Title: 宋史
Author: Tuotuo
Release date: January 7, 2008 [eBook #24183]
Language: Chinese
Credits: Produced by Ting-wei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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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一
○太祖一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諱匡胤,姓趙氏,涿郡人也。高祖朓,是為僖祖,仕唐曆永清、文安、幽都令。朓生珽,是為順祖,曆藩鎮從事,累官兼禦史中丞。珽生敬,是為翼祖,曆營、薊、涿三州刺史。敬生弘殷,是為宣祖。周顯德中,宣祖貴,贈敬左驍騎衛上將軍。宣祖少驍勇,善騎射,事趙王王鎔,為鎔將五百騎援唐莊宗於河上,有功。莊宗愛其勇,留典禁軍。漢乾祐中,討王景於鳳翔,會蜀兵來援,戰于陳倉。始合,矢集左目,氣彌盛,奮擊大敗之,以功遷護聖都指揮使。周廣順末,改鐵騎第一軍都指揮使,轉右廂都指揮,領岳州防禦使。從征淮南,前軍卻,吳人來乘,宣祖邀擊,敗之。顯德三年,督軍平揚州,與世宗會壽春。壽春賣餅家餅薄小,世宗怒,執十餘輩將誅之,宣祖固諫得釋。累官檢校司徒、天水縣男。與太祖分典禁兵,一時榮之。卒,贈武清軍節度使、太尉。
太祖,宣祖仲子也,母杜氏。後唐天成二年,生於洛陽夾馬營,赤光繞室,異香經宿不散。體有金色,三日不變。既長,容貌雄偉,器度豁如,識者知其非常人。學騎射,輒出人上。嘗試惡馬,不施銜勒,馬逸上城斜道,額觸門楣墜地,人以為首必碎,太祖徐起,更追馬騰上,一無所傷。又嘗與韓令坤博土室中,雀鬥戶外,因競起掩雀,而室隨壞。漢初,漫遊無所遇,舍襄陽僧寺。有老僧善術數,顧曰:「吾厚贐汝,北往則有遇矣。」會周祖以樞密使征李守真,應募居帳下。廣順初,補東西班行首,拜滑州副指揮。世宗尹京,轉開封府馬直軍使。世宗即位,複典禁兵。北漢來寇,世宗率師禦之,戰于高平。將合,指揮樊愛能等先遁,軍危。太祖麾同列馳馬沖其鋒,漢兵大潰。乘勝攻河東城,焚其門。左臂中流矢,世宗止之。還,拜殿前都虞候,領嚴州刺史。
三年春,從征淮南,首敗萬眾於渦口,斬兵馬都監何延錫等。南唐節度皇甫暉、姚鳳眾號十五萬,塞清流關,擊走之。追至城下,暉曰:「人各為其主,願成列以決勝負。」太祖笑而許之。暉整陣出,太祖擁馬項直入,手刃暉中腦,並姚鳳禽之。宣祖率兵夜半至城下,傳呼開門,太祖曰:「父子固親,啟閉,王事也。」詰旦,乃得入。韓令坤平揚州,南唐來援,令坤議退,世宗命太祖率兵二千趨六合。太祖下令曰:「揚州兵敢有過六合者,斷其足!」令坤始固守。太祖尋敗齊王景達於六合東,斬首萬餘級。還,拜殿前都指揮使,尋拜定國軍節度使。
四年春,從征壽春,拔連珠砦,遂下壽州。還,拜義成軍節度、檢校太保,仍殿前都指揮使。冬,從征濠、泗,為前鋒。時南唐砦於十八裏灘,世宗方議以橐駝濟師,而太祖獨躍馬截流先渡,麾下騎隨之,遂破其砦。因其戰艦乘勝攻泗州,下之。南唐屯清口,太祖從世宗翼淮東下,夜追至山陽,俘唐節度使陳承詔以獻,遂拔楚州。進破唐人于氵鑾江口,直抵南岸,焚其營柵,又破之于瓜步,淮南平。唐主畏太祖威名,用間于世宗,遣使遺太祖書,饋白金三千兩,太祖悉輸之內府,間乃不行。五年,改忠武軍節度使。
六年,世宗北征,為水陸都部署。及莫州,先至瓦橋關,降其守將姚內斌,戰卻數千騎,關南平。世宗在道,閱四方文書,得韋囊,中有木三尺餘,題雲「點檢作天子」,異之。時張德為點檢,世宗不豫,還京師,拜太祖檢校太傅、殿前都點檢,以代永德。恭帝即位,改歸德軍節度、檢校太尉。
七年春,北漢結契丹入寇,命出師禦之。次陳橋驛,軍中知星者苗訓引門吏楚昭輔視日下複有一日,黑光摩蕩者久之。夜五鼓,軍士集驛門,宣言策點檢為天子,或止之,眾不聽。遲明,逼寢所,太宗入白,太祖起。諸校露刃列於庭,曰:「諸軍無主,願策太尉為天子。」未及對,有以黃衣加太祖身,眾皆羅拜,呼萬歲,即掖太祖乘馬。太祖攬轡謂諸將曰:「我有號令,爾能從乎?」皆下馬曰:「唯命。」太祖曰:「太后、主上,吾皆北面事之,汝輩不得驚犯;大臣皆我比肩,不得侵淩;朝廷府庫、士庶之家,不得侵掠。用令有重賞,違即孥戮汝。」諸將皆載拜,肅隊以入。副都指揮使韓通謀禦之,王彥升遽殺通於其第。太祖進登明德門,令甲士歸營,乃退居公署。有頃,諸將擁宰相范質等至,太祖見之,嗚咽流涕曰:「違負天地,今至於此!」質等未及對,列校羅彥環按劍厲聲謂質等曰:「我輩無主,今日須得天子。」質等相顧,計無從出,乃降階列拜。召文武百僚,至晡,班定。翰林承旨陶谷出周恭帝禪位制書於袖中,宣徽使引太祖就庭,北面拜受已,乃掖太祖升崇元殿,服袞冕,即皇帝位。遷恭帝及符後於西宮,易其帝號曰鄭王,而尊符後為周太后。
建隆元年春正月乙巳,大赦,改元,定有天下之號曰宋。賜內外百官軍士爵賞,貶降者敘複,流配者釋放,父母該恩者封贈。遣使遍告郡國。丙午,詔諭諸鎮將帥。戊申,賜書南唐。贈韓通中書令,命以禮收葬。己酉,遣官告祭天地社稷。複安州、華州、兗州為節度。辛亥,論翊戴功,以周義成軍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石守信為歸德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江甯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高懷德為義成軍節度使、殿前副都點檢,武信軍節度使、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張令鐸為鎮安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步軍都虞候,殿前都虞候王審琦為泰甯軍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虎捷右廂都虞候張光翰為江甯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龍捷右廂都指揮使趙彥徽為武信軍節度使,余領軍者並進爵。壬子,賜宰相、樞密、諸軍校襲衣、犀玉帶、鞍馬有差。癸醜,放南唐降將周成等歸國。乙卯,遣使分振諸州。丁巳,命周宗正郭祀周陵廟,仍以時祭享。己未,宰相表請以二月十六日為長春節。癸亥,以周天雄軍節度使、魏王符彥卿守太師,雄武軍節度使王景守太保、太原郡王,定難軍節度使、守太傅、西平王李彝殷守太尉,荊南節度使高保融守太傅,餘領節鎮者並進爵。甲子,賜皇弟殿前都虞候匡義名光義。己巳,立太廟。鎮州郭崇報契丹與北漢軍皆遁。二月乙亥,尊母南陽郡夫人杜氏為皇太后。以周宰相范質依前守司徒、兼侍中,王溥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魏仁浦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樞密使吳廷祚同中書門下二品。丙戌,長春節,賜群臣衣各一襲。三月乙巳,改天下郡縣之犯禦名、廟諱者。丙辰,南唐主李景、吳越王錢俶遣使以禦服、錦綺、金帛來賀。宿州火,遣使恤災。壬戌,定國運以火德王,色尚赤,臘用戌。癸亥,命武勝軍節度使宋延渥等率舟師巡江徼。是春,均、房、商、洛鼠食苗。夏四月癸酉,竇儼上二舞十二樂曲名、樂章。乙酉,幸玉津園。遣使分詣京城門,賜饑民粥。丙戌,浚蔡河。癸巳,昭義軍節度使李筠叛,遣歸德軍節度使石守信討之。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庚子,遣昭化軍節度使慕容延釗、彰德軍節度使王全斌將兵出東道,與守信會討李筠。壬寅,竇儼上太廟舞曲名。癸卯,石守信敗李筠于長平。甲辰,命諸道進討。丙午,幸魏仁浦第視疾。己酉,西京作週六廟成,遣官奉遷。丁巳,詔親征,以樞密使吳廷祚留守上都,都虞候光義為大內都點檢,命天平軍節度使韓令坤屯兵河陽。己未,發京師。丁卯,石守信、高懷德破筠眾於澤州,禽 偽節度範守圖,殺北漢援兵之降者數千人,筠遁入澤州。戊辰,王師圍之。六月癸酉,有星赤色,出心。辛未,拔澤州,筠赴火死,命埋胔骼。釋河東相衛融,禁剽掠。甲申,免澤州今年租。有星赤色,出太微垣,曆上相。乙酉,伐上黨。丁亥,筠子守節以城降,赦之。上如潞。辛卯,大赦,減死罪,免附潞三十裏今年租,錄陣歿將校子孫,丁夫給複三年。甲午,永安軍節度使折德扆破北漢沙穀砦。秋七月戊申,上至自潞。壬子,幸範質第視疾。甲子,遣工部侍郎艾穎拜嵩、慶陵。乙丑,南唐進白金,賀平澤、潞。丁卯,南唐進乘輿禦服物。八月戊辰朔,禦崇元殿,行入閣儀。辛未,遣郭饗周廟。壬申,複貝州為永清軍節度。甲戌,命宰相禱雨。辛巳,以周武勝軍節度使侯章為太子太師。壬午,以光義領泰寧軍節度,依前殿前都虞候。甲申,立琅琊郡夫人王氏為皇后。戊子,南唐進賀平澤潞金銀器、羅綺以千計。九月壬寅,昭義軍節度使李繼勳焚北漢平遙縣。癸卯,三佛齊國遣使貢方物。丙午,奉玉冊諡高祖曰文獻皇帝,廟號僖祖,高祖妣崔氏曰文懿皇后;曾祖曰惠元皇帝,廟號順祖,曾祖妣桑氏曰惠明皇后;祖曰簡恭皇帝,廟號翼祖,祖妣劉氏曰簡穆皇后;皇考曰武昭皇帝,廟號宣祖。己酉,幸宜春苑。中書舍人趙逢坐從征避難,貶房州司戶參軍。己未,淮南節度李重進以揚州叛,遣石守信等討之。甲子,歸太原俘。冬十月丁卯朔,賜內外文武官冬衣有差。壬申,定縣為望、緊、上、中、下,令三年一注。壬午,河決厭次。乙酉,晉州兵馬鈐轄荊罕儒襲北漢汾州,死之。龍捷指揮石進二十九人坐不救棄市。丁亥,詔親征揚州,以都虞候光義為大內都部署,樞密使吳廷祚權上都留守。戊子,詔諸道長貳有異政、眾舉留請立碑者,委參軍驗實以聞。庚寅,發京師。十一月丁未,師傅揚州城,拔之,重進盡室自焚。戊申,誅重進党,揚州平。命諸軍習戰艦於迎鑾,南唐主懼甚,其臣杜著、薛良因詭跡來奔,帝疾其不忠,斬著下蜀市,配良廬州牙校。己酉,振揚州城中民人米一斛,十歲以下者半之。脅隸為軍者,賜衣屨遣還。庚戌,給攻城役夫死者人絹三匹,複三年。乙卯,南唐主遣使來犒師。庚申,遣其子從鎰來朝。
十二月己巳,駕還。丁亥,上至自揚。辛卯,泉州節度使留從效稱藩。
二年春正月丙申朔,上詣太后宮門稱慶。庚子,占城國王遣使來朝。壬寅,幸造船務觀習水戰。戊申,以揚州行宮為建隆寺。太僕少卿王承哲坐舉官失實,責授殿中丞。壬子,商州鼠食苗,詔免賦。謂宰臣曰:「比命使度田,多邀功弊民,當慎其選,以見朕意。」丁巳,導蔡水入潁。己未,遣郭饗周廟。靈武節度使馮繼業獻馬五百、橐駝百、野馬十。甲子,澤州刺史張崇詁坐党李重進棄市。二月丙寅,幸飛山營,閱炮車。壬申,疏五丈河。癸酉,有司奏進士合格者十一人。荊南高保勖進黃金什器。甲戌,幸城南,觀修水匱。丁醜,南唐進長春節禦衣、金帶及金銀器。己卯,賜天雄軍節度符彥卿粟。禁春夏捕魚射鳥。己醜,定竊盜律。三月丙申,內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余人,乘火為盜者五十人,擒斬三十八人,餘以宰臣諫獲免。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岩以酒工為盜,坐棄市。閏月己巳,幸玉津園。謂侍臣曰:「沉湎非令儀,朕宴偶醉,恒悔之。」壬辰,南唐進謝賜生辰金器、羅綺。丁醜,金、商、房三州饑,振之。癸未,幸迎春苑宴射。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壬寅,詔郡國置前代帝王、賢臣陵塚戶。己酉,無棣男子趙遇詐稱皇弟,伏誅。己未,商河縣令李瑤坐贓杖死,左贊善大夫申文緯坐失覺察除籍。庚申,班私煉貨易鹽及貨造酒麴律。五月癸亥朔,以皇太后疾,赦雜犯死罪已下。乙丑,天狗墮西南。丙寅,三佛齊國來獻方物。丁醜,以安邑、解兩池鹽給徐、宿、鄆、濟。庚寅,供奉官李繼昭坐盜賣官船棄市。詔諸道郵傳以軍卒遞。六月甲午,皇太后崩于滋德殿。己亥,群臣請聽政,從之。庚子,以太后喪,權停時享。辛醜,見百官於紫宸殿門。壬子,祈雨。庚申,釋服。秋七月壬戌,以皇太后殯,不受朝。辛未,晉州神山縣谷水泛出鐵,方圓二丈三尺,重七千斤。壬申,以光義為開封府尹,光美行興元尹。己卯,隴州進黃鸚鵡。八月壬辰朔,不視朝。壬寅,詔諸大辟送所屬州軍決判。甲辰,南唐主李景死,子煜嗣,遣使請追尊帝號,從之。己酉,執易定節度使、同平章事孫行友,削官勒歸私第。辛亥,幸崇夏寺,觀修三門。女直國遣使來朝獻。大名府永濟主簿郭顗坐贓棄市。庚申,《周世宗實錄》成。九月壬戌朔,不禦殿。南唐遣使來進金銀、繒彩。甲子,契丹解利來降。荊南節度使高保勖遣其弟保寅來朝。戊子,遣使南唐賻祭。冬十月癸巳,南唐遣其臣韓熙載、田霖來會皇太后葬。丙申,遣樞密承旨王仁贍賜南唐禮物。戊戌,禁邊民盜塞外馬。辛醜,丹州大雨、雹。丙午,葬明憲皇太后于安陵。十一月辛酉朔, 不視朝。甲子,太后祔廟。己巳,幸相國寺,遂幸國子監。癸酉,沙州節度使來曹元忠、瓜州團練使曹延繼等遣使獻玉鞍勒馬。十二月壬申,回鶻可汗景瓊遣使獻方物。乙未,李繼勳敗北漢軍,俘遼州刺史傅廷彥、弟勳來獻。辛醜,幸新修河倉。庚戌,畋於近郊。癸醜,遣使賜南唐、吳越馬、羊、橐駝有差。
三年春正月庚申朔,以喪不受朝賀。己已,淮南饑,振之。庚午,幸迎春苑宴射。甲戌,廣皇城。詔郡國長吏勸民播種。丙子,瓜沙歸義節度使曹元忠獻馬。庚辰,女直國遣使只骨來獻。詔郡國不得役道路居民。癸未,幸國子監。二月丙辰,複幸國子監,遂如迎春苑宴從官。庚寅,詔文班官舉堪為賓佐、令錄者各一人,不當者比事連坐。甲午,詔自今百官朝對,須陳時政利病,無以觸諱為懼。乙未,滑州節度使張建豐坐失火免官。己亥,更定竊盜律。壬午,上謂侍臣曰:「朕欲武臣盡讀書以通治道,何如?」左右不知所對。甲寅,北漢寇潞、晉,守將擊走之。三月戊午朔,厭次霣霜殺桑。壬戌,三佛齊國遣使來獻。癸亥,禱雨。丁卯,幸太清觀,遂幸開封尹後園宴射。己巳,大雨。詔申律文諭郡國,犯大辟者刑部審覆。乙亥,遣使賜南唐主生辰禮物。丁醜,女直國遣使來獻。丁亥,命徙北漢降人于邢、洺。夏四月乙未,延州大雨雪,趙、衛二州旱。丙申,寧州大雨雪,溝洫冰。戊戌,幸太清觀。庚子,回鶻阿督等來獻方物。壬寅,丹州雪二尺。乙巳,贈兄光濟為邕王,弟光贊為夔王,追冊夫人賀氏為皇后。五月甲子,幸相國寺禱雨,遂幸迎春苑宴射。乙亥,海州火。開太行運路。癸未,命使檢諸州旱。甲申,詔均戶役,敢蔽占者有罪。複幸相國寺禱雨。乙酉,廣大內。齊、博、德、相、霸五州自春不雨,以旱,減膳徹樂。六月辛卯,振宿州饑。癸巳,吳廷祚以雄武軍節度使罷。乙未,賜酒國子監。丁酉,幸太清觀。己亥,減京畿、河北死罪以下。壬寅,京師雨。壬子,蕃部尚波於等爭采造務,以兵犯渭北,知秦州高防擊走之。乙卯,幸迎春苑宴射。黃陂縣有象自南來食稼。秋七月庚申,南唐遣其臣翟如璧謝賜生辰禮,貢金銀、錦綺千萬。壬戌,放南唐降卒弱者數千人歸國。乙丑,免舒州菰蒲新稅。丁卯,潞州大雨、雹。索內外軍不律者配沙門島。己卯,北漢捉生指揮使路貴等來降。辛巳,遣從臣十人檢河北旱。癸未,兗、濟、德、磁、洺五州蝝。
八月癸巳,蔡河務綱官王訓等四人坐以糠土雜軍糧,磔於市。乙未,用知制誥高錫言,諸行賂獲薦者許告訐,奴婢鄰親能告者賞。詔注諸道司法參軍皆以律疏試判。詔尚書吏部舉書判拔萃科。九月庚午,吐蕃尚波於等歸伏羌縣地。壬申,修武成王廟。丙子,占城國來獻。禁伐桑、棗。冬十月乙酉朔,賜百官冬服有差。丙戌,幸太清觀,遂幸造船務,觀習水戰。己亥,幸嶽台,命諸軍習騎射,複幸玉津園。辛醜,以樞密副使趙普為樞密使。辛亥,畋近郊。十一月癸亥,禁奉使請托。縣令考課以戶口增減為黜陟。丙寅,南唐遣其臣顧彝來朝。丙子,三佛齊國遣使李麗林等來獻,高麗國遣李興祐等來朝。己卯,畋於近郊。壬午,賜南唐建隆四年曆。十二月丙戌,詔縣置尉一員,理盜訟。置弓手,視縣戶為差。戊戌,蒲、晉、慈、隰、相、衛六州饑,振之。庚子,班捕盜令。甲辰,衡州刺史張文表叛。是歲,周鄭王出居房州。
乾德元年春正月甲寅朔,不禦殿。乙卯,發關西鄉兵赴慶州。丁巳,修畿內河堤。己未,遣使賜南唐、吳越馬、橐駝、羊有差。庚申,遣山南東道節度使慕容延釗率十州兵以討張文表。乙丑,幸造船務,觀造戰船。甲戌,詔荊南發水卒三千應延釗於潭。己卯,女直國遣使來獻。
二月壬辰,周保權將楊師璠梟文表於朗陵市。甲午,慕容延釗入荊南,高繼沖請歸朝,得州三、縣十七。乙未,克潭州。辛亥,澶、滑、衛、魏、晉、絳、蒲、孟八州饑,命發廩振之。三月辛未,幸金鳳園習射,七發皆中。符彥卿等進馬稱賀,乃遍賜從臣名馬、銀器有差。壬申,高繼沖籍其錢帛芻粟來上。癸酉,班新定律。戊寅,慕容延釗破三江口,下嶽州,克復朗州,湖南平。得州十四、監一、縣六十六。夏四月,旱。甲申,遍禱京城祠廟,夕雨。減荊南朗州、潭州管內死罪一等,鹵掠者給主。乙酉,遣使祭南嶽。丁亥,幸國子監,遂幸武成王廟,宴射玉津園。庚寅,出內錢募諸軍子弟鑿習戰池。辛卯,《建隆應天曆》成,禦制序。壬辰,賞湖南立功將士。癸巳,幸玉津園。丙申,兵部郎中曹匪躬棄市,海陵鹽城屯田副使張藹除名,並坐不法。庚子,荊南節度使高繼沖進助宴金銀、羅紈、柱衣、屏風等物。癸卯,辰、錦、敘等州歸順。甲辰,詔疏鑿三門。禁涇、原、邠、慶等州補蕃人為邊鎮將。夏西平王李彝興獻犛牛一。乙巳,幸玉津園,閱諸軍騎射。丙午,免湖南茶稅,禁陝州鹽井。辛亥,貸澶州民種食。五月壬子朔,禱雨京城。甲寅,遣使禱雨嶽瀆。乙丑,廣大內。庚午,給荊南管內符印。癸酉,幸玉津園。六月乙酉,免潭州諸縣無名配斂。壬辰,暑,罷營造,賜工匠衫履。乙未,詔荊南兵願歸農者聽。丙申,詔歷代帝王三年一饗,立漢光武、唐太宗廟。己亥,澶、濮、曹、絳蝗,命以牢祭。庚子,百官三上表請舉樂,從之。減左右仗千牛員。丙午,雨。詔蠟祀,廟、社皆用戌臘一日。己酉,命習水戰于新池。秋七月辛亥朔,定州縣所置雜職、承符、廳子等名數。甲寅,以湖湘歿王事靳彥朗男承勳等三十人補殿直。丙辰,幸新池,賜役夫錢,遂幸玉津園。丁巳,安國軍節度使王全斌等率兵入太原境,以俘來獻,給錢米以釋之。己未,詔民有疾而親屬遺去者罪之。癸亥,湖南疫,賜行營將校藥。丁卯,幸武成王廟,遂幸新池,觀習水戰。己巳,朗州賊將汪端寇州城,都監尹重睿擊走之。詔免荊南管內夏稅之半。甲戌,釋周保權罪。乙亥,詔繕朗州城,免其管內夏稅。丁醜,分命近臣禱雨。己卯,班《重定刑統》等書。八月壬午,殿前都虞候張瓊以陵侮軍校史珪、石漢卿等,為所誣譖,下吏,瓊自殺。丙戌,遣給事中劉載朝拜安陵。丁亥,王全斌攻北漢樂平縣,降之。辛卯,以樂平縣為平晉軍,降卒千八百人為效順軍人,賜錢帛。壬辰,詔九經舉人下第者再試。癸巳,女直國遣使獻名馬。蠲登州沙門島民稅,令專治船渡馬
。丙申,北漢靜陽十八砦首領來降。泉州陳洪進遣使來朝貢。齊州河決。京師雨。己亥,契丹幽州岐溝關使柴廷翰等來降。癸卯,宰相質率百官上尊號,不允。九月甲寅,三上表請,從之。丙寅,宴廣政殿,始用樂。丁卯,責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李處耘為淄州刺史。戊辰,女直國遣使獻海東青名鷹。丙子,禁朝臣公薦貢舉人。賜南唐羊萬口。磔汪端於朗州。戊寅,北漢引契丹兵攻平晉,遣洺州防禦使郭進等救之。冬十月庚辰,詔州縣征科置簿籍。己亥,畋近郊。丁未,吳越國王進郊祀禮金銀、珠器、犀象、香藥皆萬計。十一月乙卯,荊南節度使高繼沖進郊祀銀萬兩。甲子,有事南郊,大赦,改元乾德。百官奉玉冊上尊號曰應天廣運仁聖文武至德皇帝。丙寅,南唐進賀南郊尊號、銀絹萬計。丁卯,賜近臣襲衣、金帶、器幣、鞍馬有差。乙亥,畋近郊。十二月庚辰,殿前祗候李璘以父仇殺員僚陳友,璘自首,義而釋之。辛巳,開封府尹光義、興元尹光美各益食邑,賜功臣號;宰相質、溥、仁浦並特進,易封,益食邑;樞密使普加光祿大夫,易功臣號;文武臣僚各進階、勳、爵、邑。甲申,皇后王氏崩。辛卯,罷登州都督。己亥,泉州陳洪進遣使貢白金千兩,乳香、茶藥皆萬計。己巳,南唐主上表乞呼名,詔不允。閏月己酉朔,校醫官,黜其藝不精者二十二人。甲寅,命近臣祈雪。丁卯,覆試拔萃科,田可封、宋白、譚利用等稱旨,賜與有差。辛未,卜安陵於鞏縣。乙亥,折德扆敗北漢軍於府州城下,禽其將楊璘。乙太常議,奉赤帝為感生帝。
二年春正月辛巳,諭郡國長吏勸農耕作。有象入南陽,虞人殺之,以齒、革來獻。京師雨雪、雷。癸未,幸迎春苑宴射。甲申,詔著四時聽選式。回鶻遣使獻方物。戊子,質以太子太傅、溥以太子太保、仁浦仍尚書左僕射罷。庚寅,以趙普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崇矩樞密使。壬辰,詔親試製舉三科,不限官庶,許直詣閣門進狀。甲辰,詔諸道獄詞令大理、刑部檢詳,或淹留差失致中書門下改正者,重其罪。乙已,幸玉津園宴射。丁未,詔縣令、簿、尉非公事毋至村落。令、錄、簿、尉諸職官有耄耋篤疾者舉劾之。二月戊申朔,北漢遼州刺史杜延韜以城來降。癸醜,遣使振陝州饑。導潩水入京。丁巳,治安陵,隧壞,役兵壓死者二百人,命有司瘞恤。庚午,府州俘北漢衛州刺史楊璘來獻。甲戌,南唐進改葬安陵銀綾絹各萬計。浚汴河。三月辛巳,幸教船池,賜水軍將士衣有差,還,幸玉津園宴射。乙未,北漢耀州團練使周審玉等來降。丁酉,遣使祈雨於五嶽。禁臣僚往來假官軍部送。辛醜,遣攝太尉光義奉冊寶上明憲皇太后諡曰昭憲,皇后賀氏諡曰孝惠,王氏諡曰孝明。夏四月丁未朔,策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博州判官穎贄中第。戊申,振河中饑。己酉,免諸道今年夏稅之無苗者。乙卯,葬昭憲皇太后、孝明皇后于安陵。乙丑,始置參知政事,以兵部侍郎薛居正、呂余慶為之。己已,靈武饑,轉涇粟以餉。壬申,祔二後於別廟。徙永州諸縣民之畜蠱者三百二十六家於縣之僻處,不得複齒於鄉。五月己卯,知制誥高錫坐受藩鎮賂,貶萊州司馬。辛巳,宗正卿趙礪坐贓杖、除籍。癸未,幸玉津園宴射。六月己酉,以光義為中書令,光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子德昭貴州防禦使。庚申,幸相國寺,遂幸教船池、玉津園。辛未,河南、北及秦諸州蝗,惟趙州不食稼。秋七月乙亥,春州暴水溺民。庚辰,郃陽雨雹。辛巳,幸玉津園。還,幸新池,觀習水戰。辛卯,詔翰林學士陶谷、竇儀舉堪為藩郡通判者各一人,不當者連坐。九月甲戌朔,《周易》博士奚嶼責乾州司戶,庫部員外王貽孫責左贊善大夫,並坐試任子不公。戊子,延州雨雹。乙未,幸北郊觀稼。辛醜,太子太傅質薨。壬寅,潘美等克郴州。冬十月戊申,周紀王熙謹薨。輟視朝。十一月甲戌,命忠武軍節度使王全斌為西川行營前軍兵馬都部署,武信軍節度崔彥進副之,將步騎三萬出鳳州道;江甯軍節度使劉光義為西川行營前軍兵馬副都部署,樞密承旨曹彬副之,將步騎二萬出歸州道以伐蜀。乙亥,宴西川行營將校於崇德殿,示川峽地圖,授攻取方略,賜金玉帶、衣物
各有差。壬辰,畋近郊。十二月乙巳,釋廣南郴州都監陳琄等二百人。戊申,劉光義拔夔州,蜀節度高彥儔自焚。丁巳,蠲歸、峽秋稅。辛酉,王全斌克萬仞、燕子二砦,下興州,連拔石圌等二十餘砦。甲子,光義拔巫山等砦,斬蜀將南光海等八千級,禽其戰翟都指揮袁德宏等千二百人。全斌先鋒史進德敗蜀人於三泉砦,禽其節度使韓保正、李進等。南唐進銀二萬兩、金銀器皿數百事。庚午,詔招複山林聚匿。辛未,畋北郊。
本紀第二
○太祖二
三年春正月癸酉朔,以出師,不禦殿。甲戌,王全斌克劍門,斬首萬餘級,禽蜀樞密使王昭遠、澤州節度趙崇韜。乙亥,詔瘞征蜀戰死士卒,被傷者給繒帛。壬午,全斌取利州。乙酉,蜀主孟昶降。得州四十五、縣一百九十八、戶五十三萬四千三十有九。高麗國王遣使來朝獻。戊子,吏部郎中鄧守中坐試吏不當,責本曹員外郎。癸巳,劉光義取萬、施、開、忠四州,遂州守臣陳愈降。乙未,詔撫西川將吏百姓。丙申,赦蜀,歸俘獲,除管內逋賦,免夏稅及沿征物色之半。二月癸卯,南唐、吳越進長春節禦衣、金銀器、錦綺以千計。甲辰,遣皇城使竇思儼迎勞孟昶。丁未,全州大水。庚申,王全斌殺蜀降兵二萬七千人于成都。三月癸酉,詔置義倉。
是月,兩川賊群起,先鋒都指揮使高彥暉死之,詔所在攻討。夏四月乙巳,回鶻遣使獻方物。癸醜,職方員外郎李岳坐贓棄市。南唐進賀收蜀銀絹以萬計。戊午,遣中使給蜀臣鞍馬、車乘於江陵。癸亥,募諸軍子弟導五丈河,通皇城為池。五月辛未朔,詔還諸道幕職、令錄經引對者,以涉途遠近,差減其選。壬申,幸迎春苑宴射。乙亥,遣開封尹光義勞孟昶於玉津園。丙戌,見孟昶於崇元殿,宴昶等於大明殿。丁亥,賜將士衣服錢帛。戊子,大赦,減死罪一等。壬辰,宴孟昶及其子弟於大明殿。六月甲辰,以孟昶為中書令、秦國公,昶子弟諸臣錫爵有差。庚戌,孟昶薨。秋七月,珍州刺史田景遷內附。壬辰,追封孟昶為楚王。丁酉,幸教船池,遂幸玉津園宴射。八月戊戌朔,詔籍郡國驍勇兵送闕下。癸卯,河決陽武縣。庚戌,詔王全斌等廩蜀亡命兵士家。乙卯,河溢河陽,壞民居。戊午,殿直成德鈞坐贓棄市。己未,鄆州河水溢,沒田。辛酉,壽星見。九月己巳,閱諸道兵,以騎軍為驍雄,步軍為雄武,並隸親軍。壬申,詔蜀諸郡各置克寧軍五百人。辛巳,河決澶州。戊子,幸西水磑。十月丁酉朔,大霧。己未,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丙寅,濟水溢鄒平。十一月丙子,甘州回鶻可汗遣僧獻佛牙、寶器。乙未,劍州刺史張仁謙坐殺降,貶宋州教練。十二月丁酉朔,詔婦為舅姑喪者齊、斬。己亥,詔西川管內監軍、巡檢毋預州縣事。戊午,甘州回鶻可汗、于闐國王等遣使來朝,進馬千匹、橐駝五百頭、玉五百圍、琥珀五百斤。
四年春正月丙子,遣使分詣江陵、鳳翔,賜蜀群臣家錢帛。丁亥,命丁德裕等率兵巡撫西川。己醜,幸迎春苑宴射。二月癸卯,視皇城役。丙辰,于闐國王遣其子德從來獻。安國軍節度使羅彥瑰等敗北漢于靜陽,擒其將鹿英。辛酉,試下第舉人。甲子,免西川今年夏稅及諸征之半,田不得耕者盡除之。嶽州火。三月癸酉,罷義倉。甲戌,占城國遣使來獻。癸未,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各賜錢三萬,遊西域。夏四月丁酉,占城遣使來獻。丙午,潭州火。壬子,罷光州貢鷹鷂。丁巳,契丹天德軍節度使于延超與其子來降。進士李藹坐毀釋氏,辭不遜,黥杖,配沙門島。庚申,幸燕國長公主第視疾。五月,南唐賀文明殿成,進銀萬兩。甲戌,光祿少卿郭巳坐贓棄市。乙亥,閱蜀法物、圖書。丁醜,詔蜀郡敢有不省父母疾者罪之。辛巳,潭州火。壬午,澶州進麥兩歧至六歧者百六十五本。辛卯,熒惑犯軒轅。六月甲午,東阿河溢。甲辰,河決觀城。月犯心前星。丙午,澧州刺史白全紹坐縱紀綱規財部內免官。詔人臣家不得私養宦者,內侍年三十以上方許養一子,士庶敢有閹童男者不赦。己酉,果州貢禾,一莖十三穗。秋七月丙寅,詔蜀官將吏及姻屬疾者,所在給醫藥、錢帛。戊辰,西南夷首領董暠等內附。己巳,幸造船務,又幸開封尹北園宴射。癸酉,賜西川行營將士錢帛有差。庚辰,罷劍南蜀米麥征。華州旱,免今年租。給州縣官奉戶。八月丁酉,詔除蜀倍息。庚子,水壞高苑縣城。壬寅,詔憲臣及吏、刑部官三周歲滿日,即轉授加恩。庚戌,樞密直學士馮瓚、綾錦副使李美、殿中侍御史李檝為宰相趙普陷,以贓論死,會赦,流沙門島,逢恩不還。辛亥,幸玉津園宴射。京兆府貢野蠶繭。壬子,衡州火。乙卯,錄囚。丙辰,河決滑州,壞靈河大堤。普州兔食稼。閏月乙丑,河溢入南華縣。己巳,衡州火。乙亥,詔:民能樹藝、開墾者不加征,令、佐能勸來者受賞。九月壬辰朔,水。虎捷指揮使孫進、龍衛指揮使吳瑰等二十七人,坐党呂翰亂伏誅,夷進族。庚子,占城獻馴象。乙巳,幸教船池,遂幸玉津園觀衛士騎射。丙午,詔吳越立禹廟於會稽。冬十月辛酉朔,命太常複二舞。癸亥,詔諸郡立古帝王陵廟,置戶有差。己巳,禁吏卒以巡察擾民。十二月庚辰,妖人張龍兒等二十四人伏誅,夷龍兒、李土、楊密、聶贇族
五年春正月戊戌,治河堤。丁未,合州漢初縣上青樛木中有文曰「大連宋」。甲寅,王全斌等坐伐蜀黷貨殺降,全斌責崇義軍節度使,崔彥進責昭化軍節度使,王仁贍責右衛大將軍。丙辰,詔伐蜀將校有受蜀人錢物者,並即還主。丁巳,賞伐蜀功,曹彬、劉光義等進爵有差。二月庚申朔,幸造船務,遂幸城西觀衛士騎射。甲子,薛居正、呂余慶並為吏部侍郎、依前參知政事。己醜,幸教船池。三月甲辰,詔翰林學士、常參官於幕職、州縣及京官內各舉堪任常參官者一人,不當者連坐。乙巳,詔諸道舉部內官吏才德優異者。丙午,以普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崇矩檢校太傅。是日,幸教船池,又幸玉津園宴射。丙辰,北漢石盆砦招收指揮使閻章以砦來降。五星聚奎。夏五月乙巳,賜京城貧民衣。北漢鴻唐砦招收指揮使樊暉以砦來降。甲寅,王溥為太子太傅。六月戊午朔,日有食之。辛巳,幸建隆觀,遂幸飛龍院。丁亥,牂牁順化王子等來獻方物。七月丁酉,禁毀銅佛像。己酉,免水旱災戶今年租。八月甲申,河溢入衛州城,民溺死者數百。
九月壬辰,倉部員外郎陳郾坐贓棄市。甲午,西南蕃順化王子部才等遣使獻方物。己酉,畋近郊。十一月乙酉朔,工部侍郎毋守素坐居喪娶妾免。供奉武仁海坐枉殺人棄市。
十二月丙辰,禁新小鐵鑞等錢、疏惡布帛入粉藥者。癸酉,升麟州為建寧軍節度。趙普以母憂去位,丙子,起複。
開寶元年春正月甲午,增治京城。陝之集津、絳之垣曲、懷之武陟饑,振之。己亥,北漢偏城砦招收指揮使任恩等來降。三月庚寅,班縣令、尉捕盜令。癸巳,幸玉津園。乙巳,有馴象自至京師。夏四月乙卯,幸節度使趙彥徽第視疾。五月丁未,賜南唐米麥十萬斛。六月癸醜朔,詔民田為霖雨、河水壞者,免今年夏稅及沿征物。癸亥,詔荊蜀民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孫不得別財異居。丁醜,太白晝見。戊寅,複見。辛巳,龍出單父民家井中,大風雨,漂民舍四百區,死者數十人。秋七月丙申,幸鐵騎營,賜軍錢羊酒有差。北漢穎州砦主胡遇等來降。丙午,幸鐵騎營,遂幸玉津園。戊申,坊州刺史李懷節坐強市部民物,責左衛率府率。北漢主劉鈞卒,養子繼恩立。八月乙卯,按鶻於近郊,還,幸相國寺。戊午,又按鶻於北郊,還,幸飛龍院。丙寅,遣客省使盧懷忠等二十二人率禁軍會潞州。戊辰,命昭義軍節度使李繼勳等征北漢。九月辛巳朔,禁錢出塞。癸未,監察禦史楊士達坐鞠獄濫殺棄市。庚子,李繼勳敗北漢於銅溫河。己酉,北漢供奉官侯霸榮弑其主繼恩,繼元立。冬十月己未,畋近郊,還,幸飛龍院。丙子,吳越王遣其子惟浚來朝貢。十一月癸卯,日南至,有事南郊,改元開寶。大赦,十惡、殺人、官吏受贓者不原。宰相普等奉玉冊寶,上尊號曰應天廣運大聖神武明道至德仁孝皇帝。十二月甲子,行慶,自開封興元尹、宰相、樞密使及諸道蕃侯,並加勳爵有差。乙丑,大食國遣使獻方物。
二年春正月己卯朔,以出師,不禦殿。二月乙卯,命昭義軍節度使李繼勳為河東行營前軍都部署,侍衛步軍指揮使党進副之,宣徽南院使曹彬為都監,棣州防禦使何繼筠為石嶺關部署,建雄軍節度使趙贊為汾州路部署,以伐北漢。宴長春殿。命彰德軍節度使韓仲贇為北面都部署,彰義軍節度使郭延義副之,以防契丹。戊午,詔親征。己酉,以開封尹光義為上都留守,樞密副使沈義倫為大內部署、判留司三司事。甲子,發京師。乙亥,雨,駐潞州。三月壬辰,發潞州。乙未,李繼勳敗北漢軍於太原城下。戊戌,駕傅城下。庚子,觀兵城南,築長連城。辛醜,幸汾河,作新橋。發太原諸縣丁數萬集城下。癸卯,北漢史昭文以憲州來降,乙巳,臨城南,謂汾水可以灌其城,命築長堤壅之,決晉祠水注之。遂砦城四面,繼勳軍于南,贊軍於西,彬軍于北,進軍於東,乃北引汾水灌城。辛亥,遣海州刺史孫方進率兵圍汾州。四月戊申,幸城東觀築堤。壬子,複幸城東。己未,何繼筠敗契丹于陽曲,斬首數千級,俘武州刺史王彥符以獻,命陳示所獲首級、鎧甲於城下。壬戌,幸汾河觀造船。戊辰,幸城西上生院。丙子,複幸城西。五月癸未,韓仲贇敗契丹於定州北。自戊子至庚寅,命水軍載弩環攻,橫州團練使王廷義、殿前都虞候石漢卿死之。甲午,北漢趙文度以嵐州來降。甲辰,都虞候趙廷翰奏,諸軍欲登城以死攻,上湣之,不允。閏月戊申,雉圮,水注城中,上遽登堤觀。己酉,右僕射魏仁浦薨。壬子,乙太常博士李光贊言,議班師。己未,命兵士遷河東民萬戶于山東。庚申,分命使臣率兵赴鎮、潞。壬戌,駕還。戊辰,駐蹕於鎮州。六月丙子朔,發鎮州。癸巳,至自太原。曲赦京城囚。秋七月丁巳,幸封禪寺。詔鎮、深、趙、邢、洺五州管內鎮、砦、縣悉城之。甲子,大宴,賜宰相、樞密使、翰林學士、節度、觀察使襲衣金帶。戊辰,西南夷順化王子武才等來獻方物。癸酉,幸新水磑。汴決下邑。乙亥,壽星見。八月丁亥,詔川峽諸州察民有父母在而別籍異財者,論死。九月乙巳朔,幸武成王廟。壬戌,幸玉津園宴射。冬十月戊子,畋近郊。庚寅,散指揮都知杜延進等謀反伏誅,夷其族。詔相、深、趙三州丁夫死太原城下者,複其家。庚子,以王溥為太子太師,武衡德為太子太傅。癸卯,西川兵馬都監張延通、內臣張嶼、引進副使王玨為丁德裕所譖,延通坐不遜誅,嶼、玨並杖配。十一月丙午,幸鎮甯軍節度使張令鐸第視疾。甲寅,畋近郊,還,幸金鳳園。庚申,回鶻、於闐遣使來獻方物。十二月癸未,幸中書視宰相趙普疾。己亥 ,右贊善大夫王昭坐監大盈倉,其子與倉吏為奸贓,奪兩任、配隸汝州。丁德裕誣奏西川轉運使李鉉指斥,事既直,猶坐酒失,責授右贊善大夫。
三年春正月癸卯朔,雨雪,不禦殿。癸醜,增河堤。辛酉,詔民五千戶舉孝弟彰聞、德行純茂者一人,奇才異行不拘此限,裏閭郡國遞審連署以聞,仍為治裝詣闕。二月庚寅,幸西茶庫,遂幸建隆觀。三月庚戌,詔閱進士十五舉以上司馬浦等百六人,並賜本科出身。辛亥,賜處士王昭素國子博士致仕。丙辰,殿中丞張顒坐先知潁州政不平,免官。己未,幸宰相趙普第視疾。夏四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丁亥,幸寺觀禱雨。辛卯,雨。甲午,幸教船池。己亥,罷河北諸州鹽禁。詔郡國非其土產者勿貢。五月丁未,禁京城民畜兵器。癸醜,幸城北觀水磑。癸亥,賜諸班營舍為雨壞者錢有差。六月乙未,禁諸州長吏親隨人掌廂鎮局務。秋七月乙巳,立報水旱期式。壬子,詔蜀州縣官以戶口差第省員加祿,尋詔諸路亦如之。戊辰,幸教船池,又幸玉津園宴射。八月戊子,幸教船池,又幸玉津園。九月己亥朔,命潭州防禦使潘美為貴州道兵馬行營都部署,朗州團練使尹崇珂副之。遣使發十州兵會賀州,以伐南漢。甲辰,詔:西京、鳳翔、雄、耀等州,周文、成、康三王,秦始皇,漢高、文、景、武、元、成、哀七帝,後魏孝文,西魏文帝,後周太祖,唐高祖、太宗、中宗、肅宗、代宗、德、順、文、武、宣、懿、僖、昭諸帝凡二十七陵嘗被盜發者,有司備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阝重葬,所在長吏致祭。己酉,幸開寶寺觀新鐘。丙辰,女直國遣使齎定安國王烈萬華表,獻方物。丁卯,潘美等敗南漢軍萬眾于富州,下之。十月庚辰,克賀州。十一月壬寅,下昭、桂二州。乙巳,減桂陽歲貢白金額。癸醜,右領軍衛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奸贓,棄市。癸亥,定州駐泊都監田欽祚敗契丹於遂城。丙寅,以曹州舉德行孔蟾為章丘主簿。十二月壬申,潘美等下連州。辛卯,大敗南漢軍萬余於韶州,下之。癸巳,增河堤。
四年春正月戊戌朔,以出師,不視朝。丙午,罷諸道州縣攝官。丁未,右千牛衛大將軍桑進興坐贓棄市。癸醜,潘美等取英州、雄州。二月丁亥,南漢劉钅長遣其左僕射蕭漼等以表來上。己醜,潘美克廣州,俘劉鋹,廣南平。得州六十、縣二百十四、戶十七萬二百六十三。辛卯,大赦廣南,免二稅,偽署官仍舊。三月乙未,幸飛龍院,賜從臣馬。丙申,詔廣南有賣人男女為奴婢轉傭利者,並放免。偽政有害於民者具以聞,除之。增前代帝王守陵戶二。夏四月丙寅朔,前左監門衛將軍趙玭訴宰相趙普,坐誣毀大臣,汝州安置。丁卯,三佛齊國遣使獻方物。己巳,詔禁嶺南商稅、鹽、曲,如荊湖法。辛未,幸永興軍節度使吳廷祚第視疾。癸未,幸開寶寺。辛卯,南唐遣其弟從諫來朝貢。發廂軍千人修前代陵寢之在秦者。壬辰,監察禦史閭丘舜卿坐前任盜用官錢,棄市。五月乙未朔,禦明德門受劉鋹俘,釋之;斬其柄臣龔澄樞、李托、薛崇譽。大宴於大明殿,鋹預焉。丁酉,賞伐廣南功,潘美、尹崇珂等進爵有差。六月癸酉,遣使祀南海。丁醜,命翰林試南漢官,取書判稍優者,授令、錄、簿、尉。壬午,以孝子羅居通為延州主簿。封劉鋹為恩赦侯。乙酉,罷賀州銀場。賜劉鋹月奉外錢五萬、米麥五千斛。河決原武,汴決穀熟。秋七月戊戌,賜開封尹光義門戟十四。庚子,幸新修水磑,賜役人錢帛有差。戊午,複著內侍養子令。癸亥,幸建武軍節度使何繼筠第視疾。汴決宋城。八月壬申,文武百官上尊號,不允。辛卯,景星見。冬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己巳,詔偽作黃金者棄市。庚午,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辛巳,除廣南舊無名配斂。甲申,詔十月後犯強竊盜者,郊赦不原。丙戌,放廣南民驅充軍者。十一月癸巳朔,南唐遣其弟從善,吳越國王遣其子惟浚,以郊祀來朝貢。南唐主煜表乞去國號呼名,從之。庚戌,詔諸道所罷攝官三任無遺闕者以聞。河決澶州,通判姚恕坐不即上聞,棄市。己未,日南至,有事南郊,大赦,十惡、故劫殺、官吏受贓者不原。詔置諸州幕職官奉戶。壬戌,蜀班內殿直四十人,援禦馬直例乞賞,遂撾登聞鼓,命各杖二十,翌日,悉斬于營,都指揮單斌等皆杖、降。十二月癸亥朔,賜南郊執事官器幣有差。丁卯,行慶,開封尹光義、興元尹光美、貴州防禦使德昭、宰相趙普並益食邑。己巳,內外文武官遞進勳爵。辛未,賜九經李符本科出身。壬午,畋近郊。
本紀第三
○太祖三
五年春正月壬辰朔,雨雪,不禦殿。禁鐵鑄浮屠及佛像。庚子,前盧氏縣尉鄢陵許永年七十有五,自言父瓊年九十九,兩兄皆八十余,乞一官以便養。因召瓊厚賜之,授永鄢陵令。壬寅,省州縣小吏及直力人。乙巳,罷襄州歲貢魚。二月丙子,詔沿河十七州各置河堤判官一員。庚辰,以鳳州七房銀冶為開寶監。庚寅,以兵部侍郎劉熙古參知政事。閏月壬辰,禮部試進士安守亮等諸科共三十八人,召對講武殿,始放榜。庚戌,升密州為安化軍節度。三月庚午,賜潁州龍騎指揮使仇興及兵士錢。辛未,占城國王波美稅遣使來獻方物。壬申,幸教船池習戰。乙酉,殿中侍御史張穆坐贓棄市。夏四月庚寅朔,三佛齊國主釋利烏耶遣使來獻方物。丙午,遣使檢視水災田。丙寅,遣使諸州捕虎。五月庚申,賜恩赦侯劉鋹錢一百五十萬。乙丑,命近臣祈晴。並廣南州十三、縣三十九。丙寅,罷嶺南采珠媚川都卒為靜江軍。辛未,河決濮陽,命潁州團練使曹翰往塞之。甲戌,以霖雨,出後宮五十餘人,賜予以遣之。丁亥,河南、北淫雨,澶、滑、濟、鄆、曹、濮六州大水。六月己醜,河決陽武,汴決穀熟。丁酉,詔:淫雨河決,沿河民田有為水害者,有司具聞除租。戊申,修陽武堤。秋七月己未,右拾遺張恂坐贓棄市。癸未,邕、容等州獠人作亂。
八月庚寅,高麗國王王昭遣使獻方物。己亥,廣州行營都監朱憲大破獠賊于容州。癸卯,升宿州為保靜軍節度,罷密州仍為防禦。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癸酉,李崇矩以鎮國軍節度使罷。冬十月庚子,幸河陽節度使張仁超第視疾。甲辰,試道流,不才者勒歸俗。十一月己未,李繼明、藥繼清大破獠賊于英州。癸亥,禁僧道習天文地理。己巳,禁舉人寄應。庚辰,命參知政事薛居正、呂余慶兼淮、湖、嶺、蜀轉運使。十二月乙酉朔,祈雪。己亥,畋近郊。開封尹光義暴疾,遂如其第視之。甲寅,內班董延諤坐監務盜芻粟,杖殺之。詔合入令、錄者引見後方注。乙卯,大雨雪。是歲,大饑。
六年春正月丙辰朔,不禦殿。置蜀水陸轉運計度使。癸酉,修魏縣河。二月丙戌朔,棣州兵馬監押、殿直傅延翰謀反,伏誅。丙申,曹州饑,漕太倉米二萬石振之。己亥,吳越國進銀裝花段、金香師子。三月乙卯朔,周鄭王殂于房州,上素服發哀,輟朝十日,諡曰恭帝,命還葬慶陵之側,陵曰順陵。己未,複密州為安化軍節度。庚申,覆試進士于講武殿,賜宋准及下第徐士廉等諸科百二十七人及第。乙亥,賜宋准等宴錢二十萬。大食國遣使來獻。翰林學士、知貢舉李昉坐試人失當,責授太常少卿。試朝臣死王事者子陸坦等,賜進士出身。丙子,幸相國寺觀新修塔。夏四月丁亥,召開封尹光義、天平軍節度使石守信等賞花、習射于苑中。辛醜,遣盧多遜為江南國信使。甲辰,占城國王悉利陀盤印茶遣使來獻方物。丙午,黎州保塞蠻來歸。戊申,詔修《五代史》。五月庚申,劉熙古以戶部尚書致仕。詔:中書吏擅權多奸贓,兼用流內州縣官。己巳,交州丁璉遣使貢方物。幸玉津園,觀刈麥。辛巳,殺右拾遺馬適。六月辛卯,閱在京百司吏,黜為農者四百人。癸巳,占城國遣使獻方物。隰州巡檢使李謙溥拔北漢七砦。癸卯,雷有鄰告宰相趙普党堂吏胡贊等不法,贊及李可度並批籍沒。庚戌,詔參知政事與宰相趙普分知印押班奏事。秋七月壬子朔,詔諸州府置司寇參軍,以進士、明經者為之。丙辰,減廣南無名率錢。八月乙酉,罷成都府偽蜀嫁裝稅。辛卯,賜布衣王澤方同學究出身。丁酉,泗州推官侯濟坐試判假手,杖、除名。甲辰,趙普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辛酉,幸都亭驛。九月丁卯,余慶以尚書左丞罷。己巳,封光義為晉王、兼侍中,德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薛居正為門下侍郎、同平章政事,戶部侍郎、樞密副使沈義倫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石守信兼侍中,盧多遜中書舍人、參知政事。壬申,詔晉王光義班宰相上。冬十月甲申,葬周恭帝,不視朝。丁亥,幸玉津園觀稼。戊子,流星出文昌、北斗。甲辰,特赦諸官吏奸贓。十一月癸醜,詔常參官進士及第者各舉文學一人。十二月壬午,命近臣祈雪。丙午,前中書舍人、參知政事多遜起複視事。行《開寶通禮》。限度僧法,諸州僧帳及百人,歲許度一人。
七年春正月庚戌,不禦殿。庚申,占城國王波美稅遣使獻方物。齊州野蠶成繭。癸亥,左拾遺秦亶、太子中允呂鵠並坐贓,宥死,杖、除名。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丙戌,日有二黑子。癸卯,命近臣祈雨。詔:《詩》、《書》、《易》三經學究,依三經、三傳資敘入官。乙巳,太子中舍胡德沖坐隱官錢,棄市。
三月乙丑,三佛齊國王遣使獻方物。夏四月丙午,遣使檢嶺南民田。五月戊申朔,殿中侍御史李瑩坐受南唐饋遺,責授右贊善大夫。甲寅,以布衣齊得一為章丘主簿。乙丑,詔市二價者以枉法論。丙寅,幸講武池,觀習水戰。丙子,又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六月丙申,河中府饑,發粟三萬石振之。己亥,淮溢入泗州城。壬寅,安陽河溢,皆壞民居。秋七月壬子,幸講武池,觀習水戰,遂幸玉津園。丙辰,南丹州溪洞酋帥莫洪燕內附。詔減成都府鹽錢。庚午,太子中允李仁友坐不法,棄市。八月戊寅,吳越國王遣使來朝貢。丁亥,諭吳越伐江南。戊子,陳州貢芝草,一本四十九莖。己醜,幸講武池,賜習水戰軍士錢。戊戌,殿中丞趙象坐擅稅,除名。甲辰,幸講武池,觀習水戰,遂幸玉津園。九月癸亥,命宣徽南院使、義成軍節度使曹彬為西南路行營馬步軍戰翟都部署,山南東道節度使潘美為都監,潁州團練使曹翰為先鋒都指揮使,將兵十萬出荊南,以伐江南。將行,召曹彬、潘美,戒之曰:「城陷之日,慎無殺戮。設若困鬥,則李煜一門,不可加害。」丁卯,以知制誥李穆為江南國信使。冬十月甲申,幸迎春苑,登汴堤觀戰艦東下。丙戌,又幸迎春苑,登汴堤觀諸軍習戰,遂幸東水門,發戰翟東下。江南進絹數萬,禦衣、金帶、器用數百事。壬辰,曹彬等將舟師、步騎發江陵,水陸並進。丁酉,命吳越王錢俶為升州東南行營招撫制置使。己亥,曹彬收下峽口,獲指揮使王仁震、王宴、錢興。閏月己酉,克池州。丁巳,敗江南軍於銅陵。庚申,命宰相、參知政事更知日曆。壬戌,彬等拔蕪湖、當塗兩縣,駐軍採石。癸亥,詔減湖南新制茶。甲子,薛居正等上新編《五代史》,賜器幣有差。丁卯,彬敗江南軍於採石,擒兵馬部署楊收、都監蔡震等千人,為浮梁以濟。十一月癸未,黥李從善部下及江南水軍一千三百九十人為歸化軍。甲申,詔省劍南、山南等道屬縣主簿。丁亥,秦、晉旱,免蒲、陝、晉、絳、同、解六州逋賦,關西諸州免其半。己醜,知漢陽軍李恕敗江南水軍于鄂。甲午,曹彬敗江南軍于新林砦。辛醜,命知雄州孫全興答涿州修好書。壬寅,大食國遣使獻方物。十二月己酉,彬敗江南軍於白鷺洲。辛亥,命近臣祈雪。甲子,吳越王帥兵圍常州,獲其人馬,尋拔利城砦。丙寅,彬敗江南軍于新林港。己巳,左拾遺劉祺坐受賂,黥面、杖配沙門島。庚午,北漢寇晉州,守臣武守琦敗之于洪洞。壬申,吳越王敗江南軍於常州北界。
八年春正月甲戌朔,以出師,不禦殿。丙子,知池州樊若水敗江南軍於州界,田欽祚敗江南軍于溧水,斬其都統使李雄。乙酉,禦長春殿,謂宰相曰:「朕觀為臣者比多不能有終,豈忠孝薄而無以享厚福耶?」宰相居正等頓首謝。庚寅,曹彬拔升州城南水砦。二月癸醜,彬敗江南軍於白鷺洲。乙卯,拔升州關城。丁巳,太子中允徐昭文坐抑人售物,除籍。甲子,知揚州侯陟敗江南軍於宣化鎮。戊辰,覆試進士于講武殿,賜王嗣宗等三十一人、諸科紀自成等三十四人及第。三月乙酉,賜王嗣宗等宴錢二十萬。己醜,命祈雨。庚寅,彬敗江南軍於江北。己亥,契丹遣使克沙骨慎思以書來講和。知潞州藥繼能拔北漢鷹澗堡。辛醜,召契丹使于講武殿觀習射。壬寅,遣內侍王繼恩領兵赴升州。大食國遣使來朝獻。夏四月乙巳,幸東水磑。癸醜,幸都亭驛,閱新戰船。丁巳,吳越王拔常州。壬戌,彬等敗江南軍于秦淮北。戊辰,幸玉津園,觀種稻,遂幸講武池,觀習水戰。庚午,詔嶺南盜贓滿十貫以上者死。幸西水磑。五月壬申朔,以吳越國王錢俶守太師、尚書令,益食邑。知桂陽監張侃發前官隱沒羨銀,追罪兵部郎中董樞、右贊善大夫孔璘,殺之,太子洗馬趙瑜杖配海島;侃受賞,遷屯田員外郎。辛巳,祈晴。甲申,江南寧遠軍及沿江砦並降。乙酉,詔武岡、長沙等十縣民為賊鹵掠者,蠲其逋租,仍給複一年。甲午,安南都護丁璉遣使來貢。辛醜,河決濮州。六月壬寅,曹彬等遣使言,敗江南軍於其城下。丁未,宋州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休並坐贓棄市。辛亥,河決澶州頓丘。甲子,彗出柳,長四丈,辰見東方。秋七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庚辰,遣閣門使郝崇信、太常丞呂端使契丹。癸未,西天東印土王子穰結說囉來朝獻。甲申,詔吳越王班師。己亥,山后兩林鬼主、懷化將軍勿尼等來朝獻。八月乙卯,幸東水磑觀魚,遂幸北園。辛酉,詔權停今年貢舉。壬戌,契丹遣左衛大將軍耶律霸德等致禦衣、玉帶、名馬。西南蕃順化王子若廢等來獻名馬。癸亥,丁德裕敗潤州兵於城下。九月壬申,狩近郊,逐兔,馬蹶墜地,因引佩刀刺馬殺之。既而悔之,曰:「吾為天下主,輕事畋獵,又何罪馬哉!」自是遂不復獵。戊寅,潤州降。冬十月己亥朔,江南主遣徐鉉、周惟簡來乞緩師。辛亥,詔郡國令佐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材異行或文武可用者遣,詣闕。丁巳,修西京宮闕。江南主貢銀五萬兩、絹五萬匹,乞緩師。戊午,改潤州鎮海軍節度為鎮江軍節度。幸晉王北園。己未,曹彬遣都虞候劉遇破江南軍於皖口,擒其將朱令贇、王暉。十一月
辛未,江南主遣徐鉉等再奉表乞緩師,不報。甲申,曹彬夜敗江南軍於城下。丙戌,以校書郎宋准、殿直邢文慶充賀契丹正旦使。乙未,曹彬克升州,俘其國主煜,江南平,凡得州十九、軍三、縣一百八十、戶六十五萬五千六十。臨視新龍興寺。十二月庚子,幸惠民河,觀築堰。辛醜,赦江南,複一歲;兵戈所經,二歲。戊申,三佛齊遣使來獻方物。己酉,幸龍興寺。辛亥,免開封府諸縣今年秋租十之三。己未,以恩赦侯劉鋹為彭城郡公。甲子,契丹遣使耶律烏正來賀正旦。丁卯,吳越國王乞以長春節朝覲,從之。
九年春正月辛未,禦明德門,見李煜於樓下,不用獻俘儀。壬申,大赦,減死罪一等。乙亥,封李煜為違命侯,子弟臣僚班爵有差。己卯,江南昭武軍節度使留後盧絳焚掠州縣。庚辰,詔郊西京。癸巳,晉王率文武上尊號,不允。二月癸卯,三上表,不允。庚戌,以曹彬為樞密使。辛亥,命德昭迎勞吳越國王錢俶于宋州。契丹遣使耶律延以禦衣、玉帶、名馬、散馬、白鶻來賀長春節。乙卯,吳越王奏內客省使丁德裕貪狠,貶房州刺史。丁巳,觀禮賢宅。戊午,以盧多遜為吏部侍郎,仍參知政事。己未,吳越國王錢俶偕子惟濬等朝於崇德殿,進銀絹以萬計。賜俶衣帶鞍馬,遂以禮賢宅居之,宴于長安殿。壬戌,錢俶進賀平升州銀絹、乳香、吳綾、綿、錢茶、犀象、香藥,皆億萬計。甲子,召晉王、吳越國王並其子等射于苑中,俶進禦衣、壽星通犀帶及金器。丁卯,幸禮賢宅,賜俶金器及銀絹倍萬。三月己巳,俶進助南郊銀絹、乳香以萬計。庚午,賜俶劍履上殿,詔書不名。癸酉,以皇子德芳為檢校太保、貴州防禦使,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沈義倫為大內都部署,右衛大將軍王仁贍權判留司、三司兼知開封府事。丙子,幸西京。己卯,次鞏縣,拜安陵,號慟隕絕者久之。庚辰,賜河南府民今年田租之半,奉陵戶複一年。辛巳,至洛陽。庚寅,大雨,分命近臣詣諸祠廟祈晴。辛卯,幸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夏四月己亥,雨霽。庚子,有事圓丘,回禦五鳳樓,大赦,十惡、故殺者不原,貶降責免者量移敘用,諸流配及逋欠悉放,諸官未贈恩者悉覃賞。壬寅,大宴,賜親王、近臣、列校襲衣、金帶、鞍馬、器幣有差。丙午,駕還。辛亥,上至自洛。丁巳,曹翰拔江州,屠之,擒牙校宋德明、胡則等。詔益晉王食邑,光美、德昭並加開府儀同三司,德芳益食邑,薛居正、沈義倫加光祿大夫,樞密使曹彬、宣徽北院使潘美加特進,吳越國王錢俶益食邑,內外文武臣僚咸進階封。己未,著令旬假為休沐。丙寅,大食國王珂黎拂遣使蒲希密來獻方物。五月己巳,幸東水磑,遂幸飛龍院,觀漁金水河。甲戌,遣司勳員外郎和峴往江南路採訪。殺盧絳。庚辰,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觀稼。宋州大風,壞城樓、官民舍幾五千間。甲申,以閣門副使田守奇等充賀契丹生辰使。晉州以北漢嵐、石、憲三州巡檢使王洪武等來獻。六月庚子,步至晉王邸,命作機輪,輓金水河注邸中為池。癸卯,吳越王進銀、絹、綿以倍萬計。乙卯,熒惑入南斗。秋七月戊辰,幸晉王第觀新池。丙子,幸京兆尹光美第視疾。戊寅,再幸光美第。泉州節度使陳洪進乞朝覲。丙戌
,命近臣祈晴。丁亥,命修先代帝王及五嶽、四瀆祠廟。庚寅,幸光美第。八月乙未朔,吳越國王進射火箭軍士。己亥,幸新龍興寺。辛醜,太子中允郭思齊坐贓棄市。乙巳,幸等覺院,遂幸東染院,賜工人錢。又幸控鶴營觀習射,賜帛有差。又幸開寶寺觀藏經。丁未,遣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党進、宣徽北院使潘美伐北漢。丙辰,遣使率兵分五道入太原。九月甲子,幸綾錦院。庚午,權高麗國事王伷遣使來朝獻。党進敗北漢軍於太原城北。辛巳,命忻、代行營都監郭進遷山后諸州民。庚寅,幸城南池亭,遂幸禮賢宅,又幸晉王第。冬十月甲午朔旦,賜文武百官衣有差。丁酉,兵馬監押馬繼恩率兵入河東界,焚蕩四十餘砦。己亥,幸西教場。庚子,鎮州巡檢郭進焚壽陽縣,俘九千人。辛醜,晉、隰巡檢穆彥璋入河東,俘二千餘人。党進敗北漢軍於太原城北。己酉,吳越王獻馴象。癸醜夕,帝崩於萬歲殿,年五十。殯於殿西階,諡曰英武聖文神德皇帝,廟號太祖。太平興國二年四月乙卯,葬永昌陵。大中祥符元年,加上尊諡曰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
贊曰:昔者堯、舜以禪代,湯、武以征伐,皆南面而有天下。四聖人者往,世道升降,否泰推移。當斯民塗炭之秋,皇天眷求民主,亦惟責其濟斯世而已。使其必得四聖人之才,而後以其行事畀之,則生民平治之期,殆無日也。五季亂極,宋太祖起介胄之中,踐九五之位,原其得國,視晉、漢、周亦豈甚相絕哉?及其發號施令,名藩大將,俯首聽命,四方列國,次第削平,此非人力所易致也。建隆以來,釋藩鎮兵權,繩贓吏重法,以塞濁亂之源。州郡司牧,下至令錄、幕職,躬自引對。務農興學,慎罰薄斂,與世休息,迄于丕平。治定功成,制禮作樂。在位十有七年之間,而三百餘載之基,傳之子孫,世有典則。遂使三代而降,考論聲明文物之治,道德仁義之風,宋于漢、唐,蓋無讓焉。烏呼,創業垂統之君,規模若是,亦可謂遠也已矣!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太宗神功聖德文武皇帝諱炅,初名匡乂,改賜光義,即位之二年改今諱,宣祖第三子也,母曰昭憲皇后杜氏。初,後夢神人捧日以授,已而有娠,遂生帝於浚儀官舍。是夜,赤光上騰如火,閭巷聞有異香,時晉天福四年十月七日甲辰也。帝幼不群,與他兒戲,皆畏服。及長,隆准龍顏,望之知為大人,儼如也。性嗜學,宣祖總兵淮南,破州縣,財物悉不取,第求古書遺帝,恒飭厲之,帝由是工文業,多藝能。仕周至供奉官都知。太祖即位,以帝為殿前都虞候,領睦州防禦使。親征澤、潞,帝以大內點檢留鎮,尋領泰甯軍節度使。征李重進,為大內都部署,加同平章事、行開封尹,再加兼中書令。征太原,改東都留守,別賜門戟,封晉王,序班宰相上。
開寶九年冬十月癸醜,太祖崩,帝遂即皇帝位。乙卯,大赦,常赦所不原者鹹除之。丙辰,群臣表請聽政,不許。丁巳,宰相薛居正等固請,乃許,即日移禦長春殿。庚申,以弟廷美為開封尹兼中書令,封齊王;先帝子德昭為永興軍節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德芳為山南西道節度使、興元尹、同平章事。薛居正加左僕射,沈倫加右僕射,盧多遜為中書侍郎,曹彬仍樞密使,並同平章事。楚昭輔為樞密使,潘美為宣徽南院使,內外官進秩有差。詔茶、鹽、榷酤用開寶八年額。十一月癸亥朔,帝不視朝。甲子,追冊故尹氏為淑德皇后,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后。戊辰,罷州縣奉戶。庚午,詔諸道轉運使察州縣官吏能否,第為三等,歲終以聞。命諸州大索知天文術數人送闕下,匿者論死。乙亥,命權知高麗國事王伷為高麗國王。癸未,幸相國寺。己醜,遣著作郎馮正、佐郎張巳使契丹告哀。詔文武官由譴累不齒者,有司毋得更論前過。十二月己亥,置直舍人院。甲寅,禦乾元殿受朝,樂縣而不作。大赦,改是歲為太平興國元年。命太祖子及齊王廷美子並稱皇子,女並稱皇女。丁巳,置三司副使。戊午,契丹遣使來賻。己未,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庚申,節度使趙普、向拱、張永德、高懷德、馮繼業、張美、劉廷讓來朝。
二年春正月壬戌,以大行殯,不視朝。丙寅,禁居官出使者行商賈事。戊辰,親試禮部舉人。甲戌,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武聖文神德,廟號太祖。丙子,幸相國寺,還,禦東華門觀燈。庚辰,閱禮部貢士十舉至十五舉者百二十人,並賜出身。戊子,命邕州廣源州酋長坦坦綽儂民富為檢校司空、御史大夫、上柱國。辛卯,幸講武池。置江南榷茶場。二月甲午,契丹遣使來賀即位及正旦。吳越國遣使來貢。罷南唐鐵錢。庚子,帝改名炅。壬寅,大宴崇德殿,不作樂。乙巳,幸新鑿池,遂幸講武池,宴射玉津園。丁未,占城國遣使來貢。己酉,令江南諸州鹽先通商處悉禁之。戊午,幸太平興國寺,遂幸造船務。還,幸建隆觀。三月壬戌朔,始立試官銜選限。己卯,以河陽節度使趙普為太子少保。己醜,幸開寶寺。置威勝軍。禁江南諸州銅。許契丹互市。夏四月辛卯,大食國遣使來貢。丁酉,契丹遣使來會葬。乙卯,葬太祖于永昌陵。五月壬戌,河南法曹參軍高丕、伊闕縣主簿翟嶙、鄭州滎澤令申廷溫坐不勤事,並免。癸亥,向拱、張永德、張美、劉廷讓皆罷節鎮,為諸衛上將軍。乙丑,幸新水磑,遂幸玉津園宴射。丙寅,詔繼母殺子及婦者同殺人論。庚午,宴崇德殿,不作樂。遣辛仲甫使契丹。甲戌,以十月七日為乾明節。己卯,祔太祖神主于廟,以孝明皇后王氏配,又以懿德皇后符氏、淑德皇后尹氏祔別廟。庚辰,詔作北帝宮於終南山。癸未,幸新水磑,遂宴射玉津園。六月辛卯朔,白龍見邠州要策池中。乙卯,幸開寶寺,遂幸飛龍院,賜從官馬。是月,磁州保安等縣墨蟲生,食桑葉殆盡。潁州大水。秋七月庚午,詔諸庫藏敢變權衡以取羨餘者死。癸未,钜鹿、沙河步屈食桑、麥,河決滎澤、頓丘、白馬、溫縣。閏月己亥,幸白鶻橋,臨金水河。己酉,河溢開封等八縣,害稼。甲寅,詔發潭州兵擊梅山洞賊。丁巳,有司上閏年輿地版籍之圖。令支郡得專奏事。八月癸亥,黎州兩林蠻來貢。乙丑,平海軍節度使陳洪進來朝。癸酉,以觀燈,遂幸相國寺。戊寅,詔作崇聖殿。是月,陝、澶、道、忠、壽諸州大水,钜鹿步蝻生,景城縣雹。九月乙未,幸弓箭院,遂幸新修三館。壬寅,幸新水磑,遂幸西禦園宴射。丁未,渤尼國遣使來貢,山后兩林蠻來獻馬。辛亥,幸講武台大閱。容州初貢珠。乙卯,鎮海、鎮東軍節度使錢惟濬來朝。丙辰,狩近郊。丁巳,吳越王遣使乞呼名,不允。是月,興州江水溢,濮州大水,汴水溢。
冬十月戊午朔,賜百官及在外將校、長吏冬服。辛酉,契丹來賀乾明節。己巳,幸京城西北,觀衛士與契丹使騎射,遂宴苑中。己巳,群臣請舉樂,表三上,從之。丙子,詔禁天文蔔相等書,私習者斬。辛巳,畋近郊。初榷酒酤。十一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既。庚寅,日南至,帝始受朝。甲午,遣李瀆等賀契丹正旦。丁酉,禁江南諸州新小錢,私鑄者棄市。癸醜,幸禦龍弓箭直營,賜軍士錢帛有差。十二月丁巳朔,試諸州所送天文術士,隸司天臺,無取者黥配海島。庚午,畋近郊。癸酉,詔定晉州礬法,私煮及私販易者罪有差。辛巳,幸新水磑。高麗國王使其子元輔來賀即位。
三年春正月丙戌朔,不受朝,群臣詣閣賀。庚寅,殿直霍瓊坐募兵劫民財,腰斬。甲午,浚汾河。雅州西山野川路蠻來朝。戊戌,開襄、漢漕渠,渠成而水不上,卒廢。己亥,光祿丞李之才坐擅入酒邀同列飲殿中,除名。庚子,罷陳州蔡河舟算。辛醜,浚廣濟、惠民及蔡三河,治黃河堤。乙巳,浚汴口。己酉,命修《太祖實錄》。辛亥,命群臣禱雨。癸醜,京畿雨足。二月丙辰,幸鄭國公主第。以三館新修書院為崇文院。丁巳,詔班諸州錄事、縣令、簿尉曆子合書式。甲子,罷昌州七井虛額鹽。丙寅,泗州錄事參軍徐璧坐監倉受賄出虛券,棄市。辛未,幸西綾錦院,命近臣觀織室機杼,還,幸崇文院觀書。詔鑿金明池。甲申,禁沿邊諸郡闌出銅錢。制西京新修殿名。三月乙酉朔,貝州清河民田祚十世同居,詔旌其門閭,複其家。辛醜,監海門戍、殿直武裕坐奸贓棄市。壬寅,秦州言,戎酋王泥豬寇八狼戍,巡檢劉崇讓擊敗之,梟其首以徇。己酉,吳越國王錢俶來朝。壬子,幸開寶寺。是月,壽州甘露降。夏四月乙卯朔,命群臣禱雨。召華山道士丁少微。丙辰,禁民自春及秋毋捕獵。庚午,幸建隆觀,遂幸西染院,又幸造船務。乙亥,置諸道轉運判官。己卯,陳洪進獻漳、泉二州,凡得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兵萬八千七百二十七。庚辰,幸城南觀麥,遂幸玉津園宴射。辛巳,侍御史趙承嗣坐監市征隱官錢,棄市。癸未,以陳洪進為武甯軍節度使、同平章事。錢俶乞罷所封吳越國王,及解天下兵馬大元帥,並寢書詔不名之命,歸其兵甲,求還,不許。是月,河決獲嘉縣。五月乙酉,赦漳、泉,仍給複一年。錢俶獻其兩浙諸州,凡得州十三、軍一、縣八十六、戶五十五萬六百八十、兵一十一萬五千三十六。丁亥,封錢俶為淮海國王,其子惟濬徙淮南軍節度使,惟治徙鎮國軍節度使。戊子,赦兩浙,給複如漳、泉。癸巳,遣李從吉等使契丹。乙未,占城國遣使獻方物。壬寅,定難軍節度使李克睿卒,子繼筠立。乙巳,以繼筠襲定難軍節度使。幸殿前都指揮使楊信第視疾。戊申,以秦州節度判官李若愚子飛雄矯制乘驛至清水縣,縛都巡檢周承瑨及劉文裕、馬知節等七人,將劫守卒據城為叛,文裕覺其詐,禽縛飛雄按之,盡得其狀,詔誅飛雄及其父母妻子同產,而哀若愚宗奠無主,申戒中外臣庶,自今子弟有素懷兇險、屢戒不悛者,尊長聞諸州縣,錮送闕下,配隸遠處,隱不以聞,坐及期功以上。六月戊午,複給乘驛銀牌。壬午,秦州清水監軍田仁朗擊破西羌,斬獲甚眾。癸未,詔太平興國元年十月乙卯以來諸職官以贓致罪
者,雖會赦不得敘,永為定制。是月,泗州大水,汴水決寧陵縣。秋七月乙酉,大雨震電,西窯務槁聚焚。壬辰,右千牛衛上將軍李煜卒,追封吳王。戊戌,金鄉縣民李光襲十世同居,詔旌其門。庚戌,改明德門為丹鳳門。壬子,中書令史李知古坐受賕擅改刑部所定法,杖殺之。八月癸醜,幸南造船務,遂幸玉津園宴射。滑州黃河清。丙辰,詔兩浙發淮海王緦麻以上親及管內官吏赴闕。辛未,夷州蠻任朗政來貢。癸酉,詹事丞徐選坐贓,杖殺之。甲戌,群臣請上尊號曰應運統天聖明文武皇帝,許之。九月甲申,親試禮部舉人。壬子,以布衣張遁為襄邑縣主簿,張文旦濮陽縣主簿。冬十月癸醜朔,契丹遣使來賀乾明節。高麗國王遣使來貢。庚申,幸武功郡王德昭邸,遂幸齊王邸,賜齊王銀萬兩、絹萬匹,德昭、德芳有差。辛酉,複兗州曲阜縣襲封文宣公家。庚午,畋近郊。是月,河決靈河縣。十一月丙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禦乾元殿受尊號。庚子,幸齊王邸。丙午,以郊祀,中外文武加恩。十二月乙丑,幸講武台觀機石連弩。庚午,畋近郊。戊寅,契丹遣使來賀正旦。己卯,置三司推官、巡官。
四年春正月丁亥,命太子中允張洎、著作佐郎句中正使高麗,告以北伐。遣官分督諸州軍儲輸太原行營。庚寅,以宣徽南院使潘美為北路都招討制置使,分命節度使河陽崔彥進、彰德李漢瓊、彰信劉遇、桂州觀察使曹翰,副以衛府將直,四面進討。侍衛馬軍都虞候米信、步軍虞候田重進並為行營指揮使,將其軍以從,西上閣門使郭守文、順州團練使梁迥監護之。辛卯,命雲州觀察使郭進為太原石嶺關都部署,以斷燕薊援師。癸巳,置簽署樞密院事,以石熙載為之。乙未,宴潘美等於長春殿,賜以襲衣、金帶、鞍馬。癸卯,新渾儀成。二月壬子,幸國子監,遂幸玉津園宴射。甲寅,以齊王廷美子德恭為貴州防禦使。丙辰,以中書侍郎、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沈倫為東京留守兼判開封府事,宣徽北院使王仁贍為大內都部署,樞密承旨陳從信副之。癸亥,賜扈從近臣鞍馬、衣服、金玉帶有差。甲子,帝發京師。戊寅,次澶州,觀魚於河。三月庚辰朔,次鎮州。丁亥,郭進破北漢西龍門砦,禽獲甚眾。乙未,郭進大破契丹于關南。庚子,左飛龍使史業破北漢鷹揚軍,俘百人來獻。乙巳,夏州李繼筠乞帥所部助討北漢。詔泉州發兵護送陳洪進親屬赴闕。夏四月己酉朔,嵐州行營與北漢軍戰,破之。庚戌,盂縣降。以石熙載為樞密副使。辛酉,以孟玄哲、劉廷翰為兵馬都鈐轄,崔翰總馬步軍,並駐泊鎮州。壬戌,帝發鎮州。折禦卿克岢嵐軍,獲其軍使折令圖。乙丑,克隆州,獲其招討使李詢等六人。己巳,折禦卿克嵐州,殺其憲州刺史郭翊,獲夔州節度使馬延忠。庚午,次太原,駐蹕汾東行營。辛未,幸太原城,詔諭北漢主劉繼元使降。壬申夜,帝幸城西,督諸將發機石攻城。甲戌,幸諸砦。乙亥,幸連城,視攻城諸洞。五月己卯朔,攻城西南,遂陷羊馬城,獲其宣徽使範超,斬纛下。辛巳,攻城西北。壬午,其騎帥郭萬超來降,遂移幸城南,手詔賜繼元。癸未,進攻將士盡奮,若將屠之。是夜,繼元遣使納款。甲申,繼元降,北漢平,凡得州十、縣四十、戶三萬五千二百二十。命祠部郎中劉保勳知太原府。乙酉,赦河東常赦所不原者,命錄死事將校子孫,瘞戰士。戊子,以榆次縣為新並州。優賞歸順將校,盡括僧道隸西京寺觀,官吏及高貲戶授田河南。北漢節度使蔚進盧遂以汾州降。己醜,以繼元為右衛上將軍、彭城郡公。帝作《平晉詩》,令從臣和。辛卯,繼元獻官妓百餘,以賜將校。乙未,築新城。送劉繼元緦麻以上親赴闕。丙申,幸城北,禦沙河門樓。盡徙余民於新城,遣使督之,既出,即命縱火。丁酉,以行宮為平晉寺,帝作
《平晉記》刻寺中。廢隆州,隳其城。庚子,發太原。丁未,次鎮州。六月甲寅,以將伐幽、薊,遣發京東、河北諸州軍儲赴北面行營。庚申,帝複自將伐契丹。丙寅,次金台頓,募民為鄉導者百人。丁卯,次東易州,刺史劉宇以城降,留兵千人守之。戊辰,次涿州,判官劉厚德以城降。己巳,次鹽溝頓,民得近界馬來獻,賜以束帛。庚午,次幽州城南,駐蹕寶光寺。契丹軍城北,帝率眾擊走之。壬申,命節度使定國宋偓、河陽崔彥進、彰信劉遇、定武孟玄哲四面分兵攻城。以潘美知幽州行府事。契丹鐵林廂主李劄盧存以所部來降。癸酉,移幸城北,督諸將進兵,獲馬三百。幽州神武廳直並鄉兵四百人來降。乙亥,范陽民以牛酒犒師。丁醜,帝乘輦督攻城。秋七月庚辰,契丹建雄軍節度使、知順州劉廷素來降。壬午,知薊州劉守恩來降。癸未,帝督諸軍及契丹大戰於高梁河,敗績。甲申,班師。庚寅,命孟玄哲屯定州,崔彥進屯關南。乙巳,帝至自范陽。八月壬子,西京留守石守信坐從征失律,貶崇信軍節度使。甲寅,彰信軍節度使劉遇貶宿州觀察使。癸亥,命潘美屯河東三交口。甲戌,汴水決宋城縣。武功郡王德昭自殺。詔作太清樓。是月,秦州大水。九月己卯,河決汲縣。丁亥,置皇子侍讀。己亥,幸新城,觀鐵林軍人射強弩。庚子,華山道士丁少微詣闕,獻金丹及巨勝、南芝、玄芝。癸卯,山后兩林蠻以名馬來獻。丙午,鎮州都鈐轄劉廷翰及契丹戰於遂城西,大敗之,斬首萬三百級,獲三將、馬萬匹。冬十月乙亥,以平北漢功,齊王廷美進封秦王,薛居正加司空,沈倫加左僕射,盧多遜兼兵部尚書,曹彬兼侍中,白進超、崔翰、劉廷翰、田重進、米信並領諸軍節度使,楚昭輔、崔彥進、李漢瓊並加檢校太尉,潘美加檢校太師,王仁贍加檢校太傅,石熙載加刑部侍郎,文武從臣進秩有差。十一月庚辰,放道士丁少微歸華山。己醜,畋近郊。辛卯,忻州言與契丹戰,破之。關南言破契丹,斬首萬餘級。十二月丁未,占城國遣使來貢。丁卯,畋近郊。置諸州司理判官。
五年春正月庚辰,詔宣慰河東諸州。壬午,新作天駟左、右監,以左、右飛龍使為左、右天廄使,閑廄使為崇儀使。庚寅,改端明殿學士為文明殿學士。二月戊辰,斬徐州妖賊李緒等七人。廢順化軍。三月戊子,會親王、宰相、淮海國王及從臣蹴鞠大明殿。己醜,左監門衛上將軍劉鋹卒,追封南越王。癸巳,代州言宣徽南院使潘美敗契丹之師於雁門,殺其駙馬侍中蕭咄李,獲都指揮使李重誨。閏三月丙午,幸水磑,因觀魚。甲寅,親試禮部舉人。丁巳,親試諸科舉人。庚午,幸講武池觀習樓船。辛未,甘、沙州回鶻遣使以橐駝名馬來獻。夏四月癸未,親試應百篇舉趙昌國,賜及第。壅汾河晉祠水灌太原,隳其故城。是月,壽州風雹,冠氏縣雨雹。五月癸卯朔,大霖雨。辛酉,命宰相祈晴。六月壬午,高麗國王遣使來貢。是月,潁州大水,徐州白溝溢入城。秋七月丁未,討交州黎桓,命蘭州團練使孫全興、八作使張濬、左監門衛將軍崔亮、甯州刺史劉澄、軍器庫副使賈湜、閣門祗候王僎並為部署。全興、濬、亮由邕州,澄、湜、僎由廉州,各以其眾致討。庚申,北海虸蚄生。八月甲申,西南蕃主龍瓊琚使其子羅若從並諸州蠻來貢。九月癸卯,黎桓遣使為丁璿上表求襲位。甲辰,史館上《太祖實錄》。壬戌,畋近郊。冬十月戊寅,大發兵屯關南及鎮、定州。己醜,發京師,至雄州,民治道。甲午,命侍衛馬軍都指揮使米信護定州屯兵。十一月庚子朔,安南靜海軍節度行軍司馬、權知州事丁璿上表求襲位,不報。丙午,以秦王廷美為東京留守,王仁贍為大內都部署,陳從信副之。己酉,帝伐契丹。壬子,發京師。癸醜,次長垣縣。關南與契丹戰,大破之。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崔彥進為關南都部署。戊午,駐蹕大名府。諸軍及契丹大戰于莫州,敗績。十二月甲戌,大閱,遂宴幄殿。衛士有盜獲獐者當坐,詔特釋之。戊寅,以保靜軍節度使劉遇、威塞軍節度使曹翰為幽州東、西路部署。庚辰,發大名府,因校獵。乙酉,帝至自大名府。交州行營與賊戰,大破之。
六年春正月癸卯,置平塞、靜戎二軍。辛亥,易州破契丹數千眾。丙寅,改靜戎軍為安靜軍。二月己卯,命宰臣禱雨。三月己酉,興元尹德芳薨,追封岐王。癸醜,詔令諸路轉運使察官吏賢否以聞。丙辰,置破虜、平戎二軍。丁巳,高昌國遣使來貢。壬戌,交州行營破賊于白藤江口,獲戰艦二百艘,知邕州侯仁寶死之。會炎瘴,軍士多死者,轉運使許仲宣驛聞,詔班師。詔斬劉澄、賈湜於軍中,征孫全興下獄。令諸州長吏五日一慮囚。夏四月辛未,幸太平興國寺禱雨。丙戌,高麗國遣使來貢。禁西川諸州白衣巫師。罷湖州織羅,放女工。五月己未,雨。降死罪囚,流以下釋之。平塞軍與契丹戰,破之。六月甲戌,司空、平章事薛居正薨。七月丙午,詔渤海琰府王助討契丹。是月,延州、鄜、寧、河中大水,宋州蝗。九月乙未朔,日有食之。甲辰,左拾遺田錫上疏極諫,詔嘉獎之。丙午,置京朝官差遣院,初令中書舍人郭贄等考校課績。辛亥,以趙普為司徒,石熙載為樞密使。壬子,詔求直言。丙辰,易州言破契丹。斬綿州妖賊王禧等十人。
冬十月癸酉,群臣三奉表上尊號曰應運統睿文英武大聖至明廣孝皇帝,許之。甲申,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崔彥進為關南都部署,侍衛馬軍都指揮使米信為定州都部署。丙戌,校歷代醫書。甲午,詔作蘇州太一宮成。十一月丁酉,監察禦史張白坐知蔡州日假官錢糴糶,棄市。甲辰,改武德司為皇城司。女真遣使來貢。辛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禦乾元殿受尊號,內外文武加恩。壬子,令諸州監臨官有所聞見傳聞須面陳者,俟報。丁巳,交州行營部署孫全興棄市。辛酉,以樞密使楚昭輔為左驍衛上將軍。十二月癸酉,購求醫書。己卯,畋近郊。己醜,諸道節度州置觀察支使,奉料同掌書記,仍不得並置。辛卯,禁民私市近界部落馬。
七年春正月甲午朔,不受朝,群臣詣閣稱賀。壬戌,定輿服等差及婚取喪葬儀制。二月甲申,改關南為高陽關,徙並州治唐明鎮。乙酉,特貰廬州管內逋米萬七千二百四十石。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乙未,以秦王廷美為西京留守。乙巳,以旱分遣中黃門遍禱方嶽。交州以王師致討,遣使來謝。壬子,賜秦王襲衣、通犀帶、錢十萬。是月,舒州上玄石有白文曰「丙子年出趙號二十一帝」。宣州雪霜,殺桑害稼。北陽縣蝗,飛鳥數萬食之盡。夏四月甲子,以樞密直學士竇偁、中書舍人郭贄並參知政事,如京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戊辰,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盧多遜罷為兵部尚書。丁醜,西京留守、秦王廷美罷歸第,複其子德恭、德隆名皇侄,女韓氏婦落皇女、雲陽公主之號。盧多遜褫職流崖州,並徙其家,期周以上親悉配遠裔。庚辰,左僕射、平章事沈倫罷為工部尚書。禁河南諸州私鑄鉛錫惡錢及輕小錢。是月,潤州大水。五月辛醜,崔彥進敗契丹于唐興。戊申,慮囚。己酉,夏州留後李繼捧獻其銀、夏、綏、宥四州。辛亥,三交行營言,潘美敗契丹之師於雁門,破其壘三十六。丙辰,秦王廷美降封涪陵縣公、房州安置。以崇儀副使閻彥進知房州,監察禦史袁廓通判軍州事,各賜白金三百兩。己未,府州破契丹於新澤砦,獲其將校以下百人。是月,陝州蝗,蕪湖縣雨雹。六月乙亥,遣使發李繼捧緦麻巳上親赴闕,其弟繼遷奔地斤澤。丙子,置譯經院。是月,河決臨濟縣。漢陽軍大水。
秋七月甲午,以子德崇為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衛王;德明為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廣平郡王。乙卯,工部尚書沈倫以左僕射致仕。是月,河決範濟口。淮水、漢水、易水皆溢。陽穀縣蝗。關、陝諸州大水。
八月庚申朔,太子太師王溥薨。己卯,詔川、峽諸州官織錦綺、鹿胎、透背、六銖、欹正、龜殼等悉罷之,民間勿禁。
九月己醜朔,西京諸道系籍沙彌,令祠部給牒。甲寅,貴妃孫氏薨。邠州蝗。
冬十月癸亥,詔河南吏民不得闌出邊關侵撓略奪,違者論罪,有得羊馬生口者還之。戊辰,幸金明池,禦龍舟觀習水戰。河決武德縣,蠲臨河民租。己卯,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竇偁卒。癸卯,《乾元曆》成。是月,嶽州田鼠食稼。
十一月己酉,以李繼捧為彰德軍節度使。禁民喪葬作樂。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庚午,蠲兩浙諸州太平興國六年以前逋租。戊寅,高麗國王伷卒,其弟治遣使求襲位,詔立治為高麗國王。
閏月戊子朔,豐州與契丹戰,破之,獲其天德軍節度使蕭太。占城國獻馴象。丙申,狩近郊。辛亥,詔赦銀、夏等州常赦所不原者。諸州置農師。
八年春正月己卯,以東上閣門使王顯為宣徽南院使,酒坊使弭德超為北院使,並兼樞密副使。癸未,詔令州、縣長吏延問高年耆德。
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丁酉,禁內屬部落私市女口。
三月庚申,以右諫議大夫宋琪為參知政事。豐州破契丹兵,降三千餘帳。癸亥,分三司,各置使。癸酉,幸金明池,觀習水戰。丙子,親試禮部舉人。甲申,除福建諸州鹽禁。
夏四月壬寅,班《外官戒諭辭》。壬子,流樞密副使弭德超於瓊州,並徙其家。乙卯,幸樞密使石熙載第視疾。
五月丁卯,詔作太一宮于都城南。黎桓自稱三使留後,遣使來貢,並上丁璿讓表。詔諭桓送璿母子赴闕,不聽。丁亥,流威塞軍節度使曹翰于登州。乙亥,詔長吏誘致關、隴流亡。是月,河決滑州,過澶、濮、曹、濟,東南入於淮。相州風雹。
六月己亥,以王顯為樞密使,柴禹錫為宣徵南院使兼樞密副使。己酉,兗州泰山父老及瑕丘等七縣民詣闕請封禪。是月,穀、洛、瀍、澗溢,壞官民舍萬余區,溺死者以萬計,鞏縣壞殆盡。
秋七月辛未,參知政事郭贄罷為秘書少監。庚辰,加宋琪刑部尚書,以工部尚書李昉參知政事。是月,河、江、漢、滹沱及祁之資、滄之胡盧、雄之易惡池水皆溢為患。
八月壬辰,以大水故,釋死罪以下。丁酉,山后兩林蠻來貢。溪、錦、敘、富四州蠻來附。庚戌,以樞密使石熙載為右僕射。辛亥,增《諡法》。詔軍國政要令參知政事李昉及樞密院副使一人錄送史館。
九月癸醜朔,占城國獻馴象。初置水陸路發運于京師。是月,睢溢,浸田六十裏。
冬十月戊戌,改衛王德崇名元佐,廣平郡王德明名元祐,德昌名元休,德嚴名元雋,德和名元傑。已酉,進元佐為楚王、元祐陳王,封元休韓王、元雋冀王、元傑益王,並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司徒兼侍中趙普罷為武勝軍節度使。
十一月壬子朔,以參知政事宋琪、李昉並平章事。癸醜,除川、峽民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棄市律。己未,太一宮成。壬申,以翰林學士李穆、呂蒙正、李至並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張齊賢、王沔並同簽署樞密院事。庚辰,置侍讀官。十二月壬午朔,詔綏、銀、夏等州官吏招誘沒界外民歸業,仍給複三年。丁亥,賜河北、河東緣邊戍卒襦,京城諸軍米。淮海國王錢俶三上表乞解兵馬大元帥、國王、尚書中書令、太師等官。罷元帥名,余不許。西人寇宥州,巡檢使李謁擊走之。是月,醴泉縣水中草變為稻。滑州河決。
雍熙元年春正月壬子朔,不受朝,群臣詣閣拜表稱賀。戊午,右僕射石熙載薨。壬戌,購逸書。丁卯,涪陵縣公廷美薨,追封涪陵王。壬申,蠲諸州民去年官所貸粟。癸酉,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李穆卒。
三月丁巳,滑州河決既塞,帝作《平河歌》賜近臣,蠲水所及州縣今年租。癸未,以涪陵王子德恭、德隆為刺史,婿韓崇業為靜難軍司馬。是月,甘露降太一宮庭。
夏四月乙酉,泰山父老詣闕請封禪。戊子,群臣表請凡三上,許之。甲午,幸金明池,觀習水戰,因幸講武台觀射,賜武士帛。五月庚戌朔,除江南鹽禁。辛亥,幸城南觀麥,賜刈者錢帛。罷諸州農師。壬子,西州回鶻與波斯外道來貢。丁醜,乾元、文明二殿災。己卯,以京官充堂後官。六月丁亥,詔求直言。己醜,遣使按察兩浙、淮南、西川、廣南獄訟。鎮安軍節度使、守中書令石守信薨。庚子,令諸州長吏十日一慮囚。壬寅,詔罷封泰山。甲辰,禁邊臣境外種蒔。
秋七月壬子,改乾元殿為朝元殿,文明殿為文德殿,丹鳳門為乾元門;改匭院為登聞鼓院,東延恩匭為崇仁檢院,南招諫匭為思諫檢院,西申冤匭為申明檢院,北通玄匭為招賢檢院。
八月丁酉,親祠太一宮。壬寅,河水溢。是月,淄州大水。
九月壬戌,群臣表三上尊號曰應運統天睿文英武大聖至仁明德廣孝皇帝,不許,宰相叩頭固請,終不許。丙寅,幸並河新倉。
冬十月甲申,賜華山隱士陳摶號希夷先生。夏州言掩擊李繼遷,獲其母妻,俘千四百餘帳,繼遷走。壬辰,禁布帛不中度者。癸巳,嵐州獻牝獸,一角,並瑞物六十三種圖付史館。戊戌,忠州錄事參軍蔔元幹坐受賕枉法,杖殺之。
十一月壬子,高麗國王遣使來貢。丁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中外文武官進秩有差。癸酉,以浦城童子楊億為秘書省正字。十二月庚辰,淮海國王錢俶徙封漢南國王。癸未,賜京畿高年帛。丁亥,罷嶺南采珠場。壬辰,立德妃李氏為皇后。丙申,禦乾元門,賜京師大酺三日。戊戌,大雨雪。
本紀第五
○太宗二
二年春正月丙辰,以德恭為左武衛大將軍、判濟州,封定安侯;德隆為右武衛大將軍、判沂州,封長寧侯。右補闕劉蒙叟通判濟州,起居舍人韓儉通判沂州。乙丑,賜德恭、德隆常奉外支錢三百萬。
二月戊寅,權交州留後黎桓遣使來貢。乙未,夏州李繼遷誘殺汝州團練使曹光實。己亥,占城遣使來貢。
三月己未,親試禮部舉人。江南民饑,許渡江自占。
夏四月乙亥朔,遣使行江南諸州,振饑民及察官吏能否。戊寅,遣忠武軍節度使潘美複屯三交口。己卯,詔以帝所生官舍作啟聖院。己醜,殿前承旨王著坐監資州兵為奸贓,棄市。庚子,甘露降後苑。辛醜,夏州行營破西蕃息利族,斬其代州刺史折羅遇並弟埋乞,又破保、洗兩族,降五十餘族。
五月甲子,幸城南觀麥,賜田夫布帛。天長軍蝝生。
六月甲戌朔,河西行營言,獲岌羅賦等十四族,焚千餘帳。戊子,複禁鹽、榷酤。
秋七月庚申,詔諸道轉運使及長吏,宜乘豐儲廩以防水旱。
八月癸酉朔,遣使按問兩浙、荊湖、福建、江南東西路、淮南諸州刑獄,仍察官吏勤惰以聞。癸巳,西南奉化王子以慈來貢。是月,瀛、莫二州大水。
九月丙午,以歲無兵凶,除十惡、官吏犯贓、謀故劫殺外,死罪減降,流以下釋之,及蠲江、浙諸州民逋租。庚戌,重九,賜近臣飲于李昉第,召諸王、節度使宴射苑中。是夕,楚王宮火。辛亥,廢楚王元佐為庶人、均州安置。丁巳,群臣請留元佐養疾京師,許之。己未,西南蕃王遣使來貢。己巳,禁海賈。
閏月癸未,太白入南斗。甲申,幸天駟監,賜從臣馬。乙未,禁邕管殺人祭鬼及僧人置妻孥。己亥,均州獻一角獸。
冬十月辛醜朔,慮囚。丙午,以天竺僧天息災、施護、法天並為朝請大夫、試鴻臚少卿。己酉,汴河主糧胥吏坐奪漕軍口糧,斷腕徇於河畔三日,斬之。甲寅,黎邛部蠻王子來貢。
十一月壬午,狩於近郊,以所獲獻太廟,著為令。戊子,禱雪。辛卯,詔在官丁父母憂者並放離任。十二月庚子朔,日有食之。癸卯,南康軍言,雪降三尺,大江冰合,可勝重載。丁未,遣中使賜緣邊戍卒襦褲。丙辰,門下侍郎兼刑部尚書、平章事宋琪罷守本官。
三年春正月辛未,右武衛大將軍、長寧侯德隆薨,以其弟德彝嗣侯,仍知沂州。庚辰,夜漏一刻,北方有赤氣如城,至明不散。己醜,知雄州賀令圖等請伐契丹,取燕、薊故地。庚寅,北伐,以天平軍節度使曹彬為幽州道行營前軍馬步水陸都部署,河陽三城節度使崔彥進副之;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彰化軍節度使米信為西北道都部署,沙州觀察使杜彥圭副之,以其眾出雄州;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靜難軍節度使田重進為定州路都部署,出飛狐。戊戌,參知政事李至罷為禮部侍郎。二月壬子,以檢校太師、忠武軍節度使潘美為雲、應、朔等州都部署,雲州觀察使楊業副之,出雁門。
三月癸酉,曹彬與契丹兵戰固安南,克其城。丁醜,田重進戰飛狐北,又破之。潘美自西陘入,與契丹兵遇,追至寰州,執其刺史趙彥辛,辛以城降。辛巳,曹彬克涿州。潘美圍朔州,其節度副使趙希贊以城降。癸未,田重進戰飛狐北,獲其西南面招安使大鵬翼、康州刺史馬頵、馬軍指揮使何萬通。乙酉,曹彬敗契丹于涿州南,殺其相賀斯。丁亥,潘美師至應州,其節度副使艾正、觀察判官宋雄以城降。司門員外郎王延范與秘書丞陸坦、戎城縣主簿田辯、術士劉昂坐謀不軌,棄市。庚寅,武甯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岐國公陳洪進卒。辛卯,田重進攻飛狐,其守將呂行德、張繼從、劉知進等舉城降,以其縣為飛狐軍。占城國遣使來貢。丙申,進圍靈丘,其守將穆超以城降。
夏四月辛醜,潘美克雲州。田重進戰飛狐北,破其眾。壬寅,曹彬、米信戰新城東北,又破之。己酉,田重進再戰飛狐北,再破之,殺二將。乙卯,重進至蔚州,其牙校李存璋、許彥欽殺大將蕭啜理,執其監城使、同州節度使耿紹忠以城降。
五月庚午,曹彬之師大敗于岐溝關,收眾夜渡拒馬河,退屯易州,知幽州行府事劉保勳死之。丙子,召曹彬、崔彥進、米信歸闕,命田重進屯定州,潘美還代州。徙雲、應、寰、朔吏民及吐渾部族,分置河東、京西。會契丹十萬眾複陷寰州,楊業護送遷民遇之,苦戰力盡,為所禽,守節而死。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甲辰,以禦史中丞辛仲甫為參知政事。
秋七月庚午,貶曹彬為右驍衛上將軍,崔彥進為右武衛上將軍,米信為右屯衛上將軍,杜彥圭為均州團練使。應群臣、列校死事及陷敵者,錄其子孫。壬午,徙山后降民至河南府、許汝等州。丁亥,以簽署樞密院事張齊賢為給事中、知代州。癸巳,階州福津縣有大山飛來,自龍帝峽壅江水逆流,壞民田數百里。甲午,詔改陳王元祐為元僖,韓王元休為元侃,冀王元雋為元份。
八月丁酉朔,以王沔、張宏並為樞密副使。丁未,大雨,遣使禱嶽瀆,至夕雨止。劍州民饑,遣使振之,因督捕諸州盜賊。辛亥,降潘美為檢校太保,贈楊業太尉、大同軍節度使。
九月丙寅朔,減兩京諸州系囚流以下一等,杖罪釋之。賜所徙寰、應、蔚等州民米,升、宣等十四州雍熙二年官所振貸並蠲之。戊寅,賜北征軍士陣亡者家三月糧。
冬十月甲辰,以陳王元僖為開封尹。壬子,高麗國王遣使來貢。庚申,詔以權靜海軍留後黎桓為本軍節度。
十一月丙戌,幸建隆觀、相國寺祈雪。十二月乙未朔,大雨雪,宴群臣玉華殿。己亥,定州田重進入契丹界,攻下岐溝關。壬寅,契丹敗劉廷讓軍于君子館,執先鋒將賀令圖,高陽關部署楊重進死之。壬子,建房州為保康軍,以右衛上將軍劉繼元為節度使。代州副部署盧漢贇敗契丹於土鐙堡,斬獲甚眾,殺監軍舍利二人。是歲,壽州大水,濮州蝗。
四年春正月甲子朔,不受朝,群臣詣閣拜表稱賀。己卯,遣使按問西川、嶺南、江浙等路刑獄。丙戌,詔:「應行營將士戰敗潰散者並釋不問,緣邊城堡備禦有勞可紀者所在以聞。瘞暴骸,死事者廩給其家,錄死事文武官子孫。蠲河北雍熙三年以前逋租,敵所蹂踐者給複三年,軍所過二年,餘一年。」二月丙申,以漢南國王錢俶為武勝軍節度使,徙封南陽國王。丁酉,繕治河北諸州、軍城隍。甲寅,錢俶改封許王。
三月庚辰,詔申嚴考績。
夏四月癸巳朔,以禦史中丞趙昌言為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乙未,詔諸州郡暑月五日一滌囹圄,給飲漿,病者令醫治,小罪即決之。丁未,幸金明池觀水嬉,遂習射瓊林苑,登樓,擲金錢繒彩於樓下,縱民取之。並水陸發運為一司。
五月丙寅,遣使市諸道民馬。庚辰,改殿前司日騎為捧日,驍猛為拱辰,雄勇為神勇,上鐵林為殿前司虎翼,腰弩為神射,侍衛步軍司鐵林為侍衛司虎翼。丁亥,詔諸州送醫術人校業太醫署。賜諸將陣圖。
六月丁酉,以右驍衛上將軍劉廷讓為雄州都部署。戊戌,以彰國軍節度使、駙馬都尉王承衍為貝、冀都部署,郭守文及郢州團練使田欽祚並為北面排陣使。庚子,定國軍節度使崔翰複為高陽關兵馬都部署。是月,鄜州獻馬,前足如牛。
秋七月丙寅,幸講武池觀魚。是月,置三班院。
八月庚子,免諸州吏所逋京倉米二十六萬七千石。
九月癸亥,校醫術人,優者為翰林學生。
冬十月丙午,流雄州都部署劉廷讓于商州。壬子,左僕射致仕沈倫薨。
十一月庚辰,詔以實數給百官奉。十二月壬寅,幸建隆觀、相國寺祈雪。庚戌,畋近郊。丁巳,大雨雪。
端拱元年春正月己未朔,不受朝,群臣詣閣拜表稱賀。乙亥,親耕籍田。還,禦丹鳳樓,大赦,改元。除十惡、官吏犯贓至殺人者不赦外,民年七十以上賜爵一級。癸未,幸玉津園習射。乙酉,禁用酷刑。是月,澶州黃河清。
二月乙未,改左、右補闕為左、右司諫,左、右拾遺為左、右正言。丙申,禁諸州獻珍禽奇獸。己亥,詔瀛州民為敵所侵暴者賜三年租,複其役五年。庚子,以籍田,開封尹、陳王元僖進封許王,元侃襄王,元份越王,錢俶鄧王,中書門下平章事李昉為尚書右僕射,參知政事呂蒙正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樞密使王顯加檢校太傅,給事中、許國公趙普守太保兼侍中,參加政事辛仲甫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趙昌言加工部侍郎,樞密副使王沔為參知政事,禦史中丞張宏為樞密副使,餘內外並加恩。甲辰,升建州為建寧軍節度。庚戌,以子元偓為左衛上將軍、徐國公,元偁為右衛上將軍、涇國公。
三月甲戌,貶樞密副使趙昌言為崇信軍行軍司馬。乙亥,鄭州團練使侯莫陳利用坐不法,配商州禁錮,尋賜死。癸未,幸玉津園習射。廢水陸發運司。
夏四月丁亥,賜京城高年帛。己醜,加高麗國王治、靜海軍節度使黎桓並檢校太尉。
五月辛酉,置秘閣于崇文院。辛未,感德軍節度使李繼捧賜姓趙氏,名保忠。壬申,以保忠為定難軍節度使。閏五月辛卯,以洺州防禦使劉福為高陽關兵馬都部署,濮州防禦使楊贊為貝州兵馬都部署。乙未,賜諸州高年爵公士。丁酉,交州黎桓遣使來貢。壬寅,親試禮部進士及下第舉人。
六月丙辰朔,右領軍衛大將軍陳廷山謀反,伏誅。丁醜,改湖南節度為武安軍節度。親試進士、諸科舉人。
秋七月丙午,除西川諸州鹽禁。辛亥,忠武軍節度使潘美知鎮州。
八月乙卯,壽星見丙地。甲子,以宣徽南院使郭守文為鎮州路都部署。戊寅,太師、鄧王錢俶薨,追封秦國王,諡忠懿。庚辰,幸太學,命博士李覺講《易》,賜帛,遂幸玉津園習射。是月,鳳凰集廣州清遠縣廨合歡樹,樹下生芝三莖。
九月乙酉朔,以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為定州都部署。
冬十月壬午,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戴興為澶州都部署。癸未,詔罷遊獵,五方所畜鷹犬並放之,諸州毋以為獻。
十一月甲申朔,高麗王遣使來貢。己醜,郭守文破契丹于唐河。十二月辛未,以夏州蕃落使李繼遷為銀州刺史,充洛苑使。
二年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群臣詣閣拜表稱賀。壬辰,以涪州觀察使柴禹錫為澶州兵馬部署。癸巳,詔議北伐。
二月壬子朔,令河北東、西路招置營田。癸醜,詔錄將校官吏功及死事使臣、官吏子孫,士卒廩給其家三月。平塞、天威、平定、威虜、靜戎、保塞、甯邊等軍,祁、易、保、定、鎮、邢、趙等州民,除雍熙四年正月丙戌詔給複外,更給複二年;霸、代、洺、雄、莫、深等州,平虜、岢嵐軍,更給複一年。戊午,罷乘傳銀牌,複給樞密院牒。乙太倉粟貸京畿饑民。癸亥,作方田。戊辰,以國子監為國子學。
三月辛卯,命高瓊為並、代都部署。壬寅,親試禮部舉人。
夏四月丁巳,置富順監。辛未,幸趙普第視疾。
五月戊戌,以旱慮囚,遣使決諸道獄。是夕,雨。
秋七月甲申,以知代州張齊賢為刑部侍郎、樞密副使,鹽鐵使張遜為宣徽北院使、簽署樞密院事。戊子,有彗出東井,上避正殿,減常膳。辛醜,契丹犯威虜軍,崇儀使尹繼倫擊破之,殺其相皮室,大將于越遁去。
八月丙辰,大赦,是夕,彗不見。癸亥,詔作開寶寺舍利塔成。
九月壬午,邛部川、山后百蠻來貢。
冬十月辛未,以定難軍節度使趙保忠同平章事。以歲旱、彗星謫見,詔曰:「朕以身為犧牲,焚於烈火,亦未足以答謝天譴。當與卿等審刑政之闕失、稼穡之艱難,恤物安人,以祈玄祐。」十二月辛亥,置三司都磨勘官。丙辰,大雨雪。庚申,詔令四方所上表祗稱皇帝。群臣請複尊號,不許。辛酉,上法天崇道文武皇帝,詔去「文武」二字,余許之。三佛齊國遣使來貢。
淳化元年春正月戊寅朔,減京畿系囚流罪以下一等。改元,內外文武官並加勳階爵邑,中書舍人、大將軍以上各賜一子官。賜鰥寡孤獨錢,除逋負。受尊號,改乾明節為壽寧節。戊子,詔作清心殿。
二月丁未朔,除江南、兩浙、淮西、嶺南諸州漁禁。己酉,改大明殿為含光殿。
三月丙子朔。乙未,幸西京留守趙普第視疾。
夏四月庚戌,遣中使詣五嶽禱雨,慮囚,遣使分決諸道獄。甲寅,詔尚書省四品、兩省五品以上舉轉運使及知州、通判。五溪蠻田漢權來附。戊午,建婺州為保寧軍節度。丙寅,命殿前副都指揮使戴興為鎮州都部署。
五月甲午,給致仕官半奉。辛卯,置詳覆、推勘官。
六月丙午,罷中元、下元張燈。庚午,太白晝見。
秋七月丁醜,太白複見。是月,吉、洪、江、蘄、河陽、隴城大水。開封、陳留、封丘、酸棗、鄢陵旱,賜今年田租之半,開封特給複一年。京師貴糴,遣使開廩減價分糶。
八月乙巳,毀左藏庫金銀器皿。己巳,禁川峽、嶺南、湖南殺人祀鬼,州縣察捕,募告者賞之。庚午,西南蕃主使其子龍漢興來貢。是月,京兆長安八縣旱,賜今年租十之六。蠲舒州宿松等三處魚池稅。
九月辛巳,熒惑入太微垣。大宴崇政殿。禁川峽民父母在出為贅婿。是月,蠲滄、單、汝三州今年租十之六。
冬十月甲辰,交州黎桓遣使來貢。乙巳,熒惑陵左執法。乙丑,知白州蔣元振、知須城縣姚益恭並以清幹聞,下詔褒諭,賜粟帛。是月,以乾鄭二州、河南壽安等十四縣旱,州蠲今年租十之四,縣蠲其稅。
十一月戊戌,太白晝見。是月,蠲大名府管內今年租十之七。十二月乙巳,占城遣使來貢。乙卯,高麗國遣使來貢。辛酉,詔中外所上書疏及面奏制可者,並下中書、樞密、三司中覆頒行。是歲,洪、吉、江、蘄諸州水,河陽大水。曹、單二州有蝗,不為災。開封、大名管內及許、滄、單、汝、乾、鄭等州,壽安、長安、天興等二十七縣旱。深冀二州、文登牟平兩縣饑。
二年春正月壬申朔,不受朝,群臣詣閣拜表稱賀。丙子,遣商州團練使翟守素帥兵援趙保忠於夏州。乙酉,置內殿崇班、左右侍禁,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丙戌,熒惑犯房。己醜,詔陝西諸州長吏設法招誘流亡,複業者計口貸粟,仍給複二年。
二月癸醜,盡易宮殿彩繪以赭堊。監察禦史祖吉坐知晉州日為奸贓,棄市。乙丑,斬夔州亂卒謝榮等百余人於市。
閏月辛未朔,日有食之。戊寅,禱雨。丁亥,詔內外諸軍,除木槍、弓弩矢外不得蓄他兵器。己醜,詔京城蒲博者,開封府捕之,犯者斬。命近臣兼差遣院流內銓。是月,河水溢,鄄城縣蝗,汴河決。
三月乙卯,幸金明池,禦龍舟,遂幸瓊林苑宴射。己巳,以歲蝗旱禱雨弗應,手詔宰相呂蒙正等:「朕將自焚,以答天譴。」翌日而雨,蝗盡死。
夏四月庚午,罷端州貢硯。辛巳,以張齊賢、陳恕並參知政事,張遜兼樞密副使,溫仲舒、寇准並為樞密副使。是月,河水溢,虞鄉等七縣民饑。
五月己亥朔,詔減兩京諸州系囚流以下一等,杖罪釋之。庚子,置諸路提點刑獄官。丙辰,左正言謝泌以敢言擢右司諫,賜金紫,錢三十萬。
六月甲戌,忠武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潘美卒。命張永德為並、代都部署。乙酉,以汴水決浚儀縣,帝親督衛士塞之。庚寅,禁陝西緣邊諸州闌出生口。是月,楚丘、鄄城、淄川三縣蝗,河水、汴水溢。
秋七月己亥,詔陝西緣邊諸州饑民鬻男女入近界部落者,官贖之。李繼遷奉表請降,以為銀州觀察使,賜國姓,改名保吉。是月,乾寧軍蝗,許、雄、嘉三州大水。
八月己卯,置審刑院。己醜,雅州言登遼山崩。
九月丁酉朔,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沔,給事中、參知政事陳恕並罷守本官。己亥,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呂蒙正罷為吏部尚書,以右僕射李昉、參知政事張齊賢並平章事,翰林學士賈黃中、李沆並為給事中、參知政事。帝飛白書「玉堂之署」四字,以賜翰林承旨蘇易簡。壬寅,邛部川蠻來貢。癸卯,罷樞密使王顯為崇信軍節度使。甲辰,以張遜知樞密院事,溫仲舒、寇准同知院事。
十一月丙申朔,複百官次對。乙巳,罷京城內外力役土功。己酉,幸建隆觀、相國寺祈雪。十二月丙寅朔,行入閣儀。乙亥,賜秦州童子譚孺卿本科出身。癸未,保康軍節度使劉繼元卒,追封彭城郡王。大雨,無冰。是歲,女真表請伐契丹,詔不許,自是遂屬契丹。大名、河中,絳、濮、陝、曹、濟、同、淄、單、德、徐、晉、輝、磁、博、汝、兗、虢、汾、鄭、亳、慶、許、齊、濱、棣、沂、貝、衛、青、霸等州旱。
三年春正月癸卯,大雨雪。乙巳,詔常參官舉可任升朝官者。丙午,詔宰相、侍從舉可任轉運使者。
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三月乙未朔,以趙普為太師,封魏國公。戊戌,親試禮部舉人。辛醜,親試諸科舉人。戊午,以高麗賓貢進士四十人並為秘書省秘書郎,遣還。庚申,帝幸金明池觀水戲,縱京城觀者,賜高年白金器皿。
夏四月丁醜,詔江南、兩浙、荊湖吏民之配嶺南者還本郡禁錮。癸未,上作《刑政》、《稼穡》詩賜近臣。
五月甲午朔,禦文德殿,百官入閣。壬寅,詔禦史府所斷徒罪以上獄具,令尚書丞郎、兩省給舍一人慮問。丁未,戶部郎中田錫、通判殿中丞郭渭坐稽留刑獄,並責州團練副使,不簽署州事。戊申,詔太醫署良醫視京城病者,賜錢五十萬具藥,中黃門一人按視之。己酉,以旱,遣使分行諸路決獄。是夕,雨。辛亥,置理檢司。甲寅,詔作秘閣。
六月丁醜,大風,晝晦,京師疫解。戊寅,慮囚。甲申,飛蝗自東北來,蔽天,經西南而去。是夕,大雨,蝗盡死。庚寅,以殿前都虞候王昭遠為並、代兵馬都部署。辛卯,置常平倉。
秋七月己酉,太師、魏國公趙普薨,追封真定王。是月,許、汝、兗、單、滄、蔡、齊、貝八州蝗,洛水溢。
八月戊辰,以秘閣成,賜近臣宴。壬申,召終南山隱士種放,不至。庚辰,闍婆國遣使來貢。丁醜,釋嶺南東、西路罰作荷校者。
九月丙申,遣官祈晴京城諸寺觀。甲寅,幸天駟監,賜從臣馬。乙卯,群臣上尊號曰法天崇道明聖仁孝文武皇帝,凡五表,終不許。
冬十月辛酉朔,折禦卿進白花鷹,放之,詔勿複獻。戊寅,始置京朝、幕職、州縣官考課,並校三班殿最。戊子,高麗、西南蕃皆遣使來貢。
十一月己亥,許王元僖薨。甲申,慮囚,降徒流以下一等,釋杖罪。趙保忠貢鶻,號「海東青」,還之。己未,禁兩浙諸州巫師。置三司主轄收支官。是月,蔡州建安大火。十二月丁卯,大雨雪。己卯,占城國王楊陀排遣使來貢。是月,雄州言大火。是歲,潤州丹徒縣饑,死者三百戶。
四年春正月庚寅朔,享太室,群臣詣齋宮拜表稱賀。辛卯,祀天地於圜丘,以宣祖、太祖配,大赦。乙未,大雨雪。高麗國遣使來貢。乙巳,藏才西族首領羅妹以良馬來獻。
二月己未朔,日有食之。壬戌,召賜京城高年帛,百歲者一人加賜塗金帶。是日,雨雪,大寒,再遣中使賜孤老貧窮人千錢、米炭。置昭宣使。癸亥,廢沿江榷貨八務。乙丑,加高麗國王王治檢校太師,靜海軍節度使黎桓封交止郡王。己卯,詔以江、浙、淮、陝饑,遣使巡撫。詔分遣近臣巡撫諸道,有可惠民者得便宜行事,吏罷軟、苛刻者上之,詔令有未便者附傳以聞。丙戌,置審官院、考課院。永康軍青城縣民王小波聚徒為寇,殺眉州彭山縣令齊元振。是月,商州大雨雪。
三月壬子,詔權停貢舉。
四月己卯,諸司奉行公事不得輒稱聖旨。
五月戊申,罷鹽鐵、戶部、度支等使,置三司使。
六月戊午朔,詔中丞己下皆親臨鞫獄。丙寅,吏部侍郎、平章事張齊賢罷為尚書左丞。壬申,宣徽北院使、知樞密院事張遜貶右領軍衛將軍,右諫議大夫、同知院事寇准罷守本官。以涪州觀察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知樞密院事,樞密直學士呂端參知政事,劉昌言同知樞密院事。戊寅,初複給事中封駁。
七月丁酉,大雨。戊戌,複沿江務,置諸路茶鹽制置使。
八月丙辰朔,日有食之。癸酉,以向敏中、張詠始同知銀台、通進司,視章奏案牘以稽出入。
九月丙申,詔諸雜除禁錮人,州縣有闕,得次補以責效,能自新勤幹者具聞再敘。乙巳,以給事中封駁隸銀台、通進司。丙午,命侍從舉任才堪五千戶以上縣令者二人。自七月雨,至是不止。是月,河水溢,壞澶州。江溢,陷涪州。詔溺死者給斂具,澶人千錢涪人鐵錢三千,仍發廩以振。
冬十月壬戌,罷諸路提點刑獄司。庚午,始分天下州縣為十道,兩京為左右計,各署判官領之,置三司使二員。辛未,右僕射、平章事李昉,給事中、參知政事賈黃中、李沆,左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溫仲舒並罷守本官。以吏部尚書呂蒙正平章事,翰林學士蘇易簡為給事中參知政事;樞密都承旨趙鎔為宣徽北院使,樞密直學士向敏中為右諫議大夫,並同知樞密院事。丁醜,以右諫議大夫趙昌言為給事中、參知政事。辛巳,遣使按行畿縣,民田被水者蠲其租。是月,河決澶州,西北流入禦河。
閏月辛卯,幸水磑觀魚。己酉,置三司總計度使。
十一月丁巳,萬安州獻六眸龜。癸酉,還隴西州所獻白鷹。十二月辛醜,大雨雪。戊申,西川都巡檢使張與王小波戰江原縣,死之。小波中流矢死,眾推其党李順為帥。
五年春正月甲寅朔,不受朝,群臣詣閣拜表稱賀。戊午,李順陷漢州,已未,陷彭州。乙丑,慮囚,流罪以下釋之。己巳,李順陷成都,知府郭載奔梓州,順入據之,賊兵四出攻劫州縣。遣使振宋、亳、陳、潁州饑民,別遣決諸路刑獄,應因饑劫藏粟,誅為首者,餘減死。癸酉,以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為河西行營都部署,討李繼遷。甲戌,命昭宣使王繼恩為兩川招安使,討李順。詔諸州能出粟貸饑民者賜爵。辛巳,詔除兩京諸州淳化三年逋負。
二月乙未,李順分攻劍州,都監西京作坊副使上官正、成都監軍供奉官宿翰合擊,大破之,斬馘殆盡。丙午,幸南禦莊觀稼。己酉,以益王元傑為淮南、鎮江等軍節度使,徙封吳王。辛亥,詔除劍南東西川、峽路諸州主吏民卒淳化五年以前逋負。
三月乙亥,趙保忠為趙保吉所襲,奔還夏州,指揮使趙光嗣執之以獻,李繼隆帥師入夏州。交止郡王黎桓遣使來貢。
夏四月壬午朔,詔除天下主吏逋負。甲申,削趙保吉所賜姓名。丙戌,置起居院,初複起居注。以國子學複為國子監。辛卯,慮囚。大食國王遣使來貢。戊戌,赦諸州,除十惡、故劫殺、官吏犯正贓外,降死罪以下囚。己亥,王繼恩帥師過綿州,賊潰走,追殺及溺死者甚眾。庚子,複綿州。內殿崇班曹習破賊於老溪,複閬州。綿州巡檢使胡正遠帥兵進擊,複巴州。壬寅,西川行營擊賊於研口砦,破之,複劍州。癸卯,大雨。
五月丁巳,西川行營破賊十萬眾,斬首三萬級,複成都,獲賊李順。其党張餘複攻陷嘉、戎、瀘、渝,涪、忠、萬、開八州,開州監軍秦傳序死之。丙寅,河西行營送趙保忠至闕下,釋其罪,授右千牛衛上將軍,封宥罪侯。己巳,以知梓州張雍、都巡檢使盧斌嘗堅守卻賊,斌進擊解閬州圍,遂平蓬州,雍加給事中,斌領成州刺史。以少府監雷有終為諫議大夫、知成都府。庚午,賊攻夔州,峽路都大巡檢白繼贇、夔州巡檢使解守顒大敗其眾於西津口,斬首二萬級,獲舟千餘艘。辛未,降成都府為益州。壬申,右僕射李昉以司空致仕。甲戌,詔利州、興元府、洋州西縣民並給複一年。丙子,磔李順党八人於鳳翔市。庚辰,初伏,帝親書綾扇賜近臣。
六月辛卯,詔赦李順脅從詿誤。是月,都城大疫,分遣醫官煮藥給病者。賊攻施州,指揮使黃希遜擊走之。戊戌,峽路行營破賊于廣安軍,又破賊張罕二萬眾於嘉陵江口,又破於合州西方溪,俘斬甚眾。戊申,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高瓊為鎮州都部署。賊攻陵州,知州張旦擊破之。高麗遣使,以契丹來侵乞師。
秋七月辛亥朔,賊攻眉州,知州李簡等堅守逾月,賊引去。癸亥,置江、淮、兩浙發運使。丙寅,除兩浙諸州民錢俶日逋負。甲戌,置威塞軍。乙亥,李繼遷遣使來貢。
八月甲申,詔有司講求大射儀注。癸巳,以內班為黃門。甲午,置宣政使,以宦者昭宣使王繼恩為之。乙未,詔釋劍南、峽路諸州亡命。戊戌,以通遠軍複為環州,置清遠軍。庚子,大雨。貝州言驍捷卒劫庫兵為亂,推都虞候趙咸雍為帥,轉運使王嗣宗率屯兵擊敗之,擒鹹雍,磔於市。辛醜,詔遣知益州張詠赴部,得便宜從事。癸卯,以參知政事趙昌言為西川、峽路招安馬步軍都部署,尋詔昌言駐鳳翔,遣內侍押班衛紹欽往行營指揮軍事。峽路行營破賊帥張餘,複雲安軍。李繼遷使其弟奉表待罪。
九月庚戌朔,戶部尚書辛仲甫以太子少保致仕。甲寅,賜三司錢百萬,募能言司事之利便者,量事賞之,盡則再給以備賞。己未,罷諸州榷酤。改黃門院為內侍省,以黃門班院為內侍省內侍班院,入內黃門班院為內侍省入內侍班院。辛酉,遣使分行宋、亳、陳、潁、泗、壽、鄧、蔡等州按行民田,被水及種蒔不及者並蠲其租。壬申,以襄王元侃為開封尹,改封壽王。大赦,除十惡、故謀劫鬥殺、官吏犯正贓外,諸官先犯贓罪配隸禁錮者放還。乙亥,以左諫議大夫寇准參知政事。丁醜,以蜀部漸平,下詔罪己。戊寅,西川行營言衛紹欽破賊於學射山,別將楊瓊複蜀州,曹習等又破賊于安國鎮,誅其帥馬太保。
冬十月庚辰,詔釋殿前司逃軍親屬之禁錮者。西川行營指揮使張嶙殺其將王文壽以叛,遣使招撫其眾,遂共斬嶙首以降。乙未,楊瓊等複邛州。乙巳,改青州平盧軍為鎮海軍,杭州鎮海軍為甯海軍。
十一月庚戌,遣使諭李繼遷,賜以器幣、茶藥、衣服。丙辰,賜近臣飛白書。庚申,詔江南西路及荊湖南北路、嶺南溪洞接連及蕃商、外國使誘子女出境者捕之。癸亥,賊攻眉州,崇儀使宿翰等擊敗之,斬其偽中書令吳蘊。丙寅,幸國子監,賜直講孫奭緋魚,因幸武成王廟,複幸國子監,令奭講《尚書》,賜以束帛。大寒,賜禁衛諸軍緡錢有差。十二月戊寅朔,日當食,雲陰不見。辛巳,命樞密直學土張鑒、西京作坊副使馮守規安撫西川。丙戌,命諸王畋近郊。弛忠、靖二州刑徒。庚寅,宿翰等引兵趨嘉州,偽知州王文操以城降。乙未,秘書丞張樞坐知榮州降賊,棄市。辛醜,以三司兩京、十道複歸三部,各置使一員,每部置判官、推官、都監,分勾院為三。
至道元年正月戊申朔,改元,赦京畿系囚,流罪以下遞降一等,杖罪釋之。蠲諸州逋租,蠲陝西諸州去年秋稅之半。丙辰,詔作上清宮成。丁巳,涼州吐蕃當專以良馬來獻。戊午,占城國王楊陀排遣使來貢。辛酉,上禦乾元門觀燈。癸亥,契丹大將韓德威誘黨項勒浪、嵬族自振武犯邊,永安節度使折禦卿邀擊,敗之於子河氵義,勒浪等乘亂反擊德威,遂殺其將突厥大尉、司徒、舍利等,獲吐渾首領一人,德威僅以身免。戊辰,以翰林學士錢若水為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劉昌言罷為給事中。以宣祖舊第作洞真宮成。甲戌,李繼遷遣使以良馬、橐駝來貢。
二月甲申,命宰相禱雨。令川峽諸州瘞暴骸。戊戌,以旱慮囚,減流罪以下。丙午,雨。嘉州函賊帥張餘首送西川行營,餘黨悉平。蠲襄、唐、均、汝、隨、鄧、歸、峽等州去年逋租。振亳州、房州、光化軍饑,遣使貸之。
三月庚申,詔求直言。辛酉,以會州觀察使、知清遠軍田紹斌為靈州兵馬都部署。己巳,廢邵武軍歸化縣金坑。
夏四月癸未,吏部尚書、平章事呂蒙正罷為右僕射,以參知政事呂端為戶部侍郎、平章事。宣徽北院使、知樞密院事柴禹錫罷為鎮甯軍節度使,參知政事蘇易簡為禮部侍郎,以翰林學士張洎為給事中、參知政事。甲申,以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趙鎔知樞密院事。乙酉,契丹犯雄州,知州何承矩擊敗之,斬其鐵林大將一人。辛醜,遣使分決諸路刑獄,劫賊止誅首惡,降流罪以下一等。壬寅,慮囚。甲辰,大雨,雷電。開寶皇后宋氏崩。
六月乙酉,購求圖書。丙戌,遣使諭李繼遷,授以鄜州節度使,繼遷不奉詔。丁亥,以銀州左都押衙張浦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鄭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本州團練使。己亥,許士庶工商服紫。是月,大熱,民有暍死者。
秋七月丙寅,除陳、許等九州及光化軍今年夏稅。
八月壬辰,詔立壽王元侃為皇太子,改名恒,兼判開封府。大赦,文武常參官子為父後見任官者,賜勳一轉。癸巳,以尚書左丞李至、禮部侍郎李沆並兼太子賓客。癸卯,禁西北緣邊諸州民與內屬戎人昏娶。
九月丙午,西南蕃牂牁諸蠻來貢,詔封西南蕃主龍漢堯為歸化王。丁卯,禦朝元殿冊皇太子。庚午,清遠軍言李繼遷入寇,率兵擊走之。
冬十月甲戌朔,皇太子讓宮僚稱臣,許之。乙丑,陝西轉運使鄭文寶坐撓邊,責授藍田縣令。
十一月己未,閱武使殿。是月,以峰州團練使上官正、右諫議大夫雷有終並為西川招安使,召王繼恩歸闕。十二月甲戌,群臣奉表加上尊號曰法天崇道上聖至仁皇帝,凡五上,不許。契丹犯邊,折禦卿率兵禦之,卒于師。斬馬步軍都軍頭孫贊于軍中。庚辰,新渾儀成。
二年春正月辛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中外文武加恩。丁卯,廢諸州司理判官。
二月壬申朔,司空致仕李昉薨。戊寅,以越王元份為杭州大都督兼領越州,吳王元傑為揚州大都督兼領壽州。己卯,以徐國西元偓為洪州都督、鎮南軍節度使,涇國西元偁為鄂州都督、武清軍節度使。庚辰,以禦史中丞李昌齡為給事中、參知政事。辛巳,以呂蒙正為左僕射,宋琪為右僕射。乙未,定任子官制。
三月丙寅,以京師旱,遣中使禱雨。戊辰,命宰臣祀郊廟、社稷禱雨。
夏四月甲戌,命侍衛馬軍都指揮李繼隆為環、慶等州都部署,殿前都虞候範廷召副之,討李繼遷。癸未,雨。
五月癸卯,李繼遷寇靈州。
六月戊戌,黔州言蠻寇鹽井,巡檢使王惟節戰死。是月,亳州蝗。
秋七月己亥朔,命殿前都指揮使王超為夏、綏、麟、府州都部署。庚子,詔作壽甯觀成。丙寅,給事中、參知政事寇准罷守本官。戊辰,蠲峽路諸州民去年逋租。是月,汴水決穀熟縣,許、宿、齊三州蝗抱草死。
閏月庚寅,詔江、浙、福建民負人錢沒入男女者還其家,敢匿者有罪。
八月辛醜,密州言蝗不為災。
九月戊寅,右僕射宋琪薨。詔川峽諸州民家先藏兵器者,限百日悉送官,匿不以聞者斬。己卯,夏州、延州行營言破李繼遷于烏白池,獲未幕軍主、吃囉指揮使等二十七人,繼遷遁。甲申,會州觀察使、環慶副都部署田紹斌貶右監門衛率府副率、虢州安置。丙戌,秦、晉諸州地晝夜十二震。丙申,詔廢衢州冶。
冬十月己未,詔以池州新鑄錢監為永豐監。
十一月丁卯朔,增司天新曆為一百二十甲子。戊寅,置簽署提點樞密、宣徽院諸房公事。辛卯,許州群盜劫郾城縣居民,巡檢李昌習鬥死,都巡檢使王正襲擊之,獲賊首宋斌及餘黨,皆斬於市。甲午,禁淮南通行鹽稅。十二月,命宰相以下百官詣諸寺觀禱雪。甲寅,雨雪。大有年。是歲,處州稻再熟。
三年春正月丙子,以戶部侍郎溫仲舒、禮部侍郎王化基並參知政事,給事中李惟清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張洎罷為刑部侍郎。乙酉,孝章皇后陪葬永昌陵。辛卯,以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傅潛為延州路都部署,殿前都虞候王昭遠為靈州路都部署。
二月丙申朔,靈州行營破李繼遷。辛醜,帝不豫。甲辰,降京畿死罪囚,流以下釋之。壬戌,大食、賓同隴國並來貢。
三月丁卯,占城國來貢。壬辰,不視朝。癸巳,追班於萬歲殿,宣詔令皇太子柩前即位。是日崩,年五十九。在位二十二年,殯於殿之西階。群臣上尊諡曰神功聖德文武皇帝,廟號太宗。十月己酉,葬永熙陵。
贊曰:帝沈謀英斷,慨然有削平天下之志。既即大位,陳洪進、錢俶相繼納土。未幾,取太原,伐契丹,繼有交州、西夏之役。干戈不息,天災方行,俘馘日至,而民不知兵;水旱螟蝗,殆遍天下,而民不思亂。其故何也?帝以慈儉為寶,服浣濯之衣,毀奇巧之器,卻女樂之獻,悟畋遊之非。絕遠物,抑符瑞,閔農事,考治功。講學以求多聞,不罪狂悖以勸諫士,哀矜惻怛,勤以自勵,日晏忘食。至於欲自焚以答天譴,欲盡除天下之賦以紓民力,卒有五兵不試、禾稼薦登之效。是以青、齊耆耋之叟,願率子弟治道請登禪者,接踵而至。君子曰:「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帝之謂乎?故帝之功德,炳煥史牒,號稱賢君。若夫太祖之崩不逾年而改元,涪陵縣公之貶死,武功王之自殺,宋後之不成喪,則後世不能無議焉。
本紀第六
○真宗一
真宗應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諱恒,太宗第三子也。母曰元德皇后李氏。初,乾德五年,五星從鎮星聚奎。明年正月,後夢以裾承日,有娠,十二月二日生於開封府第,赤光照室,左足指有文成「天」字。幼英睿,姿表特異,與諸王嬉戲,好作戰陣之狀,自稱元帥。太祖愛之,育于宮中。嘗登萬歲殿,升禦榻坐,太祖大奇之,撫而問曰:「天子好作否?」對曰:「由天命耳。」比就學受經,一覽成誦。初名德昌,太平興國八年,授檢校太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韓王,改名元休。端拱元年,封襄王,改元侃。淳化五年九月進封壽王,加檢校太傅、開封尹。至道元年八月立為皇太子,改今諱,仍判府事。故事,殿廬幄次在宰相上,宮僚稱臣,皆推讓弗受。見賓客李至、李沆,必先拜,迎送降階及門。開封政務填委,帝留心獄訟,裁決輕重,靡不稱愜,故京獄屢空,太宗屢詔嘉美。
三年三月,太宗崩,奉遺制即皇帝位於柩前。
夏四月乙未,尊皇后為皇太后,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鹹除之。丙申,群臣請聽政,表三上,從之。戊戌,始見群臣於崇政殿西序,尋賜器幣。癸卯,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呂端加右僕射。弟越王元份進封雍王,吳王元傑進封兗王,並兼中書令。徐國西元偓進封彭城郡王,涇國西元偁進封安定郡王,並同平章事。元儼封曹國公。侄閬州觀察使惟吉為武信軍節度使。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傅潛、殿前都指揮使王超、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高瓊並領諸軍節度。駙馬都尉王承衍、石保吉、魏鹹信並為諸軍節度使。甲辰,宣徽北院使、知樞密院事趙鎔加南院使,左丞李至、禮部侍郎李沆並參知政事。丁未,中外群臣進秩一等。罷鹽鐵、度支、戶部副使。癸醜,置鎮戎軍。乙卯,靜海軍節度使、交阯郡王黎桓加兼侍中,進封南平王。
五月丁卯,詔求直言。庚午,命兩制議豐盈之術以聞。甲戌,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昌齡責授忠武行軍司馬。甲申,放宮人給事歲久者。丙戌,以鎮安軍節度使李繼隆同平章事。封姊秦國、晉國二公主並為長公主,齊國公主改許國長公主,妹宣慈、賢懿、壽昌、萬壽四公主並為長公主。丁亥,立秦國夫人郭氏為皇后。
六月乙未,乙太宗墨蹟賜天下名山。戊戌,追複涪王廷美西京留守兼中書令、秦王,贈兄魏王德昭太傅、岐王德芳太保。己亥,上大行皇帝諡曰神功聖德文武皇帝,廟號太宗。辛醜,詔罷獻祥瑞。甲辰,複封兄元佐為楚王。乙巳,追冊莒國夫人潘氏為皇后,諡莊懷。以工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錢若水為集賢院學士。贈弟元億為代國公。
秋七月乙丑,詔轉運使更迭赴闕,訪以民事。癸酉,詔訪孔子嫡孫。乙亥,以殿前都虞候範廷召領河西軍節度使,葛霸保順軍節度使,王漢忠威塞軍節度使,康保裔彰國軍節度使,王昭遠保靜軍節度使。甲申,以範廷召、葛霸為定州、鎮州駐泊都部署,王漢忠為高陽關行營都部署,康保裔為並、代州都部署。
八月丙申,罷鹽井役。己亥,以鎮海軍節度使曹彬為樞密使,知樞密院事趙鎔為壽州觀察使,同知樞密院事李惟清為禦史中丞,戶部侍郎向敏中、給事中夏侯嶠並為樞密副使。庚子,命以十二月二日為承天節。戊申,太白犯太微。己酉,封乳母齊國夫人劉氏為秦國延壽保聖夫人。先是,帝以漢、唐封乳母為夫人縣君故事付中書,已乃有是命。戊午,熒惑入東井。庚申,西川廣武卒劉旴逐巡檢使韓景祐,掠蜀、漢等州,招安使上官正、鈐轄馬知節討平之。
九月丁醜,二星隕西南。戊寅,以孔子四十五世孫延世為曲阜縣令,襲封文宣公。
冬十月,夏人寇靈州,合河都部署楊瓊擊走之。己酉,葬太宗於永熙陵。丁巳,賜山陵使而下銀帛有差。歲星入氐。
十一月甲子,祔太宗神主於太廟,以懿德皇后配,祔莊懷皇后于別廟。丙寅,詔兩京死罪以下遞減一等,緣山陵役民賜租有差。己巳,詔工部侍郎錢若水修《太宗實錄》。己卯,賜帛西鄙餫餉士卒。閱騎射,擢精銳者十人遷職。乙酉,廢理檢院。十二月癸巳,承天節,群臣上壽於崇德殿。丙申,追尊母賢妃李氏為皇太后。辛醜,詔諸路轉運使申飭令長勸農。甲辰,以銀州觀察使趙保吉為定難軍節度使。
咸平元年春正月辛酉,詔改元。丙寅,上皇太后李氏諡曰元德。丁醜,召學官崔頤正講《書》,因命宰臣選明經術者以聞。戊寅,閱禦龍直。辛巳,僧你尾尼等自西天來朝,稱七年始達。甲申,彗出營室北。
二月癸巳,呂端等言彗出之應當在齊、魯分。帝曰:「朕以天下為憂,豈直一方耶?」甲午,詔求直言,避殿減膳。乙未,慮囚,老幼疾病,流以下聽贖,杖以下釋之。丁酉,彗滅。
三月己巳,置太平州。壬申,賜進士孫僅等宴瓊林。辛巳,以趙保吉歸順,遣使諭陝西,縱綏、銀流民還鄉,家給米一斛。
夏四月,旱。壬辰,禱白鹿山。壬寅,趙保吉遣弟繼瑗入謝。己酉,遣使按天下吏民逋負,悉除之。
五月戊午朔,日有食之。甲子,幸大相國寺祈雨,升殿而雨。
六月辛卯,詔近臣舉常參官才堪轉運使者。丙辰,以旱,免開封二十五州軍田租。
秋七月甲子,詔民供億山陵者賜租什二。己巳,詔沿淮諸州藏瘞遺骸。
八月癸卯,禁新小錢。己酉,幸諸王宮。
九月己巳,詔呂端、錢若水重修《太祖實錄》。壬申,賜終南隱士種放粟帛緡錢。己卯,以左衛上將軍張永德為太子太師。
冬十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戊子,呂端為太子太保,戶部尚書張齊賢、參知政事李沆並平章事,李至為武勝軍節度使。己醜,參知政事溫仲舒罷為禮部尚書,樞密副使夏侯嶠罷為戶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以樞密副使向敏中為兵部侍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楊礪、宋湜並為樞密副使。丙午,許群臣著述詣閣獻,令兩制銓簡。
十一月丙辰,龍缽貢馬二千騎。甲子,詔葺歷代帝王陵廟。十二月庚寅,幸許國長公主第視疾。癸卯,令三司判官舉才堪知州者各一人。是歲,溪峒、吐蕃諸族、勒浪十六府大首領、甘州回鶻、西南蕃黎州山后蠻來貢。定州苞傷稼,遣使振恤,除是年租。
二年春正月甲子,詔尚書丞、郎、給、舍,舉升朝官可守大郡者各一人。丙子,定諸司使以下至三班使臣有罪比品聽贖。
二月丙申,以趙普配饗太祖廟庭。詔群臣迎養父母,蠲天下逋負,釋系囚。己酉,戒百官比周奔競,有弗率者,禦史台糾之。
三月丙辰,江、浙發廩振饑。戊辰,置荊湖南路轉運使。壬申,王漢忠為涇、原、邠、寧、靈、環都部署。
夏四月丙寅,許國長公主薨。
五月丁亥,嚴服用之制。乙巳,幸曹彬第視疾。
六月丁巳,宰臣進《重修太祖實錄》。戊午,曹彬薨。庚辰,大食國遣使來貢。
七月甲申,以傅潛為鎮、定、高陽關行營都部署,張昭允為都鈐轄。給外任官職田。己醜,以橫海軍節度使王顯為樞密使。壬寅,制《聖教序》賜傳法院。甲辰,幸國子監,召學官崔偓佺講《尚書·大禹謨》。還,幸崇文院,賜秘書監、祭酒以下器幣。丙午,置翰林侍讀學士,以兵部侍郎楊徽之等為之;置翰林侍講學士,以國子祭酒邢昺為之。
八月辛亥,禦文德殿,文武百官入閣。乙卯,群臣上尊號曰崇文廣武聖明仁孝皇帝。丁巳,大宴崇德殿,始作樂。戊午,社,宴近臣於中書。丙寅,大閱于東北郊。癸酉,楊礪卒。乙亥,乙太師贈濟陽郡王曹彬配饗太祖廟庭,司空贈太尉中書令薛居正、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潘美、右僕射贈侍中石熙載配饗太宗廟庭。
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戊子,召宗室宴射後苑。甲午,奉安太宗聖容於啟聖院新殿,帝拜而慟,左右皆掩泣。賜修殿內侍緡錢。癸卯,幸騏驥院,賜從官馬,還,宴射後苑。鎮、定都部署言敗契丹兵于廉良路,殺獲甚眾。
冬十月壬子,宜州執溪峒蠻酋三十余人詣闕,詔釋其罪,遣還。癸醜,放澧州蠻界歸業民租。戊午,置福建路惠民倉。
十一月壬午,詔親王領大都督府節鎮者勿兼長史。乙酉,饗太廟。丙戌,祀天地於圜丘,以太祖、太宗配,大赦天下,錄功臣子孫之無祿者。禦朝元殿,受尊號冊。丁亥,賜群臣帶服、鞍馬、器幣有差。庚寅,大宴含光殿。壬辰,張齊賢加門下侍郎,李沆加中書侍郎,中外臣悉加恩。甲午,以左神武軍大將軍德恭為左衛大將軍,左衛大將軍德彝為左神武軍大將軍。乙未,詔:幸河北,所次頓舍給用,毋泛及州縣。以周瑩為駕前軍都部署,石保吉為行營先鋒都部署。己亥,狩近郊。辛醜,賜京城父老衣帛。戊申,以魏咸信為貝、冀行營都部署。己酉,以李沆為東京留守。十二月辛亥,賜近臣戎服、廄馬。甲寅,駕發京師,次陳橋。王昭遠卒。戊午,駐蹕澶州。冀州言敗契丹兵于城南,殺千餘人,奪馬百餘匹。辛酉,宴從臣於行宮。以王超等督先鋒,仍示以陣圖,俾識部分。壬戌,賜近臣甲胄、弓劍。幸浮橋,登臨河亭,賜澶州父老錦袍、茶帛。甲子,次大名,躬禦鎧甲於中軍。契丹攻威虜軍,本軍擊敗之,殺其酋帥。府州言官軍入契丹五合川,拔黃太尉砦,殲其眾,焚其車帳,獲馬牛萬計。丁卯,召見大名府父老,勞賜之。是歲,沙州蕃族首領、邛部川蠻、西南蕃、占城、大食國來貢。江、浙、廣南、荊湖旱,嵐州春霜害稼,分使發粟振之。
三年春正月己卯朔,駐蹕大名府。詔並、代都部署高瓊等分屯冀州、邢州。辛巳,臨視樞密副使宋湜疾。癸未,以葛霸為貝、冀、高陽關前軍行營都部署。萊州防禦使田紹斌凡十人以功進秩。契丹犯河間,高陽關都部署康保裔死之。乙酉,流忠武軍節度使傅潛于房州、都鈐轄張昭允於通州,並削奪官爵。丁亥,幸紫極宮,還,登子城閱騎射。高陽關、貝、冀路都部署範廷召等追契丹至莫州,斬首萬餘級。庚寅,赦河北及淄、齊州罪人,非持杖劫盜、謀故殺、枉法贓、十惡至死者並釋之。錄將吏死事者子孫,民被焚掠者複其租。罷緣邊二十三州軍榷酤。令諸州舉吏民有武藝及材力過人者。壬辰,宋湜卒。甲午,發大名府。益州軍變,害鈐轄符昭壽,逐知州牛冕等,推都虞候王均為首作亂。詔戶部使雷有終為廬州觀察使,帥師會李惠等討之,均閉城門固守。庚子,至自大名府。戊申,幸呂端第視疾。
二月庚申,宴含光殿。辛酉,詔:「近臣並知雜禦史、尚書省五品及帶館閣三司職者,各舉升朝官有武幹堪邊任一人。」癸亥,以周瑩為宣徽南院使,王繼英為北院使,並知樞密院事。王旦為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乙丑,以王顯為定州路行營都部署,王超為鎮州路行營都部署。丁卯,益州王均開城偽遁,雷有終等入城,為所敗,退保漢州,李惠死之。戊辰,京畿旱,慮囚。癸酉,大雨。甲戌,置靜樂軍。丙子,賞花苑中,召從臣宴射。
三月戊寅朔,日有食之。甲午,禦崇政殿試禮部貢舉人。
夏四月戊申朔,賜進士陳堯咨等袍笏。庚戌,呂端薨。甲寅,閱河北防城舉人康克勤等擊射。乙卯,葬元德皇太后。丁巳,以葛霸為邠、寧、環、慶都部署。壬申,前知益州牛冕、西川轉運使張適並削籍,冕流儋州,適為連州參軍。
五月丁卯,詔天下死罪減一等,流以下釋之,十惡至死、謀故劫殺、坐贓枉法者論如律。幸玉津園觀刈麥。己醜,幸金明池觀水嬉,遂幸瓊林苑宴射。壬寅,禦試河北舉人。河決鄆州,詔徙州城。
六月己未,太白晝見。丁卯,以向敏中為河北、河東宣撫使,按巡郡國,存慰士民。
秋七月己亥,以翰林侍讀學士夏侯嶠、侍講邢昺為江、浙巡撫使。
八月辛亥,京東水災,遣使安撫。
九月庚辰,賜契丹降人蕭肯頭名懷忠,為右領軍衛將軍、嚴州刺史;招鶻名從化,為右監門衛將軍;蟲哥名從順,為千牛衛將軍。壬辰,幸大相國寺,遂宴射玉津園。壬寅,衛國公張永德薨。
冬十月甲辰,雷有終大敗賊黨,複益州,殺三千餘人。壬子,綿、漢都巡檢、澄州刺史張思鈞削籍流封州。乙卯,幸元份宮視疾。令諸州兼群牧。己未,濱州防禦使王榮削籍流均州。己醜,雷有終追斬王均于富順監,禽其党六千餘人。詔原川峽路系囚雜犯死罪以下。雷有終等以功進秩有差。丙寅,以翰林學士王欽若、知制誥梁顥分為川、峽安撫使。延州言破大盧、小盧等十族,獲人畜二十萬。
十一月甲戌,環、慶副部署徐興削籍配郢州。乙亥,靈州副部署孫進責授複州團練副使。鄆州決河塞。戊寅,均畿內田稅。壬午,詔群臣盡言無諱,常參官轉對如故事,未預次對者聽封事以聞。辛卯,日南至,禦朝元殿受朝。丙申,張齊賢罷為兵部尚書。十二月戊申,狩近郊,以親獲禽獻太廟。甲寅,大宴含光殿。乙卯,幸元份宮視疾。丁巳,閱武藝,遂宴射苑中。庚申,罷京畿均田稅。育吾蕃部貢嫠牛。甲子,契丹稅木監使黃顒等率屬內附,賜冠帶。丙寅,開封府奏獄空,詔嘉之。丁卯,詔河東、北緣邊吏民斬邊寇首一級支錢五千,禽者倍之,獲馬者給帛二十匹。是歲,高麗、大食國、高州蠻來貢。畿內、江南、荊湖旱,果、閬州水,並振之。
四年春正月甲戌朔,詔天下系囚死罪己下減一等,杖罪釋之。辛巳,幸範廷召第視疾。甲申,命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詳中外封事。詔應益州軍民因城亂殺傷劫盜,除官吏外,皆釋不問。乙酉,命收瘞西川遺骸。丁亥,幸開寶寺,還,禦乾天門觀燈。庚子,謁啟聖院太宗神禦殿。
二月丁未,祈雨。戊申,交州黎桓貢馴犀象。癸醜,決天下獄。丁巳,幸大相國寺、上清宮祈雨。戊午,雨,帝方臨軒決事,沾服不禦蓋。壬戌,詔群臣子弟奏補京官者試一經。甲子,釋逋負官物者二千六百餘人,蠲逋負物二百六十余萬。已納而非理者以內府錢還之,沒者給其家。丙寅,詔學士、兩省禦史台五品、尚書省諸司四品以上,舉賢良方正直言敢諫一人。己巳,置永利監。
三月甲戌,撫水州蠻酋蒙瑛等來納兵器、毒藥箭,誓不復犯邊。乙亥,詔史館韓瑗等舉禦史台推勘官。丁醜,風雪,帝謂宰相曰:「霾曀頗甚,卿等思闕政,以佐予治。」李沆等乞免官,不許。辛巳,分川峽轉運使為益、利、梓、夔四路。召終南隱士種放,辭疾不至。庚寅,左僕射呂蒙正、兵部侍郎向敏中並平章事,中書侍郎、平章事李沆加門下侍郎。高瓊為殿前都指揮使,葛霸為侍衛馬軍都指揮使,王漢忠為殿前副都指揮使,並領節度。司天監進《儀天曆》。辛卯,以參知政事王化基為工部尚書,同知樞密院事王旦為工部侍郎、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並為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夏四月丙午,葛霸為並、代行營都部署。壬子,詔親老無兼侍者特與近任。回鶻可汗祿勝貢玉勒鞍、名馬、寶器,願以兵助討繼遷。丙辰,審官院引對京朝官,閱殿最而黜陟之。己未,以王欽若為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庚申,幸元份宮視疾,遂幸諸王宮。辛未,禦試製科舉人。
五月壬申朔,禦乾元殿受朝。京畿系囚罪流以下遞減一等,杖罪釋之。癸酉,以元儼為平海軍節度使。甲申,工部侍郎致仕朱昂對便殿,賜器幣。戊子,亳州貢白兔,還之。乙未,大同軍留後桑贊為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領河西軍節度。
六月癸卯,有司言減天下冗吏凡十九萬五千餘人。丁巳,詔東川民田先為江水所害者除其租。丁卯,詔州縣學校及聚徒講誦之所,並賜《九經》。戊申,出陣圖示宰相,命督將練士,以備北邊。
秋七月庚午,以河朔饋運勞民,詔轉運使減徭役存恤。己卯,邊臣言契丹謀入寇。以王顯為鎮、定、高陽關三路都部署,王超為副都部署,王漢忠為都排陣使。
八月辛醜,張齊賢為涇、原等州安撫經略使。戊申,出環慶至靈州地圖險要示宰相,議戰守方略。己酉,禦試製科舉人。壬子,幸開寶寺。又幸禦龍營閱武藝,賜緡錢有差。遂觀稼北郊,宴射於含芳園。丁卯,遣使巴蜀,廉察風俗、官吏能否。戊辰,社,宴宰相于中書。
九月,慶州地震。李繼遷陷清遠軍。
冬十月,曹璨以蕃兵邀李繼遷輜重于唐龍鎮。己未,張斌破契丹于長城口。
十一月壬申,知階州竇玭獻白鷹,還之。王顯奏破契丹,戮二萬人,獲統軍鐵林等。癸未,京城民獲金牌,有「趙為君萬年」字。庚寅,畋近郊。甲午,龜茲國來貢。十二月丁未,詔蜀賊王均既平,除追捕亡命,餘詿誤之民並釋不問。訛言動眾者,有司斬以聞。丙寅,太白晝見南斗。丁卯,詔罷三路都部署兼河北轉運使。
閏月己巳,幸大相國寺。丁醜,邠、寧副都部署楊瓊等七將流嶺南。戊寅,李繼遷蕃族訛遇等歸順。己卯,以兵部尚書張齊賢為右僕射。壬午,靈州言河外砦主李瓊等以城降西夏。上念其力屈就禽,特釋其親屬。乙酉,李繼遷部族訛豬等率屬來附。庚寅,河北饑,蠲賦減役,發廩振之。是歲,龜茲、丹眉流、宜高上溪撫水州蠻來貢。梓州水,遣使振恤。
五年春正月壬寅,李繼遷部將臥浪己等內附,給田宅。壬戌,環、慶部署張凝襲諸蕃,焚族帳二百餘,斬首五千級,降九百餘人。
二月乙酉,詔邊士疾病戰沒者,冬春衣聽給其家。己醜,幸上清宮。以王漢忠為邠寧、環、慶路都部署。
三月丁酉,李繼遷陷靈州,知州裴濟死之。庚戌,比部員外郎洪湛削籍流儋州,工部尚書趙昌言責授安遠軍司馬,知雜禦史範正辭滁州團練副使。己未,禦試禮部舉人。
夏四月壬申,詔陝西民輓送緣邊芻糧者,賜租之半。壬午,命三司歲較戶口。丙戌,賜深、霸九州民租有差。癸巳,複雄州榷場。
五月庚子,減河北冗官。壬寅,知榮州褚德臻坐盜取官銀,棄市。癸卯,置憲州。代州進士李光輔善擊劍,詣闕。帝曰:「若獎用之,民悉好劍矣。」遣還。甲辰,詔申明內侍養一子制。乙巳,蠲天下逋負。丙午,以王顯為河陽三城節度使。
六月癸酉,繼遷圍麟州,曹璨請濟師,詔發並、代、石、隰州兵援之。乙亥,以侍衛馬軍都虞候王超為定州路駐泊行營都部署。己卯,以宣徽南院使、知樞密院事周瑩為永清軍節度使。己酉,詔益兵八千分屯環慶、涇原。知麟州衛居實言繼遷以眾二萬來攻城,兵出擊走之,殺傷過半。是月,都城大雨,壞廬舍,民有壓死者,振恤其家。
秋七月甲午朔,日有食之。戊戌,幸啟聖院、太平興國寺、上清宮致禱,雨霽,遂幸龍衛營視所壞垣室,勞賜有差。乙巳,召終南隱士種放。疏丁岡河。癸醜,詔許高州蠻田彥伊子承寶等入朝,賜器帛、冠帶。乙卯,募河北丁壯。壬戌,契丹大林砦使王昭敏等來降。戎人寇洪德砦,守將擊走之。癸亥,增川峽官奉錢。
八月,群臣三表上尊號,不允。丙子,沙州曹宗壽遣使入貢,以宗壽為歸義軍節度使。乙酉,石、隰部署言河西蕃族拽浪南山等四百人來歸。
九月戊申,種放對於便殿,授左司諫、直昭文館。乙卯,賜種放第宅。
冬十月己巳,遣使齎藥賜鎮戎軍將士。戊寅,詔河西戎人歸順者,給內地閒田處之。又詔諸州長吏與佐職官同錄問大辟罪人。辛巳,涇原部署系內屬蕃族數叛者九十一人,請誅之,詔釋其罪。丁亥,平章事向敏中罷為戶部侍郎,右僕射張齊賢為太常卿。庚寅,修豐州城。
十一月壬辰,詔麟州給複一年。甲午,六谷首領潘羅支等貢馬,第給其直。辛醜,享太廟。壬寅,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丁未,白州民黃受百餘歲,賜粟帛。己酉,封子玄祐為信國公。庚戌,呂蒙正加司空,李沆加右僕射,楚王元佐為右羽林軍上將軍,雍王元份守太傅,兗王元傑守太保,曹國西元儼同平章事。十二月壬午,賜京城百歲老人祝道岩爵一級。癸未,遷麟州內屬人于樓煩。是歲,河北、鄭、曹、滑州饑,振之。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六年春二月戊寅,幸飛山雄武營,觀發機石、連弩,遂宴射潛龍園。己卯,以京東西、淮南水災,遣使振恤貧民,平決獄訟。幸北宅視德潤疾。庚辰,以西涼府六谷首領潘羅支為朔方軍節度、靈州西面都巡檢使。甲申,封賢懿長公主為鄭國長公主。蕃部葉市族囉埋等內附。己醜,德潤卒。庚寅,屯田員外郎盛梁坐受賕枉法,流崖州。
三月辛卯朔,欽州言交州八州使黃慶集等來歸。石、隰都巡檢使言綏州東山蕃部軍使拽臼等內屬。己酉,錢種放還山。乙卯,幸惟吉第視疾。戊午,幸元份宮視疾。
四月,李繼遷寇洪德砦,蕃官慶香、慶等擊走之。以慶香等領刺史。契丹來侵,戰望都縣,副都部署王繼忠陷於敵,發河東廣銳兵赴援。辛巳,信國公玄祐薨。
五月甲午,太白晝見。辛亥,錄望都戰沒將士子孫。癸醜,鎮州副都部署李福坐望都之戰臨陣退衄,削籍流封州。京城疫,分遣內臣賜藥。
六月丁卯,詔命官流竄沒嶺南者,給緡錢歸葬。豐州瓦窯沒劑、如羅、昧克等族以兵濟河擊李繼遷,敗之。丁醜,隴山西首領禿逋等貢馬,願附大兵擊賊。丁亥,寇准為三司使。複鹽鐵、度支、戶部副使。
秋七月癸醜,兗王元傑薨。
八月庚午,太白晝見。辛未,原、渭等州言西蕃八部二十五族納質來歸。丙子,詔環、慶秋田經寇踐傷者,頃賜粟十五斛,民被掠者,口賜米一斛。蠲棣州民租十之三。
九月己醜,蒲端國獻紅鸚鵡。丙申,出內府繒帛,市谷實邊。甲辰,以呂蒙正為太子太師、萊國公。
十月丁醜,狐出皇城角樓,獲之。戊寅,給軍中傳信牌。
十一月癸巳,慮囚,雜犯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杖釋之。苦寒,令諸路休役兵。己亥,閱捧日軍士教三陣於崇政殿。壬寅,幸大相國寺。庚戌,雨木冰。甲寅,有星孛于井、鬼。十二月庚申,遣使西北,勞賜將士。甲子,詔求直言。西面部署言李繼遷攻西涼,知府丁維清沒焉。庚午,以李繼隆為山南東道節度使。甲戌,萬安太后不豫,詔求良醫。戊寅,赦天下,死罪減一等,流以下釋之。是歲,西涼府暨龍野馬族、三佛齊、大食國來貢。河北、興元府、遂、郢州大熟。
景德元年春正月丙戌朔,大赦,改元。丁亥,麟府路言契丹言泥族拔黃三百餘帳內屬。癸巳,幸天駟監,賜從官馬。丙申,京師地震。辛醜,詔民間天象器物、讖候禁書,並納所司焚之,匿不言者死。石、隰州言河西蕃部四十五族首領率屬內附。京師地再震。乙巳,廢高州。丁未,京師地複震。壬子,開定州河通漕。
二月,環、慶部署言西涼府潘羅支集六穀蕃部合擊李繼遷,敗之,繼遷中流矢死。羅支使來獻捷。戊寅,太常卿張齊賢為兵部尚書。冀、益、黎、雅州地震。
三月,威虜軍守將破契丹于長城口,追北過陽山,斬獲甚眾。柳穀川蕃部入寇、麟,府擊敗之,擒千餘人。己亥,皇太后崩。辛醜,群臣三上表請聽政,不允。乙巳,李沆等詣宮門,見帝毀瘠過甚,退上五表求見,言西北軍事方殷,力請聽政,從之。麟府路言敗西人於神堆,破其砦柵。己酉,帝始於崇政殿西廡衰服慟哭見群臣。
夏四月甲寅,上大行皇太后諡曰明德。群臣三請禦正殿,從之。丙辰,邢州地震不止。以溪蠻寧息,民多複業,蠲澧州石門縣租二年。丁卯,以隆暑,休北邊役兵。瀛州地震。
五月甲申,邢州地連震不止,賜民租之半。蒲端國遣使來貢。丁巳,詔諸路轉運使代還日,在任興除利害、升黜能否,凡所經畫事,悉條上以聞。
六月己未,幸北宅視德欽疾。洪德砦言繼遷部將都尾等率屬歸附。甲子,詔罷川峽、閩、廣州軍貢承天節,自今三千裏外者罷之。鎮戎軍言敗戎人于石門川。庚午,德欽卒。洪德砦言蕃部羅泥天王本族諸首領各率屬歸附。趙保忠卒。壬午,暑甚,罷京城工役,遣使賜暍者藥。
秋七月癸未,班用兵誅賞格。丙戌,李沆薨。庚寅,以翰林侍讀學士畢士安為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庚子,益都民李仁美、國凝母皆百餘歲,詔賜粟帛。
八月,涇原部署言擊萬子軍主族帳,斬首二百餘級。己未,以畢士安、寇准並平章事,宣徽南院使王繼英為樞密使,同知樞密院事馮拯、陳堯叟並簽署樞密院事。壬申,詔常參官二人共舉州縣官可任幕職者一人。丙子,以保平軍節度石保吉為武寧軍節度、同平章事。庚辰,遣使廣南東、西路疏決系囚,犒勞軍校父老,訪民間便宜。
九月癸未,罷北面齎禦劍內臣,以劍屬主將。丙戌,令諸路轉運使考察官吏能否,己醜,詔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舉文武官可任藩郡者各一人。丁酉,召宰相議親征。契丹耶律吳欲來降。宋州汴水決。乙巳,置祁州。河決澶州,遣使具舟濟民,給以糧餉。
閏月乙卯,詔河北吏民殺契丹者,所至援之,仍頒賞格。壬申,江南旱,遣使決獄,訪民疾苦,祠境內山川。癸酉,明德皇太后殯沙台。北平砦、威虜軍合兵大破契丹。乙亥,參知政事王欽若判天雄軍府兼都部署。契丹統軍撻覽率眾攻威虜、順安軍,三路都部署擊敗之,斬偏將,獲其輜重。又攻北平砦及保州,複為州、砦兵所敗。撻覽與契丹主及其母並眾攻定州,宋兵拒于唐河,擊其遊騎。契丹駐陽城澱,因王繼忠致書于莫州石普以講和。丙子,以天雄軍都部署周瑩為駕前貝、冀路都部署,侍衛馬軍都指揮使葛霸為駕前邢、洺路都部署。己卯,高繼勳率兵擊敗契丹數萬騎於岢嵐軍。
冬十月壬午,詔修葺歷代聖賢陵墓。癸未,麟府路率部兵入朔州,破大狼水砦。乙酉,令漕運所經州軍長吏兼輦運事。戊子,祔明德皇后于太廟。庚寅,命張齊賢兼青、淄、濰安撫使,丁謂兼鄆、齊、濮安撫使。癸巳,幸故鄭國長公主第。乙未,詔王超等率兵赴行在。丁酉,詔魏能、張凝、田敏屯定州。癸卯,以廝鐸督為朔方軍節度、靈州西面巡檢、西涼府六谷大首領。保、莫州、威虜、岢嵐軍及北平砦皆擊敗契丹。既而王繼忠上言契丹請和,命閣門祗候曹利用往答之。丁未,以雍王元份為東京留守。己酉,置龍圖閣待制。
十一月辛亥,太白晝見。乙卯,遣使撫河北。契丹攻瀛州,知州李延渥率兵敗之,殺傷十餘萬眾,遁去。官吏進秩、賜物有差。己未,遣使安撫河東諸州。契丹逼冀州,知州王嶼擊走之。甲子,校獵近郊。丙寅,遣使安集河北流民。戊辰,以山南東道節度、同平章事李繼隆為駕前東面排陣使,武寧軍節度、同平章事石保吉為駕前西面排陣使。石州地震。庚午,車駕北巡。司天言:日抱珥,黃氣充塞,宜不戰而卻。癸酉,駐蹕韋城縣。甲戌,寒甚,左右進貂帽毳裘,卻之曰:「臣下皆苦寒,朕安用此?」王繼忠數馳奏請和,帝謂宰相曰:「繼忠言契丹請和,雖許之,然河冰已合,且其情多詐,不可不為之備。」契丹兵至澶州北,直犯前軍西陣,其大帥撻覽耀兵出陣,俄中伏弩死。丙子,帝次澶州。渡河,幸北砦,禦城北樓,召諸將撫慰。鄆州得契丹諜者,斬之。戊寅,曹利用使契丹還。十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契丹使韓巳來講和。辛巳,遣使安撫河北、京東。壬午,幸城南臨河亭,賜鑿淩軍綿襦。癸未,幸北砦,又幸李繼隆營,命從官將校飲,犒賜諸軍有差。詔諭兩京以將班師。甲申,契丹使姚東之來獻禦衣、食物。乙酉,禦行營南樓觀河,遂宴從官及契丹使。丙戌,遣使撫諭懷、孟、澤、潞、鄭、滑等州,放強壯歸農。遣監西京左藏庫李繼昌使契丹定和,戒諸將勿出兵邀其歸路。丁亥,遣使安集河北流民,瘞暴骸。以閣門祗候曹利用為東上閣門使、忠州刺史。戊子,幸北砦勞軍,召李繼隆、石保吉宴射行宮西亭。壬辰,赦河北諸州死罪以下,民經蹂踐者給複二年,死事官吏追錄子孫。癸巳,雍王元份疾,命參知政事王旦權東京留守。甲午,車駕發澶州,大寒,賜道傍貧民襦褲。乙未,契丹使丁振以誓書來。丁酉,契丹兵出塞。戊戌,至自澶州。己亥,幸雍王元份宮視疾。辛醜,錄契丹誓書頒河北、河東諸州。癸卯,遣使撫問河北東、西路官吏將卒,訪察功狀。甲辰,改威虜諸軍名。戊申,詔恤河北傷殘。是歲,交州、西涼府、西、高、豐、甘、沙州、占城、大食、蒲端、龜茲國來貢。江南東、西路饑,陝、濱、棣州蝗害稼,命使振之。
二年春正月庚戌朔,以契丹講和,大赦天下,非故鬥殺、放火、強盜、偽造符印、犯贓官典、十惡至死者悉除之。壬子,放河北諸州強壯歸農,令有司市耕牛給之。癸醜,罷諸路行營,合鎮、定兩路都部署為一。乙卯,罷北面部署、鈐轄、都監、使臣二百九十餘員。振河北饑。遣監察禦史朱摶赴德清軍收瘞戰沒遺骸,致祭。罷江、淮、荊、浙增榷酤錢。丙辰,幸雍王元份宮視疾。甲子,詔淮南以上供軍儲振饑民。戊辰,以天平軍節度使王超為崇信軍節度。省河北戍兵十之五,緣邊三之一。所在量軍儲饋給,勿調民飛輓。癸酉,幸李繼隆第視疾。京西民轉送軍儲者賜租十二。丁醜,詔河北轉運使察官屬不任職者以名聞。戊寅,取淮、楚間踏犁式頒之河朔。
二月,嘉、邛州鑄大鐵錢。置霸州、安肅軍榷場。癸未,李繼隆卒。甲申,定入粟實邊授官等級。乙酉,遣使安撫交州。甲午,詔緣邊得契丹馬牛,悉縱還之,沒蕃漢口歸業者,給資糧。弛邊民鐵禁。環州言戎人入寇,擊走之,俘其軍主。癸卯,遣太子中允孫僅等使契丹。丁未,呂蒙正對便殿。
三月甲寅,禦試禮部貢舉人。戊午,鄭州防禦使魏能坐歸師不整,責授右羽林將軍。庚申,禁邊民入外境掠奪。
夏四月,賜進士李迪等瓊林宴。丁酉,樞密直學士劉師道責授忠武軍行軍司馬,右正言、知制誥陳堯咨單州團練使,俱坐考試不公。己亥,葺河北城池。癸卯,置資政殿學士,以王欽若為之。馮拯為參知政事。甲辰,以甯國軍留後、駙馬都尉吳元扆為武勝軍節度。戎人寇環州,擊敗之,執其酋慶,請戮之,詔釋其罪,配淮南。
五月戊申,幸國子監。丁巳,司天少監史序上《乾元寶典》。己未,幸元份宮視疾。庚申,禦試河北舉人。丁卯,宴近臣于資政殿。餞種放遊嵩山。癸酉,詔天下榷利勿增羨為額。
六月丁醜,詔勸學。幸諸王宮。己卯,命法直官用士人。己醜,曹州民趙諫、趙諤以恐喝贓钜萬伏誅。辛卯,以趙德明歸款,諭河西諸蕃各守疆界。高瓊求板本經史,詔給之。
秋七月庚戌,劉質進《兵要論》,召試中書。甲子,詔複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等六科。
八月戊寅,雍王元份薨。丙戊,有司上新定權衡法。遣內臣奉安太祖聖容于揚州建隆寺。丁亥,翰林學士晁迥先為鄆王元份留守官屬,坐輔導無狀,責授右司郎中。辛醜,幸南宮及恭孝太子宮。有星孛於紫微。
九月丁未,以向敏中為鄜延路都部署。庚戌,淮南旱,詔轉運使疏理系囚。癸亥,三司上《新編敕》。群臣三表上尊號,不允。庚午,幸興國寺傳法院觀新譯經。辛未,命近臣慮開封府系囚。壬申,詔荊湖溪峒民為蠻人所掠而歸者,勿限年月,給還舊產。
冬十月庚辰,丁謂上《景德農田編敕》。乙酉,畢士安薨。丙戌,遣職方郎中韓國華等使契丹。
十一月戊申,詔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等舉堪為學官者十人。丙辰,享太廟。丁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庚申,大宴含光殿。癸亥,寇准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楚王元佐為右衛上將軍,彭城郡王元偓進封甯王,安定郡王元稱進封舒王,曹國西元儼進封廣陵郡王,安定郡公惟吉加同平章事。癸酉,契丹使來賀承天節。十二月辛巳,置資政殿大學士,以王欽若為之。癸未,以高瓊為忠武軍節度,葛霸為昭德軍節度。對京畿父老于長春殿,賜帛有差。契丹遣使賀明年正旦。是歲,夏州、西涼府、邛部川蠻來貢。淮南、兩浙、荊湖北路饑,京東蝻生,閩颶風不害稼,遣使分振。
三年春正月丁巳,親釋逋負系囚。振畿縣貧民,收瘞遺骸。丁卯,詔緣邊歸業民給複三年。辛未,置常平倉。
二月甲戌,幸北宅省德恭疾。乙亥,詔京東西、淮南、河北振乏食客戶。己卯,謁明德皇后攢宮,賜守奉人緡帛。甲申,禁民開近陵域地。以宋州為應天府。丁亥,王繼英卒。戊戌,以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平章事寇准為刑部尚書,左丞、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己亥,王欽若、陳堯叟並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趙安仁參知政事。樞密都承旨韓崇訓、馬知節並簽署樞密院事。
三月乙巳,客星出東南。辛亥,免隨州光化民貸糧。己未,詔儆諫臣悉心獻替。
夏四月癸酉,幸秦國長公主第。丙子,幸開寶寺,遂幸禦龍直班院,觀教閱弓刀。又幸左騏驥院,賜從官馬、群牧使等器幣。還,幸崇文院觀圖籍,賜編修官金帛有差。己卯,置清平、宣化二軍。乙酉,置河北緣邊安撫使、副、都監於雄州。壬辰,命使巡撫益、利、梓、夔、福建諸路,決獄及犒設將吏、父老。乙未,種放賜告歸終南山。己亥,遣使巡撫江、浙路。
五月壬寅,日當食不虧。周伯星見。辛亥,置京東五路巡檢。丁巳,幸北宅視德恭疾。己未,德恭卒。西涼府廝鐸督部落多疾,賜以藥物。渭川妙娥族三千餘帳內附。複置高州。
六月丙子,群臣固請聽樂,從之。詔三班考較使臣以七年為限。知廣州淩策請發兵定交止亂,帝以黎桓素修職貢,不欲伐喪,命遵前詔安撫。戊寅,罷兩川稅課金二分。乙未,汴水暴漲,賜役兵錢。丙申,遣使振應天府水災及瘞溺死者。
秋七月壬寅,減鄜延戍兵。乙巳,太白晝見。庚戌,詔渭州、鎮戎軍收穫蕃部牛送給內地耕民。壬子,賜廣南《聖惠方》,歲給錢五萬,市藥療病者。邵曄上邕州至交阯水陸路及控制宜州山川等圖,帝曰:「祖宗辟土廣大,唯當慎守,不必貪無用地,苦勞兵力。」甲子,大宴含光殿,始用樂。丙寅,大風,遣中使視稼。
八月甲戌,閱太常新集雅樂。丁醜,幸寶相院。戊寅,詔川峽戍兵二年者代之。庚辰,工部侍郎董儼坐躁競傾狡,責授山南東道行軍司馬。
九月甲寅,宴射含芳園。丙辰,禦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壬戌,幸元偓宮視疾。甲子,置諸陵齋宮。乙丑,放西州納質人。夏州趙德明奉表歸款。
冬十月庚午,以趙德明為定難軍節度兼侍中,封西平王。甲午,兩浙轉運使姚鉉坐不法除名,為連州文學。丁酉,葬明德皇后。
十一月壬寅,周伯星再見。十二月癸酉,太白晝見。戊寅,高瓊卒。乙酉,狩近郊,以親獲兔付有司薦廟。戊子,詔牛羊司畜有孳乳者放牧勿殺。辛卯,朝陵,緣路禁樂。壬辰,幸秦國長公主第,又幸北宅視德鈞疾。是歲,西涼府龕穀十族、高溪州、風琶溪洞諸蠻酋來貢。京東西、河北、陝西饑,振之。博州蝝,不為災。
四年春正月己亥朔,禦朝元殿受朝。詔京畿系囚流以下減一等。甲辰,以陳堯叟為東京留守。德鈞卒。乙巳,契丹使辭歸國。以丁謂為隨駕三司使。己未,車駕發京師。庚申,次中牟縣,除逋負,釋系囚,賜父老衣幣,所過如之。王顯卒。丙寅,次永安鎮。丁卯,帝素服詣諸陵。減西京及諸路系囚罪,如己亥詔。置永安縣及三陵副使、都監。
二月己巳,幸西京,經漢將軍紀信塚、司徒魯恭廟,贈信太尉、恭太師。命吏部尚書張齊賢祭週六廟。詔從官先塋在洛者賜告祭拜。癸酉,詔西京建太祖神禦殿。置國子監、武成王廟。甲戌,幸上清宮。詔賜酺三日。辛巳,錄唐白居易孫利用為河南府助教。壬午,幸呂蒙正第。甲申,禦五鳳樓觀酺,召父老五百人,賜飲樓下。丁亥,幸元偓宮。戊子,葺週六廟。加號列子。增封唐孝子潘良瑗及其子季通墓,仍禁樵采。庚寅,詔河南府置五代漢高祖廟。辛卯,車駕發西京。甲午,次鄭州,遣使祀中嶽及周嵩、懿二陵。丁酉,賜隱士楊璞繒帛。
三月己亥,至自西京。甲辰,謁啟聖院太宗神禦殿。癸醜,趙德明遣使來謝廩給,因貢駝馬,優賜答之。丁巳,詔天下收瘞遺骸,致祭。庚申,蠲河南府倉庫吏逋負芻糧緡帛四十五萬。
夏四月癸酉,詔嶺南官除赴以時,以避炎瘴。辛巳,皇后郭氏崩。甲午,詔榷酤不得增課。
五月丙申朔,日有食之。辛亥,有司上大行皇后諡曰莊穆。減並、代戍兵屯河東,以省饋運。戊午,幸元偁宮視疾。兗州增二千戶守孔子墳。
閏月戊辰,減劍、隴等三十九州軍歲貢物,夔、賀等二十七州軍悉罷之。己巳,幸秦國長公主第省疾。壬申,禦試製科舉人。丙戌,詔張齊賢等各舉供奉官、侍禁、殿直有謀略武幹知邊事者二人。癸巳,詔開封府斷獄,雖被旨,仍覆奏。
六月,盛暑,減京城役工日課之半。丁未,令翰林講讀、樞密直學士各舉常參官一人充禦史。司天監言五星聚而伏於鶉火。乙卯,葬莊穆皇后。
秋七月丁卯,莊穆皇后祔別廟。庚午,置靈台令。壬申,增置開封府判官、推官各一員。甲戌,宜州兵亂,軍校陳進殺知州劉永規等,劫判官盧成均為首。詔閣門使曹利用等討之。乙亥,交州來貢,賜黎龍廷《九經》及佛氏書。辛巳,以龍廷為靜海軍節度、交阯郡王,賜名至忠。癸巳,複置諸路提點刑獄。
八月壬寅,幸大相國寺,遂幸崇文院觀書,賜修書官器幣。又幸內藏庫。丁未,中書門下言莊穆皇后祥除已久,秋宴請舉樂,不允。己酉,頒宜州立功將士賞格。益州地震。辛亥,賜文宣王四十六世孫聖佑同學究出身。壬子,邢昺加工部尚書。中書門下再表請秋宴聽樂,又不允。丙辰,涇原路言瓦亭砦地震。丁巳,詔王旦、楊億等修太祖、太宗史。置龍圖閣直學士,以右諫議大夫杜鎬為之。丁謂上《景德會計錄》。
九月己巳,賜交阯郡王印及安南旌節。壬申,賜畿縣《聖惠方》。丁亥,幸舒王宮視疾。辛卯,賜監修國史王旦宴。壬辰,日上有五色雲。
冬十月甲午朔,日當食,雲陰不見。曹利用破賊於象州,擒盧成均,斬陳進。優賜將士,利用等進秩、賜物有差。乙巳,頒考試進士新格。祠祭置監祭使二員,以禦史充。詔翰林學士晁迥等舉常參官可知大藩者二人。丁未,升象州為防禦。甲寅,詔:宜、柳、象州、懷遠軍死罪以下,非十惡、謀故鬥殺、官吏犯枉法贓者,並原之。廣南東、西路雜犯死罪以下遞減一等,脅從受署者勿理。蠲宜、柳、象州、懷遠軍丁錢及夏秋租,桂、昭州秋租。乙卯,毀諸道官司非法訊囚之具。
十一月戊辰,日南至,禦朝元殿受朝。曹利用等言招安賊黨,其饋賊食物者,請追捕減死論,詔釋不問。十二月己亥,賜近臣、契丹錦綺綾縠等物。癸卯,廢兗州鐵冶。己未,甘州僧翟大秦等獻馬,給其直。是歲,河西六谷、夏州、沙州、大食、占城、蒲端國、西南蕃溪峒蠻來貢。雄州、安肅、廣信饑。宛丘、東阿、須城縣蝗,不為災。諸路豐稔,淮、蔡間麥鬥十錢,粳米斛二百。
大中祥符元年春正月乙丑,有黃帛曳左承天門南鴟尾上,守門卒塗榮告,有司以聞。上召群臣拜迎於朝元殿啟封,號稱天書。丁卯,紫雲見,如龍鳳覆宮殿。戊辰,大赦,改元,群臣加恩,賜京師酺。幽州旱,求市麥種;夏州饑,請易粟,並許之。己巳,詔黎、雅、維、茂四州官以瘴地二年一代。甲戌,大雪,停汴口、蔡河夫役。戊寅,蠲畿內貸糧。己卯,詔以天書之應,申儆在位。乙酉,制加交阯郡王黎至忠功臣食邑。
二月壬辰,禦乾元門觀酺,賜父老千五百人衣服、茶彩。丁酉,分遣中使六人錫邊臣宴。丙午,申明非命服勿服銷金及不許以金銀為箔之制。
三月甲戌,兗州父老千二百人詣闕請封禪;丁卯,兗州並諸路進士等八百四十人詣闕請封禪;壬午,文武官、將校、蠻夷、耆壽、僧道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余人詣闕請封禪,不允。自是表凡五上。
夏四月甲午,詔以十月有事于泰山,遣官告天地、宗廟、岳瀆諸祠。乙未,以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為泰山封禪經度制置使。丙申,以王旦為封禪大禮使,馮拯、陳堯叟分掌禮儀使。庚子,幸元偁宮視疾。壬寅,禦試禮部貢舉人。丙午,作昭應宮。戊申,幸秦國長公主第省疾。又幸晉國、魯國長公主第,並賜白金千兩、彩二千匹。曹、濟州、廣濟軍耆老二千二百人詣闕請臨幸。
五月壬戌,王欽若言泰山醴泉出,錫山蒼龍見。丙子,詔瘞汴、蔡、廣濟河流屍暴骸,仍致祭。丁醜,幸南宮視惟能疾。壬午,詔緣路行宮舊屋止加塗塈,毋別創。癸未,置天書儀衛使副、扶侍使都監、夾侍,凡有大禮即命之。詔離京至封禪以前不舉樂,所經州縣勿以聲伎來迓。甲申,放後宮一百二十人。戊子,詔:除乘輿供帳,存于禮文者如舊,自今宮禁中外進奉物,勿以銷金文繡為飾。
六月乙未,天書再降于泰山醴泉北。丁酉,詔宮苑皇親臣庶第宅飾以五彩,及用羅制幡勝、繒帛為假花者,並禁之。壬寅,迎泰山天書於含芳園,雲五色見,俄黃氣如鳳駐殿上。庚戌,曲赦兗州系囚流罪以下。辛亥,群臣表上尊號曰崇文廣武儀天尊道寶應章感聖明仁孝皇帝。
秋七月庚申,太白晝見。丙寅,詔諸州市上供物,非土地所宜者罷之。
八月己醜,上太祖尊諡曰啟運立極英武聖文神德玄功大孝皇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大明廣孝皇帝。庚寅,詔東封道路軍馬毋犯民稼,開封府毋治道役民。庚子,置河東緣邊安撫司。乙巳,黔州言磨嵯、洛浦蠻首領龔行滿等率族二千三百人內附。己酉,王欽若獻芝草八千餘本。
九月戊午,令有司勿奏大辟案。岳州進三脊茅。庚申,以向敏中權東京留守。甲子,奉天書告太廟,悉陳諸州所上芝草、嘉禾、瑞木於仗內。戊辰,幸元偓宮視疾。壬申,知晉州齊化基坐貪暴削籍,流崖州。乙亥,幸潛龍園宴射。丁醜,幸惟吉宮視疾。戊寅,西京諸州民以車駕東巡貢獻召對,勞賜之。己卯,以馬知節為行宮都部署。庚辰,趙安仁獻五色金玉丹、紫芝八千七百餘本。乙酉,親習封禪儀於崇德殿。
冬十月戊子,上禦蔬食。庚寅,以巡幸,置考制度使、副,凡巡幸則命之。是夕,五星順行同色。辛卯,車駕發京師,扶侍使奉天書先道。丙申,次澶州,宴周瑩於行宮。戊戌,許、鄆、齊等州長吏赴泰山陪位。辛醜,駐蹕鄆州,神光起昊天玉冊上。甲辰,詔扈從人毋壞民舍、什器、樹木。丁未,法駕入乾封縣奉高宮。戊申,王欽若等獻泰山芝草三萬八千餘本。己酉,五色雲起嶽頂。庚戌,法駕臨山門,黃雲覆輦,道經險峻,降輦步進。先夕大風,至是頓息。辛亥,享昊天上帝於圜台,陳天書于左,以太祖、太宗配。帝袞冕奠獻,慶雲繞壇,月有黃光。命群臣享五方帝諸神于山下封祀壇,上下傳呼萬歲,振動山谷。降穀口,日有冠戴,黃氣紛鬱。壬子,禪社首,如封祀儀。紫氣下覆,黃光如星繞天書匣。縱四方所獻珍禽奇獸。還奉高宮,日重輪,五色雲見。作會真宮。癸醜,禦朝覲壇之壽昌殿,受群臣朝賀。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鹹赦除之。文武並進秩。賜致仕官本品全奉一季,京朝官衣緋綠十五年者改賜服色。令開封府及所過州軍考送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其懷材抱器淪於下位,及高年不仕德行可稱者,所在以聞。三班使臣經五年者與考課。兩浙錢氏、泉州陳氏近親,蜀孟氏、湖南馬氏、荊南高氏、廣南河東劉氏子孫未食祿者,聽敘用。賜天下酺三日。改乾封縣為奉符縣。泰山七裏內禁樵采。大宴穆清殿。又宴近臣、泰山父老於殿門,賜父老時服、茶帛。甲寅,複常膳。次太平驛,賜從官辟寒丸、花茸袍。丙辰,次兗州,以州為大都督府。
十一月戊午,幸曲阜縣,謁文宣王廟,靴袍再拜。幸叔梁紇堂。近臣分奠七十二弟子。遂幸孔林,加諡孔子曰玄聖文宣王,遣官祭乙太牢,給近便十戶奉塋廟,賜其家錢三十萬,帛三百匹。以四十六世孫聖佑為奉禮郎,近屬授官、賜出身者六人。追諡齊太公曰昭烈武成王,令青州立廟;周文公曰文憲王,曲阜縣立廟。辛酉,賜諸蕃使袍笏。壬戌,次中都縣,幸廣相寺。癸亥,次鄆州,幸開元寺。丁卯,賜曲阜孔子廟經史。辛未,幸河瀆廟,加封。癸酉,曲宴永清軍節度使周瑩,賜兵士緡錢。丁醜,帝至自泰山,奉天書還宮。壬午,詔以正月三日為天慶節。甲申,命王旦奉上太祖、太宗諡冊,親享太廟。乙酉,大宴含光殿。十二月辛卯,禦乾元殿受尊號。庚子,葛霸卒。辛醜,王旦加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楚王元佐加太傅,甯王元偓為護國軍節度,舒王元偁為平江、鎮江軍節度,並兼侍中;廣陵郡王元儼進封榮王,安定郡公惟吉為威德軍節度,餘進秩有差。癸卯,幸上清宮、景德開寶寺。王欽若加禮部尚書。甲辰,張齊賢為右僕射,溫仲舒、寇准並為戶部尚書,王化基、邢昺、郭贄並為禮部尚書。詔天下宮觀陵廟,名在地志,功及生民者,並加崇飾。戊申,以德雍、德文、德存、惟正、惟忠、惟敘、惟和、惟憲並領諸州刺史,允升、允言、允成、允寧、允中並為各衛將軍。庚戌,幸元偁宮視疾。又幸元偓宮。辛亥,交阯郡王黎至忠加同平章事。壬子,幸元偁宮。契丹使上將軍蕭智可等來賀。是歲,西涼府、甘州、三佛齊、大食國、西南蕃等來賀封禪。諸路言歲稔,米鬥七八錢。
二年春正月癸亥,以封禪慶成,賜宗室、輔臣襲衣、金帶、器幣。乙丑,置內殿承制。戊辰,詔:「誘人子弟析家產,或潛舉息錢,輒壞墳域者,令所在擒捕流配。」庚午,詔:「讀非聖之書及屬辭浮靡者,皆嚴譴之。已鏤板文集,令轉運司擇官看詳,可者錄奏。」乙酉,以陝西民饑,遣使巡撫。
二月己醜,改定入內內侍省內侍名職。壬辰,詔立曲阜縣孔子廟學舍。乙未,賜撫州高年黃泰粟帛。甲辰,蠲同、華民租。乙巳,幸大相國等寺、上清宮祈雨。戊申,遣使祠太乙,祀玄冥。己酉,雨。癸醜,禁毀金寶塑浮屠像。甲寅,以丁謂為三司使。
三月丙辰,日當食,陰晦不見。辛未,賜京城酺。己卯,左屯衛將軍允言坐稱疾不朝,降太子左衛率。
夏四月戊子,升州火,遣禦史訪民疾苦,蠲被火屋稅。己醜,餞種放還山。乙未,河北旱,遣使祠北嶽。己亥,以丁謂為修昭應宮使。壬寅,詔禁中外群臣非休暇無得群飲廢職。詔醫官院處方並藥賜河北避疫邊民。丙午,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國監生。丁未,振陝西民饑。五月乙卯,追封孔子弟子七十二人。罷韶州獻頻婆果。丁卯,遣使陝西決獄,流罪以下減一等,死罪情可憫者上請。庚辰,陝西旱,遣使禱太平宮、後土、西嶽、河瀆諸祠。代州地震。
六月乙酉,頒幕職、州縣官招集戶口賞條。甲午,幸昭應宮,賜修宮使器幣。辛卯,保州增屯田務兵三百人。戊戌,麟府言社慶族依唐龍鎮為援,數擾別部,請出兵襲之。帝曰:「均吾民也。」不許。壬寅,詔量留五坊鷹鶻,備諸王從時展禮,餘悉縱之。罷邕、宜州歲貢藥箭。庚戌,禦試東封路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貢舉梁固等九十二人。
秋七月甲寅,詔張齊賢等各舉才堪禦史者一人。丁巳,置糾察在京刑獄司。辛酉,複以萬安宮為滋福殿。己巳,幸惟吉宮視疾。辛未,以昭應宮為玉清昭應宮。乙亥,蠲京東徐、濟七州水災田租。戊寅,詔孔子廟配享魯史左丘明等十九人加封爵。庚辰,蠲天下封禪赦前逋負千二百六十六萬緡。
八月丙戌,京東惠民河溢,居民避水所過津渡,戒有司勿算。甲辰,西南蕃龍漢堯來貢,賀東封,加漢堯甯德大將軍。
九月戊午,賜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壬戌,合鎮、定部署為一。甲子,浚汴口。命工部侍郎馮起為契丹國信使。乙丑,幸潛龍園宴射。甲戌,遣使賜戎、瀘軍民辟瘴藥。乙亥,無為軍言大風拔木,壞城門、營壘、民舍,壓溺者千餘人。詔內臣恤視,蠲來年租,收瘞死者,家賜米一斛。丁醜,發官廩振鳳州水災。
冬十月癸未,優賞甯朔軍士。戊子,詔江、浙運糧兵卒經冬停役兩月。甲午,詔天下置天慶觀。甲辰,兗州霖雨害稼,振恤其民。
十一月丙辰,作《文武七條》戒官吏。甲子,詔諸路官吏蠹政害民,轉運使、提點刑獄官不舉察者坐之。癸酉,蕃部阿黎等來朝貢,授阿黎懷化司戈。十二月辛巳,詔:晉國大長公主喪,罷承天節上壽及明年元旦朝會。交州黎至忠貢馴犀。乙未,幸惟吉宮視疾。辛醜,丁謂上《封禪朝覲祥瑞圖》,劉承珪上《天書儀仗圖》。甲辰,幸惟吉宮視疾。契丹國母蕭氏卒,輟視朝。是歲,於闐、西涼府、西南蕃羅岩州蠻來貢。雄州蟲食苗即死,遣使振恤。
三年春正月丁巳,賜建安軍父老江禹錫粟帛。
二月乙酉,丁謂請承天節禁屠宰刑罰,從之。癸巳,交州黎至忠卒,大校李公蘊自稱留後。已亥,禁方春射獵,每歲春夏,所在長吏申明之。辛醜,以張齊賢判河陽。
閏月辛亥,帝禦文德殿,群臣入閣。甲寅,冬官正韓顯符上新造銅候儀。乙卯,詔轉運司貸恤黎州夷人。丁卯,幸開封府射堂宴射,賜開封府將吏器幣。戊辰,詔東京、畿內死罪以下遞減一等。將吏逮事太宗藩府者並賜予。赤縣父老本府宴犒,年九十者授攝官,賜粟帛終身;八十者爵一級。甲戌,以射堂為繼照堂。丁醜,召宰臣於宜聖殿,謁太宗聖容、玉皇像。戊寅,幸韓國長公主第視疾。
三月壬辰,以權靜海軍留後李公蘊為靜海軍節度,封交阯郡王,賜衣帶、器幣。丙申,幸石保吉第視疾。辛醜,詔戎、瀘州給複一年,艱食者振之。
夏四月辛亥,左屯衛將軍允言坐狂率,責授太子左衛副率。壬子,石保吉卒。乙卯,陝西民疫,遣使齎藥賜之。丁巳,詔中書以五月一日進中外文武升朝官及奉使歲舉官名籍。辛酉,賜泰山隱士秦辨號貞素先生,放還山。甲子,契丹國母葬,廢朝,禁邊城樂。甲戌,加王旦兵部尚書,知樞密院事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工部尚書。
五月己卯,幸惟吉宮視疾。壬午,以西涼府覓諾族瘴疫,賜藥。丙戌,惟吉卒。辛醜,京師大雨,平地數尺,壞廬舍,民有壓死者,賜布帛。
六月庚戌,邊臣言契丹饑,來市糴,詔雄州糴粟二萬石振之。河中府父老千餘人請祀後土,不許。丙辰,頒天下《釋奠先聖廟儀》並《祭器圖》。詔前歲陝西民饑,有鬻子者,官為購贖還其家。壬戌,幸邢昺第視疾,賜金帛。乙丑,幸元偁宮視疾。
秋七月丙申,溫仲舒卒。己亥,以右丞向敏中為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置龍圖閣學士,以直學士杜鎬為之。詔南宮北宅大將軍以下,各勤講肄,諸子十歲以上並受經學書,勿令廢惰。辛醜,文武官、將校等三上表請祠汾陰後土。
八月丁未朔,詔明年春有事于汾陰,州府長吏勿以修貢助祭煩民。戊申,陳堯叟為祀汾陰經度制置使。己酉,王旦為祀汾陰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庚戌,詔汾陰路禁弋獵,不得侵佔民田,如東封之制。辛亥,以江南旱,詔轉運使決獄。壬子,幸元偁宮視疾。升、洪、潤州屢火,遣使存撫,祠境內山川。戊午,賜占城國主馬及器甲。庚申,幸天駟監,賜從官馬。解州池鹽不種自生。辛酉,給鄆州牧馬草地還民。甲子,罷江、淮和糴,所在系囚遞減一等,盜穀食者量行論決。丁卯,群臣五表上尊號,不許。戊辰,詔升、洪、揚、廬州長吏兼安撫使。甲戌,以澄州團練使朱能為左龍武軍大將軍。乙亥,河中府父老千七百人來迎,上勞問之,賜以緡帛。
九月癸未,賜錢三十萬給故盧多遜子葬其父母。丁亥,作《宗室座右銘》賜諸王。華州言父老二千餘人請幸西嶽。癸巳,杖殺入內高品江守恩於鄭州,知州俞獻卿坐論救削一任。乙未,幸崇真資聖院視吳國長公主疾。甲辰,內出《綏撫十六條》,頒江、淮南安撫使。
冬十月辛亥,契丹使耶律寧告征高麗。河中民獲《靈寶真文》。庚申,丁謂等上《大中祥符封禪記》。
十一月庚寅,遣內臣奉安宣祖、太祖聖容于二陵。乙未,甘州回鶻來貢。己亥,幸太一宮。陝州黃河清。十二月,陝州黃河再清。庚戌,集賢校理晏殊獻《河清頌》。癸醜,詔天下貧民及漁采者過津渡勿算。乙卯,告太廟。詔自今謁廟入東偏門。以資政殿大學士向敏中權東京留守。丁巳,翰林學士李宗諤等上《諸道圖經》。辛酉,謁玉清昭應宮。丙寅,詔沙門島流人特給口糧。己巳,作《奉天庇民述》示宰相。禁扈從人燔道路草木。辛未,乙太宗禦書賜交州李公蘊。是歲,龜茲、占城、交州來貢。陝西饑。江、淮南旱。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四年春正月辛巳,詔執事汾陰懈怠者,罪勿原。乙酉,習祀後土儀。丁亥,將祀汾陰,謁啟聖院太宗神禦殿、普安院元德皇后聖容。丙申,詔以六月六日天書再降日為天貺節。丁酉,奉天書發京師。日上有黃氣如匹素,五色雲如蓋,紫氣翼仗。庚子,右僕射、判河陽張齊賢見於汜水頓。陳堯叟獻白鹿。辛醜,陳幄殿於訾村,望拜諸陵。甲辰,至慈澗頓,賜道傍耕民茶荈。
二月戊申,賜扈駕諸軍緡錢。華州獻芝草。東京獄空。壬子,出潼關,渡渭河,遣近臣祠西嶽。癸醜,次河中府。丁巳,黃雲隨天書輦。次寶鼎縣奉祗宮。戊午,登後圃延慶亭。己未,瀵泉湧,有光如燭。辛酉,祀後土地祗。是夜,月重輪,還奉祗宮,紫氣四塞。幸開元寺,作大寧宮。壬戌,甘州回鶻、蒲端、三麻蘭、勿巡、蒲婆、大食國、吐蕃諸族來貢。大赦天下,常赦不原者鹹赦除之。文武官並遷秩,該敘封欲回授祖父母者聽。四品以上,迨事太祖、太宗潛藩或嘗更邊任家無食祿者,錄其子孫。建寶鼎縣為慶成軍。建隆佐命及公王將相丘塚,所在致祭。給西京分司官實奉三分之一。令法官慎刑名,有情輕法重者以聞。賜天下酺三日。大宴群臣于穆清殿,賜父老酒食衣幣。作《汾陰配饗銘》、《河瀆四海贊》。召草澤李瀆、劉巽,瀆以疾辭,授巽大理評事。乙丑,觀酺。加號西嶽。詔葺夷齊祠。丁卯,賜甯王元偓服帶、鞍馬有加。乙巳,次華州,幸雲台觀。庚午,宴宣澤亭,紫雲如龍,起嶽上。召見隱士鄭隱、李寧,賜茶果、束帛。辛未,次閿鄉縣,召見道士柴又玄,問以無為之要。壬申,宴虢州父老於湖城行宮。
三月甲戌,次陝州,召草澤魏野,辭疾不至。乙亥,賜運船卒時服。己卯,次西京。庚辰,罷河北緣邊工役。壬午,幸上清宮。甲申,幸崇法院,移幸呂蒙正第,賜服禦、金幣。丙戌,大宴大明殿。丁亥,詔葺所經歷代帝王祠廟。己醜,禦五鳳樓觀酺。壬辰,詔朝陵自西京至鞏縣不舉樂。癸巳,禁扈從人踐田稼。甲午,發西京。丙申,謁安陵、永昌諸陵。壬寅,幸列子廟,表潘孝子墓。
夏四月甲辰朔,上至自汾陰。壬子,幸元偁宮視疾。駙馬都尉李遵勖責授均州團練副使。峽路鈐轄執為亂夷人王群體等,帝憫其異俗,免死配隸。丙辰,大宴含光殿。己未,錢種放歸終南。甲子,王旦加右僕射,元佐為太尉,元偓進封相王。乙丑,幸元偓宮視疾。葺尚書省。加王欽若吏部尚書,陳堯叟戶部尚書,馮拯工部尚書。丙寅,以張齊賢為左僕射。丁卯,許國公呂蒙正薨。
五月丙子,加交阯郡王李公蘊同平章事。癸未,廬、宿、泗等州麥自生。辛卯,幸北宅視德存疾。京兆旱,詔振之。癸巳,詔州城置孔子廟。乙未,加上五嶽帝號,作《奉神述》。丁酉,慮囚,死罪流徒降等,杖以下釋之。辛醜,視德存疾。
六月丙午,太白晝見。亳州二龍見禹祠。德存卒。丙寅,遣使安撫江、淮南水災,許便宜從事。詔授交、甘等州、大食、蒲端、三麻蘭、勿巡國奉使官。
秋七月壬申朔,除閩、浙、荊湖、廣南歲丁錢四十五萬。壬午,韓國、吳國、隋國長公主進封衛國、楚國、越國長公主。鎮、眉、昌等州地震。己醜,詔先蠲濱、棣州水災田租十之三,今所輸七分更除其半。丙申,江、洪、筠、袁江漲,沒民田。
八月乙巳,太白晝見。丙午,幸南宮視惟敘疾。詔除纁田租。庚戌,曲宴諸王、宰相。癸醜,賜青州孤老煢獨民帛。惟敘卒。丙辰,錄唐長孫無忌、段秀實等孫,授官。丁巳,詔文武官有言刑政得失、邊防機事者並賜對。癸亥,甘州回紇可汗夜落紇奉表詣闕。乙丑,刻禦制《大中祥符頌》于左承天祥符門。河決通利軍,合禦河,壞州城及傷田廬,遣使發粟振之。九月丁醜,涇原鈐轄曹瑋言籠竿川熟戶蕃部以閒田輸官,請於要害地募兵以居,從之。戊子,幸太乙宮祈晴。辛卯,向敏中等為五嶽奉冊使。癸巳,禦乾元樓觀酺。
冬十月戊申,禦朝元殿發五嶽冊。丁巳,定江、淮鹽酒價,有司慮失歲課,帝曰:「苟便於民,何顧歲入也。」十一月庚午,占城國貢獅子。丙子,禦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貢舉人。
十二月乙巳,詔楚、泰州潮害稼,複租。沒溺人賜千錢、粟一斛。是歲,西涼府、夏、豐、交州、甘州、諸溪峒蠻來貢。畿內蝗。河北、陝西、劍南饑。吉州、臨江軍江水溢,害民田舍。兗州虸蚄蟲,不為災。
五年正月乙亥,賜處州進士周啟明粟帛。戊寅,雨木冰。壬午,幸元偁宮視疾。河決棣州。
二月庚戌,詔貢舉人公罪聽贖。丙寅,詔官吏安撫濱、棣被水農民。
三月己醜,禦試禮部舉人。丁未,峒酋田仕瓊等貢溪布。庚戌,王旦等並加特進、功臣。丁巳,免濱、棣民物入城市者稅一年。
夏四月戊申,以向敏中為平章事。有司請違法販茶者許同居首告,帝謂以利敗俗非國體,不許。壬子,除通、泰、楚州鹽亭戶積負丁額課鹽。乙丑,樞密直學士邊肅責授嶽州團練副使。
五月辛未,江、淮、兩浙旱,給占城稻種,教民種之。戊寅,修儀劉氏進封德妃。丁亥,免棣州租十之三。戊子,賜近臣金華殿所種麥。
六月庚申,賜杭州草澤林逋粟帛。壬戌,詔常參官舉幕職、州縣官充京官。癸亥,賜邵武軍被水者錢粟。
秋七月戊辰,作保康門。
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丁酉,禁周太祖葬冠劍地樵采。戊戌,張齊賢為司空致仕。甲辰,詔樞密直學士限置六員。庚戌,淮南旱,減運河水灌民田,仍寬租限,州縣不能存恤致民流亡者罪之。己未,作五嶽觀。
九月辛未,張齊賢入對。壬申,觀新作延安橋。幸大相國寺、上清宮。射于宜春苑。癸酉,徙澄海三指揮屯嶺北州郡。戊子,王欽若、陳堯叟並為樞密使、同平章事,丁謂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庚寅,幸故鄆王、兗王宮。
冬十月戊午,延恩殿道場,帝瞻九天司命天尊降。己未,大赦天下,賜致仕官全奉。辛酉,作《崇儒術論》,刻石國學。
閏月己巳,上聖祖尊號。辛未,謝太廟。壬申,立先天、降聖節,五日休沐、輟刑。乙亥,詔上聖祖母懿號,加太廟六室尊諡。丙子,群臣上尊號曰崇文廣武感天尊道應真佑德上聖欽明仁孝皇帝。丁醜,出舒州所獲瑞石,文曰「志公記」。戊寅,建景靈宮太極觀于壽丘。辛巳,建安軍鑄聖像。龍見雲中。戊子,禦制配享樂章並二舞名,文曰《發祥流慶》,武曰《降真觀德》。
十一月丙申,親祀玉皇於朝元殿。甲辰,加王旦門下侍郎,向敏中中書侍郎,楚王元佐太師,相王元偓太傅,舒王元偁太保。內外官加恩。置玉清昭應宮使。以王旦為之。丁未,作《汴水發願文》。庚戌,詔允言朝參。乙卯,罷獻珍禽異獸。十二月甲子,置景福殿使。戊辰,作景靈宮。京師大寒,鬻官炭四十萬,減市直之半以濟貧民。壬申,改諡玄聖文宣王曰至聖文宣王。戊寅,溪峒張文喬等八百人來朝。己卯,知天雄軍寇准言獄空,詔獎之。乙酉,振泗州饑。丙戌,詔天慶等節日,民犯罪情輕者釋之。丁亥,立德妃劉氏為皇后。是歲,交州、甘州、西涼府、溪峒蠻來貢。京城、河北、淮南饑,減直鬻穀以濟流民。
六年春正月癸巳朔,上禦朝元殿受朝。司天監言五星同色。庚子,詔減配隸法十二條。戊申,禁內臣出使預民政。己酉,賜京師酺五日。辛亥,進封衛國、楚國、越國長公主三人為徐國、邠國、宿國。庚申,置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在昭儀上。置司宮令,在尚宮上。以婕妤楊氏為婉儀,貴人戴氏為修儀,美人曹氏為婕妤。辛酉,詔宗正寺以帝籍為玉牒。
二月戊辰,觀酺。己亥,泰州言海陵草中生聖米,可濟饑。
三月丁未,詔沙門島流人罪輕者徙近地。乙卯,建安軍鑄玉皇、聖祖、太祖、太宗尊像成,以丁謂為迎奉使。
夏四月庚辰,詔淮南給饑民粥,麥登乃止。壬午,太白晝見。癸未,幸元偁宮視疾。丙戌,詔諸州死罪可疑者詳審以聞。
五月壬辰,詔伎術官未升朝特賜緋紫者勿佩魚。甲辰,聖像至。丙午,詔聖像所經郡邑減系囚死罪,流以下釋之。升建安軍為真州。乙卯,謁聖像,奉安于玉清宮。丁巳,遣使奏告諸陵。
六月壬戌,惟和卒。趙州黑龍見。丁卯,壽丘獻紫莖金芝。癸酉,保安軍雨,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丙子,詔翰林學士陳彭年等刪定《三司編敕》。丁醜,崇飾諸州黃帝祠廟。
秋七月癸巳,上清宮道場獲龍於香合中。己亥,中書門下表請元德皇后祔廟。庚子,行配祔禮。癸卯,詔天下勿稅農器。己酉,亳州官吏父老三千三百人詣闕請謁太清宮。
八月庚申,詔來春親謁亳州太清宮。辛酉,以丁謂為奉祀經度制置使。丙寅,禁太清宮五裏內樵采。庚午,加號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置禮儀院。
九月庚寅,幸元偁宮視疾。丁酉,出玉宸殿種占城稻示百官。
冬十月辛酉,元德皇后祔廟。甲子,亳州太清宮枯檜再生。真源縣菽麥再實。癸酉,謁玉清昭應宮。己卯,作《步虛詞》付道門。壬午,降聖節賜會如先天節儀。
十一月辛亥,幸元偁宮視疾。癸醜,賜禦史台《九經》、諸史。甲寅,判亳州丁謂獻芝草三萬七千本。乙卯,龜茲遣使來貢。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庚申,涇原鈐轄曹瑋言發兵討原州界撥藏族違命者,捕獲甚眾。回鶻遣使來貢。己巳,天書扶侍使趙安仁等上奉天書車輅、鼓吹、儀仗。壬申,獻天書於朝元殿,遂告玉清昭應宮及太廟。乙亥,幸開寶寺、上清宮。己卯,幸太一宮。戎、瀘蠻寇平。是歲,西蕃、高州蠻、龜茲來貢。
七年春正月辛醜,慮囚。壬寅,車駕奉天書發京師。丙午,次奉元宮。判亳州丁謂獻白鹿一,芝九萬五千本。戊申,王旦上混元上德皇帝冊寶。己酉,朝謁太清宮。天書升輅,雨雪倏霽,法駕繼進,佳氣彌望。是夜,月重輪,幸先天觀、廣靈洞霄宮。曲赦亳州及車駕所經流以下罪。升亳州為集慶軍節度,減歲賦十之二。改奉元宮為明道宮。太史言含譽星見。庚戌,禦均慶樓,賜酺三日。壬子,詔所過頓遞侵民田者,給複二年。丙辰,建南京歸德殿,赦境內及京畿車駕所過流以下罪。追贈太祖幕府元勳僚舊,錄常參官逮事者並進秩,欲授子孫者聽。作鴻慶宮。
二月戊午,次襄邑縣,皇子來朝。庚申,夏州趙德明遣使詣行闕朝貢。辛酉,至自亳州。丙寅,詔天地壇非執事輒臨者斬。辛未,饗太廟。壬申,恭謝天地,大赦天下。乙亥,益州鑄大鐵錢。
三月,城淯井監。癸己,雄州甲仗庫火。甲午,制加宰相王旦、向敏中、楚王元佐、相王元偓、舒王元偁、榮王元儼樞密使、同平章事。乙未,宴翔鸞閣。辛醜,發粟振儀州饑。複諸州觀察使兼刺史。甲辰,幸元偁宮視疾。丁未,封皇子慶國公。青州民趙嵩百一十歲,詔存問之。
夏四月丁巳,西涼府廝鐸督遣使來貢。己未,賜淮南諸州民租十之二。癸亥,河南府獄空,有鳩巢其戶,生二雛。甲子,以歸義軍留後曹賢順為歸義軍節度使。丙子,舒王元偁薨。
五月壬辰,王旦為兗州景靈宮朝修使,乙未,又為天書刻玉使。涇原言葉施族大首領豔般率族歸順。
六月乙卯,禁文字斥用黃帝名號故事。丙辰,眉州通判董榮受賕鬻獄,長安知縣王文龜酗酒濫刑,並投荒裔。戊午,戒州縣官吏決罪逾法。壬申,封婉儀楊氏為淑妃。乙亥,樞密使王欽若罷為吏部尚書,陳堯叟為戶部尚書。以寇准為樞密使、同平章事。丙子,詔棣州經水,流民歸業者給複三年。
秋七月辛醜,交州李公蘊敗鶴柘蠻,獻捷。癸卯,太白晝見。甲辰,以同州觀察使王嗣宗、內客省使曹利用並為樞密副使。
八月甲寅,置景靈宮使,以向敏中為之。乙卯,除江、淮、兩浙被災民租。丁巳,楊光習坐擅領兵出砦,又誣軍中謀殺司馬張從吉,配隸鄧州。乙丑,給河東沿邊將士皮裘氈襪。甲戌,河決澶州。丁醜,命內臣奉安太祖、太宗聖像于鴻慶宮。辛巳,詔嶺南戍兵代還日,人給裝錢五百。
九月丙戌,含譽星再見。辛卯,尊上玉皇聖號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戊戌,禦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辛醜,幸五嶽觀。冬十一月乙酉,濱州河溢。玉清昭應宮成,詔減諸路系囚罪流以下一等。己醜,加王旦司空、修宮使。壬辰,禦乾元門觀酺。
十二月癸醜朔,日當食不虧。丙辰,詔王欽若等五人各舉京朝、幕職、州縣官詳練刑典、曉時務、任邊寄者二人。丁巳,詔川、峽、閩、廣轉運、提點刑獄官察屬吏貪墨慘刻者。己未,作元符觀。庚申,契丹使蕭延寧等辭歸國。辛酉,加楚王元佐尚書令,相王元偓太尉,榮王元儼兼中書令,忠武軍節度使魏咸信同平章事,余並進秩。涇原路請築籠竿城。是歲,夏州、西涼府、高麗、女真來貢。淮南、江、浙饑,除其租。天下戶九百五萬五千七百二十九,口二千一百九十七萬六千九百六十五。
八年春正月壬午朔,謁玉清昭應宮,奉表告尊上玉皇大天帝聖號,奉安刻玉天書于寶符閣,還禦崇德殿受賀,赦天下,非十惡、枉法贓及己殺人者鹹除之。文武官滿三歲者,有司考課以聞。乙酉,詔環州緣邊卒人賜薪水錢。庚寅,置清衛二指揮奉宮觀。乙未,皇女入道。戊戌,徙棣州城。庚戌,詔王欽若等舉供奉官至殿直有武幹者一人。
二月,泗州周憲百五歲,詔賜束帛。甲寅,宗正寺火。丙辰,唃廝囉、立遵貢名馬。丙寅,以元佐為天策上將軍、興元牧,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丁卯,遣使巡撫淮、浙路。癸酉,祈雨。丙子,詔進士六舉、諸科九舉者許奏名。庚辰,大雨。
三月乙酉,幸元偓宮視疾。戊戌,宴宗室,射于苑中。壬寅,禦試禮部貢舉人。
夏四月辛酉,賜宰相《五臣論》。壬戌,以寇准為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王欽若、陳堯叟並為樞密使、同平章事。戊辰,德彝卒。壬申,榮王元儼宮火,延及殿閣內庫。癸酉,詔求直言。命丁謂為大內修葺使。戊寅,王膺坐應詔言事乖繆貶。
五月壬午,榮王元儼罷武信軍節度使,降封端王。庚寅,熒惑犯軒轅。壬辰,廢內侍省黃門。禁金飾服器。庚子,放宮人一百八十四人。
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辛未,詔諸州以《禦制七條》刻石。乙亥,惟忠卒。
閏月己卯,赦天下。庚辰,王欽若上《彤管懿範》。
七月丙辰,以諸州牛疫免牛稅一年。戊午,王嗣宗為大同軍節度使。丙寅,幸相王元偓新宮。以宮城火,詔諸王徙宮於外。丙子,幸瑞聖園觀稼,宴射于水心殿。
八月己卯,大理少卿閻允恭、開封判官韓允坐枉獄除名。戊戌,詔京兆、河中府、陝、同、華、虢等州貸貧民麥種。
九月,注輦國貢土物、珍珠衫帽。甲寅,唃廝囉聚眾數十萬,請討平夏人以自效。丁卯,宴宗室,射于後苑。己巳,賜注輦使袍服、牲酒。
冬十月乙巳,王欽若上《聖祖先天紀》。戊申,回鶻呵羅等來貢。
十一月辛酉,相王元偓加兼中書令,端王元儼進封彭王。癸亥,高麗使同東女真來貢。十二月戊寅,皇子冠。丁亥,侍禁楊承吉使西蕃還,以地理圖進。辛卯,皇子慶國公封壽春郡王。是歲,占城、宗哥族及西蕃首領來貢。坊州大雨,河溢。陝西饑。
九年春正月丙辰,置會靈觀使,以丁謂為之,加刑部尚書。壬申,以張士遜、崔遵度為壽春郡王友。
二月丁亥,王旦等上《兩朝國史》。戊子,加旦守司徒,修史官以下進秩、賜物有差。甲午,詔以皇子就學之所名資善堂。延州蕃部饑,貸以邊穀。
三月丙午,除雷州無名商稅錢。秦州曹瑋撫捍蕃境得宜,詔嘉之。己酉,王欽若上《寶文統錄》。辛酉,以西蕃宗哥族李立遵為保順軍節度使。壬戌,詔舉官必擇廉能。癸亥,置修玉牒官。乙丑,著作佐郎高清以贓賄仗脊,配沙門島。
夏四月庚辰,周伯星見。丙申,賜天下酺。振延州蕃族饑。庚子,幸陳堯叟第視疾。壬寅,以唐相元稹七世孫為台州司馬。
五月乙巳,邠甯環慶部署王守斌言夏州蕃騎千五百來寇慶州,內屬蕃部擊走之。癸醜,幸南宮視惟憲疾。甲寅,惟憲卒。乙卯,毛屍等三族蕃官馮移埋率屬來歸,詔撫之。丙辰,詔天下系囚死罪減等,流以下釋之。丁巳,向敏中為宮觀慶成使。甲子,左天廄草場火。庚午,太白晝見。
六月戊寅,幸會靈觀,宴祝禧殿,癸未,京畿蝗。
秋七月,撫水蠻寇宜州,廣南西路請便宜掩擊,許之。丁未,增築京師新城。丙辰,開封府祥符縣蝗附草死者數裏。戊午,停京城工役。癸亥,以畿內蝗,下詔戒郡縣。甲子,詔京城禁樂一月。丁卯,幸太乙宮、天清寺。
八月壬申,知秦州曹瑋言伏羌砦蕃部廝雞波與宗哥族連結為亂,以兵夷其族帳。丙子,令江、淮發運司留上供米五十萬以備饑年。磁、華、瀛、博等州蝗,不為災。丙戌,制玉皇聖號冊文。以陳堯叟為右僕射。戊子,以旱,罷秋宴。壬辰,群臣請受尊號冊寶,表五上,從之。
九月癸卯,雄、霸河溢。甲辰,以丁謂為平江軍節度使。丙午,陳彭年、王曾、張知白並參知政事。丁未,曹瑋言宗哥唃廝囉、蕃部馬波叱臘、魚角蟬等寇伏羌砦,擊敗之,斬首千餘級。庚戌,以不雨,罷重陽宴。利州水,漂棧閣。甲寅,雨。督諸路捕蝗。丁巳,詔以旱蝗得雨,宜務稼省事及罷諸營造。戊午,禁諸路貢瑞物。戊辰,青州飛蝗赴海死,積海岸百餘裏。己巳,詔民有出私廩振貧乏者,三千石至八千石,第授助教、文學、上佐之秩。
冬十月己卯,王欽若表上《翊聖保德真君傳》。壬申,詔馮拯等各舉殿直以上武幹者一人。壬辰,置直龍圖閣。
十一月,會靈觀甘露降。乙巳,詔河、陝諸路州簡禁軍五百人。丁未,河西節度使石普坐妄言災異,除名流賀州。丁卯,以唐裴度孫坦為鄭州助教。是歲,西蕃宗哥族、邛部山后蠻、夏州、甘州來貢。諸州有隕霜害稼及水災者,遣使振恤,除其租。
天禧元年春正月辛醜朔,改元。詣玉清昭應宮薦獻,上玉皇大天帝寶冊、袞服。壬寅,上聖祖寶冊。己酉,上太廟諡冊。庚戌,享六室。辛亥,謝天地於南郊,大赦,禦天安殿受冊號。乙卯,宰相讀天書于天安殿,遂幸玉清昭應宮,作《欽承寶訓述》示群臣。壬戌,詔以四月旦日為天祥節。丙寅,命王旦為兗州太極觀奉上冊寶使。
二月庚午,詔振災,發州郡常平倉。壬申,禦正陽門觀酺。丁醜,置諫官、禦史各六員,每月一員奏事,有急務聽非時入對。戊寅,王旦加太保、中書侍郎、平章事,向敏中加吏部尚書。楚王元佐領雍州牧;相王元偓加尚書令兼中書令,進封徐王;彭王元儼加太保;壽春郡王禎兼中書令。王欽若加右僕射,趙德明加太傅,中外官並加恩。辛巳,考課京朝官改秩及考者。壬午,定宗室子授官之制。庚寅,進封李公蘊為南平王。秦州神武軍破宗歌族、馬波叱臘等於野吳穀,多獲人馬。己亥,陳彭年卒。
三月辛醜,以不雨,禱于四海。壬寅,不雨,罷上巳宴。庚申,免潮州逋鹽三百七十萬有奇。辛酉,令作淖糜濟懷、衛流民。
夏四月庚辰,陳堯叟卒。戊子,邵州野竹生實,以食饑。
五月戊戌,詔所在安恤流民。戊申,以王旦為太尉、侍中,五日一入中書,旦懇辭不拜。己酉,熒惑犯太微。乙卯,縱歲獻鷹犬。己未,奉太祖聖容于西京應天院,向敏中為禮儀使。諸路蝗食苗,詔遣內臣分捕,仍命使安撫。
六月壬申,赦西京系囚,死罪減一等,流以下釋之。父老年八十者賜茶帛,除其課役。戊寅,除升州後湖租錢五十余萬,聽民溉田。陝西、江、淮南蝗,並言自死。庚辰,盜發後漢高祖陵,論如律,並劾守土官吏,遣內侍王克讓以禮治葬,知制誥劉筠祭告。因詔州縣申前代帝王陵寢樵采之禁。乙酉,免大食國蕃客稅之半。龜茲國使張複延等貢玉勒鞍馬,令給其直。己醜,王旦對於崇政殿。
秋七月丁未,霖雨,放朝。己未,幸魏鹹信第視疾。甲子,魏鹹信卒。
八月庚午,以王欽若為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壬申,向敏中加右僕射兼門下侍郎。王旦對於便殿。丙子,詔京城禁圍草地聽民耕牧。丁醜,禁采狨。戊寅,免牛稅一年。
九月癸卯,以參知政事王曾為禮部侍郎,李迪為參知政事,馬知節知樞密院事,曹利用、任中正、周起並同知樞密院事。丙午,幸王旦第視疾。戊申,以蝗,罷秋宴。己酉,王旦薨。甲寅,詔能拯救汴渠覆溺者給賞,或溺者貧者,以官錢給之。丁未,教衛士騎射。
冬十月辛未,詔閣門自今審官、三班院、流內銓,後殿日引公事,勿過兩司。壬申,諭諸州非時災沴不以聞者論罪。己卯,罷京東上貢物。辛卯,賜壽春郡王及王友張士遜等詩。
十一月己亥,詔曲宴日輟後殿視事。辛醜,曹瑋平鬼留家族。壬寅,詔淮、浙、荊湖治放生池,禁漁采。乙卯,幸太一宮,大雪,帝謂宰相曰:「雪固豐稔之兆,第民力未充,慮失播種。卿等其務振勸,毋遺地利。」壬戌,契丹使耶律准來賀承天節。高麗使徐訥率女真首領入對崇政殿,獻方物。十二月丙寅,京城雪寒,給貧民粥,並瘞死者。乙亥,罷京城工役。丙子,嚴寒,放朝。丁醜,放逋負,釋系囚。己卯,女真國人歸,給裝錢。高麗使徐訥賜射瑞聖園。辛卯,詔陝西緣邊鬻穀者勿算。壬辰,遣使緣汴河收瘞流屍。是歲,三佛齊、龜茲國來貢。諸路蝗,民饑。鎮戎軍風雹害稼,詔發廩振之,蠲租賦,貸其種糧。
二年春正月乙未,真遊殿芝草生。壬寅,振河北、京東饑。辛亥,賜壽春郡王《恤民歌》。戊午,王欽若等上《天禧大禮記》四十卷。己未,遣使諭京東官吏安撫饑民,又命諸路振以淖糜。
二月丙寅,甘州來貢。丁卯,壽春郡王加太保,進封升王。詔近臣舉常參官堪任禦史者。庚午,右正言劉燁請自今言事許升殿,從之。庚辰,振京西饑。乙酉,幸徐王元偓宮視疾。
三月辛醜,修京城。丙辰,先貸貧民糧種止勿收。
夏四月戊子,幸飛山雄武教場,宴賜從臣將士。庚寅,赦天下,死罪減一等,流以下釋之。
閏月,辰州討下溪州蠻,斬首六十餘級,降千餘人。己亥,詔戶部尚書馮拯等舉幕職、令錄堪充京官者各二人。癸卯,馬知節為彰德軍留後。丁未,靈泉出京師,飲者愈疾。作祥源觀。壬子,幸徐王元偓宮視疾。
五月壬戌,詔長吏恤孝弟力田者。甲子,徐王元偓薨。丁卯,釋下溪州蠻彭儒猛罪。丙戌,西京訛言妖如帽,夜蜚,民甚恐。
六月壬辰,詔三班使臣經七年者考課遷秩。己亥,詔諸州上佐、文學、參軍謫降十年者,聽還鄉。乙巳,訛言帽妖至京師,民夜叫噪達曙,詔捕嘗為邪法人耿概等棄市。辛亥,彗出北斗魁。
秋七月壬申,以星變赦天下,流以下罪減等,左降官羈管十年以上者放還京師,京朝官丁憂七年未改秩者以聞。丁亥,彗沒。
八月庚寅,群臣請立皇太子,從之。壬寅,下溪州彭儒猛納所掠漢生口、器甲等,詔賜袍帶。甲辰,立皇子升王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宗室加恩,群臣賜勳一轉。戊申,黎州山后兩林百蠻都王李阿善遣使來貢。壬子,彭王元儼進封通王。以李迪兼太子賓客。癸醜,作《元良箴》賜皇太子。甲寅,楚王元佐加興元牧,徐國長公主進封福國,邠國長公主進封建國,宿國長公主進封鄂國。乙卯,詔畎索河水入金水河。丙辰,以德雍、德文、惟政並為諸州防禦使,允成、允升、允甯並為諸州團練使。
九月丁卯,冊皇太子。庚午,詔全給外戍諸軍物。庚辰,禦乾元門觀酺。
冬十月庚子,禦玉宸殿,召近臣觀刈占城稻,遂宴安福殿。
十二月辛醜,以張旻為武甯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是歲,占城國、甘州、溪峒、黎州山后蠻來貢。陝西旱,振之。江陰軍蝻,不為災。
三年春正月癸亥,貢舉人郭貞等見崇政殿。貞冒喪赴舉,命典謁詰之,即引咎,殿三舉。
二月乙未,河南府地震。
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遣呂夷簡體訪陝、亳民訛言。丙寅,禦試禮部貢舉人。癸未,翰林學士、工部尚書錢惟演等坐知舉失實,降一官。甲申,潁州石隕出泉,飲之愈疾。
夏四月甲午,西上閣門使高繼勳坐市馬虧直削官。
五月丁巳,大食國來貢。乙丑,左諫議大夫戚綸坐訕上,貶嶽州副使。辛未,慮囚。
六月癸未,浚淮南漕渠,廢三堰。甲午,王欽若為太子太保。河決滑州。戊戌,以寇准為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丁謂為吏部尚書、參知政事。滑州決河,泛澶、濮、鄆、齊、徐境,遣使救被溺者,恤其家。
秋七月壬申,曹璨卒。群臣表上尊號曰體元禦極感天尊道應真寶運文德武功上聖欽明仁孝皇帝。
八月丁亥,大赦天下。普度道釋童行。滑州龍見,河決。辛卯,太白晝見。己亥,慶州亡去熟戶委乞等來歸。庚戌,遣使撫恤京東西、河北水災。
九月乙丑,慶州骨咩、大門等族歸附。辛巳,遣中官存問高麗貢使之被溺者。冬十一月己巳,謁景靈宮。庚午,饗太廟。辛未,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天下。選兩任五考無責罰者試身、言、書、判。丁醜,禦天安殿受尊號冊。
十二月丙戌,富州蠻酋向光澤表納土,詔卻之。辛卯,向敏中加左僕射、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平章事,寇准加右僕射,通王元儼進封涇王,曹利用、丁謂並為樞密使,百官加恩。癸巳,以任中正、周起並為樞密副使。是歲,高麗、女真來貢。江、浙及利州路饑,詔振之。
四年春正月乙丑,以華州觀察使曹瑋為鎮國軍留後、僉樞密院事。丙寅,開揚州運河。己巳,幸元符觀。庚午,贈處士魏野著作郎,賜其家粟帛。
二月,帝不豫。癸未,遣使安撫淮南、江、浙、利州饑民。滑州決河塞。辛醜,發唐、鄧八州常平倉振貧民。
三月戊午,以淄州民饑,貸牛糧。甲子,振蕃部粟。庚午,詔川峽致仕官聽還本貫。癸酉,川、廣舉人勿拘定額。己亥,振益、梓民饑。己卯,向敏中薨。
夏四月丁亥,大風,晝晦。庚寅,分江南轉運使為東、西路。丙申,杖殺前定陶縣尉麻士瑤於青州。
五月丁巳,發粟振秦、隴。
六月丙申,以寇准為太子太傅、萊國公。河決滑州。壬寅,禦試禮部奏名舉人九十三人。
秋七月丁巳,太白晝見。辛酉,京城大雨,水壞廬舍大半。丙寅,以李迪為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平章事,馮拯為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以霖雨壞營舍,賜諸軍緡錢。庚午,以丁謂為平章事,曹利用同平章事。癸酉,入內副都知周懷政伏誅。丁醜,太子太傅寇准降授太常卿,翰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並罷職。
八月,永興軍都巡檢使朱能殺中使叛。乙酉,以任中正、王曾並參知政事。詔利、夔路置常平倉。丙戌,朱能自殺。壬寅,寇准貶道州司馬。甲辰,賜諸軍器幣。入內押班鄭志誠坐交朱能,削兩任、配隸房州。
九月己酉,分遣近臣張知白、晁迥、樂黃目等各舉常參官,諸路轉運及勸農使各舉堪京官、知縣者二人,知制誥、知雜禦史、直龍圖閣各舉堪禦史者一人。丙辰,始禦崇德殿視事,治朱能黨,死、流者數十人。己未,久雨,放朝。壬戌,給事中朱巽、工部郎中梅詢坐不察朱能奸謫官。丁卯,赦天下。己巳,遣使安撫永興軍。壬申,賜京城酺。
冬十月戊寅,命依唐制,雙日不視事。壬午,幸正陽門觀酺。帝自不豫,浸少臨行,至是人情大悅。壬辰,以王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甲辰,減水災州縣秋租。丙午,召皇子、宗室、近臣玉宸殿觀稻,賜宴。
十一月戊午,召近臣于龍圖閣觀禦制文詞,帝曰:「朕聽覽之暇,以翰墨自娛,雖不足垂范,亦平生游心於此。」宰臣丁謂請鏤板宣佈。庚申,內出禦制七百二十二卷付宰臣。丙寅,丁謂加門下侍郎兼太子太傅,李迪加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依前少傅。迪、謂忿爭於帝前。戊辰,罷謂為戶部尚書,迪為戶部侍郎。任中正、王曾、錢惟演並兼太子賓客,張士遜、林特並兼太子詹事,晏殊為太子左庶子。己巳,詔謂赴中書視事如故。庚午,詔自今除軍國大事仍舊親決,余皆委皇太子同宰相、樞密使等參議行之。太子上表陳讓,不允。以丁謂兼太子少師,馮拯兼少傅,曹利用兼少保。辛未,詔自今群臣五日于長春殿起居,餘隻日視朝於承明殿。甲戌,丁謂等請作天章閣奉安禦集。十二月乙酉,皇太子親政,詔內臣傳旨須覆奏。丁亥,龜茲、甘州回鶻遣使來貢。己醜,王欽若加司空。庚寅,議事資善堂,命張景宗侍皇太子。丁酉,以王欽若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
閏月丁卯,以唃廝囉為邊患,詔陳堯咨等巡撫。庚午,京城穀貴,減直發常平倉。乙亥,帝不豫,力疾禦承明殿,賜手書宰相,諭以輔導儲貳之意。是歲,京西、陝西、江、淮、荊湖諸州稔。
五年春正月己醜,帝疾愈,出幸啟聖院。癸巳,詔天下死罪降,流以下釋之。乙未,遣使撫京東水災。丁酉,以張士遜為樞密副使。己亥,宴近臣承明殿。
二月甲寅,審刑院言天下無斷獄。丙寅,賜天下酺。庚午,以孔子四十七世孫聖祐襲封文宣公。
三月辛巳,禦正陽門觀酺。辛醜,京東、西水災,賜民租十之五。壬寅,丁謂加司空,馮拯加左僕射,曹利用加右僕射,任中正工部尚書。
夏四月丙辰,客星出軒轅。
五月乙亥,慮囚,降天下死罪。
六月丙午,太白晝見。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戊寅,新作景靈宮萬壽殿。
八月壬戌。熒惑犯南斗。
九月戊寅,唃廝囉請降。
冬十月癸卯,蠲京東西、淮、浙被災民租。壬子,依漢、唐故事,五日一受朝,遇慶會,皇太子押班。
十一月戊子,王欽若以山南東道節度使坐擅赴闕,降司農卿、分司南京。是歲,高麗遣使來貢。京東、河北、兩川、荊湖稔。
乾興元年春正月辛未朔,改元。丁亥,禦東華門觀燈。戊戌,蠲秀州水災民租。
二月庚子,大赦天下。癸卯,上尊號曰應天尊道欽明仁孝皇帝。詔蘇、湖、秀州民饑,貸以廩粟。甲辰,制封丁謂為晉國公,馮拯為魏國公,曹利用為韓國公。庚戌,詔徐州振貧民。甲寅,對宰相于寢殿。帝不豫增劇,禱於山川神祗。戊午,帝大漸,遺詔皇太子于柩前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權處分軍國事,淑妃為皇太妃。帝是日崩于延慶殿,年五十五,在位二十六年。十月己酉,葬永定陵。己未,祔太廟。天聖二年十一月,上尊諡曰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廟號真宗。慶曆七年,加諡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
贊曰:真宗英悟之主。其初踐位,相臣李沆慮其聰明,必多作為,數奏災異以杜其侈心,蓋有所見也。及澶洲既盟,封禪事作,祥瑞遝臻,天書屢降,導迎奠安,一國君臣如病狂然,籲,可怪也。他日修《遼史》,見契丹故俗而後推求宋史之微言焉。宋自太宗幽州之敗,惡言兵矣。契丹其主稱天,其後稱地,一歲祭天不知其幾,獵而手接飛雁,鴇自投地,皆稱為天賜,祭告而誇耀之。意者宋之諸臣,因知契丹之習,又見其君有厭兵之意,遂進神道設教之言,欲假是以動敵人之聽聞,庶幾足以潛消其窺覦之志歟?然不思修本以制敵,又效尤焉,計亦末矣。仁宗以天書殉葬山陵,嗚呼賢哉!
本紀第九
○仁宗一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諱禎,初名受益,真宗第六子,母李宸妃也。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四日生。章獻皇后無子,取為己子養之。天性仁孝寬裕,喜慍不形於色。七年,封慶國公。八年,封壽春郡王,講學於資善堂。天禧元年,兼中書令。明年,進封升王。九月丁卯,冊為皇太子,以參知政事李迪兼太子賓客。癸酉,謁太廟。四年,詔五日一開資善堂,太子秉笏南鄉立,聽輔臣參決諸司事。乾興元年二月戊午,真宗崩,遺詔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權處分軍國事。遣使告哀契丹。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山陵諸費,毋賦於民。庚申,命丁謂為山陵使。出遺留物賜近臣、宗室、主兵官。甲子,聽政於崇政殿西廡。乙丑,以生日為乾元節。丙寅,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契丹。進封涇王元儼為定王,賜贊拜不名。以丁謂為司徒兼侍中、尚書左僕射,馮拯為司空兼侍中、樞密使、尚書右僕射,曹利用為尚書左僕射兼侍中。戊辰,貶道州司馬寇准為雷州司戶參軍,尚書戶部侍郎李迪為衡州團練副使,宣徽南院使曹瑋為左衛大將軍。
三月乙酉,作受命寶。庚寅,初禦崇德殿,太后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夏四月壬子,遣使以即位告契丹。丙寅,交州來貢。
五月乙亥,錄系囚,雜犯死罪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六月己酉,命參知政事王曾按視山陵皇堂。丁巳,契丹使來祭奠吊慰。庚申,入內內侍省押班雷允恭坐擅移皇堂伏誅。丁謂罷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甲子,改命馮拯為山陵使。丙寅,降參知政事任中正為太子賓客。
秋七月辛未,馮拯加昭文館大學士,王曾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呂夷簡、魯宗道參知政事。乙亥,遣使報謝契丹。丙子,樞密副使錢惟演為樞密使。戊寅,改翼祖定陵為靖陵。辛卯,貶丁謂為崖州司戶參軍。
八月壬寅,遣使賀契丹主及其妻生日、正旦。乙巳,皇太后同禦承明殿垂簾決事。
九月壬申,告大行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癸酉,上諡冊于延慶殿。己卯,命以天書從葬。
冬十月壬寅,契丹使來賀即位。己酉,葬真宗皇帝于永定陵。詔中外避皇太后父諱。己未,祔真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以莊穆皇后配。辛酉,降東、西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蠲山陵役戶及靈駕所過民田租。
十一月丁卯朔,錢惟演罷。甲戌,唃廝囉、立遵求內附。乙亥,以皇太后生日為長寧節。辛巳,初禦崇政殿西閣講筵,命侍講孫奭、馮元講《論語》。壬午,以張知白為樞密副使。十二月壬戌,契丹使來賀明年正旦。是歲,蘇州水,滄州海潮溢,詔振恤被水及溺死之家。南平王李公蘊遣使進貢。
天聖元年春正月丙寅朔,改元。庚午,契丹使初來賀長寧節。癸未,命三司節浮費,遂立計置司。戊子,以京東、淮南水災,遣使安撫。辛卯,發卒增築京城。
二月戊戌,許唃廝囉歲一入貢。丁巳,奉安太祖、太宗禦容于南京鴻慶宮。壬戌,減諸節齋醮道場。
三月甲戌,奉安真宗禦容于西京應天院。丙子,詔減西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賜城中民八十以上者茶帛,仍複其家。甲申,詔自今營造,三司度實給用。辛卯,司天監上《崇天曆》。行淮南十三山場貼射茶法。
夏四月辛醜,罷禮儀院。丁未,乾元節,百官及契丹使初上壽於崇德殿。癸醜,詔文武官奏蔭親屬從本資。丁巳,詔近臣舉諫官、禦史各一人。
五月甲子,行陝西、河北入中芻糧見錢法。庚午,詔禮部貢舉。辛未,錄系囚。甲戌,命魯宗道按視滑州決河。庚寅,議皇太后儀衛制同乘輿。
六月甲辰,罷江甯府溧水縣采丹砂。乙卯,禁毀錢鑄鐘。
秋七月壬申,除戎、瀘州虛估稅錢。詔職田遇水旱蠲租如例。辛巳,蠲天下逋負。
八月乙未,募民輸芟塞滑州決河。丙申,下德音,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廢鄆州東平馬監,以牧地賦民。甲寅,芝生天安殿柱。
九月丙寅,馮拯罷,以王欽若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辛巳,詔凡舉官未改轉而坐贓者,舉主免劾。庚寅,宴崇德殿。
閏月甲午,詔裁造院女工及營婦配南北作坊者,並釋之。戊戌,寇准卒于雷州。己亥,馮拯卒。丁未,禁彭州九隴縣採金。丁巳,禁伎術官求輔臣、宗室薦舉。
冬十月辛酉朔,徙陝西緣邊軍馬屯內地。
十一月丁酉,詔諸州配囚,錄具獄與地裏,上尚書刑部詳覆。禁兩浙、江南、荊湖、福建、廣南路巫覡挾邪術害人者。戊午,置益州交子務。是歲,甘、沙州來貢,涇原咩迷卞杏家族納質內附。
二年春二月庚午,遣內臣收瘞汴口流屍,仍祭奠之。
三月丁酉,奉安真宗禦容于景靈宮奉真殿。癸卯,王欽若上《真宗實錄》。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秋及第出身四百八十五人。
夏四月辛酉,詔三司歲市、絹非土產者罷之。乙酉,錄晉石氏後。
五月乙未,錄系囚。
六月壬申。罷天慶、天祺、天貺、先天、降聖節宮觀然燈。
秋七月癸醜,奉安真宗禦容於玉清昭應宮安聖殿。
八月丙辰朔,宴崇德殿,初用樂之半。詔舉官己遷改而貪污者,舉主以狀聞,聞而不以實者坐之。己卯,幸國子監,謁孔子,遂幸武成王廟。甲申,太白入太微垣。
九月辛卯,祠太一宮,賜道左耕者茶帛。
冬十月丙辰,奉安真宗禦容于洪福院。
十一月甲午,加上真宗諡。乙未,朝饗玉清昭應、景靈宮。丙申,饗太廟。丁酉,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百官上尊號曰聖文睿武仁明孝德皇帝,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元崇德仁壽慈聖皇太后。賜百官諸軍加等。乙巳,立皇后郭氏。辛亥,加恩百官。十二月庚午,詔開封府每歲正旦、冬至禁刑三日。是歲,龜茲、甘肅來貢。
三年春正月辛卯,長寧節,近臣及契丹使初上皇太后壽于崇政殿。
二月戊寅,詔陝西災傷州軍,盜廩穀非傷主者,刺配鄰州牢城,徒減一等。
夏四月丁醜,詔三館繕書藏太清樓。
五月庚寅,錄系囚。癸巳,幸禦莊觀刈麥,聞民舍機杼聲,賜織婦茶帛。己亥,賜隱士林逋粟帛。己酉,禁臣僚奏薦無服子弟。
六月壬戌,太白晝見。癸酉,環、原州屬羌叛寇邊,環慶都監趙士隆等死之,遣使者安撫陝西。
秋七月戊子,詔諸路轉運使察舉知州、通判不任事者。丙午,詔邊戶為羌所擾者蠲租,複役二年。
八月戊午,以忠州鹽井歲增課、夔州奉節巫山縣舊藉民為營田、萬州戶有稅者歲糴其穀,皆為民害,詔悉除之。辛未,蠲陝西州軍旱災租賦。
九月乙巳,詔司天監奏災異據占書以聞。
冬十月乙卯,太白犯南斗。辛酉,晏殊為樞密副使。
十一月己卯朔,罷貼射茶法。辛卯,以襄州水蠲民租。晉、絳、陝、解州饑,發粟振之。戊申,王欽若卒。十二月癸醜,王曾為門下侍郎、昭文館大學士,張知白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乙丑,張旻為樞密使。戊寅,太白晝見。是歲,龜茲、甘州、于闐來貢。環、慶蕃部嵬逋等內附。補涇原降羌首領潘征為本族軍主。
四年春正月己亥,命章得象與流內銓同試百司人。庚子,涇原兵破康奴族。
二月甲寅,詔吏犯贓至流,按察官失舉者,並劾之。庚午,置西界和市場。
三月甲申,詔轉運使、提點刑獄罷勸農司。己亥,鄜延蕃部首領曹守貴等內附。
夏四月壬子,詔京東西、河北、淮南平谷價。
五月己卯,詔禮部貢舉。壬午,詔大辟疑者奏讞,有司毋輒舉駁。戊子,錄系囚。己亥,詔士有文而行不副者,州郡毋得薦送。
閏月戊申,減江、淮歲漕米五十萬石。除舒州太湖等九茶場民逋錢十三萬緡。己酉,詔補太廟室長、齋郎。辛亥,複陝西永豐渠以通解鹽。
六月丁亥,建、劍、邵武等州軍大水,詔賜被災家米二石,溺死者官瘞之。庚寅,大雨震電,京師平地水數尺。辛卯,避正殿,減常膳。丁酉,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畿內、京東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癸卯,詔官物漂失,主典免償。流徙者,所在撫存之。秋七月戊申,禦長春殿,複常膳。辛未,減兩川歲輸錦綺,易綾紗為絹,以給邊費。壬申,詔諸路轉運使舉所部官通經術者。
八月丁亥,築泰州捍海堰。己醜,詔施州溪峒首領三年一至京師。
九月乙卯,詔孫奭、馮元舉京朝官通經術者。庚申,詔禮部貢院:諸科通三經者薦擢之。錄周世宗從孫柴元亨為三班奉職。辛未,廢襄、唐州營田務,以田賦民。
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壬辰,詔郎中以上致仕,賜一子官。甲午,昏霧四塞。丙申,奉安真宗禦容于鴻慶宮。
十二月丁醜,發米六十萬斛貸畿內饑。丁亥,帝白太后,欲元日先上太后壽乃受朝,太后不可。王曾奏曰:「陛下以孝奉母儀,太后以謙全國體,請如太后令。」
五年春正月壬寅朔,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于會慶殿,遂禦天安殿受朝。己未,晏殊罷。戊辰,以夏竦為樞密副使。
二月癸酉,命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提舉。丙子,詔振京東流民。丁醜,西域僧法吉祥等來獻梵書。
三月戊申,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一千七十六人。秦州地震。罷瓊州歲貢瑇瑁、龜皮、紫貝。
夏四月壬辰,壽寧觀火。
五月庚子朔,詔武臣子孫習文藝者,聽奏文資。壬寅,太白晝見。丙午,閱諸班騎射。辛亥,錄系囚。辛酉,命呂夷簡等詳定編敕。癸亥,楚王元佐薨。是月,京畿旱,磁州蟲食桑。六月甲戌,祈雨於玉清昭應宮、開寶寺。丙子,詔決畿內系囚。丁醜,雨。癸未,罷諸營造之不急者。
秋七月己亥朔,振秦州水災,賜被溺家錢米。丙辰,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詔察京東被災縣吏不職者以聞。
九月庚戌,閱龍衛神勇軍習戰。
冬十月辛未,罷陝西青苗錢。癸酉,奉安真宗禦容於慈孝寺崇真殿。己醜,頒新定《五服敕》。甲午,同皇太后幸禦書院,觀太宗、真宗禦書。乙未,詔西川、廣南在官物故者,遣人護送其家屬還鄉,官為給食。丙申,滑州言河平。
十一月丁酉朔,以陝西旱蝗,減其民租賦。庚子,遣使河北體量安撫。壬寅,複作指南車。辛亥,朝饗景靈宮。壬子,饗太廟。癸醜,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賀皇太后于會慶殿。丁巳,恭謝玉清昭應宮。十二月辛未,加恩百官。甲戌,詔輔臣南郊恩例外,更改一子官。丁亥,詔百官宗室受賂、冒為親屬奏官者毋赦。是歲,甘州及南平國王李公蘊遣人來貢。京兆府、邢,洺州蝗。華州旱,虸方蟲食苗。
六年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戊午,罷提點刑獄。
二月庚辰,大風,晝晦。壬午,張知白薨。
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壬子,以張士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癸醜,以薑遵為樞密副使。己未,以範雍為樞密副使。壬戌,作西太一宮。?/font>
夏四月戊辰,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軍頭司各引對所理公事。自帝為皇太子,輔臣參決諸司事於資善堂,至是始還有司。丁醜,貸河北流民複業者種食,複是年租賦。癸未,命官減三司歲調上供物。甲申旦,有星大如鬥,自北流至西南,光燭地,有聲如雷。庚寅,下德音,以星變齋居,不視事五日。降畿內囚死罪,流以下釋之。罷諸土木工。振河北流民過京師者。
五月乙未朔,交阯寇邊。
六月丙寅,罷戎、瀘諸州谷稅錢。
秋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振恤。
八月乙丑,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乙亥,河決澶州王楚埽。丙戌,錄唐張九齡後。
九月己亥,詔京朝官任內,五人同罪奏舉者,減一任。癸卯,祠西太一宮。甲辰,詔河北災傷,民質桑土與人者悉歸之,候歲豐償所貸。乙巳,遣使修諸路兵械。
冬十月甲申,除福州民逋官莊錢十二萬八千緡。
十一月戊午,京西言谷鬥十錢。十二月癸亥,祠西太一宮。是歲,甘州、三佛齊來貢。
七年春正月癸卯,曹利用罷。丙辰,降利用為左千牛衛上將軍。
二月庚申朔,魯宗道卒。甲子,詔文臣曆邊有材勇、武臣之子有節義者,與換官,三路任使。丙寅,張士遜罷,以呂夷簡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丁卯,以夏竦、薛奎參知政事,陳堯佐為樞密副使。癸酉,貶曹利用為崇信軍節度副使、房州安置,未至,自殺。乙酉,以河北水災,委轉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
閏月癸巳,募民入粟以振河北。戊申,禁京城創造寺觀。壬子,複製舉六科,增高蹈丘園、沉淪草澤、茂才異等科,置書判拔萃科及試武舉。癸酉,置理檢使,以禦史中丞為之。
三月乙丑,詔吏胥受賕毋用蔭。辛巳,詔契丹饑民所過給米,分送唐、鄧等州,以閒田處之。癸未,詔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闕失,在外者實封以聞。
夏四月庚寅,赦天下,免河北被水民租賦。辛卯,南平王李公蘊卒,其子德政遣人來告,以為交阯郡王。
五月乙未朔,詔禮部貢舉。庚申,詔戒文弊。己巳,頒新令。庚午,詔先朝文武官自刺史、少卿、監以上,並錄其後。癸酉,錄系囚。庚辰,禦承明殿,臣僚請對者十九人,日昃乃罷。
六月壬辰,置益、梓、廣南路轉運判官。丁未,大雷雨,玉清昭應宮災。甲寅,王曾罷。
秋七月癸亥,以玉清昭應宮災,遣官告諸陵,詔天下不復繕修。乙亥,詔殿直以上毋得換文資。乙酉,罷諸宮觀使。
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詔罷天下職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給之。己醜,以呂夷簡為昭文館大學士。辛卯,夏竦複為樞密副使,陳堯佐、王曙並參知政事。己亥,詔命官犯正入贓,毋使親民。
冬十月壬寅,閱虎翼武騎卒習戰。丙午,京師地震。詔知州軍歲舉判、司、簿、尉可縣令者一人。
十一月癸亥,冬至,率百官上皇太后壽于會慶殿,遂禦天安殿受朝。庚午,詔天下孤獨疾病者,致醫藥存視。詔周世宗後,凡經郊祀,錄其子孫一人。是歲,河北水。遣使決囚,振貧,瘞溺死者,給其家緡錢,察官吏貪暴不恤民者。龜茲、下溪州黔州蠻來貢。
八年春正月甲戌,曹瑋卒。辛巳,作會聖宮於西京永安縣。
二月戊子,詔五代時官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子孫聽用蔭。
三月壬申,幸後苑,遂宴太清樓。乙亥,禁以財冒士族娶宗室女者。詔河北被水州縣毋稅牛。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八百二十二人。
五月甲寅,賜信州龍虎山張乾曜號澄素先生。丙辰,大雨雹。辛酉,錄系囚。
六月癸巳,呂夷簡上新修國史。己亥,詔禦史台獄勿關糾察司。乙巳,親試書判拔萃科及武舉人。
秋七月丙子,策制舉人。
八月丙戌,詔詳定鹽法。丁亥,詔近臣宗室觀祖宗禦書于龍圖、天章閣,又觀瑞谷於元真殿,遂宴蕊珠殿。戊子,詔流配人道死者,其妻子給食送還鄉里。
九月癸醜,複置諸路提點刑獄官。丙辰,罷轉對。乙丑,薑遵卒。己巳,以趙稹為樞密副使。
冬十月壬辰,奉安太祖禦容于太平興國寺開先殿。丙申,弛三京、河中府、潁、許、汝、鄭、鄆、濟、衛、晉、絳、虢、亳、宿等二十八州軍鹽禁。壬寅,置天章閣待制。
十一月丙寅,朝饗景靈宮。丁卯,饗太廟。戊辰,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賀皇太后于會慶殿。十二月癸未,加恩百官。辛醜,西平王趙德明、交阯王李德政並加賜功臣。是歲,高麗、占城、邛部川都蠻來貢。
九年春正月辛亥,詔諸路轉運判官員外郎以上,遇郊聽任子弟。丙辰,長寧節,百官初上皇太后壽于會慶殿。辛未,減畿內民租。
二月癸巳,詔複郡縣職田。
三月甲寅,奉安太祖、太宗、真宗禦容于會聖宮。
夏四月戊寅,詔以隴州論平民五人為劫盜抵死,主者雖更赦,並從重罰。乙巳,閱大樂。
五月乙丑,錄系囚。
六月庚辰,宋綬上《皇太后儀制》。
秋七月丙午朔,契丹使來告其主隆緒殂,遣使祭奠吊慰,及賀宗真立。
九月癸亥,祠西太一宮,賜道左耕者茶帛。
冬十月丙戌,詔公卿大夫勵名節。乙未,詔常參官已授外任,毋得奏舉選人。辛醜,罷益、梓、廣南路轉運判官。
閏月戊辰,翰林侍讀學士孫奭請老,命知兗州,曲宴太清樓送之。
十一月丁亥,馳兩川礬禁。己醜,祈雪於會靈觀。丁酉,出知雜禦史曹修古,禦史郭勸、楊偕,推直官段少連。十二月甲寅,詔吏部銓選人父母年八十以上者,權注近官。辛酉,大風三日。是歲,契丹主及其國母遣使來致遺留物及謝弔祭。南平王李德政遣人謝加恩。龜茲、沙州來貢。女真晏端等百八十四人內附。
本紀第十
○仁宗二
明道元年春二月癸卯,呂夷簡上《三朝寶訓》。丙午,詔仕廣南者毋過兩任,以防貪黷。庚戌,以張士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戊午,錄故宰臣孫,並試將作監主簿。甲子,詔員外郎以上致仕者,錄其子校書郎,三丞以上齋郎。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是日妃薨。
三月戊子,頒《天聖編敕》。戊戌,以江、淮旱,遣使與長吏錄系囚,流以下減一等,杖笞釋之。己亥,除婺、秀州丁身錢。
夏四月丙午,錄系囚。戊午,知棣州王涉坐冒請官地為職田,配廣南牢城。
五月癸酉,遣使點檢河北城池器甲,密訪官吏能否。壬午,廢杭、秀二州鹽場。
秋七月丙申,詔諸路轉運使舉國子監講官。丁酉,王曙罷。太白晝見,彌月乃滅。
八月辛醜,以晏殊為樞密副使。丙午,晏殊參知政事。甲寅,以楊崇勳為樞密副使。辛酉,授唃廝囉為甯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壬戌,大內火,延八殿。癸亥,移禦延福宮。甲子,以呂夷簡為修內使。乙丑,詔群臣直言闕失。丁卯,大赦。
九月庚寅,重作受命寶。丙申,皇太后出金銀器易左藏緡錢二十萬,以助修內。
冬十月庚子,黃白氣五貫紫微垣。丁巳,詔漢陽軍發廩粟以振饑民。
十一月甲戌,以修內成,恭謝天地于天安殿,謁太廟,大赦,改元,百官進秩,優賞諸軍。是日還宮。己卯,冬至,率百官賀皇太后于文德殿,禦天安殿受朝。壬辰,延州言夏王趙德明卒。癸巳,以德明子元昊為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十二月壬寅,以楊崇勳為樞密使。戊午,詔獲劫盜者奏裁,毋擅殺。壬戌,西北有蒼白氣亙天。是歲,京東、淮南、江東饑。
二年春正月己卯,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振江、淮饑民,遣使督視。
二月戊戌,含譽星見東北方。庚子,詔江、淮民饑死者,官為之葬祭。乙巳,皇太后服袞衣、儀天冠饗太廟,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是日,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元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后。丁未,祀先農於東郊,躬耕籍田,大赦。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
三月庚午,加恩百官。丁亥,祈雨於會靈觀、上清宮、景德開寶寺。庚寅,以皇太后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乾興以來貶死者複官,謫者內徙。甲午,皇太后崩,遺詔尊皇太妃為皇太后。呂夷簡為山陵使。
夏四月丙申朔,出大行皇太后遺留物賜近臣。壬寅,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后,至是帝始知為宸妃所生。甲辰,以大行皇太后山陵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后園陵使。戊申,聽政於崇政殿西廂。己酉,罷乾元節上壽。壬子,詔臣僚、宗戚、命婦毋得以進獻祈恩澤,及緣親戚通表章。罷創修寺觀。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癸醜,召還宋綬、范仲淹。丙辰,內侍江德明等並坐交通請謁黜。己未,呂夷簡、張耆、夏竦、陳堯佐、范雍、趙稹、晏殊皆罷。以張士遜為昭文館大學士,李迪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隨參知政事,李諮為樞密副使,王德用簽書樞密院事。壬戌,禦紫宸殿,以張士遜為山陵使兼園陵使。癸亥,上大行太后諡曰莊獻明肅,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后,諡曰莊懿。
五月戊辰,詔禮部貢舉。癸酉,詔中外勿輒言皇太后垂簾日事。乙亥,罷群牧制置使。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謝太廟》及《躬耕籍田記》。檢討宋祁言,皇太后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籍田記》。戊寅,錄系囚。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癸卯,命審刑、大理詳定配隸刑名。戊午,減天下歲貢物。
秋七月丁醜,詔知耀州富平縣事張龜年增秩再任,以其治行風告天下。戊子,詔以蝗旱,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廟,仍令中外直言闕政。
八月甲午朔,契丹使來吊慰祭奠。壬寅,作奉慈廟。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后父諱。丁巳,置端明殿學士。
九月甲戌,幸洪福院,臨莊懿太后梓宮。丙子、壬午,臨如之。
冬十月癸巳朔,太白犯南斗。甲午,禁登州民採金。丁酉,祔葬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于永定陵。甲辰,詔以兩川歲貢綾錦羅綺紗,以三之二易為糸由絹,供軍須。己酉,祔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神主于奉慈廟。癸醜,下德音,降東、西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緣二太后陵應奉民戶,免租賦科役有差。丙辰,贈周王祐為皇太子。戊午,張士遜、楊崇勳罷,以呂夷簡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王曙為樞密使,王德用為樞密副使,宋綬參知政事,蔡齊為樞密副使。
十一月癸亥朔,薛奎罷。詔增宗室奉。太白犯南斗。乙丑,追冊美人張氏為皇后。甲戌,贈寇准為中書令。十二月丙申,複置提點刑獄。丁酉,詔諸路轉運使、副,歲遍曆所部,仍令州軍具所至月日以聞。甲辰,以京東饑,出內藏絹二十萬代其民歲輸。乙巳,詔修周廟。丁未,詔台官非中丞、知雜保薦者勿任。戊申,出宮人二百。乙卯,廢皇后郭氏為淨妃、玉京沖妙仙師,居長寧宮。禦史中丞孔道輔率諫官、禦史,大呼殿門請對,詔宰相告以皇后當廢狀。丙辰,出道輔及諫官范仲淹,仍詔台諫自今毋相率請對。丁巳,詔明年改元。禁邊臣增置堡砦。是歲,畿內、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蝗,淮南、江東、兩川饑,遣使安撫,除民租。注輦國來貢。
景祐元年春正月甲子,發江、淮漕米振京東饑民。丙寅,詔開封府界諸縣作糜粥以濟饑民,諸災傷州軍亦如之。戊辰,詔三司鑄景祐元寶錢。甲戌,詔執政大臣議兵農可更制者以聞。詔募民掘蝗種,給菽米。癸未,詔禮部所試舉人十取其二,進士三舉、諸科五舉嘗經殿試,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及曾經先朝禦試者,皆以名聞。甲申,淮南饑,出內藏絹二十萬代其民歲輸。丁亥,置崇政殿說書。庚寅,詔停淮南上供一年。
二月乙未,罷書判拔萃科。辛醜,詔禮部貢院:諸科舉人七舉者,不限年,並許特奏名。甲辰,權減江、淮漕米二百萬石。戊申,詔麟、府州振蕃、漢饑民。
三月壬午,免諸路災傷州軍今年夏稅。癸未,詔解州畦戶逋鹽蠲其半。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七百八十三人。
夏四月丁酉,開封府判官龐籍言,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帝為杖內侍,仍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癸醜,詔置殿中侍御史、監察禦史裏行。
五月辛酉,出布十萬端,易錢糴河北軍儲。丁卯,禁民間織錦刺繡為服飾。西川歲織錦上供亦罷之。癸酉,詔台諫未曾曆郡守者與郡。壬午,錄系囚。是月,契丹主宗真之母還政於子,出居慶陵。
六月壬辰,交州民六百餘人內附。庚子,免畿內被災民稅之半。己酉,策制舉、武舉人。乙卯,詔州縣官非理科決罪人至死者,並奏聽裁。
閏月甲子,泗州淮、汴溢。己巳,常州無錫縣大風髮屋。乙亥,毀天下無額寺院。壬午,罷造玳瑁、龜筒器。
秋七月丙申,賜壽州下蔡縣被溺之家錢有差。己亥,樞密使王曙加同平章事。辛醜,詔文武提刑毋得互相薦論。壬子,詔轉運使與長吏,舉所部官專領常平倉粟。甲寅,河決澶州橫隴埽。
八月庚申,薛奎卒。壬戌,有星孛于張、翼。癸亥,王曙卒。甲子,月犯南斗。戊辰,帝不豫。庚午,以王曾為樞密使。辛未,以星變,大赦,避正殿,減常膳,輔臣奏事延和殿閣。壬申,詔淨妃郭氏出居於外,美人尚氏入道,楊氏安置別宅。
九月壬辰,百官請只日御前殿,如先帝故事,詔可。丁酉,帝康復,禦正殿,複常膳。甲辰,詔立皇后曹氏。丙午,熒惑犯南斗。
冬十月庚申,罷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詔淮南轉運兼發運事。乙亥,作郊廟《景安》、《興安》、《祐安》之曲。
十一月己醜,冊曹氏為皇后。癸醜,作《大安》之曲以饗聖祖。十二月癸酉,賜西平王趙元昊佛經。是歲,南平王李德政獻馴象二,詔還之。開封府、淄州蝗。
二年春正月癸醜,置邇英、延義二閣,寫《尚書·無逸》篇於屏。
二月戊午,禦延福宮觀大樂。癸亥,舊給事資善堂者皆推恩。戊辰,李迪罷,以王曾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隨、李諮知樞密院事,蔡齊、盛度參知政事,王德用、韓億同知樞密院事。
三月戊申,出內庫珠賜三司,以助經費。
夏四月庚午,詔天下有知樂者,所在薦聞。
六月丁巳,詔幕職官初任未成考毋薦。乙亥,頒《一司一務及在京敕》。鎮寧蠻請降。
秋七月戊申,廢西京采柴務,以山林賦民,官取十之一。
八月壬子朔,詔輕強盜法。甲寅,宴紫宸殿,初用樂。甲戌,幸安肅門炮場閱習戰。己卯,置提點銀銅坑冶鑄錢官。
九月壬寅,按新樂。己酉,作睦親宅。命中丞杜衍等汰三司胥吏。宋綬上《中書總例》。
冬十月辛亥朔,複置朝集院。癸亥,複群牧制置使。丁卯,詔諸路歲輸緡錢,福建、二廣易以銀,江東以帛。庚午,熒惑犯左執法。
十一月戊子,廢後郭氏薨。癸巳,朝饗景靈宮。甲午,饗太廟、奉慈廟。乙未,祀天地於圜丘,大赦。錄五代及諸國後。宗室任諸司使以下至殿直者,換西班官。百官上尊號曰景祐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神孝德皇帝。丁未,加恩百官。十二月壬子,加唃廝囉為保順軍留後。丙子,詔長吏能導民修水利辟荒田者賞之。是歲,以鎮戎軍薦饑,貸弓箭手粟麥六萬石。
三年春正月壬辰,追複郭氏為皇后。丁酉,葬皇后郭氏。
二月丙辰,命官較太常鐘律。壬戌,詔兩制、禮官詳定京師士民服用、居室之制。甲子,以廣南兵民苦瘴毒,為置醫藥。丁卯,修陝西三白渠。
三月癸巳,複商賈以見錢算請官茶法。乙未,觀新定鐘律。戊戌,詔兩省、卿監、刺史、閣門以上致仕,給奉如分司官,長吏歲時勞賜之。改維州為威州。夏五月庚辰,購求館閣逸書。丙申,錄系囚。丙戌,天章閣待制范仲淹坐譏刺大臣,落職知饒州。集賢校理餘靖、館閣校勘尹洙、歐陽修並落職補外。詔戒百官越職言事。
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壞城郭、廬舍,賜被溺家錢有差。
秋七月丁亥,禁民間私寫編敕、刑書。乙未,置大宗正司。庚子,大雨震電。太平興國寺災。辛醜,降三京罪囚一等,徒以下釋之。
八月己酉,班民間冠服、居室、車馬、器用犯制之禁。乙卯,月犯南斗。
九月庚辰,幸睦親宅宴宗室。癸巳,熒惑犯南斗。是月,定申心喪解官法。
冬十月丁未,命章得象等考課諸路提刑。甲寅,作朝集院。
十一月戊寅,保慶皇太后楊氏崩。辛卯,上保慶太后諡曰莊惠。十二月丙寅,李諮卒。丁卯,王德用知樞密院事,章得象同知樞密院事。是歲,南平王李德政、西南蕃來貢。南丹州莫淮戟內附。
四年春正月壬午,詔均諸州解額。
二月己酉,葬莊惠皇太后于永定陵。己未,祔神主於奉慈廟。庚申,德音:降東、西京及靈駕所過州縣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乙丑,置赤帝像于宮中祈嗣。
三月甲戌,置天章閣侍講。戊寅,詔禮部貢舉。
夏四月乙巳,呂夷簡上《景祐法寶新錄》。甲子,呂夷簡、王曾、宋綬、蔡齊罷,以王隨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陳堯佐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盛度知樞密院事,韓億、程琳、石中立參知政事,王鬷同知樞密院事。
五月庚戌,皇子生,錄系囚,降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是日,皇子薨。乙卯,以旱,遣使決三京系囚。丙寅,芝生化成殿楹。
六月乙亥,杭州江潮壞堤,遣使致祭。戊子,出《神武秘略》賜邊臣。己醜,奉安太祖禦容于揚州建隆寺。
秋七月丁未,詔河東、河北州郡密嚴邊備。戊申,有星數百西南流至壁東,大者其光燭地,黑氣長丈余,出畢宿下。
八月甲戌,越州水,賜被溺民家錢有差。甲午,詔三司、轉運司毋借常平錢谷。冬十一月癸亥,罷登、萊賣金場。
十二月甲申,並、代、忻州並言地震,吏民壓死者三萬二千三百六人,傷五千六百人,畜擾死者五萬余。遣使撫存其民,賜死傷之家錢有差。是歲,滑州民蠶成被,長二丈五尺。唃廝囉、龜茲、沙州來貢。
寶元元年春正月甲辰,雷。丙辰,以地震及雷發不時,詔轉運使、提舉刑獄按所部官吏。除並、代、忻州壓死民家去年秋糧。
二月壬申,詔複日御前殿。甲午,安化蠻寇宜、融州。
三月戊戌朔,王隨、陳堯佐、韓億、石中立罷,以張士遜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章得象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鬷、李若穀並參知政事,王博文、陳執中同知樞密院事。己亥,發邵、澧、潭三州駐泊兵討安化州蠻。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七百二十四人。
夏四月癸酉,王博文卒。乙亥,以張觀同知樞密院事。壬辰,除宜、融州夏稅。
五月乙巳,錄系囚。
六月戊寅,罷舉童子。己卯,建州大水,壞民廬舍,賜死傷家錢有差,其無主者,官葬祭之。甲申,詔天下諸州月上雨雪狀。
秋七月壬戌,策制舉人。癸亥,策武舉人。
八月丁卯,複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庚辰,熒惑犯南斗。
九月戊申,詔應祀事,己受誓戒而失虔恭者,毋以赦原。賜宜、融州討蠻兵緡錢。
冬十月丙寅,詔戒百官朋黨。
十一月甲辰,詔廣西鈐轄進兵討安化蠻。乙巳,詔宜、融州民嘗從軍役者,免今夏稅,運糧者免其半。戊申,朝饗景靈宮。己酉,饗太廟及奉慈廟。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百官上尊號曰寶元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神孝德皇帝。乙卯,複奏舉縣令法。王曾薨。十二月癸亥朔,加恩百官。甲子,京師地震。丙寅,鄜延路言趙元昊反。甲戌,禁邊人與元昊互市。己卯,奉甯軍節度使、知永興軍夏竦兼涇原、秦鳳路安撫使,振武軍節度使、知延州範雍兼鄜延、環慶路安撫使。是歲,達州大水,黎州蠻來貢。
二年春正月己酉,王隨卒。辛亥,安化蠻平。癸醜,趙元昊表請稱帝、改元。
三月丁未,鑄皇宋通寶錢。乙卯,閱試衛士。戊午,賜陝西緣邊軍士緡錢。
夏四月癸亥,授唃廝囉二子瞎氈、磨氈角團練使。乙丑,放宮女二百七十人。壬申,免昭州運糧死蠻寇者家徭二年、賦租一年。丁亥,募河東、陝西民入粟實邊。
五月癸巳,詔近臣舉方略材武之士各二人。己亥,禁皇族及諸命婦、女冠、尼等非時入內。癸卯,命近臣同三司議節省浮費。丙午,遣使體量安撫陝西、河東。己酉,錄系囚。壬子,王德用罷,以夏守贇知樞密院事。
六月壬戌,詔省浮費,自乘輿服禦及宮掖所須,宜從簡約,若吏兵祿賜,毋概行裁減。戊辰,詔諸致仕官嘗犯贓者,毋推恩子孫。丁醜,益州火,焚廬舍三千余區。壬午,削趙元昊官爵,除屬籍。
秋七月丁巳,詔宗室遇南郊及乾元節恩,許官一子,餘五歲授官。戊午,以夏竦知涇州兼涇原、秦鳳路沿邊經略安撫使、涇原路馬步軍都總管,范雍兼鄜延、環慶路沿邊經略安撫使、鄜延路馬步軍都總管。八月丁卯,以篳篥城唃廝波補本族軍主。甲戌,皇子生。丙子,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辛巳,命輔臣報祠高禖。
九月壬寅,詔河北轉運使兼都大制置營田屯田事。乙卯,出內庫銀四萬兩易粟,振益、梓、利、夔路饑民。
十月庚午,賜麟、府州及川、陝軍士緡錢。甲申,詔兩川饑民出劍門關者勿禁。
十一月戊子朔,出內庫珠,易緡錢三十萬糴邊儲。丁酉,盛度、程琳罷,出禦史中丞孔道輔。壬寅,以王鬷知樞密院事,宋庠參知政事。十二月庚申,詔審刑院、大理寺、刑部毋通賓客。壬申,詔:「禦史闕員,朕自擇舉。」是歲,曹、濮、單州蝗。
康定元年春正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壬戌,賜國子監學田五十頃。是月,元昊寇延州,執鄜延、環慶兩路副都總管劉平、鄜延副都總管石元孫。詔陝西運使明鎬募強壯備邊。
二月丁亥,以夏守贇為宣徽南院使、陝西馬步軍都總管、經略安撫使。詔潼關設備。辛卯,月、太白俱犯昴。壬辰,夏守贇兼沿邊招討使。出內藏緡錢十萬賜戍邊禁兵之家。知制誥韓琦安撫陝西。白氣如繩貫日。甲午,括畿內、京東西、淮南、陝西馬。丙申,詔諸路轉運使、提刑訪知邊事者以聞。丁酉,詔樞密院同宰臣議邊事。辛醜,出內藏緡錢八十萬付陝西市糴軍儲。丙午,德音:釋延州、保安軍流以下罪,寇所攻掠地除今夏稅,戍兵及戰死者賜其家緡錢。是日改元,去尊號「寶元」字,許中外臣庶上封章言事。丁未,詔陝西量民力,蠲所科芻糧。癸醜,降范雍為尚書吏部侍郎、知安州。甲寅,出內庫珠償民馬直。
三月丙辰,詔大臣條陝西攻守策。癸亥,命韓琦治陝西城池。乙丑,閱虎翼軍習戰。辛未,詔延州錄戰沒軍士子孫,月給糧。丙子,大風,晝暝,是夜有黑氣長數丈,見東南。丁醜,罷大宴。詔中外言闕政。戊寅,王鬷、陳執中、張觀罷,以晏殊、宋綬知樞密院事,王貽永同知樞密院事。詔按察官舉才堪將帥者。庚辰,詔參知政事同議邊事。辛巳,德音: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賜京師、河北、陝西、河東諸軍緡錢,蠲陝西夏稅十之二,減河東所科粟。
夏四月丙戌,省陝西沿邊堡砦。癸巳,詔諸戍邊軍月遣內侍存問其家,病致醫藥,死為斂葬之。甲午,遣使籍陝西強壯軍。乙未,契丹國母複遣使來賀乾元節。乙巳,增補河北強壯軍。丙午,鄜延路兵馬都監黃德和坐棄軍要斬。丁未,贈劉平、石元孫官,錄其子孫。辛亥,築延州金明栲栳砦。
五月甲寅朔,詔前殿奏事毋過五班,餘對後殿。命大官賜食。壬戌,張士遜致事,呂夷簡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癸酉,詔夏守贇進屯鄜州。戊寅,以夏竦為陝西馬步軍都總管兼招討使。是月,元昊陷塞門砦,兵馬監押王繼元死之,又陷安遠砦。
六月丙戌,詔假日禦崇政殿視事如前殿。丁亥,以夏守贇同知樞密院事。甲午,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乙未,南京鴻慶宮神禦殿火。壬寅,遣使體量安撫京東、西。甲辰,增置陝西、河北、河東、京東西弓手。
秋七月乙丑,遣使以討元昊告契丹。庚午,閱諸軍習戰。戊寅,皇子昕為忠正軍節度使,封壽國公。
八月戊戌,禁以金箔飾佛像。癸卯,遣尚書屯田員外郎劉渙使邈川。戊申,夏守贇罷,以杜衍同知樞密院事。辛亥,詔范仲淹、葛懷敏領兵驅逐塞門等砦蕃騎出境,仍募弓箭手,給地居之。
九月甲寅,滑州河溢。戊午,李若穀罷,以宋綬、晁宗愨參知政事,鄭戩同知樞密院事。戊辰,以晏殊為樞密使,王貽永、杜衍、鄭戩並樞密副使。甲戌,詔使臣、諸班、諸軍有武藝者自陳。辛巳,閱諸軍習戰。是月,元昊寇三川砦,都巡檢楊保吉死之。又圍師子、定川堡,戰士死者五千余人,遂陷乾溝、乾河、趙福三堡。環慶路兵馬副都總管任福破白豹城。
冬十月乙未,制銅符、木契、傳信牌。甲辰,錄方略士六十一人,授官有差。
十一月壬戌,有大星流西南,聲如雷者三。十二月癸未,出內藏庫絹一百萬助糴軍儲。詔南京祠大火。丙戌,詔以常平緡錢助糴軍儲。癸卯,宋綬卒。戊申,鑄當十錢權助邊費。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慶曆元年春正月辛亥朔,禦大慶殿受朝。己未,加唃廝囉河西節度使。壬申,詔歲以春分祠高禖。是月,元昊請和。
二月己亥,壽國公昕薨。辛亥,罷大宴。京東西、淮、浙、江南、荊湖置宣毅軍。甲辰,詔臣僚受外任者,毋得因臨遣祈恩。丙午,京師雨藥。是月,元昊寇渭州,環慶路馬步軍副總管任福敗于好水川,福及將佐軍士死者六千余人。
三月庚戌朔,修金堤。乙卯,詔止郡國舉人,勿以邊機為名希求恩澤。
夏四月甲申,以資政殿學士陳執中同陝西馬步軍都總管兼經略安撫沿邊招討等使、知永興軍。詔夏竦仍判永興軍。乙巳,下德音:降陝西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特支軍士緡錢,振撫邊民被鈔略者親屬。
五月丁巳,錄系囚。甲子,出內藏緡錢一百萬助軍費。乙丑,追封皇長子為褒王,賜名昉。丁卯,罷陝西經略安撫沿邊招討都監。辛未,宋庠、鄭戩罷,以王舉正參知政事,任中師、任布為樞密副使。詔夏竦屯軍鄜州,陳執中屯軍涇州。癸酉,閱試衛士。
六月壬辰,詔陝西諸路總管司嚴邊備,毋輒入賊界,賊至則禦之。乙巳,詔近臣舉河北、陝西、河東知州、通判、縣令。
秋七月丙辰,月掩心後星。戊午,月掩南斗。壬戌,置萬勝軍凡二十指揮。是月,元昊寇麟、府州。
八月戊寅,詔鄜延部署以兵援麟、府。甲申,河北置場括市戰馬,緣邊七州軍免括。乙未,毀潼關新置樓櫓。庚子,月掩歲星。乙巳,募民間材勇者補神捷指揮。是月,元昊寇金明砦,破寧遠砦,砦主王世亶、兵馬監押王顯死之。陷豐州,知州王余慶、兵馬監押孫吉死之。
九月壬子,命河東鑄大鐵錢。乙亥,複置義倉。
冬十月甲午,詔罷陝西都部署,分四路置使。置陝西營田務。己亥,罷銅符、木契。是月,修河北城池。
十一月壬子,置涇原路強壯弓箭手。丙辰,發廩粟,減價以濟京城民。甲子,朝饗景靈宮。乙丑,饗太廟、奉慈廟。丙寅,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蠲陝西來年夏稅十之二,及麟、府民二年賦租。臣僚許立家廟。功臣不限品數賜戟。增天下解額。弛京東八州鹽禁。是月,令江、饒、池三州鑄鐵錢。十二月丙子,加恩百官。丁醜,司天監上《崇天萬年曆》。戊寅,詔陝西四路總管及轉運使兼營田。甲午,置陝西護塞軍。是歲,湖南洞蠻知徽州楊通漢貢方物。
二年春正月丁巳,複京師榷鹽法。壬戌,詔以京西閒田處內附蕃族無親屬者。遣使河北募兵,及萬人者賞之。癸亥,詔磨勘院考提點刑獄功罪為三等,以待黜陟。
二月乙未,詔河北強壯刺手背為義勇軍。
三月甲辰朔,詔殿前指揮使、兩省都知舉武臣才堪為將者。丁巳,杜衍宣撫河東。辛酉,晁宗愨罷。己巳,契丹遣蕭英、劉六符來致書求割地。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八百三十九人。
夏四月戊寅,命禦史中丞、諫官同較三司用度,罷其不急者。庚辰,知制誥富弼報使契丹。五月辛亥,錄系囚。壬子,減皇后及宗室婦郊賜之半。甲寅,詔三館臣僚上封事及聽請對。丙辰,詔醫官毋得換右職。戊午,建大名府為北京。降河北州軍系囚罪一等,杖、笞以下釋之。乙酉,罷左藏庫月進錢。戊辰,禁銷金為服飾。是月,契丹集兵幽州,聲言來侵,河北、京東皆為邊備。
六月甲戌,出內藏銀、、絹三百萬助邊費。癸未,以特奏名武藝人補三班。丙戌,置北平軍。丙申,閱蕃落將士騎射。戊戌,詔減省南郊臣僚賜與。
秋七月丙午,任布罷。丁未,詔軍校戰沒無子孫者,賜其家緡錢。戊午,大雨雹。以呂夷簡兼判樞密院事,章得象兼樞密使,晏殊加平章事。癸亥,富弼再使契丹。詔京官告病者,一年方聽朝參。
八月丁醜,策制舉人。戊寅,策武舉人試騎射。甲申,白氣貫北斗。戊子,出內藏庫緡錢十萬修北京行宮。己亥,遣使安撫京東,督捕盜賊。
九月丙午,呂夷簡改兼樞密使。乙丑,契丹遣耶律仁先、劉六符持誓書來。
閏月戊戌,罷河北民間科徭。是月,元昊寇定川砦,涇原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葛懷敏戰沒,諸將死者十四人,元昊大掠渭州而去。
冬十月庚戌,刺陝西保捷軍。甲寅,遣使安撫涇原路。丙辰,知制誥梁適報使契丹。戊午,發定州禁軍二萬二千人屯涇原。庚申,詔恤將校陣亡,其妻女無依者養之宮中。丙寅,契丹遣使來再致誓書,報徹兵。
十一月壬申,黑氣貫北斗柄。辛巳,複都部署兼招討等使,命韓琦、范仲淹、龐籍分領之。甲申,以泰山處士孫複為國子監直講。是歲,占城獻馴象三。
三年春正月庚午朔,封皇子曦為鄂王。辛未,曦薨。丙子,減陝西歲市木三之一。辛巳,詔輔臣議蠲減天下賦役。戊子,詔錄將校死王事而無子孫者親屬。辛卯,置德順軍。壬辰,錄唐狄仁傑後。癸巳,元昊自名曩霄,遣人來納款,稱夏國。
二月丙午,賜陝西招討韓琦、范仲淹、龐籍錢各百萬。辛酉,立四門學。
三月壬申,閱衛士武技。戊子,呂夷簡罷為司徒、監修國史,與議軍國大事。以章得象為昭文館大學士,晏殊為集賢殿大學士並兼樞密使,夏竦為樞密使,賈昌朝參知政事。
夏四月戊戌朔,幸瓊林苑閱騎士。癸卯,遣保安軍判官邵良佐使元昊,許封冊為夏國主,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甲辰,以韓琦、范仲淹為樞密副使。乙巳,詔夏竦還本鎮,以杜衍為樞密使。丙辰,以春夏不雨,遣使祠禱于嶽瀆。甲子,呂夷簡罷議軍國大事。
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庚午,錄系囚。戊寅,詔諸路轉運使並兼按察使,歲具官吏能否以聞。庚辰,祈雨于相國寺、會靈觀。癸未,置禦史六員,罷推直官。丁亥,置武學。戊子,雨。己醜,謝雨。辛卯,築欽天壇於禁中。乙未,近臣薦試方略者六人,授官有差。是月,忻州地大震。虎翼卒王倫叛於沂州。
六月甲辰,詔諸路漕臣令所部官吏條茶、鹽、礬及坑冶利害以聞。
秋七月辛未,詔許二府不限奏事常制,得敷陳留對。丙子,王舉正罷。壬午,罷陝西管內營田。甲申,命任中師宣撫河東,范仲淹宣撫陝西。乙酉,獲王倫。
八月乙未朔,命官詳定編敕。戊戌,詔諫官日赴內朝。丁未,以范仲淹參知政事,富弼為樞密副使。壬子,白氣貫北斗魁。癸醜,韓琦代范仲淹宣撫陝西。甲寅,太白晝見。戊午,罷武學。
九月丁卯,詔輔臣對天章閣。戊辰,呂夷簡以太尉致仕。乙亥,任中師罷。丁醜,詔執政大臣非假休不許私第受謁。是月,桂陽洞蠻寇邊,湖南提刑募兵討平之。
冬十月丙午,詔中書、樞密同選諸路轉運使。丁未,詔縣令佐能根括編戶隱偽以增賦入者,量其數賞之。戊申,詔二府同選諸路提刑。甲寅,複諸路轉運判官。乙卯,詔修兵書。壬戌,詔二府頒新定磨勘式。甲子,築水洛城。是月,光化軍亂,討平之。
十一月丙寅,上清宮火。癸未,詔館職有闕,以兩府、兩省保舉,然後召試補用。丁亥,更蔭補法。壬辰,限職田。是月,五星皆在東方。十二月乙巳,桂陽監徭賊複寇邊。丁巳,大雨雪,木冰。河北雨赤雪。交阯獻馴象五。安化州蠻來貢。
四年春正月庚午,京城雪寒,詔三司減價出薪米以濟之。壬申,西蕃磨氈角入貢。乙亥,荊王元儼薨。辛卯,太常禮儀院上新修《禮書》及《慶曆祀儀》。
二月丙申,出奉宸庫銀三萬兩振陝西饑民。己酉,白虹貫日。甲寅,罷陝西四路馬步軍都總管、經略安撫招討使,複置隨路都總管、經略安撫招討使。
三月癸亥朔,以旱遣內侍祈雨。辛未,省廣濟河歲漕軍儲二十萬石。乙亥,詔天下州縣立學,更定科舉法,語在《選舉志》。己卯,出禦書治道三十五事賜講讀官。庚辰,錄唐郭子儀後。甲申,免衡、道州、桂陽監民經徭賊劫略者賦役一年。
夏四月丙申,詔湖南民誤為征徭軍所殺者,賜帛存撫其家。丁酉,宜州蠻區希範叛,詔廣西轉運鈐轄司發兵討捕。壬子,以錫慶院為太學。
五月庚午,錄系囚。壬申,幸國子監謁孔子,有司言舊儀止肅揖,帝特再拜。賜直講孫複五品服。遂幸武成王廟,又幸玉津園觀種稻。乙亥,撫州獻生金山。丙子,詔西川知州軍監,罷任未出界而卒者,錄其子孫一人。戊寅,詔募人納粟振淮南饑。乙酉,忻州言地震,有聲如雷。丙戌,曩霄遣人來,複稱臣。
六月壬子,降天下系囚流、徒罪一等,杖、笞釋之。范仲淹宣撫陝西、河東。癸醜,詔諸軍因戰傷廢停不能自存及死事之家孤老,月給米,人三鬥。
秋七月戊寅,封宗室德文等十人為郡王、國公。壬午,月犯熒惑。癸未,契丹遣使來告伐夏國。甲申,夷人寇三江砦,淯井監官兵擊走之。丙戌,詔諸路轉運、提刑察舉守令有治狀者。
八月辛卯,命賈昌朝領天下農田,范仲淹領刑法事。甲午,富弼宣撫河北。戊戌,命右正言餘靖報使契丹。保州雲翼軍殺官吏、據城叛。庚子,命右正言田況度視保州,仍聽便宜行事。丙午,進宗室官有差。戊午,詔輔臣所薦官毋以為諫官、禦史。
九月辛酉,保州平。壬戌,詔保州官吏死亂兵而無親屬者,官為殯斂,兵官被害及戰沒,並優賜其家。民田遭蹂踐者,蠲其租。癸亥,以真宗賢妃沈氏為德妃,婉儀杜氏為賢妃。戊辰,呂夷簡薨。庚午,晏殊罷。乙亥,遣使安撫湖南。甲申,以杜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集賢殿大學士,賈昌朝為樞密使,陳執中參知政事。丁亥,宴宗室太清樓,射于苑中。
冬十月庚寅,賜曩霄誓詔,歲賜銀、絹、茶、彩凡二十五萬五千。陳堯佐薨。丙申,命范仲淹提舉三館秘閣繕校書籍。癸醜,桂陽蠻降,授蠻酋三人奉職。
十一月壬戌,以西界內附香布為團練使。己巳,詔戒朋黨相訐,及按察恣為苛刻、文人肆言行怪者。己卯,改上莊穆皇后諡曰章穆,莊獻明肅皇太后曰章獻明肅,莊懿皇太后曰章懿,莊懷皇后曰章懷,莊惠皇太后曰章惠。庚辰,朝饗景靈宮。辛巳,饗太廟、奉慈廟。壬午,冬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十二月壬辰,加恩百官。乙未,封曩霄為夏國主。丁酉,詔州縣以先帝所賜七條相誨敕。辛亥,置保安、鎮戎軍榷場。是歲,黎州邛部川山前、山后百蠻都鬼主牟黑來貢。
五年春正月甲戌,罷河東、陝西諸路招討使。乙亥,複置言事禦史。丙子,契丹遣使來告伐夏國還。庚辰,命知制誥餘靖報使契丹。癸未,詔京朝官因被彈奏,雖不曾責罰,但有改移差遣,並四周年磨勘。乙酉,范仲淹、富弼罷。丙戌,杜衍罷,以賈昌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集賢殿大學士,王貽永為樞密使,宋庠參知政事,吳育、龐籍並為樞密副使。
二月辛卯,詔罷京朝官用保任敘遷法,又罷蔭補限年法。壬辰,曩霄初遣人來賀正旦。癸卯,以久旱,詔州縣毋得淹系刑獄。辛亥,祈雨于相國天清寺、會靈祥源觀。癸醜,桂陽監言唐和等複內寇。乙卯,謝雨。
三月己未,詔大宗正勵諸宗子授經務學。辛酉,韓琦罷。癸亥,詔禮部貢舉。甲子,宜州蠻賊區希范平。庚午,東方有黃氣如虹貫月。甲戌,詔監司按察屬吏,毋得差官體量。甲申,詔陝西以曩霄稱臣,降系囚罪一等,笞釋之,邊兵第賜緡錢。民去年逋負皆勿責,蠲其租稅之半,麟、府州嘗為羌所掠,除逋負租稅如之。丙戌,罷入粟補官。
夏四月丁亥朔,司天言日當食,陰晦不見。錄系囚,遣官錄三京囚。辛卯,曩霄初遣人來賀乾元節。戊申,章得象罷,以賈昌朝為昭文館大學士,陳執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庚戌,以吳育參知政事,丁度為樞密副使。
五月己巳,罷諸路轉運判官。
閏月丙午,曩霄遣人來謝冊命。
六月丁卯,減益、梓州上供絹歲三之一,紅錦、鹿胎半之。
秋七月戊申,以廣州地震。
八月庚午,荊南府、嶽州地震。
九月庚寅,詔文武官己致仕而舉官犯罪當連坐者,除之。辛卯,以重陽,曲宴近臣、宗室于太清樓,遂射苑中。
冬十月乙卯,契丹遣使來獻九龍車及所獲夏國羊馬。辛酉,祔章獻明肅皇后、章懿皇后神主于太廟,大赦。罷轉運使兼按察。庚午,幸瓊林苑,遂畋楊村,遣使以所獲馳薦太廟,召父老,賜以飲食、茶帛。辛未,頒曆于夏國。庚辰,罷宰臣兼樞密使。
十一月丁亥,冬至,宴宗室於崇政殿。己酉,詔河北長吏舉殿直、供奉官有武才者。是歲,施州溪洞蠻、西南夷龍以特來貢。
六年春正月戊申,徙廣南戍兵善地,以避瘴毒。
二月戊寅,青州地震。詔陝西經略安撫及轉運司議裁節諸費及所置官員無用者以聞。
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錄系囚。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屢震,輒海底有聲如雷。甲午,月犯歲星。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八百五十三人。
夏四月甲寅,遣使賜湖南戍兵方藥。
五月甲申,京師雨雹,地震。丙戌,錄系囚。戊子,減邛州鹽井歲課緡錢一百萬。丙申,詔陝西市蕃部馬。丁酉,京東人劉巹、劉沔、胡信謀反,伏誅。
六月庚戌朔,詔夏竦與河北監司察帥臣、長吏之不職者。丁巳,有流星出營室南,其光燭地,隱然有聲。丙寅,以久旱,民多暍死,命京城增鑿井三百九十。丁醜,詔制科隨禮部貢舉。
秋七月丁亥,月犯南斗。庚寅,河東經略司言雨壞忻、代等州城壁。
八月癸亥,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並試武舉人。癸酉,以吳育為樞密副使,丁度參知政事。
九月甲辰,登州言有巨木三千餘浮海而出。
二月己酉,詔取益州交子三十萬,于秦州募人入中糧。丙辰,令內侍二人提舉月給軍糧。
三月壬午,錄系囚。癸未,詔天下有能言寬恤民力之事者,有司驛置以聞,以其副上之轉運司,詳其可行者輒行之。毀後苑龍船。丁亥,以旱,罷大宴。癸巳,詔避正殿,減常膳。許中外臣僚實封條上三事。乙未,賈昌朝罷,以陳執中為昭文館大學士,夏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吳育為給事中歸班,文彥博為樞密副使。罷出獵。丁酉,以夏竦為樞密使,文彥博參知政事,高若訥為樞密副使。辛醜,祈雨於西太一宮,及還,遂雨。壬寅,陳執中、宋庠、丁度以旱,降官一等。
夏四月丁未,謝雨。己酉,詔:「前京東轉運使薛紳專任文吏伺察郡縣細過,江東轉運使楊弦、判官王綽、提點刑獄王鼎苛刻相尚,並削職知州,自今毋複用為部使者。」壬子,禦正殿,複常膳。乙卯,複執中、庠、度官。己巳,詔諫官非公事毋得私謁。
六月乙巳,詔禁畜猛獸害人者。辛酉,詔天下知縣非鞫獄毋得差遣。壬戌,詔臣僚朝見者,留京毋過十日。
秋七月癸未,奉安太祖、太宗、真宗禦容于南京鴻慶宮。甲申,德音:降南京畿內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賜民夏稅之半。除災傷倚閣稅及欠折官物非侵盜者。辛醜,禁貢餘物饋近臣。
八月乙丑,析河北為四路,各置都總管。
九月丁酉,詔刪定《一州一縣敕》。
冬十月壬子,李迪薨。甲子,幸廣親宅,謁太祖、太宗神禦殿,宴宗室,賜器幣有差。乙丑,河陽、許州地震。
十一月乙未,加上真宗諡。丙申,朝饗景靈宮。丁酉,饗太廟、奉慈廟。戊戌,冬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貝州宣毅卒王則據城反。十二月戊申,加恩百官。庚戌,樞密直學士明鎬體量安撫河北。癸醜,詔貝州有能引致官兵獲賊者,授諸衛上將軍。甲寅,遣內侍以敕榜招安貝賊。是歲,西蕃磨氈角來貢。
八年春正月丁醜,文彥博宣撫河北,明鎬副之。壬午,江寧府火。乙未,日赤無光。
閏月辛醜,貝州平。甲辰,曲赦河北,賜平貝州將士緡錢,戰沒者官為葬祭,兵所踐民田蠲其稅,改貝州為恩州。戊申,文彥博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官吏將士有功者遷擢有差。辛酉,親從官顏秀等四人夜入禁中謀為變,宿衛兵捕殺之。丙寅,磔王則於都市。丁卯,知貝州張得一坐降賊伏誅。
二月癸酉,頒《慶曆善救方》。夏國來告曩霄卒。己卯,賜瀛、莫、恩、冀州緡錢二萬,贖還饑民鬻子。丁酉,奉安宣祖、太祖、太宗禦容於睦親宅。
三月甲辰,詔禮部貢舉。辛亥,遣使體量安撫陝西。甲寅,幸龍圖、天章閣,詔輔臣曰:「西陲備禦,兵冗賞濫,罔知所從,卿等各以所見條奏。」又詔翰林學士、三司使、知開封府、禦史中丞曰:「朕躬闕失,左右朋邪,中外險詐,州郡暴虐,法令有不便於民者,朕欲聞之,其悉以陳。」壬戌,以霖雨,錄系囚。癸亥,以朝政得失、兵農要務、邊防備豫、將帥能否、財賦利害、錢法是非與夫讒人害政、奸盜亂俗及防微杜漸之策,召知制誥、諫官、禦史等諭之,使悉對於篇。
夏四月己巳朔,封曩霄子諒祚為夏國主。壬申,丁度罷,明鎬參知政事。
五月辛酉,夏竦罷,宋庠為樞密使,龐籍參知政事。
六月戊辰朔,詔近臣舉文武官材堪將帥者。丙子,河決澶州商胡埽。壬辰,以久雨齋禱。甲午,明鎬卒。乙未,詔館閣官須親民一任,方許入省、府及轉運、提點刑獄差遣。丙申,章得象薨。
秋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縣募饑民為軍。辛醜,罷鑄鐵錢。
八月己醜,以河北、京東西水災,罷秋宴。
九月戊午,詔三司以今年江、淮漕米轉給河北州軍。冬十一月己亥,作「皇帝欽崇國祀之寶」。壬戌,出廩米,減價以濟畿內貧民。
十二月乙丑朔,以霖雨為災,頒德音,改明年元,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出內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濟河北,流民所過,官為舍止之,所齎物毋收算。丁卯,冊美人張氏為貴妃。戊子,遣使體量安撫利州路。是歲,廬州合肥縣稻再實。交州來貢。
皇祐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以河北水災,罷上元張燈,停作樂。庚戌,張士遜薨。己未,詔以緡錢二十萬市穀種,分給河北貧民。辛酉,詔台諫非朝廷得失、民間利病,毋風聞彈奏。
二月戊辰,以河北疫,遣使頒藥。辛未,發禁軍十指揮赴京東、西路備盜。
三月丁巳,錄系囚。己未,契丹遣使來告伐夏國。庚申,翰林院學士錢明逸報使契丹。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千三百九人。
四月癸未,梓州轉運司言淯井監夷人平。
六月甲子,蠲河北複業民租賦二年。甲戌,始置觀文殿大學士。戊寅,詔中書、樞密非聚議毋通賓客。戊子,詔轉運使、提點刑獄,所部官吏受贓失覺察者,降黜。
秋七月丁酉,詔臣僚毋得保薦要近內臣。己未,詔諸州歲市藥以療民疾。
八月壬戌,陳執中罷。以文彥博為昭文館大學士,宋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龐籍為樞密使,高若訥參知政事,梁適為樞密副使。甲申,策制舉、武舉人。
九月乙巳,廣源州蠻儂智高寇邕州,詔江南、福建等路發兵以備。戊午,太白犯南斗。己未,罷武舉。冬十一月丙申,詔河北被災民八十以上及篤疾不能自存者,人賜米一石、酒一鬥。辛醜,詔民有冤、貧不能詣闕者,聽訴于監司以聞。
十二月甲子,遣入內供奉高懷政督捕邕州盜賊。是歲,大留國來貢。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二年春正月癸卯,以歲饑,罷上元觀燈。壬子,命近臣同三司較天下財賦出入之數。
二月甲申,出內庫絹五十萬,下河北、陝西、河東路,以備軍賞。
三月戊子朔,詔季秋有事於明堂。己醜,以大慶殿為明堂。甲午,遣官祈雨。丁酉,月犯軒轅大星。戊戌,詔明堂禮成,群臣毋上尊號。庚子,契丹遣使以伐夏師還來告。丙午,雨。己酉,詔兩浙流民聽人收養。翰林學士趙概報使契丹。夏五月丁亥朔,新作明堂禮神玉。己亥,旌定州義民李能。
六月己未,出新制明堂樂八曲。丁卯,以自製黃鐘五音五曲,並肄于太常。庚午,定選舉縣令法。壬申,月犯填星。癸未,錄系囚。
八月庚申,熒惑入輿鬼,犯積屍。癸亥,出內藏絹百萬市糴軍儲。壬申,深州大雨,壞廬舍。
九月丁亥,閱雅樂。己酉,朝饗景靈宮。庚戌,饗太廟。辛亥,大饗天地於明堂,以太祖、太宗、真宗配,如圜丘。大赦,百官進秩一等。詔自今內降指揮,百司執奏毋輒行。敢因緣幹請者,諫官、禦史察舉之。
冬十月庚午,熒惑犯太微上將。乙亥,宴京畿父老于錫慶院。閏十一月己未,詔後妃之家毋得除二府職任。丙寅,秀州地震,有聲如雷。丁卯,詔中書門下省、兩制及太常官詳定大樂。河北水,詔蠲民租,出內藏錢四十萬緡、絹四十萬匹付本路,使措置是歲芻糧。
十二月甲申,定三品以上家廟制。唃廝囉、西蕃瞎氈、西南蕃龍光氵能、占城、沙州來貢,涇原路生戶都首領那龍男阿日丁內附。
三年春正月乙丑,幸魏國大長公主第視疾。
二月丙戌,宰臣文彥博等進《皇祐大饗明堂記》。己亥,複行河北沿邊州軍入中糧草見錢法。
三月庚申,宋庠罷,以劉沆參知政事。癸酉,儂智高表獻馴象及金銀,卻之。
夏四月癸未,詔:「河北流民相屬,吏不加恤,而乃飾廚傳,交賂使客,以取名譽。自今非犒設兵校,其一切禁之。」丙申,太白晝見。
五月庚戌,以恩、冀州旱,詔長吏決系囚。壬申,置河渠司。乙亥,頒《簡要濟眾方》,命州縣長吏按方劑以救民疾。丁醜,錄系囚。
六月丁亥,無為軍獻芝草,帝命姑免知軍茹孝標罪,戒州郡自今勿複獻。
秋七月癸醜,詔:「少卿、監以下,年七十不任厘務者,禦史台、審官院以聞。嘗任館閣、台諫及提刑者,中書裁處。待制以上能自引年,則優加恩禮。」丙辰,以孔氏子孫複知仙源縣事。丁巳,兩制、禮官上大樂,名曰《太安》。辛酉,河決大名府郭固口。乙丑,罷、徙州縣長吏不任事者十有六人。丙子,減郴、永州、桂陽監丁身米歲十萬余石。
八月丙戌,遣使安撫京東、淮南、兩浙、荊湖、江南饑民。辛卯,詔諸路監司具所部長吏治狀能否以聞。是月,汴河絕流。
冬十月庚子,文彥博罷,以龐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高若訥為樞密使,梁適參知政事,王堯臣為樞密副使。
十一月辛亥,減漳州、泉州、興化軍丁米。十二月庚辰,新作渾儀。庚子,詔文武官七十以上未致仕者,更不考課遷官。甲辰,罷災傷州軍貢物。是歲,涇原樊家族密廝歌內附。
四年春正月己巳,詔諸路貸民種。乙亥,塞大名府決河。
二月庚子,蠲湖州民所貸官米。
三月己酉,詔禮部貢舉。丙辰,蠲江南路民所貸種數十萬斛。辛酉,錄系囚。辛未,詔宮禁市物給實直,非所闕者毋市。
夏四月庚辰,詔修河兵夫逃亡死傷,會其數,以議官吏之罰。廣源州蠻儂智高反。
五月乙巳朔,智高陷邕州,遂陷橫、貴等八州,圍廣州。壬申,命知桂州陳曙率兵討智高。六月乙亥,起前衛尉卿余靖為秘書監、湖南安撫使、知潭州,前尚書屯田員外郎、直史館楊畋體量安撫廣南、提舉經制盜賊事。庚辰,改餘靖為廣西安撫使、知桂州,命同提點廣東刑獄李樞與陳曙討智高,廣東轉運鈐轄司發兵援之。丁亥,以狄青為樞密副使。
秋七月乙巳,出內藏錢絹助河北軍儲。丙午,命餘靖經制廣南盜賊事。丁巳,大風拔木。壬戌,智高引眾去廣州,廣東兵馬鈐轄張忠、知英州蘇緘邀擊于白田,忠戰歿。甲子,廣東兵馬鈐轄蔣偕又敗于路田。
八月癸未,詔開封府比大風雨,民廬摧圮壓死者,官為祭斂之。辛卯,命樞密直學士孫沔安撫湖南、江西,內侍押班石全斌副之。
九月丁巳,命餘靖提舉廣南兵甲經制賊盜事。庚申,廣西兵馬鈐轄王正倫討智高於昭州館門驛,戰歿。智高入昭州。庚午,以狄青為宣徽南院使。宣撫荊湖路、提舉廣南經制賊盜事。是月,智高襲殺蔣偕于太平場。
冬十月丙子,太白犯南斗。詔鄜延、環慶、涇原路擇蕃落廣銳軍各五千人赴廣南行營。丁醜,智高入賓州。甲申,複入邕州。丁亥,以諸路饑疫並征徭科調之煩,令轉運使、提點刑獄、親民官條陳救恤之術以聞。
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戊午,詔免江西、湖南、廣南民供軍須者今年秋租十之三。十二月壬申朔,廣西兵馬鈐轄陳曙討智高兵,戰于金城驛。壬辰,觀新樂。乙未,錄唐顏真卿後。是歲,河北路及鄜州水,蠲河北民積年逋負、鄜州民稅役。
五年春正月壬寅朔,禦大慶殿受朝。庚戌,以廣南用兵,罷上元張燈。白虹貫日。丁巳,會靈觀火。戊午,狄青敗智高於邕州,斬首五千余級,智高遁去。甲子,遣使撫問廣南將校,賜軍士緡錢。
二月癸未,狄青複為樞密副使。甲申,赦廣南。凡戰沒者,給槥櫝護送還家,無主者葬祭之。賊所過郡縣,免其田租一年,死事家科徭二年。貢舉人免解至禮部,不預奏名者亦以名聞。丙戌,詔廣西都監蕭注等追捕智高。丁亥,下德音:減江西、湖南系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丁壯饋運廣南軍須者,減夏稅之半,仍免差徭一年。戊子,詔百官遇南郊奏薦,無子孫者聽奏期親一人。乙未,詔宗室通經者,大宗正司以聞。
三月癸亥,遣使奉安太祖禦容于滁州,太宗禦容於並州,真宗禦容於澶州。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千四十二人。
夏四月甲午,命劉沆、梁適監議大樂。
五月乙巳,詔輔臣凡有大政,許複對後殿。高若訥罷,以狄青為樞密使。丁未,孫沔為樞密副使。戊申,詔轉運使毋取羨餘以助三司。庚戌,詔智高所至州,無城壘,若兵力不敵而棄城者,奏裁。壬子,錄系囚。丁巳,詔轉運司振邕州貧民,戶貸米一石。甲子,詔諫官、禦史毋挾私以中善良,及臣僚言機密事毋得漏泄。
六月乙亥,禦紫宸殿,按《太安樂》,觀宗廟祭器。丙戌,作集禧觀成。乙未,詔河北薦饑,轉運使察州縣長吏能招輯勞來者,上其狀;不稱職者舉劾之。
秋七月乙巳,詔荊湖北路民因災傷所貸常平倉米免償。己酉,詔薦舉非其人者,令禦史台彈奏,見任監司以上弗許薦論。戊午,詔太常定諡,毋為溢美。
閏月戊辰,詔廣南民逃未還者,限一年歸業,其複三歲。壬申,龐籍罷,以陳執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梁適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乙亥,詔武臣知州軍,須與僚屬參議公事,毋專決。庚辰,秦鳳路言總管劉煥等破蕃部,斬首二千餘級。
八月丁酉朔,詔民訴災傷而監司不受者,聽州軍以狀聞。辛酉,策制舉、武舉人。壬戌,詔南郊以太祖、太宗、真宗並配。
九月乙酉,觀新樂。
冬十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壬子,作「鎮國神寶」。丁巳,詔以蝗旱,令監司諭親民官上民間利害。
十一月丁卯,朝饗景靈宮。戊辰,饗太廟、奉慈廟。己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丁醜,加恩百官。戊子,放天下逋負。十二月戊午,詔轉運官毋得進羨餘。壬戌,以曹、陳、許、鄭、滑州為輔郡,隸畿內,置京畿轉運使。是歲,占城國來貢。
至和元年春正月辛未,詔京師大寒,民多凍餒死者,有司其瘞埋之。壬申,碎通天犀,和藥以療民疫。癸酉,貴妃張氏薨,輟視朝七日,禁京城樂一月。丁醜,追冊為皇后,賜諡溫成。辛卯,錄系囚,減三京、輔郡雜犯死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二月庚子,詔治河堤民有疫死者,蠲戶稅一年;無戶稅者,給其家錢三千。壬戌,孫沔罷,以田況為樞密副使。
三月己巳,王貽永罷,以王德用為樞密使。辛未,命曾公亮等同試入內醫官。壬申,賜邊臣攻守圖。置京畿提點刑獄。乙亥,太史言日當食四月朔。庚辰,下德音:改元,減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癸未,易服,避正殿,減常膳。乙酉,詔京西民饑,宜令所在勸富人納粟以振之。
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用牲於社。辛醜,禦正殿,複常膳。祥源觀火。
五月戊寅,以河北流民稍複,遣使安撫。壬辰,太白晝見。
秋七月丁卯,以程戡參知政事。立溫成園。戊辰,梁適罷。己巳,出禦史馬遵、呂景初、吳中複。
八月丁酉,詔:「前代帝王後嘗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聽贖;未仕而嘗受朝廷賜者,所犯非兇惡,亦聽贖。」丙午,以劉沆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命修起居注官侍經筵。
九月乙亥,契丹遣使來告夏國平。辛巳,遣三司使王拱辰報使契丹。己醜,太白晝見。
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晝見。壬辰,詔士庶家毋得以嘗傭顧之人為姻,違者離之。丁酉,葬溫成皇后。丙午,溫成皇后神主入廟。戊午,幸城北炮場觀發炮,宴從臣,賜衛士緡錢。
十一月甲子,出太廟禘袷、時饗及溫成皇后廟祭饗樂章,肄于太常。十二月丙午,詔司天監天文算術官毋得出入臣僚家。癸醜,詔內侍傳宣,令都知司劄報,被旨者覆奏。是歲,融州大丘洞楊光朝內附。
二年春正月丁卯,奉安真宗禦容于萬壽觀。減畿內、輔郡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賜諸軍緡錢。戊辰,邕州言蘇茂州蠻內寇,詔廣西發兵討之。丁亥,晏殊薨。
二月壬辰,汾州團練推官郭固上車戰法,既試之,授衛尉丞。
三月丁卯,詔修起居注立於講讀官之次。丙子,封孔子後為衍聖公。是月,以旱,除畿內民逋芻及去年秋逋稅,罷營繕諸役。
夏四月己亥,契丹遣使賀乾元節,以其主之命持本國三世畫像來求禦容。辛亥,定差衙前法。乙卯,出米京城門,下其價以濟流民。
五月己未,錄系囚、。辛酉,詔中書公事並用祖宗故事。戊寅,詔戒百官務飭官守。
六月戊戌,陳執中罷。以文彥博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劉沆監修國史,富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乙巳,儂智高母儂氏、弟智光、子繼宗、繼封伏誅。秋八月戊子,減畿內、輔郡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乙未,置台諫章奏簿。壬子,詔中書、樞密院第宗姓服屬,自明堂覃恩後及十年者,鹹與進官。
九月戊午,契丹使來告其國主宗真殂,帝為發哀,成服於內東門幕次,遣使祭奠、吊慰及賀其子洪基立。戊辰,詔試醫官須引《醫經》、《本草》以對,每試十道,以六通為合格。辛己,罷輔臣、宣徽、節度使乾元節任子恩。
冬十月丙戌,錄唐長孫無忌後。己醜,詔京畿毋領輔郡,罷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癸醜,下溪州蠻彭仕羲內寇,詔湖北路發兵捕之。
十一月乙卯,交阯來告李德政卒,其子日尊上德政遺留物及馴象。己未,行並邊見錢和糴法。十二月丁亥,修六塔河。丁酉,詔武臣有贓濫者毋得轉橫行,其立戰功者許之。庚子,契丹遣使致其主宗真遺留物及謝弔祭。庚戌,太白晝見。壬子,作醴泉觀成。是歲,西界阿訛等內附,詔遣還。龍賜州彭師黨以其族來歸,大食國、西蕃、安化州蠻來貢。
嘉祐元年春正月甲寅朔,禦大慶殿受朝。是日,不豫。辛酉,輔臣禱祠於大慶殿,齋宿殿廡。近臣禱於寺觀,及遣諸州長吏禱于岳瀆諸祠。壬戌,禦崇政殿。癸亥,賜在京諸軍緡錢。甲子,赦天下,蠲被災田租及倚閣稅。戊辰,罷上元張燈。辛未,命輔臣禱天地、宗廟、社稷。是月,大雨雪,木冰。
二月甲辰,帝疾愈,禦延和殿。
三月丁巳,詔禮部貢舉。辛未,司天監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東方守天關,至是沒。壬申,遣官謝天地、宗廟、社稷、寺觀、諸祠。癸酉,契丹遣使來謝。
閏月癸未朔,以王堯臣參知政事,程戡為樞密副使。詔前後殿間日視事。
夏四月壬子朔,六塔河複決。丙辰,裁定補蔭選舉法。甲戌,錄系囚。是月,大雨,水注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諸路言江、河決溢,河北尤甚。
六月辛亥朔,詔雙日不禦殿,伏終如舊。辛未,免畿內、京東西、河北被水民賦租。乙亥,雨壞太社、太稷壇。戊寅,遣使安撫河北。己卯,詔群臣實封言時政闕失。
秋七月乙酉,命京東西、湖北監司分行水災州軍振饑蠲租。丙戌,賜河北流民米,壓溺死者,賜其家錢有差。己醜,出內藏銀絹三十萬振貸河北。月入南斗。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是月,彗出紫微垣,長丈餘。環州小遇族叛,知州張揆破降之。
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癸亥,狄青罷,以韓琦為樞密使。是夕彗滅。甲子,出恭謝樂章,肄于太常。乙亥,朝謁景靈宮,減京城系囚徒罪一等,杖笞釋之。戊寅,詔湖北招安彭仕羲。
九月庚寅,命宰臣攝事於太廟。辛卯,恭謝天地於大慶殿,大赦,改元。丁酉,加恩百官。庚子,賜致仕卿、監以上及曾任近侍之臣粟帛酒饌。癸卯,舉行禦史遷次格。自京至泗州置汴河木岸。
十一月辛巳,王德用罷,賈昌朝為樞密使。十二月壬子,劉沆罷,以曾公亮參知政事。甲子,白虹貫日。是歲,西蕃磨氈角、占城、大食國來貢。融、桂州蠻楊克端等內附。
二年春二月己酉,梓夔路三裏村夷人寇淯井監。庚戌,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遣使錄三京、輔郡系囚。壬戌,杜衍薨。澧州羅城洞蠻內寇,發兵擊走之。癸酉,王德用卒。是月,雄、霸州地震。
三月戊寅,振河北被災民。乙未,契丹使耶律防、陳覬來求禦容。戊戌,淮水溢。遣張昪報使契丹。癸卯,狄青卒。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八百七十七人。親試舉人免黜落始此。
夏四月丁未,以河北地數震,遣使安撫。丙寅,幽州地大震,壞城郭,覆壓死者數萬人。己巳,邕州火峒蠻儂宗旦入寇。癸酉,以彭仕羲未降,遣官安撫湖北。
五月庚辰,管勾麟府軍馬公事郭恩為夏人所襲,歿於斷道塢。己亥,詔舉行磨勘法。
六月戊午,夏國主諒祚遣人來謝使弔祭。戊辰,以淑妃苗氏為賢妃。
秋七月辛巳,詔河北諸道總管分遣兵官教閱所部軍。辛卯,命孫抃、張昪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課績。丁酉,詔陝西、河北諸路經略安撫舉文武官材堪將領者各一人。
八月己酉,詔:每歲賜諸道節鎮、諸州錢有差。命長吏選官和藥,以救民疾。壬子,命富弼等詳定《編敕》。庚申,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癸亥,策制舉人。丁卯,置廣惠倉。
九月庚子,契丹再使蕭扈、吳湛來求禦容。
冬十月乙巳,遣胡宿報使契丹。丙午,班《祿令》。
十一月丙申,詔三司使體量判官才否以聞。十二月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天下進士、諸科解舊額之半,置明經科,罷說書舉人。」辛亥,立內降關白二府法。是歲,西蕃瞎氈並諸族、西平州黔南道王石自品、西南蕃鶼州來貢。
三年春正月戊戌,鑿永通河。
二月癸卯,契丹使來告其祖母哀,輟視朝七日,遣使祭奠吊慰。癸醜,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三月甲戌,詔禮部貢舉。
夏四月甲子,吳育卒。乙丑,罷睦親宅祖宗神禦殿。丙辰,詔:「守令或貪恣耄昏,以弛為寬,以苛為察,以增賦斂為勞,以出入刑罰為能,而部使者莫之舉劾。自今其各思率職,毋撓權幸,毋縱有罪,以稱朕意。」五月壬申,增國子監生員。甲午,契丹遣使致其祖母遺留物。
六月丙午,文彥博、賈昌朝罷,以富弼為昭文館大學士,韓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宋庠、田況為樞密使,張昪為樞密副使。甲寅,詔學士院編國朝制誥。丁卯,交止貢異獸。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癸巳,以夔州路旱,遣使安撫。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己未,王堯臣卒。庚申,彭仕羲率眾降。
九月癸酉,議罷榷茶法。己醜,契丹遣使來謝。
冬十月癸亥,除河北坊郭客戶乾食鹽錢。
十一月癸酉,議減冗費。己醜,置都水監,罷三司河渠司。十二月己巳,詔三司歲上天下稅賦之數,三歲一會虧贏以聞。
閏月丁卯朔,詔:「吏人及伎術官職,毋得任知州軍、提點刑獄,自軍班出至正任者,方得知邊要州軍。」丁醜,詔裁定制科及進士高第人恩數。庚辰,詔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減常膳。宴契丹使,毋作樂。壬午,錄系囚,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是歲,安化上中下州、北遐鎮蠻人來貢。
四年春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用牲於社。辛醜,禦正殿,複常膳。以自冬雨雪不止,遣官分行京城,賜孤窮老疾錢,畿縣委令佐為糜粥濟饑。壬寅,賜在京諸軍班緡錢。頒《嘉祐驛令》。
二月己巳,罷榷茶。庚午,廣南言交阯寇欽州。乙亥,以廣惠倉隸司農寺。戊子,白虹貫日。
三月戊戌,命近臣同三司減定民間科率。是月,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三百三十九人。
夏四月丁卯,詔孟冬大袷於太廟。癸酉,封柴氏後為崇義公,給田千頃,奉周室祀。丙子,複銀台司封駁制。癸未,陳執中薨。辛卯,詔中外臣庶居室、器用、冠服、妾媵,有違常制,必罰毋貸。壬辰,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大震電,雨雹。
五月戊戌,詔:「兩制臣僚舊制不許詣執政私第,所舉薦不得用為禦史,今除其法。」庚子,詔內臣員多,權罷進養子入內。壬子,遣官經界河北牧地,餘募民種藝。
六月己巳,群臣請加尊號曰「大仁至治」,表五上,不許。癸酉,詔諸路經略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各舉本部官有行實政事者三人,以備升擢。嘗任兩府者,許舉內外官。丁醜,詔轉運司,凡鄰州饑而輒閉糶者,以違制論。辛卯,放宮女二百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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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丁未,放宮女二百三十六人。
八月乙亥,策制舉人。
冬十月壬申,朝饗景靈宮。癸酉,大袷於太廟,大赦。詔諸路監司察士有學行為鄉里所推者,同長吏以聞。民父母年八十以上,複其一丁。複益州為成都府,並州為太原府。戊寅,加恩百官。
十一月庚子,汝南郡王允讓薨。十二月丁醜,白虹貫日。是歲,唃廝囉來貢。
五年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貫日,太白犯歲星。己亥,錄劉繼元後。
二月壬戌,錄系囚。
三月壬辰,詔禮部貢舉。癸巳,劉沆薨。乙未,歲星晝見。壬子,詔以蝗澇相仍,敕轉運使、提點刑獄督州縣振濟,仍察不稱職者。
夏四月癸未,程戡罷,以孫抃為樞密副使。丙戌,命近臣同三司議均稅。
五月戊子朔,京師民疫,選醫給藥以療之。己醜,京師地震。丁酉,詔三司置寬恤民力司。己酉,王安石召入為三司度支判官。丁巳,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六月乙丑,詔戒上封告訐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彈劾小過不關政體者。乙亥,遣官分行天下,訪寬恤民力事。
秋七月癸巳,邕州言交阯與甲峒蠻合兵寇邊,都巡檢宋士堯拒戰,死之,詔發諸州兵討捕。丙申,詔待制、台諫官、正刺史以上各舉諸司使至三班使臣堪將領及行陣戰鬥者三人。戊戌,翰林學士歐陽修上新修《唐書》。庚戌,詔中書門下采端實之士明進諸朝,辨激巧偽者放黜之。
八月壬申,詔求逸書。庚辰,置陝西估馬司。乙酉,罷諸路同提點刑獄使臣。丙戌,置江、湖、閩、廣、四川十一路轉運判官。
九月己醜,太白晝見。
冬十月乙酉,深州言野蠶成繭,被于原野。
十一月辛卯,罷內臣寄遷法。辛醜,宋庠罷。以曾公亮為樞密使,張昪、孫抃為參知政事,歐陽修、陳升之、趙概為樞密副使。十二月己卯,蘇茂州蠻寇邕州。辛巳,補諸州父老百歲以上者十二人為州助教。是歲,大食國來貢。
六年春正月乙未,許兩制與台諫相見。
二月丁巳,詔宗室賜名授官者,須年及十五方許轉官。乙丑,詔良民子弟或為人誘隸軍籍,自今兩月內,父母訴官者還之。丙寅,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三月己亥,富弼以母喪去位。庚子,以富弼母喪,罷大宴。戊申,給西京周廟祭享器服。是月,賜進士、諸科及第同出身二百九十五人。
夏四月辛酉,詔嶺南官吏死于儂賊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所在給食,護送還鄉。庚辰,陳升之罷,以包拯為樞密副使。出諫官唐介、趙抃、禦史范師道、呂誨。
五月丙戌,官諸路敦遣行義文學之士七人。庚戌,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分命官錄三京系囚。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乙丑,太白晝見。壬申,歲星晝見。丙子,以司馬光知諫院,入對。戊寅,以王安石知制誥。
秋七月乙酉,泗州淮水溢。丙戌,詔淮南、江、浙水災,差官體量蠲稅。戊子,錄昭憲皇太后、孝明孝惠孝章淑德皇后家子孫,進秩授官者十有九人。癸巳,詔:「台諫為耳目之官,乃聽險陂之人興造飛語,中傷善良,非忠孝之行也。中書門下其申儆百工,務敦行實,循而弗改者絀之。」八月乙亥,策制舉人。丁醜,詔:「諸路刺舉之官,未有以考其賢否,比令有司詳定厥制,其各務祗新書,以稱朕意。仍令考校轉運、提刑,課績院以新定條目施行。」戊寅,詔州縣長吏有清白不擾而實惠及民者,令本路監司保薦再任,政跡尤異,當加獎擢。
閏月乙酉,複以成都府為劍南西川節度。庚子,以韓琦為昭文館大學士,曾公亮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張昪為樞密使。辛醜,以胡宿為樞密副使。
冬十月壬午,定內侍磨勘法。丙戌,詔京西、淮、浙、荊湖增置都同巡檢。壬辰,起複皇侄、前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宗實為泰州防禦使、知宗正寺。辭以喪,不拜。
十一月己巳,許夏國用漢衣冠。癸酉,賜昭憲皇太后家信陵坊第。戊寅,許康州刺史李樞以己官封贈父母。十二月丙戌,複豐州。庚寅,命諸路總管集隨軍功過簿,以備遷補。是歲,冬無冰。占城國獻馴象,安化州蠻來貢。
七年春正月辛未,複命皇侄宗實為泰州防禦使、知宗正寺。乙亥,詔南郊以太祖配為定制。改溫成皇后廟為祠殿。
二月己卯朔,更江西鹽法。詔開封府市地於四郊,給錢瘞民之不能葬者。癸未,錄系囚,命官錄被水諸州系囚。
三月辛亥,詔禮部貢舉。乙卯,孫抃罷,以趙概參知政事,吳奎為樞密副使。甲子,以旱,罷大宴。乙丑,祈雨於西太一宮。庚午,謝雨。壬申,徐州彭城、濠州鐘離地生面十餘頃,民皆取食。
夏四月壬午,頒《嘉祐編敕》。己醜,夏國主諒祚進馬,求賜書,詔賜《九經》,還其馬。
五月戊午,太白晝見。庚午,包拯卒。
六月丙子朔,歲星晝見。
秋七月戊申,太白經天。壬子,詔季秋有事於明堂。
八月乙亥朔,出明堂樂章,肄于太常。己卯,詔以宗實為皇子。癸未,賜名曙。丁亥,奉安真宗禦容于壽星觀。庚子,以立皇子告天地宗廟諸陵。
九月乙巳朔,以皇子為齊州防禦使,進封钜鹿郡公。己酉,朝饗景靈宮。庚戌,饗太廟。辛亥,大饗明堂,奉真宗配,大赦。己未,加恩百官。
冬十月乙亥,皇子表辭所除官,賜詔不允。丙戌,白虹貫日。乙未,太白晝見。丙申,詔內藏庫、三司共出緡錢一百萬,助糴天下常平倉。
十二月甲午,德妃沈氏為貴妃,賢妃苗氏為德妃。丙申,幸龍圖、天章閣,召群臣宗室觀祖宗禦書。又幸寶文閣,為飛白書,分賜從臣。作《觀書詩》,命韓琦等屬和,遂宴群玉殿。庚子,再召從臣于天章閣觀瑞物,複宴群玉殿。是歲,冬無冰。占城來貢。
八年春正月辛亥,交阯貢馴象九。
二月癸未,帝不豫。甲申,下德音: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丙戌,中書、樞密奏事于福寧殿之西閣。
三月戊申,龐籍薨。癸亥,禦內東門幄殿,優賜諸軍緡錢。甲子,禦延和殿,賜進士、諸科及第同出身三百四十一人。辛未,帝崩于福寧殿,遺制皇子即皇帝位,皇后為皇太后,喪服以日易月,山陵制度務從儉約。諡曰神文聖武明孝皇帝,廟號仁宗。十月甲午,葬永昭陵。
贊曰:仁宗恭儉仁恕,出於天性,一遇水旱,或密禱禁庭,或跣立殿下。有司請以玉清舊地為御苑,帝曰:「吾奉先帝苑囿,猶以為廣,何以是為?」燕私常服浣濯,帷帟衾裯,多用繒絁。宮中夜饑,思膳燒羊,戒勿宣索,恐膳夫自此戕賊物命,以備不時之須。大辟疑者,皆令上讞,歲常活千餘。吏部選人,一坐失入死罪,皆終身不遷。每諭輔臣曰:「朕未嘗詈人以死,況敢濫用辟乎!」至於夏人犯邊,禦之出境;契丹渝盟,增以歲幣。在位四十二年之間,吏治若偷惰,而任事蔑殘刻之人;刑法似縱弛,而決獄多平允之士。國未嘗無弊幸,而不足以累治世之體;朝未嘗無小人,而不足以勝善類之氣。君臣上下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餘年之基。子孫一矯其所為,馴致於亂。《傳》曰:「為人君,止於仁。」帝誠無愧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英宗體乾應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諱曙,濮安懿王允讓第十三子,母曰仙游縣君任氏。明道元年正月三日生於宣平坊第。初,王夢兩龍與日並墮,以衣承之。及帝生,赤光滿室,或見黃龍遊光中。四歲,仁宗養於內。寶元二年,豫王生,乃歸濮邸。帝天性篤孝,好讀書,不為燕嬉褻慢,服禦儉素如儒者。每以朝服見教授,曰:「師也,敢弗為禮?」時吳王宮教授吳充進《宗室六箴》,仁宗付宗正,帝書之屏風以自戒。景祐三年,賜名宗實,授左監門衛率府副率,累遷右羽林軍大將軍、宜州刺史。皇祐二年,為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嘉祐中,宰相韓琦等請建儲,仁宗曰:「宗子已有賢知可付者,卿等其勿憂。」時帝方服濮王喪。六年十月辛卯,起為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帝以終喪辭。奏四上,乃聽。喪終,複授前命,又辭。七年八月,許罷宗正,複為嶽州團練使。戊寅,立為皇子。癸未,改今名。帝聞詔稱疾,益堅辭。詔同判大宗正事安國公從古等往喻旨,即臥內起帝以入。甲辰,見清居殿。自是,日再朝,或入侍禁中。九月,遷齊州防禦使、钜鹿郡公。
八年,仁宗崩。夏四月壬申朔,皇后傳遺詔,命帝嗣皇帝位。百官入,哭盡哀。韓琦宣遺制。帝禦東楹見百官。癸酉,大赦,賜百官爵一等,優賞諸軍,如乾興故事。遣王道恭告哀於契丹。帝欲亮陰三年,命韓琦攝塚宰,宰臣不可,乃止。乙亥,帝不豫。遣韓贄等告即位於契丹。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己卯,詔請皇太后同聽政。壬午,皇太后禦小殿垂簾,宰臣覆奏事。乙酉,作受命寶。丁亥,以皇子右千牛衛將軍仲钅咸為安州觀察使、光國公。熒惑自七年八月庚辰不見,命宰臣祈禳,至是月己醜見於東方。庚子,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后。五月戊午,以富弼為樞密使。戊辰,初禦延和殿。以疾未平,命宰臣祈福於天地、宗廟、社稷及寺觀,又祈于嶽瀆名山。六月辛卯,契丹遣蕭福延等來祭吊。
秋七月壬子,初禦紫宸殿。帝自六月癸酉不禦殿,至是始見百官。癸亥,歲星晝見。乙丑,星大小數百西流。戊辰,百官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八月癸巳,以生日為壽聖節。
九月辛亥,以光國公仲钅咸為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淮陽郡王,改名頊。戊午,上仁宗諡冊于福寧殿。
冬十月甲午,葬仁宗於永昭陵。十一月丙午,祔於太廟。大風霾。己酉,減東西二京罪囚一等,免山陵役戶及靈駕所過民租。辛亥,契丹遣蕭素等來賀即位。
十二月己巳,初禦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乙亥,淮陽郡王頊出閣。是歲,於闐、西南蕃來貢。
治平元年春正月丁酉朔,改元。戊戌,太白晝見。己亥,壽聖節,百官及契丹使初上壽於紫宸殿。甲寅,賞知唐州趙尚寬修溝堰、增戶口,進一官,賜錢二十萬。
三月壬寅,命修秦悼王塚,置守護官。戊午,錄囚。辛酉,雨土。
夏四月癸未,放宮女百三十五人。甲午,祈雨于相國天清寺、醴泉觀。賜諸軍錢有差。
五月己亥,浚二股河。戊申,皇太后還政。庚戌,初日御前後殿。壬子,詔:「皇太后稱聖旨,出入儀衛如章獻太后故事。其有所須,內侍錄聖旨付有司,覆奏即行。」丙辰,上皇太后宮殿名曰慈壽。己未,熒惑犯太微上將。壬戌,以病癒,命宰臣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宮觀。
閏月戊辰,輔臣進爵一等。
六月己亥,以淮陽郡王頊為潁王,祁國公顥為保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東陽郡王,鄠國公頵為左衛上將軍。增宗室教授。丁未,增同知大宗正事一員。辛亥,作睦親、廣親宅。辛酉,太白晝見。壬戌,歲星晝見。
八月甲辰,錄周世宗後。甲寅,太白入太微垣。乙卯,遣兵部員外郎呂誨等四人充賀契丹太后生辰、正旦使,刑部郎中章岷等四人充賀契丹主生辰、正旦使。丙辰,內侍都知任守忠坐不法,貶保信軍節度副使、蘄州安置。丁巳,以上供米三萬石振宿、亳二州水災戶。
九月丁卯,複武舉。庚午,詔夏國精擇使人,戒勵毋紊彝章。
冬十月丙申,詔中外近臣、監司舉治行素著可備升擢者二人。
十一月乙亥,科陝西戶三丁之一,刺以為義勇軍,凡十三萬八千四百六十五人,各賜錢二千。諫官司馬光累上疏諫之,不允。戊寅,複內侍養子令。十二月乙巳,雨土。丙辰,契丹遣耶律烈等來賀壽聖節,蕭禧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畿內、宋、亳、陳、許、汝、蔡、唐、潁、曹、濮、濟、單、濠、泗、廬、壽、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郵軍大水,遣使行視,疏治振恤,蠲其賦租。西蕃瞎氊子瞎欺米征內附。二年春正月甲戌,振蔡州。
二月甲辰,大風,晝冥。丁未,錄囚。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明經諸科及第出身三百六十一人。
三月己巳,班《明天曆》。
夏四月戊戌,詔議崇奉濮安懿王典禮。辛醜,詔監司、知州歲薦吏毋徒充數。丙午,奉安仁宗禦容于景靈宮。丁未,白氣起西方。
五月癸亥,詔以綜核名實勵臣下。丙子,詔自今皇子及宗室屬卑者,勿授以檢校師、傅官。乙酉,詔宗室封王者子孫襲爵。
六月壬辰,錄囚。己酉,詔尚書集三省、禦史台議奉濮安懿王典禮。甲寅,罷尚書省集議,令有司博求典故,務在合經。詔遣官與契丹定疆界。
秋七月癸亥,富弼罷。丙寅,詔減乘輿服禦。丙子,放宮女百八十人。丁醜,太白晝見。己卯,群臣五上尊號,不允。庚辰,張昪罷,以文彥博為樞密使。
八月庚寅,京師大雨,水。癸巳,賜被水諸軍米,遣官視軍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賜其家緡錢,葬祭其無主者。乙未,以雨災,詔責躬乞言。初,學士草詔曰:「執政大臣,其惕思天變。」帝書其後曰:「雨災專以戒朕不德,可更曰'協德交修'。」己亥,以水災,罷開樂宴。壬子,以工部郎中蔡抗等充賀契丹生辰使,侍御史趙鼎等充賀契丹正旦使。乙卯,減袞冕制度。丙辰,陝西置壯城兵。
九月壬戌,雨,罷大宴。己巳,以災異風俗策制舉人。壬午,太白犯南斗。乙酉,以久雨,遣使祈于嶽瀆名山大川。
冬十月乙巳,雨木冰。
十一月庚午,朝饗景靈宮。辛未,饗太廟。壬申,有事南郊,大赦。上皇太后冊。冊皇后。以齊州為興德軍節度。辛巳,加恩百官。十二月辛亥,太白晝見。是歲,蔣、波、繡、雲、龍賜等州來貢。
三年春正月丙辰朔,契丹遣使耶律仲達等來賀正旦。戊午,契丹遣使蕭惟輔等來賀壽聖節。丙寅,幸降聖院,謁神禦殿。癸酉,契丹改國號為遼。己卯,溫州火,燒民屋萬四千間,死者五千人。丁醜,皇太后下書中書門下:「封濮安懿王宜如前代故事,王夫人王氏、韓氏、任氏,皇帝可稱親。尊濮安懿王為皇,夫人為後。」詔遵慈訓。以塋為園,置守衛吏,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祠事,如皇太后旨。辛巳,詔臣民避濮安懿王諱,以王子宗懿為濮國公。壬午,黜禦史呂誨、範純仁、呂大防。
二月乙酉朔,白虹貫日。
三月庚申,彗星晨見於室。辛酉,黜諫官傅堯俞、禦史趙鼎、趙瞻。戊辰,上親錄囚。庚午,以彗,避正殿,減膳。辛未,以黜呂誨等詔內外。癸酉。以災異責躬,詔轉運使察獄訟、調役利病大者以聞。辛巳,彗晨見於昴,如太白,長丈有五尺。壬午,孛于畢,如月。
夏四月丙午,詔有司察所部左道、淫祀及賊殺善良不奉令者,罪毋赦。
五月甲子,罷知雜禦史、觀察使以上歲舉人。乙丑,彗至張而沒。戊辰,謂宰相曰:「朕欲與公等日論治道,中書常務有定制者,付有司行之。」六月己酉,錄囚。
秋七月乙丑,進濮王子孫及魯王孫爵一等。
八月庚子,遣傅卞等賀遼主生辰,張師顏等賀正旦。
九月壬子朔,日有食之。癸亥,定待制、諫官、朝官少卿郎中遷選歲月補員格。庚辰,禁妃嬪、公主以下薦服親之夫。
冬十月壬午朔,以仙游縣君任氏墳域為園。乙酉,詔兩日一禦邇英閣。丁亥,詔禮部三歲一貢舉。甲午,詔宰臣、參知政事舉才行士可試館職者各五人。
十一月戊午,帝不豫,禱於大慶殿。己未,宰相始奏事。辛酉,降天下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十二月乙未,宰相祈于天地、宗廟、社稷。壬寅,立潁王頊為皇太子。癸卯,大赦。賜文武官子為父後者勳一轉。遼遣蕭靖等來賀正旦、壽聖節。是歲,遣使以違約數寇責夏國,諒詐獻方物謝罪。
四年春正月庚戌朔,群臣上尊號曰體乾膺曆文武聖孝皇帝。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大風霾。辛亥,蠲京師逋曲錢。丁巳,帝崩于福甯殿,壽三十六。諡曰憲文肅武宣孝皇帝,廟號英宗。帝自居睦親宅,孝德著聞。濮安懿王薨,以所服玩物分諸子,帝所得悉以與王府舊人既葬而辭去者。宗室有假金帶而以銅帶歸,主吏以告,帝曰:「真吾帶也。」受之。命殿侍鬻犀帶,直錢三十萬,亡之,帝亦不問。初辭皇子,請潭王宮教授周孟陽作奏,孟陽有所勸戒,即謝而拜之。奏十餘不允,始就召,戒舍人曰:「謹守吾舍,上有適嗣,吾歸矣。」既為皇子,慎靜恭默,無所猷為,而天下陰知其有聖德。即位,每命近臣,必以官而不以名,大臣從容以為言,帝曰:「朕雖宮中命小臣,亦未嘗以名也。」一日,語神宗曰:「國家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義甚無謂。朕嘗思此,寤寐不平,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也?可詔有司革之。」會疾不果,神宗述其事焉。
贊曰:昔人有言,天之所命,人不能違。信哉!英宗以明哲之資,膺繼統之命,執心固讓,若將終身,而卒踐帝位,豈非天命乎?及其臨政,臣下有奏,必問朝廷故事與古治所宜,每有裁決,皆出群臣意表。雖以疾疹不克大有所為,然使百世之下,欽仰高風,詠歎至德,何其盛也!彼隋晉王廣、唐魏王泰窺覦神器,矯揉奪嫡,遂啟禍原,誠何心哉!誠何心哉!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神宗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諱頊,英宗長子,母曰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慶曆八年四月戊寅生於濮王宮,祥光照室,群鼠吐五色氣成雲。八月,賜名仲钅鹹。授率府副率,三遷至右千牛衛將軍。嘉祐八年,侍英宗入居慶甯宮,嘗夢神人捧之登天。英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光國公。是年五月壬戌,受經於東宮。帝隆准龍顏,動止皆有常度。而天性好學,請問至日晏忘食,英宗常遣內侍止之。帝正衣冠拱手,雖大暑,未嘗用扇。侍講王陶入侍,帝率弟顥拜之。九月,加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淮陽郡王,改今諱。治平元年六月,進封潁王。三年三月,納故相向敏中孫女為夫人。十月,英宗不豫,帝引仁宗故事,請兩日一禦邇英閣講讀,以安人心。十二月壬寅,立為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英廟崩,帝即皇帝位。戊午,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遣馮行己告哀於遼。己未,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命宰相韓琦為山陵使。辛酉,遣孫坦等告即位於遼,以大行皇帝詔賜夏國主及西蕃唃廝囉。丙寅,群臣表三上,始禦迎陽門幄殿聽政。內醫侍先帝疾者,皆坐不謹貶之。詔東平郡王允弼、襄陽郡王允良朝朔望。以吳奎終喪,複授樞密副使。戊辰,以韓琦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行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進封英國公,文彥博行尚書左僕射、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富弼改武甯軍節度使、進封鄭國公,曹佾改昭慶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張昪改河陽三城節度使,宗諤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集慶軍節度使、檢校尚書左僕射,歐陽修、趙概並加尚書左丞,仍參知政事,陳升之為戶部侍郎,呂公弼為刑部侍郎,允弼、允良並加守太保,弟東陽郡王顥進封昌王,鄠國公頵進封樂安郡王。群臣進秩有差。
二月乙酉,初禦紫宸殿。立向氏為皇后。丁亥,詔入內內侍省、皇城司合覆奏事並執條覆奏。戊子,進封交阯郡王李日尊為南平王。加邈川首領董氈檢校太保。詔山陵所須,應委三司、轉運司計置,毋輒擾民。詔提舉醫官院試堪診禦脈者六人。庚寅,以四月十日為同天節。辛卯,白虹貫日。壬辰,詔公主下嫁者行見舅姑禮。甲辰,西蕃首領拽羅缽、鳩令結二人誘蕃部三百余帳投夏國,捕獲,斬之以徇。
三月壬子,曹佾加檢校太尉兼侍中。賜禮部進士及第、出身四百六十一人。甲寅,陝西宣撫使郭逵討蕃部黨令征等,平之。賜昌王顥公使錢歲萬緡,半給之。丙辰,昌王顥、樂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不許。癸亥,詔入內內侍省官已經壽聖節任子者,同天節權罷奏薦。壬申,歐陽修罷知亳州。癸酉,吳奎參知政事。乙亥,允良薨。
閏月癸未,太白晝見。甲申,夏國主諒祚遣使謝罪。辛卯,詔齊、密、登、華、邠、耀、鄜、絳、潤、婺、海、宿、饒、歙、吉、建、汀、潮等十八州知州,慶、渭、秦、延四州通判,其選並從中書,毋以恩例奏授。乙未,張昪以太子太師致仕。庚子,詔求直言。禦史中丞王陶乞許舉知縣資序人為禦史裏行,從之。癸卯,王安石出知江寧府。甲辰,詔諸路帥臣及副總管或有移易,依慶曆故事。乙巳,詔以孟夏農勞之時,令監司戒飭州縣省事,勸民力田,民有艱食者振之。
夏四月庚戌,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辛酉,詔內外所上封事,令張方平、司馬光詳定以聞。丙寅,錄囚。禦史中丞王陶、侍御史吳申、呂景以過毀大臣,陶出知陳州,申、景各罰銅二十斤。吳奎罷知青州。遣使循行陝西、河北、京東、京西路,體量安撫。壬申,奎復位。罷州郡歲貢飲食果藥。癸酉,詔陝西、河東經略、轉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
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禱雨。乙巳,寶文閣成,置學士、直學士、待制官。
六月己酉,遼遣蕭余慶等來弔祭。己未,振河北流民。辛未,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徭役利病可議寬減者以聞。乙亥,詔中書、樞密細務歸之有司。
秋七月庚辰,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甲申,石蕃來貢。己醜,命尚書戶部郎中趙抃、刑部郎中陳薦同詳定中外封事。辛卯,告英宗憲文肅武宣孝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壬辰,上寶冊于福寧殿。丙午,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指陳得失。
八月丁未朔,太白晝見。戊午,複西夏和市。己巳,京師地震。癸酉,葬英宗於永厚陵。
九月丁醜,詔減諸路逃田稅額。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乙酉,祔英宗神主于太廟,樂曰《大英之舞》。戊子,減兩京、畿內、鄭、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賦。辛卯,徙封顥為岐王,頵為高密郡王。富弼為尚書左僕射。遣孫思恭等報謝於遼,且賀生辰、正旦。壬辰,錄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為三班奉職。甲午,遼遣耶律好謀等來賀即位。戊戌,以王安石為翰林學士。辛醜,韓琦罷為司徒、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判相州。吳奎、陳升之罷。樞密副使呂公弼為樞密使,張方平、趙抃並參知政事,邵亢為樞密副使。壬寅,以曾公亮為尚書左僕射,文彥博為司空。潮州地震。癸卯,以權禦史中丞司馬光為翰林學士。
冬十月丙午,漳、泉諸州地震。丁未,富弼罷判河陽。戊申,建州、邵武、興化軍地震。己酉,初禦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張方平以父憂去位。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振霜旱州縣。癸醜,詔翰林學士、禦史中丞、侍御史知雜事舉材堪禦史者各二人。詔將作監主簿常秩赴闕。甲寅,制《資治通鑒序》賜司馬光。癸酉,知青澗城種諤複綏州。
十一月丁醜,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戊寅,詔求直言。丙戌,詔二府各舉所知。丁亥,令考課院詳定諸州所上縣令治狀。戊子,分命宰臣祈雪。置馬監於河東交城縣。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乙未,詔令內外文武官各舉有材德行能者。十二月丙辰,西南龍蕃來貢。辛酉,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殿、減膳、罷朝賀。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丙寅,詔州縣吏並緣為奸,致獄多瘐死,歲終會死者多寡,以制其罪。著為令。己巳,遼遣蕭傑等來賀正旦。
熙甯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詔改元。丁醜,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午,令州縣掩暴骸。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極言闕失。庚寅,禦殿複膳。壬辰,幸寺觀祈雨。丙申,趙概罷知徐州,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丁酉,詔修《英宗實錄》。壬寅,增太學生百人。
二月辛亥,令諸路每季上雨雪。乙卯,孔若蒙襲封衍聖公。壬戌,貸河東饑民粟。
三月庚辰,夏主諒詐卒,遣使來告哀。丙戌,詔恤刑。戊子,作太皇太后慶壽宮、皇太后寶慈宮。丁酉,簡州木連理,潭州雨毛。
夏四月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戊申,命宰臣禱雨。以樞密直學士李參為尚書右丞、判西京留守司禦史台。辛亥,同天節,群臣及遼使初上壽於紫宸殿。
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學官。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征、狄仁傑後。丁未,占城來貢。辛亥,詔諸路興水利。乙亥,河決棗強縣。丙寅,命司馬光、滕甫裁定國用。
秋七月癸酉,詔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穀口砦曰甘穀城。丁醜,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禦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名。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己卯,群臣三表請上奉元憲道文武仁孝之號,不許。陳升之知樞密院事。給濮州雷澤縣堯陵守戶。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甲申,京師地震。乙酉,又震,大雨。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京師地再震。壬辰,遣禦史中丞滕甫、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癸巳,疏深州溢水。甲午,減河北路囚罪一等。丁酉,賜河北安撫司空名誥敕,募民入粟。己亥,回鶻來貢。
八月壬寅,詔京東、西路存恤河北流民。京師地震。甲辰,又震。乙卯,賜河東及鄜延路轉運司空名誥敕,募民入粟實邊。甲子,詔中書門下,考屬近行尊者一人,王之。丙寅,罷宗諤平章事。丁卯,遣張宗益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九月辛未,太祖曾孫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丁亥,減後妃臣僚薦奏推恩。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丁酉,詔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冬十月辛醜,給天下系囚衣食薪炭。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戊辰,禁銷金服飾。十一月癸酉,太白晝見。癸未,命宰臣禱雪。丙戌,朝饗太廟,遂齋于郊宮。廢青城後苑。丁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群臣進秩有差。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己亥朔,命宰臣禱雪。癸卯,瀛州地大震。庚戌,賜夏國主秉常詔,許納塞門、安遠二砦歸其綏州。辛亥,錄唐段秀實後。癸醜,禱雪於郊廟、社稷。庚申,以判汝州富弼為集禧觀使,詔乘驛赴闕。壬戌,雪。甲子,遼遣耶律公質等來賀正旦。
二年春正月甲午,奉安英宗神禦于景靈宮英德殿。
二月己亥,以富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庚子,以王安石參知政事。命翰林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乙巳,帝以災變避正殿,減膳徹樂。甲子,陳升之、王安石創置三司條例,議行新法。
三月乙酉,詔漕運、鹽鐵等官各具財用利害以聞。丙戌,命宰臣禱雨。戊子,秉常上誓表,納塞門、安遠二砦,乞綏州,詔許之。乙未,以旱慮囚。
四月丁酉朔,群臣再上尊號,不許。戊戌,省內外土木工。壬寅,遼遣耶律昌等來賀同天節。丁未,唐介薨,臨其喪。戊申,宰臣富弼、曾公亮以旱上表待罪,詔不允。癸醜,命曾公亮為西京奏安仁宗、英宗禦容禮儀使。丁巳,遣使諸路,察農田水利賦役。戊午,外任大使臣年七十以上,令監司體量,直除致仕者,更不與子孫推恩。甲子,禦殿複膳。免河北歸業流民夏稅。
五月辛未,宴紫宸殿,初用樂。己卯,賜河北役兵特支錢。癸未,翰林學士鄭獬罷知杭州,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罷判應天府,知制誥錢公輔罷知江寧府。丁亥,奉安仁宗、英宗禦容于會聖宮及應天院。甲午,減西京囚罪一等。台州民延贊等九人,年各百歲以上,並授本州助教。
六月丁巳,右諫議大夫、禦史中丞呂誨以論王安石,罷知鄧州。以翰林學士呂公著為禦史中丞。命龍圖閣直學士張掞兼編排錄用勳臣子孫。壬戌,太白晝見。
秋七月乙丑朔,日當食,雲陰不見。庚午,詔禦史中丞舉推直官及可兼權禦史者。甲戌,東平郡王允弼薨。辛巳,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壬午,振恤被水州軍,仍蠲竹木稅及酒課。癸未,詔自今文臣換右職者,須實有謀勇,曾著績效,即得取旨。甲申,日下有五色雲。己醜,韓琦上《仁宗實錄》,曾公亮上《英宗實錄》。
八月癸卯,侍御史劉琦貶監處州鹽酒務,禦史裏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亦以論安石故。乙巳,殿中侍御史孫昌齡以論新法,貶通判蘄州。丙午,同修起居注範純仁以言事多忤安石,罷同知諫院。戊申,河徙東行。夏國請從舊蕃儀,詔許之。己酉,範純仁知河中府。甲寅,朝神禦殿。辛酉,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程顥、王子韶並為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壬戌,待禦史知雜事劉述、同判刑部丁諷坐受刑名敕不即下,述貶知江州,諷貶通判複州。審刑院詳議官王師元坐言許遵所議刑名不當,貶監安州稅。
九月甲子朔,交州來貢。乙丑,以古勿峒效順首領儂智會為右千牛衛大將軍。丁卯,立常平給斂法。戊辰,出內庫緡錢百萬糴河北常平粟。丁醜,遣孫固等賀遼主生辰、正旦。辛卯,廢奉慈廟。壬辰,以秘書省著作佐郎呂惠卿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
冬十月丙申,富弼罷為武甯軍節度使、判亳州。曾公亮、陳升之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城綏州,命郭逵選將置守具。逵遣趙禼交夏人所納安遠、塞門二砦,就定地界。夏人渝初盟,禼請城綏州,不以易二砦,因改名綏德城。戊戌,以蕃官禮賓使折繼世為忠州刺史,左監門衛將軍嵬名山為供備庫使,仍賜姓名趙懷順。丙辰,詔禦史請對,並許直由閣門上殿。戊午,宗諤複平章事。己未,夏人來謝封冊。辛酉,錄楊承信曾孫立、田重進曾孫章為三班借職。十一月乙丑,命韓絳制置三司條例。甲戌,詔祖宗之後世襲補外官,非袒免親罷賜名授官。丙子,罷諸路提刑武臣。頒《農田水利約束》。壬午,禦邇英閣聽講。賜汴口役兵錢。己醜,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閏月庚子,浚禦河。壬子,置交子務。是月,差官提舉諸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
十二月癸亥朔,複減後妃公主及臣僚推恩。癸酉,增失入死罪法。丙戌,增三京留司禦史台、國子監及宮觀官,以處卿監、監司、知州之老者。戊子,遼遣蕭惟禧來賀正旦。是歲,交州來貢。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三年春正月癸醜,錄唐李氏、周柴氏後。乙卯,詔諸路散青苗錢禁抑配。戊午,判尚書省張方平罷知陳州。
二月壬申,以翰林學士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凡九辭,詔收還敕誥。甲戌,以河州刺史瞎欺丁木征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刑部尚書。乙酉,韓琦罷河北安撫使,為大名府路安撫使。
三月丙申,孫覺、呂公著、張戩、程顥、李常上疏極言新法,不聽。己亥,始策進士,罷詩、賦、論三題。戊申,李常言青苗斂散不實,有旨具析,翰林學士兼知通進、銀台司范鎮封還詔書,以為不當,坐罷職,守本官。壬子,賜禮部奏名進士、明經及第八百二十九人。乙卯,詔諸路毋有留獄。丙辰,立試刑法及詳刑官。右正言孫覺以奉詔反覆,貶知廣德軍。
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觀水嬉,宴射瓊林苑。丙寅,遼遣耶律寬來賀同天節。丁卯,給兩浙轉運司度僧牒,募民入粟。戊辰,禦史中丞呂公著貶知潁州。己卯,趙抃罷知杭州,以韓絳參知政事。監察禦史裏行程顥罷為京西路同提點刑獄。壬午,右正言李常貶通判滑州,監察禦史裏行張戩貶知公安縣,王子韶貶知上元縣。癸未,侍御史知雜事陳襄罷為同修起居注,程顥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公事,前秀州軍事判官李定為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
五月癸巳,詔並邊州郡毋給青苗錢。太白晝見。壬寅,詔令司馬光詳定轉對封事。甲辰,詔罷制置三司條例歸中書。辛亥,賜進士蘇丕號安退處士。壬子,罷入閣儀。丁巳,詔以審官院為東院,別置西院。
六月癸酉,日有五色雲。丁醜,封宗室秦、魯、蔡、魏、燕、陳、越七王后為公。戊寅,詔修武成王廟。丙戌,知諫院胡宗愈貶通判真州。
秋七月辛卯,歐陽修徙知蔡州。壬辰,呂公弼罷樞密使,以知太原府馮京為樞密副使。罷潞州交子務。戊戌,雨雹。癸醜,詳定宗室襲封制度。甲寅,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戊午,罷看詳銀台司文字所。丙寅,以旱慮囚,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杖、笞者釋之。以衛州旱,令轉運司振恤,仍蠲租賦。戊寅,詔川陝、福建、廣南七路官令轉運司立格就注,具為令。遣張景憲等賀遼主生辰、正旦。己卯,夏人犯大順城,知慶州李複圭以方略授環慶路鈐轄李信、慶州東路都巡檢劉甫、監押種詠出戰,兵少取敗。複圭誣信等違其節制,斬信及劉甫,種詠死於獄。是月,慶州巡檢姚兕敗夏人于荔原堡。鈐轄郭慶、都監高敏死之。九月戊子朔,中書置檢正官。乙未,韓絳罷為陝西宣撫使。己亥,始試法官。庚子,曾公亮罷為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辛醜,以馮京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吳充為樞密副使。乙巳,親策賢良方正及武舉。壬子,太白晝見。癸醜,作東、西府以居執政。司馬光罷知永興軍。詔環慶陣亡義勇余丁當刺者,悉免之。
冬十月辛酉,詔延州毋納夏使。甲子,雨木冰。壬申,朝謁神禦殿。丙子,知慶州李複圭擅興兵敗績,誣裨將李信、劉甫、種詠以死,禦史劾之,貶保靜軍節度副使。戊寅,陳升之以母憂去位。乙酉,詔罷諸場務內侍監當。
十一月戊子,振河北饑民徙京西者。己醜,官節行之士二十一人。壬辰,蠲陝西蕃部貸糧。癸卯,授布衣王存下班殿侍、三班差使、宣撫司指揮使。甲辰,夏人寇大順城,都監燕達等擊走之。庚戌,詔升朝官除南郊赦封贈父母外,不得以加恩轉官。乙卯,以韓絳兼河東宣撫使。梓州路轉運使韓璹等以能興利除害,賜帛有差。十二月己未,詔立諸路更戍法,舊以他路兵雜戍者遣還。乙丑,立保甲法。丁卯,以韓絳、王安石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王珪參知政事。賜布衣陳知彥進士出身,知縣王輔同進士出身。庚午,夏人寇鎮戎軍三川砦,巡檢趙普伏兵邀擊,敗之。丁醜,增廣南攝官奉。戊寅,初行免役法。賜西蕃董氈詔並衣帶、鞍馬。庚辰,命王安石提舉編修三司令式。壬午,遼遣蕭遵道等來賀正旦。癸未,命宋敏求詳定命官、使臣過犯。是歲,振河北、陝西旱饑,除民租。交阯入貢,廣源、下溪州蠻來附。
四年春正月丁亥朔,不視朝。己醜,種諤襲夏兵於囉兀北,大敗之,遂城囉兀。自是夏人日聚兵為報復計,言者以諤為稔邊患不便。壬辰,王安石請鬻天下廣惠倉田為三路及京東常平倉本,從之。乙未,渝州夷賊李光吉叛,巡檢李宗閔等戰死,命夔州路轉運使孫構討平之。詔詳定大辟覆讞法。丁酉,朝謁太祖、太宗神禦殿。庚子,幸集禧觀,宴從臣,又幸大相國寺,禦宣德門觀燈。韓絳等言種諤領兵入西界,斬獲甚眾,詔遣使撫問。乙巳,停括牧地。丁未,立京東、河北賊盜重法。庚戌,罷永興軍買鹽鈔場。甲寅,定文德殿朔望視朝儀。
二月丁巳朔,罷詩賦及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置京東西、陝西、河東、河北路學官,使之教導。辛酉,詔治吏沮青苗法者。戊辰,詔振河北民乏食者。賻恤西界戰死軍人。庚午,于闐國來貢。壬申,進封高密郡王頵為嘉王。癸酉,詔審官院所定人赴中書,察堪任者引見。甲戌,賜討渝州夷賊兵特支錢。丁醜,禱雨。詔增漳河等役兵。
三月丁亥,夏人陷撫寧堡。戊子,慶州廣銳卒叛,尋討平之。庚寅,詔給諸路學田,增教官員。辛卯,遣使察奉行新法不職者。癸卯,減河東、陝西路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民緣軍事科役者,蠲其租賦。丙午,種諤坐陷撫寧堡,責授汝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丁未,韓絳坐興師敗衄罷,以本官知鄧州。辛亥,錄唐李氏後。
夏四月丙辰朔,恤刑。辛酉,遼遣蕭廣等來賀同天節。壬戌,遣環慶都鈐轄幵贇以兵屯邠、涇、河中,以備西夏。癸亥,罷陝西交子法。癸酉,司馬光權判西京留台。種諤再貶賀州別駕。甲戌,詔司農寺月進諸路所上雨雪狀。丙子,遣使按視宿、亳等州災傷,仍令修飭武備。壬午,定進士考轉官。
五月甲午,右諫議大夫呂晦卒。壬寅,詔許富弼養疾西京。丙午,高麗國來貢。辛亥,詔宗室率府副率以上,遭父母喪及嫡孫承重,並解官行服。壬子,詔恩、冀等州災傷,遣使振恤,蠲其稅。
六月丁巳,河北饑民為盜者,減死刺配。庚申,群臣三上尊號曰紹天法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甲子,歐陽修以太子少師致仕。丙寅,慮囚。甲戌,富弼坐格青苗法,徙判汝州。
秋七月戊子,層檀國來貢。甲午,振恤兩浙水災。乙未,錄死事將校崔達子遇為三班奉職。丁酉,監察禦史裏行劉摯罷監衡州鹽倉,禦史中丞楊繪貶知鄭州。庚子,詔宗室不得祀祖宗神禦。丁未,詔唐、鄧給流民田。
八月癸醜朔,高麗來貢。遣官體量陝西差役新法及民間利害。甲寅,詔郡縣保甲與賊鬥死傷者,給錢有差。庚申,複《春秋三傳》明經取士。癸酉,遣楚建中等賀遼主生辰、正旦。置洮河安撫司,命王韶主之。
九月丙戌,河決鄆州。辛卯,大饗明堂,以英宗配。赦天下,內外官進秩有差。庚子,夏人入貢。癸卯,增選人奉。
冬十月壬子朔,罷差役法,使民出錢募役。立選人及任子出官試法。丙辰,置樞密院檢詳官。戊辰,立太學生內、外、上舍法。丙子,詔罪人配流,遇冬者至中春乃遣。
十一月壬午朔,詔凡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月頒之天下。甲申,詔蠲逋租。丁亥,作中太一宮。壬寅,開洪澤河達於淮。十二月辛亥朔,詔增賜國子監錢四千緡。戊午,歸夏俘。己未,安定郡王從式薨。甲子,封越國公世清為會稽郡王。丙寅,省諸路廂軍。乙亥,崇義公柴詠致仕,子若訥襲封。丙子,遼遣耶律紀等來賀正旦。
五年春正月己醜,詔聽降羌歸國。己亥,詔太廟時饗,以宗室使相已上攝事。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
二月壬子,龜茲來貢。以兩浙水,賜谷十萬石振之,仍募民興水利。壬戌,詔罷陝西遞運銅錫。癸亥,太白晝見。丙寅,以知鄭州呂公弼為宣徽南院使、判秦州,龍圖閣直學士蔡挺為樞密副使。
三月甲午,李日尊卒,子乾德嗣,遣使吊贈。戊戌,富弼以司空致仕,進封韓國公。立文武換官法。丙午,以內藏庫錢置市易務。
夏四月庚戌朔,立殿前馬步軍春秋校試殿最法。乙卯,遼遣耶律適等來賀同天節。己未,括閒田。置弓箭手。辛未,塞北京決河。
五月辛巳,詔以古渭砦為通遠軍,命王韶兼知軍。行教閱法。宗室非袒免親者許應舉。庚寅,以青唐大首領俞龍珂為西頭供奉官,賜姓名包順。壬辰,以趙尚寬等前守唐州辟田疏水有功,增秩以勸天下。丙午,太白晝見。行保馬法。
六月壬子,曾公亮乙太傅致仕。癸亥,詔以四場試進士。丙寅,作京城門銅魚符。乙亥,置武學。
秋七月壬寅,初以文臣兼樞密都承旨。
閏月庚戌,遣中書檢正官章惇察訪荊湖北路。詔入內供奉官以下,已有養子,更養次子為內侍者斬。
八月甲申,太子少師致仕歐陽修薨。秦鳳路沿邊安撫王韶複武勝軍。丁亥,詔求歐陽修所撰《五代史》。壬辰,以武勝軍為鎮洮軍。癸巳,遣崔台符等賀遼主生辰、正旦。乙未,詔侍從及諸路監司各舉有才行者一人。甲辰,王韶破木征于鞏令城。頒方田均稅法。
九月癸醜,許宗室試換文資。癸亥,始禦便殿,旬校諸軍武技。丙寅,少華山崩,詔壓死者賜錢,貧者官為葬祭。淮南分東、西路。
冬十月戊戌,升鎮洮軍為熙州、鎮洮軍節度,置熙河路。減秦鳳囚罪一等。
十一月癸醜,河州首領瞎藥等來降,以為內殿崇班,賜姓名包約。丁卯,貶權監察禦史裏行張商英監荊南稅。壬申,分陝西為永興、秦鳳路,仍置六路經略司。章惇開梅山,置安化縣。十二月丙子,赦亡命荊湖溪洞者。丁醜,詔太原置弓箭手。戊寅,詔寺觀奉聖祖及祖宗陵寢神禦者免役錢。改溫成廟為祠。壬午,陳升之為樞密使。癸未,雨土。乙未,築熙州南、北關及諸堡砦。己亥,遼遣蕭瑜等來賀正旦。
六年春正月辛亥,複僖祖為太廟始祖,以配感生帝。祧順祖於夾室。
二月辛卯,夏人寇秦州,都巡檢使劉惟吉敗之。丙申,永昌陵上宮東門火。王韶複河州,獲木征妻子。壬寅,以韓絳知大名府。
三月己酉,詔贈熙河死事將田瓊禮賓使,錄其子三人、孫一人。庚戌,親策進士。置經局,命王安石提舉。辛亥,試明經諸科。丙辰,以四月朔日當食,自丁巳避殿、減膳,降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己未,置諸路學官。壬戌,賜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五百九十六人。甲子,交州來貢。丁卯,宰相上表請複膳,不許。詔進士、諸科並試明法注官。戊辰,置刑獄檢法官。庚午,封李日尊子乾德為交阯郡王。
夏四月甲戌朔,日食,不見。乙亥,禦殿複膳。西南龍蕃諸夷來貢。置律學。丁醜,遼遣耶律甯等來賀同天節。甲午,定齊、徐等州保甲。戊戌,裁定在京吏祿。
五月癸卯朔,播州楊貴遷遣子光震來貢,以光震為三班奉職。戊申,禱雨。乙丑,詔京東路察士人有行義者以聞。遣中書檢正官熊本措置瀘夷。西京左藏庫副使景思忠等攻燒遂州夷囤戰歿,錄其子昌符等七人,軍士死者,賜其家錢帛有差。辛未,西南龍蕃來貢。
六月己亥,置軍器監。
秋七月乙巳,詔京西、淮南、兩浙、江西、荊湖等六路各置鑄錢監。丙午,大食陀婆離來貢。己酉,禱雨。甲寅,錄在京囚,死罪以下降一等,杖罪釋之。丁巳,詔沿邊吏殺熟戶以邀賞者戮之。乙丑,分河北為東、西路。丙寅夜,西北有聲如磑。
八月壬申朔,遣賈昌衡等賀遼主生辰、正旦。甲申,罷簡州歲貢綿。甲午,賜熙河、涇原軍士特支錢。戊戌,複比閭族黨之法。
九月壬寅,置兩浙和糴倉,立斂散法。戊申,詔興水利。辛亥,策武舉。戊午,岷州首領木令征以其城降,王韶入岷州。丙寅,太白犯鬥。戊辰,詔禱雨,決獄。
冬十月辛未,章惇平懿、洽州蠻。辛巳,以複熙、河、洮、岷、疊、宕等州,禦紫宸殿受群臣賀,解所服玉帶賜安石。甲申,朝獻景靈宮。丙戌,振兩漸、江、淮饑。壬辰,行折二錢。丁酉,遣使瘞熙河戰骨。
十一月癸醜,中太一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乙卯,親祀太一宮。丙寅,大雪,詔京畿收養老弱凍餒者。十二月戊子,詔決開封府囚。丙申,遼遣耶律洞等來賀正旦。
七年春正月辛亥,賞複岷、洮等州功,西京左藏庫使桑湜等遷官有差。壬子,幸中太一宮宴從臣,又幸大相國寺,禦宣德門觀燈。乙卯,封皇子俊為永國公。甲子,熊本平瀘夷。
二月辛未,于闐來貢。發常平米振河陽饑民。癸未,詔三司歲會天下財用出入之數以聞。乙丑,禱雨。辛卯,置客省、引進、四方館、閣門使副等員。乙未,知河州景思立等與青宜結鬼章戰于踏白城,敗死。廢遼州。
三月壬寅,木征、鬼章寇岷州,高遵裕遣包順等擊走之。慮囚,減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癸卯,以旱,避殿減膳。乙巳,白虹貫日。丙午,遣使分行諸路,募武士赴熙河。庚戌,詔熙河死事者家給錢有差。罷兩浙增額預置絹。令諸路監司察留獄。癸醜,群臣表請複膳,不許。丙辰,遼遣林牙蕭禧來言河東疆界,命太常少卿劉忱議之。己未,行方田法。甲子,遣使報聘於遼。乙丑,詔以災異求直言。
夏四月癸酉,以旱,罷方田。是日,雨。遼遣耶律永甯等來賀同天節。乙亥,王韶破西蕃於結河川。丙子,禦殿複膳。己卯,以高遵裕為岷州團練使。甲申,詔邊兵死事無子孫者,廩其親屬終身。乙酉,王韶進築珂諾城,與蕃兵連戰,破之,斬首七千餘級,焚二萬餘帳,木征率酋長八十余人詣軍門降。雨雹。丙戌,王安石罷知江寧府。以韓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翰林學士呂惠卿參知政事。置沅州。丁酉,詔王韶發木征及其家赴闕。遼遣樞密副使蕭素議疆界於代州境上。
五月戊戌朔,減熙河路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辛醜,詔河州瘞蕃部暴骸。壬寅,雨雹。癸卯,大雨雹。辛亥,罷賢良方正等科。乙丑,大雨水,壞陝、平陸二縣。
六月戊寅,賜討洮州將士特支錢。丁亥,作渾儀、浮漏。廣州鳳凰見。以木征為榮州團練使,賜姓名趙思忠。
秋七月癸卯,群臣五上尊號曰紹天憲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癸亥,詔河北兩路捕蝗。又詔開封、淮南提點、提舉司檢覆蝗旱。以米十五萬石振河北西路災傷。
八月丁醜,賜環慶安撫司度僧牒,以募粟振漢蕃饑民。遣張芻等賀遼主生辰、正旦。辛卯,詔免淮南、開封府來年春夫,除放邢、洺等州秋稅。癸巳,置場于南薰、安上門,給流民米。集賢院學士宋敏求上編修《閣門儀制》。
九月戊戌,以時雨降,詔河北、京西、陝西、淮南等路勸民趨耕,有因事拘系者釋之。壬子,三司火。癸醜,置京畿、河北、京東西路三十七將。甲寅,詔樞密院議邊防。
冬十月壬申,詔韓琦、富弼、文彥博、曾公亮條代北事宜以聞。戊寅,詔浙西路提舉司出米振常、潤州饑。庚辰,置三司會計司,以韓絳提舉。辛巳,以河北災傷,減州、軍文武官員。癸巳,以常平米于淮南西路易饑民所掘蝗種,又振河北東路流民。
十一月己未,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十二月丙寅,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員。丁卯,文武官加恩。己醜,遼遣耶律甯等來賀正旦。是歲,高麗入貢,淯井、長寧夷十郡及武都夷內附。
八年春正月庚子,蔡挺罷判南京留司禦史台,馮京罷知亳州。丙午,分京東為東、西路。輟江南東路上供米,均給災傷州軍。丁未,禦宣德門觀燈。乙卯,詔出使廷臣,所至采吏治能否以聞。雨木冰。戊午,詔所在流民願歸業者,州縣齎遣之。己未,洮西安撫司以歲旱,請為粥以食羌戶饑者。
二月甲子,增陝西錢監改鑄大錢。癸酉,以王安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戊寅,詔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等,以李靖營陣法教殿前馬步軍。乙酉,初行河北戶馬法。丙戌,停京畿土功七年。
三月丁酉,振潤州饑。戊戌,知河州鮮于師中乞置蕃學,教蕃酋子弟,賜田十頃,歲給錢千緡,增解進士二人,從之。庚子,遼蕭禧再來,遣韓縝往河東會議。癸醜,知制誥沈括報聘。複振常、潤饑民。戊午,太白晝見。
夏四月乙丑,詔減將作監冗官。丁卯,遼遣耶律景熙等來賀同天節。乙亥,正僖祖禘祫東向位。戊寅,以吳充為樞密使。壬午,湖南江水溢。
閏月乙未,陳升之罷為鎮江軍節度使、判揚州。廣源州劉紀寇邕州,歸化州儂智會敗之。壬寅,沈括上《奉元曆》。癸卯,以宣徽北院使張方平判永興軍。分秦鳳路兵為四將。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余姚縣主簿李逢謀反,辭連右羽林大將軍世居及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命禦史中丞鄧綰、知諫院範百祿、禦史徐禧雜治之。獄具,世居賜死,逢、革等伏誅。甲寅,錄趙普後。乙卯,詔西南蕃五姓蠻五年一入貢。
五月辛酉朔,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甲子,分環慶兵為四將。丁醜,雨土及黃毛。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頓埋謀叛,伏誅。己醜,遣使振鄜延、環慶饑。
六月乙未,日上有五色雲。丙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己酉,頒王安石《詩》、《書》、《周禮義》於學官。辛亥,以安石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戊午,太師魏國公韓琦薨。己未,以琦配饗英宗廟庭。
秋七月甲子,虔州江水溢。戊寅,太白晝見。戊子,分涇原兵為五將。命韓縝如河東割地。八月庚寅朔,日當食,雲陰不見。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損者償之,仍複其賦。丙申,遣謝景溫等賀遼主生辰、正旦。減官戶役錢之半。詔發運司體實淮南、江東、兩浙米價,州縣所存上供米毋過百萬石,減直予民,鬥錢勿過八十。庚戌,韓絳罷。發河北、京東兵及監牧卒修都城。丁巳,大閱。
九月庚申朔,王安石兼修國史。立武舉絕倫法。
冬十月庚寅,呂惠卿罷知陳州。乙未,彗出軫。己亥,詔以災異數見,不御前殿,減常膳,求直言。壬寅,赦天下。罷手實法。丁未,彗不見。丙辰,禦殿複膳。
十一月戊寅,交阯陷欽州。壬午,立陝西蕃丁法。甲申,交阯陷廉州。丙戌,渝州改南平軍。十二月丙申,浚河。壬寅,以翰林學士元絳參知政事,龍圖閣直學士曾孝寬簽書樞密院事。辛亥,天章閣待制趙禼為安南道招討使,嘉州防禦使李憲副之,以討交阯。癸醜,遼遣耶律世通等來賀正旦。甲寅,熙河路木宗城首領結彪謀叛,熟羌日腳族青廝扒斬其首來獻,補下班殿侍。
九年春正月乙丑,雨木冰。戊辰,交阯陷邕州,知州蘇緘死之。己卯,下溪州刺史彭師晏及天賜州降。庚辰,遣使祭南嶽、南海,告以南伐。辛巳,贈蘇緘奉國軍節度使,諡忠勇,以其子子元為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
二月戊子,宣徽南院使郭逵為安南道招討使,罷李憲,以趙禼副之。詔占城、占臘合擊交阯。己醜,宗哥首領鬼章寇五牟穀,蕃官藺氈訥支等邀擊,大破之。己亥,以出師,罷春宴。乙卯,雨雹。
三月內辰朔,進仁宗婉容周氏為妃。辛酉,禦集英殿策進士。恤欽、廉、邕三州死事家,瘞戰亡士,賊所蹂踐,除其田征。甲戌,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五百九十六人。丁醜,以廣西進士徐伯祥為右侍禁、欽廉白州巡檢。宗哥首領鬼章寇五牟穀,熙河鈐轄韓存寶敗之。庚辰,以種諤知岷州。
夏四月辛卯,遼遣耶律庶幾等來賀同天節。乙未,以遼主母喪,罷同天節上壽。戊戌,複廣濟河漕。癸卯,詔廣南亡沒士卒及百姓為賊殘破者,轉運、安撫司具實,並議振恤以聞。甲辰,給空名告身付安南,以招降賞功。詔諸路募武勇赴廣西。贈廣西死事將士官有差。丙午,遣王克臣等吊慰於遼。辛亥,茂州夷寇邊,遣內侍押班王中正經制。甲寅,遼遣耶律孝淳以國母喪來告,帝發哀成服,輟視朝七日。
五月丙辰朔,詔邕州沿邊州峒首領來降者,周惠之。癸亥,詔試醫學生。丙寅,分兩浙為東、西路。丁卯,城茂州。壬申,詔安南諸軍過嶺有疾者,所至護治。丙子,大理國來貢。庚辰,靜州下首領董整白等來降。
六月丁亥,詔安南將吏,視軍士有疾者月以數聞。己醜,綿州都監王慶、崔昭用、劉珪、左侍禁張乂援戰茂州,死之。詔慶等子與借職,女出嫁,夫與奉職;白丁王禹錫等二人,賜錢其家。辛卯,詔濱海富民得養蜑戶,毋致為外夷所誘。己亥,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癸卯,以水源等洞蠻主儂賀等七人為定遠、甯遠將軍。
秋七月丙辰,朱崖軍黎賊黃嬰入寇,詔廣南西路嚴兵備之。庚申,關以西蝗蝻、虸蚄生。壬戌,築下溪州,改名會溪城。癸亥,靜州將楊文緒結蕃部謀叛,王中正斬之以徇。詔廣西死事官無子孫者許立後。乙丑,詔自今遇大禮推恩,官昭憲太后族一人。是月,安南行營次桂州,郭逵遣鈐轄和斌等督水軍涉海自廣東入,諸軍自廣南入。
八月甲申朔,齊州監務左班殿直孫紀死賊,錄其一子為三班借職。戊子,以文彥博守太保兼待中,行太原尹。己醜,遣程師孟等賀遼主生辰、正旦。罷鬻祠廟錢。丁酉,禁北邊民闌出穀粟。庚子,占城來貢。
九月戊午,浚汴河。丙寅,詔罷都大制置河北河防水利司。己卯,遼遣使回謝。詔恤嶺南死事家,表將士墓。
冬十月乙酉,太白晝見。乙未,詔東南諸路教閱新軍。丙午,王安石罷判江寧府。以吳充監修國史,王珪為集賢殿大學士,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資政殿學士馮京知樞密院。辛亥,除放沅州歸明人戶去年倚閣秋稅。
十一月乙卯,賜廣南東路空名告敕,募入錢助軍。辛酉,錄唐相魏征後同州司士參軍道嚴,流內銓特免試注官。乙亥,以安南行營將士疾疫,遣同知太常禮院王存禱南嶽,遣中使建祈福道場。己卯,洮東安撫司言包順等破鬼章兵于多移穀。壬午,鬼章寇岷州,知州種諤等敗之鐵城。十二月丙戌,安南偽觀察使劉紀降。置司農丞。庚寅,子傭生。丁酉,詔岷州界經鬼章兵燹者賜錢,脅從來歸者釋其罪。癸卯,郭逵敗交阯于富良江,獲其偽太子洪真,李乾德遣人奉表詣軍門降,逵遂班師。丁未,遼遣耶律運等來賀正旦。庚戌,詔有得鬼章、冷雞樸首者,賞之。置威戎軍。
十年春正月乙丑,禦宣德門觀燈。戊辰,仙韶院火,不視朝。己巳,白虹貫日二月甲申,以崇信軍節度使宗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戊子,以鬼章敗,種諤等賞官有差。辛卯,日中有黑子。甲午,詔宗室使相雖及十年,更不取旨磨勘。丁酉,詔諸州歲以十一月給老疾貧乏者粟,盡三月乃止。己亥,以王韶知洪州。丙午,以複廣源、蘇茂等州,群臣表賀,赦廣州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賜行營諸軍錢,民緣征役者恤其家。以廣源州為順州,赦李乾德罪。以郭逵判潭州,趙禼知桂州。己酉,以交阯降,赦廣南東路、荊湖南路系囚,餘各降一等,徒以下釋之。
三月辛未,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申,詔州縣捕蝗。
夏四月辛巳,複置憲州。乙酉,遼遣蕭儀等來賀同天節。癸巳,文州蕃賊寇邊,州兵擊走之。丁酉,賜熙河路兵特支錢,戰死者賜帛,免夏秋稅。
五月戊午,詔修仁宗、英宗史。甲戌,太白晝見。
六月壬午,注輦國朝貢。癸巳,王安石以使相為集禧觀使。丁未,置岷州鐵城堡。
秋七月甲寅,禱雨。丁巳,令諸路歲上縣令課績。辛酉,群臣五上尊號曰奉天憲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乙亥,郭逵以安南失律,貶為左衛將軍。丙子,河決澶州曹村埽。
八月壬寅,詔潭州置將及增武臣一員。遣蘇頌等賀遼主生辰、正旦。甲辰,詔侍從、台諫、監司各舉文臣有才行者一人。
九月庚戌,詔:「河決害民田,所屬州縣疏瀹,仍蠲其稅,老幼疾病者振之。」乙卯,詔:「諸傳宣、內批、面諭,事無法守,並從中書、樞密覆奏。其祈恩澤規免罪者劾之。」辛酉,詔鎮戎、德順軍各置都監一員。癸酉,立義倉。甲戌,宗樸兼侍中,封濮陽郡王。
冬十月戊寅朔,宗樸薨。癸巳,昭化軍節度使宗誼封濮國公。詔濮王子以次襲封奉祀。戊戌,太子太師張昪卒。
十一月庚午,以西蕃邈川首領董氈、都首領青宜結鬼章為廓州刺史,阿令骨為松州刺史。甲戌,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十二月丁醜朔,占城國獻馴象。壬午,詔改明年為元豐。甲申,以郊祀,文武官加恩。丁亥,封子傭為均國公。辛醜,遼遣耶律孝淳等來賀正旦。
元豐元年春正月乙卯,以王安石為尚書左僕射、舒國公、集禧觀使。戊午,命詳定郊廟禮儀。詔減陳留捧日、天武等軍剩員。庚申,禦宣德門,召從臣觀燈。乙丑,乙太皇太后疾,驛召天下醫者。
閏月辛巳,以翰林侍讀學士、寶文閣學士、提點中太一宮呂公著兼端明殿學士。己醜,詔贈尚書令韓琦依趙普故事。壬辰,樞密直學士孫固同知樞密院事。己亥,太傅兼侍中曾公亮薨。庚子,日中有黑子。癸卯,以公亮配饗英宗廟庭。
二月庚戌,濮國公宗誼薨。甲寅,以邕州觀察使宗暉為淮康軍節度使,封濮國公。戊辰,詔赦安南戰棹都監楊從先等,仍論功行賞。
夏四月己酉,遼遣耶律永甯等來賀同天節。丙辰,詔增置兩浙路提舉官。庚申,詔除《九經》外,餘書不得出界。癸亥,太白晝見。乙丑,封虢國公宗諤為豫章郡王。戊辰,塞曹村決河,名其埽曰靈平。
五月甲戌朔,賜塞河役死家錢。乙亥,詔試中刑法官以次推恩。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乙巳,詔以靈平功遷太常博士苗師中等各一官。
秋七月癸酉朔,命西上閣門使、忠州團練使韓存寶經制瀘州納溪夷。己亥,詔齊州預備水災。辛醜,夔州言甘露降。
八月癸卯,西邊將訥兒溫、祿尊謀反,伏誅。丁未,詔河北被水者蠲其租。甲寅,遣黃履等賀遼主生辰、正旦。戊午,以韓絳為建雄軍節度使。己巳,詔濱、棣、滄三州被水民以常平糧貸之。庚午,詔青、齊、淄三州給流民食。
九月癸酉,交阯來貢。癸未,李乾德表乞還廣源等州,詔不許。乙酉,以端明殿學士呂公著、樞密直學士薛向並同知樞密院事。詔祀天地及配帝並用特牲。是月,武康軍嘉禾生,河中府甘露降。
冬十月庚戌,定秋試諸軍賞格。侍禁仵全死事,錄其弟宣為三班借職。辛亥,韓存寶破瀘夷後城十有三囤。癸亥,于闐來貢。
二年春正月乙亥,罷岢嵐、火山軍市馬。丙子,詔立高麗交易法。壬午,以容州管內觀察使、上柱國、南陽郡開國公楊遂為甯遠軍節度使。癸未,詔知沅州謝麟督捕徭賊。甲申,禦宣德門觀燈。丁亥,詔以經義、論試宗室。甲午,京兆府學教授蔣夔乞以十哲從祀孔子,從之。詔辰州敘浦縣置龍潭堡。是月,潁州、壽州甘露降。
二月甲寅,詔瘞漢州暴骸。日中有黑子。乙卯,以瀘州夷乞弟犯邊,詔王光祖等討之。丙辰,詔定解鹽歲額。乙丑,滄州饑,發倉粟振之。
三月庚午朔,董氈遣使來貢。辛未,詔給地葬畿內寄菆之喪,無所歸者官瘞之。庚辰,親試禮部進士。壬午,試特奏名進士及武舉。癸未,試諸科明法。賜董氈緡錢、銀帛、對衣、金帶等物。丙戌,詔雄州兩輸戶南徙者諭令複業。庚寅,疏汴、洛。
夏四月辛醜,幸金明池觀水嬉,宴射瓊林苑。甲辰,遼遣蕭晟等來賀同天節。丁巳,陳升之以檢校太尉依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鎮江軍節度使、上柱國、秀國公致仕。己未,陳升之卒。癸亥,定正旦禦殿儀。甲子,詔增審刑院詳議、詳斷官,罷刑部校法官。是月,南康軍甘露降,眉州生瑞竹。
五月丙子,順州蠻叛,峒兵討平之。庚辰,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並稱王夫人,祔濮園。辛巳,太子太師致仕趙概上所集《諫林》。甲申,元絳罷知亳州。乙酉,詔安南軍死事孤寡廩給之。戊子,禦史中丞蔡確參知政事。
六月甲辰,廣西捕斬儂智春,執其妻子以獻。戊申,命蔡確參定編修《傳法寶錄》。癸醜,詔五路帥臣、副總管軍臣僚各舉任將領及大使臣者二人。甲寅,清汴成。辛酉,詔鎮甯軍節度使、魏國公宗懿追封舒王。是月,南康軍甘露降,忠州雨豆。
秋七月甲戌,張方平以太子少師致仕。戊寅,詳定朝會儀。己卯,命中書句考四方詔獄。庚辰,以淮康軍節度使宗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丁亥,詳定郊廟禮儀。是月,陳州芝草生,南賓縣雨豆,瓊州甘露降。
八月丙申朔,夏人寇綏德城,都監李浦敗之。辛醜,分涇原路兵為十一將。壬寅,複八作司為東、西兩司,各置監官,文臣一員、武臣二員。遣李清臣等賀遼主生辰、正旦。甲寅,詔:「增太學生舍為八十齋,齋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內舍生三百人。月一私試,歲一公試,補內舍生。間歲一舍試,補上舍生。」以潁州為順昌軍節度。是月,曹州生瑞谷,河陽生芝草。
九月癸未,降順昌軍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甲申,西南龍蕃來貢。丁亥,大宴集英殿。己醜,進婕妤朱氏為昭容。壬辰,出《馬步射格鬥法》頒諸軍。甲午,西南羅蕃、方蕃來貢。
冬十月丙申,西南石蕃來貢。癸卯,置籍田令。詔立水居船戶,五戶至十戶為一甲。戊申,交阯歸所掠民,詔以順州賜之。己酉,太皇太后疾,上不視事。庚戌,罷朝謁景靈宮,命輔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減天下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乙卯,太皇太后崩。戊午,詔易太皇太后園陵曰山陵。辛酉,以群臣七上表,始聽政。命王珪為山陵使。
十一月癸未,始禦崇政殿。丁亥,雨土。十二月乙巳,禦史中丞李定上《國子監敕式令》並《學令》凡百四十條。丙午,複置禦史六察。庚申,遼遣蕭甯等來賀正旦。是月,全州芝草生,桂州甘露降。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三年春正月乙丑朔,以大行太皇太后在殯,不視朝。癸酉,升許州為潁昌府。丙子,降潁昌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戊寅,上太皇太后諡曰慈聖光獻。戊子,詔審刑院、刑部斷議官失入者,歲具數罰之。己醜,高麗國遣使來貢。白虹貫日。辛卯,于闐國大首領阿令顛顙溫等來貢。癸巳,白虹貫日。
二月丙午,以翰林學士章惇參知政事。丙辰,始禦崇政殿視朝。丁巳,命輔臣禱雨。
三月乙丑,工部侍郎、同平章事吳充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癸酉,葬慈聖光獻皇后于永昭陵。丙子,南丹州入貢,以刺史印賜之。乙酉,祔慈聖光獻皇后神主于太廟。戊子,降兩京、河陽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己醜,以慈聖光獻皇后弟昭德軍節度使曹佾為司徒兼中書令,改護國軍節度使,余親屬加恩有差。
夏四月乙未,觀文殿大學士吳充薨。丁酉,封宗暉為濮陽郡王,濮安懿王子孫皆進官一等。己亥,遼遣耶律永芳等來賀同天節。乙巳,以瀘州夷乞弟侵擾,詔邊將討之。戊申,乞弟寇戎州,兵官王宣等戰歿。甲寅,罷群牧行司,複置提舉買馬監牧司。乙卯,令禦史分案諸路監司。庚申,詔禦史台六察以糾劾多寡為殿最,任滿取旨升黜。辛酉,增國子監歲賜錢六千緡。
五月乙丑,詔自今三伏內,五日一御前殿。辛巳,以潁昌進士劉堂上《制盜十策》,授徐州蕭縣尉。甲申,複命韓存寶經制瀘夷。詔改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司為都提舉汴河堤岸司。是月,青州臨朐、益都石化為面。
六月甲午,日有五色雲。戊戌,詔省宗室教授,存十三員。丙午,詔中書詳定官制。罷兵部勾當公事官。詔河北、河東、陝西路各選文武官一員提舉義勇保甲。壬子,詔罷中書門下省主判官,歸其事於中書。是月,安州、臨江軍產芝及連理麥。
秋七月庚午,河決澶州。甲戌,詔自今遇大禮罷上尊號。癸未,彗出太微垣。丙戌,避殿減膳,詔求直言。丁亥,罷群神從祀明堂。戊子,太白晝見。
八月乙巳,罷省、寺、監官領空名者。癸醜,遣王存等賀遼主生辰、正旦。戊午,彗不見。九月壬戌,增宣祖定州東安墳地二十頃及守園戶。丙寅,禦殿複膳。乙亥,正官名。以開府儀同三司易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特進易左、右僕射,自是以下至承務郎易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有差,檢校僕射以下及階散憲銜並罷,詳在《職官志》。辛巳,大饗明堂,以英宗配,赦天下。癸未,薛向、孫固並為樞密副使。乙酉,詔即景靈宮作十一殿,以時王禮祠祖宗。以王安石為特進,改封荊國公。丙戌,進封岐王顥為雍王,嘉王頵為曹王,並為司空。文彥博為太尉。封曹佾為濟陽郡王,宗旦為華陰郡王。馮京為樞密使。薛向罷知潁州。丁亥,以呂公著為樞密副使。閏九月乙卯,加文彥博河東、永興軍節度使,以富弼為司徒。
十一月己醜朔,日當食,雲陰不見。十二月甲辰,遼遣蕭偉等來賀正旦。
四年春正月乙未,命步軍都虞候林廣代韓存寶經制瀘夷。庚子,詔試進士加律義。辛亥,于闐來貢。馮京罷知河陽。孫固知樞密院,龍圖閣直學士韓縝同知樞密院事。
二月辛未,置秦州鑄錢監。己卯,分東南團結諸軍為十三將。
三月乙未,詔在京官毋舉辟執政有服親。癸卯,章惇罷知蔡州。甲辰,以翰林學士張璪參知政事。乙巳,命官閱九軍營陣法于京城南。戊申,大閱。丙辰,董氈遣使來貢。
夏四月癸亥,遼遣耶律祐等來賀同天節。禦延和殿閱試保甲。己巳,詔罷南郊合祭天地,自今親祀北郊,如南郊儀,有故不行,則以上公攝事。壬申,慮囚。山陰縣主簿餘行之謀反,伏誅。乙酉,河決澶州小吳埽。
五月丁酉,詔河東路提點刑獄劉定專振被水民。戊申,封晉程嬰為成信侯,公孫杵臼為忠智侯,立廟於絳州。
六月戊午,河北諸郡蝗生。癸未,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公事楊景略、提舉開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諸縣捕蝗。
秋七月己醜,太白晝見。庚寅,西邊守臣言夏人囚其主秉常,詔陝西、河東路討之。甲午,鄜延、涇原、環慶、熙河、麟府路各賜金銀帶、錦襖、銀器、鞍轡、象笏。甲辰,韓存寶坐逗留無功伏誅。丁未,大軍進攻米脂砦。己酉,詔曾鞏充史館修撰,專典史事。詔內外官司舉官悉罷。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三班院議選格。
八月乙卯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丙辰,詔蠲河北東路災傷州軍今年夏料役錢。辛酉,夏人寇臨川堡,詔董氈會兵伐之。以金州刺史燕達為武康軍節度使。己巳,複置滑州。丁醜,熙河經制李憲敗夏人於西市新城,獲酋首三人、首領二十余人。庚辰,又襲破于女遮穀,斬獲甚眾。辛巳,司馬光、趙彥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九月乙酉,董氈遣使來貢,且言已遣首領洛施軍篤喬阿公等將兵三萬會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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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丁巳,米脂砦降。己未,拂菻國來貢。庚申,熙河兵至女遮谷,與夏人遇,戰敗之。乙丑,涇原兵至磨哆隘,遇夏人,與其統軍梁大王戰,敗之,追奔二十裏,斬大首領沒囉臥沙、監軍使梁格鬼等十五級,獲首領統軍侄訖多埋等二十二人。己巳,入銀州。庚午,環慶行營經略使高遵裕複清遠軍。種諤遣曲珍等領兵通黑水安定堡,路遇夏人,與戰,破之,斬獲甚眾。癸酉,複韋州。乙亥,李憲敗夏人于屈吳山。丁醜,曲珍與夏人戰於蒲桃山,敗之。戊寅,種諤入夏州。詔諸將存撫降人。辛巳,史館修撰曾鞏乞收采名臣高士事蹟遺文,詔從之。涇原節制王中正入宥州。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丁亥,諸軍合攻靈州,種諤敗夏人于黑水。己醜,李憲敗夏人於囉逋川。辛卯,種諤降橫河平人戶,破石堡城,斬獲甚眾。辛醜,師還。癸卯,種諤至夏州索家平,兵眾三萬人,以無食而潰。丙午,高遵裕以師還,夏人來追,遂潰。十二月辛未,林廣破乞弟于納江。乙亥,慈聖光獻皇后禫祭,宰臣王珪等上表請聽樂,不許,自是五表,乃從之。戊寅,遼遣蕭福全等來賀正旦。
五年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丙申,禦宣德門觀燈。己亥,白虹貫日。庚子,責授高遵裕郢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乙巳,作新渾儀、浮漏。辛亥,詔再議西討,以熙河經制李憲為涇原、熙河蘭會安撫制置使,李浩權安撫副使。
二月癸醜朔,頒三省、樞密、六曹條制。詔鄜延軍士病不能歸者,賜其家絹十匹。丙辰,以乞弟平,班師。辛酉,詔:董氈首領結鄰死,其朝辭物給其子董訥支藺氈,增賜絹百匹。癸亥,華陰郡王宗旦薨。丁卯,封武昌軍節度觀察留後宗惠為江夏郡王。癸酉,以出師,赦梓州路,減囚罪一等,民緣軍事役者蠲其賦。封董氈為武威郡王。丙子,渤泥來貢。
三月壬辰,親策進士。甲午,策武舉。己亥,以日當食,避殿減膳,赦天下,降死罪一等,流以下原之。詔杭州歲修吳越王墳廟。壬寅,鄜延路副總管曲珍敗夏人于金湯。乙巳,賜進士、諸科出身千四百二十八人。丙午,雨土。
夏四月壬子朔,日食不見。甲寅,禦殿複膳。丁巳,遼遣耶律永端等來賀同天節。己未,沈括奏遣曲珍將兵綏德城,應援討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詔從之。乙丑,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誥、權禦史中丞。癸酉,官製成。以王珪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蔡確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甲戌,太中大夫章惇為門下侍郎,張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薄宗孟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錄唐段秀實後,複其家。丁醜,同知樞密院呂公著罷知定州。
五月辛已朔,行官制。丁亥,賞蠻將士有差。癸巳,豐州卒張世矩等作亂,伏誅。其党王安以母老,詔特原之。作尚書省。戊戌,詔兩省官人舉可任禦史者各二人。甲辰,遣給事中徐禧治鄜延邊事。
六月辛亥朔,環慶經略司遣將與夏人戰,破之,斬其統軍嵬名妹精嵬、副統軍訛勃遇。甲寅,王珪上《兩朝史》。戊午,詔修《兩朝寶訓》。詔以成都路供給瀘州邊事,曲赦,免二稅。甲子,改翰林醫官院為醫官局。壬申,交阯獻馴犀二。癸酉,豫章郡王宗諤薨。戊寅,曲珍等敗夏人於明堂川。作天源河。秋七月辛巳,廣西經略司言知宜州王奇與賊戰,敗績。壬午,詔罷大理寺官赴中書省讞案。戊子,詔禦史中丞舒亶舉任言事或察官十人。辛卯,詔尚書考功員外郎蔡京編手詔。庚子,以蔡京為起居郎,仍同詳定官制。丁未,垂拱殿宴修史官。己酉,始建雩壇,祀上帝,乙太宗配。
八月庚戌朔,封禦侍武氏為才人。壬子,進封均國公傭為延安郡王。以昭容朱氏為賢妃。庚申,帝有疾。詔歲以四孟月朝獻景靈宮。辛未,遣韓忠彥等賀遼主生辰、正旦。鳳州團練使種諤以行軍迂道,降授文州刺史。壬申,詔罷增減幕職、州縣官奉。甲戌,城永樂。戊寅,河決原武。
九月丁亥,夏人三十萬眾寇永樂,曲珍戰不利,裨將寇偉等死之,夏人遂圍城。己醜,帝以疾愈,降京畿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壬辰,遣使行視畿縣民被水患者。乙未,詔張世矩等將兵救永樂砦。戊戌,永樂陷,給事中徐禧、內侍李舜舉、陝西轉運判官李稷死之。己亥,詔客省、引進、四方館、東西上閣門各置使、副等職。庚子,安化蠻寇宜州,知州王奇死之,詔贈忠州防禦使。辛醜,賞董氈將士有差。癸卯,滑州河水溢。
冬十月辛亥,洛口、廣武大河溢。甲寅,知延州沈括以措置乖方,責授均州團練副使、隨州安置;鄜延路副都總管曲珍以城陷敗走,降授皇城使。丙辰,修定景靈宮儀。乙丑,詔贈永樂死事臣徐禧金紫光祿大夫、吏部尚書,李舜舉昭化軍節度使,並賜諡忠湣,李稷朝奉大夫、工部侍郎,入內高品張禹勤皇城使,各推恩賜贈有差。癸酉,貶知太原府、資政殿大學士呂惠卿知單州。
十一月戊寅朔,罷禦史察諸路。壬午,景靈宮成,告遷祖宗神禦。癸未,初行酌獻禮。乙酉,以奉安神禦赦天下,官與享大臣子若孫一人。庚寅,紫宸殿宴侍祠官。十二月丁巳,新樂成。以賢妃周氏為德妃。辛酉,塞原武決河。丙寅,休日禦延和殿,引進對官十人。辛未,西南龍蕃來貢。壬申,遼遣耶律儀等來賀正旦。丙子,錄永樂死事將皇城使寇偉等十三人及東上閣門副使景思誼等九十人,贈賜有差。
六年春正月丁醜朔,禦大慶殿受朝,始用新樂。儀鸞司徹幕屋壞,毀玉輅。甲申,白虹貫日。丁亥,朝獻景靈宮。己醜,層檀入貢。庚寅,禦宣德門觀燈。癸巳,詔禦史六察罷上下半年更易法。乙未,詔修周、漢以來陵廟。乙巳,禦崇政殿閱武士。丙午,封楚三閭大夫屈平為忠潔侯。
二月丁未,夏人數十萬眾攻蘭州,鈐轄王文鬱率死士七百餘人擊走之。丙辰,以夏人犯蘭州,貶熙河經略使李憲為經略安撫都總管,以王文鬱為西上閣門使、知蘭州,副使李浩為四方館使。甲子,詔供備庫使高遵治、西京左藏庫副使張壽各降一官。
三月辛卯,夏人寇蘭州,副總管李浩以衛城有功,複隴州團練使。乙未,休日禦延和殿,引進對官八人。丙申,河東將薛義敗夏人于葭蘆西嶺。戊戌,以檢校太尉、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王拱辰為武安軍節度使。麟、府州將郭忠詔等敗夏人於乜離抑部,詔行賞有差。己亥,河東將高永翼敗夏人於真卿流部。
夏四月己酉,朝獻景靈宮。辛亥,遼遣蕭固等來賀同天節。甲子,禮部郎中林希上《兩朝寶訓》。李浩敗夏人于巴義溪。辛未,雨土。壬申,禦邇英閣,蔡卞進講《周禮》。
五月丙子朔,于闐入貢。甲申,以時暑,趣決開封、大理獄。庚寅,以旱,慮囚。甲午,夏人寇蘭州,右侍禁韋定死之。癸卯,詔賜資州孝子支漸粟帛。是月,夏人寇麟州,知州訾虎敗之。六月乙巳朔,詔禦史台六察各置禦史一員。癸醜,詔禦史中丞、兩省官各舉可任言事或監察禦史五人。
閏月乙亥朔,夏主秉常請修貢,許之。戊寅,詔陝西、河東毋輒出兵。丙戌,詔內外文武各舉應武舉一人。汴水溢。丙申,太師、守司徒、韓國公富弼薨,諡文忠。
秋七月乙卯,祔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于廟。丙辰,以四後祔廟,降京畿囚罪一等,流以下原之。孫固罷知河陽。以同知樞密院韓縝知樞密院,戶部尚書安燾同知樞密院。戊午,朝獻景靈宮。
八月丙子,賜升祔陪祠官宴於尚書省。己卯,太白晝見。乙酉,遣蔡京等賀遼主生辰、正旦。辛卯,蒲宗孟罷,王安禮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李清臣為尚書右丞。
九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癸酉朔,秉常遣使上表,請複修職貢,乞還舊疆。戊子,封孟軻為鄒國公。癸巳,會稽郡王世清薨。庚子,尚書省成。辛醜,封馬援為忠顯王。
十二月癸卯,加上仁宗諡曰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英宗曰體乾應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神宣孝皇帝。甲辰,朝獻景靈宮。乙巳,朝享太廟。丙午,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甲寅,文彥博乙太師致仕。乙卯,以觀文殿大學士韓絳為建雄軍節度使。庚申,幸尚書省,官執政五服內未仕者一人,進尚書以下官一等。
七年春正月丙午,封洺州防禦使世准為安定郡王。癸醜,夏人寇蘭州,李憲等擊走之。甲寅,以賢妃朱氏為德妃。
二月甲戌,太師文彥博入覲,置酒垂拱殿。癸未,進封濮陽郡王宗暉為嗣濮王,封宗晟為高密郡王,宗綽為建安郡王,宗隱為安康郡王,宗瑗為漢東郡王,宗愈為華原郡王。
三月辛醜,賜文彥博宴于瓊林苑,帝制詩以賜之。庚申,禦崇政殿大閱。壬戌,詔賜鬼章寫經紙,還其所獻馬。癸亥,白虹貫日。
夏四月辛未,大食國來貢。乙亥,遼遣蕭浹等來賀同天節。丁醜,賜饒州童子朱天錫五經出身。丙戌,景靈宮天元殿門生芝草六本。壬辰,朝獻景靈宮。癸巳,夏人寇延州安塞堡,將官呂真敗之。
五月壬子,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辛酉,白虹貫日。壬戌,以孟軻配食文宣王,封荀況、楊雄、韓愈為伯,並從祀。詔諸路帥臣、監司等舉大使臣為將領。
六月丙子,夏人寇德順軍,巡檢王友死之。辛卯,江夏郡王宗惠薨。
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城。丙午,遣使振恤,賜溺死者家錢。壬子,朝獻景靈宮。甲寅,王安禮罷。
八月庚午,詔王光祖遣人招諭乞弟,許出降免罪補官。是歲,乞弟死。辛巳,遣陳睦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九月壬寅,西南龍蕃來貢。乙巳,三佛齊來貢。乙丑,夏人圍定西城,熙河將秦貴敗之。
冬十月乙亥,夏人寇熙河。庚辰,饒州童子朱天申對於睿思殿,賜五經出身。辛巳,朝獻景靈宮。戊子,詔分畫交阯界,以六縣二峒賜之。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將彭孫敗之。
十一月丁酉朔,寇清邊砦,隊將白玉、李貴死之。甲辰,夏國主秉常遣使來貢。乙卯,太白晝見。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學士司馬光上《資治通鑒》,以光為資政殿學士,降詔獎諭。庚寅,詔門下、中書外省官同舉言事禦史。辛卯,遼遣耶律襄等來賀正旦。是歲,河東饑。河北水,壞洺州廬舍,蠲其稅。
八年春正月戊戌,帝不豫。甲辰,赦天下。乙巳,使輔臣代禱景靈宮。乙卯,分遣群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
二月辛巳,開寶寺貢院火。丁亥,命禮部鎖試別所。癸巳,上疾甚,遷禦福寧殿,三省、樞密院入見,請立皇太子及請皇太后權同聽政,許之。
三月甲午朔,立延安郡王傭為皇太子,賜名煦,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乙未,赦天下,遣官告於天地、宗廟、社稷、諸陵。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戊戌,上崩于福寧殿,年三十有八。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太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
九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十月乙酉,葬於永裕陵。
贊曰: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必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嘗與岐、嘉二王讀書東宮,侍講王陶講諭經史,輒相率拜之,由是中外翕然稱賢。其即位也,小心謙抑,敬畏輔相,求直言,察民隱,恤孤獨,養耆老,振匱乏。不治宮室,不事遊幸,曆精圖治,將大有為。未幾,王安石入相。安石為人,悻悻自信,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帝奮然將雪數世之恥,未有所當,遂以偏見曲學起而乘之。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之法既立,而天下洶洶騷動,慟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斷然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卒致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自是邪佞日進,人心日離,禍亂日起。惜哉!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諱煦,神宗第六子也,母曰欽聖皇后朱氏。熙寧九年十二月七日己醜生於宮中,赤光照室。初名傭,授檢校太尉、天平軍節度使,封均國公。元豐五年,遷開府儀同三司、彰武軍節度使,進封延安郡王。七年三月,神宗宴群臣于集英殿,王侍立,天表粹溫,進止中度,宰相而下再拜賀。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于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穎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為皇太子。初,太子宮中常有赤光,至是光益熾如火。
戊戌,神宗崩,太子即皇帝位。己亥,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群臣進秩,賜賚諸軍。遣使告哀於遼。白虹貫日。庚子,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德妃朱氏曰皇太妃。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
己未,賜叔雍王顥、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詔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庚申,尚書左僕射、郇國公王珪進封岐國公。顥進封揚王,頵為荊王,並加太保。弟甯國公佶為遂甯郡王,儀國公佖為太甯郡王,成國公俁為咸甯郡王,和國公似為普甯郡王。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郡王宗隱、建安郡王宗綽並為開府儀同三司。太師、潞國公文彥博為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石為司空,餘進秩,賜致仕服帶、銀帛有差。辛酉,詔顏子、孟子配享孔子廟庭。
夏四月丙寅,初禦紫宸殿。辛未,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甲戌,加李乾德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董氈檢校太尉。詔曰:「先皇帝臨禦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幾於煩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其申諭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元之意。」乙亥,詔乙太皇太后生日為坤成節。丁醜,召呂公著侍讀。諭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詔遵先帝制,遣官察舉諸路監司之法。庚辰,呂惠卿遣兵入西界,破六砦,斬首六百餘級。辛己,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國及告即位,甲申,水部員外郎王諤非職言事,坐罰金。丙戌,以蕃官高福戰死,錄其子孫。丁亥,複蠲舊年逋賦。
五月丙申,詔百官言朝政闕失。資政殿學士司馬光過闕,入見。丁酉,群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甲辰,作受命寶。丙午,京師地震。複置遼州。庚戌,王珪薨。改命蔡確為山陵使。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四百六十一人。戊午,以蔡確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韓縝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章惇知樞密院,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六月庚午,賜楚州孝子徐積絹米。丁亥,詔中外臣庶許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
秋七月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為尚書左丞。詔府界、三路保甲罷團教。丙午,遼人來弔祭。丙辰,白虹貫日。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儂智會異同,坐罰金。罷沅州增修堡砦。
八月乙丑,詔按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己巳,鎮江軍節度使韓絳進開府儀同三司。癸酉,遣使賀遼主生辰、正旦。乙亥,以供奉王英戰死葭蘆,錄其子。
九月戊戌,以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之諡告於天地、宗廟、社稷。己亥,上寶冊于福寧殿。己酉,遣使報謝於遼。
冬十月甲子,夏國遣使進助山陵馬。癸酉,詔仿《唐六典》置諫官。丁醜,令侍從各舉諫官二人。詔監察禦史兼言事,殿中侍御史兼察事。罷義倉。己卯,詔均寬民力,有司或致廢格者,監司、禦史糾劾之。河決大名。乙酉,葬神宗皇帝于永裕陵。丙戌,罷方田。以夏國主母卒,遣使弔祭。
十一月癸巳,詔按問強盜,欲舉自首者毋減。丁酉,祧翼祖,祔神宗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辛醜,減兩京、河陽囚罪一等,杖已下釋之,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己酉,遼遣使賀即位。十二月壬戌,於闐進獅子,詔卻之。開經筵,講《魯論》,讀《三朝寶訓》。罷《太學保任同罪法》。丙寅,夏人以其母遺留物、馬、白駝來獻。辛未,左僕射蔡確、右僕射韓縝並遷秩、加食邑,揚王顥、荊王頵並為太傅。壬申,章惇、司馬光等進秩有差。申戌,罷後苑西作院。乙亥,詔執政、侍臣講讀。戊寅,罷增置鑄錢監十有四。乙酉,遼遣蕭睦等來賀正旦。是歲,日有五色雲者六。高麗、大食入貢。
元祐元年春正月庚寅朔,改元。丙午,錄在京囚,減死罪以下一等,杖罪者釋之。丁未,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添置官局。丙辰,久旱,幸相國寺祈雨。立神宗原廟。戊午,甘露降。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振之。乙丑,修《神宗實錄》。丁卯,詔左右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為市。辛未,董氈卒,以其子阿裏骨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庚辰,夏人入貢。辛巳,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
閏月庚寅,蔡確罷。以司馬光為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詔韓維、呂大防、孫永、范純仁詳定役法。壬辰,以呂公著為門下侍郎。丙午,守尚書右丞李清臣為尚書左丞,試吏部尚書呂大防為尚書右丞。白虹貫日。丁未,群臣上太皇太后宮名曰崇慶,殿曰崇慶壽康;皇太后宮曰隆祐,殿曰隆祐慈徽。庚戌,賜于闐國王服帶、器幣。辛亥,章惇罷。甲寅,詔侍從、禦史、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乙卯,以吏部尚書范純仁同知樞密院事。丙辰,掩京城暴骸。罷諸州常平管勾官。
三月辛未,詔毋以堂差沖在選已注官。置訴理所,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命太學公試,司業、博士主之,如春秋補試法。癸酉,置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乙亥,罷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己卯,複廣濟河輦運。辛巳,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具聞。以程頤為崇政殿說書。乙酉,許職事官帶職。
夏四月己醜,韓縝罷。辛卯,詔諸路旱傷蠲其租。壬辰,以旱慮囚。癸巳,王安石薨。辛醜,詔執政大臣各舉可充館閣者三人。壬寅,以呂公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乙巳,詔戶部裁冗費,著為令。李憲等以用兵失利,為劉摯所劾,貶秩奉祠。辛亥,揚王顥、荊王頵並特授太尉。詔遇科舉,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與升甲。罷謁禁之制。知誠州周士隆撫納溪洞民一千三百餘戶,賜士隆銀帛。癸醜,定六曹郎官員數。
五月丁巳朔,以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為門下侍郎。罷諸路重祿,複熙寧前舊制。庚申,夏人來賀即位。壬戌,詔侍從、台官、監司各舉縣令一人。戊辰,命程頤同修立國子監條制。己巳,幸揚王、荊王第,官其子九人。癸酉,複左、右天廄坊。壬午,詔文彥博班宰相之上。
六月甲辰,置《春秋》博士。呂惠卿落職,分司南京、蘇州居住。戊申,以富弼配享神宗廟庭。庚戌,太白晝見。甲寅,詔正風俗,修紀綱,勿理隱疵細故。複置通利軍。程頤上疏論輔養君德。
秋七月丁巳,置檢法官。辛酉,設十科舉士法。劉恕同修《資治通鑒》,未沾恩而卒,詔官其子。乙丑,夏國主秉常卒。庚午,夏國遣使賀坤成節。
八月辛卯,詔常平依舊法,罷青苗錢。壬辰,封弟偲為祁國公。甲午,占城國遣使入貢。壬子,日傍有五色雲。磁州穀異壟同穗。
九月丙辰朔,司馬光薨。己未,朝獻景靈宮。辛酉,大享明堂,以神宗配,赦天下。丁卯,試中書舍人蘇軾為翰林學士、知制誥。己卯,張璪罷。
冬十月丙戌,改衍聖公為奉聖公。庚寅,太白晝見。壬辰,夏人來告哀。庚子,遣使弔祭。十一月戊午,以尚書左丞呂大防為中書侍郎,禦史中丞劉摯為尚書右丞。乙亥,于闐國遣使入貢。庚辰,蠲鹽井官溪錢。
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除,依元豐三年故事,群臣勿上尊號。戊戌,華州鄭縣小敷穀山崩。戊申,詔以冬溫無雪,決系囚。是歲,河北、楚、海諸州水。
二年春正月乙丑,封秉常子乾順為夏國主。戊辰,詔舉人程試,主司毋得於《老》、《莊》、《列子》書命題。辛巳,詔蘇轍、劉分攵編次神宗禦制。白虹貫日。
二月丁亥,遣左司諫朱光庭使河北,振民被災者。詔施、黔、戎、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丁酉,加賜于闐國金帶、錦袍、器幣。己亥,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為額。辛醜,詔陝西、河東行策應牽制法。是月,代州地震。
三月壬戌,太皇太后手詔,止就崇政殿受冊。戊辰,詔中外侍從歲舉郡守各一人。令禦史台察民俗奢僭者。夏人遣使入謝。癸酉,奉安神禦于景靈宮宣光殿。庚辰,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百人為額。
夏四月丙戌,交阯入貢。丁亥,鬼章子結齷齪寇洮東。戊子,慮囚。己醜,詔太師文彥博十日一議事都堂。辛卯,詔:「冬夏旱,海內被災者廣,避殿減膳,責躬思過,以圖消複。」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者,或冤抑不得直,令禦史分察之。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權罷受冊禮。癸卯,雨。乙丑,以徐州布衣陳師道為亳州司戶參軍。丁未,複製科。戊申,禦殿複膳。李清臣罷。
五月癸醜,夏人圍南川砦。丁卯,以劉摯為尚書左丞,兵部尚書王存為尚書右丞。壬申,于闐入貢。丁醜,詔禦史官闕,禦史中丞、翰林學士、兩省諫議大夫以上雜舉。
六月辛醜,以安燾知樞密院事。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丙午,邈川首領結藥來降,授三班奉職。
秋七月辛亥,詔戶部修《會計錄》。韓絳以司空致仕。夏人寇鎮戎軍。詔府界、三路教閱保甲。複課利場務虧額科罰。丙辰,罷諸州數外歲貢。戊午,以遼蕭德崇等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始用樂。庚申,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辛酉,改誠州為渠陽軍。辛未,韓維罷。
八月辛巳,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詔複進納人改官舊法。乙酉,命呂大防為西京安奉神宗禦容禮儀使。庚寅,西南蕃遣人入貢。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庚子,授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團練使,溫溪心瓜州團練使。辛醜,涇原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丁未,岷州行營將種誼複洮州,執蕃酋鬼章青宜結。
九月乙卯,發太皇太后冊寶于大慶殿。丙辰,發皇太后、皇太妃冊寶於文德殿。己未,夏人寇鎮戎軍。丁卯,禁私造金箔。
冬十月壬午,奉安神宗禦容于會聖宮及應天院。癸未,日有五色雲。戊子,恭謝景靈宮。辛卯,減西京囚罪一等,杖已下釋之。己亥,西南龍、張蕃遣人入貢。庚子,論複洮州功,種誼等遷秩、賜銀絹有差。
十一月丙辰,複置漣水軍。庚申,獻鬼章於崇政殿,以罪當死,聽招其子及部屬歸以自贖。乙亥,大雪甚,民凍多死,詔加振恤,死無親屬者官瘞之。罷內殿承制試換文資格。丙子,決囚。十二月乙酉,賜諸軍及貧民錢。丙戌,興龍節,初上壽於紫宸殿。己醜,大寒,罷集英殿宴。壬辰,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乙未,白虹貫日。壬寅,頒《元祐敕令式》。是冬,始閉汴口。
三年春正月己酉朔,不受朝。庚戌,複廣惠倉。己未,朝獻景靈宮。庚申,雪寒,發京西谷五十余萬石,損其直以紓民。辛酉,詔廣南西路朱崖軍開示恩信,許生黎悔過自新。壬戌,罷上元遊幸。壬申,阿裏骨奉表詣闕謝罪,令邊將無出兵,仍罷招納。甲戌,決囚。
二月甲申,罷修金明池橋殿。乙酉,德音: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工役權放一年,流民饑貧量與應副。丙戌,詔河東苦寒,量度存恤戍兵。癸巳,罷春宴。乙未,白虹貫日。辛醜,太白晝見。乙巳,廣東兵馬監童政坐擅殺無辜,伏誅。
三月丙辰,韓絳薨。丁巳,禦集英殿策進士。戊午,策武舉。己巳,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一千一百二十二人。乙亥,夏人寇德靜砦,將官張誠等敗之。
夏四月戊寅,令諸路郡邑具役法利害以聞。辛巳,以呂公著為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呂大防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范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壬午,以觀文殿學士孫固為門下侍郎,劉摯為中書侍郎,王存為尚書左丞,禦史中丞胡宗愈為尚書右丞,戶部侍郎趙瞻簽書樞密院事。癸巳,詔定職事官歲舉升陟人數。丁酉,阿裏骨來貢。庚子,詔天下郡城以地裏置壯城兵額,禁勿他役。
五月癸亥,漢東郡王宗瑗薨。
六月癸未,詔司諫、正言、殿中、監察禦史,仿故事,以升朝官通判資序曆一年者為之。辛醜,夏人寇塞門砦。甲辰,五色雲見。
秋七月戊申,荊王頵薨。戊辰夜,東北方明如晝,俄成赤氣,中有白氣經天。辛未,太白晝見。癸酉,忠州言臨江塗井鎮雨黑黍。
八月戊寅,阿裏骨入貢。己卯,進封揚王顥為徐王。辛巳,複置荊門軍。丙戌,罷吏試斷刑法。丁酉,渠陽蠻入寇。辛醜,降系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九月庚申,禁宗室聯姻內臣家。乙丑,阿裏骨複遷職,加封邑。詔觀察使以上給永業田。丁卯,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十月丙戌,詔罷新創諸堡砦,廢渠陽軍。戊戌,複南、北宣徽院。
十一月甲辰,遣吏部侍郎范百祿等行河。丁卯,大食麻囉拔國入貢。詔歲以十月給巡城兵衣裘。十二月丁酉,渝州獠人寇小溪。壬寅,白虹貫日。
閏月癸卯朔,頒《元祐式》。甲辰,范鎮定鑄律、度量、鐘磬等以進,令禮部、太常參定。戊申,減宰執賜予。庚申,置六曹尚書權官。丙寅,詔吏部詳定六曹重複利害以聞。是歲,三佛齊、於闐、西南蕃入貢。天下上戶部:主戶二百一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三,丁二千八百五十三萬三千九百三十四。客戶六百一十五萬四千六百五十二,丁三百六十二萬九千八十三。斷大辟二千九百一十五人。
四年春正月壬申朔,不受朝,群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內東門拜表賀。丙子,宴遼使於紫宸殿。甲申,以夏人通好,詔邊將毋生事。
二月甲辰,呂公著薨。庚戌,白虹貫日。乙卯,夏人來謝封冊。
三月己卯,作渾天儀。胡宗愈罷。丁亥,以不雨,罷春宴。己醜,詔自今大禮毋上尊號。辛卯,晝有流星出東方。癸巳,錄囚。乙未,罷幸瓊林苑、金明池。
夏四月乙巳,呂大防等以久旱求罷,不允。丁未,曹佾薨。戊申,罷大禮使及奏告執政加賜。戊午,立試進士四場法。壬戌,弛在京牧地與民。
五月癸酉,詔自今侍讀以三人為額。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坐不論蔡確,改官。辛巳,貶觀文殿學士蔡確為光祿卿。丁亥,複貶確為英州別駕、安置新州。丁酉,于闐國來貢。
六月甲辰,範純仁、王存罷。丙午,以趙瞻同知樞密院事,戶部尚書韓忠彥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許將為尚書右丞。丁未,夏國來貢。癸醜,邈黎國般次泠移、四林栗迷等齎于闐國黑汗王及其國蕃王表章來貢。秋七月丙子,詔複外都水使者。丁醜,遼國使蕭寅等來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庚辰,安燾以母憂去位。
八月壬寅,敕郡守貳以「四善三最」課縣令,吏部歲上監司考察知州狀。辛酉,太皇太后詔:今後明堂大禮,毋令百官拜表稱賀。九月戊寅,致齋垂拱殿。己卯,朝獻景靈宮,辛巳,大饗明堂,赦天下,百官加恩,賜齎士庶高年九十以上者。乙酉,加賜韓縝、範純仁器幣有差。乙未,檢舉先朝文武七條,戒諭百官遵守。
冬十月辛醜,西南程蕃入貢。丁未,龍蕃入貢。戊申,翰林學士蘇轍上《神宗禦集》,藏寶文閣。癸醜,禦邇英殿,講官進講《三朝寶訓》。
十一月庚午,敕朝請大夫以下進士為左,餘為右。溪洞彭儒武等進溪洞布。癸未,以孫固知樞密院事,劉摯為門下待郎,吏部尚書傅堯俞為中書侍郎。乙酉,有星色赤黃,尾跡燭地。己醜,太皇太后卻元日賀禮,令百官拜表。庚寅,章惇買田不法,降官。辛卯,改發運、轉運、提刑預妓樂宴會徒二年法。十二月庚子,遼使耶律常等賀興龍節,曲宴垂拱殿。癸醜,更定朝儀二舞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甲寅,減鄜延等路戍兵歸營。戊午,以禦史闕,令中丞、兩省各舉二人。是歲,夏國、邈黎、大食、麻囉拔國入貢。
五年春正月丁卯朔,禦大慶殿視朝。丁醜,朝獻景靈宮。
二月丁酉,罷諸州、軍通判奏舉改官。己亥,夏人歸永樂所掠吏士百四十九人。庚子,加溪洞人田忠進等九十二人檢校官有差。辛醜,以旱罷,修黃河。癸卯,禱雨嶽瀆,罷浚京城壕。丁未,減天下囚罪,杖以下釋之。庚戌,文彥博乙太師充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等使致仕,令所司備禮冊命。壬子,彥博乞免冊禮,從之。甲子,宴餞文彥博於玉津園。
三月丙寅朔,趙瞻薨。丁卯,詔賜故孫覺家緡錢,令給喪事。壬申,以韓忠彥同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承旨蘇頌為尚書左丞。癸未,罷春宴。壬辰,罷幸金明池、瓊林苑。
夏四月癸卯,詔鄭穆、王岩叟等同舉監察禦史二員。甲辰,呂大防等以旱求退,不允。丙午,孫固薨。癸醜,詔講讀官禦經筵退,留二員奏對邇英閣。丁巳,詔以旱、避殿減膳,罷五月朔日文德殿視朝。辛酉,以保甯軍節度使馮京為檢校司空。
五月壬申,詔差役法有未備者,令王岩叟等具利害以聞。乙亥,雨。己卯,禦殿複膳。
六月辛醜,錄囚。癸亥,晝有五色雲。
七月壬申,涇原路經略司言:諸人違制典買蕃部田土,許以免罪,自二頃五十畝以下,責其出刺弓箭手及買馬備邊用各有差。乙酉,夏人來議分畫疆界。
九月丁醜,詔複置集賢院學士。
冬十月癸巳,罷提舉修河司。丁酉,詔定州韓琦祠載祀典。
十二月辛卯朔,許將罷。安康郡王宗隱薨。丙辰,禁軍大閱,賜以銀楪、匹帛,罷轉資。是歲,東北旱,浙西水災。賜宗室子授官者四十四人。斷大辟四千二百六十有一。高麗、于闐、龍蕃、三佛齊、阿裏骨入貢。
六年春正月辛酉朔,不受朝,群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內東門拜表賀。癸酉,詔祠祭、游幸毋用羔。
二月辛卯,以劉摯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龍圖閣待制王岩叟簽書樞密院事。癸巳,以蘇轍為尚書右丞,宗室士伣追封魏國公。庚子,拂箖國來貢。丁醜,授阿裏骨男溪邦彪篯為化外庭州團練使。
三月癸亥,呂大防上《神宗實錄》。己巳,禦集英殿策進士。庚午,策武舉。癸酉,詔禦史中丞舉殿中侍御史二人,翰林學士至諫議大夫同舉監察禦史二人。丙子,呂大防特授右正議大夫。壬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五十七人。丁亥,罷幸金明池、瓊林苑。
夏四月乙未,複置通禮科。丙申,詔恤刑。辛醜,詔大臣堂除差遣,非行能卓異者不可輕授。仍搜訪遺材,以備擢任。夏人寇熙河蘭岷、鄜延路。壬寅,太白晝見。壬子,賜南平王李乾德袍帶、金帛、鞍馬。
五月己未朔,日有食之,罷文德殿視朝。庚辰,詔娶宗室女得官者,毋過朝請大夫、皇城使。丁亥,後省上《元祐敕令格》。
六月壬辰,錄囚。甲辰,置國史院修撰官。乙卯,詔以田思利為銀青光祿大夫,充溪洞都巡檢。
秋七月癸亥,複張方平宣徽南院使致仕。乙丑,複製置解鹽使。己卯,振兩浙水災。
八月己醜,三省進納後六禮儀制。辛卯,詔禦史台: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察。己亥,改宗正屬籍曰《宗藩慶系錄》。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己酉,修《神宗寶訓》。癸醜,詔鄜延路都監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贈官,餘官降等。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閏月壬戌,嚴飭陝西、河東諸路邊備。甲子,太白晝見。庚午,詔禦史中丞舉殿中侍御史二人,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給事中舉監察禦史四人。壬申,太子太保致事張方平辭免宣徽使,不允。甲申,刑部侍郎彭汝礪與執政爭獄事,自乞貶逐,詔改禮部侍郎。
九月丁亥,夏人寇麟、府二州。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帛,踐稼者振之,失牛者官貸市之。癸巳,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丁酉,禦試方正王普等,遷官有差。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甲辰,幸上清儲祥宮。壬子,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癸醜,以執政官行謁禁法非便,詔有利害陳述勿禁。
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晝出東北。庚午,朝獻景靈宮,還,幸國子監,賜祭酒豐稷三品服,監學官賜帛有差。庚辰,令諸宮院建小學。貴妃苗氏薨。癸未,編修神宗禦制官轉秩加賞。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十一月乙酉朔,劉摯罷。壬辰,作《元祐觀天曆》。尚書右丞蘇轍罷知絳州。辛醜,傅堯俞薨。十二月戊辰,開封府火。壬申,範純仁以前禦敵失策降官。是歲,兩浙水,定州野蠶成繭。高麗、交阯、三佛齊入貢。
七年春正月甲辰,以遼使耶律迪卒,輟朝一日。乙巳,張誠一以穿父墓取犀帶,責授左武衛將軍,提舉亳州明道宮。
二月丁卯,詔陝西、河東邊要進築守禦城砦。
三月己亥,錄囚。
夏四月己未,立皇后孟氏。甲子,命呂大防為皇后六禮使。甲戌,立考察縣令課績法。
五月戊戌,禦文德殿冊皇后。庚子,罷侍從官轉對。丙午,王岩叟罷知鄭州。大食進火浣布。
六月辛酉,以呂大防為右光祿大夫,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韓忠彥知樞密院事,蘇轍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范百祿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梁燾為尚書左丞,禦史中丞鄭雍為尚書右丞,戶部尚書劉奉世簽書樞密院事。甲子,置廣文館解額。戊辰,渾天儀像成。甲戌,日旁五色雲見。
七月癸巳,詔修《神宗史》。複翰林侍講學士。己酉,詔諸路安撫鈐轄司及西京、南京各賜《資治通鑒》一部。庚戌,宗室緦麻以上者禁析居。
八月丙辰,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己未,詔西邊諸將嚴備,毋輕出兵。乙亥,戒邊將毋掊克軍士。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九月戊戌,詔:「冬至日南郊,宜依故事設皇地祇位。禮畢,別議方澤之儀以聞。」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丁巳,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丁卯,夏人寇環州。
十一月辛巳,太白晝見。甲申,詔太中大夫以上許占永業田。丙戌,于闐入貢。庚寅,帝齋大慶殿。辛卯,朝獻景靈宮。壬辰,饗太廟。癸巳,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群臣中外加恩。罷南京榷酒。民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辛醜,賜徐王劍履上殿。十二月辛亥,阿裏骨、李乾德加食邑實封。甲子,罷飲福宴。庚午,祈雪。是歲,兗州仙源縣生瑞穀。高麗、占城、西南蕃龍氏、羅氏入貢。
八年春正月己卯朔,不受朝。甲申,蔡確卒。丁亥,禦邇英閣,召宰臣讀《寶訓》。庚寅,詔複範純仁太中大夫。壬辰,幸太乙宮。庚子,詔頒高麗所獻《黃帝針經》於天下。
二月己酉,詔西南蕃龍氏遷秩補官。辛亥,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使乞買歷代史及《策府元龜》等書,宜卻其請不許。」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有旨:「書籍曾經買者聽。」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系人數,瘐死數多者申尚書省。癸醜,詔大寧郡王以下出就外學。
三月甲申,蘇頌罷。辛卯,範百祿罷。庚子,詔禦試舉人復試賦、詩、論三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來謝罪,願以蘭州易塞門砦,不許。癸醜,詔恤刑。甲寅,令范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講。丁巳,詔南郊合祭天地,罷禮部集官詳議。
五月癸未,置蘄州羅田縣。丁亥,罷二廣鑄折二錢。己醜,錄囚。辛卯,監察禦史董敦逸、黃慶基以論蘇軾、蘇轍,罷為湖北、福建轉運判官。己亥,祁國公亻思為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戊午,梁燾罷。壬戌,中書後省上《元祐在京通用條貫》。
秋七月丙子朔,以觀文殿大學士范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戊寅,令陝西沿邊鐵錢、銅錢悉還近地。
八月丁未,久雨。禱山川。辛酉,乙太皇太后疾,帝不視事。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災。癸亥,減京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丁卯,禱于岳瀆、宮觀、祠廟。戊辰,赦天下。庚午,詔陝西複鑄小銅錢。辛未,禱於天地、宗廟、社稷。乙亥,禱于諸陵。
九月戊寅,太皇太后崩。己卯,詔乙太皇太后園陵為山陵。庚辰,遣使告哀於遼。甲申,命呂大防為山陵使。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戊辰,徐王顥乞解官給喪,詔不允。庚午,複內侍劉瑗等六人。
十一月丙子,始禦垂拱殿。乙未,以雪寒,振京城民饑。壬寅,賜勞修奉山陵兵士。十二月乙巳,範純仁乞罷,不允。甲寅,仿《唐六典》修官制。丁巳,遼人遣使來弔祭。出錢粟十萬振流民。己巳,上太皇太后諡曰宣仁聖烈皇后。是歲,河入德清軍,決內黃口。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紹聖元年春正月癸酉朔,群臣詣西上閣門進名奉慰。丙申,夏人來貢。辛醜,遣中書舍人呂希純等行河。罷河東大銅錢。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兵部尚書鄧潤甫為尚書右丞。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于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癸亥,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罷避高遵惠諱。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乙亥,呂大防罷。庚辰,詔大學合格上舍生推恩免省試,附科場春榜。乙酉,禦集英殿策進士。丁亥,策武舉。戊子,以徐王顥為太師,徙封冀王。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稅。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七十五人。蘇轍罷。
夏四月乙巳朔,阿裏骨進獅子。丙午,以旱,詔恤刑。己酉,詔中外決獄。庚戌,詔有司具醫藥治京師民疾。壬子,蘇軾坐前掌制命語涉譏訕,落職知英州。癸醜,改元。白虹貫日。甲寅,以王安石配饗神宗廟庭。蔡確追複右正議大夫。戊午,複新城兩廂。庚申,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戌,以資政殿學士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範純仁罷。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丁卯,詔諸路複元豐免役法。戊辰,同修國史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錄》。
閏月壬申,複提舉常平官。癸酉,罷十科舉士法。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丙戌,複義倉。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齎有差。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乙未,西南張蕃遣人入貢。丙申,命左僕射章惇提舉修《神宗國史》。丁酉,詔添差徐州兵馬都監。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己酉,修國史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太白晝見。辛亥,劉奉世罷。癸醜,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甲寅,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乙丑,鄧潤甫卒。丁卯,嗣濮王宗暉薨。
六月甲戌,來之邵等疏蘇軾詆斥先朝,詔謫惠州。丙子,罷制置解鹽使。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甲申,除進士引用王安石《字說》之禁。
秋七月丁巳,以禦史黃履、周秩、諫官張商英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諡,王岩叟贈官;貶呂大防為秘書監,劉摯為光祿卿,蘇轍為少府監,並分司南京;梁燾提舉舒州靈仙觀。戊午,詔:「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輕重議罰,佈告天下。餘悉不問,議者亦勿複言。」八月丙戌,召輔臣觀稼後苑。日有五色雲。壬辰,應制科趙天啟以累上書狂妄黜。
九月癸卯,遣禦史劉拯按河北水災,振饑民。丙午,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庚戌,罷制科。罷廣惠倉。癸醜,令監司歲察守臣課績優者以聞。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庚申,太白晝見。丁卯,詔京東西、河北振恤流民。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冬十月丙申,三佛齊遣使入貢。丁酉,河北流斷絕。
十一月己亥朔,複八路差官法。壬子,以冬無雪,決系囚。蔡確特追複觀文殿大學士。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丁己,詔河北振饑,諸路恤流亡,官吏有善狀、才能顯著者以聞。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庚辰,命諸路祈雪。丙戌,滑州浮橋火。己醜,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甲午,范祖禹、趙彥若、黃庭堅坐史事責授散官,永、澧、黔州安置。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振之。
二年春正月甲辰,詔國史院增補先帝禦集。丙午,立宏詞科。己未,遷奉太平興國寺三朝禦容于天章閣。乙丑,殿前司奏獄空,詔賜緡錢。
二月乙亥,呂大防以監修史事貶秩,分司南京、安州居住。辛巳,出內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振饑。甲午,罷廣文館解額。
三月己亥,宗晟薨。己未,試宏詞黃符等五人各循一資。
夏四月戊辰,詔職事官罷帶職,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殿修撰,直集賢院為直秘閣,集賢校理為秘閣校理。壬申,封華容郡王宗愈為嗣濮王。詔許將等七人,不限資格,各舉才行堪備任使者二人。丁亥,詔依元豐條置律學博士二員。
五月乙巳,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乙卯,六月壬辰,禁京城士人輿轎。上皇太妃宮名曰聖瑞。
秋七月丙辰,詔大理寺複置右治獄,仍依元豐例添置官屬。
八月壬申,命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為開府儀同三司,封濟陰郡王。甲申,宗愈薨。乙酉,錄趙普後希莊為閣門祗候。
九月甲午,以安定郡王宗綽為嗣濮王。壬寅,告遷神宗神禦于景靈宮顯承殿。癸卯,詣景靈宮,行奉安禮。戊申,加上神宗諡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己酉,朝獻景靈宮。庚戌,朝饗太廟。辛亥,大饗明堂,赦天下。
冬十月甲子,鄭雍罷。癸酉,告遷宣仁聖烈皇后神禦于景靈宮徽音殿。甲戌,詣宮行奉安禮。以吏部尚書許將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蔡卞為尚書右丞。辛巳,進封冀王顥為楚王。辛卯。河南府地震。
十一月乙未,安燾罷知河南府。丙申,太白晝見。戊戌,範鍔自轉運使入對,言有捕盜功,乞賜章服。帝曰:「捕盜,常職也,何足言功?」黜知壽州。甲寅,梁惟簡除名、全州安置。丙辰,贈蔡確為太師,賜諡忠懷。十二月乙丑,複置監察禦史三人,分領六察,不言事。令翰林學士蔡京、禦史中丞黃履各舉禦史二人。壬申,白虹貫日。戊子,詔如元豐例,孟月朝獻景靈宮。是歲,蘇州夏、秋地震。桂陽監慶雲見。出宮女九十一人。交阯、三佛齊、韋蕃、阿裏骨入貢。
三年春正月庚子,韓忠彥罷知真定府。甲辰,朝獻景靈宮,遍詣諸殿,如元豐禮。庚戌,引見蕃官包順、包誠等,賜齎有差。詔鞫獄非本章所指而蔓求他罪者,論如律。乙卯,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戊午,詔罷合祭,間因大禮之歲,夏至日躬祭地祇於北郊。
二月癸亥,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於陝西、河東糴邊儲。辛未,複元豐《恤孤幼令》。癸酉,罷富弼配饗神宗廟庭。癸未,詔封濮王子未王者三人:宗楚為南陽郡王,宗祐為景城郡王,並開府儀同三司;宗漢為東陽郡王。乙酉,宗綽薨。丙戌,詔三歲一取旨,遣郎官、禦史按察監司職事。丁亥,夏人寇義合砦。
三月壬辰,以禁中屢火,罷春宴及幸池苑,不禦垂拱殿三日。癸巳,夏人圍塞門砦。丁酉,尚書省火。戊午,劍南東川地震。己亥,封宗楚為嗣濮王。辛亥,封大寧郡王佖為申王,遂甯郡王佶為端王。丁巳,幸申王、端王府。
夏四月辛酉,罷宣徽使。丙子,詔自今景靈宮四孟朝獻,分為二日。
五月壬子,太白晝見。丙辰,錄囚。
六月癸亥,令真定立趙普廟。乙酉,立北郊齋宮於瑞聖園。
秋七月庚戌,依元豐職事官以行、守、試三等定祿秩。罷元祐所增聚義錢。甲寅,令熙河立王韶廟。
八月辛酉,夏人寇寧順砦。壬戌,日上有五色暈,下有五色氣。己卯,複置檢法官。庚辰,以范祖禹、劉安世在元祐中構造誣謗,祖禹責授昭州別駕、賀州安置,安世新州別駕、英州安置。
九月己亥,邈川首領阿裏骨卒。己酉,滁、沂二州地震。壬子,楚王顥薨。乙卯,廢皇后孟氏為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賜名沖真。
冬十月丁巳朔,以楚王薨,罷文德殿視朝。壬戌,夏人寇鄜、延,陷金明砦。戊辰,詔被邊諸路相度城砦要害,增嚴守備。辛未,西南方雷聲,雨雹。癸酉,鐘傳言築汝遮,詔以為安西城。
十一月丁未,章惇上《神宗實錄》。庚戌,宴修實錄官。十二月辛酉,宗景坐以立妾罔上,罷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司事。癸酉,置施州鑄錢廣積監。甲戌,蔡京上《新修大學敕令式》、《詳定重修敕令》。遺棄饑貧小兒三歲以下,聽收養為真子孫。是歲,於闐、大食、龜茲師王國、西南蕃龍氏、羅氏入貢。宗室子授官者四十六人。
四年春正月丙戌朔,不受朝。群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拜表賀。班內外學制。庚寅,以阿裏骨子瞎征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甲午,涇原路鈐轄王文振敗夏人於沒煙峽。庚戌,李清臣罷。
二月乙未,以三省言,追貶呂公著為建武軍節度副使,司馬光為清遠軍節度副使,王岩叟為雷州別駕,奪趙瞻、傅堯俞贈諡,追韓維致仕及孫固、范百祿、胡宗愈遺表恩。詔江、淮巡檢依舊法招置土兵。癸亥,于闐來貢,黑汗王攻夏人三州,遣其子以聞。丙寅,夏人寇綏德城。庚午,詔國信使毋得以非例之物遺人使,仍著條禁。癸酉,詔申王佖、端王佶歲賜錢各六千五百緡。丙子,進神宗婉儀宋氏為賢妃。己卯,複元豐榷茶法。庚辰,罷《春秋》科。癸未,以三省言,追貶呂大防為舒州團練副使,劉摯為鼎州團練副使,蘇轍為化州別駕,梁燾為雷州別駕,範純仁為武安軍節度副使,安置於循、新、雷、化、永五州;劉奉世為光祿少卿、分司南京;黜韓維以下三十人輕重有差。甲申,降文彥博為太子少保。
閏月丙戌朔,張天說坐上書詆訕先朝處死。壬寅,以曾布知樞密院事,許將為中書侍郎,蔡卞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黃履為尚書右丞,翰林學士林希同知樞密院事。癸卯,大雨雹。甲辰,蘇軾責授瓊州別駕,移昌化軍安置。范祖禹移賓州安置,劉安世移高州安置,己酉,禦集英殿策進士。庚戌,策武舉。
三月壬戌,夏人犯麟州神堂堡,出兵討之,及進築胡山砦。癸亥,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六百九人。甲子,詔武舉謝師古等以遠人賜帛,李惟岳以高年賜帛。丁卯,詔瀘南安撫司、南平軍毋擅誘楊光榮獻納播州疆土。庚午,夏人大至葭盧城下,知石州張構等擊走之。甲戌,幸金明池。丙子,剋胡山新砦成,賜名平羌砦。辛巳,西上閣門使折克行破夏人于長波川,斬首二千餘級,獲牛馬倍之。壬午,命官編類司馬光等改廢法度論奏事狀。
夏四月丁亥,令諸獄置氣樓涼窗,設漿飲薦席,杻械五日一浣,系囚以時沐浴,遇寒給薪炭。甲午,熙河築金城關。丙申,詔發解省試添策一道。丁酉,進編臣僚章疏一百四十三帙。己亥,呂大防卒於虔州。庚子,知保安軍李沂伐夏國,破洪州。壬寅,環慶鈐轄張存入鹽州,俘戮甚眾,及還,夏人追襲之,複多亡失。甲辰,置克戎砦、平夏城,置靈平砦。丁未,以西邊板築有勞,曲赦陝西、河東路。追貶王珪為萬安軍司戶參軍。己酉,複文德殿侍從轉對。
五月丁巳,文彥博薨。辛酉,以皇太妃服藥及亢旱,決四京囚。壬戌,詔陝西添置蕃落馬軍十指揮。丁卯,廢衛州淇水第二馬監、潁昌府單鎮馬監。辛未,韓縝薨。丁醜,貶韓維為崇信軍節度副使。
六月癸未朔,日明食之。丁亥,太白犯太微垣。戊子,宗楚薨。丙申,詔翰林學士、吏部尚書各舉監察禦史二人。丁酉,環慶路安疆砦成,詔防托蕃漢官賜帛有差。甲辰,熙河進築青石峽畢工,賜名西平。乙巳,保寧軍觀察留後宗漢為開府儀同三司,徙封安康郡王。己酉,太原地震。太白晝見。
秋七月壬子朔,太白晝見。
八月乙酉,封湖州觀察使世開為安定郡王。丙戌,鄜延將王湣複宥州。戊戌,封宗祐為嗣濮王。築威戎城。己酉,彗出西方。
九月壬子,以星變,避殿減膳,罷秋宴,詔公卿悉心修政,以輔不逮,求中外直言。乙卯,赦天下,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付陝西廣糴,詔歸明人未給田者舍以官舍。戊辰,彗滅。癸酉,謁中太一宮為民祈福。丙子,禦殿複膳。命宗景為開府儀同三司。己卯,封婉儀劉氏為賢妃。
冬十月戊戌,宗景薨。壬寅,廢安國、安陽淇水監及洛陽原武監。
十一月丁卯,詔諫議大夫以上各舉監察禦史一人。癸酉,貶劉奉世為隰州團練副使、郴州安置。丁醜,詔放歸田里程頤涪州編管。十二月癸未,劉摯卒。甲申,曲宴遼使於垂拱殿。乙酉,侍御史董敦逸坐奏對不實,貶秩、知興國軍。是歲,兩浙旱饑,詔行荒政,移粟振貸。出宮女二十四人。宣城民妻一產四男子。于闐、西南蕃羅氏入貢。播州夷楊光榮等內附。戶部主戶一千三百六萬八千七百四十一,丁三千三十四萬四千二百七十四;客戶六百三十六萬六千八百二十九,丁三百六萬七千三百三十二。大辟三千一百九十二人。
元符元年春正月庚戌朔,不視朝。丙寅,咸陽民段義得玉印一紐。甲戌,幸瑞聖園,觀北郊齋宮。
二月丙戌,白虹貫日。庚寅,詔建五王外第。壬辰,複罷翰林侍讀、侍講學士。丁酉,宗祐薨。戊申,知蘭州王舜臣討夏人於塞外。築興平城。
三月壬子,令三省、樞密吏三歲一試刑法。甲寅,開楚州通漣河。丙辰,米脂砦成。丁巳,五王外第成,賜名懿親宅。戊午,封宗漢為嗣濮王。殺朱崖流人陳衍。壬戌,申王佖、端王佶並為司空。令太常寺與閣門修定刈麥儀。乙丑,詔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等辯驗段義所獻玉璽,定議以聞。戊辰,吏部郎中方澤等坐私謁後族宴聚,罰金補外。庚午,幸申王府。辛未,幸端王府。甲戌,進封咸甯郡王俁為莘王,普甯郡王似為簡王,祁國公偲為永甯郡王。丙子,築熙河通會關。
夏四月庚辰,世開薨。甲申,幸睿成宮及莘王、簡王府。丙戌,章惇等進《神宗帝紀》。梁燾卒於化州。壬辰,林希罷。丙申,建顯謨閣,藏《神宗禦集》。庚子,幸睿成宮。壬寅,學士院上《寶璽》、《靈光》、《翔鶴》樂章。癸卯,詔學官增習兩經。丁未,曾布上《刪修軍馬敕例》。
五月戊申朔,禦大慶殿,受天授傳國受命寶,行朝會禮。己酉,班德音於天下,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癸醜,受寶,恭謝景靈宮。戊午,宴紫宸殿。庚申,詔獻寶人段義為右班殿直,賜絹二百匹。
六月戊寅朔,改元。丙戌,遣官分詣鄜延、涇原、河東、熙河按驗所築城砦。甲午,蔡京等上《常平免役敕令》。
秋七月乙卯,詔增置大府丞一員。乙丑,敕大禮五使自今並差執政官,定為令。丁卯,令學官試《三經》。庚午,詔范祖禹移化州安置,劉安世梅州安置,王岩叟、朱光庭諸子並勒停不敘。壬申,京師地震。
八月丙子朔,熙河蘭岷路複為熙河蘭會路。庚辰,詔自今三省、樞密院進擬在京文臣、開封推判官、武臣橫班使副及諸路監司、帥守,並取旨召對。丁亥,詔侍從中書舍人以上各舉所知二人,權侍郎以上舉一人,仍指言所堪職任。
九月丁未,以霖雨,罷秋宴。庚戌,秦觀除名,移雷州編管。癸亥,賜王安石第于京師。冬十月乙未,詔武官試換文資。丁酉,以河北、京東河溢,遣官振恤。乙亥,夏人寇平夏城。癸卯,附馬都尉張敦禮坐元祐初上疏譽司馬光,奪留後,授環衛官。
十一月壬戌,朝獻景靈宮。癸亥,朝饗太廟。甲子,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是歲,澶州河溢,振恤河北、京東被水者。真定府、祁州野蠶成繭。涇原路禽夏國統軍嵬名阿埋等,高麗、瞎征、西南蕃張氏、羅氏、程氏入貢。西蕃首領李訛移、巴詘支、呂承信等內附。
二年春正月甲辰朔,禦大慶殿,以雪罷朝,群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拜表賀。群臣又詣內東門,賀如儀。丁卯,出內金帛二百萬,備陝西邊儲。
二月甲戌朔,令監司舉本路學行優異者各二人。韋蕃入貢。己卯,詔許高麗國王遣士賓貢。辛巳,增置神臂弓,詔自今應被旨舉官,所舉不當,具舉主姓名以聞。甲申,夏人以國母卒,遣使告哀,且謝罪,卻其使不納。戊子,鄜延鈐轄劉安敗夏人於神堆。甲午,大食入貢。乙未,詔吏部:守令課績,從禦史台考察,黜其不實者。
三月丙辰,遼人遣簽書樞密院事蕭德崇來為夏人請緩師,仍獻玉帶。築環慶路定邊城。丁巳,秦鳳經略司言吳名革率部族、孳畜歸順。詔名革補內殿承制,首領李移補右侍禁,及賜錢帛有差。庚申,知府州折克行獲夏國鈐轄令王皆保。乙丑,祈雨。己巳,莘王俁為司空。
夏四月庚辰,幸莘王府。令廣西提點刑獄司兼領鹽事。丙戌,築鄜延、河東路暖泉、烏龍砦。丁亥,以旱,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辛卯,詔鞫獄,徒以上須結案及錄審覆奏,然後斷遣,不如令者坐之。癸巳,封永嘉郡王偲為睦王。遣中書舍人郭知章報聘於遼。丁酉,築威羌城。
五月甲辰,太白晝見。庚戌,築鄜延路金湯城。癸亥,奉遷真宗神禦于萬壽觀延聖殿。曲赦陝西、河東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建西安州及天都等砦。乙丑,進章惇官五等,曾布三等,許將、蔡卞、黃履皆二等。辛未,詔莘王俁、睦王偲母進封婕妤。
六月庚辰,賜蘭、會州新砦名會川城。甲午,賜環慶路之字平曰清平關。戊戌,築定邊、白豹城訖工,閣門使張存等轉官、賜金帛有差。
秋七月乙巳,盛暑,中外決系囚。丁未,放在京工役。庚戌,河北河漲,沒民田廬,遣官振之。甲子,知環州種朴獲夏國監軍訛勃囉。丙寅,洮西安撫使王贍複邈川城,西蕃首領欽彪阿成以城降。
八月癸酉,章惇等進《新修敕令式》。惇讀於帝前,其間有元豐所無而用元祐敕令修立者,帝曰:「元祐亦有可取乎?」惇等對曰:「取其善者。」甲戌,太原地震。戊寅,皇子生。辛巳,降德音于諸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乙酉,賜熙河路緡錢百萬撫納部族。丁亥,複修會州。癸巳,太白晝見。瞎征降。甲午,建葭蘆戍為晉寧軍。丙申,保寧軍節度呂惠卿特授檢校司空。
九月庚子朔,夏人來謝罪。癸卯,命禦史點檢三省、樞密院,並依元豐舊制。甲辰,幸儲祥宮。乙巳,幸醴泉觀。丁未,立賢妃劉氏為皇后。己未,青唐酋隴拶以城降。壬戌,雨,罷秋宴。甲子,右正言鄒浩論劉氏不當立,特除名勒停、新州羈管。丙寅,禦文德殿冊皇后。閏月癸酉,置律學博士員。詔詳議廟制。以青唐為鄯州、隴右節度。邈川為湟州,宗哥城為龍支城,俱隸隴右。戊寅,以廓州為寧砦城。丙戌,果州團練使仲忽進古方鼎,志曰「魯公作文王尊彝」。甲午,熒惑犯太微垣左執法。己未,越王茂薨。
冬十月壬子,詔河北大名二十二州軍置馬步軍指揮,以廣威、保捷為名。甲寅,日有食之,既。
十一月丁亥,詔綏德城為綏德軍。壬辰,詔河北黃河退灘地聽民耕墾,免租稅三年。乙未,詔諸州置教授者,依太學三舍法考選生徒升補。是月,河中猗氏縣民妻一產四男子。
三年春正月辛未,帝有疾,不視朝。丁醜,奉安太宗皇帝禦容于景靈宮大定殿。戊寅,大赦天下,蠲民租。己卯,帝崩。皇太后諭遺制,立弟端王即位於柩前,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
四月己未,上諡曰欽文睿武昭孝皇帝,廟號曰哲宗。七月丁卯,以諡號冊寶奏告天地、宗廟、社稷。八月壬寅,葬於永泰陵。癸亥,祔太廟。崇寧三年七月,加諡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政和三年,改諡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贊曰:折宗以沖幼踐阼,宣仁同政。初年召用馬、呂諸賢,罷青苗,複常平,登俊良,辟言路,天下人心,翕然向治。而元祐之政,庶幾仁宗。奈何熙、豐舊奸枿去未盡,已而媒蘖複用,卒假紹述之言,務反前政,報復善良,馴致黨籍禍興,君子盡斥,而宋政益敝矣。籲,可惜哉!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諱佶,神宗第十一子也,母曰欽慈皇后陳氏。元豐五年十月丁巳生於宮中。明年正月賜名,十月授鎮甯軍節度使、封甯國公。哲宗即位,封遂甯郡王。紹聖三年,以平江、鎮江軍節度使封端王,出就傅。五年,加司空,改昭德、彰信軍節度。元符三年正月己卯,哲宗崩,皇太后垂簾,哭謂宰臣曰:「國家不幸,大行皇帝無子,天下事須早定。」章惇又曰:「在禮律當立母弟簡王。」皇太后曰:「神宗諸子,申王長而有目疾,次則端王當立。」惇厲聲對曰:「以年則申王長,以禮律則同母之弟簡王當立。」皇太后曰:「皆神宗子,莫難如此分別,于次端王當立。」知樞密院曾布曰:「章惇未嘗與臣等商議,如皇太后聖諭極當。」尚書左丞蔡卞、中書門下侍郎許將相繼曰:「合依聖旨。」皇太后又曰:「先帝嘗言,端王有福壽,且仁孝,不同諸王。」於是惇為之默然。乃召端王入,即皇帝位,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
庚辰,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秩一等,賞諸軍。遣宋淵告哀於遼。辛巳,尊先帝后為元符皇后。癸未,追尊母貴儀陳氏為皇太妃。甲申,命章惇為山陵使。乙酉,出先帝遺留物賜近臣。丙戌,以申王佖為太傅,進封陳王,賜贊拜不名。丁亥,進仁宗淑妃周氏、神宗淑妃邢氏並為貴妃,賢妃宋氏為德妃。戊子,以章惇為特進,封申國公。己醜,進封莘王俁為衛王,守太保;簡王似為蔡王,睦王偲為定王,並守司徒。罷增八廂邏卒。
二月己亥,始聽政。尊先帝妃朱氏為聖瑞皇太妃。壬寅,以南平王李乾德為檢校太師。丁未,立順國夫人王氏為皇后。庚戌,向宗回、宗良遷節度使,太后弟侄未仕者俱授以官。癸示,初禦紫宸殿。庚申,以吏部尚書韓忠彥為門下侍郎,資政殿大學士黃履為尚書右丞。辛酉,名懿親宅潛邸曰龍德宮。甲子,毀承極殿。丙寅,遣吳安憲、朱孝孫以遺留物遺遼國主。三月戊辰朔,詔宰臣、執政、侍從官各舉可任台諫者。庚午,遣韓治、曹譜告即位於遼。辛未,詔追封祖宗諸子光濟等三十三人為王,女四十八人為公主。甲申,以西蕃王隴拶為河西軍節度使,尋賜姓名曰趙懷德,邈川首領瞎征為懷遠軍節度使。己醜,以日當食,降德音於四京: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庚寅,錄趙普後。辛卯,詔求直言。癸巳,以寧遠軍節度觀察留後世雄為崇信軍節度使,封安定郡王。乙未,卻永興民王懷所進玉器。
夏四月丁酉朔,日有食之。己亥,令監司分部決獄。甲辰,以韓忠彥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禮部尚書李清臣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蔣之奇同知樞密院事。乙巳,錄曹佾後。丁未,以帝生日為天寧節。己酉,長子亶生。辛亥,大赦天下,應元符二年已前系官逋負悉蠲之。癸醜,鹿敏求等以應詔上書遷秩。乙卯,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丁巳,詔範純仁等複官、宮觀,蘇軾等徙內郡居住。癸亥,罷編類臣僚章疏局。乙丑,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五百十八人。
五月丁卯朔,罷理官失出之罰。丙子,詔複廢後孟氏為元祐皇后。乙酉,蔡卞罷。己醜,詔追複文彥博、王珪、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三十三人官。辛卯,還司馬光等致仕遺表恩。癸巳,河北、河東、陝西饑,詔帥臣計度振恤。
六月丙申朔,遼主遣蕭進忠、蕭安世等來弔祭。
秋七月丙寅朔,奉皇太后詔,罷同聽政。丁卯,告哲宗欽文睿武昭孝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戊辰,上寶冊于福寧殿。癸酉,以皇太后還政,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癸未,遣陸佃、李嗣徽報謝於遼。罷管勾陝西、京、川路坑冶及江西、廣東、湖北、夔、梓、成都路管勾措置鹽事官。辛卯,封子亶為韓國公。
八月戊戌,詔諸路遇民有疾,委官監醫往視疾給藥。庚子,作景靈西宮,奉安神宗神禦,建哲宗神禦殿於其西。辛醜,出內庫金帛二百萬糴陝西軍儲。壬寅,葬哲宗皇帝于永泰陵。丙午,遣董敦逸賀遼主生辰,呂仲甫賀正旦。戊申,高麗王王熙遣使奉表來慰。庚戌,詔以仁宗、神宗廟永世不祧。戊午,以蔡王似為太保。癸亥,祔哲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成之舞》。
九月甲子,詔修《哲宗實錄》。丙寅,遼遣蕭穆來賀即位。丁卯,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己巳,幸龍德宮。辛未,章惇罷。丙子,以陳王佖為太尉。丁醜,詔修《神宗史》。己醜,複均給職田。
十月乙未,夏國入貢。丙申,蔡京出知永興軍,貶章惇為武昌軍節度副使。丁酉,以韓忠彥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壬寅,以曾布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乙卯,升端州為興慶軍。己未,詔禁曲學偏見、妄意改作以害國事者。辛酉,罷平准務。
十一月丁卯,詔修《六朝寶訓》。降德音於端州: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庚午,詔改明年元。戊寅,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知樞密院事。庚辰,黃履罷。己醜,置《春秋》博士。辛卯,令陝西兼行銅、鐵錢。以禮部尚書范純禮為尚書右丞。十二月甲午,以皇太后不豫,禱于宮觀、祠廟、嶽瀆。戊戌,出廩粟減價以濟民。辛醜,慮囚。甲辰,詔修《國朝會要》。戊申,降德音于諸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戊午,遼人來賀正旦。是歲,出宮女六十九人。
建中靖國元年春正月壬戌朔,有赤氣起東北,亙西南,中函白氣。將散,複有黑昆在旁。癸亥,有星自西南入尾,其光燭地。癸酉,範純仁薨。甲戌,皇太后崩,遺詔追尊皇太妃陳氏為皇太后。丁醜,易大行皇太后園陵為山陵,命曾布為山陵使。己卯,令河、陝募人入粟,免試注官。
二月丙申,雨雹。己亥,汰秦鳳路土兵。甲辰,始聽政。乙巳,出內庫及諸路常平錢各百萬,備河北邊儲。丁巳,貶章惇為雷州司戶參軍。
三月甲子,始禦紫宸殿。乙丑,遼使蕭恭來告其主洪基殂,遣謝瓘、上官均等往弔祭,黃寔賀其孫延禧立。丁醜,詔以河西軍節度使趙懷德知湟州。壬午,以日當食,避殿減膳,降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夏四月辛卯朔,日食不見。甲午,上大行皇太后諡曰欽聖憲肅。乙未,上追尊皇太后諡曰欽慈。丁酉,禦殿複膳。壬寅,詔諸路疑獄當奏而不奏者科罪,不當奏而輒奏者勿坐,著為令。
五月辛酉朔,大雨雹。詔三省減吏員、節冗費。丙寅,葬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于永裕陵。庚辰,蘇頌薨。丙戌,祔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神主于太廟。戊子,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六月庚寅朔,以韓國公亶為開府儀同三司,封京兆郡王。戊申,封向宗回為永陽郡王,向宗良為永嘉郡王。甲寅,封吳王顥子孝騫為廣陵郡王,頵子孝參為信都郡王。戊午,範純禮罷。己未,詔班《鬥殺情理輕重格》。
秋七月辛巳,內郡置添差宗室闕。丙戌,安燾罷。丁亥,以蔣之奇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陸佃為尚書右丞,端明殿學士章楶同知樞密院事。
九月己巳,詔諸路轉運、提舉司及諸州軍,有遺利可以講求及冗員浮費當裁損者,詳議以聞。丙戌,子礻聖薨。
冬十月乙未,李清臣罷。丁酉,天寧節,群臣及遼使初上壽於垂拱殿。
十一月庚申,以陸佃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溫益為尚書右丞。壬戌,以西蕃賒羅撒為西平軍節度使、邈川首領。辛未,出禦制南郊親祀樂章。戊寅,朝獻景靈宮。己卯,饗太廟。庚辰,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改彰信軍為興仁軍,昭德軍為隆德軍。改明年元。十二月壬辰,賜陳王佖詔書不名。癸卯,進神宗昭儀武氏為賢妃。丙午,奉安神宗神禦于景靈西宮大明殿。丁未,詣宮行禮。己酉,降德音於四京,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是歲,遼人來獻遺留物。河東地震,京畿蝗,江、淮、兩浙、湖南、福建旱。
崇甯元年春正月丁醜,太原等十一郡地震,詔死者家賜錢有差。
二月丙戌朔,以聖瑞皇太妃疾,慮囚。甲午,子亶改名烜。以蔡確配饗哲宗廟庭。戊戌,詔:「士有懷抱道德、久沈下僚及學行兼備、可厲風俗者,待制以上各舉所知二人。」奉議郎趙諗謀反,伏誅。庚子,封子煥為魏國公。辛醜,聖瑞皇太妃薨,追尊為皇太后。庚戌,追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
三月丁巳,奉安哲宗神禦于景靈西宮寶慶殿。戊午,詣宮行禮。壬戌,以定王偲為太保。壬申,幸定王第。
夏四月己亥,上皇太后諡曰欽成。
五月丁巳,熒惑入鬥。庚申,韓忠彥罷。己巳,瞎征卒。庚午,降複太子太保司馬光為正議大夫,太師文彥博為太子太保,餘各以差奪官。辛未,詔待制以上舉能吏各二人。乙亥,黜後苑內侍請以箔金飾宮殿者。丙子,詔元祐諸臣各已削秩,自今無所複問,言者亦勿輒言。戊寅,葬欽成皇后于永裕陵。己卯,陸佃罷。庚辰,以許將為門下侍郎,溫益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趙挺之為尚書右丞。
六月己醜,祔欽成皇后神主于太廟。壬辰,減西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癸卯,詔六曹尚書有事奏陳,許獨員上殿。己酉,太白晝見。壬子,改渝州為恭州。癸醜,詔仿《唐六典》修神宗所定官制。封伯夷為清惠侯,叔齊為仁惠侯。
閏月甲寅朔,更名哲宗神禦殿曰重光。辛酉,慮囚。壬戌,曾布罷。甲子,詔諸路州縣官有治績最著者,許監司、帥臣各舉一人。壬午,追貶李清臣為武安軍節度副使。癸未,詔監司、帥臣于本路小使臣以上及親民官內,有智謀勇果可備將帥者,各舉一人。
秋七月甲申朔,建長生宮以祠熒惑。丙戌,詔省、台、寺、監及監司、郡守,並以三年成任。戊子,以蔡京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己醜,焚元祐法。甲午,詔於都省置講議司。詔杭州、明州置市舶司。庚子,章楶罷。甲辰,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封府振恤壓溺者。辛亥,罷《春秋》博士。
八月乙卯,子烜改名桓,煥改名楷。乙丑,罷權侍郎官。辛未,置安濟坊,養民之貧病者,仍令諸郡縣並置。甲戌,詔天下興學貢士,建外學于國南。丙子,詔司馬光等二十一人子弟毋得官京師。己卯,以趙挺之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商英為尚書右丞。
九月戊子,京師置居養院,以處鰥寡孤獨,仍以戶絕財產給養。乙未,詔中書籍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為正上、正中、正下三等,邪上、邪中、邪下三等。丁酉,治臣僚議複元祐皇后及謀廢元符皇后者罪,降韓忠彥、曾布官,追貶李清臣為雷州司戶參軍,黃履為祁州團練副使,竄曾肇以下十七人。己亥,籍元祐及元符末宰相文彥博等、侍從蘇軾等、余官秦觀等、內臣張士良等、武臣王獻可等凡百有二十人,禦書刻石端禮門。庚子,以元符末上書人鐘世美以下四十一人為正等,悉加旌擢;范柔中以下五百余人為邪等,降責有差。時世美已卒,詔贈官,仍官其子一人。壬寅,貶曾布為武泰軍節度副使。甲辰,詔:「元符三年、建中靖國元年責降臣僚已經牽複者,其元責告命並繳納尚書省。」冬十月癸亥,蔣之奇罷。戊辰,詔責降宮觀人不得同一州居住。甲戌,以禦史錢遹、石豫、左膚及輔臣蔡京、許將、溫益、趙挺之、張商英等言,罷元祐皇后之號,複居瑤華宮。丙子,劉奉世等二十七人坐元符末黨與變法,並罷祠祿。戊寅,以資政殿學士蔡卞知樞密院事。
十一月乙酉,邵州言知溪洞徽州楊光銜內附。戊子,以婉儀鄭氏為賢妃。辛卯,置河北安濟坊。癸巳,置西、南兩京宗正司及敦宗院。戊戌,置顯謨閣學士、待制官。戊申,子楷為開府儀同三司,封高密郡王。己酉,立卿、監、郎官三歲黜陟法。十二月癸醜,論棄湟州罪,貶韓忠彥為崇信軍節度副使,曾布為賀州別駕,安燾為甯國軍節度副使,範純禮分司南京。庚申,鑄當五錢。辛酉,贈哲宗子鄧王茂為皇太子,諡獻湣。丁醜,詔:「諸邪說詖行非先聖賢之書,及元祐學術政事,並勿施用。」是歲,京畿、京東、河北、淮南蝗。江、浙、熙河、漳、泉、潭、衡、郴州、興化軍旱。辰、沅州徭入寇。出宮女七十六人。
三月壬午,進仁宗充儀張氏為賢妃。乙酉,減西京囚罪一等。詔党人子弟毋得擅到闕下,其應緣趨附黨人、罷任在外、指射差遣及得罪停替臣僚亦如之。丁亥,禦集英殿策進士。癸卯,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五百三十八人,其嘗上書在正等者升甲,邪等者黜之。
夏四月甲寅,詔侍從官各舉所知二人。乙卯,于闐入貢。丁卯,詔毀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範純仁、劉摯、範百祿、梁燾、王岩叟景靈西宮繪像。己巳,以初謁景靈宮,赦天下。乙亥,詔毀刊行《唐鑒》並三蘇、秦、黃等文集。戊寅,以趙挺之為中書侍郎,張商英為尚書左丞,戶部尚書吳居厚為尚書右丞,兵部尚書安惇同知樞密院事。奪王珪贈諡,追毀程頤出身文字,其所著書令監司覺察。
五月辛巳,以賢妃鄭氏為淑妃。癸未,以陳王佖為太師。丙戌,貶曾布為廉州司戶參軍。己亥,封子楫為楚國公。丙午,冊元符皇后劉氏為太后。六月壬子,冊王氏為皇后。庚申,詔:「元符末上書進士,類多詆訕,令州郡遣入新學,依大學自訟齋法,候及一年,能革心自新者許將來應舉,其不變者當屏之遠方。」壬戌,慮囚。是月,中太一宮火。複湟州。
秋七月己卯,學士院火。辛巳,以複湟州,進蔡京官三等,蔡卞以下二等。壬午,白虹貫日。甲申,降德音于熙河蘭會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庚寅,曾肇責授濮州團練副使。辛卯,詔上書進士見充三舍生者罷歸。丁酉,詔自今戚裏宗屬勿複為執政官,著為令。乙巳,詔責降人子弟毋得任在京及府界差遣。
八月丁未朔,再論棄湟州罪,貶韓忠彥為磁州團練副使,安燾為祁州團練副使,範純禮為靜江軍節度副使,削蔣之奇秩三等。戊申,張商英罷。辛酉,詔張商英入元祐黨籍。
九月辛巳,詔宗室不得與元祐奸黨子孫為婚姻。庚寅,封子樞為吳國公。詔:「上書邪等人,知縣以上資序並與外祠,選人不得改官及為縣令。」壬辰,置醫學。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寧寺。辛醜,改吏部選人自承直郎至將仕郎七階。令天下監司長吏廳各立《元祐奸黨碑》。甲辰,詔郡縣謹祀社稷。冬十一月庚辰,以元祐學術政事聚徒傳授者,委監司舉察,必罰無赦。
十二月癸亥,祧宣祖皇帝、昭憲皇后。丙寅,詔六曹長貳歲考郎官治狀,分三等以聞。是歲,諸路蝗。纂府蠻楊晟銅、融州楊晟天、邵州黃聰內附。
三年春正月己卯,安化蠻降。辛巳,詔上書邪等人毋得至京師。戊子,鑄當十大錢。壬辰,增縣學弟子員。甲午,賜蔡京子攸進士出身。癸卯,太白晝見。甲辰,鑄九鼎。
二月丙午,以淑妃鄭氏為貴妃。以刊定元豐役法不當,黜錢遹以下九人。丁未,置漏澤園。己酉,詔王珪、章惇別為一籍,如元祐黨。詔自今禦後殿,許起居郎、舍人侍立。壬子,以楚國公楫為開府儀同三司,封南陽郡王。庚申,令天下坑冶金銀複盡輸內藏。辛未,雨雹。
三月辛巳,置文繡院。丁亥,作圜土,以居強盜貸死者。甲午,躋欽成皇后神主于欽慈皇后之上。辛醜,大內災。
夏四月乙巳,以火災降德音於四京:減囚罪一等,流以下原之。乙卯,複鄯州,建為隴右都護府。辛酉,徙封楫為樂安郡王。複廓州。乙丑,罷講議司。己巳,曲赦陝西。壬申,楫薨。
五月戊寅,罷開封權知府,置牧、尹、少尹。改定六曹,以吏、戶、儀、兵、刑、工為序,增其員數,仿《唐六典》易胥吏之稱。己卯,以複鄯、廓,蔡京為守司空,封嘉國公。庚辰,許將、趙挺之、吳居厚、安惇、蔡卞各轉三官。甲申,改鄯州為西寧州,仍為隴右節度。辛醜,詔黜守臣進金助修宮庭者。
六月壬寅朔,圖熙甯、元豐功臣于顯謨閣。癸酉,以王安石配饗孔子廟。丙午,增諸州學未立者。壬子,置書、畫、算學。占城入貢。戊午,詔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為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餘並出籍,自今毋得複彈奏。辛酉,複置太醫局。癸亥,慮囚。乙丑,詔內外官毋得越職論事,僥倖奔競,違者禦史台彈奏。
秋七月癸酉,以婉儀王氏為德妃。庚辰,詔自今大禮不受尊號,群臣毋上表。辛卯,行方田法。
八月庚子,詔諸路知州、通判增入「主管學事」四字。壬寅,大雨,壞民廬舍,令收瘞死者。甲辰,蔡京上《神宗史》。丙午,許將罷。
九月乙亥,以趙挺之為門下侍郎,吳居厚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鄧洵武為尚書右丞。壬辰,詔諸路州學別置齋舍,以養材武之士。
冬十月辛居朔,大雨雹。丁未,賢妃張氏薨。丙辰,命官編類六朝勳臣。戊午,夏人入涇原,圍平夏城,寇鎮戎軍。庚申,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使王厚言,河西軍節度使趙懷德等出降。己巳,立九廟,複翼祖、宣祖。庚午,貴妃邢氏薨。
十一月甲戌,幸太學,官論定之士十六人,遂幸辟雍,賜國子司業吳絪、蔣靜四品服,學官推恩有差。丙戌,封子杞為冀國公。丁亥,詔取士並繇學校,罷發解及省試法,科場如故事。癸巳,更上神宗諡曰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加上哲宗諡曰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甲午,朝獻景靈宮。乙未,饗太廟。丙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升興仁、隆德軍為府,還彰信、昭德舊節。十二月乙巳,升通遠軍為鞏州。戊午,賜陳王佖入朝不趨。是歲,諸路蝗。出宮女六十二人。廣西黎洞楊晟免等內附。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四年春正月庚午朔,改熙河蘭會路為熙河蘭湟路。丙戌,築溪哥城。壬辰,詔察諸路監司貪虐者論其罪。丙申,詔京畿路改置轉運使、提點刑獄官。蔡卞罷。立武學法。丁酉,秦鳳蕃落獻邦、潘、疊三州。以內侍童貫為熙河蘭湟、秦鳳路經略安撫制置使。
二月乙巳,築禦謀城。己酉,置親衛、勳衛、翊衛郎、中郎等官,以勳戚近臣之兄弟子孫有官者試充。甲寅,以張康國知樞密院事,兵部尚書劉逵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何執中為尚書左丞。乙卯,班方田法。庚申,詔西邊用兵能招納羌人者,與斬級同賞。壬戌,升趙州為慶源軍。甲子,雨雹。乙丑,改三衛郎為侍郎。
閏月壬申,複元豐銓試斷按法。令州縣仿尚書六曹分六案。甲申,置陝西、河東、河北、京西監,鑄當二夾錫鐵錢。己醜,禦端門,受趙懷德降,授感德軍節度使,封安化郡王。壬辰,曲赦熙河蘭湟路。
三月壬寅,置青海馬監。甲辰,以趙挺之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丙午,詔建王口砦為懷遠軍。庚戌,令呂惠卿致仕。戊午,複銀州。乙丑,詔州縣屬鄉聚徒教授者,非經書、子、史毋習。丁卯,牂牁、夜郎首領以地降。是月,夏人攻塞門砦。
夏四月辛未,遼遣蕭良來,為夏人求還侵地及退兵。戊寅,夏人攻臨宗砦。辛巳,詔諸路走馬承受毋得預軍政及邊事。己醜,夏人寇順寧砦,鄜延第二副將劉延慶擊破之;複攻湟州北蕃市城,知州辛叔獻等擊卻之。
五月戊申,除黨人父兄子弟之禁。壬子,遣林攄報聘於遼。賜張繼先號虛靜先生。癸醜,罷轉運司檢察鉤考法。辛酉,命官分部決獄。
六月丙子,複解池鹽。占城入貢。丁醜,慮囚。辛巳,罷陝西、河東力役。甲申,曲赦熙河、陝西、河東、京西路。戊子,趙挺之罷。
秋七月丙申朔,罷三京國子監官,各置司業一員。辛醜,置熒惑壇。置四輔郡,以潁昌府為南輔,襄邑縣為東輔,鄭州為西輔,澶州為北輔。甲寅,詔奪元祐輔臣墳寺。丁巳,還上書流人。戶部尚書曾孝廣坐錢帛皆闕,出知杭州。
八月戊辰,以德妃王氏為淑妃。庚午,以王、江、古州歸順,置提舉溪洞官二員,改懷遠軍為平州。丙子,以東輔為拱州。甲申,奠九鼎于九成宮。乙酉,詣宮酌獻。辛卯,賜新樂名《大晟》,置府建官。壬辰,遣劉正夫使遼。
九月己亥,赦天下。乙巳,詔元祐人貶謫者以次徙近地,惟不得至畿輔。詔京畿、三路保甲並于農隙時教閱。乙卯,賜上舍生三十五人及第。丙辰,詔自今非宰臣毋得除特進。
冬十月,自七月雨,至是月不止。甲申,以左、右司所編紹聖、元符以來申明斷例班天下,刑名例班刑部、大理司。丁亥,升武岡縣為軍。戊子,詔上書進士未獲者,限百日自陳免罪。壬辰,日中有黑子。
十一月戊戌,安定郡王世雍薨。丙辰,置諸路提舉學事官。己未,章惇卒。十二月癸酉,升拱州為保慶軍。甲申,分平州置允州、格州。是歲,蘇、湖、秀三州水,賜乏食者粟。泰州禾生魯。
五年春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其長竟天。庚子,複置江、湖、淮、浙常平都倉。甲辰,以吳居厚為門下侍郎,劉逵為中書侍郎。乙巳,以星變,避殿損膳,詔求直言闕失。毀《元祐黨人碑》。複謫者仕籍,自今言者勿複彈糾。丁未,太白晝見,赦天下,除黨人一切之禁。權罷方田。戊申,詔侍從官奏封事。己酉,罷諸州歲貢供奉物。庚戌,詔崇甯以來左降者,各以存歿稍複其官,盡還諸徙者。辛亥,禦殿複膳。壬子,罷圜土法。丁巳,罷書、畫、算、醫四學。壬戌,複書、畫、算學。
二月甲子朔,詔監司條奏民間疾苦。丙寅,蔡京罷為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一宮使。以觀文殿大學士趙挺之為特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庚午,詔翰林學士、兩省官及館閣自今並除進士出身人。壬申,省內外冗官,罷醫官兼宮觀者。蒲甘國入貢。丁醜,以前後所降御筆手詔模印成冊,班之中外。州縣不遵奉者,監司按劾,監司推行不盡者,諸司互察之。
三月丙申,詔星變已消,罷求直言。辛醜,改威德軍為石堡砦。封眉州防禦使世福為安定郡王。癸卯,禦集英殿策進士。丁未,罷諸州武學。乙卯,廢銀州為銀川城。丙辰,蔡王似薨。己未,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六百七十一人。
夏四月丁醜,停免兩浙水災州郡夏稅。
五月丁未,班《紀元曆》。辛亥,封子栩為魯國公。乙卯,罷辟舉,盡複元豐選法。
六月癸亥,立諸路監司互察法,庇匿不舉者罪之,仍令禦史台糾劾。改格州為從州。甲子,詔求隱逸之士,令監司審核保奏,其緣私者,禦史察之。丁卯,詔輔臣條具東南守備策。壬申,慮囚。
秋七月庚寅朔,日當食不虧。壬寅,詔改明年元。
九月辛醜,河南府嘉禾與芝草同本生。
冬十月己卯,升澶州為開德府。庚辰,降德音於開德府: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十一月辛卯,陳王佖薨。乙巳,詔立武士貢法。辛亥,並京畿提刑入轉運司。十二月戊午朔,日當食不虧,群臣稱賀。己未,劉逵罷。壬戌,詔臣僚休日請對,特禦便殿。己巳,詔監司按事,有懷奸挾情不盡實者,流竄不敘。是歲,廣西黎洞韋晏鬧等內附。
大觀元年春正月戊子朔,赦天下。甲午,以蔡京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戊戌,幸興德禪院。複廢官。庚子,複置議禮局於尚書省。甘露降於帝鼎內,群臣稱賀。壬寅,吳居厚罷。戊申,進封衛王俁為魏王,定王偲為鄧王。壬子,以何執中為中書侍郎,鄧洵武為尚書左丞,戶部尚書梁子美為尚書右丞。乙卯,封仲損為南康郡王,仲禦為汝南郡王。
二月壬戌,以向宗回為開府儀同三司,徙封安康郡王。甲子,以黎洞納土,曲赦廣西。乙亥,複醫學。己卯,複行方田。丙戌,以平昌郡君韋氏為才人。
三月丁酉,趙挺之罷。以何執中為門下侍郎,鄧洵武為中書侍郎,梁子美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朱諤為右丞。甲辰,立八行取士科。癸醜,趙挺之卒。
夏四月乙丑,以淑妃王氏為貴妃。
五月己醜,封子棫為楊國公。朝散郎吳儲、承議郎吳侔坐與妖人張懷素謀反,伏誅。貶呂惠卿為祁州團練副使。庚寅,鄧洵武罷。甲午,詔班新樂於天下。癸卯,詔自今凡總一路及監司之任,勿以元祐學術及異意人充選。以安化蠻犯邊,益兵赴廣西討之。乙巳,子構生。
六月己未,以梁子美為中書侍郎。壬戌,詔景靈宮建僖祖殿室。甲子,以黎人地為庭、孚二州。癸酉,賜上舍生二十九人及第。乙亥,朱諤卒。丁醜,慮囚。甲申,以才人韋氏為婕妤。
秋七月乙酉朔,伊、洛溢。戊子,詔括天下漏丁。壬寅,班祭服於州郡。乙巳,賢妃武氏薨。
八月乙卯,曾布卒。丁巳,封子構為蜀國公。庚申,以戶部尚書徐處仁為尚書右丞,吏部尚書林攄同知樞密院事。己巳,降德音於淮、海、吳、楚二十六州: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九月庚寅,建顯烈觀于陳橋。己酉,加上僖祖諡曰立道肇基積德起功懿文憲武睿和至孝皇帝,朝獻景靈宮。庚戌,饗太廟。辛亥,大饗明堂,赦天下。升永興軍為大都督府。章綖坐冒法,竄海島。李景直等四人以上書觀望罪,並編管嶺南。
冬十月己未,詔士有才武絕倫者,歲貢准文士上舍上等法。辛酉,蘇州地震。乙丑,貶張商英為安化軍節度副使。己巳,大雨雹。
閏月丙戌,以林攄為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鄭居中同知樞密院事。乙未,詔守令以戶口為殿最。升桂州為大都督府,鎮州為靖海軍節度。壬寅,禁用翡翠。乙巳,升太原府、鄆州並為大都督府。
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蔡京等以不及所當食分,率群臣稱賀。乙丑,置符寶郎。己巳,升瀛州為河間府、瀛海軍節度。戊寅,南丹州刺史莫公佞降。徐處仁以母憂去位。十二月庚寅,以蔡京為太尉,進何執中以下官二等。癸巳,以江甯、荊南、揚、杭、越、洪、福、潭、廣、桂並為帥府。置黔南路。丁酉,置開封府府學。己亥,以婉容喬氏為賢妃。開潩河。是歲,秦鳳旱。京東水,河溢,遣官振濟,貸被水戶租。廬州雨豆。汀、懷二州慶雲見。乾甯軍、同州黃河清。于闐、夏國入貢。涪州夷駱世葉、駱文貴內附。
二年春正月壬子朔,受八寶於大慶殿,赦天下,文武進位一等。蔡京表賀符瑞。乙卯,以婉儀劉氏為德妃。己未,蔡京進太師;加童貫節度使,仍宣撫。庚申,進封魏王俁為燕王,鄧王偲為越王,並為太尉;京兆郡王桓為定王,高密郡王楷為嘉王,並為司空;吳國公樞為建安郡王,冀國公杞為文安郡王,楚國公栩為安康郡王,楊國公棫為濟陽郡王,蜀國公構為廣平郡王,並為開府儀同三司。甲子,以神宗德妃宋氏、劉氏為淑妃,賢妃喬氏為德妃。庚午,徙封仲損為齊安郡王,仲禦為華陽郡王,孝騫為晉康郡王,孝參為豫章郡王,並開府儀同三司;封仲增為信安郡王,仲忽為普安郡王,仲癸為咸安郡王,仲僕為同安郡王,仲糜為淮安郡王。戊寅,徙封向宗回為漢東郡王,向宗良為開府儀同三司。仲損薨。河東、北盜起。
二月甲申,置諸州曹掾官。甲午,詔建徽猷閣,藏《哲宗禦集》,置學士、直學士、待制官。己亥,以安德軍節度使錢景臻為開府儀同三司。庚戌,以婕妤韋氏為修容。
三月庚申,班《金籙靈寶道場儀范》於天下。甲子,封子材為魏國公。乙亥,封子模為鎮國公。戊寅,賜上舍生十三人及第。升乾寧軍為清州。詔監司歲舉所部郡守二人、縣令四人赴三省審察。夏四月甲辰,複洮州。
五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辛亥,慮囚。以複洮州功,賜蔡京玉帶,加童貫檢校司空,仍宣撫。甲寅,複諸路歲貢供奉物。壬戌,溪哥王子臧征撲哥降,複積石軍。戊辰,詔官蔡京子孫一人,進執政官一等。
六月乙酉,以涪夷地為珍州。甲午,以平夏城為懷德軍。乙未,以殿中六尚、算學、太官局、翰林儀鸞司皆隸六察。
秋七月庚戌,罷建僖祖殿室。乙卯,以婉容王氏為賢妃。
八月辛巳,邢州河水溢,壞民廬舍,複被水者家。丙申,中書侍郎梁子美罷知鄆州。己亥,置保州敦宗院。
九月辛亥,以林攄為中書侍郎,吏部尚書余深為尚書左丞。壬戌,貶向宗回為太子少保致仕。壬申,封子植為吳國公。癸酉,皇后王氏崩。削向宗回官爵。丙子,曲赦熙河蘭湟、秦鳳、永興軍路。冬十一月丁未朔,太白晝見。乙丑,上大行皇后諡曰靖和。
十二月壬寅,陪葬靖和皇后于永裕陵。是歲,同州黃河清。出宮女七十有七人。于闐、夏國入貢。涪夷任應舉、楊文貴,湖南徭楊再光內附。
三年春正月乙卯,祔靖和皇后神主于別廟。己未,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園陵役者蠲其賦。丁卯,以涪夷地為承州。甲戌,升湟州為向德軍節度。
二月丙子朔,播州楊文貴納土,以其地置遵義軍。丁醜,韓忠彥致仕。
三月丙午,立海商越界法。庚戌,禦集英殿策進士。辛酉,詔四川郡守並選內地人任之。壬戌,並黔南入廣西路。乙丑,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六百八十五人。壬申,張康國卒。
夏四月戊寅,林攄罷。戊子,以淑妃劉氏為貴妃。癸巳,以鄭居中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管師仁同知樞密院事。癸卯,以餘深為中書侍郎,兵部尚書薛昂為尚書左丞,工部尚書劉正夫為尚書右丞。
五月乙巳朔,孟翊獻所畫卦象,謂宋將中微,宜更年號、改官名、變庶事以厭之。帝不樂,詔竄遠方。丙辰,令辟雍宴用雅樂。丁巳,慮囚。戊辰,大雨雹。辛未,以德妃喬氏為貴妃。
六月甲戌朔,詔修《樂書》。管師仁罷。丁醜,蔡京罷。辛巳,以何執中為特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瀘夷地為純、滋二州。庚寅,冀州河水溢。
秋七月丁未,詔謫籍人除元祐奸黨及得罪宗廟外,餘並錄用。丙辰,詔罷都提舉茶事司,在京令戶部、在外令轉運司主之。
八月乙酉,封子朴為雍國公。己醜,嗣濮王宗漢薨。甲午,以仲增為開府儀同三司,封嗣濮王。丙申,升融州為清遠軍節度。己亥,韓忠彥薨。
九月癸醜,封子棣為徐國公。己未,賜天下州學藏書閣名「稽古」。
冬十月癸巳,減六尚局供奉物。
十一月丁未,詔算學以黃帝為先師,風後等八人配饗,巫鹹等七十人從祀。己巳,蔡京進封楚國公致仕,仍提舉《哲宗實錄》,朝朔望。十二月己亥,罷東南鑄夾錫錢。是歲,江、淮、荊、浙、福建旱,秦、鳳、階、成饑,發粟振之,蠲其賦。陝州、同州黃河清。闍婆、占城、夏國入貢。瀘州夷王募弱內附。
四年春正月癸卯,罷改鑄當十錢。辛酉,詔士庶拜僧者,論以大不恭。丁卯,夏國入貢。二月庚午朔,禁然頂、煉臂、刺血、斷指。庚辰,罷京西錢監。甲申,詔自今以賞進秩者毋過中奉大夫。己醜,以余深為門下侍郎。資政殿學士張商英為中書侍郎,戶部尚書侯蒙同知樞密院事。壬辰,罷河東、河北、京東鑄夾錫鐵錢。
三月庚子,募饑民補禁卒。詔醫學生併入太醫局,算入太史局,書入翰林書藝局,畫入翰林畫圖局,學官等並罷。甲寅,敕所在振恤流民。癸亥,詔:罪廢人稍加甄敘,能安分守者,不俟滿歲,各與敘進,以責來效。丙寅,賜上舍生十五人及第。戊辰,詔上書邪下等人可依無過人例,今後改官升任並免檢舉。
夏四月己卯,班樂尺於天下。癸未,蔡京上《哲宗實錄》。丙申,立感生帝壇。丁酉,詔修《哲宗史》。
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丁未,彗出奎、婁。甲寅,立詞學兼茂科。丙辰,詔以彗見,避殿減膳,令侍從官直言指陳闕失。戊午,赦天下。壬戌,改廣西黔南路為廣南西路。癸亥,治廣西妄言拓地罪,追貶帥臣王祖道為昭信軍節度副使。甲子,貶蔡京為太子少保。丙寅,餘深罷。
六月庚午,禦殿複膳。乙亥,以張商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壬辰,複向宗回為開府儀同三司、漢東郡王。乙未,慮囚。丙申,薛昂罷。
秋七月辛醜,複罷方田。戊申,封子咢為冀國公。
八月乙亥,以劉正夫為中書侍郎,侯蒙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鄧洵仁為尚書右丞。戊寅,省內外冗官。庚辰,以資政殿學士吳居厚為門下侍郎。丁亥,行內外學官選試法。
閏月辛醜,詔諸路事有不便於民者,監司條奏之。癸卯,改陵井監為仙井監。辛酉,詔戒朋黨。以張閣知杭州,兼領花石綱。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酉,立貴妃鄭氏為皇后。鄭居中罷。戊戌,太白晝見。以吳居厚知樞密院事。
十一月乙丑朔,朝景靈宮。丙寅,饗太廟。丁卯,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改明年元。丙戌,罷拱州為襄邑縣。十二月庚戌,改諡靖和皇后為惠恭。是歲,夔州江水溢。海水清。出宮女四百八十六人。南丹州首領莫公晟內附。
政和元年春正月己巳,以賢妃王氏為德妃。壬申,毀京師淫祠一千三十八區。戊寅,封子共為定國公。丙戌,廢白、龔二州。壬辰,詔百官厲名節。
二月壬寅,冊皇后。乙巳,詔陝西、河東複鑄夾錫錢。丙午,以太子少師鄭紳為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己巳,詔監司督州縣長吏勸民增植桑柘,課其多寡為賞罰。癸酉,以吏部尚書王襄同知樞密院事。
夏四月乙卯,罷陝西、河東鑄夾錫錢。丙辰,慮囚。立守令勸農黜陟法。丁巳,以淮南旱,降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五月癸亥,詔四川羨余錢物歸左藏庫。戊辰,改當十錢為當三。己卯,東南有星晝隕。丁亥,解池生紅鹽。
六月甲寅,複蔡京為太子少師。
秋七月壬申,以疾愈,赦天下。癸未,廢平、從二州為砦。
八月乙未,複蔡京為太子太師。丁巳,張商英罷。戊午,詔:「監司部內官吏,一歲中有犯罪至三人以上,雖不及三人而或有曾薦舉者,罪及監司。」九月戊寅,王襄罷。丁亥,封子栻為黃國公。是月,鄭允中、童貫使遼,以李良嗣來,良嗣獻取燕之策,詔賜姓趙。
冬十月辛卯,以用事之臣多險躁朋比,下詔申儆。庚戌,封昭化軍節度使宗粹為信安郡王。辛亥,貶張商英為崇信軍節度副使。
十一月任戌,以上書邪等及曾經入籍人並不許試學官。丙子,封子榛為福國公。十二月己酉,詔台諫以直道核是非,毋憚大吏,毋比近習。辛亥,廢鎮州,升瓊州為靖海軍。是歲,虔州芝草生。蔡州瑞麥連野。河南府嘉禾生,野蠶成繭。出宮女八十人。交趾、夏國入貢。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二年春正月甲子,制:上書邪等人並不除監司。
二月戊子朔,蔡京複太師致仕,賜第京師。庚子,以婉容崔氏為賢妃。
三月戊午朔,定國公共薨。己巳,禦集英殿策進士。己卯,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七百十三人。
夏四月己醜,詔縣令以十二事勸農於境內,躬行阡陌,程督勤惰。辛卯,複行方田。日中有黑子。甲午,宴蔡京等於太清樓。乙巳,以定國軍節度使仲忽為開府儀同三司。庚戌,以何執中為司空。壬子,賜張商英自便。
五月癸亥,慮囚。丁卯,封子椿為慶國公。己巳,蔡京落致仕,三日一至都堂議事。
六月己醜,以資政殿學士余深為門下侍郎。乙卯,白虹貫日。
秋七月壬申,訪天下遺書。丙子,置禮制局。
九月壬午,改太尉以冠武階。癸未,正三公、三孤官。改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罷尚書令。
冬十月乙巳,得玉圭於民間。
十一月己未,置知客省、引進、四方館、東西上閣門事。戊寅,日南至,受元圭於大慶殿,赦天下。辛巳,蔡京進封魯國公。以何執中為少傅、太宰兼門下侍郎,執政皆進秩。十二月甲申,行給地牧馬法。乙酉,以鄭居中為特進。丙戌,以武信軍節度使童貫為太尉。乙巳,定命婦名為九等。丙午,燕輔臣于延福宮。辛亥,封子楃為衛國公。是歲,成都府、蘇州火。出宮女三百八十三人。高麗入貢。成都路夷人董舜咨、董彥博內附,置祺、亨二州。
三年春正月己未,以定王桓、嘉王楷並為太保。庚申,以廣平郡王構為檢校太保。甲子,詔以天賜元圭,遣官冊告永裕、永泰陵。丙寅,以燕王俁為太傅。癸酉,追封王安石為舒王,子雱為臨川伯,配饗文宣王廟。丁醜,吳居厚罷,以觀文殿學士鄭居中知樞密院事。己卯,以越王偲為太傅,封子楗為韓國公。
二月甲申,以德妃王氏為淑妃。庚寅,罷文臣勳官。辛卯,崇恩太后暴崩。甲午,以遼、女真相持,詔河北治邊防。丁酉,詔百官奉祠祿者並以三年為任。乙巳,增定六朝勳臣一百一十六人。
三月壬子朔,日有食之。戊辰,進神宗淑妃宋氏為貴妃。升永安縣為永安軍。癸酉,賜上舍生十九人及第。
夏四月戊子,作保和殿。庚寅,以複溱、播,等州降德音于梓夔路。癸巳,鄧洵仁罷。乙巳,以福寧殿東建玉清和陽宮。丙午,升定州為中山府。己酉,以資政殿學士薛昂為尚書右丞。庚戌,班《五禮新儀》。
閏月丙辰,改公主為帝姬。戊午,複置醫學。辛酉,上崇恩太后諡曰昭懷。庚午,慶國公椿薨。
五月乙酉,慮囚。丙申,升蘇州為平江府。庚子,大盈倉火。壬寅,以築溱、播進執政官一等。丙午,葬昭懷皇后于永泰陵。丁未,詔尚書內省分六司,以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置內宰、副宰、內史、治中等官及都事以下吏員。己酉,班新燕樂。
六月癸亥,祔昭懷皇后神主于太廟。戊辰,降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園陵役者蠲其賦。
秋七月癸未,升趙城縣為慶祚軍。甲申,還王珪、孫固贈諡,追複韓忠彥、曾布、安燾、李清臣、黃履等官職。庚子,貴妃劉氏薨。壬寅,複置白州。
八月甲戌,以燕樂成,進執政官一等。丙子,以何執中為少師。丁醜,升潤州為鎮江府。戊寅,封四鎮山為王。
九月庚寅,詔大理寺、開封府不得奏獄空,其推恩支賜並罷。戊戌,追冊貴妃劉氏為皇后,諡曰明達。
冬十月乙丑,閱新樂器於崇政殿,出古器以示百官。戊辰,詔冬祀大禮及朝景靈宮,並以道士百人執威儀前導。冬十一月辛巳,朝獻景靈宮。壬午,饗太廟,加上神宗諡曰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改上哲宗諡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癸未,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大赦天下。升端州為興慶府。乙酉,以天神降,詔告在位,作《天真降臨示現記》。乙丑,以賢妃崔氏為德妃。壬辰,築祥州。己亥,詔有官人許舉八行。
十二月癸醜,詔天下訪求道教仙經。乙卯,詔天下貢醫士。辛酉,太白晝見。是歲,江東旱,溫、封、滋三州火。出宮女二百七十有九人。
四年春正月戊寅朔,置道階凡二十六等。辛醜,追封濮王子宗誼為祁王,宗詠為萊王,宗師為溫王,宗輔為楚王,宗博為蕭王,宗沔為霍王,宗藎為建王,宗勝為袁王。
二月丁巳,賜上舍生十七人及第。癸亥,改淯井監為長寧軍。癸酉,長子桓冠。
三月丙子朔,以淑妃王氏為貴妃。
夏四月庚戌,幸尚書省,以手詔訓誡蔡京、何執中,各官遷秩,吏賜帛有差。癸醜,閱太學、辟雍諸生雅樂。甲子,改戎州為敘州。
五月丙戌,始祭地于方澤,以太祖配。降德音於天下。子機薨。
六月戊午,慮囚。壬申,以廣西溪洞地置隆、兌二州。
秋七月丁醜,置保壽粹和館,以養宮人有疾者。戊寅,焚苑東門所儲毒藥可以殺人者,仍禁勿得複貢。甲午,祔明達皇后神主于別廟。
八月乙巳,改端明殿學士為延康殿學士,樞密直學士為述古殿直學士。癸亥,定武臣橫班以五十員為額。
九月乙卯,以安靜軍節度使王憲為開府儀同三司。己亥,詔諸路兵應役京師者,並以十月朔遣歸。
冬十月乙巳,複置拱州。
十一月丁醜,封子梴為相國公。十二月己酉,以禁中神禦殿成,減天下囚罪一等。癸醜,定朝議、奉直大夫以八十員為額。己未,詔廣南市舶司歲貢真珠、犀角、象齒。是歲,相州野蠶成繭。出宮女六十八人。
五年春正月庚辰,瀘南晏州夷反,尋詔梓州路轉運使趙遹等督兵討平之。己醜,令諸州縣置醫學,立貢額。甲午,改龍州為政州。
二月乙巳,立定王桓為皇太子。甲寅,冊皇太子,赦天下。庚午,以童貫領六路邊事。三月辛未朔,太白晝見。己卯,禦集英殿策進士。甲申,追論至和、嘉祐定策功,封韓琦為魏郡王,複文彥博官。丁亥,詔以立皇太子,見責降文武臣僚並與牽複甄敘,凡千五百人。壬辰,升舒州為德慶軍。癸巳,賜禮部奏名進士出身六百七十人。
夏四月甲辰,作葆真宮。丁未,詣景靈宮,還,幸秘書省,進館職官一等。庚戌,改集英殿為右文殿。癸亥,置宣和殿學士。詔東宮講讀官罷讀史。
五月壬辰,慮囚。
六月癸醜,以修三山河橋,降德音于河北、京東、京西路。
秋七月戊辰朔,日有食之。乙亥,升汝州為陸海軍。丁醜,詔建明堂於寢殿之南。甲申,昭慶軍節度使蔡卞為開府儀同三司。丁亥,封子越為瀛國公。
八月己酉,以秘書省地為明堂。辛亥,升通利軍為濬州、平川軍節度。嗣濮王仲增薨。
九月己卯,封仲禦為嗣濮王。丙戌,封子楧為惠國公。冬十月癸卯,以嵩山道人王仔昔為沖隱處士。戊午,夏國入貢。
十一月癸酉,錄昭憲皇后杜氏之裔。庚寅,高麗遣子弟入學。十二月己亥,升遂州為遂寧府。庚申,以平晏夷,曲赦四川。癸亥,置緣邊安撫司於瀘州。是歲,平江府、常、湖、秀州水。出宮女五十人。
六年春正月戊子,以瀘南獻捷,轉宰執一官。以童貫宣撫陝西、河北。
閏月壬寅,升潁州為順昌府。丁未,置道學。
二月丁亥,詔增廣天下學舍。庚寅,詔廣京城。
三月癸醜,賜上舍生十一人及第。
夏四月乙丑,會道士于上清寶籙宮。辛未,以何執中為太傅致仕,朝朔望。丁醜,詔天甯諸節及壬戌日,杖已下罪聽贖。丙戌,卻監司、守臣進獻。庚寅,詔蔡京三日一朝,正公相位,總治三省事。
五月丁酉,廢錫錢。庚子,以鄭居中為少保、太宰兼門下侍郎,劉正夫為特進、少宰兼中書侍郎。壬寅,以保大軍節度使鄧洵武知樞密院事。
六月丙寅,班中書官制格。庚午,慮囚。甲戌,詔堂吏遷官至奉直大夫止。癸未,皇太子納妃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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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壬辰朔,以震武城為震武軍。甲午,以德妃崔氏為貴妃。辛亥,以河陽三城節度使王薦為開府儀同三司。諸盜晏州卜漏闕一字
、沅州黃安俊、定邊軍李吪移伏誅,詔函首於甲庫。壬子,曲赦湖北。己未,解池生紅鹽。辛酉,改走馬承受公事為廉訪使者。
八月壬戌朔,戒北邊帥臣毋生事。壬午,詔天下監司、郡守搜訪岩穀之士,雖恢詭譎怪自晦者悉以名聞。丁亥,幸蔡京第。己醜,升晉州為平陽、壽州為壽春、齊州為濟南府。
九月辛卯朔,詣玉清和陽宮,上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徽號寶冊。丙申,赦天下。令洞天福地修建宮觀,塑造聖像。以西內成,曲赦京西。己未,以童貫為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乙丑,太白晝見。
十一月丁酉,朝獻景靈宮。戊戌,饗太廟。己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庚子,以禮部尚書白時中為尚書右丞。辛醜,魏國公材薨。戊申,以侯蒙為中書侍郎,薛昂為尚書左丞。己未,徙封衛國公楃為鄆國公。增橫班為十三階。十二月己巳,以婉儀劉氏為賢妃。戊寅,以熙河進築功成,進執政一官。乙酉,奠九鼎於圜像徽調閣。劉正夫為開府儀同三司致仕。戊子,以宗粹為開府儀同三司。是歲,冀州三山黃河清。出宮女六百人。高麗、占城、大食、真臘、大理、夏國入貢,茂州夷郅永壽內附。
七年春正月丁酉,于闐入貢。庚子,以殿前都指揮使高俅為太尉。
二月癸亥,以大理國主段和譽為雲南節度使、大理國王。甲子,會道士二千余人於上清寶籙宮,詔通真先生林靈素諭以帝君降臨事。丁卯,禦集英殿策高麗進士。辛未,改天甯萬壽觀為神霄玉清萬壽宮。乙亥,幸上清寶籙宮,命林靈素講道經。
三月庚寅,賜高麗祭器。高麗進士權適等四人賜上舍及第。乙未,以童貫權領樞密院。丙申,升鼎州為常德軍。
夏四月庚申,帝諷道籙院上章,冊己為教主道君皇帝,止于教門章疏內用。辛酉,升溫州為應道軍。
五月戊子朔,升慶州為慶陽軍、渭州為平涼軍。己醜,如玉清和陽宮,上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後土皇地祇徽號寶冊。辛卯,命蔡攸提舉秘書省並左右街道籙院。乙未,詔權罷宮室修造。辛醜,祭地于方澤,降德音于諸路。以監司州縣共為奸贓,令廉訪使者察奏,仍許民徑赴尚書省陳訴。癸卯,改玉清和陽宮為玉清神霄宮。
六月戊午朔,以明堂成,進封蔡京為陳、魯國公。戊辰,以嘉王楷為太傅。改節度觀察留後為承宣使。己巳,蔡京辭兩國不拜,詔官其親屬二人。壬午,詔禁巫覡。丙戌,貴妃宋氏薨。
秋七月壬辰,熙河、環慶、涇原地震。庚子,詔八寶增定命寶。
八月癸亥,詔明堂並祠五帝。鄭居中以母憂去位。
九月戊子,詔湖北民力未紓,胡耳西道可罷進築。辛卯,大饗明堂,赦天下。乙未,劉正夫卒。丁酉,西蕃王子益麻党征降,見於紫宸殿。壬寅,進宰執官一等。甲辰,以薛昂為特進。癸醜,貴妃王氏薨。
冬十月乙卯朔,初禦明堂,班朔布政。戊寅,侯蒙罷。
十一月庚寅,命蔡京五日一赴都堂治事。辛卯,鄭居中起複。以餘深為特進、少宰兼中書侍郎,白時中為中書侍郎。壬辰,複置醴州。丙申,何執中卒。升石泉縣為軍。十二月戊申朔,有星如月。丁巳,以薛昂為門下侍郎。戊辰,詔天神降于坤寧殿,刻石以紀之。庚午,以童貫領樞密院。命戶部侍郎孟揆作萬歲山。是歲,三山河水清。出宮女六十八人。
重和元年春正月甲申朔,受定命寶於大慶殿。戊子,封孫諶為崇國公。己醜,赦天下。應元符末上書邪中等人,依無過人例。乙巳,封侄有奕為和義郡王。庚戌,以翰林學士承旨王黼為尚書左丞。
二月戊辰,增諸路酒價。庚午,遣武義大夫馬政由海道使女真,約夾攻遼。甲戌,升六安縣為六安軍。丁醜,詔監司輒以禁錢買物為苞苴饋獻,論以大不恭。
三月丙戌,詔監司、郡守自今須滿三歲乃得代,仍毋得通理。癸巳,令嘉王楷赴廷對。丙申,以茂州蕃族平,曲赦四川。丁酉,知建昌陳並等改建神霄宮不虔及科決道士,詔並勒停。戊戌,禦集英殿策進士。戊申,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七百八十三人。有司以嘉王楷第一,帝不欲楷先多士,遂以王昂為榜首。
夏四月癸醜朔,築靖夏城、制戎城。錄呂余慶後。癸亥,減捶刑。己卯,詔每歲以季秋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乙太上混元上德皇帝二月十五日生辰為貞元節。
五月壬午朔,日有食之。乙酉,詔諸路選漕臣一員,提舉本路神霄宮。丁亥,以林靈素為通真達靈元妙先生,張虛白為通元沖妙先生。壬辰,班禦制《聖濟經》。以青華帝君八月九日生辰為元成節。庚戌,手敕兩浙漕司,以權添酒錢盡給御前工作。
六月乙卯,以賢妃劉氏為淑妃。己巳,以淮西盜平,曲赦。庚子,慮囚。甲戌,以西邊獻捷,曲赦陝西、河東路。
秋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鄭居中為少傅,餘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振濟東南諸路水災。
八月甲寅,以童貫為太保。辛酉,詔班禦注《道德經》。壬申,詔執政非入謝及丐去,毋得獨留奏事。癸酉,封子椅為嘉國公。乙亥,升兗州為襲慶府。
九月辛巳,大饗明堂。壬午,詔罷拘白地、禁榷貨、增方田稅、添酒價、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東南水災強糴等事。丙戌,詔太學、辟雍各置《內經》、《道德經》、《莊子》、《列子》博士二員。己醜,以歲當戌、月當壬為元命,降德音於天下。庚寅,薛昂罷。以白時中為門下侍郎,王黼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馮熙載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范致虛為尚書右丞。壬辰,禁州郡遏糴及邊將殺降以幸功賞者。癸巳,禁群臣朋黨。丁酉,用蔡京言,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賜名《道史》。辛醜,鄭居中罷,乞持餘服,詔從之。詔察縣令治行、諸路監司能改正州縣事者,較為殿最。詔視中大夫林靈素、視中奉大夫張虛白並特授本品真官。
閏月庚申,詔江、淮、荊、浙、閩、廣監司督責州縣還集流民。丁卯,進封楷為鄆王。丙子,詔:周柴氏後已封崇義公,複立恭帝后以為宣義郎,監周陵廟,世世為國三恪。
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晝見。己亥,改興慶軍為肇慶府。甲辰,置道官二十六等,道職八等。十一月己酉朔,改元,大赦天下。辛亥,日中有黑子。丙辰,以婉容王氏為賢妃。辛酉,補上書人安堯臣官。己巳,升梓州為潼川府。
十二月戊寅朔,複京西錢監。己醜,置裕民局。是歲,江、淮、荊、浙、梓州水。出宮女百七十八人。黃岩民妻一產四男子。于闐、高麗入貢。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宣和元年春正月戊申朔,日下有五色雲。壬子,進建安郡王樞為肅王,文安郡王杞為景王,並為太保。乙卯,詔:「佛改號大覺金仙,余為仙人、大士。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寺為宮,院為觀。」改女冠為女道,尼為女德。丁巳,金人使李善慶來,遣趙有開報聘,至登州而還。戊午,以餘深為太宰兼門下侍郎,王黼為特進、少宰兼中書侍郎。乙丑,改湟州為樂州。癸酉,封子棟為溫國公,侄有恭為永甯郡王。乙亥,躬耕籍田。罷裕民局。
二月庚辰,改元。易宣和殿為保和殿。戊戌,以鄧洵武為少保。
三月庚戌,蔡京等進安州所得商六鼎。己未,以馮熙載為中書侍郎,范致虛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邦昌為尚書右丞。詔天下知宮觀道士與監司、郡縣官以客禮相見。童貫遣知熙州劉法出師攻統安城,夏人伏兵擊之,法敗歿,震武軍受圍。甲子,知登州宗澤坐建神霄宮不虔,除名編管。辛未,賜上舍生五十四人及第。甲戌,皇后親蠶。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庚寅,童貫以鄜延、環慶兵大破夏人,平其三城。己亥,曲赦陝西、河東路。辛醜,進輔臣官一等。
五月丙午朔,有物如龍形,見京師民家。丁未,詔德士並許入道學,依道士法。丙辰,敗夏人于震武。壬申,班禦制《九星二十八宿朝元冠服圖》。甲戌,慮囚。是月,大水犯都城,西北有赤氣亙天。
六月壬午,詔西邊武臣為經略使者改用文臣。甲申,詔封莊周為微妙元通真君,列禦寇為致虛觀妙真君,仍行冊命,配享混元皇帝。己亥,夏國遣使納款,詔六路罷兵。
秋七月甲寅,以童貫為太傅。
八月戊寅,詔諸路未方田處並令方量,均定租課。丁酉,以神霄宮成,降德音於天下。範致虛以母憂去位。
九月甲辰朔,燕蔡京於保和新殿。辛酉,大饗明堂。癸亥,幸道德院觀金芝,遂幸蔡京第。丁卯,以淮康軍節度使蔡攸為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甲戌朔,以《紹述熙豐政事書》佈告天下。
十一月癸醜,朝獻景靈宮。甲寅,饗太廟。乙卯,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甲子,詔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振救。戊辰,以淮甸旱,饑民失業,遣監察禦史察訪。張邦昌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中為尚書右丞。時朱勔以花石綱媚上,東南騷動,太學生鄧肅進詩諷諫,詔放歸田裏。十二月甲戌,詔京東東路盜賊竊發,令東、西路提刑督捕之。辛卯,大雨雹。丙申,帝數微行,正字曹輔上書極論之,編管郴州。是歲,京西饑,淮東大旱,遣官振濟。嵐州黃河清。升邢州為信德,陳州為淮寧,襄州為襄陽,慶州為慶陽,安州為德安,鄆州為東平,趙州為慶源府;瀘州為瀘川,睦州為建德,嶽州為岳陽,寧州為興寧,宜州為慶遠,光州為光山,均州為武當軍。
二年春正月癸亥,追封蔡確為汝南郡王。甲子,罷道學。
二月乙亥,遣趙良嗣使金國。唐恪罷。庚辰,以甯遠軍節度使梁子美為開府儀同三司。戊子,令所在贍給淮南流民,諭還之。甲午,詔別修《哲宗史》。
三月壬寅,賜上舍生二十一人及第。乙卯,改熙河蘭湟路為熙河蘭廓路。
夏四月丙子,詔江西、廣東兩界群盜嘯聚,添置武臣提刑,路分都監各一員。
五月庚子朔,以淑妃劉氏為貴妃。己酉,日中有黑子。丁巳,祭地于方澤,降德音于諸路。布衣朱夢說上書論宦寺權太重,編管池州。戊辰,詔宗室有文行才術者,令大宗正司以聞。六月癸酉,詔開封府振濟饑民。丁醜,太白晝見。戊寅,蔡京致仕,仍朝朔望。辛巳,詔自今動改元豐法制,論以大不恭。丙戌,詔三省、樞密院額外吏職,並從裁汰。及有妄言惑眾、稽違詔令者,重論之。詔諸司總轄、提點之類,非元豐法並罷。丁亥,複寺院額。甲午,罷禮制局並修書五十八所。
秋七月壬子,罷文臣起複。己未,罷醫、算學。丙寅,封子楒為英國公。
八月庚辰,詔減定醫官額。乙未,詔監司所舉守令非其人,或廢法不舉,令廉訪使者劾之。
九月壬寅,金人遣勃堇等來。乙巳,複德士為僧。辛亥,大饗明堂。丙辰,遣馬政使金國。癸亥,餘深加少傅。宴童貫第。
冬十月戊辰朔,日有食之。以河東節度使梁師成為太尉。建德軍青溪妖賊方臘反,命譚稹討之。
十一月己亥,餘深罷,仍少傅,授鎮西軍節度使、知福州。庚戌,以王黼為少保、太宰兼門下侍郎。己未,兩浙都監蔡遵、顏坦擊方臘,死之。十二月丁亥,改譚稹為兩浙制置使,以童貫為江、淮、荊、浙宣撫使,討方臘。己醜,以少傅鄭居中權領樞密院。庚寅,詔訪兩浙民疾苦。是月,方臘陷建德,又陷歙州,東南將郭師中戰死。陷杭州,知州趙霆遁,廉訪使者趙約詬賊死。是歲,淮南旱。夏國、真臘入貢。
三年春正月壬寅,鄧洵武卒。戊午,以安康郡王栩為太保,進封濟王;鎮國公模為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樂安郡王。己未,詔淮南、江東、福建各權添置武臣提刑一員。辛酉,罷蘇、杭州造作局及御前綱運。乙丑,罷西北兵更戌。罷木石彩色等場務。是月,方臘陷婺州,又陷衢州,守臣彭汝方死之。
二月庚午,趙霆坐棄杭州,貶吉陽軍。罷方田。甲戌,降詔招撫方臘。乙酉,罷天下三舍及宗學、辟雍、諸路提舉學事官。癸巳,赦天下。是月,方臘陷處州。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遣將討捕,又犯京東、河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張叔夜招降之。
三月丁未,禦集英殿策進士。庚申,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六百三十人。
夏四月丙寅,貴妃劉氏薨。甲戌,青溪令陳光以盜發縣內棄城,伏誅。庚寅,忠州防禦使辛興宗擒方臘於青溪。詔二浙、江東被賊州縣給複三年。癸巳,汝州牛生麒麟。
五月戊戌,以鄭居中領樞密院。己亥,詔杭、越、江寧守臣並帶安撫使。甲辰,追冊貴妃劉氏為皇后,諡曰明節。改睦州、建德軍為嚴州、遂安軍,歙州為徽州。丙午,金人再遣曷魯等來。戊申,以興甯軍節度使劉宗元為開府儀同三司。癸亥,詔三省覺察台諫罔上背公者,取旨譴責。陳過庭、張汝霖以乞罷御前使喚及歲進花果,為王黼所劾,並竄貶。
閏月丙寅,減諸州曹掾官。辛未,立醫官額。甲戌,複應奉司,命王黼及內侍梁師成領之。戊寅,慮囚。
六月,河決恩州清河埽。
秋七月丁卯,振溫、處等八州。丁亥,廢純、滋等十二州。戊子,童貫等俘方臘以獻。是月,洛陽、京畿訛言有黑眚如人,或如犬,夜出掠小兒食之,二歲乃息。
八月甲辰,曲赦兩浙、江東、福建、淮南路。乙巳,以童貫為太師,譚稹加節度。丁未,祔明節皇后神主于別廟。丙辰,方臘伏誅。
九月丙寅,以王黼為少傅,鄭居中為少師。庚午,進執政官一等。辛未,大饗明堂。
冬十月甲寅,詔自今贓吏獄具,論決勿貨。童貫複領陝西、兩河宣撫。
十一月丁醜,馮熙載罷。以張邦昌為中書侍郎,王安中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李邦彥為尚書右丞。辛巳,封子桐為儀國公。壬午,張商英卒。十二月辛卯朔,日中有黑子。壬子,進封廣平郡王構為康王,樂安郡王模為祁王,並為太保。是歲,諸路蝗。
四年春正月丁卯,以蔡攸為少保,梁師成為開府儀同三司。癸酉,金人破遼中京,遼主北走。
二月丙申,以旱禱于廣聖宮,即日雨。癸卯,雨雹。丙午,以吳國公植為開府儀同三司,進封信都郡王。
三月辛酉,幸秘書省,遂幸太學,賜秘書少監翁彥深、王時雍、國子祭酒韋壽隆、司業權邦彥章服,館職、學官、諸生恩錫有差。丙子,遼人立燕王淳為帝。金人來約夾攻,命童貫為河北、河東路宣撫使,屯兵于邊以應之,且招諭幽、燕。
夏四月丙午,詔置補完校正文籍局,錄三館書置宣和樓及太清樓、秘閣。又令郡縣訪遺書。五月壬戌,以高俅為開府儀同三司。丁卯,封子柄為昌國公。甲戌,嗣濮王仲禦薨。乙亥,以蔡攸為河北、河東宣撫副使。庚辰,以常德軍節度使譚稹為太尉。童貫至雄州,令都統制種師道等分道進兵。癸未,遼人擊敗前軍統制楊可世于蘭溝甸。乙酉,封開府儀同三司、江夏郡王仲爰為嗣濮王。丙戌,慮囚。楊可世與遼將蕭幹戰于白溝,敗績。丁亥,辛興宗敗于範村。
六月己醜,種師道退保雄州,遼人追擊至城下。帝聞兵敗,懼甚,遂詔班師。壬寅,以王黼為少師。是月,遼燕王淳死,蕭幹等立其妻蕭氏。
秋七月己未,廢貴妃崔氏為庶人。壬午,王黼以耶律淳死,複命童貫、蔡攸治兵,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劉延慶為都統制。甲申,種師道責授右衛將軍致仕,和詵散官安置。
九月戊午,朝散郎宋昭上書諫北伐,王黼大惡之,詔除名勒停、廣南編管。己未,金人遣徒孤且烏歇等來議師期。辛酉,大饗明堂。己巳,高麗國王王俁薨,遣路允迪弔祭。甲戌,遣趙良嗣報聘于金國。己卯,遼將郭藥師以涿、易二州來降。
冬十月庚寅,改燕京為燕山府,涿、易八州並賜名。癸巳,劉延慶與郭藥師等統兵出雄州。戊戌,曲赦所複州縣。己亥,耶律淳妻蕭氏上表稱臣納款。甲辰,師次涿州。己酉,郭藥師與高世宣、楊可世等襲燕,蕭幹以兵入援,戰於城中,藥師等屢敗,皆棄馬縋城而出,死傷過半。癸醜,以蔡攸為少傅、判燕山府。甲寅,劉延慶自盧溝河燒營夜遁,眾軍遂潰,蕭幹追至涿水上乃還。
十一月丙辰朔,行新璽。戊辰,朝獻景靈宮。己巳,饗太廟。庚午,祀昊天上帝於園丘,赦天下。東南官吏昨緣寇盜貶責者,並次第移放,上書邪上等人特與磨勘。戊寅,金人遣李靖等來許山前六州。以彰德軍節度使鄭詳為太尉。十二月丁亥,郭藥師敗蕭幹於永清縣。戊子,遣趙良嗣報聘于金國。庚寅,以郭藥師為武泰軍節度使。辛卯,金人入燕,蕭氏出奔。壬辰,使來獻捷。乙未,詔監司未經陛對,毋得之任。丙申,貶劉延慶為率府率、安置筠州。壬寅,進封植為莘王。
五年春正月戊午,金人遣李靖來議所許六州代租錢。己未,遣趙良嗣報聘,求西京等州。辛酉,以王安中為慶遠軍節度使、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知燕山府。甲申,錄富弼後。
二月乙酉朔,以李邦彥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趙野為尚書右丞。丙戌,金人以議未合,斷橋樑,焚次舍。丁酉,進封雍國公朴為華原郡王,徐國公棣為高平郡王,並為開府儀同三司。三月乙卯,金人再遣寧術割等來。己未,遣盧益報聘,皆如其約。
夏四月癸巳,金人遣楊璞以誓書及燕京、涿、易、檀、順、景、薊州來歸。庚子,童貫、蔡攸入燕,時燕之職官、富民、金帛、子女先為金人盡掠而去。乙巳,童貫表奏撫定燕城。庚戌,曲赦河北、河東、燕雲路。是日班師。
五月己未,以收復燕、雲,賜王黼玉帶。庚申,以王黼為太傅,鄭居中為太保,進宰執官二等。辛酉,王黼總治三省事。癸亥,童貫落節鉞,進封徐、豫國公。蔡攸為少師。乙丑,詔正位三公立本班,帶節鉞若領他職者仍舊班,著為令。癸酉,祭地于方澤。是月,金人許朔、武、蔚三州。金主阿骨打殂,弟吳乞買立。
六月乙酉,郭藥師加檢校少傅。丙戌,遼人張覺以平州來附。己醜,仲爰薨。乙未,詔今後內外宗室並不稱姓。丁酉,以安國軍節度使仲理為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嗣濮王。己亥,慮囚。戊申,鄭居中卒。辛亥,以蔡攸領樞密院。
秋七月戊午,以梁師成為少保。己未,童貫致仕。起複譚稹為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庚午,太傅、楚國公王黼等上尊號曰繼天興道敷文成武睿明皇帝,不允。禁元祐學術。
八月辛巳朔,日當食不見。辛醜,命王安中作《複燕雲碑》。壬寅,太白晝見。是月,蕭幹破景州、薊州,寇掠燕山,郭藥師敗之。幹尋為其下所殺,傳首京師。
九月辛酉,大饗明堂。
冬十月乙酉,雨木冰。壬寅,罷諸路提舉常平之不職者。
十一月乙卯,以鄭紳為太師。丙寅,幸王黼第觀芝。諸路漕臣坐上供錢物不足,貶秩者二十二人。丁卯,王安中、譚稹並加檢校少傅,郭藥師為太尉。華原郡王樸薨。壬申,王黼子弟親屬推恩有差。是月,金人取平州,張覺走燕山,金人索之甚急,命王安中縊殺,函其首送之。十二月乙巳,金人遣高居慶等來賀正旦。戊申,以高平郡王棣為太保,進封徐王。是歲,秦鳳旱,河北、京東、淮南饑,遣官振濟。
六年春正月乙卯,為金主輟朝。戊午,置書藝所。癸亥,藏蕭幹首於太社。戊寅,遣連南夫弔祭金國。
二月丁亥,以冀國公咢為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河間郡王;韶州防禦使令蕩為婺州觀察使,封安定郡王。己亥,躬耕藉田。丙午,詔自今非曆台閣、寺監、監司、郡守、開封府曹官者,不得為郎官、卿、監,著為令。李邦彥以父憂去位。
三月己酉朔,以錢景臻為少師。金人來匄糧,不與。
閏月辛巳,皇后親蠶。庚子,禦集英殿策進士。
夏四月癸醜,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八百五人。丁巳,李邦彥起複。
五月壬寅,慮囚。癸卯,金人遣使來告嗣位。
六月壬子,詔以收復燕、雲以來,京東、兩河之民困于調度,令京西、淮、浙、江、湖、四川、閩、廣並納免夫錢,期以兩月納足,違者從軍法。
秋七月戊子,遣許亢宗賀金國嗣位。丁酉,詔:應系御筆斷罪,不許詣尚書省陳訴改正。壬寅,詔宗室、後妃戚裏、宰執之家概敷免夫錢。甲辰,置璣衡所。
八月乙卯,譚稹落太尉、罷宣撫使,童貫落致仕,領樞密院代之。丁巳,以溢機堡為安羌城。壬戌,以複燕、雲,赦天下。
九月乙亥,以白時中為特進、太宰兼門下侍郎,李邦彥為少宰兼中書侍郎。蔡攸落節鉞。辛巳,大饗明堂。丁亥,以趙野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宇文粹中為尚書右丞,開封尹蔡懋同知樞密院。庚寅,以金芝產于艮岳萬壽峰,改名壽嶽。庚子,金人遣富謨弼等以遺留物來獻。
冬十月庚午,詔有收藏慣用蘇、黃之文者,並令焚毀,犯者以大不恭論。癸酉,詔內外官並以三年為任,治績著聞者再任,永為式。
十一月丙子,王黼致仕。太白晝見。乙酉,罷應奉司。丙戌,令尚書省置講議局。壬辰,詔監司擇縣令有治績者保奏,召赴都堂審察錄用,毋過三人。十二月甲辰朔,蔡京領講議司。詔百官遵行元豐法制。丁未,詔內外侍從以上各舉所知二人。癸亥,蔡京落致仕,領三省事。是歲,河北、山東盜起,命內侍梁方平討之。京師、河東、陝西地大震,兩河、京東西、浙西水,環慶、邠甯、涇原流徙,令所在振恤。夏國、高麗、于闐、羅殿入貢。
七年春正月癸酉朔,詔赦兩河、京西流民為盜者,仍給複一年。癸巳,詔罷諸路提舉常平官屬,有罪當黜者以名聞,仍令三省修已廢之法。
二月甲辰,複置鑄錢監。詔禦史察贓吏。己酉,雨木冰。庚戌,詔京師運米五十萬斛至燕山,令工部侍郎孟揆親往措置。己巳,進封廣國公栻為南康郡王、福國公榛為平陽郡王,並開府儀同三司。壬申,京東轉運副使李孝昌言招安群盜張萬仙等五萬餘人,詔補官犒賜有差。
三月癸酉朔,雨雹。甲申,知海州錢伯言奏招降山東寇賈進等十萬人,詔補官有差。丙戌,以惠國公楧為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建安郡王。
夏四月丙辰,降德音於京東、河北路。庚申,蔡京複致仕。複州縣免行錢。戊辰,詔行元豐官制。複尚書令之名,虛而勿授;三公但為階官,毋領三省事。
五月壬午,封子樅為潤國公。丁亥,詔諸路帥臣舉將校有才略者、監司舉守令有政績者歲各三人。
六月辛醜朔,詔宗室複著姓。丙午,封童貫為廣陽郡王。戊申,詔臣僚輒與內侍來往者論罪。辛亥,慮囚。己未,以蔡攸為太保。癸亥,詔吏職雜流出身人,毋得陳請改換。乙丑,罷減六尚歲貢物。
秋七月庚午朔,詔士庶毋以「天」、「王」、「君」、「聖」為名字,及以壬戌日輔臣焚香。甲戌,以河間郡王咢為太保,進封沂王。是月,河東義勝軍叛。熙河、河東路地震。
九月辛巳,大饗明堂。壬辰,金人以擒遼主,遣李孝和等來告慶。是月,河東言粘罕至雲中,詔童貫複宣撫。有狐升禦榻而坐。
冬十月辛亥,賜曾布諡曰文肅。戊午,罷京畿和糴。
十一月庚午,詔:無出身待制以上、年及三十通歷任滿十歲,乃許任子。乙亥,遣使回慶金國。甲申,朝獻景靈宮。乙酉,饗太廟。丙戌,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赦天下。庚寅,以保靜軍節度使種師道為河東、河北路制置使。十二月乙巳,童貫自太原遁歸京師。己酉,中山奏金人斡離不、粘罕分兩道入攻。郭藥師以燕山叛,北邊諸郡皆陷。又陷忻、代等州,圍太原府。太常少卿傅察奉使不屈,死之。丙辰,罷浙江諸路花石綱、延福宮、西城租課及內外製造局。金兵犯中山府,詹度禦之。戊午,皇太子桓為開封牧。罷修蕃衍北宅,令諸皇子分居十位。己未,下詔罪己。令中外直言極諫,郡邑率師勤王,募草澤異才有能出奇計及使疆外者。罷道官,罷大晟府、行幸局。西城及諸局所管緡錢,盡付有司。以保和殿大學士宇文虛中為河北、河東路宣諭使。庚申,詔內禪,皇太子即皇帝位。尊帝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居於龍德宮。尊皇后為太上皇後。
靖康元年正月己巳,詣亳州太清宮,行恭謝禮,遂幸鎮江府。四月己亥,還京師。明年二月丁卯,金人脅帝北行。紹興五年四月甲子,崩于五國城,年五十有四。七年九月甲子,凶問至江南,遙上尊諡曰聖文仁德顯孝皇帝,廟號徽宗。十二年八月乙酉,梓宮還臨安。十月丙寅,權欑於永祐陵。十二月丁卯,祔太廟第十一室。十三年正月己亥,加上尊諡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贊曰:宋中葉之禍,章、蔡首惡,趙良嗣厲階。然哲宗之崩,徽宗未立,惇謂其輕佻不可以君於下。遼天祚之亡,張覺舉平州來歸,良嗣以為納之失信于金,必啟外侮。使二人之計行,宋不立徽宗,不納張覺,金雖強,何釁以伐宋哉?以是知事變之來,雖小人亦能知之,而君子有所不能制也。跡徽宗失國之由,非若晉惠之愚、孫皓之暴,亦非有曹、馬之篡奪,特恃其私智小慧,用心一偏,疏斥正士,狎近奸諛。於是蔡京以獧薄巧佞之資,濟其驕奢淫佚之志。溺信虛無,崇飾遊觀,困竭民力。君臣逸豫,相為誕謾,怠棄國政,日行無稽。及童貫用事,又佳兵勤遠,稔禍速亂。他日國破身辱,遂與石晉重貴同科,豈得諉諸數哉?昔西周新造之邦,召公猶告武王以不作無益害有益,不貴異物賤用物,況宣、政之為宋,承熙、豐、紹聖椓喪之餘,而徽宗又躬蹈二事之弊乎?自古人君玩物而喪志,縱欲而敗度,鮮不亡者,徽宗甚焉,故特著以為戒。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欽宗恭文順德仁孝皇帝,諱桓,徽宗皇帝長子,母曰恭顯皇后王氏。元符三年四月乙酉生於坤寧殿。初名亶,封韓國公,明年六月進封京兆郡王。崇甯元年二月甲午,更名烜,十一月丁亥,又改今名。大觀二年正月,進封定王。政和元年三月,講學於資善堂。三年正月,加太保。四年二月癸酉,冠於文德殿。五年二月乙巳,立為皇太子,大赦天下。丁巳,謁太廟。詔乘金輅,設鹵簿,如至道、天禧故事,及宮僚參謁並稱臣,皆辭之。六年六月癸未,納妃朱氏。
宣和七年十二月戊午,除開封牧。庚申,徽宗詔皇太子嗣位,自稱曰道君皇帝,趣太子入禁中,被以禦服。泣涕固辭,因得疾。又固辭,不許。辛酉,即皇帝位,禦垂拱殿見群臣。是日,日有五色暈,挾赤黃珥,重日相蕩摩久之。乃引道君皇帝出居龍德宮,皇后出居擷景園。以少宰李邦彥為龍德宮使,太保、領樞密院事蔡攸、門下侍郎吳敏副之。是時,金人已分道犯境。壬戌,赦大逆、反叛以下罪,進百官秩一等,賞諸軍,立妃朱氏為皇后,以太子詹事耿南仲簽書樞密院事。癸亥,詔太傅燕王、越王入朝不趨,贊拜不名。詔非三省、樞密院所得旨,有司勿行。甲子,斡離不陷信德府,粘罕圍太原。詔京東、淮西、浙募兵入衛。太學生陳東等上書,數蔡京、童貫、王黼、梁師成、李彥、朱勔罪,謂之六賊,請誅之。丙寅,上道君皇帝尊號曰教主道君太上皇帝,皇后曰道君太上皇後。詔改元。
靖康元年春正月丁卯朔,受群臣朝賀,退詣龍德宮,賀道君皇帝。詔中外臣庶實封言得失。金人破相州。戊辰,破濬州。威武軍節度使梁方平師潰,河北、河東路制置副使何灌退保滑州。己巳,灌奔還,金人濟河,詔親征。道君皇帝東巡,以領樞密院事蔡攸為行宮使,尚書右丞宇文粹中副之。詔自今除授、黜陟及恩數等事,並參酌祖宗舊制。罷內外官司、局、所一百五處,止留後苑,以奉龍德宮。以門下侍郎吳敏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李棁同知樞密院事。貶太傅致仕王黼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安置永州。賜翊衛大夫、安德軍承宣使李彥死,並籍其家。放甯遠軍節度使朱勔歸田裏。帝欲親征,以李綱為留守,以李棁為副。給事中王寓諫親征,罷之。庚午,道君皇帝如亳州,百官多潛遁。宰相欲奉帝出襄、鄧,李綱諫止之。以綱為尚書右丞。辛未,以李綱為親征行營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曹曚副之。太宰兼門下侍郎白時中罷。李邦彥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守中書侍郎張邦昌為少宰兼中書侍郎,尚書左丞趙野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承旨王孝迪為中書侍郎,同知樞密院事蔡懋為尚書左丞。壬申,金人渡河,遣使督諸道兵入援。癸酉,詔兩省、樞密院官制一遵元豐故事。金人犯京師,命尚書駕部員外郎鄭望之、親衛大夫康州防禦使高世則使其軍。詔從官舉文武臣僚堪充將帥有膽勇者。是夜,金人攻宣澤門,李綱禦之,斬獲百餘人,至旦始退。甲戌,金人遣吳孝民來議和,命李棁使金軍。金人又使蕭三寶奴、耶律忠、張願恭來。以吏部尚書唐恪同知樞密院事。乙亥,金人攻通津、景陽等門,李綱督戰,自卯至酉,斬首數千級,何灌戰死。李棁與蕭三寶奴、耶律忠、王汭來索金帛數千萬,且求割太原、中山、河間三鎮,並宰相、親王為質,乃退師,丙子,避正殿,減常膳。括借金銀,籍倡優家財。庚辰,命張邦昌副康王構使金軍,詔稱金國加「大」字。辛巳,道君皇帝幸鎮江。以兵部尚書路允迪簽書樞密院事。金人陷陽武,知縣事蔣興祖死之。壬午,大風走石,竟日乃止。封子諶為大寧郡王。甲申,省廉訪使者官,罷鈔旁定貼錢及諸州免行錢,以諸路贍學戶絕田產歸常平司。統制官馬忠以京西募兵至,擊金人於順天門外,敗之。乙酉,路允迪使粘罕軍於河東。平陽府將劉嗣初以城叛。丁亥,靖難軍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制置使種師道督涇原、秦鳳兵入援,以師道同知樞密院事,為京畿、河北、河東宣撫使,統四方勤王兵及前後軍。庚寅,盜殺王黼於雍丘。癸巳,大霧四塞。乙未,貶少保、淮南節度使梁師成為彰化軍節度副使,行及八角鎮,賜
死。
二月丁酉朔,命都統制姚平仲將兵夜襲金人軍,不克而奔。戊戌,罷李綱以謝金人,廢親征行營司。金人複來議和。庚子,命附馬都尉曹晟使金軍。辛醜,又命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知東上閣門事王球使之,許割三鎮地。太學諸生陳東等及都民數萬人伏闕上書,請複用李綱及種師道,且言李邦彥等疾綱,恐其成功,罷綱正墮金人之計。會邦彥入朝,眾數其罪而罵。吳敏傳宣,眾不退,遂撾登聞鼓,山呼動地。殿帥王宗濋恐生變,奏上勉從之。遣耿南仲號於眾曰:「已得旨宣綱矣。」內侍朱拱之宣綱後期,眾臠而磔之,並殺內侍數十人。乃複綱右丞,充京城防禦使。壬寅,追封范仲淹魏國公,贈司馬光太師,張商英太保,除元祐黨籍學術之禁。詔誅士民殺內侍為首者,禁伏闕上書,廢苑囿宮觀可以與民者。金人使王汭來。癸卯,命肅王樞使金軍。以觀文殿學士、大名尹徐處仁為中書侍郎,宇文虛中簽書樞密院事。蔡懋罷。乙巳,宇文虛中、王球複使金軍。康王至自金軍。金人遣韓光裔來告辭,遂退師,京師解嚴。丙午,康王構為太傅、靜江奉甯軍節度使。省明堂班朔布政官。丁未,日有兩珥。戊申,赦天下。詔諭士民,自今庶事並遵用祖宗舊制,凡蠹國害民之事,一切寢罷。己酉,罷宰執兼神霄玉清萬壽宮使及殿中監、符寶郎。詔用祖宗故事,擇武臣得軍心者為同知、簽書樞密院,邊將有威望者為三衙。以金人請和,詔官民昔嘗附金而複歸本朝者,各還其鄉國。庚戌,李邦彥罷,以張邦昌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吳敏為少宰兼中書侍郎,李綱知樞密院事,耿南仲為尚書左丞,李棁為尚書右丞。辛亥,詔監察禦史言事如祖宗法。宇文粹中罷知江寧府。癸醜,種師道罷為中太一宮使。贈右正言陳瓘為右諫議大夫。甲寅,貶太師致仕蔡京為秘書監、分局南京,太師、廣陽郡王童貫為左衛上將軍,太保、領樞密院事蔡攸為太中大夫、提舉亳州明道宮。先是,粘罕遣人來求賂,大臣以勤王兵大集,拘其使人,且結約餘睹以圖之。至是,粘罕怒,及攻太原不克,分兵趣京師,過南、北關,權威勝軍李植以城降。乙卯,陷隆德府,知府張確、通判趙伯臻、司錄張彥遹死之。丙辰,有二流星,一出張宿入濁沒,一出北河入軫。己未,詔遙郡承宣使有功應除正任者,自今除正任刺史。辛酉,梁方平坐棄河津,伏誅。王孝迪罷。命給事中王雲、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曹曚使金國,鎮洮軍節度使、中太乙宮使種師道為河北、河東路宣撫使,保靜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姚古為制置使。乙丑,禦殿複膳。丙寅,下哀痛之詔於陝西、河東。是月,金人犯澤
州之高平,知州高世由往犒之,乃去。
三月丁卯朔,遣徽猷閣待制宋煥奉表道君皇帝行宮。詔侍從言事。詔非三省、樞密院所奉旨,諸司不許奉行。罷川路歲所遣使。募人掩軍民遺骸,遣使分就四郊致祭。戊辰,李棁罷為鴻慶宮使。己巳,張邦昌罷為中太一宮使。徐處仁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唐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何為尚書右丞,禦史中丞許翰同知樞密院事。庚午,宇文虛中罷知青州。癸酉,詣景靈東宮行恭謝禮。命趙野為道君皇帝行宮奉迎使。甲戌,恭謝景靈西宮及建隆觀。乙亥,詣陽德觀、凝祥池、中太乙宮、佑神觀、相國寺。丙子,改擷景園為甯德宮。錄司馬光後。己卯,燕王俁、越王偲為太師。壬午,詔金人叛盟深入,其元主和議李邦彥、奉使許地李棁、李鄴、鄭望之悉行罷黜。又詔種師道、姚古、種師中往援三鎮,保塞陵寢所在,誓當固守。癸未,遣李綱迎道君皇帝于南京,以徐處仁為禮儀使。殿中侍御史李擢、左司諫李會罷。乙酉,迎道君皇帝于宜春苑,太后入居甯德宮。丙戌,知中山府詹度為資政殿大學士,知太原府張孝純、知河間府陳遘並為資政殿學士,知澤州高世由直龍圖閣,賞城守之勞也。丁亥,朝于甯德宮,詔扈從行宮官吏,候還京日優加賞典,除有罪之人迫於公議已行遣外,餘令台諫勿複用前事糾言。庚寅,肅王樞為太傅。姚古複隆德府。辛卯,複威勝軍。壬辰,太保景王杞、濟王栩為太傅。有流星出紫微垣。甲午,康王構為集慶、建雄軍節度使,尚書戶部侍郎錢蓋為陝西制置使。命陳東初品官,賜同進士出身,辭不拜。籍朱勔家。乙未,詔金歸朝官民未發遣者,止之。丙申,貶蔡京為崇信軍節度副使。是春,夏人取天德、雲內、武州及河東八館。
夏四月戊戌,夏人陷震威城,攝知城事朱昭死之。己亥,迎太上皇帝入都門。壬寅,朝于龍德宮。癸卯,立子諶為皇太子。耿南仲為門下侍郎。乙巳,置《春秋》博士。戊申,置詳議司於尚書省,討論祖宗法。己酉,乾龍節,群臣上壽於紫宸殿。庚戌,趙野罷。壬子,金人使賈霆、冉企弓來。癸醜,封太師、沂國公鄭紳為樂平郡王。貶童貫為昭化軍節度副使、安置郴州。減宰執俸給三之一及支賜之半。詔開經筵。令吏部稽考庶官,凡由楊戩、李彥之公田,王黼、朱勔之應奉,童貫西北之師,孟昌齡河防之役,夔蜀、湖南之開疆,關陝、河東之改幣,及近習所引,獻頌可采,特赴殿試之流,所爵賞,悉奪之。甲寅,種師道加太尉、同知樞密院事、河北河東路宣撫使。乙卯,詔自今假日特坐,百司毋得休務。以平涼軍節度使范訥為右金吾衛上將軍。丙辰,詔有告奸人妄言金人複至以恐動居民者,賞之。戊午,進封南康郡王栻為和王,平陽郡王榛為信王。己未,複以詩賦取士,禁用《莊》、《老》及王安石《字說》。壬戌,詔親擢台諫官,宰執勿得薦舉,著為令。追政和以來道官、處士、先生封贈奏補等敕書。甲子,令在京監察禦史、在外監司、郡守及路分鈐轄已上,舉曾經邊任或有武勇可以統眾出戰者,人二員。東兵正將占沆與金人戰於交城縣,死之。乙丑,詔三衙並諸路帥司各舉諳練邊事、智勇過人並豪俊奇傑、眾所推服、堪充統制將領者各五名。貶蔡攸節度副使,安置朱勔於循州。
五月丙寅朔,朝于龍德宮,令提舉官日具太上皇帝起居平安以聞。丁卯,詔天下有能以財穀佐軍者,有司以名聞,推恩有差。以少傅、鎮西軍節度餘深為特進、觀文殿大學士。戊辰,罷王安石配享孔子廟庭。庚午,少傅、安武軍節度使錢景臻,鎮安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劉宗元並為左金吾衛上將軍。保信軍節度使劉敷、武成軍節度使劉敏、向德軍節度使張楙、岳陽軍節度使王舜臣、應道軍節度度使朱孝孫、瀘川軍節度使錢忱並為右金吾衛上將軍。是日,寒。辛未,申銅禁。詔:無出身待制已上,年及三十而通歷任實及十年者,乃得任子。監察禦史余應求坐言事迎合大臣,罷知衛州。甲戌,曲赦河北路。乙亥,申銷金禁。丁醜,詔以儉約先天下,澄冗汰貪,為民除害,授監司、郡縣奉行所未及者,凡十有六事。姚古將兵至威勝,聞粘罕將至,眾驚潰,河東大振。河北、河東路制置副使種師中與金人戰於榆次,死之。己卯,借外任官職田一年。開府儀同三司高俅卒。辛巳,損太官日進膳。追削高俅官。甲申,罷詳議司。己醜,以河東經略安撫使張孝純為檢校少保、武當軍節度使。壬辰,詔天下舉習武藝、兵書者。乙未,詔姚古援太原。
六月丙申朔,以道君皇帝還朝,禦紫宸殿,受群臣朝賀。詔諫官極論闕失。戊戌,令中外舉文武官才堪將帥者。時太原圍急,群臣欲割三鎮地,李綱沮之,乃以李綱代種師道為宣撫使、援太原。辛醜,以資政殿學士劉韐為宣撫副使,陝西制置司都統制解潛為制置副使。太白犯歲星。壬寅,封鄆國公楃為安康郡王,韓國公楗為廣平郡王,並開府儀同三司。詔:「今日政令,惟遵奉上皇詔書,修復祖宗故事。群臣庶士亦當講孔、孟之正道,察安石舊說之不當者,羽翼朕志,以濟中興。」癸卯,以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鎮西軍承宣使王稟為建武軍節度使,錄堅守太原之功也。甲辰,路允迪罷為醴泉觀使。乙巳,左司諫陳公輔以言事責監合州酒務。壬子,天狗墜地。有聲如雷。癸醜,慮囚。丙辰,太白、熒感、歲、鎮四星合于張。辛酉,罷都水、將作監承受內侍官。熙河都統制焦安節坐不法,李綱斬之。壬戌,姚古坐擁兵逗遛,貶為節度副使、安置廣州。彗出紫微垣。
秋七月乙丑朔,除元符上書邪等之禁。宋昭政和中上書諫攻遼,貶連州;庚午,詔赴都堂。乙亥,安置蔡京於儋州,攸雷州,童貫吉陽軍。己卯,免借河北、河東、陝西路職田。乙酉,詔蔡京子孫二十三人已分竄遠地,遇赦不許量移。是日,京死於潭州。丁亥,令侍從官共議改修宣仁聖烈皇后謗史。辛卯,遣監察禦史張澂誅童貫,廣西轉運副使李升之誅趙良嗣,並竄其子孫于海南。壬辰,侍御史李光坐言事貶監當。是月,解潛與金人戰于南關,敗績。劉韐自遼州引兵與金人戰,敗績。
八月甲午朔,錄陳瓘後。丙申,複命種師道以宣撫使巡邊,召李綱還。庚子,詔以彗星,避殿減膳,令從臣具民間疾苦以聞。河東察訪使張灝與金人戰于文水,敗績。辛醜,詔求民之疾苦者十七事,悉除之。丁未,斡離不復攻廣信軍、保州,不克,遂犯真定。戊申,都統制張思正等夜襲金人于文水縣,敗之。己酉,複戰,師潰,死者數萬人,思正奔汾州。都統制折可求師潰于子夏山。威勝、隆德、汾、晉、澤、絳民皆渡河南奔,州縣皆空。金人乘勝攻太原。錄張庭堅後。乙卯,遣徽猷閣待制王雲、閣門宣贊舍人馬識遠使于金國,秘書著作佐郎劉岑、太常博士李若水分使其軍議和。戊午,許翰罷知亳州。己未,太宰徐處仁罷知東平,少宰吳敏罷知揚州。以唐恪為少宰兼中書侍郎,何為中書侍郎,禮部尚書陳過庭為尚書右丞,開封尹聶昌同知樞密院事,禦史中丞李回簽書樞密院事。庚申,遣王雲使金軍,許以三鎮賦稅。是月,福州軍亂,殺其知州事柳庭俊。
九月丙寅,金人陷太原,執安撫使張孝純,副都總管王稟、通判方笈皆死之。辛未,貶吳敏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安置涪州。移蔡攸于萬安軍,尋與弟翛及朱勔皆賜死。乙亥,詔編修敕令所取靖康以前蔡京所乞御筆手詔,參祖宗法及今所行者,刪修成書。丁醜,禮部尚書王為尚書左丞。戊寅,有赤氣隨日出。李綱罷知揚州。壬午,梟童貫首於都市。癸未,賜布衣尹焞為和靖處士。甲申,日有兩珥、背氣。丙戌,建三京及鄧州為都總管府,分總四道兵。庚寅,以知大名府趙野為北道都總管,知河南府王襄為西道都總管,知鄧州張叔夜為南道都總管,知應天府胡直孺為東道都總管。又罷李綱提舉洞霄宮。辛卯,遣給事中黃鍔由海道使金國議和。是月,夏人陷西安州。
冬十月癸巳朔,禦殿複膳。貶李鋼為保靜軍節度副使、安置建昌軍。丁酉,金人陷真定,都鈐轄劉竧死之。有流星如杯。戊戌,金人使楊天吉、王汭來。庚子,日有青、赤、黃恩氣。金人陷汾州,知州張克戩、兵馬都監賈亶死之。又攻平定軍。辛醜,下哀痛詔,命河北、河東諸路帥臣傳檄所部,得便宜行事。壬寅,天寧節,率群臣詣龍德宮上壽。甲辰,詔用蔡京、王黼、童貫所薦人。丙午,集從官於尚書省,議割三鎮。召種師道還。丁未,以禮部尚書馮澥知樞密院事。己酉,閱炮飛山營。庚戌,以范訥為甯武軍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宣撫使。遼故將小胡錄攻陷麟州建寧砦,知砦楊震死之。壬子,詔太常禮官集議金主尊號。命尚書左丞王副康王使斡離不軍,辭。乙卯,雨木冰。丙辰,金人陷平陽府,又陷威勝、隆德、澤州。丁巳,高麗入貢,令明州遞表以進,遣其使還。戊午,貶王為單州團練副使,命馮澥代行。庚申,日有兩珥及背氣。侍御史胡舜陟請援中山,不省。辛酉,種師道薨。
十一月丙寅,夏人陷懷德軍,知軍事劉銓、通判杜翊世死之。籍譚稹家。戊辰,康王未至金軍而還。馮澥罷。己巳,集百官議三鎮棄守。庚午,詔河北、河東、京畿清野,令流民得占官舍寺觀以居。辛未,有流星如杯。壬申,禁京師民以浮言相動者。癸酉,右諫議大夫范宗尹以首議棄地罷。金人至河外,宣撫副使折彥質領師十二萬拒之。甲戌,師潰。金人濟河,知河陽燕瑛、西京留守王襄棄城遁。乙亥,命刑部尚書王雲副康王使斡離不軍。許割三鎮,奉袞冕、車輅,尊其主為皇叔,且上尊號。丙子,金人渡河,折彥質兵盡潰,提刑許高兵潰於洛口。金人來言,欲盡得河北地。京師戒嚴。遣資政殿學士馮澥及李若水使粘罕軍。丁醜,何罷。以尚書左丞陳過庭為中書侍郎,兵部尚書孫傅為尚書右丞。命成忠郎郭京領選六甲正兵所。簽書樞密院事李回以萬騎防河,眾潰而歸。是日,塞京城門。戊寅,進龍德宮婉容韋氏為賢妃,康王構為安國、安武軍節度使。罷清野。辛巳,以知懷州霍安國為徽猷閣待制,通判林淵直徽猷閣,賞守禦之功也。壬午,斡離不使楊天吉、王汭、勃堇撒離栂來。命耿南仲使斡離不軍,聶昌使粘罕軍,許畫河為界。康王至磁州,州人殺王雲,止王勿行,王複還相州。甲申,以尚書右丞孫傅同知樞密院事,禦史中丞曹輔簽書樞密院事。以京兆府路安撫使範致虛為陝西五路宣撫使,令督勤王兵入援。乙酉,斡離不軍至城下。遣蠟書間行出關召兵,又約康王及河北守將來援。多為邏兵所獲。丁亥,大風髮屋折木。李回罷。戊子,金人攻通津門,範瓊出兵焚其砦。己醜,南道總管張叔夜將兵勤王,至玉津園,以叔夜為延康殿學士。斡離不遣劉晏來。庚寅,幸東壁勞軍。詔三省長官名悉依元豐舊制。領開封府何為門下侍郎。
閏月壬辰朔,金人攻善利門,統制姚仲友禦之。奇兵作亂,殺使臣,王宗濋斬數十人乃定。唐恪出都,人欲擊之,因求去,罷為中太一宮使。以門下侍郎何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劉韐坐棄軍,降五官予祠。癸巳,京師苦寒,用日者言,借土牛迎春。朱伯友坐棄鄭州,降三官罷。西道總管王襄棄西京去。知澤州高世由以城降于金。燕瑛欲棄河陽,為亂兵所殺。河東諸郡,或降或破殆盡。都民殺東壁統制官辛亢宗。罷民乘城,代以保甲。粘罕軍至城下。甲午,時雨雪交作,帝被甲登城,以禦膳賜士卒,易火飯以進,人皆感激流涕。金人攻通津門,數百人縋城禦之,焚其炮架五、鵝車二。驛召李綱為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金人陷懷州,霍安國、林淵及其鈐轄張彭年、都監趙士詝、張諶皆死之。乙未,金人入青城,攻朝陽門。馮澥與金人蕭慶、楊真誥來。丙申,帝幸宣化門,以障泥乘馬,行泥淖中,民皆感泣。張叔夜數戰有功,帝如安上門召見,拜資政殿學士。金人執胡直孺,又陷拱州。丁酉,赤氣亙天。以馮澥為尚書左丞。戊戌,殿前副都指揮使王宗濋與金人戰於城下,統制官高師旦死之。庚子,以資政殿學士張叔夜簽書樞密院事。金人攻宣化門,姚仲友禦之。辛醜,金人攻南壁,殺傷相當。壬寅,詔河北守臣盡起軍民兵,倍道入援。癸卯,金人攻南壁,張叔夜、范瓊分兵襲之,遙見金兵,奔還,自相蹈藉,溺隍死者以千數。甲辰,大雨雪。金人陷亳州。遣間使召諸道兵勤王。乙巳,大寒,士卒噤戰不能執兵,有僵僕者。帝在禁中徒跣祈晴。時勤王兵不至,城中兵可用者惟衛士三萬,然亦十失五六。金人攻城急。丙午,雨木冰。丁未,始避正殿。己酉,遣馮澥、曹輔與宗室仲溫、士訁布使金軍請和。命康王為天下兵馬大元帥,速領兵入衛。辛亥,金人來議和,要親王出盟。壬子,金人攻通津、宣化門,範瓊以千人出戰,渡河,冰裂,沒者五百餘人,自是士氣益挫。甲寅,大風自北起,俄大雨雪,連日夜不止。乙卯,金人複使劉晏來,趣親王、宰相出盟。丙辰,妖人郭京用六甲法,盡令守禦人下城,大啟宣化門出攻金人,兵大敗。京托言下城作法,引餘兵遁去。金兵登城,眾皆披靡。金人焚南薰諸門。姚仲友死于亂兵,宦者黃經國赴火死,統制官何慶言、陳克禮、中書舍人高振力戰,與其家人皆被害。秦元領保甲斬關遁,京城陷。衛士入都亭驛,執劉晏,殺之。丁巳,奉道君皇帝、甯德皇后入居延福宮。命何及濟王栩使金軍。戊午,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驚憂而疾,必欲之出,朕當親往。」自乙卯雪 不止,是日霽。夜有白氣出太微,彗星見。庚申,日赤如火,無光。辛酉,帝如青城。
十二月壬戌朔,帝在青城。蕭慶入居尚書省。是日,康王開大元帥府于相州。癸亥,帝至自青城。甲子,大索金帛。丙寅,遣陳過庭、劉韐使兩河割地。辛未,定京師米價,勸糶以振民。癸酉,斬行門指揮使蔣宣、李福。乙亥,康王如北京。丙子,尚書省火。庚辰,雨雹。癸未,大雪,寒。縱民伐紫筠館花木為薪。庚寅,康王如東平。
二年春正月辛卯朔,命濟王栩、景王杞出賀金軍,金人亦遣使入賀。壬辰,金人趣召康王還。遣聶昌、耿南仲、陳過庭出割兩河地,民堅守不奉詔,凡累月,止得石州。甲午,詔兩河民開門出降。乙未,有大星出建星,西南流入於濁沒。丁酉,雨木冰。己亥,陰曀,風迅發。夜,西北陰雲中有如火光。庚子,金人索金銀急。何、李若水勸帝親至軍中,從之,以太子監國而行。乙巳,籍梁師成家。丙午,劉韐自經于金軍。太學生徐揆上書,乞守門請帝還闕。金人取至軍中,揆抗論,為所殺。至夜,金人劫神衛營。丁未,大霧四塞。金人下含輝門剽掠,焚五嶽觀。
二月辛酉朔,帝在青城,自如金軍,都人出迎賀。丙寅,金人塹南薰門路,人心大恐。已而金人令推立異姓,孫傅方號慟,乞立趙氏,不允。丁卯,金人要上皇如青城。以內侍鄧述所具諸王孫名,盡取入軍中。辛未,金人逼上皇召皇后、皇太子入青城。庚辰,康王如濟州。癸未,觀文殿大學士唐恪仰藥自殺。乙酉,金人以括金未足,殺戶部尚書梅執禮、侍郎陳知質、刑部侍郎程振、給事中安扶。
三月辛卯朔,帝在青城。丁酉,金人立張邦昌為楚帝。庚子,金人來取宗室,開封尹徐秉哲令民結保,毋藏匿。丁巳,金人脅上皇北行。
夏四月庚申朔,大風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歸。凡法駕、鹵簿,皇后以下車輅、鹵簿,冠服、禮器、法物,大樂、教坊樂器,祭器、八寶、九鼎、圭璧,渾天儀、銅人、刻漏,古器、景靈宮供器,太清樓秘閣三館書、天下州府圖及官吏、內人、內侍、技藝、工匠、娼優,府庫畜積,為之一空。辛酉,北風大起,苦寒。
五月庚寅朔,康王即位于南京,遙上尊號曰孝慈淵聖皇帝。紹興三十一年五月辛卯,帝崩問至。七月己醜,上尊諡曰恭文順德仁孝皇帝,廟號欽宗。三十二年閏二月戊寅,祔於太廟。
贊曰:帝在東宮,不見失德。及其踐阼,聲技音樂一無所好。靖康初政,能正王黼、朱勔等罪而竄殛之,故金人聞帝內禪,將有卷甲北旆之意矣。惜其亂勢已成,不可救藥,君臣相視,又不能同力協謀,以濟斯難,惴惴然講和之不暇。卒致父子淪胥,社稷蕪茀。帝至於是,蓋亦巽懦而不知義者歟!享國日淺,而受禍至深,考其所自,真可悼也夫!真可悼也夫!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諱構,字德基,徽宗第九子,母曰顯仁皇后韋氏。大觀元年五月乙巳生東京之大內,赤光照室。八月丁醜,賜名,授定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蜀國公。二年正月庚申,封廣平郡王。宣和三年十二月壬子,進封康王。資性朗悟,博學強記,讀書日誦千餘言,挽弓至一石五鬥。宣和四年,始冠,出就外第。
靖康元年春正月,金人犯京師,軍於城西北,遣使入城,邀親王、宰臣議和軍中。朝廷方遣同知樞密院事李棁等使金,議割太原、中山、河間三鎮,遣宰臣授地,親王送大軍過河。欽宗召帝諭指,帝慷慨請行。遂命少宰張邦昌為計議使,與帝俱。金帥斡離不留之軍中旬日,帝意氣閒暇。二月,會京畿宣撫司都統制姚平仲夜襲金人砦不克,金人見責,邦昌恐懼涕泣,帝不為動,斡離不異之,更請肅王。癸卯,肅王至軍中,許割三鎮地。進邦昌為太宰,留質軍中,帝始得還。金兵退,複遣給事中王雲使金,以租賦贖三鎮地。又以蠟書結遼降將耶律餘睹,為金人所得。八月,金帥粘罕複引兵深入,陷太原。斡離不破真定。冬十月,王雲從吏自金先還,言金人須帝再至乃議和。雲歸,言金人堅欲得地,不然,進兵取汴都。十一月,詔帝使河北,奉袞冕、玉輅,尊金主為伯,上尊號十八字。被命,即發京師。以門下侍郎耿南仲主和議,請與俱,乃以其子中書舍人延禧為參議官偕行。帝由滑、浚至磁州,守臣宗澤請曰:「肅王去不返,金兵已迫,複去何益?請留磁。」磁人以雲將挾帝入金,遂殺雲。時粘罕、斡離不已率兵渡河,相繼圍京師。從者以磁不可留,知相州汪伯彥亦以蠟書請帝還相州。
閏月,耿南仲馳至相,見帝致辭,以面受欽宗之旨,盡起河北兵入衛,帝乃同南仲募兵勤王。初,朝廷聞金兵渡河,欲拜帝為元帥。至是,殿中侍御史胡唐老複申元帥之議,尚書右僕射何擬詔書以進,欽宗遣閣門祗候秦仔持蠟詔至相,拜帝為河北兵馬大元帥,知中山府陳亨伯為元帥,汪伯彥、宗澤為副元帥。仔於頂發中出詔,帝讀之嗚咽,兵民感動。
十二月壬戌朔,帝開大元帥府,有兵萬人,分為五軍,命武顯大夫陳淬都統制軍馬。閣門祗候侯章齎蠟書至自京師,詔帝盡發河北兵,命守臣自將。帝乃下令諸郡守與諸將,議引兵渡河。乙亥,帝率兵離相州。丙子,履冰渡河。丁醜,次大名府。宗澤以二千人先諸軍至,知信德府梁揚祖以三千人繼至,張俊、苗傅、楊沂中、田師中皆在麾下,兵威稍振。會簽書樞密院事曹輔齎蠟詔至,雲金人登城不下,方議和好,可屯兵近甸,毋輕動。汪伯彥等皆信和議,惟宗澤請直趨澶淵為壁,次第解京城之圍。伯彥、南仲請移軍東平。帝遂遣澤以萬人進屯澶淵,揚言帝在軍中。自是澤不復預府中謀議。帝決意趨東平。庚寅,帝發大名。
建炎元年春正月癸巳,帝至東平。初,帝軍在相州,京城圍久,中外莫知帝處。及是,陳請四集,取決帥府。壬寅,高陽關路安撫使黃潛善、總管楊惟忠亦部兵數千至東平。命潛善進屯興仁,留惟忠為元帥都統制。金人聞帝在澶淵,遣甲士及中書舍人張澂來召。宗澤命壯士射之,澂乃遁。伯彥等請帝如濟州。二月庚辰,發東平。癸未,次濟州。時帥府官軍及群盜來歸者號百萬人,分屯濟、濮諸州府,而諸路勤王兵不得進。二帝已在金人軍中。三月丁酉,金人立張邦昌為帝,稱大楚。黃潛善以告,帝慟哭,僚屬欲奉帝駐軍宿州,謀渡江左,帝聞三軍籍籍,遂輒。承制以宗澤為徽猷閣待制。丁巳,斡離不退師,徽宗北遷。戊午,承制以汪伯彥為顯謨閣待制,充元帥;潛善為徽猷閣待制,充副元帥。夏四月,粘罕退師,欽宗北遷。癸亥,邦昌尊元祐皇后為宋太后,遣人至濟州訪帝,又遣吏部尚書謝克家來迎。耿南仲率幕僚勸進,帝避席流涕,遜辭不受。伯彥等引天命人心為請,且謂靖康紀元,為十二月立康之兆。帝曰:「當更思之。」以知淮甯府趙子崧為寶文閣學士、元帥府參議官、東南道總管,統東南勤王兵。邦昌遣閣門宣贊舍人蔣師愈等持書詣帝,自言從權濟事,及將歸寶避位之意。帝亦貽諸帥書,以未得至京,已至者毋輒入。聞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李綱在湖北,遣劉默持書訪之。又諭宗澤等,以受偽命之人義當誅討,然慮事出權宜,未可輕動。澤複書謂邦昌篡亂蹤跡已無可疑,宜早正天位,興複社稷,不可不斷。門下侍郎呂好問亦以蠟書來,言帝不自立,恐有不當立而立者。丁卯,謝克家以「大宋受命之寶」至濟州,帝慟哭跪受,命克家還京師,趣辦儀物。戊辰,濟州父老詣軍門,言州四旁望見城中火光屬天,請帝即位於濟。會宗澤來言,南京乃藝祖興王之地,取四方中,漕運尤易。遂決意趨應天。是夕,邦昌手書上延福宮太后尊號曰元祐皇后,入居禁中,以尚書左丞馮澥為奉迎使。皇后又遣兄子衛尉少卿孟忠厚持手書遺帝。皇后垂簾聽政。邦昌權尚書左僕射,率在京百官上表勸進,不許。甲戌,皇后手書告中外,俾帝嗣統。乙亥,百官再上表,又不許。丁醜,馮澥等至濟州,百官三上表,許以權聽國事。戊寅,命宗澤先勒兵分駐長垣、韋城等縣,以備非常。東道副總管朱勝非至濟州,宣撫司統制官韓世忠以兵來會。庚辰,帝發濟州,鄜延副總管劉光世自陝州來會,以光世為五軍都提舉。辛巳,次單州。壬午,次虞城縣。西道都總管王襄自襄陽來會。癸未,至應天府。皇后詔有司備法駕儀仗。乙酉,張邦昌至,伏地慟
哭請死,帝慰撫之。承制以汪伯彥為顯謨閣直學士,黃潛善為徽猷閣直學士。權吏部尚書王時雍等奉乘輿服禦至,群臣勸進者益眾,命有司築壇府門之左。
五月庚寅朔,帝登壇受命,禮畢慟哭,遙謝二帝,即位於府治。改元建炎。大赦,常赦所不原者鹹赦除之。張邦昌及應于供奉金國之人,一切不問。命西京留守司修奉祖宗陵寢。罷天下神霄宮。住散青苗錢。應死節及歿于王事者並推恩。奉使未還者,祿其家一年。應選人並循資,已系承直郎者,改次等京官。臣僚因亂去官者,限一月還任。潰兵、群資咸許自新。免系官欠負,蠲南京及元帥府常駐軍一月以上州縣夏稅。應天府特奏名舉人並與同進士出身,免解人與免省試。諸路特奏名三舉以上及宗室嘗預貢者,並推恩。應募兵勤王人以兵付州縣主兵官,聽赴行在。中外臣庶許言民間疾苦,雖詆訐亦不加罪。命官犯罪,更不取特旨裁斷。蔡京、童貫、朱勔、李彥、孟昌齡、梁師成、譚稹及其子孫,更不收敘。內外大臣,限十日各舉布衣有材略者一人。餘如故事。以黃潛善為中書侍郎,汪伯彥同知樞密院事。元祐皇后在東京,是日徹簾。辛卯,遙尊乾龍皇帝為孝慈淵聖皇帝,元祐皇后為元祐太后。詔史官辨宣仁聖烈皇后誣謗。築景靈宮于江寧府。壬辰,以張邦昌為太保、奉國軍節度使、同安郡王,五日一赴都堂參決大事。以河東、北宣撫使范訥為京城留守。癸巳,遙尊帝母韋賢妃為宣和皇后,遙立嘉國夫人邢氏為皇后。耿南仲罷。甲午,以李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趣赴行在,楊惟忠為建武軍節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罷諸盜及民兵之為統制者,簡其士馬隸五軍。乙未,以生辰為天申節。馮澥罷,以兵部尚書呂好問為尚書右丞。命中軍統制馬忠、後軍統制張昪率兵萬人,趣河間府追襲金人。丙申,以呂好問兼門下侍郎。丁酉,以黃潛善兼禦營使,汪伯彥副之,真定府路副總管王淵為都統制,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提舉一行事務。王時雍黃州安置。命統制官薛廣、張瓊率兵六千人會河北山水砦義兵,共複磁、相。戊戌,以資政殿學士路允迪為京城撫諭使,龍圖閣學士耿延禧副之。贈吏部侍郎李若水觀文殿學士,諡忠湣。己亥,召太學生陳東赴行在。李綱至江寧,誅叛卒周德等。庚子,詔:以靖康大臣主和誤國,責李邦彥為建寧軍節度副使、潯州安置,徙吳敏柳州,蔡懋英州。李棁、宇文虛中、鄭望之、李鄴皆以使金請割地,責廣南諸州並安置。辛醜,詔張邦昌知幾達變,勳在社稷,如文彥博例,月兩赴都堂。壬寅,封後宮潘氏為賢妃。以江、淮發運使梁揚祖提領東南茶鹽事。癸卯,天申節,罷百官上壽。乙己,賜諸路勤王兵還營者錢,人三千。丙午,以誣謗宣仁聖烈皇后,追貶蔡確、蔡卞、邢怒、蔡懋官。以保靜軍節度使姚古知河
南府。金人陷河中府,權府事郝仲連死之。丁未,徽宗至燕山府。庚戌,以宗澤為龍圖閣學士、知襄陽府。壬子,進張邦昌太傅。丙辰,罷監察禦史張所,尋責江州安置。丁巳,詔成都、京兆、襄陽、荊南、江甯府、鄧、揚二州儲資糧,修城壘,以備巡幸。以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嘗援京城力戰,從徽宗北行,遙命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戊午,右諫議大夫范宗尹罷。遣太常少卿周望使河北軍前通問二帝。西道總管王襄、北道總管趙野坐勤王稽緩,並分司,襄陽府、青州居住。尋責襄永州、野邵州,並安置。
六月己未朔,李綱入見,上十議,曰國是、巡幸、赦令、僭逆、偽命、戰、守、本政、責成、修德。以前殿前副都指揮使王宗濋引衛兵遁逃,致都城失守,責官、邵州安置。徽猷閣直學士徐秉哲假資政殿學士,為大金通問使,秉哲辭。庚申,封靖康軍節度使仲湜嗣濮王。粘罕還屯雲中。辛酉,命新任郎官未經上殿者並引對。禦史中丞顏岐罷。徐秉哲責官、梅州安置。詔河北、京、陝、淮、湖、江、浙州軍縣鎮募人修築城壁。壬戌,置登聞檢鼓院。癸亥,以黃潛善為門下侍郎兼權中書侍郎。張邦昌坐僭逆,責降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及受偽命臣僚:王時雍高州,吳開永州,莫儔全州,李擢柳州,孫覿歸州,並安置。顏博文、王紹以下論罪有差。以知懷州霍安國、河東宣撫使劉韐死節,贈安國延康殿學士,韐資政殿大學士。甲子,命李綱兼禦營使。乙丑,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馬忠為河北經制使,措置民兵。洪芻罷左諫議大夫,下臺獄。丁卯,以祠部員外郎喻汝礪為四川撫諭,督漕計羨緡及常平錢物。罷開封、諸州、軍、府司錄曹掾官。州、軍通判二員者省其一。權減宰執奉賜三之一。省諸路提舉常平司、兩浙、福建提舉市舶司。賊李孝忠寇襄陽,守臣黃叔敖棄城遁。立格買馬。辛未,以子旉生,大赦。籍天下神霄宮錢谷充經費。拘天下職田錢隸提刑司。還元祐黨籍及上書人恩數。癸酉,詔陝西、山東諸路帥臣團結軍民,互相應援。乙亥,增諸縣弓手,置武尉領之。宗室叔向以所募勤王兵屯京師,或言為變,命劉光世捕誅之。戊寅,以汪伯彥知樞密院事。遣宣義郎傅雱使河東軍前,通問二帝。己卯,置沿河、沿淮、沿江帥府十有九,要郡三十九,次要郡三十八,帥守兼都總管,守臣兼鈐轄、都監,總置軍九十六萬七千五百人。別置水軍七十七將,造舟江、淮諸路。置三省、樞密院賞功司。東京留守範訥落節鉞、淄州居住。庚辰,以二帝未還,禁州縣用樂。辛巳,置沿河巡察六使。壬午,以戶部尚書張愨同知樞密院事兼提舉措置戶部財用。癸未,呂好問罷。甲申,並尚書戶部右曹所掌歸左曹,命尚書總領。乙酉,以宗澤為東京留守,杜充為北京留守,罷監司州郡職田。丙戌,詔陝西、河北、京東西路募兵合十萬人,更番入衛行在。命京東、西路造戰車。丁亥,以張所為河北西路招撫使。括買官民馬,勸出財助國。戊子,以錢蓋為陝西經制使,封趙懷恩為安化郡王,因召五路兵赴行在。
秋七月己醜朔,以樞密副都承旨王燮為河東經制使。庚寅,詔王淵、劉光世、統制官張俊、喬仲福、韓世忠分討陳州軍賊杜用、京東賊李昱及黎驛、魚台潰兵,皆平之。辛卯,籍東南諸州神霄宮及贍學錢助國用。叔右監門衛大將軍、貴州團練使士珸以磁、洺義兵複洺州。乙未,以溫州觀察使範瓊為定武軍承宣使、禦營司同都統制。丙申,賜諸路強壯巡社名為「忠義巡社」,專隸安撫司。戊戌,欽宗至燕山府。以忻州觀察使張昪為河北制置使。東都宣武卒杜林謀據成都叛,伏誅。己亥,詔台省、寺監繁簡相兼,學官、館職減舊制之半。辛醜,復議吳開、莫儔等十一人罪,並廣南、江、湖諸州安置,餘遞貶有差。壬寅,詔:「奉元祐太后如東南,六宮及衛士家屬從行,朕當獨留中原,與金人決戰。」以延康殿學士許翰為尚書右丞。甲辰,以右諫議大夫宋齊愈當金人謀立異姓,書張邦昌姓名,斬於都市。乙巳,手詔:「京師未可往,當巡幸東南。」丙午,詔定議巡幸南陽。以觀文殿學士范致虛知鄧州,修城池,繕宮室,輸錢谷以實之。丁未,遣官詣京師迎奉太廟神主赴行在。己酉,罷四道都總管。以尚書虞部員外郎張浚為殿中侍御史。庚戌,征諸道兵,期八月會行在。丙辰,徽宗自燕山密遣閣門宣贊舍人曹勳至,賜帝絹半臂,書其領曰:「便可即真,來援父母。」帝泣以示輔臣。張所、傅亮軍發行在。是月,關中賊史斌犯興州,僭號稱帝。
八月戊午朔,洪芻等坐圍城日括金銀自盜,及私納宮人,芻及餘大均、陳沖貸死,流沙門島,餘五人罪有差。勝捷軍校陳通作亂於杭州,執帥臣葉夢得,殺漕臣吳昉。己未,元祐太后發京師。庚申,以劉光世為奉國軍節度使,韓世忠、張俊皆進一官。辛酉,右司諫潘良貴罷。壬戌,以李綱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黃潛善為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張愨兼禦營副使。癸亥,命禦營使、副大閱五軍。庚午,更號元祐太后為隆祐太后。辛未,罷傅亮經制副使,召赴行在。壬申,召布衣譙定赴行在。命禦營統制辛道宗討陳通。是夕,東北方有赤氣。癸酉,以耿南仲主和誤國,南雄州安置。乙亥,用張浚言,罷李綱左僕射。丙子,隆祐太后發南京,命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郭仲荀護衛如江甯,兼節制江、淮、荊、浙、閩、廣諸州,制置東南盜賊。丁醜,以龍圖閣直學士錢伯言知杭州,節制兩浙、淮東將兵及福建槍杖手,討陳通。庚辰,降榜招諭杭州亂兵。壬午,用黃潛善議,殺上書太學生陳東、崇仁布衣歐陽澈。乙酉,遣兵部員外郎江端友等撫諭閩、浙、湖、廣、江、淮、京東西諸路,及體訪官吏貪廉、軍民利病。許翰罷。丁亥,博州卒宮儀作亂,犯萊州。
九月己醜,建州軍校張員等作亂,執守臣張動,轉運副使毛奎、判官曹仔為所殺,嬰城自守。范瓊捕斬李孝忠於複州。壬辰,以金人犯河陽、汜水,詔擇日巡幸淮甸。鑄建炎通寶錢。命淮、浙沿海諸州增修城壁,招訓民兵,以備海道。甲午,命揚州守臣呂頤浩繕修城池。宗澤往河北視師,七日還。是夜,辛道宗兵潰於嘉興縣。丁酉,詔荊襄、關陝、江淮皆備巡幸。戊戌,罷買馬。己亥,以子旉為檢校少保、集慶軍節度使,封魏國公。詔內外官司參用嘉祐、元豐敕,以俟新書。庚子,二帝徙居郡。辛醜,陳通劫提點刑獄周格營,殺格,執提點刑獄高士曈。壬寅,遣徽猷閣待制孟忠厚迎奉太廟神主赴揚州。以直秘閣王圭為招撫判官,代張所,尋責所廣南安置。乙巳,宗澤表請車駕還闕。戊申,河北招撫司都統制王彥渡河擊金人,破之,複新鄉縣。己酉,以諜報金人欲犯江、浙,詔暫駐淮甸捍禦,稍定即還京闕。募民入貲授官。軍賊趙萬入常州,執守臣何袞。罷諸路經制招撫使。庚戌,始通當三大錢於淮、浙、荊湖諸路。壬子,命湖南撫諭官馬伸持詔賜張邦昌死於潭州,並誅王時雍。癸醜,詔有敢妄議惑眾沮巡幸者,許告而罪之,不告者斬。乙卯,王彥及金人戰,敗績,奔太行山聚眾,其裨將岳飛引其部曲自為一軍。趙萬陷鎮江府,守臣趙子崧棄城渡江,保瓜洲。是秋,金人分兵據兩河州縣,惟中山、慶源府、保、莫、邢洺、冀、磁、絳、相州久之乃陷。
冬十月丁巳朔,帝登舟幸淮甸。戊午,太后至揚州。己未,罷諸路勸誘獻納錢物。庚申,罷諸路召募潰兵忠義等人,及寄居官擅集勤王兵者。癸亥,募群盜能並滅賊眾者官之。甲子,以張浚論李綱不已,落綱觀文殿大學士,止奉宮祠。知秀州兼權浙西提點刑獄趙叔近入杭州招撫陳通。乙丑,罷帥府、要郡、次要郡新軍及水軍。丁卯,以王淵為杭州制置盜賊使,統制官張俊從行。庚午,次泗州,幸普照寺。甲戌,太白晝見。己卯,次楚州寶應縣。後軍將孫琦等作亂,逼左正言盧臣中墮水死。庚辰,命劉光世討鎮江叛兵。辛巳,以光世為滁和濠州、江寧府界招捉盜賊制置使,禦營統制官苗傅為使司都統制。朝請郎李棫提舉廣西左、右兩江峒丁公事。癸未,至揚州,禁內侍統兵官相見。丙戌,王淵、張俊誘趙萬等,悉誅之。
十一月戊子,李綱鄂州居住。真定軍賊張遇入池州,守臣滕祐棄城遁。己醜,詔雜犯死罪有疑及情理可憫者,撫諭官同提刑司酌情減降,先斷後聞。壬辰,遣王倫等為金國通問使。乙未,以張愨為尚書左丞,工部尚書顏岐同知樞密院事。丙申,曲赦應天府、毫、宿、揚、泗、楚州、高郵軍。丙午,以張愨為中書侍郎。戊申,以顏岐為尚書左丞兼權門下侍郎,禦史中丞許景衡為右丞,刑部尚書郭三益同知樞密院事。權密州趙野棄城遁,軍校杜彥據州,追野,殺之。辛亥,命福建路增招弓手。金人陷河間府。是月,軍賊丁進圍壽春府,守臣康允之拒卻之。
十二月丙辰朔,命從臣四員充講讀官,就內殿講讀。丁巳,詔諸路提刑司選官,即轉運司所在州類省試進士,以待親策。辛酉,王淵入杭州,執陳通等誅之。壬戌,青州敗將王定以兵作亂,殺帥臣曾孝序。癸亥,粘罕犯汜水關,西京留守孫昭遠遣將拒之,戰歿,昭遠將兵南遁,尋命部將王仔奉啟運宮神禦赴行在。甲子,改授後父徽猷閣待制邢煥為光州觀察使。乙丑,詔凡刑賞大政並經三省,其幹請墨敕行下者罪之。丙寅,張遇犯江州。戊辰,金人圍棣州,守臣薑剛之固守,金兵解去。甲戌,金人陷同州,守臣鄭驤死之。張遇犯黃州。己卯,金人陷汝州,入西京。庚辰,金人陷華州。辛巳,破潼關。河東經制使王燮自同州引兵遁入蜀。丁進詣宗澤降。乙酉,增置廣西弓手以備邊。以戶部尚書黃潛厚為延康殿學士、同提舉措置財用。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二年春正月丙戌朔,帝在揚州。丁亥,錄兩河流亡吏士。沿河給流民官田、牛、種。戊子,金人陷鄧州,安撫劉汲死之。辛卯,置行在榷貨務。壬辰,金人犯東京,宗澤遣將擊卻之。癸巳,複明法新科。甲午,詣壽寧寺,謁祖宗神主。乙未,金人破永興軍,前河東經制副使傅亮以兵降,經略使唐重、副總管楊宗閔、提舉軍馬陳迪、轉運副使桑景詢、判官曾謂、提點刑獄郭忠孝、經略司主管機宜文字王尚及其子建中俱死之。東平府兵馬鈐轄孔彥舟叛,渡淮犯黃州,守臣趙令{山成}拒之。丙申,詔:「自今犯枉法自盜贓者,中書籍其姓名,罪至徒者,永不錄用。金人陷均州,守臣楊彥明遁去。丁酉,金人陷房州。己亥,張遇焚真州。秘閣修撰孫昭遠為亂兵所害。庚子,遣主客員外郎謝亮為陝西撫諭使兼宣諭使,持詔賜夏國。張遇陷鎮江府,守臣錢伯言棄城走。辛醜,內侍邵成章坐輒言人臣除名、南雄州編管。金人陷鄭州,通判趙伯振死之。癸卯,金帥窩裏嗢陷濰州,又陷青州,尋棄去。丁未,詔諭流民、潰兵之為盜賊者,釋其罪。己酉,禁諸將引潰兵入蜀,置大散關使以審驗之。庚戌,遣考功員外郎傅雱為淮東京東西撫諭使。辛亥,王淵招降張遇,以所部萬人隸韓世忠。改授顯謨閣直學士孟忠厚為常德軍承宣使。詔凡後族毋任侍從官,著為令。金人焚鄧州。是月,以中奉大夫劉豫知濟南府。金人陷潁昌府,守臣孫默為所殺。經制司僚屬王擇仁複永興軍。金人陷秦州,經略使李複降;又犯熙河,經略使張深遣兵馬都監劉惟輔與戰於新店,敗之,斬其帥黑鋒。
二月丙辰,金人再犯東京,宗澤遣統制閻中立等拒之,中立戰死。戊午,移耿南仲于臨江軍。金人陷唐州。壬戌,安化軍節度副使宇文虛中應詔使絕域,複中大夫,召赴行在。癸亥,罷市易務。甲子,金人犯滑州,宗澤遣張捴救之,戰死。乙丑,澤遣判官范世延等表請帝還闕。河北賊楊進等詣澤降。丁卯,複延康、述古殿直學士為端明、樞密直學士。辛未,詔自今犯枉法自盜贓罪至死者,籍其貲。壬申,赦福州叛卒張員等。癸酉,金人陷蔡州,執守臣閻孝忠。丙子,金人陷淮寧府,守臣向子韶死之。丁醜,遣王貺等充金國軍前通問使。戊寅,責降知鎮江府趙子崧為單州團練副使、南雄州安置。己卯,奪秘書正字胡珵官,送梧州編管。朝奉大夫劉正彥應詔使絕域,授武德大夫、威州刺史,尋為禦營右軍副統制。庚申,以王淵為向德軍節度使。辛巳,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馬擴奔真定五馬山砦聚兵,得皇弟信王榛於民間,奉之總制諸砦。壬午,詔京畿、京東西、河北、淮南路置振華軍八萬人。是月,成都守臣盧法原修城成。
三月辛卯,金人陷中山府。壬辰,詔諸路安撫使許便宜節制官吏。丁酉,初立《大小使臣呈試弓馬出官格》,先閱試,然後奏補。粘罕焚西京去。庚子,河南統制官翟進複西京,宗澤奏進為京西北路安撫制置使。丙午,遙授尚書右僕射何為觀文殿大學士,中書侍郎陳過庭為資政殿大學士,同知樞密院事聶昌為資政殿大學士,並主管宮觀。時已卒于金,昌為人所殺,朝遷未之知。過庭亦在金軍中。丁未,罷內外權局官之不應法者。遣楊應誠為大金、高麗國信使。己酉,張員等複作亂,擁眾突城出,命本路提點刑獄李芘討捕之。辛亥,以范瓊權同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屯真州。是月,金人陷鳳翔府,守臣劉清臣棄城去;又犯涇原,經略使統制官曲端遣將拒戰,敗之,金兵走同、華。石壕尉李彥仙舉兵複陝州。
夏四月丙辰,詔文臣從官至牧守、武臣管軍至遙郡,各舉所知二人。戊午,牻菹卦鵒詒4涮踴耙邸W讜笄步允佬爍椿蕁R頁螅越員鶿жJ矣諍幽希埽渥恿了樂=致視持坪樂搖⒕┏嵌佳布焓苟〗缺接諼募宜攏職埽樂沂沼啾瞎欏XJ腋慈胛骶捌ァBび葉薊ふ叛霞敖鶉蘇接諼謇鍥攏薌ǎ樂6∶鶉巳霙持蕁H沙劍羲鑭偎嬤蕁9鏤矗胩浦蕁P磐躕磺猜砝├醋嗍隆J竊攏蚤晃油獗磯莢В┪Ц聿驕甲芄堋?/font>
五月乙酉,許景衡罷。孫琦犯德安府。丙戌,命參酌元祐科舉條制,立詩賦、經義分試法。戊子,以翰林學士朱勝非為尚書右丞。辛卯,以金兵渡河,遣韓世忠、宗澤等逆戰。甲午,曲赦河北、陝西、京東路。福建轉運判官謝如意執張員等六人,誅之。丙申,複命宇文虛中為資政殿大學士,充金國祈請使。賊靳賽寇光山縣。戊戌,河北制置使王彥部兵渡河,屯滑州之沙店。癸卯,張愨薨。甲辰,金帥婁宿陷絳州。丁未,複置兩浙、福建提舉市舶司。己酉,秀州卒徐明等作亂,執守臣朱芾,迎前守趙叔近複領州事。命禦營中軍統制張俊討之。癸醜,罷借諸路職田。
六月乙卯,權罷邛州鑄錢,增印錢引。癸亥,建州卒葉濃等作亂,寇福州。甲子,親慮囚。乙丑,張俊至秀州,殺趙叔近,執徐明斬之。甲戌,葉濃陷福州。丁醜,詔江、浙沿流州軍練水軍,造戰艦。京畿、淮甸蝗。是月,以知延安府王庶節制陝西六路軍馬,涇原經略使統制官曲端為節制司都統制。永興軍經略使郭琰逐王擇仁,擇仁奔興元。
秋七月甲申,葉濃入寧德縣,複還建州,命張俊同兩浙提點刑獄趙哲率兵討之。丙戌,詔吏部審量京官,非政和以後進書頌及直赴殿試人,乃聽參選。宗澤薨。丁亥,詔百官坐祭京、王黼擬授而廢者,許自新複用。戊子,禁軍中抉目刳心之刑。壬辰,選江、浙州軍正兵、土兵六之一赴行在。乙未,以郭仲荀為京城副留守。戊戌,錄內外諸軍將士功。辛醜,以春霖、夏旱蝗,詔監司、郡守條上闕政,州郡災甚者蠲田賦。甲辰,以降授北京留守杜充複樞密直學士,為開封尹、東京留守。
八月甲寅,初鑄禦寶三。甲戌,禦集英殿策試禮部進士。罷殿中侍御史馬伸,尋責濮州。河北、京東捉殺使李成叛。辛巳,犯宿州。是月,二帝徙居韓州。
九月甲申,丁進叛,複寇淮西。庚寅,賜禮部進士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及第、出身,特奏名進士皆許調官。壬辰,召侍從所舉褚宗諤等二十一人驛赴行在。癸巳,金人陷冀州,將官李政死之。甲午,金人再犯永興軍,經略使郭琰棄城,退保義穀。辛醜,陝西節制司兵官賀師範及金人戰于八公原,敗績,死之。丙午,複所減京官奉。丁未,東京留守統制官薛廣及金人戰於相州,敗死。己酉,郭三益薨。是秋,窩裏嗢、撻懶破五馬山砦,信王榛不知所終。馬擴軍敗於北京之清平。
冬十月甲寅,命揚州浚隍修城。閱江、淮州郡水軍。楊應誠還自高麗。戊午,遣劉光世討李成。壬戌,禁江、浙閉糴。癸亥,粘罕圍濮州,遣韓世忠、範瓊領兵至東平、開德府,分道拒戰,又命馬擴援之。甲子,命孟忠厚奉隆祐太后幸杭州。楊進複叛,攻汝、洛,命翟進擊於鳴皋山,翟進戰死。丙子,罷吏部審量崇甯、大觀以來濫賞,止令自陳。是月,劉正彥擊丁進,降之。
十一月辛巳朔,提舉嵩山崇福宮李綱責授單州團練副使、萬安軍安置。劉光世及李成戰於新息縣,成敗走。高麗國王王楷遣其臣尹彥頤入見。金人圍陝州,守臣李彥仙拒戰,卻之。壬辰,金人陷延安府,權知府劉選、總管馬忠皆遁,通判府事魏彥明死之。癸巳,趙哲大破葉濃於建州城下,濃遁而降,複謀為變,張俊禽斬之。乙未,金人陷濮州,執守臣楊粹中,又陷開德府,守臣王棣死之。以魏行可充金國軍前通問使。庚子,詣壽寧寺朝饗祖宗神主。壬寅,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太祖配,大赦。金人陷相州,守臣趙不試死之。甲辰,陷德州,兵馬都監趙叔皎死之。庚戌,立士庶子弟習射補官法。是月,節制陝西軍馬王庶為都統制曲端所拘,奪其印。四川茶馬趙開罷官買賣茶,給引通商如政和法。金人犯晉甯軍,守臣徐徽言拒卻之,知府州折可求以城降。金人陷淄州。涇原兵馬都監吳玠襲斬史斌。濱州賊蓋進陷棣州,守臣薑剛之死之。京東賊李民詣行在請降,王淵殲其眾,留民為將。十二月乙卯,太后至杭州,扈從統制苗傅以其軍八千人駐奉國寺。庚申,金人犯東平府,京東西路制置使權邦彥棄城去,又犯濟南府,守臣劉豫以城降。甲子,金人陷大名府,提點刑獄郭永罵敵不屈,死之,轉運判官裴億降。又陷襲慶府。乙丑,陷虢州。丙寅,初命修國史。己巳,以黃潛善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汪伯彥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顏岐門下侍郎,朱勝非中書侍郎,兵部尚書盧益同知樞密院事。辛未,金人犯青州。丁醜,特進致仕余深、金紫光祿大夫致仕薛昂並分司,進昌軍、徽州居住。耿南仲再責單州別駕,唐恪追落觀文殿大學士。戊寅,以禮部侍郎張浚兼禦營參贊軍事,教習長兵。是冬,杜充決黃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
三年春正月庚辰朔,帝在揚州。以京西北路兵馬鈐轄翟興為河南尹、京西北路安撫制置兼招討使。京西賊貴仲正陷嶽州。甲申,以資政殿學士路允迪簽書樞密院事。丁亥,金人再陷青州,又陷濰州,焚城而去。京東安撫劉洪道入青州守之。己醜,奉安西京會聖宮累朝禦容于壽寧寺。占城國入貢。趣大金通問使李鄴、周望、宋彥通、吳德休等往軍前。辛卯,陝州都統邵興及金人戰於潼關,敗之。複虢州。乙未,杜充遣岳飛、桑仲討其叛將張用於城南,其徒王善救之,官軍敗績。庚子,張用、王善寇淮寧府,守臣馮長寧卻之。詔:「百官聞警遣家屬避兵,致物情動搖者,流。」丙午,粘罕陷徐州,守臣王複及子倚死之,軍校趙立結鄉兵為興複計。禦營平寇左將軍韓世忠軍潰于沭陽,其將張遇死,世忠奔鹽城。金兵執淮陽守臣李寬,殺轉運副使李跋,以騎兵三千取彭城,間道趣淮甸。戊申,至泗州。
二月庚戌朔,始聽士民從便避兵。命劉正彥部兵衛皇子、六宮如杭州。江、淮制置使劉光世阻淮拒金人,敵未至,自潰。金人犯楚州,守臣朱琳降。辛亥,金人陷天長軍。壬子,內侍鄺詢報金兵至,帝被甲馳幸鎮江府。是日,金兵過楊子橋。癸醜,遊騎至瓜洲,太常少卿季陵奉太廟神主行,金兵追之,失太祖神主。王淵請幸杭州。命留朱勝非守鎮江,以吏部尚書呂頤浩為資政殿大學士、江淮制置使,都巡檢使劉光世為殿前都指揮使,充行在五軍制置使,駐鎮江府,控扼江口。主管馬軍司楊惟忠節制江東軍馬,駐江寧府。是夕,發鎮江,次呂城鎮。金人入真州。甲寅,次常州。禦營統制王亦謀據江寧,不克而遁。禦營平寇前將軍范瓊自東平引兵至壽春,其部兵殺守臣鄧紹密。丙辰,次平江府。丁巳,金人犯泰州,守臣曾班以城降。丁進縱兵剽掠,王淵誘誅之。戊午,次吳江縣,命朱勝非節制平江府、秀州控扼軍馬,禮部侍郎張浚副之。又命勝非兼禦營副使。留王淵守平江。以忠訓郎劉俊民為閣門祗候,齎書使金軍。詔錄用張邦昌親屬,仍命俊民持邦昌貽金人約和書稿以行。金人陷滄州,守臣劉錫棄城走。己未,次秀州。命呂頤浩往來經制長江,以龍圖閣待制、知江州陳彥文為沿江措置使。庚申,次崇德縣。呂頤浩從行,即拜同簽書樞密院事、江淮兩浙制置使,以兵二千還屯京口。又命禦營中軍統制張俊以兵八千守吳江,吏部員外郎鄭資之為沿江防托,監察禦史林之平為沿海防托,募海舟守隘。壬戌,駐蹕杭州。金人陷晉寧軍,守臣徐徽言死之。癸亥,下詔罪己,求直言。令有司具舟常、潤,迎濟衣冠、軍民家屬。省儀物、膳羞,出宮人之無職掌者。乙丑,降德音;赦雜犯死罪以下囚,放還士大夫被竄斥者,惟李綱罪在不赦,更不放還。蓋用黃潛善計,罪綱以謝金人。置江寧府榷貨務都茶場。丁卯,百官入見,應迪功郎以上並赴朝參。戊辰,出米十萬斛,即杭、秀、常、湖州、平江府損直以糶,濟東北流寓之人。金人焚揚州。己巳,用禦史中丞張澂言,罷黃潛善、汪伯彥,以戶部尚書葉夢得為尚書左丞,澂為右丞。庚午,詔平江、鎮江府、常、湖、杭、越州,具寓居京朝官已上姓名以備簡拔。分命浙西監司等官,募土豪守千秋、垂腳、襄陽諸嶺,以扼宣、常諸州險要。金人去揚州。辛未,詔禦營使司唯掌行在五軍,凡邊防經制並歸三省、樞密。金人過高郵軍,守臣趙士瑗棄城走。潰兵宋進犯泰州,守臣曾班遁。壬申,罷軍期司掊斂民財者。呂頤浩遣將陳彥渡江襲金餘兵,複揚州。癸酉,靳賽犯通州。韓世忠小校李在叛據高郵。甲
戌,黃潛善、汪伯彥並落職。乙亥,召朱勝非赴行在,留張浚駐平江。贈陳東、歐陽澈承事郎,官有服親一人,恤其家。召馬伸赴行在,卒,贈直龍圖閣。丙子,詔士民直言時政得失。是月,以王庶為陝西節制使、知京兆府,節制司都統制曲端為鄜延經略使、知延安府。張用據確山,號「張莽蕩」。
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庚辰,以朱勝非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辛巳,葉夢得罷,以盧益為尚書左丞,未拜,複罷為資政殿學士。禦營都統制王淵同簽書樞密院事,呂頤浩為江南東路安撫制置使、知江寧府。壬午,詔王淵免進呈書押本院文字。扈從統制苗傅忿王淵驟得君,劉正彥怨招降劇盜而賞薄。帝在揚州,閹宦用事恣橫,諸將多疾之。癸未,傅、正彥等叛,勒兵向闕,殺王淵及內侍康履以下百餘人。帝登樓,以傅為慶遠軍承宣使、禦營使司增統制,正彥渭州觀察使、副都統制。傅等迫帝遜位於皇子魏國公,請隆祐太后垂簾同聽政。是夕,帝移禦顯寧寺。甲申,尊帝為睿聖仁孝皇帝,以顯寧寺為睿聖宮,大赦。以張澂兼中書侍郎,韓世忠為禦營使司提舉一行事務,前軍統制張俊為秦鳳副總管,分其眾隸諸軍。丁亥,以東京留守杜充為資政殿大學士、節制京東西路。殿前副都指揮使、東京副留守郭仲荀進昭化軍節度使。分竄內侍藍珪、高邈、張去為、張旦、曾擇、陳永錫于嶺南諸州。擇已行,傅追還,殺之。呂頤浩至江寧。戊子,以端明殿學士王孝迪為中書侍郎、盧益為尚書左丞。張俊部眾八千至平江,張浚諭以決策起兵問罪,約呂頤浩、劉光世招韓世忠來會。己醜,改元明受。張浚奏乞睿聖皇帝親總要務。庚寅,百官始朝睿聖宮,以苗傅為武當軍節度使,劉正彥為武成軍節度使,劉光世為太尉、淮南制置使,范瓊為慶遠軍節度、湖北制置使,楊惟忠加少保,張浚為禮部尚書,及呂頤浩並赴行在。傅等以禦營中軍統制吳湛主管步軍司;黃潛善、汪伯彥並分司,衡、永州居住;王孝迪、盧益為大金國信使;進士黃大本、吳時敏為先期告請使。置行在都茶場。呂頤浩奏請睿聖皇帝複大位。金人陷鄜州。癸巳,張浚命節制司參議官辛道宗措置海舶,遣布衣馮番持書說傅、正彥。甲午,有司請尊太后為太皇太后,不許。呂頤浩率勤王兵萬人發江寧。乙未,再貶黃潛善鎮東軍節度副使、英州安置。劉光世部兵會呂頤浩於丹陽。丙申,韓世忠自鹽城收散卒至平江,張俊假兵二千。戊戌,赴行在。辛醜,傅等以世忠為定國軍節度使張俊為武甯軍節度使、知鳳翔府,張浚責黃州團練副使、郴州安置。俊等皆不受。傅等遣軍駐臨平,拒勤王兵。壬寅,日中黑子沒。盧益罷。呂頤浩至平江。水賊邵青入泗州。癸卯,太后詔:睿聖皇帝宜稱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康王,皇帝稱皇太侄、監國。賜傅、正彥鐵券。呂頤浩、張浚傳檄中外討傅、正彥,執黃大本下獄。乙巳,太后降旨睿聖皇帝處分兵馬重事。張俊率兵發平江,劉光世繼之。丙午
,張浚同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李邴、禦史中丞鄭並同簽書樞密院事。呂頤浩、張浚發平江。丁未,次吳江,奏乞建炎皇帝還即尊位。朱勝非召傅、正彥至都堂議復辟,傅等遂朝睿聖宮。金人陷京東諸郡,劉洪道棄青州去。撻懶以劉豫知東平府、節制河南州郡。趙立複徐州。
夏四月戊申朔,太后下詔還政,皇帝複大位。帝還宮,與太后御前殿垂簾,詔尊太后為隆祐皇太后。己酉,詔訪求太祖神主。以苗傅為淮西制置使,劉正彥副之。庚戌,複紀年建炎。命張浚知樞密院事,苗傅、劉正彥並檢校少保。呂頤浩、張浚軍次臨平,苗翊、馬柔吉拒戰不勝,傅、正彥引兵二千夜遁。辛亥,皇太后撤簾。呂頤浩等入見。傅犯富陽、新城二縣,遣統制王德、喬仲福追擊之。癸未,朱勝非、顏岐、王孝迪、張澂、路允迪俱罷。以呂頤浩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李邴尚書右丞,鄭簽書樞密院事。甲寅,以劉光世為太尉、禦營副使,韓世忠為武勝軍節度使、御前左軍都統制,張俊為鎮西軍節度使、御前右軍都統制,勤王所僚屬將佐進官有差。主管殿前司王元、左言並責官,英、賀州安置。樞密都承旨馬瑗停官、永州居住。吏部員外郎范仲熊、浙西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時希孟並除名,柳州、吉陽軍編管。斬中軍統制吳湛、工部侍郎王世修於市。贈王淵開府儀同三司。乙卯,大赦。舉行仁宗法度,應嘉祐條制與今不同者,自官制役法外,賞格從重,條約從寬。罷上供不急之物。元祐石刻黨人官職、恩數追複未盡者,令其家自陳。許中外直言。丁巳,禁內侍交通主兵官及饋遺假貸、借役禁兵、干預朝政。庚申,詔尚書左右僕射並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門下、中書侍郎為參知政事,省尚書左、右丞。以李邴參知政事。詔行在職事官各舉所知,並省館學、寺監等官。苗傅犯衢州。癸亥,以給事中周望為江、浙制置使。丁卯,帝發杭州,留鄭衛皇太后,以韓世忠為江、浙制置使,及劉光世追討傅、正彥。己巳,詔:傅、正彥、苗瑀、苗翊、張逵不赦,餘黨並原。壬申,立子魏國公旉為皇太子。赦傅党王鈞甫、馬柔吉罪,許其自歸。丙子,範瓊自光、蘄引兵屯洪州。是月,劉文舜寇濠州。西北賊薛慶襲據高郵軍。
五月戊寅朔,帝次常州,以張浚為宣撫處置使,以川、陝、京西、湖南北路隸之,聽便宜黜陟。庚辰,苗傅統領官張翼斬王鈞甫、馬柔吉降。辛巳,次鎮江府,遣祭張愨、陳東墓,詔恤其家。癸未,以翰林學士滕康同簽書樞密院事。乙酉,至江寧府,駐蹕神霄宮,改府名建康。起複朝散郎洪皓為大金通問使。丁亥,以徽猷閣直學士陳彥文提領水軍,措置江、浙防托。召藍珪等速還朝。己醜,韓世忠追討傅、正彥於浦城縣,獲正彥,傅遁走。張浚撫諭薛慶于高郵,為慶所留。乙未,浚罷。以禦營前軍統制王燮為淮南招撫使。己亥,複置中書門下省檢正官,省左、右司郎中二員。苗傅裨將江池殺苗翊,降于周望。傅走建陽縣,土豪詹標執之以獻。辛醜,張浚還自高郵。複命知樞密院事。是月,翟興擊殺楊進餘黨,複推其徒劉可拒官軍。
六月戊申朔,以東京留守杜充引兵赴行在,命兼宣撫處置副使,節制淮南、京東西路。己酉,以久雨,召郎官已上言闕政,呂頤浩請令實封以聞。遂用司勳員外郎趙鼎言,罷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以司馬光配。王善攻淮寧府不克,轉寇宿州,統領王冠戰敗之。甲寅,罷賞功司。乙卯,命恤死事者家,且錄其後。升浙西安撫使康允之為制置使。丙辰,劉光世招安苗傅將韓雋。戊午,命江、浙、淮南引塘濼、開畎澮,以阻金兵。庚申,皇太后至建康府。辛酉,以久陰,下詔以四失罪己:一曰昧經邦之大略,二曰昧戡難之遠圖,三曰無綏人之德,四曰失馭臣之柄。仍榜朝堂,遍諭天下,使知朕悔過之意。以帶禦器械李質權同主管殿前司。乙丑,以建康府路安撫使連南夫兼建康府、宣、徽、太平等州制置使。丁卯,右司諫袁植請誅黃潛善及失守者權邦彥等九人。詔:「朕方念咎責己,豈可盡以過失歸於臣下?」遂罷植知池州,以趙鼎為右司諫。癸酉,置樞密院檢詳官。以右司郎中劉甯止為沿江措置副使。甲戌,移禦行宮。乙亥,詔諭中外:「以迫近防秋,請太后率宗室迎奉神主如江表,百司庶府非軍旅之事者,並令從行。朕與輔臣宿將備禦寇敵,應接中原。官吏民士家屬南去者,有司毋禁。」金人陷磁州。是夏,賊貴仲正降。
秋七月戊寅,贈王複為資政殿學士。己卯,親慮囚。辛巳,苗傅、劉正彥伏誅。癸未,進韓世忠檢校少保、武勝昭慶軍節度使、禦營使司都統制。范瓊自洪州入朝,以瓊為禦營使司提舉一行事務,後軍統制辛企宗為都統制。命學士院草夏國書、大金國表本付張浚。甲申,詔以苗、劉之變,當軸大臣不能身衛社稷,朱勝非、顏岐、路允迪並落職,張澂衡州居住。以知廬州胡舜陟為淮西制置使,知江州權邦彥兼本路制置使。金人犯山東,安撫使劉洪道棄濰州遁,萊州守將張成舉城降。丁亥,以範瓊跋扈無狀,收下大理獄,分其兵隸神武五軍。皇太子薨,諡元懿。戊子,鄭薨。己醜,以資政殿大學士王綯參知政事,兵部尚書周望同簽書樞密院事。庚寅,仙井監鄉貢進士李時雨上書,乞選立宗子系屬人心,帝怒,斥還鄉里。辛卯,升杭州為臨安府。壬辰,言者又論範瓊逼遷徽宗及迎立張邦昌,瓊辭伏,賜死,子弟皆流嶺南。劉洪道複青州,執金守向大猷。乙未,遣謝亮使夏國。丁酉,遣崔縱使金軍前。庚子,張浚發行在。辛醜,王燮與靳賽遇,合戰,敗績。壬寅,命李邴、滕康權知三省、樞密院事,扈從太后如洪州,楊惟忠將兵萬人以衛。以杜充同知樞密院事兼宣撫處置副使。乙巳,詔江西、閩、廣、荊湖諸路團教峒丁、槍杖手。山東賊郭仲威陷淮陽軍。翟興引兵入汝州,與賊王俊戰,敗之。
八月己酉,移浙西安撫司於鎮江府。庚戌,李邴罷。壬子,以吏部尚書劉玨為端明殿學士、權同知三省、樞密院事。甲寅,王庶罷。以徽猷閣直學士、知慶陽府王似為陝西節制使。劉文舜入舒州。己未,太后發建康。丁卯,遣杜時亮使金軍前。
閏八月丁醜朔,以胡舜陟為沿江都制置使,集英殿修撰王羲叔副之。丁亥,輔逵掠漣水軍,殺軍使郝璘,率眾降于王燮。己醜,以呂頤浩守尚書左僕射,杜充守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庚寅,起居郎胡寅上書言二十事,呂頤浩不悅,罷之。辛卯,命杜充兼江、淮宣撫使、守建康,前軍統制王燮隸之,韓世忠為漸西置使守鎮江,劉光世為江東宣撫使守太平、池州,並受充節制。丁酉,太后至洪州。己亥,減福建、廣南歲上供銀三之一。詔制置使唯用兵聽便宜,餘事悉禁。壬寅,帝發建康,複還浙西,張俊、辛企宗以其軍從。甲辰,次鎮江府。賜陳東家金。張浚次襄陽,招官軍、義兵分屯襄、郢、唐、鄧,以程千秋、李允文節制。是月,知濟南府宮儀及金人數戰於密州,兵潰,儀及劉洪道俱奔淮南,守將李逵以密州降金。靳賽詣劉光世降。
九月丙午朔,日有食之。諜報金人治舟師,將由海道窺江、浙,遣韓世忠控守圌山、福山。辛亥,次平江府。壬子,金人陷單州、興仁府,遂陷南京,執守臣淩唐佐,降之。癸醜,以周望為兩浙、荊湖等路宣撫使,總兵守平江。翰林學士張守同簽書樞密院事。命劉光世移屯江州。丙辰,遣張邵等充金國軍前通問使。金人陷沂州。卻高麗入貢使。張浚承制罷知潭州辛炳,起複直龍圖閣向子諲代之。丁巳,蠲諸路青苗積欠錢。辛酉,知鼎州邢倞坐結耶律餘睹,再責汝州團練副使、英州安置。癸亥,賜宿、泗州都大提舉使李成軍絹二萬匹,成尋複叛。己巳,以胡舜陟為兩浙宣撫司參謀官,知鎮江府陳邦光為沿江都制置使。庚午,以工部侍郎湯東野知平江府兼浙西制置使。辛未,追複鄒浩龍圖閣待制。壬申夜,潭州禁卒作亂,謀竄不果,向子諲隨招安之。甲戌,金帥婁宿犯長安,經略使郭琰棄城遁,河北賊酈瓊圍光州。
冬十月丙子朔,詔按察官歲上所發擿贓吏姓名以為殿最。庚辰,禁諸軍擅入川、陝。癸未,帝至杭州,複如浙東。庚寅,渡浙江。郭仲威詣周望降,望以仲威為本司統制。辛卯,李成陷滁州,殺守臣向子伋。壬辰,帝至越州。癸巳,命提舉廣西峒丁李棫市馬,邕州置牧養務。戊戌,初命東南八路歲收經制五項錢輸行在。張浚治兵於興元府。金人陷壽春府。庚子,陷黃州,守臣趙令{山成}死之。辛醜,張浚以同主管川、陝茶馬趙開為隨軍轉運使,專總四川財賦。金人自黃州濟江,劉光世引軍遁,知江州韓梠棄城去。金人自大冶縣趨洪州。是月,京西賊劉滿陷信陽軍,殺守臣趙士負。盜入宿州,殺通判盛修已。
十一月乙巳朔,金人犯廬州,守臣李會以城降。王善叛降金,金人執之。丁未,詔降雜犯死罪,釋流以下囚,聽李綱自便,追複宋齊愈官。貴仲正犯荊南,兵馬鈐轄渠成與戰,斬之。戊申,金帥兀犯和州,守臣李儔以城降,通判唐璟死之。己酉,張浚出行關、陝。兀陷無為軍,守臣李知幾棄城走。壬子,太後退保虔州。江西制置使王子獻棄洪州走。丁巳,金人陷臨江軍,守臣吳將之遁。戊午,遣孫悟等充金國軍前致書使。金人陷洪州,權知州李積中以城降。撫、袁二州守臣王仲山、王仲嶷皆降。淮賊劉忠犯蘄州,韓世清逆戰,破之。忠入舒州,殺通判孫知微。庚申,金人陷真州,守臣向子忞棄城去。辛酉,太后至吉州。壬戌,金人犯建康府,陷溧水,縣尉潘振死之。癸亥,金人陷太平州。主管步軍司閭勍自西京奉累朝禦容至行在,詔奉安于天慶觀,尋命勍節制淮西軍馬,以拒金人。甲子,杜充遣都統制陳淬、嶽飛等及金人戰于馬家渡,王燮以軍先遁,淬敗績,死之。乙丑,以檢正諸房公事傅崧卿為浙東防遏使。太后發吉州,次太和縣。護衛統制杜彥及後軍楊世雄率眾叛,犯永豐縣,知縣事趙訓之死之。金人至太和縣,太后自萬安陸行如虔州。丁卯,十詔回浙西迎敵。金人犯吉州,守臣楊淵棄城走,又陷六安軍。己巳,帝發越州,次錢清鎮。庚午,複還越州。以周望同知樞密院事,仍兼兩浙宣撫使守平江,殿前都指揮使郭仲荀為副使守越州,右軍都統制張俊為浙東制置使從行。禦史中丞范宗尹參知政事。辛未,兀入建康府,守臣陳邦光、戶部尚書李棁迎拜,通判楊邦乂拒之。癸酉,帝如明州。金人犯建昌軍,兵馬監押蔡延世擊卻之。甲戌,兀殺楊邦乂。韓世忠自鎮江引兵之江陰軍。江、淮宣撫司潰卒李選攻陷鎮江。淮丁兵馬都監王宗望以濠州降于金。是月,張浚至秦州。桑仲自唐州犯襄陽,京西制置使程千秋敗走,仲遂據襄陽。
十二月乙亥朔,張浚承制廢積石軍。丙子,帝至明州。丁醜,江、淮西撫司準備將戚方擁眾叛,犯鎮江府,殺守臣胡唐老。辛巳,金人陷常州,守臣周杞遣赤心隊官劉晏擊走之。金人陷廣德軍。殺守臣周烈。劉光世引兵趨南康軍。壬午,定議航海避兵,禁卒張寶等憚行,謀亂,命呂頤浩等伏兵,執寶等十七人斬之。甲申,張浚承制拜涇原經略使曲端為威武大將軍、宣撫處置使司都統制。乙酉,兀犯臨安府,守臣康允之棄城走,錢塘縣令朱蹕死之。己醜,帝乘樓船次定海縣,給行在諸軍雪寒錢。辛卯,留范宗尹、趙鼎於明州以候金使。癸巳,帝次昌國縣。乙未,杜彥犯潭州,殺通判孟彥卿、趙民彥。金人屠洪州。戊戌,金人犯越州,安撫使李鄴以城降,衛士唐琦袖巨石要擊金帥琶八不克,死之。郭仲荀棄軍奔溫州。庚子,移幸溫、台。癸卯,黃潛善卒于英州。李成自滁州引兵之淮西。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四年春正月甲辰朔,禦舟碇海中。乙巳,金人犯明州,張俊及守臣劉洪道擊卻之。丙午,帝次台州章安鎮。己酉,遣小校自海道如虔州問安太后。庚戌,金人再犯明州,張俊引兵去,浙東副總管張思政及劉洪道繼遁。癸醜,貶郭仲荀汝州團練副使、廣州安置。丙辰,詔原兩浙州郡降金官吏。丁巳,婁宿陷陝州,守臣李彥仙死之。己未,金人陷明州夜,大雨震電,乘勝破定海,以舟師來襲禦舟,張公裕以大舶擊退之。辛酉,發章安鎮。壬戌,雷雨又作。甲子,泊溫州港口。乙丑,以中書舍人李正民為兩浙、湖南、江西撫諭使,詣太后問安。丁卯,台州守臣晁公為棄城遁。虔州衛兵及鄉兵相殺,縱火肆掠三日。劉可轉寇京西,屢為桑仲所敗,至是為其黨所殺,複推劉超據荊門軍。戊辰,滕康、劉玨罷,仍奪職。己巳,換給僧道度牒,人輸錢十千。辛未,命臣僚條具兵退之後措置之策、駐蹕之所。是月,金人攻楚州,守臣趙立拒之。金人犯邠州,曲端遣涇原路副總管吳玠拒戰,敗之于彭原;又陷同州。張浚遣謝亮使夏國,至則其主乾順已稱制,遂還。
二月甲戌朔,酈瓊率眾降于劉光世。叛將傅選詣虔州乞降。乙亥,奉安祖宗神禦于福州。詔複以盧益為資政殿學士,李回端明殿學士,並權知三省、樞密院事。金人陷潭州,將吏王暕、劉價、趙聿之戰死,向子諲率兵奪門亡去,金兵大掠,屠其城。丙子,金人自明州引兵還臨安。癸未,虔州鄉兵首領陳新率眾數萬圍城,叛將胡友亦犯虔州,與新戰,破之,新乃去。甲申,禁逃卒投刺別軍。丙戌,金人自臨安退兵,命劉光世率兵追之。丁亥,金人陷汴京,權留守上官悟出奔,為盜所殺。庚寅,帝次溫州。浙東防遏使傅崧卿入越州。辛卯,金人陷秀州。甲午,知蔡州程昌寓棄城南歸。鼎州民鐘相作亂,自稱楚王。乙未,杜充罷。丙申,以金兵退,肆赦。張浚承制以陝西制置使王似知成都府。罷諸路武臣提點刑獄。李成入舒州。金游騎至平江,周望奔太湖,守臣湯東野亦遁。茶陵縣軍賊二千余人犯郴州永興縣。戊戌,金人入平江,縱兵焚掠。辛醜,白虹貫日。鐘相陷澧州,殺守臣黃宗。權湖北制置使傅雱招諭孔彥舟,彥舟聽命,因以為湖南、北捉殺使。荊南守臣唐愨棄城去。金人陷醴州,守臣王淑棄城去。是月,張浚自秦州引兵入援。
三月癸卯朔,孔彥舟入鼎州。金人去平江,統制陳思恭以舟師邀敗其後軍於太湖。呂頤浩請幸浙西。丙午,趙鼎言金兵去未遠,遂緩其行。丁未,命發運司說諭兩浙富民助米,以備巡幸。辛亥,遣兵部員外郎馮康國等撫諭荊湖南北、廣南諸路。壬子,金人入常州,守臣周杞棄城去。甲寅,遣盧益及禦營都統制辛企宗奉迎太后東還。丙辰,金人犯終南縣,經略使鄭恩戰敗,死之。丁巳,金人至鎮江府,韓世忠屯焦山寺邀擊之。詔侍從官各舉可充監司者一二人。辛酉,禦舟發溫州。宣撫司節制軍馬李允文部兵至鄂州。禦營前軍將楊勍叛。甲子,張浚請便宜辟官不許動改。戊辰,孔彥舟擊敗鐘相,禽相及其子子昂,檻送行在。己巳,戚方陷廣德軍,殺權通判王儔。
夏四月癸酉,蠲江西州縣兵盜賤破民家夏稅。戊寅,吳玠及金人戰于邠州彭原店,敗績,部將楊晟死之。己卯,以觀文殿學士朱勝非為江西、湖南北宣撫使。是日,張浚引兵至房州,知金兵退,乃還。癸未,帝駐越州。甲申,下詔親征,巡幸浙西。韓世忠駐軍揚子江,要金人歸路,屢敗之,兀引軍走建康。乙酉,以禦史中丞趙鼎為翰林學士,鼎固辭不拜。戚方圍宣州。劉光世遣統制王德誘誅劉文舜于饒州。丙申,用趙鼎劾奏,呂頤浩罷為鎮南軍節度使、醴泉觀使。命三省、樞密院同班奏事。韓世忠及兀再戰江中,金人乘風縱火,世忠敗績。兀渡江,屯六合縣。丁酉,複以趙鼎為禦史中丞。戊戌,振明州被兵民家。己亥,以張俊為浙西、江東制置使。辛醜,王德破妖賊王宗石於信州貴溪縣,執其渠帥,諸縣悉平。是月,金人犯江西者自荊門軍北歸,留守司同統制牛皋潛軍寶豐擊敗之。
五月甲辰,以范宗尹為尚書右僕射兼禦營使。辛亥,統領赤心隊軍馬劉晏及戚方戰于宣州,敗死。壬子,金人焚建康府,執李棁、陳邦光而去。淮南宣撫司統制嶽飛邀擊于靜安鎮,敗之。是夜,紫微垣內有赤雲亙天,白氣貫其中。癸醜,詔台諫等官各舉所知二人。以張守參知政事、趙鼎簽書樞密院事。以白金三萬兩賜韓世忠軍,贈戰歿將孫世詢、嚴永吉、張淵等官。甲寅,金人陷定遠縣,執閭勍去,勍不屈,死之。巨師古擊戚方于宣州,數敗之,方引去。乙卯,王綯罷。丁巳,命劉光世移軍捕戚方。楊勍犯婺州。戊午,複置權尚書六部侍郎。癸亥,詔中原、淮南流寓士人,聽所在州郡附試。甲子,周望罷,尋分司、衡州居住。置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路鎮撫使。乙丑,升高郵軍為承州。以翟興、孟汝、趙立、劉位、趙霖、李成、吳翊、李彥先、薛慶並為鎮撫使:興河南府,唐州,立楚、泗州、漣水軍,位滁、濠州,霖和州、無為軍,成舒、蘄,翊光、黃州,彥先海州、淮陽軍,慶,承州、天長軍。丁卯,慶及金人戰於承州城下,累敗之。戊辰,命江、浙州縣祭戰死兵民。分江東、西為鄂州、江州、池州三路,置安撫使。罷諸路帥臣兼制置使、諸州守臣兼管內安撫使。是月,劉超據荊南,分兵犯峽州,又合叛將彭筠犯複州。淮西敗將崔增陷焦湖水砦。河東、北經制使王俊舉兵及金人戰於襄城縣,敗之,複潁昌府。張浚承制以金、房州隸利路。
六月辛未朔,蠲紹興府三縣湖田米。詔侍從、台諫、諸將集議駐蹕事宜。楊勍犯處州。癸酉,遣統制陳思恭討勍。合江南兩路轉運為都轉運使。再貶周望昭化軍節度副使、連州安置。甲戌,罷禦營司。以范宗尹兼知樞密院事。乙亥,王燮遣統領林閏等追襲楊勍于東陽縣,軍敗,裨將李在死之。丁醜,以劉光世部兵為御前巡衛軍,光世為都統制。楊勍等焚建州。戚方犯湖州安吉縣,詔張俊捕之。戊寅,更御前五軍為神武軍,禦營五軍為神武副軍。以知建康府權邦彥為淮南等路制置發運使。滁、濠鎮撫使劉位為賊張文孝所殺,命其子綱襲職。庚辰,置鎮撫使六人:陳規,德安府、複州、漢陽軍;解潛,荊南府、歸、峽州、荊門、公安軍;程昌寓,鼎、澧州;陳求道,襄陽府、鄧、隨、郢州;范之才,金、均、房州;馮長寧,淮寧、順昌府、蔡州。辛巳,慮囚。申命有司,討論厘正崇寧以來濫賞。罷諸州添差通判職官。癸未,召劉光世赴行在。甲申,岳飛破戚方於廣德軍。乙酉,鐘相偽將胡源引兵入慈利縣,執其党陳誠來降。丙戌,以呂頤浩為建康路安撫大使,劉光世為兩浙路安撫大使,朱勝非為江州路安撫大使,郭仲威為真、揚州鎮撫使。戚方詣張俊降。庚寅,召韓世忠率兵赴行在。辛卯,妖賊王宗石等伏誅。壬辰,權密州都巡檢徐文率部兵泛海來歸。甲午,置樞密院幹辦官四員。乙未,郭仲威犯鎮江府,遣嶽飛擊之。是月,兀聞張浚在秦州,將舉兵北伐,自六合引兵趨陝西。
秋七月癸卯,劉光世援宣撫使例,乞便宜行事,不許。詔軍興以來諸州得便宜指揮者並罷。乙巳,馮長寧複順昌府。張浚罷曲端都統制。丁未,以劉光世為集慶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戊申,以孔彥舟為辰、沅、靖州鎮撫使。張浚獻黃金萬兩助軍用。宣撫司遣統制官呂世存、王俊複鄜州,其餘州縣多迎降。後軍將王辟叛,陷歸州,鈐轄田祐恭擊敗之。己酉,王辟犯房州,守臣韋知幾棄城走。庚戌,楊勍受劉光世招安,尋複叛去,迫泉州。癸醜,崔增犯太平州,守臣郭偉拒卻之。乙卯,金人徙二帝自韓州之五國城。劉光世乞移司平江,不許。丙辰,張俊合諸將戚方等兵萬餘赴行在。丁巳,申命元祐党人子孫於州郡自陳,盡還當得恩數。韓世忠、張俊並罷。己未,禁閩、廣、淮、浙海舶商販山東,慮為金人鄉導。詔江、浙、福建州縣,諭豪右募民兵據險立柵,防遏外寇。庚申,以嶽飛為通、泰州鎮撫使。辛酉,建州民範汝為作亂,命統制李捧捕之。乙丑,複李邦彥以下十九人官職,聽自便。複李綱銀青光祿大夫,許翰、顏岐端明殿學士。張浚貶曲端階州居住。丁卯,金人立劉豫為帝,國號齊。戊辰,罷提領措置茶鹽司。己巳,詔王燮部兵屯信州。程昌寓遣將杜湛禽李合戎於松滋縣。是月,張用據漢陽軍,沿江措置副使李允文招降之,以便宜徙鄂州路副總管,以右軍統制馬友知漢陽軍。
八月辛未朔,以禮部尚書謝克家參知政事。壬申,李成請降于江州,詔撫納之,張浚停程千秋官、文州編管。癸酉,選神武中軍親兵六百人番直禁中。甲戌,詔侍從官日一員輪直,進故事關治體者。丁醜,以韓世忠為檢校少師、武成感德軍節度使,張俊檢校少保、甯武昭慶軍節度使。贈監察禦史常安民、左司諫江公望為左諫議大夫,錄其後二人。庚辰,太后至自虔州。薛慶及金人戰於揚州城下,死之。郭仲威奔興化縣。辛巳,侍御史沈與求、戶部侍郎季陵以論宰相范宗尹,皆黜,宗尹複視事。癸未,盧益罷。張浚複永興軍,再貶曲端海州團練副使、萬州安置。甲申,陳萬信餘黨雷進作亂。乙酉,焚慈利、石門二縣。以禦營司參議官王擇仁權河東制置使,山砦首領韋忠佺為都統制,宋用臣、馮賽同都統制。丙戌,命李成、吳翊捍禦上流,翊棄城去,以成為四州鎮撫使。命李捧便道過信州招捕靳賽。戊子,以饒、信妖賊平,赦二州徒以下囚,蠲民今年役錢。貶滕康永州、劉玨衡州,並居住。己醜,詔岳飛救楚州,仍命劉光世遣兵往援。辛卯,杜湛渡江討群賊,複石首等五縣。壬辰,盜入梅州,殺守臣沈同之,大掠而去。癸巳,命福建安撫使程邁會兵討範汝為。甲午,知虢州邵興遣統制閻興及金人戰于解州東,屢破之。金人陷承州。命陳思恭屯兵明州,以防海道。劉光世遣王德、酈瓊以輕兵渡江。乙未,遇金游騎于召伯埭,敗之。戊戌,以桑仲為襄陽、鄧隨郢州鎮撫使。是月,罷提舉廣西峒丁。孔彥舟入潭州,宣撫司參議官王以寧率兵拒之,以寧敗,遁去。宣撫司主管機宜文字傅雱在彥舟軍中,承制以彥舟權湖南副總管。劉綱以乏食,率兵奔溧陽。
冬十月庚午朔,張浚斬環慶經略使趙哲於邠州,貶劉錫合州安置,命諸將各領兵歸本路。浚退保秦州,陝西大震。辛未,秦檜自楚州金將撻懶軍中歸於漣水軍丁禩水砦。壬申,命楊惟忠、王燮討李成。丙子,以孔彥舟為鼎、澧、辰、沅、靖州鎮撫使。戊寅,鐘相餘黨楊華舉兵圍桃源縣。己卯,馬進犯江州。癸未,程昌寓入鼎州,擊楊華,破之。甲申,趣劉光世救楚州。丁亥,以李回同知樞密院事。庚寅,遣前禦史台檢法官謝向招範汝為。召張浚以兵入援。追複李邦彥觀文殿大學士。辛卯,虔州賊李敦仁及弟世雄舉兵破虔州石城縣。甲午,命楊惟忠率兵屯江州。乙未,岳飛破金人於承州。丙申,詔劉光世節制諸鎮,守禦通、泰州,伺便襲金人過淮。是月,馮長寧棄城去,尋以淮甯附劉豫。江東賊張琪犯建康府,劉洪道招降之。環慶路統制慕洧叛附于夏國。涇原統制張中彥、經略司幹辦趙彬叛降金人。劉忠據嶽州平江縣白麵山。王善餘黨祝友擁眾為亂,屯滁州龔家城。
十一月癸卯,慕洧遂引金人圍環州。呂頤浩複南康軍。甲辰,趙鼎罷。乙巳,秦檜入見。丙午,嶽飛棄泰州渡江。丁未,金人犯泰州,飛退保江陰軍沙上。以禦史中丞富直柔簽書樞密院事,秦檜為禮部尚書。李允文殺嶽州守臣袁植。呂頤浩會楊惟忠與馬進戰南康軍,不利。戊申,頤浩遣巨師古救江州,為進所敗,師古奔洪州。金人陷涇原,經略使劉錡退屯瓦亭。己酉,以孔彥舟為湖南副總管,部兵屯潭州。庚戌,命神武副軍都統制辛企宗討範汝為。壬子,日南至,率百官遙拜二帝,乙卯,改樞密院幹辦官為計議官,丙辰,金人陷泰州。丁巳,通州守臣呂伸棄城去。王彥攻桑仲于黃水,破之,房州平。張浚以彥為金、均、房州鎮撫使。崔增犯池州,劉洪道遣統制李貴擊走之,增以兵萬余詣呂頤浩降。甲子,詔諸路守臣節制管內軍馬。丙寅,金、房州賊郭希犯歸州,田祐恭擊卻之。命王燮部兵萬人速援呂頤浩。祝友渡江大掠。是月,張浚退軍興州,秦鳳副總管吳玠收餘兵保大散關東和尚原。詔諸路轉運司括借寺觀田租蘆場三年。
十二月庚午,安南請入貢,卻之。辛未,遣度支員外郎韓球括饒、信諸州錢糧,凡江、湖、川、廣上供皆拘之。壬申,命孔彥舟援江州。丙子,禁節制軍馬守臣便宜行事。丁醜,馬進分兵犯洪州。乙丑,李敦仁犯撫州崇仁縣,命李山、張忠彥討之。壬辰,金人犯熙州,總管劉惟輔戰敗之,殺五千餘人。甲午,再犯熙州,惟輔軍潰被執,死之。乙未,以張俊為江南招討使,討李成。丁酉,範汝為降,詔補民兵統領。是月,張浚承制複海州團練副使曲端左武大夫,興州居住。是歲,宣撫處置司始令四川民歲輸激賞絹三十三萬匹有奇。
紹興元年春正月己亥朔,帝在越州,帥百官遙拜二帝,不受朝賀。下詔改元,釋流以下囚,複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蠲兩浙夏稅、和買絹絲綿,減閩中上供銀三分之一。戊申,改命張俊為江淮路招討使。複江、池路為江東、西路,分荊湖江南諸州為荊湖東、西路,置安撫司,治池、江、鄂、鼎州。江南東、西路各置轉運司,荊湖東、西路轉運司通掌兩路財賦。以呂頤浩為江東路安撫大使,朱勝非江西路安撫大使。馬進陷江州,守臣姚舜明棄城走,端明殿學士王易簡等二百人皆遇害。己酉,嶽飛引兵之洪州。金人犯揚州。謝向率範汝為討平建陽賊劉時舉。金人犯秦州,吳玠擊敗之。庚戌,又犯西寧州,守臣俱重迎降。辛亥,謝克家罷。壬子,詔京官、知縣並堂除,內外侍從各舉可任縣令者二人,犯贓連坐。自今不曆縣令者勿除監司、郎官,不曆外任者勿除侍從,著為令。張中孚以原州叛降于金。癸醜,李敦仁圍建昌軍,蔡延世率鄉兵擊退之。賊曹成入漢陽軍,李允文招之,成入鄂州,複趨江西。丁巳,呂頤浩遣王燮、崔增擊賊於湖口,大敗之。頤浩及楊惟忠引兵趨江州。辛酉,詔:「太祖創業垂統,德被萬世。神宗詔封子孫一人為安定郡王,世世勿絕。自宣和末至今未舉。有司其上應襲封人名,依故事舉行。」金人再圍環州。是月,張浚複曲端榮州刺史、提舉江州太平觀、閬州居住,尋移恭州。
二月戊辰朔,宜章縣民李冬至二作亂,犯英、連、韶、郴諸州。祝友降,劉光世分其軍,以友知楚州。庚午,改行宮禁衛所為行在皇城司。李成党邵友犯筠州,守臣王庭秀棄城去。辛未,犯臨江軍,守臣康倬遁。壬申,初定歲祀天地、社稷,如奏告之禮。癸酉,桑仲自棗陽引兵還襄陽。丁醜,鄜延將李永琦叛,犯慶陽府。戊寅,禁州郡統兵官擅招安亂軍盜賊。己卯,日中有黑子,四日乃沒。以辛企宗為福建制置使。辛巳,以秦檜參知政事。壬午,水賊張榮入通州。癸未,詔辛企宗及謝向罷遣範汝為兵,汝為不聽命。甲申,詔王燮、張俊掎角討捕馬進等賊。丙戌,複置秘書省。己醜,命孔彥舟、呂頤浩、張俊會兵討李成。壬辰,雨雹。癸巳,邵青寇宣州。丙申,詔諸路提刑司以八月類省試。張浚亦以便宜合川、陝舉人即置司類省試。丁酉,宣教郎範燾坐誣訟孟忠厚,且及太后,除名、潮州編管。是月,李敦仁犯汀州。馬友遣其党犯鄂州,總管張用拒卻之。李允文以友權湖南招捉公事,友大掠漢陽而去,過嶽州,守臣吳錫遁,友據之。
三月戊戌朔,以嚴、衢二州守臣柳約、李處勱有治效,各進職一等。呂頤浩遣崔增、王燮合兵擊李成於湖口,大敗之。庚子,張浚以富平之敗上疏待罪,詔免。壬寅,禁諸路遏糴。丙午,張俊、楊沂中、岳飛渡江擊馬進,大敗之。孔彥舟焚掠潭州,趨衡州。己酉,李成犯饒州。庚戌,張俊、楊沂中複擊馬進於筠河,敗之,複筠州,進奔江州。男子崔紹祖詐稱越王中子,受上皇詔為天下兵馬大元帥,趙霖以聞。辛亥,詔赴行在。命劉光世兼淮南、京東路宣撫使,治揚州,經畫屯田。光世迄不行。甲寅,罷諸州免行錢。乙卯,金人破階州。庚申,劉超犯澧州,統制杜湛率兵拒之。甲子,始下詔罪李成,募人禽斬,赦脅從者。張俊追馬進至江州,進戰敗,遁去。乙丑,俊複江州,楊沂中、趙密引兵追擊進,又大敗之。成奔蘄州。振淮南、京東西流民。荊湖東路安撫使向子諲說降馬友,與共討李冬至二,平之。是月,金人攻張榮縮頭湖水砦,榮擊敗之,來告捷,劉光世以榮知泰州。金人迫興州,張浚退保閬州,以端明殿學士張深為四川制置使,及參議軍事劉子羽趨益昌。參謀官王庶為龍圖閣待制、知興元府兼利、夔兩路制置使,節制陝西諸路。桑仲以其党李道知隨州。
夏四月己巳,張浚承制分利、閬、劍、文、政五州為利州路,置經略安撫使。庚午,張琪複叛,犯當塗縣。金將撻懶渡淮,屯宿遷縣馬樂湖。壬申,太白晝見。乙亥,劉光世複楚州。階州統領杜肇複階州。馬友引兵入潭州。戊寅,杜琪棄澧州,劉超入據之。己卯,金涇原帥趙彬犯耀州,守臣趙澄擊走之。淮賊寇宏犯濠州。庚辰,隆祐皇太后崩。癸未,桑仲陷鄧州,守將譚兗棄城走,河東招捉使王俊引兵來援,仲執斬之,以其党李橫知州事。乙酉,為太后制期年服。辛卯,群臣三上表,始聽政。癸巳,命向子諲發兵及廣西安撫許中同扼險要,防孔彥舟入廣,仍許脅從自新以招諭。是月,京西賊李忠陷商州,守臣楊伯孫棄城走。呂頤浩遣統制閻皋、通判建昌軍蔡延世襲擊李敦仁,禽其弟世雄、世臣。
五月丙申朔,蠲江西路被賊州縣賦稅。丁酉,詔呂頤浩、朱勝非、劉光世並兼淮南諸州宣撫使。始奪李成官。戊戌,以張用為舒、蘄鎮撫使。癸卯,作「大宋中興寶」成。金人犯和尚原,吳玠擊敗之。丙午,初複召試館職之制。劉光世遣統制王德襲揚州,執郭仲威以獻,伏誅。辛亥,水軍統制邵青叛,圍太平州。趙彬及金人合兵圍慶陽府,守臣楊可升擊敗之。甲寅,命知南外宗正事令選年幼宗子,將育于宮中。詔收耆戶長役錢。己未,詔州縣因軍期征取民財物者,立式榜示,禁過數催擾。庚申,孔彥舟引眾過潭州,馬友迎擊,大敗之。彥舟趨嶽州,犯鄂州。李允文以彥舟為湖東副總管,屯漢陽。辛酉,以直秘閣宗綱為荊南鎮撫司措置營田官,樊賓為副。壬戌,劉光世招降邵青。趙延壽據分甯縣,呂頤浩招降之。是月,張俊及李成戰于黃梅縣,殺馬進,成敗,遁歸劉豫。李忠、譚兗各率兵歸張浚,浚命王庶分其兵。張用複叛,寇江西,嶽飛招降之。湖州進士吳木上書論宰執,送徽州編管。
六月己巳,始鬻承直、修武郎以下官。壬申,冊諡皇太后曰昭慈獻烈。甲戌,張琪犯余杭,又犯宣州。乙亥,月犯心。庚辰,湖賊楊華、楊廣犯鼎州,程昌寓拒卻之。上虞縣丞婁寅亮上書,請選立繼嗣。壬午,權欑昭慈獻烈皇后于越州。張琪犯徽州,守臣郭東棄城去,琪入據之。癸未,張浚引大兵至瑞昌縣之丁家洲,李允文自鄂部兵歸浚,浚並其兵,護允文赴行在。邵青率舟師至鎮江,甲申,複叛去。丁亥,崇安民廖公昭合範汝為餘黨熊志寧作亂,眾既散,志寧複與建陽民丁朝佐合兵陷二縣。戊子,慮囚。己醜,邵青犯江陰軍之福山,遣海州鎮撫使李進彥、中軍統制耿進率舟師會劉光世討之。南安賊吳忠、宋破壇、劉洞天作亂。庚寅,江西提刑司遣官討之,破壇、洞天皆伏誅,忠遁去。癸巳,熙河統制關師古、洮東安撫郭玠同討熙州叛兵,連敗之。甲午,廣賊鄧慶、龔富圍南雄州,守臣鄭成之率兵民以拒。蠲建、劍、汀州、邵武軍租。是月,知虢州邵興屯盧氏縣,為河南統制董先所破,走興元,先遂取商、虢二州。張浚承制以吳玠為陝西諸都統制。時關隴六路盡陷,止余階、成、岷、鳳、洮五郡、鳳翔之和尚原、隴州之方山原。粘罕既得陝西地,悉與偽齊。
秋七月乙未朔,以馬友權荊湖東路副總管,趣討孔彥舟。統制潘逵、後軍將胡江等叛、破玉山、弋陽、永豐三縣,遣樞密院準備將領徐文討之。戊戌,吳錫複入邵州。庚子,以嶽飛為神武右副軍統制,留軍洪州,彈壓盜賊。辛醜,封伯右武衛大將軍令話為安定郡王。壬寅,虔州賊陳顒作亂,命趣捕之。甲辰,詔秘書省長貳通修日曆。丙午,劉光世遣將喬仲福擊邵青於常熟,為所敗。撻懶自宿遷北歸。戊申,韓世清追襲張琪,複祁門縣。庚戌,張俊執傅雱赴行在。張浚以曲端屬吏,以武臣康隨提點夔路刑獄,與王庶雜治之。辛酉,召呂頤浩赴行在。張琪犯饒州,頤浩遣閻皋擊敗之。琪党姚興降,琪走徽州。癸亥,范宗尹罷。是月,濠州守臣李玠棄城去。王彥數擊敗李忠。趙彬來歸,張浚承制以彬為陝西轉運使,又以涇原兵馬都監李彥琪為本路副總管,彥琪尋叛去。
八月丙寅,以孔彥舟為蘄、黃鎮撫使。丁卯,以知潭州吳敏為荊湖東西、廣南路宣撫使。張浚殺曲端於恭州獄。張用部兵至瑞昌歸張浚,浚以用為本軍統制。戊辰,張守等上《紹興重修敕令格式》。癸酉,複以汪伯彥為江東安撫大使。乙亥,呂頤浩遣將李鑄複舒州。丁醜,祔昭慈獻烈皇后神主于溫州太廟。戊寅,張守罷。以李回參知政事,富直柔同知樞密院事。庚辰,杜湛及劉超戰于彭山,為所敗。辛巳,超及楊華、楊廣合兵複寇鼎州,程昌寓遣湛率舟師擊敗之。遣辛企宗移軍福州,討熊志甯、胡江等諸賊。韓世清及張琪戰,世清敗,琪複入祁門縣。壬午,命張俊遣兵捕之。鑄紹興錢。癸未,詔許邵青、張琪脅從徒党自新。乙酉,以李成在順昌,恐複謀亂,遣使齎蠟書諭淮甯、蔡州將士,立賞格,募人禽斬成。丁亥,以秦檜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庚寅,複李綱資政殿大學士。募人往京東、河南伺察金、齊動止,仍齎詔慰撫忠義保聚之人。蔡州鎮撫使範福棄城去,以土豪李祐代之。辛卯,蠲徽州被賊民家夏稅。壬辰,置三省、樞密院賞功房。是月,知郢州曹成掠湖西,犯沅州,與知複州李宏合屯濟陽,既而攻巨集,巨集奔潭州。
九月甲午朔,張琪党李捧犯宣州,守臣李彥卿及韓世清擊卻之。詔江東、西路安撫使複治建康府、洪州。以王燮知池州,楊惟忠知江州,並兼管內安撫使,率部兵赴官。丙申,斬李世臣。己亥,以資政殿學士葉夢得為江南東路安撫大使,兼壽春等六州宣撫使。庚子,張琪複陷宣州,已乃遁去。辛醜,命王燮討琪。丁未,詔歲再遣使省謁諸陵,因撫問河南將士。命馬友移屯鄂州。庚戌,命宗室右監門衛大將軍士芑朝饗溫州太廟。辛亥,合祭天地於明堂,太祖、太宗並配,大赦。罷諸州守臣節制軍馬。錄用元符末上書人子孫。癸醜,複以呂頤浩為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丁巳,王彥破李忠於秦郊店,忠奔歸劉豫。戊午,禁福建轉運司抑民出助軍錢。落范宗尹觀文殿學士。己未,初措置河南諸鎮屯田。以戶部尚書孟庾為江東西、湖東等路宣諭制置使。辛酉,詔四方有建策能還兩宮者,實封以聞,有效者賞以王爵。壬戌,遣禦史胡世將督捕福建盜賊。是月,長星見。
冬十月乙丑,詔蔡京、王黼門人實有才能者,公舉敘擢。李回罷。丙寅,朱勝非分司、江州居住。丁卯,以李允文恣睢專殺,賜死大理獄。己巳,王德招邵青,降之。庚午,以孟庾參知政事,徽猷閣直學士湯東野為江、淮發運使。劉洪道招降李捧、華旺。壬申,置行在大宗正司。癸酉,兀攻和尚原,吳玠及弟璘力戰,大敗之,兀僅以身免。丁醜,增置諸路武尉。戊寅,以張俊為太尉,移屯婺州。壬午,初置見錢關子,招人入中,以給軍食。範汝為複叛,入建州,守臣王浚明棄城走,辛企宗退屯福州。甲申,劉超請降,以超守光州。戊子,崔紹祖伏誅。詔邵青以舟師赴行在。己醜,升越州為紹興府。李成軍正李雱伏誅。知承州王林禽張琪于楚州,檻送行在。壬辰,錄程頤孫易為分寧令。癸巳,範汝為犯邵武軍,守臣吳必明、統制李山率兵拒之,眾潰,退保光澤縣。關師古複秦州,獲郭振。是月,劉豫遣將王世沖寇廬州,守臣王亨大破之,斬世沖。曹成及馬友戰于潭州,成敗,還攸縣。王才遣將丁順圍濠州,劉光世遣兵攻橫澗山,順解圍去。
十一月乙未,葉夢得至建康,以詔招王才,降之。丙申,遣內侍撫問孔彥舟、桑仲。丁酉,榜諭福建、江東群盜,赦其脅從者。戊戌,詔移蹕臨安。以孟庾為福建、江西、荊湖宣撫使,神武左軍都統制韓世忠副之,仍命械謝向、陸棠赴行在。己亥,以婁寅亮為監察禦史。范汝為犯光澤縣,李山走信州。辛醜,續編《紹興太常因革禮》。桑仲請正劉豫惡逆之罪,詔進幸荊南。乙巳,以右司諫韓璜党富直柔,責監潯州稅。張琪伏誅。庚戌,富直柔罷。荊湖、廣西宣撫使吳敏始受命置司柳州。辛亥,升康州為德慶府。壬子,詔內外侍從各舉所知三人。丙辰,程昌寓遣杜湛擊楊華,敗之。命張俊遣使持詔招曹成,以所部赴行在。己未,楊華請降。辛酉,命吏部侍郎李光節制臨安府內外諸軍。壬戌,曹成犯安仁縣,執安撫使向子諲,進攻道州。是月,前知廓州李惟德以岷州來歸。吳玠始遣人通書夏國。
十二月乙丑,吳敏罷。丙寅,複置樞密院都承旨。范汝為遣葉澈寇南劍州,守臣{角}拒戰,大破之。己巳,遣吏部侍郎傅崧卿為淮東宣諭使。甲戌,遣江東安撫司統制郝晸、顏孝恭討建昌軍賊。乙亥,辛企宗罷,仍追三官,率兵赴軍前自效。丁醜,蠲諸路在官積欠。詔官戶名田過制者與民均科。以岳飛為神武副軍都統制,部兵屯洪州。曹成陷道州,守臣向子忞棄城走。戊寅,以彗出,求直言。增行在職事官職錢。遣駕部員外郎李願撫諭川、陝。己卯,詔兩浙分東、西路,置提點刑獄。庚辰,桑仲遣兵寇複州,守臣俎遹棄城去。辛巳,複置廣西提舉茶鹽司。知海州薛安靖殺偽都巡檢使王企中,率軍民以城來歸。增諸路酒錢,以備軍費。甲申,知龍州範綜、統制雷仲舉兵複水洛城。己醜,起複陝西都統制吳玠為鎮西軍節度使。詔江西安撫司趣兵討捕吳忠。是月,劉豫遣將王彥充攻壽春府。桑仲遣李橫複寇金州,王彥拒戰于馬郎嶺,大破之,均州平。蔡州褒信縣弓手許約叛,據光州。階州安撫孫注複洮州。龔富等圍南劍州。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二年春正月癸巳朔,帝在紹興府,率百官遙拜二帝,不受朝賀。甲午,詔複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丙申,賜楊邦乂諡曰忠襄。韓世忠圍建州。丁酉,蠲諸路元年逋稅。庚子,陝西叛將白常圍岷州,關師古率兵破之。辛醜,韓世忠拔建州,範汝為自焚死,斬其二弟,餘黨悉平。壬寅,帝發紹興。曹成釋向子諲。丙午,帝至臨安府。壬子,遣韓世清捕石陂賊。癸醜,以張浚檢校少保、定國軍節度使。劉豫遣兵犯伊陽縣,翟興及其將李恭合擊敗之。曹成犯郴州永興縣。己未,修臨安城。辛酉,遣內侍任源撫問張浚。江西副總管楊惟忠以楊勍雖就招安,複謀作亂,誘誅之。
二月甲子,楊華複叛,擾鼎、澧、潭三州。詔立賞禽捕首領,赦貸脅從。丙寅,命劉光世將銳卒萬人屯揚州,經理淮東。庚午,以李綱為觀文殿學士、湖廣宣撫使。仍命岳飛率馬友、李宏、韓京、吳錫等共討曹成諸盜。甲戌,以吏部尚書李光為淮西招撫使,王燮副之。乙亥,雨雹。丙子,以施逵、謝向、陸棠党範汝為,逵除名、婺州編管,向、棠械赴行在,俱道死。丁醜,分崔增、李捧、邵青、趙延壽、李振、單德忠、徐文所部兵為七將,名御前忠銳軍,隸步軍司,非樞密奉旨,不許調遣。減淮南營田歲租三之二,俟三年復舊。己卯,劉光世入見,同執政對內殿,諭以進屯揚州,光世迄不行。庚辰,詔監司避本貫。壬午,程昌寓遣杜湛募兵攻賊周倫,破之。甲申,以工部員外郎滕茂實死節於代州,贈龍圖閣直學士。丙戌,初置著作官二員修《日曆》。己醜,複荊湖東、西為荊湖南、北路,南路治潭,北路仍治鄂。申禁福建路私有、私造兵器。是月,知商州董先叛入劉豫。金人陷慶陽府,執楊可升,降之。
三月壬辰朔,命襄、鄧鎮撫使桑仲收復陷沒諸郡,仍命諸鎮撫使互相應援。再貶徐秉哲惠州,吳開南雄州,莫儔韶州,並居住。水賊翟進襲漢陽軍,殺守臣趙令戣。李光執韓世清于宣州以歸。虔化縣賊李敦仁及其徒皆授官,隸諸軍。乙未,複置江陰軍。罷福建路武尉。戊戌,葉夢得罷。以李光為江東安撫大使,兼滁、濠等六州宣撫使。罷江、淮發運司。桑仲如郢州調兵,守將霍明以仲將謀逆,殺之,以其事聞。庚子,金人攻方山原,陝西統制楊政援之,金兵引去。辛醜,又犯隴安縣,吳璘等擊走之。淮南營田副使王寔括閒田三萬頃給六軍耕種。丙午,複置中書門下省檢正官,省樞密院檢詳官。己酉,以神武右軍中部統制楊沂中為神武中軍統制。癸醜,河南鎮撫使翟興為部將楊偉所殺。甲寅,金人複自水洛城來攻,楊政等又敗之。庚申,曹成寇賀州清水砦,守臣劉全棄城去。是月,知壽春府陳卞及鈐轄陳寶等舉兵複順昌府,尋引兵歸,為偽齊所逐,並壽春失之。
夏四月甲子,曹成陷賀州。陳顒圍循州,焚龍川縣,命江西安撫司遣將捕之。丙寅,賜禮部進士張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及第、出身。庚午,以翰林學士承旨翟汝文參知政事。壬申,釋福建諸州雜犯死罪以下囚。江西軍賊趙進寇瑞昌縣,楊惟忠討降之。戊寅,偽齊統領王資率兵來歸。富順監男子李勃偽稱徐王,召赴行在。壬午,詔內外侍從、監司、守臣各舉中原流寓士大夫三二人,以備任使。癸未,詔曰:「朕登庸二相,倚遇惟均。其所薦用之人,不得偏私離間,朋比害政。」諡孫傅曰忠定。乙酉,李綱始拜命,置司福州。是夜,太平州軍士陸德據城叛,囚守臣張錞,殺當塗縣令鐘大猷。戊子,命呂頤浩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庚寅,劉豫徙居汴京。是月,王彥大破董先于馬嶺關,複商州。
閏月癸巳,高麗遣使入貢。乙未,知池州王進討陸德,誅之。丙申,岳飛擊破曹成于賀州。置都督府隨軍轉運司。丁酉,左朝奉郎孫覿坐前知臨安府贓汙,貸死除名、象州羈管。罷後苑工作。辛醜,韓世清以狂悖伏誅。丙午,岳飛敗曹成于桂嶺縣,成走連州,遣統制張憲追擊,破之,又走郴州,入邵州。丁未,賜福建宣撫司賞軍錢十萬緡。聽朱勝非自便。乙卯,詔諸鎮撫使非奉朝旨,毋擅出兵。劉光世聞父喪去官,特命起複。己未,詔自今明堂專祀昊天上帝,乙太宗配。是月,張浚命利、夔制置使王庶與知成都府王似兩易其職。襄、鄧副都統制李橫、同副都統制李道合兵圍郢州,霍明遁去。
五月辛酉,以兵部尚書權邦彥簽書樞密院事,以樞密將領趙琦所部兵為忠銳第八將。癸亥,呂頤浩出師,以神武后軍及忠銳兩將從行,百官班送。甲子,以霍明權襄、鄧、隨、郢州鎮撫使。詔觀察使已上各薦可備將帥者二人。丁卯,罷兩浙轉運司回易庫。己巳,廢紹興府余姚、上虞縣湖田為湖,溉民田。庚午,詔修建康行宮。辛未,選宗室子偁之子伯琮育于禁中。丙子,呂頤浩總師至常州,前軍將趙延壽兵叛于呂城鎮。丁醜,延壽犯金壇縣,殺知縣胡思忠。頤浩稱疾不進。戊寅,海州賊王山犯漣水軍,總領蘇複、副統制劉靖會兵擊敗之。庚辰,臨安府火。癸未,置御前軍器所。甲申,親慮囚,自是歲如之。罷行在權官。乙酉,劉光世遣王德追趙延壽叛兵至建平縣,悉誅之。丙戌,置修政局,命秦檜提舉。詔侍從、台省寺監官、監司、守令條具省費裕國強兵息民之策。丁亥,以中書門下省檢正官仇悆為沿海制置使。戊子,手詔用建隆故事,命百官日輪一人轉對。兩浙轉運副使徐康國獻銷金屏障,詔有司毀之,奪康國二官。蠲太平州被賊之家夏稅。是月,張浚以參贊軍事劉子羽知興元府,黜王庶,複以王似知成都府。韓世忠至洪州,遣董旼招曹成,成聽命赴行在。
六月庚寅朔,李宏引兵入潭州,執馬友,殺之。甲午,李綱領兵三千發福州。戊戌,詔孟庾、韓世忠班師。岳飛屯駐江州。庚子,以劉光世為甯武、甯國軍節度使,韓世忠為太尉,移屯建康府。辛醜,以李橫為襄、郢鎮撫使,李道鄧、隨鎮撫使。壬寅,翟汝文罷。孔彥舟叛降偽齊。乙巳,以權邦彥兼權參知政事。戊申,仇悆兼制置福建路。辛亥,免台諫官輪對。甲寅,召呂頤浩赴行在,令參謀官傅崧卿權主管都督府事。詔兩浙、江、淮守臣,令存撫東北流寓人。乙卯,韓世忠遣統制解元、巨振入潭州,執李宏以歸。
秋七月辛酉,悉蠲福建諸州被兵之家田稅。壬戌,複置湖北提舉茶鹽司。甲子,罷福建提舉市舶司。己巳,起複翟琮為河南府、孟汝唐州鎮撫使。甲戌,罷淮東路提點刑獄司。丙子,馬友党郝通率兵五萬歸宣撫司。戊寅,知廬州王亨複安豐、壽春縣。己卯,呂頤浩入見。庚辰,韓世忠討劉忠,駐兵于嶽州之長樂渡,大破之,忠走淮西。丁亥,詔編次建炎以來譜牒。
八月壬辰,以孟庾兼權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癸巳,順昌縣賊餘勝等作亂,通判南劍州王元鼎捕殺之。甲午,安定郡王令話薨。丙申,詔郡守除罷赴闕,皆得引對。臨安府火。以知江州劉紹先為沿淮防遏使。戊戌,命朱勝非提舉醴泉觀兼侍讀,日赴朝堂議事。沿海州縣籍民海舶,每歲一更,守海道險要。振福建饑民。己亥,停傅雱官、英州羈管。庚子,詔孟庾、韓世忠總大兵至建康,進赴行在。戊申,給事中胡安國以論朱勝非罷,宰執、台諫上疏留之,皆不報。江西統制傅樞討平南雄賊張忠、鄧慶、劉軍一等。己酉,賜吳玠田。甲寅,秦檜罷。給事中程瑀等坐論駁朱勝非,疑其黨檜,並落職主宮觀。彗出胃。乙卯,減膳,戒輔臣修闕政,罷修建康行宮。
九月戊午朔,落秦檜職。己未,罷修政局。辛酉,以彗出,大赦,許中外臣民直言時政,陝西諸叛將許令自新。壬戌,王倫自金國使還入見。遣潘致堯等為金國軍前通問使,附茶藥金幣進兩宮。甲子,以直徽猷閣郭偉為淮西巡撫使。乙丑,複以朱勝非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戊辰,司空山賊李通出降,以為都督府親軍統領。癸酉,以右朝請大夫呂源為浙東、福建沿海制置使,治定海縣。知建昌軍朱芾擊石陂賊餘照,禽斬之。甲戌,彗沒。丙子,複以郭仲荀為武泰軍節度使。詔墨敕有不當者,許三省、樞密院奏稟,給事中、中書舍人繳駁,台諫論列,有司申審。庚辰,命福建提舉茶鹽官兼領市舶司。辛巳,以韓世忠為江南東、西路宣撫使,他帥臣稱宣撫使者並罷。壬午,遣監察禦史明橐等五人宣諭江、浙、湖、廣、福建諸路,仍降詔諭官吏以遣使按察、勸懲、誅賞之意。癸未,新作行宮南門成。甲申,提轄榷貨務張純峻立淮、浙鹽法,增其算。總領四川財賦趙開初變四川鹽法,盡榷之。乙酉,太白晝見。丙戌,以知興元府王似為川、陝宣撫處置副使。丁亥,封右監門衛大將軍、榮州防禦使令畤為安定郡王。是月,韓世忠遣統制解元襲擊劉忠於蘄陽,大破之。忠奔劉豫。
冬十月戊子朔,置牧馬監于饒州。庚寅,李勃伏誅。丙申,初置江、浙、荊湖、廣南、福建路都轉運使。甲辰,潘致堯至楚州,通判州事劉晏劫其禮幣奔劉豫,守臣柴春戰死。戊申,以知平江府趙鼎為江東安撫大使。丙辰,禁溫、台二州民結集社會。班度量權衡于諸路,禁私造者。是月,顏孝恭招降石陂余賊李寶等。
十一月辛酉,陳顒陷汀州武平縣,犯梅、循二州。乙丑,初榷明州鹵田鹽。辛未,議將撫師江上,召侍從官條具利害。甲戌,命李綱、劉洪道、程昌寓、解潛會兵捕討湖寇楊太。戊寅,範汝為餘黨范忠掠龍泉縣。庚辰,詔宣諭五使,焚所至州縣建炎以前已蠲稅籍。癸未,臨安大火。是月,關師古敗偽齊兵於抹邦山。馬友党步諒詣李綱降,綱入潭州,其党郝晸降王進,吳錫禽王浚。湖南盜賊悉平。
十二月丁亥朔,命神武前軍領申世景等討捕範忠。己醜,偽稱榮德帝姬易氏伏誅。範忠犯處州。巨師古引兵入廬州,執王亨送行在。甲午,李綱罷。臨安府火。丙申,振被火家。罷浙東沿海制置司。丁酉,嶽飛遣統領徐慶、王貴討禽萍鄉賊高聚。己亥,以胡舜陟為廬、壽等州鎮撫使。金人侵熙、秦,關師古擊敗之。庚子,遣駕部員外郎李願撫諭川、陝。江西兵馬副鈐轄張忠彥坐縱暴不法,斬於潭州。辛醜,程昌寓遣杜湛討楊欽等,敗之,殺三千餘人。癸卯,川、陝宣撫司類試陝西發解進士,得周謨等十三人,以便宜賜進士出身。甲辰,罷張浚宣撫處置使,仍知樞密院。以知夔州盧法原為川、陝宣撫處置副使,及王似同治司事。己酉,遣司封員外郎周隨亨同撫諭川、陝。庚戌,孟庾自建康來朝。辛亥,金人犯商州,守將邵隆退屯上津。李橫敗偽齊兵,複汝州。甲寅,命孟庾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詔都督府總治江東西、湖北、浙西帥臣經畫屯田。張浚承制以歸州隸夔州路。是冬,金人犯和尚原,將士乏食自潰,吳璘拔砦棄去。虔賊謝達犯惠州。
三年春正月丁巳朔,帝在臨安,率百官遙拜二帝,不受朝賀。江西將李宗諒誘戍兵叛,寇筠州,統領趙進擊卻之。翟琮入西京,禽偽齊留守孟邦雄。命諸路憲臣兼提舉常平司。庚申,金人犯上津。李橫破潁順軍,偽齊知軍蘭和降。壬戌,金人犯金州洵陽縣。以仇悆為福建、兩浙、淮東路沿海制置使。癸亥,陳顒圍潮州不下,引兵趨江西。甲子,李橫複潁昌府。乙丑,詔中外刑官各務仁平,台憲檢察,月具所平反以聞,歲終考察殿最。金人陷金州,鎮撫使王彥焚積聚,退保西鄉。庚午,罷行在宗正司,命嗣濮王仲湜兼判大宗正事。辛未,震電雨雹。造渾天儀。李通為其徒王全所殺。壬申,命西外宗正移司福州。癸酉,複祭大火。以湯東野為淮東安撫使。乙亥,以李橫為襄陽府、鄧隨郢州鎮撫使。丁醜,登、萊山砦統制范溫率部兵泛海來歸。庚辰,詔春秋望祭諸陵。張浚論奏王似不可為副,因引罪求罷,不報。癸未,詔民複業者,視墾田多寡定租額賦役。乙酉,減淮、浙蠶鹽錢。
二月丁亥朔,升桂州為靜江府。乙丑,權邦彥薨。浙東賊彭友犯龍泉縣。辛卯,李通餘黨劉德圍舒州。吳玠遇金人于饒風關,王彥自西鄉來會,金人分兵攻關,統制郭仲敗走。丁酉,饒風關破,玠趣西縣,彥奔達州,四川大震。張浚被罷職之命,以諸軍方潰,因秘不行,複具奏審。己亥,金帥撒離曷入興元府,經略使劉子羽焚其城走三泉縣,吳玠退屯仙人關。庚子,以宗子伯琮為和州防禦使,賜名瑗,尋改貴州。辛醜,蠲廣東諸州被賊民家稅。壬寅,鄭州兵馬鈐轄牛皋、彭率兵與李橫會,橫以便宜命皋為蔡、唐州鎮撫使,知汝州。乙巳,翟琮遣統制李吉敗偽齊兵于伊陽,又殲其將梁進之眾。丁未,王似始受宣撫副使之命。戊申,虔賊周十隆犯循、梅、汀州,詔統制趙祥等合兵捕之。庚戌,以李橫為神武左軍副統制、京西招撫使。改胡舜陟為淮西安撫使。辛亥,以工部尚書席益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徐俯簽書樞密院事。壬子,王全犯廬州。甲寅,詔守臣至官半年,具上民間利害或邊防五事。李橫遣人奏潁昌之捷,詔許橫便宜行事。乙卯,劉光世遣酈瓊等屯兵泗州為李橫聲援。是月,張浚複以王庶為參謀官,往巴州措置。時金兵深入至金牛鎮,疑有伏,由褒斜穀引兵還興元,吳玠、劉子羽追擊其後,殺獲甚眾。
三月己未,詔嶽飛捕虔賊。壬戌,申命統制巨師古部兵萬人屯揚州。胡舜陟至廬州,王全降。甲子,以趙鼎為江西安撫大使。李橫傳檄諸軍收復東京。己巳,金人遣兵援劉豫,李橫敗走,潁昌複陷。壬午,以韓世忠為淮南東路宣撫使。李綱遣兵擊降李宗諒,詔戮於市。
夏四月丁亥,朱勝非以母喪去位。偽齊知虢州董震及其統制董先來歸,以震權商、虢、陝州鎮撫使。己醜,詔江東西、湖北、浙西募民佃荒田,蠲三年租。辛卯,以劉光世為檢校太傅、江南東路宣撫使。金人去興元。壬辰,徙都督府于鎮江。嶽飛軍次虔州。甲午,偽齊知唐州胡安中來歸。丙申,偽齊李成攻陷虢州,董先、牛皋奔襄陽。己亥,改諡昭慈獻烈皇后為昭慈聖獻。複舉五帝日月之祀。庚子,增文武小官奉。辛醜,荊南統制羅廣率兵至鼎州。楊太眾益盛,自號大聖天王,立鐘相少子子義為太子,廣等不克討而還。丁未,嶽飛遣統領張憲、王貴擊彭友,禽斬之。劉忠為部下王林所殺,傳首行在。戊申,以浙西兵馬鈐轄史康民所部兵為忠銳第九將。己酉,張浚奏王庶、王似、盧法原威望素輕,乞命劉子羽、吳玠並為判官,不報。辛亥,徐文叛奔偽齊。
五月丙辰,以翟琮為河南府、孟汝鄭州鎮撫使,董先為副使。丁巳,遣樞密計議官任直清撫諭襄陽、商、虢、河南諸鎮。己未,命楊沂中招捕嚴州盜賊。辛酉,建睦親宅。以董先為商、虢、陝州鎮撫使。征河南布衣王忠民為宣教郎,至行在,辭不受。壬戌,潘致堯還,言金人欲重臣通使以取信,遂寢出師之議。乙丑,罷諸州在任守臣所辟通判。丁卯,以韓肖胄等充金國軍前通問使。安化蠻犯邊,廣西經略使許中發兵擊之。戊辰,楊沂中招降嚴州賊繆羅等,捕斬其徒百人,魔賊平。庚午,以嶽州數被兵,免今年稅役。壬申,詔守、令、尉、佐,境內妖民聚集不能覺察致亂者,並坐罪。知建昌軍朱芾討南豐縣賊,禽誅其魁黃琛。乙亥,以方與金國議和,禁邊兵犯齊境。丙子,王彥複金州,金兵棄均、房去。韓世忠請以大軍還鎮江。己卯,詔淮南統制解元戍泗州,餘屯江北。周隨亨、李願宣押王似、盧法原至閬州,張浚始解使事。時已論金牛之功,以吳玠為利州路、階成鳳州制置使,劉子羽為寶文閣直學士,王彥為保大軍承宣使,僚屬將帥第賞有差。庚辰,浚及子羽、王庶、劉錫等赴行在。詔李橫等收軍還鎮。辛巳,罷宣撫司便宜黜陟。
六月甲申朔,統制巨師古坐違韓世忠節制,除名、廣州編管。丙戌,複置六部架閣庫。丁亥,禁諸路招納淮北人及中原軍來歸者。戊子,複元祐宰相呂大防官職,贈諡。庚寅,詔降川、陝死罪囚,釋流以下。賞吳玠、關師古將士。壬辰,張浚至綿州,複奏王似不可任。甲午,命王燮率諸軍討楊太。己亥,罷沿海制置司。丁未,置國子監及博士弟子員。戊申,以王林所部兵為忠銳第十將。己酉,嶽飛自虔州班師。辛亥,發兵屯駐虔、廣二州,彈壓盜賊,州各三千人。是月,金人圍方山原,王似命吳玠發兵救之。
秋七月己未,複置博學宏詞科。初許任子就試。甲子,以久旱,償州縣和市民物之直。丁卯,詔訪求累朝勳臣曹彬等三百人子孫,以備錄用。戊辰,王燮以舟師發行在。己巳,詔減膳,禁屠,弛工役,罷苛嬈,命兩浙及諸路憲臣親按部錄囚。辛未,蠲紹興二年和市絁帛。癸酉,呂頤浩等以旱乞罷政,帝賜詔曰:「與其去位,曷若同寅協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厭天心者。」頤浩等乃複視事。乙亥,朱勝非起複。丙子,泉州水溢,壞城。丁醜,遣中使逆趣張浚於道。是月,四川霖雨、地震。
八月己醜,詔嶽飛赴行在,留精兵萬人戍江州。翟琮率兵突圍奔襄陽,詔屯駐其地。癸卯,罷諸路輸禁軍闕額錢。甲辰,以雨暘不時,蘇、湖地震,求直言。乙巳,複置史館修撰、直館檢討官,命郎官兼領著作郎及佐郎。戊申,罷都轉運司。己酉,詔湖南丁米三分之二均取于民田,其一取之丁口。辛亥,孟庾自軍中來朝。
九月戊午,呂頤浩罷。詔凡遇水旱災異,監司、郡守即具奏毋隱。庚申,岳飛自江州來朝。川、陝統領官吳勝敗偽齊兵于黃堆砦。丙寅,以趙鼎為江西安撫制置大使。壬申,詔中書舍人、給事中,凡制敕非軍期機速,必先書押而後報行。甲戌,偽齊王彥先寇徐、宿二州。乙亥,以劉光世為江東、淮西宣撫使,置司池州;韓世忠為鎮江建康府、淮南東路宣撫使,置司鎮江府;王燮為荊南府、岳鄂潭鼎澧黃州漢陽軍制置使,置司鄂州;岳飛為江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置司江州;主管殿前司郭仲荀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兼權殿前司。己卯,吳勝克蓮花城。
冬十月癸未,朱勝非上《重修吏部七司敕令格式》。庚寅,加吳玠檢校少保。壬辰,趣王燮進兵。詔寬私鹽重法。甲午,卻大理國入貢。丁酉,殘破州縣視戶口增損立守令考課法。己亥,禁州縣擅增置稅場。偽齊李成陷鄧州。辛醜,南丹蠻莫公晟圍觀州,焚寶積監,殺知監陳烈。壬寅,偽齊兵逼襄陽,李橫以糧盡,棄城奔荊南,知隨州李道亦棄城去。甲辰,王燮討湖賊,戰於鼎口,不利。偽齊陷郢州,守臣李簡棄城去。申禁私役戰士。丁未,命三省除銓曹奸弊。戊辰,罷諸路類省試。統制石世達及杜湛合兵大破湖賊黃誠于龍陽洲。庚戌,複置宗正少卿及寺監諸丞。是月,王彥先引兵至北壽春,將渡淮。劉光世駐軍建康,扼馬家渡;又遣酈瓊駐無為軍,為廬、濠聲援。賊乃還。
十一月己未,以右文殿修撰王倫為都督府參議官。癸亥,詔監司、帥守察內外宗子病民害政者以聞。崔增、吳全遇湖賊于陽武口,死之。甲子,韓肖胄等使還。乙丑,禁沿淮諸砦兵擅侵齊境。庚午,臨安府火。甲戌,禁掠賣生口入蠻夷嵠峒及以銅錢出中國。乙亥,複元祐十科舉士法。丁醜,命賓、橫、宜、觀四州市戰馬。戊寅,王燮自鼎州引兵還鄂,留統領王渥等四軍聽程昌寓節制。己卯,蠲南劍州所負民間獻納錢十六萬緡。省淮南州縣文武官。十二月辛巳朔,降敕書撫諭吳玠及川、陝將士。乙酉,臨安府火。戊子,又火。朱勝非以屢火求罷,不允。丙申,王似承制廢通遠軍。己酉,金國元帥府遣李永壽、王翊來見。是歲,海寇黎盛犯潮州,焚民居毀城去。
四年春正月辛亥朔,帝在臨安,率百官遙拜二帝。乙卯,增淮、浙路鹽鈔貼納錢。遣章誼等為金國通問使。己未,程昌寓遣杜湛、王渥攻楊太皮真砦,破之。己巳,詔諭王似、盧法原、吳玠,使之協和。金人犯宕昌、臨江砦及花石峽,關師古遣統領劉戩分兵拒卻之。庚午,詔諸路將帥毋以兩國通使輒弛邊備,淮南州郡津渡尤慎譏察。甲戌,罷州縣新置弓手。乙亥,蠲循、梅、潮、惠四州被兵家租賦。丙子,申敕三省、樞密院,除官並遵舊制,毋相侵紊,除拜、罷免皆明示黜陟之由。戊寅,金人犯神坌砦,沿北嶺至大散關。臨安府火。己卯,韓肖胄罷。
二月壬午,詔贓罪至死者仍籍其貲。癸未,作建康府行宮。席益罷。乙酉,以徐俯兼參知政事。丙戌,禁川、陝諸將招納北軍。湖北軍賊檀成犯長陽縣,解潛遣統領胡勉捕斬之。群盜田政自襄陽犯峽州。己醜,解潛遣統制王恪擊政,斬之。庚寅,金人犯兩當縣。乙未,詔孟庾赴行在。己亥,詔三衙管軍及將帥觀察使以上,舉忠勇智略可自代者一人。辛醜,金人犯仙人關。癸卯,詔權以射殿為景靈宮,四時設位朝獻。丙午,張浚入見。
三月辛亥朔,吳玠率楊政、吳璘、田晟、王喜諸將與兀戰于仙人關,大敗之。兀遁去。戊午,雨雹。以趙鼎參知政事。壬戌,孟庾至行在,罷都督府,以其兵屬張俊。乙丑,張浚以資政殿大學士罷,尋落職奉祠、福州居住。己巳,蠲淮南州縣民租一年。辛未,日有青赤黃氣。編次建炎以來詔旨,頒諸路。癸酉,蠲興元府、洋州被兵家稅役二年。丙子,以王似為資政殿學士、川陝宣撫使,盧法原為端明殿學士,與吳玠並充副使,關師古為熙河蘭廓路安撫制置使。
夏四月庚辰朔,命趙開再任總領四川財賦。詔諭川、陝官吏兵民,以張浚失措當示遠竄,猶嘉其所用吳玠等能禦大敵,許國一心,止從薄責。仍令宣撫司講求諮訪,凡擾民咈眾之事,速厘革之。癸未,劉子羽白州安置。乙酉,詔明堂用皇祐典禮,兼祀天皇大帝、神州地祇以下諸神。丙戌,吳玠敗金兵,複鳳、秦、隴州。詔特旨處死情法不相當者,許大理奏審。蠲淮南州軍上供錢一年。庚寅,置孳生牧馬監于臨安府。甲午,罷廣西提舉茶鹽司。關師古叛,以洮、岷二州降偽齊,吳玠並將師古軍。乙未,詔諸路歲上戶口。丁酉,罷諸州回易庫。庚子,命劉光世遣兵巡邊。辛醜,保靜州夷人入貢。丙午,徐俯罷。是月,王似承制廢符陽軍。知壽春府羅興叛降偽齊。
五月庚戌朔,以岳飛兼黃複二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癸醜,以范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重修神宗哲宗《正史》、《實錄》。甲寅,詔淮南帥臣兼營田使,守令以下兼管營田。嶽飛複郢州,斬偽齊守荊超。甲子,以孟庾兼權樞密院事。乙丑,賜李橫軍絹萬匹。丙寅,李成棄襄陽去,嶽飛複取之。金人攻金州,鎮撫使王彥遣統制許青等與戰于漢陰,敗之。罷諸縣武尉。壬申,裁省三省、樞密細務,責六曹長貳專決。癸酉,以國史日曆所為史館。偽齊收李成餘眾,益兵駐新野,嶽飛與別將王萬夾擊,複大敗之。乙亥,王彥數敗金兵于洵陽縣。丙子,複選宗室子彥之子伯玖育于禁中。
六月壬申,複命川、陝類試。乙未,太白晝見經天。戊戌,詔神武軍、神武副軍統制、統領官並隸樞密院。庚子,以霖雨,罷不急之役。壬寅,詔三省、樞密院,凡奉幹請墨敕,許執奏不行。置史館校勘官。作明堂行禮殿於教場。甲辰,禁諸軍強刺平人為兵,已刺者皆釋之。吳玠乞宮觀,不允。是月,熒惑犯南斗。岳飛將牛皋複隨州,執偽齊守王嵩,磔之。
秋七月戊申朔,曲敕虔州。以吏部尚書胡松年簽書樞密院事。庚戌,以湖南安撫席益為安撫制置大使。建昌軍軍卒修達等作亂,殺守臣劉滂,江西制置使胡世將遣參謀侯愨、統制丘贇討之。壬子,命吳玠通信夏國。癸醜,湖賊楊欽等破社木砦,官軍敗卻,小將許筌戰歿。丙辰,賞仙人關之功,以吳玠為檢校少師、奉寧保靜軍節度使,吳璘、楊政以下論賞有差。丁巳,命左右司歲考郎官功過治狀以為賞罰。庚申,複曲端、趙哲官。壬戌,嶽飛遣統制王貴、張憲擊敗李成及金兵于鄧州之西,複鄧州,禽其將高仲。丙寅,侯愨引兵入建昌軍,執修達等十三人,斬之。罷建州臘茶綱。詔江東安撫司招水軍千五百人。己巳,湖賊萬餘人詣鼎、澧二州降。劉光世來朝。庚午,王貴、張憲破金、齊兵,複唐州及信陽軍,襄漢悉平。辛未,章誼、孫近使還入見,粘罕致書約淮南毋得屯兵。
八月庚辰,以趙鼎知樞密院事,充川、陝宣撫處置使。湖賊夏誠等犯枝江縣,解潛遣將蔣定舟與戰,敗之。辛巳,吳玠遣統領姚仲攻隴城縣,克之。壬午,王燮以討賊無功,降光州觀察使。戊子,改命趙鼎都督川、陝、荊、襄諸軍事。乙未,遣魏良臣等充金國通問使。丙申,毀王安石舒王告。己亥,周十隆出降,為官軍所掠,複遁去,犯汀、循州。壬寅,王似罷。以嶽飛為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荊襄潭州制置使,代王燮討湖賊。癸卯,以襄陽府、隨、郢、唐、鄧州、信陽軍六郡為襄陽府路。
九月戊申,減淮、浙路鹽鈔所增貼納錢。壬子,夏誠遣將李全功犯公安軍,解潛遣統制林閏等擊斬之。安定郡王令畤薨。辛酉,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蠲襄陽等六郡三年租稅。庚午,朱勝非罷。金、齊合兵自淮陽分道來犯。壬申,渡淮,楚州守臣樊敘棄城去。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府。癸酉,以趙鼎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沈與求參知政事。
冬十月丙子朔,與趙鼎定策親征,命張俊以軍援淮東,劉光世移軍建康,車駕擇日進發。丁醜,以孟庾為行宮留守,留統制王進一軍及神武中軍五百人隸之。百司不預軍旅之務者,聽從便避兵。己卯,韓世忠自鎮江率兵複如揚州。金人犯滁州。以張俊為浙西、江東宣撫使。金人圍亳州。席益遣統制吳錫率兵討徭賊楊再興,大破之。壬午,偽齊兵犯安豐縣。癸未,複以張浚為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甲申,複以王燮為建武軍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丙戌,命胡松年詣江上,會諸將議進兵。戊子,韓世忠邀擊金人於大儀鎮,敗之,又遣將董旼敗之於天長縣鴉口橋。己醜,金人攻承州,韓世忠遣將成閔、解元合兵擊於北門,敗之。金人圍濠州。甲午,遣秘書正字楊晨持詔撫諭四川。遣侍御史魏工、監察禦史田如鼇詣劉光世、張俊軍中計事,光世始移軍太平州。丙申,命後宮自溫州泛海如泉州。金人陷濠州,守臣寇宏棄城走。丁酉,詔州縣團教弓手、土兵。戊戌,帝禦舟發臨安,劉錫、楊沂中以禁兵扈從。己亥,韓世忠捷奏至,命收瘞戰死將士,仍令胡松年致祭。庚子,張俊率兵發鎮江,如建康。壬寅,帝次平江。加贈陳東、歐陽澈秘閣修撰,官其子孫二人,各賜田一頃,且追咎汪伯彥落觀文殿學士,黃潛善更不追複。命韓世忠、楊沂中分兵控扼沿海要地。癸卯,焚決淮東閘堰。賜扈從諸軍錢。乙巳,仇悆遣將孫暉擊金人于壽春,敗之,複霍丘、安豐二縣。是月,借江、浙坊場錢一界,以備軍費。
十一月戊申,太白晝見。庚戌,賞承州水砦首領徐康等要擊金兵之功,轉官有差,仍蠲承、楚、泰州水砦民兵賦役十年。置沿江烽火,放浙東諸郡防城丁夫。壬子,始下詔聲劉豫逆罪,論親討之旨,以厲六師。吳玠遣統制楊從儀等率兵敗金人於臘家城。癸醜,玠乞納節贖劉子羽罪,遂聽子羽自便。金人入光州。甲寅,偽齊知光州許約破石額山砦,遂據之。乙卯,韓世忠遣兵夜劫金人營於承州,破之。金人犯六合縣,丙辰,掠全椒縣三城湖。丁巳,戒諸路大小臣僚借貸催科縱吏奸擾民,及務絕盜賊之伺隙者。命董旼、趙康直總領淮東水砦。戊午,以胡松年兼權參知政事。金人陷滁州。劉光世移軍建康,韓世忠移軍鎮江,張俊移軍常州。己未,複命張浚知樞密院事,以其盡忠竭節詔諭中外。庚申,宴犒守江將士。癸亥,劉光世遣統制王德擊金人于滁州之桑根,敗之。揭黃榜招諭湖賊。甲子,命滁、和諸州移治保聚。乙丑,金人犯滁口。己巳,劉光世遣統制王師晟等率兵夜入南壽春府襲金人,敗之,執偽齊知府王靖。廣賊區稠圍韶州樂昌縣,鈐轄韓京遣兵擊斬之。詔張浚視師江上。十二月乙亥朔,魏良臣、王繪還自泗州軍前入見。戊寅,命都督府右軍統制李貴部兵屯扼福山鎮。辛巳,命中軍統制王進屯兵泰州,防拓通、泰。壬午,以樞密都承旨馬擴為江西沿江制置副使。丙戌,吳倫遣兵攻臘家城,破之。丁亥,聽兩淮避兵民耕種所在閒田。壬辰,金、齊兵逼廬州,仇悆嬰城固守,嶽飛所遣統制徐慶、牛皋援兵適至,敗走之。劉光世亦遣統制靳賽戰於慎縣。張俊遣統制張宗顏擊敗金人於六合。詔江、浙、荊湖十四郡各募水軍五百人,名橫江軍。兩浙十郡沿江海州縣招捕巡檢土軍。甲午,程昌寓遣杜湛、彭筠合擊楊欽,破之。己亥,以來年正旦日食,下詔修闕政,求直言。庚子,金人退師。辛醜,詔葬祭浙西、江東二軍之死事者。壬寅,省淮南轉運司。遣胡松年往常熟縣、江陰軍沿江計議軍事。癸卯,金人去滁州。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五年春正月乙巳朔,日有食之。帝在平江府。金人去濠州。丁未,戒諸軍戰陳毋殺中原民籍充金兵者。命鬻官田宅輸錢專充軍費。戊申,進廬、泰二州守禦官屬各一官。己酉,詔前宰執呂頤浩等十九人及行在職事官各條上攻戰備禦措置綏懷之策。免淮南官吏去職之罪,仍令還任。承州水砦統領仲諒複入楚州。庚戌,張俊遣統領楊忠閔、王進夾擊金人於淮南岸,敗之,降其將程師回、張延壽。辛亥,淮東統制崔德明襲敗金兵於盱眙。召張浚赴行在。乙卯,浚入見。賞沿江監司、帥臣供億之勞,各進官一等。戊午,趣修建康行宮。己未,詔減淮南諸州雜犯死罪,釋流以下囚。庚申,置諸州軍教場,選兵專習弓弩,立格按試。辛酉,贈殿中侍御史馬伸左諫議大夫。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入見。壬戌,以世忠為少保、淮東宣撫使,駐鎮江;光世少保、淮西宣撫使,駐太平;俊開府儀同三司、江東宣撫使,駐建康。甲子,酈瓊複光州,降其守許約。乙丑,罷淮南茶鹽提刑司,置提點兩路公事官一員,兼領刑獄、茶鹽、漕運、市易事。淮西要會州軍並置市易務。戊辰,詔川、陝宣撫司招諭陷賊官民。庚午,命王進合江西、廣東諸將兵討周十隆。海賊朱聰犯廣州,又犯泉州。壬申,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入辭,命升殿,以光世、世忠有隙,賜酒諭釋之,皆感激奉詔。癸酉,偽齊知亳州馬秦犯光州,權州事王萃率兵拒之。是月,金主晟殂,旻之孫亶立。岳飛自池州入朝。二月丙子,以飛為鎮寧、崇信軍節度使。命常州布衣陳得一造新曆。丁醜,帝發平江。戊寅,遣權太常少卿張銖奉迎太廟神主於溫州。壬午,帝至臨安,進扈從官吏秩一等。丙戌,以趙鼎為左僕射,張浚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岳飛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將兵平湖賊楊太。丁亥,吳璘、楊政攻拔秦州,執偽齊守胡宣,金帥撒離曷來援,政複擊敗之。己醜,詔建太廟。壬辰,命張浚詣江上措置邊防,詔諭諸路宣撫制置司,示以專任之旨。以右司諫趙霈論奏得體,賜三品服。丁酉,進執政官秩一等,以賞防秋之功。戊戌,詔淮南宣撫司撫司淮北來歸官吏軍民。己亥,直史館範沖上《神宗實錄考異》。庚子,詔翰林學士孫近、胡交修類編臣僚條具利害章疏以聞。甲辰,蠲湖南路上供三年。是月,偽齊商元寇信陽軍,守臣舒繼明被禽,死之。
閏月乙巳朔,雨雹。丁未,胡松年罷。戊申,雪。己酉,留四川上供銀帛就充軍費。乙卯,以孟庾、沈與求並兼權樞密院事。丙辰,並諸路提舉常平入茶鹽司。罷福建鑄錢,令轉運、坑冶司辦集。丁巳,撒離曷欲犯秦州,吳玠遣部將牛皓伺之,遇於瓦五穀,戰死。癸亥,海賊陳感犯雷州,官軍屢敗。丁卯,王燮罷。命戶部尚書章誼措置財用,孟庾提領,號總制司。命川、陝宣撫司幕僚攝司事,仍權節制軍馬。戊辰,置路分總管,以處閑退武臣。辛未,複置宗正丞,掌修屬籍。再蠲荊南府、歸、峽二州、荊門、公安二軍歲貢上供二年。
三月甲戌朔,以王燮貪縱不武,敗師誤國,責授濠州團練使。丙子,遣樞密計議官呂用中等分使兩浙、江東、西路檢察經、總制司財用。丁醜,詔侍從至監察禦史、館職已上,在內館職、在外侍從官、監司、帥守,各舉所知充監司、守令,尋命館職專舉縣令。己卯,以韓世忠兼鎮江府宣撫使,劉光世兼太平州宣撫使。壬午,以都督府參議軍事邵溥兼權川、陝宣撫副使。罷御前軍器所提舉官,並隸工部。壬辰,命廣東、福建路招捕朱聰。乙未,初榷鉛、錫。張浚親討湖賊。丁酉,複移浙西安撫司于臨安府。庚子,罷饒州牧馬監。
夏四月丙午,貴池縣丞黃大本坐枉法贓,杖脊、刺配南雄州。丁未,遣司農丞蓋諒持詔撫諭川、陝。召解潛赴行在,王彥知荊南府,諸鎮撫使至是盡罷。戊申,太廟神主至自溫州。己酉,以審量濫賞,追左銀青光祿大夫王序八官及職名,仍改正出身。庚戌,詔內侍遇特恩轉宮,止武功郎。壬子,訪得周後柴叔夏襲封崇義公。戊午,奉安太廟神主。己未,更免役保正長法。甲子,太上皇帝崩于五國城。丙寅,帝即射殿行朝獻景靈宮之禮,始以惠恭皇后祔祭。募民耕營田,官給牛、種。庚午,省四川添差官。辛未,以諸路稅賦畸零增收錢專充上供。是月,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楊時卒。
五月乙亥,初謁太廟。庚辰,命邵溥、吳玠裁省四川冗官浮費。辛巳,名行宮新作書院為資善堂。遣何蘚等奉使金國,通問二帝。中書舍人胡寅言,國家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義。張浚奏:「使事兵家機權,後將辟地複土,終歸於和,未可遽絕。」乃遣行。丁亥,立殘破州縣守令勸民墾田及拋荒殿最格。己醜,以孟庾知樞密院事。壬辰,召張浚還行在。丁酉,詔浚提舉詳定一司敕令。戊戌,以貴州防禦使瑗為保慶軍節度使,封建國公。徽猷閣待制範沖兼資善堂翊善,起居郎朱震兼贊讀。以盛暑,命監司行部慮囚。己亥,嶽飛軍次鼎州。庚子,周十隆降。辛醜,命川、陝訪求元祐黨人子孫。
六月甲辰,封武經大夫令矼為安定郡王。湖賊楊欽、全琮、劉詵相繼率眾詣嶽飛降。乙巳,名新曆曰《統元》。丁未,並饒州鑄錢司於虔州。己酉,命建國公瑗出就資善堂聽讀,拜范沖、朱震。出內帑錢賜宗室貧者。壬子,複省淮南州縣冗官。癸醜,以久旱,減膳、祈禱。禁諸路科率,自租稅、和市、軍須外皆罷。岳飛急攻湖賊水砦,賊將陳瑫降,楊太赴水死,餘黨劉衡等皆降。飛急擊夏誠,斬之。丁巳,湖賊黃誠斬楊太首,挾鐘子儀、周倫詣都督府降,湖湘悉平,得戶二萬七千,悉遣歸業。戊午,減福建貢茶歲額之半。庚申,以旱罷諸路檢察財用官。丁卯,以賊平,免沿湖民前二年逋租。己巳,罷福建諸州槍杖手。
秋七月壬申朔,以仇悆為沿海制置使。甲戌,免蘄州上供及租稅三年。戊寅,獎諭嶽飛,撫勞將士,趣張浚還朝。己卯,孟庾罷,以沈與求兼權樞密院事及措置財用。壬午,以金、均、房州隸襄陽府路。偽齊兵寇湖陽縣,執唐州守臣高青,複釋之。丁亥,賜宇文虛中家福建田十頃。甲午,詔殘破州縣親民官,計到、罷之日戶口考殿最。韓世忠複鎮淮軍,禽偽齊守王拱。丙申,蠲湖南路上供米三年及秋租之半。丁酉,置高峰、王口二砦都巡檢使,益兵戍之。
八月壬寅朔,罷荊南營田司,令安撫司措置官兵耕種。甲辰,定館職額為十八員。壬子,詔淮南山水砦都巡檢各聽守令節制。癸醜,蠲福建州軍供撥常平錢米。己未,下詔示章惇、蔡卞詆誣宣仁聖烈皇后之罪,追貶惇昭化軍節度副使,卞單州團練副使,子孫不許在朝。命廣宮學,教內外宗子。辛酉,詔淮南、襄陽府等路團結民社。丙寅,以諸盜平,減湖、廣、江西二十二州雜犯死罪,釋徒、杖以下囚。海賊朱聰降,命補水軍統領。是月,偽齊陷光州。
九月辛未朔,罷總制司所增收頭子等諸色錢。乙亥,賜禮部進士汪洋以下二百二十人及第、出身。唱名始遵故典,令館職侍立殿上。壬午,加嶽飛檢校少保。偽齊兵寇固始縣,統領華旺拒戰,卻之,尋複光州。甲申,命沿海州軍籍海舶,分守要害。乙酉,趙鼎上《重修神宗實錄》。壬辰,詔元符上書邪等範柔中等二十七人各官一子。以解潛部兵三千隸馬軍司。甲午,周十隆複叛,犯汀州。戊戌,遣統領王進、李貴討之。
冬十月庚戌,張浚入見。乙卯,以席益為四川制置大使,位宣撫副使上,州軍兵馬並隸大使司,邊防重事仍令宣撫司處置。李綱為江西制置大使,呂頤浩為湖南制置大使。戊午,詔川、陝類試合格第一人依殿試第三人例推恩,餘並同賜進士出身,特奏名進士命宣撫選官試時務策。澧州賊雷德進降。乙丑,偽齊兵寇漣水軍,韓世忠遣統制呼延通等逆擊,敗之。
十一月庚午朔,初置節度使以下金字牙符,命都督府掌之,給將帥立戰功者。命州縣賣戶帖以助軍費。癸酉,詔守臣死節昭著者,毋限品秩,並賜諡。乙亥,征和靖處士尹焞於涪州,命為崇政殿說書。戊寅,郊。辛巳,複置淮南提舉鹽事官。壬午,出宮女三十人。甲申,權減宰執及行在官吏奉。乙酉,以趙開為四川都轉運使。丙戌,命張浚視師荊、襄、川、陝。戊子,知衡州裴廩坐調夫築城凍死二千餘人,除名、嶺南高州編管。乙未,出內帑綿絹賜宗室。丁酉,罷催稅戶長。十二月己亥朔,以岳飛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蘄黃州招討使。楊沂中權主管殿前司,並統神武中軍。庚子,改神武四軍及巡衛軍號行營五護軍。辛醜,以都督府兵隸三衙。命左右司、樞密院檢詳官參考中興已行條例,修為定法。乙巳,禁服用翠羽。己酉,免侍從官輪對。庚戌,汰橫江水軍三之一。癸醜,命兩淮、川陝、荊襄、荊南諸帥府參謀官各一員提點屯田。癸亥,禁川陝州縣官悉用川陝人。丙寅,都督府遣參議軍事劉子羽、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撫諭川陝,且察邊備虛實。戊辰,夜雨雹。
六年春正月辛未,蠲貧民戶帖錢之半,無物產者悉除之。癸酉,命給事中、中書舍人甄別元祐黨籍。乙亥,以內重外輕,命省台、寺監及監司、守令居職及二年者,許更迭出入除擢。丁醜,詔凡入粟補官者,毋授親民、刑法之職。壬午,賜宗子伯玖名琚,為和州防禦使。罷綿州宣撫副使,命吳玠專治兵事。罷禦史平反刑獄賞。丙戌,張浚視師荊襄,入辭。己醜,安定郡王令矼薨。庚寅,還預借坊場錢。辛卯,詔監司、帥臣慢令失職者,令張浚黜陟以聞。甲午,振江、湖、福建、浙東饑民,命監司、帥臣分選僚屬及提舉常平官躬行檢察。戊戌,命鬻通直郎、閣門宣贊舍人以下官。
二月庚子,以諸路宣撫制置大使並兼營田大使,宣撫副使、招討安撫使並兼營田使。壬寅,雨雪。改江、淮屯田為營田。甲辰,置行在交子務,印交子錢引給諸路,令公私同見錢行用。戊申,嶽飛入見。複以襄陽府路為京西南路。辛亥,詔張浚暫赴行在奏事。甲寅,以兵部尚書、都督府參謀折彥質簽書樞密院事。乙卯,韓世忠引兵攻宿遷縣,統制呼延通與金兵戰,敗之,禽其將孛堇牙合。澧州賊徒伍俊殺雷德進,持其首詣鼎州降。丙辰,韓世忠圍淮陽軍。複置諸路市易務。戊午,命楊沂中以兵萬人聽都督行府調遣。己未,遣戶部侍郎劉甯止如鎮江府,總領三宣撫司錢糧。辛酉,兀救淮陽,韓世忠引兵歸楚州。壬戌,以折彥質兼權參知政事。癸亥,沈與求罷。李綱入見。是月,張浚至江上會諸將議事,命張俊進屯盱眙。
三月戊辰朔,初收官告綾紙錢。名金、均、房州民兵曰保勝,又命招刺三千人,賜名必勝軍。己巳,以韓世忠為京東、淮東路宣撫處置使,嶽飛為京西、湖北路宣撫副使。辛未,蠲旱傷州縣民積欠錢帛租稅。己卯,趣岳飛如鄂州措置軍事。辛巳,以樞密副都承旨馬擴為沿海制置副使。壬午,金、齊兵犯漣水軍,韓世忠擊敗之。壬辰,寬四川災傷州縣戶帖錢之半。
夏四月戊戌朔,湖南賊黃旺犯桂陽監。甲辰,偽齊兵陷唐州,團練判官扈舉臣、推官張從之等皆死。嶽飛以母喪去官。丙午,詔飛起複。己酉,詔文武臣僚能決勝強敵恢復境土者,賜功臣號。庚戌,始訓諸宗子名。甲寅,賞淮陽功,呼延通等進官有差,餘受賞者凡萬七千人。劉光世遣副統制王師晟、酈瓊襲偽齊兵于劉龍城,破之,禽其統制華知剛。己未,命福建安撫司發水軍討海賊鄭慶。辛酉,禁四川伐並邊山林。甲子,以韓世忠為橫海、武甯、安化軍節度使,號揚武翊運功臣。除商旅緡錢稅。丙寅,複行在官吏奉。蠲東京民渡淮南商販之稅。
五月戊辰朔,禁以鹿胎為冠。癸酉,詔未經上殿臣僚,先令三省審察,然後引對。戊寅,以四川監司地遠玩法,應有違戾,令制置大使按劾。壬午,詔大理寺議獄不合,即詣刑部關決,刑部不能定,同赴都堂稟議。賜吳玠四川戶帖錢十萬緡犒軍。癸未,禁淮南州縣收額外雜色租。乙酉,改交子為關子,罷交子務。庚寅,以劉光世為保靜、甯武、甯國軍節度使。壬辰,以張俊進屯盱眙,改崇信、奉甯軍節度使。甲午,禁銷錢及私鑄銅器。丙申,詔監司慮囚不能遍及者,聽遣官,著為令。
六月乙巳夜,地震。乙酉,求直言。甲寅,張浚渡江,撫淮上諸屯。命劉光世自當塗進屯廬州,嶽飛自九江進屯襄陽,楊沂中屯泗州。戊午,詔兩淮沿江守臣並以三年為任。辛酉,封集英殿修撰令懬為安定郡王。
秋七月壬申,以司農少卿樊賓提領營田公事。癸未,詔張浚暫赴行在。癸巳,罷川陝便宜差遣監司、守貳。以金州隸川陝路,均、房二州隸京西南路。郭浩為永興軍路經略安撫使兼知金州,閣門宣贊舍人邵隆知商州,聽浩節制,經理商、虢。是月,劉光世複壽春府。
八月己亥,范宗尹薨。庚子,賜左司諫陳公輔三品服。癸卯,以徽猷閣直學士李迨為四川都轉運使。甲辰,詔諭將士將親征。岳飛遣統制牛皋破偽齊鎮汝軍,禽其守薛亨。乙巳,命權殿前司解潛等帥精兵扈從,主管步軍司邊順留兵守臨安,知臨安府梁汝嘉為巡幸隨軍都轉運使。丁未,以秦檜為醴泉觀使兼侍讀、行宮留守,孟庾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同留守。戊申,嶽飛遣將楊再興複西京長水縣。己酉,命秦檜、孟庾權參決尚書省、樞密院事。庚戌,蠲虔州殘破諸縣逋負、梅州夏秋兩稅,聽廣東經略安撫司便宜措置盜賊。辛亥,奉神主發臨安。丁巳,權罷經筵進講。己未,預借江、浙民來年夏稅絁帛,折米輸官。庚申,增給職事官米月三斛。是月,張俊城盱眙,進屯泗州。岳飛及偽齊李成、孔彥舟連戰至蔡州,克之,偽守劉永壽舉城降。
九月丙寅朔,帝發臨安。岳飛遣統制王貴、郝晸、董先複虢州盧氏縣。癸酉,帝次平江。戊寅,命職事官日一員輪對。壬午,嶽飛以孤軍無援,複還鄂州。癸未,權奉安神主於平江能仁寺。戊子,以戶部郎官霍蠡總領嶽飛軍錢糧。庚寅,張浚入奏,複如鎮江。辛卯,立賊徒相招首罪賞格。賞鎮淮軍功,進統制王德等官。是月,劉豫聞親征,告急于金主亶求援,亶不許,豫自起兵三十萬,命子麟趣合肥,侄猊出渦口,引兵分道入寇。
冬十月丙申,招西北流寓人補闕額禁軍。丁酉,裁定淮南路租額。劉麟寇淮西,張俊遣楊沂中、張宗顏等分兵禦之。戊戌,沂中至濠州,劉光世已棄廬州而南,浚遣人督還,光世不得已駐兵應沂中,遣統制王德、酈瓊及賊將崔皋、賈澤、王遇戰,皆敗之。賊兵攻壽春府芍陂砦,守臣孫暉拒戰,又敗之。辛醜,罷四川監酒官百餘員。壬寅,以梁汝嘉兼浙西、淮東沿海制置使,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副之。癸卯,趙鼎請降敕諭張浚,令光世、沂中及張俊全軍引還,為防江之計。甲辰,又詔浚督將士僇力破賊,皆未達。劉猊犯定遠縣,沂中進戰,大敗之於藕塘,猊挺身遁,麟在順昌聞之,拔砦去。劉光世遣王德及沂中追麟,至南壽春而還。孔彥舟亦解光州圍而去。戊申,命解潛遣兵千人守青龍港口。癸醜,張俊、楊沂中引兵攻壽春府,不克而還。乙卯,詔諸軍所俘人民給錢米遣歸。丁巳,惠州軍賊曾袞作亂。庚申,摧鋒軍統制韓京募敢死士,夜襲破之,袞尋出降。壬戌,日中有黑子沒。
十二月申午朔,詔降廬、光、濠等州死罪,釋流以下囚。召秦檜赴行在。張浚入見,請幸建康;趙鼎請還臨安。戊戌,韓世忠攻淮陽軍,及金人戰,敗之。辛醜,城南壽春府。壬寅,趙鼎罷。遣右司員外郎范直方宣諭川、陝,撫問吳玠將士。甲辰,命都督府參議軍事呂祉如建康,措置移蹕。丙午,折彥質罷。丁未,賞淮西功,加張俊少保,改鎮洮、崇信、奉甯軍節度使,楊沂中保成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戊申,命秦檜赴講筵供職,孟庾為行宮留守。辛亥,以資政殿學士張守參知政事,兼權樞密院事。丙辰,以呂頤浩為浙撫西安制置大使、判臨安府。丁巳,以劉光世為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戊午,詔凡因民事被罪者,不許親民。己未,命辰、沅、靖、澧四州以閒田募刀弩手,三千五百人為額。右司諫陳公輔乞禁程氏學。詔:「士大夫之學宜以孔、孟為師,庶幾言行相稱,可濟時用。」庚申,以安化郡王王稟死節太原,賜其家田十頃。辛酉,以山陰、諸暨等四十縣為大邑,並命堂除。
七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在平江,下詔移蹕建康。蠲無為軍稅役一年。置建康御前軍器局。丁卯,賞張浚以破敵功,遷特進。己巳,發米萬石濟京東、陝西來歸之民。張浚入見。甲戌,罷都督府諸州市易官。丁醜,解潛罷,以劉錡權主管馬軍司,並殿前步軍司公事。庚辰,築採石、宣化渡二城。癸未,以翰林學士陳與義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詔廣西帥臣訓練土丁、保丁。乙酉,複置樞密使、副,知院以下仍舊,張浚改兼樞密使。丙戌,禁諸軍互納亡卒。西蕃三十八族首領趙繼忠等來歸。丁亥,以秦檜為樞密使。何蘚、范寧之至自金國,始聞上皇及甯德皇后崩。己醜,帝成服,下詔降徒囚,釋杖以下。辛卯夜,東北有赤氣如火。
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百官七上表,請遵以日易月之制。徽猷閣待制、知嚴州胡寅請服喪三年,衣墨臨戎,以化天下。帝欲遂終服,而張浚連疏論喪服不可即戎,遂詔外朝勉從所請,宮中仍行三年之喪。丙申,太平州火。丁酉,鎮江府火。庚子,遣王倫等使金國迎奉梓宮。嶽飛入見。辛醜,以日食,求直言;以久旱,命諸州慮囚。乙巳,詔凡辟舉官犯贓罪,罪及所舉官。丙午,吳玠置銀會子於河池。丁未,詔席益募陝西、河東、河北兵二千,部送行在充扈衛。癸醜,雨雹。丙辰,始禦便殿。果州守臣宇文彬等進《禾登九穗圖》,俱奪一官,罷之。丁巳,以岳飛為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己未,帝發平江。
三月癸亥朔,次丹陽,韓世忠入見,命世忠扈從,嶽飛次之。甲子,次鎮江,楊沂中入見,命沂中總領彈壓巡幸事務。乙丑,蠲駐蹕及經從州縣積年逋賦。丁卯,以吏部侍郎呂祉為兵部尚書、都督府參謀軍事。辛未,帝至建康。壬申,詔尚書省常程事從參知政事分治。癸酉,減建康流罪以下囚,蠲建康府、太平、宣州逋賦及下戶今年身丁錢。嶽飛乞並統淮西兵以複京畿、陝右,許之,命飛盡護王德等諸將軍。既而秦檜等以合兵為疑,事遂寢。戊寅,手詔撫勞將士。進沈與求知樞密院事。己卯,尊宣和皇后為皇太后。庚辰,以王彥兵隸侍衛馬軍司。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孟庾罷。甲申,以劉光世為少師、萬壽觀使,以其兵隸都督府,張浚因分為六軍,命呂祉節制。乙酉,賜光世第于建康府。丁亥,命虔、吉、南安軍諸縣各募土兵百人,責知縣訓練,防禦盜賊。是春,廣西大饑,李實變為桃。
夏四月癸巳,築太廟于建康,以臨安府太廟為聖祖殿。戊戌,修浚建康城池。丁未,岳飛乞解官持餘服,遂棄軍去,詔不許。戊申,日中有黑子。庚戌,以張浚累陳嶽飛積慮專在並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遂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實監其軍。壬子,張浚如太平州、淮西視師。庚申,以信陽軍隸京西路。罷淮南提點司,東西兩路各置轉運兼提點刑獄、提舉茶鹽常平事。
五月丁卯,詔李綱趣捕虔、吉諸盜。壬申,命禮官舉文宣王、武成王、熒惑、壽星、岳鎮、海、瀆、農、蠶、風、雷、雨師之祀。甲戌,以胡安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趣赴行在,未至而罷。癸未,以酈瓊為行營左護軍副都統制。甲申,初試樞密院都督府效士。乙酉,命侍從官通舉材堪知縣者二十人。丙戌,偽齊陷隨州。己醜,禁四川增印錢引。
六月辛卯朔,改上惠恭皇后諡曰顯恭皇后。嶽飛入見。壬辰,命歲辰戌月祀大火,配以閼伯。乙未,罷江、淮營田司,令諸路安撫、轉運司兼領其事。丙申,以《重修神宗實錄》去取未當,命史館複加考訂。丁酉,嶽飛引過自劾,詔放罪,慰諭之。戊戌,命劉錡兼都督府諮議軍事,率兵戍廬州。乙巳,沈與求薨。召王德以所部兵赴行在。遣呂祉如淮西撫諭諸軍。丙辰,詔吳玠、李迨共議四川經費,贍軍恤民。嶽飛複職。
秋七月戊辰,詔侍從各舉可任監司、郡守者一二人。癸酉,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社稷。甲戌,嗣濮王仲湜薨。癸未,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實封言事。甲申,蠲諸路民積年逋租。以建康疫盛,遣醫行視,貧民給錢,葬其死者。命疏決滯獄。乙酉,詔即建康權正社稷之位。戊子,詔戶部長貳迭出巡按諸路,考究財賦利病,違者劾之。己醜,詔諸路歸業民墾田,及八年始輸全稅。
八月乙未,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駐盱眙;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劉錡副之,並駐廬州。命酈瓊率兵赴行在。戊戌,瓊叛,殺中軍統制張景等,執呂祉及趙康直、趙不群,以兵四萬人奔劉豫。辛醜,手詔赦廬州屯駐行營左護軍。壬寅,酈瓊引兵至淮,殺祉及康直,釋不群,使還。劉錡、吳錫至廬州,以兵追之不及,命張宗元往招之。張浚乞去位。甲辰,以趙鼎為萬壽觀使兼侍讀。甲寅,詔命官犯贓,刑部不得擅黥配,聽朝廷裁斷。乙卯,賜岳飛軍錢十萬緡。招歸正複業人耕湖北、京西閒田。
九月甲子,上太上皇帝諡曰聖文仁德顯孝皇帝,廟號徽宗,皇后曰顯肅皇后。丁卯,韓世忠、張俊入見,乃命俊自盱眙移屯廬州。壬申,張浚罷。癸酉,命參知政事輪日當筆,權三省事,更不分治常程。罷都督府。甲戌,以台諫累疏,落張浚觀文殿大學士,仍領宮祠。丙子,複以趙鼎為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戊寅,以廬州、壽春府民遭酈瓊虜掠,蠲租稅一年。己卯,朝獻聖祖于常朝殿。庚辰,朝饗太廟。辛巳,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召劉光世赴行在。戊子,禁諸路進羨餘。以劉錡知廬州兼淮西制置副使。
冬十月庚寅朔,詔仍舊開經筵。辛卯,命後省官看詳上書有可采者,條上行之。丁酉夜,敕張浚安置嶺表。戊戌,趙鼎累請浚母老,改永州居住。偽齊犯泗州,守臣劉綱擊走之。丙午,命戶部郎官薛弼、霍蠡同總領江西、湖、廣五路財賦。壬子,統制呼延通、王權等襲擊金人于淮陽軍,敗之,丁巳,詔六參日,輪行在百官一員轉對。
閏月癸亥,贈趙康直徽猷閣待制。乙丑,蠲江東路月樁錢萬緡。發米二萬石振京西、湖北饑民。丙寅,尹焞入見,命為秘書郎兼崇政殿說書。甲戌,始作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庚辰,韓世忠引兵渡淮,逆擊金人于劉冷莊,敗之。辛巳,李綱罷。癸未,複漢陽軍。是月,張俊棄盱眙,引兵還建康。
十一月丙申,賜吳玠犒軍錢百五十萬緡。丁酉,以知溫州李光為江西安撫制置大使。丁未,金帥撻懶、兀入汴京,執偽齊劉豫,廢為蜀王。癸醜,詔來春複幸浙西。是月,偽齊知臨汝軍崔虎詣嶽飛降。十二月庚辰,複置都大提舉四川茶馬監牧官。丁卯,祔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于太廟。庚午,以解潛權主管馬步軍司,命韓世忠留屯楚州,遮罩江、淮。己卯,詔內外大將及侍從官,舉武臣智略器局堪帥守謀議官者。癸未,王倫等使還,入見,言金國許還梓宮及皇太后,又許還河南諸州。甲申,城泗州。丁亥,複遣王倫等奉迎梓宮。是冬,吳玠遣裨將馬希仲攻熙州,鄭宗、李進攻鞏州,不克,宗死於城下,希仲遁還,玠斬以徇。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八年春正月戊子朔,帝在建康。丙申,減臨安府夏稅折輸錢。戊戌,張守罷。辛醜,偽齊知壽州宋超率兵民來歸。蔡州提轄白安時殺金將兀魯,執其守劉永壽來降。詔以方議和好,禁沿海州郡遣人過淮招納。丁未,大閱張俊軍。戊申,以兵部侍郎胡世將為四川安撫制置使。二月戊午,劉錡入見。減建康府夏稅折輸錢,蠲民戶逋租、和市科調。庚申,日中有黑子。以呂頤浩為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行宮留守。壬戌,嶽飛乞增兵,不許。癸亥,帝發建康。丙寅,以胡安國《春秋傳》成書,進寶文閣直學士。戊寅,帝至臨安。己卯,以戶部尚書章誼為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行宮留守,呂頤浩為醴泉觀使。甲申,減紹興府和市絹萬匹。
三月己醜,以知南外宗正事仲儡嗣濮王。庚寅,以禮部尚書劉大中參知政事,兵部尚書王庶為樞密副使。壬辰,複以秦檜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甲午,陳與義罷。戊戌,增夔州路路分都監一員,修治關隘,練義兵。己亥,蠲農器及牛稅。以李天祚為靜海軍節度使、交趾郡王。壬寅,定以故相韓忠彥配享徽宗廟廷。丁未,蠲所過州縣民積欠稅賦。戊申,蠲江西、湖南諸州月椿錢各萬緡。己酉,命考核川、陝宣撫司便宜所授官,冒濫尤甚者悉與裁減。
夏四月庚申,初置戶部和糴場于臨安。壬戌,遣王庶巡視江、淮邊防。丁醜,複置六路發運司。癸未,詔三衙管軍輪宿禁中。
五月庚戌,詔鎮江府募橫江軍千人。竄內侍羅亶於海島。庚子,禁貧民不舉子,其不能育者給錢養之。壬寅,貶劉子羽為單州團練副使、漳州安置。丁未,金國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與王倫等偕來。戊申,以資政殿學士葉夢得為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己酉,王庶至淮南,檄張宗顏將兵七千屯廬州,巨師古三千屯太平州,分韓世忠軍屯泗州及天長縣。
六月壬戌,賜衍聖公孔玠衢州田五頃,奉先聖祠事。癸亥,趙鼎上《重修哲宗實錄》。壬申,賜禮部進士黃公度以下三百九十五人及第、出身。王庶自淮南還入見。乙亥,以中護軍統制張宗顏知廬州,命劉錡率兵移屯鎮江府。丁醜,烏陵思謀、石慶充入見。
秋七月乙酉朔,複命王倫及藍公佐奉迎梓宮。錄司馬光曾孫伋補承務郎。辛亥,彗出東方。
八月戊午,詔:「日者遣使報聘鄰國,期還梓宮。尚慮邊臣未諭,遂馳戎備,以疑眾心。其各嚴飭屬城,明告部曲,臨事必戒,無忘捍禦。」甲子,蠲江東路月椿錢萬三千緡有奇。丁醜,彗滅。遣監察禦史李寀宣諭江西,措置盜賊。
冬十月丁巳,劉大中罷。甲戌,趙鼎罷。乙亥,日中有黑子。丁醜,金國使張通古、蕭哲與王倫皆來。韓世忠乞奏事行在,不許。戊寅,樞密副使王庶乞免簽書和議文字,累疏求去,不許。
十一月甲申,以翰林學士承旨孫近參知政事。丙戌,遣大理寺丞薛倞、朱斐詣廣南路決滯獄。戊戌,王倫入見。己亥,複以倫為國信計議使,中書舍人蘇符副之,符辭以疾。庚子,以孫近兼權同知樞密院事。辛醜,詔:「金國遣使入境,欲朕屈己就和,命侍從、台諫詳思條奏。」從官張燾、晏敦複、魏矼、曾開、李彌遜、尹焞、梁汝嘉、樓炤、蘇符、薛徽言、禦史方廷實皆言不可。甲辰,王庶罷。辛亥,以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直諫,斥和議,除名、昭州編管。壬子。改差監廣州都鹽倉。十二月甲寅,以趙鼎為醴泉觀使。乙卯,以宗正少卿馮楫為國信計議副使。己未,以吏部尚書李光參知政事。戊辰,王倫言金使稱「詔諭江南」,其名不正。秦檜以未見國書,疑為封冊。帝曰:「朕嗣守祖宗基業,豈受金人封冊。」癸酉,館職胡珵、朱松、張擴、淩景夏、常明、範如圭上書,極論不可和。甲戌,以端明殿學士韓肖胄簽書樞密院事。乙亥,命肖胄等為金國奉表報謝使。丙子,張通古、蕭哲至行在,言先歸河南地,徐議餘事。以監察禦史施廷臣為侍御史,權吏部尚書張燾、侍郎晏敦複以廷臣主和議而升用,執奏不行。禦史中丞勾龍如淵、右諫議大夫李誼、殿中侍御史鄭剛中凡再至都堂,及宰執議取國書。丁醜,詔:「金國使來,盡割河南、陝西故地,通好于我,許還梓宮及母兄親族,余無需索。令尚書省榜諭。」庚辰,帝不禦殿。以方居諒陰,難行吉禮,命秦檜攝塚宰,受書以進。是月,虛恨蠻犯嘉州忠鎮砦。是歲,始定都于杭。
九年春正月壬午朔,帝在臨安。丙戌,以金國通和,大赦。河南新複州軍官吏並不易置,蠲其民租稅三年,徭役五年。以王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奉護梓宮、迎請皇太后、交割地界使。戊子,遣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張燾詣河南修奉陵寢。庚寅,賜劉光世號和眾輔國功臣,張俊加少傅、安民靖難功臣,韓世忠為少師,張浚複左宣奉大夫。辛卯,以尹焞為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焞力辭不拜。壬辰,加岳飛、吳玠並開府儀同三司,楊沂中太尉。癸巳,建皇太后宮。甲午,金宿州守臣趙榮來歸。丙申,金主詔諭河南諸州以割地歸我之意。改發運經制司為經制司,命戶部長貳一人領使,仍置副或判官。戊戌,以王倫為東京留守,郭仲荀為副,戶部侍郎梁汝嘉兼江、淮、荊、浙、閩、廣路經制使,司農卿霍蠡為判官。己亥,以吳玠為四川宣撫使。
二月癸醜,以徽猷閣待制周聿為陝西宣諭使,監察禦史方廷實宣諭三京、淮北。丁巳,以郭仲荀為太尉、東京同留守。慕洧寇環州。戊午,以知金州郭浩為陝西宣撫判官。壬戌,以李綱為湖南路安撫大使,張浚知福州,尋複資政殿大學士,為福建路安撫大使。命周聿、方廷實蒐訪隱士。甲子,均定諸州縣月樁錢。己巳,以郭浩為陝西宣諭使。壬申,命修《徽宗實錄》。癸酉,詔盜賊已經招安而複嘯聚者,發兵加誅毋赦。是月,日中有黑子,月餘乃沒。江西統制官李貴以其軍歸楊沂中。
三月丁亥,以和州防禦使璩為保大軍節度使,封崇國公。丙申,王倫受地于金,得東西南三京、壽春、宿、亳、曹、單州及陝西、京西之地。兀還祁州。己亥,分河南為三路,廢拱州。辛醜,以翰林學士樓炤簽書樞密院事。甲辰,偽齊知開封府鄭億年上表待罪,召赴行在。丁未,正偽齊所改州縣名。是春,夏人陷府州。
夏四月庚戌朔,呂頤浩薨。辛亥,命樓炤宣諭陝西諸路。壬午,金鄜延路經略使關師古上表待罪,命知延安府。癸醜,落趙鼎奉國軍節度使為特進,仍知泉州。金陝西諸路節制使張中孚上表待罪,命為檢校少保、甯國軍節度使、知永興軍、節制陝西諸路軍馬。甲子,以觀文殿學士孟庾為西京留守,資政殿學士路允迪南京留守。丙寅,金秦鳳經略使張中彥上表待罪,命知渭州。以孫近兼權同知樞密院事。壬申,移壽春府治淮北舊城。癸酉,詔新複諸路監司、帥臣按劾官吏之殘民者。韓世忠、張俊入見。
五月庚寅,奉迎東京欽先、孝思殿累朝禦容赴臨安。辛卯,複命江、淮守臣二年為任。乙未,複置淮東提舉茶鹽司。癸卯,複召募耆長法。丙午,鄜延副將李世輔部兵三千自鳳翔來歸,賜名顯忠。
六月庚戌,皇后邢氏崩于五國城。辛亥,夏國主乾順卒。壬子,樓炤以東京見卒四千四百人為忠銳三將。庚申,盜入邵武軍。壬戌,以新複州縣官吏懷不自安,降詔開諭。己巳,吳玠薨。壬申,樓炤承制以李顯忠為護國軍承宣使、樞密行府前軍都統制,率部兵及夏國招撫使王樞赴行在。癸酉,澧州軍事推官韓紃坐上書論講和非計,送循州編管。乙亥,以孟庾兼東京留守。王倫自東京赴金國議事。樓炤承制以楊政為熙河經略使,吳璘為秦鳳經略使,仍並聽四川宣撫司節制;郭浩為鄜延經略使、同節制陝西軍馬。丙子,分宣撫司兵四萬人出屯熙、秦,六千人隸郭浩,留吳玠精兵二萬人屯興元府、興、洋二州。戊寅,置錢引務於永興軍。是月,撫州鈐轄伍俊謀據桃源複叛,湖北安撫薛弼召誅之。
秋七月甲申,以文臣為新複諸縣令。丙戌,東京耆老李茂松、寇璋等二百人奉表稱賀,皆引見,補官遣還。複置都水南、北丞各一員。丁亥,金人拘王倫於中山。丙申,命詳驗劉豫偽官,換給告身。乙巳,給還偽齊所沒民間資產。以胡世將兼權主管四川宣撫司。
八月己酉,複淮南諸州學官。庚戌,賜陝西諸軍冬衣,絹十五萬匹。命前川、陝宣撫司便宜所補官,限一年自陳,換給告身。丙辰,金國以撻懶主和割地,疑其二心,殺之。壬戌,蠲成都、潼川路歲輸對糴等米五十四萬石、水運錢七十九萬緡。乙丑,給新法度牒、紫衣師號錢二百萬緡付陝西市軍儲。己巳,命陝西複行鐵錢。庚午,遣蘇符等使金賀正旦。乙亥,遣前知宿州趙榮、知壽州王威俱還金國。以關師古為行營中護軍前軍統制。
九月己卯,命鄜延、秦鳳、熙河路招納蕃部熟戶及陷沒夏國軍民。丙戌,封叔士亻褭為齊安郡王。庚寅,罷經制司,令提刑兼領常平事。甲午,名皇太后殿曰慈寧。丙申,以威州防禦使溫濟告韓世忠陰事勒停、南劍州編管。世忠又奏欲殺之,詔移萬安軍。己亥,郭仲荀率東京兵五千至鎮江。
冬十月辛亥,詔侍從官各舉所知二人。王倫見金主于禦林子,被拘於河間,遣其副藍公佐先歸。甲寅,王樞入見,並其俘百九十人皆縱遣還夏國。己未,蠲階、成、岷、鳳四州民稅之半。戊辰,慈甯宮成。甲戌,日中有黑子。丙子,賜李顯忠軍錢十萬緡。是月,嶽飛入見。十一月戊寅朔,賜吳玠家錢三萬緡,以其弟璘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申命刑部大理官編次刑名斷例。癸未,嗣濮王仲儡薨。己醜,詔三省官屬詳覆在京通用令。追複張所為直龍圖閣。
十二月甲寅,命續編《紹興因革禮》。甲子,李光罷。戊辰,命續修《元豐會要》。兀留蘇符等於東京,謀複取河南。
十年春正月丙戌,遣莫將等充迎護梓宮、奉迎兩宮使。辛卯,李綱薨。甲辰,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鄭億年複資政殿學士,奉朝請。
二月戊申,命陝西複募蕃漢弓箭手。詔贓吏罪抵死,情犯甚者,奏取旨。辛亥,雨雹。以劉錡為東京副留守,李顯忠南京副留守。壬子,命兩宗正官各舉所知宗室二人。癸醜,展省試期一年。壬戌,詔新複州軍蒐舉隱逸,諸路經理屯田。丁卯,罷史館,以日曆歸秘書省,置監修國史官。以孟庾知開封府,為東京留守;仇悆知河南府、西京留守。癸酉,罷吏部審量宣和濫賞。
三月甲申,封閼伯為商丘宣明王。戊子,增印錢引五百萬緡,付宣撫司市軍儲。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屢言金人必渝盟,宜為備。己醜,罷諸路增置稅場。韓世忠、張俊入見。始罷內教。複營建康行宮。丙申,蘇符自東京還。丁酉,命川、陝宣撫司軍事不及待報者,聽隨宜措置。己亥,以郭浩知永興軍兼節制陝西諸路軍馬,楊政徙知興元府。是月,命胡世將與夏人議入貢,夏人不報。
夏四月丙午,訪求亡逸曆書及精於星曆者。辛酉,以張中孚為醴泉觀使,中彥提舉祐聖觀,趙彬為兵部侍郎。癸亥,命部使者歲舉廉吏一人。庚午,複四川諸州學官。壬申,韓肖胄罷。五月己卯,金人叛盟,兀等分四道來攻。甲申,名徽宗禦制閣曰敷文。乙酉,兀入東京,留守孟庾以城降,知興仁府李師雄、知淮甯府李正民及河南諸州繼降。丙戌,金人陷拱州,守臣王慥死之。撒離曷自河中趨永興軍,陝西州縣官皆降。丁亥,金人陷南京,留守路允迪降。劉錡引兵至順昌府。己醜,金人陷西京,留守李利用、副總管孫暉皆棄城走,鈐轄李興率兵拒戰,不克。辛卯,胡世將自河池遣涇原經略使田晟以兵三千人迎敵金人。京、湖宣撫司忠義統領李寶敗金人於興仁府境上。癸巳,知亳州王彥先叛降于金。金人陷永興軍,趨鳳翔。丁酉,命胡世將移陝西之右護軍還屯蜀口。以福建、廣東盜起,命兩路監司出境共討。己亥,命劉光世為三京招撫處置使,以援劉錡。庚子,以吳璘同節制陝西諸路軍馬,聽胡世將便宜黜陟、處置軍事。辛醜,金人犯鳳翔府之石壁砦,吳璘遣統制姚仲等拒卻之。金人圍耀州,郭浩遣兵救之,金兵解去。壬寅,金人圍順昌府,三路都統葛王褒以大軍繼至,劉錡力戰,敗之。
六月甲辰朔,以韓世忠太保,張俊少師,嶽飛少保,並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乙巳,劉錡遣將閻充戰敗金人於順昌之李村。丙午,命兩浙、江東、福建諸州團結弓弩手。以仇悆為沿海制置使。詔將佐士卒能立奇功者,賞以使相節鉞官告,臨軍給受。丁未,罷建康府行宮營繕。戊申,以劉錡為沿淮制置使。己酉,吳璘遣統制李師顏等戰敗金人於扶風,拔之。壬子,兀及宋叛將孔彥舟、酈瓊、趙榮等帥眾十余萬攻順昌府,劉錡率將士殊死戰,大敗之。初,秦檜奏命錡擇利班師,錡不奉詔,戰益力,遂能以寡勝眾。乙卯,順昌圍解,兀還。以知平江府梁汝嘉兼浙西沿海制置使。丙辰,岳飛將牛皋及金人戰於京西,敗之。己未,劉光世進軍和州。郭浩遣統制鄭建充攻破金人於醴州,複其城。壬戌,詔諸司錢物量留經費外,悉發以贍軍。樓炤以父喪去位。甲子,撒離曷攻青溪嶺,鄜延經略使王彥率兵戰敗之,撒離曷還屯鳳翔。命士亻褭主奉濮王祠事。張俊遣左護軍都統制王德援劉錡,德暫至順昌,值圍已解,複還廬州。遣司農少卿李若虛詣嶽飛軍諭指班師,飛不聽。丙寅,下詔撫諭順昌府官吏兵民。庚午,以劉錡為武泰軍節度使、侍衛馬軍都虞候。韓世忠遣統制王勝、背嵬將成閔率兵至淮陽軍南,與金人遇,擊敗之。是月,金人圍慶陽府,權守臣宋萬年固守,金人不能下。岳飛領兵援劉錡,與金人戰于蔡州,敗之,複蔡州。
閏月癸酉朔,張俊遣統制宋超敗金人於永城縣朱家村。甲戌,追孟庾、路允迪官,徙家屬遠郡。丙子,詔三衙管軍及觀察使已上,各舉智略勇猛、材堪將帥者二人。金人犯涇州,守臣曲汲棄城去,經略使田晟率兵來救,金人敗走。甲申,晟及金人再戰於涇州,敗之,金人引歸鳳翔。乙酉,降陝西雜犯死罪,釋流以下囚。丙戌,以胡世將為端明殿學士,吳璘為鎮西節度使,楊政武當節度使,郭浩奉國節度使。王德攻金人於宿州,夜破之,降其守馬秦。丁亥,詔釋順昌府流以下囚,再複租稅二年,守禦官吏進官一等。己醜,永興軍鈐轄傅忠信等與金人戰于華陰縣,敗之。壬辰,嶽飛遣統制張憲擊金將韓常於潁昌府,敗之,複潁昌。丙申,張憲複淮寧府。丁酉,趙鼎分司、興化軍居住。岳飛遣統制郝晸等與金人戰於鄭州北,複鄭州。李興複汝州,與金人戰於河清縣,敗之,複伊陽等八縣,李成遁去。韓世忠遣統制王勝、王權攻海州,克之,執其守王山。戊戌,張俊率統制宋超等及王德兵會于城父縣,酈瓊及葛王褒遁去,遂複亳州。己亥,金人救海州,王權等逆戰,敗之,複懷仁縣。庚子,張俊棄亳州,引軍還壽春。再貶趙鼎漳州居住,又貶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
秋七月癸卯,嶽飛遣將張應、韓清入西京,會李興複永安軍。丙午,以禦史中丞王次翁參知政事。己酉,嶽飛及兀戰於郾城縣,敗之。庚戌,曲赦海州。永興軍統領辛鎮及金人戰于長安城下,敗之。癸醜,以楊沂中為淮北宣撫副使,劉錡為判官。甲寅,嶽飛遣統制楊再興、王蘭等擊金人于小商橋,皆戰死。乙卯,金人攻潁昌,嶽飛遣將王貴、姚政合兵力戰,敗之。壬戌,飛以累奉詔班師,遂自郾城還,軍皆潰,金人追之不及。潁昌、蔡、鄭諸州皆複為金有。甲子,以釋奠文宣王為大祀。乙丑,增收州縣頭子錢為激賞費。金人圍淮甯府,趙秉淵棄城南歸。辛未,金人犯盭厔縣,王俊逆戰于東洛穀,卻之。
八月壬申朔,以張九成、喻樗、陳剛中、淩景夏、樊光遠、毛叔度、元盥等七人嘗不主和議,皆降黜之。乙亥,韓世忠圍淮陽軍,不克。庚辰,金人及酈瓊合兵駐於千秋湖陵,韓世忠遣統制劉寶等夜襲破之。壬午,李成犯西京,李興擊卻之。楊沂中軍於宿州。丙戌,以郭浩知夔州。丁亥,楊沂中自宿州夜襲柳子鎮,軍潰,遂自壽春府渡淮歸,金人屠宿州。甲午,川、陝宣撫司統領王喜等遇金人于汧陽縣,敗之。
九月壬寅朔,遣起居舍人李易諭韓世忠罷兵。時秦檜專主和議,諸大帥皆還鎮。丁未,楊政遣統制楊從儀夜襲金人於鳳翔府,敗之。戊申,金人複入西京,李興棄城去。庚戌,合祀天地於明堂,大赦。辛酉,臨安火。戊辰,以郭浩知金州,節制陝西、河東軍馬兼措置河東忠義軍。是秋,知代州王忠植舉兵複石、代等十一州。
冬十月癸酉,複張浚觀文殿大學士。甲戌,以王忠植為建甯軍承宣使、河東路經略安撫使。戊寅,秦檜上《重修紹興在京通用敕令格式》。庚辰,金人犯慶陽府,守臣宋萬年以城降。辛卯,金人犯陝州,吳琦率兵迎擊,敗之。庚子,金人襲洮州,攻鐵城堡,統制孔文清、惠逢擊敗之。是月,劉錡入見。胡世將命王忠植救慶陽,叛將趙惟清執之降于金,忠植不屈而死。
十一月丁未,金將合喜複犯陝州,吳琦擊卻之。又犯寶溪縣,統制楊從儀敗之。壬子,以令為保甯軍節度使。是月,宜章洞民駱科叛,犯桂陽、郴、道、連、賀諸州,命發大兵討之。十二月壬午,上皇太后冊寶于慈寧殿。丁亥,贈王忠植奉國軍節度使,諡義節。辛卯,起諸路耆長役錢隸總制司,專給軍用。是月,楊沂中引兵還行在。
十一年春正月癸卯,鳳翔統制楊從儀敗金人于渭南。庚戌,張浚入見。乙卯,金人犯壽春府,守臣孫暉、統制雷仲合兵拒之。丁巳,壽春陷,暉、仲棄城去。己未,劉錡自太平州率兵二萬援淮西。庚申,金人渡淮。辛酉,雨雹。乙丑,劉錡至廬州還。丙寅,兀陷廬州。戊辰,金人陷商州,守臣邵隆棄城去。己巳,命楊沂中引兵赴淮西,岳飛進兵江州。
二月癸酉,張俊遣王德渡江,屯和州,金人退屯昭關。邵隆破金人于洪門,複商州。乙亥,金人複來爭和州,張俊敗之。命韓世忠以兵援淮西。丙子,趣嶽飛會兵蘄、黃。王德等敗金人於含山縣東。己卯,統制關師古、李橫擊敗金人於巢縣,複之。庚辰,岳飛發鄂州。辛巳,知泰州王奐兼通、泰二州制置使。癸未,王德、田師中等擊破金人,複含山縣,奪昭關。劉錡自東關擊敗金人於青溪。甲申,金人複犯昭關,王德等又敗之。李顯忠遣統領崔皋擊敗金人于舒城縣。丁亥,楊沂中、劉錡等大敗兀軍於柘皋。己醜,兀親率兵逆戰于店步,沂中等又敗之,乘勝逐北,遂複廬州。是月,虔、吉州盜賊悉平。
三月庚子朔,張俊進鬻田及賣度牒錢六十三萬緡助軍用。壬寅,韓世忠引兵趨壽春。癸卯,複張俊特進。金人圍濠州。岳飛發舒州。甲辰,張俊、楊沂中、劉錡議班師,乙巳,沂中、錡先行,俊以輕兵留後。丙午,詔釋淮西雜犯死罪以下囚。丁未,金人陷濠州,執守臣王進,夷其城,鈐轄邵青死之。戊申,張俊遣楊沂中、王德入濠州,遇金伏兵,敗還。己酉,韓世忠至濠州,不利而退。辛亥,嶽飛次定遠縣,聞金兵退,還屯舒州。楊沂中歸行在。壬子,金人渡淮北歸。癸醜,張俊歸建康府。丁巳,劉錡歸太平州。甲子,行營統制張彥及金人遇于汧陽之劉坊砦,第八將張宏戰沒。
夏四月丙子,複收免行錢。己卯,孫近罷。辛巳,以王次翁兼權同知樞密院事。韓世忠、張俊、嶽飛相繼入覲。壬辰,以世忠、俊並為樞密使,飛樞密副使,命三省、樞密院官複分班奏事。乙未,張俊請以所部兵隸御前。罷三宣撫司,改統制官為御前統制官,各屯駐舊所。丙申,以廣西經略使胡舜陟節制廣東、湖南兵,趣討駱科。慕容洧破新泉砦,又攻會州,將官朱勇破之。
五月辛醜,置兩淮、江東西、湖廣京西三道總領軍馬錢糧官,仍掌報發御前軍馬文字。癸卯,賻恤戰沒將士。丁未,遣張俊、岳飛于楚州巡視邊防。召劉光世赴行在。甲寅,命樞密行府置司鎮江,令遍行巡曆措置。庚申,加楊沂中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乙亥,造克敵弓。加秦檜特進,進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癸未,張俊、岳飛至楚州。俊以海州城不可守,毀之,遷其民,統韓世忠軍還鎮江,惟背嵬一軍赴行在。甲申,知河南府李興部兵至鄂州,以興為左軍統制。乙丑,明州僧王法恩等謀反,伏誅。壬辰,劉光世罷為萬壽觀使。
秋七月戊戌,秦檜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庚子,以翰林學士范同參知政事。以旱,減膳祈禱,遣官決滯獄,出系囚。丁未,加秦檜少保。甲寅,罷劉錡兵,命知荊南府。乙卯,詔優獎永興、鳳翔、秦隴等州縣官,到任半年減磨勘,任滿遷一官。己未,加張俊太傅。癸亥,大雨。是月,命張俊複如鎮江措置軍務,留嶽飛行在。
八月戊辰,立祚德廟于臨安,祀韓厥。甲戌,罷嶽飛。乙亥,命諸王后各推年長一人權主祀事。癸巳,胡世將起複。
九月癸卯,命軍器少監鮑琚如鄂州根括宣撫司錢谷。鄂州前軍副統制王俊告副都統制張憲謀據襄陽為變,張俊收憲屬吏以聞。丁未,坐監司不按贓吏罪。辛亥,吳璘拔秦州,州將武誼降。壬子,璘率姚仲及金人戰于丁劉圈,敗之。楊政克隴州,破岐下諸屯。郭浩複華州,入陝州。甲寅,建康大火。丙申,遣劉光遠等充金國通問使。吳璘及金人戰於剡家灣,大敗之,遂圍臘家城。癸亥,璘自臘家城受詔班師,楊政、郭浩皆引軍還。乙丑,邵隆複虢州,郝晸討禽駱科,斬之。
冬十月丙寅朔,金人陷泗州,遂陷楚州。丁卯,命樞密都承旨鄭剛中宣諭川、陝。戊辰,楊政及金人戰於寶雞縣,敗之,禽通檢孛堇。乙亥,兀遣劉光遠等還。戊寅,詔修玉牒。下岳飛、張憲大理獄,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週三畏鞫之。壬午,遣魏良臣、王公亮為金國稟議使。乙酉,虛恨蠻主曆階詣嘉州降。癸巳,韓世忠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是月,金人陷濠州,邵隆複陝州。
十一月己亥,範同罷。責降李光為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辛醜,兀遣審議使蕭毅、邢具瞻與魏良臣等偕來。丁未,范同分司、筠州居住。罷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同知宗正事士撙,申嚴戚裏宗室謁禁。己酉,雷。壬子,蕭毅等入見,始定議和盟誓。乙卯,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庚申,命宰執及議誓撰文官告祭天地、宗廟、社稷。辛酉,以張浚為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萬壽觀使。是月,與金國和議成,立盟書,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界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詔川、陝宣撫司毋出兵生事,招納叛亡。駱科餘黨歐幻四等複叛桂陽藍山,犯平陽縣,遣江西兵馬都監程師回討平之。十二月丁卯,責降徽猷閣待制劉洪道為濠州團練副使使、柳州安置。癸酉,命尚書省置籍勾考諸路滯獄。甲戌,罷川、陝宣撫司便宜行事。乙亥,兀遣何鑄等如會甯見金主,且趣割陝西餘地。遂命周聿、莫將、鄭剛中分畫京西唐鄧、陝西地界。壬午,命州縣三歲一置產業簿,籍民貲財田宅以定賦役,禁受賕虧隱舊額。丁亥,立譏察海舶條法。癸巳,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于市,家屬徙廣南,官屬於鵬等論罪有差。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十二年春正月癸卯,罷樞密行府。庚申,孫近分司、漳州居住。
二月丁醜,加建國公瑗為檢校少保,進封普安郡王。己卯,賜楊沂中名存中。丙戌,詔諸州修學宮。辛卯,蠲廣南東、西路駱科殘擾州縣今年租。鎮江、太平、池州、蕪湖大火。癸巳,金主許歸梓宮及皇太后,遣何鑄等還。
三月丙申,臨安府火。壬寅,命普安郡王出就第,朝朔望。辛亥,以士亻褭嘗營護嶽飛為朋比,責建州居住。丙辰,胡世將卒。
夏四月甲子朔,遣孟忠厚為迎護梓宮禮儀使,王次翁為奉迎兩宮禮儀使。丁卯,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庚午,賜禮部進士陳誠之以下二百五十四人及第、出身。戊寅,封韋淵平樂郡王。辛巳,皇后邢氏崩訃初至。甲申,增修臨安府學為太學。
五月甲午,以鄭剛中為川、陝宣撫副使。乙未,遣沈昭遠等賀金主生辰。置淮西、京西、陝西諸路榷場。丙午,增築慈寧殿。停給度僧牒。乙卯,復試教官法。
六月甲子,命侍從、台諫、禮官雜議權奉欑宮。戌辰,以萬俟禼為欑宮按行使。辛未,責降王庶為向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壬午,金國歸孟庾、李正民。甲申,以吳璘為檢校少師、階、成、岷、鳳四州經略使。
秋七月壬辰朔,福州簽判胡銓除名、新州編管。丁酉,上皇后諡曰懿節,祔神主於別廟。己亥,以何鑄權參知政事。己酉,始制常行儀仗及造玉輅。乙卯,蠲廣南、湖北沿邊州軍免行錢。
八月辛酉朔,兀使來求商州及和尚、方山二原。丙寅,何鑄罷。甲戌,以萬俟禼參知政事,充金國報謝使。壬午,皇太后至,入居慈甯宮。己醜,帝易緦服,奉迎徽宗及顯肅、懿節二後梓宮至,奉安于龍德別宮。是月,鄭剛中分畫陝西地界,割商、秦之半畀金國,存上津、豐陽、天水三縣及隴西成紀餘地,棄和尚、方山二原,以大散關為界。
九月乙未,以孟忠厚為樞密使,充欑宮總護使。壬寅,大赦。乙巳,加秦檜太師,封魏國公。丙午,金使劉筈、完顏宗表等九人入見。戊申,以王次翁等充金國報謝使。藏金國誓書於內侍省。辛亥,加張中孚開府儀同三司,中彥靖海軍節度使。甲寅,杖殺偽福國長公主李善靜。以金州郭浩為金、房、開、達四州經略安撫使。始遣楊願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乙丑,始聽中外用藥。丙寅,權欑徽宗皇帝及顯肅皇后于會稽永固陵,懿節皇后祔。乙亥,以翰林學士程克俊簽書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丁醜,以皇太后回鑾,推恩進封秦檜為秦、魏兩國公,辭不拜。庚辰,以何鑄党援嶽飛,不主和議,責授秘書少監、徽州居住。甲申,皇太后生辰,上壽于慈甯宮。丁亥,置福建路提舉茶事司。
十一月癸巳,樞密使張俊罷,進封清河郡王。以左司郎中李椿年為兩浙轉運副使,專治經界。乙未,加楊存中少保。己亥,禁貶謫人私至行在。庚子,作崇政、垂拱二殿。辛醜,劉光世薨。壬寅,曾祖姑秦、魯國大長公主薨。丙午,尹焞卒。庚戌,孟忠厚罷。左承事郎張戒坐党趙鼎、嶽飛停官。辛亥,遣張中孚、中彥還金國。十二月甲子,詔侍從、監察禦史已上、監司、郡守各舉所知宗室。丙寅,幸秦、魯國大長公主第臨奠,又幸劉光世第臨奠。庚午,命太學弟子員以三百人為額。壬申,秦檜上《六曹寺監通用敕令格式》。癸酉,以李顯忠為保信軍節度使、御前選鋒軍統制,王進為御前諸軍都統制。是歲,斷大辟二十四人。
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加上徽宗諡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己亥,親饗太廟,奉上冊寶。癸卯,增建國子監太學。乙巳,複兼試進士經義、試賦。
二月壬戌,初御前殿,特引四參官起居。甲子,制郊廟社稷祭器。乙丑,更永固陵曰永祐。丙寅,封韓世忠咸安郡王。乙亥,蠲雷、化等十州免行錢。丙子,造金、象、革、木四輅。庚辰,立太學及科舉試法。辛巳,秘書少監秦熺修《建炎以來日曆》成。乙酉,建景靈宮,奉安累朝神禦。
三月己亥,造鹵簿儀仗。乙巳,建社稷壇。丙午,築圜丘。振淮南饑民。仍禁遏糴。
夏四月癸亥,頒鄉飲酒儀于郡國。甲戌,毀獄吏訊囚非法之具。
閏月己醜,立貴妃吳氏為皇后。戊申,命史館編《靖康建炎忠義錄》。庚戌,楊政入見,加檢校少保,賜田五十頃。壬子,蠲諸路無名月樁錢。乙卯,王次翁罷。
五月甲子,張九成坐党趙鼎,南安軍居住。壬申,置國子博士、正、錄。乙亥,命諸路置放生池。丁醜,天申節,始上壽錫宴如故事。
六月壬戌,禁三衙及諸軍市易,月增將官供給錢有差。壬寅,程克俊罷,以萬俟禼兼權簽書樞密院事。戊申,詔諸路提刑歲舉部內廉明平恕獄官。庚戌,金遣洪皓、張邵、朱弁來歸。
秋七月甲子,詔求遺書。罷捕賊補官格。丙寅,處州兵士楊興等謀作亂,事覺伏誅。戊辰,置諸州銅作務。壬申,雨雹。蠲浙西貧民逋負丁鹽錢。
八月丙戌,遣吏部侍郎江邈奉迎累朝神禦於溫州。丁亥,命諸路有出身監司一員提舉學事。戊戌,洪皓至自金國,入見。己亥,遣鄭朴等使金賀正旦,王師心等賀金主生辰。鄭剛中獻黃金萬兩。辛醜,複昌化、萬安、吉陽軍。知階州田晟將所部三千人赴行在。丁未,以晟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其眾隸焉。己酉,加錢愐太尉。庚戌,詔監司、守臣講求恤民事宜。
九月丁巳,宗室子偁卒於秀州。甲子,洪皓出知饒州。戊辰,命諸路置敦宗院。己巳,詔淮東、京西監司歲終上州縣所增戶口,為守令殿最。庚午,以兵部侍郎司馬朴死節,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銀絹。癸酉,詔諸州守、貳提舉學事,縣令、佐主管學事。戊寅,蠲淮南逋欠坊場錢及上供帛。
冬十月己醜,秦檜上《監學敕令格式》。庚寅,制渾天儀。乙未,奉安累朝帝后神禦于景靈宮。
十一月庚申,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圜丘,太祖、太守並配,大赦。十二月癸未朔,日食,雲陰不見。辛卯,毀私鑄毛錢。癸巳,建秘書省。丁酉,增太學弟子員二百。己亥,郭浩入見。丁未,命行在宗子入宮學。己酉,金遣完顏曄等來賀明年正旦。
是月,始頒來歲曆于諸路監司、守臣。是歲,關外初行營田。
十四年春正月丁巳,遣羅汝楫等報謝金國。甲子,臨安府火。戊寅,命普安郡王為子侢解官持服。
二月丁亥,複置靖州新民學。癸巳,蠲江、浙諸路逋欠錢帛。戊戌,初命四川都轉運司歲撥總制司錢百七十三萬緡,市絹綿輸于鄂州總領所。丙午,罷萬俟禼。定宗學生額為百員。己酉,以資政殿學士樓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加郭浩檢校少保。
三月乙卯,蠲江、浙、京、湖積欠上供錢米。丁卯,避金太祖嫌名,改岷州為西和州,川、陝宣撫司為四川宣撫司。己巳,幸太學。蠲汀、漳、泉、建四州經賊殘蹂民戶賦役一年。壬申,解潛坐党趙鼎,責授濠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己卯,詔舉賢良。
夏四月甲申,詔刑部及監司決絕滯訟。丁亥,初禁野史。虔州民析其屋,朽柱中有文曰「天下太平年」。甲午,金人來求淮北人之在南者,詔原者聽還。遣馬軍司統領張守忠討海賊朱明。
五月丙辰,詔階、成、西和、鳳四州募兵赴行在。甲子,樓炤罷。乙丑,以禦史中丞李文會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丙寅,婺州大水。己巳,金始遣烏延和等來賀天申節。辛未,楚州鹽城縣海水清。是月,嚴、信、衢、建四州水。
六月甲申,蠲江、浙州縣酒稅、坊場、綱運、倉庫積年逋負。孫近再奪三官,移南安軍居住。丁亥,加高世則少保。戊子,安南國入貢。癸巳,宣州涇縣妖賊俞一作亂,守臣捕滅之。乙未,振江、浙、福建被水之民。丙申,內侍白鄂坐誹謗,及其客張伯麟俱黥配吉陽軍。特贈子偁太子少師,官給葬事。庚子,奪萬俟禼三官、歸州居住。乙巳,置國子監小學。
秋七月戊午,金人殺王倫於河間府。丙寅,立明法科兼經法。丙子,幸秘書省。
八月癸未,撫州獻瑞禾。庚寅,以李椿年權戶部侍郎,仍治經界。乙未,遣林保使金賀正旦,宋之才賀金主生辰。
九月辛酉,分利州為東、西路,以吳璘為利州西路安撫使,楊政利州東路安撫使。甲子,命郡守終更入見,各舉所部縣令一人。壬申,趙鼎移吉陽軍安置。癸酉,命臨安府索蔡京子孫逮赴貶所,遇赦永不量移。
冬十月甲午,從右正言何若言,請戒內外師儒之官,黜伊川程氏之學。乙未,加韋淵少師。己亥,以永、道、郴三州、桂陽監及茶陵縣民多不舉子,永蠲其身丁錢絹米麥。
十一月甲子,複內教,即禁中閱試三衙將士。癸酉,李光移瓊州安置。乙亥,朱勝非薨。十二月丁醜朔,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宋蒼舒獻嘉禾一莖九穗。己卯,命諸郡收養老疾貧乏之民,複置漏澤園,葬死而無歸者。丁酉,李文會罷,尋責筠州居住。庚子,以禦史中丞楊願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癸卯,金遣孛散溫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月,汀賊華齊寇漳州長泰縣,安撫司遣兵捕之,為所敗,將佐趙成等死之。是歲,四川宣撫司始取民戶稱提錢歲四十萬緡,以備軍費。
十五年春正月丁未朔,禦大慶殿,初行大朝會禮。戊申,瀘南安撫使馮楫獻嘉禾。己未,分經義、詩賦為兩科取士。辛酉,初置籍田。丁卯,減成都府路對糴米三之一、宣撫司激賞錢三十萬緡。戊辰,命戶部侍郎王鈇措置兩浙經界。辛未,初命僧道納免丁錢。
二月戊寅,增太學弟子員百人。乙未,詔州縣科折之數,第三等戶毋或均配。己亥,封崇國公璩為恩平郡王,出就第。
三月甲子,遣敷文閣待制周襟、馬觀國、史願、諸將程師回、馬欽、白常皆還金國。
夏四月丙子朔,賜秦檜第一區。戊寅,彗星出東方。癸未,避殿減膳,命監司、郡守條上便民事宜,提刑巡行決獄。賜禮部進士劉章以下三百人及第、出身。丁亥,以彗出,大赦。癸巳,彗沒。甲午,遣後軍統制張淵討捕福建盜賊。庚子,罷四川都轉運司。
五月丙辰,客星見。戊午,命貧民產子賜義倉米一斛。甲子,金遣完顏宗尹等來賀天申節。六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丁醜,幸秦檜第。乙酉,加檜妻婦子孫官封。丁亥,客星沒。秋七月戊申,複置利州鑄錢監。戊午,命監司審查縣令治狀顯著及老懦不職者,上其名以為黜陟。蠲廬、光二州上供錢米一年。丁卯,免汀、漳二州秋稅及處州三縣被水民家絹,鄂州舊額絹各一年。己巳,蠲四川轉運司積貸常平錢十三萬緡。
八月申戌朔,禁收折帛合零錢,止輸實數。乙亥,蠲京西路請佃田租及州縣場務稅錢二年。己亥,改諸路提舉茶鹽官為提舉常平茶鹽公事,川、廣以憲臣兼領。辛醜,複增太學弟子員二百。
九月辛酉,遣錢周材使金賀正旦,嚴抑賀金主生辰。
冬十月乙亥,帝書「一德格天之閣」賜秦檜,仍就第賜宴。丙子,楊願罷。癸未,以樞密都承旨李若穀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武岡軍徭人楊再興降。庚寅,以翰林學士承旨秦熺為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恩數視執政。辛卯夜,雷。癸巳,蠲安豐軍上供錢米二年。甲午,以汪勃言折彥質党趙鼎,郴州安置。庚子,置四川宣撫司總領錢糧官。辛醜,命秦熺班簽書樞密之下。
十一月甲辰,加錢忱少保,錢愐開府儀同三司。丙辰,郭浩卒。丙寅,全給秦檜歲賜公使錢萬緡。
閏月己卯,罷明法新科。十二月戊午,置江陰軍市舶務。甲子,命右司員外郎李朝正同措置經界。丁卯,金遣蒲察說等來賀明年正旦。
十六年春正月戊子,增太學外舍生額至千人。壬辰,親饗先農於東郊,行籍田禮,執耒耜九推,詔告郡縣。
二月辛醜,割金州豐陽縣、洋州乾祐縣畀金人。壬寅,毀諸路淫祠。癸醜,建秦檜家廟。
三月庚午朔,建武學,置弟子員百人。辛卯,造秦檜家廟祭器。乙未,增建太廟。己亥,立淮東、江東、兩浙、湖北州縣歲較營田賞罰格。
夏四月壬子,禁州縣預借民稅及和買錢。戊午,定選試武士弓馬去留格。
五月壬申,浚運河。命諸路漕臣兼提舉學事。癸未,初作太廟祏室。丙戌,作景鐘。丁亥,金遣烏古論海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安南獻馴象十。
秋七月壬申,以張浚上疏論時事,落節鉞、連州居住。壬辰,立秘書省獻書賞格。丙申,複何鑄為端明殿學士兼侍讀。
八月辛醜,築高禖壇。壬子,遣邊知白使金賀正旦,周執羔賀金主生辰。
九月甲戌,命何鑄等為金國祈請使,請國族。甲午,賞統制張淵、韓京等討捕福建、廣東諸盜功,各進官有差。
冬十月戊戌,帝觀新作禮器於射殿,撞景鐘,奏新樂。十一日丙子,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庚辰,罷州縣新創稅場。癸未,複置禦書院。己醜,加潘正夫少保。
十二月戊戌,彗見西南方,乙巳,滅。辛酉,金遣盧彥倫等來賀明年正旦。
十七年春正月己巳,命諸路收試中原流寓士人。己卯,禁監司、郡守進羨餘。辛卯,以舉人多冒貫,命州縣每三歲行鄉飲酒禮以貢士。壬辰,以李若穀參知政事,禦史中丞何若簽書樞密院事。癸巳,進秦熺為資政殿大學士。
二月乙巳,親祠高禖。辛酉,李若穀罷。
三月乙亥,何若罷。己卯,以翰林學士段拂參知政事。乙酉,改封秦檜為益國公。戊子,改命張俊為靜江、甯武、靖海軍節度使,韓世忠鎮南、武安、甯國軍節度使。落李若谷資政殿學士、江州居住。
夏四月丙申,蠲諸路免行錢三之一。己亥,以禦史中丞汪勃簽書樞密院事。己未,詔趙鼎遇赦永不檢舉。以前貶所潮州錄事參軍石恮待遇鼎厚,除名、潯州編管。
五月甲子,詔舉賢良。乙丑,雨雹。乙巳,洪皓責濠州團練副使、英州安置。辛巳,金遣完顏卞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乙卯,禁招安盜賊。戊午,改命普安郡王瑗為常德軍節度使,恩平郡王璩武康軍節度使。
秋七月庚辰,召鄭剛中赴行在。辛巳,太白晝見。以徽猷閣待制、知成都府李璆權四川宣撫使。癸未,命李璆同總領四川財賦符行中參酌減放四川重斂。戊子,以吳璘充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興州。
八月庚子,罷建州創置賣鹽坊。癸卯,趙鼎薨于吉陽軍。戊申,遣沈該使金賀正旦,詹大方賀金主生辰。丁巳,以諸路羨余錢充月樁之數。加邢孝揚太尉。
九月己巳,減四川科率虛額錢歲二百八十五萬緡。癸酉,詔以四川宣撫司降賜庫米一百萬石,均減對糴。乙亥,蠲江南東、西道諸州月樁錢。丙子,鄭剛中罷。丙戌,減江、浙諸州折帛錢。
冬十月辛卯朔,日有食之。癸卯,建太一宮。丁未,命太常歲以春秋二仲薦獻欑宮,季秋遣禦史按視。己酉,進楊存中為少傅。己未,臨安府甘露降。
十一月丙寅,秦檜上《重修免役敕令格式》。丁卯,複賜進士聞喜宴。十二月辛卯朔,禁諸州擅釋放流配命官及事幹邊防切要之人。甲寅,鄭剛中落職、桂陽監居住。丙辰,金遣完顏宗藩等來賀明年正旦。
十八年春正月己巳,幸天竺寺,遂幸玉津園。
二月乙未,段拂罷,尋落職、興國軍居住。以汪勃兼權參知政事。辛亥,聽趙鼎歸葬。
三月丁醜,命楊政、吳璘招關、陝流民補殿前軍。戊寅,罷汀州諸縣上供銀,蠲茶鉛本錢之半。庚辰,幸新太一宮。壬午,以秦熺知樞密院事。乙酉,禁民私渡淮及招納叛亡。
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庚子,秦熺乞避父子共政,以為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提舉秘書省。壬寅,命熺恩禮視宰臣班次,亞右僕射。甲辰,賜禮部進士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及第、出身。丙辰,加士夽開府儀同三司。
五月戊辰,加吳益太尉。乙亥,裁損奉使賞給。丙子,金遣蕭秉溫等來賀天申節。癸未,以李顯忠私取故妻于金,降為平海軍承宣使、台州居住。甲申,罷四川宣撫司,以李璆為四川安撫制置使。是月,徽州慶雲見。
六月甲辰,築九宮貴神壇於東郊。戊申,士民曹溥等上尊號,不許。是月,遣太府丞宋仲堪詣江州置獄,鞫鄭剛中欺隱官錢。福州候官縣有竹實如米,饑民採食之。是夏,浙東西、淮南、江東旱。
八月丙申,汪勃罷。丁酉,以工部尚書詹大方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禁州縣士民飾詞舉留官吏。
閏月庚申,免江、浙、湖南今歲和糴。甲子,命臨安、平江二府、淮東西、湖北三總領所歲糴米百二十萬石,以廣儲蓄。壬申,遣王墨卿使金賀正旦,陳誠之賀金主生辰。甲申,辛道宗降官、房州羈管。乙酉,禁奉使三節人出境博易。福建諸州賊平,以所創招奇兵為殿前司左翼軍。
九月丙午,詹大方薨。
冬十月丙辰,以禦史中丞餘堯弼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十一月乙酉朔,升感生帝為上祀。己亥,胡銓移吉陽軍編管。壬寅,鄭剛中責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戊申,禁四川買馬官吏私市蠻馬。辛亥,振紹興府饑。十二月乙卯朔,振明、越、秀、潤、徽、婺、饒、信諸州流民。丙寅,借給被災農民春耕費。丁卯,命利路三都統措置營田,以其租充減免對糴之數。戊辰,蠲被災下戶積欠租稅。庚辰,金遣召守忠等來賀明年正旦。
十九年春正月甲申朔,以皇太后年七十,帝詣慈甯殿行慶壽禮。甲午,罷國信所回易北貨。癸卯,幸天竺寺,遂幸玉津園。牰瀼露〕螅麑睟畢從萌思攔砑霸旃貧荊菴剛弑<淄蹔尪?/font>
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甲辰,鄭剛中移封州安置,子良嗣等亦除名編管。
夏四月丁巳,立孳生牧馬監賞罰格。丙寅,秘閣修撰張邵上秦檜在金國代徽宗與粘罕書稿,詔付史館,以邵為徽猷閣待制。戊寅,湖、廣、江西路、建康府並甘露降。
五月壬午朔,汀、漳、泉三州民田被賊蹂踐,蠲其二稅。戊戌,賞平福建群盜功,以選鋒軍統制劉寶為武泰軍承宣使,餘將士遷秩有差。庚子,金遣唐括德溫等來賀天申節。丁未,減連、英、循、惠、新、恩六州免行錢。
六月丁巳,茶陵縣丞王庭珪作詩送胡銓,坐謗訕停官、辰州編管。戊午,秦檜上《吏部續降七司通用法》。
秋七月壬寅,頒諸農書於郡邑。
八月辛未,刺浙東諸州強盜當配者充沿海諸軍。
九月戊申,命繪秦檜像,仍作贊賜之。
冬十月己未,湖南副總管辛永宗停官、肇慶府編管。
十一月壬辰,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辛醜,李椿年以經界不均罷。丁未,立州縣墾田增虧賞罰格。是月,命複蠟祭。十二月丁巳,金岐王亮弑其主亶自立。己未,詔無子女戶、得解舉人、太學生之獨居者並免役。己巳,命四川制置司歲募扈衛三百人赴行在。丁醜,金遣完顏袞等來賀明年正旦。
二十年春正月丁亥,秦檜入朝,殿前司軍士施全道刺之,不中。壬辰,磔全於市。癸卯,趣諸路轉運司及守臣畢經界事。丙午,兩浙轉運副使曹泳言,李孟堅誦其父光所撰私史,語涉譏謗,詔送大理寺。
二月戊申朔,立守貳、令尉營田增虧賞罰格。庚戌,禁民春月捕鳥獸。蠲靜江府、昭州上供折布錢三之一。壬子,罷經界所覆實官吏。庚申,免海外四州及瀘、敘二州、長寧軍經界。
三月庚辰,金遣完顏思恭等來報即位。癸未,以餘堯弼參知政事,給事中巫伋簽書樞密院事。丙戌,遣堯弼等賀金主即位。戊子,以秦熺為觀文殿大學士、萬壽觀使。丙申,李孟堅獄具。詔李光遇赦永不檢舉,孟堅除名、峽州編管,胡寅、程瑀、潘良貴、張燾等八人緣坐,黜降有差。戊戌,詔改正經界法之厲民者。庚子,以巫伋兼權參知政事。壬寅,胡寅責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夏四月壬子,以沒入官田悉歸常平司,禁募民佃種。癸酉,置力田科,募江、漸、福建民耕兩淮閒田。是月,信州妖賊黃曾等作亂,陷貴溪縣,江西兵馬鈐轄李橫等討平之。
五月庚辰,申禁諸軍差承接文字使臣伺察朝政。癸未,秦檜上《中興聖統》。甲午,金就遣完顏思恭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癸亥,加秦熺少保。詔大理寺鞫前太常主簿吳元美譏謗獄。丙寅,禁民結集經社。是月,建州民張大一作亂。
秋七月丙子,罷招刺禁軍。庚寅,罷泉、漳、汀三州經界。
九月甲申,以吳元美譏毀大臣,除名、容州編管。丙申,侍御史曹筠以附下罔上罷。
冬十月戊辰,右迪功郎安誠坐文字謗訕,送惠州編管。秦檜有疾。庚午,命執政赴檜第議事。
十二月甲子,檜始朝,命肩輿入宮門,二孫扶掖升殿,不拜。己巳,金遣蕭頤等來賀明年正旦。
二十一年春正月癸未,以兩淮民複業未久,寬其租稅。庚子,蠲平江府折帛錢三年。
二月甲寅夜,雨雹。乙卯,詔諸州置惠民局,官給醫書。壬戌,遣巫伋等為金國祈請使,請歸淵聖皇帝及皇族、增加帝號等事。癸亥,以餘堯弼兼簽書樞密院事。
三月丁醜,雨雹。丁亥,蠲江、浙、荊湖等路中戶以下積年逋負。夏閏四月己卯,禁三衙掊克諸軍。丁亥,賜禮部進士趙逵以下四百四人及第、出身。
五月辛亥,罷利州路選刺義士。戊午,金遣劉長言等來賀天申節。以吳璘、楊政、田師中並為太尉。
六月甲戌,括淮南佃田所隱頃畝,以理租稅。辛巳,命歲給大理寺、三衙及州縣錢,和藥劑療病囚。
秋七月壬寅,以集英殿修撰、知衢州曹筠為四川安撫制置使。辛亥,罷柴米稅。癸亥,詔州縣官嘗被科率害民重罪者,不得任守令親民官。
八月辛未,秦檜上《重修諸路茶鹽法》。壬申,韓世忠薨,詔進太師致仕。癸酉,追封通義郡王。禁郡守特斷。乙亥,加岳陽軍節度使士撙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甲申,遣陳夔使金賀正旦,陳相賀金主生辰。
九月戊戌朔,籍寺觀絕產以贍學。乙巳,均科處州丁鹽錢。丁巳,增築景靈宮。是月,巫伋使還,所請皆不許。
冬十月甲戌,幸張俊第。壬午,進俊為太師,升從子子蓋為安德軍節度使。甲申,夜有赤氣。
十一月庚戌,餘堯弼罷。乙卯,命提舉常平官修復陂湖。丁巳,進義副尉劉允中坐指斥謗訕棄市。十二月壬申,雷。癸巳,金遣兀魯定方等來賀明年正旦。
二十二年春正月丁未,加韋淵太保。
三月丁酉,以王庶二子之奇、之荀謗毀朝政,並除名,之奇梅州、之荀容州編管。甲辰,以直龍圖閣葉三省、監都作院王遠通書趙鼎、王庶,力詆和議,言涉謗訕,三省落職、筠州居住;遠除名、高州編管。丁巳,遣司農丞鐘世明詣福建路籍寺觀絕產田宅入官,其後歲入錢三十四萬緡。
夏四月丙子,巫伋罷。辛巳,以禦史中丞章複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五月癸醜,金遣田秀穎等來賀天申節。是月,襄陽大水,容州野蠶成繭。
秋七月甲午朔,加封程嬰、公孫杵臼、韓厥為公,升中祀。丁巳,虔州軍卒齊述殺殿前司統制吳進、江西同統領馬晟,據州叛。
八月己卯,遣鄂州都統制田師中發兵同江西安撫使張澄、殿前司游奕軍統制李耕討述。
九月乙未,又遣左翼軍統制陳敏相繼討之。癸醜,章複罷。
冬十月甲戌,以禦史中丞宋樸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就命李耕知虔州。庚辰,以黃岩縣令楊煒誹謗,除名、萬安軍編管;知台州蕭振落職、池州居住。
十一月戊申,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丁巳,立薦舉受財刑名。李耕入虔州,盡誅叛兵,虔州平。十二月辛酉朔,減夔州路及蒲江、淯井兩監鹽錢歲八萬二千緡有奇。戊子,金遣張利用等來賀明年正旦。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二十三年春正月癸卯,進韋淵太傅。己酉,複以李顯忠為甯國軍節度使。
二月癸亥,幸玉津園,遂幸延祥觀。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於都市。辛未,改虔州為贛州。壬申,申嚴冒貫請舉法。癸未,賞平贛盜功,以李耕為金州觀察使,將士進秩、給賞有差。
三月丙午,齊安郡王士亻褭薨於建州,追封循王。詔凡民認複軍莊營田者,償開耕錢。丁未,禁州縣都監、巡尉擅置刑獄。戊申,以前太府丞範彥輝謗訕,除名、荊門軍編管。是春,金主亮徙都燕京。
夏四月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遵舊法,長吏月一驗視,不許囚禁。乙酉,減利州歲鑄錢為九萬緡。
五月庚寅,禁州縣以私意籍罪人貲產。乙巳,複以蕭振為四川制置使。辛亥,金遣紇石烈大雅等來賀天申節。乙卯,立淮南諸州舉人解額。
六月乙卯,潼川大水。
秋七月壬辰,寬理平江府、湖、秀二州被水民夏稅。戊戌,從秦檜所請,命台州取綦崇禮草檜罷相制所受墨敕。庚戌,禁諸軍瀕太湖擅作壩田。
八月乙丑,士撙薨,追封韶王。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叛,事覺,伏誅。己卯,賜秦檜建康府永豐圩田。乙酉,命敕令所編輯中興以後寬恤詔令。
九月甲午,振潼川被水州縣,仍蠲其賦。庚子,禁采鹿胎。
冬十月丁巳,詔郡守年七十者聽自陳,命主宮觀。戊午,遣吳使金賀正旦,施钜賀金主生辰。戊辰,宋樸罷。壬申,以右諫議大夫史才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丁醜,遣戶部郎官鐘世明修築宣州、太平州圩田。是月,命大理鞫妖人孫士道獄。
十一月壬寅,詔立張叔夜廟于信州。甲辰,班《大宗正司條令》。乙丑,以經筵終帙,賜宰執、講讀等官宴于秘書省,為故事。十二月丁巳,詔州縣稅額少者,罷其監官。癸亥,韋淵薨。癸未,禁民車服逾制。
閏月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辛醜,命諸軍保任統制官在職十年無過者進秩。庚戌,金遣蔡松年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減池州青陽縣田租萬七千石。
二十四年春正月辛未,幸延祥觀。癸酉,初詔郡國同以八月十五日試舉人。丙子,封婉容劉氏為貴妃。戊寅,地震。
二月丁亥,前左從政郎楊炬坐其弟煒嘗上書誹謗,送邕州編管。丙午,加吳益太尉。
三月壬申,楊再興複寇邊,前軍統制李道討平之,禽再興及其子正修、正拱,檻送行在。乙亥,賜禮部進士張孝祥以下三百五十六人及第、出身。庚辰,秦檜以私憾捃摭知建康府王循友,詔大理鞫之。是春,始榷夔州路茶。
夏四月丙戌,詔諸路招補三衙諸軍,期三年課其殿最。辛醜,西南小張蕃貢方物。己酉,羅殿國貢名馬。
五月癸醜朔,日有食之。衢州民俞八作亂,圍州城,通判州事汪召錫拒卻之,遂掠嚴州壽昌縣,遣殿前司正將辛立討平之。辛未,金遣耶律安禮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癸巳,史才罷。甲午,以禦史中丞魏師遜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辛醜,王循友貸死、藤州安置。癸卯,詔:「嘗命四川州縣減免財物,以寬民力,尚慮未周,令制置司、總領所同共措置,務在不妨軍食,可以裕民。」尋遣鐘世明如四川同議。以主管侍衛馬軍司成閔為慶遠軍節度使。
八月壬辰,禁百官避免輪對。甲午,罷溫州市黃柑、福州貢荔枝。丙午,追封張俊為循王。以湘潭縣丞鄭杞、主簿賈子展嘲毀朝政,除名,杞容州、子展德慶府編管。
九月辛亥朔,李道如衡州措置盜賊。丁巳,賞平衢賊功,升辛立領忠州團練使,將士遷職、給錢有差。
冬十月壬午,蠲旱傷州縣租賦。戊子,遣沈虛中使金賀正旦,張士襄賀金主生辰。
二十五年春正月辛未,賞討楊再興功,保甯軍承宣使李道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將士進官、賜錢有差。
二月乙酉,以鎮江都統制劉寶為安慶軍節度使,建康都統制王權為清遠軍節度使。壬寅,以通判常州沈長卿、仁和縣尉芮燁作詩譏訕,除名,長卿化州、燁武岡軍編管。
三月己酉,右司郎中張士襄自金國使還,坐奉使不肅罷官。壬申,地震。
夏四月乙酉,施钜罷,以鄭仲熊兼權參知政事。戊子,命四川制置司許就類省試院校試刑法。己亥,減廣西路折米錢。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太廟仁宗室柱生芝九莖。戊申,罷諸路免行錢歲百八萬緡。癸醜,以前知泉州宗室令衿譏訕秦檜,遂坐交結罪人、汀州居住。乙丑,金遣李通等來賀天申節。壬申,賜劉錡湖南田百頃。
六月庚辰,鄭仲熊罷。辛巳,以禮部侍郎湯思退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癸卯,以言者追譖嶽飛,改嶽州為純州,岳陽軍為華容軍。是月,安南入貢。
秋七月丙辰,減四川絹估、稅斛、鹽酒等錢歲百六十余萬緡,蠲州縣積欠二百九十余萬緡。詔四川營田有占民田者,常平司按驗給還。甲戌,封李天祚為南平王。
八月丁醜,申嚴誣告加等法。辛巳,命大理鞫趙汾及令衿交通獄。丙戌,以吏部侍郎董德元參知政事。蠲諸路身丁、免丁錢一年。壬辰,建執政府。
九月丁巳,秦檜上《紹興寬恤詔令》。
冬十月庚辰,複置鴻臚寺。壬午,遣王岷使金賀正旦,鄭柟賀金主生辰。乙酉,命大理鞫張祁附麗胡寅獄。乙未,幸秦檜第問疾。夜,檜諷右司員外郎林一飛、台諫徐嘉張扶等請拜熺為相。丙申,進封檜建康郡王,熺為少師,並致仕。命湯思退兼權參知政事。是夕,檜薨。丁酉,檜姻党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曹泳停官、新州安置。朱敦儒、薛仲邕、王彥傅、杜思旦皆罷。命有司具上執政、侍從官居外任及主宮觀與在謫籍者職位、姓名。辛醜,徙殿中侍御史徐嚞、右正言張扶皆出為他官。
二十六年春正月壬子,省諸州稅場,以寬商賈。甲子,追複趙鼎、孫近、鄭剛中、汪藻舊職。乙丑,詔選擇監司,須七品以上清望官,或經朝擢及治郡著績者。丙寅,曹泳吉陽軍編管。封伯令衿明州觀察使、安定郡王,以其從弟令詪讓也。戊辰,除民事律。蠲諸路積負及黃河竹索錢。
二月乙亥,命四川州縣,凡預借民賦稅分限理析。己卯,定諸州流寓士人解額。庚辰,罷進奏院定本朝報。乙酉,進士林東追諂秦檜,上書狂妄,英州編管。右朝奉郎林一飛坐指使林東,責監高州鹽稅。庚寅,三佛齊國入貢。辛卯,魏良臣罷。庚子,以左朝散大夫王嚴為秦檜親黨,直徽猷閣呂願中貪虐附檜,嚴建昌軍居住,願中責果州團練副使、封州安置。
三月甲寅,以邊事已定,罷宰相兼領樞密使。丁巳,詔兩淮邊民未複業者,複其租十年。己未,以萬俟禼參知政事。癸亥,加吳璘開府儀同三司。乙丑,以東平府進士梁勳伏闕上書言北事,送千裏外州軍編管。丙寅,詔曰:「講和之策,斷自朕志,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豈以其存亡而渝定議耶?近者無知之輩,鼓倡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朕甚駭之。自今有此,當重置典憲。」丁卯,蠲閩、浙諸州歲供軍器所物料三之一,減諸州工匠千人。己巳,募四川民佃淮南、京西閒田,並邊複租稅十年,次邊五年。
夏四月戊子,增溫、台等十六州解額。命湖北路以增戶、墾田為守令殿最。庚寅,遣陳誠之等賀金主尊號禮成。癸巳,置武學官及弟子員百人。甲午,禁州郡進祥瑞。戊戌,立六科以舉士。加韋謙太尉。詔大辟情犯無可矜憫者,禁刑、寺妄引例奏裁貸減。罷鄉飲酒舉士法。詔淮南、京西占射官田逾二年未盡墾者,募人更佃。
五月壬寅,以沈該為尚書左僕射,萬俟禼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湯思退知樞密院事。丁未,詔州軍教授毋兼他職。丙辰,蠲楚州、盱眙軍民租十年。己未,金遣敬嗣暉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辛未朔,罷諸路鬻戶絕田。丁醜,以端明殿學士程克俊參知政事。戊寅,複權要親族中第覆試法。乙酉,詔取士毋拘程頤、王安石一家之說。丁亥,流星晝隕。辛卯,以秦檜既死,命史館重修日曆。
秋七月辛醜,詔三衙主帥舉武臣堪知州者。壬寅,蠲諸路丁絹一年為二十四萬匹。丙午,右奉議郎薛仲邕連州編管。丁未,彗出井,避殿減膳。辛亥,詔諸州守貳考各縣丁籍,依年格收除。民間市物,官戶、勢家與編氓均科。丙辰,彗滅。詔進士因事送諸州軍聽讀,特放逐便,仍許取應。辛酉,雨水銀。
八月戊寅,班元豐、崇甯學制于諸路。革正前舉登第奏塤、曹冠等九人出身,以淮南提舉常平朱冠卿言,秦檜挾私廢法,塤等皆其子孫、親戚、門下憸人,於是有官應試者,所授階官易左為右,白身者駁放。佔用省額,複還後科。庚辰,裁州縣吏額。己醜,蠲建康府積欠內帑錢帛。庚寅,安南國遣使入貢。辛卯,程克俊罷。甲子,以吏部侍郎張綱參知政事。
九月乙巳,以翰林學士陳誠之同知樞密院事。丙午,立互易薦舉坐罪法。壬子,詔成都、潼川兩路漕臣同制置、總領、茶馬司審度四川財賦利害,其實惠得以及民、調度可以經久者,條具以聞。甲寅,以天聖、紹興真決贓吏指揮班示諸路。丙寅,增大理寺吏祿。戊辰,命吏、刑二部修條例為成法。
冬十月己巳朔,詔許秦檜在位之日,無辜被罪者自陳厘正。罷浙東常平司平准務。乙亥,詔四川監司、帥臣、制置、總領、茶馬司,各舉可守郡者。甲午,蠲郴、道、永三州、桂陽軍民身丁米。乙未,王會移瓊州編管。以宋貺党附秦檜,責梅州安置。丁酉,以張浚上書論用兵,依舊永州居住。辛醜。遣李琳使金賀正旦,葛立方賀金主生辰。
閏月丙午,罷廉州貢珠,縱蛋丁自便。己酉,命離軍人願歸農者,人給江、淮、湖、廣荒田百畝,複其租稅十年。乙卯,初置臨安府左、右廂官,分掌訟牒。
十一月甲戌,命吏部侍郎陳康伯、戶部侍郎王俁稽考國用歲中出納之數。丙戌,裁定六曹、寺監百司吏額。十二月辛醜,命三省錄台諫所言事報樞密院。癸醜,萬俟禼上《重修貢舉敕令格式》。甲寅,罷諸路鑄錢司。庚申,賞應詔論事切當者。壬戌,三佛齊國入貢。甲子,金遣梁求等來加明年正旦。
二十七年春正月乙酉,幸延祥觀。戊子,命侍從各薦宗室京朝官才識、治行者二人。
二月丁酉朔,複兼習經義、詩賦法。庚子,楊政卒。壬寅,太廟仁宗、英宗兩室柱芝草生。戊午,以禦史中丞湯鵬舉參知政事。庚申,更定福建路鹽法。癸亥,加劉錡太尉。
三月己巳,命京局改官人先除知縣。乙酉,赤氣出紫微垣。丙戌,賜禮部進士王十朋以下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丁亥,詔焚交阯所貢翠羽於通衢,仍禁宮人服用銷金翠羽。己醜,減三川對糴米歲十六萬九千石,夔路激賞絹五萬匹,兩川絹估錢二十八萬緡及茶司引息虛額錢歲九十五萬緡。辛卯,萬俟禼卒。壬辰,以符行中前在蜀恣橫,南雄州安置。甲午,除耕牛稅。
五月癸未,金遣耶律守素等來賀天申節。辛卯,複以五帝、神州地祇等十三祭為大祀。
六月甲辰,命臣僚轉對,盡忠開陳,毋摭細微以應故事。戊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同中中書門下平章事。庚戌,複余深、黃潛善並觀文殿大學士。乙卯,裁定離軍將士諸州添差數。戊午,初命太廟冬饗祭功臣,臘饗祭七祀,祫饗兼之。己未,進錢忱少傅。增命官捕獲私茶鹽賞典。
秋七月己巳,複饒、贛、韶三州鑄錢監。癸酉,戒監司、郡守舉劾守令觀望徇私。乙亥,以龍圖閣學士李文會為四川安撫制置使。丙子,詔凡出命,令先經兩省書讀,如舊制。
八月乙未,以湯鵬舉知樞密院事。庚申,複置提領諸路鑄錢司於行在,以戶部侍郎榮薿領之。
九月癸酉,張綱罷。戊寅,以吏部尚書陳康伯參知政事。蠲淮南、京西、湖北積欠內藏錢帛。丁亥,校書郎葉謙亨言:「祀典散逸,隆殺不當,名稱或舛,請敕禮官、秘書酌景德故事,取祭祀之式,定為一書,名曰《紹興正祠錄》,以為恒制。」詔從之。
冬十月壬寅,有赤氣隨日入。癸卯,築通、泰、楚三州捍海堰。辛酉、詔四川諸司察旱傷州縣,捐其稅,振其饑民。
十一月癸亥朔,減福建鹽鈔錢歲八萬緡。乙丑,遣孫道夫使金賀正旦。辛巳,遣劉章賀金主生辰,丁亥,湯鵬舉罷。戊子,蠲廬州二稅及上供錢米一年。十二月甲午,詔廣南經略、市舶司察蕃商假託入貢。丙辰,初命州縣置禁曆。戊午,金遣高思廉等來賀明年正旦。
二十八年春正月己巳,申禁三衙強刺平民為兵。己卯,幸延祥觀,遂幸玉津園。壬午,禁諸路二稅折納增價。癸未,遣戶部郎中莫濛等檢視淮南、浙西、江東沙田蘆場。甲申,命台諫、侍從三人以上公薦監司治狀。
二月癸巳,命史館重修徽宗大觀以前實錄。丙申,以陳誠之知樞密院。戊戌,禁沿海州軍博買。乙巳,以工部侍郎王綸同知樞密院事。乙酉,命六曹長貳詳定差役舊法。癸醜,加楊存中少師,諡張俊曰忠烈。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丙寅,雪。丁醜,加田師中開府儀同三司。戊寅,詔:「自今用人,選帥臣、監司曾任郎官已上者為侍從,監司、郡守有政績者為卿監、郎官,朝官二年乃遷,卿監、郎官未曆監司者更迭補外。」戊子,責秦檜党宋樸徽州居住,沈虛中筠州居住。
夏四月丙申,複詔文武官非犯贓罪,並許以致仕恩任子。辛亥,雨雹。嚴州遂安賊江大明寇衢州,官軍捕斬之。
五月,金遣蕭恭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壬辰,太白晝見。癸巳,流星晝隕。甲寅,增浙西、江東、淮東沙田蘆場租課,置提領官田所掌之。
秋七月庚申,立江西上供米綱賞格。戊辰,詔:「監司按發官吏,不得送置司州軍推鞫。所犯涉重,即以奏聞,命鄰路監司選官就鞫。」己卯,命取公私銅器悉付鑄錢司,民間不輸者罪之。庚辰,親制郊廟樂章。乙酉,複鬻沒官田。
八月戊子朔,置國史院,修神、哲、徽三朝正史。己醜,檢放風水災傷州縣苗稅,仍振貸饑民。乙未,增四川十七州舉人解額。戊戌,湯思退等上《徽宗實錄》。壬寅,命戶部侍郎令詪提領諸路鑄錢。甲寅,地震。
九月辛未,定銅錢出界罪賞。甲戌,詔以吏部七司舊制與續降參訂異同,立為定法。丁醜,置殿前司虎翼水軍千人。庚辰,以中書舍人王剛中為四川安撫制置使。辛巳,封叔建州觀察使士輵為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癸未,蠲平江、紹興、湖州被水民逋賦。
冬十月丁亥朔,遣沈介使金賀正旦,黃中賀金主生辰。辛醜,禁監司、帥、守私役軍匠。
十一月己卯,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壬午,複命檢舉諸人因赦移放者,告訐得罪者不預。十二月庚寅,安定郡王令衿薨。辛醜,修睦親宅,建宮學。丁未,複李光官,放自便。戊申,蠲楚州歸附民賦役五年。壬子,金遣蘇保衡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興元都統制姚仲複籍興元府等五州義士,得二萬餘人。
二十九年春正月丙辰朔,以皇太后年八十,詣慈甯殿行慶壽禮。庚申,浚平江三十六浦以泄水。庚午,振湖、秀諸州饑民。癸酉,幸延祥觀,遂幸玉津園。庚辰,禁諸州科賣倉鹽。癸未,蠲沙田蘆場為風水所侵者租之半。是月,金國罷沿邊榷場,惟泗州如舊。
二月丙戌朔,亦罷沿邊榷場,存其在盱眙者。加吳璘少保。己醜,禁海商假託風潮私往北界。壬辰,除臨安府歲供修內司錢三萬六千緡。丁酉,蠲四川折估糴本積欠錢三百四十萬緡。戊戌,大雪,雨雹。己亥,禁貿易廣南羈縻州物貨。命廣西教閱峒丁。庚戌,罷諸路斥侯遞卒。甲寅,取具貶死臣僚姓名,議加恩典。
三月丙子,除州縣積欠錢三百九十七萬緡有奇,及中下戶所欠入宮錢物。丁醜,詔侍從、台諫、帥臣、監司歲舉可任將帥者二人。限命官子孫制田減父祖之半,並其詭名寄產者,格外田畝同編戶科役。己卯,除湖州、平江、紹興流民公私逋負。
夏四月壬辰,國子司業黃中自金國使還,言金人將徙居汴京以見逼,望早飭邊備。宰相怒,不聽。己亥,修三省法。庚子,增置帶禦器械四員。丙午,禁內外將佐營造、回易,掊斂軍士。辛亥,命縣令有政績者諸司同薦,不次升擢,以風厲之。
五月甲寅朔,罷鬻福建閃生沙田。丁巳,詔殿前司選統制官部兵千人戍江州,彈壓盜賊,每歲一易。己未,樁頓江、浙四路折帛錢於三總領所及浙西提刑司,以備軍用。辛酉,禁權要、豪民舉錢軍中取息。丁卯,命印給三總領所見錢公據、關子,許商人入納。己巳,立監司、守臣舉劾八條。金遣王可道等來賀天申節。
六月甲辰朔,遣王綸等為金國奉表稱謝使。丁亥,禁江、淮私渡北人。丙申,陳誠之罷。禁積錢民戶過萬緡,官戶過二萬緡,滿二年不易他物者沒入之。丁酉,申禁包苴請托。己亥,以陳康伯兼權樞密院事。辛醜,李光卒。壬寅,以主管步軍司趙密為太尉。己酉,沈該以貪冒罷。
閏月甲寅,益荊南戍卒千人,守臣劉錡亦募效用三千人。丁巳,命江、湖、浙西五漕司增價糴米二百二十萬石赴沿江十郡,自荊至常州,以備振貸。戊午,罷成都府路隔槽酒務監官七十一員,令民承買。己未,罷江、浙、淮東沙田蘆場所增租課。甲子,落沈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罷福建安撫司官賣鹽。戊辰,大省淮西冗官。辛未,複置江、淮、荊、浙、福建、廣南路提點坑冶鑄錢官。
秋七月丁亥,以權吏部尚書賀允中參知政事。癸巳,封權戶部侍郎令詪為安定郡王。戊戌,福州大水。己酉,禁諸路抑買官田。庚戌,以四川經、總制及田晟錢糧錢共百三十四萬緡充增招軍校費。
八月甲子,募商人輸米行在諸倉,願以茶、鹽、礬鈔等償直者聽。丁卯,除南雄、英、連三州經界,複丁米舊額。甲戌,並史館歸秘書省,玉牒所歸宗正寺。
九月甲申,詔建炎以來使未還而後嗣無祿者,與一子官。乙酉,王綸使還入見,言金國和好無他。丙戌,湯思退等稱賀。甲午,以湯思退為尚書左僕射,陳康伯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乙未,以皇太后不豫,大赦,不視朝。丙申,為太后祈福。蠲中下戶所欠稅賦及江、浙蝗潦州縣租。丁酉,減僧道免丁錢。己亥,蠲見監贓罰賞錢。庚子,皇太后韋氏崩。癸卯,遣周麟之等為金國奉表哀謝使。
冬十月甲寅,以群臣五上表,始聽政。命保康軍節度使吳益為欑宮總護使。乙亥,立諸路和糴募民妄運米賞格。戊寅,冊諡皇太后曰顯仁。
十一月丁亥,遣賀允中等為金國遺留國信使。丙午,權欑顯仁皇后于永祐陵。十二月甲寅,諜言北界禁民傳起兵,帝諭大臣常自治,為安邊息民之計。甲子,祔顯仁皇后神主于太廟。辛未,以王綸知樞密院事。壬申,減三省、樞密院激賞庫及諸書局歲用錢二十萬緡,鼎州程昌寓所增蔡州官兵衣糧錢四之一,西和州官賣鹽直之半,蔣州上供經、總制司無額錢如之。丙子,金遣施宜生等來賀明年正旦。
三十年春正月戊子,給劉錡軍費錢六十萬緡。丙申,以吏部侍郎葉義問同知樞密院事。廢禦書院。丁酉,罷鈞容班樂工及甲庫酒局。壬寅,募人墾淮南荒田。甲辰,定禦輦院三營兵額為九百人。
二月甲寅,罷夔州路榷茶。乙卯,金遣大懷忠等來弔祭。戊午,遣葉義問為金國報謝使。癸酉,詔立普安郡王瑗為皇子,更名瑋。丙子,進封建王。
三月辛巳,複館職召試,然後除擢。免湖北、京西宣撫司諸庫未輸錢八十九萬緡。癸未,以淮東茶鹽司錢十萬緡充募民墾田費。乙酉,加吳益少保,趙密開府儀同三司,以賞欑宮之勞。丁酉,初置金州御前諸軍都統制,以知金州王彥為之。癸卯,賜禮部進士梁克家以下四百一十二人及第、出身。甲辰,置牧馬監于潮、惠二州。丙午,加恩平郡王璩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始稱皇侄。夏四月己酉朔,以孫愭為蘄州防禦使,愷貴州團練使,惇榮州刺史。丙辰,以賀允中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五月辛巳,刺海賊罪不至死者為龍猛、龍騎軍。初置荊南府御前諸軍都統制,以劉錡兼領之。乙酉,初置江州御前諸軍都統制,以步軍司前軍都統制戚方為之。詔諸路刺強盜貸死少壯者為兵。丙戌,定鑄錢司歲鑄五十萬緡。辛卯,臨安、于潛、安吉三縣大水。海賊陳演添作亂,掠高、雷二州境上,南恩州民林觀禽殺之,命觀以官。丙申,金遣蕭榮等來賀天申節。壬寅,落沈該致仕,複觀文殿大學士、知明州。丙午,加吳益太尉。
六月庚戌,複出諸軍見錢關子三百萬緡,聽商賈以錢銀請買。庚午,王倫罷。辛未,以江西廣東湖南折帛、經總製錢合六十萬緡,江西米六萬石充江州軍費。後益以四川利路經總制、江西茶引合二十萬緡。
秋七月戊寅,遣明州水軍三百戍昆山黃魚垛,巡捕槽船之為盜者。甲申,詔諸路帥司,春秋教閱禁兵弓弩手。戊戌,以葉義問知樞密院,翰林學士周麟之同知院事,禦史中丞朱倬參知政事。
八月丙午朔,日有食之。壬子,賀允中使還,言金人必叛盟,宜為之備。癸醜,允中致仕。甲寅,複以四川經、總製錢五十萬緡給總領所,增招兵士。壬申,淮東總管許世安奏,金主亮至汴京,起重兵五十余萬,屯宿、泗州,謀來攻。
九月庚寅,以帶禦器械李寶為浙西副總管,提督海船,駐平江。丙申,命劉寶招制勝軍千人。丁酉,罷內侍省。
冬十月丙午,罷內侍官承受諸軍奏報文字。丁未,遣虞允文使金賀正旦,徐度賀金主生辰。庚戌,雷。辛酉,鎮江都統制劉寶以專悍貪橫罷。壬戌,以劉錡為鎮江都統制,荊南右軍統制李道為都統制。癸亥,日中無雲而雷。癸酉,蠲舒、和、蘄、黃四州民附種田租。
十一月庚辰,禁諸路折輸職田錢。癸已夜,有白氣出入危、昴間。十二月乙巳朔,湯思退罷。初行會子于東南。戊申夜,白氣亙天。海南黎賊王文滿平。己酉,罷招刺三衙及江上諸軍。庚戌,禁掠賣生口入溪峒。癸醜,命戶部立經、總製錢十年中數為定額。丁卯,金遣僕散權等來賀明年正旦。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三十一年春正月甲戌朔,以日食,不受朝。丁醜,雷。丁亥,免湖州增丁所輸絹。夜,風雷雨雪交作。辛卯,詔江、浙官民戶均輸和市絁帛。壬辰,劉寶落節鉞、福建路居住。丙申,大雨雪,給三衙衛士、行在貧民錢及薪炭,命常平振給輔郡細民,諸路監司決獄。己亥,放張浚、胡銓自便。庚子,禁淮南拘籍戶馬。
二月戊申,複置邛州惠民監。癸醜,以趙密領殿前都指揮使。甲寅,罷楊存中殿前都指揮使,進太傅,為醴泉觀使,封同安郡王。丙辰,置行在會子務。乙丑,複鬻僧道度牒。詔分經義、詩賦為兩科。丙寅,詔通進司承受內降文字,並囊封送三省、樞密院。辛未,秦熺卒,贈太傅。
三月甲戌朔,命破敵軍統制陳敏部兵屯太平州。己卯,官勳臣魏仁浦、馬知節、餘靖、寇瑊諸孫各一人。選文臣宗室主西、南外兩宗司。庚辰,禁兩淮抑民附種。以利州西路御前諸軍都統制吳拱知襄陽府,部兵三千戍之。壬午,以兵部尚書楊椿參知政事。丁亥,奪秦熺贈官及遺表恩賞。庚寅,以陳康伯為尚書左僕射,朱倬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辛卯,複李光左中大夫,官其子孫二人。壬辰,地震。庚子,以前徽猷閣待制張宇發死節,贈四官,錄其子孫。
夏四月丁巳,以久雨傷蠶麥,盜賊間發,命侍從、台諫條上弭災除盜之策。出天申節銀十萬兩加充戶部糴本。辛未,遣周麟之使金賀遷都。壬申,權減荊南上供錢銀絹絲米之半,用招填禁軍。是月,金主亮率文武群臣如汝、洛。
五月癸酉朔,給兩淮民兵荒田。乙亥,增築禁城。戊寅,詔吳拱視緩急退守荊南。己醜,命沿淮州郡毋納北人。辛卯,金遣高景山、王全來賀天申節。全揚言無禮,致其主亮語,求淮、漢地及指取將相近臣計事,且以欽宗皇帝訃聞。壬辰,選兩浙、江東、福建諸州禁軍弓弩手之半,部送樞密院按試。甲午,宰執召同安郡王楊存中及三衙帥趙密等至都堂議舉兵。詔以王全語諭諸路統制、帥守、監司,隨宜應變,毋失機會。是日,為欽宗皇帝發喪,特詔持斬衰三年。乙未,以吳璘為四川宣撫使,仍命制置使王剛中同處置軍事。丙申,命主管馬軍司成閔部兵三萬人戍鄂州。庚子,命兩浙、江、湖、福建諸州起禁軍弓弩手,部送明州、平江府、江、池、太平三州、荊南府軍前。殿中侍御史陳俊卿言,內侍張去為竊權撓政,乞斬之以作士氣。
六月乙巳,以群臣三上表,始聽政。丙午,劉錡乞即日移軍渡江,詔錡進發,騎兵屯揚州。丁未,出宮女三百九十人。蠲臨安府禁軍闕額錢五年。乙酉,以禦史中丞汪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辛亥,金主亮遣大懷正至盱眙,語送伴使呂廣問雲:將以六月遷汴京。令其歸奏。癸醜,罷教坊,並敕令所歸刑部。乙卯,以劉錡為淮南、江東西、浙西制置使。戊午,命帶禦器械劉炎同提舉措置沿淮盜賊。庚申,彗出角。遣步軍司都統制戚方提總江上諸軍策應軍馬,聽劉錡節制。諭吳拱嚴備襄陽,視緩急,合田師中、成閔兵以援之。甲子,始禦正殿。乙丑,放女樂二百餘人。丙寅,聽淮南諸州移治清野。戊辰,以周麟之辭使北,命樞密都承旨徐嚞代行。淮北民兵崔唯夫、董臻等率眾萬餘來歸。
秋七月丙子,命兩浙、江東濱海諸州預備敵兵。詔諸路帥臣教閱土兵、弓手。戊寅,命雷州守臣節制高、容、廉、化四州軍馬。時雷州軍賊淩鐵作亂,東南第十二將高居弁會五州巡尉官兵討平之。戊子,周麟之分司、筠州居住。辛卯,振給淮南歸正人。壬辰,徐嚞等至盱眙,金主亮以非所指取之人,諭遣亟還。癸巳,詔:「四川財賦,自當專任總領所。如遇警急,調發不及申奏,則令宣、制司隨宜措置,先舉後聞。」乙未,行新造會子於淮、浙、湖北、京西諸州。是月,金主亮徙都汴京,命其臣劉萼由唐、鄧瞰荊、襄,張中彥、王彥章據秦、鳳、窺巴、蜀,蘇保衡、完顏鄭家奴由海道趨兩浙。
八月辛醜朔,忠義人魏勝複海州,李寶承制以勝知州事。丙午,蠲諸路逋欠經總製錢、江浙等路上供米。丁未,以婉容劉氏妄預國政,廢於家。蠲淮南、京西、湖北民秋稅之半。辛亥,以劉婉容事連坐,昭慶軍承宣使王繼先福州居住,停子孫官,籍其貲。甲寅,李寶率舟師三千發江陰,大風,退泊明州關澳,聚兵複進。乙卯,劉錡引兵屯揚州,遣統制王剛以兵五千屯寶應。丁巳,召田師中赴行在。尋以吳拱為鄂州諸軍都統制。壬戌,複用資政殿學士張燾落致仕、知建康府。癸亥,分處歸正人于淮南諸州,能自存者從便,願為兵者籍之。乙丑,詔便宜選補戰功人,後勿遞減。丙寅,出內帑錢七萬緡,犒戍兵之家,仍悉除軍債。乙巳,起複成閔為湖北、京西制置使,節制兩路軍馬。
九月庚午朔,命大臣朝饗太廟。辛未,宗祀徽宗於明堂,以配上帝,大赦。甲戌,金人犯黃牛堡,守將李彥堅拒卻之,金兵遂扼大散關,吳璘駐青野原,遣將高松等援之。庚辰,以給事中黃祖舜同知樞密院事。壬午,流星晝隕。乙酉,詔劉錡、王權、李顯忠、戚方嚴備清河、潁河、渦河口。丁亥,成閔渡江,屯應城縣,遣吳拱戍郢州。博州民王友直聚兵大名,自稱河北安撫制置使,以其徒王任為副,遣軍師馮穀入朝奏事。吳璘遣將彭青至寶雞渭河,夜劫金人橋頭砦,破之。庚寅,成閔遣統制趙撙部兵五千駐德安。辛卯,金國趣使臣書至楚州,守臣以聞,其辭多悖慢。壬辰,監盱眙軍淮河渡夏俊複泗州。癸巳,金人犯通化軍,守將張超拒卻之。甲午,冊諡大行皇帝曰恭文順德仁孝皇帝,廟號欽宗。吳璘遣將劉海複秦州,金守將蕭濟降。乙未,金人犯信陽軍。丙申,吳璘遣將曹氵休複洮州。戊戌,劉錡發揚州。詔以金人背盟,降敕榜招諭中原軍民。己亥,蘭州漢軍千戶王宏殺其刺史溫敦烏乜來降。吳璘遣將彭青複隴州。是月,金主亮以尚書右丞李通為大都督,造浮梁于淮水之上,遂自將來攻,兵號百萬,遠近大震。
冬十月庚子朔,詔將親征。魏勝攻沂州,敗,還海州,金人圍之。李寶以舟師至東海縣,金人解圍去,寶遂入海州。辛醜,金人自渦口渡淮。癸卯,以吳璘兼陝西、河東招討使,劉錡兼京東、河北東路招討使,成閔兼京西、河北西路招討使。金人陷蔣州。李顯忠遣統制孔福與金人戰于大人洲,敗之。乙巳,金人複犯海州,魏勝、李寶擊卻之。劉錡引兵次淮陰,金人將自清河口入淮,錡列兵于運河岸以扼之。丁未,命宣撫制置司傳檄契丹、西夏、高麗、渤海諸國及河北、河東、陝西、京東、河南諸路,諭出師共討金人。是日,金人立其東京留守葛王褒為皇帝,改元大定。戊申,王權聞金兵大至,自廬州引兵遁,屯昭關。己酉,知均州武钜招納北界杜海等二萬人來歸。庚戌,複置機速房。知廬州龔濤聞金兵將至,棄城走。辛亥,金將蕭琦陷滁州,守臣陸廉棄城走。壬子,改建王瑋為鎮南軍節度使。劉錡遣統制王剛等擊敗金人於清河口,金人複來戰,剛失利。吳拱遣將侯俊、郝敦書複唐州。癸醜,借江、浙、荊湖等路坊場淨利錢三百八十萬緡以備賞軍。金人圍廬州,都監、權州事楊春率兵突陣出,守水砦。金人又攻海州,李寶力戰敗之,解圍去。甲寅,金人攻樊城,吳拱遣守將翟貴、王進與戰,貴、進俱戰死,金兵亦退。劉錡遣兵渡淮及金人戰,死者十七八。金主亮以大軍至廬州城北之五裏,築土城以居。戚方遣將張寶複蔣州。乙卯,以金人渝盟告於天地、宗廟、社稷。命州縣諭富民捐貲助國。劉錡聞王權遁,自淮陰引兵歸揚州。丙辰,金主亮入廬州,王權自昭關遁,金人追至尉子橋,破敵軍統制姚興戰死,權退保和州。金州都統制王彥遣統制任天錫出洵陽,複豐陽縣。丁巳,帝聞王權敗,召楊存中同宰執議於內殿,陳康伯贊帝定議親征。武钜遣將荀琛複鄧州。戊午,任天錫複商洛縣。命吳璘趣出兵漢中,葉義問督視江、淮軍馬,中書舍人虞允文參謀軍事。金人犯真州,步軍司統制邵宏淵逆戰於胥浦橋,兵敗,真州陷。金人不入城,遂犯揚州。己未,任天錫複商州,執其守完顏守能。趙撙引兵渡淮。庚申,以楊存中為禦營宿衛使。趙撙複褒信縣。王權自和州遁歸,屯於東採石。辛酉,複湯思退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兼侍讀。分行在官吏三之一扈從,餘留行遣常事。金人陷和州。壬戌,以將士勞於征討,避殿減膳。劉錡退軍瓜州鎮,金人陷揚州,淮東安撫使劉澤棄城奔泰州。以戶部侍郎劉岑為禦營隨軍都轉運使,李顯忠為禦營先鋒都統制屯蕪湖,主管步軍司李捧為前軍都統制。趙撙複新蔡縣。癸亥,募諸州豪民招槍杖、弓箭手赴 行在。金人入揚州。王權自採石夜還建康,
"尋複如採石。甲子,複張浚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吳璘遣統制吳挺、向起等及金人戰於德順軍之治平砦,敗之。趙撙複平興縣。乙丑,金人趨瓜州,劉錡遣統領員琦拒之于皂角林,大敗之,斬其統軍高景山。丙寅,李寶遇金舟師於膠西縣陳家島,大敗之,斬完顏鄭家奴等五人。劉錡還鎮江府。趙撙複蔡州,斬其總管楊寓。分禦營宿衛為五軍。金人攻秦州,向起、吳挺擊卻之。丁卯,葉義問至鎮江。詔起江、浙、福建諸州強丁赴江上諸軍。武钜複虢州盧氏縣,任天錫複朱陽縣。戊辰,殿中侍御史杜莘老劾內侍張去為,帝不悅,去為致仕,出莘老知遂寧府。
十一月己巳朔,邵宏淵遣統領崔皋及金人戰於定山,敗之。任天錫複虢州,守將蕭信遁去。庚午,通州守臣崔邦弼棄城去。辛未,成閔引兵發應城縣,援淮西。遣權吏部侍郎汪應辰詣浙東措置海道。壬申,以張浚判建康府。召王權赴行在,以李顯忠代將。邵宏淵為池州都統制。金人犯瓜州,鎮江中軍統制劉汜戰敗走,權都統制李橫亦遁。金人鐵騎奄至江上,統制魏俊、王方死之。葉義問惶怖欲退走,複趨建康。金人游騎至無為軍,守臣韓髦棄城走。癸酉,淮甯府民陳亨祖執同知完顏耶魯,以其城來歸。趙撙引兵去,蔡州複陷。甲戌,池州統制官崔定等複入無為軍。乙亥,金主亮臨江築壇,刑馬祭天,期以翌日南渡。丙子,虞允文督建康諸軍統制官張振、王琪、時俊、戴皋等以舟師拒金主亮於東採石,戰勝,卻之。崔定複巢縣,任天錫複上津、商洛二縣。丁醜,虞允文遣水軍統制盛新以舟師擊金人于楊林河口,又敗之。金主亮焚其舟而去。戊寅,王彥遣將楊堅複欒川縣。己卯,以湯思退為行宮留守。虛恨蠻犯嘉州籠蓬堡,官軍大敗,副將鄭祥等為所殺。庚辰,金主亮引軍趨淮東。癸未,吳璘病,自仙人原還興州,留姚仲節制軍事,虞允文自採石率李捧一軍及戈船如鎮江備敵。甲申,贈姚興、魏俊、王方官。金主亮至揚州。乙酉,貸劉汜死、英州編管。江州統制李貴、忠義首領孟俊複順昌府,金州將邢進複華州。丙戌,賜戰士帛,給其家薪炭。任天錫複陝州。丁亥,劉錡以疾罷,以禦營宿衛中軍統制劉銳權鎮江都統制。成閔自京西還建康,遂如鎮江。戊子,吳璘複力疾上仙人原。己醜,王權貸死、瓊州編管。李寶泛海南歸。金人複攻陝州,任天錫破走之。複犯襄陽,統制官李勝等拒卻之,複通化軍。王彥遣將楊堅、黨清至西京長水縣及金人戰,敗之。庚寅,複長水縣。癸巳,以成閔為鎮江都統制、淮東制置使、京東西路河北東路淮北泗宿州招討使,李顯忠為淮西制置使、京畿河北西路淮北壽亳州招討使,吳拱為湖北京西制置使、京西北路招討使。甲午,武钜遣鄉兵總轄杜隱等複嵩州。乙未,金人陷泰州。是日,金人弑其主亮於揚州龜山寺。戊戌,金都督府遣人持檄詣鎮江軍中議和。
十二月己亥朔,趙撙夜襲蔡州,複入其城。王彥遣兵複福昌縣。庚子,楊存中及虞允文渡江至瓜州察金兵。金人犯漢南之茨湖,鄂州軍士史俊登其舟,獲一將,諸軍繼進,遂擊卻之。楊椿夜攻金人,殺其帥高定山,複廬州。辛醜,以李寶為靖海軍節度使、浙西通泰海州沿海制置使、京東東路招討使。金統軍劉萼聞茨湖敗,亦退師。王彥遣將閻巳複澠池縣。壬寅,天有白氣。以趙密為行宮在城都總管。成閔渡江之揚州。癸卯,命諸路招討司率兵進討,互相應援,沿江諸大帥條陳恢復事宜。複嶽州舊名。右軍統領沙世堅入泰州。甲辰,虞允文自鎮江入見。均州統領昝朝複鄧州。乙巳,張浚至慈湖,命李顯忠引兵渡江。丙午,淮東統制王選複楚州。丁未,杜隱等入河南府。吳拱遣統制牛宏入汝州。戊申,帝發臨安,建王從行。庚戌,金人渡淮北去。壬子,次平江。罷督視府。虞允文還至鎮江。癸醜,淮東統制劉銳、陳敏引兵入泗州。鄂州統制楊欽以舟師追敗金人于洪澤鎮。乙卯,江北金兵盡去,李顯忠複入和州。吳璘遣將複水洛城。金人複破汝州,牛宏敗走。戊午,次鎮江府。庚申,吳璘遣將拔金人治平砦。壬戌,曲赦新複州軍。甲子,降淮南、京西、湖北雜犯死罪以下囚。賞採石功,進統制張振、時俊等官。金潁、壽二州巡檢高顯以壽春府來降。丁卯,命諸道籍鄉兵。初,王友直、王任聚兵,嘗命友直為天雄軍節度使,任為天平軍節度使。金主褒既立,下令散其眾,友直等自壽春來歸。是月,金主知亮已死,遂趨燕京。
三十二年春正月戊辰朔,日有食之。帝在鎮江。己巳,金人犯壽春府,忠義將劉泰戰死,金兵引去。庚午,發鎮江府。壬申,至建康府,張浚入見。丙子,祧翼祖主於夾室。己卯,李顯忠引兵還建康。庚辰,罷郡守年七十者。壬午,金人複犯蔡州,趙撙力戰卻之。乙酉,權知東平府耿京遣其將賈瑞、掌書記辛棄疾來奏事。己醜,金主遣其臣高忠建等來告嗣位。以耿京為天平軍節度使、知東平府。庚寅,詔新複州縣搜訪仗節死義之士。丙申,以楊存中為江、淮、荊、襄路宣撫使,虞允文副之。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劉珙繳奏再上,乃改命存中措置兩淮。
二月戊戌朔,罷借兩浙、江、淮坊場淨利錢。以虞允文為兵部尚書、川陝宣諭使,措置招軍市馬及與吳璘議事。庚子,興州統領惠逢等複河州。振兩淮饑民。壬寅,金人犯汝州,守將王宣逆戰,敗之。癸卯,帝發建康。惠逢複積石軍,又克來羌城。丁未,劉錡薨。己酉,王宣及金人再戰於汝州。庚戌,金人全師來攻,宣敗績,棄去。辛亥,金人複犯順昌府,孟新拒卻之,尋亦棄去。壬子,賞蔡州功,趙撙等進官有差。乙卯,至臨安府。興元都統制姚仲攻鞏州不下,退守甘穀城,遂引兵圍德順軍。丙辰,金人犯蔡州。趙撙擊卻之。戊午,複引兵來攻,撙又敗之,金兵遁去。王彥遣將馬貴斷河中南橋,金兵來攻,貴戰敗之。壬戌,詔軍士戰死者祿其家一年,傷重而死于營者半之。乙丑,王宣及右軍副將汲靖敗金人于蔡州確山縣。趙撙棄蔡州。丙寅,金人複取之。姚仲遣副將趙銓攻下鎮戎軍,金同知渭州秦弼及其子嵩來歸。王彥遣兵救陝州,遇金人於虢州東,敗之,金兵引去。丁卯,吳珙遣將複永安軍、永寧、福昌、長水三縣。
閏月癸酉,金人破河州,屠其城。乙亥,命楊存中、李顯忠固守新複州軍,量度進討。丙子,姚仲遣將復原州。戊寅,祔欽宗主於太廟。癸未,振淮南歸正人。金人犯虢州。吳璘遣楊從儀等攻拔大散關,分兵據和尚原,金人走寶雞。丙戌,給張浚錢十九萬緡,造沿江諸軍戰艦。庚寅,王剛破金人於海州。辛卯,楊椿罷。壬辰,姚仲攻德順軍,敗金人於瓦亭砦、新店。是月,張安國等攻殺耿京,李寶將王世隆攻破安國,執之以獻。
三月壬寅,更定金使入境接伴、館伴舊儀。癸卯,成閔遣統制杜彥救淮甯,擊敗金人于項城縣。甲辰,罷扈從官吏賞典。乙巳,錄商、虢之功,加吳璘少傅、王彥為保平軍節度使。戊申,吳璘複德順軍,又遣將嚴忠取環州。辛亥,命兵部侍郎陳俊卿、工部侍郎許尹經畫兩淮堡砦屯田。癸醜,金人圍淮寧府,守臣陳亨祖死之。甲寅,吳璘自德順軍複還河池。金人犯鎮戎軍。丁巳,遣洪邁等賀金主即位。戊午,忠義軍統制、知蘭州王宏拔會州。金人陷淮寧府,統領戴規戰死。成閔歸自淮東。辛酉,金人攻原州。丙寅,詔舉賢良。
夏四月丁卯朔,姚仲遣兵救原州。己巳,使侍從、台諫條上防秋足食足民策。遣左武大夫都飛虎結約河東。壬申,賞禦營宿衛將士四萬餘人進官有差。癸酉,蠲淮東殘破州軍上供銀絹、米麥及經、總製錢一年。蒙城縣民倪震率丁口數千來歸。甲戌,募民耕淮東荒田,蠲其徭役及租稅七年。戊寅,以禦史中丞汪澈參知政事。金人圍海州。戊子,洪邁等辭行,報聘書用敵國禮。是月,大雨,淮水暴溢數百里,漂沒廬舍,人畜死者甚眾。
五月戊戌,吳璘自河池如鳳翔巡邊,姚仲遣兵救原州,數敗金人。庚子,複置提舉秦州買馬監,命四川總領官兼權其職。壬寅,姚仲及金人戰于原州北嶺,敗績。戊申,複以楊存中為醴泉觀使,奉朝請。罷禦營宿衛司。辛亥,鎮江都統制張子蓋救海州,遇金人于石湫堰,大敗之,金人解去。甲寅,命張浚專一措置兩淮事務兼節制淮東西、沿江州郡軍馬。乙卯,知順昌軍孟昭率部曲來歸。己未,吳璘遣將複熙州。壬戌,禁諸軍互招逃亡。加鄭藻太尉。振東北流民。命張浚置御前萬弩營,募淮民為之。甲子,詔立建王瑋為皇太子,更名昚。加成閔太尉、主管殿前司,李顯忠為太尉、主管馬軍司。籍諸州歸正人,願為農者給官田,複租十年;願為兵者赴軍中。
六月丙寅朔,吳璘次大幽嶺,檄召姚仲至軍前,下河池獄,命夔路安撫使李師顏代將其兵。戊辰,名新宮曰德壽。庚午,以吳珙主管步軍司。罷三招討司。甲戌,加贈兄子為太師、中書令,追封秀王,諡安僖;妻張氏封王夫人。乙亥,朱倬罷。丙子,詔皇太子即皇帝位。帝稱太上皇帝,退處德壽宮,皇后稱太上皇後。孝宗即位,累上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性仁誠德經武緯文紹業興統明謨盛烈太上皇帝。淳熙十四年十月乙亥,崩于德壽殿,年八十一。諡曰聖神武文憲孝皇帝,廟號高宗。十六年三月丙寅,欑於會稽之永思陵。光宗紹熙二年,加諡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贊曰:昔夏後氏傳五世而後羿篡,少康復立而祀夏;周傳九世而厲王死于彘,宣王複立而繼周;漢傳十有一世而新莽竊位,光武複立而興漢;晉傳四世有懷、湣之禍,元帝正位於建鄴;唐傳六世有安、史之難,肅宗即位于靈武;宋傳九世而徽、欽陷於金,高宗纘圖于南京:六君者,史皆稱為中興,而有異同焉。夏經羿、浞,周曆共和,漢間新室、更始,晉、唐、宋則歲月相續者也。蕭王、琅琊皆出疏屬,少康、宣王、肅宗、高宗則父子相承者也。至於克復舊物,則晉元與宋高宗視四君者有餘責焉。高宗恭儉仁厚,以之繼體守文則有餘,以之撥亂反正則非其才也。況時危勢逼,兵弱財匱,而事之難處又有甚於數君者乎?君子于此,蓋亦有憫高宗之心,而重傷其所遭之不幸也。然當其初立,因四方勤王之師,內相李綱,外任宗澤,天下之事宜無不可為者。顧乃播遷窮僻,重以苗、劉群盜之亂,權宜立國,確虖艱哉。其始惑于汪、黃,其終制於奸檜,恬墮猥懦,坐失事機。甚而趙鼎、張浚相繼竄斥,岳飛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一時有志之士,為之扼腕切齒。帝方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于來世之誚,悲夫!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諱昚,字元永,太祖七世孫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譮,令譮生子偁,是為秀王。王夫人張氏夢人擁一羊遺之曰:「以此為識。」已而有娠,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於秀州青杉閘之官舍,紅光滿室,如日正中。少長,命名伯琮。
及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後,而昭慈聖獻皇后亦自江西還行在,後嘗感異夢,密為高宗言之,高宗大寤。會右僕射范宗尹亦造膝以請,高宗曰:「太祖以神武定天下,子孫不得享之,遭時多艱,零落可憫。朕若不法仁宗,為天下計,何以慰在天之靈!」於是詔選太祖之後。同知樞密院事李回曰:「藝祖不以大位私其子,發于至誠。陛下為天下遠慮,合于藝祖,可以昭格天命。」參知政事張守曰:「藝祖諸子,不聞失德,而傳位太宗,過堯、舜遠甚。」高宗曰:「此事不難行,朕于' 伯'字行中選擇,庶幾昭穆順序。」而上虞丞婁寅亮亦上書言:「昌陵之後,寂寥無聞,僅同民庶。藝祖在上,莫肯顧歆,此金人所以未悔禍也。望陛下于'伯'字行內選太祖諸孫有賢德者。」高宗讀之,大感歎。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於禁中。三年二月,除和州防禦使,賜名瑗。壬寅,改貴州。五年五月,用左僕射趙鼎議,立書院宮中教之,既成,遂以為資善堂。帝讀書強記,天資特異。己亥,制授保慶軍節度使,封建國公。六月己酉,聽讀資善堂,以徽猷閣待制範沖兼詡善,起居郎朱震兼贊讀,高宗命帝見沖、震皆拜。十二年正月丁酉,加檢校少保,封普安郡王。
三月壬寅,出閣就外第。十三年九月,秀王歿於秀州。十四年正月庚辰,用廷臣議,聽解官行服。十六年四月乙巳,免喪,還舊官。十七年六月戊午,改常德軍節度使。二十四年,衢州盜起,秦檜遣殿前司將官辛立將千人捕之,不以聞。帝入侍言之,高宗大驚。明日,以問檜,檜謂不足煩聖慮,故不敢聞,俟朝夕盜平則奏矣。檜退,知為帝言,忌之。及檜疾篤,其家秘不以聞,謀以子熺代相,帝又密啟高宗破其奸。三十年二月癸酉,立為皇子,更名瑋。甲戌,詔下。丙子,制授甯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建王。制出,中外大悅。四月,賜字元瑰。三十一年十月壬子,以明堂恩,改鎮南軍節度使。先是,金人犯邊,高宗下詔親征,而兩淮失守,朝臣多陳退避之計,帝不勝其憤,請率師為前驅。直講史浩以疾在告,聞之亟入,為帝言,太子不宜將兵,乃為草奏,因中宮以進,請衛從以共子職。高宗因亦欲帝遍識諸將,十二月,遂扈蹕如金陵。三十二年五月甲子,立為皇太子,改名昚。初,高宗久有禪位之意,嘗以諭帝,帝流涕固辭,會有邊事不果。及歸自金陵,陳康伯求去,高宗複以倦勤諭之。中書舍人唐文若聞而請對,言不宜急遽,故先下建儲之詔,賜名燁。監察禦史周必大密與康伯言,與唐昭宗名同音,不可。詔別擬進,乃定今名。既又命學士承旨洪遵為太子擇字,遵擬四字以進,皆不稱旨。
六月甲戌,御筆賜字元永。
乙亥,內降禦劄:「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帝,退處德壽宮;皇后稱太上皇後。」丙子,遣中使召帝入禁中,面諭之,帝又推遜不受,即趨側殿門,欲還東宮,高宗勉諭再三,乃止。於是高宗出禦紫宸殿,輔臣奏事畢,高宗還宮。百官移班殿門外,拜詔畢,複入班殿庭。頃之,內侍掖帝至禦榻前,側立不坐,內侍扶掖至七八,乃略就坐。宰相率百僚稱賀,帝遽興。輔臣升殿固請,帝愀然曰:「君父之命,出於獨斷。然此大位,懼不克當。」班退,太上皇帝即駕之德壽宮,帝服袍履,步出祥曦殿門,冒雨掖輦以行,及宮門弗止。上皇麾謝再三,且令左右扶掖以還,顧曰:「吾付託得人,吾無憾矣。」左右皆呼萬歲。是日,詔有司議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以聞,在內諸司日輪官吏應奉德壽宮,增置,朝德壽宮提點、幹辦等官,德壽宮宿衛依皇城及宮門法。戊寅,大赦。詔宰相率百官月兩朝德壽宮。己卯,以即位告於天地、宗廟、社稷。庚辰,詔五日一朝德壽宮。以左武大夫龍大淵為樞密副都承旨,武翼郎曾覿帶禦器械。癸未,始禦後殿。甲申,詔中外士庶陳時政闕失。丙戌,詔進宰執官二等。丁亥,詔以太上皇不許五日一朝,自今月四朝。複除名勒停人胡銓官、知饒州。己醜,詔有司月奉德壽宮緡錢十萬。辛卯,詔罷四川市馬。壬辰,詔百官日一人入對。癸巳,蝗。甲午,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太上皇後曰壽聖太上皇後。乙未晦,金人屠原州。
秋七月戊戌,興州中軍統制吳挺複鞏州。庚子,判建康府張浚入見。以雨水、飛蝗,令侍從、台諫條上民間利害。壬寅,詔戒飭諸郡守臣。癸卯,以張浚為少傅、江淮宣撫使,封魏國公。甲辰,以參知政事汪澈視師湖北、京西。遣劉珙等使金告即位。戊申,以四川宣撫使吳璘兼陝西河東路宣撫、招討使。追複嶽飛元官,以禮改葬。是夜,地震,大風拔木。己酉,有事於太廟、別廟。癸醜,馬軍司中軍統制趙撙、忠義軍統領皇甫倜複光州。甲寅,朝獻景靈宮。詔淮南諸州存恤淮北來歸之民,權免稅役。丙辰,以少保、保康軍節度使吳益為少傅,太尉、甯武軍節度使吳蓋為開府儀同三司。丁巳,罷李寶措置海道。戊午,恩平郡王璩入見。庚申,以御前軍器所仍隸工部。辛酉,詔後省看詳中外上書,有可采者以聞。壬戌,以黃祖舜兼權參知政事。罷諸路聖節進奉。詔李顯忠軍馬聽張浚節制。癸亥,增將士戰傷死者推恩格。詔蠲四川積年逋負。
八月乙丑朔,四川馬軍統制高師中與金人戰于摧沙,敗死。丙寅,吳璘與金人戰於德順軍。己巳,以翰林學士史浩為參知政事。戊寅,率群臣詣德壽宮,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冊寶。于亥,班寬恤事十八條。起居舍人洪邁、知閣門事張掄坐奉使辱命罷。甲申,吳璘敗金人於北山。戊子,追複李光資政殿學土,趙鼎、範沖並還合得恩數。庚寅,以生日為會慶節。追冊故妃郭氏為皇后。
九月甲午,以子愭為少保、永興軍節度使,進封鄧王;愷為雄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慶王;惇為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恭王。甲午,金人攻德順軍東山堡,中軍將李庠戰死。丁酉,詔開講日召輔臣觀講。川、陝宣諭使虞允文以論邊事不合罷。己亥,詔侍從、台諫舉知四川利害可為都轉運使者。庚子,以金人來索舊禮,詔宰執、侍從、台諫各陳應敵定論以聞。辛醜,詔吳璘審度措置,保全川蜀。乙巳,詔纂錄勳臣名次。丙午,轉補朱震、范衝子孫官。庚戌,諡皇后郭氏曰恭懷。辛亥,振淮東義兵及歸正人。以總領四川財賦軍馬錢糧王之望為戶部侍郎、川陝宣諭使,仍命將調兵同防守興州川口。乙卯,詔虞允文赴吳璘軍議事。辛酉,以吳璘為少師。
冬十月丙寅,詔朝臣舉堪監司、郡守者,戊辰,以岳陽軍節度使居廣開府儀同三司,史浩兼權知樞密院事。己巳,葉義問罷。詔登聞鼓院毋沮抑進狀。庚午,以恩平郡王璩為少保。詔會慶節權免上壽。戊寅,詔張浚、陳俊卿覆實諸將所陳功賞。改諡皇后郭氏曰安穆。壬午,官岳飛孫六人。甲申,契丹招討蕭鷓巴來奔。金人攻德順城,吳璘擊走之,複遣兵追襲,遂為所敗。乙酉,升建州為建寧府。戊子,以資政殿學士張燾同知樞密院事。己醜,安南都護、南平王同李天祚、闍婆國王悉裏地茶蘭固野、占城國王鄒時巴蘭並加食邑實封。
十一月庚子,以蕭鷓巴為忠州團練使。乙巳,金人攻水洛城。丙午,賜忠義軍統制皇甫倜軍帛五千匹、綿萬兩。戊申,詔改明年為隆興元年。辛亥,免楊存中所獻酒坊逋負錢四十萬緡。甲寅,定內侍官額。辛酉,史浩免權知樞密院事。裁定文武臣宮觀、嶽廟員數。立措置京西營田司。十二月乙丑,詔宰臣複兼樞密使。金人攻隴城縣,官軍拒卻之,丙寅,詔帥臣、監司具部內知州治行臧否以聞。詔棄德順城,徙兵民于秦州以裏屯住。丁卯,以陳康伯兼樞密使。令江、淮宣撫司增招武勇效用軍。戊辰,詔侍從、台諫集議當今弊事,仍命盡率其屬,使極言無隱。辛未,劉珙、張說還自盱眙。戊寅,蠲四川登極赦前帶白契稅錢。丙戌,詔觀察使已上各舉所知三人,三省、樞密院詳議立格以聞。庚寅,罷建康、鎮江營田官兵。辛卯,廣西賊王宣破藤州,守臣廖顒棄城遁。是歲,諸路斷大辟四十一人。
隆興元年春正月壬辰朔,群臣朝於文德殿。帝朝德壽宮。立武臣薦舉格。甲午,四川宣撫司奉詔班師。庚子,以史浩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張浚進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丙午,誅殿前司後軍謀變者。戊申,詔禮部貢院試額增一百人。丁巳,詔吳璘軍進退可從便宜。璘已棄德順,道為金人所邀,將士死者數萬計。
二月壬戌朔,用史浩策,以布衣李信為兵部員外郎,齎蠟書間道往中原,招豪傑之據有州郡者,許以封王世襲。安慶軍節度使士篯乞減奉賜之半,以助軍用。自是,諸宗室有請,悉從之。戊辰,宰執陳康伯等乞再減奉,止存舊格之半,許之。己卯,振兩淮流民及山東歸正忠義軍。癸未,黃祖舜罷。庚寅,逐秦檜黨人,仍禁輒至行在。
三月壬辰朔,金左副元帥紇石烈志寧以書取侵地。癸巳,以張燾為參知政事,禦史中丞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落端明殿學士、饒州居住。丙申,雨雹。丁酉,詔戶部置局,議節浮費。己亥,楊存中等乞減半奉如宰執例,許之。庚子,以龍大淵知閣門事,曾覿同知閣門事。壬寅,陳康伯上欽宗陵名曰永獻。乙巳,詔求遺逸。丁未,詔修《太上皇帝聖政》。罷龍大淵,別與差遣。曾覿複帶禦器械。召張浚。己酉,張燾罷。立選人減舉主法。甲寅,複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覿同閣門事,給事中、中書舍人留黃不行。乙卯,詔飭郡縣吏。庚申,以久雨,命有司振災傷,察刑禁。
夏四月乙丑,定選人改官歲額。戊辰,張浚入見,議出師渡淮,三省、樞密院不預聞。壬申,賜禮部進士木待問以下五百三十八人及第、出身。乙亥,王之望罷。壬午,詔戶部、台諫議節浮費。癸未,詔以白金二十五萬兩給江、淮都督府軍費。戊子,張浚命邵宏淵帥師次盱眙。己醜,又命李顯忠帥師次定遠。是月,金人拔環州,守臣強霓及其弟震死之。
五月壬辰,申嚴鋪翠銷金及神祠僭擬之禁。丁酉,李顯忠複靈壁縣。邵宏淵次虹縣,金人拒之。戊戌,顯忠東趨虹縣。庚子,複虹縣,金知泗州蒲察徒穆及同知泗州大周仁降。辛醜,命左右史日更立前殿。壬寅,張浚渡江視師。癸卯,金右翼軍都統蕭琦降于李顯忠。甲辰,顯忠及宏淵敗金人於宿州。乙己,史浩罷。追複司馬康右諫議大夫。丙午,複宿州,戮金兵數千人。建康前軍統領官王珙巷戰,死之。丁未,以辛次膺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洪遵同知樞密院事。督諸路開營田。辛亥,詣德壽宮賀天申節。金紇石烈志甯自睢陽引兵至宿州,李顯忠擊卻之。壬子,欽宗大祥,帝服衰服詣幾筵,易祥服行祥祭禮。顯忠與金人戰於宿州,邵宏淵不援,顯忠失利。是夜,建康中軍統制周巨集及邵巨集淵之子世雄、殿前司統制官左士淵逃歸。癸醜,進李顯忠開府儀同三司、淮南京畿京東河北招討使,邵宏淵檢校少保、甯遠軍節度使、招討副使。金人攻宿州城,顯忠大敗之。殿前司統制官張訓通等七人、統領官十二人,以二將不葉而遁。甲寅,李顯忠、邵宏淵軍大潰于符離。乙卯,下詔親征。丙辰,召汪澈。以張浚兼都督荊、襄軍馬。李顯忠、邵宏淵至濠州。張浚以劉寶為鎮江諸軍都統制。丁巳,以蒲察徒穆、大周仁、蕭琦並為節度使,徒穆大同軍、周仁彰國軍、琦威塞軍。遣御前忠勇軍赴都督府。是月,成都地震三。
六月庚申朔,日有食之。遣內侍趣上淮東將士功賞。癸亥,汪澈罷。張浚乞致仕,且請通好,皆不許。丁卯,以觀文殿大學士湯思退為醴泉觀使兼侍讀。戊辰,召虞允文。以兵部侍郎周葵為參知政事。汪澈落資政殿學士、台州居住。庚午,張浚自盱眙還揚州。辛未,李顯忠罷軍職。壬申,乙太傅、同安郡王楊存中為禦營使、節制殿前司軍馬。癸酉,下詔罪己。張浚降授特進,仍前樞密使、江淮東西路宣撫使,官屬各奪二官。邵宏淵降武義大夫,職仍舊。詔楊存中先詣建康措置營砦,檢視沿江守備。戊寅,詔展巡幸之期。辛次膺罷。己卯,李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筠州安置。辛巳,命浙西副都總管李寶兼禦營統制官、措置浙西海道。甲申,右諫議大夫王大寶入封,論移蹕。以敷文閣學士虞允文為兵部尚書兼湖北、京西宣諭使。戊子,放宮人三十人。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李顯忠再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乙未,詔宿州棄軍將佐奪官、貶竄有差。丙申,太白晝見,經天。罷江、淮宣撫司便宜行事。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台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丁未,詔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乙卯,裁減省、部、寺、監官吏。戊午,給還岳飛田宅。
八月丙寅,張浚複都督江、淮軍馬。庚午,以劉寶兼淮東招撫使。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罷借諸路職田之令。戊寅,金紇石烈志寧又以書求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幣。癸未,複以龍大淵知閣門事,曾覿同知閣門事。丙戌,遣淮西安撫司幹辦公事盧仲賢等齎書至金帥府,戒勿許四州,差減歲幣。仍命諸將毋遣兵人出境。
九月己酉,楊存中罷。
冬十月戊午朔,大臣奏金帥書言四事,帝曰:「四州地、歲幣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辛酉,禦殿複膳。己巳,遣護聖軍戍江南。丙子,詔慶上皇后教旨改稱聖旨。立賢妃夏氏為皇后。丁醜,地震。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詔:「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事悉以聞。」十一月己醜,盧仲賢自宿州以金都元帥僕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來。庚子,遣王子望等為金國通問使。辛醜,詔侍從、台諫於後省集議講和、遣使、禮數、土貢四事,仍各薦可備小使者。丙午,盧仲賢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召張浚。癸醜,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十二月己未,陳康伯罷。乙丑,張浚入見。丁醜,以湯思退為尚書左僕射,張浚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壬午,西南方有白氣。是歲,以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租。
二年春正月辛卯,詔增德壽宮車輦儀衛。壬辰,禦文德殿,冊皇后。癸巳,修三省法。乙未,及皇后朝德壽宮。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庚子,罷諸州招軍。丙午,金僕散忠義複以書來。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迭入之制。壬子,振歸正人。甲寅,白氣亙天。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辛未,蠲秀州貧民逋租。壬申,容州妖賊李雲作亂。癸酉,複王權武義大夫,命權廣西路都鈐轄,專一措置盜賊。丙子,詔飭將帥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罷兩浙、福建、江西、湖南、夔州路參議官。丁醜,雨雹及雪。獲李雲,其党悉平。乙酉,胡昉自宿州還。初,金帥以昉等不許四郡,械系之,昉等不屈,金主命歸之。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於淮。又詔王之望等以幣還。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丙午,王宣等降。詔三衙戍兵歸司,建康、鎮江大軍更番歸砦。庚戌,芝生德壽宮。以戶部侍郎錢端禮為淮東宣諭使,吏部侍郎王之望為淮西宣諭使。詔撫諭兩淮軍民。壬子,以廣西賊平,詔減高、藤、雷、容四州雜犯死罪囚,釋杖以下,蠲夏秋稅賦。以忠勇軍隸步軍司,神勁右軍隸鎮江都統司。癸醜,以王彥為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
夏四月庚申,召張浚還朝。甲子,以李顯忠侵欺官錢給還諸軍。丁卯,以建康歸正人為忠毅軍,鎮江為忠順軍,命蕭琦、蕭鷓巴分領之。戊辰,罷江、淮都督府。高麗入貢。丁醜,張浚罷。癸未,言者論宰相、執政徇欺之弊,命書寘政事堂。
五月壬辰,複置環衛官。丙申,詔吳璘毋招納歸正人。辛醜,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捨事宜以聞。江西總管邵宏淵責授靖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乙巳,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丁未,蝗。詔內外贓私不法官吏,尚書省置籍檢勘。庚戌,罷招神勁效用軍。辛亥,鬻兩淮所招戶馬。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戊辰,太白晝見。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丁醜,振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丁亥,洪遵罷。己醜,以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遣主管馬軍司公事張守忠以兵詣淮西,措置邊備。庚子,太白經天。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郊毋得蔭補。乙巳。命海、泗州徹戍。丁未,雨雹。戊申,蠲淮東內庫坊場錢一年。庚戌,洪遵落端明殿學士。癸醜,以江東、浙西大水,詔侍從、台諫、卿監、郎官、館職陳闕失及當今急務。是月,罷內侍押班梁珂為在外宮觀。移廣西提刑司于容州。
八月甲寅朔,以災異,避殿減膳。戊午,南丹州莫延廩為諸蠻所逐來歸,詔補修武郎。命江東、浙西守臣措置開決圍田。甲子,秦國大長公主薨。以久雨,決系囚。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辛巳,詔振淮東被水州縣。張浚薨。壬午,遣魏杞等為金國通問使。
九月甲申。罷內侍李珂賜諡。甲午,詔江東、浙西監司、守臣講明措置田事。乙未,交阯入貢。丁酉,嚴髒吏法。辛醜,以王之望為參知政事,權刑部侍郎吳芾為給事中兼淮西宣諭使。金人犯邊。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糴米賑貧民。壬寅,王彥帥師濟江,軍昭關。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辭不行。乙巳,複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罷宣諭司。仍易國書以付魏杞。少保、崇信軍節度使趙密落致仕,權領殿前司職事。
冬十月甲寅,魏杞至盱眙,金帥以國書未如式,弗受,欲得商、秦地及俘獲人,且邀歲幣三十萬,杞未得進。丁卯,賀允中罷為資政殿大學士致仕。己巳,以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王之望兼同知樞密院事。庚午,詔輔臣夕對便殿。丙子,大風。庚辰,蠲京西、湖北運糧所經州縣秋稅之半。以靖海軍節度使李寶為沿海駐紮御前水軍都統制。辛巳,金人分道渡淮,劉寶棄楚州遁。
十一月乙酉,知楚州魏勝與金人戰,死之,州遂陷,濠州亦陷。王彥棄昭關遁,滁州又陷,丙戌,詔諭沿邊將士。丁亥,詔魏祀等以所齎禮幣犒軍。杞弗從,命留鎮江侯旨。複命王之望督視江、淮軍馬。戊子,以金人侵擾,詔郊杞改用明年。又詔諭歸正官民軍士。命王之望同都督江、淮軍馬。湯思退罷都督。召陳康伯。巳醜,王之望罷同都督。庚寅,命楊存中都督江、淮軍馬。辛卯,湯思退罷,尋以尹穡、晁公武論之,落觀文殿大學士、永州居住,未至而卒。甲午,以黃榜禁太學生伏闕。是日,太學生張觀等七十二人上書,請斬湯思退、王之望、尹穡,竄其党洪適、晁公武而用陳康伯、胡銓等,以濟大計。丙申,遣國信所大通事王抃持周葵書如金帥府,請正皇帝號,為叔侄之國;易歲貢為歲幣,減十萬;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誓目大略與紹興同。以金人犯淮南,詔避殿減膳。丁酉,詔擇日視師。戊戌,以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陳康伯為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庚子,遣兵部侍郎胡銓、右諫議大夫尹穡分詣兩浙措置海道。贈魏勝甯國軍節度使,諡忠壯。辛醜,兵部尚書錢端禮賜出身,簽書樞密院事兼提領德壽宮。壬寅,詔侍從、兩省官日一至都堂議事,有關台諫者亦聽會議。以顯謨閣學士虞允文同簽書樞密院事。癸卯,遣王之望勞師江上。甲辰,金人犯六合縣,步軍司統制崔皋擊卻之。乙巳,以錢端禮兼權參知政事。丁未,以顯謨閣直學士沈介為沿江制置使。命沿江諸州調保甲分守渡口。己酉,劉寶落節鉞,為武泰軍承宣使,王彥落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閏月甲寅,陳康伯入見,詔康伯間日一朝,肩輿至殿門,給扶升殿。丙辰,周葵罷。王抃見金二帥,皆得其報書以歸。戊午,蕭琦卒。壬戌。詔罷胡銓、尹穡。丙寅,召韓仲通。以沈介為兵部尚書、湖北京西制置使。戊辰,以金人且退,詔督府擇利擊之,王之望執不可。乙亥。之望罷。丙子,以王抃為奉使金國通問國信所參議官,持陳康伯報書以行。丁醜。金遣張恭愈來迓使者。詔台諫、侍從、兩省官舉楚、廬、滁、濠四州守臣。十二月甲申,罷陝西路轉運司。戊子,魏杞始渡淮。詔郊祀大禮遵至道典故,改用來年正月一日上辛。辛卯,以錢端禮為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虞允文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禮部尚書王剛中簽書樞密院事。丙申,制曰:「比遣王抃,遠抵潁濱,得其要約。尋澶淵盟誓之信,仿大遼書題之儀,正皇帝之稱,為叔侄之國,歲幣減十萬之數,地界如紹興之時。憐彼此之無辜,約叛亡之不遣,可使歸正之士咸起甯居之心。重念數州之民,罹此一時之難,老稚有蕩析之災,丁壯有系累之苦,宜推蕩滌之宥,少慰凋殘之情。應沿邊被兵州軍,除逃遁官吏不赦外,雜犯死罪情輕者減一等,餘並放遣。」遣洪適等賀金主生辰。詔吳挺市馬赴行在。己亥,雨雹。壬寅,罷三衙、江上、荊襄諸軍招軍。甲辰,遣沿海水軍還屯。己酉,朝獻景靈宮。庚戌,朝饗太廟。
乾道元年春正月辛亥朔,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丁巳,淮西安撫韓璡勒停、賀州編管。庚申,以錢端禮兼德壽宮使。辛酉,召楊存中。通問使魏杞至燕山。丁卯,以王抃使金有勞,進五官。庚午,西北方有白氣。詔館職更迭補外。辛未,立兩淮守令勸民種桑賞。壬申,詔兩浙振流民。以紹興流民多死,罷守臣徐嚞及兩縣令。癸酉,蠲沿邊殘破州軍官賦一年。甲戌,劉寶責果州團練副使、瓊州安置。乙亥,罷兩淮招撫司及陝西、河東宣撫、招討司。丙子,淮西守將孔福以遇敵棄城伏誅,頓遇奪官,刺面配吉陽軍牢城。
二月庚辰朔,朝德壽宮,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四聖觀。乙酉,罷江、淮都督府。遣官檢察兩淮州縣,振濟饑民。庚寅,雨雹。癸巳,移濠州戍兵於藕塘。庚子,以楊存中為寧遠、昭慶軍節度使。甲辰,以久雨,避殿減膳,蠲兩淮災傷州縣身丁錢絹,決系囚。丁未,陳康伯薨,諡文恭。
三月甲寅,太白晝見。己未,禦殿複膳。庚申,以虞允文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同知樞密院事。命淮西、湖北、荊襄帥臣措置屯田,複置榷場。癸亥,黃祖舜薨。戊辰,白氣亙天。己巳,罷諸軍額外制領將佐。乙亥,太白經天。是春,湖南盜起,入廣東焚掠州縣,官軍討平之。夏四月庚子,金報問使完顏仲等入見。乙巳,吳璘入見。
五月庚戌,以璘為太傅,封新安郡王。丙辰,詔有司治皇后家廟。壬戌,詔監司、帥守講究弊事以聞。合廣南東、西路監事為一司。癸亥,詔總領、帥、漕臣、諸軍都統制並兼提領措置屯田,沿邊守臣兼管屯田事。丁卯,詔吳璘措置馬綱、水路。壬申,蠲四川州縣虛額錢。吳璘改判興元府。乙亥,詔未銓試人毋得堂除。丙子,遣李若川等使金賀上尊號。增置諸路鈐轄、都監。郴州盜李金等複作亂,遣兵討捕之。
六月癸未,王剛中薨。乙酉,詔恭王府直講王淮傾邪不正,有違禮經,可與外任。丙戌,以翰林學士洪適簽書樞密院事。戊子,步軍司統制官崔皋坐奏功冒濫,奪所遷觀察使,止進橫行三官,令本軍自效。辛卯,以武經郎令德為安定郡王。壬辰,以淮南轉運判官姚岳言境內飛蝗自死,奪一官罷之。丙申,以兩淮守令勞徠安集無效,下詔戒飭之,仍以詔置守令治所。壬寅,蠲廣東殘破郡縣稅賦。甲辰,罷湖北、京西制置司。
秋七月辛亥,詔知州年七十以上者與宮觀。癸醜。輔臣晚對選德殿,禦坐後有大屏,記注諸道監司、郡守姓名,因令都堂視此書之。甲寅,借職田租二年,以裨經費。己未,鑄當二錢。己巳,蠲關外四州民今年租稅及湖南賊蹂郡縣夏稅。
八月己卯,以永豐圩田賜建康都統司。癸未,獲李金。乙酉,詔立子愭為皇太子。丁亥,虞允文罷。戊子,大赦。己醜,以洪適為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吏部侍郎葉顒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庚寅,立知州軍、諸路總管鈐轄都監辭見法。癸巳,錢端禮以避東宮親嫌,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戊戌,吏部侍郎章服以論虞允文阿附罷,謫居汀州。
九月乙卯,立廣國夫人錢氏為皇太子妃。丁巳,申嚴百司官出入局之制。丁卯,升鼎州為常德府。甲戌,以端明殿學士汪澈知樞密院事,洪適兼同知樞密院事。乙亥,置沿淮諸州都巡檢。
冬十月己卯,遣方滋等使金賀正旦。戊子,增頭子錢。歸正人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器法式送北境,伏誅。壬辰,禦大慶殿,冊皇太子。癸巳,詣德壽宮稱謝。乙未,詔侍從各舉所知宗室一二人。丁酉,金遣高衎等來賀會慶節。乙巳,淮北紅巾賊逾淮劫掠,立賞討捕之,已而知楚州胡明遣巡尉擊殺其首蕭榮。
十一月辛亥,招收兩淮流散忠義人。丙寅,白氣亙天。辛未,遣龍大淵撫諭兩淮,措置屯田,督捕盜賊。十二月戊寅,以洪適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汪澈為樞密使。命廣東提刑司招安李金餘黨。癸未,遣王嚴等賀金主生辰。康寅,以葉顒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辛卯,詔侍從、台諫、兩省舉堪監司、郡守者各一人,三衙、知閣舉材武可守邊者一人。庚子,罷兩淮諸州權攝官。壬寅,金遣烏古論忠弼等來賀明年正旦。癸卯。詔樞密院文書依三省式,經中書門下畫黃書讀至正。
二年春正月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墾田給還複業之民。辛未,命湖南監司存恤寇盜殘破郡縣。
二月丁醜,罷盱眙屯田,振兩浙、江東饑。戊寅,幸玉津園宴射,遂幸龍井。
三月乙巳,禁京西、利州路科役保勝義士。壬子,詔戒飭刑獄官。戊午,殿中侍御史王伯庠請裁定奏薦,詔三省、台諫集議,具條式以聞。詔縣令非兩任,毋除監察禦史;非任守臣,毋除郎官。著為令。丁卯,賜禮部進土蕭國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出身。戊辰,再增諸州軍離軍添差員闕。辛未,罷洪適右僕射。癸酉,以給事中、權吏部尚書魏杞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丁醜,罷和糴。
夏四月戊寅,以久雨,命侍從、台諫議刑政所宜以聞。減大理、三衙、臨安府及浙西州縣雜犯死罪以下囚一等,釋杖以下。庚辰,詔兩浙漕臣王炎開平江、湖、秀圍田。辛巳,避殿減膳。甲申,太白晝見。癸巳,禦殿複膳。乙未,汪澈罷。丁酉,以知荊南府李道憑恃戚裏妄作,罷之。
五月戊申,張燾薨。己酉,罷權借職田。庚戌,葉顒罷。以魏巳為參知政事,右諫議大夫林安宅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中書舍人蔣芾簽書樞密院事。癸醜,太白晝見,經天。禁浙西修築圍田。罷修建康行宮。丁卯,命監司、守臣預備水旱。
六月甲戌,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詔諸路監司、帥臣各察守令臧否以聞。丙子,刑部上《乾道新編特旨斷例》。戊寅,詔制科權罷注疏出題,守臣、監司亦許解送。庚辰,封孫挺為福州觀察使、榮國公,攄為左千牛衛大將軍。癸未,詔使相毋奏補文資,七色補官人毋任子,堂吏遷朝議大夫以五員為額。乙酉,申嚴內外牒式法,裁其額。丙戌,廢永豐圩。戊戌,詔改官人實曆知縣一任,方許關升。著為定式。秋七月己酉,調泉州左翼軍二千人屯許浦鎮。甲寅,以鎮江都統制戚方為武當軍節度使。
八月辛未朔,詔兩淮行鐵錢,銅錢毋過江北。癸酉,以武鋒軍隸步軍司。甲戌。罷任子年三十得免試參選之令。丁醜,蠲淮南放歸萬弩手差役二年。壬午,詔諸州守臣兼訓練禁軍。癸未,降會子、交子於鎮江、建康務場,令江、淮之人對換。丙戌,林安宅劾葉顒之子受金失實,罷之。丁亥,詔安宅筠州居住,溫州大水。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蔣芾權參知政事。召葉顒。庚寅,少保、新興郡王吳蓋薨。甲午,立中興以來十三處戰功格目。乙未,詔吳璘複判興州。丙申,升宣州為甯國府。罷戶部諸路歲糴一年。
九月甲辰,知上元縣李允升犯髒貸死,杖脊刺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貲。丙午,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允升去官,奪三官勒停、建昌軍居住。余失按官吏及薦舉官奪官有差。辛亥,遣官按視溫州水災,振貧民,決系囚。乙卯,詔改造大曆。辛酉,追封子恪為邵王,諡曰悼肅。甲子,詔監司各舉部內知縣、縣令二三人,守臣各舉屬縣一二人。己巳,魏巳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太上皇聖政》。太白晝見。是月,詔舉將帥,置章奏簿。
冬十月癸酉,上《太上皇聖政》于德壽宮。乙亥,遣薛良朋等使金賀正旦。己卯,減饒州歲貢金三之一,蠲諸路灑坊逋賦。戊子,知峽州呂令問坐縱髒吏知夷陵縣韓贄胄去官,奪二官、鄂州居住。辛卯,雨雹。金遣魏子平等來賀會慶節。十一月丙午,楊存中薨。己酉,盡出內藏及南庫銀以易會子,官司並以錢銀支遣,民間從便。兩淮總領所許自造會子。鬻諸路營田。壬子,詔修祥曦殿記注。乙卯,密詔四川制置使汪應辰:如吳璘不起,收其宣撫使牌印,權行主管職事。甲子,大閱。戊辰,築郢州城。是月,詔汰冗兵。十二月庚午朔,白氣亙天。癸酉,詔三省、侍從、台諫、兩淮漕臣、郡守,條具兩淮鐵錢、交子利害以聞。乙亥,遣梁克家等賀金主生辰。己卯,以資政殿學士葉顒知樞密院事。辛巳,詔免進呈《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壬午,追封楊存中為和王。甲申,以葉顒為尚書左僕射,魏杞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蔣芾參知政事,吏部尚書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庚寅,詔宰相領兼制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癸巳,詔監司、守臣舉廉吏。丙申,金遣烏古論元忠等來賀明年正旦。以江東兵馬鈐轄王抃為帶禦器械。是歲,裁定內外軍額。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三年春正月甲辰,詔廷尉大理官毋以獄情白宰執,探刺旨意為輕重。庚戌,置三省戶房國用司。初,以國用匱乏,罷江州屯駐軍馬,至是複留之。癸亥,罷銅錢過江之禁。裁定利州西路諸軍額。
二月壬申,詔國用司月上宮禁及百司官吏、三衙將士請給之數。癸酉,出龍大淵為江東總管,曾覿為淮西總管。甲戌,大淵改浙東,覿改福建。乙亥。罷成都、潼川路轉運司輪年銓試,以其事付制置司。辛巳,以端明殿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癸未,雨雹。甲申,為知陳州陳亨祖立廟於光州,賜名湣忠。丙戌,以《武經高抬貴手》、《孫子》賜鎮江都統戚方、建康都統劉源。癸巳,措置淮東山水砦。丙申,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玉津園。戊戌,直秘閣、前廣東提刑石敦義犯髒,刺面配柳州,籍其家。
三月甲辰,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聚景園。辛亥,詣德壽宮,恭請裁定醫官員額。丁巳,詔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置司所在屯駐。壬戌,伯母秀王夫人張氏薨。
夏四月辛未,蠲諸路州軍逋負。癸酉,為秀王王夫人成服于後苑,百官進名奉慰。丁醜,合利州東、西路為一。戊寅,以吳璘知興元府、充利州路安撫使、四川宣撫使。
五月癸卯,葉顒等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及《太宗真宗玉牒》、《哲宗寶訓》。甲寅,吳璘薨。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移司利州。修揚州城。壬戌,大減三衙官屬。
六月己巳,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御前軍馬。辛未,複分利州東、西路為二。甲戌,以虞允文為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乙亥,金遣使來取被俘人。詔實俘在民間者還之,軍中人及叛亡者不預。戊寅,複以虞允文為知樞密院事,充宣撫使,帝親書九事戒之。罷淮西、江東總領所營田,募人耕佃,壯丁各還本屯,癃老存留,減半請給。甲申,詔鎮江都統制戚方、武鋒軍都統制陳敏各上清河口戰守之策。追封吳璘為信王。丁亥,詔後省參考理檢院典故。辛卯,皇后夏氏崩。振泉州水災。
秋七月己亥,立薦舉改官額。壬寅,以皇太子疾,減雜犯死罪囚,釋流以下。乙巳,皇太子薨,諡曰莊文。己酉,東宮醫官杜揖除名、昭州編管,尋改瓊州。
閏月辛未,詔諸軍複置副都統制,文字與都統制連書,軍馬調發從都統制,違者奏劾。戚方罷。癸酉,權欑安恭皇后于臨安修吉寺。丁亥,戚方落節鉞、信州居住。
八月丁酉,內侍陳瑜、李宗回坐交結戚方受賂,瑜除名、決杖、黥面配循州,宗回除名、筠州編管,方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籍所盜庫金以犒軍。甲寅,以久雨,命臨安府決系囚。丁巳,葉顒等請罷,不許。蠲光、濠、廬三州、壽春府賦一年。戊午,遣官分決滯獄。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軍制置使,自鹽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軍悉隸之。癸亥,詔給、舍討論考課舊法。四川旱,賜制置司度牒四百,備振濟。九月戊子,太白晝見。冬十月乙未朔,占城入貢。丁酉,遣唐彖等使金賀正旦。戊戌。修真州城。以嗣濮王士曷為開府儀同三司。庚子,定內外薦舉改官人歲額。癸卯,詔歸正借補官資人充樞密院效士,於指定州軍以官庫酒息贍之者,毋罷其給。乙卯,金遣蒲察莎魯窩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丙寅,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戊辰,雷。己巳,詔戒飭武臣及百官。癸酉,以郊祀雷,葉顒、魏杞並罷,命陳俊卿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劉珙同知樞密院事。甲戌,蔣芾、陳俊卿請罷,不許。丁醜,以雷發非時,詔台諫、侍從、兩省官指陳闕失。辛巳,詔侍從、兩省、台諫、卿監、郎官舉堪郎官、寺監丞、監司、郡守者。癸巳,罷川路馬船。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己亥,遣王瀹賀金主生辰。乙巳,置豐儲倉。增印會子。辛亥,以吳益為太傅。庚申,金遣徒單忠衛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兩浙水,四川旱,江東西、湖南北路蝗,振之。
四年春正月戊辰,籍荊南義勇民兵,增給衣甲,遇農隙日番教。壬午,奪秦塤、秦堪郊恩蔭補。癸未,雨雹。甲申,幸天竺寺,遂幸玉津園。辛卯,罷吳益郊恩蔭補。壬辰,葉顒薨。
二月甲午朔,罷福建路賣鈔鹽,蠲轉運司歲發鈔鹽錢十五萬緡。詔四川宣撫使虞允文集四路漕臣會計財賦所入,對立兵額。丁酉,命湖北安撫司給田募辰、沅、靖三州刀弩手。戊戌,置和州鑄錢鹽。己亥,以蔣芾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觀文殿大學士史浩為四川制置使,浩辭不行。庚子,詔蔣芾常朝,贊拜不名。芾辭,許之。乙巳,賜王炎出身,簽書樞密院事。癸醜,五星皆見。乙卯,雪,雨雹。
三月庚午,以敷文閣待制晁公武為四川安撫制置使。戊寅,詔贈果州團練使韓崇嶽立廟,賜名忠勇,宣州觀察使朱勇立廟,賜名忠節。己醜,四方霧下若塵。庚寅,蠲楚州壯丁、社民稅役。諡陳亨伯曰湣節。
夏四月乙未,置漢陽軍收發馬監。詔公吏非犯公罪,毋得引用並計案問法。巳亥,置郢州轉般倉。癸卯,遣使撫邛、蜀二州饑民為亂者。己酉,追封韓世忠為蘄王。甲寅,蔣芾等上欽宗《帝紀》、《實錄》。丙辰,禮部員外郎李燾上所著《續通鑒長編》自建隆至治平一百八卷。丁巳,詔太史局參用新舊曆。戊午,詔販牛過淮者,論如興販軍須之罪。是月,振綿、漢等州饑。五月癸亥,出度牒千道,續減四川科調。乙丑,太白晝見。以邛州安仁縣荒旱,失於蠲放,致饑民擾亂,守、貳、縣令降罷追停有差。甲申,諡趙鼎曰忠簡。丙戌,行乾道新曆。丁亥,以饒、信二州、建甯府饑民嘯聚,遣官措置振濟。是月,西夏任敬德遣使至四川宣撫司,約發兵攻西番。
六月辛卯朔,太白晝見,經天。甲午,詔罷廣西鈔鹽,複官般官賣法,歲減轉運司鈔錢十九萬緡,其秋苗毋得科折。戊戌,蠲諸路逋負乾道元年二月和市、折帛、雜色錢。辛醜,龍大淵卒,詔以為甯武軍節度使致仕。五星皆見。癸卯,詔四川宣撫司增印錢引一百萬,對償民間預借錢。蠲邛、蜀二州夏稅。丁巳,召興化軍布衣林彖赴行在。戊午,蔣芾以母喪去位。
秋七月壬戌,以劉珙兼參知政事。召建甯府布衣魏掞之赴行在。申禁異服異樂。癸亥,徽州大水。己巳,罷沿江水軍制置司。辛未,衢州大水。戊寅,知衢州王悅以盛暑禱雨、蔬食減膳、尤勤致疾而死,贈直龍圖閣。丁亥,以經、總制余剩錢二十一萬緡樁留邛、蜀州,以備振濟。己醜,以久雨,禦延和殿慮囚,減臨安府、三衙死罪以下囚,釋杖以下。是月,西夏遣間使來。
八月乙未,班祈雨雪之法于諸路。己亥,五星皆見。丁未,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傳旨不實,擅興工役,降三官放罷。庚戌,劉珙罷。辛亥,陳俊卿請罷政,不許。
九月庚申,立內外將佐升差審察法。庚午,從太上皇幸天竺寺。限品官子孫名田。是秋,罷關外四州營田官兵,募民耕佃。
冬十月壬辰,遣鄭聞等使金賀正旦。甲午,禁歸正人藏匿金人者。乙未,臣僚言:「天下之事,必曆而後知,試而後見。為縣令者必為丞簿,為郡守者必為通判,為監司者必為郡守,皆有等差。自今職事官及局務官,必任滿方許求外,未曆親民任使,即未得擬州郡,且授通判。」詔從之。庚子,蔣芾起複尚書左僕射,陳俊卿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甲辰,大閱。己酉,金遣移刺神獨斡等來賀會慶節。庚戌,大風。
十一月壬戌,遣知無為軍徐子寅措置楚州官田,招集歸正忠義人以耕。甲戌,嚴盜賊法。乙亥,詔峽州布衣郭雍赴行在。壬申,兩淮歸正忠義有田產者,蠲役五年。癸未,岳陽軍節度使居廣封永陽郡王。十二月丙申,遣胡元質等賀金主生辰。甲辰,賜魏掞之同進士出身,為太學錄。蔣芾辭起複,許之。減兩浙、江東西路明年夏稅、和市之半。甲寅,金遣完顏仲仁等來賀明年正旦。
五年春正月甲戌,措置兩淮屯田。
二月己醜,申嚴太廟季點法。乙未,命楚州兵馬鈐轄羊滋專一措置沿淮、海盜賊。先是,海州人時旺聚眾數千來請命,旺尋為金人所獲,其徒渡淮而南者甚眾,故命滋彈壓之。戊戌,贈張浚太師,諡忠獻。壬寅,以給事中梁克家簽書樞密院事。癸卯,大風。甲辰,以王炎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丙午,雨雹。辛亥,詔自今詔令未經兩省書讀者毋輒行,給、舍駁正毋連銜同奏。
三月丁巳朔,詔趣修廬、和二州城。己巳,蠲成都府路民戶歲輸對糴米腳錢三十五萬緡。乙亥,以王炎為四川宣撫使,仍參知政事。召虞允文赴行在。丙子,賜禮部進土鄭僑以下三百九十有二人及第、出身。壬午,賜郭雍號沖晦處士。癸未。罷利州路諸州營田官兵,募民耕佃。詔侍從、監司、帥臣、管軍薦武舉出身人可將佐者。
夏四月己醜,複置將作、軍器少監。壬辰,以梁克家兼參知政事。辛醜,詔福建路貧民生子,官給錢米。庚戌,修襄陽府城。辛亥,振恤衢、婺、饒、信四州流民。
五月己巳,帝以射弩弦斷傷目,不視朝。金牒取俘獲人,王抃議盡遣時旺餘黨,陳俊卿持不可,帝然之。
六月庚寅,太白晝見。戊戌,始視朝。己酉,以虞允文為樞密使。
秋七月乙丑,召曾覿入見,陳俊卿及虞允文請罷之,不許。至行在,俊卿、允文複言其不可留,詔以覿為浙東總管。
八月甲申朔,日有食之。己醜,以陳俊卿為尚書左僕射,虞允文為尚書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辛亥,命淮西路鑄小鐵錢。
九月己未,罷淮東屯田官兵,募民耕佃。辛酉,詔淮東諸州農隙教閱民丁。甲子,詔侍從、台諫集議欽宗配饗功臣。壬申,大風。命淮西安撫司參議官許子中措置淮西山水砦,招集歸正忠義人耕墾官田。
冬十月乙酉,遣汪大猷等使金賀正旦。戊子,振溫、台二州被水貧民,以守臣、監司失職,降責有差。戊戌,大風。己亥,命饒、信二州歲各留上供米三萬石,以備振糶。癸卯,金遣高德基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癸醜朔,複置淮東萬弩手,名神勁軍。庚申,增置廣東水軍。乙丑,以孫擴為右千牛衛大將軍。以明州定海縣水軍為御前水軍。丙寅,為嶽飛立廟于鄂州。己巳,太白晝見。辛未,詔侍從、台諫、兩省官,各舉京朝官以上、才堪監司、郡守者三人。壬申,複成閔慶遠軍節度使、鎮江諸軍都統制。十二月己醜,遣司馬伋等賀金主生辰。辛卯,大風。丁酉,置應城縣馬監。複李顯忠威武軍節度使。乙巳,複置成都府廣惠倉。戊申,金遣完顏毅等來賀明年正旦。
六年春正月癸醜,雅州沙平蠻寇邊,焚碉緬砦。四川制置使晁公武調兵討之,失利。乙卯,修楚州城。丁巳,複強盜舊法,其四年十一月指揮勿行。癸亥,初降金字牌下四川宣撫司,備邊奏。乙丑,增築豐儲倉。庚午,以奉國軍承宣使、知廬州郭振為武泰軍節度使。
二月乙酉,詔戶部侍郎二人分領諸路財賦。丁亥,複置舒州同安監,鑄鐵錢。辛卯,王炎遣人約沙平蠻歸部,稍損邊稅與之。丙申,廣西路複行鈔鹽法,仍增收通貨錢四十萬緡,以備漕計。壬寅,詔諭大臣:均役法,嚴限田,抑游手,務農桑。己酉,置應城縣孳生監。庚戌,以曾覿為福州觀察使。遣司農寺丞許子中詣淮西,措置鐵錢。
三月癸醜,用三省言,兩淮守帥宜久其任,二年後察其能否,以行賞罰。乙卯,裁減樞密院吏額一百十有四人。丁巳,詔步軍司權以三萬五千人為額。起複王抃僉知閣門事,專一措置三衙揀選官兵。贈彰國軍節度使大周仁為太尉。庚申,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聚景園。乙丑,以晁公武、王炎不協,罷四川制置司歸宣撫司。辛未,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聚景園。甲戌,裁減三省吏額七十人。戊寅,以知紹興府史浩為檢校少傅、保甯軍節度使。己卯,詔兩淮州縣官以繁簡易其任。複置江、浙、京湖、兩廣、福建等路都大發運使,以新知成都府史正志為之。
夏四月辛巳朔,罷鑄錢司歸發運司。並淮東總領所歸淮西總領所。以敷文閣直學士張震知成都府,充本路安撫使,乙未,賜發運使史正志緡錢二百萬,為均輸、和糴之用。吏部尚書汪應辰三上疏論發運司。戊戌,以應辰知平江府。
五月甲寅,裁減六部吏額百五十人,其餘百司、三衙以是為差。己未,陳俊卿、虞允文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會要》、太上皇玉牒。已已,陳俊卿以議遣使不合,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福州。罷行在至鎮江徵稅所比近者十有三。甲戌,詔戒飭百官。丁醜,知潮州曾造犯贓,貸命、南雄州編管,籍其家。戊寅,詔給舍、台諫言事。
閏月壬午,詔監司、帥臣舉守令臧否失實,依舉清要官法定罪。甲申,印給諸州上供綱目,季申而歲校之,以為殿最。戊子,遣范成大等使金求陵寢地,且請更定受書禮。辛卯,吏部侍郎陳良祐論祈請使不當遣,恐生邊釁。詔以良祐妄興異論,不忠不孝,放罷、送筠州居住。癸巳,增環衛官奉。以梁克家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壬寅,以江東漕臣黃石不親按行水災州郡,降二官。甲辰,辛次膺薨。戊申,複置武臣提刑。
六月壬子,申嚴卿監、郎官更迭補外之制。壬申,增武學生為百人。癸酉,置蘄州蘄春監、黃州齊安監,鑄鐵錢。是月,榮國公挺自東宮出居外第。
秋七月癸未,詔以沙田、蘆場歲收租稅六十余萬緡入左藏南庫。丙戌,詔川廣監司、郡守任滿奏事訖方調。己醜,置興國軍興國監。甲午,詔除郎官並引對畢供職。辛醜,複置御前弓馬子弟所,命吳挺兼提舉。賜岳飛廟曰忠烈。
八月庚戌,虞允文請蚤建太子。癸醜,複置詳定一司敕令所。丙寅,置閣門舍人十員。是月,虞允文上《乾道敕令格式》。
冬十月己酉,以孫攄為左千牛衛大將軍。丙辰,詔發運使置司行在。諡司馬樸曰忠潔。辛酉,遣呂正己等使金賀正旦。丁卯,金遣耶律子敬等來賀會慶節。甲戌,起居舍人趙雄請置局議恢復,詔以雄為中書舍人。
十一月丁醜朔,複置軍器監一員。壬午,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乙未,複置神武中軍,以吳挺為都統制。召曾覿提舉佑神觀。丁酉,加上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後尊號曰壽聖明慈太上皇後。是月,遣趙雄等賀金主生辰,別函書請更受書之禮。置左藏南上庫。十二月戊申,大閱。甲子,置江州廣寧監、臨江軍豐餘監、撫州裕國監鑄鐵錢。壬申,金遣蒲察願等來賀明年正旦。癸酉,罷發運司。以史正志奏課不實,責為楚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是歲,兩浙、江東西、福建水、旱。
七年春正月丙子,率群臣奉上太上皇、太上皇後冊寶于德壽宮。庚辰,虞允文複請建太子,帝命允文擬詔以進。壬寅,命三省旬錄宣諭聖語及時政記同進。是月,複鑄錢司。
二月癸醜,詔立子惇為皇太子,大赦。以慶王愷為雄武、保甯軍節度使、判甯國府,進封魏王。丁巳,增置皇太子宮講讀官。庚申,罷會子庫,仍賜戶部內藏南庫緡錢二百萬、銀九十萬兩,以增給官兵之奉。甲子,詔寺觀毋免稅役。丁卯,太傅、大寧郡王吳益薨。壬申,大風。
三月乙亥朔,趙雄至金,金拒其請。詔訓習水軍。丙子,立恭王夫人李氏為皇太子妃。戊寅,徙侍衛馬軍司戍建康。己卯,起複劉珙同知樞密院事。以明州觀察使、知閣門事兼樞密都承旨張說簽書樞密院事。左司員外郎兼侍講張栻言說不宜執政。乙酉,立沿海州軍私齎銅錢下海船法。丙戌,複置將作監。殿中侍御史李處全乞遣張說按行邊戍,以息眾論,中書舍人范成大乞不草詞。戊子,說罷為安慶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庚寅,遣使核兩淮種麥。丙申,禦大慶殿冊皇太子。禮部侍郎鄭聞、工部侍郎胡銓、樞密院檢詳文字李衡、秘書丞潘慈明並罷。虞允文乞留銓,乃以為寶文閣待制兼侍講。己亥,皇太子謝于紫宸殿,宰相率百官赴東宮賀。
夏四月戊申,以曾覿為安德軍承宣使。庚申,詔諸路增收無額錢物,並輸南上庫。壬戌,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聚景園。。甲子,詔皇太子判臨安府。己巳,詔侍從、台諫、兩省官舉任刑獄、錢谷及有智略吏能者各二人。辛未,詔皇太子領臨安尹。
五月戊寅,複置淮東總領所。丁亥,劉珙起複同知樞密院事,為荊、襄宣撫使,珙辭不拜。庚寅,金人葬欽宗于鞏原。丁酉,詔廣西帥臣措置南丹州市馬。是月,遣知閣門事王抃點閱荊、襄軍馬。
六月丙午,複主管馬軍司公事李顯忠為太尉。己巳,賜吳璘諡曰武順。壬申,詔兩淮墾田毋創增稅賦。
秋七月庚子,以王炎為樞密使、四川宣撫使。
八月丙辰,詔兩淮民丁充民兵者,本名丁錢勿輸。辛酉,複修襄陽城。
九月壬申朔,以江西、湖南旱,命募民為兵。甲申,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東園。戊子,安定郡王令德薨。
冬十月丁未,罷紹興宗正行司,改恩平郡王璩判西外宗正。己酉,遣莫濛等使金賀正旦。壬戌,金遣烏林答天錫等來賀會慶節,天錫要帝降榻問金主起居,虞允文請帝還內,命知閣門事王抃諭天錫以明日見,天錫沮退。癸亥,會慶節,金使隨班入見。
十一月甲戌,禦集英殿策試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李垕。戊寅,錫垕制科出身。十二月丁未,遣翟紱等賀金主生辰。庚申,詔閣門舍人依文臣館閣以次輪對。癸亥,罷太醫局。丙寅,金遣完顏宗甯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湖南、江東西路旱,振之。
八年春正月庚午朔,班《乾道敕令格式》。丁酉,朝獻景靈宮,遂幸天竺寺、玉津園。
二月乙巳,詔改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左、右丞相。丙午,詔六察分隸,事有違戾,許監察禦史隨事具實狀糾劾以聞。戊申,遣姚憲等使金賀上尊號,附請受書之事。辛亥,以虞允文為左丞相,梁克家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癸醜,以安慶軍節度使張說、吏部侍郎王之奇並簽書樞密院事。侍御史李衡、右正言王希呂交章論說不可為執政,不報。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周必大不草答詔,權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詔並與在外宮觀。丙辰,詔罷王希呂與遠小監當,尋詔與宮觀。丁巳,李衡罷為起居郎。丙寅,戶部尚書曾懷賜出身,參知政事。三月戊子,詔省侍中、中書、尚書令員,以左、右丞充其位。
夏四月庚子,賜禮部進士黃定以下三百八十有九人及第、出身。己酉,殿中侍御史蕭之敏劾虞允文擅權不公,允文請罷政,許之。翼日複留,出之敏提點江東刑獄。甲子,措置兩淮官田徐子寅等坐授田歸正人逃亡,奪官有差。乙丑,詔再蠲兩淮二稅一年。
五月戊子,福建鹽行鈔法。丙申,立宗室銓試法。
六月庚子,以武德郎令撎為金州觀察使,封安定郡王。壬寅,蠲兩淮歸正人撮收課子。淮東巡尉有縱逸歸正戶口過淮者,奪官有差。壬子,省監司薦舉員。
秋七月辛巳,罷淮西屯田官兵,募歸正人耕佃。姚憲、曾覿至自金,金人拒其請。癸未,以覿為武泰軍節度使。壬辰,雨雹。
九月戊辰,定江西四監鐵錢額。乙亥,詔王炎赴都堂治事。戊寅,以虞允文為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封雍國公。己醜,賜允文家廟祭器。壬辰,允文入辭,帝諭以決策親征,令允文治兵俟報。
冬十月丁未,遣馮撙等使金賀正旦。丙辰,金遣夾穀清臣等來賀會慶節。罷借諸路職田。
十一月辛未,遣官鬻江、浙、福建、二廣、湖南八路官田。辛巳,複四川諸州教授員。庚寅,進檢校少傅、知福州史浩開府儀同三司。十二月戊戌,蠲兩淮明年租賦。甲辰,詔京西招集歸正人授田如兩淮。甲寅,命四川試武舉。丙辰,追封劉光世為安成郡王。丁巳,遣韓元吉等賀金主生辰。庚申,複置鑄錢司提點官二員。辛酉,金遣曹望之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隆興府、江、筠州、臨江、興國軍大旱,四川水。
九年春正月辛未,王之奇罷為淮南安撫使,王炎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乙亥,以張說同知樞密院事,戶部侍郎沈夏簽書樞密院事。戊寅,遣官鬻兩浙營田及沒官田,次及江東、西、四川如之。以刑部尚書鄭聞簽書樞密院事。乙酉,福建鹽複官賣法。是月,以措置兩淮、荊襄十六事敕安撫、轉運司督諸州守臣,月具所行事奏,仍審擇臧否,以議黜陟。
閏月戊申,以久雨,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及兩浙州縣決系囚,減雜犯死罪以下一等,釋杖以下。乙卯,修廬州城。辛酉,大風。幸天竺寺、玉津園。
二月壬申,蠲江西旱傷五州逋負米。乙亥,青羌奴兒結寇安靜砦,黎州推官黎商老戰死。乙酉,孫榮國公挺薨,追封豫國公。丁亥,特贈蘇軾為太師。
三月甲午,禁北界博易銀絹。戊申,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幸聚景園。癸醜,複以進奏院隸門下後省。丙辰,複分淮南安撫司為東、西路。
夏四月丁醜,裁定武鋒軍軍額。己醜,皇太子解臨安尹事。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己未,以迪功郎朱熹屢詔不起,特改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觀。
六月甲戌,禁兩淮、荊襄、四川諸州籍民戶馬。己醜,戒飭監司、守令勸農。
秋七月壬寅,青羌奴兒結降。辛亥,吐蕃彌羌畜列陷安靜砦,引兵深入,黎州守臣誘邛部川蠻擊卻之。
八月丙子,詔興修水利。癸未,合荊、鄂二軍為一,以吳挺充都統制。
九月丙申,梁克家等上《中興會要》、太上皇及皇帝玉牒。庚子,命盱眙軍以受書禮移牒泗州,示金生辰使,金使不從。
冬十月甲子,遣留正等使金賀正旦。右丞相梁克家與同知樞密院張說議使事不合,乃求去。辛未,克家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寧府。壬申,矞雲見。甲戌,以曾懷為右丞相,張說知樞密院事,鄭聞參知政事,沈夏同知樞密院事。庚辰,金遣完顏襄等來賀會慶節。丁亥,襄等入辭,別函申議受書之禮,仍示虞允文速為邊備。
十一月辛卯,詔樞密院除授及財賦,事關中書、門下省,其邊機軍政更不錄送。戊戌,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明年為淳熙元年。十二月未朔,戒敕沿邊諸軍,毋輒遣間探、招納叛亡。甲子,沈夏罷。乙丑,以禦史中丞姚憲簽書樞密院事。遣韓彥直等賀金主生辰。辛未,交阯入貢。癸酉,罷廣西客鈔鹽,複官般官賣法。甲戌,遣使措置宜州市馬。乙亥,以嗣濮王士輵、永陽郡王居廣並為少保。乙酉,金遣完顏璋等來賀明年正旦,以議受書禮不合,詔俟改日。以太上皇有旨,姑聽仍舊。丁亥,璋等入見。是歲,浙東、江東西、湖北旱。
淳熙元年春正月乙未,禁淮西諸關採伐林木。戊戌,罷坐倉糴米賞。庚子,罷兩淮將帥權攝官。丙午,禁兩淮耕牛出境。以交阯入貢,詔賜國名安南,封南平王李天祚為安南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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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癸酉,虞允文薨。辛巳,為郭浩立廟于金州。
三月戊子朔,詔寄祿官及選人並去左右字。丙申,以鄭聞為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戊申,幸玉津園。癸醜,金遣梁肅等來計事。
夏四月戊辰,從太上皇幸聚景園。壬申,許桂陽軍溪洞子弟入州學聽讀。乙亥,詔四川宣撫司教閱諸州將兵。戊寅,遣張子顏等使金報聘。己卯,以姚憲參知政事,戶部尚書葉衡簽書樞密院事。
五月壬寅,班鄭興裔所創《檢驗格目》。
六月丙辰朔,詔禮官討論別建四祖廟,正太祖東向位。戊午,以興州都統制吳挺為定江軍節度使。癸酉,改江陵府為荊南府。戊寅,曾懷罷。癸未,姚憲罷。甲申,落憲端明殿學士,罷宮觀。以葉衡參知政事。
秋七月丁亥,以鄭聞參知政事。罷四川宣撫司。以成都府路安撫使薛良朋為四川安撫制置使。戊子,詔舉廉吏。壬辰,以曾懷為右丞相。己酉,姚憲南康軍居住。
八月己未,張說罷為太尉,提舉隆興府玉隆觀。以徽猷閣學士楊倓為昭慶軍節度使、簽書樞密院事。
九月乙酉朔,以曾覿開府儀同三司。壬寅,幸玉津園宴射。乙巳,罷宜州市馬。
冬十月辛酉,立金銀出界罪賞。壬戌,遣蔡洸使金賀正旦。癸亥,以積雨,命中外決系囚。丙寅,鄭聞薨。乙亥,金遣完顏讓等來賀會慶節。戊寅,占城入貢。辛巳,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壬午,以魏王愷判明州。蠲郴州、桂陽軍借貸常平米。
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戊戌,以禮部侍郎龔茂良參知政事。楊倓罷,以葉衡兼權知樞密院事。丙午,曾懷罷。戊申,以葉衡為右丞相兼樞密使。十二月丁巳,以吏部尚書李彥穎簽書樞密院事。壬戌,遣吳琚等賀金主生辰。丙寅,罷鐵錢,改鑄銅錢。庚午,詔禮官論複魏悼王襲封。壬申,葉衡等上《真宗玉牒》。金遣劉仲誨等來賀明年正旦。以資政殿學士、知江陵府沈夏升大學士,為四川宣撫使,仍命升差從主帥,場務還軍中。新四川制置使范成大改管內制置使。
二年春正月癸巳,前宰相梁克家、曾懷坐擅改堂除,克家落觀文殿學士,懷降為觀文殿學士。甲午,廢同安、蘄春監。丁未,以兩淮諸莊歸正人安業,徐子寅等行賞有差。庚戌,詔籍諸軍子弟為背嵬軍。
三月丙申,以太上皇壽七十,詔禮官討論慶壽典禮。乙巳,詔武舉第一人補秉義郎,堂除諸軍計議官。
夏四月乙卯,賜禮部進士詹騤以下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己巳,幸玉津園。是月,茶寇賴文政起湖北,轉入湖南、江西,官軍數為所敗,命江州都統皇甫倜招之。
五月辛卯,諭宰相以朝政闕失,士民皆得獻言。庚子,命鄂州都統李川調兵捕茶寇。乙巳,詔知縣三年為任。
六月庚戌朔,詔自今宰執、侍從以下除外任,非有功績者不除職名,外任人非有勞效,亦不除職。以沈夏同知樞密院事。辛酉,罷四川宣撫司。以倉部郎中辛棄疾為江西提刑,節制諸軍,討捕茶寇。丁卯,用左司諫湯邦彥言,落蔣芾、王炎觀文殿大學士,張說落節度使,芾建昌軍、炎袁州、說撫州,並居住。戊辰,振濟湖南、江西被寇州縣。是月,茶寇自湖南犯廣東。
秋七月辛醜,有星孛於西方。
八月丙辰,江西總管賈和仲以捕茶寇失律,除名、賀州編管。甲子,賜安南國王印。丁卯,蠲湖南、江西被寇州縣租稅。丁醜,遣左司諫湯邦彥等使金申議。
九月乙卯朔,湯邦彥請分揚、廬州、荊南、襄陽府、金州、興元府、興州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三載視其成以議誅賞。從之。乙酉,振恤淮南水旱州縣。乙未,葉衡罷。丁未,沈夏罷。贈趙鼎為太傅,還其爵邑,追封豐國公。
閏月丁巳,以李彥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王淮簽書樞密院事。甲子,詔武臣從軍毋帶內職。
是月,辛棄疾誘賴文政殺之,茶寇平。
冬十月戊寅朔,賞平茶寇功,湖南、江西、廣東監帥黜陟有差。庚辰,大風。壬午,詣德壽宮,加上光堯壽聖憲天體道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性仁誠德經武緯文太上皇帝,壽聖明慈太上皇後尊號曰壽聖齊明廣慈太上皇後。乙酉,遣謝廓然等使金賀正旦。戊戌,金遣完顏禧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戊申朔,奉上太上皇、太上皇後冊寶于德壽宮。庚戌,麗正門內火。癸醜,大風。戊午,提點坑冶王揖進羨餘十萬緡,詔卻之。十二月辛巳,班《淳熙吏部七司法》。遣張宗元等賀金主生辰。甲午,朝德壽宮,行慶壽禮。大赦。文武官封父母,賞諸軍。議放天下苗稅三之一,大臣言國用不足,乃止。丙申,更定強盜贓法。甲辰,金遣完顏迨等來賀明年正旦。
三年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寬其逋負之半。刪犯贓蔭補法。振淮東饑,仍命貸貧民種。乙丑,振恤歸正人。
二月壬午,蠲兩淮教閱民兵夏稅。癸未,以伯圭為安德軍節度使。甲申,詔四川監司、帥守,聞命之官毋候告敕。賜韓世忠諡曰忠武。是月,罷諸路鬻沒官田。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霧雲不見。辛亥,上《太上皇日曆》于德壽宮。己未,置六部編敕司。癸亥,幸報恩寺,遂幸聚景園。己巳,並左藏四庫為二。辛未,詔四川制置司歲擇梁、洋義士材武者二人,遣赴樞密院。壬申,立任子參選覆試法。
五月癸醜,合利州東、西路為一。安南國王李天祚卒。戊午,遣使弔祭。壬申,太白晝見。
六月乙酉,減四川酒課四十七萬餘緡。甲午,以朱熹屢詔不起,特命為秘書郎,熹不就。
秋七月乙丑,禁浙西圍田。
九月癸亥,詔自今犯公罪至死者,其蔭補具所犯奏裁,著為令。
冬十月甲戌,以久雨,命中外決系囚。丙子,禦文德殿,冊皇后。丁醜,命臨安守臣嚴禁逾侈。庚辰,詔自今非歉歲不許鬻爵。癸未,遣閻蒼舒等使金賀正旦。壬辰,金遣蒲察通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癸醜,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庚午,遣張子正等賀金主生辰。十二月己醜,黎州蠻寇邊,官軍失利,蠻亦遁去。甲午,詔職事官補外者,複除職如故事。追封吳玠為涪王。丁酉,定鑄錢司歲鑄額為十五萬緡。戊戌,金遣劉珫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京西湖北諸州、興元府、金、洋州旱,紹興府、台、婺州水,並振之。
四年春正月戊申,詔自今內外諸軍歲一閱試。庚申,詔沿江諸軍歲再習水戰。丙寅,雨雹。丁卯,班《淳熙曆》。
二月乙亥,幸太學,祗謁先聖,退禦敦化堂,命國子祭酒林光朝講《中庸》。下詔,遂幸武學,謁武成王廟。監、學官進秩一等,諸生推恩、賜帛有差。己卯,詔諸軍毋以未補官人任軍職。戊子,立邊人逃入溪洞及告捕法。癸巳,立武臣授環衛官法。戊戌,以新知荊南府胡元質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夏四月甲戌,以魏王愷為荊南、集慶軍節度使、行江陵尹、判明州如故。乙亥,參知政事龔茂良以曾覿從騎不避道,杖之。戊寅,上奏乞罷政,不許。甲午,給歸正官子孫田屋。
五月庚子朔,幸佑聖觀。罷四川和糴。
六月丁醜,龔茂良罷。己卯,以王淮參知政事。辛巳,班《幸學詔》。癸未,升蜀州為崇慶府。甲申,詔自今宰執朝殿得旨,事須覆奏乃行。
秋七月辛醜,禁江上諸軍盜易戰馬。振襄陽饑民。壬寅。立待補太學試法。戊申,班禦史台彈奏格。乙酉,罷臨川伯王雱從祀。癸醜,龔茂良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英州安置。甲寅,申嚴四川入蕃茶禁。甲子,班《淳熙重修敕令格式》。
八月辛巳,禁耕牛過淮。
九月丁酉朔,日有食之。己亥,命修築海潮所壞塘岸。辛醜,免宰執以下會慶節進奉。庚戌,命禮官定開寶、政和祀禮。戊午,閱蹴踘於選德殿。
冬十月丙子,以久陰,命中外決系囚。遣錢良臣等使金賀正旦。丁醜,詔監司、守臣歲舉武臣堪知縣者各二人。己卯,詔將士智勇傑出者,躐等升差。丁亥,金遣完顏忠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丁酉,詔兩淮歸正人為強勇軍。庚子,以趙雄同知樞密院事。壬戌,太白晝見。癸亥,遣趙思等賀金主生辰。十二月丁卯,試四川所上義士二人,官而遣之。己巳,詔行薦舉事實格法。乙亥,大閱。辛巳,蠲太平州民貸常平錢米。壬辰,金遣完顏炳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福州、建甯府、南劍州水,並振之。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五年春正月辛醜,侍御史謝廓然乞戒有司毋以程頤、王安石之說取士。從之。癸卯,罷特旨免臣僚及寺觀科徭。庚戌,大風。己未,詔侍從、台諫、兩省官集議考課法。
二月己巳,置州縣丁稅司。辛未,申嚴武臣呈試法。詔二廣毋以攝官人治獄。丁醜,禁解鹽入京西界。甲申。雨土。庚寅,威州蠻寇邊,討降之。
三月丁未,李彥穎罷。給辰、沅、澧、靖四州刀弩手田。壬子,以史浩為右丞相。丁巳,幸玉津園。己未,以王淮知樞密院事,趙雄參知政事。是春,黎州蠻出降。
夏四月乙丑朔,詔葉衡任便居住。丙寅,以禮部尚書范成大參知政事。辛未,知紹興府張津進羨余四十萬緡,詔以代民輸和買、身丁之半。賜禮部進士姚穎以下四百十有七人及第、出身。丁醜,雨土。己卯,以趙思奉使不如禮,罷起居舍人,仍降二官。丁亥,命後省擇中外所言利病不戾成法者以聞。
五月庚子,置武學國子員。丁未,修臨安府城。禁諸路州軍責屬縣進羨餘。
六月庚午,飭百官及諸監司毋得請托。乙亥,范成大罷。癸未,詔京西、湖北商人以牛馬負茶出境者罪死。甲申,詔翰林學士、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侍御史各舉堪禦史者二人。以給事中錢良臣簽書樞密院事。己醜,罷諸州私置稅場。減四川茶課十五萬餘緡。庚寅,蠲大理寺贓錢三萬九千餘緡。
閏月丙申,贈強霓、強震官,立廟西和州,賜名旌忠。丁酉,限四川總領會子額。戊戌,罷興州都統司營田官兵,募民耕佃。己亥,複分利州東、西路為二。壬寅,置鎮江、建康府轉般倉。龔茂良卒于英州。乙巳,以魏王愷為永興、成德軍節度使、雍州牧、判明州如故。庚戌,蠲秀州民折帛錢。
秋七月甲子,太尉、提舉萬壽觀李顯忠薨。癸未,禁砂毛錢。丁亥,以歲豐,命沿江糴米百六十萬石,以廣邊儲。
八月甲午,詔諸路監司戒所部,民稅毋以重價強折輸錢。複製科舊法。丁酉,詔關外四州增募民兵為忠勇軍。戊午,增銓試為五場,呈試為四場。
九月甲子,定廣西賣鹽賞罰。壬申,幸秘書省。戊寅,賜嶽飛諡曰武穆。
冬十月戊戌,史浩等上《三祖下第六世仙源類譜》、《仁宗玉牒》。庚子,遣宇文價等使金賀正旦。辛亥,金遣張九思等來賀會慶節。乙卯,奉國軍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王友直以募兵擾民,降為武甯軍承宣使,罷軍職,統制以下奪官有差。軍民嘩呶者,執送大理寺鞫之。戊午,以孫右千牛衛大將軍擴為明州觀察使,封英國公。
十一月丙寅,詔軍民喧哄者,並從軍法。史浩言民不宜律以軍法,不聽。王友直再降為宜州觀察使、信州居住。浩請罷政。甲戌,浩罷為少傅,還舊節,充醴泉觀使兼侍讀。乙亥,以錢良臣參知政事。丁醜,以趙雄為右丞相,王淮為樞密使。戊寅,以兩川禁卒千人為成都府雄邊軍。庚辰,複監司互察法。十二月庚寅朔,班新定薦舉式。辛卯,遣錢沖之等賀金主生辰。丁酉,罷興元都統司營田官兵,募民耕佃。辛醜,複同安、蘄春監。丙午,禁兩淮銅錢,複行鐵錢。丙辰,金遣烏延察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階、福建興化軍水,通、泰、楚州、高郵軍田鼠傷禾。三佛齊國入貢。
六年春正月戊辰,振淮東饑民。庚午,複置內侍省合同憑由司。壬申,蠲夔州路上供金銀。丁醜,雨雹。辛巳,複置光州中渡榷場。
二月己醜朔,幸佑聖觀,召史浩、曾覿賜酒。壬辰,錢良臣以失舉贓吏,奪三官,丙申,詔前宰執、侍從有己見利便,聽不時以聞,辛醜,立武臣關升蔭補法。丙午,詔逃軍犯強盜者毋擬貸。癸醜。命州縣毋撓義役。乙卯,詔自今歸正官親赴部授官,以革冒濫。丁巳,裁特奏名試法。
三月庚申,幸聚景園。丙寅,錄趙鼎、嶽飛子孫,賜以京秩。己巳,郴州賊陳峒等破連、道州、桂陽軍諸縣,命湖南帥臣討捕之。置廣西義倉。辛未,再振淮東饑民。壬申,雨雹。丁醜,詔戒勵諸道轉運使。庚辰,幸玉津園。夏五月壬戎,裁宗室換官法。庚午,蠲四川鹽課十萬緡。乙亥,郴寇平。癸未,給襄陽歸正忠義人田。
六月甲午,建豐儲倉。丙申,詔特奏名毋授知縣、縣令。戊戌,蠲郴州運糧丁夫今年役錢之半。辛亥,廣西妖賊李接破郁林州,守臣李端卿棄城遁,遂圍化州。命經略司討捕之。端卿除名勒停、梅州編管。
秋七月癸亥,籍郴州降寇。隸荊、鄂軍。戊辰,班《隆興以來寬恤詔令》于諸路。趙雄等上《會要》。乙亥,詔諸軍五口以上增給緡錢。癸未,太白晝見,經天。
八月庚寅,罷諸路監司、帥守便宜行事。壬寅,以知楚州翟畋過淮生事,奪五官、筠州居住。
九月辛未,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癸未,詔福建、二廣賣鹽毋擅增舊額。
冬十月乙酉朔,蠲連州被寇民租稅。辛卯,遣陳峴等使金賀正旦。丙申,詔太學兩優釋褐,與殿試第二人恩例。庚子,四川行當三大錢。再蠲四川鹽課十七萬餘緡。辛醜,除紹興府民逋賦五萬餘緡。乙巳,金遣蒲察鼎壽等來賀會慶節。戊申,廣西妖賊平。
十一月乙卯朔,帝著論數百言,深原用人之弊,因及誅賞之法,命宰執示從臣於都堂。辛酉,裁宗子試法。戊寅,罷金州管內安撫司。壬午,詔宗室有出身人得考試及注教授官。癸未,遣傅淇等賀金主生辰。十二月丙戌,班《重修淳熙敕令格式》。丙申,修百司省記法。己亥,詔自今鞫贓吏,後雖原貸者,毋以失入坐獄官。庚戌,金遣耶律慥等來賀明年正旦。辛亥,蠲臨安府徵稅一年。是歲,溫、台州水,和州旱。
七年春正月甲子,減廣西諸州歲賣鹽數。乙丑,劉焞以以平李接功,擢集英殿修撰,將佐幕屬吏士進官、減磨勘年有差。己卯,詔京西州軍並用鐵錢及會子;民戶銅錢,以鐵錢或會子償之,滿二月不輸官,許告賞。庚辰,蠲淮東民貸常平錢米。
二月癸未朔,初置廣南煙瘴諸州醫官。丙戌,複置皇太子宮小學教授。辛卯,魏王愷薨。乙未,詔撥廣西兵校五百人隸提刑司。戊戌,罷瓜洲孳生馬監。己亥,出湖南樁積米十萬石,振糶永、邵、郴三州。甲辰,命利州路守、貳、縣令兼領營田。乙巳,限改官員歲毋過八十人。封子楝為宜州觀察使、安定郡王。
三月壬戌,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庚午,迎太上皇、太上皇後宴翠寒堂。乙亥,減內外官薦舉員。丁醜,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詔諸州招補軍籍之闕,自今歲以為常。
夏四月甲申,幸聚景園。丙戌,趙雄等上仁宗、哲宗玉牒。戊子,除明州積欠諸司錢十五萬緡。辛卯,再免沿邊歸正人請占官田賦役三年,甲辰,黎州五部落犯盤佗砦,兵馬都監高晃以綿、潼大軍三千人與戰,敗走,蠻人深入,大掠而去。己酉,命蔭補、武舉、宗室、小使臣行三年喪。
五月戊辰,以吏部尚書周必大參知政事,刑部尚書謝廓然簽書樞密院事。袁州分宜縣大水,捐其稅。戊寅,詔舒、蘄二州鑄錢歲以四十五萬貫為額。己卯,申飭書坊擅刻書籍之禁。庚辰,詔特奏名年六十人毋注縣尉。
六月丙戌,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陳俊卿為少保。壬辰,五部落再犯黎州,制置司鈐轄成光延戰敗,官軍死者甚眾,提點刑獄、權州事折知常棄城遁。甲午,制置司益兵,遣都大提舉茶馬吳總往平之。壬寅,詔試刑法官增試經義。
秋七月癸醜,詔二廣帥臣、監司察所部守臣臧否以聞。丁卯,以旱,決系囚,分命群臣禱雨於山川。壬申,移廣西提刑司于郁林州。
八月癸未,禁黎州官吏市蕃商物。甲申,以禱雨未應,諭輔臣欲令職事官以上各實封言事。是夕,雨。丁酉,置湖南飛虎軍。戊戌,雨。甲辰,五部落犯黎州塞,興州左軍統領王去惡拒卻之,折知常重賂蠻,使之納款。
九月癸亥,詔自今常朝毋稱丞相名。甲子,命樞密使亦如之。乙丑,詔宰執、使相,給使減年恩數,身後三年者毋收使。丙寅,詔知縣成資始聽監司薦舉。壬申,禁諸路遏糴。癸酉,名省記法為《淳熙重修百司法》。
冬十月丙戌,詔:「限田太寬,民役煩重,其令台諫、給舍同戶部長貳詳議以聞。」戊子,遣葉宏等使金賀正旦。乙未,黎州五部落進馬乞降,詔卻獻馬,許其互市。庚子,金遣李佾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癸醜,詔邊吏存恤江西過淮饑民。丁巳,禁淮南諸司、州郡抑配民酒。辛酉,蠲兩淮州軍二稅一年。癸亥,黎州戍軍伍進等作亂,折知常遁去,王去惡誘進等誅之。壬申,南康軍旱,詔出檢放所余苗米萬石充軍糧。癸酉。遣蓋經等賀金主生辰。十二月庚寅,趙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志》。壬辰,以四川制置使胡元質不備蕃部,致其猖獗,奪兩官罷之。丙申,嗣濮王士輵薨。戊戌,以新除成都府路提點刑獄祿東之權四川制置司,應黎州邊事,隨宜措置。癸卯,詔臨安府承宣旨審奏如故事。甲辰,金遣徒單守素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月,詔以太上皇明年七十有五,議行慶壽禮,太上皇不允,帝進黃金二千兩為壽。是歲,江、浙、淮西、湖北旱,蠲租,發廩貸給,趣州縣決獄,募富民振濟補官。故歲雖凶,民無流殍。安南入貢。
八年春正月甲寅,停折知常官、汀州居住。丙辰,詔、內侍見帶兵官並與在京宮觀,著為令。乙亥,詔福建歲撥鹽于邵武軍市軍糧。
二月壬午,詔去歲旱傷郡縣,以義倉米日給貧民,至閏三月半止。黎州土丁張百祥等不堪科役為亂,統領官劉大年引兵逆擊之,土丁潰去,大年坐誅。戊子,禁浙西民因旱置圍田者。裁童子試法。己醜,禁廣西諸州科賣亭戶食鹽。庚寅,詔三省、樞密、六部置籍,稽考興利除害等事。戊戌,以保康軍節度使士歆為嗣濮王。
三月丁未朔,幸佑聖觀。戊午,以潮州賊沈師為亂,趣帥、憲捕之。辛未,幸聚景園。閏月辛巳,命諸路帥臣、監司分州郡臧否為三等,歲終來上。戊子,賜禮部進士黃由以下三百七十有九人及第、出身。庚寅,修揚州城。甲午,幸玉津園。壬寅,減在京及諸路房廊錢什之三,德壽宮所減,月以南庫錢貼進。禁潭、道等州官賣鹽。甲辰,立宗室命繼法。
夏四月癸醜,修湖南諸州城。丙辰,以臨安疫,分命醫官診視軍民。庚申,複以強盜配隸諸軍重役。丁卯,安定郡王子棟薨。癸酉,立郴州宜章、桂陽軍臨武縣學,以教養峒民子弟。
五月戊寅,詔監司、守令勸課農桑,以奉行勤怠為賞罰。壬午,詔諸路轉運司趣民間補葺經界簿籍。辛卯,以久雨,減京畿及兩浙囚罪一等,釋杖以下,貸貧民稻種錢。壬寅,以史浩為少師。
六月己酉,詔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馬草場二萬畝,聽民漁采。戊午,除淳熙七年諸路旱傷檢放米一百三十七萬石、錢二千六萬緡。辛酉,罷諸路坊場監官,聽民承買。戊辰,史浩薦薛叔似、楊簡、陸九淵、陳謙、葉適、袁燮、趙善譽等十六人,詔並赴都堂審察。
七月癸未,複以許浦水軍隸殿前司。永陽郡王居廣薨,追封永王。辛未,賞監司、守臣修舉荒政者十六人。以不雨、決系囚。壬辰,紹興大水,出秀、婺州、平江府米振糶。丁酉,嚴州水,詔被災之家蠲其和買,三等以上戶減半。辛醜,錄範質後。
八月丙午,以旱,罷招軍。庚戌,趙雄罷。壬子,詔紹興府諸縣夏稅、和市、折帛、身丁錢絹之類,不以名色,截日並令住催。癸醜。以王淮為右丞相兼樞密使。甲寅,以謝廓然同知樞密院事。丙辰,更後殿幄次為延和殿。己未,以觀文殿大學士、新四川制置使趙雄知瀘州,戊辰,言者請自今歉歲蠲減,經費有虧,令戶部據實以聞,毋得督趣己蠲閣之數。從之。罷諸路補葺經界簿籍。
九月庚辰,命諸路提舉司貸民麥種。辛巳,錢良臣罷。庚寅,以謝廓然兼權參知政事。
冬十月己酉,遣施師點等使金賀正旦。辛酉,錄黎州戰歿將士四百三人。甲子,金遣完顏寔等來賀會慶節。詔災傷州縣諭民振糶。
十一月甲戌,以旱傷,罷喜雪宴。戊寅,蠲富陽、新城、錢塘夏稅。庚寅,前池州守趙粹中誤斬遞卒汪青,落職,仍詔給青家衣糧十五年。辛卯,詔兩省、侍從、台諫各舉所知。浚行在至鎮江府運河。丁酉,遣燕世良賀金主生辰。己亥,振臨安府及嚴州饑民。庚子,再詔臨安府為粥食饑民。辛醜,以淳熙元年減半推賞法募民振糶。十二月癸卯朔,以徽、饒二州民流者眾,罷守臣,官出南庫錢三十萬緡,付新浙東提舉常平朱熹振糶。丁未,禁諸州營造。戊申,諡劉安世曰忠定。辛亥,蠲諸路旱傷州軍明年身丁錢物。甲寅,雨雹。以度僧牒募閩、廣民入米。丙辰,詔縣令有能舉荒政者,監司、郡守以名聞。甲子,下朱熹社倉法于諸路。戊辰,金遣魏貞吉等來賀明年正旦。以爭執進書儀,帝還內,遣王抃往諭旨。己巳,貞吉奉書入見。
是月,廣東安撫鞏湘誘潮賊沈師出降,誅之。是歲,江、浙、兩淮、京西、湖北、潼川、夔州等路水旱相繼,發廩蠲租,遣使按視,民有流入江北者,命所在振業之。
九年春正月甲戌,詔四孟朝獻分用三日,如在京故事。丁醜,命兩淮戍兵歲一更。癸未,罷樞密都承旨王抃為在外宮觀,因罷諸軍承受,複密院文書關錄兩省舊法,以文臣為都承旨。戊子,糴廣南米赴行在。庚寅,詔江、浙、兩淮旱傷州縣貸民稻種,計度不足者貸以樁積錢。
二月庚戌,遣使訪問二廣鹽法利害。戊辰,四川制置司言獲敘州賊大波浪。三月辛未朔,幸佑聖觀。詔振濟忠、萬、恭、涪四州。癸未,振濟鎮江。壬辰,遣使按視淮南、江、浙振濟。甲午,罷諸路寄招軍兵三年,就揀軍子弟補其闕。
夏四月甲辰,詔自今盜發所在,親臨帥守、監司論罰,平定有勞者議賞。乙卯,詔諸路提刑,文武臣通置一員。癸亥,帝覽陸贄《奏議》,諭講讀官曰:「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卿等條陳來上,無有所隱。」五月癸酉,以孫扌丙為右千牛衛大將軍。丙子,詔輔臣擇監司、郡守,必先才行。
六月壬寅,詔侍從、台諫各舉操修端亮、風力強明、可充監司者一二人。甲寅,蠲犒賞庫酒課二十二萬餘緡。汀、漳二州民為沈師蹂踐者,除其賦。丁巳,給臨安府貧民棺瘞錢。戊午,謝廓然薨。庚申,太白晝見。臨安府蝗,詔守臣亟加焚瘞。甲子,太白晝見,經天。
秋七月甲戌,以江西常平、義倉及樁管米四十萬石付諸司,預備振糶。辛己,出南庫錢三十萬緡付浙東提舉朱熹,以備振糶。壬辰,以資政殿學士李彥穎參知政事。詔發所儲和糴米百四十萬石,補淳熙八年振濟之數,於沿江屯駐諸州樁管。
八月己亥朔,詔紹興民戶去歲已納夏稅應減者三十萬緡,理為今年之數。庚子,減皇后內命婦蔭補數,立文武臣遇郊奏薦員,限致仕、遣表恩澤,視舊法捐三之一。淮東、浙西蝗。壬子,定諸州官捕蝗之罰。乙卯,複賞修舉荒政監司、守臣。
九月己巳朔,罷諸路科買軍器物料三年。庚午,以王淮為左丞相,梁克家為右丞相。丙子,以子彤為容州觀察使,封安定郡王。辛巳,大享明堂,大赦。乙酉,以錢引十萬緡賜瀘州,備振糶。辛卯,封伯圭為滎陽郡王。以旱減恭、合、渠、昌州今年酒課。癸巳,太白晝見。乙未,禁蕃舶販易金銀,著為令。
十月戊戌朔,遣王藺等使金賀正旦。丙午,罷軍器所招軍。辛亥,塞四川沿邊支徑。戊午。金遣完顏宗回等來賀會慶節。甲子,蠲諸路旱傷州軍淳熙七年八年逋賦,出縣官緡錢以償戶部。
十一月戊辰朔,禁臣庶之家婦飾僭擬。庚午,振夔路饑。乙酉,進奏院火。丙戌,遣賈選等賀金主生辰。戊子,大風。十二月己亥,更二廣官賣鹽法,複行客鈔,仍出緡錢四十萬以備漕計之闕。癸亥,金遣孛術魯正等來賀明年正旦。
十年春正月丁醜,以給事中施師點簽書樞密院事。命州縣掘蝗。甲申,李彥穎罷。乙酉,命二廣提舉鹽事官互措置鹽事。丙戌,以施師點兼權參知政事。丁亥,詔終身任宮觀人毋得奏子。己醜,詔罷廣南官鬻鹽法。壬辰,罷江東、浙西寄招鎮江諸軍三年。
二月癸卯,提舉德壽宮陳源有罪,竄建寧府,尋移郴州,仍籍其家貲,進納德壽宮。
三月戊辰,李燾上《續資治通鑒長編》六百八十七卷。辛未,有司請造第七界會子。辛巳,免四川和糴三年。癸未,幸玉津園。戊子,詔四川類試自今十六人取一人。己醜,除詐稱災傷籍產法。癸巳,複銓試舊法,罷試雜文。
夏四月丙申,再蠲臨安府民丁身錢三年。己亥,命湖南、廣西堙塞溪洞徑路。
五月丙寅,增皇太子宮小學教授一員。甲戌,以潭州飛虎軍隸江陵都統司。戊寅,幸聚景園。辛卯,詔疏襄陽水渠,以渠傍地為屯田,尋詔民間侵耕者就給之。廢舒州宿松監。
六月戊戌,監察禦史陳賈請禁偽學。乙巳,罷昭州歲貢金。己未,詔諸路監司、帥臣歲舉廉吏。庚申,嚴贓吏禁。秋七月乙丑,以不雨,決系囚。丙寅,幸明慶寺禱雨。甲戌,以夏秋旱,避殿減膳,令侍從、台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各陳朝政闕失,分命群臣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山川。左丞相王淮等以旱乞罷,不許。丁醜,詔除災傷州縣淳熙八年欠稅。甲申,雨。己醜,禦殿複膳。
八月戊申,以施師點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禦史中丞黃洽參知政事。庚戌,以史浩為太保、魏國公致仕,庚申,以左藏南庫隸戶部。
九月乙丑,長溪、甯德縣大水。丙寅,嚴盜販解監法。丁醜,幸佑聖觀。壬午,蠲諸州逋負內藏庫錢六十萬緡。乙酉,遣餘端禮等使金賀正旦。丁亥,禁內郡行鐵錢。
冬十月乙未,詔兩浙義役從民便。壬子,金遣完顏方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壬戌朔,日有食之。乙丑,降會子,收兩淮銅錢。甲戌,幸龍山大閱,遂幸玉津園。
閏月壬寅,詔卻安南獻象。丁巳,遣陳居仁等賀金主生辰。十二月丙子,朝德壽宮,行太上皇後慶壽禮,推恩如太上皇故事。丁亥,金遣完顏婆盧火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福、漳、台、信、吉州水,京西、金、澧州、南平、荊門、興國、廣德軍、江陵、建康、鎮江、紹興、甯國府旱。
十一年春正月辛卯朔,雨土。辛醜,安化蠻蒙光漸等犯宜州思立砦,廣西兵馬鈐轄沙世堅出兵討之,獲光漸。丙午,詔江東、西路諸監司,義役、差役從民便。甲寅,雨土。
二月甲申,詔兩淮、京西、湖北萬弩手令在家閱習,每州許歲上材武者一二人,試授以官,如四川義士之制。
三月辛卯,詔刑部、禦史台每季以仲月錄囚徒。癸巳,命利路三都統吳挺、郭鈞、彭杲密陳出師進取利害,以備金人。複金州管內安撫司。甲午,以上津、潮陽旱,蠲其稅。辛醜,罷秀州禦馬院莊,歸其侵地於民。丁未,禁淮民招溫、處州戶口。除職田、官田八年逋租。庚戌,詔禦試策有及軍民利害者,考官裒類以聞。辛亥,史浩入謝,賜宴於內殿。
夏四月甲子,以興元義勝軍移戍襄陽。戊辰,賜禮部進士衛涇以下三百九十四人及第、出身。癸未,重班《紹興申明刑統》。
五月戊子朔,蠲崇德等十六縣小民淳熙十年欠稅十四萬緡。癸卯,命刑部、大理寺議減刺配法。甲寅,出緡錢三十萬犒給四川久戍將士。乙卯,太白晝見。
六月戊午朔,詔諸道總領舉偏裨可將帥者。庚申,以周必大為樞密使。壬戌,詔在內尚書、侍郎、兩省諫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在外守臣、監司,不限科舉年分,各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一人。己卯,詔諸州歲買稻種,備農民之闕。
秋七月癸卯,蠲減浙東敗闕坊場酒課。癸醜,以浙西、江東水,禁諸州遏糴。甲寅,築黎州要衝城。
八月庚申,遣章森使金賀正旦。
九月丁亥,詔諸路添差官自今毋創置。乙巳,詔殿前軍子弟許權收刺一次。甲寅,再減四川酒課六十八萬餘緡。
冬十月甲子,初命舉改官人犯贓者,舉主降二官。乙丑,遣王信等賀金主生辰。庚午,禁諸州增收稅錢。丙子,金遣張大節等來賀會慶節。盱眙軍言得金人牒,以上京地寒,來歲正旦、生辰人使權止一年。壬午,詔諸以忠義立廟者,兩淮漕臣繕治之。
十一月壬寅,禁福建民私有兵器。癸卯,助廣西諸州歲計十萬緡。甲寅,令峽州歲時存問處士郭雍。十二月丁巳,修湖南府城。己卯,詔戒監司、州縣毋得于常賦外追取於民。是歲,江東、浙西諸州水,福建、廣東、吉、贛州、建昌軍、興元府、金、洋、西和州旱。
十二年春正月己醜,禁交阯鹽入省地。壬辰,四川制置使留正遣人誘青羌奴兒結,殺之。戊戌,日中有黑子。戊申,賜任伯雨諡曰忠敏。庚戌,日中複有黑子。
二月辛酉,雨雹。乙亥,罷諸軍額外制領將佐。庚辰,置黎州防邊義勇。
三月乙酉,進孫擴為安慶軍節度使,封平陽郡王。辛卯,禁習渤海樂。辛亥,命侍從、台諫、兩省、總領、管軍官各舉堪都、副統制者一二人。癸醜,除稅場高等累賞法。
夏四月甲子,幸聚景園。戊辰,班《淳熙寬恤詔令》。丙子,諜言故遼大石林牙假道夏人以伐金,密詔吳挺與留正議之。己卯,幸玉津園。
五月庚寅,地震。辛卯,福州地震。詔帥臣趙汝愚察守令、擇兵官、防盜賊。
六月乙卯,立淮東強勇軍效用效士法。壬戌,除諸軍逋欠營運錢。丁醜,詔浙東帥臣、監司不以時上諸州臧否,奪一官。戊寅,太白晝見。
秋七月丁酉,太白晝見,經天。壬寅,詔二廣試攝官如銓試例,取其半。甲辰,以淮西屯田鹵莽,總領、軍帥、漕臣、守臣奪官有差。
八月癸亥,詔太上皇壽八十,令有司議慶壽禮。乙丑,詔戶部、給舍、台諫詳官民戶役法以聞。
九月甲申,複二廣監司以下到罷酬賞法。丙戌,詔恤潮州、台州被水之家。庚寅,遣王信等使金賀正旦。丁醜,詔諸路總領、軍帥、漕臣、守臣歲上屯田所收之數。
冬十月辛亥,加上太上皇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性仁誠德經武緯文紹業興統明謨盛烈太上皇帝、太上皇後曰聖壽齊明廣慈備德太上皇後。甲寅,蠲施、黔州經制無額錢。命侍從各舉宗室二三人。癸亥,詔諸路臧否以三月終、四川、二廣以五月終來上。
十一月丁亥,鄂州大火。戊子,雷。壬辰,遣章森等賀金主生辰。辛醜,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十二月庚戌朔,帥群臣奉上太上皇、太上皇後冊寶于德壽宮,推恩如紹興三十二年故事。甲子,以知福州趙汝愚為四川制置使。丙子,金遣僕散守忠等來賀明年正旦。
十三年春正月庚辰朔,率群臣詣德壽宮行慶壽禮。大赦,文武臣僚並理三年磨勘,免貧民丁身錢之半為一百一十余萬緡,內外諸軍犒賜共一百六十萬緡。癸巳,以史浩為太傅,陳俊卿為少師,嗣濮王士歆為少保。庚子,以昭慶軍節度使士峴為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甲寅,詔強盜兩次以上,雖為從,論死。庚申,詔舉歸正、添差、任滿人才藝堪從軍者。
三月丁酉,詔職事官改官,許在歲額八十員之外。合提舉廣南東、西鹽事司為一。甲辰,幸玉津園。
夏四月辛亥,詔吳挺結約夏人。戊辰,再蠲四川和糴軍糧三年。辛未,幸聚景園。
五月癸未,日中有黑子。甲申,詔非泛補官及七色補官人、非曾任在朝侍從者,品秩雖高,毋得免役。丙申,賜沖晦處士郭雍號曰頤正先生,仍遣官就問雍所欲言,備錄來上。
秋七月壬辰,詔內外諸軍主帥各舉堪統制者二三人。壬寅,諡胡銓曰忠簡。
閏月丙午朔,雨雹。戊申,以敷文閣學士留正簽書樞密院事。己酉,施師點乞免兼同知樞密院事,許之。己未,五星皆伏。
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聚於軫。丙子,以故相曾懷鬻奏補恩,追落觀文殿大學士。壬午,新築江陵城成。
九月乙巳,詔偽造會子凡經行用,並處死。是月,遣李獻等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甲戌朔,福州火。甲午,金遣完顏老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戊午,詔四川制置司通知馬政,量收水渠民包占荒田租。庚申,遣張叔椿等賀金主生辰。甲子,王淮等上仁宗、英宗玉牒、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列傳》、《皇帝會要》。丙寅,梁克家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辛未,裁定百司吏額。十二月丙子,思州田氏獻納所買黔州民省地,詔償其直。辛己,減汀州鹽價歲萬緡。甲午,陳俊卿薨。乙未,振臨安府城內外貧乏老疾之民。戊戌,大理寺獄空。己亥,金遣耶律子元等來賀明年正旦。辛醜,再賜軍士雪寒錢。是歲,利州路饑,江西諸州旱。
十四年春正月癸亥,出四川樁積米貸濟金、洋州及關外四州饑民。
二月丁亥,以周必大為右丞相。戊子,以施師點知樞密院事。
三月甲子,幸玉津園。
夏四月己卯,置籍考諸路上供殿最,以為賞罰。戊子,賜禮部進士王容以下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
五月乙巳,成都火。己酉,遣官措置汀州經界。
六月戊寅,以久旱,班畫龍祈雨法。甲申,幸太一宮、明慶寺禱雨。丁亥,梁克家薨。庚寅,臨安府火。辛卯,太白晝見。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罷,不許。詔衡州葺炎帝陵廟。己亥,減兩浙路囚罪一等,釋杖以下。
秋七月辛醜,罷戶部上供殿最。丙午,詔群臣陳時政闕失及當今急務。丁未,以旱,罷汀州經界。己酉,詔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辛亥,避殿減膳徹樂。癸醜,命檢正都司看詳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詔省部、漕臣催理已蠲逋欠者,令台諫覺察。權減秀州經、總制糴本錢半年。丙辰,命臨安府捕蝗,募民輸米振濟。除紹興新科下戶今年和市布帛二萬八千匹。辛酉,江西、湖南饑,給度僧牒,鬻以糴米備振糶。戊辰,雨。命給、舍看詳監司所條弊事。
八月辛未,賜度牒一百道、米四萬五千石,備振紹興府饑。甲戌,禦殿複膳。癸未,以留正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丙戌,複夔路酬賞法。
九月癸卯,太上皇不豫。乙巳,詣德壽宮問疾。丙午,遣萬鐘等使金賀正旦。己未,詣德壽宮問疾。乙丑,罷增收木渠民田租。丙寅,除官軍私負。
冬十月辛未,以太上皇不豫,赦。壬申,詣德壽宮問疾。癸酉,分遣群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甲戌,以太上皇未禦常膳,自來日不視朝,宰執奏事內殿。乙亥,詣德壽宮侍疾,太上皇崩于德壽殿,遺誥太上皇後改稱皇太后。奉皇太后旨,以奉國軍承宣使甘昪主管太上皇喪事。丙子,以韋璞等為金告哀使。戊寅,以滎陽郡王伯圭為欑宮總護使。翰林學士洪邁言大行皇帝廟號當稱「祖」,詔有司集議以聞。己卯,詔尊皇太后。辛巳,詔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可令有司討論儀制以聞。」甲申,用禮官顏師魯等言,大行太上皇帝上繼徽宗正統,廟號稱「宗」。乙酉,百官五上表請帝還內聽政。丙戌,詔俟過小祥,勉從所請。戊子,帝衰絰禦素輦還內。以顏師魯等充金國遣留國信使。己醜,金遣田彥皋等來賀會慶節,詔免入見,卻其書幣。甲午,詣德壽宮,自是七日皆如之。
十一月戊戌朔,詣德壽宮,自是朔望皆如之。己亥,大行太上皇帝大祥,自是帝以白布巾袍禦延和殿。詣德壽宮,衰絰而杖如初。詔皇太子惇參決庶務。庚子,皇太子三辭參決庶務,不許。辛醜,詣德壽宮禫祭,百官釋服。甲辰,群臣三上表請禦殿聽政,詔俟過祔廟。戊申。遣胡晉臣等賀金主生辰。辛亥,冬至,詣德壽宮。甲寅,西南方有赤氣隨日入。乙卯。雷。戊午,詔皇太子參決庶務於議事堂,在內寺監、在外守臣以下,與宰執同除授訖乃奏。己未,詔三日一朝德壽宮。十二月庚午,大理寺獄空。壬午,東北方有赤氣隨日出。癸巳,金遣完顏崇安等來賀明年正旦,見於垂拱殿之東楹素幄,詔禮物毋入殿,付之有司。是歲,兩浙、江西、淮西、福建旱,振之。
十五年春正月丁酉朔,詣德壽宮幾筵行禮。戊戌,皇太子初決庶務於議事堂。辛醜,複置左、右補闕、拾遺。乙巳,詔免諸州軍會慶節進奉二年。詔自今禦內殿,令皇太子侍立。庚申,施師點罷。甲子,以黃洽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蕭燧參知政事。
二月丁亥,金遣蒲察克忠等來弔祭,行禮于德壽殿,次見帝於東楹之素幄。癸巳,遣京鏜等使金報謝。
三月庚子,王淮等上大行太上皇諡曰聖神武文憲孝皇帝,廟號高宗。乙巳,上高宗諡冊寶于德壽殿,又上懿節皇后改諡憲節冊寶於別廟本室。丁未,右丞相周必大攝太傅,持節導梓宮。癸醜,用洪邁議,以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俊配饗高宗廟庭,吏部侍郎章森乞用張浚、岳飛,秘書少監楊萬里乞用浚,皆不報。丙寅,權欑高宗於永思陵。
夏四月壬申,帝親行奉迎虞主之禮,自是七虞、八虞、九虞、卒哭、奉辭皆如之。乙亥,詔洪邁、楊萬里並予郡。甲申,用禮官尤袤請,詔群臣再集議配享臣僚。丙戌,祔高宗神主於太廟,詔曰:「朕比下令欲衰絰三年,群臣屢請禦殿易服,故以布素視事內殿。雖詔俟過祔廟,勉從所請,然稽諸典禮,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勿複有請。」己醜,詔減臨安、紹興府囚罪一等,釋杖以下,民緣欑宮役者蠲其賦。庚寅,用禦史冷世光言,罷再議配享。皇太后有旨,車駕一月四詣德壽宮,如舊禮。
五月己亥,王淮罷。乙巳,帝既用薛叔似言罷王淮,詔諭叔似等曰:「卿等官以拾遺、補闕為名,不任糾劾。今所奏乃類彈擊,甚非設官命名之意,宜思自警。」丁巳,詔修《高宗實錄》。己未,祁門縣大水。壬戌,始禦後殿。詔歲出錢五萬六千餘緡,減廣東十二州折納米價錢。
六月丁卯,雨雹。戊辰,罷敕令所。己巳,以伯圭為少傅,帶禦器械夏執中為奉國軍節度使。癸酉,以新江西提點刑獄朱熹為兵部郎官,熹以疾未就職。侍郎林栗劾熹慢命,熹乞奉祠。太常博士葉適論栗襲王淮、鄭丙、陳賈之說,為「道學」之目,妄廢正人。詔熹仍赴江西,熹力辭不赴。庚寅,熒惑犯太微。
秋七月戊戌,上高宗廟樂曰《大勳》,舞曰《大德》。己未,出兵部侍郎林栗。壬戌,恩平郡王璩薨,追封信王。
八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九月庚子夜,南方有赤黃氣覆大內。辛醜,大饗明堂,以太祖、太宗配,大赦。癸卯,更試補醫官法。己酉,遣鄭僑等使金賀正旦。甲寅,上皇太后宮名慈福。
冬十月癸未,金遣王克溫等來賀會慶節,見於垂拱殿東楹。甲申,會慶節,詔北使、百官詣東上閣門拜表起居,免入賀。己醜,再罷諸州科買軍器物料三年。
十一月庚子,建煥章閣,藏高宗禦集。遣何澹賀金主生辰。甲辰,詔百官輪對,毋過三奏。十二月丙寅,追複龔茂良資政殿學士。壬午,命朱熹主管西太一宮兼崇政殿說書,辭不至。戊子,金遣田彥皋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江西、湖北、兩淮、建寧府、徽州水。
十六年春正月癸巳,金主雍殂,孫璟立。甲午,封孫抦為嘉國公。丙申,黃洽罷。己亥,以周必大為左丞相,留正為右丞相,蕭燧兼權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王藺參知政事,刑部尚書葛邲同知樞密院事。乙巳,蕭燧罷。丙午,皇太后移禦慈福宮。戊申,以昭慶軍承宣使郭師禹為保大軍節度使。辛亥,罷淮西屯田。是日,帝始諭二府,以旬日當內禪,命周必大留身呈詔草。丙辰,罷拘催錢所。複二廣官般官賣鹽法。己未,更德壽宮為重華宮。諡李綱曰忠定。
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壬戌,下詔傳位皇太子。是日,皇太子即皇帝位。帝素服駕之重華宮。辛未,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皇后曰壽成皇后。紹熙五年五月壬戌,壽皇聖帝不豫。六月戊戌,崩于重華殿,年六十有八。十有丙辰,諡曰哲文神武成孝皇帝,廟號孝宗。十一月乙卯,權欑於永阜陵。十二月甲戌,祔於太廟。慶元三年十一月辛醜,加諡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
贊曰:高宗以公天下之心,擇太祖之後而立之,乃得孝宗之賢,聰明英毅,卓然為南渡諸帝之稱首,可謂難矣哉。即位之初,銳志恢復,符離邂逅失利,重違高宗之命,不輕出師,又值金世宗之立,金國平治,無釁可乘,然易表稱書,改臣稱侄,減去歲幣,以定鄰好,金人易宋之心,至是亦寢異於前日矣。故世宗每戒群臣積錢谷,謹邊備,必曰:「吾恐宋人之和,終不可恃。」蓋亦忌帝之將有為也。天厭南北之兵,欲休民生,故帝用兵之意弗遂而終焉。然自古人君起自外藩,入繼大統,而能盡宮庭之孝,未有若帝。其間父子怡愉,同享高夀,亦無有及之者。終喪三年,又能卻群臣之請而力行之。宋之廟號,若仁宗之為「仁」,孝宗之為「孝」,其無愧焉,其無愧焉!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諱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后郭氏。紹興十七年九月乙丑,生於藩邸。二十年賜今名,授右監門衛率府副率,轉榮州刺史。孝宗即位,拜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恭王。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己,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乾道六年七月,太史奏:木、火合宿,主冊太子,當有赦。是時,虞允文相,因請蚤建儲貳。孝宗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但恐儲位既正,人性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練曆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爾。」七年正月丙子朔,孝宗上兩宮尊號冊、寶,禮成。丞相允文複以請,孝宗曰:「朕既立太子,即令親王出鎮外藩,卿宜討論前代典禮。」允文尋以聞。二月癸醜,乃立帝為皇太子,慶王愷為雄武、保甯軍節度使、判甯國府,進封魏王。三月丁酉,受皇太子冊。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帝之為恭王,與講官商較前代,時出意表,講官自以為不及。逮尹臨安,究心民政,周知情偽。孝宗數稱之,且語丞相趙雄曰:「太子資質甚美,每遣人來問安,朕必戒以留意問學。」淳熙十四年十月乙亥,高宗崩。十一月己亥,百官大祥畢,孝宗手詔:「皇太子可令參決庶務,以內東門司為議事堂。」十五年二月戊戌,帝始赴議事堂,自是,間日與輔臣公裳系鞋相見,內外除擢,自館職、部刺史以上乃以聞。九月乙巳,又詔:「每遇朝殿,令皇太子侍立。」十一月,丞相周必大乞去,孝宗諭曰:「朕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卿須少留。」會陳康伯家以紹興傳位禦劄來上,十二月壬申,孝宗遣中使密持賜必大,因令討論典禮,既又密以禪意諭參知政事留正。十六年正月辛亥,兩府奏事,孝宗諭以倦勤,欲禪位皇太子,退就休養,以畢高宗三年之制。因令必大進呈詔草。
二月壬戌,孝宗吉服禦紫宸殿,行內禪禮,應奉官以次稱賀。內侍固請帝坐,帝固辭。內侍扶掖至七八,乃微坐,復興。次丞相率百僚稱賀,禮畢,樞密院官升殿奏事,帝立聽。班退,孝宗反喪服,禦後殿,帝侍立,尋登輦,同詣重華宮。帝還內,即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皇后曰壽成皇后。壽皇聖帝詔立帝元妃李氏為皇后。甲子,帝率群臣朝重華宮。大赦,百官進秩一級,優賞諸軍,蠲公私逋負及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稅役。丙寅,帝率群臣詣重華宮,上尊號冊、寶。以閣門舍人譙熙載、薑特立並知閣門事。庚午,詔五日一朝重華宮。辛未,尊皇太后曰壽聖皇太后。壬申,詔內外臣僚陳時政闕失,四方獻歌頌者勿受。遣羅點等使金告即位。癸酉,詔戒敕將帥。賜前宰執、從官詔,訪以得失。乙亥,詔兩省官詳定內外封章,具要切者以聞。遣諸葛廷瑞等使金弔祭。丙子,詔戒敕官吏。己卯,詔官吏贓罪顯著者,重罰毋貸。辛巳,以生日為重明節。丁亥,詔百官輪對。己醜,詔編《壽皇聖政》。庾寅,詔中書舍人羅點縣可為台諫者,點以葉適、吳鎰、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鄭湜、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
三月壬辰,以周必大為少保,留正轉正奉大夫。丙申,遣沈揆等使金賀即位。詔侍從、兩省、台諫,各舉可任湖廣及四川總領者一人。己亥,子擴進封嘉王。癸卯,金遣王元德等來告哀。戊申,以壽皇卻五日之朝,詔自今月四朝重華宮。甲寅,以史浩為太師,伯圭為少師,少保土歆為少傅,昭慶軍節度使士峴為少保。戊午,金遣張萬公等來致遺留物。己未,以左補闕薛叔似為將作監,右拾遺許及之為軍器監。拾遺、補闕官自此罷。詔東宮書籍並賜嘉王。
夏四月丙寅,有事於太廟。丁卯,四川應起經、總製錢存留三年,代輸鹽酒重額。癸酉,侄抦進封許國公。乙亥,以兩浙犒賞酒庫隸諸州,歲入六十五萬,尋減三十萬。戊寅,金遣徒單鎰等來告即位。以權兵部侍郎何澹為右諫議大夫。丙戌,有事于景靈宮。
五月甲午,以王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丙申,周必大罷為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丁酉,詔丞相以下月一朝重華宮。戊戌,罷周必大判潭州之命,許以舊官為醴泉觀使。戊申,以和義郡夫人黃氏為貴妃。右丞相留正論知閣門事薑特立,罷之。
閏月庚申朔,詔內侍陳源許在外任便居住。免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私負,十五年以後輸息及本者亦蠲之。壬戌,以趙雄為甯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衛國公,仍判江陵府。庚午,詔罷賣浙西常平官田。癸酉,詔季秋有事於明堂,以高宗配。丙子,趙雄疾甚,改判資州。戊寅,蠲郡縣第五等戶身丁錢及臨安第五等戶和買絹各一年,仍出錢二十三萬緡振臨安貧民。己卯,階州大水入其郛。壬午,大理獄空。乙酉,禦後殿慮囚。
六月庚寅,鎮江大水入其郛。癸卯,詔自今臣僚奏請事涉改法者,三省、樞密院詳具以聞。
秋七月辛酉,儒林郎倪恕等以封事可采,遷官、免文解有差。戊辰,遣謝深甫等賀金主生辰。庚辰,下詔恤刑。
八月甲午,升恭州為重慶府。丙申,減兩浙月樁等錢歲二十五萬五千緡。己亥,王淮薨。癸醜,金遣溫蒂罕肅等來賀即位。
九月癸亥,金遣完顏守真等來賀重明節。減紹興和買絹歲額四萬四千餘匹。乙丑,戒執政、侍從、台諫,毋移書以薦舉、請托。南劍州火,降其守臣一官,仍令優加振濟。戊辰,詔侍從各舉公正強敏之士,嘗任守令及職事官、材堪禦史者一人。甲戌,詔監司、帥守,秩滿到闕,薦所部廉吏一二人。遣郭德麟等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庚子,罷樞密院審察諸軍之制。壬寅,蠲楚州、高郵盱眙軍民負常平米一萬四千余石。甲寅,大閱。
十一月庚午,詔改明年為紹熙元年。複置嘉王府翊善,以秘書郎黃裳為之。乙亥,詔陳源毋得輒入國門。丁醜,減江、浙月樁錢額十六萬五千餘緡。十二月壬子,金遣裴滿余慶等來賀明年正旦。
紹熙元年春正月丙辰朔,帝率群臣詣重華宮,奉上壽聖皇太后、至尊壽皇聖帝、壽成皇后冊寶。壬申,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壬午,何澹請置《紹熙會計錄》。詔何澹同戶部長貳、檢正、都司稽考財賦出入之數以聞。
二月丁酉,雨雹。辛亥,殿中侍御史劉光祖言:道學非程氏私言,乞定是非,別邪正。從之。
三月丁卯,詔秀王襲封,置園廟。班安僖王諱。錄趙普後一人。庚午,以久雨,釋杖以下囚。夏四月乙酉,詔兩淮措置流民。己醜,以伯圭為太保、嗣秀王。丁未,殿中侍御史劉光祖以論帶禦器械吳端罷。戊申,賜禮部進士余複以下五百三十有七人及第、出身。
五月乙卯,趙雄坐所舉以賄敗,降封益川郡公,削食邑一千戶。己未,出吳端為浙西馬步軍副總管。丙寅,修楚州城。丙子,太白晝見。
六月丁亥,遣丘崈等賀金主生辰。丙申,以上供等錢償廣州放免身丁錢數。甲午,禦後殿慮囚。
秋七月癸醜,詔秀王諸孫並授南班。甲寅,以葛邲參知政事,給事中胡晉臣簽書樞密院事。乙卯,以留正為左丞相,王藺樞密院使。癸酉,建秀王祠堂於行在。
八月辛卯,立任子中銓人吏部簾試法。己亥,帝率君臣上《壽皇聖帝玉牒》、《日曆》于重華宮。己酉,詔造新曆。
九月丁巳,金遣王修等來賀重明節。己未,升劍州為隆慶府。辛酉,雷。庚午,遣蘇山等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丁酉,詔內外諸軍自今毋置額外制、領以下官。丙午,詔內外軍帥各薦所部有將才者。庚戌,詔諭郡縣吏奉法愛民。
十一月甲寅,安南入貢。壬戌,潼川轉運判官王溉撙節漕計,代輸井戶重額錢十六萬緡,詔獎之。十二月辛巳朔,贈左千牛衛大將軍挺為保甯軍節度使。壬午,賜王倫諡曰節湣。丙戌,罷王藺樞密使。戊子,以葛邲知樞密院事,胡晉臣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癸卯,詔歲減廣東官賣鹽。丙午,金遣把德固等來賀明年正旦。戊申,浦城盜張海作亂,詔提點刑獄豐誼捕之。
二年春正月庚戌朔,命兩淮行義倉法。壬子,詔尊高宗為萬世不祧之廟。庚申,修六合城。辛酉,金主母徒單氏殂。戊寅,雷電,雨雹。
二月庚辰朔,大雨雪。壬午,遣宋之瑞等使金弔祭。癸未,名新曆曰《會元》。甲申,福建安撫使趙汝愚等以盜發所部,與守臣、監司各降秩一等,縣令追停。乙酉,詔以陰陽失時,雷雪交作,令侍從、台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各具時政闕失以聞。出米五萬石賑京城貧民。權罷修皇后家廟。辛卯,布衣余古上書極諫,帝怒,詔送筠州學聽讀。丁未,金遣完顏回等來告哀。
三月丙辰,詔監司、郡守互送以贓論。丁巳,詔自今邊事令宰相與樞密院議,仍同簽書。丙寅,詔福建提點刑獄陳公亮、知漳州朱熹同措置漳、泉、汀三州經界。丁卯,增廣州摧鋒軍三百人。癸酉,建寧府雨雹,大如桃李,壞民居五千餘家。溫州大風雨,雷電,田苗桑果蕩盡。丙子,出右司諫鄧馹。
夏四月乙酉,從壽皇聖帝、壽成皇后幸聚景園。丙申,詔侍從、兩省、台諫及在外侍從之臣,各舉所知嘗任監司、郡守可充郎官、卿監及資歷未深可充諸職事官者各三人。辛醜,徽州火,二日乃滅。
五月己酉朔,福州水。辛亥,詔六院官許輪對,仍入雜壓。庚申,詔侍從、經筵、翰苑官,自今並不時宣對,庶廣諮詢,以補治道。戊長,金州大火。己巳,潼川、崇慶二府、大安、石泉、淮安三軍、興、利、果、合、綿、漢六州大水。
秋七月丁未朔,詔故容州編管人高登追複元官,仍贈承務郎。己未,出會子百萬緡,收兩淮私鑄鐵錢。乙丑,複置太醫局。己巳,興州大水,漂沒數千家。
八月戊寅,何澹以本生繼母喪去官。甲申,寬兩浙榷鐵之禁。
九月壬子,金遣完顏兗等來賀重明節。召知福州趙汝愚為吏部尚書。壬戌,禁職田折變。癸亥,遣黃申等使金賀正旦。乙丑,以久雨,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及兩浙決系囚,釋杖以下。己巳,詔侍從于嘗任卿監、郎官內,選堪斷刑長貳一二人以聞。
冬十月丙子朔,詔罷經界。丁醜,築福州外城。庚辰,減百官大禮賜物三之一。甲申,複吳端帶禦器械。辛卯,詔守令毋征斂病民。庚子,下詔撫諭四川被水州軍。
十一月戊申,安定郡王子肜薨。己巳,冊加高宗徽號曰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辛未,有事於太廟。皇后李氏殺黃貴妃,以暴卒聞。壬申,合祭天地於圜丘,以太祖、太宗配,大風雨,不成禮而罷。帝既聞貴妃薨,又值此變,震懼感疾,罷稱賀,肆赦不禦樓。壽皇聖帝及壽成皇后來視疾,帝自是不視朝。十二月庚辰,築荊門軍城。丁亥,帝始對輔臣於內殿。乙未,增楚州更戍兵一千五百人。庚子,複出會子百萬緡,收兩淮鐵錢。辛醜,金遣完顏宗璧等來賀明年正旦。壬寅,資、簡、普、榮四州及富順監旱。甲辰,詔慶遠軍承宣使、內侍省都知楊皓懷奸凶恣,刺面杖脊,配吉州;和州防禦使、內侍省押班黃邁私相朋附,決杖、編管撫州。尋送皓撫州、邁常州居住。是歲,建寧府、汀州水,階、成、西和、鳳四州及淮東旱,振之。
三年春正月乙巳朔,帝有疾,不視朝。庚戌,蠲秀州上供米四萬四千石。歲蠲四川鹽酒重額錢九十萬緡。出度僧牒二百,收淮東鐵錢。丁巳,命夔路轉運使通融漕計糴米,以備凶荒。壬戌,罷文州民雜役。詔輔臣代行恭謝之禮。
二月甲戌朔,複以兩浙犒賞酒庫隸戶部。丁酉,申嚴錢銀過淮之禁。
閏月丙午,禁郡縣新作寺觀。甲寅,以王藺為端明殿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藺辭不行。壬戌,詔州縣未斷之訟,監司毋得移獄,違者許執奏。甲子,成都府路轉運判官王溉以代民輸激賞等絹錢三十三萬緡,詔進一官,仍令再任。詔賣郡縣沒官田屋及營田。
三月甲戌,修天長縣城。辛巳,帝疾稍愈,始禦延和殿聽政。以子濤為安定郡王。甲申,罷雅州稅場五。築峽州城。乙酉,留正乞去位,不許。庚寅,宜州蠻寇邊,改知郁林州沙世堅知宜州討之。辛卯,複監司列薦法。丁酉,罷廣東增收鹽斤錢。己亥,詔技藝補授之人毋得奏補,著為令。庚子,監察禦史郭德麟以察事失體,出為湖北提舉常平茶鹽。
夏四月癸卯,補童子吳鋼官。甲寅,振四川旱傷郡縣。乙卯,以戶部侍郎丘崈為煥章閣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戊午,帝朝重華宮。丁卯,蠲臨安民元年二年逋賦。
五月,帝有疾,不視朝。乙未,命漢陽、荊門軍、複州行鐵錢。己亥,蠲四川水旱郡縣租賦。仍以兩浙犒賞酒庫隸諸州,令戶部郎官提領,歲以四十五萬緡為額,庚子晦,常德府大水入其郛。
六月辛醜朔,下詔戒飭風俗,禁民奢侈與士為文浮靡、吏苟且飾偽者。以權禮部尚書陳騤同知樞密院事,甲辰,遣錢之望等賀金主生辰。丁未,罷四川諸軍歲起西兵。廢光州定城監。壬子,慮囚。戊午,以伯圭為太師。甲子,增捕獲私鑄銅錢賞格。丙寅,以太尉郭師禹為少保。
秋七月己巳,刺沿邊盜萬人為諸州禁軍。壬申,監文思院常良孫坐贓,配海外。益國公周必大坐繆舉良孫,降滎陽郡公。省廣西郡縣官。甲戌,台州水。壬午,瀘州騎射卒張信等作亂,殺其帥臣張孝芳。甲申,軍士卞進、張昌擊殺信。增嘉王府講讀官二員。壬辰,修揚州城。
八月甲寅,詔兩淮行鐵錢交子。戊午,總領四川財賦楊輔奏:已蠲東、西兩川畸零絹錢四十七萬緡、激賞絹六萬六千匹。詔獎之。自是歲以為例。
九月甲戌,修德安府外城。乙亥,金遣僕散端等來賀重明節。戊子,遣鄭汝諧等使金賀正旦。丙申,勸兩淮民種桑。
冬十月壬寅,修大禹陵廟。丙午,修潭州城。辛亥,帝詣重華宮進香。庚申,會慶節,丞相率百官詣重華宮拜表稱賀。
十一月壬申,振襄陽府被水貧民。癸酉,減蘄州歲鑄錢二十萬緡。丙戌,日南至,丞相率百官詣重華宮拜表稱賀。兵部尚書羅點、給事中尤袤、中書舍人黃裳皆上疏請帝朝重華宮,吏部尚書趙汝愚亦因面對以請,帝開納。辛卯,帝朝重華宮,皇后繼至,都人大悅。癸巳,蠲湖南北、京西、江西郡縣月樁、經總製錢歲二十三萬餘緡。戊戌,詔李純乃皇后親侄,可特除閣門宣贊舍人。十二月癸卯,帝率群臣上《壽皇聖帝玉牒》、《聖政》、《會要》于重華宮。丙午,蠲歸正人賦役三年。辛亥,以留正為少保。乙丑,金遣溫敦忠等來賀明年正旦。是歲,江東、京西、湖北水。
四年春正月己巳朔,帝朝重華宮。辛卯,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二月戊戌朔,詔陳源特與在京宮觀。丙寅,貸淮西民市牛錢。出米七萬石振江陵饑民。甲戌,皇孫生。
三月丙子,帝朝重華宮,皇后從。辛巳,以葛邲為右丞相,胡晉臣知樞密院事,陳騤參知政事,趙汝愚同知樞密院事。甲申,監察禦史汪義端奏:汝愚執政,非祖宗故事,請罷之。疏三上,不報。辛卯,義端罷。癸巳,帝從壽皇聖帝、壽成皇后幸聚景園。乙未,修巢縣城。
夏四月己酉,罷括賣四川沿邊郡縣官田。
五月丙寅朔,複永州義保。己巳,賜禮部進士陳亮以下三百九十有六人及第、出身。進士李僑年五十四,調成都司戶參軍,自以祿不及養,乞以一官回贈父母。帝嘉其志,特詔以本官致仕,父母皆與初品官封。丙子,淮西大水。丙戌,紹興大水。召浙東總管姜特立。丞相留正以論特立不行,乞罷相,不報。壬辰,太尉、利州安撫使吳挺卒。四川制置使丘崈承制以總領財賦楊輔權安撫使,命統制官李世廣權管其軍。
六月丙申朔,留正出城待罪。振江浙、兩淮、荊湖被水貧民。戊戌,秘書省著作郎沈有開,著作佐郎李唐卿,秘書郎范黼、彭龜年,校書郎王奭,正字蔡幼學、顏棫、吳獵、項安世上疏,乞寢薑特立召命。己亥,遣許及之等賀金主生辰。壬寅,詔市淮馬充沿江諸軍戰騎。戊申,胡晉臣薨。己酉,禦後殿慮囚。癸醜,蠲臨安增民稅錢八萬餘緡。甲寅,太白晝見。甲子,雨雹。
秋七月乙丑朔,太白晝見。丙寅,大雨雹。己巳,留正複論薑特立,繳納出身以來文字、待罪于範村。丙子,以不雨,命諸路提刑審斷滯獄。戊寅,命臨安府及三衙決系囚,釋杖以下。壬午,以趙汝愚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余端禮同知樞密院事,陳源為內侍省押班。癸未,禁邕州左、右兩江販鬻生口。乙酉,敘州夷賊沒該落無等寇邊,遣兵討平之。
八月丙申,蠲紹興丁鹽、茶租錢八萬二千餘緡。丁酉,罷郡縣賣沒官田。癸醜,詔三省議振恤郡縣水旱。丁巳,贈吳挺少保;其子曦落階官,起複濠州圖練使、帶禦器械。戊午,振江東、浙西、淮西旱傷貧民。
九月己巳,金遣董師中等來賀重明節,庚午,重明節,百官上壽。侍從、兩省請帝朝重華宮,不聽。己卯,上壽聖皇太后尊號曰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后。壬午,遣倪思等使金賀正旦。甲申,帝將朝重華宮,皇后止帝,中書舍人陳傅良引裾力諫,不聽。戊子,著作郎沈有開、秘書郎彭龜年、禮部侍郎倪思等鹹上疏,請朝重華宮。
冬十月丙午,內教三衙諸軍。己酉,朝獻于景靈宮。夜,地震。庚戌,朝獻于景靈宮。夜,地又震。壬子,秘書省官請朝重華宮,疏三上,不報。甲寅,雨土。工部尚書趙彥逾等上疏重華宮,乞會慶聖節勿降旨免朝。壽皇曰:「朕自秋涼以來,思與皇帝相見,卿等奏疏,已令進御前矣。」明日會慶節,帝以疾不果朝,丞相葛邲率百官賀于重華宮。侍從上章,居家待罪,詔不許。嘉王府翊善黃裳上疏,請誅內侍楊舜卿。台諫張叔椿、章穎上疏,乞罷黜。戊午,太學生汪安仁等二百一十八人上書,請朝重華,皆不報。己未,丞相以下奏事重華宮。庚申,帝將朝重華宮,複以疾不果。丞相以下上疏自劾,請罷政,彭龜年請逐陳源以謝天下,皆不報。
十一月辛未,日中有黑子。壬申,侍從、兩省趙彥逾等十一人同班奏事。癸酉,太白晝見,地生毛,夜有赤雲白氣。戊寅,帝朝重華宮,都人大悅。遣右司郎官徐誼召留正於城外。庚辰,正始入朝,複赴都堂視事。命薑特立還故官。日中黑子滅。癸未,帝率群臣奉上皇太后冊、寶于慈福宮。十二月戊戌,帝朝重華宮。壬寅,右司諫章穎以地震請罷葛邲,疏十餘上,不報。甲辰,命沿邊守臣三年為任。己酉,詔監司、帥守毋獨員薦士。庚戌,趙雄薨。甲寅,複四川鹽合同場舊法。丁巳,振江、浙流民。己未,金遣完顏弼等來賀明年正旦。
五年春正月癸亥朔,帝禦大慶殿,受群臣朝,遂朝重華宮,次詣慈福宮,行慶壽禮。推恩如淳熙十年故事。癸酉,壽皇聖帝不豫。丙子,大理獄空。癸未,葛邲罷。丙戌,寬紹興民租稅。
二月乙未,趙汝愚、餘端禮以奏除西帥不行,居家待罪。戊戌,荊鄂諸軍都統制張詔為成州團練使、興州諸軍都統制。庚戌,禁湖南、江西遏糴。
三月癸亥,合利州東、西為一路。己巳,壽成皇后生辰,免過宮上壽。
夏四月甲午,帝幸玉津園,皇后及後宮皆從。乙未,壽皇聖帝幸東園。丙申,史浩薨。己亥,朝獻于景靈宮。壬寅,以不雨,使大理、三衙、臨安府及兩浙決系囚,釋杖以下。癸卯,雨土。甲辰,侍從入對,請朝重華宮。己酉,太學生程肖說等以帝未朝,移書大臣。事聞,帝將以癸醜日朝。至期,丞相以下入宮門以俟,日昃,帝複以疾不果出。侍從、館學官上疏,乞罷黜,居家待罪。職事官請去待罪者百餘人,詔不許。丙辰,侍講黃裳、秘書少監孫逢吉等再上疏以請。丁巳,起居郎兼權中書舍人陳傅良請以親王、執政或近上宗戚一人充重華宮使。台諫交章劾內侍陳源、楊舜卿、林億年離間兩宮,請罷逐之。
五月辛酉朔,辰州徭賊寇邊。甲子,侍從入對,未得見。宰執詣重華宮問疾,不及引。陳傅良繳上告敕,出城待罪。丁卯,以壽皇聖帝疾棘,命丞相以下分禱天地、宗廟、社稷。戊辰,丞相留正等請帝侍疾,正引裾隨帝至福寧殿,久之,乃泣而出。辛未,丞相以下以所請不從,求退,帝命皆退,於是丞相以下遂出城待罪。知閣門事韓侂胄請宣押入城,許之。追封史浩為會稽郡王。乙亥。帝將朝重華宮,複不果。戊寅,以壽皇聖帝疾,赦。權刑部尚書京鏜入對,請朝重華宮。庚辰,丞相以下詣重華宮問疾。癸未,起居舍人彭龜年叩頭請奏事,詔令上殿,乃請朝重華宮。甲申,從官列奏以請,嘉王府翊善黃裳、講讀官沈有開、彭龜年奏,乞令嘉王詣重華宮問疾,許之。王至重華宮,壽皇為之感動。丙戌,權戶部侍郎袁說友入對,請朝重華宮。
六月,遣梁總等賀金主生辰。戊戌夜,壽皇聖帝崩,遺誥改重華宮為慈福宮,建壽成皇后殿于宮後,以便定省。以重華宮錢銀一百萬緡賜內外軍。先是,丞相留正、知樞密院事趙汝愚、參知政事陳騤、同知樞密院事余端禮聞壽皇聖帝大漸,見帝於後殿,力請帝朝重華宮,皇子嘉王亦泣以請,不聽。至是,丞相正等聞壽皇聖帝崩,乃率百官聽遺誥于重華宮。己亥,丞相以下上疏,請詣重華成禮。庚子,遣薛叔似等使金告哀。辛醜,丞相率百官拜表,請就喪次成服。壬寅,壽皇大斂。皇子嘉王複入奏事,詔侯疾愈,過宮行禮。丞相以下請皇太后垂簾聽政,不許;請代行祭奠禮,許之。仍有旨:皇帝有疾,聽就內中成服。夜,白氣亙天。乙巳,尊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壽成皇后為皇太后。己酉,白氣亙天。乙卯,遣林湜等使金致遺留物。
秋七月辛酉,丞相留正稱疾,乞罷政,遂逃歸。初,正等屢請立嘉王為皇太子,帝許之。正擬指揮以進,奉御筆:「曆事歲久,念欲退閑。」正得之,大懼,乃謀退焉。甲子,太皇太后以皇帝疾未能執喪,命皇子嘉王即皇帝位於重華宮之素幄,尊皇帝為太上皇帝,皇后為壽仁太上皇後,移禦泰安宮。慶元元年十一月戊戌,上尊號曰聖安壽仁太上皇帝。六年八月庚寅,太上皇帝不豫。辛卯,崩于壽康宮,年五十有四。十一月丙寅,諡曰憲仁聖哲慈孝皇帝,廟號光宗。嘉泰三年十一月壬申,加諡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
贊曰:光宗幼有令聞,向用儒雅。逮其即位,總權綱,屏嬖幸,薄賦緩刑,見於紹熙初政,宜若可取。及夫宮闈妒悍,內不能制,驚憂致疾。自是政治日昏,孝養日怠,而乾、淳之業衰焉。
本紀第三十七
○甯宗一
甯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諱擴,光宗第二子也,母曰慈懿皇后李氏。光宗為恭王,慈懿夢日墜於庭,以手承之,已而有娠。乾道四年十月丙午,生於王邸,五年五月,賜今名。十一月乙丑,授右千牛衛大將軍。七年,光宗為皇太子。淳熙五年十月戊午,遷明州觀察使,封英國公。七年二月,初就傅。九年正月,始冠。十年九月己巳,始預朝參。十一年,當出閣,兩宮愛之,不欲令居外,乃建第東宮之側,以十月甲戌遷焉。十二年三月乙酉,遷安慶軍節度使,封平陽郡王。八月辛酉,納夫人韓氏。十六年二月壬戌,光宗受禪。三月己亥,拜少保、武甯軍節度使,進封嘉王。帝自弱齡,尊師重傅,至是,始置翊善,以沈清臣為之。紹熙元年春,宰相留正請立帝為儲嗣。
五年六月戊戌,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出。壬寅,宰臣請太皇太后垂簾聽政,不許;請代行祭奠之禮,從之。丁未,宰臣奏雲:「皇子嘉王,仁孝夙成。宜正儲位,以安人心。」越六日,奏三上,從之。明日,遂擬旨以進。是夕,御批付丞相雲:「曆事歲久,念欲退閑。」七月辛酉,留正以疾辭去。知樞密院事趙汝愚見正去,乃遣韓侂胄因內侍張宗尹以禪位嘉王之意請于太皇太后,不獲。遇提舉重華宮關禮,侂胄因其問,告之。禮繼入內,泣請于太皇太后,太皇太后乃悟,令諭侂胄曰:「好為之!」侂胄出,告汝愚,命殿帥郭杲夜分兵衛南北內。翌日禫祭,汝愚率百官詣大行柩前,太皇太后垂簾,汝愚率同列再拜,奏:「皇帝疾,不能執喪,臣等乞立皇子嘉王為太子,以安人心。」乃奉御批八字以奏。太皇太后曰:「既有御筆,卿當奉行。」汝愚曰:「內禪事重,須議一指揮。」太皇太后允諾。汝愚袖出所擬以進,雲:「皇帝以疾,未能執喪,曾有御筆,欲自退閑,皇子嘉王擴可即皇帝位。尊皇帝為太上皇,皇后為太上皇後。」太皇太后覽畢,曰「甚善。」汝愚出,以旨諭帝,帝固辭曰:「恐負不孝名。」汝愚曰:「天子當以安社稷、定國家為孝,今中外憂亂,萬一變生,置太上皇何地!」眾扶入素幄,披黃袍,方卻立未坐,汝愚率同列再拜。帝詣幾筵殿。哭盡哀。須臾立仗訖,催百官班,帝衰服出,就重華殿東廡素幄立,內侍扶掖,乃坐。百官起居訖,乃入行禫祭禮。詔建泰安宮,以奉太上皇、太上皇後。汝愚即喪次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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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侍御史張叔椿劾留正擅去相位,詔以叔椿為吏部侍郎。戊辰,詔求直言。遣鄭湜使金告禪位。己巳,以趙汝愚兼參知政事。庚午,召秘閣修撰、知潭州朱熹詣行在。壬申,建泰安宮。乙亥,以趙汝愚為右丞相,參知政事陳騤知樞密院事,餘端禮參知政事,仍兼同知樞密院事。汝愚辭不拜。賜前宰執、侍從詔,訪以得失。丙子,大風。戊寅,詔:秋暑,太上皇帝未須移禦,即以寢殿為泰安宮。以殿前都指揮使郭杲為武康軍節度使,庚辰,率群臣拜表于泰安宮。辛巳,以趙汝愚為樞密使,保大軍節度使郭師禹為攢宮總護使。壬午,侍御史章穎等劾內侍林億年、陳源、楊舜卿,詔億年、源與在外宮觀,舜卿在京宮觀。韓侂胄落階官,為汝州防禦使。癸未,餘端禮辭兼同知樞密院事。甲申,以兵部尚書羅點簽書樞密院事。詔兩省官詳定應詔封事,具要切者以聞。戊子,詔百官輪對。罷楊舜卿在京宮觀,林億年常州居住,陳源撫州居住。
九月己巳,命趙汝愚朝獻景靈宮。庚子,命嗣秀王伯圭朝饗太廟。是日,羅點薨。辛未,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壬申,以刑部尚書京鏜簽書樞密院事。甲戌,下詔撫諭諸將。改天祐節為瑞慶節。
冬十月己醜,右諫議大夫張叔椿再劾留正擅去相位,詔落正觀文殿大學士。庚寅,更泰安宮為壽康宮。辛卯,命四川制置司銓量諸州守臣。癸巳,雷。乙未,詔以陰陽謬盭,雷電非時,令台諫、侍從,各疏朝政闕失以聞。戊戌。複許武舉人試換文資。庚子,以久雨,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系囚,釋杖以下。辛醜,減兩浙、江東西路和市折帛錢,蠲兩浙路丁鹽、身丁錢一年。雅州蠻寇邊,土丁拒退之,尋出降。甲辰,以朱熹言,趣後省看詳應詔封事。乙巳,上大行至尊壽皇聖帝諡曰哲文神武成孝皇帝,廟號孝宗。丙午,複以朱熹奏請,卻瑞慶節賀表。庚戌,改上安穆皇后諡曰成穆皇后,安恭皇后諡曰成恭皇后。壬子,遣曾三複使金賀正旦。丙辰,上孝宗皇帝冊寶于重華殿,成穆皇后、成恭皇后冊寶于本室。
是月,建福寧殿。
閏月庚申,以吏部尚書鄭僑等奏請祧僖、宣二祖,正太祖東向之位,尋立僖祖別廟,以藏順、翼、宣三祖之主。乙丑,遣林季友使金報謝。戊辰,金遣使來弔祭。戊寅,侍講朱熹以上疏忤韓侂胄罷,趙汝愚力諫,不聽;台諫、給舍交章請留朱熹,亦不聽。詔兩省、台諫、侍從各舉宗室有文學器識者二人。壬午,詔改明年為慶元元年。
慶元元年春正月丁巳朔,蠲兩淮租稅。壬寅,黎州蠻寇邊,官軍戰卻之。乙巳,蠲台、嚴、湖三州貧民身丁、折帛錢一年。詔兩浙、淮南、江東路荒歉諸州收養遺棄小兒。辛亥,以久雨,振給臨安貧民。丙辰,白虹貫日。
二月丁巳朔,詔兩淮諸州勸民墾辟荒田。壬戌,詔嗣秀王伯圭贊拜不名。癸亥,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路杖以下囚。丁卯,詔帥臣、監司歲終考察郡守臧否以聞。戊寅,以右正言李沐言,罷趙汝愚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福州。己卯,雨土。以餘端禮兼參知政事。庚辰,兵部侍郎章穎以党趙汝愚罷。甲申,謝深甫等再劾汝愚,詔與宮觀。
三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庚寅,太白經天。辛亥,詔四川歲發西兵詣行在,如舊制。癸醜,命侍從、台諫、兩省集議江南沿江諸州行鐵錢利害。甲寅,國子祭酒李祥、博士楊簡以党趙汝愚罷。
夏四月丁巳,太府寺丞呂祖儉坐上疏留趙汝愚及論不當黜朱熹、彭龜年等,忤韓侂胄,送韶州安置。己未,以餘端禮為右丞相,京鏜知樞密院事,鄭僑參知政事,謝深甫簽書樞密院事。庚申,太學生楊宏中等六人以上書留趙汝愚、章穎、李祥、楊簡,請黜李沐,詔宏中等各送五百裏外編管。中書舍人鄧馹上疏救之,不聽。戊辰,臨安大疫,出內帑錢為貧民醫藥、棺斂費及賜諸軍疫死者家。
五月戊子,呂祖儉改送吉州安置。戊戌,詔戒百官朋比。丙午,詔諸路提舉司置廣惠倉,修胎養令。辛亥,減大理、三衙、臨安府雜犯死罪以下囚,釋杖以下。
六月丁巳,複留正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右正言劉德秀請考核真偽,以辨邪正。己未,遣汪義端賀金主生辰。庚午,詔三衙、江上諸軍主帥、將佐,初除舉自代一人,歲薦所知二人。癸酉,以韓侂胄為保甯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秋七月壬辰,加周必大少傅。丁酉,落趙汝愚觀文殿大學士,罷宮觀。己亥,太白晝見。
八月己巳,詔內外諸軍主帥條奏武備邊防之策以聞。
九月壬午朔,蠲臨安府水災貧民賦。乙酉,以久雨,決系囚。丙戌,災惑入太微。甲辰,遣黃艾使金賀正旦。己酉,蠲台、嚴、湖三州被災民丁絹。
冬十月己卯,詔三省、樞密院條上合教諸軍例。乙丑,升秀州為嘉興府,舒州為安慶府,嘉州為嘉定府,英州為英德府。戊辰,金遣吳鼎樞來賀瑞慶節。壬申,封子恭為安定郡王。
十一月己醜,雨土。庚寅,以弟徐國公抦為昭慶軍節度使。戊戌,加上壽聖隆慈備福太皇太后尊號曰壽聖隆慈備福光佑太皇太后,壽成皇太后曰壽成惠慈皇太后,太上皇曰聖安壽仁太上皇,太上皇後曰壽仁太上皇後。丙午,以監察禦史胡紘言,責授趙汝愚寧遠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丁未,命宰執大閱。十二月癸亥,置楚州弩手效用軍。丙子,命朱熹為煥章閣待制,辭。丁醜,金遣紇石烈正來賀明年正旦。
二年春正月庚寅,以餘端禮為左丞相,京鏜為右丞相,鄭僑知樞密院事,謝深甫參知政事,禦史中丞何澹同知樞密院事,庚子,趙汝愚卒於永州。甲辰,右諫議大夫劉德秀劾留正引用偽學之黨,詔落正觀文殿大學士,罷宮觀。
二月辛酉,詔追複趙汝愚官,許歸葬,以中書舍人吳宗旦言,罷之。辛未,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三月丙申,命諸軍射鐵簾。己亥,進封弟抦為吳興郡王。丙午,有司上《慶元會計錄》。
夏四月甲子,餘端禮罷。壬申,以何澹參知政事,吏部尚書葉翥簽書樞密院事。乙亥,增置監察禦史一員。
五月辛巳,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祖稷。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系囚。乙酉,申嚴獄囚瘐死之罰。辛卯,賜禮部進士鄒應龍以下四百九十有九人及第、出身。甲午,減諸路和市折帛錢三年。建華文閣,以藏孝宗禦集。甲辰,更慈福宮為壽慈宮。
六月庚戌,遣吳宗旦賀金主生辰,乙丑,命監司、帥守臧否縣令,分三等,丙子,子埈生。秋七月癸未,饗於太廟。丙戌,減諸路死罪囚,釋流以下。戊子,量徙流人呂祖儉等於內郡。詔檢正、都司考核諸路守臣便民五事以聞。戊戌,以韓侂胄為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
八月癸醜,奉安孝宗皇帝、成穆皇后、成恭皇后神禦于景靈宮。丙辰,乙太常少卿胡紘請,權住進擬偽學之黨。壬戌,子埈薨,追封兗王,諡沖惠。
九月丁亥,複分利州為東西、路。癸巳,嗣濮王士歆薨,追封韶王。甲午,流星晝隕。丁酉,遣張貴謨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戊申,率群臣奉上壽聖隆慈備福光佑太皇太后、壽成惠慈皇太后、聖安壽仁太上皇、壽仁太上皇後冊寶於慈福、壽康宮。辛亥,冊皇后。壬戌,金遣張嗣來賀瑞慶節。甲戌,大閱。
十一月庚寅,詣壽康宮,上《太上皇帝寬恤詔令》。壬辰,京鏜等上《孝宗皇帝寬恤詔令》。癸卯,賞宜州捕降峒寇功。十二月辛未,金遣完顏崇道來賀明年正旦。是月,監察禦史沈繼祖劾朱熹,詔落熹秘閣修撰,罷宮觀。竄處士蔡元定於道州。
三年春正月壬寅,鄭僑罷。癸卯,以謝深甫兼知樞密院事。
二月己酉,京鏜等上《神宗玉牒》、《高宗實錄》。丁巳,以大理司直邵褎然請詔大臣自今權臣、偽學之黨,勿除在內差遣。詔下其章。
三月乙未,建東華門。庚子,禁浙西州軍圍田。壬寅,詔自今有司奏讞死罪不當者,論如律。」夏四月丙午,雨土。命不去為嗣濮王。壬子,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社稷。乙丑,雨雹。
六月戊辰,頒《淳熙寬恤詔令》。
閏月甲戌,內出銅器付尚書省毀之,命申嚴私鑄銅器之禁。乙亥,遣衛涇賀金主生辰。甲午,詔留正分司西京、邵州居住。是夏,廣東提舉茶鹽徐安國遣人捕私鹽于大奚山,島民遂作亂。
秋七月庚午,監察禦史沈繼祖錄淹囚四百餘條來上,詔進二官。
八月戊子,複置嚴州神泉監。辛卯,知廣州錢之望遣兵入大奚山,盡殺島民。甲午,均諸路職田。
九月壬寅,以四川旱,詔蠲民賦。辛酉,遣曾炎使金賀正旦。乙丑,申嚴帥臣、監司臧否郡守之制。是月,詔監司、帥守薦舉改官,勿用偽學之人。
冬十月癸酉,雷。丙戌,金遣完顏愈來賀瑞慶節。丙申,乙太皇太后違豫,赦。
十一月辛醜,加孝宗皇帝諡曰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太皇太后吳氏崩。壬寅,朝獻于景靈宮。癸卯,朝饗於太廟。甲辰,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乙巳,詔為大行太皇太后服期。丁未,遣趙介使金告哀。十二月丙子,始禦正殿。丁醜,以大行太皇太后欑宮,蠲紹興府貧民明年身丁、折帛綿絹。庚辰,罷文武官納官告綾紙錢。甲申,雷,雨土。乙未,金遣奧屯忠孝來賀明年正旦。丁酉,以知綿州王沇請,詔省部籍偽學姓名。
四年正月己卯,上欽宗皇后諡曰仁懷皇后。丙寅,以葉翥同知樞密院事。丁卯,詔有司寬恤兩浙、江淮、荊湖、四川流民。
二月辛未,詔兩省、侍從、台諫各舉所知一二人,毋薦宰執親黨。丙子,上大行太皇太后諡曰憲聖慈烈皇后。
三月甲子,權欑憲聖慈烈皇后于永思陵。乙丑,金遣烏林答天益來弔祭。
夏四月丙戌,祔仁懷皇后、憲聖慈烈皇后神主于太廟。己醜,蠲臨安、紹興二府租稅有差。丙申,始禦正殿。是月,右諫議大夫張釜請下詔禁偽學。遣湯碩使金報謝。
五月己亥,加韓侂胄少傅,賜玉帶。己酉,詔禁偽學。
六月己巳,遣楊王休賀金主生辰。癸酉,以弟吳興郡王抦為開府儀同三司。
秋七月辛酉,葉翥罷。
八月丁卯朔,以久雨,決系囚。丙子,以謝深甫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吏部尚書許及之同知樞密院事。庚辰,白氣亙天。丙戌,詔以太上皇聖躬清複,率群臣上壽。尋不克行。
九月壬寅,太白晝見。癸卯,太白經天。丁未,頒《慶元重修敕令格式》。庚申,遣馬覺使金賀正旦。是月,詔造新曆。
冬十月戊子,金遣孫鐸來賀瑞慶節。
十二月丙戌,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己醜,金遣楊庭筠來賀明年正旦。
五年春正月庚子,樞密院直省官蔡璉訴趙汝愚定策時有異謀,詔下大理捕鞫彭龜年、曾三聘等,以實其事。中書舍人范仲藝力爭之于韓侂胄,事遂寢。張釜等複請窮治,詔停龜年、三聘官。壬戌,建玉堂。
二月癸酉,白氣亙天。乙酉,張釜劾劉光祖附和偽學,詔房州居住。
三月甲午,罷監司臧否郡守之制。夏五月壬辰朔,新曆成,賜名曰《統天》。戊戌,賜禮部進士曾從龍以下四百十有一人及第、出身。戊申,以久雨,民多疫,命臨安府振恤之。壬子,詔諸路州學置武士齋,選官按其武藝。
六月癸亥,遣李大性賀金主生辰。
秋七月甲寅,禁高麗、日本商人博易銅錢。
八月乙亥,白氣亙天。辛巳,太祖廟楹生芝,率群臣詣壽康宮上壽,始見太上皇,成禮而還。甲申,以過宮上壽禮成,中外奉表稱賀。丙戌,詔減諸路流囚,釋杖以下,推恩如慶壽故事。丁亥,進京鏜等官一級。戊子,立沿邊諸州武舉取士法。
九月庚寅朔,加韓侂胄少師,封平原郡王。丙辰,遣朱致知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庚申朔,封郭師禹為廣陵郡王。丙子,金遣僕散琦來賀瑞慶節。
十一月己醜朔,詔複右司一員。十二月辛酉,嗣濮王不去薨。庚午,命廣東水土惡弱諸州建安仁宅、惠濟倉庫,給士大夫死不能歸者。己亥,奉安仁懷皇后、憲聖慈烈皇后神禦于景靈宮。甲申,金遣范楫來賀明年正旦。是歲,饒、信、江撫、嚴、衢、台七州、建昌、興國軍、廣東諸州皆水,振之。
六年春正月己亥,子坦生。
二月戊辰,減諸路雜犯死罪囚,釋徒以下。己巳,雨土。己卯,率群臣奉上《聖安壽仁太上皇玉牒》、《聖政》、《日曆》、《會要》于壽康宮。甲申,封婕妤楊氏為貴妃。
閏月庚寅,以京鏜為左丞相,謝深甫為右丞相,何澹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乙巳,複留正少保、觀文殿大學士致仕。丁未,雨土。辛亥,以殿前副都指揮使吳曦為昭信軍節度使。
三月甲子,朱熹卒。辛未,從壽成惠慈皇太后幸聚景園。己卯,安定郡王子恭薨。
夏四月己酉,命不璺為嗣濮王。
五月丙辰,以旱,決中外系囚。除茶鹽賞錢。有司上《慶元寬恤詔令》、《役法撮要》。癸亥,避正殿,減膳。丙寅,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釋杖以下囚。戊辰,詔侍從、台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闕失及當今急務。辛未,以久不雨,詔中外陳朝廷過失及時政利害。壬申,雨。丁醜,詔三省、樞密院擇臣僚封事可行者以聞。
六月乙酉朔,日有食之。丁亥,以太上皇後違豫,赦。戊子,太上皇後李氏崩。壬辰,遣趙善義賀金主生辰,吳旴使金告哀。戊申,許及之以母憂去位。
秋七月己未,初禦後殿。丁卯,以禦史中丞陳自強簽書樞密院事。
八月庚寅,以太上皇違豫,赦。辛卯,太上皇崩。甲午,遣李寅仲使金告哀。乙未,日中有黑子。丙申,上大行太上皇後諡曰慈懿皇后。丁酉。京鏜薨。壬寅,子坦薨,追封邠王,諡沖溫。癸卯,權攢慈懿皇后于臨安府南山之修吉寺。
九月乙卯,祔慈懿皇后神主于太廟。甲子,婺州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胄、蘇師旦,逐陳自強等,以周必大代之。詔杖祖泰,配欽州牢城。己巳,命謝深甫朝獻景靈宮。庚午,命嗣濮王不璺朝饗太廟。辛未,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丙子,遣丁常任為金國遺留國信使。
十一月癸醜朔,詔宗子與願更名嚴,為福州觀察使。己未,皇后韓氏崩。癸亥,子增生。丙寅,東北地震。上大行太上皇諡曰憲仁聖哲慈孝皇帝,廟號光宗。乙亥,上大行皇后諡曰恭淑皇后。十二月癸未朔,子增薨,追封郢王,諡沖英。乙酉,日中有黑子。辛卯,雨土。權攢憲仁聖哲慈孝皇帝于永崇陵。己亥,金遣烏古論誼來弔祭。壬寅,權攢恭淑皇后于臨安府南山之廣教寺。癸卯,祔光宗皇帝神主于太廟。遣虞儔使金報謝。詔改明年為嘉泰元年。乙巳,日中黑子滅。蠲臨安、紹興二府民緣攢宮役者賦。戊申,金遣紇石烈忠定來賀明年正旦。己酉,加吳曦太尉。庚戌,祔恭淑皇后神主于太廟。詔罷四川總領所所增關外四州營田租。是歲,建寧府、徽、嚴、衢、婺、饒、信、南劍七州水,建康府、常、潤、楊、楚、通、泰和七州、江陰軍旱,振之。
本紀第三十八
○甯宗二
嘉泰元年春正月戊午,申嚴福建科鹽之禁。壬戌,謝深甫等薦士三十有五人,詔籍名中書,以待選擢。丁卯,命路鈐按閱諸州兵士,毋受饋遺及擅招軍。違者置諸法。庚午,以葛邲配饗光宗廟庭。丙子,金遣完顏充來弔祭。
二月戊子,詔求明曆之士,壬辰,開資善堂。遣俞烈使金報謝。癸巳,監察禦史施康年劾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周必大首倡偽學,私植黨與,詔降為少保。修《光宗實錄》。乙未,續修《吏部七司法》。己亥,初置教官試于四川。辛醜,雨土。
三月丙寅,雨雹。戊辰,複雨雹。頒《慶元寬恤詔令》、《役法撮要》。己巳,雨雹。戊寅,臨安大火,四日乃滅。
夏四月辛巳,詔有司振恤被災居民,死者給錢瘞之。壬午,下詔自責。詔樞密院核禁衛班直及諸軍營柵焚毀之數。癸未,避正殿,減膳。甲申,命臨安府察奸民縱火者,治以軍法。內降錢十六萬緡,米六萬五千余石,振被災死亡之家。辛卯,龍州蕃部寇邊,遣官軍討之。詔以風俗侈靡,災後官軍營造,務遵法制。內出銷金鋪翠,焚之通衢,禁民無或服用。丁酉,禦正殿,複膳。戊戌,以潛邸為開元宮。丙午,詔文武臣無寓居州任厘務官,著為令。
五月戊午,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社稷,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系囚。癸亥,釋諸路杖以下囚,除茶鹽賞錢。丁卯,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十有六條。乙亥,監太平惠民局夏允中請用文彥博故事,以韓侂胄平章軍國重事。韓侂胄上疏請致仕,不許。免允中官。丙子,雨。丁醜,雨雹。
六月辛巳,遣陳宗召賀金主生辰。丙午,太白經天。
秋七月乙卯,何澹罷。丁巳,以旱,複禱於天地、宗廟、社稷。壬戌,釋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杖以下囚。癸亥,雨雹。甲子,以陳自強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張釜簽書樞密院事。丁卯,複振被火貧民。己巳,以吳曦為興州都統制兼知興州。
八月己卯,減奏薦恩。甲申,張釜罷,以陳自強兼知樞密院事,給事中張岩參知政事,右諫議大夫程松同知樞密院事。丙戌,複詔侍從、台諫、兩省集議沿江八州行鐵錢利害。
九月辛亥,遣朝臣二人決浙西圍田。己未,雨土。辛未,遣李景和使金賀正旦。甲戌,令禮官纂集孝宗一朝典禮。
冬十月甲申,詔免瑞慶節諸道入貢。丙戌,起居郎王容請以韓侂胄定策事蹟付史館,從之。甲午,金遣徒單懷忠來賀瑞慶節。甲辰,編《光宗禦集》。
十一月庚申,蠲潭州民舊輸黃河鐵纜錢。丙寅,太白晝見。十二月己卯,太白經天。庚寅,複免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辛醜,雨土。癸卯,金遣紇石烈真來賀明年正旦。是歲,浙西、江東、兩淮、利州路旱,振之,仍蠲其賦。真裏富國獻馴象二。
二年春正月癸亥,以知閣門事蘇師旦兼樞密都承旨。丁卯,陳自強等上《高宗實錄》。
二月甲申,追複趙汝愚資政殿學士。丁亥,修《高宗正史》、《寶訓》。戊子,頒《治縣十二事》以風厲縣令。癸巳,禁行私史。
三月辛亥,詔宰執各舉可守邊郡者二三人。己未,初命諸路提刑以五月按部理囚。己巳,詔諸路帥臣、總領、監司舉任將帥者與本軍主帥列上之。
夏四月庚寅,雨雹。
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己巳,賜禮部進士傅行簡以下四百九十有七人及第、出身。
六月丙子,遣趙不艱賀金主生辰。己卯,臨安火。壬午,浚浙西運河。辛卯,禁都民以火說相驚者。庚子,大雨雹。
秋七月辛亥,封子覿為安定郡王。癸亥,以旱,釋諸路杖以下囚。己巳,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七條。庚午,禱於天地、宗廟、社稷。複行寬恤四事。
八月丙子,以吏部尚書袁說友同知樞密院事。癸未,建寶謨閣,以藏《光宗禦集》。己醜,詔作壽慈宮,請太皇太后還內。甲午,謝深甫等上《慶元條法事類》。
九月己酉,朝壽慈宮。甲寅,修《皇帝會要》。壬戌,奉安光宗皇帝、慈懿皇后神禦于景靈宮、萬壽觀。丙寅,嗣秀王伯圭薨,追封崇王,諡曰憲靖。庚午,臨安府野蠶成繭。
冬十月乙亥,上壽成惠慈太皇太后尊號曰壽成惠聖慈祐太皇太后。戊子,金遣完顏瑭來賀瑞慶節。乙未,遣魯使金賀正旦。是月,追複朱熹煥章閣待制致仕。
十一月甲辰,始禦正殿。乙巳,重修《吏部七司法》。庚戌,以陳自強知樞密院事,前同知樞密院事許及之參知政事。丁巳,右文殿楹生芝。十二月甲戌,日中有黑子。率群臣奉上壽成惠聖慈祐太皇太后冊寶于壽慈宮。甲申,立貴妃楊氏為皇后。加韓侂胄太師。庚寅,大閱。
閏月丁未,詔講官有當開釋者,隨事開陳。乙卯,以福州觀察使嚴為威武軍節度使,封衛國公。丁卯,金遣徒單公弼來賀明年正旦。是月,複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是冬,子坰生,未逾月薨,追封華王,諡沖穆。是歲,建寧府、福、汀、南劍、瀘四州水,邵州旱,振之。
三年春正月庚辰,謝深甫罷。壬午,置湖南溪洞總首。戊子,龍州蕃部複寇邊,遣官軍討之。甲午,張岩罷。丙申,以陳自強兼參知政事。戊戌,幸太學,謁大成殿,禦化原堂,命國子祭酒李寅仲講《尚書·周官》篇。遂幸武學,謁武成殿。監學官進秩一級,諸生推恩、賜帛有差。以袁說友參知政事,權翰林學士、知制誥傅伯壽簽書樞密院事,伯壽辭不拜。
二月乙巳,禦文德殿冊皇后。以吏部尚書費士寅簽書樞密院事。
三月丁醜,以久雨,詔大理、三衙、臨安府決系囚。乙酉,幸聚景園。
夏四月己亥朔,日有食之。壬寅,福州瑞麥生。丙午,出封樁庫兩淮交子一百萬,命轉運司收民間鐵錢。乙卯,陳自強等上《徽宗玉牒》、孝宗、光宗《實錄》。辛酉,詔宰執、台諫子孫毋就試。
五月戊寅,以陳自強為右丞相,許及之知樞密院事,仍兼參知政事。庚辰,以旱,詔大理、三衙、臨安府釋杖以下囚。癸未,命有司搜訪舊聞,修三朝正史,以書來上者賞之。是月,以蘇師旦為定江軍承宣使。
六月壬寅,遣劉甲賀金主生辰。己酉,減大理、三衙、臨安府囚罪一等,釋杖以下。癸亥,太白經天。
秋七月辛未,頒《慶元條法事類》。命殿前司造戰艦。壬午,權罷同安、漢陽、蘄春三監鑄錢。白虹貫日。癸未,禁江、浙州縣抑納逃賦。乙未,加光宗皇帝諡曰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
八月壬寅,增置襄陽騎軍。戊申,置四川提舉茶馬二員,分治茶、馬事。丙辰,陳自強等上《皇帝會要》。甲子,詔刑部歲終比較諸路瘐死之數,以為殿最。
九月庚午,袁說友罷。壬申,以宗子希璂為莊文太子嗣,更名搢,授右千牛衛將軍。癸酉,命坑冶鐵冶司毋得毀私錢改鑄。己醜,詔南郊加祀感生帝,太子、庶子星,宋星。遣張孝曾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庚子,詔宥呂祖泰。癸卯,以費士寅參知政事,華文閣學士、知鎮江府張孝伯同知樞密院事。丙午,命兩淮諸州以仲冬教閱民兵萬弩手。丁未,大風。戊申,龍州蕃部出降。壬子,金遣完顏奕來賀瑞慶節。
十一月壬申,上光宗冊寶於太廟。癸酉,朝獻于景靈宮。甲戌,朝饗於太廟。乙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癸未,大風。己醜,安定郡王子覿薨。更定選人薦舉改官法。庚寅,複置福田、居養院,命諸路提舉常平司主之。十二月丙辰,命四川提舉茶馬通治茶馬事。辛酉,下詔戒敕將帥掊克。金遣獨吉思忠來賀明年正旦。是冬,金國多難,懼朝廷乘其隙,沿邊聚糧增戍,且禁襄陽榷場。邊釁之開,蓋自此始。
四年春正月乙亥,大風。浚天長縣濠。癸未,日中有黑子。壬辰,雨雹。瓊州西浮洞逃軍作亂,寇掠文昌縣,遣兵討平之。
二月丁酉,置莊文太子府小學教授。辛亥,命內外諸軍射鐵帖轉資。壬子,蠲臨安府逋負酒稅。己未,立《試刑法避親格》。庚申,夜有赤氣亙天。
三月丁卯,臨安大火,迫太廟,權奉神主于景靈宮。己巳,避正殿。庚午,命臨安府振焚室。辛未,詔修太廟。甲戌,下詔罪己。乙亥,詔百官疏陳時政闕失。庚寅,複禦正殿。
夏四月甲午朔,立韓世忠廟於鎮江府。命內外諸軍詳度純隊法。甲辰,許及之罷。振恤江西水旱州縣。乙巳,以費士寅兼知樞密院事,張孝伯參知政事,吏部尚書錢象祖賜出身,同知樞密院事。丙辰,詔革選舉之弊。
五月乙亥,詔諸軍主帥各舉部內將材三人,不如所舉者坐之。癸未,追封岳飛為鄂王。
六月癸巳,遣張嗣古賀金主生辰。丙申,置諸軍帳前雄校,以軍官子孫補之。壬寅,詔侍從、台諫、兩省集議裁抑濫賞。壬子,詔諸路監司核實諸州樁積錢米。沿江、四川軍帥簡練軍實。丁巳,增廬州強勇軍為千人。
秋七月甲子,以旱,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及諸路決系囚。戊辰,禱於天地、宗廟,社稷。己巳,命諸路提刑從宜斷疑獄。蠲內外諸軍逋負營運息錢。辛未,蠲兩浙闕雨州縣逋租。戊子,命諸路提刑、提舉司措置保伍法。
八月己亥,陳自強等上《皇帝玉牒》。癸醜,詔自今以恩賞進秩,歲毋過二官。蠲紹興府攢宮所在民身丁錢絹綿鹽。丙辰,除靜江府、昭州折布錢。戊午,張孝伯罷。
九月乙丑,得四圭,有邸玉一,詔藏于太常。壬午,遣鄧友龍使金賀正旦。丙戌,戒飭兩淮州縣遵守寬恤舊法。
冬十月庚子,以資政殿大學士、淮東安撫使張岩參知政事。壬寅,金遣完顏昌來賀瑞慶節。十一月乙未朔,詔兩淮、荊襄諸州值荒歉奏請不及者,聽先發廩以聞。庚午,封伯栩為安定郡王。壬申,白氣亙天。庚辰,修六合縣城。
十二月癸巳,詔總核內外財賦,以陳自強及兼國用使,費士寅、張岩同知國用事。己亥,詔改明年為開禧元年。壬寅,禁州縣挾私籍沒民產。甲辰,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乙卯,金遣烏林答毅來賀明年正旦。
開禧元年春正月癸酉,初置澉浦水軍。壬午,雨霾。
二月癸巳,奪徐安國三官。癸卯,詔國用司立考核財賦之法。丙午,蠲臨安府逋負酒稅。
三月庚申,太白晝見。辛未,申嚴民間生子棄殺之禁,仍令有司月給錢米收養。辛巳,以淮西安撫司所招軍為強勇軍。癸未,費土寅罷。
夏四月戊子朔,以錢象祖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劉德秀簽書樞密院事。辛卯,以江陵副都統李奕為鎮江都統,皇甫斌為江陵副都統兼知襄陽府。戊戌,修《憲聖慈烈皇后聖德事蹟》。辛醜,日中有黑子。甲寅,武學生華岳上書,諫朝廷不宜用兵,恐啟邊釁。以忤韓侂胄,送建甯府編管。乙卯,大風。
五月己巳,賜禮部進士毛自知以下四百三十有三人及第、出身。複淳熙薦舉改官法。乙亥,詔以衛國公嚴為皇子,進封榮王。甲申,鎮江都統戚拱遣忠義人朱裕結弓手李全焚漣水縣。是月,金國以邊民侵掠及增邊戍來責渝盟。
六月戊子,罷廣東稅場八十一墟。辛卯,詔內外諸軍密為行軍之計。戊戌,命諸路安撫司教閱禁軍。己亥,遣李壁賀金主生辰。庚子,進程松資政殿大學士,為四川制置使。辛醜,淮東安撫鄭挺坐擅納北人牛真及劫漣水軍事敗,奪二官罷。壬寅,天鳴有聲。複同安、漢陽、蘄春三監。己巳,熒惑犯太微右執法。陳自強等上《新修淳熙以後吏部七司法》。壬子,陳自強侍御史鄧友龍等請用本朝故事,以韓侂胄平章軍國事。減大理、三衙、臨安府囚罪一等,釋杖以下。
秋七月庚申,詔韓侂胄平章軍國事,立班丞相上,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命興元都統司增招戰兵。丙寅,以蘇師旦為安遠軍節度使,領閣門事。丁卯,詔侍從、兩省、台諫、在外待制、學士已上及內外文武官,各舉將帥邊守一二人。戊辰,贈趙汝愚少保。己卯,韓侂胄等上《高宗禦集》。壬午,詔諸路提刑、提舉司措置保甲。癸未,以韓侂胄兼國用使。以旱,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及諸路決系囚。
八月丙戌朔,蠲兩浙闕雨州縣贓賞錢。丁亥,命湖北安撫司增招神勁軍。癸巳,雨。乙巳,以殿前副都指揮使郭倪為鎮江都統兼知揚州。是月,贈宇文虛中少保。追封劉光世為鄜王。
閏月戊寅,韓侂胄等上《欽宗玉牒》、《憲聖慈烈皇后聖德事蹟》。
九月丁亥,劉德秀罷。庚子,詔官吏犯贓追還所受如舊法。丁未,遣陳景俊使金賀正旦。庚戌,大風。
冬十月甲子,江州守臣陳鑄以歲旱圖獻瑞禾,詔奪一官。丙寅,升嘉定府為嘉慶軍。庚午,金遣紇石烈子仁來賀瑞慶節。複置和州馬監。
十一月乙酉,置殿前司神武軍五千人屯揚州。乙未,申嚴告訐之禁。十二月癸醜朔,修孝宗、光宗《禦集》。庚午,詔兩淮京西監司、帥守講行寬恤之政。增刺馬軍司弩手。癸酉,詔永除兩浙身丁錢絹。戊寅,金遣趙之傑來賀明年正旦,入見,禮甚倨。韓侂胄請帝還內,詔使人更以正旦朝見。著作郎朱質上書請斬金使,不報。是歲,真裏富國獻瑞象。江浙、福建、二廣諸州旱,兩淮、京西、湖北諸州水,振之。
二年春正月癸未朔,蠲兩浙路身丁綿。癸巳,再給軍士雪寒錢。發米振給貧民。以金使悖慢,館伴使、副以下奪官有差。乙未,增太學內舍生為百二十人。辛醜,更名國用司曰國用參計所。己酉,雷雨雹。辛亥,詔坑戶毀錢為銅者不赦,仍籍其家,著為令。是月,雅州蠻高吟師寇邊,遣官軍討之。
二月癸醜,壽慈宮火。甲寅,太皇太后移居大內,車駕月四朝。乙卯,以火災,避正殿,徹樂。丁巳,以久雨,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決系囚。己卯,複禦正殿。
三月癸巳,以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為宣撫副使。甲午,頒《開禧重修七司法》。丁酉,詔諸路監司歲十一月按部理囚,如五月之制。己亥,從太皇太后幸聚景園。乙巳,錢象祖罷,以張岩兼知樞密院事。丙午,以錢象祖懷奸避事,奪二官、信州居住,己酉,知處州徐邦憲入見,請立太子,因以肆赦弭兵,侍御史徐柟劾罷之。
夏四月己未,雅州蠻作亂,焚碉門砦,官軍失利。庚申,四川宣撫司複調御前大軍往討之。甲子,以薛叔似為兵部尚書、湖北京西宣撫使,鄧友龍為禦史中丞、兩淮宣撫使。下納粟補官之令。戊辰,以吳曦兼陝西、河東路招撫使。己巳,調三衙兵增戍淮東。庚午,追奪秦檜王爵,命禮官改諡。乙亥,以郭倪兼山東、京東路招撫使,鄂州都統趙淳兼京西北路招撫使,皇甫斌兼京西北路招撫副使,丁醜,吳曦遣其客姚淮源獻關外四州于金,求封蜀王。鎮江都統制陳孝慶複泗州,江州統制許進複新息縣。戊寅,光州忠義人孫成複褒信縣。
五月辛巳朔,陳孝慶複虹縣。吳興郡王抦薨,追封沂王,諡曰靖惠。癸未,禁邊郡官吏擅離職守。丙戌,江州都統王大節引兵攻蔡州,不克,軍大潰。丁亥,下詔伐金。癸巳,以伐金告於天地、宗廟、社稷。皇甫斌引兵攻唐州,敗績。興元都統秦世輔出師至城固縣,軍大亂。甲午,賜宗室希瞿子名均,命為沂王抦後,補千牛衛將軍。以池州副都統郭倬、主管馬軍行司公事李汝翼會兵攻宿州,敗績。壬寅,太白晝見。簡荊襄、兩淮田卒以備戰兵。癸卯,郭倬等還至蘄縣,金人追而圍之,倬執馬軍司統制田俊邁以與金人,乃得免。
六月壬子,王大節除名、袁州安置,尋徙封州。癸醜,建康都統李爽攻壽州,敗績。甲寅,鄧友龍罷。以江南東路安撫使丘崈為刑部尚書、兩淮宣撫使。乙卯,雅州蠻高吟師出降,官軍殺之。丁巳,減大理、三衙、臨安府囚罪一等,釋杖以下。奪郭倬、李汝翼二官。辛酉,奪皇甫斌三官。甲子,李爽罷。丁卯,曲赦泗州,減雜犯死罪囚,餘皆除之,蠲其租稅三年。建康副都統田琳複壽春府。戊辰,雅州蠻複寇邊。甲戌,奪李爽三官、汀州居住。再奪皇甫斌五官、南安軍安置。丙子,奪鄧友龍三官、興化軍居住,戊寅,蘇師旦罷。是月,命丘崈至揚州部署諸將,悉三衙江上軍分守江、淮要害。金人封吳曦為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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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辛巳,複紹興邊郡賞。奪蘇師旦三官、衡州居住,仍籍其家。罷旱傷州軍比較租賦一年。詔侍從、台諫、兩省、卿監、郎官、監司、郡守、前宰執侍從、各舉人材二三人。壬午,雅州蠻出降,庚子,蘇師旦除名、韶州安置。癸卯,以張岩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李壁參知政事。乙巳,置沂王府小學教授。
八月丙寅,有司上《開禧刑名斷例》。斬郭倬丁鎮江。戊辰,再奪李爽三官、南雄州安置。辛未,詔諸州無證有佐之獄毋奏裁。壬申,以淮東安撫司所招軍為御前強勇軍。
九月壬午,金兵攻奪和尚原。己醜,朝獻于景靈宮。庚寅,朝饗於太廟。辛卯,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乙巳,賞複泗州功。
冬十月戊申朔,詔內外軍帥各舉智勇可將帥者二人。辛酉,以將士暴露,罷瑞慶節宴。丙子,金人自清河口渡淮,遂圍楚州。
十一月庚辰,命主管殿前司公事郭杲領兵駐真州以援兩淮。辛巳,金人破棗陽軍。甲申,以丘崈簽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軍馬。金人犯神馬坡,江陵副都統魏友諒突圍趨襄陽。乙酉,趙淳焚樊城。戊子,金人犯廬州,田琳拒退之。癸巳,以金人犯淮告于天地、宗廟、社稷。乙未,避正殿,減膳。以湖廣總領陳謙為湖北、京西宣撫副使。丙申,金人去廬州。丁酉,金人犯舊岷州,守將王喜遁去。戊戌,金人圍和州,守將周虎拒之。金人破信陽軍。辛醜,金人圍襄陽。壬寅,金人破隨州。癸醜,太皇太后賜錢一百萬緡犒賞軍士。詔諸路招填禁軍以待調遣。甲辰,金人犯真州。乙巳,金人破西和州。是月,濠州、安豐軍及邊屯皆為金人所破。十二月戊申,金人圍德安府,守將李師尹拒之。庚戌,金人破成州,守臣辛之遁去。吳曦焚河池縣,退屯青野原。辛亥,釋大理、三衙、臨安府杖以下囚。癸醜,金人去和州。甲寅,金人攻六合縣,郭倪遣前軍統制郭僎救之,遇於胥浦橋,大敗,倪棄揚州走。丁巳,金人破大散關。戊午,熒惑守太微。癸亥,魏友諒軍潰於花泉,走江陵。丁卯,金人犯七方關,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拒卻之。戊辰,吳曦還興州。金人自淮南退師,留一軍據濠州。己巳,罷郭倪,奪三官,責授果州團練副使、南康軍安置。庚午,薛叔似、陳謙罷。以荊湖北路安撫使吳獵為湖北、京西宣撫使。複兩浙圍田,募兩淮流民耕種。癸酉,吳曦始自稱蜀王。甲戌,以鎮江副都統畢再遇為鎮江都統、權山東京東路招撫司公事。乙亥,四川宣撫使程松遁。
三年春正月丁醜朔,丘崈罷。己卯,命知樞密院事張岩督視江、淮軍馬。庚辰,以陳自強兼樞密使。癸未,金人破階州。丁亥,子圻生。庚寅,詔建康府給淮民裝錢,遣歸業。辛卯,吳曦招通判興元府、權大安軍事楊震仲,震仲不屈,死之。癸巳,命兩淮帥守、監司招集流民。甲午,吳曦僭位於興州。甲辰,奪池州都統陳孝慶三官罷。
二月壬子,以金師退,禦正殿,複膳。甲寅,削奪福建路總管兼延祥水軍統制商榮官爵、柳州安置。己未,罷程松四川宣撫使,以成都府路安撫使楊輔為四川制置使,沿江制置使葉適兼江、淮制置使。庚申,以旱,詔大理、三衙、臨安府決系囚。癸亥,子圻薨,追封順王,諡沖懷。甲子,振給旱傷州縣貧民。命諸路提刑司從宜斷疑獄。丁卯,罷江、浙、荊湖、福建招軍。戊辰,子墌生。庚午,金人去襄陽。辛未,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社稷。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八條,蠲兩淮被兵諸州今年租賦。乙亥,釋兩浙路杖以下囚。四川宣撫副使司隨軍轉運安丙及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監四川總領所興州合江倉楊巨源等共誅吳曦,傳首詣行在,獻於廟社,梟三日,四川平。並誅曦妻子,家屬徙嶺南,奪其父挺官,遷吳璘子孫出蜀,存其廟祀,玠子孫免連坐。
三月丙子朔,蠲兩淮被兵州郡役錢。丁醜,斬偽四川都轉運使徐景望於利州。壬辰,興州將劉昌國引兵至階州,金人退去。癸巳,李好義複西和州。丁酉,金人去成州。庚子,詔以楊輔為四川宣撫使,安丙為端明殿學士、四川宣撫副使,起居舍人許奕為四川宣諭使。落程松資政殿大學士,奪六官、筠州安置。忠義統領張翼複鳳州。辛醜,曲赦四川,減雜犯死罪囚,釋杖以下。壬寅,責授程松順昌軍節度副使、澧州安置。
夏四月戊申,以吳獵兼四川宣諭使。子墌薨,追封申王,諡沖懿。癸醜,赦兩淮、湖北、京西被兵諸州,減雜犯死罪囚,釋流以下。蠲湖北、京西諸郡今年租賦。四川忠義人複大散關。己未,奉使金國通謝、國信所參議官方信孺發行在。庚申,以兵部尚書宇文紹節知江陵府,權湖北、京西宣撫使。壬戌,詔吳獵與宣撫司議,分興州都統司軍之半屯利州。丁卯,召楊輔詣行在,以吳獵為四川制置使。戊辰,以資政殿學士錢象祖參知政事。己巳,改興州為沔州。庚午,贈楊震仲官,仍官其子一人。癸酉,金人複破大散關。甲戌,赦西和、階、成、鳳四州。
五月丁醜,賞誅吳曦功。戊寅,用四川宣撫司奏,吳曦党人張伸之等一十六人除名,編配兩廣及湖南諸州。己醜,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社稷。辛卯,乙太皇太后謝氏有疾,赦,是日崩。四川宣撫副使司參贊軍事楊巨源與金人戰於長橋,敗績。戊戌,詔四川宣撫、制置司分治兵民。庚子,複置沔州副都統制,以李好義為之。辛醜,李好義襲秦州,敗還。
六月甲寅,賞守襄陽功。己未,李好義遇毒死。癸亥,以林拱辰為金國通謝使,遣富琯使金告哀,劉彌正賀金主生辰。癸酉,安丙殺其參議官楊巨源。
秋七月己卯,命不儔為嗣濮王。乙酉,以災傷,下詔罪己。
八月己巳,上大行太皇太后諡曰成肅皇后。
九月丁醜,詔諸路帥臣申儆邊備。辛巳,召張岩詣行在。壬午,方信孺以忤韓侂胄,坐用私覿物擅作大臣饋遺金將,奪三官、臨江軍居住。甲申,減極邊官吏舉主員。乙酉,權欑成肅皇后于永阜陵。丙戌,命淮西轉運司措置雄淮軍。辛卯,以趙淳為殿前副都指揮使兼江、淮制置使。乙未,張岩罷。辛醜,遣王冉持書赴金國都副元帥府。壬寅,祔成肅皇后神主于太廟。
冬十月乙巳,減臨安、紹興二府囚罪一等,蠲民緣欑宮役者賦。丙午,更殿前司純隊法。乙卯,複珍州遵義軍。丙辰,詔以邊事諭軍民。
十一月甲戌,詔:韓侂胄輕啟兵端,罷平章軍國事;陳自強阿附充位,罷右丞相。乙亥,禮部侍郎史彌遠等以密旨命權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誅韓侂胄於玉津園。以錢象祖兼知樞密院事,李壁兼同知樞密院事。以誅韓侂胄詔天下。丁醜,以夏震為福州觀察使、主管殿前司公事,將士行賞有差。奪陳自強三官、永州居住。戊寅,責授蘇師旦武泰軍節度副使、韶州安置;己卯,斬之。詔:「奸臣竄殛,當首開言路,以來忠讜。中外臣僚,各具所見以聞。」辛巳,再奪鄧友龍五官、南雄州安置,尋除名,徙循州。乙酉,置御前忠銳軍。丙戌,以禦史中丞衛涇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丁亥,詔立皇子榮王嚴為皇太子,更名懤。戊子,郭倪除名、梅州安置,郭僎除名,連州安置:仍籍其家。奪李壁三官、撫州居住。癸巳,奪張岩二官、徽州居住。己亥,以立皇太子,大赦。十二月癸卯,以丘崈為江、淮制置大使。罷山東、京東招撫司。以許奕為金國通問使。乙巳,太白晝見。丁未,罷京西北路招撫司。己酉,落葉適寶文閣待制。蠲兩淮州軍稅一年。庚戌,奪許及之二官、泉州居住。奪薛叔似二官、福州居住。再奪皇甫斌五官、英德府安置。癸醜,金人複破隨州。辛酉,以錢象祖為右丞相兼樞密使,衛涇及給事中雷孝友並參知政事,吏部尚書林大中簽書樞密院事。乙丑,以禮部尚書史彌遠同知樞密院事。丙寅,贈呂祖儉朝奉郎、直秘閣,官其子一人。丁卯,詔改明年為嘉定元年。是歲,浙西旱蝗,沿江諸州水。
本紀第三十九
○甯宗三
嘉定元年春正月戊寅,右諫議大夫葉時等請梟韓侂胄首於兩淮以謝天下,不報。辛巳,下詔求言。壬午,王柟還自河南,持金人牒,求韓侂胄首。丙戌,葉時等複請梟侂胄首於兩淮。戊子,安定郡王伯栩薨。壬辰,以史彌遠知樞密院事,以許奕為金國通謝使。
二月戊申,追複趙汝愚觀文殿大學士,諡忠定。詔史官改紹熙以來韓侂胄事蹟。壬子,詔臨安府振給流民。戊午,責授程松果州團練副吏、賓州安置。是月,郴州黑風峒寇羅世傳作亂,招降之。
三月癸酉,以毛自知首論用兵,奪進士第一人恩例。戊子,下詔戒飭內外群臣。複秦檜王爵、贈諡。己醜,王柟自軍前再還行在,議以韓侂胄函首易淮、陝侵地。辛卯,詔梟侂胄首於兩淮。是春,子垍生。
夏四月丙辰,詔後省科別群臣奏疏可行者以聞。贈彭龜年寶謨閣直學士,落李沐寶文閣學士。戊午,再責授陳自強複州團練副使、雷州安置,仍籍其家。
閏月辛未,置拘榷安邊錢物所。壬申,雨雹。癸未,子垍薨,追封肅王,諡沖靖。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決系囚,釋杖以下。甲申,詔自今視事,令皇太子侍立。乙酉,以錢象祖兼太子少傅,衛涇、雷孝友、林大中並兼太子賓客。辛卯,以旱,禱於天地、宗廟、社稷。癸巳,減常膳。乙未,蠲兩浙闕雨州縣貧民逋賦。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系囚。丙申,幸太乙宮、明慶寺禱雨。丁酉,以旱,詔求言。
五月辛酉,賜禮部進士鄭自成以下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甲子,太白經天。乙丑,以飛蝗為災,減常膳。丁卯,詔侍從、台諫疏奏闕政,監司、守令條上民間利害。
六月庚午,金人歸大散關。辛未,金人歸濠州。乙亥,衛涇罷。丙子,遣鄒應龍賀金主生辰。甲申,林大中薨。乙未,以蝗,禱於天地、社稷。丙戌,詔侍從、兩省、台諫舉沿邊守臣。辛卯,以史彌遠兼參知政事。
秋七月辛醜,詔呂祖泰特補上州文學。癸醜,以丘崈同知樞密院事。壬戌,以飛蝗為災,詔三省疏奏寬恤未盡之事。
八月戊辰朔,發米振貧民。辛未,丘崈卒。甲戌,命侍從、台諫、兩省詳議會子折閱利害。辛巳,以禮部尚書婁機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樓鑰簽書樞密院事。丙戌,詔禮部侍郎許奕、起居舍人曾從龍考訂監司、守令所陳民間利害,擇可行者以聞,其未上者趣之。甲午,發米二十萬,振糶江、淮流民。
九月辛醜,金使完顏侃、喬宇入見。壬子,出安邊所錢一百萬緡,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糴米振饑民。己未,詔以和議成諭天下。甲子,遣曾從龍使金賀正旦。乙丑,大風。赦沿邊諸州。
冬十月丙子,以錢象祖為左丞相,史彌遠為右丞相。雷孝友知樞密院事仍兼參知政事,婁機參知政事,樓鑰同知樞密院事。己卯,褒錄慶元上書楊宏中等六人。庚辰,封伯柷為安定郡王。辛巳,蔡璉除名,配贛州牢城。癸未,金遣使來賀瑞慶節。
十一月丙辰,金主璟殂。戊午,史彌遠以母憂去位。十二月戊辰,錢象祖罷。庚午,四川初行當五大錢。升嘉興府為嘉興軍。再奪李沐三官、信州居住。戊寅,改命曾從龍使金弔祭。己卯,黎州蠻畜卜寇邊。己醜,遣宇文紹彭使金賀即位。辛卯,蠲兩淮州軍二稅一年。是歲,江、淮制置司汰雄淮軍歸農,淮東揀刺八千餘人以補鎮江大軍及武鋒軍之闕,淮西揀刺二萬六千餘人以為御前定武軍。
二年春正月庚子,詔內外有司疏陳節用之事。辛醜,金遣裴滿正來告哀。丁己,以樓鑰參知政事,禦史中丞章良能知樞同密院事,吏部尚書宇文紹節簽書樞密院事。庚申,金遣蒲察知剛來獻遺留物。詔侍從、兩省、台諫各舉監司、郡守治行尤異者二三人。
二月己巳,金遣使來告即位。庚午,黎州蠻寇邊。壬午,以會子折閱日甚,詔侍從、兩省以下各疏奏所見。丁亥,罷法科試經義,複六場舊法。戊子,大風。
三月丙申,雨雹。巳酉,詔民以減會子之直籍沒家財者,有司立還之。戊午,禁兩淮官吏私買民田。庚申,命浙西及沿江諸州給流民病者藥。辛酉,罷漳、泉、福三州、興化軍賣廢寺田。壬戌,出內庫錢十萬緡為臨安貧民棺槥費。
夏四月乙丑,詔諸路監司督州縣捕蝗。戊辰,江、淮制置司言,放廬、濠二州忠義軍歸農。甲申,賜臨安諸軍死者棺錢。戊子,賜楊震仲諡曰節毅。
五月丙申,史彌遠起複。丁酉,以旱,詔諸路監司決系囚,劾守令之貪殘者,戊戌,借補訓武郎羅日願謀為變,伏誅。庚子,詔侍從、兩省、台諫各舉監司、郡守有政績才望者二人,以補郎官之闕。辛醜,申命州縣捕蝗。癸卯,詔兩淮、荊襄守令以戶口多寡為殿最。乙卯,釋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杖以下囚。除茶鹽賞錢。己未,以旱,詔群臣上封事。庚申,禱於天地、宗廟、社稷。
六月癸亥朔,命浙西諸州諭民種麻豆,毋督其租。詔台省及諸路監司速決滯獄。戊辰,奉安成肅皇后神禦于景靈宮。己巳,遣俞應符賀金主生辰。乙酉,複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己醜,命江西、福建、二廣豐稔諸州糴運以給臨安,仍償其費。辛卯,京湖制置司言,放諸州新軍及忠義人歸農。
秋七月癸巳,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五條。乙未,詔荒歉州縣七歲以下男女聽異姓收養,著為令。己亥,蠲信陽、荊門、漢陽軍民賦。壬寅,命兩淮轉運司給諸州民麥種。癸卯,募民以振饑免役。
八月甲子,聽兩淮諸州民行鐵錢於沿江八州。乙丑,以安丙為四川制置大使,罷宣撫司。甲戌,冊皇太子。丁醜,皇太子謁于太廟。戊寅,詔皇太子更名詢。己卯,黎州蠻複寇邊。丙戌,發米十萬石振兩淮饑民。
九月己亥,朝獻于景靈宮。庚子,朝享於太廟。辛醜,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丙午,增太學內舍生十員。癸醜,命吏部郎官劉龠等審定中外所陳會子利害,上於朝。己未,遣費培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丁卯,命京湖制置司募逃卒及放散忠義以補廂、禁軍闕。丁醜,金遣使來賀瑞慶節。己醜,命兩淮轉運司給諸州民稻種。減公私房廊白地錢什之三。
十一月辛卯朔,沔州統制張林等謀作亂,事覺,貸死除名、廣南羈管。甲午,詔浙西監司募饑民修水利。乙未,以歲饑罷雪宴。是月,郴州黑風峒寇李元礪作亂,眾數萬,連破吉、郴諸縣,詔遣荊、鄂、江、池四州軍討之。十二月甲子,四川制置大使司調官軍討黎州蠻,敗績。己巳,賜朱熹諡曰文。乙亥,詔諸州毋糴職田租。丙戌,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是歲,諸路旱蝗,揚、楚、衡、郴、吉五州、南安軍盜起。
三年春正月甲辰,下詔招諭群盜。又詔戒飭監司、郡守。丙午,雨土。
二月辛酉,黎州蠻複寇邊。庚午,詔楚州武鋒軍歲給累重錢,如大軍例。壬午,以工部侍郎王居安知隆興府,督捕峒寇。
三月丁酉,蠲都城及荒歉諸州民間逋負。己亥,以湖南轉運判官曹彥約知潭州,督捕峒寇。庚子,賜彭龜年諡曰忠肅。甲寅,誅楚州渠賊胡海。丙辰,以久雨,釋兩浙州縣系囚。
夏四月癸亥,李元礪犯南雄州,官軍大敗。乙丑,決臨安系囚,釋杖以下。丙寅,詔監司、守臣安集泰、吉二州民經賊蹂踐者。戊辰,出內庫錢二十三萬緡賜臨安軍民。己巳,詔臨安府給細民病死者棺櫬。
五月乙未,淮東賊悉平,詔寬恤殘破州縣。甲辰,以去歲旱蝗,百官應詔封事,命兩省擇可行者以聞。乙巳,命沿海諸州督捕海寇。戊申,經理兩淮屯田。庚戌,以江陵忠勇軍為御前忠勇軍。癸醜,以久雨,發米振貧民。
六月丁己朔,日有食之。壬戌,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十有九條。癸亥,遣黃中賀金主生辰。己卯,加楊次山少保,封永陽郡王。詔三衙、江上、四川諸軍主帥核實軍籍,期冒者以贓論。是月,池州副都統許俊、江州副都統劉元鼎與李元礪戰於江西,皆不利。知潭州曹彥約又與賊戰,亦為所敗,賊勢愈熾。
秋七月辛卯,申嚴圍田增廣之禁。癸卯,定南班為三十員。
八月乙亥,大風拔木。是月,臨安府蝗。
九月丙戌朔,詔三衙、江上諸軍,升差將校必以材藝年勞,其徇私者,台諫及制置、總領劾之。癸醜,遣錢仲彪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壬申,雷。金遣使來賀瑞慶節。丁醜,推南雄州戰歿將士恩。
十一月癸巳,賞楚州平賊功。乙巳,遣朝臣二人往兩浙路與提舉官議收浮鹽。是月,李元礪迫贛州、南安軍,詔以重賞募人討之。十二月丙辰,詔江、淮諸司嚴飭守令安集流民。戊午,婁機罷。丙寅,湖南賊羅世傳縛李元礪以降,峒寇悉平。辛巳,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黎州蠻請降。是歲,臨安、紹興二府、嚴、衢二州大水,振之,仍蠲其賦。
四年春正月己醜,敘州蠻攻嘉定府利店砦,陷之。甲辰,以四川鹽擔錢對減激賞絹一年。丙午,詔湖南、江西諸州經賊蹂踐者,監司、守臣考縣令安集之實,第其能否以聞。
二月乙卯,李元礪伏誅。壬戌,羅世傳補官,尋複叛。辛巳,罷廣西諸州牛稅。
閏月丁未,大風。辛亥,詔諸路帥臣、監司、守令格朝廷振恤之令及盜發不即捕者,重罪之。
三月己未,臨安府振給病民,死者賜棺錢。丙子,沔州將劉世雄等謀據仙人原作亂,伏誅。夏四月甲申,禁兩浙、福建州縣科折鹽酒。己醜,以吳曦沒官田租代輸關外四州旱傷秋稅。丙午,賜黑風峒名曰效忠。戊申,出內庫錢瘞疫死者貧民。是月,四川制置大使司置安邊司以經制蠻事,命成都路提刑李、潼川路安撫許奕共領之。
五月乙亥,賜禮部進士趙建大以下四百六十有五人及第、出身。
六月丁亥,遣余嶸賀金主生辰,會金國有難,不至而還。減京畿囚罪一等,釋杖以下。辛醜,更定四川諸軍軍額。
秋七月壬戌,太白晝見。丙寅,詔四川官吏嘗受偽命者,自今毋得敘用。丁醜,詔軍興以來爵賞冒濫者聽自陳,除其罪。
九月辛酉,敘州蠻寇邊。乙亥,羅世傳為其黨所殺。丁醜,遣程卓使金賀正旦。詔附會開邊得罪之人,自今毋得敘用。
冬十月甲辰,以金國有難,命江淮、京湖、四川制置司謹邊備。
十一月己酉朔,日有食之。癸醜,賞平峒寇功。甲戌,申嚴諸軍升差之制。十二月辛巳,奉議郎張鎡坐扇搖國本除名、象州羈管。癸未,以會子折閱不行,遣官體訪江、浙諸州。乙巳,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是歲,金國有難,賀生辰使不至。
五年春正月己巳,詔諸路通行兩浙倍役法,著為令。壬申,賜李好義諡曰忠壯。
二月壬午,罷兩淮軍興以來借補官。
六月癸未,遣傅誠賀金主生辰。乙酉,禁銅錢過江。
秋七月庚申,賞降敘州蠻功。戊辰,以雷雨毀太廟屋,避正殿減膳。
八月甲戌朔,禦後殿,複膳。
九月丙午,太白晝見。己酉,有司上《續編中興禮書》。庚戌,遵義砦夷楊煥來獻馬。辛未,罷沿海諸州海船錢。遣應武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辛巳,詔諸路總領官歲舉堪將帥者二三人,安撫、提刑舉可備將材者各二人。戊子,金遣使來賀瑞慶節。戊戌,雷。遣使弔祭安南。
十一月庚申,朝獻于景靈宮。辛酉,朝饗於太廟。壬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十二月丁醜,再蠲濠州租稅一年。壬午,詔蠲州縣橫增稅額。己亥,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
六年春正月庚申,宇文紹節卒。詔侍從、台諫、兩省官、帥守、監司各舉實才二三人。
二月丁醜,太白晝見。丙戌,有司上《嘉定編修吏部條法總類》。乙未,詔宗室毋與胥吏通姻,著為令。
三月癸亥,樓鑰罷。
夏四月丙子,以章良能參知政事。甲午,複法科試經義法,雜流進納人不預。
五月丁卯,以旱,命大理、三衙、臨安府決系囚。戊辰,修慶元六年以來寬恤詔令。
六月乙亥,詔刑部歲終上諸州未決之獄於尚書省,擇其最久者罪之。丁醜,遣董居誼賀金主生辰,會金國亂,不至而還。丁亥,複監司臧否守令及監司、郡守舉廉吏所知法。丙申,詔三衙、江上諸軍主帥各舉堪將帥者二三人。
八月己巳朔,詔諸路監司、帥臣舉所部官吏之才行卓絕、績用章著者。庚午,知思州田宗範謀作亂,夔州路安撫司遣兵討平之。是月,金人弑其主允濟。
九月甲辰,蠲京、湖諸州逋負二十八萬餘緡。
閏月戊辰朔,詔禦史台置考課監司簿。丙戌,以金主新立,命四川謹邊備。己醜,詔湖北監司、守令振恤旱傷。癸巳,雷。甲午,史彌遠等上《三祖下七世仙源類譜》、《高宗寶訓》、《皇帝玉牒》、《會要》。乙未,大雷。丙申,以雷發非時,下罪己詔。
冬十月丁酉朔,申嚴互送之禁。戊申,遣真德秀賀金主即位,會金國亂,不至而還。庚戌,遣李使金賀正旦,亦不至而還。甲子,金遣使來告即位。
十一月癸未,虛恨蠻寇嘉定府之中鎮砦。十二月壬寅,蠲瓊州丁鹽錢。癸亥,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是歲,兩浙諸州大水,振之。
七年春正月丁卯朔,四川制置司遣提舉皂郊博馬務何九齡率諸將及金人戰于秦州城下,敗還。丁醜,章良能薨。壬午,沔州都統王大才斬何九齡,梟首境上,以其事聞。
三月丁卯,以安丙同知樞密院事,成都府路安撫使董居誼為四川制置使。庚辰,金國來督二年歲幣。戊子,金人來止賀正旦使。
夏四月癸卯,蠲福建沿海諸州貧民納鹽。
五月丁醜,太白經天。乙酉,賜禮部進士袁甫以下五百四人及第、出身。
六月辛醜,以旱,命諸路州軍禱雨。甲辰,詔諸路監司、守臣速決滯訟。丙午,蠲兩浙路諸州贓賞錢。壬子,釋大理、三衙及兩浙路杖以下囚。丁巳,置嘉定府邊丁二千人以備蠻。
秋七月甲子朔,以左諫議大夫鄭昭先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戊辰,詔省吏毋授參議官。乙亥,金人來告遷于南京。庚寅,以起居舍人真德秀奏,罷金國歲幣。是月,夏人以書來四川,議夾攻金人,不報。
八月癸巳朔,罷關外四州所增方田稅。乙未,罷四川宣制司所補官。癸卯,複建宗學。置博士、諭各一人,弟子員百人。金國複來督歲幣。乙巳,太白經天。禁州縣沮壞義役。戊申,詔以安丙為觀文殿學士、知潭州。
九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太白晝見。乙丑,史彌遠等上《高宗中興經武要略》。戊寅,調殿前司兵增戍天長縣。丙戌,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杖以下囚。庚寅,釋兩浙路杖以下囚。除茶鹽賞錢。
冬十月壬辰朔,出內帑錢振臨安府貧民。
十一月辛酉朔,遣聶子述使金賀正旦,刑部侍郎劉龠等及太學諸生上章言其不可,不報。丙戌,命浙東監司發常平米振災傷州縣。罷四川制置大使司所開鹽井。十二月甲午,複罷同安監鑄錢。丁巳,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是歲,黎州蠻畜蔔始降。
八年春正月辛未,命師禹嗣秀王。詔侍從、兩省、台諫各舉將材三人。己卯,遣丁焴賀金主生辰。戊子,申嚴銷金鋪翠之禁。
二月丙午,雷孝友罷。壬子,蠲平江等五郡逋負米,釋其系囚。己未,雨土。
三月辛酉,詔大郡歲舉廉吏二人,小郡一人。乙亥,以旱,命諸路州縣禱雨。丙子,蠲臨安府茶鹽賞錢。釋兩浙諸州系囚。辛巳,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何致坐妄造事端、營惑眾聽,配廣西牢城。癸未,安定郡王伯柷薨。丙戌,釋江、淮闕雨州郡杖以下囚。
夏四月乙未,幸太一宮、明慶寺禱雨。辛醜,避正殿,減膳。壬寅,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癸卯,詔中外臣民直言時政得失。乙巳,減臨安及諸路雜犯死罪以下囚,釋杖以下。
五月辛未,雨。己卯,命利州路安撫司招刺忠義人。辛巳,禦正殿,複膳。癸未,複命有司禱雨。甲申,詔贓吏毋得減年參選,著為令。乙酉,發米振糶臨安府貧民。
六月丙辰,詔兩浙、江、淮路諭民雜種粟麥麻豆,有司毋收其賦,田主毋責其租。
秋七月辛酉,以鄭昭先參知政事,禮部尚書曾從龍簽書樞密院事。壬戌,詔四川立楊巨源廟,名曰褒忠。戊辰,蠲兩淮諸州今年秋稅並極邊五州明年夏稅。癸酉,蠲臨安、紹興二府貧民夏稅。丙子,發米三十萬石振糶江東饑民。庚辰,詔弟搢更名思正,侄均更名貴和。甲申,詔職田蠲放如民田,違者坐之。
八月己醜,賜張栻諡曰宣。庚子,申嚴宗子訓名法。丁未,權罷旱傷州縣比較賞罰。己酉,禁州縣遏糴。是月,蘭州盜程彥暉求內附,四川制置使董居誼卻之。
九月己巳,朝獻于景靈宮。庚午,朝饗於太廟。辛未,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乙亥,申嚴兩浙圍田之禁。甲申,罷四川法科試。
冬十月乙未,命六部各類赦書寬恤事,下諸路監司推行。壬寅,金遣使來賀瑞慶節。
十一月丙辰朔,封伯澤為安定郡王。癸亥,遣施累使金賀正旦。十二月己醜,詔楊巨源、李好義子孫各進一官。辛亥,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是歲,兩浙、江東西路旱蝗。
九年春正月乙丑,賜呂祖謙諡曰成。置馬軍司水軍。乙亥,遣留筠賀金主生辰。丙子,命諸州招填軍籍。辛巳,罷諸路旱蝗州縣和糴及四川關外科糴。
二月甲申朔,日有食之。辛亥,東西兩川地大震。
三月乙卯,又震。甲子,又震,馬湖夷界山崩八十裏,江水不通。丁卯,又震。壬申,又震。丁醜,詔侍從、台諫、兩省舉堪監司者各二人。
夏四月戊戌,秦州人唐進與其徒何進等引眾十萬來歸,四川制置使董居誼拒卻之。
五月癸酉,太白晝見。
六月辛卯,西川地震。壬辰,又震。乙未,又震,黎州山崩。戊申,振恤浙西被水州縣,寬其租稅。
秋七月戊辰,詔邊縣擇才不拘常法,其餘並遵三年之制。
九月甲申,詔兩浙、江東監司核州縣被水最甚者,蠲其租。
冬十月癸亥,西川地震。甲子,又震。丙寅,金遣使來賀瑞慶節。
十一月庚寅,遣陳伯震使金賀正旦。癸卯,以程彥暉攻圍鞏州,迫及川界,命利州副都統劉昌祖移駐西和州以備之。十二月丁巳,再給諸軍雪寒錢。乙亥,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
本紀第四十
○甯宗四
十年春正月癸巳,雨土。乙未,大風。庚子,遣錢撫賀金主生辰。
二月庚申,地震。
夏四月丁未朔,金人犯光州中渡鎮,執榷場官盛允升殺之,遂分兵犯樊城。戊申,鄂州、江陵府副都統王守中引兵拒之,金人遂分兵圍棗陽、光化軍。丙辰,詔江淮制置使李玨、京湖制置使趙方措置調遣,仍聽便宜行事。丁巳,命四川制置使董居誼酌量緩急,便宜行事。辛酉,廬州鈐轄王辛敗金人於光山縣之安昌砦,殺其統軍完顏掩。壬戌,金兵遁去,隨州、光化皆以捷聞。丁卯,詔出戍官兵金給其家。
五月辛巳,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杖以下囚,蠲茶鹽賞錢。甲申,賜禮部進士吳潛以下五百二十有三人及第、出身。癸卯,趙方請下詔伐金,遂傳檄招諭中原官吏軍民。
六月庚戌,太白晝見。戊午,詔厲將士,募京西忠義人進討。辛未,東川大水。癸酉,太白經天。
秋七月丙子朔,日有食之。戊寅,以旱,釋諸路杖以下囚。甲申,雅州蠻寇邊,焚碉門砦,遣兵討之。丁亥,嗣濮王不儔薨。庚子,詔諸軍將佐有罪者送屯駐州鞫之,罷軍士淫刑。
八月乙丑,詔監司、郡守各舉威勇才略可將帥者二人。
冬十月乙巳朔,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及兩浙諸州杖以下囚。癸酉,蠲三衙、江上諸軍公私逋負錢。
十一月丁醜,大風。庚辰,太白晝見。甲申,詔浙東提舉司發米十萬石振給貧民。戊戌,太白經天。十二月戊申,以軍興,募民納粟補官。乙卯,詔武舉人毋複應文舉。癸亥,金鳳翔副統軍完顏贇以步騎萬人犯四川。戊辰,迫湫池堡。己巳,破天水軍,守臣黃炎孫遁。金人攻白環堡,破之。庚午,迫黃牛堡,統制劉雄棄大散關遁,金人據之。
十一年春正月壬午,京東路忠義李全率眾來歸,詔以全為京東路總管。戊子,金人圍皂郊堡。壬辰,利州將麻仲率忠義人焚秦州永寧砦。乙未,以度僧牒千給四川軍費。丁酉,詔四川忠義人立功,賞視官軍。金人犯隔芽關,興元都統李貴遁,官軍大潰。
二月甲辰,金人焚大散關而去。乙巳,沔州都統王大才馬蹶,死於河池。丙午,金人破皂郊,死者五萬人。丁未,金人破湫池堡。戊申,金人圍隨州、棗陽軍,遊騎至漢上,均州守臣應謙之棄城走。丙辰,白虹貫日。楚州鈐轄梁昭祖焚金人糧舟於大清河,京東忠義副都統沈鐸遣兵助之。
三月丁醜,金人焚湫池堡而去。戊子,利州統制王逸等率忠義人複皂郊,金副統軍完顏贇、包長壽遁去,沔州軍士郭雄追斬贇首,長壽僅以身免。己醜,沔州都統劉昌祖至皂郊。辛卯,忠義人十萬余出攻秦州,官軍繼進,至赤谷口,王逸傳昌祖之命退師,且放散忠義人,軍大潰。癸巳,包長壽合長安、鳳翔之眾,複攻皂郊,遂趨西和州。是日,鎮江忠義統制彭惟誠等敗於泗州。丙申,劉昌祖焚西和州遁,守臣楊克家棄城去。戊戌,金人破西和州。
夏四月甲辰,劉昌祖焚成州遁,守臣羅仲甲棄城去。是日,金人去西和州。戊申,命四川增印錢引五百萬以給軍費。階州守臣侯頤棄城去。是日,金人去成州。戊午,金人複犯大散關,守將王立遁。己未,金人犯黃牛堡,興元都統吳政拒退之。癸亥,政至大散關,執王立斬之。
五月乙亥,命四川制置司招進忠義人。癸未,蚩尤旗見,其長竟天。丁亥,詔侍從、台諫、兩省官集議平戎、禦戎、和戎三策。壬辰,申嚴試法官七等之制。
六月辛酉,詔湖州振恤被水貧民。
秋七月癸酉,奪知天水軍黃炎孫三官、辰州居住。乙酉,修《孝宗寶訓》。辛卯,蠲四川關外諸州稅役。甲午,蠲光州民兵戰死之家稅役。
九月己卯,朝獻于景靈宮。庚辰,朝鄉於太廟。辛己,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辛卯,安定郡王伯渾薨。丙申,興元都統吳政、利州副都統張威各進三官。劉昌祖奪五官、韶州安置。冬十月丙午,羅仲甲、楊克家、侯頤並奪三官,仲甲常德府、克家道州、頤撫州居住。戊午,大風。壬戌,修盱眙軍城。
十一月壬申,金人攻安豐軍之黃口灘。是月,陝西人張羽來歸。
十二年春正月戊辰朔,召董居誼詣行在。以新利州路安撫使聶子述為四川制置使。庚辰,金人犯湫池堡,守將石宣拒退之。甲申,金人攻白環堡,守將董炤拒退之。戊子,金人犯成州,沔州都統張威自西和州退守仙人原。庚寅,金人犯隨州、棗陽軍,又破信陽軍之二砦,京西諸將引兵拒之。辛卯,金人犯西和州,守臣趙彥呐設伏以待之,殲其眾乃還。金人犯安豐軍,建康都統許俊遣將卻之。金人焚成州,犯河池,守將張斌遁去。癸巳,金人圍安豐軍及光州,攻光化軍,破鄖山縣,進副均州。甲午,破鳳州,守臣雷雲棄城去,金人夷其城。乙未,興元都統吳政及金人戰於黃牛堡,死之。金人乘勝攻武休關。
二月戊戌朔,金人破光山縣。太白晝見。壬寅,金人圍棗陽軍,京湖制置使趙方遣統制扈再興救之,不克進而還。癸卯,金人破武休關,興元都統李貴遁還,利州路提刑、權興元府事趙希昔棄城去。丁未,金人破興元府。戊申,金人攻棗陽軍。己酉,遣殿前司軍八千人防捍江面。庚戌,以曾從龍同知樞密院事兼江、淮宣撫使,權吏部尚書任希夷簽書樞密院事。辛亥,金人破大安軍,守臣李文子棄城去。金人犯洋州,守臣蔡晉卿遣兵拒之,不克,洋州破。壬子,四川制置使董居誼自利州遁。沔州都統張威遣統制石宣等邀擊金人于大安軍,大破之,獲其將巴土魯安,金人遂去興元府。丙辰,金人去洋州。丁巳,京湖制置使趙方遣統制扈再興等引兵三萬餘人出攻唐、鄧二州,隨州忠義統領劉世興等引兵攻唐州。甲子,金人去棗陽軍。乙丑,夏人複以書來四川,議夾攻金人,利州路安撫丁焴許之。
三月己巳,以鄭昭先知樞密院事,曾從龍參知政事。癸酉,金人複入洋州,焚其城而去。乙亥,興元軍士權興等作亂,犯巴州,守臣秦季棄城去。鄂州統制劉世榮會兵攻唐州。丁亥,太白晝見。權興等降。癸巳,雨土。甲午,金人自盱眙退師。
閏月己未,追雷雲三官、梅州安置。辛酉,贈吳政為右武大夫、忠州刺史。壬戌,詔撫諭四川官軍、忠義人。癸亥,興元軍士張福、莫簡等作亂,以紅巾為號。是春,金人圍安豐軍、滁、濠、光三州。江、淮制置使李玨命池州都統武師道、忠義軍統制陳孝忠救之,皆不克進。金人遂分兵自光州犯黃州之麻城,自濠州犯和州之石磧,自盱眙軍犯滁州之全椒、來安及揚州之天長、真州之六合。淮南流民渡江避亂,諸城悉閉。金人遊騎數百至東採石、楊林渡,建康大震。京東總管李全自楚州、忠義總轄季先自漣水軍各引兵來援,金人乃解去。全追擊,敗之于曹家莊,獲其貴將。
夏四月庚午,張福入利州,四川制置使聶子述遁,殺總領財賦楊九鼎。丁醜,張福掠閬州,丁亥,掠果州。癸巳,曾從龍罷。以鄭昭先兼參知政事,崇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安丙為四川宣撫使。董居誼落職,奪三官。
五月乙未朔,召聶子述詣行在。張福薄遂寧府,潼川府路轉運判官、權府事程遇孫棄城遁。丁酉,減兩淮、荊襄、湖北、利州路沿邊諸州雜犯死罪囚,釋流以下,仍蠲今年租稅。己亥,太學生何處恬等伏闕上書,以工部尚書胡榘欲和金人,請誅之以謝天下。張福入遂寧府,焚其城。甲寅,四川宣撫司命沔州都統張威引兵捕福。戊午,福入普州,守臣張已之棄城遁。癸亥,詔侍從、兩省、台諫各舉文武可用之才二三人。
六月戊辰,張福屯普州之茗山。庚午,張威引兵至。丙子,太白晝見。辛巳,西川地震。太白晝見。癸未,張福請降,乙酉,張威執之,歸於宣撫司。丁亥,嗣濮王不嫖薨。金國招諭李全等,不聽。辛卯,太白經天。癸巳,丁焴複以書約夏國攻金人。
秋七月丙申,張福伏誅。複奪董居誼二官、永州居住。庚子,張威捕賊眾一千三百餘人誅之,莫簡自殺,紅巾賊悉平。癸亥,李全引兵至齊州,知州王贇以城降。
八月戊辰,複合利州東、西路為一。
九月丙午,罷江、淮制置司,置沿江、淮東西制置司。以寶文閣待制李大東為沿江制置使,淮南轉運判官趙善湘為主管淮西制置司公事,淮東提刑賈涉為主管淮東制置司公事兼節制京東、河北路軍馬。
十一月辛亥,進封楊次山為會稽郡王。十二月壬申,京東節制司言複京東、河北二府九州四十縣。乙亥,築興元府城。丁醜,雅州蠻入盧山縣。己卯,四川宣撫司遣兵取洮州,召諸將議出師,招諭中原豪傑。辛巳,蠻焚碉門砦,邊丁大敗。乙酉,金人犯鳳州之長橋。丁亥,四川宣撫司命罷洮州之師。己醜,京湖置司遣統制扈再興等引兵六萬人,分二道出境。庚寅,賞茗山捕賊功。
十三年春正月丁酉,扈再興引兵攻鄧州,鄂州都統許國攻唐州,不克而還。金人追之,遂攻樊城,趙方督諸將拒退之。己亥,雅州蠻複掠盧山縣,遣兵討之。己酉,命不淩為嗣濮王。戊午,夏人複以書來四川,議夾攻金人。
三月辛卯朔,雨土。丁巳,黎州土丁叛,遣兵討之。
夏四月庚申朔,淮東制置賈涉招諭山東、兩河豪傑。
五月庚寅朔,雅州蠻降。戊戌,史彌遠等上《玉牒》及《三祖下第七世宗藩慶系錄》。
六月癸酉,賜禮部進士劉渭以下四百七十有五人及第、出身。加安丙少保。丙子,以李全為左武衛大將軍。壬午,以季先為果州團練使、漣水軍忠義副都統,命赴樞密院議事,未至,殺之。
秋七月戊戌,以京東、河北諸州守臣空名官告付京東、河北節制司,以待豪傑之來歸者。丙午,以任希夷兼參知政事。丙辰,四川宣撫司招黎人土丁,降之。
八月癸亥,皇太子詢薨,諡曰景獻。壬申,安丙遺夏人書,定議夾攻金人。癸未,四川宣撫司命利州統制王仕信引兵赴熙、鞏州會夏人,遂傳檄招諭陝西五路官吏軍民。甲申,複海州,以將作監丞徐晞稷知州事。盱眙將石珪叛入漣水軍,詔以珪為漣水忠義軍統轄。
九月辛卯,夏人引兵圍鞏州,且來趣師。甲午,太白晝見。王仕信引兵發宕昌。乙未,四川宣撫司統制質俊、李寔引兵發下城。戊戌,四川宣撫司命諸將分道進兵,沔州都統張威出天水,利州副都統程信出長道,興元副都統陳立出大散關,興元統制田胃為宣撫司帳前都統出子午谷,金州副都統陳昱出上津。己亥,張威下令所部諸將毋得擅進兵。庚子,質俊等克來遠鎮。辛醜,王仕信克鹽川鎮。壬寅,質俊等自來遠鎮進攻定邊城,金人來救,俊等擊破之。乙巳,程信、王仕信引兵與夏人會于鞏州城下。丁未,攻城不克。庚戌,金人犯皂郊堡,沔州統制董炤等與戰,大敗。壬子,程信及夏人攻鞏州不克,信引兵趨秦州。丙辰,夏人自安遠砦退師。
冬十月丁巳朔,程信邀夏人共攻秦州,夏人不從,信遂自伏羌城引軍還,諸將皆罷兵。戊寅,程信以四川宣撫司之命,斬王仕信於西和州。四川宣撫司以張威不進兵,罷其軍職。
十一月庚戌,大風。壬子,臨安府火。十二月戊午,大風。壬申,漣水忠義軍統轄石珪叛。癸未,鎮江副都統翟朝宗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寶」來獻。
十四年春正月丙戌朔,以雪寒,釋大理、三衙、臨安、兩浙諸州杖以下囚。乙未,地震。以李全還自山東,賜緡錢六萬。庚子,立四川運米賞格。
二月戊辰,金人圍光州。己巳,金人犯五關。壬申,金人治舟於團風,弗克濟,遂圍黃州,分兵破諸縣,又遣別將犯漢陽軍。丁醜,李全棄泗州遁,還。甲申,詔淮東、京湖諸路應援淮西,沿江制置司防守江面,權殿前司職事馮榯將兵駐鄂州,京東忠義都統李全將兵救蘄、黃,榯不果行。
三月丙戌朔,鄂州副都統扈再興引兵攻唐州。丁亥,金人破黃州,淮西提刑、知州事何大節棄城遁死。庚寅,長星見。李全自楚州引兵援淮西。癸巳,扈再興引所部趨蘄州。甲午,太白晝見。乙未,詔京湖制置司趣援蘄、黃。己亥,金人陷蘄州,知州事李誠之及其家人、官屬皆死之。癸醜,金人退師,扈再興邀擊,敗之於天長鎮,甲寅晦,又敗之。
夏四月乙卯,複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乙丑,命任子簾試于禦史台。戊辰,金人渡淮而北,李全遣兵追擊,敗之。
五月甲申朔,日有食之。壬辰,史彌遠等上《孝宗寶訓》、《皇帝會要》。丙申,西川地震。乙巳,頒《慶元寬恤詔令》。
六月甲寅朔,初置沿江制置副使司于鄂州。丙寅,詔以侄福州觀察使貴和為皇子,更名竑,進封祁國公。丁卯,以立皇子告于天地、宗廟、社稷。乙亥,以太祖十世孫與莒補秉義郎。丙子,減京畿囚罪一等,釋杖以下。辛巳,大風。
秋七月辛醜,以趙方為京湖制置大使,賈涉為淮東制置使兼京東、河北路節制使。丁未,修《光宗寶訓》。
八月乙卯,賜史彌遠家廟。任希夷罷。壬戌,以兵部尚書宣繒同知樞密院事,給事中俞應符簽書樞密院事。甲子,以秉義郎與莒為右監門衛大將軍,賜名貴誠。乙丑,追封史浩為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戊寅,以侄右監門衛大將軍貴誠為果州團練使。
九月癸未,立貴誠為沂靖惠王后。己醜,朝獻于景靈宮。庚寅,朝饗於太廟。辛卯,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
冬十月癸醜,京東、河北節制司言複滄州,詔以趙澤為河北東路鈐轄、知州事。甲寅,複以齊州為濟南府,兗州為襲慶府。丙寅,夏人複以書來四川趣會兵。庚午,雷。
十一月己亥,安丙薨。是月,京東安撫張林叛。十二月庚申,鄭昭先罷。
閏月辛巳朔,以宣繒兼參知政事,俞應符兼權參知政事。戊申,以殿前司同正將華嶽等謀為變,殺之。是歲,浙東、江西、福建諸路旱,沔、成、階、利四州水,振之。
十五年春正月庚戌朔,禦大慶殿,受恭膺天命之寶。癸醜,立李誠之廟於蘄州。甲寅,褒贈蘄州死事官吏,錄其子孫有差。丁巳,詔撫諭山東河北軍民、將帥、官吏。己未,以受寶,大赦,文武官各進秩一級,大犒諸軍。
二月庚子,罷禦史台簾試任子法。
三月丁巳,詔江西提舉司振恤旱傷州縣。
夏四月壬午,詔蠲蘄州今年租賦。
五月庚戌,太白晝見。甲寅,詔監司慮囚,察州縣匿囚者劾之。丁巳,進封子祁國公竑為濟國公。己未,以侄果州團練使貴誠為邵州防禦使。壬戌,知濟南府種斌等攻張林于青州,林遁去。己巳,修《孝宗經武要略》。
六月辛卯,俞應符薨。
秋七月甲子,詔江淮、荊襄、四川制置監司條畫營田來上。
八月己卯,命戶部詳議義役。辛卯,詔文武官毋得歸宗,著為令。甲午,有彗星出於氐。
九月辛亥,以宣繒參知政事,給事中程卓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薛極賜出身,簽書樞密院事。癸醜,雷,大雨雹。丁巳,複以隨州三關隸德安府,置關使。壬戌,彗星沒。辛未,太白晝見。
冬十月丙子,以收復京東州軍,犒賞忠義有差。
十一月戊午,赦京東、河北路。十二月乙亥朔,發米振給臨安府貧民。丙子,以雪寒,釋京畿及兩浙諸州杖以下囚。丁亥,以李全為保甯軍節度使、右金吾衛上將軍、京東路鎮撫副使。
十六年春正月戊申,詔命官犯贓毋免約法。己酉,子坻生,辛酉,命淮東制置司振給山東流民。
二月戊子,雨土。己醜,嗣秀王師禹薨,追封和王。戊戌,子坻薨,追封邳王,諡沖美。
三月戊申,張林所部邢德來歸,詔進二官,複以為京東東路副總管。丁卯,以道州民饑,詔發米振之。夏五月甲辰,詔右選試注官如左選之制。戊申,賜禮部進士蔣重珍以下五百四十有九人及第、出身。戊辰,詔複潭州稅酒法。
六月丁酉,程卓薨。秋八月辛巳,詔州縣經界毋增紹興稅額。癸未,申嚴舶船銅錢之禁。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乙巳,詔江、淮諸司振恤被水貧民。乙卯,雷。冬十一月辛亥,以太平州大水,詔振恤之。
十二月辛巳,命淮東、西總領及沿江被水州募江西、湖南民入米補官。癸未,嗣濮王不淩薨。壬辰,雷。
十七年春正月戊戌朔,詔補先聖裔孔元用為通直郎,錄程頤後。癸亥,命淮東西、湖北路轉運司提督營屯田。
二月癸巳,蠲台州逋賦十萬餘緡。甲午,命臨安府振糶貧民。
三月癸醜,雪。是月,金人迫西和州,尋引兵還。
夏四月辛卯,詔廬州振糶饑民。乙未,賜李全、彭義斌錢三十萬緡為犒賞戰士費。
五月戊戌,詔核實兩淮、京湖、四川、江上諸軍之數。
六月丁卯朔,太白經天,晝見。癸酉,知西和州尚震午坐金兵至謀遁,奪三官、嶽州居住。壬辰,大名府蘇椿等舉城來歸,詔悉補官,即以其州授之。
秋七月丁酉朔,命福建路監司振恤被水貧民。辛亥,命師嵓嗣秀王。
八月乙亥,罷通州天賜鹽場。丙戌,帝不豫。閏八月乙未朔,申嚴兩浙諸州輸苗過取之禁。丁酉,皇帝崩于福寧殿,年五十七。史彌遠傳遺詔,立侄貴誠為皇子,更名昀,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垂簾聽政。進封皇子竑為濟陽郡王,出居湖州。寶慶元年正月己醜,諡曰仁文哲武恭孝皇帝,廟號甯宗。三月癸酉,葬於會稽之永茂陵。三年九月,加諡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
贊曰:宋世內禪者四,甯宗之禪,獨當事勢之難,能不失禮節焉,斯可謂善處矣。初年以舊學輔導之功,召用宿儒,引拔善類,一時守文繼體之政,燁然可觀。中更侂胄用事,內蓄群奸,至指正人為邪,正學為偽,外挑強鄰,流毒淮甸。頻歲兵敗,乃函侂胄之首,行成于金,國體虧矣。既而彌遠擅權,幸帝耄荒,竊弄威福。至於皇儲國統,乘機伺間,亦得遂其廢立之私,他可知也。雖然,宋東都至於仁宗,四傳而享國百年,邵雍稱為前代所無,南渡至甯宗,亦四傳而享國九十有八年,是亦豈偶然哉。惜乎神器授受之際,寧、理之視仁、英,其跡雖同,其情相去遠矣。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諱昀,太祖十世孫。父希盧,追封榮王,家於紹興府山陰縣,母全氏。以開禧元年正月癸亥生於邑中虹橋裏第。前一夕,榮王夢一紫衣金帽人來謁,比寤,夜漏未盡十刻,室中五采爛然,赤光屬天,如日正中。既誕三日,家人聞戶外車馬聲,亟出,無所睹。幼嘗晝寢,人忽見身隱隱如龍鱗。是時,甯宗弟沂靖惠王薨,無嗣,以宗室希瞿子賜名均為沂王后,尋改賜名貴和。嘉定十三年八月,景獻太子薨,甯宗以國本未立,選太祖十世孫年十五以上者教育,如高宗擇普安、恩平故事,遂以十四年六月丙寅立貴和為皇子,改賜名竑,而以帝嗣沂王。六月乙亥,補秉義郎。八月甲子,授右監門衛大將軍,賜名貴誠。十五年五月丁巳,以竑為檢校少保,進封濟國公。己未,以帝為邵州防禦使。帝性凝重寡言,潔修好學,每朝參待漏,或多笑語,帝獨儼然。出入殿庭,矩度有常,見者斂容。會濟國公竑與丞相史彌遠有違言,彌遠日謀媒蘖其失于甯宗,屬意於帝而未遂。
十七年八月丙戌,甯宗違豫,自是不視朝。壬辰,疾篤,彌遠稱詔以貴誠為皇子,改賜名昀,授武泰軍節度使,封成國公。
閏月丙申,甯宗疾甚,丁酉,崩于福寧殿。彌遠使楊谷、楊石入白楊皇后,稱遺旨以皇子竑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濟陽郡王、判甯國府,命子昀嗣皇帝位。大赦。尊楊皇后曰皇太后,同聽政。封竑為濟王,賜第湖州,以醴泉觀使就第。癸亥,詔宮中自服三年喪。
九月乙亥,詔褒表老儒,以傅伯成為顯謨閣學士,楊簡寶謨閣直學士,並提舉南京鴻慶宮。柴中行敘複元職,授右文殿修撰、主管南京鴻慶宮。戊寅,詔兄濟王妻衛國夫人吳氏封許國夫人。己卯,皇太后、皇帝禦便殿垂簾。詔以先聖四十九代孫行可為迪功郎,授判、司、簿、尉;以禮部侍郎程珌、吏部侍郎朱著、中書舍人真德秀兼侍讀;工部侍郎葛洪、起居郎喬行簡、宗正少卿陳貴誼、軍器監王塈兼侍講。壬午,葛洪權工部尚書,升兼侍讀。辛卯,祀明堂,大赦。
冬十月戊戌,詔諸路提點刑獄以十一月按理囚徒。己亥,嗣秀王師嵓薨。壬子,詔百官奉按月給。
十一月甲子,右正言麋溧請承順東朝,繼志述事,壹以孝宗為法,而新政之切者,曰畏天、悅親、講學、仁民。上嘉納焉。癸未,以五月十六日為皇太后壽慶節。丁亥,詔改明年為寶慶元年。戊子,以葛洪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己醜,詔以生日為天基節。十二月甲午,雪寒,免京城官私房賃地、門稅等錢。自是祥慶、災異、寒暑皆免。癸醜,開經筵,詔輔臣觀講。詔太后所居殿號曰慈明。辛酉,請大行皇帝諡號于南郊,諡曰仁文哲武恭孝皇帝,廟號曰甯宗。
寶慶元年春正月壬戌朔,詔舉賢良。庚午,湖州盜潘壬、潘丙、潘甫謀立濟王竑,竑聞變,匿水竇中,盜得之,擁至州治,以黃袍加其身,守臣謝周卿率官屬入賀。初,壬等偽稱李全以精兵二十萬助討史彌遠擅廢立之罪,比明視之,皆太湖漁人及巡尉兵卒,竑乃遣王元春告於朝,而率州兵誅賊。彌遠奏遣殿司將彭任討之,至則盜平。又遣其客秦天錫托宣醫治竑疾,諭旨逼竑死,尋詔貶為巴陵郡公。辛未,詔保甯軍節度使師彌為檢校少保。詔以皇太后弟奉國軍節度使楊谷、保甯節度楊石並開府儀同三司。丙戌,濟王竑訃聞,特輟視朝。己醜,上甯宗諡冊、寶。
二月甲午,詔故太師、武勝定國軍節度使、鄂王嶽飛諡忠武。丙申,詔師彌檢校少師、嗣秀王。丙辰,楚州火。戊午,發廩振在京細民,給犒馬步軍、皇城司守衛軍有差。
三月癸酉,葬甯宗於會稽永茂陵。
夏四月辛卯朔,甯宗祔廟。壬辰,詔皇兄竑贈少師、保靜、鎮潼軍節度使,直舍人院王塈等繳奏命,遂寢。丁酉,皇太后手書:「多病,自今免垂簾聽政。」壬寅,帝兩請皇太后垂簾,不允。辛亥,發廩振在京細民。
五月甲子,詔:「內外文武大小之臣,于國政有所見聞,封章來上,毋或有隱。」丙寅,詔不熄為保康軍承宣使、嗣濮王。
六月辛卯,太白晝見。丁未,詔史彌遠為太師,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魏國公。彌遠辭免太師。
秋七月丁醜,滁州大水,詔振恤之。乙酉,詔行大宋元寶錢。
八月壬寅,以司農丞姚子才封事切直,詔進一秩,授秘書郎。癸卯,詔知袁州趙{政}夫直秘閣、福建提點刑獄,以旌廉吏。丙午,詔侍從、給諫、卿監、郎官,並在外前執政、侍從、帥臣、監司,各舉廉吏三人。戊申,詔侍從、兩省、台諫、三衙、知閣、禦帶、環衛官,在外前執政、侍從,帥臣、監司、都副都統制及屯戍主將,其各舉堪充將帥三人。己酉,地震。壬子,張九成贈太師,追封崇國公,諡文忠。甲寅,以程頤四世孫源為籍田令。乙卯,莫澤言真德秀舛論綱常,簡節上語,曲為濟王地。詔德秀煥章閣待制、提舉玉隆萬壽宮。丁巳,詔戒貪吏。
九月丙寅,著作佐郎陶崇上保業、慎獨、謹微、持久四事,帝嘉納之。
冬十月癸巳,有流星大如太白。甲寅,詔會稽欑宮所在,稅賦盡免折科,山陰縣權免三年。十一月癸亥,宣繒兼同知樞密院事,薛極參知政事,葛洪簽書樞密院事。詔邵州潛藩,可升為寶慶府。筠州與禦名音相近,改為瑞州。壬午,雪寒,在京諸軍給緡錢有差,出戍之家倍之。自是祥慶、災異、霪雨、雪寒鹹給。甲申,朱端常言魏了翁封章謗訕,真德秀奏劄誣詆。詔魏了翁落職,奪三秩、靖州居住;真德秀落職罷祠。
十二月甲辰,詔刪修敕令。是歲,兩浙路戶一百九十七萬五千九百九十六,口二百八十二萬二千三十二。福建路戶一百七十萬四千一百八十六,口二百五十五萬三千七十九。
二年春正月癸亥,詔贈沈煥、陸九齡官,煥諡端憲,九齡諡文達。錄張九成、呂祖謙、張栻、陸九淵子孫官各有差。癸酉,詔布衣李心傳赴闕。戊寅,熒惑入氐。壬午,太白、歲星、填星合於女。
二月辛卯,臨察禦史梁成大言真德秀有大惡五,僅褫職罷祠,罰輕。詔削二秩。
三月癸酉,以久雨,詔大理寺、三衙、兩浙運司、臨安府諸屬縣榷酒所,凡贓賞等錢,罪已決者,一切勿征,毋錮留妻子。自是霖潦、寒暑皆免。戊寅,詔太常寺建功臣閣,以「昭勳崇德」為名。己卯,蘄州火。
夏四月己醜,詔輔臣奉薄,其以《隆興格》為制。辛亥,有流星大如太白。
六月丙申,禦後殿,賜進士王會龍以下九百八十九人及第、出身有差。壬寅,詔以孔子五十二代孫萬春襲封衍聖公。
秋七月戊辰,雷電、雨,晝晦,大風。遂安、休寧兩縣界山裂,洪水壞公宇、民居、田疇。八月乙巳,濟王竑追降巴陵縣公。辛亥,衛涇薨。
九月庚申,雷。
冬十月甲申,詔《甯宗禦集》閣以「寶章」為名,仍置學士、待制員。辛醜,又雷。辛亥,熒惑、歲星、填星合於女,熒惑犯填星。改湖州為安吉州。
十一月甲寅,修祚德廟,以嚴程嬰、公孫杵臼之祀。丙辰,始禦紫宸殿。辛酉,熒惑犯歲星。丙子,日南至,上詣慈明殿。十二月癸卯,親享太廟。
三年春正月辛亥朔,上壽明皇太后尊號冊、寶於慈明殿。壬子,史彌遠二秩。辛酉,以楊谷、楊石並為少傅。知楚州姚翀朝辭,奏淮楚忠義軍事,上曰:「南北皆吾赤子,何分彼此,卿其為朕撫定之。」己巳,詔:「朕觀朱熹集注《大學》、《論語》、《孟子》、《中庸》,發揮聖賢蘊奧,有補治道,朕勵志講學,緬懷典刑,可特贈熹太師,追封信國公。」三月庚戌朔,詔郡縣長吏勸農桑,抑末作,戒苛擾。工部侍郎朱在進對,奏人主學問之要,上曰:「先卿《中庸序》言之甚詳,朕讀之不釋手,恨不與同時。」辛亥,以皇太后尊號冊、寶禮成,侄孫楊鳳孫以下推恩有差。
夏四月戊戌,宣引前丞相謝深甫孫女謝氏詣慈明殿進見。
五月壬子,詔嶽珂戶部侍郎,依前淮東總領兼制置使。
閏月己卯朔,詔:郡縣系囚不實書曆,未經結錄,守臣輒行特判,憲司其詳覆所部獄案,歲月淹延者重置於憲。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乙酉,太陰犯心。丁酉,詔振贍被水郡縣,其竹木等稅勿征。丙午,史彌遠乞歸田裏,詔不允。
八月庚戌,詔謝氏特封通義郡夫人。癸亥,詔凡試邑兩經罷黜,更勿授知縣、縣令。甲戌,太白、熒惑合於翼。丙子,城太平州,詔知州綦奎進中奉大夫,余推恩有差。
九月癸未,故觀文殿大學士、魏國公、贈太師留正諡忠宣。丙午,追上甯宗徽號曰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
冬十月甲子,右監門衛大將軍與奭改賜名貴謙,授宜州觀察使,繼沂王后。右千牛衛將軍孟杓改賜名乃裕,授和州防禦使,繼景獻太子後。甲戌,趙范江東提刑兼知池州,節制防江水步軍、池州都統司軍馬。
十一月戊寅,奉上甯宗徽號冊寶於太廟。辛巳,日南至,郊,大赦。改明年為紹定元年。十二月己酉,日旁有氣如珥。壬申,發廩振贍京城細民。大元兵破關外諸隘,四川制置鄭損棄三關。
紹定元年春正月丙子朔,上壽明慈睿皇太后尊號冊寶於慈明殿。楊谷、楊石並升少師。
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己酉,流星晝隕。
秋七月戊戌,熒惑犯南斗。
冬十月戊申,熒惑犯壁壘陣星。丁巳,熒惑、填星合于危。甲子,熒惑犯填星。
十一月癸酉,熒惑入羽林。庚辰,雷。丁酉,詔申嚴皇城司給符之制,照闌入法。十二月辛亥,以薛極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葛洪參知政事,袁韶同知樞密院事,鄭清之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二年春正月庚辰,大理司直張衍上檢驗、推鞠四事。詔刑獄人命所關,其令有司究行之。丁亥,熒惑、歲星合于婁。
二月庚戌,詔歲舉廉吏或犯奸贓,保任同坐,監司、守臣其申嚴覺察。
三月辛卯,詔郡縣系囚多瘐死獄中,憲司其具獄官姓名以聞,黜罷之。
夏四月庚申,詔郡縣官闕,毋令藝術人、豪民、罷吏借補權攝。
五月,詔成都、潼川路歲旱民歉,制司、監司其亟振恤,仍察郡縣奉令勤惰以聞。辛巳,賜進士黃朴以下五百五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詔戶絕者許立嗣,毋妄籍沒。
六月丁巳,詔通義郡夫人謝氏進封美人。
九月丁卯,台州大水。壬辰,有流星大如太白。
冬十月壬戌,詔台州水災,除民田租及茶、鹽、酒酤諸雜稅,郡縣抑納者監司察之。
十一月己醜,熒惑入氐。
三年春正月甲申,詔故皇子緝贈保信、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永王,諡沖安。壬辰,知棗陽軍史嵩之創置屯田,以勞賞官兩轉。
二月丙申,日有背氣。戊戌,詔汀、贛、吉、建昌蠻獠竊發,經擾郡縣複賦稅一年。庚戌,詔趙範起複,依前知鎮江府、節制防江水步並本州在砦軍馬;趙葵起複,依前知滁州、節制本州屯戍軍馬。壬子,詔故皇子繹賜忠正、保甯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昭王,諡沖純。
閏月癸酉,逃卒穆椿夜竊入皇城,燒毀甲仗,衛士捕得之,詔磔於市。乙酉,太白、歲星合于畢。
三月丁酉,雨土。戊申,奉國軍節度使不忄冬薨,贈少傅,追封樂平郡王。
夏四月己卯,漳州、連城盜起,知龍岩縣莊夢詵、尉鐘自強不能效死守土,詔各削二秩罷。
五月甲寅,檢校少保李全授彰、化保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京東鎮撫使,依舊京東忠義諸軍都統制。戊午,李全左右金吾衛上將軍,職任仍舊。
六月乙酉,歲星入井。
秋七月丁酉,汀州甯化縣曾氏寡婦晏給軍糧禦漳寇有功,又全活鄉民數萬人,詔封恭人,賜冠帔,官其子承信郎。
九月辛醜,祀明堂,大赦。丙午,美人謝氏進封貴妃。冬十月己巳,熒惑、填星合於室。
十一月丁酉,有星孛於天市垣。丁未,流星晝隕。十二月庚申,詔錄用孔子四十九代孫燦補官。李全叛。壬戌,淮東官兵王青力戰,死之,贈右武大夫、蘄州防禦使。甲子,詔:「逆賊李全,反形日著,今乃肆為不道,已敕江、淮制臣率兵進討,有能擒斬全以降者,加以不次之賞。」乙丑,詔免明年元會禮。以鄭清之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喬行簡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詔:「史彌遠敷奏精敏,氣體向安,朕未欲勞以朝謁,可十日一赴都堂治事。」丁卯,冊命貴妃謝氏為皇后。己卯,慈明殿出緡錢百五十萬犒諸軍,振贍在京細民。癸未,上壽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尊號冊寶。
四年春正月戊子,皇太后年七十有五,上詣慈明殿行慶壽禮,大赦,史彌遠以下進秩有差。賜李心傳同進士出身。壬寅,趙范、趙葵等誅李全於新塘,詔各進兩秩,餘推恩有差。
二月戊午朔,詔:雄邊軍統制、總轄范勝、穀汝礪等誅逆著勞,各官五轉,將士立功者,趣具等第、姓名來上。丙子,詔起複孟珙從義郎、京西路分,棗陽軍駐紮。
夏四月戊辰,趙范、趙葵並進中大夫、右文殿修撰,賜紫章服、金帶。丁醜,以鄭清之兼同知樞密院事;喬行簡簽書樞密院事;趙善湘兵部尚書、江淮制置大使、知建康府,依舊安撫使;趙范權兵部侍郎、淮東安撫副使、知揚州兼江淮制司參謀官;趙葵換福州觀察使、右驍衛大將軍、淮東提刑、知滁州兼大使司參議官。
五月丙午,宗室司正檢校少傅、安德軍節度使、天水郡公,加食邑五百戶;貴謙承宣使;乃裕觀察使。
六月己未,詔魏了翁、真德秀、尤焴、尤龠並敘複元官職祠祿。
七月己醜,日生承氣。丁酉,賈涉女侍後宮,詔封文安郡夫人。庚戌,葛洪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有流星大如太白。
八月己未,大元兵破武休,入興元,攻仙人關。辛酉,洪咨夔敘複元官祠祿。辛未,文安郡夫人賈氏封才人。
九月丙戌夜,臨安火,延及太廟,統制徐儀、統領馬振遠坐救焚不力,貶削有差。上素服視朝,減膳徹樂。庚子,建昌軍火。甲辰,流星晝隕。
冬十月戊午,太常少卿度正、國史院編修官李心傳各疏言:宗廟之制,未合于古,茲緣災異,宜舉行之。詔兩省、侍從、台諫集議以聞。甲子,以餘天錫為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癸酉,大元兵破蜀口諸郡,御前中軍統制張宣戰青野原有功,詔授沔州都統。戊寅,以李為煥章閣直學士、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趙彥呐直龍圖閣、四川安撫制置副使、知興元府、利路安撫使,安癸仲戶部郎中、總領四川財賦。
十一月乙酉,詔忠義總管田遂力戰而歿,贈武節大夫、忠州刺史,加封立廟。十二月乙亥,以史嵩之為大理少卿兼京湖制置副使。
五年春正月己醜,以孟珙為京西路兵馬鈐轄、棗陽軍駐紮。庚寅,詔:李全之叛,淮東提刑司檢法吳澄等出泰州城謁賊,各追官勒停。其不出見賊者高夢月、劉賓雲循升二資。罵賊而死者海陵簿吳嚞,特贈朝奉郎,官其一子將仕郎。」壬辰,史嵩之進大理卿、權刑部侍郎、京湖安撫制置使、知襄陽府。壬寅,新作太廟成。
二月癸醜,帝謁太廟。
三月乙酉,詔京城內外免征商三月。丁酉,日後抱氣、承氣。
夏四月癸亥,以寶章閣直學士桂如淵頃帥蜀日,北兵攻城,不能合謀死守而遁,致軍民罹殃,反以捷聞,詔褫職罷祠。丁卯,起魏了翁以集英殿修撰知遂寧府。
五月己醜,詔:「昨鬱攸為災,延及太室,罪在朕躬,而二三執政,引咎去職。今宗廟崇成,神禦妥安,薛極、鄭清之、喬行簡並複元官。」辛卯,臣僚言:「積陰霖霪,曆夏徂秋,疑必有致咎之征。比聞蘄州進士馮傑,本儒家,都大坑冶司抑為爐戶,誅求日增,傑妻以憂死,其女繼之,弟大聲因赴訴,死于道路,傑知不免,毒其二子一妾,舉火自經而死。民冤至此,豈不上幹陰陽之和?」詔都大坑冶魏峴罷職。癸巳,太白經天,晝見。戊戌,詔今後齊民有罪,監司、守臣毋輒籍沒其家,必具聞俟命。
六月乙丑,熒惑、填星合于婁,熒惑順行犯填星。丙子,詔諸獄官不理他務。
秋七月甲申,詔:「近歲北兵再入利、閬,迫近順慶,承奉郎胡元琰攝郡事,能收散卒,定居民,諭叛將,以全闔郡,以功特轉官三資。」太白入井。丙戌,監楚州大軍倉富起宗軍變死難,詔贈宣教郎,官一子文林郎。張煥同時被創,害及其家,詔轉官一資。丁酉,以吳潛為太府少卿、總領淮西財賦,陳貴誼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八月乙卯,起真德秀為徽猷閣待制、知泉州。丁巳,泗州路分劉虎、副都統董琳焚斷盱泗橋遏金兵。己未,魏了翁以寶章閣待制、潼川安撫使知瀘州。乙丑,賜進士徐元傑等四百九十三人及第、出身有差。壬申,太白、歲星合于張。甲戌,新作玉牒殿,奉安累朝玉牒。
九月乙巳,雨雹,雷。
閏月己酉,有流星大如太白。庚戌,彗星出於角。戊辰,史彌遠乞歸田裏,詔不允。
冬十月戊子,以星變,大赦。金將以盱眙軍來降,赦盱眙,改為招信軍。
十一月己巳,喬行簡累疏乞歸田,詔不允。十二月丙子朔,進封才人賈氏為貴妃。辛巳,皇太后不豫。壬午,大赦。皇太后崩。癸卯,群臣凡七表請聽政,從之。詔:外朝大典,不敢輕改,宮中自服三年喪。時宋與大元兵合圍汴京,金主奔歸德府,尋奔蔡州,大元再遣使議攻金,史嵩之以鄒伸之報謝。
六年春正月己酉,以少傅、保甯軍節度使、嗣秀王師彌判大宗正事,趙善湘光祿大夫、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加食邑四百戶。戊辰,史彌遠加食邑千戶。
二月丁醜,上大行皇太后諡曰恭聖仁烈皇后。以趙范為工部侍郎兼中書門下省檢正公事,趙葵秘書監兼侍講,餘天錫禮部侍郎兼侍讀。癸卯,熒惑犯東井。
三月丙辰,大雨、雹。
夏四月壬寅,葬恭聖烈皇后于永茂陵。
五月庚戌,太白、熒惑合于柳。鄧州移剌以城來降。
六月丁酉,史嵩之刑部侍郎兼京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
秋七月,敗武仙於浙江。
八月,拔唐州。
九月壬寅朔,日有食之。辛亥,祀明堂,大赦。辛酉,經筵官請以禦制敬天、法祖、事親、齊家四十八條及緝熙殿榜、《殿記》宣付史館。
冬十月,江海領襄軍從大元兵合圍金主于蔡州。甲申,史宅之太府少卿,史宇之將作少監,並賜同進士出身。丙戌,史彌遠進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魯國公,加食邑一千戶;鄭清之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加食邑一千戶。丁亥,史彌遠保寧、昭信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會稽郡王,仍奉朝請,加食邑封。以薛極為樞密使,喬行簡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陳貴誼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詔:「史彌遠有定策大功,勤勞王室,今以疾解政,宜加優禮。長子宅之權戶部侍郎兼崇政殿說書,次子宇之直華文閣、樞密院副都承旨,長孫同卿直寶章閣,次孫紹卿、良卿、會卿、晉卿並承事郎,女夫趙汝禖軍器少監,孫女夫趙崇榟官一轉。」己醜,詔崔與之、李、鄭性之赴闕。庚寅,以顯謨閣待制、知福州真德秀兼福建安撫使。乙未,史彌遠薨,贈中書令,追封衛王,諡忠獻。詔戒貪吏。
十一月乙巳,給事中莫澤等言,差提舉千秋鴻禧觀梁成大暴狠貪婪,苟賤無恥,詔奪成大祠祿。丙午,詔改明年為端平元年。己未,以魏了翁為華文閣待制、知瀘州、潼川安撫使,賜金帶。癸亥,進趙葵兵部侍郎、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甲子,台臣劾刑部尚書莫澤貪淫忮害,罷之。丙寅,權工部尚書趙范言:「宣和海上之盟,厥初甚美,迄以取禍,其事不可不鑒。」帝嘉納之。丁卯,詔趙葵任責防禦。戊辰,禮部郎中洪咨夔進對:今日急務,進君子,退小人,如真德秀、魏了翁當聚之於朝。帝是其言,命咨夔洎王遂同為監察禦史。己巳,趙葵入見,帝問以金事,對曰:「今國家兵力未贍,姑從和議。俟根本既壯,雪二帝之恥,以複中原。」十二月戊寅,史宅之繳納賜第,詔給賜本家,仍奉家廟。庚辰,以薛極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甲申,吳潛太府卿,仍淮西總領財賦,暫兼沿江制置、知建康府。戊申,洪咨夔言:「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袁韶,仇視善類,諂附彌遠,險忮傾危。」詔袁韶奪職、罷祠祿。壬辰,台臣言:「趙善湘、陳晐、鄭損納賂彌遠,怙勢肆奸,失江淮、荊襄、蜀漢人心,罪狀顯著。」詔趙善湘有討李全功,特寢免;陳晐與祠,鄭損落職與祠。
端平元年春正月庚子朔,詔求直言。侍從、卿監、郎官,在外執政、從官,舉堪為監司、守令者各二人。三衙、統帥、知閣、禦帶、環衛官,在外總管、軍帥,舉堪為將帥者各二人。鐘震、陳公益、李性傳、張虙並兼侍讀。徐清叟、黃朴、李大同、葉味道並兼崇政殿說書。辛醜,趙範依前沿江制置副使,權移司知黃州,史嵩之權京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陳韡華文閣待制,仍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詔德安三關使彭哲,去年十月北兵至,棄關遁,削二秩勒停。乙巳,賜故少傅、權參知政事任希夷諡宣憲。丙午,詔趙範兼淮西制置副使,任責防禦。太白、熒惑合在鬥。戊申,金主完顏守緒傳位於宗室承麟。己酉,城破,守緒自經死,承麟為亂兵所殺,執其參知政事張天綱。丙寅,詔:「太師、中書令榮王已進王爵,宜封三代,曾祖子奭贈太師、吳國公,祖伯旴贈太師、益國公,父師意贈太師、越國公。」戊辰,以樞密院言,詔:「京西忠順統制江海、棗陽同統制郭勝,向因所部兵行劫,坐不發覺,除名、廣州拘管。遇赦還軍前自效有功,並敘複元受軍職。」史嵩之露佈告金亡,謹遣郭春按循故壤,詣奉先縣汛掃祖宗諸陵。還師屯信陽。命王旻守隨州,王安國守棗陽,蔣成守光化,楊恢守均,並益兵飭備,經理唐、鄧屯田。
二月辛未,監察禦史洪咨夔言:「上親政之始,斥逐李知孝、梁成大,其諂事權奸,黨私罔上,倡淫黷貨,罪大罰輕。」詔李知孝削一秩,罷祠;梁成大削兩秩。壬申,以趙彥呐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興元府。丁亥,詔端平元年正月以前諸命官貶竄物故者,許令歸葬。
三月己酉,以賈涉子似道為籍田令。辛酉,詔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閣門祗候林拓詣洛陽省謁八陵。
四月辛未,詔遣朱複之詣八陵,相度修奉。丁醜,詔:「比年宗親貧窶,或致失所。甚非國家睦族之意。大宗正司、南外西外宗正司,其申嚴州郡,以時贍給,違者有刑。」監察禦史王遂言:「史嵩之本不知兵,矜功自侈,謀身詭秘,欺君誤國,留之襄陽一日,則有一日之憂。」不報。戊寅,歲星守太微垣上相星。壬午,監察禦史洪咨夔言:「今殘金雖滅,鄰國方強,益嚴守備猶恐不逮,豈可動色相賀,渙然解體,以重方來之憂?」上嘉納。甲申,日生赤暈。丙戌,以滅金獲其主完顏守緒遺骨告太廟,其玉寶、法物並俘囚張天綱、完顏好海等命有司審實以聞。庚寅,詔授孟珙帶禦器械,京、襄部押官屬陳一薦、江海官兩轉,餘論功行賞。金降人夾谷奴婢改姓同名鼎,王聞顯、呼延實、來伯友、石大瑞、白華各授官有差。丁酉,臣僚言:「江淮、荊襄諸路都大提點坑冶吳淵,恃才貪虐,籍人家貲以數百萬計,掩為己有,其弟潛違道幹譽,任用非類。」詔吳淵落右文殿修撰,吳潛落秘閣修撰,並放罷。
五月庚子,薛極卒,贈少師。戊申,太平州螟。己酉,太陰入氐。乙卯,詔李知孝瑞州居住,梁成大潮州居住,莫澤南康軍居住,並再降授官,尋盡追爵秩。詔魏了翁赴闕。丙辰,以趙範為兩淮制置使、節制軍馬兼沿江制置副使。壬戌,以崔與之為端明殿學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陳韡權工部尚書、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丙寅,詔:「黃幹、李燔、李道傳、陳宓、樓昉、徐宣、胡夢昱皆厄于權奸,而各行其志,沒齒無怨,其賜諡、複官、優贈、存恤,仍各錄用其子,以旌忠義。戴野,其複元資,以勵士風。」建陽縣盜發,眾數千人,焚劫邵武、麻沙、長平。
六月戊辰朔,鄭清之等進奏選德殿柱有金書六字曰:「毋不敬,思無邪。」上曰:「此坐右銘也。」庚午,熒惑、填星合於胃。壬申,詔蠲漳、泉、興化三州丁米錢。丙子,以李鳴複為侍御史兼侍講。戊寅,以喬行簡知樞密院事,曾從龍參知政事,鄭性之簽書樞密院事,陳貴誼兼同知樞密院事。己卯,詔:「故巴陵縣公竑可盡複本身官爵,有司其檢視墓域,以時致祭。妻吳昨自請為尼,特賜慧淨法空大師,紹興府月給衣資緡錢。」詔殿司選精銳千人,命統制婁拱、統領楊辛討捕建陽縣盜。幸巳,詔故端明殿學士、開府儀同三司史彌遠贈資政殿大學士,諡忠宣。熒惑犯填星。丙戌,有流星大如太白。戊子,日暈不匝,生格氣。癸巳,史嵩之進兵部尚書。禁毀銅錢作器用並貿易下海。
秋七月乙巳,詔嘉興縣王臨年百二歲,補迪功郎致仕。
八月癸酉,詔:「河南新複郡縣,久廢播種,民甚艱食,江、淮制司其發米麥百萬石往濟歸附軍民,仍榜諭開封、應天、河南三京。」甲戌,朱揚祖、林拓朝謁八陵回,以圖進,上問諸陵相去幾何及陵前澗水新複,揚祖悉以對,上忍涕太息。乙亥,以趙範為京河關陝宣撫使、知開封府、東京留守,趙葵京河制置使、知應天府、南京留守,全子才關陝制置使、知河南府、西京留守。甲午,權邵武軍王野以平建陽寇有功,官兩轉,餘推賞有差。
九月庚子,趙範依舊京西、湖北安撫制置大使、知襄陽府。辛醜,熒惑入井。壬寅,趙範言:「趙葵、全子才輕遣偏師複西京,趙楷、劉子澄參贊失計,師退無律,致後陣敗覆。」詔趙葵削一秩,措置河南、京東營田邊備;全子才削一秩,措置唐、鄧、息營田邊備;劉子澄、趙楷並削三秩放罷。又言:「楊義一軍之敗,皆由徐敏子、范用吉怠於赴援,致不能支。」詔范用吉降武翼郎,徐敏子削三秩放罷,楊義削四秩,勒停自效。己酉,真德秀言:權臣罔上,講筵官亦傅會其言,今承其弊,有當慮者五事,並及泉、漳寇盜、鹽法之弊。帝嘉納之。詔:進士何霆編類朱熹解注文字,有補經筵,授上文學。
冬十月己卯,真德秀進《大學衍義》。辛卯,陳貴誼薨,贈少保。
十一月壬子,京、湖制司創鎮北軍,詔以襄陽府駐紮御前忠衛軍為名。壬戌,太白經天。十二月己卯,大元遣王楫來。戊子,王楫辭於後殿。辛卯,遣鄒伸之、李複禮、喬仕安、劉溥報謝,各進二秩。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端平二年正月丁酉,太陰行犯太白。甲寅,詔議胡瑗、孫明複、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程頤等十人從祀孔子廟庭,升孔伋十哲。丙辰,詔主管侍衛馬軍孟珙黃州駐紮,措置邊防。丁巳,孟珙入見。辛酉,以御前寧淮軍統制、借和州防禦使程芾為大元通好使,從義郎王全副之,尋以武功郎杜顯為添差通好副使。
二月甲子朔,日當虧不虧。癸酉,歲星守氐。壬午,太白、填星合於胃。
三月乙未,詔太學生陳均編《宋長編綱目》,進士陳文蔚著《尚書解》,並補迪功郎。丁酉,楊谷、楊石並升太師,尋辭免。乙巳,曾從龍兼同知樞密院事,真德秀參知政事,兼給事中、兼侍讀陳卓同簽書樞密院事。
夏四月甲子,詔:「前四川制置鄭損,城池失守,且盜陝西五路府庫財钜萬,削官二秩,謫居溫州,簿錄其家。」丁卯,都城火。丁亥,太白晝見。戊子,大閱。有流星大如太白。
五月乙未,雨雹。軍民交哄,御前諸軍都統制趙勝削三秩,罷,命韓昱代之。丙申,大雨、雹。甲辰,真德秀薨,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文忠。庚戌,以喬行簡兼參知政事。
六月壬申,太陰入氐。戊寅,以鄭清之為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喬行簡金紫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己卯,葛洪資政殿大學士,予祠祿。庚辰,流星晝隕。祈雨。壬午,以曾從龍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崔與之參知政事,鄭性之同知樞密院事,陳卓簽書樞密院事。賜進士吳叔告以下四百五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己醜,熒惑入太微垣。庚寅,詔鄭損更削兩秩,竄南劍州。
秋七月丁酉,有流星大如太白。戊戌,太白經天。辛醜,流星晝隕。丙午,太白入東井。庚申,禮部尚書魏了翁上十事,不報。閏七月戊寅,詔錄開禧蜀難死事之臣,大安知軍楊震仲孫忠孫補下州文學;利州路常平幹官劉當可母王氏義不降曦,投江而死,追贈和義郡夫人,當可與升官差除。乙酉,賜少師、特進、銀青光祿大夫趙方諡忠肅。丙戌,故保甯軍節度使、魯國公安丙諡忠定。丁亥,全子才、劉子澄坐唐州之役棄兵宵遁,子才削二秩,謫居衡州,子澄削二秩,謫居瑞州。
八月癸巳,歲星入氐。乙卯,乙太師趙汝愚配享寧宗廟庭,仍圖像於昭勳崇德之閣。丁巳,太白犯太微垣右執法。
九月癸未,崇國公主薨。
冬十月辛卯,有流星大如太白。己未,填星犯畢,歲星、太白合於心。
十一月乙丑,以曾從龍為樞密使、督視江淮軍馬,魏了翁同簽書樞密院事、督視京湖軍馬,鄭性之兼權參知政事。戊辰,詔兩督府各給金千兩、銀五萬兩、度牒千、緡錢五百萬為隨軍資。台臣李鳴複論曾從龍、魏了翁督府事,不允。戊子,安南國貢方物。十二月庚寅,曾從龍六疏乞寢樞密使命,依舊知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軍馬。詔許辭樞密使。以魏了翁兼督視江淮軍馬。癸巳,四川制置司遣將斬叛軍首賊蒲世興于萬州。己亥,填星守天街星。庚子,詔官告院制修武郎以下告身給督視府。太陰入井。壬寅,魏了翁陛辭,詔事幹機速,許便宜行之。吳潛樞密都承旨、督府參謀官,趙善瀚、馬光祖督府參議官。甲辰,曾從龍薨,贈少師。餘嶸同簽書樞密院事。庚戌,故參知政事李壁諡文懿。辛亥,雷。
三年春正月己未朔,以星行失度,雷發非時,罷天基節宴。詔勸農桑。賜安南國王封爵、襲衣、金帶。丁卯,填星犯畢。壬申,大元兵連攻洪山,張順、翁大成等以兵捍禦之。
二月甲午,詔以大元兵攻江陵,統制李複明奮勇戰沒,其贈三秩,仍官其二子。死傷士卒,趣具姓名來上。壬寅,詔侍從、台諫、給舍條具邊防事宜。甲辰,起居郎吳泳上疏論淮、蜀、京、襄捍禦十事,不報。詔魏了翁依舊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其速赴闕。詔史嵩之淮西制置使兼副使。辛亥,日暈周匝。甲寅,左曹郎官趙以夫上備邊十策。
三月乙亥,吳潛赴闕。是月,襄陽北軍主將王旻、李伯淵焚城郭倉庫,相繼降北。時城中官民兵四萬七千有奇,其財粟三十萬、軍器二十四庫皆亡,金銀鹽鈔不與焉。南軍主將李虎乘火縱掠,襄陽為空。制置使趙範坐失撫禦,致南北軍交爭造亂,詔削官三秩,落龍圖閣學士,姑仍制置職任。階、岷、疊、宕十八族降。有諜者以檄招曹友聞軍降,友聞斬之以聞。
夏四月丙申,太陰入太微垣。己酉,魏了翁乞歸田裏,詔不允,以資政殿學士知潭州。癸醜,詔悔開邊,責己,其京湖、興、沔州軍縣鎮見系囚情理輕者釋之。
五月戊寅,提舉萬壽觀洪咨夔依舊兼侍讀。己卯,有流星出心,大如太白。辛巳,太陰入畢。甲申,趙葵華文閣直學士、淮東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
六月丁亥,流星夕隕。己亥,洪咨夔卒,詔與執政恩例,贈二秩,諡忠文。癸卯,熒惑、填星合于畢。丙午,熒惑犯填星。庚戌,大雨、雹。
秋七月丁巳,祈睛。詔權徐州國安用力戰役而歿,已贈順昌軍節度使,仍官其子國興承節郎。庚申,以趙範失襄城,罪重罰輕,詔罷職奉祠。辛酉,太陰入氐。丁卯,以鄭性之參知政事,李嗚複簽書樞密院事,戊辰,監察禦史杜范、吳昌裔以言事不報,上疏乞罷官,詔改授范太常少卿,昌裔太常卿。庚午,熒惑入井。戊寅,太陰入東井。甲申,雨血。
八月丙戌,詔趙範更削兩秩、謫居建甯府,李虎削三秩、落刺史,罷禦器械,各令任責捍禦自效。癸卯,詔前龍圖閣學士、光祿大夫、贈開府儀同三司傅伯成諡忠簡。
九月庚申,太白、歲星合於尾。庚午,雷。辛未,祀明堂,大赦。雷雨。乙亥,左丞相兼樞密使鄭清之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右丞相兼樞密使喬行簡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以崔與之為右丞相兼樞密使。壬午,驍衛大將軍、利州駐紮御前諸軍統制曹友聞與大元兵大戰于大安軍陽平關,兵敗,死之。詔贈龍圖閣學士、大中大夫,諡毅節,立廟曰褒忠,官其二子承務郎。
冬十月乙酉,詔:「殿前司將胡斌,曩死邵武之寇,贈武節大夫,有司為立後授官,因舊廟賜額。宗室師礻賈死尤溪之戰,贈武節郎,官其一子進義校尉,立廟林嶺。」甲午,詔:「沿江制置使陳韡應援淮東,授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史嵩之應援江陵、峽州江面上流。」壬寅,大元兵破固始縣,淮西將呂文信、杜林率潰兵數萬叛,六安、霍丘皆為群盜所據。丙午,安南國貢方物,詔授金紫光祿大夫、靜海軍節度、觀察等使,賜襲衣、金銀帶。大元太子闊端兵離成都,大元兵破文州,守臣劉銳、通判趙汝曏死之。
十一月戊午,詔嗣秀王師彌授少師。丙寅,以喬行簡為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封肅國公。大元兵圍光州,詔史嵩之援光,趙葵援合肥,陳韡遏和州,為淮西聲援。戊辰,魏了翁依舊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吳潛、袁甫、徐清叟赴闕。壬申,詔侍從、兩省、台諫、卿監、宰掾、樞屬、郎官、鈐轄,各陳防邊方略。甲戌,太陰入太微垣。戊寅,複成都府。十二月戎戌,以吳淵戶部侍郎、淮東總領財賦兼知鎮江府。壬寅,詔改明年為嘉熙元年。癸卯,鄭清之辭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詔仍舊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丁未,宣繒薨,以定策功,贈太師,諡忠靖。甲寅,池州都統趙邦永以援滁州功,詔邦永轉左武大夫,其餘立功將士具等第、姓名推賞。
嘉熙元年春正月乙卯,以魏了翁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丁巳,詔京西兵馬都監、隨州駐紮程再暹官三轉,帶行閣門宣贊舍人、京西鈐轄兼知隨州,賞其洪山戰功,余有功將士趣以名上。辛酉,以李同知樞密院事、四川宣撫使。甲子,詔:「兩淮、荊襄之民,避地江南,沿江州縣,間有招集振恤,尚慮恩惠不周,流離失所。江陰、鎮江、建甯、太平、池、江、興國、鄂、嶽、江陵境內流民,其計口給米,期十日竣事以聞。」癸酉,熒惑守鬼宿。壬午,流星大如太白。
二月癸未朔,以鄭性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鄒應龍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李宗勉同簽書樞密院事。李嗚複罷,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乙酉,葛洪薨。壬寅,雨雹。丙申,詔忠義選鋒張順、屈伸等,以舟師戰公安縣之巴芒有功,各官一轉,餘推恩有差。癸卯,詔以朱熹《通鑒綱目》下國子監,並進經筵。己酉,太白晝見,日暈周匝。
三月癸亥,日生背氣。己巳,詔陣韡、史嵩之、趙葵各官兩轉。乙亥,魏了翁薨,贈少師,賜諡文靖。以孟珙為忠州團練使、知江陵府、京西湖北安撫副使,別之傑寶章閣待制、知太平州。
夏四月壬午朔,以李同知樞密院事、四川宣撫使、知成都府。壬辰,弟貴謙保康軍節度使,仍奉朝請,進封天水郡開國侯,加食邑;與芮武康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仍奉朝請,進封開國子。丙申,詔:「兩淮策應軍戰宣化,兩軍殺傷相當,陳亡將校李仙、王海、李雄、廖雷各贈武翼大夫,余贈官有差。」庚子,熒惑犯權星。丙午,詔:「沔州諸鎮將帥,昨以大元兵壓境,皆棄官遁。夔路鈐轄、知恩州田興隆,獨自大安德勝堡至潼川,逆戰數合,雖兵寡不敵,而忠節可尚,特與官一轉。」五月丙辰,袁韶薨。太陰犯熒惑。壬申,京城大火。丙子,熒惑犯將星。
六月壬辰,詔賞蘄州都統制萬文勝、知州徐守城之功,將士在行間者,論功補官有差。癸巳,以鄒應龍為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乙未,太白、填星合于井。甲辰,祈雨。丙午,以吳潛為工部侍郎、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知黃州兼淮西安撫使、本路提刑李壽朋一被命三月,不即便途之官,遂還私舍,詔削三秩,送建昌軍居住。詔建內小學,擇宗子十歲以下資質美者二三人,置師教之。
秋七月壬子,湖北提舉董槐朝辭,奏楮幣物價重輕之弊。己未,樞密院言:「大元兵自光州、信陽抵合肥,制司參議官李曾伯、廬州守臣趙勝、都統王福戰守,俱有勞效。」詔曾伯等十一人各官一轉。辛酉,太陰犯歲星、填星入井,庚午,歲星守建星。壬申,日生背氣。癸酉,太陰入井。
八月甲申,太師、秦國公汝愚追封福王。乙酉,填星犯井,癸巳,以李鳴複參知政事,李宗勉簽書樞密院事。甲辰,詔:蜀雞冠隘都統王宣戰歿,其總管吳桂棄所守走,又縱部伍剽劫,削三官勒停。
九月壬子,填星留于井。癸醜,有流星出七公西星,至濁沒。丁巳,雷。
冬十月戊戌,有流星大如桃。
十一月戊辰,詔陳韡、史嵩之、趙葵於沿江、淮、漢州軍,備舟師戰具,防遏沖要堡隘。辛未,太史言十二月朔日食將既,日與金、木、水、火四星俱纏於鬥。詔損膳避朝,庶圖消弭,其令有司檢會故實以聞。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二年春正月戊申朔,詔令侍從、台諫、卿監、郎官、帥臣、監司、前宰執侍從舉曉暢兵財各二人,三衙、諸軍統制舉將材二人。己未,詔史嵩之、趙葵應援黃州、安豐,其立功將士等第,亟具名以聞;光州、信陽二城,共圖克復。辛酉,詔史嵩之進端明殿學士,視執政恩數;趙葵刑部尚書,制置並如舊;餘玠知招信軍兼淮東制置司參議官,進三秩;孟珙甯遠軍承宣使,依舊帶禦器械。史嵩之端明殿學士,依是京湖安撫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召赴闕。甲子,兩浙轉運判官王野察訪江面還,進對,劾吳潛知平江府不法厲民數事。詔野直華文閣、知建寧府。
二月甲申,大理少卿朱揚祖充押伴使,借章服、金魚。庚寅,詔吏嵩之以參知政事督視京西荊湖南北路、江西軍馬,置司鄂州。癸己,大宗正丞賈似道奏言:「北使將至,地界、名稱、歲例,宜有成說。」又奏:「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治贓吏,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今日行之,則財自裕。」戊戌,詔:「近覽李奏,知蜀漸次收復,然創殘之餘,綏撫為急,宜施蕩宥之澤。淮西被兵,恩澤亦如之。其降德音,諭朕軫恤之意。」大元再遣王楫來。辛醜,楫還,以朱揚祖充送伴使。癸卯,以孟珙為京湖安撫制置副使,置司松滋縣。
三月己醜,命將作監周次說為大元通好使。壬子,以李心傳為秘書少監、史館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甯宗四朝國史實錄。癸醜,以高定子為中書舍人、京湖江西督視參贊軍事。庚申,詔史嵩之兼督視光、蘄、黃、夔、施州軍馬。戊辰,發行都會子二百萬、並湖廣九百萬,下都督參政行府犒師。乙亥,詔四川被兵州、軍、府、縣、鎮並轉輸勞役之所,見禁囚人情理輕者釋之。詔四川帥臣招集流民複業,給種與牛,優與振贍。
夏四月癸未,以李同簽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京湖軍馬。己酉,雨土。太陰入太微垣。
閏月丁未,太陰入井。甲子,有流星大如太白。壬申,賜禮部進士周坦以下四百二十二人及第、出身有差。
五月辛巳,太白晝見。癸未,以李鳴複知樞密院事,李宗勉參知政事,餘天錫簽書樞密院事。甲申,喬行簡請「以兵事委李鳴複,財用委李宗勉,楮幣委餘天錫,當會議者,臣則參酌行之」。詔允所請。詔嚴州布衣錢時、成忠郎吳如愚以隱居著書,並選為秘閣校勘。丙戌詔崔與之提舉洞霄宮,任便居住,李鳴複複參知政事。壬寅,歲星犯壁壘陣。
六月甲辰朔,流星晝隕。戊申,吳淵知太平州、措置採石江防。以吳潛為淮東總領財賦、知鎮江府。丙寅,李薨,特贈資政殿大學士。
秋七月壬午,以霖雨不止,烈風大作,詔避殿、減膳、徹樂,令中外之臣極言闕失。辛卯,有流星大如太白。壬寅,熒惑犯鬼,積屍氣。
八月辛酉,太白晝見,經天。癸亥,流星晝隕。
九月壬午,熒惑犯權星。子維生。甲申,封宮人謝氏為永甯郡夫人。乙未,有流星大如太白。
冬十月庚戌,雷。丁卯,吳潛言:「宗子趙時更集真、滁、豐、濠四郡流民十余萬,團結十七砦。其強壯二萬可籍為兵,近調五百援合肥,宜補時更官。又沙上蘆場田可得二十余萬畝,賣之以贍流民,以佐砦兵。」從之。熒惑入太微垣。戊辰,太白入於氐。己巳,日生黑子。辛未,複光州。
十一月甲申,子維薨,追封祁王,諡沖昭。十二月丙午,光州守臣董堯臣伏誅,司戶柳臣舉配雷州。乙卯,詔四川諸州縣鹽酒榷額,自明年始更減免三年,其四路合發總所綱運者亦免。戊辰,詔諸路和糴給時直,平概量,毋科抑,申嚴收租苛取之禁。己巳,出祠牒、會子共七百萬紙,給四川制司為三年生券。
三年春正月癸酉,以喬行簡為少傅、平章軍國重事,封益國公;李宗勉為左丞相兼樞密使;史嵩之右丞相兼樞密使,督視兩淮、四川、京湖軍馬;餘天錫參知政事;遊似同簽書樞院事。
二月丙午,詔史嵩之依舊兼都督江西、湖南軍馬。丁卯,又命嵩之都督江淮、京湖、四川軍馬。己巳,竄趙邦永,坐救滁不進兵。
三月辛未朔,以吳潛為敷文閣直學士、沿海制置使兼知慶元府。甲戌,以別之傑權兵部尚書,依舊沿江制置安撫使兼都督行府參贊軍事,李曾伯兼都督行府參議官,孟珙兼都督行府參謀官。流星晝隕。辛卯,雨土。
夏四月壬寅,祈雨。癸卯,以吳淵權工部尚書、沿江制置副使、知江州。
五月辛未,熒惑犯太微垣執法星。戊寅,以吳潛為兵部尚書、浙西制置使、知鎮江府。辛卯,喬行簡五疏乞罷機政,詔不允。
秋七月庚午,以董槐知江州兼都督行府參議官。甲申,以吳淵兼都督行府參贊軍事。
八月戊戌朔,以浙江潮患,告天地、宗廟、社稷。以遊似參知政事,許應龍簽書樞密院事,林略同簽書樞密院事。己亥,熒惑入氐。辛醜,太陰入氐。有流星大如太白。丁亥,熒惑犯房宿。
九月辛巳,祀明堂,大赦。壬午,淮西敢勇將官陸旺、李威特與官三轉,同出戰二百人官兩轉,以賞廬州磨店北之功,其陣沒者優與撫恤。
冬十月丁未,故太師魯王謝深甫賜諡惠正。己未,出祠牒百給濟處州。秉義郎李良守鄂州長壽縣,沒于戰陣,詔贈官三轉。癸亥,熒惑、太白合於鬥。乙丑,虹見。
十一月丙子,以范鐘簽書樞密院事。十二月己未,觀文殿大學士崔與之薨,贈少師,諡清獻。辛酉,太白晝見。甲子,複夔州,錄荊鄂都統張順、孟璋等將士戰功。
四年春正月辛未,彗星出營室。庚辰,以星變,下詔罪己。辛巳,有流星大如太白。甲午,彗星犯王良第二星。
二月丙申朔,日生背氣。戊戌,大赦。辛醜,流星晝隕。白虹貫日。丁未,太白晝見。癸醜,以孟珙為四川宣撫使兼知夔州,節制歸、峽、鼎、澧州軍馬。丙辰,白氣亙天。
三月辛未,詔四川安撫制置副使彭大雅削三秩。彗星消伏。乙酉,流星晝隕。
夏四月壬寅,前潼川運判吳申進對,因論蜀事,為上言:「鄭損棄邊郡不守,桂如淵啟潰卒為亂,趙彥呐忌忠勇不救,彭大雅險譎變詐,殊費關防。宜進孟珙於夔門。夔事力固乏,東南能助之,則夔足以自立。」又言:「張祥有保全趙彥呐、楊恢兩制置之功,敵人憚其果毅,宜見錄用。」上嘉納之。乙巳,詔史嵩之進三秩,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即日徹都督局。
五月庚午,太陰入太微垣,歲星、太白合于婁。甲戌,太陰入氐。乙亥,子壽國公薨。戊子,命吳潛兼侍讀,李性傳兼侍講。
六月甲午朔,江、浙、福建大旱,蝗。乙未,祈雨。己亥,太白犯畢。辛醜,追封閬州簽廳陳承己妻彭氏為恭人,賜廟閬州,以強寇入奉國縣市,承己為賊所創,彭罵賊死之。辛亥,追贈儒林郎王鞏為通直郎,官其一子為文學,以丙申蜀破,鞏闔門死於兵。癸醜,太白犯天關星。戊午,有流星大如太白。
秋七月乙丑,詔:「今夏六月恒陽,飛蝗為孽,朕德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其直言闕失毋隱。」又詔有司振災恤刑。太白入井。甲戌,太白、熒惑合于井。己醜,熒惑、太白合於鬼。
八月己酉,熒惑、填星合于柳,太白犯權星大星。癸醜,熒惑犯填星。
九月乙丑,詔餘玠進三秩,直華文閣、淮東提刑、節制招信軍屯戍軍馬。以玠昨帥舟師渡淮入河抵汴,所向有功,全師而還。至是,論功定賞,是役將士,趣以名上所司議推恩。
冬十月癸巳,詔改明年為淳祐元年。丁巳,命餘玠兼節制應天府、泗、宿、永、海、邳、徐、漣水屯戍軍馬。
十一月甲子,熒惑入太微垣。己巳,熒惑犯太微垣左執法星。癸酉,詔武功大夫、荊鄂都統制張順以私錢招襄、漢潰卒,創忠義、虎翼兩軍,及援安慶、池州有功,特與官兩轉。丙子,與芮妻錢氏封安康郡夫人。辛巳,熒惑犯太微上相垣。十二月甲辰,奉國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多謨薨。丙辰,地震。己未,詔求直言。閏十二月丙寅,李宗勉薨,贈少師,賜諡文清。以遊似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范鐘參知政事,徐榮叟簽書樞密院事。庚午,詔系囚情理輕者釋之。乙亥,詔民間賦輸仍用錢會中半,其會半以十八界直納,半以十七界紐納。戊寅,以吳潛為福建安撫使,史宅之為浙東安撫使。
淳祐元年春正月庚寅朔,詔舉文武才。庚子,雷。甲辰,詔:「朕惟孔子之道,自孟軻後不得其傳,至我朝周惇頤、張載、程顥、程頤,真見實踐,深探聖域,千載絕學,始有指歸。中興以來,又得朱熹精思明辨,表裏渾融,使《大學》、《論》、《孟》、《中庸》之書,本末洞徹,孔子之道,益以大明於世。朕每觀五臣論著,啟沃良多,今視學有日,其令學官列諸從祀,以示崇獎之意。」尋以王安石謂「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為萬世罪人,豈宜從祀孔子廟庭,黜之。丙午,封周惇頤為汝南伯,張載郿伯,程顥河南伯,程頤伊陽伯。丁未,太陰入氐。戊申,幸太學謁孔子,遂禦崇化堂,命祭酒曹觱講《禮記 ·大學》篇,監學官各進一秩,諸生推恩錫帛有差。制《道統十三贊》,就賜國子監宣示諸生。
二月戊寅,日生暈。壬午,喬行簡薨,諡文惠。
夏四月丁醜,詔以與芮為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嗣榮王,貴謙開府儀同三司、嗣沂王。辛巳,以賈似道為太府少卿、湖廣總領財賦。
五月庚寅,以少師、保甯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嗣秀王師彌為太子少保,奉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師貢為少師。己亥,詔沿江淮西制置使別之傑任責邊防。戊申,賜禮部進士徐儼夫以下三百六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
六月庚申,太白晝見。螟。癸酉,有流星大如太白。己卯,流星晝隕。丙戌,熒惑入氐。
秋七月壬辰,祈雨。
八月辛巳,楊石薨,贈太師。
冬十月庚辰,太白入氐。
十一月戊戌,太白晝見。己亥,淮東提刑餘玠以舟師解安豐之圍。己巳,太白經天,晝見。十二月丁卯,餘天錫薨,贈太師,賜諡忠惠。丁醜,侍御史金淵言:彭大雅貪黷殘忍,蜀人銜怨,罪重罰輕,乞更竄責。詔除名、贛州居住。
二年春正月甲申朔,詔作新吏治。戊戌,右丞相史嵩之等進《玉牒》及《中興四朝國史》、《孝宗經武要略》、《甯宗玉牒》《日曆》《會要實錄》。
二月甲戌,以遊似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請祠祿,詔提舉洞霄宮。范鐘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徐榮叟參知政事,趙葵賜進士出身、同知樞密院事,別之傑簽書樞密院事。
三月戊子,詔和州、無為軍、安慶府,並聽沿江制置司節制。詔今後州縣官有罪,諸帥司毋輒加杖責。
夏四月甲寅,白氣亙天。壬申,雨雹。
五月己亥,淮東制置副使餘玠進對。戊申,台臣言知建甯府吳潛有三罪。詔奪職,罷新任。己酉,以趙葵為湖南安撫使、知潭州。
六月壬子朔,徐榮叟乞歸田裏,從之。丁巳,詔以餘玠為四川宣諭使,事幹機速,許同制臣共議措置,先行後奏,仍給金字元、黃榜各十,以備招撫。丙寅,以別之傑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高定子簽書樞密院事,杜範同簽書樞密院事。是月盛夏積雨,浙右大水。丁醜。歲星犯井。
秋七月辛巳朔,常、潤、建康大水,兩淮尤甚。
八月丁卯,詔淮東先鋒馬軍鄧淳、李海等揚州撻扒店之戰,宣勞居多,各官兩轉,餘推恩有差。
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己醜,雷。辛卯,祀明堂,大赦。癸巳,詔:「淮東忠勇軍統領王溫等二十四人戰天長縣東,眾寡不敵,皆沒於陣,贈溫武翼大夫、吉州刺史,其子興國補保義郎,更官其一子承信郎,厚賜其家。餘人恤典有差。」冬十月甲寅,史嵩之進封永國公。乙丑,大元兵大入通州。
十一月辛卯,詔諭兩淮節制李曾伯,毋以通州被兵之故,不安厥職,其督勵諸將,勉圖後功。己亥,日南至,雷電交作,詔避殿減膳,求直言。癸卯,詔決中外系囚。十二月己未,詔:「通州守臣杜霆,兵至棄城弗守,載其私帑渡江以遁,遂致民被屠戮,雖已奪三秩,厥罰猶輕。其追毀出身以來文字,竄南雄州。」壬戌,太白晝見。癸亥,大元兵連攻敘州,帳前都統楊大全等水陸並進,自卯至午,戰十數合,歿于行伍。詔贈武節大夫、眉州防禦使,官其二子承節郎。丙寅,以孟珙為檢校少保,依舊甯武軍節度使、京湖安撫制置大使、夔路策應大使,余玠權資政殿學士、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趙葵資政殿大學士、福建安撫使、知福州。
三年春正月戊寅朔,以高定子兼參知政事。庚辰,熒惑入氐。乙未,以李曾伯為華文閣待制,依舊淮東西制置使、知揚州;杜杲敷文閣學士,依舊沿江制置使、知建康府;董槐秘閣修撰,依舊沿江制置副使、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事。辛醜,詔安南國王陳日煚元賜功臣號,特增「守義」二字。
二月乙丑,以呂文德為福州觀察使、侍衛馬軍副都指揮使,總統兩淮出戰軍馬,捍禦邊陲。庚午,以郢州推官黃從龍死節,詔贈通直郎,一子補下州文學。
三月丁醜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癸醜,左武衛中郎將、濠州措置捍禦王烈,閣門宣贊、淮西路鈐王傑,閣門祗候、江東路鈐李季實往馬帥王鑒軍前議事,遇大元兵戰死,贈官,仍各官其二子。乙卯,嘉定守臣程立之固守,詔官一轉。丙辰,安豐軍統領陳友直以王家堈戰功,與官兩轉,壬申,布衣王與之進所著《周禮訂議》,補下州文學。
五月庚子,詔施州創築郡城及關隘六十餘所,本州將士及忠州戍卒執役三年者,各補轉一官。
六月甲戌,有流星大如太白,出於氐。
秋七月丁亥,詔海州屯駐借補保義郎申政,密州之役先登陷陣,後以戰沒,特贈保義郎,官其子進勇副尉。太白入井。壬辰,四川制司言:大元兵破大安軍,忠義副總管楊世威堅守魚孔隘,孤壘不降,有特立之操,可任責邊防。詔以世威就知大安軍。甲午,日生格氣。己亥,太白經天,晝見。
八月乙卯,流星晝隕。癸亥,詔福州延祥、荻蘆兩砦並置武濟水軍,摘本州廂禁習水者充,千五百人為額。
閏月丁醜,四川總領餘玠言,知巴州向牷、鈐轄譚淵白土坪等戰有功。詔佺等十八人各官三轉,餘轉官有差。其中創人各給緡錢百,陣沒者趣上姓名,贈恤其家。太白犯權星。壬寅,太白、填星合於翼。
九月壬申,詔蠲高郵民耕荒田租。
冬十月丙戌,太白入於氐。
十二月己醜,史嵩之五請祠,不允。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四年春正月壬寅朔,詔邊將毋擅興暴掠,虐殺無辜,以慰中原遺黎之望。帝制《訓廉》、《謹刑》二銘,戒飭中外。以李鳴複參知政事,杜範同知樞密院事,劉伯正簽書樞密院事,余玠華文閣待制、依舊四川安撫制置使、知重慶府兼四川總領財賦,李曾伯寶章閣直學士、依舊淮東安撫制置使、知揚州兼淮西制置使。戊午,樞密院言:「四川帥臣餘玠,大小三十六戰,多有勞效,宜第功行賞。」詔玠趣上立功將士姓名等第,即與推恩。庚申,以餘玠兼四川屯田使。
二月癸酉,出封樁庫緡錢各十萬,命兩淮、京湖、四川制司收瘞頻年交兵遺骸,立為義塚。夏四月丁醜,有流星大如太白,出於尾。癸未,填星守太微垣。乙未,祈雨。
五月庚戌,餘玠言:「利閬城大獲山、蓬州城營山,渠州城大良平,嘉定城舊治,瀘州城神臂山,諸城工役,次第就緒。神臂山城成,知瀘州曹致大厥功可嘉,乞推賞以勵其餘。」詔致大帶行遙郡刺史。丁巳,武功大夫、雄威軍都統制楊價世守南邊,連年調戍播州,捍禦勤瘁,詔價轉右武大夫、文州刺史。戊午,大元兵圍壽春府。呂文德節制水陸諸軍解圍有功,詔赴樞密院稟議,發緡錢百萬,詣兩淮制司犒師。庚申,守闕進勇副尉桂虎、進義副尉楚富、吐渾將虞候鄭蔡捍禦壽春,俱有勞效,詔各官資兩轉,給緡錢。乙丑,前簽書樞密院事鄒應龍薨,贈少保、監察禦史。胡清獻劾淮西提刑徐敏子三罪,詔削兩秩,送江州居住。
六月庚午朔,呂文德依舊侍衛馬軍副都指揮使兼淮西招撫使、知濠州。乙亥,賜禮部進土留夢炎以下四百二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壬午,詔安豐軍策應解壽春圍將士補轉官資有差。詔:壽春一軍先涉大海,搗山東膠、密諸州有功,今大元兵圍城,能守城不隳,其立功將士皆補轉有差。乙未,有流星大如太白,出於畢。丙申,吳潛提舉隆興府玉隆萬壽宮,任便居住。
秋七月己亥朔,祈雨。乙卯,招收沿淮失業壯丁為武勝軍,以五千人為額。辛酉,盜發永州東安縣,飛虎軍正將吳龍、統制鄭存等討捕有功,詔補轉官資有差。甲子,詔:「故直龍圖閣項安世正學直節,先朝名儒,可特贈集英殿修撰。」八月壬辰,太白晝見。
九月癸卯,右丞相史嵩之以父病謁告,許之,詔范鐘、劉伯正暫領相事。甲辰,史彌忠卒,贈少師,封鄭國公,賜諡文靖。詔史嵩之起複右丞相兼樞密使。癸醜,熒惑、填星合於軫。甲寅,京湖制司言,諸將李福等破申州、蔡州西平縣城壁及馬家等砦,詔將士各補官推賞有差。己未,將作監徐元傑上疏論史嵩之起複,宜許其舉執政自代。帝不允,遂求去。帝曰:「經筵賴卿規益,何事引去耶?」癸亥,太白犯鬥宿距星。乙丑,雷。丁卯,雷。台臣言嚴州及紹興、蕭山等縣征商煩苛,詔亟罷之。
冬十月甲戌,詔慶元府守臣敦諭史嵩之赴闕,嵩之控辭,不允。壬辰,杜范、游似提舉萬壽觀兼侍講。
十一月辛醜,詔趣游似、杜范赴闕。戊申,雷。庚戌,詔陳韡、李性傳赴闕。十二月庚午,以范鐘為左丞相兼樞密使,杜范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游似知樞密院事,劉伯正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詔戒飭百官。許右丞相史嵩之終喪。甲戌,以趙葵同知樞密院事。乙亥,鄭清之授少保,依舊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仍奉朝請,進封衛國公。
五年春正月丁酉朔,詔更新庶政,綏撫中原遺民。丙午,杜範辭免右丞相,不允。己酉,雷。乙卯,以李性傳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二月丙寅朔,雨土。甲戌,複五河,詔呂文德進三秩,羊洪進二秩,余有戰功者推賞,其陣沒人,具姓名贈恤。丁醜,范鐘等上《玉牒》、《日曆》及孝宗、光宗《禦集》、《經武要略》、《甯宗實錄》。壬辰,太白晝見,經天。
三月庚子,詔嚴贓吏法,仍命有司舉行彭大雅、程以升、吳淇、徐敏子納賄之罪。准淳熙故事,戒吏貪虐、預借、抑配、重催、取贏。以緡錢百萬犒淮東師。
夏四月甲申,填星犯上相星。丙戌,杜範薨,贈少傅,諡清獻。戊子,余玠言權巴州何震之守城死於兵,詔進贈官三秩,一子與下州文學。京湖制司言:「鈐轄王雲等襲鄧州鎮平縣靈山,戰順陽鐵撅峪,皆有勞效,野戰數十合,雲等六人被重創死,路鈐于江一軍力戰。」詔王雲贈三秩,仍官其二子為承信郎。王寬、王立、田秀、董亮、董玉各加贈恤,于江等各轉一官資。詔李曾伯、余玠、董槐、孟珙、王鑒職事修舉,曾伯、玠升閣職,槐、珙、鑒轉官,並因其任。
五月丁酉,呂文福、夏貴上戰功,詔貴官兩轉,文福帶行閣職。丁未,詔:「沿江、湖南、江西、湖廣、兩浙制帥漕司及許浦水軍司,共造輕捷戰船千艘,置遊擊軍壯士三萬人,分備捍禦。」戊申,日生赤黃背氣。辛亥,詔董槐赴闕。丁巳,淮東制置使李曾伯辭免煥章閣學士,從之。
六月甲申,祈雨。丙戌,工部侍郎徐元傑暴卒,贈四秩。置詔獄。
秋七月癸巳朔,日有食之。旱。辛醜,鎮江、常州亢旱,詔監司、守臣及沿江諸郡安集流民。甲辰,祈雨。乙卯,詔給徐元傑、劉漢弼官田五百畝、緡錢五千恤其家。丁巳,京湖制司言總制亢國用師眾戰裕州拐河,戰黑山,戰大神山,皆有勞效。詔國用官兩轉,李山等四十七人官一轉。呂文德言與大元兵戰五河隘口,又戰於濠州,大元兵還。詔文德屯駐諸軍戰守將士,推恩有差。
八月庚辰,范鐘再乞歸田,不允。
九月甲辰,京湖制置司言:「劉整等率精銳,以雲梯四面登鎮平縣城,入城巷戰,焚城中倉庫、糗糧、器甲,路將武勝等四人死之;略廣陽,焚列屯、砦柵、廬舍凡二十餘所;還抵靈山,又力戰有功。」詔整官兩轉,同行蔡貴等二百二十人各官一轉。辛亥,祀明堂,奉太祖、太宗、甯宗並侑。大赦。冬十一月乙未,鄭清之乞歸田,不允。丙申,詔師彌典伺屬籍,職事修舉,授太傅,加食邑,依前判大宗正事、嗣秀王。壬子,詔:大元兵入蜀,權成都府馮有碩、權漢州王驤、權成都縣楊兌、權資州劉永、權潼川府魏靄死於官守,其各贈官三轉,仍官其一子。癸醜,詔將領關貴、統制白傅才率眾複洋州,還遇大元兵交戰,將士百五十三人皆陣沒,已祔饗閔忠廟,贍恤其家。關貴、白傅才各贈承節郎,官其一子進勇副尉。
十二月甲戌,詔壽春守臣劉雄飛等以大元兵圍城捍禦有功,雄飛及呂文福、林子崈等十一人各官三轉,劉用等補轉官資有差。己卯,以遊似為右丞相兼樞密使,鄭清之為少師、奉國軍節度使,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仍奉朝請,賜玉帶及賜第行在。兄與歡換授安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仍奉朝請;弟嗣沂王貴謙、嗣榮王與芮並加授少保。以趙葵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李性傳同知樞密院事,陳韡兼參知政事。壬午,太史奏來歲正旦日當食,詔以是月二十一日避殿減膳,命百司講行闕政,凡可以消弭災變者,直言毋隱。
二月戊辰,范鐘再乞歸田裏,詔官三轉,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己巳,范鐘再辭,詔提舉洞霄宮,任便居住。庚午,以劉雄飛知壽春府、節制屯田軍馬。
三月癸巳,日暈周匝,珥氣。
夏四月辛酉,太白晝見。壬戌,太陰犯太白。甲戌,以丘嶽兼兩淮屯田副使,賈似道兼蘄、黃屯田副使。丁醜,日暈周匝。戊寅,詔朱熹門人胡安之、呂燾、蔡模並迪功郎、本州州學教授。給劄錄其著述,並條具所欲言者以聞。閏四月辛卯,李曾伯以台諫論,詔落職予祠,尋罷祠祿。戊戌,呂文德言:「今春北兵攻兩淮,統制汪懷忠等逆戰趙家園,拔還俘獲人民;路鈐夏貴,知州王成、倪政等帥舟師援安豐軍,所至數戰,將士陣亡者眾。」詔倪政贈官三轉,官一子承信郎;許通、夏珪、孫才江德仙各贈官兩轉,官其一子下班祗應,給緡錢恤其家;余立功將士恩賞有差。」辛醜,月暈五重。癸卯,餘玠言:北兵分四道入蜀,將士捍禦有功者,輒以便宜推賞,具立功等第補轉官資以聞。詔從之。
五月庚申,詔賈似道措置淮西山砦城築。壬戌,太白犯權星。己卯,詔諸鎮募兵、造舟、置馬,帥臣其務獎激將士,以嚴邊防。
六月甲午,保信軍節度使希丞薨。丙午,祈雨。壬子,以陳韡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乙卯,台臣言李鳴複、劉伯正進則害善類,退則蠹州裏。詔鳴複落職罷宮觀,伯正削一秩。
秋七月壬戌,泉州歲饑,其民謝應瑞非因有司勸分,自出私錢四十余萬,糴米以振鄉井,所全活甚眾。詔補進義校尉。丁卯,太陰犯鬥。己巳,呂文德言:「北兵圍壽春城,州師至黃家穴,總管孫琦、呂文信、夏貴等戰龍堽有功。」詔文德官一轉,餘依等第轉補;其陣沒董先等二十二人、傷者四百三十七人,贈恤恩賞有差。癸酉,有流星出自室,大如太白。
八月辛卯,太陰犯房。己酉,賜文士劉克莊進士出身,以為秘書少監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壬子,太白晝見。癸醜,以劉克莊兼崇政殿說書。樞密院言:「前知普州何叔丁、簽書判官楊仁舉,淳祐元年冬北兵攻城,兩家二十余人死于難,叔丁孫嗣祖、仁舉幼子肖翁被俘逃歸。」詔叔丁等贈官恤後有差。
九月甲子,有流星出於鬥,大如太白。戊辰,以賈似道為敷文閣直學士、京湖制置使、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使。太白晝見。癸酉,孟珙薨,贈少師。
冬十月己醜,少保、嗣榮王與芮之子賜名孟啟,授貴州刺史。乙未,填星、歲星、熒惑合於亢。己酉,太白入氐。
十一月癸亥,歲星入氐。甲戌,右丞相游似五請歸田裏,詔不允。辛巳,詔:「北兵入蜀,前四川制置使陳隆之闔家數百口罹害,死不易節,其特賜徽猷閣待制,官其二子,賜諡立廟。死事史季儉、楊戡子各賜官兩轉,官一子。」十二月乙未,詔史嵩之依所乞守金紫光祿大夫、觀文殿大學士、永國公致仕。台諫論史嵩之無父無君,醜聲穢行,律以無將之法,罪有餘誅,乞寢宮祠,削官遠竄。
七年春正月乙卯朔,詔:「間者絀逐非才,收召眾正,史嵩之已令致事,示不復用。咨爾二三大臣,其一乃心,務舉實政,以輯寧我邦家。若辭浮於實,玩愒歲月,朕何賴焉。」建資善堂,授孟啟宜州觀察使,就內小學。
二月庚寅,詔:「淮安主簿周子鎔,久俘於北,數遣蠟書諜報邊事,今遂生還,可改朝奉郎,優與升擢。」己亥,貴妃賈氏薨。戊申,日暈周匝。壬子,詔改潛邸為龍翔宮。
三月庚午,祈雨。
夏四月丁亥,填星犯亢。庚子,以王伯大簽書樞密院事,吳潛同簽書樞密院事。辛醜,以鄭清之為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封越國公;游似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趙葵為樞密使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西、湖北軍馬;陳韡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甲辰,趙葵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江東安撫使,應軍行調度並聽便宜行事;趙希塈禮部尚書、督視行府參贊軍事。庚戌,出緡錢千萬、銀十五萬兩、祠牒千、絹萬,並戶部銀五千萬兩,付督視行府趙葵調用。
五月甲寅,寧淮軍統制張忠戍浮山,手搏北將,俱溺水死,贈武略大夫,官一子承信郎,緡錢五千給其家。祈雨。壬申,以吳潛兼權參知政事。乙亥,禦集英殿策士,詔求直言弭旱。
六月癸巳,賜禮部進士張淵微以下五百二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丙申,以旱,避殿減膳。詔中外臣僚士民直陳過失,毋有所諱。戊申,詔:「旱勢未釋,兩淮、襄、蜀及江、閩內地,曾經兵州縣,遣骼暴露,感傷和氣,所屬有司收瘞之。」秋七月己未,太陰犯心。乙丑,吳潛罷。丁卯,以別之傑參知政事,鄭寀同簽書樞密院事。己卯,吳潛依舊端明殿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
八月甲申,鄭寀罷。辛卯,雨。辛醜,前彭州守臣宇文景訥死事,詔贈官、進三秩,官一子下州文學。壬寅,詔監司、守臣議荒政以振乏絕,租稅合蠲減者具實來上。甲辰,高定子薨,贈少保。丙午,蔡抗進其父沈《尚書解》。
九月丙辰,有流星出於室。癸酉,雷。
冬十月辛巳,太白晝見。己酉,台臣言添差、抽差、攝局、須入、奏辟、改任、薦舉、借補、曠職、匿過十弊。
十一月丁巳,詔:「茶陵知縣事黃端卿為郴寇所害,進官三秩,官一子將仕郎,立廟衡州。」十二月辛巳,李鳴複卒。壬辰,詔:「太學生程九萬自北脫身來歸,且條上邊事,賜迪功郎。」
八年春二月丁亥,趙葵言呂文德洎諸將解泗州之圍有功,詔補轉推賞有差。戊子,太陰生黃白暈。癸巳,雨雹。乙未,福州福安縣民羅母年過百歲,特封孺人,複其家。敕有司歲時存問,以厚風化。辛醜,趙葵表:「招、泗斷橋,將士用命,兵退。陳奕、譚涓玉、王成等戰渦河、龜山有勞,聞其步兵多山東人,遂調史用政等襲膠州,複襲高密縣,以牽制侵淮之師。」詔趣上立功將士等第、姓名推賞。乙丑,雨雹。甲戌,詔:「先鋒軍統制田智潤泗州潮河壩之戰,父子俱死于兵,贈智潤修武郎,子承節郎,更官其一子承信郎,給緡錢五千恤其家。」夏四月庚辰,詔淮東制置司於泗州立廟,祠夏皋及張忠、田智潤父子,賜額以旌忠節。丁亥,贈朝奉郎程克己妻王氏同沒王事,進贈安人。
五月癸醜,趙葵進三秩。
六月乙酉,日生赤黃暈周匝。戊戌,以徐鹿卿為樞密使兼參知政事兼侍講。甲辰,有流星出河鼓,大如太白。
九月辛酉,祀明堂,大赦。雷。
冬十月甲戌朔,別之傑三疏乞歸田裏,詔以資政殿大學士知紹興府。乙亥,應彳繇、謝方叔並兼參知政事。己卯,餘玠言:「都統制張實等以戰功,承制便宜與官三轉,給刺史象符、金銀器二百兩、銀三百兩、緡錢一萬,餘將士依等第轉官,給金銀符、錢帛有差。」詔命詞、給告身付之。
九年春正月乙巳,孟啟授慶遠軍節度使,進封益國公。庚申,詔周世宗八世孫柴彥穎補承務郎,襲封崇義公。辛酉,詔兩淮、京湖沿江曠土,軍民從便耕種,秋成日官不分收,制帥嚴勸諭覺察。」癸亥,詔給官田五百畝,命臨安府創慈幼局,收養道路遺棄初生嬰兒,仍置藥局療貧民疾病。乙丑,雨雹。丁卯,許應龍薨。己巳,范鐘薨,贈少保,諡文肅。辛未,詔以官田三百畝給表忠觀,旌錢氏功德,仍禁樵采。閏二月甲辰,以鄭清之為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進封魏國公;趙葵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應彳繇、謝方叔並參知政事;史宅之同知樞密院事。乙卯,鄭清之五辭免太師,許之。
三月癸未,以賈似道為寶文閣學士、京湖安撫制置大使。乙酉,程元鳳江、淮等路都大提點坑冶鑄錢公事兼知饒州。丁亥,詔以四月朔日食,自二十一日避殿、減膳、徹樂。
夏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庚戌,趙葵四辭免右丞相兼樞密使,詔不允。
五月己醜,趙葵乞歸田裏,又不允。甲午,鄭寀薨。
六月壬戌晝,南方有星,急流至濁沒,大如太白。丙寅,詔邊郡各立廟一,賜額曰「褒忠」,凡沒于王事忠節顯著者並祠焉,守臣春秋致祀。
秋七月壬辰,詔知吉州李義山更削三秩,監贓錢銀納安邊所。癸酉,太白犯進賢星。
八月己酉,以吳潛為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辛亥,詔趣趙葵治事,命吳淵宣諭赴闕。[
冬十月辛醜,太白入氐。丁卯,諫臣周坦言:知建甯府楊棟任成都制幕時,盡載激賞庫珍寶先遁,陷丁黼於死,致全蜀生靈塗炭。詔褫棟閣職,罷新任。
十年春正月甲午,應彳繇三乞歸田裏,與祠祿。
二月乙卯,雨土。
三月癸未,趙葵辭,以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奉朝請。庚寅,以賈似道為端明殿學士、兩淮制置大使、淮東安撫使、知揚州;余玠龍圖閣學士,職任依舊;李曾伯徽猷閣學士、京湖安撫制置使、知江陵府。丙申,有流星夕隕。
夏四月己酉,幸龍翔宮。
五月丙寅朔,以福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善珘為保康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嗣濮王;吳淵資政殿學士,依舊職任,與執政恩數。癸未,賈似道言王登浚築江陵城濠有勞,詔登初官選人,減舉主三員。
八月甲寅,台州大水。
九月甲子朔,賈似道兼淮西安撫使。己巳,賜禮部進士方夢魁以下五百一十三人及第、出身有差。甲戌,進士第一名方夢魁改賜名逢辰。戊寅,以嚴州水,複民田租。
冬十月丁酉,詔郡邑間有水患,其被災細民,隨處發義倉振之。辛酉,詔諸主兵官今後行罰,毋杖脊以傷人命。
十一月壬申,趙葵授特進,依舊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湖南安撫大使。壬午,雷。癸未,以雷震非時,自二十四日避殿減膳。詔:「公卿大夫百執事各揚乃職,裨朕不逮。」參知政事謝方叔、吳潛、簽書樞密院事徐清叟並乞解機政,詔不允。十二月壬辰朔,鄭清之乞歸田裏,詔不允。戊戌,太白、歲星合于危。丁巳,虹見。
十一年春正月丁卯,詔孟啟改賜名孜,依前慶遠軍節度使,進封建安郡王。己醜,詔沿海沿江州郡,申嚴水軍之制。監察禦史程元鳳言:資善堂宜選用重厚篤實之士。上嘉納之。
二月乙未,左丞相鄭清之等上《玉牒》、《日曆》、《會要》及《光宗甯宗寶訓》、《甯宗經武要略》。丁酉,詔清之等各進秩有差。庚子,遊似乞致仕,詔依舊觀文殿大學士、進二秩。甲寅,太白犯昴。乙卯,太白晝見。
三月丁卯,少保、保甯軍節度使、嗣濮王不擅薨,贈少師,追封新興郡王。乙亥,雨土。戊寅,以謝方叔知樞密院、參知政事,吳潛參知政事,徐清叟同知樞密院事。辛巳,城寶應,詔移一軍戍守。李庭芝進一秩,將士推恩有差。俞興升成都安撫副使、知嘉定府,任責威、茂、黎、雅邊防。
夏四月戊戌,潭州民林符三世孝行,一門義居,福州陳氏,笄年守志,壽逾九袠,詔皆旌表其門。丁未,進《淳祐條法事類》凡四百三十篇,鄭清之等各進二秩。
六月甲午,四川餘玠奏進北馬五百,詔立功將士趣上姓名推恩。丙申,高達帶行遙郡刺史、權知襄陽府、管內安撫、節制屯戍軍馬。乙巳,詔求遺書並山林之士有著述者,許上進。
秋七月癸亥,太白晝見。丙寅,太陰入氐。壬申,太白入井。丁醜,有流星出於畢,大如太白。庚辰,前簽書樞密院事陳卓薨,贈少師。
八月己醜朔,流星夕隕。癸巳,太陰入氐。丁酉,熒惑入井。丁未,命呂文福廬州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庚戌,詔以故直龍圖閣樓昉所著《中興小傳》百篇、《宋十朝綱目》並《撮要》二書,付史館謄寫,昉追贈龍圖閣待制。辛亥,詔:「比覽林光世《易範》,明《易》推星配象演義,有司其以禮津遣赴闕。」九月辛未,祀明堂,大赦。閏十月癸醜,太白入氐。癸酉,吳潛五疏乞罷機政,不允。
十一月丙申,京湖制司表都統高達等複襄、樊,詔立功將士三萬二千七百有二人各官一轉,以緡錢三百五十萬犒師。甲辰,鄭清之乞解機政,詔依前太傅、保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封齊國公,仍奉朝請。己酉,詔承信郎陳思獻書籍,賜官一轉。庚戌,太師鄭清之薨,贈尚書令,追封魏郡王,諡忠定。甲寅,以謝方叔為左丞相,吳潛為右丞相。乙卯,以徐清叟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董槐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十二月戊辰,詔以八事訓飭在廷,曰肅紀綱、用正人、救楮幣、固邊陲、清吏道、淑士氣、定軍制、結人心。己卯,遊似薨,贈少師,諡清獻。
十二年春正月癸巳,武功大夫王堅以復興元功,轉遙郡團練使。辛醜,太學錄楊懋卿以孝行卓異,詔表其門,以其事宣付史館。癸醜,詔宰執議立方田,開溝澮,自近圻始。創置遊擊軍,水步各半。
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巳未,詔陳顯伯資善堂翊善,蔡抗資善堂贊讀、翁甫資善堂直講。壬午,詔襄、郢新複州縣,賦稅複三年。大元兵數萬攻隨、郢、安、複,京西馬步軍副總管馬榮率將士戰嚴竇山。癸未,再戰銅冶坪。
三月丁亥,又戰子陵大脊山。詔榮兵不滿千,能禦大難,賞官兩轉,進州鈐,帶行閣門祗候,賜金帶。諸將王成、楊進各官兩轉升遷,餘推恩有差。丁未,守三氵義口諸將焚北屯積蓄,斷其浮梁。
夏四月庚申,有流星出自角、亢,大如太白。戊辰,詔襄、郢新複州郡,耕屯為急,以緡錢百萬命京閫措置,給種與牛。壬申,熒惑犯權星。乙亥,葵抗兼侍立修注官。丙子,置池州遊擊水軍。
五月甲申朔,祈雨。壬辰,詔申儆江防,每歲以葺戰艦、練舟師勤惰為殿最賞罰。乙巳,盜起信州玉山縣。罷諸郡經界。戊申,太陰犯畢。
六月癸亥,發米三萬石振衢、信饑、玉山寇平。丙寅,嚴、衢、婺、台、處、上饒、建甯、南劍、邵武大水,遣使分行振恤存問,除今年田租。
秋七月庚寅,太白、熒惑合於軫。
八月己未,詔來年省試仍舊用二月一日,殿試用四月十五日以前,庶免滯留遠方士子。己巳,詔以緡錢四十萬振恤在京軍民。丁醜,詔行《會天曆》。辛巳,詔改明年為寶祐元年。
九月丁亥,少師、保康軍節度使、嗣沂王貴謙薨,贈太傅,追封申王。戊戌,太白、填星合於箕。丙午,太白犯鬥。
冬十月癸醜,以徐清叟參知政事,董槐同知樞密院事。嗣濮王善珘薨,贈少師、追封咸甯郡王。戊午,濮安懿王長孫善奐福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嗣濮王。壬申,詔襄、樊已複,其務措置屯田,修渠堰。
十一月庚寅,吳潛罷。丙申夜,臨安火;丁酉夜,火乃熄。戊戌,詔避殿減膳。壬寅,詔求直言。十二月乙卯,以吳潛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己未,詔追錄彭大雅創城渝州功,複承議郎,官其子。癸亥,詔海神為大祀,春秋遣從臣奉命往祠,奉常其條具典禮來上。壬申,太陰入氐。丁醜,立春,雷。
寶祐元年春正月庚寅朔,詔以藝祖嫡系十一世孫嗣榮王與芮之子建安郡王孜為皇子,改賜名禥,授崇慶軍節度使,進封永嘉郡王。制《資善堂記》賜皇子。戊戌,日生戴氣。癸卯,大元兵渡漢江,屯萬州,入西柳關。高達調將士扼河關,上山大戰,至鱉坑、石碑港而還。詔高達、程大元、李和各官兩轉,餘恩賞有差。
二月己酉朔,日有食之。戊辰,陳垓貪贓不法,竄潮州。辛未,罷尚書省,創置呈白房。
三月戊子,與芮授少師,加食邑七百戶;希邐檢少傅,加食邑五百戶;與歡授少保,加食邑七百戶;乃裕保康軍節度使,加食邑五百戶。丙申,別之傑薨,贈少師。
夏四月丁巳,有流星大如太白。
五月甲午,詔余玠赴闕。乙未,詔侍從、台諫、給舍、制司各舉帥才二人。丁酉,熒惑、歲星合在昴。己亥,賜禮部進士姚勉以下及第、出身有差。
六月戊申朔,江、湖、閩、廣旱。庚戌,四川制司言餘玠疾革,詔玠資政殿學士,與執政恩數。辛亥,以賈似道為資政殿大學士,李曾伯端明殿學士、職任依舊。庚申,以余晦為司農卿、四川宣諭使。祈雨。秋七月壬午,王伯大薨。丙戌,蔡抗兼資善堂翊善,施退翁兼資善堂直講。庚寅,溫、台、處三郡大水,詔發豐儲倉米並各州義廩振之。癸巳,詔餘玠以興元歸附之兵分隸本路諸州都統,務撫存之,仍各給良田,制司濟以錢粟。甲午,餘玠卒,贈官五轉。庚子,以董槐兼參知政事。癸卯,詔撫諭四川官吏軍民。
八月丁未朔,以馬光祖為司農卿、淮西總領財賦。甲寅,起居郎蕭泰來出知隆興府。先是,起居舍人牟子才與泰來並除,子才四疏辭,極陳泰來奸險汙穢,恥與為伍,泰來不得已,請祠,遂予郡。丙辰,以余晦權刑部侍郎、四川安撫制置使、知重慶府兼四川總領財賦。乙丑,行皇宋元寶錢。
九月壬午,程元鳳升兼侍讀,牟子才升兼侍講。壬辰,城夔門。太陰入畢。
冬十月丙午朔,詔出緡錢二百萬,振恤京城軍民。
十一月丙子朔,詔獎諭襄陽守臣高達。己醜,賈似道獻所獲良馬,賜詔褒嘉,其將士增秩、賞賚有差。十二月乙卯,冊瑞國公主。庚申,劉伯正薨,贈五秩。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二年春正月乙亥朔,大元城利州、閬州。詔湘潭縣民陳克良孝行,表其門。
二月甲辰朔,詔太常厘正秦檜諡,因諭輔臣曰:「諡'繆狠'可也。」熒惑犯權星。乙巳,詔利州統制呂達戰沒,贈官四轉,官一子承信郎,一子下班祗應。己酉,餘晦兼四川屯田使。庚申,詔饒州布衣饒魯不事科舉,一意經學,補迪功郎、饒州教授。辛酉,日暈周匝。戊辰,故直華文閣李燔,先儒朱熹門人,賜諡文定。
三月壬午,王元善使大元,留七年來歸。戊子,雪。詔蠲江、淮今年二稅。己醜,詔錄襄城功,高達帶行環衛官、遙郡團練使,職任依舊;王登行軍器監丞、制司參議官;程大元、李和以下將士六千六百一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甲午,城東海,賈似道以圖來上。
夏四月辛亥,詔邊兵貧困可閔,閒田甚多,擇其近便者分給耕種,制司守臣治之。乙丑,以徐清叟知樞密院兼參知政事,董槐參知政事。
六月壬寅朔,罷臨安府臨平鎮稅場。甲辰,四川制司言:合州、廣安軍北兵入境,王堅、曹世雄等戰禦有功。詔堅官兩轉,餘各補轉官資。甲寅,侍御史吳燧等論故蜀帥餘玠聚斂罔利七罪,玠死,其子如孫盡竊帑庾之積以歸。詔簿錄玠家財。以李曾伯為資政殿學士,依舊節制四川。丙辰,利州王佐堅守孤壘,降將南永忠以兵薄城下,佐罵之,永忠流涕而退。初,隆慶教授鄭炳孫不從南永忠降,先縊死其妻女,亦朝服自縊。詔獎諭:佐進官一秩,炳孫贈朝奉郎、直秘閣,仍訪其子,官以文資。王伯大乞致仕,詔進一秩,允所請。丁巳,以賈似道同知樞密院事,職任依舊。庚午,詔余晦赴闕。閏六月壬申,董槐疏:蜀事孔棘,願假臣宣撫之名,置司夔門,以通荊、蜀。上優詔答曰:「士大夫以事功自勉者鮮,卿請帥蜀,足見忠壯。然經理西事,當在廟堂,宜竭謀猷,以副委任。」詔蒲擇之暫權四川制置司事。甲戌,錄嘉定戰功。先是,大元兵圍城五旬,帥守俞興、元用等夜開關力戰而圍解。詔俞興等十六人各官五轉,將士補轉有差。以包恢提點浙西刑獄,招捕荻浦鹽寇。乙亥,台州海寇積年,民罹其害,路分董橚洎進士周自中等擒獲,詔橚官一轉,餘推賞有差。壬午,以李曾伯為四川宣撫使兼京湖制置大使,進司夔路,詔賜曾伯同進士出身。罷江灣浮鹽局,戊戌,大元使離揚州北歸。
秋七月己酉,詔「前蜀帥餘玠鎮撫無狀,兵苦於征戌,民困於徵求,茲俾其家輸所取蜀財,犒師振民;並邊諸郡田租,其複三年。」詔思、播兩州連年捍禦,其守臣田應庚、楊文各官一轉,餘推恩。詔賈似道開閫,以樞密行府為名。庚戌,有流星大如太白。甲寅,故光祿大夫賈涉諡忠肅。壬戌,複安西堡。己巳,荻浦海寇平,包恢進直龍圖閣,劉達授橫行、帶遙郡。李性傳赴闕,以王堅為興元都統兼知合州。
八月乙亥,詔以前知閬州兼利西安撫王惟忠付大理獄,尋命台臣監鞫。辛巳,徐清叟乞罷機務,詔不允。癸巳,謝方叔等上《玉牒》、《日曆》、《會要》及《七朝經武要略》、《中興四朝志傳》,詔方叔、徐清叟、董槐等各進秩。戊戌,籍王惟忠家財。
九月辛亥,祀明堂,大赦。辛酉,詔詣西太一宮,為國祈祥,起居郎牟子才再疏諫而止。丙寅,詔戒外戚毋幹請。詔:山陰、蕭山、諸暨、會稽四縣水,其除今年田租。丁卯,太白晝見。
冬十月庚午朔,謝方叔等進寶祐編《吏部七司續降條令》。癸酉,皇子禥進封忠王。甲午,斬王惟忠於都市。丁酉,追削余玠資政殿學士,奪余晦刑部侍郎告身。戊戌,段元鑒上隆慶堡戰功。
十一月壬寅,日南至。忠王冠。丁未,大元城光化舊治。十二月庚午,排保甲,行自實法。癸未,雷。四川苦竹隘捷至。甲午,隆慶部兵周榮被獲歸北,密約段元鑒入隘解圍,事覺就禽,不屈而死,馬徽、白端戰歿。詔四川宣撫司為之立廟。安西堡受攻五月,將士力戰解圍,居民以資糧助軍實。詔四川宣撫司具名推恩,在城人並賞一資,複租賦五年。余玠男如孫征所認錢三千萬將足。詔如孫削三秩、勒停。
三年春正月己未,迅雷。巴州捷至。庚申,城均州龍山。起居郎牟子才上疏言:「元夜張燈侈靡,倡優下賤,奇技獻笑,媟汙清禁,上累聖德。今因震霆示威,臣願聖明覺悟,天意可回。」帝納其言。壬戌,詔宗正寺所擬宗子名,以用、宜、季、次、紹五字,續大、由、友、嗣、甫之下。
二月乙亥,詔右千牛衛上將軍乃猷授蘄州防禦使,奉沂靖惠王祠事。兼給事中王野言:「國家與大元本無深仇,而兵連禍結,皆原於入洛之帥輕啟兵端。二三狂妄如趙楷、全子才、劉子澄輩,輕而無謀,遂致只輪不返。全子才誕妄慘毒,今乃援劉子澄例自陳改正,乞寢二人之命,罷其祠祿,以為喪師誤國之戒。」從之。己卯,複廣陵堡城,賈似道以圖來上。壬午,詔發緡錢二百萬給四川調度。乙酉,詔以告身、祠牒、新會、香、鹽,命臨安府守臣馬光祖收換兩界舊敝會子。
三月己酉,詔沿邊耕屯,課入登羨,管屯田官推賞,荊襄、兩淮及山砦如之。庚戌,邵武寇平。癸醜,詔自實法宜寬期限,監司、守臣其嚴戢吏奸,毋煩擾民。以吳淵為觀文殿學士、京湖制置使、知江陵府。己未,雨土。
夏四月乙酉,以江萬里知福州、福建安撫使。
五月,久雨。丁未,以監司、州郡辟書冗濫,詔申嚴禁止。己酉,李性傳薨。辛酉,太陰入畢。嘉定大雨、雹,與敘南同日地震。浙西大水。
六月辛未,大風。甲戌,太陰入氐。甲戌,李全子松壽葺舊海城,窺海道,賈似道調兵敗之,敕書獎諭,趣上立功等第、姓名推賞。戊子,洪天錫劾內官盧允叔、董宋臣,疏不報,竟去,詔遷太常少卿。辛卯,王野以禦史胡大昌言罷給事中,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秋七月辛醜,太陰入氐。癸醜,以呂文德知鄂州,節制鼎、澧、辰、沅、靖五州。丙辰,謝方叔、徐清叟以禦史朱應元言罷。辛酉,有流星大如太白。詔三省樞府機政,令董槐、程元鳳輪日判事取旨。壬戌,以謝方叔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八月乙丑朔,以董槐為右丞相兼樞密使,程元鳳簽書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蔡抗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徐清叟資政殿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任便居住。丁卯,歲星、熒惑在柳。己巳,太陰在氐。馬光祖兼節制和州、無為、安慶三郡屯田使。丙子,鄭性之薨。庚寅,福建安撫江萬里以台臣李衢言罷新命、提舉武夷山沖佑觀。辛卯,應彳繇薨。
九月甲午朔,雷。丙午,以徐清叟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丙辰,陳顯伯兼資善堂翊善,皮龍榮兼資善堂贊讀。壬戌,權中書舍人陳大方言:「劉子澄端平入洛之師,賈勇贊決,北兵方入唐州界,子澄巳率先遁逃,一敗塗地,二十年來,為國家患者,皆原於此,宜投之四裔。」詔罷子澄祠祿。
冬十月甲戌,太白晝見。丁醜,有流星出自畢。
十一月丁巳,熒惑犯太微垣上相星。十二月乙丑,嗣濮王善奐薨。丙子,少傅、節度使與歡薨,贈少師,追封奉化郡王。
四年春正月乙未,詔謝方叔奪職罷祠,謝修削三秩勒停。乙巳,太陰犯歲星。己酉,太陰犯熒惑。辛亥,以吳淵為京湖制置使兼夔路策應使,軍馬急切,便宜行事。庚申,蜀閫奏捷。辛酉,詔史嵩之觀文殿大學士,依前金紫光祿大夫、永國公致仕。
二月戊辰,雨雹。丙子,詔襲封衍聖公孫孔洙添差通判吉州,不厘務。
三月壬寅,以少師、嗣榮王與芮為太傅。乙卯,日暈周匝。丙辰,帝制《字民訓》賜改秩親民官。
夏四月庚午,月暈周匝。癸未,以程元鳳參知政事;蔡抗同知樞密院事;賈似道參知政事,職任依舊;李曾伯資政殿大學士、福建安撫使;吳淵進二秩,職任依舊;吳潛沿海制置使、判慶元府;馬光祖煥章閣直學士,職任依舊。
五月甲午,孫夢觀兼資善堂贊讀,章鑒兼資善堂直講。先聖五十代孫孔元龍賜迪功郎,授初品官。甲辰,羅氏鬼國遣報思、播言:大元兵屯大理國,取道西南,將大入邊。詔以銀萬兩,使思、播結約羅鬼為援。徐清叟奪資政殿大學士、罷祠祿,王野奪端明殿學士罷祠,仍褫執政恩數。丁未,太白晝見。詔申嚴老鼠隘防戍。襄、樊閫臣奏捷。甲寅,賜禮部進士文天祥以下六百一人及第、出身有差。
六月甲戌,朱禩孫太府寺簿、知瀘州兼潼川路安撫,任責瀘、敘、長寧邊防。浙江堤成。癸未,董槐罷。台臣丁大全既累疏擊之,辭極詆毀,且以台牒役隅兵夜半迫槐出關,物論殊駭;三學生屢上書以為言,詔以槐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詔程元鳳、蔡抗可輪日判事,軍國重務取旨。丁亥,太白入井。
秋七月甲寅,知敘州史俊調舟師與大元兵戰,凡十三合,詔俊官三轉,仍帶閣門行宣贊舍人。乙卯,以程元鳳為右丞相兼樞密使,蔡抗參知政事,張磻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八月甲子,程元鳳上疏言正心、待臣、進賢、愛民、備邊、守法、謹微、審令八事。
九月壬辰,西南蕃呂告蠻目甯名天兄弟慕義與烏蘇蠻合力為國禦難,詔各補承信郎。丙申,知邕州程芾以貪暴,詔削二秩罷之。甲寅,監察禦史朱熠言:「境土蹙而賦斂日繁,官吏增而調度日廣。景德、慶歷時,以三百二十餘郡之財賦,供一萬餘員之奉祿;今日以一百餘郡之事力,贍二萬四千餘員之冗官。邊郡則有科降支移,內地則欠經常納解。欲寬民力,必汰冗員。」帝納焉。冬十月壬戌,太陰犯鬥。
十一月戊子朔,荊、襄閫臣以功狀來上,詔推賞將士。戊戌,京湖繼上戰功。詔:「蜀罹兵革,吾民重困,所當勞來撫摩,使之樂業。比聞官吏乃肆誅求,殊失培植邦本之意。自今四川制司戒飭屬郡,違者罪無赦,禦史台其嚴覺察。」乙巳,以監察禦史吳衍、翁應弼劾太學武學生劉黻等八人不率,詔拘管江西、湖南州軍,宗學生與亻匈等七人並削籍,拘管外宗正司。癸醜,以張磻同知樞密院事,丁大全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馬天驥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詔戒群臣洗心飭行,毋縱於貨賄,其或不悛,舉行淳熙成法。又開國以來勳臣之裔,有能世濟其美而不世其祿者,所在州郡以聞。參知政事蔡抗輒擅去國,勉留不返,詔授職予祠,尋以林存言,寢其命。十二月戊午朔,熒惑犯填星。庚申,大元城棗陽。乙丑,以張磻兼參知政事。甲戌,獎諭荊閫吳淵,其有功將士,趣上姓名、等第推賞。
二月戊午,四川嘉定上戰功。以賈似道為兩淮安撫使。辛酉,命趙葵兼湖廣總領財賦,餘晦淮西總領財賦。壬戌,築思州三隘。丁醜,布衣餘一飛、高杞陳襄陽備禦策,詔命趙葵行之。
夏四月丁卯,詔襄陽安撫高達以白河戰功,轉行右武大夫、帶遙郡防禦使;犕醯且躍諍傭秸焦僖蛔泵馗螅⒅叭我讕傘<好笤タ嘀癜┖鞅υH蛩腦錄撼螅淘鐧冉隊耠骸貳ⅰ度綻貳ⅰ痘嵋貳ⅰ毒湟浴貳⒓啊噸行慫某敬貳<孜紓烀餱友戲犁摺⒁恕<河希月牢牡輪鋼藎叭我讕傘F磧輟?/font>
五月庚申,雨。丁卯,城荊山,置懷遠軍荊山縣。詔賈似道官兩轉。戊寅,詔京湖、沿江、海道嚴備舟師防遏。辛巳,複劍門壘,賞蒲擇之官兩轉,朱禩孫、蒲黼、楊大淵、韓勇各官四轉。壬午,夏貴正任吉州刺史、帶禦器械、鎮江駐紮都統制、知懷遠軍。
六月丙戌,太白、歲星合於翼。辛卯,太陰入氐。丁酉,祈雨。馬天驥以台臣言罷,詔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洞霄宮。
秋七月丙辰,祈雨。戊午,雨。己未,太白晝見。丁卯,有流星大如桃。丙子,太陰入井。
八月丙戌,光化軍奏捷。台州火。癸巳,詔謝方叔仍舊職,蔡抗以資政殿學士並領祠在京。甲午,給事中邵澤等言謝方叔罪狀,詔寢祠命。丙申,京城火。庚子,以張磻參知政事,丁大全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己酉,史嵩之薨,贈少師,諡莊肅。
九月壬子朔,詔今後台臣遷他職,輒出關,以違制論,仍著為令。辛酉,祀明堂,大赦。
冬十月庚寅,張磻薨,贈少師。癸巳,雷。甲午,虹見。丁酉,以林存簽書樞密院事。庚子,詔皇子忠王禥授鎮南、遂安軍節度使,皇女進封升國公主。
十一月丙辰,李曾伯兼節制廣南,任責邊防。乙丑,獎諭安南國,賜金器幣、香茗。乙亥,詔京湖帥臣,黃平、清浪、平溪分置屯戍。庚辰,詔三邊郡縣官毋擅離職守,諸制帥臣其嚴糾察。十二月壬午,李曾伯依舊資政殿學士、湖南安撫使兼廣南制置使,移司靜江府。丁未,熒惑入氐。
六年春正月辛亥朔,以丁大全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林存兼權參知政事。癸亥,詔出封樁庫銀萬兩付蜀閫。辛未,詔授成穆皇后弟太師郭師禹孫善庸承務郎,仍免銓注差。癸酉,罷李曾伯廣西經略,以廣南制置大使兼知靜江府。其經略司官屬,改充制司官屬。甲戌,詔樞密院編修官呂逢年詣蜀閫,趣辦關隘、屯柵、糧餉,相度黃平、思、播諸處險要緩急事宜,具工役以聞。戊寅,雷。
二月辛巳朔,以馬光祖為端明殿學士、京湖制置使、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湖廣總領財賦屯田事。壬辰,雨土。
三月辛亥朔,祈雨。丙辰,馬光祖請以呂文德、王鑒、王登、汪立信等充制司參議官及辟制司準備差使等官,詔光祖開閫之初,姑從所請。戊辰,以馬光祖兼荊湖北路安撫使。庚午,熒惑退入氐。甲戌,詔湖北提點刑獄文複之移司江陵,兼京湖制司參議官。
夏四月庚辰朔,詔:自冬徂春,天久不雨,民失東作。自四月一日始,避殿減膳,仰答譴告。癸未,程元鳳等以久旱乞解機務,詔不允。甲申,大雨。丙申,群臣三表請禦正殿,從之。丁酉,詔田應己思州駐紮御前忠勝軍副都統制,往播州共築關隘防禦。己亥,台臣朱熠劾沿江制置副使呂好問黃州之役貪酷誤事,詔褫職。乙巳,程元鳳罷,以觀文殿學士判福州,尋提舉洞霄宮。丙午,趙葵三辭免福建安撫使,詔授醴泉觀使兼侍讀。丁未,以丁大全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林存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朱熠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五月庚戌朔,詔襄、樊解圍,高達、程大元應援,李和城守,皆有勞績,將士用命,深可嘉尚,其亟議行賞激。癸醜,詔懷遠、漣水相繼奏功,夏貴官兩轉,兼河南招撫使。毛興轉右武大夫,並依舊任。丁巳,李曾伯言:「廣西多荒田,民懼增賦不耕,乞許耕者複三年租,後兩年減其租之半,守令勸墾辟多者賞之。」奏可。丙寅,命嗣榮王與芮判大宗正事。丁卯,嗣秀王師彌薨。
六月癸巳,台臣戴慶炣劾淮東總領趙與時,奪職鐫秩。
秋七月庚戌,城淩霄山,詔朱禩孫進一秩,易士英帶行閣門宣贊,餘轉官有差。癸醜,熒惑犯房宿。戊午,趙葵四辭免醴泉觀使兼侍讀,乞外祠,從之。戊辰,蜀郡劉整上捷,詔推恩賞。癸酉,知平江府餘晦,以台臣戴慶炣言曩敗績於蜀,誤國欺君,詔奪寶章閣待制罷任,追冒支官錢。甲戌,詔前福建漕臣高斯得已奪職鐫官,其贓百余萬嚴限征償,以懲貪吏。乙亥,呂文德入播州,詔京湖給銀萬兩。
八月癸未,太陰行犯熒惑。戊戌,詔上流鎖江防禦。癸卯,詔申嚴倭船入界之禁。
九月壬子,詔蜀、廣、海道申嚴防遏。甲寅,詔安南情狀叵測,申飭邊防。戊辰,安豐上戰功。有流星透霞。
冬十月丙子朔,詔蜀中將帥雖未克復成都,而暴露日久,戰功亦多,宜與序升,其亟條具以聞。丁醜,以俞興為四川制置副使、知嘉定府兼成都安撫副使。乙酉,詔知隆慶府楊禮守安西堡有功,官兩轉。戊子,大元兵攻通、泰州。庚寅,廣南劉雄飛奏橫山之功,詔雄飛官三轉,部兵將校官兩轉。辛卯,詔常州、江陰、鎮江發米振贍淮民。
十一月己酉,林存罷,以資政殿學士知建甯府。癸醜,潁州上戰功,詔亟推賞,以示激厲。詔追複餘玠官職。甲寅,築黃平,賜名鎮遠州,呂逢年進一秩。詔撫諭沿邊將士。丙辰,給事中張鎮言:徐敏子曩帥廣右,嗜殺黷貨,流毒桂府。詔仍舊羈管隆興府。丁巳,葉夢鼎依舊職知隆興府。壬戌,以朱熠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饒虎臣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賈似道樞密使、兩淮宣撫使。甲子,太陰犯權星。丁卯,東海失守,賈似道抗章引咎,詔令以功自贖,特與放罪。甲戌,淮東帥臣奏大元兵退。填星、熒惑在危。十二月戊寅,詔改來年為開慶元年。庚辰,大元兵渡馬湖入蜀,詔馬光祖時暫移司峽州,六郡鎮撫向士璧移司紹慶府,以便策應。癸未,房州上戰功。丙戌,詔置橫山屯。丁亥,向士璧不俟朝命進師歸州,捐貲百萬以供軍費;馬光祖不待奏請招兵萬人。捐奉銀萬兩以募壯士,遂有房州之功。詔士璧、光祖各進一秩。辛醜,詔李曾伯城築關隘,訓練民兵峒丁,申嚴防遏。填星、太白、熒惑合於室。
開慶元年春正月乙巳朔,詔飭中外奉公法,圖實政。馬光祖與執政恩數。李曾伯進觀文殿學士。己酉,大元兵攻忠、涪,漸薄夔境,詔蒲擇之、馬光祖戰守調遣,便宜行事。辛亥,詔:「戍蜀將士,頻年戰禦,暴露可閔。今申命蒲擇之從優犒師,春防畢日即與更戍,其輒逃歸者從軍令。」癸醜,詔呂文德城黃平,深入蠻地,撫輯有方,與官三轉。庚申,詔知賓州呂振龍,知象州奚必勝,兵至聞風先遁,兵退乃返,並追毀出身文字,竄遠郡。橫州守臣劉清卿設隘堅守,與官一轉。壬戌,監察禦史章士元言謝方叔帥蜀誤國,詔方叔更與鐫秩,其子修竄廣南。癸亥,左司諫沈炎言餘晦壞蜀,幕屬李卓、王克己濟惡斂怨,詔晦、卓、克己各奪兩官。丙寅,印應飛依舊職知鄂州兼湖北轉運使。丁卯,賈似道以樞密使為京西湖南北四川宣撫大使、都大提舉兩淮兵甲、湖廣總領、知江陵府。蜀帥蒲擇之以重兵攻成都,不克。大元兵破利州、隆慶、順慶諸郡,閬、蓬、廣安守將相繼納降,又造浮梁於涪州之藺市。戊辰,以李庭芝權知揚州。
三月庚戌,詔印應雷、黃夢桂赴都堂稟議。命有司縣重賞募將士,毀藺市浮梁。癸醜,詔:蜀死節臣、雲頂山諸處將士,鹹褒錄其後。丁巳,以呂文德為保康軍節度使、四川制置副使兼知重慶府。庚申,馬光祖奏大元兵自烏江還北。辛酉,雨土。
夏四月甲戌朔,以段元鑒、楊禮堅守城壁,歿于王事,詔各贈奉國軍節度使,封「二字」侯,立廟賜額。致仕恩外,更官一子成忠郎。丁醜,以向士璧為湖北安撫副使、知峽州,兼歸、峽、施、珍、南平軍、紹慶府鎮撫使。甲申,詔:守合州王堅嬰城固守,百戰彌厲,節義為蜀列城之冠,詔賞典加厚。乙酉,知施州謝昌元自備緡錢百萬,米麥千石,築郡城有功,詔官一轉。乙未,詔賜夏貴溧陽田三十頃。丙申,以呂文德兼四川總領財賦。
五月甲辰朔,城金州、開州。辛亥,雨雹。乙卯,達州上呂文德等戰功,詔遷補有功將士。丁巳,詔湖北諸郡去年旱潦饑疫,令江陵、常、澧、岳、壽諸州發義倉米振糶,仍嚴戢吏弊,務令惠及細民。乙丑,行開慶通寶錢。辛未,賜禮部進士周震炎以下四百四十二人及第、出身有差。婺州大水,發義倉米振之。
六月甲戌,呂文德兵入重慶。詔諭四川軍民共奮忠勇,效死勿去,有功行賞,靡間邇遐。有能效順來歸,悉當宥過加恤。仍獎呂文德斷橋通道之功,命兼領馬軍行司。辛巳,以朱熠參知政事,饒虎臣同知樞密院事。丙戌,南平來報戰功。戊戌,詔申嚴海道防禦。己亥,詔獎諭賈似道。壬寅,以李庭芝直寶謨閣、湖北安撫副使兼知峽州。太白晝見。
秋七月辛亥,太白入井。癸亥,蔡抗薨,贈少保,諡文肅。以知播州楊文、知思州田應庚守禦勤勞,詔各官一轉。
八月甲申,以濠州統制張斌柘塘之戰,歿于王事,贈官三轉,仍與一子下班祗應。乙酉,降人來言:大元憲宗皇帝崩于軍中。戊子,詔吳潛開閫海道,勤勞三年,屢疏求退,仍舊觀文殿大學士、判甯國府、特進、崇國公。辛卯,命呂文德兼湖北安撫使。庚子,太白犯權星、熒惑。
九月壬子,賈似道表言大元兵自黃州沙武口渡江、,中外震動。己未,嗣濮王善騰薨。庚申,以吳潛兼侍讀、奉朝請,戴慶炣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下詔責己,勉諭諸閫進兵。壬戌,詔出內府緡錢千萬、銀五萬兩、帛五萬匹給宣司,緡錢五百萬、銀三萬兩、帛三萬匹給沿江副司犒師。詔:已命禦史陳寅趣淮東調兵五萬,應援上流。癸亥,趙葵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封衛國公,判慶元府、沿海制置使。命侍御史沈炎往沿江制置副司趣兵援鄂渚。再出內庫緡錢五百萬、銀二萬兩、帛二萬匹給兩淮制司,緡錢三百萬、銀萬兩、帛萬匹給沿江制司,以備軍賞。戊辰,太白犯熒惑。己巳,詔賈似道兼節制江西、二廣人馬,通融應援上流。庚午,合州解圍,詔王堅甯遠軍節度使,依前左領軍衛上將軍、興元府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合州、節制軍馬,進封清水縣開國伯。
冬十月辛未朔,丁大全罷,以觀文殿大學士判鎮江府。壬申,以吳潛為左丞相兼樞密使,進封相國公;賈似道為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茂國公,宣撫大使等如舊。癸酉,命趙葵為江東宣撫使,馬光祖移司江州應援鄂州,史岩之沿江制置副使,移司壽昌軍應援鄂州。丙子,改封吳潛為慶國公。丁醜,詔給還浙西提舉常平司歲收上亭戶沙地租二百萬,永勿複征。庚辰,詔合州圍解,宣閫制臣及二三大將之功,宜加優賞。呂文德授檢校少師,李遇龍進三秩、權刑部侍郎,各賜金幣;將佐以下,進秩、賜金有差。詔自今月十一日始,避殿減膳徹樂。又詔:「比者蜀道稍寧,然干戈之餘,瘡痍未複,流離蕩析,生聚何資。咨爾旬宣之寄,牧守之臣,輕徭薄賦,一意撫摩,恤軍勞民,庶底興複。其被兵百姓,遷入城郭,無以自存者,三省下各郡以財粟振之。」壬午,禦史陳寅言:知江州袁玠貪贓不悛,殘賤州邑。詔削玠五秩、竄南雄州。癸未,丁大全落職、罷新任。乙酉,雷。丙戌,以趙葵為沿江、江東宣撫使,置司建康,任責捍禦。癸巳,向士璧權兵部侍郎、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任責廣西邊防。十一月壬寅,以朱熠權知樞密院事,饒虎臣、戴慶炣並權參知政事。癸卯,呂文福帶遙郡防禦使、河南招撫使、知淮安軍。詔追毀袁玠出身以來文字,除名不敘,移萬安軍。戊申,詔求直言。辛亥,舟師戰滸黃洲。乙卯,詔趙葵授少保、觀文殿大學士、江東西宣撫使,進封益國公,其饒、信、袁、臨、撫、吉、隆興官軍民兵,並聽節制調遣,諮訪、罷行、黜陟皆得便宜行事。以緡錢五百萬、銀五萬兩給其用。丙辰,詔選精銳招信、泗州千人,揚州拱衛軍千人,安豐、濠州各千五百人,赴京聽調遣。庚申,夏貴入見,帝撫勞甚至。閏十一月甲戌,詔出內帑緡錢五千萬犒內外諸軍。丁醜,以向士璧為湖南制置副使,餘職仍舊,賜金帶。己卯,熒惑入氐。癸未,諸將陶林、文通進兵有功,詔林帶行遙郡刺史,文通轉武功大夫,賜銀有差。甲申,以印應雷為軍器監、淮西總領財賦兼江東轉運判官,呂文德檢校少保、京西湖北安撫使兼制置使、知鄂州兼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己醜,皮龍榮兼資善堂翊善。庚寅,陶林奏沼山寺戰功。癸巳,向士璧連以功狀來上。乙未,詔降周震炎第四甲出身。丙申,賈似道表:大戰數合,皆有功。
十二月己亥朔,賈似道言鄂州圍解,詔論功行賞。丁未,熒惑犯房宿、鉤鈐星。辛亥,詔改來年為景定元年。壬子,改封吳潛為許國公,賈似道為肅國公。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景定元年春正月丙子,詔獎賈似道功。庚辰,歲星、熒惑合在尾。壬辰,詔:「知涪州趙,聚糧不運餉兵士,遂為北有,已削一秩,罰輕,再削兩秩。」乙未,潼川城仙侶山。賈似道言:「高達守鄂州城凡三月,大元師北還。」二月丙午,詔賈似道以緡錢三千萬犒師,並示賞功之典。己酉,以高達為甯江軍承宣使、右金吾衛上將軍,賜緡錢五十萬;呂文德賜緡錢百萬、浙西良田百頃;鄂州戰守將士賜緡錢三千萬;王鑒、孫虎臣、蘇劉義等各官十轉。高達遷湖北安撫副使、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使,陳奕、阮思聰並正任防禦使。江西、湖南帥司言:大元兵破瑞州、臨江軍城,興國、壽昌、洪、撫、全、永、衡諸郡民皆被兵,存者奔竄它所。甲寅,詔臨江守臣陳元桂死節,官五轉,贈寶章閣待制。與一子京官、一子選人恩澤。給緡錢十萬治葬,立廟死所,諡曰正節。瑞州守臣陳昌世治郡雖有善政,兵至,民擁之以逃,以棄城失守,削三秩勒停。」乙卯,詔孫虎臣和州防禦使,張世傑以下十三人各官五轉;立功將士並補兩官資,賜銀絹。庚申,雨雹。辛酉,大元遣偏師自大理由廣南抵衡州,向士璧會合劉雄飛逆戰於道,俘民獲還者甚眾。詔雄飛升保康軍承宣使,餘轉官、賜銀錢。賈似道賜金器千兩、幣千匹,命國子監主簿劉錫趣召赴闕。向士璧遷兵部侍郎,職任依舊。呂文德、高達、陳奕等各賜金幣有差。丙寅,大元軍過分甯、武寧二縣,河湖砦都監權巡檢張興宗死之,詔贈武翼郎,官一子承信郎,以緡錢三萬給其家。湖南諸將溫和轉左武大夫、帶行遙郡刺史,李虎官三轉、帶行閣門宣贊,鄮進帶行複州團練使,各賜銀絹,旌其守禦之功。
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庚午,命夏貴兼黃、壽策應使,總舟師。癸酉,以橫山之戰將士效節,多死行陣,總管張世雄、沈彥雄、陳喜、秦安、李孝信、鄭俊、李安國各贈十官資,賜緡錢萬恤其家。甲戌,賞夏貴鴻宿州、白鹿磯戰功,遷福州觀察使,職任仍舊。將士推賞。乙亥,詔全、嶽、永、衡、柳、象、瑞、興國、南康、隆興、江州、臨江、潭州諸縣經兵,農民失業,應開慶元年以前二稅盡除之。癸未,賈似道奏蘱草坪大戰,進至黃州。乙酉,詔範文虎轉左武大夫、環衛官、黃州武定諸軍都統制,張世傑環衛官、職任依舊。鄂州統制張勝死于漢陽戰陣,贈官五轉,官其子煥進武校尉。丙戌,賈似道言,自鄂趨黃,與北朝回軍相遇,諸將用命捍禦。詔孫虎臣、範文虎、張世傑以下各賜金帛。
夏四月戊戌朔,侍御史沈炎疏吳潛過失,以「忠王之立,人心所屬,潛獨不然,章汝鈞對館職策,乞為濟邸立後,潛樂聞其論,授汝鈞正字,奸謀叵測。請速詔賈似道正位鼎軸。」詔朱熠、戴慶炣輪日判事,大政則共議以聞。己亥,賈似道表言夏貴等戰新生洲,進至白鹿磯,皆身自督戰有功。詔赴闕。庚子,以王堅為侍衛步軍司都指揮使。戊申,以劉整知瀘州兼潼川安撫副使。己酉,揚州大火。吳潛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癸醜,進賈似道少師,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衛國公;朱熠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饒虎臣參知政事;戴慶炣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皮龍榮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己未,以夏貴為保康軍承宣使、左金吾衛上將軍、知淮安州兼淮東安撫副使、京東招撫使,賜金器幣、溧陽田三十頃。壬戌,進馬光祖資政殿大學士,職任依舊。癸亥,以呂文德兼夔路策應使。丙寅,命馬光祖兼淮西總領財賦。
五月戊辰朔,詔趙葵依舊少保、兩淮宣撫使、判揚州,進封魯國公;徐清叟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寧府。饒虎臣罷。壬申,李曾伯、史岩之並落職解官,曾伯坐嶺南閉城自守,不能備禦;岩之坐鄂州圍解,大元兵已渡江北還,然後出兵,又命程芾任事,以致敗績。甲戌,詔贈呂文信寧遠軍承宣使,立廟賜額,子師憲帶行閣職,更與兩子承信郎;輔周和州防禦使,錄其白鹿磯死事。乙亥,詔李虎馭軍無律,貸命追奪、竄郁林州。丁醜,賜賈似道玉帶。庚辰,戴慶炣卒,贈資政殿大學士。壬午,熒惑犯鬥。癸未,以皮龍榮兼權參知政事;沈炎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馬堃鄂州都統制,駐紮江陵府。甲申,祈雨。戊子,詔饒虎臣以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任便居住。楊棟召赴闕。壬辰,以姚希得為敷文閣待制、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乙未,詔李庭芝起複秘閣修撰、主管兩淮安撫制置司公事兼知楊州。
六月丁酉朔,夏貴奏淮安戰功。庚子,竄丁大全于南康軍。壬寅,詔立皇子忠王禥為皇太子,賜字長源。戊申,王野卒。壬子,賜李遇龍金帶。陳奕帶禦器械,依舊鎮江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賜田三十頃。詔升巢縣為鎮巢軍。甲寅,楊棟、葉夢鼎並太子詹事。乙卯,陳韡進一秩、福建安撫使、知福州,徐清叟觀文殿學士、知泉州。
秋七月丁卯朔,皇太子入東宮,行冊禮,大赦。壬申,貴妃閻氏薨,賜諡惠昭。東南有星如太白。丁亥,命皇太子昕朝侍立。戊子,上謂宰執曰:「北朝使來,事體當議。」賈似道奏:「和出彼謀,豈容一切輕徇?倘以交鄰國之道來,當令入見。」己醜,侍御史何夢然劾丁大全、吳潛欺君無君之罪。庚寅,賈似道兼太子少師,朱熠、皮龍榮、沈炎並兼賓客。辛卯,詔丁大全削三秩、謫居南安軍,吳潛奪觀文殿大學士,罷祠,削二秩、謫居建昌軍。癸巳,詔舉孝廉。
九月癸酉,守瀘州劉整以功來上。丁醜,知漳州、節制屯戍軍馬洪天錫言,援例創辟幹官一員,報行軍機密文字,奏可。辛巳,祀明堂,大赦。丙戌,熒惑犯壁。戊子,李松壽犯淮安。
冬十月乙未朔,詔申嚴邊防。甲辰,詔党丁大全、吳潛者,台諫其嚴覺察舉劾以聞,當置於罪,以為同惡相濟者之戒。時似道專政,台諫何夢然、孫附鳳、桂錫孫、劉應龍承順風指,凡為似道所惡者無賢否皆斥,帝弗悟其奸,為下是詔。戊申,李松壽修南城,詔趣淮閫調兵毀之。壬子,破李松壽兵于漣水城下,夷南城舊址。乙卯,有星自東北急流向太陰。壬戌,竄吳潛於潮州。
十一月丙寅,詔內侍何時修削二秩,永罷不敘。洪燾知臨安府兼浙西安撫使。壬午,以中軍統制、知簡州馬千權興州都統兼知合州。戊子,熒惑與填星順行,太陰犯房。十二月甲午朔,詔華亭奉宸莊,其隸外廷助軍餉。包恢敘複元官職、知常州。辛醜,建陽縣嘉禾生,一本十五穗,詔改建陽為嘉禾縣。甲寅,呂文德上夔路戰功。乙卯,少師、廬陵郡王思正薨,諡簡惠。印應雷直徽猷閣、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公事,節制蘄、黃、興國三郡。庚申,以監察禦史桂錫孫言,追寢全子才敘複之命。
二年春正月癸亥朔,詔:「監司率半歲具劾去贓吏之數來上,視多寡為殿最,行賞罰。守臣助監司所不及,以一歲為殿最,定賞罰。本路、州無所劾,而台諫論列,則監司守臣皆以殿定罰。有治狀廉聲者,摭實以聞。」乙丑,城安慶。詔馬光祖進二秩。丁醜,命皇太子謁拜孔子於太學。己卯,福建安撫使陳韡累疏請老,詔進一秩,守觀文殿學士致仕。以董槐判福州、福建安撫使。乙酉,詔封張栻為華陽伯,呂祖謙開封伯,從祀孔子廟庭。
二月丙申,孫虎臣戰邳州,全師而歸。癸卯,詔諸路監司申嚴偽會賞罰之令。甲寅,進封周國公主。
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乙亥,故寧遠軍承宣使張祥、都統制閻忠進,以援蜀之功,祥贈節度使,忠進贈複州團練。除恩澤外,各更官一子承信郎,賜緡錢二萬。戊寅,賈似道等上《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孝宗、光宗、甯宗《實錄》,詔似道、皮龍榮、朱熠、沈炎各進二秩。
夏四月癸巳朔,餘思忠追毀出身文字,除名勒停、竄新州。乙未,以皮龍榮參知政事,沈炎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何夢然簽書樞密院事,俞興保康軍承宣使、四川安撫制置使。丙申,呂文德超授太尉、京湖安撫制置屯田使、夔路策應使兼知鄂州,李庭芝右文殿修撰、樞密都承旨、兩淮安撫制置副使、知揚州。己亥,詔申嚴江防。壬寅,呂文德兼湖廣總領財賦。乙巳,馬天驥資政殿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呂文福帶禦器械、淮西安撫副使兼知廬州,官一轉。戊申,馬光祖進觀文殿學士,職任依舊。乙卯,竄吳潛於循州。丙辰,竄丁大全於貴州,追削二秩。丁巳,楊鎮授左領軍衛將軍、駙馬都尉,高達知廬州、淮西安撫副使。
五月癸亥,賈似道請祠祿,詔不允。庚午,謝方叔敘複觀文殿大學士致仕。戊寅,以劉雄飛知夔州、夔路安撫使。乙酉,王堅遷左金吾衛上將軍、湖北安撫使兼知江陵府。
六月乙未,詔霖雨為沴,避殿、減膳、徹樂。乙巳,詔近畿水災,安吉為甚,亟講行荒政。辛亥,以範文虎為左領軍衛大將軍,主管侍衛步軍司兼馬軍司。
秋七月甲子,蜀帥俞興奏守瀘州劉整率所部兵北降,由興構隙致變也。至是,興移檄討整。辛未,制置使蒲擇之坐密通蠟書叛賊羅顯,詔竄萬安軍。太陰犯鬥。乙亥,以厲文翁為資政殿學士、沿海制置使、知慶元府。戊寅,王惟忠家訟冤,詔奪謝方叔合得恩數。丁大全責授新州團練使、貴州安置。台臣吳燧奪職罷祠,陳大方、胡大昌皆鐫官。壬午.陳韡卒,贈少師,諡忠肅。丙戌,吳潛責授化州團練使、循州安置。
八月壬辰,命韓宣兼常德、辰、沅、澧、靖五郡鎮撫使。呂文德兼四川宣撫使,範文虎以白鹿磯之功賞七官,以五官轉行遙郡防禦使,餘官給憑。丁酉,詔奪向士璧從官恩數,窮竟侵盜掩匿之罪。時以兵退,遣官會計邊費,似道忌功,欲以汙篾一時閫臣,士璧及趙葵、史岩之、杜庶皆責征償。信州謝枋得以趙葵檄給錢粟募民兵守禦,至是,自償萬緡。壬寅,築周國公主館于安濟橋。乙巳,以江萬里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依執政恩數。
九月辛酉,詔湖、秀二郡水災,守令其亟勸分,監司申嚴荒政。乙亥,李庭芝言李松壽已遁。大元使赦經久留真州,帝趣與錫賚。經之留,謀出賈似道,帝惑其言不悟。蓋似道在鄂時,值我世祖皇帝歸正大位撤兵,似道自詭有再造之功,諱言歲幣及講和之事,故不使經入見。
冬十月癸巳,呂文德言已複瀘州外堡,擬即對江壘石為城,以示持久之計,從之。戊戌,雷電。甲申,詔申獎賈似道鄂州之功。丙午,以何夢然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癸醜,程元鳳授特進、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甲寅,皇太子擇配,帝詔其母族全昭孫之女擇日入見。寶祐中,昭孫沒于王事,全氏見上,上曰:「爾父死可念。」對曰:「臣妾父固可念,淮、湖百姓尤可念。」上曰:「即此語可母天下。」迨開慶丁大全用事,以京尹顧嵓女為議,大全敗,故有是命。丙辰,沈炎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任便居住。
十一月己未朔,劉雄飛和州防禦使、樞密副都承旨、四川安撫制置副使兼知重慶府、四川總領、夔路轉運使。庚申,周國公主館成,詔董宋臣、李忠輔各官一轉。甲戌,資政殿學士致仕汝騰卒,贈官四轉,諡忠清。安南國貢象二。丁醜,馬光祖提領戶部財用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下嫁周國公主于楊鎮。己卯,以鎮為宜州觀察使,賜玉帶,尋升慶遠軍承宣使。詔:「駙馬都尉楊鎮家合有賞典,楊蕃孫官兩轉,楊鐸、楊鑒官一轉,並直秘閣,餘轉官進封有差。」癸未,封全氏永嘉郡夫人。十二月庚寅,改竄蒲擇之于南康軍。辛卯,宰臣奏:「太子語臣等言:'近奉聖訓,夫婦之道,王化之基,男女正位,天地大義。平日所講修身齊家之道,當真履實踐,勿為口耳之學。'請宣付史館,永為世程法。」從之。甲午,以皮龍榮兼權知樞密院事,何夢然參知政事兼太子賓客,馬光祖同知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知臨安府。己亥,太陰犯五車。壬寅,江萬里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任便居住。癸卯,冊永嘉郡夫人全氏為皇太子妃。
三年春正月戊子朔,詔申飭百官盡言。詔量移丁大全、吳潛黨人,並永不錄用。壬戌,詔:「陳塏等耆年奉祠,宜示崇獎:陳塏端明殿學士,林彬之寶章閣待制,史季溫直華文閣,丁仁直寶謨閣,仍並予祠祿。」甲子,福建路安撫使馬天驥進資政殿大學士,職任依舊。乙丑,詔諭西蜀郡縣等官,已授遇闕,毋遙受虛批月日,違期不赴。丁卯,以善諮嗣濮王。戊辰,周國公主進封周、漢國公主。庚午,賜賈似道第宅於集芳園,給緡錢百萬,就建家廟。甲戌,詔權知梁山軍李鑒守城有功,帶行閣門宣贊舍人,就知梁山軍。複瀘州,改為江安軍。呂文德進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丁亥朔,臨安、安吉、嘉興屬邑水,民溺死者眾,詔守臣給礻彗瘞之。詔獎諭制置司,其立功參贊將士,進秩、升職犒給有差。乃裕授檢校少保。以皮龍榮為資政殿大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乙巳,太陰入氐。戊申,詔省試中選士人覆試于禦史台,為定制。庚戌,李璮以漣、海三城叛大元來歸,獻山東郡縣。詔改漣水為安東州,授璮保信甯武軍節度使、督視京東河北等路軍馬、齊郡王,複其父李全官爵。璮即松壽。
三月乙丑,以孫附鳳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辛未,詔升海州東海縣為東海軍。丁醜,汪立信升直華文閣、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公事,節制蘄、黃、興國三郡軍馬。庚辰,呂文福依舊職差知濠州兼淮西招撫使。
夏四月庚寅,太白晝見。庚子,熒惑與歲星合在危。甲辰,有流星大如杯。
五月壬戌,熒惑犯壁壘陣。丙寅,雨雹。己巳,詔:「廣西靜江屯田,小試有效,其邕、欽、宜、融、柳、象、潯諸州守臣任責措置,經略安撫以課殿最,仍條具來上。」辛未,馬光祖以病請祠,詔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丁醜,賜禮部進士方山京以下六百三十七人及第、出身。庚辰,夏貴上蘄縣戰功。
六月戊子,詔李璮受圍,給銀五萬兩,下益都府犒師,遣青陽夢炎率師援之。庚寅,以孫附鳳兼權參知政事,楊棟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壬辰,吳潛沒於循州,詔許歸葬。己亥,董槐乞致仕,詔授特進。戊申,詔青陽夢炎援李璮,不俟解圍,輒提援兵南歸,諭制置司劾之。己酉,有流星大如熒惑。庚戌,安南國王日煚上表乞世襲,詔授檢校太師、安南國王,加食邑,男威晃授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使、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安南國王、效忠順化功臣,仍賜金帶、器幣、鞍馬。癸醜,詔應謫臣僚終於貶所者,許令歸葬。
秋七月丙辰,詔州縣官廩祿不時給者,禦史台覺察,或以他物折支,計贓論罪。壬戌,董槐薨,贈少師,諡文清。庚午,周、漢國公主薨,賜諡端孝。壬申,江州都統聶世興調遣入蜀,托疾憚行,詔奪二秩,押往京湖制司自效。戊寅,侍御史范純父言:「前四川制置使俞興,石功啟戎,罷任鐫秩,罰輕,乞更褫奪,以紓眾怒。」奏可。辛巳,詔重修《吏部七司條法》。癸未,詔申嚴諸路郡縣苛取苗米之禁。甲申,夜有白氣亙天。
八月甲午,海州石湫堰成,詔知州張漢英帶行遙郡刺史、馬步軍副總管,帶行環衛官。丁酉,築蘄州城。知州王益落階官,正任高州刺史;制置使汪立信上《新城圖》,詔獎諭。戊戌,李璮兵敗,為大元所誅,事聞,詔沿邊諸郡嚴邊防。汪立信升直敷文閣、主管沿江制置司公事、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公事。癸卯,太陰犯昴。乙巳,沿江制置使姚希得進寶章閣學士,職任依舊。
九月壬申,召陳奕赴樞密院稟議。丙子,有流星大如太白。丁醜,溫州布衣李元老,讀書安貧,不事科舉,今已百四歲,詔補迪功郎致仕,本郡給奉。閏九月甲申朔,太白晝見。丙戌,流星透霞,大如太白。戊戌,詔刑部長貳、大理卿、少卿,歲終無評事可舉,即舉在京三獄官。庚子,有流星大如太白。丙午,詔應知縣罪罷,雖經赦,毋注緊、望闕,著為令。戊申,詔:「紹興府火,給貸居民錢,今及二載,民貧可憫,悉除勿征。」冬十月乙卯,詔蠲四川制總、州縣鹽酒榷額。己未,太陰犯歲星。甲子,以楊棟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兼太子賓客,葉夢鼎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丁卯,呂文德言遣將校禦敵,多逗遛不進,且奏功失實,具姓名上聞。詔呂文煥、王達、趙真削兩秩,馬堃、王甫削一秩,餘貶降有差。太陰犯五車星。庚午,太白入氐。甲戌,歸化州岑從毅納土輸賦,獻丁壯為王臣。詔改歸化為來安州,從毅進秩修武郎、知州事,令世襲。丙子,詔安豐六安縣升軍使。
十一月壬辰,丁大全竄貴州,招遊手,立將校,置弓矢舟楫,縱僕隸淫虐軍民,詔奪大全貴州團練使,移置新州。癸巳,馬光祖乞祠祿,詔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任便居住。丙申,徐清叟薨,贈少師,諡忠簡。丁酉,資陽砦主萬戶小哥及其子眾家奴叛來降,詔小哥賜姓王,名永堅,補武翼大夫、夔路副總管,重慶府駐紮。戊戌,以夏貴知廬州、淮西安撫副使。丁未,皇孫容州觀察使封資國公焯薨,贈保靜軍節度使、廣國公。熒惑、填星合在婁。十二月辛巳,呂文德累疏辭兼四川宣撫,詔仍兼四川策應使。
四年春正月壬午朔,詔侍從、台諫、給舍、卿監、郎官以上及制總、監司各舉所知,不拘員限,不如所舉,行連坐法。戊子,林希逸言蒲陽布衣林亦之、陳藻有道之士,林公遇幼承父澤,奉親不仕,詔林亦之、陳藻贈迪功郎,林公遇元官上進贈一官。詔董宋臣同提舉奉安符寶所,仍奉祠祿。己亥,嚴州火。丙午,詔革詞訴改送之弊。
二月癸醜,詔吳潛、丁大全黨人遷謫已久,遠者量移,近者還本貫,並不復用。丁大全溺死藤州,詔許歸葬。詔俞興往歲失陷瀘城,更削一秩。丁巳,置官田所,以劉良貴為提領,陳訔為檢閱。戊午,日暈周匝。乙亥,呂文德浚築鄂州、常、澧城池訖事,詔獎之,守臣韓宣轉遙郡承宣使,蘇劉義吉州刺史。
三月丁亥,以呂文德為甯武、保康軍節度使,職任依舊;劉雄飛樞密都承旨、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四川總領財賦、夔路轉運使。加授姚希得刑部尚書,李庭芝兵部侍郎,朱禩孫太府卿,汪立信太府少卿,並依舊任。壬辰,太陽赤黃暈。丁酉,以王堅知和州兼管內安撫使,呂思望知濠州兼淮西招撫使。庚子,以何夢然兼權知樞密院事。丁未,詔知甯國府趙汝禖推行經界,不擾而辦,職事修舉,升直華文閣,依舊任。戊申,忠州防禦使貴傑授福州觀察使。
夏四月乙卯,太陰犯權星。丙寅,官田所言,知嘉興縣段浚、知宜興縣葉哲佐買公田不遵元制,詔罷之。戊辰,太陽赤黃暈,不匝。
五月庚寅,太陰入氐。丁酉,婺州布衣何基,建甯府布衣徐幾,皆得理學之傳。詔各補迪功郎,何基婺州教授兼麗澤書院山長,徐幾建甯府教授兼建安書院山長。戊戌,四川制司言:二月甲寅,大元兵攻嘉定城,馬堃出戰禦之。詔馬堃援夔遷延,削一秩,令以所轉四官理作敘複。流星出自角宿距星。
六月壬子,祈雨。乙卯,京城火。丙辰,詔饒虎臣敘複元官,依舊提舉太平興國宮。庚申,詔:平江、江陰、安吉、嘉興、常州、鎮江六郡已買公田三百五十余萬畝,今秋成在邇,其荊湖、江西諸道,仍舊和糴。丙寅,詔公田竣事,劉良貴官兩轉,陳訔、廖邦傑洎六郡官進秩有差。丁卯,流星出自河鼓。庚午,宰執進《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徽宗長編》、《甯宗實錄》,詔賈似道以下官兩轉。
秋七月壬辰,敕令所進《甯宗以來寬恤詔令》。戊戌,以董宋臣為入內內侍省押班。
八月甲寅,董宋臣以病乞收回恩命,請祠,詔賜告五月。乙卯,流星出自天倉星。
九月甲申,詔趙汝禖為太府少卿、淮東總領財賦。辛卯,祀明堂,大赦。甲午,以何夢然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楊棟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葉夢鼎簽書樞密院事。
冬十月己未,詔發緡錢百四十萬,命浙西六郡置公田莊。甲子,命張玨興元府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合州。
十一月己亥,福州火。十二月丁未朔,詔皇太子宮講官詹事以下,日輪一員,辰入酉出,專講讀,備咨問,以稱輔導之實。己未,詔在京置窠柵、私系囚並非法獄具,台憲其嚴禁戢,違者有刑。辛未,太白、歲星順行。
五年春正月丁醜朔,詔崇經術,考德行。癸巳,出奉宸庫珠,香、象、犀等貨下務場貨易,助收幣楮。庚子,太子右諭德湯漢三乞休致,授秘閣修撰、知福州、福建安撫使。
二月壬戌,流星出自畢。甲子,太陰犯房。丁卯,太陰犯鬥。辛未,雨土。
三月辛巳,王堅卒,賜諡忠壯。馬光祖依舊觀文殿學士、沿江制置使、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行宮留守。己醜,日暈周匝。
夏四月丙午,詔:管景模妻孥陷沒,效忠愈堅,平時所得奉入,率以撫恤將士,遂至空乏,特賜緡錢三十萬。尋賜金帶。丁未,以夏貴為樞密都承旨、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四川總領、夔路轉運使。辛亥,詔郡邑行鄉飲酒禮。癸醜,太陰入太微垣。乙卯,信陽軍將領余元友等提兵防護春耕有功,補轉兩官資。戊午,太白晝見。乙丑,何夢然、馬天驥以台臣劾罷。己巳,江萬里以資政殿學士知建甯府,李曾伯以觀文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庚午,太白、歲星合于婁。
五月庚辰,何夢然以資政殿大學士知建甯府。辛卿,以楊棟參知政事,葉夢鼎同知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姚希得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馬天驥提舉洞霄宮。甲午,流星出自河鼓,大如太白。乙未,安南國奉表謝恩,進方物,詔卻之,仍賜金帛,以獎恭順。己亥,太白經天,晝見。
六月甲辰朔,知衢州謝塈因寇焚掠常山縣棄城遁,詔削三秩,褫職不敘。台臣言衢州詹沔之變,乃謝塈任都吏徐信苛取激之,塈罪重罰輕。詔斬信,籍其家,塈再削兩秩勒停。丁未,詔饒虎臣敘複資政殿學士,依前通奉大夫,差遣如故。甲寅,加授李庭芝寶章閣直學士,依舊任,朱禩孫右文殿修撰、知靜江府、廣西經略使,汪立信秘閣修撰、樞密副都承旨、沿江制置副使兼知江州、江西安撫使。詔呂文德職事修舉,與官一轉。太陰犯心。戊午,祈雨。太白犯天關星。乙丑,命董宋臣兼主管御前馬院、御前酒庫。戊辰,熒惑、歲星並行。己巳,太白、太陰並行入井。庚午,太陽赤黃暈。
秋七月甲戌,彗星出柳。丁醜,詔避殿減膳,應中外臣僚許直言朝政闕失。己卯,流星出自右攝提星,彗星退於鬼。辛巳,彗星退于井。甲戌,京城大火。癸巳,謝奕昌卒,贈少保,追封臨海郡王,諡莊憲。甲午,填星守畢。乙未,馬天驥以台臣劾其貪贓,奪職罷祠,其子時楙削一秩、罷新任。丙申,知嘉定府洪濤言:新繁縣禦容殿前枯木再榮,殿有畫太祖像;又順化人楊嗣光等奉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像來歸,令櫝藏府中天慶觀。詔本府選差武臣迎奉赴行在所,嗣光補武階兩資。祈雨。台臣言太子賓客楊棟指彗為蚩尤旗,欺天罔君,詔棟罷職予祠。戊戌,彗星退於參。
八月壬寅朔,熒惑與填星合。丙午,以楊棟知建寧府。戊午,彗星消伏。甲子,彗星複見於參。辛未,彗星化為霞氣。
九月己醜,日生格氣。癸巳,內侍李忠輔以台臣劾其貪肆欺罔,削兩秩放罷。乙未,建甯府教授謝枋得校文宣城及建康漕闈,發策十餘問,言權奸誤國,趙氏必亡。左司諫舒有開劾其怨望騰謗,大不敬,竄興國軍。
冬十月丙午,太陰犯鬥。辛亥,詔十七界會浸輕,並以十八界會易之,限一月止。乙丑,詔行關子銅錢法,每百作七十七文足,以一準十八界會之三。帝有疾,不視朝。丙寅,大赦。丁卯,帝崩。遺詔皇太子禥即皇帝位。咸淳元年三月甲申,葬於會稽之永穆陵。二年十二月丙戌,諡曰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廟號理宗。
贊曰:理宗享國久長,與仁宗同。然仁宗之世,賢相相繼。理宗四十年之間,若李宗勉、崔與之、吳潛之賢,皆弗究於用;而史彌遠、丁大全、賈似道竊弄威福,與相始終。治效之不及慶曆、嘉祐,宜也。蔡州之役,幸依大朝以定夾攻之策,及函守緒遺骨,俘宰臣天綱,歸獻廟社,亦可以刷會稽之恥,複齊襄之仇矣。顧乃貪地棄盟,入洛之師,事釁隨起,兵連禍結,境土日蹙。郝經來使,似道諱言其納幣請和,蒙蔽抑塞,拘留不報,自速滅亡。籲,可惜哉!由其中年嗜欲既多,怠于政事,權移奸臣,經筵性命之講,徒資虛談,固無益也。雖然,宋嘉定以來,正邪貿亂,國是靡定,自帝繼統,首黜王安石孔廟從祀,升濂、洛九儒,表章朱熹《四書》,丕變士習,視前朝奸黨之碑、偽學之禁,豈不大有徑庭也哉!身當季運,弗獲大效,後世有以理學復古帝王之治者,考論匡直輔翼之功,實自帝始焉。廟號曰「理」,其殆庶乎!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諱禥,太祖十一世孫。父嗣榮王與芮,理宗母弟也。嘉熙四年四月九日生於紹興府榮邸。初,榮文恭王夫人全氏夢神言:「帝命汝孫,然非汝家所有。」嗣榮王夫人錢氏夢日光照東室,是夕,齊國夫人黃氏亦夢神人采衣擁一龍納懷中,已而有娠。及生,室有赤光。資識內慧,七歲始言,言必合度,理宗奇之。及在位歲久,無子,乃屬意托神器焉。淳祐六年十月己醜,賜名孟啟,以皇侄授貴州刺史,入內小學。七年正月乙卯,授宜州觀察使,就王邸訓習。九年正月乙巳,授慶遠軍節度使,封益國公。十一年正月壬戌,改賜名孜,進封建安郡王。寶祐元年正月庚辰,詔立為皇子,改賜今名。癸未,授崇慶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永嘉郡王。二年七月,以宗正少卿蔡抗兼翊善。時資善堂初建,理宗制《堂記》,書以賜王。十月癸酉,進封忠王。十一月壬寅,加元服,賜字邦壽。五年十月庚子,授鎮南、遂安軍節度使。景定元年六月壬寅,立為皇太子,賜字長源,命楊棟、葉夢鼎為太子詹事。七月丁卯,太子入東宮。癸未,行冊禮。時理宗家教甚嚴,雞初鳴問安,再鳴回宮,三鳴往會議所參決庶事。退入講堂,講官講經,次講史,終日手不釋卷。將晡,複至榻前起居,率為常。理宗問今日講何經,答之是,則賜坐賜茶;否,則為之反覆剖析;又不通,則繼以怒,明日須更覆講。二年正月丁醜,謁孔子於太學,請以張栻、呂祖謙列從祀。十二月癸卯,冊永嘉郡夫人全氏為皇太子妃。
五年十月丁卯,理宗崩。受遺詔,太子即皇帝位。戊辰,尊皇后謝氏曰皇太后,生日為壽崇節。庚午,宰執、文武百官詣祥曦殿表請聽政,不允。辛未,大赦。
十一月壬申,宰執以下日表請視朝,不允。丁醜,凡七表,始從。丙戌,帝初聽政,禦後殿,命馬廷鸞、留夢炎兼侍讀,李伯玉、陳宗禮、範東叟兼侍講,何基、徐幾兼崇政殿說書。詔求直言。又詔先朝舊臣趙葵、謝方叔、程元鳳、馬光祖、李曾伯各上言以匡不逮。召江萬里、王龠、洪天錫、湯漢等赴闕。詔躬行三年喪。複濟王竑元贈少師、節度使,追封鎮王,諡昭肅,有司討論墳制增修之。加封嗣榮王與芮武康、甯江軍節度使,依前太師、判宗正事。詔撫勞邊防將士。監察禦史劾宦官李忠輔、何舜卿等贓罪,並竄遠方。戊戌,詔儒臣日侍經筵,輔臣觀講。乙未,命洪天錫以侍御史兼侍讀。十二月辛醜,詔改明年為咸淳元年,行銅錢關子,率貫以七百七十文足。壬寅,戒贓吏絕貢羨餘。甲辰,詔以生日為乾會節。初開經筵,講殿以熙明為名。禮部尚書馬廷鸞進讀《大學衍義序》,陳心法之要。是歲,兩浙、江東西、湖南北、廣東西、福建、成都、京西、潼川、夔、利路戶五百六十九萬六千九百八十九,口一千三百二萬六千五百三十二。大理寺奏大辟三十三人。
咸淳元年春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丞相賈似道請為總護山陵使,不允,尋下詔獎諭。癸酉,直學士院留夢炎疏留似道。甲戌,諫議大夫朱貔孫等亦請改命,不報。詔臨安免征商三月。丙子,京湖制置使呂文德辭免,不允。
二月庚申,置籍中書,記諫官、禦史言事,歲終以考成績。
三月癸酉,似道乞解機政,不允。壬午,京湖制司創招鎮邊軍。甲申,葬理宗于永穆陵。夏四月壬寅,賞四川都統昝萬壽雲頂山、金堂峽之功,及其將士。丁未,壽崇節,免征臨安官私房僦地錢。戊申,乾會節,如上免征,再免在京征商三月。自是祥慶、災異、寒暑皆免。戊午,賈似道特授太師。己未,幸景靈宮,發米八萬石贍京城民。夔路都統王勝以李市、沙平之戰獲功,轉官兩資,將士效力者,上其名推賞。
五月己巳,追命史彌遠為公忠翊運定策元勳。
閏月乙巳,久雨,京城減直糶米三萬石。自是米價高即發廩平糶,以為常。丁未,發錢二十萬贍在京小民,錢二十萬賜殿、步、馬司軍人,錢二萬三千賜宿衛。自是行慶、恤災,或遇霪雨雪寒,鹹賜如上數。以江萬里參知政事,王龠同知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馬廷鸞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丁巳,以錢三十萬命臨安府通變平物賈。丁卯,故成都馬步軍總管張順歿于王事,詔特贈官五轉,其子與八官恩澤。
六月乙酉,名理宗禦制之閣曰顯文,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官。戊子,沿海制置使葉夢鼎三辭免,不允。己醜,名理宗原廟殿曰章熙。
秋七月丁酉,太白晝見。初命迪功郎鄧道為韶州相江書院山長,主祀先儒周惇頤。壬寅,參知政事江萬里乞歸田裏,不允。戊申,夔路安撫徐宗武城開、達石城,乞推恩,從之。壬戌,督州縣嚴錢法,禁民間用牌帖。癸亥,以諒陰,命宰執類試,阮登炳以下,依廷試例出身。禁在京置窠柵、私系囚。
八月庚辰,命陳奕沿江按閱軍防,賜錢二十萬給用。丁亥,詔有司收民田租,或掊克無藝,監司其嚴禁戢,違者有刑。甲午,大元元帥阿術帥大軍至廬州及安慶,諸路統制範勝、統領張林、正將高興、副將孟興逆戰,沒於陣。詔勝等各官其一子進勇副尉。
九月己酉,以洪天錫為工部侍郎兼侍讀。壬子,命宰執訪司馬光、蘇軾、朱熹後人,賢者能者,各上其名錄用。癸醜,呂文德言京湖制、帥、策應三司官屬,乞推恩。詔各進一秩。庚申,吏部侍郎李常上七事,曰崇廉恥、嚴鄉舉、擇守令、黜貪污、讞疑獄、任儒師、修役法。
冬十月壬申,減四川州縣鹽酒課,始自景定四年正月一日,再免征三年。乙亥,減田契稅錢什四。庚辰,江安州、潼川安撫司以攻懷、簡小富砦戰圖來上,詔優答以賞。
十一月乙未,兄少保、保甯軍節度使致仕乃裕薨,贈少傅,追封臨川郡王。
二年春正月癸醜,江萬里四請歸田、乞祠祿,不允,以為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
二月乙巳,侍講範東叟奏正心之要有三:曰進德,曰立政,曰事天。上嘉納焉。戊寅,詔免湖南漕司積年運上峽米耗折逋直。辛卯,詔左、右史循舊制立侍禦坐前。
三月庚子,賞夔路總管張喜等防護開、達軍功,將士進官有差。乙巳,詔郡守兩年為任,方別授官。戊申,賜敕書獎諭呂文德。
夏四月乙丑,洪天錫三請祠,不允,以顯文閣待制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甲申,侍御史程元岳上言:「帝王致壽之道在修德,後世怵邪說以求之,往轍可鑒。修德之目有三,曰清心,曰寡欲,曰崇儉,皆致壽之原。」上嘉納之。丁亥,授信州布衣徐直方史館編校。
五月癸醜,詔諸節制將帥討軍實,節浮費,毋占役兵士,致妨訓練。
六月丁醜,給羅鬼國化州印。壬午,以衢州饑,命守、令勸分諸藩邸發廩助之。
秋七月壬辰,祈雨,詔以來年正月一日郊。壬寅,禮部侍郎李伯玉言:「人材貴乎善養,不貴速成,請罷童子科,息奔競,以保幼稚良心。」詔自鹹淳三年為始罷之。
八月甲申,安南國遣使賀登位,獻方物。
九月丙辰,浙西安撫使李芾以台臣黃萬石等言,削兩秩免。冬十一月辛醜,兩淮制置使李庭芝立城,屯駐武銳一軍,以工役費用及圖來上。詔獎勞之。乙卯,少師致仕趙葵薨,贈太傅,賜諡忠靖。丁巳,利東安撫使、知合州張玨調統制史炤、監軍王世昌等複廣安大樑城,詔推爵賞有差。
十二月丁醜,申嚴戢貪之令。甲申,以請先帝諡祭告天地、宗廟、社稷。丙戌,奉冊寶請於南郊,上諡曰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廟號理宗。大理寺奏歲終大辟古十五人。
三年春正月己醜朔,郊,大赦。丁酉,奉皇太后寶,上尊號曰壽和。辛醜,壽和太后冊、寶禮成,謝堂等二十七人各進一秩,高平郡夫人謝氏等二十二人各進封、特封有差。癸卯,冊命妃全氏為皇后。戊申,帝詣太學謁孔子,行舍菜禮,以顏淵、曾參、孔伋、孟軻配享,顓孫師升十哲,邵雍、司馬光升列從祀,雍封新安伯。禮部尚書陳宗禮、國子祭酒陳宜中進讀《中庸》。己酉,執經官宗禮、講經官宜中各進一秩,宜中賜紫章服。太學、武學、宗學、國子學、宗正寺官若醫官、監書庫、門、庖等,各進一秩,諸齋長諭及起居學生推恩有差。乙卯,壽和太后親屬謝奕修、郭自中、黃興在等二十八人各升補一秩。
二月己未,克復廣安軍,詔改為寧西軍。庚申,馬光祖再乞致仕,不允。乙丑,詔賈似道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一月三赴經筵,三日一朝,治事都堂。丙子,樞密院言:知夔州、夔路安撫徐宗武創立臥龍山堡囿。詔宗武帶行遙郡團練使,以旌其勞。
三月癸卯,知房州李鑒及將校杜汝隆、夏喜以戰龍光砦有功,優與旌賞。
夏四月庚申,壽和太后兩次冊、寶,族兄弟謝奕實等十五人、族侄謝在達等四十七人、族侄孫謝鏞等十四人各錫銀十兩、帛十匹。詔:太中大夫全清夫儒科發身,懇陳換班,靖退可尚,特授清遠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仍奉朝請。乙酉,張玨護合州春耕,戰款龍溪,以狀言功,詔趣上立功將士姓名。
五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戊申,詔曰:「比常命有司按月給百官奉,惟官愈卑,去民愈親,仍聞過期弗予,是吏奉吾命不虔也,諸路監司其嚴糾劾。」六月壬戌,加授呂文德少傅,馬光祖參知政事,李庭芝兵部尚書,並職任仍舊。皇后受冊推恩,弟全清夫以下十五人官一轉,全必以下十七人補承信郎。癸酉,美人楊氏進封淑妃。戊寅,詔榮王族姻與萊等三十四人各轉官有差。
秋七月丁亥,張玨授正任團練使、帶行左領軍衛大將軍,賜金帶。壬辰,樞密院言:「右武大夫、權鄂州都統汪政鄂城戰禦,又焚光化城外積聚,及攻真陽城,皆有功,該轉十二官。」詔轉橫行遙郡。甲午,四川都統昝萬壽調統制趙寶、楊立等率舟師護糧達渠城,以功推賞。己酉,權黎州張午招諭大青羌主歸義,乞用兩林西蕃瑜林例,賜予加優,從之。
八月辛酉,遣步帥陳奕率馬軍舟師巡邏江防。壬戌,邊報警急,詔諭呂文德等申嚴防遏。乙丑,太師、武康、甯江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嗣榮王與芮進封福王,主榮王祀事。壬申,久雨,命在京三獄、赤縣、直司、簽廳擇官審決獄訟毋滯。
九月乙未,詔郡縣折收民田租,毋厚直取贏,違者論罪。癸卯,知邕州總統譚淵、李旺、周勝等繇特磨行大理界,率兵攻建水州,禽其知州阿孱以下三百餘人,獲馬二百余,焚谷米、器甲、廬舍。師還論功,各轉官三資,軍校補轉有差。
冬十月庚申,複開州,賜四川策應司錢百萬勞軍。甲戌,大雷電。
十一月丙申,故左丞相吳潛追複光祿大夫。壬寅,賞知房州李鑒調遣路將夏喜、統領馮興等均州武陽壩戰功。十二月丙辰,呂文煥依舊帶行禦器械,改知襄陽府兼京西安撫副使,丁卯,台臣言敘複元官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皮龍榮貪私傾險,嘗朋附丁大全,乞寢新命。詔予祠祿。
四年春正月癸未,賜呂師夔紫章服、金帶。己醜,呂文德言知襄陽府兼京西安撫副使呂文煥、荊鄂都統制唐永堅蠟書報白河口、萬山、鹿門山北帥興築城堡,檄知郢州翟貴、兩淮都統張世傑申嚴備禦。癸巳,故守合州王堅賜廟額曰「報忠」。癸卯,沔州駐紮、潼川安撫副使昝萬壽特升右武大夫、帶行左驍衛大將軍,賜金帶。己酉,印應雷改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庚戌,詔曰:「邇年近臣無謂引去以為高,勉留再三,弗近益遠,往往相尚,不知其非義也。亦由一二大臣嘗勇去以為眾望,相踵至今。孟子于齊王不遇,故去,是未嘗有君臣之情也,然猶三宿出晝,庶幾改之。儒者家法,無亦取此乎。朕于諸賢,允謂無負,其弗高尚,使人疑於負朕。」閏月庚午,賜夏貴金帶。
夏四月壬午,湯漢三辭免刑部侍郎、福建安撫使。庚寅,乾會節,帝禦紫宸殿,群臣稱賀。上曰:「謝方叔託名進香,擅進金器諸物,且以先帝手澤,每系之跋,率多包藏,至以先帝行事為己功,殊失大臣體,宜鐫一秩。」於是盧鉞等相繼論列方叔昨蜀、廣敗事,誤國殄民,今又違制擅進,削一秩罰輕。詔削四秩,奪觀文殿大學士、惠國公,罷宰臣恩數,仍追《寶奎錄》並系跋真本來上。丙申,右正言黃鏞言:「今守邊急務,非兵農合一不可。一曰屯田,二曰民兵。川蜀屯田為先,民兵次之,淮、襄民兵為先,屯田次之,此足食足兵良策也。」不報。丁酉,詔故修武郎姚濟死節,立廟,賜額曰「忠壯」。
五月辛酉,樞密都承旨高達再辭侍衛都虞候,乞歸田裏,命孫虎臣代之。壬申,賜陳文龍以下六百六十四人進士及第、出身。丙子,賈似道乞骸骨,不允。
六月辛巳,葉夢鼎再乞歸田裏,不允。詔罷浙西諸州公田莊官,募民自耕輸租,租減什三,毋私相易田,違制以盜賣官田論。
秋七月戊午,有星出氐宿,西北急流入騎官星沒。己未,淑妃楊氏親屬楊幼節以下百三十四人推恩進秩。
八月壬寅,奉安《甯宗實錄》、《理宗實錄》、《禦集》、《日曆》、《會要》、《玉牒》、《經武要略》、《鹹淳日曆》、《玉牒》,賈似道、葉夢鼎、馬廷鸞各補轉兩官,諸局官若吏推恩有差。
九月癸未,太白晝見。大元兵築白河城,始圍襄、樊。
冬十月戊寅朔,日有食之。子憲生。參知政事常挺六乞歸田裏,詔予郡。己亥,已減四川州縣鹽酒課,詔自鹹淳四年始,再免征三年。
十一月癸醜,樞密院言:「南平、紹慶六郡鎮撫使韓宣城渝、嘉、開、達、常、武諸州有勞,繇峽州至江陵水陸措置,盡瘁以死,宜視沒于王事加恩。」詔宣守本官致仕,任一子承節郎,仍贈正任承宣使。丁巳,詔知江陵府陳奕,裨將周全、王德等戰西山、南谷口、田家山有功,各以等第推賞。戊午,子鍠生。丙寅,福建安撫使湯漢再辭免,乞祠祿,詔別授職。辛未,以文武官在選,困於部吏,隆寒旅瑣可閔。詔吏部長貳、郎官日趣銓注,小有未備,特與放行,違者有刑。自是隆寒盛暑,申嚴誡飭。常挺卒,贈少保。壬申,行義役法。十二月辛卯,以夏貴為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黃州。癸巳,史館狀《理宗實錄》接續起修。張九成、孫象先力學飭行,不墜家聲,其免一解示表厲。命建康府建南軒書院,祠先儒張栻,戊戌,汪立信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職任依舊。乙巳,詔賞京湖總管張喜、趙萬等石門阪堰戰功。
五年春正月丁未,以李庭芝為兩淮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揚州。壬子,京湖策應司參謀呼延德領諸將張喜等遇北兵,戰於蠻河。癸亥,葉夢鼎累章請老,留之,固辭,依前少保、判福州、福建安撫使,封信國公。以馬廷鸞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甲戌,以江萬里參知政事。
二月戊子,江萬里辭免參知政事,不允。
三月丙午,北帥阿術自白河以兵圍樊城。甲寅,葉夢鼎辭免判福州、福建安撫使,詔不允。乙卯,皇后歸甯,族姻推恩,保信軍節度使全清夫以下五十六人各進一秩,咸安郡夫人全氏以下三十二人各特封有差。大元兵城鹿門。己未,詔浙西六郡公田設官督租有差。辛酉,京湖都統張世傑率馬步舟師援襄、樊,戰於赤灘圃。戊辰,以江萬里為左丞相,馬廷鸞為右丞相兼樞密使。己巳,以馬光祖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吳革沿江制置使。
夏四月丙子,賞張世傑戰功。辛巳,江萬里、馬廷鸞辭免,詔不允。壬午,知渠州張資上蓬州界白土、神山、蒲渡等處今年春戰功。丙戌,以安西都統張朝寶、利東路安撫張玨領兵護錢粟餉寧西軍,還至水磑頭,戰有功,詔推賞。己醜,劉雄飛依舊樞密都承旨、知沅州兼常德、澧、辰、沅、靖五郡鎮撫使。癸巳,李庭芝特進一秩。高郵縣夏世賢七世義居,詔署其門。
五月己酉,馬光祖依舊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乙卯,程元鳳薨,贈少師。庚申,有星自鬥宿距星東北急流向牛宿,至濁沒。壬戌,詔:信陽諸將婁安邦、朱興戰千石畈,呂文煥、呼延德戰福山,楊青、李忠戰石湫,俱有勞效,推賞有差。壬申,京湖制司言:故夔路安撫徐宗武沒于王事,乞優加贈恤。詔致仕恩外,特官其一子承節郎。
六月庚辰,以呂文福為複州團練使、知濠州兼淮西安撫副使。甲申,皇子昰生。辛卯,家鉉翁辭免新命,詔別授職。庚子,李庭芝辭免兼淮東提舉,不允。
秋七月己酉,觀文殿學士馬光祖乞守本官致仕,詔允所請。庚申,祈雨。壬戌,東南有星自河鼓距星西北急流,至濁沒。
八月戊寅,詔郡縣收民田租,毋巧計取贏,毋厚直折納,轉運司申嚴按劾。詔襄、樊將士戰禦宣力,以錢二百萬犒師,趣上其立功姓名補轉官資。
九月丙午,祈晴。辛酉,祀明堂,大赦。丙寅,明堂禮成,加上壽和聖福皇太后尊號冊、寶,太師、判大宗正事、福王、榮王祀事與芮加食邑一千戶。
冬十月甲申,子憲授檢校太尉、武安軍節度使,封益國公。己醜,呂文德進封崇國公,加食邑七百戶。以湯漢為顯文閣直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兼象山書院山長。
十一月戊辰,少傅文德乞致仕,詔特授少師,進封衛國公,依所請致仕。十二月癸酉,文德卒,贈太傅,賜諡武忠。己卯,以範文虎為殿前副都指揮使。壽和聖福皇太后尊號冊寶禮成,侄謝堂、侄孫光孫等二十八人各轉一官,餘姻推恩有差。甲申,以錢二百萬命京湖帥臣給犒襄、郢等處水陸戍士。戊子,詔安南國王父陳日煚、國王陳威晃並加食邑一千戶。大元兵築南新城。
六年春正月壬寅,以李庭芝為京湖安撫制置使兼夔路策應使,印應雷兩淮安撫制置使。己酉,以錢二百萬賜夔路策應司備禦賞給。庚戌,以高達為湖北安撫使、知鄂州,孫虎臣起複淮東安撫副使、知淮安州。辛酉,行《成天曆》,丁卯,上制《字民》、《牧民》二訓,以戒百官。戊辰,以江萬里為福建安撫使。
二月辛未,檢校少保、安德軍節度使與萊加食邑五百戶。丁亥,陳宜中經筵進講《春秋》終篇,賜象簡、金禦仙花帶、鞍馬。丁酉,以呂文福為淮西安撫副使兼知廬州。己亥,朱禩孫權兵部尚書,仍四川安撫制置、總領夔路轉運、知重慶府。
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癸醜,詔曰:「吏以廉稱,自古有之,今絕不聞,豈不自章顯而壅于上聞歟?其令侍從、卿監、郎官,各舉廉吏,將顯擢焉。」癸亥,詔:「贛、吉、南安境數被寇,雖有砦卒,寇出沒無時,莫能相救。宜即要衝立四砦,砦屯兵百,使地勢聯絡,禦寇為便。從三郡擇將官領之。」夏四月戊寅,以文天祥兼崇政殿說書。
五月辛醜,以吳革為沿江制置宣撫使。
六月庚午,詔《太極圖說》、《西銘》、《易傳序》、《春秋傳序》,天下士子宜肄其文。戊寅,賈似道托疾退辭,疏十數上,上留益堅,禮異之,曰師相而不名。馬廷鸞洎省、部、台諫、學館、諸司,連章請留似道。庚辰,子憲薨。庚寅,詔以襄、郢水陸屯戍將士隆暑露處,出錢二百萬,命京湖制司給賜。
秋七月,複開州。己亥,更鑄印給之。
八月甲申,里安府樂清縣嘉禾生,詔薦士增四名。壬辰,詔:郡縣行推排法,虛加寡弱戶田租,害民為甚。其令各路監司詢訪,亟除其弊。詔精擇監司、守令,監司察郡守,郡守察縣令,置籍考核,歲終第其治狀來上。癸巳,以夏貴能舉職事,進一秩。詔似道十日一朝。
九月庚戌,以黃萬石為沿海制置使。壬子,台州大水。
冬十月丁醜,遣範文虎總統殿司、兩淮諸軍,往襄、樊會合備禦,賜錢百五十萬犒師。己卯,詔台州發義倉米四千石併發豐儲倉米三萬石,振遭水家。甲申,以陳宗禮、趙順孫兼權參知政事,依舊同提舉編修敕令、《經武要略》。閏十月己酉,安吉州水,免公田租四萬四千八十石。戊午,詔殿、步、馬諸軍貧乏陣沒孤遺者多,方此隆寒,其賜錢二十萬、米萬石振之。
十一月丁醜,嘉興、華亭兩縣水,免公田租五萬一千石,民田租四千八百一十石。庚辰,詔襄、郢屯戍將士隆寒可閔,其賜錢二百萬犒師。己醜,都統張世傑領兵江防。乙未,詔陳宗禮進一秩,為資政殿學士,依所請守兼參知政事致仕。十二月戊戌,陳宗禮卒,贈七秩。己亥,詔唐全、張興祖等齎蠟書入襄陽,往復甚艱,各補轉三官,賜錢二千緡。大元兵築萬山城。
七年春正月乙丑,子昰授左衛上將軍,進封建國公。詔湯漢、洪天錫赴闕。詔戒貪吏。辛未,紹興府諸暨縣湖田水,免租二千八百石有奇。
三月戊寅,發屯田租谷十萬石,振和州、無為、鎮巢、安慶諸州饑。辛巳,日暈,赤黃周匝。乙酉,平江府饑,發官倉米六萬石。吉州饑,發和糴米十萬石,皆減直振糶。丙戌,詔減內外百司吏額。戊子,發米一萬石,往建德府濟糶。詔臨江軍宣聖四十七代孫延之子孫,與放國子監試。
夏四月辛亥,免廣東提舉司鹽籮銀三萬兩。甲寅,禮部侍郎陳宜中再乞補外,以顯文閣待制出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撫使。
五月乙酉,賜禮部進士張鎮孫以下五百二人及第、出身。壬辰,發米二萬石,詣衢州振糶。
六月癸巳,以錢百萬、銀五千兩命知嘉定府昝萬壽修城浚壕,繕甲兵,備禦遏。以韓震帶行禦器械、知江安州兼潼川東路安撫副使,馬堃帶行禦器械、知鹹淳府、節制涪、萬州。台臣劾朱善孫督綱運受贓四萬五千,詔特貸死,配三千里,禁錮不赦。乙未,詔以蜀閫調度浩繁,賜錢二百萬給用。丙申,諸暨縣大雨、暴風、雷電,發米振遭水家。瑞州民及流徙者饑,乏食,發義倉米一萬八千石,減直振糶。己亥,詔以陸九淵孫溥補上州文學。己酉,鎮江府轉輸米十萬石於五河新城積貯。癸醜,以隆暑,給錢二百萬賜襄、郢屯戍將士。丙辰,撫州黃震言:「本州振荒勸分,前穀城縣尉饒立積米二百萬,靳不發廩,雖嘗監貸,宜正遏糴之罪。」詔饒立削兩秩、武岡軍居住。洪天錫三辭召命,詔守臣勉諭赴闕。戊午,紹興府饑,振糧萬石。己未,兩淮五河築城具完,賜名安淮軍。大元會兵圍襄陽。
秋七月辛未,樞密院言吳信、周旺齎蠟書入襄城,往復效勞,詔各補官三轉。丁醜,湖南轉運司訪求先儒張栻後人義倫以聞,詔補將仕郎。壬午,四川制置使朱禩孫言:「夏五以來,江水凡三泛溢,自嘉而渝,漂蕩城壁,樓櫓圮壞。又嘉定地震者再,被災害為甚,乞賜黜罷,上答天譴。」詔不允。癸未,詔:城五河,淮東制置印應雷具有勞績,進一秩,宣勞官屬將士皆推恩。
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甲午,以錢三百萬,遣京湖制置李庭芝詣郢州調遣犒師。丁未,命沿江制置副使夏貴會合策應,以錢二百萬隨軍給用。
九月乙亥,顯文閣直學士湯漢、顯文閣直學士洪天錫各五辭召命,詔並昇華文閣學士,仍予祠祿。己醜,子生。
冬十月丙申,少傅、嗣秀王與澤薨,詔贈少師,追封臨海郡王。癸醜,從政郎朱鑒孫進《群經要略》。己未,詔殿、步、馬諸軍貧乏陣沒孤遺者,方此隆寒,其賜錢二十萬、米萬石振之。
十一月癸亥,詔民有以孝弟聞于鄉者,守、令其具名上聞,將旌異勞賜焉。己已。詔湯漢官一轉,端明殿學士,依所請致仕。十二月甲午,詔諸路監司循按刑獄,傔從擾民,禦史台申嚴覺察。丙午,以錢三十萬命四川制司下渠、洋、開州、寧西鎮撫使張朝寶創司犒師。己亥,淮東統領兼知鎮江府趙溍乞祠祿,不允。謝方叔特敘複元官職、惠國公致仕。辛亥,初置士籍。戊午,詔舉廉能材堪縣令者,侍從、台諫、給舍各舉十人,卿監、郎官各舉五人,制帥、監司各舉六人,知州、軍、監各舉二人。
八年春正月庚申,詔:「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貸。臣庶之家,鹹宜體悉。工匠犯者,亦如景祐制,必從重典。」又詔:「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意也。比年吏習偷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他。吏胥狎玩,竊弄官政,吾民奚賴焉?繼自今內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其有治狀昭著,自宜獎異。」辛未,子昺生。己醜,湯漢卒,賜諡文清。
二月癸巳,謝方叔卒,贈少師。前知台州趙子寅歿,無所歸,特贈直秘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養其孤遺,以旌廉吏。丙午,以錢二百萬給犒襄、郢水陸戰戍將士。
三月丙子,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趙順孫授中大夫。
夏四月戊子,知合州、利路安撫張玨創築宜勝山城。
五月己巳,王龠除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大元兵久圍襄、樊,援兵厄關險,不克進。詔荊、襄將帥移駐新郢,遣部轄張順、張貴將死士三千人自上流夜半輕舟轉戰。比明達襄城,收軍閱視,失張順。
六月丙申,皮龍榮徙衡州。丁酉,以章鑒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同提舉《經武要略》。以錢千萬命京湖制司糴米百萬石,轉輸襄陽府積貯。乙巳,以家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王龠乞寢新命,不允,勉諭赴闕。辛亥,台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團長等虛名尚在,占吝常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詔俱罷之。癸醜,以錢五百萬命四川制司詣湖北糴運上峽入夔米五十萬石。秋七月辛未,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兼計度轉運使胡穎乞祠祿,詔勳一轉,依所乞宮觀。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辛醜,詔家鉉翁赴闕。丁未,紹興府六邑水,發米振遭水家。壬子,王龠辭免明堂大禮陪祠。乙卯,詔福建安撫陳宜中克舉厥職,升寶謨閣待制。
九月丁卯,詔洪天錫轉端明殿學士,允所請致仕,辛未,明堂禮成,祀景靈宮。還遇大雨,改乘逍遙輦入和寧門,肆赦。庚辰,詔以朱禩孫兼四川屯田使。乙酉,洪天錫卒,贈五官,諡文毅。
冬十月己亥,紹興府言八月一日,會稽、余姚、上虞、諸暨、蕭山五縣大水,詔減田租有差。丁未,以章鑒兼權參知政事。右丞相馬廷鸞十疏乞骸骨,詔不允。庚戌,以秋雨水溢,詔減錢塘、仁和兩縣民田租什二,會稽湖田租什三,諸暨湖田租盡除之。辛亥,陳宜中兼給事中。
十一月乙卯,右丞相馬廷鸞累疏乞骸骨,授觀文殿學士、知饒州。詔以隆寒,殿、步、馬司諸軍貧窶並陣沒孤遺者,振以錢粟。丙辰,陳奕以殿前都指揮使攝侍衛步軍司、馬軍司。己未,馬廷鸞辭免知饒州,乞祠祿。詔以所請,以觀文殿大學士、鄱陽郡公提舉洞霄宮。壬戌,命阮思聰赴樞密院廩議。己巳,詔明堂禮成,安南國王陳日煚、陳威晃各加食邑一千戶,賜鞭、鞍、馬等物。十二月甲寅,以葉夢鼎為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
九年春正月乙丑,樊城破,範天順、牛富死之。癸未,詔定安豐統制金文彪、朱文廣、王文顯、盛全氵戎河、古河、泉河、瑉河等處戰功行賞。
二月甲申,詔鄂州左水軍統制張順沒身戰陣,贈寧遠軍承宣使,官其二子承信郎,立廟京湖,賜額曰忠顯。甲午,朱禩孫撫綏備禦,義不辭難,敕書獎諭。丁未,以夏貴檢校少保。庚戌,呂文煥以襄陽府歸大元。癸醜,以朱澗寺戰功,推賞來歸人馬宣、沿江都統王喜等將士千五百七十餘人。
三月庚申,賈似道言邊遽日聞,請督師以勵將帥。詔不允。四川制司言:「近出師成都,劉整故吏羅鑒自北複還,上整書稿一帙,有取江南二策:其一曰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曰清口、桃源,河、淮要衝,宜先城其地,屯山東軍以圖進取。」帝覽奏,亟詔淮東制司往清口,擇利城築以備之。葉夢鼎辭免右丞相,詔不允。庚午,遣金吾衛上將軍阮思聰由平江、鎮江及黃州行視城池,凡合繕修增易者亟條奏。丙子,來歸人方德秀補成忠郎,栗勇、楊林、胡巨川補保義郎,劉全補承信郎。戊寅,賈似道始奏李庭芝表言襄帥呂文煥以城降大元。己卯,加昝萬壽寧遠軍承宣使、職任仍舊。庚辰,夏貴辭免檢校少保,不允。壬午,詔建機速房,以革樞密院漏泄兵事、稽違邊報之弊。賈似道累疏請身督師,詔勉留。
五月乙卯,以黃萬石權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四川制司朱禩孫言:「所部諸縣除正辟文臣外,諸郡屬邑,許令本司不拘外縣一體選辟文臣,以幸蜀之士民。」奏可。丙辰,知廬州呂文福言:「從兄文煥以襄陽降,為其玷辱,何顏以任邊寄,乞放罷歸田裏。」詔不允。呂師夔五疏乞罷任,詔赴闕。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會,私創庵舍,以避征徭,保伍容芘不覺察坐之。辛未,劉雄飛乞致仕。戊寅,孝感縣丞關應庚上書言邊防二十事,詔授武當軍節度推官兼司法,京湖制司量材任使。庚辰,馬軍司統制王仙昔在襄、樊緣戰陷陣,今複來歸,特與官五轉,充殿前司正額統制,賜錢一萬。布衣林椿年等上書言邊防十數事,詔諸人上書凡言請以丞相似道督視者不允,余付機速房。
六月,刑部尚書兼給事中陳宜中言,樊城之潰,牛富死節尤著,以職卑,贈恤下範天順一階,未愜輿情。詔加贈富寧遠軍承宣使,仍賜土田、金幣恤其家。前四川宣撫司參議官張夢發詣賈似道,上書陳危急三策,曰鎮漢江口岸,曰城荊門軍當陽界之玉泉山,曰峽州宜都而下聯置堡砦,以保聚流民,且守且耕,並圖上城築形勢。賈似道不以上聞,下京湖制司審度可否,事竟不行。成都安撫使昝萬壽去冬調將士攻毀成都大城,今春戰碉門,五月遣統制楊國寶領兵至雅州,統領趙忠領兵至眉州,兩路捍禦有勞,詔具將士宣力等第、姓名以聞。呂文福言文煥為人扶擁,以襄陽降非由己心。詔與李庭芝元陳異同,其審核以聞。庭芝表:「向在京湖,來歸人吳旺等備言文煥父子降狀,先納莞鑰,旋獻襄城,且陳策攻郢州,請自為先鋒。言人人同,制司案辭可征,非敢加誣人罪。」詔文福勉力捍禦,毋墜家聲。京湖制司言:「去年冬間,探司總管劉儀、盛聰,總制趙鐸,領精銳至均州文龍崖立砦。呂文煥既降,均城受敵,知郡劉懋偕劉儀等扞禦宣勞。」詔懋升右武大夫、帶行左衛大將軍,仍舊職,儀添差荊湖北路兵馬鈐轄,聰添差鄂州兵馬鈐轄,各官三轉,將士官兩轉。左藏東庫蹇材望上書言邊事大可憂者七,急當為者五。不報。丙戌,劉雄飛卒,特贈一官。戊子,京湖制司請給器械,詔內軍器庫選犀利者賜之,仍贈錢百萬備修繕。四川制置朱禩孫言月奉銀計萬兩,願以犒師,向後月免請。詔常祿勿辭。己醜,給事中陳宜中言,乞正範文虎不力援襄之罰,詔文虎降一官、依舊知安慶府。安南國進方物,特賜金五百兩、帛百匹。癸卯,汪立信言:「臣奉命分閫,延見吏民,皆痛哭流涕而言襄、樊之禍,皆由範文虎及俞興父子。文虎以三衙長聞難怯戰,僅從薄罰,猶子天順守節不屈,猶或可以少贖其愆。興奴僕庸材,器量褊淺,務複私仇,激成劉整之禍,流毒至今。其子大忠挾多資為父行賄,且自希榮進,今雖寸斬,未足以快天下之忿,乞置重典,則人心興起,事功可圖。」詔俞大忠追毀出身文字,除名、循州拘管。又言守闕進義副尉童明,襄陽破,拔身來歸,且嘗立功開州,乞補轉四官。詔特與官兩轉。
閏月辛亥,命殿前指揮使陳奕總統舟師備鄂州、黃州江防。癸醜,來歸人郭珍補成忠郎,張進、張春、張德林、向德成、王全、婁德、王興各補承信郎。丙辰,朝散郎師顯行進《注皇朝文鑒》。前臨安府司法梁炎午陳攻守之要五事,不報。命大理寺丞鐘蜚英點視沿江堡隘兵船,戊辰,知敘州郭漢傑言,馬湖蠻王汝作、鹿巫蠻王沐丘,帥蠻兵五百餘助官軍民義阻險馬湖,捍禦有功。詔賞汝作、沐丘金帛及其部兵有差。敘州總管曹順一軍,凡在戰陣者,趣具立功等第來上。
秋七月丁亥,權紹興府節制紫城軍義文榮鼎及將校趙居敬、丁福、孟青、蒲祥、白貴、史用、羅宜、王繁等九人,成都之役沒於兵,各追贈官秩,仍官其子。癸巳,知達州趙章、知開州鮮汝忠、知渠州張資等複洋州。戊戌,張玨等複馬山。
八月癸醜,權知均州徐鼎、總管盛聰戰房州胡師峪、板倉。乙卯,知房州李鑒調權竹山縣王國材、統制熊權、總轄馬宗明,戰落馬坪、白羊山,詔有司各以勞效論賞。
九月辛巳,以章鑒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陳宜中同簽書樞密院事。成都安撫使昝萬壽城嘉定烏尤山。乙未,以洪燾為浙東安撫使。丙申,以黃萬石為湖南安撫使。
冬十月己酉,來歸人汪福、許文政各官五轉。癸醜,鎮巢軍、和州、太平州諸將查文、李文用、孟浩等十一人,以射湖岡、萬歲嶺、後港及焦湖北岸戰功,鹹賜爵賞。癸亥,雷。四川制司言何炎向失洋州,調知達州趙章等率諸部軍義複之;七月又複洋州、吳勝堡兩城,權檄統轄謝益知洋州,總制趙桂楫知巴州,俾任責吳勝堡戰守之事。至是以功來上,且以二州攝事守臣請命於朝,詔與正授。丁醜,兩淮制置使印應雷告老,進二秩致仕。李庭芝兩淮安撫制置使,賜錢二百萬激犒備禦。
十一月壬午,子授左衛上將軍,封嘉國公。戊子,知泰州龔准遣其將王大顯等捍禦水砦有功,又獲俘民以還,詔水步兩軍將校凡用命者賞激有差。甲午,以夏貴為淮西制置使兼知廬州,陳奕沿江制置使兼知黃州,呂文福知閣門事。詔從李庭芝請分淮東、西制置為兩司,就命庭芝交割淮東,仍兼淮西策應使。乙未,以夏貴為淮西安撫制置使,賜錢百萬激犒備禦。李庭芝辭免淮西策應使,不允。知安豐軍陳萬以舟師自城西大澗口抵正陽城,遇北兵力戰,詔旌其勞。十二月甲子,以馬廷鸞為浙東安撫使、知紹興府。丙寅,權參知政事章鑒再乞解機政,不允。丁醜,沿江制置使所轄四郡夏秋旱澇,免屯田租二十五萬石。
十年春正月壬午,城鄂州漢口堡。權總制施忠、部將熊伯明、知泰州龔准以天長縣東橫山、秦潼湖、青蒲口等處戰功推賞。戊子,江萬里以疾辭職任,詔依舊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乙丑,以留夢炎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庚寅,城鄂州沌口西岸堡。京湖制司言襄陽勇信中軍鈐轄吳信隨呂文煥北往,今並妻子冒險來歸。詔吳信赴闕,制司仍存恤其家。丙申,江東沙圩租米,以鹹淳九年水災,詔減什四。乙巳,雨土。
二月己酉,以趙順孫為福建安撫使。辛酉,詔諸制閫就任升除恩數,其告命、衣帶、鞍馬,閣門勿差人給賜,往要厚賂,以失優寵制臣之意,違者有刑。
三月己卯,免郡縣侵負義倉米七十四萬八千余石。
夏四月乙卯,子昺授左衛上將軍,進封永國公。詔賞沿江都統王達、黃俁戰黃連寺之功。戊午,以呂文福為常德、辰、沅、澧、靖五郡鎮撫使、知沅州。辛酉,詔賞光州守陳岩、路分李全、許彥德、總管何成、路鈐仰子虎等牛市畈、丁家莊戰功。烏蘇蠻王詣雲南軍前納款大元。
五月丁亥,以高世傑為湖北安撫副使兼知岳州,總統出戍軍馬。辛醜,馬廷鸞辭免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詔不允。壬寅,張玨表請城馬、虎頭兩山,或先築其一,以據險要。
六月戊午,以銀二萬兩命壽春府措置邊防。
秋七月壬午,汪立信乞致仕,不允。癸未,帝崩于福寧殿,遺詔太子即皇帝位。甲申,台臣劾內醫蔡幼習,詔奪五秩,送五百里州軍居住,二子並罷閣門職。
八月己酉,上大行皇帝諡曰端文明武景孝皇帝,廟號度宗。德祐元年正月壬午,葬於永紹陵。
贊曰:宋至理宗,疆宇日蹙,賈似道執國命。度宗繼統,雖無大失德,而拱手權奸,衰敝寢甚。考其當時事勢,非有雄才睿略之主,豈能振起其墜緒哉!歷數有歸,宋祚尋訖,亡國不於其身,幸矣。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二王附
瀛國公名,度宗皇帝子也,母曰全皇后,咸淳七年九月己醜,生於臨安府之大內。九年十一月授左衛上將軍,封嘉國公。十年七月癸未,度宗崩,奉遺詔即皇帝位於柩前,年四歲,謝太后臨朝稱詔。甲申,兄昰保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吉王,加食邑一千戶;弟昺保甯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信王,加食邑一千戶。命平章賈似道依文彥博故事,獨班起居。丙戌,上皇太后尊號曰壽和聖福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又詔以生日為天瑞節。戊子,命臨安府振贍細民。辛卯,以朱禩孫為京湖、四川宣撫使兼知江陵府。壬寅,詔撫三邊將士。命州郡舉遺逸。除浙西安撫司、兩浙轉運司、臨安府見追贓賞錢。詔求言。
八月甲辰,詔乞言于老臣江萬里、葉夢鼎、馬廷鸞、留夢炎、趙順孫、王龠。李庭芝築清河城,以圖來上,詔庭芝進一秩,宣勞將士,具名推賞。加知鄂州李雷應守軍器監,知太平州孟之縉尚書兵部員外郎,知江州錢真孫直寶章閣,知鎮江軍洪起畏直敷文閣。癸醜,大霖雨,天目山崩,水湧流,安吉、臨安、余杭民溺死者亡算。甲寅,太皇太后以老不能禦正衙,命暫以慈元殿為後殿。辛酉,作度宗廟。戊辰,以全清夫為昭信軍節度使,謝堂檢校少保,謝垕保康軍節度使。馬廷鸞乞骸骨歸田裏,詔趣之任。
九月丁醜,資政殿大學士、光祿大夫王龠乞致仕,詔不允。戊寅,發米振余杭、臨安兩縣水災。余杭災甚,再給米二千石。己卯,似道乞免答拜,從之。辛巳,覆試文武舉士人。壬午,覆試文武舉士人。癸未,大元兵大會於襄陽。丙戌,丞相伯顏將一軍趣郢州,元帥唆都將一軍入淮,翟招討將一軍徇荊南。丁亥,大元軍薄郢州。戊子,免被水州縣今年田租。甲午,初開經筵。丁酉,天瑞節,免征臨安府公私房賃錢十日。以金符十三、銀符百給夏貴激賞奇功。己亥,試正奏名進士,賜王龍澤以下出身有差。壬寅,有星見西方,委曲如蚓。複州副將翟國榮遇大元兵,戰爛泥湖,死之。閩中旱。
冬十月丙午,知達州趙章複洋州,加右驍騎尉中郎將。大元兵破渠州禮義城,知州張資自殺。丁未,饒州布衣董聲應進《諸史纂約》、《兵鑒》、《刑鑒》,詔聲應充史館編校文字。癸醜,上度宗諡。廣西經略司權參議官邢友龍擊潮州、漳州寇,破之。乙卯,令州縣行義田、義役。丁巳,友龍以下諸將各轉官有差。大元兵攻郢州,都統制張世傑力戰禦之,遂去,由藤湖入漢。戊午,郢州副都統趙文義追戰全子湖死,恤其家。庚申,贈翟國榮複州團練使,官其二子,立廟複州。壬戌,以錢百萬給郢城屯戍將士。甲子,詔以明年為德祐元年。乙丑,以章鑒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陳宜中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大元兵徇沙洋城,京湖宣撫司遣總管王虎臣援之。丙寅,城破,虎臣與守隘官王大用皆被執。熒惑犯鎮星。大元兵至新城。戊辰,總制黃順出降。己巳,副總制仁寧出降。都統制邊居誼力戰,城破,赴火死。知複州翟貴以城降。閩中地震。
十一月癸酉,以朱禩孫為京湖、四川宣撫使。丁醜,命沿江制置使趙溍巡江策應,賜錢百萬激賞戰功。戊寅,馬廷鸞力辭浙東安撫使、知紹興府,詔依舊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贈趙文義清遠軍節度使,與其兄威武軍節度使文亮共立廟揚州,賜名傳忠。庚辰,以陸秀夫為淮東安撫制置司參議官。壬午,削諸班直溢額人。癸未至乙酉,覆試特奏名士人。丙戌,以王龠為左丞相,章鑒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似道自九月乞命左右丞相,至是從之。以張晏然兼京湖、四川宣撫司參議官。己醜至庚寅,覆試特奏名士人。壬辰至癸巳,如上覆試。甲午,括邸第戚畹及御前寺觀田,令輸租。丁酉,加安南國王陳日煚甯遠功臣,其子威晃奉正功臣。十二月癸卯朔,命建康府、太平州、池州振避兵淮民。以隆寒,勞賜京湖及沿江戍守將士。甲胡,詔淮西四郡水旱,去年屯田未輸之租其勿征。丁未,提舉興國宮呂師夔請募兵江州,詔知州錢真孫同募,尚書省以錢米給之。癸醜,大元兵攻陽邏堡,夏貴以兵力守,武定軍都統制王達戰死。乙卯,大元兵夜以偏師乘雪渡青山磯。丙辰,都統程鵬飛鏖戰,被重創,歸鄂州,都統高邦憲屯馬家渡,棄舟走,被執。大元兵複攻夏貴于陽邏堡,都統制劉成以定海水軍戰死。貴敗,沿江縱兵大掠,歸廬州。朱禩孫將兵至鄂州,聞鄂兵敗,夜奔江陵府。己未,權知漢陽軍王儀以城降。呂文煥以北兵攻鄂州。庚申,程鵬飛及權守張晏然以城降。幕僚張山翁不屈,諸將欲殺之,丞相伯顏曰:「義士也,釋之。」詔錢塘、仁和兩縣民年七十至九十已上者,賜帛及酒米。癸亥,詔似道都督諸路軍馬,以步軍指揮使孫虎臣總統諸軍,所辟官屬皆先命後奏。詔天下勤王。甲子,起李芾為湖南提刑。乙丑,以高達為湖北制置使兼安撫、知江陵府。詔:「邊費浩繁,吾民重困,貴戚釋道,田連阡陌,安居暇食,有司核其租稅收之。」贈王達清遠軍承宣使。庚午,度宗梓宮發引至浙江上,俟潮漲絕江,潮失期,日晡不至。程鵬飛以北兵徇黃州,知州陳奕遣人請降于壽昌軍。李庭芝以兵勤王。辛未,命州郡節制駐戍經從兵。
德祐元年春正月癸酉朔,大元兵入黃州。甲戌,陳奕遣人下蘄州,並招其子岩于安東州。丁醜,知蘄州管景模遣人請降于黃州。戊寅,詔浙東邸第出米,減價糶民。壬午,葬度宗於永紹陵。大元兵入蘄州。癸未,似道以呂師夔權刑部尚書、都督府參贊軍事,任中流調遣。乙酉,以陳宜中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呂師夔、錢真孫遣人請降於蘄州。丙戌,大元兵徇江州。知安東州陳岩夜遁。邳州降。知壽昌軍胡夢麟寓治于江州,丁亥,自殺。戊子,知南康軍葉閶遣人請降于江州。似道出師。知德安府來興國以城降。夔路安撫張起岩與其將弋德攻開州,複取之。己醜,知安慶府範文虎遣人以酒饌如江州迎師。乙未,附度宗神主于新宮。以孫虎臣為甯武軍節度使。戊戌,赦京畿罪。池州都統張林遣人請降于江州。大元兵入安慶,範文虎降,通判夏椅仰藥死。是月,知達州鮮汝忠以城降。
二月癸卯,似道以宋京為都督府計議官,使大元軍中。甲辰,以黃萬石為江南西路制置使,加湖北制置副使高達檢校少保。庚戌,大元兵入池州,權守趙卯發自經死。宋京如軍中,請稱臣、奉歲幣,不得請而還。辛亥,贈劉成清遠軍承宣使。乙卯,五郡鎮撫呂文福遣所部淮兵入衛,降詔褒之。丙辰,詔勞賈似道,命都督府歲舉改官如史嵩之故事。己未,加張起岩福州觀察使,弋德以下各轉五官。庚申,虎臣與大元兵戰于丁家洲,敗績,奔魯港,夏貴不戰而去。似道、虎臣以單舸奔揚州,諸軍盡潰,翁應龍以都督府印奔臨安。壬戌,大元兵徇饒州,知州唐震死之。故相江萬里赴水死,通判萬道同以城降。沿江制置大使趙溍、知鎮江府洪起畏、知甯國府趙與可、知隆興府吳益皆棄城遁。知和州王喜以城降。建康都統翁福出迎大元兵。甲子,大元兵至臨江軍,民盡去,知軍鮑廉死之。似道上書請遷都。乙丑,下公卿雜議,王龠言己不能與大計,遂去。張世傑將兵入衛臨安,道饒州,複取之,其將謝元、王海、李旺、袁恩、呂再興皆戰死。江西提刑文天祥起兵勤王。丙寅,以天祥為江西安撫副使、知贛州,趣入衛。詔募兵。以謝堂為兩浙鎮撫使,謝至保甯軍節度使,全永堅、謝垕並檢校少保。戊辰,征兩浙、福建諸郡廂禁兵之半入衛。湖南提刑李芾以兵勤王。知江陰軍鄭棄城遁,知無為軍劉權、知太平州孟之縉皆以城降。己巳,大元兵攻嘉定九頂山,都統侯興戰死。以陳宜中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曾淵子同知樞密院事、兩浙安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文及翁簽書樞密院事,倪普同簽書樞密院事。召王龠為浙西、江東宣撫招撫大使,使居京師,以備咨訪。遣大元國信使郝經等歸。庚午,加夏貴開府儀同三司,令以所部兵入衛。令長吏給經過兵民錢米,一切勿徵稅。應編配、拘鎖人,除偽造關會、強劫盜放火者,餘悉縱之。放免浙西公田逋米及諸文武官在謫籍者,並放自便與敘複改正,放參親民。加張玨甯遠軍節度使,昝萬壽保康軍節度使,張世傑和州防禦使,令將兵入衛。陳宜中乞誅似道,詔罷似道平章、都督,予祠。趙與可除名,令臨安府捕案之。招似道潰兵。辛未,右丞相章鑒遁。
三月壬申朔,詔複茶鹽市舶法。似道諸不恤民之政,次第除之,以公田給佃主,令率其租戶為兵。殿前指揮使韓震請遷都,陳宜中殺之。震所部兵叛,攻嘉會門,射火箭至大內,急發兵捕之,皆散走。癸酉,都統徐旺榮迎大元兵入建康府,鎮江統制石祖忠請降于建康。命浙西提刑司準備差遣劉經戍吳江,兩浙轉運司準備差遣羅林、浙西安撫司參議官張濡戍獨松關,山陰縣丞徐垓、正將鬱天興戍四安鎮,起趙淮為太府寺丞,戍銀樹東壩。湖北安撫司計議官吳繼明攻通城縣,複取之,執縣令以歸。遣使召章鑒還朝。甲戌,以似道為醴泉觀使。大元兵至無錫縣,知縣阮應得出戰,一軍皆沒,應得赴水死。詔發兵戍吳江。乙亥,發兵戍獨松嶺、銅嶺。詔諭呂文煥、陳奕、範文虎使通和議息兵。以王龠為左丞相兼樞密使。閩中地複大震。丙子,下詔罪己。以陳宜中為特進、右丞相兼樞密使。罷章鑒官,予祠。侍御史陳過請竄賈似道並治其党人翁應龍等,不俟報而去。監察禦史潘文卿、季可乞從過所請,乃命捕應龍下臨安府獄。罷廖瑩中、王庭、劉良貴、游汶、朱浚、陳伯大、董樸。責洪起畏鎮江自效。丁醜,知滁州王應龍以城降。己卯,杖翁應龍,刺配吉陽軍。命王龠、陳宜中並都督諸路軍馬。加呂文福福州觀察使。庚申,贈唐震華文閣待制。削萬道同三官,罷之。壬午,複吳潛、向士璧官。知常州趙與鑒聞兵至遁,常民錢訔以城降。甲申,大元兵至西海州,安撫丁順降。乙酉,知東海州施居文乞降於西海州。知平江府潛說友、通判胡玉、林鏜以城降。加張世傑保康軍承宣使,總都督府諸軍。丙戌,知廣德軍令狐概以城降。徙浙西提點刑獄司於平江府。張世傑遣其將閻順、李存進軍廣德,謝洪永進軍平江,李山進軍常州。丁亥,張德以下各轉官有差。謝元等贈十官。有星二鬥于中天,頃之,一星隕。己醜,滁人執王應龍歸於揚州,殺之。加呂文福保康軍承宣使,趣入衛。文福至饒州,殺使者,入江州降大元。庚寅,左司諫潘文卿、右正言季可、同知樞密院曾淵子、兩浙轉運副使許自、浙東安撫王霖龍相繼皆遁。簽書樞密院文及翁、同簽書樞密院倪普諷台臣劾己,章未上,亟出關遁。知安東州孫嗣武以城降。雨土。辛卯,命在京文武官並轉兩官,其畔官而遁者,令禦史台覺察以聞。閻順戰安吉縣,複取鳳平。張濡部曲害大元行人嚴忠范于獨松關,執廉希賢至臨安,重創死。壬辰,岳州安撫高世傑軍洞庭中,大元兵攻之,世傑降。癸巳,攻嶽州,總制孟之紹以城降。甲午,詔褒諭張世傑、閻順,諸將各轉官有差。乙未,免安吉縣今年夏 田租,有戰沒者,縣令、丞恤之。丙申,顧順攻廣德軍,複取之。以陳合同簽書樞密院事。丁酉,贈邊居誼利州觀察使。戊戌,赦邊城降將罪,能自拔而歸者錄之,複一州者予知州,複一縣者予知縣,所部僚吏將卒及土豪立功者同賞。罷章鑒祠官並奪宰輔恩數,曾淵子削兩官,奪執政恩數,陳過、陳堅、徐卿孫各削兩官,奪侍從恩數。趙與鑒追兩官罷之,遇赦永不收敘。罷許自、王霖龍。令淮東制置司用標由。庚子,徙淮東總領所于江陰軍。加吳繼明閣門宣贊舍人。
五月辛未朔,命宰執日赴朝堂治事。旌德縣城守有功,免其民今年田租。癸酉,大元兵至甯國縣,知縣趙與唐出戰死。甲戌,淮安總制李宗榮、知慶遠府仇子真將兵來勤王。乙亥,加苗再成濠州團練使,趙孟錦揚州都統司計議官。以洪福知鎮巢軍。丁醜,詔趙溍統軍民船屯江陰。劉師勇攻常州,複取之,執安撫戴之泰,司戶趙必佮、總管陸春戰死。戊寅,淮東兵馬鈐轄阮克己將兵來勤王,加左驍騎中郎將。己卯,賜婺州處士何基諡文定,王柏承事郎。加張玨檢校少保、四川制置副使、知重慶府。庚辰,贈雷大震保康軍節度使。辛巳,加劉師勇濠州團練使,其將劉圭以下各轉官有差。戊子,贈潘大同等官,余有功人並轉兩官。辛卯,貶潛說友南安軍,吳益汀州,並籍其家。罷李玨,送婺州。籍呂文煥、孟之縉、陳奕、範文虎家。甲午,饒、信州饑,令民入粟補官。罷市舶分司,令通判任舶事。淮東、西官民兵各轉一官。丙申,詔張世傑、張彥、阮克己、仇子真四道出兵、遣使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宮觀。己亥,勞軍。吳繼明複蒲圻、通城、崇陽三縣,加帶行帶禦器械、權知鄂州,令擇險為寓治。贈鮑廉直華文閣,官其一子;趙與唐直華文閣。
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既,晝晦如夜。昝萬壽以嘉定及三龜、九頂、紫雲城降。知敘州李演將兵援嘉定府,遂解歸,戰羊雅江,兵敗被執。辛醜,太皇太后詔削尊號「聖福」字以應天戒。複魏克愚官,太學生蕭規、唐棣並補承信郎。知嘉興府余安裕坐聞兵求去,貽書朝中,語涉不道,削一官送徽州。徐卿孫削一官貶吉州。命侍從官已上各舉才堪文武者五人,餘廷臣各舉三人,雖在謫籍,亦聽舉之。丙午,王應麟言:「開慶之禍,始于丁大全,請凡大全之黨,在謫籍者皆勿宥。」從之。己酉,免廣德軍今年田租及諸郡縣未納綱解。王應麟繳還章鑒、曾淵子錄黃,言韓震為逆,二人實芘之;且淵子芘翁應龍致有逸罰,又嘗竊府庫金以遁。庚戌,命削鑒一官,放歸田裏,淵子再削一官,徙吉州,誅翁應龍,籍其家。辛亥,銓試。甲寅,留夢炎入朝,王龠請相夢炎,乞以經筵備顧問,陳宜中請相夢炎,乞祠,詔二相毋藉此求閑。以龠為平章軍國重事,一月兩赴經筵,五日一朝;宜中左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兵;夢炎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兵。乙卯,詔求言。知敘州郭漢傑以城降。丙辰,疏決在京罪人。免引見。戊午,知瀘州梅應春以城降。己未,以李庭芝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庚申,知富順監王宗義以城降。王應麟複繳還曾淵子貶吉州錄黃,癸亥,貶韶州。丙寅,吳繼明諸將各轉官有差。丁卯,朱禩孫除名,籍其家。
秋七月庚午朔,江西制置黃萬石移治撫州,詔還隆興府。辛未,張世傑諸軍戰焦山下,敗績。甲戌,徙似道居婺州,廖瑩中除名貶昭州,王庭除名貶梅州,徙曾淵子雷州。甯國吏楊義忠率義兵出戰死,乙亥,贈武功大夫。丁醜,徙似道建寧府。太白入東井。庚申,加知高郵軍褚一正閣門宣贊舍人,知懷遠軍金之才帶禦器械,知安淮軍高福閣門祗候,知泗州譚與閣門宣贊舍人,知濠州孫立右衛大將軍,賞守邊功。壬午,太白晝見。詔饒州被兵,令免今年田租。路鈐劉用調兵入靖州,知州康玉劫之,通判張起岩入殺玉,複靖州。癸未,拘內司局錢餉兵。丙戌,令權糴公田今年租,每石以錢十貫給佃主,十貫給種戶,其鎮江、常州、江陰被兵者勿糴。庚寅,謫似道為高州團練副使、貶循州,籍其家。糴浙西邸第、寺觀田米十之三。追複皮龍榮官。監司、郡守避事不即到官者,令禦史台覺察以聞。辛卯,王龠子嗾京學生劉九皋等伏闕上書言:宜中擅權,黨似道,芘趙溍、潛說友,使門客子弟交通關節,其誤國將甚於似道。宜中去,遣使四輩召之,皆不至。謝堂乞罷兩浙鎮撫司,不從。張世傑乞濟師,不報。壬辰,下劉九皋等臨安獄,罷王龠為醴泉觀使。癸巳,以夏貴知揚州,朱煥知廬州。甲午,遣使召宜中還朝。乙未,以陳文龍同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通判婺州張鎮孫聞兵遁,罷其官。貶胡玉連州、林鏜韶州,並除名。沿江招討大使汪立信卒。丙申,削李玨兩官、貶潮州。以開慶兵禍,追罪史嵩之奪其諡。戊戌,遣使召宜中還朝。
八月己亥朔,總制毛獻忠將衢州兵入衛。辛醜,疏決臨安府罪人。壬寅,右正言徐直方遁。加夏貴樞密副使、兩淮宣撫大使,李芾湖南鎮撫大使。總制戴虎破大南砦,轉三官。加張起岩太府寺丞、知靖州,劉用以下立功人各轉官有差。大元兵駐巴陵縣黃沙。乙巳,吳繼明複平江縣。戊申,試太學上舍生。己酉,拘閻貴妃集慶寺、賈貴妃演福寺田還安邊所。庚戌,劉師勇攻呂城,破之。癸醜,複《嘉定七司法》。丁巳,遣使召宜中還朝。加張世傑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總都督府諸兵。戊午,加劉師勇和州防禦使。熒惑犯南斗。趙淇除大理少卿,王應麟封還錄黃,言昔內外以寶玉獻似道,淇兄弟為甚,己未,遂罷之。甲子,以文天祥為浙西、江東制置使兼知平江府。乙丑,揚州文武官轉兩官。加吳繼明湖北招討使,朱旺諸將各轉三官。
九月己巳,陳宜中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左司諫陳景行請令講官坐講陪宿直,從之。辛未,加田謹賢福州觀察使,楊邦憲利州觀察使,趣入衛。己卯,陳宜中乞任海防,不允。辛巳,有事於明堂,赦。李成大被執,不屈死,壬午,贈五官。丙戌,命文天祥為都督府參贊官,總三路兵。會稽縣尉鄭虎臣部送似道之貶所,至漳州,殺之。大元兵至泰州,知州孫虎臣自殺,庚寅,贈太尉。免靖州今年田租。辛卯,徙李玨梧州。乙未,劉良貴再削兩官、貶信州。張彥與大兵戰敗被執,以城降。
冬十月己亥,加張世傑沿江招討使,劉師勇福州觀察使,總統出戍兵。壬寅,宜中來。癸卯,玉牒殿災。丁未,以夢炎為左丞相,宜中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都督。城臨安。辛亥,以張世傑為沿江制置副使兼知江陰軍兼浙西策應使。丁巳,太白會填星。戊午,領戶部財用常懋、中書舍人王應麟請立濟王后。贈夏椅直秘閣。征紹興府處士陸應月為史館編校文字。壬戌,大元兵發建康,參政阿刺罕、四萬戶總管奧魯赤將右軍出四安鎮,趣獨松關,參政董文炳、範文虎將左軍出江入,江陰軍,丞相伯顏將中軍入常州。熒惑犯壘壁陣。癸亥,張全、尹玉、麻士龍援常州,士龍戰虞橋死,全奔五牧。朱煥至廬州,貴不內。煥歸,複以為淮東制置副使。陳合坐匿廖瑩中家資,奪執政恩數。甲子,尹玉戰五牧,死之,張全不戰遁。丙寅,趣趙溍、趙與可、鄭所募兵。詔中外官有習兵略者,各以書來上。是月,李世修以江陰降。
十一月丁卯朔,銅關將貝寶、胡岩起攻溧水死,贈寶武翼郎,岩起朝奉郎。庚午,以陳文龍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黃鏞同簽書樞密院。命諸制司各舉才堪將帥者十人,不限偏裨士卒,如不隸軍中者,許投匱自薦。辛未,起居舍人曾唯辭官不允,去。癸酉,贈尹玉濠州團練使、麻士龍高州刺史,免張全、朱華臨陳退師罪。丁醜,詔被俘將士能率眾來歸者,以人數補官,能立功者予節鉞;諸閫以下官,以所招人多寡行賞。戊寅,大元兵破廣德軍。己卯,破四安鎮,正將胡明等死之。召文天祥入衛。辛巳,曾唯削一官免。太白犯房。壬午,大元兵至隆興府,黃萬石棄撫州遁,轉運判官劉槃以隆興降。癸未,大元兵破興化縣,知縣胡拱辰自殺。甲申,中書舍人王應麟辭免兼給事中,不允。大元兵至常州,招降不聽,攻二日,破之,屠其城。知州姚訔、通判陳炤、都統王安節皆死,劉師勇潰圍奔平江。乙酉,改宜興縣為南興軍。禮部侍郎陳景行辭官不允,去。丙戌,贈濟王太師、尚書令,進封鎮王,諡昭肅,令福王與芮擇後奉祀,賜田萬畝。丁亥,獨松關告急,趣文天祥入衛。戊子,調民兵出守余杭、錢塘。己醜,獨松關破,馮驥死之,張濡遁,鄰邑望風皆遁。通判平江府鄭疇遁,庚寅,通判王矩之、都統制王邦傑遣人迎降於常州。辛卯,大元兵趨撫州,都統密佑逆戰於璧邪,兵敗,死之。癸巳,以張世傑為浙西制置副使兼知平江府。甲午,權禮部尚書王應麟遁,黃萬石提兵走建昌軍。乙未,左丞相夢炎遁。丙申,遣使召夢炎還朝。賜余杭、武康、長興縣民錢,並免今年田租。鄭疇降一官,罷通判。撫州施至道以城降。
十二月丁酉朔,詔許似道歸葬,以其祖田廬還之。戊戌,複趙與可為都督府參議官,放李玨自便。己亥,贈王汝翼朝奉郎。庚子,以吳堅簽書樞密院事,黃鏞兼權參知政事。遣柳嶽奉書詣大元軍中,稱盜殺廉尚書,乞班師修好。癸卯,以陳文龍為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賜謝堂同進士出身,同知樞密院事。甲辰,贈姚訔龍圖閣待制,其父希得贈太師,陳炤直寶章閣,馮驥集英殿修撰。嘉興府告急,給封樁庫錢為兵備。命趙與侲戍縉雲縣。複季可官,令如龍泉縣募兵。乙巳,以陳景行為浙東安撫副使,戍處州。起方逢辰戍淳安縣。丙午,追封呂文德和義郡王。丁未,出安邊封樁庫金付浙東諸郡為兵備。大元兵入平江府。起吳君擢為太府少卿,提點臨平民兵。遣使召夢炎、應麟,皆不至。戊申,張世傑入衛,加檢校少保,降詔獎諭。王龠薨,輟視朝二日。乙酉,括臨安府州縣馬。庚戌,柳嶽還。癸醜,遣宗正少卿陸秀夫、刑部尚書夏士林、兵部侍郎呂師孟使軍前。詔呂文煥、趙孟桂通好。己未,方興、丁廣、趙文禮兵皆敗歸。庚申,以柳嶽為工部侍郎,洪雷震為右正言,使燕祈請。大元兵破大洪山,知隨州朱端履降。權吏部尚書丁應奎、左侍郎徐宗仁遁。癸亥,遣使召夢炎,不至。
德祐二年春正月丁卯朔,大元兵自元年十月圍潭州,湖南安撫兼知州李芾拒守三月,大小戰數十合,力盡將破,芾闔門死,郡人知衡州尹穀亦舉家自焚,帥司參議楊霆及幕屬陳億孫、顏應焱等皆從芾死。守將吳繼明、劉孝忠以城降。寶慶降,通判曾如驥死之。陸秀夫等至大元軍中,求稱侄納幣,不從;稱侄孫,不從。戊辰,還。太皇太后命用臣禮。己巳,嘉興守劉漢傑以城降。庚午,同簽書樞密院事黃鏞、參知政事陳文龍遁。以謝堂為兩浙鎮撫大使,文天祥知臨安府,全永堅浙東撫諭使。辛未,命吳堅為左丞相兼樞密使,常楙參知政事。日午,宣麻慈元殿,文班止六人。諸關兵盡潰。遣監察禦史劉岊奉表稱臣,上大元皇帝尊號曰仁明神武皇帝,歲奉銀絹二十五萬,乞存境土以奉蒸嘗。癸酉,左司諫陳孟虎、監察禦史孔應得遁。熒惑犯木星。甲戌,大元兵至瑞州,知州姚岩棄城去。乙亥,以賈余慶知臨安府。丙子,命吉王昰、信王昺出鎮。丁醜,以夏士林簽書樞密院事。己卯,加全永堅太尉。參知政事常懋遁。三學生誓死不去,特與放釋褐出身。以楊亮節為福州觀察使,提舉吉王府行事;俞如珪為環衛官、提舉信王府行事。大元兵入安吉州,知州趙良淳自經死。月暈東井。庚辰,簽書樞密院夏士林遁。辛巳,祀太乙宮。癸未,升封吉王昰為益王,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信王昺為廣王,判泉州兼判南外宗正事。以留夢炎為江東西、湖南北宣撫大使。甲申,大元兵至皋亭山,遣監察禦史楊應奎上傳國璽降,其表曰:「宋國主臣謹百拜奉表言,臣眇然幼沖,遭家多難,權奸似道背盟誤國,至勤興師問罪。臣非不能遷避,以求苟全,今天命有歸,臣將焉往。謹奉太皇太后命,削去帝號,以兩浙、福建、江東西、湖南、二廣、兩淮、四川見存州郡,悉上聖朝,為宗社生靈祈哀請命。伏望聖慈垂念,不忍臣三百餘年宗社遽至隕絕,曲賜存全,則趙氏子孫,世世有賴,不敢弭忘。」是夜,丞相陳宜中遁,張世傑、蘇劉義、劉師勇各以所部兵去。乙酉,以文天祥為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丙戌,命天祥同吳堅使大元軍。賜家鉉翁進士出身、簽書樞密院事,賈余慶同簽書樞密院事、知臨安府。戊子,知建德軍方回、知婺州劉怡、知處州梁椅、知台州楊必大皆降。是月,知臨江軍滕岩瞻遁。
二月丁酉朔,日中有黑子相蕩,如鵝卵。辛醜,率百官拜表祥曦殿,詔諭郡縣使降。大元使者入臨安府,封府庫,收史館、禮寺圖書及百司符印、告敕,罷官府及侍衛軍。壬寅,猶遣賈余慶、吳堅、謝堂、劉岊、家鉉翁充祈請使。是日,大元軍軍錢塘江沙上,潮三日不至。
三月丁醜,入朝。
五月丙申,朝於上都。降封開府儀同三司、瀛國公。是月,陳宜中等立昰于福州,後二年四月,昰殂於岡洲,陸秀夫等複立衛王昺,後三年始平之。
贊曰:司馬遷論秦、趙世系同出伯益。夫稷、契、伯益其子孫皆有天下,至於運祚短長,亦系其功德之厚薄焉。趙宋雖起于用武,功成治定之後,以仁傳家,視秦宜有間矣。然仁之敝失於弱,即文之敝失於僿也。中世有欲自強,以革其敝,用乖其方,馴致棼擾。建炎而後,土宇分裂,猶能六主百五十年而後亡,豈非禮義足以維持君子之志,恩惠足以固結黎庶之心歟?瀛國四歲即位,而天兵渡江,六歲而群臣奉之入朝。漢劉向言:「孔子論《詩》至'殷士膚敏,裸將於京。'喟然歎曰:大哉天命,善不可不傳於後嗣,是以富貴無常。」至哉言乎!我皇元之平宋也,吳越之民,市不易肆。世祖皇帝命征南之帥,輒以宋祖戒曹彬勿殺之言訓之。《書》曰:「大哉王言,一哉王心。」我元一天下之本,其在於茲。
二王者,度宗庶子也。長建國公昰,母淑妃楊氏;季永國公昺,母修容俞氏。度宗崩,謝太后召賈似道等入宮議所立,眾以為昰長當立,似道主立嫡,乃立而封昰為吉王、昺信王。德祐二年正月,文天祥尹臨安,請以二王鎮閩、廣,不從,始命二王出閣。大元兵迫臨安,宗親複以請,乃徙封昰為益王、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昺為廣王、判泉州兼判南外宗正,以駙馬都尉楊鎮及楊亮節、俞如珪為提舉。大元兵至皋亭山,鎮等奉之走婺州。丞相伯顏入臨安,遣範文虎將兵趣婺,召鎮以王還,鎮得報即去,曰:「我將就死於彼,以緩追兵。」亮節等遂負王徒步匿山中七日,其將張全以兵數十人始追及之,遂同走溫州,陸秀夫、蘇劉義繼追及於道。遣人召陳宜中於清澳,宜中來謁,複召張世傑於定海,世傑亦以所部兵來溫之江心寺。高宗南奔時嘗至是,有御座在寺中,眾相率哭座下,奉昰為天下兵馬都元帥,昺副之。乃發兵除吏,以秀王與{罒幸}為福建察訪使兼安撫、知西外宗正,趙吉甫知南外宗正兼福建同提刑,先入閩中撫吏民,諭同姓。太皇太后尋遣二宦者以兵八人召王于溫,宜中等沉其兵江中,遂入閩。時汀、建諸州方欲從黃萬石降,聞昰將至,即閉城卻使者,萬石將劉俊、宋彰、周文英輩亦多來歸。
五月乙未朔,宜中等乃立昰于福州,以為宋主,改元景炎,冊楊淑妃為太后,同聽政。封信王昺為衛王。宜中為左丞相兼都督,李庭芝為右丞相,陳文龍、劉黻為參知政事,張世傑為樞密副使,陸秀夫為簽書樞密院事。命吳浚、趙溍、傅卓、李玨、翟國秀等分道出兵。改福州為福安府,溫州為里安府。郊赦。是日黎明,有大聲出府中,眾皆驚僕。文天祥自鎮江亡歸,庚辰,以為右丞相兼知樞密院事。遣其將呂武入江、淮招豪傑,杜滸如溫州募兵。廣東經略使徐直諒遣梁雄飛請降于隆興帥府,乃假雄飛招討使,使徇廣州。既而直諒聞昰立,命權通判李性道、摧鋒軍將黃俊等拒雄飛于石門,性道不戰,俊戰敗奔廣州,直諒棄城遁。
六月丙子,雄飛入廣州,諸降將皆授以官,俊獨不受,遂為眾所殺。吳浚聚兵於廣昌,取南豐、宜黃、寧都三縣。翟國秀取秀山,傅卓至衢、信諸縣,民多應之者。命文天祥為同都督。
七月丁酉,進兵南劍州,欲取江西。是月,吳浚兵敗于南豐,翟國秀聞兵至,遂引還。傅卓兵敗,詣江西元帥府降。平章阿裏海牙破嚴關,馬暨退保靜江府。
八月,漳州亂,命陳文龍為閩廣宣撫使以討之。甲戌,秀王與{罒幸}圍婺州。丙子,聞大兵至,遂解歸。以王積翁為福建提刑、招捕使、知南劍州,備禦上三郡;黃佺為同提刑、招捕使、知漳州,備禦下三郡。張世傑遣兵助吳浚與元帥李恒戰兜零,兵敗,奔寧都。興化石手軍亂。
九月,複以陳文龍知興化軍。東莞人熊飛為黃世傑守潮、惠二州,聞趙溍至,即以兵應之,攻雄飛于廣州。壬寅,雄飛遁,熊飛遂複韶州。新會令曾逢龍亦帥兵至廣州,李性道出迎謁,飛與逢龍執而殺之。衢州守將魏福興出戰福星橋,死。壬子,趙溍入廣州。是月,招討也的迷失會東省兵于福州。元帥呂師夔、張榮實將兵入梅嶺。
十月壬戌朔,文天祥入汀州。趙溍遣曾逢龍就熊飛禦大軍于南雄,逢龍戰死,熊飛奔韶州。大軍圍韶州,守將劉自立以城降,飛率兵巷戰,兵敗,赴水死。十有一月,參政阿刺罕、董文炳將兵至處州,李玨以城降。甲辰,秀王與{罒幸}逆戰於里安,觀察使李世達死之。與{罒幸}及其弟與慮、子孟備、監軍趙由葛、察訪使林溫被執,皆死。阿刺罕兵至建寧府,執守臣趙崇釠,知邵武軍趙時賞、知南劍州王積翁皆棄城去。乙巳,昰入海。癸醜,大軍至福安府,知府王剛中以城降。昰欲入泉州,招撫蒲壽庚有異志。初,壽庚提舉泉州舶司,擅蕃舶利者三十年。昰舟至泉,壽庚來謁,請駐蹕,張世傑不可。或勸世傑留壽庚,則凡海舶不令自隨,世傑不從,縱之歸。繼而舟不足,乃掠其舟並沒其貲,壽庚乃怒殺諸宗室及士大夫與淮兵之在泉者。昰移潮州。是月,福、興化皆降。英德守臣淩彌堅、徐夢得等亦降。
十二月辛酉朔,趙溍棄廣州遁。乙丑,制置方興亦遁,吳浚退走入瑞金。戊辰,蒲壽庚及知泉州田真子以城降。知興化軍陳文龍嬰城不下,乙酉,通判曹澄孫以城降,文龍被執,不屈死。昰次甲子門。
至元十四年正月,大軍破汀關。癸巳,知循州劉興降。壬寅,吳浚棄瑞金遁,鎮撫孔遵入瑞金,文天祥走漳州,浚尋還汀州,降。戊申,知潮州馬發及其通判戚繼祖降,癸醜,複來歸。丁巳,權知梅州錢榮之以城降。
二月,大軍至廣州,縣人趙若岡以城降。廣東諸郡皆降。
三月,文天祥取梅州,陳文龍從子瓚舉兵殺守將林華,據興化軍。
四月,文天祥取興國縣,廣東制置使張鎮孫襲廣州取之,梁雄飛等棄城走韶州。
五月,張世傑將兵取潮州,文天祥提兵自梅州出江西,入會昌縣,淮民張德興亦起兵殺太湖縣丞王德顒,據司空山,攻下黃州、壽昌軍。丁巳,遇宣慰鄭鼎,戰樊口,鼎墜水死。
六月辛酉,文天祥取雩都。己卯,入興國縣。
七月,遣兵取吉、贛諸縣,圍贛州。衡山人趙璠、撫州人何時皆起兵應之。乙巳,張世傑圍泉州,遣將高日新複邵武。淮兵在福州者,欲殺王積翁以應世傑,皆為積翁所戮。江西宣慰李恒遣兵援贛州,而自將兵入興國。
八月,文天祥諸將兵皆敗,乃引兵即鄒洬於永豐,洬兵亦潰。己巳,熒惑掩月,天色赤。壬申,文天祥兵敗于興國。己卯,大軍破司空山,張德興敗,亡走。甲申,天祥至空坑,兵盡潰,遂挺身走循州,諸將皆被執。
九月,元帥唆都援泉州。戊申,張世傑歸淺灣。左丞塔出將兵入大庾嶺,參政也的迷失將兵複取邵武,入福州。
十月甲辰,唆都破興化軍,陳瓚死之。進攻潮州,馬發拒之,乃去攻惠州。
十一月,塔出圍廣州。庚寅,張鎮孫以城降。元帥劉深以舟師攻昰於淺灣,昰走秀山。陳宜中入占城,遂不反。
十二月丙子,昰至井澳,颶風壞舟,幾溺死,遂成疾。旬余,諸兵士始稍稍來集,死者十四。丁醜,劉深追昰至七州洋,執俞如珪以歸。
十五年正月,大軍夷廣州城。張世傑遣兵攻雷州,不克。己大軍克涪州,執守將王明。
二月,大軍破潮州,馬發死之。
三月,文天祥取惠州,廣州都統淩震、轉運判官王道夫取廣州。昰欲往居占城,不果,遂駐岡洲,遣兵取雷州。曾淵子自雷州來,以為參知政事,廣西宣諭使。
四月戊辰,昰殂於岡洲,其臣號之曰端宗。庚午,眾又立衛王昺為主,以陸秀夫為左丞相。是月,有黃龍見海中。
五月癸未朔,改元祥興。乙酉,升岡洲為翔龍縣。遣張應科、王用取雷州,應科三戰皆不利,用因降。
六月丁巳,應科再戰雷州,遂死之。知高州李象祖降。己未,昺徙居崖山,升廣州為翔龍府。己巳,有大星東南流,墜海中,小星千餘隨之,聲如雷,數刻乃已。己卯,都元帥張弘范、李恒征崖山。
十月,趙與珞與謝明、謝富守瓊州,阿裏海牙遣馬成旺招之,與珞率兵拒于白沙口。
十一月癸巳,州民執與珞以降。
閏月庚戌,王道夫棄廣州遁。壬戌,淩震遁。癸亥,大軍入廣州。十二月壬午,王道夫攻廣州,兵敗被執。淩震兵繼至,亦敗。文天祥走海豐,壬寅,被執於五坡嶺。震兵又敗於芰塘。大軍破南安縣,守將李梓發死之。
十六年正月壬戌,張弘範兵至崖山。庚午,李恒兵亦來會。世傑以舟師碇海中,棋結巨艦千餘艘,中艫外舳,貫以大索,四周起樓棚如城堞,居昺其中。大軍攻之,艦堅不動。又以舟載茅,沃以膏脂,乘風縱火焚之。艦皆塗泥,縛長木以拒火舟,火不能爇。
二月戊寅朔,世傑部將陳寶降。己卯,都統張達以夜襲大軍營,亡失甚眾。癸未,有黑氣出山西。李恒乘早潮退攻其北,世傑以淮兵殊死戰。至午潮上,張弘范攻其南,南北受敵,兵士皆疲不能戰。俄有一舟檣旗僕,諸舟之檣旗遂皆僕。世傑知事去,乃抽精兵入中軍。諸軍潰,翟國秀及團練使劉俊等解甲降。大軍至中軍,會暮,且風雨,昏霧四塞,咫尺不相辨。世傑乃與蘇劉義斷維,以十餘舟奪港而去,陸秀夫走衛王舟,王舟大,且諸舟環結,度不得出走,乃負昺投海中,後宮及諸臣多從死者,七日,浮屍出於海十余萬人。楊太后聞昺死,撫膺大慟曰:「我忍死艱關至此者,正為趙氏一塊肉爾,今無望矣!」遂赴海死,世傑葬之海濱,已而世傑亦自溺死。宋遂亡。
贊曰:宋之亡征,已非一日。歷數有歸,真主禦世,而宋之遺臣,區區奉二王為海上之謀,可謂不知天命也已。然人臣忠於所事而至於斯,其亦可悲也夫!
志第一天文一
○儀象極度黃赤道中星土圭
夫不言而信,天之道也。天於人君有告戒之道焉,示之以象而已。故自上古以來,天文有世掌之官,唐虞羲、和,夏昆吾,商巫咸,周史佚、甘德、石申之流。居是官者,專察天象之常變,而述天心告戒之意,進言於其君,以致交修之儆焉。《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則之。」又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是也。然考《堯典》,中星不過正人時以興民事。夏仲康之世,《胤征》之篇:「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然後日食之變昉見於《書》。觀其數羲、和以「俶擾天紀」、「昏迷天象」之罪而討之,則知先王克謹天戒,所以責成于司天之官者,豈輕任哉!
箕子《洪範》論休咎之征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禮記》言體信達順之效,則以天降膏露先之。至於周《詩》,屢言天變,所謂「旻天疾威,敷於下土」,又所謂「雨無其極,傷我稼穡」,「正月繁霜,我心憂傷」,以及「彼月而微,此日而微」,「燁燁震電,不寧不令」。孔子刪《詩》而存之,以示戒也。他日約魯史而作《春秋》,則日食、星變屢書而不為煩。聖人以天道戒謹後世之旨,昭然可睹矣。於是司馬遷《史記》而下,歷代皆志天文。第以羲、和既遠,官乏世掌,賴世以有專門之學焉。然其說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渾天。宣夜先絕,周髀多差,渾天之學遭秦而滅,洛下閎、耿壽昌晚出,始物色得之。故自魏、晉以至隋、唐,精天文之學者犖犖名世,豈世難得其人歟!
宋之初興,近臣如楚昭輔,文臣如竇儀,號知天文。太宗之世,召天下伎術有能明天文者,試隸司天臺;匿不以聞者幻罪論死。既而張思訓、韓顯符輩以推步進。其後學士大夫如沈括之議,蘇頌之作,亦皆底於幻眇。靖康之變,測驗之器盡歸金人。高宗南渡,至紹興十三年,始因秘書丞嚴抑之請,命太史局重創渾儀。自是厥後,窺測占候蓋不廢焉爾。甯宗慶元四年九月,太史言月食於晝,草澤上書言食於夜。及驗視,如草澤言。乃更造《統天曆》,命秘書正字馮履參定。以是推之,民間天文之學蓋有精于太史者,則太宗召試之法亦豈徒哉!今東都舊史所書天文禎祥、日月薄蝕、五緯淩犯、彗孛飛流、暈珥虹霓、精祲雲氣等事,其言時日災祥之應,分野休咎之別,視南渡後史有詳略焉。蓋東都之日,海內為一人,君遇變修德,無或他諉。南渡土宇分裂,太史所上,必謹星野之書。且君臣恐懼修省之余,故于天文休咎之應有不容不縷述而申言之者,是亦時勢使然,未可以言星翁、日官之術有精粗敬怠之不同也。今合累朝史臣所錄為一志,而取歐陽修《新唐書》、《五代史記》為法,凡征驗之說有涉于傅會,鹹削而不書,歸於傳信而已矣。
儀象
曆象以授四時,璣衡以齊七政,二者本相因而成。故璣衡之設,史謂起於帝嚳,或謂作于宓犧。又雲璿璣玉衡乃羲、和舊器,非舜創為也。漢馬融有雲:「上天之體不可得知,測天之事見於經者,惟有璣衡一事。璣衡者,即今之渾儀也。」吳王蕃之論亦雲:「渾儀之制,置天梁、地平以定天體,為四遊儀以綴赤道者,此謂璣也;置望筒橫簫于遊儀中,以窺七曜之行,而知其躔離之次者,此謂衡也。」若六合儀、三辰儀與四遊儀並列為三重者,唐李淳風所作。而黃道儀者,一行所增也。如張衡祖洛下閎、耿壽昌之法,別為渾象,置諸密室,以漏水轉之,以合璿璣所加星度,則渾象本別為一器。唐李淳風、梁令瓚祖之,始與渾儀並用。
太平興國四年正月,巴中人張思訓創作以獻。太宗召工造於禁中,逾年而成,詔置於文明殿東鼓樓下。其制:起樓高丈餘,機隱於內,規天矩地。下設地輪、地足;又為橫輪、側輪、斜輪、定身關、中關、小關、天柱;七直神,左搖鈴,右扣鐘,中擊鼓,以定刻數,每一晝夜周而復始。又以木為十二神,各直一時,至其時則自執辰牌,迴圈而出,隨刻數以定晝夜短長。上有天頂、天牙、天關、天指、天抱、天束、天條,布三百六十五度,為日、月、五星、紫微宮、列宿、鬥建、黃赤道,以日行度定寒暑進退。開元遺法,運轉以水,至冬中凝凍遲澀,遂為疏略,寒暑無准。今以水銀代之,則無差失。冬至之日,日在黃道表,去北極最遠,為小寒,晝短夜長。夏至之日,日在赤道裏,去北極最近,為小暑,晝長夜短。春秋二分,日在兩交,春和秋涼,晝夜平分。寒暑進退,皆由於此。並著日月象,皆取仰視。按舊法,日月晝夜行度皆人所運行。新製成于自然,尤為精妙。以思訓為司天渾儀丞。
銅候儀,司天冬官正韓顯符所造,其要本淳風及僧一行之遺法。顯符自著經十卷,上之書府。銅儀之制有九:
一曰雙規,皆徑六尺一寸三分,圍一丈八尺三寸九分,廣四寸五分,上刻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南北並立,置水臬以為准,得出地三十五度,乃北極出地之度也。以釭貫之,四面皆七十二度,屬紫微宮,星凡三十七坐,一百七十有五星,四時常見,謂之上規。中一百一十度,四面二百二十度,屬黃赤道內外官,星二百四十六坐,一千二百八十九星,近日而隱,遠而見,謂之中規。置臬之下,繞南極七十二度,除老人星外,四時常隱,謂之下規。
二曰遊規,徑五尺二寸,圍一丈五尺六寸,廣一寸二分,厚四分,上亦刻周天,以釭貫於雙規巔軸之上,令得左右運轉。凡置管測驗之法,眾星遠近,隨天周遍。
三曰直規,二,各長四尺八寸,闊一寸二分,厚四分,於兩極之間用夾窺管,中置關軸,令其遊規運轉。
四曰窺管,一,長四尺八寸,廣一寸二分,關軸在直規中。
五曰平准輪,在水臬之上,徑六尺一寸三分,圍一丈八尺三寸九分,上刻八卦、十幹、十二辰、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於其中,定四維日辰,正晝夜百刻。
六曰黃道,南北各去赤道二十四度,東西交於卯酉,以為日行盈縮、月行九道之限。凡冬至日行南極,去北極一百一十五度,故景長而寒;夏至日在赤道北二十四度,去北極六十七度,故景短而暑。月有九道之行,歲匝十二辰,正交出入黃道,遠不過六度。五星順、留、伏、逆行度之常數也。
七曰赤道,與黃道等,帶天之紘以隔黃道,去兩極各九十一度強。黃道之交也,按經東交角宿五度少,西交奎宿一十四度強。日出於赤道外,遠不過二十四度。冬至之日行鬥宿,日入於赤道內,亦不過二十四度,夏至之日行井宿;及晝夜分,炎涼等。日、月、五星陰陽進退盈縮之常數也。
八曰龍柱,四,各高五尺五寸,並于平准輪下。
九曰水臬,十字為之,其水準滿,北辰正。以置四隅,各長七尺五寸,高三寸半,深一寸。四隅水準則天地准。
唐貞觀初,李淳風於浚儀縣古嶽台測北極出地高三十四度八分,差陽城四分。今測定北極高三十五度以為常准。
熙寧七年七月,沈括上《渾儀》、《浮漏》、《景表》三議。
《渾儀議》曰:
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見匿,求其次舍經劘之會,其法一寓於日。冬至之日,日之端南者也。日行周天而複集於表銳,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分日之幾一,而謂之歲。周天之體,日別之謂之度。度之離,其數有二:日行則舒則疾,會而均,別之曰赤道之度;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別之曰黃道之度。度不可見,其可見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當度之畫者凡二十有八,而謂之舍。舍所以絜度,度所以生數也。度在天者也,為之璣衡,則度在器。度在器,則日月五星可摶乎器中,而天無所豫也。天無所豫,則在天者不為難知也。
自漢以前,為曆者必有璣衡以自驗跡。其後雖有璣衡,而不為曆作。為曆者亦不復以器自考,氣朔星緯,皆莫能知其必當之數。至唐僧一行改《大衍曆法》,始複用渾儀參實,故其術所得,比諸家為多。
臣嘗曆考古今儀象之法,《虞書》所謂璿璣玉衡,唯鄭康成粗記其法,至洛下閎制圓儀,賈逵又加黃道,其詳皆不存於書。其後張衡為銅儀於密室中,以水轉之,蓋所謂渾象,非古之璣衡也。吳孫氏時王蕃、陸績皆嘗為儀及象,其說以謂舊以二分為一度,而患星辰稠穊,張衡改用四分,而複椎重難運。故蕃以三分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之三,而具黃赤道焉。績之說以天形如鳥卵小橢,而黃、赤道短長相害,不能應法。至劉曜時,南陽孔定制銅儀,有雙規,規正距子午以象天;有橫規,判儀之中以象地;有時規,斜絡天腹以候赤道;南北植幹,以法二極;其中乃為遊規、窺管。劉曜太史令晁崇、斛蘭皆嘗為鐵儀,其規有六,四常定,以象地,一象赤道,其二象二極,乃是定所謂雙規者也。其制與定法大同,唯南北柱曲抱雙規,下有縱衡水平,以銀錯星度,小變舊法。而皆不言有黃道,疑其失傳也。唐李淳風為圓儀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經雙規、金渾緯規、金常規。次曰三辰,轉於六合之內,圓徑八尺,有璿璣規、月遊規,所謂璿璣者,黃、赤道屬焉。又次曰四遊,南北為天樞,中為遊筒可以升降遊轉,別為月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攜月遊。一行以為難用,而其法亦亡。其後率府兵曹梁令瓚更以木為遊儀,因淳風之法而稍附新意,詔與一行雜校得失,改鑄銅儀,古今稱其詳確。至道中,初鑄渾天儀于司天監,多因斛蘭、晁崇之法。皇祐中,改鑄銅儀于天文院,姑用令瓚、一行之論,而去取交有失得。
臣今輯古今之說以求數象,有不合者十有三事:
其一,舊說以謂今中國于地為東南,當令西北望極星,置天極不當中北。又曰:天常傾西北,極星不得居中。臣謂以中國規觀之,天常北倚可也,謂極星偏西則不然。所謂東西南北者,何從而得之?豈不以日之所出者為東,日之所入者為西乎?臣觀古之候天者,自安南都護府至浚儀太嶽台才六千里,而北極之差凡十五度,稍北不已,庸詎知極星之不直人上也?臣嘗讀黃帝《素書》:「立於午而面子,立於子而面午,至於自卯而望酉,自酉而望卯,皆曰北面。立於卯而負酉,立於酉而負卯,至於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則皆曰南面。」臣始不諭其理,逮今思之,乃常以天中為北也。常以天中為北,則蓋以極星常居天中也。《素問》尤為善言天者。今南北才五百里,則北極輒差一度以上;而東西南北數千里間,日分之時候之,日未嘗不出於卯半而入於酉半,則又知天樞既中,則日之所出者定為東,日之所入者定為西,天樞則常為北無疑矣。以衡窺之,日分之時,以渾儀抵極星以候日之出沒,則常在卯、酉之半少北。此殆放乎四海而同者,何從而知中國之為東南也?彼徒見中國東南皆際海而為是說也。臣以謂極星之果中、果非中,皆無足論者。彼北極之出地六千里之間所差者已如是,又安知其茫昧幾千萬裏之外邪?今直當據建邦之地,人目之所及者,裁以為法。不足為法者,宜置而勿議可也。
其二曰:紘平設以象地體,今渾儀置於崇台之上,下敢日月之所出,則紘不與地際相當者。臣詳此說雖粗有理,然天地之廣大,不為一台之高下有所推遷。蓋渾儀考天地之體,有實數,有准數。所謂實者,此數即彼數也,此移赤彼亦移赤之謂也。所謂准者,以此准彼,此之一分,則准彼之幾千里之謂也。今台之高下乃所謂實數,一台之高不過數丈,彼之所差者亦不過此,天地之大,豈數丈足累其高下?若衡之低昂,則所謂准數者也。衡移一分,則彼不知其數幾千里,則衡之低昂當審,而台之高下非所當恤也。
其三曰:月行之道,過交則入黃道六度而稍卻,複交則出於黃道之南,亦如之。月行周于黃道,如繩之繞木,故月交而行日之陰,則日為之虧;入蝕法而不虧者,行日之陽也。每月退交二百四十九周有奇,然後復會。今月道既不能環繞黃道,又退交之漸當每日差池,今必候月終而頓移,亦終不能符會天度,當省去月環。其候月之出入,專以曆法步之。
其四,衡上、下二端皆徑一度有半,用日之徑也。若衡端不能全容日月之體,則無由審日月定次。欲日月正滿上衡之端,不可動移,此其所以用一度有半為法也。下端亦一度有半,則不然。若人目迫下端之東以窺上端之西,則差幾三度。凡求星之法,必令所求之星正當穿之中心。今兩端既等,則人目遊動,無因知其正中。今以鉤股法求之,下徑三分,上徑一度有半,則兩竅相覆,大小略等。人目不搖,則所察自正。
其五,前世皆以極星為天中,自祖恒以璣衡窺考天極不動處,乃在極星之末猶一度有餘。今銅儀天樞內徑一度有半,乃謬以衡端之度為率。若璣衡端平,則極星常遊天樞之外;璣衡小偏,則極星乍出乍入。令瓚舊法,天樞乃徑二度有半,蓋欲使極星游於樞中也。臣考驗極星更三月,而後知天中不動處遠極星乃三度有餘,則祖恒窺考猶為未審。今當為天樞徑七度,使人目切南樞望之,星正循北極樞裏周常見不隱,天體方正。
其六,令瓚以辰刻、十幹、八卦皆刻於紘,然紘平正而黃道斜運,當子、午之間,則日徑度而道促;卯、酉之際,則日迤行而道舒。如此,辰刻不能無謬。新銅儀則移刻於緯,四游均平,辰刻不失。然令瓚天中單環,直中國人頂之上,而新銅儀緯斜絡南北極之中,與赤道相直。舊法設之無用,新儀移之為是。然當側窺如車輪之牙,而不當衡規如鼓陶,其旁迫狹,難賦辰刻,而又蔽映星度。
其七,司天銅儀,黃、赤道與紘合鑄,不可轉移,雖與天運不符,至於窺測之時,先以距度星考定三辰所舍,複運遊儀抵本宿度,乃求出入黃道與去極度,所得無以異於令瓚之術。其法本于晁崇、斛蘭之舊制,雖不甚精縟,而頗為簡易。李淳風嘗謂斛蘭所作鐵儀,赤道不動,乃如膠柱。以考月行,差或至十七度,少不減十度。此正謂直以赤道候月行,其差如此。今黃、赤道度,再運遊儀抵所舍宿度求之,而月行則以月曆每日去極度算率之,不可謂之膠也。新法定宿而變黃道,此定黃道而變宿,但可賦三百六十五度而不能具餘分,此其為略也。
其八,令瓚舊法,黃道設於月道之上,赤道又次月道,而璣最處其下。每月移一交,則黃、赤道輒變。今當省去月道,徙璣於赤道之上,而黃道居赤道之下,則二道與衡端相迫,而星度易審。
其九,舊法:規環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銀丁。所以施銀丁者,夜候天晦,不可目察,則以手切之也。古之人以璿為之,璿者,珠之屬也。今司天監三辰儀設齒於環背,不與橫蕭會,當移列兩旁,以便參察。
其十,舊法:重璣皆廣四寸,厚四分。其他規軸,椎重樸拙,不可旋運。今小損其制,使之輕利。
其十一,古之人知黃道歲易,不知赤道之因變也。黃道之度,與赤道之度相偶者也。黃道徙而西,則赤道不得獨膠。今當變赤道與黃道同法。
其十二,舊法:黃、赤道平設,正當天度,掩蔽人目,不可占察。其後乃別加鑽孔,尤為拙謬。今當側置少偏,使天度出北際之外,自不淩蔽。
其十三,舊法:地紘正絡天經之半,凡候三辰出入,則地際正為地紘所伏。今當徙紘稍下,使地際與紘之上際相直。候三辰伏見,專以紘際為率,自當默與天合。
又言渾儀制器:
渾儀之為器,其屬有三,相因為用。其在外者曰體,以立四方上下之定位。其次曰象,以法天之運行,常與天隨。其在內璣衡,璣以察緯,衡以察經。求天地端極三明匿見者,體為之用;察黃道降陟辰刻運徙者,象為之用;四方上下無所不屬者,璣衡為之用。
體之為器,為圓規者四。其規之別:一曰經,經之規二並峙,正抵子午,若車輪之植。二規相距四寸,夾規為齒,以別去極之度。北極出紘之上三十有四度十分度之八強,南極下紘亦如之。對銜二釭,聯二規以為一,釭中容樞。二曰緯,緯之規一,與經交於二極之中,若車輪之倚,南北距極皆九十一度強。夾規為齒,以別周天之度。三曰紘,紘之規一,上際當經之半,若車輪之僕,以考地際,周賦十二辰,以定八方。紘之下有趺,從一衡一,刻溝受水以為平。中溝為地,以受注水。四末建趺,為升龍四以負紘。凡渾儀之屬皆屬焉。龍吭為綱維之四揵以為固。
象之為器,為圓規者四。其規之別:一曰璣,璣之規二並峙,相距如經之度。夾規為齒,對銜二釭,釭中容樞,皆如經之率。設之亦如經,其異者經膠而璣可旋。二曰赤道,赤道之規一刻,璣十分寸之三以銜赤道。赤道設之如緯,其異者緯膠於經,而赤道銜於璣,有時而移,度穿一竅,以移歲差。三曰黃道,黃道之規一,刻赤道十分寸之二以銜黃道,其南出赤道之北際二十有四度,其北入赤道亦如之。交於奎、角,度穿一竅,以銅編屬於赤道。歲差盈度,則並赤道徙而西。黃赤道夾規為齒,以別均迤之度。
璣衡之為器,為圓規二,曰璣,對峙,相距如象璣之度,夾規為齒,皆如象璣。其異者:象璣對銜二釭,而璣對銜二樞,貫於象璣天經之釭中。三物相重而不相膠,為間十分寸之三,無使相切,所以利旋也。為橫簫二,兩端夾樞,屬於璣,其中挾衡為橫一,棲於橫簫之間。中衡為轊,以貫橫簫,兩末入於璣之罅而可旋。璣可以左右,以察四方之詳;衡可以低昂,以察上下之祥。
《浮漏議》曰:
播水之壺三,而受水之壺一。曰求壺、廢壺,方中皆圓尺有八寸,尺有四寸五分以深,其食二斛,為積分四百六十六萬六千四百六十。曰複壺,如求壺之度,中離以為二,元一斛介八鬥,而中有達。曰建壺,方尺植三尺有五寸,其食斛有半。求壺之水,複壺之所求也。壺盈則水馳,壺虛則水凝。複壺之肋為枝渠,以為水節。求壺進水暴,則流怒以搖,複以壺,又折以為介。複為枝渠,達其濫溢。枝渠之委,所謂廢壺也,以受廢水。三壺皆所以播水,為水制也。自複壺之介,以玉權釃於建壺,建壺所以受水為刻者也。建壺一易箭,則發上室以瀉之。求、複、建壺之泄,皆欲迫下,水所趣也。玉權下水之概寸,矯而上之然後發,則水撓而不躁也。複壺之達半求壺之注,玉權半複壺之達。枝渠博皆分,高如其博,平方如砥,以為水概。壺皆為之冪,無使穢遊,則水道不慧。求壺之冪龍紐,以其出水不窮也。複壺士紐,士所以生法者,複壺制法之器也。廢壺鯢紐,止水之沈,鯢所伏也。銅史令刻,執漏政也。冬設煴燎,以澤凝也。注水以龍噣直頸附於壺體,直則易浚,附於壺體則難敗。複壺玉為之喙,銜于龍噣,謂之權,所以權其盈虛也。建壺之執窒瓬塗而彌之以重帛,窒則不吐也。管之善利者,水所溲也,非玉則不能堅良以久。權之所出高則源輕,源輕則其委不悍而溲物不利。箭不效於璣衡,則易權、洗箭而改畫,覆以璣衡,謂之常不弊之術。今之下漏者,始嘗甚密,久複先大者管泐也。管泐而器皆弊者,無權也。弊而不可複壽者,術固也。察日之晷以璣衡,而制箭以日之晷跡,一刻之度,以賦餘刻,刻有不均者,建壺有眚也。贅者磨之,創者補之,百刻一度,其壺乃善。晝夜已複,而箭有餘才者,權鄙也。晝夜未複,而壺吐者,權沃也。如是,則調其權,此制器之法也。
下漏必用甘泉,惡其垽之為壺眚也。必用一源泉之冽者,權之而重,重則敏於行,而為箭之情慓;泉之鹵者,權之而輕,輕則椎於行,而為箭之情駑。一井不可他汲,數汲則泉濁。陳水不可再注,再注則行利。此下漏之法也。
箭一如建壺之長,廣寸有五分,三分去二以為之厚,其陽為百刻,為十二辰。博牘二十有一,如箭之長,廣五分,去半以為之厚。陽為五更,為二十有五籌;陰刻消長之衰。三分箭之廣,其中刻契以容牘。夜算差一刻,則因箭而易牘。鐐匏,箭舟也。其虛五升,重一鎰有半。鍛而赤柔者金之美者也,然後漬而不墨,墨者其久必蝕。銀之有銅則墨,銅之有錫則屑,特銅久灂則腹敗而飲,皆工之所不材也。
《景表議》曰:
步景之法,惟定南北為難。古法置槷為規,識日出之景與日入之景。晝參諸日中之景,夜考之極星。極星不當天中,而候景之法取晨夕景之最長者規之,兩表相去中折以參驗,最短之景為日中。然測景之地,百里之間,地之高下東西不能無偏,其間又有邑屋山林之蔽,倘在人目之外,則與濁氛相雜,莫能知其所蔽,而濁氛又系其日之明晦風雨,人間煙氣塵坌變作不常。臣在本局候景,入濁出濁之節,日日不同,此又不足以考見出沒之實,則晨夕景之短長未能得其極數。
參考舊聞,別立新術。候景之表三,其崇八尺,博三寸三分,殺一以為厚者。圭首剡其南使偏銳。其趺方厚各二尺,環趺刻渠受水以為准。以銅為之。表四方志墨以為中刻之,綴四繩,垂以銅丸,各當一方之墨。先約定四方,以三表南北相重,令趺相切,表別相去二尺,各使端直。四繩皆附墨,三表相去左右上下以度量之,令相重如一。自日初出,則量西景三表相去之度,又量三表之端景之所至,各別記之。至日欲入,候東景亦如之。長短同,相去之疏密又同,則以東西景端隨表景規之,半折以求最短之景。五者皆合,則半折最短之景為北,表南墨之下為南,東西景端為東西。五候一有不合,未足以為正。既得四方,則惟設一表,方首,表下為石席,以水準之,植表于席之南端。席廣三尺,長如九服冬至之景,自表趺刻以為分,分積為寸,寸積為尺。為密室以棲表,當極為霤,以下午景使當表端。副表並趺崇四寸,趺博二寸,厚五分,方首,剡其南,以銅為之。凡景表景薄不可辨,即以小表副之,則景墨而易度。
元祐間蘇頌更作者,上置渾儀,中設渾象,旁設昏曉更籌,激水以運之。三器一機,吻合躔度,最為奇巧。宣和間,又嘗更作之。而此五儀者悉歸於金。
中興更謀製作,紹興三年正月,工部員外郎袁正功獻渾儀木樣,太史局令丁師仁始請募工鑄造,且言:「東京舊儀用銅二萬餘,今請折半用八千斤有奇。」已而不就,蓋在廷諸臣罕通其制度者。乃召蘇頌子攜取頌遺書,考質舊法,而攜亦不能通也。至十四年,乃命宰臣秦檜提舉鑄渾儀,而以內侍邵諤專領其事,久而儀成。三十二年,始出其二置太史局。而高宗先自為一儀置諸宮中,以測天象,其制差小,而邵諤所鑄蓋祖是焉,後在鐘鼓院者是也。
清台之儀,後其一在秘書省。按:儀制度:表裏凡三重,其第一重曰六合儀,陽經徑四尺九寸六分,闊三寸二分,厚五分。南北正位,兩面各列周天度數,南北極出入地皆三十一度少,度闊三分。陰緯單環大小如陽經,闊三寸二分,厚一寸八分。上置水準池,闊九分,深四分,沿環通流,亦如舊制。內外八幹、十二枝,畫艮、巽、坤、乾卦於四維。第二重曰三辰儀,徑四尺三分,闊二寸二分,厚五分。釭釧刻畫如陽經。赤道單環,徑四尺一寸四分,闊一寸二分,厚五分。上列二十八宿、均天度數,闊二分七厘。黃道單環,徑四尺一寸四分,闊一寸二分,厚五分,上列七十二候,均分卦策,與赤道相交,出入各二十四度弱。百刻單環,徑四尺五寸六分,闊一寸二分,厚五分,上列晝夜刻數。第三重曰四遊儀,徑三尺九寸,闊一寸九分,厚五分。釭釧刻畫如璿璣,度闊二分半。望筒長三尺六寸五分,內圓外方,中通孔竅,四面闊一寸四分七厘,窺眼闊三分,夾窺徑五尺三分。鼇雲以負龍柱,龍柱各高五尺二寸。十字平水台高一尺一寸七分,長五尺七寸,闊五寸二分。水槽闊七分,深一寸二分。若水運之法與夫渾象,則不復設。
其後朱熹家有渾儀,頗考水運制度,卒不可得。蘇頌之書雖在,大抵於渾象以為詳,而其尺寸多不載,是以難遽複雲。舊制有白道儀以考月行,在望筒之旁。自熙甯沈括以為無益而去之,南渡更造,亦不復設焉。
極度
極度極星之在紫垣,為七曜、三垣、二十八宿眾星所拱,是謂北極,為天之正中。而自唐以來,曆家以儀象考測,則中國南北極之正,實去極星之北一度有半,此蓋中原地勢之度數也。中興更造渾儀,而太史令丁師仁乃言:「臨安府地勢向南,於北極高下當量行移易。」局官呂璨言:「渾天無量行更易之制,若用於臨安與天參合,移之他往必有差忒。」遂罷議。後十餘年,邵諤鑄儀,則果用臨安北極高下為之。以清台儀校之,實去極星四度有奇也。
黃赤道
黃赤道占天之法,以二十八宿為綱維,分列四方,南北去極各九十有一度有奇,南低而北昂,去地各三十有六度,一定不易者,名之曰赤道。以日躔半在赤道內,半在赤道外,出入內外極遠者皆二十有四度,以其行赤道之中者名之曰黃道。凡五緯皆隨日由黃道行,惟月之行有九道,四時交會歸於黃道而轉變焉,故有青、黑、白、赤四者之異名。
夫赤道終古不移,則星舍宜無盈縮矣。然自唐一行作《大衍曆》,以儀揆測之,得畢、觜、參、鬼四宿,分度與古不同。皇祐初,日官周琮以新儀測候,與唐一行尤異。紹聖二年,清台以赤道度數有差,複命考正。惟牛、室、尾、柳四宿與舊法合,其他二十四宿躔度或多或寡。蓋天度之不齊,古人特紀其大綱,後世漸極於精密也。
若夫黃道橫絡天體,列宿躔度自隨歲差而增減。中興以來,用《統元》、《紀元》及《乾道》、《淳熙》、《開禧》、《統天》、《會元》,每一曆更一黃道,其多寡之異有不可勝載者,而步占家亦隨各曆之躔度焉。
中星
中星四時中星見於《堯典》,蓋聖人南面而治天下,即日行而定四時,虛、鳥、火、昴之度在天,夷隩析因之候在人,故《書》首載之,以見授時為政之大也。而後世考驗冬至之日,堯時躔虛,至於三代則躔於女,春秋時在牛,至後漢永元已在鬥矣。大略六十餘年輒差一度。開禧占測已在箕宿,校之堯時,幾退四十餘度。蓋自漢太初至今,已差一氣有餘。而太陽之躔十二次,大約中氣前後,乃得本月宮次。蓋太陽日行一度,近歲《紀元曆》定歲差,約退一分四十餘秒。蓋太陽日行一度而微遲緩,一年周天而微差,積累分秒而躔度見焉。曆家考之,萬五千年之後,所差半周天,寒暑將易位,世未有知其說者焉。
土圭
土圭《周官》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正日景,以求地中。而馮相氏春夏致日,秋冬致月,以辨四時。
志第二天文二
○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
紫微垣
紫微垣東蕃八星,西蕃七星,在北斗北,左右環列,翊衛之象也。一曰大帝之坐,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東蕃近閶闔門第一星為左樞,第二星為上宰,三星曰少宰,四星曰上弼一曰上輔,五星為少弼一曰少輔,六星為上衛,七星為少衛,八星為少丞或曰上丞。其西蕃近閶闔門第一星為右樞,第二星為少尉,第三星為上輔,第四星為少輔,第五星為上衛,第六星為少衛,第七星為上丞。其占,欲均明,大小有常,則內輔盛;垣直,天子自將出征;門開,兵起宮垣。兩蕃正南開如門,曰閶闔。有流星自門出四野者,當有中使禦命,視其所往分野論之;不依門出入者,外蕃國使也。太陰、歲星犯紫微垣,有喪。太白、辰星犯之,改世。熒惑守宮,君失位。客星守,有不臣,國易政。國皇星,兵。彗星犯,有異王立。流星犯之,為兵、喪,水旱不調。使星入北方,兵起石氏雲:東西兩蕃總十六星,西蕃亦八星,一右樞,二上尉,三少尉,四上輔,五少輔,六上衛,七少衛,八少丞。上宰一星,上輔二星,三公也。少宰一星,少輔二星,三孤也。此三公、三孤在朝者也。左右樞、上少丞,疑丞輔弼,四鄰之謂也。尉二星,衛四星,六軍大副尉,四衛將軍也
。
北極五星,在紫微宮中,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為天樞,天運無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樞星在天心,四方去極各九十一度。賈逵、張衡、蔡邕、王蕃、陸績皆以北極紐星之樞,是不動處。在紐星末猶一度有餘。今清台則去極四度半。第一星主月,太子也;二星主日,帝王也,亦太一之坐,謂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行,庶子也。《乾象新星書》曰:「第三星主五行,第四星主諸王,第五星為後宮。」閎雲:「北極五星,初一曰帝,次二曰後,次三曰妃,次四曰太子,次五曰庶子。」四曰太子者,最赤明者也。後四星勾曲以抱之者,帝星也。太公望以為北辰,以為耀魄寶,以為帝極者是也。或以勾陳口中一星為耀魄寶者,非是
。北極中星不明,主不用事;右星不明,太子憂;左星不明,庶子憂;明大動搖,主好出遊;色青微者,凶。客星入,為兵、喪。彗星入,為易位。流星入,兵起地動。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是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海,以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乃七政之樞機,陰陽之元本也。魁第一星曰天樞,正星,主天。又曰樞為天,主陽德,天子象。其分為秦,《漢志》主徐州。《天象占》曰:「天子不恭宗廟,不敬鬼神,則不明,變色。」二曰璿,法星,主地。又曰璿為地,主陰刑,女主象。其分為楚,《漢志》主益州。《天象占》曰:「若廣營宮室,妄鑿山陵,則不明,變色。」三曰璣,為人,主火,為令星,主中禍。其分為梁,《漢志》主冀州。若王者不恤民,驟征役,則不明,變色。四曰權,為時,主水,為伐星,主天理,伐無道。其分為吳,《漢志》主荊州。若號令不順四時,則不明,變色。五曰玉衡,為音,主土,為殺星,主中央,助四方,殺有罪。其分為燕,《漢志》主兗州。若廢正樂,務淫聲,則不明,變色。六曰闓陽,為律,主木,為危星,主天倉、五穀。其分為趙,《漢志》主揚州。若不勸農桑,峻刑法,退賢能,則不明,變色。七曰搖光,為星,主金,為部星,為應星,主兵。其分為齊,《漢志》主豫州。王者聚金寶,不修德,則不明,變色。又曰一至四為魁,魁為璿璣;五至七為杓,杓為玉衡:是為七政,星明其國昌。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右,不見,《漢志》主幽州。第九曰輔星,在第六星左,常見,《漢志》主並州。《晉志》,輔星傅乎闓陽,所以佐鬥成功,丞相之象也。其色在春青黃,在夏赤黃,秋為白黃,冬為黑黃。變常則國有兵殃,明則臣強。鬥旁欲多星則安,鬥中星少則人恐。太陰犯之,為兵、喪、大赦。白暈貫三星,王者惡之。星孛于北斗,主危。彗星犯,為易主。流星犯。主客兵。客星犯,為兵。五星犯之,國亂易主。
按:北斗與輔星為八,而《漢志》雲九星,武密及楊維德皆採用之。《史記索隱》雲:「北斗星間相去各九千里。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而丹元子《步天歌》亦雲九星,《漢書》必有所本矣。
勾陳六星,在紫宮中,五帝之後宮也,太帝之正妃也,大帝之帝居也。《樂緯》曰:「主後宮。」巫鹹曰:「主天子護軍。」《荊州占》:「主大司馬。」或曰主六軍將軍。或曰主三公、三師,為萬物之母。六星比陳,象六宮之化,其端大星曰元始,餘星乘之曰庶妾,在北極配六輔甘氏曰:勾陳在辰極左,是為鉤陳衛六軍將軍。或以為後宮,非是。勾陳口中一星為陽德,天皇大帝內坐。或即以為天皇大帝,非是
。其占,色不欲甚明,明即女主惡之。星盛,則輔強;主不用諫,佞人在側,則不見。客星入之,色蒼白,將有憂;白,為立將;赤黑,將死。客星出而色赤,戰有功;守之,後宮有女使欲謀。彗星犯之,後宮有謀,近臣憂。流星入,為迫主。青氣入,大將憂。
天皇大帝一星,在勾陳口中,其神曰耀魄寶,主禦群靈,執萬神圖,大人之象也。客星犯之,為除舊佈新。彗、孛犯,大臣叛。流星犯,國有憂。雲氣入之,潤澤,吉。黃白氣入,連大帝坐,臣獻美女;出天皇上者,改立王。
四輔四星,又名四弼,在極星側,是曰帝之四鄰,所以輔佐北極,而出度授政也。去極星各四度。閎雲:「四輔一名中鬥。」或以為後宮,非是。武密曰:「光浮而動,凶;明小,吉;暗,則不理。」客星犯之,大臣憂。彗、孛犯,權臣死。流星犯,大臣黜。黃、白氣入,四輔有喜。白氣入,相失位。
五帝內坐五星,在華蓋下,設敘順,帝所居也。色正,吉;變色,為災。客星犯紫宮中坐,占為大臣犯主。彗、孛犯之,民饑,大臣憂,三年有兵起。流星犯,為兵起、臣叛;出,為有誅戮。雲氣入,色黃,太子即位,期六十日,赤黃,人君有異。
六甲六星,在華蓋杠旁,主分陰陽,配節候,故在帝旁,所以布政教、授農時也。明,則陰陽和;不明,則寒暑易節;星亡,水旱不時。客星犯之,色赤,為旱;黑,為水;白,則人多疫。彗、孛犯,女主出政令。流星犯,為水旱,術士誅。雲氣犯,色黃,術士興。蒼白,史官受爵。
柱史一星,在北極東,主記過,左右史之象。一雲在天柱前,司上帝之言動。星明,為史官得人;不明,反是。客星犯之,史官有黜者。彗、孛犯,太子憂,或百官黜。流星犯,君有咎。雲氣犯,色黃,史有爵祿。蒼白氣入,左右史死。
女史一星,在柱史北,婦人之微者,主傳漏。
天柱五星,在東垣下,一雲在五帝左稍前,主建政教。一曰法五行,主晦朔、晝夜之職。明正,則吉,人安,陰陽調;不然,則司曆過。客星犯之,國中有賊。彗、孛犯,宗廟不安,君憂,一曰三公當之。雲氣赤黃,君喜;黑,三公死。
女禦四星,在大帝北,一雲在勾陳腹,一雲在帝坐東北,禦妻之象也。星明,多內寵。客星犯之,後宮有誅,一雲自戮。孛、彗犯,後宮有誅。流星犯,後宮有出者。一雲外國進美女。雲氣化黃,為後宮有子,喜;蒼白,多病。
尚書五星,在紫微東蕃內,大理東北,《晉志》在東南維,一雲在天柱右稍前,主納言,夙夜咨謀,龍作納言之象。彗、孛犯之,官有叛,或太子憂。流星若出,則尚書出使;犯之,諫官黜,八坐憂。雲氣入,黃,為喜;黃而赤,尚書出鎮;黑,尚書有坐罪者。
大理二星,在宮門左,一雲在尚書前,主平刑斷獄。明,則刑憲平;不明,則獄有冤酷。客星犯之,貴臣下獄;色黃,赦;白,受戮;赤黃,無罪;守之,則刑獄冤滯,或刑官有黜。彗犯,獄官憂;流星,占同。雲氣入,黃白,為赦;黑,法官黜。
陰德二星,巫鹹圖有之,在尚書西,甘氏雲:「陰德外坐在尚書右,陽德外坐在陰德右,太陰太陽入垣翊衛也。」《天官書》則以「前列直鬥口三星,隨北耑銳,若見若不見,曰陰德。」謂施德不欲人知也。主周急振撫。明,則立太子,或女主治天下。客星犯之,為旱,饑;守之,發粟振給。彗、孛犯,後宮有逆謀。流星犯,君令不行。雲氣入,黃,為喜;青黑,為憂。
天床六星,在紫微垣南門外,主寢舍解息燕休。一曰在二樞之間,備幸之所也。陶隱居雲:「傾則天王失位。」客星入宮中,有刺客,或內侍憂。彗、孛犯之,主憂,大臣失位。流星犯,後妃叛,女主立,或人君易位。雲氣入,色黃,天子得美女,後宮喜有子;蒼白,主不安,青黑,憂;白,凶。
華蓋七星,杠九星,如蓋有柄下垂,以覆大帝之坐也,在紫微宮臨勾陳之上。正,吉;傾,則凶。客星犯之,王室有憂,兵起。彗、孛犯,兵起,國易政。流星犯,兵起宮內,以赦解之;貫華蓋,三公災。雲氣入,黃白,主喜;赤黃,侯王喜。
傳舍九星,在華蓋上,近河,賓客之館,主北使入中國。客星犯,邦有憂;一曰客星守之,備奸使;亦曰北地兵起。彗、孛犯,守之,亦為北兵。黑雲氣入,北兵侵中國。
八穀八星,在華蓋西、五車北,一曰在諸王西。武密曰:「主候歲豐儉,一稻、二黍、三大麥、四小麥、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宮北門之右,司親耕,司候歲,司尚食。」星明,吉;一星亡,一穀不登;八星不見,大饑。客星入,穀貴。彗星入,為水。黑雲氣犯之,八穀不收。
內階六星,在文昌東北,天皇之階也。一曰上帝幸文館之內階也。明,吉;傾動,憂。彗、孛、客、流星犯之,人君遜避之象。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天之六府也,主集計天道。一曰上將、大將軍,建威武;二曰次將、尚書,正左右;三曰貴相、大常,理文緒;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滅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寶。所謂一者,起北斗魁前近內階者也。明潤色黃,大小齊,天瑞臻,四海安;青黑微細,則多所殘害;動搖,三公黜。月暈其宿,大赦。歲星守之,兵起。熒惑守之,將凶。太白守、入,兵興。填星守,國安。客星守,大臣叛。彗、孛犯,大亂。流星犯,宮內亂。
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西,一雲在斗柄東,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在魁西者名三師,占與三公同,皆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移徙,不吉;居常,則安;一星亡,天下危;二星亡,天下亂;三星不見,天下不治。客星犯,三公憂。彗、孛及流星犯之,三公死。
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貴人之牢也,主繩愆禁暴。甘氏雲:「賤人之牢也。」月暈入,多盜。熒惑犯之,民相食,國有敗兵。太白、歲星守,國多犯法。客星、彗星犯之,三公下獄,或將相憂。流星犯之,有赦宥之令。
勢四星,在太陽守西北,一曰在璣星北。勢,腐形人也,主助宣王命,內常侍官也。以不明為吉,明則閹人擅權。
天理四星,在北斗魁中,貴人之牢也。星不欲明,其中有星則貴人下獄。客星犯,多獄。彗、孛犯之,國危。赤雲氣犯之,兵大起,將相行兵。
相一星,在北斗第四星南,總百司,集眾事,掌邦典,以佐帝王。一曰在中鬥文昌之南,在朝少師行大宰者。明,吉;暗,凶;亡,則相黜。
太陽守一星,在相星西北、鬥第三星西南,大將、大臣之象,主設武備以戒不虞。一曰在下臺北,太尉官也,在朝少傅行大司馬者。明,吉;暗,凶。客、彗、孛犯之,為易政,將相憂,兵亂。雲氣入,黃,為喜;蒼白,將死;赤,大臣憂。
內廚二星,在紫微垣西南外,主六宮之內飲食及後妃夫人與太子燕飲。彗、孛或流星犯之,飲食有毒。
天廚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東北維外,主盛饌,今光祿廚也。星亡,則饑;不見,為凶。客星、流星犯之,亦為饑。
天一一星,在紫微宮門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戰鬥,知吉凶。明,則陰陽和,萬物盛,人君吉;亡,則天下亂。客星犯,五穀貴。彗、孛犯之,臣叛。流星犯,兵起,民流。雲氣犯,黃,君臣和;黑,宰相黜。
太一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一度,亦天帝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疾疫、災害所在之國也。明,吉;暗,凶;離位,有水旱。客星犯,兵起,民流,火災,水旱,饑饉。彗、孛犯,兵、喪。流星犯,宰相、史官黜。雲氣犯,黃白,百官受賜;赤為旱、兵;蒼白,民多疫。
天槍三星,在北斗杓東。一曰天鉞,天之武備也,故在紫微宮左右,所以禦難也。明,吉;暗、小,兵敗;芒角動,兵起。客星、彗星、流星犯,皆為兵、饑。
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驅也,主分爭與刑罰藏兵,亦所以禦難,備非常也。一星不具,其國兵起;明,有憂;細微,吉。客星入,兵、喪。彗星守,兵起。流星犯,諸侯多爭。雲氣犯,蒼白、黑,為凶。
天戈一星,又名玄戈,在招搖北,主北方。芒角動搖,則北兵起。客星守之,北兵敗。彗、孛、流星犯之,占同。雲氣犯,黑,為北兵退;蒼白,北人病。
太尊一星,在中臺北,貴戚也。不見,為憂。客、彗、流星犯之,並為貴戚將敗之徵。
按《步天歌》載,中宮紫微垣經星常宿可名者三十五坐,積數一百六十有四。而《晉志》所載太尊、天戈、天槍、天棓皆屬太微垣,八穀八星在天市垣,與《步天歌》不同。
太微垣
太微垣十星,《漢志》曰:「南宮朱鳥,權、衡。」《晉志》曰:「天子庭也,五帝之坐也,十二諸侯之府也。其外蕃,九卿也。一曰太微為衡,衡主平也;又為天庭,理法平辭,監升授德,列宿受符,諸神考節,舒情稽疑也。南蕃中二星間曰端門。東曰左執法,廷尉之象。西曰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執法所以舉刺凶邪。左執法東,左掖門也。右執法西,右掖門也。東蕃四星:南第一曰上相,其北,東太陽門也;第二曰次相,其北,中華東門也;第三曰次將,其北,東太陰門也;第四曰上將,所謂四輔也。西蕃四星:南第一曰上將,其北,西太陽門也;第二曰次將,其北,中華西門也;第三曰次相,其北,西太陰門也;第四曰上相,亦曰四輔也。」《漢志》:「環衛十二星,蕃臣:西,將;東,相;南四星,執法;中,端門;左右,掖門。」《乾象新書》:十星,東西各五,在翼、軫北。其西蕃北星為上相,南門右星為右執法。東西蕃有芒及動搖者,諸侯謀上。執法移,刑罰尤急。月、五星入太微軌道,吉;其所犯中坐,成刑。月犯太微垣,輔臣惡之,又君弱臣強,四方兵不制;犯執法,《海中占》雲:「將相有免者期三年。」月入東西門、左右掖門,而南出端門,有叛臣,君憂;入西門,出東門,君憂,大臣假主威。月中犯乘守四輔,為臣失禮,輔臣有誅。月暈,天子以兵自衛。一月三暈太微,有赦。月食太微,大臣憂,王者惡之。歲星入,有赦;犯之,執法臣有憂;入東門,天下有急兵;守之,將、相、執法憲臣死;入端門,守天庭,大禍至;入南門,出東門,旱;入南門,逆出西門,國有喪;逆行入東門,出西門,國破亡。填星、熒惑犯之,逆行入,為兵、喪;犯上將,上將憂;守端門,國破亡,或三公謀上,有戮臣;犯西上將,天子戰于野,上相死;入太微,色白無芒,天下饑;退行不正,有大獄;犯太微門,左右將死;入天庭在屏星南,出左掖門左將死,右掖門右將死,直出端門無咎;入太微,淩犯、留止,為兵,入二十日,廷尉當之,留天庭十日有赦;犯太微東南陬,歲饑,執法大臣憂;犯上相,大臣死。填星犯入太微,有德令,女主執政。若逆行執法、四輔,守之,有憂;守太微,國破;守西蕃,王者憂。太白犯入太微,為兵,大臣相殺;留守,有兵、喪;與填星犯太微中,王者惡之;入右掖門,從端門出,貴人奪勢;晝見太微,國有兵、喪。月掩太白於端門外,國受兵。辰星犯太微,天子當之,有內亂;入天庭,後宮憂,大水;守左右執法,入,兵起,有赦;入西門,後宮災,大水;入西門,出東門,為 兵、喪、水災。客星犯入太微,色黃白,天子喜;出入端門,國有憂;左掖門,旱;右掖門,國亂;出天庭,有苛令,兵起;入太微三十日,有赦;犯四輔,輔臣凶。彗星犯太微,天下易;出太微,宮中憂,火災;犯執法,執法者黜;犯天庭,王者有立;孛於翼,近太微上將,為兵、喪;孛於西蕃,主革命;孛五帝,亡國殺君。流星出太微,大臣有外事;出南門甚眾,貴人有死者;縱橫太微宮,主弱臣強;由端門入翼,光照地有聲,有立王。雲氣出入,色微青,君失位。青白黑雲氣入左右掖,為喪;出,無咎。赤氣入東掖門,內兵起。黃白雲氣入太微垣,人主喜,年壽長。入左右掖門,天子有德令。黑及蒼白氣入,天子憂,出則無咎。黑氣如蛇入垣門,有喪。
內五帝坐五星,內一星在太微中,黃帝坐,含樞紐之神也。天子動得天度,止得地意,從容中道則明以光,不明則人主當求賢以輔法;不則奪勢。四帝星夾黃帝坐,四方各去二度。東方,蒼帝靈威仰之神也。南方,赤帝赤熛怒之神也。西方,白帝白招拒之神也。北方,黑帝葉光紀之神也。黃帝坐明,天子壽,威令行;小,則反是,勢在臣下;若亡,大人當之。月出坐北,禍大;出坐南,禍小;出近之,大臣誅,或饑;犯黃帝坐,有亂臣。抵帝坐,有土功事。月暈帝坐,有赦。《海中占》:月犯帝坐,人主惡之。五星守黃帝坐,大人憂。熒惑、太白入,有強臣。歲星犯,有非其主立。熒惑犯,兵亂;入天庭,至帝坐,有赦。太白入之,兵在宮中。填逆行,守黃帝坐,亡君之戒。五星入,色白,為亂。客星色黃白抵帝坐,臣獻美女。彗星入,宮亂;抵帝坐,或如粉絮,兵、喪並起。流星犯之,大臣憂;抵四帝坐,輔臣憂,人多死。蒼白氣抵帝坐,天子有喪;青赤,近臣欲謀其主;黃白,天子有子孫喜。月犯四帝,天下有喪,諸侯有憂。五星犯四帝,為憂。
太子一星,在帝坐北,帝儲也。儲有德,則星明潤。雲氣入,黃為喜,黑為憂。太白、熒惑、客星、流星守、犯,皆為憂。一雲金、火守之,或入,太子不廢則為篡逆之事。
內五諸侯五星,在九卿西,內侍天子,不之國也。《乾象新書》:在郎位南,辟雍禮得,則星明;亡,則諸侯黜。
從官一星,在太子北,侍臣也。以不見為安,一曰不見則帝不安,如常則吉。
幸臣一星,在帝坐東北,常侍太子,以暗為吉。《新書》:在太子東,青、赤氣入之,近臣謀君不成。
內屏四星,在端門內,近右執法。屏者,所以擁蔽帝庭也。
左右執法各一星,在端門兩旁,左為廷尉之象,右為御史大夫之象,主舉刺凶奸。君臣有禮,則光明潤澤。《乾象新書》:在中台南,明,則法令平。月、五星及客星犯守,則君臣失禮、輔臣黜。熒惑、太白入,為兵。流星犯之,尚書憂。
郎位十五星,在帝坐東北,一曰依烏郎府也。周之元士,漢之光祿、中散、諫議、議郎、郎中是其職,主衛守也。其星不具,後妃災,幸臣誅。星明大,或客星入之,大臣為亂,元士憂。彗、孛犯,郎官失勢。彗星、枉矢出其次,郎佐謀叛。熒惑守之,兵、喪。赤氣入,兵起;黃白,吉;黑,凶。
郎將一星,在郎位北,主閱具,以為武備也。若今之左、右中郎將。《新書》曰:在太微垣東北。明,大臣叛。客星犯、守,郎將誅。黃、白氣入,則受賜。流星犯,將軍憂。
常陳七星,如畢狀,在帝坐北,天子宿衛虎賁之士,以設強禦也。星搖動,天子自出將;明,則武兵用;微,則弱。客星犯,王者行誅。
九卿三星,在三公北,主治萬事,今九卿之象也。《乾象新書》:在內五諸侯南,占與天紀同。
三公三星,在謁者東北,內坐朝會之所居也。《乾象新書》:在九卿南,其占與紫微垣三公同。
謁者一星,在左執法東北,主贊賓客、辨疑惑。《乾象新書》:在太微垣門內,左執法北。明盛,則四夷朝貢。
三台六星,兩兩而居,起文昌,列抵太微。一曰天柱,三公之位也。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主開德宣符。西近文昌二星,曰上臺,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曰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曰下臺,為司祿,主兵,所以昭德塞違也。又曰三台為天階,太一躡以上下。一曰泰階,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為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三公,下星為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為庶人,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又曰上臺上星主兗、豫,下星主荊、揚;中臺上星主樑、雍,下星主冀;下臺上星主青,下星主徐。人主好兵,則上階上星疏而色赤。修宮廣囿,肆聲色,則上階合而橫。君弱則上階迫而色暗。公侯皆叛,率部動兵,則中階上星赤。外夷來侵,邊國騷動,則中階下星疏而橫,色白。卿大夫廢正向邪,則中階下星疏而色赤。民不從令,犯刑為盜,則上階下星色黑。去本就末,奢侈相尚,則下階上星闊而橫,色白。君臣有道,賦省刑清,則上階為之戚。諸侯貢聘,公卿盡忠,則中階為之比。庶人奉化,徭役有敘,則下階為之密。若主奢欲,數奪民時,則上階為之奪。諸侯僭強,公卿專貪,則中階為之疏。士庶逐末,豪傑相淩,則下階為之闊。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谷豐世泰;不平,則反是。三台不具,天下失計。色明齊等,君臣和而政令行;微細,反是。一曰天柱不見,王者惡之。司命星亡,春不得耕。司中不具,夏不得耨。司祿不具,秋不得獲。一曰三台色青,天下疾;赤,為兵;黃潤,為德;白,為喪;黑,為憂。月入,君憂,臣亂,公族叛。月入而暈,三公下獄。客星入之,貴臣賜爵邑;出而色蒼,臣奪爵;守之,大臣黜,或貴臣多病。彗星犯,三公黜。流星入,天下兵將憂;抵中台,將相憂,人主惡之。雲氣入,蒼白,民多傷;黃白潤澤,民安君喜;黃,將相喜;赤,為憂;青黑,憂在三公;蒼白,三公黜。
按上臺二星在柳北,其北星入柳六度。中台二星,其北入張二度。下臺二星在太微垣西蕃北,其北星入翼二度。武密書:三臺屬鬼,又屬柳、屬張。《乾象新書》:上臺屬柳,中臺屬張,下臺屬翼。
長垣四星,在少微星南,主界域,及北方。熒惑入之,北人入中國。太白入,九卿謀,邊將叛。彗、孛犯之,北地不安。流星入,北方兵起,將入中國。
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士大夫之位也。一名處士,亦天子副主,或曰博士官,一曰主衛掖門。南第一星處士,第二星議士,第三星博士,第四星大夫。明大而黃,則賢士舉。月五星犯守處士,女主憂,宰相易。歲犯,小人用,忠臣危。火犯,賢德退。土犯,宰相易,女主憂。金犯,大臣誅,又曰以所居主占之。客星、孛星犯之,王者憂,奸臣眾。彗星犯,功臣有罪,一曰法令臣誅。流星出,賢良進,道術用。雲氣入,色蒼白,賢士憂,大臣黜。
靈台三星,在明堂西,神之精明曰靈,四方而高曰台,主觀雲物,察符瑞,候災變也。武密曰:與司怪占同。
虎賁一星,在下臺星南,一曰在太微西蕃北、下臺南,靜室旄頭之騎官也。明,則臣順,與車騎星同占。
明堂三星,在太微西南角外,天子布政之宮。明吉,暗凶。五星、客星及彗犯之,主不安其宮。
右上元太微宮常星一十九坐,積數七十有八,而《晉志》所載,少微、長垣各四星,屬天市垣,與《步天歌》不同。
天市垣
天市垣二十二星,在氐、房、心、尾、箕、鬥內宮之內。東蕃十一星:南一曰宋,二曰南海,三曰燕,四曰東海,五曰徐,六曰吳越,七曰齊,八曰中山,九曰九河,十曰趙,十一曰魏。西蕃十一星:南一曰韓,二曰楚,三曰梁,四曰巴,五曰蜀,六曰秦,七曰周,八曰鄭,九曰晉,十曰河間,十一曰河中。象天王在上,諸侯朝王,王出皋門大朝會,西方諸侯在應門左,東方諸侯在應門右。其率諸侯幸都市也亦然。一曰在房、心東北,主權衡,主聚眾。又曰天旗庭,主斬戮事。《乾象新書》曰:市中星眾潤澤,則歲實。熒惑守之,戮不忠之臣。彗星掃之,為徙市易都。客星入,為兵起;出,為貴喪。《天文錄》曰:天子之市,天下所會也。星明大,則市吏急,商人無利;小,則反是;忽然不明,糴貴;中多小星,則民富。月入天市,易政更弊,近臣有抵罪,兵起。月守其中,女主憂,大臣災。五星入,將相憂,五官災;守之,主市驚更弊。又曰:五星入,兵起。熒惑守,大饑,火災。或芒角色赤如血,市臣叛。填星守,糴貴。太白入,起兵,糴貴。辰星守,蠻夷君死。客星守,度量不平;星色白,市亂;出天市,有喪。彗星守,穀貴;出天市,豪傑起,徙易市都;掃帝坐,出天市,除舊佈新。流星入,色蒼白,物貴;赤,火災,民疫。一曰出天市,為外兵。雲氣入,色蒼白,民多疾;蒼黑,物貴;出,物賤;黃白,物賤;黑,為嗇夫死。
帝坐一星,在天市中,天皇大帝外坐也。光而潤澤,主吉,威令行;微小,大人憂。月犯之,人主憂。五星犯,臣謀主,下有叛;熒惑,尤甚。客星入,色赤,有兵;守之,大臣為亂。彗、孛犯,人民亂,宮廟徙。流星犯,諸侯兵起,臣謀主,貴人更令。
候一星,在帝坐東北候,一作後
,主伺陰陽也。明大,輔臣強;細微,國安;亡,則主失位;移,則不安居。太陰犯之,輔臣憂。客、彗守之,輔臣黜。孛犯,臣謀叛。
宦者四星,在帝坐西南侍,主刑餘之臣也。星微,吉;失常,宦者有憂。
鬥五星,在宦者南,主平量。《乾象新書》:在帝坐西,覆則歲熟,仰則荒。客、彗犯,為饑。
斛四星,在鬥南,主度量、分銖、算數。其星不明,凶;亡,則年饑。一曰在市樓北,名天斛。
列肆二星,在斛西北,主貨金、玉、珠、璣。
屠肆二星,在帛度東北,主屠宰、烹殺。《乾象新書》:在天市垣內十五度。
車肆二星,在天市門中,主百貨。星不明,則車蓋盡行;明,則吉。客星、彗星守之,天下兵車盡發。《乾象新書》:在天市垣南門偏東。
宗正二星,在帝坐東南,宗大夫也。武密曰:主囗司宗得失之官。《乾象新書》:在宗人西。彗星守之,若失色,宗正有事。客星守之,更號令也;犯之,主不親宗廟。星孛其分,宗正黜。
宗人四星,在宗正東,主錄親疏享祀。宗族有序,則星如綺文而明正;動,則天子親屬有變。客星守之,貴人死。
宗星二星,在候星東,宗室之象,帝輔血脈之臣。《乾象新書》:在宗人北。客星守之,宗支不和;暗,則宗支弱。
帛度二星,在宗星東北,主度量買賣平貨易者。《乾象新書》:在屠肆南。星明大,尺量平,商人不欺。客星、彗星守之,絲綿大貴。
市樓六星,在天市中,臨箕星之上,市府也,主市賈律度。其陽為金錢,陰為珠玉,變見,各以其所占之。《乾象新書》:主闤闠,度律制令,在天市中。星明,吉;暗,則市吏不理。彗星、客星守之,市門多閉。
七公七星,在招搖東,為天相,三公之象也,主七政。明,則輔佐強;大而動,為兵;齊政,則國法平;戾,則獄多囚;連貫索,則世亂;入河中,糴貴,民饑。太白守之,天下亂,兵起。客星守,歲饑,主危。流星出其分,主將黜。
貫索九星,在七公星前,賤人之牢也。一曰連索,一曰連營,一曰天牢,主法律,禁強暴。牢口一星為門,欲其開也。星在天市垣北。星皆明,天下獄繁;七星見,小赦;五星、六星,大赦;動,則斧鑕用;中空,改元。石申曰:一星亡,則有賜爵;三星亡,大赦,遠期八十日;入河中,為饑;中星眾,則囚多。辰星犯之,主水,米貴。彗星出,其分中外豪傑起。客星入,有枉死者;色黃,諸侯獻地;青,為憂;赤,為兵;白,乃為吉。流星入,女主憂,或赦;出,則貴女死。雲氣入,色蒼白,天子亡地;青,兵起;黑,獄多枉死;白,天子喜。
天紀九星,在貫索東,九卿之象,萬事綱紀,主獄訟。星明,則天下多訟;亡,則政理壞,國紀亂;散絕,則地震山崩;與女床合,則君失禮,女謁行。客星守之,主危,民饑。客星犯,諸侯舉兵。彗、孛犯之,地震。客星、彗星合守,天下獄訟不理。
女床三星,在天紀北,後宮禦女侍從官也,主女事。明,則宮人恣;舒,則妾代女主;不動,則吉;不見,女子多疾。客星、彗星守之,宮人謀上。客星入,女子憂,後宮恣動,女謁行。雲氣出,色黃,後宮有福;白,為喪;黑,凶;青,女多疾。
右天市垣常星可名者一十七坐,積數八十有八。而市樓、天斛、列肆、車肆、鬥、帛度、屠肆等星,《晉志》皆不載,《隋志》有之,屬天市垣,與《步天歌》合。又貫索,七公、女床、天紀,《晉志》屬太微垣。按《乾象新書》:天紀在天市垣北,女床屬箕宿,貫索屬房宿,七公屬氐宿。武密以七公屬房,又屬尾;貫索屬房,又屬氐、屬心;女床屬於尾、箕。說皆不同。
志第三天文三
○二十八舍上二十八舍
東方
角宿二星,為天關,其間天門也,其內天庭也。故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左角為天田,為理,主刑。其南為太陽道。右角為將,主兵。其北為太陰道。蓋天之三門,猶房之四表。星明大,吉,王道太平,賢者在朝;動搖、移徙,王者行;左角赤明,獄平;暗而微小,王道失。陶隱居曰:「左角天津,右角天門,中為天關。」日食角宿,王者惡之;暈於角內,有陰謀,陰國用兵得地,又主大赦。月犯角,大臣憂獄事,法官憂黜。又占憂在宮中。月暈,其分兵起;右角,右將災;左亦然。或曰主水;色黃,有大赦。月暈三重,入天門及兩角,兵起,將失利。歲星犯,為饑。熒惑犯之,國衰,兵敗;犯左角,有赦;右角,兵起;守之,讒臣進,政事急;居陽,有喜。填星犯角為喪,一曰兵起。太白犯角,群臣有異謀。辰星犯,為小兵;守之,大水。客星犯,兵起,五穀傷;守左角,色赤,為旱;守右角,大水。彗星犯之,色白,為兵;赤,所指破軍;出角,天下兵亂。星孛于角,白,為兵;赤,軍敗;入天市,兵、喪。流星犯之,外國使來;入犯左角,兵起。雲氣黃白入右角,得地;赤入左,有兵;入右,戰勝;黑白氣入於右,兵將敗。
按漢永元銅儀,以角為十三度;而唐開元遊儀,角二星十二度。舊經去極九十一度,今測九十三度半。距星正當赤道,其黃道在赤道南,不經角中;今測角在赤道南二度半,黃道複經角中,即與天象合。景祐測驗,角二星十二度,距南星去極九十七度,在赤道外六度,與《乾象新書》合,今從《新書》為正。
南門二星,在庫樓南,天之外門也,主守兵禁。星明,則遠方來貢;暗,則夷叛;中有小星,兵動。客、彗守之,兵起。
庫樓十星,六大星庫也,南四星樓也,在角宿南。一曰天庫,兵車之府也。旁十五星,三三而聚者柱也,中央四小星衡也。芒角,兵起;星亡,臣下逆;動,則將行;實,為吉;虛,乃凶。歲星犯之,主兵。熒惑犯之,為兵、旱。月入庫樓,為兵。彗、孛入,兵、饑。客星入,夷兵起。流星入,兵盡出。赤雲氣入,內外不安。天庫生角,有兵。
平星二星,在庫樓北,角南,主平天下法獄,廷尉之象。正,則獄訟平;月暈,獄官憂。熒惑犯之,兵起,有赦。彗星犯,政不行,執法者黜。
平道二星,在角宿間,主平道之官。武密曰:「天子八達之衢,主轍軾。」明正,吉;動搖,法駕有虞。歲星守之,天下治。熒惑、太白守,為亂。客星守,車駕出行。流星守,去賢用奸。
天田二星,在角北,主畿內封域。武密曰:「天子籍田也。」歲星守之,穀稔。熒惑守之,為旱。太白守,穀傷。辰星守,為水災。客星守,旱、蝗。
天門二星,在平星北。武密雲:「在左角南,朝聘待客之所。」星明,萬方歸化;暗,則外兵至。月暈其外,兵起。熒惑入,關梁不通;守之,失禮。太白守,有伏兵。客星犯,有謀上者。
進賢一星,在平道西,主卿相舉逸材。明,則賢人用;暗,則邪臣進。太陰、歲星犯之,大臣死。熒惑犯,為喪,賢人隱。太白犯之,賢者退。歲星、太白、填星、辰星合守之,其占為天子求賢。黃白紫氣貫之,草澤賢人出。
周鼎三星,在角宿上,主流亡。星明,國安;不見,則運不昌;動搖,國將移。《乾象新書》引郟鄏定鼎事,以周衰秦無道,鼎淪泗水,其精上為星。李太異曰:「商巫鹹《星圖》已有周鼎,蓋在秦前數百年矣。」
按《步天歌》,庫樓十星,柱十五星,衡四星,平星、平道、天田、天門各二星,進賢一星,周鼎三星,俱屬角宿。而《晉志》以左角為天田,別不載天田二星,《隋志》有之。平道、進賢、周鼎,《晉志》皆屬太微垣,庫樓並衡星、柱星、南門、天門、平星皆在二十八宿之外。唐武密及景祐書乃與《步天歌》合。
亢宿四星,為天子內朝,總攝天下奏事。聽訟、理獄、錄功。一曰疏廟,主疾疫。星明大,輔忠民安;動,則多疾。為天子正坐,為天符。秋分不見,則穀傷糴貴。太陽犯之,諸侯謀國,君憂。日暈,其分大臣凶,多雨,民饑、疫。月犯之,君憂或大臣當之;左為水,右為兵。月暈,其分先起兵者勝;在冬,大人憂。歲星犯之,有赦,谷有成;守之,有兵,人多病;留三十日以上,有赦;又曰:「犯則逆臣為亂。」熒惑犯,居陽,為喜;陰,為憂;有芒角,大人惡之;守之久,民憂,多雨水,又為兵。填星犯,穀傷,民亡;逆行,女專政,逆臣為謀;守之,有兵。太白犯之,國亡,民災;逆行,為兵亂;有芒角,貴臣戮;守之,有水旱災,或為喪。辰星犯之,為水,又為大兵;守之,米貴,民疾,歲旱,盜起,民相惡。客星犯,國不安;色赤為兵、旱,黃為土功;青黑,使者憂;守之穀傷。一雲有赦令;黑,民流。彗犯,國災;出,則有水、兵、疫、臣叛;白,為喪。孛星犯,國危,為水,為兵;入,則民流;出,則其國饑。流星入,外國使來,穀熟;出,為天子遣使,赦令出。李淳風曰:「流星入亢,幸臣死。」雲氣犯之,色蒼,民疫;白,為土功;黑,水;赤,兵。一雲:白,民虐疾;黃,土功。
右亢宿四星,漢永元銅儀十度,唐開元遊儀九度。舊去極八十九度,今九十一度半。景祐測驗,亢九度,距南第二星去極九十五度。
大角一星,在攝提間,天王坐也。又為天棟,正經紀也。光明潤澤,為吉;青,為憂;赤,為兵;白,為喪;黑,為疾;色黃而靜,民安;動,則人主好遊。月犯之,大臣憂,王者惡之。月暈,其分人主有服。五星犯之,臣謀主,有兵。太白守之,為兵。彗星出,其分主更改,或為兵。天子失仁則守之。孛星犯,為兵;守之,主憂。客星犯、守,臣謀上;出,則人主受制。流星入,王者惡之;犯之,邊兵起。雲氣青,主憂;白,為喪;黃氣出,有喜。
折威七星,在亢南,主斬殺,斷軍獄。月犯之,天子憂。五星犯,將軍叛。彗、孛犯,邊將死。雲氣犯,蒼白,兵亂;赤,臣叛主;黃白,為和親;出,則有赦;黑氣入,人主惡之。
攝提六星,左右各三,直鬥杓南,主建時節,伺禨祥。其星為盾,以夾擁帝坐,主九卿。星明大,三公恣,主弱;色溫不明,天下安;近大角,近戚有謀。太陰入,主受制。月食,其分主惡之。熒惑、太白守,兵起,天下更主。彗、孛入,主自將兵;出,主受制。流星入,有兵;出,有使者出;犯之,公卿不安。雲氣入,赤,為兵,九卿憂;色黃,喜;黑,大臣戮。
陽門二星,在庫樓東北,主守隘塞,禦外寇。五星入,五兵藏。彗星守之,外夷犯塞、兵起。赤雲氣入,主用兵。
頓頑二星,在折威東南,主考囚情狀,察詐偽也。星明,無咎;暗,則刑濫。彗星犯之,貴人下獄。
按《步天歌》,大角一星,折威七星,左、右攝提總六星,頓頑、陽門各二星,俱屬角宿。而《晉志》以大角、攝提屬太微垣,折威、頓頑在二十八宿之外。陽門則見於《隋志》,而《晉史》不載。武密書以攝提、折威、陽門皆屬角、亢。《乾象新書》以右攝提屬角,左攝提屬亢,余與武密書同。《景祐》測驗,乃以大角、攝提、頓頑、陽門皆屬於亢,其說不同。
氐宿四星,為天子舍室,後妃之府,休解之房。前二星,適也;後二星,妾也。又為天根,主疫。後二星大,則臣奉度,主安;小,則臣失勢;動,則徭役起。日食,其分,卿相有讒諛,一曰王者後妃惡之,大臣憂。日暈,女主恣,一曰國有憂,日下興師。月食其宿,大臣凶,後妃惡之,一曰糴貴。月暈,大將凶,人疫;在冬,為水,主危,以赦解之。月犯,左右郎將有誅,一曰有兵、盜。犯右星,主水;掩之,有陰謀,將軍當之。歲星犯,有赦,或立後;守之,地動,年豐;逆行,為兵。熒惑犯之,臣僭上,一雲將軍憂;守,有赦。填星犯,左右郎將有誅;守之,有赦;色黃,後喜,或冊太子;留舍,天下有兵;齊明,赦。太白犯之,郎將誅;入,其分疾疫;或雲犯之,拜將;乘右星,水災。辰星犯,貴臣暴憂;守之,為水,為旱,為兵;入守,貴人有獄;乘左星,天子自將。客星犯,牛馬貴;色黃白,為喜,有赦,或曰邊兵起,後宮亂;五十日不去,有刺客。彗星犯,有大赦,糴貴;滅之,大疫;入,有小兵,一雲主不安。孛星犯,糴貴;出,則有赦;入,為小兵;或雲犯之,臣幹主。流星犯,秘閣官有事;在冬夏,為水、旱;《乙巳占》,後宮有喜;色赤黑,後宮不安。雲氣入,黃為土功;黑主水;赤為兵;蒼白為疾疫;白,後宮憂。
按漢永元銅儀、唐開元遊儀,氐宿十六度,去極九十四度。景祐測驗與《乾象新書》皆九十八度。
天乳一星,在氐東北,當赤道中。明,則甘露降。彗、客入,天雨。
將軍一星,騎將也,在騎官東南,總領車騎軍將、部陣行列。色動搖,兵外行。太白、熒惑、客星犯之,大兵出,天下亂。
招搖一星,在梗河北,主北兵。芒角、變動,則兵大行;明,則兵起;若與棟星、梗河、北斗相直,則北方當來受命中國。又占:動,則近臣恣;離次,則庫兵發;色青,為憂;白,為君怒;赤,為兵;黑,為軍破;黃,則天下安。彗星犯,北邊兵動;出,其分夷兵大起。孛犯,蠻夷亂。客星出,蠻夷來貢,一雲北地有兵、喪。流星出,有兵。雲氣犯,色黃白,相死;赤,為內兵亂;色黃,兵罷;白,大人憂。
帝席三星,在大角北,主宴獻酬酢。星明,王公災;暗,天下安;星亡,大人失位;動搖,主危。彗犯,主憂,有亂兵。客星犯,主危。
亢池六星,在亢宿北。亢,舟也;池,水也。主渡水,往來送迎。微細,凶;散,則天下不通;移徙不居其度中,則宗廟有怪。五星犯之,川溢。客星犯,水,蟲多死。武密雲:「主斷軍獄,掌棄市殺戮。」與舊史異說。
騎官二十七星,在氐南,天子虎賁也,主宿衛。星眾,天下安;稀,則騎士叛;不見,兵起。五星犯,為兵。客星守之,將出有憂,士卒發。流星入,兵起,色蒼白,將死。
梗河三星,在帝席北,天矛也。一曰天鋒,主北邊兵,又主喪,故其變動應以兵、喪。星亡,國有兵謀。彗星犯之,北兵敗。客星入,兵出,陰陽不和。一雲北兵侵中國。流星出,為兵。赤雲氣犯,兵敗;蒼白,將死。
車騎三星,在騎官南,總車騎將,主部陣行列。變色動搖,則兵行。太白、熒惑、客星犯之,大兵出,天下亂。
陣車三星,在氐南,一雲在騎官東北,革車也。太白、熒惑守之,主車騎滿野,內兵無禁。
天輻二星,在房西斜列,主乘輿,若《周官》巾車官也。近尾,天下有福。五星、客、彗犯之,則輦轂有變。一作天福。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俱屬氐宿。《乾象新書》以帝席屬角,亢池屬亢;武密與《步在歌》合,皆屬氐,而以梗河屬亢。《占天錄》又以陣車屬於亢,《乾象新書》屬氐,餘皆與《步天歌》合。
房宿四星,為明堂,天子布政之官也,亦四輔也。下第一星,上將也;次,次將也;次,次相也;上星,上相也。南二星君位,北二星夫人位。又為四表,中為天衢、為天關,黃道之所經也。南間曰陽環,其南曰太陽;北間曰陰環,其北曰太陰。七曜由乎天衢,則天下和平,由陽道,則旱、喪;由陰道,則水、兵。亦曰天駟,為天馬,主車駕。南星曰左驂,次左服,次右服,次右驂。亦曰天廄。又主開閉,為畜藏之所由。星明,則王者明;驂星大,則兵起;離,則民流;左驂、服亡,則東南方不可舉兵;右亡,則西北不可舉兵。日食,其分為兵,大臣專權。日暈,亦為兵,君臣失政,女主憂。月食其宿,大臣憂,又為王者昏,大臣專政。月暈,為兵;三宿,主赦,及五舍不出百日赦。太陰犯陽道,為旱;陰道,為雨;中道,歲稔。又占上將誅。當天門、天駟,穀熟。歲星犯之,更政令,又為兵,為饑,民流;守之,大赦,天下和平,一雲良馬出。熒惑犯,馬貴,人主憂;色青,為喪;赤,為兵;黑,將相災;白芒,火災;守之,有赦令;十日勾巳者,臣叛。填星犯之,女主憂,勾巳,相有誅;守之,土功興,一曰旱、兵,一曰有赦令。太白犯,四邊合從;守之,為土功;出入,霜雨不時。辰星犯,有殃;守之,水災。一雲北兵起,將軍為亂。客星犯,曆陽道,為旱;陰道,為水,國空,民饑;色白,有攻戰;入,為糴貴。彗星犯,國危,人亂,其分惡之。孛星犯,有兵,民饑,國災。流星犯之,在春夏,為土功;秋冬,相憂;入,有喪。《乙巳占》:出,其分天子恤民,下德令。雲氣入,赤黃,吉;如人形,後有子;色赤,宮亂;蒼白氣出,將相憂。
按漢永元銅儀、唐開元游儀,房宿五度。舊去極百八度,今百十度半。景祐測驗,房距南第二星去極百十五度,在赤道外二十三度。《乾象新書》在赤道外二十四度。
鍵閉一星,在房東北,主關籥。明,吉;暗,則宮門不禁。月犯之,大臣憂,火災。歲星守之,王不宜出。填星占同。太白犯,將相憂。熒惑犯,主憂。彗星、客星守之,道路阻,兵起,一雲兵滿野。
鉤鈐二星,在房北,房之鈐鍵,天之管籥。王者至孝則明。又曰明而近房,天下同心。房、鉤鈐間有星及疏折,則地動,河清。月犯之,大人憂,車駕行。月食,其分將軍死。歲星守之,為饑;去其宿三寸,王失政,近臣起,亂。熒惑守之,有德令。太白守,喉舌憂。填星守,王失土。彗星犯,宮庭失業。客星、流星犯,王有奔馬之敗。
東鹹、西鹹各四星,東咸在心北,西咸在房西北,日、月、五星之道也。為房之戶,以防淫泆也。明,則信吉。東鹹近鉤鈐,有讒臣入。西鹹近上及動,有知星者入。月、五星犯之,有陰謀,又為女主失禮,民饑。熒惑犯之,臣謀上。與太白同犯,兵起。歲星、填星犯之,有陰謀。流星犯,後妃恣,王有憂。客星犯,主失禮,後妃恣。
罰三星,在東、西咸正南,主受金罰贖。曲而斜列,則刑罰不中。彗星、客星犯之,國無政令,憂多,枉法。
日一星,在房宿南,太陽之精,主昭明令德。明大,則君有德令。月犯之,下謀上。歲星守,王得忠臣,陰陽和,四夷賓,五穀豐。太白、熒惑犯之,主有憂。客星、彗星犯之,主失位。
從官二星,在房宿西南,主疾病巫醫。明大,則巫者擅權。彗、孛犯之,巫臣作亂。雲氣犯,黑,為巫臣戮;黃,則受爵。
按《步天歌》,以上諸星俱屬在房。日一星,《晉》、《隋志》皆不載,以他書考之,雖在房宿南,實入氐十二度半。武密書及《乾象新書》惟以東鹹屬心,西咸屬房,與《步天歌》不同,餘皆吻合。
心宿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曰明堂,天子位,為大辰,主天下之賞罰;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星直,則王失勢。明大,天下同心;天下變動,心星見祥;搖動,則兵離民流。日食,其分刑罰不中,將相疑,民饑,兵、喪。日暈,王者憂之。月食其宿,王者惡之,三公憂,下有喪。月暈,為旱,穀貴,蟲生,將凶。與五星合,大凶。太陰犯之,大臣憂;犯中央及前後星,主惡之;出心大星北,國旱;出南,君憂,兵起。歲星犯之,有慶賀事,谷豐,華夷奉化;色不明,有喪,旱。熒惑犯之,大臣憂;貫心,為饑;與太白俱守,為喪。又曰:熒惑居其陽,為喜;陰,為憂。又曰:守之,主易政;犯,為民流,大臣惡之;守星南,為水;北,為旱;逆行,大臣亂。填星犯之,大臣喜,谷豐;守之,有土功;留舍三十日有赦;居久,人主賢;中犯明堂,火災;逆行,女主幹政。太白犯,糴貴,將軍憂,有水災,不出一年有大兵;舍之,色不明,為喪;逆行環繞,大人惡之。辰星犯明堂,則大臣當之,在陽為燕,在陰為塞北,不則地動、大雨;守之,為水,為盜。客星犯之,為旱;守之,為火災;舍之,則糴貴,民饑。彗星犯之,大臣相疑;守之而出,為蝗、饑,又曰為兵。星孛,其分有兵、喪,民流。流星犯,臣叛;入之,外國使來;色青,為兵,為憂;黃,有土功;黑,為凶。雲氣人,色黃,子孫喜;白,亂臣在側;黑,太子有罪。
按漢永元銅儀、唐開元遊儀,心三星皆五度,去極百八度。景祐測驗,心三星五度,距西第一星去極百十四度。
積卒十二星,在房西南,五營軍士之象,主衛士掃除不祥。星小,為吉;明,則有兵;一星亡,兵少出;二星亡,兵半出;三星亡,兵盡出。五星守之,兵起;不則近臣誅。彗星、客星守之,禁兵大出,天子自將。雲氣犯之,青赤,為大臣持政,欲論兵事。
按《步天歌》,積卒十二星屬心,《晉志》在二十八宿之外,唐武密書與《步天歌》合。《乾象新書》乃以積卒屬房宿為不同,今兩存其說。
尾宿九星,為天子後宮,亦主後妃之位。上第一星,後也;次三星,夫人;次星,嬪妾也。亦為九子。均明,大小相承,則後宮有序,子孫蕃昌。明,則後有喜,穀熟;不明,則後有憂,穀荒。日食,其分將有疾,在燕風沙,兵、喪,後宮有憂,人君戒出。日暈,女主喪,將相憂。月食,其分貴臣犯刑,後宮有憂。月暈,有疫,大赦,將相憂,其分有水災,後妃憂。太陰犯之,臣不和,將有憂。歲星犯,穀貴;入之,妾為嫡,臣專政;守之,旱,火災。熒惑犯之,有兵;留二十日,水災;留三月,客兵聚;入之,人相食,又雲宮內亂。填星犯之,色黃,後妃喜;入,為兵、饑、盜賊;逆行,妾為女主;守之而有芒角,更姓易政。太白犯、入,大臣起兵;久留,為水災;出、入、舍、守,糴貴,兵起,後宮憂;失行,軍破城亡。辰星犯守,為水災,民疾,後宮有罪者,兵起;入,則萬物不成,民疫。客星犯、入,宮人惡之;守之,賤女暴貴;出,則為風、為水,後宮惡之,兵罷,民饑多死。彗星犯,後惑主,宮人出,兵起,宮門多土功;出入,貴臣誅,有水災。孛犯,多土功,大臣誅;守之,宮人出;出,為大水,民饑。流星入、犯,色青,舊臣歸;在春夏,後宮有口舌;秋冬,賢良用事;出,則後宮喜,有子孫;色白,後宮妾死;出入,風雨時,穀熟,入,後族進祿;青黑,則後妃喪。雲氣入,色青,外國來降;出,則臣有亂。赤氣入,有使來言兵。黑氣入,有諸侯客來。
按漢永元銅儀,尾宿十八度,唐開元遊儀同。舊去極百二十度,一雲百四十度;今百二十四度。景祐測驗,亦十八度,距西行從西第二星去極百二十八度,在赤道外二十二度。《乾象新書》二十七度。
神宮一星,在尾宿第三星旁,解衣之內室也。
天江四星,在尾宿北,主太陰。明動,為水,兵起;星不具,則津梁不通;參差,馬貴。月犯,為兵,為臣強,河津不通。熒惑犯,大旱;守之,有立主。太白犯,暴水。彗星犯,為大兵。客星入,河津不通。流星犯,為水,為饑。赤雲氣犯,車騎出;青,為多水;黃白,天子用事,兵起;入,則兵罷。
傅說一星,在尾後河中,主章祝官也,一曰後宮女巫也,司天王之內祭祀,以祈子孫。明大,則吉,王者多子孫,輔佐出;不明,則天下多禱祠;亡,則社稷無主;入尾下,多祝詛。《左氏傳》「天策焞輸」,即此星也。彗星、客星守之,天子不享宗廟。赤雲氣入,巫祝官有誅者。
魚一星,在尾後河中,主陰事,知雲雨之期。明大,則河海水出;不明,則陰陽和,多魚;亡,則魚少;動搖,則大水暴出;出,則河大魚多死。月暈或犯之,則旱,魚死。熒惑犯其陽,為旱;陰,為水。填星守之,為旱。赤雲氣犯出,兵起,將憂;入,兵罷;黃白氣出,兵起。
龜五星,在尾南,主蔔,以占吉凶。星明,君臣和;不明,則上下乖。熒惑犯,為旱;守,為火。客星入,為水,憂。流星出,色赤黃,為兵;青黑,為水,各以其國言之。赤雲氣出,卜祝官憂。
按神宮、傅說、魚各一星,天江四星,龜五星,《步天歌》與他書皆屬尾。而《晉志》列天江於天市垣,以傅說、魚、龜在二十八宿之外,其說不同。
箕宿四星,為後宮妃後之府,亦曰天津,一曰天雞。主八風,又主口舌,主蠻夷。星明大,穀熟;不正,為兵;離徙,天下不安;中星眾亦然,糴貴。凡日月宿在箕、壁、翼、軫者,皆為風起;舌動,三日有大風。日犯或食其宿,將疾,佞臣害忠良,皇后憂,大風沙。日暈,國有妖言。月食,為風,為水、旱,為饑,後惡之。月暈,為風,谷貴,大將易,又王者納後。月犯,多風,糴貴,為旱,女主憂,君將死,後宮幹政。歲星入,宮內口舌,歲熟,在箕南,為旱;在北,為有年;守之,多惡風,穀貴,民饑死。熒惑犯,地動;入,為旱;出,則有赦;久守,為水;逆行,諸侯相謀,人主惡之。填星犯,女主憂;久留,有赦;守之,後喜,有土功;色黃光潤,則太后喜;又占:守,有水;守九十日,人流,兵起,蝗。太白犯,女主喜;入,則有赦;出,為土功,糴貴;守之,為旱,為風,民疾;出入留箕,五穀不登,多蝗。辰星犯,有赦;守,則為旱;動搖、色青,臣自戮,又占:為水溢、旱、火災、穀不成。客星入犯,有土功,宮女不安,民流;守之,為饑;色赤,為兵;守其北,小熟;東,大熟;南,小饑;西,大饑;出,其分民饑,大臣有棄者;一雲守之,秋冬水災。彗星犯守,東夷自滅;出,則為旱,為兵,北方亂。孛犯,為外夷亂,糴貴;守之,外夷災;出,為穀貴,民死,流亡;春夏犯之,金玉貴;秋冬,土功興;入,則多風雨;色黃,外夷來貢。雲氣出,色蒼白,國災除;入,則蠻夷來見;出而色黃,有使者;出箕口,斂,為雨;開,為多風少雨。
按漢永元銅儀,箕宿十度,唐開元游儀十一度。舊去極百十八度,今百二十度。景祐測驗,箕四星十度,距西北第一星去極百二十三度。
糠一星,在箕舌前,杵西北。明,則豐熟;暗,則民饑,流亡。
杵三星,在箕南,主給庖舂。動,則人失釜甑;縱,則豐;橫,則大饑;亡,則歲荒;移徙,則人失業。熒惑守,民流。客星犯、守,歲饑。彗、孛犯,天下有急兵。
按《晉志》,糠一星、杵三星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書》與《步天歌》皆屬箕宿。
北方
南斗六星,天之賞祿府,主天子壽算,為宰相爵祿之位,傳曰:天廟也。丞相太宰之位,褒賢進士,稟受爵祿,又主兵。一曰天機。南二星魁,天梁也。中央二星,天相也。北二星,天府廷也。又謂南星者,魁星也;北星,杓也,第一星曰北亭,一曰天開,一曰鈇鑕。石申曰:「魁第一主吳,二會稽,三丹陽,四豫章,五廬江,六九江。」星明盛,則王道和平,帝王長齡,將相同心;不明,則大小失次;芒角動搖,國失忠臣,兵起,民愁。日食在鬥,將相憂,兵起,皇后災,吳分有兵。日暈,宰相憂,宗廟不安。月食,其分國饑,小兵,後、夫人憂。月暈,大將死,五穀不生。月犯,將臣黜,風雨不時,大臣誅;一歲三入,大赦;又占:入,為女主憂,趙、魏有兵;色惡,相死。歲星犯,有赦;久守,水災,穀貴;守及百日,兵用,大臣死。熒惑犯,有赦,破軍殺將,火災;入二十日,糴貴;四十日,有德令;守之,為兵、盜;久守,災甚;出鬥上行,天下憂;不行,臣憂;入,內外有謀;守七日,太子疾。填星犯,為亂;入,則失地;逆行,地動;出、入、留二十日,有大喪;守之,大臣叛。又占;逆行,先水後旱;守之,國多義士。太白犯之,有兵,臣叛;留守之,破軍殺將;與火俱入,白爍,臣子為逆;久,則禍大。辰星犯,水,穀不成,有兵;守之,兵、喪。客星犯,兵起,國亂;入,則諸侯相攻,多盜,大旱,宮廟火,穀貴;七日不去,有赦。彗星犯,國主憂;出,則其分有謀,又為水災,宮中火,下謀上,有亂兵;入,則為火,大臣叛。孛犯入,下謀上,有亂兵;出,則為兵,為疾,國憂。流星入,蠻夷來貢;犯之,宰相憂,在春天子壽,夏為水,秋則相黜,冬大臣逆;色赤而出鬥者,大臣死。雲氣入,蒼白,多風;赤,旱;出,有兵起,宮廟火;入,有兩赤氣,兵;黑,主病。
按漢永元銅儀,鬥二十四度四分度之一,唐開元遊儀,二十六度。去極百十六度,今百十九度。景祐測驗,亦二十六度,距魁第四星去極百二十二度。
鱉十四星,在南斗南,主水族,不居漢中,川有易者。熒惑守之,為旱。辰星守,為火。客星守,為水。流星出,色青黑,為水;黃,為旱。雲氣占同。一曰有星守之,白衣會,主有水。
天淵十星,一曰天池,一曰天泉,一曰天海,在鱉星東南九坎間,又名太陰,主灌溉溝渠。五星守之,大水,河決。熒惑入,為旱。客星入,海魚出。彗星守之,川溢傷人。
狗二星,在南斗魁前,主吠守,以不居常處為災。熒惑犯之,為旱。客星入,多土功,北邊饑;守之,守禦之臣作亂。
建六星,在南斗魁東北,臨黃道,一曰天旗,天之都關。為謀事,為天鼓,為天馬。南二星,天庫也。中二星,市也,鈇鑕也。上二星,為旗跗。鬥建之間,三光道也,主司七曜行度得失,十一月甲子天正冬至,大曆所起宿也。星動,人勞役。月犯之,臣更天子法;掩之,有降兵。月食,其分皇后娣侄當黜。月暈,大將死,五穀不成,蛟龍見,牛馬疫。月與五星犯之,大臣相譖有謀,亦為關梁不通,大水。歲星守,為旱,糴貴,死者眾,諸侯有謀;入,則有兵。熒惑守之,臣有黜者,諸侯有謀,糴貴;入,則關梁不通,馬貴;守旗跗三十日,有兵。填星守之,王者有謀。太白守,外國使來。辰星守,為水災,米貴,多病。彗、孛、客星犯之,王失道,忠臣黜。客星守之,道路不通,多盜。流星入,下有謀;色赤,昌。
天弁九星弁一作辨,在建星北,市官之長,主列肆、闤闠、市籍之事,以知市珍也。明盛,則萬物昌;不明及彗、客犯之,糴貴;久守之,囚徒起兵。
天雞二星,在牛西,一在狗國北,主異鳥,一曰主候時。熒惑舍之,為旱,雞多夜鳴。太白、熒惑犯之,為兵。填星犯之,民流亡。客星犯,水旱失時;入,為大水。
狗國四星,在建星東南,主三韓、鮮卑、烏桓、玁狁、沃且之屬。星不具,天下有盜;不明,則安;明,則邊寇起。月犯之,烏桓、鮮卑國亂。熒惑守之,外夷兵起。太白守之,鮮卑受攻。客星守,其王來中國。
天籥八星,在南斗杓第二星西,主開閉門戶。明,則吉;不備,則關籥無禁。客星、彗星守之,關梁閉塞。
農丈人一星,在南斗西南,老農主稼穡者,又主先農、農正官。星明,歲豐;暗,則民失業;移徙,歲饑。客星、彗星守之,民失耕,歲荒。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皆屬南斗。《晉志》以狗國、天雞、天弁、天籥、建星皆屬天市垣,餘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書》以天籥、農丈人屬箕,武密又以天籥屬尾,互有不同。
牛宿六星,天之關梁,主犧牲事。其北二星,一曰即路,一曰聚火。又曰:上一星主道路,次二星主關梁,次三星主南越。明大,則王道昌,關梁通,牛貴;怒,則馬貴;動,則牛災,多死;始出而色黃,大豆賤;赤,則豆有蟲;青,則大豆貴;星直,糴賤;曲,則貴。日食,其分兵起;暈,為陰國憂,兵起。月食,有兵;暈,為水災,女子貴,五穀不成,牛多暴死,小兒多疾。月暈在冬三月,百四十日外有赦;暈中央大星,大將被戮。月犯之,有水,牛多死,其國有憂。歲星入犯,則諸侯失期;留守,則牛多疫,五穀傷;在牛東,不利小兒;西,主風雪;北,為民流;逆行,宮中有火;居三十日至九十日,天下和平,道德明正。熒惑犯之,諸侯多疾,臣謀主;守,則穀不成,兵起;入或出守鬥南,赦。填星犯之,有土功;守之,雨雪,民人、牛馬病。太白犯之,諸侯不通;守,則國有兵起;入,則為兵謀,人多死。辰星犯,敗軍移將,臣謀主。客星犯守之,牛馬貴,越地起兵;出,牛多死,地動,馬貴。彗星犯之,吳分兵起;出,為糴貴,牛死。孛犯,改元易號,糴貴,牛多死,吳、越兵起,下當有自立者。流星犯之,王欲改事;春夏,穀熟;秋冬,穀貴;色黑,牛馬昌,關梁入貢。雲氣蒼白橫貫,有兵、喪;赤,亦為兵;黃白氣入,牛蕃息;黑,則牛死。
按漢永元銅儀,以牽牛為七度,唐開元遊儀八度。舊去極百六度,今百四度。景祐測驗,牛六星八度,距中央大星去極百十度半。
天田九星,在鬥南,一曰在牛東南,天子畿內之田。其占與角北天田同。客星犯之,天下憂。彗、孛犯守之,農夫失業。
河鼓三星,在牽牛西北,主天鼓,蓋天子及將軍鼓也。一曰三鼓,主天子三將軍,中央大星為大將軍,左星為左將軍,右星為右將軍。左星,南星也,所以備關梁而拒難也,設守險阻,知謀徵也。鼓欲正直而明,色黃光澤,將吉;不正,為兵、憂;星怒,則馬貴;動,則兵起;曲,則將失計奪勢;有芒角,將軍兇猛象也;亂搖,差度亂,兵起。月犯之,軍敗亡。五星犯之,兵起。彗星、客星犯,將軍被戮。流星犯,諸侯作亂。黃白雲氣入之,天子喜;赤,為兵起;出,則戰勝;黑,為將死。青氣入之,將憂;出,則禍除。
左旗九星,在河鼓左旁,右旗九星,在牽牛北、河鼓西南,天之鼓旗旌表也。主聲音、設險、知敵謀。旗星明大,將吉。五星犯守,兵起。
織女三星,在天市垣東北,一曰在天紀東,天女也,主果蓏、絲帛、珍寶。王者至孝,神祗鹹喜,則星俱明,天下和平;星怒而角,布帛貴。陶隱居曰:「常以十月朔至六七日晨見東方。」色赤精明者,女工善;星亡,兵起,女子為候。織女足常向扶筐,則吉;不向,則絲綿大貴。月暈,其分兵起。熒惑守之,公主憂,絲帛貴,兵起。彗星犯,後族憂。星孛,則有女喪。客星入,色青,為饑;赤,為兵;黃,為旱;白,為喪;黑,為水。流星入,有水、盜,女主憂。雲氣入,蒼白,女子憂;赤,則為女子兵死;色黃,女有進者。
漸台四星,在織女東南,臨水之台也,主晷漏、律呂事。明,則陰陽調而律呂和;不明,則常漏不定。客星、彗星犯之,陰陽反戾。
輦道五星,在織女西,主王者遊嬉之道。漢輦道通南北宮,其象也。太白、熒惑守之,禦路兵起。
九坎九星,在牽牛南,主溝渠、導引泉源、疏瀉盈溢,又主水旱。星明,為水災;微小,吉。月暈,為水;五星犯之,水溢。客星入,天下憂。雲氣入,青,為旱;黑,為水溢。
羅堰三星,在牽牛東,拒馬也,主堤塘,壅蓄水源以灌溉也。星明大,則水泛溢。
天桴四星,在牽牛東北橫列,一曰在左旗端,鼓桴也,主漏刻。暗,則刻漏失時。武密曰:「主桴鼓之用。」動搖,則軍鼓用;前近河鼓,若桴鼓相直,皆為桴鼓用。太白、熒惑守之,兵鼓起。客星犯之,主刻漏失時。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俱屬牛宿。《晉志》以織女、漸台、輦道皆屬太微垣,以河鼓、左旗、右旗、天桴屬天市垣,餘在二十八宿之外。武密以左旗屬箕屬鬥,右旗亦屬鬥,漸臺屬鬥,又屬牛,余與《步天歌》同。《乾象新書》則又以左旗、織女、漸台、輦道、九坎皆屬於鬥。
須女四星,天之少府,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也,主布帛裁制、嫁娶。星明,天下豐,女巧,國富;小而不明,反是。日食在女,戒在巫祝、後妃禱祠,又占越分饑,後妃疾。日暈,後宮及女主憂。月食,為兵、旱,國有憂。月暈,有兵謀不成;兩重三重,女主死。月犯之,有女惑,有兵不戰而降,又曰將軍死。歲星犯之,後妃喜,外國進女;守之,多水,國饑,喪,糴貴,民大災,熒惑犯之,大臣、皇后憂,布帛貴,民大災;守之,土人不安,五穀不熟,民疾,有女喪,又為兵;入則糴貴;逆行犯守,大臣憂;居陽,喜;陰,為憂。填星犯守,有苛政,山水出,壞民舍,女謁行,後專政,多妖女;留五十日,民流亡。太白犯之,布帛貴,兵起,天下多寡女;留守,有女喪,軍發。辰星犯,國饑,民疾;守之,天下水,有赦,南地火,北地水,又兵起,布帛貴。客星犯,兵起,女人為亂;守之,宮人憂,諸侯有兵,江淮不通,糴貴。彗星犯,兵起,女為亂;出,為兵亂,有水災,米鹽貴。星孛,其分兵起,女為亂,有奇女來進;出入,國有憂,王者惡之。流星犯,天子納美女,又曰有貴女下獄;抵須女,女主死。《乙巳占》:出入而色黃潤,立妃後;白,為後宮妾死。雲氣入,黃白,有嫁女事;白,為女多病;黑,為女多死;赤,則婦人多兵死者。
按漢永元銅儀,以須女為十一度。景祐測驗,十二度,距西南星去極百五度,在赤道外十四度。
十二國十六星,在牛女南,近九坎,各分土居列國之象。九坎之東一星曰齊,齊北二星曰趙,趙北一星曰鄭,鄭北一星曰越,越東二星曰周,周東南北列二星曰秦,秦南二星曰代,代西一星曰晉,晉北一星曰韓,韓北一星曰魏,魏西一星曰楚,楚南一星曰燕,有變動,各以其國占之。陶隱居曰:「越星在婺女南,鄭一星在越北,趙二星在鄭南,週二星在越東,楚一星在魏西南,燕一星在楚南,韓一星在晉北,晉一星在代北,代二星在秦南,齊一星在燕東。」
離珠五星,在須女北,須女之藏府,女子之星也。又曰:主天子旒珠、後夫人環珮。去陽,旱;去陰,潦。客星犯之,後宮有憂。
奚仲四星,在天津北,主帝車之官。凡太白、熒惑守之,為兵祥。
天津九星,在虛宿北,橫河中,一曰天漢,一曰天江,主四瀆津梁,所以度神通四方也。一星不備,津梁不通;明,則兵起;參差,馬貴;大,則水災;移,則水溢。彗、孛犯之,津敗,道路有賊。客星犯,橋樑不修;守之,水道不通,船貴。流星出,必有使出,隨分野占之。赤雲氣入,為旱;黃白,天子有德令;黑,為大水;色蒼,為水,為憂;出,則禍除。
敗瓜五星,在匏瓜星南,主修瓜果之職,與匏瓜同占。
匏瓜五星一作瓠瓜,在離珠北,天子果園也,其西觜星主後宮,不明,則後失勢;不具或動搖,為盜;光明,則歲豐;暗,則果實不登。彗、孛犯之,近臣僭,有戮死者。客星守之,魚鹽貴,山谷多水;犯之,有游兵不戰。蒼白雲氣入之,果不可食;青,為天子攻城邑;黃,則天子賜諸侯果;黑,為天子食果而致疾。
扶筐七星,為盛桑之器,主勸蠶也,一曰供奉後與夫人之親蠶。明,吉;暗,凶;移徙,則女工失業。彗星犯,將叛。流星犯,絲綿大貴。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俱屬須女,而十二國及奚仲、匏瓜、敗瓜等星,《晉志》不載,《隋志》有之。《晉志》又以離珠、天津屬天市垣,扶筐屬太微垣。《乾象新書》以周、越、齊、趙屬牛,秦、代、韓、魏、燕、晉、楚、鄭屬女。武密以離珠、匏瓜屬牛又屬女,以奚仲屬危。《乾象新書》以離珠、匏瓜屬牛,敗瓜屬鬥又屬牛,以天津西一星屬鬥,中屬牛,東五星屬女。
虛宿二星,為虛堂,塚宰之官也,主死喪哭泣,又主北方邑居、廟堂祭祀祝禱事。宋均曰:「危上一星高,旁兩星下,似蓋屋也。」蓋屋之下,中無人,但空虛似乎殯宮,主哭泣也。明,則天下安;不明,為旱;欹斜上下不正,享祀不恭;動,將有喪。日食,其分其邦有喪。日暈,民饑,後妃多喪。月食,主刀劍官有憂,國有喪。月暈,有兵謀,風起則不成,又為民饑。月犯之,宗廟兵動,又國憂,將死。歲星犯,民饑;守之,失色,天王改服;與填星同守,水旱不時。熒惑犯之,流血滿野;守之,為旱,民饑,軍敗;入,為火災,功成見逐;或勾巳,大人戰不利。填星犯之,有急令;行疾,有客兵;入,則有赦,穀不成,人不安;守之,風雨不時,為旱,米貴,大卜欲危宗廟,有客兵。太白犯,下多孤寡,兵,喪;出,則政急;守之,臣叛君;入,則大臣下獄。辰星犯,春秋有水;守之,亦為水災,在東為春水,南為夏水,西為秋水,北冬有雷雨、水。客星犯,糴貴;守之,兵起,近期一年,遠則二年,有哭泣事;出,為兵、喪。彗星犯之,國凶,有叛臣;出,為野戰流血;出入,有兵起,芒焰所指國必亡。星孛其宿,有哭泣事;出,則為野戰流血,國有叛臣。流星犯,光潤出入,則塚宰受賞,有赦令;色黑,大臣死;入而色青,有哭泣事;黃白,有受賜者;出,則貴人求醫藥。雲氣黃入,為喜;蒼,為哭;赤,火;黑,水;白,有幣客來。
按漢永元銅儀,以虛為十度,唐開元遊儀同。舊去極百四度,今百一度。景祐測驗,距南星去極百三度,在赤道外十二度。
司命二星,在虛北,主舉過、行罰、滅不祥,又主死亡。逢星出司命,王者憂疾,一曰宜防祅惑。
司祿二星,在司命北,主增年延德,又主掌功賞、食料、官爵。
司危二星,在司祿北,主矯失正下,又主樓閣台榭、死喪、流亡。
司非二星,在司危北,主司候內外,察愆尤,主過失。《乾象新書》:命、祿、危、非八星主天子已下壽命、爵祿、安危、是非之事。明大,為災;居常,為吉。
哭二星,在虛南,主哭泣、死喪。月、五星、彗、孛犯之,為喪。
泣二星在哭星東,與哭同占。
天壘城一十三星,在泣南,圜如大錢,形若貫索,主鬼方、北邊丁零類,所以候興敗存亡。熒惑入守,夷人犯塞。客星入,北方侵。赤雲氣掩之,北方驚滅,有疾疫。
離瑜三星,在十二國東,《乾象新書》在天壘城南。離,圭衣也;瑜,玉飾,皆婦人見舅姑衣服也。微,則後宮儉約;明,則婦人奢縱。客星、彗星入之,後宮無禁。
敗臼四星,在虛、危南,兩兩相對,主敗亡、災害。石申曰:「一星不具,民賣甑釜;不見,民去其鄉。」五星入,除舊佈新。客星、彗星犯之,民饑,流亡。黑氣入,主憂。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俱屬虛宿。司命、司祿、司危、司非、離瑜、敗臼,《晉志》不載,《隋志》有之。《乾象新書》以司命、司祿、司危、司非屬須女;泣星、敗臼屬危。武密書與《步天歌》合。
危宿三星,在天津東南,為天子宗廟祭祀,又為天子土功,又主天府、天市、架屋、受藏之事。不明,客有誅,土功興;動或暗,營宮室,有兵事。日食,陵廟摧,有大喪,有叛臣。日暈,有喪。月食,大臣憂,有喪,宮殿圮。月暈,有兵、喪,先用兵者敗。月犯之,宮殿陷,臣叛主,來歲糴貴,有大喪。歲星犯守,為兵、役徭,多土功,有哭泣事,又多盜。熒惑犯之,有赦;守之,人多疾,兵動,諸侯謀叛,宮中火災;守上星,人民死,中星諸侯死,下星大臣死,各期百日十日;守三十日,東兵起,歲旱,近臣叛;入,為兵,有變更之令。填星守之,為旱,民疾,土功興,國大戰;犯之,皇后憂,兵,喪;出、入、留、舍,國亡地,有流血;入,則大亂,賊臣起。太白犯之,為兵,一曰無兵兵起,有兵兵罷,五穀不成,多火災;守之,將憂,又為旱,為火;舍之,有急事。辰星犯之,大臣誅,法官憂,國多災;守之,臣下叛,一雲皇后疾,兵、喪起。客星犯,有哭泣,一曰多雨水,穀不收;入之,有土功,或三日有赦;出,則多雨水,五穀不登;守之,國敗,民饑。彗星犯之,下有叛臣兵起;出,則將軍出國,易政,大水,民饑。孛犯,國有叛者兵起。流星犯之,春夏為水災,秋冬為口舌;入,則下謀上;抵危,北地交兵。《乙巳占》:流星出入色黃潤,入民安,穀熟,土功興;色黑,為水,大臣災。雲氣入,蒼白,為土功;青,為國憂;黑,為水,為喪;赤,為火;白,為憂,為兵;黃出入,為喜。
按漢永元銅儀,以危為十六度;唐開元遊儀十七度。舊去極九十七度,距南星去極九十八度,在赤道外七度。
虛梁四星,在危宿南,主園陵寢廟、禱祝。非人所處,故曰虛梁。一曰宮宅屋幃帳寢。太白、熒惑犯之,為兵。彗、孛犯,兵起,宗廟改易。
天錢十星,在北落師門西北,主錢帛所聚,為軍府藏。明,則庫盈;暗,為虛。太白、熒惑守之,盜起。彗、孛犯之,庫藏有賊。
墳墓四星,在危南,主山陵、悲慘、死喪、哭泣。大曰墳,小曰墓。五星守犯,為人主哭泣之事。
杵三星,在人星東,一雲在臼星北,主舂軍糧。不具,則民賣甑釜。
臼四星,在杵星下,一雲在危東。杵臼不明,則民饑;星眾,則歲樂;疏,為饑;動搖,亦為饑;杵直下對臼,則吉;不相當,則軍糧絕;縱,則吉;橫,則荒;又臼星覆,歲饑;仰,則歲熟。彗星犯之,民饑,兵起,天下急。客星守之,天下聚會米粟。
蓋屋二星,在危宿南九度,主治宮室。五星犯之,兵起。彗、孛犯守,兵災尤甚。
造父五星,在傳舍南,一曰在騰蛇北,禦官也。一曰司馬,或曰伯樂,主禦營馬廄、馬乘、轡勒。移處,兵起,馬貴;星亡,馬大貴。彗、客入之,僕禦謀主,有斬死者,一曰兵起;守之,兵動,廄馬出。
人五星,在虛北,車府東,如人形,一曰主萬民,柔遠能邇;又曰臥星,主夜行,以防淫人。星亡,則有詐作詔者,又為婦人之亂;星不具,王子有憂。客、彗守犯,人多疾疫。
車府七星,在天津東,近河,東西列,主車府之官,又主賓客之館。星光明,潤澤,必有外賓,車駕華潔。熒惑守之,兵動。彗、客犯之,兵車出。
鉤九星,在造父西河中,如鉤狀。星直,則地動;他星守,占同。一曰主輦輿、服飾。明,則服飾正。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俱屬危宿。《晉志》不載人星、車府,《隋志》有之。杵、臼星,《晉》、《隋志》皆無。造父、鉤星,《晉志》屬紫微垣,蓋屋、虛梁、天錢在二十八宿外。《乾象新書》以車府西四星屬虛,東三星屬危。武密書以造父屬危又屬室,餘皆與《步天歌》合。按《乾象新書》又有天綱一星,在危宿南,入危八度,去極百三十二度,在赤道外四十一度。《晉》、《隋志》及諸家星書皆不載,止載危、室二宿間與北落師門相近者。近世天文乃載此一星,在鬼、柳間,與外廚、天紀相近。然《新書》兩天綱雖同在危度,其說不同,今姑附于此。
營室二星,天子之宮,一曰玄宮,一曰清廟,又為軍糧之府,主土功事。一曰室一星為天子宮,一星為太廟,為王者三軍之廩,故置羽林以衛;又為離宮閣道,故有離宮六星在其側。一曰定室,《詩》曰「定之方中」也。星明,國昌;不明而小,祠祀鬼神不享;動,則有土功事;不具,憂子孫;無芒、不動,天下安。日食在室,國君憂,王者將兵,一曰軍絕糧,土卒亡。日暈,國憂,女主憂黜。月食,其分有土功,歲饑。月暈,為水,為火,為風。
月犯之,為土功,有哭泣事。歲星犯之,有急而為兵;入,天子有赦,爵祿及下;舍室東,民多死;舍北,民憂;又曰守之,宮中多火災,主不安,民疫。熒惑犯,歲不登;守之,有小災,為旱,為火,糴貴;逆行守之,臣謀叛;入,則創改宮室;成勾巳者,主失宮。填星犯,為兵;守之,天下不安,人主徙宮,後、夫人憂,關梁不通,貴人多死;久守,大人惡之,以赦解,吉;逆行,女主出入恣;留六十日,土功興。太白犯五寸許,天子政令不行;守,則兵大忌之,以赦令解;一曰太子、後妃有謀;若乘守勾巳、逆行往來,主廢後妃,有大喪,宮人恣;去室一尺,威令不行;留六十日,將死;入,則有暴兵。辰星犯之,為水;入,則後有憂,諸侯發動于西北。客星犯入,天子有兵事,軍饑,將離,外兵來;出於室,兵先起者敗。彗星出,占同;或犯之,則弱不能戰;出入犯之,則先起兵者勝,一曰出室為大水。孛犯或出入,先起兵者勝;出,有小災,後宮亂。武密曰:「孛出,其分有兵、喪;道藏所載,室專主兵。」流星犯,軍乏糧,在春夏將軍貶,秋冬水溢。《乙巳占》曰:「流星出入色黃潤,軍糧豐,五穀成,國安民樂。」雲氣入,黃,為土功;蒼白,大人惡之;赤,為兵,民疫;黑,則大人憂。
按漢永元銅儀,營室十八度,唐開元遊儀十六度。舊去極八十五度。景祐測驗,室十六度,距南星去極八十五度,在赤道外六度。
雷電六星,在室南,明動,則雷電作。
離宮六星,兩兩相對為一坐,夾附室宿上星,天子之別宮也,主隱藏止息之所。動搖,為土功;不具,天子憂。太白、熒惑入,兵起;犯或勾巳環繞,為後妃咎。彗星犯之,有修除之事。
壘壁陣十二星一作壁壘,在羽林北,羽林之垣壘,主天軍營。星明,國安;移動,兵起;不見,兵盡出,將死。五星入犯,皆主兵。太白、辰星,尤甚。客星入,兵大起,將吏憂。流星入南,色青,後憂;入北,諸侯憂;色赤黑,入東,後有謀;入西,太子憂;黃白,為吉。
騰蛇二十二星,在室宿北,主水蟲,居河濱。明而微,國安;移向南,則旱;向北,大水。彗、孛犯之,水道不通。客星犯,水物不成。
土功吏二星,在壁宿南,一曰在危東北,主營造宮室,起土之官。動搖,則版築事起。
北落師門一星,在羽林軍南,北宿在北方,落者,天軍之藩落也,師門猶軍門。長安城北門曰「北落門」,象此也。主非常以候兵。星明大,安;微小、芒角,有大兵起。歲星犯之,吉。熒惑入,兵弱不可用。客星犯之,光芒相及,為兵,大將死;守之,邊人入塞。流星出而色黃,天子使出;入,則天子喜;出而色赤,或犯之,皆為兵起。雲氣入,蒼白,為疾疫;赤,為兵;黃白,喜;黑雲氣入,邊將死。
八魁九星,在北落東南,主捕張禽獸之官也。客、彗入,多盜賊,兵起。太白、熒惑入守,占同。
天綱一星,在北落西南,一曰在危南,主武帳宮舍,天子游獵所會。客、彗入,為兵起,一雲義兵。
羽林軍四十五星,三三而聚散,出壘壁之南,一曰在營室之南,東西布列,北第一行主天軍,軍騎翼衛之象。星眾,則國安;稀,則兵動;羽林中無星,則兵盡出,天下亂。月犯之,兵起。歲星入,諸侯悉發兵,臣下謀叛,必敗伏誅。太白入,兵起。填星入,大水。五星入,為兵。熒惑、太白經過,天子以兵自守。熒惑入而芒赤,興兵者亡。客星入,色黃白,為喜;赤,為臣叛。流星入南,色青,後有疾;入北,諸侯憂;入東而赤黑,後有謀;入西,太子憂。雲氣蒼白入南,後有憂;北,諸侯憂;黑,太子、諸侯忌之;出,則禍除;黃白,吉。
斧鉞三星,在北落師門東,芟刈之具也,主斬芻稾以飼牛馬。明,則牛馬肥腯;動搖而暗,或不見,牛馬死。《隋志》、《通志》皆在八魁西北,主行誅、拒難、斬伐奸謀。明大,用兵將憂;暗,則不用;移動,兵起。月入,大臣誅。歲星犯,相誅。熒惑犯,大臣戮。填星入,大臣憂。太白入,將誅。客、彗犯,斧鉞用;又占:客犯,外兵被擒,士卒死傷,外國降;色青,憂;赤,兵;黃白,吉。
按《步天歌》,已上諸星皆屬營室。雷電、土功吏、斧鉞,《晉志》皆不載,《隋志》有之。壘壁陣、北落師門、天綱、羽林軍,《晉志》在二十八宿外,騰蛇屬天市垣。武密書以騰蛇屬營室,又屬壁宿。《乾象新書》以西十六星屬尾、屬危,東六星屬室;羽林軍西六星屬危,東三十九星屬室;以天綱屬危,斧鉞屬奎。《通占錄》又以斧鉞屬壁、屬奎,說皆不同。
壁宿二星,主文章,天下圖書之秘府。明大,則王者興,道術行,國多君子;星失色,大小不同,王者好武,經術不用,圖書廢;星動,則有土功。日食于壁,陽消陰壞,男女多傷,國不用賢。日暈,名士憂。月食,其分大臣憂,文章士廢,民多疫。月暈,為風、水,其分有憂。月犯之,國有憂,為饑,衛地有兵。歲星犯之,水傷五穀;久守或淩犯、勾巳,有兵起。熒惑犯之,衛地憂;守之,國旱,民饑,賢不用;一占:王有大災。填星犯守,圖書興,國王壽,天下豐,國用賢;一占:物不成,民多病;逆行成勾巳者,有土功;六十日,天下立王。太白犯之一二寸許,則諸侯用命;守之,文武並用,一曰有軍不戰,一曰有兵喪,一曰水災,多風雨;一曰犯之多火災。辰星犯,國有蓋藏保守之事,王者刑法急;守之,近臣憂,一曰其分有喪,有兵,奸臣有謀;逆行守之,橋樑不通。客星犯之,文章士死,一曰有喪;入,為土功,有水;守之,歲多風雨;舍,則牛馬多死。彗星犯之,為兵,為火,一曰大水,民流。孛犯,為兵,有火、水災。流星犯,文章廢;《乙巳占》曰:「若色黃白,天下文章士用。」赤雲氣入之,為兵;黑,其下國破;黃,則外國貢獻,一曰天下有烈士立。
按漢永元銅儀,東壁二星九度。舊去極八十六度。景祐測驗,壁二星九度,距南星去極八十五度。
天廄十星,在東壁之北,主馬之官,若今驛亭也,主傳令置驛,逐漏馳騖,謂其急疾與晷漏競馳也。月犯之,兵馬歸。彗星入,馬廄火。客星入,馬出行。流星入,天下有驚。
霹靂五星,在雲雨北,一曰在雷電南,一曰在土功西,主陽氣大盛,擊碎萬物。與五星合,有霹靂之應。
雲雨四星,在雷電東,一雲在霹靂南,主雨澤,成萬物。星明,則多雨水。辰星守之,有大水;一占:主陰謀殺事,孳生萬物。
鈇鑕五星,在天倉西南,刈具也,主斬芻飼牛馬。明,則牛馬肥;微暗,則牛馬饑餓。
按《步天歌》,壁宿下有鈇鑕五星,《晉》、《隋志》皆不載。《隋志》八魁西北三星曰鈇鑕,又曰鈇鉞,其占與《步天歌》室宿內斧鉞略同,恐即是此誤重出之。霹靂五星、雲雨四星,《晉志》無之,《隋志》有之。武密書以雲雨屬室宿。天廄十星,《晉志》屬天市垣,其說皆不同。
志第四天文四
○二十八捨下
西方
奎宿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曰天豕,一曰封豕,主以兵禁暴,又主溝瀆。西南大星曰天豕目,亦曰大將。明動,則兵、水大出。日食,魯國凶,邊兵起及水旱。日暈,為兵,為火。月食,聚斂之臣有憂。月暈,兵敗,糴貴,將戮,人疾疫。月犯之,其分亂。歲星犯之,近臣為逆;守之,蟲為災,人民饑,盜起,多獄訟;久守,北兵降;色潤澤,大熟;守二十日以上,兵起魯地;逆行守之,君好兵,民流亡。熒惑犯之,環繞三十日以上,將相凶,大水,民流;守二十日以上,魯地有兵;動搖、進退,有赦;舍,歲大熟;留,臣下專權,多獄訟;守百日以上,多盜。填星入犯,吳、越有兵,一曰齊、魯,一曰兵、喪;守之,有貴女執政;出入,水泉溢。太白犯之,大水,有兵,霜殺物;入,則外兵入國;晝見,將相死。辰星犯之,江河決,有兵,為旱,為火。守之,王者憂,兵、旱。客星犯之,有溝瀆事;守,則王者有憂,軍敗,賊臣在側;入之,破軍殺將;舍留不去,人饑;出,則為謀臣惑天子。彗犯,為饑,為兵、喪;出,則有水災。星孛之,其下兵出,民饑,國無繼嗣;出,則西北有兵起。流星入犯之,有溝瀆事,破軍殺將。《乙巳占》:流星出入,色黃白光潤,文昌武偃;赤如火光作聲,為弓弩用;一曰入則有聚眾事。赤雲氣入犯,為兵;黃,為天子喜;黑,則大人有憂。
按漢永元銅儀,以奎為十七度,唐開元遊儀十六度。舊去極七十六度,景祐測驗同。
天溷七星,在外屏南,主天廁養豬之所,一曰天之廁溷也。暗,則人不安;移徙,則憂。
土司空一星,在角南,一曰天倉,主土事。凡營城邑、浚溝洫、修堤防、則議其利,建其功,四方小大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星大、色黃,則天下安。五星犯之,男女不得耕織。彗、客犯之,水旱,民流,兵大起,土功興。客星守之,有土功、哭泣事。黃雲氣入,土功興,移京邑。
策一星,在王良北,天子僕也,主執策禦。流星、彗、孛、客星犯之,皆為大兵起,天子自將于野;近之,下有謀亂者。
附路一星附一作傅,在閣道南旁,別道也。一曰在王良東,主太僕,主禦風雨。芒角,則車騎在野;星亡,有道路之變;不具,則兵起。太白、熒惑入,兵起。彗、孛犯之,道路不通。客星入,馬賤。蒼白雲氣入,太僕有憂;赤,為太僕誅;黃白,太僕受賜;黑,為太僕死。
閣道六星,在王良前,飛道也,從紫宮至河神所乘也。一曰主輦閣之道,天子游別宮之道也。星不見,則輦閣不通;動搖,則宮掖有兵。彗、孛、客星犯之,主不安國,有喪。白雲氣入,有急事;黑,主有疾;黃,則天子有喜。
王良五星,在奎北,居河中,天子奉車禦官也。其四星曰天駟,旁一星曰王良,亦曰天馬星,動則車騎滿野。一曰為天橋,主禦風雨、水道。星不具,或客星守之,津梁不通。與閣道近,有江河之變。星明,馬賤;暗,則馬災。太白、熒惑入守,為兵。彗、客犯之,為兵、喪,天下橋樑不通。流星犯,大兵將出。青雲氣入犯之,王良奉車憂墜車。雲氣赤,王良有斧鑕憂。
外屏七星,在奎南,主障蔽臭穢。
軍南門,在天大將軍南,天大將軍之南門也。主誰何出入。星不明,外國叛;動搖,則兵起;明,則遠方來貢。
按《步天歌》,以上諸星俱屬奎宿。以《晉志》考之,王良、附路、閣道、軍南門、策星,俱在天市垣,別無外屏、天溷、土司空等星,《隋志》有之。而武密以王良、外屏、天溷皆屬於壁,或以外屏又屬奎。《乾象新書》以王良西一星屬壁,東四星屬奎,外屏西一星屬壁,東六星屬奎,與《步天歌》各有不合。
婁三星,為天獄,主苑牧犧牲,供給郊祀,亦為興兵聚眾。明大,則賦斂以時。星直,則有執主命者;就聚,國不安。日食于婁,宰相、大人當之,郊祀神不享。日暈,有兵,大人多死。月食,其分後妃憂,民饑。月暈,在春百八十日有赦,又為糴貴,三日內雨解之。月犯,多畋獵,其分憂,將死,民流。一曰多冤獄。歲星犯之,牛多死,米賤,有赦;守之,國安,一曰:民多疫,六畜貴,有兵自罷。熒惑犯守,為旱,為火,穀貴;又曰:守二十日以上,大臣死。星動,人多死;若逆行入成勾巳者,國廩災。填星犯之,天子戒邊境,不可遠行,將兵凶;守之,谷豐,民樂;若逆行,女謁行;留舍于婁,外國兵來。太白犯之,有聚眾事;守之,期三十日有兵,民饑。辰星犯之,刑罰急,多水旱,大臣憂,王者以赦除之;守而芒角、動搖、色赤黑者,臣下起兵。客星犯,大兵;守之,五穀不成,又曰:臣惑主,專政,歲多獄訟;環繞三日,大赦。彗星犯之,民饑死;出,則先旱後水,穀大貴,六畜疾,倉庫空,又曰國有大兵。星孛,其分為兵,為饑。流星出犯之,有法令清獄。青赤雲氣入,為兵、喪;黑,為大水。
按漢永元銅儀,以婁為十二度,唐開元遊儀十三度。舊去極八十度。景祐測驗,婁宿十二度,距中央大星去極八十度,在赤道內十一度。
天倉六星,在婁宿南,倉谷所藏也,待邦之用。星近而數,則歲熟粟聚;遠而疏,則反是。
月犯之,主發粟。五星犯,兵起,歲饑,倉粟出。熒惑、太白合守,軍破將死。熒惑入,軍轉粟千里;近之,天下旱。太白犯之,外國人相食,兵起西北。辰星守之,大水、客、彗犯之,五穀不成。客星入,歲饑糴貴。流星入,色赤,為兵;犯之,粟以兵出;色黃白,歲大稔。蒼白雲氣入,歲饑;赤,為兵、旱,倉廩災;黃白,歲大熟。
右更五星,在婁西,秦爵名,主牧師官,亦主禮義。星不具,天下道不通。太白、熒惑犯守,山澤兵起。
左更五星,在婁東,亦秦爵名,山虞之官,主山澤林藪竹木蔬菜之屬,亦主仁智。占同右更。
天大將軍十一星,在婁北,主武兵。中央大星,天之大將也;外小星,吏士也。動搖,則兵起,大將出;小星動搖,或不具,亦為兵;旗直揚者,隨所擊勝。五星犯守,大將憂。客星守之,大將不安,軍吏以饑敗。流星入,大將憂。蒼白雲氣犯之,兵多疾;赤,為兵出。
天庾四星,在天倉東南,主露積。占與天倉同。
按《晉志》,天倉、天庾在二十八宿之外,天大將軍屬天市垣,左更、右更惟《隋志》有之。《乾象新書》以天倉屬奎。武密亦以屬奎,又屬婁。《步天歌》皆屬婁宿。
胃宿三星,天之廚藏,主倉廩,五穀府也。明,則天下和平,倉廩實,民安;動,則輸運。暗,則倉空;就聚,則穀貴、民流;中星眾,穀聚;星小,穀散;芒,則有兵。日食,大臣誅,一曰乏食,其分多疾,穀不實,又曰有委輸事。日暈,穀不熟。月食,王后有憂,將亡,亦為饑,郊祀有咎。月暈,兵先動者敗,妊婦多死,又曰國主死,大多雨,或山崩,有破軍。歲星在暈內,天子有德令。月暈在四孟之月,有赦。熒惑在暈中,為兵。月犯之,鄰國有暴兵,天下饑,外國憂,穀不實,民多疾;變色,將軍凶。歲星犯之,大人憂,兵起;守,則國昌;入,則國令變更,天下獄空;若逆行,五穀不成,國無積蓄。熒惑犯之,兵亂,倉粟出,貴人憂;守之,旱饑,民疫,客軍大敗;入,則改法令,牢獄空;進退環繞勾巳、淩犯及百日以上,天下倉庫並空,兵起。填星犯之,大臣為亂;守之,無蓄積,有德令,歲穀大貴;若逆行守勾巳者,有兵;色赤,兵起流血;青,則有德令。辰星犯,其分不寧;守之,有兵,國有立侯,巫鹹曰:「為旱,穀不成,有急兵。」又逆行守之,倉空,水災。客星犯之,王者憂,倉廩用;退行入,則有赦;守之,強臣淩國,穀不熟;乘之,為火;舍而不去,人饑;出,其分君有憂。彗星犯之,兵動,臣叛,有水災,穀不登。星孛,其分兵起,王者惡之。流星犯之,倉庫空;色赤,為火災。蒼白雲氣出入犯之,以喪糴粟事;黑,為倉穀敗腐;青黑,為兵;黃白,倉實。
按漢永元銅儀,胃宿十五度。景祐測驗,十四度。
天囷十三星,如乙形,在胃南,倉廩之屬,主給禦廩粢盛。星明,則豐稔;暗,則饑。月犯之,有移粟事。五星犯之,倉庫空虛。客、彗入,倉庫憂,水火焚溺。青白雲氣入,歲饑,民流亡。
大陵八星,在胃北,亦曰積京,主大喪也。中星繁,諸侯喪,民疫,兵起。月犯之,為兵,為水、旱,天下有喪。月暈前足,大赦。五星入,為水、旱、兵、喪。熒惑守之,天下有喪。客、彗入,民疫。流星出犯之,其下有積屍。蒼白雲氣犯之,天下兵、喪;赤,則人多戰死。
積屍一星,在大陵中。明,則有大喪,死人如山。月犯之,有叛臣。五星犯之,天下大疾。客、彗犯,有大喪。蒼色雲氣入犯之,人多死;黑,為疫。
天船九星,在大陵北,河之中,天之船也,主通濟利涉。石申曰:「不在漢中,津河不通。」明,則天下安;不明及移徙,天下兵、喪。月犯之,百川流溢,津梁不通。五星犯之,水溢,民移居。彗星犯之,為大水。客星犯,為水,為兵。青雲氣入,天子憂,不可禦船;赤,為兵,船用;黃白,天子喜。
積水一星,在天船中,候水災也。明動上行,舟船用。熒惑犯,有水。
按《晉志》大陵、積屍、天船、積水俱屬天市垣,天囷、天廩在二十八宿之外。武密以天囷、大陵屬婁,又屬胃;天船屬胃,又屬昴。《乾象新書》,天囷五星屬婁,餘星屬胃,大陵西三星屬婁,東五星屬胃,與《步天歌》互有不同。
昴宿七星,天之耳目也,主西方及獄事。又為旄頭,北星也,又主喪。昴、畢間為天街,天子出,旄頭、{罒幹}畢以前驅,此其義也。黃道所經。明,則天下牢獄平;六星皆明與大星等,為大水。七星皆黃,兵大起。一星亡,為兵、喪。搖動,有大臣下獄及有白衣之會。大而數盡動,若跳躍者,北兵大起。一星獨跳躍而動,北兵欲犯邊。日食,王者疾,宗姓自立,又占邊兵起。日暈,陰國失地,北主憂,趙地凶,又雲大饑。月食,大臣誅,女主憂,為饑,邊兵起,將死,北地叛。月歲三暈,弓弩貴,民饑。暈在正月上旬,有赦;犯之,為饑,北主憂,天子破北兵;變色,民流,國亡,下有暴兵,有赦;出昴北,天下有福;乘之,法令峻,大水,穀不登。歲星犯之,獄空;乘之,陰國有兵,北主憂;守之,主急刑罰,獄空,一曰臣下獄有解者;守其北,有德令,又曰水物不成;久守,大臣坐法,民饑;留守,破軍殺將。熒惑犯守,為兵,為旱、饑;守東,齊、楚、越地有兵;守南,荊、楚有兵;西,則兵起秦、鄭;北,則兵起燕、趙,又為貴人多死,北地不寧;入則有喜,有赦,天下無兵;守而環繞勾巳,為赦;久守,糴貴。填星犯,或出入守之,北地為亂,有土功,五穀不成,水火為災,民疫,又為女主失勢;入,則地動水溢,宗廟壞;留,則大將出征。太白入犯之,大赦;在東,六畜傷;在西,六月有兵;又曰守之,北兵動,將下獄;晝見,邊兵起;出、入、留、舍,在南為男喪,北為女喪。辰星犯,北主憂,守之,穀不成,民饑;久守,為水,為兵。客星犯,貴人有急,北兵大敗,讒人在內;守之,臣叛主,兵起;入,則其分有喪。彗星犯之,大臣為亂;出,則邊兵起,有赦。星孛,其分臣下亂,有邊兵,大臣誅。流星出入犯之,夷兵起。《乙巳占》:「流星入,北方來朝;出,則天子有赦令恤民。」蒼赤雲氣犯之,民疫;黑,則北主憂;青,為水,為兵;青白,人多喪;黃,則有喜。
按漢永元銅儀,昴宿十二度,唐開元游儀十一度。舊去極七十四度。景祐測驗,昴宿十一度,距西南星去極七十一度。
芻稾六星,在天苑西,一曰在天囷南,主積稿之屬。一曰天積,天子之藏府。星明,則芻稾貴;星盛,則百庫之藏存;無星,則百庫之藏散。月犯之,財寶出。辰星、熒惑犯之,芻稾有焚溺之患。赤雲氣犯之,為火;黃,為喜。
天陰五星,主從天子弋獵之臣。不明,則為吉;明,則禁言泄。
天河一星一作天阿,在天廩星北。《晉志》在天高星西,主察山林妖變。五星、客、彗犯之,主妖言滿路。
捲舌六星,在昴北,主樞機智謀,一曰主口舌語,以知讒佞。曲而靜,則賢人升;直而動,多讒人,兵起,天下有口舌之害。徙出漢外,則天下多妄說。星繁,人多死。月犯之,天下多喪。五星犯,佞人在側。彗、客犯之,侍臣憂。
天苑十六星,在昴、畢南,如環狀,天子養禽獸之苑。明,則禽獸牛馬盈;不明,則多瘠死;不具,有斬刈事。五星犯之,兵起。客、彗犯,為兵,獸多死。流星入,色黑,禽獸多死;黃,則蕃息。《雲氣占》同。
天讒一星,在捲舌中,主巫醫。暗,則為吉;明盛,人君納佞言。
月一星,在昴宿東南,蟾蜍也,主日月之應,女主臣下之象,又主死喪之事。明大,則女主大專。太白、熒惑守之,臣下起兵為亂。彗、客犯之,大臣黜,女主憂。
礪石四星,在五車星西,主百工磨礪鋒刃,亦主候伺。明,則兵起;常,則吉。熒惑入,邊兵起;守之,諸侯發兵。客星守之,為兵。
按《晉志》,天河、捲舌、天讒俱屬天市垣,天苑在二十八宿之外,芻稾、天陰、月、礪石,《晉志》不載,《隋史》有之。武密又以芻稾屬胃,捲舌屬胃,又屬昴。《乾象新書》以芻稾屬婁,捲舌西三星屬胃,東三星屬昴,天苑西八星屬胃,南八星屬昴。《步天歌》以上諸星皆屬昴宿,互有不合。
畢宿八星,主邊兵弋獵。其大星曰天高,一曰邊將,主四夷之尉也。《天官書》曰:「畢為{罒幹}車。」明大,則遠人來朝,天下安;失色,邊兵亂;一星亡,為兵、喪;動搖,則邊兵起;移徙,天下獄亂;就聚,則法令酷。日食,邊王死,軍自殺其主,遠國有謀亂。日暈,有邊兵;不則北主憂,又佔有風雨。月食,有赦,趙分有兵,或趙君憂。月暈,兵亂,饑,喪;暈三重,邊有叛者,七日內風雨解之,又為陰國有憂,天下赦。犯畢大星,下犯上,大將死,陰國憂;入畢口,多雨;穿畢,歲饑,盜起;失行,離于畢,則雨;居中,女主憂;又曰犯北,則陰國憂;南,則陽國憂。歲星犯之,冬多風雨,又曰為水;入畢口,邊兵起,民饑,有赦;守三十日,客兵起;出陽,為旱;陰,為水。熒惑犯右角,大戰;左角,小戰;入,則邊兵憂;守之,為饑,有赦;成勾巳環繞,大赦;一曰入畢中,有兵兵罷;又曰守之,有畋獵事,北主憂,天下道路不通;入畢口,有赦;逆行至昴,為死喪;已去還守,貴臣憂;舍畢口,趙國憂。填星犯之,兵起西北,不戰;守之,兵有降軍,有赦,一曰土功徭役煩,兵起;入,則地震水溢;守畢口,大人當之;出、入、留、舍,其野兵起,客軍死。太白犯右角,戰敗,將死;入畢口,將相為亂,大赦,國易政令,諸侯起兵,為水,五穀不成;貫畢,倉廩空,四國兵起。辰星犯之,邊地災;入畢口,國易政;守之,水溢,民病,物不成,邊兵起;守畢口,人為亂。客星犯之,大人憂,無兵兵起,有兵兵罷;入,則多獄事;守之,為饑,邊兵起;出,為車馬急行。彗星犯之,北地為亂,人民憂。星孛,其分土功興,多徭役。色蒼,為饑,破軍;黃,則女為亂;白,為兵、喪;黑,為水。流星犯之,邊兵大戰;色赤貫之,戎兵大至;入而複出,為赦;入而黃白有光,外人入貢。蒼白雲氣入,歲不收;赤,為兵、旱,為火;黃白,天子有喜。
按漢永元銅儀,畢十六度。舊去極七十八度。景祐測驗,畢宿十七度,距畢口北星去極七十七度。
天節八星,在畢、附耳南,主使臣持節宣威四方。明大,則使忠;不明,則奉使無狀。熒惑守之,臣有謀逆,或使臣死。太白守之,大將出。客、彗犯之,法令不行。客星守,持節臣有憂。
九州殊口九星,在天節南下,曉方俗之官,通重譯者也。常以十一月候之。亡一星,一國憂;二星以上,天下亂,兵起。太白、熒惑守之,亦為兵。客星入,民憂,水負海,國不安,有兵。
附耳一星,在畢下,主聽得失,伺愆邪,察不祥也。星盛,則中國微,有盜賊,邊候警,外國反。動搖,則讒臣在君側。歲星犯之,有兵,將相喪。太白犯之,佞臣在側。
九斿九星,在玉井西南,一曰在九州殊口東,南北列,主天下兵旗,又曰天子之旗也。太白、熒惑犯之,兵騎滿野。客星犯,諸侯兵起,禽獸多疾。
天街二星,在昴、畢間,一曰在畢宿北,為陰陽之所分。《大象占》:近月星西,街南為華夏,街北為外邦。又曰三光之道,主伺候關梁中外之境。明,則王道正。月犯天街中,為中平,天下安寧;街外,為漏泄,讒夫當事,民不得志;不由天街,主政令不行。月暈其宿,關梁不通。熒惑守之,道路絕;久守,國絕禮。歲星居之,色赤,為殃,或大旱。太白守之,兵塞道路,六夷旄頭滅,一曰民饑。
天高四星,在坐旗西,《乾象新書》:在畢口東北。台榭之高,主望八方雲霧氛氣,今仰觀台也。不見,為主失禮;守常,則吉;微暗,陰陽不和。月、五星犯之,則水旱不時;乘之,外臣誅。月暈,不出六月有喪。熒惑入十日,為小赦;留三十日,大赦。客、彗守之,大旱。蒼白雲氣犯,亦然。
諸王六星,在五車南,主察諸侯存亡。明,則下附上;不明,則下叛;不見,宗廟危,四方兵起。熒惑入之,諸王妃恣,為下所謀;守之,下不信上。太白、熒惑犯,諸王當之,一曰宗臣憂。客、彗守,諸侯黜。
五車五星、三柱九星,在畢宿北,五帝坐也,又五帝之車舍也。主天子五兵,又主五穀豐耗。一車主蕡麻,一車主麥,一車主豆,一車主黍,一車主稻米。西北大星曰天庫,主太白,秦分及雍州,主豆。東北一星曰天獄,主辰星,燕、趙分及幽、冀,主稻。東南一星曰天倉,主歲星,魯分徐州,衛分並州,主麻。次東南一星曰司空,主填星,楚分荊州,主黍粟。次西南一星曰卿,主熒惑,魏分益州,主麥。《天文錄》曰:「太白,其神令尉,辰星,其神風伯;歲星,其神雨師;熒惑,其神豐隆;填星,其神雷公。此五車有變,各以所主占之。」三柱,一曰天淵,一曰天休,一曰天旂,欲其均明闊狹有常,星繁,則兵大起。石申曰:「天庫星中河而見,天下多死人,河津絕。」又曰:「天子得靈台之禮,則五車、三柱均明有常。」天旂星不見,則大風折木;天休動,則四國叛。一柱出,或不見,兵半出;三柱盡出,及不見,兵亦盡出。柱外出一月,穀貴三倍;出二月、三月,以次倍貴;外出不盡兩間,主大水。月犯天庫,兵起,道不通;犯天淵,貴人死,臣逾主。月暈,女主惡之;在正月,為赦;暈一車,赦小罪;五車俱暈,赦殊罪;四、七、十月暈之,為水;暈十一、十二月,穀貴。五星犯,為旱,喪;犯庫星,為兵起。歲星入之,糴貴。熒惑入之,為火,或與歲星占同。填星入天庫,為兵,為喪;舍中央,為大旱,燕、代之地當之;舍東北,畜蕃,帛賤;舍西北,天下安。太白入之,兵大起;守五車,中國兵所向慴伏;舍西北,為疾疫,牛馬死,應酒泉分。辰星入舍為水;犯之,兵以水潦起。客星犯,則人勞;庚寅日候近之,為金車,主兵;甲寅日候近之,為木車,主槥增價;戊寅日候近之,為土車,主土功;丙寅日候近之,為火車,主旱;壬寅日候近之,為水車,主水溢;入之,色青為憂,赤為兵;守天淵,有大水;守天休,左為兵,右為喪;黃為吉。彗、孛犯之,兵起,民流。流星入,甲子日,主粟;丙午日,主麥;戊寅日,主豆;庚申日,主蕡,壬戌日,主黍:各以其日占之,而粟麥等價增。白雲氣入,民不安;赤,為兵起。
天潢五星,在五車中。主河梁津渡。星不見,則津渡不通。月入天潢,兵起。五星失度,留守之,皆為兵。熒惑、填星入之,為大旱,為火。熒惑舍之,牛馬疫,為兵。辰星出天潢,有赦。客星入,為兵;留守,則有水害。蒼白或黑雲氣入,為喪;赤,為兵;黃白,則天子有喜。
咸池三星,在天潢南,主陂澤池沼魚鱉鳧雁。明大,則龍見,虎狼為害;星不具,河道不通。
月入,為暴兵。五星入,為兵,為旱,失忠臣,君易政;守之,為饑,為兵。客星入,天下大水。流星入,為喪;出,則兵起。雲氣入,色蒼白,魚多死;赤,為旱;白,為神魚見;黑,為大水。
參旗九星,一曰天旗,一曰天弓,司弓弩,候變禦難。星如弓張,則兵起;明,則邊寇動;暗,為吉。又曰天弓不具,天下有兵。五星犯之,兵起。熒惑守之,下謀上,諸侯起兵;一曰有邊兵。太白守之,兵亂。客星守,天下憂。流星入,北地兵起。雲氣犯之,色青,入自西北,兵來,期三年。
天關一星,在五車南,亦曰天門,日月之所行,主邊方,主關閉。星芒角,為兵;不與五車合,大將出。月歲三暈,有赦;犯之,有亂臣更法。五星守之,貴人多死。歲星、熒惑守之,臣謀主,為水,為饑。太白、熒惑守之,大赦,關梁有兵。太白入,則大亂。填星守,王者壅蔽;犯之,臣謀主。太白失行,兵起。客星犯之,民多疾,關市不通;又曰諸侯不通,民相攻。客星入,多盜。流星犯之,天下有急,關梁不通,民憂,多盜。黃雲氣犯,四方入貢。
天園十三星,在天苑南,植菜果之處。曲而鉤,菜果熟。白雲氣犯之,兵起。
按《步天歌》,以上諸星皆屬畢宿。武密書以天節屬昴,參旗、天關、五車、三柱皆屬觜,與《步天歌》不同。《乾象新書》以天節、參旗皆屬畢;天園西八星屬昴,東五星亦屬畢;五車北西南三大星屬畢,東二星及三柱屬參。說皆不同,今皆存之。
觜觿三星,為三軍之候,行軍之藏府,葆旅收,斂萬物。明,則軍糧足,將得勢;動,則盜賊行,葆旅起;暗,則不可用兵。日食,臣犯主,戒在將臣。暈及三重,其下穀不登,民疫;五重,大赦,期六十日。月食,為旱,大將憂,有叛主者。正月月暈,有赦,外軍不勝,大將憂,偏裨有死者。歲星犯之,其分兵起;守,則農夫失業,後有憂,丁壯多暴死,下有叛者,民多疾疫;入,則多盜,天時不和;國君誅伐不當,則逆行。熒惑犯之,其分有叛者,為旱,為火,為兵起,為糴貴;與觜觿合,趙分相憂;入,則其下有兵。填星入犯,為兵,為土功,其分失地;女主恣,則填星逆行而色黃。太白犯之,兵起;守之,其分易令,大臣叛,物不成,民疫。辰星犯之,不可舉兵;一曰趙地水,有叛者;守之,趙分饑。客星出入其宿,青為憂,赤為兵,黑為水,白為喪,黃白為吉。彗星犯之,兵起;出入其分,失地,民流。星孛之,為兵亂,軍破,其色與客星同占。流星入犯之,有叛者,有破軍。雲氣犯之,赤,為兵;蒼白,為兵、憂;黑,趙地大人有憂;色黃,有神寶入。
按漢永元銅儀、唐開元遊儀,皆以觜觿為三度。舊去極八十四度。景祐測驗,觜宿三星一度,距西南星去極八十四度,在赤道內七度。
坐旗九星,在司怪西北,君臣設位之表也。星明,則國有禮。
司怪四星,在井鉞星前,主候天地、日月、星辰變異,鳥獸、草木之妖,明主聞災,修德保福。星不成行列,宮中及天下多怪。
按《步天歌》,坐旗、司怪俱屬觜宿,武密書及《乾象新書》皆屬於參。
參宿十星,一曰參伐,一曰天市,一曰大辰,一曰鈇鉞,主斬刈萬物,以助陰氣;又為天獄,主殺,秉威行罰也;又主權衡,所以平理也;又主邊城,為九譯,故不欲其動。參為白虎之體,其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東北曰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曰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曰右足,主偏將軍。參應七將,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主鮮卑外國,不欲其明。七將皆明大,天下兵精;王道缺,則芒角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有謀,兵起;失色,軍散敗;芒角動,邊有急,兵起,有斬伐之事;星移,客伐主;肩細微,天下兵弱;左足入玉井中,兵起,秦有大水,有喪,山石為怪;星差戾,王臣貳;左股星亡,東南不可舉兵;右股,則主西北。又曰參足移北為進,將出有功;徙南為退,將軍失勢。三星疏,法令急。日食,大臣憂,臣下相殘,陰國強。日暈,有來和親者,一曰大饑。月食其度,為兵,臣下有謀,貴臣誅,其分大饑,外兵大將死,天下更令。月暈,將死,人殃亂,戰不利。月犯,貴臣憂,兵起,民饑;犯參伐,偏將死。歲星犯之,水旱不時,大疫,為饑;守之,兵起,民疫;入,則天下更政。熒惑犯之,為兵,為內亂,秦、燕地凶;守之,為旱,為兵,四方不寧;逆行入,則大饑。填星犯之,有叛臣;守之,其下國亡,奸臣謀逆,一雲有喪,後、夫人當之;逆行留守,兵起。太白犯之,天下發兵;守之,大人為亂,國易政,邊民大戰。辰星犯之,為水,為兵,貴臣黜。辰星與參出西方,為旱,大臣誅。逆守之,兵起。客星入犯之,國內有斬刈事;守之,邊州失地;環繞者,邊將有斬刈事。彗星犯之,邊兵敗,君亡,遠期三年;貫之,色白,為兵、喪。星孛於參,君臣俱憂,國兵敗。流星入犯之,先起兵者亡。《乙巳占》曰:「流星出而光潤,邊安,有赦,獄空。」青雲氣入犯之,天子起邊城;蒼白,為臣亂;赤,為內兵;黃色潤澤,大將受賜;黑,為水災,大臣憂。白雲氣出貫之,將死,天子疾。
按漢永元銅儀,參八度。舊去極九十四度。景祐測驗,參宿十星十度,右足入畢十三度。
玉井四星,在參左足下,主水泉,以給庖廚。動搖,為憂。客星入,為水,為喪國失地;出,則國得地,一雲將出。流星入,為大水。雲氣入而色青,井水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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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二星,一作天屏,在玉井南,一雲在參右足。星不具,人多疾。不明,大人寢疾。星亡,主多病。月、五星犯之,為水。客星出於屏,亦為大人有疾。彗星犯之,水旱不時。
軍井四星,在玉井東南,軍營之井,主給師,濟疲乏。月犯,芻稾財寶出。熒惑入,為水,兵多死。太白入,兵動,民不安。客星入,憂水害。
廁四星,在屏星東,一曰在參右腳南,主溷。色黃,為吉,歲豐;青黑,人主腰下有疾。星不具,則貴人多病。客星入,為穀貴。彗、孛入,歲饑。青雲氣入,為兵;黑,為憂;黃,則天子有喜。
天屎一星,在天廁南。色黃,則年豐。凡變色,為蝗,為水旱,為霜殺物。常以秋分候之。星亡不見,天下荒;星微,民多流。
按《步天歌》,玉井、軍井、廁各四星,屏二星,天屎一星,俱屬參宿。《晉志》玉井在參左足,武密書屬觜,《乾象新書》屬畢;軍井,《晉志》在玉井南,武密亦屬觜,《乾象新書》亦屬畢,唐開元遊儀在玉井東南;屏、廁、天屎,《晉志》皆不載,《隋志》屏在玉井南,開元遊儀在觜,《隋志》廁在屏東,屎在廁南,《乾象新書》皆屬參,與《步天歌》互有不合。
南方
東井八星,天之南門,黃道所經,七曜常行其中,為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武密占曰:井中為三光正道,五緯留守若經之,皆為天下無道。不欲明,明則大水。又占曰:用法平,井宿明。鉞一星,附井宿前,主伺奢淫而斬之;明大與井宿齊,則用鉞于大臣。
月宿,其分有風雨。日食,秦地旱,民流,有不臣者;暈,則多風雨;有青赤氣在日,為冠,天子立侯王。月食,有內亂,大臣黜,後不安,五穀不登,分有兵、喪。月暈,為旱,為兵,為民流,國有憂,一曰有赦。陰陽不和則暈,暈及三重,在三月為大水,在十二月日壬癸為大赦。月犯之,將死于兵,水官黜,刑不平;犯井鉞,大臣誅,有水事。歲星犯之,主急法,多獄訟,水溢,將軍惡之;犯井鉞,近臣為亂,兵起;逆行入井,川流壅塞。熒惑犯之,兵先起者殃,又曰天子以水敗;入守經旬,下有兵,貴人不安;守三十日,成勾巳,角動,色赤黑,貴人當之,百川溢,兵起。填星入犯之,兵起東北,大臣憂;入井鉞,王者惡之;在觜而去東井,其下亡地。太白犯之,咎在將;久守,其分君失政,臣為亂。辰星犯之,星進則兵進,退則兵退,刑法平,又曰北兵起,歲惡。芒角、動搖,色赤黑,為水,為兵起。客星犯之,穀不登,大臣誅,有土功,小兒妖言。彗星犯之,民讒言,國失政,一曰大臣誅,其分兵災。流星犯之,在春夏則秦地謀叛,在秋冬則宮中有憂。《乙巳占》:流星色黃潤,國安;赤黑,秦分民流,水災。蒼黑雲氣入犯之,民有疾疫;黃白潤澤,有客來言水澤事。黑氣入,為大水。常以正月朔日入時候之,井宿上有雲,歲多水潦。
按漢永元銅儀,井宿三十度,唐開元遊儀三十三度,去極七十度。景祐測驗,亦三十三度,距西北星去極六十九度。
五諸侯五星,在東井北,主斷疑、刺舉、戒不虞、理陰陽、察得失,亦曰主帝心。一曰帝師,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五者常為帝定疑議。星明大、潤澤,則天下治。五禮備,則光明,不相侵陵;暗,則貴人謀上;芒角,禍在中。歲星犯之,兵起三年。熒惑犯之,大臣叛不成。太白犯之,諸侯興兵亡國;經天晝見,則諸侯受誅。客星犯,王室亂,諸侯亡地,秦國殃;守之,諸侯親屬失位。彗、孛犯之,執法臣誅,又曰貴臣當之,期一年。雲氣犯之,色蒼白,諸侯有喪;不,則臣有誅戮。天下表大水。
積水一星,在北河西北,所以供酒食之正也。不見,為災。歲星犯之,水物不成,魚鹽貴,民饑。熒惑犯之,為兵,為水。辰星犯之,為水、旱。客星犯之,兵起,大水,大臣憂,期一年。蒼白雲氣入犯之,天下有水。
積薪一星,在積水東北,供庖廚之正也。星不明,五穀不登。熒惑犯之,為旱,為兵,為火災。客星守之,薪貴。赤雲氣入犯之,為水災。
南河三星,與北河夾東井,一曰天之關門也,主關梁。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宮,一曰陽門,一曰越門,一曰權星,主火。兩河戍間,日、月、五星之常道也。河戍動搖,中國兵起。河星不具,則路不通。水泛溢。月出入兩河間中道,民安,歲美,無兵;出中道之南,君惡之,大臣不附。星明,為吉;昏昧動搖,則邊兵起,遠人叛,主憂。月犯之,為中邦憂,一曰為兵,為喪,為旱,為疫;行西南,為兵、旱;入南戍,則民疫;暈,則為土功;乘之,四方兵起;經南戍南,則為刑罰失。歲星犯之,北主憂。熒惑犯兩河,為兵;守三十日以上,川溢;守南河,穀不登,女主憂;守南戍西,果不成;在東,則有攻戰。填星乘南河,為旱,民憂;守之,為兵,道不通。太白舍三十日,川溢;一曰有奸謀;守兩河,為兵起。客星守之,為旱,為疫。彗、孛出,為兵;守,為旱。流星出,為兵、喪,邊戍有憂。蒼白雲氣入之,河道不通;出而色赤,天子兵向諸侯。黃氣入之,有德令;出,為災。
北河亦三星,北河曰北戍,一曰北宮,一曰陰門,一曰胡門,一曰衡星,主水。五星出、入、留、守之,為兵起;犯之,為女喪;乘之,為北主憂。歲星入北戍,大臣誅。熒惑從西入北戍,六十日有喪;從東入,九十日有兵;一曰出北戍北守之,邊將有不請於上而用兵外國者勝。填星守之,兵起,六十日內有赦,一曰有土功;若守戍西,五穀不實。太白舍北戍,三十日為女喪,有內謀;守陰門,不出百日天下兵悉起。辰星守之,外兵起,邊臣有謀;留止,則兵起四方。客星入犯之,有喪於外,奸人在中;入自東,兵起,期九十日;入自西,有喪,期六十日;守之,為大水。流星經兩河間,天下有難;入,為北兵入中國,關梁不通。雲氣蒼白入犯之,邊有兵,疾疫,又為北主憂。
四瀆四星,在東井南垣之東,江、河、淮、濟之精也。明大,則百川決。
水位四星,在積薪東,一曰在東井東北,主水衡。歲星犯之,為大水;一曰出南,為旱。熒惑守之,田不治。客星犯之,水道不通,伏兵在水中;一曰客星若水、火,守犯之,百川流溢。彗、孛出,為大水,為兵,穀不成。流星入之,天下有水,穀敗民饑。赤雲氣入,為旱、饑。
天樽三星,在五諸侯南,一曰在東井北,樽,器也,主盛饘粥,以給貧餒。明,為豐;暗,則歲惡。
闕丘二星,在南河南,天子雙闕,諸侯兩觀也。太白、熒惑守之,兵戰闕下。
軍市十三星,狀如天錢,天軍貿易之市,有無相通也。中星眾,則軍餘糧;小,則軍饑。月入,為兵起,主不安。五星守之,軍糧絕。客星入,則有刺客起,將離卒亡。流星出,為大將出。
野雞一星,在軍市中,主變怪。出市外,天下有兵。守靜,為吉;芒角,為凶。
狼一星,在東井東南,為野將,主侵掠。色有常,不欲動也。芒角、動搖,則兵起;明盛,兵器貴;移位,人相食;色黃白,為凶;赤,為兵。月犯之,有兵不戰,一曰有水事。月食在狼,外國有謀。五星犯之,兵大起,多盜。彗、孛犯之,盜起。客星守之,色黃潤,為喜;黑,則有憂。赤雲氣入,有兵。
弧矢九星,在狼星東南,天弓也,主行陰謀以備盜,常屬矢以向狼。武密曰:「天弓張,則北兵起。」又曰:「天下盡兵。」動搖明大,則多盜;矢不直狼,為多盜;引滿,則天下盡為盜。月入弧矢,臣逾主。月暈其宿,兵大起。客星入,南夷來降;若舍,其分秋雨雪,穀不成;守之,外夷饑;出入之,為兵出入。流星入,北兵起,屠城殺將。赤雲氣入之,民驚,一曰北兵入中國。
老人一星,在孤矢南,一名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丙,候之南郊,春分之夕沒于丁。見,則治平,天子壽昌;不見,則兵起,歲荒,君憂。客星入,為民疫,一曰兵起,老者憂。流星犯之,老人多疾,一曰兵起。白雲氣入之,國當絕。
丈人二星,在軍市西南,主壽考,悼耄矜寡,以哀窮人。星亡,人臣不得自通。
子二星,在丈人東,主侍丈人則。不見,為災。
孫二星,在子星東,以天孫侍丈人側,相扶而居以孝慈。不見,為災;居常,為無咎。
水府四星,在東井西南,水官也,主堤塘、道路、梁溝,以設堤防之備。熒惑入之,有謀臣。辰星入,為水。客星入,天下大水。流星入,色青,所主之邑大水;赤,為旱。
按《步天歌》自五諸侯至水府常星一十八坐,俱屬東井。武密書以丈人二星、子、孫各一星屬牛宿。《乾象新書》以丈人與子屬參、孫屬井;又以水府四星亦屬參。武密以水府屬井。余皆與《步天歌》合。
輿鬼五星,主觀察奸謀,天目也。東北星主積馬,東南星主積兵,西南星主積布帛,西北星主積金玉,隨變占之。中央星為積屍,主死喪祠祀;一曰鈇鑕,主誅斬。星明大,穀不成;不明,民散。鑕欲其忽忽不明,明則兵起,大臣誅;動而光,賦重役煩,民懷嗟怨。日食,國不安,有大喪,貴人憂。暈,則其分有兵,大臣有誅廢者。月食,貴臣、皇后憂,期一年。暈,為旱,為赦。月犯之,秦分君憂,一曰軍將死,貴臣、女主憂,民疫。歲星犯之,穀傷民饑,君不聽事;犯鬼鑕,執法臣誅。熒惑犯之,忠臣誅,一曰兵起,後失勢;入,則後及相憂,一曰賊在君側,有兵、喪;勾巳,國有赦;留守十日,諸侯當之;二十日,太子當之;勾巳環繞,天子失廟。填星犯之,大臣、女主憂;守之,憂在後宮,為旱,為土功;入鑕,王者惡之;犯積屍,在陽為君,在陰為後,在為太子,右為貴臣,隨所守惡之。太白入犯之,為兵,亂臣在內,一曰將有誅;貫之而怒,下有叛臣;久守之,下有兵,為旱,為火,萬物不成。辰星犯之,五穀不登;守,為有喪,憂在貴人。客星犯之,國有自立者敗,一曰多土功;入之,有詛盟祠鬼事。彗星犯之,兵起,國不安。星孛,其下有喪,兵起,宜修德禳之。流星犯鬼鑕,有戮死者;入,則四國來貢。白雲氣入,有疾疫;黑,後有憂;赤,為旱;黃,為土功;入犯積屍,貴臣有憂;青,為病。
按漢永元銅儀,輿鬼四度。舊去極六十八度。景祐測驗,輿鬼三度,距西南星去極六十八度。
爟四星,在鬼宿西北,一曰在軒轅西,主烽火,備邊亭之警急。以不明為安,明大則邊有警。赤雲氣入,天下烽火皆動。
天狗七星,在狼星北,主守財。動移,為兵,為饑,多寇盜,有亂兵。填星守之,人相食。客、彗守之,則群盜起。
外廚六星,為天子之外廚,主烹宰,以供宗廟。占與天廚同。
積屍氣一星,在鬼宿中,孛孛然入鬼一度半,去極六十九度,在赤道內二十二度,主死喪祠祀。
天紀一星,在外廚南,主禽獸之齒。太白、熒惑守犯之,禽獸死,民不安。客星守之,則政隳。
天社六星,在弧矢南。昔共工氏之勾龍能平水土,故祀之以配社,其精上為星。明,則社稷安;不明、動搖,則下謀上。太白、熒惑犯之,社稷不安。客星入,有祀事於國內;出,則有祀事於國外。
按《晉志》,爟四星屬天市垣,天狗七星在七星北。武密以天狗屬牛宿,又屬輿鬼,《乾象新書》屬井。外廚六星,《晉志》在柳宿南,武密書亦屬柳,《乾象新書》與《步天歌》皆屬輿鬼。天紀一星,武密書及《乾象新書》皆屬柳,惟《步天歌》屬鬼宿。天社六星,武密書屬井,又屬鬼。《乾象新書》以西一星屬井,中一星屬鬼,末一星屬柳。今從《步天歌》,以諸星俱屬輿鬼,而備存眾說。
柳宿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和滋味,又主雷雨。《爾雅》曰:「咮謂之柳。柳,鶉火也。」又主木功。一曰天庫,又為鳥喙,主草木。明,則大臣謹重,國家廚食具;開張,則人饑死;亡,則都邑振動;直,則為兵。日食,宮室不安,王者惡之,廚官、橋道、堤防有憂。日暈,飛鳥多死,五穀不成;三抱而戴者,君有喜。月食,宮室不安,大臣憂。月暈,林苑有兵,天下有土功,廚獄官憂,又為兵,為饑,為旱、疫。歲星犯之,國多義兵。熒惑犯之,色赤而芒角,其下君死,一曰宮中憂火災;守之,有兵,逆臣在側;逆行守之,王不寧。填星犯守,君臣和,天下喜;石申曰:「天子戒飲食之官。」出、入、留、舍,有急令。太白犯之,有急兵。逆行勾巳,臣謀主;晝見,為兵。辰星犯之,民相仇,歲旱,君戒在酒食。客星犯之,咎在周國;守,則布帛、魚鹽貴。色蒼白,殺邊地諸侯。彗星犯之,大臣誅,為兵,為喪。星孛于柳,南夷叛,甘德曰:「為兵,為喪。」流星出犯之,周分憂;色黃,為喜;入,則王者內有火災;《乙巳占》:「出,則宗廟有喜,賢人用;入,為天廚官有憂,木功廢。」赤雲氣入,為火;黃,為赦;黃白,為天子有喜,起宮室。
按漢永元銅儀,以柳為十四度,唐開元遊儀十五度。舊去極七十七度。景祐測驗,柳八星一十五度,距西頭第三星去極八十三度。
酒旗三星,在軒轅右角南,酒官之旗也,主宴享飲食。星不具,則天下有大喪,帝王宴飲,沉昏非禮,以酒亡國;明,則宴樂謹。五星守之,天下大酺,有酒肉賜宗室。熒惑犯之,飲食失度。太白犯之,三公九卿有謀。客、彗犯,主以酒過為相所害。赤雲氣入,君以酒失。
按《晉志》,酒旗在天市垣。《步天歌》以酒旗屬柳宿。以《通占鏡》考之,亦屬柳,又屬七星。《乾象新書》亦屬七星,與《步天歌》不同,今並存之。
七星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又主急兵。故星明,王道昌;暗,則賢良去,天下空;動,則兵起;離,則易政。蓋天曰:七星為朱雀頸。頸者,文明之粹,羽儀所承。日食其宿,主不安,刑在門戶之神。又曰:文章士受誅,其分兵起,臣為亂。日暈,周邦君憂;青色抱而順,在兵為東軍吉。月食,後及大臣有憂,又為歲饑,民流,其國更政。暈,其地旱,獄官凶。歲星犯之,主憂兵,五穀多傷。熒惑犯之,橋樑不通;逆行,則地動為火災;出、入、留、舍,其國失地,水決。填星犯守,世治平,王道興,後、夫人喜。太白犯之,兵暴起,大臣為亂;經天,防詐偽。辰星犯之,賊臣在側;守,則其分有憂,萬物不成,兵從中起,貴臣有罪,民疫流亡。客星犯之,為兵,《荊州占》雲:「河水決,民流。」彗犯,有亂兵起,貴臣戮;武密曰:「彗星出七星,狀如杵,為兵。」星孛於星,有亂兵起宮殿,貴臣戮,大臣相譖。流星犯之,為兵、憂;又曰:入,則有急使來。《乙巳占》:「流星入,庫官有喜,錦繡進,女工用。」蒼白雲氣入,貴人憂;出,則天子用急使。赤入,為兵;黑,為賢士死;黃,則遠人來貢;白,為天子遣使賜諸侯帛。
按景祐測驗,七星七度,距大星去極九十七度。
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後妃之主,士職也。一曰東陵,一曰權星,主雷雨之神。南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屏也,上將也;次北一星,妃也,次將也;其次諸星,皆次妃之屬也。女主南小星,女禦也;左一星少民,後宗也;右一星太民,太后宗也。欲其色黃小而明。武密曰:「後妃後宮之象,陰陽交合,感為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背璚,分為抱珥,此二十四變皆權主之。」微細,則皇后不安;黑,則憂在大人;移徙,則民流;東西角大張而振,後族敗。月入之,女主失勢,或火災;犯左右角,大臣以罪免;中犯乘守太民,為饑,太后宗有罪;守少民,小有饑,女主失勢;守禦女,有憂。月暈,女主有喪。月、五星淩犯、環繞、乘守,皆為女主有禍。月食,女主憂。歲星犯之,女主失勢,一曰大臣當之;乘守大民,為大饑,太后宗黜;中犯乘守少民,為小饑,後宮有黜者。熒惑犯守勾巳,後妃離德;犯禦女,天子僕妾憂;犯太民、少民,憂在後宗;守之,宮中有戮者。填星行其中,女主失勢,有喪。太白犯之,皇后失勢。客星犯之,近臣謀滅宗族。彗、孛犯,女主為寇,一曰兵起。流星入之,後宮多讒亂《乙巳占》:「流星出之,後有中使出。」一曰天子有子孫喜。
天稷五星,在七星南,農正也,取百穀之長以為號。明,則歲豐;暗,或不具為饑;移徙,天下荒歉。客星入之,有祠事於內;出,有祠事於國外。
天相三星,在七星北,一曰在酒旗南,丞相大臣之象。武密曰:「占與相星同。」五星犯守之,後妃、將相憂。彗、客犯之,大臣誅。雲氣入,黃,為大臣喜;黑,為將憂。
內平四星,在三台南,一曰在中台南,執法平罪之官。明,則刑罰平。
按軒轅十七星,《晉志》在七星北,而列於天市垣;武密以軒轅屬七星,又屬柳;《乾象新書》以西八星屬柳,中屬七星,末屬張。天稷五星,《晉志》在七星南;武密亦以天稷屬七星,又屬柳;《乾象新書》以西二星屬柳,餘屬七星。天相三星,《晉志》在天市垣,武密書屬七星,《乾象新書》屬軫宿。內平四星,《晉志》在天市垣,武密書屬柳,《乾象新書》屬張,《步天歌》屬七星。諸說皆不同,今並存之。
張宿六星,主珍寶、宗廟所用及衣服,又主天廚飲食、賞賚之事。明,則王行五禮,得天下之中;動,則賞賚不明,王者子孫多疾;移徙,則天下有逆;就聚,則有兵。日食,為王者失禮,掌禦饌者憂。甘德曰:「後失勢,貴臣憂,期七十日。」暈及有黃氣抱日,主功臣效忠。又曰:「財寶大臣黜,將相憂。」月食,其分饑,臣失勢,皇后有憂。暈,為水災。陳卓曰:「五穀、魚鹽貴。」巫鹹曰:「後妃惡之,宮中疫。」月犯之,將相死,其國憂。歲星入犯之,天子有慶賀事;守之,國大豐,君臣同心;三十日不出,天下安寧,其國升平。熒惑犯之,功臣當封;入,則為兵起;又曰色如四時休王,其分貴人安,社稷無虞;又曰熒惑春守,諸侯叛;逆行守之,為地動,為火災,又曰將軍驚,土功作,又曰會則不可用兵。填星犯之,為女主飲宴過度,或宮女失禮;入,為兵;出,則其分失地;守之,有土功。太白犯之,國憂;守之,其國兵謀不成,石申曰:「國易政。」舍留,其國兵起。辰星犯守,五穀不成,兵起,大水,貴臣負國,民疫,多訟,芒角,臣傷其君;入,為火災;出;則有叛臣。客星犯之,天子以酒為憂;守之,周、楚之國有隱士出;入于張,兵起,國饑;舍留不去,前將軍有謀。又曰利先起兵。彗星犯之,國用兵,民亡;守,為兵;出,為旱;又曰犯守,君欲移徙宮殿。星孛于張,為民流,為兵大起。《乙巳占》:「流星出入,宗社昌,有赦令,下臣入賀。」蒼白雲氣入之,庭中觴客有憂;黃白,天子因喜賜客;黑,為其分水災;色赤,天子將用兵。
按漢永元銅儀,張宿十七度,唐開元遊儀十八度。舊去極九十七度。景祐測驗,張十八度,距西第二星去極一百三度。
天廟十四星,在張宿南,天子祖廟也。明,則吉;微細,其所有兵,軍食不通。客星中犯之,有白衣會,兵起。又曰祠官有憂。武密曰:「與虛梁同占。」
按天廟十四星,《晉志》雖列於二十八宿之外,而亦曰在張宿南,與《隋志》所載同,兼與《步天歌》合。
翼宿二十二星,天之樂府,主俳倡戲樂,又主外夷遠客、負海之賓。星明大,禮樂興,四國賓;動搖,則蠻夷使來;離徙,天子將舉兵。日食,王者失禮,忠臣見譖,為旱災。暈,為樂官黜;上有抱氣三,敵心欲和。月食,亦為忠臣見譖,飛蟲多死,北方有兵,女主惡之,石申曰:「大臣有謀。」月犯之,國憂,其分有兵,大將亡,女主惡之。歲星犯,五穀為風所傷;守之,王道具,將相忠,文術用;逆行入之,君好畋獵。熒惑犯之,其分民饑,臣下不從命,邊兵起;出、入、留、舍,為兵;守之,佞臣為亂。填星犯之,大臣憂;守之,主聖臣賢,歲豐,後有喜;出、入、留、舍,兵起;逆行,則女主失政。太白入或犯之,皆為兵起;出、入、留、舍,大風水災,其分君不安;舍左,為旱;守犯、勾巳、淩突,則大臣專君令。辰星淩抵,下臣為亂伏誅;守之,旱,饑,民流,龍蛇見;守其中,兵大起;同見西方,大臣憂。客星入犯之,國有兵,大臣憂,一曰負海國有使來;守之,為兵起。彗星犯之,大臣憂,國有兵、喪。星孛於翼,亦為大臣憂,其分失禮樂;出,則其地有謀,下有兵、喪;芒所指,有降人。流星犯之,亦為憂在大臣;出,則其下有兵;入,為貴臣囚系,《乙巳占》曰:「流星入,天下賢士入見,南夷來貢,國有賢臣。」赤雲氣出入,有暴兵;黃而潤澤,諸侯來貢;黑,為國憂。
按漢永元銅儀,翼宿十九度,唐開元遊儀十八度。舊去極九十七度。景祐測驗,翼宿一十八度,距中行西第二星去極百四度。
東甌五星,在翼南,蠻夷星也。《天文錄》曰:「東甌,東越也,今永嘉郡永寧縣是也。」芒角、動搖,則蠻夷叛。太白、熒惑守之,其地有兵。
按東甌五星,《晉志》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書》屬張宿;武密書屬翼宿,與《步天歌》合。
軫宿四星,主塚宰、輔臣,主車騎,主載任。有軍出入,皆占於軫。又主風,占死喪。明大,則車駕備;移徙,天子有憂;就聚,則兵起。轄二星,傅軫兩旁,主王侯,左轄為王者同姓,右轄為異姓。星明,兵大起;遠軫,凶;轄舉,南蠻侵;車無轄,國有憂。日食,憂在將相,戒車駕之官,一曰後不安。暈而生背氣,其下兵起,城拔,視背所向擊之勝,又曰王者惡之。月食,後及大臣憂。月暈,有兵,歲旱,多大風。歲星犯之,為火災,為民疫,大臣憂,主庫者有罪;入,則其國將死;守之,國有喪;七日不移,有赦,又曰君有憂。熒惑犯之,有亂兵;入軫,將軍為亂,水傷稼,民多妖言;逆行,為火,為兵。填星犯之,為兵,為土功;入,則兵敗;逆行,女主憂;出、入、舍、留,六十日兵起,大旱。太白犯之,為兵起,得地;入,為兵;守之,亡地,將憂;起左角,逆行至軫,失地;經天,則兵滿野。辰星犯之,民疫,大臣憂,中國有貴喪;守之,大水;入,則天下以火為憂,一曰國有喪。客星犯之,為兵,為喪;入,則有土功,糴貴,諸侯使來;出,則君使諸侯;守之,邊兵起,民饑;守轄,軍吏憂。彗星犯之,為兵,為喪;色赤,為君失道,又曰天子起兵,王公廢黜。星孛於軫,亦為兵、喪,又曰下謀上,主憂。流星犯之,有兵起,亦有喪,不出一年,庫藏空;春夏犯之,為皮革用;秋冬,為水旱不調。
按漢永元銅儀,以軫宿為十八度。舊去極九十八度。景祐測驗,亦十八度,去極一百度。
長沙一星,在軫宿中,入軫二度,去極百五度,主壽命。明,則君壽長,子孫昌。
青丘七星,在軫東南,蠻夷之國號。星明,則夷兵盛;動搖,夷兵為亂;守常,則吉。
軍門二星,在青丘西,一曰在土司空北,天子六宮之門。主營候,設豹尾旗,與南門同占。星非其故,及客星犯之,皆為道不通。
器府三十二星,在軫宿南,樂器之府也。明,則八音和,君臣平;不明,則反是。客、彗犯之,樂官誅。赤雲氣掩之,天下音樂廢。
土司空四星,在青丘西,主界域,亦曰司徒。均明,則天下豐;微暗,則稼穡不登。太白、熒惑犯之,男女廢耕桑。客、彗犯之,為兵起,民流。
按《步天歌》,以左轄右轄二星、長沙一星、軍門二星、土司空四星、青丘七星、器府三十二星俱屬軫宿;《晉志》惟轄星、長沙附于軫,餘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書》以軍門、器府、土司空屬翼,青丘屬軫;武密書以軍門屬翼,餘皆屬軫。今從《步天歌》,而附見諸家之說。
志第五天文五
○七曜景星彗孛客星流星妖星星變雲氣日食日變日煇氣月食月變月煇氣
七曜
日為太陽之精,君之象,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日月行有道之國,則光明。君道至大,則日色光明;動不失時,則日揚光。至德之萌,日月如連壁。君臣有道,則日含「王」字;君亮天工,則日備五色;有聖人起,則日再中。人君有德,日有四彗,光芒四出;日有二彗,一年再赦。
《周禮》視祲掌十煇之法;一曰祲,陰陽五色之氣,浸淫相侵;二曰象,雲氣成形象;三曰鑴,日旁氣刺日;四曰監,雲氣臨日上;五曰闇暗,謂蝕及日光脫;六曰瞢,不光明;七曰彌,白虹貫日;八曰序,謂氣若山而在日上,及冠珥背璚重疊次序在於日旁;九曰隮,謂暈及虹也;十曰想,五色有形想。
凡黃氣環在日左右為抱氣;居日上為戴氣、為冠氣;居日下為承氣、為履氣;居日下左右為紐氣、為纓氣。抱氣則輔臣忠,餘皆為喜、為得地,吉。
一珥在日西則西軍勝,在東則東軍勝,南北亦然;無兵,亦有拜將。兩珥氣圜而小在日左右,主民壽考。三珥色黃白,女主喜;純白,為喪;赤,為兵;青,為疾;黑,為水。四珥主立侯王,有子孫喜。
日有黃芒,君福昌;多黃輝,王政太平。日無光,為兵、喪,又為臣有陰謀。日旁雲氣白如席,兵眾戰死;黑,有叛臣;如蛇貫之而青,穀多傷;白,為兵;赤,其下有叛;黃,臣下交兵;黑,為水。日始出,黑雲氣貫之,三日有暴雨。青雲在上下,可出兵。有赤氣如死蛇,為饑,為疫。雜氣刺日皆為兵。
日暈,七日內無風雨,亦為兵;甲乙,憂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後族盛;庚辛,將利;壬癸,臣專政。半暈,相有謀;黃,則吉;黑,為災。暈再重,歲豐;色青,為兵,穀貴;赤,蝗為災。三重,兵起。四重,臣叛。五重,兵、饑。六重,兵、喪。七重,天下亡。
日並出,諸侯有謀,無道用兵者亡。日辟,為兵寇。日隕,下失政。日中見飛燕,下有廢主。日中黑子,臣蔽主明。日晝昏,臣蔽君之明,有篡弑。赤如血,君喪臣叛。日夜出,兵起,下陵上,大水。日光四散,君失明。白虹貫日,近臣亂,諸侯叛。日赤如火,君亡。日生牙,下有賊臣。
日食,為陰蔽陽,食既則大臣憂,臣叛主,兵起。日食在正旦,王者惡之。日珥,甲乙,日有二珥四珥而食,白雲中出,主兵;丙丁,黑雲,天下疫;戊己,青雲,兵、喪;庚辛,赤雲,天下有少主;壬癸,黃雲,有土功。日食在甲乙日,主四海之外,不占;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濟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各以其下所主當之。寅卯辰木,招謀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謀者太子也。申酉戌金,司馬也。亥子醜水,司空也。
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君明,則依度;臣專,則失道。或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則乍南乍北;或女主外戚專權,則或進或退。月變色,為殃;青,饑;赤,兵、旱;黃,喜;黑,水。晝明,則奸邪作。月旁瑞氣,一珥,五穀登;兩珥,外兵勝;四珥及生戴氣,君喜國安。終歲不暈,天下偃兵。
晦而明見西方,曰朏;朔而明見東方,曰仄匿。朏則政緩,仄匿則政急。六日而弦,臣專政。七日而弦,主勝客。八日而弦,天下安。十日不弦,將死,戰不勝。
兩月並見,兵起,國亂,水溢。星入月中,亡國破將。白暈貫之,下有廢主。白虹貫之,為大兵起。生齒,則下有叛臣。生足,則後族專政。
月珥背璚,暈而珥,六十日兵起;珥青,憂;赤,兵;白,喪;黑,國亡;黃,喜。有背璚,臣下馳縱,欲相殘賊,不和之氣。暈三重,兵起;四重,國亡;五重,女主憂;六重,國失政;七重,下易主;八重,亡國;九重,兵起亡地;十重,天下更始。
月食,從上始則君失道,從旁始為相失令,從下始為將失法。歲星犯之,兵、饑、民流。熒惑犯之,大將死,有叛臣,民饑。填星犯之,人臣弑主;合,國饑。月食填星,民流;一曰月犯填,女主憂,民流。太白犯,出月右為陰國有謀,左為陽國有謀;出月下,君死、民流。
月戴太白,起兵;入月,將死;與太白會,太子危。辰星犯之,天下水。月食辰,水,饑。辰入月,臣叛主。彗星入,或犯之,兵期十二年,大饑;貫月,臣叛主。流星犯之,有兵;入無光,有亡國;在月上下,國將亂。月犯列星,其國受兵。星食月,國相死。星見月中,主憂。
凡月之行,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輿日相會,是謂合朔。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掩,則日食,是為陰勝陽,其變重,自古聖人畏之。若日月同度於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月之行在望與日對沖,月入於闇虛之內,則月為之食,是為陽勝陰,其變輕。昔朱熹謂月食終亦為災,陰若退避,則不至相敵而食。所謂闇虛,蓋日火外明,其對必有闇氣,大小與日體同。此日月交會薄食之大略也。日食修德,月食修刑,自昔人主遇災而懼,側身修行者,此也。
歲星為東方,為春,為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超舍而前為贏,退舍為縮。色光明潤,君壽民富。又主福,主大司農,主五穀。石申曰:歲星所在,國不可伐,如歲在卯,不可東征。甘德曰:所去,國凶;所之,國吉;退行,為凶災。主泰山、徐青兗及角、亢、氐、房、心、尾、箕。君令不順,則歲星退行;入陰為內事,入陽為外事;行陰道為水,行陽道為旱。星大,則喜;小,則牛馬多死,疾疫。初見小而日益大,所居國利。初出大而日小,國耗。《荊州占》:歲星色黑,為喪;黃,則歲豐;白,為兵;青,多獄;君暴,則色赤。熒惑相犯,為大戰;相去方寸為犯,戰,客勝。食火,國亡。邊侵曰食。守之為賊。居之不去為守。觸火,則國亂。兩體俱動而直曰觸。合鬥,為饑、旱。離複合、合複離曰鬥。填星相犯,退,犯填,太子叛。當東反西曰退。與填星合,為內亂,民饑。芒角相及同光曰合。守填星,其下城敗。太白相犯,大臣黜,女主喪。觸太白,則四邊來侵。守太白,為四序不調。合鬥,則大將死。辰星相犯,太子憂。觸辰,主憂;守,憂賊。合,則君臣和。晝見,則臣強。他星犯之,主不安。客星犯守,主憂。流星犯之,色蒼黑,大農死;赤,為饑疫;黃,則歲豐。抵之,臣叛主。
熒惑為南方,為夏,為火。于人五常,禮也;五事,視也。晉灼曰:「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二歲一周天。出,則有兵;入,則兵散。逆行一舍二舍,為不祥,所舍國為亂、賊、疾、喪、饑、兵。或環繞勾巳,芒角、動搖、變色,乍前乍後,為殃愈甚。退行一舍,天下有火災;五舍,大臣叛。《星經》曰:「主霍山、揚、荊、交州,又主輿鬼、柳、七星。」又主大鴻臚,又曰主司空,為司馬,主楚、吳、越以南,司天下君臣之過失。東行,則兵聚東方;西行,則兵聚西方。天下安,則行疾。與歲星相犯,主冊太子,有赦。觸歲星,有子;守之,太子危。填星相犯,兵大起。入填星,將為亂;觸之,有刀兵;守之,有內賊,太子危。與太白相犯,主亡,兵起;守北,太子憂;南,庶子憂。環繞,偏將死。與辰星相犯,兵敗。與辰星相會,為旱,秋為兵,冬為喪;守之,太子憂,有赦。他星相犯,兵起,祅星犯之,為兵,為火。
填星為中央,為季夏,為土。于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常以甲辰元始之歲填行一宿,二十八歲而一周天。四星皆失,填為之動。所居,國吉,女子有福,不可伐。去之,失地。天子失信,則填大動。盈則超舍,以德盈則加福,刑盈則不復;縮則退舍不及常,德宿則迫戚,刑縮則不育。《星經》曰:「主嵩山、豫州,又主東井。」行中道,則陰陽和調。退行一舍,為水;二舍,海溢河決。經天退行,天下更政,地動。巫鹹曰:光明,歲熟。大明,主昌。小暗,主憂。春青,夏赤,女主喜。春色蒼,歲大熟;色赤,饑。有芒,兵。與歲星相犯相鬥,為內亂;合,則野有兵。熒惑相犯,為兵、喪;合,則為兵,為內亂,大人忌之。太白相犯,為內兵,有大戰,一曰王者失地。合於太微,國有大兵,一曰國亡。辰星犯,為兵,為旱。祅星犯,下臣謀上。流星犯,則民多事。與月相犯,有兵。
太白為西方,為秋,為金。于人五常,義也;五事,言也。常以正月甲寅與火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複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醜未也。一年一周天。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為贏,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為縮,侯王有憂,用兵退吉進凶。《星經》曰:「主華陰山、梁、雍、益州,又主奎、婁、胃、昴、畢、觜、參。」出西方,失行,外國敗。出東方,失行,中國敗。若經天,天下革,民更主,是謂亂紀,人眾流亡。晝見,與日爭明,強國弱,女主昌,又曰主大臣。巫鹹曰:光明見影,戰勝,歲熟。狀炎然而上,兵起。光如張蓋,下有立王。凡與歲星相犯,兵敗失地。犯熒惑,客敗主勝。犯填星,太子不安,失地。犯辰星,主兵。入月,主死,其下兵。犯月角,兵起,在左則中國勝,在右則外國勝。當見不見,失地破軍。他星犯,其事急。祅星犯,邊城有戰。客星犯,主兵將死。凡太白至午位,避日而伏,若行至未,即為經天,其災異重也。
辰星為北方,為冬,為水。于人五常,智也;五事,聽也。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醜未,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也。一年一周天。出早為月食,晚為彗星及天祅。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天下大饑。《星經》曰:「主常山、冀、並、幽州,又主鬥、牛、女、虛、危、室、壁。」又曰主燕、趙、代,主廷尉,以比宰相之象。石申曰:色黃,五穀熟;黑,為水;蒼白,為喪。凡與歲星相犯,皇后有謀。熒惑犯,妨太子。填星犯,兵敗;太白亦然。芒角相及同光曰合,他星光曜相逮為害。客星、太陰、流星相犯,主內患。
凡五星:歲星色青,比參左肩;熒惑色赤,比心大星;填星色黃,比參右肩;太白色白,比狼星;辰星色黑,比奎大星。得其常色而應四時則吉,變常為凶。
木與土合為內亂,饑;與水合為變謀而更事;與火合為饑,為旱;與金合為白衣之會,合鬥,國有內亂,野有破軍,為水。太白在南,歲星在北,名曰牝牡,年穀大熟。太白在北,歲星在南,其年或有或無。火與金合為爍,為喪,不可舉事用兵,從軍為軍憂;離之,軍卻。出太白陰,分地;出其陽,偏將戰。與土合為憂,主孽卿。與水合為北軍,用兵舉事大敗。一曰,火與水合為焠,不可舉事用兵。土與水合為壅沮,不可舉事用兵,有覆軍。一曰,為變謀更事,必為旱。與金合為疾,為白衣會,為內兵,國亡地。與木合國饑。水與金合為變謀,為兵、憂。
木、火、土、金與水鬥,皆為戰,兵不在外,皆為內亂。
三星合,是謂驚立絕行,其國外內有兵與喪,百姓饑乏,改立侯王。四星合,是謂大湯,其國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受慶,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孫蕃昌;亡德受殃,離其國家,滅其宗廟,百姓離去,被滿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五星俱見,其年必惡。
凡五星與列宿相去方寸為犯,居之不去為守,兩體俱動而直曰觸,離複合、合複離曰鬥,當東反西曰退,芒角相及同舍曰合。凡五星東行為順,西行曰逆,順則疾,逆則遲,通而率之,終於東行。不東不西曰留,與日相近而不見曰伏,伏與日同度曰合。
凡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經天,自始與日合後,行速而先日,夕見西方。去日前稍遠,夕時欲近南方則漸遲,遲極則留,留而近日,則逆行而合日;在於日後,晨見東方。逆極則留,留而後遲,遲極去日稍遠,旦時欲近南方,則遠行以追日,晨伏於東方,複與日合度。此五星合見、遲疾、順逆、留行之大端也。
凡五星之行,古法:周天之數,如歲星謂十二年一周天,乃約數耳。晉灼謂太歲在四仲則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則行二宿,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說亦非。夫二十八宿,度有廣狹,而歲星之行自有盈縮,豈得以十二年一周無差忒乎?唐一行始言歲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餘年而超一次,因以為常。以春秋亂世則其行速,時平則其行遲,其說尤迂。既乃為後率前率之術以求之,則其說自悖矣。今紹興曆法,歲星每年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餘一分,積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然則先儒之說安可信乎?餘四星之行,固無逆順,中間亦豈無差忒?一行不復詳言,蓋亦知之矣。
景星
景星,德星也,一曰瑞星,如半月,生於晦朔,大而中空,其名各異。曰周伯,其色黃,煌煌然,所見之國大昌。曰含譽,光耀似彗,喜則含譽射。曰格澤,狀如炎火,下大上銳,色黃白,起地上,見則不種而獲。曰歸邪,兩赤彗向上,有蓋。曰天保星,有音,如炬火下地、野雞鳴。皆五行沖和之氣所生也。其王蓬芮、玄保、昭明、昏昌、旬始、司危、菟昌、地維臧光之類,亦皆為瑞星。然前志以王蓬芮已下星為妖星。又奇星,古無所考,見於仁宗、英宗之時,故附于景星之末雲。
彗孛
彗星,小者數寸,長者或竟天。見則兵起,大水,除舊佈新之兆也。其體無光,傅日而為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光芒所及則為災。有五色,各依五行本精所生。
孛星,彗屬。偏指曰彗,芒氣四出曰孛。孛者,孛孛然,非常惡氣之所生也。主大亂,主大兵,災甚於彗。旄頭星,《玉冊》雲:亦彗屬也。
客星
客星有五:周伯、老子、王蓬絮、國皇、溫星是也。周伯,大而黃,煌煌然,所見之國,兵喪,饑饉,民庶流亡。老子,明大純白,出則為饑,為凶,為善,為惡,為喜,為怒。王蓬絮,狀如粉絮,拂拂然,見則其國兵起,有白衣之會。國皇,大而黃白,有芒角,主兵起,水災,人主惡之。溫星,色白,狀如風動搖,常出四隅。皆主兵。此五星錯出乎五緯之間,其見無期,其行無度,各以其所在分野而占之。又四隅各有三星:東南曰盜星,主大盜;西南曰種陵,出則穀貴;西北曰天狗,見則天下大饑;東北曰女帛,主有大喪。
流星
流星,天使也。自上而降曰流,東西橫行亦曰流。流星有八,曰天使,曰天暉,曰天雁,曰天保,曰地雁,曰梁星,曰營頭,曰天狗。流星之為天使者,有祥有妖,為天暉、天雁、夜隕而為天保,則祥;若夜隕而為地雁、梁星,晝隕而為營頭,則妖。流星之大者為奔星,夜隕而為天狗,厥妖大。自下而升曰飛。飛星有五,亦有妖祥之分,飛星化而為天刑則祥;為降石,為頓頑,為解銜,為大滑,則為妖。
妖星
妖星,五行乖戾之氣也。五星之精,散而為妖星,形狀不同,為殃則一。各以其所見日期、分野、形色,占為兵、饑、水、旱、亂、亡。星長三尺至五尺,期百日,等而上之,至一丈期一年,三丈期三年,五丈期五年,十丈期七年,十丈已上,不出九年。蓋妖星長大則期遠而殃深,短小則期近而殃淺。
天攙星乃歲之精,主奮爭。天槍如彗,出西方,長二三尺,名天槍,主破國。天猾主招亂。天棓出西方,長數丈,主國亂。蚩尤旗類彗而後曲,主兵。天沖狀如人,蒼衣赤首,不動,主下謀上,滅國。國皇大而赤,去地三丈,如炬火,主內寇。及登主夷分,主恣虐,旦見則主弱。昭明如太白,光芒不行,主兵、喪。司危,《天官書》如太白,有目,去地可六丈,大而白,其下有兵,主擊強。五殘如辰星,去地六七丈,其下有兵,主奔亡。六賊去地六丈,大而赤,有光,出非其方,下有兵、喪。獄漢青中赤表,下有三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大賁主滅邪暴兵。燭星主滅邪。絀流主伏逃。茀星、昴、孛星主災。旬始出北斗旁,如雄雞,見則更主。擊咎主大兵,有反者,大亂。天杵主羊。天柎主擊殃。伏靈見則世亂。天敗主鬥沖。司奸主見怪。天狗有毛,旁有短彗,下如狗形,見則兵饑。天殘主貪殘。卒起有謀反,主驚亡。枉矢色黑,蛇行,望之如有毛目,長數匹者,見則兵起,破女君臣憂,上下亂。拂樞主制時。滅寶主伐亂。繞綎主亂孳。驚理主相屠。大奮祀主招邪。
天鋒彗象,形似矛鋒,見則兵起,有亂臣。昭星有三彗,兵出,有大盜不成,又主滅邪。蓬星大如二鬥器,色白,出東南方,東北主旱,或大水。長庚星如一匹布著天,見則兵起。四填大而赤,可二丈,為兵。地維臧光星如月,始出,大而赤,去地二丈,東南,旱;西北,兵;出東北,大水。老子星色白,為善為惡,為饑為凶,為喜為怒。營頭星有雲如壞山墜,所墜下有覆軍流血。積陵出西南,長三丈,主兵,小饑。昏昌出西北,氣青赤色,中赤外青,主國易政。莘星出西北,狀如環,大則諸侯失地。白星如削瓜,主男喪。菟昌有赤青環之,主水,天下改易。濛星赤如牙旗,長短四面,西南最多,亂之象。長星出西方。
歲星之精,化為天棓、天槍、天猾、天沖、國皇、及登,蒼彗。火星之精,化為昭旦、蚩尤之旗、昭明、司危、天欃,赤彗。土星之精,化為五殘、六賊、獄漢、大賁、昭星、絀流、茀星、旬始、蚩尤,虹蜺、擊咎,黃彗。太白之精,化為天杵、天柎、伏靈、天敗、司奸、天狗、天殘、卒起,白彗。辰星之精,化為枉矢、破女、拂樞、滅寶、繞綎、驚理、大奮祀,黑彗。
而月旁祅星,亦各有所生。天槍、天荊、真若、天扌袁、天樓、天垣,歲星所生也,見以甲寅日,有兩青方在其旁。天陰、晉若、官張、天惑、天雀、赤若、蚩尤,熒惑所生也,出在丙寅日,有兩赤方在其旁。天上、天伐、縱星、天樞、天翟、天沸、荊彗,填星所生也,出在戊寅日,有兩黃方在其旁。若星、帚星、若彗、竹彗、牆星、權星、白雚,太白所生也,出在庚寅日,有兩白方在其旁。天美、莒天毚、天社、天林、天庥、天蒿、端下,辰星所生也,出以壬寅日,有兩黑方在其旁,見則為水、旱、兵、喪、饑、亂。
雲氣
《周禮·保章氏》:「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降豐荒之祲象。」故魯僖公日南至登觀台以望,漢明帝升靈台以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蓋古者分至主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迨乎後世,其法寢備。瑞氣則有慶雲、昌光之屬,妖氣則有虹蜺、牂雲之類,以候天子之符應,驗歲事之豐凶,明賢者之出處,占戰陣之勝負焉。
日食
建隆元年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乾德三年二月壬寅朔,日當食不食。五年六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開寶元年十二月己酉朔,日有食之。三年四月辛酉朔,日有食之。四年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五年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七年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八年七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太平興國二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既。六年九月乙未朔,日有食之。七年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八年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雍熙二年十二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三年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淳化二年閏二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三年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四年二月己未朔,日有食之。八月丙辰朔,日有食之。五年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
咸平元年五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十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二年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三年三月戊寅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景德元年十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三年五月壬寅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四年五月丙申朔,日有食之,陰雨不見。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丙辰朔,日有食之,陰雨不見。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七年十二月癸醜朔,日當食不食。八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天禧三年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乾興元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幾盡。
天聖二年五月丁亥朔,日當食不食。四年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六年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七年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明道二年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景祐三年四月己酉朔,日當食不食。
寶元元年正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慶曆二年六月癸酉朔,日有食之。三年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戊午朔,日當食不食。五年四月丁亥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六年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皇祐元年正月甲午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五年十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至和元年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嘉祐元年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三年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四年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六年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
熙甯元年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二年七月乙丑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六年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八年八月庚寅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
元豐元年六月癸卯朔,日當食不食。三年十一月己醜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當食不食。五年四月壬子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六年九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元祐二年七月庚戌朔,日有食之,陰雨不見。六年五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紹聖元年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二年二月丁卯朔,日當食不食。四年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
元符三年四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建中靖國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食之,雲陰不見。
大觀元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二年五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四年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政和三年三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重和元年五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宣和元年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五年八月辛巳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
建炎三年九月丙午朔,日食於亢。
紹興五年正月乙巳朔,日食於女。七年二月癸巳朔,日食於室是年當金之天會十五年,《金史》不書日食
。八年至十二年,日食多在夜,史蒙蔽不書。十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食于牛,陰雲不見。十五年六月乙亥朔,日食于井。十七年十月辛卯朔,日食於氐是年乃金之皇統七年,《金史》不書日食
。十八年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十九年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二十四年五月癸醜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二十五年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二十八年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三十年八月丙午朔,日食於翼。三十一年正月甲戌朔,太史言日當食而不食。三十二年正月戊辰朔,日食於女。
隆興元年六月庚申朔,日食于井。二年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
乾道五年八月甲申朔,日食在翼,陰雲不見。九年五月壬辰朔,日食在井,陰雲不見。
淳熙元年十一月甲申朔,日食在尾,陰雲不見。三年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四年九月丁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十年十一月壬戌朔,日食於心。十五年八月甲子朔,日食於翼。十六年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
慶元元年三月丙戌朔,日食于婁。四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五年正月癸巳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六年六月乙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是年乃金承安五年,《金史》不書日食
。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日食于畢。三年四月己亥朔,日有食之《金史》不書。
開禧二年二月壬子朔,日當食,太史言不見虧分。
嘉定三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四年十一月己酉朔,日當食,太史言不見虧分。《金史》不書
。七年九月壬戌朔,日食於角。九年二月甲申朔,日食於室。十年七月丙子朔,日食于張。十一年七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十四年五月甲申朔,日食于畢。十六年九月庚子朔,日食於軫。
寶慶三年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紹定元年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六年九月壬寅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
端平二年二月甲子朔,日當食不虧。
嘉熙元年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淳祐二年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三年三月丁醜朔,日有食之。五年七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六年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九年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十二年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寶祐元年二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景定元年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咸淳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三年五月丁亥朔,日有食之。四年十月戊寅朔,日有食之。六年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七年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八年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朔,日食,既,星見,雞鶩皆歸。明年,宋亡。
日變
周顯德七年正月癸卯,日既出,其下複有一日相掩,黑光摩蕩者久之。
開寶七年正月丙戌,日中有黑子二。
景德元年十二月甲辰,日有二影,如三日狀。三年九月戊申,日赤如赭。四年四月甲申,日無光。
寶元二年十二月庚申,日赤如朱,逾二刻複。
慶曆八年正月乙未,日赤無光。
熙甯十年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乙巳散。
元豐元年閏正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二月戊午散。十二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如李大,至丁巳散。二年二月甲寅,日中有黑子如李,至癸亥散。
崇寧二年五月癸卯,日淡赤無光。三年十月壬辰,日中有黑子如棗大。
政和二年四月辛卯,日中有黑子,乍二乍三,如栗大。八年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宣和二年正月己未,日濛濛無光。五月己酉,日中有黑子如棗大。三年十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大。四年二月癸巳,日濛濛無光。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庚申,日赤如火,無光。
建炎三年三月己卯,日中有黑子,至壬寅始消。
紹興元年二月己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大,三日乃伏。六年十月壬戌,日中有黑子如李大,至十一月丙寅始消。七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大,旬日始消。四月戊申,日中有黑子,至五月乃消。八年二月辛酉,日中有黑子。十月乙亥,日中有黑子。十五年六月丙午,日中有黑氣往來。丁未,日中有黑子,日無光。
乾道五年正月甲申,日色黃白,昏霧四塞。
淳熙十二年正月癸巳,日中生黑子,大如棗。戊戌至庚戌,日中皆有黑子。十三年五月庚辰,日中生黑子,大如棗。
紹熙四年十一月辛未,日中有黑子,至庚辰始消。
慶元六年八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如棗大,至庚子始消。十二月乙酉,又生,至乙巳始消。
嘉泰二年十二月甲戌,日中生黑子,大如棗。丙戌,始消。四年正月癸未,開禧元年四月辛醜,日中皆有黑子大如棗。
嘉熙二年十月己巳,日中有黑子。
德祐二年二月丁酉朔,日中有黑子,如鵝卵相蕩。
日煇氣
建隆元年迄開寶末,凡冠氣七,珥百,抱氣七,承氣六,赤黃氣三,黃白氣三,青氣二,纓一,暈一百五十六,半暈四十五,重暈五十九,重半暈七,交暈一十八,背氣二百三十一,紐氣戟氣三。
太平興國迄至道末,凡冠氣一十八,戴氣三,抱氣一十三,珥七十七,承氣三,赤黃氣璚氣一,青氣三,暈五十九,半暈二十三,重暈一十二,交暈三,背氣四十四,紐氣三,戟氣一,直氣一十五。
咸平元年迄乾興末,凡重輪二十四,彗一,五色氣一,冠氣二百六十六,珥四十一,戴氣一百九十七,抱氣五十七,承氣一百八十四,直氣七十七,光氣一,黃氣九,赤黃氣四,紫氣五,赤黃交氣二,赤黃綠碧氣二,青赤氣二十一,黃白氣一,黑氣二,白氣五,纓三,戟氣一,紐氣二,背氣二百九十九,暈一千二百三十一,半暈六百五十三,重暈二十七,交暈一十三。
天聖元年訖嘉祐末,凡日黃曜有光一,煇氣一十九,龍鳳雲一,慶雲二,五色雲八,紫黃雲五,赤黃雲一,紫雲二,青黃紫暈八百五十五,周暈二十六,重暈一十六,交暈五,連環暈一,珥八百四十七,冠氣一百四十,戴氣二百五十六,承氣一百,重承氣一,抱氣一十八,負氣一,背氣一百七,格氣二,直氣五,白虹貫日四,白氣如繩貫日並暈一。
治平元年訖四年,凡五色雲八,煇氣一,暈一百二十八,周暈三,重暈十二,交暈二,珥八十九,冠氣一十一,戴氣三十九,承氣五,背氣三十三,白虹貫日一,白虹貫珥一。
治平以後訖元豐末,凡日暈一千三百五十六,周暈二百七十七,重暈七十四,交暈四十九,連環暈一,珥八百八十二,冠氣四十二,戴氣二百七十一,承氣五十,抱氣二,背氣二百四十六,直氣二,戟氣一,纓氣五,璚氣一,白虹貫日九,貫珥三,五色雲二十六。
自元豐八年三月五日訖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暈五百二十八,周暈二百五十七,重暈六十八,交暈六十七,五色氣暈二,珥五百五十六,冠氣六十一,戴氣一百五十,承氣三十三,背氣一百七十四,直氣三,戟氣四,纓氣一,格氣五,白虹貫日一十六,貫珥一,五色雲十二。
自元符三年正月訖靖康二年四月,凡日暈九,暈戴三,半暈一,暈珥背一,半暈重背一,暈纓一,珥背三,珥十三,暈珥七,冠氣七,暈背四,戴氣六,承氣二,抱氣四,背氣一十七,五色氣暈一,直氣四,環氣戴氣二,戟氣一,履氣二,半暈重履一,半暈再重一。
建炎三年春、明年二月辛醜,白虹貫日。四年十一月癸卯,日生背氣。
紹興元年正月壬戌,日生背氣。二年四月壬申、五月戊寅,日皆生戴氣。閏四月丙申,日生背氣。三年二月乙卯,日生戴氣。六月甲申朔,日生背氣。四年正月壬子,日生承氣。三月壬戌,日暈於軫。甲子,又暈于婁。辛未,又暈於胃,是日,日生抱氣。五月甲戌,日生背氣。六月壬辰,日暈于井。五年正月庚申,日有戴氣。六年二月丙寅,日暈于婁。三月戊寅,日暈于張。丁亥,又暈於胃。四月己亥,日生戴氣。庚子,複生,仍有承氣。十一月庚寅,日左右生珥並背氣。癸巳,日又生背氣。七年二月辛醜,氛氣翳日。八年二月辛巳,白虹貫日。二十一年閏四月壬申,日生赤黃暈周匝。二十七年二月壬寅,白虹貫日。二十八年二月戊申,日生赤黃暈周匝。二十九年正月癸酉,日連暈,上生青赤黃色戴氣,日左右生珥。三十一年四月戊辰,日生赤黃暈周匝。六月辛酉,日上暈外生赤黃色,有背氣。七月辛卯,日上暈外生背氣。
隆興二年二月壬申,日生赤黃色暈,日左右生青赤黃珥。癸未,日生赤黃色暈周匝。三月庚戌,日生赤黃色暈周匝。六月甲子,日有戟氣。七月甲申朔,日生赤黃暈不匝,上生重暈,又生背氣及青珥。丁亥,日生重暈,上生青赤黃色背氣。癸卯,日生赤黃暈不匝,暈外生背氣,赤黃,兩頭向外曲。
乾道元年六月丁未,日暈周匝,下暈外生格氣,橫在日下。二年二月庚辰,日左生赤黃色直氣長丈餘,及半暈背氣。三年三月丁巳,日暈于婁,外生赤黃承氣。四月辛卯,日暈,赤黃色周匝。五月戊戌朔,日赤黃暈周匝。甲辰,日下暈外有青赤黃承氣。六月丙子,日赤黃暈周匝。四年六月丁巳,日赤黃暈周匝。五年正月己巳,日生黃色戴氣承氣。六年三月丁醜,日暈不匝,下生承氣。閏五月壬辰,日半暈再重,生戴氣承氣。丁酉,日左生珥。八年六月辛醜,日暈不匝,左右生珥。壬寅,日暈周匝。丁未,日暈不匝,外生承氣,日下暈。九年二月丙子,日暈於奎。
淳熙元年三月辛醜,日暈於胃。二年七月甲辰,日生背氣。三年二月庚子,日暈不匝,外日半暈再重。四年二月戊子,日暈不匝,日上連暈生戴氣,日下暈外生承氣。五年三月癸卯、四月乙酉、六月庚辰,皆日暈周匝。十二月乙未,日生兩珥,一戴氣。六年二月癸醜,日半暈再重。六月己醜,日暈周匝。十二月辛亥,日暈外生戴氣。八年正月己酉,日生戴氣,後日左生青赤黃珥。閏三月丙申,日暈周匝。七月己卯,日半暈外生背氣。十一年正月戊申,日半暈再重。十三年五月己卯,日暈周匝。十五年二月己卯,日半黃暈周匝。六月丙申,日上生青赤黃色背氣。十六年三月壬寅,日半暈再重。
紹熙元年五月庚辰,日半暈再重。六月甲申,日生赤黃暈周匝。二年二月壬寅,日生戴氣,青赤黃色。三月辛未,日生青赤黃暈周匝。四月癸未,日生戴氣。七月庚申,日暈外生背氣。壬戌,日有背氣。四年二月癸亥,日暈周匝。十一月辛巳,日暈外生背氣。五年四月乙卯,日暈周匝。六月丙午,日上暈外生背氣。
慶元元年正月丙辰,白虹貫日。二月辛巳,日上暈外生青赤黃背氣。四月己未,日生赤黃色格氣。二年五月己醜,日生背氣,其色青黃。
嘉泰元年六月辛卯,日暈周匝。
嘉定四年七月己卯巳初刻,日有赤黃暈不匝,至酉初後,日上暈外生青赤黃背氣。六年四月己卯,日赤黃暈周匝。七年三月壬申,日生赤黃暈,外有青赤黃承氣,後暈周匝。十一年二月丙辰,日有赤黃暈,白虹貫日。丙寅,日有戴氣。十五年二月己亥,日暈于婁,周匝,有承氣。十七年六月辛卯,日生背氣。
寶慶三年十二月己酉,日旁有氣如珥。
紹定三年二月丙申,日有背氣。四年七月己醜,日生承氣。五年三月丁酉,日生抱氣承氣。
端平元年四月甲申,日生赤暈。六月戊子,日生赤黃暈,上下有格氣。二年六月戊寅,日有承氣。三年二月辛亥,日暈周匝。
嘉熙元年二月己酉,日暈周匝。三月癸亥、七月壬申,日有背氣。四年二月丙申朔,日生背氣。辛醜,白虹貫日。
淳祐元年二月戊寅,午後日暈。三年七月甲午,日生格氣。五年五月戊申,日生赤黃暈,外有背氣。六月甲子,日暈周匝。六年三月癸巳,日暈周匝,生珥氣。四月丁醜,日暈周匝。七年二月戊申,日暈周匝。八年六月己酉,日暈于井,赤黃,周匝。
寶祐元年正月戊戌,日生戴氣。二年二月辛酉,日暈周匝。四年三月乙卯,日暈周匝。
景定四年四月戊辰,日生赤黃暈。五年三月己醜,日暈于婁,周匝,赤黃,自午至申。六月庚午,日生赤黃暈。九月己醜,日生格氣。
咸淳元年六月壬午,日生承氣。七年春三月辛巳,日暈,赤黃,周匝。
月食
開寶元年十一月庚寅,月食。二年十月戊子,月食。三年四月乙酉,月食。五年八月壬寅,月食。七年八月庚寅,月當食不食。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甲辰,月食,既。十一月壬寅,月食。三年十月丙寅,月食,雲陰不見。五年八月乙卯,月食,既。
雍熙元年正月丙寅,月食。二年七月戊午,月當食不食。四年五月丁醜,月食。
端拱二年三月丁酉,月當食不食。
淳化元年正月庚寅,月食。二年八月壬午,月食,既。三年正月癸卯,月食。八月丙子,月食,雲陰不見。五年六月乙未,月食。十二月癸巳,月食,既。
至道元年六月己醜,月食,雲陰不見。十二月丁亥,月食。二年十月辛亥,月食。
咸平元年十月庚子,月食。二年九月乙未,月食。三年二月壬戌,月食。八月庚申,月食。四年八月甲寅,月食。五年正月辛亥,月食。七月戊申,月食。六年正月甲辰,月食。七月壬寅,月食。
景德元年十一月乙丑,月食。二年五月壬戌,月食。十月庚寅,月食。三年十一月癸醜,月食。四年五月辛亥,月食,雲陰不見。九月戊寅,月當食不食。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癸酉,月食。二年九月丁卯,月當食不食。三年閏二月甲子,月食。五年正月甲申,月食,陰翳不見。七月庚辰,月食。十二月丁醜,月食。八年十月辛卯,月食。九年四月己醜,月食,雲陰不見。
天禧元年四月壬午,月食。十月庚辰,月食。三年二月壬寅,月食。四年八月癸巳,月食。
天聖二年五月壬寅,月當食不食。四年五月戊午,月食。
慶曆二年六月丁亥,月食。五年四月庚子,月食。九月戊戌,月食。六年九月壬辰,月食。
皇祐二年七月庚子,月食。四年十一月丙辰,月食。五年十月辛亥,月食。
至和二年九月庚午,月食。
嘉祐元年八月甲子,月食,既。二年二月壬戌,月食。八月戊午,月食。三年閏十二月辛巳,月食。四年六月戊寅,月食。十二月己亥,月食,既。五年十二月己巳,月食。七年十月己醜,月食。八年十月癸未,月食,既。
治平元年四月庚辰,月食。四年二月甲午,月食。
熙甯元年七月乙酉,月食。二年閏十一月丁未,月食。三年五月乙巳,月當食,雲陰不見。四年五月己亥,月食。十一月丙戌,月食。六年三月戊午,月食。九月乙卯,月食。七年九月己酉,月食,既。九年正月壬申,月食,雲陰不見。十年正月丙寅,月食。七月癸亥,月食,雲陰不見。
元豐元年正月庚申,月當食,有雲障之。六月戊午,月食。二年六月壬子,月當食,雲陰不見。三年十月甲戌,月食,雲陰不見。四年四月辛未,月食,既。十月己巳,月食。五年十月癸亥,月食。六年八月丁亥,月當食不食。七年二月乙酉,月食,雲陰不見。八月辛巳,月食,雲陰不見。八年八月丙子,月食,既。
元祐元年十二月戊戌,月當食,雲陰不見。三年六月庚寅,月食,既。十二月丁亥,月當食,雲陰不見。四年五月甲申,月食,雲陰不見。五年五月戊寅,月食,雲陰不見。六年四月癸卯,月食,雲陰不見。七年三月戊戌,月食,既。八年九月己醜,月食,雲陰不見。
紹聖三年七月癸卯,月食,雲陰不見。四年正月庚子,月食,雲陰不見。
元符元年五月壬戌,月當食不食。二年五月丙辰,月食,既。十月甲寅,月食,既。三年十月戊申,月食。
崇寧二年二月甲子,月食,既。八月辛酉,月食,既。三年二月己未,月食。八月丙辰,月食。四年十二月戊寅,月食。五年六月乙亥,月食。十二月壬申,月食,既。
大觀三年十月丙戌,月食。四年四月甲申,月食,既。九月庚辰,月食,既。
政和元年三月戊寅,月食。九月甲戌,月食。三年二月丁酉,月食。十月甲午,月食。四年正月辛卯,月食,既。六年十一月乙巳,月食。七年十一月乙亥,月食。
重和元年五月丙甲,月食。
宣和二年三月丙辰,月食。六年正月癸亥,月食。十二月戊午,月食,既。
建炎三年二月壬午,月食於軫。
紹興元年八月己卯,月當食,雲陰不見。二年二月丙子,月未當闕而闕,體如食,色黃白。
七月甲戌,月食於室,既。三年七月戊辰,月食于危。四年十二月庚寅,月食于井。五年十一月乙酉,月食于井,既。六年五月辛巳,月食於南斗。十一月己卯,月當食,雲陰不見。八年三月辛醜,月當食,雲陰不見。九月丁酉,月當食,雲陰不見。九年九月壬辰,月食於胃,既。十二年七月丙午,月食,雲陰不見。十三年六月庚子,月食,既。十二月戊戌,月當食,雲陰不見。十四年六月甲午,月食於女。十五年五月己未,月當食,陰雲不見。十六年四月甲寅,月食。二十一年二月丙辰望,月當食,陰雲不見。二十五年五月壬戌望,月當食,以山色遮映,不見虧分。二十七年九月丁醜,月食。三十年正月甲午望,月當食,陰雲蔽之。
隆興二年五月己亥,月當食,陰雲蔽之。
乾道元年四月甲午,月當食,陰雲蔽之。四年二月丁未,月食,既。五年二月辛醜,月當食,陰雲不見。六年十一月辛酉,月當食,陰雲不見。八年六月壬子,月當食,陰雲不見。
淳熙元年四月壬申,月當食,陰雲不見。二年四月丙寅,月食于房,既。九月癸亥,月當食,雲陰不見。三年三月庚申,月當食,雲陰不見。五年二月己卯,月當食,雲陰不見。六年正月甲戌,月食,既。八年十一月丁亥,月食。九年十一月辛巳,月食。十年五月己卯,月食。十二年三月戊戌,月食。九月乙未,月當食,雲陰不見。十三年三月壬辰,月當食,陰雲不見。八月庚寅,月食,既。十四年八月甲申,月當食,陰雲不見。十六年十二月辛醜,月當食,雲陰不見。
紹熙元年六月丁酉,月當食,陰雲不見。十一月乙未,月當食,陰雲不見。二年六月壬辰,月當食,陰雲不見。三年四月乙巳,月當食,陰雲不見。五年九月癸卯,月當食,雲陰不見。
慶元二年八月壬戌,月食。三年七月己未,月食,既。四年七月庚戌,月食。六年五月庚午,月當食,陰雲不見。
嘉泰二年五月己未,月當食,陰雲不見。三年三月癸未,月當食,陰雲不見。
開禧元年三月壬申,月當食,陰雲不見。閏八月己巳,月當食,陰雲不見。三年正月壬辰,月食。七月戊子,月食。
嘉定元年二月丙戌,月當食,陰雨不見。十二月庚辰,月食。二年六月丁醜,月食。三年十一月己亥,月食。五年十月戊子,月食。七年二月庚戌,月食。八月丁未,月食。八年八月辛醜,月食,既。九年二月己亥,月當食,雲陰不見。閏七月乙未,月當食,雲陰不見。十年十二月戊午,月食。十一年六月乙卯,月食。十二月壬子,月食,既。十二年五月庚戌,月當食,既,雲陰不見。十一月丙午,月食。十三年五月甲辰,月當食,雲陰不見。十四年十月丙寅,月食。十五年三月癸亥,月當食於氐,既,雲陰不見。十六年三月丁巳,月當食,雲陰不見。
寶慶元年正月丁醜,月食。七月癸酉,月食,陰雨不見。二年七月戊辰,月食,陰雨不見。
紹定元年十一月甲申,月食。二年十一月己卯,月食。四年四月庚午,月食。五年三月乙未,月食。六年二月庚寅,月食。
端平二年十二月癸卯,月食。三年十二月丁酉,月食。
嘉熙元年六月乙未,月食。三年四月甲寅,月食。四年四月戊申,月食。
淳祐元年九月庚子,月食。四年十月癸醜,月食。五年七月戊申,月食。七年五月丁卯,月食。八年十月己醜,月食。十一年三月乙亥,月食。九月壬申,月食。十二年八月丙寅,月食。
寶祐二年閏六月丙戌,月食。三年十二月丁醜,月食。五年十月丁酉,月食。六年四月癸巳,月食。十月辛卯,月食。
開慶元年四月戊子,月食。十月乙酉,月食。
景定二年七月甲戌,月食。
咸淳二年六月丁醜,月食。十一月甲辰,月食。四年七月癸亥,月食。五年九月丁巳,月食。六年三月乙卯,月食。九月辛亥,月食。九年正月戊辰,月食。十二月壬戌,月食。
月變
天禧四年四月乙酉,西南方兩月重見。
月煇氣
建隆元年迄開寶末,凡珥一十九,煇氣一十三,暈二十九,重暈一,半暈一十四,交暈二,紐氣二。
太平興國元年迄至道末,凡冠氣一,珥六,煇氣五,赤氣二,抱氣一,暈八,半暈三,背氣一。
咸平元年迄乾興末,凡重輪三,珥一百二十,冠氣十二,暈氣十二,承氣八,抱氣三,戴氣九,赤黃氣十七,五色氣十一,青赤氣二,黃紅氣一,暈三百九十四,五色重暈二十,背氣一。
天聖元年訖嘉祐末,凡揚光一,光芒氣一,紅光煇氣一,煇氣五,五色煇氣一,暈二百五十七,周暈三十三,交暈四,連環暈一,珥七十二,冠氣五,戴氣一十三,承氣五,背氣一,白虹貫月一,黃虹貫月二。
治平元年訖四年,凡五色煇氣一,五色暈氣一,暈五十一,珥一十五,冠氣一,戴氣四,背氣二。四年訖元豐末,凡五色煇氣十一,五色暈氣六,暈四百二十三,周暈二百四十七,交暈二,珥一百三十四,冠氣七,戴氣五十,承氣五,背氣一十,白虹貫月五,貫珥一。
自元豐八年三月五日至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凡五色暈氣九,暈八十九,周暈二百五十一,重暈一,交暈三,珥一百三,冠氣七,戴氣二十七,背氣八,白虹貫月二,貫珥一。
自元符三年正月迄靖康二年四月,凡暈五,暈珥二,五色暈五,珥二,暈冠一,交暈一,重暈一,白虹貫月一,五色雲一。
建炎四年十月己卯,暈生五色。
紹興二年四月壬申,暈於軫。五月乙亥,暈生五色。四年六月壬午,暈生珥。五年正月戊午,暈于東井。
乾道元年三月丁巳,暈周匝,著太微西扇星。三年五月壬午,生黃白暈,左右珥。四年三月壬寅,生黃白暈周匝。五年二月庚子,黃白暈周匝。
嘉泰三年七月壬午,白虹如半暈貫月中。
淳祐六年閏四月辛醜,暈五重。十月辛醜,生珥。八年二月戊子,暈生黃白。
寶祐四年三月乙卯,四月庚午,景定三年十月甲子,十二月辛酉,四年二月戊午,暈皆周匝。
德祐二年正月己卯,暈東井。
志第六天文六
○月犯五緯月犯列舍上
月犯五緯
建隆二年十一月癸未,月犯歲星。三年二月乙巳,又犯。
開寶三年九月乙卯,犯填星。
太平興國三年七月己亥,掩熒惑。八月甲戌,與太白合。八年七月辛巳,淩歲星。
端拱元年二月戊申,犯填星。辛亥,犯歲星。六月丁卯,掩填星。
淳化元年十一月丙申,與熒惑合。二年六月己醜,犯歲星。三年三月癸亥,與太白合。
九月戊午,掩熒惑。十二月甲申,與熒惑合。四年十月癸未,與辰星合。五年二月己亥,犯歲星。
至道元年三月乙卯,又犯。三年八月戊申,犯填星。十二月癸醜,犯歲星。
咸平元年三月乙丑,犯熒惑。五月己巳,掩歲星。七月甲子,又犯。十二月甲午,犯填星。二年二月戊子,犯太白。十一月乙未,犯熒惑。三年二月壬子,犯太白。九月辛醜,又犯。四年十月辛酉,掩熒惑。十一月己醜,又犯。五年二月癸巳,犯歲星。六年十一月癸卯,犯填星。十二月庚午,又犯。
景德元年八月壬申,犯填星。二年五月辛卯,犯填星。十二月癸未,犯歲星。
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丙子,犯歲星。三年十月丙辰,犯熒惑。四年正月丁醜,犯太白。二月壬辰,犯填星。八月丙寅,犯太白。五年三月癸未,犯填星。六月乙巳,又犯。六年正月壬子,犯填星。二月丙戌,犯歲星。四月辛巳,又犯。七月癸卯,又犯。十月甲申,犯太白。七年十二月丁醜,犯填星。八年三月己亥,犯填星。四月丙辰,掩熒惑。八月癸未,犯填星。九年五月己巳,犯歲星。十月戊戌,犯太白。十二月丙戌,犯熒惑。
天禧元年正月戊申,犯填星。三年四月乙未,犯熒惑。五月癸亥,又犯。九月己卯,犯歲星。四年二月乙未,又犯。三月癸亥,又犯。七月辛亥,犯太白。八月庚子,犯熒惑。五年五月辛卯,犯填星。九月己卯,又犯。
天聖三年正月丁未,犯熒惑。五年七月己未,犯歲星。八月丁亥,犯熒惑。十一月戊申,掩歲星。六年九月己酉,犯填星。
明道元年九月戊子,犯填星。
景祐二年四月丁巳,掩太白。
寶元元年三月己酉,犯填星。四月庚寅,犯歲星。
慶曆元年八月庚子,掩歲星。十月丙申,犯填星。四年七月壬午,犯熒惑。六年三月丙申,犯歲星。七月乙酉,又犯。
皇祐元年七月丙午,犯歲星。二年六月壬申,犯填星。四年十月己醜,犯歲星。
至和二年五月庚辰,犯填星。十一月己酉,犯歲星。十二月辛醜,犯填星,甲辰,掩歲星。
嘉祐元年三月丙寅,掩填星。閏三月癸巳,掩歲星。五月戊子,犯填星。二年四月庚申,犯熒惑。六月戊申,犯太白。己卯,犯熒惑。四年五月丁酉,犯太白。十月甲戌,犯熒惑。十二月甲戌,又犯;庚午,掩之。五年三月甲午,掩熒惑。六年閏八月辛醜,犯填星。十一月癸亥,又犯。八年七月壬戌,掩歲星。
治平四年正月辛亥,犯辰星。八月辛未,犯太白。癸酉,犯歲星。九月壬寅,犯太白。十月戊辰,掩填星,又犯熒惑。
熙甯元年二月丁巳,犯填星。四月壬子,犯歲星。五年四月癸亥,犯填星。閏七月庚申,犯熒惑。六年九月甲辰,掩太白。十年九月庚午,犯歲星。十二月壬辰,犯歲星。
元豐七年十月甲午,犯辰星。八年八月戊寅,犯填星。十一月戊戌,犯歲星。庚子,犯填星。
元祐三年七月庚午,犯太白。十月壬辰,犯歲星。四年三月丙子,又犯。七月辛卯,犯填星。十月癸醜,掩填星。六年九月癸卯,犯熒惑。十二月甲戌,掩歲星。八年十二月丁巳,犯熒惑。
紹聖元年六月甲戌,犯太白。九月辛酉,犯填星。十二月癸未,又犯。二年正月庚戌,又犯。三月壬申,又犯。三年九月戊戌,犯歲星。四年七月丁醜,犯熒惑。
元符二年八月壬辰,犯歲星。十一月辛巳、十二月戊申皆犯。三年六月癸卯,犯熒惑。
建中靖國元年五月辛未,犯填星。
崇甯元年七月丁亥,犯太白。五年二月戊子,犯熒惑。
大觀二年十二月戊子,犯熒惑。四年七月戊午,犯歲星。
政和元年正月己巳,犯歲星。
宣和元年正月乙卯,犯填星。三年八月戊申,犯熒惑。四年八月庚戌,犯填星。七年十一月乙酉,犯熒惑。
建炎四年六月戊寅,犯熒惑。
紹興元年九月己未,犯太白。六年五月壬午,犯填星。十六年六月庚申,掩填星。二十年二月乙未,犯歲星。二十四年八月戊子,犯歲星。二十七年六月甲辰,犯大白。三十年六月壬子,犯熒惑。三十二年正月癸巳,犯太白。二月己亥,犯歲星。
隆興元年三月丙申、四月丙子、七月戊戌,皆犯填星。
乾道元年十一月庚午,犯熒惑。四年十月庚子、十一月戊申,皆掩、犯熒惑。七年三月辛巳,又犯。
淳熙三年五月庚午,犯太白。六年十一月己未,犯歲星。九年十一月癸巳,犯太白。
慶元四年七月己亥,宿於歲星。
嘉泰三年四月,犯太白。四年十月辛醜,掩、犯歲星。十二月丙申,又掩、犯。
嘉定二年六月甲申,掩食填星,不見。乙丑,掩食熒惑。五年九月丁未,犯歲星。十二年八月甲申,犯熒惑。十三年十月辛酉,犯太白。十五年三月壬子,掩食太白。
端平二年正月丁酉,犯太白。
嘉熙元年四月丁亥,犯熒惑。五月丙辰,又犯。七月辛酉,犯歲星、填星。
淳祐元年二月癸酉,掩食熒惑。六年四月壬戌,犯太白。
寶祐四年正月乙巳,掩歲星。己酉,犯熒惑。六年八月癸未,又犯。
景定元年八月己酉,掩填星。三年十月己未,犯歲星。
月犯列舍
建隆三年四月壬辰,月犯輿鬼。庚子,犯氐。五月甲子,犯左執法。六月丙申,犯房第一星。十二月庚戌,入南斗魁。
乾德四年二月癸卯,犯五車。五年正月壬子,犯南斗魁。七月丁未,犯昴。十月己巳,掩昴。
開寶元年正月辛卯,犯昴。二年正月丙戌,犯昴。三年六月乙未,犯東井。十月癸未,犯天關。五年七月庚辰,犯東井。六年三月丁巳,犯畢大星。
太平興國五年七月乙丑,掩五諸侯。七年二月丙子,犯輿鬼。三月丙申,犯昴。八年三月癸未,入南斗魁。八月戊寅,犯昴。壬午,犯輿鬼。庚寅,犯角。十月癸未,犯東井。乙巳,犯心後星。九年正月庚申,掩五車東南。甲戌,入南斗魁。二月壬辰,犯七星。丁巳,犯五諸侯。丙午,犯輿鬼。五月甲寅,掩星第三星。六月壬寅,犯昴。七月甲子,又犯。癸酉,犯五諸侯第三星。九月丁未,犯南斗魁。甲子,犯昴。己巳,入輿鬼,掩積屍。十二月丙戌,掩昴。
雍熙二年正月庚午,入南斗魁。二月丙戌,犯輿鬼西北星。三月戊申,犯昴。四月乙丑,掩心後星。五月丙辰,犯房第二星。閏九月丁亥,掩昴。十月辛酉,犯軒轅,掩禦女。
端拱元年八月壬戌,掩建第一星。甲戌,掩建星。十二月乙亥,犯房。二年四月辛酉,犯角左星。
淳化元年四月丙辰,犯角大星。七月甲午,犯畢。丙辰,掩畢左股第二星。九月辛巳,犯牽牛。十一月乙未,犯角大星。二年四月庚辰,犯氐東南星。六月乙亥,入氐。十二月乙亥,犯畢。丙戌,入氐。三年十一月癸卯,入畢,掩大星。乙卯,入氐。四年九月癸巳,掩牽牛。閏十月丁未,入太微端門。五年正月丙寅,犯軒轅大星。五月丁未,入畢。十月庚子,淩軒轅大星。丙午,入氐,犯東北星。
至道元年六月辛巳,入太微。十一月乙卯,犯畢大星。甲子,入太微。三年九月癸未,入軒轅。
咸平元年六月壬辰,入太微。二年八月戊午,入南斗魁。九月癸巳,犯右執法。辛巳,犯軒轅。十月癸亥,犯昴。庚午,又犯太微屏星。三年二月乙丑,犯心中星。五月壬午,犯右執法。戊子,犯心中星。丙申,犯太微上相。六月丁未,與熒惑犯右執法。辛未,入畢。九月庚子,入太微。十月己巳,犯角右星。十二月丙寅,掩心。四年正月戊子,犯太微上將。丁酉,犯南斗魁。四月丁未,又犯。六月癸醜,掩房次相。八月乙巳,犯心後星。丙寅,犯軒轅大星。九月乙亥,犯南斗魁。丁酉,犯角大星。十月乙丑,犯五車。十一月乙未,犯心後星。十二月庚戌,犯五車。己未,犯角。壬戌,犯心前星。五年四月庚辰,犯心後星。五月戊申,犯南斗魁。七月壬寅,掩箕。甲寅,犯昴。八月庚午,犯南斗魁。辛醜,掩昴。丙戌,犯五諸侯。九月丙辰,犯軒轅大星。十月壬午,犯軒轅小星。甲申,犯右執法。十二月甲申,掩心前星。六年正月戊戌,犯昴。辛亥,犯房上將次將、心小星。三月丁未,犯心後星。五月甲午,犯軒轅大星。七月甲寅,犯五諸侯東南星。八月甲申,犯軒轅大星。九月癸卯,犯昴。己巳,犯五車。十月庚申,犯南斗魁。丙子,犯輿鬼。十一月戊戌,犯畢。
景德元年三月庚戌,犯輿鬼。四月辛未,入南斗魁。五月乙丑,入太微端門,犯屏星。六月甲子,掩心後星。丙子,掩昴。戊寅,犯五車東南星。九月戊子,犯南斗魁。十二月辛醜,犯房。二年正月乙卯,犯昴。七月甲寅,掩心中星。庚午,犯東井北轅。十一月庚申,犯輿鬼。辛未,犯心前星。三年二月己卯,犯昴。十一月己酉,又犯。四年六月壬午,掩南斗。戊午,犯天關。七月庚午,掩氐。辛未,犯房次相。八月甲寅,犯東井。九月己巳,犯建星。十二月丙戌,犯氐。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壬寅,犯建星。八月丁未,犯畢。戊申,犯天門。己酉,掩東井。九月癸亥,掩南斗杓。十一月甲午,犯牽牛。十二月丁酉,犯畢。丙午,掩角左星。己酉,犯房上相。二年八月丁亥,在氐。戊子,犯房。乙巳,入東井。九月壬申,又入東井。乙亥,犯軒轅。十月丙戌,犯建星。丁酉,犯畢。十一月丁卯,入東井。丙子,入氐。三年正月壬戌,入東井。丁卯,在執法南。庚午,犯氐距星。丙子,犯牽牛。二月丁亥,犯畢。閏二月辛未,犯牽牛。三月庚辰,入太微端門。甲申,犯東井。四月甲寅,在軒轅西南。五月丁亥,在氐西北。七月戊戌,犯畢大星。八月己醜,犯畢。戊辰,犯東井。十月庚申,犯畢。乙丑,在軒轅西南。戊辰,犯左執法。庚午,入亢距星。十一月丙申,犯進賢。十二月丁巳,犯東井。四年正月壬午,犯畢。三月乙酉,入太微。五月癸未,在氐。戊子,犯牽牛。六月庚戌,入氐。戊辰,在東井。七月戊寅,犯西鹹。癸未,犯牽牛。癸巳,掩畢大星。八月乙巳,在氐。己酉,犯建。庚戌,犯牽牛。十月乙卯,犯畢。辛酉,犯軒轅禦女。十一月乙酉,犯東井。十二月戊午,入太微,掩左執法。己未,在進賢西南。辛酉,入氐。五年二月戊申,入東井。壬子,入太微。癸醜,犯執法。三月庚辰,入太微,犯屏星。五月甲戌,犯太微上將。壬午,犯建。癸未,犯右執法,六月壬寅,又犯。丙午,入氐。七月丁醜,犯建星。戊寅,犯牽牛。八月己酉,犯建星。乙卯,犯畢。九月乙酉,入東井。十月庚子,犯牽牛。庚戌,犯畢。戊午,入太微。閏十月丁醜,犯畢。丙戌,入太微端門。十一月丁未,入東井。丁巳,入氐。十二月庚辰,入太微。六年正月壬寅,入東井。二月己巳,又入。癸酉,犯軒轅大星。乙亥,入太微。三月壬寅,又入。四月甲子,在東井。戊辰,犯軒轅大星。庚午,入太微。犯右執法。甲戌,入氐。五月丁未,入太微。甲辰,昏度犯南斗。七月己亥,犯牽牛。庚戌,犯畢。癸醜,掩東井。八月丙戌,入太微端門。九月丁未,犯東井。甲寅,入太微。十月辛未,入畢。庚申,入太微。乙酉,入氐。十一月己亥,犯畢。壬寅,入東井。甲辰,犯輿鬼。辛亥,入氐。十二月己巳,犯東井。七年二月甲子,又入。三月庚寅,犯天關。丁酉,入太微。四月己巳,入氐。六月庚申,入太微。甲子,入氐。丁卯,犯南斗杓。庚辰,入東井。七月丁未、九月壬寅,又入。十一月癸卯,入太微。癸亥,掩天關。八年正月己醜,犯畢。二月己未,掩東井。乙丑,入太微。三月乙酉,掩天關,又入太微。閏六 月壬寅,掩東井。七月乙卯,犯罰星。壬申,犯輿鬼。八月辛巳,入氐。壬午,犯鉞。癸卯,入太微。十月壬辰,入東井。辛醜,入氐。十二月丁酉,又入。戊戌,犯房上相。九年正月甲寅,在東井。庚申,犯太微右執法。二月戊子,在太微。三月甲寅,又入。四月丙子,在東井。戊寅,犯輿鬼。癸未,入太微。己醜,掩天江第二星。五月甲寅,在氐。七月乙丑,掩東井。八月丙申,犯軒轅第五星。戊戌,犯太微屏星。
九月丁未,犯南斗。十月戊子,犯五諸侯。壬辰,犯太微。十一月甲子,在氐。丁卯,犯天江。十二月丁亥,入太微。
天禧元年三月丙午,犯輿鬼。戊午,犯南斗杓。四月丁醜,入太微。辛巳,入氐。五月甲辰,犯太微。六月丙子,入氐。七月庚子,入太微,犯上相。九月庚申,入太微。十月甲申,犯輿鬼。戊子,入太微端門。十一月丙辰,犯太微上相。十二月壬午,犯右執法。二年正月甲寅,入氐。戊午,犯南斗距星。二月丁醜,犯太微屏星。三月乙巳,入太微。六月壬辰,入太微西垣。己亥,犯房。八月乙卯,入太微。九月癸未,入太微,犯屏星。十月庚戌,入太微。三年五月壬戌,又入。八月壬辰,入南斗魁。癸卯,犯昴。九月己卯,入太微。十月癸卯,犯軒轅次星。乙巳,犯右執法。丙午,犯角大星。十一月癸酉,入太微。戊寅,犯房。四年正月庚辰,掩昴。二月壬寅,犯箕。癸卯,犯南斗。三月癸亥,犯右執法。乙丑,掩角右星。戊辰,掩心後星。庚午,入南斗魁。四月乙未,掩房次將。丙申,犯天江。丁酉,犯箕。戊戌,掩南斗魁。五月癸亥,掩心後星。乙丑,入南斗魁。六月丁亥,犯角南星。十一月庚申,掩昴。丁卯,犯軒轅大星。辛未,掩角距星。閏十二月庚申,犯輿鬼。戊辰,犯房。辛未,犯南斗魁。五年正月壬午,掩昴。甲申,掩五車東南星。壬辰,犯房上相。丙申,掩心後星。戊戌,入南斗魁。二月己未,入太微端門。三月丙午,犯太微屏星。癸巳,犯南斗。五月庚子,犯五車東南星。六月庚午,犯五諸侯。七月辛巳,掩昴。八月壬戌,犯五車東南星。九月戊子,犯昴。壬辰,犯五諸侯。乙未,掩軒轅大星。十月乙卯,掩昴。丁巳,犯五車。戊午,掩東井。
乾興元年正月丁醜,犯昴。己卯,又犯五車東南星。辛卯,犯房。四月丙辰,犯南斗魁第二星。五月癸未,犯南斗。七月戊寅,又犯。辛卯,犯東井。癸巳,犯輿鬼。十一月己卯,犯五車。
天聖元年正月壬申,犯昴。丁亥,掩心大星。五月丙子,掩房。六月丙午,犯南斗魁。閏九月乙巳,犯昴。二年二月丁卯,犯鬼,因掩積屍。四月辛未,掩房南星。六月丁卯,犯天江。戊寅,犯昴下三星。八月己卯,掩軒轅大民星。十月庚午,犯井鉞。辛巳,犯氐。三年六月甲子,犯建。丙子,犯東井。七月戊子,犯房。八月丙子,又犯。九月丁亥,犯建。十二月辛酉,犯東井。四年正月戊子,犯東井。十月己醜,犯東井。十二月丁亥,犯畢距星。五年九月癸卯,犯建。丁巳,犯東井。十月壬申,犯牽牛中星。甲申,犯東井。辛卯,掩角南星。壬辰,入氐。十一月庚申,犯氐。六年正月癸醜,犯角南星。二月甲戌,犯東井。戊子,犯牽牛。六月壬申,又犯氐。七月丙辰,犯畢。巳卯,犯東井。七年四月庚子,犯氐。六月庚戌,掩畢。九月壬申,犯畢距星。八年六月乙巳,犯畢。十月甲午,掩畢柄第二星。九年八月辛醜,犯軒轅大星。九月壬戌,犯畢。十月戊戌,犯右執法。十一月甲申,掩畢大星。丁酉,犯氐。
明道元年二月丙午,犯畢大星。六月壬戌,又犯。七月壬辰,犯東井。九月癸巳,入太微。
十月乙卯,犯鬼西南星。十一月戊子,犯謁者。二年二月辛醜,入畢口。八月巳亥,入氐。
九月戊子,入太微。十二月丁未,犯積屍。
景祐元年閏六月丁卯,掩東鹹。庚辰,犯畢。八月甲子,犯南斗。十一月庚戌,犯房。十二月壬申,入太微。二年二月丙寅,又入。四月己未,犯鬼。六月丙辰,入太微。九月乙巳,又入。三年六月己卯,犯氐。八月乙卯,犯南斗。四年六月壬午,犯南斗魁。
寶元元年三月戊申,入太微。四月丁醜,犯角。庚辰,犯心前星。六月乙亥,犯心。八月辛未,犯箕。二年五月癸卯,犯心大星。十月壬戌,犯南斗。
康定元年四月辛卯,犯軒轅大星。七月癸亥,犯南斗。十一月己巳,犯軒轅禦女。十二月己醜,犯昴。
慶曆元年正月辛未,犯房次將。六月庚子,犯昴。癸卯,犯東井。七月丙辰,掩心後星。戊午,掩南斗天相。八月庚子,犯積屍。九月己巳,犯軒轅禦女。二年二月甲申,犯輿鬼。四月戊子,犯房次將。三年七月戊子,犯東井。九月癸未,入東井。丙戌,犯軒轅右角。四年七月甲申,犯東井。八月癸醜、十月丙午又犯。五年十二月癸酉,犯房上相。六年七月壬午,犯左角。丁亥,犯鬥天府。九月甲申,犯牛。十一月己醜,犯畢距星。辛卯,犯東井。庚子,犯氐距星。七年七月己卯,犯氐。八月壬戌,犯畢大星。乙丑,犯東井。八年二月癸酉,犯畢,六月己醜,又犯。十一月丙午,掩畢。
皇祐元年二月戊辰,又掩。五月庚子,犯太微上相。癸卯,入氐。七月戊戌,犯氐。九月丙午,犯畢。十一月辛醜,掩畢。十二月戊辰,犯畢。二年三月丁酉,犯軒轅大星。八月庚申,入氐。壬申,入東井。十一月丙申,犯畢。巳酉,入氐。十二月辛卯,犯畢大星。三年三月癸醜,犯畢。四月己醜,入太微。癸巳,入氐。六月壬寅,犯畢。九月甲子,犯畢距星。四年正月丙辰,犯東井。八月丙申,犯輿鬼。五年八月丁巳,犯東井。
至和二年二月辛醜,犯氐。壬寅,犯心前星。閏三月癸巳,犯太微左執法。丙申,犯氐。五月壬辰,掩心前星。七月己醜,犯南斗。壬辰,犯壁壘陣。八月甲戌,犯軒轅大星上第二星。
嘉祐元年十一月己醜,犯昴。庚子,犯角左星。癸卯,犯心。十二月,犯房。二年四月庚申,犯心。己卯,又犯。七月己卯,犯角大星。九月丁醜,犯心後星。己醜,犯昴。戊戌,犯太微西垣上將。三年正月庚寅,犯左角。二月癸卯,入鬥魁。三月乙亥,犯五車東南星。四月乙巳,犯五諸侯東星。乙卯,掩房距星。五月乙酉,掩南斗距星。戊子,掩壁壘陣。七月庚辰,入南斗魁。辛卯,犯五車東南星。八月辛亥,犯壁壘陣。辛酉,犯五諸侯。壬戌,犯輿鬼。甲子,犯軒轅大星。九月甲戌,掩箕。己卯,犯壁壘陣。甲申,犯昴。丁亥,犯東井。十一月甲戌,犯壁壘陣。己卯,犯昴。癸未,犯五諸侯。丙戌,掩軒轅大星。十二月甲寅,犯軒轅左角少民。閏十二月已卯,犯輿鬼。四年正月戊申,掩軒轅大星。丙辰,犯心後星。二月庚午,犯五車。四月庚寅,掩昴。五月乙巳,犯房距星。戊申,掩南斗魁。辛亥,犯壁壘陣。六月癸酉,掩心後星。八月癸酉,犯壁壘陣。九月丁未,犯昴。十月丁醜,犯東井。己卯,犯輿鬼。辛巳,犯軒轅禦女。十一月己酉,犯軒轅左角少民。十二月己巳,掩昴。甲戌,掩輿鬼。五年正月癸卯,犯軒轅禦女。辛亥,犯心。三月辛卯,犯昴。乙巳,犯心後星。戊申,犯南斗距星。四月癸亥,掩輿鬼西北星。癸酉,犯心。五月庚子,犯房距星。六月戊辰,犯心。七月庚戌,掩東井。八月壬戌,犯房距星。乙丑,犯南斗。九月庚寅,夜漏未上,掩心中央大星。壬寅,掩昴。十一月丁酉,犯昴。十二月丁卯,犯東井。己巳,犯輿鬼。戊寅,犯房距星。六年正月丙午,掩心大星。二月己未,犯昴。三月己醜,犯東井。七月庚寅,掩心大星。辛卯,犯天江。癸卯,犯昴。八月庚午,掩昴。癸酉,掩東井。九月乙丑,犯昴。十月乙未,犯東井。十一月庚申,犯昴。七年三月乙卯,犯軒轅右角。六月己亥,犯天街。八月己卯,犯房距星。九月丙辰,犯軒轅右角。十二月乙酉,犯井鉞。八年二月庚辰,犯東井。庚寅,犯房。三月丁未,犯井鉞。六月癸未,犯建。七月庚戌,又犯。八月甲戌,犯房。己卯,犯牽牛。辛卯,犯東井。九月乙未,又犯。十一月癸醜,又犯。
治平元年正月丁未,犯天關。戊申,犯東井。三月庚戌,犯角。丁巳,犯牽牛中星。四月己巳,犯天關。庚午,犯東井。閏五月戊戌,犯氐。七月甲申,掩畢。八月甲寅,入東井。九月庚辰,犯天關。十月丙申,犯牽牛中星。丙午,犯畢。戊申,犯東井。二年正月戊寅,犯左角。二月丁未,入氐。辛亥,犯建。壬子,犯牽牛。三月丙寅,犯東井。四月癸巳,入東井。五月己巳,掩氐距星。甲申,犯畢。六月丁酉,入氐。甲寅,入東井。七月戊辰,犯建。壬午,入東井。八月丙午,犯畢。己酉,入東井。十月庚寅,犯牽牛中星。庚子,犯畢。壬寅,犯東井。十一月戊辰,犯畢。辛未,入東井。三年十一月癸亥,掩畢右股。丁醜,犯罰。十二月甲辰,掩西鹹。四年正月庚申,入東井。甲子,犯軒轅大民。二月己酉,犯畢西第二星。戊子,入東井。癸巳,犯靈台。丁酉,犯亢。癸卯,犯牽牛。三月乙卯,入東井。閏三月庚辰,犯畢大星。癸未,入東井。四月庚戌,又入。己未,犯亢距星。庚申,入氐。壬戌,犯天江。甲子,犯建。乙丑,犯牽牛。五月甲申,犯左執法。戊子,入氐。辛卯,犯建。辛醜,犯畢北第四星。甲辰,入東井。六月乙卯,入氐。己未,掩建東第二星。辛未,入東井。八月庚戌,犯氐。乙卯,犯牽牛。癸亥,犯畢。庚午,犯軒轅禦女。辛未,犯靈台。壬申,犯右執法。九月庚辰,犯南斗西第一星。辛巳,犯建南第三星。壬午,又犯牽牛。辛卯,犯畢大星。癸巳,入東井。十月戊午,犯畢西第三星。辛酉,入東井。甲子,犯軒轅大民。丙寅,犯靈台。丁卯,犯右執法。戊辰,犯上相。庚午,犯亢距星。辛未,入氐。十一月己卯,犯壁壘陣。戊子,入東井。壬辰,犯軒轅禦女。十二月乙卯,犯東井西南第二星。庚申,犯軒轅少民。辛酉,入太微。戊辰,掩西鹹第一星。庚午,犯建星。
熙甯元年正月庚辰,犯畢右股第二星。二月丁巳,入太微。庚申,入氐。三月癸未,入太微。四月壬子,犯東上相。甲寅,犯亢第三星。乙卯,入氐。五月丙子,犯軒轅禦女。癸未,掩氐北第二星。甲申,犯罰南第一星。六月乙巳,犯西上相。庚戌,入氐。丙寅,入東井。
七月癸酉,入太微垣軌道,無所犯。丙子,犯亢距星。甲午,入東井。八月乙巳,掩氐東北星。丙午,犯罰北第二星。辛酉,入東井。九月戊子,入東井。壬辰,犯軒轅禦女。甲午,入太微。十月乙巳,犯牽牛。丙辰,入東井。庚申,犯軒轅少民。辛酉,入太微。十一月辛巳,犯畢大星。癸未,犯東井西第二星。己醜,入太微。十二月戊申,犯畢。甲寅,犯軒轅禦女。丙辰,入太微。辛酉,犯氐。二年正月戊寅,入東井。癸未,犯西上相。戊子,入氐。二月己酉,犯軒轅大星。甲寅,犯亢距星。乙卯,入氐。三月丙子,犯軒轅大星。戊寅,入太微。癸未,犯氐東北星。四月庚子,入東井。庚戌,入氐。五月甲戌,犯東上相。壬辰,掩畢大星。六月乙巳,入氐。己未,犯畢。七月壬申,入氐。辛巳,入羽林軍。己醜,入東井,犯東南第二星。八月甲寅,犯畢大星。丙辰,入東井。九月辛巳,犯畢。丁亥,犯軒轅大星。己醜,入太微。十月壬寅,犯壁壘陣。辛亥,犯東井東北第三星。丙申,入太微。十一月己巳,犯壁壘陣。丙子,犯畢。戊寅,入東井。癸未,犯靈臺北第一星。甲申,入太微。閏十一月丙午,入東井。十二月辛未,犯畢大星。癸酉,犯東井西北第二星。戊寅,入太微,三年正月丙午,又入。庚戌,入氐。二月戊辰,入東井。甲戌,入太微。戊寅,入氐。壬午,犯建。三月癸巳,犯畢。庚子,入太微;四月戊辰,又入。壬申,入氐。五月乙未,入太微。甲辰,犯建西第一星。六月癸亥,入太微。丁卯,入氐。七月己亥,犯建。辛亥,犯東井鉞星。八月乙丑,犯天籥。己卯,犯東井東第二星。九月乙巳,掩天關。丙午,犯東井距星。戊申,犯輿鬼東北星。辛亥,入太微。十月丙寅,犯羽林軍。癸未,入氐。十一月癸巳,入羽林軍。辛醜,入東井。丙午,入太微。戊申,入氐。十二月癸酉,犯西上將。四年正月辛卯,犯畢。乙未,犯天關。辛醜,入太微。癸卯,掩、犯平道東星。甲辰,犯亢。乙巳,入氐。二月辛酉,犯畢距星北第二星。癸亥,掩、犯東井距星。戊辰,入太微。甲戌,犯東鹹。三月甲午,犯軒轅大星北一星。庚子,入氐。四月丁卯,又入。庚午,犯天江。丙子,入羽林軍。五月庚寅,入太微。甲辰,入羽林軍。六月戊午,入太微。癸亥,犯鍵閉。七月丙戌,入太微。己醜,入氐。八月甲子,犯壁壘陣第一星。九月乙巳,犯軒轅。丁未,入太微。十月辛酉,入羽林軍。丁卯,犯畢北第三星。己巳,犯東井。甲戌,入太微。丁醜,犯亢距星。戊寅,入氐。十一月戊子,入羽林軍。壬寅,入太微。十二月壬戌,
犯畢距星。甲子,犯東井東北第一星。丁卯,犯軒轅大星北一星。五年正月丁酉,入太微。庚子,入氐。二月壬戌,犯軒轅大星北一星。甲子,入太微。三月丙戌,犯東井東北第一星。甲午,犯亢距星。乙未,入氐。五月甲申,掩軒轅大星。丙戌,入太微。六月乙卯,犯平道東星。丙辰,掩犯亢距星。丁未,入氐。戊午,犯房北第一星。辛酉,犯南斗距星。七月癸巳,犯羽林軍西一星。閏七月甲寅,犯天江東第三星。辛酉,入羽林軍。八月癸卯,入太微。九月乙卯,入羽林軍。壬戌,犯天街南星。十月癸未,入羽林軍。甲申,犯壁壘陣東第一星。乙未,掩軒轅大星北一星。十一月庚戌,入羽林軍。己未,犯東井東北一星。甲子,入太微。丁卯,犯亢距星。戊辰,入氐。己巳,犯鉤鈐東星。六年正月壬子,犯諸王西第一星。庚申,入太微。癸亥,入氐。甲子,犯東鹹西南第二星。乙丑,犯天江西南第二星。二月己卯,犯天街西南星。乙酉,犯軒轅大星北一星。庚寅,入氐。三月甲寅,入太微。戊午,入氐。
四月辛巳,入太微。癸未,犯進賢。癸巳,犯羽林軍。五月己酉,入太微。六月辛巳,犯東鹹西一星。七月甲辰,入太微。丁未,入氐。戊申,犯房北第一星。辛亥,掩南斗西第五星。八月癸未,入羽林軍。甲申,犯壁壘陣東第二星。戊戌,入太微。九月甲辰,犯天江南第二星。乙丑,入太微。十月辛巳,犯外屏西第五星。甲申,犯月星。癸巳,入太微。丙申,入氐。十一月丙午,犯壁壘陣西北星。壬子,犯天街南星。十二月己卯,掩月星。辛巳,犯司怪北第二星。丁亥,入太微。七年正月乙卯,入太微,二月壬午,又入,三月己酉,又入。辛亥,犯進賢。癸醜,入氐。乙卯,犯天江南一星。四月乙亥,掩軒轅大星北一星。五月甲辰,入太微。六月辛未,又入。己卯,犯南斗西第五星。己醜,掩、犯天陰北第一星。庚寅,犯天街北星。七月甲辰,犯心大星。己酉,犯壁壘陣西第一星。丙辰,犯天陰西南星。八月己卯,犯壁壘陣東第四星。辛卯,犯軒轅大星北一星。九月戊申,犯外屏西第三星。辛亥,犯天陰中央星。十月戊寅,犯天陰西南星。己卯,犯月星。戊子,入太微。十一月丙辰,犯左執法,又入太微。十二月癸酉,掩、犯天陰第三星。八年正月癸卯,犯司怪北一星。乙巳,犯五諸侯西第四星。庚戌,入太微。二月戊辰,犯昴距星。丁醜,入太微。戊寅,犯左執法。甲申,犯箕東北星。四月壬申,入太微。丁醜,犯心距星。壬午,犯壁壘陣。閏四月己亥,入太微。辛亥,入羽林軍。壬子,犯壁壘陣東北第一星。丙辰,犯天陰西南星。五月丁卯,犯右執法。辛巳,犯外屏西第二星。六月甲午,入太微。巳亥,犯日星。壬寅,入南斗魁。丙午,入羽林軍。七月庚午,犯狗國西南星。癸西,入羽林軍。己卯,犯昴西南第二星。癸未,犯五諸侯。八月甲午,犯心距星。辛醜,入羽林軍。十月戊戌,犯外屏西第三星。庚子,犯天陰西北星。己酉,犯長垣南一星。庚戌,犯西上將。十一月丁醜,犯靈臺北第一星。庚辰,犯角距星。十二月庚戌,犯日星。九年正月辛未,犯長垣南一星。四月庚子,犯心大星。五月丁卯,犯房距星。壬申,犯壁壘陣。甲戌,又犯。六月乙未,掩心東星。庚子,犯壁壘陣西第五星。丙午,犯天陰西北星。七月甲戌,犯昴東北星。戊寅,犯五諸侯東一星。八月癸巳,掩狗國西北星。乙未,犯壁壘陣西第五星。癸卯,犯五車西南星。九月丁巳,犯心東星。壬戌,犯壁壘陣西南星。丙寅,犯外屏西第二星。辛未,犯司怪北第一星。丁醜,犯靈台南第二星。十月辛卯,犯壁壘陣西第八星。庚子,犯五諸侯西第四星。
十一月庚申,犯外屏西第一星。十二月乙未,犯五諸侯東一星。丙申,犯輿鬼東北星。戊戌,犯軒轅大星。己亥,掩靈台南第二星。丙午,犯心東星。十年正月戊午,犯昴西北一星。乙亥,犯箕東北星。二月庚子,犯房距星。癸卯,入南斗。甲辰,犯狗國東北星。四月甲辰,犯外屏西第一星。六月庚寅,犯心東星。丙申,犯壁壘陣西一星。七月癸酉,犯五諸侯東一星。八月庚寅,犯壁壘陣西第二星。戊戌,犯五車東南星。九月辛酉,犯外屏西第一星。丙寅,犯司怪北第一星。十月乙酉,犯壁壘陣西第四星。己亥,犯靈臺北第二星。癸亥,犯積薪。十二月癸未,犯外屏西一星。丙戌,犯昴西北星。辛卯,掩輿鬼西北星。辛醜,犯心東星。
元豐元年正月壬戌,犯明堂東北星。辛未,掩南斗西第五星。閏正月戊子,犯軒轅少民。乙未,犯房距星、次相。二月壬子,犯五諸侯東一星。癸亥,犯心大星。三月癸巳,入南斗,掩東第二星。四月丁巳,犯房南第二星。庚申,入南斗。庚午,犯昴西北星。五月乙酉,犯心東星。六月乙卯,犯南斗東南第一星。七月甲午,犯司怪北第二星。九月癸巳,犯軒轅禦女。十月庚戌,犯雲雨東北星。丙辰,犯司怪北一星。丁巳,犯東井東北第一星。戊午,犯積薪。十一月丙戌,犯輿鬼,又犯積屍。十二月己酉,犯昴西北星。癸亥,犯心星。丙寅,犯狗西星。二年正月乙卯,犯東井東北第一星。辛巳,犯輿鬼距星,又入犯東南星並積屍。甲申,犯靈台。二月庚戌,犯軒轅禦女。辛亥,犯靈台南一星。三月辛未,犯昴西北星。壬午,犯天門東星。乙酉,犯心大星。四月乙卯,犯南斗。五月己卯,犯日星,犯房距星。六月甲辰,犯天門東星。甲寅,犯泣西星。七月己卯,犯羅堰。癸未,犯雲雨東北星。壬辰,犯輿鬼西南星。八月辛酉,犯軒轅禦女。九月庚午,犯天江。甲戌,犯羅堰。丙子,犯泣西星。壬午,犯昴距星。十月乙巳,犯雲雨西南星。庚戌,犯天街東北星。十一月丁醜,犯昴距星。己卯,犯司怪。庚辰,入東井。辛巳,犯水位。十二月戊申,犯天樽東北星。庚戌,犯軒轅大民,又犯酒旗。三年正月壬申,掩昴宿東北星。甲戌,犯司怪。乙酉,犯心距星。
二月壬寅,入東井。乙巳,犯軒轅大民。三月庚午,犯天樽南星。丁醜,犯天門。庚辰,犯心大星。壬午,犯南斗。四月丁未,犯心距星。壬子,犯牽牛南星及羅堰。五月己巳,犯明堂西第二星。甲戌,犯日星,又犯房。己卯,犯牽牛。壬午,犯虛梁西第一星。六月己亥,犯泣西星。戊午,犯東井距星。七月己巳,犯心距星。戊寅,入雲雨。癸未,犯昴。八月丙申,犯日星。甲辰,犯虛梁。九月辛未,犯泣西星。戊寅,犯天街東北星。庚辰,犯東井距星。辛巳,犯天樽南星。閏九月丙申,犯牽牛南星。庚子,犯雲雨西北星。乙巳,犯昴。丁未,犯司怪南第二星。戊申,入犯東井東北第三星。辛未,犯酒旗。十月辛酉,犯氐。壬戌,犯天陰西北星。十一月乙未,犯雲雨。庚子,犯昴。庚戌,犯天門。十二月壬戌,犯雲雨西北星。庚午,入東井。癸酉,犯軒轅右角。乙亥,犯明堂。辛巳,犯天江。癸未,犯建西第二星。四年三月壬辰,入東井。五月辛亥,犯月星。六月己巳,犯羅堰西第二星。己卯,犯諸王西第二星。辛巳,入東井。七月戊申,犯東井鉞星。八月庚申,犯天江西南第三星。壬戌,犯建西第三星。癸酉,犯月星。己卯,犯軒轅大民。九月己醜,犯建西第一星。庚寅,犯天雞東南星。辛卯,犯羅堰北第二星。十月辛酉,掩、犯虛梁西第三星。壬戌,犯雲雨西北星。戊辰,犯天街西南星。庚午,犯東井西北第三星。十一月甲午,犯天陰西南星。乙未,犯月星。戊戌,入東井。癸卯,犯明堂西第二星。戊申,犯東鹹西南第二星。己酉,犯天江東北第二星。十二月癸亥,犯天街西南星。乙丑,犯東井西北第二星。五年正月辛卯,犯諸王東第二星。癸巳,犯東井東南第二星。二月庚申,入東井。辛酉,犯水位星西第一星。三月戊子,入東井。庚子,犯建西第一星。五月乙酉,犯酒旗南第二星。甲午,犯天籥西北星。己亥,犯虛梁西第二星。六月丙子,入東井。七月丁亥,犯東鹹西第二星。辛卯,犯牽牛距星。甲午,犯虛梁西第二星。甲辰,入東井。八月甲寅,犯鉤鈐西星。甲子,犯外屏西第一星。辛未,入東井,九月戊戌,又入。十月壬子,犯建西第五星。癸醜,犯牽牛距星。丁巳,犯雲雨西南星。甲子,犯諸王西第五星。十一月癸未,犯虛梁西第二星。丙戌,犯外屏西第一星。癸巳,入東井。甲午,犯水位星西第一星。十二月己未,犯天關。庚申,入犯東井。六年正月己卯,犯雲雨西星。乙酉,犯畢距星。丁亥,犯司怪南第一星。戊子,入東井。二月乙卯,又入。壬申,犯虛梁西第三星。三月癸未,入東井。四月庚戌,又入 。己未,犯氐距星。五月乙未,入雲雨。七月丙辰,犯虛梁西第一星。八月丁醜,犯鍵閉。辛巳,犯牽牛距星。乙酉,入犯雲雨東北星。癸巳,犯東井西北第二星。九月辛亥,犯虛梁西第三星。戊午,掩畢距星。辛酉,入東井。甲子,犯酒旗南第二星。十月戊子,入東井。十一月乙卯,又入。乙丑,入氐。丙寅,犯房北第一星。十二月庚辰,掩、犯畢距第二星。七年正月辛亥,犯水位星西第一星。丙辰,犯明堂。二月戊寅,入東井。丁亥,入氐。辛卯,犯建。三月壬寅,犯畢距星。乙巳,入東井。戊申,犯酒旗。四月戊寅,犯明堂東北第一星。壬午,入氐。丁亥,犯羅堰。壬辰,犯外屏西第二星。六月壬午,犯羅堰南第二星。七月辛酉,入東井。八月戊子,入犯東井。九月丙辰,入犯東井東南第一星。十月壬午,犯司怪南第一星。癸未,入東井。己醜,犯明堂。甲午,犯心大星。十一月庚戌,入東井。十二月辛未,犯外屏西第二星。乙亥,入犯畢。辛巳,犯酒旗。戊子,入氐。己醜,犯罰。八年正月壬寅,犯畢西第二星。乙巳,入東井。乙卯,入氐。二月壬申,入東井。甲申,犯東鹹東第一星。
三月庚戌,入氐。辛亥,犯罰。甲寅,犯建星西第五星。乙卯,犯牛距星。庚午,犯畢。四月丁卯,入井。五月己酉,犯天雞西北星。六月壬申,入氐。丙子,犯建星西第四星。七月甲辰,犯天雞。癸醜,犯畢,又行入畢。丙辰,入井。八月丁卯,入氐。辛未,犯建星西第四星。壬申,犯牛距星。甲戌,犯泣東星。九月辛亥,入井,犯東南第一星。十月丁卯,犯羅堰北一星。乙亥,犯畢西第二星。戊子,入氐。十一月甲午,犯牛距星。癸卯,入畢,又犯畢大星。乙巳,入井。己酉,犯軒轅禦女。癸醜,犯進賢。十二月丁卯,犯外屏。庚午,掩畢距星。
志第七天文七
○月犯列捨下
元祐元年正月丁酉,犯畢。庚子,入井。乙巳,犯靈台。丙午,犯右執法。己酉,犯亢。丁卯,入東井。戊辰,犯水位。甲戌,犯左執法。乙亥,犯進賢。戊寅,犯氐。閏二月壬辰,掩畢。乙未,入東井。乙巳,入氐。三月壬申,又入。戊辰,犯右執法。戊寅,犯羅堰。四月癸巳,犯軒轅禦女。辛醜,犯罰。甲辰,犯建。五月癸亥,入太微。丁卯,入氐。辛巳,犯畢。六月庚寅,入太微。辛亥,入井。七月戊午,入太微。壬戌,入氐。八月癸卯,入畢,犯畢大星。九月辛酉,犯建星。丁醜,犯軒轅少民。戊寅,犯上將,又入太微。己卯,入太微。十月丁酉,犯天廩。戊戌,犯畢,入畢內。庚子,犯井。乙巳,犯靈台。丙午,入太微垣,犯右執法。丁未,犯太微垣東扇上相星。十一月戊辰,入井。癸酉,行入太微。甲戌,犯左執法。戊寅,入氐。十二月癸巳,犯天高,又犯附耳。乙巳,犯井。丙申,犯水位。己亥,犯軒轅左角。辛醜,入太微。壬寅,犯太微東扇上相。乙巳,入氐。二年正月壬戌,犯井。戊辰,入太微。癸酉,入氐,犯東北星。甲戌,犯罰。二月庚寅,入井。乙未,犯太微上將。庚子,入氐。三月丁巳,入井。戊午,犯水位。辛酉,犯軒轅左角。乙丑,犯平道。丁卯,入氐。壬申,犯建。四月戊子,犯軒轅大星,掩禦女。己醜,犯靈台。庚寅,入太微。甲午,入氐。丙申,犯罰星。五月戊辰,犯羅堰。辛未,犯壁壘陣。六月乙酉,入太微。己醜,入氐。己亥,犯壁壘陣。甲辰,犯附耳。丙午,入井。七月丁巳,犯氐。庚午,犯天廩。辛未,入犯畢。癸酉,犯井。丁醜,犯軒轅大星。八月甲申,入氐。庚寅,犯牛。甲午,犯壁壘陣。乙丑,犯天廩。丙寅,掩、犯畢大星。戊辰,入井。壬申,犯軒轅左角少民。癸酉,犯上將。甲戌,入太微。十月乙酉,犯羅堰。戊子,犯壁壘陣。辛醜,入太微。乙巳,入氐。十一月甲寅,犯壁壘陣。甲戌,犯罰星。十二月戊子,犯畢。乙未,犯靈台,又犯上將,入太微。三年正月戊午,入東井。己未,犯水位。甲子,入太微。二月乙未,入犯氐西北星。三月壬子,犯東井西扇北第二星。丁巳,犯靈台南第三星。庚申,犯平道。四月乙酉,入太微,犯內屏。辛卯,犯東鹹。甲午,犯建。丁酉,犯壁壘陣。五月壬子,入太微垣。辛酉,犯建。辛未,犯天廩。六月甲申,入氐。壬辰,犯壁壘陣。七月癸醜,犯東鹹。己未,犯壁壘陣。丁卯,犯天高。己巳,入東井。庚午,犯水位。八月己卯,入氐。己醜,犯壁壘陣。庚寅,犯天溷。癸巳,犯天廩。甲午,入畢。乙未,犯天關。丙申,犯東井 北第二星。戊戌,犯鬼距星。九月辛酉,犯畢。癸亥,犯司怪。甲子,犯天樽。十月甲申,犯壁壘陣。己醜,犯天高。己卯,入東井。犯東扇北第三星。壬辰,犯水位。丙申,入太微。十一月戊午,入東井,犯西扇北第二星,己未,犯天樽西北星。庚申,入鬼,犯積屍氣。癸亥,入太微。十二月辛卯,又入之。閏十二月辛未,入畢。癸醜,犯東井西扇北第二星。甲寅,犯天樽。戊午,入太微,犯內屏。己未,犯太微三公。庚申,犯平道。四年正月丙戌,入太微。庚寅,犯氐。辛卯,犯罰。二月戊申,入井。壬子,犯長垣。癸醜,入太微,犯內屏。甲寅,犯三公。乙卯,犯平道東星。丁巳,入氐。三月丙子,犯天樽。丁醜,入鬼,犯積屍氣。庚辰,入太微。乙丑,入氐。丁亥,犯天江。四月戊申,入太微。壬子,入犯氐。乙卯,犯天籥。壬戌,犯壁壘陣。五月乙亥,入太微。丁醜,犯平道。己卯,入氐。六月癸卯,入太微。丙午,入氐。己未,犯外屏。壬戌,犯畢。甲子,犯井。乙丑,犯天樽。七月甲戌,入氐。乙亥,犯罰。癸未,入羽林軍。甲申,犯壁壘陣。八月辛醜,入氐。己未,入井。九月甲申,犯畢。丙戌,入犯井。戊子,犯鬼。辛卯,入太微。十月癸醜,犯井鉞。乙卯,犯水位。己未,入太微。十一月己卯,犯畢。辛巳,入井。丙戌,入太微,犯內屏。十二月丙辰,犯亢。丁巳,入氐。五年正月丙子,犯東井。戊寅,犯輿鬼。辛巳,入太微,犯內屏。乙酉,入氐。丙戌,犯東鹹。丁亥,犯天江。二月癸卯,犯鉞,又犯東井。戊申,入太微。辛亥,犯亢。癸醜,犯鍵閉,乙卯,犯天籥。三月己巳,犯諸王。庚午,犯司怪。丙子,入太微,犯內屏。四月甲辰,入太微,犯三公。乙巳,犯平道。庚戌,犯天籥。丙辰,入羽林軍。五月庚午,入太微。庚寅,掩畢。六月癸卯,犯東鹹。乙巳,犯南斗。庚戌,入犯羽林軍。七月乙丑,入太微。丁巳,犯平道。己巳,入氐,犯壁壘陣。丁亥,入東井。己醜,犯輿鬼東北星。八月丙申,入氐。癸卯,犯壁壘陣。壬子,犯畢。九月壬申,犯羽林軍。辛巳,犯司怪。丁亥,入太微。十月乙未,犯南斗。庚子,入犯羽林軍。辛醜,犯壁壘陣。己酉,入東井。庚戌,犯五諸侯。六年正月丙子,入太微。戌寅,犯平道。二月甲辰,入太微,犯內屏。辛亥,犯鬥。四月壬寅,入氐。五月丙寅,入太微。戊辰,犯平道。庚午,入氐。戊寅,入羽林軍。戊戌,犯鍵閉。乙巳,入羽林軍。七月戊辰,犯鬥。癸酉,入羽林軍。甲戌,犯壁壘陣。八月庚子,入羽林軍。閏八月戊辰,又入。辛未,犯外屏。丙子, 犯司怪。丁醜,犯東井。戊寅,犯五諸侯。壬午,入太微。九月甲午,入羽林軍。丙申,犯壁壘陣。戊戌,犯外屏。壬寅,犯諸王。庚戌,入太微。十月壬戌,入羽林軍。己巳,犯天街。乙亥,犯軒轅大星。丁醜,入太微,犯內屏。庚辰,犯亢。辛巳,入氐。十一月己醜,入犯羽林軍。戊戌,犯司怪。庚子,犯五諸侯。甲辰,犯太微次將。丙午,犯進賢。戊申,入氐。十二月甲子,犯諸王。壬申,入太微。七年正月己亥,入太微。壬寅,犯亢。二月戊午,犯月星。壬戌,犯五諸侯。丁卯,入太微。戊辰,犯進賢。戊寅,入羽林軍。三月壬辰,犯軒轅大星。甲午,入太微,犯內屏。乙未,犯太微上相。丁酉,犯亢。戊戌,入氐。四月壬戌,入太微。癸亥,犯進賢。乙丑,犯氐距星。癸酉,入羽林軍內。甲戌,犯壁壘陣。丙子,犯外屏。五月己醜,入太微。六月丙辰,入太微,犯內屏。庚申,入氐,犯東南星。壬戌,犯天江。戊辰,入羽林軍。甲戌,犯月星。七月辛卯,入南斗。壬寅,犯諸王。八月壬戌,入羽林軍。九月甲申,犯天江。戊子,犯哭、泣。辛卯,犯壁壘陣。乙未,犯天陰。丙申,犯月星。戊戌,犯司怪。庚子,犯五諸侯。癸卯,犯軒轅次北星。乙巳,入太微,犯內屏。
十月丁巳,入羽林軍。甲子,犯天街,又犯諸王。癸酉,入太微。丙子,犯氐距星。十一月甲申,入羽林軍。庚寅,犯天陰。癸巳,犯司怪。庚子,入太微。十二月癸醜,犯壁壘陣。戊午,犯月星。壬戌,犯五諸侯。乙丑,犯軒轅次北星。丁卯,入太微,犯內屏。庚午,犯亢。壬申,犯房。八年正月甲午,入太微。丙申,犯進賢。己亥,犯日星。二月癸亥,犯太微上相。丁卯,犯心大星。三月甲申,犯五諸侯。丁亥,犯軒轅大星北第一星。己醜,入太微,犯內屏。庚寅,犯左執法。乙未,犯天江。丙申,犯箕。辛醜,入羽林軍。壬寅,犯壁壘陣東北星。四月丙辰,入太微。五月丁亥,犯亢。甲午,犯壁壘陣西南星。六月乙酉,犯軒轅。甲子,犯壁壘陣。八月己卯,入太微。甲申,犯心距星。庚寅,犯五諸侯西第三星。
九月壬午,犯狗國。庚寅,犯天陰。壬辰,犯司怪。乙未,犯五諸侯。庚子,入太微。十月辛亥,犯壁壘陣。乙卯,犯外屏。戊午,犯天陰。壬子,入羽林軍。壬戌,犯五諸侯。丁卯,入太微,犯上將。十一月庚辰,入羽林軍。乙酉,犯天陰。己亥,犯氐。十二月壬子,犯天陰。乙卯,犯司怪。丁巳,犯五諸侯。壬戌,入太微。癸亥,犯左執法。
紹聖元年正月丁亥,犯長垣。己醜,犯太微上將。二月庚戌,犯坐旗。庚申,犯角距星。甲子,犯箕距星。乙丑,犯鬥。三月己卯,犯五諸侯東第二星。四月丙午,犯五諸侯西第三星。閏四月己醜,入太微,犯右執法。甲申,犯房距星。丁亥,入鬥,犯東第二星。五月壬子,犯心距星。六月己卯,犯房距星。辛巳,犯箕。八月丙子,犯箕東北星。九月戊申,入羽林軍。丁巳,犯五諸侯東第二星。癸亥,犯太微左執法。十月甲戌,入羽林軍。壬辰,犯角距星。乙未,犯房距星。十一月壬寅,入羽林軍。乙巳,犯外屏西第二星。戊申,犯昴西北星。壬子,犯五諸侯西第四星。癸醜,犯鬼東北星。癸亥,犯心大星。十二月庚午,入羽林軍。己卯,卯五諸侯西第三星。甲申,犯太微上將。二年正月乙巳,犯坐旗南第一星。辛亥,犯靈台。甲寅,犯角距星。丁巳,犯日星。二月庚午,犯昴。己卯,入太微,犯右執法。乙酉,犯心東星。三月乙卯,入鬥。己未,入羽林軍。四月癸酉,犯太微西扇上將。乙亥,犯角南星。己卯,犯房南第二星。五月甲辰,犯天門東星。己酉,犯箕東北星。六月甲戌,犯房距星。辛巳,入羽林軍。戊子,犯五車東南星。七月壬寅,犯心東星。戊申,入羽林軍,犯壁壘陣西第六星。丙辰,犯坐旗南星。八月辛未,犯箕北第一星。戊寅,犯外屏西第一星。丙戌,犯鬼東北星。九月癸卯,入羽林軍。甲辰,犯壁壘陣西第八星。十月庚午,犯屏西第一星。丙子,犯昴西北星。乙巳,犯五車東南星。丁未,犯五諸侯西第五星。戊申,犯輿鬼東北星。辛亥,犯靈台南第二星。戊午,掩心宿後星。三年正月乙未,犯外屏。戊戌,犯昴。乙巳,犯軒轅左角。三月庚午,犯鬼西北星。壬申,掩軒轅大星。癸酉,犯靈台。四月丁卯,犯軒轅左角。甲戌,犯日星,又犯房距星。庚辰,犯代星。辛巳,犯壁壘陣。五月乙未,犯靈台。壬寅,犯心宿東星。乙巳,犯南斗。六月壬午,犯昴。七月丙午,犯外屏。癸醜,犯五諸侯。八月丁卯,入犯南斗。戊寅,犯五車。辛巳,犯輿鬼。甲申,犯靈台。九月甲午,犯南斗。辛醜,犯外屏。甲辰,犯昴。丙午,犯司怪。戊申,犯水位。壬子,犯明堂。十月壬戌,犯狗星。十一月己亥,犯昴。癸卯,犯輿鬼。壬子,犯日星。十二月壬戌,入犯雲雨。庚午,犯五諸侯。辛未,入輿鬼,掩積屍氣。四年正月戊戌,犯鬼西北星,入鬼。辛醜,犯靈台南第一星。二月乙亥,犯心東星。閏二月辛卯,犯井東扇北第一星。壬辰,犯五諸侯西第五星。癸巳,入鬼,又犯輿鬼。乙未,犯軒轅左角。己亥,犯天門東星。
乙巳,入鬥,犯鬥西第四星。三月癸亥,犯靈台南第一星。己巳,犯日星,又犯房距星。壬申,犯鬥距星。戊辰,掩雲雨西南星。四月己醜,犯軒轅禦女星。丁酉,犯心東星。庚子,犯狗西星。庚戌,犯昴西北星。五月丁卯,掩鬥西第四星。癸酉,入犯雲雨。六月甲午,入鬥。乙未,犯狗東星。庚子,犯雲雨西南星。七月壬戌,犯狗西星。壬申,掩、犯昴西北星。乙亥,犯司怪北第二星。丙子,犯積薪。八月己醜,犯鬥西第四星。癸巳,犯哭、泣東星。乙未,掩、犯雲雨東北星。甲辰,入犯鬼及犯積屍氣。九月丙辰,犯北距星。己未,犯秦西星。十月甲午,犯昴西北星。丁酉,入井,犯東扇北第一星。戊戌,犯積薪,又犯水位東第一星。庚子,犯軒轅禦女星。壬寅,犯明堂南第三星。十一月丁巳,入犯雲雨星。十二月辛卯,犯司怪北第二星。壬辰,犯井東扇北第一星。乙未,犯軒轅大民。丙申,犯靈台南第一星。丁酉,犯明堂。壬寅,犯心距星。癸卯,犯天江南第一星。
元符元年正月庚申,犯天樽。辛酉,入犯鬼。己巳,犯日星,又犯房距星。二月丁亥,犯天樽。辛卯,犯靈台。甲辰,犯哭、泣。三月癸醜,犯司怪。己巳,犯羅堰,又犯牛。癸酉,犯雲雨。四月癸未,犯鬼距星。甲申,犯酒旗。甲午,犯鬥。五月己未,犯心距屋。庚申,犯天江。戊辰,犯雲雨。六月乙未,又犯。庚子,犯昴西北星。八月壬午,犯天江。九月丙辰,犯虛梁。壬戌,犯昴。甲子,犯司怪。乙丑,入井。十月戊寅,犯鬥。癸未,犯虛梁西第二星。己醜,犯天陰。癸巳,犯天樽。甲午,犯鬼距星。庚子,犯天門。十一月戊申,犯羅堰。壬子,犯雲雨。丁巳,犯昴距星。庚申,入井。庚午,犯心大星。十二月戊寅,犯虛梁。丁亥,入井。戊子,犯水位。庚寅,犯酒旗,又犯軒轅右角。壬辰,犯明堂。戊戌,犯天江。二年正月甲寅,犯司怪北第三星。丙辰,犯水位第三星。壬戌,犯天門東星。甲子,犯日星,又犯房距星。己巳,掩牛南第一星。二月己卯,犯昴距星。壬午,入井。乙酉,犯酒旗南第三星,又犯軒轅右角。丁亥,犯明堂西南第二星。壬辰,犯心距星。癸巳,犯天江西南第二星。己亥,犯虛梁西第一星。三月乙酉,犯井距星。庚戌,犯天樽南星。丁巳,犯天門東星。庚申,犯天江西南第一星。甲子,犯羅堰南星。戊辰,犯雲雨東北星。四月丙子,犯司怪北第三星。丁醜,入井,又犯井東扇北第三星。丁亥,犯心距星。辛卯,犯牛南星。甲午,犯虛梁西第三星。乙未,犯雲雨西北星。庚子,犯天陰北星。五月乙巳,犯水位西第二星。丙辰,犯天籥下東星。丁巳,犯建星西第二星。辛酉,犯虛梁西南第一星。六月辛巳,犯日星。丙戌,犯牛南星,又犯羅堰南第二星。庚寅,犯雲雨東北星。丙寅,犯天街東北星。戊戌,入井。七月庚戌,犯天江西南第四星。壬子,犯建星西第三星。丙辰,犯虛梁西第三星。丁巳,犯雲雨西北星。壬戌,犯天陰西北星。乙丑,犯司怪北第三星。丙寅,入井,犯東扇北第三星。八月癸未,犯虛梁西第一星。庚寅,犯昴東南星。辛巳,犯諸王西第二星。癸巳,入井。丙申,犯酒旗南第三星。九月丁巳,犯天陰北星。閏九月甲申,犯天陰西北星。辛卯,犯軒轅右角。十月辛醜,犯建西第一星。壬寅,犯天雞東南星。乙巳,犯虛梁西第一星。壬子,犯月星。癸醜,犯諸王西第二星。乙卯,入犯井東扇北第二星。丙辰,犯水位西第二星,戊午,犯酒旗南第二星。庚申,犯明堂西第二星。十一月壬午,犯井鉞星,又犯井距星,又入井。十二月庚子,犯虛梁西第二星。丙午,犯天陰西北星。丁未,
又犯月星。庚戌,入井,犯東扇北第二星。辛亥,犯水位西第二星。癸醜,犯酒旗南第二星,又犯軒轅右角大民。乙卯,犯明堂西第二星。三年正月乙亥,犯諸王西第一星。丁醜,入東井。
四月庚戌,犯東咸西第三星。五月辛卯,犯昴。七月乙酉,犯天陰西南星。九月癸未,入東井。十二月甲辰,犯司怪北第二星。丙辰,入氐。
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己巳,犯月星。二月己亥,犯井鉞,癸卯,犯軒轅右角大民。四月乙巳,犯罰星。五月丙子,犯牛大星。六月己酉,犯外屏西第二星。七月己巳,犯南斗。八月丁酉,犯建西第二星。九月丁醜,犯司怪北第四星。十一月癸酉,入東井。十二月丁酉,犯天街西南星。
崇甯元年正月丁卯,入東井。己巳,犯水位西第一星。二月癸卯,入氐。三月庚午,犯角距星。六月丁亥,犯軒轅大星。九月癸巳,犯壁壘陣。十月乙丑,入畢口。二年二月乙卯,犯天高。四月壬戌,入氐。五月己亥,犯雲雨東北星。七月戊子,犯建星西二星。九月丙戌,犯哭泣。十一月庚寅,入井。三年正月乙未,入氐。丙申,犯鍵閉。二月辛酉,犯亢距星。四月戊午,犯房北第一星。七月癸未,犯建星西第二星。甲申,犯牛大星。九月辛卯,犯井西扇北第二星。十一月己醜,入太微。四年正月戊寅,犯諸王西第二星。閏二月甲戌,犯井距星。癸卯,犯水位。五月乙巳,犯亢距星。丙午,入氐。七月丙辰,入畢口。八月癸酉,犯建星西第三星。十月庚辰,入井。十二月丁醜,犯鬼東南星。五年正月戊申,入太微。三月辛亥,犯建距星。五月辛醜,入氐。七月壬寅,犯牛大星。甲辰,犯壁壘陣西五星。九月戊申,犯井距星。十一月丁未,犯長垣南一星。戊申,入太微。
大觀元年正月甲辰,入太微。五月甲午,犯進賢。六月甲子,入氐。八月乙亥,入畢。九月己醜,犯天籥。癸巳,犯壁壘陣。十二月丁未,犯建。二年正月庚申,犯井鉞。甲子,犯軒轅。二月癸巳,入太微,犯內屏。四月庚子,入羽林軍。五月己未,入氐。六月癸巳,犯壁壘陣。九月壬申,入太微。十一月辛酉,犯井。三年正月辛酉,犯太微西扇次將。二月己醜,入太微,犯內屏。三月癸亥,犯南斗。四月己卯,犯五諸侯。六月庚辰,犯平道。七月庚戌,犯房。八月甲午,犯井。九月壬子,入羽林軍。十月甲午,犯太微西扇次將。乙未,犯謁者。十二月壬辰,掩亢。四年正月戊申,犯天街。二月辛卯,犯南斗。三月甲寅,犯亢。
六月乙亥,犯進賢。七月戊申,犯南斗。八月甲戌,犯天江。十一月己卯,犯五諸侯。
政和元年二月乙卯,犯南斗。三月庚辰,犯東鹹。六月乙酉,入羽林軍。七月壬申,犯狗。
八月丙申,犯心距星。二年三月甲子,犯五諸侯。三年三月壬戌,犯長垣。甲子,入太微。
四月丙戌,犯五諸侯西第四星。五月甲午,入南斗。丁酉,犯壁壘陣。七月庚寅,犯狗國。
九月癸巳,犯昴。十月壬戌,犯五車。乙丑,犯鬼。己巳,犯右執法。四年二月庚戌,犯昴。五月己醜,入南斗。六月甲寅,犯心東星。八月癸亥,犯司怪。五年正月壬辰,犯心大星。三月丙戌,犯房。五月庚寅,犯雲雨。六月壬子,犯狗。九月甲申,犯昴星。十月丙辰,入鬼星。十二月甲寅,犯明堂。六年閏正月癸卯,犯司怪。二月辛巳,犯房。四月己卯,犯南斗。六月辛未,犯心大星。八月乙丑,犯日星。九月庚戌,犯天樽。十月乙丑,犯羅堰。七年正月己酉,犯心。甲戌,犯天門。四月辛未,犯日星。七月庚子,犯哭、泣。八月乙丑,犯牛。十月壬申,入井。十一月丁酉,犯天街。
重和元年二月乙丑,犯酒旗。六月己巳,犯雲雨。八月丙辰,犯房。
宣和元年十一月己未,犯鬼。二年正月己酉,犯畢。七月辛亥,犯牛。九月丁巳,入井。十二月辛卯,犯東鹹。三年二月壬申,掩角。五月丙午,入氐。十一月丙戌,犯罰。四年七月戊辰,犯建。十月壬寅,入井。十一月癸酉,犯軒轅禦女。五年正月壬戌,犯畢。三月己巳,入氐。七月甲子,犯牛。六年正月己巳,入氐。六月辛酉,犯壁壘陣。十月丁巳,犯畢。七年正月甲申,犯鬼。六月丁巳,入羽林軍。十二月丙辰,入太微。
靖康元年二月庚戌,入太微。甲寅,入氐。三月戊寅,入太微。庚辰,入氐。四月丁未,犯平道。己酉,入氐。辛亥,犯天江。五月己巳,犯鬼。壬申,入太微。六月己未,犯畢。七月戊辰,入太微。壬申,入氐。癸酉,犯罰。己卯,入羽林軍。己醜,入井。八月戊戌,入氐。丙午,入羽林軍。乙卯,犯天關。丙辰,入東井。九月癸未,犯井鉞。十月辛醜,人羽林軍。丙辰,入太微。十一月丁醜,犯天關。戊寅,入井。庚辰,犯鬼積屍氣。十二月癸酉,入井。乙亥,犯鬼積屍氣。二年三月乙未,入井。辛醜,入太微。四月壬戌,犯天關。
建炎三年三月乙未,入氐。四年六月辛巳,犯心。七月辛亥,入南斗魁中。八月辛卯,犯五諸侯。十二月壬辰,掩心大星。
紹興元年三月癸卯,犯五諸侯西第五星。四月癸酉,犯軒轅大星。辛巳,犯心。戊子,入羽林軍。六月丙子,犯心。癸未,犯昴。八月辛未,犯心宿東星。癸未,犯昴。九月辛醜,入南斗。乙巳,入羽林軍。辛巳,犯五諸侯。十一月巳酉,犯五諸侯東第一星。十二月癸未,犯角。二年二月辛未,犯五諸侯西第四星。乙亥,入太微。三月己酉,犯心大星。五月戊寅,入羽林軍。六月乙巳、七月癸酉,又入。辛醜,入南斗魁中。七月乙丑,犯房距星。八月戊申,犯司怪。三年四月辛醜,入南斗魁中。五月丙寅,掩心第三星。七月癸亥,入南斗魁中。九月戊午,入南斗,犯西第五星。十月壬寅,犯軒轅大星。十一月丁巳,犯壁壘陣西第六星。乙丑,犯五車。丁卯,犯五諸侯西第四星。己卯,犯鬥。十二月辛卯,犯昴。丙申,犯鬼。丁酉,犯軒轅禦女。甲辰,掩心前星。四年正月壬戌,犯五諸侯東第一星。癸亥,犯鬼西北星。三月乙卯,犯司怪。四月癸巳,犯房。八月癸未,犯心後星。十二月丙戌,犯昴西北星。五年四月癸未,犯房。十月庚辰,犯南斗。壬戌,入井。十一月甲申,又入。甲午,入氐。六年正月己卯,入井。三月甲申,犯心大星。四月辛醜,入井。六月己未,犯昴。九月戊子,犯軒轅右角大民。十月辛亥,犯司怪北第二星。十二月丙午,入井。七年正月辛未,犯天街。二月辛醜,入井。三月戊辰,犯井鉞。六月丁巳,犯井。七月甲申,又犯。九月己卯,又犯。十月丁未、閏十月甲戌、十二月己巳,皆犯井。三月辛巳,犯鬥宿西第一星。
四月乙未,犯司怪。閏十月癸酉,又犯之。五月丁醜,犯建。八月己亥,又犯。丙午,犯房北第二星。八年三月癸亥,犯井。四月戊午、七月丁未、八月甲戌、九月辛醜、十月己巳、十二月甲子,皆犯井。乙亥,犯房北第一星。九年正月辛卯,入犯東井。四月癸醜、六月乙亥、八月己巳、九月丙申、十月甲子、十二月己未,皆入犯東井。二月己巳,入氐。四月癸亥、六月戊午、八月癸醜,皆入氐。六月乙未,犯建西第四星。九月丙辰,掩角距星。壬戌,犯天高。十二月丁巳,又犯。十年正月丙戌,犯入井。三月辛巳、四月戊申、閏六月丁酉、八月辛巳、十月丁亥,皆犯入井。三月辛卯,入氐。六月癸醜、七月戊申、八月乙亥、十二月辛卯,皆入氐。閏六月乙未,犯畢。九月丁巳,犯畢距星。十二月壬子,又犯畢。十一年正月戊午,犯氐。二月甲戌,犯畢。八月乙酉,皆犯畢。三月甲辰,入井。六月乙亥,入氐。十一月乙卯,入太微垣,犯左執法。丙辰,犯進賢。己未,犯氐東北星。十二月乙亥,入畢,掩大星。十二年正月壬寅,犯畢距星。四月辛未,入太微。十一月,行犯權大星,並掩禦女。十三年正月癸卯,犯權星並禦女。八月己酉,複掩權大星。十四年正月庚申,入畢,掩大星。六月丁亥,犯亢距星。十六年八月壬寅,犯鉤鈐。十七年二月己未,入羽林軍,是歲凡六。三月己卯、入氐,五月甲戌、六月壬寅、十一月乙酉,皆入氐。七月癸酉,入南斗。
十月乙未,又入。十一月甲戌,犯司怪。十八年三月乙丑,犯五諸侯。壬午,入羽林軍,是歲凡八。四月壬寅,入氐。五月丙寅,入太微,犯東上相。六月丁酉,入氐。七月乙丑,犯房。戊辰,入南斗。閏八月癸亥,又入。十九年正月辛醜,犯亢。二月甲戌,入南斗。丁醜,入羽林軍。是歲凡八。六月庚申,犯房。癸亥,入南斗。八月戊午,又入。二十年四月丁巳,犯角。六月戊午,入南斗,是歲凡三。壬戌,入羽林軍,是歲凡五。七月己卯,犯角距星。壬午,犯房。八月癸亥,犯昴距星。十一月乙未,犯角距星。二十一年正月丙申,入南斗。二月辛酉,犯心東星。三月丙申,入羽林軍,是歲,凡七。閏四月己醜,犯壁壘陣。八月乙亥,入南斗。十月癸未,犯壁壘陣。十一月戊申,犯昴。二十二年正月丙辰,犯心東星。二月庚午,犯昴,是歲,凡三。乙亥,犯鬼。三月癸醜,入南斗,是歲,凡四。二十三年正月癸卯、二月庚午,犯輿鬼。壬申,犯權禦女星。三月戊申,犯南斗。七月乙未,犯房距星。十月癸酉,犯司怪。十一月辛醜,入東井。二十四年正月庚申,犯昴。六月丙午、十二月庚寅,皆犯司怪。戊戌,犯昴距星。九月己巳、十二月辛卯,皆入東井。二十五年四月庚辰、七月己巳,又入東井,是歲凡六。六月辛醜,犯鉞。十月庚寅,犯天關。十二月乙酉,犯司怪。二十六年正月壬子、十月乙酉、十一月庚辰,皆犯司怪。癸醜,入東井,是歲,凡八。八月丙子,犯房。十月乙亥,犯牛。二十七年正月甲戌,犯天關。庚寅,犯建。二月癸卯、三月庚午,皆入東井,是歲凡七。四月己酉,犯房鉤鈐,又犯鍵閉。六月甲辰,犯罰,又犯東井。七月庚午,入氐。丙子,犯羅堰。乙酉,犯天關。十一月乙丑,犯牛。十二月辛亥,犯角宿距星。二十八年正月辛未,入東井。是歲凡五。二月甲寅,犯牛。三月庚辰,犯建。四月己酉,犯羅堰。五月丙子,犯牛。六月丁酉,犯氐。壬寅,掩建。
八月丁酉,又掩。八月辛卯,犯亢。壬辰,入氐。丁未,入畢口內,犯大星。九月甲戌,掩犯畢。十月癸巳,掩牛宿距星。癸醜,犯氐距星。十一月辛巳、十二月戊申,入氐。丁未,犯亢。二十九年正月丙寅,犯入東井。是歲凡六。乙亥,犯氐距星。二月癸卯,入氐方口內,是歲凡四。甲辰,犯西鹹。三月己未,犯天高。壬申,犯東鹹。乙亥,犯建星。四月辛卯,犯權右角大民。甲辰,犯羅堰。五月甲子,犯亢。六月戊申,犯附耳。庚申,入氐。丙寅,犯羅堰。七月癸巳,掩牛宿距星。九月丁酉,入畢口,犯大星。十一月壬辰,犯畢。十二月己巳,犯亢距星。壬申,犯東鹹。三十年正月戊戌,入氐。二月己醜,又入。是歲凡五。三月甲申,入東井,是歲凡三。七月戊子,犯牛。八月乙卯,又犯。九月庚辰,犯南斗。十月庚申,掩入畢。十一月庚寅,入犯東井。三十一年正月甲申,犯東井是歲凡五。二月乙卯,犯權星禦女。庚申,入氐。三月戊子,又入,是歲,凡五。四月辛亥,犯太微垣西上將星。辛巳,犯平道星。戊子,犯牛距星。戊戌,犯畢距星。七月丁醜,犯西鹹。癸未,犯牛。癸巳,入畢大星。九月丙申,犯太微東左執法星。十一月壬午,掩畢。辛卯,掩太微東上相星。十二月壬子、甲寅,犯輿鬼,掩積屍。三十二年正月丁醜,掩畢宿大星,犯附耳。庚辰,犯東井,是歲凡七。戊子,入氐,是歲凡二。己醜,犯西鹹。二月庚戌,犯酒旗。壬子,入太微西,掩右執法星。乙卯,犯亢。己亥,犯太微西上將。庚辰,入太微。辛巳,犯進賢。四月癸未,犯牛。五月庚午,犯太微東上相星。庚辰,入羽林軍。九月壬寅、十一月、十二月皆入。戊子,入畢,掩犯大星及附耳。七月甲辰,掩建。十月丙寅,又掩。九月庚戌,入畢。十二月壬申,又入。十月己卯,犯司怪。
隆興元年二月己巳,入東井,是歲凡六。癸酉,犯權大星。七月丙申,十月壬子,皆入氐。壬寅,犯畢、壁壘陣勝星。十月甲子,又犯。癸卯,入羽林軍,是歲凡三。十月丙午,犯權。十二月丁卯,掩天高。戊辰,犯天關。二年正月戊子,入羽林軍,是歲凡六。甲午,掩入畢。二月甲子,入東井,是歲凡五。己巳,犯長垣。辛未,入太微,掩、犯左執法並上相星。三月辛卯,犯東鹹。四月丙申,入氐。七月丁亥,入太微,犯內屏星。八月乙丑,犯壁壘陣。十月丁卯,犯畢。庚辰,入氐。十一月丁亥,入羽林軍。丙辰,掩司怪。己亥,犯輿鬼,掩積屍。丁未,入氐。戊申,犯西鹹。閏十一月壬戌,犯天高。己巳,犯長垣。
乾道元年二月甲申、五月癸酉、十月庚寅,皆掩、犯諸王星。戊戌,犯東鹹。庚申,入太微,犯內屏。六月壬午,又如之。甲子,入氐。六月丙戌,又入。辛未,入羽林軍,是歲凡八。五月辛酉,掩天江。七月丁巳,犯南斗。八月壬午,掩、犯鉤鈐。十二月戊戌,又掩。甲申,犯天籥。乙酉,掩南斗。九月壬子,又掩。九月庚午,入太微。十月丁酉、十二月壬辰,皆入太微。十月庚辰,犯狗。十一月丁巳,犯天街,掩諸王。二年正月壬子,犯諸王。二月己卯,又犯。乙卯,掩、犯五諸侯。二月乙酉,犯權。己亥,入羽林軍。五月辛酉,又入。五月甲寅,犯鍵閉。六月辛巳,入氐。八月丙子,又入。壬子,犯房。乙酉,犯南斗,入魁。
八月庚辰,又入。乙未,犯月。八月辛巳,掩、犯狗國。九月庚戌,犯哭。十一月戊午,犯權。十二月壬辰,入氐。三年二月戊子,掩、犯東鹹。辛卯,入南斗。三月甲寅,入氐。四月辛巳,又入。四月壬申,犯五諸侯。九月癸未、十一月戊寅,皆犯。五月乙巳,入太微。癸醜,掩、犯南斗。丁醜,犯房。庚辰,入南斗魁。七月乙巳,犯心大星。閏七月丁醜,犯周星。戊寅,犯哭,又入羽林軍。八月乙巳,犯代。九月庚辰,犯月星。十月戊午,犯亢。十二月壬寅,犯昴。甲寅,入氐,掩東南星。四年正月辛未,犯五車。二月丁巳,入羽林軍,是歲凡九。三月庚午,犯權。四月庚子,犯左執法。乙巳,犯心前星。五月乙亥,入南斗。十月壬辰,又入。六月丙申,犯角。七月壬午,犯五車。丙辰,入太微。八月丁未,掩天陰。
十月乙未,犯壁壘陣。戊戌,又犯。丙午,犯五諸侯。庚午,犯昴。壬申,犯司怪。癸未,犯心。十二月乙巳,入太微,犯左執法。丁未,掩犯角。五年正月癸酉,入太微,犯左執法。戊寅,掩心東星。二月壬辰、八月癸卯、十一月乙丑,皆犯昴。乙亥,犯長垣。三月癸亥、六月壬子、九月甲戌、十一月己巳,皆掩犯五諸侯。戊辰,犯左執法。己卯,入羽林軍,是歲凡七。四月庚子,犯心。五月甲子,犯角距星。庚午,入南斗。六月辛亥,犯五車。
九月壬申,又犯。七月甲子,犯箕。十月丁亥,入南斗魁,又掩第五星。六年正月庚申,犯昴。戊辰,犯右執法。癸酉,犯心東星。二月辛卯,犯五諸侯。癸酉,入犯南斗。丁未,入羽林軍,是歲,凡三。三月壬戌,犯靈台。庚午,入南斗魁。五月己醜、七月丁亥,皆如之。五月壬戌,掩日星,又犯房。閏五月庚寅,犯心東星。七月戊戌,犯昴。庚子,犯五車。
九月壬午,犯狗。十月壬戌,犯五車東南星。七年正月甲申,犯五車。三月甲申,犯權星禦女。四月戊午,犯心大星。六月癸醜,掩心東星。乙卯,掩、犯南斗。九月丁醜、十二月丙寅,皆如之。十月乙卯,犯昴。十一月乙未,犯房宿日星。八年正月辛卯,犯心距星。三月丁醜,犯鬼。丙戌,犯心大星。四月癸醜,犯房。九月戊子,犯鬼宿距星。九年四月丙子,犯心。六月辛未,掩、犯心大星。
淳熙元年七月戊申,入東井。十一月戊戌、十二月乙丑,皆入。八月乙亥,犯井鉞。十二月癸亥,犯天街。二年正月壬辰,犯井鉞。二月庚申,入東井。四月乙卯、九月戊戌,十月癸巳,皆入。六月癸亥,犯南斗。七月戊子,犯房。閏九月乙卯,犯牛。十月癸卯,入氐。三年正月乙丑、七月己酉,又入氐。三月庚戌、九月辛酉,皆入東井。四月乙酉,犯角宿距星。七月丁未,犯角。十一月甲寅,犯畢。四年正月庚申,入氐。三月戊寅,入東井。七月壬戌、十月甲申、十二月己卯,皆入。七月庚戌,犯牛宿距星。八月丁亥,入畢宿方口內。九月甲寅,犯畢。五年正月乙卯,入氐。閏六月己亥、十二月庚戌,皆如之。三月辛醜,入東井,是歲凡四。閏六月乙卯,入畢宿方口內。十一月壬申,掩畢宿附耳星。六年正月甲戌,犯太微右執法星。二月甲午,犯畢。四月辛卯,入東井,是歲凡三。五月丁卯,入氐。
十月戊申,犯左執法,又行入太微垣。乙亥,又入。十二月丁未,犯壁壘陣西七星。七年正月庚午,入太微,犯左執法。癸酉,入氐。三月戊辰、四月乙未、六月庚寅、十一月甲戌、十二月辛醜,皆如之。四月壬辰,入太微。六月丁亥、十二月丁酉,皆如之。六月乙巳,掩畢大星。七月乙亥,入東井,是歲凡三。八月丙午,犯權大星。十一月戊辰,又犯。十月甲午,犯畢。十二月乙丑,又犯。十一月甲戌,入氐。八年正月己未,入東井,是歲凡六。
二月丙申,入氐。四月戊午、六月癸醜,皆入。三月己未,入太微。閏三月丁亥,八月庚午,十月癸巳,又入。六月丁卯,入畢。八月壬戌,九月己醜,皆入。九年六月壬戌,又入。
八月己未,入東井。十二月己未,入氐。十年正月丙子,入東井,是歲凡二。二月乙酉,入太微。三月丁醜、六月庚子、七月丙寅、十一月壬午、閏十一月庚戌,皆入。三月辛巳,入氐。六月癸卯、七月辛未,皆入。九月癸酉,入羽林軍。十二月乙亥,犯權大星。十一年正月己酉,入氐。七月癸巳、八月庚申,皆如之。二月甲子,犯諸王。七月丁酉,犯南斗。十一月辛卯,入羽林軍。十二年正月戊申,入南斗。八月癸酉,犯五諸侯。十三年四月己巳,入羽林軍。五月甲申,入太微。七月甲申,犯心大星。八月己卯,亦如之。丁亥,犯南斗。十四年三月戊申,犯心距星。四月甲申,行犯房北第二星。辛卯,入羽林軍,是歲凡二。五月壬子,行犯心大星。六月庚寅,行入鬥。七月丙午,掩犯房。九月乙丑,掩犯角宿距星。十五年正月庚申,入南斗魁。六月丁醜、九月己亥、十二月戊子,皆如之。二月乙酉,掩心後星。六月己醜,犯昴。丁巳,犯五車東南星。十月己卯,又犯五車。十六年三月庚戌,入南斗魁。
紹熙元年六月乙未,宿鬥距星西北。四年七月丁亥,犯天關。十月庚戌,入東井。十二月乙巳,又入。五年三月丁卯、閏十月癸酉,皆入。十二月丁醜,入氐。
慶元元年六月辛酉,十二月壬申,皆入。己卯,入東井。三年二月辛亥,入畢。四年六月庚寅,犯畢西第二星。壬申,入井。壬寅,入氐宿方口內。九月乙巳,犯壁壘陣西第八星。甲寅,入東井。戊午,行入太微垣內。十月癸酉,犯壁壘陣。十一月己卯、十二月壬午,亦如之。五年三月戊戌,入東井。七月甲寅、十二月辛未,亦如之。四月壬申,行入太微。六年二月壬申,又入。
嘉泰元年七月乙卯,入氐。二年四月甲申,入太微。戊子,入氐。九月己酉,犯鬥。三年四月辛醜,又犯。丙午,入太微。十月癸卯,入羽林軍。辛酉,入氐。四年三月壬申,犯權。
六月戊申,入羽林軍。七月丙子,又入羽林軍。十月壬子,入太微。癸醜,犯天江。
開禧元年正月庚午,犯五諸侯。三月乙丑,又犯。三月己巳,入太微。四月戊申,入羽林軍。二年六月丙寅,又入。七月己醜,入鬥。十月辛亥,又入。三年二月癸醜,犯五車東南星。乙丑,犯心東星。六月丁巳,入南斗魁。丁卯,犯昴。十二月癸醜,犯五車。
嘉定元年二月丙午,犯昴。三月乙亥,犯五車。六月丁醜,犯房。二年十月乙丑,犯鬥。三年九月庚寅,犯心中星。四年閏二月己醜,入東井。五年正月丁巳,又入。己酉,犯南斗。六年三月庚辰,入東井。十月辛亥,犯畢。庚申,犯角宿距星。七年六月辛醜,入氐。八年正月戊辰,犯畢。七月辛卯,又犯。辛未,入東井。十一月辛未,又如之。九年正月丙寅,入東井。乙亥,入氐。十二月戊子、犯畢。十年三月庚辰,入畢。五月丁亥,入氐。十二月丙寅,又入。十一月壬辰,犯權大星。十一年二月庚戌,入東井。九月戊子,十二月庚戌,皆如之。四月辛亥,入太微。六月庚戌,入氐。九月丙戌,入畢。十二年四月癸酉,入太微。九月丙辰,又如之。八月癸未,入東井。十月庚午,入羽林軍。十三年正月戊戌,犯畢。
九月甲辰,又犯。二月癸酉,入太微。九月癸巳,犯南斗。丙午,入東井。十四年正月乙巳,入氐。七月己醜,又入。三月丙申,入太微。四月辛未,犯南斗。八月丙寅,入羽林軍。十五年五月丁巳,入氐。八月癸未,入南斗。十六年六月辛巳,犯心前星,又犯中星。十一月庚申,入太微。
寶慶三年七月乙酉,犯心後星。
端平元年五月己酉,入氐。二年六月壬申,又入。十二月庚子,入井。三年四月丙申,入太微。十一月甲戌,又入。五月辛巳,入畢。七月壬戌,入氐宿。戊寅,入東井。
嘉熙元年七月癸酉,入井。二年四月乙酉,入太微。閏四月丁未,入井。三年八月辛醜,入氐。四年正月辛己,入太微。五月庚午,又入。甲戌,入氐宿方口內。
淳祐元年正月丁未,入氐。六年七月丁卯,犯鬥西第五星。八月辛卯,犯房宿距星。七年七月己未,犯心宿中央星。十一年七月己醜,入氐宿方口內。八月癸巳,又入。十二年五月戊申,犯畢宿大星。十二月壬申,入氐宿方口內。
寶祐元年九月壬辰,入畢。三年五月辛酉,又入。六月甲戌,入氐。七月辛醜,八月己巳,皆入。四年十月壬戌,犯鬥。五年六月辛卯,入氐宿方口內。七月丙子,入井。六年十一月甲子,犯權。
景定元年十一月戊子,犯房。二年七月辛未,犯鬥。三年二月乙巳,入氐宿方口內。六月乙未,入氐宿方口內。八月癸卯,犯昴宿距星。十月丁卯,犯五車。四年四月乙卯,犯權。五月庚寅,入氐。五年二月甲子,犯房。丁卯,犯鬥。四月癸醜,入太微。六月甲寅,犯心。
十月丙午,犯鬥。
鹹淳十年二月壬子,犯畢。
志第八天文八
○五緯犯列舍
歲星
建隆二年四月乙巳,犯左執法。五月己醜,犯東井。十月乙巳,犯亢。
太平興國八年七月丙寅,入張。
雍熙元年正月辛巳,犯靈台第一星。
至道元年十一月庚戌,犯右執法。三年十月丁巳,入氐。
咸平元年三月乙酉,退行入氐。七月庚戌,入亢。
景德二年八月壬子,入太微。十二月壬辰,犯天樽。三年十月戊寅,犯軒轅大星。四年閏五月己巳,犯軒轅大星。九月乙亥,入太微。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甲子,犯右執法。四月丁未,入太微。七月己未,又在太微。二年十月庚戌,入氐。三年四月庚申,退行入氐。丙子,守氐。四年六月己巳,犯天江。五年三月丁醜,犯牽牛。六年四月乙丑,犯壁壘陣。九年五月辛未,失度。
天禧三年九月壬戌,入太微。丙寅,犯右執法。十一月己醜,犯右執法。四年二月己酉,犯右執法。三月庚申,犯輿鬼、積薪,又犯哭星。五月乙丑、七月乙卯,犯右執法。五年十二月丁未,犯房。
乾興元年正月丁醜,犯鍵閉。二月庚午,犯房。
天聖元年八月戊午,犯天籥。三年五月辛卯,犯壁壘陣。七月乙未,又犯。六年八月庚午,犯鉞。十月丙寅,又犯。七年八月己亥,犯輿鬼。九月己未,犯積屍。八年九月丁未,犯軒轅。九年十月戊戌,犯左執法。
明道元年正月辛巳,掩左執法。五月戊戌,犯太微左執法。
景祐元年正月己巳,犯東鹹。四月丙申,犯鉤鈐。戊申,犯房。甲寅,掩房上相。七月戊子,又犯房。二年五月丁未,犯天籥。
康定元年六月丁未,犯井鉞。七月戊午,犯東井。十月庚子,又犯。
慶曆元年八月庚辰,犯鬼。丙戌,犯積屍。十一月癸酉,退犯輿鬼。二年四月乙酉,犯輿鬼。庚寅,犯積屍。三年九月庚寅,犯左執法。四年二月戊午,犯左執法。
嘉祐二年八月乙巳,犯氐。三年五月乙酉,退犯東鹹第二星。七月辛卯,順行,又犯。四年正月丙申,犯建。五年七月己亥,退犯十二諸國代星。
治平元年閏五月癸未,入東井。八月丁未,犯天樽。二年四月癸巳,犯天樽。七月丙辰,犯輿鬼。三年九月庚午,犯靈台。十月甲午,犯太微上將。四年正月壬子,犯西上將。二月戊子,犯靈台。四月甲子,又犯。五月丙申,犯西上將。六月乙丑,入太微。十月丁卯,犯進賢。
熙甯元年七月壬申,犯進賢。十一月丙戌,入氐。二年七月辛巳,犯氐。丁亥,入氐。八年六月己未,犯諸王。八月庚戌,又犯。九年六月辛卯,入東井。七月丁醜,犯天樽西星。十月戊戌,犯天樽東北星。十年三月戊寅,犯天樽西星。
元豐元年八月丁巳,犯靈臺北第一星。九月乙亥,犯西上將。十月戊申,入太微。二年正月己醜,又犯。三月辛未,犯靈臺北星。三年十月辛酉,犯氐距星。庚午,入氐。四年二月壬午,退入氐。五年九月癸未,犯天江北第一星。七年四月壬午,犯壁壘陣西第六星。七月癸卯,又犯西第五星。十一月丙辰,又犯。十二月庚午,犯天樽。
元祐四年二月壬子,犯天樽。五年五月壬辰,犯軒轅大星。十月癸巳,入太微。庚戌,犯右執法。七年十月庚申,入氐。八年四月癸亥,退入氐。十二月丁卯,犯天江。
紹聖元年三月乙巳,犯天籥。三年三月丁未,犯壁壘陣。四月戊子,入羽林軍。七月辛醜,又犯壁壘陣。十一月甲辰,又犯。
元符元年正月己未,犯外屏。二年六月甲申,犯諸王東第一星。十一月丁亥,又犯。
建中靖國元年十二月己酉,犯軒轅大星。
崇甯元年六月甲辰,犯軒轅左角少民。二年正月戊戌,退行入端門。三年八月乙卯,犯亢距星。四年正月辛巳,犯房北第一星。閏二月庚辰,犯房鉤鈐。五年十月辛未,犯南斗西第二星。
大觀元年二月庚午,犯鬥。二年十月庚辰,犯壁壘陣。三年十二月丙申,犯外屏。四年六月癸未,犯天陰。
政和元年八月甲寅,犯鉞。二年三月乙亥,犯司怪。八月丁酉,犯積薪。九月丁卯,犯鬼。三年三月戊寅,犯積薪。閏四月壬戌,犯鬼,入犯積屍氣。八月甲辰,犯軒轅。四年正月丁亥,犯軒轅大星。八月己巳,入太微垣。十月辛酉,犯左執法。五年正月丁醜,又犯。二月辛酉,入太微。六年閏正月己酉,犯亢。七月辛亥,又犯。十一月丙辰,犯房。七年三月丙辰,又犯。
重和元年五月甲午,犯鬥。
宣和元年五月乙亥,犯牛。二年二月甲戌,犯壁壘陣。四年三月甲戌,犯昴。五年八月壬午,犯井。
靖康元年十月癸卯,犯左執法。二年二月壬戌,又犯。丁卯,入太微。六月甲申,犯諸王東第一星。
建炎三年五月丙午,逆行犯房。七月癸未,犯鉤鈐。
紹興二年八月庚寅,逆行犯壁壘陣。五年四月壬子,犯井鉞。七月丁醜、十月丙午、十一月庚午朔至戊子,逆行入井。六年三月庚午,入井。壬辰,複入,留二十日。七月壬辰,犯鬼。癸巳,犯積屍氣。十二月壬戌,又如之。十二月庚申,逆行犯鬼東南星。辛酉,入鬼宿內。七年正月癸亥,三月壬午,逆行入鬼,犯積屍氣。八年九月己醜,犯太微垣東左執法。十年正月戊子,七月辛未,入氐。十一年七月戊午,犯東鹹西第二星。十七年七月壬戌,順行入東井,不犯星。十一月丙戌,退行入井。二十一年十一月辛醜,順行犯氐。戊申,又入氐。二十二年七月辛亥,入氐。二十八年七月丁醜,順行犯諸王。二十九年六月己酉、閏六月辛酉,順行入犯東井。七月戊戌,順行犯天樽。十二月己巳,入犯東井。三十二年正月戊寅,退行入太微。二月戊戌朔,退行犯太微垣西上將星。乙巳,退行逆出太微西門。五月庚子,順行犯太微垣西上將星。乙巳,複順行犯太微。乙酉,順行犯右執法。十月庚午、順行犯進賢。
隆興元年十月戊子,順行犯氐。十一月庚寅,又入氐。二年二月己卯,退行入氐。六月壬申、癸未,犯氐。
乾道三年十月乙巳,犯壁壘陣。四年九月丙戌,留守壁壘陣。六年六月癸醜,十一月丁醜,犯諸王。七年六月癸酉,犯天樽。十一月癸巳,又如之。八年三月丁醜,犯天樽。十一月癸未,留守權大星。九年五月乙卯,犯權大星。十月庚午,十二月庚午,犯太微右執法。
淳熙元年二月壬午,犯太微垣西上將星。二年四月庚申,犯進賢。十月丁亥,入氐。三年五月己未,留守氐。五年四月壬午,留守牛。六年五月癸亥,留入羽林軍。六月乙巳,十一月壬戌,犯壁壘陣西第六星。八月丁未,留守壁壘陣西第五星。九年十一月庚申,守諸王星。十年七月己巳,犯天樽。十一年九月癸卯、十月辛巳,皆犯、守權大星。十二年十月辛亥,犯太微右執法。十五年正月壬子,犯房北第一星。二月己巳,留守房。五月癸亥,留守氐。十六年六月乙未,留守天江。
紹熙五年八月壬辰,犯司怪。十一月庚戌,犯諸王。
慶元二年八月乙亥,犯權大星。四年三月乙巳,入太微,犯右執法。五年十二月己卯,犯房。六年三月丙寅,犯房。
嘉泰二年八月丙戌,留守牛。三年七月戊午,行入羽林軍。
開禧二年七月乙未,犯井鉞。八月庚戌,犯東井。三年九月甲戌,順行入鬼,在積屍氣、鑕星西南。
嘉定元年閏四月壬申,順行入鬼,犯積屍氣、鑕星。七月辛酉,順行犯權大星。二年二月丙戌,犯、守權大星。三年二月己巳,退行入太微,犯左執法。四月乙亥,留守太微。四年十一月甲子,犯房。五年四月乙巳,退行犯房宿。七月丙辰,順行犯房。辛酉,順行犯鉤鈐。六年三月丙寅,留守建星。八年八月甲午,犯壁壘陣,入羽林軍。十年七月壬寅,留守畢。十一年七月甲戌,順行犯井鉞。八月丙午,順行入東井。九月己醜,留守東井。十二年七月辛酉,順行犯鬼。十三年二月庚寅,順行犯鬼。十四年二月乙丑,退行犯權左角少民星。十五年三月甲子,退行犯太微左執法。十六年正月戊申,留守氐距星。
紹定三年六月乙酉,順行入井。十一月丁未,退行入井。
端平元年四月戊寅,退守太微東上相。二年二月癸酉,留氐。八月癸巳,順行入氐宿。
嘉熙元年五月庚午朔,留守建星。二年五月壬寅,退行壁壘陣。
淳祐二年六月丁醜,順行犯井宿。六年十一月癸亥,入氐。
鹹淳三年十月甲寅,順行犯權大星。
熒惑
建隆元年十月癸酉,犯進賢。十一月乙卯,犯氐。二年八月戊申,犯哭星。九月乙酉,犯壁壘陣。三年十月甲辰,犯氐。十二月庚戌,入天籥。
乾德三年九月乙亥,犯司怪。四年四月壬子,入輿鬼,犯積屍。五月辛卯,犯軒轅。五年九月戊申,犯輿鬼。十二月戊辰,犯五諸侯。
開寶元年五月壬子,犯太微上將。六月壬戌,掩心大星。二年七月乙亥,犯輿鬼。八月戊寅,掩積屍。三年八月壬辰,犯房。五年二月己卯,退入太微,犯上相。七月甲子,入氐。
太平興國八年七月癸亥,入輿鬼。
雍熙元年七月乙卯,入東井。十二月辛巳,逆犯軒轅第二星。三年七月癸巳,入輿鬼。九月乙亥,犯軒轅大星。
端拱元年六月己醜,入輿鬼,犯積屍。八月戊午,又犯軒轅大星。九月甲申,犯靈台。壬辰,犯太微上將。乙巳,犯右執法。十月癸亥,又犯左執法。十一月甲申,犯進賢。二年二月辛未,退行犯亢。六月壬申,犯氐東南星。八月丙寅,犯天江。十一月庚辰,犯哭星。十二月己巳,犯房,又犯鉤鈐。
淳化元年八月戊申,犯軒轅大星。壬申,犯靈台。九月庚辰,犯太微上將。壬辰,犯右執法。癸巳,犯左執法。二年正月丙戌,犯房第一星。四月丁亥,犯天江。三年十月乙巳,犯左執法。十一月己亥,入氐。四年四月戊辰,入羽林。丙子,犯氐。五年三月甲戌,犯東井西垣第一星。十月己未,入氐。十一月癸醜,犯房第一星。
至道二年正月丁卯,守昴。三月,守東井。閏七月丁亥,犯畢北小星。十月己未,入太微。甲子,入氐。十一月丁亥,又入太微。三年五月庚午,入太微端門。八月庚子,掩南斗魁。己未,入東井。
咸平元年四月癸巳,入輿鬼。二年十一月戊申,退行犯輿鬼。三年二月癸酉,又犯。四月辛酉,犯軒轅大星。六月丁未,犯右執法。四年八月甲子,犯輿鬼。十月庚子,犯軒轅。十一月庚寅,犯太微上將。五年四月庚辰,又犯。甲申,犯太微西垣。壬辰,犯右執法。七月丁巳,犯氐。八月丙子,犯房。六年七月壬寅,犯輿鬼。八月庚申,犯軒轅大星。九月戊申,犯靈台。十月己未,入太微,犯上將。十一月庚寅,犯左執法。壬辰,犯進賢。甲辰,犯太微上相。十二月甲子,又犯進賢。
景德元年三月丙申,犯太微上將。戊戌,犯次相。己酉,犯執法。七月乙丑,犯氐。閏九月庚戌,犯南斗。二年八月丁醜,犯軒轅大星。甲戌,犯左執法。十二月乙酉,犯氐。三年正月己巳,犯房上相。庚午,犯次相。二月甲戌,犯鉤鈐。丙寅,犯房次相。三月丁未,守心。乙丑,犯鉤鈐。丙寅,又退行犯房次相。七月丁酉,犯天江。四年八月丙申,與歲星犯太微上將。己酉,犯右執法。十一月丙寅,犯氐。丙戌,犯西鹹。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戊辰,犯壁壘陣。二年十一月乙卯,犯氐。十二月庚寅,犯東井。三年四月辛卯,犯右執法。四年三月庚寅,犯東井。五月乙亥,入輿鬼。五年七月辛卯,犯畢。閏十月丁卯,在諸王北。六年正月己亥,犯畢。丁巳,犯司怪。二月甲戌,掩、犯東井。三月己未,犯輿鬼。五月辛醜,犯軒轅大星。七年七月己酉,犯井鉞,又犯東井。八月己卯,犯天樽。八年二月己亥,犯五諸侯。三月辛醜,犯輿鬼。四月癸醜,掩井鉞。五月丁亥,入太微。庚寅,犯軒轅大星。辛醜,犯太微上將。丙子,犯右執法。九年七月丁巳,犯天樽。八月丙戌,犯輿鬼。巳醜,犯積屍。十月丁醜,犯軒轅大星。十二月丁酉,又犯軒轅。
天禧元年五月戊戌,犯靈台。己酉,掩太微上相。丁酉,犯右執法。六月丙子,犯左執法。二年五月庚寅,入東井。七月癸酉,犯輿鬼。九月辛巳,犯靈台。十月壬辰,犯太微上將。十一月丙寅,犯左執法。甲申,又犯太微上將。十二月壬辰,又犯。乙巳,入太微。己酉,犯氐。三年三月戊辰,入太微。四月己醜,又入太微,犯右執法。四年九月丁卯,犯靈台。庚午,犯五諸侯。十月辛巳,入太微。丁亥,犯右執法。辛醜,犯左執法。十一月丙寅,掩進賢。閏十二月辛未,入氐。五年三月辛卯,退行犯亢。六月甲寅,入氐。壬申,犯房。七月庚子,犯天江。八月庚戌,掩南斗魁第二星。壬戌,犯南斗。
乾興元年七月甲午,犯軒轅大星。九月辛未,入太微。己醜,出太微端門,犯左執法。十一月庚辰,犯亢。
天聖元年正月丙寅,犯房。丁卯,犯鉤鈐、鍵閉。癸酉,犯罰。二月庚申,犯天籥。四月戊午,犯南斗魁。八月癸巳,又犯南斗距星。閏九月乙巳,犯壁壘陣。二年十一月戊申,犯房。三年正月辛卯,犯天籥。三月庚戌,又犯壁壘陣。五月辛卯,犯羽林。六月壬戌,又犯壁壘陣。七月戊子,又犯。十一月乙巳,犯外屏。四年正月己亥,犯天陰。二月癸酉,犯天高。八月甲午,犯東井。九月壬申,犯氐。十二月戊寅,犯天街。六年三月甲辰,犯東井。七年七月壬午,犯井鉞。丙戌,又犯井距星。八年正月乙卯,犯東井。九年九月丁巳,犯輿鬼。壬戌,犯積屍。
明道元年正月庚子,犯輿鬼東北星。二月甲辰,掩鬼。二年八月癸卯,犯積屍。
景祐元年四月辛亥,犯太微上將。五月壬申,犯右執法。丁亥,犯左執法。八月戊午,犯房。丁卯,犯東鹹。甲申,犯天江。九月丙午,犯南斗。二年七月甲午,入鬼。九月丁亥,犯牽牛。甲午,犯靈台。己亥,入太微。十月庚午,犯左執法。十二月辛亥,犯平道。戊辰,犯太微上相。三年正月壬辰,犯亢。三月己亥,犯進賢。七月甲辰,犯房次將。九月癸巳,犯南斗。
寶元元年正月辛醜,犯房。三月丙午,犯軒轅。六月庚午,犯心前星。七月癸卯,犯天江。
八月辛未,犯南斗。九月丙申,犯天雞。
康定元年正月乙酉,犯建星。
慶曆五年二月甲寅,犯東井。四月丙午,犯鬼積屍。五月乙酉,犯軒轅大星。六年七月乙巳,犯東井。九月甲午,犯輿鬼。七年正月壬寅,犯五諸侯。三月丁亥,犯鬼積屍。六月庚申,犯左執法。八年八月辛未,犯鬼積屍。
皇祐元年五月甲辰,犯右執法。二年八月庚申,入鬼,犯積屍。十月庚午,犯太微上將。閏十一月丙辰,犯太微東上相。三年四月丙戌,犯左執法。七月戊午,犯氐。八月辛醜,犯天江。四年十月乙酉,犯太微左執法。五年六月丙戌,犯氐。閏七月壬午,犯天江。八月乙巳,犯南斗。
至和元年十一月,犯亢。丁醜,犯氐距星。二年九月甲申,犯壁壘陣。
嘉祐元年十月甲子,犯氐。二年三月戊子,犯壁壘陣。五月戊子,又犯壁壘陣東星。三年三月庚子,入東井。十一月癸未,犯鉤鈐。十二月丁未,犯天江。四年二月丁酉,犯羽林。七月己酉,犯畢距星。九月戊午,退犯天街。十月癸酉,犯月星。五年二月丙戌,犯東井。四月庚午,犯輿鬼。癸酉,掩積屍。六月壬戌,犯軒轅左角,光相接。六年八月丁巳,犯司怪。己巳,入東井。閏八月癸巳,犯天樽。十月乙亥,退犯五諸侯東壁。七年三月乙卯,犯輿鬼西北星。辛酉,犯鬼積屍。五月丙寅,犯靈台。六月壬午,入太微,不犯。八年六月癸酉,犯諸王。八月戊戌,犯輿鬼。辛醜,犯積屍。十二月甲申,犯軒轅。
治平元年五月己未,犯太微西垣上將。閏五月癸酉,犯右執法。七月癸巳,入氐。二年六月辛醜,入東井。七月乙酉,犯鬼鑕。十月壬辰,犯靈台。三年三月辛巳,犯太微西上將。四月己酉,犯右執法。七月壬午,入氐。四年六月辛酉,犯積薪。七月丁醜,犯輿鬼,又犯積屍。八月辛亥,犯軒轅大星。癸亥,又犯少民。九月甲申,犯西上將。戊戌,犯右執法。十月壬子,犯左執法。壬戌,犯上相。十一月丙子,犯進賢。十二月乙卯,犯亢。
熙甯元年六月丙寅,犯氐東南星。丁卯,又入氐。七月丙戌,犯房北第二星。乙未,犯東咸南第一星。八月甲寅,犯天江南第二星。二年九月甲戌,犯西上將。丙戌,入太微。閏十一月乙巳,犯氐距星。己酉,入氐。十二月戊寅,犯房。戊子,犯壁。三年正月癸巳,犯東鹹第二星。二月辛卯,入天籥。五月癸巳、正月乙巳,犯罰。八月戊午,犯南斗。十月戊午,犯壁壘陣西北星。四年三月乙未,犯諸王西第二星。十月戊寅,犯亢南第一星。十一月辛卯,犯氐距星。乙未,入氐。十二月戊辰,犯罰。五年正月己醜,犯天江東第一星。癸卯,入天籥。五月丙午,入羽林軍。十二月戊午,犯外屏西第二星。六年正月庚戌,犯天陰西南第一星。庚午,犯月星。二月丁醜,犯天街西南星。甲申,犯諸王西第二星。三月戊辰,入東井。四月庚子,犯積薪。十月辛巳,犯氐距星。癸未,入氐。十一月戊申,犯鉤鈐西第一星。七年四月壬申,犯壁壘陣西第八星。十二月辛巳,犯天陰西南第一星。八年正月辛亥,犯月星。二月甲子,犯諸王西第一星。三月丁酉,犯司怪北第二星。丙辰,入犯東井東北第一星。四月己醜,犯積薪。閏四月辛醜,入輿鬼。九年七月壬戌,犯諸王東第三星。八月戊戌,犯井鉞。壬寅,犯東井距星。丁未,入東井。十月戊戌,犯東井東北第一星。十一月丁卯,犯司怪。十年正月丙寅,犯司怪第二星。四月丙戌,又犯輿鬼東北星。戊子,入輿鬼。
元豐元年六月己巳,犯司怪南二星。七月庚辰,入井。戊戌,犯天樽西北星。八月戊午,犯積薪。九月壬申,犯輿鬼西北星。丁醜,入輿鬼,犯積屍。二年二月壬戌,入犯輿鬼東北星。三年七月丁卯,入東井。甲申,犯天樽西北星。八月辛醜,犯積薪。乙卯,犯輿鬼積屍。閏九月丁巳,犯長垣。十月戊辰,犯靈臺北星。癸未,入太微。四年四月甲申,犯右執法。
七月庚戌,入氐。五年七月辛醜,犯輿鬼西北星。乙巳,入輿鬼。十月癸醜,犯西上將。丁巳,入太微。十一月壬午,犯左執法。甲午,犯西上將。六年三月戊寅,犯進賢。己亥,犯東上相。閏六月戊戌,入犯氐東南星。七月丙辰,犯房北第二星。甲子,犯東鹹西第一星。
八月癸未,犯天江南第二星。七年八月己巳,犯靈台。九月己亥,犯西上相。丁未,入太微。乙丑,犯左執法。十月己醜,犯進賢。十一月戊午,犯亢距星。十二月辛巳,入氐。八年正月戊午,犯房北第一星。二月乙丑,犯鍵閉。癸酉,犯罰北第一星。乙酉,犯東鹹。三月壬戌,犯壁壘陣。七月巳未,犯天江。十月戊寅,犯秦星。十一月丙午,犯壁壘陣西第六星。十二月壬戌,順行犯壁壘陣。
元祐元年閏二月丙辰,犯天街。八月甲寅,入太微。十月丙午,犯亢。十一月己未,犯氐距星,入氐。十二月丁亥,犯房。己醜,犯鉤鈐。辛卯,犯鍵閉。三年二月乙巳,犯天街。三月壬子,犯諸王。四月丙申,入犯東井。十月丁未,犯亢南第一星。十一月戊申,犯氐距星,己酉,入氐。十二月甲辰,犯天江。甲寅,犯天籥。四年二月丁未,犯壁壘陣。三月丁醜,又犯壁壘陣。六月甲寅,犯外屏。八月己未,退行,又犯外屏。十二己未,犯天陰西南星。五年二月戊戌,犯諸王。三月癸未,入東井。甲申,犯之。六年八月乙巳,犯諸王。七年二月戊辰,犯東井。四月乙卯,犯輿鬼。丙辰,又入輿鬼。五月辛亥,犯長垣。八年四月乙卯,犯外屏。八月庚戌,入東井。庚午,犯天樽。九月乙未,犯、積薪。十月辛酉,犯輿鬼。
紹聖元年二月丙寅,犯五諸侯東第一星。三月丁酉,犯鬼西北星。五月戊申,犯靈臺北第一星。二年七月乙未,入井。八月丙戌,入鬼。三年正月戊戌,退犯軒轅。五月癸巳,犯靈台。辛醜,犯太微上將。丙辰,犯太微右執法。八月丁醜,入氐。四年六月丙戌,入犯井。己亥,犯天樽西北星。七月丁巳,掩犯積薪。丁卯,犯鬼西北星。庚午,入鬼,犯積屍氣。八月丁未,犯軒轅大星。十月癸未,犯太微西垣上將。甲申,入太微。十一月甲戌,犯太微東扇上相。丁醜,掩之。
元符元年正月壬戌,犯太微東垣上相。乙丑,入太微垣,行軌道。四月丙午,犯太微左執法。六月丙午,犯亢。七月乙丑,入氐。己巳,又犯之。八月乙酉,犯房南第三星。辛卯,犯東鹹。十一月壬戌,犯代星。十二月戊寅,犯壁壘陣。乙未,又犯壁壘陣。二年七月庚申,入鬼,犯積屍氣。八月丙申,犯軒轅大星。九月丁卯,犯太微西垣上相。閏九月壬申,入太微。甲午,犯太微左執法。十月甲辰,犯太微東垣上相。己未,犯進賢。十一月庚寅,犯亢距星。十二月壬戌,入氐。二年正月辛未,犯氐東南星。四月壬寅,退行犯亢南第一星。八月丁巳,犯南斗西第二星。
建中靖國元年九月己未,入太微。十月甲辰,犯平道西第一星。
崇甯元年五月丁巳,退行入南斗魁。戊辰,又犯南斗西第二星。二年二月壬戌,犯昴西南星。丙子,犯天街北星。十月甲子,犯亢南第一星。三年四月壬子,犯壁壘陣西五星。四年三月壬寅,犯井鉞。甲寅,犯井距星。乙巳,又入井。五年八月乙卯,犯天街南星。十月乙丑,犯昴東南星。甲申,犯天陰東北星。
大觀元年正月辛醜,犯畢。三月癸巳,入井。四月癸未,犯鬼及犯積屍氣。五月己酉,犯酒旗。六月壬戌,犯軒轅大星。七月乙酉,犯靈台。二年六月辛卯,犯天街。七月癸酉,犯司怪。八月己醜,入井。三年正月庚午,又犯井。三月丙寅,犯鬼。六月癸未,入太微。七月己酉,犯太微左執法。己巳,犯進賢。四年六月庚午,犯月星。七月辛酉,入井。閏八月丙辰,犯鬼,又犯積屍氣。
政和元年五月乙酉,犯右執法。二年六月辛亥,入井。三年正月乙亥,犯太微垣內屏。四月丙午,犯太微上將。閏四月乙丑,犯太微右執法。七月癸巳,入氐。九月庚辰,犯天江。四年九月乙未,犯上將。十月甲子,又犯左執法。十一月庚寅,犯進賢。五年正月乙亥,犯亢。七月庚辰,犯氐。八月乙丑,犯天江。六年八月丁醜,犯靈台。九月癸巳,入太微。庚戌,又犯太微左執法。十二月癸亥,入氐。七年正月丁酉,犯鍵閉。七月乙未,犯天江。
重和元年正月丁亥,犯外屏。閏九月癸亥,犯進賢。十月戊申,又入氐。
宣和元年九月癸亥,犯壁壘陣。二年十月庚辰,犯亢。三年正月戊申,犯南斗。丙辰,又入南斗。四年正月辛未,犯天街。五年六月乙未,犯天陰。九月己未,犯司怪。六年閏三月庚辰,犯五諸侯。七年九月壬辰,犯鬼。
靖康元年正月乙酉,又犯五諸侯。丁亥,又守五諸侯。三月戊寅,又入鬼。己卯,又犯鬼積屍氣。
建炎三年八月癸醜,入鬼,犯積屍。甲子,犯太微垣西上將星。丙寅,又入太微。十月乙巳,出太微垣東左掖門。己酉,犯垣東上相,徘徊不去。四年三月乙亥,犯左執法。七月戊辰,犯房。八月丁醜,犯東鹹。乙未,犯天江。十一月乙卯,入壁壘陣。
紹興元年正月乙亥朔,入羽林。九月丙辰,入太微。十月丁醜,犯左執法。庚辰,順行出太微垣內左掖門。十一月辛醜,犯進賢。二年正月丙申,入氐。五月乙亥,犯氐東南星。七月乙丑,犯天江。八月戊戌,犯鬥西第二星。三年九月壬子,順行入太微。甲寅,犯右執法。乙丑,出端門。丙寅,犯左執法。十月癸巳,犯進賢。十一月丁巳,犯亢南第一星。辛未,犯氐。甲戌,入氐。十二月辛醜,犯房北第一星。壬寅,犯鉤鈐。癸卯,犯鍵閉。四年正月辛亥朔,犯東鹹。十月丙子,犯壁壘陣。戊戌,又犯西第六星。己亥,入羽林軍。五年四月甲辰,入井。十月乙丑,入氐。十一月丙戌,犯房。丁亥,犯鉤鈐。乙未,犯東鹹。十二月乙卯,犯天江。六年五月戊寅,犯壁壘陣。七年二月己酉,犯諸王西第二星。四月甲午,入井。五月庚辰,入鬼,犯積屍。九年四月己巳,入鬼,犯積屍。十年十月庚子,犯五諸侯。十一年三月乙卯,入鬼。十二年七月乙未,犯司怪。丁未,入井。八月,入鬼,犯積屍。十二月丙戌,逆行犯權大星北第一星。十四年八月庚辰,犯積屍。十五年九月辛酉,犯天江南第一星。十六年十月丙午,犯左執法。甲寅,出太微左掖門。十七年七月己卯,順行犯房宿。己醜,順行犯東鹹。八月戊申,順行犯天江。十月乙酉,順行犯壁壘陣。庚寅,晦,順行入羽林軍。十八年閏八月戊辰,順行犯太微西上將。九月癸巳,犯太微左執法。十一月甲辰,順行入氐。十二月壬申,順行犯房。十九年七月戊申,犯南斗。十月辛未,順行犯壁壘陣,入羽林。二十年十一月丙戌,順行犯氐。二十一年四月戊辰,入羽林。庚午,行犯壁壘陣。二十二年二月壬申,順行犯天街。三月丙午,順行犯司怪。十一月癸卯,順行犯房宿鉤鈐。十二月癸酉,順行犯天江。二十三年三月戊午,順行入羽林。二十五年八月壬寅,順行入東井。十月壬寅,退行犯東井。十一月癸酉,退行犯司怪。二十六年二月丁亥,順行犯東井、鉤鈐。六月甲午,順行犯太微垣西上將。七月庚申,順行犯太微左執法。二十七年六月癸亥,順行犯司怪。七月癸酉,又入東井。癸巳,順行犯天樽。九月乙丑,順行犯輿鬼,又犯積屍。二十八年二月癸醜,順行犯輿鬼。乙卯,又如之。六月乙未,順行犯太微垣西右執法。二十九年六月壬子,順行犯司怪。閏六月壬戌,順行入東井。是月壬辰,又如之。庚辰,順行犯天樽。七月戊申,順行犯輿鬼。辛亥,入鬼,犯積屍氣。十月辛未,順行犯太微垣西上將。十二月辛酉,留太微垣內屏西南星十日。三十一年四月庚申,犯太微垣西上將。 八月戊申,順行入氐。九月庚寅,犯天江。十一月乙酉,犯牛。三十二年閏二月壬午,退行犯進賢。五月癸巳,順行入犯氐。
隆興元年八月壬午,犯長垣。九月乙未,犯太微垣西上將。十月庚申,入太微垣東,犯左執法。癸未,犯進賢。十二月甲戌,入氐。二年正月辛亥,犯房。甲寅,犯鍵閉。二月辛未,順行犯東鹹。三月辛亥,退行犯東鹹。四月戊寅,退行犯房。七月壬子,犯天江。己卯,順行犯南斗。十月乙丑,順行犯周星。己巳,犯秦星。己亥,犯代星。十一月庚子,犯壁壘陣。癸卯,順行入羽林軍。
乾道元年三月甲寅,犯諸王星。八月乙酉,順行犯太微垣西上將星。辛醜,入太微。九月庚戌,犯太微垣左執法。壬申,犯進賢。十一月丙辰,順行入氐。十二月癸未,順行犯房,又犯鉤鈐。二年正月乙卯,順行犯天江。九月庚戌,順行犯壁壘陣西勝星。辛亥,入壁壘陣。丙辰,入羽林軍。甲子,犯壁壘陣。十月乙未,犯壁壘陣西第八星。三年二月壬辰,犯月星。四月乙亥,犯司怪。九月庚寅,犯亢。十月乙巳,入氐。十一月庚午,犯鉤鈐。十二月己亥,犯天江。四年三月甲子,犯壁壘陣。辛巳,犯壁壘陣及入羽林軍。七月丙戌,留守天囷。十二月乙卯,犯天陰。五年正月乙亥,犯月星。甲申,犯天街。三月丁醜,犯東井。十一月戊子,犯天江。六年二月甲申,犯牛。七月己亥,犯諸王。七年二月壬戌,犯東井。四月癸醜,入鬼,犯積屍。五月己醜,犯權大星。八年八月丙午,入東井。癸亥,犯天樽。十月癸卯,犯鬼。辛亥,又犯。戊午,犯積屍氣。十一月己巳,又犯鬼。九年四月丁醜,犯權。
五月庚戌,犯太微垣西上將星。六月癸亥,犯太微垣西右執法。
淳熙元年七月辛卯,入東井。丙午,入天樽。八月乙亥,犯鬼。二年正月庚子,犯權大星。
五月甲午,犯太微西上將。八月乙亥,入氐。三年十月乙亥,犯太微西上將。十一月丙寅,犯太微東上將。四年正月己巳,入太微。七月庚申,入氐。辛酉,犯氐。八月己卯,犯房。五年九月乙亥,犯太微右執法。十月壬辰,出左掖門。十二月壬子,入氐。六年二月己酉,入氐。三月辛未,犯氐宿距星。四月丙午,守亢。六月丙申,犯氐。七月己未,犯房。八月己醜,犯天江。十一月乙亥,入羽林軍。丁醜,犯壁壘陣西第七星。七年九月乙丑,入太微。庚午,出。十二月壬午,犯氐。甲申,又入。八年五月己卯,入南斗。六月庚戌,守箕。癸酉,犯南斗。七月戊寅,入南斗。庚寅,犯狗。九月戊寅,犯秦星。壬辰,犯壁壘陣。十月辛酉,入羽林軍。九年十一月庚午,犯氐距星。辛未,入氐。十二月戊戌,犯鉤鈐。十年五月甲子,入羽林軍。六月庚子,入壁壘陣。八月癸醜,又犯。九月戊辰,退入羽林軍。十一年二月壬戌,犯諸王星。十二年三月丁未,入羽林軍。十三年四月丙子,犯輿鬼。十四年七月壬寅,犯諸王星。甲子,犯司怪。癸未,入井。十月庚辰,留守五諸侯。十五年六月庚寅,犯右執法。十六年閏五月丙戌,犯諸王。六月丙辰,入東井。八月乙巳,犯輿鬼。乙卯,順行入鬼,犯積屍氣。
紹熙元年五月丙辰,犯靈台。二年七月丁未,入東井。庚寅,入鬼,犯積屍氣。十一月庚戌,入太微。三年正月己酉,入太微垣內,留守。三月乙未,入太微垣西,犯上將星。四月丁巳,犯太微右執法。七月乙酉,入氐。八月丁未,犯房北第二星。四年十月丁酉,入太微垣內,徘徊內屏者凡四閱月。十一月己巳,犯上相。五年七月癸酉,犯氐。八月壬辰,犯房。十一月庚寅,犯壁壘陣。
慶元元年九月丙戌,入太微垣內。戊申,始出。二年三月癸卯,退犯天江。五月甲辰,守犯心大星。十月戊戌,犯氐宿距星。四年五月庚子,入羽林軍。五年十一月癸巳,入氐。
嘉泰元年五月丁醜,細行不由黃道。三年二月壬寅,犯井宿。
開禧元年正月庚辰,留守五諸侯西第四星。四月丁巳,犯權大星。六月丙午,犯太微西右執法。甲戌,入東井。十一月甲辰,入太微。十二月戊午,留守太微垣。三年二月己未,退,留守權星。
嘉定元年九月辛酉,入太微順行。二年二月乙酉,退行犯太微上相。三月癸卯,退行犯左執法。己酉,留守太微垣。六月壬戌,順行入房。己醜,順行犯天江。九月己酉,順行犯南斗。三年十月己未,入太微垣,犯右執法。四年正月辛卯,入氐宿方口內。二月丁醜,犯房。
四月丙戌,退行入氐。五月丙寅,犯氐。六月乙巳,犯東鹹。八月壬辰,犯南斗。十一月壬子,犯壁壘陣。五年八月癸卯,入太微。九月戊申,又犯右執法。十一月丙寅,入氐。六年閏九月庚午,犯壁壘陣。十月戊戌,入羽林。七年十月甲寅,順行犯氐。八年四月戊午,入羽林軍。十年九月丁亥,留守天關。十一月壬午,退行犯月星。辛卯,留守昴宿月星。十一年四月壬戌,順行入鬼,犯積屍氣。十二年七月壬戌,順行入井。十四年七月己醜,順行犯司怪。十六年十月丁酉,入太微。十七年正月戊申,留守太微垣東上相星。
寶慶二年正月戊寅,入氐。
紹定元年七月戊戌,犯南斗。十月戊申,犯壁壘陣。十一月癸酉,順行入羽林軍。二年十一月己醜,順行入氏。三年七月丁巳,退行入羽林軍。六年二月癸卯,犯東井。
端平元年九月辛醜,入井。十二月,犯司怪。二年六月己醜,入太微。三年七月庚午,入井。
嘉熙元年正月癸酉,守鬼宿。四月庚子,犯權。五月丙子,犯將星。二年七月壬寅,順行入鬼,犯積屍氣。九月壬午,犯權大星。十月丁卯,入太微。三年五月辛未,犯太微垣執法星。八月己亥,入氐。丁巳,犯房。四年八月乙巳,犯太微垣左執法。十一月辛巳,犯太微垣東上相。甲子,順行入太微垣。
淳祐元年六月乙酉,犯氐宿東南星。丙戌,入氐宿方口內。三年正月庚辰,順行入氐。十一年八月丁酉,順行入井。十二年四月壬申,犯權。
寶祐二年二月甲辰,又犯。三年十一月丁巳,犯太微垣上相星。五年十二月丁未,入氐。六年三月庚午,退行入氐。
開慶元年閏十一月己卯,入氐。十二月丁未,入房宿鉤鈐星。
景定元年五月壬午,退行鬥宿。三年五月壬戌,犯壁壘陣西方勝星。
德祐元年四月乙丑,犯天江。八月戊午,犯南斗。十月壬戌,犯壁壘陣。
填星
開寶五年七月乙丑,犯東井。
端拱元年閏五月庚寅,退行犯建星,相去五寸許。
咸平二年七月辛巳,犯畢。四年六月丙申,犯東井。十月辛醜,犯井鉞。己未,犯東井。五年三月戊戌,犯鉞。六年九月戊戌,守輿鬼。
景德二年十月丙子,守軒轅。三年五月癸亥,犯軒轅。九月戊辰,犯靈台。四年八月辛亥,入太微右掖。乙卯,又入太微。
太中祥符二年正月辛巳,入太微。十月癸巳,犯進賢。十一月乙卯,犯平道。三年三月辛卯,犯進賢。五月癸卯,又犯。十一月戊寅,犯亢。四年十二月壬寅,入氐。五年正月甲戌,守氐。九月戊辰,入氐。十月己巳,又入。六年四月癸未,入氐。十二月丙戌,犯東井。七年三月丁未,犯罰。五月乙酉,犯鍵閉。丙戌,犯輿鬼。六月辛酉,犯房上將。
天禧元年二月癸酉,犯建星。三年五月丁卯,犯牽牛。
天聖四年十月庚寅,犯右更。
明道二年七月癸巳,犯鬼。十二月壬子,又犯。
景祐元年正月丁卯,犯南斗,又犯鬼。三月戊子,又犯。三年九月辛巳,犯太微上相。四年十月己卯,犯左執法。
康定元年三月戊寅,犯平道。
慶曆七年六月庚申,犯建。
嘉祐三年六月丙寅,犯畢。九月庚辰,犯畢。五年六月己巳,犯井鉞。甲申,犯東井。十月甲申,退犯東井距星。六年七月己亥,犯天樽。七年八月己醜,入鬼。十一月乙巳,退犯輿鬼距星。
治平元年七月壬辰,犯軒轅大星。二年九月戊辰,犯靈台。四年九月癸卯,犯東上相。
熙甯元年正月庚辰,退犯上相。二月乙巳,入太微。十月乙亥,犯東上相。二年十一月丙子,犯亢距星。三年正月丁巳,犯亢。十一月壬寅,入氐。五年五月丙午,又入。十一月己酉,犯罰南星。六年四月戊寅,犯罰南第一星。五月庚申,又退犯鍵閉。八月甲申,犯罰。七年正月丁未,犯天江東北第一星。八年八月丁巳,犯天籥西北星。九年正月壬午,犯建西第二星。
元豐二年二月丙午,犯十二國代東星。三年七月丙寅,犯壁壘陣西第五星。十月丁亥,又犯之。七年六月乙未,犯外屏。
元祐三年七月己未,犯諸王。五年六月乙巳,入東井。七月甲子,十一月丁亥,皆犯東井。六年三月庚辰,犯東井。四月己亥,入太微垣,行軌道。十一月癸巳,犯水位。七年七月己醜,入輿鬼。十二月丁醜,犯輿鬼。八年正月甲申,犯輿鬼。壬辰,退入輿鬼。丁酉,入鬼,犯積屍。
紹聖二年八月己醜,入太微垣上將。九月庚申,入太微垣軌道。三年二月己卯,入太微,犯上將。是月庚戌、四月庚辰、五月丙申,俱犯。甲辰,入太微垣,行軌道。九月乙巳,又入太微。十月甲戌,犯太微左執法。四年正月丁未,又犯。十月癸巳,犯進賢。
元符元年正月丙辰,又犯。七月癸亥,又犯。
建中靖國元年五月辛酉,犯氐東南星。
崇甯元年四月庚戌,犯房北第一星。四年十二月己卯,犯建西第二星。五年六月戊辰,又犯。
大觀元年閏八月丙午,犯泣星。
政和七年十月丙辰,犯畢。
重和元年二月甲戌,犯天街。
宣和七年十月庚子,入太微。
靖康二年正月丁巳,犯上相。
建炎三年三月乙未,犯亢。
紹興二年三月己未,犯東咸第三星。八月戊申,複犯第三星。五年閏二月庚戌、三月癸卯、五月丁醜,皆犯建星。七年六月己未,犯牛宿南星。十一年八月甲午,入羽林軍。十八年八月辛醜,順行犯東井鉞星。二十年正月辛卯,退,留守東井。二十四年八月庚戌,順行入太微。二十五年三月戊午,退行犯太微垣西上將。二十六年十一月庚辰,犯平道。二十七年正月癸巳,退行犯進賢。三十年十一月辛巳,順行犯房。壬寅,順行犯鍵閉。三十一年三月己亥,退行犯鍵閉。八月庚戌,順行犯房。
乾道元年七月丙寅,留守建星。二年二月甲午,犯牛。三月庚申,留守牛宿。五月己未,掩狗國星。三年七月乙丑,犯周星。四年八月乙卯,守壁壘陣。五年四月戊子,入羽林軍。五月丙辰,留守羽林軍。七月丙戌,犯壁壘陣。九月甲戌,守壁壘陣。六年六月戊午,退入羽林軍。九月庚寅,又入守之。七年八月丁卯,退行犯壁壘陣東勝星。十月乙卯、十一月庚寅,又犯、守之。
淳熙三年十月己醜,犯畢。四年六月丁醜,十月甲申,犯天關。五年正月壬戌,留守諸王。
五月辛卯,入井。八月丙辰,留守東井。十一月辛巳,又犯。六年正月壬申,留守井鉞星。
是月戊子、二月戊申,皆犯入東井。九月庚午,留守水位。十二月戊戌,犯天樽。七年八月壬辰,入鬼,犯積屍氣。戊申,犯鬼。十一月丙辰,又如之。八年四月戊午,入鬼。九年十一月己醜,留守權左角。十年三月辛巳,留守權大星。十月癸卯,犯太微上將。癸醜,入太微。十二月壬戌,犯上將。十一年九月甲辰,入太微。十一月己亥,留守太微垣。十二年四月庚午,守太微垣右執法。十三年三月壬午,犯太微東上相星。四月乙丑,入太微。乙巳,留守太微垣。十五年三月丁巳,五月癸亥,犯亢。十月辛卯,入氐。十六年正月辛醜,留守氐。
紹熙三年二月辛醜,留守天江。
慶元四年七月乙丑,犯壁壘陣西第五星。
嘉泰四年七月己卯,留守天廩。
開禧元年八月甲辰,留守畢。二年八月壬子,留守諸王。三年七月辛卯,犯井鉞。九月甲戌,留守井。
嘉定元年四月辛亥,犯井。二年正月癸亥,犯守井。六年三月壬戌,留守權左角少民星。閏九月己醜,順行入太微。十一月丙子,留太微垣,守右執法。七年十二月戊戌,留守太微垣東上相星。十一年正月辛巳,守氐距星。六月辛亥,留守亢。十一月丙子,入氐。十二年四月壬申,退行入氐。五月乙卯,留守氐。十三年七月乙巳,犯房。
端平二年十月己未,退行犯畢宿距星。十二月己亥,留守天街。三年正月丁卯,順行犯畢距星。
嘉熙元年八月乙酉,順行犯井東第二星。
淳祐四年四月癸未,留守太微垣,守右執法。五年四月甲申,退守上相。七年四月丁亥,犯亢。
景定元年正月庚辰,入尾。五年七月甲午,留守于畢。
鹹淳二年八月庚午,入井。
太白
建隆二年九月丁醜,犯南斗。
乾德三年八月庚申,犯太微上將。四年六月辛醜,犯右執法。五年八月辛酉,又犯。
開寶元年十一月庚寅,犯房。四年四月己巳,犯東井。五年十一月己未,犯哭星。
太平興國六年八月戊子,入太微,犯右執法。
雍熙元年二月壬辰,犯昴。八月壬寅,掩軒轅第一星。十一月戊戌,入氐。戊午,又犯心前星。己未,又犯大星。二年閏九月癸未,入南斗魁。四年十月癸卯,犯進賢。
端拱元年十月辛巳,犯哭星。癸未,犯天壘。二年五月己亥,犯畢右股第一星。六月乙卯,犯天關。七月壬申,犯輿鬼東南星。八月壬子,犯軒轅大星。九月庚辰,犯左執法。
淳化元年六月庚申,犯太微垣,入端門。三年九月辛醜,犯右執法。癸卯,犯太微端門。十月壬午,入氐。四年十月乙丑,犯南斗魁第二星。
至道元年三月癸巳,淩東井第一星。五月壬戌,犯軒轅大星,相去一尺許。十一月庚戌,入氐。三年八月戊申,犯太微上將。
咸平元年七月癸酉,犯角左星。八月,犯軒轅。九月癸亥,犯南斗魁。庚辰,犯太微次將。十一月癸酉,又入軒轅。乙亥,入太微。二年正月己卯,入南斗魁。四月己未,入太微,犯次將,守屏星。甲子,又入。六月丁醜,入東井。三年二月甲寅,犯昴。八月己未,犯軒轅大星。九月壬午,犯右執法。四年九月乙亥,犯房、心。十月丙午,入南斗。閏十二月丙戌,犯角大星。己酉,犯房。辛卯,犯箕。壬辰,犯南斗魁。五年正月丁巳,犯心後星。二月庚申,掩昴。壬申,掩五車。六年四月庚辰,犯輿鬼。五月乙巳,犯軒轅。九月戊申,犯左執法。十一月癸巳,入氐。
景德元年閏九月丙寅,犯南斗。十月丙午,犯哭。二年五月己未,掩心前星。六月己醜,犯南斗。七月甲寅,犯輿鬼積屍。八月己醜,犯太微上相。三年十一月甲子,犯西鹹。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丁卯,犯水位。庚辰,犯輿鬼。丁亥,犯權。八月辛醜,犯軒轅大星。丁未,犯軒轅少民。二年八月壬寅,入氐。九月戊午,在心。戊辰,犯天江。三年正月戊辰,犯牽牛。四年四月甲子,犯輿鬼。五月戊子,犯軒轅大星。丙申,犯軒轅少民。九月己醜,犯右執法。乙未,犯左執法。十月戊申,在進賢西南。十一月丁亥,犯房上相。十二月壬戌,犯建星。五年十月戊申,犯箕。十一月甲辰,犯壁壘陣。六年正月丁酉,犯右更。五月戊午,犯天關。六月乙丑,犯罰星。辛未,犯東井。己卯,犯天樽。七月乙未,犯輿鬼。甲寅,犯軒轅大星。八月,犯建。丁醜,掩畢,又犯右執法。七年四月甲子,犯東井。六月甲子,犯太微上將。辛未,犯執法。七月丁酉,犯角南星。十一月戊子,入氐。九年二月己卯,犯昴。甲辰,犯五車。八月癸未,犯軒轅大星。己醜,犯軒轅東南。丙申,在靈台南,相去一尺。九月丙午,犯右執法。壬子,犯左執法。
天禧元年七月戊戌,犯右執法。八月甲午,犯房次相。十月己巳,入南斗。三年九月己巳,犯左執法。十月庚寅,犯進賢。甲辰,犯亢。十一月乙卯,入氐。四年七月丁巳,掩房。己未,犯箕。庚申,入南斗魁。辛未,犯昴。八月乙酉,犯心後星。丁亥,入南斗魁。戊戌,犯昴。庚子,掩五車。五年六月甲寅,入東井。七月戊寅,犯輿鬼。壬午,犯五諸侯、箕。丙申,犯軒轅大星。八月壬子,犯太微上相。戊午,犯右左執法。
乾興元年五月庚午,犯鬼及積屍。七月己卯,犯角。
天聖元年正月庚午,犯建。二年二月丙戌,犯五車。八月庚午,犯軒轅東星。甲申,自右掖門行入太微。辛巳,犯太微上將。九月戊子,犯右執法。甲午,犯左執法。三年六月己卯,犯太微上將。十月乙卯,犯南斗。五年九月辛醜,犯靈台。乙巳,犯明堂。庚申,犯左執法。七年五月己巳,犯畢距星。八年四月辛亥,犯輿鬼。
明道元年二月庚午,犯五車。六月乙丑,犯東井。八月壬子,掩軒轅左角。九月丙子,犯左執法。二年八月戊午,犯房。十月癸巳,犯南斗。十一月癸亥,又犯。
景祐二年三月壬寅,犯東井。四月乙卯,犯五諸侯。己巳,入鬼。九月甲午,犯右執法。十一月甲申,入氐。四年六月癸酉,犯東井。七月辛醜,犯鬼。己未,犯軒轅大星。
寶元元年四月己巳,犯東井。癸巳,犯輿鬼。七月甲辰,犯角南星。
康定元年正月乙酉,犯昴。六月丁未,犯東井。
慶曆三年五月己卯,犯軒轅大星。九月甲申,犯左執法。五年六月辛酉,犯東井。六年七月丙戌,犯左執法。八年閏正月丙寅,犯昴。二月丁酉,犯五車東南星。六月庚辰,犯東井。
八月庚午,犯軒轅大星。
皇祐元年九月戊戌,犯鬥天相。四年十月丙子,犯南斗。五年六月癸酉,犯畢。乙未,犯井鉞。
至和二年三月壬午,犯五車。四月辛巳,犯畢。七月癸巳,犯輿鬼。入月庚申,犯軒轅大星。九月庚辰,犯太微左執法。
嘉祐元年十月丁巳,入氐。戊辰,犯房。二年九月庚子,犯南斗。四年八月甲子,犯軒轅右角。九月丁未,犯太微左執法。十月癸酉,犯亢。癸未,入氐。十月庚子,犯罰南星。癸卯,犯東鹹。十二月辛未,犯建。五年九月庚寅,犯房。乙巳,犯天江。十一月戊戌,犯壁壘陣。丁未,退犯井鉞。六年六月乙卯,犯畢距星。七月甲申,犯東井。庚寅,犯天樽。甲辰,犯輿鬼距星。八月甲子,犯軒轅大星。戊午,犯靈臺北星。七年三月癸酉,入東井。十一月乙巳,入氐。己未,犯西咸南星。癸亥,犯罰。
治平元年二月辛卯,犯昴。閏五月丙寅,入畢,不犯。六月甲子,犯東井。七月壬申,犯輿鬼。癸巳,犯軒轅大星。八月己酉,犯靈台。甲寅,入太微。丙寅,犯右執法。十月丙申,入氐。壬子,犯心前星。二年八月乙未,犯氐。己酉,入太微。庚戌,犯右執法。九月壬午,犯鬥距星。十月庚寅,入氐。丙午,犯心距星。四年閏三月庚寅,犯東井東第一星。癸卯,犯五諸侯東第一星。四月丁巳,犯輿鬼東北星。八月丁未,犯軒轅大民。甲寅,犯軒轅禦女。庚午,犯靈台。九月辛巳,犯右執法。壬午,掩之。戊子,入太微。十月乙卯,犯亢。丙寅,入氐。十一月丁醜,犯房。己卯,犯鍵閉。丁酉,犯天江。
熙甯元年八月己未,入氐。十一月辛己,犯壁壘陣西第二星。二年六月辛亥,犯天關。庚申,犯東井距星。辛酉,入東井。七月辛未,犯天樽,犯輿鬼東南星。八月丙午,犯軒轅大星。三年五月壬子,犯靈台。六月乙丑,犯右執法。十月癸酉,犯亢距星。十一月庚寅,入氐。丁未,犯罰。四年十一月辛醜,犯十二國代星。庚戌,犯壁壘陣西第五星。五年二月甲戌,犯昴東北第二星。六月己酉,犯畢距星。七月丁亥,入東井。十月戊寅,入氐。十一月己酉,犯罰。六年六月癸未,犯東上相。丁酉,犯左執法。八月丁醜,掩氐東南星。九月甲辰,犯天江南第二星。丙寅,犯南斗距星。丁卯,入南斗。七年二月乙未,犯壁壘陣西第七星。八年二月庚寅,犯天陰中星。三月戊戌,犯月星。癸卯,犯天街北星。辛酉,犯司怪北第二星。閏四月戊戌,犯輿鬼西北星。八月丁酉,犯軒轅禦女。九月癸亥,犯右執法。辛未,犯左執法。十月丁酉,犯亢距星。丙午,入氐。九年九月丁巳,犯東鹹西第一星。辛巳,犯南斗西第二星。十月庚寅,犯狗國西北星。十一月辛酉,犯壁壘陣西北星。十年六月壬寅,犯東距星。癸卯,入東井。九月己酉,入太微。
元豐元年十月丙辰,犯亢距星。庚午,入氐。十一月己醜,犯罰南第二星。十二月壬戌,犯建西第二星。二年十一月壬辰,犯壁壘陣西第五星。十二月戊戌,犯壁壘陣。三年正月甲戌,又犯外屏西第二星。二月甲寅,犯昴距星。六月癸巳,犯畢距第二星。乙未,入畢口。七月戊辰,犯東井西北第二星。己巳,入東井。戊子,犯水位西第三星。八月丙申,犯輿鬼。
九月戊寅,入太微。乙酉,犯左執法。閏九月丙申,犯進賢。丁巳,犯氐距星。十月己未,入氐。四年八月甲戌,犯心距星。九月戊申,犯南斗距星。庚戌,入南斗。六年二月壬申,犯天陰東北星。三月癸未,犯司怪北第二星。四月丁卯,犯五諸侯。八月己卯,犯軒轅禦女。九月乙巳,犯右執法。丁巳,犯東上相。甲子,犯進賢。十月戊寅,犯亢距星。戊子,入氐。七年十一月己酉,犯壁壘陣西第五星。十二月辛巳,犯雲雨。八年六月甲戌,順行犯天關。癸未,順行犯井距星。甲申,順行入井。七月乙未,犯天樽。八月甲戌,犯軒轅少民。辛巳,犯靈台。
元祐元年閏二月丙辰,犯諸王。十月戊戌,犯亢。壬子,入氐。二年十二月己醜,犯壁壘陣。三年二月己亥,犯昴。六月癸未,犯天高。七月辛亥,入東井。壬戌,犯天樽。庚午,犯水位。八月丁醜,犯鬼。戊戌,犯軒轅大星。九月甲寅,犯太微垣上將。庚申,入太微,犯右執法。丁卯,犯左執法。十月丁未,犯亢南第一星。十一月甲辰,入氐。丁巳,犯罰。四年六月丙午,犯太微垣西上將。戊申,入太微。九月壬辰,入鬥。五年正月丁亥,犯羅堰。十一月戊戌,犯壁壘陣。六年正月乙酉,犯外屏。二月甲寅,犯天陰。三月癸酉,犯平道。丁醜,犯天江。四月己酉,犯五諸侯。閏八月辛酉,犯軒轅禦女。丁卯,犯軒轅左角。九月丁亥,犯右執法。己醜,入太微。十月庚午,入氐。十一月丙戌,犯罰。七年八月丙寅,入氐。己巳,犯月星。辛未,犯司怪。丁醜,犯房,又犯鉤鈐。十月庚戌,犯南斗。十一月庚辰,犯伐。甲申,犯壁壘陣。十二月壬戌,犯雲雨。八年六月乙酉,犯諸王東第二星。丙辰,犯天關。丙寅,入東井。庚午,犯東井。八月庚戌,犯軒轅大星。甲戌,入太微。
紹聖元年五月戊午,犯靈臺北第一星。十月甲午,入氐。十一月丙午,犯西咸南第一星。癸醜,犯罰南第二星。二年正月乙巳,犯羅堰南第一星。十一月辛亥,犯壁壘陣西星。庚申,犯壁壘陣西第六星。三年二月庚戌,犯昴。庚辰,入昴。五月戊午,犯畢。六月庚申,又入。戊辰,入犯天高。庚辰,犯天關。丙戌,犯司怪。七月壬辰,犯東井。癸巳,入東井。
八月庚申,犯輿鬼。庚辰,犯軒轅大星。九月乙酉,犯軒轅左角。乙未,犯太微上將。己亥,入太微垣,行軌道。己酉,犯太微左執法。甲寅,犯太微上相。癸未,入氐。十一月辛醜,犯東鹹。四年四月壬寅,犯五諸侯西第五星。五月己卯,犯長垣南第一星。六月乙酉,犯靈臺北第一星。丁亥,犯太微垣西上將星。戊子,入太微。壬寅,犯太微左執法。八月壬午,犯氐東南星。壬辰,犯房南第三星。庚子,犯心大星。己酉,犯天江南第一星。十二月戊申,入建。
元符元年正月庚戌,犯建。丙辰,犯天雞。己巳,犯羅堰。二月乙未,犯壁壘陣。十二月乙亥,犯代星。己亥,犯壁壘陣。二年正月己酉,犯壁壘陣東北星。二月乙未,犯天陰東南星。三月甲辰,犯月星。庚戌,犯諸王西第一星。丁卯,犯司怪北第二星。四月辛卯,犯五諸侯西第五星。五月乙巳,入犯鬼西北星。九月癸卯,犯軒轅禦女。丁巳,犯靈台南第二星。戊辰,入太微。己巳,犯太微右執法。閏九月丙子,犯左執法。十月壬子,入氐。壬戌,犯西咸南第一星。戊辰,犯罰星南第一星。十二月乙亥,犯建西第二星。三年七月己巳,犯角南星。八月丙申,犯亢南第一星。九月丁亥,犯南斗西第二星。
建中靖國元年四月丁酉,犯外屏西第二星。六月辛亥,入東井。
崇甯元年三月壬申,犯月星。四月戊戌,犯井鉞。六月庚辰,犯進賢。十月甲戌,犯亢距星。二年正月乙巳,犯壁壘陣西第五星。八月丙子,入氐。九月戊子,犯房鉤鈐。三年二月癸亥,犯昴距星。七月戊戌,犯積薪。八月壬寅,犯鬼積屍氣。四年五月甲寅,犯軒轅大星。
八月庚辰,犯罰。十二月庚辰,犯建西三星。五年正月丁未,犯靈台,犯牛東南星。
大觀元年正月丁未,犯外屏。二月丙戌,犯月星。三月庚寅,犯天街。壬辰,犯畢。四月戊午,入井。十月辛酉,犯左執法。丙子,犯角大星。閏十月丙戌,犯亢。丁未,犯房。十一月壬子,犯心。二年七月丁醜,犯亢。八月丙戌,入氐。庚子,犯房鉤鈐。三年二月癸卯,犯壁壘陣。五月辛亥,犯天陰。六月壬辰,入井。四年四月己卯,犯井鉞。庚辰,犯井。辛巳,入井。十月戊午,入氐。十一月庚寅,犯天江。
政和元年十一月甲戌,犯天江。三年六月戊午,入太微垣,犯右執法。四年十二月乙卯,入羽林軍。五年三月辛未,犯天街。四月乙卯,犯五諸侯。十一月壬辰,犯罰。六年九月庚戌,犯南斗。十一月庚寅,犯壁壘陣。七年八月癸酉,入太微。
重和元年六月庚午,犯上將。十一月壬申,犯天江。
宣和二年五月丁醜,犯天陰。三年八月己亥,犯鉤鈐。十月丁未,入井。四年二月辛醜,犯壁壘陣。五年五月甲寅,犯鬼。十一月庚午,犯房。六年七月庚子,犯亢。七年五月壬辰,犯畢。
靖康元年四月丁未,犯井東扇北第一星。五月壬申,入鬼,犯積屍氣。十一月庚午,犯亢。壬午,入氐。閏十一月戊戌,犯鍵閉。
建炎三年七月辛巳,入太微。閏八月丙戌,犯心前星。四年正月癸亥,犯建星。
紹興元年九月丁酉,犯軒轅左角。乙卯,入太微。丙辰,犯右執法。癸亥,複犯。十月戌辰,入太微。己醜,犯亢南第二星。十一月己亥,入氐。二年九月庚申,犯天江。三年六月甲午,入井。八月乙酉,犯軒轅左角少民星。四年四月庚辰,犯司怪。五月辛亥,犯輿鬼。十一月甲子,入氐。五年正月乙卯,犯建。十一月己醜,犯壁壘陣。庚寅,入羽林。六年五月辛卯,犯畢。六月辛酉,入井。七月己巳,複犯井東北第二星。己卯,犯水位。八月戊申,犯軒轅大星。九月戊辰,順行入太微垣,乙酉,始出。丁亥,犯進賢。十月辛醜,入亢。己酉,入氐。辛亥,又如之。七年五月辛巳,犯鬼宿西北。六月丙辰,犯太微垣西上將。八年十二月戊午,入羽林軍。乙亥,經行壁壘陣,入羽林軍。九年二月壬申,犯月星。四月癸亥,犯五諸侯西第五星。五月甲申,入鬼,犯積屍氣。九月乙巳,入太微垣,犯左執法,丁未,始出。十年四月丙子,入氐。十一年六月乙亥,犯井距星。十二年五月甲午,犯鬼西北星。乙未,犯積屍氣。十七年四月丙午,順行犯五諸侯。九月己卯,順行入太微垣。庚辰,順行犯右執法。十一月乙丑,順行入氐。十九年六月乙卯,犯井鉞。丙辰,犯東井。丁巳,入東井。二十一年十一月己酉,順行入羽林軍。二十二年六月甲子,犯東井。乙酉,入東井。
七月辛亥,順行入鬼,犯積屍氣。九月壬辰,順行入太微垣。庚子,犯左執法。十月甲戌,入氐。二十三年八月辛酉,順行犯亢。二十五年四月戊子,順行犯五諸侯。八月癸卯,順行犯權左角少民。十月癸卯,順行入氐。二十六年七月壬戌,順行犯太微左執法。八月丁亥,順行犯亢距星。戊戌,順行入氐。九月乙丑,順行犯天江。十月甲申,順行犯南斗。閏十月辛酉,順行犯壁壘陣。二十七年六月丙申,順行犯井鉞。己亥、甲辰,皆入東井。七月戊子,順行犯權左角少民星。二十八年三月甲申,犯司怪。十一月庚午,順行入氐。二十九年十一月癸未,順行犯壁壘陣西勝星。戊戌,順行入羽林軍。三十年六月丙辰,順行犯天關。壬申,入東井。八月癸亥,順行犯權大星。丁巳,犯權左角少民星。十月庚申,順行入氐。三十一年六月戊辰,掩犯太微右執法。七月壬辰,順行犯角宿距星。三十二年正月丁亥,順行犯建。二月己亥,順行犯牛。
隆興元年六月丙子,入東井。八月乙酉,犯權左角少民星。九月辛醜,入太微。庚戌,犯左執法,入守垣內,壬子,始出。十月辛酉,順行犯進賢。十一月戊戌,犯房。庚子,犯鍵閉。十二月庚申,順行犯天籥。辛未,犯建。二年八月庚辰,順行入氐。辛巳,犯氐。十月己卯,犯天籥。丙寅,順行犯南斗。己巳,順行犯狗。十一月甲申,順行入天田。甲辰,順行犯壁壘陣。
乾道元年五月戊午,順行犯諸王。六月辛巳,入東井。丁未,順行犯鬼。八月癸未,入太微。十二月庚子,順行入羽林軍。二年三月己酉,順行犯天街。己亥,順行入鬼。九月己酉,犯明堂。十一月辛亥,順行入氐。十二月壬辰,順行犯南斗。三年十一月丁醜,犯羽林軍。四年五月己卯,犯畢。辛巳,入畢口內。六月丁酉,犯天關。癸卯,犯司怪。辛亥,入東井。七月庚申,犯天樽。甲戌,犯鬼。八月己亥,犯權。丙辰,入太微,九月丙寅,出。十月丁酉,入氐。五年九月庚申,犯心宿大星。七年八月丁卯,犯權左角少民星。九月甲申,犯右執法,入太微垣,甲午,出。十月丁卯,入氐。十一月己卯,犯房。丙戌,犯東鹹。八年八月壬戌,入氐。甲子,犯氐東南星。九月癸酉,犯房。甲戌,犯鉤鈐。戊子,犯天江。十一月丁亥,犯壁壘陣。
淳熙元年十一月甲午,入氐。辛亥,犯罰。十二月壬午,犯建。二年十一月丁卯,入羽林軍。三年五月癸亥,犯畢。六月乙卯,犯天關。丁亥,犯井鉞。辛卯,入東井。八月戊戌,入太微,犯右執法。四年七月己卯,犯角宿距星。九月辛醜,犯心前星。六年六月乙未,入東井。八月癸卯,犯權、禦女星。十月戊申,人氐。七年八月己巳,入氐。八年五月甲辰,入東井。九年十一月乙亥,入氐。十年閏十一月己亥,犯壁壘陣。十一年七月壬申,入東井。
八月丁巳,犯權大星。十二年六月癸酉,犯太微右執法。十四年六月甲戌,入井。九月丁未,入太微。戊申,順行犯太微右執法。丙寅,犯進賢。十五年九月丙申,犯房。十月辛未,犯南斗魁。十六年閏五月丙戌,入井。
紹熙元年十一月戊午,入氐。三年七月己卯,犯天江。八月甲辰,犯權左角少民星。四年九月甲戌,犯心東星。
慶元元年六月丁卯,入東井。九月戊子,入太微,戊戌,始出。
嘉泰三年六月甲寅,入井。十月甲寅,入氐。四年六月乙未,犯鬥。
開禧元年六月壬子,入井。二年五月辛卯,犯權大星。十一月壬戌,入氐。三年十一月癸巳,順行入壁壘陣。
嘉定元年六月甲戌,犯井鉞。四年六月庚子,入井。八月庚寅,犯權大星。七年十一月丙寅,順行入氐。十年七月乙酉,犯角。十二年六月庚辰,順行入井。八月壬申,順行犯權星、禦女。丁醜,犯權左角少民星。十三年十月丁巳,順行犯南斗。十五年十一月丙午,順行入氐宿方口內。
紹定五年七月甲申,順行入井。
端平二年七月丙午,順行入井。八月丁巳,犯太微右執法。
嘉熙二年十月戊辰,順行入氐。四年六月己亥,順行犯畢距星。癸醜,犯天關。七月乙丑,順行入井。八月己酉,順行犯權大星。
淳祐元年十月庚辰,順行入氏。三年閏八月丁醜,順行犯權大星。十月丙戌,順行入氐。四年九月癸亥,順行犯鬥。六年五月壬戌,順行犯權大星。十月己酉,順行入氐。八年七月戊申,入井。九年七月癸酉,犯進賢。十月辛醜、十一月辛未,順行入氐。十一年二月甲寅,順行犯昴。七月壬申,順行入井。閏十月癸亥,順行入氐。十二年九月丙午,順行犯鬥宿距星。
寶祐四年六月丁亥,順行入井。
開慶元年七月辛亥,順行入井。八月庚子,順行犯權。
景定元年八月壬子,犯房。三年十月庚午,順行入氐。五年六月戊午,順行犯天關。己巳,與太陰並行入井。
鹹淳四年七月庚午,順行入鬥。
德祐元年七月丙子,入東井。十一月辛巳,犯房。
辰星
景德四年九月戊子,見東方,在亢。
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己巳,犯軒轅大星。六年十月壬戌,入氐。
天聖八年四月壬寅,犯鬼積屍。
熙甯四年十一月丁亥,犯罰南第一星。五年九月癸酉,入氐。
元豐八年十月癸未,入氐。
元祐五年七月丁亥,犯軒轅大星。六年十月庚午,犯鍵閉。
元符元年五月戊午,入輿鬼,犯積屍氣。十月辛醜,犯西鹹。二年閏九月壬辰,入氐。
紹興二十一年十月庚午、二十八年十月癸卯,俱入氐。
隆興二年十月壬申,入氐,至戊寅出,凡七日。
志第九天文九
○歲星晝見太白晝見經天五緯相犯老人星景星彗星客星
歲星晝見
嘉祐五年三月乙未,歲星晝見。六年六月壬申,晝見。七年六月丙子,晝見。八年七月癸亥,晝見。
治平元年六月壬戌,晝見。
元符二年八月癸未,晝見。
太白晝見經天
開寶元年六月丁醜,太白晝見。戊寅,複見。
淳化元年六月庚午,七月丁醜,十一月戊戌,皆晝見。
咸平三年六月己未,晝見。四年十二月丙寅,晝見在南斗。六年五月甲午、八月庚午,皆晝見。
景德元年十一月辛亥,晝見。二年四月甲辰,晝見。三年七月乙巳,晝見。庚申,又見。十二月癸酉,又見。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庚申,晝見。四年六月丙午、八月乙巳,皆晝見。六年四月壬午,晝見。七年七月癸卯,晝見。九年五月庚午,晝見。
天禧三年六月辛卯,複見。四年七月丁巳,晝見。五年六月丙午,晝見。
乾興元年十一月壬辰,又見。
天聖三年六月壬戌、十二月戊寅,皆晝見。五年五月壬寅,晝見。
明道元年七月,晝見三十日。
慶曆三年八月甲寅,晝見。
皇祐三年四月丙午,晝見。
至和元年五月壬辰、九月己醜、十月辛卯,皆晝見。三年四月己醜,晝見。
嘉祐二年六月己未,晝見。四年正月庚寅,晝見。七月辛醜,晝見。五年九月庚寅,晝見。六年六月乙丑,晝見。七年五月戊午,晝見。七月己酉,經天,複見。十月乙未,晝見。
治平元年正月戊戌,晝見。六月辛酉,晝見。二年七月丁醜,晝見。十二月辛亥,又見。四年二月丁酉,晝見。閏三月癸未,晝見。五月辛巳,晝見。七月癸卯,八月丁未,晝見。
熙甯元年十一月癸酉,晝見。二年六月壬戌,晝見。三年五月癸巳、九月壬子、五年二月癸亥、五月丙午、八年三月戊午、七月戊寅,皆晝見。九年十月乙酉,晝見。十年五月甲戌,晝見。
元豐元年四月癸亥,晝見。三年七月戊子,晝見。四年七月己醜,晝見。六年八月己卯,晝見。七年十月乙卯,晝見。
元祐元年六月庚戌,晝見。十月庚寅,晝見。三年二月辛醜,晝見。七月辛未,又見。六年四月壬寅,晝見。閏八月乙丑,又見。七年十一月辛巳,晝見。八年四月己未,晝見。
紹聖元年五月己酉,晝見。九月庚申,又見。二年十一月丙申,晝見。三年五月壬子,晝見。四年六月己酉,晝見。
元符二年五月甲辰,晝見。八月癸巳,又見。
崇甯元年六月己酉,晝見。三年正月癸卯,晝見。
大觀二年十一月丁未,晝見。四年十月戊戌,又見。
政和三年十二月辛酉,晝見。六年十月乙丑,晝見。七年三月辛未,晝見。
重和元年十月己卯,晝見。
宣和二年六月丁醜,晝見。六年十一月丙子,晝見。
建炎元年十月甲戌、紹興元年四月壬申,晝見。四年六月庚子、十一月戊申,晝見經天。六年正月壬辰,晝見經天。十七年七月辛巳,晝見。二十八年六月壬辰,晝見。
隆興元年七月丙申,經天晝見。二年六月戊辰,晝見。七月庚子,經天晝見。
乾道元年三月甲寅,晝見。乙亥,晝見經天。二年四月甲申,晝見。五月甲寅,經天晝見。庚午,晝見。三年九月戊子,四年五月乙丑,晝見,與日爭明。六月辛卯,經天。五年六月庚寅,晝見。十一月甲子,晝見。庚午,晝見。
淳熙三年五月癸酉,經天晝見。四年十一月壬戌,又見。六年七月乙丑,晝見。癸未,經天。九年六月庚申,晝見。甲子,經天。九月癸巳、十一年五月乙卯、十二年六月戊寅,晝見。七月丁酉,經天晝見,至八月壬申始滅。十四年六月辛卯,晝見。七月辛醜,經天。
紹熙元年五月丙子,晝見。與日爭明。四年七月乙丑,十一月甲戌,晝見。
慶元元年三月庚寅,經天晝見。七月己亥,晝見。四年九月壬寅,晝見。癸卯,經天。
嘉泰元年六月丙午,經天晝見。十一月己巳,晝見。十二月己卯,經天晝見。三年六月癸亥,經天晝見。
開禧元年三月庚申,二年五月壬寅,三年十二月乙巳,晝見,與日爭明。
嘉定元年五月甲子,四年七月壬戌,五年九月丙午,六年二月丁醜,晝見。七年五月丁醜、八月乙巳、九月壬戌,晝見。九年五月癸酉、十年五月乙丑,晝見。癸酉,經天。十一月庚辰,晝見。戊戌,經天。十二年二月庚子,晝見。三月丁亥,經天晝見。六月辛未,晝見。辛亥,經天,晝見。十三年九月甲午、十四年三月甲午、十五年五月庚戌、九月辛未,晝見。十七年六月丁卯,晝見經天。
寶慶元年六月辛卯,晝見。
紹定五年四月丁醜,晝見。五月癸巳,經天。
端平元年十一月壬戌,經天。二年四月丁亥、七月戊戌,晝見經天。
嘉熙元年二月己酉,二年五月辛巳,八月辛酉,晝見經天。三年十二月辛酉、四年二月丁未、淳祐元年六月庚寅,晝見。十月戊戌,晝見。乙巳,經天。二年十二月壬戌,晝見。三年七月己亥、四年八月壬辰、五年二月辛卯,晝見經天。六年四月辛酉、八月壬子,晝見。
九月戊辰,晝見經天。七年十月辛巳、九年十二月戊申、十一年二月乙卯、七月癸亥、寶祐二年九月丁卯、三年十月甲戌、四年五月丁未、五年七月己未、開慶元年六月壬寅、景定三年四月庚寅、閏九月甲申、五年四月戊午,晝見。五月乙亥、咸淳元年七月丁酉、四年九月癸酉德祐元年七月丙子,晝見。
五緯相犯
建隆元年正月甲子,太白犯熒惑于婁。十月壬申,又相犯於軫。三年十一月甲戌,熒惑犯歲星于房。
乾德四年六月甲辰,太白犯熒惑于張。
開寶四年十月甲辰,太白犯熒惑於牽牛。
太平興國八年三月乙巳,熒惑犯歲星。
端拱二年正月丁亥,辰星犯歲星於須女。十一日壬辰,熒惑犯歲星。
淳化二年三月癸醜,太白犯歲星于婁。五年六月丙午,太白、歲星相犯于柳。十一月丙子,太白犯辰星於虛。
至道元年五月戊午,熒惑犯填星於奎。
咸平元年二月甲寅,太白犯填星。三年四月癸亥,辰星掩太白。六年正月庚戌,太白犯填星。
景德二年六月己亥,太白犯歲星。三年七月戊辰,辰星犯歲星。己酉,太白犯歲星。四年七月癸巳,熒惑犯歲星。八月乙未,熒惑又犯歲星。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壬申,太白犯填星。二年十一月癸亥,熒惑犯歲星。四年十一月庚午,太白犯填星。辛未,辰星犯填星。五年正月壬午,熒惑犯歲星。七年三月乙巳,熒惑犯歲星。九年六月甲戌,熒惑犯歲星。
天禧元年四月壬辰,太白犯歲星。二年六月戊午,太白犯歲星。七月癸酉,辰星犯太白。五年九月庚子,太白犯歲星。十月己巳,熒惑犯填星。
天聖元年三月丁醜,熒惑犯歲星。二年九月戊申,太白犯熒惑,十一月壬子,辰星犯太白。三年五月癸未,太白、辰星相犯于井。五年六月辛卯,熒惑犯填星。壬辰,掩填星。七年五月辛未,太白犯填星,在畢宿一度半。八年六月乙酉,太白犯熒惑。
景祐元年閏六月庚辰,太白犯填星。十一月甲寅,又犯熒惑。二年五月丁亥,又犯填星。九月辛巳,熒惑犯填星,在張六度。四年七月己未,太白犯熒惑。九月辛亥,熒惑犯填星,在翼十五度。
康定元年九月壬申,辰星犯填星。
慶曆三年九月甲申,太白犯歲星。
皇祐三年十一月丁醜,熒惑犯填星。
嘉祐元年九月乙巳,太白犯歲星。三年閏十二月甲戌,熒惑犯歲星,躔鬥四度。五年正月壬辰,太白犯歲星。六年三月癸巳,熒惑犯歲星,在營室。七月己醜,太白犯填星,躔井十二度。閏八月己亥,太白犯辰星,在軫四度。七年正月庚申,太白犯歲星,在營室。六月丁醜,太白犯熒惑,在翼一度半。八年四月己醜,太白犯歲星,在胃。是日,熒惑晨見東方。五月庚辰,熒惑犯歲星,在昴四度。
治平元年十一月庚午,辰星犯太白,在尾十六度。二年四月丁巳,太白犯歲星。五月癸亥,辰星犯太白。戊子,太白犯填星,在張五度。八月己亥,熒惑犯歲星,躔柳七度半。十月丙申,又犯填星,在翼二度。三年十二月癸卯,太白犯熒惑,躔危四度。四年九月癸巳,太白犯填星。丙申,犯歲星。十月甲子,熒惑犯填星。十一月己卯,又犯歲星。十二月丁卯,太白犯熒惑。
熙甯元年十一月己醜,太白犯熒惑。三年正月己未,熒惑犯歲星。十月乙酉,太白犯填星。八年三月庚寅,太白犯填星。十年七月癸酉,太白犯歲星。
元豐二年五月庚寅,熒惑犯歲星。四年十月乙亥,熒惑犯太白。五年三月丙戌,太白犯填星。十二月丙寅,辰星犯歲星。七年十一月甲寅,太白犯歲星。
元祐元年閏二月戊申,太白犯熒惑。八年四月乙卯,太白犯熒惑。
紹聖元年閏四月庚午,熒惑犯填星。三年九月丙午,太白犯填星。
元符元年十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二年閏九月癸未,辰星犯填星。十月乙巳,太白犯填星。十二月辛亥,熒惑犯填星。三年四月丙辰,熒惑犯填星。
崇甯元年十一月壬寅,太白犯填星。三年十一月庚寅,太白犯辰星。
大觀元年十二月乙酉,太白犯熒惑。二年正月甲寅,太白犯歲星。二月壬午,熒惑犯歲星。
十月丁酉,太白犯填星。十一月壬申,太白犯歲星。三年三月辛未,太白犯歲星。四年二月辛未,太白犯歲星。五月甲辰,熒惑犯歲星。
政和元年二月辛醜,太白犯填星。十二月乙未,又犯。三年七月乙丑,熒惑犯太白。四年十月甲子,熒惑犯歲星。七年正月癸卯,熒惑犯歲星。
宣和二年十月己卯,太白犯熒惑。三年閏五月壬午,熒惑犯歲星。六年二月己卯,熒惑犯歲星。七年七月乙未,太白犯歲星。
靖康元年六月辛醜,太白犯歲星。
紹興十九年六月壬戌,太白犯填星。二十年九月戊子,熒惑犯歲星。二十一年閏四月甲午,辰星犯填星。二十六年七月癸亥,太白犯熒惑。二十七年四月壬寅,太白犯歲星。二十八年十月乙未,辰星犯填星。三十年七月己亥,太白犯歲星。
隆興元年九月丁酉,太白犯熒惑。十二月甲子,太白犯填星。二年正月丁亥至己醜,熒惑犯守歲星。十一月甲午,辰星犯歲星。
乾道三年十一月乙亥,太白犯歲星。四年三月丁卯,熒惑犯填星。六年七月乙巳,熒惑犯歲星于畢。八年五月癸巳,太白犯歲星。九年二月庚申,熒惑犯歲星。七月丁巳,太白犯歲星。
淳熙二年閏九月丁巳,太白犯熒惑。八年七月丁醜,太白犯填星。十一年七月庚戌,太白犯歲星。十四年十月庚辰,填星犯太白。十六年五月乙未,太白犯熒惑。
紹熙二年十二月戊子,太白犯歲星。
慶元元年九月戊子,太白犯熒惑。四年十月壬午,太白犯歲星。五年十一月辛醜,熒惑犯歲星。十二月辛未,太白犯填星。六年四月癸巳,熒惑犯填星。
嘉泰二年五月庚戌,熒惑犯填星。
開禧二年六月甲寅,熒惑犯歲星。三年十月丁未,太白犯熒惑。
嘉定十年七月戊子,熒惑觸歲星。
寶慶二年十月辛亥,熒惑犯填星。十一月辛酉,熒惑犯歲星。
紹定元年十月甲子、五年六月乙丑、端平元年六月辛巳、三年六月丁未、嘉熙四年八月癸醜、寶祐四年十二月戊午,熒惑俱犯填星。
開慶元年九月戊辰,太白犯熒惑。
鹹淳十年十月丙寅,熒惑犯填星。
德祐二年正月癸酉,熒惑犯歲星。
五緯相合
歲星
建隆三年十一月壬申,與熒惑合于房。
開寶元年正月壬寅,與填星、太白合于婁。
淳化五年六月丙午,與太白合于柳。
至道元年五月庚戌,與太白、太陰同度,不相犯。
景德四年九月戊子,與填星合於翼。
天禧二年八月癸醜,與熒惑合于張。
紹興十六年三月乙丑,與填星、太白合於昴。十月戊戌,與填星合于畢。十七年七月壬戌,與太白合。二十二年十二月乙丑,與熒惑合於尾。三十一年六月甲寅,與太白合于張。
隆興元年十一月庚寅,與太白合。
乾道元年十二月庚子,與填星合於南斗。二年十一月丁巳,與填星合于牛。六年五月戊寅,與太白合于畢。七年六月庚戌,與太白合于井。
淳熙十四年四月癸未,與填星合於軫。十月己醜,與太白合於氐。
慶元元年四月辛酉,與太白合于井。
開禧元年七月癸未,與填星合。二年二月甲子,與填星合於昴。
端平二年十月己未,與太白合於心。
嘉熙四年五月甲子,與太白合于婁。
寶祐三年八月丁卯,歲星、熒惑在柳。
景定元年正月庚辰,與熒惑行入尾。
熒惑
雍熙二年七月丙戌,與歲星合於軫。
建炎四年六月戊子,與填星合於亢。九月壬戌,與歲星合於鬥。
紹興二年六月丙午,與填星合于房。十一月乙亥,與歲星合於室。三年八月戊子,與太白合于張。四年二月戊子,與填星合於箕。五年閏二月丙午,與歲星合於昴。六年正月丁亥,與填星合於鬥。七年五月甲申,與歲星、太白合于柳。閏十一月丁卯,與辰星行入氐。八年二月己未,與填星合於女。十三年九月辛未,與太白合於尾。十五年八月庚寅,與太白合於氐。二十年三月甲午,與太白合于畢。九月戊子,又合於軫。十一月戊子,與太白合於氐。二十二年十月己卯,與太白合於氐。十一月壬子,與歲星合於心。二十六年七月庚申,與填星合於軫。二十九年閏六月己未,與歲星合于井。三十年七月庚子,與填星合於氐。三十一年十一月丁未,與歲星合於翼。三十二年八月辛未,與填星合於尾。十一月壬戌,與太白合于羽林軍。
隆興元年七月壬寅,與辰星合于柳。十二月壬申,與歲星合於氐。二年四月癸未,與歲星合於氐。八月癸酉,與填星合於箕。
乾道元年八月辛巳,與太白合於翼。二年二月乙酉,與歲星合於鬥。三月癸酉,與填星合于牛。四年二月庚申,與填星合。五月壬戌,與歲星合。五年十一月甲子,與太白合于房。戊辰,與辰星合於心。辛巳,又合於尾。六年二月甲申,與太白合。辛卯,合於女。三月戊午,合于危。乙丑,與歲星合於室。七月辛巳,與填星合於土。九月癸卯,合于畢。八年四月辛醜,與填星合於奎。九年三月辛醜,與歲星合于柳。四月乙丑,又合於星。
淳熙二年六月丙寅,合於軫。四年九月己亥,合於尾。六年十一月甲子,合于危。九年二月壬寅,合於胃。十一年三月甲寅,合于井。
紹熙三年九月乙亥,與填星合於尾。
慶元四年五月庚子,又合。八月甲戌,合於虛。六年四月癸巳,合於室。
嘉泰四年五月乙亥,合於胃。
開禧三年十月丙辰,與太白合於箕。
嘉定元年五月戊辰,與填星合于井。八月庚寅,與歲星合于張。六年三月癸卯,合於鬥。七年三月辛巳,與太白合於參。八年四月戊午,與歲星合於室。九年十月庚午,與辰星合于房。十年七月戊寅,與歲星合於昴。十五年五月丁醜,合於軫。
寶慶二年十月辛亥,與歲星、填星合於女。
紹定元年十月丁巳,與填星合于危。二年正月丁亥,與歲星合于婁。三年十月己巳,與填星合於室。五年六月乙丑,與填星合于婁。
端平元年六月庚午,與填星合於胃。三年六月癸卯,合于畢。
嘉熙三年八月癸亥,與太白合於鬥。四年七月己醜,與太白合於鬼。八月己酉,與填星合于柳。
淳祐四年九月癸醜,合於軫。
寶祐元年五月丁酉,與歲星合於昴。
景定三年四月庚子,合于危。十一月丁未,與填星合于婁。五年六月戊辰,與歲星合。八月壬寅,與填星合。
鹹淳十年十月丙寅,與填星行在軫。
填星
端拱二年九月乙巳,與熒惑合于危。
淳化二年正月癸醜,與太白合於須女。
至道元年五月乙卯,與熒惑合於東壁。
紹興十年十二月戊子、十一年三月庚子,與太白合於室。
隆興二年十月辛巳,合於鬥。
乾道二年五月己未,與歲星合於南斗。
淳熙五年閏六月己酉,與熒惑合于井。
淳祐六年十月乙未,與歲星、熒惑合於亢。
寶祐六年十一月甲戌,與熒惑順行在危。十二月辛醜,與太白、熒惑合於室。
太白
乾德四年六月己亥,與熒惑合于張。
開寶三年五月庚戌,與填星合于畢。六月乙未,與歲星合于東井。五年十月甲辰,與熒惑合於牽牛。
雍熙四年十二月丁巳,與填星、歲星合於南斗魁。
淳化二年三月癸醜,與歲星合于婁,太白在南。三年正月丙辰,與熒惑合于婁,歲星在胃。
至道元年五月丙辰,與歲星合於七星,不相犯。
太中祥符元年九月乙酉,與歲星合於角、亢。
建炎四年十一月辛醜,與歲星合於南斗。十二月壬午,與熒惑合于危。
紹興元年九月丁酉,與熒惑合于張。十一月乙卯,與填星合於心。二年十一月甲子,與熒惑合于危。癸未,與歲星、熒惑合於室。三年四月戊子,與歲星合於奎。四年二月丁酉,合于婁。五年正月己卯,十月戊申,與填星合於鬥。六年七月癸酉,與歲星合于井。七年四月丁巳,與熒惑合于東井。五月乙亥,與熒惑、辰星合于井。十一月癸巳,與熒惑合於尾。八年正月乙巳,與填星合於女。十一月丙午,合於虛。九年三月癸卯,與熒惑合于井。十一月壬申,與歲星合於角。十年十一月丁未,與填星合于危。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合於奎。十四年六月癸卯,與熒惑合于井。十七年二月庚戌,與填星合。庚申,與歲星合。十二月庚戌,與辰星合於南斗。十九年六月戊午,與填星合于井。七月丁未,與歲星、辰星合于張。二十年三月戊寅,與熒惑合於昴。四月庚戌,與填星合于東井。六月甲寅,與歲星合於翼。十月丙午,與歲星、熒惑合於軫。己巳,與熒惑合於角。二十二年九月庚申,與熒惑、辰星合於角。十月庚午,與熒惑合於亢。二十三年六月甲子,與填星合于張。九月癸卯,與歲星合於尾。閏十二月癸卯,合於南斗。二十五年九月壬申,與填星合於軫。十一月壬申,與辰星合於尾。二十六年七月丙辰,與熒惑合,壬戌,與熒惑、填星合於軫。二十七年三月辛卯,與熒惑、歲星合於奎。二十八年二月丁未,與歲星合於胃。六月乙未,與熒惑合。十一月己未,與填星合於亢。三十年七月丙申,與歲星合于柳。三十一年六月壬寅,合於星。九月庚午,與填星合于房。十二月甲辰,合於尾。
隆興元年八月庚辰,與熒惑合于張。十月丁醜,與歲星合於亢。十二月辛酉,與填星合於箕。二年八月乙卯,與歲星合於氐。十月丙辰,與填星合於箕。
乾道元年七月乙亥,與熒惑合于張。三年正月癸亥,與填星、歲星合。十一月壬申,與歲星合。五年四月乙巳,與熒惑合于井。十一月甲子,合于房。十二月癸巳,合於尾。六年正月甲子,合於鬥。三月壬戌,與填星合。五月乙丑,與歲星合於昴。七年二月丙寅,與歲星合于畢。三月甲午,與熒惑合于井。八年五月癸未,與歲星合于井。九年三月辛酉,與填星合於奎。七月甲寅,與歲星合于張。
淳熙元年正月丁未,與填星合於奎。十月乙丑,與歲星合於軫。二年閏九月甲寅,與熒惑合於尾。三年二月庚辰,與填星合於胃。五月乙丑,合于畢。六月癸巳,與熒惑合于井。四年九月壬子,與熒惑、歲星合於尾。五年正月庚戌,與歲星合於鬥。十一月壬戌,合于牛。六年三月丁醜,六月丁酉,與填星皆合于井。八年六月壬申,合于柳。九年二月丙寅,與熒惑合於昴。五月乙亥,與填星合于柳。十一月乙亥,又與熒惑合於氐。十一年七月壬寅,與歲星合于柳。八月己卯,與填星合於翼。九月乙卯,與辰星、熒惑合於亢。十二年六月癸酉,與填星合於翼。十五年六月丙子,與填星合於亢。甲申,與歲星合於氐。
紹熙元年十一月丁醜,與填星合。五年十一月庚戌,與熒惑合于危。
慶元元年三月庚寅,與歲星合於參。六月庚午,合于井。八月癸酉,與熒惑合于張。二年十一月丙子,與填星合于牛。三年八月甲戌,與熒惑、歲星合於翼。四年十月戊寅,與歲星合於角。五年十二月辛未,與填星合于危。
嘉泰元年五月戊午,與熒惑合于柳。二年正月丁巳,與熒惑、歲星合於南斗。十二月癸酉,與歲星合於女。
開禧二年二月壬申,與填星、歲星合於昴。
嘉定元年六月戊寅,與填星、熒惑合于井。二年四月丁醜,與填星合于井。四年八月乙酉,與填星合於室。五年九月丁未,與歲星合於心。七年六月庚子,與填星合於翼。十一月丁卯,與熒惑合於氐。九年九月庚寅,與填星合於角。十二年閏三月甲寅,七月壬寅,與歲星合于井。十三年八月丙戌,與填星合于房。
寶慶二年正月壬午,與歲星、填星合於女。三年八月甲申,與熒惑合於星、翼。
紹定三年閏二月乙酉,與歲星合于畢。五年八月壬申,合于張。六年五月庚戌,與熒惑合在柳。
端平元年正月丁未,合於鬥。二年二月壬午,與填星合於胃。三年九月庚申,與歲星合在尾。
嘉熙元年六月乙未,與填星合于井。四年七月甲戌,與熒惑合于井。
淳祐三年閏八月壬寅,與填星合於翼。六年三月戊午,與熒惑合于畢。十年十二月戊戌,與歲星合于危。十二年七月庚寅,與熒惑合於軫。九月戊戌,與填星合於箕。
寶祐五年六月丙戌,與歲星合於翼。
景定五年四月庚午,與歲星合于婁。
鹹熙三年七月己亥,與填星合于井。
德祐元年十月丁巳,與填星合。
辰星
景德三年七月己酉,與歲星、太白合于柳。
紹興四年三月乙亥,與太白合于畢。七年五月戊子,與熒惑、太白合于柳。九年九月乙巳,與歲星合於角。十七年三月乙卯,與填星合。二十一年閏四月壬辰,與填星合于東井。二十三年四月丙寅,與太白合于畢。二十八年十月丙申,與填星合於亢。
隆興二年十一月庚寅,與歲星合。十二月丁亥,與太白合。
乾道元年三月甲戌,與熒惑合于畢。四年二月壬子,與太白合於胃。五年六月庚寅,與歲星合。七年四月丙寅,淳熙四年五月乙巳,與太白合于井。十五年六月庚寅,與太白合于張。十二月壬戌,與歲星合於尾。
紹熙四年三月辛己,與太白會於昴。
五緯俱見
乾德五年三月,五星如連珠,聚于奎、婁之次。
景德四年七月,五星當聚鶉火而近太陽,同時伏。
慶曆三年十一月壬辰,五星皆見東方。
靖康元年六月丙辰,填星、熒惑、太白,歲星聚。
乾道四年二月壬子、六月辛醜、八月己亥、六年五月乙亥、十月庚申、八年十月癸卯,五星俱見。
淳熙十三年閏七月戊午,五星皆伏。八月乙亥,七曜俱聚於軫。
老人星
乾德三年八月辛酉、四年八月乙卯、六年正月戊申、開寶二年七月丁亥、本平興國四年八月乙亥、五年八月己卯、六年八月己卯、八年八月辛卯、雍熙三年八月己酉、四年八月辛亥、端拱元年八月乙卯、二年八月己亥、淳化元年八月丁卯、二年八月辛未、三年八月戊寅、四年九月己亥、五年八月己醜、至道元年八月己亥、二年閏七月己亥、三年八月辛醜、咸平元年八月癸醜、二年八月癸亥、三年八月丁卯、四年八月甲子、五年八月己醜、六年八月丙子、景德元年八月癸酉、二年八月庚辰、三年八月庚寅、四年二月己卯、八月甲午、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丁亥、八月丙申、二年二月壬辰、八月乙巳、三年二月辛巳、八月己酉、四年正月戊寅、八月丙寅、七年正月癸醜、八月己巳、八年七月癸酉、九年正月甲寅、八月壬午、天禧元年八月癸巳、二年正月丁巳、八月辛卯、三年八月己亥、四年八月己亥、五年二月丙午、八月己巳、老人星皆出丙。
治平四年二月癸巳、八月戊申、熙甯元年正月乙未、八月己卯、二年二月乙卯、八月壬戌、三年正月甲寅、八月癸酉、四年二月己未、八月丁醜、五年二月己未、閏七月己亥、六年正月庚午、八月丁酉、七年二月甲申、八月庚寅、八年二月己醜、八月庚戌、九年二月丁酉、八月庚子、十年正月己卯、九月戊申、元豐元年二月乙酉、八月丙午、二年二月壬戌、八月乙卯、三年二月甲寅、八月己未、四年八月丁卯、五年二月甲戌、八月己巳、六年二月己未、八月丁醜、七年二月辛巳、八月己卯、八年二月庚辰、八月辛巳、元祐元年二月戊寅、八月庚子、二年二月庚寅、九月辛亥、三年二月癸巳、八月己亥、四年二月壬子、八月丁未、五年正月甲午、八月辛亥、六年二月己亥、閏八月壬戌、七年正月壬子、八月壬戌、八年二月丙寅、八月己巳、九年二月己醜、紹聖元年八月丙子、二年二月壬午、八月丁醜、三年二月庚午、八月癸未、四年二月甲申、八月甲申、五年二月庚辰、元符元年八月辛卯、二年二月乙未、九月壬辰、崇甯元年二月壬寅、八月癸未、二年二月甲寅、八月庚戌、三年二月戊午、八月辛酉、四年二月庚申、八月丙寅、五年二月戊辰、八月甲戌、大觀元年二月乙亥、八月丁醜、二年二月甲午、八月壬午、三年二月戊子、八月癸巳、四年二月乙未、閏八月丁酉、政和元年二月癸卯、八月己亥、二年二月乙巳、八月己酉、三年二月甲午、八月己未、四年二月己酉、八月辛未、五年二月庚申、八月甲子、六年閏正月壬戌、、八月丁卯、七年正月戊午、八月丙子、重和元年二月壬申、八月乙亥、宣和元年二月癸未、八月癸未、二年二月辛巳、八月己醜、三年二月丙戌、八月癸巳、四年二月己亥、八月辛醜、五年二月庚子、八月丙午、六年二月戊申、八月辛亥、七年二月癸醜、八月庚申、建炎四年七月戊辰、皆見於丙。
景星
開寶四年八月癸卯,景星見。
景德三年四月戊寅,周伯星見,出氐南騎官西一度,狀如半月,有芒角,煌煌然可以鑒物,曆庫樓東,八月,隨天輪入濁,十一月,複見在氐。自是常以十一月辰見東方,八月西南入濁。
大中祥符七年正月己酉,含譽星見。其年九月丙戌,又見,似彗有尾而不長。
天聖元年二月己亥,奇星見。二年八月丙子,四年七月壬申,又見。
明道二年二月戊戌,含譽星見東北方,其色黃白,光芒長二尺許。
景祐二年正月己醜,奇星又見。
至和三年二月辛卯、八月己未、嘉祐二年八月庚午、三年八月丙辰、四年正月庚戌、八月癸未、五年八月庚午、六年正月癸醜、八月壬辰、七年正月辛亥、八年正月辛酉、治平元年二月己醜、七月癸巳、二年二月癸巳、八月己亥、三年正月庚辰、八月庚戌、奇星皆見。
彗孛
彗星
開寶八年六月甲子,出柳,長四丈,辰見東方,西南指,曆輿鬼至東壁,凡十一舍,八十三日而滅。
端拱二年七月戊子,又出東井積水西,青白色,光芒漸長,辰見東北,旬日夕見西北,曆右攝提,凡三十日至亢沒。
咸平元年正月甲申,又出營室北,光芒尺余,至丁酉,凡十四日滅。六年十一月辛亥,旄頭犯輿鬼。甲寅,有彗孛于井、鬼,大如杯,色青白,光芒四尺餘,曆五諸侯及五車入參,凡三十餘日沒。
天禧二年六月辛亥,彗出北斗魁第二星東北,長三尺許,與北斗第一星齊,北行經天牢,拂文昌,長三尺餘,曆紫微、三台、軒轅速行而西,至七星,凡三十七日沒。
景祐元年八月壬戌夜,有星孛于張、翼,長七尺,闊五寸,十二日而沒。十二月己未夜,有星出外屏,有芒氣。
皇祐元年二月丁卯,彗出虛,晨見東方,西南指,曆紫微至婁,凡一百一十四日而沒。
嘉祐元年七月,彗出紫微,曆七星,其色白,長丈餘,至八月癸亥滅。
治平三年三月己未,彗出營室,晨見東方,長七尺許,西南指危洎墳墓,漸東速行,近日而伏。至辛巳,夕見西南,北有星,無芒彗,益東方,別有白氣一,闊三尺許,貫紫微極星並房宿,首尾入濁,益東行,曆文昌、北斗貫尾。至壬午,星複有芒彗,長丈餘,闊三尺余,東北指,曆五車,白氣為岐橫天,貫北河、五諸侯、軒轅、太微五帝坐內五諸侯及角、亢、氐、房宿。癸未,彗長丈五尺,星有彗氣如一升器,曆營宿至張,凡一十四舍,積六十七日,星氣孛皆滅。
熙寧八年十月乙未,星出軫度中,如填,青白。丙申,西北生光芒,長三尺,斜指軫,若彗。丁酉,光芒長五尺。戊戌,長七尺,斜指左轄,至丁未,入濁不見。
元豐三年七月癸未,彗出西北太微垣郎位南,白氣長一丈,斜指東南,在軫度中。丙戌,向西北行,在翼度中。戊子,長三尺,斜穿郎位。癸卯,犯軒轅,至丁酉入濁不見。庚子晨,複出於張度中。至戊子,凡三十有六日,沒不見。
紹聖四年八月己酉,彗出氐度中,如填,有光,色白,氣長三丈,斜指天市左星,九月壬子,光芒長五尺,入天市垣。己未,犯天市垣宦者。庚申,犯天市垣帝坐。戊辰,沒不見。
崇寧五年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如杯口大,光芒散出如碎星,長六丈,闊三尺,斜指東北,自奎宿貫婁、胃、昴、畢,後入濁不見。
大觀四年五月丁未,彗出奎、婁,光芒長六尺,北行入紫微垣,至西北入濁不見。
靖康元年六月壬戌,彗出紫微垣。
紹興元年九月,彗星見。十二月戊寅、二年八月甲寅,見於胃。丙辰,行犯土司空,至九月甲戌始滅。十五年四月戊寅,彗星見東方。丙申,複見於參度。五月丁巳,化為客星,其色青白。壬戌,留守張,至六月丁亥乃消。十六年十一月庚寅,彗星見西南危宿。二十六年七月丙午,彗星見東井,約長一丈,光芒二尺。癸醜,又犯五諸侯。三十一年六月己巳,彗星見北斗天權星東北,太史妄稱為含譽。
淳熙二年七月辛醜,有星孛于西北方,當紫微垣外七公之上,小如熒惑,森然蓬孛,至丙午始消。
嘉定十五年八月甲午,彗星見右攝提,光芒三尺餘,體類歲星,凡兩月,曆氐、房、心乃沒。
紹定三年十一月丁酉,有星孛於天市垣屠肆星之下,明年二月壬午乃消。五年閏九月,彗星見東方,十月己未始消。
嘉熙四年正月辛未,彗星見於室,至三月辛未乃消。
景定五年七月甲戌,彗星見於柳,芒角燭天,長十餘丈,日高方斂,凡月餘,己卯,退行,見於輿鬼。辛巳,在井。丙申,見於參。戊戌,在參宿度內。八月末,光芒稍減,凡四月乃滅。
客星
建隆二年十二月己酉,出天市垣宗人星東,微有芒彗,三年正月辛未,西南行入氐宿,二月癸醜,至七星沒。
太平興國八年二月甲辰,出太微垣端門東,近屏星,北行。
端拱二年七月丁亥,出北河星西北,稍暗,微有芒彗,指西南。
淳化元年正月辛巳,出軫宿,逆至張,七十日,經四十度乃不見。
景德二年八月甲辰,出紫微天棓側,孛孛然如粉絮,稍入垣內,曆禦女、華蓋,凡十一日沒。三年三月乙巳,出東南方。
大中祥符四年正月丁醜,見南斗魁前。
天禧五年四月丙辰,出軒轅前星西北,大如桃,速行,經軒轅大星入太微垣,掩右執法,犯次將,曆屏星西北,凡七十五日,入濁沒。
明道元年六月乙巳,出東北方,近濁,有芒彗。至丁巳,凡十三日沒。
至和元年五月己醜,出天關東南,可數寸,歲餘稍沒。
熙寧二年六月丙辰,出箕度中,至七月丁卯,犯箕乃散。三年十一月丁未,出天囷。
元祐六年十一月辛亥,出參度中,犯、掩廁星,壬子,犯九遊星,十二月癸酉,入奎,至七年三月辛亥乃散。
紹興八年五月,守婁,魯分也。九年二月壬申,守亢,陳分也。
乾道二年三月癸酉,出太微垣內五帝坐大星西,微小,色青白。
淳熙八年六月己巳,出奎宿,犯傳舍星,至明年正月癸酉,凡一百八十五日始滅。
嘉泰三年六月乙卯,出東南尾宿間,色青白,大如填星。甲子,守尾。
嘉定十七年六月己醜,犯尾宿。
嘉熙四年七月庚寅,出尾宿。
志第十天文十
○流隕一
流隕
建隆元年正月戊午,有星出東北方,青赤色,北行,初小後大,尾跡斷續,光燭地。四月,有星出天市垣。六月癸酉,有大星赤色,出心大星。甲申,有星赤色,出太微垣,曆上相。乙未,有大星色赤,流虛東北。九月癸亥,有星出昴。甲子,有星如缶,出卯,光明燭地。十二月戊辰,有星青赤色,出參旗西南,慢行而沒,蒼光燭地。三年六月丁酉,有星出天市,入南斗魁。
乾德元年二月丙午,有星如桃,色赤,出弧矢東南沒,有光明。二年二月乙丑,有星黃白色,出太微五帝南,速行至外廚沒,其體散落,光燭地。三年六月丁巳,有星如桃,色黃赤,出北斗魁,經太微垣北,過角宿西,漸大,行五尺餘,沒,尾跡凝天有光明。十二月丁巳,有星出天河,青白色,南行至天倉沒,初小後大,光濁地。四年正月乙未,有星出天社,青白色,速行,尾跡三丈餘,初小後大,沒,有光明。四月甲寅,有星出天乳,青赤色,東南行,貫房沒,光燭地。閏八月己醜,有星出天船,青白色,西北速行,沒于文昌。
開寶元年七月戊子,有星出大角,青白色,北行沒,明燭地。九月戊子,有星出文昌,赤黃色,東北速行而沒。二年六月己卯,有星出河鼓,慢行,明燭地。三年九月庚午,廣州民見眾星皆北流。四年八月辛卯,有星出織女,西北行,尾跡三丈餘,沒,久有聲。五年八月乙巳,有星出王良,西北行,四丈餘,有聲而散。七年九月甲午,有星出室,西北行,星體散落有聲,明燭地。
太平興國三年十月甲寅,有星出天船,赤黃色,至天棓,星體散落,明燭地。八年三月丙寅,有星晝出西南,當未地,青白色,尾跡二丈余,沒于東南,有光明。七月辛巳,有星如稱權,沒于婁。八月壬寅,有星出紫微鉤陳東,赤黃色,向北速行,近北極沒。
雍熙元年十月丁酉,有星出昴,赤色,東南蛇行二丈餘,沒。二年正月壬戌,有星出東井,其大倍于金星,入輿鬼沒。四年六月庚戌酉初,有星出西北,色青白,入濁,當戌地,有聲如雷。八月乙亥,有星出天關東,色赤黃,尾貫月。
端拱元年四月辛亥,有星出天津,赤黃色,蛇行,有聲,明燭地,犯天津東北。閏五月辛亥丑時,有星出奎,如半月,北行而沒。乙卯,有星出紫微鉤陳西,色青,尾跡短,赤光照地,北行而沒。九月癸醜,有星出西南,如太白,有尾跡,至中天。旁出一小星,行丈餘,又出一小星,相隨至五車沒。二年四月辛亥戌時,有星出東南,色白,墜於氐、房間。壬申,有星出漸台,血色赤,東南急行,掩左旗,過河鼓沒。
淳化元年九月辛巳,有星出羽林,色青,南行,光奪月。十一月壬午,流星出天關,南行,曆天井、郎位、攝提,至大角東北墜於地,光芒四照,聲如隤牆。二年正月丙申,有星出水府西,色赤黃,經參旗分為三星,相從至天苑東沒,光燭地。七月癸酉,有星出雲雨側,色青白,緩行三尺餘,沒。二年三月己酉未時,西北方有星西北速行,色青白,有尾跡。四月己卯,有星出文昌,西南速行至柳,分為二星而沒。六月己醜,有星出天市垣屠肆東,色青白,西北慢行丈余,分為三星,從而沒。四年五月乙未平明,有星東南出南斗,色青白,西北行而沒。五年八月己酉,常星未見,有星出東方,色青白,東北慢行,至濁沒,大約出奎、婁間。九月庚午,有星出昴北,緩行,過捲舌,至礪石沒。
至道元年四月乙巳,常星未見,有星出心北,色青赤,急行而墜。七月癸醜,有星出危,色青白,入羽林沒。二年五月辛醜,有星出紫微北,尾跡丈餘,如彗而有聲,墜於壁、室間。五月己未,日未及地五尺間,有星出中天,色赤黃,有尾跡,東行速行二丈餘,沒。六月己卯,有星出牽牛西,曆狗國,光芒丈余,墜東南,及地無聲。又有星出翼,貫天廟,墜於稷星東,光燭地。九月丁酉平明,有星出北方,東行三丈余,分為三星,從而沒。三年九月丁醜,有星二,隕於西南,一出南斗,一出牽牛,有光三丈許。
咸平五年三月丙午,有星晝出心,至南斗沒,赤光丈餘。八月辛巳,有星出營室,色白。丙申,有流星出東方,西南行,大如鬥,有聲若牛吼,小星數十隨之而隕。戊戌,又有星十數入輿鬼,至中台,凡一大星偕小星數十隨之,其間兩星,一至狼星,一至南斗沒。丁未,有星晝出紫微垣,貫北斗沒。壬子,有星出中天,尾跡數道如迸火,西流至狼、弧沒。六年五月乙未,有星出王良西,又出北極稍東北,至垣外沒,有聲如雷。六月庚午,有星晝出東北方,色黃白,有尾跡。七月壬辰,有星出昴,尾跡丈余,色白,隱隱有聲,至狼星沒。十一月癸醜,有星出畢,至屏星北沒,尾跡蛇行,屈曲三丈余,久方沒。十二月乙酉,威虜軍有星曆城西北,尾跡長數裏,光照地,落蕃帳,有聲如雷者三。
景德元年六月戊午,有星晝出西南方,赤黃,有尾跡,速流丈餘,沒。十月戊申,天雄軍有星出北方,隕於西北,光丈餘。十二月庚辰,有星出文昌,慢行西北,分為數星,至紫微垣東北沒。戊子,有星出昴,至參旗,迸為數星沒。二年正月丙子,日未沒,有星速流西南。二月己亥,有星出太微上將,光燭地。四月癸卯,有星北流入天倉,尾跡丈餘。十月戊寅,有星出太微垣內屏北,至翼分為三星,隨而沒,尾跡青白色。十一月壬子,有星出南晝,聲如雷,光燭地。三年五月乙卯,有星出天津東北、紫微垣北,分為四星,隨而沒,赤黃,有尾跡。六月乙亥,有星出雲雨星北,至羽林天軍南,迸為三星沒。丁酉,有星出胃北,入天囷,迸為數星,光燭地。七月庚申,有星出靈台,有炬彗,聲如雷,至南北沒,赤光燭地。十一月辛醜,有星出中台東北,速流,有聲,光燭地。四年三月庚申,有星晝出南方。六月丙辰,有星出北方,慢流至八穀,迸為數星沒,光燭地。己未,有星出天市,分為三星,至尾沒。
七月辛卯,有星出敗瓜南,慢流,曆河鼓,入天市,至宗人東北,迸為二星沒,色赤黃,有尾跡。十二月癸巳,有星出弧矢,赤黃色,尾跡丈餘,光燭地,速流入濁。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戊申,有星十餘,急流入濁,色赤黃,有尾跡。五月辛未,有星如太白,出天市垣宗人東南,尾跡丈餘,闊三寸,向北慢流,至女床西,分為數星沒。六月戊申,有星出北斗魁內,赤黃,有尾跡,稍北速行,迸為數星沒。八月己醜,有星晝出中天,如太白,有尾跡,急流東南,近日沒。九月乙丑,有星出天倉,急流東南,星體散落。二年三月己未,有星出天津南,至離珠沒,尾跡五丈餘,照地明。四月丙申,有星出八穀,有尾跡,速流而西,至五車東,迸為數星沒。五月乙亥,有星晝出東方,如太白,尾跡赤黃,流至日北沒。八月丙申,有星出北斗杓,西南急行,至郎將西,分為數點。九月乙丑,有星出南河,如桃,色赤,至中台沒。三年三月丁未,有星出天市宗人東北,尾跡二丈,至左旗,迸為數星沒,光燭地。五月丁亥,有星出北斗魁,如桃,色青白,尾跡二丈餘。六月丁巳,有星出文昌,至上臺沒。乙卯,有星出傳舍,如桃,色赤黃,至紫微沒。壬申,有星出建星,入南斗沒,赤黃,有尾跡。七月庚辰,有星出宗人西,北流入濁,光照地。八月丁未,有星出貫索,至帝座沒,尾跡光明。壬戌,有星出文昌,至北極沒,尾跡丈餘。九月庚辰,有星出軒轅左,入太微垣沒。十月庚戌,有星出東方,赤黃,無尾跡,分為數星,稍南沒。四年二月辛亥,有星出東方,尾跡赤黃,二丈餘。四月乙丑,有星出柳,色赤黃,至翼沒。五月戊子,有星出東方,赤黃色。六月壬戌,有星出觜東北,流入濁。七月壬申,有星出紫微宮,速流至天皇沒。戊寅,有星自內階流經文昌,至上臺,迸為數星,隨而沒。十月戊午,有星出東北,入濁。又星出七星南,至天稷沒,尾跡丈餘。五年二月戊申,有星出貫索,經庫樓,迸為數星沒。八月戊午,有星大小二十餘,皆有尾跡,北流。又一星光燭地,出紫微垣外,尾丈餘,闊三寸許,東北流,至傳舍沒。庚申,星出天耗北,尾跡十丈餘,明燭地,至文昌沒。六年乙巳,有星晝出南方,赤光迸逸,照地明。十一月丁巳,有星出太微郎位東,色赤黃,有尾跡,至軫北,迸為數星沒。十二月癸亥,有星出西南,色青白,入東北沒。七年三月內戌,有星出南河,大如杯,至玉井沒。四月辛酉,星出鉤陳,尾跡赤黃。七月丁未,有星晝出東南方,色黃,急流而北。九月辛亥,有星出軍市,至柳,迸為三星沒。十一月癸未,有星晝出日西南,尾跡二丈餘,闊三寸許,青白色,西流而沒。己醜,有星出南河,至弧矢沒,光燭地。八年二月丁卯,有星出郎將北,迸為三星。四月癸醜,有星出亢西,至 右攝提,迸為數星,隨而沒。五月乙酉,有星青白色,出人星,至騰蛇沒,光燭地。丙申,有星西南流,迸為數星沒,明照地。八月己亥,有星出參,南流入濁。九年四月庚子,有星晝出,赤黃色,急流西北沒。
天禧元年四月己巳,有星出軫,至器府北沒,光照地。六月,有星出河鼓,速流至天田,迸為數星沒。十二月癸巳,有星出東北,尾跡赤黃,急流西南沒。二年八月乙卯,有星二,有尾跡,赤黃,一出五車,一出狼北,入濁。戊午,有星出酒旗,至明堂沒,光燭地。九月戊子,有星出西南,至天園沒。十一月辛酉,有星出南河,色赤黃,至柳沒。三年六月乙巳,有星出昴,急流至天倉沒。十二月壬寅,有星出軒轅,尾跡黃,慢流至太微垣,久之,有聲如雷。四年正月丁醜,有星出王良,明照地,至騰蛇沒。五年四月丙辰,有星出軒轅前星,大如桃,狀若粉絮,犯次將,入太微垣,曆屏星,凡七十五日,入濁沒。己未,有星出南方,如二升器,色青赤,北流入濁,尾跡三丈許。七月辛巳,有星出文昌,光明燭地。十月乙巳,有星出天津西。
乾興元年三月庚寅,夜漏未上,星出七星,曳尾緩行,至翼沒。五月己巳,星出天棓,速行入紫微極星西沒。癸酉,星出張,西北入濁。壬午,星出危,赤黃,有尾跡,速行而東,炸烈如迸火,隨至羽林軍南沒,明燭地。己醜,星出北河,至軒轅沒。九月己巳,星出羽林,流至芻稾沒。己醜,星出天市垣旁,緩行經天,過天市垣,至營室沒。壬辰,星出營室,行至天倉沒。十月丁酉,星出右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弁沒,明燭地。十一月壬辰,常星未見,有星出五車,南行至奎沒。
天聖元年正月丙戌,星出北斗魁西,至八穀沒。三月戊辰,星出貫索,至五車沒。六月戊戌,星出天弁,至建星沒。己醜,星出北斗星,東北入濁沒。庚寅,星出五車,至五諸侯沒。閏九月癸巳,星出五車,至參沒。丙申,星出東壁,至天倉沒。甲辰,常星未見,星出營室,至外屏沒。己酉,星出翼,南行入濁。二年辛醜,星出五車,至畢沒。六月丁卯,晝漏上,星出中天,赤黃色,有尾跡,西南緩行入濁。辛巳,星出牽牛,南入濁。九月辛卯,星出太微,沒於右執法。四年正月壬午,星出亢,東南流入濁。丁巳,星出靈台,至翼沒。丙午,星出北斗魁,近文昌沒。其夜,又有星出箕,南行入濁。四月丙寅,星出太微從官側,南行入濁。五月辛巳,星出天市垣市樓側,東北流入濁。閏王月丙辰,星出天船,沒於紫微鉤陳側。六月乙亥,星出土司空,東南入濁。八月乙未,星出天棓,近天倉沒。
九月丁未,星出王良,西北入濁。十一月丙辰,星出東井,沒于南河側。十二月丁醜,星出鉤陳,沒於天棓側。戊戌,星出太微,至文昌沒。五年正月壬寅,星出天社,西南入濁。九月癸卯,星出天廚,北流入濁。丁未,星出北辰,沒於天床側。甲子,有星出北河,沒于東井。六年四月甲申,夜漏欲盡,有星大如鬥器,自北方至於西南,光照地,有聲如雷,曳尾跡長數丈,久之,散為蒼白雲。七年二月乙丑,星出天乳,貫天市,入濁。八年二月丁酉,星出軒轅大星側,如杯,速行至器府沒。
明道元年三月癸巳,星出中台,貫北河,入東井沒,炸烈有聲,明燭地。食頃,又有星出天市垣宗人側,東流入濁。四月乙巳,星出貫索,大如杯,沒于鉤陳側,光照地。八月癸亥,星出天船,近鉤陳沒,明燭地。乙丑,星出胃,大如杯,有尾跡,西北緩行,迸為六七小星,相隨沒於大陵,明燭地。丙寅,星出營室,西南速行,至危沒。良久,又有星出天園,至天社沒,光燭地。九月丙子,星出婁,沒于雲雨側,尾跡久方散。食頃,又有星出天大將軍,近奎沒,尾跡久方散,明燭地。續又星出北辰,西北速行,至內階沒。又有星出天苑,沒於天園,明燭地。
景祐元年八月己卯,星出東井,行至廁星沒,尾跡久方散,明燭地。乙酉,星出北斗魁,西北速行,入紫微東南垣沒。又有星出文昌,西北速行,至紫微鉤陳沒,尾跡久方散,明燭地。九月丁亥,星出天津,如太白,青色,有尾跡,沒于危。良久,星出五車,沒天廩。己醜,星出東井,如太白,赤黃色,有尾跡,向東速行,至柳沒,光照地。其夜,星出婁,至奎沒,明燭地。十一月乙卯,星出軒轅大星側,如太白,赤黃,向東速行,入濁,明照地。二年八月庚申,星出大陵,如太白,赤黃色,東南緩行,沒於昴,尾跡久方散,明燭地。九月丙午,常星未見,星出婺女,緩行,近南斗沒。十一月辛醜,星出五車,至觜觿沒,明燭地。四年閏四月癸未,夜漏未上,星出天津,大如杯,東北行入濁。己亥,星出上臺,至軒轅沒。五月辛亥,星出華蓋,至北辰沒。六月壬申,星出天津,入天市垣,至宗人沒。是夜,星出王良。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跡,東南速行,至婁沒,明燭地。己卯,星出梗河,沒於亢。七月戊申,有星數百皆西南流,其最大者一星至東壁沒,光燭地,久之不散。九月庚子,星出南河,東南速行,近狼星沒,青白色,有尾跡如太白,明燭地。己酉,星出牽牛,如太白,青白色,西南入濁。丁卯,星出紫宮,沒天棓,有尾跡,明燭地。
寶元元年正月戊戌,星出左攝提,如太白,赤黃色,至天市西垣沒,明燭地。二月甲午,星出河鼓,至七公沒。三月辛醜,星出東井,沒參側。庚戌,星出大角,至氐沒。辛亥,星出北斗魁,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跡,東北速行入濁,光照地。四月壬申,有星出中台,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跡,向北速行入濁,明燭地。又星出天江,如太白,有尾跡,西南速行,至房沒。八月壬申,星出東井,如太白,東北速行,沒輿鬼,明燭地。十月壬午,星出天津,至營室沒。己醜,星出東井,如太白,赤黃,有尾跡,至狼側沒,明燭地。十一月癸醜,星出中台,至軒轅沒。二年正月庚申,星出翼,如太白,行至角沒。三月癸醜,星出右旗,赤黃,有尾跡,向南速行,沒於建星,明燭地。五月庚戌,星出房,至積卒沒。閏十二月甲寅,星出文昌,如太白,有尾跡,西北速行,至五車沒,明燭地。
康定元年三月戊寅,有星出文昌,如太白,青白色,北行入濁。四月丁未,有星出紫宮東垣上衛側,至北辰沒。癸醜,星出北斗,北行入濁。六月庚戌,星出天弁,西北入濁,明燭地。九月戊寅,星出天船,東行,入五車沒。十月壬辰,星出天津,速行至紫宮西垣沒。壬戌,中天有星大如杯,赤黃,有尾跡,西南速行,沒於濁,光照地,良久,有聲如雷。十一月乙亥,星出文昌,北行,明燭地,入濁。
慶曆元年八月癸未,星出天船,如太白,東北速行入濁,青白色,明燭地。己亥,星出奚仲,大如杯,色青白,西南緩行,沒于天津側,明燭地。辛醜,有星經天廩,東南緩行入濁。乙巳,夜漏未上,星出營室,如太白,東行入濁,青白色。九月己酉,星出奎,如太白,有尾跡,西行,沒於東壁,明燭地。丙辰,星出畢,如太白,有尾跡,西北速行,至王良沒。丁卯,星出北辰,如太白,北行入濁,明燭地。戊辰,星出壁壘陣,如太白,赤黃,有尾跡,西南入濁,明燭地。二年二月庚子,星出房,如太白,赤黃,有尾跡,西南速行,入濁沒,明燭地。三月戊寅,星出鉤陳側,如太白,赤黃,有尾跡,西行緩行,至天棓沒,明燭地。四月丁醜,星出貫索,大如醆,青白色,有尾跡,東北慢行,至閣道沒,明燭地。丙申,星出貫索,如太白,赤黃色,西北速行,沒於中台側,明燭地。七月壬寅,星出河鼓,大如杯,青白色,西速行,至牽牛沒,明燭地。己酉,星出婺女,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跡,東南慢行入濁,明燭地。乙丑,星出天津,如太白,赤黃,向西速行,至貫索沒,尾跡久方散,明燭地。八月壬寅,星出北斗杓,如太白,青白色,西北行,沒於濁。乙亥,夜漏未上,星出箕,南行入濁。又有星出天倉,如太白,東南入濁沒。壬午,星出危,東南行,至濁沒。九月辛亥,星出天船,如太白,東行入濁,青白色,有尾跡。庚申,星出婁,至東壁沒。乙丑,星出婁,至天倉沒。丁卯,星出五車,東北流,沒于文昌側。閏九月辛未,星出羽林軍,如太白,赤黃色,西南行入濁。乙亥,星出婁,西行入濁。十二月庚申,有星出弧矢,南行入濁,赤黃,有尾跡,燭地。三年二月壬寅,星出上臺,至軒轅沒,有尾跡,明燭地。
四月戊申,夜漏未上,中天星出大角,如太白,西行至軒轅沒。辛亥,星出女床,至天市西垣沒。丙辰,星出牽牛,如太白,西南緩行,至天淵沒。七月己卯,星出北斗魁,西北行入濁。甲申,星出貫索,如太白,速行至北斗柄沒。甲寅,星出閣道,如太白,東北速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十月戊申,星出柳,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弧矢沒,尾跡久方散。五年五月辛巳,星出紫宮鉤陳側,北行入濁。六月辛酉,星出奎,如太白,西行,至天倉沒,有尾跡,明燭地。壬戌,星出營室,如太白,赤黃色,東南速行,過危,至虛沒,有尾跡,明燭地。七月甲午,星出建星,如太白,向南速行,至濁沒。乙巳,星出牽牛,如太白,南行,至濁沒。八月甲寅,星出八谷,東北入濁。少頃,有星出天將軍,如太白,西北速行,至王良沒,有尾跡,其色赤黃。巳卯,星出文昌,大如醆,直北速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壬午,星出北河,至柳沒。十月甲寅,星出畢,東南速行,至天苑沒,赤黃,有尾跡。丙辰,星出張,東南速行,至濁沒。丙寅,星出天津,大如杯,東南速行,至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六年三月乙未,星出大角,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庚戌,星出文昌,如太白,向北速行入濁,青白色,有尾跡,明燭地。六月丁巳,星出營室,大如杯,光燭地,有聲,北行,至王良沒。七月癸巳,星出昴,至參沒。九月辛巳,星出王良,如太白,東北速行入濁。乙巳,星出南河,如太白,東北速行,沒於輿鬼側。七年四月己酉,星出營室,東北速行入濁。戊辰,星出郎位,如太白,至梗河沒,有尾跡,明燭地。六月己巳,星出天田,赤黃色,有尾跡,西南緩行,至折威沒。戊辰,星出尾,西南速行入濁。九月乙亥,星出河鼓,入天市垣,至宗人沒。戊寅,星出天苑,如太白,南行,至天園沒,有尾跡,明燭地。庚辰,星出東井,沒於狼。丙戌,星出北落師門,西南緩行,至濁沒。十二月癸亥,星出五車,赤黃色,西北速行,至天船沒。八年正月乙酉,星出天廁側,西南速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丁酉,星出柳,直南速行入濁。二月乙酉,星出文昌,青白色,東北速行,至濁沒。四月己巳,星出奎,如太白,東北速行,至婁沒。五月壬寅,星出氐,如太白,向西南速行,入濁沒。戊午,星出房,色赤黃,東南入濁。六月戊寅,星出北落師門,西南速行,沒於濁。己卯,星出北斗,至郎位沒,有尾跡,明燭地。癸巳,星出天津,至紫宮西垣沒。七月庚申,星出七公,如太白,西北速行,入濁沒。八月乙亥,星出天市,西南速行 入濁,有尾跡,色赤黃。是夜,星出東壁,赤黃色,東北速行,至濁沒。九月壬寅,星出天倉,如太白,東北速行,至胃沒。甲子,星出天苑,西南速行,入濁沒。十月乙酉,星出匏瓜,如太白,向東速行,至天津沒。十二月乙丑,星出南河,如太白,東南行,至弧矢沒。己醜,星出天市垣,東南行,至濁沒。
皇祐元年三月庚子,星出軫,西南速行,沒於翼。四月辛巳,星出織女,向南速行,入天市垣,至宗人沒,明燭地。甲申,星出心,如太白,東南速行入濁。六月丙寅,星出紫宮鉤陳側,如太白,北行入濁。己巳,星出匏瓜,赤黃,有尾跡,向南速行,至建星沒。丁醜,星出造父,如太白,向西南速行,至天棓沒,有尾跡,明燭地。九月壬子,星出閣道,東南速行,至婁沒,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癸巳,星出文昌,向東速行,至五車沒,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乙丑,星出亢,赤黃色,向東北緩行,至天市垣西沒。丁酉,星出文昌,向北速行,沒於北辰側。二年四月癸未,星出氐,赤黃色,東南速行,至心沒,有尾跡,明燭地。
五月乙巳,星出貫索,向東速行,至女床沒。七月己醜,星出奎,赤黃色,西南緩行,沒于營室側。九月辛卯,星出織女,如太白,向西速行,入濁沒。十二月丁未,星出庫樓,如太白,赤黃色,至翼沒。三年七月丙辰,星出南斗,赤黃色,尾跡凝天,向南緩行,至濁沒。
八月庚辰,星出奎,如太白,西北速行,沒於濁。九月癸醜,星出上臺,東北入濁。十月乙巳,星出天槍,如太白,西北速行入濁。四年三月庚申,星出郎將,東行,至貫索沒。壬申,星出文昌,沒于五車側。四月辛巳,星出天市垣市樓側,至南斗沒。癸卯,星出東壁,沒於天船側。六月庚子,星出危,如太白,東南速行入濁。壬寅,星出天船,如太白,東北入濁。八月丁酉,星出天倉,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戊戌,星出參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苑沒。九月丙午,星出婁,西南速行入濁。戊申,星出紫宮北辰側,赤黃色,西南速行,至貫索沒,尾跡凝天,明燭地。己酉,星出營室,如太白,東南速行入濁。是夜,星出參,如太白,東南速行入濁,尾跡赤黃。甲子,有星出南河,如太白,東北入濁。十月丁醜,星出天棓,西北速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丙申,星出天倉,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濁。十一月丙申,星出北河,沒於北斗璿星側。五年正月壬寅,夜漏未上,星出東井,如太白,東北速行,至濁沒,有尾跡,明燭地。五月庚戌,星出北斗魁側,西北速行入濁,尾跡赤黃。庚申,星出大角,如太白,西北行,至中台沒,青白色,有尾跡。六月癸酉,星出紫宮北辰側,赤黃色,北行,至濁沒。七月癸卯,星出王良,至天津沒。甲辰,星出奎,如太白,速行沒于危。是夜,星出紫宮北辰側,色赤黃,西南速行,至天市垣東沒,有尾跡,明燭地。乙巳,星出王良,速行至營室沒。戊午,星出貫索,西南速行,入天市垣,至宦者沒。八月丙戌,星出紫宮北辰側,至王良沒。是夜,又星出危,沒婺女側。癸亥,星出大陵,至營室沒,有尾跡,明燭地。九月乙亥,星出參,如太白,西北速行,至昴沒,有尾跡,明燭地。
至和元年七月壬戌,星出王良,色赤黃,向北速行,至天船沒,有尾跡,明燭地。八月壬寅,星出上臺,東北行入濁。二年七月甲申,星出牽牛,如太白,赤黃色,南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九月己卯,星出弧矢,如太白,西南速行,至丈人沒,尾跡青白。又有星出軒轅,向北速行,至中台沒。庚辰,星出天廩,東南緩行,至天苑沒。十一月戊辰,星出南河,向南行,至弧矢沒。辛酉,星出弧矢,色赤黃,南行入濁。十二月甲申,星出太微東垣,如太白,赤黃色,東南速行,至軫沒。辛卯,星出柳,如太白,赤黃色,直北速行入濁。
嘉祐元年三月辛酉,星出庫樓,沒於尾。乙亥,星出紫微北辰東,如太白,色赤黃,西南速行,至右攝提沒。壬午,星出張,至東甌沒。九月壬午,星出東井,如太白,赤黃色,向北速行,至文昌沒。二年正月丁酉,星出文昌,如太白,速行入紫宮北辰沒。辛醜,星出華蓋,緩行至北辰沒。甲辰,星出觜觿,緩行至畢沒。二月甲子,星出紫宮東垣,大如杯,東北行入濁。七月乙亥,星出北斗魁西,如太白,西北速行入濁。丁醜,星出王良,如太白,赤黃色,西南緩行,至亢沒,有尾跡,明燭地。九月丙子,星出王良,如太白,赤黃色,向西速行,至騰蛇沒,有尾跡,明燭地。丁亥,星出南河子星側。戊戌,晝漏上,中天有星出狼,大如杯,東南速行,至濁沒,尾跡青白。三年正月乙未,星出參,赤黃色,向西速行,至天廩沒。五月甲午,星出河鼓,如太白,赤黃色,東北緩行,至虛沒。七月辛未,星出天船,東北行,至濁沒。乙酉,星出北河,如太白,赤黃色,東南緩行,散為數道,至狼沒,尾跡凝天。丁酉,有星出危,西南速行入濁。其夜,又有星出天苑,緩行入濁。八月丙午,星出天綱,東南速行入濁,尾跡赤黃。戊申,星出危,西南速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己未,星出牽牛西,速行至牽牛北沒。癸亥,星出王良,向南速行,至天津沒。夜漏盡,有星出柳,如太白,赤黃色,西北行,至北斗沒。乙丑,星出文昌,向西速行,至北極沒。九月庚午,星出婁,向南速行,至土司空沒。甲申,出天將軍,如太白,青白色,向西速行,至濁沒。庚寅,星出五車,如太白,赤黃色,東北速行,至北河沒,有尾跡,明燭地。辛卯,星出王良,北行至鉤陳沒。四年二月己亥,星出翼,入濁。夜漏盡,又有星出營室,沒于鉤陳。癸卯,星出天槍,至郎將沒。乙卯,星出角,西行,至翼沒。五月辛醜,星出右攝提,西行入濁。己酉,星出大角,至軫沒。癸醜,星出營室,大如杯,赤黃色,西南速行,至羽林軍沒,炸烈有聲。六月癸亥,星出天倉,至天苑沒,有尾跡,明燭地。甲子,星出天津,至北辰沒。辛未,星出胃,沒于鉤陳。又星出天船,至王良沒。乙亥,星出墳墓,至北落師門沒。又有星出天船,東南速行,至昴沒。癸未,星出氐宿,西南行入濁。己醜,星出畢,速行至五車沒。八月乙亥,夜漏盡,星出輿鬼,速行至五車沒。又星出輿鬼,速行至太微北落。癸未,星出軍市,速行至弧矢沒。己醜,星出天囷,至天倉沒。九月己亥,星出紫宮鉤陳側,大如碗,東北速行,曳尾長五尺,初直後曲,流至北辰東沒,後尾跡凝結如盤,食 頃散。又有星出太微西,東北速行入濁。辛醜,星出天津,速行至織女沒。癸醜,星四,皆如太白,赤黃色,有尾跡,明燭地:一出天棓,西南速行,至天市垣侯星沒;一出危,西南速行,至女沒;一出畢,南行沒于天苑側;一出五車北,速行至鉤陳沒。十月乙丑,晝漏上,星出天大將軍,西南行,至濁沒,色青白,尾跡凝天,良久散。其夜,星出參,至弧矢沒。丁卯,星出婺女,東南至濁沒。戊辰,星出東井,東行,至柳沒。戊寅,星出狼,南行,至濁沒。丁亥,星出天倉。乙未,星出上臺南,速行至北河沒。十二月甲子,星出貫索,至女床沒。五年正月辛卯,星出畢,大如碗,赤黃色,速行至天倉沒,明燭地,尾跡炸烈而散,有聲如雷。四月辛未,星出氐,緩行,東南入濁沒。癸酉,星出婺女,至羽林軍沒。庚辰,夜漏盡,星出大角,西南行,至濁沒,尾跡青白。癸未,星出女床,東行,至河鼓沒。乙酉,星出騎官,西南行,至濁沒。甲午,星出天市東,如太白,向東速行,至河鼓沒,尾跡赤黃。丙申,星出貫索,東北行,至北斗柄沒。辛亥,星出天棓,西南行,入天市,至宦者沒。六月己未,星出婁,東北行,至濁沒。壬戌,星出天倉,東南行,至濁沒。辛巳,星出天津,西南行,至天市垣宦者沒。又有星出王良,至土司空沒。癸酉,星出南斗,大如杯,行入濁。八月庚申,星出東壁,東行入濁。丙寅,夜漏未上,星出虛,大如杯,東南入濁。甲午,星出五車,至文昌沒。乙卯,星出天苑,南行入濁。十月乙亥,星出軒轅星北斗魁旁,沒,尾跡赤黃。十一月壬辰,星出五車,至畢沒。十二月壬申,有星出北河,至輿鬼沒。戊寅,星出弧矢,至南河沒。己卯,夜漏未上,星出軫,至氐側沒。六年六月丁巳,星出天市垣宦者側,沒於氐。己巳,星出天市垣車肆側,西南行,至尾沒。七月乙酉,星出騰蛇,至危沒。其夜,又有星出婁,大如杯,赤黃色,速行入羽林沒。丙戌,星出天津,至危沒,尾跡赤黃。庚寅,星出文昌,北行,至濁沒。八月丁巳,星出婁,東北速行,至昴沒。戊辰,星出鉤陳,北行入濁。己卯,星出天市垣北,東行,入濁沒。丁卯,星出狼,大如杯,至天社沒,明燭地,尾跡凝天,良久散。九月甲寅,星出營室,西南行入濁。癸亥,星出柳,東行,至翼沒。十一月癸醜,星出東北維,去地五丈許,大如碗,向東北緩行入濁,尾跡青白。壬申,星出參旗,至濁沒。丙子,星出狼,大如杯而赤黃,緩行至弧矢沒,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辛醜,星出貫索,如太白,東北速行,入天市,至候星沒,尾跡青白。七年正 月乙亥,星出下臺,至上臺沒。二月己卯,星出北河,大如杯,色赤黃,速行,沒於閣道側,有尾跡,明燭地。壬辰,星出東井,如太白,至畢沒。四月庚子,星出太微郎位,如太白,西南緩行,至張沒,尾跡赤黃。六月丁醜,星出北落師門,南行入濁。七月丁未,星出牽牛,至南斗沒。又有星出羽林軍,至北落師門沒。己酉,星出壁壘陣,如太白,向西速行,至敗臼沒,尾跡赤黃。辛酉,星出天紀,西北速行入濁。八月己卯,星出文昌,至下臺沒。乙未,星出天苑,南行入濁,尾跡赤黃。己亥,星出天津,西南入濁。九月丙辰,星出土司空,東南入濁。丁卯,星出東壁,大如杯,西行,至虛沒,有尾跡,赤黃,明燭地。十月丙子,星出昴,如太白,西北速行,至天大將軍沒,尾跡赤黃。丁醜,星出大陵,如太白,南行,至天倉沒。庚寅,星出南河,至天社沒,明燭地。丁酉,星出天廟,南入濁。己亥,星出參,如太白,西南行,至天園沒,尾跡青白。八年正月辛酉,星出軫,赤黃色,東南速行,入庫樓沒。三月癸卯,星出匏瓜,東南至危沒,赤黃色,有尾跡,明燭地。癸亥,星出文昌,北行入濁,有尾跡,明燭地。又有星出傳舍,速行至北辰沒。五月癸卯,星出天市垣宗人側,東南速行,至鱉星沒。己亥,星出招搖,赤黃色,行南向,入氐沒。七月乙丑,星數百,縱橫西流。八月庚寅,星出閣道,東南速行,入濁沒。甲子,星出上臺,大如杯,赤黃色,向東速行,至下臺沒。
治平元年二月丁卯,星出紫宮鉤陳側,西北入濁沒,明燭地,尾跡炸烈有聲。六月辛酉,夜漏未上,星出河鼓,東南速行,至危沒。七月癸未,星出危,西南速行,入天市垣沒。八月辛亥,星出北辰,大如杯,速行至鉤陳沒,尾跡青黃。丁巳,星出奎,大如碗,速行至五車沒。壬戌,夜漏盡,星出奎,西南行,至濁沒。九月癸酉,星出北斗魁,大如盞,東北速行,至濁沒,尾跡赤黃。十一月癸醜,星出軍市,東南速行,至濁沒。二年二月丁酉,星出太廟,色青白,西南入濁。乙卯,星出中台,色赤黃,西北慢行,至內階沒。五月壬戌,星出北斗魁,如杯,色青白,北行,至濁沒。六月己醜晝,有星出中天,大如碗,西速行,至濁沒,尾跡赤黃。八月己未,星出河鼓,大如盞,色赤黃,速行至天市垣宗內星沒。丁巳,星出危,至濁沒。九月癸酉,星出北斗魁,東北速行,至濁沒。三年四月癸巳,星出房,至濁沒,明燭地,尾跡炸而散。七月庚申,晝漏未上,星出紫宮,西行,曳尾長二丈,沒,尾跡青白。九月丁醜,有星出參,至天倉沒。十一月己卯,星出王良,西北速行,至濁沒,尾跡青黃。
志第十一天文十一
○流隕二
熙甯元年正月辛卯,星出張西南,如太白,速行入濁沒,赤黃。乙未,星出左攝提西,如太白,東南急行,至庫樓北沒,赤黃,有尾跡。二月戊午,星出常陳南,如太白,西慢行至軒轅東沒,赤黃,有尾跡。辛酉,星出北斗魁東,如太白,南急行,至軒轅大星南沒,赤黃,有尾跡。壬戌,星出角東,如太白,西急行,至翼沒,赤黃,有尾跡。戊辰,星出大角南,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氐沒,赤黃,有尾跡。己巳,星出天市垣內宦者,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氐沒,青白,有尾跡。四月壬寅,星出軒轅南,如太白,東南慢行,至軫沒,赤黃,有尾跡。己酉,星出天市垣內宦者西,如太白,西南慢流,至織女沒,青白,有尾跡。壬戌,星出天棓東,如太白,東北慢行,至天津沒,赤黃,有尾跡。五月乙亥,星出天棓,如太白,東北急行,至天津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六月癸卯,星出天槍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角沒,赤黃,有尾跡。有星出平星南,如太白,西南急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乙巳,星出軫東,如太白,緩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丁未,星出牽牛西,如太白,東南速行,入濁沒,赤黃。戊申,星出騎官北,如太白,南緩行,入濁沒,青白。又星出壘壁陣,如太白,東南速行,至濁沒。戊午,星出閣道北,如歲星,東北緩行,入濁沒,青白。庚申,星透雲出天棓西,如太白,北急行,至天市垣西牆沒,赤黃,有尾跡。壬戌,星出王良南,如歲星,東北急行,至天大將軍沒,赤黃,有尾跡。有星出紫微垣內,至鉤陳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紫微垣內北極南,如太白,西北速行,至西鹹北沒,赤黃,有尾跡。甲子,星出尾北,如杯口,西緩行,至平星沒,赤黃,有尾跡。丙寅,星出氐北,如歲星,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七月乙亥,星出虛南,如歲星,西急行,至天市垣西牆沒,赤黃色,有尾跡。丙子,星出東壁東,如太白,東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丙戌,星出天大將軍北,如歲星,東北慢行,入濁沒,青白。乙未,星出九坎北,如太白,西北緩行,至牽牛,分迸而沒,赤黃。又星出右旗,如太白,西緩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己亥,星出天廩北,如太白,南急行,至天苑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八月癸卯,星出天棓東,如太白,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辰,星透雲出虛北,如歲星,北緩行,至奎沒,赤黃。乙巳,星出女床東,如杯口,西北急流,至天市垣牆河中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參北,如太白,東速行,入濁沒,赤黃 ,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王良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津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丙午,星出左攝提南,如太白,西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丁未,星出牽牛,如杯口,東南緩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癸亥,星出壘壁陣,如太白,西南緩行,至狗國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丑,星出壘壁陣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十二國沒,赤黃,有尾跡。九月甲戌,星出上臺南,如太白,東北急行,至內平星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辰,星出北斗魁中,如歲星,西北緩行,入濁沒,青白。又星出弧矢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社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辛巳,星出紫微垣內北極星北,如太白,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癸未,星出紫微垣南,如太白,北急行,至北斗沒,赤黃,有尾跡。戊子,星出畢南,如太白,東南慢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癸巳,星出織女西,如太白,西南慢流,入天市垣內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午,星出中臺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下臺沒,青白,照地明。丙申,星出天津北,如歲星,西北急流,至女床沒,赤黃。丁酉,星出軒轅,如太白,西北慢流,至紫微垣內北極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月庚子,星出羽林軍東,如太白,東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壘壁陣西,如杯口,西南速行,入濁沒,青白,照地明。壬寅,星出鉤陳西,如太白,北急行,至北斗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東井北,如歲星,東北急行,至柳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扶筐,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辰,星出壘壁陣東,如太白,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北緩行,入濁沒,青白,照地明。又星出昴南,如太白,西南緩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郎位東,如太白,東北速行,至右攝提沒,赤黃,明燭地。庚戌,星出婁南,如歲星,西南速行,至昴沒,青白,有尾跡。乙卯,星出天市垣南牆西,如太白,西急行,入濁沒,青白。壬戌,星出軒轅西,如太白,東南急行,至張沒,赤黃,有尾跡。癸亥,星出婁北,如太白,西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十一月庚午,星出鉤陳東,如太白,東北急流,至北斗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癸未,星出營室東,如太白,西南急行,至羽林軍沒,赤黃,有尾跡。十二月己亥,星出王良北,如太白,東慢行,至五車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子,星出天倉東,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濁沒,青白,有尾 跡。辛酉,星出太微垣東牆,如太白,速行至柳沒,黃白,有尾跡。
二年正月庚寅,星透雲出紫微垣內鉤陳西,如太白,西慢行,入濁沒,青白。二月甲辰,星出平星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三月壬辰,星出天市垣西牆東,如太白,北急行,至天紀沒,赤黃,有尾跡。癸巳,星出貫索南,如太白,東南慢行,至濁沒。
四月庚戌,星出軒轅東,如杯口,北慢行,至北斗沒,赤黃,有尾跡。辛酉,星出閣道西,如太白,東南速行,至東壁沒,青白,有尾跡。五月己醜,星出太微垣內五帝坐,如杯口,東行至角宿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六月己亥,星出心西,如歲星,西南急行,至庫樓沒,赤黃,有尾跡。乙巳,星出氐南,如太白,南緩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壬子,星出天津,如太白,西北速行,至天槍沒,青白,有尾跡。辛酉,晝有流星;夕有星透雲出織女,西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癸亥,星出太微垣東牆,如太白,西急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甲子,星出尾北,如太白,南急行,入濁沒,青白。七月丁卯,星出危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壘壁陣沒,赤黃,有尾跡。辛未,星出梗河東,如太白,西北速行,至天槍沒,赤黃,有尾跡。丁亥,星出天船西,如太白,東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甲午,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南緩行,至心沒,赤黃,有尾跡。八月丁酉,星透雲出鉤陳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棓沒,赤黃,有尾跡。癸亥,星出北斗魁北,如太白,北急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九月甲子,星出婁北,如歲星,西北急行,至王良沒,青白,有尾跡。甲戌,星出右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市垣西牆沒,青白,有尾跡。丁醜,星出五車東,如歲星,東北速行,至北河沒,青白,有尾跡。十月乙未,星出天苑南,如太白,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甲辰,星出畢東,如太白,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癸醜,星出胃東,如太白,東南急流,至天苑沒,青白,有尾跡。甲寅,星出捲舌西,如歲星,西南急行,至婁沒,青白,有尾跡。十一月丙寅,星出織女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河鼓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壬申,星出羽林軍內,如歲星,西南急行,至濁沒,青白。己卯,星透雲出大陵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東壁沒,青白,有尾跡。閏十一月辛酉,星出天倉,如歲星,西南緩行,至濁沒,青白。
三年正月丙申,星出右攝提,如太白,東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己未,星出畢,如杯,西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二月丁卯,星出七星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濁沒,青白。己醜,星出太微西扇上將南,如盂,西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文昌中,如杯,西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北斗魁南,如盂,西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庚寅,星出紫微垣西牆東,如杯,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三月戊戌,星出七公,如杯,速行入紫微垣中鉤陳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壬寅,星出天市垣西牆東,如杯,東南急流,至騎官沒,青白,有尾跡。己未,星出軫北,如太白,西北慢行,至明堂沒,赤黃,有尾跡。四月壬戌,星出紫微垣內帝星南,如太白,北急行,至鉤陳沒,赤黃,有尾跡。癸未,星出文昌南,如杯,西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甲申,星出軒轅東,如太白,東南慢行,至太微垣左執法,赤黃。六月己巳,星出牽牛東,如太白,東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壬申,星出紫微垣西牆北,如太白,東北慢流,至濁沒,赤黃。庚辰,星出羽林軍東,如杯,東南急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七月庚子,星透雲出紫微垣西牆,如太白,南慢行,至天市垣西牆沒,青白,有尾跡。八月丙戌,星出紫微垣西牆,如杯,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九月己亥,星出紫微垣西牆,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丁未,星透雲出天船,如太白,西慢流,至內階沒,赤黃,有尾跡。庚戌,星出紫微垣東牆,如太白,東北急流,至鉤陳沒,青白,有尾跡。十月己未,星出奎西,如太白,南慢行,至天倉南沒,青白,有尾跡。戊辰,星出天囷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土司空沒,赤黃,有尾跡。十一月戊戌,星出五車,如太白,西南緩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十二月甲子,星出外屏,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
四年正月丙午,星出五車西,如杯,南速行,入濁沒,赤黃,照地明。二月甲子,星出昴西,如杯,西緩行,入濁沒,青白。三月癸巳,星出天市垣內鬥星西,如太白,西北速行,至貫索西沒,赤黃,有尾跡。五月己亥,星出左攝提,如太白,東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六月丁醜,星出營室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壘壁陣沒,赤黃,有尾跡。辛巳,星出造父西,如太白,東南慢流,至天棓沒,青白,有尾跡。七月戊申,星出天津東,如太白,西慢流,至天咅沒,赤黃,有尾跡。八月己未,星出五諸侯西,如太白,東南慢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辛酉,星出天市垣西牆西,如太白,西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癸亥,星出北河西,如太白,西北急行,至上臺沒,赤黃。乙丑,星出南斗北,如太白,西南緩行,入濁沒,赤黃。九月甲午,星出紫微垣西牆東,如太白,東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乙巳,星出天廩,如太白,南緩行,至天苑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丙午,星出北落師門南,如太白,南緩行,至天苑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北落師門南,如太白,南緩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十月壬子,星出紫微垣內北極北,如太白,東北緩行,至紫微垣西牆沒,青白,有尾跡。癸醜,星出外屏北,如太白,東緩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甲寅,星出文昌西,如杯,北速行,至紫微垣右樞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乙卯,星出牽牛,如太白,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庚申,星出天苑南,如太白,東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戊辰,星出天囷東,如杯,東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癸酉,生出五車東,如太白,東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一月壬辰,星出天棓西,如杯,西北緩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庚子,星出太微垣左執法南,如太白,東南慢行,至角沒,赤黃,有尾跡。
五年七月己醜,星出七公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市垣西牆沒,赤黃。癸巳,星出太微垣東,如杯,西急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如鉤,南行。十月戊寅,星出紫微垣內後宮東,如杯,北慢行,入濁沒,赤黃,照地明。又星出文昌西,如杯,急行至捲舌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申,星出天雞南,如杯,西慢行,至濁沒,赤黃。丁亥,星出紫微垣東,如杯,北慢行,至濁沒,青白。戊子,星出羽林軍,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乙巳,星出婁南,如杯,西北急行,至七公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一月甲寅,星出七星南,如杯,西慢行,至參旗沒,青白,有尾跡。十二月辛未,星透雲出五車東,如太白,東北急行,至文昌沒,赤黃,有尾跡。壬辰,星出招搖東,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濁沒,青白。丙申,星出角南,如太白,南慢行,至庫樓沒,赤黃,有尾跡。
六年正月庚申,星出天市垣東,如杯,東南急行,至濁沒,青白。三月庚午,星出氐東,如盂,西慢行,入濁沒,赤黃,照地明。四月丙子,星出貫索西,如杯,北慢行,至紫微垣牆上宰沒,青白,照地明。戊寅,星出貫索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亢沒,赤黃,有尾跡。己卯,星出柳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南河沒,赤黃,有尾跡。五月癸卯,星出騰蛇西,如杯,西北慢行,至濁沒,青白,照地明。六月辛卯,星出營室北,如杯,東南急行,至壘壁陣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子,星出天市垣吳越東,如杯,東南急行,至牽牛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七月丙寅,星出壘壁陣西,如杯,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戊辰,星出天關,如杯,東南緩行,至東井內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己巳,星出天倉東,如太白,南速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八月庚辰,星出天市垣內宗正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壬辰,星出羽林軍西,如杯,南緩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分迸,照地明。乙未,星出河鼓,如杯,南速行,至建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九月甲辰,星出鉤陳東,如杯,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丙午,星出天苑南,如杯,南速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辛亥,星出天船西,如杯,西速行,穿北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辛酉,星出鉤陳東,如杯,西南速行,至天紀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卯,星出文昌西,如杯,西北速行,至王良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一月甲辰,出弧矢東,如盂,西南緩行,至天社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辛酉,出軒轅南,如杯,南緩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七年正月丁未,出角南,如太白,東南速行,至濁沒,青白。丁巳,出張南,如杯,西南緩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二月壬申,出天棓北,如杯,東北緩行,至造父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辛卯,出軫北,如杯,東慢行,至角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三月甲子,出西鹹北,如杯,南急行,至氐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四月壬申,出軒轅西,如太白,西北慢行,至五車沒,青白,有尾跡。又出漸台南,如杯,東北急行,至天津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丙戌,星出天市垣蜀星西,如杯,東北慢行,至候星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六月辛未,星出輦道東,如太白,北急行,至鉤陳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狗國南,如太白,東北慢行,至天田南,曲尺東行,至天壘城沒,赤黃。己卯,星出天市垣內列肆西,如太白,西南慢行,入濁沒,赤黃色,有尾跡。庚辰,星出華蓋北,如杯,東北慢行,至天船沒,赤黃,有尾跡。乙酉,星出壘壁陣北,如太白,東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庚寅,星出梗河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氐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五車北,如太白,東北急行,至北河沒,青黃,有尾跡,照地明。辛卯,星出危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南斗沒,赤黃,有尾跡。壬辰,星出紫微垣牆內鉤陳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北斗魁內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七月甲寅,星出王良北,如盂,北慢行,至文昌沒,赤黃,有尾跡。丁巳,星出天津北,如太白,北急行,至紫微垣牆內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戊午,星出大陵北,如太白,東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壬戌,星出羽林軍東,如太白,東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癸亥,星出天倉,如杯,南急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八月戊寅,星出北斗天樞南,如太白,東北慢行,至文昌沒,青白,有尾跡。癸未,星出羽林軍內,如杯,北慢行,至大陵沒,赤黃,有尾跡。乙酉,星出天紀西,如太白,東慢流,至奚仲沒,赤黃,有尾跡。九月丁酉,星出羽林軍南,如太白,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辛醜,星出王良西,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有尾跡。丙午,星出天囷東,如太白,東急流,至九斿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戊申,星出天倉北,如杯,東北慢流,至濁沒,青黃。甲子,星透雲出營室東,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左旗沒,赤黃。十月丙子,星出天倉西,如杯,西南慢流,至敗臼沒,赤黃,尾跡分裂,照地明。又星出軫東,如杯,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丙戌,星出五車,如杯,東北 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戊子,星出天苑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右樞星東,如太白,東北慢流,至濁沒,青白。
八年正月壬子,星出貫索西,如杯,東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二月乙亥,星出七星,如太白,西緩行,至弧矢沒,赤黃,有尾跡。三月丁酉,星出積水東,如太白,西北速行,至五車東沒,赤黃,有尾跡。戊戌,星出貫索東,如太白,東北速行,至織女沒,赤黃,有尾跡。四月癸亥,星出北斗天樞北,如杯,北速行,至鉤陳沒,赤黃。閏四月癸巳,未昏,星出土司空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廟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心東,如杯,南速行,至濁沒,赤黃,照地明。五月壬戌,星出尾東,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戊寅,星出文昌西,如太白,西北緩行,至濁沒,赤黃。六月癸巳,星出天市垣西牆西,如太白,西南緩行,入氐沒,赤黃。戊戌,星出天市垣齊星東,如太白,西南緩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齊星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市垣內列肆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文昌東,如太白,北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巳,星出北落師門南,如太白,南速行,至濁沒,赤黃。壬子,星出北斗魁東,如杯,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七月辛酉,星出天津北,如太白,東北緩行,至天船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午,星出北斗搖光西,如杯,北速行,至濁沒,赤黃。癸未,星出奎北,如太白,東北速行,至大將軍沒,赤黃,有尾跡。甲申,星出天市垣東,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八月癸巳,星出壘壁陣南,如太白,南緩行,至濁沒,赤黃。九月壬戌,星出織女南,如太白,西南緩行,至濁沒,赤黃。乙丑,星出織女南,如太白,西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丙寅,星透雲出河鼓北,如太白,東南緩行,至危沒,赤黃。又星出天倉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中台東,如太白,東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十月壬辰,星出軍市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未,星出弧矢西北,如杯,東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丙申,星出大陵西,如杯,西北緩行,至閣道沒,青白。又星出五車西,如太白,北速行,至天船沒,青白,有尾跡。
九年正月丙子,星出七公北,如太白,東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己卯,星出天船東,如杯,西北急行,至天大將軍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三月甲子,星透雲出天市垣內宗正西,如太白,西北慢行,至太微垣內五帝坐沒,赤黃,有尾跡。又星透雲出紫微垣西,如杯,西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丙子,星出捲舌東,如太白,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四月庚寅,星出天市垣,如杯,北急行,至紫微垣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辛亥,星出心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五月庚申,星出天津,如杯,東南慢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醜,星出尾北,如太白,東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戊寅,星出心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濁沒,赤黃。壬午,星出天津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江沒,赤黃,有尾跡。六月丙戌,星出華蓋西,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戊子,星出車府東,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壬辰,星出牽牛東,如太白,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辰,星出閣道北,如杯,西南急行,至鉤陳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巳,星透雲出虛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丙午,星出東壁北,如杯,南急流,至羽林軍沒,赤黃,有尾跡。己酉,星出閣道南,如太白,西急行,至車府沒,赤黃,有尾跡。辛亥,星出天市垣內斛星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建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北斗內大理北,如太白,東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天槍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癸醜,星出天棓南,如太白,東南慢行,至天津沒,赤黃,有尾跡。七月乙卯,星出羽林軍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戊寅,星出外屏西,如太白,東北急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壬午,星出王良西,如杯,東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八月戊子,星出大角東,如太白,南緩行,至氐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王良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天津沒,青白,有尾跡。壬寅,星出危北,如杯,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辰,星出梗河南,如太白,西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戊申,星出外屏北,如太白,南急流,至土司空沒,赤黃,有尾跡。辛亥,星出營室西,如太白,南急流,至墳墓沒,赤黃。壬子,星出參西,如太白,東南急流,至狼星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紫微垣內後宮東,如杯,北 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癸醜,星出天大將軍,如太白,急流至造父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九月丁巳,星出昴北,如杯,東北急流,至五車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紫微垣少輔東,如杯,西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戊午,星出南河東,如歲星,東慢流,至七星沒,赤黃,有尾跡。辛酉,星出牽牛西,如太白,東慢流,至危沒,赤黃,有尾跡。戊辰,星出王良西,如太白,西北慢流,至北斗沒,青白,有尾跡。丁醜,星出危西,如太白,南慢流,至牽牛沒,青白,有尾跡。庚辰,星出紫微垣牆右樞北,如太白,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月己酉,星出天囷西,如太白,東南緩行,至天苑沒,赤黃,有尾跡。己醜,星出昴南,如太白,西北緩行,至內階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子,星出五車西,如杯,緩行至鉤陳沒,赤黃。辛醜,星出屏星,如盂,向東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癸卯,星出天倉北,如太白,東北緩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丁未,星出柳東,如太白,東速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十一月甲寅,星出參旗西,如太白,南緩行,至天苑內沒,赤黃,有尾跡。庚午,星出弧矢東,如太白,東南緩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十二月癸未,星出天苑東,如太白,西南緩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庚子,星出婁東,如杯,西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甲辰,星出軍井西,如太白,南緩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
十年正月丁醜,星出紫微垣內相南,如太白,南緩行,至太微垣右執法沒,赤黃,有尾跡。辛巳,星出參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苑沒,赤黃,有尾跡。二月丙戌,星出五車大星西,如太白,赤黃色,北急流,至大陵沒,有尾跡。癸巳,星透雲出北斗北,如太白,速行入濁沒,青白,有尾跡。戊申,星出天弁東南,如杯,東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三月丁巳,星出右樞東,如太白,東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四月甲申,星出河鼓北,如太白,東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甲辰,星出郎位北,如太白,西急行,至下臺南沒,赤黃,明燭地。己酉,星出積卒北,如杯,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太微垣內屏南,如太白,西南慢流,至翼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五月甲戌,星出庫樓北,如太白,西南慢流,至濁沒,赤黃。乙亥,星出五車西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文昌沒,赤黃,有尾跡。丁醜,星出天市垣內候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左旗沒,赤黃,有尾跡。六月辛醜,星出天市垣西,如杯,西北急流,至右攝提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巳,星出王良東,如太白,西北急行,至紫微垣內鉤陳沒,赤黃,有尾跡。丙午,星出天雞南,如太白,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戊申,星出南斗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七月庚戌,星透雲出北斗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氐宿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天市垣內宗人東,如太白,南急流,至尾沒,赤黃,有尾跡。甲寅,星透雲出氐,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乙亥,星出人星西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織女沒,赤黃,有尾跡。八月己卯,星出左攝提東,如杯,東慢流,至天大將軍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壬午,星出鉤陳東,如太白,東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壬辰,星出天船西,如太白,西慢流,至紫微垣沒,赤黃,有尾跡。甲辰,星出軍市西,如太白,東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九月庚戌,星出內階北,如杯,北慢流,至文昌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戌辰,星透雲出織女,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紫微垣內北極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紫微垣內北極東,如太白,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己巳,星出司怪西,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午,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紫微垣內階沒,青白,有尾跡。壬申,星出紫微垣少尉東,如杯,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丙子,星出河鼓北,如太白,西急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十月己卯,星出七星北,如太白,東急行,至濁沒,赤黃。乙酉,星出天紀北,如杯,西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亥,星出昴南,如杯,西急行,至營室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東井北,如杯,東急行至軒轅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辛卯,星出天棓北,如太白,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己亥,星出霹靂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子,星出紫微垣內,如太白,北急流,至濁沒,青白,照地明。辛醜,星出軒轅西第三星北,如杯,東南慢流,至天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巳,星出紫微垣內鉤陳東,如太白,東北慢行,至濁沒,青白。十一月癸醜,星出天廟西,如太白,西 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寅,星出天廚北,如杯,西行至天棓沒,赤黃。又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騰蛇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卯,星出紫微垣內五帝坐南,如太白,東北急行,至角沒,青白,有尾跡。十二月甲申,星出天廟東南,如杯,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
志第十二天文十二
○流隕三
元豐元年正月丁卯,星出天紀,向南速行,至天社北沒,赤黃。庚午,星出天紀南,如太白,西南慢行,至天社沒,赤黃,有尾跡。閏正月壬寅,星出紫微垣內鉤陳北,如杯,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甲辰,星出柳北,如杯,西急行,至天廩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二月己酉,星出太微垣內,如杯,西南急行,至翼沒,有尾跡,照地明。癸亥,星出角南,如杯,西南急行,至土司空沒,青白。三月丁酉,星出箕東,如杯,西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四月丙寅,星出閣道東,如杯,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六月甲辰,東南方光燭地,有星如盂,出瓠瓜,至內階沒,分裂,有聲如雷。己巳,星出左攝提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太微垣內五諸侯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辛未,星出外屏北,如太白,東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七月甲申夕,星出大角南,如太白,北慢行,至北斗沒,赤黃,有尾跡。庚子,星出天市垣內列肆東,如杯,西慢行,至亢沒,青白,有尾跡。八月己酉,星出紫微垣內陰德南,如杯,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卯,星出營室北,如盂,西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丙辰,星出貫索西北,如太白,西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甲子,星隔雲照地明,東北急行,至濁沒。九月庚辰,星出鉤陳北,如杯,西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甲申,星出七公北,如太白,西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己亥,星出天囷南,如杯,東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東井西,如杯,東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月乙巳,星出天津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天棓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二月丙子,星出北河北,如杯,東南急行,至弧矢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二年三月戊子,星出氐內,如太白,東北緩行,至天市垣內候星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五月戊辰,星出軫中,如太白,西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午,星出天廚東,如太白,東北速行,至天津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午,星出氐南,如太白,南速行,至濁沒,青白。丙申,星出織女北,如杯,北速行,至紫微垣內太子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酉,星出紫微垣上宰北,如杯,北速行,至右樞沒,青白,照地明。六月戊戌,星出尾東,如杯,南速行,至濁沒,青白,照地明。庚子,星出危東,如杯,東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七月乙巳,星出雷電北,如太白,東速行,至霹靂,赤黃,有尾跡。庚子,星出氐北,如杯,西速行,至濁沒,青白,照地明。庚寅,星出天津西,如杯,南急行,至河鼓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八月癸卯,星出天囷西,如太白,東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九月戊辰,星出天弁,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市垣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十月丁未,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營室沒,青白,有尾跡。乙卯,星出北斗西,如太白,東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十二月壬子,星出輿鬼東,如太白,東北速行,至軒轅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三年正月癸未,星出右攝提西,如太白,青白色,東北速行,至濁沒,有尾跡。二月辛醜,星出弧矢南,如太白,東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五月庚午,星出尾南,如太白,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辛未,星出中臺北,如太白,東南緩行,至天江沒,赤黃。丁醜,星出織女西,如杯,東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六月己亥,星出南斗南,如杯,南速行,至鱉星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壬子,星出天津東,如杯,東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七月甲子,星出天棓如杯,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丙寅,星出天棓北,如杯,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己醜,星出北斗西,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八月乙卯,星出天囷北,如太白,東南慢流,至弧矢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戊午,星出紫微垣內大理西,如太白,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閏九月辛卯,星出輿鬼南,如杯,急流至軒轅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戌,星出紫微垣內鉤陳北,如太白,北急流,至天棓沒,青白,照地明。十月庚申,星出狼東,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十一月丙辰,星出廁星東,如太白,東南慢流,至濁沒,青白。
四年正月戊戌,星出五車北,如杯,西南急流,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分裂。六月戊寅,星出紫微垣內廚南,如太白,南慢流,至大角沒,赤黃,有尾跡。八月丁巳,星出壁壘陣南,如杯,西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癸亥,星出文昌北,如太白,東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癸酉,星出貫索南,如太白,東南至天市垣秦星沒,赤黃色,有尾跡,照地明。戊寅,星出婁,大如太白,東急流,至濁沒,青白。己卯,星出文昌西,如太白,北慢流,至紫微垣內鉤陳沒,赤黃,有尾跡。九月己酉,星出天街,如杯,北急行,穿五車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戌,星出天倉南,如太白,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一月乙丑,星出紫微垣內六甲,如太白,東北慢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乙未,星出鉤陳北,如太白,東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五年四月庚申,星出角東,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濁沒,赤黃。辛未,星出紫微垣內鉤陳北,如太白,急行至濁沒,青白。五月己醜,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北急行,至紫微垣內鉤陳沒,赤黃,有尾跡。六月丁卯,星出天槍東,如太白,西急行,至天樽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己卯,星出郎位,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七月辛巳,星出天市垣內列肆西北,如杯,西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月庚戌,星出參南,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濁沒,青白。辛亥,星出參旗南,如杯,東急行,至軍井沒,青白,有尾跡。甲寅,星出騰蛇西,如太白,南速行,入虛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子,星出中台南,如太白,東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十一月辛巳,星出五車西南,如太白,西北速行,入雲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申,星出天津北,如太白,東北速行,至紫微垣內鉤陳沒,赤黃,有尾跡。十二月庚申,星出東壁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戊辰,星出畢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赤黃。壬申,星出中臺北,如太白,東北速行,至濁沒,赤黃。
六年四月辛酉,星出軒轅西南,如杯,西緩行,至天樽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閏六月丙子,星出貫索東北,如杯,西南急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戊寅,星出貫索西,如盂,西緩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己卯,星出天槍東,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癸卯,星出壁壘陣西南,如太白,西南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八月癸巳,星透雲出王良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室沒,青白,有尾跡。甲午,星出騰蛇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丙申,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文昌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九月癸卯,星出五車東,如杯,北急行,至濁沒,赤黃,照地明。己巳,星出輿鬼東北,如太白,西北速行,至紫微垣內文昌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庚申,星出危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牽牛沒,赤黃,有尾跡。乙丑,星出織女西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
十月辛醜,星出大角西,如太白,南慢行,至角距星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
七年四月辛未,星出牛星東,如杯,西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丙子,星出亢,如太白,西南急行,至角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六月庚辰,星出天棓南,如太白,西南急行,入天市垣內候星沒,青白,有尾跡。癸巳,星出紫微垣東,如杯,東北流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戊子,星出王良西,如杯,西北速行,至女床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酉,星出鱉星南,如太白,東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七月丙午,星出閣道北,如杯,北慢行,至濁沒,青白。己未,星出胃東,如太白,東急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八月辛未,星出文昌東,如太白,西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癸巳,星出天津東,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河鼓沒,青白,有尾跡。十一月乙卯,星出虛南,如杯,西南急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巳,星出七星東,如太白,東南急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八年正月丙午,星透雲出角南,如杯,東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二月丙寅,星出婁南,如太白,西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庚辰,星出太微垣左執法北,如太白,東南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癸巳,星出紫微垣內鉤陳東,如盂,西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六月己醜,星出右旗西,如杯,向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七月庚申,星出胃宿,如杯,急流至天囷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
十月壬申,透雲星出王良西,如太白,急流至織女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醜,透雲星出天囷南,如太白,東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戊子,透雲星出奎東,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庚寅,星出昴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乙巳,星出紫微垣鉤陳東,如太白,向北速行,至太子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元祐元年正月癸巳,星出狼星南,向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癸醜,透雲星出近軫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二月丙戌,透雲星出近紫微垣文昌西,向西北急流,至王良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上臺北,向西北急流,至王良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閏二月庚戌,星出五車南,向西北慢流,至濁沒,青白。五月壬申,星出女北,向東急流,至虛東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甲辰,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尾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七月丁巳,星出墳墓東,如太白,慢流至壁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九月庚申,星出天苑南,如太白,向南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戌,星出天津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十月庚寅,星出羽林軍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辛醜,透雲星出近五車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囷北沒,青白,有尾跡。丙午,星出室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申,星出紫微垣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十二月庚寅,星出天苑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
二年正月癸酉,星出柳南,如杯,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辛巳,星出軫南,如杯,向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壬子,星出柱史西,如盂,西北急流,至鉤陳東沒,赤黃,有尾跡。四月丙午,星出天棓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天津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六月壬寅,星出文昌東,如杯,向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九月甲寅,星出天市垣中山北,如太白,向西急流,至天紀西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丁醜,星出雷電南,如太白,向西急流,入天市垣內至宗正東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三年三月己酉,星出亢南,如杯,向南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六月壬午晝酉時八刻後,星出西南甲位,如盂,向東急流,至卯位沒,青白,有尾跡。庚子,星出壁南,如杯,東南急流,入羽林軍內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甲辰,星出天市垣魏星西,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梗河西沒,赤黃,有尾跡。又有星出霹靂南,如杯,東南急流,至羽林軍東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八月癸巳夕,有星自中天向東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十一月戊申,星出北斗天璿,如杯,流至南河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閏十二月甲子,星出天廚北,如太白,向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
四年二月己酉,星出五諸侯西,如太白,急流至五車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三月戊戌,星透雲出織女東,如太白,速行至天津西沒,赤黃,明燭地。己亥,星透雲出氐西,如太白,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四月壬寅,星出車肆南,如太白,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五月癸巳,星出天弁南,如太白,速行至尾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八月甲辰,星出天津東,如太白,慢流至霹靂東沒,青白,有尾跡。九月己巳,星出天津東南,如太白,速行至女床西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午,星透雲出天棓北,如太白,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十月丁巳,星出天津東南,如太白,速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乙酉,星出司怪西南,如杯,慢流至參旗沒,赤黃,有尾跡。
五年正月己酉,星出右攝提,如杯,西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四月癸醜,星出天廚,如太白,急流北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天棓,如杯,急流北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天市垣鬥星西北,如杯,急流至北斗西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五月癸酉,星出文昌,如太白,急流北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六月庚申,星出室北,如太白,東北緩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辛酉,星出氐,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又星出紫微垣少尉,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七月辛未,星出危,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癸未,星出天市垣屠肆西,如太白,急流西至貫索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亥,星出自天市垣市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心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八月甲午,星出房西,如太白,東南急流,至心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庚子,星出內廚,如太白,急流至文昌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癸卯,星出八穀西,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九月辛巳,星出軍市西,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乙酉,星出漸台西,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辛卯,星出羽林軍內,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甲午,星出柳,如杯,緩北行,至濁沒,有尾跡,明燭地。己未,星出車府西,如太白,急流北至天津西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紫微垣柱史南,如杯,西南緩行,至天津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壬戌,星出紫微垣內極星北,如太白,急流北,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十二月己亥,星出柳,如太白,西北流,至北河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辰,星出捲舌西,如太白,急流西,至濁沒,青白,有尾跡。
六年二月辛醜,星出翼東,如杯,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辰,星透雲出郎將西,如太白,東北速行,至紫微垣內少尉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乙酉,星出天市垣內宗人南,如杯,西北急流,至宋星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亥,星出貫索東,如太白,東南急流,至候東沒,赤黃,有尾跡。六月丙辰,星透雲出太微垣內郎位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七月癸亥,透雲星二,皆如太白:一出天槍東,西南急流,至亢東沒;一出奎東,西南急流,至壁壘陣東沒:赤黃,有尾跡。九月甲寅,星出天津北,如太白,東北慢流,至內階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壬戌,星出婁南,如太白,東南慢流,至天苑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卯,星出東北方,如杯,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王良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七年二月戊午,星出敗瓜東南,如太白,急流至虛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甲戌,星出平星西,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己卯,星出紫微垣帝星西北,如杯,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癸未,星出心東,如太白,急流至尾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三月辛亥,星出北極天樞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四月癸亥,星出輦道東,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甲子,透雲星出天市垣燕星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辛巳,星出牛西北,如杯,急流至壁壘陣西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庚午,星出騰蛇南,如太白,急流至匏瓜東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乙亥,星出閣道東,如太白,急流至天船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八月辛未,星出奎距星西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九月甲辰,星出參旗西,如太白,急流至參東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
八年正月甲申,星出天市垣內候南,如杯,東南急流,至箕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三月庚寅,透雲星出左攝提東南,如太白,東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又星出天市垣內,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漸台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辛醜,透雲星出紫微垣天廚西,如太白,向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庚申,星出氐北,如太白,慢流至角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八月壬戌,星出中天,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庚午,星出五車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九月辛卯,星出紫微垣,如杯,向南急流,青白,有尾跡,明燭地。至五車內沒。乙未,透雲星出羽林軍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酉,星出敗瓜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弁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王良北,如太白,向北急流,至上輔西北沒,青白,有尾跡。己亥,透雲星出天苑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癸卯,星出天苑西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乙巳,星出營室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左旗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申,星出天棓東南,如杯,北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壁西,如太白,向南慢流,至羽林軍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
紹聖元年正月壬午晝,星出中天,如太白,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丙戌,星出鉤陳北,如杯,東北急流,至北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酉,透雲星出北斗搖光西,如太白,西北速行,至鉤陳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二月丙午,透雲星出壁東,如杯,西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庚午,星出紫微垣內天槍西南,如杯,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四月辛酉,星出北斗搖光南,如太白,向南急流,至大角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六月癸酉,星出人星南,如太白,急流至牛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醜晝,有飛星出東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中天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乙未,星出牛東南,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申,透雲星出室北,如太白,西南速行入天市垣,至宗正西沒,赤黃,有尾跡。八月戊戌,星出奎南,如太白,東南速行至天囷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九月庚子,星出天囷南,如太白,急流至九州殊口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巳,透雲星出羽林軍南,如太白,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辛酉,星出天弁西,如太白,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寅,星出室東,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戊辰,星出紫微垣內鉤陳南,如杯,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己巳,星出紫微垣內,如太白,慢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癸酉,星出軒轅,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甲申,星出天倉南,如太白,慢行至上臺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辛卯,星出鬼東,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庚子,星出北斗天樞西北,如杯,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戌,星出星宿,如太白,急流至天稷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天廟南,如杯,慢行至濁沒,青白,照地明。十二月辛未,透雲星出柳西,如太白,東南速行,至張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申,星出天廚,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
二年三月丁未,星出危西,如杯,西急流,至敗瓜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辰,星出天津東北,如杯,向東慢流,至室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四月甲申,透雲星出上臺南,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癸卯,星出漸台東,如太白,東北急流,至人星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甲寅,星出閣道東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辛酉,透雲星出建西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箕宿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六月壬午,透雲星出壁壘陣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七月辛醜,星出九州殊口東,如太白,東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乙巳,星出天棓北,如杯,東北急流,至內階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庚申,星出天槍西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九月乙未,星出北斗天樞西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丁酉,星出左史東,如杯,東北急流,至上臺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庚戌,星出外廚西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癸亥,星出廁星東,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甲子,星出輦道東,如太白,西南慢流,至漸台南沒,赤黃,有尾跡。又星出騰蛇西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丙寅,星出天倉南,如太白,向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辰,星出昴東南,如太白,向西急流,至天陰西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甲戌,星出壁南,如太白,向東南急流,至天倉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戌,透雲星出參旗北,如太白,向東慢流,至觜北沒,赤黃,有尾跡。丁亥,透雲星出婁東,如杯,向東急流,至胃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庚寅,透雲星出張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癸巳,星出外屏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羽林軍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庚申,星出外屏西南,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十二月甲子,透雲星出中天,如杯,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辰,透雲星出五車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
三年二月丙子,透雲星出太微垣,如太白,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四月庚申,星出貫索西南,如太白,急流至女床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乙未,星出平星西,如杯,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辛醜,星出天棓南,如太白,急流至漸台東南沒,赤黃,有尾跡。六月壬戌,星出女床南,如太白,急流至織女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七月癸醜,星出室北,如太白,急流至天倉東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乙卯,透雲星出危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巳,星出左更東,如太白,慢流至觜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八月癸亥,星出天津南,如太白,急流至天棓北沒,赤黃,有尾跡。乙酉,星出天倉南,如太白,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九月乙未,星出七公北,如太白,慢流至角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丁未,星出五車西北,如太白,急流至文昌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辛亥,星出右史西,如太白,急流至壁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子,星出天倉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昴南,如杯,慢流至諸王沒,青白。癸醜,星出北斗天璿東,如太白,慢流至輦道西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閣道西北,如太白,急流至大將軍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甲寅,星出柳西南,如太白,急流至屏星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文昌西北,如杯,急流至鉤陳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己未,星出天市垣吳越星西,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醜,透雲星出織女西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壬午,星出亢池東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癸巳,星出五車東南,如太白,東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甲午,星出太微垣郎位西北,如太白,急流至周鼎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戌,星出柳北,如太白,急流至軒轅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子,星出紫微垣太一西,如太白,慢流至鈇鑕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丁巳,星出南河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四年正月甲辰,星出北斗開陽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鉤陳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
二月戊午,星出井南,如太白,東南急流,至弧矢西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子,星出星宿北,如太白,向北急流,至紫微垣右樞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三月己未晝,星出東南丙位,如太白,西南急流,至西南未位沒,赤黃,有尾跡。四月壬辰,星出天淵東南,如太白,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五月甲戌,星出人星東,如太白,向東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庚辰,星出紫微垣鉤陳西南,如太白,向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六月甲申,星出亢西南,向西急流,至濁沒,色赤黃;又星出室西南,急流至女西沒,色青黃,皆如太白,有尾跡,明燭地。乙未,星出紫微垣少輔東,如太白,西北急流,至北斗天權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午,透雲星出王良西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戊申,星透雲出室西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紫微垣內鉤陳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七月丙辰,星出天津北,如太白,東北急流,至天棓西沒,色赤黃。戊午,透雲星出匏瓜南,如太白,向東急流,至人星西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子,星出匏瓜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牛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八月己酉,星出天市垣南海,向西南慢流,至濁沒,色青白;又星出天大將軍西,西北急流,至室東沒,色赤黃,皆如太白,有尾跡,明燭地。九月壬子,星出女床西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市垣內鬥星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乙卯,星出河鼓西,西南急流,入天市垣東海西沒,色赤黃;又星出天園東,東南急流,入濁沒,色青白,皆如太白,有尾跡,明燭地。戊午,透雲星出牛西,大如杯,西南急流,至建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卯,星出天棓西,如太白,西北急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月丁酉,星出天關東北,如太白,東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辛醜,透雲星出文昌北,如太白,向北急流,入紫微垣內鉤陳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甲申,星出太微垣內五諸侯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明堂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癸巳,透雲星出天廟東,如太白,東南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乙巳,星出中台南,如太白,西南慢流,至八穀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丁未,星出天倉北,西南急流,至壁壘陣北沒,赤黃;又星出天倉西北,西南急流,至濁沒,青白,皆如太白,有尾跡,明燭地。
元符元年二月丁亥,星出井北,如太白,急流至參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申,星出宗正東,如太白,急流至天江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三月甲戌,星出明堂南,急流至土司空西沒;又星出天乳北,急流至角沒:皆如太白,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四月乙酉,透雲星出捲舌,如杯,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戊子,星出氐西,如太白,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丙午,星出文昌南,慢行至濁沒;又星出平星東南,急流至濁沒,皆如杯,青白,有尾跡。五月庚戌,星出鬥宿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辰,星出左旗東南,如太白,急流至下臺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癸酉,星出文昌東,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癸巳,星出天津東南,如杯,至室東沒,青白,有尾跡。又星出室,如杯,至壁東沒,青白,有尾跡。辛醜,星出箕,如太白,急流至尾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壬寅,星出文昌西,如太白,慢行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七月丁未,星出天津西北,如太白,急流至建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甲寅,星出騰蛇東北,如太白,急流至閣道東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乙卯,星出大角東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丁巳戌時初刻,星出東方,如杯,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癸亥,星出鉤陳南,如太白,慢行至文昌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八月壬辰,西南方有星自濁出,如太白,慢行經天,至紫微垣北斗天樞西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九月癸亥,星出天囷東南,如太白,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丙寅,星出井西,如太白,急流至室西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丁酉,星出壁南,如太白,急流至女西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辛未,星出胃南,如太白,慢行至婁西南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二年正月辛酉,星出太陽守東南,如太白,慢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二月丙申,星出鉤陳東,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濁沒,青白。壬寅,星出天市垣趙星西南,如太白,急流至吳越星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癸卯,星出靈臺北,如太白,向西慢行,至軒轅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戊辰,星出氐西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丁酉,星出亢池東,如太白,西北急流,至太微垣東扇上將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戊戌,透雲星出壁壘陣南,如太白,東南速行,至羽林軍沒,赤黃,有尾跡。八月乙未,透雲星出閣道東,如太白,東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九月己巳,星出昴東南,如太白,向南慢流,至天苑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閏九月乙亥,星出河鼓西,如太白,西南急流,入天市垣內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又星出天苑東南,如太白,向南急流,至濁沒,青黃,有尾跡,明燭地。十月辛醜,星出女西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牛西北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癸卯,星出上臺東,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文昌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壬戌,星出壁南,如太白,向南急流,入羽林軍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丙子,星出陰德東,如太白,東北慢行,至北斗魁內大理西沒,赤白,有尾跡。庚寅,星出中台東,如太白,向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
三年五月癸巳,星出織女,如杯,西北慢流,至北斗搖光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
志第十三天文十三
○流隕四
建中靖國元年正月癸亥,星出西南,如盂,東北急流,入尾距星沒,青黑,無尾跡,明燭地。
崇甯元年三月庚辰,星出張,如金星,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丁卯,星出尾,如杯,西南慢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閏六月癸酉,星出鬥,向西南慢流,至建沒,青白,有尾跡,數小星從之。八月己未,星出羽林軍,如杯,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月壬子,星出天船,如盂,急流至五車沒,青黑,有尾跡,聲隆隆然。十二月己卯,星出婁,如金星,西南慢流,至外屏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二年正月戊申,星出未位,如金星,急流至北河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戊午,星出亢,如金星,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九月辛巳,星出牛,如杯,西南慢流,至狗國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一月甲辰,星出參,如金星,西南急流,至濁沒,青白,無尾跡,明燭地。十二月丁未,星出大陵,如金星,至騰蛇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三年四月戊申,星出軫,如杯,西北慢流,入太微垣內屏星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又入太微;又入屏星。六月丙午,星出氐,如金星,東北慢流,入天市垣,赤黃,有尾跡,明燭地。八月己酉,星出建,如杯,西南急流,至鱉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甲子,星出天大將軍,如盂,西北急流,入王良沒,赤黃,無尾跡,明燭地。四年正月甲申,星出角,如盂,西南慢流,入濁沒,青白,無尾跡。閏二月壬申,星出井,如金星,西北急流,入五車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三月庚子,星出紫微垣華蓋,如杯,至鉤陳大星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月庚申,星出河鼓,如盂,西北急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十二月甲午,星出參,如杯,東南慢流,入軍市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五年六月庚午,星出西咸,如金星,東北急流,入天市垣內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乙酉,星出庫樓,如杯,向西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明燭地。九月癸卯,星出天船,如杯,慢流至諸王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十二月壬戌,星出奎,向南急流,入天倉沒,青白,有尾跡及三丈,明燭地,聲散如裂帛。
大觀元年二月丁卯,星出參,如杯,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無尾跡,明燭地。四月辛未,星出軫,如盂,向南慢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六月乙亥,星出尾西南,如杯,西南慢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明燭地。七月庚戌,星出箕,如杯,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無尾跡,照地明。二年十二月癸卯,星出奎,如盂,西北急流,入造父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有聲。
政和元年四月丙辰,星出亢,如盂,西北急流,至右攝提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五月辛巳,日未中,星隕東南。二年九月乙卯,星出鬥,如杯,西南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三年四月丙申,星出心,如盂,西南急流,至積卒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四年九月庚子,星出墳墓,如盂,東南急流,入羽林軍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七年十二月甲子,星出胃東南,如盂,西北急流,至天大將軍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重和元年九月庚辰,星出鬥魁南,如盂,東南急流,至天淵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宣和元年三月丁卯,星出柳,如盂,東北急流,入太微垣,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十月戊子,星出雲雨,如盂,西南慢流,入羽林軍內沒,青白,照地明。二年六月庚寅,星出氐南,如太白。東北急流,入天市垣,無尾跡。十二月辛巳,星出奎西南,如杯,西南慢流,至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三年七月癸未,星出鬥,如太白,東南急流,入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四年十一月丙寅,星出王良北,如杯,急流至紫微垣內上輔北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五年二月丙午,星出北河東北,如杯,東南慢流,至軫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六年七月丁酉,星出太陽守,如盂,東北急流,入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七年十一月戊子,星出王良北,如杯,急流入紫微垣上輔北,赤黃,有尾跡,照地明。
靖康元年二月丙辰,星出張,如太白,東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明。又星出北河,如太白,東南慢流,至軫東沒,赤黃,有尾跡,照地。三月壬辰,星出紫微垣內鉤陳東南,如金星,東北慢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五月乙未,星出權東北,如桃,西北急流,至濁沒,青白,有尾跡,照地。六月癸醜,星流大如五鬥器,眾光隨之,明照地,起東南,墜西北,有聲如雷。庚申,星出紫微垣內華蓋東南,如金星,向北急流,至左樞沒。二年正月乙未,大星出建,向西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
建炎四年六月乙酉,星出紫微垣鉤陳。十月辛未,星出壁。
紹興元年四月甲戌,星出東方,晝隕。七月乙未朔,星出河鼓。八月辛未,星出羽林軍。十一月庚戌,星出婁宿西南。丁巳,星出天槍北。十二月甲子朔,星出大陵西北。二年三月甲午,星出紫微垣華蓋西南。乙卯,星出角。丁巳,星出紫微垣右樞星。戊午,星出軒轅大星西南。閏四月乙巳,星出太微垣西右執法北。五月癸未,星出河鼓。五年十月壬戌,星出室東南,赤黃而大。六年十月壬子,星出壁西北。七年八月壬寅,星隕於汴。八年十一月乙巳,星出天囷東北。九年五月癸未,星出房宿東南。十七年八月己未,星出危宿,慢流至貫索沒,青白色,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二十六年六月丁亥,星出東北方,光明照地。二十八年六月戊戌,星晝隕,有尾長三丈,至西北沒。二十九年八月戊寅,星出紫微垣西南,約長三尺,赤黃色,西南急流,至鉤陳大星東北沒。三十一年六月乙卯,星出右攝提,赤白色,急流向東南沒,有尾跡,大如歲星。丁巳,星出,青白色,自東北急流向東南沒,有尾跡,大如盞口。甲子,星出氐,赤黃色,慢流至角宿天田沒,初小後大,如太白,後有小星隨之。九月壬午,星晝隕,約長三丈。
隆興元年六月丁醜,星出尾宿,青白色,向東南慢流沒。七月壬寅,星出天市垣內,赤色,向西北慢流,至右攝提西南沒,炸散小星二十餘顆,有聲,尾跡大如太白,丙午,又出天市垣,慢流至氐宿沒,青白色,微有尾跡,小如填星。癸醜,星出織女,急流向貫索西北沒,青白色,明大如土星,照地。丙辰,星出輦道,急流入天棓西南沒,赤黃色,有尾跡,小如土星。八月庚申,星出羽林軍,赤黃色,向東南急流,至濁沒。戊辰,星出虛宿,赤黃色,急流至牛宿西南沒。壬申,星出天市垣,赤青色,慢流至西鹹西北沒。癸酉,星出壁宿,赤黃色,急流犯王良星沒,如太白。丙子,星出羽林軍門,青白色,慢流委曲行,至東南濁沒。辛巳,星出南斗,赤黃色,慢流入羽林軍沒,有尾跡,大如金星;次有星一,赤黃色,有尾跡,亦如金星,出雲雨星,慢流向西南,至女宿之下沒。戊子,星出羽林軍門東南,慢流至濁沒,青白色,有尾跡,大如土星。又星一,青白色,出天倉,向東南急流,有尾跡,小如木星,至濁沒。九月庚戌,星出紫微垣外坐,赤黃色,向西北急流,抵紫微垣內坐尚書星沒。十一月庚寅,星出軫宿,急流向東南騎官星沒,赤黃色,有尾跡,大如木星。丁未,飛星出天船,急流向紫微垣外坐內廚西北沒,炸出二小星,青白色,有尾跡,照地,大如木星。二年二月辛酉,飛星出權星,慢流至太微垣內五帝坐大星西南沒,青白色,微有尾跡,大如歲星。六月丁醜,星出王良,青白色,急流犯天津西南沒。己卯,飛星出造父,急流入紫微垣內鉤陳大星東南沒,青白色,大如填星。辛亥,星出天關,急流貫入畢口西北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赤黃色。十月丙辰,星出趙國,向西南慢流,犯趙東星沒,有尾跡,大如填星,赤黃色。十一月壬午朔,星出卯位,慢流至西南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青白色。癸未,星出,犯弧矢,急流至天廟東南沒,有尾跡,大如太白,青白色。丁亥,星出天苑,向西南慢流,至濁沒,微有尾跡,大如太白,色赤黃。癸卯,星出羽林軍,慢流向西南濁沒,大如太白,色赤黃。辛亥,星出南河,向東南慢流,至翼宿沒,微有尾跡,大如太白,色赤黃。十二月壬午,星出弧矢,向東南至濁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
乾道元年三月丙辰,星出周國,急流至天雞沒,微有尾跡,大如歲星,色黃白。甲子,星出張宿,慢流向西南,至濁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色赤黃。五月丁醜,星出河鼓,白色,向東北慢流,至濁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六月甲辰,星出東北,慢流向西南沒,有尾跡、音聲,大如太白,色赤黃。七月壬戌,星出西南,慢流至東南沒,大如歲星,色赤黃。庚午,星出代國,慢流至趙國沒,大如歲星,色青白。九月戊申,星出王良,慢流至尾宿沒。十月癸未,星出權星東南,急流至太微垣沒,有尾跡,照地明,如太白,色青白。二年二月庚子,星出西北方,急流至濁沒,明大如歲星,色青白。六月丙子,星出角宿,急流至軫宿沒,有尾跡,大如太白,色赤黃。七月己巳,星出織女,急流至天市垣內宗星沒,有尾跡,大如歲星,青白色。十一月己未,星出,急流東南蒼黑雲間沒,大如歲星,色青白。十二月,星出天關,急流至外屏星沒,有二小星隨之,赤黃色,微有尾跡,大如歲星。三年九月甲午,星出捲舌,急流至婁宿沒,有尾跡,大如歲星,黃白色。又有星青白色,出北斗,急流至少宰西北沒,大如歲星。五年七月甲子,星出宗正,赤色,慢流至女宿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歲星。九月丙辰,星出,赤黃色,如蛇,入天棓沒。六年九月辛巳,星出狼星,入弧矢,至濁沒,微有尾跡,大如填星,赤黃色。十月庚戌,星出天囷,急流至濁沒,有尾跡,大如歲星,赤黃色。七年七月戊戌,星大如拳,急流向西北方,至濁沒,有尾跡,照地如電。九月甲午,透雲星出,急流向西南方,至濁沒,高丈餘,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
淳熙三年正月辛未,星出狼星,急流至濁沒,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四月戊戌,星出角宿,青白色。五年八月乙巳,星出狼星,急流向東南沒,微有尾跡,大如太白,青白色。六年八月壬辰,星出紫微垣鉤陳大星,慢流至濁沒,有尾跡,大如盞口,青白色。七年五月乙亥,星出天市垣內東海星,慢流,炸作三小星,有尾跡,照地,大如盞口,青白色。八月丁未,星出貫索大星西北,急流至濁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十一年四月乙丑,星出自中天,慢流向東北方沒,微有尾跡,炸作小星相從,有聲,明大如太白,色青白。十五年二月辛未,星出太尊,大如盞口,急流至濁沒,色青白。
慶元二年九月甲午、四年六月甲午,星皆晝隕。七月壬寅,星出羽林軍下,青白色,大如碗。九月丁巳,星出奎宿,向壁壘陣沒,赤白色,大如太白,五年六月丁醜,星出東北,慢流至西南方沒,大如歲星,青白色。九月壬子,星出西南,慢流向東北沒,大如太白,青白色,
嘉泰二年四月辛巳,星出西北,急流東北至濁沒,色赤。十月乙酉,星出五車,大如歲星。四年十一月庚午,星出天津,急流入天市垣沒。
開禧元年正月庚子,星出中天,赤色,大如太白。向濁沒。七月癸亥,星出天津,入鬥宿東南沒,色赤,大如太白,二年六月癸醜,星出招搖,入庫樓,色赤,大如太白。
嘉定元年六月辛未,星出天津東北,慢流向天市垣沒。二年六月壬午,星出織女東南,慢流入天市垣沒,色赤,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庚寅,星出中天,急流向東北,至濁沒。三年九月己酉,星夕隕。五年七月乙巳,星出中天,慢流向西南方,至濁沒。六年五月癸亥,星晝隕。九月癸卯,星夕隕。丁巳,星晝隕。十月戊戌,星出昴宿西南,慢流向天廩東南沒。壬戌,星出西南,慢流至濁沒,青白色。十二月壬寅,星晝隕。七年三月壬午,星出軫宿距星東南,慢流至濁沒。五月辛卯,星出天津西南,慢流向心宿西北沒。八年七月癸未,星出室宿距星東北,急流向天倉星西北沒。乙酉,星出織女東南,慢流向牛宿西北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青白色。八月甲辰,星出天津西南,慢流向河鼓東北沒。十二月丙申,星出五諸侯東北,慢流向天關西南沒,有聲及尾跡,明照地,赤黃色。九年六月乙巳,星出牛宿距星東北,慢流至濁沒。十年五月壬申,星出尾宿距星西北,慢流向牛宿距星東南沒。十一年六月乙卯,星出河鼓距星西南,急流向正西,至濁沒。十二年十一月乙亥,星出昴宿東南,急流至濁沒。十三年十二月丁巳,星出軫旗東北,慢流至濁沒,赤黃色。十四年二月壬午,星出南河距星東南,慢流向西南,至濁沒,赤黃色。八月戊午,星出房宿距星,急流至濁沒,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赤黃色。十一月甲申,星出天倉距星四北,慢流向東南方,至濁沒,赤黃色。十六年十一月壬戌,星出五諸侯東北,急流向西北,至濁沒,色赤黃,隆隆有聲,及尾跡照地,大如盞。
寶慶二年四月辛亥,星出,大如太白,
紹定元年六月己酉,星晝隕。二年正月庚辰、九月壬辰,星出,大如太白,三年十一月丁未,星晝隕。四年七月庚戌,星出,大如太白,九月甲辰,星晝隕。五年八月甲寅,星夕隕。閏九月己酉,星出,大如太白,
端平元年六月丙戌,星西南行,大如太白,有尾跡,照地明。二年四月戊子,星出,大如太白,六月庚辰,星晝隕。七月丁酉,星出,大如太白,辛醜,星晝隕。十月辛卯,星出,大如太白,三年五月庚辰,星出心宿,大如太白,六月癸巳,星夕隕。
嘉熙元年正月壬午,星出,大如太白,二月己醜,星夕隕。九月癸醜,星出七公西,至濁沒。十月戊戌,星出,大如桃。二年四月甲子,七月辛卯,九月乙未,星出,大如太白,六月甲辰、八月癸亥,星晝隕。三年三月甲戌,星晝隕。八月辛醜,星出,大如太白,四年正月辛巳,六月戊午,星出,大如太白,二月辛醜、三月癸未,星晝隕。
淳祐元年六月癸酉,星出,大如太白,己卯,星晝隕。三年六月甲戌,星出氐宿距星,大如太白,八月乙卯,星晝隕。四年四月丙子,星出尾宿距星下,大如太白,六月乙未,星出畢宿,大如太白,六年七月癸酉,星出室宿,大如太白,九月甲子,星出鬥宿,尾跡青白照地,大如太白,七年九月丙辰,星出室宿。八年六月甲辰,星出河鼓,大如太白,十月丙辰,星出角宿距星。九年六月壬戌,其日,星自南方急流,至濁沒,赤黃色,大如太白,十月壬申,星出織女。十年四月丁酉朔,星夕隕。十一年七月丁醜,星出畢宿距星,赤黃色,大如太白,八月己醜朔,星夕隕。十二年四月庚申,星出角宿、亢星,大如太白,八月癸醜,星出角,色赤照地。
寶祐元年四月丁巳,星出,大如太白,二年七月庚戌,星出,大如太白,三年七月辛酉,星出,大如太白,十月丁醜,星出畢宿距星。五年七月丁卯,星出,大如桃。六年九月戊辰,透霞星出。
開慶元年六月己亥,星出鬥宿河鼓,急流向東南,至濁沒,赤黃色,有音聲,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
景定元年七月丙子,星出東南,大如太白,十月乙卯,星出東北,急流向太陰,有音聲,尾跡照地明,大如桃。三年四月甲辰,星出,大如盞。六月己酉,星出,大如熒惑。九月丙子,星出,大如太白,閏九月丙戌,透霞星出,大如太白,庚子,星出,大如太白,四年五月戊戌,星出角宿距星。六月丁卯,星出河鼓。八月乙卯,星出天倉。五年二月壬戌,星出畢宿。五月甲午,星出河鼓大星東南,急流向西北,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七月己卯,星出右攝提。
鹹淳二年六月甲戌,星出左攝提。三年七月庚寅,星出昴宿東南,急流至濁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大如太白,四年七月戊午,星出氐宿距星西北,急流入騎官星沒,赤黃,有尾跡,照地明,大如桃。五年五月庚申,星出鬥宿距星東北,急流向牛,至濁沒。六月庚寅,星出鬥宿。七月壬戌,星出東南河鼓距星西北,急流至濁沒。
德祐元年四月癸亥,有大星自心東北流入濁沒。
妖星
建隆二年五月己醜,天狗墮西南。
紹興十七年正月乙亥,妖星出東北方女宿內,小如歲星,光芒長五丈,二月丙寅始消。
淳熙十三年九月辛亥,星出,大如太白,色先赤後黃白,尾跡約二尺,委曲如蛇行,類枉矢。十四年五月,有星出濁際,大如日,與日相摩蕩而入。
嘉定十一年五月癸未,蚩尤旗竟天。
端平二年春,天狗墜懷安金堂縣,聲如雷,三州之人皆聞之,化為碎石,其色紅。
鹹淳十年九月壬寅,有星見西方,曲如蚓。
德祐元年二月丁亥,有星二鬥于中天,頃之,一星墜。
星變
紹興三十一年六月戊午,大角星東北生角。
隆興二年九月戊戌,大角光體搖動。十月丙子,弧矢九星內矢一星偏西不向狼星。
乾道元年八月乙巳,大角光體搖動。
淳熙元年七月辛亥,奎宿生芒。
雲氣
乾德三年七月己卯夜,西方起蒼白氣,長五十丈,貫天船、五車,亙井宿。
開寶元年十月乙未旦,西北起蒼白氣三道,長二十丈,趨東散。
太平興國四年四月己巳夜,西北有白氣壓北斗。
雍熙三年正月己未夜,赤氣如城。四年正月癸酉夜,白氣起角、亢,經太微垣,曆軒轅大星,至月傍散。
端拱元年十月壬申遲明,巽上有雲過中天,連地,濃潤,前赤黃,後黑蒼色,先廣後大,行勢如截。十一月戊午夜,西北方有赤氣如日腳,高二丈。
至道二年二月丙子夜,西方蒼白色氣長短八道,如彗掃,稍經天漢,參錯如交蛇。
咸平三年十月辛亥,黑氣貫北斗。十二月庚午,黑氣長三丈餘,貫心宿,入天市垣抵帝坐,久方散。四年三月丙申,白氣二,亙天。十月辛亥,黑氣貫北斗。五年正月,白氣如虹貫日,久而散。七月戊戌,白氣如陣貫東井。六年四月己巳,白氣東西亙天。丁醜,白氣貫日。
五月辛亥,白氣出昴,至東壁沒。六月辛未,赤氣出貫天。丙子,白氣出河鼓左右旗,分為數道沒。七月癸卯,白氣如彗,起西南。
景德元年三月,白氣貫軒轅,蒼白氣十餘如布亙天。五月乙巳,白氣數道如芒帚,長七尺許。七月辛亥,黃氣出壁,長五丈餘。十一月癸醜,黑氣十餘道沖日。二年正月丙寅,黃白氣貫月,黑氣環之。二月丁醜,白氣五道貫北斗。十月丙子,白氣出閣道東西,孛孛有光。三年三月丙辰,北方赤氣亙天,白氣貫月。四月癸卯,黃氣如柱貫月。十月甲午,黑氣貫北斗魁。四年三月己未,白氣東西亙天。庚申,白氣出南方,長一丈許,久而不散。四月庚午,白氣貫北斗,長十丈。庚寅,白氣如布襲月,三丈許。甲午,南方有黑氣貫心宿,長五丈許。十一月己巳,中天有赤氣如掃,長七尺,在輿鬼南。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亥朔,黃氣出於艮。丁醜,白氣二,東西亙天。七月,西北方白雲氣如彗帚三十餘條。二年九月戊午,黃氣如柱起東南方,長五丈許。三年四月丁巳,中天黑氣東西亙天。十二月癸亥,青赤氣貫太微。五年二月壬寅,白氣長五丈,出東井,貫北斗魁及軒轅。七年五月,有氣出紫微為宮闕狀,光燭地。
天禧二年四月,黃氣如柱貫月。
天聖七年二月己卯夜,蒼黑雲長三十丈,貫弧矢、翼、軫。
明道元年十月庚子夜,黃白氣五,貫紫微垣。十二月壬戌,西北有蒼白氣亙天。
景祐元年八月壬戌,青黃白氣如彗,長七尺余,出張、翼之上,凡三十三日不見。四年七月戊申夜,黑氣長丈余,出畢宿下。
寶元二年正月壬子夜,蒼黑雲起西北方,長三十尺,漸東南行,曆婁、胃、昴、畢及火、木,相次中天而散。三月甲寅夜,細黑雲起西北方,長三十丈,貫王良及營室。
康定元年三月丙子夜,東南方近濁,黑色橫亙數丈,闊尺許,良久散。六月壬子,黑氣起心宿西,長五十丈,首尾侵濁,久之散。
慶曆元年八月庚辰夜,東方有白氣,長十尺許,在星宿度中,至十日,長丈餘,沖天相,居星宿大星南九十餘日沒。壬午夜,黑氣起西南,長七丈,貫危宿、羽林,入濁,至天津,良久散。癸卯夜,蒼白雲起西北,闊二尺許,首尾至濁,良久沒。二年十一月壬申,黑氣貫北斗柄。八月甲申,白雲貫北斗。三年正月戊戌,中天有白氣,長二十丈,向西南行,貫日。
四月癸卯,白氣二,生西北隅,上中天,首尾至濁,東南行,良久散。七月戊辰,西南生黑氣,長三丈許,經天而散。八月壬子夜,白氣貫北斗魁。四年五月甲子夜,黑氣起東北方,近濁,長五丈許,良久散。九月辛巳夜,中天有氣長二丈許,貫捲舌、南河東北,少頃散。十一月甲子夜,蒼白雲起,南近濁,久方散。八年正月丁酉夜,黑氣生,首尾至濁,漸東行,久之乃散。二月辛卯夜,西方近濁生黑氣,長三丈,良久散。
皇祐四年十一月壬寅夜,黑氣生東方,南北至濁,貫參宿、軒轅。辛酉夜,白氣起北方,近濁,長五丈許,曆北斗,久之散。
治平元年六月戊午夜,蒼白雲起東北方,長一丈許,貫畢。二年二月乙未夜,蒼黑雲起西北方,長五丈許,貫東井及北斗,良久散。四月癸巳夜,蒼黑雲起西北方,長三十尺,西至軒轅大民,北抵鉤陳。丙午夜,西北方有白氣,漸東南行,首尾至濁,貫角宿,移西北,久方散。九月庚申夜,西北蒼黑雲長三丈許,貫營室壁壘陣及天河。三年六月丁未夜,東方有蒼白雲,長一丈許,貫畢。四年二月癸巳夜,蒼白雲起南方,長三丈,闊尺,貫南門星。三月甲寅夜,西南方起蒼白雲二,長三丈,闊尺,相距二尺,貫東井南河,久之乃散。閏三月辛巳夜,蒼黑雲起南方,兩首至濁,闊尺,貫尾、箕、鬥、牛、庫樓、騎官。五月戊寅夜,蒼黑雲起北方,長三丈,闊尺,貫紫微垣、王良。壬寅夜,蒼黑雲起北方,長三丈,闊尺,貫紫微垣。甲辰夜,蒼黑雲起東方,長丈,闊尺,貫天苑、五車、參旗。六月癸亥夜,白雲起東北方,長五丈,上闊下狹,貫天船、閣道、傳舍、紫微垣、天棓。戊辰夜,黑雲起北方,長三丈,闊尺,貫北斗、紫微垣、王良。八月乙亥夜,黑氣起西北方,長丈,闊尺,貫北斗。十月庚申夜,黃氣一,上下貫月中。十一月丙子夜,蒼黑氣起南方,長五丈,闊二尺,東至庫樓,北至南河,橫貫翼。十二月庚戌夜,蒼黑雲起南方,長三丈,闊二尺,貫五車、東井、五諸侯。
熙甯元年正月乙酉夜,蒼白雲起西南方,長四丈,闊尺,貫月及南河、輿鬼、軒轅。六月己酉夜,蒼黑雲起北方,長二丈,闊尺,貫北斗魁,東貫文昌。十月庚申夜,蒼黑雲起北方,東西兩首至濁,貫織女、天棓、紫微垣、北斗魁。二年四月甲辰夜,蒼白雲起東南方,長三丈,闊尺,貫天市垣。六月辛酉夜,蒼黑雲起西南方,長四丈,闊二尺,貫大角、左右攝提、天市垣、鬥、女、牛。七月甲申,日下有五色雲。十一月,每夕有赤氣見西北隅,如火,至人定乃滅。三年二月庚申夜,蒼黑雲起西北方,長三丈,闊二尺,貫王良、扶箱、天廚。六月己未夜,蒼黑雲起西北方,長丈,闊尺,貫五車。又起西北,長丈餘,貫北斗魁、文昌。五年七月丁亥夜,白雲起南方,長丈,貫氐、房、心。六年五月庚申夜,蒼黑雲起東北方,長五丈,闊二尺,貫雲雨、閣道。七年三月壬子,蒼白雲起西南方,長二丈,闊尺,貫日,經中天過,白氣如帶。四月壬申夜,蒼白雲起北方,長五丈,闊二尺,貫北斗魁、鉤陳、王良、閣道,東至奎。丙戌夜,蒼白雲起西北方,長三丈,闊尺,貫東井、紫微垣鉤陳。六月辛未夜,蒼黑雲起天河中,長五丈,南北兩首至濁,貫尾、箕;又蒼黑雲起東方,長五丈,貫羽林、外屏。甲戌,蒼白雲起西方,長三丈,貫軫、角、太微。丙戌夜,蒼白雲起南方,長二丈,貫危、室、壁及八魁。丁亥夜,蒼白雲起東方,長二丈,貫月及畢、奎、婁、外屏;又起南方,長二丈,貫危、室、壁及八魁。壬辰夜,蒼白雲起西南方,長二丈,貫天棓、紫微垣。癸巳夜,蒼黑雲起東方,長五丈,貫牛、天倉、歲、太白、捲舌。七月庚戌夜,蒼白雲起東方,長丈餘,貫參旗及參。八年二月己巳夜,蒼黑雲起西方,長丈,貫軫、軒轅。乙酉夜,蒼黑雲起東方,長三丈,貫心、天市垣列肆、宗人。五月壬戌夜,蒼黑雲起西南方,長二丈,貫氐、房、心。癸亥,蒼黑雲起西方,長三丈,貫軒轅、太微垣五帝坐。十月庚子夜,黑雲起西北方,長三丈,貫畢、大陵、鉤星。九年四月庚寅夜,白氣起東北方天棓,入天市垣。辛亥夜,蒼黑雲起南方,長二丈,貫庫樓、騎官、積卒、心、尾。六月乙未夜,蒼白雲起東北方,長四丈,貫室、壁、閣道。七月己亥夜,蒼黑雲起南方,長四丈,貫軍市、天園。十月乙酉夜,蒼黑雲起西北方,長四丈,貫北斗、鉤、車府。十年六月癸未夜,蒼黑雲起南方,長三丈,闊尺,貫龜、鱉、天淵。乙巳夜,蒼白雲起東北方,長三丈,闊尺,貫五車及畢。七月丙子夜,蒼黑雲起北方,長丈,貫北斗魁。八月庚辰,蒼黑雲起東 北方,長二丈,貫參、井、北河、五諸侯。九月庚申夜,蒼黑雲起北方,由北斗魁杓貫紫微垣,至天棓。十月辛醜夜,蒼黑雲起南方,長二丈,貫斧鉞、鈇鑕。
元豐二年四月戊申夜,白雲起南方,長三丈,貫庫樓、積卒、龍尾。辛亥夜,蒼白雲起南方,長三丈,貫房。王年四月壬申夜,蒼白雲起北方,長二丈,出太微垣,貫五帝坐、常陳。八年十月庚申夜,蒼黑雲生北方,長三丈,闊尺,貫北斗、文昌、天槍。
元祐三年七月戊辰夜,東北方近濁,天明照地,如月將出,偏西北有白氣經天。九月己酉夜,赤氣起北方,漸生白氣數道。
紹聖二年十一月,桂陽監慶雲見。
元符二年九月戊辰夜,赤氣起北方紫微垣北斗星東南,次有白氣十道,各長五尺。
崇甯元年十一月己酉,赤氣隨日沒。二年五月戊子夜,蒼白雲起東南方,長三丈,貫尾、箕、鬥。
政和元年十一月甲戌夜,蒼白氣起紫微垣,貫四輔。五年四月庚子,有白雲自北直徹中天,漸成五色,如華蓋。七年五月乙卯夜,赤雲、白氣起東北方。
宣和元年六月辛巳夜,赤氣起北方,半天如火。七月戊午夜,赤雲起東北方,貫白氣三十餘道。二年二月戊戌夜,赤雲起東北,漸向西北,入紫微垣。三年九月壬午夜,蒼白氣長三丈,貫月。四年九月丁醜,西方日下有赤氣。七年四月壬子夜,有赤雲入紫微垣。
靖康元年正月丁醜夜,赤白氣起西方。九月戊寅,有赤氣隨日出。九月乙未,西方日下有赤氣。十一月乙丑,日下有赤氣。閏十一月丁酉,赤氣亙天。二年正月己亥夜,四北陰雲中有火光,長二丈餘,闊數尺,時時見。二月壬午夜,白氣如虹,自南亙北,漸移西南至東北。
三月戊子夜,白氣貫鬥。
建炎元年八月壬申,東北有赤氣。四年五月壬子,赤雲亙天中,有白氣十餘道,貫之如練,起於紫微,犯北斗及文昌,由東南而散。
紹興元年二月己巳,白氣亙天。七年正月辛未夜,東北赤氣如火,出紫微宮;二月癸卯,又如之。十一月癸卯,有赤雲如火,隨日入。八年九月甲申朔夜,有赤氣如火,出紫微垣內。十八年八月丁亥,西北方赤氣如火。二十七年二月乙酉,赤氣出紫微垣。十月壬寅,赤氣隨日出。三十年正月壬申,東北方赤氣一帶五處如火影。十一月甲午,西南方白氣自尾曆壁、婁、昴宿。十二月戊申,其夜白氣出尾宿,曆心、房、氐、亢、角,入天市,貫太微,至郎位止,有類天漢。三十一年十二月辛醜,其夜,白氣出鬥宿,曆牛、女、危,至婁止,約廣六丈,類天漢,東西亙天。
隆興元年十二月壬午,其夜,白氣出危宿,曆室、壁、奎、胃、婁至昴止。二年十一月庚寅,其日,赤雲氣遍天,隨日入。
乾道元年正月庚午,其夜,白氣出奎宿,漸上,經婁、胃、昴,貫畢,入參宿內止。三月戊辰,其夜,白氣自參宿至角宿止,與天漢相接,約廣七丈。四月丁酉,其夜,蒼白氣自西北漸上,東北入天市垣;辛醜,入北斗魁中及入文昌星;乙巳,入紫微垣內至北極、天樞中。
十月己醜,蒼白雲氣長二丈,穿入翼宿。十一月丙寅,白氣出女宿,曆虛、危、室、壁、奎、婁、胃宿,入昴宿止。二年十二月庚子,白氣亙天。六年十月庚午,赤氣隨日出。十一月丁醜,赤氣隨日入。七年七月壬寅,赤氣隨日入。十月己未,赤氣隨日出。八年十月乙巳,赤氣隨日入;丙午,隨日出。九年十月壬申,其日,矞雲見。
淳熙元年十月戊寅,東北方生曲虹。三年八月丁酉,赤氣隨日入;戊戌,隨日出。五年十月丁巳,生曲虹。十年正月戊子,西南有白氣,如天漢而明,南北廣六丈,東西亙天。十四年十一月甲寅,赤氣隨日入。
紹熙四年十一月甲戌夜,赤雲、白氣見。五年六月壬寅,白敢如帶亙天;己酉,又如之。
慶元四年八月庚辰,白氣如帶亙天。五年二月癸酉夜,白氣如帶亙天,八月癸亥,又如之。
嘉泰四年二月庚申,赤氣亙天。十一月壬申,其日,白氣如帶亙天。癸酉,虹見。
嘉定六年十月乙卯,赤氣隨日出;十一月辛卯,隨日入。
嘉熙四年二月丙辰,白氣亙天。
淳祐二年二月癸醜朔,白氣亙天。十年十一月丁醜,虹見。
景定三年七月甲申夜,白氣亙天,如匹布。
志第十四五行一上
○水上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盈天地之間,無非五行之妙用。人得陰陽五行之氣以為形,形生神知而五性動,五性動而萬事出,萬事出而休咎生。和氣致祥,乖氣致異,莫不於五行見之。《中庸》:「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人之一身,動作威儀,猶見休咎,人君以天地萬物為體,禎祥妖孽之致,豈無所本乎?故由漢以來,作史者皆志五行,所以示人君之戒深矣。自宋儒周惇頤《太極圖說》行世,儒者之言五行,原於理而究於誠。其于《洪範》五行五事之學,雖非所取,然班固、範曄志五行已推本之,及歐陽修《唐志》,亦采其說,且於庶征惟述災眚,而休祥闕焉,亦豈無所見歟?
舊史自太祖而嘉禾、瑞麥、甘露、醴泉、芝草之屬,不絕於書,意者諸福畢至,在治世為宜。祥符、宣和之代,人君方務以符瑞文飾一時,而丁謂、蔡京之奸,相與傅會而為欺,其應果安在哉?高宗渡南,心知其非,故《宋史》自建炎而後,郡縣絕無以符瑞聞者,而水旱、劄瘥一切咎征,前史所罕見,皆屢書而無隱。於是六主百五十年,兢兢自保,足以圖存。
《易·震》之《彖》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人君致福之道,有大於恐懼修省者乎?昔禹致群臣於會稽,黃龍負舟,而執玉帛者萬國。孔甲好鬼神,二龍降自天,而諸侯相繼畔夏。桑谷共生於朝,雉升鼎耳而雊,而大戊、武丁複修成湯之政。穆王得白狼、白鹿,而文、武之業衰焉。徐偃得朱弓矢,宋湣有雀生鸇,二國以霸,亦以之亡。大概征之休咎,猶卦之吉凶,占者有德以勝之則凶可為吉,無德以當之則吉乃為凶。故德足勝妖,則妖不足慮;匪德致瑞,則物之反常者皆足為妖。妖不自作,人實興之哉!今因先後史氏所紀休咎之征,匯而輯之,作《五行志》。
潤下,水之性也。水失其性,則為災沴。舊說以恒寒、鼓妖、魚孽、豕禍、雷電、霜雪、雨雹、黑眚、黑祥皆屬之水,今從之。醴泉、河清雖為瑞應,苟非其時,未必不為異,故雜附於編。他如甘露、嘉禾、芝草一切祥瑞之物,見於後者,因其事而考其時,則休咎自見,故亦各以類相從雲。
建隆元年十月,棣州河決,壞厭次、商河二縣居民廬舍、田疇。二年,宋州汴河溢。孟州壞堤。襄州漢水漲溢數丈。四年八月,齊州河決。九月,徐州水損田。
乾德二年四月,廣陵、揚子等縣潮水害民田。七月,泰山水,壞民廬舍數百區,牛畜死者甚眾。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蘄州大雨水,壞民廬舍。開封府河決,溢陽武。河中府、孟州並河水漲,孟州壞中氵單軍營、民舍數百區。河壞堤岸石,又溢於鄆州,壞民田。泰州潮水損鹽城縣民田。淄州、濟州並河溢,害鄒平、高苑縣民田。四年,東阿縣河溢,損民田。觀城縣河決,壞居民廬舍,注大名。又靈河縣堤壞,水東注衛南縣境及南華縣城。七月,滎澤縣河南北堤壞。八月,宿州汴水溢,壞堤。淄州清河水溢,壞高苑縣城,溺數百家及鄒平縣田舍。泗州淮溢。衡州大雨水月餘。五年,衛州河溢,毀州城,沒溺者甚眾。
開寶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江河泛溢,壞民田、廬舍。七月,泰州潮水害稼。八月,集州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及城壁、公署。二年七月,下邑縣河決。是歲,青、蔡、宿、淄、宋諸州水,真定、澶、滑、博、洺、齊、潁、蔡、陳、亳、宿、許州水,害秋苗。三年,鄭、澶、鄆、淄、濟、虢、蔡、解、徐、嶽州水災,害民田。四年六月,汴水決宋州穀熟縣濟陽鎮。又鄆州河及汶、清河皆溢,注東阿縣及陳空鎮,壞倉庫、民舍。鄭州河決原武縣。蔡州淮及白露、舒、汝、廬、潁五水並漲,壞廬舍、民田。七月,青、齊州水傷田。五年,河決澶州濮陽,絳、和、廬、壽諸州大水。六月,河又決開封府陽武縣之小劉村。宋州、鄭州並汴水決。忠州江水漲二百尺。六年,鄆州河決楊劉口。懷州河決獲嘉縣。潁州淮、渒水溢,渰民舍、田疇甚眾。七月,曆亭縣禦河決。單州、濮州並大雨水,壞州廨、倉庫、軍營、民舍。是秋,大名府、宋、亳、淄、青、汝、澶、滑諸州並水傷田。七年四月,衛、亳州水。泗州淮水暴漲入城,壞民舍五百家。安陽縣河漲,壞居民廬舍百區。八年五月,京師大雨水。濮州河決郭龍村。六月,澶州河決頓丘縣。沂州大雨,入城,壞居舍、田苗。九年三月,京師大雨水。淄州水害田。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孟州河溢,壞溫縣堤七十余步,鄭州壞滎澤縣甯王村堤三十余步,又漲於澶州,壞英公村堤三十步。開封府汴水溢,壞大寧堤,浸害民田。忠州江漲二十五丈。興州江漲,毀棧道四百餘間。管城縣焦肇水暴漲,逾京水。濮州大水,害民田凡五千七百四十三頃。潁州潁水漲,壞城門、軍營、民舍。七月,複州蜀、漢江漲,壞城及民田、廬舍。集州江漲,泛嘉川縣。三年五月,懷州河決獲嘉縣北注。又汴水決宋州寧陵縣境。六月,泗州淮漲入南城,汴水又漲一丈,塞州北門。十月,滑州靈河已塞複決。四年三月,河南府洛水漲七尺,壞民舍。泰州雨水害稼。宋州河決宋城縣。衛州河決汲縣,壞新場堤。八月,梓州江漲,壞閣道、營舍。九月,澶州河漲。鄆州清、汶二水漲,壞東阿縣民田。複州沔陽縣湖皛漲,壞民舍、田稼。五年五月,潁州潁水溢,壞堤及民舍。徐州白溝河溢入州城。七月,複州江水漲,毀民舍,堤塘皆壞。六年,河中府河漲,陷連堤,溢入城,壞軍營七所、民舍百余區。鄜、延、寧州並三河水漲,溢入州城:鄜州壞軍營,建武指揮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死;延州壞倉庫、軍民廬舍千六百區;寧州壞州城五百余步,諸軍營、軍民舍五百二十區。七年三月,京兆府渭水漲,壞浮梁,溺死五十四人。四月,耀、密、博、衛、常、潤諸州水害稼。六月,均州溳水、均水、漢江並漲,壞民舍,人畜死者甚眾。又河決臨邑縣,漢陽軍江水漲五丈。七月,大名府禦河漲,壞範濟口。南劍州江水漲,壞居民舍一百四十余區。京兆府咸陽渭水漲,壞浮梁,工人溺死五十四人。九月,梧州江水漲三丈,入城,壞倉庫及民舍。十月,河決懷州武陟縣,害民田。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房村,徑澶、濮、曹、濟諸州,浸民田,壞居民廬舍,東南流入淮。六月,陝州河漲,壞浮梁;又永定澗水漲,壞民舍、軍營千余區。河南府澍雨,洛水漲五丈餘,壞鞏縣官署、軍營、民舍殆盡。谷、洛、伊、瀍四水暴漲,壞京城官署、軍營、寺觀、祠廟、民舍萬余區,溺死者以萬計。又壞河清縣豐饒務倉庫、軍營、民舍百余區。雄州易水漲,壞民廬舍。鄜州河水漲,溢入城,壞官寺、民舍四百余區。荊門軍長林縣山水暴漲,壞民舍五十一區,溺死五十六人。八月,徐州清河漲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門以禦之。九月,宿州睢水漲,泛民舍六十裏。是夏及秋。開封、浚儀、酸棗、陽武、封丘、長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縣河水害民田。九年七月,嘉州江水暴漲,壞官署、民舍,溺者千餘人。八月,延州南北兩河漲,溢入東西兩城, 壞官寺、民舍。淄州霖雨,孝婦河漲溢,壞官寺、民田。孟州河漲,壞浮梁,損民田。雅州江水漲九丈,壞民廬舍。新州江漲,入南砦,壞軍營。
雍熙二年七月,朗江溢,害稼。八月,瀛、莫州大水,損民田。三年六月,壽州大水。
端拱元年二月,博州水害民田。五月,英州江水漲五丈,壞民田及廬舍數百區。七月,磁州漳、滏二水漲。
淳化元年六月,吉州大雨,江漲,漂壞民田、廬舍。黃梅縣堀口湖水漲,壞民田、廬舍皆盡,江水漲二丈八尺。洪州漲壞州城三十堵、民廬舍二千余區,漂二千餘戶。孟州河漲。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漲,陝州河漲,壞大堤及五龍祠。六月乙酉,汴水溢於浚儀縣,壞連堤,浸民田。上親臨視,督衛士塞之。辛卯,又決于宋城縣。博州大霖雨,河漲,壞民廬舍八百七十區。亳州河溢,東流泛民田、廬舍。七月,齊州明水漲,壞黎濟砦城百餘堵。許州沙河溢。雄州塘水溢,害民田殆盡。嘉州江漲,溢入州城,毀民舍。複州蜀、漢二江水漲,壞民田、廬舍。泗州招信縣大雨,山河漲,漂浸民田、廬舍,死者二十一人。八月,藤州江水漲十餘丈,入州城,壞官署、民田。九月,邛州蒲江等縣山水暴漲,壞民舍七十區,死者七十九人。是秋,荊湖北路江水注溢,浸田畝甚眾。三年七月,河南府洛水漲,壞七裏、鎮國二橋;又山水暴漲,壞豐饒務官舍、民廬,死者二百四十人。十月,上津縣大雨,河水溢,壞民舍,溺者三十七人。四年六月,隴城縣大雨,牛頭河漲二十丈,沒溺居人、廬舍。九月,澶州河漲,沖陷北城,壞居人廬舍、官署、倉庫殆盡,民溺死者甚眾。梓州玄武縣涪河漲二丈五尺,壅下流入州城,壞官私廬舍萬余區,溺死者甚眾。十月。澶州河決,水西北流入禦河,浸大名府城,知府趙昌言壅城門禦之。
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師大雨、雷電,道上水數尺。五月,虔州江水漲二丈九尺,壞城流入深八尺,毀城門。二年六月,河南瀍、澗、洛三水漲,壞鎮國橋。七月,建州溪水漲,溢入州城,壞倉庫、民舍萬余區。鄆州河漲,壞連堤四處。宋州汴河決穀熟縣。閏七月,陝州河漲。是月,廣南諸州並大雨水。
咸平元年七月,侍禁、閣門祗候王壽永使彭州回,至鳳翔府境,山水暴漲,家屬八人溺死。齊州清、黃河泛溢,壞田廬。二年十月,漳州山水泛溢,壞民舍千余區,民黃拏等十家溺死。三年三月,梓州江水漲,壞民田。五月,河決鄆州王陵埽。七月,洋州漢水溢,民有溺死者。四年七月,同州洿谷水溢夏陽縣,溺死者數十人。五年二月,雄、霸、瀛、莫、深、滄、諸州、乾甯軍水,壞民田。六月,京師大雨,漂壞廬舍,民有壓死者。積潦浸道路,自朱雀門東抵宣化門尤甚,皆注惠民河,河複漲,溢軍營。
景德元年九月,宋州汴水決,浸民田,壞廬舍。河決澶州橫隴埽。二年六月,寧州山水泛溢,壞民舍、軍營,多溺死者。三年七月,應天府汴水決,南注亳州,合浪宕渠東入於淮。八月,青州山水壞石橋。四年六月,鄭州索水漲,高四丈許,漂滎陽縣居民四十二戶,有溺死者。鄧州江水暴漲。南劍州山水泛溢,漂溺居人。七月,河溢澶州,壞王八埽。八月,橫州江漲,壞營舍。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開封府尉氏縣惠民河決。二年七月,徐、濟、青、淄大水。八月,鳳州大水,漂溺民居。十月,京畿惠民河決,壞民田。三年六月,吉州、臨江軍並江水泛溢,害民田。九月,河決河中府白浮梁村。四年七月,洪、江、筠、袁州江漲,害民田,壞州城。八月,河決通利軍,大名府禦河溢,合流壞府城,害田,人多溺死。九月,河溢于孟州溫縣。蘇州吳江泛溢,壞廬舍。十一月,楚、泰州潮水害田,人多溺者。五年正月,河決棣州聶家口。七月,慶州淮安鎮山水暴漲,漂溺居民。六年六月,保安軍積雨河溢,浸城壘,壞廬舍,判官趙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七年六月,泗州水害民田。河南府洛水漲。秦州定西砦有溺死者。八月,河決澶州。十月,濱州河溢于安定鎮。八年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九年六月,秦州獨孤谷水壞長道縣鹽官鎮城橋及官廨、民舍二百九十五區,溺死六十七人。七月,延州洎定平、安遠、塞門、栲栳四砦山水泛溢,壞堤、城。九月,雄、霸州界河泛溢。利州水漂棧閣萬二千八百間。
天禧三年六月,河決滑州城西南,漂沒公私廬舍,死者甚眾,曆澶州、濮、鄆、濟、單至徐州,與清河合,浸城壁,不沒者四板。明年既塞。六月,複決於西北隅。
乾興元年正月,秀州水災,民多艱食。十月己酉夜,滄州鹽山、無棣二縣海潮溢,壞公私廬舍,溺死者甚眾。是歲,京東、淮南路水災。
天聖初,徐州仍歲水災。三年十一月辛卯,襄州漢水壞民田。四年六月丁亥,劍州、邵武軍大水,壞官私廬舍七千九百余區,溺死者百五十餘人。是月,河南府、鄭州大水。十月乙酉,京山縣山水暴漲,漂死者眾,縣令唐用之溺焉。是歲,汴水溢,決陳留堤,又決京城西賈陂入護龍河,以殺其勢。五年三月,襄、潁、許、汝等州水。七月辛醜,泰州鹽官鎮大水,民多溺死。六年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三州江水溢,壞官私廬舍。是月,雄、霸州大水。八月甲戌,臨潼縣山水暴漲,民溺死者甚眾。是月,河決楚王埽。七年六月,河北大水,壞澶州浮梁。
明道元年四月壬子,大名府冠氏等八縣水浸民田。
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七月,澶州河決橫隴埽。八月庚午,洪州分寧縣山水暴發,漂溺居民二百余家,死者三百七十餘口。三年六月,虔、吉諸州久雨,江溢,壞城廬,人多溺死。四年六月乙亥,杭州大風雨,江潮溢岸,高六尺,壞堤千餘丈。八月甲戌,越州大水,漂溺居民。
寶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溪水大漲,入州城,壞民廬舍,溺死者甚眾。
康定元年九月甲寅,滑州大河泛溢,壞民廬舍。
慶曆元年三月,汴流不通。八年六月乙亥,河決澶州商胡埽。是月,恒雨。七月癸醜,衛州大雨水,諸軍走避,數日絕食。是歲,河北大水。
皇祐元年二月甲戌,河北黃、禦二河決,並注于乾寧軍。河朔頻年水災。二年,鎮定複大水,並邊尤被其害。三年七月辛酉,河決館陶縣郭固口。八月,汴河絕流。四年八月,鄜州大水,壞軍民廬舍。
嘉祐二年六月,開封府界及京東西、河北水潦害民田。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伐渡人。七月,京東西、荊湖北路水災。淮水自夏秋暴漲,環浸泗州城。是歲,諸路江河溢決,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三年七月,京、索、廣濟河溢,浸民田。五年七月,蘇、湖二州水災。六年七月乙酉,泗州淮水溢。七年六月,代州大雨,山水暴入城。七月,竇州山水壞城。河決北京第五埽。
治平元年,慶、許、蔡、潁、唐、泗、濠、楚、廬、壽、杭、宣、鄂、洪、施、渝州、光化軍水。九月,陳州水災。二年八月庚寅,京師大雨,地上湧水,壞官私廬舍,漂人民畜產不可勝數。是日,禦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參者十數人而已。詔開西華門以泄宮中積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沒,人畜多溺死,官為葬祭其無主者千五百八十人。
熙甯元年秋,霸州山水漲溢,保定軍大水,害稼,壞官私廬舍、城壁,漂溺居民。河決恩、冀州,漂溺居民。二年八月,河決滄州饒安,漂溺居民,移縣治于張為村。泉州大風雨,水與潮相沖泛溢。損田稼,漂官私廬舍。四年八月,金州大水,毀城,壞官私廬舍。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八年四月,潭、衡、邵、道諸州江水溢,壞官私廬舍。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漲。十月,海陽、潮陽二縣海潮溢,壞廬舍,溺居民。十年七月,河決曹村下埽,澶淵絕流,河南徙,又東匯于梁山、張澤濼,凡壞郡縣四十五,官亭、民舍數萬,田三十萬頃。洺州漳河決,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陽河水湍漲,壞南倉,溺居民。滄、衛霖雨不止,河濼暴漲,敗廬舍,損田苗。
元豐元年,章丘河水溢,壞公私廬舍、城壁,漂溺民居。舒州山水暴漲,浸官私廬舍,損田稼,溺居民。四年四月,澶州臨河縣小吳河溢北流,漂溺居民。五月,淮水泛漲。五年秋。陽武、原武二縣河決,壞田廬。七年六月,青田縣大水,損田稼。七月,河北東、西路水。北京館陶水,河溢入府城,壞官私廬舍。八月,趙、邢、洺、磁、相諸州河水泛溢,壞城郭、軍營。是年,相州漳河決,溺臨漳縣居民。懷州黃、沁河泛溢,大雨水,損稼,壞廬舍、城壁。磁州諸縣鎮,夏秋漳、滏河水泛溢。臨漳縣斛律口決,壞官私廬舍,傷田稼,損居民。
元祐四年,夏秋霖雨,河流泛漲。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晝夜不息,畿內、京東西、淮南、河北諸路大水。詔開京師宮觀五日,所在州令長吏祈禱,宰臣呂大防等待罪。
紹聖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陳、蔡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河北、京東等路大水。二年六月,久雨,陝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壞廬舍。是歲,兩浙蘇、湖、秀等州尤罹水患。
大觀元年夏,京畿大水。詔工部都水監疏導,至於八角鎮。河北、京西河溢,漂溺民戶。十月,蘇、湖水災。二年秋,黃河決,陷沒邢州钜鹿縣。三年七月,階州久雨,江溢。四年夏,鄧州大水,漂沒順陽縣。
政和五年六月,江甯府、太平、宣州水災。八月,蘇、湖、常、秀諸郡水災。七年,瀛、滄州河決,滄州城不沒者三版,民死者百余萬。
重和元年夏,江、淮、荊、浙諸路大水,民流移、溺者眾,分遣使者振濟。發運使任諒坐不奏泗州壞官私廬舍等勒停。
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驟高十餘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駝岡連萬勝門外馬監,居民盡沒。前數日,城中井皆渾,宣和殿后井水溢,蓋水信也。至是,詔都水使者決西城索河堤殺其勢,城南居民塚墓俱被浸,遂壞藉田親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門,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汴渠將溢,於是募人決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平。十一月,東南州縣水災。四年十二月戊戌,詔:「訪聞德州有京東、西來流民不少,本州振濟有方,令保奏推恩。余路遇有流移,不即存恤,按劾以聞。」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東、兩浙水災,民多流移。
建炎二年春,東南郡國水。
紹興二年閏月,徽、嚴州水,害稼。三年七月丙子,泉州水三日,壞城郭、廬舍。五年秋,西川郡國水。六年冬,饒州雨水壞城四百餘丈。十四年五月丙寅,婺州水。乙丑,蘭溪縣水侵縣市,丙寅中夜,水暴至,死者萬余人。十六年,潼川府東、南江溢,水入城,浸民廬。十八年八月,紹興府、明、婺州水。二十二年,淮甸水。二十三年,金堂縣大水。潼川府江溢,浸城內外民廬。宣州大水,其流泛溢至太平州。七月,光澤縣大雨,溪流暴湧,平地高十餘丈,人避不及者皆溺,半時即平。二十七年,鎮江、建康、紹興府、真、太平、池、江、洪、鄂州、漢陽軍大水。二十八年六月丙申,興、利二州及大安軍大雨水,流民廬,壞橋棧,死者甚眾。九月,江東、淮南數郡水。浙東、西沿江海郡縣大風、水,平江、紹興府、湖、常、秀、潤為甚。二十九年七月戊戌,福州水入城,閩、候官、懷安三縣壞田廬,官吏不以聞,憲臣樊光遠坐黜。三十年五月辛卯夜,於潛、臨安、安吉三縣山水暴出,壞民廬、田桑,溺死者甚眾。三十一年八月,建始縣大水,流民廬,死者甚眾。三十二年四月,淮溢數百里,漂民田廬,死者尤眾。六月,浙西郡縣山湧暴水,漂民舍,壞田覆舟。
隆興元年八月,浙東、西州縣大風、水,紹興、平江府、湖州及崇德縣為甚。二年七月,平江、鎮江、建康、甯國府、湖、常、秀、池、太平、廬和光州、江陰、廣德、壽春、無為軍、淮東郡皆大水,浸城郭,壞廬舍、圩田、軍壘。操舟行市者累日,人溺死甚眾。越月,積陰苦雨,水患益甚,淮東有流民。
乾道元年六月,常、湖州水壞圩田。二年八月丁亥,溫州大風,海溢,漂民廬、鹽場、龍朔寺,覆舟,溺死二萬余人,江濱胔骼尚七千餘。三年六月,廬、舒、蘄州水,壞苗稼,漂人畜。七月己酉,臨安府天目山湧暴水,決臨安縣五鄉民廬二百八十餘家,人多溺死。八月,湖、秀州、上虞縣水,壞民田廬。時積潦至於九月,禾稼皆腐。江東山水溢,江西諸郡水,隆興府四縣為甚。四年七月壬戌,衢州大水,敗城三百餘丈,漂民廬,孳牧,壞禾稼。諸既縣大水害稼。江甯、建康府水。是歲,饒、信亦水。五年七月丁巳,建甯府瑞應場大漈、山棗等山暴水湧出,漂民廬,溺死甚眾。是歲夏秋,溫、台州凡三大風,水漂民廬,壞田稼,入畜溺死者甚眾,黃岩縣為甚,郡守王之望、陳岩肖不以聞,皆黜削。六年五月,平江、建康、甯國府、溫、湖、秀、太平州、廣德軍及江西郡大水,江東城市有深丈餘者,漂民廬,湮田稼,潰圩堤,人多流徙。八年五月,贛州、南安軍山水暴出,及隆興府、吉、筠州、臨江軍皆大雨水,漂民廬,壞城郭,潰田害稼。六月壬寅,四川郡縣大雨水,嘉、眉、邛、蜀州、永康軍及金堂縣尤甚,漂民廬,決田畝。九年五月戊午,建康、隆興府、嚴、吉、饒、信、池、太平州、廣德軍水,漂民居,壞圩湮田,分水縣沙塞四百餘畝,採石流民多渡江。六月,湖北郡縣水。
淳熙元年七月壬寅、癸卯,錢塘大風濤,決臨安府江堤一千六百六十餘丈,漂居民六百三十余家,仁和縣瀕江二鄉壞田圃。三年八月辛巳,台州大風雨,至於壬午,海濤、溪流合激為大水,決江岸,壞民廬,溺死者甚眾。癸未,行都大雨水,壞德勝、江漲、北新三橋及錢塘、余杭、仁和縣田,流入湖、秀州,害稼。浙東西、江東郡縣多水,婺州、會稽嵊、廣德軍建平三縣尤甚。四年五月庚子,建寧府、福、南劍州大雨水,至於壬寅,漂民廬數千家。己亥夜,錢塘江濤大溢,敗臨安府堤八十餘丈;庚子,又敗堤百餘丈。明州瀕海大風,海濤敗定海縣堤二千五百餘丈、鄞縣堤五千一百餘丈,漂沒民田。九月丁酉、戊戌,大風雨駕海濤,敗錢塘縣堤三百餘丈;余姚縣溺死四十餘人,敗堤二千五百六十餘丈;敗上虞縣堤及梁湖堰及運河岸;定海縣敗堤二千五百餘丈;鄞縣敗堤五千一百餘丈。五年六月戊辰,古田縣大水,漂民廬,圮縣治市橋。閏月己亥,階州水,壞城郭。乙巳,興化軍及福清縣及海口鎮大水,漂民廬、官舍、倉庫,溺死者甚眾。六年夏,衢州水。秋,甯國府、溫、台、湖、秀、太平州水,壞圩田,樂清縣溺死者百餘人。七年五月戊戌,分宜縣大水,決田害稼。八年五月壬辰,嚴州大水,漂浸民居萬九千五百四十餘家、壘舍六百八十余區。紹興府大水,五縣漂浸民居八萬三千余家,田稼盡腐;漁浦敗堤五百餘丈,新林敗堤通運河。是歲,徽、江二州亦水。十年五月辛巳,信州大水入城,沈廬舍、市井。襄陽府大水,漂民廬,蓋藏為空。江東、浙東數郡亦水。八月辛酉,雷州大風激海濤,沒瀕海民舍,死者甚眾。九月乙丑,福、漳州大風雨,水暴至,長溪、寧德縣瀕海聚落、廬舍、人舟皆漂入海,漳城半沒,浸八百九十餘家。丁卯,吉州龍泉縣大水,漂民廬,壞田畝,溺死者眾。十一年四月,和州水,湮民廬,壞圩田。五月丙申,階州白江水溢,決堤圮城,浸民廬、壘舍、祠廟、寺觀甚多。建康府、太平州水。六月甲申,處州龍泉縣大雨,水浸民舍,壞杠梁,匯田害稼。七月壬辰,明州大風雨,山水暴出,浸民市,圮民廬,覆舟殺人。十二年六月,婺州及富陽縣皆水,浸民廬,害田稼。八月戊寅,安吉縣暴水發棗園村,漂廬舍、寺觀,壞田稼殆盡,溺死千餘人,郡守劉藻不以聞,坐黜。是歲,鄂州自夏徂冬,水浸民廬。九月,台州水。十四年三月辛未,汀州水,漂百餘家、軍壘六十余區。十五年五月,淮甸大雨水,淮水溢,廬、濠、楚州、無為、安豐、高郵、盱眙軍皆漂廬舍、田稼,廬州城圮。荊江溢,鄂州大水,漂軍民 壘舍三千餘。江陵、常德、德安府、複、嶽、澧州、漢陽軍水。戊午,祁門縣群山暴匯為大水,漂田禾、廬舍、塚墓、桑麻、人畜什六七,浮胔甚眾,及害及浮梁縣。六月,建寧、隆興府、袁、撫州、臨江軍水圮民廬。七月,黃岩縣水敗田瀦。番昜湖溢番昜縣,漂民舍、田稼,有流徙者。十六年四月甲戌,紹興府新昌縣山水暴作,害稼湮田,漂民廬。五月丙辰,沅、靖州山水暴溢至辰州,常德府城沒一丈五尺,漂民廬舍。汀州大水,浸民廬千五百餘家,溺死三千人。分宜縣水。丁巳,階州白江水溢,浸城市民廬。六月庚寅,鎮江府大雨水五日,浸軍民壘舍三千餘。辛卯,潼川府東南二江溢,決堤,毀橋,浸民廬,涪城、中江、射洪、通泉、郪縣沒田廬。
紹熙二年三月,甯化縣連水漂廬舍、田畝,溺死二十餘人。五月戊申,建甯州水。己酉,福州水,浸附郭民廬,懷安、候官縣漂千三百餘家,古田、閩清縣亦壞田廬。庚午,利州東江溢。壞堤、田、廬舍。辛未,潼川府東、南江溢;六月戊寅,又溢,再壞堤橋,水入城,沒廬舍七百四十餘家,郪、涪、射洪、通泉縣匯田為江者千餘畝。七月癸亥,嘉陵江暴溢,興州圮城門、郡獄、官舍凡十七所,漂民居三千四百九十餘,潼川崇慶府、綿、果、合、金、龍、漢州、懷安、石泉、大安軍魚關皆水。時上流西蕃界古松州江水暴溢,龍州敗橋閣五百余區,江油縣溺死者眾。三年五月壬辰,常德府大雨水,浸民田廬。乙未,潼川府東、南江溢,後六日又溢,浸城外民廬,人徙於山。己亥,池州大雨水連夕,青陽縣山水暴湧,漂田廬殺人,蓋藏無遺;貴池縣亦水。庚子,涇縣大雨水,敗堤,圮縣治、廬舍。六月辛醜,建平縣水,敗堤入城,漂浸民廬。甲戌,祁門縣水。七月壬申,天臺、仙居縣大水連夕,漂浸民居五百六十余,壞田傷稼。襄陽、江陵府大雨水,漢江溢,敗堤防,圮民廬、沒田稼者逾旬,複州、荊門軍水亦如之。鎮江府三縣水,損下地之稼。四年四月,上高縣水,浸二百餘家。五月壬申、癸酉,奉新縣大雷雨、水,漂浸八百二十餘家。五月辛未、丙子,鎮江府大雨水,浸營壘六千余區。戊寅,安豐軍大水,平地三丈余,漂田廬,絲麥皆空。是月,諸暨、蕭山、宣城、甯國縣大水,壞田稼。廣德軍屬縣水害稼。筠州水浸民廬。戊寅,進賢縣水,圮百二十餘家。六月丙申,興國軍水,池口鎮及大冶縣漂民廬,有溺死者。戊戌,靖安縣水,漂三百二十餘家。是夏,江、贛州、江陵府亦水。七月乙酉,豐城縣水,壬午,臨江軍水,皆圮民廬。丁亥,新淦縣漂浸二千三百餘家。八月辛醜,隆興府水,圮千二百七十餘家。吉州水,漂浸民廬及泰和縣官舍。自夏及秋,江西九州三十七縣皆水。是歲,興化軍大風激海濤,漂沒田廬尤多。五年五月辛未,石埭、貴池、涇縣皆水,圮民廬,溺死者眾。是月,泰州大水。七月壬申,慈溪縣水,漂民廬,決田害稼,人多溺死。乙亥,會稽、山陰、蕭山、余姚、上虞縣大風駕海濤,壞堤,傷田稼。八月辛醜,錢塘、臨安、新城、富陽、於潛縣大雨水,余杭縣尤甚,漂沒田廬,死者無算。安吉縣水,平地丈餘。平江、鎮江、甯國府、明、台、溫、嚴、常州、江陰軍皆水。是秋。武陵縣江溢,圮田廬甚眾。
慶元元年六月壬申,台州及屬縣大風雨,山洪、海濤並作,漂沒田廬無算,死者蔽川,漂沉旬日。至於七月甲寅,黃岩縣水尤甚。常平使者莫漳以緩於振恤,坐免。七月,臨安府水。二年秋,浙東郡國大水。三年九月,紹興府屬縣二婺州屬縣二,水害稼,五年秋,台、溫衢、婺水,漂民廬,人多溺死,衢守張經以匿災吝振坐黜。六年五月,建甯府、嚴、衢、婺、饒、信、徽、南劍州及江西郡縣皆大水,自庚午至於甲戌,漂民廬,害稼。
嘉泰二年七月丙午,上杭縣水,圮田廬,壞稼,民多溺死。建安縣漂軍民廬舍百二十餘,山摧,覆民廬七十七家,溺壓死者六十余。丁未,長溪縣漂民廬二百八十餘家。古田縣漂官舍、民廬甚眾,溺死者二百七十。劍浦縣圮二百五十余家,死者亦眾。三年四月,江南郡邑水害稼。
開禧元年九月丙戌,漢、淮水溢,荊襄、淮東郡國水,楚州、盱眙軍為甚,圮民廬,害稼。二年五月庚寅,東陽縣大水,山千七百三十餘所同夕崩洪,漂聚落五百四十餘所,湮田二萬餘畝,溺死者甚眾。三年,江、浙、淮郡邑水,鄂州、漢陽軍尤甚。
嘉定二年五月己亥,連州大水,敗城郭百餘丈,沒官舍、郡庠、民廬,壞田畝聚落甚多。六月辛酉,西和州水,沒長道縣治、倉庫。丙子,昭化縣水,沒縣治,漂民廬。成州水,入城,圮壘舍。同谷縣及遂寧府、閬州皆水。七月壬辰,台州大風雨激海濤,漂圮二千二百八十餘家,溺死尤眾。三年四月甲子,新城縣大水。五月,嚴、衢、婺徽州、富陽、余杭、鹽官、新城、諸暨、淳安大雨水,溺死者眾,圮田廬、市郭,首種皆腐。行都大水,浸廬舍五千三百,禁旅壘舍之在城外者半沒,西湖溢。四年七月辛酉,慈溪縣大水,圮田廬,人多溺者。八月,山陰縣海敗堤,漂民田數十裏,斥地十萬畝。五年五月庚戌,嚴州水。六月丁醜,台州及建德、諸暨、會稽縣水,壞田廬。六年六月丁醜,淳安縣山湧暴水,陷清泉寺,漂五鄉田廬百八十裏,溺死者無算,巨木皆拔。丁亥,于潛縣大水。戊子,諸暨縣風雷大雨,山湧暴作,漂十鄉田廬,溺死者尤多。錢塘縣、臨安、余杭、于潛、安吉縣皆水。九年五月,行都及紹興府、嚴、衢、婺、台、處、信、饒、福、漳、泉州、興化軍大水,漂田廬,害稼。十年冬,浙江濤溢,圮廬舍,覆舟,溺死甚眾。蜀、漢二州江沒城郭。十一年六月戊申,武康、吉安縣大水,漂官舍、民廬,壞田稼,人畜死者甚眾。十二年,鹽官縣海失故道,潮汐沖平野三十餘裏,至是侵縣治,廬州港瀆及上下管、黃灣岡等場皆圮。蜀山淪入海中,聚落、田疇失其半,壞四郡田。後六年始平。十四年,建康府大水。十五年七月,蕭山縣大水。時久雨,衢、婺、徽、嚴暴流與江濤合,圮田廬,害稼。十六年五月,江、浙、淮、荊、蜀郡縣水,平江府、湖、常、秀、池、鄂、楚、太平州、廣德軍為甚,漂民廬,害稼,圮城郭、堤防,溺死者眾。鄂州江湖合漲,城市沉沒,累月不泄。是秋,江溢,圮民廬。余杭、錢塘、仁和縣大水。福、漳、泉州、興化軍水壞稼十五六。十七年五月,福建大水,漂水口鎮民廬皆盡,候官縣甘蔗砦漂數百家,人多溺死;建甯府沒平政橋,入城;南劍州圮郡治、城樓、郡獄、官舍,城壞,民避水樓上者皆死。乙卯,建昌軍大水,城不沒者三板,漂民廬,圮官舍、城郭、橋樑,害稼。
紹定二年,天臺、仙居縣大水。四年,沿江水災。
端平三年三月辛酉,蘄州大雨水,漂民居。是年,英德府、昭州及襄、漢江皆大水。
嘉熙元年,饒、信州水。二年,浙江溢。
淳祐二年,紹興府、處、婺州水。七年,福建水。十年,嚴州水。十一年八月甲辰,汀州山水暴至,漂人民。九月,江陵水。是年,江、浙多水,饒州亦水。十二年六月,建甯府、嚴、衢、婺、信、台、處、南劍州、邵武軍大水,冒城郭,漂室廬,死者以萬數。
寶祐元年七月,溫、台、處、信、饒州大水。
開慶元年五月己未,婺州水,漂民廬。是歲,滁、嚴州水。
景定二年,浙東水。
鹹淳六年五月,大雨水。七年五月甲申,諸暨縣大水,漂廬舍。是月,重慶府江水泛溢者三,漂城壁,壞樓櫓。十年三月,廬州水。四月,紹興府大雨水。八月,臨安府水,安吉、武康縣水。
太平興國四年八月,滑州黎陽縣河清。
端拱元年二月,澶、濮二州河清二百餘裏。
大中祥符三年十一月丁酉,陝西河清。十二月乙巳,河再清,當汾水合流處清如汾水。
元豐四年十月,環州河水變甘。
大觀元年八月,乾寧軍河清。二年十二月,陝州河清,同州韓城縣、郃陽縣至清及百里,涉春不變。自是迄政和、宣和,諸路數奏河清,輒遣郎官致祭,宰臣等率百官拜表賀,歲以為常。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醴泉出蔡州汝陽鳳原鄉,有疾者飲之皆愈。八年十一月,通州軍言醴泉出汶山下,有疾者飲之皆愈。
熙甯元年五月,京師開化坊醴泉出。
政和五年正月,河陽臺觀醴泉出。
志第十五五行一下
○水下
建隆三年春,延、寧二州雪盈尺,溝洫複冰,草木不華。丹州雪二尺。
太平興國七年三月,宣州霜雪害桑稼。
雍熙二年冬,南康軍大雨雪,江水冰,勝重載。
端拱元年閏五月,鄆州風雪傷麥。
淳化三年九月,京兆府大雪害苗稼。四年二月,商州大雪,民多凍死。
咸平四年三月丁醜,京師及近畿諸州雪,損桑。
天禧元年十一月,京師大雪,苦寒,人多凍死,路有僵屍,遣中使埋之四郊。二年正月,永州大雪,六晝夜方止,江、溪魚皆凍死。
慶曆三年十二月丁巳,大雨雪。
皇祐四年十二月己醜,雪。初,帝以愆亢,責躬減膳,每見輔臣,憂形於色。龐籍等因言:「臣等不能燮理陰陽,而上煩陛下責躬引咎,願守散秩以避賢路。」帝曰:「是朕誠不能感天而惠不能及民,非卿等之過也。」是夕,乃得雪。
至和元年正月,京師大雪,貧弱之民凍死者甚眾。
嘉祐元年正月甲寅朔,禦大慶殿受朝。前一夕,殿庭設仗衛既具,而大雨雪折宮架。是日,帝因感風眩,促禮行而罷。壬午,大雨雪,泥途盡冰。都民寒餓,死者甚眾。
元祐二年冬,京師大雪連月,至春不止。久陰恒寒,罷上元節遊幸,降德音諸道。八年十一月,京師大雪,多流民。
元符二年正月甲辰朔,禦大慶殿受朝賀,以雪罷。
政和三年十一月,大雨雪,連十餘日不止,平地八尺餘。冰滑,人馬不能行,詔百官乘轎入朝。飛鳥多死。七年十二月,大雪。詔收養內外乞丐老幼。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大雪,盈三尺不止。天地晦冥,或雪未下時,陰雲中有雪絲長數寸墮地。二年正月丁酉,大雪,天寒甚,地冰如鏡,行者不能定立。是月乙卯,車駕在青城,大雪數尺,人多凍死。
建炎三年六月,寒。
紹興元年二月寒食日,雪。五年二月乙巳,雨雪。六年二月癸卯,雪。十三年三月癸醜,雨雪。十七年二月丙申,雪。十八年二月癸卯,雪。二十八年三月丙寅,雨雪。二十九年二月戊戌,大雪。三十一年正月戊子,大雨雪,至於己亥,禁旅壘舍有壓者,寒甚。
乾道元年二月,大雪。三月,暴寒,損苗稼。二年春,大雨,寒,至於三月,損蠶麥。二月丙申,雪。四年二月癸醜,大雪。五年二月戊子,雪。六年五月,大風雨,寒,傷稼。七年二月丙辰,雨雪。
淳熙十二年,淮水冰,斷流。是冬,大雪。自十二月至明年正月,或雪,或霰,或雹,或雨水,冰冱尺余,連日不解。台州雪深丈餘,凍死者甚眾。十六年四月戊子,天水縣大雨雪,傷麥。
紹熙元年三月,留寒至立夏不退。十二月,建甯府大雪深數尺。查源洞寇張海起,民避入山者多凍死。二年正月,行都大雪積冱,河冰厚尺餘,寒甚。是春,雷雪相繼,凍雨彌月。四年二月己未,雪。
慶元五年二月庚午,雪。六年二月乙酉,雪。五月,亡暑,氣凜如秋。
開禧三年二月戊申,雪。
嘉定元年二月甲寅,雪。四年二月丙子,雪。六年二月丁亥,雪。六月,亡暑,夜寒。九年二月乙酉、丙申,雪。十年二月庚申、壬戌,雪。十七年三月癸醜,雪。
寶慶元年四月辛卯,雪。
紹定四年二月己巳,雨雪。六年三月壬子,雨雪。
端平元年二月癸酉,雨雪。二年三月乙未,雨雪。
嘉熙二年二月乙未,雨雪。
淳祐六年二月壬申,雨雪。
寶祐元年二月壬子,雨雪。二年三月戊子,雨雪。六年二月,雨雪。
開慶元年二月庚辰,雨雪。
景定五年二月辛亥,雨雪。
建隆三年春,厭次縣隕霜殺桑,民不蠶。
淳化三年三月,商州霜,花皆死。
景德四年七月,渭州瓦亭砦早霜傷稼。
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大名、澶、相州並霜,害稼。
至和二年,河東自春隕霜殺桑。
紹興七年二月庚申,霜殺桑稼。
淳熙十六年七月,階、成、鳳、西和州霜,殺稼幾盡。
紹熙三年九月丁未,和州隕霜連三日,殺稼。是月,淮西郡國稼皆傷。
嘉熙元年三月,霜。
建隆元年十月,臨清縣雨雹傷稼。二年七月,義川、雲岩二縣大雨雹。四年七月,海州風雹。
乾德二年四月,陽武縣雨雹。宋州寧陵縣風雨雹傷民田。六月,潞州風雹。七月,同州郃陽縣雨雹害稼。八月,膚施縣風雹霜害民田。三年四月,尉氏、扶溝二縣風雹,害民田,桑棗十損七八。
開寶二年,風雹害夏苗。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景城縣雨雹。七月,永定縣大風雹害稼。五年四月,冠氏、安豐二縣風雹。七年五月,蕪湖縣雨雹傷稼。八年五月,相州風雹害民田。
端拱元年三月,霸州大雨雹,殺麥苗。閏五月,潤州雨雹傷麥。
淳化元年六月,許州大風雹,壞軍營、民舍千一百五十六區。魚台縣風雹害稼。
至道二年十一月,代州風雹傷田稼。
咸平元年九月,定州北平等縣風雹傷稼。三年四月丁巳,京師雨雹,飛禽有隕者。六年四月甲申,京師暴雨雹,如彈丸。
大中祥符三年丙申,京師雨雹。五年八月丙辰,京師雨雹。
天禧元年九月,鎮戎軍彭城砦風雹,害民田八百餘畝。
天聖元年五月丙辰,大雨雹。二年七月壬午,大雨雹。六年,京師雨雹。
嘉祐四年四月丙戌,震雷雨雹。
熙甯元年秋,鄜州雨雹。三年七月、七年四月五月,京師雨雹。八年夏,鄜州、涇州雨雹。九年二月,京師雨雹。十年夏,鄜州雨雹。秦州大雨雹。
紹聖二年十月辛未,西南方有雷聲,次大雨雹。四年閏二月癸卯,京師雨雹,自辰至申。
建中靖國元年二月丙申,京師雨雹。五月辛酉,京師大雨雹。
崇甯三年十月辛醜,京師雨雹。
大觀元年十月己巳、三年五月戊申,京師大雨雹。
政和七年六月,京師大雨雹,皆如拳,或如一升器,幾兩時而止。
宣和四年二月癸卯,京師雨雹。四年三月朔,雨雹。
靖康元年十二月己卯、庚辰,京師雨雹。
建炎三年八月甲戌,大雨雹。
紹興元年二月壬辰,高宗在越州,雨雹震雷。二年二月丙子,臨安府大雨雹。三年正月,雨雹震雷。四年三月己未,大雨雹傷稼。五年閏月乙巳朔,雨雹而雪。十月丁未夜,秀州華亭縣大風電,雨雹,大如荔枝實,壞舟覆屋。十二月戊辰,雨雹。七年二月癸醜,雨雹。先一夕雷,後一日雪,癸醜又雹。八年六月丙辰,大雨雹。九年二月甲戌,雨雹傷麥。十二月辛未,雨雹。十年二月辛亥,大雨雹。十二月庚辰,雨雹。十一年正月辛酉,雨雹。十三年二月甲子,雨雹傷麥。五月戊午夜,雹。七月庚午、壬申,雹害稼。十一月己未,雨雹。十七年正月庚辰,雨雹;五月丙寅,又雹。二十一年三月己卯,雹傷禾麥。二十八年四月辛亥,雨雹。二十九年二月戊戌,雹損麥。
隆興元年三月丙申夜,雨雹。二年二月丁醜,雹與霰俱。四月庚午,雹。六月,雨雹。七月丁未,雨雹。十月辛卯,雨雹。十二月己亥,雨雪而雹。閏月,雨雹。
乾道元年二月庚寅夜,雹。二年十月辛卯,雨雹。三年二月壬午,雪;癸未,雹。四年正月癸未夜,雹,有霰。二月丁酉、癸醜,雨雹;乙卯,雹而雪。五年二月丙午,雹損麥;六年二月壬午,亦如之。八年七月壬辰,雨雹。
淳熙三年四月丁亥,雨雹。癸巳,天臺、臨海二縣大風雹,傷麥。四年正月,建康府雨雹。五月丙寅,雨雹。五年,建康府雨雹者再。六年正月丁醜,雹傷麥。三月壬申夜,大雨雹。八年十二月甲寅,雨雹。十二年二月辛酉夜,雨雹。十三年閏月丙午,雨雹。十五年二月丁亥,雨雪而雹。六月丁卯,雨雹。十六年二月己卯,雹而雨。
紹熙元年二月丙申,雪;丁酉,雹。二年正月戊寅,大雨雹,震雷電以雨,至二月庚辰,大雪連數日。是月庚寅朔,建寧府大風雨雹,僕屋殺人。三月癸酉,大風雨雹,大如桃李實,平地盈尺,壞廬舍五千餘家,禾麻、蔬果皆損;里安縣亦如之,壞屋殺人尤甚。秋,祐川縣大風雹,壞粟麥。
慶元三年二月戊辰,雪;己巳,雹。四月乙丑,雨雹,大如杯,破瓦,殺燕爵。
嘉泰元年三月丙寅,雨雹三日。五月丁醜,雨雹。七月癸亥,大雨而雹。二年四月庚寅,雨雹傷稼。六月庚子,大風雹而寒。四年正月壬辰,雪而雹。
開禧二年正月己酉,雹而雷。
嘉定元年閏月壬申,雨雹害稼。二年三月乙未,雨雹。六年夏,江、浙郡縣多雨雹害稼。十五年九月癸醜,大震雨雹。十六年秋,雨雹。
紹定元年五月丁酉,雨雹。五年九月壬寅,雨雹。六年三月丙辰,大雨雹。
端平二年五月乙未,雹。三年六月庚戌,雨雹。
嘉熙元年二月壬辰,雨雹。
淳祐二年四月壬申,雨雹。八年二月壬辰,雨雹。三月乙丑,雨雹。九年正月,雨雹。
寶祐三年五月,嘉定府大雨雹。
開慶元年五月辛亥,雨雹。
景定元年二月庚申,雨雹。
建隆四年四月癸巳,宿州晝日無雨,雷霆暴作,軍校傅韜震死。是夜夜半,雷起于京師。開封縣署役夫劉延嗣、萬進震死,頃之復蘇,有煙焰自牖入室,因駭僕,遍體焦灼。
乾德二年正月辛巳,雷起京師西南,東行有電。五月戊寅,大名府大雨,雷震焚槁聚。四年七月,海州雷震長吏廳,傷刺史梁彥超。
開寶七年六月,易州雷,震死耀武軍士八人。八年八月,邛州延貴鎮震死民費貴及其子四人。
太平興國二年七月,景城縣震死牛商馮異。
端拱二年八月,興化軍民劉政震死,有文在胸曰「大不孝」。
淳化三年七月,泗州大風雨,震僧伽塔柱。
至道元年三月甲戌,雷未發聲,召司天監寺趙昭問之,答雲:「按占書,雷不發聲,寬政之應也。」七月,泗州大風雨,雷震僧伽塔及壞鐘樓。
咸平元年正月戊寅,京師西北有雷電。十一月,瀛州、順安軍並東北有雷。三年冬,黃州西北雷震,似盛夏時。十二月,真定府東南雷。四年十月乙巳,京師西南雷電。閏十二月,大名府雷。六年十一月甲午,京師暴雷震,司天言:「國家發號布德,未及黎庶。」時議改元肆赦,詔宰相增廣條目,采民病悉除之。
景德三年九月丙寅夕,京師大震雷。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未,京師西北方雷。五年十二月己巳,京師西北雷電。九年五月,殿侍張信奉南海祝版乘驛至唐州,震死。
嘉祐四年四月丙戌,大震雷,雨雹。
慶曆六年五月,雷雹、地震。
紹聖三年十月十五日,西南方有雷聲,次雨雹。
大觀三年十月戊子,大雷雹而雨。
建炎四年正月己未,雷。時禦舟次溫州章安鎮,高宗謂宰臣曰:「雷聲甚厲,前史以為君弱臣強,四夷兵不制。」是夕,金人破明州。壬戌,又雷。
紹興五年九月戊寅,雷。十月丁巳,雷。六年十月丙午,雷。九年九月甲午、十月丁卯,雷。十一年十一月己酉,雷。十五年十月辛卯、十二月甲寅,雷。十六年,溫州大雷電,震死六人于龍翔寺。十八年閏月甲戌,雷。十九年十月甲寅,雷。二十一年二月辛未,南安軍大雷電,大庾縣震死四人。十一月辛未夜,震雷。十二月癸酉,雷。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寅、己卯,雷。二十六年十二月甲子,雷。二十七年九月癸未,雷。三十一年正月丁醜,雷。
乾道三年十一月丙寅,雷雨,不克郊。戊辰,日南至,大震雷。八年九月乙酉,雷。九年閏月癸卯,雷。
淳熙九年九月壬午,雷。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十二月丁醜,雷。十三年正月己醜,雷;後三十五日,雪。十四年十一月乙卯,雷。十六年七月乙丑,大雷震太室齋殿東鴟吻。
紹熙元年九月辛酉,雷。十一月壬午,日南至。郊祀,風雨大至,帝震恐,因致疾。四年十一月己卯,日南至;辛巳,雷。五年十月癸巳,大雷電。
慶元二年正月戊子,雷。十一月,雷。三年十月癸亥,雷。六年九月己未,雷。
嘉泰二年正月己巳,雷。三年正月,雷。四年正月辛卯,雷。
開禧二年正月,雪、雷。九月,雷。三年十月辛未、癸酉,雷。
嘉定二年九月戊子,雷。三年正月,雷。十月壬申,雷。八月辛醜、九月辛酉,雷。四年九月,雷。五年七月戊辰,雷雨震太室之鴟吻。十月丁酉,雷。六年閏月壬辰,雷震電;乙未昧爽,洊雷。七年九月癸亥,雷。八年九月丙寅,雷。十一年九月辛巳,祀明堂,肆赦,震雷。十四年十月庚午,雷。十五年九月癸醜,雷。十六年九月乙卯、十二月壬辰,雷。十七年九月丁亥,雷。
寶慶二年九月庚申、十月辛醜,雷。
紹定二年九月庚辰,雷。五年九月壬寅,雷。
端平二年十二月辛亥,雷。三年九月庚午,雷。是月,祀明堂,大雨震電。十月戊戌,雷。
嘉熙元年九月丁巳,雷。二年九月己酉、十月庚戌,雷。
淳祐元年十二月丙寅,雷。二年九月己醜,雷。三年三月丙辰,雷。十年十一月壬午,雷。十二年十二月丁醜,雷。
寶祐三年九月,雷。
開慶元年十月乙酉,雷。
景定二年十月戊戌,雷電;己亥,雷電。
咸淳四年閏月丁巳、九月庚申,雷。九年十月癸亥、十二月丙辰、壬戌,雷。
建炎七年五月,汴京無雲而雷。
紹興三十年十月壬戌,晝漏半,無雲而雷;癸亥,日過中,無雲而雷。
淳熙十四年六月甲申昧爽,禱雨太乙宮,乘輿未駕,有大聲自內發,及和寧門,人馬辟易相踐,有失巾屨者。
至道元年十二月,廣州大魚擊海水而出。魚死,長六丈三尺,高丈餘。
政和七年夏中,有二魚落殿中省廳屋上。
宣和二年三月,內出魚,純赤色,蔡京等乞付史館,拜表賀。
紹興十八年,漳浦縣崇照鹽場海岸連有巨魚,高數丈。割其肉數百車,剜目乃覺,轉鬣而傍艦皆覆。又漁人獲魚,長二丈餘,重數千斤,剖之,腹藏人骼,膚發如生。二十四年四月,海鹽縣海洋有巨鰍,群蝦從之,聲若謳歌。抵岸偃沙上,猶揚鬣撥刺,其高齊縣門。
乾道六年,行都北闕有鯰魚,色黑,腹下出人手於兩傍,各具五指。七年十一月丁亥,洞庭湖巨黿走沙擁舟,身廣長皆丈餘,升舟,以首足壓重艦沒水。
淳熙十三年二月庚申,錢塘龍山江岸有大魚如象,隨潮汐複逝。十六年六月甲辰,錢塘旁江居民得魚,備五色,鯽首鯉身。民詭言夢得魚,覺而在手猶躍,事聞,有司令縱之。
慶元三年二月,饒州景德鎮漁人得魚,赬尾鯉鱗而首異常魚。鎮之老人言其不祥。紹興二年嘗出,後為水災。蓋是歲五月,鎮果大水,皆魚孽也。
嘉定十七年,海壞畿縣鹽官地數十裏。先是,有巨魚橫海岸,民臠食之,海患共六年而平。
建隆元年七月,澶州蝗。二年五月,範縣蝗。三年七月,深州蝻蟲生。四年六月,澶、濮、曹、絳等州有蝗。七月,懷州蝗生。
乾德二年四月,相州蝻蟲食桑。五月,昭慶縣有蝗,東西四十裏,南北二十裏。是時,河北、河南、陝西諸州有蝗。三年七月,諸路有蝗。
開寶二年八月,冀、磁二州蝗。
太平興國二年閏七月,衛州蝻蟲生。六年七月,河南府、宋州蝗。七年四月,北陽縣蝻蟲生,有飛鳥食之盡。滑州蝻蟲生。是月,大名府、陝州、陳州蝗。七月,陽穀縣蝻蟲生。
雍熙三年七月,鄄城縣有蛾、蝗自死。
淳化元年七月,淄、澶、濮州、乾寧軍有蝗。滄州蝗蝻蟲食苗。棣州飛蝗自北來,害稼。三年六月甲申,京師有蝗起東北,趣至西南,蔽空如雲翳日。七月,真、許、滄、沂、蔡、汝、商、兗、單等州,淮陽軍、平定、彭城軍蝗、蛾抱草自死。
至道二年六月,亳州、宿、密州蝗生,食苗。七月,長葛、陽翟二縣有蝻蟲食苗。曆城、長清等縣有蝗。三年七月,單州蝻蟲生。
景德二年六月,京東諸州蝻蟲生。三年八月,德、博蝝生。四年九月,宛丘、東阿、須城三縣蝗。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雄州蝻蟲食苗。三年六月,開封府尉氏縣蝻蟲生。四年六月,祥符縣蝗。七月,河南府及京東蝗生,食苗葉。八月,開封府祥符、咸平、中牟、陳留、雍丘、封丘六縣蝗。九年六月,京畿、京東西、河北路蝗蝻繼生,彌覆郊野,食民田殆盡,入公私廬舍。七月辛亥,過京師,群飛翳空,延至江、淮南,趣河東,及霜寒始。斃
天禧元年二月,開封府、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兩浙、荊湖百三十州軍,蝗蝻複生,多去歲蟄者。和州蝗生卵,如稻粒而細。六月,江、淮大風,多吹蝗入江海,或抱草木僵死。二年四月,江陰軍蝻蟲生。
天聖五年七月丙午,邢、洺州蝗。甲寅,趙州蝗。十一月丁酉朔,京兆府旱蝗。六年五月乙卯,河北、京東蝗。
景祐元年六月,開封府、淄州蝗。諸路募民掘蝗種萬余石。
寶元二年六月癸酉,曹、濮、單三州蝗。四年,淮南旱蝗。是歲,京師飛蝗蔽天。
皇祐五年,建康府蝗。
熙甯元年,秀州蝗。五年,河北大蝗。六年四月,河北諸路蝗。是歲,江寧府飛蝗自江北來。七年夏,開封府界及河北路蝗。七月,咸平縣鴝鵒食蝗。八年八月,淮西蝗,陳、潁州蔽野。九年夏,開封府畿、京東、河北、陝西蝗。
元豐四年六月,河北蝗。秋,開封府界蝗。五年夏,又蝗。六年夏,又蝗。五月,沂州蝗。
元符元年八月,高郵軍蝗抱草死。
崇甯元年夏,開封府界、京東、河北、淮南等路蝗。二年,諸路蝗,令有司酺祭。三年、四年,連歲大蝗,其飛蔽日,來自山東及府界,河北尤甚。
宣和三年,諸路蝗。五年,蝗。
建炎二年六月,京師、淮甸大蝗。八月庚午,令長吏修酺祭。
紹興二十九年七月,盱眙軍、楚州金界三十裏,蝗為風所墮,風止,複飛還淮北。三十二年六月,江東、淮南北郡縣蝗,飛入湖州境,聲如風雨;自癸巳至於七月丙申,遍於畿縣,余杭、仁和、錢塘皆蝗。丙午,蝗入京城。八月,山東大蝗。癸醜,頒祭酺禮式。
隆興元年七月,大蝗。八月壬申、癸酉,飛蝗過都,蔽天日。徽、宣、湖三州及浙東郡縣,害稼。京東大蝗,襄、隨尤甚,民為乏食。二年夏,余杭縣蝗。
乾道元年六月,淮西蝗,憲臣姚岳貢死蝗為瑞,以佞坐黜。
淳熙三年八月,淮北飛蝗入楚州、盱眙軍界,如風雷者逾時,遇大雨皆死,稼用不害。九年六月,全椒、曆陽、烏江縣蝗。乙卯,飛蝗過都,遇大雨,墮仁和縣界。七月,淮甸大蝗,真、揚、泰州窖撲蝗五千斛,餘郡或日捕數十車,群飛絕江,墮鎮江府,皆害稼。十年六月,蝗遺種於淮、浙,害稼。十四年七月,仁和縣蝗。
紹熙二年七月,高郵縣蝗。至於泰州。五年八月,楚、和州蝗。
嘉泰二年,浙西諸縣大蝗,自丹陽入武進,若煙霧蔽天,其墮亙十余裏,常之三縣捕八千余石,湖之長興捕數百石。時浙東近郡亦蝗。
開禧三年,夏秋久旱,大蝗群飛蔽天,浙西豆粟皆既於蝗。
嘉定元年五月,江、浙大蝗。六月乙酉,有事於圜丘、方澤,且祭酺。七月又酺,頒酺式於郡縣。二年四月,又蝗,五月丁酉,令諸郡修酺祀。六月辛未。飛蝗入畿縣。三年,臨安府蝗。七年六月,浙郡蝗。八年四月,飛蝗越淮而南。江、淮郡蝗,食禾苗、山林草木皆盡。乙卯,飛蝗入畿縣。己亥,祭酺,令郡有蝗者如式以祭。自夏徂秋,諸道捕蝗者以千百石計,饑民競捕,官出粟易之。九年五月。浙東蝗。丁巳,令郡國酺祭。是歲,薦饑,官以粟易蝗者千百斛。十年四月,楚州蝗。
紹定三年,福建蝗。
端平元年五月,當塗縣蝗。
嘉熙四年,建康府蝗。
淳祐二年五月,兩淮蝗。
景定三年八月,兩浙蝗。
紹興十年春,有野豕入海州,市民刺殺之。時州已陷,夏,鎮江軍帥王勝攻取之;明年,以其郡屬金,悉空其民。
乾道六年,南雄州民家豕生數豚,首各具他獸形,有類人者。
慶元初,樂平縣民家豕生豚,與南雄同而更具他獸蹄。三年四月,餘幹縣民家豕生八豚,其二為鹿。古田縣豕食嬰兒。
淳化三年六月,黑風晝晦。
景祐四年七月,黑氣長丈余,出畢宿下。
康定元年,黑風晝晦。
元豐末,嘗有物大如席,夜見寢殿上,而神宗崩。元符末,又數見,而哲宗崩。至大觀間,漸晝見。政和元年以後,大作,每得人語聲則出。先若列屋摧倒之聲,其形廑丈餘,仿佛如龜,金眼,行動硜硜有聲。黑氣蒙之。不大了了,氣之所及,腥血四灑,兵刃皆不能施。又或變人形,亦或為驢。自春曆夏,晝夜出無時,遇冬則罕見。多在掖庭宮人所居之地,亦嘗及內殿,後習以為常,人亦不大怖。宣和末,浸少,而亂遂作。
政和三年夏至,宰臣何執中奉祀北郊。有黑氣長數丈,出自齋宮,行一裏許,入壇壝,繞祭所,皆近人穿燈燭而過。俄又及於壇,禮將畢,不見。
宣和中,洛陽府畿間,忽有物如人,或蹲踞如犬。其色正黑,不辨眉目。始,夜則掠小兒食之後,雖白晝,入人家為患,所至喧然不安,謂之「黑漢」。有力者夜執槍棒自衛,亦有托以作過者,如此二歲乃息。已而北征事起,卒成金人之禍。三年春,日有眚,忽青黑無光,其中洶洶而動,若鉟金而湧沸狀。日旁有黑正如水波,周面旋繞,將暮而稍止。
建炎三年二月甲寅,日初出,兩黑氣如人形,夾日旁,至巳時乃散。
乾道四年春,舒州雨黑米,堅如鐵,破之,米心通黑。
淳熙十一年二月。臨安府新城縣深浦天雨黑水終夕。十六年六月,行都錢塘門啟,黑風入,揚沙石。
慶元元年,徽州黃山民家古井,風雨夜出黑氣,波浪噴湧。
咸平元年五月,撫州王羲之墨池水色變黑如雲。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丁醜,泰山王母池水變紅紫色。四年二月己未,河中府寶鼎縣瀵泉有光,如燭焰四五炬,其聲如雷。三年八月,解州鹽池紫泉場水次二十裏許不種自生,其味特嘉,命屯田員外郎何敏中往祭池廟。八月,東池水自成鹽,僅半池,潔白成塊,晶瑩異常。祀汾陰經度制置使陳堯叟繼獻,凡四千七百斤,分賜近臣及諸列校。
紹興十四年,樂平縣河沖裏田隴數十百頃,田中水類為物所吸,聚為一直行,高平地數尺,不假堤防而水自行;裏南程氏家井水溢,亦高數尺,夭矯如長虹,聲如雷,穿牆毀樓。二水鬥於杉墩,且前且卻,約十刻乃解,各複故。
天聖四年十月甲午,昏霧四塞。
靖康元年正月丁未,霧氣四塞,對面不見。
建炎二年十一月甲子,北京大霧四塞,是夕,城陷。三年三月,車駕發溫州航海,乙丑,次松門,海中白霧,晝晦。六月,久陰。四年三月乙丑,四方霧下如塵。
紹興三年,自正月陰晦,陽光不舒者四十餘日。五年正月甲申,霧氣昏塞。七月,劉豫毀明堂,天地晦冥者累日。七年,氛氣翳日。八年三月甲寅,晝晦,日無光,陰霧四塞。乙卯,晝夜雲氣昧濁。四月,積雨方止,氛霧四塞,晝日無光。
隆興元年五月丙午,朝霧四塞。二年六月,積陰彌月。
乾道二年十一月,久陰。五年正月甲申,晝蒙。六年五月,連陰。六月,日青無光。
淳熙六年十二月乙丑,晝蒙。十三年正月丁亥,亦如之。
慶元二年一月己卯,晝暝,四方昏塞。三年二月丁卯,晝晦,昏霧四塞。六年十二月辛卯、嘉定三年正月丙午、十年正月乙未、十三年三月壬辰,皆晝蒙。
建炎四年三月辛亥,白虹貫日。
紹興八年三月辛巳,白虹亙天。二十七年二月壬寅,白虹貫日。三十年十二月辛酉,曲虹見日之西。
乾道三年十月丙申,虹見。
淳熙元年十月戊寅,曲虹見日東。二年十月庚辰,虹見。五年十月丁巳,曲虹見日東。
慶元元年正月丙辰,白虹貫日。
嘉泰三年七月壬午,亦如之。四年十一月,虹見。
嘉定十一年二月丙辰,白虹貫日。
嘉熙三年十月乙丑,虹見。四年二月辛醜,白虹貫日。
淳祐十年十二月丁巳,虹見。
寶祐五年十月,虹見。
太祖從周世宗征淮南,戰于江亭,有龍自水中向太祖奮躍。
乾德五年夏,京師雨,有黑龍見尾於雲際,自西北趨東南。占主大水。明年,州府二十四水壞田廬。
開寶六年四月,單父縣民王美家龍起井中,暴雨飄廬舍,失族屬,及壞舊鎮廨舍三百五十余區,大木皆折。七年六月,棣州有火自空墮於城北門樓,有物抱東柱,龍形金色,足三尺許,其氣甚腥。旦視之,壁上有煙痕,爪跡三十六。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青蛇出無為軍廨,長數尺。
宣和元年夏,雨,晝夜凡數日。及霽,開封縣前茶肆中有異物如犬大,蹲踞臥榻下。細視之,身僅六七尺,色蒼黑,其首類驢,兩頰作魚頷而色正綠,頂有角,生極長,於其際始分兩歧,聲如牛鳴,與世所繪龍無異。茶肆近軍器作坊,兵卒來觀,共殺食之。已而京城大水,訛言龍復仇雲。
紹興初,朱勝非出守江州,過梁山,龍入其舟,才長數寸,赤背綠腹,白尾黑爪甲,目有光,近龍孽也。行都柴垛橋旌忠廟三蛇出沒庭廡,大者盈尺,方鱗金色,首脊有金錢,遇霽,或變化數百於蕉卉間。廟徙而蛇孽亦絕。十一年四月,衡山縣淨居岩有蛇長二丈,身圍數尺,黑色而方文,震死,山水大至。先是,山氣遇夜輒昏昧,蛇斃始明。二十五年六月,湖口縣赤龍橫水中如山,寒風怒濤,覆舟數十艘,士卒溺者數十人。三十年春,宜黃縣大蛇見於丞治,長二丈。捕之縱數裏外,俄複至者數四。
乾道五年七月乙亥,武甯縣龍鬥於複塘村,大雷雨,二龍奔逃,珠墜,大如車輪,牧童得之。自是連歲有水災。
太平興國三年,靈州獻官馬駒,足有二距。
雍熙二年,虔州吏李祚家馬生駒,足有距。四年,鄜州直羅縣民高英家馬生前兩足如牛。端拱二年,夏州民程真家馬生二駒。
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大名監馬生駒,赤色,肉尾無。
宣和五年,馬生兩角,長三寸,四足皆生距。時北方正用兵。
紹興八年,廣西海需有海獸如馬,蹄鬣皆丹,夜入民舍。聚眾殺之,明日海溢,環村百餘家皆溺死,近馬禍也。五年,廣西市馬,全綱疫死。
淳熙六年十二月,宕昌西馬、金州馬皆大疫。十二年,黎、雅州獻馬,有角長二寸。京房《易傳》曰:「臣易上,政不順,厥妖馬生角,茲謂賢士不足。」
紹熙元年二月丙申,右丞相留正乘馬早朝,入禁扉,馬斃,近馬禍也。
嘉定五年正月,史彌遠入賀于東宮,馬驚墮地,衣幘皆敗,其額微損,事與上同。
建隆元年,雄州歸義軍民劉進妻產三男。二年,孟州民孟福、定州民孟公禮等妻各產三男。三年,齊州、晉州大旱,民家多生魃。龍岡縣民林嗣妻、京師龍捷軍卒宜超妻產三男。
乾德三年,江陵府民劉暉妻產三男。四年,安州驍健軍卒趙遠妻產三男。五年,光州民高與、德州民趙嗣、乾甯軍卒王進妻產三男。
開寶元年,沂州民王政、澶州民謝興妻產三男。二年,閬州民孫延廣、開州民董遠妻產三男。七年,青城縣王宥妻產三男。河南府民劉元妻產三男。
太平興國二年,邢州招收軍卒李遇、汝州歸化軍卒魚霸、常州民謝祚妻產三男。晉原縣民楊萬妻產三男。七年,澶州龍衛軍卒靳興、普州民鄭彥福妻產三男。汾州民鄭訓妻產三女。雁門縣民劉習妻產四男。滑州歸化軍卒安旺妻產二男一女。八年,揚州順化軍卒俞釗、溫州民李遇、榮州民李祚妻產三男。九年,揚子縣民妻生男,毛被體半寸餘,面長、頂高、烏肩、眉毛粗密,近發際有毛兩道軟長眉,紫唇、紅耳、厚鼻、大類西域僧。至三歲,畫圖以獻。
雍熙二年,奉新縣民何靖妻產三男。三年,魯山縣民張美、相州林慮縣民張欽妻產三男。四年,晉原縣民周承暉、固始縣民楊升妻產三男。
端拱元年,祁州民馮遇妻產三男。二年,齊州民徐美、並州民侯遠、常州卒徐流妻產三男。
淳化元年正月,河陽縣民王斌、新息縣民李珪妻產三男。八月,汾州悉達院僧智嚴頭生角三寸。二年,晉陵縣民黃釗、南充縣民彭公霸、龍陽縣民周信、王屋縣民李清、臨清縣民國忠、鄰水縣吏謝元升、奉化縣卒朱旺妻產三男。瀛州民胡立、邢州民高德妻產三男。四年,邯鄲縣民鄭安、河間縣民王希輦、安州民宋和妻產三男。五年,雍丘縣營卒盛泰妻產三男。
至道元年,保州敵軍校李深、宋城縣民王洽、臨淮縣民賀用、永清縣民董美、鄄城縣民馬方妻產三男。二年,安豐縣民王構、伊陽縣民張壽、成都縣民彭操妻產三男。三年,汾州民趙演、沂州民李嗣、南劍州民劉相、饒安縣民睦鸞、衛州宣武軍卒李筠妻產三男。
咸平元年,台州永安縣王旺、澶州靜戎軍卒鄭穗妻產三男。莘縣民懷梁、獲嘉縣民王貴、永康縣民羅彥瑫、溫縣民楊榮、毗陵縣民魏吉妻產三男。三年,睢縣民朱進、鄆州武威軍卒徐繞、深州民彭遠妻產三男。四年,望都縣民郭瑩、邕州澄海軍卒梁濟妻產三男。五年,夏津縣民趙替妻產三男。六年,石城縣民劉詵、堂邑縣民戴玉妻產三男。平鄉縣民郭讓妻產四男。
景德元年,南昌縣民李聰妻產三男。二年,奉新縣民魏勇妻產三男。四年,八作司匠趙榮、南頓縣民任登老、棗強縣民張緒妻各產三男。
大中祥符元年,高郵軍民王言妻產四男。二年,崞縣民張留、清平軍民楊泉妻產三男。三年,獲嘉縣民馮可妻產三男。宋城縣民李悔妻產二男一女。四年,河池縣民馮守欽妻產三男。五年,大名府宣勇軍卒徐璘、贊皇縣民李釗妻產三男。七年,銅鞮縣民李謙、宋城縣民白德、霍丘縣民朱璘、平涼縣民焦思順妻產三男。八年,河南府民宋再興、真陽縣民周元、曆亭縣民田用侯言、霍丘縣民王忠杜戩、濛陽縣民衛志聰、定州驍武軍卒張吉、雍丘縣懷勇軍卒黃進妻產三男。永嘉縣民張保妻產四男。九年,曹州雄勇軍卒聶德、瀛州民劉元、澧州民張貴、廣州民劉吉妻產三男。
天禧元年,連江縣民陳霸妻產三男。三年,錢塘縣民謝文信、遂安縣民李承遇妻產三男。四年,孝感縣民杜明、平恩縣民劉順妻產三男。七月,耒陽縣民張中妻產三男,其額有白志方寸餘,上生白髮。
自天聖迄治平,婦人生四男者二,生三男者四十四,生二男一女者一。熙甯元年距元豐七年,郡邑民家生三男者八十四,而四男者一,三男一女者一。元豐八年至元符二年,生三男者十八,而四男者二,三男一女者一。元符三年至靖康,生三男者十九,而四男者一。前志以為人民蕃息之驗。
宣和六年,都城有賣青果男子,孕而生子,蓐母不能收,易七人,始免而逃去。豐樂樓酒保朱氏子之妻,可四十余,楚州人,忽生髭,長僅六七寸,疏秀而美,宛然一男子,特詔度為女道士。
紹興三年,建康府桐林灣婦產子,肉角、有齒。是歲,人多產鱗毛。二十年八月,真符縣民家一產三男。
隆興元年,建康民流寓行都而婦產子,二首具羽毛之形。
乾道五年,衡、湘間人有化為虎者。余杭縣婦產子,青而毛,二肉角,又有二家婦產子亦如之,皆連體兩面相鄉。三家才相距一二裏。潮州城西婦孕過期產子,如指大、五體皆具者百餘,蠕蠕能動。
淳熙十年,番昜南鄉婦產子,肘各有二臂,及長,鬥則六臂並運。十三年,行都有人死十有四日複生。十一月辛未,鄧家巷婦產肉塊三,其一直目而橫口。十四年六月,臨安府浦頭婦產子,生而能言,四日。暴長四尺。
紹熙元年三月癸酉,行都市人夜以殺相驚,奔迸者良久乃定。是歲,昆山縣工採石而山壓。三年六月,它工採石鄰山,聞其聲呼,相應答如平生。其家鑿石出之,見其妻,喜曰:「久閉乍風,肌膚如裂。」俄頃,聲微噤不語,化為石人,貌如生。
慶元元年,樂平縣民婦產子有尾。永州民產子首有角,腋有肉翅。二年七月,進賢縣婦產子亦如之,而面有三目。
嘉定四年四月,鎮江府後軍妻生子,一身二首而四臂。
淳化五年六月,京師疫,遣太醫和藥救之。
至道二年,江南頻年多疾疫。
大觀三年,江東疫。
建炎元年三月,金人圍汴京,城中疫死者幾半。
紹興元年六月,浙西大疫,平江府以北,流屍無算。秋冬,紹興府連年大疫,官募人能服粥藥之勞者,活及百人者度為僧。三年二月,永州疫。六年,四川疫。十六年夏,行都疫。二十六年夏,行都又疫,高宗出柴胡制藥,活者甚眾。
隆興二年冬,淮甸流民二三十萬避亂江南,結草舍遍山谷,暴露凍餒,疫死者半,僅有還者亦死。是歲,浙之饑民疫者尤眾。
乾道元年,行都及紹興府饑,民大疫,浙東、西亦如之。六年春,民以冬燠疫作。八年夏,行都民疫,及秋未息。江西饑民大疫,隆興府民疫,遭水患,多死。
淳熙四年,真州大疫。八年,行都大疫,禁旅多死。甯國府民疫死者尤眾。十四年春,都民、禁旅大疫,浙西郡國亦疫。十六年,潭州疫。
紹興二年春,涪州疫死數千人。三年,資、榮二州大疫。
慶元元年,行都疫。二年五月,行都疫。三年三月,行都及淮、浙郡縣疫。
嘉泰三年五月,行都疫。
嘉定元年夏,淮甸大疫,官募掩骼及二百人者度為僧。是歲,浙民亦疫。二年夏,都民疫死甚眾。淮民流江南者饑與暑並,多疫死。三年四月,都民多疫死。四年三月,亦如之。十五年,贛州疫。十六年,永、道二州疫。
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是日,四城遷徙,流民患疫而死者不可勝計,天甯寺死者尤多。二年閏三月,數月間,城中疫氣薰蒸,人之病死者不可以數計。
熙甯元年七月戊子夜,西南雲間有聲鳴,如風水相激,寢週四方。主民勞,兵革歲動。六年七月丙寅夜,西北雲間有聲如磨物,主百姓勞。七年七月庚子夜,西北天嗚,主驚憂之事。
紹興二十一年八月乙亥,天有聲如雷,水響于東南,四日乃止。
開禧元年六月壬寅,天鳴有聲。
天禧三年正月晦,沈丘縣民駱新田聞震,頃之,隕石入地七尺許。
淳熙十六年三月壬寅,隕石于楚州寶應縣,散如火,甚臭腥。
慶元二年六月辛未,黃岩縣大石自隕,雷雨甚至,山水瀵湧。
志第十六五行二上
○火上
炎上,火之性也。火失其性,則為災眚。舊說以恒燠、草妖、羽蟲之孽,羊禍、赤眚、赤祥之類皆屬之火,今從之。
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萬余區。二年三月,內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區,酒工死者三十余。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庫火。燔儀門及軍資庫一百九十區,兵器、錢帛並盡。開封府通許鎮民家火。燔廬舍三百四十余區。二月,安州牙吏施延業家火。燔民舍並顯義軍營六百余區。五月,京師相國寺火,燔舍數百區。海州火,燔數百家,死者十八人。
乾德四年二月,嶽州衙署、稟庫火,燔市肆、民舍殆盡,官吏逾城僅免。三月,陳州火,燔民舍數十區。潭州火,燔民舍五百余區;逾月,民周澤家火,又燔倉稟、民舍數百區,死者三十六人。是春,諸州言火者甚眾。八月,衡州火,燔公署、倉庫、民舍僅千余區。五年,京師建隆觀火。
開寶三年八月,辰州廨火,燔軍資庫。五年七月,忠州火,倉庫殆盡。七年九月,永城縣火,燔民舍一千八百余區。八年四月,洋州火,燔州廨、民舍千七百區。永城縣火,燔軍營、民舍千九百八十區,死者九人。
太平興國七年八月,益州西倉災。
雍熙元年五月丁醜,乾元、文明二殿災。初夕,陰雲雷震,火起月華門,翌日辰、巳方止。二年九月庚寅夜,楚王元佐宮火,燔舍數百區,王自是以疾廢於家。三年,光化軍民卻勳家火,延燔軍廨、舍、庫。
端拱元年二月,雲安軍威棹營火。二年三月,衡州火,燔州縣官舍、倉庫、軍營三百余區。又崇賢坊有鳥燔數十處,七日不滅。
淳化三年十月,蔡州懷慶軍營火,燔汝河橋民居、官舍三千余區,死者數人。十二月,建安軍城西火,燔民舍、官廨等殆盡。四年二月,永州保安津舍火,飛焰過江,燒州門及民屋三百餘家。
咸平二年四月,池州倉火,燔米八萬七千斛。
景德元年正月,平虜軍營火,焚民居廬舍甚眾。四年十一月,郢州火,燔倉庫並盡。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桂州甲仗庫災。二年四月,升州火,燔軍營、民舍殆盡。四年八月,徐州草場火。十月,鎮州城樓、戰棚火。七月,雄州甲仗庫火。八年二月甲寅,宗正寺火。四月壬申夜,榮王元儼宮火,自三鼓北風甚,癸酉亭午乃止,延燔左承天祥符門、內藏庫、朝元殿、乾元門、崇文院、祕閣、天書法物內香藏庫。九年五月甲子,左天廄坊草場火。
天禧二年二月戊寅,北宅蔡州團練使德雍院火,延燔數百區。三年春,京師多火。六月,永州軍營火,延民舍數百余區。五年四月丁巳,事材場火。
天聖三年二月丁卯,蘄州榷貨務火。五年四月壬辰,壽寧觀火。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應宮災。初,大中祥符元年,詔建宮以藏天書。七年,宮始成,凡二千六百一十楹。至是,火發夜中,大雷雨,至曉而盡。
明道元年八月壬戌,修文德殿成。是夜,禁中火,延燔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延慶、崇徽、天和、承明八殿。
景祐三年七月庚子,太平興國寺火起閣中,延燔開先殿及寺舍數百楹。是夕,大雨雹。十月巳酉,澶州橫龍水口西岸料物場火,焚薪芻一百九十余萬。
寶元二年六月丁醜,益州火,焚民廬舍二千余區。
康定元年六月乙未,南京鴻慶宮神禦殿火。
慶曆元年五月癸亥,慶州草場火,延燔州城樓櫓。三年十一月丙寅,上清宮火。四年三月丙戌夜,代州五臺山寺火。六月丁未,開寶寺靈感塔災。七月甲子,燕王宮火。六年七月辛醜,洪福禪院火。八年正月壬午,江寧府火。初,李景江南大建宮室、府寺,其制多仿帝室,至是一夕而焚,唯玉燭殿獨存。
皇祐五年正月丁巳,會靈觀火。
至和元年四月辛醜,祥元觀火。二年,並州太宗神禦殿火。
嘉祐三年正月,溫州火,燔屋萬四千間,死者五十人。
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睦親宮火,焚九百餘間。甲寅,廣親宮又火。
熙寧六年二月丙申,永昌陵上宮火,燔東城門。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焚屋千八百楹,案牘殆盡。十一月,洞真宮火。九年十月,魯王、濮王宮火。十年正月,仙韶院火。撤屋二百五十楹。三月丙子,開封府火。
元豐元年八月,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區,諸軍衣萬余襲,穀帛軍器百五十萬。四年六月,衡州火,燒官舍、民居七千二百楹。欽州大雷震,火焚城屋。五年二月,洞真宮火。八年二月辛巳,開寶寺火。時寓禮部貢院於寺,點校試卷官翟曼、陳之方、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
元祐元年三月,宗室宮院火。六年十二月,開封府火。
紹聖三年三月七日,內尚書省火,尋撲滅。上逾執政:禁中屢火,方醮禳,已罷春宴,仍不禦垂拱殿三日。四年七月甲子,禁中火。
元符元年四月,宗室宮院火。
建中靖國元年六月壬寅,集禧觀火,大雨中久而後滅。
崇寧二年六月,中太乙宮火。三年三月辛醜,大內火。
政和三年四月,蘇州火,延燒公私屋一百七十餘間。五月,封州火,延燒公私屋六百八十二間。五月辛醜,京師大盈倉火。是歲,成都府大慈寺、溫州絳州皆火。
重和元年九月,掖庭大火,自甲夜達曉,大雨如傾,火益熾,凡爇五千餘間,後苑廣聖宮及宮人所居幾盡,焚死者甚眾。
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尚書省火,延燒禮、祠、工、刑、吏部,拆尚書省牌擲火中禳之乃息。二年三月戊戌,天漢橋火,焚百餘家。頃之,都亭驛又火。己酉,保康門火。
紹興元年十月乙酉,臨安府、越州大火,民多露處。十二月辛未,越州火,焚吏部文書,乙酉,移蹕錢塘。二年正月丁巳,宣州火,燔民居幾半。五月庚辰,臨安府大火,亙六七裏,燔萬數千家。十二月甲午,行都大火。燔吏刑工部、禦史台、官府、民居、軍壘盡,乙未旦乃熄。三年九月庚申,行都闕門外火,多燔民居。四年正月戊寅,行都火,燔數千家。六年二月,行都屢火,燔千餘家。十二月,行都大火,燔萬餘家,人有死者。時高宗親征劉豫,都民之暴露者多凍死。七年正月辛未,平江府火。二月辛醜,鎮江府、楚、真、揚、太平州火。是歲,臨安府火。八年二月丁酉,太平府大火,宣撫司及官舍、民居、帑藏、文書皆盡,死者甚眾,錄事參軍呂應中、當塗縣丞李致虛死焉。九年二月己卯,行都火。七月壬寅,又火。十年十月,行都火,燔民居,延及省部。十一月丁巳,溫州大火,燔州學、酤征舶等務、永嘉縣治及民居千餘。十一年七月癸亥,婺州大火,燔州獄、倉場、寺觀暨民居幾半。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府治三十余區,民居三千餘家。十二年二月辛巳,鎮江府火,燔倉米數萬石,芻六萬束,民居尤眾。是月,太平、池州及蕪湖縣皆火。三月丙申,行都火。四月,行都又火。十四年正月甲子,行都火。十五年,大寧監火,燔官舍、帑藏、文書。九月丙子,行都火,經夕,漸近太室而滅。十七年八月,建康府火。十二月辛亥,靜江府火,燔民舍甚眾。二十年正月壬午,行都火,燔吏部文書皆盡。二十五年,汴京宮室悉焚。二十六年。潭州南嶽廟火。二十九年四月,鎮江府火,焚軍壘、民居。十二月丙子,夔州大火,燔官舍、民居、寺觀,人有死者。
乾道元年正月,泰州火,燔民舍幾盡。是年春,德安府應城縣廄驛火。二年冬,真州六合縣武鋒軍壘火。十二月,婺州火。自是火患不息,人火之也。三年五月,泉州火。五年十二月壬申,太室東北垣外民舍火。七年十一月丁亥,禁垣外閹人私舍火,延及民居。九年九月,台州火,經夕,至於翌日晝漏半,燔州獄、縣治、酒務及居民七千余家。
淳熙元年十二月丁巳,泉州火,燔城樓及五十餘家。二年六月戊午,潭州南嶽廟火。八月,嚴州火。十一月癸亥,麗正門內東廡災。是歲,瀘州火,坐上焚民居不實,守臣貶秩。三年九月,大內射殿災,延及東宮門。四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風通夕,燔千餘家。五年四月庚寅,興州沙市火,燔三百四十餘家,有死者。十一月,和州牧營火,燔一百六十區。七年二月,江陵府沙市大火,燔數千家,延及船艦,死者甚眾。八月,溫州試士,火作于貢闈。八年正月,揚州火。九月乙亥,行都火。九年九月,合州大火。燔民居幾盡,官舍僅有存者。十一年二月辛酉,興元府義勝軍壘舍火。十二年八月,溫州火,燔城樓及四百餘家。十月,鄂州大火,燔萬餘家。江風暴作,結廬堤上、泊舟岸下者,焚溺無遺。十四年五月,大內武庫災,戎器不害。六月庚寅,行都寶蓮山民居火,延燒七百餘家,救焚將校有死者。五月,成都府市火,燔萬餘家。十六年九月,南劍州大火,民居存者無幾。
紹熙元年八月壬寅,處州火,燔數百家。十二月戊申,建寧府浦城縣火。時查洞寇張海作亂,焚五百餘家。二年四月,行都傳法寺火,延及民居。言者以戚裏土木為孽,火數起之應。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譙樓、官舍、獄宇、錢帑庫務,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余區,延燒千五百家,自庚子至於壬寅乃熄。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勝軍器庫、城內外民居甚眾。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於翌日,闤闠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五百餘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於翌日,燔八百家。
慶元二年八月己酉,永州火,燔三百家。三年閏月甲申,金州都統司中軍壘舍火,焚千三百余區。閱六月乙酉,又火。燔二千余區。是冬,紹興府僧寺火,延燒數百家。六年八月戊戌,徽州火。燔州獄、官舍,延及八百餘家。
嘉定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至於四月辛巳,燔禦史台、司農寺、將作軍器監、進奏文思禦輦院、太史局、軍頭皇城司、法物庫、禦廚、班直諸軍壘,延燒五萬八千九十七家。城內外亙十余裏,死者五十有九人,踐死者不可計。城中廬舍九毀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火作於寶蓮山禦史台胥楊浩家,諫議大夫程松請戮浩以謝都民。疏再上,始黥配萬安軍,猶免決。自是民訛言相驚,亡賴因縱火為奸利。二年六月己卯,臨安府火。三年正月丁酉,襄陽府火作而風暴,選鋒軍校于友直死于救焚,止延燒六十餘家。帥、漕臣上其功,贈二秩,官其子二。十一月甲午,福州火。燔四百餘家。四年三月丁卯,行都大火,燔尚書中書省、樞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糧料院、親兵營、修內司,延及學士院、內酒庫、內宮門廡,夜召禁旅救撲。太室撤廟廡,遷神主並冊、寶于壽慈宮。翼日戊辰旦,火及和寧門鴟吻,禁卒張隆飛梯斧之,門以不焚。火作時,分數道,燔二千七十餘家。又翌日己巳,神主還太室。時省部皆寓治驛、寺。四月丙申,臨安府梵天寺火。六月,盱眙軍天長縣禁軍營火,鎧械為盡。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五百餘家。
開禧二年二月癸醜,壽慈宮災。四月壬子,行都火,燔數百家。
嘉定二年八月己巳,信州火,燔二百家。九月丁酉,吉州火,燔五百餘家。是歲,瀘州火,燔千餘家。十一月丁亥,建寧府政和縣火,燔百餘家。四年閏二月己卯,紹興府嵊縣浦橋火,燔百餘家。三月,滁州火,燔民居甚多。十月,撫州火。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門、僧寺,延燒千余家,死者數人。五年五月己未,和州火。燔二千家。八年八月辛醜,湖州火,燔寺觀,延燒三百家。九年七月甲戌,南劍州沙縣火,燔縣門、官舍及千一百餘家,民有死者。十一年二月,行都火。燔數百家。九月己巳,禁垣外萬松嶺民舍火,燔四百八十餘家。十三年二月庚寅,安豐軍故步鎮火,燔千余家,死者五十余人。八月庚午,慶元府火,燔官舍、第宅、寺觀、民居甚眾。十一月壬子,行都火,燔城內外數萬家、禁壘百二十區。十七年四月丁卯,西和州焚軍壘及民居二千餘家,人火之也。守臣尚震午誤以為金人至而遁。六月丁亥,嶽州火,燔岳陽樓、州獄、帑庫,延及八十家。己醜又火,燔百餘家。
紹定元年三月,行都火,燔六百餘家。
嘉熙元年六月,臨安府火,燔三萬家。
淳祐元年,徽州火。十二年十一月丙申,行都火,至丁酉夜始熄。
景定四年,紹興火。五年,臨安府大火。
德祐元年,玉牒所災。
乾德二年冬,無雪。五年冬,無雪。
開寶元年冬,京師無雪。二年冬,無雪。
淳化二年冬,京師無冰。
至道元年冬,無雪。二年冬,無雪。
大中祥符二年,京師冬溫,無冰。
天聖五年,夏秋大暑,毒氣中人。
嘉祐六年冬,京師無冰。
治平四年冬,無雪。
元豐八年冬,無雪。
元祐元年冬,無雪。四年冬,京師無雪。五年冬,無冰雪。
紹興五年五月,大燠四十餘日,草木焦槁,山石灼人,曷死者甚眾。三十一年冬,無雪。
乾道三年,冬溫,少雪無冰。五年,冬溫,無雪。六年,冬溫,無雪冰。
紹熙三年冬,潼川路不雨,氣燠如仲夏,日月皆赤,榮州尤甚。
慶元元年冬,無雪。二年冬,無雪。四年冬,無雪。越歲,春燠而雷。六年,冬燠無雪,桃李華,蟲不蟄。
開禧三年冬,少雪。
嘉定元年,春燠如夏。六年冬,燠而雷,無冰,蟲不蟄。八年夏五月,大燠,草木枯槁,百泉皆竭,行都斛水百錢,江、淮杯水數十錢,曷死者甚眾。九年冬,無雪。十三年冬,無冰雪。越歲,春暴燠,土燥泉竭。
建隆二年九月,亳州獻芝一株。
乾德四年閏八月,黃岡縣民段贊屋柱生紫芝一本二莖,知州鄭守忠以獻。十二月,登州獻芝五莖。
開寶四年,成都府民羅達家生芝。六年正月,知梓州趙延通獻芝一本。河中府大明觀殿芝草生,節度使陳思讓以聞。七年七月,陳州節度黨進獻控鶴營卒孫洪家芝二本。八月,又獻芝一本,四十九莖。九月,麻城縣廨芝生柱上,刺史王明以獻。十月,梓州獻芝草。
太平興國二年八月,青城縣民家竹一本,上分雙莖。三年六月,項城縣令王元正獻芝草。七月,廣州獻芝草。八月,功臣堂柱生芝二本,知州範旻畫圖以獻。四年八月,廣州獻芝草。九月,華山道士丁少微獻白芝、黝芝各一器。五年五月,眉山縣竹一莖十四節,上分二枝,長丈四尺。九月,真定府行宮殿梁生芝。如荷花,知府趙賢進以圖來上。十月,龍水縣華嚴寺舊截竹為筒引水。忽生枝葉,長二丈許,知州姜宣以聞。六年三月,廣州獻黃芝一本九莖。七月,新津縣趙豐村竹一莖十二節,上分兩岐,知州崔憲以聞。七年六月,知黃州裴仁鳳獻芝草。七月,知羅江縣陳覃于羅璝山獲芝四本以獻。湘陰縣萬壽寺松根,芝草二本生,轉運副使趙昌獻之。八月,再生四本,昌又獻。潭州民歐陽進、夏侯敏園中芝三本。宜興縣民長孫裕家生芝,紫莖黃蓋。十月,雄州實信院竹業叢芝草,僧致仁采之複生,悉以上獻。八年二月,知福州何允昭獻芝二本。五月,漢州獻芝。十月乙酉,蜀州獻瑞竹一本十六節,上分兩枝。知連州史昭文獻芝二莖。十一月,婺源縣民王化于王陵山石上得紫芝一本,叢生五莖。金州監軍廨生芝三本。九年十月,金州獻芝三本,永康軍獻芝九莖,同日至闕下。十一月,知梓州沈護獲芝三莖。
雍熙二年七月,靈州芝草生,知州侯贇刻木為其狀來獻。三年三月,殿前承旨張思能使楚、泗,獻所得芝草五本。四月,眉山縣獻《異竹圖》。八月,刑部尚書宋琪家牡丹三華。
端拱元年五月,知襄州郝正獻芝五本。八月,廣州鳳集合歡樹下,得芝三本。二年七月,彭山縣民家生異竹。舒州芝草生,知州趙孚以獻。十月,密州獻芝草。
淳化元年四月,永州監軍廨芝草生,知州克憲以聞。八月,黃州刺史魏丕獻芝草。二年二月,射洪縣安國寺竹二莖同本。六月,舒州竹連理,知州樂史以聞。十一月,陵州民趙崇家慈竹二莖,長六尺許,其上別有根柢,莖分十枝,長丈餘;又一本三莖並聳。三年十月,朗州異竹生。京師太平興國寺牡丹生華,占雲:「有喪。」是月,恭孝太子薨。四年正月,知興化軍馮亮獻芝草。十月,彭門芝草生。十二月,榮州獻《異竹圖》。五年正月,密州獻芝草四本,枝葉扶疏。二月,知溫州何士宗獻芝草五本;十月,又獻十本。
至道元年十一月,潭州監軍廨生竹一本,長二尺許,枝葉萬余,尤為殊異。二年六月,虔州龍泉縣合龍院一竿分兩枝。河南縣民張知遠家芝草生,判府呂蒙正表上之。閏七月,密州獻芝二本。三年二月,廣東轉運使康戩獻紫芝。
咸平元年十二月,宣化縣保聖山瑞竹生一本二枝。二年閏二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諸州箭竹生米如稻。時民饑,采之充食。九月,劍州驛廳梁上生芝草,一枝三朵,其色黃白,知州李仁衡圖以獻。四年正月,灘州獻芝草一本,如佛狀。十二月,知淮陽軍王礪獻芝草三本。六年五月,導江縣民潘矩田生芝,三層,黃紫色,高五寸許。九月,相州牧龍坊生芝一莖,色紫黃,長尺餘,分七枝,枝如手五指狀。其最上枝類鳳者,知州張鑒以獻。
景德三年八月,蔡州獻芝草。四年十月,知廣安軍王奇上《芝草圖》。十二月,蓬州上《瑞竹圖》。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溫州獻《瑞竹圖》。五月辛未,以東封,遣經度制置使王欽若祭文宣王廟,于孔林得芝五株,色黃紫如雲色,及人戴冠冕之狀。詔內侍楊懷玉祭謝。複得芝四本,輕黃,如雲氣之狀。癸未,內侍江德明于白龍潭石上得紫黃芝一本以獻。六月,瑕丘縣民宋固於堯祠前得黃紫芝九本,連理者四;又縣民蔡珍得芝一本,王欽若以獻。欽若又于岱嶽及堯祠前,再得芝二十二本。連理者二,及有貫草石者。七月,欽若親獲芝十一本,又州長及民所得二十六本,有重台連理及外白內紫之狀,且言:「泰山至日生芝草,軍民競采,請給緡帛。」從之。兗州獄空,司理參軍郭保讓掃除其間,得芝四本。八月,須城縣民家芝草生。乾封縣民家屋柱生芝。滋長連袤,色鮮潔如繪畫。欽若獻芝草八千一百三十九本,有貫草木、附石、連理及飾為寶山者。黃州獻異竹一本雙莖。九月,趙安仁來獻五色金玉丹紫芝八千七百十一本。鞏縣柴務牡丹華。十月,泰山芝草再生者甚眾。辛醜,車駕次鄆州,知州馬元方獻芝草五本。甲辰,欽若等又獻泰山芝草三萬八千五十本,有並五連、三連理者,五色重暈如寶蓋,下相連帶,凡草木五穀如寶山、靈禽、瑞獸之象者六百四十二。詔令封禪日列天書輦前,又送諸路名山勝景及賜宰相。是月,複州獻芝草,類神仙佛像。河中府酒廚梁上生芝,一本十二葉,其色如玉。安陽縣段贊家紫芝連理,長尺餘,又民李釗屋柱生芝三本。霍丘縣河亭及聖惠坊並有紫芝生。十二月,福州懷安縣龍眼樹上紫芝連理。溫州獻《靈芝圖》。二年正月,福州荔枝樹生連理芝二本。二月,饒州獻芝草四本。七月,遂州皇澤寺芝草生,凡五十本。九月,榮州廨庭中生芝二本。十月,果州青居山獻金暈連理芝草。十一月,華山張超谷石上生紫芝二本。嵩嶽生芝草五十本。石首縣文宣王廟殿柱芝草生。又龍蓋山萬福裏民宗永昌園藤上芝草生,一本雙莖。十二月,漢州芝草生。黔州芝草一莖十二枝,若山峰狀。三年正月,井研縣三惠寺生芝草十本。二月,昌州廨廳柱芝生四本。閏二月,饒州芝草生。三月,西充縣青蓮塔院、太平觀並生芝草。四月,京師竹有華,占雲:「歲不豐。」六月,綿、邵、鄂州並芝草生。七月,虢州聖女觀生芝草三本。八月,潁縣民得田芝十二本。蜀州生芝草,一莖九葉。江陵縣民張仲家竹自根上分幹,其一干又分三莖,九月,江陵府永泰寺竹出地七節,分為兩莖,長丈余,知府陳堯咨以聞。華州敷水民侯元則入華陽川石罅,得芝一本,知州顧端以獻。十月,內侍任文慶詣茅山,設醮洞中,獲芝草二十八本, 有如人手者。十一月,安鄉縣謝山獲芝二十二本,其七狀如珊瑚而色紫。十二月,神泉縣獲芝四本。四年正月,知華州崔端獻芝草,狀如仙人掌。須城縣民李道安于黃仙公洞臺上得芝草一本以獻。二月,崔端又獻芝草十本。知益州任中正獻芝草二十二本。知遂州毋賓古獻芝草。四月,古田縣僧舍竹一本,上分三莖。端昌縣民李讓家筀竹一本,去地五尺許,分為二莖,知州范應辰以聞。六月,夔州芝草生稟舍中。七月,知亳州徐泌、知江州王文震並獻芝草。知郴州袁延慶獻芝草十本。八月,邕州雲封寺柏樹生芝五本,知州劉知詰以獻。西充縣廣川王廟生芝十本,其三連理。八月,知信州李放獻《瑞竹圖》三本。十一月,河中府獻芝草。真源縣民王順慈、司徒捷家生芝各一本。嶽州、道州並獻芝草。南嶽奉冊使薛映、副使錢惟演過荊門軍神林石上,獲芝草以獻。十二月,鉛山縣仁壽僧舍生芝草一本,雙枝,長尺八寸。五年六月,潯州六祖院法堂紫芝雙秀,知州高志甯以聞。八月,亳州獻芝草。十月,澤州廳事梁上,生白莖紫蓋芝二十四本。閏十月,常州芝草生。又蕭山縣芝生李樹上十一本。十一月,廣州獻芝草二百三十七本。晉原縣僧舍芝草一本。十二月,隨州芝草生。亳州獻鹿邑縣民所獲芝草四本。候官縣山上生芝草五十四本。閩縣望泉寺生芝草十本。甯德縣支提山石上生芝草十五本。六年二月,江州廬山崇聖院生芝九本,知州王文震以獻。四月,饒州承天院東山生芝四本,連葉。六月,壽丘縣獲紫莖金芝一本。景陵縣管陽山林中獲芝三十本。七月,內侍石延福登兗州壽丘,獲芝一本,貫草而生,又旁得三十本。亳州團練使高漢英獻芝八本。鼎州城門柱下生芝一本。八月,繼照堂生芝一本,紫莖黃蓋。奉祀經度制置使丁謂至真源縣,太清宮道士、瀨陽鄉民繼獲芝八十本以獻。乙丑,又獲二百五十本,有一本三莖,一莖如雲氣佛像者。九月,又得宋城縣民所獲芝五十本獻之。十月,丁謂來朝,獻芝草三萬七千一百八本,飾以仙人、寶禽、異獸之狀;十一月,又獻九萬五千一百本。明年,車駕至真源,民有詣行闕獻者,又一萬八千本。是冬,兗州景靈宮芝草生。慶成軍大寧廟聖制碑閣生金芝二本。昭州龍岳山資壽寺芝草生。潯州廳廨柱芝生一本,上分為二,其上又生二本,凡三重。無錫縣民曹詵家食案生芝,赤黃有光,長尺許。又知南安軍章得一獻芝草。七年正月,明州獻茹侯山石上芝草一本四莖。二月,知信州歐陽陟獻芝草七本,忠州獻芝五本。四月,福州獻芝草二本。五月,郪縣西上石崖生紫芝十五本。七月,華州民入華山,得白 石上芝草,雙莖連蓋。八月,均州、獻州獻芝千二百二十七本。十月,慶成軍大寧廟石雙莖芝生,其上合幹,明、英二州芝草生。十一月,蜀州芝草二本生竹根。八年二月,青州武成王廟柱生芝一本,知州張知白以圖獻。三月,榮州應靈縣彌陀佛舍生紫芝三本,其一雙幹,上如蓋。四月,昌州有芝生石上,一本四莖,其色黃白。四月,彰明縣民家竹一根,上分二本、十三節。又開元寺桃竹一莖,上分十八節,皆相對。五月,道州舜祠旁生芝二十一本。六月,盩啡縣民家芝草三莖,共成一葉,又石芝一本。十月,晉原縣民柏扆家生芝三根,合為一本。九年七月,知信州董溫獻芝十二本。八月,知廬州餘獻卿獻芝二本。九月,涪城縣石壁生芝一本。十一月,武岡縣民何文化園竹生兩株同本,上分四莖。十二月,晉原縣民李彥滔家竹一本,雙莖對節,知州王世昌圖以獻。
天禧元年三月,新津縣平蓋下玉皇案下芝草生。鄂州天慶觀聖祖殿芝草生。四月,邵陽等縣竹生穗如米,民饑,食之。又浮梁縣竹生穗如米。七月,漢陽軍太平興國寺異竹一本,生二莖,節皆相對。十二月庚午。內出芝草如真武像。二年正月庚子,內出真遊、崇徽二殿《梁上芝草圖》示宰相。五月,兗州景靈宮昭慶殿生金芝二本。三年六月,漢陽軍芝草生一百五十餘本。七月,嵩山崇福宮獲芝草一百本,有重台連理、貫草者,知河南府馮拯以獻。四年四月,梁山軍民王崇扆竹園生金暈紫芝五本。十一月,上饒縣民王壽園中生芝草三本,皆金暈,其二連理。
乾興元年六月,蘇、秀二州湖田生聖米,居民取以食。興州竹有實,如大麥,民取以食。占曰:「大饑。」八月,洋州民李永負土成母墳,芝生墳上。
天聖元年五月,興州竹有實如大麥,民取以食之。占曰:「竹有實,大饑。」八月甲寅,有芝生於天安殿柱,召輔臣觀之。九月戊午,城西下木場芝草生。三年七月,梓州城門生芝二本。四年正月。梓州民家生芝四本。九月,榮州芝生。
明道元年七月,榮州、連州並芝生。
景祐二年九月,嘉州芝草生。四年五月丙寅,有芝生於化成殿楹。
慶曆元年二月丙午,京師雨藥。二年八月,梓州芝草生。五年八月,洪州章江禪院堂柱芝草生,高一尺三寸,葉二十一層,色白黃,有紫暈,旁生小芝,葉九層,上有氣如煙。
皇祐元年七月,福州生芝一十二本。十月,湖州芝草生。三年六月丁亥,無為軍獻芝草凡三百五十本。上曰:「朕以豐年為上瑞,賢臣為寶,至於草木、魚蟲之異,焉足尚哉!」
五年閏七月,榮州芝草生。
嘉祐三年十一月,河南府芝草生。六年正月,清川縣漢光武祠生芝草,一本三岐。八月,施州歌羅砦生芝四本。十月,汝州新砦巡檢廨舍生芝五本。
熙甯元年,益陽縣雷震山裂,出米可數十萬斛,齎至京師,信米也,但色黑如炭。八年七月,鼎州產芝三本,其一類珊瑚,枝葉摎結,鹽官縣自三月地產物如珠,可食;水產菜如菌,可為菹,饑民賴之。九年五月,流江縣產芝二十一本。
元豐二年四月,眉州生瑞竹。六月,忠州雨豆。七月甲午,南賓縣雨豆。十一月,全州芝生十二本。三年六月,安州芝生二十九本,其一連理。臨江軍芝生四十三本。四年十月,郪縣天慶觀生瑞竹一本,自第九節分莖雙起。五年七月,永康縣生紫芝九本。十一月,閬中縣生紫芝六、金芝七。永康縣生紫芝九。六年八月,吉州芝生三十三本。十二月,滕縣官舍生異草,經月不腐。七年四月,景靈宮芝生六本於天元殿門。五月,開化縣芝生九本,黃白紫色。八月,永安陵下宮芝生一本。十月,青州芝生二十一本。
元祐元年七月,武安軍言:「前秘書省正字鄭忠臣母墳前生芝草一本,紫莖黃蓋。」三年六月,臨江縣塗井鎮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四年九月,江津縣石上生芝草二本六莖。五年二月,晉原縣生芝草四十二本。七年十一月,滁州生芝二百餘本。
紹聖三年九月,淄川縣生芝草,有穀十科穿芝草生二枝。十月,河南府大內地生芝草。
元符二年正月,處州民田生瑞竹。二月,瀘州生芝草一本,同根駢幹,至蓋複合為一。又衡州郡廳生紫芝一根十六葉。
崇甯元年八月,磐石縣芝草連理。三年十月,複州、澤州芝草生。四年正月,戎州、宿州芝草生。七月,瀘州芝草、瑞竹生。五年冬,澶州、安州芝草生。
大觀元年三月,宣、鄆、湖、潤州皆芝草生。廬州雨大豆。九月,崇天臺及兗州孔林芝草生。二年,陳、兗、筠州、廣德軍芝草生。三年秋,西京、湖、海、普、渠州、南安軍芝草生。
政和元年正月,萊州芝草生。十一月,虔州聖祖殿芝草生。二年二月戊子,河南府新安縣蟾蜍背生芝草。自是而後,祥瑞日聞。玉芝產禁中殆無虛歲,凡殿宇、園苑及妃嬪位皆有之。外則中書尚書二省、太學、醫學亦產紫芝。四年八月,建州境內竹生米數千萬石。五年十一月癸酉,越州承天寺瑞竹一竿七枝,幹相似,其葉圓細,生花結實。詔送秘書省,仍拜表賀。五年五月,禁中芭蕉連理。八月甲子,蘄州進芝草一萬一千六百枝,內一枝紫色,九幹。十二月己未,汝州進六萬本,其間連理、雙枝者一千八百八十,有司不勝其紀。初猶表賀,後以為常,不皆賀也。時朱勝非為京東提舉學事,行部至密州界,見縣令部數百夫入山采芝。彌漫山谷,皆芝菌也。或附木石,或出平地,有一本數十葉,層疊高大,眾色鹹備。郡守李文仲采及三十萬本,每萬本作一綱入貢。文仲尋進職,授本道轉運使。
建炎二年九月癸卯,權知密州杜彥獻芝草,五葉,如人指掌,色赤而澤。宰臣黃潛善奏:「色符火德,形像股肱之瑞。」高宗不啟視,卻之。
紹興元年七月乙未,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以枯秸生穗奏瑞。高宗曰:「朕在潛邸,梁間生芝草,官僚皆欲上聞,朕手碎之,不欲寶此奇怪。」乃卻之。十六年正月辛未,瀘州天雨豆,近草妖也。十六年,梅州孔子廟生芝。二十一年,紹興府學禦書下生芝。番陽縣石門民家籬竹生重萼牡丹,又民家灶鼎生金色蓮華。房州治所彩山下生萱。萬州、虔州放生池生蓮,皆同蒂異萼。二十三年六月,汀州生蓮,同蒂異萼者十有二。二十五年五月,太室楹生芝九莖,秦檜帥百官觀之,稱賀。勾龍廉、沈中立以獻頌遷擢,周麟之請繪之鹵簿行旗。檜孫禮部侍郎塤請以黎州甘露降草木、道州連理木、鎮江府瑞瓜、南安軍瑞蓮、嚴、信州瑞芝悉圖之旗。是冬,檜薨,高宗曰:「比年四方奏瑞,文飾取悅,若信州林機奏秦檜父祠堂生芝,佞諛尤甚。」明年四月甲午,詔郡國無獻瑞。
乾道元年七月,池州竹生穗,實如米,饑民采之以食,守臣魯詧為《野穀生竹圖》以獻。禦史劾詧不以民食草木為病,坐佞免官。
慶元五年八月,太室西北夾室楹生白芝,四葉,前史以白芝為喪祥。明年八月,國連有大喪。
嘉泰二年十一月,秘書省右文殿楹生芝二莖。
志第十七五行二下
○火下
乾德二年十月,眉州獻《禾生九穗圖》。四年四月,府州、尉氏縣、雲陽縣並有麥兩歧。五月,魚台縣麥秀三歧。六月,南充縣民何約田禾一莖十三穗,一莖十一穗;七月,又生一莖九穗。
開寶二年五月,梓、蜀二州;六年四月,東明縣;八年五月,鄭州、梓州、合州巴川縣並獻瑞麥。
太平興國元年九月,隰州獻合穗禾,長尺餘。十月,渝州獻九穗禾。三年四月,夏縣,五月舒州,六月閬州,麥並秀兩歧。四年七月,洺州獻嘉禾。邛、資二州禾並九穗。八月,涇州民田並有嘉禾。九月,知溫州何士宗獻《嘉禾九穗圖》。五年七月,蓬萊縣民王明田穀隔壟合穗,相去一尺許。八月,知慈州張愈獻合穗禾。九月,流溪縣,六年五月汝陰縣,九年五月施州,麥並秀兩歧。
端拱元年五月,陳州;淳化元年四月魏城縣;七月閬州;二年四月,蔡州;五月,陳州、陵州仁壽縣;四年五月,達州;五年四月,永城縣,並獻瑞麥。
至道元年六月,嘉禾生眉山縣蕭德純田,一本二十四穗。七月,金水縣胥羅翊田禾生九穗。舒州監軍吳光謙廨粟畦兩本,歧分十穗。臨渙縣民侯正家二禾合成一穗。八月,綿竹縣禾生九穗。夏州團練使趙光嗣獻嘉禾一函。十月,濠州獻《瑞穀圖》。二年五月,泗州獻瑞麥。三年二月,洋州嘉禾合穗,知州施翊以聞。四月,唐州、遂州、磐石縣並獻瑞麥。五月,黃州、建昌軍麥秀二三穟。八月,雅州禾一莖十四穗。雄州嘉禾生。九月,知代州李允正獻嘉禾穗一匣。
咸平元年五月,曲水縣麥秀二三穗。七月,嘉禾生後苑,一莖二十四穗。百丈縣民李文寶禾生一莖十七穗。八月,蘇州廨後園、邠州民田並禾生合穗。平夷縣民王義田禾兩穗合為一。化城縣民張美田禾九穗。二年五月,華州麥秀二三穗。七月,資官縣吏董昭美禾一莖九穗者各一。棣、洺二州嘉禾合穗。彭城縣民張福先田粟一莖分四穗。八月,郪縣趙範粟一莖九穗。玄武縣民李知進田粟一莖,上分五苗,成二十一穗。榆次縣民周貴田禾三莖共穗。三年五月,酂縣、海陵縣並麥秀二三穗。七月,真定府禾三莖一穗。達州民李國清田禾一苗九穗。八月,辰州公田禾生一莖三穗者四。隰州嘉禾合穗,圖以獻。四年八月,舒州嘉禾生。九月,知河中府郭堯卿獻《嘉禾合穗圖》。五年八月,臨汾縣民吉遇、洪洞縣民范思安田並禾生隔二隴上合為一。六年七月,涉縣民連罕田隔四壟同穎。銅梁縣民楊彥魯禾一莖九穗。
景德元年正月,甯晉縣民耿待問田禾合穗者三本,知州王用和圖以獻。二年七月,獲鹿縣禾合穗。八月,滎陽縣及相州嘉禾異畝同潁。九月,並州貢《嘉禾圖》。三年八月,大名府、滄州並嘉禾生。真定府禾異畝同潁。九月,榮州禾一莖十八穗。四年六月,南雄州保昌民田禾一本九穗,以圖來獻。七月,神泉縣民張篆田禾一苗九穗。貝、兗二州嘉禾合穗。九月,衛、德二州、廣安軍並上《嘉禾圖。》大中祥符元年,曲水縣、南鄭縣並麥秀二三穗。七月,乾封縣奉高鄉民田禾異壟同潁,判州王欽若以聞。八月,鄆州獻嘉禾。淳化縣民賀行滿田禾隔四壟,相去四尺許,合為一穗。新平縣民尹遇田禾合穗者二本。真定府粟生二穗。九月,澧州嘉禾一莖十穗。虢州團練使綦興獻合穗禾。嘉州民潘德麟田禾二莖各九穗。麟州嘉禾生。二年六月,簡州民集若寧家禾九穗。七月,黔州嘉禾異畝合穗。八月,嘉州廨有一莖十四穗生庭中,岐山縣禾異畝同潁,知州施護以聞。三年四月,同州麥秀二三穗。七月,冀、淄、昭三州嘉禾多穗,異畝同潁。八月,寧化軍嘉禾合穗;寶鼎縣民張知友田禾隔四壟,相去二尺許合穗,判府陳堯叟以聞。樓煩縣民田禾異本同穎。劍州嘉禾生,一莖九穗。四年三月辛巳,帝至西京,福昌縣民朱懿文嘉禾一本七穗。昌元縣民舒元晃田禾一莖九穗,知州柴德方以聞。金水縣民田禾一莖三十六穗。四月,六安縣麥秀二三穗。五月,唐、汝、廬、宿、泗、濠州麥自生。八月,蜀州禾一莖九穗。長壽縣民常自天田禾合穗者二。蒲縣禾異畝同穎。九月,知虢州李昭獻合穗禾。五年四月,遂州麥秀兩穗或三穗。七月,華州禾一莖兩穗。真定府四縣嘉禾合穗。八月,京兆府嘉禾生。九月,巴州禾一莖二十四穗,一莖十七穗。六年三月,邕州麥秀兩穗或三穗。七月,益州嘉禾九穗至十穗。朝邑縣民田禾八莖同穎。己未,召近臣觀嘉谷于後苑,有七穗至四十八穗,繪以示百官。八月,龍門縣、永寧軍博野縣民田並嘉禾生合穗。瀛州嘉禾生,知州馮守信以聞。忻州秀容、定襄二縣民田禾合穗。保定軍公田、大通監並嘉禾生。九月,京兆府獻《長安縣嘉禾圖》,一枝雙穗。七年,通泉縣尉劉定辭官廨禾一本六穗。邯鄲縣民馬文田禾隔壟合穗者二本。滁州榷酒署內禾一莖二穗。晉原、平原二縣民田禾並一本十三穗。三月,郾城縣麥秀兩穗、三穗。八月,知亳州李迪獻禾一莖三穗至十穗。府谷縣民劉善田禾隔三壟合成一穗。嵐州牙吏燕青田禾一莖八穗,一莖五穗。遼州平城民田禾隔二壟合穗,有十三本或二十一本合為一者。九月,施州禾一莖九 穗至十二穗。真定、貝州並嘉禾合穗。八年,湖陽縣麥秀兩穗、三穗。四月,旭川縣民任慶和田禾一莖九穗。閏六月,眉山縣民楊文繼、邛州李義田禾並一莖九穗。七月,永靜軍禾隔壟合穗者二,監軍使仲甫以聞。八月,桂陽監民何文勝田粟一本二穗。九年四月,建初縣麥秀兩穗或三穗。八月,判大名府魏鹹信獻合穗禾。永靜軍阜城縣民田穀隔三壟合穗者二本。廣州嘉禾生。安化縣民吳景延田禾穗長尺五寸。九月,知鳳翔府趙湘、知邠州王守斌並獻《嘉禾圖》。
天禧元年七月,流江縣禾一莖九穗。二年九月,河北安撫副使張昭遠獻穀穗三,各長尺餘。資州禾一莖九穗。三年七月,饒陽縣民楊宣田禾二壟,相去二尺許,合為一穗。益州嘉禾一莖九穗。四年八月,內出《玉宸殿瑞穀圖》示近臣,每本有九穗、十穗者。九月,郪縣民岑貫田禾一莖九穗,知州蘇維甫以聞。五年四月,河南府民田嘉禾合穗,知府五欽若以聞。七月,導江縣民趙元賞、青城縣民王偉田禾並一莖九穗。
乾興元年五月,南劍州麥一本五穗。綿州麥秀兩歧。八月,洋州嘉禾合穗。十一月,高陵縣嘉禾合穗。
天聖二年八月乙酉,寧化軍嘉禾異畝同穎。四年九月,榮州禾一本九穗。五年,資州禾一本九穗。六年,忻州禾異本同穎。五月乙未,陳州瑞麥一莖二十穗。六月,陳州獻《瑞麥圖》。七年七月,河南府嘉禾合穗。八年八月壬午,召近臣觀瑞谷於元真殿。九年,膚施縣禾異畝同穎。
景祐元年七月,磁州嘉禾合穗。八月,大名府嘉禾合穗。九月,涇州、磁州、保德軍並嘉禾合穗。十月,孝感、應城二縣稻再熟。成德軍禾一本九穗。三年五月,榮州禾一莖九穗。四年七月己巳,臨清縣穀異畝同穎者六十本。
康定元年六月,蜀州、懷安軍並禾九穗。
慶曆二年,壽安縣嘉禾合穗。六年五月,昭化縣禾一莖兩歧。八月,趙州、懷州並嘉禾異畝同穎。九月,定襄縣嘉禾隔二壟合穗。長江縣禾一莖十穗。十二月,石照諸縣野穀穞生。七年九月,邠州、榮州、德州並嘉禾合穗。
皇祐元年,密州禾合穗者五本。永康軍禾一莖九穗。二年九月,延州、石州並嘉禾異畝合穗。永康軍嘉禾一莖九穗。十二月,密州禾十莖合一穗。石州四莖合一穗。三年五月,彭山縣上《瑞麥圖》,凡一莖五穗者數本。帝曰:「朕賞禁四方獻瑞,今得西川麥秀圖,可謂真瑞矣!其賜田夫束帛以勸之。」是月,滁州麥一莖五穗。四年八月,嘉州、蜀州並嘉禾一莖九穗。九月,南劍州有禾一本,雙莖二十穗。五年三月,資州嘉禾一莖九穗。閏六月,資州麥秀兩歧。七月,鄆州、祁州禾異畝同穎。九月,成德軍嘉禾異畝同穎。綿州禾一莖九穗。
至和元年十二月,蜀州嘉禾一莖九穗。二年五月,亳州麥秀兩歧。六月,應天府貢大麥一本七十穗,小麥一本二百穗。八月,邛州嘉禾一莖九穗。
嘉祐三年六月,綿州麥一穗兩歧。七月,泰山上《瑞麥圖》,凡五本五百一穗。四年六月,彰明縣有麥兩歧百餘本。五年三月,崇安縣嘉禾一本九十莖。七年,陵州禾一莖九穗。九月。平遙縣禾異畝合穗。
熙甯元年,永興軍禾一莖四穗。眉州禾一莖九穗。四年,乾寧軍禾二莖合穗。成德軍、晉州、汾州禾異壟同穗。六年,南溪縣禾一苗九穗。八年,懷安軍、瀘州、渠州各麥秀兩歧。安喜縣禾二本間五壟合穗。平山縣禾合穗者二。保塞縣禾七本間一壟或兩壟合穗。潞城縣禾合穗者二。九年,火山軍禾間五壟,束鹿、秀容二縣間四壟,渤海縣皆異壟同穎。流江縣禾一苗九穗。譙縣麥一本三穗。尉氏縣、湖陽縣、彭城縣麥一本兩穗。渠州大麥一穗兩歧,或三歧、四歧者。陽翟縣麥秀兩歧。天興、寶雞二縣皆麥秀兩歧,仍一本有三四穗或六穗者。石州、安州麥秀兩歧。十年,磁州禾合穗。眉州禾生九穗。亳州禾生二穗。
元豐元年,武康軍禾一莖十一穗。汝州禾合穗。甯江軍禾一莖十穗。邢州麥秀兩歧。夔州麥一本三穗。二年,簡州、安德軍麥秀兩歧。曹州生瑞禾。北京、安武軍、懷州、鎮戎軍禾合穗。鎮戎軍、懷州禾皆異畝同穎。袁州禾一莖八穗至十一穗,皆層出,長者尺余。府州禾異畝同穗。三年,眉州禾一本九穗。齊州禾一莖五穗。趙州禾二本合穗。安州麥一本三穗至五穗,凡十四莖。深州麥秀兩歧,或三四穗,凡四十畝。眉州麥秀兩歧。四年,徐州麥一本百七十二穗。代州禾合穗。襄邑縣禾一本九穗。五年,高邑縣禾一莖五穗。青州、安肅軍、憲州禾皆異畝同穎。六年,洪州七縣稻已獲再生,皆實。威勝軍武鄉縣禾二本間五壟合穗。曆城縣禾二本合穗。趙州禾間三壟合穗。唐州禾二穗者四。瀘州禾九穗。懷、青、濰三州禾皆異壟同穗。府州、陝州保平軍禾皆合穗。七年,蜀州禾生九穗。青州禾異畝同穎者十一。同州禾異畝同穎。合州麥秀兩歧。八年,亳州麥一莖二穗,一莖三穗,一莖四穗。鎮潼軍秫禾苗異壟同穗。岷州禾皆四穗。泰寧軍禾異本同穎者三。是歲秋、冬,保、澤、趙、鄂、隰、滄、濰、密、簡、饒、諸州、威勝軍禾合穗,或異畝同穎。
元祐元年,簡州禾合穗。石州禾異畝同穎。二年,忻、隰、磁、灘、懷州禾異畝同穎。趙、忻州禾合穗。三年,祁、保、彭州禾異畝同穎。瀛、磁、代、豐州、安國軍禾合穗。劍州、安國軍麥秀兩歧。夔州麥一本十二穗。四年,泰甯軍麥異畝同穎。流江縣禾一本二穗。榮德縣禾一本九穗。青、鄭、濟、趙州禾合穗及有一本三穗。峨嵋縣禾異畝同穎,又禾登一百五十三穗。五年,冀州、安武軍、大名府、成德軍禾合穗。永寧軍禾二本隔五壟合穗。平定軍禾異畝同穗。汀州禾生三十六穗。劍州禾一本八穗。普州麥一莖雙穗。夔州麥秀五歧。六年,汝陽縣、美原縣、兗州鄒縣麥一莖數穗。南劍州粟一本三十九穗。瀛、定、懷、汝、晉、昌州、平定、永康軍禾合穗。七年,均、兗、祁、滄、資、華、柳州禾合穗。鄂州禾一本一枝兩穗,三本三枝兩穗。仙源縣禾異壟合穗。耀州粟二莖隔兩壟合為一穗。梁山軍禾一莖九穗。固始縣麥有雙穗。定陶縣、丹陽縣麥秀兩歧。
紹聖元年,博野縣麥一本五穗。漢陽軍麥秀兩歧。樂壽縣麥一本兩穗或三穗。懷安軍禾一本九穗。二年,青、濰、果、冀、德、濱、嵐、濮、達州禾合穗。三年,安武軍禾合穗。嵐州禾兩根合穗者二。普、相、青、齊、嵐州、永康軍禾異畝同穎,合秀至九穗。泉州粟二本五穗、八穗。瑕丘縣、武陟縣、陝城、小溪四縣麥合穗。良原縣、沈丘縣、長子縣麥秀兩歧。四年,河中府麥秀三穗。虹縣、雲安縣麥秀兩歧。茂州一枝兩穗。汶山縣一枝三穗至六穗。西京、鄆、齊、隰州禾合穗。穎昌府禾一莖四穗至五穗。
元符元年,慶州禾異本同穎。青、晉、潞州、荊南府、永寧、鎮戎軍等一十一處禾合穗。邢州禾異壟合穗。南劍州、嘉州禾一莖九穗。內鄉縣麥一莖兩穗。符離、靈壁、臨渙、蘄、虹五縣麥秀兩穗。兩當縣麥秀三穗。安平縣生瑞麥。二年,漣水軍麥合穗。鄧、岷州、鎮戎軍禾合穗。十一月,岷州宕昌砦生瑞麥。
建中靖國元年,沛縣、晉州禾合穗。崇甯元年,淄州禾合穗。二年,晉寧軍、忻州禾合穗。五年,河南府、保德軍、慶、蘭、潭、冀、府州、岢嵐軍禾合穗。淮西路民田既割,複生實。
大觀元年,蜀州粟一莖九穗。二年,鞏州粟一莖六穗。鎮潼軍、隆德府、保德軍、慶、蘭州禾合穗。武信軍禾一莖九穗。簡州麥秀兩歧。三年,武信軍、瀘、遂、普州麥秀兩歧。四年,蔡州麥一莖兩歧至七八歧者九十畝。九月,尚書左僕射張商英表上《袁州瑞禾圖》及宋大雅獻《修者禾》十有三章,賜詔褒答。商英請並寫置中書省右僕射廳壁,許之,仍許三省、樞密院同觀。
政和元年,知河南府鄧洵武言:「秋禾大稔,自雙穗至十穗以上,嘉禾無雙。」榮州粟一莖九穗。蔡州麥一莖兩歧或三五歧至八九畝近約十畝,遠或連野。二年,知定州梁士野奏嘉禾合穗,一科相隔五壟,計六尺三寸,生為一穗,並中間壟內一科三莖,上生粟三穗。五年,鄧州、仙井監嘉禾合穗。是冬,台州進寧海縣早禾一稃二米者凡三石。時方修明堂,遂協成典禮,詔許拜表賀。自是史官多記奇祥異瑞,謂麥禾為常事不書。惟宣和末,郭藥師言嘉禾合穗,以新收復,特書之。
建隆三年七月,南唐李景獻鳳卵。
雍熙四年十月,知潤州程文慶獻鶴,頸毛如垂纓。
端拱元年八月,清遠縣廨舍有鳳集柏樹,高六尺,眾禽隨之東北去,知州李昌齡圖以獻。
至道元年九月,京師自旦至酉,群鳥百余萬,飛翔有聲,識者雲「突厥雀」。
景德元年五月庚寅午時,白州有三鳳自東來,入城中,眾禽圍繞至萬歲寺,棲百尺木上。身長九尺,高五尺,文五色,冠如金杯。申時北向而去。畫圖以聞。
大中祥符元年春,升州見黃雀群飛蔽日,有從空墜者,占主民有役事。是歲火。
寶元二年,長舉縣有白鵲,觜腳紅,不類常鵲。
治平四年五月,太子右贊善大夫陳世修獻白烏。
熙寧七年六月乙未,增城縣鳳凰見。
元豐三年八月戊寅,平棘縣獲白鵲。九月丙午,趙州獲白烏。六年七月壬申,丹州生白鵲。
政和三年九月,大饗明堂,有鶴回翔堂上,明日,又翔于上清宮。是時,所在言瑞鶴,宰臣等表賀不可勝紀。
宣和元年九月戊午,蔡京等表賀赤烏,又賀白鵲。政和後,禁苑多為村居野店,又聚珍禽、野獸、麀鹿、駕鵝、禽鳥數百實其中。至宣和間,每秋風夜靜,禽獸之音四徹,宛若深山大澤陂野之間,識者以為不祥。宣和末,南郊禮畢,禦郊宮端拱殿。天未明,百辟方稱賀,忽有鴞止鳴於殿屋,若與贊拜聲相應和,聞者駭之。時已報女真背盟,未逾月,內禪。明年有陷城之難。
建炎三年,高宗在揚州。二月辛亥早朝,有禽翠羽,飛鳴行殿三匝,一再止于宰臣汪伯彥朝冠。冠,尊服,飛鳥踐之不祥;翠羽,又青祥也。劉向以為「野鳥入宮,宮室將空」。一曰敗亡之應。是月,金人入揚州,有倉卒渡江之變。未幾,伯彥罷相,尋坐貶。四年正月丁巳,金人圍陝州,有鳶、鴉數萬飛噪城上,與戰聲相亂。金將婁宿曰:「城當陷,急攻之。」遂失守,近羽孽也。七年,梟鳴于劉豫後苑,又群鳥鳴於內庭,如曰「休也」。豫惡之,募人獲一梟者予錢五千。是歲,偽齊亡。十七年二月,有白烏六集于高禖壇上,府尹沈該以瑞奏。二十七年,饒州番陽縣有妖烏,鳧身雞尾,長喙方足赤目,止於民屋數日,彈矢不能中。
乾道六年,邵武軍泰寧縣有雀飛鳴,立死于瑞寧佛刹香爐。先是紹興初,是邑有雀立死於丹霞佛刹香爐,皆羽孽也,而浮圖氏因謂之雀化。
慶元三年春,池州銅陵縣鴛鴦雄化為雌。
紹興五年,江東、西羊大疫。十七年,汀州羊無角。
嘉定九年,信州玉山縣羊生駢首。
端拱元年十一月戊午夜,西北方有赤氣如日腳,高二丈。
咸平六年六月辛未,赤氣出婁,貫天廩,占曰:「倉稟有火災。」
景德三年三月丙辰,北方赤氣亙天。
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癸亥,青赤氣貫紫微。
慶曆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天雄軍、德、博州天降紅雪,盡,血雨。
熙寧二年十一月,每夕有赤氣見西北隅,如火,至人定乃滅。
元祐三年七月丁卯夜,東北方明如晝,俄成赤氣,內有白氣經天。
建中靖國元年正月朔夕,有赤氣起東北,彌亙西方,久之,中出白氣二,及赤氣將散,複有黑氣在其傍。
宣和元年四月丙子夜,四北赤氣數十道亙天,犯紫宮北斗。仰視,星皆若隔絳紗,拆裂有聲,間以白黑二氣,自西北俄入東北,延及東南,迨曉乃止。
靖康元年九月戊寅,有赤氣隨日出。
建炎元年八月庚午,東北方有赤氣,占曰「血祥」。四年五月,洞庭湖夜赤光如火見東北,亙天,俄轉東南,此血祥也。壬子夜,西北方有赤氣彌天,貫以白氣如練者十數,犯北斗、文昌、紫微,由東南而散。
紹興七年正月乙酉夜,北方有赤氣達旦。辛卯,鬥、牛間赤氣如火。十一月癸卯,南方有赤氣,東北皆赤雲,自日入至於甲夜。八年九月甲申,赤氣出紫微垣。十八年八月丁亥、九月甲寅,皆有赤氣如火。二十年十一月,建昌軍新城縣永安村大風雪,夜半若數百千人行聲,語笑歌哭,雜擾匆遽,而凝寒陰塞,咫尺莫辨。明旦,雪中有人、畜、鳥、獸蹄跡,流血汙染十餘裏,入山乃絕。二十七年三月乙酉,赤氣出紫微垣。七月壬申赤氣隨日入。十月壬寅,赤氣如火;三十年二月壬申,亦如之。三十二年春,淮水溢,中有赤氣如凝血。
隆興二年十一月庚寅,日入後,赤雲隨之。
乾道元年八月壬午,赤氣中天,自日入至於甲夜。六年十月庚午,赤氣隨日出。十一月丁醜,赤雲隨日入,至於甲夜。七年七月壬寅、十月乙巳、丙午、淳熙三年八月丁酉、戊戌,皆有赤氣隨日入出。十三年,行都民家有血自地中出,濺染汙人衣。十四年十一月癸醜、甲寅,有赤氣隨日入出。
紹熙三年春,潼川路久旱,日、月、星皆有赤氣。四年十一月甲戌,赤雲夜見,白氣間之。
慶元六年十月,赤氣夜發橫天。
嘉泰四年二月庚辰夜,有赤雲間以白氣,東北亙天,後八日,國有大火,占者以為火祥。
嘉定六年十月乙卯,赤氣隨日出。十一月辛卯,赤氣隨日出。
端平三年七月甲申,天雨血。
寶祐二年,蜀雨血。
開寶七年六月,棣州有火自空墮於城北,有物如龍。
端拱元年九月,瀘州鹽井竭,遣匠劉晚入視,忽有聲如雷,火焰突出,晚被傷。
建炎元年正月辛卯夜,西北陰雪中有如火光。
紹興三十二年,建昌軍新城縣有巨室,篋中時有火光,燔衣帛過半而篋不焚,近火孽也。
志第十八五行三
○木
曲直,木之性也。木失其性,則為妖祥。舊說以狂咎、木冰、恒雨、服妖、龜孽、雞禍、青眚、青祥之類,皆屬之木,今從之。
太平興國六年正月,里安縣民張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
至道六年,修昭應宮,有木斷之,文如點漆,貫徹上下,體若梵書。十一月,襄州民劉士家生木。有文如龍、魚、鳳、鶴之狀。七年五月,撫州修天慶觀,解木有文如墨畫雲氣、峰巒、人物、衣冠之狀。七月,彰明縣崇仙觀柱有文為道士形及北斗七星象。
大中祥符八年,晉州慶唐觀古柏中別生槐,長丈餘。
天聖元年二月,河陽柳二本連理。六月,河陽甗、棗各連理。五年正月,綿谷縣松柏同本異幹。九年十月,公井縣冬青木連理。
明道元年八月,黃州橘木及柿木連枝。
康定元年十月,始興縣柑兩本連理。
慶曆三年十二月,澧州獻瑞木,有文曰「太平之道」。六年九月甲辰,登州有巨木浮海而出者三千餘。
治平四年六月,汀州進桐木板二,有文曰「天下太平」。
熙甯元年三月,簡州木連理。是歲,英州因雷震,一山梓樹盡枯而為龍腦,價為之賤,至京師,一兩才值錢一千四百。二年,建州民楊緯言:「元年三月,大雷雨,所居之西有黃龍見,下獲一木如龍,而形未具。七月,大雷雨,複有龍飛其下。及霽,木龍尾、翼、足皆具,歸合舊木,宛然一體。」圖像以進。十年八月乙巳,惠州柚木有文曰「王帝萬年,天下太平」。
元豐元年五月,劍州木連理。三年六月己未,饒州長山雨木子數畝,狀類山芋子,味香而辛,土人以為桂子,又曰「菩提子」,明道中嘗有之。是歲大稔。十二月,泌陽縣甘棠木連理。六年五月,衛真縣洞霄宮枯槐生枝葉。
元祐元年八月己醜,杭州民俞舉慶七世同居,家園木連理。五年四月,德州木連理。
元符元年八月,施州李木連理。二年九月,眉山縣榿木二株,異根同幹,木枝相附。
崇寧四年正月,襄城縣李、梨木連理。
大觀元年三月,湟州欄木生葉。八月,瑞州、永興軍並木連理。二年十二月,岢嵐軍園池生瑞木。
政和三年七月,玉華殿萬年枝木連理。南雄州楓木連理。十月,武義縣木根有「萬宋年歲」四字。四年,建州木連理。六月,沅陵縣江漲,流出楠木二十七,可為明堂樑柱,蔡京等拜表賀。九月丙申,彭城縣柏開華。十二月辛醜,元氏縣民王寘屋柱槐木再生枝葉,高四十餘尺。是歲,邵州海棠木連理,澤州、台州槐木連理,荊門軍紫薇木連理。六年,坊、兗、洪、明、夔、徐、新、全、隰、太平州並木連理。梅州枯木生枝。
宣和二年四月,永州民劉思析薪,有「天下太平」字。
紹興十四年四月,虔州民毀欹屋析柱,木裏有文曰:「天下太平」,時守臣薛弼上之,方大亂,近木妖也。二十年八月,福州沖虛觀皂莢木翠葉再實。二十一年,建德縣定林寺桑生李實,栗生桃實,占曰:「木生異實,國主殃。」二十五年十月,贛州獻太平木。時秦檜擅朝,喜飾太平,郡國多上草木之妖以為瑞。紹興間,漢陽軍有插榴枝于石罅,秀茂成陰,歲有花實者。初,郡獄有誣服孝婦殺姑,婦不能自明,屬行刑者插髻上華于石隙,曰:「生則可以驗吾冤。」行刑者如其言,後果生。
淳熙十六年三月,揚州桑生瓜,櫻桃生茄,此草木互為妖也。七月,晉陵縣民析薪,中有木字曰「紹熙五年」,如是者二。是時,紹熙猶未改元,其後果止五年,此近木妖也。
紹熙四年,富陽縣栗生來禽實。五年,行都雨木,與《唐志》貞元陳留雨木同占,木生於下而自上隕者,將有上下易位之象。
嘉定六年五月己巳,嚴州淳安、遂安、桐廬三縣大木自拔,占曰:「木自拔,國將亂。」
景定四年五月,成都太祖廟側大木僕,忽起立,生三芽。
德祐二年正月戊辰,寶應縣民析薪,中有「天太下趙」四字,獻之,制置使李庭芝嘗以錢五千。
咸平六年十一月庚戌,雨木冰。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戊寅,京師雨木冰。
天禧五年正月戊寅,京師雨木冰。
慶曆三年十二月丁巳,雪木冰,占曰:「兵象也。」
嘉祐元年正月,雨木冰。
治平二年十月乙巳,雨木冰。
熙寧三年十月、八年正月、九年正月,京師雨木冰。
元祐八年二月,京師大寒,霰、雪,雨木冰。
宣和五年十月乙酉,雨木冰。
靖康元年十月乙卯,雨木冰。二年正月丁酉,雨木冰。
紹熙五年十一月辛亥,雨木冰。
宣和六年,禦樓觀燈,時開封尹設次以彈壓於西觀下,帝從六宮於其上,以觀天府之斷決者,簾幕深密,下無由知。眾中忽有人躍出,黑色布衣,若寺僧童行狀,以手畫簾,出指斥語。執於觀下,帝怒甚,令中使傳旨治之。箠掠亂下,又加炮烙,詢其誰何,略不一語,亦無痛楚之狀。又斷其足筋,俄施刀臠,血肉狼籍。帝大不悅,為罷一夕之歡,竟不得其何人,付獄盡之。七年八月,都城東門外鬻菜夫至宣德門下,忽若迷罔,釋荷擔向門戟手,出悖罵語。且曰:「太祖皇帝、神宗皇帝使我來道,尚宜速改也。」邏卒捕之,下開封獄,一夕方省,則不知向之所為者,乃於獄中盡之。
建炎二年十一月,高宗在揚州,郊祀後數日,有狂人具衣冠,執香爐,攜絳囊,拜於行宮門外。自言:「天遣我為官家兒。」書於囊紙,刻於右臂,皆是語。鞫之不得姓名,高宗以其狂,釋不問。明年二月,金人犯維揚。三月,有明受之變。
紹興元年四月庚辰,閬州有狂僧衰絰哭於郡譙門曰:「今日佛下世。」且言且哭,實隆祐太后上仙日雲。閬距行都萬里,逾月而遺詔至。
淳熙十四年正月,紹興府有狂人突入恩平郡王第,升堂踐王坐曰:「我太上皇孫,來赴。」郡鞫訊,終不語,亦狂咎也。是冬,高宗崩。明年八月,王薨。
紹熙二年十二月庚辰昧爽,成都府有人衰服入帳門,大呼閫帥京鏜姓名,亦狂咎也。
建隆元年十月,蔡州大霖雨,道路行舟。
開寶二年八月,帝駐潞州,積雨累日未止。九月,京師大雨霖。五年,京師雨,連旬不止。河南、河北諸州皆大霖雨。九年秋,大霖雨。
太平興國二年,道州春夏霖雨不止,平地二丈餘。五年五月,京師連旬雨不止。七年六月,齊州逮捕臨邑尉王坦等六人。系獄未具,一夕,大風雨壞獄戶,王坦等六人並壓死。
雍熙二年八月,京師大霖雨。
淳化元年六月,隴城縣大雨,壞官私廬舍殆盡,溺死者百三十七人。三年九月,京師霖雨。四年七月,京師大雨,十晝夜不止,朱雀、崇明門外積水尤甚,軍營、廬舍多壞。是秋,陳、潁、宋、亳、許、蔡、徐、濮、澶、博諸州霖雨,秋稼多敗。五年秋,開封府、宋、亳、、陳、潁、泗、壽、鄧、蔡、潤諸州雨水害稼。
咸平元年五月,昭州大霖雨,害民田,溺死者百五十七人。
景德三年八月,青州大雨,壞鼓角樓門,壓死者四人。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無為軍大風雨,折木,壞城門、軍營、民舍,壓溺千餘人。十月,兗州霖雨害稼。三年四月,升州霖雨。五月辛醜,京師大雨,平地數尺,壞軍營、民舍,多壓者,近畿積潦。五年九月,建安軍大霖雨,害農事。
天禧四年七月,京師連雨彌月。甲子夜,大雨,流潦泛溢,民舍、軍營圮壞大半,多壓死者。自是頻雨,及冬方止。
乾興元年二月,蘇、湖、秀州雨,壞民田。
天聖四年六月戊寅,莫州大雨,壞城壁。七年,自春涉夏,雨不止。
明道二年六月癸醜,京師雨,壞軍營、府庫。
景祐三年七月庚子,大雨震電。
慶曆,六年七月丁亥,河東大雨,壞忻、代等州城壁。
皇祐二年八月,深州大雨,壞民廬舍。四年八月癸未,京城大風雨,民廬摧圮,至有壓死者。
嘉祐二年八月,河北沿邊久雨,瀕河之民多流移。五月丁未,晝夜大雨。六月乙亥,雨壞太社、太稷壇。三年八月,霖雨害稼。六年七月,河北、京西、淮南、兩浙、江南東西淫雨為災。閏八月,京師久雨。是歲頻雨,及冬方止。
治平元年,京師自夏曆秋,久雨不止,摧真宗及穆、獻、懿三後陵台。
熙甯元年八月,冀州大雨,壞官私廬舍、城壁。七年六月,陝州大雨,漂溺陝、平陸二縣。
元豐四年七月,泰州海風駕大雨,漂浸州城,壞公私舍數千楹。
元祐二年七月丁卯,以雨罷集英殿宴。
元符二年九月,以久雨罷秋宴。三年七月,久雨,哲宗大升輿在道陷泥中。
建中靖國元年二月,久雨,時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二陵方用工,詔京西祈晴。
崇甯元年七月,久雨,壞京城廬舍,民多壓溺而死者。三年六月,久雨。四年五月,京師久雨。又自七月至九月,所在霖雨傷稼,十月始霽。
靖康元年四月,京師大雨,天氣清寒。又自五月甲申至六月,暴雨傷麥,夏行秋令。
建炎二年春,淫雨。三年二月癸亥,高宗初至杭州,久霖雨,占曰:「陰盛,下有陰謀。」時苗傅、劉正彥為亂。五月,霖雨,夏寒。
紹興元年,行都雨,壞城三百八十丈。是歲,婺州雨,壞城。三年,雨,自正月朔至於二月。七月,四川霖雨,至於明年正月。四年六月,淫雨害稼,蘇、湖二州為甚。九月,久雨,時劉豫連金人入寇;十月,高宗親征而霽。五年三月,霖雨,傷蠶麥,行都雨甚。九月,雨,至於明年正月。六年五月,久雨不止。七年十月,高宗如建康,久雨。八年三月,積雨,至於四月,傷蠶麥,害稼。二十一年夏,襄陽府大雨十餘日。二十三年六月,大雨,壞軍壘、民田。三十年五月,久雨,傷蠶麥,害稼。八月,施州大風雨。三十二年六月,浙西大霖雨。
隆興元年三月,霖雨,行都壞城三百三十餘丈。二年六月,陰雨。七月,浙西、江東大雨害稼。八月,風雨逾月。
乾道元年二月,行都及越、湖、常、潤、溫、台、明、處九郡寒,敗首種,損蠶麥。二年正月,淫雨,至於四月。夏寒。江、浙諸郡損稼,蠶麥不登。三年五月丙午,泉州大雨,晝夜不止者旬日。八月,淫雨,江浙淮閩禾、麻、菽、麥、粟多腐。四年四月,陰雨彌月。六年五月,連雨六十餘日。十一月,連雨。辛巳,郊祀,雲開於圜丘,百步外有澍雨。八年四月,四川陰雨七十餘日。六月壬寅,大雨徹晝夜,至於己酉。九年閏正月,淫雨。
淳熙二年夏,建康府霖雨,壞城郭。三年五月,淮、浙積雨損禾麥。八月,浙東西、江東連雨。癸未、甲申,行都大風雨。九月,久雨。十月癸酉,孝宗出手詔決獄,援筆而風起開霽。四年九月丁酉、戊戌,紹興府余姚、上虞二縣大風雨。五年閏六月己亥,階州暴雨,至於戊申。乙巳,興化軍、福州福清縣暴風雨夜作。六年四月,衢州霖雨。九月,連雨;己巳,將郊而霽。八年四月,雨腐禾麥。五月,久雨,敗首種。十年五月,信州霖雨,自甲戌至於辛巳。八月,福州大霖雨,自己未至於九月乙丑,吉州亦如之。十一年四月,淫雨。戊寅,建康府、太平州大霖雨。六月甲申,處州龍泉縣暴雨。十二年五月、六月,皆霖雨。十三年秋,利州路霖雨,敗禾稼穜稑,金、洋、階、成、岷、鳳六州亦如之。十五年五月,荊、淮郡國連雨。戊午,祁門縣霖雨。十六年四月,西和州霖雨,害禾麥。五月,浙西、湖北、福建、淮東、利西諸道霖雨。
紹熙元年春,久陰連雨,至於三月。夏,階、成、岷、鳳四州霖雨傷麥。二年二月,贛州霖雨,連春夏不止,壞城四百九十丈,圮城樓、敵樓凡十五所。四月,福建路霖雨,至於五月。七月,利路久雨,傷種麥。癸亥,興州暴雨連日。八月,行都久雨。三年五月,江東、湖北路連雨。常德府大雨徹晝夜,自壬辰至於庚子。甯國府、池州、廣德軍自己亥至於六月辛醜朔,雨甚,祁門縣至於庚戌。七月壬申,天臺、仙居二縣大雨連旬。淮西路、鎮江、襄陽府皆害禾麥。八月,普州雨害稼。四年四月,霖雨,至於五月,浙東西、江東、湖北郡縣壞圩田,害蠶、麥、蔬、稑,紹興、甯國府尤甚。鎮江府大雨,自辛未至於丙子,淮西郡縣自丙子至於戊寅。五年八月,霖雨,畿縣、浙東西皆害稼。九月,雨,至於十月癸巳,大雨三晝夜不止,江東西、福建郡縣皆苦雨。
慶元元年正月,霖雨。甲辰,帝蔬食露禱,丙午霽。二月,又雨,至於三月,傷麥。五月,霖雨。七月,雨,至於八月。二年六月壬申,台州焱風暴雨連夕。八月,行都霖雨五十餘日。三年七月,雨連月。四年八月,久雨。五年五月,行都雨,壞城,夜壓附城民廬,多死者。六月,浙東、西霖雨,至於八月。六年五月庚午,嚴州霖雨,連五晝夜不止。
嘉泰二年六月,福建路連雨,至於七月丁未,大風雨為災。三年八月,久雨。
開禧元年七月,利路郡縣霖雨害稼。閏月,盱眙軍陰雨,至於九月,敗禾稑。十月,行都淫雨,至於明年春。二年春,淫雨,至於三月。
嘉定二年五月戊戌,連州大雨連晝夜。六月,利、閬、成、西和四州霖雨。七月壬辰,台州大風雨夜作。三年三月,陰雨六十餘日。五月,淫雨,至於六月,首種多敗,蠶麥不登。四年八月,霖雨,至於九月。五年春,淫雨,至於三月,傷蠶麥。十一月,雨雪積陰,至於明年春。六年春,淫雨,至於二月。丁亥,雨雪集霰。五月,陰雨經日。辛酉,嚴州霖雨。月戊子,紹興府大風雨,浙東、西雨,至於七月。七年九月,陰雨,至於十月,害禾麥。九年四月、六月,大霖雨,浙東、西郡縣尤甚。十年三月,連雨,至於四月。十月,霖雨害稼。十一年六月,霖雨,浙西郡縣尤甚。十二年六月,霖雨彌月。十五年七月,浙東、西霖雨為災。十六年五月,霖雨,浙西、湖北、江東、淮東尤甚。八月,大風雨害稼。十七年八月,霖雨。
乾德四年二月長春節,甘露降江寧府報恩院。五年二月,甘露降江陵府玉泉寺松樹。
開寶元年十二月,甘露降蔡州僧院柏樹。
太平興國三年正月,甘露降壽州廨。四年五月,甘露降河東縣廨叢竹凡三日。七年四月丙戌,知漢州安守亮獻柏葉上甘露一器。九年三月丙子,甘露降西京南太一宮新城。
雍熙三年四月庚子,甘露降後院草木。四年十二月,甘露降興化軍羅漢峰前五松。
端拱二年二月,甘露降壽州廨園柏及資聖寺檜。
淳化二年十二月,資州廨及延壽觀、德純寺甘露降松柏,凡六日。三年正月,舒州,二月,衢州;四月,舒州;四年六月,舒州:並甘露降。
至道三年四月,蘄州;三年五月,泉州;六月蘇州,甘露降。
咸平元年四月,甘露降平戎軍廨果樹,凡九十餘本。十一月,甘露降亳州真觀靈寶柏樹。二年五月,太平州、潯州;三年二月,泉州;十一月,潯州;四年二月,龔州;五年正月,桂州;十一月,許州,並甘露降。
景德元年,義寧縣;二年正月,郁林州;二月,晉州及神山縣;三年正月,梓州;四月,遂州;十二月,榮州、懷安軍,甘露降。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上饒縣、信陽軍;二年正月,信陽軍、陳、鄂二州;三月,陵、升、梓三州;三年二月,柳州、懷安軍;閏二月,富順監;五月,澤、耀、晉、益四州;四年正月,梓州;三月,澤州;四月,常州;五年四月,遂州;五月,無為軍;六月,梓州;七月,真定府;十一月,榮州開元寺;六年三月,梓州;六月,鄜州;八月,遂州;九月,信州;十月,亳州太清宮;十一月,潯州;十二月,榮州、南儀州;七年二月,鳳翔府天慶觀;五月,鄆州;十月,亳州太清宮;十一月,彭州天慶觀;八年正月,中江縣;二月,果州;十月,衢州:九年十一月,玉清昭應宮,並甘露降。
天禧元年正月,貴州天慶觀;二月,玉清昭應宮;三月,後苑;四月,會靈觀;五月,廬州通判廳及後土祠;十二月,昭州天慶觀;二年十二月,榮州開元寺、懷安軍天慶觀;三年四月,舒州;五月,益州;四年三月,邵武軍;十二月,平泉縣;五年三月,泉州;十一月,韶州,並甘露降。
天聖元年正月,柳州;十一月,河南府;二年五月,鳳州;十月,涇州;四年,榮州、懷安軍;六年,太平州;七年正月,益州;九年正月,榮州,並甘露降。
明道元年十一月,韶州、梓州甘露降。
景祐四年十一月,成德軍;慶曆四年正月,桂州;皇祐三年十二月,吉州;嘉祐七年三月,眉州、蓬州;九月,陵州,並甘露降。
熙甯元年距元豐八年,甘露降凡二十餘處。
元祐元年距元符三年,亦如之。
大觀初,甘露降于九成宮帝鼐室。三年冬,降於尚書省及六曹,禦制七言四韻詩賜執政已下。其後內自禁中及宣和殿、延福宮、神霄宮,下至三學、開封府、大理寺、宰臣私第,皆有之,歲歲拜表稱賀。
建隆初,蜀孟昶末年,婦女競治發為高髻,號「朝天髻」。未幾,昶入朝京師。江南李煜末年,有衛士秦友登壽昌堂榻,覆其鞋而坐,訊之,風狂不寤。識者雲:「鞋,履也,李氏將覆於此地而為秦所有乎?'履'與'李'、'友'與'有'同音,趙與秦,同祖也。」又煜宮中盛雨水染淺碧為衣,號「天水碧」。未幾,為王師所克,士女至京師猶有服之者。天水,國之姓望也。
淳化三年,京師裏巷婦人競剪黑光紙團靨,又裝鏤魚腮中骨,號「魚媚子」以飾面。黑,北方色;魚,水族,皆陰類也。面為六陽之首,陰侵于陽,將有水災。明年,京師秋冬積雨,衢路水深數尺。
景德四年春,京城小兒裂裳為小兒旗,系竿首,相對揮颭,兵鬥之象也。是歲,宜州卒陳進為亂,出師討平之。
紹興二十一年,行都豪貴競為小青蓋,飾赤油火珠于蓋之頂,出都門外,傳呼於道。珠者,乘輿服禦飾升龍用焉,臣庶以加于小蓋,近服妖,亦僭咎也。二十三年,士庶家競以胎鹿皮制婦人冠,山民採捕胎鹿無遺。時去宣和未遠,婦人服飾猶集翠羽為之,近服妖也。二十七年,交阯貢翠羽數百,命焚之通衢,立法以禁。
紹熙元年,裏巷婦女以琉璃為首飾。《唐志》琉璃釵釧有流離之兆,亦服妖也,後連年有流徙之厄。
理宗朝,宮妃系前後掩裙而長窣地,名「趕上裙」;梳高髻於頂,曰「不走落」;束足纖直,名「快上馬」;粉點眼角,名「淚妝」;剃削童發,必留大錢許于頂左,名「偏頂」,或留之頂前,束以彩繒,宛若博焦之狀,或曰「鵓角」。
鹹淳五年,都人以碾玉為首飾。有詩雲:「京師禁珠翠,天下盡琉璃。」
太平興國三年三月,鑿金明池,既掘地,有龜出,殆逾萬數。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有黑龜甚眾,沿汴水而下。
至和元年二月,信州貢綠毛龜。
大觀元年閏十月丙戌,都水使者趙霆行河,得兩首龜以為瑞,蔡京信之,曰:「此齊小白所謂象罔見之而霸者也。」鄭居中曰:「首豈容有二,而京主之,意殆不可測。」帝命棄龜金明池。
政和四年,瑞州進六目龜。五年,博州進白龜。
紹興八年五月,汴京太康縣大雷雨,下冰龜數十裏,隨大小皆龜形,具首足卦文。
乾道五年,舒州民獻龜,駢生二首,不能伸縮。郡守張棟縱之灊山,近龜孽也。
嘉定十四年春,楚州境上龜大小死者蔽野。
咸平三年八月,黃州群雞夜鳴,至冬不止。
紹興初,陳州民家雞忽人言,近雞禍也。松陽縣民家雞生三足,縣治有雞伏卵,毛生殼外,近雞禍,亦毛孽也。
乾道六年,西安縣官塘有物,雞首人身,高丈餘,晝見於野。
慶元三年,饒州軍營雞卵出蛇,近雞孽,亦蛇孽也。婺源縣張村民家雌雞化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裏洪氏家雄雞伏子,中一雛三足。
鹹淳五年,常州雞羽生距。
建隆元年夏,相、金、均、房、商五州鼠食苗。二年五月,商州鼠食苗。
乾德五年九月,金州鼠食苗。
太平興國七年十月,嶽州鼠害稼。
紹興十六年,清遠、翁源、真陽三縣鼠食稼,千萬為群。時廣東久旱,凡羽鱗皆化為鼠。有獲鼠于田者,腹猶蛇文,漁者夜設綱,旦視皆鼠。自夏徂秋,為患數月方息,歲為饑,近鼠妖也。
乾道九年,隆興府鼠千萬為群,害稼。
淳熙五年八月,淮東通、泰、楚、高郵黑鼠食禾既,歲大饑。時江陵府郭外,群鼠多至塞路,其色黑、白、青、黃各異,為車馬踐死者不可勝計,逾三月乃息。
紹熙四年,饒州民家二小鼠食牛角,三徙牛牢不免,角穿肉瘠以斃,近鼠妖也。
慶元元年六月,番陽縣民家一貓帶數十鼠,行止食息皆同,如母子相哺者,民殺貓而鼠舐其血。鼠象盜,貓職捕,而反相與同處,司盜廢職之象也,與唐龍朔洛州貓鼠同占。
紹興三年八月辛亥,尚書省後樓無故自壞。
慶元元年夏,建昌軍民居木柱有聲如牛鳴者,三日乃止。
咸淳九年,丞相賈似道起複之日,在越上私第,方拜家廟,忽聞內有裂帛聲,眾賓愕然,密詢左右,知家廟棟裂,皆逡巡而退。
志第十九五行四
○金
從革,金性也。金失其性,則為變怪。舊說以僭咎、恒暘、詩妖、民訛、毛蟲之孽,白眚、白祥之類皆屬之金,今從之。
建隆二年七月,晉州神山縣北穀中有鐵隨水流出,方二丈三尺,其重七千斤。
太平興國四年九月,夾江縣民王誼得黑石二,皆丹文,其一雲「君王萬歲」,其二雲「趙二十一帝」,緘其石來獻。
至道二年二月,桂陽監熔銀自湧成山峰狀。
咸平四年十二月,亳州太清宮鐘自鳴。
乾興元年四月甲戌,修奉山陵總管言:皇堂隧道穿得銅鍋,有兩耳,又于寢宮三門下穿得銅盂一、鐵甕一、鐵甲葉三。
天聖元年三月庚辰,涪陵縣相軋寺夜有光出阿育王塔之舊址,發之,得金銅像三百二十七。五年七月壬寅,遼山縣舊河淩地摧塔,獲古錢一百四十六千五百四十三文。
明道元年五月壬午,漢州江岸獲古鐘一。
慶曆四年五月乙亥,金溪縣得生金山,重三百二十四兩。
皇祐四年,乾寧軍漁人得小鐘二於河濱。五年二月己亥,乾寧軍又進古鐘一。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瀏陽縣得古鐘一。
熙甯元年至元豐元年,橫州共獲古銅鼓一十七。
元豐三年八月,岳州永慶寺獲銅鐘一、銅磬二。六年,南溪縣穿土得銅錢五萬四千有奇。七年三月,筠州獲古銅鐘一。十一月,賓州獲銅鼓一。八年,昌元縣通鹽井得銅鍋九、銅盆一、銅盤一。
崇寧五年十月,荊南獲古銅鼎。
政和二年,玄圭始出。晉州上一石,綠色,方三尺餘,當中有文曰「堯天正」,其字如掌大而端楷類手畫者,「堯」字居右,「天正」字綴行于左。都堂驗視,礱石三分而字畫愈明,又於「堯」字之下隱約出一「瑞」字,位置始均,蓋曰「天正堯瑞」雲。或謂晉陽,堯都也,方玄圭出,乃有此瑞。四年,府畿、汝、蔡之間,連山大小石皆變為瑪瑙,尚方取為寶帶、器玩甚富。五年正月,湖南提舉常平劉欽言:蘆荻沖出生金,重九斤八兩,狀類靈芝祥雲;又淘得碎金四百七兩有奇。十一月,越州民拾生金。湟州丁羊谷金坑僅千餘眼得礦,成金共四等,計一百三十四兩有奇。
重和元年十二月,孝感縣楚令尹子文廟獲周鼎六。
宣和四年後,禦府所藏,往往復變為石,而色類白骨,此與周寶圭占略同。五年,滎陽縣賈谷山麒麟谷採石修明堂,得一石有文曰「明」,百官表賀。五年四月,又獲甗鼎三。
崇寧四年三月,鑄九鼎,用金甚厚,取九州水土內鼎中。既奉安于九成宮,車駕臨幸,遍禮焉,至北方之寶鼎,忽漏水溢於外。劉炳謬曰:「正北在燕山,今寶鼎但取水土於雄州境,宜不可用。」其後竟以北方致亂。
建炎元年,南京留守朱勝非夜防城,見南門外火光燭地,掘之,得銅印,有文曰「朱勝私印」。火鑠金,金所畏也。後拜相,有明受之變,卒坐眨。三年,吉州修城,役夫得髑髏棄水中,俄浮一鐘,有銘五十六字,大略雲:「唐興元年,吾子沒,瘞廬陵西壘,後當火德五九之際,世衰道敗,浙、梁相繼喪亂,章貢康昌之日,吾亦複出是邦,東平鳩工,複使吾子同河伯聽命水官。」郡守命錄其辭,錄畢而鐘自碎。
紹興十一年三月庚申,長安兵刃皆生火光。二十六年,郫縣地出銅馬,高三尺,製作精好,風雨夜嘶。紹興中,耕者得金甕重二十四鈞于秦檜別業。
乾道二年三月丙午夜,福清縣石竹山大石自移,聲如雷。石方可九丈,所過成蹊,才四尺,而山之木石如故。
慶元二年十二月,吳縣金鵝鄉銅錢百萬自飛。
建隆二年,京師夏旱,冬又旱。三年,京師春夏旱。河北大旱,霸州苗皆焦僕。又河南、河中府、孟、澤、濮、鄆、齊、濟、滑、延、隰、宿等州並春夏不雨。四年,京師夏秋旱。又懷州旱。
乾德元年冬,京師旱。二年正月,京師旱。夏,不雨。是歲,河南府、陝、虢、麟、博、靈州旱,河中府旱甚。四年春,京師不雨。江陵府、華州、漣水軍旱。五年正月,京師旱;秋,複旱。
開寶二年夏至七月,京師不雨。三年春夏,京師旱。邠州夏旱。五年春,京師旱;冬,又旱。六年冬,京師旱。七年,京師春夏旱;冬又旱。河南府、晉、解州夏旱。滑州秋旱。八年春,京師旱。是歲,關中饑,旱甚。
太平興國二年正月,京師旱。三年春夏,京師旱。四年冬,京師旱。五年夏,京師旱;秋又旱。六年春夏,京師旱。七年春,京師旱。孟、虢、絳、密、瀛、衛、曹、淄州旱。九年夏,京師旱。秋,江南大旱。
雍熙二年冬,京師旱。三年冬,京師旱。四年冬,京師旱。
端拱二年五月,京師旱,秋七月至十一月,旱,上憂形於色,蔬食致禱。是歲,河南、萊、登、深、冀、旱甚,民多饑死,詔發倉粟貸之。
淳化元年正月至四月,不雨,帝蔬食祈雨。河南、鳳翔、大名、京兆府、許、滄、單、汝、乾、鄭、同等州旱。二年春,京師大旱。三年春,京師大旱;冬,複大旱。是歲,河南府、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及亳建淮陽等三十六州軍旱。四年夏,京師不雨,河南府、許汝亳滑商州旱。五年六月,京師旱。
至道元年,京師春旱。二年春夏,京師旱。
咸平元年春夏,京畿旱。又江浙、淮南、荊湖四十六軍州旱。二年春,京師旱甚。又廣南西路、江、浙、荊湖及曹、單、嵐州、淮陽軍旱。三年春,京師旱。江南頻年旱。四年,京畿正月至四月不雨。
景德元年,京師夏旱,人多暍死。三年夏,京師旱。
大中祥符二年春夏,京師旱。河南府及陝西路、潭、邢州旱。三年夏,京師旱。江南諸路、宿州、潤州旱。八年,京師旱。九年秋,京師旱。大名府、澶州、相州旱。
天禧元年,京師春旱,秋又旱。夏,陝西旱。四年春,利州路旱。夏,京師旱。五年冬,京師旱。
天聖二年春,不雨。五年夏秋,大旱。六年四月,不雨。
明道元年五月,畿縣久旱傷苗。二年,南方大旱。景祐三年六月,河北久旱,遣使詣北嶽祈雨。
慶曆元年九月丁未朔,遣官祈雨。二年六月戊寅,祈雨。三年,遣使詣嶽瀆祈雨。四年三月丙寅,遣內侍兩浙、淮南、江南祠廟祈雨。五年二月,詔:天久不雨,令州縣決淹獄,又幸大相國寺、會靈觀、天清寺、祥源觀祈雨。六年四月壬申,遣使祈雨。七年正月,京師不雨。二月丙寅,遣官嶽瀆祈雨。三月辛醜,西太乙宮祈雨。
皇祐元年五月丁未,遣官祈雨。三年,恩、冀諸州旱。三月,分遣朝臣詣天下名山大川祠廟祈雨。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遣官祈雨。
嘉祐五年,梓州路夏秋不雨。七年三月甲子,罷春燕,以久旱故也。辛醜,西太乙宮祈雨。
治平元年春,京師逾時不雨。鄭、滑、蔡、汝、潁、曹、濮、洺、磁、晉、耀、登等州、河中府、慶成軍旱。二年春,不雨。
熙寧二年三月,旱甚。三年,諸路旱。六月,畿內旱。八月,衛州旱。五年五月,北京自春至夏不雨。七年,自春及夏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淮南諸路久旱。九月,諸路複旱。時新複洮河亦旱,羌戶多殍死。八年四月,真定府大旱。八月,淮南、兩浙、江南、荊湖等路旱。九年八月,河北、京東、京西、河東、陝西旱。十年春,諸路旱。
元豐二年春,河北、陝西、京東西諸郡旱。三年春,西北諸路旱。五年,亢旱。六年夏,畿內旱。
元祐元年春,諸路旱。正月,帝及太皇太后車駕分日詣寺觀禱雨。是冬,複旱。二年春,旱。三年秋,諸路旱,京西、陝西尤甚。四年春,京師及東北旱,罷春燕。八年秋,旱。
紹聖元年春,旱,疏決四京畿縣囚。三年,江東大旱,溪河涸竭。四年夏,兩浙旱。
元符元年,東南旱。二年春,京畿旱。
建中靖國元年,衢、信等州旱。
大觀二年,淮南、江東西諸路大旱,自六月不雨,至於十月。
政和元年,淮南旱。三年,江東旱。四年旱,詔振德州流民。
宣和元年二月,詔汝、潁、陳、蔡州饑民流移,常平官勒停。秋,淮南旱。四年,東平府旱。五年夏,秦鳳路旱。是歲,燕山府路旱。
建炎二年夏,旱。
紹興二年,常州大旱。帝問致旱之由,中書舍人胡交修奏守臣周祀殘酷所致,尋以屬吏坐贓及殺不辜,竄嶺南。三年四月,旱,至於七月,帝蔬食露禱,乃雨。五年五月,浙東、西旱五十餘日。六月,江東、湖南旱。秋,四川郡國旱甚。六年,夔、潼、成都郡縣及湖南衡州皆旱。七年春,旱七十余日,時帝將如建業,隨所在分遣從臣,有事於名山大川。六月,又旱,江南尤甚。八年冬,不雨。九年六月,旱六十餘日,有事於山川。十一年七月,旱。戊申,有事于嶽瀆。乙卯,禱雨於圜丘、方澤、宗廟。十二年三月,旱六十餘日。秋,京西、淮東旱。十二月,陝西旱。十八年,浙東、西旱,紹興府大旱。十九年,常州、鎮江府旱。二十四年,浙東、西旱。二十九年二月,旱七十餘日。秋,江、浙郡國旱。三十年春,階、成、鳳、西和州旱。秋,江、浙郡國旱,浙東尤甚。
隆興元年,江、浙郡國旱,京西大旱。二年,台州春旱。興化軍、漳、福州大旱,首種不入,自春至於八月。
乾道三年春,四川郡縣旱,至於秋七月,綿、劍、漢州、石泉軍尤甚。四年夏六月,旱,帝將撤蓋親禱于太乙宮而雨。時襄陽、隆興、建寧亦旱。八月,詔頒皇祐祀龍法於郡縣。五年夏秋,淮東旱,盱眙、淮陰為甚。六年夏,浙東、福建路旱,溫、台、福、漳、建為甚。七年春,江西東、湖南北、淮南、浙、婺秀州皆旱;夏秋,江、洪、筠、潭、饒州、南康、興國、臨江軍尤甚,首種不入。冬,不雨。九年,婺、處、溫、台、吉、贛州、臨江、南安諸軍、江陵府皆久旱,無麥苗。
淳熙元年,浙東、湖南郡國旱,台、處、郴、桂為甚。蜀關外四州旱。二年秋,江、淮、浙皆旱,紹興、鎮江、甯國、建康府、常、和、滁、真、揚州、盱眙、廣德軍為甚。三年夏,常、昭、複隨郢金洋州、江陵德安興元府、荊門漢陽軍皆旱。四年春,襄陽府旱,首種不入。五年,常、綿州、鎮江府及淮南、江東西郡國旱,有事於山川群望。六年,衡、永、楚州、高郵軍旱。七年,湖南春旱,諸道自四月不雨,行都自七月不雨,皆至於九月。紹興、隆興、建康、江陵府、台、婺、常、潤、江、筠、撫、吉、饒、信、徽、池、舒、蘄、黃、和、潯、衡、永州、興國、臨江、南康、無為軍皆大旱,江、筠、徽、婺州、廣德軍、無錫縣尤甚,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山川群望。八年正月甲戌,積旱始雨。七月,不雨,至於十一月:臨安、鎮江、建康、江陵、德安府、越、婺、衢、嚴、湖、常、饒、信、徽、楚、鄂、複、昌州、江陰、南康、廣德、興國、漢陽、信陽、荊門長寧軍及京西、淮郡皆旱。九年夏五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江陵、德安、襄陽府、潤、婺、溫、處、洪、吉、撫、筠、袁、潭、鄂、複、恭、合、昌、普、資、渠、利、閬、忠、涪、萬州、臨江、建昌、漢陽、荊門、信陽、南平、廣安、梁山軍、江山、定海、象山、上虞、、嵊縣皆旱。十年六月旱,至於七月,江淮、建康府、和州、興國軍、恭、涪、瀘、合、金、州、南平軍旱。十一年四月,不雨,至於八月,興元府、吉、贛、福、泉、汀、漳、潮、梅、循、邕、賓、象、金、洋、西和州、建昌軍皆旱,興元、吉尤甚。冬,不雨,至於明年二月。十四年五月,旱。六月戊寅,有事於山川群望。甲申,帝親禱于太乙宮。七月己酉,大雩於圜丘,望於北郊,有事于嶽、瀆、海凡山川之神。時臨安、鎮江、紹興、隆興府、嚴、常、湖、秀、衢、婺、處、明、台、饒、信、江、吉、撫、筠、袁州、臨江、興國、建昌軍皆旱,越、婺、台、處、江州、興國軍尤甚,至於九月,乃雨。十五年,舒州旱。
紹熙元年,重慶府、蘄、池州旱。二年五月,真、揚、通、泰、楚、滁、和、普、隆、涪、渝、遂、高郵、盱眙軍、富順監皆旱,簡、資、榮州大旱。三年夏,郢、揚、和州大旱;秋,簡、資、普、榮、敘、隆、富順監亦大旱。四年,綿州大旱,亡麥。簡、資、普、渠、合州、廣安軍旱。江、浙自六月不雨,至於八月,鎮江、江陵府、婺、台、信州、江西、淮東旱。五年春,浙東、西自去冬不雨,至於夏秋,鎮江府、常、秀州、江陰軍大旱,廬、和、濠、楚州為甚,江西七郡亦旱。
慶元二年五月,不雨。三年,潼、利、夔路十五郡旱,自四月至於九月,金、蓬、普州大旱;四月壬子,禱於天地、宗廟、社稷。六年四月,旱;五月辛未,禱於郊丘、宗社。鎮江府、常州大旱,水竭,淮郡自春無雨,首種不入,及京、襄皆旱。
嘉泰元年五月,旱。丙辰,禱於郊丘、宗社。戊辰,大雩於圜丘。浙西郡縣及蜀十五郡皆大旱。二年春,旱,至於夏秋。七月庚午,大雩於圜丘,祈于宗社。浙西、湖南、江東旱,鎮江、建康府、常、秀、潭、永州為甚。四年五月,不雨,至於七月。浙東西、江西郡國旱。
開禧元年夏,浙東、西不雨百餘日,衢、婺、嚴、越、鼎、灃、忠、涪州大旱。二年,南康軍、江西、湖南北郡縣旱。三年二月,不雨;五月己醜,禱於郊丘、宗社。
嘉定元年夏,旱,閏月辛卯,禱於郊丘、宗社。二年夏四月,旱,首種不入,庚申,禱於郊丘、宗社。六月乙酉,又禱,至於七月乃雨。浙西大旱,常、潤為甚。淮東西、江東、湖北皆旱。四年,資、普、昌、合州旱。六年五月,不雨,至於七月,江陵、德安、漢陽軍旱。入年春,旱,首種不入。四月乙未,禱于太乙宮。庚子,命輔臣分禱郊丘、宗社。五月康申,大雩於園丘,有事于嶽、瀆、海、至於八月乃雨。江、浙、淮、閩皆旱,建康、甯國府、衢、婺、溫、台、明、徽、池、真、太平州、廣德、興國、南康、盱眙、安豐軍為甚,行都百泉皆竭,淮甸亦然。十年七月,不雨,帝日午曝立,禱于宮中。十一年秋,不雨,至於冬,淮郡及鎮江、建寧府、常州、江陰、廣德軍旱。十四年,浙、閩、廣、江西旱,明、台、衢、婺、溫、福、贛、吉州、建昌軍為甚。十五年五月,不雨,嶽州旱。
嘉熙元年夏,建康府旱。三年,旱。四年,江、浙、福建旱。
淳祐七年,旱。十一年,閩、廣及饒州旱。
鹹淳六年,江南大旱。十年,廬州旱,長樂、福清二縣大旱。
建隆中,京師士庶及樂工、少年競唱歌曰《五來子》。自建隆、開寶,凡平荊、湖、川、廣、江南,五國皆來朝。時西川孟昶賦斂無度,射利之家配率尤甚,既乏緡錢,唯仰在質物。乃競書簡劄揭於門曰:「今召主收贖。」又每歲除日,命翰林為詞題桃符,正旦置寢門左右。末年,學士幸寅遜撰詞,昶以其非工,自命筆題雲:「新年納余慶,嘉節號長春。」昶以其年正月降王師,即命呂余慶知成都府,而「長春」乃太祖誕聖節名也,「召」與「趙」、「贖」與「蜀」同音。
開寶初,廣南劉鋹令民家置貯水桶,號「防火大桶」。又鋹末年,童謠曰:「羊頭二四,白天雨至。」後王師以辛未年二月四日擒鋹。識者以為國家以火德王,房為宋分;羊,未神也;雨者,王師如時雨之義也;「防」與「房」、「桶」與「宋」同音。
周廣順初,江南伏龜山圮,得石函,長二尺,廣八寸,中有鐵銘,雲:「維天監十四年秋八月,葬寶公於是。」銘有引曰:「寶公嘗為偈,大事書於版,帛冪之。人欲讀之者,必施數錢乃得,讀訖即冪之。是時,名士陸倕、王筠、姚察而下皆莫知其旨。或問之,雲在五百年後。至卒,乃歸其銘同葬焉。」銘曰:「莫問江南事,江南自有馮。乘雞登寶位,跨犬出金陵。子建司南位,安仁秉夜燈。東鄰家道闕,隨虎遇明興。」其字皆小篆,體勢完具,徐鉉、徐鍇、韓熙載皆不能解。及煜歸朝,好事者雲:煜丁酉年襲位,即乘雞也;開寶八年甲戌,江南國滅,是跨犬也;當王師圍其城而曹彬營其南,是子建司南位;潘美營其北,是安仁秉夜燈也;其後太平興國三年,淮海王錢俶舉國入覲,即東鄰也;家道闕,意無錢也;隨虎遇,戊寅年也。
皇祐五年正月戊午,狄青敗儂智高於歸仁鋪。初,謠言「農家種,糴家收」。至是,智高果為青所破。
建炎三年四月,鼎州桃源洞大水,巨石隨流而下,有文曰:「無為大道,天知人情;無為窈冥,神見人形。心言意語,鬼聞人聲;犯禁滿盈,地收人魂。」金石同類,類金為變怪者也。
紹興二年,李綱帥長沙,道過建甯,僧宗本題邑治之壁曰:「東燒西燒,日月七七。」後數日,江西盜李敦仁入境,焚其邑,七月七日也。
淳熙中,淮西競歌汪秀才曲曰:「騎驢渡江,過江不得。」又為犬枼舞以和之。後舒城狂生汪格謀不軌,州兵入其家,縛之。其子拒殺,聚惡少數千為亂,聲言渡江。事平,格亦伏誅。七年正月,余杭門外牆壁有詩,其言頗涉怪,後廉得主名,杖遣之。主管城北廂劉君暨以失察異言,坐削秩,其詩不錄。十四年,都城市井歌曰:「汝亦不來我家,我亦不來汝家。」至紹熙二三年,其事始應于兩宮。
嘉定三年,都城市井作歌詞,末句皆曰「東君去後花無主」,朝廷惡而禁之。未幾,太子詢薨。
慶元四年三月甲辰,有郵筩置詩達御前者,詔宰臣究其詩,不錄。
嘉泰四年,越人盛歌《鐵彈子白塔湖曲》。俄有盜金十一者自號「鐵彈子」,繆傳其鬥死于白塔湖中,後獲于諸暨縣。
漢乾祐中,荊南高從誨鑿池於山亭下,得石匣,長尺餘,扃鐍甚固。從誨神之,屏左右,焚香以啟匣,中得石,有文雲:「此去遇龍即歇。」及建隆中,從誨孫繼沖入朝,改鎮徐州。「龍」、「隆」音相近。
太平興國中,京師兒童以木雕合子,中有竅,藏腋下有聲,號雲「腋底鬧」。後盧多遜投荒,人以為讖,其在肘腋而司國典也。
天禧二年五月,西京訛言有物如烏帽,夜飛入人家,又變為犬狼狀。人民多恐駭,每夕重閉深處,至持兵器驅逐者。六月乙巳,傳及京師,雲能食人。裏巷聚族環坐,叫噪達曙,軍營中尤甚,而實無狀,意其妖人所為。有詔嚴捕,得數輩,訊之,皆非。
政和七年,詔修神保觀,俗所謂「二郎神」者。京師人素畏之,自春及夏,傾城男女負土以獻,揭榜通衢,雲某人獻土;又有飾形作鬼使,巡門催納土者。或以為不祥,禁絕之。後金人斡離不圍京師,其國謂之「二郎君」雲。
紹興元年十二月,越州連火,民訛言相驚,月幾望當再火。樞密院以軍法禁之,乃定。
嘉泰二年六月,故循王張俊家火。後旬日,市井訛言相驚,絳衣婦人為火殃下墜。都民徙避,晝夜弗寧,禁之,後亦不火。
慶元六年十月,瓊州訛言妖星流墮民郭七家,聲如雷。通判曾豐暨瓊山縣令移文驚擾,後皆坐絀。簽書樞密院事林存為似道所擯,道死於漳。漳有富民蓄油煔木甚佳,林氏子弟求之,價高不可得,因撫其木曰:「收取收取,待賈丞相用。」德祐元年,似道謫死,郡守與之經營,竟得此木以殮。
宋初,陳摶有紙錢使不行之說,時天下惟用銅錢,莫喻此旨。其後用交子、會子,其後會價愈低,故有「使到十八九,紙錢飛上天」之謠。似道惡十九界之名,乃名關子,然終為十九界矣,而關子價益低,是紙錢使不行也。
宋以周顯德七年庚申得天下。圖讖謂「過唐不及漢,一汴、二杭、三閩、四廣」,又有「寒在五更頭」之謠,故宮漏有六更。按漢四百二十餘年,唐二百八十九年。開慶元年,宋衤乍過唐十一年,滿五庚申之數;至德祐二年正月降附,得三百一十七年,而見六庚申,如宮漏之數。
建隆三年,有象至黃陂縣匿林中,食民苗稼,又至安、複、襄、唐州踐民田,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於南陽縣獲之,獻其齒革。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陽、安鄉等縣,又有象涉江入華容縣,直過闤闠門;又有象至澧州澧陽縣城北。
乾德四年八月,普州兔食禾。五年,有象自至京師。
雍熙四年,有犀自黔南入萬州,民捕殺之,獲其皮角。
開寶八年四月,平陸縣鷙獸傷人,遣使捕之,生獻十頭。十月,江陵府白晝虎入市,傷二人。
太平興國三年,果、閬、蓬、集諸州虎為害,遣殿直張延鈞捕之,獲百獸。俄而七盤縣虎傷人,延鈞又殺虎七以為獻。七年,虎入蕭山縣民趙馴家,害八口。
淳化元年十月,桂州虎傷人,詔遣使捕之。
至道元年六月,梁泉縣虎傷人。二年九月,蘇州虎夜入福山砦,食卒四人。
咸平二年十二月,黃州長析村二虎夜鬥,一死,食之殆半,占雲:「守臣災。」明年,知州王禹偁卒。咸平六年十月乙酉,有狐出皇城東北角樓,曆軍器庫至夾道,獲之。
大中祥符九年三月,杭州浙江側,晝有虎入稅場,巡檢俞仁祐揮戈殺之。
天聖九年五月,宿州獲白兔。六月,廬州獲白兔。
明道二年六月,唐州獲白兔。
皇祐三年十二月,泰州獲白兔。
嘉祐三年六月丁卯,交阯貢異獸二。初,本國稱貢騏驎,狀如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芻果,必先以杖擊其角,然後食。既至,而樞密使田況辨其非麟,詔止稱異獸。
熙甯元年九月,撫州獲白兔。十二月,嵐州獲白鹿。四年九月,廬州獲白兔。
政和五年十二月,安化軍獲白兔。六月,泰州軍獲白兔。七年十月,達州獲白兔。
宣和元年十月,淄州獲黑兔。宣和七年秋,有狐由艮嶽直入禁中,據禦榻而坐,詔毀狐王廟。
紹興十一年,海州屬金,悉空其民安江。後二十年,有二虎入城,人射殺之,虎亦搏人。明年,魏勝舉州來歸,亦空其民。漢龔遂曰:「野獸入宮室,宮室將空。」虎豕皆毛孽也。十三年,南康縣雷雨,群狸震死於岩穴中,岩石皆為碎。二十二年,劉彭老家貓產數子,皆三足。
乾道七年,潮州野象數百食稼,農設穽田間,象不得食,率其群圍行道車馬,斂穀食之,乃去。
淳熙二年,江州馬當山群狐掠人。十年,滁州有熊虎同入樵民舍,夜,自相搏死。
紹熙元年三月,臨安府民家貓生子一,有八足二尾。四年,鄂州武昌縣虎為人患。五年八月,揚州獻白兔。侍御史章穎劾守臣錢之望以孽為瑞。占曰:「國有憂。」白,喪祥也。是歲,光宗崩。
慶元三年,德興縣群狐入民舍。
咸淳九年十一月辛卯黎明,有虎出於揚州市,毛色微黑,都撥發官曹安國率良家子數十人射之。制置使李庭芝占曰:「千日之內,殺一大將。」於是臠其肉於城外而厭之。
紹興六年四月,中京大雪、雷震,犬數十爭赴土河而死,可救者才二三。
淳熙元年六月,饒州大雷震犬於市之旅舍。
慶元二年,撫州有犬若人,坐於郡守之坐。未幾,郡守林廷彥卒於官。
德祐元年五月壬申,揚州禁軍民毋得蓄犬,城中殺犬數萬,輸皮納官。
乾德三年七月己卯夜,西方起蒼白氣,長五十尺,貫天船、五車,亙井宿,占曰:「主兵動。」六年十月己未旦,西北起蒼白氣三道,長二十尺,趨東散,占曰:「遊兵之象。」
太平興國四年四月己未夜,西北有白氣壓北斗。
雍熙四年正月癸酉,白氣起角、亢經,太微垣,曆軒轅大星,至月傍散。
至道二年二月丙子夜,西方有蒼白氣,長短八道,如彗掃稍,經天漢,參錯如交蛇,占曰:「所見之方主兵勝。」
咸平四年三月丙申,白氣二亙天。五年正月,白氣如虹貫日,久而散。七月戊戌,白氣如陣貫東井。六年四月己巳,白氣東西亙天。丁醜,白氣貫日。五月辛亥,白氣出昴至壁沒。六月丙子,白氣出河鼓左右旗,分為數道沒。七月癸卯,白氣如彗,起西南方,占曰:「有兵喪。」
景德元年五月,白氣貫軒轅,蒼白氣十餘如布亙天。二年二月丁亥,白氣五道貫北斗,占為大風、幸臣憂。十月丙子,白氣出閣道西,孛孛有光,占曰:「宮中憂。」三年三月,白氣貫月。四年三月己未,白氣東西亙天。庚申,白氣出南方,長二丈許,久而不散。四月庚午,白氣貫北斗,長十丈,占為大風。庚寅,白氣如布襲月,三丈許。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丁醜,白氣二,東西亙天。五年二月壬寅,白氣長五丈,出東井,貫北斗魁及軒轅,占為兵、為雷雨。
明道元年十二月壬戌,西北有蒼白氣亙天。
慶曆元年八月庚辰夜,東方有白氣長十尺許,在星宿度中,至十日,長丈餘,沖天,九十餘日沒。
二年八月甲申,白氣貫北斗。三年正月戊戌,中天有白氣長二十尺,向西南行貫日,占曰:「邊兵憂。」四月癸卯,白氣二生西北隅,上中天,首尾至濁,東南行,良久散,占曰:「其下有兵寇。」八月壬子夜,白氣貫北斗魁。九月辛巳夜,中天有白氣長二丈許,貫捲舌、南河,東北行,少頃散,占曰:「風雨之候。」
皇祐四年十一月辛酉夜,白氣起北方近濁,長五丈許,曆北斗,久之散,占曰:「多大風。」
嘉祐元年三月,彭城縣白鶴鄉地生面,占曰:「地生面,民將饑。」五月,鐘離縣地生面。
治平二年四月丙午夜,西北方有白氣,漸東南行,首尾至濁,貫角宿,移西北,久方散。占曰:「有兵戰疾疫事。」
熙寧九年四月庚寅夜,白氣長丈,起東北方天市垣。
元祐三年七月戊辰夜,西北有白氣經天,主兵,宜防西、北二鄙。
元符二年九月戊辰夜,有白氣十道,各長五尺,主兵及大臣黜。
崇寧二年五月戊子夜,蒼白氣起東南方,長三丈,貫尾、箕、鬥,主蠻夷入貢,舊臣來歸。
宣和三年九月壬午夜,蒼白氣長三丈,貫月,主其下有亂者。
靖康元年十二月丙辰,白氣出太微垣。二年二月壬午夜,白氣如虹,自南亙北,須臾,移西南,至東北,天明而沒。三月戊子,白氣貫鬥。
建炎二年,杜充為北京留守,天雨紙錢于營中,厚盈寸。明日,與金人戰城下,敗績。紙,白祥也。三年三月,白氣貫日。四年五月壬子夜,北方有白氣十餘道如練。二十六年七月辛酉夜,天雨水銀。
紹興元年,潭州得白玉於州城蓮花池中,孔彥舟以獻,詔卻之。前史以為玉變近白祥,後彥舟為劇盜。二月己巳夜,東南有白氣。十一年三月庚申,金人居長安,油、酒皆變白色。三十年十一月甲午夜,西南有白氣出危,入昴。十二月戊申,白氣出尾,入軫,貫天市垣。三十一年十二月辛醜,白氣如帶,東西亙天,出鬥,曆牛。
隆興元年十二月壬午夜,白氣見西南方,出危,入昴。二年正月甲寅夜,西南有白氣,亙天如帶。
乾道元年正月庚午,白氣見西北方,出奎,入參。三月戊辰,白氣如帶,自參及角,東西亙天。四月丁酉夜,白氣見西北方,入天市垣。辛醜夜,白氣入北斗。乙巳夜,白氣入紫微垣。十月己醜夜,蒼白氣見東南方,入翼。十一月丙寅,白氣如帶,出女,入昴,東西亙天。三年十二月庚午夜,白氣如帶,東西亙天,出女,入昴。
淳熙十年正月戊子夜,西南有白氣如天漢而明,南北廣可六丈,東西亙天,曆壁至畢。
紹熙五年六月壬寅夜,白氣亙天,自紫微至亢、角。己酉日入後,白氣亙天,頃刻而散。
慶元四年八月庚辰,白氣亙天。五年二月癸酉夜,東北方白氣如帶,自角至參。八月癸亥,東北方有白氣如帶,亙天。
嘉泰四年十一月辛未,晝有白氣分數道,亙天。
嘉熙四年二月丙辰,白氣亙天。
淳祐二年二月甲寅,白氣亙天。
景定三年七月甲申,白氣如匹布,亙天。
鹹三九年,襄陽城中白氣自西而出。
紹興二年,宣州有鐵佛象,坐高丈餘,自動迭前迭卻若傴而就人者數日,既而郡有火。火氣盛,金失其性而為變怪也。七月,天雨錢,或從石甃中流出,有輪郭,肉好不分明,穿之。碎若沙土。二月,溫州戒福寺銅佛象頂珠自動,光彩激射,經日不少停,數日火作,寺焚。
淳熙九年春,德興縣民家鏡自飛舞,與日光相射。
慶元二年正月,泰寧縣耕夫得鏡,厚三寸,徑尺有二寸,照見水底,與日爭輝,病熱者對之,心骨生寒,後為雷震而碎。
志第二十五行五
○土
稼穡作甘,土之性也。土失其性,則為災凶。舊說以恒風、脂夜之妖,華孽、臝蟲之孽,牛禍、黃眚、黃祥,皆屬之土,今從之。
建隆元年,河南諸州乏食。
乾德元年,齊、隰等州饑。二年,州府二十二饑。
開寶四年,州府六水、一旱,諸州民乏食。五年,大饑。六年,水,民饑。九年,州府十二饑。
太平興國四年,太平州饑。
淳化元年,開封、河南等九州饑。五年,京東西、淮南、陝西水潦,民饑。
咸平五年,河北及鄭、曹、滑饑。
景德元年,江南東、西路饑。二年,淮南、兩浙、荊湖北路饑。三年,京東西、河北、陝西饑。
大中祥符三年,陝西饑。四年,河北、陝西、劍南饑。五年,河北、淮南饑。七年,淮南、江、浙饑。八年,陝西州府五饑。
天禧元年,饑。三年,江、浙及利州路饑。
天聖三年,晉、絳、陝、解饑。
明道元年,京東、淮南、江東饑。二年,淮南、江東、西川饑。
寶元二年,益、梓、利、夔路饑。
嘉祐三年,夔州路旱,饑。
熙甯三年,河北、陝西旱。四年,河北旱,饑。六年,淮南、江東、劍南西川、潤州饑。七年,京畿、河北、京東西、淮西、成都、利州、延、常、潤、府州、威勝、保安軍饑。八年,兩河、陝西、江南、淮、浙饑。九年,雄州饑。十年,漳泉州、興化軍饑。元豐元年,河北饑。四年,鳳翔府、鳳階州饑。七年,河東饑。
元符二年,饑。
崇甯元年,江、浙、熙河饑。
大觀三年,秦、鳳、階、成饑。
重和元年,京西饑。五年,河北、京東、淮南饑。
建炎元年,汴京大饑,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餘胔。三年,山東郡國大饑,人相食。時金人陷京東諸郡,民聚為盜,至車載乾屍為糧。
紹興元年,行在、越州及東南諸路郡國饑。淮南、京東西民流常州、平江府者多殍死。二年春,兩浙、福建饑,米鬥千錢。時餫餉繁急,民益艱食。三年,吉、郴、道州、桂陽監饑。五年,湖南大饑,殍死、流亡者眾。夏,潼川路饑,米鬥二千,人食糟糠。興元饑,民流於果、閬。秋,溫、處州饑。六年春,浙東、福建饑,湖南、江西大饑,殍死甚眾,民多流徙,郡邑盜起。夏,蜀亦大饑,米鬥二千,利路倍之,道殣枕藉。是歲,果州守臣宇文彬獻《禾粟九穗圖》,吏部侍郎晏敦複言:「果、遂饑民未蘇,不宜導諛。」坐黜爵。七年夏,欽、廉、邕州饑。九年,江東西、浙東饑,米鬥千錢,饒、信州尤甚。十年,浙東、江南薦饑,人食草木。十一年,京西、淮南饑。十八年冬,浙東、江、淮郡國多饑,紹興尤甚。民之仰哺於官者二十八萬六千人,不給,乃食糟糠、草木,殍死殆半。十九年春、夏,紹興府大饑,明、婺州亦如之。二十四年,衢州饑。二十八年,平江府饑。二十九年,紹興府薦饑。
隆興元年,紹興府大饑,四川尤甚。平江、襄陽府、隨、泗州、棗陽、盱眙軍大饑,隨、棗間米鬥六七千。二年,平江府、常、秀州饑,華亭縣人食粃糠。行都及鎮江府、興化軍、台、徽州亦艱食。淮民流徙江南者數十萬。
乾道元年春,行都、平江、鎮江、紹興府、湖、常、秀州大饑,殍徙者不可勝計。是歲,台、明州、江東諸郡皆饑。夏,亡麥。二年夏,亡麥。三年九月,不雨,麥種不入。四年春,蜀、邛、綿、劍、漢州、石泉軍大饑,邛為甚。盜延八郡,漢饑民至九萬餘。五年夏,饒、信州薦饑,民多流徙。徽州大饑,人食蕨葛。台、楚州、盱眙軍亦饑。秋冬不雨,淮郡麥種不入。六年冬,甯國府、廣德軍、太平、湖、秀、池、徽、和州皆饑。七年秋,江東西、湖南十餘郡饑,江、筠州、隆興府為甚。人食草實,流徙淮甸,詔出內帑收育棄孩。淮郡亦薦饑,金人運麥于淮北岸易南岸銅鏹,鬥錢八千。江西饑,民流光、濠、安豐間,皆效淮人私糴,錢為之耗。荊南亦饑。八年,江西亡麥。隆興府薦饑,南昌、新建縣饑民仰給者二八千餘。九年春,成都、永康、邛三州饑。秋,台州饑,溫、婺州亦饑。
淳熙元年,浙東、湖南、廣西、江西、蜀關外皆饑,台、處、郴、桂、昭、賀尤甚。二年,淮東西、江東饑,滁、真、揚州、盱眙軍、建康府為甚。是歲,鎮江、甯國府、常州、廣德軍亦艱食。詔獎建康留守劉珙振濟有方。三年,淮甸饑。夏,台州亡麥。冬,複、施、隨、郢州、荊門軍、襄陽、江陵、德安府大饑;四年春,尤饑。六年冬,和州饑。泰、通、楚州、高郵軍大饑,人食草木。七年,鎮江府、台州、無為、廣德軍民大饑。是歲,江、浙、荊、湘、淮郡皆饑。八年春,江州饑,人采葛而食,詔罷守臣章騂。冬,行都、甯國、建康府、嚴、婺、太平州、廣德軍饑,徽、饒州大饑,流淮郡者萬餘人,浙東常平使者朱熹進對論荒政,請蠲田賦、身丁錢,詔江、浙、淮、湖北三十八郡並免之。九年春,大亡麥。行都饑,於潛、昌化縣人食草木。紹興府、衢、婺、嚴、明、台、湖州饑。徽州大饑,
穜稑亦絕。湖北七郡薦饑。蜀潼、利、夔三路郡國十八皆饑,流徙者數千人。十年,合、昌州薦饑,民就振相蹂死者三千余人。十一年,泉、汀、漳州、興化軍亡禾。邕、賓、象州饑。十二年,福建饑,亡麥。江西、廣東西饑。金州饑,有流徙者。十四年,金、洋、階、成、鳳、西和州人乏食。七月,秀州饑,有流徙者。臨安府九縣饑。十六年夏,成州亡麥。冬,際、成、鳳、西和州薦饑。
紹熙二年,蘄州饑。夔路五郡饑,渝、涪為甚。階、成、鳳、西和州亡麥。三年,資、榮州亡麥,普、敘、簡、隆州、富順監皆大饑,亡麥,殍死者眾,民流成都府至千餘人,威遠縣棄兒且六百人。揚州亦多饑。四年,簡、資、普州饑,綿州亡麥。夏,紹興府亡麥。安豐軍大亡麥。五年冬,亡麥苗。行都、淮、浙西東、江東郡國皆饑,常、明州、甯國、鎮江府、廬滁、和州為甚,人食草木。
慶元元年春,常州饑,民之死徙者眾。楚州饑,人食糟粕。淮、浙民流行都。三年,浙東郡國亡麥,台州大亡麥,民饑多殍。襄、蜀亦饑。四年秋,浙東西薦饑,多道殣。六年冬,常州大饑,仰哺者六十萬人。潤、揚、楚、通、泰州、建康府、江陰軍亦乏食。
嘉泰元年,浙西郡國薦饑,常州、鎮江、嘉興府為甚。二年,四川饑,廣安、懷安軍、潼川府大亡麥。衡、郴州、武岡、桂陽軍乏食。三年春,邵、永州大饑,死徙者眾,民多剽盜。夏,行都艱食。四年春,撫、袁州、隆興府、臨江軍大饑,殍死者不可勝瘞,有舉家二十七人同赴水死者。
開禧二年,紹興府、衢、婺州亡麥。湖北、京西、淮東西郡國饑,民聚為剽盜。南康軍、忠、涪州皆饑。
嘉定元年,淮民大饑,食草木,流于江、浙者百萬人。先是淮郡罷兵,農久失業,米鬥二千,殍死者十三四,炮人肉、馬矢食之。詔所至郡國振恤歸業,時邦儲既匱,郡計不支,去者多死,亦有俘掠而北者。是歲,行都亦饑,米鬥千錢。二年春,兩淮、荊、襄、建康府大饑,米鬥錢數千,人食草木。淮民刲道殣食盡,發瘞胔繼之,人相搤噬。流於揚州者數千家,度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諸路複大歉,常、潤尤甚。冬,行都大饑,殍者橫市,道多棄兒。三年春,建康府大饑,人相食。五月,衢州饑,頗聚為剽盜。七年,台州大亡麥。八年,淮、浙、江東西饑,都昌縣為盜者三十六黨。九年,行都饑,閭巷有殍。十年,台、衢、婺、饒、信州饑,剽盜起,台為甚。蜀石泉軍饑,殍死殆萬餘人。十一年秋,淮、浙、江東饑饉,亡麥苗。十二年春,潼川府饑而不害。十三年春,福州饑,人食草根。十六年春,海州新附山東民饑,京東、河北路新附山西民亦饑。湖南永、道州大饑。是歲,行都、江、淮、閩、浙郡國皆亡麥禾。十七年春,余杭、錢塘、仁和三縣饑,鎮江府饑,真、鄂州亦乏食。
嘉熙四年,紹興府薦饑,臨安府大饑,嚴州饑。
鹹淳七年,江南大饑。八年冬,襄陽饑,人相食。
德祐二年正月,揚州饑。三月,揚州穀價騰踴,民相食。
乾德二年五月,揚州暴風,壞軍營舍僅百區。三年六月,揚州暴風,壞軍營舍及城上敵棚。
開寶二年三月,帝駐太原城下,大風,一夕而止。八年十月,廣州颶風起,一晝夜,雨水二丈餘,海為之漲,飄失舟楫。九年四月,宋州大風,壞甲仗庫、城樓、軍營凡四千五百九十六區。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曹州大風,壞濟陰縣廨及軍營。四年八月,泗州大風,浮梁竹笮、鐵索斷,華表石柱折。六年九月,高州大風雨,壞廨宇及民舍五百區。七年八月,瓊州颶風,壞城門、州署、民舍殆盡。八年九月,太平軍颶風拔木,壞廨宇、民舍千八十七區。十月,雷州颶風壞稟庫、民舍七百區。九年八月,白州颶風,壞廨宇、民舍。
端拱二年,京師暴風起東北,塵沙曀日,人不相辨。
淳化二年五月,通利軍大風害稼。三年六月丁醜,黑風自西北起,天地晦暝,雷震,有頃乃止。先是京師大熱,疫死者眾,及北風至,疫疾遂止。
至道二年八月,潮州颶風,壞州廨、營砦。
咸平元年八月,涪州大風,壞城舍。四年八月丙子,京師暴風。
景德二年六月甲午,大風吹沙折木。八月,福州海上有颶風,壞廬舍。三年七月丙寅,京師大風。四年三月甲寅夕,京師大風,黃塵蔽天,自大名曆京畿,害桑稼,唐州尤甚。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乙未,大風起京師西北,連日不止。五年八月,京師大風。七年三月戊辰,京師大風,揚沙礫。是日,百官習儀恭謝壇,有陷僕者。八年六月辛亥,京師風起巳位,吹沙揚塵。
天禧二年正月,永州大風,髮屋拔木,數日止。三年五月,徐州利國監大風起西南,壞廬舍二百余區,壓死十二人。四年四月丁亥,大風起西北,飛沙折木,晝晦數刻。五月乙卯,暴風起西北,有聲,折木吹沙,黃塵蔽天,占並主陰謀奸邪。是秋,內侍周懷政坐妖亂伏誅。
天聖九年十二月辛酉,大風三日止。
景祐元年六月己巳,無錫縣大風髮屋,民被壓死者眾。九月甲寅夜漏上,風自醜起有聲,擺木鳴條。二年六月戊寅平明,風自未來,占者以為百谷豐衍之候。
皇祐四年七月丁巳,大風起西北方,拔木。
嘉祐二年正月元日平旦,有風從東北來,遍天有蒼黑雲,占雲:「大熟多雨。」
熙甯四年二月辛巳,京東自濮州至河北旁邊,大風異常,百姓驚恐,六年四月,館陶縣黑風。九年十一月,海陽潮陽二縣颶風、潮,害民居田稼。十年六月,武城縣大風,壞縣廨,知縣李愈妻、主簿寇宗奭妻之母壓死。七月,溫州大風雨,漂城樓、官舍。
元豐四年六月,邕州颶風,壞城樓、官私廬舍。七月甲午夜,泰州海風作,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廬舍數千間。靜海縣大風雨,毀官私廬舍二千七百六十三楹。丹陽縣大風雨,溺民居,毀廬舍。丹徒縣大風潮,飄蕩沿江廬舍,損田稼。六月,邕州颶風,壞城樓、官私廬舍。五年六月,朱崖軍颶風,毀廬舍。
元祐八年,福建、兩浙海風駕潮,害民田。
紹聖元年秋,蘇、湖、秀等州有風害民田。
靖康元年正月望夜,大風起西北,有聲,吹沙走石,盡明日乃止。二月戊申,大風起東北,揚塵翳空。三月己巳夜五更,大風乍緩乍急,聲如叫怒。十一月丁亥,大風髮屋折木。閏十一月甲寅,大風起北方,雪作,盈數尺,連夜不止。二年正月巳亥,天氣昏噎,狂風迅發,竟日夜,西北陰雲中如有火光,長二丈餘,闊數尺,民時時見之。庚戌,大風雨。二月乙酉,大風折木,晚尤甚。三月巳亥,大風。四月庚申朔,大風吹石折木。辛酉,北風益甚,苦寒。
建炎元年正月丁酉,大風吹石折木。十二月乙酉,大風拔木。
紹興二十八年七月壬戌,平江府大風雨駕潮,漂溺數百里,壞田廬。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大風拔木。溫州大風,壞屋覆舟。
隆興元年,浙東、西郡國風水傷稼。二年八月,大風雨,漂蕩田廬。
乾道二年八月丁亥,溫州大風雨駕海潮,殺人覆舟,壞廬舍。五年十月,台州大風水,壞田廬。八年六月丙辰,惠州颶風,壞海艦三十餘。時樞密院調廣東經略司水軍,四艦覆其三,死者百三十余人。
淳熙三年六月,大風連日。四年九月,明州大風駕海潮,壞定海、鄞縣海岸七千六百余丈及田廬、軍壘。六月乙巳夜,福清縣、興化軍大風雨,壞官舍、民居、倉庫及海口鎮,人多死者。五年正月庚戌,大風。六年十一月,鄂州大風覆舟,溺人甚眾。七年二月,江陵府大風,火及舟,焚溺死者尤眾。十年八月辛酉,雷州颶風大作,駕海潮傷人,禾稼、林木皆折。
紹熙二年三月癸酉,里安縣大風,壞屋拔木殺人。四年七月,興化軍海風害稼。五年六月丙子,大風。七月乙亥,行都大風拔木,壞舟甚眾。紹興府、秀州大風駕海潮,害稼。秋,明州颶風駕海潮,害稼。十月甲戌,行都大風拔木。
慶元二年六月壬申,台州暴風雨駕海潮,壞田廬。六年三月甲子,大風拔木。
嘉泰三年十月丁未,暴風。十一月癸未,大風,四年正月乙亥亦如之。
開禧元年四月乙卯、九月庚戌,大風。
嘉定元年九月乙丑,大風。二年二月戊子,大風。七月壬辰,台州大風雨駕海潮,壞屋殺人。三年八月癸酉,大風拔木,折禾穗,墮果實。甯宗露禱,至於丙子乃息。後禦史朝陵於紹興府,歸奏風壞陵殿宮牆六十餘所、陵木二千余章。四年閏月丁未,大風。六年十二月,余姚縣風潮壞海堤,亙八鄉。七年正月庚辰,江州放鐙,黑雲暴風忽作,遊人相踐,死者二十余。十年正月乙未,大風拔木。十一月丁醜,大風。十一年二月甲寅,大風。十月戊午,大風。十三年十一月庚戌、壬子,大風。十二月戊午,大風。十四年六月辛巳,大風。十六年秋,大風拔木害稼,十七年秋,福州颶風大作,壞田損稼。冬,鄂州暴風,壞戰艦二百余,壽昌軍壞戰艦六十余,江州、興國亦如之。
嘉熙二年,風雹。三年,風雹。
淳祐十一年,泰州風。
景定四年十一月,福州颶風。
咸淳四年閏月丁巳,大風雷雨,居民屋瓦皆動。七年五月甲申,紹興府大風。十年四月,紹興府大風拔木。
端拱二年,京師暴風起東北,塵沙曀日,人不相辨。
淳化三年六月丁醜,黑風自西北起,天地晦冥,雷震,有頃乃止。
大中祥符二年九月,無為軍城北暴風,晝晦不可辨,拔木,壞城門、營壘、民舍。
天聖六年二月庚辰,大風晝暝。
康定元年三月丙子,大風晝暝,經刻乃複。
嘉祐八年十一月丙午,大風霾。
治平二年二月乙巳,大風晝晦。四年正月庚辰朔,大風霾。是日,上尊號,廷中仗衛皆不能整。時帝已不豫,後七日崩。
熙寧四年四月癸亥,京師大風霾。
元祐八年二月,京師風霾。
靖康二年正月己亥,天氣昏曀,風迅發竟日。三月丁酉,風霾。
建炎元年正月辛卯朔,大風霾。丁酉,風霾,日色薄而有暈。二月丁酉,汴京風霾,日無光。是日,張邦昌僭位。二年七月癸未,風雨晝晦。是日,東京留守宗澤薨。
紹興十一年三月庚申,金人居長安,晝晦。
乾道五年正月甲申,晝霾四塞。
淳熙五年四月丁醜,塵霾晝晦,日無光。
慶元九年十二月乙未,天雨霾。
開禧元年正月壬午,雨霾。
嘉定十年正月乙未,晝霾。二月癸巳,日無光。
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既,天地晦冥,咫尺不辨人,雞鶩歸淒,自巳至申,其明始複。
至道二年秋九月,環、慶州梨生花,佔有兵。明年,契丹擾北邊。
景德元年二月,保順軍城壕冰,陷起文為桃李花、雜樹、人物之狀。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霸州渠冰有如華葩狀。
大觀二年十月乙巳,龔丘縣檜生花,萼如蓮實。
紹興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省檢正官張宗元出撫淮西軍,寓建康。槃冰有文如畫,佳卉茂木,華葉相敷,日易以冰,變態奇出,春暄乃止。二十七年四月,徽州祁門縣圃桃已實複華。
淳熙初,秀州呂氏家冰瓦有文,樓觀、車馬、人物、芙蓉、牡丹、萱草、藤蘿之屬,經日不釋。淳熙中,興化軍仙遊縣九巫山古木末生花,臭如蘭。
建隆二年九月,渭南縣虸蚄蟲傷稼。三年七月,兗州、濟、德、磁、洺蝝生。
乾德六年七月,階州虸蚄蟲生。
太平興國二年六月,磁州青黑蟲群飛食桑,夜出晝隱,食葉殆盡。七月,邢州钜鹿、沙河二縣步屈蟲食桑麥殆盡。五年七月,濰州虸蚄蟲生,食稼殆盡。七年九月,邠州虸蚄蟲生,食稼。九年七月,泗州蠓蟲食桑。
雍熙二年四月,天長軍蠓蟲食苗。
端拱二年七月,施州虸蚄蟲生,害稼。
淳化二年四月,中都縣蜴蟲生。七月,單州蜴蟲生,遇雨死。
景德元年八月,陝、賓、棣州蟲暝害稼。
大中祥符四年八月,兗州虸蚄蟲生,有蟲青色隨齧之,化為水。六年九月,陝西同、華等州虸蚄蟲食苗。
天聖五年五月戊辰,磁州蟲食桑。
景祐四年五月,滑州靈河縣民黃慶家蠶自成被,長二丈五尺,闊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蠶成繭,被于原野。
熙寧九年五月,荊湖南路地生黑蟲,化蛾飛去。金州生黑蟲食苗,黃雀來,食之皆盡。
元祐六年閏八月,定州七縣野蠶成繭。七年五月,北海縣蠶自織如絹,成領帶。
元符元年七月,槁城縣野蠶成繭。八月,行唐縣野蠶成繭。九月,深澤縣野蠶成繭,織紝成萬匹。二年六月,房陵縣野蠶成繭。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蠶成繭。四年,相州野蠶成繭。五年,南京野蠶成繭,織五匹,綿四十兩,聖繭十五兩。
紹興二十九年秋,浙東、江東西郡縣螟。三十年十月,江、浙郡國螟蝝。
隆興元年秋,浙東西郡國螟,害穀,紹興府、湖州為甚。二年,台州螟。
乾道三年八月,江東郡縣螟螣。淮、浙諸路多言青蟲食穀穗。六年秋,浙西、江東螟為害。九年秋,吉、贛州、臨江、南安軍螟。
淳熙二年秋,浙、江、淮郡縣螟。四年秋,昭州螟。五年,昭州薦有螟螣。七年秋,永州螟。八年秋,江州螟。十二年八月,平江府有蟲聚於禾穗,油灑之即墮,一夕,大雨盡滌之。十四年秋,江州、興國軍螟。十六年秋,溫州螟。
慶元三年秋,浙東蕭山、山陰縣、婺州,浙西富陽、鹽官、淳安、永興縣、嘉興府皆螟。四年秋,鉛山縣蟲食穀,無遺穗。
嘉定十四年,明、台、溫、婺、衢蟊螣為災。十五年秋,贛州螟。十六年:永、道州螟。
紹定三年,福州螟。
端平元年五月,當塗縣螟。
淳祐二年五月,兩淮螟。
景定三年八月,浙東、西螟。
乾德三年,眉州民王進牛生二犢。四年,南充縣民馬全信及相如縣民彭秀等家牛生二犢。
開寶二年,九隴縣民王達牛生二犢。
太平興國三年,流溪縣民白延進牛生二犢。五年,溫江縣民趙進牛生二犢。六年,廣都縣趙全牛生二犢。七年,什邡縣民王信、華陽縣民袁武等牛生二犢。八年,彭州民彭延、閬州民陳則、安樂縣民王公泰牛生二犢。九年七月,知乾州衛升獻三角牛。
雍熙三年,果州民李昭牛生二犢。四年郪縣民鮮于志鮮於皋、眉山縣海羅參、仁壽縣民陰饒、成都縣民李本、成紀縣民王和敏牛生二犢。
端拱元年,眉州民陳希簡、晉原縣民張昭郁、魏城縣民鮮于郜、羅江縣民袁族、河陽縣民李美、曲水縣民曾虔、梓潼縣民文光懿、永泰縣民羅德、綿竹縣民陳洪牛生二犢。
淳化元年,綿竹縣民李昌遠薄逸、閬州民和中、忠州民民王欽、眉州王圖、九隴縣民楊皋、玄武縣民羊邁達牛生二犢。二年,永川縣民梁行良、仁壽縣民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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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二年,新都縣民蹇成美牛生二犢。潁陽縣民馮延密牛生二犢,其二額有白。三年,新津縣民文承富、赤水縣民蘇福、廣安軍吏胥仁迪牛生二犢。
咸平元年,眉山縣民向瓊玖陳元寶、丹稜縣民劉承鶚、通泉縣民王居中、曲水縣民楊漢成楊景歡王師讓、眉山縣民陳彥宥牛生三犢。二年,蒙陽縣民杜摯、九隴縣民楊太、眉山縣民蘇仁義、洪雅縣吏陸文贊牛生二犢。三年,敘浦縣民戴昌蘊牛生二犢。四年,流溪縣民何承添、晉原縣民頗全、永昌縣民曾嗣、犀浦縣民何福、彰明縣民王巳牛生二犢。六年,渠江縣民王德進、魏城民蒲諫王信、石照縣民仲漢宗、大足縣民劉武牛生二犢。
景德元年,魏城縣民閻明、彭州濛陽縣民郭琮牛生二犢。二年,三泉縣民李景順、東海縣民時祐、小溪縣民劉可、赤水縣民羅永並牛生二犢。三年,長江縣民于承琛牛生二犢。四年,相如縣民楊漢暉、邛州安仁縣民羅瑩、九隴縣民白彥成、渠江縣民王繼豐家及順安軍屯田務牛生二犢。
大中祥符元年,龔丘縣民李起牛生四犢,判州王欽若圖以獻。二年,立山縣民盧仁依、銅山縣民勾熙正、什邡縣民杜族、南康縣陳邦並牛生二犢。三年,犍為縣民陳知進牛生二犢。四年,東關縣民陳知進牛生二犢。五年,富順監些井場官楊守忠、曲水縣民向平、蓬溪縣民蹇知密牛生二犢。六年,廣安軍依政縣民李福、貴溪縣民徐志元牛生二犢。七年,雙流縣民姚彥信、涪城縣民張禮、嘉州龍游縣民張正、夾江縣民郭升、天水縣民王吉牛生二犢。八年,仁壽縣民何志、通泉縣民罷永泰、成都縣民張進、華陽縣民楊承珂牛生二犢。九年,平定軍平定縣民範訓、臨邛縣民楊暉牛生二犢。
天禧元年,開江縣民冉津及澧州石門縣層山院牛生二犢。二年,臨邛縣民王道進、臨溪縣民王勝、西縣民韓光緒牛生二犢。四年,貴溪縣民葉政牛生二犢。五年,巴西縣民向知道牛生二犢。
自天聖迄治平,牛生二犢者三十二,生三犢者一。
自熙寧二年距元豐八年,郡國言民家牛生二犢者三十有五,生三角者一。
元祐元年距元符三年,郡國言民家牛生二犢者十有五。
大觀元年,閬州、達州言牛生二犢。四年三月,帝謂起居舍人宇文粹中曰:「牛產二犢,亦載之起居注中,豈若野蠶成繭之類,民賴其利,乃為瑞邪?」自是史官不復盡書。
政和五年七月,安武軍言,郡縣民范濟家牛生麒麟。
重和元年三月,陝州言牛生麒麟。
宣和二年十月,尚書省言,歙州歙縣民鮑珙家牛生麒麟。三年五月,梁縣民邢喜家牛生麒麟。
紹興元年,紹興府有牛戴刃突入城市,觸馬,裂腹出腸。時衛卒多犯禁屠牛,牛受刃而逸,近牛禍也。十六年,靜江府城北二十裏,有奔犢以角觸人於壁,腸胃出,牛狂走,兩日不可執,卒以射死。十八年五月,依政縣牛生二犢。二十一年七月,遂甯府牛生二犢者三。二十五年八月,漢中牛生二犢。
淳熙十二年,仁和縣良渚有牛生二首,七日而死。余杭縣有犢二首。十六年三月,池州池口鎮軍屯牛狂走,觸人死。
慶元三年,樂平縣田家牛生犢如馬,一角,鱗身肉尾,農以不祥殺之,或惜其為麟;同縣萬山牛生犢,人首。
淳化三年正月乙卯,京師雨土,占曰:「小人叛。」自後李順盜據益州。
景德元年七月辛亥,黃氣出壁,長五尺餘,占曰:「兵出。」二年正月丙寅,黃白氣環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亥朔,黃氣出於艮,占曰:「主五穀熟。」二年九月戊午,黃氣如柱起東南方,長五丈許。
天禧五年,襄州鳳林鎮道側地湧起,高三尺,闊八尺,知州夏辣以聞。
明道元年十月庚子夜,黃白氣五,貫紫微垣。
景祐元年八月壬戌夜,有黃白氣如彗,長七尺余,出張、翼之上,凡三十有三日不見。
治平元年三月壬戌,雨土。十二月己亥,雨黃土。
熙寧五年十二月癸未、七年三月戊午,並雨黃土。八年五月丁醜,雨黃土兼細毛。
元豐二年十一月丁亥、五年三月乙巳、六年四月辛未,雨土。
元祐七年正月戊午,天雨塵土,主民勞苦。
宣和元年三月庚午,雨土著衣,主不肖者食祿。
紹興十一年三月庚申,涇州雨黃沙。十八年十一月壬辰,肆赦,天有雲赤黃,近黃祥也,太史附秦檜旨奏瑞。
乾道四年三月己醜,雨土若塵。
淳熙四年二月戊戌,雨土,五年二月壬午、甲申、四月丁醜、六年十一月乙丑、十一年正月辛卯、甲寅、十三年正月壬寅,亦如之。十五年九月庚子,南方有赤黃氣。
紹熙四年十月甲寅,雨土,五年四月癸卯亦如之。十月乙未,天有赤黃色,占曰:「是為天變。」色先赤後黃,近黃赤祥也。十一月辛亥,雨土。
慶元元年二月己卯、十一月己醜,天雨塵土。三年正月丙子、四月丙午、十二月甲申,天雨塵土。六年正月己巳、閏月丁未、十月己醜,雨土。九月辛醜、十一月辛卯,天雨塵土。
嘉泰元年六月己卯、九月己未、十二月辛醜,天雨塵土。
嘉定三年正月丙午,天雨塵土。八年二月己未、五月辛未,天雨塵土。九年十二月癸巳,天雨土。十年二月癸巳,雨土。十二年二月癸巳,天雨塵土。十三年三月辛卯,天雨塵土。十六年二月戊子,天雨塵土。
紹定三年三月丁酉,雨土。
嘉熙二年四月甲申,雨土。三年三月辛卯,天雨塵土。
淳祐五年二月丙寅朔,天雨塵土。十一年三月乙亥,天雨塵。
寶祐三年三月己未,雨土。六年二月壬辰,天雨塵土。
開慶元年三月辛酉,雨土。
景定五年二月辛未,雨土。
德祐元年三月辛巳,終日黃沙蔽天,或曰「喪氛」。
乾德三年,京師地震史失日月
。五年十一月,許州開元觀老君像自動,知州宋偓以聞。六年正月,簡州普通院毗廬佛像自動。
至道二年十月,潼關西至靈州、夏州、環慶等州地震,城郭廬舍多壞,占雲:「兵饑。」是時,西夏寇靈州,明年,遣將率兵援糧以救之,關西民饑。
咸平二年九月,常州地震,壞鼓角樓、羅務、軍民廬舍甚眾。四年九月,慶州地震者再。六年正月,益州地震。
景德元年正月丙申夜,京師地震;癸卯夜,複震;丁未夜,又震,屋皆動,有聲,移時方止。癸醜,冀州地震,占雲:「土工興,有急令,兵革興。」是年,契丹犯塞。二月,益、黎、雅州地震。三月,邢州地震不止。四月己卯夜,瀛州地震。五月,邢州地複震不止。十一月壬子,日南至,京師地震。癸醜,石州地震。四年七月丙戌,益州地震。己醜,渭州瓦亭砦地震者四。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代州地震。四年六月,昌、眉州並地震。七月,真定府地震,壞城壘。天聖五年三月,秦州地震。七年,京師地震。
景祐四年十二月甲子,京師地震。甲申,忻、代、並三州地震,壞廬舍,覆壓吏民。忻州死者萬九千七百四十二人,傷者五千六百五十五人,畜擾死者五萬余;代州死者七百五十九人,並州千八百九十人。
寶元元年正月庚申,並、忻、代三州地震。十二月甲子,京師地震。
慶曆三年五月九日,忻州地大震,說者曰:「地道貴靜,今數震搖,兵興民勞之象也。」四年五月庚午,忻州地震,西北有聲如雷。五年七月十四日,廣州地震。六年二月戊寅,青州地震。三月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震不已,每震,則海底有聲如雷。五月甲申,京師地震。七年十月乙丑,河陽、許州地震。
皇祐二年十一月丁酉夜,秀州地震,有聲自北起如雷。
嘉祐二年,雄州北界、幽州地大震,大壞城郭,覆壓者數萬人。五年五月己醜,京師地震。
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興化軍等處皆地震,潮州尤甚,拆裂泉湧,壓覆州郭及兩縣屋宇,士民、軍兵死者甚眾。八月己巳,京師地震。
熙甯元年七月甲申,地震。乙酉、辛卯,再震;八月壬寅、甲辰,又震。是月,須城、東阿二縣地震終日,滄州清池、莫州亦震,壞官私廬舍、城壁。是時,河北複大震,或數刻不止,有聲如雷,樓櫓、民居多摧覆,壓死者甚眾。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丁巳,冀州地震。辛酉,滄州地震,湧出沙泥、船板、胡桃、螺蚌之屬。是月,潮州地再震。是歲,數路地震,有一日十數震,有逾半年震不止者。二年十月庚戌,南郊,東壝門內地陷,有天寶十三年古墓。
元豐元年,邕州佛像動搖。初,像動而夏人入寇,又動而州大火,其後儂智高叛,複動,於是知州錢師孟投其像于江中。八年二月甲戌,賓州嶺方縣地陷。五月丙午,京師地震。
元祐二年二月辛亥,代州地震有聲。四年春,陝西、河北地震。七年九月己酉,蘭州、鎮戎軍、永興軍地震,十月庚戌朔,環州地再震。
紹聖元年十一月丙戌,大原府地震。二年十月、十一月,河南府地震。是歲,蘇州自夏迄秋地震。三年三月戊戌夜,劍南東川地震。九月己酉,滁州、沂州地震。四年六月己酉,太原府地震有聲。
元符元年七月壬申夜,雲陰蔽天,地震良久。二年正月壬申,恩州地震。八月甲戌,太原府地震;三年五月己巳,太原府又震。
建中靖國元年十一月辛亥,太原府、潞、晉、隰、代、石、嵐等州岢嵐威勝保化寧化軍地震彌旬,晝夜不止,壞城壁、屋宇,人畜多死。自後有司方言祥瑞,郡國地震多抑而不奏。
政和七年六月,詔曰:「熙河、環慶、涇原路地震經旬,城砦、關堡、城壁、樓櫓、官私廬舍並皆摧塌,居民覆壓死傷甚眾,而有司不以聞,其遣官按視之。」
宣和四年,北方用兵,雄州地大震。玄武見於州之正寢,有龜大如錢,蛇若朱漆箸,相逐而行,宣撫使焚香再拜,以銀奩貯二物。俄俱死。六年正月,京師連日地震,宮殿門皆動有聲。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地震,有裂數十丈者,蘭州尤甚。陷數百家,倉庫俱沒。河東諸郡或震裂。
建炎二年正月戊戌,長安地大震,金將婁宿圍城,彌旬無外援,乘地震而入,城遂陷。
紹興三年八月甲申,地震,平江府、湖州尤甚。是歲,劉豫陷鄧、隨等州,金人犯蜀。四年,四川地震。五年五月,行都地震。六年六月乙巳夜,地震自西北,有聲如雷,余杭縣為甚。是冬,劉麟、猊犯順,寇濠、壽州。七年,地震。二十四年正月戊寅,地震。二十五年三月壬申,地震。二十八年八月甲寅夜,震。三十一年三月壬辰,地震。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地震。
隆興元年十月丁醜,地震;六月甲寅,又震。
乾道二年九月丙午,地震自西北方。四年十二月壬子,石泉軍地震三日,有聲如雷,屋瓦皆落,時綿竹有冤獄雲。
淳熙元年十二月戊辰,地震自東北方。九年十二月壬寅夜,地震。十年十二月丙寅,地震。十二年五月庚寅,地震。
慶元六年九月,東北地震。十一月甲子,地震東北方。
嘉定六年四月,行都地震。六月丙子,淳安縣地震。九年二月辛亥,東、西川地大震四日。十年二月庚申,地震自東南。十二年五月,地震。六月,西川地震。十四年正月乙未夜,地震,大雷。五月丙申,西川地震。
寶慶元年八月己酉,地震。
嘉熙四年十二月丙辰,地震。
淳祐元年十二月庚辰夜,地震。
寶祐三年,蜀地震。
鹹淳七年,嘉定府城震者三。
雍熙三年,階州福津縣常峽山圮,壅白江水,逆流高十許丈,壞民田數百里。
淳化二年五月,名山縣大風雨,登遼山圮,壅江水逆流入民田,害稼。
咸平元年七月庚午,寧化軍汾水漲,壞北水門,山石摧圮,軍士有壓死者。二年七月庚寅,靈寶縣暴雨崖圮,壓居民,死者二十二戶。三年三月辛醜夜,大澤縣三陽砦大雨崖摧,壓死者六十二人。四年正月,成紀縣山摧,壓死者六十余人。
景德四年七月,成紀縣崖圮,壓死居民。
熙寧五年九月丙寅,華州少華山前阜頭峰越八盤領及穀,摧陷於石子坡。東西五裏,南北十裏,潰散墳裂,湧起堆阜,各高數丈,長若堤岸。至陷居民六社,凡數百戶,林木、廬舍亦無存者。並山之民言:「數年以來,峰上常有雲,每遇風雨,即隱隱有聲。是夜初昏,略無風雨,山上忽霧起,有聲漸大,地遂震動,不及食頃而山摧。」
元祐元年十二月,鄭縣界小敷穀山摧,傷居民。
紹興十二年十二月,陝西不雨,五穀焦枯,涇、渭、灞、滻皆竭。時秦民以饑離散,壯者為北人所買,郡邑遂空。
紹熙四年秋,南嶽祝融峰山自摧。劍門關山摧。五年十二月,臨安府南高峰山自摧。
慶元二年六月辛未,台州黃岩縣大雨水,有山自徙五十餘裏,其聲如雷,草木、塚墓皆不動,而故址潰為淵潭。時臨海縣清潭山亦自移。
嘉泰二年七月丁未,閩建安縣山摧,民廬之壓者六十餘家。
嘉定六年六月丙子,嚴州淳安縣長樂鄉山摧水湧。九年,黎州山崩。
鹹淳十年,天目山崩。
熙甯元年,荊、襄間天雨白犛如馬尾,長者尺余,彌漫山谷。三月丁酉,潭州雨毛。八年五月丁醜,雨黃毛。
紹熙四年十一月癸酉,地生毛。
咸淳九年,江南平地產白毛,臨安尤多。
志第二十一律曆一
○應天乾元儀天曆
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曆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曆而止。曆以數始,數自律生,故律曆既正,寒暑以節,歲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績以凝,萬事根本,由茲立焉。古人自入小學,知樂知數,已曉其原。後世老師宿儒猶或弗習律曆,而律曆之家未必知道,各師其師,岐而二之。雖有巧思,豈能究造化之統會,以識天人之蘊奧哉!是以審律造曆,更易不常,卒無一定之說。治效之不古若,亦此之由,而世豈察及是乎!
宋初承五代之季王樸制律曆、作律准,以宣其聲,太祖以雅樂聲高,詔有司考正。和峴等以影表銅臬暨羊頭秬黍累尺制律,而度量權衡因以取正。然累代尺度與望臬殊,黍有巨細,縱橫容積,諸儒異議,卒無成說。至崇甯中,徽宗任蔡京,信方士「聲為律、身為度」之說,始大盭乎古矣。
顯德《欽天曆》亦樸所制也,宋初用之。建隆二年,以推驗稍疏,詔王處訥等別造新曆。四年,曆成,賜名《應天》,未幾,氣候漸差。太平興國四年,行《乾元曆》,未幾,氣候又差。繼作者曰《儀天》,曰《崇天》,曰《明天》,曰《奉元》,曰《觀天》,曰《紀元》,迨靖康丙午,百六十餘年,而八改曆。南渡之後,曰《統元》,曰《乾道》,曰《淳熙》,曰《會元》,曰《統天》,曰《開禧》,曰《會天》,曰《成天》,至德祐丙子,又百五十年,複八改曆。使其初而立法吻合天道,則千歲日至可坐而致,奚必數數更法,以求幸合玄象哉!蓋必有任其責者矣。
雖然,天步惟艱,古今通患,天運日行,左右既分,不能無忒。謂七十九年差一度,雖視古差密,亦僅得其概耳。又況黃、赤道度有斜正、闊狹之殊,日月運行有盈縮、朏朒、表裏之異。測北極者,率以千里差三度有奇,晷景稱是。古今測驗,止于嶽台,而嶽台豈必天地之中?余杭則東南,相距二千余裏,華夏幅員東西萬里,發斂晷刻豈能盡諧?又造曆者追求曆元,逾越曠古,抑不知二帝授時齊政之法,畢殫於是否乎?是亦儒者所當討論之大者,諉曰星翁曆生之責可哉?至於儀象推測之具,雖亦數改,若熙甯沈括之議、宣和璣衡之制,其詳密精緻有出於淳風、令瓚之表者,蓋亦未始乏人也。今其遺法具在方冊,惟《奉元》、《會天》二法不存。舊史以《乾元》、《儀天》附《應天》,今亦以《乾道》、《淳熙》、《會元》附《統元》,《開禧》、《成天》附《統天》。大抵數異術同,因仍增損,以追合乾象,俱無以大相過,備載其法,俾來者有考焉。
昔黃帝作律呂,以調陰陽之聲,以候天地之氣。堯則欽若曆象,以授人時,以成歲功,用能綜三才之道,極萬物之情,以成其政化者也。至司馬遷、班固敘其指要,著之簡策。自漢至隋,歷代祖述,益加詳悉。暨唐貞觀迄周顯德,五代隆替,逾三百年,博達之士頗亦詳緝廢墜,而律志皆闕。宋初混一寓內,能士畢舉,國經王制,悉復古道。《漢志》有備數、和聲、審度、嘉量、權衡之目,後代因之,今亦用次序以志於篇。
曰備數。《周禮》,保氏教國子以六藝,其六曰九數,謂方田、粟米、差分、少廣、商功、均輸、方程、贏朒、旁要,是為九章。其後又有《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綴術》、《緝古》等法相因而起,歷代傳習,謂之小學。唐試右千牛衛胄曹參軍陳從運著《得一算經》,其術以因折而成,取損益之道,且變而通之,皆合於數。複有徐仁美者,作《增成玄一法》,設九十三問,以立新術,大則測於天地,細則極于微妙,雖粗述其事,亦適用于時。古者命官屬於太史,漢、魏之世,皆在史官。隋氏始置算學博士于國庠,唐增其員,宋因而不改。
曰和聲。《周禮》,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凡為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古之聖人推律以制器,因器以宣聲,和聲以成音,比音而為樂。然則律呂之用,其樂之本歟!以其相生損益,數極精微,非聰明博達,則罕能詳究。故歷代而下,其法或存或闕,前史言之備矣。周顯德中,王朴始依周法,以秬黍校正尺度,長九寸,虛徑三分,為黃鐘之管,作律准以宣其聲。宋乾德中,太祖以雅樂聲高,詔有司重加考正。時判太常寺和峴上言曰:「古聖設法,先立尺寸,作為律呂,三分損益,上下相生,取合真音,謂之形器。但以尺寸長短非書可傳,故累秬黍求為准的,後代試之,或不符會。西京銅望臬可校古法,即今司天臺影表銅臬下石尺是也。及以樸所定尺比校,短于石尺四分,則聲樂之高,蓋由於此。況影表測於天地,則管律可以準繩。」上乃令依古法,以造新尺並黃鐘九寸之管,命工人校其聲,果下于朴所定管一律。又內出上黨羊頭山秬黍,累尺校律,亦相符合。遂下尚書省集官詳定,眾議僉同。由是重造十二律管,自此雅音和暢。
曰審度者,本起于黃鐘之律以秬黍中者度之,九十黍為黃鐘之長,而分、寸、尺、丈、引之制生焉。宋既平定四方,凡新邦悉頒度量於其境,其偽俗尺度逾於法制者去之。乾德中,又禁民間造者。由是尺度之制盡復古焉。
曰嘉量。《周禮》,氏為量。《漢志》雲,物有多少受以量,本起于黃鐘之管容秬黍千二百,而龠、合、升、鬥、斛五量之法備矣。太祖受禪,詔有司精考古式,作為嘉量,以頒天下。其後定西蜀,平嶺南,複江表,泉、浙納土,並、汾歸命,凡四方鬥、斛不中式者皆去之。嘉量之器,悉複升平之制焉。
曰權衡之用,所以平物一民、知輕重也。權有五,曰銖、兩、斤、鈞、石,前史言之詳矣。建隆元年八月,詔有司按前代舊式作新權衡,以頒天下,禁私造者。及平荊湖,即頒量、衡於其境。淳化三年三月三日,詔曰:「《書》雲:'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所以建國經而立民極也。國家萬邦鹹乂,九賦是均,顧出納于有司,系權衡之定式。如聞秬黍之制,或差毫釐,錘鈞為奸,害及黎庶。宜令詳定稱法,著為通規。」事下有司,監內藏庫、崇儀使劉承珪言:「太府寺舊銅式自一錢至十斤,凡五十一,輕重無准。外府歲受黃金,必自毫釐計之,式自錢始,則傷於重。」遂尋究本末,別制法物。至景德中,承珪重加參定,而權衡之制益為精備,其法蓋取《漢志》子穀秬黍為則,廣十黍以為寸,從其大樂之尺,秬黍,黑黍也。樂尺,自黃鐘之管而生也。謂以秬黍中者為分寸、輕重之制。
就成二術,二術謂以尺、黍而求氂、絫。
因度尺而求氂,度者,丈、尺之總名焉。因樂尺之源,起于黍而成於寸,析寸為分,析分為氂,析氂為毫,析毫為絲,析絲為忽。十忽為絲,十絲為毫,十毫為氂,十氂為分。
自積黍而取絫。從積黍而取絫,則十黍為絫,十絫為銖,二十四銖為兩。錘皆以銅為之。以氂、絫造一錢半及一兩等二稱,各懸三毫,以星准之。等一錢半者,以取一稱之法。其衡合樂尺一尺二寸,重一錢,錘重六分,盤重五分。初毫星准半錢,至稍總一錢半,析成十五分,分列十氂;第一毫下等半錢,當五十氂,若十五斤稱等五斤也。
中毫至稍一錢,析成十分,分列十氂;末毫至稍半錢,析成五分,分列十氂。等一兩者,亦為一稱之則。其衡合樂分尺一尺四寸,重一錢半,錘重六錢,盤重四錢。初毫至稍,布二十四銖,下別出一星,等五絫;每銖之下,複出一星,等五絫,則四十八星等二百四十絫,計二千四百絫為十兩。
中毫至稍五錢,布十二銖,列五星,星等二絫;布十二銖為五錢之數,則一銖等十絫,都等一百二十絫為半兩。
末毫至稍六銖,銖列十星,星等絫。每星等一絫,都等六十絫為二錢半。
以禦書真、草、行三體淳化錢,較定實重二銖四絫為一錢者,以二千四百得十有五斤為一稱之則。其法,初以積黍為准,然後以分而推忽,為定數之端。故自忽、絲、毫、氂、黍、絫、銖各定一錢之則。謂皆定一錢之則,然後制取等稱也。
忽萬為分,以一萬忽為一分之則,以十萬忽定為一錢之則。忽者,吐絲為忽;分者,始微而著,言可分別也。
絲則千,一千絲為一分,以一萬絲定為一錢之則。
毫則百,一百毫為一分,以一千毫定為一錢之則。毫者,毫毛也。自忽、絲、毫三者皆斷驥尾為之。
氂則十,一十氂為一分,以一百氂定為一錢之則。氂者,氂牛尾毛也,曳赤金成絲為之也。
轉以十倍倍之,則為一錢。轉以十倍,謂自萬忽至十萬忽之類定為則也。
黍以二千四百枚為一兩,一龠容千二百黍為十二銖,則以二千四百黍定為一兩之則。兩者,以二龠為兩。
銖以二十四,轉相因成絫為銖,則以二百四十絫定成二十四銖為一兩之則。銖者,言殊異。
遂成其稱。稱合黍數,則一錢半者,計三百六十黍之重。列為五分,則每分計二十四黍。又每分析為一十氂,則每氂計二黍十分黍之四。以十氂分二十四黍,則每氂先得二黍。都分成四十分,則一絫又得四分,是每氂得二黍十分黍之四。
每四毫一絲六忽有差為一黍,則氂、絫之數極矣。一兩者,合二十四銖為二千四百黍之重。每百黍為銖,二百四十黍為絫,二銖四絫為錢,二絫四黍為分。一絫二黍重五氂,六黍重二氂五毫,三黍重一氂二毫五絲,則黍、絫之數成矣。其則,用銅而鏤文,以識其輕重。新法既成,詔以新式留禁中,取太府舊稱四十、舊式六十,以新式校之,乃見舊式所謂一斤而輕者有十,謂五斤而重者有一。式既若是,權衡可知矣。又比用大稱如百斤者,皆懸鈞於架,植環於衡,環或偃,手或抑按,則輕重之際,殊為懸絕。至是,更鑄新式,悉由黍、絫而齊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損也。又令每用大稱,必懸以絲繩。既置其物,則卻立以視,不可得而抑按。複鑄銅式,以禦書淳化三體錢二千四百暨新式三十有三、銅牌二十授於太府。又置新式於內府、外府,複頒于四方大都,凡十有一副。先是,守藏吏受天下歲貢金帛,而太府權衡舊式失准,得因之為奸,故諸道主者坐逋負而破產者甚眾。又守藏更代,校計爭訟,動必數載。至是,新制既定,奸弊無所指,中外以為便。度、量、權、衡皆太府掌造,以給內外官司及民間之用。凡遇改元,即差變法,各以年號印而識之。其印面有方印、長印、八角印,明制度而防偽濫也。
宋初,用周顯德《欽天曆》,建隆二年五月,以其曆推驗稍疏,乃詔司天少監王處訥等別造曆法。四年四月,新法成,賜號《應天曆》。太平興國間,有上言《應天曆》氣候漸差,詔處訥等重加詳定。六年,表上新曆,詔付本監集官詳定。會冬官正吳昭素、徐瑩、董昭吉等各獻新曆,處訥所上曆遂不行。詔以昭素、瑩、昭吉所獻新曆,遣內臣沈元應集本監官屬、學生參校測驗,考其疏密。秋官正史端等言:「昭吉曆差。昭素、瑩二曆以建隆癸亥以來二十四年氣朔驗之,頗為切准。複對驗二曆,唯昭素曆氣朔稍均,可以行用。」又詔衛尉少卿元象宗與元應等,再集明曆術吳昭素、劉內真、苗守信、徐瑩、王熙元、董昭吉、魏序及在監官屬史端等精加詳定。象宗等言:「昭素曆法考驗無差,可以施之永久。」遂賜號為《乾元曆》。《應天》、《乾元》二曆皆禦制序焉。
真宗嗣位,命判司天監史序等考驗前法,研核舊文,取其樞要,編為新曆。至咸平四年三月,曆成來上,賜號《儀天曆》。凡天道運行,皆有常度,曆象之術,古今所同。蓋變法以從天,隨時而推數,故法有疏密,數有繁簡,雖條例稍殊,而綱目一也。今以三曆參相考校,以《應天》為本,《乾元》、《儀天》附而注之,法同者不復重出,法殊者備列於後。
建隆《應天曆》
演紀上元木星甲子,距建隆三年壬戌,歲積四百八十二萬五千五百五十八。《乾元》上元甲子距太平興國六年辛巳,積三千五十四萬三千九百七十七。《儀天》自上元土星甲子至咸平四年辛醜,積七十一萬六千四百九十七。
步氣朔
元法:一萬二。《乾元》元率九百四十。《儀天》宗法一萬一百。又總謂之日法。
歲盈:二十六萬九千三百六十五。《乾元》歲週二十一萬四千七百六十四。《儀天》歲週三十六萬八千八百九十七。《儀天》有周天三百六十五、餘二千四百七十,約餘二千四百四十五;歲余五萬二千九百七十、餘二千四百七十。《應天》、《乾元》無此法,後皆仿此。
月率:五萬九千七十三。《乾元》不置此法。《儀天》合率二十九萬八千二百五十九。又《儀天》有歲閏一萬九千八百六十二,月閏九千一百一十五、秒六。
會日:二十九、小餘五千三百七。《乾元》朔策二十九、小餘一千五百六十。《儀天》會日二十九、小餘五千三百五十七。
弦策:七、小餘三千八百二十七、秒六。《乾元》小餘一千一百二十五。《儀天》小餘三千八百六十四、秒二十七。策並同。
望策:十四、小餘七千六百五十四、妙一十二。《乾元》小餘二千二百五十七。《儀天》小餘七千七百二十七、秒一十八。策並同。
氣策:十五、小餘二千一百八十五、秒二十四。《乾元》小餘六百四十二半。《儀天》小餘二千二百七、秒三。策並同。又《儀天》有氣盈四千四百一十四、秒六。
朔虛分:四千六百九十五。《乾元》一千三百八十。《儀天》四千七百四十一。
沒限:七千八百一十六、秒九。《乾元》二千二百九十七半。《儀天》七千八百九十二。又《儀天》有紀實六十萬六千。
秒法:二十四。《乾元》一百。《儀天》秒母三十六。
紀法:六十。二曆同。
推元積:《乾元》、《儀天》皆謂之求歲積分。
置所求年,以歲盈展之為元積。
求天正所盈之日及分並冬至大小餘:以八十四萬一百六十八去元積,不盡者,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為所盈日,不滿為小餘。日滿六十去之,不滿者,命從甲子,算外,即冬至日辰、大小餘也。《乾元》以歲周乘積年為歲積分,以七萬五百六十去之,不盡,以五因,滿元率收為日,不滿為餘日。《儀天》以歲周乘積年,進一位,為歲積分;盈宗法而一為積日,不滿為餘日。去命並同《應天》。
求次氣:以天正冬至大、小余遍加諸常數,盈六十去之,不盈者,命如前,即得諸氣日辰、大小餘秒也。《乾元》置中氣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命如前,即次氣日辰也。《儀天》置冬至大、小餘,加氣策及餘秒,秒盈秒母從小余,盈紀法去之,皆命如前法,各得次氣常日辰及餘秒。
求天正十一月朔中日:《乾元》謂之經朔。《儀天》謂之天正合朔。
以月率去元積,不盡者,為天正十一月通餘;以通余減七十三萬六百三十五,餘,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為日,不滿為分,即得所求天正十一月朔中日及餘秒。《乾元》以一萬七千三百六十四去歲積分,不盡為朔餘;以歲積分為朔積分,又倍五萬二千九百二十,除之,餘以五因,滿元率為日,不滿為分。《儀天》以合率去歲積分,不盡為閏餘;滿宗法為閏日,不滿為餘,以閏日及餘減天正冬至大、小餘,為天正合朔大、小餘;去命如前,即得合朔日辰、大小餘。
求次朔望中日:《乾元》謂之求弦望經朔。《儀天》謂之求次朔。
置朔中日,累加弦策餘秒,即得弦、望及次朔中日。《乾元》以弦策加經朔大、小餘,即得次朔經日;以弦策及餘秒加經朔,得上弦;再加,得望;三之,得下弦。
求望中月:置朔中月,加半交,盈交正去之,餘為望中月。二曆不立此法。
求朔弦望入氣:置朔、望中日,各以盈縮准去,不盡者,為入氣日及分。二曆不立此法。
推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其小餘七千八百一十六、秒九以上者求之也。
近減元法,餘以八因之,一千九十二、秒一十九半除為沒日,命起氣初,即得沒日辰。其秒不足者,退一分,加二十四秒,然後除之,四分之三以上者進。《乾元》置有沒之氣小餘,在二千二百九十七半以上者,以十五乘之,用減四萬四千七百四十二半,餘以六百四十二半除為沒日。《儀天》以秒母通常氣小餘及秒,而從之以減歲周,余滿五千二百九十七為沒日,去命如前。
推滅日:以冬至大、小餘,遍加朔日中為上位,有分為下位,在四千六百九十五以下者,為有滅之分也。置有滅之分,進位,以一千五百六十五除為滅日,以滅日加上位,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月內滅日。《乾元》置有滅之經朔小餘,在一千一百八十以下者,以八因之,滿三百六十八除為滅日。《儀天》經朔小餘在朔虛法以下者,三因,進位,以朔虛分除為滅日。
求發斂
候策:五、小餘七百二十八、秒二,母二十四。《乾元》候數五、小餘一百一十四、秒十二,秒母七十二。《儀天》候率五、小餘七百三十五、秒二十五,秒母三十六。
卦策:六、小餘八百七十四、秒六。《乾元》卦位六、小餘二百五十七,秒母六十。《儀天》卦率六、小餘八百八十三、秒二十。
土王策:十二、小餘一千七百四十八、秒一十二。《乾元》策三、小餘一百二十八半,秒母一百一十。《儀天》土王率三、小餘四百四十、秒五,秒母同上。
辰數:八百三十三半。《乾元》辰法二百四十五,辰率千五百二十。
刻法:一百。《乾元》一百四十七。《儀天》刻三百。
求七十二候:各因諸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初候日也;各以候策加之,得次候日;又加之,得末候日。二曆同法。
求六十四卦:各置諸中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次卦用事日;又加之,得終卦用事日。十有二節之初,皆諸侯外卦用事日。二曆同法。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大、小餘秒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加四季之節大、小餘秒,命從甲子,算外。即其月土王用事日。《乾元》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儀天》以土王率加四季大、小餘。
求二十四氣加時辰刻:《乾元》謂之辰刻。《儀天》謂之求時。
各置小餘,以辰數除之為時數,不滿,百收為刻分,命起子正,算外,即所在。《乾元》時數同,其不盡,以五因之,以刻法除為刻分。《儀天》以三因小餘,以辰率除之為時數,不盡者,滿刻率除為刻,餘為分。
天總:七十三萬六百五十八、秒六十四。《乾元》軌率二十一萬四千七十七、秒七千五百一十、小分七十。《儀天》乾元數三百六十八萬九千八十八、秒九十九。
天度:三百六十五、小餘二千五百六十三、微八十八。《乾元》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小餘二千五百六十三。《儀天》乾則三百六十五度、小餘二千五百八十八、秒九十九。《儀天》諸法皆在天總數中。《乾元》、《儀天》各立其法。《乾元》周天策一百七萬三千八百五十三、秒七千五百五十三半,會週一萬七千三百六十四,會余二十一萬四千七百六十四,天中一百八十二、六千二百八十一半。《儀天》歲差一百一十八、秒九十九,一象度九十一、餘三千一百四十二、秒五十,盈初縮末限分八十九萬七千六百九十九、秒五十,限日八十八、餘八千八百九十九、秒五十,縮初盈末限分九十四萬六千七百八十五、秒十五,限日九十三、餘七千四百八十五、秒五十,盈縮積二萬四千五百四十三,進退率一千八百三十六,秒母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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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二十四氣日躔陰陽度
《應天》、《乾元》二曆,以常氣求其陰陽差,故有二十四氣立成。《儀天》以盈縮定分、四限直求二十四氣陰陽差,乃更不制二十四氣差法。
求日躔損益盈縮度:《乾元》謂之求每日陰陽差。《儀天》謂之求入盈縮分先後定數。
各置定日及分,以冬至常數相減,百收,通為分,自雨水後十六為法,自霜降後十五為法。除分為氣中率,二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率為初、末率。後多者,減為初、加為末;後少者,加為初、減為末。
又法,以除合差,為日差。後少者,日損初率;後多者,日益初率。
為每日日躔損益率;累積其數,為盈縮度分。《乾元》各置氣數,以一百二十乘之,以一千八百二十六除之,所得為平行率;相減,為合差;初、末並如《應天》。《儀天》以宗法乘盈縮積,以其限分除之,為限率分,倍之,為未限平率;日分乘之,亦以限分除之,為日差;半之,加減初、末限平率,在初者減初加末,在末者減末加初,為末定率;乃以日差累加減限初定率,初限以減、末限以加,為每日盈縮定分;各隨其限盈加縮減其下先後數,為每日先後定數;冬至後積盈為先,在縮減之;夏至後,積縮為後,在盈減之。其進退率、升平積准此求之,即各得其限每日進退率、升平積也。
求日躔先後定數:《乾元》謂之求入氣、求弦望氣入、求日躔陰陽差。
各以朔、弦、望入氣日及減本氣定日及分秒通之,下以損益率展,以元法為分,損減益加次氣下先後積為定數。《乾元》以其月氣節減經朔大、小餘,即得入氣日及分;又以弦策累加天正朔日入氣大、小余,滿氣策去之,即得弦、望經朔入氣日及分;以其日損益率乘入氣日餘分,所得,用損益其日陰陽差為定數。《儀天》法見上。又《儀天》有求四正節定日,去冬、夏二至盈縮之中,先後皆空,以常為定;其春、秋二分盈縮之極,以一百乘盈縮積,滿宗法為日,先減後加,去命如前,各得定日。若求朔、弦、望盈縮限日,以天正閏日及餘減縮末限日及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限日及餘;以弦策累加之,即得弦、望及後朔初、末限日;各置入限日及餘,以其日進退率乘之,如宗法而一,所得,以進退其日下升平積,即各為定數。
赤道宿度
鬥: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虛:十及分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二曆同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虛分二千五百六十三、秒一十九。《乾元》七千五百三十五、秒二十五。《儀天》二千五百八十八、秒九十九。
奎:十六
婁: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畢:十七
觜:一
參: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二曆同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張:十八
翼:十八
軫: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二曆同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二曆同
又《儀天》雲:「前皆赤道度,自古以來,累依天儀測定,用為常准。赤道者,天中紘帶,儀極攸憑,以格黃道也。」
求赤道變黃道度:《乾元》謂之求黃道度。《儀天》謂之推黃道度。
准二至赤道日躔宿次。前後五度為限,初限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減盡。距二立之宿,減一度少強,又從盡起限,每限增半,九限終於十二。距二分之宿,皆乘限度,身外除一,余滿百為度分,命曰黃赤道差。二至前後各九限,以差為減;二分前後各九限,以差為加。各加減赤道度為黃道度,有餘分就近收為太、半、少之數。《乾元》初率九,每限減一,末率一。《儀天》初數一百七,每限減一十,末率二十七,其餘限數加減並同《應天》。
黃道宿度
鬥:二十三度半
牛:七度半二曆同
女:十一度太二曆並十一度半
虛:十度少強二千五百六十三、秒十九。《乾元》無分。《儀天》六十三分、九十九秒。危:十七度少《乾元》同。《儀天》十七度太
室:十六度太。壁:十度《乾元》九度太。《儀天》同。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二千五百六十三、秒十九。《乾元》九十六度半、《儀天》九十七度半、六十三、秒九十九。
奎:十七度半二曆同
婁:一十二度太《乾元》十三度。《儀天》同。
胃:十四度少。二曆並十四度太
昴:十一度二曆同
畢:十六度半《乾元》同。《儀天》十六度少。
觜:一度參:九度少二曆並同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少。《乾元》八十三度。《儀天》八十二度半。
井:三十度鬼:二度太二曆並同
柳:十四度半《乾元》、《儀天》十四度少。
星:七度。《乾元》、《儀天》並六度太。
張:十八度少《乾元》同。《儀天》十八度太。
翼:十九度少《乾元》十九度。《儀天》同
。
軫:十八度太二曆同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度半。《乾元》一百九度太。《儀天》同。
角:十三度亢:九度半二曆並同
氐:十二度少《乾元》、《儀天》並十五度半。
房:五度二曆同
心:五度《乾元》同。《儀天》四度太。
尾:十七度少。《乾元》同。《儀天》十七度。
箕:十度《乾元》十度太。《儀天》十度。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少。《乾元》七十六度。《儀天》七十四度太。
求赤道日度:《儀天》謂之推日度。
以天總除元積,為總數;不盡,半而進位,又以一百收總數從之,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秒,命起赤道虛宿四度分。《乾元》以軌率去歲積分,餘以五因之,滿軌率收為度,不滿,退除為分,餘同。《儀天》以乾數去歲積分,宗法收為度,命起虛宿二度,余同《應天》。又以一象度及餘秒累加之,滿赤道宿度即去之,各得四正,即初日加時赤道日度也。
求黃道日度:置冬至赤道日躔宿度,以所入限數乘之,所得,身外除一,滿百為度,不滿為分,用減赤道日度,為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乾元》、《儀天》亦如其法。《乾元》即以八十四,《儀天》以一百一除為度,余同《應天》。
求朔望常日月:《乾元》謂之求黃道平朔日度。
置朔、望日躔先後定數,進一位,倍之,身外除之,以元法收為度分,先加後減朔望中日、月,為朔望中常日、月度分;用加冬至黃道之宿,命如前,即得朔望常日、月所在。《乾元》置會週一萬七千三百六十,以距十一月後來月數乘之,所得,減去朔餘,加會餘而半之,以二百九十四收為度,不盡,退除為分。《儀天》法在後。《乾元》又有求黃道加時朔日度,置平朔日,以日躔陽加陰減之,又以冬至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朔加時黃道日度及分也。若求望日度者,以半朔策加之,即得望日度及分也。用陽度,即依本術。
每日加時黃道日度:《乾元》謂之每日行分。
以定朔、望日所在相減,餘以距後日數除之,為平行分;二行分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平行分,為初行分;後平行多,減為初;後平行少,加為初。
以距後日數除合差,為日差;後少者損,後多者益,為每日行分;累加朔、望日,即得所求。《乾元》同。《儀天》不立此法。又《儀天》有求次正定日加時黃道日度,置歲差,以限數乘之,退一位,滿一百一為差秒及小分,再析之,乃以加一象度,所得,累加冬至黃道日,滿黃道宿次去之,各得四正,即加時黃道日度也。若求四正定日夜半黃道日度,置其定日小餘副之,以其日盈、縮分乘之,滿宗法而一,盈加縮減其副,乃以減其日加時,即為夜半黃道日度。又有求每日夜半日度,因四正初日夜半度,累加一策,以其日盈縮分盈加縮減,滿黃道宿次去之,即得每日夜半日度。又有求定朔、弦、望加時日度,置定朔、望小餘副之,以其日盈縮分乘之,以宗法收之為分,盈加縮減其副,以加其日夜半度,各得其時加日躔所次。如朔、望有進退者,此術不用。
志第二十二律曆二
○應天乾元儀天曆
步月離入先後曆《乾元》謂之月離。《儀天》謂之步月離。
離總:五萬五千一百二十、秒一千二百四十二。《乾元》轉分一萬六千二百、秒一千二百四。《儀天》曆終分二十七萬八千三百一、秒一百六十五。
轉日:二十七、五千五百四十六、秒六千二百一十。《乾元》轉曆二十七、一千六百三十、秒六千二十。《儀天》曆週二十七、五千六百一、秒一百六十五。
曆中日:一十三、七千七百七十四、秒三千一百五。《乾元》不立此法。《儀天》曆中十三日、七千八百五十、秒五千八十二半。《儀天》有象限六日、八千九百七十五、秒二千五百四十一少。
朔差日:一、九千七百六十二、秒三千七百九十。《乾元》轉差一、三千八百六十九、秒三千九百八十。《儀天》會差日一、九千八百五十七、秒九千八百三十五。
《儀天》又有象差日空、四千九百八十、秒四千九百五十八太;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千三百四十四、秒四千九百五十。
度母:一萬一百。
秒法:一萬。二曆同
求天正十一月朔入先後曆:《乾元》謂之求月離入曆,求弦、望入曆。《儀天》謂之推天正經朔入曆。
以通餘減元積,餘以離總去之為總數;不盡者,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為日,不滿為分。如曆中日以下為入先曆;以上者去之,為入後曆。命日,算外,即得天正十一月朔入先後曆日分。累加七日、三千八百二十七分、秒六,盈曆中日及分秒去之,各得次朔、望入先後曆日分。《乾元》以朔餘減歲積分,以轉分去之,餘以五因之,滿元率收之為度;以弦策加之,即弦、望所入。以轉差加之,得後朔曆;累加之,即得弦、望入曆及分。《儀天》以閏餘減歲積分,餘以曆終分去之,不滿,以宗法除之為日;在象限以下為初限,以上去之,餘為末限,各為入遲疾曆初、末限。
七日:初數八千八百八十八,《乾元》初二千六百一十二。
末數一千一百一十四。末三百二十八。
十四日:初數七千七百七十四,《乾元》初二千二百八十五。
末數二千二百二十八。末六百五十五。《乾元》又有二十一日:初一千九百五十八,末九百八十二;二十八日:初一千六百三十二,末一千三百九。
又《儀天》法月離先後度數:《乾元》謂之月離陰陽差。《儀天》謂之求朔弦望升平定數。
以月朔、弦、望入曆先後分通減元法,餘進位,下以其日損益率展之,以元法收為分,所得,損益次日下先後積為定數。其七日、十四日,如初數以下者,返減之,以上者去之,餘,返減末數,皆進位,下以損益率展之,各滿末數為分,損益次日下先後積為定數。《乾元》置入曆分,以其日損益率乘之,元率收為分,損益其下陰陽差為定數。四七術,如初數已下者,以初率乘之,如初數而一,以損益陰陽差為定數;若初數以上者,以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除之,用減初率,餘加陰陽差,各為定數。
朔弦望定日:以日躔、月離先後定數,先加後減朔、弦、望中日,為定日。二曆法同。
推定朔弦望日辰七直:以天正所盈之日加定積,視朔、弦、望中日,如入大、小雪氣,即加去年天正所盈之日分;若入冬至氣者,即加今年天正所盈之日分。日滿七十六去之,不滿者,命從金星甲子,算外,即得定朔、弦、望日辰星直也。視朔幹名與後朔同者大,不同者小,其月無中氣者為閏。又視朔所入辰分皆與二分相減,餘二收,用減八分之六,其朔定小餘如此;以上者進一日;朔或有交正見者,其朔不進。定望小餘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若有虧初在辰分以下亦如之。二曆法同。
《儀天》又有求朔弦望加時月度,置弦、望加時日度,其合朔加時月與太陽同度,其日、度便為月離所次;餘加弦、望象度及余秒,滿黃道宿次去之,即定朔、弦、望加時日、度也。
九道宿度:《乾元》、《儀天》皆謂之月行九道。
凡合朔所交,冬在陰曆,夏在陽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後,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出黃道東;立夏、立冬後,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出黃道東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冬在陽曆,夏在陰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後,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出黃道西;立冬、立夏後,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出黃道西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春在陽曆,秋在陰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後,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出黃道南;立春、立秋後,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出黃道西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在陰曆,秋在陽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後,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出黃道北;立春、立秋後,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出黃道東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四序月離為八節,九道斜正不同,所入七十二候,皆與黃道相會。各距交初黃道宿度,每五度為限。初限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又減盡,距二立之宿減一度少強,卻從減盡起,每限減半,九限終十二而至半交,乃去黃道六度;又自十二,每限減半,終九限又減一度少強,更從減盡起,每限增半,九限終十二,複與日軌相會。交初、交中、半交,各以限數,遇半倍使,乘限度為泛差。其交中前後各九限,以距二至之宿前後候數乘之,半交前後各九限,各至二分之宿前後候數乘之,皆滿百而一為黃道差。在冬至之宿後,交初前後各九限為減,交中前後各九限為加;夏至之宿後,交初前後各九限為加,交中前後各九限為減。大凡月交後為出黃道外,交中後為入黃道內。半交前後各九限,在春分之宿後出黃道外,秋分之宿後入黃道內,皆以差為加;在春分之宿後入黃道內,秋分之宿後出黃道外,皆以差為減。倍泛差,退一位,遇減,身外除三;遇加,身外除一。
又以黃道差減,為赤道差。交初、交中前後各九限,以差加;半交前後各九限,皆以差減。以黃赤道差減黃道宿度為九道宿度,有餘分就近收為太、半、少之數。《乾元》初數九,每限減一,終於一,限數並同,即八十四除之。《儀天》初數一百一十七,每限減一十,終於二十七,以一百一除。二曆皆不身外為法。初中正交、春秋二分、冬夏二至前後各九限,加減並同《應天》。又《儀天》即除法是九十乘黃道泛差,一百一收為度,乃得月與黃、赤道定差。以上入交定月出入各六度相較之差,黃道隨其日行所向,斜正各異,餘皆同《應天》。《儀天》有求定朔望加時入遲疾曆初末限,置經朔、望入遲疾初末限日及餘秒,如求定朔、弦、望法入之,即各得所求。又求初中正交入曆,置其朔、望加時入遲疾曆初末限日及餘秒,視其日月行入陰陽曆日及餘秒,如近前交者即加,近後交者即返減交中日餘,乃如之,各得初、中、正交入遲疾曆初末限日及餘秒也。其加減滿或不足,即進退象限及餘秒,各得所求。又求朔望加時及初、中、正交入遲疾限日入曆積度,各置小餘,以其日曆定分乘之,宗法收之為分,一百一除之為度,以加其日下曆積度,各得所求。又《乾元》、《儀天》有求正交黃道月度,《乾元》元率通定交度及分,以一百二十七乘之,滿九十五而一,進一等,複收為入交度,用減其朔加時日度,即朔前月離正交黃道宿度。《儀天》置朔、望及正交曆積度,以少減多,餘為月行去交度及分;乃視其朔望在交前者加、交後者減朔望加時黃道月度,為初、中、正交黃道月度也。
九道交初月度:《乾元》謂之月離入交九道正交月度、九道朔度。《儀天》謂之求月離正交九道宿度。
置月離交初黃道宿度,各以所入限數乘之,遇半倍使
如百而一,為泛差;用求黃、赤二道差,依前法加減之,即月離交初九道宿度。《乾元》以日躔陰陽差陽加陰減,為朔、望常分;又以所入限率乘,正交黃道宿度相從之,以求黃、赤二道差,如前加減,為月離正交九道宿度;以入交定度加而命之,即朔月離宿度。《儀天》置正交月離黃道,以距度下月九道差,宗法乘之,以距度所入限數乘度,餘從之,為總差;半而退位,一百一收之,又計冬、夏二至以求度數乘,滿九十而一為度差,依前法加減,為正交月離九道。
求九道朔月度:百約月離先後定數,後加先減四十二,用減中盈而從朔日,乃加交初九道宿次,即得所求。《乾元》置九道正交之度及分,以入交定度加之,命以九道宿次,即其朔加時月離宿度及分也。《儀天》法見下。《乾元》又有定交度,置月離陰陽定數,以七十一乘之,滿九百一除之為分,用陰減陽加常分為度及分。
求九道望月度:《儀天》謂之求定朔、望加時日月度。
以象積加朔九道月度,命以其道,即得所求。《乾元》置朔、望加時日相距之度,以天中度及分加之,為加時象積;用加九道朔月度,命以其道宿次去之,即望日月度及分也。自望推朔亦如之。《儀天》求定朔望加時九道日度,以其朔、望去交度,交前者減之,交後者加之,滿九道宿度去之,即定朔、望加時九道日度也。求定朔望加時九道月度,置其日加時九道日度,其合朔者非正交,即日在黃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多少不同,考其去極,若應繩准。故雲月與太陽同度也。如求黃道月度法,盈九道宿次去之,各得其日加時九道宿度,自此以後,皆如求黃道月度法入之,依九道宿度行之,各得所求也。
求晨昏月:《乾元》謂之月離晨昏度。《儀天》謂之求晨昏月度。
置後曆七日下離分,與其日離分相比較,取多者乘朔、望定分,取少者乘晨昏分,皆滿元法為分,百除為度分,仍相減之,朔、望度多者為後,少者為前。
各得晨昏前後度分;前加後減朔、望九道月度為晨昏月。《乾元》置其月離差,在三百九十三以上者,用乘朔、望定分,以下者,只用三百九十三乘,為加時分;元率除之,進一位,二百九十四收為度;又以離差乘晨昏分,亦如前收之為度,與加時度相減之,加時度多為後、少為前,即得晨昏前後度及分,加減如《應天》。《儀天》以晨昏分減定朔、弦、望小餘為後,不足者,返減之為前,以乘入曆定分,宗法除之,一百一約之為度,乃以前加後減加時月度為晨昏月度。
晨昏象積:《儀天》謂之求晨昏程積度。
置加時象積,以前象前後度前減後加,又以後象前後度前加後減,即得所求。《乾元》法同。《儀天》以所求朔、弦、望加時日度減後朔、弦、望加時日度,餘加弦、望度及餘,為加時程積;以所求前後分返其加減,又以後朔、弦、望前後度分依其加減,各為晨昏程積度及餘也。
求每日晨昏月:《儀天》謂之求每日入曆定度。
累計距後象離分,百除為度分,用減晨昏象積為加,不足,返減,以距後象日數除之,為日差;用加減每日離分,百除為度分,累加晨昏月,命以九道宿次,即得所求。《乾元》法同。《儀天》從所求日累計距後曆每日曆度及分,以減程積為進,不足,返減之,餘為退,以距後朔、弦、望日數均之,進加退減每日曆定度及分,各為每日曆定度及分也。
步晷漏
求每日晷景去極度晨分:《乾元》謂之晷景距中度晨分。《儀天》別立法,具後。
各以氣數相減為分,自雨水後法十六,霜降後法十五,除分為中率,二率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中率為初、末率。前多者,加為初、減為末;前少者,減為初、加為末。
又以元法除合差,為日差;後多者累益初率,後少者累減初率。
為每日損益率;以其數累積之,各得諸氣初數也。《乾元》法同。
求昏分:以晨分減元法為昏分。《乾元》謂之元率,《儀天》謂之宗法。
求每日距中度:《乾元》同。《儀天》謂之求每日距子度。
以百乘晨分,如二千七百三十八為度,不盡,退除為距子度,用減半周天度,餘為距中星度分;倍距子度分,五等除,為每更度分。《乾元》百約晨分,進一位,以三千六百五十三乘,如元率收為度,余同《應天》。《儀天》置晷漏母,五因,進一位,以一千三百八十二、小分五十五、微分三十五除為度,不盡,以一千三百六十八、小分八十六退除,皆為距子度,余同《應天》。
求每日昏明中星:《乾元》謂之昏曉率星。
置其日赤道日躔宿次,以距南度分加而命之,即其日昏中星;以距子度分加之,為夜半中星;又加之,為曉中星。二曆法同。
求五更中星:置昏中星為初更中星;以每更度分加之,得二更初中星;又加之,得三更初中星;累加之,各得五更初中星所臨。二曆法同。
求日出入時刻:《乾元》謂之求晝夜出入辰刻。《儀天》謂之求日出入晨刻及分。
以二百五十加晨減昏為出入分,以八百三十三半除為時,不滿,百除為刻分,命如前,即得所求。《乾元》以七十三半加晨減昏為出入分,各以辰法除之。為辰數;不盡,以五因之,滿刻法為刻,命辰數起子正,算外,即日出入辰刻也。《儀天》置其日晷漏母,以加昏明,餘以三因,滿辰法除為辰數,餘以刻法除為刻,不滿為分,辰數命子正,算外,即日出辰刻及分。乃置日出辰刻及分,以加晝刻及分,滿辰法及分除為辰數,不滿,為入時之刻及分。乃置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即得日入辰刻及分。
晝夜分:《乾元》謂之晝夜刻。《儀天》謂之求每日夜半定漏、求每日晝夜刻。
倍日出分,為夜分;減元法,為晝分;百約,為盡夜分。《乾元》置日入分,以日出分減之為晝分,以減元率為夜分,以五因之,以刻法除為晝夜刻分。《儀天》先求夜半定漏,置其日晷漏母,以刻法除之為刻,不滿,三因為分,為夜半定漏及分。置夜半定漏刻及分,倍之,其分滿刻法為刻,不滿為分,即得夜刻及分。以夜刻減一百刻,餘者為晝刻及分,減晝五刻,加夜刻,為日出沒刻之數。
更籌:《乾元》謂之更點差分。
倍晨分,以五收,為更差;又五收,為籌差。《乾元》法同。《儀天》不立此法。
步晷漏
冬至後初夏至後次象:八十八日、小餘八千八百九十九半,約餘八千八百一十一分。
夏至後初冬至後次象:九十三日、小餘七千四百八十五,約餘七千四百一十二分。
前限:一百八十八十一日、小餘六千二百八十五,約餘六千二百二十太。
辰法:八百四十一分三分之二。
刻法:一百一分。
辰:八刻三十三分三分之二。
昏明:二百五十二分半。
冬至後上限五十九日,下限一百二十三日、小餘六千二百八十五,約餘六千二百二十二太。
中晷:一丈二尺七寸一分半。
冬至後上差、夏至後下差:二千一百三十分。
升法:一十五萬六千四百二十八分。
冬至後下差、夏至後上差:四千八百一十二分。
平法:一十七萬四千三分。
夏至後上限同冬至後下限,夏至後下限同冬至後上限。
中晷:一尺四寸七分、小分八十四。
《儀天》求每日陽城晷景常數:置入冬、夏二至後求日數及分,以所入象日數下盈縮分盈減縮加之為其日定積,又以減其象小餘為夜半定積及分。又隔位除一,用若夜半定積及分在二至上限以下者,為入上限之數;以上者,以返減前限日及約餘,為入下限日及分。若冬至後上限、夏至後下限,以十四乘之,所得,以減上下限差分,為定差法;以所入上下限日數再乘之,所得,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及分,以減冬至晷影,余為其日中晷景常數也。若夏至後上限、冬至後下限,以三十五乘之,以上下差分為定法;以入上下限日數再乘之,退一等,滿一百萬為尺,不滿尺為寸及分,用加夏至晷景,即得其日中晷景常數。
《儀天》求晷景每日損益差:以其日晷景與次日晷景相減,其日景長於次日晷影為損,短于次日晷景為益。
《儀天》求陽城中晷景定數:置五千分,以其日晷景定數損益差乘之,所得,以萬約之為分,冬至後用減,夏至後用加;冬至一日有減無加,夏至一日有加無減。
《儀天》求晷漏損益度入前後限數:置入冬至後來日數,在前限以下者為損;以上者,減去前限,餘為入後限日數者為益。若算立成,自冬至後一日,日加滿初象,即加象下約餘,為一象之數。
《儀天》求每日晷漏損益數:置入前後限損益日數及分,如初象以下為在上限;以上者,返減前限,餘為下限,皆自相乘之,其分半以下乘,半以上收之;以一百通日,內其分,乃乘之;所得,在冬至後初象、夏至後次象,以升法除之。若冬至後次象、夏至後初象,以平法除之;皆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所得,置於上位,又別置五百五分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用在升法者,以二千八百五十除之;用在平法者,以五千五百五十二除之;皆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所得,以加上位,為其日損益數。
《儀天》求每日黃道去極度及赤道內外度分:若春分後置損益差,以五十乘之,以一千五十二除之為度,不滿,以一千四十二除之為分,以加六十七度三千八百四十五。若秋分後,置損益差,以五十乘之,以一千六十除之為度,不滿,以一千五十退除為分,以減一百一十五度二千二百二十二分,即得黃道去極度。置去極度分,與九十一度三千八百四十五相減,餘者為赤道內外度分。若黃道去極度分在九十一度三千八百四十五以下者為內,若在以上者為外度及分。
《儀天》求每日晷漏母:各以其日損益差,自春分初日以後加一千七百六十八,自秋分初日以後減二千七百七十七,各得其日晷漏母,又曰晨分。
《儀天》求每日昏分及距午分:置日元分,以其日晷漏母減之,餘者為昏分。又以其日晷漏母減五千五十分,餘者為其日距午分。
月離九道交會《乾元》謂之交會,《儀天》謂之步交會。
交總:七十一萬七千八百一、秒八十二。
正交:三百六十三度、八千二百八十三、秒七。
半交:一百八十一度、九千一百四十二、秒五十三半。
少交:九十度、九千五百二十一、秒二十六太。
平朔:一度、四千六百三十二。
平望:空、七千三百一十六。
朔差:二度、八千八百四十一。
望差:二度、一千五百二十五。
初准:一萬六千六百四十一。
中准:一萬八千一百九十一。
末准:一千五百五十。
《乾元》交會
交率:一萬六千、秒七千八百九十一。
交策:二十七、餘六百二十三、秒九千四百五十五。
朔准:二、九百三十六、秒五百四十五。
望准:十四、二千二百五十。
初限:三萬六千五百九十四。
中限:四萬二。
末限:三千四百八。
《儀天》步交會
交終分:二十七萬四千八百四十三、秒二千二百七十九。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一百四十三、秒二千二百七十九。
交中日:一十三、餘六千一百二十一、秒六千一百二十一。
交朔日:二、餘三千二百一十五、秒七千七百二十一。
交望日:一十四、餘七千七百二十九、秒五千。
前限日:一十二、餘四千五百一十三、秒七千二百七十九。
後限日:一、餘一千六百七、秒八千八百六十半。
交差:四十五。
交數:五百七十二。
秒母:一萬。
陰限:七千二百八十六。
交日:空、小餘六千一百四十六、秒三百七十三。
陽限:三千一百七十四。
月食既限:二千五百八十二。
月食分法:九百一十二半。
中盈度:《乾元》謂之求平交朔日。《儀天》謂之求天正朔入交。
以通餘減元積,七十五展之,以四百六十七除為分,滿交總去之,為總數;不盡,半而進位,倍總數,百收為分,用減之,餘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命曰中盈度及分。《乾元》置朔分,以交率去之,餘以五因之,滿元率收為日,即得平交朔日及分;次朔、望,以朔、望准加之,即得所求。《儀天》置天正朔積分,以交終分去之,滿宗法為日,即得所求。
求次朔望中盈:《儀天》謂之求次朔入交。
各置天正經朔中盈度分,視十一月望,十二月朔、望中日,如二十九日五千三百七以下者,即加朔、望差度分秒,餘月即加平朔、望度分秒,即得所求。《乾元》法見上。《儀天》置天正朔入交泛日餘秒,如交朔及交望余秒皆滿交終日及餘秒即去之,各得朔、望入交泛日及餘秒。
月離朔交初度分:《乾元》謂之求朔望交分。《儀天》謂之求入交常日。
置其朔中盈度分,常與其朔常日度分合之,如正交以下者減半法,以上者倍而加之。
加減訖為定,用減天正加時黃道宿度分,餘命起天正之宿初算,即得所求。《乾元》置平交朔、望日及分,以元率通之,以日躔陰陽差陽加陰減,為朔、望交分。《儀天》以其日入盈朔限升平定數,升加平減入交泛日,即為其朔、望入交常日也。《儀天》又有求朔、望入定交日,置其日入遲疾限升平定數,以交差乘之,如交數而一,升加平減入交常日,即為入定交日。
月入陰陽曆:《乾元》謂之求朔望陰陽定分,《儀天》謂之求月行陰陽曆。以月離先後定數,先加後減朔、望中盈,用加朔、望常日月分,分即百除,度即百通。
如中准以下者為月出黃道外;以上者去之,餘為月入黃道內。《乾元》以一百四十二乘陰陽差,一千八百二除,陽加陰減朔、望交分,為度定分;中限以上為陽,以下為陰。《儀天》視入交定日及餘秒,在交中日以下為陽,以上者去之,餘為月入陰曆。
求食甚定餘:置朔定分,如半法以下者返減半法,餘為午前分;前以上者減去半法,餘為午後分;以乘三百,如半晝分而一,為差。午後加之,午前半而減之。
加減定朔分,為食定餘。以差皆加午前、後分,為距中分。其望定分,便為食定餘。《乾元》以半晝刻約刻法為時差,乃視定朔小餘,在半法以下為用減半法為午前分;以上者去之,為午後分;以時差乘,五因之,如刻法而一,午前減,午後加,又皆加午前、後分,為距日分;刻法而一,為距午刻分。月只以定朔小餘為食定餘。《儀天》置月行去交黃赤道差,視月道差,如黃赤道交者,依其加減;不如黃赤道交者,返其加減;定朔、望小餘為食甚餘,亦返其加減去交定分。其日食,則又以其日晝刻,其三百五十四為時差,乃視食甚餘,如半法以下,返減半法,余為初率;半法以上者,半法去之,餘為末率;滿一百一收之,為初率;以減末率,倍之,以加食甚餘,為食定餘;亦加減初、末率,為距午退分;置之,皆如求發斂加時術入之,即日、月食甚辰刻及分也。
入食限:置黃道內、外分,如初准已上、末准已下為入食限。望入食限則月食,朔入食限則日食。月在黃道內則日食,在外則不食,望則無問內、外皆食。末准已下為交後分;初准以上者,返減中准,為交前分。《乾元》置陰陽定分,在初限以上、末限以下,為入食限,余同《應天》。《儀天》置朔、望入交月行陰陽曆日及餘秒,如前限以上、後限以下者,為入食限。望入食限則月食,朔入食限、月入陰曆則日食。如後限以下為交後限,以上以減交中日及餘秒為交前限,各得所求。
入盈縮曆:《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置朔定積,如一百八十二日、六千二百二十三以下為入盈日分;以上者去之,餘為入縮日分。
黃道差:《乾元》謂之求晷差。《儀天》謂之求黃道食差。
置其朔入曆盈、縮日及分,如四十五日以上、一百三十七日以下,皆以一千五百乘,為泛差;如四十五日以下,返減之,余為初限日,一百三十七日以上者減去之,餘為末限日及分,以六十七乘,半之,用減泛差,以乘距午分,以元法收為黃道定分;入盈,以定分午前內減外加、午後內加外減;入縮,以定分午前內加外減,午後內減外加。《乾元》置入氣日,以距冬至之氣,以十五乘之,以所入氣日通之,以一百八十二日以下為入陽曆,以上者去之,為入陰曆。置入曆分,在四十五日以下,以三十七乘,五除,退一等,為泛差;在四十五日以上、一百三十七日以下,只用三十三、秒三十為泛差;一百三十七以上者去之,餘以三十七乘,五除,退一位,用減三十三、秒三十為泛差;皆以距午分乘為晷差。《儀天》二至後日益差至立春、立秋,得一百一十三、小分六十二半,立夏、立冬後每日損,以宗法乘之;冬至、立冬後三氣用四十四萬二千三百八十四,夏至、立夏後各三氣用二十七萬九千八百五十八除,為食差;以食甚距午正刻乘其日食差,為定差;冬至後,甚在午正東,陰減陽加;甚在午正西,陰加陽減;夏至後即返此;立冬初日後,每氣益差二十、秒四十四,至冬至初日加六十二、秒三十二;自後每氣損差二十、秒四十四,終於大寒,甚在午正西,即每刻累益其差,陰曆加,陽曆減。
赤道差:《乾元》謂之求離差,《儀天》謂之求赤道食差。
置入盈縮曆日及分,如九十一日以下,返減之,為初限日;以上者,用減一百八十二日半,餘為末限日及分;四因之,用減三百七十四,為泛差;以乘距中分,如半晝分而一,用減泛差,為赤道定分;盈初縮末內減外加、縮初盈末內加外減。《乾元》計春、秋二分後日加入氣日,以十五乘,在九十以下,以九十一乘,退為泛差;九十一以上去之,餘以九十一乘,退一等,以減八百一十九,為泛差;二分氣內置入氣日,以九十一乘,退為泛差;以半晝刻而一,以乘距午分,用加減泛差,為離差;食甚在出沒以前者,不用求離差,只用泛差,春分後陰加陽減,秋分後陰減陽加。《儀天》二分後益差至二至,積差皆二千八百二十六,自後累減至二分空,冬至後日損三十一、小分八十,夏至後日益三十、小分十五,又以宗法乘積差,各以盈縮初末限分除之,為日差;乃以末限累增、初限累損,各為每日食差;又以半晝刻數約其日食差,以乘食甚距午正刻,所得以減食差,餘為定數。餘同《乾元》。
日食差:依黃、赤二差,同名相從,異名相消,為食差。二曆法同。
距交分:《乾元》謂之去交分。《儀天》謂之去交定分。
置交前後分,以黃、赤二差加減之,為距交分。如月在內道不足減者,返減入外道,不食;如月在外道不足減,返減食差,為返減入內道即有食。《乾元》置陰陽曆去交前後分,以食差合加減者,依其加減,所得為去交前後定分。月在陰曆,去交前後分不足減者,即返減食差,交前減之,餘者為得陽曆交後得減之,餘者為陽曆交前定分,並不入食限。月在陽曆,去交前後分不足減者,亦返減食差,交前減之,餘者為陰曆交後定分,交後減之,餘者為陰曆交前定分,併入食限。《儀天》應食差,同名相從,異名相消,餘同《乾元》法。
日食分:置距交分,如四百二十以下者類同陽曆分;以上者去之,為陰曆分;又以食定餘減四分之三,午前倍之,午後半之。
皆退一等,用減陰陽曆分,為食定分;如不足減,即返減之,餘進一位,加陰曆分,為食定分;陽以四十二除,為食之大分;陰九百六十以下返減之,如九十六而一,為食之大分,命十為限。《乾元》置交前後分,以食差加減之,為定交分;在九百二十以下為陽,以上去之為陰。在陽以九十四、在陰以二百一十三除為大分,余同《應天》。《儀天》置入限去交定分,減七百二十八,陽限以上為陰曆食,以陽限去之,余減陰限為陰曆食分,以下者為陽曆食分,亦減三百一十七,如限除之,皆進一位,各命十為限,余同《應天》。
月食分:置黃道內外前後分,如食限三百四十以下者,食既;以上者,返減末准,餘以一百二十一除,為月食之大分。其食五分以下,在子正前後八棠塚遠?百四十二除為食之大分,命十為限。)其前後分,以九百以上入或食或不食之限。(《乾元》交定分在七百五十二以下,食既;以上,返減末限,以二百六十四除之為大分。《儀天》陽減陰加前後定分九百一十二半,在既限以下、食既以上,以去交分減之,以月食法除之為大分。?/font>
日月食虧初複末:《乾元》謂之求定用刻,《儀天》謂之求日月泛用分、求虧初複末。
百通日月食之大小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各如其日離分,為定用分;加食定餘,為複末定分;減之,為虧初定分。其月食,以食限減定用分,用減食甚,為虧初定分;如不足減者,即以食限分如望定餘為食定分,餘卻依日食加減,各得月食虧初、複末定分也。《儀天》月以五百八十八,日以五百二十九、秒二十乘所食分,退一等,半之,為定用刻。《儀天》日以五百四十五、秒四十,月以六百六,皆乘所食分,其小分以本母除,從之,為泛用分;其食又視去交定分在一千七百二十六以下增半刻,八百五十六以下又增半刻,以一千三百五十乘,以辰定分除,為定用刻;皆減定朔、望小余為虧初,加之為複末。
日食起虧:《乾元》謂之求日食初起。
視距交分如四百二十以上者,初起西北,甚於正北,複于東北;如以下者,初起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凡食八分以上者,皆初起正西,複於正東。《儀天》、《乾元》日在陰曆,初起西北;在陽曆,初起西南,餘並同《應天》。
月食起虧:《乾元》謂之月食初定,《儀天》謂之月食初起。
月在內道,初起東南,甚于正南,複於西南;月在外道,初起東北,甚於正北,複於西北。凡食八分以上者,初起正東,複於正西。《乾元》《儀天》以內道為陰曆,外道為陽曆,餘皆同《應天》。而《儀天》又法雲,此法據古經所載,以究天體,食在午中前後一辰之內,其餘方若要的驗,當視日月食時所在方位高下,審祥黃道斜正、月行所向,起虧、複滿皆可知也。
帶食出入:《儀天》謂之求帶食出入見食分數。
視其日出入分,如在虧初定分以上、複末定分以下,即帶食出入。食甚在出入分以下,以出入分減複末定分,為帶食差;食甚在出入分以上者,以虧初定分減出入分,為帶食差;以乘食定分,滿定用而一,日陽以四十二、陰以九十六、月一百二十一除之,為帶食之大分,餘為小分。《乾元》各以食甚餘與其日晨昏分相減,餘為帶食差;其帶食差在定用刻以下者,即帶食出入;以上者,即不帶食出入也。以帶食差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刻而一,所得以減所食之分,即帶食出入所見之分也。其朔日食甚在晝者,晨為已食之分,昏為所殘之分;若食甚在夜,昏為已食之分,晨為所殘之分。其月食,見此可以知之也。《儀天》以食甚餘減晨昏分,餘為出入前分,不足者,返減食甚,餘為出入後分,以乘所食之分,其食分以本母通之,從其小分,滿定用分除之,所得以本母約之,不滿者,半以上為半強,半以下為半弱,即得帶食出入之分數也。其日、月食甚在出入前者,為所殘之分,在出入後者,為已退之分。
更點:《乾元》、《儀天》謂之月食入定點。
各置虧初、食甚、複末定分,如晨分以下者加晨分,昏分以上者減去昏分,皆以更分除為更數,不盡,以點分除之為點數。命初更,算外,即得所求。《乾元》法同。《儀天》倍其日晨分,以五除之為更分,又以五除之為點分。乃視所求小餘,如晨分以下加晨分,昏分以上減去昏分,求更點並同《應天》。
日月食宿分:《乾元》謂之日月食宿。
以天正冬至黃道日度加朔望常日月度,命起鬥初,算外,即日月食在宿分也。《乾元》以距日沒辰至食甚辰之數,約其日離差,用加昏度。《儀天》用加時定月度也。
志第二十三律曆三
○應天乾元儀天曆
步五星
歲星總:七十九萬七千九百三十一、秒五。《乾元》率二十三萬四千五百三十五、秒五千七百二十五,《儀天》木星周率四百二萬八千五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
平合:三百九十八日、八千八百五十七、秒二十八。《乾元》餘二千五百五十五、秒八千六百二十五,約分八十七。《儀天》餘八千七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空、秒一十六。《乾元》差二十八、秒九千四百二十二半,秒母一萬。《儀天》歲差九十八、秒九千五百。上限二百五度,下限一百六十度、二十五分、秒六十三。
熒惑總:一百五十六萬一百五十二、秒三。《乾元》率四十五萬八千五百九十二、秒九千一百八十三、十四。《儀天》火星周率七百八十七萬七千一百九十一、秒一千一百。
平合:七百七十九日、九千二百二、秒一十八。《乾元》餘二千七百四、秒五千九百一十七,約分九十二。《儀天》餘九千二百九十一、秒一千一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三、秒空。《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一百三十五。《儀天》歲差九十八、餘三千八百。上限一百九十六度八十,下限一百六十八度四十五、秒六十三。
鎮星總:七十五萬六千三百一十一、秒八十五。《乾元》率二十二萬二千三百一十一、秒二千一百六十四、二十。《儀天》土星周率三百八十一萬八千六百八、秒三千五百。
平合:三百七十八日、八百六、秒五十一。《乾元》餘二百三十六、秒八百三十一,約分八。《儀天》餘八百八、秒三千五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五、秒七十九。《乾元》差二十八、秒九千五百三。《儀天》歲差一百、秒一千一百,上限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三分、秒八十一,下限同上限。
太白總:一百一十六萬八千二十二、秒四十二。《乾元》率三十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九、秒一千五百四十七。《儀天》金星周率五百八十九萬七千四百八十九、秒五千四百。
平合:五百八十三日、八千九百九十六、秒一十。《乾元》餘二千六百七十六、秒一千七百三十五,約分九十一。《儀天》餘九千一百八十九、秒五千四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再合:二百九十一日、九千四百九十九、秒五。《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變差:二、秒三十六。《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七百九十八。《儀天》歲差一百二十、餘八千三百九,上限一百九十七度一十六,下限一百六十八度、秒六十三。
辰星總:二十三萬一千八百六、秒四十二、八十。《乾元》率八萬八千一百三十七、秒四千四百一十,八十。《儀天》水星周率一百一十七萬三百八十七、秒二千八百。
平合:一百一十五日,八千八百二、秒三十。《乾元》餘二千五百八十七、秒二千九十四,約分八十八。《儀天》餘八千八百八十七、秒二千八百。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再合:五十七日、九千四百二、秒一十五。《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變差:三、秒七十八。《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一百三十八。《儀天》歲差九十八、秒三十,上限一百八十三度、六十二分,下限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六十三。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加時平合日度分秒:《乾元》謂之五星平合變日,《儀天》謂之常合中日中度。
各以星總除元積為總數,不盡者,返減星總,餘,半而進位;又置總數,木、火三之,土如其數,皆百而從之,以元法收之,為天正冬至後平合日度及分。《乾元》置歲積分,各以星率去之,不盡,用減星率,餘以五因之,滿元率收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儀天》各以其星周率去歲積分,不滿者,返減其周率,余以宗法收為日,不盡,退除為分。
求平合入曆分:《乾元》謂之入曆,《儀天》謂之推五星常合入曆度分。
各以其星變差展所求積年,滿三百六十五萬三千二百九十三、秒一十九,去之不盡,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以減平合日,為入曆度分。《乾元》以積年乘星差,以周天策去之,不盡,以元率收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用減平合變日,為入曆分。《儀天》各置其星歲差,以積年乘之,滿三百六十八萬九千八百八、秒九千九百去之,不盡,以宗法收為度,不滿,退收為分。
求入陰陽變分:在陽末變分以下為入陽曆;以上去之,餘為入陰曆。置入陰、陽曆分,以陰、陽變數去之,不盡,為入陰、陽數及變分。
《乾元》歲星前限二萬五百五,中限一萬二百四十八,後限一萬六千二十;熒惑前限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二,中限六千五百六十四,後限一萬六千八百四十四;鎮星前限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中限九千一百二十六,後限同前限,前、後、中皆半周天;太白前限一萬九千七百一十六,中限九千八百五十八,後限一萬六千八百九;辰星前、中、後與鎮星同。又歲星前法一千七百八,後法一千三百三十四,熒惑前法一千六百四十一,後法一千四百三;鎮星、辰星前後法皆一千五百二十二;太白前法一千六百四十三,後法一千四百二。《儀天》各置常合入曆度分,如在上限末數已下者為增數;以上者減去上限末數下度分,餘為入下限減數。又各置所入上、下限度分,以上、下限度分相近者減之,餘為入次限、下限度及分。
《乾元》五星辰星陰、陽差分並陰、陽差度並同初、末。入陰陽定分:《乾元》謂之入諸曆變分,《儀天》謂之求五星常合入增減定數。
以入變分各減初變分,餘卻以其變下損益率展之,百而一為分;損益次變下陰、陽積為定分。《乾元》置平合入曆分,以其星入段前、後限分加減之,如不足,加周天以減之,餘卻依入曆分入初末限;各置其段入曆分,前限以下為在前,以上者去之,為後限分;在中限以下為初限,以上去之,為末限分;置初、末,以前、後限星分除之為限數,不滿,為初末限日;各以其限差分約之,為差;初限以加、末限以減,用加減前、後限度為定度。《儀天》各置常合所入限下度數及分,以其限下損益率乘之,退一等,以百約之為度,不滿為分,以損益其限下增、減積度及分。若求諸變增、減定度者,置其變入上下限,准此求之。
定合積日:《乾元》謂之求定日,《儀天》謂之求五星定合積日。
日除陰、陽定分,為二;陽加陰減平合日,為定積日及分。《乾元》置變日,以前、後限度前加後減,為定日。《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及餘,以入曆增減度增者增之、減者減之,金、水返而加減之,以日躔定差先減後加之,金、水則先加後減,即得定合積日及分。又《儀天》求入盈縮初末限,皆以半周天為准。
入氣盈縮度分:《乾元》謂之入氣,《儀天》謂之求入盈縮初末限。
置定積,以常數去之,不盡者,為入氣日分;置入氣日分,如求朔望盈縮術入之,即得入氣盈縮度分。《乾元》置定日,以氣策去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日;命以冬至,算外,即得入氣日及分。《儀天》各置定合積日,在半周天以下者去之,餘為在縮,乃視在盈縮初限日及約餘以下者,便為在盈縮初限;以上者,減去盈縮初限日約餘,為在盈縮末限日及餘。
定合日辰:《乾元》謂之日辰,《儀天》同《應天》。
以其大、小餘加入氣日,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所求。《乾元》、《儀天》以冬至大、小餘加定日,各滿紀法去之,餘並同《應天》。《乾元》冬至小餘以元率退收,百為母;又有日躔陰陽度,置其氣陰陽分,如求朔日度分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入月日數:《儀天》謂之求定合在何月日。
置定合日辰大餘,以定朔大餘減之,餘命算外,即得所求。二曆法同。
定合定星:《乾元》同。《儀天》謂之求日躔先後定數、求五星定合定度及分。
各以其星入氣盈縮度分盈加縮減之,又以百除陰、陽定分,為度分;陽加陰減,皆加減平合,為定星;用加天正黃道日度,滿宿去之,不滿宿,即得所求。《乾元》各置其星平合中星,以日躔陰陽度陰減陽加之;又以其星入曆限度前加後減之,即為其星定合定星。余同《應天》。《儀天》置所入限日下小餘,以其日盈縮率乘,以宗法除為分,以盈縮其日下先後定分,為日躔先後定度及分;又各置其星常合中度及分,以入限增定度及分增減之。金、水二星增者減,減者增;又以日躔先後定度及分,木、火、土即先減後加,金、水先加後減其日躔差,木星二因,退位,火星除二,土星退位,從下加三,金、水倍,用即得定度及分。余同《應天》。
歲星入段亦名入變
熒惑入段鎮星入段太白入段辰星入段
諸段平日平度:《乾元》謂之諸星變定積,《儀天》謂之五星諸變中日中度。
置平合日度,以諸段下平日平度加之,即得所求。《乾元》各置其星變日,以所求入曆前加後度前加後減之。其太白辰星夕見變及晨疾變,皆以返用加減。熒惑晨見變定,置定差,以進一位滿十一除之為定差,各依加減,即得所求;在留變者,置其變定積,以前變前後度前後減之。其火星三因之,後退者倍之。《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中度及分,以其星諸變段下常加合中日變度加減中星,即得諸變中日中度及分。
諸段入曆:《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入限及增減定度。
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各以逐段陰陽曆分加之,為諸段入曆分。《乾元》以在諸變曆分中入曆名曰限變度。《儀天》各置其星常合入曆度分,以其星諸變段下上下限度分累加之,滿周天去之,余依常合術入之,各得增減定度。其金星在晨疾、晨合、夕見變者,置增減定度及分,以四乘三除,為金星變定差。其火星在晨見變者,以九乘,增減定度及分,退一位,為晨星變定差。
諸段入變分:置入曆分,各以變分去之,餘為入變分。求陰陽定分,依平合術入之。《乾元》諸段變分在入變前述。《儀天》即同《應天》。
五星諸段定積曰:《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日。
置其入陰陽定分,百除,為日分;陽減陰減諸段平日。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為之定積。其金星晨次、晨遲,更用盈縮度縮加盈減定積為定。求其入氣月日,如平合術入之。又熒惑前遲定積,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加二萬一千六百七十五,盈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半去之。餘與見求入陰陽曆同者,更不求之,如不同曆者,即依平合術入,所得,用加前遲留退、後退留平日為定積,入氣月日如前。又五星定用盈縮差及陰陽定分:歲熒惑鎮星晨見、夕疾、定合,太白定合、夕見、夕退、再合、晨見及後、晨疾,皆用盈縮定差,太白定合晨、夕見及後疾,皆用盈縮定差。內歲星後疾不用盈縮定差,辰星諸段總用盈縮定差盈加縮減。熒惑晨見陰陽定分身外加一,前疾陽定分再析,各為定分。《乾元》諸變定日在入變前。《儀天》各置其星入變中日,以其星所入變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其金星定合、夕見、夕順疾、夕次疾、晨次疾,水星定合、夕見、晨疾變,皆以增減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合用日躔差者,乃以日躔先後定差先減後加,乃為定日及分。其日躔差,金水定合、夕見、晨疾,以日躔差先加後減,乃為定日及分天之度數。
定星:《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星,《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定度。
以合用盈縮定差加減平度分,又以陰陽定分陽加陰減。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用為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熒惑前遲、後退差度以二百三十六度加前遲定星,二百五十七度加後退定星,如半周天以下為陽度;以上者去之,余為陰度;前遲陰陽度在一百一十度以上者,返減半周天,餘以五因之,後退入陰陽度在七十四度以下者,亦五因之,皆滿百為度分,陽減陰加定星,為前遲、後退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乾元》置其星其變中星,以入曆前後度前加後減之,又合用陰陽度者,陰減陽加之,為定星;以冬至黃道日度加之,命從鬥宿,算外,即其變所入宿次也。若在留變者,更不求定星也,只用前變定星為留變定星。又熒惑留差,以一百一十九度減前遲定星,以一百三十四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置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在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三度半,餘為後度,皆倍之,百除為度,命曰留差度及分也。又前退定星度,以一百二十三度減前退定星,又以一百三十一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者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視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半為後:皆以倍之,百除為度,即得前後退差度及分也;用前減後加其段定星為定星。又五星用陰陽度:歲星熒惑鎮星晨見,後疾,夕合;太白夕見、退,夕合,晨見,後疾,平合皆用日躔、陰陽度,其辰星諸段皆用之。《儀天》各置其星其變中度及分,以其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其金星定合、夕見、夕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次定日,各加減訖後,合用日躔先後定差者,以日躔先後定差及分先減後加之,即各得定度及分。其日躔差,木星定合,五因,半而退位,晨見先二因,退位,後五因,半而退位;後定疾先差五因,半而退位,定差二因退位;火星定合,身外除二,晨見先差七因,退位,後差身外除二,後差七因退位;土星定合,退位從下加二,晨見先差退位,後差從下加三,退位,後差退位;金星定合,二因之,夕見先差伏倍用,後差從下加三,晨疾伏先差從下加二,後差二因,夕退伏、晨退見六因,先後退位;水星夕見後差從下加三,先差二因,晨疾先差從下加三,後差倍用,定合乃用加減次定度為定度,置定度及分,以加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命從鬥宿初度起算,至不滿宿,算外,即得其變加時宿度,其火星前、後退及前遲變皆為次定星,又置之,以留退定差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得為前、後退定度,前遲,置前留定差,以三 除之,乃用增減前遲定度也。又火星留差,以一百二十四半減前遲次定度,又以二百四十六度少加後退定度,若在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以下為入在增;以上者,以減去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為入在減。置入在增、減度及分,如在七十二度以下者為上限;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下限。各置所入上、下限增減度及分,在上限四因之,在下限倍,身外加三,皆以一百約之為度及分,若在後留者,三因之為定差度及分。又,《儀天》有火星退定差度及分,以二百四十一度少加前退後次定度,又以一百一十九度減退次定度及分,餘,在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以下者為入在增;以上者,減去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入在減。又置入上、下限度分,若在七十二度以下者為上限,如在七十二度以上者為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下限。又置上下限增減度分,在上為度,不滿為分,即各得退定差度及分,其定差,如在後退者,倍之為定差。又有火星留定日,各置前、後留常中日,前留以前遲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各以前、後留定差度及分,增者加之,減者損之,即得前、後留定日,其增減差通入曆用之。又有火星前、後退定度,各置前、後變次定度及分,以前、後退定差度及分,如在增者加之,在減者損之,即得定度及分;置定度及分,以加天正冬至黃道日度及分,命從鬥宿初度去之,至不滿宿,算外,即得退行所在宿度及分也,其增減定度,三除乃用之。
日率度率:以本段定積減後段定積,為泛日率;以本段定星減後段定星,為定度率。又置後段甲子,以前段甲子減之,餘為距後實日率。《乾元》以前段定積減後段定積為日率,以其段定星減後段定星為度率。《儀天》各置其段定日定度,以前段定日定度減之,餘者為其段日率、度率。其退行段,置前段定度減之,餘為退行度率。
平行分:《儀天》謂之求每日平行度及分。
以距後日率除度率,為平行分。《乾元》以日率除度率為行分。《儀天》各置其段度率及分,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星平行分。
初末行分:《儀天》謂之求每段初末日度及分。
置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平行分,為初、末行分;後多者減平行分為初,加平行分為末;後少者加平行分為初,減平行分為末。《乾元》法同。《儀天》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會差,半會差,以加減其段平行分,余同《應天》。又五星前留一段及後退段,皆加為初、減為末;後留一段及前退段,皆以半總差減為初、加為末。其總差消息前後段初、末分,令衰殺等以用總差,即得前後段初、末行分相應也。
求日差:以距後日除合差為日差。《乾元》以日率除合差為日差。《儀天》置其段總差,以減其日率,一百除之,即為每日差行之分。
求每日行分:以日差後多者益、後少者損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分。《乾元》、《儀天》法同。
求每日星所在:以每日行分順加逆減其星,命如前,即得所求。其木火土水前、後遲段平行分倍之,前為初,後為末分,各以距後日除,為日差;前遲日損、後遲日益,為每日行分。《乾元》以日差累損益初日行分,累加其段宿次,即得每日星行宿次及分。《儀天》求每日差行度及分,各置其段總差,以減其日率一日以餘之,即為每日差行之分。以每日差分累損益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度及分。初日行分多於末日行分,累損初日行分;少於末日行分,累益初日行分。將其每日行度及分累加其星初日所在宿次,各得每日所在宿次及分。如是退行段,將每日行分累減其初日宿次及分,即得退行所在宿度及分。又《儀天》有直求其日星所在宿次,置其所求日,減一,以乘每日差分,所得為積差,以積差加減初日行分,初日多於末日減之;末日多於初日加之,即得其日行分;以初日行分並之,乃半之,為平行分;置平行分,以求日數乘之,為積度及分;以其積度及分加其星初日宿度,命去之,即其星其日所在宿次及分、如是退行段,以其積度及分減其星初日宿度,餘,為其星所在宿度及分。
漏刻,《周禮》,挈壺氏主挈壺水以為漏,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所以視漏刻之盈縮,辨昏旦之短長。自秦、漢至五代,典其事者,雖立法不同,而皆本于《周禮》。惟後漢、隋、五代著于史志,其法甚詳,而曆載既久,傳用漸差。國朝複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於文德殿門內之東偏,設鼓樓、鐘樓於殿庭之左右。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壺以貯水,烏以引注,稱以平其漏,箭以識其刻,牌以告時於晝,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契以發鼓於夜,契有二:一曰放鼓。二曰止鼓制以木,刻字於上。
常以卯正後一刻為禁門開鑰之節,盈八刻後以為辰時,每時皆然,以至於酉。每一時,直官進牌奏時正,雞人引唱,擊鼓一十五聲,惟午正擊鼓一百五十聲。
至昏夜雞唱,放鼓契出,發鼓、擊鐘一百聲,然後下漏。每夜分為五更,更分為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每更初皆雞唱,轉點即移水稱,以至五更二點,止鼓契出,凡放鼓契出,禁門外擊鼓,然後衙鼓作,止鼓契出亦然,而更鼓止焉。
五點擊鐘一百聲。雞唱、擊鼓,是謂攢點,至八刻後為卯時正,四時皆用此法。禁鐘又別有更點在長春殿門之外,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及宗廟陵寢亦皆置焉,而更以鼓為節,點以鉦為節。大中祥符三年,春官正韓顯符上《銅渾儀法要》,其中有二十四氣晝夜進退、日出沒刻數立成之法,合於宋朝曆象,今取其氣節之初,載之于左:
殿前報時雞唱,唐朝舊有詞,朱梁以來,因而廢棄,止唱和音。景德四年,司天監請複用舊詞,遂詔兩制詳定,付之習唱。每大禮、禦殿、登樓、入閣、內宴、晝改時、夜改更則用之,常時改刻、改點則不用。
五更五點後發鼓曰:
朝光發,萬戶開,群臣謁。平旦寅,朝辨色,泰時昕。日出卯,瑞露晞,祥光繞。食時辰,登六樂,薦八珍。禺中巳,少陽時,大繩紀。日南午,天下明,萬物睹。日昳未,飛夕陽,清晚氣。晡時申,聽朝暇,湛凝神。日入酉,群動息,嚴扃守。
初夜發鼓曰:
日欲暮,魚鑰下,龍韜布。甲夜己,設鉤陳,備蘭錡。乙夜庚,杓位易,太階平。丙夜辛,清鶴唳,夢良臣。丁夜壬,丹禁靜,漏更深。戊夜癸,曉奏聞,求衣始。
端拱中,翰林天文鄭昭晏上言:「唐貞觀二年三月朔,日有食之,前志不書分數、宿度、分野、虧初複末時刻。臣以《乾元曆》法推之,得其歲戊子,其朔戊申,日所食五分,一分在未出時前,四分出後,其時出在寅六刻,虧在三刻,食甚在八刻,複在卯四刻,當降婁九度。」又言:「按曆書雲,凡欲取驗將來,必在考之既往。謹按《春秋》交食及漢氏以來五星守犯,以新曆及唐《麟德》、《開元》二曆覆驗三十事,以究其疏密。」
日食:
《春秋》,魯僖公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其年五月庚午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三也。文西元年春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其年三月癸巳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二也。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醜朔,日有食之。是月泛交分入食限前。漢元光元年七月癸未晦,日有食之。今按曆法,當以癸未為八月朔,蓋日食朔、月食望,自為常理,今雲晦日食者,蓋司曆之失也。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辛酉亦當為九月朔,又失之。
五星守犯:
後漢永元五年七月壬午,歲星犯軒轅大星。《麟德》星五度。《開元》張五度。《乾元》張八度。
元初三年七月甲寅,歲星入輿鬼。《麟德》井二十九度。《開元》鬼一度。《乾元》柳五度。
後魏大延二年八月丁亥,歲星入鬼。《麟德》井二十八度。《開元》鬼二度。《乾元》柳三度。
正始二年六月己未,歲星犯昴。《麟德》昴二度。《開元》昴三度。《乾元》昴四度。
宋大明三年五月戊辰,歲星犯東井鉞。《麟德》參四度。《開元》參六度。《乾元》井初度。
後漢永和四年七月壬午,熒惑入南斗,犯第三星。《麟德》箕七度。《開元》鬥一度。《乾元》鬥十二度。
魏嘉平三年十月癸未,熒惑犯亢南星。《麟德》角六度。《開元》亢五度。《乾元》亢三度。
晉永和七年五月乙未,熒惑犯軒轅大星。《麟德》星七度。《開元》張二度。《乾元》張二度。
後魏太常二年五月癸巳,熒惑犯右執法。《麟德》翼六度。《開元》翼十二度。《乾元》翼十三度。
陳天嘉四年八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大星。《麟德》張二度。《開元》張五度。《乾元》張四度。
後漢延光三年九月壬寅,鎮星犯左執法。《麟德》翼十九度。《開元》軫二度。《乾元》翼五度。
晉永和十年正月癸酉,鎮星掩鉞星。《麟德》參六度。《開元》參七度。《乾元》井三度。
後魏神瑞二年三月己卯,鎮星再犯輿鬼積屍。《麟德》井二十八度。《開元》井三十度。《乾元》柳初度。
齊永明九年七月庚戌,鎮星逆在泣星東北。《麟德》危二度。《開元》虛九度。《乾元》危四度。
陳永定三年六月庚子,鎮星入參。《麟德》參七度。《開元》參八度。《乾元》井二度。
後漢永初四年六月癸酉,太白入鬼。《麟德》參五度。《開元》井三十度。《乾元》鬼初度。
延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入昴。《麟德》晨伏。《開元》昴六度。《乾元》昴一度。
魏黃初三年閏六月丁醜,太白晨伏。《麟德》丁亥晨伏,後十日。《開元》同,丁醜晨伏。《乾元》十月置閏,七月丁醜晨伏。
晉咸康七年四月己醜,太白入輿鬼。《麟德》柳三度。《開元》鬼一度。《乾元》柳一度。
晉永和十一年九月己未,太白犯天江。《麟德》尾四度。《開元》尾九度。《乾元》尾十二度。
漢太始二年七月辛亥,辰星夕見。《麟德》伏末見。《開元》夕見軫九度。《乾元》夕見軫九度。
後漢元初五年五月庚午,辰星犯輿鬼。《麟德》井二十七度。《開元》井二十八度。《乾元》井二十九度。
漢安二年五月丁亥,辰星犯輿鬼。《麟德》夕見井二十二度。《開元》夕見鬼二度。《乾元》夕見鬼一度。
晉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犯軒轅大星。《麟德》夕見星五度。《開元》夕見星三度。《乾元》夕見星五度。
後魏太和十五年六月丙子,辰星隨太白於西方。《麟德》張二度。《開元》星五度。《乾元》張初度。
端拱二年四月己未,翰林祗候張玭夜直禁中,太宗手詔曰:「覽《乾元曆》細行,此夕熒惑當退軫宿乃順行,今止到角宿即順行,得非曆差否?」奏曰:「今夕一鼓,占熒惑在軫末、角初,順行也。據曆法,今月甲寅至軫十六度,乙卯順行,驗天差二度。臣占熒惑明潤軌道,兼前歲逆出太微垣,按曆法差疾者八日,此皆上天祐德之應,非曆法之可測也。」至道元年,昭晏又上言:「承詔考驗司天監丞王睿雍熙四年所上曆,以十八事按驗,所得者六,所失者十二。」太宗嘉之,謂宰相曰:「昭晏曆術用功,考驗否臧,昭然無隱。」由是賜昭晏金紫,令兼知曆算。二年,屯田員外郎呂奉天上言:
「按經史年曆,自漢、魏以降,雖有編聯,周、秦以前,多無甲子。太史公司馬遷雖言歲次,詳求朔閏,則與經傳都不符合,乃言周武王元年歲在乙酉。唐兵部尚書王起撰《五點陣圖》,言周桓王十年,歲在甲子,四月八日佛生,常星不見;又言孔子生於周靈王庚戌之歲,卒于周悼王四十一年壬戌之歲,皆非是也。馬遷乃古之良史,王起又近世名儒,後人因循,莫敢改易。臣竊以史氏凡編一年,則有一十二月,月有晦朔、氣閏,則須與歲次合同,苟不合同,何名歲次?本朝文教聿興,禮樂鹹備,惟此一事,久未刊詳。臣探索百家,用心十載,乃知唐堯即位之年,歲在丙子,迄太平興國元年,亦在丙子,凡三千三百一年矣。虞、夏之間,未有甲子可證,成湯既沒,太甲元年始有二月乙丑朔旦冬至,伊尹祀于先王,至武王伐商之年正月辛卯朔,二十有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昧爽。又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王命作冊畢。自堯即位年,距春秋魯隱西元年,凡一千六百七年;從隱西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七百一十五年;從太甲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二千七百三十二年;從魯莊公七年四月辛卯夜常星不見,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六百八十一年,從周靈王二十年孔子生,其年九月庚戌、十月庚辰兩朔頻食,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五百四十五年;從魯哀公十六年四月乙丑孔子卒,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四百七十二年。以上並據經傳正文,用古曆推校,無不符合,乃知《史記》及《五點陣圖》所編之年,殊為闊略。諸如此事,觸類甚多,若盡披陳,恐煩聖覽。臣耽研既久,引證尤明,起商王小甲七年二月甲申朔旦冬至,自此之後,每七十六年一得朔旦冬至,此乃古曆一蔀
;每蔀積月九百四十、積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率以為常,直至《春秋》魯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了無差爽。用此為法,以推經傳,縱小有增減,抑又經傳之誤,皆可以發明也。古曆到齊、梁以來,或差一日,更有近曆校課,亦得符合。伏望聖慈,許臣撰集,不出百日,其書必成。儻有可觀,願藏秘府。」
詔許之。書終不就。
又司天冬官正楊文鎰上言:「新曆甲子,請以百二十年。」事下有司,以其無所依據,議寢不行。太宗曰:「支幹相承,雖止於六十,儻再周甲子,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得見所生之年,不亦善乎?」遂詔新曆甲子所紀百二十歲。
國初,有司上言:「國家受周禪,周木德,木生火,則本朝運膺火德,色當尚赤。臘以戌日。」詔從之。
雍熙元年四月,布衣趙垂慶上書言:「本朝當越五代而上承唐統為金德,若梁繼唐,傳後唐,至本朝亦合為金德。矧自國初符瑞色白者不可勝紀,皆金德之應也。望改正朔,易車旗服色,以承天統。」事下尚書省集議,常侍徐鉉與百官奏議曰:「五運相承,國家大事,著於前載,具有明文。頃以唐末喪亂,朱梁篡弑,莊宗早編屬籍,親雪國仇,中興唐祚,重新土運,以梁室比羿、浞、王莽,不為正統。自後數姓相傳,晉以金,漢以水,周以木,天造有宋,運膺火德。況國初祀赤帝為感生帝,於今二十五年,豈可輕議改易?」又雲:「梁至周不合迭居五運,欲國家繼唐統為金德,且五運迭遷,親承歷數,質文相次,間不容髮,豈可越數姓之上,繼百年之運?此不可之甚也。按《唐書》天寶九載,崔昌獻議自魏、晉至周、隋,皆不得為正統,欲唐遠繼漢統,立周、漢子孫為王者後,備三恪之禮。是時,朝議是非相半,集賢院學士衛包上言符同,李林甫遂行其事。至十二載,林甫卒,複以魏、周、隋之後為三恪,崔昌、衛包由是遠貶,此又前載之甚明也。伏請祗守舊章,以承天祐。」從之。
大中祥符三年,開封府功曹參軍張君房上言:「自唐室下衰,土德隤圮,朱氏強稱金統,而莊宗旋復舊邦,則朱梁氏不入正統明矣。晉氏又複稱金,蓋謂乘于唐氏,殊不知李昪建國於江南耳。漢家二主,共止三年,紹晉而興,是為水德。洎廣順革命,二主九年,終於顯德。以上三朝七主,共止二十四年,行運之間,陰隱而難賾。伏自太祖承周木德而王,當於火行,上系于商,開國在宋,自是三朝迄今以為然矣。愚臣詳而辨之,若可疑者。太祖禪周之歲,歲在庚申。夫庚者,金也,申亦金位,納音是木,蓋周氏稱木,為二金所勝之象也。太宗登極之後,詔開金明池于金方之上,此誰啟之?乃天之靈符也。陛下履極當強圉之歲,握符在作噩之春,適宋道之隆興,得金天之正氣。臣試以瑞應言之,則當年丹徒貢白鹿,姑蘇進白龜,條支之雀來,潁川之雉至。臣又聞當封禪之時,魯郊貢白兔,鄆上得金龜,皆金符之至驗也。願以臣章下三事大臣,參定其事。」疏奏,不報。
天禧四年,光祿寺丞謝絳上書曰:
臣按古志,凡帝王之興,必推五行之盛德,所以配天地而符陰陽也。故神農氏以火德,聖祖以土德,夏以木德,商以金德,周以火德。自漢之興,王火德者,以謂承堯之後。且漢,堯之裔也。五帝之大,莫大於堯,漢能因之,是不墜其緒而善繼其盛德也。國家膺開光之慶,執敦厚之德,宜以土瑞而王天下,然其推終始傳,承周之木德而火當其次。且朱梁不預正統者,謂莊宗復興於後。自石晉、漢氏以及于周,則李昪
建國于江左而唐祚未絕,是三代者亦不得正其統矣。昔者,秦祚促而德暴,不入正統,考諸五代之際,亦是類矣。國家誠能下黜五代,紹唐之土德,以繼聖祖,亦猶漢之黜秦,興周之火德以繼堯者也。
夫五行定位,土德居中,國家飛運于宋,作京於汴,誠萬國之中區矣。《傳》曰:「土為群物主,故曰後土。」《洪範》曰「土爰稼穡,稼穡作甘。」方今四海給足,嘉生蕃衍,邇年京師甘露下,泰山醴泉湧,作甘之兆,斯亦見矣。矧靈木異卉,資生於土,千品萬類,不可勝道,非土德之驗乎?
臣又聞之,太祖生於洛邑,而胞絡惟黃;鴻圖既建,五緯聚於奎躔,而鎮星是主。及陛下升中之次,日抱黃珥;朝祀于太清宮,有星曰含輿,其色黃而潤澤。斯皆凝命有表,微德攸屬,天意人事響效之大者,則土德之符在矣。是故天心之在茲,陛下拒而罔受;民意之若是,陛下謙而弗答。氣壅未宣,河決遂潰,豈不神哉!然則天淵之勃流,水德之浸患,考六府之厭鎮,驗五行之勝剋,亦宜興土之運,禦時之災。伏望順考符應,詳習法度,惟陛下時而行之。
大理寺丞董行父又上言曰:「在昔泰皇以萬物生於東,至仁體乎木,故德始於木。木以生火,神農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黃帝受之為土德;土以生金,少昊受之為金德;金以生水,顓頊受之為水德;水以生木,高辛受之為木德;木以生火,唐堯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虞舜傳之為土德。土以生金,夏為金德;金以生水,商為水德;水以生木,周為木德;木以生火,漢應圖讖為火德;火以生土,唐受曆運為土德。陛下紹天之統,受天之命,固當上繼唐祚,以金為德,顯黃帝之嫡緒,彰聖祖之丕烈。臣又按聖祖先降于癸酉,太祖受禪于庚申,陛下即位于丁酉,天書下降于戊申。庚,金也,申、酉皆金也,天之體也。陛下紹唐、漢之運,繼黃帝之後,三世變道,應天之統,正金之德,斯又順也。」詔兩制詳議。既而獻議曰:「竊詳謝絳所述,以聖祖得瑞,宜承土德,且引漢承堯緒為火德之比,雖班彪敘漢祖之興有五,其一曰帝堯之苗裔。及序承正統,乃越秦而繼周,非用堯之行。今國家或用土德,即當越唐上,承于隋,彌以非順,失其五德傳襲之序。又據董行父請越五代紹唐為金德,若其度越累世,上承百代之統,則晉、漢洎周,鹹帝中夏,太祖實受終於周室而陟於元後,豈可弗遵傳繼之序,續於遐邈之統?三聖臨禦六十餘載,登封告成,昭姓紀號,率循火行之運,以輝炎靈之曜。茲事體大,非容輕議,矧雍熙中徐鉉等議之詳矣。其謝絳、董行父等所請,難以施行。」詔可。
志第二十四律曆四
道體為一,天地之元,萬物之祖也。散而為氣,則有陰有陽;動而為數,則有奇有偶;凝而為形,則有剛有柔;發而為聲,則有清有濁,其著見而為器,則有律、有呂。凡禮樂、刑法、權衡、度量皆出於是。自周衰樂壞,而律呂候氣之法不傳。西漢劉歆、揚雄之徒,僅存其說。京房作準以代律,分六十聲,始于南事,終於去滅。然聲細而難分,世不能用。曆晉及隋、唐,律法微隱。《宋史》止載律呂大數,不獲其詳。今掇仁宗論律及諸儒言鐘律者記於篇,以補續舊學之闕。
仁宗著《景祐樂髓新經》,凡六篇,述七宗二變及管分陰陽、剖析清濁,歸之於本律。次及間聲,合古今之樂,參之以六壬遁甲。
其一、釋十二均,曰:「黃鐘之宮為子、為神後、為土、為雞緩、為正宮調,太簇商為寅、為功曹、為金、為般頡、為大石調,姑洗角為辰、為天剛、為木、為嗢沒斯、為小石角,林鐘徵為未、為小吉、為火、為雲漢、為黃鐘徵,南呂羽為酉,為從魁、為水、為滴、為般涉調,應鐘變宮為亥、為登明、為日、為密、為中管黃鐘宮,蕤賓變徵為午、為勝先、為月、為莫、為應鐘徵。大呂之宮為大吉、為高宮,夾鐘商為大沖、為高大石,仲呂角為太一、為中管小石調,夷則徵為傳送、為大呂徵,無射羽為河魁、為高般涉,黃鐘變宮為正宮調,林鐘變徵為黃鐘徵。太簇之宮為中管高宮,姑洗商為高大石,蕤賓角為歇指角,南呂徵為太簇徵,應鐘羽為中管高般涉,大呂變宮為高宮,夷則變徵為大呂徵。夾鐘之宮為中呂宮,仲呂商為雙調,林鐘角在今樂亦為林鐘角,無射徵為夾鐘徵,黃鐘羽為中呂調,太簇變宮為中管高宮,南呂變徵為太簇徵。姑洗之宮為中管中呂宮,蕤賓商為中管商調,夷則角為中管林鐘角,應鐘徵為姑洗徵,大呂羽為中管中呂調,夾鐘變宮為中呂宮,無射變徵為夾鐘徵。仲呂之宮為道調宮,林鐘商為小石調,南呂角為越調,黃鐘徵為中呂徵,太簇羽為平調,姑洗變宮為中管中呂宮,應鐘變徵為姑洗徵。蕤賓之宮為中管道調宮,夷則商為中管小石調,無射角為中管越調,大呂徵為蕤賓徵,夾鐘羽為中管平調,中呂變宮為道調宮,黃鐘變徵為仲呂徵,林鐘之宮為南呂宮,南呂商為歇指調,應鐘角為大石調,太簇微為林鐘徵,姑洗羽為高平調,蕤賓變宮為中管道調宮,大呂變徵為蕤賓徵。夷則之宮為仙呂,無射商為林鐘商,黃鐘角為高大石調,夾鐘徵為夷則徵,仲呂羽為仙呂調,林鐘變宮為南呂宮,太簇變徵為林鐘徵。南呂之宮為中管仙呂宮,應鐘商為中管林鐘商,大呂角為中管高大石角,姑洗徵為南呂徵,蕤賓羽為中管仙呂調,夷則變宮為仙呂宮,夾鐘變徵為夷則徵。無射之宮為黃鐘宮,黃鐘商為越調,太簇角為變角,仲呂徵為無射徵,林鐘羽為黃鐘羽,南呂變宮為中管仙呂宮,姑洗變徵為南呂徵。應鐘之宮為中管黃鐘宮,大呂商為中管越調,夾鐘角為中管雙角,蕤賓徵為應鐘徵,夷則羽為中管黃鐘羽,無射變宮為黃鐘宮,仲呂變徵為無射徵。」
二、明所主事,調五聲為五行、五事、四時、五帝、五神、五嶽、五味、五色,為生數一二三四五、成數六七八九十,為五藏、五官及五星。
三、辯音聲,曰:「宮聲沈厚粗大而下,為君,聲調則國安,亂則荒而危。合口通音謂之宮,其聲雄洪,屬平聲,西域言'婆陀力'。一曰婆陀力。
商聲勁凝明達,上而下歸於中,為臣,聲調則刑法不作,威令行,亂則其宮壞。開口吐聲謂之商,音將將、倉倉然,西域言'稽識'。'稽識',猶長聲也。角聲長而通徹,中平而正,為民,聲調則四民安,亂則人怨。聲出齒間謂之角,喔喔、確確然,西域言'沙識',猶質直聲也。徵聲抑揚流利,從下而上歸於中,為事,聲調則百事理,亂則事隳。齒合而唇啟謂之徵,倚倚、戲戲然,西域言'沙臘'。'沙臘',和也。羽聲喓喓而遠徹,細小而高,為物,聲調則倉稟實、庶物備,亂則匱竭。齒開唇聚謂之羽,詡、雨、酗、芋然。西域言'般瞻'。變宮,西域言'侯利箑',猶言'斛律'聲也。變徵聲,西域言'沙侯加濫',猶應聲也。」
其四、明律呂相生,祭天地宗廟,配律陽之數,曰:「太空,育五太: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也。分為七政,陽數七,所以齊律呂、均節度,不可加減也。以育六甲,六甲,天之使,行風雹,筴鬼神。為歲日時有善惡,故為九宮。九者,陽數變化之道也。為四正卦、五行、十幹,陰陽錯綜,律呂相葉,命宮而商者應,修下而高者降,下生隔八,上生隔六,皆圖于左。」
其五、著十二管短長。
其六、出度量衡,辯古今尺龠。律呂真聲,本陰陽之氣,可以感格天地,在於符合尺寸短長,宜因聲以定之。因聲定律,則庶幾為得;以尺定聲,則乖隔甚矣。
初,馮元等上《新修景祐廣樂記》時,鄭保信、阮逸、胡瑗等奏造鐘律,詔翰林學士丁度、知制誥胥偃、右司諫高若訥、韓琦,取保信、逸、瑗等鐘律詳考得失。度等上議曰:「保信所制尺,用上黨秬黍圓者一黍之長,累而成尺。律管一,據尺裁九十黍之長,空徑三分,空圍九分,容秬黍千二百。遂用黍長為分,再累成尺,校保信尺、律不同。其龠、合、升、鬥深闊,推以演算法,類皆差舛,不合周、漢量法。逸、瑗所制,亦上黨秬黍中者累廣求尺,制黃鐘之律。今用再累成尺,比逸、瑗所制,又複不同。至於律管、龠、合升、鬥、斛、豆、區、鬴亦率類是。蓋黍有圓長、大小而保信所用者圓黍,又首尾相銜,逸等止用大者,故再考之即不同。尺既有差,故難以定鐘、磬。謹詳古今之制,自晉至隋,累黍之法,但求尺裁管,不以權量參校,故歷代黃鐘之管容黍之數不同。惟後周掘地得古玉鬥,據鬥造律,兼制權量,亦不同周、漢制度。故《漢志》有備數、和聲、審度、嘉量、權衡之說,悉起于黃鐘。今欲數器之制參互無失,則《班志》積分之法為近。逸等以大黍累尺、小黍實龠,自戾本法。保信黍尺以長為分,雖合後魏公孫崇所說,然當時已不施用,況保信今尺以圓黍累之,及首尾相銜,有與實龠之黍再累成尺不同。其量器,分寸既不合古,即權衡之法不可獨用。」詔悉罷之。
又詔度等詳定太府寺並保信、逸、瑗所制尺,度等言:
尺度之興尚矣,《周官》璧羨以起度,廣徑八寸,袤一尺。
《禮記》布手為尺,《淮南子》十二粟為一寸,《孫子》十厘為分,十分為寸,雖存異說,其可適從。《漢志》,元始中,召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劉歆典領之。是時,周滅二百餘年,古之律度當有考者。以歆之博貫藝文,曉達曆算,有所製作,宜不凡近。其審度之法雲:「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先儒訓解經籍多引以為義,曆世祖襲,著之定法。然而歲有豐儉,地有磽肥,就令一歲之中,一境之內,取以校驗,亦複不齊。是蓋天物之生,理難均一,古之立法,存其大概爾。故前代制尺,非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雜校焉。晉泰始十年,荀勖等校定尺度,以調鐘律,是為晉之前尺。勖等以古物七品勘之,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呂玉律,三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七曰建武銅尺。當時以勖尺揆校古器,與本銘尺寸無差,前史稱其用意精密。《隋志》所載諸代尺度,十有五等,然以晉之前尺為本,以其與姬周之尺、劉歆銅斛尺、建武銅尺相合。
竊惟周、漢二代,享年永久,聖賢製作,可取則焉。而隋氏銷毀金石,典正之物,罕複存者。夫古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可以酬驗者,惟有法錢而已。周之圜法,曆載曠遠,莫得而詳。秦之半兩,實重八銖;漢初四銖,其文亦曰半兩。孝武之世始行五銖,下暨隋朝,多以五銖為號,既歷代尺度屢改,故大小輕重鮮有同者,惟劉歆置銅斛。世之所鑄錯刀並大泉五十,王莽天鳳元年改鑄貨布、貨泉之類,不聞後世複有兩者。臣等檢詳《漢志》、《通典》、《唐六典》雲:「大泉五十,重十二銖,徑一寸二分。錯刀環如大泉,身形如刀,長二寸。貨布重二十五銖,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足股長八分,間廣二分,圍好徑二分半。貨泉重五銖,徑一寸。」今以大泉、錯刀、貨布、貨泉四物相參校,分寸正同。或有大小輕重與本志微差者,蓋當時盜鑄既多,不必皆中法度,但當較其首足、肉好長廣、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則銅斛之尺從可知矣。況經籍制度皆起周世,以劉歆術業之博,祖沖之算數之妙,荀勖揆較之詳密,校之既合周尺,則最為可法。兼詳隋牛弘等議,稱後周太祖敕蘇綽造鐵尺,與宋尺同,以調中律,以均田度地。唐祖孝孫雲,隋平陳之後,廢周玉尺,用此鐵尺律,然比晉前尺長六分四氂。今司天監影表尺,和峴所謂西京銅望臬者,蓋以其洛都舊物也。晉荀勖所用西京銅望臬者,蓋西漢之物,和峴謂洛陽為西京,乃唐東都爾。
今以貨布、錯刀、貨泉、大泉等校之,則景表尺長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由此論之,銅斛、貨布等尺寸昭然可驗。有唐享國三百年,其間製作法度,雖未逮周、漢,然亦可謂治安之世矣。
今朝廷必求尺之中,當依漢錢分寸。若以為太祖膺圖受禪,創制垂法,嘗詔和峴等用影表尺與典修金石,七十年間,薦之郊廟,稽合唐制,以示詒謀,則可且依影表舊尺,俟有妙達鐘律之學者,俾考正之,以從周、漢之制。王樸律准尺比漢錢尺寸長二分有奇,比影表尺短四分,既前代未嘗施用,複經太祖朝更易。其逸、瑗、保信及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其制彌長,出古遠甚,又逸進《周禮度量法議》,欲且鑄嘉量,然後取尺度權衡,其說疏舛,不可依用。謹考舊文,再造影表尺一、校漢錢尺二並大泉、錯刀、貨布、貨泉總十七枚上進。
詔度等以錢尺、影表尺各造律管,比驗逸、瑗並太常新舊鐘磬,考定音之高下以聞。
度等言:「前承詔考太常等四尺,定可用者,止按典故及以《漢志》古錢分寸參校影表尺,略合宋、周、隋之尺,謂宜准影表尺施用。今被旨造律管驗音高下,非素所習,乞別詔曉音者總領校定。」詔乃罷之。而若訥卒用漢貨泉度尺寸,依《隋書》定尺十五種上之,藏于太常寺:一、周尺,與《漢志》劉歆銅斛尺、後漢建武中銅尺、晉前尺同;二、晉田父玉尺,與梁法尺同,比晉前尺為一尺七氂;三、梁表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二分二氂一毫有奇;四、漢官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三分七毫;五、魏尺,杜夔之所用也,比晉前尺為一尺四分七氂;六、晉後尺,晉江東用之,比晉前尺為一尺六分三厘;七、魏前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一寸七厘;八、中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二寸一分一厘;九、後尺,同隋開皇尺、周氏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十、東魏後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三寸八毫;十一、蔡邕銅龠尺,同後周玉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一寸五分八厘;十二、宋氏尺,與錢樂之渾天儀尺、後周鐵尺同。比晉前尺為一尺六分四厘;十三、太府寺鐵尺,制大樂所裁造尺也;十四、雜尺,劉曜渾儀土圭尺也,比晉前尺為一尺五分;十五、梁朝俗尺,比晉前尺為一尺七分一厘。太常所掌,又有後周王樸律准尺,比晉前尺長二分一厘,比梁表尺短一厘;有司天監影表尺,比晉前尺長六分三厘,同晉後尺;有中黍尺,亦制樂所新造也。
其後宋祁、田況薦益州進士房庶曉音,祁上其《樂書補亡》三卷,召詣闕。庶自言賞得古本《漢志》,雲:'度起于黃鐘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今文脫'之起積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來,累黍為尺以制律,是律生於尺,尺非起于黃鐘也。且《漢志》'一為一分'者,蓋九十分之一,後儒誤以一黍為分,其法非是。當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實管中,黍盡,得九十分,為黃鐘之長,九寸加一以為尺,則律定矣。」直秘閣範鎮是之,乃為言曰:「照以縱黍累尺,管空徑三分,容黍千七百三十;瑗以橫黍累尺,管容黍一千二百,而空徑三分四厘六毫: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今庶所言,實千二百黍于管。以為黃鐘之長,就取三分以為空徑,則無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二說為是。蓋累黍為尺,始失之于《隋書》,當時議者以其容受不合,棄而不用。及隋平陳,得古樂器,高祖聞而歎曰:'華夏舊聲也!'遂傳用之。至唐祖孝孫、張文收,號稱知音,亦不能更造尺律,止沿隋之古樂,制定聲器。朝廷久以鐘律未正,屢下詔書,博訪群議,冀有所獲。今庶所言,以律生尺,誠眾論所不及,請如其法,試造尺律,更以古器參考,當得其真。」乃詔王洙與鎮同于修制所如庶說造律、尺、龠:律徑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龠徑九分,深一寸;尺起黃鐘之長加十分,而律容千二百黍。初,庶言太常樂高古樂五律,比律成,才下三律,以為今所用黍,非古所謂一稃二米黍也。尺比橫黍所累者,長一寸四分。
庶又言:「古有五音,而今無正徵音。國家以火德王,徵屬火,不宜闕。今以五行旋相生法,得徵音。」又言:「《尚書》'同律、度、量、衡',所以齊一風俗。今太常、教坊、鈞容及天下州縣,各自為律,非《書》同律之義。且古者帝王巡狩方嶽,必考禮樂同異,以行誅賞。謂宜頒格律,自京師及州縣,毋容輒異,有擅高下者論之。」帝召輔臣觀庶所進律尺、龠,又令庶自陳其法,因問律呂旋相為宮事,令撰圖以進。其說以五正、二變配五音,迭相為主,衍之成八十四調。舊以宮、徵、商、羽、角五音,次第配七聲,然後加變宮、變徵二聲,以足其數。推以旋相生之法謂五行相戾非是,當改變徵為變羽,易變為閏,隨音加之,則十二月各以其律為宮,而五行相生,終始無窮。詔以其圖送詳定所。庶又論吹律以聽軍聲者,謂以五行逆順,可以知吉凶,先儒之說略矣。
是時瑗、逸制樂有定議,乃補庶試秘書省校書郎,遣之。鎮為論於執政日:
今律之與尺所以不得其真,累黍為之也。累黍為之者,史之脫文也。古人豈以難曉不合之法,書之于史,以為後世惑乎?殆不然也。易曉而必合也,房庶之法是矣。今庶自言其法,依古以律而起尺,其長與空徑、與容受、與一千二百黍之數,無不合之差。誠如庶言,此至真之法也。
且黃鐘之實一千二百黍,積實分八百一十,於演算法圓積之,則空徑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積實八百一十分,此古律也。律體本圓。圓積之是也。今律方積之,則空徑三分四厘六毫,比古大矣。故圍十分三厘八毫,而其長止七十六分二厘,積實亦八百一十分。律體本不方,方積之,非也。其空徑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積實八百一十分,非外來者也,皆起於律也。以一黍而起於尺,與一千二百黍之起於律,皆取於黍。今議者獨於律則謂之索虛而求分,亦非也。其空徑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之起於律,與空徑三分四厘六毫,圍十分三厘八毫,長七十六分二厘之起於尺,古今之法,疏密之課,其不同較然可見,何所疑哉?若以謂工作既久而複改為,則淹引歲月,計費益廣,又非朝廷製作之意也。其淹久而計費廣者,為之不敏也。今庶言太常樂無姑洗、夾鐘、太簇等數律,就令其律與其說相應,鐘磬每編才易數三,因舊而新,敏而為之,則旬月功可也,又向淹久而廣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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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不聽。
四年,鎮又上書曰:
陛下制樂以事天地、宗廟,以揚祖宗之休,茲盛德之事也。然自下詔以來,及今三年,有司之論紛然未決,蓋由不議其本而爭其末也。竊惟樂者,和氣也。發和氣者,聲音也。聲音之生,生於無形,故古人以有形之物傳其法,俾後人參考之,然後無形之聲音得而和氣可道也。有形者,秬黍也,律也,尺也,龠也,鬴也,斛也,算數也,權衡也,鐘也,磬也,是十者必相合而不相戾,然後為得,今皆相戾而不相合,則為非是矣。有形之物非是,而欲求無形之聲音和,安可得哉?謹條十者非是之驗,惟裁擇焉!
按《詩》「誕降嘉種,維秬維秠。」誕降者,天降之也。許慎雲:「秬,一稃二米。」又雲:「一秬二米。」後漢任城縣產秬黍二斛八鬥,實皆二米,史官載之,以為嘉瑞。又古人以秬黍為酒者,謂之秬鬯。宗廟降神,惟用一尊;諸侯有功,惟賜一卣,以明天降之物,世不常有而可貴也。今秬黍取之民間者,動至數百斛,秬皆一米,河東之人謂之黑米。設有真黍,以為取數至多,不敢送官,此秬黍為非是,一也。
又按先儒皆言律空徑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容千二百黍,積實八百一十分。今律空徑三分四厘六毫,圍十分二厘八毫,是為九分外大其一分三厘八毫,而後容千二百黍,除其圍廣,則其長止七十六分二厘矣。說者謂四厘六毫為方分,古者以竹為律,竹形本圓,今以方分置算,此律之為非是,二也。
又按《漢書》,分、寸、尺、丈、引本起黃鐘之長,又雲九十分黃鐘之長者,據千二百黍而言也。千二百黍之施於量,則曰黃鐘之龠;施于權衡,則曰黃鐘之重;施于尺,則曰黃鐘之長。今遺千二百之數,而以百黍為尺,又不起于黃鐘,此尺之為非是,三也。
又按《漢書》言龠,其狀似爵,爵謂爵戔,其體正圓。故龠當圓徑九分,深十分,容千二百黍,積實八百一十分,與律分正同。今龠乃方一寸,深八分一厘,容千二百黍,是亦以方分置算者,此龠之非是,四也。
又按《周禮》鬴法:方尺,圓其外;深尺,容六鬥四升。方尺者,八寸之尺也;深尺者,十寸之尺也。何以知尺有八寸、十寸之別?按《周禮》:「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璧羨之制,長十寸,廣八寸,同謂之度尺。以為尺,則八寸、十寸俱為尺矣。又《王制》雲:「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六尺四寸為步。」八尺者,八寸之尺也;六尺四寸者,十寸之尺也。同謂之周尺者,是周用八寸、十寸尺明矣。故知八寸尺為鬴之方,十寸尺為鬴之深,而容六鬥四升,千二百八十龠也。積實一百三萬六千八百分。今鬴方尺,積千寸,此鬴之非是,五也。
又按《漢書》斛法:方尺,圓其外,容十鬥,旁有庣焉。當隋時,漢斛尚在,故《隋書》載其銘曰:「律嘉量斛,方尺圓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冪百六十二寸,深尺,容一斛。」今斛方尺,深一尺六寸二分,此斛之非是,六也。
又按演算法,圓分謂之徑圍,方分謂之方斜,所謂「徑三、圍九、方五、斜七」是也。今圓分而以方法算之,此算數非是,七也。
又按權衡者,起千二百黍而立法也。周之鬴,其重一鈞,聲中黃鐘;漢之斛,其重二鈞,聲中黃鐘。鬴、斛之制,有容受,有尺寸,又取其輕重者,欲見薄厚之法,以考其聲也。今黍之輕重未真,此權衡為非是,八也。
又按:「鳧氏為鐘:大鐘十分,其鼓間之,以其一為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之,以其一為之厚。」今無大小薄厚,而一以黃鐘為率,此鐘之非是,九也。
又按:「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為一,股為二,鼓為三。」蓋各以其律之長短為法也。今亦以黃鐘為率,而無長短厚薄之別,此磬之非是,十也。
前此者,皆有形之物也,可見者也。使其一不合,則未可以為法,況十者之皆相戾乎?臣固知其無形之聲音不可得而和也。請以臣章下有司,問黍之二米與一米孰是?律之空徑三分與三分四厘六毫孰是?律之起尺與尺之起律孰是?龠之圓制與方制孰是?鬴之方尺圓其外,深尺與方尺孰是?斛之方尺圓其外,庣旁九厘五毫與方尺深尺六寸二分孰是?算數之以圓分與方分孰是?權衡之重以二米秬黍與一米孰是?鐘磬依古法有大小、輕重、長短、薄厚而中律孰是?是不是定,然後制龠、合、升、鬥、鬴、斛以校其容受;容受合,然後下詔以求真黍;真黍至,然後可以為量、為鐘磬;量與鐘磬合於律,然後可以為樂也。今尺律本末未定,而詳定、修制二局工作之費無慮千萬計矣,此議者所以云云也。然議者不言有司論議依違不決,而願謂作樂為過舉,又言當今宜先政令而禮樂非所急,此臣之所大惑也。儻使有司合禮樂之論,是其所是,非其所非,陛下親臨決之,顧於政令不已大乎。
昔漢儒議鹽鐵,後世傳《鹽鐵論》。方今定雅樂以求廢墜之法,而有司論議不著盛德之事,後世將何考焉?顧令有司,人人各以經史論議條上,合為一書,則孰敢不自竭盡,以副陛下之意?如以臣議為然,伏請權罷詳定、修制二局,俟真黍至,然後為樂,則必得至當而無事于浮費也。
詔送詳定所。鎮說自謂得古法,後司馬光數與之論難,以為弗合。世鮮鐘律之學,卒莫辯其是非焉。
宋興百餘年,司天數改曆,其說曰:「曆者歲之積。歲者月之積,月者日之積,日者分之積,又推餘分置閏,以定四時,非博學妙思弗能考也。夫天體之運,星辰之動,未始有窮,而度以一法,是以久則差,差則敝而不可用,曆之所以數改造也。物銖銖而較之,至石必差,況於無形之數哉?」乾興初,議改曆,命司天役人張奎運算,其術以八千為日法,一千九百五十八為半分,四千二百九十九為朔,距乾興元年壬戌,歲三千九百萬六千六百五十八為積年。詔以奎補保章正。又推擇學者楚衍與曆官宋行古集天章閣,詔內侍金克隆監造曆,至天聖元年八月成,率以一萬五百九十為樞法,得九钜萬數。既上奏,詔翰林學士晏殊制序而施行焉,命曰《崇天曆》。曆法曰演紀上元甲子,距天聖二年甲子,歲積九千七百五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上考往古,歲減一算;下驗將來,歲加一算。
步氣朔
《崇天》樞法:一萬五百九十。
歲周:三百八十六萬七千九百四十。
歲餘:五萬五千五百四十。
氣策:一十五、餘五千三百一十四、秒六。
朔實:三十一萬二千七百二十九。
歲閏:一十一萬五千一百九十二。
朔策:二十九、餘五千六百一十九。
望策:一十四、餘八千一百四、秒一十八。
弦策:七、餘四千五十二、秒九。
中盈分:四千六百二十八、秒一十二。
朔虛分:四千九百七十一。
閏限:三十萬三千一百二十九、秒二十四。
秒法:三十六。
旬周:六十三萬五千四百。
紀法:六十。
推天正冬至:置距所求積年,以歲周乘之,為氣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樞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大餘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餘。若以後合用約分,即以樞法退除為分秒,各以一百為母。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秒累加之,秒盈秒法從小余,小余滿樞法從大余,滿紀法去之,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各得次氣日辰及餘秒。
推天正十一月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天正冬至氣積分,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樞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大餘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各弦、望及次朔經日及餘秒。
求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三百六十乘之,其秒進一位,從之,用減歲周,余滿歲餘為日,不滿為餘。命其氣初日,算外,即其氣沒日日辰。凡二十四氣小余滿八千二百六十五、秒三十以上為有沒之氣。
求減日:置有減經朔小餘,三十乘之,滿朔虛分為日,不滿為餘。命經朔初日,算外,即為其朔減日日辰。凡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為有減之朔。
步發斂
候策:五、餘七百七十一、秒一十四。
卦策:六、餘九百二十五、秒二十四。
土王策:三、餘四百六十二、秒三十。
辰法:八百八十二半。
刻法:一千五十九。
秒法:三十六。
推七十二候:各因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其氣初候日也;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
求六十四卦:各因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次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諸侯之卦,得十有二節之初外卦用事之日。
推五行用事日:各因四立日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月土始用事日。
七十二候及卦日與《應天》同。
求發斂去經朔:置天正十一月閏餘,以中盈及朔虛分累益之,即每月閏餘;滿樞法除之為閏日,不盡為小餘,即各得其月中氣去經朔日及餘秒。其餘閏滿閏限至閏,仍先見定朔大小。其月內無中氣,乃為閏月。
求卦候去經朔:各以卦、候策及餘秒累加減之,中氣前以減,中氣後以加。即各得卦、候去經朔日及餘秒。
求發斂加時:置小餘,以辰法除之為辰數,進一位,滿刻法為刻,不滿為刻分。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即各加時所在辰、刻及分。
志第二十五律曆五
○步日躔
周天分:三百八十六萬八千六十五、秒二。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虛分二千七百一十五、秒二,約分二十五、秒六十四。
歲差:一百二十五、秒二。
乘法:三十二。
除法:四百八十七。
秒法:一百。
求每日盈縮定數:以乘法乘所入氣升降分,如除法而一,為其氣中平率;與後氣中平率相減,為差率;半差率,加減其氣中平率,為其氣初、末泛率。至後加為初,減為末;分後減為初,加為末。
又以乘法乘差率,除法而一,為日差;半之,加減初、末泛率,為初、末定率。至後減初加末,分後加初減末。
以日差累加減氣之定率,為每日升降定率;至後減,分後加。
以每日升降定率,冬至後升加降減,夏至後升減降加,其氣初日盈縮分,為每日盈縮定數;其分、至前一氣先後率相減,以前末泛率為其氣初泛率,以半日差,至前加之,分前減之。
為其氣初日定率。餘依本術。求朏朒准此。
求經朔弦望入氣:置天正閏日及餘,如氣策及餘秒以下者,以減氣策及餘秒,為入大雪氣;已上者去之,餘以減氣策及餘秒,為入小雪氣:即得天正十一月經朔入大、小雪氣日及餘秒。求弦、望及後朔入氣,以弦策累加之,滿氣策及餘秒去之,即得。
求定氣日:冬、夏二至以常氣為定。餘即以其氣下盈縮分縮加盈減常氣約餘為定氣,滿若不足,進退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定氣日及分。
求經朔弦望入氣朏朒定數:各以所入氣小餘乘其日損益率,如樞法而一,即得。
求赤道宿度
鬥: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虛:十度及分
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虛分二千七百一十五、秒二,約分二十五、秒六十四。
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
畢:十七度觜:一度參:十度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度鬼:三度柳:十五度星:七度
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七度房:五度
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度,其畢、觜、參及輿鬼四宿度數與古度不同,自《大衍曆》依渾天儀以測定,為用紘帶天中,儀極是憑,以格黃道。
推天正冬至赤道日度:以歲差乘距所求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用減周天分,餘以樞法除之為度,不盡為餘秒。其度,命以赤道虛宿七度外起算,依宿次去之,不滿者,即得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躔所距宿度及餘秒。其餘以樞法退除為分及秒,各以一百為度。
求二十四氣赤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餘秒,以氣策及餘秒累加之。先以三十六乘赤道秒,以一百乘氣策秒,然後加之,即秒母皆同三千六百。
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二十四氣加時赤道日躔宿度及餘秒。
求二十四氣昏後夜半赤道日度:各以其氣小餘減樞法,其秒亦以一百乘,然乃減之。
余加其氣加時赤道日躔宿度及餘秒,即其氣初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及餘秒。求次日累加一度,滿宿次去之,各得所求。
求赤道宿積度:置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全度,以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及約分秒減之,餘為距後度及分秒;以赤道宿度累加距後度,即得各赤道宿積度及分秒。
求赤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各置赤道宿積度及分秒,滿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一十一去之,餘四十五度六十六分以下為入初之限;已上者,用減九十一度三十一分,餘為入末限度及分秒。
求二十八宿黃道度:各置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用減一百二十五,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十二除為分,分滿百為度,命為黃、赤道差度及分;至後分前以減、分後至前以加赤道宿積度,為其宿黃道積度;以前宿黃道積度減其宿黃道積度,為其宿黃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
黃道宿度
鬥:二十三太
牛:七半
女:十一半
虛:十秒六十四
危:十七太
室:十七
壁:九少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半、秒六十四
奎:十七半
妻:十二太
胃:十四太
昴:十一
畢:十六
觜:一
參:九少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
井:三十
鬼:二
柳:十四
星:七
張:十八太
翼:十九少
軫:十八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度。
角:十三
亢:九半
氐:十五半
房:五
心:四
尾:十七
箕:十
東方七宿七十四度。
求冬至加時黃道日躔宿次:以冬至加時赤道日躔宿度,用減一百二十五,餘以冬至加時赤道度及分乘之,十二除為分,分滿百為度,用減九十一度赤道日度及分,即冬至加時黃道日躔宿度及分。
求二十四氣初日加時黃道日躔宿次: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黃道赤道差,以次年黃赤道差減之,餘以所氣數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氣下中積及約分,又以其氣初日盈縮分盈加縮減之,用加冬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各得其氣初日加時黃道日躔所在宿度及分。若其年冬至加時赤道日躔度空,分、秒在歲差已下者,即如前宿全度,乃求黃赤道差,以次年冬至加時黃赤道差減之,餘依本術,各得所求。此術以究算理之微,亟求其當,止以盈縮分加減中積,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
求二十四氣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次:置一百分,分以一百約其氣初日升降分,升加降減之,一日所行之分乘其初日約分,所得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不滿百分為秒,以減其初日黃道加時日躔宿次,即其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次。
求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次:各因二十四氣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次,日加一度,以一百約每日升降為分秒,升加降減之,以黃道宿次命之,即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所距宿度及分。
步月離
轉周分:二十九萬一千八百三、秒五百九十四。
轉周日:二十七、餘五千八百七十三、秒五百九十四。
朔差日:一、余一萬三百三十五、秒九千四百六。
望差:一十四、餘八千一百四、秒五千。
弦策:七、餘四千五十二、秒二千五百。
七日:初數九千四百四十一,初約分八十九;末數一千一百七十九,末約分一十一。
十四日:初數八千二百三十二,初約分七十八;末數二千三百五十八,末約分二十二。
二十一日:初數七千五十二,初約分六十九;末數三千五百三十八,末約分二十三。
二十八日:初數五千八百七十三,初約分五十六。
已上秒法一萬。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四十一。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八十二。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秒二十三。
平行:一十三度三十六分、秒八十七半。
已上秒母一百。
推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置天正十一月經朔積分,以轉周分秒去之,不盡,以樞法除之為日,不滿為餘秒,命日,算外,即所求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若以朔差日及餘秒加之,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即次日加時入轉。
求弦望入轉:因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上弦、望及下弦加時入轉日及餘秒。若以經朔、弦、望小餘減之,各得其日夜半入轉日及餘秒。
求朔弦望入轉朏朒
定數:置所入轉餘,乘其日損益率,樞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朏朒積為定數。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數下,以初率乘之,初數而一,以損益朏朒為定數。若初數已上者,以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用減初率,餘加朏朒,各為定數。其十四日下余若在初數已上者,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為朏定數。
求朔望定日:各以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經朔、弦、望小余,滿若不足,進退大餘,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日及餘。若定朔幹名與後朔同名者大,不同者小,其月無中氣者為閏月。凡注曆,觀朔小餘,如日入分已上者,進一日,朔或當定,有食應見者,其朔不進。弦、望定小餘不滿日出分,退一日,其望定小余雖滿此數,若有交食虧初起在日出已前者,亦如之。有月行九道遲疾,曆有三大二小;若行盈縮累增損之,則有四大三小,理數然也,若俯循常儀,當察加時早晚,隨其所近而進退之,不過三大二小。若正朔有加交,時虧在晦、二正見者,消息前後一兩月,以定大小。
求定朔弦望加時日所在度:置定朔、弦望約分,副之,以乘其日升降分,一萬約之,所得,升加降減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如前,各得其日加時日躔黃道宿次。
推月行九道:凡合朔所交,冬在陰曆,夏在陽曆,月行青道;冬、夏至後,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當黃道東;立冬、立夏後,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當黃道東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冬在陽曆,夏在陰曆,月行白道;冬、夏至後,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當黃道西;立冬、立夏後,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當黃道西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在陽曆,秋在陰曆,月行朱道;春、秋分後,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當黃道南;立春、立秋後,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當黃道西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在陰曆,秋在陽曆,月行黑道。春、秋分後,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當黃道北;立春、立秋後,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當黃道東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四序月離雖為八節,至陰陽之所交,皆與黃道相會,故月行有九道。各視月所入正交積度,滿象度及分去之,入交積度及象度並在交會術中。
若在半象以下者為入初限;已上者,複減象度,餘為入末限;用減一百二十五,餘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滿二十四而一為分,分滿百為度,所得,為月行與黃道差數。距半交後、正交前,以差數為減;距正交後、半交前,以差數為加。此加減出入六度,單與黃道相較之數,若較赤道,則隨氣遷變不常。
計去冬、夏至以來度數,乘黃道所差,九十而一,為月行與赤道差數。凡日以赤道內為陰,外為陽;月以黃道內為陰,外為陽。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後行陰曆,秋分交後行陽曆,皆為同名;春分交後行陽曆,秋分交後行陰曆,皆為異名。其在同名,以差數加者加之,減者減之;其在異名,以差數加者減之,減者加之。皆以增損黃道宿積度,為九道宿積度;以前宿九道積度減之,為其九道宿度及分。其分就近約為少、半、太之數。
推月行九道平交入氣:各以其月閏日及餘,加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盈交終日去之,乃減交終日及餘秒,即各平交入其月中氣日及餘秒。滿氣策及餘秒去之,余即平交入後月節氣日及餘秒。因求次交者,以交終日及餘秒加之,滿氣策及餘秒去之,余為平交入其氣日及餘秒,若求其氣朏朒定數,如求朔、弦、望經日術入之,各得所求也。
求平交入轉朏朒定數:置所入氣餘,加其日夜半入轉餘,以乘其日損益率,樞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朏朒積,乃以交率乘之,交數而一,為定數。
求正交入氣:以平交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平交入氣余,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即正交入氣日及餘秒。
求正交加時黃道宿度:置正交入氣餘,副之,以乘其日升降分,一百約之,升加降減其副,乃一百乘之,樞法而一,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即正交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以正交度及分減一百二十五,餘以正交度及分乘之,滿二十四,餘為定差。以差加黃道宿度,仍計去冬、夏至以來度數乘差,九十而一,所得,依名同異而加減之,滿若不足,進退其度,命如前,即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及分。
推定朔、弦、望加時月離所在度:各置其日加時日躔所在,變從九道,循次相當。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是為加時月離宿次;先置朔、弦、望加時黃道宿度,以正交加時黃道宿度減之,餘以加其正交加時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時所當九道宿度。其合朔加時若非正交,則日在黃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雖多少不同,考其去極,若應繩准,故雲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
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當九道宿度,滿宿次去之,命如前,即各得加時九道月離宿次。
求定朔夜半入轉:各視經朔夜半入轉,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加減轉日,不則因經為定。
求次定朔夜半入轉:因定朔夜半入轉,大月加二,小月加一,餘皆四千七百一十六、秒九千四百六,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即次定朔夜半入轉;累加一日,去命如前,各得次日夜半轉日及餘秒。
求月晨昏度:以晨昏乘其日轉定分,樞法而一,為晨轉分;減轉定分,餘為昏轉分;乃以朔、弦、望定小餘乘轉定分,樞法而一,為加時分;以減晨昏轉分,餘為前;不足覆減,餘為後;仍前加後減加時月,即晨、昏月所在度。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各以其朔昏定月減上弦昏定月,為朔後定程;以上弦昏定月減望日昏定月,為上弦後定程;以望日晨定月減下弦晨定月,為望後定程;以下弦晨定月減後朔晨定月,為下弦後定程。
求每日轉定度:累計每程相距日轉定分,以減定程為盈;不足,覆減為縮;以相距日均其盈縮,盈加縮減每日轉定分,為每日轉定度及分。
求每日晨昏月:因朔、弦、望晨昏月,加每日轉定度及分,盈縮次去之,為每日晨昏月。凡注曆,自朔日注昏,望後次日注晨。
已前月度並依九道所推,以究算理之精微。如求其速要,即依後術求之。
推天正經朔加時平行月:置歲周,以天正閏餘減之,餘以樞法除之為度,不盡,退除為分秒,即天正經朔加時平行月積度。
求天正十一月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經朔小余,以平行分乘之,樞法而一為度,不盡,退除為分秒,所得,為加時度;用減天正經朔加時平行月,即經朔晨前夜半平行月,其定朔有進退者,即以平行度分加減之。
即天正十一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
求次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定朔夜半平行月,大月加三十五度八十分、秒六十一,小月加二十二度四十三分、秒七十三半,滿周天度分去之,即每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
求定望夜半平行月:計定朔距定望日數,以乘平行度及分秒,所得,加其定朔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即定望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
求天正定朔夜半入轉:因天正經朔夜半入轉,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之,不則因經而定,即所求年天正定朔晨前夜半入轉及其餘;以樞法退除為約分及秒,皆一百為母。
求定望及次定朔夜半入轉:因天正定朔夜半入轉及分秒,以朔望相距日累加之,滿轉周日二十七及分五十五、秒四十六去之,即各得定望及次定朔晨前夜半入轉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夜半定月:置定朔、望夜半入轉分,乘其日增減差,一百約之為分,分滿百為度,增減其下遲疾度,為遲疾定度,遲減疾加夜半平行月,為朔望夜半定月;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朔望夜半月離宿次。其入轉若在四七日下,如求朏朒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朔望定程:以朔定月減望定月,為朔後定程;以望定月減次朔定月,即望後定程。
求朔望轉積:計朔至望轉定分,為朔後轉積;自望至次朔亦如之,為望後轉積。
求每日夜半月離宿次:各以其朔、望定程與轉積相減,余為程差;以距後程日數除之,為日差;加歲轉定分,為每日行度及分;定程多,加之;定程少,減之。
以每日行度及分累加朔、望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月離宿次。若求晨昏月,以其日晨昏分乘其日轉定度及分,樞法而一,以加夜半月,即晨昏月所在度及分。若以四象為程,兼求弦日平行積餘,各依次入之。若以九終轉定分累加之,依宿次命之,亦得所求。
步晷漏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六十二分。
一象:九十一、三十二分。
消息法:七千八百七十三。
辰法:八百八十二半,八刻三百五十三。
昏明刻:一百二十九半。
昏明餘數:二百六十四太。
冬至陽城晷景:一丈二尺七寸一分半;初限六十二,末限一百二十六、十二分。
夏至陽城晷景:一尺四寸七分,小分八十;初限一百二十六、十二分,末限六十二。
求陽城晷景入二至後日數:各計入二至後日數,乃如半日之分五十,又以二至約分減之,即入二至後來午中日數及分。
求陽城晷景入初末限定日及分:置其日中入二至後求日數及分,以其日午中入氣盈縮分盈加縮減之,各如初限已下為在初限;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為入末限定日及分。求盈縮分,置入二至後來午中日數及分,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以來日數及分;加其氣數,命以冬、夏至,算外,即其日午中所入氣日及分。置所入氣日約分,如出朏朒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陽城每日中晷定數:置入二至初、末限定日及分,如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以初、末限日及分減一百四十六,餘退一等,為定差;又以初、末限日及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滿六千六百四十五為尺,不滿,退除為寸分,命曰晷差;以晷差減冬至晷數,即其日陽城午中晷景定數。如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者,以初、末限日及分減一千二百一十七,餘再退,為定差;亦以初末限日及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滿二萬四千九百三十,餘為尺,不滿,退除為寸分,命曰晷差;以晷差加夏至晷數,即其日陽城中晷定數。若以中積求之,即得每日晷影常數。
求每日消息定數:以所入氣日及加其氣下中積,一象已下,自相乘;已上者,用減二至限,餘亦自相乘,皆五因之,進二位元,以消息法除之,為消息常數;副置常數,用減五百二十九半,餘乘其副,以二千三百五十除之,加於常數,為消息定數。冬至後為消,夏至後為息。
求每日黃道去極度及赤道內外度:置其日消息數,十六乘之,以三百五十三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所得,在春分後加六十七度三十一分,秋分後減一百一十五度三十一分,即每日黃道去極度分度。又以每日黃道去極度及分,與一象度相減,餘為赤道內、外度。若去極度少,為日在赤道內;去極度多,為日在赤道外,即各得所求。其赤道內外度,為黃、赤道相去度分。
求每日晨昏分日出入分及半晝分:以每日消息定數,春分後加一千八百五十三少,秋分後減二千九百一十二少,各為每日晨分;用減樞法,為昏分。以昏明餘數加晨分,為日出分;減昏分,為日入分;以日出分減半法,為晝分。
求每日距中度:置每日晨分,三因,進二位,以八千六百九十八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即距子度;用減半周天,餘為距中度;又倍距子度,五除,為每更差度及分。
求夜半定漏:置晨分,進一位,以刻法除為刻,不滿為分,即每日夜半定漏。
求晝夜刻及日出入辰刻:倍夜半定漏,加五刻,為夜刻;減一百刻,餘為晝刻。以昏明刻加夜半定漏,命子正,算外,即日出辰刻;以晝刻加之,命如前,即日入辰刻。
求更籌辰刻:倍夜半定漏,二十五而一,為籌差刻;五乘之,為更差刻。以昏明刻加日入辰刻,即甲夜辰刻;以更籌差刻累加之,滿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每更籌所入辰刻及分。
求每日昏明度:置距中度,以其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又倍距子度,加昏中星命之,即曉中星所格宿次。
求五更中星:皆以昏中星為初更中星,以每更差加而命之,即乙夜所格宿次;累加之,各得五更中星所格宿次。
求九服距差日:各於所在立表候之,若地在陽城北,測冬至後與陽城冬至晷景同者,累冬至後至其日,為距差日;若地在陽城南,測夏至後與陽城夏至晷景同者,累夏至後至其日,為距差日。
求九服晷景;若地在陽城北冬至前後者,置冬至前後日數,用減距差日,為餘日;以餘日減一百四十六,餘退一等,為定差;以餘日自相乘而乘之,滿六千六百四十五除之為尺,不滿,退除為寸分,加陽城冬至晷景,為其地其日中晷常數。若冬至前後日多於距差日,即減去距差日,余依陽城法求之,各其地其日中晷常數。若地在陽城南夏至前後者,以夏至前後日數減距差日,為餘日,以減一千二百一十七,餘再退,為定差;以餘日自相乘而乘之,滿二萬四千九百三十為尺,不滿,退除為寸分,以減陽城夏至晷數,即其地其日中晷常數;如不及減,乃減去陽城夏至日晷景,餘即晷在表南也。若夏至前後日多於距差日,即減去距差日,余依陽城法求之,各其地其日中晷常數。若求中晷定數,先以盈縮分加減之,乃用法求之,即各得其地其日中晷定數。
求九服所在晝夜漏刻:冬、夏至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二至夜刻數,相減為冬、夏至差刻。乃置陽城其日消息定數,以其處二至差刻乘之,如陽城二至差刻二十而一,所得,為其地其日消息定數。乃倍消息定數,進一位,滿刻法約之為刻,不滿為分,乃加減其處二至夜刻,秋分後、春分前,減冬至夜刻;春分後、秋分前,加夏至夜刻。
為其地其日夜刻;用減一百刻,餘為晝刻。求日出入辰刻及距中度五更中星,皆依陽城法。
志第二十六律曆六
○崇天曆
步交會
交終分:二十八萬八千一百七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二百四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中日:一十三、餘六千四百一十八、秒七百三十八半。
朔差日:二、餘三千三百七十一、秒五千七百二十三。
後限日:一、餘一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千八百六十一半。
望策:十四、餘八千一百四、秒五十。
前限日:十二、餘四千七百三十二、秒九千二百七十七。$交率:一百四十一。
交數:一千七百九十六。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六分。
交象:九十度九十四。
半交:一百八十一度八十八。
陽曆食限:四千二百。
陽曆定法:四百二十。
陰曆食限:七千。
陰曆定法:七百。
推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置天正十一月朔積分,以交終分秒去之,不盡,滿樞法為日,不滿為餘秒,即天正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次朔及望入交:因天正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求次朔,以朔差日及餘秒加之;求望,以望策及餘秒加之:滿交終日及餘秒皆去之,即次朔及望加時所入。若以經朔、望小餘減之,即各得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定朔夜半入交:因經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朔、望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交日,不則因經為定,各得所求。
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各因前定朔夜半入交,大月加日二,小月加日一,餘皆加八千三百四十二、秒五千七百二十三;若求次日,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及餘秒皆去之,即得次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朔望加時入交常日:置經朔、望入交泛日及餘秒,以其朔、望入氣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即朔、望入交常日及餘秒。
求朔望加時入交定日:置其朔、望入轉朏朒定數,以交率乘之,如交數而一,所得,以朏減朒加入交常日余,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即朔、望加時入交定日及餘秒。
求月行入陰陽曆:視其朔、望入交定日及餘秒,在中日及餘秒以下者為月在陽曆;如中日及餘秒已上者,減去之,為月在陰曆。凡入交定日,陽初陰末為交初,陰初陽末為交中。
求朔望加時月入陰陽曆積度:置其月入陰陽曆日及余,其餘,先以一百乘之,樞法除為約分。
以九百九乘之,六十八除為度,不盡,退除為分,即朔、望加時月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其月在陽曆,即為入陽曆積度;月在陰曆,即為入陰曆積度。
求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置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如交象以下為在少象;已上,覆減半交,餘為入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以五因之,用減一千一十,餘,以老少象度及分乘之,八十四而一,列於上位;又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如半象以下為在初限;已上,減去半象,餘為入末限。置初、末限底及分於上,列半象度及分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四十而一,所得,初限以減,末限以加,上位滿百為度,不滿為分,即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數及分。
求食定餘:置定朔小餘,如半法以下覆加半法,餘為午前分;已上,減去半法,餘為午後分。置午前、後分於上,列半法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午前以三萬一千七百七十除,午後以一萬三千八百八十五除之,各為時差。午前以減、午後以加定朔小餘,各為食定小餘。以時差加午前、後分,為午前、後定分。其月食,直以定望小餘便為食定小餘。
求日月食甚辰刻:置食定小餘,以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進一位,刻法除之為刻,不滿為刻分。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即食甚辰、刻及分。
求氣差:置其朔中積,滿二至限去之,餘在一象以下為在初;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皆自相乘,進二位,滿二百三十六除之,用減三千五百三十三,為氣差。以乘距午定分,半晝分而一,所得以減氣差,為定數。春分後,交初以減,交中以加;秋分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求刻差:置其朔中積,滿二至限去之,餘,列二至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滿二百三十六除之,為刻差以乘距午定分,四因之,樞法而一,為定數。冬至後食甚在午前,夏至後食甚在午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冬至後食甚在午後,夏至後食甚在午前。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求日入食限:置入交定日及餘秒,以氣、刻、時三差定數各加減之,如中日及餘秒以下為不食;已上者,減去中日及餘秒,如後限以下、前限已上為入食限;後限以下為交後分;前限以上覆減中日,餘為交前分。
求日食分:置入交前後分,如陽曆食限以下者為陽曆食定分;已上者,覆減一萬一千二百,餘為陰曆食定分;不足減者,不食。
各如限陽曆定法而一,為食之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半已上為半強,半以下為半弱。命大分以十為限,得日食之分。
求日食泛用分:置朔入陰陽曆食定分,一百約之,在陽曆者列入十四於下,在陰曆者列一百四十於下,各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陽曆以一百八十五除,陰曆以五百一十四除,各為日食泛用分。
求月入食限:視月入陰陽曆日及餘,如後限以下為交後分;前限已上覆減中日,為交前分。
求月食分:置交前後分,如三千二百以下者,食既;已上,用減一萬二百,不足減者不食;餘以七百除之為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小分半已上為半強,半已下為半弱。命大分以十為限,得月食之分。
求月食泛用分:置望入交前後分,退一等,自相乘,交初以九百三十五除,交中以一千一百五十六除之,得數用減刻率,交初以一千一百一十一為刻率,交中以九百為刻率。
各得所求。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泛用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所食日轉定分除之,即得所求。
求日月食虧初複滿小餘:各以定用分減食甚小餘,為虧初;加食甚小餘,為複滿:即各得虧初複滿小餘。若求時刻者,依食甚術入之。
求月食更籌定法:置其望晨分,四因之,退一等,為更法;倍之,退一等,為籌法。
求月食入更籌:置虧初、食甚、複滿小餘,在晨分以下加晨分,昏分已上減去昏分,餘以更法除之為更數,不滿,以籌法除之為籌數。其更數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籌。
求朔、望食甚宿次:置其經朔、望入氣小餘,以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乘其日升降分,樞法而一,加減其日盈縮分,至後、分前以加,分後、至前以減。
一百約之為分,分滿百為度,以盈加縮減其定朔、望加時中積,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加而命之,即定朔、望加時日躔宿次。其望加半周天,命如前,即朔、望食甚宿次。
求月食既內外刻分:置月食交前、後分,覆減三千二百,不及減者,為食下既。
一百約之,列六十四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交初以二百九十三除,交中以三百六十五除,所得,以定用分乘之,如泛用分而一,為月食既內刻分;覆減定用分,即既外刻分。
求日月帶食出入分數:各以食定小餘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為帶食差;其帶食差滿定用分已上者,不帶食出入也。
以帶食差乘所食分,滿定用分而一,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刻分減帶食差,餘所食分,以既外刻分而一,不及減者,為帶食既出入也。
各以減所食分,即帶出、入所見之分。其朔日食甚在晝者,晨為漸進之分,昏為已退之分;若食甚在夜者,晨為已退之分,昏為漸進之分。其月食者,見此可知也。
求日食所起:日在陰曆,初起西北,甚於正北,複于東北;日在陽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起正西,複於正東。此據午地而論之,其餘方位,審黃道斜正、月行所向,可知方向。
求月食所起:月在陰曆,初起東南,甚于正南,複於西南;月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複於西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東,複於正西。此亦據午地而論之,其餘方位,依日食所向,即知既虧、複滿。
步五星
五星會策:十五度二十一分、秒九十。
木星周率:四百二十二萬四千五十八、秒三十二。
周日:三百九十八、餘九千二百三十八、秒三十二。
歲差:一百三、秒六。
伏見度:一十三。
木星盈縮曆火星周率:八百二十五萬九千三百六十六、秒五十九。
周日:七百七十九、餘九千七百五十六、秒五十九。
歲差:一百三、秒五十三。
伏見度:二十。
火星盈縮曆
土星周率:四百萬三千八百七十二、秒三十九。
周日:三百七十八、餘八百五十二、秒三十九。
歲差:一百三、秒七十八。
伏見度:一十六。
土星盈縮曆金星周率:六百一十八萬三千五百九十九、秒一十六。
周日:五百八十三、餘九千六百二十九、秒一十六。
歲差:一百三十、秒八十。
夕見晨伏度:一十一。
晨見夕伏度:九。
金星盈縮曆
水星周率:一百二十二萬七千一百七十、秒二十八。
周日:一百一十五、餘九千三百二十、秒二十八。
歲差:一百三、秒九十四。
夕見晨伏度:一十四。
晨見夕伏度:二十一。
水星盈縮曆
推五星天正冬至後諸變中積中星:置氣積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覆減周率,余滿樞法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即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命之,積平合中星,以諸段變日、變度累加之,即諸變中積中星。其經退行者,即其變度;累減之,即其星其變中星。
求五星諸變入曆:以其星歲差乘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以樞法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以減其星平合中星,即平合入曆;以其星其變限度依次加之,各得其星諸變入曆度分。
求五星諸變盈縮定差:各置其星其變入曆度分,半周天以下為在盈;以上,減去半周天,餘為在縮。置盈縮限度及分,以五星會策除之為會數,不盡,為入會度及分;以其會下損益率乘之,會策除之為分,分滿百為度,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度,即其星其變盈縮定差。若用立成者,以其所入會度下差而用之。
其木火土三星後退、後留者,置盈縮差,各列其星盈縮極度於下,皆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八十七除之,所得,木、土三因,火直用之;在盈益減損加、在縮益加損減其段盈縮差,為後退、後留定差,因為後遲初段定差。各須類會前留定差,觀其盈縮初末,審察降殺,皆裒多益少而用之。
求五星諸變定積:各置其星其變中積,以其變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星其變定積及分;以天正冬至大餘及分加之,即其星其變定日及分;以紀法去定日,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諸變在何月日:各置諸變定日,以其年天正經朔大餘及分減之,若冬至大餘少,加經朔大餘者,加紀法乃減之。
餘以朔策及分除之為月數,不滿,為入月日數及分。其月數命以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變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若置定積,以天正閏月及分加之,朔策除為月數,亦得所求。
求五星諸變入何氣日:置定積,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已來日數及分。其氣數命起天正冬至,算外,即五星諸變入其氣日及分。其定積滿歲周日及分即去之,餘在來年天正冬至後。
求五星諸變定星:各置其變中星,以其變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其金、水二星,金以倍之,水以三之,乃可加減。
即五星諸變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變加時定星宿次及分。五星皆以前留為前退初日定星,後留為後遲初日定星。
求五星諸變初日晨前夜半定星:以其星其變盈縮所入會度下盈縮積度與次度下盈縮積度相減,餘為其度損益分;乘其變初行率,一百約之,所得,以加減其日初行率,在盈,益加損減;在縮,益減損加。
為初行積率;又置一百分,亦依其數加減之,以除初行積率,為初日定行率;以乘其率初日約分,一百約之,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為其變晨前夜半定星;加冬至時日度命之,即所在宿次。
求諸變日度率:置後變定日,以其變定日減之,餘為其變日率;又置後變夜半定星,以其變夜半定星及分減之,餘為其變度率及分。
求諸變平行分:各置其變度率及分,以其變日率除之為平行分,不滿,退除為秒,即各得平行度及分秒。
求諸變總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泛差;並前段泛差,四因之,九而一,為總差。若前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各因後段初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
若後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各因前段末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
其前後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為總差。其金星夕退、夕伏、再合、晨退,各依順段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總差,加減其段平行分,後段行分多者,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段行分少者,加之為初,減之為末。
即各得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度及分秒。凡前後段平行分俱多或俱少,乃平注之;及本段總差不滿大分者,亦平注之。其退行段,各以半總差前變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變加之為初,減之為末。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總差,減其段日率,以除之,為日差;以日差累損益初日行分,後段行分少,日損之;後段行分多,日益之。
為每日行度及分;以每日行度及分累加其星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星行宿次。遇退行者,以每日行分累減之,即得所求。
徑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減一,日差乘之,加減初日行分,後行分少,即減之;後行分多,即加之。
為所求日行分;加日行分而半之;以所求日乘之,為徑求積度;加減其星初日宿次;命之,即其日星行宿次。
求五星定合日定星:以其星平合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約其日太陽盈縮分為分,分滿百為日,不滿為分,命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減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縮加盈減平合定積、定星,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其金、水二星,以一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加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之。
金、水二星退合者,以初日行分加一百分,以除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距合差日減盈縮分,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減縮加再合定積定星為其星再合定日定積定星。
其金、水二星定積,各依見伏術,先以盈縮差求其加減訖,然後以距合差日、差度加減之。
求木火土三星晨見夕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積,乃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半周天已上,覆減周天度及分,餘亦自相乘,一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之,為差;乃以其段初日行分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定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各得晨見、夕伏定積;加天正冬至大餘及分,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見晨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積,其定積先倍其段盈縮差,縮加盈減之,乃加減一象度,夕見減之,晨伏加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一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減去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定積,夕見加之,晨伏減之。
各得夕見、晨伏定積。
求金水二星晨見夕伏定日:置其星其段定積,其定積先以一百乘其段盈縮差,乃以一百分加其日行分,以除其差,所得,盈加縮減之,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一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如一百,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定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
各為其星晨見、夕伏定積。
曆既成,以來年甲子歲用之,是年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算食二分半,候之不食。
詔候驗。至七年,命入內都知江德明集曆官用渾儀較測。時周琮言:「古之造曆,必使千百年間星度交食,若應繩准,今曆成而不驗,則曆法為未密。」又有楊皞、於淵者,與琮求較驗,而皞術於木為得,淵于金為得,琮於月、土為得,詔增入《崇天曆》,其改用率數如後:
周天分:三百八十六萬八千六十六、秒一十七。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虛分二千七百一十六、秒十七,約分二十五、秒六十一。
歲差:一百二十六、秒一十七。
木星
求諸變總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泛差;並前段泛差,四因之,退一等,為總差。若前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各因後段初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
若後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各因前段末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
其前後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為總差。其金星夕退、夕伏、再合、晨退,各依順段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五星定合及見伏泛用積:其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及前疾、後伏定積為泛用積,金、水二星平合及夕見、晨伏者,置其星其段盈縮差,金以倍之,水以三之,列於上位;又置盈縮差,以其段初行率乘之,退二等,以減上位;又置初行率,減去一百分,餘以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乃盈減縮加中積,為其星其變泛用積。
金、水二星再合及夕伏、晨見者,其星其段盈縮差,金星直用,水以倍之,進二位,以其段初行率加一百分以除之,所得,並盈縮差,以盈加縮減中積,為其星其段泛用積。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其木、火、土三星平合者,以平合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約其日太陽盈縮分為分,滿百為日,不滿為分,命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減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縮加盈減其星平合泛用積,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金、水二星平合者,以一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加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平合泛用積,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也。
金、水二星退合者,以初日行分一百分,以除太陽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距合差日減盈縮分,為距合差度;以差日盈減縮加再合泛用積,為其星再合定日定積差度;盈加縮減再合泛用積,為其星再合日定星;各加冬至大、小余及黃道加時日躔宿次命之,即得其日日辰及宿次。
求木火土星晨見夕伏定用積:各置其星其段泛用積,乃加減一象度,晨見加之,夕伏減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各二因百約之,在一百六十七已上,以一百約其日太陽盈縮分減之,不滿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差為日,不滿,退除為分所得,以加減泛用積,晨見加之,夕伏減之。
各得其星晨見、夕伏定用積;加天正冬至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見晨伏定用積:各置其星其段泛用積,乃加減一象度,夕見減之,晨伏加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周天度,餘亦自相乘,二因百約之,滿一百六十七已上,以一百約太陽盈縮分減之,不滿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見度乘之,十五除,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減去一百分,餘。
志第二十七律曆七
○明天曆
《崇天曆》行之至於嘉祐之末,英宗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監周琮及司天冬官正王炳、丞王棟、主簿周應祥、周安世、馬傑、靈台郎楊得言作新曆,三年而成。琮言:「舊曆氣節加時,後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既而司天中官正舒易簡與監生石道、李遘更陳家學。於是詔翰林學士范鎮、諸王府侍講孫思恭、國子監直講劉分攵考定是非,上推《尚書》「辰弗集于房」與《春秋》之日食,參今曆之所候,而易簡、道、遘等所學疏闊,不可用,新書為密。遂賜名《明天曆》詔翰林學士王珪序之,而琮亦為義略冠其首。今紀其曆法於後:
調日法朔余、周天分、鬥分、歲差、日度母附
造曆之法,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法定然後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則曆可成矣。日者,積余成之;度者,積分成之。蓋日月始離,初行生分,積分成日。自《四分曆》洎古之六曆,皆以九百四十為日法。率由日行一度,經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是為周天;月行十三度十九分之七,經二十九日有餘,與日相會,是為朔策。史官當會集日月之行,以求合朔。
自漢太初至於今,冬至差十日,如劉歆《三統》複強于古,故先儒謂之最疏。後漢劉洪考驗《四分》,於天不合,乃減朔余,苟合時用。自是已降,率意加減,以造日法。宋世何承天更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為強率,十七分之九為弱率,於強弱之際以求日法。承天日法七百五十二,得一十五強一弱。自後治曆者,莫不因承天法、累強弱之數,皆不悟日月有自然合會之數。
今稍悟其失,定新曆以三萬九千為日法,六百二十四萬為度母,九千五百為鬥分,二萬六百九十三為朔餘,可以上稽于古,下驗於今,反覆推求,若應繩准。又以二百三十萬一千為月行之餘,月行十三度之餘。
以一百六十萬四百四十七為日行之餘。日行周天之餘。
乃會日月之行,以盈不足平之,並盈不足,是為一朔之法。日法也,名元法。
今乃以大月乘不足之數,以小月乘盈行之分,平而並之,是為一朔之實。周天分也。
以法約實,得日月相會之數,皆以等數約之,悉得今有之數。盈為朔虛,不足為朔餘。
又二法相乘為本母,各母互乘,以減周天,餘則歲差生焉,亦以等數約之,即得歲差、度母、周天實用之數。此之一法,理極幽眇,所謂反覆相求,潛遁相通,數有冥符,法有偶會,古曆家皆所未達。以等數約之,得三萬九千為元法,九千五百為鬥分,二萬六百九十三為朔餘,六百二十四萬為日度母,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為周天分,八萬四百四十七為歲差。
歲餘:九千五百。古曆曰鬥分。
古者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為鬥分。夫舉正於中,上稽往古,下驗當時,反覆參求,合符應准,然後施行於百代,為不易之術。自後治曆者,測今冬至日晷,用校古法,過盈,以萬為母,課諸氣分,率二千五百以下、二千四百二十八已上為中平之率。新曆鬥分九千五百,以萬平之,得二千四百二十五半盈,得中平之數也。而三萬九千年冬至小余成九千五百日,滿朔實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三,年齊於日分,而氣朔相會。
歲周:一千四百二十四萬四千五百。以元法乘三百六十五度,內鬥分九千五百,得之,即為一歲之日分,故曰歲周。若以二十四均之,得一十五日、餘八千五百二十、秒一十五,為一氣之策也。
朔實: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三。本會日月之行,以盈不足平而得二萬六百九十三,是為朔餘,備在調日法術中。
是則四象全策之餘也。今以元法乘四象全策二十九,總而並之,是為一朔之實也。古曆以一百萬平朔餘之分,得五十三萬六百以下、五百七十已上,是為中平之率。新曆以一百萬平之,得五十三萬五百八十九,得中平之數也。若以四象均之,得七日,余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秒,是為弦策也。
中盈、朔虛分:閏餘附
日月以會朔為正,氣序以鬥建為中,是故氣進而盈分存焉。置中節兩氣之策,以一月之全策三十減之,每至中氣,即一萬七千四十、秒十二,是為中盈分。朔退而虛分列焉,置一月之全策三十,以朔策及餘減之,余一萬八千三百七,是為朔虛分。綜中盈、朔虛分,而閏余章焉。閏余三萬五千三百四十五、秒一十三。
從消息而自致,以盈虛名焉。
紀法:六十。《易·乾》象之爻九,《坤》象之爻六,《震》、《坎》、《艮》象之爻皆七,《巽》、《離》、《兌》象之爻皆八。綜八卦之數凡六十,又六旬之數也。紀者,終也,數終八卦,故以紀名焉。
天正冬至:大余五十七,小余一萬七千。先測立冬晷景,次取測立春晷景,取近者通計,半之,為距至泛日;乃以晷數相減,餘者以法乘之,滿其日晷差而一,為差刻;乃以差刻求冬至,視其前晷多則為減,少則為加,求夏至者反之。
加減距至泛日,為定日;仍加半日之刻,命從前距日辰,算外,即二至加時日辰及刻分所在。如此推求,則加時與日晷相協。今須積歲四百一年,治平元年甲辰歲,氣積年也。
則冬至大、小餘與今適會。
天正經朔:大余三十四,小余三萬一千。閏余八十八萬三千九百九十。
此乃檢括日月交食加時早晚而定之,損益在夜半後,得戊戌之日,以方程約而齊之。今須積歲七十一萬一千七百六十一,治平元年甲辰歲,朔積年也。
則經朔大、小餘與今有之數,偕閏余而相會。
日度歲差:八萬四百四十七。《書》舉正南之星以正四方,蓋先王以明時授人,奉天育物。然先儒所述,互有同異。虞喜雲:「堯時冬至日短星昴,今二千七百餘年,乃東壁中,則知每歲漸差之所至。」又何承天雲:「《堯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正仲秋。'今以中星校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即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故祖沖之修《大明曆》,始立歲差,率四十五年九月卻一度。虞鄺、劉孝孫等因之,各有增損,以創新法。若從虞喜之驗,昴中則五十餘年日退一度;若依承天之驗,火中又不及百年日退一度。後《皇極》綜兩曆之率而要取其中,故七十五年而退一度,此乃通其意未盡其微。今則別調新率,改立歲差,大率七十七年七月,日退一度,上元命於虛九,可以上覆往古,下逮於今。自帝堯以來,迴圈考驗,新曆歲差,皆得其中,最為親近。
周天分: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本齊日月之行,會合朔而得之。在調日法。
使上考仲康房、宿之交,下驗薑岌月食之沖,三十年間,若應準繩,則新曆周天,有自然冥符之數,最為密近。
日躔盈縮定差:張胄玄名損益率曰盈縮數,劉孝孫以盈縮數為朏朒積,《皇極》有陟降率、遲疾數,《麟德》曰先後、盈縮數,《大衍》曰損益、朏朒積,《崇天》曰損益、盈縮積。所謂古曆平朔之日,而月或朝覿東方,夕見西方,則史官謂之朏朒。今以日行之所盈縮、月行之所遲疾,皆損益之,或進退其日,以為定朔,則舒亟之度,乃勢數使然,非失政之致也。新曆以七千一為盈縮之極,其數與月離相錯,而損益、盈縮為名,則文約而義見。
升降分:《皇極》躔衰有陟降率,《麟德》以日景差、陟降率、日晷景消息為之,義通軌漏。夫南至之後,日行漸升,去極近,故晷短而萬物皆盛;北至之後,日行漸降,去極遠,故晷長而萬物浸衰。自《大衍》以下,皆從《麟德》。今曆消息日行之升降,積而為盈縮焉。
赤道宿:漢百二年議造曆,乃定東西,立晷儀,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赤道宿度,則其法也。其赤道,鬥二十六度及分,牛八度,女十二度,虛十度,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畢十六度,觜二度,參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自後相承用之。至唐初,李淳風造渾儀,亦無所改。開元中,浮屠一行作《大衍曆》,詔梁令瓚作黃道遊儀,測知畢、觜、參及輿鬼四宿赤道宿度,與舊不同。畢十七度,觜一度,參十度,鬼三度。
自一行之後,因相沿襲,下更五代,無所增損。至仁宗皇祐初,始有詔造黃道渾儀,鑄銅為之。自後測驗赤道宿度,又一十四宿與一行所測不同。鬥二十五度,牛七度,女十一度,危十六度,室十七度,胃十五度,畢十八度,井三十四度,鬼二度,柳十四度,氐十六度,心六度,尾十九度,箕十度。
蓋古今之人,以八尺圓器,欲以盡天體,決知其難矣。又況圖本所指距星,傳習有差,故今赤道宿度與古不同。自漢太初後至唐開元治曆之初,凡八百年間,悉無更易。今雖測驗與舊不同,亦歲月未久。新曆兩備其數,如淳風從舊之意。
月度轉分:《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朏。月未合朔,在日後;今在日前,太疾也。朏者,人君舒緩、臣下驕盈專權之象。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合朔則月與日合,今在日後,太遲也。側匿者,人君嚴急、臣下危殆恐懼之象。」盈則進,縮則退,躔離九道,周合三旬,考其變行,自有常數。《傳》稱,人君有舒疾之變,未達月有遲速之常也。後漢劉洪粗通其旨。爾後治曆者多循舊法,皆考遲疾之分,增損平會之朔,得月後定追及日之際而生定朔焉。至於加時早晚,或速或遲,皆由轉分強弱所致。舊曆課轉分,以九分之五為強率,一百一分之五十六為弱率,乃於強弱之際而求秒焉。新曆轉分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以一百萬平之,得二十七日五十五萬四千六百二十六,最得中平之數。舊曆置日餘而求朏朒之數,衰次不倫。今從其度而遲疾有漸,月之課驗,稍符天度。
轉度母:轉法、會周附。
本以朔分並周天,是為會周。一朔之月常度也,名周本母。
去其朔差為轉終,朔差乃終外之數也。
各以等數約之,即得實用之數。乃以等數約本母為轉度母,齊數也。
又以等數約月分為轉法,亦名轉日法也。
以轉法約轉終,得轉日及餘。本曆創立此數,皆古曆所未有。約得八千一百一十二萬為轉度母,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為轉終分,三百二十億二千五百一十二萬九千二百五十一為會周,一十億八千四百四十七萬三千為轉法,二十一億四千二百八十八萬七千為朔差。
月離遲疾定差:《皇極》有加減限、朏朒積,《麟德》曰增減率、遲疾積,《大衍》曰損益率、朏朒積,《崇天》亦曰損益率、朏朒積。所謂日不及平行則損之,過平行則益之,從陽之義也;月不及平行則益之,過平行則損之,禦陰之道也。陰陽相錯而以損益、遲疾為名。新曆以一萬四千八百一十九為遲疾之極,而得五度八分,其數與躔相錯,可以知合食加時之早晚也。
進朔:進朔之法,興於《麟德》。自後諸曆,因而立法,互有不同。假令仲夏月朔月行極疾之時,合朔當於亥正,若不進朔,則晨而月見東方;若從《大衍》,當戌初進朔,則朔日之夕,月生於西方。新曆察朔日之餘,驗月行徐疾,變立法率,參驗加時,常視定朔小餘:秋分後四分法之三已上者,進一日;春分後定朔晨分差如春分之日者,三約之,以減四分之二;定朔小餘如此數已上者,亦進,以來日為朔。俾迴圈合度,月不見於朔晨;交會無差,明必藏於朔夕。加時在於午中,則晦日之晨同二日之夕,皆合月見;加時在於酉中,則晦日之晨尚見,二日之夕未生;加時在於子中,則晦日之晨不見,二日之夕以生。定晦朔,乃月見之晨夕可知;課小余,則加時之早晏無失。使坦然不惑,觸類而明之。
消息數:因漏刻立名,義通晷景。《麟德》曆差曰屈伸率。天晝夜者,《易》進退之象也。冬至一陽爻生而晷道漸升,夜漏益減,象君子之道長,故曰息;夏至一陰爻生,而晷道漸降,夜漏益增,象君子之道消,故曰消。表景與陽為沖,從晦者也,故與夜漏長短。今以屈伸象太陰之行,而刻差曰消息數。黃道去極,日行有南北,故晷漏有長短。然景差徐疾不同者,句股使之然也。景直晷中則差遲,與句股數齊則差急,隨北極高下,所遇不同。其黃道去極度數與日景、漏刻、昏晚中星反覆相求,消息用率,步日景而稽黃道,因黃道而生漏刻,而正中星,四術旋相為中,以合九服之變,約而易知,簡而易從。
六十四卦:十二月卦出於孟氏,七十二候原于《周書》。後宋景業因劉洪傳卦,李淳風據舊曆元圖,皆未睹陰陽之賾。至開元中,浮屠一行考揚子雲《太玄經》,錯綜其數,索隱周公三統,糾正時訓,參其變通,著在爻象,非深達《易》象,孰能造於此乎!今之所修,循一行舊義,至於周策分率,隨數遷變。夫六十卦直常度全次之交者,諸侯卦也;竟六日三千四百八、十六秒而大夫受之;次九卿受之;次三公受之;次天子受之。五六相錯,複協常月之次。凡九三應上九,則天微然以靜;六三應上六,則地鬱然而定。九三應上六即溫,六三應上九即寒。上爻陽者風,陰者雨。各視所直之爻,察不刊之象,而知五等與君辟之得失、過與不及焉。七十二候,李業興以來迄於《麟德》,凡七家曆,皆以雞始乳為立春初候,東風解凍為次候,其餘以次承之。與《周書》相校,二十餘日,舛訛益甚。而一行改從古義,今亦以《周書》為正。
嶽台日晷:岳台者,今京師嶽台坊,地曰浚儀,近古候景之所。《尚書·洛誥》稱東土是也。《禮》玉人職:「土圭長尺有五寸以致日。」此即日有常數也。司徒職以圭正日晷,「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此即是地土中致日景與土圭等。然表長八尺,見於《周髀》。夫天有常運,地有常中,曆有正象,表有定數。言日至者,明其日至此也。景尺有五寸與圭等者,是其景晷之真效。然夏至之日尺有五寸之景,不因八尺之表將何以得?故經見夏至日景者,明表有定數也。新曆周歲中晷長短,皆以八尺之表測候,所得名中晷常數。交會日月,成象於天,以辨尊卑之序。日,君道也;月,臣道也。謫食之變,皆與人事相應。若人君修德以禳之,則或當食而不食。故太陰有變行以避日,則不食;五星潛在日下,為太陰禦侮而扶救,則不食;涉交數淺,或在陽曆,日光著盛,陰氣衰微,則不食;德之休明而有小眚焉,天為之隱,是以光微蔽之,雖交而不見食。此四者,皆德感之所繇致也。按《大衍曆議》:開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當食。時自交阯至朔方,同日度景測候之際,晶明無雲而不食。以曆推之,其日入交七百八十四分,當食八分半。十三年,天正南至,東封禮畢,還次梁、宋,史官言:「十二月庚戌朔,當食。」帝曰:「予方修先後之職,謫見於天,是朕之不敏,無以對揚上帝之休也。」於是徹膳素服以俟之,而卒不食。在位之臣莫不稱慶,以謂德之動天,不俟終日。以曆推之,是月入交二度弱,當食十五分之十三,而陽光自若,無纖毫之變,雖算術乖舛,不宜若是。凡治曆之道,定分最微,故損益毫釐,未得其正,則上考《春秋》以來日月交食之載,必有所差。假令治曆者因開元二食變交限以從之,則所協甚少,而差失過多。由此明之,《詩》雲:「此日而微。」乃非天之常數也。舊曆直求月行入交,今則先課交初所在,然後與月行更相表裏,務通精數。
四正食差:正交如累壁,漸減則有差。在內食分多,在外食分少;交淺則間遙,交深則相薄;所觀之地又偏,所食之時亦別。苟非地中,皆隨所在而漸異。縱交分正等同在南方,冬食則多,夏食乃少。假均冬夏,早晚又殊,處南北則高,居東西則下。視有斜正,理不可均。月在陽曆,校驗古今交食,所虧不過其半。合置四正食差,則斜正於卯酉之間,損益於子午之位,務從親密,以考精微。
五星立率:五星之行,亦因日而立率,以示尊卑之義。日週四時,無所不照,君道也;星分行列宿,臣道也。陰陽進退,於此取儀刑焉。是以當陽而進,當陰而退,皆得其常,故加減之。古之推步,悉皆順行,至秦方有金、火逆數。
《大衍》曰:「木星之行與諸星稍異:商、周之際,率一百二十年而超一次;至戰國之時,其行浸急;逮中平之後,八十四年而超一次,自此之後,以為常率。」其行也,初與日合,一十八日行四度,乃晨見東方。而順行一百八日,計行二十二度強,而留二十七日。乃退行四十六日半,退行五度強,與日相望。旋日而退,又四十六日半,退五度強,複留二十七日。而順行一百八日,行十八度強,乃夕伏西方。又十八日行四度,複與日合。
火星之行:初與日合,七十日行五十二度,乃晨見東方。而順行二百八十日,計行二百一十六度半弱,而留十一日。乃退行二十九日,退九度,與日相望。旋日而退,又二十九日,退九度,複留十一日。而順行二百八十日,行一百六十四度半弱,而夕伏西方。又七十日,行五十二度,複與日合。
土星之行:初與日合,二十一日行二度半,乃晨見東方。順行八十四日,計行九度半強,而留三十五日。乃退行四十九日,退三度半,與日相望。乃旋日而退,又四十九日,退三度少,複留三十五日。又順行八十四日,行七度強,而夕伏西方。又二十一日,行二度半,複與日合。
金星之行:初與日合,五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太,而夕見西方。乃順行二百三十一日,計行二百五十一度半,而留七日。乃退行九日,退四度半,而夕伏西方。又六日半,退四度太,與日再合。又六日半,退四度太,而晨見東方。又退九日,逆行四度半,而複留七日。而複順行二百三十一日,行二百五十一度半,乃晨伏東方。又三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太,複與日會。
水星之行:初與日合,十五日行三十三度,乃夕見西方。而順行三十日,計行六十六度,而留二日,乃夕伏西方。而退十日,退八度,與日再合。又退十日,退八度,乃晨見東方,而複留三日。又順行三十三日,行三十三度,而晨伏東方。又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與日復會。
一行雲:「五星伏、見、留、逆之效,表、裏、盈、縮之行,皆系之于時,驗之於政。小失則小變,大失則大變;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蓋皇天降譴以警悟人主。又或算者昧於象,占者迷於數,睹五星失行,悉謂之曆舛,以數象相參,兩喪其實。大凡校驗之道,必稽古今注記,使上下相距,反覆相求,苟獨異常,則失行可知矣。」
星行盈縮:五星差行,惟火尤甚。乃有南侵狼坐,北入匏瓜,變化超越,獨異于常,是以日行之分,自有盈縮。此乃天度廣狹不等,氣序升降有差,考今升降之分,積為盈縮之數。凡五星入氣加減,興于張子信,以後方士各自增損,以求親密。而《開元曆》別為四象六爻,均以進退,今則別立盈縮,與舊異。
五星見伏:五星見伏,皆以日度為規。日度之運,既進退不常;星行之差,亦隨而增損。是以五星見伏,先考日度之行,今則審日行盈縮,究星躔進退,五星見伏,率皆密近。舊說,水星晨應見不見在雨水後、穀雨前,夕應見不見在處暑後、霜降前。又雲,五星在卯酉南則見遲、0伏早,在卯酉北則見早、伏遲,蓋天勢使之然也。
步氣朔術
演紀上元甲子歲,距治平元年甲辰,歲積七十一萬一千七百六十,算外。上驗往古,每年減一算;下算將來,每年加一算。
元法:三萬九千。
歲周:一千四百二十四萬四千五百。
朔實: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三。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餘九千五百。
朔策:二十九、余二萬六百九十三。
望策:一十四、余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六半。
弦策:七、余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秒四半。
氣策:一十五、餘八千五百二十、秒一十五。
中盈分:一萬七千四十一、秒一十二。
朔虛分:一萬八千三百七。
閏限:一百一十一萬六千三百四十四、秒六。
歲閏:四十二萬四千一百八十四。
月閏:三萬五千三百四十八、秒一十二。
沒限:三萬四百七十九、秒三。
紀法:六十。
秒母:一十八。
求天正冬至:置所求積年,以歲周乘之,為天正冬至氣積分;滿元法除之為積日,不滿為小餘。日盈紀法去之,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前天正冬至日辰及餘。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即得次氣大、小餘。若秒盈秒母從小余,小余滿元法從大余,大余滿紀法即去之。
命大餘甲子,算外,即次氣日辰及餘。餘氣累而求之。
求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滿朔實去之為積月,不盡為閏餘;盈元法為日,不盈為餘;以減天正冬至大、小餘,為天正經朔大、小餘。大余不足減,加紀法;小餘不足減,退大餘,加元法以減之。
命大餘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前天正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命如前,即得弦、望及次朔經日日辰及餘。
求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二十四氣小餘在沒限已上者,為有沒之氣。
以秒母乘之,其秒從之。
用減七十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五,余以一萬二百二十五除之為沒日,不滿為除。以沒日加其氣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氣沒日日辰。
求減日:置有減經朔小餘,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減之朔。
以三十乘之,滿朔虛分為減日,不滿為餘。以減日加經朔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月減日日辰。
步發斂術
候策:五、餘二千八百四十、秒五。
卦策:六、餘三千四百八、秒六。
土王策:三、餘一千七百四、秒三。
辰法:三千二百五十。
刻法:三百九十。
半辰法:一千六百二十五。
秒母:一十八。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各命甲子,算外,即得其候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因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即次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諸侯之卦,得十有二節之初外卦用事日。
求五行用事日:各因四立之節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月土始用事日也。
求發斂加時:各置小余,滿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者,刻法而一為刻,又不滿為分。命辰數從子正,算外,即得所求加時辰時。若以半辰之數加而命之,即得辰初後所入刻數。
求發斂去經朔:置天正經朔閏餘,以月閏累加之,即每月閏餘;滿元法除之為閏日,不盡為小餘,即得其月中氣去經朔日及餘秒。其閏余滿閏限,即為置閏,以月內無中氣為定。
求卦候去經朔:各以卦、候策及餘秒累加減之,中氣前,減;中氣後,加。即各得卦、候去經朔日及餘秒。
步日躔術
日度母:六百二十四萬。
周天分: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余一百六十四萬四百四十七,約分二千五百六十四、秒八十二。
歲差:八萬四百四十七。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度。余二萬四千二百五十,約分六千二百一十八。
一象度:九十一。余一萬二千一百二十五,約分三千一百九。
求朔弦望入盈縮度:置二至限度及餘,以天正閏日及餘減之,余為天正經朔入縮度及餘;以弦策累加之,滿二至限度及餘去之,則盈入縮,縮入盈而互得之。即得弦、望及次經朔日所入盈縮度及餘。其餘以一萬乘之,元法除之,即得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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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朔弦望盈縮差及定差:各置朔、弦、望所入盈縮度及約分,如在象度分以下者為在初;已上者,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置初、末度分於上,列二至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為積數;滿四千一百三十五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命曰盈縮差度及分。若以四百乘積數,滿五百六十七除之,為盈縮定差。若用立成者,以其度損益率乘度除,滿元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度下盈縮積,為定差度;其損益初、末分為二日者,各隨其初、末以乘除。其後皆如此例。
求定氣日:冬、夏二至,盈縮之端,以常為定。餘者以其氣所得盈縮差度及分盈減縮加常氣日及約分,即為其氣定日及分。
赤道宿度
鬥: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虛:十及分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余一百六十萬四百四十七,約分二千五百六十四。
奎:十六
婁: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畢:十七
觜:一
參: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張:十八
翼:十八
軫: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度,自《大衍》以下,以儀測定,用為常數。赤道者,常道也,紘於天半,以格黃道。
求天正冬至赤道日度:以歲差乘所求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用減周天分,餘以度母除之,一度為度,不滿為餘。余以一萬乘之,度母退除為約分。
命起赤道虛宿六度去之,至不滿宿,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躔所在宿度及分。
求夏至赤道加時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以二至限度及分加之,滿赤道宿度去之,即得夏至加時赤道日度。若求二至昏後夜半赤道日度者,各以二至之日約餘減一萬分,餘以加二至加時赤道日度,即為二至初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每日加一度,滿赤道宿度去之,即得每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
求赤道宿積度:置冬至加時赤道宿全度,以冬至赤道加時日度減之,餘為距後度及分;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赤道其宿積度及分。
求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各置赤道宿積度及分,滿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去之,餘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半以下分以日為母。
為在初限;以上者,用減九十一度三十一分,餘為入末限度及分。
求二十八宿黃道度:各置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用減一百一十一度三十七分,余以乘初、末限度及分,進一位,以一萬約之,所得,命曰黃赤道差度及分;在至後、分前減,在分後、至前加,皆加減赤道宿積度及分,為其宿黃道積度及分;以前宿黃道積度減其宿黃道積度,為其宿黃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為太、半、少。
黃道宿度
鬥:二十三半
牛:七半
女:十一半
虛:十少、秒六十四
危:十七太
室:十七少
壁:九太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半、秒六十四。
奎:十七太
婁:十二太
胃:十四半
昴:十太
畢:十六
觜:一
參:九少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
井:三十
鬼:二太
柳:十四少
星:七
張:十八太
翼:十九半
軫:十八太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三
亢:九半
氐:十五半
房:五
心:四
尾:十七
箕:十
東方七宿七十四度太。
七曜循此黃道宿度,准今曆變定。若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乃依法變從當時宿度,然後可步日、月、五星,知其守犯。
求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減一百一十一度三十七分,餘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乘之,進一位,滿一萬約之為度;不滿為分,命曰黃赤道差;用減冬至赤道日度及分,即為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
求冬至之日晨前夜半日度:置一萬分,以其日升分加之,以乘冬至約餘,以一萬約之,所得,以減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即為冬至之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
求逐月定朔之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置其朔距冬至日數,以其度下盈縮積度盈加縮減之,餘以加天正冬至晨前夜半日度,命之,即其月定朔之日晨前夜半日躔所在宿次。
求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各置其定朔之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其日升降分升加降減之,滿黃道宿度去之,即各得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所在宿度及分。若次年冬至小余滿法者,以升分極數加之。
志第二十八律曆八
○明天曆
步晷漏術
二至限:一百八十一日六十二分。
一象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
消息法:一萬六百八十九。
辰法:三千二百五十。
刻法:三百九十。
半辰法:一千六百二十五。
昏明刻分:九百七十五。
昏明:二刻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岳台晷景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夏至岳台晷景常數:一尺五寸七分。
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四十五日六十二分。
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一百三十七日。
求岳台晷景入二至後日數:計入二至後來日數,以二至約餘減之,仍加半日之分,即為入二至後來日午中積數及分。
求岳台晷景午中定數:置所求午中積數,如初限以下者為在初;已上者,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其在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以入限日減一千九百三十七半,為泛差;仍以入限日分乘其日盈縮積,盈縮積在日度術中。
五因百約之,用減泛差,為定差;乃以入限日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為分及小分,以減冬至常晷,餘為其日午中晷景定數。若所求入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者,乃三約入限日分,以減四百八十五少,餘為泛差;仍以盈縮差減極數,餘者若在春分後、秋分前者,直以四約之,以加泛差,為定差;若春分前、秋分後者,以去二分日數及分乘之,滿六百而一,以減泛差,餘為定差;乃以入限日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為分及小分,以加夏至常晷,即為其日午中晷景定數。
求每日消息定數:置所求日中日度分,如在二至限以下者為在息;以上者去之,餘為在消。又視入消息度加一象以下者為在初;以上者,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其初、末度自相乘,以一萬乘而再折之,滿消息法除之,為常數。乃副之,用減一千九百五十,餘以乘其副,滿八千六百五十除之,所得以加常數,為所求消息定數。
求每日黃道去極度及赤道內外度:置其日消息定數,以四因之,滿三百二十五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所得,在春分後加六十七度三十一分,在秋分後減一百一十五度三十一分,即為所求日黃道去極度及分。以黃道去極度與一象度相減,餘為赤道內、外度。若去極度少,為日在赤道內;若去極度多,為日在赤道外。
求每日晨昏分及日出入分:以其日消息定數,春分後加六千八百二十五,秋分後減一萬七百二十五,餘為所求日晨分;用減元法,餘為昏分。以昏明分加晨分,為日出分;減昏分,為日入分。
求每日距中距子度及每更差度:置其日晨分,以七百乘之,滿七萬四千七百四十二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命曰距子度;用減半周天,餘為距中度。若倍距子度,五除之,即為每更差度及分。若依司辰星漏曆,則倍距子度,減去待旦三十六度五十二分半,餘以五約之,即每更差度。
求每日夜半定漏:置其日晨分,以刻法除之為刻,不滿為分,即所求日夜半定漏。
求每日晝夜刻及日出入辰刻:倍夜半定漏,加五刻,為夜刻。用減一百刻,餘為晝刻。以昏明刻加夜半定漏,滿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刻法除之為刻,又不滿,為刻分。命辰數從子正,算外,即日出辰刻;以晝刻加之,命如前,即日入辰刻。若以半辰刻加之,即命從辰初也。
求更點辰刻:倍夜半定漏,二十五而一,為點差刻;五因之,為更差刻。以昏明刻加日入辰刻,即甲夜辰刻;以更點差刻累加之,滿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更點所入辰刻及分。若同司辰星漏曆者,倍夜半定漏,減去待旦一十刻,餘依術求之,即同內中更點。
求昏曉及五更中星:置距中度,以其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日昏中星所格宿次,其昏中星便為初更中星;以每更差度加而命之,即乙夜所格中星;累加之,得逐更中星所格宿次。又倍距子度,加昏中星命之,即曉中星所格宿次。若同司辰星漏曆中星,則倍距子度,減去待旦十刻之度三十六度五十二分半,餘約之為五更,即同內中更點中星。
求九服距差日:各於所在立表候之,若地在嶽臺北,測冬至後與嶽台冬至晷景同者,累冬至後至其日,為距差日;若地在岳台南,測夏至後與岳台晷景同者,累夏至後至其日,為距差日。
求九服晷景:若地在嶽臺北冬至前後者,以冬至前後日數減距差日,為餘日;以餘日減一千九百三十七半,為泛差;依前術求之,以加嶽台冬至晷景常數,為其地其日中晷常數。若冬至前後日多於距差日,乃減去距差日,餘依前術求之,即得其地其日中晷常數。若地在岳台南夏至前後者,以夏至前後日數減距差日,為餘日;乃三約之,以減四百八十五少,為泛差;依前術求之,以減嶽台夏至晷景常數,即其地其日中晷常數。如夏至前後日數多於距差日,乃減岳台夏至常晷,餘即晷在表南也。若夏至前後日多於距差日,即減去距差日,餘依前術求之,各得其地其日中晷常數。若求定數,依立成以求午中晷景定數。
求九服所在晝夜漏刻:冬、夏二至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地二至夜刻,乃相減,餘為冬、夏至差刻。置嶽台其日消息定數,以其地二至差刻乘之,如嶽台二至差刻二十而一,所得,為其地其日消息定數。乃倍消息定數,滿刻法約之為刻,不滿為分,乃加減其地二至夜刻,秋分後、春分前,減冬至夜刻;春分後、秋分前,加夏至夜刻。
為其地其日夜刻;用減一百刻,餘為晝刻。其日出入辰刻及距中度五更中星,並依前術求之。
步月離術
轉度母:八千一百一十二萬。
轉終分: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
朔差:二十一億四千二百八十八萬七千。
朔差:二十六度。餘三千三百七十六萬七千,約餘四千一百六十二半。
轉法:一十億八千四百四十七萬三千。
會周:三百二十億二千五百一十二萬九千二百五十一。
轉終:三百六十八度。余三十八萬二千二百五十一,約餘三千七百八。
轉終:二十七日。餘六億一百四十七萬一千二百五十一,約餘五千五百四十六。
中度:一百八十四度。余一千五百四萬一千一百二十五半,約餘一千八百五十四。
象度:九十二度。余七百五十二萬五百六十二太,約分九百二十七。
月平行:十三度。餘二千九百九十一萬三千,約分三千六百八十七半。
望差:一百九十七度。餘三千一百九十二萬四千六百二十五半,約分三千九百三十四。
弦差:九十八度。餘五千六百五十二萬二千三百一十二太,約分六千九百六十七。
日衰:一十八、小分九。
求月行入轉度:以朔差乘所求積月,滿轉終分去之,不盡為轉餘。滿轉度母除為度,不滿為余,其餘若以一萬乘之,滿轉度母除之,即得約分;若以轉法除轉餘,即為入轉日及餘。
即得所求月加時入轉度及餘。若以弦度及餘累加之,即得上弦、望、下弦及後朔加時入轉度及分;其度若滿轉終度及餘去之。
其入轉度如在中度以下為月行在疾曆;如在中度以上者,乃減去中度及餘,為月入遲曆。
求月行遲疾差度及定差:置所求月行入遲速度,如在象度以下為在初。以上,覆減中度,餘為在末。其度餘用約分百為母。
置初、末度於上,列二百一度九分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為積數;滿一千九百七十六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命曰遲疾差度。在疾為減,在遲為加。
以一萬乘積數,滿六千七百七十三半除之,為遲疾定差。疾加、遲減,若用立成者,以其度下損益率乘度余,滿轉度母而一,所得,隨其損益,即得遲疾及定差。其遲疾、初末損益分為二日者,各加其初、末以乘除。
求朔弦望所直度下月行定分:置遲疾所入初、末度分,進一位,滿七百三十九除之,用減一百二十七,餘為衰差。乃以衰差疾初遲末減、遲初疾末加,皆加減平行度分,為其度所直月行定分。其度以百命為分。
求朔弦望定日:各以日躔盈縮、月行遲疾定差加減經朔、弦、望小余,滿若不足,進退大餘,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日日辰及餘。若定朔幹名與後朔幹名同者月大,不同月小,月內無中氣者為閏月。凡注曆,觀定朔小余,秋分後四分之三已上者,進一日;若春分後,其定朔晨分差如春分之日者,三約之,以減四分之三;如定朔小餘及此數已上者,進一日;朔或當交有食,初虧在日入已前者,其朔不進。弦、望定小餘不滿日出分者,退一日;其望或當交有食,初虧在日出已前,其定望小余雖滿日出分者,亦退之。又月行九道遲疾,曆有三大二小;日行盈縮累增損之,則有四大三小,理數然也。若循其常,則當察加時早晚,隨其所近而進退之,使月之大小不過連三。舊說,正月朔有交,必須消息前後一兩月,移食在晦、二之日。且日食當朔,月食當望,蓋自然之理。夫日之食,蓋天之垂誡,警悟時政,若道化得中,則變咎為祥。國家務以至公理天下,不可私移晦朔,宜順天誡。故《春秋傳》書日食,乃糾正其朔,不可專移食於晦、二。其正月朔有交,一從近典,不可移避。
求定朔弦望加時日度:置朔、弦、望中日及約分,以日躔盈縮度及分盈加縮減之,又以元法退除遲疾定差,疾加遲減之,餘為其朔、弦、望加時定日。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所求朔、弦、望加時定日所在宿次。朔、望有交,則依後術。
求月行九道:凡合朔所交,冬在陰曆,夏在陽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後,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當黃道東。立夏、立冬後,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當黃道東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冬在陽曆,夏在陰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後,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當黃道西;立冬、立夏後,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當黃道西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在陽曆,秋在陰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後,朱道交在夏至之宿,當黃道南;立春、立秋後,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當黃道西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在陰曆,秋在陽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後,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當黃道正北。立春、立秋後,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當黃道東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四序離為八節,至陰陽之所交,皆與黃道相會,故月行九道。各視月所入正交積度,視正交九道宿度所入節候,即其道、其節所起。
滿象度及分去之餘,入交積度及象度並在交會術中。
若在半象以下為在初限。以上,覆減象度及分,為在末限。用減一百一十一度三十七分,餘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退位,半之,滿百為度,不滿為分,所得為月行與黃道差數。距半交後、正交前,以差數減;距正交後、半交前,以差數加。此加減出入六度,單與黃道相較之數,若較之赤道,隨數遷變不常。
計去二至以來度數,乘黃道所差,九十而一,為月行與黃道差數。凡日以赤道內為陰,外為陽;月以黃道內為陰,外為陽。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後行陰曆,秋分交後行陽曆,皆為同名;若入春分交後行陽曆,秋分交後行陰曆,皆為異名。其在同名,以差數加者加之,減者減之;其在異名,以差數加者減之,減者加之。皆加減黃道宿積度,為九道宿積度;以前宿九道宿積度減其宿九道宿積度,餘為其宿九道宿度及分。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三數。
求月行九道入交度:置其朔加時定日度,以其朔交初度及分減之,餘為其朔加時月行入交度及餘。其餘以一萬乘之,以元法退除之,即為約餘。
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正交月離所在黃道宿度。
求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以正交度及分減一百一十一度三十七分,餘以正交度及分乘之,退一等,半之,滿百為度,不滿為分,所得,命曰定差。以定差加黃道宿度,計去冬、夏至以來度數,乘定差,九十而一,所得,依同異名加減之,滿若不足,進退其度,命如前,即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離所在宿度:各置其日加時日躔所在,變從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是為加時月離宿次。先置朔、弦、望加時黃道宿度,以正交加時黃道宿度減之,餘以加其正交加時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次,算外,即朔、弦、望加時所當九道宿度。其合朔加時若非正近,則日在黃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雖多少不同,考其去極,若應繩准。故雲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
各以弦、望度及分加其所當九道宿度,滿宿次去之,各得加時九道月離宿次。
求定朔夜半入轉:以所求經朔小餘減其朔加時入轉日餘,其經朔小餘,以二萬七千八百七乘之,即母轉法。
為其經朔夜半入轉。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轉日,無進退則因經為定。其餘以轉法退收之,即為約分。
求次月定朔夜半入轉:因定朔夜半入轉,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餘、分皆加四千四百五十四,滿轉終日及約分去之,即次月定朔夜半入轉;累加一日,去命如前,各得逐日夜半入轉日及分。
求定朔弦望夜半月度:各置加時小余,若非朔、望有交者,有用定朔、弦、望小餘。
以其日月行定分乘之,滿元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命曰加時度。以減其日加時月度,即各得所求夜半月度。
求晨昏月:以晨分乘其日月行定分,元法而一,為晨度;用減月行定分,餘為昏度。各以晨昏度加夜半月度,即所求晨昏月所在宿度。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各以其朔昏定月減上弦昏定月,餘為朔後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減望昏定月,餘為上弦後昏定程;以望晨定月減下弦晨定月,餘為望後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減次朔晨定月,餘為下弦後晨定程。
求轉積度:計四七日月行定分,以日衰加減之,為逐日月行定程;乃自所入日計求定之,為其程轉積度分。其四七日月行定分者,初日益遲一千二百一十,七日漸疾一千三百四十一,十四日損疾一千四百六十一,二十一日漸遲一千三百二十八,乃觀其遲疾之極差而損益之,以百為分母。
求每日晨昏月:以轉積度與晨昏定程相減,餘以距後程日數除之,為日差。定程多為加,定程少為減。
以加減每日月行定分,為每日轉定度及分。以每日轉定度及分加朔、弦、望晨昏月,滿九道宿次去之,即為每日晨、昏月離所在宿度及分。凡注曆,朔後注昏,望後注晨。
已前月度,並依九道所推,以究算術之精微。若注曆求其速要者,即依後術以推黃道月度。
求天正十一月定朔夜半平行月:以天正經朔小余乘平行度分,元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所得,為經朔加時度。用減其朔中日,即經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若定朔有進退,以平行度分加減之。
即為天正十一月定朔之日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
求次月定朔之日夜半平行月:置天正定朔之日夜半平行月,大月加三十五度八十分六十一秒,小月加二十二度四十三分七十三秒半,滿周天度分即去之,即每月定朔之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定弦望夜半平行月、計弦、望距定朔日數,以乘平行度及分秒,以加其定朔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即定弦、望之日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亦可直求朔望,不復求度,從簡易也。
求天正定朔夜半入轉度:置天正經朔小余,以平行月度及分乘之,滿元法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命為加時度;以減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度及約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夜半入轉度及分。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平行度分,即為天正十一月定朔之日晨前夜半入轉度及分秒。
求次月定朔及弦望夜半入轉度:因天正十一月定朔夜半入轉度分,大月加三十二度六十九分一十七秒,小月加十九度三十二分二十九秒半,即各得次月定朔夜半入轉度及分。各以朔、弦、望相距日數乘平行度分以加之,滿轉終度及秒即去之,如在中度以下者為在疾;以上者去之,余為入遲曆,即各得次朔、弦、望定日晨前夜半入轉度及分。若以平行月度及分收之,即為定朔、弦、望入轉日。
求定朔弦望夜半定月:以定朔、弦、望夜半入轉度分乘其度損益衰,以一萬約之為分,百約之為秒,損益其度下遲疾度,為遲疾定度。乃以遲加疾減夜半平行月,為朔、弦、望夜半定月積度。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定朔、弦、望夜半月離所在宿次。若有求晨昏月,以其日晨昏分乘其日月行定分,元法而一,所得為晨昏度;以加其夜半定月,即得朔、弦、望晨昏月度。
求朔弦望定程:各以朔、弦、望定月相減,余為定程。若求晨昏定程,則用晨昏定月相減,朔後用昏,望後用晨。
求朔弦望轉積度分:計四七日月行定分,以日衰加減之,為逐日月行定分;乃自所入日計之,為其程轉積度分。其四七日月行定分者,初日益遲一千二百一十,七日漸疾一千三百四十一,十四日損疾一千四百六十一,二十一日漸遲一千三百二十八,乃視其遲疾之極差而損益之,分以百為母。
求每日月離宿次:各以其朔、弦、望定程與轉積度相減,余為程差。以距後程日數除之,為日差。定程多為益差,定程少為損差。
以日差加減月行定分。為每日月行定分;以每日月行定分累加定朔、弦、望夜半月在宿次,命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月離宿次。如晨昏宿次,即得每日晨昏月度。
步交會術
交度母:六百二十四萬。
周天分: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
朔差:九百九十萬一千一百五十九。
朔差:一度、餘三百六十六萬一千一百五十九。
望差:空度、餘四百九十五萬五百七十九半。
半周天:一百八十二度。余三百九十二萬二百二十三半,約分六千二百八十二。
日食限:一千四百六十四。
月食限:一千三百三十八。
盈初限縮末限:六十度八十七分半。
縮初限盈末限: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
求交初度:置所求積月,以朔差乘之,滿周天分去之,不盡,覆減周天分,滿交度母除之為度,不滿為餘,即得所求月交初度及餘;以半周天加之,滿周天去之,餘為交中度及餘。若以望差減之,即得其月望交初度及餘;以朔差減之,即得次月交初度及餘;以交度母退除,即得餘分。若以天正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各得交初、中所在宿度及分。
求日月食甚小余及加時辰刻:以其朔、望月行遲疾定差疾加遲減經朔望小餘,若不足減者,退大餘一,加元法以減之;若加之滿元法者,但積其數。
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滿其度所直月行定分除之,為月行差數;乃以日躔盈定差盈加縮減之,餘為其朔、望食甚小餘。凡加減滿若不足,進退其日,此朔望加時以究月行遲疾之數,若非有交會,直以經定小餘為定。
置之,如前發斂加時術入之,即各得日、月食甚所在晨刻。視食甚小餘,如半法以下者,覆減半法,餘為午前分;半法已上者,減去半法,餘為午後分。
求朔望加時日月度:以其朔、望加時小餘與經朔望小餘相減,餘以元法退收之,以加減其朔、望中日及約分,經朔望少,加;經朔望多,減。
為其朔、望加時中日。乃以所入日升降分乘所入日約分,以一萬約之,所得,隨以損益其日下盈縮積,為盈縮定度;以盈加縮減加時中日,為其朔、望加時定日;望則更加半周天,為加時定月;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所求朔、望加時日月所在宿度及分。
求朔望日月加時去交度分:置朔望日月加時定度與交初、交中度相減,餘為去交度分。就近者相減之,其度以百通之為分。
加時度多為後,少為前,即得其朔望去交前、後分。交初後、交中前,為月行外道陽曆;交中後、交初前,為月行內道陰曆。
求日食四正食差定數:置其朔加時定日,如半周天以下者為在盈。以上者去之,餘為在縮。視之,如在初限以下者為在初。以上者,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置初、末限度及分,盈初限、縮末限者倍之。
置於上位,列二百四十三度半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以一百六乘之,滿三千九十三除之,為東西食差泛數。用減五百八,餘為南北食差泛數。其求南北食差定數者,乃視午前、後分,如四分法之一以下者覆減之,餘以乘泛數。若以上者即去之,餘以乘泛數,皆滿九千七百五十除之,為南北食差定數。盈初縮末限者,食甚在卯酉以南,內減外加;食甚在卯酉以北,內加外減。
縮初盈末限者,食甚在卯酉以南,內加外減;食甚在卯酉以北,內減外加。
其求東西食差定數者,乃視午前、後分,如四分法之一以下者以乘泛數;以上者,覆減半法,餘乘泛數,皆滿九千七百五十除之,為東西食差定數。盈初縮末限者,食甚在子午以東,內減外加;食甚在子午以西,內加外減。縮初盈末限者,食甚在子午以東,內加外減;食甚在子午以西,內減外加。
即得其朔四正食差加減定數。
求日月食去交定分:視其朔四正食差,加減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餘為食差加減總數;以加減去交分,餘為日食去交定分。其去交定分不足減、乃覆減食差總數、若陽曆覆減入陰曆,為入食限;若陰曆覆減入陽曆,為不入食限。凡加之滿食限以上者,亦不入食限。
其望食者,以其望去交分便為其望月食去交定分。
求日月食分:日食者,視去交定分,如食限三之一以下者倍之,類同陽曆食分。以上者,覆減食限,餘為陰曆食分。皆進一位,滿九百七十六除為大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命十為限,即日食之大、小分。月食者,視去交定分,如食限三之一以下者,食既;以上者,覆減食限。余進一位,滿八百九十二除之為大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命十為限,即月食之大、小分。其食不滿大分者,雖交而數淺,或不見食也。
求日食泛用刻分:置陰、陽曆食分於上,列一千九百五十二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滿二百七十一除之,為日食泛用刻、分。
求月食泛用刻分:置去交定分,自相乘,交初以四百五十九除,交中以五百四十除之,所得,交初以減三千九百,交中以減三千三百一十五,餘為月食泛用刻、分。
求日月食定用刻分:置日月食泛用刻、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所直度下月行定分除之,所得為日月食定用刻、分。
求日月食虧初複滿時刻:以定用刻分減食甚小餘,為虧初小餘;加食甚,為複滿小餘;各滿辰法為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辰數從子正,算外,即得虧初、複末辰、刻及分。若以半辰數加之,即命從時初也。
求日月食初虧複滿方位:其日食在陽曆者,初食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日在陰曆者,初食西北,甚於正北,複于東北。其食過八分者,皆初食正西,複於正東。其月食者,月在陰曆,初食東南,甚于正南,複於西南;月在陽曆,初食東北,甚於正北,複於西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初食正東,複於正西。此皆審其食甚所向,據午正而論之,其食余方察其斜正,則初虧、複滿乃可知矣。
求月食更點定法:倍其望晨分,五而一,為更法;又五而一,為點法。若依司辰星注曆,同內中更點,則倍晨分,減去待旦十刻之分,餘,五而一,為更法;又五而一,為點法。
求月食入更點:各置初虧、食甚、複滿小餘,如在晨分以下者加晨分,如在昏分以上者減去昏分,餘以更法除之為更數,不滿,以點法除之為點數。其更數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點。
求月食既內外刻分:置月食去交分,覆減食限三之一,不及減者為食不既。余列於上位;乃列三之二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以一百七十除之,所得,以定用刻分乘之,滿泛用刻分除之,為月食既內刻分;用減定用刻分,餘為既外刻、分。
求日月帶食出入所見分數:視食甚小餘在日出分以下者,為月見食甚、日不見食甚;以日出分減複滿小餘,若食甚小餘在日出分已上者,為日見食甚、月不見食甚;以初虧小餘減日出分,各為帶食差;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刻分減帶食差,餘乘所食分,既外刻分而一,不及減者,即帶食既出入也。
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刻分而一,即各為日帶食出、月帶食入所見之分。凡虧初小餘多如日出分為在晝,複滿小餘多如日出分為在夜,不帶食出入也。
若食甚小餘在日入分以下者,為日見食甚、月不見食甚;以日入分減複滿小餘,若食甚小餘在日入分已上者,為月見食甚、日不見食甚;以初虧小餘減日入分,各為帶食差;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刻分減帶食差,餘乘所差分,既外刻分而一,不及減者,即帶食既出入也。
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刻分而一,即各為日帶食入、月帶食出所見之分。凡虧初小餘多如日入分為在夜,複滿小餘少如日入分為在晝,並不帶食出入也。
步五星術
木星終率:一千五百五十五萬六千五百四。
終日:三百九十八日。余三萬四千五百四,約分八千八百四十七。
曆差:六萬一千七百五十。
見伏常度:一十四度。
火星終率:三千四十一萬七千五百三十六。
終日:七百七十九日。余三萬六千五百三十六,約分九千三百六十八。
曆差:六萬一千二百四十。
見伏常度:一十八度。
土星終率:一千四百七十四萬五千四百四十六。
終日:三百七十八。餘三千四百四十六,約分八百八十三。
曆差:六萬一千三百五十。
見伏常度:一十八度半。
金星終率:二千二百七十七萬二千一百九十六。
終日:五百八十三日。余三萬五千一百九十六,約分九千二十四。
見伏常度:一十一度少。
水星終率:四百五十一萬九千一百八十四。改九千一百九十四。
終日:一百一十五日。余三萬四千一百八十四,約分八千七百六十五。
見伏常度:一十八度。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諸段中積中星:置氣積分,各以其星終率去之,不盡,覆減終率,余滿元法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即天正冬至後其星平合中積。重列之為中星,因命為前一段之初,以諸段變日、變度累加減之,即為諸段中星。變日加減中積,變度加減中星。
求木火土三星入曆:以其星曆差乘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以度母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命曰差度;以減其星平合中星,即為平合入曆度分;以其星其段曆度加之,滿周天度分即去之,各得其星其段入曆度分。金、水附日而行,更不求曆差。其木、火、土三星前變為晨,後變為夕。金、水二星前變為夕,後變為晨。
求木火土三星諸段盈縮定差:木、土二星,置其星其段入曆度分,如半周天以下者為在盈。以上者,減去半周天,餘為在縮。置盈縮度分,如在一象以下者為在初限。以上者,覆減半周天,餘為在末限。置初、末限度及分於上,列半周天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木進一位,土九因之。
皆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命曰盈縮定差。其火星,置盈縮度分,如在初限以下者為在初。以上者,覆減半周天,餘為在末。以四十五度六十五分半為盈初、縮末限度,以一百三十六度九十六分半為縮初、盈末限度分。
置初、末限度於上,盈初、縮末三因之。
列二百七十三度九十三分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以一十二乘之,滿百為度,不滿,百約為分,命曰盈縮定差。若用立成法,以其度下損益率乘度下約分,滿百者,以損益其度下盈縮差度為盈縮定差,若在留退段者,即在盈縮泛差。
求木火土三星留退差:置後退、後留盈縮泛差,各列其星盈縮極度於下,木極度,八度三十三分;火極度,二十二度五十一分;土極度,七度五十分。
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水、土三因之,火倍之。
皆滿百為度,命曰留退差。後退初半之,後留全用。
其留退差,在盈益減損加、在縮損減益加其段盈縮泛差,為後退、後留定差。因為後遲初段定差,各須類會前留定差,觀其盈縮,察其降差也。
求五星諸段定積:各置其星其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星其段定積及分;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之,滿紀法去之,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其五星合見、伏,即為推算段定日;後求見、伏合定日,即曆注其日。
求五星諸段所在月日:各置諸段定積,以天正閏日及約分加之,滿朔策及分去之,為月數;不滿,為入月以來日數及分。其月數命從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段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定朔有進退者,亦進退其日,以日辰為定。若以氣策及約分去定積,命從冬至,算外,即得其段入氣日及分。
求五星諸段加時定星:各置其星其段中星,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五星諸段定星。若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段加時定星所在宿次。五星皆以前留為前退初定星,後留為後順初定星。
求五星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木、火、土三星,以其星其段盈縮定差與次度下盈縮定差相減,餘為其度損益差;以乘其段初行率,一百約之,所得,以加減其段初行率,在盈,益加損減;在縮,益減損加。
以一百乘之,為初行積分;又置一百分,亦依其數加減之,以除初行積分,為初日定行分。以乘其段初日約分,以一百約之,順減退加其段定星,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所求。金、水二星,直以初行率便為初日定行分。
求太陽盈縮度:各置其段定積,如二至限以下為在盈;以上者去之,餘為在縮。又視入盈縮度,如一象以下者為在初;以上者,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置初、末限度及分,如前日度術求之,即得所求。若用立成者,直以其度下損益分乘度餘,百約之,所得,損益其度下盈縮差,亦得所求。
求諸段日度率:以二段日晨相距為日率,又以二段夜半定星相減,余為其段度率及分。
求諸段平行分:各置其段度率及分,以其段日率除之,為其段平行分。
求諸段泛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泛差;並前段泛差,四因之,退一等,為其段總差。五星前留前、後留後一段,皆以六因平行分,退一等,為其段總差,水星為半總差。其在退行者,木、火、土以十二乘其段平行分,退一等,為其段總差。金星退行者,以其段泛差為總差,後變則反用初、末。水星退行者,以其段平行分為總差,若在前後順第一段者,乃半次段總差,為其段總差。
求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總差,加減其段平行分,為其段初、末日行分。前變加為初,減為末;後變減為初,加為末。其在退段者,前則減為初,加為末;後則加為初,減為末。若前後段行分多少不倫者,乃平注之;或總差不備大分者,亦平注之:皆類會前後初、末,不可失其衰殺。
求諸段日差:減其段日率一,以除其段總差,為其段日差。後行分少為損,後行分多為益。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損益之,為每日行分。以每日行分累加減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星行宿次。
徑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減一,以乘日差,以加減初日行分,後少,減之;後多,加之。
為所求日行分;乃加初日行分而半之,以所求日數乘之,為徑求積度;以加減其段初日宿次,命之,即徑求其日星宿次。
求五星定合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其段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餘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命曰距合差日及分。以差日及分減太陽盈縮分,餘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減縮加。金、水二星平合者,以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餘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命曰距合差日及分。以減太陽盈縮分,餘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金、水星再合者,以初日行分加一百分,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命曰再合差日;以減太陽盈縮分,餘為再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差度則反其加減。
皆以加減定積,為再合定日。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而命之,即得定合日辰。
求五星定見伏:木、火、土三星,各以其段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以盈減縮加。金、水二星夕見、晨伏者,以一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以盈加縮減。其在晨見、夕伏者,以一百分加其段初日行分,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以盈減縮加。皆加減其段定積,為見、伏定日。以加冬至大餘及約分,滿紀法去之,命從甲子,算外,即得五星見、伏定日日辰。
琮又論曆曰:「古今之曆,必有術過於前人,而可以為萬世之法者,乃為勝也。若一行為《大衍曆》,議及略例,校正曆世,以求曆法強弱,為曆家體要,得中平之數。劉焯悟日行有盈縮之差。舊曆推日行平行一度,至此方悟日行有盈縮,冬至前後定日八十八日八十九分,夏至前後定日九十三日七十四分,冬至前後日行一度有餘,夏至前後日行不及一度。
李淳風悟定朔之法,並氣朔、閏餘,皆同一術。舊曆定朔平注一大一小,至此以日行盈縮、月行遲疾加減朔余,餘為定朔、望加時,以定大小,不過三數。自此後日食在朔,月食在望,更無晦、二之差。舊曆皆須用章歲、章月之數,使閏餘有差,淳風造《麟德曆》,以氣朔、閏餘同歸一母。
張子信悟月行有交道表裏,五星有入氣加減。北齊學士張子信因葛榮亂,隱居海島三十餘年,專以圓儀揆測天道,始悟月行有交道表裏,在表為外道陽曆,在裏為內道陰曆。月行在內道,則日有食之,月行在外道則無食。若月外之人北戶向日之地,則反觀有食。又舊曆五星率無盈縮,至是始悟五星皆有盈縮、加減之數。
宋何承天始悟測景以定氣序。景極長,冬至;景極短,夏至。始立八尺之表,連測十餘年,即知舊《景初曆》冬至常遲天三日。乃造《元嘉曆》,冬至加時比舊退減三日。
晉薑岌始悟以月食所沖之宿,為日所在之度。日所在不知宿度,至此以月食之宿所沖,為日所在宿度。
後漢劉洪作《乾象曆》,始悟月行有遲疾數。舊曆,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至是始悟月行有遲疾之差,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太,其遲疾極差五度有餘。
宋祖沖之始悟歲差。《書·堯典》曰:「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宵中星虛,以殷仲秋。」至今三千餘年,中星所差三十餘度,則知每歲有漸差之數,造《大明曆》率四十五年九月而退差一度。
唐徐升作《宣明曆》,悟日食有氣、刻差數。舊曆推日食皆平求食分,多不允合,至是推日食,以氣刻差數增損之,測日食分數,稍近天驗。
《明天曆》悟日月會合為朔,所立日法,積年有自然之數,及立法推求晷景,知氣節加時所在。自《元嘉曆》後所立日法,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為強率、以十七分之九為弱率,並強弱之數為日法、朔餘,自後諸曆效之。殊不知日月會合為朔,並朔餘虛分為日法,蓋自然之理。其氣節加時,晉、漢以來約而要取,有差半日,今立法推求,得盡其數。
後之造曆者,莫不遵用焉。其疏謬之甚者,即苗守信之《乾元曆》、馬重績之《調元曆》、郭紹之《五紀曆》也。大概無出於此矣。然造曆者,皆須會日月之行,以為晦朔之數,驗《春秋》日食,以明強弱。其於氣序,則取驗於《傳》之南至。其日行盈縮、月行遲疾、五星加減、二曜食差、日宿月離、中星晷景、立數立法,悉本之於前語。然後較驗,上自夏仲康五年九月「辰弗集于房」,以至於今,其星辰氣朔、日月交食等,使三千年間若應準繩。而有前有後、有親有疏者,即為中平之數,乃可施於後世。其較驗則依一行、孫思恭,取數多而不以少,得為親密。較日月交食,若一分二刻以下為親,二分四刻以下為近,三分五刻以上為遠。以曆注有食而天驗無食,或天驗有食而曆注無食者為失。其較星度,則以差天二度以下為親,三度以下為近,四度以上為遠;其較晷景尺寸,以二分以下為親,三分以下為近,四分以上為遠。若較古而得數多,又近於今,兼立法、立數,得其理而通於本者為最也。」琮自謂善曆,嘗曰:「世之知曆者甚少,近世獨孫思恭為妙。」而思恭又嘗推劉羲叟為知曆焉。
志第二十九律曆九
○皇祐渾儀
堯敕羲和制橫簫以考察星度,其機衡用玉,欲其燥濕不變,運動有常,堅久而不能廢也。至於後世,鑄銅為圓儀,以法天體。自洛下閎造《太初曆》,用渾儀,及東漢孝和帝時,太史惟有赤道儀,歲時測候,頗有進退。帝以問典星待詔姚崇等,皆曰:「星圖有規法,日月實從黃道,今無其器,是以失之。」至永元十五年,賈逵始設黃道儀。桓帝延熹七年,張衡更制之,以四分為度。其後,陸績、王蕃、孔挺、斛蘭、梁令瓚、李淳風並嘗製作。五代亂亡,遺法蕩然矣。真宗祥符初,韓顯符作渾儀,但遊儀雙環夾望筒旋轉,而黃、赤道相固不動。皇祐初,又命日官舒易簡、于淵、周琮等參用淳風、令瓚之制,改鑄黃道渾儀,又為漏刻、圭表,詔翰林學士錢明逸詳其法,內侍麥允言總其工。既成,置渾儀于翰林天文院之候台,漏刻於文德殿之鐘鼓樓,圭表于司天監。帝為制《渾儀總要》十卷,論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出。今具黃道遊儀之法,著於此焉。
第一重,名六合儀。
陽經雙環:週邊二丈三尺二寸八分,直徑七尺七寸六分,闊六寸,厚六分。南北並立,兩面各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北極出地三十五度少強。
陰緯單環:週邊、徑、闊與陽經雙環等,外厚二寸五分,內厚一寸九分。上列十幹、十二支、八封方位,以正地形。上有池沿環流轉,以定平准。
天常單環:週邊二丈四寸六分,直徑六尺八寸二分,闊、厚一寸二分。上列十幹、十二支、四維時刻之數,以測辰刻,與陽經、陰緯環相固,如卵之殼幕然。
第二重,名三辰儀。
璿璣雙環:週邊一丈九尺五寸六分,直徑六尺五寸二分,闊一寸四分,厚一寸。兩面各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作二樞對兩極。
赤道單環:週邊一丈九尺六寸八分,直徑六尺五寸六分,闊一寸一分,厚六分。上列二十八宿距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附於璿璣之上。
黃道單環:週邊一丈九尺二分,直徑六尺三寸四分,闊一寸二分,厚一寸。上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均分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六十四卦、三百六十策。出入赤道二十四度,與赤道相交,每歲退差一分有餘。
白道單環:週邊一丈八尺六寸三分,直徑六尺二寸一分,闊一寸一分,厚五分。上列交度,置於黃道環中,入黃道六度,每一交終,退行黃道一度半弱,皆旋轉於六合之內。
第三重,名四遊儀。
璿樞雙環:週邊一丈八尺二寸一分,直徑六尺七分,闊二寸,厚七分。兩面各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挾直距以對樞軸,東西運轉於三辰儀內,以格星度。
橫簫望筒:長五尺七寸,外方內圓,中通望孔,直徑六分,周於日輪,在璿樞直距之中,使南北遊仰,以窺辰宿,無所不至。
十字水準槽:長九尺四寸八分,首闊一尺二寸七分,身闊九寸二分、高七尺。水槽一寸,深八分,四柱各長六尺七寸八分,植于水槽之末,以輔天體,皆以銅為之。乃格七曜遠近盈縮,以知晝夜長短之效。其所測二十八舍距度,著於後;其周天星入宿去極所主吉凶,則具在《天文志》。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六度,房五度,心四度,尾十九度,箕十度,鬥二十五度,牛七度,女十一度,虛十度,危十六度,室十七度,壁九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五度,昴十一度,畢十八度,觜一度,參十度,井三十四度,鬼二度,柳十四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
皇祐漏刻
自黃帝觀漏水,制器取則,三代因以命官,則挈壺氏其職也。後之作者,或下漏,或浮漏,或輪漏,或權衡,製作不一。宋舊有刻漏及以水為權衡,置文德殿之東廡。景祐三年,再加考定,而水有遲疾,用有司之請,增平水壺一、渴烏二、晝夜箭二十一。然常以四時日出傳卯正一刻,又每時正已傳一刻,至八刻已傳次時,即二時初末相侵殆半。皇祐初,詔舒易簡、于淵、周琮更造,其法用平水重壺均調水勢,使無遲疾。分百刻於晝夜;冬至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晝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二刻半為曉,日沒後二刻半為昏,減夜五刻以益晝漏,謂之昏旦漏刻。皆隨氣增損焉。冬至、夏至之間,晝夜長短凡差二十刻,每差一刻,別為一箭,冬至互起其首,凡有四十一箭。晝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昏旦有星中,每箭各異其數。凡黃道升降差二度四十分,則隨曆增減改箭。每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六分之二則交次時。今列二十四氣、晝夜日出入辰刻、昏曉中星,以備參合。
皇祐圭表
觀天地陰陽之體,以正位辨方、定時考閏,莫近乎圭表。宋何承天始立表候日景,十年間,知冬至比舊用《景初曆》常後天三日。又唐一行造《大衍曆》,用圭表測知舊曆氣節常後天一日。今司天監圭表乃石晉時天文參謀趙延乂所建,表既欹傾,圭亦墊陷,其於天度無所取正。皇祐初,詔周琮、于淵、舒易簡改制之,乃考古法,立八尺銅表,厚二寸,博四寸,下連石圭一丈三尺,以盡冬至景長之數,面有雙水溝為平准,於溝雙刻尺寸分數,又刻二十四氣岳台晷景所得尺寸,置於司天監。候之三年,知氣節比舊曆後天半日。因而成書三卷,命曰《岳台晷景新書》論前代測候是非、步算之法頗詳。既上奏,詔翰林學士范鎮為序以識。琮以謂二十四氣所得尺寸,比顯德《欽天曆》王樸算為密。今載氣之盈縮,備採用焉。
小雪,皇祐元年己醜十月十九日戊寅
新表測景長一丈一尺三寸五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尺三寸九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小分四十八
。
二年庚寅十月二十九日癸未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十月十日戊子
新表測景長一丈一尺三寸,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尺四寸七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小分九十八
。
大雪,元年己醜十一月四日癸巳。雲陰不測。
二年庚寅十一月十五日戊戌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四寸五分半,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四分小分二十五
。
冬至,元年己醜十一月十九日戊申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二年庚寅十一月三十日癸醜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八寸四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三年辛卯十一月十二日己未雲陰不測
。
小寒,元年己醜十二月四日癸亥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四寸,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八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小分十五
。
二年庚寅閏十一月十五日戊辰雲陰不測
。
三年辛卯十一月二十七日甲戌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三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小分二十六
。
大寒,元年己醜十二月十九日戊寅雲陰不測
。
二年庚寅十二月一日甲申
新表測景長一丈一尺一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尺四寸四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一尺一寸八分小分四十
。
三年辛卯十二月十二日己醜雲陰不測
。
立春,二年庚寅正月六日甲午雲陰不測
。
三年辛卯十二月十六日己亥雲陰不測
。
四年壬辰十二月二十七日甲辰
新表測景長九尺六寸七分半,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一丈六寸八分小分七
雨水,二年庚寅正月二十一日己酉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正月二日甲寅
新表測景長八尺一寸半分,王朴算景長八尺五寸,新法算景長八尺九寸小分七十六
四年壬辰正月十二日己未
新表測景長八尺一寸二分半,王朴算景長八尺六寸一分,新法算景長八尺一寸二分小分一十八
。
驚蟄,二年庚寅二月七日甲子
新表測景長六尺六寸三分,王朴算景長六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六尺六寸三分小分三十九
。
三年辛卯正月十七日己巳
新表測景長六尺六寸五分,王朴算景長六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六尺六寸五分小分六十八
四年壬辰正月二十八日乙亥雲陰不測
春分,二年庚寅二月二十三日己卯
新表測景長五尺三寸五分,王朴算景長五尺二寸七分,新法算景長五尺三寸四分小分七十七
三年辛卯二月四日乙酉雲陰不測
四年壬辰二月十四日庚寅
新表測景長五尺三寸一分,五朴算景長五尺二寸七分,新法算景長五尺三寸小分七十二
。
清明,二年庚寅三月八日乙未
新表測景長四尺二寸,王朴算景長三尺八寸九分,新法算景長四尺一寸八分小分六十一
。
三年辛卯二月十九日庚子雲陰不測
。
四年壬辰二月二十九日乙巳
新表測景長四尺二寸二分,王朴算景長三尺九寸六分,新法算景長四尺二寸一分小分八十五
。
穀雨,二年庚寅三月二十三日庚戌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三月四日乙卯
新表測景長三尺三寸,王朴算景長二尺九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三尺二寸九分小分八十六
。
四年壬辰三月十五日庚申
新表測景長三尺三寸一分半,王朴算景長三尺一寸,新法算景長三尺三寸一分小分一十六
。
立夏,二年庚寅四月九日乙丑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二尺三寸,新法算景長二尺五寸六分小分二十八
。
三年辛卯三月十九日庚午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寸七分半,王朴算景長二尺三寸,新法算景長二尺五寸七分小分四十二
。
四年壬辰三月三十日乙亥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寸八分半,王朴算景長二尺三寸四分,新法算景長二尺五寸八分小分四十四
。
小滿,二年庚寅四月二十四日庚辰
新表測景長二尺三分,王朴算景長一尺八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二尺三分小分五十一
。
三年辛卯四月五日乙酉
新表測景長二尺三分半,王朴算景長一尺八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二尺三分小分五十一
。
四年壬辰四月十六日辛卯雲陰不測
。
芒種,二年庚寅五月九日乙未
新表測景長一尺六寸九分,王朴算景長一尺六寸,新法算景長一尺六寸半分小分九十七
。
三年辛卯四月二十一日辛醜
新表測景長一尺六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一尺五寸九分,新法算景長一尺六寸七分小分八十四
。
四年壬辰五月二日丙午
新表測景長一尺六寸八分半,王朴算景長一尺六寸,新法算景長一尺六寸八分小分二十
。
夏至,二年庚寅五月二十五日辛亥
新表測景長一尺五寸七分半,王朴算景長一尺五寸一分,新法算景長一尺五寸七分。
三年辛卯五月七日丙辰雲陰不測
。
四年壬辰五月十七日辛酉
新表測景長一尺五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一尺五寸一分,新法算景長一尺五寸七分。
小暑,二年庚寅六月十一日丙寅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五月二十二日辛未
新表測景長一尺六寸九分半,王朴算景長一尺六寸,新法算景長一尺六寸九分小分七十五
。
四年壬辰六月三日丙子雲陰不測
。
大暑,二年庚寅六月二十六日辛巳
新表測景長二尺四寸,王朴算景長一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四分小分九十七
。
三年辛卯六月七日丙戌。
新表測景長二尺二分太,王朴算景長一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四分小分二十四
。
四年壬辰六月十九日壬辰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分,王朴算景長一尺八寸七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六分小分五十三
。
立秋,二年庚寅七月十一日丙申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寸九分,王朴算景長二尺二寸九分,新法算景長二尺五寸九分小分五十一
。
三年辛卯六月二十三日壬寅
新表測景長二尺六寸一分半,王朴算景長二尺三寸三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六寸二分小分七十三
。
處暑,二年庚寅七月二十七日壬子雲陰不測
。
三年辛卯七月九日丁巳
新表測景長三尺三寸六分,王朴算景長三尺,新法算景長三尺三寸六分小分六十五
。
四年壬辰七月十九日壬戌雲陰不測
。
白露,二年庚寅八月十三日丁卯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七月二十四日壬申雲陰不測
四年壬辰八月五日丁醜雲陰不測
秋分,二年庚寅八月二十八日壬午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八月九日丁亥
新表測景長五尺三寸八分,王朴算景長五尺二寸一分,新法算景長五尺三寸八分小分六十九
。
四年壬辰八月二十日壬辰雲陰不測
寒露,二年庚寅九月十三日丁酉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九月二十四日壬寅
新表測景長六尺六寸七分,王朴算景長六尺八分,新法算景長六尺六寸七分小分八十八
。
四年壬辰九月六日戊申
新表測景長六尺七寸三分半,王朴算景長六尺九寸一分,新法算景長六尺七寸四分小分八十四
。
霜降,二年庚寅九月二十八日壬子
新表測景長八尺一寸六分,王朴算景長八尺四寸五分,新法算景長八尺一寸四分小分七十
。
三年辛卯九月十日戊午雲陰不測
四年壬辰九月二十一日癸亥
新表測景長八尺二寸,王朴算景長八尺五寸六分,新法算景長八尺一寸九分小分六十六
。
立冬,二年庚寅十月十四日戊辰
新表測景長九尺八寸半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寸,新法算景長九尺八寸一分小分二十五
。
三年辛卯九月二十五日癸酉
新表測景長九尺七寸九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寸,新法算景長九尺七寸八分小分六十三
。
四年壬辰十月六日戊寅
新表測景長九尺七寸六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寸,新法算景長九尺七寸六分小分一十
。
測景正加時早晚
後漢熹平三年,《四分曆》志立冬中景長一丈,立春中景長九尺六寸。尋冬至南極,日晷最長,二氣去至日數既同,則中景應等,而前長後短,頓差四寸。此曆景冬至後天之驗也。二氣中景日差九分半弱,進退均調,略無盈縮,以率計之,二氣各退二日十二刻,則晷景之數,立冬更短,立春更長,並差二寸,二氣中景俱長九尺八寸矣,即立冬、立春之正日也。以此推之,曆置冬至後天亦二日十二刻也。熹平三年,時曆丁醜冬至,加時正在日中。以二日十二刻減之,定以乙亥冬至,加時在夜半後二十八刻。《宋志》大明五年十月十日,景一丈七寸七分半;十一月二十五日,景一丈八寸一分太。二十六日,一丈七寸五分強。折取其中,則中天冬至應在十一月三日求其早晚。令後二日景相減,則一日差率也,倍之為法。前二日減,以百刻乘之,為實。以法除實,得冬至加時在夜半後三十一刻,在《元嘉曆》後一日,天數之正也。量檢彌年,則加減均同。異歲相課,則遠近應率。觀二家之說,略而未通。熹平乃要取其中,而失於至前、至後之餘。大明則左右率,而失於為實、為法之數。若夫較景、定氣,曆家最為急務。觀古較驗,止以冬至前後數日之間,以定加時早晚。且景之差行,當二至前後,進退在微芒之間。又日有變行,盈縮稍異,若以為准,則加時相背。又晉、漢曆術,多以前後所測晷要取其中,此亦差過半日。今比歲較驗,在立冬、立春景移過寸,若較取加時,則宜以其相近者通計,半之為距至泛日;乃以其晷數相減,餘者以法乘之,滿其日晷差而一,為刻;乃以差刻求冬至,視其前晷,多則為減,少則為加,求夏至返之。
加減距至泛日,為定日;仍加半日之刻,命從前距日辰,算外,即二至加時日辰及刻分。如此推求,則二至加時早晚可驗矣。
皇祐岳台晷景法
按《大衍》載日及《崇天》定差之率,雖號通密,然未能盡上下交應之理,則晷度無由合契。今立新法,使上符盈縮之行,下參句股之數,所算尺寸與天測驗,無有先後。其術曰:計二至後日數,乃減去二至約餘,仍加半日之分,即所求日午中積數,而置之以求進退差分,求進退差分者,置中積之數,如一象九十一日三十二分以下為在前;如一象以上,返減二至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一分,餘為在後。置前後度於上,列二百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滿四千一百三十五除之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在冬至後即為進差,在夏至後即為退差。
仍列初、末二限,求入初、末限者,置所求日午中積數,日在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之數四十五日六十二分以下,即為所求在初限;如在已上者,乃返減二至限,餘即為所求入末限。其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以一百三十七日為率。
用求午中晷數。求午中晷數者,視所求。如入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以入限日減一千九百三十七半,餘為泛差;仍以限日分乘其進退差,五因百約之,用減泛差,為定差;乃以入限日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為分及小分,以減冬至常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餘為其日午中晷數。若所求入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者,乃三約入限日分,以減四百八十五少,餘為泛差;仍以進退差減極數,餘者若在春分後、秋分前者,直以四約之,以加泛差,為定差;若在春分前、秋分後者,乃以去二分日數及分乘之,滿六百而一,以減泛差,餘為定差,用以入限日分自相乘,以乘定差,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為分及小分,以加夏至常晷一尺五寸七分,即為其日午中晷數。若用周歲曆,直以其日晷景損益差分乘其日午中之余,滿法約之,乃損益其下晷數,即其日午中定晷。
如此推求,則上下通應之理,句股斜射之原,皆可視驗,乃具岳台晷景周歲算數。
志第三十律曆十
○觀天曆
元祐《觀天曆》
演紀上元甲子,距元祐七年壬申,歲積五百九十四萬四千八百八算。上考往古,每年減一;下驗將來,每年加二。
步氣朔
統法:一萬二千三十。
歲周:四百三十九萬三千八百八十。
歲餘:六萬三千八十。
氣策:一十五、餘二千六百二十八、秒一十一。
朔實:三十五萬五千二百五十三。
朔策:二十九、餘六千三百八十三。
望策:一十四、餘九千二百六、秒一十八。
弦策:七、餘四千六百三、秒九。
歲閏:一十三萬八百四十四。
中盈分:五千二百五十六、秒二十四。
朔虛分:五千六百四十七。
沒限分:九千四百二。
閏限:三十四萬四千三百四十九、秒一十二。
旬周:七十二萬一千八百。
紀法:六十。
以上秒母同三十六。
推天正冬至:置距所求積年,以歲周乘之,為氣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統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其大餘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餘。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及餘秒累加之,秒盈秒法從小餘一,小餘盈統法從大餘一,大余盈紀法去之。
命甲子,算外,即各得次氣日辰及餘秒。
推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以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天正冬至氣積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統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其大餘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及餘秒。
求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以三百六十乘之,其秒進一位,從之,用減歲周,余滿歲餘除之為日,不滿為餘。其日,命其氣初日日辰,算外,即為其氣沒日日辰。凡氣小餘在沒限以上者,為有沒之氣。
求滅日:置有滅之朔小餘,以三十乘之,滿朔虛分除之為日,不滿為餘。其日命其月經朔初日日辰,算外,即為其月滅日日辰。凡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滅之朔。
步發斂
候策:五、餘八百七十六、秒四。
卦策:六、餘一千五十一、秒一十二。
土王策:三、餘五百二十五、秒二十四。
月閏:一萬九百三、秒二十四。
辰法:二千五。
半辰法:一千二半。
刻法:一千三百三。
秒母:三十六。
推七十二候:各因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
求六十四卦:各因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初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為中卦用事日;又加之,得終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諸侯內卦,得十有二節之初外卦用事日;又加之,得大夫卦用事日;複以卦策加之,得卿卦用事日。
推五行用事:各因四立之節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命甲子,算外,為其月土始用事日。
求中氣去經朔:置天正冬至閏餘,以月閏累加之,滿統法約之為日,不盡為餘,即各得每月中氣去經朔日及餘秒。其閏余滿閏限者,為月內有閏也;仍定其朔內無中氣者為閏月。
求卦候去經朔:以卦、候策累加減中氣,去經朔日及餘,中氣前,減;中氣後,加。
即各得卦、候去經朔日及餘秒。
求發斂加時:倍所求小餘,以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五因之,滿刻法為刻,不滿為餘。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即各得所求加時辰、刻及分。
步日躔
周天分:四百三十九萬四千三十四、秒五十七。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餘三千八十四、秒五十七。
歲差:一百五十四、秒五十七。
二至限日:一百八十二、餘七千四百八十。
冬至後盈初夏至後縮末限日:八十八、余一萬九百五十八。
夏至後縮初冬至後盈末限日:九十三、餘八千五百五十二。
求每日盈縮分:置入二至後全日,各在初限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二至限,餘為末限。列初、末限日及分於上,倍初、末限日及約分於下,相減相乘。求盈縮分者,在盈初、縮末,以三千二百九十四除之。在盈末、縮初,以三千六百五十九除之,皆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求朏朒積者,各退二位,在盈初縮末,以三百六十六而一;在盈末縮初,以四百七而一,各得所求。以盈縮相減,餘為升降分;盈初縮末為升,縮初盈末為降。
以朏朒積相減,餘為損益率。在初為益,在末為損。
求經朔弦望入盈縮限:置天正閏日及餘,減縮末限日及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入縮末限日及餘;以弦策累加之,滿盈縮限日去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入盈縮限日及餘秒。
求經朔弦望朏朒定數:各置所入盈縮限日小餘,以其日下損益率乘之,如統法而一,所得,損益其下朏朒積為定數。
求定氣:冬夏二至以常氣為定氣。自後,以其氣限日下盈縮分盈加縮減常氣約餘,即為所求之氣定日及分秒。
赤道宿度
鬥: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虛:十少秒六十四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少、秒六十四。
奎:十六
婁: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畢:十七
觜:一
參: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張:十八
翼:十八
軫: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東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宿度,與古不同。自《大衍曆》依渾儀測為定,用紘帶天中,儀極攸憑,以格黃道。
推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以歲差乘所求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用減周天分,餘以統法除之為度,不滿為餘。命起赤道虛宿四度外去之,至不滿宿,即為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餘秒。
求夏至赤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以二至限及余加之,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得夏至加時赤道日度及餘秒。因求後昏後夜半赤道日度者,以二至小餘減統法,餘以加二至赤道日度之餘,即二至初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以每日累加一度,去命如前,各得所求。
求二十八宿赤道積度:置二至加時日躔赤道全度,以二至加時赤道日度及約分減之,餘為距後度。以赤道宿次累加之,即得二十八宿赤道積度及分秒。
求二十八宿赤道積度入初末限:各置赤道積度及分秒,滿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九即去之,若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秒五十四半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象限,餘為末限。
求二十八宿黃道度:各置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三之,為限分。用減四百,餘以限分乘之,一萬二千而一為度,命曰黃赤道差。至後以減、分後以加赤道宿積度,為黃道積度;以前宿黃道積度減之,余為二十八宿黃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若二至之宿不足減者,即加二至限,然後減之,餘依術算。
黃道宿度
鬥:二十三半
牛:七半
女:十一半
虛:十少秒六十四。
危:十七太
室:十七少
壁:九太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半、秒六十四。
奎:十七太
婁:十二太
胃:十四半
昴:十一太
畢:十六
觜:一
參:九少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
井:三十
鬼:二太
柳:十四少
星:七
張:十八太
翼:十九半
軫:十八太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三
亢:九半
氐:十五半
房:五
心:四太
尾:十七
箕:十
東方七宿七十四度太。
前黃道宿度,乃依今曆歲差變定。若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依曆推變,然後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約分,三之,為限分;用減四百,餘以限分乘之,一萬二千而一為度,命曰黃赤道差;用減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即為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夏至日度,准此求之。
求二至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置一萬分,以其日升降分升加降減之,以乘二至小餘,如統法而一,所得,以減二至加時黃道日度,餘為二至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
求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置二至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每日加一度,百約其日下升降分,升加降減之,滿黃道宿次去之,即各得二至後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
求太陽過宮日時刻:置黃道過宮宿度,以其日晨前夜半黃道宿度及分減之,餘以統法乘之,如其太陽行分而一,為加時小餘;如發斂求之,即得太陽過宮日、時、刻及分。
黃道過宮太史局吳澤等補治有此一段,開封進士吳時舉、國學進士程憙、常州百姓張文進本並無之。
危宿十五度少,入衛之分,亥。
奎宿三度半,入魯之分,戌。
胃宿五度半,入趙之分,酉。
畢宿十度半,入晉之分,申。
井宿十二度,入秦之分,未。
柳宿七度半,入周之分,午。
張宿十七度少,入楚之分,巳。
軫宿十二度,入鄭之分,辰。
氐宿三度少,入宋之分,卯。
尾宿八度,入燕之分,寅。
鬥宿九度,入吳之分,醜。
女宿六度少,入齊之分,子。
步月離
轉周分:三十三萬一千四百八十二、秒三百八十九。
轉周日:二十七、餘六千六百七十二、秒三百八十九。
朔差日:一、余一萬一千七百四十、秒九千六百一十一。
弦策:七、餘四千六百三、秒二千五百。
望策:一十四、餘九千二百六、秒五千。
以上秒母同一萬。
七日:初數一萬六百九十,初約八十九;末數一千三百四十,末約一十一。
十四日:初數九千三百五十一,初約七十八;末數二千六百七十九,末約二十二。
二十一日:初數八千一十一,初約六十七;末數四千一十九,末約三十三。
二十八日:初數六千六百七十二,初約五十五。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四十一。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八十二。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秒二十三。
平行:一十三度三十六分、秒八十七半。
以上秒母同一百。
求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以轉周分秒去之,不盡,以統法約之為日,不滿為餘。命日,算外,即得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若以朔差日及餘秒加之,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即次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各以其月經朔小餘減之,餘為其月經朔夜半入轉。
求弦望入轉:因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得弦、望入轉日及餘秒。求朔弦望入轉朏朒定數:置入轉餘,乘其日算外損益率,如統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朏朒積為定數。其在四七日下余如初數已下,初率乘之,初數而一,以損益其下朏朒積為定數。若初數已上者,以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用減初率,餘加其日下朏朒積為定數。其十四日下余若在初數已上者,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便為朏定數。
求朔弦望定日、各以入限、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經朔、弦、望小余,滿若不足,進退大餘,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日及餘。若定朔幹名與後朔幹名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其月內無中氣者為閏月。凡注曆,觀定朔小余,秋分後在統法四分之三已上者,進一日;若春分後定朔晨昏差如春分之日者,三約之,用減四分之三;定朔小餘在此數已上者,亦進一日;或當交虧初在日入已前者,其朔不進。弦、望定小餘不滿日出分者,退一日;望若有交,虧初在日出分已前者,其定望小余雖滿日出分,亦退一日。又有月行九道遲疾,曆有三大二小者;依盈縮累增損之,則有四大三小,理數然也。若俯循常儀,當察加時早晚,隨其所近而進退之,使不過三大二小。
求定朔弦望加時日度:置定朔、弦、望約分,副之,以乘其日升降分,一萬約之,所得,升加降減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日躔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行九道:凡合朔初交,冬入陰曆,夏入陽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後,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出黃道東;立冬、立夏後,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出黃道東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冬入陽曆,夏入陰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後,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出黃道西;立冬、立夏後,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出黃道西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入陽曆,秋入陰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後,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出黃道南;立夏、立秋後,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出黃道西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入陰曆,秋入陽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後,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出黃道北;立春、立秋後,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出黃道東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四序離為八節,至陰陽之所交,皆與黃道相會,故月行有九道。各視月行所入正交積度,滿交象去之,入交積度及交象度,並在交會術中。
若在半交象已下為初限;已上,覆減交象,餘為末限。置初、末限度及分,三之,為限分;用減四百,餘以限分乘之,二萬四千而一為度,命曰月道與黃道差數。距正交後、半交前,以差數加;距半交後、正交前,以差數減。此加減出入黃道六度,單與黃道相校之數,若校赤道,則隨氣遷變不常。
仍計去冬、夏二至已來度數,乘差數,如九十而一,為月道與赤道差數。凡日以赤道內為陰,外為陽;月以黃道內為陰,外為陽。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後行陰曆,秋分交後行陽曆,皆為同名;入春分交後行陽曆,秋分交後行陰曆,皆為異名。
其在同名者,以差數加者加之,減者減之;其在異名者,以差數加者減之,減者加之。二差皆增益黃道宿積度,為九道宿積度;以前宿九道積度減之,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約之為太、半、少。
求月行九道平交入氣:各以其月閏日及餘,加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盈交終日及餘秒去之,乃減交終日及餘秒。即各得平交入其月中氣日及餘秒;若滿氣策即去之,余為平交入後月節氣日及餘秒。若求朏朒定數,如求朔、望朏朒術入之,即得所求。
求平交入轉朏朒定數:置所入氣餘,加其日夜半入轉餘,乘其日算外損益率,如統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朏朒積,乃以交率乘之,交數而一,為定數。
求正交入氣:以平交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平交入氣余,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即正交入氣日及餘秒。
求正交加時黃道日度:置正交入氣餘,副之,以乘其日升降分,一萬約之,升加降減其副,乃以一百乘之,如統法而一,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即正交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置正交度加時黃道日及分,三之,為限分。用減四百,餘以限分乘之,二萬四千而一,命曰月道與黃道差數。以加黃道宿度,仍計去冬、夏二至已來度數,以乘差數,如九十而一,為月道與赤道差數。同名以加,異名以減,二差皆增損正交度,即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離黃道宿度:置定朔、弦、望加時日躔黃道宿度及分,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是為加時月度。各以弦、望度加其所當日度,滿黃道宿次去之,即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離九道宿度:置定朔、弦、望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後黃道積度,如前求九道術入之,以前定宿正交後九道積度減之,餘為定朔、弦、望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及分秒。凡合朔加時,若非正交,即日在黃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雖多少不同,考其去極,若應繩准,故曰加時九道。
求定朔午中入轉:各視經朔夜半入轉日及餘秒,以半法加之,若定朔及餘有進退者,亦進退轉日,否則因經為定。因求次日,累加一日,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即每日午中入轉。
求晨昏月度:以晨分乘其日算外轉定分,如統法而一,為晨轉分;用減轉定分,餘為昏轉分;乃以朔、弦、望小餘乘其日算外轉定分,如統法而一,為加時分;以減晨昏轉分,餘為前;不足減者,覆減之,餘為後;以前加後減定朔、弦、望月度,即晨、昏月所在度。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各以其朔昏定月減上弦昏定月,餘為朔後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減望昏定月,餘為上弦後昏定程;以望晨定月減下弦晨定月,餘為望後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減後朔晨定月,餘為下弦後晨定程。
求每日轉定度數:累計每程相距日轉定分,以減定程,餘為盈;不足減者,覆減之,餘為縮;以相距日除之,所得,盈加縮減每日轉定分,為每日轉定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置朔、弦、望晨昏月,以每日轉定度及分加之,滿宿次去之,為每日晨昏月。凡注曆,自朔日注昏月,望後一日注晨月。
已前月度並依九道所推,以究算術之精微,如求速要,即依後術求之。
求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平行月:置歲周,以天正閏餘減之,餘以統法約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天正十一月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經朔小余,以平行月度分秒乘之,如統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減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平行月積度,即天正十一月經朔晨前夜半平行月。其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平行度,否則因經為定,即天正十一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次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十一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大月加三十五度八十分、秒六十一,小月加二十二度四十三分、秒七十三半,滿周天度及約分、秒去之,即得次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弦望定日夜半平行月:各計朔、弦、望相距之日,乘平行度及分秒,以加其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即其月弦望定日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定朔晨前夜半入轉:置其月經朔晨前夜半入轉日及餘秒,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轉日,否則因經為定,其餘如統法退除為分秒,即得其月定朔晨前夜半入轉日及分秒。因求次日,累加一日,滿轉週二十七日五十五分、秒四十六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入轉。
求定朔弦望晨前夜半定月:置定朔、弦、望晨前夜半入轉分,乘其日算外增減差,百約為分,分滿百為度,增減其下遲疾度,為遲疾定度;遲減疾加定朔、弦、望晨前夜半平行月積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各得定朔、弦、望晨前夜半月離宿度及分秒。如求每日晨、昏月,依前術入之,即得所求。
步晷漏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
一象:九十一日三十一分。
消息法:九千七百三。
半法:六千一十五。
辰法:二十五。
半辰法:一十二半。
刻法:一千二百二。
辰刻:八、餘四百一。
昏明分:三百太。
昏明刻:二、餘六百一半。
冬至嶽台晷影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夏至嶽台晷影常數:一尺五寸七分。
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四十五日、六十二分。
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一百三十七日、空分。
求嶽台晷影入二至後日數:計入二至以來日數,以二至約分減之,乃加半日之分五十,即入二至後來午中日數及分。
求嶽台午中晷影定數:置入二至後日及分,如初限已下者為初;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為末。其在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以入限日入分減一千九百三十七半,為泛差。仍以入限日及分乘其日盈縮積,其盈縮積者,以入盈縮限日及分與二百相減相乘,為盈縮積也。
五因百約,用減泛差,為定差;乃以入限日及分自相乘,以定差乘之,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分,以減冬至嶽台晷影常數,餘為其日午中晷影定數。其在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者,以三約入限日及分,減四百八十五少,為泛差;仍以盈縮差度減去極度,余者春分後、秋分前,四約,以加泛差,為定差。春分前、秋分後,以去二分日數乘之,六百而一,以減泛差,為定差。乃以入限日及分自相乘,以定差乘之,滿一百萬為尺,不滿為寸分,以加夏至嶽台晷影常數,為其日午中晷影定數。
求每日午中定積日:置其日午中入二至後來日數及分,以其日盈縮分盈加縮減之,即每日午中定積日及分。
求每日午中消息定數:置定積日及分,在一象已下自相乘,已上,用減二至限,餘亦自相乘,七因,進二位元,以消息法除之,為消息常數;副置之,用減六百一半,餘以乘其副,以二千六百七十除之,以加常數,為消息定數。冬至後為息,夏至後為消。
求每日黃道去極度:置其日消息定數,十六乘之,滿四百一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春分後加六十七度三十一分,秋分後減一百一十五度三十一分,即每日午中黃道去極度及分。
求每日太陽去赤道內外度:置其日黃道去極度及分,與一象度相減,餘為太陽去赤道內、外度及分。去極多為日在赤道外,去極少為日在赤道內。
求每日晨昏分及日出入分半晝分。置其日消息定數,春分後加二千一百少,秋分後減三千三百八少,各為其日晨分;用減統法,餘為昏分。以昏明分加晨分,為日出分;減昏分,為日入分;以日出分減半法,餘為半晝分。
求每日距中度:置其日晨分,進位,十四因之,以四千六百一十一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即距子度。用減半周天,餘為距中度;五而一,為每更差數。
求每日夜半定漏:置晨分,進一位,如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刻分,即每日夜半定漏。
求每日晝夜刻及日出入辰刻:置夜半定漏,倍之,加五刻,為夜刻。減百刻,為晝刻。以昏明刻加夜半定漏,命子正,算外,得日出辰刻。以晝刻加之,命如前,即日入辰刻。其辰數依發斂術求之。
求更點辰刻:置其日夜半定漏,倍之,二十五而一為籌差;半之,進位,為更差。以昏明刻加日入辰刻,即甲夜辰刻;以更籌差累加之,滿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每更籌所在辰刻及分。若用司辰漏者,倍夜半定漏,減去待旦十刻,餘依術算,即得內中更籌也。
求每日昏曉中星及五更中星:置距中度,以其日昏後夜半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日昏中星所格宿次,命之曰初更中星。以每更差度加而命之,即乙夜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去命如前,即五更及曉中星。若依司辰星漏倍距子度,減去待旦三十六度五十二分半,餘依術求更點差度,即內中昏曉五更及攢點中星也。
求九服距差日:各於所在立表候之,若地在嶽臺北,測冬至後與嶽台冬至晷影同者,累冬至後至其日,為距差日。若地在岳台南,測夏至後與嶽台晷影同者,累夏至後至其日,為距差日。
求九服晷影:若地在嶽臺北冬至前後者,以冬至前後日數減距差日,為餘日。以餘日減一千九百三十七半,為泛差。依前術求之,以加嶽台冬至晷影常數,為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數。冬至前後日多於距差日者,乃減去距差日,餘依法求之,即得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數。若地在岳台南夏至前後者,以夏至前後日數減距差日,為餘日。乃三約之,以減四百八十五少,為泛差。依前術求之,以減嶽台夏至晷影常數,即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數。如夏至前後日數多於距差日,乃減去距差日,餘依法求之,即得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數,即晷在表南也。
求九服所在晝夜漏刻: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二至夜刻,乃相減,餘為二至差刻。乃置嶽台其日消息定數,以其處二至差刻乘之,如嶽台二至差刻二十除之,所得為其地其日消息定數。乃倍消息定數,進位元,滿刻法約之為刻,不滿為分,以加減其處二至夜刻,春分後、秋分前,以加夏至夜刻;秋分後、春分前,以減冬至夜刻。
為其地其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為晝刻。求日出入差刻及五更中星,並依嶽台法求之。
志第三十一律曆十一
○觀天曆
步交會
交終分:三十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五百五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
交中日:一十三、餘七千二百九十、秒九千九百七十二。
朔差日:二、餘三千八百三十一、秒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餘九千二百六、秒五千。
後限日:一、餘一千九百一十五、秒五千二十八。
前限日:一十二、餘五千三百七十五、秒四千九百四十四。
以上秒母同一萬。
交率:一百八十三。
交數:二千三百三十一。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分七十六。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分八十八。
交象度:九十分九十四。
半交象度:四十五分四十七。
陽曆食限:四千九百,定法四百九十。
陰曆食限:七千九百,定法七百九十。
求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泛日: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以交終分及秒去之,不盡,滿統法為日,不滿為餘秒,即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次朔及望加時入交泛日:置天正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求次朔,以朔差加之。求望,以望策加之,滿交終日及餘秒去之。即次朔及望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若以經朔小餘減之,餘為夜半入交泛日。
求定朔望夜半入交泛日:置經朔、望夜半入交泛日,若定朔、望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交日,否則因經為定,即定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次朔夜半入交泛日:置定朔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餘皆加九千四百七十八、秒五十六,求次日,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及餘秒去之,即次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朔望加時入交常日:置經朔、望入交泛日及餘秒,以其朔、望入盈縮限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即朔、望加時入交常日及餘秒。
求朔望加時入交定日:置其朔、望入轉朏朒定數,以交率乘之,交數而一,所得,以朏減朒加入交常日及余秒,滿與不足,進退其日,即朔、望加時入交定日及餘秒。
求月行入陰陽曆:置其朔、望入交定日及餘秒,在交中已下為月行陽曆;已上去之,餘為月行陰曆。
求朔望加時月行入陰陽曆積度:置月行入陰陽曆日及餘秒,以統法通日,內餘,九而一為分,分滿百為度,即朔望加時月行入陰陽曆積度及分。
求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置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如交象已下為入少象;已上,覆減交中度,餘為入老象。皆列於上,下列交中度,相減相乘,進位,如一百三十八而一,為泛差。又視入老、少象度,如半交象已下為初;已上去之,餘為末。皆二因,退位,初減末加泛差,滿百為度,即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及分。
求日月食甚定餘:置定朔小餘,如半統法已下,與半統法相減相乘,如三萬六千九十而一為時差,以減。如半統法已上減去半統法,餘亦與半統法相減相乘,如一萬八千四十五而一為時差,午前以減,午後以加,皆加、減定朔小餘,為日食甚小餘。與半法相減,餘為午前、後分。其月食者,以定望小餘為月食甚小餘。
求日月食甚辰刻:各置食甚小餘,倍之,以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五因,滿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即食甚辰刻及分。若加半辰,即命起子初。
求氣差:置其朔盈、縮限度及分,自相乘,進二位,盈初、縮末一百九十七而一,盈末、縮初二百一十九而一,皆用減四千一十,為氣泛差。以乘午前、後分,如半晝分而一,所得,以減泛差,為定差。春分後,交初以減,交中以加;秋分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如食在夜,反用之。
求刻差:置其朔盈、縮限度及分,與半周天相減相乘,進二位,二百九而一,為刻泛差。以乘午前、後分,如三千七百半而一,為定差。冬至後午前、夏至後午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冬至後午後、夏至後午前,交初以減,交中以加。
求日入食限交前後分:置朔入交定日及餘秒,以氣、刻、時三差各加減之,如交中日已下為不食;已上去之,如後限已下為交後分;前限已上覆減交中日,餘為交前分。
求日食分:置交前後分,如陽曆食限已下為陽曆食定分;已上,用減一萬二千八百,餘為陰曆食定分。如不足減者,日不食。
各如定法而一為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小分半已上為半強,已下為半弱。命大分以十為限,即得日食之分。
求日食泛用分:置日食定分,退二位,列於上,在陽曆列九十八於下,在陰曆列一百五十八於下,各相減相乘,陽以二百五十而一,陰以六百五十而一,各為日食泛用分。
求月入食限交前後分:置望月行入陰陽曆日及餘秒,如後限已下為交後分。前限已上覆減交中日,餘為交前分。
求月食分:置交前後分,如三千七百已下,為食既;已上,覆減一萬一千七百,不足減者為不食。
餘以八百而一為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小分半已上為半強,已下為半弱。命大分以十為限,即得月食之分。
求月食泛用分:置望交前、後分,自相乘,退二位,交初以一千一百三十八而一,用減一千二百三,交中以一千二百六十四而一,用減一千八十三,各為月食泛用分。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泛用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定朔、望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日月食定用分。
求日月食虧初複滿小餘:置日月食甚小餘,以定用分減之,為虧初;加之,為複滿:即各得所求小餘。若求辰刻,依食甚術入之。
求月食更籌法:置望辰分,四因,退位,為更法;五除之,為籌法。
求月食入更籌:置虧初、食甚、複滿小餘,在晨分已下加晨分,昏分已上減去昏分,皆以更法除之為更數,不盡,以籌法除之為籌數。其更、籌數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籌。
求日月食甚宿次:置朔、望之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以統法約日月食甚小餘,加之,內月食更加半周天,各依宿次去之,即日月食甚所在宿次。
求月食既內外刻分:置月食交前、後分,覆減三千七百,如不足減者,為食不既。
退二位,列於上,下列七十四,相減相乘,進位,如三十七而一,所得以定用分乘之,如泛用分而一,為既內分;以減定用分,餘為既外分。
求日月帶食出入所見之分:各以食甚小餘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為帶食差。其帶食差在定用分已上,為不帶食出入。
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分減帶食差,餘乘所食之分,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減既分,如不足減者,為帶食既出入。
以減所食之分,餘為帶食出、入所見之分。
求日食所起:日在陽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複滿東南;日在陰曆,初起西北,甚於正北,複滿東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起正西,複滿正東。此據午地而論之,當審黃道斜正可知。
求月食所起:月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複滿西北;月在陰曆,初起東南,甚于正南,複滿西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起正東,複滿正西。此據午地而論之,當審黃道斜正可知。
步五星
五星曆策:一十五度、約分二十一、秒九十。
木星周率:四百七十九萬八千五百二十六、秒九十二。?周日:三百九十八、余一萬五百八十六、秒九十二。
歲差:一百一十六、秒七十二。
伏見度:一十三半。
木星盈縮曆
火星周率:九百三十八萬二千五百六十、秒七十六。
周日:七百七十九、余一萬一千一百九十、秒七十六。
歲差:一百一十六、秒一十三。
伏見度:一十八。
火星盈縮曆
土星周率:四百五十四萬八千四百三十一、秒八十五。
周日:三百七十八、餘一千九十一、秒八十五。
歲差:一百一十六、秒三十。
伏見度:一十六半。
土星盈縮曆
金星周率:七百二萬四千三百二十一、秒三十四。
周日:五百八十三、余一萬八百三十一、秒三十四。
歲差:一百一十六、秒六十九。
伏見度:一十一半。金星盈縮曆
水星周率:一百三十九萬四千二、秒七。
周日:一百一十五、余一萬五百五十二、秒七。
歲差:一百一十六、秒四十。
夕見晨伏度:一十五。
晨見夕伏度:二十一。
水星盈縮曆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中星:置天正冬至氣積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用減周率,余滿統法約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命之為平合中積。因而重列之為平合中星,各以前段變日加平合中積,又以前段變度加平合中星,其經退行者即減之,各得五星諸變中積中星。
求五星入曆:各以其星歲差乘所求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以統法約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減平合中星,為平合入曆度及分秒。求諸變者,各以前段限度累加之,為五星諸變入曆度及分秒。
求五星諸變盈縮定差:各置其星其變入曆度及分秒,如半周天已下為盈,已上去之為縮。以五星曆策度除之為策數,不盡,為入策度及分秒。以其策下損益率乘之,如曆策而一為分,分滿百為度,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度,即五星諸段盈縮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諸變定積:各置其星其變中積,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段定積日及分。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之,滿統法去之,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定日辰及分。
求五星諸變入所在月日:各置其星其變定積,以天正閏日及約分加之,滿朔策及約分除之為月數,不盡,為入月已來日數。命月數起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段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乃以其朔日、辰相距,即所在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諸變加時定星:各置其星其變中星,以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內金倍之,水三之,然後加減,即五星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時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五星皆因留為後段初日定星,餘依術算。
求五星諸變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時分,百約之,以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即為其星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諸變日率度率:各以其段日辰距至後段日辰為其段日率;以其段夜半定星與後段夜半定星相減,余為其段度率。
求諸變平行分: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為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諸變總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泛差。並前段泛差,四因,退一位,為總差。若前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因後段初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若後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因前段末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其在再行者,以本段平行分十四乘之,十五而一,為總差。內金星依順段術求之。
求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總差,加減其段平行分,後行分少,加之為初,減之為末;後行分多,減之為初,加之為末。退行者,前段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段加之為初,減之為末。
為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分。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總差,減日率一以除之,為日差;累損益初日行分,後行分少,損之;後行分多,益之。
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順加退減其星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命之,即每日夜半星行所在宿次。
徑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減一,半之,以日差乘而加減初日行分,後行分少,減之;後行分多,加之算。
以所求日乘之,為積度;以順加退減其星其段初日夜半宿次,即所求日夜半宿次。
求五星合見伏行差:木、火、土三星,以其段初日星行分減太陽行分,為行差。金、水二星順行者,以其段初日太陽行分減星行分,為行差。金、水二星退行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並太陽行分,為行差。內水星夕伏、晨見,直以太陽行分為行差。
求五星定合見伏泛用積: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積,便為定合見、伏泛用積。金、水二星各置其段盈縮定差,內水星倍之,以其段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在平合夕見、晨伏者,盈減縮加定積,為定合見、伏泛用積;在退合夕伏、晨見者,盈加縮減定積,為定合見、伏泛用積。
求五星定合積定星:木、火、土三星,以平合行差除其日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減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減縮加其星定合泛用積,為其星定合定積、定星。金、水二星順合者,以平合行差除其日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盈縮分加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積其星定合泛用積,為其星定合定積、定星。金、水二星退合者,以平合行差除其日盈縮分,為距合差日;以減盈縮減之分,為距合差度;以差日盈減縮加,以差度盈加縮減再定合泛用積,為其星再定合定積、定星。各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定積,滿統法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定合日辰。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定星,依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
求五星定見伏定積:木、火、土三星以泛用積晨加、夕減一象,如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一周天,餘亦自相乘,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而一為差,如其段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見加伏減泛用積,為其星定見、伏定積。金、水二星以行差除其日盈縮分為日,在夕見、晨伏,盈加縮減泛用積,為常用積;夕伏、晨見,盈減縮加泛用積,為常用積;如常用積在半周天已下為冬至後;已上去之,餘為夏至後。各在一象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一周天,餘亦自相乘,冬至後晨、夏至後夕,以十八而一;冬至後夕、夏至後晨,以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而一為差,如其段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冬至後晨見、夕伏,夏至後夕見、晨伏,以加常用積,為其星定見、伏定積;冬至後夕見、晨伏,夏至後晨見、夕伏,以減常用積,為其星定見、伏定積。加命如前,即得定見、伏日辰。
志第三十二律曆十二
○紀元曆
崇甯《紀元曆》
演紀上元上章執徐之歲,距元符三年庚辰,歲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算;至崇寧五年丙戌,歲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六算。
步氣朔第一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期實: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二十六。
朔實: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七十八。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餘一千七百七十六。
氣策:一十五、餘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朔策:二十九、餘三千八百六十八。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五百七十九。
弦策:七、餘二千七百八十九半。
中盈分:三千一百八十五半。
朔虛分:三千四百二十二。
沒限:五千六百九十七少。
旬周:四十三萬七千四百。
紀法:六十。
求天正冬至:置上元距所求積年,以期實乘之,為天正冬至氣積分;滿旬周去之,不滿,如日法而一為大餘,不盡為小餘。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餘。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四分之一為少,之二為半,之三為太。如滿秒母,收從小余,小余滿日法從大余,大余盈紀法乃去之。
去命如前,即次氣日辰及餘。
求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以朔實去之,不盡,為天正閏餘;用減氣積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滿旬周去之,不滿,如日法而一為大餘,不盡為小餘。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辰及餘。
求沒日:置有沒常氣小余,凡常氣小餘在沒限已上者,為有沒之氣。
六十乘之,用減四十四萬三千七百七十一,余滿六千三百七十一而一為日,不滿為餘。命日起其氣初日辰,算外,即為氣內沒日辰。
求滅日:置有滅經朔小餘,凡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滅之朔。
三十乘之,滿朔虛分而一為日,不滿為餘。命日起其月經朔日辰,算外,即為月內滅日辰。
步發斂
候策:五、餘五百三十、秒五十五。
卦策:六、餘六百三十七、秒六。
土王策:三、餘三百一十八、秒三十三。
歲閏:七萬九千二百九十。
月閏:六千六百七半。
閏限:二十萬八千六百七十半。
辰法:一千二百一十五。
半辰法:六百七半。
刻法:七百二十九。
秒法:六十。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置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辟卦用事日;又加之,得諸侯內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之,得十有二節之初諸侯外卦用事日;又加之,得大夫卦用事日;複以卦策加之,得卿卦用事日。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之節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即其季土始用事之日。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七十二候及卦目與前曆同。
求中氣去經朔:置天正閏餘,以月閏累加之,滿日法為閏日,不滿為餘,即其月中氣去經朔日算。因求卦候者,各以卦、候策依次累加減之,中氣前減,中氣後加。
各得其月卦、候去經朔日算。
求發斂加時:置所求小餘,倍之,如辰法而一為辰數,不滿,五因之,如刻法而一為刻,不盡為分。命辰數起子正,算外,即各得加時所在辰、刻及分。如半辰數,即命起子初。
步日躔
周天分:二億一千三百一萬八千一十七。
歲差:七千九百三十七。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五、秒七十二。
象限:九十一、約分三十一、秒九。
乘法:一百一十九。
除法:一千八百一十一。
秒法:一百。
求每日盈縮分先後數:置所求盈縮分,以乘法乘之,如除法而一,為其氣中平率;與後氣中平率相減,為合差;半合差,加減其氣中平率,為初、末泛率。至後加為初、減為末,分後減為初、加為末。
又以乘法乘合差,如除法而一,為日差;半日差,加減初、末泛率,為初、末定率。至後減初加末,分後加初減末。以日差累加減其氣初定率,為每日盈縮分;至後減,分後加。
各以每日盈縮分加減氣下先後數。冬至後,積盈為先,在縮減之;夏至後,積縮為後,在盈減之。其分、至前一氣,無後氣相減,皆因前氣合差為其氣合差。餘依前術,求朏朒仿此。
求經朔弦望入氣:置天正閏日及餘,如氣策以下者,以減氣策,為入大雪氣;以上者去之,餘以減氣策,為入小雪氣:即天正十一月經朔入氣日及餘。求弦、望及後朔入氣,以弦策累加之,滿氣策去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入氣日及餘。
求經朔弦望入氣朏朒定數:各以所入氣小餘乘其日損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日下朏朒積,各為定數。
赤道宿度
鬥:二十五
牛:七少
女:十一少
虛:九少秒七十二
危:十五半
室:十七
壁:八太。
北方七宿九十四度秒七十二
。
奎:十六半
婁:十二
胃:十五
昴:十一少
畢:十七少。
觜:半。
參:十半。
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
鬼:二半
柳:十三太。
星:六太
張:十七少
翼:十八太
軫: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
亢:九少
氐:十六
房:五太
心:六少
尾:十九少
箕:十半
東方七宿七十九度。
按諸曆赤道宿次,就立全度,頗失真數。今依宋朝渾儀校測距度,分定太、半、少,用為常數,校之天道,最為密近。如考唐,用唐所測;考古,用古所測:即各得當時宿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以歲差乘所求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滿,覆減周天分,餘如五千八百三十二而一為分,不盡,退除為秒。其分,滿百為度,命起赤道虛宿七度外去之,至不滿宿,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時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後赤道宿積度: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減之,餘為距後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
求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視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秒五十四半已下為入初限;已上,用減象限,餘為入末限。
求二十八宿黃道度:以四正後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減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進位,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至後以減、分後以加赤道宿積度,為其宿黃道積度;以前宿黃道積度減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後以前宿減之。
為其宿黃道度分。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
黃道宿度
鬥:二十三
牛:七
女:十一
虛:九少秒七十二
危:十六。
室:十八。
壁:九半。
北方七宿九十三度太秒七十二
。
奎:十八
婁:十二太
胃:十五半
昴:十一
畢:十六半
觜;半
參:九太
西方七宿八十四度。
井:三十半
鬼:二半
柳:十三少
星:六太
張:十七太
翼:二十
軫:十八半
南方七宿一百九度。
角:十二太
亢:九太
氐:十六少
房:五太
心:六
尾:十八少
箕:九半
東方七宿七十八度少。
前黃道宿度,依今曆歲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依術推變當時宿度,然後可步七曜,知其所在。如徑求七曜所在,置所在積度,以前黃道宿積度減之,為所在黃道宿度及分。
求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秒,減一百一度,餘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秒乘之,進位,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命曰黃赤道差;用減冬至赤道日度及分秒,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氣加時黃道日度: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黃赤道差,以次年黃赤道差減之,餘以所求氣數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氣中積及約分,又以其氣初日先後數先加後減之,用加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各得其氣加時黃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時赤道宿度空,分秒在歲差已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求黃赤道差,餘依術算。
求二十四氣晨前夜半黃道日度:置日法,以其氣小餘減之,餘副置之;以其氣初日盈縮分乘之,如萬約之,所得,盈加縮減其副,滿日法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加其氣加時黃道日度,即各得其氣一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秒;每日加一度,以百約每日盈縮分為分秒,盈加縮減之,滿黃道宿次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其二十四氣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系屬前氣,自前氣攤算,即各得所求。
求每日午中黃道日度:置一萬分,以所入氣日盈縮分盈加縮減而半之,滿百為分,不滿為秒,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黃道宿度及分。
求夏至加時黃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以二至限及分秒加之,滿黃道宿次去之,不滿,為夏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積度:以二至加時黃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黃道日度,為入二至後黃道積度及分。
求每日午中黃道入初末限:視二至後黃道積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秒八十七以下為初限;以上,用減象限,餘為入末限。其積度滿象限去之,為二分後黃道積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秒二十二以下為初限;以上,用減象限,餘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以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入至後初限、分後末限度及分秒,進三位,加二十萬二千五十少,開平方除之,所得,減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減象限,餘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以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入至後末限、分後初限度及分秒,進三位,用減三十萬三千五十少,開平方除之,所得,以減五百五十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減象限,餘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求太陽入宮日時刻及分:各置入宮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減之,餘以二十四乘,為時實;以其日太陽行度及分秒為法實,如法而一,為半時數;不滿,進二位,為刻實;以二十四乘,前法除之為刻,不滿,退除為分。其半時命起子正,算外,即得太陽入宮初正時、刻及分。其逐刻日、時及分,舊曆均其日數,從其簡略,未盡其詳。今但依入宮正術求之,即允協天道。
步晷漏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一十八。
象限:九十一、分二十一、秒九。
一象度:九十一、分二十一、秒四十三。
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六十二日、分二十。
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一百二十日、分四十二。
已上分秒母各同一百。
冬至嶽台晷影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嶽台晷影常數:一尺五寸六分。
昏明分:一百八十二少。
昏明刻:二分三百六十四半。
辰刻:八分二百四十三。
半辰刻:四分一百二十一半。
刻法:七百二十九。
求午中入氣:置所求日大餘及半法,以所入氣大、小餘減之,為其日午中入氣日及餘。
求午中中積:置其氣中積,以午中入氣日及余加之,其餘以日法退除為分秒。
為所求日午中中積及分秒。
求午中入二至後初末限;置午中中積及分,為入冬至後;滿二至限去之,為入夏至後。其二至後,如在初限已下為入初限;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為入末限。
求嶽台晷影午中定數: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以百通日,內分,自相乘為實,置之;以七百二十五除之,所得,加一十萬六百一十七,併入限分,折半為法,實如法而一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其分滿十為寸,寸滿十為尺,用減冬至嶽台晷影常數,即得所求午中晷影定數。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以百通日,內分,自相乘,為實,乃置入限分,九因,再折,加一十九萬八千七十五為法,其夏至前後,日如在半限以上者,減去半限,餘置於上,列半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七十七除之,所得加法為定法,然後除之。
實如法而一為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其分滿十為寸,寸滿十為尺,以加夏至嶽台晷影常數,即得所求日午中晷影定數。
求每日日行積度:以午中入氣餘乘其日盈縮分,日法而一,冬至後盈加縮減、夏至後縮加盈減先後數,以先加後減中積日及分秒,滿與不足,進退其日,為所求日行積度及分秒。
求每日赤道內外度:置所求日午中日行積度及分,如不滿二至限,在象限已下為冬至後度;象限已上,用減二至限,為夏至前度。如滿二至限去之,餘在象限以下為夏至後度;象限以上,用減二至限,為冬至前度。並置之於上,列象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冬至前後五百一十七而一,夏至前後四百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以加二至前後度,所得,用減象限,餘置於上,列二至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其度、分、秒皆以百通,然後乘之。
退一位,如三十四萬八千八百五十六而一為秒,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即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冬至前後為外,夏至前後為內。
求每日午中太陽去極度;以每日午中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內減外加一象度及分,為每日午中太陽去極度及分。
求每日日出入分晨昏分半晝分: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三百六十三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所得,以加減一千八百二十二半,赤道內以減,赤道外以加。
為所求日日出分;用減日法,為日入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以日出分減半法,為半晝分。
求每日晝夜刻日出入辰刻:置日出分,倍之,進一位,滿刻法為刻,不滿為分,即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為晝刻;半夜刻,滿辰刻為辰數;命子正,算外,即日出辰刻;以半辰刻加之,即命起時初。
以晝刻加之,滿辰刻為辰數;命日出,算外,即日入辰刻及分。
求每更點差刻及逐更點辰刻:置夜刻,減去十五刻,五而一,為更差;又五而一,為點差。以昏明刻加日入辰刻,即初更辰刻;以更點差刻累加之,滿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更點所入辰刻及分。
求每日距中度及每更差度: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四千四百三十五乘之,如五千八百一十二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以內加外減一百度七十二分、秒七為距中度。用減一百六十四度八十一分、秒五十七,餘四因,退一位,為每更差度。
求昏曉五更及攢點中星: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命為初更中星;以每更差度加而命之,即二更中星;以每更差度累加之,滿赤道宿度去之,即逐更及攢點中星;加三十六度六十二分、秒五十七,滿赤道宿度去之,即曉中星。
求九服晷景:各于所在測冬夏二至晷數,乃相減之,餘為二至差數。如地在岳台南測夏至晷景在表南者,並冬夏二至晷數為二至差數。其所求日在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置嶽台冬至晷景常數,以所求日嶽台午中晷景定數減之,餘以其處二至差數乘之,如嶽台二至差數一丈一尺二寸七分而一,所得,以減其處冬至晷數,即其地其日中晷定數。所求日在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者,置所求日嶽台午中晷景定數,以嶽台夏至晷景常數減之,餘以其處二至差數乘之,如嶽台二至差數而一,所得,以加其處夏至晷數,即其地其日中晷定數。如其處夏至景在表南者,以所得之數減其處夏至晷數,餘為其地其日中晷定數,亦在表南也。其所得之數多於其處夏至晷數,即減去夏至晷數,餘為其地其日中晷定數,在表北也。
求九服所在晝夜漏刻: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夏二至夜刻,但得一至可矣,不必須要冬夏二至。
乃與五十刻相減,餘為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為刻,不盡,以刻法乘之,複八而一為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減百刻,餘為晝刻。其日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刻、每更點辰刻,並依嶽台術求之。
步月離
轉周分:二十萬八百七十三、秒九百九十。
轉周日:二十七、餘四千四十三、秒九百九十。
朔差日:一、餘七千一百一十四、秒九千一十。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五百七十九。
弦策:七、餘二千七百八十九半。
已上秒母一萬。
七日:初數六千四百七十八,初約分八十九;末數八百一十二,末約分一十一。
十四日:初數五千六百六十六,初約分七十八;末數一千六百二十四,末約分二十二。
二十一日:初數四千八百五十四,初約分六十七;末數二千四百三十六,末約分三十三。
二十八日:初數四千四十三,初約分五十五。
上弦:九十一度、分三十一、秒四十三。
望:一百八十二度、分六十二、秒八十六。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分九十四、秒二十九。
月平行:十三度、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太。
已上分、秒母皆同一百。
求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以轉周分及秒去之,不盡,滿日法除之為日,不滿為餘秒,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若以朔差日及餘秒加之,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即次朔加時入轉日。
求弦望入轉:各因其月經朔加時入轉日及餘秒,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上弦、望及下弦經日加時入轉日及餘秒。
求朔弦望入轉朏朒定數:置入轉餘,以其日算外損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朏朒積為定數。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數已下者,初率乘之,初數而一,以損益朏朒為定數。如初數已上者,以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用減初率,餘加朏朒為定數。其十四日下余如初數已上者,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為朏朒定數。
求朔弦望定日:各置經朔、弦、望小餘,以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滿與不足,進退大餘,命己卯,算外,各得定日日辰及餘。定朔幹名與後朔幹名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其月內無中氣者為閏月。凡注曆,觀定朔小余,秋分後在日法四分之三已上者,進一日;春分後定朔日出分差如春分之日者,三約之,用減四分之三;定朔小餘及此數已上者,亦進一日;或當交虧初在日入已前者,其朔不進。弦、望定小餘不滿日出分者,退一日;望若有食虧初在日出已前者,定望小余進滿日出分,亦進一日。又月行九道遲疾,有三大二小;日行盈縮累增損之,則有四大三小,理數然也。若俯循常儀,當察加時早晚,隨其所近而進退之,使不過三大二小。
求定朔弦望加時日所在度:置定朔、弦、望約餘,副之,以乘其日盈縮分,萬約之,所得,盈加縮減其副,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時日躔黃道宿次。
求平交日辰:置交終日及餘秒,以其月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減之,余為平交入其月經朔加時後日算及餘秒,以加減其月經朔大、小餘,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平交日辰及餘秒。求次交者,以交終日及餘秒加之,大余滿紀法去之,命如前,即次平交日辰及餘秒。
求平交入轉朏朒定數:置平交小餘,加其日夜半入轉餘,以乘其日損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朏朒積為定數。
求正交日辰: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滿與不足,進退日辰,即正交日辰及餘秒;與定朔日辰相距,即所在月日。
求經朔加時中積:各以其月經朔加時入氣日及餘,加其氣中積及餘,其日命為度,其餘以日法退除為分秒,即其月經朔加時中積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時黃道月度:置平交入經朔加時後日算及約餘秒,以日法通日,內餘,進一位,如五千四百五十三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加其月經朔加時中積,然後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終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黃道宿積度:置正交加時黃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減之,餘為距後度及分秒,以黃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後黃道宿積度及分秒。
求黃道宿積度入初末限:各置黃道宿積度及分秒,滿交象度及分去之,在半交象已下為初限;已上者,以減交象度,餘為入末限。入交積度、交象度並在交會術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凡月行所交,冬入陰曆,夏入陽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後,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當黃道東;立冬、立夏後,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當黃道東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冬入陽曆,夏入陰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後,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當黃道西;立冬、立夏後,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當黃道西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入陽曆,秋入陰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後,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當黃道南;立春、立秋後,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當黃道西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春入陰曆,秋入陽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後,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當黃道北;立春、立秋後,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當黃道東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
四序離為八節,至陰陽之所交,皆與黃道相會,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減一百一度,餘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命為月道與黃道泛差。凡日以赤道內為陰,外為陽;月以黃道內為陰、外為陽。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後宿度內為同名,入冬至後宿度內為異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泛差,九因八約之,為定差。半交後、正交前以差減,正交後、半交前以差加。此加減出入六度,正如黃、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較之漸異,則隨交所在,遷變不常。
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前加者為減,減者為加。其在異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泛差,七因八約之,為定差;半交後、正交前以差加,正交後、半交前以差減。此加減出入六度,異如黃赤道相交異名之差,若較之漸同,則隨交所在,遷變不常。
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行與赤道定差,前加者為減,減者為加;皆加減黃道宿積度,為九道宿積度;以前宿九道積度減之,為其宿九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論春、夏、秋、冬,以四時日所在宿度為正。
求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以正交加時黃道日度及分減一百一度,餘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命為月道與黃道泛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泛差,九因八約之,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以減。其在異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泛差,七因八約之,為定差,以減;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時黃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減之,即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所在度:置定朔加時日躔黃道宿次,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是為加時月離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當弦、望加時日躔黃道宿度,滿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月所在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九道月度:各以定朔、弦、望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後黃道積度,為定朔、弦、望加時正交後黃道積度。如前求九道積度,以前宿九道積度減之,餘為定朔、弦、望加時九道月離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時若非正交,則日在黃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雖多少不同,考其兩極,若應繩准,故雲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
求定朔午中入轉:以經朔小餘與半法相減,餘以加減經朔加時入轉,經朔小餘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減之。
為經朔午中入轉。若定朔大餘有進退,亦加減轉日,否則因經為定,命日,算外,即得所求。次月仿此求之。
求每日午中入轉:因定朔午中入轉日及餘秒,每日累加一日,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命如前,即得每日午中入轉日及餘秒。
求晨昏月度: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轉定分,日法而一,為晨轉分;用減轉定分,餘為昏轉分;又以朔、弦、望定小餘乘轉定分,日法而一,為加時分;以減晨昏轉分,為前;不足,覆減之,餘為後;乃前加後減加時月度,即晨、昏月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各以其朔昏定月減上弦昏定月,餘為朔後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減望昏定月,餘為上弦後昏定程;以望晨定月減下弦晨定月,餘為望後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減後朔晨定月,餘為下弦後晨定程。
求每日轉定度:累計每程相距日轉定分,與晨昏定程相減,餘以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定程多為加,定程少為減。
以加減每日轉定分,為每日轉定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因朔、弦、望晨昏月,加每日轉定度及分秒,滿宿次去之,為每日晨昏月。凡注曆,目朔日注昏月,望後次日注晨月。
已前月度以究算術之精微,如求其速要,即依後術徑求。
求經朔加時平行月:各以其月經朔入氣日及余秒,其餘以日法退除為分秒。加其氣中積日及約分,命日為度,即為經朔加時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所求日加時平行月:置所求日大余及加時小餘,以其月經朔大、小餘減之,餘為入經朔加時後日數及餘;以其日乘月平行度及分秒,列於上位,又以其餘乘月平行度及分秒,滿日法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並上位,用加經朔加時平行月,滿周天度及分秒去之,即得所求日加時平行月積度及分秒。
求所求日加時入轉:以所求日加時入經朔加時後日數及餘,加經朔加時入轉日及余秒,滿轉周日及餘秒去之,命日,算外,即得所求。其餘先以日法退除為分秒。
求所求日加時定月:置所求日加時入轉分,以其日算外加減差乘之,百約為分,分滿百為度,加減其下遲疾度,為遲疾定度;乃以遲減疾加所求日加時平行月,為定月。各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所求日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其入轉若在四、七日者,如求朏朒術入之。
志第三十三律曆十三
○紀元曆
步交會
交終分:一十九萬八千三百七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終日:二十七、餘一千五百四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中日:一十三、餘四千四百一十八、秒五千四百四十。
朔差日:二、餘二千三百二十、秒九千一百二十。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五百七十九。
已上秒母一萬。
交率:三百二十四。
交數:四千一百二十七。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約分七十九、秒四十四。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約分八十九、秒七十二。
交象度:九十、約分九十四、秒八十六。
半交象度:四十五、約分四十七、秒四十三。
日食陽曆限:三千四百,定法三百四十。
陰曆限:四千三百,定法四百三十。
月食限:六千八百,定法四百四十。
已上分秒母各同一百。
推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以交終分及秒去之,不盡,滿日法為日,不滿為餘秒,即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次朔及望入交: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求次朔,以朔差加之;求望,以望策加之:滿交終日及餘秒去之,即各得次朔及望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若以經朔、望小餘減之,各得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定朔望夜半入交:因經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視定朔、望日辰有進退者,亦進退交日,否則因經為定,各得所求。
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各因定朔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餘皆加五千七百四十二、秒九千一百二十,即次朔夜半入交;若求次日,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及餘秒皆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定朔望加時入交:置經朔、望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以入氣、入轉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即得定朔、望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積度:置定朔、望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以日法通日,內餘,進一位,如五千四百五十三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即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積度及分。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定積度:置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積度及分,以定朔、望加時入轉遲疾度遲減疾加之,滿與不足,進退交終度及分。
即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定積度及分。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定朔望加時月行入陰陽曆積度:置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定積度及分,如在交中度及分已下為入陽曆積度;已上者去之,餘為入陰曆積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定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視月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如交象已下為在少象;已上,覆減交中度,餘為入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於上,列交象度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五百而一,所得,用減所入老、少象度及分,餘,列交中度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滿一千三百七十五而一,所得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即為定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及分。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朔望加時入交常日:置其月經朔、望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以其月入氣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滿與不足,進退其日,即得朔、望加時入交常日及餘秒。近交初為交初,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為交初;近交中為交中,在十三日、十四日為交中。
求日月食甚定數:以其朔望入氣、入轉朏朒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副置之;以定朔、望加時入轉算外損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其定朔、望如算外在四七日者,視其餘在初數已下,初率乘之,初數而一;初數已上,以末率乘之,末數而一。
所得,視入轉,應朒者依其損益,應朏者益減損加其副;以朏減朒加經朔望小餘,為泛餘。滿與不足,進退大餘。
日食者視泛餘,如半法已下,為中前;列半法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如一萬九百三十五而一,所得,為差;以減泛餘,為食甚定餘;用減半法,為午前分。如泛餘在半法已上,減去半法,為中後;列半法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如日法而一,所得,為差;以加泛餘,為食甚定餘;乃減去半法,為午後分。月食者視泛餘,如半法已上減去半法,餘在一千八百二十二半已下自相乘,已上者,覆減半法,餘亦自相乘,如三萬而一,所得,以減泛餘,為食甚定餘;如泛餘不滿半法,在日出分三分之二已下,列於上位,已上者,用減日出分,餘倍之,亦列於上位,乃四因三約日出分,列之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如一萬五千而一,所得,以加泛餘,為食甚定餘。
求日月食甚辰刻:倍食甚定餘,以辰法除之為辰數,不盡,五因之,滿刻法除之為刻,不滿為分。命辰數起子正,算外,即食甚辰刻及分。若加半辰,命起子初。
求日月食甚入氣:食甚大、小餘及食定小餘,並定朔、望大餘,以此與經朔望大、小餘相減。
置其朔望食甚大、小餘,與經朔望大、小餘相減之,餘以加減經朔望入氣日餘,經朔望少即加之,多即減之。
為日、月食甚入氣日及餘秒。各置食甚入氣及餘秒,加其氣中積,其餘,以日法退除為分,即為日、月食甚中積及分。
求日月食甚日行積度:置食甚入氣餘,以所入氣日盈縮分乘之,日法而一,加減其日先後數,至後加,分後減。
先加後減日、月食甚中積,即為日、月食甚日行積度及分。
求氣差:置日食甚日行積度及分,滿二至限去之,餘在象限已下為在初;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皆自相乘,進二位,滿三百四十三而一,所得,用減二千四百三十,餘為氣差;以午前、後分乘之。如半晝分而一,以減氣差,為氣差定數。在冬至後末限、夏至後初限,交初以減,交中以加。
夏至後末限、冬至後初限,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如半晝分而一,所得,在氣差已上者,即以氣差覆減之,余應加者為減,減者為加。
求刻差:置日食甚日行積度及分,滿二至限去之,餘列二至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滿三百四十三而一,所得為刻差。以午前、後分乘而倍之,如半法而一,為刻差定數。冬至後食甚在午前,夏至後食甚在午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冬至後食甚在午後,夏至後食甚在午前,交初以減,交中以加。
如半法而一,所得在刻差已上者,即倍刻差,以所得之數減之,餘為刻差定數,依其加減。
求朔入交定日:置朔入交常日及餘秒,以氣、刻差定數各加減之,交初加三千一百,交中減三千,為朔入交定日及餘秒。
求望入交定日:置望入轉朏朒定數,以交率乘之,如交數而一,所得,以朏減朒加入交常日之余,滿與不足,進退其日,即望入交定日及餘秒。
求月行入陰陽曆:視其朔、望入交定日及餘秒,如在中日及餘秒已下為月在陽曆;如中日及餘秒已上,減去中日,為月在陰曆。
求入食限交前後分:視其朔、望月行入陰陽曆,不滿日者為交後分;在十三日上下者覆減交中日,為交前分;視交前、後分各在食限已下者為入食限。
求日食分:以交前、後分各減陰陽曆食限,餘如定法而一,為日食之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命大分以十為限,即得日食之分。其食不及大分者,行勢稍近交道,光氣微有映蔽,其日或食或不食。
求月食分:視其望交前、後分,如二千四百已下者,食既;已上,用減食限,餘如定法而一,為月食之大分;不盡,退除為小分。命大分以十為限,得月食之分。
求日食泛用分:置交前、後分,自相乘,退二位,陽曆一百九十八而一,陰曆三百一十七而一,所得,用減五百八十三,餘為日食泛用分。
求月食泛用分:置交前、後分,自相乘,退二位,如七百四而一,所得,用減六百五十六,餘為月食泛用分。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泛用分,副之,以食甚加時入轉算外損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如算外在四、七日者,依食定餘求之。
所得,應朒者依其損益,應朏者益減損加其副,即為日月食定用分。
求月食既內外分:置月食交前、後分,自相乘,退二位,如二百四十九而一,所得,用減二百三十一,餘以定用分乘之,如泛用分而一,為月食既內分;用減定用分,餘為既外分。
求日月食虧初複滿小餘:置日、月食甚小餘,各以定用分減之,為虧初;加之,為複滿;其月食既者,以既內分減之,為初既;加之,為生光:即各得所求小餘。如求時刻,依食甚術入之。
求月食更點法:置月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減去七百二十九,餘五約之,為更法;又五除之,為點法。
求月食入更點:置虧初、食甚、複末小餘,在晨分已下加晨分,昏分已上減去昏分,餘以更法除之為更數,不滿,以點法除之為點數。其更數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點。
求日食所起:日在陽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日在陰曆,初起西北,甚於正北,複于東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西,複於正東。此據午地而論之。
求月食所起:月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複於西北;月在陰曆,初起東南,甚于正南,複於西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東,複於正西。此亦據午地而論之。
求日月出入帶食所見分數:各以食甚小餘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為帶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如月食既者,以既內分減帶食差,餘進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減既分,即月帶食出入所見之分,不及減者,為帶食既出入。以減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帶食所見之分。其食甚在晝,晨為漸進,昏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為已退,昏為漸進。
求日月食甚宿次:置食甚日行積度,望即更加半周天。
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
木星周率:二百九十萬七千八百七十九、秒六十四。
周差:二十四萬五千二百五十三、秒六十四。
曆率: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三十六、秒二十二。
周日:三百九十八、約分八十八、秒六十。
曆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四、秒五十。
曆中度:一百八十五、約分六十二、秒二十五。
曆策度:一十五、約分二十一、秒八十五。
伏見度:一十三。
木星盈縮曆
火星周率:五百六十八萬五千六百八十七、秒六十四。
周差:三十六萬四百一十四、秒四十四。
曆率: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四十七、秒二十。
周日:七百七十九、約分九十二、秒九十七。
曆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四、秒六十五。
曆中度:一百八十二、約分六十二、秒三十二半。
曆策度:二十五、約分二十一、秒八十六。
伏見度:一十九。
火星盈縮曆
土星周率:二百七十五萬六千二百八十八、秒七十八。
周差:九萬三千六百六十二、秒七十八。
曆率:二百六十六萬九千九百二十五、秒九十。
周日:三百七十八、約分九、秒一十七。
曆度:三百六十六、約分二十四、秒四十九。
曆中度:一百八十三、約分一十二、秒二十四半。
曆策度:一十五、約分二十六、秒二。
伏見度:一十七。
土星盈縮曆
金星周率:四百二十五萬六千六百五十一、秒四十三半。
合日:二百九十一、約分九十五、秒一十四。
曆率: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九十六、秒一十六。
周日:五百八十三、約分九十、秒二十八。
曆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五、秒三十二。
曆中度:一百八十二、約分六十二、秒六十六。
曆策度:一十五、約分二十一、秒八十九。
伏見度:一十半。
金星盈縮曆
合日:五十七、約分九十三、秒八十一。
曆率:二百六十六萬二千七百九十四、秒九十五。
周日:一百一十五、約分八十七、秒六十二。
曆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六、秒六十八。
曆中度:一百八十二、約分六十三、秒三十四。
曆策度:一十五、約分二十一、秒九十四半。
晨伏夕見:一十四。
夕伏晨見:一十九。
水星盈縮曆
推五星天正冬至後平合及諸段中積中星:置氣積分,各以其星周率除之,所得周數。不盡者,為前合。以減周率,余滿日法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命之為平合中星,以諸段常日、常度累加之,即諸段中積、中星。其段退行者,以常度減之,即其段中星。
求木火土三星平合諸段入曆:置其星周數,求冬至後合,皆加一數置之。
以周差乘之,滿其星曆率去之,不盡,滿日法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為其星平合入曆度及分、秒。以其段限度依次累加之,即得諸段入曆。
求金水二星平合及諸段入曆:置氣積分,各以其星曆率去之,不盡,滿日法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加平合中星,即為其星天正冬至後平合入曆度及分、秒;以其星其段限度依次累加之,即得諸段入曆。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盈縮定差:各置其星其段入曆度及分,如曆中已下為在盈;已上減去曆中,餘為在縮;以其星曆策除之為策數,不盡,為入策度及分;命策數,算外,以其策損益率乘之,如曆策而一為分,分滿百為度;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即其星其段盈縮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定積:各置其星其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段定積日及分;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之,即為定日及分;盈紀法六十去之,不盡,命己卯,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平合諸段所在月日:各置其段定積,以天正閏日及約分加之,滿朔策及約分除之為月數,不盡,為入月已來日數及分。其月數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段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乃以日辰相距為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加時定星:各置其段中星,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乃可加減。
即五星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五星皆因前留為前段初日定星,後留為後段初日定星,餘依術算。
求五星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時分,百約之,乃以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即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諸段日率度率:各以其段日辰距至後段日辰,為其段日率;以其段夜半定星與後段夜半定星相減,為其段度率及分秒。
求諸段平行度: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為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諸段總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泛差;並前段泛差,四因,退一位,為總差。若前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因後段初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餘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若後段無平行分相減為泛差者,因前段末日行分與其段平行分相減,餘為半總差,倍之,為總差。晨遲末段,視段無平行分,因前初段末日行分與晨遲末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其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之,十五而一,為總差。內金星依順段術入之,即得所求。夕遲初段,視前段無平行分,因後末段初日行分與夕遲初段平行分相減,為半總差。
求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總差,加減其段平行分,後段平行分多者,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段平行分少者,加之為初,減之為末。其在退行者,前減之為初,加之為末;後加之為初,減之為末。
各為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度及分秒。如前後段平行分俱多、俱少者,平注之;本段總差不滿大分者,亦平注之。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總差,減日率一以除之,為日差;累損益初日行分,後行分少,損之;後行分多,益之。
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順加退減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所在宿次。
徑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減一,半之,以日差乘而加減初行日分,後行分少,減之;後行分多,加之。
以所求日乘之,為積度;乃順加退減其段初日宿次,即得所求日宿次。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入氣:置定積,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已來日數及分秒。其氣數命天正冬至,算外,即五星平合及見、伏入氣日及分秒。其定積滿歲周日及分,去之,餘,在來年冬至後。
求五星合見伏行差:木、火、土三星,以其段初日星行分減太陽行分,餘為行差。金、水二星順行者,以其段初日太陽行分減星行分,餘為行差。金、水二星退行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並太陽行分,為行差。
求五星定合及見伏泛積: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積,便為定合定見、定伏泛積。金、水二星,各置其段盈縮定差,內水星倍之,以其段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在平合夕疾、晨伏者,乃盈減縮加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泛積;在退合夕伏、晨見者,用盈加縮減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泛積。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木、火、土三星,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先後數,為距合差日;以先後數減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後加先減其星定合泛積,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金、水二星順合者,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先後數,為距合差日;以先後數加之,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先加後減其星定合泛積,為其星定合日定積、定星。金、水二星退合者,以退合行差除其日先後數,為距合差日;以減先後數,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先減後加,以差度先加後減再定合泛積,為其星再定合積星。各以冬至大餘及約分加定積,滿紀法去之,命己卯,算外,即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定星,依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
求木火土三星定見伏定積日:各置其星定見、伏泛積,晨加夕減象限日及分秒,如二至限已下自相乘,已上,覆減歲周,餘亦自相乘,百約為分,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之,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見加伏減泛積,為定積;如前加命,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定見伏定日:夕見、晨伏,以行差除其日先後數,為日;先加後減泛用積,為常用積。晨見、夕伏,以行差除其日先後數,為日;先減後加泛用積,為常用積。如常用積在二至限已下為冬至後;已上去之,餘為夏至後。其二至後日及分在象限已下自相乘,已上,用減二至限,餘亦自相乘,如法而一,所得為分;冬至後晨,夏至後夕,以十八為法;冬至後夕、夏至後晨,以七十五為法。
以伏見度乘之、十五除之,為差;滿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加減常用積,為定用積;加命如前,即得定見、伏日辰。冬至後,晨見、夕伏加之,夕見、晨伏減之;夏至後,晨見、夕伏減之,夕見、晨伏加之。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氣初日至立冬氣九日三十五分已下者,不見;晨留在大寒氣初日至立夏氣九日三十五分已下者,春不晨見,秋不夕見。
熙寧六年六月,提舉司天監陳繹言:「渾儀尺度與《法要》不合,二極、赤道四分不均,規、環左右距度不對,遊儀重澀難運,黃道映蔽橫簫,遊規璺裂,黃道不合天體,天樞內極星不見。天文院渾儀尺度及二極、赤道四分各不均,黃道、天常環、月道映蔽橫簫,及月道不與天合,天常環相攻難轉,天樞內極星不見。皆當因舊修整,新定渾儀,改用古尺,均賦辰度,規、環輕利,黃赤道、天常環並側置,以北際當天度,省去月道,令不蔽橫蕭,增天樞為二度半,以納極星,規、環、二極,各設環樞,以便遊運。」詔依新式製造,置於司天監測驗,以較疏密。七年六月,司天監呈新制渾儀、浮漏于迎陽門,帝召輔臣觀之,數問同提舉官沈括,具對所以改更之理。尋又言:「准詔,集監官較其疏密,無可比較。」詔置於翰林天文院。七月,以括為右正言,司天秋官正皇甫愈等賞有差。初,括上《渾儀》、《浮漏》、《景表》三議,見《天文志》。朝延用其說,令改造法物、曆書。至是,渾儀、浮漏成,故賞之。
元豐五年正月,翰林學士王安禮言:「詳定渾儀官歐陽發所上渾儀、浮漏木樣,具新器之宜,變舊器之失,臣等竊詳司天監浮漏,疏謬不可用,請依新式改造。其至道、皇祐渾儀、景表亦各差舛,請如法條奏修正。」從之。元祐四年三月,翰林學士許將等言:「詳定元祐渾天儀象所先奉詔製造水運渾儀木樣,如試驗候天不差,即別造銅器,今校驗皆與天合。」詔以銅造,仍以元祐渾天儀象為名。將等又言:「前所謂渾天儀者,其外形圓,可遍佈星度;其內有璣、有衡,可仰窺天象。今所建渾儀象,別為二器,而渾儀占測天度之真數,又以渾象置之密室,自為天運,與儀參合。若並為一器,即象為儀,以同正天度,則渾天儀象兩得之矣。請更作渾天儀。」從之,七年四月,詔尚書左丞蘇頌撰《渾天儀象銘》。六月,元祐渾天儀象成,詔三省、樞密院官閱之。紹聖元年十月,詔禮部、秘書省,即詳定製造渾天儀象所,以新舊渾儀集局官同測驗,擇其精密可用者以聞。
宣和六年七月,宰臣王黼言:
臣崇甯元年邂逅方外之士于京師,自雲王其姓,面出素書一,道璣衡之制甚詳。比嘗請令應奉司造小樣驗之,逾二月,乃成璿璣,其圓如丸,具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置南北極、昆侖山及黃、赤二道,列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六十四卦、十幹、十二支、晝夜百刻,列二十八宿、並內外三垣、周天星。日月循黃道天行,每天左旋一周,日右旋一度,冬至南出赤道二十四度,夏至北入赤道二十四度,春秋二分黃、赤道交而出卯入酉。月行十三度有餘,生明於西,其形如鉤,下環,西見半規,及望而圓;既望,西缺下環,東見半規,及晦而隱。某星始見,某星已中,某星將入,或左或右,或遲或速,皆與天象吻合,無纖毫差。玉衡植於屏外,持扼樞鬥,注水激輪,其下為機輪四十有三,鉤鍵交錯相持,次第運轉,不假人力,多者日行二千九百二十八齒,少者五日行一齒,疾徐相遠如此,而同發於一機,其密殆與造物者侔焉。自余悉如唐一行之制。
然一行舊制機關,皆用銅鐵為之,澀即不能自運,今制改以堅木若美玉之類。舊制外絡二輪,以綴日月,而二輪蔽虧星度,仰視躔次不審,今制日月皆附黃道,如蟻行磑上。舊制雖有合望,而月體常圓,上下弦無辨,今以機轉之,使圓缺隱見悉合天象。舊制止有候刻辰鐘鼓,晝夜短長與日出入更籌之度,皆不能辨,今制為司辰壽星,運十二時輪,所至時刻,以手指之,又為燭龍,承以銅荷,時正吐珠振荷,迴圈自運。其制皆出一行之外。即其器觀之,全象天體者,璿璣也;運用水鬥者,玉衡也。昔人或謂璣衡為渾天儀,或謂有璣而無衡者為渾天象,或謂渾儀望筒為衡:皆非也。甚者莫知璣衡為何器。唯鄭康成以運轉者為璣,持正者為衡,以今制考之,其說最近。
又月之晦明,自昔弗燭厥理,獨揚雄雲:「月未望則載魄於西,既望則終魄於東,其溯於日乎?」京房雲:「月有形無光,日照之乃光。」始知月本無光,溯日以為光。本朝沈括用彈況月,粉塗其半,以象對日之光,正側視之,始盡圓缺之形。今制與三者之說若合符節。宜命有司置局如樣制,相址於明堂或合台之內,築台陳之,以測上象。又別制三器,一納禦府,一置鐘鼓院,一備車駕行幸所用。仍著為成書,以詔萬世。
詔以討論製造璣衡所為名,命黼總領,內侍梁師成副之。
志第三十四律曆十四
中原既失,禮樂淪亡。高宗時,胡銓著《審律論》,曰:
臣聞司馬遷有言曰:「六律為萬事根本,其于兵械尤所重,望敵知吉凶,聞聲效勝負,百王不易之道也。」臣嘗深愛遷之言律於兵械為尤重,而深惜後之談兵者止以戰鬥、擊刺、奇謀,此律之所以汨陳而學者未嘗道也。
夫律、度、量、衡,古也淵源于馬遷,濫觴于班固,劉昭挹其流,孟康、京房、錢樂之之徒汨其泥而揚其波。遷之言曰:「黃鐘之實八十一以為宮,而以九為法,實如法,得長一寸,則黃鐘為九寸矣。黃鐘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以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實如法,亦得長一寸,亦黃鐘為九寸也。然則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與夫所謂八十一者,雖多少之不同,而其實一也;萬九千六百八十三與夫所謂九者,雖多少之不同,而其法一也。又曰,醜二,寅八,卯十六,辰六十四。夫醜與卯,陰律也;寅與辰,陽律也。生陰律者皆二,所謂下生者倍其實;生陽律者皆四,所謂上生者四其實。遷之言財數百,可謂簡矣,而後之言律者祖焉,是不亦淵源于馬遷乎?
固之言曰:黃鐘之實,八百一十分。蓋遷意也。然以林鐘之實五百四十,而乃以為六百四十,林鐘、太蔟之實以其長自乘,則聲雖有,小同于黃鐘之宮耳。然則魏柴玉制律,而與黃鐘商、徵不合,其失兆此矣。夫自子一分,終於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蓋遷術也。而固亦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始動於子,參之於醜,曆十二辰之數,而得黃鐘之實,以為陰陽合德,化生萬物。其說蓋有本矣。然其言三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而不言夫所謂濁倍之變何?夫蕤賓之比于大呂,則蕤賓清而大呂濁,今又損二分之一以生大呂,則大呂之聲乃清於蕤賓,是不知夫倍大呂之濁。然則蕭衍之論,至於夾鐘而裁長三寸七分,其失兆此矣。是不亦濫觴于班固乎?
昭之言曰:推林鐘之實至十一萬八千九十八、太蔟之實至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二乘而三約之者,為下生之實;四乘而三約之者,為上生之實。此遷、固之意,昭則詳矣。然以蕤賓為上生大呂,而大呂乃下生夷則,何也?蓋昭之說陽生陰為下生,陰生陽為上生。今以蕤賓為上生大呂,則是陽生陰,乃上生也;以大呂為下生夷則,是陰生陽,乃下生也。其蔽亦由不知夫大呂有濁倍之變,則其視遷、固去本遠矣。是不亦挹其流于劉昭乎?
若夫孟康、京房、錢樂之之徒,則又大不然矣。夫班固以八十一分為黃鐘之實,起十二律之周徑,度其長以容其實,初末嘗有徑三圍九之說也。康之徒惑於八十一分之實,以一寸為九十分,而不察方圜之異,於是有徑三圍九之論興焉。天律之形圜,如以為徑三圍九,則刓其四用之方,而不足於九分之數,以之容黍,豈能至於千二百哉!然則所謂圍九,方分也。何以知之?知龠之方,則知黃鐘之分亦方也。固雖無明說,其論洛下閎起曆之法曰:「律容一龠,積八十一寸,則一日之分也。」夫八十一寸者,是乃八百一十分,以千二百黍納之龠中,則不搖而自滿,是無異黃鐘之容也。龠之制,方寸而深八分。一龠之方,則黃鐘之分,安得而不方哉!圍九方分而圜之,則徑不止於三分矣。故夫徑三圍九之說,孟康為之也。
然由律生呂,數十有二,止矣;京氏演為六十,錢樂之廣為三百六十,則與黃帝之說悖矣。蓋樂之用《淮南》之術,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以黃鐘、太蔟、姑洗、林鐘、南呂生三十有四,以大呂、夾鐘、中呂、蕤賓、夷則、無射生二十有七,應鐘生二十有八,始于包育,而終於安運。然由黃鐘迄於壯進百有五十,則三分損一焉以下生;由依行迄於億兆二百有九,則三分益一焉以上生;惟安運為終而不生。其言與黃帝之法大相牴牾。自遷、固而下,至是雜然莫適為主,至五季王樸而後議少定,沈括、蔣之奇論之當矣。是不亦汨其泥而揚其波乎?
嗚呼!律也者,固以實為本而法為末,陛下修其實于上,而有司方定其法於下,以協天地中和之聲,則夫數子者,其說有可考焉,臣敢輕議哉!
淳熙間,建安布衣蔡元定著《律呂新書》,朱熹稱其超然遠覽,奮其獨見,爬梳剔抉,參互考尋,推原本根,比次條理,管括機要,闡究精微。其言雖多出於近世之所未講,而實無一字不本于古人之成法。其書有《律呂本原》、《律呂證辨》。《本原》者,《黃鐘》第一,《黃鐘之實》第二,《黃鐘生十二律》第三,《十二律之實》第四,《變律》第五,《律生五聲圖》第六,《變聲》第七,《八十四聲圖》第八,《六十調圖》第九,《候氣》第十,《審度》第十一,《嘉量》第十二,《謹權量》第十三。《證辨》者,《造律》第一,《律長短圍徑之數》第二,《黃鐘之實》第三,《三分損益上下相生》第四,《和聲》第五。權臣既誣元定以偽學,貶死舂陵,雖有其書,卒為空言,嗚呼惜哉!
久之,宜春歐陽之秀複著《律通》,其自序曰:
自律呂之度數不見於經,而釋經者反援《漢志》以為據,蓋濫觴于《管子》、《呂氏春秋》,流衍於《淮南子》、司馬遷之書,而波助于劉歆、京房之學。班固《漢志》,盡歆所出也;《司馬彪志》,盡房所出也。後世協律者,類皆執守以為定法。歷代合樂,不為無人,而終不足以得天地陰陽之和聲,所以不能追還于隆古之盛者,大抵由三分損益之說拘之也。夫律固不能舍損益之說以求之,由其有損有益,而後有上生下生之異。至其專用三分以為損益之法則失之,未免乎聲與數之不相合,有非天成之自然耳。
蓋嘗因其損益、上下生之義,而去其專用三分之蔽,乃多為分法以求之,自黃鐘以往,其下生者盈十,而上生者止一而已。此其數之或損或益,出於自然,而與舊法固不侔矣。若謂相生之法,一下必一上,既上而複下,則其法之窮也,於蕤賓、大呂間見之。夫黃鐘而降,轉以相生,至於姑洗則下生應鐘,而應鐘之上生蕤賓者,法也。今乃蕤賓之生大呂,又從而上生焉,此《班志》所載,所以變其說為下生大呂,而大呂之長遂用倍法矣。夫律之相生而用倍法,猶為有理,獨專用三分以為損益,則律之長短,不中乎天地自然之數爾。
生律之分,蓋不止於三分損益之一端,以一律而分為三,此生律之極數,特一求徵聲之法耳。苟以三分損益,一下生而一上生,則聲律殆無窮矣,何至於十二而止也乎。夫十二律之生也,十律皆下生,一律獨上生。唯其下生者,損之極也,而後上生者益焉。上生則律窮矣,此窮上反下、窮下反上之理也。琴一弦之間具十二律,皆用下生之法,而末以上生法終之。若以七弦而緊慢之為旋宮之法,則應鐘一均之律,宮聲之外,多用倍法生一律矣。此天地聲音自然而然,不可拘於一而不知通變也。故正律止於十二而已。
竊意十二律之度數,當具于《周禮》之《冬官》,如《考工記》鳧氏為鐘、磬氏為磬之類,各有一職。然《冬官》一篇既亡,則世無以考其度數之詳,而三分損益之說散見於書傳者,恐或得之目擊而不及識其全,或得之口授而未能究其誤,或求諸耳決而不能究其真,因是遂著為定論。夫人皆以為法之盡善矣,豈知三分損益所生之律,乃僅得其聲之近似而未真。蓋非師曠之聰,則耳不能齊,其聲之近似者,足以惑人之聽,是以不復求其法之未盡善者。此蔡邕所以不如耳決之明者,亦不能盡信其法也。
後世之制樂者,不知律法之固有未善,而每患其聲音高下之不協,以至取古昔遺亡之器而求之,蓋亦不知本矣。聲以數而傳,數以聲而定,二者皆有自然之則。如侈者聲必咋,弇者聲必郁,高者數必短,下者數必長。侈弇者,數也,未聞其聲而已知其有咋鬱之分;高下者,聲也,未見其數已知其有長短之異。故不得其自然之聲,則數不可得而考;不得其自然之數,則聲不可得而言。今之制律者,不知出此,而顧先區區於秬黍之縱橫、古尺之修短、斛鬥之廣狹、鐘磬之高下謀之,是何足以得其聲之和哉!
邵雍曰:「世人所見者,漢律曆耳。」然則三分損益之法為未善,亦隱然矣。近世蔡元定特著一書,可謂究心,然其說亦有可用與否。其可用者,多其所自得,而又有證于古,凡載於吾書者可見矣;其否者,皆由習熟於三分上下生之說,而不於聲器之近似者察之也。豈嘗察之而未有法以易之乎?此《律通》之所以作也。
蓋律之所以長短,不止乎三分損益之一端,自四分以往,推而至於有二十分之法。管之所以廣狹,必限於千二百黍之定數,因其容受有方分、圜分之異,與黍體不相合,而遂分辨其空龠有實積、隙積之理。其還相為宮之法,有以推見其為一陰一陽相繼之道,而非一上一下相生之謂也。
嗟乎!觀吾書者,能知其數之出於自然而然,則知由先漢以前至於今日,上下幾二千年,凡史傳所述三分損益一定之說者,可以刪而去之矣。使其說之可用也,則累世律可協、樂可和,何承天、劉焯輩不改其法矣。故京房六十律不足以和樂,而況錢樂之衍為三百六十之非法,徒增多而無用乎?是其數非出於自然之無所加損,而徒欲傅會於當期之日數雲爾。
古之聖人所以定律止於十二者,自然之理數也。苟不因自然之理數,則以三分損益之法衍之,聲律殆不特三百六十而已也,而況京房之六十乎!且房之律,吾意其自為之也,而托言受之焦延壽,以欺乎人,以售其說。使律法之善,何必曰受諸人?律法不善矣,雖焦延壽何益哉!所謂善不善者,亦顧其法之可用與否耳。曩者,魏漢津嘗創用指尺以制律,乃竊京房之故智,上以取君之信,下以遏人之議,能行之於一日,豈能使一世而用之乎?
今《律通》之作,其數之損益可以互相生,總為百四十四以為之體,或變之,又可得二百一十有六以為之用,乾坤之策具矣。世不用則已,用則聲必和,亦因古黃鐘九寸法審之,以人物之聲而稍更定之耳。或曰:律止十二,胡為複衍百四十四律乎?」應之曰:「十二者,正聲也;百四十四者,變聲也。使不為百四十四者,何以見十二宮七聲長短之有定數,而宮、商、角、徵、羽清濁之有定分乎?其要主於和而已。故有正聲則有變聲也,通其變然後可與論律矣。」
《律通》上、下二篇:《十二律名數》第一,《黃鐘起數》第二,《生律分正法》第三,《生律分變法》第四,《正變生律分起演算法》第五,《十二宮百四十四律數》第六,《律數傍通法》第七,《律數傍通別法》第八;《九分為寸法辨》第九、第十,《五十九律會同》第十一,《空圍龠實辨》第十二,《十二律分陰陽圖說》第十三,《陽聲陰聲配乾坤圖》第十四,《五聲配五行之序》第十五,《七聲配五行之序》第十六,《七聲分類》第十七,《十二宮七聲倡和》第十八,《六十調圖說》第十九,《辨三律聲法》第二十。真德秀、趙以夫皆盛稱之。
舒州桐城縣丞李如篪作《樂書》,評司馬光、範鎮所論律,曰:
鎮得蜀人房庶言尺法,庶言:「嘗得古本《漢書》,雲:'度起于黃鐘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今文脫去'之起積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累黍為之,縱置之則太長,橫置之則太短。今新尺橫置之不能容一千二百黍,則大其空徑四厘六毫,是以樂聲太高,皆由儒者誤以一黍為一分,其法非是。不若以千二百黍實管中,隨其短長斷之,以為黃鐘九寸之管九十分,其長一為一分,取三分以度空徑,數合則律正矣。」鎮盛稱此論,以為先儒用意皆不能到。其意謂制律之法,必以一千二百黍實黃鐘九寸之管九十分,其管之長一為一分,是度由律起也。光則據《漢書》正本之「度起于黃鐘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本無「之起積一千二百黍」八字。其意謂制律之法,必以一黍之廣定為一分,九十分則得黃鐘之長,是律由度起也。
《書》雲:「同律、度、量、衡。」先言律而後及度、量、衡,是度起於律,信矣。然則鎮之說是,而光之說非也。然庶之論積一千二百黍之廣之說則非,必如其說,則是律非起於度而起於量也。光之說雖非先王作律之本,而後之為律者,不先定其分寸,亦無以起律。又其法本之《漢志》之文,則光之說亦不得謂其非是也。
故嘗論之,律者,述氣之管也。其候氣之法,十有二月,每月為管,置於地中。氣之來至,有淺有深,而管之入地者,有短有長。十二月之氣至,各驗其當月之管,氣至則灰飛也。其為管之長短,與其氣至之淺深,或不相當則不驗。上古之聖人制為十二管,以候十二辰之氣,而十二辰之音亦由之而出焉。以十二管較之,則黃鐘之管最長,應鐘之管至短;以林鐘比于黃鐘,則短其三分之一;乙太簇比之林鐘,則長其三分之一;其餘或長或短,皆上下於三分之一之數。其默符于聲氣自然之應者如此也,當時惡睹所謂三分損益哉!又惡睹夫一千二百黍實黃鐘容受之量與夫一黍之廣一為一分之說哉!古之聖人既為律矣,欲因之以起度、量、衡之法,遂取秬黍之中者以實黃鐘之管,滿龠傾而數之,得黍一千有二百,因以制量;以一黍之廣而度之,得黃鐘管九十分之一,因以起度;以一龠之黍之重而兩之,因以生衡。去古既遠,先王作律之本始,其法不傳,而猶有所謂一千二百黍為一龠容受之量與夫一黍之廣一為一分者可考也。推其容受而度其分寸,則律可得而成也。先王之本於律以起度、量、衡者,自源而生流也;後人以度、量、衡而起律者,尋流而及源也。
光、鎮爭論往復,前後三十年不決,大概言以律起度,以度起律之不同。鎮深辟光以度起律之說,不知後世舍去度數,安得如古聖人默符聲氣之驗,自然而成律也哉?至若庶之增益《漢志》八字以為脫誤,及其他紛紛之議,皆穿鑿以為新奇,雖鎮力主之,非至當之論有補於律法者也。
如篪書曰《樂本》,曰《樂章》。
沙隨程迥著《三器圖議》,曰:「體有長短,所以起度也;受有多寡,所以生量也;物有輕重,所以用權也。是器也,皆准之上黨羊頭山之秬黍焉。以之測幽隱之情,以之達精微之理。推三光之運,則不失其度;通八音之變,則可召其和。以辨上下則有品,以分隆殺則有節。凡朝廷之出治,生民之日用,未有頃刻不資焉者也。古人以度定量,以量定權,必參相得,然後黃鐘之律可求,八音五聲從之而應也。皇祐中,阮逸、胡瑗累黍定尺,既大於周尺,姑欲合其量也,然竟于權不合,乃謂黍稱二兩,已得官稱一兩,反疑史書之誤。及韓琦、丁度詳定,知逸、瑗之失,亦莫能以三器參相考也。」
先是,鎮上封事曰:「樂者,和氣也;發和氣者,音聲也。音聲生於無形,故古人以有形之物傳其法,俾後人參考之。有形者何?秬黍也、律也、尺也、龠也、鬴也、斛也、算數也、權稱也、鐘也、磬也,是十者必相合而不相戾,而後為得也。」迥謂:「以黍定三器,則十者無不該。三者,尺為之本。周尺也者,先儒考其制,吻合者不一。至宋祁取《隋書》大業中歷代尺十五等,獨以周尺為之本,以考諸尺。韓琦嘉祐累黍尺二,其一亦與周尺相近。司馬備刻之于石。光舊物也。苟以是定尺,又以是參定權量,以合諸器,如挈裘而振其領,其順者不可勝數也。」
迥博學好古,朱熹深禮敬之。其後江陵府學教授廬陵彭應龍,既注《漢·律曆志》,設為問答,著《鐘律辨疑》三卷,至為精密,發古人所未言者。
宋曆在東都凡八改,曰《應天》、《乾元》、《儀天》、《崇天》、《明天》、《奉元》、《觀天》、《紀元》。星翁離散,《紀元曆》亡,紹興二年,高宗重購得之,六月甲午,語輔臣曰:「曆官推步不精,今曆差一日,近得《紀元曆》,自明年當改正,協時月正日,蓋非細事。」是歲,始議制渾儀。十一月,工部言,《渾儀法要》當以子午為正,今欲定測樞極,合差局官二員。詔差李繼宗等充測驗定正宮,俟造畢進呈日,同參詳指說制度官丁師仁、李公謹入殿安設。三年正月壬戌,進呈渾儀木樣。壬申,太史局令丁師仁等言,省識東都渾儀四座:在測驗渾儀刻漏所曰至道儀,在翰林天文局曰皇祐儀,在太史局天文院曰熙寧儀,在合台曰元祐儀,每座約銅二萬餘斤,今若半之,當萬餘斤。且元祐製造,有兩府提舉。時都司覆實,用銅八千四百斤。詔工部置物料,臨安府傭工匠,仍令工部長、貳提舉。
五年,日官言,正月朔旦日食九分半,虧在辰正。常州布衣陳得一言:當食八分半,虧在巳初。其言卒驗。侍御史張致遠言:「今歲正月朔日食,太史所定不驗,得一嘗為臣言,皆有依據。蓋患算造者不能通消息、盈虛之奧,進退、遲疾之分,致立朔有訛。凡定朔小餘七千五百以上者,進一日。紹興四年十二月小餘七千六百八十,太史不進,故十一月小盡;今年五月小餘七千一百八十,少三百二十,乃為進朔,四月大盡。建炎三年定十一月三十日甲戌為臘,陰陽書曰:臘者,接也,以故接新,在十二月近大寒前後戌日定之,若近大寒戌日在正月十一日,若即用遠大寒戌日定之,庶不出十二月。如宣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丙午大寒,後四日庚戌,雖近,緣在六年正月一日,此時以十九日戊戌為臘。得一於歲旦日食,嘗預言之,不差厘刻。願詔得一改造新曆,委官專董其事。仍盡取其書,參校太史有無,以補遺闕。擇曆算子弟粗通了者,授演撰之要,庶幾日官無曠,曆法不絕。」二月丙子,詔秘書少監朱震即秘書省監視得一改造新曆。八月,曆成,震請賜名《統元》,從之。詔翰林學士孫近為序,以六年頒行,遷震一秩,賜得一通微處士,官其一子。道士裴伯壽等受賞有差。
得一等上推甲子之歲,得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日度起於虛中以為元。著《歷經》七卷,《曆議》二卷,《立成》四卷,《考古春秋日食》一卷,《七曜細行》二卷,《氣朔入行草》一卷,詔付太史氏,副藏秘府。
紹興九年,史官重修神宗正史,求《奉元曆》不獲,詔陳得一、裴伯壽赴闕補修之。
十四年,太史局請制渾儀,工部員外郎謝伋言:「臣嘗詢渾儀之法,太史官生論議不同,鑄作之工,今尚闕焉。臣愚以為宜先詢訪制度,敷求通曉天文歷數之學者,參訂是非,斯合古制。」蘇頌之子應詔赴闕,請訪求其父遺書,考質制度。宰相秦檜曰:「在廷之臣,罕能通曉。」高宗曰:「此闕典也,朕已就宮中製造,範制雖小,可用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非久降出,第當廣其尺寸爾。」於是命檜提舉。時內侍邵諤善運思,專令主之,累年方成。
《統元曆》頒行雖久,有司不善用之,暗用《紀元》法推步,而以《統元》為名。乾道二年,日官以《紀元曆》推三年丁亥歲十一月甲子朔,將頒行,裴伯壽詣禮部陳《統元曆》法當進作乙丑朔,於是依《統元曆》法正之。
光州士人劉孝榮言:「《統元曆》交食先天六刻,火星差天二度。嘗自著曆,期以半年可成,願改造新曆。」禮部謂:「《統元曆》法用之十有五年,《紀元曆》法經六十年,日月交食有先天分數之差,五星細行亦有二三度分之殊。算造曆官拘于依經用法,致朔日有進退,氣節日分有誤,于時宜改造。」伯壽言:「造曆必先立表測景驗氣,庶幾精密。」判太史局吳澤私于孝榮,且言銅表難成、木表易壞以沮之。乃詔禮部尚書周執羔提領改造新曆,執羔亦謂測景驗氣,經涉歲月。孝榮乃采萬分曆,作三萬分以為日法,號《七曜細行曆》,上之。三年,執羔以歷來上,孝宗曰:「日月有盈縮,須隨時修改。」執羔對曰:「舜協時月正日,正為積久不能無差,故協正之。」孝宗問曰:「今曆與古曆何如?」對曰:「堯時冬至日在牽牛,今冬至日在鬥一度。」
孝榮《七曜細行曆》自謂精密,且預定是年四月戊辰朔日食一分,日官言食二分,伯壽並非之,既而精明不食。孝榮又定八月庚戌望月食六分半,候之,止及五分。又定戊子歲二月丁未望月食九分以上,出地,其光復滿。伯壽言:「當食既,複滿在戌正三刻。」
侍御史單時言:「比年太史局以《統元曆》稍差而用《紀元曆》,《紀元》浸差,邇者劉孝榮議改曆,四月朔日食不驗,日官兩用《統元》、《紀元》以定晦朔,二曆之差,歲益已甚,非所以明天道、正人事也。如四月朔之日不食,雖為差誤,然一分之說,猶為近焉。八月望之月食五分,新曆以為食六分,亦為近焉。聞欲以明年二月望月食為驗,是夜或有陰晦風雨,願令日官與孝榮所定七政躔度其說異同者,俟其可驗之時,以渾象測之,察其稍近而屢中者,從其說以定曆,庶幾不致甚差。」詔從之。十一月,詔國子司業權禮部侍郎程大昌、監察禦史張敦實監太史局驗之。時孝宗務知曆法疏密,詔太史局以高宗所降小渾儀測驗造曆。四年二月十四日丁未望,月食生光復滿,如伯壽言。
時等又言:「去年承詔,十二月癸卯、乙巳兩夜監測太陰、太白,新曆為近。今年二月十四日望月食,臣與大昌等以渾儀定其光滿,則舊曆差近,新曆差遠。若遽以舊曆為是,則去年所測四事皆新曆為近,今者所定月食,乃複稍差,以是知天道之難測。儒者莫肯究心,一付之星翁曆家,其說又不精密。願令繼宗、孝榮等更定三月一日內七政躔度之異同者,仍令臣等往視測驗而造曆焉。」三月,詔時與大昌同驗之。太史局止用《紀元曆》與新曆測驗,未嘗參以《統元曆》。臣等先求判太史局李繼宗、天文官劉孝榮等《統元》、《紀元》、新曆異同,於三月初九日夜、十一日早、十四日夜、二十日早詣太史局,召三曆官上臺,用銅儀窺管對測太陰、木、火、土星昏晨度經歷度數,參稽所供,監視測驗。初九日昏度:舊曆太陰在黃道張宿十二度八十七分,在赤道張宿十度;新曆在黃道張宿十四度四十分,在赤道張宿十五度太。臣等驗得在赤道張宿十五度半。今考之新曆稍密,舊曆皆疏。十一日早晨度:木星在黃道室宿十五度七分,在赤道室宿十三度少;土星在黃道虛宿七度三分,在赤道虛宿七度強。新曆木星在黃道室宿十五度四十四分,在赤道室宿十四度少弱;土星在黃道虛宿六度二十一分,在赤道虛宿六度少弱。臣等驗得五更三點,土星在赤道虛宿六度弱;五更五點,木星在赤道室宿十四度。今考之新曆稍密,舊曆皆疏。十二日,都省令定驗《統元》、《紀元》及新曆疏密。《統元曆》昏度,太陰在黃道氐宿初度九十四分,在赤道氐宿三度少;《紀元曆》在黃道氐宿初度八十三分,在赤道氐宿二度太;新曆在黃道亢宿八度七十一分,在赤道亢宿九度少弱。三曆官以渾儀由南數之,其太陰北去角宿距星二十一度少弱。新舊曆官稱昏度亢宿未見,祗以窺管測定角宿距星,複以曆書考東方七宿,角占十二度,亢占九度少;既亢宿未見,當除角宿十二度,即太陰此時在赤道亢宿九度少弱。今考之新曆全密,《紀元》、《統元曆》皆疏。二十日早晨度:《統元曆》太陰在黃道鬥宿十一度九十一份,在赤道鬥宿十二度少;火星在黃道危宿七度九十一分,在赤道危宿七度少;土星在黃道虛宿八度八十二分,在赤道虛宿八度太強。《紀元曆》太陰在黃道鬥宿十一度四十分,在赤道鬥宿十一度半;火星在黃道危宿六度,在赤道危宿六度太;土星在黃道虛宿七度三十九分,在赤道虛宿七度半弱。新曆太陰在黃道鬥宿十度六十一分,在赤道鬥宿十度少;火星在黃道危宿七度二十分,在赤道危宿六度;土星在黃道虛宿六度五十三分,在赤道虛宿六度半。三 曆官驗得太陰在赤道鬥宿十度,火星在赤道危宿六度強,土星在赤道虛宿六度半。今考之太陰,《紀元曆》疏;火星,新曆、《紀元曆》全密,《統元曆》疏;土星,新曆全密,《紀元》、《統元曆》疏。」
又詔時與尚書禮部員外郎李燾同測驗,時等言:「先究《統元》、《紀元》、新曆異同,召三曆官上臺,用銅儀窺管對測太陰、土、火、木星晨度經歷度數,參稽所供,監視測驗。二十四日早晨度:《統元曆》太陰在黃道危宿十一度九十分,在赤道危宿九度;木星在黃道室宿十八度一十五分,在赤道壁宿初度少;火星在黃道危宿十度七十分,在赤道危宿十度;土星在黃道虛宿八度九十五分,在赤道虛宿九度。《紀元曆》太陰在赤道危宿十度五十三分,在赤道危宿八度半;木星在黃道室宿十七度六十八分,在赤道室宿十四度少;火星在黃道危宿九度八十四分,在赤道危宿九度;土星在黃道留在虛宿七度四十分,在赤道虛宿七度半。新曆太陰在黃道危宿十三度五分,在赤道危宿十二度;木星在黃道室宿十八度一十分,在赤道室宿十六度半強;火星在黃道危宿十度八分,在赤道危宿九度;土星在黃道虛宿六度六十分始留,在赤道虛宿六度半強始留。三曆官驗得太陰在赤道危宿十度,木星在赤道室宿十六度太,火星在赤道危宿九度半,土星在赤道虛宿六度半弱。今考之太陰,《統元曆》精密、《紀元曆》、新曆皆疏;木星,新曆稍密,《紀元》、《統元曆》皆疏;火星,《紀元》、新曆皆稍密,《統元曆》疏;土星,新曆稍密,《紀元》、《統元曆》皆疏。二十七日早晨度:《統元曆》木星在黃道壁宿初度四十六分,在赤道壁宿初度太強;火星在黃道危宿十二度九十二分,在赤道危宿十二度強;土星留在黃道虛宿八度九十八分,在赤道虛宿九度。《紀元曆》木星在黃道壁宿初度二十五分,在赤道壁宿初度分空;火星在黃道危宿十二度九十七分,在赤道危宿十一度;土星留在黃道虛宿七度四十八分,在赤道虛宿七度半。新曆木星在黃道壁宿初度四十四分,在赤道壁宿初少強;火星在黃道危宿十二度二十二分,在赤道危宿十一度半;土星留在黃道虛宿六度六十分,在赤道虛宿六度半強。三曆官驗得木星在赤道壁宿初度少,火星在赤道危宿十一度,土星在赤道虛宿六度半。今觀木星,新曆稍密,《紀元》、《統元曆》皆疏;火星,《紀元曆》全密,《統元》、新曆皆疏;土星,新曆稍密,《紀元》、《統元曆》皆疏。」
由是朝廷始知三曆異同,乃詔太史局以新舊曆參照行之。禮部言:「新舊曆官互相異同,參照實難,新曆比之舊曆稍密。」詔用新曆,名以《乾道曆》,己醜歲頒行。
孝榮有《考春秋日食》一卷,《漢魏周隋日月交食》一卷,《唐日月交食》一卷,《宋朝日月交食》一卷,《氣朔入行》一卷,《強弱日法格數》一卷。
志第三十五律曆十五
乾道四年,禮部員外郎李燾言:「《統元曆》行之既久,與天不合,固宜;《大衍曆》最號精微,用之亦不過三十餘年,後之欲行遠也難矣。抑曆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仁宗用《崇天曆》,天聖至皇祐四年十一月日食,二曆不效,詔以唐八曆及宋四曆參定,皆以《景福》為密,遂欲改作。而劉羲叟謂:「《崇天曆》頒行逾三十年,所差無幾,詎可偶緣天變,輕議改移?」又謂:「古聖人曆象之意,止於敬授人時,雖則預考交會,不必吻合辰刻,或有遲速,未必獨是曆差。」乃從羲叟言,複用《崇天曆》。羲叟曆學為宋第一,歐陽修、司馬光輩皆遵用之。《崇天曆》既複用,又十三年,治平二年,始改用《明天曆》,曆官周琮皆遷官。後三年,驗熙寧三年七月月食不效,乃詔複用《崇天曆》,奪琮等所遷官。熙寧八年,始更用《奉元曆》,沈括實主其議。明年正月月食,遽不效,詔問修曆推恩者姓名,括具奏辨,得不廢。識者謂括強辨,不許其深於曆也。然後知羲叟之言然。願申飭曆官,加意精思,勿執今是。益募能者,熟複討論,更造密度,補治新曆。」緣燾嘗承詔監視測驗,值新曆太陰、熒惑之差,恐書成所差或多,見譏能者,乃詔諸道訪通曆者。久之,福州布衣阮興祖上言新曆差謬,荊大聲不以白部,即補興祖為局生。
初,新曆之成也,大聲、孝榮共為之。至是,大聲乃乙太陰九道變赤道別演一法,與孝榮立異於後。秘書少監、崇政殿說書兼權刑部侍郎汪大猷等言:「承詔于禦史台監集局官,參算明年太陰宿度,箋注御覽詣實。今大聲等推算明年正月至月終九道太陰變赤道,限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具稿成,至正月內,臣等召曆官上臺,用渾儀監驗疏密。」從之。
五年,國子司業兼權禮部侍郎程大昌、侍御史單時,秘書丞唐孚、秘書郎李木言:「都省下靈台郎充曆算官蓋堯臣、皇甫繼明、宋允恭等言:'厥今更造《乾道新曆》,朝廷累委官定驗,得見日月交食密近天道,五星行度允協躔次,惟九道太陰間有未密。搜訪能曆之人補治新曆,半年未有應詔者,獨荊大聲別演一法,與劉孝榮《乾道曆》定驗正月內九道太陰行度。今來二法皆未能密于天道,《乾道》太陰一法與諸曆比較,皆未盡善。今撮其精微,撰成一法,其先推步到正月內九道太陰正對在赤道宿度,願委官與孝榮、大聲驗之。如或精密,即以所修九道經法,請得與定驗官更集孝榮、大聲等同赴台,推步明年九道太陰正對在赤道宿度,點定月分定驗,從其善者用之。'大昌等從大聲、孝榮所供正月內太陰九道宿度,已赴太史局測驗上中旬畢,及取大聲、孝榮、堯臣等三家所供正月下旬太陰宿度,參照覽視,測驗疏密,堯臣、繼明、允恭請具今年太陰九道宿度。欲依逐人所請,限一月各具今年太陰九道變黃道正對赤道其宿某度,依經具稿,送禦史台測驗官不時視驗,然後見其疏密。」
裴伯壽上書言:
孝榮自陳預定丁亥歲四月朔日食、八月望月食,俱不驗。又定去年二月望夜二更五點月食九分以上,出地複滿。臣嘗言于宰相,是月之食當食既出地,《紀元曆》亦食既出地,生光在戌初二刻,複滿在戌正三刻。是夕,月出地時有微雲,至昏時見月已食既,至戌初三刻果生光,即食既出地可知;複滿在戌正三刻,時二更二點:臣所言卒驗。孝榮言見行曆交食先天六刻,今所定月食複滿,乃後天四刻,新曆謬誤為甚。
其一曰步氣朔,孝榮先言氣差一日,觀景表方知其失,此不知驗氣者也。臣之驗氣,差一二刻亦能知之。《紀元》節氣,自崇寧間測驗,逮今六十餘載,不無少差,苟非測驗,安知其失?凡日月合朔,以交食為驗,今交食既差,朔亦弗合矣。
其二曰步發斂,止言卦候而已。
其三曰步日躔,新曆乃用《紀元》二十八宿赤道度,暨至分宮,遽減《紀元》過宮三十餘刻,殊無理據。而又赤道變黃道宿度,婁、胃二宿頓減《紀元》半度。在術則婁、胃二宿合二十八度,婁當十二度太,今新曆婁作十二度半,乃棄四分度之一。室、軫二宿虛收復多,少數變宿,分宮既訛,是以乾道己醜歲太陽過宮差誤。
其四曰步晷漏,新曆不合前史。唐開元十二年測景于天下,安南測夏至午中晷在表南三寸三分,新曆算在表北七寸;其鐵勒測冬至午中晷長一丈九尺二寸六分,新曆算晷長一丈四尺九寸九分,乃差四尺二寸七分,其謬蓋若此。
其五曰步月離,諸曆遲疾、朏朒極數一同,新曆朏之極數少朒之極數四百九十三分,疾之極數少遲之極數二十分,不合曆法。
其六曰步交會,新曆妄設陽准、陰准等差,蓋欲苟合已往交食,其間複有不合者,則遷就天道,所以預定丁亥、戊子二歲日月之食,便見差違。
其七曰步五星,以渾儀測驗新曆星度,與天不合。蓋孝榮與同造曆人皆不能探端知緒,乃先造曆,後方測驗,前後倒置,遂多差失。夫立表驗氣,窺測七政,然後作曆,豈容掇拾緒餘,超接舊曆,以為新術,可乎?
新曆出於五代民間《萬分曆》,其數朔余太強,明曆之士往往鄙之。今孝榮乃三因萬分小曆,作三萬分為日法,以隱萬分之名。三萬分曆即萬分曆也。緣朔余太強,孝榮遂減其分,乃增立秒,不入曆格。前古至於宋諸曆,朔餘並皆無秒,且孝榮不知王處訥於萬分增二,為《應天曆》日法,朔餘五千三百七,自然無秒,而去王樸用秒之曆。
臣與造《統元曆》之後,潛心探討複三十餘年,考之諸曆,得失曉然。誠假臣演撰之職,當與太史官立表驗氣,窺測七政,運算立法,當遠過前曆。
詔送監視測驗官詳之,達於尚書省。
時談天者各以技術相高,互相詆毀。諫議大夫單時、秘書少監汪大猷、國子司業權禮部侍郎程大昌、秘書丞唐孚、秘書郎李木言:「《乾道新曆》,荊大聲、劉孝榮同主一法,自初測驗以至權行施用,二人無異議。後緣新曆不密,詔訪求通曆者,孝榮乃訟阮興祖緣大聲補局生,自是紛紛不已。大聲官以判局提點曆書為名,乃言不當責以立法起算。不知起曆授時,何所憑據。且正月內五夜,比較孝榮所定五日並差,大聲所定五日內三日的中,兩日稍疏。繼伯壽進狀獻術,時等將求其曆書上臺測驗,務求至當,而大聲等正居其官,乃飾辭避事,測驗弗精。且大聲、孝榮同立新法,今猶反覆,苟非各具所見,他日曆成,大聲妄有動搖,即前功盡廢。請令孝榮、大聲、堯臣、伯壽各具乾道五年五月已後至年終,太陰五星排日正對赤道躔度,上之禦史台,令測驗官參考。」詔從之。
六年,日官言:「比詔權用《乾道曆》推算,今歲頒曆于天下,明年用何曆推算?」詔亦權用《乾道曆》一年。秋,成都曆學進士賈複自言,詔求推明熒惑、太陰二事,轉運使資遣至臨安,願造新曆畢還蜀,仍進《曆法九議》。孝宗嘉其志,館於京學,賜廩給。太史局李繼宗等言:「十二月望,月食大分七、小分九十三。賈複、劉大中等各虧初、食甚分夜不同。」詔禮部侍郎鄭聞監李繼宗等測驗。是夜,食八分。秘書省言,靈台郎宋允恭、國學生林永叔、草澤祝斌、黃夢得、吳時舉、陳彥健等各推算日食時刻、分數異同。乃詔諫議大夫姚憲監繼宗等測驗五月朔日食。憲奏時刻、分數皆差舛,繼宗、澤、大聲削降有差。
太史局春官正、判太史局吳澤等言:「乾道十年頒賜曆日,其中十二月已定作小盡,乾道十一年正月一日注:癸未朔,畢乾道十一年正月一日。《崇天》、《統元》二曆算得甲申朔,《紀元》、《乾道》二曆算得癸未朔,今《乾道曆》正朔小餘,約得不及進限四十二分,是為疑朔。更考日月之行,以定月朔大小,以此推之,則當是甲申朔。今曆官弗加精究,直以癸未注正朔,竊恐差誤,請再推步。於是俾繼宗監視,皆以是年正月朔當用甲申。兼今歲五月朔,太陽交食,本局官生瞻視到天道日食四分半:虧初西北,午時五刻半;食甚正北,未初二刻;複滿東北,申初一刻。後令永叔等五人各言五月朔日食分數並虧初、食甚、複滿時刻皆不同。並見行《乾道曆》比之,五月朔天道日食多算二分少強,虧初少算四刻半,食甚少算三刻,複滿少算二刻已上。又考《乾道曆》比之《崇天》、《紀元》、《統元》三曆,日食虧初時刻為近;較之《乾道》,日食虧初時刻為不及。繼宗等參考來年十二月系大盡,及十一年正月朔當用甲申,而太史局丞、同判太史局荊大聲言《乾道曆》加時系不及進限四十二分,定今年五月朔日食虧初在午時一刻。今測驗五月朔日食虧初在午時五刻半,《乾道曆》加時弱四百五十分,苟以天道時刻預定乾道十二年正月朔,已過甲申日四百五十分。大聲今再指定乾道十一年正月合作甲申朔,十年十二月合作大盡,請依太史局詳定行之。」五月,詔曆官詳定。
淳熙元年,禮部言:「今歲頒賜曆書,權用《乾道新曆》推算,明年複欲權用《乾道曆》。」詔從之。十一月,詔太史局春官正吳澤推算太陽交食不同,令秘書省敕責之,並罰造曆者。三年,判太史局李繼宗等奏:「令集在局通算曆人重造新曆,今撰成新曆七卷,《推算備草》二卷,校之《紀元》、《統元》、《乾道》諸曆,新曆為密,願賜曆名。」於是詔名《淳熙曆》,四年頒行,令禮部、秘書省參詳以聞。
淳熙四年正月,太史局言:「三年九月望,太陰交食。以《紀元》、《統元》、《乾道》三曆推之,初虧在攢點九刻,食二分及三分已上;以新曆推之,在明刻內食大分空,止在小分百分中二十七。是夜,瞻候月體盛明,雖有雲而不翳,至旦不見虧食,於是可見《紀元》、《統元》、《乾道》三曆不逮新曆之密。今當預期推算淳熙五年曆,蓋舊曆疏遠,新曆未行,請賜新曆名,付下推步。」
禮部驗得孟邦傑、李繼宗等所定五星行度分數各有異同。繼宗雲:六月癸酉,木星在氐宿三度一十九分。邦傑言:夜昏度瞻測得木星在氐宿三度半,半系五十分,雖見月體,而西南方有雲翳之。繼宗雲:是月戊寅,木星在氐宿三度四十一分;邦傑言:四望有雲,雖雲間時露月體,所可測者木星在氐宿三度太,太系七十五分。繼宗雲:庚辰土星在畢宿三度二十四分,金星在參宿五度六十五分,火星在井宿七度二十七分;邦傑言:五更五點後,測見土星入畢宿二度半,半系五十分,金星入參宿六度半,火星入井宿八度多三分。繼宗雲:七月辛醜,太陰在角宿初度七十一分,木星在氐宿五度七十六分;邦傑言:測見昏度太陰入軫宿十六度太,太系七十五分,木星入氐宿六度少,少系二十五分。孝宗曰:「自古曆無不差者,況近世此學不傳,求之草澤,亦難其人。」詔以《淳熙曆》權行頒用一年。
五年,金遣使來朝賀會慶節,妄稱其國曆九月庚寅晦為己醜晦。接伴使、檢詳丘辨之,使者辭窮,於是朝廷益重曆事。李繼宗、吳澤言:「今年九月大盡,系三十日,於二十八日早晨度瞻見太陰離東濁高六十餘度,則是太陰東行未到太陽之數。然太陰一晝夜東行十三度余,乙太陰行度較之,又減去二十九日早晨度太陰所行十三度餘,則太陰尚有四十六度以上未行到太陽之數,九月大盡,明矣。其金國九月作小盡,不當見月體;今既見月體,不為晦日。乞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差官驗之。」詔遣禮部郎官呂祖謙。祖謙言:「本朝十月小盡,一日辛卯朔,夜昏度太陰躔在尾宿七度七十分。乙太陰一晝夜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至八日上弦日,太陰計行九十一度餘。按曆法,朔至上弦,太陰平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當在室宿一度太。金國十月大盡,一日庚寅朔,夜昏度太陰約在心宿初度三十一分。太陰一晝夜亦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自朔至本朝八日為金國九日,太陰已行一百四度六十二分,比之本朝十月八日上弦,太陰多行一晝夜之數。今測見太陰在室宿二度,計行九十二度餘,始知本朝十月八日上弦,密于天道。」詔祖謙複測驗。是夜,邦傑用渾天儀法物測驗,太陰在室宿四度,其八日上弦夜所測太陰在室宿二度。按曆法,太陰平行十三度余,行遲行十二度。今所測太陰,比之八日夜又東行十二度,信合天道。
十年十月,詔:甲辰歲曆字誤,令禮部更印造,頒諸安南國。繼宗、澤及荊大聲削降有差。
十二年九月,成忠郎楊忠輔言:「《淳熙曆》簡陋,于天道不合。今歲三月望,月食三更二點,而曆在二更二點;數虧四分,而曆虧幾五分。四月二十三日,水星據曆當夕伏,而水星方與太白同行東井間,昏見之時,去濁猶十五餘度。七月望前,土星已伏,而曆猶注見。八月未弦,金已過氐矣,而曆猶在亢。此類甚多,而朔差者八年矣。夫守疏敝之曆,不能革舊,其可哉!忠輔于《易》粗窺大衍之旨,創立日法,撰演新曆,不敢以言者,誠懼太史順過饣布非。恃刻漏則水有增損、遲疾,恃渾儀則度有廣狹、斜正。所賴今歲九月之交食在晝,而《淳熙曆》法當在夜,以晝夜辨之,不待紛爭而決矣。輒以忠輔新曆推算,淳熙十二年九月定望日辰退乙未,太陰交食大分四、小分八十五,晨度帶入漸進大分一、小分七;虧初在東北,卯正一刻一十一分,系日出前;食甚在正北,辰初一刻一十分;複滿在西北,辰正初刻,並日出後。其日日出卯正二刻後,與虧初相去不滿一刻。以地形論之,臨安在岳台之南,秋分後晝刻比嶽台差長,日當先曆而出,故知月起虧時,日光已盛,必不見食。以《淳熙曆》推之,九月望夜,月食大分五、小分二十六,帶入漸進大分三、小分四十七;虧初在東北,卯初三刻,系攢點九刻後;食甚在正北,卯正三刻後;複滿在西北,辰正初刻後,並在晝。」禮部乃考其異同,孝宗曰:「日月之行有疏數,故曆久不能無差,大抵月之行速,多是不及,無有過者。可遣台官、禮部官同驗之。」詔遣禮部侍郎顏師魯。其夜戌正二刻,陰雲蔽月,不辨虧食。師魯請詔精于曆學者與太史定曆,孝宗曰:「曆久必差,聞來年月食者二,可俟驗否?」
十三年,右諫議大夫蔣繼周言,試用民間有知星曆者,遴選提領官,以重其事,如祖宗之制。孝宗曰:「朝士鮮知星曆者,不必專領。」乃詔有通天文曆算者,所在州、軍以聞。八月,布衣皇甫繼明等陳:「今歲九月望,以《淳熙曆》推之,當在十七日,實曆敝也。太史乃注於十六日之下,徇私遷就,以掩其過。請造新曆。」而忠輔乞與曆官劉孝榮及繼明等各具己見,合用曆法,指定今年八月十六日太陰虧食加時早晚、有無帶出、所見分數及節次、生光復滿方面、辰刻、更點同驗之,仰合乾象,折衷疏密。再請今年八月二十九日驗月見東方一事,苟見月餘光,則其日不當以為晦也。又今年九月十六日驗月未盈一事,苟見月體東向之光猶薄,則其日不當為望也。知晦望之差,則朔之差明矣。必使氣之與朔無毫髮之差,始可演造新曆。付禮部議,各具先見,指定太陰虧食分數、方面、辰刻,定驗折衷。詔師魯、繼周監之。既而孝榮差一點,繼明等差二點,忠輔差三點,乃罷遣之。
十四年,國學進士會稽石萬言:
《淳熙曆》立元非是,氣朔多差,不與天合。按淳熙十四年曆,清明、夏至、處暑、立秋四氣,及正月望、二月十二月下弦、六月八月上弦、十月朔,並差一日。如卦候、盈、虛、沒、滅、五行用事,亦各隨氣朔而差。南渡以來,渾儀草創,不合制度,無圭表以測日景長短,無機漏以定交食加時,設欲考正其差,而太史局官尚如去年測驗太陰虧食,自一更一點還光一分之後,或一點還光二分,或一點還光三分以上,或一點還光三分以下,使更點乍疾乍徐,隨景走弄,以肆欺蔽。若依晉泰始、隋開皇、唐開元課曆故事,取《淳熙曆》與萬所造之曆各推而上之於千百世之上,以求交食,與夫歲、月、日、星辰之著見於經史者為合與否,然後推而下之,以定氣朔,則與前古不合者為差,合者為不差,甚易見也。
然其差謬非獨此耳,冬至日行極南,黃道出赤道二十四度,晝極短,故四十刻,夜極長,故六十刻;夏至日行極北,黃道入赤道二十四度,晝極長,故六十刻,夜極短,故四十刻;春、秋二分,黃、赤二道平而晝夜等,故各五十刻。此地中古今不易之法。至王普重定刻漏,又有南北分野、冬夏晝夜長短三刻之差。今《淳熙曆》皆不然,冬至晝四十刻極短、夜六十刻極長,乃在大雪前二日,所差一氣以上;自冬至之後,晝當漸長,夜當漸短,今過小寒,晝猶四十刻,夜猶六十刻,所差七日有餘;夏至晝六十刻極長、夜四十刻極短,乃在芒種前一日,所差亦一氣以上;自夏至之後,晝當漸短,夜當漸長,今過小暑,晝猶六十刻,夜猶四十刻,所差亦七日有餘;及晝、夜各五十刻,又不在春分、秋分之下。
至於日之出入,人視之以為晝夜,有長短,有漸,不可得而急與遲也,急與遲則為變。今日之出入增減一刻,近或五日,遠或三四十日,而一急一遲,與日行常度無一合者。請考正《淳熙曆》法之差,俾之上不違于天時、下不乖於人事。
送秘書省、禮部詳之。
皇甫繼明、史元寔、皇甫迨、龐元亨等言:「石萬所撰《五星再聚曆》,乃用一萬三千五百為日法,特竊取唐末《崇元》舊曆而婉其名爾。《淳熙曆》立法乖疏,丙午歲定望則在十七日,太史知其不可,遂注望於十六日下,以掩其過。臣等嘗陳請于太史局官對辨,置局更曆,迄今未行。今考《淳熙歷經》則又差於將來。戊申歲十一月下弦則在二十四日,太史局官必俟頒曆之際,又將妄退於二十三日矣。法不足恃,必假遷就,而朔望二弦,曆法綱紀,苟失其一,則五星盈縮、日月交會、與夫昏旦之中星、晝夜之晷刻,皆不可得而正也。渾儀、景表,壺漏之器,臣等私家無之,是以曆之成書,猶有所待。國朝以來,必假創局而曆始成,請依改造大曆故事,置局更曆,以祛太史局之敝。」事上聞,宰相王淮奏免送後省看詳,孝宗曰:「使秘書省各司同察之,亦免有異同之論。」六月,給事中兼修玉牒官王信亦言更曆事,以為曆法深奧,若非詳加測驗,無以見其疏密。乞令繼明與萬各造來年一歲之曆,取其無差者。詔從之。十二月,進所造曆。淮等奏:「萬等曆日與淳熙十五年曆差二朔,《淳熙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曆法有差。」孝宗曰:「朔豈可差?朔差則所失多矣。」乃命吏部侍郎章森、秘書丞宋伯嘉參定以聞。
十五年,禮部言:「萬等所造曆與《淳熙曆》法不同,當以其年六月二日、十月晦日月不應見而見為驗,兼論《淳熙曆》下弦不合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是日請遣官監視。」詔禮部侍郎尤袤與森監之。六月二日,森奏:「是夜月明,至一更二點入濁。」十月晦,袤奏:「晨前月見東方。」孝宗問:「諸家孰為疏密?」周必大等奏:「三人各定二十九日早,月體尚存一分,獨忠輔、萬謂既有月體,不應小盡。」孝宗曰:「十一月合朔在申時,是以二十九日尚存月體耳。」
十六年,承節郎趙渙言:「曆象大法及《淳熙曆》,今歲冬至並十二月望,月食皆後天一辰,請遣官測驗。」詔禮部侍郎李巘、秘書省鄧馹等視之。巘等請用太史局渾儀測驗,如乾道故事,差秘書省提舉一員專監之。詔差秘書丞黃艾、校書郎王叔簡。
紹熙元年八月,詔太史局更造新曆頒之。二年正月,進《立成》二卷、《紹熙二年七曜細行曆》一卷,賜名《會元》,詔巘序之。
紹熙四年,布衣王孝禮言:「今年十一月冬至,日景表當在十九日壬午,《會元曆》注乃在二十日癸未,系差一日。《崇天曆》癸未日冬至加時在酉初七十六分,《紀元曆》在醜初一刻六十七分,《統元曆》在醜初二刻二分,《會元曆》在醜初一刻二百四十分。迨今八十有七年,常在醜初一刻,不減而反增。《崇天曆》寔天聖二年造,《紀元曆》崇寧五年造,計八十二年。是時測景驗氣,如冬至後天乃減六十七刻半,方與天道協。其後陳得一造《統元曆》,劉孝榮造《乾道》、《淳熙》、《會元》三曆,未嘗測景。苟弗立表測景,莫識其差。乞遣官令太史局以銅表同孝禮測驗。」朝遷雖從之,未暇改作。」
慶元四年,《會元曆》占候多差,日官、草澤互有異同,詔禮部侍郎胡紘充提領官,正字馮履充參定官,監楊忠輔造新曆。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姚愈言:「太史局文籍散逸,測驗之器又複不備,幾何而不疏略哉!漢元鳳間,言曆者十有一家,議久不決,考之經籍,驗之帝王錄,然後是非洞見。元和間,以《太初》違天益遠,晦朔失實,使治曆者修之,以無文證驗,雜議蜂饗起,越三年始定。此無他,不得儒者以總其綱,故至於此也。《周官》馮相氏、保章氏志日月星辰之運動,而塚宰實總之。漢初,曆官猶宰屬也。熙甯間,司馬光、沈括皆嘗提舉司天監,故當是時歷數明審,法度嚴密。乞命儒臣常兼提舉,以專其責。」
五年,監察禦史張岩論馮履唱為詖辭,罷去。詔通曆算者所在具名來上。及忠輔曆成,宰臣京鏜上進,賜名《統天》,頒之,凡《歷經》三卷,《八曆冬至考》一卷,《三曆交食考》三卷,《晷景考》一卷,《考古今交食細草》八卷,《盈縮分損益率立成》二卷,《日出入晨昏分立成》一卷,《嶽台日出入晝夜刻》一卷,《赤道內外去極度》一卷,《臨安午中晷景常數》一卷,《禁漏街鼓更點辰刻》一卷,《禁漏五更攢點昏曉中星》一卷,《將來十年氣朔》二卷,《己未庚申二年細行》二卷,總三十二卷。慶元五年七月辛卯朔,《統天曆》推日食,雲陰不見。六年六月乙酉朔,推日食不驗。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詔太史與草澤聚驗於朝,太陽午初一刻起虧,未初刻複滿。《統天曆》先天一辰有半,乃罷楊忠輔,詔草澤通曉曆者應聘修治。
開禧三年,大理評事鮑澣之言:「曆者,天地之大紀,聖人所以觀象明時,倚數立法,以前民用而詔方來者。自黃帝以來,至於秦、漢,六曆具存,其法簡易,同出一術。既久而與天道不相符合,於是《太初》、《三統》之法相繼改作,而推步之術愈見闊疏,是以劉洪,祖沖之之減破鬥分,追求月道,而推測之法始加詳焉。至於李淳風、一行而後,總氣朔而合法,效乾坤而擬數,演算之法始加備焉。故後世之論曆,轉為精密,非過於古人也,蓋積習考驗而得之者審也。試以近法言之:自唐《麟德》、《開元》而至於五代所作者,國初《應天》而至於《紹熙》、《會元》,所更者十二書,無非推求上元開闢為演紀之首,氣朔同元,而七政會于初度。從此推步,以為曆本,未嘗敢輒為截法,而立加減數於其間也。獨石晉天福間,馬重績更造《調元曆》,不復推古上元甲子七曜之會,施於當時,五年輒差,遂不可用,識者咎之。今朝廷自慶元三年以來,測驗氣景,見舊曆後天十一刻,改造新曆,賜名《統天》,進曆未幾,而推測日食已不驗,此猶可也。但其曆書演紀之始,起于唐堯二百餘年,非開闢之端也。氣朔五星,皆立虛加、虛減之數;氣朔積分,乃有泛積、定積之繁。以外算而加朔餘,以距算而減轉率,無複強弱之法,盡廢方程之舊。其餘差漏,不可備言。以是而為術,乃民間之小曆,而非朝廷頒正朔、授民時之書也。漢人以謂曆元不正,故盜賊相續,言雖迂誕,然而曆紀不治,實國家之重事。願詔有司選演撰之官,募通曆之士,置局討論,更造新曆,庶幾並智合議,調治日法,追迎天道,可以行遠。」
澣之又言:「當楊忠輔演造《統天曆》之時,每與議論曆事,今見《統天曆》舛近,亦私成新曆。誠改新曆,容臣投進,與太史、草澤諸人所著之曆參考之。」七月,澣之又言:「《統天曆》來年閏差,願以諸人所進曆,令秘書省參考頒用。」
秘書監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曾漸言:「改曆,重事也,昔之主監事者,無非道術精微之人,如太史公、洛下閎、劉歆、張衡、杜預、劉焯、李淳風、一行、王樸等,然猶久之不能無差。其餘不過遞相祖述,依約乘除,舍短取長,移疏就密而已,非有卓然特達之見也。一時偶中,即複舛戾。宋朝敝在數改曆法。《統天曆》頒用之初,即已測日食不驗,因仍至今置閏遂差一月,其為當改無疑。然朝廷以一代钜典責之專司,必其人確然著論,破見行之非,服眾多之口,庶幾可見。按乾道、淳熙、慶元,凡三改曆,皆出劉孝榮一人之手,其後遂為楊忠輔所勝。久之,忠輔曆亦不驗,故孝榮安職至今。紹熙以來,王孝禮者數以自陳,每預測驗,或中或不中;李孝節、陳伯祥本皆忠輔之徒;趙達,蔔筮之流;石如愚獻其父書,不就測驗晷景,止定月食分數,其術最疏;陳光則並與交食不論,愈無憑依。此數人者,未知孰為可付,故鮑澣之屢以為請。今若降旨開局,不過收聚此數人者,和會其說,使之無爭。來年閏差,其事至重。今年八月,便當頒曆外國,而三數月之間急遽成書,結局推賞,討論未盡,必生詆訾。今劉孝榮、王孝禮、李孝節、陳伯祥所擬改曆,及澣之所進曆,皆已成書,願以眾曆參考,擇其與天道最近且密者頒用,庶幾來年置閏不差。請如先朝故事,搜訪天下精通曆書之人,用沈括所議,以渾儀、浮漏、圭表測驗,每日記錄,積三五年,前後參較,庶幾可傳永久。」
漸又言:「慶元三年以後,氣景比舊曆有差,至四年改造新曆未成時,當頒五年曆,乃差官以測算晷景、氣朔加時辰刻附《會元曆》頒賜。今若頒來年氣朔,既有去年十月以後、今年正月以前所測晷景,已見天道冬至加時分數,來年置閏,比之《統天曆》亦已不同,兼諸所進曆並可參考。請速下本省,集判局官於本省參考,使澣之覆考,以最近之曆推算氣朔頒用。」於是詔漸充提領官,澣之充參定官,草澤精算造者、嘗獻曆者與造《統天曆》者皆延之,於是《開禧》新曆議論始定。詔以戊辰年權附《統天曆》頒之。既而婺州布衣阮泰發獻《渾儀十論》,且言《統天》、《開禧》曆皆差。朝廷令造木渾儀,賜文解罷遣之。
嘉定三年,鄒淮言曆書差忒,當改造。試太子詹事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秘書監戴溪等言,請詢漸、澣之造曆故事。詔溪充提領官,澣之充參定官,鄒淮演撰,王孝禮、劉孝榮提督推算官生十有四人,日法用三萬五千四百。四年春,曆成,未及頒行,溪等去國,曆亦隨寢。韓侂胄當國,或謂非所急,無複敢言曆差者,於是《開禧曆》附《統天曆》行於世四十五年。
嘉泰元年,中奉大夫、守秘書監俞豐等請改造新曆。監察禦史施康年劾太史局官吳澤、荊大聲、周端友循默屍祿,言災異不及時,詔各降一官。臣僚言:「頒正朔,所以前民用也。比曆書一日之間,吉凶並出,異端並用,如土鬼、暗金兀之類,則添注於凶神之上猶可也,而其首則揭九良之名,其末則出九曜吉凶之法、勘昏行嫁之法,至於《周公出行》、《一百二十歲宮宿圖》,凡閭閻鄙俚之說,無所不有。是豈正風俗、示四夷之道哉!願削不經之論。」從之。二年五月朔,日食,太史以為午正,草澤趙大猷言午初三刻半日食三分。詔著作郎張嗣古監視測驗,大猷言然,曆官乃抵罪。
嘉定四年,秘書省著作郎兼權尚左郎丁端祖請考試司天生。十三年,監察禦史羅相言:「太史局推測七月朔太陽交食,至是不食。願令與草澤新曆精加討論。」於是澤等各降一官。
淳祐四年,兼崇政殿說書韓祥請召山林布衣造新曆。從之。五年,降算造成永祥一官,以元算日食未初三刻,今未正四刻,元算虧八分,今止六分故也。
八年,朝奉大夫、太府少卿兼尚書左司郎中兼敕令所刪修官尹渙言:「曆者,所以統天地、侔造化,自昔皆擇聖智典司其事。後世急其所當緩,緩其所當急,以為利吾國者,惟錢谷之務;固吾圉者,惟甲兵是圖,至於天文、歷數,一切付之太史局,荒疏乖謬,安心為欺,朝士大夫莫有能詰之者。請召四方之通曆算者至都,使曆官學焉。」
十一年,殿中侍御史陳垓言:「曆者,天地之大紀,國家之重事。今淳祐十年冬所頒十一年曆,稱成永祥等依《開禧》新曆推算,辛亥歲十二月十七日立春在酉正一刻,今所頒曆乃相師堯等依《淳祐》新曆推算,到壬子歲立春日在申正三刻。質諸前曆,乃差六刻,以此頒行天下,豈不貽笑四方!且許時演撰新曆,將以革舊曆之失。又考驗所食分數,《開禧》舊曆僅差一二刻,而李德卿新曆差六刻二分有奇,與今頒行前後兩曆所載立春氣候分數亦差六刻則同。由此觀之,舊曆差少,未可遽廢;新曆差多,未可輕用。一旦廢舊曆而用新曆,不知何所憑據。請參考推算頒行。」
十二年,秘書省言:「太府寺丞張湜同李德卿算造曆書,與譚玉續進曆書頗有牴牾,省官參訂兩曆得失疏密以聞。其一曰:玉訟德卿竊用《崇天曆》日法三約用之。考之《崇天曆》用一萬五百九十為日法,德卿用三千五百三十為日法,玉之言然。其二曰:玉訟積年一億二千二十六萬七千六百四十六,不合曆法。今考之德卿用積年一億以上。其三曰:玉訟壬子年六月,癸醜年二月、六月、九月,丙辰年七月置閏皆差一日。今秘書省檢閱林光世用二家曆法各為推算。其四曰:德卿曆與玉曆壬子年立春、立夏以下十五節氣時刻皆同,雨水、驚蟄以下九節氣各差一刻。其五曰:德卿推壬子年二月乙卯朔日食,帶出已退所見大分八;玉推日食,帶出已退所見大分七。辰當壁宿度,同。其六曰:德卿曆鬥分作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八秒,玉曆鬥分作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九秒,二曆鬥分僅差一秒。惟二十八秒之法,起于齊祖沖之,而德卿用之。使沖之之法可久,何以歷代增之?玉既指其謬,又多一秒,豈能必其天道合哉!請得商隺推算,合眾長而為一,然後賜名頒行。」十二年,曆成,賜名《會天》,寶祐元年行之,史闕其法。
鹹淳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至後為閏十一月。既已頒曆,浙西安撫司準備差遣臧元震言:
曆法以章法為重,章法以章歲為重。蓋歷數起於冬至,卦氣起於《中孚》,十九年謂之一章,一章必置七閏,必第七閏在冬至之前,必章歲至、朔同日。故《前漢·志》雲:「朔旦冬至,是謂章月。」《後漢·志》雲:「至、朔同日,謂之章月。」「積分成閏,閏七而盡,其歲十九,名之曰章。」《唐志》曰:「天數終於九,地數終於十,合二終以紀閏餘。」章法之不可廢也若此。
今所頒庚午歲曆,乃以前十一月三十日為冬至,又以冬至後為閏十一月,莫知其故。蓋庚午之閏,與每歲閏月不同;庚午之冬至,與每歲之冬至又不同。蓋自淳祐壬子數至鹹淳庚午,凡十九年,是為章歲,其十一月是為章月。以十九年七閏推之,則閏月當在冬至之前,不當在冬至之後。以至、朔同日論之,則冬至當在十一月初一日,不當在三十日。今以冬至在前十一月三十日,則是章歲至、朔不同日矣。若以閏月在冬至後,則是十九年之內止有六閏,又欠一閏。且一章計六千八百四十日,於內加七閏月,除小盡,積日六千九百四十日或六千九百三十九日,約止有一日。今自淳祐十一年辛亥章歲十一月初一日章月冬至後起算,十九年至鹹淳六年庚午章歲十一月初一日當為冬至,方管六千八百四十日。今算造官以閏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後,則此一章止有六閏,更加六閏除小盡外,實積止六千九百十二日,比之前後章歲之數,實欠二十八日。曆法之差,莫甚於此。況天正冬至乃曆之始,必自冬至後積三年餘分,而後可以置第一閏。今庚午年章歲丙寅日申初三刻冬至,去第二日丁卯僅有四分日之一,且未正日,安得遽有餘分?未有餘分,安得遽有閏月?則是後一章之始不可推算,其謬可知矣。今欲改之,有簡而易行之說。蓋曆法有平朔,有經朔,有定朔。一大一小,此平朔也;兩大兩小,此經朔也;三大三小,此定朔也。今正以定朔之說,則當以前十一月大為閏十月小,以閏十一月小為十一月大,則丙寅日冬至即可為十一月初一,以閏十一月初一之丁卯為十一月初二日,庶幾遞趲下一日置閏,十一月二十九日丁未始為大盡。然則冬至既在十一月初一,則至、朔同日矣;閏月既在至節前,則十九年七閏矣。此昔人所謂晦節無定,由時消息,上合履端之始,下得歸余於終,正謂此也。
夫曆久未有不差,差則未有不改者。後漢元和初曆差,亦是十九年不得七閏,曆雖已頒,亦改正之。顧今何靳於改之哉!元震謂某儒者,豈欲與曆官較勝負?既知其失,安得默而不言邪!
於是朝廷下之有司,遣官偕元震與太史局辨正,而太史之詞窮,元震轉一官,判太史局鄧宗文、譚玉等各降官有差。因更造曆,六年,曆成,詔試禮部尚書馮夢得序之;七年,頒行,即《成天曆》也。
德祐之後,陸秀夫等擁立益王,走海上,命禮部侍郎鄧光薦與蜀人楊某等作曆,賜名《本天曆》,今亡。
志第三十六律曆十六
○紹興統元乾道淳熙會元曆
演紀上元甲子,距紹興五年乙卯,歲積九千四百二十五萬一千五百九十一。《乾道》上元甲子,距乾道三年丁亥,歲積九千一百六十四萬五千八百二十三。《淳熙》上元甲子,距淳熙三年丙申,歲積五千二百四十二萬一千九百七十二。《會元》上元甲子,距紹熙三年辛亥,歲積二千五百四十九萬四千七百六十七。
步氣朔
元法:六千九百三十。《乾道》三萬。《淳熙》五千六百四十。《會元》統率三萬八千七百。
歲周:二百五十三萬一千一百三十八;歲周日:三百六十五、餘一千六百八十八。《乾道》期實一千九十五萬七千三百八,歲週三百六十五、餘七千三百八。《淳熙》歲實二百五萬九千九百七十四,歲周日三百六十五、餘一千三百七十四。《會元》氣率一千四百一十三萬四千九百二十二。
氣策:一十五日、餘一千五百一十四、秒十五。《乾道》餘六千五百五十四半。《淳熙》餘一千二百二十二、秒二十五。《會元》餘八千四百五十五半。
朔實:二十萬四千六百四十七。《乾道》八十八萬五千九百一十七、秒七十六。《淳熙》一十六萬六千五百五十二、秒五十六。《會元》朔率一百一十四萬二千八百三十四。
歲閏:七萬五千三百七十四。《乾道》三十二萬六千二百九十四、秒八十八,又有閏限八十五萬八千七百二十六、秒五十二,月閏二萬七千一百九十一、秒二十四。《會元》四十二萬九百二十四,又有閏限七十二萬一千九百一十。《乾道》又有沒限二萬二千四百四十五半。《淳熙》四千四百七、秒七十五。《會元》三萬二百四十四半。
朔策:二十九日、余三萬六千七十七。《乾道》余一萬五千九百一十七、秒七十六。《淳熙》餘三千九百九十二、秒五十六。《會元》余二萬五百三十四,約分五十三、秒五。
望策:十四日、餘五千三百三半。《乾道》余一萬二千九百五十八、秒八十八。《淳熙》餘四千三百一十六、秒二十八。《會元》余二萬九千六百一十七。
弦策:七日、餘二千六百五十一太。《乾道》余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九,秒四十四。《淳熙》餘二千一百五十八、秒一十四。《會元》余一萬四千八百八半。
中盈分:三千三百二十八、秒三十。《乾道》一萬三千一百九。《淳熙》二千四百六十四、秒五十。《會元》一萬六千九百一十一。
朔虛分:三千二百五十三。《乾道》一萬四千八十二、秒二十四。《淳熙》二千六百四十七、秒四十四。《會元》一萬八千一百六十六。
旬周:四十一萬五千八百。漙《乾道》一百八十萬。《淳熙》三十三萬八千四百、秒一。《會元》二百三十二萬二千。
紀法:六十。三曆同。
推天正冬至:置距所求積年,以歲周乘之,為氣積分;以旬周去之,不盡,總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餘。其小餘總法退除為約分,即百為母。
求次氣:置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及餘秒加之,秒盈秒法從一小余,小余滿總法從一大余,滿紀法去,命甲子,算外,合得次氣日辰及餘秒。
求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以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冬至氣積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朔積分;以旬周去之,不滿,總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朔積分。以旬周去之,不滿,總法約之為大餘,不滿為小餘。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大、小餘,以弦策加之,為上弦;累加之,去命如前,各得弦、望及次月朔經日及餘也。
求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以一百八十乘之,秒從之,用減一百二十六萬五千五百六十九,余以一萬八千一百六十九除之為日,不滿為餘。命其氣初日,算外,即得其氣辰。凡二十四氣,小餘五千四百一十五、秒一百六十五。
求滅日:置有滅經朔小餘,三十乘之,滿朔虛分除為日,不滿為餘。命經朔初日,算外,即得其月滅日辰。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滅之朔。
步發斂
候策:五日、餘五百四、秒一百二十五。《乾道》餘二千一百八十四、秒二十五。《淳熙》餘四百一十、秒七十五。《會元》餘二千八百一十二、秒五十。
卦策:六日、餘六百五、秒一百一十四。《乾道》餘二千六百二十一、秒二十四。《淳熙》餘四百九十二、秒九十。《會元》餘三千三百八十二、秒二十。
土王策:三日、餘三百二、秒一百四十七。《乾道》餘二千三百一十、秒二十七。《淳熙》餘二百四十六、秒四十五。《會元》一千六百九十一、秒一十。
辰法:五百七十七半。《乾道》二千五百。《淳熙》四百七十。《會元》三千二百二十五。
半辰法:二百八十八太。《乾道》一千二百五十。《淳熙》二百三十五。《會元》一千六百一十二半。
刻法:六百九十三。《乾道》三百。《淳熙》五百六十四。《會元》三百八十七。
秒法:一百八十。《乾道》三十。《淳熙》、《會元》同一百。《淳熙》又有月閏五千一百一十一、秒九十四。
求六十四卦、五行用事日、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四曆俱與前曆同,此不載。
求發斂去經朔日:置天正閏餘,以中盈及朔虛分累益之,即每月閏餘;滿總法除之為閏日,不盡為小餘,即各得其月中氣去經朔日辰。因求卦候者,各以卦、候、土王策依次累加減之,中氣前減,中氣後加。
各得其月卦、候去經朔日辰。
求發斂加時:置所求小餘,以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進一位,以刻法而一為刻,不盡為刻分。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各得加時所在辰、刻及分。加辰刻即命起子初。
步日躔
周天分:二百五十三萬一千二百二十六、秒八十七。《乾道》分一千九十五萬七千七百一十七、秒五。
歲差:八十八、秒八十七。《乾道》四百九、秒五。《淳熙》一萬一千五百一十三。《會元》軌差五百二十五、秒一十三。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五、秒六十四。三曆同。
乘法:五十五。《乾道》八十七。《淳熙》一百一十九。《會元》一百一十九。
除法:八百三十七。《乾道》一千三百二十四。《淳熙》一千八百一十二。《會元》一千八百一十一。
秒法:一百。三曆同。
《乾道》又有象限九十一度、分三十一、秒九,《淳熙》、《會元》同。《淳熙》又有乾實三億九百萬七千六百一十三,半周天一百八十二度、分二十五、秒七十二。《會元》半周天度同、分六十二、秒八十六。
表略
求每月盈縮分,朔、弦、望入氣朏朒定數,赤道宿度,冬至赤道日度,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二十八宿黃道度,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二十四氣加時黃道日度,二十四氣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次,晨前夜半黃道日躔宿次,太陽入宮日時刻及分。法同前曆,此不載。
步月離
轉周分:一十九萬九百五十三、秒二千五百六十三。《乾道》八十二萬六千六百三十七、秒七千三百九十五。《淳熙》一十五萬五千四百七、秒九千七百四十。《會元》轉率一百六萬六千三百六十一、秒七千三百一十。
轉周日:二十七、餘三千八百四十三、秒二千五百六十三。《乾道》余一萬六千六百三十七、秒七千三百九十五。《淳熙》餘三千一百二十七、秒九千七百四。《會元》余三萬一千四百六十一、秒七千三百一十。
朔差日:一、餘六千七百六十三、秒七千四百三十七。《乾道》余二萬九千二百八十、秒二百五。《淳熙》餘五千五百四十、秒五千八百六十。《會元》余三萬七千七百七十二、秒二千六百一十。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三百三、秒五千。
弦策:七、餘二千六百五十一、秒七千五百。《乾道》余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九、秒四千四百。《淳熙》餘二千一百五十八、秒一千四百。《會元》一萬四千八百八、秒五十。
七日:初數六千一百五十八,約分八十九;末數七百七十二,約分一十一。
十四日:初數五千三百八十七,約分七十八;末數一千五百四十三,約分二十二。
二十一日:初數四千六百一十五,約分六十七;末數二千三百一十五,約分三十三。
二十八日:初數三千八百四十三,約分五十五;末數空。
以上秒母一萬。
以下秒母一百。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四十一。三曆同。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八十二。三曆秒八十六。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秒二十三。三曆秒二十九。
平行分:一十三度三十六分、秒八十七半。
推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經弦、望及次朔入轉。法同前曆,此不載。
表略
《乾道》又有七日初數二萬六千六百五十九、初約八十九,末數三千三百四十一、末約一千一;十四日初數二萬二千三百一十九、初約七十八,末數六千六百八十一,末約二十三;二十一日初數一萬九千九百九十八、初約六十七,末數一萬二十二、末約三十三;二十八日初數一萬六千六百三十七、初約五十五,末數空、末約空。《淳熙》七日初數五千一十一,末數六百二十,初約八十九、末約一千二;十四日初數四千三百八十三、末數一千二百五十七,初約七十八、末約二十二;二十一日初數三千七百五十五、末數一千八百八十五,初約六十七、末約三十三;二十八日初數三千一百二十七、初約五十五。《會元》七日初數三萬四千三百九十、安約八十九,末數四千三百一十、末約一十一;十四日初數三萬八千、初約七十八,末數八千六百二十、末約二十一;二十一日初數二萬五千七百七十二、初約六十七,末數一萬二千九百二十九、末約三十三;二十八日初數二萬一千四、初約五十五,末數一百六十一。
求朔、弦、望入轉朏朒定數:朔、弦、望定日朔、弦、望加時日所在度;推月行九道;求九道宿度,月行九道平交入氣,平定入轉,朏朒定數,正交入氣,正交加時黃道日度,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定朔、弦、望月所在宿度,定朔夜半入轉,次朔夜半入轉,月晨昏度,朔、弦、望晨昏定程,轉定度,晨昏月,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平行月,天正十一月定朔日晨前夜半平行月,次朔夜半平行月,定弦、望夜半平行月,天正定朔夜半入轉,弦、望及後朔定日夜半入轉,定朔、弦、望夜半月度。法同前曆,此不載。
步晷漏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六十三分。《乾道》分同,秒一十八。《淳熙》、《會元》同。
象限:九十一、三十一分。三曆同,秒九。
消息法:一萬二千二百十一。
辰法:五百七十七半,計八刻二百三十一分。《乾道》餘一百。《淳熙》餘一百八十八。《會元》餘一百二十九。
昏明刻:三百四十六半。《乾道》餘一百五十。《淳熙》餘二百八十二。
昏明餘數:一百七十三少。《乾道》昏明分七百五十。《淳熙》昏明分一百四十一。《會元》九百六十七半。
冬至岳台晷景: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岳台晷景:一尺五寸六分。
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六十二日。分空。
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一百二十日六十二分。
求每日消息定數:黃道去極度及赤道內、外度,晨昏日出、入分及半晝分,每日距中度,夜半定漏,晝、夜刻及日出、入辰刻,更籌辰刻,昏、明度,五更攢點中星,九服距差日,九服晷景,九服所在晝、夜漏刻。法與前曆同,此不載。
步交會
交終分:一十八萬八千五百八十、秒六千四百五十七。《乾道》八十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六、秒六千三十四。《淳熙》交實一十五萬三千四百七十六、秒九千五百四十六。《會元》交率一百五萬三千一百一十二、秒二千一百四十。
交終日:二十七、餘一千四百七十、秒六千四百五十七。《乾道》餘六千三百六十六、秒六千三十四。《淳熙》餘一千一百九十六、秒九千五百四十二。《會元》餘八千二百一十三、秒二千一百四十。
交中日:一十三、餘四千二百、秒三千二百二十八半。《乾道》余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三、秒三十七。《淳熙》餘三千四百一十八、秒四千七百七十一半。《會元》余二萬三千四百五十六、秒六千七十。
朔差:二日、餘二千二百六、秒三千五百四十三。《乾道》餘九千五百五十一、秒一千五百六十六。《淳熙》餘一千七百九十五、秒六千五十七。《會元》余一萬二千三百二十、秒七千八百六十。
後限:一日、餘一千一百十三、秒一千七百七十一半。《乾道》餘四千七百七十五、秒五千七百八十三。
前限:十二日、餘三千九十七、秒一千四百五十。《乾道》余一萬三千四百九、秒七千二百三十四。
望策:十四日、餘五千三百三、秒五十。《乾道》余二萬二千九百五十八、秒八千八百。《淳熙》餘四千三百一十六、秒二千八百。《會元》余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七。
交率:四十二。《乾道》八十。《淳熙》六十一。《會元》五百七。
交數:五百三十五。《乾道》一千一十九。《淳熙》七百七十七。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六分。《乾道》分七十九、秒四十。《淳熙》同。《會元》分同、秒四十四。
交象度:九十度九十四分。《乾道》分同、秒八十五。《淳熙》同。《會元》分同、秒八十六。
半交象度:一百八十一度八十八分。《乾道》度四十五、分四十七、秒四十二半。《淳熙》同。《會元》秒四十二。
陽曆食限:二千七百四十五。《乾道》一萬四千四百。《淳熙》二千六百三十。《會元》一萬八千。
陽曆定法:二百七十四半。《乾道》一千四百四十。《淳熙》二百六十三。
陰曆食限:四千五百八十五。《乾道》一萬八千。《淳熙》三千二百四十。《會元》二萬二千五百。
陰曆定法:四百五十八半。《乾道》三百二十四。
《乾道》又有月食限二萬九千一百,《淳熙》五千四百六十,《會元》三萬六千。《乾道》月食定法一千八百,《淳熙》三百五十六。《乾道》月食既限一萬一千一百。《淳熙》月食既限一千九百。
推天正十一月加時入交泛日:求次朔及望入交泛日,定朔、望夜半交泛,次朔夜半入交泛日,朔、望加時入交常日,朔望加時入交定日,月行陰陽曆,朔、望加時入陰陽曆積度,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食甚定餘,日月食甚入氣,日月食甚中積、氣差、刻差,日入食限,日入食分,日食泛用分,月入食限,月入食分,月食泛用分,日月食定用分,日月食虧初、複滿小餘,月食既內、外分,日月食所起,月食更、點定法,月食入更點,日月帶食出入所見分數,日月食甚宿次。法同前曆,此不載。
步五星
五星會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秒九十。
木星終率:二百七十六萬四千二百三十八、秒三十二。《乾道》一千一百九十六萬六千五百八十一、秒五十五。《淳熙》周實二百二十四萬九千七百一十五、秒六十五。《會元》周率一千五百四十三萬六千八百三十四、秒九十八。
終日:三百九十八、約分八十八、秒七十九。《乾道》分八十八、秒六十。《淳熙》約分八十八、秒五十七。《會元》分八十八、秒四十六。
歲差:六十七、秒九十八。《乾道》周差一百萬八千八百六十四、秒五十。《淳熙》一十八萬九千七百四十一、秒六十五。
伏見度:一十三。
《乾道》曆率一千九十五萬七千二百四十九、秒九。《淳熙》二百五萬九千九百八十一、秒一十。《會元》一千四百一十三萬五千四百五十六、秒九。《乾道》曆中度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三、秒二十四。《淳熙》同。《會元》秒八十六。《乾道》曆策度一十五、分二十一、秒八十五。《淳熙》同。《會元》秒九十。
表略
志第三十七
表略
志第三十八地理一
○京城京畿路京東路京西路
唐室既衰,五季迭興,五十餘年,更易八姓,宇縣分裂,莫之能一。宋太祖受周禪,初有州百一十一,縣六百三十八,戶九十六萬七千三百五十三。建隆四年,取荊南,得州、府三江陵府,歸、峽。
,縣一十七,戶一十四萬二千三百。平湖南,得州一十五、監一潭、衡、邵、郴、道、永、全、嶽、澧、朗、蔣、辰、錦、溪、敘,桂陽監
,縣六十六,戶九萬七千三百八十八。乾德三年,平蜀,得州、府四十六益、彭、眉、嘉、邛、蜀、綿、漢、資、簡、梓、黎、雅、陵、戎、瀘、維、茂、昌、榮、果、閬、渠、合、龍、普、利、興、文、巴、劍、蓬、壁、夔、忠、萬、集、開、渝、涪、黔、施、達、洋,興元府
,縣一百九十八,戶五十三萬四千三十九。開寶四年,平廣南,得州六十廣、韶、潮、循、封、端、英、連、雄、龔、惠、康、恩、春、瀧、勤、新、高、潘、雷、羅、辨、桂、賀、昭、梧、蒙、恭、象、富、融、宜、柳、嚴、思唐、邕、澄、貴、蠻、橫、賓、欽、潯、容、牢、白、廉、黨、繡、郁林、藤、竇、義、禺、順、瓊、崖、儋、萬安、振
,縣二百一十四,戶一十七萬二百六十三。八年,平江南,得州一十九,軍三升、宣、歙、池、洪、潤、常、鄂、筠、饒、信、虔、吉、袁、撫、江、汀、建、劍、江陰、雄遠、建昌軍
,縣一百八,戶六十五萬五千六十五。計其末年,凡有州二百九十七,縣一千八十六,戶三百九萬五百四。太宗太平興國三年,陳洪進獻地,得州二,漳、泉。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十八。錢俶
入朝,得州十三、軍一杭、蘇、越、湖、衢、婺、台、明、溫、秀、睦、福、處,衣錦。
,縣八十六,戶五十五萬六百八十。四年,平太原,得州十、軍一併、汾、嵐、憲、忻、代、遼、沁、隆、石,寶興。
,縣四十,戶三萬五千二百二十。七年,李繼捧來朝,得州四夏、銀、綏、宥。雍熙元年,複以四州授繼捧,自後不復領于職方
,縣八。雍熙中,天下上閏年圖,州、府、軍、監幾於四百
。至是,天下既一,疆理幾複漢、唐之舊,其未入職方氏者,唯燕、雲十六州而已。
至道三年,分天下為十五路,天聖析為十八,元豐又析為二十三:曰京東東、西,曰京西南、北,曰河北東、西,曰永興,曰秦鳳,曰河東,曰淮南東、西,曰兩浙,曰江南東、西,曰荊湖南、北,曰成都,曰梓、利、夔、曰福建,曰廣南東、西。東南際海,西盡巴僰,北極三關,東西六千四百八十五裏,南北萬一千六百二十裏。崇寧四年,複置京畿路。大觀元年,別置黔南路。三年,並黔南入廣西,以廣西黔南為名。四年,仍舊為廣南西路。當是時,天下有戶二千八十八萬二千二百五十八,口四千六百七十三萬四千七百八十四天下主客戶:自至道末四百一十三萬一千五百七十六,天禧五年,主戶六百三萬九千三百三十一,客戶不預焉。至嘉祐八年,主戶一千二百四十六萬二千五百三十一,口二千六百四十二萬一千六百五十一。至治平三年,天下主客戶一千四百一十八萬一千四百八十六,口二千五十萬六千九百八十。熙寧十年,戶一千四百二十四萬五千二百七十,口三千八十萬七千二百十一。元祐元年,戶一千七百九十五萬七千九十二,口四千七萬二千六百六。紹聖元年,戶一千九百一十二萬九百二十一,口四千二百五十六萬六千二百四十三。元符三年,戶一千九百九十六萬八百一十二,口四千四百九十一萬四千九百九十一。崇甯元年,戶二千二十六萬四千三百七,口四千五百三十二萬四千一百五十四。各府、州下戶口與總數少異,姑兩存之
,視西漢盛時蓋有加焉。隋、唐疆理雖廣,而戶口皆有所不及。迨宣和四年,又置燕山府及雲中府路,天下分路二十六,京府四,府三十,州二百五十四,監六十三,縣一千二百三十四,可謂極盛矣。
大抵宋有天下三百餘年,繇建隆初訖治平末,一百四年,州郡沿革無大增損。熙寧始務辟土,而種諤先取綏州,韓絳繼取銀州,王韶取熙河,章惇取懿、洽,謝景溫取徽、誠,熊本取南平,郭逵取廣源,最後李憲取蘭州,沈括取葭蘆、米脂、浮圖、安疆等砦。雖嘗以河東邊界七百里地與遼人,當時王安石議,蓋曰:「吾將取之,甯姑與之也。」迨元祐更張,葭蘆等四砦給賜夏人,而分畫久不能定。紹聖遂罷分畫,督諸路各乘勢攻討進築。自三年秋八月訖元符二年冬,凡陝西、河東建州一安西
,軍二晉寧、綏德
,關三龍平、會甯、金城
,城九安西,平夏、威戎、興平、定邊、威羌、金湯、白豹、會川
,砦二十八平羌、平戎、殄羌、暖泉、米脂、克戎、安疆、橫山、綏遠、寧羌、靈平、高平、西平、新泉、蕩羌、通峽、天都、臨羌、定戎、龕穀、大和、通秦、寧河、彌川、寧遠、神泉、烏龍
,堡十開光、通塞、石門、通會、大和、通秦、寧河、彌川、寧川、三交,又取青唐鄯。
,邈川湟。
、寧塞廓。
、龍支宗哥
等城。建中靖國悉還吐蕃故壤,稍紓民力。崇寧亟變前議,專以紹述為事,蔡京始任童貫、王厚,更取湟、鄯、廓三州二十餘壘。陶節夫、鐘傳、刑恕、胡宗回、曾孝序之徒,又相與鑿空駕虛,馳騖于元符封域之表。訖於重和,既立靖夏涇原
、制戎鄜延
、制羌西寧
三城,雖夏人浸衰,而民力亦弊。西事甫定,北釁旋起。蓋自崇寧以來,益、梓、夔、黔、廣西、荊湖南、北迭相視效,斥大土宇,靡有寧歲,凡所建州、軍、關、城、砦、堡,紛然莫可勝紀。厥後建燕山、雲中兩路,粗閱三歲,禍變旋作,中原板蕩,故府淪沒,職方所記,漫不可考。
高宗蒼黃渡江,駐蹕吳會,中原、陝右盡入于金,東畫長淮,西割商、秦之半,以散關為界,其所存者,兩浙、兩淮、江東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廣東、廣西十五路而已,有戶一千二百六十六萬九千六百八十四此甯宗嘉定十一年數
。建國江左又百五十年,迨德祐丙子,遂並歸於我皇元版圖,而天下始複合為一焉。
今據元豐所定,並京畿為二十四路,首之以京師,重帝都也。終之以燕、雲,以其既得而旋失,故附見於後。而凡四京之城闕宮室,及南渡行在之所,其可考者冠乎篇首,為《地理志》雲。
東京,汴之開封也。梁為東都,後唐罷,晉複為東京,宋因周之舊為都,建隆三年,廣皇城東北隅,命有司畫洛陽宮殿,按圖修之,皇居始壯麗矣。雍熙三年,欲廣宮城,詔殿前指揮使劉延翰等經度之,以居民多不欲徙,遂罷。宮城周回五裏。
南三門:中曰乾元宋初依梁、晉之舊,名曰明德,太平興國三年改丹鳳,大中祥符八年改正陽,明道二年改宣德。雍熙元年改今名
,東曰左掖,西曰右掖。東西面門曰東華、西華舊名寬仁、神獸,開寶三年改今名。熙寧十年,又改東華門北曰謻門
,北一門曰拱宸舊名玄武,大中祥符五年改今名,熙寧十年,改門內西橫門曰臨華
。乾元門內正南門曰大慶,東、西橫門曰左、右升龍。左右北門內各二門,曰左、右長慶熙寧間,改左、右長慶隔門曰左、右嘉肅
,左、右銀台。東華門內一門曰左承天祥符乾德六年賜名,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天書降其上,詔加「祥符」二字而增茸之
。西華門內一門曰右承天。左承天門內道北門曰宣祐舊名光天,大中祥符八年改大寧,明道元年改今名
。
正南門內正殿曰大慶,東、西門曰左、右太和宋初曰日華、月華,大中祥符八年改今名
。正衙殿曰文德宋初曰文明,雍熙元年改今名。熙甯間,改南門曰端禮
。兩掖門曰東、西上閣,東、西門曰左、右嘉福宋初曰左、右勤政,明道元年十月改今名
。大慶殿舊名崇元,乾德四年重修,改曰乾元,太平興國九年改朝元,大中祥符八年改天安,明道三年改今名
。北有紫宸殿舊名崇德,明道元年改
,視朝之前殿也。西有垂拱殿舊名長春,明道元年改。
常日視朝之所也。次西有皇儀殿開寶四年,賜名滋福,明道元年十月改。
,又次西有集英殿舊名廣政,開寶三年曰大明,淳化間曰含光,大中祥符八年名會慶,明道元年十月改今名。
宴殿也。殿后有需雲殿舊名玉華,後改瓊華,熙甯初改今名。
東有升平樓舊名紫雲,明道元年改。
宮中觀宴之所也。宮後有崇政殿舊名簡賢講武,太平興國二年改今名。熙寧間,改北橫門曰通極。
閱事之所也。殿后有景福殿,殿西有殿北向,曰延和,便坐殿也大中祥符七年,建後苑東門,洎北向便殿成,賜名宣和門、承明殿,明道元年改端明,二年改今名。
凡殿有門者,皆隨殿名。
宮中又有延慶、舊名萬歲,大中祥符七年改。
安福、觀文、舊名集聖,明道二年改肅儀,慶曆八年改今名。
清景、慶雲、玉京等殿,壽寧堂舊名清淨,明道元年改。
延春閣。舊名萬春,寶元元年改。
福甯殿即延慶,明道元年改。
東西有門曰左、右昭慶。觀文殿西門曰延真,其東真君殿曰積慶,前建感真閣。又有龍圖閣,下有資政、崇和、宣德、述古殿。天章閣下有群玉、蕊珠二殿,後有寶文閣,即壽昌閣,慶曆元年改。
閣東西有嘉德、延康二殿,前有景輝門。後苑東門曰甯陽,即宣和門,明道元年改。
苑內有崇聖殿、太清樓,其西又有宜聖、化成、即玉宸殿,明道元年改。
金華、西涼、清心等殿,翔鸞、儀鳳二閣,華景、翠芳、瑤津三亭。延福宮有穆清殿,延慶殿北有柔儀殿,初有殿無名,章獻太后名曰崇徽,明道元年改寶慈,景祐二年改今名。
崇徽殿北有欽明殿。舊名天和,明道元年改觀文,又改清居,治平三年改今名。
延福宮北有廣聖宮,天聖二年建,名長寧,
景祐二年改。內有太清、玉清、沖和、集福、會祥五殿,建流杯殿于後苑。明道元年八月,修文德殿成。是夜,禁中火,延燔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延慶、崇徽、天和、承明八殿,命宰相呂夷簡為修茸大內使,樞密副使楊崇勳副之,發京東西、河北、淮南、江東西路工匠給役,內出乘輿物,左藏庫易緡錢二十萬助其費,以故改諸殿名。
又有慈德殿,楊太后所居,景祐元年賜名。
觀稼殿,在後苑,觀種稻,景祐二年創建。
延義閣,在崇政殿西。
邇英閣,在崇政殿西南,蓋侍臣講讀之所也,與延義同,景祐三年賜名。
隆儒殿,邇英閣後小殿,皇祐三年始賜名。
慈壽殿,皇太后所居,治平元年賜名。
慶壽宮,保慈宮,熙寧二年建。玉華殿,在後苑。
基春殿,熙寧七年建,在玉華殿后。
睿思殿,八年建。
承極殿,元豐三年建。
崇慶、隆祐二宮,元祐元年建。
睿成宮,神宗所居東宮,紹聖二年賜名。
宣和殿,在睿思殿后,紹聖二年四月殿成,其東側別有小殿曰凝芳,其西曰瓊芳,前曰重熙,後曰環碧。元符三年廢,崇甯初複作,大觀三年,徽宗制記刻石,實蔡京為之。
聖瑞宮,皇太妃所居,因以名宮。顯謨閣,元符元年建,藏神宗禦集,建中靖國元年,改曰熙明,尋復舊。
玉虛殿,元符初建。
玉華閣,大觀初建,在宣和殿后。
親蠶宮,政和元年建。
燕寧殿,在延福北,奉安仁宗慈聖光獻皇后禦容。
延福宮,政和三年春,新作於大內北拱辰門外。舊宮在後苑之西南,今其地乃百司供應之所,凡內酒坊、裁造院、油醋柴炭鞍轡等庫,悉移它處,又遷兩僧寺、兩軍營,而作新宮焉。始南向,殿因宮名曰延福,次曰蕊珠,有亭曰碧琅玕。其東門曰晨暉,其西門曰麗澤。宮左複列二位。其殿則有穆清、成平、會寧、睿謨、凝和、昆玉,群玉,其東閣則有蕙馥
、報瓊、蟠桃、春錦、疊瓊、芬芳、麗玉、寒香、拂雲、偃蓋、翠葆、鉛英、雲錦、蘭薰、摘金,其西閣有繁英、雪香、披芳、鉛華、瓊華、文綺、絳萼、穠華、綠綺、瑤碧、清陰、秋香、叢玉、扶玉、絳雲、會寧之北,疊石為山,山上有殿曰翠微,旁為二亭:曰雲巋,曰層巘。凝和之次閣曰明春,其高逾一百一十尺。閣之側為殿二:曰玉英,曰玉澗。其背附城,築土植杏,名杏岡,覆茅為亭,修竹萬竿,引流其下。宮之右為佐二閣,曰宴春,廣十有二丈,舞臺四列,山亭三峙。鑿圓池為海,跨海為二亭,架石樑以升山,亭曰飛華,橫度之四百尺有奇,縱數之二百六十有七尺。又疏泉為湖,湖中作堤以接亭,堤中作梁以通湖,梁之上又為茅亭、鶴莊、鹿砦、孔翠諸柵,蹄尾動數千,嘉花名木,類聚區別,幽勝宛若生成,西抵麗澤,不類塵境。初,蔡京命童貫、楊戩、賈詳、藍從熙、何等分任宮役,五人者因各為制度,不務沿襲,故號「延福五位」。東西配大內,南北稍劣。其東直景龍門,西抵天波門,宮東西二橫門,皆視禁門法,所謂晨暉、麗澤者也,而晨暉門出入最多。其後又跨舊城修築,號「延福第六位」。跨城之外浚壕,深者水三尺,東景龍門橋,西天波門橋,二橋之下疊石為固,引舟相通,而橋上人物外自通行不覺也,名曰景龍江。其後又辟之,東過景龍門至封丘門。景龍江北有龍德宮。初,元符三年,以懿親宅潛邸為之,及作景龍江,江夾岸皆奇花珍木,殿宇比比對峙,中途曰壺春堂,絕岸至龍德宮。其地歲時次第展拓,後盡都城一隅焉,名曰擷芳園,山水美秀,林麓暢茂,樓觀參差,猶艮嶽、延福也。宮在舊城,因附見此。
保和殿,政和三年四月作,九月殿成,總為屋七十五間。
玉清神霄宮,政和三年建,舊名玉清和陽,在福寧殿東,七年改今名。
上清寶陰宮,政和五年作,在景龍門東,對景暉門。既又作仁濟、輔正二亭于宮前,命道士施民符藥,徽宗時登皇城下視之。又開景龍門,城上作複道,通寶陰宮,以便齋醮之路,徽宗數從複道上往來。是年十二月,始張燈于景龍門上下,名曰「預賞」。其明年,乃有期門之事。
萬歲山艮嶽。政和七年,始於上清寶籙宮之東作萬歲山。山周十餘裏,其最高一峰九十步,上有亭曰介,分東、西二嶺,直接南山。山之東有萼綠華堂,有書館、八仙館、紫石岩、棲真嶝、覽秀軒、龍吟堂。山之南則壽山兩峰並峙,有雁池、噰噰亭,北直絳霄樓。山之西有藥寮,有西莊,有巢雲亭,有白龍沜、濯龍峽,蟠秀、練光、跨雲亭,羅漢岩。又西有萬松嶺,半嶺有樓曰倚翠,上下設兩關,關下有平地,鑿大方沼,中作兩洲:東為蘆渚,亭曰浮陽。西為梅渚,亭曰雪浪。西流為鳳池,東出為雁池,中分二館,東曰流碧,西曰環山,有閣曰巢鳳,堂曰三秀,東池後有揮雪廳。複由嶝道上至介亭,亭左複有亭曰極目,曰蕭森,右複有亭曰麗雲、半山。北俯景龍江,引江之上流注山間。西行為漱瓊軒,又行石間為煉丹、凝觀、圜山亭,下視江際,見高陽酒肆及清澌閣。北岸有勝筠庵、躡雲台、蕭閑館、飛岑亭。支流別為山莊,為回溪。又于南山之外為小山,橫亙二裏,曰芙蓉城,窮極巧妙。而景龍江外,則諸館舍尤精。其北又因瑤華宮火,取其地作大池,名曰曲江,池中有堂曰蓬壺,東盡封丘門而止。其西則自天波門橋引水直西,殆半裏,江乃折南,又折北。折南者過閶闔門,為複道,通茂德帝姬宅。折北者四五裏,屬之龍德宮。宣和四年,徽宗自為《艮嶽記》,以為山在國之艮,故名艮嶽。蔡條謂初名鳳凰山,後神降,其詩有「艮嶽排空霄」,因改名艮嶽。宣和六年,詔以金芝產于艮岳之萬壽峰,又改名壽嶽。蔡絛謂南山成,又改名壽嶽。岳之正門名曰陽華,故亦號陽華宮。自政和訖靖康,積累十餘年,四方花竹奇石,悉聚於斯,樓臺亭館,雖略如前所記,而月增日益,殆不可以數計。宣和五年,朱勔於太湖取石,高廣數丈,載以大舟,挽以千夫,鑿河斷橋,毀堰拆閘,數月乃至,賜號「昭功敷慶神運石」,是年,初得燕地故也。勔緣此授節度使。大抵群閹興築不肯已。徽宗晚歲,患苑囿之眾,國力不能支,數有厭惡語,由是得稍止。及金人再至,圍城日久,欽宗命取山禽水鳥十余萬。盡投之汴河,聽其所之。拆屋為新,鑿石為炮,伐竹為笓籬。又取大鹿數百千頭殺之,以啖衛士雲。
舊城周回二十裏一百五十五步。東二門:北曰望春,宋初名和政。
南曰麗景。南面三門:中曰朱雀,東曰保康,大中祥符五年創建。
西曰崇明。西二門:南曰宜秋,北曰閶闔。北三門:中曰景龍,東曰安遠,西曰天波。以上宋初仍梁、晉舊名,至太平興國四年改今名。
新城周回五十裏百六十五步。大中祥符九年增築,元豐元年重修,政和六年,詔有司度國之南展築京城,移置官司軍營。舊城週四十八裏二百三十三步,周顯德三年築。
南三門:中曰南薰,東曰宣化,西曰安上。東二門:南曰朝陽,北曰含輝。太平興國四年改寅賓,後複。
西二門:南曰順天,北曰金耀。北四門:中曰通天,天聖初改寧德,後複。
東曰長景,次東曰永泰,西曰安肅。初號衛州門。以上皆因周舊名,至太平興國四年,改今名。
汴河上水門,南曰大通,太平興國四年賜名,天聖初,改順濟,後複今名。
北曰宣澤。舊南北水門皆曰大通,熙寧十年改。
汴河下,南曰上善,北曰通津。天聖初,改廣津,熙寧十年複。
惠民河,上曰普濟,下曰廣利。廣濟河,上曰咸豐,下曰善利,舊名鹹通。
上南門曰永順。熙寧十年賜名。
其後又于金耀門南置開遠門。舊名通遠。以上皆太平興國四年賜名,天聖初改今名。
西京。唐顯慶間為東都,開元改河南府,宋為西京,山陵在焉。宮城周回九裏三百步。城南三門:中曰五鳳樓,東曰興教,西曰光政。因隋、唐舊名。
東一門,曰蒼龍。西一門,曰金虎。北一門,曰拱宸。舊名玄武,大中祥符五年改。五鳳樓內,東西門曰左、右永泰,門外道北有鸞和門,太平興國三年,以車輅院門改。
右永泰門西有永福門。興教、光政門內各三門,曰:左、右安禮,左、右興善,左、右銀台。蒼龍、金虎門內第二隔門曰膺福、千秋。膺福門內道北門曰建禮。
正殿曰太極,舊名明堂,太平興國三年改。
殿前有日、月樓、日華、月華門,又有三門,曰太極殿門。後有殿曰天興,次北殿曰武德。西有門三重,曰:應天、乾元、敷政。內有文明殿,旁有東上閣門、西上閣門,前有左、右延福門。後又有殿曰垂拱,殿北有通天門,柱廊北有明福門,門內有天福殿,殿北有寢殿曰太清,第二殿曰思政,第三殿曰延春。東又有廣壽殿,視朝之所也。北第二殿曰明德,第三殿曰天和,第四殿曰崇徽。天福殿西有金鸞殿,對殿南廊有彰善門。殿北第二殿曰壽昌,第三殿曰玉華,第四殿曰長壽,第五殿曰甘露,第六殿曰乾陽,第七殿曰善興。西有射弓殿。千秋門內有含光殿。拱宸門內西偏有保寧門,門內有講武殿,北又有殿相對。內園有長春殿、淑景亭、十字亭、九江池、砌台、娑羅亭。宮城東西有夾城,各三裏餘。東二門:南曰賓曜,北曰啟明。西二門:南曰金曜,北曰乾通。宮室合九千九百九十余區。夾城內及內城北,皆左右禁軍所處。
皇城周回十八裏二百五十八步。南面三門:中曰端門,東西曰左、右掖門。東一門,曰宣仁。西三門:南曰麗景,與金曜相直,中曰開化,與乾通相直;北曰應福。內皆諸司處之。
京城週五十二裏九十六步。隋大業元年築,唐長壽二年增築。
南三門:中曰定鼎,東曰長夏,西曰厚載。東三門:中曰羅門,南曰建春,北曰上東。西一門,曰關門。北二門:東曰安喜,西曰徽安。政和元年十一月,重修大內,至六年九月畢工。朱勝非言:「政和間,議朝謁諸陵,敕有司預為西幸之備,以蔡攸妻兄宋昪為京西都漕,修治西京大內,合屋數千間,盡以真漆為飾,工役甚大,為費不貲。而漆飾之法,須骨灰為地,科買督迫,灰價日增,一斤至數千。於是四郊塚墓,悉被發掘,取人骨為灰矣。」
南京。大中祥符七年,建應天府為南京。宮城週二裏三百一十六步。門曰重熙、頒慶。殿曰歸德。元豐六年,賜度僧牒修外城門及西橋等。
京城周回一十五裏四十步。東二門:南曰延和,北曰昭仁。西二門:南曰順成,北曰回鑾。南一門,曰崇禮。北一門,曰靜安。中有隔城,又有門二:東曰承慶,西曰祥輝。其東又有關城,南北各一門。
北京。慶曆二年,建大名府為北京。宮城週三裏一百九十八步,即真宗駐蹕行宮。城南三門:中曰順豫,東曰省風,西曰展義。東一門,曰東安。西一門,曰西安。順豫門內東西各一門,曰左、右保成。次北班瑞殿,殿前東西門二:東曰凝祥,西曰麗澤。殿東南時巡殿門,次北時巡殿,次靖方殿,次慶寧殿。時巡殿前東西門二:東曰景清,西曰景和。京城週四十八裏二百六步,門一十七。熙甯九年,改正南南河門曰景風,南磚曰亨嘉,鼓角曰阜昌。正北北河門曰安平,北磚曰耀德。正東冠氏門曰華景,冠氏第二重曰春祺,子城東曰泰通。正西魏縣門曰寶成,魏縣第二重曰利和,子城西曰宣澤。東南朝城門曰安流,朝城第二重曰巽齊。西南觀音門曰安正,觀音第二重曰靜方。上水關曰善利,下水關曰永濟。內城創置北門曰靖武。鵩元豐七年,廢善利、永濟關。
行在所。建炎三年閏八月,高宗自建康如臨安,以州治為行宮。宮室制度皆從簡省,不尚華飾。垂拱、大慶、文德、紫宸、祥曦、集英六殿,隨事易名,實一殿。重華、慈福、壽慈、壽康四宮,重壽、寧福二殿,隨時異額,實德壽一宮。延和、崇政、復古、選德四殿,本射殿也。慈寧殿,紹興九年,以太后有歸期建。
欽先孝思殿,十五年建,在崇政殿東。
翠寒堂,孝宗作。
損齋,紹興末建,貯經史書,為燕坐之所。
東宮,在麗正門內,孝宗、莊文、景獻、光宗皆常居之。
講筵所,資善堂。在行宮門內,因書院而作。
天章、龍圖、寶文、顯猷、徽猷、敷文、煥章、華文、寶謨九閣,實天章一閣。
京畿路。皇祐五年,以京東之曹州,京西之陳、許、鄭、滑州為輔郡,隸畿內,並開封府,合四十二縣,置京畿路轉運使及提點刑獄總之。至和二年,罷京畿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其曹、陳、許、鄭、滑各隸本路,為輔郡如故。崇甯四年,京畿路複置轉運使及提點刑獄。先是,改開封府界為京畿路,是年,又於京畿四面置四輔郡:潁昌府為南輔,鄭州為西輔,澶州為北輔,建拱州於開封襄邑縣為東輔,並屬京畿。大觀四年,罷四輔,許、鄭、澶州還隸京西及河北路,廢拱州,複以襄邑縣隸開封府。政和四年,襄邑縣複為拱州,後與潁昌府、鄭州、開德府複為東、南、西、北輔。宣和二年,罷四輔,潁昌府、鄭州、開德府各還舊隸,拱州隸京東西路,舊開封府界依舊為京畿。
開封府。崇甯戶二十六萬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萬二千九百四十。貢方紋綾、方紋紗、藨席、麻黃、酸棗仁。縣十六:開封,赤。
祥符,赤。東魏浚儀縣。大中祥符三年改。
尉氏,畿。
陳留,畿。
雍丘,畿。
封丘,畿。
中牟,畿。宣和三年,改紂王城為青陽城。
陽武,畿。
延津,畿。舊酸棗縣,政和七年改。
長垣,隋匡城縣。建隆元年,改為鶴丘,後又改。東明,畿。本東明鎮,乾德元年置。
扶溝,畿。
焉陵,畿。
考城,畿。崇寧四年,與太康同隸拱州。大觀四年,廢拱州,二縣複來隸。
太康,畿。宣和二年,複隸拱州,六年,仍隸京畿。
咸平。畿。舊通許鎮,隸陳留,咸平五年置縣。
京東路。至道三年,以應天、兗徐曹青鄆密齊濟沂登萊單濮濰淄、淮陽軍廣濟軍清平軍宣化軍、萊蕪監利國監為京東路。熙寧七年,分為東、西兩路:以青淄濰萊登密沂徐州、淮陽軍為東路;鄆兗齊濮曹濟單州、南京為西路。元豐元年,割西路齊州屬東路,割東路徐州屬西路。元祐元年,諸提點刑獄不分路,京東東路、京東西路並為京東路,京西南路、京西北路並為京西路,秦鳳等路、永興軍等路並為陝府西路,河北西路、河北東路並為河北路,淮南西路、淮南東路並為淮南路,其後仍分為兩路。
東路。府一,濟南。州七:青,密,沂,登,萊,濰,淄。軍一,淮陽。縣三十八。
青州,望。北海郡,鎮海軍節度。建隆三年以北海縣置軍。淳化五年,改軍名。慶曆二年,初置京東東路安撫使。崇甯戶九萬五千一百五十八,口一十六萬二千八百三十七。貢仙紋綾、梨、棗。縣六:益都,望。
壽光,望。
臨朐,緊。
博興,上。
千乘,上。
臨淄。上。
密州,上。本防禦州。建隆元年,複為防禦。開寶五年,升為安化軍節度。後降防禦。六年,複為節度。崇甯戶一十四萬四千五百六十七,口三十二萬七千三百四十。貢絹、牛黃。縣五:諸城,望。
安丘,望。唐輔郡,梁改安丘,晉膠西縣。開寶四年,複今名。
莒,望。
高密,上。
膠西。元祐三年,以板橋鎮為膠西縣,兼臨海軍使。
濟南府,上,濟南郡,興德軍節度。本齊州。先屬京東路。咸平四年,廢臨濟縣。元豐元年,割屬京東東路。政和六年,升為府。崇甯戶一十三萬三千三百二十一,口二十一萬四千六十七。貢綿、絹、陽起石、防風。縣五:曆城,緊。
禹城,緊。
章丘,中,景德三年,以章丘縣置清平軍。熙寧二年廢軍,即縣治置軍使。
長清、中。至道二年,徙城於刺榆
臨邑。中。建隆元年,河決公乘渡口,壞城。三年,移治孫耿鎮。政和元年,升為望。
沂州,上,琅琊郡,防禦。崇甯戶八萬二千八百九十三,口一十六萬五千二百三十。貢仙靈脾、紫石英、茯苓、鐘乳石。縣五:臨沂,望。
承,望。
沂水,望。
費,望。
新泰。中。
登州,上,東牟郡,防禦。崇甯戶八萬一千二百七十三,口一十七萬三千四百八十四。貢金、牛黃、石器。縣四:蓬萊,望。
文登,中。
黃,望。
牟平。緊。有乳山、閻家口二砦。
萊州,中,東萊郡,防禦。崇甯戶九萬七千四百二十七,口一十九萬八千九百八。貢牛黃、海藻、牡礪、石器。縣四:掖,望。
萊陽,望。
膠水,望。
即墨。中
濰州,上,團練。建隆三年,以青州北海縣建為北海軍,置昌邑縣隸之。乾德三年,升為州,又增昌樂縣。崇甯戶四萬四千六百七十七,口一十萬九千五百四十九。貢綜絲素絁。縣三:北海,望。
昌邑,望。本隋都昌縣,後廢。建隆三年,複置。
昌樂。緊。本唐營丘縣,後廢。乾德中,複置安仁縣,俄又改。
淄州,上,淄川郡,軍事。崇甯戶六萬一千一百五十二,口九萬八千六百一十。貢綾、防風、長理石。縣四:淄川,望。
長山,中。
鄒平,中下。景德元年,移治濟陽廢縣。
高苑。下。景德三年,以縣置宣化軍。熙寧三年,廢軍為縣,隸州,即縣治置軍使。
淮陽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七年,以徐州下邳縣建為軍,並以宿遷來屬。崇甯戶七萬六千八百八十七,口一十五萬四千一百三十。貢絹。縣二:下邳,望。
宿遷。中
西路。府四:應天,襲慶,興仁,東平。州五:徐,濟,單,濮,拱。軍一,廣濟。縣四十三。
應天府,河南郡,歸德軍節度。本唐宋州。至道中,為京東路。景德三年,升為應天府。大中祥符七年,建為南京。熙寧五年,分屬西路。崇甯戶七萬九千七百四十一,口一十五萬七千四百四。貢絹。縣六:寧陵,畿。與楚丘同隸拱州。大觀四年,複來隸。政和四年,又撥隸拱州。宣和六年,複來隸。
宋城,赤。
穀熟,畿。
下邑,畿。
虞城,畿。
楚丘。畿。
襲慶府,魯郡,泰寧軍節度。本兗州。大中祥符元年,升為大都督。政和八年,升為府。崇甯戶七萬一千七百七十七,口二十一萬七千七百三十四。貢大花綾、墨、雲母、紫石英、防風、茯苓。縣七:瑕,上。大觀四年,以瑕丘縣為瑕縣。
奉符,上。本漢乾封縣。開寶五年,移治岱嶽鎮。大中祥符元年改。
泗水,上。
龔,上。大觀四年,以龔丘縣為龔縣。
仙源,中上。魏曲阜縣。大中祥符五年改。
萊蕪,中。
鄒。下。熙寧五年,省為鎮,入仙源。元豐七年複。
監一,萊蕪。主鐵冶。
徐州,大都督,彭城郡,武寧軍節度。本屬京東路,元豐元年,割屬京東西路。崇甯戶六萬四千四百三十,口一十五萬二千二百三十七。貢雙絲綾、、絹。縣五:彭城,望。
沛,望。
蕭,望。
滕,緊。
豐。緊。
監二:寶豐,元豐六年置,鑄銅錢,八年廢。
利國。主鐵冶。
興仁府,輔,濟陰郡,彰信軍節度。本曹州。建中靖國元年,改賜軍額曰興仁。崇甯元年,升曹州為興仁府,複還舊節。大觀二年,以拱州為東輔,升督府。政和元年,罷督府,複為輔郡。崇甯戶三萬五千九百八十,口六萬六千九百三十一。貢絹、葶藶子。縣四:濟陰,望宛亭,望。元祐元年,改冤句縣為宛亭。
乘氏,緊。
南華。上。
東平府,東平郡,天平軍節度。本鄆州。慶曆二年,初置京東西路安撫使。大觀元年,升大都督府。政和四年,移安撫使于應天府。宣和元年,改為東平府。崇甯戶一十三萬三百五,口三十九萬六千六十三。貢絹、阿膠。縣六:須城,望。陽穀,望。景德三年,徙孟店。
中都,緊。
壽張,上。
東阿,緊。
平陰。上。
監一,東平。宣和二年複置。政和三年罷。
濟州,上,濟陽郡,防禦。戶五萬七百一十八,口一十五萬九千一百三十七。貢阿膠。縣四:钜野,望。
任城,望。
金鄉,望。
鄆城,望。
單州,上,碭郡,建隆元年,升為團練,崇甯戶六萬一千四百九,口一十一萬六千九百六十九。貢蛇床、防風。縣四:單父,望。
碭山,望。
成武,緊
魚台。上。
濮州,上,濮陽郡,團練。崇甯戶三萬一千七百四十七,口五萬二千六百八十一。貢絹。縣四:鄄城,望。
雷澤,緊。
臨濮,上。
範。上。
拱州,保慶軍節度。本開封府襄邑縣。崇寧四年建為州,賜軍額,為東輔。以開封之考城、太康,南京之甯陵、楚丘、柘城來隸。大觀四年,廢拱州,複為襄邑縣,還隸開封。政和四年,複為州,又複為輔郡。宣和二年,罷輔郡,仍隸京東西路,以襄邑、太康、寧陵為屬縣,餘歸舊隸。六年,又以甯陵歸南京,太康歸開封,複割柘城來隸。縣二:襄邑畿。
柘城。畿。
廣濟軍。乾德元年,置發運務。開寶九年,改轉運司。太平興國二年,建為軍。四年,割曹、澶、濮、濟四州地,複置縣以隸焉。熙寧四年廢軍,以定陶縣隸曹州。元祐元年,複為軍。縣一,定陶。上。
開封府,京東路,分為東西兩路,得兗、豫、青、徐之域,當虛、危、房、心、奎、婁之分,西抵大樑,南極淮、泗,東北至於海,有鹽鐵絲石之饒。其俗重禮義,勤耕糸任,浚郊處四達之會,故建為都。政教所出,五方雜居。睢陽當漕舟之路,定陶乃東運之沖,其後河截清水,頗涉艱阻。兗、濟山澤險迥,盜或隱聚。營丘東道之雄,號稱富衍,物產尤盛。登、萊、高密負海之北,楚商兼湊,民性愎戾而好訟鬥。大率東人皆朴魯純直,甚者失之滯固,然專經之士為多。下邳俗尚頗類淮楚焉。
京西路。舊分南、北兩路,後並為一路。熙寧五年,複分南、北兩路。
南路。府一,襄陽。州七:鄧,隨,金,房,均,郢,唐。軍一,光化。縣三十一。
襄陽府,望,襄陽郡,山南東道節度。本襄州。宣和元年,升為府。崇甯戶八萬七千三百七,口一十九萬二千六百五。貢麝香、白穀、漆器。縣六:襄陽,緊。
鄧城,望。
穀城,緊。
宜城,中下。
中盧,中下。隋義清縣。太平興國元年改。紹興五年,省入南漳。
南漳。中下。
鄧州,望,南陽郡,武勝軍節度。舊為上郡。政和二年,升為望郡。建隆初,廢臨瀨縣。崇甯戶一十一萬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九萬七千五百五十。貢白菊花。縣五:穰,上。
南陽,中下。慶曆四年,廢方城縣為鎮入焉;元豐元年,改為縣,隸唐州。
內鄉,中下。
順陽。中下。太平興國六年,升順陽鎮為縣。
淅川。中下。
隨州,上,漢東郡,崇信軍節度。乾德五年,升為崇義軍節度。太平興國元年,改今名。崇甯戶三萬八百四,口六萬七千二十一。貢絹、綾、葛、覆盆子。縣三:隨,上。熙甯元年,廢光化縣為鎮入焉。
唐城,中下。
棗陽。中下。
金州,上,安康郡,乾德五年,改昭化軍節度。崇甯戶三萬九千六百三十六,口六萬五千六百七十四。貢麩金、麝香、枳殼實、杜仲、白膠香、黃檗。縣五:西城,下。
洵陽,中。乾德四年,廢淯陽縣入焉。
漢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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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州,下,房陵郡,保康軍節度。開寶中,廢上庸、永清二縣。雍熙三年並為軍。崇甯戶三萬三千一百五十一,口四萬七千九百四十一。貢麝香、糸寧布、鐘乳石、筍。縣二:房陵,上。
竹山。下。
均州,上,武當郡,武當軍節度。本防禦。乾德六年,移入上州防禦。宣和元年,賜軍額。崇甯戶三萬一百七,口四萬四千七百九十六。貢麝香。縣二:武當,上。
鄖鄉。上。
郢州,上,富水郡,防禦。崇甯戶四萬七千二百八十一,口七萬八千七百二十七。貢白紵。縣二:長壽,上。
京山。下。
唐州,上,淮安郡,建隆元年,升為團練。開寶五年,廢平氏縣。崇甯戶八萬九千九百五十五,口二十萬二千一百七十二。貢絹。縣五:泌陽,中下。
湖陽,中下。有銀場。
比陽,中下。
桐柏,下。開寶六年,移治淮瀆故廟。
方城。下。後魏縣。慶曆四年,廢為鎮,入鄧州南陽縣,元豐元年,複為縣,隸州。
光化軍,同下州。乾德二年,以襄州陰城鎮建為軍,析穀城縣三鄉,置乾德縣隸焉。熙寧五年廢軍,改乾德為光化縣,隸襄州。元祐初,複為軍。縣一,乾德。望。
北路。府四:河南,潁昌,淮寧,順昌。州五:鄭,滑,孟,蔡,汝。軍一,信陽。縣六十三。
河南府,洛陽郡,因梁、晉之舊為西京。熙寧五年,分隸京西北路。崇甯戶一十二萬七千七百六十七,口二十三萬三千二百八十。貢蜜、蠟、瓷器。縣十六:河南,赤。
洛陽,赤。熙寧五年,省入河南,元祐二年複。永安,赤。奉陵寢。景德四年,升鎮為縣。
偃師,畿。慶曆二年廢,四年複,熙寧五年,省入緱氏,八年,複置,省緱氏縣為鎮隸焉。
潁陽,畿。廢曆二年,廢為鎮,四年,複。熙寧二年,省入登封,元祐二年,複置。
鞏,畿。
密,畿。崇寧四年,割隸鄭州,宣和二年,還隸府。
新安,畿。
福昌,畿。熙寧五年,省入壽安,元祐元年,複為縣。
伊陽,畿。熙甯二年,割欒川冶鎮入虢州盧氏縣。五年,廢伊闕縣為鎮入河南,六年,改隸伊陽。
澠池,畿。景祐四年,改鐵門鎮曰延禧。
永寧,畿。
長水。畿。
壽安,畿。慶曆三年,廢為鎮,四年,複。
河清,畿。開寶元年,移治白波鎮。熙寧八年閏四月,置鐵監。
登封。畿。
監一,阜財。熙寧七年置,鑄銅錢。
潁昌府,次府,許昌郡,忠武軍節度。本許州。元豐三年,升為府。崇甯四年,為南輔,隸京畿。大觀四年,罷輔郡。政和四年,複為輔郡,隸京畿。宣和二年,複罷輔郡,依舊隸京西北路。崇甯戶六萬六千四十一,口一十六萬一百九十三。貢絹、藨席。縣七:長社,次赤。熙甯四年,省許田縣為鎮入焉。
郾城,次畿。
陽翟,次畿。
長葛,次畿。
臨潁,次畿。
舞陽,次畿。
郟。中。元隸汝州,崇寧四年來隸。
鄭州,輔,滎陽郡,奉寧軍節度。熙寧五年,廢州,以管城、新鄭隸開封府;省滎陽、滎澤縣為鎮入管城,原武縣為鎮入陽武。元豐八年,複州。元祐元年,還舊節;複以滎陽、滎澤、原武為縣,與滑州並隸京西路。崇寧四年,建為西輔。大觀四年,罷輔郡。政和四年,又複。宣和二年,又罷。崇甯戶三萬九百七十六,口四萬一千八百四十八。貢絹、麻黃。縣五:管城,望。
滎澤,中。
原武,上。
新鄭,上。
滎陽。緊。
滑州,輔,靈河郡,太平興國初,改武成軍節度。熙寧五年,廢州,縣並隸開封府。元豐四年,復舊,縣複來隸。元祐元年,還舊節度。崇甯戶二萬六千五百二十二,口八萬一千九百八十八。貢絹。縣三:白馬,中。熙寧三年,廢靈河縣隸焉。
韋城,望。
胙城。緊。
孟州,望。河陽三城節度。政和二年,改濟源郡。崇甯戶三萬三千四百八十一,口七萬一百六十九。貢梁米。縣六:河陽,望。
濟源,望。
溫,望。
汜水,上。熙寧五年,省入河陰。元豐二年複置。大中祥符四年,改武牢關曰行慶。
河陰,中。
王屋。中。熙甯五年,自河南來隸。
蔡州,緊,汝南郡,淮康軍節度。崇甯戶九萬八千五百二,口十八萬五千一十三。貢綾。縣十:汝陽,上。
上蔡,上。
新蔡,中。
褒信,中。
遂平,中。
新息,中。
確山,中。隋朗山縣。大中祥符五年改。
真陽,中。
西平,中。
平輿。中。
淮寧府,輔,淮陽郡,鎮安軍節度。本陳州。政和三年,改輔為上。宣和元年,升為府。崇甯戶三萬二千九十四,口一十五萬九千六百一十七。貢、絹。縣五:宛丘,緊。
項城,上。
商水,中。
西華,中。南頓。中。熙寧六年,省為鎮,入商水、項城二縣。元祐元年複。
順昌府,上,汝陰郡,舊防禦,後為團練。開寶六年,複為防禦。元豐二年,升順昌軍節度。舊潁州,政和六年,改為府。崇甯戶七萬八千一百七十四,口一十六萬六百二十八。貢、絁、綿。縣四:汝陰,望。開寶六年,移治于州城東南十裏。
泰和,望。
潁上,緊。
沈丘。緊。
汝州,輔,臨汝郡,陸海軍節度。本防禦州。政和四年,賜軍額。崇甯戶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七,口一十四萬一千四百九十五。貢絁、絹。縣五:梁,中。
襄城,緊。
葉,上。
魯山,中
寶豐。中。舊名龍興,熙寧五年,省為鎮,入魯山。元祐元年複。宣和二年,改為寶豐縣。
信陽軍,同下州。開寶九年,降為義陽軍,廢鐘山縣。太平興國元年,改為信陽軍。崇寧戶九千九百五十四,口二萬五十,貢糸寧布。縣二:信陽,中下。
羅山。中下。開寶九年廢,雍熙二年複置。
京西南、北路,本京西路,蓋《禹貢》冀、豫、荊、兗、梁五州之域,而豫州之壤為多,當井、柳、星、張、角、亢、氐之分。東暨汝、潁,西被陝服,南略鄢、郢,北抵河津。絲、枲、漆、纊之所出。而洛邑為天地之中,民性安舒,而多衣冠舊族。然土地褊薄,迫於營養。盟津、滎陽、滑台、宛丘、汝陰、潁川、臨汝在二京之交,其俗頗同。唐、鄧、汝、蔡率多曠田,蓋自唐季之亂,土著者寡。太宗遷晉、雲、朔之民於京、洛、鄭、汝之地,墾田頗廣,民多致富,亦由儉嗇而然乎!襄陽為汴南巨鎮,淮安、隨、棗陽、西城、武當、上庸、東梁、信陽,其習俗近荊楚。
志第三十九地理二
○河北路河東路
河北路。舊分東、西兩路,後並為一路。熙寧六年,再分為兩路。
東路。府三:大名,開德,河間。州十一:滄,冀,博,棣,莫,雄,霸,德,濱,恩,清。軍五:德清,保順,永靜,信安,保定。縣五十七。
大名府,魏郡。慶曆二年,建為北京。八年,始置大名府路安撫使,統北京、澶懷衛德博濱棣、通利保順軍。熙寧以來並因之,六年,分屬河北東路。崇甯戶一十五萬五千二百五十三,口五十六萬八千九百七十六。貢花、綿、平、紫草。縣十二:元城,赤。熙寧六年,省大名縣為鎮入焉。
莘,畿。
大名,次赤。熙寧六年,省入元城。紹聖三年複。政和六年,徙治南樂鎮。
內黃,畿。
成安,畿。熙寧六年,省洹水縣為鎮入焉。
魏,次畿。
館陶,畿。熙寧五年,省永濟縣為鎮入焉,尋復舊。
臨清,次畿。
夏津,畿。
清平,畿。宋初,自博州來隸。熙寧二年,又割博平縣明靈砦隸焉,本縣移置明靈。
冠氏,畿
宗城。畿。熙寧五年,省臨清縣為鎮入焉。當年復舊,尋以永濟隸臨清。熙寧六年,又省經城縣為鎮入焉。
開德府,上,澶淵郡,鎮寧軍節度。本澶州。崇寧四年,建為北輔。五年,升為府。宣和二年,罷輔郡,仍隸河北東路。崇甯戶三萬一千八百七十八,口八萬二千八百二十六。貢莨莠席、南粉。縣七:濮陽,中。
觀城,望。皇祐元年,省入濮陽、頓丘。四年,複置。
臨河,緊。
清豐,中。慶曆四年,徙清豐縣治德清軍,即縣置軍使,隸州。熙寧六年,省頓丘縣入清豐。
衛南,中。
朝城,畿。舊隸大名府,崇寧四年,與南樂來隸。
南樂。畿。
德清軍,見上。
滄州,上,景城郡,橫海軍節度。崇甯戶六萬五千八百五十一,口一十一萬八千二百一十八。貢大絹、大柳箱。縣五:清池,望。熙甯四年,省饒安縣為鎮入清池。有乾符、巷姑、三女、泥姑、小南河五砦。政和二年,改巷姑曰海清,三女曰三河,泥姑曰河平。
無棣,望。治平中,徙無棣縣治保順軍,即縣治置軍使,隸州。
鹽山,緊。
樂陵,緊。熙寧二年,徙治咸平鎮。
南皮。中。熙寧六年,省臨津縣入焉。
保順軍。周置軍於滄州無棣縣南三十裏。開寶三年,又以滄棣二州界保順、吳橋二鎮之地益焉,仍棣滄州。
冀州,上,信都郡,舊團練。慶曆八年,升安武軍節度。崇甯戶六萬六千二百四十四,口一十萬一千三十。貢絹。縣六:信都,望。
蓚上。
南宮,上。皇祐四年,升新河鎮為縣,廢南宮。六年,省新河為鎮入焉。棗強,上。熙甯元年,省為鎮入信都。十年,複置。
武邑,上。
衡水。中。
河間府,上,河間郡,瀛海軍節度。至道三年,以高陽隸順安軍。舊名關南,太平興國元年,改名高陽關。慶曆八年,始置高陽關路安撫使,統瀛莫雄貝冀滄、永靜保定乾甯信安一十州軍。本瀛州,防禦。大觀二年升為府,賜軍額。崇甯戶三萬一千九百三十,口六萬二百六。貢絹。縣三:河間,望。雍熙中,即縣西置平虜砦,景德二年,改為肅寧城。
樂壽,望。至道三年,自深州來隸。熙甯六年,省景城為鎮入焉。
束城。上。熙寧六年,省為鎮入河間,元祐元年複。
博州,上,博平郡,防禦。淳化三年,河決,移治于孝武渡西。崇甯戶四萬六千四百九十二,口九萬一千三百三十三。貢平絹。縣四:聊城,望。
高唐,望。
堂邑,望。
博平。緊。熙寧二年,割明靈砦隸北京清平。
棣州,上,樂安郡,防禦。建隆二年,升為團練,俄為防禦。大中祥符八年,移治陽信縣界八方寺。崇甯戶三萬九千一百三十七,口五萬七千二百三十四。貢絹。縣三:厭次,上。
商河,中。
陽信。下。
莫州,上,文安郡,防禦。熙甯六年,省長豐縣為鎮,又省鄚縣入任丘。元祐二年,複鄚縣,尋又罷為鎮。崇甯戶一萬四千五百六十,口三萬一千九百九十二。貢綿。縣一:任丘。上。有馬村王家二砦。政和三年改馬村砦曰定安,王家砦曰定平。
雄州,中,防禦。本唐涿州瓦橋關。政和三年,賜郡名曰易陽。崇甯戶一萬三千一十三,口五萬二千九百六十七。貢。縣二:歸信,中。有張家、木場、三橋、雙柳、大渦、七姑垣、紅城、新垣八砦。
容城。中。建隆四年複置。
霸州,中,防禦。本唐幽州永清縣地,後置益津關。周置霸州,以莫之文安、瀛州之大城來屬。政和三年,賜郡名曰永清。崇甯戶一萬五千九百一十八,口二萬一千五百一十六。貢絹。縣二:文安,上。景祐二年,廢永清縣入焉。有劉家渦、刁魚、莫金口、阿翁、雁頭、黎陽、喜渦、鹿角八砦。元豐四年,割鹿角砦隸信安軍。政和三年,改劉家渦砦曰安平,阿翁曰仁孝,雁頭曰和寧,喜渦曰喜安。
大城。上。
德州,上,平原郡,軍事。宋初,省歸化縣。景祐二年,廢安陵縣入將陵,後割屬永靜軍。熙寧六年,省德平縣為鎮,入安德。崇甯戶四萬四千五百九十一,口八萬二千二十五。貢絹。縣二:安德,望。
平原。緊。
濱州,上,軍事。大觀二年,賜渤海郡名。大中祥符五年,廢蒲台縣。崇甯戶四萬九千九百九十一,口一十一萬四千九百八十四。貢絹。縣二:渤海,望
招安。上。慶曆三年,升招安鎮為縣。熙寧六年,省為鎮入渤海。元豐二年複為縣。
恩州,下,清河郡,軍事。唐貝州,晉永清軍節度,周為防禦。宋初,複為節度。慶曆八年,改州名,罷節度。崇甯戶五萬一千三百四十二,口八萬五千九百八十六。貢絹、白毯。縣三:清河,望。端拱元年,徙治永寧鎮。淳化五年徙今治。熙寧四年,省清陽縣入焉。
武城,望。
曆亭。緊。至和元年,廢漳南縣入焉。
永靜軍,同下州。唐景州。太平興國六年,以軍直屬京。淳化元年,以冀州阜城來屬。景德元年,改軍名。崇甯戶三萬四千一百九十三,口三萬九千二十二。貢簟、絹。縣三:東光,緊。
將陵。望。景祐元年,移治于長河鎮。
阜城。中。嘉祐八年,省為鎮入東光。熙寧十年複為縣。
清州,下,本乾寧軍。幽州蘆台軍之地,晉陷契丹。周平三關,置永安縣,屬滄州。太平興國七年置軍,改縣曰乾寧隸焉。大觀二年,升為州。政和三年,賜郡名曰乾寧。崇寧戶六千六百一十九,口一萬二千七十八。貢絹。縣一:乾寧。熙寧六年省為鎮。元符二年複。崇寧三年再省。政和五年又複。
砦六。釣台、獨流北、獨流東、當城、沙渦、百萬。
信安軍,同下州。太平興國六年,以霸州淤口砦建破虜軍。景德二年,改為信安。崇寧戶七百一十五,口一千四百三十七。貢絹。砦七。周河、刁魚、田家、狼城、佛聖渦、鹿角、李詳。元豐四年,霸州鹿角砦始隸軍。
保定軍,同下州。太平興國六年,以涿州新鎮建平戎軍。景德元年,改為保定軍。景祐元年,析霸州文安、大城二縣五百戶隸軍。宣和七年,廢保定軍為保定縣,隸莫州,知縣事仍兼軍使,尋依舊。崇寧戶一千二十九,口二千四百八十四。貢絁。砦二。桃花、父母。政和三年,改父母砦曰安寧。
西路。府四:真定,中山,信德,慶源。州九:相,浚,懷,衛,洺,深,磁,祁,保。軍六:天威,北平,安肅,永寧,廣信,順安。縣六十五。
真定府,次府,常山郡,唐成德軍節度。本鎮州,漢以趙州之元氏、欒城二縣來屬。開寶六年,廢九門、石邑二縣。端拱初,以鼓城隸祁州。淳化元年,以束鹿隸深州。慶曆八年,初置真定府路安撫使,統真定府、磁相邢趙洺六州。崇甯戶九萬二千三百五十三,口一十六萬三千一百九十七。貢羅。縣九:真定,次畿。
槁城,次畿。
欒城,次畿。
元氏,次畿。
井陘,次畿。熙寧六年,省入獲鹿、平山。八年複置,徙治天威軍,即縣治置軍使,隸府。有天威軍、小作口、王家穀三砦。
獲鹿,次畿。
平山,次畿。有甘泉、嵐州、沂州、檀明、夫婦、柏嶺、黃岡、洪山、赤箭、抱兒、石虎、中子、雕共、東臨山、西臨山十五砦。
行唐,次畿。靈壽。次畿。熙寧六年,省為鎮入行唐。八年複。有赤陘、飛吳二砦。
砦一:北砦。咸平二年置。熙寧八年,析行唐縣二鄉隸砦。
天威軍。見上。
相州,望,鄴郡,彰德軍節度。崇甯戶三萬六千三百四十,口七萬一千六百三十五。貢暗花牡丹花紗、知母、胡粉、絹。縣四:安陽,緊。熙寧五年,省永和縣入焉。
湯陰,緊。宣和二年,以湯陰縣隸浚州,尋複來隸。
臨漳,緊。熙寧五年,省鄴縣入焉。
林慮。中。
中山府,次府,博陵郡。建隆元年,以易北平並來屬。太平興國初,改定武軍節度。本定州,慶曆八年,始置定州路安撫使,統定、保、深、祁、廣信、安肅、順安、永寧八州。政和三年,升為府,改賜郡名曰中山。崇甯戶六萬五千九百三十五,口一十八萬六千三百五。貢羅、大花綾。縣七:安喜,緊。
無極,緊。曲陽,上。
唐,上。
望都,中。
新樂,中。
北平。中下。
砦一,軍城。隸曲陽縣。
北平軍。慶曆二年,以北平砦建軍。四年複隸州,即北平縣治置軍使,隸州。
信德府,次府,钜鹿郡。後唐安國軍節度。本邢州。宣和元年,升為府。崇甯戶五萬三千六百一十三,口九萬五千五百五十二。貢絹、白磁盞、解玉砂。縣八:邢臺,上。宣和二年,改龍岡縣為邢臺。
沙河,上。
任,中。
堯山,中。
平鄉,上。熙甯六年,省平鄉縣為鎮入钜鹿。元祐元年複。
內丘,上。熙寧六年,省堯山縣入焉,元祐元年複。
南和,中。熙甯五年,省任縣為鎮入焉。元祐元年複。
钜鹿。上。
浚州,平川軍節度。本通利軍。端拱元年,以滑州黎陽縣為軍。天聖元年,改通利為安利。四年,以衛州衛縣隸軍。熙寧三年廢為縣,隸衛州。元祐元年複為軍。政和五年升為州,號浚川軍節度,改今額。崇寧戶三千一百七十六,口三千二百二。縣二:衛,上。熙寧六年,廢為鎮入黎陽。後複。
黎陽。中。
懷州,雄,河內郡,防禦。建隆元年,升為團練,俄為防禦。崇甯戶三萬二千三百一十一,口八萬八千一百八十五。貢牛膝、皂角。縣三:河內,緊。熙甯六年,省武德縣為鎮入焉。
修武,上。熙寧六年,省為鎮入武陟。元祐元年複。
武陟。中。
衛州,望,汲郡,防禦。崇甯戶三萬三千二百四,口四萬六千三百六十五。貢絹、綿。縣四:汲,中。
新鄉,緊,熙寧六年,廢為鎮入汲。元祐二年複。獲嘉,上。天聖四年,自懷州來隸。
共城。中。
監一:黎陽。熙寧七年置,鑄銅錢。
洺州,望,廣平郡,建隆元年,升為防禦。熙甯三年,省曲周縣為鎮,入雞澤。六年,省臨洺縣為鎮,入永年。元祐二年,曲周、臨洺複為縣,尋複為鎮。四年,曲周、雞澤依舊別為兩縣。崇甯戶三萬八千八百一十七,口七萬三千六百。貢。縣五:永年,上。
肥鄉,望。
平恩,緊。
雞澤,中。
曲周。中。
深州,望,饒陽郡,防禦。雍熙四年,廢陸澤縣。崇甯戶三萬八千三十六,口八萬三千七百一十。貢絹。縣五:靜安,望。本漢下博縣,周置靜安軍,以縣隸,俄複焉。太平興國七年,又隸靜安軍。雍熙二年軍廢,還屬,三年廢,四年複置,改今名。
束鹿,望。淳化中,自真定來屬。
安平,望。
饒陽,望。武強。望。
磁州,上,滏陽郡,團練。舊名慈,政和三年改作磁。崇甯戶三萬六千四百九十一,口九萬六千九百二十二。貢磁石。縣三:滏陽,上。熙寧六年,省昭德縣為鎮入焉。
邯鄲,上。
武安。上。有固鎮、永安、黃澤、海回四砦。
祁州,中,蒲陰郡,團練。端拱初,以鎮州鼓城來屬。景德元年,移治于定州蒲陰,以無極隸定州。熙寧六年,省深澤縣為鎮,入鼓城。元祐元年複。崇甯戶二萬四千四百八十四,口四萬九千九百七十五。貢花絁。縣三:蒲陰,望。
鼓城,緊。
深澤。中。
慶源府,望,趙郡,慶源軍節度。本趙州,軍事。大觀三年,升為大藩。崇寧四年,賜軍額。宣和元年,升為府。崇甯戶三萬四千一百四十一,口六萬一百三十七。貢絹、綿。縣七:平棘,望。
甯晉,望。
臨城,上。唐縣。熙寧六年,省隆平縣為鎮入焉,元祐元年複。
高邑,中。熙甯五年,省柏鄉、贊皇二縣為鎮入焉,元祐元年皆複。
隆平,中。
柏鄉,中。
贊皇。下。
保州,下,軍事。本莫州清苑縣。建隆初,置保塞軍。太平興國六年,建為州,政和三年,賜郡名曰清苑。崇甯戶二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口二十三萬二百三十四。貢絹。縣一:保塞。望,太平興國六年,析易州滿城之南境入焉。
安肅軍,同下州。本易州遂城縣。太平興國六年,建為靜戎軍,析易州遂城三鄉置靜戎縣隸焉。景德元年並縣,改安肅軍。宣和七年,廢軍為安肅縣。知縣事仍兼軍使,尋依舊。崇寧戶七千一百九十七,口一萬四千七百五十一。貢素糸。縣一:安肅。中。
永寧軍,同下州。雍熙四年,以定州博野縣建甯邊軍。景德元年,改永寧軍。宣和七年,廢為博野縣,知縣事仍兼軍使,尋依舊。縣一:博野。望。
廣信軍,同下州。太平興國六年,改易州遂城縣為威勇軍。景德元年,改廣信軍。崇寧戶四千四百四十五,口八千七百三十八。貢、栗。縣一:遂城。中。
順安軍,同下州。本瀛州高陽關砦。太平興國七年,置唐興砦。淳化三年,建為順安軍。至道三年,以瀛州高陽來屬。熙甯六年,省高陽縣為鎮。十年,複為縣。崇寧戶八千六百五,口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八。貢絹。縣一:高陽。中。
河北路,蓋《禹貢》兗、冀、青三州之域,而冀、兗為多。當畢、昴、室、東壁、尾、箕之分。南濱大河,北際幽、朔,東瀕海岱,西壓上黨。繭絲、織糸任之所出。人性質厚少文,多專經術,大率氣勇尚義,號為強忮。土平而近邊,習尚戰鬥。有河漕以實邊用,商賈貿遷,芻粟峙積。宋初募置鄉義,大修戰備,為三關,置方田以資軍廩。契丹數來侵擾,人多去本,及薦修戎好,益開互市,而流庸複來歸矣。大名、澶淵、安陽、臨洺、汲郡之地,頗雜斥鹵,宜於畜牧。浮陽際海,多鬻鹽之利。其控帶北地,鎮、魏、中山皆為雄鎮雲。
河東路。府三:太原,隆德,平陽。州十四:絳,澤,代,忻,汾,遼,憲,嵐,石,隰,慈,麟,府,豐。軍八:慶祚,威勝,平定,岢嵐,寧化,火山,保德,晉寧。縣八十一。
太原府,太原郡,河東節度。太平興國四年,平劉繼元,降為緊州,軍事,毀其城,移治於榆次縣。又廢太原縣,以平定、樂平二縣屬平定軍,交城屬大通監。七年,移治唐明監。舊領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元豐為次府,大觀元年升大都督府。崇甯戶一十五萬五千二百六十三,口一百二十四萬一千七百六十八。貢大銅鑒、甘草、人參、礬石。縣十:陽曲,次赤。有百井、陽興二砦。
太谷,次畿。
榆次,次畿。
壽陽,次畿。
盂,次畿。
交城。次畿。寶元二年,自大通監來隸。
文水,次畿。
祁,次畿。清源,次畿。
平晉。中。熙寧三年,廢入陽曲。政和五年複。
監二:大通,永利。
隆德府,大都督府,上黨郡,昭義軍節度。太平興國初,改昭德。舊領河東路兵馬鈐轄,兼提舉澤晉絳州、威勝軍屯駐泊本城兵馬巡檢事。本潞州。建中靖國元年,改為軍。崇寧三年,升為府,仍還昭德舊節。崇甯戶五萬二千九百九十七,口一十三萬三千一百四十六。貢人參、蜜、墨。縣八:上黨,望。
屯留,上。襄垣,上。
潞城,上。
壺關,中。
長子,中。
涉,中。
黎城。中。天聖三年,徙治涉之東南白馬驛。熙寧五年,省入潞城縣。元祐元年複。
平陽府,望,平陽郡,建雄軍節度。本晉州,政和六年,升為府。崇甯戶七萬五千九百八,口一十八萬五千二百五十四。貢蜜、蠟燭。縣十:臨汾,望。
洪洞,緊。
襄陵,緊。熙寧五年,廢慈州鄉寧縣分隸焉。有雕掌、豹尾二砦。神山,上。有韓買、安國、史壁、疊頭等堡。
趙城,上。熙寧五年,省為鎮隸洪洞。元豐三年複為縣。
汾西,中。有厚裔、青岸、石橋、青山、邊柏五砦。
霍邑,中。
冀氏,中。有府城、永興二砦,陶川、白練、當穀、橫嶺四堡。
岳陽,中下。
和川。中下。太平興國六年,廢沁州,以縣來屬。熙寧五年,省為鎮入冀氏。元祐元年複為縣。
務二:煉礬、礬山。
慶祚軍。政和三年,以趙城造父始封之地升為軍,以軍事領之。
絳州,雄,絳郡,防禦。崇甯戶五萬九千九百三,口九萬四千二百三十七。貢防風、蠟燭、墨。縣七:正平,望。
曲沃,望。
太平,望。熙寧五年,廢慈州,以鄉寧縣分隸太平、稷山。
翼城,上。
稷山,中。
絳,中。有中山、花崖、華山三砦。
垣曲。下。有銅錢一監。
澤州,上,高平郡。崇甯戶四萬四千一百三十三,口九萬一千八百五十二。貢白石英、禹餘糧、人參。縣六:晉城,緊。
高平,上。
陽城,上。
端氏,中。
陵川中。
沁水。中下。
關一:雄定。舊天井關,屬晉城縣。靖康元年改今名。
代州,上,雁門郡,防禦。景德二年,廢唐林縣。舊置沿邊安撫司。崇甯戶三萬三千二百五十八,口一十五萬九千八百五十七。貢麝香、青、碌。縣四:雁門,中下。有西陘、胡穀,雁門三砦。
崞,中下。有樓板、陽武、石峽、土墱四砦。
五台,中下。
繁畤。下。有繁畤、茹越、大石、義興冶、寶興軍、瓶形、梅回、麻穀八砦。
忻州,下,定襄郡,團練。崇甯戶一萬八千一百八十六,口四萬二千二百三十二。貢解玉砂、麝。縣二:秀容,緊。熙寧五年,省定襄入焉。元祐元年,定襄複為縣。有石嶺關、忻口、雲內、徒合四砦。
定襄。中下。
汾州,望,西河郡,軍事。崇甯戶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七,口一十八萬五千六百九十八。貢土絁、石膏。縣五:西河,望。有永利西監。
平遙,望。
介休,上。
靈石,中。有陽涼南關、陽涼北關。
孝義。上。太平興國元年,改為中陽,後複為孝義。熙寧五年,省為鎮入介休。元祐元年複。
遼州,下,樂平郡。熙寧七年州廢,省平城、和順二縣為鎮,入遼山縣,隸平定軍;省榆社縣為鎮,入威勝軍武鄉縣。元豐八年,複置州,縣鎮並複來隸。元祐元年,複置和順、榆社、平城縣。崇寧戶七千三百一十五。貢人參。縣四:遼山,下。有黃澤砦。
和順,下。
榆社,中下。
平城。中。
憲州,中,汾源郡,軍事。初治樓煩,咸平五年,移治靜樂軍、縣,遂廢軍,又廢,樓煩改隸嵐州。熙寧三年,廢憲州,以靜樂縣隸嵐州。十年,複憲州,仍領靜樂縣。政和五年,賜郡名。崇寧戶二千七百二十二,口七千四百四十四。貢麝香。縣一:靜樂。中。咸平五年,廢天池、玄池二縣入焉。
嵐州,下,昌煩郡,軍事。太平興國五年,以嵐穀隸岢嵐軍。崇甯戶一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口六萬六千二百二十四。貢麝香。縣三:宜芳,中。有飛鳶堡。
合河,中下。有乳浪砦。
樓煩。下。咸平五年,自憲州來隸。
石州,下,昌化郡,軍事。舊帶嵐、石、隰三州都巡檢使。元豐五年,置葭蘆、吳堡二砦隸州,因置二砦沿邊都巡檢使,遂令三州各帶沿邊都巡檢使。初領縣五,元符二年,升葭蘆砦為晉寧軍,以州之臨泉縣隸焉。大觀三年,複以定胡縣隸晉寧軍。崇甯戶一萬五千八百九,口七萬二千九百二十九。貢蜜、蠟。縣三:離石,中。
平夷,中。有伏落津砦。
方山。下
隰州,下,大寧郡,團練。熙寧五年,廢慈州,以吉鄉縣隸州,即縣治置吉鄉軍使,仍省文城縣為鎮隸焉。元祐元年,複慈州。七年,以州之上平、永甯兩關俯逼西界,以州為次邊。崇甯戶三萬八千二百八十四,口一十三萬八千四百三十九。貢蜜、蠟。縣六:隰川,上
溫泉,上。有碌礬一務,水頭、白壁、先鋒三砦。
蒲,中。
大寧,中。
石樓,中。有上平、永寧二砦。
永和。中。
慈州,下,團練。舊領吉鄉、文城、鄉寧三縣。熙寧五年廢州,以吉鄉隸隰州,即縣治置吉鄉軍使,仍省文城為鎮,隸焉。又以鄉甯隸晉州襄陵縣。元祐元年,複吉鄉軍為慈州。戶口闕。縣一:吉鄉。中。
麟州,下,新秦郡。乾德初,移治吳兒堡。五年,升建寧軍節度。端拱初,改鎮西軍節度。崇寧戶三千四百八十二,口八千六百八十四。貢柴胡。縣一:新秦。上。政和四年,廢銀城、連穀二縣入焉。有神堂、靜羌二砦,惠寧、鎮川二堡。銀城有屈野川,五原塞,銀城、神木、建寧三砦,肅定、神木、通津、闌幹四堡。連谷有屈野川、橫陽堡。
大和砦,地名大和谷,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神木砦五十五裏,南至彌川砦三十裏,西至饒咩浪界堠七十裏,北至清水穀二十裏。大和堡。地名麻乜娘,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肅定堡界二十五裏,南至清水穀二十裏,西至松木骨堆界六十五裏,北至銀城砦二十五裏。
府州,中,靖康軍節度。本永安軍,崇甯元年,改軍額。政和五年,賜郡名曰榮河。舊置麟府路軍馬司,以太原府代州路鈐轄領之。崇寧戶一千二百四十二,口三千一百八十五。貢甘草。縣一:府穀。下。有安豐、寧府、百勝三砦,河濱、斥堠、靖安、西安四堡。
寧川堡,府州安豐砦外第九砦,元符元年賜名。東至斥堠堡三十五裏,南至安豐砦界四十五裏,西至豐州甯豐砦四十裏,北至青沒怒川界堠一百五十裏。
甯邊砦,地名端正平,元符二年進築,賜今名。東至寧府砦界三十裏,南至靖化堡界三十裏,西至吳厖烽一十五裏,北至保寧砦界三十裏。
甯疆堡,宣和六年,獨移莊嶺建堡,賜名寧疆。
震威城,宣和六年,鐵爐骨堆建砦,賜名。
豐州,下。慶曆元年,元昊攻陷州地。嘉祐七年,以府州蘿泊川掌地複建為州。今軍事。政和五年,賜郡名甯豐。崇寧戶一百五十三,口四百一十一。貢甘草、柴胡。砦二:永安,保寧。
威勝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三年,於潞州銅鞮縣亂柳石圍中建為軍。崇甯戶一萬九千九百六十二,口三萬七千七百二十六。貢土絁。縣四:銅鞮,中。太平興國初,與武鄉自潞州來隸。
武鄉,上。熙寧七年廢遼州,以榆社縣為鎮入焉。元豐八年,複置遼州,以榆社往隸。
沁源,中下。太平興國六年廢沁州。以縣來隸。
綿上。中下。寶元二年,自大通監來隸。慶曆六年,徙治軍西北大覺寺地。
平定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二年,以鎮州廣陽砦建為軍。四年,以並州平定、樂平二縣來屬。崇寧戶九千三百六,口二萬八千六百七。貢絹。縣二:平定,中。唐廣陽縣,太平興國四年改。有故井陘關、百井砦。
樂平。中。有靜陽砦。
岢嵐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五年,以嵐州嵐穀縣建為軍。崇寧戶二千九百一十七,口六千七百二十。貢絹。縣一:嵐穀。下。熙寧三年廢,元豐六年複置。有永和、洪穀等六砦。
寧化軍,同下州。崇寧戶一千七百一十八,口三千八百二十一。貢絹。縣一:寧化。熙寧三年廢,元祐元年複,崇寧三年又廢為鎮。有西陽、腦子、細腰、窟穀四砦。
火山軍,同下州。本嵐州之地。太平興國七年,建為軍。治平四年,置火山縣,熙寧四年,廢之。崇寧戶五千四十五,口九千四百八十。貢柴胡。砦一:下鎮。火山軍舊領雄勇、偏頭、董家、橫穀、桔槔、護水六砦。慶曆初,置下鎮砦。嘉祐六年,廢偏頭砦。熙甯元年,廢桔槔砦。《元豐九域志》:領砦一。
保德軍,同下州。淳化四年,析嵐州地置定羌軍。景德元年改。崇寧戶九百六十三,口四千五十。貢絹。津二:大堡、沙穀。
晉寧軍,本西界葭蘆砦。元豐五年收復,六月,並吳堡砦並隸石州。元祐四年,以葭蘆砦給賜西人。紹聖四年收復。元符二年,以葭蘆砦為晉寧軍,割石州之臨泉隸焉。知軍領嵐石路沿邊安撫使,兼嵐、石、隰州都巡檢使。大觀三年,複以石州定胡縣來隸。東至克胡砦隔河五裏,南至吳堡砦一百七十裏,西至神泉砦二十五裏,北至通秦砦二十裏。領縣二:定胡,中。舊領定胡、天渾津、吳堡三砦。按吳堡砦元豐四年收復,東至黃河,南至綏德軍白草砦九十裏,西至綏德軍義合砦六十裏,北至晉寧軍一百七十裏。
臨泉。中下。舊領克胡、葭蘆二砦。按葭蘆砦乃元豐五年收復,後為晉寧軍。
神泉砦,地名榆木川,在廢葭蘆砦北。元符元年賜今名。東至晉寧軍二十五裏,南至烏龍砦一十五裏,西至槅祚嶺界堠五十裏,北至通秦砦四十裏。
三交堡,地名三交川嶺。元符元年,神泉砦築堡畢工,賜名。烏龍砦,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神泉砦二十五裏,南至暖泉砦二十裏,西至暖泉砦三十裏,北至女萌烽一十七裏。
通秦砦,地名升囉嶺,元符二年賜今名。東至黃河二十九裏,南至神泉砦四十二裏,西至女萌骨堆界堠五十裏,北至通秦堡一十七裏。
寧河砦,地名窟薛嶺,元符二年賜名。東至黃河三十裏,南至通秦堡一十七裏,西至尹遇合一十三裏,北至章堡二十五裏。
彌川砦,地名彌勒川,元符二年賜名。東至黃河六十裏,南至彌川堡十五裏,西至砦浪骨堆界堆七十裏,北至麟州大和砦三十裏。
通秦堡,地名精移堡,元符二年,同砦賜名。東至黃河一十七裏一百二十步,南至通秦砦一十七裏,西至龍移川界堠五十裏,北至寧河砦一十一裏。
甯河堡,地名哥崖嶺,元符二年,同砦賜名。
彌川堡,地名小紅崖,元符二年,同砦賜名。東至黃河四十裏,南至寧河砦一十五裏,西至祖平四十裏,北至秦平堡一十裏。
靖川堡。東至黃河三十裏,南至寧河砦十四裏,西至界首立子穀四十五裏,北至彌川堡一十三裏。
河東路,蓋《禹貢》冀、雍二州之域,而冀州為多。當觜、參之分。其地東際常山,西控黨項,南盡晉、絳,北控雲、朔,當太行之險地,有鹽、鐵之饒。其俗剛悍而樸直,勤農織之事業,寡桑柘而富麻苧。善治生,多藏蓄,其靳嗇尤甚。朔方、樓煩,馬之所出,歲增貿市以充監牧之用。太宗平太原,慮其恃險,徙州治焉。然猶為重鎮,屯精兵以控邊部雲。
志第四十地理三
○陝西
陝西路。慶曆元年,分陝西沿邊為秦鳳、涇原、環慶、鄜延四路。熙寧五年,以熙、河、洮岷州、通遠軍為一路,置馬步軍都總管、經略安撫使。又以熙、河等五州軍為一路,通舊鄜延等五路,共三十四州軍,後分永興、保安軍、河中、陝府、商、解、同、華、耀、虢、鄜、延、丹、坊、環、慶、邠寧州為永興軍等路,轉運使於永興軍、提點刑獄於河中府置司;鳳翔府、秦、階、隴、鳳、成、涇、原、渭、熙、河、洮、岷、州、鎮戎、德順、通遠軍為秦鳳等路,轉運使于秦州、提點刑獄於鳳翔府置司;仍以永興、鄜延、環慶、秦鳳、涇原、熙河分六路,各置經略、安撫司。
永興軍路。府二:京兆,河中。州十五:陝,延,同,華,耀,邠、鄜,解,慶,虢,商,寧,坊,丹,環。軍一:保安。縣八十三。其後延州、慶州改為府,又增銀州、醴州及定邊、綏德、清平、慶成四軍。凡府四,州十五,軍五,縣九十。
京兆府,京兆郡,永興軍節度。本次府,大觀元年升大都督府。舊領永興軍路安撫使。宣和二年,詔永興軍守臣等銜不用軍額,稱京兆府。崇甯戶二十三萬四千六百九十九,口五十三萬七千二百八十八。貢靴氈、蠟、席、酸棗仁、地骨皮。縣十三:長安,次赤。
樊川,次赤。舊萬年縣,宣和七年改。
鄠,次畿。藍田,次畿。
咸陽,次畿。
涇陽,次畿。
櫟陽,次畿。
高陽,次畿。
興平,次畿。
臨潼,次畿。唐昭應縣,大中祥符改。
醴泉,次畿。
武功,次畿。政和八年,同醴泉撥入醴州。
乾祐。次畿
。監二。熙寧四年置,鑄銅錢;八年置,鑄鐵錢。
河中府,次府,河東郡,護國軍節度。舊兼提舉解州、慶成軍兵馬巡檢事。大中祥符中,以榮河為慶成軍。崇甯戶七萬九千九百六十四,口二十二萬七千三十。貢五味子、龍骨。縣七:河東,次赤。隋縣。熙寧三年,省河西縣,六年,省永樂縣為鎮入焉
。臨晉,次畿。
猗氏,次畿。
虞鄉,次畿。
萬泉,次畿。
龍門,次畿。元祐二年,置鑄錢監二。
榮河。次畿。舊隸慶成軍,熙甯元年廢,以榮河隸府,即縣治置軍使。
慶成軍。見上。
解州,中,防禦。崇甯戶三萬二千三百五十六,口一十一萬三千三百二十一。貢鹽花。縣三:解,中。
聞喜,望。
安邑。緊。
陝州,大都督府,陝郡。太平興國初,改保平軍,舊兼提舉商、虢州兵馬巡檢事。崇甯戶四萬七千八百六,口一十三萬五千七百一。貢〗、絁、括蔞根、柏子仁。縣七:陝,中。熙寧六年,省硤石縣為石壕鎮入焉。
平陸,上。
夏,上。
靈寶,上。熙寧四年,省湖城縣入焉。
芮城,中下。
湖城,中下。元豐元年,複置縣。
閿鄉。中下。太平興國三年,自虢州與湖城二縣來隸。監二。熙寧三年置,鑄銅錢;八年置,鑄鐵錢
。
商州,望,上洛郡,軍事。崇甯戶七萬三千一百二十九,口一十六萬二千五百三十四。貢麝香、枳殼實。縣五:上洛,中。
商洛,中下。
洛南,中下。
豐陽,中。
上津。中下
虢州,雄,虢郡,軍事。崇甯戶二萬二千四百九十,口四萬七千五百六十三。貢麝香、地骨皮、硯。縣四:盧氏,中。熙寧二年,以西京伊陽縣欒川冶鎮隸焉。
虢略,中。唐弘農縣。建隆初,改常農。至道三年,改今名。熙寧四年,省玉城縣為鎮入焉。
朱陽,中。乾德六年,廢入常農,太平興國七年,複置。
欒川。元祐二年,以欒川冶為鎮,崇寧三年,改為縣。
同州,望,馮翊郡,定國軍節度。崇甯戶八萬一千一十一,口二十三萬三千九百六十五。貢白蒺藜、生熟乾地黃。縣六:馮翊,緊。
澄城,緊。
朝邑,緊。
郃陽,上。熙甯四年,省夏陽縣為鎮入焉。
白水,中。
韓城。中。元祐二年,置鑄錢監。
監一:沙苑。
華州,望,華陰郡。建隆初,為鎮國軍節度。皇祐五年,改鎮潼軍節度。崇甯戶九萬四千七百五十,口二十六萬九千三百八十。貢茯苓、細辛、茯神。縣五:鄭,上。
下邽,望。
蒲城,望。唐奉先縣。開寶四年改。建隆中,自京兆隸同州。天禧四年,自同州來隸。
華陰,緊。
渭南。上。熙寧六年,省為鎮入鄭。元豐元年,複為縣。舊自京兆府來隸。
監二。熙寧四年置,鑄銅錢;八年置,鑄鐵錢。
耀州,緊,華原郡。開寶五年,為感義軍節度。太平興國初,改感德軍。崇寧戶一十萬二千六百六十七,口三十四萬七千五百三十五。貢瓷器。縣六:華原,上。
富平,望。
三原,望
雲陽,上。
同官,上。
美原。中。
清平軍。本鳳翔府盭厔縣清平鎮。大觀元年,升為軍,複置終南縣,隸京兆府。清平軍使兼知終南縣,專管勾上清太平宮。縣一:終南。
延安府,中,都督府,延安郡,彰武軍節度。本延州。元祐四年,升為府。舊置鄜延路經略、安撫使,統延州、鄜州、丹州、坊州、保安軍、四州一軍;其後增置綏德軍,又置銀州,凡五州二軍。銀州尋廢。崇甯戶五萬九百二十六,口一十六萬九千二百一十六。貢黃蠟、麝香。縣七:膚施,中。熙甯五年,省豐林縣為鎮、金明縣為砦併入焉。有金明龍安二砦、安塞一堡。元豐四年,又收復塞門砦。宣和二年,改龍安曰德安砦。
延川,中。熙寧八年,省延水縣為鎮入焉。有丹頭、綏平、懷甯、順安、白草、永平六砦,安定、黑水二堡及永甯關。元豐四年收復,置細浮圖、義合、米脂三砦。七年,以米脂、義合、浮圖、懷甯、順安、綏平六城砦隸綏德城。元符二年,廢順安、白草、丹頭三砦。
延長,中。
門山,中。
臨真,中。
敷政,中。有招安、萬安二砦。元符二年,廢招安砦為驛。甘泉。中下
。城二:治平四年,收復綏州。熙寧中,改為綏德城。四年,置囉兀城、撫寧賓草二堡,尋廢。元豐五年,置永樂城,賜名銀川砦,尋廢。
青澗城,元符二年,隸綏德城。
綏德城。元符二年,改為軍。
監一。熙寧八年置,鑄鐵錢。
塞門砦,延州北蕃部舊砦,至道後與蘆關、石堡、安遠砦俱廢。元豐四年收復,仍隸延州膚施縣。東至殄羌砦五十裏,西至平戎砦六十裏,南至安塞堡四十裏,北至烏延口九十裏。
平羌砦,地本克胡山砦,紹聖四年賜名。東至安定堡六十裏,西至安塞堡三十五裏,南至龍安砦五十四裏,北至殄羌砦六十裏。
威戎城,地本升平塔,紹聖四年賜名。東至臨夏城四十裏,西至威羌砦七十裏,南至黑水堡六十裏,北至界台七十裏。
平戎砦,地本杏子河東山,紹聖四年賜名。東至塞門砦六十裏,西至順寧砦七十裏,南至園林堡五十一裏,北至杏子堡四十裏。
開光堡,紹聖四年修築。元符元年賜名,二年,隸綏德城。
殄羌砦,地名那娘山,元符元年進築,賜名。東至威羌砦四十裏,西至塞門砦五十裏,南至平羌砦六十裏,北至禦謀城三十五裏。
威羌砦,地名白洛觜,元符元年進築,賜名。東至威戎城七十裏,西至殄羌砦四十裏,南至安定堡七十裏,北至蘆移堡七十裏。
禦謀城,崇寧三年進築,賜名。東至蘆移堡三十五裏,西至界台三十五裏,南至殄羌砦三十五裏,北至界台二十裏。
石堡砦,崇寧三年進築,賜名威德軍,五年複為砦。國初嘗置城,至道後廢之,地在延州北。
制戎城,政和八年,賜鄜延路天降山新城改今名。
新砦,蘆移堡,東至屈丁堡五十裏,西至禦謀城三十五裏,南至威羌砦七十裏,北至界台一十三裏。
屈丁堡,萬安堡,東至威戎城六十裏,西至蘆移堡四十裏,南至威羌砦四十裏,北至屈丁堡五十一裏。
丹頭堡,青石崖堡,窟囉堡。
鄜州,上,洛交郡,保大軍節度。崇甯戶三萬五千四百一,口九萬二千四百一十五。貢麝香,今改貢蠟燭。縣一:宜川。上。後魏義川縣。太平興國中改名,以鄜州廢咸寧縣入焉。熙寧三年省汾川縣、七年省雲岩縣為鎮、八年析同州韓城縣新封鄉併入焉。
坊州,上,中部郡,軍事。崇甯戶一萬三千四百八,口四萬一百九十一。貢弓弦麻、席。縣二:中部,緊。
宜君。中。熙甯元年,省升平縣為鎮入焉。有礬場。
保安軍,同下州。崇寧戶二千四十二,口六千九百三十一。貢毛段、蓯蓉。砦二:德靖,東至保安軍八十裏,西至慶州荔原堡六十裏,南至慶州平戎鎮五十裏,北至金湯城六十裏。
順寧。東至平戎砦七十裏,西至金湯城九十裏,南至保安軍四十裏,北至萬全砦四十裏。
堡一:園林。東至安塞堡七十裏,西至保安軍四十裏,南至招安驛七裏,北至平戎堡五十一裏。
金湯城,舊金湯砦,在德靖砦西南,元符二年進築。東至順寧砦九十裏,西至慶州白豹城四十裏,南至德靖砦六十裏,北至通慶城六十裏。
威德軍。保安軍之北,兩界上有洑流名藏底河,夏人近是築城,為要害必爭之地。政和三年,賈炎乞進築,不果。七年,知慶州姚古克之,即威德軍。
綏德軍。唐綏州。熙寧二年,收復廢為城,隸延州,在州東北三十裏。元豐七年,以延州米脂、義合、浮圖、懷甯、順安、綏平六城砦隸綏德城。元符二年,改為軍,並將暖泉、米脂、開光、義合、懷寧、克戎、臨夏、綏平砦、青澗城、永甯關、白草、順安砦並隸軍。暖泉砦,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河東烏龍砦二十裏,西至米脂砦四十五裏,南至義合砦八十裏,北至清邊砦七十裏。
米脂砦,本西夏砦,元豐四年收復,為米脂城,後複為砦,隸延州延川縣。七年,改隸綏德城。元祐四年,給賜夏人。元符元年收復,仍賜舊名。東至暖泉砦四十五裏,西至克戎城六十裏,南至開光堡三十裏,北至嗣武城二十裏。
開光堡,紹聖四年修築。元符元年賜名。二年,自延安府來屬。東至暖泉砦六十裏,西至克戎砦五十裏,南至綏德軍三十裏,北至米脂砦三十裏。
義合砦,本夏人砦,元豐四年收復,隸延州延川縣。七年,改隸綏德城。東至晉寧軍六十裏,西至綏德軍四十裏,南至順安驛六十裏,北至暖泉砦八十裏。
懷寧砦,延州延川縣舊砦。東至綏德軍四十裏,西至綏平砦四十裏,南至青澗城七十裏,北至克戎砦六十裏。
克戎砦,本西人細浮圖砦,元豐四年收復,隸延州延川縣。七年,改隸綏德城。元祐四年,給賜夏人。紹聖四年收復,賜名。東至綏德軍六十裏,西至臨夏砦三十裏,南至懷寧砦六十裏,北至鎮邊砦六十五裏。
臨夏砦,地名囉岩穀嶺,元符元年築城,賜今名。東至克戎砦三十裏,西至威戎城四十裏,南至綏平砦六十裏,北至界堠八十二裏。
綏平砦,延州延川縣舊砦,元符二年,割隸綏德軍。東至懷寧砦四十裏,南至黑水堡四十裏,西至丹頭驛四十裏,北至臨夏砦六十裏。
青澗城,延州舊城。東至永寧縣七十裏,西至來平砦七十裏,南至延川縣四十裏,北至懷寧軍七十裏。
永甯關,延州延川縣舊關。
白草砦,延州延川縣舊砦,元符二年廢,後複置。
順安砦,延州延川縣舊砦,元符二年廢,後複置。
嗣武砦,舊囉兀城,屬延州,元豐四年置,尋廢。崇寧三年修復,賜名。東至清邊砦二十裏,西至鎮邊砦二十裏,南至米脂砦三十裏,北至龍泉砦二十裏。
龍泉砦,宣和二年,改名通泉,尋複故。東至清邊砦二十裏,西至鎮邊砦四十裏,南至嗣武城二十裏,北至中山堡八裏。
清邊砦,東至河東界五十裏,西至龍泉砦二十裏,南至暖泉砦七十裏,北至生界堠一十三裏。以下砦堡,凡不書年月者,皆未詳建置本末。鎮邊砦,東至龍泉砦四十裏,西至大蟲坑二十五裏,南至克戎城六十五裏,北至生界堠二十五裏。
龍安砦,本屬延安府膚施縣,不詳何年來屬。東至安定堡八十裏,西至招安驛四十裏,南至金明驛三十五裏,北至禦安堡四十裏
。海末堡,海末至柏林十六堡。黑水、安定、安塞本延安舊堡。
窟兒堡,大厥堡,花佛嶺堡,臨川堡,定遠堡,馬欄堡,中山堡,黑水堡,安定堡,佛堂堡,唐推堡,雙林堡,安塞堡,浮圖堡,柏林堡。
銀州,銀川郡。領儒林、撫寧、真鄉、開光四縣。五代以來為西夏所有,熙寧三年收復,尋棄不守。元豐四年收復。五年,即永樂小川築新城,距故銀州二十五裏,前據銀州大川,賜名銀川砦,旋被西人陷沒。崇寧四年收復,仍為銀州。五年,廢為銀川城。
慶陽府,中,安化郡,慶陽軍節度。本慶州。建隆元年,升團練。乾德元年,複為軍事。政和七年,升為節度,軍額曰慶陽。宣和七年,改慶州為府。舊置環慶路經略、安撫使,統慶州、環州、邠州、寧州、乾州,凡五州。其後廢乾州,置定邊軍,已而複置醴州,凡統三州一軍。崇甯戶二萬七千八百五十三,口九萬六千四百三十三。貢紫茸白花氈、麝香、黃蠟。縣三:安化,中。有大順一城,府城、東穀、柔遠、人順,四砦。元豐四年,廢府城砦、金村堡、平戎鎮。五年,收復礓詐砦,賜名安疆砦。元祐元年,複平戎鎮。
合水,望。熙寧四年始置,省華池、樂蟠二縣為鎮。七年,改華池鎮為華池砦。有東華池、有東華池、西華池二砦,荔原一堡。
彭原。熙甯三年,自寧州來隸。
安疆砦,本西人礓詐砦,元豐五年收復,賜名。元祐四年,給賜夏人。紹聖四年修復。東至德靖砦九十裏,西至東穀砦六十裏,南至大順城四十裏,北至白豹城四十裏。又隸定邊軍。
橫山砦,地名西攃移,元符元年進築,賜名。東至東穀砦界攃移四十五裏,西至寧羌砦七十裏,南至通塞堡三十裏,北至定邊軍三十裏。
通塞堡,元符元年進築。東至東穀砦二十裏,西至西穀口砦二十裏,南至懷安鎮四十裏,北至橫山砦三十裏。
定邊城,元符二年修築,後別為定邊軍。
白豹城,舊屬西界,元符二年修復,賜舊名。東至安疆砦四十裏,西至東穀砦二十裏,南至柔遠砦五十裏,北至勝羌堡五十裏。別見定邊軍。
綏遠砦,地本駱駝巷,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定邊軍二十裏,西至寧羌砦六十裏,南至橫山砦五十裏,北至神堂砦約五十裏
。寧羌砦,地本萌門三岔,元符元年進築,賜名。東至緩遠砦六十裏,西至安塞砦五十裏,南至西穀砦三十裏,北至王尚原界堠五十裏。
鎮安城,政和六年進築。東至鄜延路通慶城三十裏,西至九陽堡二十裏,南至威邊砦三十裏,北至西界地名蒼雞二十裏。
麥川堡,本名麥經嶺,政和六年賜名。系環慶路,未詳屬何州軍,姑附于此,東至懷威砦二十裏,西至矜戎堡二十裏,南至威邊砦一十五裏,北至鎮安城一十裏。
威寧堡,本名衡家堡,政和六年賜名。系環慶路,未詳屬何州軍,姑附于此。東至九陽堡一十五裏,西至定邊軍一十五裏,南至矜戎堡一十裏,北至七逋哆移塔五裏。
矜戎堡,東至懷威堡四十裏,西至定邊軍約二十裏,南至胡博川二十裏,北至通祖盧門城砦五十裏。
府城砦,元豐二年已廢,不知何年修復。
金村堡,同上。
勝羌堡,東至洛河川二十裏,西至通塞堡約五十裏,南至白豹城五十裏,北至威邊砦二十裏。
定戎堡,東至啟祖峰二十裏,西至那丁原五裏,南至興平城二十裏,北至清平關一十裏。
威邊砦,東至洛河川二十裏,西至橫山砦三十五裏,南至勝羌堡二十裏,北至鎮安城三十裏。
懷威堡。東至鄜延路通慶城十五裏,西至矜戎堡約四十裏,南至威寧砦約二十裏,北至西界羅輕觜約五十裏。
環州,下,軍事。舊降為通遠軍,淳化五年複為州。崇寧戶七千一百八十三,口一萬五千五百三十二。貢甘草。縣一:通遠。上。有烏侖、肅遠、洪德、永和、平遠、定邊、團堡、安塞八砦。
興平城,地名灰家觜,元符元年築,賜名。東至賀子兒一十裏,西至流井堡四十裏,南至洪德砦二十裏,北至清平關三十裏。清平關,地名之字平,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鬼通砦二十五裏,西至安邊城四十裏,南至興平城三十裏,北至陷道口餔二十七裏。
安邊城,地名徐丁台,崇寧五年築,賜名。東至清平關四十裏,西至折薑和市賊砦八十裏,南至廢肅遠砦一百餘裏,北至牛圈界堠二十裏。
羅溝堡,朱灰台至綏遠砦中路,地名火羅溝及阿原烽,政和三年建築,賜名。東南至綏遠砦約二十裏,西南至寧羌砦約六十裏,南至阿原堡約四十裏,西至朱台堡約一十五裏。
阿原堡地名見「羅溝堡」,政和三年賜名。東至綏遠砦三十裏,西至寧羌砦三十裏,南至西穀砦四十裏,北至羅溝堡約四十裏。
朱台堡,本朱灰台,政和三年建築,賜名。東至雞觜堡約一十八裏,西至木瓜堡約五十裏,南至阿原堡約四十裏,北至蕤毛觜約二百步。
安邊砦,大拔砦,元豐二年已廢,不知何年複修。
方渠砦,流井堡,東至興平城四十裏,西至安邊城三十裏,南至党羅原五裏,北至蘭善約五十餘裏。
歸德堡,東至木瓜堡五十裏,西至定戎堡約三十裏,南至洪德砦四十裏,北至蝦
麻和市賊砦約四十裏。
木瓜堡,東至寧羌砦二十五裏,西至歸德堡五十裏,南至惠丁堡四十裏,北至界堠裏羅節硯五裏
。麝香堡,東至龍劄穀五裏,西至打米穀八裏,南至木瓜原一十五裏,北至烏丁原二十裏。
通歸堡,東至歸德堡二十裏,西至興平城約三十余裏,南至洪德砦二十裏,北至堡子穀約一十裏。
惠丁堡。東至寧羌砦約四十裏,西至麝香堡約三十裏,南至安塞砦約三十五裏,北至木瓜堡四十裏。
邠州,緊,新平郡,靜難軍節度。崇甯戶五萬八千二百五十五,口一十六萬二千一百六十一。貢火筋、蓽豆、剪刀。縣五:新平,望。
宜祿,望
三水,上。
定平,緊。熙甯五年,隸寧州。政和七年,自寧州來隸。
淳化。中。淳化四年,升耀州雲陽黎國鎮為縣。熙寧八年,置鑄錢監,元豐三年廢。宣和元年,自耀州來隸。
甯州,望,彭原郡,興寧軍節度。本軍事州,宣和元年賜軍額。崇甯戶三萬七千五百五十八,口一十二萬二千四十一。貢庵閭、荊芥、硯、席。縣三:定安,緊。
襄樂,上。
真寧,下。
醴州,本京兆府奉天縣。舊置乾州,熙寧五年廢,以奉天還隸府。政和七年,複以縣為州,更名醴。八年,割屬環慶路。縣五:奉天,次畿。
永壽,下。乾德三年,自邠州來隸。熙寧五年,廢乾州,永壽及麻亭、常寧二砦,俱隸邠州。政和八年複來隸。
武功,醴泉,二縣本屬京兆府,政和八年三月,割屬醴州。好畤。本屬鳳翔府,政和八年三月,割屬醴州。
定邊軍。元符二年,環慶路建築定邊城,後改為軍。東至九陽堡三十五裏,西至綏遠砦二十裏,南至橫山砦三十裏,北至通化堡二十裏。
縣一:定邊。政和六年,陝西、河東路宣撫使童貫奏:「環慶路已建築勒皈台等處新城,正據控扼,包占邊面,乞依姚古所請,于定邊軍置倚郭一縣。」詔賜今名。
白豹城,元符二年建築,賜舊名。已見「慶陽府」。
東穀砦,舊砦,已見「慶陽府安化縣」。
綏遠砦,地名駱駝巷,元符二年進築,賜名。東至定邊軍二十裏,西至寧羌砦六十裏,南至橫山砦五十裏,北至神堂堡約五十裏。
神堂堡大觀二年進築,賜名。東至觀化堡三十裏,西至綏遠砦多移嶺界堠十三裏,南至綏遠砦三十裏,北至勤崖原卓望處三裏。
觀化堡,東至逋祖嶺界堠約一十五裏,西至雞觜堡約三十裏,南至通化堡二十裏,北至甜井觜約一十裏。
通化堡,東至逋祖嶺平界堠約三十裏,西至綏遠砦二十余裏,南至定邊軍二十裏,北至觀化堡二十裏。
九陽堡,東至鎮安城二十裏,西至定邊軍三十五裏,南至東穀砦九十裏,北至界堠裏乾穀三裏。
雞觜堡。東至通化堡約二十裏,西至多移嶺界堠約一十裏,南至綏遠砦一十六裏,北至神堂堡約一十四裏。
秦鳳路。府一:鳳翔。州十二:秦,涇,熙,隴,成,鳳,岷,渭,原,階,河,蘭。軍三:鎮戎,德順,通遠。縣三十八。其後增積石、震武、懷德三軍,西寧、樂、廓、西安、洮、會六州,又改通遠軍為鞏州。凡府一,州十九,軍五,縣四十八。
秦州,下府,天水郡,雄武軍節度。舊置秦鳳路經略安撫使,統秦州、隴州、階州、成州、鳳州、通遠軍,凡五州一軍,其後割通遠軍屬熙河,凡統州五。崇甯戶四萬八千六百四十八,口一十二萬三千二十二。貢席、芎窮。縣四:成紀,上。有渭水、三陽、上蝸牛、下蝸牛、堡子、伏歸、小三陽、照川、土門、四顧、平戎、赤崖湫、西青、遠近湫、定西、小定西、下硤、注鹿原、上硤、圓川、伏羌、得勝、榆林、大像、菜園、探長、新水谷、舊水谷、檉林、丙龍、石人鋪、駝項、永寧、鹽泉、小永寧、冷水泉、雙泉、新土、舊土三十九堡。
隴城,中。有靜戎、永固、定平、長山、白榆林、郭馬、安塞七堡。
清水,中有弓門、鐵窟、斫鞍、堡子、小弓門、坐交、得鐵、冶坊、橋子、李子、古道、永安、四顧、威塞、床穰、鎮邊、和戎、安遠、挾河、定川、中城、東城、西城、靜邊、臨川、德威、廣武、寧遠、長樵二十九堡。
天水。上。
監一:太平。城二:伏羌,熙寧三年,廢丹山、納述、乾川三堡、增伏羌砦為城,有得勝、榆林、大像、菜園、探長、新水、檉林、丙龍、石人、駝項、舊水一十一堡。
甘穀。熙甯元年置,有吹藏、大甘、隴諾三堡。四年,置尖竿、隴陽二堡。
砦七:治平四年,置雞川。熙甯元年,改攃珠堡為通渭堡。五年,改古渭砦為通遠軍,廢者達、本當、七麻三堡,改通渭堡為砦,割永甯、寧遠、威遠、熟羊、來遠並隸軍。尋改綏遠、定邊二砦為鎮,隸隴州。
定西,領甯西、牛鞍、上硤、下硤、注鹿原、圓川六堡。
三陽,領渭濱、武安、上下蝸牛、聞喜、伏歸、硤口、照川、土門、四顧、平戎、赤崖湫、西青、遠近湫十四堡。
弓門,領東鞍、安人、斫鞍、上下鐵窟、坐交、得鐵、治坊七堡。
靜戎,領白榆林、長山、郭馬、靜塞、定平、永固、邦蹉、寧塞、長燋九堡。
安遠,隴城,雞川。堡三:熙寧三年,改┒穰為鎮。五年,改冶坊砦為冶坊堡。八年,改┒穰鎮為堡。
┒穰,領白石、古道、中城、東城、西城、定戎、定安、雄邊、臨川、德威、廣武、定川、挾河、鎮邊一十四堡。
冶坊,領橋子、古道、永安、博望、威塞、李子六堡。
達隆。堡川城,政和六年,于秦鳳東西川口進築,賜名。東至甘泉堡一十八裏,西至熙河路安西城管下龜兒鎮一十二裏,南至甘穀城一百一十裏,北至會川城一百二十裏。
甘泉堡,東至涇原路第十七堡五十裏,西至堡川城一十八裏,南至涇原路治平砦一百五十裏,北至涇原路通安砦一百五十裏。別見「渭州」。
安遠砦。《吏部通用酬賞格》:秦州又有安遠等五砦,定邊、綏遠二砦。熙寧八年,廢為鎮,屬隴州,其後,複為砦。
定邊砦,綏遠砦,小落門砦,保安砦,弓鐘砦,董哥平砦。
鳳翔府,次府,扶風郡,鳳翔軍節度。乾德初,置崇信縣。淳化中,割崇信屬儀州。熙寧五年,廢乾州,以好畤縣來隸。政和八年,又以好畤隸醴州。崇甯戶一十四萬三千三百七十四,口三十二萬二千三百七十八。貢蠟燭、榛實、席。縣九:天興,次赤
。岐山,次畿。
扶風,次畿
,盩厔次畿。大觀元年,以縣清平鎮置軍。
郿,次畿。有鐵冶務
。寶雞,次畿。
虢次畿。
麟遊,次畿。
普潤。次畿。
監一:司竹。
隴州,上,汧陽郡,防禦。崇甯戶二萬八千三百七十,口八萬九千七百五十。貢席。縣四:汧源,望。有古道銀場。熙甯八年,改秦州定邊砦為隴西鎮,隸縣。
汧陽,緊
吳山,中。
隴安。中。開寶二年,析汧陽縣四鄉置縣。
成州,中下,同穀郡。開寶六年,升為團練。崇甯戶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四,口三萬三千九百九十五。貢蠟燭、鹿茸。縣二:同穀,上。有骨鹿、馬邑、赤土、平原、滔山、胡桃六砦。
栗亭。中。
鳳州,下,河池郡,團練。本防禦,乾德元年,降為團練。崇甯戶三萬七千七百九十六,口六萬一千一百四十五。貢蜜、蠟燭。縣三:梁泉,上。
河池,緊。開寶五年,移治固鎮。有水銀務。
兩當。上。至道元年,移治廣鄉鎮。
監一:開寶。建隆三年,於兩當縣置銀冶。開寶五年,升為監。治平元年罷置官,以監隸兩當縣,元豐六年廢。
階州,中下,武都郡,軍事。本唐武州。陷西戎,後複其地改置焉。崇甯戶二萬六百七十四,口四萬九千五百二十。貢羚羊角、蠟燭。縣二:福津,中下。領峰貼硤武平沙灘三砦、團城堡、平定關。
將利。中下
砦一:故城。本故城鎮,不知何年建為砦。
渭州,下,隴西郡,平涼軍節度。本軍事,政和七年,升為節度。舊置涇原路經略、安撫使,涇州、原州、渭州、儀州、德順軍、鎮戎軍皆屬。熙寧五年,廢儀州。元符二年,增置西安州。崇寧三年,又以熙河路會州來屬。大觀二年,又增置懷德軍。凡統五州三軍。崇甯戶二萬六千五百八十四,口六萬三千五百一十二。貢絹、蓯蓉。縣五:平涼,中。有瓦亭砦。
潘原,中
安化,中。熙寧七年,廢制勝關,移縣于關地,以舊地為鎮。
崇信,中。
華亭。中下。熙寧五年,廢儀州,與安化、崇信同來隸。
靖夏城,政和六年,賜涇原路席葦平新城名曰靖夏。未詳屬何軍州,姑附此。
甘泉堡。崇甯五年,涇原路經略司于甜井子修築守禦,賜名。未詳屬何州軍,姑附此。別見「秦州」。
涇州,上,安定郡。太平興國元年,改彰化軍節度。崇甯戶二萬八千四百一十一,口八萬八千六百九十九。貢紫茸、毛毼段。縣四:保定,望。有長武砦。
靈台,上。
良原,上。
長武。望。咸平四年,升長武鎮為縣。五年,省為砦,屬保定縣。大觀二年,複以砦為縣。
原州,望,平涼郡,軍事。崇甯戶二萬三千三十六,口六萬三千四百九十九。貢甘草。縣二:臨涇,中。
彭陽。中。唐豐義縣,太平興國初改。至道三年,自寧州來隸。
鎮二:新城,熙寧三年,廢截原砦入焉。
柳泉。領耳朵城一砦。
砦五:開邊,熙寧三年,廢新門砦入焉。
西壕,平安,綏寧,領羌城、南山、顛倒三堡。
靖安。領中普、吃囉岔、中嶺、張嵓、常理、新勒、雞川、立馬城、殺獐川九堡。
安羌堡,新城堡。
德順軍,同下州。慶曆三年,即渭州隴幹城建為軍。崇甯戶二萬九千二百六十九,口一十二萬六千二百四十一。貢甘草。縣一:隴幹。元祐八年,以外底堡置。
城一:水洛。領王家城、石門堡
。砦五:靜邊,別見「鎮戎軍」
。得勝,領開邊堡。
隆德,通邊,治平。治平四年置,領牧龍堡。
懷遠砦,東至鎮戎砦六十裏,西至得勝砦三十裏,南至張義堡四十裏,北至鎮羌砦二十七裏。
中安堡,威戎堡。東至章川堡三十裏,西至同家堡二十五裏,南至治平砦四十裏,北至靜邊砦二十裏。
鎮戎軍,同下州。本原州平高縣之地。至道三年,建為軍。崇寧戶一千九百六十一,口八千五十七。貢白氈。城一:彭陽。砦七:治平四年,置信岔堡、涼棚堡。熙甯元年,置熙寧砦、硝坑堡、東西水口堡。元豐四年,廢東水口堡。六年,置故砦堡。
東山,乾興,天聖,有信岔、涼棚二堡。
三川,高平,有故砦堡。
定川,熙寧。有硝坑堡。
堡二:開遠,張義。熙甯四年,廢安邊堡入開遠。五年,置張義。
平夏城,舊石門城,紹聖四年賜名。大觀二年,升為懷德軍。
靈平砦,舊好水砦,紹聖四年賜名。大觀二年,割屬懷德軍。
鎮羌砦,紹聖四年賜名。東至三川堡二十一裏,西至寺子岔堡二十五裏,南至懷遠砦二十七裏,北至九羊砦二十五裏。
高平堡,元符元年修復,賜舊砦名。
威川砦,政和七年賜名,本密多台。
飛泉砦,政和七年賜名。本飛井塢。
飛井堡,乾興砦管下。
狼井堡,熙甯砦管下狼井、安遠、竇信、梅穀、開疆,凡五堡。
安遠堡,竇信岔堡,梅穀堡,開疆堡,李家堡,肅遠堡,堎地平堡,鎮西堡,水口堡,懷遠城,別見「德順軍」。
德靖砦,保安軍舊有德靖砦,自屬鄜延路。
靜邊砦。天禧舊砦,屬德順軍。東至德順軍。七十裏,西至第十七堡三十五裏,南至威戎堡三十裏,北至隆德砦五十裏。
會州。元豐五年,熙河路加「蘭會」二字,時未得會州。元符二年,始建築,割安西城以北六砦隸州。崇寧三年,置倚郭縣曰敷文,又以會州隸涇原路。縣一:敷文。安西城,舊名汝遮,紹聖三年建築,賜名,屬熙河路。東至秦鳳路界六十二裏,西至原川子一百里,南至定西砦二十七裏,北至平西砦三十三裏。
平西砦,紹聖四年賜名,地本青石硤,屬熙河路。東至秦鳳路界三十餘裏,西至勝如堡一百一十裏,南至安西城三十三裏,北至會甯關四十四裏。
會甯關,舊名顛耳關,元符元年建築,賜名通會,未幾改今名,屬秦鳳路。東至涇原路元和市七裏,西至熙河路定遠城分界五十裏,南至熙河路平西砦四十裏,北至黃河南岸古烽台一百餘裏。
會川城,舊名青南訥心,元符二年建築,賜名,屬秦鳳路。東至涇原路通安砦六十裏,西至熙河定路遠城一百五十裏,南至會甯關六十裏,北至新泉砦四十裏。
新泉砦,舊名東北冷牟,元符元年賜名,屬秦鳳路。東至懷戎堡界白草原三十裏,西至會川城界粗兒原三十五裏,南至會川城三十裏,北至會州四十裏。懷戎堡,崇寧二年築,屬秦鳳路。東至涇原路分界定戎砦地分二十二裏半,西至本堡管下水泉堡二十裏,由香穀至會州共六十裏,南至會川城分界三十五裏,北至柔狼山界堠四十裏,系與夏國西壽監軍地對境,經由枯柴穀至柔狼山,有險隘去處。
德威城,政和六年,築清水河新城,賜名,屬秦鳳路。東至麻累山二十五裏,西至黃河四裏,河北倚卓囉監軍地分,水賊作過去處,南至囉迷穀口新移正川堡二十五裏,北至北浪口至馬練賊城約二十餘裏。
靜勝堡,政和六年,賜清水河新城接應堡名靜勝,會川城管下。新修築靜勝堡,不系守禦處,在黃河南石觜上,至本城一百二十裏,河北岸與夏國卓囉監軍地分相對。
通泉堡,屬秦鳳路新泉砦管下,不系守禦處,在黃河南嶺上,至本砦四十裏,與河北岸夏國卓囉監軍地分相對。
水泉堡,系懷戎堡管下,距本堡二十裏,不系守禦處。
正川堡。系德威城管下,囉迷穀口新移正川堡距本處二十五裏,不系守禦處。
懷德軍。平夏城。紹聖四年建築。大觀二年,展城作軍,名曰懷德,以蕩羌、靈平、通峽、鎮羌、九羊、通遠、勝羌、蕭關隸之,增置將兵,與西安、鎮戎互為聲援應接。蕭關初名威德,又改今名。東至結溝堡一十五裏,西至石門堡一十八裏,南至靈平砦一十二裏,北至通峽砦一十八裏。蕩羌砦,故沒煙後峽,元符元年建築,賜名。東至通峽砦一十八裏,西至正原堡四十裏,南至石門堡三十裏,北至蕭關一百三十五裏。
通峽砦,故沒煙前峽,元符元年建築,賜名。東至東彎堡七裏,西至蕩羌砦一十八裏,南至懷德軍一十八裏,北至勝羌砦八十裏。
靈平砦,故好水砦,紹聖四年賜名。大觀二年,自鎮戎軍來屬。東至古高平堡一十五裏,西至九羊砦三十二裏,南至熙寧砦二十八裏,北至懷德軍一十二裏。
硤口堡,東河灣堡,古高平堡,惠民堡,結溝堡,系通峽砦管下五堡。
鎮羌堡,東至三川堡二十八裏,西至寺子岔堡二十五裏,南至懷遠砦二十七裏,北至九羊砦二十五裏。
。石門堡,故石門峽東塔子觜,元符元年建築,賜名。
通遠砦,東至龍泉穀三十五裏,西至臨羌砦六十五裏,南至通峽砦五十裏,北至勝羌砦三十三裏。
龍泉堡,通遠砦管下。
勝羌砦,東至漫移口七裏,西至甯韋堡四十裏,南至通峽砦八十裏,北至蕭關六十裏。蕭關,崇寧四年建築。東至葫蘆河一十五裏,西至綏寧堡三十裏,南至勝羌砦六十裏,北至臨川堡一十八裏
。臨川堡,通關堡,山西堡。系蕭關管下。
西安州。元符二年,以南牟會新城建為西安州。東至天都砦二十六裏,西至通會堡五十五裏,南至甯安砦一百里,北至囉沒寧堡三十五裏。蕩羌砦,地名沒煙峽,元符元年建築,賜名。後屬懷德軍。
通會堡,元符元年賜名,系熙河蘭會路修築,地名祭廝堅穀口,不知何年撥屬涇原路西安州。
天都砦,元符二年,灑水準新砦賜名天都。東至臨羌砦二十裏,西至西安州二十六裏,南至天都山一十裏,北至綏戎堡六十五裏。
臨羌砦,元符二年,秋葦平新砦賜名臨羌。東至通遠砦六十五裏,西至天都砦二十裏,南至定戎砦八十裏,北至綏戎砦七十裏。
橫嶺堡,系天都砦管下。
甯韋堡,定戎堡,元符二年賜名,地本鹼隈川。東至山前堡三十裏,西至秦鳳路分界堠一十二裏,南至通安砦一百里,北至劈通流界堠五十裏。
劈通川堡,囉沒寧堡,北嶺上堡,山前堡,高峰堡,甯安砦,崇寧五年,武延川峗朱龍山下新砦賜名甯安。東至九羊砦六十六裏,西至通安砦六十一裏,南至得勝砦九十裏,北至西安州一百里。
那羅牟堡,寺子岔堡,石棚泉堡,通安砦,崇寧五年,烏雞三岔新砦賜名通安。東至甯安砦六十一裏,西至同安堡三十五裏,南至甘泉堡一百五裏北至定戎砦一百里。
同安堡,系通安砦管下。
綏戎堡,管下秋葦川口堡、鍬川中路堡、征通谷中路東水泉堡,皆不詳建置始末。東至蕭關三十裏,西至山前堡三十五裏,南至臨羌砦七十裏,北至枅柂嶺界堠五十裏。
秋葦川堡,鍬川中路堡,征通谷中路東水泉堡。
熙州,上,臨洮郡,鎮洮軍節度。本武勝軍。熙寧五年收復,始改焉。尋為州。初置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熙州、河州、洮州、岷州、通遠軍五州屬焉。後得蘭州,因加「蘭會」字。元祐改熙河蘭會路為熙河蘭岷路,元符複故。會州既割屬涇原,又改為熙河蘭廓路,宣和又改為熙河湟廓路,又改湟州為樂州,又改為熙河蘭樂路,尋複改為熙河蘭廓路。舊統五州軍,蘭、廓、西寧、震武、積石六州軍相繼來屬,又改通遠軍為鞏州,凡統九州、三軍。崇寧戶一千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五十四。貢毛毼段、麝香。縣一:狄道。中下。熙寧六年置,九年省。元豐二年複置。
砦一:康樂。熙寧六年,置康樂城為砦,省馬騌砦。馬騌砦舊屬秦州長道縣。
堡九:熙甯五年,置慶平、通穀、渭源、北關。六年,改劉家川為當川,置南關、南川。七年,置結河。元豐七年,置臨洮。
通谷,慶平,渭源,結河,南川,當川,南關,北關,臨洮。東至定遠城四十裏,西至定羌城界三十五裏,南至熙州六十五裏,北至阿千堡七十裏。
安羌城,宣和六年,賜熙河蘭廓路新建溢機堡名為安羌城,不知屬何州軍,姑附于此。
廣平堡。
河州,上,安鄉郡,軍事。熙寧六年收復。崇寧戶一千六十一,口三千八百九十五。貢麝香。縣一:寧河。熙寧六年,置枹罕縣,九年省。崇甯四年,升寧河砦為縣。舊香子城。
城一:定羌。熙寧七年,改河諾城為定羌城。
砦一:南川。熙甯七年,置南山堡,尋改為南川砦。
堡四:熙寧七年,置東穀。八年,置閻精。元豐三年,置西原、北河二堡。
東谷,閻精,西原,北河。關一:通會。熙寧七年置。
循化城,舊一公城,崇寧二年收復,改今名。別見「樂州」。東至懷羌城四十五裏,西至積石軍界一百余裏,南至下橋家族地分一百餘裏,北至來同堡六十五裏。
大通城,舊達南城,崇寧二年收復,改今名。別見「樂州」。東至通津堡界十五裏,西至菊花河六十裏,南至撲水原二十一裏,北至寧塞堡界十五裏。
安疆砦,舊名當標城,崇寧二年收復,改今名。別見「樂州」。東至來同堡三十三裏,西至通津堡五十裏,南至循化城一百一十裏,北至黃河二十裏。懷羌城,崇寧三年,王厚收復。東至南川砦六十裏,西至循化城六十五裏,南至洮州界一百七十餘裏。北至安疆砦一百七十裏。
來羌城,崇寧三年,王厚收復。東至安鄉關七十裏,西至大通城界三十八裏,南至南川界四十八裏,北至黃河二十裏。
講朱城,元符二年,洮西安撫司收復河南講朱、一公、錯鑿、當標、彤撒、東迎六城,尋棄之。崇寧二年,再收復。除一公改循化城,當標改安疆砦,餘四城皆未詳。按:講朱、錯鑿、一公、當標皆在河州之南,元符二年,邊廝波結先以此四城來降,未幾,王贍乃進據之。
錯鑿城,彤撒城,東迎城,寧河砦,崇寧四年,已升寧河砦為縣,別有寧河砦。東至定羌城三十裏,西至河州四十五裏,南至通會關三十裏,北至河州界二十裏。
來同堡,舊名甘撲堡,崇寧三年築,賜今名。東至南川砦九十裏,西至安疆砦三十五裏,南至懷羌城三十五裏,北至來羌城三十裏。
通津堡,舊名南達堡,崇寧三年賜今名。東至安疆砦四十五裏,西至大通城界二十五裏,南至循化城一百三十裏,北至大通城界二十裏。
南山堡,《元豐九域志》屬原州綏寧縣。
安鄉關,舊城橋關,元符三年賜名。東至京玉關界四十裏,西至臨灘堡四十裏,南至河州界三十五裏,北至安川堡界一十五裏。
臨灘堡。東至安鄉關四十裏,西至古雞山二十裏,南至南川砦界二十裏,北至黃河四十裏。鞏州,下。本通遠軍。熙甯五年,以秦州古渭砦為軍。崇寧三年,升為州。崇寧戶四千八百七十八,口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七。貢麝香。縣三:隴西,元祐五年增置。
永甯,寧遠。崇寧三年,升永寧砦為縣,又升寧遠砦為縣。城一:定西。元豐四年,以蘭州西使城為定西城。五年,改定西城為通遠軍,以汝遮堡為定西城,屬通遠軍。崇寧二年,廢定西城管下熨斗平堡,通西砦管下榆木岔堡,並安西城。別見「蘭州」。東至龜兒觜鎮六十五裏,西至龕穀堡一百一十五裏,南至通西砦四十六裏,北至安西城二十七裏。砦六:熙甯五年,割秦州永甯、寧遠、威遠、通渭、熟羊、來遠六砦隸軍。六年,置鹽川砦。八年,廢威遠砦為鎮。元豐五年,收通西砦。七年,廢來遠砦為鎮,屬永寧。崇寧五年,通渭縣複為砦,未詳何年以砦為縣。
永甯,寧遠,崇寧三年,與永寧同升為縣。
通渭,東至甘泉城五十五裏,西至鞏州六十四裏,南至來遠鎮一百里,北至甘泉城界六十裏。
熟羊,鹽川,熙寧六年九月置砦,後改為鎮。
通西。東至甘泉城一百二十裏,西至熟羊砦七十裏,南至三岔堡四十八裏,北至定西砦四十八裏。
堡七:熙甯五年,割秦州三岔、乜羊、廣吳、渭川、啞兒五堡隸軍。七年,以岷州遮羊堡來隸。元豐元年,遮羊複隸岷州。五年,置榆木岔、熨斗平二砦堡。七年,廢乜羊、廣吳、渭川、啞兒四堡。
三岔,舊堡,熙寧四年置。
榆木岔,崇寧二年廢。
熨斗平,崇寧二年廢。
者達堡,秦州,熙寧五年改古渭砦為通遠軍,廢者達、本當、七麻堡。今通渭乃領七麻堡,不知何年複置者達、本當堡。
七麻堡,本當堡,撲麻龍堡。
岷州,下,和政郡,團練。熙寧六年收復。崇甯戶四萬五百七十,口六萬七千七百三十一。貢甘草。縣三:祐川,唐縣。崇寧三年複。
大潭,中。建隆三年,合良恭、大潭兩鎮置縣,隸秦州。熙甯七年,自秦州來隸。長道。緊,熙寧七年,自秦州來隸。
砦五:秦州臨江砦,熙寧六年,割隸州。七年,置荔川、┒川、閭川,又置宕昌。
臨江,荔川,┒川,閭川,宕昌。堡三:熙甯六年,以秦州馬務堡隸州。七年,置遮羊堡,尋改為鎮。十年,置鐵城堡。元豐元年,遮羊堡複隸於州。
遮羊,谷藏,並熙寧七年置。
鐵城。熙寧十年置。
監一:滔山。熙寧九年置,鑄鐵錢。
蘭州,下,金城郡,軍事。元豐四年收復。崇寧戶三百九十五,口九百八十一。貢甘草。縣一:蘭泉。崇寧三年置,倚郭。
砦一:元豐四年,置龕谷、吹龍二砦。七年,割吹龍屬阿千堡。
龕穀。元祐七年廢。紹聖三年,複修為堡。東至定遠砦一百里,西至阿千堡七十裏,南至通穀堡一百二十裏,北至定遠城三十裏。
堡二:元豐四年,置皋蘭堡、鞏哥關。五年,置西關、勝如、質孤堡。六年,改鞏哥關作東關堡,廢西關、勝如、質孤堡,置阿千堡。七年,廢皋蘭堡。元祐五年,複修勝如、質孤二堡,尋廢。
東關,東至質孤堡三十六裏,西至蘭州一十八裏,南至屈金支山三十裏,北至黃河不及裏。
阿千。有阿千水。東至屈金支山二十五裏,西至西關堡界二十裏,南至臨洮堡七十裏,北至蘭州界三十七裏。定西城,元豐四年,以蘭州西使城為定西城。五年,改定西城為通遠軍,以汝遮堡為定西城,屬通遠軍。別見「鞏州」。
定遠城,元祐七年築,舊名李諾平,本龕穀砦,因地窄及無水,故廢之,改築為定遠軍城。東至安西城八十裏,西至東關堡五十裏,南至龕穀堡三十裏,北至黃河一百七裏。
金城關,紹聖四年建築,南距蘭州約二裏。崇甯三年,王厚乞移置斫龍穀口,不行。
京玉關,元符三年賜名,本號把拶橋。東至西關堡四十裏,西至通川堡四十裏,南至臨洮堡一百三十九裏,北至六嶺分界三十裏。
通川堡。元符三年,自京玉關至囉兀抹通城中路鏹廝狐川新築堡,賜名,尋棄之。崇寧二年,再收復。東至京玉關四十裏,西至通湟砦四十裏,南至圓子堡約九裏,北至六嶺分界八十裏。別見「樂州」。
洮州。唐末陷於吐蕃,號臨洮城。熙寧五年,詔以熙、河、洮、岷、通遠軍為一路,時未得洮州。元符二年得之,尋棄不守。大觀二年收復,改臨洮城仍舊為洮州。三年,升團練。東至岷州界一百一十三裏,西至喬家族生界二百里,南至魯黎族生界一百五裏,北至河州界一百二十裏。通岷砦。東至鐸龍橋六十七裏,西至洮州四十裏,南至洮河二十裏,北至熙州界五十五裏。
廓州,元符二年,以廓州為寧塞城。崇寧三年棄之,是年收復,仍為廓州。城下置一縣,五年罷。大觀三年,為防禦。東至寧塞砦一十七裏,西至同波北堡不及裏,南至黃河不及裏,北至膚公城界十五裏。膚公城,舊名結囉城,崇寧三年收復,後改今名。王厚雲:結囉城至廓州約三十餘裏。東至來賓城界一百三裏,西至懷和砦界五十七裏,南至同波北堡界一十三裏,北至綏平堡界二十五裏。
綏平堡,舊名保敦谷,崇寧三年興築,賜名。東至保塞砦界二十裏,西至清平砦界二十裏,南至膚公城界二十裏,北至保塞砦界一十七裏。
米川城,舊米川縣,崇寧三年修築。王厚雲:米川沿河西至廓州約六十裏,過河取正路至結囉城約三程,本城至廓州約三十餘裏。
寧塞砦,東至河北堡界四十五裏,西至廓州巡檢界一十三裏,南至黃河一十五裏,北至龍支城界五十裏。
同波堡。東至廓州巡檢界一十裏,西至膚公城界一十五裏,南至黃河不及裏,北至膚公城一十五裏。
樂州。舊邈川城,元符二年收復,建為湟州,建中靖國元年棄之。崇寧二年又複。三年,置倚郭縣,五年罷。大觀三年,加向德軍節度。宣和元年,改為樂州。東至把拶宗六十裏,西至龍支城界六十裏,南至來羌城界一百四十裏,北至界首賒兀嶺一百一十裏。通湟砦,故囉兀抹通城,元符二年收復,三年賜名。東至通川堡四十裏,西至湟州三十五裏,南至安隴砦二十五裏,北至臨宗砦界六十裏。別見「蘭州」。
寧洮砦,故瓦吹砦,元符二年收復,三年賜名。東至通湟砦四十五裏,西至來賓城一十七裏,南至來賓城界二十裏,北至安隴砦界一十七裏。
安隴砦,故隴朱黑城,元符二年收復,三年賜名。東至赤沙嶺三十裏,西至麻宗山腳二十五裏,南至鞏藏嶺三十五裏,北至湟州四十五裏。
安川堡,故ヰ哥堡,在巴金嶺上,元符二年收復,三年賜名。東至湟州界七十裏,西至來賓城界四十裏,南至安鄉關三十裏,北至寧川堡四十裏。
甯川堡,元符二年收復,三年賜名,尋棄之。崇寧二年,再收復。
綏遠關,舊名灑金平,崇寧二年建築,賜今名。東至湟州二十裏,西至勝宗穀口三十裏,南至麻宗山腳五十五裏,北至丁星原四十裏。
來賓城,舊名當川,崇寧三年賜名。東至安川堡分界七十裏,西至青丹穀三十裏,南至黃河一十裏,北至安隴砦七十裏。
大通城,舊名達南城,東至通津堡界十五裏,西至菊花河六十裏,南至撲水原二十一裏,北至寧川堡界一十五裏。
循化城,舊名一公城,別見「河州」。東至懷羌城四十五裏,西至積石軍界一百余裏,南至下喬家族地分一百餘裏,北至來同堡六十五裏。
安疆砦,舊名當標砦,與大通、循化皆崇寧二年改。別見「河州」。東至來同堡三十三裏,西至通津堡五十裏,南至循化城一百一十裏,北至黃河二十裏。
德固砦,舊名勝鐸谷,崇寧三年築五百步城,後賜名德固砦。東至綏遠關界一十裏,西至龍支城界二十裏,南至渴驢嶺一十裏,北至清江山腳二十裏。
臨宗砦,崇寧三年賜名。南宗堡稍南一十五裏乳駱河之西。東至三諾鞏哥嶺五十余裏,西至丁星原約三十余裏,南至湟州分界二十一裏,北至界首抹牟嶺七十裏。
通川堡,崇寧二年,王厚收復,系湟州管下。別見「蘭州」。東至京玉關四十裏,西至通湟砦四十裏,南至圓子堡約九裏,北至六嶺分界八十裏。
南宗堡,元符二年,與囉兀抹通城同收復,尋棄之。後再收復。
峽口堡。與通川、南宗堡皆崇甯二年王厚收復。
西寧州。舊青唐城。元符二年,隴拶降,建為鄯州,仍為隴右節度,三年棄之。崇寧三年收復,建隴右都護府,改鄯州為西寧州,又置倚郭縣。賜郡名曰西平,升中都督府。三年,加賓德軍節度。五年,罷倚郭縣。東至保塞砦五十七裏,西至寧西城四十裏,南至清平砦五十裏,北至宣威城五十裏。龍支城,舊宗哥城,元符二年改今名,尋棄之。崇寧三年收復。東至德固砦界一十八裏,西至保塞砦藥邦硤二十二裏,南至廓州界分水嶺四十裏,北至習令波族分界八十五裏。
寧西城,舊名林金城,改今名。東至湯廝甘二十裏,西至廝哥羅川一百里,南至京雕嶺二十裏,北至金穀峗四十裏。
清平砦,舊名溪蘭宗堡,後改賜砦名。東至廓州綏平堡界三十五裏,西至赤嶺鐵堠子一百二十裏,南至懷和砦界二十五裏,北至西寧州界二十五裏。
保塞砦,舊名安兒城。以上城砦皆崇寧三年收復,賜名。東至龍支城界二十二裏,西至西寧州界三十裏,南至廓州界二十裏,北至青歸族一十五裏。宣威城,舊名{牧瓦}牛城,崇寧三年,改今名。東至綏邊砦四十裏,西至寧西城界三十五裏,南至西寧州界二十五裏,北至南宗嶺九十裏。
綏邊砦,舊名宗谷,崇寧三年建築,後改今名。東至龍支城界六十裏,西至宣威城界三十裏,南至西寧州界三十二裏,北至乳駱河界南一裏。
懷和砦,舊名丁令谷,崇寧三年置砦,賜名,又隸積石軍。東至廓州界八十三裏,西至青海一百三十余裏,南至順通堡界一十三裏,北至清平砦界二十五裏。
制羌砦。政和八年賜名。地名氈嶺,屬西寧州。
震武軍。政和六年,建築古骨龍城,賜名震武城。未幾,改為震武軍。不見四至,據童貫奏,古骨龍元屬湟州。通濟橋,震武城浮橋,政和六年賜名。善治堡,政和六年,震武城通濟橋堡賜名。
大同堡,本名古骨龍城應接堡,政和六年賜名。
德通城,本瞎令古城,政和七年,劉法既解震武軍圍,建築,賜名。
石門堡。瞎令古城北,地名石門子,政和七年賜名。
積石軍。本溪哥城。元符間,為吐蕃溪巴溫所據。大觀二年,臧征撲哥以城降,即其地建軍。東至廓州界八十裏,西至青海一百余裏,南至蓋龍峗八十裏,北至西寧州界八十裏。懷和砦,已見「西寧州」。東至廓州界八十五裏,西至青海一百三十余裏,南至順通堡界一十三裏,北至清平砦界二十五裏。
順通堡,東至臨松堡一十二裏,西至本軍一十八裏,南至臨松堡二十五裏,北至懷和砦界一十二裏。
臨松堡。東至廓州界五十裏,西至順通堡界一十二裏,南至把拶公原界約六十裏,北至黃河一十五裏。
陝西路,蓋《禹貢》雍、梁、冀、豫四州之域,而雍州全得焉。當東井、輿鬼之分,西接羌戎,東界潼、陝,南抵蜀、漢,北際朔方。有銅、鹽、金、鐵之產,絲、枲、林、木之饒,其民慕農桑,好稼穡。鄮杜、南山,土地膏沃,二渠灌溉,兼有其利。大抵誇尚氣勢,多遊俠輕薄之風,甚者好鬥輕死。蒲、解本隸河東,故其俗頗純厚。被邊之地,以鞍馬、射獵為事,其人勁悍而質木。梁泉少桑麻之利,布泉、鹽酪資於他郡。上洛多淫祀,申以科禁,故其俗稍變。秦、隴、儀、渭、涇、原、邠、寧、鄜、延、環、慶等皆分兵屯守,以備不虞雲。
志第四十一地理四
○兩浙淮南東路淮南西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荊湖南路荊湖北路
兩浙路。熙寧七年,分為兩路,尋合為一;九年,複分;十年,複合。府二:平江,鎮江。州十二:杭,越,湖,婺,明,常,溫,台,處,衢,嚴,秀。縣七十九。南渡後,複分臨安、平江、鎮江、嘉興四府、安吉、常、嚴三州、江陰一軍為西路;紹興、慶元里安三府,婺、台、衢、處四州為東路。紹興三十二年,戶二百二十四萬三千五百四十八,口四百三十二萬七千三百二十二。
臨安府,大都督府,本杭州,余杭郡。淳化五年,改甯海軍節度。大觀元年,升為帥府。舊領兩浙西路兵馬鈐轄。建炎元年,帶本路安撫使,領杭、湖、嚴、秀四州。三年,升為府,帶兵馬鈐轄。紹興五年,兼浙西安撫使。崇甯戶二十萬三千五百七十四,口二十九萬六千六百一十五。貢綾、藤紙。縣九:錢塘,望。有鹽監。
仁和,望。梁錢江縣。太平興國四年改。紹興中,與錢塘並升赤。
余杭,望。
臨安,望。錢鏐奏改衣錦軍。太平興國四年,改順化軍,縣復舊名。五年,軍廢。
富陽,緊。於潛,緊。
新城,上。梁改新登。太平興國四年複。淳化五年,升南新場為縣;熙甯五年,省南新縣為鎮入焉。
鹽官,上。
昌化。中。唐唐山縣。太平興國四年改。有紫溪鹽場。
紹興中,七縣並升畿。
紹興府,本越州,大都督府,會稽郡,鎮東軍節度。大觀元年,升為帥府。舊領兩浙東路兵馬鈐轄。紹興元年,升為府。崇甯戶二十七萬九千三百六,口三十六萬七千三百九十。貢越綾、輕庸紗、紙。縣八:會稽,望。
山陰,望。
嵊,望。舊剡縣,宣和三年改。
諸暨,望。有龍泉一銀坑。余姚,望。
上虞望。
。蕭山緊。
新昌。緊,乾道八年,以楓橋鎮置義安縣,淳熙元年省。
平江府,望,吳郡。太平興國三年,改平江軍節度。本蘇州,政和三年,升為府。紹興初,節制許浦軍。崇甯戶一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一,口四十四萬八千三百一十二。貢葛、蛇床子、白石脂、花席。縣六:吳,望。
長洲,望。
昆山,望。
常熟,望。
吳江,緊。
嘉定。上。嘉定十五年,析昆山縣置,以年為名。
鎮江府,望,丹陽郡,鎮江軍節度,開寶八年改。本潤州,政和三年升為府,建炎三年置帥。四年,加大使兼沿江安撫,以浙西安撫複還臨安。崇甯戶六萬三千六百五十七,口一十六萬四千五百六十六。貢羅、綾。縣三:丹徒,緊。有圌山砦。
丹陽,緊。熙寧五年,省延陵縣為鎮入焉。
金壇。緊。
湖州,上,吳興郡,景祐元年,升昭慶軍節度。寶慶元年,改安吉州。崇甯戶一十六萬二千三百三十五,口三十六萬一千六百九十八。貢白糸寧、漆器。縣六:烏程,望。
歸安,望。太平興國七年,析烏程地置縣。
安吉,望。
長興,望。
德清,緊。
武康。上。太平興國三年,自杭州來隸。
婺州,上,東陽郡,淳化元年,改保寧軍節度。崇甯戶一十三萬四千八十,口二十六萬一千六百七十八。貢綿、藤紙。縣七:金華,望。
義烏,望。
永康,緊。
武義,上。
浦江,上。唐浦陽縣,梁錢寘奏改。
蘭溪,望。
東陽。望。
慶元府,本明州,奉化郡,建隆元年,升奉國軍節度。本上州,大觀元年,升為望。紹興初,置沿海制置使。八年,以浙東安撫使兼制司;十一年,罷;隆興元年,複置。淳熙元年,魏惠憲王自宣州移鎮,置長史、司馬。紹熙五年,以甯宗潛邸,升為府。崇甯戶一十一萬六千一百四十,口二十二萬一十七。貢綾、幹山蕷、烏{則蟲}魚骨。縣六:鄞,望。
奉化,望。
慈溪,上。
定海,上。象山,下。
昌國。下。熙寧六年,析鄞縣地置,有鹽監。紹興間,升望。
常州,望。毗陵郡,軍事。崇甯戶一十六萬五千一百一十六,口二十四萬六千九百九。貢白紵、紗、席。縣四:晉陵,望。
武進,望。
宜興,望。唐義興縣。太平興國初改。
無錫。望。
江陰軍,同下州。熙甯四年,廢江陰軍為縣,隸常州。建炎初,以江陰縣複置軍;紹興二十七年廢,三十一年,複置。縣一:江陰。下。
里安府,本溫州,永嘉郡,太平興國三年,降為軍事。政和七年,升應道軍節度。建炎三年,罷軍額。咸淳元年,以度宗潛邸,升府。崇甯戶一十一萬九千六百四十,口二十六萬二千七百一十。貢鮫魚皮、蠲糨紙。縣四:永嘉,緊。有永嘉鹽場。
平陽,望。有天富鹽場。
里安,緊。有雙穗鹽場。
樂清。上。唐樂成縣,梁錢鏐改。
台州,上,臨海郡,軍事。崇甯戶一十五萬六千七百九十二,口三十五萬一千九百五十五。貢甲香、金漆、鮫魚皮。縣五:臨海,望。
黃岩,望。有于浦、杜瀆二鹽場。
寧海,緊。
天臺,上。
仙居。上。唐樂安縣,梁錢鏐改永安。景德四年改今名。
處州,上,縉雲郡,軍事。崇寧戶一十萬八千五百二十三,口一十六萬五百三十六。貢綿、黃連。縣六:麗水,望。龍泉,望。宣和三年,改為劍川縣。紹興元年複故。有高亭一銀場。
松陽,上。梁錢鏐奏改長松,錢元瓘奏改白龍。咸平二年複故。
遂昌,上。有永豐銀場。
縉雲,上。
青田。中。
南渡後,增縣一:慶元。中。慶元三年,分龍泉松源鄉置縣,因以年紀名。
衢州,上,信安郡,軍事。崇寧戶一十萬七千九百三,口二十八萬八千八百五十八。貢綿、藤紙。縣五:西安,望。
禮賢,緊。本江山縣,南渡後改。
龍遊,上。唐龍丘縣。宣和三年,改為盈川縣。紹興初複改。信安,中。本常山縣,鹹淳三年改。
開化。中。太平興國六年,升開化場為縣。
建德府,本嚴州,新定郡,遂安軍節度。本睦州,軍事。宣和元年,升建德軍節度;三年,改州名、軍額。咸淳元年,升府。崇甯戶八萬二千三百四十一,口一十萬七千五百二十一。貢白糸寧、簟。縣六:建德,望。淳安,望。舊青溪縣。宣和初,改淳化,南渡改今名。
桐廬,上。太平興國三年,自杭州來隸。
分水,中。
遂安,中。
壽昌。中。
監一:神泉。熙寧七年置,鑄銅錢,尋罷。慶元三年複。
嘉興府,本秀州,軍事。政和七年,賜郡名曰嘉禾。慶元元年,以孝宗所生之地,升府。嘉定元年,升嘉興軍節度。崇甯戶一十二萬二千八百一十三,口二十二萬八千六百七十六。貢綾。縣四:嘉興,望。
華亭,緊。海鹽。上。有鹽監,沙腰、蘆瀝二鹽場。
崇德。中。
兩浙路,蓋《禹貢》揚州之域,當南斗、須女之分。東南際海,西控震澤,北又濱於海。有魚鹽、布帛、秔稻之產。人性柔慧,尚浮屠之教。俗奢靡而無積聚,厚於滋味。善進取,急圖利,而奇技之巧出焉。余杭、四明,通蕃互市,珠貝外國之物,頗充于中藏雲。
淮南路。舊為一路,熙寧五年,分為東、西兩路。
東路。州十:揚,亳,宿,楚,海,泰,泗,滁,真,通。軍二:高郵,漣水。縣三十八。南渡後,州九:揚、楚、海、泰、泗、滁、淮安、真、通,軍四:高郵、招信、淮安、清河,為淮東路,宿、亳不與焉。紹興三十二年,戶一十一萬八百九十七,口二十七萬八千九百五十四。
揚州,大都督府,廣陵郡,淮南節度。熙甯五年,廢高郵軍,並以縣隸州。元祐元年,複高郵軍。舊領淮南東路兵馬鈐轄。建炎元年,升帥府。二年,高宗駐蹕。四年,為真、揚鎮撫使,尋罷。嘉定中,淮東制置開幕府于楚州,仍兼安撫。崇甯戶五萬六千四百八十五,口十萬七千五百七十九。貢白苧布、莞席、銅鏡。縣一:江都。緊。熙寧五年,省廣陵縣入焉。
南渡後,增縣二:廣陵,緊。泰興。中。舊隸泰州,紹興五年來屬。十年,又屬泰州。十二年,又來隸,以柴墟鎮延冷村隸海陵。二十九年,盡仍舊。
亳州,望。譙郡,本防禦。大中祥符七年,建為集慶軍節度。南渡後,沒于金。崇甯戶一十三萬一百一十九,口一十八萬三千五百八十一。貢縐紗、絹。縣七:譙,望。
城父,望。
酂,望。
永城,望。
衛真,望。唐真源縣。大中祥符七年改。
鹿邑,緊。
蒙城。望。
宿州,上,符離郡,建隆元年,升防禦。開寶元年,建為保靜軍節度。元領五縣,紹興中,割虹縣隸楚州,後沒于金。崇甯戶九萬一千四百八十三,口一十六萬七千三百七十九。貢絹。縣四:符離,望。
蘄,望。
臨渙,緊。大中祥符七年,割隸亳州,天禧元年來隸。
靈壁。元祐元年,以虹之零壁鎮為縣,七月,複為鎮。七年二月,零壁複為縣。政和七年,改零壁為靈壁。
楚州,緊,山陽郡,團練。乾德初,以盱眙屬泗州。開寶七年,以鹽城還隸。太平興國二年,又以鹽城監來隸。熙寧五年,廢漣水軍,以漣水縣隸州;元祐二年,複為漣水軍。建炎四年,置楚泗承州漣水軍鎮撫使、淮東安撫制置使、京東河北鎮撫大使。紹興五年,權廢承州兩縣,和、廬、濠、黃、滁、楚州各一縣,置鎮官。三十二年,漣水複來屬。嘉定初,節制本路沿邊軍馬。十年,制置安撫司公事。寶慶三年,升寶應縣為州。紹定元年,升山陽縣為淮安軍。端平元年,改軍為淮安州。崇甯戶七萬八千五百四十九,口二十萬七千二百二。貢苧布。縣四:山陽,望。建炎間入于金,紹興元年收復。紹定元年,升淮安軍,改縣為淮安。
鹽城,上。有九鹽場。建炎間入于金,紹興元年隸漣水,三年,又來屬。
淮陰,中。紹興五年,廢為鎮,六年,複。嘉定七年,徙治八裏莊。
寶應。緊。寶慶三年,升為寶應州,而縣如故。
海州,上,東海郡,團練。建炎間,入于金,紹興七年複。隆興初,割以畀金,隸山東路,以漣水縣來屬。嘉定十二年複。寶慶末,李全據之。紹定四年,全死,又複。端平二年,徙治東海縣。淳祐十二年,全子璮又據之,治朐山。景定二年,璮降,置西海州。崇甯戶五萬四千八百三十,口九萬九千七百五十。貢絹、獐皮、鹿皮。縣四:朐山,緊。
懷仁,中。
沐陽,中
東海。中。
泰州,上,海陵郡。本團練,乾德五年,降為軍事。建炎三年,入于金,尋複。四年,置通、泰鎮撫使。紹興十年,移治泰興沙上,時泰興隸海陵,復舊治。元領四縣,紹興十二年,割泰興隸揚州。建炎四年,又以興化隸高郵軍。崇甯戶五萬六千九百七十二,口一十一萬七千二百七十四。貢隔織。縣二:海陵,望。
如皋。中下。開寶七年,以海陵監移治。
泗州,上,臨淮郡。建隆二年,廢徐城縣。乾德元年,以楚州之盱眙、濠州之招信來屬。建炎四年,複屬濠州。紹興十二年入金,後複。崇甯戶六萬三千六百三十二,口一十五萬七千三百五十一。貢絹。縣三:臨淮,上。虹,中。紹興九年,自宿州來隸。
淮平。上。紹興二十一年,地入于金,析臨淮地置今縣。南渡後,有淮平無盱眙,蓋盱眙縣即招信軍也。
滁州,上,永陽郡,軍事。建炎間,置滁、濠鎮撫使,尋廢。嘉熙中,移治王家沙。景定五年,復舊治。崇甯戶四萬二十六,口九萬七千八十九。貢絹。縣三:清流,望。
全椒,緊。
來安。望。唐永陽縣,南唐改。紹興五年,廢入清流。十八年,複。乾道九年廢為鎮。淳熙二年複。
真州,望,軍事。本上州。乾德三年,升為建安軍。至道二年,以揚州之六合來屬。大中祥符六年,為真州。大觀元年,升為望。政和七年,賜郡名曰儀真。建炎三年,入于金,尋複。崇甯戶二萬四千二百四十二,口八萬二千四十三。貢麻紙。縣二:揚子,中。本揚州永正縣之白沙鎮,南唐改為迎鑾鎮。建炎元年升軍,四年,廢為縣。紹興十一年複升軍,十二年,複為縣。
六合。望。
通州,中,軍事。政和七年,賜郡名曰靜海。建炎四年,入于金,尋複。崇甯戶二萬七千五百二十七,口四萬三千一百八十九。貢獐皮、鹿皮、鰾膠。縣二:靜海,望周屬揚州,析其地為縣,與海門同來隸。
海門。望。
監一:利豐。掌煎鹽。太平興國八年,移治於州西南四裏。
高郵軍,同下州,高沙郡,軍事。開寶四年,以揚州高郵縣為軍。熙寧五年,廢為縣,隸揚州。元祐元年,複為軍。建炎四年,升承州,割泰州興化縣來屬;置鎮撫使。紹興五年,廢為縣,複隸揚州,以知縣兼軍使。三十一年,複為軍,仍以興化來屬。崇甯戶二萬八百一十三,口三萬八千七百五十一。縣一;今縣二:高郵,望。
興化。緊。舊隸揚州,改隸泰州。建炎四年來隸。紹興五年廢為鎮,十九年,複縣,隸泰州。乾道二年還隸,尋又隸泰州,淳熙四年復舊。
安東州,本漣水軍。太平興國三年,以泗州漣水縣置軍。熙寧五年,廢為縣,隸楚州。元祐二年,複為軍。紹興五年,廢為縣;三十二年,複為軍。紹定元年,屬寶應州。端平元年,複為軍。景定初,升安東州。崇甯戶一萬九千五百七十九,口四萬七百八十五。縣一:漣水。望。
招信軍,本泗州盱眙縣,建炎三年,升軍,四年為縣,隸濠州。紹興二年,複隸泗州。七年,仍舊隸京東。十一年,隸天長軍。十二年,複升軍,以天長來屬。寶慶三年,入于金。紹定四年複,仍為招信軍。縣二:天長,望。舊天長軍。至道二年軍廢,複為縣,隸揚州。建炎元年升軍,紹興元年為縣。十一年,複升軍;十三年,複為縣,隸。招信。建炎四年,隸濠州。紹興四年複;十一年,隸天長軍;十二年,複來隸。
淮安軍,本泗州五河口。端平二年,金亡,遺民來歸,置隘使屯田。鹹淳七年六月,置軍。縣一:五河。鹹淳七年置,有潧、涇、沱、漴、淮五河,故名。
清河軍,鹹淳九年置。縣一:清河。
西路。府:壽春。州七:廬,蘄,和,舒,濠,光,黃。軍二:六安,無為。縣三十三。南渡後,府二:安慶、壽春,州六:廬、蘄、和、濠、光、黃,軍四:安豐、鎮巢、懷遠、六安。為淮西路。
壽春府,壽春郡,緊,忠正軍節度。本壽州。開寶中,廢霍山、盛唐二縣。政和六年,升為府。八年,以府之六安縣為六安軍。紹興十二年,升安豐為軍,以六安、霍丘、壽春三縣來隸。三十二年,升壽春為府,以安豐軍隸焉。隆興二年,軍使兼知安豐縣事。乾道三年,罷壽春,複為安豐軍。崇甯戶一十二萬六千三百八十三,口二十四萬六千三百八十一。貢葛布、石斛。縣四:下蔡,緊。
安豐,望。
霍丘,望。
壽春。緊。紹興初,隸安豐,三十二年為府,乾道三年為倚郭。
六安軍,政和八年,升縣為軍。紹興十三年,廢為縣。景定五年,複為軍。端平元年,又為縣,後複為軍。縣一:六安。中。
廬州,望,保信軍節度。大觀二年,升為望。舊領淮南西路兵馬鈐轄。建炎二年,兼本路安撫使。紹興初,寄治巢縣。乾道二年,置司於和州。五年,復舊。崇甯戶八萬三千五十六,口一十七萬八千三百五十九。貢紗、絹、蠟、石斛。縣三:合肥,上。
舒城,下。
梁。中。本慎縣。紹興三十二年,避孝宗諱,改今名。
蘄州,望,蘄春郡,防禦。建炎初,為盜所據,紹興五年收復。景定元年,移治龍磯。崇甯戶一十一萬四千九十七,口一十九萬三千一百一十六。貢苧布、簟。縣五:蘄春,望。嘉熙元年治宿,景定二年,隨州治泰和門外。
蘄水,望。
廣濟,望。
黃梅,上。
羅田。元祐八年,以蘄水縣石橋為羅田縣。
和州,上,曆陽郡,防禦。南渡後,為姑熟、金陵藩蔽也。淳熙二年,兼管內安撫。崇甯戶三萬四千一百四,口六萬六千三百七十一。貢苧布、練布。縣三:曆陽,緊。有梁山、柵江二砦。
含山,中。有東關砦。
烏江。中。紹興五年廢為鎮,七年,複。
安慶府,本舒州,同安郡,德慶軍節度。本團練州。建隆元年,升為防禦。政和五年,賜軍額。建炎間,置舒、蘄鎮撫使。紹興三年,舒、黃、蘄三州仍聽江南西路安撫司節制。十七年,改安慶軍。慶元元年,以甯宗潛邸,升為府。端平三年,移治羅刹洲,又移楊槎洲。景定元年,改築宜城。舊屬沿江制置使司。崇甯戶一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口三十四萬一千八百六十六。貢白術。縣五:懷寧,上。
桐城,上。
宿松,上。
望江,上。
太湖上
監一:同安。熙寧八年置,鑄銅錢。
濠州,上,鐘離郡,團練。乾道初,移戍藕塘,嘉定四年,始城定遠縣,復舊。崇甯戶六萬四千五百七十,口一十五萬三千四百五十七。貢絹、糟魚。縣二:鐘離,望。
定遠。望。
光州,上,弋陽郡,光山軍節度。本軍事州。宣和元年,賜軍額。紹興二十八年,避金太子光瑛諱,改蔣州。嘉熙元年,兵亂,徙治金剛台,尋複故。崇甯戶一萬二千二百六十八,口一十五萬六千四百六十。貢石斛、葛布。縣四:定城,上。
固始,望。
光山,中下。同上避諱,改期思,尋複故。
仙居。中下。南渡無。
黃州,下,齊安郡,軍事。建炎隸沿江制置副使司。崇甯戶八萬六千九百五十三,口一十三萬五千九百一十六。貢苧布、連翹。縣三:黃岡,望。
黃陂,上。端平三年,寓治青山磯。麻城。中。端平三年,治什子山。
無為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三年,以廬州巢縣無為鎮建為軍,以巢、廬江二縣來屬。建炎二年,入于金,尋複。景定三年,升巢縣為鎮巢軍。崇甯戶六萬一百三十八,口一十一萬二千一百九十九。貢絹。縣三:無為,望。熙寧三年,析巢、廬江二縣地置縣。
巢,望。至道二年,移治郭下。紹興五年廢,六年,複。十一年,隸廬州,十二年,複來屬。景定三年升軍,屬沿江制置使司。
廬江。望。有昆山礬場。
懷遠軍,寶祐五年五月置。縣一:荊山。
淮南東、西路,本淮南路,蓋《禹貢》荊、徐、揚、豫四州之域,而揚州為多。當南斗、須女之分。東至於海,西抵濉、渙,南濱大江,北界清、淮。土壤膏沃,有茶、鹽、絲、帛之利。人性輕揚,善商賈,廛裏饒富,多高貲之家。揚、壽皆為巨鎮,而真州當運路之要,符離、譙、亳、臨淮、朐山皆便水運,而隸淮服。其俗與京東、西略同。
江南東、西路。建炎元年,以江甯府、洪州並升帥府,四年,合江東、西為江南路,以鄂、嶽來屬。又置三帥:鄂州路,統鄂、嶽、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西路,統江、洪、撫、信州、興國、南康、臨江、建昌軍;建康府路,統建康府、池、饒、宣、徽、太平州、廣德軍。紹興初,複分東西,以建康府、池、饒、徽、宣、信、撫、太平州、廣德建昌軍為江南東路;以江、洪、筠、袁、虔、吉州、興國、南康、臨江、南安軍為江南西路。尋以撫州、建昌軍還隸西路,南康軍還隸東路。置帥于池、江二州。未幾,以二州地僻隘,複還建康府、洪州。
東路。府一:江寧。州七:宣,徽,江,池,饒,信,太平。軍二:南康,廣德。縣四十三。南渡後,府二:建康,甯國。州五:徽,池,饒,信,太平。軍二:南康,廣德,為東路。紹興三十二年,戶九十六萬六千四百二十八,口一百七十二萬四千一百三十七。
江寧府,上,開寶八年,平江南,複為升州節度。天禧二年,升為建康軍節度。舊領江南東路兵馬鈐轄。建炎元年,為帥府。三年,複為建康府,統太平、宣、徽、廣德。五月,高宗即府治建行宮。紹興八年,置主管行宮留守司公事;三十一年,為行宮留守。乾道三年,兼沿江軍,尋省。崇甯戶一十二萬七百一十三,口二十萬二百七十六。貢筆。縣五:上元,次赤。
江寧,次赤。
句容,次畿。天禧四年,改名常寧。
溧水,次畿。
溧陽。次畿。
甯國府,本宣州,宣城郡,甯國軍節度。乾道二年,以孝宗潛邸,升為府。七年,魏惠憲王出鎮,置長史、司馬。崇甯戶十四萬七千四十,口四十七萬七百四十九。貢糸寧布、黃連筆。縣六:宣城,望。
南陵,望。
甯國。緊。
旌德,緊。
太平,中。
涇。緊。
徽州,上,新安郡,軍事。宣和三年,改歙州為徽州。崇寧戶一十萬八千三百一十六,口一十六萬七千八百九十六。貢白苧、紙。縣六:歙,望。
休寧,望。
祁門,望。
婺源,望。
績溪,望。
黟。緊。
池州,上,池陽郡,軍事,建炎四年,分江東、西置安撫使,領建康、太平、宣、微、饒、廣德。後以建康路安撫使兼知池州。崇甯戶一十三萬五千五十九,口二十萬六千九百三十二。貢紙、紅白薑。縣六:貴池,望。
青陽,上。開寶末,自升州與銅陵並來隸。銅陵,上。
建德,上。唐至德縣,吳改。
石埭,上。東流。中下。太平興國三年,自江州來隸。
監一:永豐。鑄銅錢。
饒州,上,鄱陽郡,軍事。崇甯戶一十八萬一千三百,口三十三萬六千八百四十五。貢麩金、竹簟。縣六:鄱陽,望。
餘幹,望。
浮梁,望
樂平,望。
德興,緊。
安仁。中。開寶八年,以餘幹縣地置安仁場,端拱元年,升為縣。
監一:永平。鑄銅錢。
信州,上,上饒郡,軍事。崇甯戶一十五萬四千三百六十四,口三十三萬四千九十七。貢蜜、葛粉、水晶器。縣六:上饒,望。
玉山,望。
弋陽,望。淳化五年,升弋陽之寶豐場為縣;景德元年,廢寶豐縣為鎮,康定中複,慶曆三年又廢。
貴溪,望。
鉛山,中。開寶八年平江南,以鉛山直屬京,後還隸。
永豐。中。舊永豐鎮,隸上饒,熙寧七年為縣。
太平州,上,軍事。開寶八年,改南平軍。太平興國二年,升為州。崇甯戶五萬三千二百六十一,口八萬一百三十七。貢紗。縣三:當塗,上。
蕪湖,中。開寶末,自建康軍與繁昌同隸宣州。太平興國三年,與繁昌複來隸。
繁昌。中
南康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七年,以江州星子縣建為軍。本隸西路,紹興初,來屬。崇甯戶七萬六百一十五,口一十一萬二千三百四十三。貢茶芽。縣三:星子,上。太平興國三年,升星子鎮為縣。七年,與都昌同來隸。建昌,望。太平興國七年,自洪州來隸。
都昌。上。以縣有都村,南接南昌,西望建昌,故名。紹興七年,自江州來隸。
廣德軍,同下州。太平興國四年,以宣州廣德縣為軍。崇甯戶四萬一千五百,口一十萬七百二十二。貢茶芽。縣二:廣德,望。開寶末,自江甯府隸宣州。建平。望。端拱元年,以郎步鎮為縣,來隸。
西路。州六:洪,虔,吉,袁,撫,筠。軍四:興國,南安,臨江,建昌。縣四十九。南渡後,府一:隆興。州六:江,贛,吉,袁,撫,筠。軍四:興國,建昌,臨江,南安,為西路。紹興三十二年,戶一百八十九萬一千三百九十二,口三百二十二萬一千五百三十八。
隆興府,本洪州,都督府,豫章郡,鎮南軍節度。舊領江南西路兵馬鈐轄。紹興三年,以淮西屯兵聽江西節制,兼宣撫舒、蘄、光、黃、安、複州,尋罷。四年,止稱安撫、制置使。八年,複兼安撫、制置大使。隆興三年,以孝宗潛藩,升為府。崇甯戶二十六萬一千一百五,口五十三萬二千四百四十六。貢葛。縣八:南昌,望。
新建,望。太平興國六年置縣。
奉新,望。唐新吳縣,南唐改。
豐城,望。
分寧,望。建炎間,升義寧軍,尋複。
武寧,緊。
靖安,中。南唐改。
進賢。崇寧二年,以南昌縣進賢鎮升為縣。
江州,上,潯陽郡,開寶八年,降為軍事。大觀元年,升為望郡。舊隸江南東路。建炎元年,升定江軍節度。二年,置安撫、制置使,以江、池、饒、信為江州路。紹興元年,複為二路,本路置安撫大使。嘉熙四年,為制置副使司治所。鹹淳四年,移制置司黃州;十年,還舊治。崇甯戶八萬四千五百六十九,口一十三萬八千五百九十。貢雲母、石斛。縣五:德化,望。唐潯陽縣,南唐改。
德安,緊。
瑞昌,中。
湖口,中。
彭澤。中。
監一:廣寧。鑄銅錢。
贛州,上。本虔州,南康郡,昭信軍節度。大觀元年,升為望郡。建炎間,置管內安撫使,紹興十五年罷,複置江西兵馬鈐轄,兼提舉南安軍、南雄州兵甲司公事。二十三年,改今名。崇甯戶二十七萬二千四百三十二,口七十萬二千一百二十七。貢白糸寧。縣十:贛,望。有蛤湖銀場。
虔化,望。紹興二十三年,改寧都。有寶積鉛場。
興國,望。太平興國中,析贛縣之七鄉置。
信豐,望。
雩都,望。
會昌,望。太平興國中,析雩都六鄉於九州鎮置。有銀場。瑞金,望。有九龍銀場。
石城,緊。
安遠,上。
龍南。中。南唐縣,本名龍南。宣和三年,改虔南。紹興二十三年,改龍南,取百丈龍灘之南為義。
吉州,上,廬陵郡,軍事。崇甯戶三十三萬五千七百一十,口九十五萬七千二百五十六。貢糸甯布、葛。縣八:廬陵,望。
吉水,望。雍熙元年,析廬陵地置縣。
安福,望。
太和,望。
龍泉,望。宣和三年,改泉江,紹興復舊。
永新,望。至和元年,徙吉水縣地置永新縣。
永豐,望。
萬安。望。熙甯四年,以龍泉縣萬安鎮置。
袁州,上,宜春郡,軍事。崇甯戶一十三萬二千二百九十九,口三十二萬四千三百五十三。貢糸寧布。縣四:宜春,望。
分宜,望。雍熙元年置。有貴山鐵務。
萍鄉,望。
萬載。緊。開寶末,自筠州來屬。宣和三年,改名建城。紹興元年,複今名。
撫州,上,臨川郡,軍事。建炎四年,隸江南東路。紹興四年,複來隸。崇甯戶一十六萬一千四百八十,口三十七萬三千六百五十二。貢葛。縣五:臨川,望。紹興十九年,析惠安、潁秀二鄉入崇仁。
崇仁,望。
宜黃,望。開寶三年,升宜黃場為縣。
金溪,緊。開寶五年,升金溪場為縣。
樂安。紹興十九年置,割崇仁、吉水四鄉隸之。二十四年,以雲蓋鄉還隸永豐。
瑞州,上,本筠州,軍事。紹興十三年,改高安郡。寶慶元年,避理宗諱,改今名。崇甯戶一十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一,口二十萬四千五百六十四。貢糸寧。縣三:高安,望。
上高,望。
新昌。望。太平興國六年,析高安地置縣。
興國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二年,以鄂州永興縣置永興軍。三年,改興國。崇甯戶六萬三千四百二十二,口一十萬五千三百五十六。貢糸寧。縣三:永興,望。
大冶,緊。南唐縣,自鄂州與通山並來隸。有富民錢監及銅場、磁湖鐵務。通山。中。太平興國二年,升羊山鎮為縣。紹興四年,又為鎮,五年複。
南安軍,同下州。淳化元年,以虔州大庾縣建為軍。崇甯戶三萬七千七百二十一,口五萬五千五百八十二。貢糸寧。縣三:南康,望。《元豐九域志》南安軍領縣二,《崇寧地理》不載南康縣。據《元豐志》,南康系望縣,有瑞陽錫務,不知並於何時。
大庾,中。淳化元年,自虔州與上猶、南康並來隸。
上猶。上。有上田鐵務。嘉定四年,改南安。
臨江軍,同下州。淳化三年,以筠州之清江建軍。崇甯戶九萬一千六百九十九,口二十萬二千六百五十六。貢絹。縣三:清江,望。
新淦,望。淳化三年,自吉州來隸。
新喻。望。淳化三年,自袁州來隸。
建昌軍,同下州。舊建武軍,太平興國四年改。崇甯戶一十一萬二千八百八十七,口一十八萬五千三十六。貢絹。縣二:南城,望。淳化二年,自撫州來隸。有太平等四銀場。
南豐。望。
南渡後增縣二:新城,紹興八年,析南城五鄉置。
廣昌。紹興八年,析南豐南境三鄉置。
江南東、西路,蓋《禹貢》揚州之域,當牽牛、須女之分。東限七閩,西略夏口,南抵大庾,北際大江。川澤沃衍,有水物之饒。永嘉東遷,衣冠多所萃止,其後文物頗盛。而茗荈、冶鑄、金帛、秔稻之利,歲給縣官用度,蓋半天下之入焉。其俗性悍而急,喪葬或不中禮,尤好爭訟,其氣尚使然也。
荊湖南、北路。紹興元年,以鄂、嶽、潭、衡、永、郴、道州、桂陽軍為東路、鄂州置安撫司;鼎、澧、辰、沅、靖、邵、全州、武岡軍為西路,鼎州置安撫司。二年,罷東、西路,仍分南、北路安撫司,南路治潭州;北路治鄂,尋治江陵。
北路。府二:江陵,德安,州十:鄂,複,鼎,澧,峽,嶽,歸,辰,沅,靖。軍二:荊門,漢陽。縣五十六。南渡後,府三:江陵,常德,德安。州九:鄂,嶽,歸,峽,複,澧,辰,沅,靖。軍三:漢陽,荊門,壽昌。紹興三十二年,戶二十五萬四千一百一,口四十四萬五千八百四十四。
江陵府,次府,江陵郡,荊南節度。舊領荊湖北路兵馬鈐轄,兼提舉本路及施、夔州兵馬巡檢事。建炎二年,升帥府。四年,置荊南府、歸、峽州、荊門、公安軍鎮撫使,紹興五年罷。始制安撫使兼營田使,六年,為經略安撫使;七年,罷經略,止除安撫使。淳熙元年,還為荊南府。未幾,複為江陵府制置使。景定元年,移治于鄂。咸淳十年,荊湖、四川宣撫使兼江陵府事。崇甯戶八萬五千八百一,口二十二萬三千二百八十四。貢綾、糸寧、碧澗茶芽、柑桔。縣八:江陵,次赤。
公安,次畿。
潛江,次畿。乾德三年,升白伏巡為縣。
監利,次畿。至道三年,以玉沙隸複州。熙寧六年,廢複州,以玉沙縣入監利縣,尋複其舊。
松滋,次畿。
石首,次畿。
枝江,次畿。熙寧六年,省入松滋,元祐元年複。建炎四年,江陵寄治,紹興五年還舊。嘉熙元年,移澌、涅州。鹹淳六年,移江南白水鎮下沱市。
建寧。次畿。乾德三年,升白舊巡為縣,並置萬庾縣,萬庾尋廢。熙寧六年,省建甯入石首。元祐元年複。南渡後,省。
鄂州,緊,江夏郡,武昌軍節度。初為武清軍,至道二年,始改。建炎二年,兼鄂、嶽制置使。四年,兼江南鄂州路安撫,尋改鄂州路安撫。紹興二年,改兼荊湖北路安撫。六年,管內安撫;十一年,罷。嘉定十一年,置沿江制置副使。淳祐五年,兼荊湖北路安撫使。九年,罷。景定元年,改荊湖制置使。鹹淳七年,罷。崇甯戶九萬六千七百六十九,口二十四萬七百六十七。貢銀。縣七:江夏,緊。崇陽,望。唐縣。開寶八年,又改今名。武昌,上。
蒲圻,中。
咸寧,中。
通城,中。熙寧五年,升崇陽縣通城鎮為縣。紹興五年,廢為鎮。十七年,複。
嘉魚。下。熙寧六年,析複州地入焉。
監一:寶泉。熙寧七年置,鑄銅錢。
南渡後,升武昌縣為壽昌軍。
德安府,中,安陸郡,安遠軍節度。本安州。天聖元年,隸京西路,慶曆元年還本路。宣和元年,升為府。開寶中,廢吉陽縣。建炎四年,為安陸、漢陽鎮撫使。紹興三年,複來屬。鹹淳中,徙治漢陽城頭山。崇甯戶五萬九千一百八十六,口一十四萬三千八百九十二。貢青糸寧。縣五:安陸,中。熙寧二年,省雲夢縣為鎮入焉,元祐元年複。
應城,中。
孝感,中。建炎間,移治紫資砦。
應山,中下。
雲夢。中。紹興七年,移治仵落市,十八年復舊。
南渡後,無應山。
複州,上,景陵郡,防禦。建炎四年,置德安、複州、漢陽軍鎮撫使。紹興三年,置荊湖北路安撫使。端平三年,移治沔陽鎮。貢闕。縣二:景陵,緊。晉縣。熙寧六年廢州,以景陵屬安州。元祐元年複。
玉沙。下。至道三年,自江陵來隸。寶元二年,廢沔陽入焉。熙寧六年,又隸江陵府。元祐元年,與景陵皆複。
常德府,本鼎州,武陵郡,常德軍節度。乾德二年,降為團練。本朗州。大中祥符五年,改今名。熙寧七年,廢桃源、湯口、白崖三砦。元豐三年,廢白磚、黃石二砦。政和七年,升為軍。建炎四年,升鼎、澧州鎮撫使。紹興元年,置荊湖北路安撫使,治鼎州,領鼎、澧、辰、沅、靖州;三十二年,罷。乾道元年,以孝宗潛藩,升府。八年,依舊提舉五州。崇甯戶五萬八千二百九十七,口一十三萬八百六十五。貢糸寧、布、練布。縣三:武陵,望。
桃源,望。乾德中,析武陵地置縣。
龍陽。中。大觀中,改辰陽。紹興元年復舊。五年,升軍使,移治黃城砦。三十年,複縣。
南渡後,增縣一:沅江。中下。自嶽州來隸。乾道中,割隸嶽州,今複來隸。
澧州,上,澧陽郡,軍事。建炎四年,寓治陶家市山砦,隨復舊。崇甯戶八萬一千六百七十三,口二十三萬六千九百二十一。貢綾、竹簟。縣四:澧陽,望。安鄉,中下。
石門中下。有台宜砦。
慈利。下。有索口、安福、西牛、武口、澧州五砦。
峽州,中,「峽」字舊從「硤」,今從「山」。
夷陵郡,軍事。建炎中,移治石鼻山。紹興五年,復舊。端平元年,徙治於江南縣。崇甯戶四萬九百八十,口一十一萬六千四百。貢五加皮、芒硝、杜若。縣四:夷陵,中。有漢流、巴山、麻溪、魚陽、長樂、梅子六砦,及鉛錫場。
宜都,中。
長楊,中下。有漢流、飛魚二鹽井。元豐五年,廢新安、長楊二砦。
遠安。中下。
岳州,下,巴陵郡,岳陽軍節度。本軍事州。宣和元年賜軍額。建炎間,岳、鄂二州各帶沿江管內安撫司公事。紹興二十五年,改州曰純,改軍曰華容;三十一年,復舊。崇甯戶九萬七千七百九十一,口一十二萬八千四百五十。貢糸寧。縣四:巴陵,上。
華容,望。有古樓砦。
平江,上。
臨湘。淳化元年,升王朝場為縣,尋改。
歸州,下,巴東郡,軍事。建炎四年,隸夔路;紹興五年,複。三十一年,又隸夔;淳熙十四年,複。明年,又隸夔。端平三年,徙郡治于南浦。崇甯戶二萬一千五十八,口五萬二千一百四十七。貢糸寧。縣三:秭歸,下。熙寧五年,省興山縣為鎮入焉;元祐元年複。有橃禮砦、青林鹽井。
巴東,下。有折疊砦。
興山。下。開寶元年,移治昭君院。端拱二年,又徙香溪北。
辰州,下,盧溪郡,軍事。太平興國七年,置招諭縣。熙甯七年,以麻陽、招諭二縣隸沅州;廢慢水砦、龍門、水浦、銅安、龔溪木砦。九年,廢明溪、豐溪、佘溪、新興、鳳伊、鐵爐、竹平、木樓、烏速、騾子、酉溪砦堡。崇甯戶一萬七百三十,口二萬三千三百五十。貢朱砂、水銀。縣四:沅陵,中。
漵浦,中下。有懸鼓砦。元豐二年,置龍潭堡。
辰溪,下。有龍門、銅安二砦。
盧溪。下。
城一:會溪。熙寧八年十二月置。
砦三:池蓬,鎮溪,黔安。嘉祐三年,置池蓬,熙寧三年,置鎮溪。八年,置黔安。
沅州,下,潭陽郡,軍事。本懿州。熙寧七年收復,以潭陽縣地置盧陽縣,以辰州麻陽、招諭二縣隸州。八年,並錦州砦人戶及廢招諭縣入麻陽,為一縣。元豐三年,並鎮江砦人戶入黔江城,為黔陽縣,尋廢鎮江砦為鋪。五年,升舊渠陽砦為縣,元祐六年,省為砦,崇寧二年,複為縣。崇寧戶九千六百五十九,口一萬九千一百五十七。貢朱砂、水銀。縣四:盧陽,下。有蔣州、西縣、八洲、長宜、回溪、鎮江、龍門、懷化八鋪。
麻陽,下。有錦州砦,龍溪、龍家、竹砦、虛踵、齊天、叉溪六鋪。
龔溪砦,熙寧六年賜名,其後為鋪,未詳。
黔陽,下。有竹砦、煙溪、無狀、木州、洪江五鋪。
渠陽。砦八:熙寧間,複硤中勝雲鶴繡五州、富錦圓三州。六年,以硤州新城為安江砦,富州新城為鎮江砦。七年,廢慢水砦、龍家堡,以辰州龍門、銅安二砦隸州,尋廢為鋪。宣和元年,複置銅安砦。元豐三年,置托口砦。四年,以古誠州貫保新砦為貫保砦,奉愛、豐山新堡為豐山新堡,小田、長渡村堡為小田砦。
安江,有洪江、銅安二鋪。
托口,有竹灘一鋪,元豐八年罷。
貫保,元豐三年置,六年,隸誠州。元祐六年廢,崇寧二年複置。
渠陽,元祐三年,以渠陽軍改,來隸。
竹灘,洪江,並元祐五年置,隸黔陽縣。
若溪,崇寧三年置。
便溪。崇甯三年,以蔣州改。
靖州,下,軍事。熙甯九年,收復唐溪洞誠州。元豐四年,仍建為誠州。五年,沅州貫保砦改為縣,總治本砦並托口、小由、豐山四堡砦戶口,以渠陽縣為名,隸州。六年,移托口、小由兩砦卻屬沅州,析邵州蒔竹縣隸州,移渠陽縣為州治。七年,沅州小由砦複隸州,尋廢小由砦、豐山堡。元祐二年,廢為渠陽軍。三年,廢軍為砦,屬沅州。元祐五年,複以渠陽砦為誠州。崇寧二年,改為靖州。大觀元年為望郡。崇甯戶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二,口闕。貢白絹。縣三:永平,下。本渠陽縣,崇寧二年,改名,紹興八年,移入州。
會同,下。本三江縣,崇寧二年改。通道。下。本羅蒙縣,崇寧二年改。
砦四:狼江,收溪,貫保,羅蒙。元豐六年,置收溪,複以沅州貫保來隸。七年,置羅蒙。元祐三年,廢收溪、羅蒙。崇寧二年,又置若水、豐山二砦。
堡五:石家滻村,
多星,大由,天村。元豐四年,置石家、滻村;六年,置多星;七年,置大由、天村。元祐三年,廢多星、大由、天村等堡,崇寧三年複置;又置羊鎮堡、木砦堡。大觀二年,又置飛山堡。政和三年,又置零溪堡。八年,又置通平堡。
荊門軍,開寶五年,長林、當陽二縣自江陵來隸。熙寧六年,廢軍,縣複隸江陵府。元祐三年,複為軍。端平三年,移治當陽縣。縣二:長林,次畿。
當陽。次畿。紹興十四年,廢入長林;十六年複。
漢陽軍,同下州。熙寧四年,廢為縣,以漢川縣為鎮,屬鄂州。元祐元年,複置。紹興五年,又廢為縣;七年,複為軍。縣二:漢陽,緊。漢川。下。太平興國二年,自德安來隸。紹興五年廢,七年複。
壽昌軍,下,本鄂州武昌縣。嘉定十五年,升壽昌軍使,續升軍。端平元年,以武昌縣還隸鄂州。縣一:武昌。上。以武昌山為名。孫權所都。南渡後,為江州治所,後複故。
南路。州七:潭,衡,道,永,邵,郴,全。軍一:武岡。監一:桂陽。縣三十九。南渡後,增茶陵軍。紹興三十二年,戶九十六萬八千九百三十,口二百一十三萬六千七百六十七。
潭州,上,長沙郡,武安軍節度。乾德元年,平湖南,降為防禦。端拱元年,複為軍。舊領荊湖南路安撫使。大觀元年,升為帥府。建炎元年,複為總管安撫司。紹興元年,兼東路兵馬鈐轄;二年,複為安撫司。崇甯戶四十三萬九千九百八十八,口九十六萬二千八百五十三。貢葛、茶。縣十二:長沙,望。開寶中,廢長豐縣入焉。
衡山,望。淳化四年,以衡山、岳州湘陰並來隸。有黃竿銀場。
安化,望。熙寧六年置,改七星砦為鎮入焉,廢首溪砦。元祐三年,置博易場。
醴陵,緊。
攸,上。
湘鄉,中。
湘潭,中
益陽,中。
瀏陽,中。有永興及舊溪銀場。
湘陰,中。乾德二年,自鼎州隸嶽州,俄而來隸。
寧鄉,中。
善化。元符元年,以長沙縣五鄉、湘潭縣兩鄉為善化縣。
衡州,上,衡陽郡,軍事。崇甯戶一十六萬八千九十五,口三十萬八千二百五十三。貢麩金、犀。縣五:衡陽,緊。有熙甯錢監。
耒陽,中。
常寧,中下。熙甯六年,廢常寧縣獎中砦。有茭源銀場。
安仁。中下。乾德二年,升安仁場為縣。
南渡後,升茶陵為軍。
道州,中,江華郡,軍事。乾德三年,廢大曆縣。熙甯六年,廢楊梅、勝岡、綿田三砦。紹興元年,隸荊湖東路;二年,復舊。崇甯戶四萬一千五百三十五,口八萬六千五百五十三。貢白糸寧、零陵香。縣四:營道,緊。熙寧五年,省永明縣為鎮入焉,元祐元年複。
江華,緊。有黃富鐵場。寧遠,緊。唐延唐縣。乾德三年改。
永明。上。
永州,中,零陵郡,軍事。熙寧六年,廢福田、樂山二砦。八年,廢零陵砦。崇甯戶八萬九千三百八十七,口二十四萬三千三百二十二。貢葛、石燕。縣三:零陵,望。
祁陽,中。
東安。中。雍熙元年,升東安場為縣。有東安砦。
郴州,中,桂陽郡,軍事。紹興初,改隸荊湖東路,二年,仍來屬。崇甯戶三萬九千三百九十二,口一十三萬八千五百九十九。貢糸寧。縣四:郴,緊,有新塘、浦溪二銀坑。
桂陽,中。唐義昌縣,後唐改郴義。太平興國初,又改。有延壽銀坑。
宜章,中。唐義章縣。太平興國初改。
永興。中。舊高亭縣。熙寧六年改。
南渡後,增縣二:興寧,嘉定二年,析郴縣資興、程水二鄉置資興縣,後改今名。
桂東。本郴縣地。嘉定四年,析桂陽之零陵、宜城二鄉置今縣於上猶砦。
寶慶府,本邵州,邵陽郡,軍事。大觀九年,升為望郡。寶慶元年,以理宗潛藩,升府。淳祐六年,升寶慶軍節度。崇甯戶九萬八千八百六十一,口二十一萬八千一百六十。貢犀角、銀。縣二:邵陽,望。
新化。望。熙甯五年收復梅山,以其地置縣。有惜溪、柘溪、藤溪、深溪、雲溪五砦。
全州,下,軍事。紹興元年,聽廣西路經略安撫司節制。崇甯戶三萬四千六百六十三,口一十萬六千四百三十二。貢葛、零陵香。縣二:清湘,望。有香煙、祿塘、長烏、羊狀、硤石、磨石、獲源七砦。
灌陽。中。有洮水、灌水、吉寧砦。
茶陵軍,紹興九年,升縣為軍,仍隸衡州。嘉定四年,析康樂、雲陽、常平三鄉置酃縣,亦嘗隸衡州。縣一:酃。下。因酃湖為名。
桂陽軍,本桂陽監,同下州。紹興元年,隸荊湖東路,二年,複故。三年,升軍。崇甯戶四萬四百七十六,口一十一萬五千九百。貢銀。縣二;平陽,上。隋縣,晉廢。天禧三年置。有大富等九銀坑,熙寧七年複。
藍山。中。景德三年,自郴州來隸。
南渡後,增縣一:臨武。中。自石晉廢,紹興十一年複。
武岡軍,崇寧五年,以邵州武岡縣升為軍。縣三:武岡,中。有山塘一砦。熙甯六年,廢白沙砦,置關硤、武陽、城步三砦。元祐四年,置赤木砦。紹聖元年,置神山砦。崇寧二年,置通硤。大觀元年,置峽口砦。
綏寧,中。本邵州蒔竹縣地。熙寧九年廢,崇寧九年複。紹興十一年,移治武陽砦,二十五年,還舊。後廢臨岡來入。
臨岡。本蒔竹縣。元豐四年,以溪洞徽州為縣,隸邵州。八年,建臨口砦。崇寧五年,改砦為縣,隸武岡軍。南渡後,廢臨岡,增新寧。下。漢夷地。紹興二十五年,於水頭江北立今縣。
荊湖南、北路,蓋《禹貢》荊州之域。當張、翼、軫之分。東界鄂渚,西接溪洞,南抵五嶺,北連襄漢。唐末藩臣分據,宋初下之。鄂、岳本屬河南,安、複中土舊地,今以壤制而分隸焉。江陵國南巨鎮,當荊江上游,西控巴蜀。澧、鼎、辰三州,皆旁通溪洞,置兵戍守。潭州為湘、嶺要劇,鄂、岳處江、湖之都會,全、邵屯兵,以扼蠻獠。大率有材木、茗荈之饒,金鐵、羽毛之利。其土宜穀稻,賦入稍多。而南路有袁、吉壤接者,其民往往遷徙自占,深耕穊種,率致富饒,自是好訟者亦多矣。北路農作稍惰,多曠土,俗薄而質。歸、峽信巫鬼,重淫祀,故嘗下令禁之。
志第四十二地理五
○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
福建路。州六:福,建,泉,南劍,漳,汀。軍二:邵武,興化。縣四十七。南渡後,升建州為府。紹興三十二年,戶一百三十九萬五百六十五,口二百八十二萬八千八百五十二。
福州,大都督府,長樂郡,威武軍節度。舊領福建路鈐轄,建炎三年升帥府。崇甯戶二十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二。貢荔枝、鹿角菜、紫菜。元豐貢紅花蕉布。縣十二:閩,望。
侯官,望。
福清,望。
古田,望。唐縣。有寶興銀場、古田金坑。
永福,望,有黃洋、保德二銀場。
長溪,望。有玉林銀場及鹽場。長樂,緊。有海壇山鹽場。
羅源,中。舊永貞縣。閩清,中。
寧德,中。王審知時置
。懷安,望。太平興國五年,析閩縣置。
連江。望。
建寧府,上,本建州,建安郡。舊軍事,端拱元年,升為建寧軍節度;紹興三十二年,以孝宗舊邸,升府。崇甯戶一十九萬六千五百六十六。貢火箭、石乳、龍茶。元豐貢龍鳳等茶、練。縣七:建安,望。漢縣。有北苑茶焙、龍焙監庫及石舍、永興、丁地三銀場。
浦城,望。有餘生、蕉溪、斤竹三銀場。
嘉禾,望。本建陽縣。有瞿嶺四銀場。景定元年改今名。
松溪,緊。
崇安,望。淳化五年,升崇安場為縣。
政和,緊。咸平三年,升關隸鎮為縣。政和五年,改關隸為政和縣。有天受銀場。
甌寧。望。熙寧三年廢,元祐四年複。
監一:豐國。咸平二年置,鑄銅錢。
泉州,望,清源郡。太平興國初,改平海軍節度。本上郡,大觀元年,升為望郡。崇甯戶二十萬一千四百六。貢松子。元豐貢綿、蕉、葛。縣七:晉江,望。有鹽亭一百六十一。
南安,中。
同安,中。有安仁、上下馬欄、莊阪四鹽場。
惠安,望。太平興國六年,析晉江置縣。有鹽亭一百二十九。
永春,中。閩桃源縣,有倚洋一鐵場。
安溪,下。有青陽鐵場。
德化。下。有赤水鐵場。
南劍州,上,劍浦郡,軍事。太平興國四年,加「南」字。崇甯戶一十一萬九千五百六十一。貢土茴香。元豐貢茶。縣五:劍浦,緊。舊龍津縣,南唐改。有大演、石城二銀場,雷、大熟等五茶焙。
將樂,上。太平興國四年,自建州來隸。有石牌、安福二銀場。
順昌,上。南唐升永順場為縣。沙,中。有龍泉銀場。
尤溪。上。有尤溪,寶應等九銀場。
漳州,下,漳浦郡,軍事。崇寧戶一十萬四百六十九。貢甲香、鮫魚皮。縣四:龍溪,望。有吳慣、沐犢、中柵三鹽場。
漳浦,望。有黃敦鹽場。
龍岩,望。有大濟、寶興二銀場。
長泰。望。太平興國五年,自泉州來隸。
汀州,下,臨汀郡,軍事。淳化五年,以上杭、武平二場並為縣,元符元年,析長汀、寧化置清流縣。崇甯戶八萬一千四百五十四。貢蠟燭。縣五:長汀望。有上寶錫場,歸禾、拔口二銀務,莒溪鐵務。
寧化,望。有龍門新舊二銀坑。上杭,上。有鐘寮金場。天聖二年,徙治鐘寮場東,乾道四年徙治郭下。
武平,上。
清流。南渡後,增縣一:蓮城。本長汀蓮城堡,紹興三年升縣。
邵武軍,同下州。太平興國五年,以建州邵武縣建為軍,仍以歸化、建寧二縣來屬。崇甯戶八萬七千五百九十四。貢糸寧。縣四:邵武,望。有黃土等三鹽場,龍須銅場,寶積等三鐵場。
光澤,望。太平興國六年,析邵武置縣。有太平銀場、新安鐵場。
泰寧,望。南唐歸化縣。元祐元年,改為泰寧。有累磜金場、江源銀場。
建寧。望。有龍門等三銀場。
興化軍,同下州。太平興國四年,以泉州遊洋、百丈二鎮地置太平軍,尋改。戶六萬三千一百五十七,貢綿、葛布。縣三:莆田,望。自泉州與仙遊同來隸。仙遊,望。
興化。中。太平興國四年,析莆田置縣。
福建路,蓋古閩越之地。其地東南際海,西北多峻嶺抵江。王氏竊據垂五十年,三分其地。宋初,盡複之。有銀、銅、葛越之產,茶、鹽、海物之饒。民安土樂業,川源浸灌,田疇膏沃,無凶年之憂。而土地迫狹,生籍繁夥;雖磽確之地,耕耨殆盡,畝直浸貴,故多田訟。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與江南、二浙略同。然多向學,喜講誦,好為文辭,登科第者尤多。
成都府路。府一:成都。州十二:眉,蜀,彭,綿,漢,嘉,邛,簡,黎,雅,茂,威。軍二:永康,石泉。監一:仙井。縣五十八。南渡後,府三:成都,崇慶,嘉定。州十一:眉,彭,綿,漢,邛,黎,雅,茂,簡,威,隆。軍二:永康,石泉。淳熙二年,戶二百五十八萬,口七百四十二萬。
成都府,次府,本益州,蜀郡,劍南西川節度。太平興國六年,降為州。端拱元年,複為劍南西川成都府。淳化五年,降為益州,罷節度。嘉祐五年,複為府。六年,複節度。舊領成都府路兵馬鈐轄。建炎三年,罷兼利州路。紹興元年,領成都路安撫使。五年,兼四路安撫、制置大使。十年置宣撫,罷制置司,知府帶本路安撫使。十八年,罷宣撫,複製置司;乾道六年,又罷,並歸安撫司,知府仍帶本路安撫使。淳熙二年,複製置司,罷宣撫司。開禧元年,置宣撫,罷制置司。未幾,兩司並置;後罷宣撫,仍置制置大使。嘉定七年,去「大」字。崇甯戶一十八萬二千九十,口五十八萬九千九百三十。貢花羅、錦、高糸寧布、箋紙。縣九:成都,次赤。
華陽,次赤。新都,次畿。
郫,次畿。熙寧五年,省犀浦為鎮入焉。
雙流,次畿。溫江,次畿。
新繁,次畿。漢繁縣,前蜀改。
廣都,次畿。熙寧五年廢陵州,以貴平、籍二縣為鎮入焉。
靈泉。次畿。舊名靈池,天聖四年改。
眉州,上,通義郡,至道二年,升為防禦。崇甯戶七萬二千八百九,口一十九萬二千三百八十四。貢麩金、巴豆。縣四:眉山,望。隋通義縣。太平興國初改。
彭山,望。
丹棱,望。
青神。緊。
崇慶府,緊,本蜀州,唐安郡,軍事。紹興十四年,以高宗潛藩,升崇慶軍節度。淳熙四年,升府。崇甯戶六萬七千八百三十五,口二十七萬三千五十。貢春羅、單絲羅。縣四:晉源,望。
新津,
望
江原,望。唐唐安縣。開寶四年改。
永康。望。蜀析青城地置縣。
彭州,緊,濛陽郡,軍事。崇甯戶五萬七千五百二十四。貢羅。縣三:九隴,望。唐縣。熙寧二年置堋口縣,四年,省為鎮入焉。有鹿角砦,堋口、木頭二茶場。
崇寧,望。唐昌縣。崇甯元年改。
濛陽。望。
綿州,上,巴西郡,軍事。紹興三年,以知州事兼綿、威、茂州、石泉軍沿邊安撫使,節制屯戍軍馬。五年,川、峽宣撫副使移司綿州,六年罷。二十一年,罷沿邊安撫使。嘉熙元年,為四川制置副使治所。崇甯戶一十二萬二千九百一十五,口二十三萬四百九。貢綾、糸寧布。縣五:巴西,望。
彰明,望
魏城,緊。
羅江,緊。
鹽泉。中。
漢州,上,德陽郡,軍事。戶一十二萬九百,口五十二萬七千二百五十二。貢紵布。縣四:雒,望。
什邡,望
綿竹,望。
德陽。望。
嘉定府,上,本嘉州,犍為郡,軍事。乾德四年,廢綏山、羅目、玉津三縣。慶元二年,以甯宗潛邸,升府。開禧元年,升嘉慶軍節度。崇甯戶七萬一千六百五十二,口二十一萬四百七十二。貢麩金。縣五:龍遊,上。宣和元年,改曰嘉祥,後複故。熙甯五年,省平羌縣入焉。
洪雅,上。淳化四年,自眉州來隸。
夾江,中
峨眉,中。
犍為。下。大中祥符四年,移治懲非鎮。
監一:豐遠。鑄鐵錢。
邛州,上,臨邛郡,軍事。崇甯戶七萬九千二百七十九,口一十九萬三千三十二。貢絲布。縣六:臨邛,望。熙寧五年,省臨溪縣為鎮入焉,併入依政、蒲江、火井。
依政,望。
安仁,望。有延貢砦。
大邑,望。有思安砦。
蒲江,上。有鹽井監、鹽井砦。
火井。中。開寶三年,移治平樂鎮,至道三年復舊。
監一:惠民。鑄鐵錢。建炎三年罷。
簡州,下,陽安郡,軍事。崇甯戶四萬一千八百八十八,口九萬五千六百一十九。貢綿、麩金。縣二:陽安,上。
平泉。中。
黎州,上,漢源郡,軍事。崇寧戶二千七百二十二,口九千八十。貢紅椒。縣一:漢源。下。慶曆六年,廢通望縣入焉。舊廢飛越縣有博易務。
領羈縻州五十四。羅岩州、索古州、秦上州、合欽州、劇川州、輒榮州、蓬口州、柏坡州、博盧州、明川州、胣皮州、蓬矢州、大渡州、米川州、木屬州、河東州、諾筰州、甫嵐州、昌化州、歸化州、粟川州、叢夏州、和良州、和都州、附木州、東川州、上貴州、滑川州、北川州、吉川州、甫萼州、北地州、蒼榮州、野川州、邛陳州、貴林州、護川州、牒琮州、浪瀰州、郎郭州、上欽州、時蓬州、儼馬州、橛查州、邛川州、護邛州、腳川州、開望州、上蓬州、北蓬州、剝重州、久護州、瑤劍州、明昌州。
雅州,上,盧山郡,軍事。崇甯戶二萬七千四百六十四,口六萬二千三百七十八。貢麩金。縣五:嚴道,中。有碉門砦。
盧山,上。有靈關砦。
名山,中。熙寧五年,省百丈縣為鎮入焉,元祐二年複。
榮經,中下。
百丈。中下
。州城內一茶場。熙寧九年置。
領羈縻州四十四。當馬州、三井州、來鋒州、名配州、鉗泰州、隸恭州、畫重州、羅林州、籠羊州、林波州、林燒州、龍蓬州、敢川州、驚川州、禍眉州、木燭州、百坡州、當品州、嚴城州、中川州、鉗矣州、昌磊州、鉗並州、百頗州、會野州、富仁州、推梅州、作重州、禍林州、金林州、諾祚州、三恭州、布嵐州、欠馬州、羅蓬州、論川州、讓川州、遠南州、卑盧州、夔龍州、、輝川州、金川州、東嘉梁州、西嘉梁州。
茂州,上,通化郡,軍事。熙寧九年,即汶川縣置威戎軍使,以石泉縣隸綿州。崇寧戶五百六十八,口一千三百七十七。貢麝香。縣一:汶山。下砦一:鎮羌。熙寧九年置。關一:雞宗。熙寧九年置。南渡後,增縣一:汶川。下。有博馬場。領羈縻州十。璫州、直州、時州、塗州、遠州、飛州、乾州、可州、向州、居州。春祺城,本羈縻保州,政和四年,建為祺州,縣曰春祺,宣和三年,廢為城,隸茂州。壽寧砦,本羈縻直州,政和六年,建壽寧軍,在大皂江外,距茂州五裏,八年,廢為砦,宣和三年,廢砦為堡,又廢敷文關為敷文堡。延寧砦,本威戎軍,熙寧間所建,政和六年,湯延俊等納土,重築軍城,改名延甯,宣和三年,廢為砦,隸茂州,四年,又廢砦及壽寧堡入汶川縣。
威州,下,維川郡,軍事。本維州。景祐三年,以與濰州聲相亂,改今名。崇寧戶二千二十,口三千一十三。貢當歸、羌活。縣二:保寧,下。唐薛城縣,南唐改。通化。下。天聖元年,改金川。景祐四年複。治平三年,省通化軍隸縣。有博易場。領羈縻州二。保州、霸州。嘉會砦,本羈縻霸州,政和四年,建為亨州,縣曰嘉會,宣和三年,廢州,以縣為砦,隸威州。通化軍,熙寧間所建,在保、霸二州之間。政和三年,董舜咨納土,因舊名重築軍城,宣和三年,省軍使為監押,隸威州。
永康軍,同下州。本彭州導江縣灌口鎮。唐置鎮靜軍。乾德四年,改為永安軍,以蜀州之青城及導江縣來隸。太平興國三年,改為永康軍。熙寧五年,廢為砦;九年,複即導江縣治置永康軍使,隸彭州。元祐初,複故。縣二:導江,望。乾德中,自彭州來隸。熙寧五年,軍廢,複隸彭州,後複於此置軍。有博馬場。青城。望。乾德中,自蜀州來隸。熙寧五年軍廢,還隸蜀州,不知何年複來隸。
仙井監,同下州。本陵州。至道三年,升為團練。咸平四年廢,始建縣。熙寧五年,廢為陵井監。宣和四年,改為仙井監。隆興元年,改為隆州。崇甯戶三萬二千八百五十三,口一十萬四千五百四十五。貢苦藥子、續隨子。縣二:仁壽,中井研。中下。南渡後,增縣二:貴平,中下。熙寧五年,廢入廣都。乾道六年複。籍。中下。廢複同上。鎮一:大安。舊永安鎮。崇寧二年改。鹽井一。
石泉軍,本綿州石泉縣。政和七年,建為軍,割蜀之永康、綿之龍安、神泉來隸。宣和三年,降為軍使,縣皆還舊隸。宣和七年,複為軍額。縣三:石泉,下。
神泉,上。有石關砦。
龍安。上。有三盤砦及茶場。宣和元年,改龍安曰安昌,後複故。寶祐後,為軍治所。
堡九。重和元年置。會同、靖安、嘉平、通津、橫望、平隴、淩霄、聳翠、連雲。
潼川府路。府二:潼川,遂寧。州九:果,資,普,昌,敘,瀘,合,榮,渠。軍三:長寧,懷安,廣安。監一:富順。紹興三十二年,戶八十萬五千三百六十四,口二百六十三萬六千四百七十六。
潼川府,緊,梓潼郡,劍南東川節度。本梓州。乾德四年,改靜戎軍,置東關縣。太平興國中,改安靜軍。端拱二年,為東川;元豐三年,複加「劍南」二字。重和元年,升為府。舊兼提舉梓州果、渠、懷安、廣安軍兵馬巡檢盜賊公事。乾道六年,升瀘南為潼川府路安撫使。崇寧戶一十萬九千六百九,口四十四萬七千五百六十五。貢綾、曾青、空青。縣十:郪望。有三十四鹽井。
中江,望。隋玄武縣。大中祥府五年改。有鹽井。
涪城,望。有四鎮、二十七鹽井。
射洪,緊。有鹽井。
鹽亭,緊。熙寧五年,省永泰縣為鎮入焉。有六鹽井。
通泉,上。有三鐵治。
飛烏,中。有五鹽井。
銅山,中。有銅冶。
東關,中下。有四鹽井。
永泰。中下。本尉司,南渡後為縣。
遂甯府,都督府,遂甯郡,武信軍節度。本遂州。政和五年,升為府。宣和五年,升大藩。端平三年,兵亂,權治蓬溪砦。崇甯戶四萬九千一百三十二,口一十萬二千五百五十五。貢樗蒲綾。縣五:小溪,望。隋方義縣。太平興國初改。
蓬溪,望
長江,緊。端平三年,以下三縣俱廢。
青石,緊。
遂寧。中。唐縣。熙甯六年,省青石縣入焉。七年,複置。
順慶府,中,本果州,南充郡,團練。寶慶三年,以理宗初潛之地,升府,隸劍南東路。端平三年,兵亂。淳祐九年,徙治青居山。崇甯戶五萬五千四百九十三,口一十三萬三百一十三。貢絲布、天門冬。縣三:南充,望。熙寧六年,省流溪縣為鎮入焉;紹興二十七年,複為縣。
西充,望。
流溪。望。
資州,上,資陽郡,軍事。乾德五年,廢月山、丹山、銀山、清溪四縣。宣和二年,改龍水為資川,後複故,淳祐三年廢。崇甯戶三萬二千二百八十七,口四萬七千二百一十九。貢麩金。縣四:磐石,緊。有一十八鹽井、一鐵治。
資陽,緊。
龍水,中下。
內江。下。有六十六鹽井。
普州,上,安嶽郡,軍事。乾德五年,廢崇龕、普慈二縣。端平三年,兵亂。淳祐三年,據險置治。寶祐以後廢。崇甯戶三萬二千一百一十八,口七萬三千二百二十一。貢葛、天門冬。縣三:安嶽,中下。熙寧五年,廢普康縣入焉。
安居,中。
樂至。下。
昌州,上,昌元郡,軍事。崇甯戶三萬六千四百五十六,口九萬二千五十五。貢麩金、絹。縣三:大足,上。
昌元,上。咸平四年,移治羅市。
永川。上。
敘州,上,南溪郡,軍事。乾德中,廢開邊、歸順二縣。本戎州,政和四年改。鹹淳三年,徙治登高山。崇甯戶一萬六千四百四十八,口三萬六千六百六十八。貢葛。縣四:宜賓,中。唐義賓縣。太平興國元年改。熙寧四年,省宜賓入僰道為鎮。政和四年,改僰道為宜賓。
南溪,中。乾德中,移治舊奮城。有鹽井。
宣化。唐義賓縣。太平興國元年改。熙寧四年,改為鎮,隸僰道。宣和元年,複以鎮為縣,改今名。
慶符。本敘州徼外地。政和三年,建為祥州,置慶符、來附二縣。宣和三年,州廢,並來附縣入慶符縣,隸敘州。砦五:柔遠、樂從、清平、石門、懷遠。靖康元年,廢柔遠、樂從二砦隸懷遠。
羈縻州三十。建州、照州、獻州、南州、洛州、盈州、德州、為州、移州、扶德州、播浪州、筠州、武昌州、志州,已上皆在南廣溪洞;商州、馴州、浪川州、騁州,已上皆在馬湖江;協州、切騎州、靖州、曲江州、哥陵州、品州、牁違州、碾衛州、滈州、從州、播陵州、鉗州,已上皆在石門路。
瀘州,上,瀘川郡,瀘川軍節度。本軍事州。宣和元年,賜軍額。乾道六年,升本路安撫使。嘉熙三年,築合江之榕山,再築江安之三江磧,四年,又築合江之安樂山為城。淳祐三年,又城神臂崖以守。景定二年,劉整以城歸大元,後複取之,改江安州。崇甯戶四萬四千六百一十一,口九萬五千四百一十。貢葛。縣三:乾德五年,廢綿水,富義置上監州。治平四年,廢羊羝砦。元豐二年,廢白芀砦。三年,廢平夷堡,于羅池改築安遠砦;廢大硐、武寧二砦。五年,複置武寧砦,隸長寧軍。
瀘川,中。
江安,中。有甯遠、安夷、西寧遠、南田、武甯、安遠等砦。
合江。中。有遙埧、青山、安溪、小溪、帶頭、使君六砦。大觀三年,以安溪砦為縣,隸純州;後廢純州,複為砦。宣和三年,廢遙壩;四年,複。
南渡後,增縣一:納溪。皇祐三年,納溪口置砦。紹定五年,升為縣。
監一:南井。城三:樂共城,元豐四年置。
堡砦四:江門砦、鎮溪堡、梅嶺堡、大洲堡。九支城,大觀二年,建純州,置九支、安溪兩縣及美利城。宣和三年,廢純州及九支縣為九支城,以安溪、美利城為砦,改慈竹砦為堡。
武都城。大觀三年,建滋州,置承流、仁懷兩縣。宣和三年,廢州為武都城,以仁懷為堡,承流縣併入仁懷。安遠砦,元豐三年置。大觀四年廢。政和五年複。
博望砦,政和七年置。板橋堡,政和堡,政和六年置。
綏遠砦。前隸武都城,宣和三年隸州。
領羈縻州十八。納州、薛州、晏州、鞏州、奉州、悅州、思峨州、長寧州、能州、淯州、浙州、定州、宋州、順州、藍州、溱州、高州、姚州。長寧軍,本羈縻州。熙寧八年,夷人得個祥獻長寧、晏、奉、高、薛、鞏、淯、思峨等十州,因置淯井監隸瀘州。政和四年,建為長寧軍。領砦堡六:梅洞砦,政和五年置。
清平砦,舊隸祥州,政和二年建築,賜今名。宣和三年廢祥州,以砦隸軍。
武甯砦,熙寧七年置,舊名小溪口。十年,改今名。元豐四年廢。五年複置。政和四年,建長寧軍,以武甯為倚郭縣。宣和二年,廢縣為堡。四年,複為砦。
寧遠砦,皇祐元年,置三江砦。三年,改今名。宣和二年,以砦為堡。四年,複為砦。
安夷砦,熙寧六年置,舊名婆娑。大觀四年廢。政和六年複置。
石筍堡。政和五年置。初名梅賴,後賜今名。
南渡後,縣一:安寧。嘉定四年,升安夷砦為縣。有武甯、寧遠二砦。
合州,中,巴川郡,軍事。淳祐三年,移州治於釣魚山。崇甯戶四萬八千二百七十七,口八萬四千四百八十四。貢牡丹皮、白藥子。縣五:石照,中。魏石鑒縣。乾德三年改。
漢初,中。
巴川,中。
赤水,中下。
銅梁。中下。熙寧四年,省赤水入焉;七年,複置。
榮州,下,和義郡,軍事。乾德五年,廢和義縣。端平三年,擇地僑治。寶祐後廢。崇甯戶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七,口五萬二千八十七。貢斑布。縣四:榮德,中下。舊名旭川。治平四年改。熙寧四年,省公井縣為鎮入焉。有鹽監一,端平三年廢。
威遠,中。資官,中。有鹽井。
應靈。中下。有鹽井。
渠州,下,鄰山郡,軍事。寶祐三年,徙治禮義山。崇甯戶三萬二千八百七十七,口六萬三千八百三十。貢綿、買子木。縣三:流江,緊。西魏縣。景祐三年,廢大竹縣入焉;紹興三年,複分置。
鄰水,下。唐縣。乾德四年,移治昆樓鎮。
鄰山。下。梁縣。乾德三年,移治故鄰州城。
南渡後,增縣一:大竹。
懷安軍,同下州。乾德五年,以簡州金水縣建為軍。崇甯戶二萬九千六百二十五,口一十七萬四千九百八十五。貢。縣二:金水,望。
金堂。望。乾德五年,自漢州來隸。
寧西軍,本廣安軍,同下州。開寶二年,以合州儂洄、渠州新明二鎮建為軍。淳祐三年,城大良平為治所。寶祐末,歸大元。景定初,複取之。鹹淳二年,改軍名。崇甯戶四萬七千五十七,口一十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四。貢絹。縣三:渠江,中。開寶二年,自渠州來隸。
岳池,緊。開寶二年,自果州來隸。
新明。中。開寶二年,自合州來屬。六年,移治單溪鎮。
南渡後,增縣一:和溪。開禧三年,升鎮為縣。
富順監,同下州。本瀘州之富義縣。掌煎鹽。乾德四年,升為富義監。太平興國元年改。治平元年,置富順縣;熙甯元年,省。嘉熙元年,蜀亂監廢。咸淳元年,徙治虎頭山。崇甯戶一萬一千二百四十一,口二萬三千七百一十六。貢葛。領鎮十三,鹽井一。
利州路。府一:興元。州九:利,洋,閬,劍,文,興,蓬,政,巴。縣三十八。關一:劍門。南渡後,府三:興元,隆慶,同慶。州十二:利,金,洋,閬,巴,沔,文,蓬,龍,階,西和,鳳。軍二:大安,天水。紹興三十二年,戶三十七萬一千九十七,口七十六萬九千八百五十二。
興元府,次府,梁州,漢中郡,山南西道節度。舊兼提舉利州路兵馬巡檢事。建炎二年,升本路鈐轄。四年,兼本路經略、安撫使。後分利州路為東、西路:興元、劍、利、閬、金、洋、巴、蓬、大安為東路,治興元;階、成、西和、鳳、文、龍、興為西路,治興州。又置利州路階、成、西和、鳳州制置使,涇原、秦鳳路經略、安撫使。乾道四年,合為一路,興元帥兼領之;淳熙二年,複分;三年,又合;五年,複分;紹熙五年,再合;慶元二年,又分;嘉定三年,複合。崇甯戶六萬二百八十四,口一十二萬三千五百四十。貢胭脂、紅花。縣四:南鄭,次赤。
城固,次畿。
褒城,次畿。
西。次畿。至道二年,割隸大安軍;三年,還隸。有錫冶一務。
茶場一。熙寧八年置。
南渡後,增縣一:廉水。次畿。紹興四年,析南鄭縣置,以廉水為名。
利州,都督府,益川郡,甯武軍節度。舊昭武軍,景祐四年改。紹興十四年,分東、西兩路;紹熙五年,複合為一;慶元二年,複分;嘉定三年,複合;十一年,又分。端平三年,兵亂廢。崇甯戶二萬五千三百七十三,口五萬一千五百三十九。貢金、鋼鐵。縣四:綿穀,中。
葭萌,中。
嘉川,中下。咸平五年,自集州來隸。熙甯三年,省平蜀縣入焉。
昭化。下。後周益昌縣。開寶五年改。
洋州,望,洋川郡,武康軍節度。舊武定軍,景祐四年改。建炎以後,嘗置蓬、巴、洋州安撫使,尋罷。崇甯戶四萬五千四百九十,口九萬八千五百六十七。貢隔織。縣三:興道,望。
西鄉,上。
真符。中。
閬州,上,閬中郡。乾德四年,改安德軍節度。紹興十四年,隸東路。端平三年,兵亂。淳祐三年,移治大獲山。崇甯戶四萬三千九百三十六,口一十萬九百七。貢蓮綾。縣七:閬中,望。閬水迂曲,繞縣三面,故名。紹興十八年,省玉井鎮入焉。
蒼溪,緊
南部,緊
新井,緊
奉國,中。熙寧四年,省岐平縣為鎮入焉。
新政,中。
西水。中下。熙甯四年,省晉安縣為鎮入焉。
隆慶府,本劍州,上,普安郡,軍事。乾德五年,廢永歸縣。隆興二年,以孝宗潛邸,升普安軍節度。紹熙元年,升府。端平三年,兵亂。崇甯戶三萬五千二十三,口一十萬七千五百七十三。貢巴戟。縣六:普安,中。熙寧五年,省臨津縣為鎮入焉。
梓潼,上。
陰平,中。
武連,中。
普成,中下。
劍門。中下。熙寧五年,以劍門關劍門縣複隸州。有小劍、白綿、巴砍、糧谷、龍聚、托溪六砦。
巴州,中,清化郡,軍事。乾德四年,廢盤道、歸仁、始寧三縣。咸平五年,以清化屬集州。熙寧五年,廢集州,又廢壁州,以其縣來隸。建炎三年,兼管內安撫。嘉熙四年,兵亂民散。崇甯戶二萬三千三百三十七,口四萬一千五百一十六。貢綿。縣五:化城,中下。省集州清化縣為鎮入焉。
難江,上。舊隸集州。
恩錫,中下。熙寧三年,省七盤縣為鎮入焉。
曾口,下。熙寧五年,省其章縣為鎮入焉。
通江。下。省壁州白石、符陽二縣入焉。
文州,中下,陰平郡,軍事。建炎後,帶沿邊管內安撫,尋罷,隸利西路。紹定末,置司成都。端平後,兵亂州廢。崇甯戶一萬二千五百三十一,口二萬二千七十八。貢麝香。縣一:曲水。中下。西魏縣。有重石、毗谷、張添、磨蓬、留券、羅移、思村、戎門、披波、綏南十砦,水銀務一。
沔州,下,順政郡,軍事。本興州。紹興十四年,為利西路治所。開禧三年,吳曦僭改開德府。曦誅,改沔州。崇甯戶一萬二千四百三十,口一萬九千六百七十三。貢蜜、蠟。縣二:順政,中。開禧三年,改為略陽。
長舉。中下。
監一:濟眾。鑄鐵錢。
蓬州,下,咸安郡,軍事。乾德三年,廢宕渠縣。淳祐三年,置司古渝縣。崇甯戶二萬七千八百二十七,口五萬一千四百七十二。貢糸寧絲綾、綿。縣四:蓬池,中。
儀隴,中。
營山,中。唐朗池縣。大中祥符五年改。熙寧三年,省蓬山縣為鎮入焉。
伏虞。中下。熙寧五年,省良山縣為鎮入焉。
南渡後,增縣二:良山,中下。建炎二年複。
相如。望。以南有司馬相如故宅而名。嘉熙間,兵亂。寶祐六年,自果州來屬。
政州,下,江油郡,軍事。本龍州。政和五年,改為政州。紹興元年,複為龍州。端平三年,兵亂。寶祐六年,徙治雍村。崇寧戶三千五百二十三,口九千二百九十四。貢麩金、羚羊角、天雄。縣二:江油,中。有乾坡砦。
清川。下,本馬盤,唐改今名。康定初,增戍兵。端平三年,兵亂地廢。
大安軍,中,本三泉縣。舊屬興元府。乾德三年,平蜀,以縣直屬京。至道二年,建為大安軍。三年,軍廢,縣仍舊屬京。紹興三年,複升軍。崇寧戶六千七十五,口一萬八百九十一。領鎮二:金牛,青烏。南渡後,複置三泉縣,隸軍。
金州,上,安康郡,昭化軍節度。前宋隸京西南路,惟此一州未沒于金。建炎四年,屬利州。紹興元年,置金、均、房州鎮撫使。六年,複隸京西南路。九年,隸西川宣撫司。十年,置金、房、開、達安撫使。十三年,隸利州路,又以商州上津、豐陽兩縣來屬。乾道四年,兼管內安撫。縣五:西城,下。
漢陰,中下。紹興二年,遷治新店,以舊縣為鎮,嘉定三年,升激口鎮為縣。有饒風鎮。
洵陽,中。
石泉,下。
平利。下。
南渡後,增縣一:上津。中下。本平利縣地。紹興十六年,以鶻嶺關卓馱平為界。
階州,中下,武都郡,軍事。本隸秦鳳路。紹興初,陝西地盡入于金,惟階、成、岷、鳳、洮五郡、鳳翔府和尚原、隴州方山原存。紹興初,以楊家崖為家計砦。縣二:福津,中下
。將利。中下。
同慶府,中下,同穀郡,軍事。本成州,隸秦鳳路,紹興十四年來屬。寶慶元年,以理宗潛邸,升同慶府。縣二:同穀,中。
栗亭。中。
西和州,下,和政郡,團練。本隸秦鳳路。紹興元年,入于金,改祐州。舊名岷州。十二年,與金人和,以岷犯金太祖嫌名,改西和州,因郡名和政雲。以淮西有和州,故加「西」字。開禧二年,又入于金。縣三:長道,緊。
大潭,中。
祐川。
鳳州,下,河池郡,團練。舊屬秦鳳路,紹興十四年來隸。縣三:梁泉,上。
兩當,上。
河池。緊。
天水軍,同下州。紹興初,秦州入于金,分置南、北天水縣。十三年,隸成州。後以成紀之太平社、隴城之東阿社來屬。嘉定元年升軍,九年,移於天水縣舊治。仍置縣一:天水。紹興十五年,廢成紀、隴城二縣來入。
夔州路。州十:夔,黔,施,忠,萬,開,達,涪,恭,珍。軍三:雲安,梁山,南平。監一:大寧。縣三十二。南渡後,府三:重慶,咸淳,紹慶。州八:夔,達,涪,萬,開,施,播,思。軍三:雲安,梁山,南平。監一:大寧。紹興三十二年,戶三十八萬六千九百七十八,口一百一十三萬四千三百九十八。
夔州,都督府,雲安郡,甯江軍節度。州初置在白帝城,景德三年,徙城東。建炎三年,升夔、利兵馬鈐轄。淳熙十五年,帥臣帶歸、峽州兵馬司。元豐戶一萬一千二百一十三。貢蜜、蠟。縣二:奉節,中。
巫山。中下
紹慶府,下,本黔州,黔中郡,軍事,武泰軍節度。紹定元年,升府。紹熙三年,移巡檢治增潭。元豐戶二千八百四十八。貢朱砂、蠟。縣二:彭水,中。嘉祐八年,廢洪杜、洋水、都濡、信寧四縣入焉。有洪杜、小洞、界山、難溪四砦。紹興二年,以元隸珍州戶四十九還隸。
黔江。下。有白石、門闌、佐水、永安、安樂、雙洪、射營、右水、蠻塚、浴水、潛平、鹿角、萬就、六堡、白水、土溪、小溪、石柱、高望、木孔、東流、李昌、僕射、相陽、小村、石門、茆田、木柵、虎眼二十九砦
。羈縻州四十九。南寧州、遠州、犍州、清州、蔣州、知州、蠻州、襲州、峨州、邦州、鶴州、勞州、義州、福州、儒州、令州、郝州、普寧州、緣州、那州、鸞州、絲州、邛州、敷州、晃州、侯州、焚州、添州、瑤州、雙城州、訓州、鄉州、茂龍州、整州、樂善州、撫水州、思元州、逸州、思州、南平州、勳州、薑州、稜州、鴻州、和武州、暉州、毫州、鼓州、懸州。
南渡後,羈縻州五十六。
施州,下,清江郡,軍事。元豐戶一萬九千八百四。貢黃連、木藥子。縣二:清江,中下。有歌羅、永甯、細沙、甯邊、尖木、夷平六砦。熙寧六年五月,省施州永興砦,置夷平砦。元豐三年七月,廢永寧砦,置行廊、安確二砦。
建始。中下。有連天一砦。
監一:廣積。紹聖三年置,鑄鐵錢。
鹹淳府,下,本忠州,南賓郡,軍事。咸淳元年,以度宗潛邸,升府。元豐戶三萬五千九百五十。貢綿。縣三:臨江,中下。
墊江,中下。熙甯五年,省桂溪縣入焉。
南賓。下。
南渡後,增縣二:豐都,下。
龍渠。下。
萬州,下,南浦郡,軍事。開寶三年,以梁山為軍。元豐戶二萬五百五十五。貢金、木藥子。縣二:南浦,下。有平雲砦。
武寧。下。
開州,下,盛山郡,軍事。崇甯戶二萬五千。貢白糸甯、車前子。縣二:開江,上。慶曆四年,廢新浦縣入焉。
清水。中。
舊名萬歲縣,後改。
達州,上,通川郡,軍事。本通州。乾德三年改。乾德五年,廢閬英、宣漢二縣。熙寧六年,省三岡縣;七年,省石鼓縣,分隸通川、新寧、永睦三縣。元豐戶四萬六百四十。貢。縣五:通川,中。
巴渠,中。
永睦,下。隋永穆縣。今改。
新寧,下。
東鄉。下。
南渡後,增縣一:通明。下。舊通明院。
涪州,下,涪陵郡,軍事。熙甯三年,廢溫山縣為鎮。大觀四年,廢白馬砦。鹹淳二年,移治三臺山。元豐戶一萬八千四百四十八。貢絹。縣三:涪陵,下。有白馬鹽場。
樂溫,下。
武龍。下。宣和元年,改武龍縣為枳縣。紹興元年依舊。
重慶府,下,本恭州,巴郡,軍事。舊為渝州。崇甯元年,改恭州,後以高宗潛藩,升為府。舊領萬壽縣,乾德五年,廢。雍熙中,又廢南平縣。慶曆八年,以黔州羈縻南、溱二州來隸。皇祐五年,以南州置南川縣。熙寧七年,以南川縣隸南平軍。元豐戶四萬二千八十。貢葛布、牡丹皮。縣三:巴,中。有石英、峰玉、藍溪、新興四鎮。
江津,中下。乾德五年,移治馬鎮。
壁山。下。
羈縻州一。溱州,領榮懿、扶歡二縣。以酋首領之,後隸南平軍。
雲安軍,同下州。開寶六年,以夔州雲安縣建為軍。建炎三年為軍使。元豐戶一萬一千七十五。貢絹。縣一:雲安。望。有思問、捍技、平南三砦,玉井鹽場、團雲鹽井。
監一:雲安。熙寧四年,以雲安監戶口析置安義縣。八年,戶還隸雲安縣,複為監。
梁山軍,同下州,高梁郡。開寶二年,以萬州石氏屯田務置軍,撥梁山縣來隸。熙寧五年,又析忠州桂溪地益軍。元祐元年,還隸萬州,尋複故。元豐戶一萬二千二百七十七。貢綿。縣一:梁山。中下。
南平軍,同下州。熙寧八年,收西番部,以恭州南川縣銅佛壩地置軍。領縣二:南川,中下。熙寧八年,省入隆化。元豐元年複置。有榮懿、開邊、通安、安穩、歸正五砦,溱川堡。
隆化。下。熙寧八年,自涪州來隸。有七渡水砦,大觀四年砦廢。
溱溪砦,本羈縻溱州,領榮懿、扶歡二縣。熙寧七年,招納,置榮懿等砦隸恭州,後隸南平軍。大觀二年,別置溱州及溱溪、夜郎兩縣。宣和二年,廢州及縣,以溱溪砦為名,隸南平軍。
大寧監,同下州。開寶六年,以夔州大昌縣鹽泉所建為監。元豐戶六千六百三十一。貢蠟。縣一:大昌。中下。端拱元年,自夔州來隸。舊在監南六十裏,嘉定八年,徙治水口監。
珍州,唐貞觀中開山洞置,唐末沒於夷。大觀二年,大駱解上下族帥獻其地,複建為珍州。宣和三年,承州廢,以綏陽縣來隸。縣二:樂源、綏陽,本羈縻夷州,大觀三年,酋長獻其地,建為承州,領綏陽、都上、義泉、寧夷、洋川五縣;宣和三年,廢州及都上等縣,以綏陽隸珍州。遵義砦,大觀二年,播州楊文貴獻其地,建遵義軍及遵義縣;宣和三年廢軍及縣,以遵義砦為名,隸珍州。
思州,政和八年建,領務川、邛水、安夷三縣。宣和四年,廢州為城及務川縣,以務川城為名;邛水、安夷二縣皆作堡,並隸黔州。紹興元年,複為思州。縣三:務川,安夷,邛水。宣和四年並廢,隸黔州。紹興二年複。
播州,樂源郡。大觀二年,南平夷人楊文貴等獻其地,建為州,領播川、琅川、帶水三縣。宣和三年,廢為城,隸南平軍。端平三年,複以白綿堡為播州,三縣仍廢,嘉熙三年,複設播州,充安撫使。鹹淳末,以珍州來屬。縣一,樂源。中。有遵義砦,開禧三年升軍,嘉定十一年複為砦。
川、峽四路,蓋《禹貢》梁、雍、荊三州之地,而梁州為多。天文與秦同分。南至荊峽,北控劍棧,西南接蠻夷。土植宜柘,繭絲織文纖麗者窮於天下,地狹而腴,民勤耕作,無寸土之曠,歲三四收。其所獲多為遨遊之費,踏青、藥市之集尤盛焉,動至連月。好音樂,少愁苦,尚奢靡,性輕揚,喜虛稱。庠塾聚學者眾,然懷土罕趨仕進。涪陵之民尤尚鬼俗,有父母疾病,多不省視醫藥,及親在多別籍異材。漢中、巴東,俗尚頗同,淪於偏方,殆將百年。孟氏既平,聲教攸暨,文學之士,彬彬輩出焉。
志第四十三地理六
○廣南東路廣南西路燕山府路
廣南東路。府一:肇慶。州十四:廣,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新,康,南恩,惠。縣四十三。南渡後,府三:肇慶,德慶,英德。州十一:廣,韶,循,潮,連,封,新,南恩,梅,雄,惠。紹興三十二年,戶五十一萬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七十八萬四千七百七十四。
廣州,中,都督府,南海郡,清海軍節度。開寶五年,廢咸寧、番禺、蒙化、游水四縣。大觀元年,升為帥府。舊領廣南東路兵馬鈐轄,兼本路經略、安撫使。元豐戶一十四萬三千二百六十一。貢胡椒、石發、糖霜、檀香、肉豆蔻、丁香母子、零陵香、補骨脂、舶上茴香、沒藥、沒石子。元豐貢沉香、甲香、詹糖香、石斛、龜殼、水馬、鼊皮、藤簟。縣八:南海,望。隋縣。後改常康,開寶五年複。
番禺,上。開寶中,廢入南海。皇祐三年複置。有銀爐鐵場。
增城,中
清遠,中。有大富銀場、靜定鐵場、錢糾鉛場
。懷集,中。有大利銀場。
東筦,中下。開寶五年,廢入增城。六年複置。有桂角等三銀場,靜康等三鹽場,海南、黃田等三鹽柵。
新會,下。有千歲錫場、海晏等六鹽場。
信安。下。本義寧縣,開寶五年,廢入新會。六年,複置。太平興國初,改信安。熙寧五年,省為鎮,入新州新興縣。元祐元年複為縣。紹聖元年,複省為鎮,後複為縣,還隸廣州。
南渡後,無信安,增縣一:香山,紹興二十二年,以東筦香山鎮為縣。
韶州,中,始興郡,軍事。元豐戶五萬七千四百三十八。貢絹、鐘乳。縣五:曲江,望。有永通錢監、靈源等三銀場,中子銅場。
翁源,望。有大湖銀場,大富鉛場。
樂昌,中。有黃坑等二銀場、太平鉛場。仁化,中。開寶五年,廢入樂昌。咸平三年,複置。有大眾、多田二鐵場、多寶鉛場。
建福。宣和三年,以岑水場析曲江、翁源地置縣。南渡後,無建福,增縣一:乳源。乾道二年,析曲江之崇信、樂昌依化鄉,於洲頭津置。
監一:永通。
循州,下,海豐郡,軍事。元豐戶四萬七千一百九十二。貢絹、藤盤。縣三:龍川,望。有大有鉛場。宣和三年,改龍川曰雷鄉。紹興元年復舊。
興寧,望。晉縣。天禧三年,移治長樂。有夜明銀場。
長樂。上。熙寧四年,析興寧縣置。有羅翊等四錫場。
潮州,下,潮陽郡,軍事。元豐戶七萬四千六百八十二。貢蕉布、甲香、鮫魚皮。縣三:海陽,望。有海門等三砦、三河口鹽場、豐濟銀場、橫衡等二錫場。
潮陽,中下。本海陽縣地。紹興二年,廢入海陽。八年複。
揭陽。宣和三年,割海陽三鄉置揭陽縣。紹興二年,廢入海陽。八年複,仍移治吉帛村。是謂「三陽」。
連州,下,連山郡,軍事。元豐戶三萬六千九百四十三。貢苧布、官桂。元豐貢鐘乳。縣三:桂陽,望。有同官銀場。
陽山,中。有銅坑銅場。
連山。中。紹興六年廢為鎮。十八年複。
梅州,下,軍事。本潮州程鄉縣。南漢置恭州,開寶四年改,熙寧六年廢,元豐五年複。宣和二年,賜郡名義安。紹興六年,廢州為程鄉縣,仍帶程鄉軍事。十四年。複為州。元豐戶一萬二千三百七十。貢銀、布。縣一:程鄉。中。有樂口銀場、石坑鉛場、龍坑鐵場。
南雄州,下,本雄州,軍事。開寶四年,加「南」字。宣和二年,賜郡名保昌。元豐戶二萬三百三十九。貢絹。縣二:保昌,望。
始興。中。舊隸韶州,開寶四年來隸。
英德府,下,本英州,軍事。宣和二年,賜郡名曰真陽。慶元元年,以甯宗潛邸,升府。元豐戶三千一十九。貢紵布。縣二:真陽,望。有鐘峒銀場、禮平銅場。
浛光。上。開寶四年,自廣州隸連州。六年,自連州來隸。有賢德等三銀場。
賀州,下,臨賀郡,軍事。開寶四年,廢蕩山、封陽、馮乘三縣。本屬東路,大觀二年五月,割屬西路。戶四萬二百五。貢銀。縣三:臨賀,緊。有太平銀場。
富川,上。
桂嶺。中。
南渡後,屬廣西路。
封州,望,臨封郡,軍事。本下郡,大觀元年,升為望郡。紹興七年,省州,以二縣隸德慶府。十年,復舊。元豐戶二千七百七十九。貢銀。縣二:封川,下。
開建。下。開寶五年,廢入封川。六年,複置。
肇慶府,望,高要郡,肇慶軍節度。本端州,軍事。元符三年,升興慶軍節度。大觀元年,升下為望。重和元年,賜肇慶府名,仍改軍額。元豐戶二萬五千一百三。貢銀、石硯。縣二:高要,中。有沙利銀場、浮蘆鐵場。四會。中。舊隸廣州,熙寧六年來屬。有金場、銀場。
新州,下,新興郡,軍事。開寶五年,廢平興縣。元豐戶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一。貢銀。縣一:新興。中。咸平六年,移治州城西。
德慶府,望。本康州,晉康郡,軍事。開寶五年,廢州及悅城、晉康、都城併入端溪,以隸端州,尋複為州。大觀四年,升為望郡。紹興元年,以高宗潛邸,升為府。十四年,置永慶軍節度。元豐戶八千九百七十九。貢銀。縣二:端溪,下。有雲烈錫場。
瀧水。下。舊隸瀧州,州廢,以縣來隸。有羅磨、護峒二銀場。
南恩州,下,恩平郡,軍事。舊恩州。開寶五年,廢恩平、杜陵二縣。慶曆八年以河北路有恩州,乃加「南」字。元豐戶二萬七千二百一十四。貢銀。縣二:陽江,中。有海口、海陵、博臘、遂訓等四砦,有鉛場。
陽春。下。熙寧六年廢春州,並銅陵縣入陽春來隸。有欖徑鐵場。
惠州,下,軍事。宣和二年,賜郡名博羅。元豐戶六萬一千一百二十一。貢甲香、藤箱。縣四:歸善,中。有阜民錢監,酉平、流坑二銀場,永吉、信上、永安三錫場,三豐鐵場,淡水鹽場。
海豐,下。有雲溪、楊安、勞謝三錫場,古龍、石橋二鹽場。
河源,緊。有立溪、和溪、永安三錫場。
博羅。中。有鐵場。
廣南西路。大觀元年,割融、柳、宜及平、允、從、庭、孚、觀九州為黔南路,融州為帥府,宜州為望郡。三年,以黔南路併入廣西,以廣西黔南路為名。四年,依舊稱廣南西路。州二十五:桂,容,邕,融,象,昭,梧,藤,龔,潯,柳,貴,宜,賓,橫,化,高,雷,欽,白,郁林,廉,瓊,平,觀。軍三:昌化,萬安,朱崖。縣六十五。南渡後,府二:靜江,慶遠。州二十:容,邕,象,融、昭,梧,藤,潯,貴,柳,賓,橫,化,高,雷,欽,廉,賀,瓊,郁林。軍三:南寧,萬安,吉陽。紹興二十二年,戶四十八萬八千六百五十五,口一百三十四萬一千五百七十二。
靜江府。本桂州,始安郡,靜江軍節度。大觀元年,為大都督府,又升為帥府。舊領廣南西路兵馬鈐轄,兼本路經略、安撫使。紹興三年,以高宗潛邸,升府。寶祐六年,改廣西制置大使,後四年廢,複為廣西路經略、安撫使。元豐戶四萬六千三百四十三。貢銀、桂心。縣十一:臨桂,緊。嘉祐六年,廢慕化縣入焉。
興安,望。唐全義縣。晉置溥州。乾德元年,州廢。太平興國初,改今名。
靈川,望。
荔浦,望。
永福。下。
修仁,中。熙甯四年,廢修仁縣為鎮入荔浦。元豐元年複。
義寧,中下。本義甯鎮,馬氏奏置。開寶五年,廢入廣州新會。六年複置。理定,下。
古,下。
永寧。中。唐豐水縣。熙寧四年,廢為鎮入荔浦。元祐元年複。
南渡後,無永寧縣。
容州,下,都督府,普甯郡,寧遠軍節度。開寶五年,廢欣道、渭龍、陵城三縣。元豐戶一萬三千七百七十六。貢銀、珠砂。縣三:普寧,上。開寶五年,廢繡州,以常林、阿林、羅繡三縣併入焉。
陸川,中。開寶五年,廢順州,省龍豪、溫水、龍化、南河四縣入焉。九年,移治公平,淳化五年,又徙治於舊溫水縣。北流。中。開寶五年廢禺州,以峨石、扶萊、羅辨、陵城四縣地入焉。
邕州,下,都督府,永寧郡,建武軍節度。開寶五年,廢朗甯、封陵、思龍三縣。大觀元年,升為望郡。紹興三年,置司市馬於橫山砦,以本路經略、安撫總州事,同提點買馬,專任武臣;隆興後文武通差。寶祐元年,兼邕、宜、欽、融鎮撫使。元豐戶五千二百八十八。貢銀。縣二:宣化,下。景祐二年,廢如和縣入焉。
武緣。下。景祐二年,廢樂昌縣入焉。
砦一:太平。舊領永平、太平、古萬、橫山四砦,《元豐九域志》止存太平一砦。
金場一:鎮乃。熙寧六年置。
羈縻州四十四,縣五,洞十一。忠州、凍州、江州、萬丞州、思陵州、左州、思誠州、譚州、渡州、龍州、七源州、思明州、西平州、上思州、祿州、石西州、思浪州、思同州、安平州、員州、廣源州、勤州、南源州、西農州、萬崖州、覆利州、溫弄州及五黎縣、羅陽、陀陵縣、永康縣,武盈洞、古甑洞、憑祥洞、鐏峒、卓峒、龍英洞、龍聳洞、徊洞、武德洞、古佛洞、八洞:並屬左江道。思恩州、鶼州、思城州、勘州、歸樂州、武峨州、倫州、萬德州、蕃州、昆明州、婪鳳州、侯唐州、歸恩州、田州、功饒州、歸城州、武籠州及龍川縣:並屬右江道。初,安平州曰波州,皇祐元年改。元祐三年,又改懷化洞為州。
融州,融水郡,清遠軍節度。本軍事州,大觀二年,升為帥府。三年,罷帥府,剛軍額,又升為下都督府。崇甯元年,置武陽砦、羅城堡。二年,置樂善砦,廢羅城堡。四年,即融水縣王口砦置平州。政和元年,廢平州,仍為王口砦,與融江、文村、潯江、臨溪四堡砦來隸,尋複故。紹興四年,複廢平州為王口砦,觀州為高峰砦。元豐戶五千六百五十八。貢金、桂心。縣一:融水。中。開寶五年,置羅城縣。熙甯七年,廢武陽、羅城二縣為鎮來隸。
砦一:融江。南渡後,增縣一:懷遠。下。紹興四年州廢,複為砦來隸;十四年,複為縣。有臨溪、文村、潯江三堡,高峰砦。
羈縻州一:樂善州。
象州,下,象郡,景德上年,升防禦。景定三年,徙治來賓縣之蓬萊。元豐戶八千七百一十七。貢金、藤器、槵子。縣四:陽壽。中下。
來賓,中下。舊隸嚴州,州廢來屬。開寶七年,又以廢嚴州之歸化入焉。
武化,下。熙甯七年,廢武化縣入來賓。元祐元年複。
武仙。下。
南渡後,無武化縣。
昭州,下,平樂郡,軍事。開寶五年,廢永平縣。元豐戶一萬五千八百八十。貢銀。縣四:平樂,中。大中祥符元年,移治州城東。
立山,中。熙甯五年廢蒙州,以東區、蒙山二縣入焉。
龍平,中。開寶五年廢富州,以縣來隸,又以思勤、馬江入焉。熙寧八年,又隸梧州。元豐八年複來隸。宣和中改昭平。淳熙六年複今名。恭城。下。太平興國元年,徙治于北鄉龍渚市。景定五年復舊。
梧州,下,蒼梧郡,軍事。元豐戶五千七百二十。貢銀、白石英。縣一:蒼梧,下。熙寧四年,省戎城縣為鎮,入蒼梧。
藤州,下,感義郡,軍事。開寶三年,廢寧風、感義、義昌三縣。元豐戶六千四百二十二。貢銀。縣二:鐔津,中。
岑溪。下。熙甯四年,廢南儀州為縣,隸州。
龔州,下,臨江郡,軍事。開寶五年,廢陽川、武林、隨建、大同四縣。政和元年,州廢,隸潯州,三年,複。紹興六年,複廢,仍隸潯州。元豐戶八千三十九。貢銀。縣一:平南。中。開寶五年,以思明州之武郎來屬。嘉祐二年,廢武郎縣入焉。
潯州,下,潯江郡,軍事。開寶五年,廢皇化縣,俄又廢州,以桂平隸貴州。六年,複置。元豐戶六千一百四十一。貢銀。縣一:桂平。下
柳州,下,龍城郡,軍事。咸淳元年,徙治柳城縣之龍江。元豐戶八千七百三十。貢銀。縣三:馬平,中。
洛容,中。嘉祐四年,廢象縣入洛容。
柳城。中。梁龍城縣。景德三年改。
貴州,下,懷澤郡,軍事。元豐戶七千四百六十。貢銀。縣一:郁林。中下。隋郁平縣。開寶四年改。
慶遠府,下。本宜州,龍水郡,慶遠軍節度。舊軍事州。景祐三年,廢崖山縣。宣和元年,賜軍額。河池縣,不詳何年並省。咸淳元年,以度宗潛邸,升慶遠府。元豐戶一萬五千八百二十三。貢生豆蔻、草豆蔻。元豐貢銀。縣四:龍水,上。淳化五年,以柳州洛曹來隸;嘉祐七年,廢入龍水。熙寧八年二月,廢羈縻懷遠軍古陽縣為懷遠砦迷昆縣為鎮,並思立砦併入焉。有懷遠、思立二砦。後改宜山。
天河,下。大觀元年六月,以天河縣並德謹砦、堰江堡隸融州。靖康元年九月,複來隸。有德謹一砦。
忻城,中下。慶曆三年,以羈縻芝忻、歸恩、糸虧等州地置縣。
思恩。下。熙寧八年,自環州來隸,徙治帶溪砦,省鎮寧州禮丹縣入焉。元豐六年,複徙舊治。有普義、帶溪、鎮寧三砦。
南渡後,增縣一:河池。下。有銀場。
羈縻州十,軍一,監二。溫泉州、環州、鎮寧州,領縣二。蕃州、金城州、文州、蘭州,領縣三。安化州,領縣四。迷昆州、智州,領縣五。懷遠軍,領縣一。又有富仁、富安二監。舊領思順、歸化二州,慶曆四年,併入柳州馬平縣。
賓州,下,安城郡,軍事。開寶五年,廢州、琅琊保城二縣,以嶺方隸邕州。六年,以嶺方複置州。元豐戶七千六百二十。貢銀、藤器。縣三:嶺方,下。遷江,中。本邕州羈縻州,天禧四年置。
上林。中下。開寶五年,自邕州來屬,廢澄州止戈、賀水、無虞入焉。
橫州,下,寧浦郡,軍事。開寶五年,廢樂山、從化二縣,又以廢巒州永定來屬。元豐戶三千四百五十一。貢銀。縣二:寧浦,下。
永定。下。開寶六年,廢巒州武靈、羅竹二縣入焉。熙寧四年,省入寧浦。元祐三年複置,後更名永淳。化州,下,陵水郡,軍事。本辯州,太平興國五年改。開寶中,廢陵羅縣。元豐戶九千三百七十三。貢銀、高良薑。縣二:石龍,下。
吳川。下。本屬羅州,州廢,開寶五年來隸。
南渡後,增縣一:石城。乾道三年,析吳川西鄉置,因石城岡為名。
高州,下,高涼郡,軍事。開寶五年,廢良德縣。景德元年,併入竇州,移治茂名。三年,複置,以二縣還隸。元豐戶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六。貢銀。縣三:電白,下。
信宜。中下。唐信儀縣。太平興國初改信宜。熙甯四年廢竇州,以信宜縣來隸。有銀場。
茂名。下。開寶五年,自潘州來隸。
雷州,下,海康郡,軍事,開寶五年,廢徐聞、遂溪二縣。元豐戶一萬三千七百八十四。貢良薑。元豐貢斑竹。縣一:海康。下。有冠頭砦。
南渡後,複二縣:遂溪,紹興十九年複置。
徐聞。乾道七年複置。
欽州,下,寧越郡,軍事。開寶五年,廢遵化、欽江、內亭三縣。天聖元年,徙州治南賓砦。元豐戶一萬五百五十二。貢高良姜、翡翠毛。縣二:靈山,望。有咄步砦。
安遠。下。唐保京縣。宋初改安京,景德中,改今名。有如洪、如昔二砦。
白州,下,南昌郡,軍事。開寶五年,廢南昌、建甯、周羅三縣。政和元年廢州,以其地隸郁林,三年複。南渡後,複廢入郁林。元豐戶四千五百八十九。貢銀、縮砂。縣一:博白。中。南渡後,隸郁林州。
郁林州,下,郁林郡,軍事州。開寶中,廢郁平、興德二縣。州初治興業,至道二年,徙今治。政和元年,廢白州,博白來隸。三年,複置白州,以博白還舊隸。南渡後,廢白州,以博白來隸。元豐戶三千五百六十四。貢縮砂。元豐貢銀。縣二:南流,中下。舊隸牢州,州廢來隸,又以廢牢州之定川、宕川,党州容山、懷義、撫康、善牢入焉。
興業。下。以廢郁平、興德入焉。
廉州,下,合浦郡,軍事。開寶五年,廢封山、蔡龍、大廉三縣,移州治於長沙場,置石康縣。太平興國八年,改太平軍,移治海門鎮。咸平元年複。元豐戶七千五百。貢銀。縣二:合浦,上。有二砦。
石康。下。本常樂州,宋並為縣。
瓊州,下,瓊山郡,靖海軍節度。本軍事州。大觀元年,以黎母山夷峒建鎮州,賜軍額為靖海。政和元年,鎮州廢,以其地及軍額來歸。元豐戶八千九百六十三。貢銀、檳榔。縣五:瓊山,中。熙寧四年,省舍城入焉。有感恩、英田場二柵。澄邁。下。開寶五年廢崖州,與舍城、文昌並來隸。
文昌,下。
臨高,下。紹興初,移于莫村。
樂會。下。唐置,環以黎洞,寄治南管。大觀三年,割隸萬安軍,後複來屬。
南寧軍,舊昌化軍,同下州。本儋州,熙寧六年,廢州為軍。紹興六年,廢昌化、萬安、吉陽三軍為縣,隸瓊州。十三年,為軍使,十四年複為軍,以屬縣還隸本軍。後改今名。元豐戶八百五十三。貢高良薑。元豐貢銀。縣三:宜倫,下。隋義倫縣。太平興國初改。
昌化,下。熙寧六年省,元豐三年複。有昌化砦。感恩。下。熙寧六年省,元豐四年複。
萬安軍,同下州。舊萬安州,萬安郡。熙寧七年,廢為軍。紹興六年,廢軍為萬寧縣,以軍使兼知縣事,隸瓊州。十三年,複為軍。元豐戶二百七十。貢銀。縣二:萬寧,下。後複名萬安。
陵水。下。熙寧七年為鎮,元豐三年複。紹興六年隸瓊州。十三年,複來隸。
吉陽軍,同下州。本朱崖軍,即崖州。熙寧六年,廢為軍。紹興六年,廢軍為寧遠縣。十三年複。後改名吉陽軍。元豐戶二百五十一。貢高良薑。鎮二:臨川,藤橋。熙甯六年,省甯遠、吉陽二縣為臨川、藤橋二鎮。寧遠即臨川。
南渡後,縣二:寧遠,下。紹興六年複縣,隸瓊州。十三年,複來屬。
吉陽。下。熙寧六年,廢為藤橋鎮,隸瓊州。紹興六年複。
平州。崇甯四年三月,王江古州蠻戶納土,于王口砦建軍,以懷遠為名,割融州融江、文村、潯江、臨溪四堡砦並隸軍。尋改懷遠軍為平州,仍置倚郭懷遠縣。又置百萬砦及萬安砦,又于安口隘置允州及安口縣,又於中古州置格州及樂古縣。五年,改格州為從州。政和元年,廢平州,依舊為王口砦;並融江、文村、潯江、臨溪四堡砦並依舊隸融州,廢懷遠縣。又廢從州為樂古砦,並通靖、鎮安、百萬砦並撥隸允州。又廢允州,權留平州,又權置百萬砦。宣和二年,賜平州郡名曰懷遠。紹興四年,廢平州仍為王口砦,隸融州。十四年,複以王口砦為懷遠縣。
從州。廢置具平州。
允州。廢置同上。
庭州。大觀元年,以宜州河池縣置庭州,倚郭縣曰懷德。又于南丹州中平縣置砦曰靖南,尋撥隸庭州。大觀二年,置安遠砦。大觀四年,廢庭州,移靖南砦於廢孚州。宣和五年,移安遠砦于平安山置。
孚州。大觀元年,以地州建隆縣置孚州,倚郭縣曰歸仁。四年,廢孚州及歸仁縣為靖南砦。先于南丹州中平縣置靖南砦,今移置此。政和七年,複置孚州及歸仁縣,仍移靖南砦歸舊處。宣和三年,複廢孚州及歸仁縣,置靖南砦。大觀四年,隸觀州。紹興四年,廢靖南砦。
溪州。大觀元年,以宜州思恩縣帶溪砦置溪州。四年,廢。
鎮州。大觀元年,置鎮州于黎母山心,倚郭縣以鎮甯為名,升鎮州為都督府,賜靜海軍額。政和元年,廢鎮州,以靜海軍額為瓊州。
延德軍。崇甯五年,初置延德縣于朱崖軍黃流、白沙、側浪之間。大觀元年,改為軍,又置倚郭縣曰通遠。政和元年,廢延德軍為感恩縣,昌化軍通遠縣為通遠鎮,隸朱崖軍。政和六年,置延德砦,又以通遠鎮為砦。
地州。崇寧五年納土。大觀元年,以地州建隆縣置孚州。
文州。崇寧五年納土。大觀元年,置綏南砦。紹興四年廢。
蘭州。崇寧五年納土。
那州。崇寧五年納土。
觀州。大觀元年,克南丹州,以南丹州為觀州,置倚郭縣。大觀四年,以南丹州還莫公晟,複于高峰砦置觀州。紹興四年,廢觀州為高峰砦,存留木門、馬台、平洞、黃泥、中村等堡砦。
隆州。
兌州。政和四年,置隆州、兌州並興隆縣、萬松縣。宣和三年,廢隆州及興隆縣為威遠砦,兌州及萬松縣為靖遠砦。二州先置思忠、安江、鳳麟、金鬥、朝天等五砦並廢,各隸新砦,仍並隸邕州。
廣南東、西路,蓋《禹貢》荊、揚二州之域,當牽牛、婺女之分。南濱大海,西控夷洞,北限五嶺。有犀象、玳瑁、珠璣、銀銅、果布之產。民性輕悍。宋初,以人稀土曠,並省州縣。然歲有海舶貿易,商賈交湊,桂林邕、宜接夷獠,置守戍。大率民婚嫁、喪葬、衣服多不合禮。尚淫祀,殺人祭鬼。山林翳密,多瘴毒,凡命官吏,優其秩奉。春、梅諸州,炎癘頗甚,許土人領任。景德中,令秋冬赴治,使職巡行,皆令避盛夏瘴霧之患。人病不呼醫服藥。儋、崖、萬安三州,地狹戶少,常以瓊州牙校典治。安南數郡,土壤遐僻,但羈縻不絕而已。
燕山府路。府一:燕山。州九、涿,檀,平,易,營,順,薊,景,經。縣二十。宣和四年,詔山前收復州縣,合置監司,以燕山府路為名,山后別名雲中府路。
燕山府。唐幽州,范陽郡,盧龍軍節度。石晉以賂契丹,契丹建為南京,又改號燕京。金人滅契丹,以燕京及涿、易、檀、順、景、薊六州二十四縣來歸。宣和四年,改燕京為燕山府,又改郡曰廣陽,節度曰永清軍,領十二縣。五年,童貫、蔡攸入燕山。七年,郭藥師以燕山叛,金人複取之。析津,宛平,都市,賜名廣寧。
昌平,良鄉,潞,武清,安次,永清,玉河,香河,賜名清化。
漷陰。
涿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宣和四年,金將郭藥師以州降,賜郡名曰涿水,升威行軍節度。縣四:范陽,歸義,固安,新城。賜名威城。
檀州。隋置,石晉以賂契丹。宣和四年,金人以州來歸,賜郡名曰橫山,升鎮遠軍節度。七年,金人複破之。縣二:密雲,行唐。賜名威塞。
平州。隋置,後唐時為契丹所陷,改遼興府,以營、灤二州隸之。宣和四年,賜郡名漁陽,升撫寧軍節度。五年,遼將張覺據州來降,尋為金所破。縣三:盧龍,賜名盧城。
石城,賜名臨關。
馬城。賜名安城。
易州。唐置,雍熙四年,陷於契丹。宣和四年,金人以州來歸,賜郡名曰遂武,防禦。縣三:易水,淶水,容城。
營州。隋置,後唐時為契丹所陷。宣和四年,賜郡名曰平盧,防禦。縣一:柳城。賜名鎮山。
順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宣和四年,金人以州來歸,賜郡名曰順興,團練。縣一:懷柔。
薊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宣和四年,金人以州來歸,賜郡名曰廣川,團練。七年,金人破之。縣三:漁陽,賜名平盧。
三河,玉田。
景州。契丹置。宣和四年,金人以州來歸,賜郡名曰灤川,軍事。縣一:遵化。
經州。本薊州玉田縣。宣和六年,建為州。七年,陷於金。
雲中府路。
雲中府,唐雲州,大同軍節度。石晉以賂契丹,契丹號為西京。宣和三年,始得雲中府、武、應、朔、蔚、奉、聖、歸、化、儒、媯等州,所謂山后九州也。
武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宣和五年,金人以州來歸。六年,築固疆堡。尋複為金人所取。
應州。故屬大同軍節度,後唐置彰國軍,石晉以賂契丹。宣和五年,契丹將蘇京以州來降。金人尋遂京,複取之。
朔州。唐置,後唐為振武軍,石晉以賂契丹。宣和五年,守將韓正以州來降。金人尋逐正,複取之。
蔚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宣和五年,守將陳翊以州來降。六年,翊為金人所殺,複取之。
奉聖州。唐新州,後唐置威塞軍節度,石晉以賂契丹。在雲中府之東,契丹改為奉聖州。
歸化州。舊毅州,後唐改為武州,石晉以賂契丹,契丹改為歸化州。
儒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
媯州。唐置,石晉以賂契丹,契丹改為可汗州。
志第四十四河渠一
○黃河上
黃河自昔為中國患,《河渠書》述之詳矣。探厥本源,則博望之說,猶為未也。大元至元二十七年,我世祖皇帝命學士蒲察篤實西窮河源,始得其詳。今西蕃朵甘思南鄙曰星宿海者,其源也,四山之間,有泉近百泓,匯而為海,登高望之,若星宿布列,故名。流出複瀦,曰哈刺海,東出曰赤賓河,合忽闌、也裏術二河,東北流為九渡河,其水猶清,騎可涉也。貫山中行,出西戎之都會,曰闊即、曰闊提者,合納憐河,所謂「細黃河」也,水流已濁。繞昆侖之南,折而東注,合乞裏馬出河,複繞昆侖之北,自貴德、西寧之境,至積石,經河州,過臨洮,合洮河,東北流至蘭州,始入中國。北繞朔方、北地、上郡而東,經三受降城、豐東勝州,折而南,出龍門,過河中,抵潼關。東出三門、集津為孟津,過虎牢,而後奔放平壤。吞納小水以百數,勢益雄放,無崇山巨磯以防閑之,旁激奔潰,不遵禹跡。故虎牢迤東距海口三二千里,恒被其害,宋為特甚。始自滑台、大伾,嘗兩經泛溢,複禹跡矣。一時奸臣建議,必欲回之,俾複故流,竭天下之力以塞之。屢塞屢決,至南渡而後,貽其禍于金源氏,由不能順其就下之性以導之故也。
若江,若淮,若洛、汴、衡漳,暨江、淮以南諸水,皆有舟楫溉灌之利者,曆敘其事而分紀之。為《河渠志》。
河入中國,行太行西,曲折山間,不能為大患。既出大岯,東走赴海,更平地二千余裏,禹跡既湮,河並為一,特以堤防為之限。夏秋霖潦,百川眾流所會,不免決溢之憂,然有司所以備河者,亦益工矣。
自周顯德初,大決東平之楊劉,宰相李谷監治堤,自陽谷抵張秋口以遏之,水患少息。然決河不復故道,離而為赤河。
太祖乾德二年,遣使案行,將治古堤。議者以舊河不可卒複,力役且大,遂止。但詔民治遙堤,以禦沖注之患。其後赤河決東平之竹村,七州之地複罹水災。三年秋,大雨霖,開封府河決陽武,又孟州水漲,壞中氵單橋樑,澶、鄆亦言河決,詔發州兵治之。四年八月,滑州河決,壞靈河縣大堤,詔殿前都指揮使韓重贇、馬步軍都軍頭王廷義等督士卒丁夫數萬人治之,被泛者蠲其秋租。
五年正月,帝以河堤屢決,分遣使行視,發畿甸丁夫繕治。自是歲以為常,皆以正月首事,季春而畢。是月,詔開封大名府、鄆澶滑孟濮齊淄滄棣濱德博懷衛鄭等州長吏,並兼本州河堤使,蓋以謹力役而重水患也。
開寶四年十一月,河決澶淵,泛數州。官守不時上言,通判、司封郎中姚恕棄市,知州杜審肇坐免。五年正月,詔曰:「應緣黃、汴、清、禦等河州縣,除准舊制種藝桑棗外,委長吏課民別樹榆柳及土地所宜之木。仍案戶籍高下,定為五等:第一等歲樹五十本,第二等以下遞減十本。民欲廣樹藝者聽,其孤、寡、煢、獨者免。是月,澶州修河卒賜以錢、鞋,役夫給以茶。三月,詔曰:「朕每念河渠潰決,頗為民患,故署使職以總領焉,宜委官聯佐治其事。自今開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員,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闕員,即以本州判官充。」五月,河大決濮陽,又決陽武。詔發諸州兵及丁夫凡五萬人,遣潁州團練使曹翰護其役。翰辭,太祖謂曰:「霖雨不止,又聞河決。朕信宿以來,焚香上禱於天,若天災流行,願在朕躬,勿延於民也。翰頓首對曰:「昔宋景公諸侯耳,一發善言,災星退舍。今陛下憂及兆庶,懇禱如是,固當上感天心,必不為災。」
六月,下詔曰:「近者澶、濮等數州,霖雨薦降,洪河為患。朕以屢經決溢,重困黎元,每閱前書,詳究經瀆。至若夏後所載,但言導河至海,隨山濬川,未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小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弗弭。凡搢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知疏導之策,若為經久,可免重勞,並許詣闕上書,附驛條奏。朕當親覽,用其所長,勉副詢求,當示甄獎。」時東魯逸人田告者,纂《禹元經》十二篇,帝聞之,召至闕下,詢以治水之道,善其言,將授以官,以親老固辭歸養,從之。翰至河上,親督工徒,未幾,決河皆塞。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秋七月,河決孟州之溫縣、鄭州之滎澤、澶州之頓丘,皆發緣河諸州丁夫塞之。又遣左衛大將軍李崇矩騎置自陝西至滄、棣,案行水勢。視堤岸之缺,亟繕治之;民被水災者,悉蠲其租。三年正月,命使十七人分治黃河堤,以備水患。滑州靈河縣河塞複決,命西上閣門使郭守文率卒塞之。七年,河大漲,蹙清河,淩鄆州,城將陷,塞其門,急奏以聞。詔殿前承旨劉吉馳往固之。
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韓村,泛澶、濮、曹、濟諸州民田,壞居人廬舍,東南流至彭城界入於淮。詔發丁夫塞之。堤久不成,乃命使者按視遙堤舊址。使回條奏,以為「治遙堤不如分水勢。自孟抵鄆,雖有堤防,唯滑與澶最為隘狹。於此二州之地,可立分水之制,宜於南北岸各開其一,北入王莽河以通于海,南入靈河以通於淮,節減暴流,一如汴口之法。其分水河,量其遠邇,作為斗門,啟閉隨時,務乎均濟。通舟運,溉農田,此富庶之資也。」不報。時多陰雨,河久未塞,帝憂之,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乘傳詣白馬津,用太牢加璧以祭。十二月,滑州言決河塞,群臣稱賀。
九年春,滑州複言房村河決,帝曰:「近以河決韓村,發民治堤不成,安可重困吾民,當以諸軍代之。」乃發卒五萬,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田重進領其役,又命翰林學士宋白祭白馬津,沈乙太牢加璧,未幾役成。
淳化二年三月,詔:「長吏以下及巡河主埽使臣,經度行視河堤,勿致壞隳,違者當寘於法。」四年十月,河決澶州,陷北城,壞廬舍七千余區,詔發卒代民治之。是歲,巡河供奉官梁睿上言:「滑州土脈疏,岸善隤,每歲河決南岸,害民田。請于迎陽鑿渠引水,凡四十裏,至黎陽合大河,以防暴漲。」帝許之。五年正月,滑州言新渠成,帝又案圖,命昭宣使羅州刺史杜彥鈞率兵夫,計功十七萬,鑿河開渠,自韓村埽至州西鐵狗廟,凡十五余裏,複合於河,以分水勢。
真宗咸平三年五月,河決鄆州王陵埽,浮钜野,入淮、泗,水勢悍激,侵迫州城。命使率諸州丁男二萬人塞之,逾月而畢。始,赤河決,擁濟、泗,鄆州城中常苦水患。至是,霖雨彌月,積潦益甚,乃遣工部郎中陳若拙經度徙城。若拙請徙于東南十五裏陽鄉之高原,詔可。是年,詔:「緣河官吏,雖秩滿,須水落受代。知州、通判兩月一巡堤,縣令、佐迭巡堤防,轉運使勿委以他職。」又申嚴盜伐河上榆柳之禁。
景德元年九月,澶州言河決橫壟埽;四年,又壞王八埽,並詔發兵夫完治之。大中祥符三年十月,判河中府陳堯叟言:「白浮圖村河水決溢,為南風激還故道。」明年,遣使滑州,經度西岸,開減水河。九月,棣州河決聶家口,五年正月,本州請徙城,帝曰:「城去決河尚十數裏,居民重遷。」命使完塞。既成,又決于州東南李民灣,環城數十裏民舍多壞,又請徙于商河。役興逾年,雖扞護完築,裁免決溢,而湍流益暴,壖地益削,河勢高民屋殆逾丈矣,民苦久役,而終憂水患。八年,乃詔徙州于陽信之八方寺。
著作佐郎李垂上《導河形勝書》三篇並圖,其略曰:
臣請自汲郡東推禹故道,挾禦河,較其水勢,出大伾、上陽、太行三山之間,複西河故瀆,北注大名西、館陶南,東北合赤河而至於海。因于魏縣北析一渠,正北稍西逕衡漳直北,下出邢、洺,如《夏書》過洚水,稍東注易水、合百濟、會朝河而至於海。大伾而下,黃、禦混流,薄山障堤,勢不能遠。如是則載之高地而北行,百姓獲利,而契丹不能南侵矣。《禹貢》所謂「夾右碣石入於海」,孔安國曰:「河逆上此州界。」
其始作自大伾西八十裏,曹公所開運渠東五裏,引河水正北稍東十裏,破伯禹古堤,逕牧馬陂,從禹故道,又東三十裏轉大伾西、通利軍北,挾白溝,複西大河,北逕清豐、大名西,曆洹水、魏縣東,暨館陶南,入屯氏故瀆,合赤河而北至於海。既而自大伾西新發故瀆西岸析一渠,正北稍西五裏,廣深與汴等,合禦河道,逼大伾北,即堅壤析一渠,東西二十裏,廣深與汴等,複東大河。兩渠分流,則三四分水,猶得注澶淵舊渠矣。大都河水從西大河故瀆東北,合赤河而達於海,然後于魏縣北發禦河西岸析一渠,正北稍西六十裏,廣深與禦河等,合衡漳水;又冀州北界、深州西南三十裏決衡漳西岸,限水為門,西北注滹沱,潦則塞之,使東漸渤海,旱則決之,使西灌屯田,此中國禦邊之利也。
兩漢而下,言水利者,屢欲求九河故道而疏之。今考圖志,九河並在平原而北,且河壞澶、滑,未至平原而上已決矣,則九河奚利哉。漢武舍大伾之故道,發頓丘之暴沖,則濫兗泛齊,流患中土,使河朔平田,膏腴千里,縱容邊寇劫掠其間。今大河盡東,全燕陷北,而禦邊之計,莫大於河。不然,則趙、魏百城,富庶萬億,所謂誨盜而招寇矣。一日伺我饑饉,乘虛入寇,臨時用計者實難;不如因人足財豐之時,成之為易。
詔樞密直學士任中正、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知制誥王曾詳定。中正等上言:「詳垂所述,頗為周悉。所言起滑台而下,派之為六,則緣流就下,湍急難制,恐水勢聚而為一,不能各依所導。設或必成六派,則是更增六處河口,悠久難於堤防。亦慮入滹沱、漳河,漸至二水淤塞,益為民患,又築堤七百里,役夫二十一萬七千,工至四十日,侵佔民田,頗為煩費。」其議遂寢。
七年,詔罷葺遙堤,以養民力。八月,河決澶州大吳埽,役徒數千,築新堤,亙二百四十步,水乃順道。八年,京西轉運使陳堯佐議開滑州小河分水勢,遣使視利害以聞。及還,請規度自三迎陽村北治之,複開汊河於上游,以泄其壅溢。詔可。
天禧三年六月乙未夜,滑州河溢城西北天臺山旁,俄複潰於城西南,岸摧七百步,漫溢州城,曆澶、濮、曹、鄆,注梁山泊;又合清水、古汴渠東入於淮,州邑罹患者三十二。即遣使賦諸州薪石、楗橛、芟竹之數千六百萬,發兵夫九萬人治之。四年二月,河塞,群臣入賀,上親為文,刻石紀功。
是年,祠部員外郎李垂又言疏河利害,命垂至大名府、滑衛德貝州、通利軍與長吏計度。垂上言:
臣所至,並稱黃河水入王莽沙河與西河故瀆,注金、赤河,必慮水勢浩大,蕩浸民田,難於防備。臣亦以為河水所經,不無為害。今者決河而南,為害既多,而又陽武埽東、石堰埽西,地形汙下,東河泄水又艱。或者雲:「今決處漕底坑深,舊渠逆上,若塞之,旁勞必複壞。」如是,則議塞河者誠以為難。若決河而北,為害雖少,一旦河水注禦河,蕩易水,逕乾寧軍,入獨流口,遂及契丹之境。或者雲:「因此搖動邊鄙。」如是,則議疏河者又益為難。臣於兩難之間,輒畫一計:請自上流引北載之高地,東至大伾,瀉複於澶淵舊道,使南不至滑州,北不出通利軍界。
何以計之?臣請自衛州東界曹公所開運渠東五裏,河北岸凸處,就岸實土堅引之,正北稍東十三裏,破伯禹古堤,注裴家潭,逕牧馬陂,又正東稍北四十裏,鑿大伾西山,釃為二渠:一逼大伾南足,決古堤正東八裏,複澶淵舊道;一逼通利軍城北曲河口,至大禹所導西河故瀆,正北稍東五裏,開南北大堤,又東七裏,入澶淵舊道,與南渠合。夫如是,則北載之高地,大伾二山脽股之間分酌其勢,浚瀉兩渠,匯注東北,不遠三十裏,複合於澶淵舊道,而滑州不治自涸矣。
臣請以兵夫二萬,自來歲二月興作,除三伏半功外,至十月而成。其均厚埤薄,俟次年可也。
疏奏,朝議慮其煩擾,罷之。
初,滑州以天臺決口去水稍遠,聊興葺之,及西南堤成,乃於天臺口旁築月堤。六月望,河複決天臺下,走衛南,浮徐、濟,害如三年而益甚,帝以新經賦率,慮殫困民力,即詔京東西、河北路經水災州軍,勿複科調丁夫,其守扞堤防役兵,仍令長吏存恤而番休之。五年正月,知滑州陳堯佐以西北水壞,城無外禦,築大堤,又疊埽於城北,護州中居民;複就鑿橫木,下垂木數條,置水旁以護岸,謂之「木龍」,當時賴焉。複並舊河開枝流,以分導水勢,有詔嘉獎。
說者以黃河隨時漲落,故舉物候為水勢之名:自立春之後,東風解凍,河邊入候水,初至凡一寸,則夏秋當至一尺,頗為信驗,故謂之「信水」。二月、三月桃華始開,冰泮兩積,川流猥集,波瀾盛長,謂之「桃華水」。春末蕪菁華開,謂之「菜華水」。四月末壟麥結秀,擢芒變色,謂之「麥黃水」。五月瓜實延蔓,謂之「瓜蔓水」。朔野之地,深山窮谷,固陰冱寒,冰堅晚泮,逮乎盛夏,消釋方盡,而沃蕩山石,水帶礬腥,並流於河,故六月中旬後,謂之「礬山水」。七月菽豆方秀,謂之「豆華水」。八月菼亂華,謂之「荻苗水」。九月以重陽紀節,謂之「登高水」。十月水落安流,複其故道,謂之「複槽水」。十一月、十二月斷冰雜流,乘寒複結,謂之「蹙淩水」。水信有常,率以為准;非時暴漲,謂之「客水」。
其水勢,凡移谼橫注,岸如刺毀,謂之「紮岸」。漲溢逾防,謂之「抹岸」。埽岸故朽,潛流漱其下,謂之「塌岸」。浪勢旋激,岸土上隤,謂之「淪卷」。水侵岸逆漲,謂之「上展」。順漲,謂之「下展」。或水乍落,直流之中,忽屈曲橫射,謂之「徑{穴叫}」。水猛驟移,其將澄處,望之明白,謂之「拽白」,亦謂之「明灘」。湍怒略渟,勢稍汩起,行舟值之多溺,謂之「薦浪水」。水退淤澱,夏則膠土肥腴。初秋則黃滅土,頗為疏壤,深秋則白滅土,霜降後皆沙也。
舊制,歲虞河決,有司常以孟秋預調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萬,謂之「春料」。詔下瀕河諸州所產之地,仍遣使會河渠官吏,乘農隙率丁夫水工,收采備用。凡伐蘆荻謂之「芟」,伐山木榆柳枝葉謂之「梢」,辮竹糾芟為索。以竹為巨索,長十尺至百尺,有數等。先擇寬平之所為埽場。埽之制,密佈芟索,鋪梢,梢芟相重,壓之以土,雜以碎石,以巨竹索橫貫其中,謂之「心索」。卷而束之,複以大芟索擊其兩端,別以竹索自內旁出,其高至數丈,其長倍之。凡用丁夫數百或千人,雜唱齊挽,積置於卑薄之處,謂之「埽岸」。既下,以橛臬閡之,複以長木貫之,其竹索皆埋巨木於岸以維之,遇河之橫決,則複增之,以補其缺。凡埽下非積數疊,亦不能遏其迅湍,又有馬頭、鋸牙、木岸者,以蹙水勢護堤焉。
凡緣河諸州,孟州有河南北凡二埽,開封府有陽武埽,滑州有韓房二村、憑管、石堰、州西、魚池、迎陽凡七埽,舊有七裏曲埽,後廢。
通利軍有齊賈、蘇村凡二埽,澶州有濮陽、大韓、大吳、商胡、王楚、橫隴、曹村、依仁、大北、岡孫、陳固、明公、王八凡十三埽,大名府有孫杜、侯村二埽,濮州有任村、東、西、北凡四埽,鄆州有博陵、張秋、關山、子路、王陵、竹口凡六埽,齊州有採金山、史家渦二埽,濱州有平河、安定二埽,棣州有聶家、梭堤、鋸牙、陽成四埽,所費皆有司歲計而無闕焉。
仁宗天聖元年,以滑州決河未塞,詔募京東、河北、陝西、淮南民輸薪芻,調兵伐瀕河榆柳,賙溺死之家。二年,遣使詣滑、衛行視河勢。五年,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決河,轉運使五日一奏河事。十月丙申,塞河成,以其近天臺山麓,名曰天臺埽。宰臣王曾率百官入賀。十二月,濬魚池埽減水河。
六年八月,河決於澶州之王楚埽,凡三十步。八年,始詔河北轉運司計塞河之備,良山令陳曜請疏鄆、滑界糜丘河以分水勢,遂遣使行視遙堤。明道二年,徙大名之朝城縣于杜婆村,廢鄆州之王橋渡、淄州之臨河鎮以避水。
景祐元年七月,河決澶州橫隴埽。慶曆元年,詔權停修決河。自此久不復塞,而議開分水河以殺其暴。未興工而河流自分,有司以聞,遣使特祠之。三月,命築堤於澶以扞城。八年六月癸酉,河決商胡埽,決口廣五百五十七步,乃命使行視河堤。
皇祐元年三月,河合永濟渠注乾寧軍。二年七月辛酉,河複決大名府館陶縣之郭固。四年正月乙酉,塞郭固而河勢猶壅,議者請開六塔以披其勢。至和元年,遣使行度故道,且詣銅城鎮海口,約古道高下之勢。二年,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曰:
朝廷欲俟秋興大役,塞商胡,開橫隴,回大河于古道。夫動大眾必順天時、量人力,謀於其始而審於其終,然後必行,計其所利者多,乃可無悔。比年以來,興役動眾,勞民費財,不精謀慮于厥初,輕信利害之偏說,舉事之始,既已蒼皇,群議一搖,尋複悔罷。不敢遠引他事,且如河決商胡,是時執政之臣,不慎計慮,遽謀修塞。凡科配梢芟一千八百萬,騷動六路一百餘軍州,官吏催驅,急若星火,民庶愁苦,盈於道途。或物已輸官,或人方在路,未及興役,尋已罷修,虛費民財,為國斂怨,舉事輕脫,為害若斯。今又聞複有修河之役,三十萬人之眾,開一千余裏之長河,計其所用物力,數倍往年。當此天災歲旱、民困國貧之際,不量人力,不順天時,知其有大不可者五:
蓋自去秋至春半,天下苦旱,京東尤甚,河北次之。國家常務安靜振恤之,猶恐民起為盜,況于兩路聚大眾、興大役乎?此其必不可者一也。
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後,繼以凶年,人戶流亡,十失八九。數年以來,人稍歸複,然死亡之餘,所存者幾,瘡痍未斂,物力未完。又京東自去冬無雨雪,麥不生苗,將逾暮春,粟未布種,農心焦勞,所向無望。若別路差夫,又遠者難為赴役;一出諸路,則兩路力所不任。此其必不可者二也。
往年議塞滑州決河,時公私之力,未若今日之貧虛;然猶儲積物料,誘率民財,數年之間,始能興役。今國用方乏,民力方疲,且合商胡塞大決之洪流,此一大役也。鑿橫隴開久廢之故道,又一大役也。自橫隴至海千餘裏,埽岸久已廢,頓須興緝,又一大役也。往年公私有力之時,興一大役,尚須數年,今猝興三大役於災旱貧虛之際。此其必不可者三也。
就令商胡可塞,故道未必可開。鯀障洪水,九年無功,禹得《洪範》五行之書,知水潤下之性,乃因水之流,疏而就下,水患乃息。然則以大禹之功,不能障塞,但能因勢而疏決爾。今欲逆水之性,障而塞之,奪洪河之正流,使人力斡而回注,此大禹之所不能。此其必不可者四也。
橫隴湮塞已二十年,商胡決又數歲,故道已平而難鑿,安流已久而難回。此其必不可者五也。
臣伏思國家累歲災譴甚多,其於京東,變異尤大。地貴安靜而有聲,巨嵎山摧,海水搖盪,如此不止者僅十年,天地警戒,宜不虛發。臣謂變異所起之方,尤當過慮防懼,今乃欲於凶艱之年,聚三十萬之大眾於變異最大之方,臣恐災禍自茲而發也。況京東赤地千里,饑饉之民,正苦天災。又聞河役將動,往往伐桑毀屋,無複生計。流亡盜賊之患,不可不虞。宜速止罷,用安人心。
九月,詔:「自商胡之決,大河注金堤,浸為河北患。其故道又以河北、京東饑,故未興役。今河渠司李仲昌議欲納水入六塔河,使歸橫隴舊河,舒一時之急。其令兩制至待制以上、台諫官,與河渠司同詳定。」
修又上疏曰:
伏見學士院集議修河,未有定論。豈由賈昌朝欲複故道,李仲昌請開六塔,互執一說,莫知孰是。臣愚皆謂不然。言故道者,未詳利害之原;述六塔者,近乎欺罔之繆。今謂故道可複者,但見河北水患,而欲還之京東。然不思天禧以來河水屢決之因,所以未知故道有不可複之勢,臣故謂未詳利害之原也。若言六塔之利者,則不待攻而自破矣。今六塔既已開,而恩、冀之患,何為尚告奔騰之急?此則減水未見其利也。又開六塔者雲,可以全回大河,使複橫隴故道。今六塔止是別河下流,已為濱、棣、德、博之患,若全回大河,顧其害如何?此臣故謂近乎欺罔之繆也。
且河本泥沙,無不淤之理。淤常先下流,下流淤高,水行漸壅,乃決上流之低處,此勢之常也。然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故河流已棄之道,自古難複。臣不敢廣述河源,且以今所欲複之故道,言天禧以來屢決之因。
初,天禧中,河出京東,水行於今所謂故道者。水既淤澀,乃決天臺埽,尋塞而複故道;未幾,又決于滑州南鐵狗廟,今所謂龍門埽者。其後數年,又塞而複故道。已而又決王楚埽,所決差小,與故道分流,然而故道之水終以壅淤,故又於橫隴大決。是則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複,所複不久終必決於上流者,由故道淤而水不能行故也。及橫隴既決,水流就下,所以十餘年間,河未為患。至慶曆三、四年,橫隴之水,又自海口先淤,凡一百四十餘裏;其後游、金、赤三河相次又淤。下流既梗,乃決于上流之商胡口。然則京東、橫隴兩河故道,皆下流淤塞,河水已棄之高地。京東故道,屢複屢決,理不可複,不待言而易知也。
昨議者度京東故道功科,但雲銅城已上乃特高爾,其東比銅城以上則稍低,比商胡已上則實高也。若雲銅城以東地勢鬥下,則當日水流宜決銅城已上,何緣而頓淤橫隴之口,亦何緣而大決也?然則兩河故道,既皆不可為,則河北水患何為而可去?臣聞智者之于事,有所不能必,則較其利害之輕重,擇其害少者而為之,猶愈害多而利少,何況有害而無利,此三者可較而擇也。
又商胡初決之時,欲議修塞,計用梢芟一千八百萬,科配六路一百餘州軍。今欲塞者乃往年之商胡,則必用往年之物數。至於開鑿故道,張奎所計工費甚大,其後李參減損,猶用三十萬人。然欲以五十步之狹,容大河之水,此可笑者,又欲增一夫所開三尺之方,倍為六尺,且闊厚三尺而長六尺,自一倍之功,在於人力,已為勞苦。雲六尺之方,以開方法算之,乃八倍之功,此豈人力之所勝?是則前功既大而難興,後功雖小而不實。
大抵塞商胡、開故道,凡二大役,皆困國勞人,所舉如此,而欲開難複屢決已驗之故道,使其虛費,而商胡不可塞,故道不可複,此所謂有害而無利者也。就使幸而暫塞,以紓目前之患,而終於上流必決,如龍門、橫隴之比,此所謂利少而害多也。
若六塔者,于大河有減水之名,而無減患之實。今下流所散,為患已多,若全回大河以注之,則濱、棣、德、博河北所仰之州,不勝其患,而又故道淤澀,上流必有他決之虞,此直有害而無利耳,是皆智者之不為也。今若因水所在,增治堤防,疏其下流,浚以入海,則可無決溢散漫之虞。
今河所歷數州之地,誠為患矣;堤防歲用之夫,誠為勞矣。與其虛費天下之財,虛舉大眾之役,而不能成功,終不免為數州之患,勞歲用之夫,則此所謂害少者,乃智者之所宜擇也。
大約今河之勢,負三決之虞:複故道,上流必決;開六塔,上流亦決;河之下流,若不浚使入海,則上流亦決。臣請選知水利之臣,就其下流,求入海路而浚之;不然,下流梗澀,則終虞上決,為患無涯。臣非知水者,但以今事可驗者較之耳。願下臣議,裁取其當焉。
預議官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言:開故道,誠久利,然功大難成;六塔下流,可導而東去,以紓恩、冀金堤之患。
十二月,中書上奏曰:「自商胡決,為大名、恩冀患。先議開銅城道,塞商胡,以功大難卒就,緩之,而憂金堤泛溢不能捍也。願備工費,因六塔水勢入橫隴,宜令河北、京東預完堤埽,上河水所居民田數。」詔下中書奏,以知澶州事李璋為總管,轉運使周沆權同知潭州,內侍都知鄧保吉為鈐轄,殿中丞李仲昌提舉河渠,內殿承制張懷恩為都監。而保吉不行,以內侍押班王從善代之。以龍圖閣直學士施昌言總領其事,提點開封府界縣鎮事蔡挺、勾當河渠事楊緯同修河決。修又奏請罷六塔之役,時宰相富弼尤主昌議,疏奏亦不省。
嘉祐元年四月壬子朔,塞商胡北流,入六塔河,不能容,是夕複決,溺兵夫、漂芻槁不可勝計。命三司鹽鐵判官沈立往行視,而修河官皆謫。宦者劉恢奏:「六塔之役,水死者數千萬人,穿土幹禁忌;且河口乃趙征村,于國姓、禦名有嫌,而大興臿斫,非便。」詔禦史吳中複、內侍鄧守恭置獄於澶。劾仲昌等違詔旨,不俟秋冬塞北流而擅進約,以致決潰。懷恩、仲昌仍坐取河材為器,懷恩流潭州,仲昌流英州,施昌言、李璋以下再謫,蔡挺奪官勒停。仲昌,垂子也。由是議者久不復論河事。
五年,河流派別于魏之第六埽,曰二股河,其廣二百尺。自二股河行一百三十裏,至魏、恩、德、博之境,曰四界首河。七月,都轉運使韓贄言:「四界首古大河所經,即《溝洫志》所謂'平原、金堤,開通大河,入篤馬河,至海五百餘裏'者也。自春以丁壯三千浚之,可一月而畢。支分河流入金、赤河,使其深六尺,為利可必。商胡決河自魏至於恩冀、乾甯入於海,今二股河自魏、恩東至於德、滄入於海,分而為二,則上流不壅,可以無決溢之患。」乃上《四界首二股河圖》。七年七月戊辰,河決大名第五埽。
英宗治平元年,始命都水監浚二股、五股河,以紓恩、冀之患。初,都水監言:「商胡堙塞,冀州界河淺,房家、武邑二埽由此潰,慮一旦大決,則甚于商胡之患。」乃遣判都水監張鞏、戶部副使張燾等行視,遂興工役,卒塞之。
神宗熙甯元年六月,河溢恩州烏欄堤,又決冀州棗強埽,北注瀛。七月,又溢瀛州樂壽埽。帝憂之,顧問近臣司馬光等。都水監丞李立之請于恩、冀、深、瀛等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裏以禦河,而河北都轉運司言:「當用夫八萬三千餘人,役一月成。今方災傷,願徐之。」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請迎河港進約,簽入河身,以紓四州水患。」遂與屯田都監內侍程昉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於是都水監奏:「慶曆八年,商胡北流,於今二十餘年,自澶州下至乾寧軍,創堤千有餘裏,公私勞擾。近歲冀州而下,河道梗澀,致上下埽岸屢危。今棗強抹岸,沖奪故道,雖創新堤,終非久計。願相六塔舊口,並二股河導使東流,徐塞北流。」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禦河帶北行入獨流東砦,經乾寧軍、滄州等八砦邊界,直入大海。其近海口闊六七百步,深八九丈,三女砦以西闊三四百步,深五六丈。其勢愈深,其流愈猛,天所以限契丹。議者欲再開二股,漸閉北流,此乃未嘗睹黃河在界河內東流之利也。」
十一月,詔翰林學士司馬光、入內內侍省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視六塔、二股利害。二年正月,光入對:「請如宋昌言策,於二股之西置上約,擗水令東。俟東流漸深,北流淤淺,即塞北流,放出禦河、胡盧河,下紓恩、冀、深、瀛以西之患。」
初,商胡決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甯入於海,是謂北流。嘉祐五年,河流派于魏之第六埽,遂為二股,自魏、恩東至於德、滄,入於海,是謂東流。時議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聽,卒用昌言說,置上約。
三月,光奏:「治河當因地形水勢,若強用人力,引使就高,橫立堤防,則逆激旁潰,不惟無成,仍敗舊績。臣慮官吏見東流已及四分,急於見功,遽塞北流。而不知二股分流,十裏之內,相去尚近,地勢複東高西下。若河流並東,一遇盛漲,水勢西合入北流,則東流遂絕;或於滄、德堤埽未成之處,決溢橫流。雖除西路之患,而害及東路,非策也。宜專護上約及二股堤岸。若今歲東流止添二分,則此去河勢自東,近者二三年,遠者四五年,候及八分以上,河流沖刷已闊,滄、德堤埽已固,自然北流日減,可以閉塞,兩路俱無害矣。」
會北京留守韓琦言:「今歲兵夫數少,而金堤兩埽,修上、下約甚急,深進馬頭,欲奪大河。緣二股及嫩灘舊闊千一百步,是以可容漲水。今截去八百步有餘,則將束大河于二百余步之間,下流既壅,上流蹙遏湍怒,又無兵夫修護堤岸,其沖決必矣。況自德至滄,皆二股下流,既無堤防,必侵民田。設若河門束狹,不能容納漲水,上、下約隨流而脫,則二股與北流為一,其患愈大。又恩、深州所創生堤,其東則大河西來,其西則西山諸水東注,腹背受水,兩難捍禦。望選近臣速至河所,與在外官合議。」帝在經筵以琦奏諭光,命同茂則再往。
四月,光與張鞏、李立之、宋昌言、張問、呂大防、程昉行視上約及方鋸牙,濟河,集議於下約。光等奏:「二股河上約並在灘上,不礙河行。但所進方鋸牙已深,致北流河門稍狹,乞減折二十步,令近後,仍作蛾眉埽裹護。其滄、德界有古遙堤,當加葺治。所修二股,本欲疏導河水東去,生堤本欲捍禦河水西來,相為表裏,未可偏廢。」帝因謂二府曰:「韓琦頗疑修二股。」趙抃曰:「人多以六塔為戒。」王安石曰:「異議者,皆不考事實故也。」帝又問:「程昉、宋昌言同修二股如何?」安石以為可治。帝曰:「欲作簽河甚善。」安石曰:「誠然。若及時作之,使決河可東,北流可閉。」因言:「李立之所築生堤,去河遠者至八九十裏,本計以禦漫水,而不可禦河南之向著,臣恐漫水亦不可禦也。」帝以為然。五月丙寅,乃詔立之乘驛赴闕議之。
六月戊申,命司馬光都大提舉修二股工役。呂公著言:「朝廷遣光相視董役,非所以褒崇近職、待遇儒臣也。」乃罷光行。
七月,二股河通快,北流稍自閉。戊子,張鞏奏:「上約累經泛漲,並下約各已無虞,東流勢漸順快,宜塞北流,除恩、冀、深、瀛、永靜、乾寧等州軍水患。又使禦河、胡盧河下流各還故道,則漕運無壅遏,郵傳無滯留,塘泊無淤淺。複於邊防大計,不失南北之限,歲減費不可勝數,亦使流移歸複,實無窮之利。且黃河所至,古今未嘗無患,較利害輕重而取捨之可也。惟是東流南北堤防未立,閉口修堤,工費甚夥,所當預備。望選習知河事者,與臣等講求,具圖以聞。」乃複詔光、茂則及都水監官、河北轉運使同相度閉塞北流利害,有所不同,各以議上。
八月己亥,光入辭,言:「鞏等欲塞二股河北流,臣恐勞費未易。或幸而可塞,則東流淺狹,堤防未全,必致決溢,是移恩、冀、深、瀛之患於滄、德等州也。不若俟三二年,東流益深闊,堤防稍固,北流漸淺,薪芻有備,塞之便。」帝曰:「東流、北流之患孰輕重?」光曰:「兩地皆王民,無輕重;然北流已殘破,東流尚全。」帝曰;「今不俟東流順快而塞北流,他日河勢改移,奈何?」光曰:「上約固則東流日增,北流日減,何憂改移。若上約流失,其事不可知,惟當並力護上約耳。」帝曰:「上約安可保?」光曰:「今歲創修,誠為難保,然昨經大水而無虞,來歲地腳已牢,複何慮。且上約居河之側,聽河北流,猶懼不保;今欲橫截使不行,庸可保乎?」帝曰:「若河水常分二流,何時當有成功?」光曰:「上約苟存,東流必增,北流必減;借使分為二流,于張鞏等不見成功,於國家亦無所害。何則?西北之水,並于山東,故為害大,分則害小矣。鞏等亟欲塞北流,皆為身謀,不顧國力與民患也。」帝曰:「防捍兩河,何以供億?」光曰:「並為一則勞費自倍,分二流則勞費減半。今減北流財力之半,以備東流,不亦可乎?」帝曰:「卿等至彼視之。」
時二股河東流及六分,鞏等因欲閉斷北流,帝意向之。光以為須及八分乃可,仍待其自然,不可施功。王安石曰:「光議事屢不合,今令視河,後必不從其議,是重使不安職也。」庚子,乃獨遣茂則。茂則奏:「二股河東傾已及八分,北流止二分。」張鞏等亦奏:「丙午,大河東徙,北流淺小。戊申,北流閉。」詔獎諭司馬光等,仍賜衣、帶、馬。
時北流既塞,而河自其南四十裏許家港東決,氾濫大名、恩、德、滄、永靜五州軍境。三年二月,命茂則、鞏相度澶、滑州以下至東流河勢、堤防利害。時方濬禦河,韓琦言:「事有緩急,工有後先,今禦河漕運通駛,未至有害,不宜減大河之役。」乃詔輟河夫卒三萬三千,專治東流。
志第四十五河渠二
○黃河中
熙甯四年七月辛卯,北京新堤第四、第五埽決,漂溺館陶、永濟、清陽以北,遣茂則乘驛相視。八月,河溢澶州曹村,十月,溢衛州王供。時新堤凡六埽,而決者二,下屬恩、冀,貫禦河,奔沖為一。帝憂之,自秋迄冬,數遣使經營。是時,人爭言導河之利,茂則等謂:「二股河地最下,而舊防可因,今堙塞者才三十餘裏,若度河之湍,浚而逆之,又存清水鎮河以析其勢,則悍者可回,決者可塞。」帝然之。
十二月,令河北轉運司開修二股河上流,並修塞第五埽決口。五年二月甲寅,興役,四月丁卯,二股河成,深十一尺,廣四百尺。方浚河則稍障其決水,至是,水入於河,而決口亦塞。
六月,河溢北京夏津。閏七月辛卯,帝語執政:「聞京東調夫修河,有壞產者,河北調急夫尤多;若河複決,奈何?且河決不過占一河之地,或西或東,若利害無所校,聽其所趨,如何?」王安石曰:「北流不塞,占公私田至多,又水散漫,久複澱塞。昨修二股,費至少而公私田皆出,向之瀉鹵,俱為沃壤,庸非利乎。況急夫已減於去歲,若複葺理堤防,則河北歲夫愈減矣。」
六年四月,始置疏浚黃河司。先是,有選人李公義者,獻鐵龍爪揚泥車法以浚河。其法:用鐵數斤為爪形,以繩系舟尾而沈之水,篙工急棹,乘流相繼而下,一再過,水已深數尺。宦官黃懷信以為可用,而患其太輕。王安石請令懷信、公義同議增損,乃別制浚川杷。其法:以巨木長八尺,齒長二尺,列於木下如杷狀,以石壓之;兩旁系大繩,兩端矴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車絞之,去來撓蕩泥沙,已又移船而浚。或渭水深則杷不能及底,雖數往來無益;水淺則齒礙沙泥,曳之不動,卒乃反齒向上而曳之。人皆知不可用,惟安石善其法,使懷信先試之以浚二股,又謀鑿直河數裏以觀其效。且言於帝曰:「開直河則水勢分。其不可開者,以近河,每開數尺即見水,不容施功爾。今第見水即以杷浚之,水當隨杷改趨直河,苟置數千杷,則諸河淺澱,皆非所患,歲可省開浚之費幾百千萬。」帝曰:「果爾,甚善。聞河北小軍壘當起夫五千,計合境之丁,僅及此數,一夫至用錢八緡。故歐陽修嘗謂開河如放火,不開如失火,與其勞人,不如勿開。」安石曰:「勞人以除害,所謂毒天下之民而從之者。」帝乃許春首興工,而賞懷信以度僧牒十五道,公義與堂除;以杷法下北京,令虞部員外郎、都大提舉大名府界金堤範子淵與通判、知縣共試驗之,皆言不可用。會子淵以事至京師,安石問其故,子淵意附會,遽曰:「法誠善,第同官議不合耳。」安石大悅。至是,乃置浚河司,將自衛州浚至海口,差子淵都大提舉,公義為之屬。許不拘常制,舉使臣等;人船、木鐵、工匠,皆取之諸埽;官吏奉給視都水監丞司;行移與監司敵體。
當是時,北流閉已數年,水或橫決散漫,常虞壅遏。十月、外監丞王令圖獻議,於北京第四、第五埽等處開修直河,使大河還二股故道,乃命範子淵及朱仲立領其事。開直河#畎順擼鐘描聳榪6杉扒逅蠔櫻餐吮秤怵吆釉蛉M醢彩聳⒀雜描酥Γ舨魂」ぃ潿珊由狹鰨墒剮械刂小? /font>
七年,都水監丞劉璯言:「自開直河,閉魚肋,水勢增漲,行流湍急,漸塌河岸,而許家港、清水鎮河極淺漫,幾於不流。雖二股深快,而蒲泊已東,下至四界首,退出之田,略無固護,設遇漫水出岸,牽回河頭,將複成水患。宜候霜降水落,閉清水鎮河,築縷河堤一道以遏漲水,使大河複循故道。又退出良田數萬頃,俾民耕種。而博州界堂邑等退背七埽,歲減修護之費,公私兩濟。」從之。是秋,判大名文彥博言:「河溢壞民田,多者六十村,戶至萬七千,少者九村,戶至四千六百,願蠲租稅。」從之。又命都水詰官吏不以水災聞者。外都水監丞程昉以憂死。
十月,安石去位,吳充為相。十年五月,滎澤河堤急,詔判都水監俞光往治之。是歲七月,河複溢衛州王供及汲縣上下埽、懷州黃沁、滑州韓村;已醜,遂大決于澶州曹村,澶淵北流斷絕,河道南徙,東匯于梁山、張澤濼,分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於淮,一合北清河入於海,凡灌郡縣四十五,而濮、齊、鄆、徐尤甚,壞田逾三十萬頃。遣使修閉。
八月,又決鄭州滎澤。於是文彥博言:「臣正月嘗奏:德州河底淤澱,泄水稽滯,上流必至壅遏。又河勢變移,四散漫流,兩岸俱被水患,若不預為經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而都水略無施設,止固護東流北岸而已。適累年河流低下,官吏希省費之賞,未嘗增修堤岸,大名諸埽,皆可憂虞。謂如曹村一埽,自熙寧八年至今三年,雖每計春料當培低怯,而有司未嘗如約,其埽兵又皆給他役,實在者十有七八。今者果大決溢,此非天災,實人力不至也。臣前論此,並乞審擇水官。今河朔、京東州縣,人被患者莫知其數,嗷嗷籲天,上軫聖念,而水官不能自訟,猶汲汲希賞。臣前論所陳,出於至誠,本圖補報,非敢激訐也。」
元豐元年四月丙寅,決口塞,詔改曹村埽曰靈平。五月甲戌,新堤成,閉口斷流,河複歸北。初議塞河也,故道堙而高,水不得下,議者欲自夏津縣東開簽河入董固以護舊河,袤七十裏九十步;又自張村埽直東築堤至龐家莊古堤,袤五十裏二百步。詔樞密都承旨韓縝相視。縝言:「漲水沖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勢變移無常,雖開河就堤,及于河身創立生堤,枉費功力。惟增修新河,乃能經久。」詔可。
十一月,都水監言:「自曹村決溢,諸埽無複儲蓄,乞給錢二十萬緡下諸路,以時市梢草封樁。」詔給十萬緡,非朝旨及埽岸危急,毋得擅用。
二年七月戊子,範子淵言:「因護黃河岸畢工,乞中分為兩埽。」詔以廣武上、下埽為名。
三年七月,澶州孫村、陳埽及大吳、小吳埽決,詔外監丞司速修閉。初,河決澶州也,北外監丞陳祐甫謂:「商胡決三十餘年,所行河道,填淤漸高,堤防歲增,未免氾濫。今當修者有三:商胡一也,橫壟二也,禹舊跡三也。然商胡、橫壟故道,地勢高平,土性疏惡,皆不可複,複亦不能持久。惟禹故瀆尚存,在大伾、太行之間,地卑而勢固。故秘閣校理李垂與今知深州孫民先皆有修復之議。望召民先同河北漕臣一員,自衛州王供埽按視,訖於海口。」從之。
四年四月,小吳埽複大決,自澶注入禦河,恩州危甚。六月戊午,詔:「東流已填淤不可複,將來更不修閉小吳決口,候見大河歸納,應合修立堤防,令李立之經畫以聞。」帝謂輔臣曰:「河之為患久矣,後世以事治水,故常有礙。夫水之趨下,乃其性也,以道治水,則無違其性可也。如能順水所向,遷徙城邑以避之,複有何患?雖神禹複生,不過如此。」輔臣皆曰:「誠如聖訓。」河北東路提點刑獄劉定言:「王莽河一徑水,自大名界下合大流注冀州,及臨清徐曲禦河決口、恩州趙村壩子決口兩徑水,亦注冀州城東。若遂成河道,即大流難以西傾,全與李垂、孫民先所論違背,望早經制。」詔送李立之。
八月壬午,立之言:「臣自決口相視河流,至乾寧軍分入東、西兩塘,次入界河,於劈地口入海,通流無阻,宜修立東西堤。」詔覆計之。而言者又請:「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于小吳口北創修遙堤,候將來礬山水下,決王供埽,使直河注東北,於滄州界或南或北,從故道入海。」不從。
九月庚子,立之又言:「北京南樂、館陶、宗城、魏縣,淺口、永濟、延安鎮,瀛州景城鎮,在大河兩堤之間,乞相度遷於堤外。」於是用其說,分立東西兩堤五十九埽。定三等向著:河勢正著堤身為第一,河勢順流堤下為第二,河離堤一裏內為第三。退背亦三等:堤去河最遠為第一,次遠者為第二,次近一裏以上為第三。立之在熙甯初已主立堤,今竟行其言。
五年正月己醜,詔立之:「凡為小吳決口所立堤防,可按河勢向背應置埽處,毋虛設巡河官,毋橫費工料。」六月,河溢北京內黃埽。七月,決大吳埽堤,以紓靈平下埽危急。八月,河決鄭州原武埽,溢入利津、陽武溝、刀馬河,歸納梁山濼。詔曰:「原武決口已引奪大河四分以上,不大治之,將貽朝廷巨憂。其輟修汴河堤岸司兵五千,並力築堤修閉。」都水複言:「兩馬頭墊落,水面闊二十五步,天寒,乞候來春施工。」至臘月竟塞雲。九月,河溢滄州南皮上、下埽,又溢清池埽,又溢永靜軍阜城下埽。十月辛亥,提舉汴河堤岸司言:「洛口廣武埽大河水漲,塌岸,壞下閘斗門,萬一入汴,人力無以枝梧。密邇都城,可不深慮。」詔都水監官速往護之。丙辰,廣武上、下埽危急,詔救護,尋獲安定。
七年七月,河溢元城埽,決橫堤,破北京。帥臣王拱辰言:「河水暴至,數十萬眾號叫求救,而錢谷稟轉運,常平歸提舉,軍器工匠隸提刑,埽岸物料兵卒即屬都水監,逐司在遠,無一得專,倉卒何以濟民?望許不拘常制。」詔:「事幹機速,奏覆牒稟所屬不及者,如所請。」戊申,命拯護陽武埽。
十月,冀州王令圖奏:「大河行流散漫,河內殊無緊流,旋生灘磧。宜近澶州相視水勢,使還複故道。會明年春,宮車晏駕。
大抵熙甯初,專欲導東流,閉北流。元豐以後,因河決而北,議者始欲複禹故跡。神宗愛惜民力,思順水性,而水官難其人。王安石力主程昉、範子淵,故二人尤以河事自任;帝雖藉其才,然每抑之。其後,元祐元年,子淵已改司農少卿,禦史呂陶劾其「修堤開河,縻費巨萬,護堤壓埽之人,溺死無數。元豐六年興役,至七年功用不成。乞行廢放。」於是黜知兗州,尋降知峽州。其制略曰:「汝以有限之材,興必不可成之役,驅無辜之民,置之必死之地。」中書舍人蘇軾詞也。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宣仁聖烈皇后垂簾。河流雖北,而孫村低下,夏、秋霖雨,漲水往往東出。小吳之決既未塞,十月,又決大名之小張口,河北諸郡皆被水災。知澶州王令圖建議浚迎陽埽舊河,又于孫村金堤置約,複故道。本路轉運使範子奇仍請于大吳北岸修進鋸牙,擗約河勢。於是回河東流之議起。
元祐元年二月乙丑,詔:「未得雨澤,權罷修河,放諸路兵夫。」九月丁醜,詔秘書監張問相度河北水事。十月庚寅,又以王令圖領都水,同問行河。
十一月丙子,問言:「臣至滑州決口相視,迎陽埽至大、小吳,水勢低下,舊河淤仰,故道難複。請于南樂大名埽開直河並簽河,分引水勢入孫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令圖亦以為然,於是減水河之議複起。既從之矣,會北京留守韓絳奏引河近府非是,詔問別相視。
二年二月,令圖、問欲必行前說,朝廷又從之。三月,令圖死,以王孝先代領都水,亦請如令圖議。
右司諫王覿言:「河北人戶轉徙者多,朝廷責郡縣以安集,空倉廩以振濟,又遣專使察視之,恩德厚矣。然耕耘是時,而流轉于道路者不已;二麥將熟,而寓食于四方者未還。其故何也,盍亦治其本矣。今河之為患三:氾濫渟滀,漫無涯涘,吞食民田,未見窮已,一也;緣邊漕運獨賴禦河,今禦河淤澱,轉輸艱梗,二也;塘泊之設,以限南北,濁水所經,即為平陸,三也。欲治三患,在遴擇都水、轉運而責成耳。今轉運使範子奇反覆求合,都水使者王孝先暗繆,望別擇人。」
時知樞密院事安燾深以東流為是,兩疏言:「朝廷久議回河,獨憚勞費,不顧大患。蓋自小吳未決以前,河入海之地雖屢變移,而盡在中國;故京師恃以北限強敵,景德澶淵之事可驗也。且河決每西,則河尾每北,河流既益西決,固已北抵境上。若複不止,則南岸遂屬遼界,彼必為橋樑,守以州郡;如慶曆中因取河南熟戶之地,遂築軍以窺河外,已然之效如此。蓋自河而南,地勢平衍,直抵京師,長慮卻顧,可為寒心。又朝廷捐東南之利,半以宿河北重兵,備預之意深矣。使敵能至河南,則邈不相及。今欲便於治河而緩於設險,非計也。」
王岩叟亦言:「朝廷知河流為北道之患日深,故遣使命水官相視便利,欲順而導之,以拯一路生靈於墊溺,甚大惠也。然昔者專使未還,不知何疑而先罷議;專使反命,不知何所取信而議復興。既敕都水使者總護役事,調兵起工,有定日矣,已而複罷。數十日間,變議者再三,何以示四方?今有大害七,不可不早為計。北塞之所恃以為險者在塘泊,黃河堙之,猝不可浚,浸失北塞險固之利,一也。橫遏西山之水,不得順流而下,蹙溢於千里,使百萬生齒,居無廬,耕無田,流散而不復,二也。乾甯孤壘,危絕不足道,而大名、深、冀腹心郡縣,皆有終不自保之勢,三也。滄州扼北敵海道,自河不東流,滄州在河之南,直抵京師,無有限隔,四也。併吞禦河,邊城失轉輸之便,五也。河北轉運司歲耗財用,陷租賦以百萬計,六也。六七月之間,河流交漲,占沒西路,阻絕遼使,進退不能,兩朝以為憂,七也。非此七害,委之可,緩而未治可也。且去歲之患,已甚前歲,今歲又甚焉,則奈何?望深詔執政大臣,早決河議而責成之。」太師文彥博、中書侍郎呂大防皆主其說。
中書舍人蘇轍謂右僕射呂公著曰:「河決而北,先帝不能回,而諸公欲回之,是自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盍因其舊而修其未備乎?」公著唯唯。於是三省奏:「自河北決,恩、冀以下數州被患,至今未見開修的確利害,致妨興工。」乃詔河北轉運使、副,限兩月同水官講議聞奏。
十一月,講議官皆言:「令圖、問相度開河,取水入孫村口還複故道處,測量得流分尺寸,取引不過,其說難行。」十二月,張景先複以問說為善,果欲回河,惟北京已上、滑州而下為宜,仍于孫村浚治橫河舊堤,止用逐埽人兵、物料,並年例客軍,春天漸為之可也。朝廷是其說。
三年六月戊戌,乃詔:「黃河未複故道,終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議,已嘗興役,不可中罷,宜接續工料,向去決要回復故道。三省、樞密院速與商議施行。」右相範純仁言:「聖人有三寶:曰慈,曰儉,曰不敢為天下先。蓋天下大勢,惟人君所向,群下競趨如川流山摧,小失其道,非一言一力可回,故居上者不可不謹也。今聖意已有所向而為天下先矣。乞諭執政:'前日降出文字,卻且進入。'免希合之臣,妄測聖意,輕舉大役。」尚書王存等亦言:「使大河決可東回,而北流遂斷,何惜勞民費財,以成經久之利。今孝先等自未有必然之論,但僥倖萬一,以冀成功,又預求免責,若遂聽之,將有噬臍之悔。乞望選公正近臣及忠實內侍,覆行按視,審度可否,興工未晚。」
庚子,三省、樞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彥博、呂大防、安燾等謂:「河不東,則失中國之險,為契丹之利。」范純仁、王存、胡宗愈則以虛費勞民為憂。存謂:「今公私財力困匱,惟朝廷未甚知者,賴先帝時封樁錢物可用耳。外路往往空乏,奈何起數千萬物料、兵夫,圖不可必成之功?且禦契丹得其道,則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設險何與焉?不然,如石晉末耶律德光犯闕,豈無黃河為阻,況今河流未必便沖過北界耶?」太后曰:「且熟議。」
明日,純仁又畫四不可之說,且曰:「北流數年未為大患,而議者恐失中國之利,先事回改;正如頃西夏本不為邊患,而好事者以為不取恐失機會,遂興靈武之師也。臣聞孔子論為政曰:'先有司。'今水官未嘗保明,而先示決欲回河之旨,他日敗事,是使之得以藉口也。」
存、宗愈亦奏:「昨親聞德音,更令熟議。然累日猶有未同,或令建議者結罪任責。臣等本謂建議之人,思慮有所未逮,故乞差官覆按。若但使之結罪,彼所見不過如此,後或誤事,加罪何益。臣非不知河決北流,為患非一。淤沿邊塘泊,斷禦河漕運,失中國之險,遏西山之流。若能全回大河,使由孫村故道,豈非上下通願?但恐不能成功,為患甚於今日。故欲選近臣按視:若孝先之說決可成,則積聚物料,接續興役;如不可為,則令沿河踏行,自恩、魏以北,塘泊以南,別求可以疏導歸海去處,不必專主孫村。此亦三省共曾商量,望賜詳酌。存又奏:「自古惟有導河並塞河。導河者順水勢,自高導令就下;塞河者為河堤決溢,修塞令入河身。不聞幹引大河令就高行流也。」於是收回戊戌詔書。
戶部侍郎蘇轍、中書舍人曾肇各三上疏。轍大略言:
黃河西流,議複故道。事之經歲,役兵二萬,聚梢樁等物三十余萬。方河朔災傷困弊,而興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竊歎。今回河大議雖寢,然聞議者固執來歲開河分水之策。今小吳決口,入地已深,而孫村所開,丈尺有限,不獨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況黃河之性,急則通流,緩則淤澱,既無東西皆急之勢,安有兩河並行之理?縱使兩河並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費又倍矣。
今建議者其說有三,臣請折之:一曰禦河湮滅,失饋運之利。昔大河在東,禦河自懷、衛經北京,漸曆邊郡,饋運既便,商賈通行。自河西流,禦河湮滅,失此大利,天實使然。今河自小吳北行,占壓禦河故地,雖使自北京以南折而東行,則禦河湮滅已一二百里,何由複見?此禦河之說不足聽也。二曰恩、冀以北,漲水為害,公私損耗。臣聞河之所行,利害相半,蓋水來雖有敗田破稅之害,其去亦有淤厚宿麥之利。況故道已退之地,桑麻千里,賦役全複,此漲水之說不足聽也。三曰河徙無常,萬一自契丹界入海,邊防失備。按河昔在東,自河以西郡縣,與契丹接境,無山河之限,邊臣建為塘水,以捍契丹之沖。今河既西,則西山一帶,契丹可行之地無幾,邊防之利,不言可知。然議者尚恐河複北徙,則海口出契丹界中,造舟為梁,便於南牧。臣聞契丹之河,自北南注以入於海。蓋地形北高,河無北徙之道,而海口深浚,勢無徙移,此邊防之說不足聽也。
臣又聞謝卿材到闕,昌言:「黃河自小吳決口,乘高注北,水勢奔決,上流堤防無複決怒之患。朝廷若以河事付臣,不役一夫,不費一金,十年保無河患。」大臣以其異已罷歸,而使王孝先、俞瑾、張景先三人重畫回河之計。蓋由元老大臣重于改過,故假契丹不測之憂,以取必於朝廷。雖已遣百祿等出按利害,然未敢保其不觀望風旨也。願亟回收買梢草指揮,來歲勿調開河役兵,使百祿等明知聖意無所偏系,不至阿附以誤國計。
肇之言曰:「數年以來,河北、京東、淮南災傷,今歲河北並邊稍熟,而近南州軍皆旱,京東、西、淮南饑殍瘡痍。若來年雖未大興河役,止令修治舊堤,開減水河,亦須調發丁夫。本路不足,則及鄰路,鄰路不足,則及淮南,民力果何以堪?民力未堪,則雖有回河之策,及梢草先具,將安施乎?」
會百祿等行視東西二河,亦以為東流高仰,北流順下,決不可回。即奏曰:
往者王令圖、張問欲開引水簽河,導水入孫村口還複故道。議者疑焉,故置官設屬,使之講議。既開撅井筒,折量地形水面尺寸高下,顧臨、王孝先、張景先、唐義問、陳祐之皆謂故道難複。而孝先獨叛其說,初乞先開減水河,俟行流通快,新河勢緩,人工物料豐備,徐議閉塞北流。已而召赴都堂,則又請以二年為期。及朝廷詰其成功,遽雲:「來年取水入孫村口,若河流順快,工料有備,便可閉塞,回復故道。」是又不俟新河勢緩矣。回河事大,甯容異同如此!蓋孝先、俞瑾等知合用物料五千余萬,未有指擬,見買數計,經歲未及毫釐,度事理終不可為,故為大言。
又雲:「若失此時,或河勢移背,豈獨不可減水,即永無回河之理。」臣等竊謂河流轉徙,乃其常事;水性就下,固無一定。若假以五年,休養數路民力,沿河積材,漸浚故道,葺舊堤,一旦流勢改變,審議事理,釃為二渠,分派行流,均減漲水之害,則勞費不大,功力易施,安得謂之一失此時,永無回河之理也?
四年正月癸末,百祿等使回入對,複言:「修減水河,役過兵夫六萬三千余人,計五百三十萬工,費錢糧三十九萬二千九百余貫、石、匹、兩,收買物料錢七十五萬三百餘緡,用過物料二百九十余萬條、束,官員、使臣、軍大將凡一百一十餘員請給不預焉。願罷有害無利之役,那移工料,繕築西堤,以護南決口。」未報。己亥,乃詔罷回河及修減水河。
四月戊午,尚書省言:「大河東流,為中國之要險。自大吳決後,由界河入海,不惟淤壞塘濼,兼濁水入界河,向去淺澱,則河必北流。若河尾直注北界入海,則中國全失險阻之限,不可不為深慮。」詔范百祿、趙君錫條畫以聞。
百祿等言:
臣等昨按行黃河獨流口至界河,又東至海口,熟觀河流形勢;並緣界河至海口鋪砦地分使臣各稱:界河未經黃河行流已前,闊一百五十步下至五十步,深一丈五尺下至一丈;自黃河行流之後,今闊至五百四十步,次亦三二百步,深者三丈五尺,次亦二丈。乃知水性就下,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與《前漢書》大司馬史張戎之論正合。
自元豐四年河出大吳,一向就下,沖入界河,行流勢如傾建。經今八年,不舍晝夜,沖刷界河,兩岸日漸開闊,連底成空,趨海之勢甚迅。雖遇元豐七年八年、元祐元年泛漲非常,而大吳以上數百里,終無決溢之害,此乃下流歸納處河流深快之驗也。
塘濼有限遼之名,無禦遼之實。今之塘水,又異昔時,淺足以褰裳而涉,深足以維舟而濟,冬寒冰堅,尤為坦途。如滄州等處,商胡之決即已澱淤,今四十二年,迄無邊警,亦無人言以為深憂。自回河之議起,首以此動煩聖聽。殊不思大吳初決,水未有歸,猶不北去;今入海湍迅,界河益深,尚複何慮?藉令有此,則中國據上游,契丹豈不慮乘流擾之乎?
自古朝那、蕭關、雲中、朔方、定襄、雁門、上郡、太原、右北平之間,南北往來之沖,豈塘濼界河之足限哉。臣等竊謂本朝以來,未有大河安流,合于禹跡,如此之利便者。其界河向去只有深闊,加以朝夕海潮往來渲蕩,必無淺澱,河尾安得直注北界,中國亦無全失險阻之理。且河遇平壤灘漫,行流稍遲,則泥沙留淤;若趨深走下,湍激奔騰,惟有刮除,無由淤積,不至上煩聖慮。
七月己巳朔,冀州南宮等五埽危急,詔撥提舉修河司物料百萬與之。甲午,都水監言:「河為中國患久矣,自小吳決後,氾濫未著河槽,前後遣官相度非一,終未有定論。以為北流無患,則前二年河決南宮下埽,去三年決上埽,今四年決宗城中埽,豈謂北流可保無虞?以為大河臥東,則南宮、宗城皆在西岸;以為臥西,則冀州信都、恩州清河、武邑或決,皆在東岸。要是大河千里,未見歸納經久之計,所以昨相度第三、第四鋪分決漲水,少紓目前之急。繼又宗城決溢,向下包蓄不定,雖欲不為東流之計,不可得也。河勢未可全奪,故為二股之策。今相視新開第一口,水勢湍猛,發洩不及,已不候工畢,更撥沙河堤第二口泄減漲水,因而二股份行,以紓下流之患。雖未保冬夏常流,已見有可為之勢。必欲經久,遂作二股,仍較今所修利害孰為輕重,有司具析保明以聞。」
八月丁未,翰林學士蘇轍言:
夏秋之交,暑雨頻並。河流暴漲出岸,由孫村東行,蓋每歲常事。而李偉與河埽使臣因此張惶,以分水為名,欲發回河之議,都水監從而和之。河事一興,求無不可,況大臣以其符合己說而樂聞乎。
臣聞河道西行孫村側左,大約入地二丈以來,今所報漲水出岸,由新開口地東入孫村,不過六七尺。欲因六七尺漲水,而奪入地二丈河身,雖三尺童子,知其難矣。然朝廷遂為之遣都水使者,興兵功,開河道,進鋸牙,欲約之使東。方河水盛漲,其西行河道若不斷流,則遏之東行,實同兒戲。
臣願急命有司,徐觀水勢所向,依累年漲水舊例,因其東溢,引入故道,以紓北京朝夕之憂。故道堤防壞決者,第略加修葺,免其決溢而已。至於開河、進約等事,一切毋得興功,俟河勢稍定然後議。不過一月,漲水既落,則西流之勢,決無移理。兼聞孫村出岸漲水,今已斷流,河上官吏未肯奏知耳。
是時,吳安持與李偉力主東流,而謝卿材謂「近歲河流稍行地中,無可回之理」,上《河議》一編。召赴政事堂會議,大臣不以為然。癸醜,三省、樞密院言:「繼日霖雨,河上之役,恐煩聖慮。」太后曰:「訪之外議,河水已東複故道矣。」
乙丑,李偉言:「已開撥北京南沙河直堤第三鋪,放水入孫村口故道通行。」又言:「大河已分流,即更不須開淘。因昨來一決之後,東流自是順快,渲刷漸成港道。見今已為二股,約奪大河三分以來,若得夫二萬,於九月興工,至十月寒凍時可畢。因引導河勢,豈止為二股通行而已,亦將遂為回奪大河之計。今來既因擗拶東流,修全鋸牙,當迤邐增進一埽,而取一埽之利,比至來年春、夏之交,遂可全複故道。朝廷今日當極力必閉北流,乃為上策。若不明詔有司,即令回河,深恐上下遷延,議終不決,觀望之間,遂失機會。乞複置修河司。」從之。
五年正月丁亥,梁燾言:「朝廷治河,東流北流,本無一偏之私。今東流未成,邊北之州縣未至受患,其役可緩;北流方悍,邊西之州縣,日夕可憂,其備宜急。今傾半天下之力,專事東流,而不加一夫一草於北流之上,得不誤國計乎!去年屢決之害,全由堤防無備。臣願嚴責水官,修治北流埽岸,使二方均被惻隱之恩。」
二月己亥,詔開修減水河。辛醜,乃詔三省、樞密院:「去冬愆雪,今未得雨,外路旱闊遠,宜權罷修河。」
戊申,蘇轍言:「臣去年使契丹,過河北,見州縣官吏,訪以河事,皆相視不敢正言。及今年正月,還自契丹,所過吏民,方舉手相慶,皆言近有朝旨罷回河大役,命下之日,北京之人,歡呼鼓舞。惟減水河役遷延不止,耗蠹之事,十存四五,民間竊議,意大臣業已為此,勢難遽回。既為聖鑒所臨,要當迤邐盡罷。今月六日,果蒙聖旨,以旱災為名,權罷修黃河,候今秋取旨。大臣覆奏盡罷黃河東、北流及諸河功役,民方憂旱,聞命踴躍,實荷聖恩。然臣竊詳聖旨,上合天意,下合民心。因水之性,功力易就,天語激切,中外聞者或至泣下,而臣奉行,不得其平。由此觀之,則是大臣所欲,雖害物而必行;陛下所為,雖利民而不聽。至於委曲回避,巧為之說,僅乃得行,君權已奪,國勢倒植。臣所謂君臣之間,逆順之際,大為不便者,此事是也。黃河既不可複回,則先罷修河司,只令河北轉運司盡將一道兵功,修貼北流堤岸;罷吳安持、李偉都水監差遣,正其欺罔之罪,使天下曉然知聖意所在。如此施行,不獨河事就緒,天下臣庶,自此不敢以虛誑欺朝廷,弊事庶幾漸去矣。」
八月甲辰,提舉東流故道李偉言:「大河自五月後日益暴漲,始由北京南沙堤第七鋪決口,水出於第三、第四鋪並清豐口一併東流。故道河槽深三丈至一丈以上,比去年尤為深快,頗減北流橫溢之患。然今已秋深,水當減落,若不稍加措置,慮致斷絕,即東流遂成淤澱。望下所屬官司,經畫沙堤等口分水利害,免淤故道,上誤國事。」詔吳安持與本路監司、北外丞司及李偉按視,具合措置事連書以聞。
九月,中丞蘇轍言:「修河司若不罷,李偉若不去,河水終不得順流,河朔生靈終不得安居。乞速罷修河司,及檢舉六年四月庚子敕,竄責李偉。」
七年三月,以吏部郎中趙偁權河北轉運使。偁素與安持等議不協,嘗上《河議》,其略曰:「自頃有司回河幾三年,功費騷動半天下,複為分水又四年矣。故所謂分水者,因河流、相地勢導而分之。今乃橫截河流,置埽約以扼之,開浚河門,徒為淵潭,其狀可見。況故道千里,其間又有高處,故累歲漲落輒複自斷。夫河流有逆順,地勢有高下,非朝廷可得而見,職在有司,朝廷任之亦信矣,患有司不自信耳。臣謂當繕大河北流兩堤,複修宗城棄堤,閉宗城口,廢上、下約,開闞村河門,使河流湍直,以成深道。聚三河工費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緒,而河患庶幾息矣。願以河事並都水條例一付轉運司,而總以工部,罷外丞司使,措置歸一,則職事可舉,弊事可去。」
四月,詔:「南、北外兩丞司管下河埽,今後令河北、京西轉運使、副、判官、府界提點分認界至,內河北仍於銜內帶'兼管南北外都水公事'。」
十月辛酉,以大河東流,賜都水使者吳安持三品服,北都水監丞李偉再任。
志第四十六河渠三
○黃河下
元祐八年二月乙卯,三省奉旨:「北流軟堰,並依都水監所奏。」門下侍郎蘇轍奏:「臣嘗以謂軟堰不可施於北流,利害甚明。蓋東流本人力所開,闊止百余步,冬月河流斷絕,故軟堰可為。今北流是大河正溜,此之東流,何止數倍,見今河水行流不絕,軟堰何由能立?蓋水官之意,欲以軟堰為名,實作硬堰,陰為回河之計耳。朝廷既已覺其意,則軟堰之請,不宜複從。」趙偁亦上議曰:「臣竊謂河事大利害有三,而言者互進其說,或見近忘遠,徼幸盜功,或取此舍彼,譸張昧理。遂使大利不明,大害不去,上惑朝聽,下滋民患,橫役枉費,殆無窮已,臣切痛之。所謂大利害者: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也;東流分水,患水不能行也;宗城河決,患水不能閉也。是三者,去其患則為利,未能去則為害。今不謀此,而議欲專閉北流,止知一日可閉之利,而不知異日既塞之患,止知北流伏槽之水易為力,而不知闞村方漲之勢,未可並以入東流也。夫欲合河以為利,而不恤上下壅潰之害,是皆見近忘遠,徼幸盜功之事也。有司欲斷北流而不執其咎,乃引分水為說,姑為軟堰;知河沖之不可以軟堰禦,則又為決堰之計。臣恐枉有工費,而以河為戲也。請俟漲水伏槽,觀大河之勢,以治東流、北流。」
五月,水官卒請進梁村上、下約,束狹河門,既涉漲水,遂壅而潰。南犯德清,西決內黃,東淤梁村,北出闞村,宗城決口複行魏店,北流因淤遂斷,河水四出,壞東郡浮梁。十二月丙寅,監察禦史郭知章言:「臣比緣使事至河北,自澶州入北京,渡孫村口,見水趨東者,河甚闊而深;又自北京往洺州,過楊家淺口複渡,見水之趨北者,才十之二三,然後知大河宜閉北行東。乞下都水監相度。」於是吳安持複兼領都水,即建言:「近准朝旨,已堰斷魏店刺子,向下北流一枝斷絕。然東西未有堤岸,若漲水稍大,必披灘漫出,則平流在北京、恩州界,為害愈甚。乞塞梁村口,縷張包口,開青豐口以東雞爪河,分殺水勢。」呂大防以其與己意合,向之,詔同北京留守相視。
時範純仁複為右相,與蘇轍力以為不可。遂降旨:「令都水監與本路安撫、轉運、提刑司共議,可則行之,有異議速以聞。」紹聖元年正月也。是時,轉運使趙偁深不以為然,提刑上官均頗助之。偁之言曰:「河自孟津初行平地,必須全流,乃成河道。禹之治水,自冀北抵滄、棣,始播為九河,以其近海無患也。今河自橫壟、六塔、商胡、小吳,百年之間,皆從西決,蓋河徙之常勢。而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為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亦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見。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功也。請開闞村河門,修平鄉钜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大名安撫使許將言:「度今之利,若舍故道,止從北流,則慮河下已湮,而上流橫潰,為害益廣。若直閉北流,東徙故道,則複慮受水不盡,而破堤為患。竊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因內黃之口以行北,而盡閉諸口,以絕大名諸州之患。俟春夏水大至,乃觀故道,足以受之,則內黃之口可塞;不足以受之,則梁村之役可止。定其成議,則民心固而河之順複有時,可以保其無害。」詔:「令吳安持同都水監丞鄭佑,與本路安撫、轉運、提刑司官具圖、狀保明聞奏,即有未便,亦具利害來上。」
三月癸酉,監察禦史郭知章言:「河複故道,水之趨東,已不可遏。近日遣使按視,逐司議論未一。臣謂水官朝夕從事河上,望專委之。」乙亥,呂大防罷相。
六月,右正言張商英奏言:「元豐間河決南宮口,講議累年,先帝歎曰:'神禹複生,不能回此河矣。'乃敕自今後不得復議回河閉口,蓋採用漢人之論,俟其氾濫自定也。元祐初,文彥博、呂大防以前敕非是,拔吳安持為都水使者,委以東流之事。京東、河北五百里內差夫,五百里外出錢雇夫,及支借常平倉司錢買梢草,斬伐榆柳。凡八年而無尺寸之效,乃遷安持太僕卿,王宗望代之。宗望至,則劉奉世猶以彥博、大防餘意,力主東流,以梁村口吞納大河。今則梁村口淤澱,而開沙堤兩處決口以泄水矣。前議累七十裏堤以障北流,今則雲俟霜降水落興工矣。朝廷咫尺,不應九年為水官蔽欺如此。九年之內,年年礬山水漲,霜降水落,豈獨今年始有漲水,而待水落乃可以興工耶?乞遣使按驗虛實,取索回河以來公私費錢糧、梢草,依仁宗朝六塔河施行。」
會七月辛醜,廣武埽危急,詔王宗望亟往救護。壬寅,帝謂輔臣曰:「廣武去洛河不遠,須防漲溢下灌京師,已遣中使視之。」輔臣出圖、狀以奏曰:「此由黃河北岸生灘,水趨南岸。今雨止,河必減落,已下水官,與洛口官同行按視,為簽堤及去北岸嫩灘,令河順直,則無患矣。」
八月丙子,權工部侍郎吳安持等言:「廣武埽危急,刷塌堤身二千余步處,地形稍高。自鞏縣東七裏店至見今洛口,約不滿十裏,可以別開新河,引導河水近南行流,地步至少,用功甚微。王宗望行視並開井筒,各稱利便外,其南築大堤,工力浩大,乞下各屬官司,躬往相度保明。」從之。
十月丁酉,王宗望言:「大河自元豐潰決以來,東、北兩流,利害極大,頻年紛爭,國論不決,水官無所適從。伏自奉昭凡九月,上稟成算,自闞村下至栲栳堤七節河門,並皆閉塞。築金堤七十裏,盡障北流,使全河東還故道,以除河患。又自闞村下至海口,補築新舊堤防,增修疏浚河道之淤淺者,雖盛夏漲潦,不至壅決。望付史官,紀紹聖以來聖明獨斷,致此成績。」詔宗望等具析修閉北流部役官等功力等弟以聞。然是時東流堤防未及繕固,瀕河多被水患,流民入京師,往往泊禦廊及僧舍。詔給券,諭令還本土,以就振濟。
己酉,安持又言:「准朝旨相度開浚澶州故道,分減漲水。按澶州本是河行舊道,頃年曾乞開修,時以東西地形高仰,未可興工。欲乞且行疏導燕家河,仍令所屬先次計度合增修一十一埽所用工料。」詔:「令都水監候來年將及漲水月分,先具利害以聞。」
癸醜,三省、樞密院言:「元豐八年,知澶州王令圖議,乞修復大河故道。元祐四年,都水使者吳安持,因紓南宮等埽危急,遂就孫村口為回河之策。及梁村進約東流,孫村口窄狹,德清軍等處皆被水患。今春,王宗望等雖于內黃下埽閉斷北流,然至漲水之時,猶有三分水勢,而上流諸埽已多危急,下至將陵埽決壞民田。近又據宗望等奏,大河自閉塞闞村而下,及創築新堤七十餘裏,盡閉北流,全河之水,東還故道。今訪聞東流向下,地形已高,水行不快。既閉斷北流,將來盛夏,大河漲水全歸故道,不惟舊堤損缺怯薄,而闞村新堤,亦恐未易枝梧。兼京城上流諸處埽岸,慮有壅滯沖決之患,不可不豫為經畫。」詔:權工部侍郎吳安持、都水使者王宗望、監丞鄭佑同北外監丞司,自闞村而下直至海口,逐一相視,增修疏浚,不致壅滯沖決。
丙辰,張商英又言:「今年已閉北流,都水監長貳交章稱賀,或乞付史官,則是河水已歸故道,止宜修緝堤埽,防將來沖決而已。近聞王宗望、李仲卻欲開澶州故道以分水,吳安持乞候漲水前相度。緣開澶州故道,若不與今東流底平,則才經水落,立見淤塞。若與底平,則從初自合閉口回河,何用九年費財動眾?安持稱候漲水相度,乃是悠悠之談。前來漲水並今來漲水,各至澶州、德清軍界,安持首尾九年,豈得不見?更欲延至明年,乃是狡兔三窟,自為潛身之計,非公心為國事也。況立春漸近調夫,如是時不早定議,又留後說,邦財民力,何以支持?訪聞先朝水官孫民先、元祐六年水官賈種民各有《河議》,乞取索照會。召前後本路監司及經歷河事之人,與水官詣都堂反覆詰難,務取至當,經久可行,定議歸一,庶免以有限之財事無涯之功。」二年七月戊午,詔:「沿黃河州軍,河防決溢,並即申奏。」
元符二年二月乙亥,北外都水丞李偉言:「相度大小河門,乘此水勢衰弱,並先修閉,各立蛾眉埽鎮壓。乞次於河北、京東兩路差正夫三萬人,其他夫數,令修河官和雇。」三月丁巳,偉又乞於澶州之南大河身內,開小河一道,以待漲水,紓解大吳口下注北京一帶向著之患。」並從之。
六月末,河決內黃口,東流遂斷絕。八月甲戌,詔:「大河水勢十分北流,其以河事付轉運司,責州縣共力救護堤岸。」辛醜,左司諫王祖道請正吳安持、鄭佑、李仲、李偉之罪,投之遠方,以明先帝北流之志。詔可。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鄭佑、吳安持輩皆用登極大赦,次第牽複。中書舍人張商英繳奏:「佑等昨主回河,皆違神宗北流之意。」不聽。商英又嘗論水官非其人,治河當行其所無事,一用堤障,猶塞兒口止其啼也。三月,乃以商英為龍圖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兼專功提舉河事。商英複陳五事:一曰行古沙河口;二曰複平恩四埽;三曰引大河自古漳河、浮河入海;四曰築禦河西堤,而開東堤之積;五曰開木門口,泄徒駭河東流。大要欲隨地勢疏浚入海。會四月,河決蘇村。七月,詔:「商英毋治河,止厘本職,其因河事差辟官吏並罷。」複置北外都水丞司。
建中靖國元年春,尚書省言:「自去夏蘇村漲水,後來全河漫流,今已淤高三四尺,宜立西堤。」詔都水使者魯君貺同北外丞司經度之。於是左正言任伯雨奏:
河為中國患,二千歲矣。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如本朝。而徇眾人偏見,欲屈大河之勢以從人者,莫甚于近世。臣不敢遠引,只如元祐末年,小吳決溢,議者乃譎謀異計,欲立奇功,以邀厚賞。不顧地勢,不念民力,不惜國用,力建東流之議。當洪流中,立馬頭,設鋸齒,梢芻材木,耗費百倍。力遏水勢,使之東注,陵虛駕空,非特行地上而已。增堤益防,惴惴恐決,澄沙淤泥,久益高仰,一旦決潰,又複北流。此非堤防之不固,亦理勢之必至也。
昔禹之治水,不獨行其所無事,亦未嘗不因其變以導之。蓋河流混濁,泥沙相半,流行既久,迄邐淤澱,則久而必決者,勢不能變也。或北而東,或東而北,亦安可以人力制哉!
為今之策,正宜因其所向,寬立堤防,約欄水勢,使不至大段漫流。若恐北流淤澱塘泊,亦祗宜因塘泊之岸,增設堤防,乃為長策。風聞近日又有議者獻東流之計,不獨比年災傷,居民流散,公私匱竭,百無一有,事勢窘急,固不可為;抑亦自高注下,湍流奔猛,潰決未久,勢不可改。設若興工,公私徒耗,殆非利民之舉,實自困之道也。
崇寧三年十月,臣僚言:「昨奉詔措置大河,即由西路曆沿邊州軍,回至武強縣,循河堤至深州,又北下衡水縣,乃達于冀。又北渡河過遠來鎮,及分遣屬僚相視恩州之北河流次第。大抵水性無有不下,引之就高,決不可得。況西山積水,勢必欲下,各因其勢而順導之,則無壅遏之患。」詔開修直河,以殺水勢。
四年二月,工部言:「乞修蘇村等處運糧河堤為正堤,以支漲水,較修棄堤直堤,可減工四十四萬、料七十一萬有奇。」從之。閏二月,尚書省言:「大河北流,合西山諸水,在深州武強、瀛州樂壽埽,俯瞰雄、霸、莫州及沿邊塘濼,萬一決溢,為害甚大。」詔增二埽堤及儲蓄,以備漲水。是歲,大河安流。
五年二月,詔滑州系浮橋於北岸,仍築城壘,置官兵守護之。八月,葺陽武副堤。
大觀元年二月,詔于陽武上埽第五鋪開修直河至第十五鋪,以分減水勢。有司言:「河身當長三千四百四十步,面闊八十尺,底闊五丈,深七尺,計役十萬七千餘工,用人夫三千五百八十二,凡一月畢。」從之。十二月,工部員外郎趙霆言:「南北兩丞司合開直河者,凡為裏八十有七,用緡錢八九萬。」異時成功,可免河防之憂,而省久遠之費。」詔從之。
二年五月,霆上免夫之議,大略謂:「黃河調發人夫修築埽岸,每歲春首,騷動數路,常至敗家破產。今春滑州魚池埽合起夫役,嘗令送免夫之直,用以買土,增貼埽岸,比之調夫,反有贏餘。乞詔有司,應堤埽合調春夫,並依此例,立為永法。」詔曰:「河防夫工,歲役十萬,濱河之民,困於調發。可上戶出錢免夫,下戶出力充役,其相度條畫以聞。」丙申,邢州言河決,陷钜鹿縣。詔遷縣於高地。又以趙州隆平下濕,亦遷之。
六月己卯,都水使者吳玠言:「自元豐間小吳口決,北流入禦河,下合西山諸水,至清州獨流砦三叉口入海。雖深得保固形勝之策,而歲月浸久,侵犯塘堤,沖壞道路,齧損城砦。臣奉詔修治堤防,禦捍漲溢。然築八尺之堤,當九河之尾,恐不能敵。若不遇有損缺,逐旋增修,即又至隳壞,使與塘水相通,于邊防非計也。乞降旨修葺。」從之。庚寅,冀州河溢,壞信都、南宮兩縣。
三年八月,詔沈純誠開撩兔源河。兔源在廣武埽對岸,分減埽下漲水也。
政和四年十一月,都水使者孟昌齡言:「今歲夏秋漲水,河流上下並行中道,滑州浮橋不勞解拆,大省歲費。」詔許稱賀,官吏推恩有差。昌齡又獻議導河大伾,可置永遠浮橋,謂:「河流自大伾之東而來,直大伾山西,而止,數裏方回南,東轉而過,複折北而東,則又直至大伾山之東,亦止不過十裏耳。視地形水勢,東西相直徑易,曾不十餘里間,且地勢低下,可以成河,倚山可為馬頭,又有中氵單,正如河陽。若引使穿大伾大山及東北二小山,分為兩股而過,合於下流,因是三山為趾,以系浮梁,省費數十百倍,可寬河朔諸路之役。」朝廷喜而從之。
五年,置提舉修系永橋所。六月癸醜,降德音于河北、京東、京西路,其略曰:「鑿山釃渠,循九河既道之跡;為梁跨趾,成萬世永賴之功。役不逾時,慮無愆素。人絕往來之阻,地無南北之殊。靈祗懷柔,黎庶呼舞。眷言朔野,爰暨近畿,畚鍤繁興,薪芻轉徙,民亦勞止,朕甚憫之。宜推在宥之恩,仍廣蠲除之惠。應開河官吏,令提舉所具功力等第聞奏。」又詔:「居山至大伾山浮橋屬浚州者,賜名天成橋;大伾山至汶子山浮橋屬滑州者,賜名榮光橋。」俄改榮光曰聖功。七月庚辰,禦制橋名,磨崖以刻之。方河之開也,水流雖通,然湍激猛暴,遇山稍隘,往往泛溢,近砦民夫多被漂溺,因亦及通利軍,其後遂注成巨濼雲。是月,昌齡遷工部侍郎。
八月己亥,都水監言:「大河以就三山通流,正在通利之東,慮水溢為患。乞移軍城於大伾山、居山之間,以就高仰。」從之。十月丁巳,中書省言冀州棗強埽決,知州辛昌宗武臣,不諳河事,詔以王仲元代之。
十一月丙寅,都水使者孟揆言:「大河連經漲淤,灘面已高,致河流傾側東岸。今若修閉棗強上埽決口,其費不貲,兼冬深難施人力,縱使極力修閉,東堤上下二百餘裏,必須盡行增築,與水爭力,未能全免決溢之患。今漫水行流,多堿鹵及積水之地,又不犯州軍,止經數縣地分,迤邐纏禦河歸納黃河。欲自決口上恩州之地水堤為始,增補舊堤,接續禦河東岸,簽合大河。」從之。乙亥,臣僚言:「禹跡湮沒於數千載之遠,陛下神智獨運,一旦興複,導河三山。長堤盤固,橫截巨浸,依山為梁,天造地設。威示南北,度越前古,歲無解系之費,人無病涉之患。大功既成,願申飭有司,以日繼月,視水向著,隨為堤防,益加增固,每遇漲水,水官、漕臣不輟巡視。」詔付昌齡。
六年四月辛卯,高陽關路安撫使吳玠言冀州棗強縣黃河清,詔許稱賀。七月戊午,太師蔡京請名三山橋銘閣曰纘禹繼文之閣,門曰銘功之門。十月辛卯,蔡京等言:「冀州河清,乞拜表稱賀。」
七年五月丁巳,臣僚言:「恩州甯化鎮大河之側,地勢低下,正當灣流沖激之處。歲久堤岸怯薄,沁水透堤甚多,近鎮居民例皆移避。方秋夏之交,時雨霈然,一失堤防,則不惟東流莫測所向,一隅生靈所系甚大,亦恐妨阻大名、河間諸州往來邊路。乞付有司,貼築固護。」從之。六月癸酉,都水使者孟揚言:「舊河陽南北兩河分流,立中氵單,系浮梁。頃緣北河淤澱,水不通行,止于南河修系一橋。因此河項窄狹,水勢沖激,每遇漲水,多致損壞。欲措置開修北河,如舊修系南北兩橋。」從之。九月丁未,詔揚專一措置,而令河陽守臣王序營辦錢糧,督其工料。
重和元年三月己亥,詔:「滑州、浚州界萬年堤,全藉林木固護堤岸,其廣行種植,以壯地勢。」五月甲辰,詔:「孟州河陽縣第一埽,自春以來,河勢湍猛,侵齧民田,迫近州城止二三裏。其令都水使者同漕臣、河陽守臣措置固護。」是秋雨,廣武埽危急,詔內侍王仍相度措置。
宣和元年九月辛未,蔡京等言:「南丞管下三十五埽,今歲漲水之後,岸下一例生灘,河行中道,實由聖德昭格,神祗順助。望宣付史館。」詔送秘書省。十二月,開修兔源河並直河畢工,降詔獎諭。
二年九月己卯,王黼言:「昨孟昌齡計議河事,至滑州韓村埽檢視,河流沖至寸金潭,其勢就下,未易禦遏。近降詔旨,令就畫定港灣,對開直河。方議開鑿,忽自成直河一道,寸金潭下,水即安流,在役之人,聚首仰歎。乞付史館,仍帥百官表賀。」從之。
三年六月,河溢冀州信都。十一月,河決清河埽。是歲,水壞天成、聖功橋,官吏行罰有差。四年四月壬子,都水使者孟揚言:「奉詔修系三山東橋,凡役工十五萬七千八百,今累經漲水無虞。」詔因橋壞失職降秩者,俱複之,揚自正議大夫轉正奉大夫。
七年,欽宗即位。靖康元年二月乙卯,禦史中丞許翰言:「保和殿大學士孟昌齡、延康殿學士孟揚、龍圖閣直學士孟揆,父子相繼領職二十年,過惡山積。妄設堤防之功,多張梢樁之數,窮竭民力,聚斂金帛。交結權要,內侍王仍為之奧主,超付名位,不知紀極。大河浮橋,歲一造舟,京西之民,猶憚其役。而昌齡首建三山之策,回大河之勢,頓取百年浮橋之費,僅為數歲行路之觀。漂沒生靈,無慮萬計,近輔郡縣,蕭然破殘。所辟官吏,計金敘績,富商大賈,爭注名牒,身不在公,遙分爵賞。每興一役,幹沒無數,省部禦史,莫能鉤考。陛下方將澄清朝著,建立事功,不先誅竄昌齡父子,無以昭示天下。望籍其奸贓,以正典刑。」詔並落職:昌齡在外宮觀,揚依舊權領都水監職事,揆候措置橋船畢取旨。翰複請鉤考簿書,發其奸贓。乃詔昌齡與中大夫,揚、揆與中奉大夫。三月丁醜,京西轉運司言:「本路歲科河防夫三萬,溝河夫一萬八千。緣連年不稔,群盜劫掠,民力困弊,乞量數減放。」詔減八千人。
汴河,自隋大業初,疏通濟渠,引黃河通淮,至唐,改名廣濟。宋都大樑,以孟州河陰縣南為汴首受黃河之口,屬於淮、泗。每歲自春及冬,常於河口均調水勢,止深六尺,以通行重載為准。歲漕江、淮、湖、浙米數百萬,及至東南之產,百物眾寶,不可勝計。又下西山之薪炭,以輸京師之粟,以振河北之急,內外仰給焉。故于諸水,莫此為重。其淺深有度,置官以司之,都水監總察之。然大河向背不常,故河口歲易;易則度地形,相水勢,為口以逆之。遇春首輒調數州之民,勞費不貲,役者多溺死。吏又並緣侵漁,而京師常有決溢之虞。
太祖建隆二年春,導索水自旃然,與須水合入於汴。三年十月,詔:「緣汴河州縣長吏,常以春首課民夾岸植榆柳,以固堤防。」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七月,開封府言:「汴水溢壞開封大寧堤,浸民田,害稼。」詔發懷、孟丁夫三千五百人塞之。三年正月,發軍士千人複汴口。六月,宋州言:「寧陵縣河溢,堤決。」詔發宋、亳丁夫四千五百人,分遣使臣護役。四年八月,又決于宋城縣,以本州諸縣人夫三千五百人塞之。
淳化二年六月,汴水決浚儀縣。帝乘步輦出乾元門,宰相、樞密迎謁。帝曰:「東京養甲兵數十萬,居人百萬家,天下轉漕,仰給在此一渠水,朕安得不顧。」車駕入泥淖中,行百余步,從臣震恐。殿前都指揮使戴興叩頭懇請回馭,遂捧輦出泥淖中。詔興督步卒數千塞之。日未旰,水勢遂定。帝始就次,太官進膳。親王近臣皆泥濘沾衣。知縣宋炎亡匿不敢出,特赦其罪。是月,汴又決于宋城縣,發近縣丁夫二千人塞之。
至道元年九月,帝以汴河歲運江、淮米五七百萬斛,以濟京師,問侍臣汴水疏鑿之由,令參知政事張洎講求其事以聞。其言曰:
禹導河自積石至龍門,南至華陰,東至砥柱;又東至於孟津,東過洛汭,至於大伾,即今成皋是也,或雲黎陽山也。禹以大河流泛中國,為害最甚,乃于貝丘疏二渠,以分水勢:一渠自舞陽縣東,引入漯水,其水東北流,至千乘縣入海,即今黃河是也;一渠疏畎引傍西山,以東北形高敝壞堤,水勢不便流溢,夾右碣石入於渤海。《書》所謂「北過洚水,至於大陸」,洚水即濁漳,大陸則邢州钜鹿澤。「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於海。」河自魏郡貴鄉縣界分為九道,下至滄州,今為一河。言逆河者,謂與河水往復相承受也。齊桓公塞以廣田居,唯一河存焉,今其東界至莽梧河是也。禹又於滎澤下分大河為陰溝,引注東南,以通淮、泗。至大樑浚儀縣西北,複分為二渠:一渠元經陽武縣中牟台下為官渡水;一渠始皇疏鑿以灌魏郡,謂之鴻溝,莨菪渠自滎陽五出池口來注之。其鴻溝即出河之溝,亦曰莨菪渠。
漢明帝時,樂浪人王景、謁者王吳始作浚儀渠,蓋循河溝故讀也。渠成流注浚儀,故以浚儀縣為名。靈帝建寧四年,于敖城西北壘石為門,以遏渠口,故世謂之石門。渠外東合濟水,濟與河、渠渾濤東注,至敖山北,渠水至此又兼邲之水,即《春秋》晉、楚戰於邲。邲又音汳,即「汴」字,古人避「反」字,改從「汴」字。渠水又東經滎陽北,旃然水自縣東流入汴水。鄭州滎陽縣西二十裏三皇山上,有二廣武城,二城相去百余步,汴水自兩城間小澗中東流而出,而濟流自茲乃絕。唯汴渠首受旃然水,謂之鴻渠。東晉太和中,桓溫北伐前燕,將通之,不果。義熙十三年,劉裕西征姚秦,複浚此渠,始有湍流奔注,而岸善潰塞,裕更疏鑿而漕運焉。隋煬帝大業三年,詔尚書左丞相皇甫誼發河南男女百萬開汴水,起滎澤入淮千餘裏,乃為通濟渠。又發淮南兵夫十余萬開邗溝,自山陽淮至於揚子江三百餘裏,水面闊四十步,而後行幸焉。自後天下利於轉輸。昔孝文時,賈誼言「漢以江、淮為奉地」,謂魚、鹽、穀、帛,多出東南。至五鳳中,耿壽昌奏:「故事,歲增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亦多自此渠漕運。
唐初,改通濟渠為廣濟渠。開元中,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言:江、淮租船,自長淮西北溯鴻溝,轉相輸納于河陰、含嘉、太原等倉。凡三年,運米七百萬石,實利涉於此。開元末,河南採訪使、汴州刺史齊浣,以江、淮漕運經淮水波濤有沉損,遂浚廣濟渠下流,自泗州虹縣至楚州淮陰縣北八十裏合於淮,逾時畢功。既而水流迅急,行旅艱險,尋乃廢停,卻由舊河。
德宗朝,歲漕運江、淮米四十萬石,以益關中。時叛將李正己、田悅皆分軍守徐州,臨渦口,梁崇義阻兵襄、鄧,南北漕引皆絕。於是水陸運使杜佑請改漕路,自浚儀西十裏疏其南涯,引流入琵琶溝,經蔡河至陳州合潁水,是秦、漢故道,以官漕久不由此,故填淤不通,若畎流培岸,則功用甚寡;又廬、壽之間有水道,而平岡亙其中,曰雞鳴山,佑請疏其兩端,皆可通舟,其間登陸四十裏而已,則江、湖、黔、嶺、蜀、漢之粟,可方舟而下。由是白沙趨東關,經廬、壽,浮潁步蔡,曆琵琶溝入汴河,不復經溯淮之險,徑于舊路二千里,功寡利博。朝議將行,而徐州順命,淮路乃通。至國家膺圖受命,以大樑四方所湊,天下之樞,可以臨制四海,故蔔京邑而定都。
漢高帝雲:「吾以羽檄召天下兵未至。」孝文又雲:「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召郡國兵。」即知兵甲在外也。唯有南北軍、期門郎、羽林孤兒,以備天子扈從藩衛之用。唐承隋制,置十二衛府兵,皆農夫也。及罷府兵,始置神武、神策為禁軍,不過三數萬人,亦以備扈從藩衛而已,故祿山犯關,驅市人而戰;德宗蒙塵,扈駕四百餘騎,兵甲皆在郡國。額軍存而可舉者,除河朔三鎮外,太原、青社各十萬人,邠甯、宣武各六萬人,潞、徐、荊、揚各五萬人,襄、宣、壽、鎮海各二萬人,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今天下甲卒數十萬眾,戰馬數十萬匹,並萃京師,悉集七亡國之士民於輦下,比漢、唐京邑,民庶十倍。甸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四渠,派引脈分,鹹會天邑,舳艫相接,贍給公私。所以無匱乏,唯汴水橫亙中國,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盡南海,半天下之財賦,並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然則禹力疏鑿以分水勢,煬帝開畎以奉巡遊,雖數湮廢,而通流不絕於百代之下,終為國家之用者,其上天之意乎?
真宗景德元年九月,宋州言汴河決,浸民田,壞廬舍。遣使護塞,逾月功就。三年六月,京城汴水暴漲,詔覘候水勢,並工修補,增起堤岸。工畢,複遣使致祭。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汴水漲溢,自京至鄭州,浸道路。詔選使乘傳減汴口水勢。既而水減,阻滯漕運,複遣浚汴口。八年六月,詔自今後汴水添漲及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護。八月,太常少卿馬元方請浚汴河中流,闊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費。即詔遣使計度修浚。使還,上言:「泗州西至開封府界,岸闊底平,水勢薄,不假開浚。請止自泗州夾岡,用功八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以宿、亳丁夫充,計減功七百三十一萬,仍請於沿河作頭踏道擗岸,其淺處為鋸牙,以束水勢,使其浚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長吏、令佐督役。自今汴河淤澱,可三五年一浚。又于中牟、滎澤縣各置開減水河。」並從之。
天禧三年十二月,都官員外郎鄭希甫言:「汴河兩岸皆是陂水,廣浸民田,堤腳並無流泄之處。今汴河南省自明河接澳入淮,望詔轉運使規度以聞。」
仁宗天聖三年,汴流淺,特遣使疏河注口。四年,大漲,堤危,眾情恟忄匈憂京城,詔度京城西賈陂岡地,泄之于護龍河。六年,勾當汴口康得輿言:「行視陽武橋萬勝鎮,宜存斗門。其梁固斗門三宜廢去,祥符界北岸請為別竇,分減溢流。」而勾當汴口王中庸欲增置孫村之石限,悉從其請。七年,德輿言,修河芟地為並灘農戶所侵。詔限一月使自實,檢括以還縣官。皇祐三年,命使詣中牟治堤。明年八月,河涸,舟不通,令河渠司自口浚治,歲以為常。舊制,水增七尺五寸,則京師集禁兵、八作、排岸兵,負土列河上以防河。滿五日,賜錢以勞之,曰「特支」;而或數漲數防,又不及五日而罷,則軍士屢疲,而賜予不及。是歲七月,始制防河兵日給錢,薄其數,才比特支十分之一,軍士便之。明年,遣使行河相利害。
嘉祐六年,汴水淺澀,常稽運漕。都水奏:「河自應天府抵泗州,直流湍駛無所阻。惟應天府上至汴口,或岸闊淺漫,宜限以六十步闊,於此則為木岸狹河,扼束水勢令深駛。梢,伐岸木可足也。」遂下詔興役,而眾議以為未便。宰相蔡京奏:「祖宗時已嘗狹河矣,俗好沮敗事,宜勿聽。」役既半,岸木不足,募民出雜梢。岸成而言者始息。舊曲灘漫流,多稽留覆溺處,悉為駛直平夷,操舟往來便之。
神宗熙寧四年,創開訾家口,日役夫四萬,饒一月而成。才三月已淺澱,乃複開舊口,役萬工,四日而水稍順。有應舜臣者,獨謂新口在孤柏嶺下,當河流之沖,其便利可常用勿易,水大則泄以斗門,水小則為輔渠於下流以益之。安石善其議。
五年,先是,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宮使張方平嘗論汴河曰:「國家漕運,以河渠為主。國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運,自後定立上供年額:汴河斛鬥六百萬石,廣濟河六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廣濟河所運,止給太康、咸平、尉氏等縣軍糧而已。惟汴河專運粳米,兼以小麥,此乃大倉蓄積之實。今仰食於官廩者,不惟三軍,至於京師士庶以億萬計,太半待飽於軍稍之餘,故國家於漕事至急至重。然則汴河乃建國之本,非可與區區溝洫水利同言也。近歲已罷廣濟河,而惠民河斛鬥不入大倉,大眾之命,惟汴河是賴。今陳說利害,以汴河為議者多矣。臣恐議者不已,屢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舊。國家大計,殊非小事。願陛下特回聖鑒,深賜省察,留神遠慮,以固基本。」方平之言,為王安石發也。
六年夏,都水監丞侯叔獻乞引汴水淤府界閒田,安石力主之。水既數放,或至絕流,公私重舟不可蕩,有閣折者。帝以人情不安,嘗下都水分析,並詔三司同府界提點官往視。十一月,範子奇建議:冬不閉汴口,以外江綱運直入汴至京,廢運般。安石以為然。詔汴口官吏相視,卒用其說。是後高麗入貢,令溯汴赴闕。
七年春,河水壅溢,積潦敗堤。八月,禦史盛陶謂汴河開兩口非便,命同判都水監宋昌言視兩口水勢,檄同提舉汴口官王珫。珫言訾家口水三分,輔渠七分。昌言請塞訾家口,而留輔渠。時韓絳、呂惠卿當國,許之。
八年春,安石再相,叔獻言:「昨疏浚汴河,自南京至泗州,概深三尺至五尺。惟虹縣以東,有礓石三十裏餘,不可疏浚,乞募民開修。」詔檢計工糧以聞。七月,叔獻又言:「歲開汴口作生河,侵民田,調夫役。今惟用訾家口,減人夫、物料各以萬計,乞減河清一指揮。」從之。未幾,汴水大漲,至深一丈二尺,於是複請權閉汴口。
九年十月,詔都水度量疏浚汴河淺深,仍記其地分。十年,範子淵請用濬川杷,以六月興工,自謂功利灼然,請「候今冬疏浚畢,將杷具、舟船等分給逐地分。使臣於閉口之後,檢量河道淤澱去處,至春水接續疏導」。大抵皆無甚利。已而清汴之役興。
志第四十七河渠四
○汴河下洛河蔡河廣濟河金水河白溝河京畿溝渠白河三白渠鄧許諸渠附
元豐元年五月,西頭供奉官張從惠複言:「汴口歲開閉,修堤防,通漕才二百餘日。往時數有建議引洛水入汴,患黃河齧廣武山,須鑿山嶺十數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為。去年七月,黃河暴漲,水落而稍北,距廣武山麓七裏,退灘高闊,可鑿為渠,引洛入汴。」范子淵知都水監丞,畫十利以獻。又言:「汜水出玉仙山,索水出嵩渚山,合洛水,積其廣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視今汴流尚贏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緩不同,得其贏餘,可以相補。猶慮不足,則旁堤為塘,滲取河水,每百里置木閘一,以限水勢。兩旁溝、湖、陂、濼,皆可引以為助,禁伊、洛上源私引水者。大約汴舟重載,入水不過四尺,今深五尺,可濟漕運。起鞏縣神尾山,至土家堤,築大堤四十七裏,以捍大河。起沙谷至河陰縣十裏店,穿渠五十二裏,引洛水屬於汴渠。」疏奏,上重其事,遣使行視。
二年正月,使還,以為工費浩大,不可為。上複遣入內供奉宋用臣,還奏可為,請「自任村沙穀口至汴口開河五十裏,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裏置束水一,以芻楗為之,以節湍急之勢,取水深一丈,以通漕運。引古索河為源,注房家、黃家、孟家三陂及三十六陂,高仰處瀦水為塘,以備洛水不足,則決以入河。又自汜水關北開河五百五十步,屬於黃河,上下置閘啟閉,以通黃、汴二河船筏。即洛河舊口置水,通黃河,以泄伊、洛暴漲。古索河等暴漲,即以魏樓、滎澤、孔固三斗門泄之。計工九十萬七千有餘。仍乞修護黃河南堤埽,以防侵奪新河」。從之。
三月庚寅,以用臣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四月甲子興工,遣禮官告祭。河道侵民塚墓,給錢徙之,無主者,官為瘞藏。六月戊申,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口至河陰縣瓦亭子,並汜水關北通黃河,接運河,長五十一裏。兩岸為堤總長一百三裏,引洛水入汴。七月甲子,閉汴口,徙官吏、河清卒於新洛口。戊辰,遣禮官致祭。十一月辛未,詔差七千人,赴汴口開修河道。
三年二月,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漫闊,多淺澀,乞狹河六十裏,為二十一萬六千步。」以四月興役。五月癸亥,罷草屯浮堰。五年三月,宋用臣言:「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宜廢撤。」從之。十月,狹河畢工。
六年八月,範子淵又請「于武濟山麓至河岸並嫩灘上修堤及壓埽堤,又新河南岸築新堤,計役兵六千人,二百日成。開展直河,長六十三裏,廣一百尺,深一丈,役兵四萬七千有奇,一月成。」從之。十月,都提舉司言:「汴水增漲,京西四斗門不能分減,致開決堤岸。今近京惟孔固斗門可以泄水下入黃河。若孫賈斗門雖可泄入廣濟,然下尾窄狹,不能盡吞。宜於萬勝鎮舊減水河、汴河北岸修立斗門,開淘舊河,創開生河一道,下合入刁馬河,役夫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三人,一月畢工。」詔從其請,仍作二年開修。七年四月,武濟河潰。八月,詔罷營閉,縱其分流,止護廣武三埽。
哲宗元祐元年閏二月辛亥,右司諫蘇轍言:「近歲京城外創置水磨,因此汴水淺澀,阻隔官私舟船。其東門外水磨,下流汗漫無歸,浸損民田一二百里,幾敗漢高祖墳。賴陛下仁聖惻怛,親發德音,令執政共議營救。尋詔畿縣于黃河春夫外,更調夫四萬,開自盟河,以疏泄水患,計一月畢工。然以水磨供給京城內外食茶等,其水止得五日閉斷,以此工役重大,民間每夫日顧二百錢,一月之費,計二百四十萬貫。而汴水渾濁,易至填淤,明年又須開淘,民間歲歲不免此費。聞水磨歲入不過四十萬貫,前戶部侍郎李定以此課利,惑誤朝聽,依舊存留。且水磨興置未久,自前未有此錢,國計何闕?而小人淺陋,妄有靳惜,傷民辱國,不以為愧。況今水患近在國門,而恬不為怪,甚非陛下勤恤民物之意。而又減耗汴水,行船不便。乞廢罷官磨,任民磨茶。」
三月,轍又乞「令汴口以東州縣,各具水匱所占頃畝,每歲有無除放二稅,仍具水匱可與不可廢罷,如決不可廢,當如何給還民田,以免怨望。」八月辛亥,轍又言:「昨朝旨令都水監差官,具括中牟、管城等縣水匱,元浸壓者幾何,見今積水所占幾何,退出頃畝幾何。凡退出之地,皆還本主。水占者,以官地還之;無田可還,即給元直。聖恩深厚,棄利與民,所存甚遠。然臣聞水所占地,至今無可對還,而退出之田,亦以迫近水匱,為雨水浸淫,未得耕鑿。知鄭州岑象求近奏稱: '自宋用臣興置水匱以來,元未曾取以灌注,清汴水流自足,不廢漕運。'乞盡廢水匱,以便失業之民。」十月,遂罷水匱。
四年冬,禦史中丞梁燾言:
嘗求世務之急,得導洛通汴之實,始聞其說則可喜,及考其事則可懼。竊以廣武山之北,即大河故道,河常往來其間,夏秋漲溢,每抵山下。舊來洛水至此,流入於河。後欲導以趨汴渠,乃乘河未漲,就嫩灘之上,峻起東西堤,辟大河於堤北,攘其地以引洛水,中間缺為斗門,名通舟楫,其實盜河以助洛之淺涸也。洛水本清,而今汴常黃流,是洛不足以行汴,而所以能行者,附大河之餘波也。增廣武三埽之備,竭京西所有,不足以為支費,其失無慮數百萬計。從來上下習為欺罔,朝廷惑于安流之說,稅屋之利,恬不為慮。而不知新沙疏弱,力不能制悍河,水勢一薄,則爛熳潰散,將使怒流循洛而下,直冒京師。是甘以數百萬日增之費,養異時萬一之患,亦已誤矣。夫歲傾重費以坐待其患,何若折其奔沖,以終除其害哉。
為今之計,宜複為汴口,仍引大河一支,啟閉以時,還祖宗百年以來潤國養民之賜,誠為得策。汴口複成:則免廣武傾注,以長為京師之安;省數百萬之費,以紓京西生靈之困;牽大河水勢,以解河北決溢之災;便東南漕運,以蠲重載留滯之弊;時節啟閉,以除蹙淩打淩之苦;通江、淮八路商賈大船,以供京師之饒。為甚大之利者六,此不可忽也。惟拆去兩岸舍屋,盡廢僦錢,為害者一而甚小,所謂損小費以成大利也。臣之所言,特其大略爾。至於考究本末,措置纖悉,在朝廷擇通習之臣付之,無牽浮議,責其成功。又言:
臣聞開汴之時,大河曠歲不決,蓋汴口析其三分之水,河流常行七分也。自導洛而後,頻年屢決,雖洛口竊取其水,率不過一分上下,是河流常九分也。猶幸流勢臥北,故潰溢北出。自去歲以來,稍稍臥南,此其可憂,而洛口之作,理須早計。竊以開洛之役,其功甚小,不比大河之上,但辟百余步,即可以通水三分,即永為京師之福,又減河北屢決之害;兼水勢既已牽動,在於回河尤為順便,非獨孫村之功可成,澶州故道,亦有自然可複之理。望出臣前章,面詔大臣與本監及知水事者,按地形水勢,具圖以聞。
不報。至五年十月癸巳,乃詔導河水入汴。
紹聖元年,帝親政,複召宋用臣赴闕。七月辛醜,廣武埽危急。壬寅,帝語輔臣:「埽去洛河不遠,須防漲溢下灌京師。」明日,乃詔都水監丞馮忱之相度築欄水簽堤。丁巳,帝諭執政曰:「河埽久不修,昨日報洛水又大溢,注於河,若廣武埽壞,河、洛為一,則清汴不通矣,京都漕運殊可憂。宜亟命吳安持、王宗望同力督作,苟得不壞,過此須圖久計。」丙寅,吳安持言:「廣武第一埽危急,決口與清汴絕近,緣洛河之南,去廣武山千余步,地形稍高。自鞏縣東七裏店至今洛口不滿十裏,可以別開新河,導洛水近南行流,地裏至少,用功甚微。」詔安持等再按視之。
十一月,李偉言:「清汴導溫洛貫京都,下通淮、泗,為萬世利。自元祐以來屢危急,而今歲特甚。臣相視武濟山以下二十裏名神尾山,乃廣武埽首所起,約置刺堰三裏余,就武濟河下尾廢堤、枯河基址增修疏導,回截河勢東北行,留舊埽作遙堤,可以紓清汴下注京城之患。」詔宋用臣、陳祐甫覆按以聞。
十二月甲午,戶部尚書蔡京言:「本部歲計,皆藉東南漕運。今年上供物,至者十無二三,而汴口已閉。臣責問提舉汴河堤岸司楊琰,乃稱自元豐二年至元祐初,八年之間,未嘗塞也。」詔依元豐條例。明年正月庚戌,用臣亦言:「元豐間,四月導洛通汴,六月放水,四時行流不絕。遇冬有凍,即督沿河官吏,伐冰通流。自元祐二年,冬深輒閉塞,致河流涸竭,殊失開導清汴本意。今欲蔔日伐冰,放水歸河,永不閉塞。及凍解,止將京西五斗門減放,以節水勢,如惠民河行流,自無壅遏之患。」從之。
三年正月戊申,詔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李仲罷歸吏部。仲在元祐中提舉汜水輦運,建言:「西京、鞏縣、河陽、汜水、河陰縣界,乃沿黃河地分,北有太行、南有廣武二山,自古河流兩山之間,乃緣禹跡。昨自宋用臣創置導洛清汴,于黃河沙灘上,節次創置廣、雄武等堤埽,到今十餘年間,屢經危急。況諸埽在京城之上,若不別為之計,患起不測,思之寒心。今如棄去諸埽,開展河道,講究興複元豐二年以前防河事,不惟省歲費、寬民力,河流且無壅遏決溢之患。望遣諳河事官相視施行。」又乞複置汴口,依舊以黃河水為節約之限,罷去清汴閘口。
四年閏二月,楊琰乞依元豐例,減放洛水入京西界大白龍坑及三十六陂,充水匱以助汴河行運。詔賈種民同琰相度合占頃畝,及所用功力以聞。五月乙亥,都提舉汴河堤岸賈種民言:「元豐改汴口為洛口,名汴河為清汴者,凡以取水於洛也。複匱清水,以備淺澀而助行流。元祐間,卻于黃河撥口,分引渾水,令自上流入洛口,比之清洛,難以調節。乞依元豐已修狹河身丈尺深淺,檢計物力,以複清汴,立限修浚,通放洛水。及依舊置洛斗門,通放西河官私舟船。」從之。帝嘗謂知樞密院事曾布曰:「先帝作清汴,又為天源河,蓋有深意。元祐中,幾廢。近賈種民奏:'若盡複清汴,不用濁流,乃當世靈長之慶。」布對曰:「先帝以天源河為國姓福地,此眾人所知,何可廢也。」十二月,詔:「京城內汴河兩岸,各留堤面丈有五尺,禁公私侵牟。」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無大改作,汴渠稍湮則浚之。大觀中,言者論:「胡師文昨為發運使,創開泗州直河,及築簽堤阻遏汴水,尋複淤澱,遂行廢拆。然後並役數郡兵夫,其間疾苦竄歿,無慮數千,費錢谷累百萬計。狂妄生事,誣奏罔功,官員冒賞至四十五人。」師文由是自知州降充宮觀。
宣和元年五月,都城無故大水,浸城外官寺、民居,遂破汴堤,汴渠將溢,諸門皆城守。起居郎李綱奏:「國家都汴,百有六十餘載,未嘗少有變故。今事起倉猝,遐邇驚駭,誠大異也。臣嘗躬詣郊外,竊見積水之來,自都城以西,漫為巨浸。東拒汴堤,停蓄深廣,湍悍浚激,東南而流,其勢未艾。然或淹浸旬時,因以風雨,不可不慮。夫變不虛發,必有感召之因。願詔廷臣各具所見,擇其可采者施行之。」詔:「都城外積水,緣有司失職,堤防不修,非災異也。」罷綱送吏部,而募人決水下流,由城北注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已。
七月壬子,都提舉司言:「近因野水沖蕩沿汴堤岸,及河道淤淺,若止役河清,功力不勝,望俟農隙顧夫開修。」從之。五年十二月庚寅,詔:「沿汴州縣創添欄河鎖柵歲額,公私不以為便,其遵元豐舊制。」
靖康而後,汴河上流為盜所決者數處,決口有至百步者,塞久不合,乾涸月餘,綱運不通,南京及京師皆乏糧。責都水使者措置,凡二十余日而水復舊,綱運遝來,兩京糧始足。又擇使臣八員為沿汴巡檢,每兩員各將兵五百人,自洛口至西水門,分地防察決溢雲。
洛水貫西京,多暴漲,漂壞橋樑。建隆二年,留守向拱重修天津橋成。甃巨石為腳,高數丈,銳其前以疏水勢,石縱縫以鐵鼓絡之,其制甚固。四月,具圖來上,降詔褒美。開寶九年,郊祀西京,詔發卒五千,自洛城菜市橋鑿渠抵漕口三十五裏,饋運便之。其後導以通汴。
蔡河貫京師,為都人所仰,兼閔水、洧水、氵異水以通舟。閔水自尉氏曆祥符、開封合于蔡,是為惠民河。洧水自許田注鄢陵東南,曆扶溝合于蔡。氵異水出鄭之大隗山,注臨潁,曆鄢陵、扶溝合于蔡。凡許、鄭諸水合堅白雁、丈八溝,京、索合西河、褚河、湖河、雙河、欒霸河皆會焉。猶以其淺涸,故植木橫棧;棧為水之節,啟閉以時。
太祖建隆元年四月,命中使浚蔡河,設斗門節水,自京距通許鎮。二年,詔發畿甸、陳、許丁夫數萬浚蔡水,南入潁川。乾德二年二月,令陳承昭率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師,合閔水。渠成,潩水本出密縣大隗山,曆許田。會春夏霖雨,則泛溢民田。至是渠成,無水患,閔河益通漕焉。
太宗淳化二年,以氵異水泛溢,浸許州民田,詔自長葛縣開小河,導氵異水,分流二十裏,合于惠民河。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京師霖雨,溝洫壅,惠民河溢,泛道路,壞廬舍,知開封府寇准治丁岡古河泄導之。大中祥符元年六月,開封府言:「尉氏縣惠民河決。」遣使督視完塞。二年四月,陳州言:「州地洿下,苦積潦,歲有水患,請自許州長葛縣浚減水河及補棗村舊河,以入蔡河。」從之。九年,知許州石普請於大流堰穿渠,置二斗門,引沙河以漕京師。遣使按視。四月,詔遣中使至惠民河,規畫置壩子,以通舟運。
仁宗天聖二年二月,崇儀副使、巡護惠民河田承說獻議:重修許州合流鎮大流堰斗門,創開減水河通漕,省迂路五百里。詔遣使按視以聞。五年八月,都大巡護惠民河王克基言:「先准宣惠民、京、索河水淺小,緣出源西京、鄭、許州界,惠民河下合橫溝、白雁溝、京、索河下合西河、湖河、雙河、欒霸河、丈八溝,各為民間裁水蒔稻灌園,宜令州縣巡察。」七年,王克基言:「按舊制,蔡河斗門棧板須依時啟閉,調停水勢。」嘉祐三年正月,開京城西葛家岡新河,以有司言:「至和中,大水入京城,請自祥符縣界葛家岡開生河,直城南好草陂,北入惠民河,分注魯溝,以紓京城之患。」
神宗熙寧四年七月,程昉請開宋家等堤,畎水以助漕運。八月,三班借職楊琰請增置上下壩閘,蓄水備淺涸。詔琰掌其事。六年九月戊辰,將作監尚宗儒言:「議者請置蔡河木岸,計功頗大。」詔修固土岸。八年,詔京西運米于河北,於是侯叔獻請因丁字河故道鑿堤置閘,引汴水入于蔡,以通舟運。河成,舟不可行,尋廢。十月,詔都水監展惠民河,欲便修城也。九年七月,提轄修京城所請引霧澤陂水至咸豐門,合京、索河,由京、索簽入副堤河,下合惠民。都水監謂:「不若於順天門外簽直河身,及於染院後簽入護龍河,至咸豐門南複入京、索河,實為長利。」從之。
徽宗崇甯元年二月,都水監言:惠民河修簽河次下硬堰畢工。詔立捕獲盜泄賞。大觀元年十二月,開氵異河入蔡河,從京畿都轉運使吳擇仁之請也。政和元年十月己酉,詔差水官同京畿監司視蔡河堤防及淤淺者,來春並工治之。
廣濟河導菏水,自開封曆陳留、曹、濟、鄆,其廣五丈,歲漕上供米六十二萬石。
太祖建隆二年正月,遣使往定陶規度,發曹、單丁夫數萬浚之。三月,幸新水門觀放水入河。先是,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遂詔左監門衛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水造斗門,引京、索、蔡河水通城濠入斗門,俾架流汴水之上,東進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公私鹹利。三年正月,遣右龍武統軍陳承昭護修五丈河役,車駕臨視,賜承昭錢二十萬。乾德三年,京師引五丈河造西水磑。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正月,命發近縣丁夫浚廣濟河。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開封府言:「京西沿汴萬勝鎮,先置斗門,以減河水,今汴河分注濁水入廣濟河,堙塞不利。」帝曰:「此斗門本李繼源所造,屢詢利害,以為始因京、索河遇雨即泛流入汴,遂置斗門,以便通泄。若遽壅塞,複慮決溢。」因令多用巨石,高置斗門,水雖甚大,而餘波亦可減去。三年,內侍趙守倫建議:自京東分廣濟河由定陶至徐州入清河,以達江、湖漕路。役既成,遣使覆視,繪圖來上。帝以地有隆阜,而水勢極淺,雖置堰埭,又曆呂梁灘磧之險,非可漕運,罷之。
仁宗天聖六年七月,尚書駕部員外郎閻貽慶言:「五丈河下接濟州之合蔡鎮,通利梁山濼。近者天河決蕩,溺民田,壞道路,合蔡而下,漫散不通舟,請治五丈河入夾黃河。」因詔貽慶與水官李守忠規度,計功料以聞。
神宗熙寧七年,趙濟言:「河淺廢運,自此物賤傷農,宜議興複,以便公私。」詔張士澄、楊琰修治。八月,都提舉汴河堤岸司言:「欲於通津門汴河岸東城裏三十步內開河,下通廣濟,以便行運。」從之。八年,又遣琰同陳祐甫因汴河置滲水塘,又自孫賈斗門置虛堤八,滲水入西賈陂,由減水河注霧澤陂,皆為河之上源。九年,詔依元額漕粟京東,仍修壩閘,為啟閉之節。九年三月,詔遣官修廣濟河壩閘。元豐五年三月癸亥,罷廣濟輦運司,移上供物自淮陽軍界入汴,以清河輦運司為名,命張士澄都大提舉。七月,禦史王植言:「廣濟安流而上,與清河溯流入汴,遠近險易較然,廢之非是。」詔監司詳議。七年八月,都大提舉汴河堤岸司言:「京東地富,穀粟可漕,獨患河澀。若因修京城,令役兵近汴穴土,使之成渠,就引河水注之廣濟,則漕舟可通,是一舉而兩利也。」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詔斥祥符霧澤陂募民承佃,增置水匱。又即宣澤門外仍舊引京、索源河,置槽架水,流入咸豐門。皆以為廣濟淺澀之備。三月,三省言:「廣濟河輦運,近因言者廢罷,改置清河輦運,迂遠不便。」詔知棣州王諤措置興複。都水監亦言:「廣濟河以京、索河為源,轉漕京東歲計。今欲依舊,即令于宣澤門外置槽架水,流入咸豐門裏,由舊河道複廣濟河源,以通漕運。」從之。
金水河一名天源,本京水,導自滎陽黃堆山,其源曰祝龍泉。
太祖建隆二年春,命左領軍衛上將軍陳承昭率水工鑿渠,引水過中牟,名曰金水河,凡百餘裏,抵都城西,架其水橫絕於汴,設斗門,入浚溝,通城濠,東匯於五丈河。公私利焉。乾德三年,又引貫皇城,曆後苑,內庭池沼,水皆至焉。開寶九年,帝步自左掖,按地勢,命水工引金水由承天門鑿渠,為大輪激之,南注晉王第。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九月,詔供備庫使謝德權決金水,自天波門並皇城至乾元門,曆天街東轉,繚太廟入後廟,皆甃以礲甓,植以芳木,車馬所經,又累石為間梁。作方井,官寺、民舍皆得汲用。複引東,由城下水竇入於濠。京師便之。
神宗元豐五年,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遣宋用臣按視。請自板橋別為一河,引水北入於汴,後卒不行,乃由副堤河入于蔡。以源流深遠,與永安青龍河相合,故賜名曰天源。先是,舟至啟槽,頗滯舟行。既導洛通汴,遂自城西超字坊引洛水,由咸豐門立堤,凡三千三十步,水遂入禁中,而槽廢。然舊惟供灑掃,至徽宗政和間,容佐請於七裏河開月河一道,分減此水,灌溉內中花竹。命宋升措置導引,四年十一月,畢工。重和元年六月,複命藍從熙、孟揆等增堤岸,置橋、槽、壩、閘,浚澄水,道水入內。內庭池籞既多,患水不給,又於西南水磨引索河一派,架以石渠絕汴,南北築堤,導入天源河以助之。
白溝無山源,每歲水潦甚則通流,才勝百斛船,逾月不雨即竭。
至道二年三月,內殿崇班閻光澤、國子博士邢用之上言:「請開白溝,自京師抵彭城呂梁口,凡六百里,以通長淮之漕。」詔發諸州丁夫數萬治之,以光澤護其役。議者非之。會宋州通判王矩上表,極陳其不可,且言:「用之田園在襄邑,歲苦水潦,私幸渠成。」遂罷其役。咸平六年,用之為度支員外郎,又令自襄邑下流治白溝河,導京師積水,而民田無害。
神宗熙寧六年,都水監丞侯叔獻請儲三十六陂及京、索二水為源,仿真、楚州開平河置閘,則四時可行舟,因廢汴渠。帝曰:「白溝功料易耳,第汴渠歲運甚廣,河北、陝西資焉。又京畿公私所用良材,皆自汴口而至,何可遽廢?」王安石曰:「此役苟成,亦無窮之利也。當別為漕河,引黃河一支,乃為經久。」馮京曰:「若白溝成,與汴、蔡皆通漕,為利誠大,恐汴終不可廢。」帝然之,詔劉璯同叔獻覆視。八月,都水監言:「白溝自濉河至於淮八百里,乞分三年興修。其廢汴河,俟白溝畢功,別相視。仍請發谷熟淤田司並京東汴河所隸河清兵赴役。」從之。七年正月,都水監言:「自盟河畎導汴南諸水,近者失於疏浚,為害甚大。」於是輟夫修治,而白溝之役廢。
初,王安石欲罷白溝、修汴南水利,帝曰:「人多以白溝不可為,而卿獨見可為?」安石曰:「果不可為,罷之誠宜;若可為,即俟時為之,何必計校人言也。」
徽宗政和二年十月,都水監丞孟昌齡言開浚含暉門外白溝河,開堰放水,仍舊通流。
京畿溝洫:汴都地廣平,賴溝渠以行水潦。真宗景德二年五月,詔開京城濠以通舟楫,毀官水磑三所。三年,分遣入內內侍八人,督京城內外坊裏開浚溝渠。先是,京都每歲春浚溝讀,而勢家豪族,有不即施工者。帝聞之,遣使分視,自是不復有稽遲者,以至雨潦暴集,無所雍遏,都人賴之。大中祥符三年,遣供備庫使謝德權治溝洫,導太一宮積水抵陳留界,入亳州渦河。五年三月,帝宣示宰臣曰:「京師所開溝渠,雖屢鈐轄,仍令內侍分察吏擾。」
仁宗天聖元年八月,東西八作司與內殿承制、閣門祗候劉永崇等言:「內外八廂創置八字水口,通流兩水入渠甚利,慮所置處豪富及勢要阻抑,乞下令巡察。」從之。二年七月,內殿崇班、閣門祗候張君平等言:「准敕按視開封府界至南京、宿、亳諸州溝河形勢,疏決利害凡八事:一、商度地形,高下連屬,開治水勢,依尋古溝洫浚之,州縣計力役均定,置籍以主之。二、施工開治後,按視不如元計狀及水壅不行、有害民田者,按官吏之罪,令償其費。三、約束官吏,毋斂取夫眾財貨入己。四、縣令佐、州守倅,有能勸課部民自用工開治不致水害者,敘為勞績,替日與家便官;功績尤多,別議旌賞。五、民或于古河渠中修築堰堨,截水取魚,漸至澱淤,水潦暴集,河流不通,則致深害,乞嚴禁之。六、開治工畢,按行新舊廣深丈尺,以校工力。以所出土,於溝河岸一步外築為堤埒。七、凡溝洫上廣一丈,則底廣八尺,其深四尺,地形高處或至五六尺,以此為率。有廣狹不等處,折計之,則畢工之日,易於覆視。八、古溝洫在民田中,久已淤平,今為賦籍而須開治者,據所占地步,為除其賦。」詔令頒行。
神宗熙甯元年三月,都水監言:「畿內溝河至多,而諸縣各役人夫開淘,十才二三,須二三年方可畢工。請令府界提點司選官,與縣官同定緊慢功料,據合差夫數,以五分夫,役十分工,依年分開淘,提點司通行點校。」從之。二年閏十一月,詔以府界道路積水,妨民輸納,命都水監差官溝畎。元豐五年,詔開在京城濠,闊五十步,深一丈五尺,地脈不及者,至泉止。
徽宗大觀元年七月,以京城霖雨,水浸居民,道路不通,遣官分督疏導。是月又詔:「自京至八角鎮,積水妨行旅。轉運司選官疏導,修治橋樑,毋使病涉。」
白河在唐州,南流入漢。太平興國三年正月,西京轉運使程能獻議,請自南陽下向口置堰,回水入石塘、沙河,合蔡河達于京師,以通湘潭之漕。詔發唐、鄧、汝、潁、許、蔡、陳、鄭丁夫及諸州兵,凡數萬人,以弓箭庫使王文寶、六宅使李繼隆、內作坊副使李神祐、劉承珪等護其役。塹山陻穀,曆博望、羅渠、少柘山,凡百餘裏,月余,抵方城,地勢高,水不能至。能獻複多役人以致水,然不可通漕運。會山水暴漲,石堰壞,河不克就,卒堙廢焉。
端拱元年,供奉官閣門祗候閻文遜、苗忠俱上言:「開荊南城東漕河,至師子口入漢江,可通荊、峽漕路至襄州;又開古白河,可通襄、漢漕路至京。」詔八作使石全振往視之,遂發丁夫治荊南漕河至漢江,可勝二百斛重載,行旅者頗便,而古白河終不可開。
三白渠在京兆涇陽縣。淳化二年秋,縣民杜思淵上書言:「涇河內舊有石翣以堰水入白渠,溉雍、耀田,歲收三萬斛。其後多歷年所,石翣壞,三白渠水少,溉田不足,民頗艱食。乾德中,節度判官施繼業率民用梢穰、笆籬、棧木,截河為堰,壅水入渠。緣渠之民,頗獲其利。然凡遇暑雨,山水暴至,則堰輒壞。至秋治堰,所用複取於民,民煩數役,終不能固。乞依古制,調丁夫修疊石翣,可得數十年不撓。所謂暫勞永逸矣。」詔從之,遣將作監丞周約己等董其役,以用功尤大,不能就而止。
至道元年正月,度支判官梁鼎、陳堯叟上《鄭白渠利害》:「按舊史,鄭渠元引涇水,自仲山西抵瓠口,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裏,溉田四萬頃,畝收一鐘。白渠亦引涇水,起穀口,入櫟陽,注渭水,長二百餘裏,溉田四千五百頃。兩渠溉田凡四萬四千五百頃,今所存者不及二千頃,皆近代改修渠堰,浸隳舊防,繇是灌溉之利,絕少於古矣。鄭渠難為興工,今請遣使先詣三白渠行視,複修舊跡。」於是詔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乘傳經度。
選等使還,言:
周覽鄭渠之制,用功最大。並仲山而東,鑿斷岡阜,首尾三百余裏,連亙山足,岸壁頹壞,堙廢已久。度其制置之始,涇河平淺,直入渠口。暨年代浸遠,涇河陡深,水勢漸下,與渠口相懸,水不能至。峻崖之處,渠岸摧毀,荒廢歲久,實難致力。其三白渠溉涇陽、櫟陽、高陵、雲陽、三原、富平六縣田三千八百五十餘頃,此渠衣食之源也,望令增築堤堰,以固護之。舊設節水斗門一百七十有六,皆壞,請悉繕完。渠口舊有六石門,謂之「洪門」,今亦隤圮,若復議興置,則其功甚大,且欲就近度其岸勢,別開渠口,以通水道。歲令渠官行視,岸之缺薄,水之淤填,即時浚治。嚴豪民盜水之禁。
涇河中舊有石堰,修廣皆百步,捍水雄壯,謂之「將軍翣」,廢壞已久。杜思淵嘗請興修,而功不克就。其後止造木堰,凡用梢樁萬一千三百餘數,歲出於緣渠之民。涉夏水潦,木堰遽壞,漂流散失,至秋,複率民以葺之,數斂重困,無有止息。欲令自今溉田既畢,命水工拆堰木置於岸側,可充二三歲修堰之用。所役緣渠之民,計田出丁,凡調萬三千人。疏渠造堰,各獲其利,固不憚其勞也。選能吏司其事,置暑于涇陽縣側,以時行視,往復甚便。
又言:
鄧、許、陳、潁、蔡、宿、亳七州之地,有公私閒田凡三百五十一處,合二十二萬餘頃,民力不能盡耕。皆漢、魏以來,召信臣、杜詩、杜預、任峻、司馬宣王、鄧艾等立制墾辟之地。內南陽界鑿山開道,疏通河水,散入唐、鄧、襄三州以溉田。又諸處陂塘防埭,大者長三十裏至五十裏,闊五丈至八丈,高一丈五尺至二丈。其溝渠,大者長五十裏至百里,闊三丈至五丈,深一丈至一丈五尺,可行小舟。臣等周行曆覽,若皆增築陂堰,勞費頗甚,欲堤防未壞可興水利者,先耕二萬餘頃,他處漸圖建置。
時著作佐郎孫冕總監三白渠,詔冕依選等奏行之。後自仲山之南,移治涇陽縣。其七州之田,令選于鄧州募民耕墾,皆免賦入。複令選等舉一人,與鄧州通判同掌其事。選與亮分路按察,未幾而罷。
景德三年,鹽鐵副使林特、度支副使馬景盛陳關中河渠之利,請遣官行鄭、白渠,興修古制。乃詔太常博士尚賓乘傳經度,率丁夫治之。賓言:「鄭渠久廢不可複,今自介公廟回白渠洪口直東南,合舊渠以畎涇河,灌富平、櫟陽、高陵等縣,經久可以不竭。」工既畢而水利饒足,民獲數倍。
志第四十八河渠五
○漳河滹沱河禦河塘濼緣邊諸水河北諸水岷江
漳河源於西山,由磁、洺州南入冀州新河鎮,與胡盧河合流,其後變徙,入于大河。
神宗熙寧三年,詔程昉同河北提點刑獄王廣廉相視。四年,開修,役兵萬人,袤一百六十裏。帝因與大臣論財用,文彥博曰:「足財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開,不出於東,則出於西,利害一也。今發夫開治,徙東從西,何利之有?」王安石曰:「使漳河不由地中行,則或東或西,為害一也。治之使行地中,則有利而無害。勞民,先王所謹,然以佚道使民,雖勞不可不勉。」會京東、河北大風,三月,詔曰:「風變異常,當安靜以應天災。漳河之役妨農,來歲為之未晚。」中書格詔不下。尋有旨權令罷役,程昉憤恚,遂請休退。朝廷令以都水丞領淤田事於河上。
五月,禦史劉摯言:「昉等開修漳河,凡用九萬夫。物料本不預備,官私應急,勞費百倍。逼人夫夜役,踐蹂田苗,發掘墳墓,殘壞桑柘,不知其數。愁怨之聲,流播道路,而昉等妄奏民間樂於工役。河北廂軍,剗刷都盡,而昉等仍乞於洺州調急夫,又欲令役兵不分番次,其急切擾攘,至於如此。乞重行貶竄,以謝疲民。」中丞楊繪亦以為言。王安石為昉辨說甚力,後卒開之。五年,工畢,昉與大理寺丞李宜之、知洺州黃秉推恩有差。
七年六月,知冀州王慶民言:「州有小漳河,向為黃河北流所壅,今河已東,乞開浚。」詔外都水監相度而已。
滹沱河源於西山,由真定、深州、乾寧,與禦河合流。
神宗熙甯元年,河水漲溢,詔都水監、河北轉運司疏治。六年,深州、祁州、永甯軍修新河。八年正月,發夫五千人,並胡盧河增治之。
元豐四年正月,北外都水丞陳祐甫言:「滹沱自熙寧八年以後,氾濫深州諸邑,為患甚大。諸司累相度不決,謂其下流舊入邊吳、宜子澱,最為便順,而屯田司懼填淤塘濼,煩文往復,無所適從。昨差官計之,若障入胡盧河,約用工千六百萬,若治程昉新河,約用工六百萬,若依舊入邊吳等澱,約用工二十九萬,其工費固已相遠。乞嚴立期會,定歸一策。」詔河北屯田轉運司同北外都水丞司相視。
五年八月癸酉,前河北轉運副使周革言:「熙甯中,程昉於真定府中渡創系浮梁,增費數倍。既非形勢控扼,請歲八九月易以版橋,至四五月防河即拆去,權用船渡。」從之。
禦河源出衛州共城縣百門泉,自通利、乾寧入界河,達於海。
神宗熙寧二年九月,劉彝、程昉言:「二股河北流今已閉塞,然禦河水由冀州下流,尚當疏導,以絕河患。」先是,議者欲于恩州武城縣開禦河約二十裏,入黃河北流故道,下五股河,故命彝、昉相度。而通判冀州王庠謂,第開見行流處,下接胡盧河,尤便近。彝等又奏:「如庠言,雖於河流為順,然其間漫淺沮洳,費工猶多,不若開烏欄堤東北至大、小流港,橫截黃河,入五股河,複故道,尤便。」遂命河北提舉糴便糧草皮公弼、提舉常平王廣廉按視,二人議協,詔調鎮、趙、邢、洺、磁、相州兵夫六萬浚之,以寒食後入役。
三年正月,韓琦言:「河朔累經災傷,雖得去年夏秋一稔,瘡痍未複。而六州之人,奔走河役,遠者十一二程,近者不下七八程,比常歲勞費過倍。兼鎮、趙兩州,舊以次邊,未嘗差夫,一旦調發,人心不安。又於寒食後入役,比滿一月,正妨農務。」詔河北都轉運使劉庠相度,如可就寒食前入役,即亟興工,仍相度最遠州縣,量減差夫,而輟修塘堤兵千人代其役。二月,琦又奏:「禦河漕運通流,不宜減大河夫役。」於是止令樞密院調兵三千,並都水監卒二千。三月,又益發壯城兵三千,仍詔提舉官程昉等促迫功限。六月,河成,詔昉赴闕,遷宮苑副使。四年,命昉為都大提舉黃、禦等河。
八年,昉與劉璯言:「衛州沙河湮沒,宜自王供埽開浚,引大河水注之禦河,以通江、淮漕運。仍置斗門,以時啟閉。其利有五:王供危急,免河勢變移而別開口地,一也。漕舟出汴,橫絕沙河,免大河風濤之患,二也。沙河引水入於禦河,大河漲溢,沙河自有限節,三也。禦河漲溢,有斗門啟閉,無沖注淤塞之弊,四也。德、博舟運,免數百里大河之險,五也。一舉而五利附焉。請發卒萬人,一月可成。」從之。
九年秋,昉奏畢功。中書欲論賞,帝令河北監司案視保明,大名安撫使文彥博覆實。十月,彥博言:
去秋開舊沙河,取黃河行運,欲通江、淮舟楫,徹于河北極邊。自今春開口放水,後來漲落不定,所行舟伐皆輕載,有害無利,枉費功料極多。今禦河上源,止是百門泉水,其勢壯猛,至衛州以下,可勝三四百斛之舟,四時行運,未嘗阻滯。堤防不至高厚,亦無水患。今乃取黃河水以益之,大即不能吞納,必致決溢;小則緩漫淺澀,必致淤澱。凡上下千餘裏,必難歲歲開浚。況此河穿北京城中,利害易睹。今始初冬,已見阻滯,恐年歲間,反壞久來行運。儻謂通江、淮之漕,即尤不然。自江、浙、淮、汴入黃河,順流而下,又合於禦河,大約歲不過一百萬斛。若自汴順流徑入黃河,達於北京,自北京和雇車乘,陸行入倉,約用錢五六千緡,卻於禦河裝載赴邊城,其省工役、物料及河清衣糧之費,不可勝計。
又去冬,外監丞欲于北京黃河新堤開置水口,以通行運,其策尤疏。此乃熙寧四年秋黃河下注禦河之處,當時朝廷選差近臣,督役修塞,所費不貲。大名、恩冀之人,至今瘡痍未平,今奈何反欲開口導水耶?都水監雖令所屬相視,而官吏恐忤建謀之官,止作遷延,回報謂俟修固禦河堤防,方議開置河口,況禦河堤道,僅如蔡河之類,若欲吞納河水,須如汴岸增修,猶恐不能制蓄。乞別委清強官相視利害,並議可否。
又言:「今之水官,尤為不職,容易建言,僥倖恩賞。朝廷便為主張,中外莫敢異議,事若不效,都無譴罰。臣謂更當選擇其人,不宜令狂妄輩橫費生民膏血。」
已而都水監言,運河乞置雙閘,例放舟船實便,與彥博所言不同。十二月,命知制誥熊本與都水監、河北轉運司官相視。本奏:
河北州軍賞給茶貨,以至應接沿邊榷場要用之物,並自黃河運至黎陽出卸,轉入禦河,費用止於客軍數百人添支而已。向者,朝廷曾賜米河北,亦于黎陽或馬陵道口下卸,倒裝轉致,費亦不多。昨因程昉等擘畫,于衛州西南,循沙河故跡決口置閘,鑿堤引河,以通江、淮舟楫,而實邊郡倉稟。自興役至畢,凡用錢米、功料二百萬有奇。今後每歲用物料一百一十六萬,廂軍一千七百餘人,約費錢五萬七千餘緡。開河行水,才百餘日,所過船伐六百二十五,而衛州界禦河淤淺,已及三萬八千余步;沙河左右民田,渰浸者幾千頃,所免租稅二千貫石有餘。有費無利,誠如議者所論。
然尚有大者,衛州居禦河上游,而西南當王供向著之會,所以捍黃河之患者,一堤而已。今穴堤引河,而置閘之地,才及堤身之半。詢之土人雲,自慶曆八年後,大水七至,方其盛時,游波有平堤者。今河流安順三年矣,設複礬水暴漲,則河身乃在閘口之上。以湍悍之勢而無堤防之阻,氾濫沖溢,下合禦河,臣恐墊溺之禍,不特在乎衛州,而瀕禦河郡縣,皆罹其患矣。
夫此河之興,一歲所濟船伐,其數止此,而萌每歲不測之患,積無窮不貲之費,豈陛下所以垂世裕民之意哉!臣博采眾論,究極利病,鹹以謂葺故堤,堰新口,存新閘而勿治,庶可以銷淤澱決溢之患,而省無窮之費。萬一他日欲由此河轉粟塞下,則暫開亟止,或可紓飛輓之勞。
未幾,河果決衛州。
元豐五年,提舉河北黃河堤防司言:「禦河狹隘,堤防不固,不足容大河分水,乞令綱運轉入大河,而閉截徐曲。」既從之矣。明年,戶部侍郎蹇周輔複請開撥,以通漕運,及令商旅舟船至邊。是時,每有一議,朝廷輒下水官相度,或作或輟,迄莫能定。大抵自小吳埽決,大河北流,禦河數為漲水所冒,亦或湮沒。哲宗紹聖三年四月,河北都轉運使吳安持始奏,大河東流,禦河複出。詔委前都水丞李仲提舉開導。
徽宗崇甯元年冬,詔侯臨同北外都水丞司開臨清縣壩子口,增修禦河西堤,高三尺,並計度西堤開置斗門,決北京、恩、冀、滄州、永靜軍積水入禦河枯源。明年秋,黃河漲入禦河,行流浸大名府館陶縣,敗廬舍,複用夫七千,役二十一萬余工修西堤,三月始畢,漲水複壞之。
政和五年閏正月,詔於恩州北增修禦河東堤,為治水堤防,令京西路差借來年分溝河夫千人赴役。於是都水使者孟揆移撥十八埽官兵,分地步修築,又取棗強上埽水口以下舊堤所管榆柳為樁木。
塘濼,緣邊諸水所聚,因以限遼。河北屯田司、緣邊安撫司皆掌之,而以河北轉運使兼都大制置。凡水之淺深,屯田司季申工部。其水東起滄州界,拒海岸黑龍港,西至乾寧軍,沿永濟河合破船澱、灰澱、方澱為一水,衡廣一百一十裏,縱九十裏至一百三十裏,其深五尺。東起乾寧軍、西信安軍永濟渠為一水,西合鵝巢澱、陳人澱、燕丹澱、大光澱、孟宗澱為一水,衡廣一百二十裏,縱三十裏,或五十裏,其深丈餘或六尺。東起信安軍永濟渠,西至霸州莫金口,合水汶澱、得勝澱、下光澱、小蘭澱、李子澱、大蘭澱為一水,衡廣七十裏,或十五裏或六裏,其深六尺或七尺。東北起霸州莫金口,西南保定軍父母砦,合糧料澱、回澱為一水,衡廣二十七裏,縱八裏,其深六尺。霸州至保定軍並塘岸水最淺,故咸平、景德中,契丹南牧,以霸州、信安軍為歸路。東南起保安軍,西北雄州,合百水澱、黑羊澱、小蓮花澱為一水,衡廣六十裏,縱二十五裏或十裏,其深八尺或九尺。東起雄州,西至順安軍,合大蓮花澱、洛陽澱、牛橫澱、康池澱、疇澱、白羊澱為一水,衡廣七十裏,縱三十裏或四十五裏,其深一丈或六尺或七尺。東起順安軍,西邊吳澱至保州,合齊女澱、勞澱為一水,衡廣三十餘裏,縱百五十裏,其深一丈三尺或一丈。起安肅、廣信軍之南,保州西北,畜沈苑河為塘,衡廣二十裏,縱十裏,其深五尺,淺或三尺,曰沈苑泊。自保州西合雞距泉、尚泉為稻田、方田,衡廣十裏,其深五尺至三尺,曰西塘泊。自何承矩以黃懋為判官,始開置屯田,築堤儲水為阻固,其後益增廣之。凡並邊諸河,若滹沱、胡盧、永濟等河,皆匯於塘。
天聖以後,相循而不廢,仍領于沿邊屯田司。而當職之吏,各從其所見,或曰:「有兵將在,契丹來,雲無所事塘。自邊吳澱西望長城口,尚百餘裏,皆山阜高仰,水不能至,契丹騎馳突,得此路足矣,塘雖距海,亦無所用。夫以無用之塘,而廢可耕之田,則邊穀貴,自困之道也。不如勿廣,以息民為根本。」或者則曰:「河朔幅員二千里,地平夷無險阻。契丹從西方入,放兵大掠,由東方而歸,我嬰城之不暇,其何以禦之?自邊吳澱至泥姑海口,綿亙七州軍,屈曲九百里,深不可以舟行,淺不可以徒涉,雖有勁兵,不能度也。東有所阻,則甲兵之備,可以專力於其西矣。孰謂無益?」論者自是分為兩歧,而廷朝以契丹出沒無常,阻固終不可以廢也。
仁宗明道二年,劉平自雄州徙知成德軍,奏曰:「臣向為沿邊安撫使,與安撫都監劉志嘗陳備邊之略。臣今徙真定路,由順安、安肅、保定州界,自邊吳澱望趙曠川、長城口,乃契丹出入要害之地,東西不及一百五十裏。臣竊恨聖朝七十餘年,守邊之臣,何可勝數,皆不能為朝廷預設深溝高壘,以為扼塞。臣聞太宗朝,嘗有建請置方田者。今契丹國多事,兵荒相繼,我乘此以引水植稻為名,開方田,隨田塍四面穿溝渠,縱廣一丈,深二丈,鱗次交錯,兩溝間屈曲為徑路,才令通步兵。引曹河、鮑河、徐河、雞距泉分注溝中,地高則用水車汲引,灌溉甚便。願以劉志知廣信軍,與楊懷敏共主其事,數年之後,必有成績。」帝遂密敕平與懷敏建方田。侍禁劉宗言又奏請種木於西山之麓,以法榆塞,雲可以限契丹也。後劉平去真定,懷敏猶領屯田司。塘泊益廣,至吞沒民田,蕩溺丘墓,百姓始告病,乃有盜決以免水患者,懷敏奏立法依盜決堤防律。
景祐二年,懷敏知雄州,又請立木為水則,以限盈縮。寶元元年十一月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塚口導永濟河水,以注緣邊塘泊,請免所經民田稅。」從之。時歲旱,塘水涸,懷敏慮契丹使至,測知其廣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
慶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使致書,求關南十縣。且曰:「營築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既潛稔於猜嫌,慮難敦於信睦。」四月庚辰,複書曰:「營築堤埭,開決陂塘,昨緣霖潦之餘,大為衍溢之患,既非疏導,當稍繕防,豈蘊猜嫌,以虧信睦。」遼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南朝塘濼何為者哉?一葦可杭,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遂可逾矣。」時議者亦請涸其地以養兵。帝問王拱辰,對曰:「兵事尚詭,彼誠有謀,不應以語敵,此六符誇言爾。設險守國,先王不廢,且祖宗所以限遼騎也。」帝深然之。
七月,契丹復議和好,約兩界河澱已前開畎者並依舊外,自今已後,各不添展。其見堤堰水口,逐時決泄壅塞,量差兵夫,取便修疊疏導。非時霖潦,別至大段漲溢,並不在關報之限。是歲,劉宗言知順安軍,上言:「屯田司浚塘水,漂招賢鄉六千戶。」
五年七月,初與契丹約,罷廣兩界塘澱。約既定,朝廷重生事,自是每邊臣言利害,雖聽許,必戒之以毋張惶,使契丹有詞。而楊懷敏獨治塘益急,是月,懷敏密奏曰:「前轉運使沈邈開七汲口泄塘水,臣已亟塞之。知順安軍劉宗言閉五門襆頭港、下赤大渦柳林口漳河水,不使入塘,臣已複通之,令注白羊澱矣。邈、宗言朋黨沮事如此,不譴誅無以懲後。」詔從懷敏奏,自今有妄乞改水口者,重責之。
嘉祐中,禦史中丞韓絳言:「宣祖已上,本籍保州,懷敏廣塘水,侵皇朝遠祖墳。近聞詔旨以錢二百千賜本宗使易葬,此虧薄國體尤甚,物論駭歎,願請州縣屏水患而已。」知雄州趙滋言:「屯田司當徐河間築堤斷水,塘堤具存,可覆視也。宜開水竇六十尺,修石限以節之。」鹹可其奏。八年,河北提點刑獄張問言:「視八州軍塘,出土為堤,以畜西山之水,涉夏河溢,而民田無患。」亦施行焉。
神宗熙甯元年正月,複汾州西河濼。濼舊在城東,圍四十裏,歲旱以溉民田,雨以瀦水,又有蒲魚、茭芡之利,可給貧民。前轉運使王沿廢為田,人不以為便。至是,知雜禦史劉述請複之。是歲,又遣程昉諭邊臣營治諸濼,以備守禦。
五年,東頭供奉官趙忠政言:「界河以南至滄州凡三百里,夏秋可徒涉,遇冬則冰合,無異平地。請自滄州東接海,西抵西山,植榆柳、桑棗,數年之間,可限契丹。然後施力耕種,益出租賦,以助邊儲。」詔程昉察視利害以聞。
六年五月,帝與王安石論王公設險守國,安石曰:「《周官》亦有掌固之官,但多侵民田,恃以為國,亦非計也。太祖時未有塘泊,然契丹莫敢侵軼。」他日,樞密院官言:「程昉放滹沱水,大懼填淤塘濼,失險固之利。」安石謂:「滹沱舊入邊吳澱,新入洪城澱,均塘濼也。何昔不言而今言乎?」蓋安石方主昉等,故其論如此。
六年十二月癸酉,命河北同提點制置屯田使閻士良專興修樸樁口,增灌東塘澱濼。先是,滄州北三堂等塘濼,為黃河所注,其後河改而濼塞。程昉嘗請開琵琶灣引河水,而功不成。至是,士良請堰水絕禦河,引西塘水灌之,故有是命。
七年六月丁醜,河北沿邊安撫司上《制置沿邊浚陂塘築堤道條式圖》,請付邊郡屯田司。又言於沿邊軍城植柳蒔麻,以備邊用。並從之。
九年六月,高陽關言:「信安、乾寧塘濼,昨因不收獨流決口,至今乾涸。」於是命河北東、西路分遣監司,視廣狹淺深,具圖本上。十年正月甲子,詔:「比修築河北破缺塘堤,收匱水勢。其信安軍等處因塘水減涸,退出田土,己召入耕佃者複取之。」
元豐三年,詔諭邊臣曰:「比者契丹出沒不常,不可全恃信約以為萬世之安。況河朔地勢坦平,略無險阻,殆非前世之比。惟是塘水實為礙塞,卿等當體朕意,協力增修,自非地勢高仰,人力所不可施者,皆在滋廣,用謹邊防。蓋功利近在目前而不為,良可惜也。」六年十二月,定州路安撫使韓絳言:「定州界西自山麓,東接塘澱,綿地百餘裏,可瀦水設險。」詔以引水灌田陂為名。哲宗元祐中,大臣欲回河東流者,皆以北流壞塘濼為言,事見前篇。
徽宗大觀二年十二月,詔曰:「瀦水為塘,以備氾濫,留屯營田,以實塞下,國家設官置吏,專總其事。州縣習玩,歲久隳壞。其令屯田司循祖宗以來塘堤故跡修治之,毋得增益生事。」大抵河北塘濼,東距海,西抵廣信、安肅,深不可涉,淺不可舟,故指為險固之地。其後淤澱乾涸,不復開浚,官司利於稻田,往往泄去積水,自是堤防壞矣。
河北諸水,有通轉餉者,有為方田限遼人者。太宗太平興國六年正月,遣八作使郝守浚分行河道,抵於遼境者,皆疏導之。又于清苑界開徐河、雞距河五十裏入白河。自是關南之漕,悉通濟焉。端拱二年,以左諫議大夫陳恕為河北東路招置營田使,魏羽為副使;右諫議大夫樊知古為河北西路招置營田使,索湘為副使,欲大興營田也。
先是,自雄州東際於海,多積水,契丹患之,未嘗敢由此路入,每歲,數擾順安軍。議者以為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陸之便,建阡陌,浚溝洫,益樹五稼,所以實邊廩而限契丹。雍熙後,數用兵,岐溝、君子館敗衄之後,河朔之民,農桑失業,多閒田,且戍兵增倍,故遣恕等經營之。恕密奏:「戍卒皆墮遊,仰食縣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執耒耜,恐變生不測。」乃詔止令葺營堡,營田之議遂寢。
淳化二年,從河北轉運使請,自深州新砦鎮開新河,導胡盧河,分為一派,凡二百里抵常山,以通漕運。胡盧河源於西山,始自冀州新河鎮入深州武強縣,與滹沱河合流,其後變徙,入大河。至神宗熙寧中,內侍程昉請開決引水入新河故道,詔本路遣官按視。永靜軍判官林伸、東光縣令張言舉言:「新河地形高仰,恐害民田」昉言:「地勢最順,宜無不便。」乃複遣劉璯、李直躬考實,而會等卒如昉言,伸等坐貶官。
四年春,詔六宅使何承矩等督戍兵萬八千人,自霸州界引滹沱水灌稻為屯田,用實軍廩,且為備禦焉。初,臨津令黃懋上封事,盛稱水田之利,乃以承矩洎內供奉官閻承翰、殿直張從古同制置河北緣邊屯田事,仍以懋為大理寺丞,充屯田判官,其所經畫,悉如懋奏。
真宗咸平四年,知靜戎軍王能請自薑女廟東決鮑河水,北入閻台澱,又自靜戎之東,引北注三台、小李村,其水溢入長城口而南,又壅使北流而東入於雄州。五年,順安軍兵馬都監馬濟複請自靜戎軍東,擁鮑河開渠入順安軍,又自順安軍之西引入威虜軍,置水陸營田于渠側。濟等言:「役成,可以達糧漕,隔遼騎。」帝許之,獨鹽台澱稍高,恐決引非便,不從其議。因詔莫州部署石普並護其役。逾年功畢。帝曰:「普引軍壁馬村以西,開鑿深廣,足以張大軍勢。若邊城壕溝悉如此,則遼人倉卒難馳突而易追襲矣。」其年,河北轉運使耿望開鎮州常山鎮南河水入洨河至趙州,有詔褒之。三月,西京左藏庫使舒知白請于泥姑海口、章口複置海作務造舟,令民入海捕魚,因偵平州機事。異日王師征討,亦可由此進兵,以分敵勢。先是,置船務,以近海之民與遼人往還,遼人嘗泛舟直入千乘縣,亦疑有鄉導之者,故廢務。至是,令轉運使條上利害。既而以為非便,罷之。
景德元年,北面都鈐轄閻承翰自嘉山東引唐河三十二裏至定州,釃而為渠,直蒲陰縣東六十二裏會沙河,徑邊吳泊,遂入於界河,以達方舟之漕。又引保州趙彬堰徐河水入雞距泉,以息挽舟之役,自是朔方之民,灌溉饒益,大蒙其利矣。八月,詔滄州、乾寧軍謹視斗門水口,壅潮水入禦河東塘堰,以廣溉蔭。四年五月,知雄州李允則決渠為水田,帝以渠接界河,罷之。因下詔曰:「頃修國好,聽其盟約,不欲生事,姑務息民。自今邊城止可修葺城壕,其餘河道,不得輒有浚治。」
大中祥符七年四月,涇原都鈐轄曹瑋言:「渭北有古池,連帶山麓,今浚為渠,令民導以溉田。」六月,知永興軍陳堯咨導龍首渠入城,民庶便之。並詔嘉獎。天禧末,諸州屯田總四千二百餘頃,而河北屯田歲收二萬九千四百余石,保州最多,逾其半焉。江、淮、兩浙承偽制,皆有屯田,克復後,多賦與民輸租,第存其名。在河北者雖有其實,而歲入無幾,利在畜水以限遼騎而已。
仁宗天聖四年閏五月,陝西轉運使王博文等言:「准敕相度開治解州安邑縣至白家場永豐渠,行舟運鹽,經久不至勞民。按此渠自後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入黃河以運鹽,故號永豐渠。周、齊之間,渠遂廢絕。隋大業中,都水監姚暹決堰浚渠,自陝郊西入解縣,民賴其利。及唐末至五代亂離,迄今湮沒,水甚淺涸,舟楫不行。」詔三司相度以聞。
神宗即位,志在富國,故以劭農為先。熙甯元年六月,詔諸路監司:「比歲所在陂塘堙沒,瀕江圩垾浸壞,沃壤不得耕,宜訪其可興者,勸民興之,具所增田畝稅賦以聞。」二年十月,權三司使吳充言:「前宜城令朱紘,治平間修復木渠,不費公家束薪鬥粟,而民樂趨之。渠成,溉田六千餘頃,數邑蒙其利。」詔遷紘大理寺丞,知比陽縣。或雲紘之木渠,繞工度溪以行水,數勤民而終無功。
十一月,制置三司條例司具《農田利害條約》,詔頒諸路:「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種植之法,及修復陂湖河港,或元無陂塘、圩垾、堤堰、溝洫而可以創修,或水利可及眾而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遠,為地界所隔,可以均濟流通者;縣有廢田曠土,可糾合興修,大川溝瀆淺塞荒穢,合行浚導,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廢壞可興治者,各述所見,編為圖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數經水害,或地勢汙下,雨潦所鐘,要在修築圩垾、堤防之類,以障水澇,或疏導溝洫、畎澮,以泄積水。縣不能辦,州為遣官,事關數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許貸常平錢谷給用。」初,條例司奏遣劉彝等八人行天下,相梘農田水利,又下諸路轉運司各條上利害,又詔諸路各置相度農田水利官。至是,以《條約》頒焉。
秘書丞侯叔獻言:「汴岸沃壤千里,而夾河公私廢田,略計二萬餘頃,多用牧馬。計馬而牧,不過用地之半,則是萬有餘頃常為不耕之地。觀其地勢,利於行水。欲於汴河兩岸置斗門,泄其餘水,分為支渠,及引京、索河並三十六陂,以灌溉田。」詔叔獻提舉開封府界常平,使行之,而以著作佐郎楊汲同提舉。叔獻又引汴水淤田,而祥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患,都水監或以為非。
三年三月,帝謂王安石、韓絳曰:「都水沮壞淤田者,以侵其職事爾。」安石曰:「必欲任屬,當以楊汲為都水監。今每事稟于沈立、張鞏,何能辦集。」七月,帝聞淤田多浸民田稼、屋宇,令內侍馮宗道往視,宗道以說者為妄。八月,叔獻、汲並權都水監丞、提舉沿汴淤田。
九月戊申,遣殿中丞陳世修乘驛經度陳、潁州八丈溝故跡。初,世修言:「陳州項城縣界蔡河東岸有八丈溝,或斷或續,迤邐東去,由潁及壽,綿亙三百五十餘裏,乞因其故道,量加浚治。興複大江、次河、射虎、流龍、百尺等陂塘,導水行溝中,棋布灌溉,俾數百里複為稻田,則其利百倍。」繪圖來上,帝意向之。王安石曰:「世修言引水事即可試,八丈溝新河則不然。昔鄧艾不賴蔡河漕運,故能並水東下,大興水田。厥後既分水以注蔡河,又有新修閘以限之,與昔不同。惟無所用水,即水可並而溝可複矣。」故先命世修相度。
四年三月,帝語侍臣:「中人視麥者,言淤田甚佳,有未淤不可耕之地,一望數百里。獨樞密院以淤田無益,謂其薄如餅。」安石曰:「就令薄,固可再淤,厚而後止。」是月,帝以慶州軍亂,召執政對資政殿。馮京曰:「府界既淤田,又行免役,作保甲,人極勞弊。」帝曰:「淤田于百姓何苦?聞土細如面。」王安石曰:「慶卒之變,陛下旰食。大臣宜於此時共圖消弭,乃合為浮議,歸咎淤田、保甲,了不相關,此非待至明而後察也。」十月,前知襄州光祿卿史炤言:「開修古淳河一百六裏,灌田六千六百余頃,修治陂堰,民已獲利,慮州縣遽欲增稅。」詔三司應興修水利,墾開荒梗,毋增稅。
五年二月侯叔獻等言:「民願買官淤田者七十餘戶,已分赤淤、花淤等,及定其直各有差,仍於次年起稅。若願增錢者,不以投狀先後給之。」五月,禦史張商英言:「嘗聞獻議者請開鄧州穰縣永國渠,引湍河水灌溉民田,失邵信臣故道,鑿焦家莊,地勢偏仰,水不通流。」詔京西路覆實,遣程昉領其事。昉刳河去疏土,築為巨堰。水行再歲,會霖雨,溪穀合流大漲,堰下土疏惡,莫能禦,由此廢不復治。閏七月,程昉奏引漳、洺河淤地凡二千四百餘頃,帝曰:「灌溉之利,農事大本,但陝西、河東民素不習此,苟享其利,後必樂趨。三白渠為利尤大,有舊跡,可極力修治。凡疏積水,須自下流開導,則畎澮易治。《書》所謂'浚畎澮距川' 是也。」
時人人爭言水利。提舉京西常平陳世修乞于唐州引淮水入東西邵渠,灌注九子等十五陂,溉田二百里。提舉陝西常平沈披乞複京兆府武功縣古跡六門堰,于石渠南二百步傍為土洞,以木為門,回改河流,溉田三百四十裏。大抵迂闊少效。披坐前為兩浙提舉,開常州五瀉堰不當,法寺論之,至是降一官。十一月,陝西提舉常平楊蟠議修鄭、白渠,詔都水丞周良孺相視。乃自石門堰涇水開新渠,至三限口以合白渠。王安石請捐常平息錢助民興作,帝曰:「縱用內帑錢,亦何惜也。」
六年三月,程昉言:「得共城縣舊河槽,若疏導入三渡河,可灌西垙稻田。」從之。五月,詔:「諸創置水磑碾碓妨灌溉民田者,以違制論。」命贊善大夫蔡朦修永興軍白渠。八月,程昉欲引水淤漳旁地,王安石以為長利,須及冬乃可經畫。九月丙辰,賜侯叔獻、楊汲府界淤田各十頃。十月,命叔獻理提點刑獄資序,周良孺與升一任,皆賞淤田之勞也。陽武縣民邢晏等三百六十四戶言:「田沙堿瘠薄,乞淤溉,候淤深一尺,計畝輸錢,以助興修。」詔與淤溉,勿輸錢。
十二月,河北提舉常平韓宗師論程昉十六罪,盛陶亦言昉。帝以問安石,安石請令昉、宗師及京東轉運司各差官同考實以聞。還奏得良田萬頃,又淤四千餘頃。於是進呈。宗師疏至言:「昉奏百姓乞淤田,實未嘗乞。」帝曰:「此小失,何罪,但不知淤田如何爾?」安石曰:「今檢到好田萬頃,又淤田四千余頃,陛下以為不知,臣實未喻。」帝曰:「昉修漳河,漳河歲決;修滹沱,又無下尾。」安石力為辨說。已而宗師與昉皆放罪。他日,帝論唐太宗能受諫,安石因言:「陛下判功罪不及太宗。如程昉開閉四河,除漳河、黃河外,尚有溉淤及退出田四萬餘頃。自秦以來,水利之功,未有及此。止轉一官,又令與韓宗師同放罪,臣恐後世有以議聖德。」安石右昉,大率類此。
是時,原武等縣民因淤田壞廬舍墳墓,妨秋稼,相率詣闕訴。使者聞之,急責縣令追呼,將杖之。民謬雲:「詣闕謝耳。」使者因為民謝表,遣二吏詣鼓院投之,安石大喜。久之,帝始知雍丘等縣淤田清水頗害民田,詔提舉常平官視民耕地,蠲稅一料。樞密院奏:「淤田役兵多死,每一指揮,僅存軍員數人。」下提點司密究其事,提點司言:「死事者數不及三厘。」
七年正月,程昉言:「滄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黃河水淤田種稻,增灌塘泊,並深州開引滹沱水淤田,及開回胡盧河,並回滹沱河下尾。」六月,金州西城縣民葛德出私財修長樂堰,引水灌溉鄉戶土田,授本州司士參軍。八月甲戌,詔司農寺具所興修農田水利次第。九月,又詔:「籍所興水利,自今遣使體訪,其不實不當者,案驗以聞。」從侍御史張琥請也。十一月壬寅,知諫院鄧潤甫言:「淤田司引河水淤酸棗、陽武縣田,已役夫四五十萬,後以地下難淤而止。相度官吏初不審議,妄興夫役,乞加絀罰。」詔開封劾元檢計按覆官。丁未,同知諫院範百祿言:「向者都水監丞王孝先獻議,於同州朝邑縣界畎黃河,淤安昌等處鹼地。及放河水,而鹼地高原不能及,乃灌注朝邑縣長豐鄉永豐等十社千九百戶秋苗田三百六十餘頃。」詔蠲被水戶夏稅。是歲,知耀州閻充國募流民治漆水堤。
八年正月,程昉言:「開滹沱、胡盧河直河淤田等部役官吏勞績,別為三等,乞推恩。」從之。三月庚戌,發京東常平米,募饑民修水利。四月,管轄京東淤田李孝寬言:「礬山漲水甚濁,乞開四斗門,引以淤田,權罷漕運再旬。」從之。深州靜安令任迪乞俟來年刈麥畢,全放滹沱、胡盧兩河,又引永靜軍雙陵口河水,淤溉南北岸田二萬七千余頃,河北安撫副使沈披請治保州東南沿邊陸地為水田,皆從之。閏四月丁未,提點秦鳳等路刑獄鄭民憲請于熙州南關以南開渠堰,堰引洮水並東山直北道下至北關,並自通遠軍熟羊砦導渭河至軍溉田。詔民憲經度,如可作陂,即募京西、江南陂匠以往。
五月乙酉,右班殿直、幹當修內司楊琰言:「開封、陳留、咸平三縣種稻,乞于陳留界舊汴河下口,因新舊二堤之間修築水塘,用碎甓築虛堤五步以來,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從之。七月,江寧府上元縣主簿韓宗厚引水溉田二千七百餘頃,遷光祿寺丞。太原府草澤史守一修晉祠水利,溉田六百餘頃。八月,知河中府陸經奏,管下淤官私田約二千餘頃,下司農覆實。九月癸未,提舉出賣解鹽張景溫言:「陳留等八縣鹼地,可引黃、汴河水淤溉。」詔次年差夫。十二月癸醜,侯叔獻言:「劉瑾相度淮南合興修水利,僅十萬餘頃,皆並運河,乞候開河畢工,以水利司錢募民修築圩垾。」
九年八月,程師孟言:「河東多土山高下,旁有川穀,每春夏大雨,眾水合流,濁如黃河礬山水,俗謂之天河水,可以淤田。絳州正平縣南董村旁有馬璧谷水,嘗誘民置地開渠,淤瘠田五百餘頃。其餘州縣有天河水及泉源處,亦開渠築堰。凡九州二十六縣,新舊之田,皆為沃壤,嘉祐五年畢功,纘成《水利圖經》二卷,迨今十七年矣。聞南董村田畝舊直三兩千,收穀五七鬥。自灌淤後,其直三倍,所收至三兩石。今臣權領都水淤田,竊見累歲淤京東、西堿鹵之地,盡成膏腴,為利極大。尚慮河東猶有荒瘠之田,可引天河淤溉者。」於是遣都水監丞耿琬淤河東路田。
十年六月,師孟、琬引河水淤京東、西沿汴田九千餘頃;七月,前權提點開封府界劉淑奏淤田八千七百餘頃;三人皆減磨勘年以賞之。九月,入內內侍省都知張茂則言:「河北東、西路夏秋霖雨,諸河決溢,占壓民田。」詔委官開畎。
元豐元年二月,都大提舉淤田司言:「京東、西淤官私瘠地五千八百餘頃,乞差使臣管幹。」許之。四月,詔:「辟廢田、興水利、建立堤防、修貼圩垾之類,民力不給者,許貸常平錢谷。」六月,京東路體量安撫黃廉言:「梁山張澤兩濼,十數年來淤澱,每歲泛浸近城民田,乞自張澤濼下流浚至濱州,可泄壅滯。」從之。十二月壬申,二府奏事,語及淤田之利。帝曰:「大河源深流長,皆山川膏腴滲漉,故灌溉民田,可以變斥鹵而為肥沃。朕取淤土親嘗,極為潤膩。」二年,導洛通汴。六月,罷沿汴淤田司。十二月辛酉,置提舉定州路水利司。二年,知濰州楊采開白浪河。
哲宗元祐以後,朝廷方務邊事,水利亦浸緩矣。四年二月甲辰,詔:「瀕河州縣,積水占田,在任官能為民溝畎疏導,退出良田百頃至千頃以上者,遞賞之,功利大者取特旨。」四年六月乙丑,知陳州胡宗愈言:「本州地勢卑下,秋夏之間,許蔡汝鄧、西京及開封諸處大雨,則諸河之水,並由陳州沙河、蔡河同入潁河,不能容受,故境內瀦為陂澤。今沙河合入潁河處,有古八丈溝,可以開浚,分決蔡河之水,自為一支,由潁、壽界直入於淮,則沙河之水雖甚洶湧,不能壅遏。」詔可。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十一月庚辰,赦書略曰:「熙甯、元豐中,諸路專置提舉官,兼領農田水利,應民田堤防灌溉之利,莫不修舉。近多因循廢弛,慮歲久日更隳壞,命典者以時檢舉推行。」
崇寧二年三月,宰臣蔡京言:「熙甯初,修水土之政,元祐例多廢弛。紹複先烈,當在今日。如荒閑可耕,瘠鹵可腴,陸可為水,水可為陸,陂塘可修,灌溉可複,積潦可泄,圩垾可興,許民具陳利害。或官為借貸,或自備工力,或從官辦集。如能興修,依格酬獎,事功顯著,優與推恩。」從之。
三年十月,臣僚言:「元豐官制,水之政令,詳立法之意,非徒為穿塞開導、修舉目前而已,凡天下水利,皆在所掌。在今尤急者,如浙右積水,比連震澤,未有歸宿,此最宜講明而未之及者也。願推廣元豐修明水政,條具以聞。」從之。
岷江水發源處古導江,今為永康軍。《漢史》所謂秦蜀守李冰始鑿離堆,辟沫水之害,是也。
沫水出蜀西徼外,今陽山江、大皂江皆為沫水,入於西川。始,嘉、眉、蜀、益間,夏潦洋溢,必有潰暴沖決可畏之患。自鑿離堆以分其勢,一派南流于成都以合岷江,一派由永康至瀘州以合大江,一派入東川,而後西川沫水之害減,而耕桑之利博矣。
皂江支流迤北曰都江口,置大堰,疏北流為三:曰外應,溉永康之導江、成都之新繁,而達于懷安之金堂;東北曰三石洞,溉導江與彭之九隴、崇甯、濛陽,而達於漢之雒;東南曰馬騎,溉導江與彭之崇甯、成都之郫、溫江、新都、新繁、成都、華陽。三流而下,派別支分,不可悉紀,其大者十有四:自外應而分,曰保堂,曰倉門;自三石洞曰將軍橋,曰灌田,曰雒源;自馬騎曰石址,曰豉彘,曰道溪,曰東穴,曰投龍,曰北,曰樽下,曰玉徙。而石渠之水,則自離堆別而東,與上下馬騎、乾溪合。凡為堰九:曰李光,曰膺村,曰百丈,曰石門,曰廣濟,曰顏上,曰弱水,曰濟,曰導,皆以堤攝北流,注之東而防其決。離堆之南,實支流故道,以竹籠石為大堤,凡七壘,如象鼻狀以捍之。離堆之趾,舊鑱石為水則,則盈一尺,至十而止。水及六則,流始足用,過則從侍郎堰減水河泄而歸於江。歲作侍郎堰,必以竹為繩,自北引而南,准水則第四以為高下之度。江道既分,水複湍暴,沙石填委,多成灘磧。歲暮水落,築堤壅水上流,春正月則役工浚治,謂之「穿淘。」
元祐間,差憲臣提舉,守臣提督,通判提轄。縣各置籍,凡堰高下、闊狹、淺深,以至灌溉頃畝、夫役工料及監臨官吏,皆注於籍,歲終計效,賞如格。政和四年,又因臣僚之請,檢計修作不能如式以致決壞者,罰亦如之。大觀二年七月,詔曰:「蜀江之利,置堰溉田,旱則引灌,澇則疏導,故無水旱。然歲計修堰之費,敷調於民,工作之人,並緣為奸,濱江之民,困於騷動。自今如敢妄有檢計,大為工費,所剩坐贓論,入己准自盜法,許人告。」
興元府褒斜谷口,古有六堰,澆溉民田,頃畝浩瀚。每春首,隨食水戶田畝多寡,均出夫力修葺。後經靖康之亂,民力不足,夏月暴水,沖損堰身。紹興二十二年,利州東路帥臣楊庚奏謂:「若全資水戶修理,農忙之時,恐致重困。欲過夏月,於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人,並力修治,庶幾便民。」從之。
興元府山河堰灌溉甚廣,世傳為漢蕭何所作。嘉祐中,提舉常平史炤奏上堰法,獲降敕書,刻石堰上。中興以來,戶口凋疏,堰事荒廢,累增修葺,旋即決壞。乾道七年,遂委御前諸軍統制吳拱經理,發卒萬人助役,盡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複見古跡,並用水工准法修定。凡溉南鄭、褒城田二十三萬餘畝,昔之瘠薄,今為膏腴。四川宣撫王炎表稱拱宣力最多,詔書褒美焉。
志第四十九河渠六
○東南諸水上
開寶間,議征江南。詔用京西轉運使李符之策,發和州丁夫及鄉兵凡數萬人,鑿橫江渠于曆陽,令符督其役。渠成,以通漕運,而軍用無闕。
八年,知瓊州李易上言:「州南五裏有度靈塘,開修渠堰,溉水田三百余頃,居民賴之。」
初,楚州北山陽灣尤迅急,多有沈溺之患。雍熙中,轉運使劉蟠議開沙河,以避淮水之險,未克而受代。喬維岳繼之,開河自楚州至淮陰,凡六十裏,舟行便之。
天禧元年,知升州丁謂言:「城北有後湖,往時歲旱水竭,給為民田,凡七十六頃,出租錢數百萬,蔭溉之利遂廢。令欲改田除租,跡舊制,複治岸畔,疏為塘陂以畜水,使負郭無旱歲,廣植浦芡,養魚鱉,縱貧民漁采。」又明州請免濠池及慈溪、鄞縣陂湖年課,許民射利。詔並從之。
二年,江、淮發運使賈宗言:「諸路歲漕,自真、揚入淮、汴,曆堰者五,糧載煩於剝卸,民力罷於牽挽,官私船艦,由此速壞。今議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龍舟、新興、茱萸三堰,鑿近堰漕路,以均水勢。歲省官費十數萬,功利甚厚。」詔屯田郎中梁楚、閣門祗候李居中按視,以為當然。明年,役既成,而水注新河,與三堰平,漕船無阻,公私大便。
四年,淮南勸農使王貫之導海州石闥堰水入漣水軍,溉民田;知定遠縣江澤、知江陰軍崔立率民修廢塘,浚古港,以灌高仰之地。並賜詔獎焉。
神宗熙甯元年十月,詔:「杭之長安、秀之杉青、常之望亭三堰,監護使臣並以'管幹河塘'系銜,常同所屬令佐,巡視修固,以時啟閉。」從堤舉兩浙開修河渠胡淮之請也。
二年三月甲申,先是,淩民瞻建議廢呂城堰,又即望亭堰置閘而不用。及因浚河,隳敗古涇函、石閘、石達,河流益阻,百姓勞弊,至是,民瞻等貶降有差。
六年五月,杭州于潛縣令郟亶言:「蘇州環湖地卑多水,沿海地高多旱,故古人治水之跡,縱則有浦,橫則有塘,又有門堰、涇瀝而棋布之。今總二百六十餘所。欲略循古人之法,七裏為一縱浦,十裏為一橫塘,又因出土,以為堤岸,度用夫二十萬。水治高田,旱治下澤,不過三年,蘇之田畢治矣。」十一月,命亶興修水利。然措置乖方,民多愁怨,僅及一年,遂罷兩浙工役。又數月,中書檢正沈括複言:「浙西涇浜淺涸,當浚;浙東堤防川瀆堙沒,當修。請下司農貸緡募役。」從之,仍命括相度兩浙水利。
九年正月壬午,劉瑾言:「揚州江都縣古鹽河、高郵縣陳公塘等湖、天長縣白馬塘沛塘、楚州寶應縣泥港射馬港、山陽縣渡塘溝龍興浦、淮陰縣青州澗、宿州虹縣萬安湖小河、壽州安豐縣芍陂等,可興置,欲令逐路轉運司選官覆按。」從之。
元豐五年九月,淮南監司言:「舒州近城有大澤,出灊山,注北門外。比者,暴水漂居民,知州楊希元築捍水堤千一百五十丈,置泄水斗門二,遂免淫潦入城之患。」並璽書獎諭。
六年正月戊辰,開龜山運河,二月乙未告成,長五十七裏,闊十五丈,深一丈五尺。初,發運使許元自淮陰開新河,屬之洪澤,避長淮之險,凡四十九裏。久而淺澀,熙寧四年,皮公弼請複浚治,起十一月壬寅,盡明年正月丁酉而畢,人便之。至是,發運使羅拯複欲自洪澤而上,鑿龜山裏河以達於淮,帝深然之。會發運使蔣之奇入對,建言:「上有清汴,下有洪澤,而風浪之險止百里淮,邇歲溺公私之載不可計。凡諸道轉輸,涉湖行江,已數千里,而覆敗於此百里間,良為可惜。宜自龜山蛇浦下屬洪澤,鑿左肋為複河,取淮為源,不置堰閘,可免風濤覆溺之患。」帝遣都水監丞陳祐甫經度。祐甫言:「往年田棐任淮南提刑,嘗言開河之利。其後淮陰至洪澤,竟開新河,獨洪澤以上,未克興役。今既不用閘蓄水,惟隨淮面高下,開深河底,引淮通流,形勢為便。但工費浩大。」帝曰:「費雖大,利亦博矣。」祐甫曰:「異時,淮中歲失百七十艘。若捐數年所損之費,足濟此役。」帝曰:「損費尚小,如人命何。」乃調夫十萬開治,既成,命之奇撰記,刻石龜山,後至建中靖國初,之奇同知樞密院,奏:「淮水浸淫,沖刷堤岸,漸成墊缺,請下發運司及時修築。」自是,歲以為常。
是年,將作監主簿李湜言:「鼎、澧等州,宜開溝洫,置斗門,以便民田。」詔措置以聞。七年十月,浚真、楚運河。
哲宗元祐四年,知潤州林希奏複呂城堰,置上下閘,以時啟閉。其後,京口、瓜州、奔牛皆置閘。是歲,知杭州蘇軾浚茆山、鹽橋二河,分受江潮及西湖水,造堰閘,以時啟閉。初,杭近海,患水泉咸苦,唐刺史李泌始導西湖,作六井,民以足用。及白居易複浚西湖,引水入運河,複引溉田千頃。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後廢而不理。至是,葑積二十五萬餘丈,而水無幾。運河失湖水之利,取給于江潮,潮水淤河,泛溢闤闠,三年一浚,為市井大患,故六井亦幾廢。軾既浚二河,複以餘力全六井,民獲其利。
十二月,京東轉運司言:「清河與江、浙、淮南諸路相通,因徐州呂梁、百步兩洪湍淺險惡,多壞舟楫,由是水手、牛驢、扌牽戶、盤剝人等,邀阻百端,商賈不行。朝廷已委齊州通判滕希靖、知常州晉陵縣趙竦度地勢穿鑿。今若開修月河石堤,上下置閘,以時開閉,通放舟船,實為長利。乞遣使監督興修。」從之。
紹聖二年,詔「武進、丹陽、丹徒縣界沿河堤岸及石達、石木溝,並委令佐檢察修護,勸誘食利人戶修葺。任滿,稽其勤惰而賞罰之。」從工部之請也。
四年四月,水部員外郎趙竦請浚十八裏河,令賈種民相度呂梁、百步洪,添移水磨。詔發運並轉運司同視利害以聞。
元符元年正月,知潤州王悆建言:「呂城閘常宜單水入澳,灌注閘身以濟舟。若舟遝至而力不給,許量差牽駕兵卒,並力為之。監官任滿,水無走泄者賞,水未應而輒開閘者罰,守貳、令佐,常覺察之。」詔可。
三月甲寅,工部言:「淮南開河所開修楚州支家河,導漣水與淮通。」賜名通漣河。
二年閏九月,潤州京口、常州奔牛澳閘畢工。先是,兩浙轉運判官曾孝蘊獻澳閘利害,因命孝蘊提舉興修,仍相度立啟閉日限之法。
三年二月,詔:「蘇、湖、秀州,凡開治運河、港浦、溝瀆,修壘堤岸,開置斗門、水堰等,許役開江兵卒。」
徽宗崇甯元年十二月,置提舉淮、浙澳閘司官一員,掌杭州至揚州瓜洲澳閘,凡常、潤、杭、秀、揚州新舊等閘,通治之。
崇寧二年初,通直郎陳仲方別議浚吳松江,自大通浦入海,計工二百二十二萬七千有奇,為緡錢、糧斛十八萬三千六百,乞置幹當官十員。朝廷下兩浙監司詳議,監司以為可行。時又開青龍江,役夫不勝其勞,而提舉常平徐確謂:「三州開江兵卒千四百人,使臣二人,請就令護察已開之江,遇潮沙淤澱,隨即開淘;若他役者,以違制論。」確與監司往往被賞,人以為濫。
十二月,詔淮南開修遇明河,自真州宣化鎮江口至泗州淮河口,五年畢工。
明年三月,詔曰:「昨二浙水災,委官調夫開江,而總領無法,役人暴露,飲食失所,疾病死亡者眾。水仍為害,未嘗究實按罪,反蒙推賞,何以厭塞百姓怨咨。」乃下本路提刑司體量。提刑司言:「開浚吳松、青龍江,役夫五萬,死者千一百六十二人,費錢米十六萬九千三百四十一貫石,積水至今未退。」於是元相度官轉運副使劉何等皆坐貶降。
四年正月,以倉部員外郎沈延嗣提舉開修青草、洞庭直河。
大觀元年五月,中書舍人許光凝奏:「臣向在姑蘇,遍詢民吏,皆謂欲去水患,莫若開江浚浦。蓋太湖在諸郡間,必導之海然後水有所歸。自太湖距海,有三江,有諸浦,能疏滌江、浦,除水患猶反掌耳。今境內積水,視去歲損二尺,視前歲損四尺,良由初開吳松江,繼浚八浦之力也。吳人謂開一江有一江之利,浚一浦有一浦之利。願委本路監司,與諳曉水勢精強之吏,遍詣江、浦,詳究利害,假以歲月,先為之備。然後興夫調役,可使公無費財,而歲供常足;人不告勞,而民食不匱,是一舉而獲萬世之利也。」詔吳擇仁相度以聞,開江之議復興矣。
十一月,詔曰:「《禹貢》:'三江既導,震澤底定。'今三江之名,既失其所,水不趨海,故蘇、湖被患。其委本路監司,選擇能臣,檢按古跡,循導使之趨下,並相度圩岸以聞。」於是複詔陳仲方為發運司屬官,再相度蘇州積水。
二年八月,詔:「常、潤歲旱河淺,留滯運船,監司督責浚治。」三年,兩浙監司言:「承詔案古跡,導積水,今請開淘吳松江,複置十二閘。其餘浦閘、溝港、運河之類,以次增修。若田被水圍,勸民自行修治。」章下工部,工部謂:「今所具三江,或非禹跡;又吳松江散漫,不可開淘泄水。」遂命諸司再相度以聞。
四年八月,臣僚言:「有司以練湖賜茅山道觀,緣潤州田多高仰,及運渠、夾岡水淺易涸,賴湖以濟,請別用天荒江漲沙田賜之,仍令提舉常平官考求前人規畫修築。」從之。十月,戶部言:「乞如兩浙常平司奏,專委守、令籍古瀦水之地,立堤防之限,俾公私毋得侵佔。凡民田不近水者,略仿《周官》遂人、稻人溝防之制,使合眾力而為之。」詔可。
政和元年,知陳州霍端友言:「陳地汙下,久雨則積潦害稼。比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泄。請益開二百里,起西華,循宛丘,入項城,以達於淮。」從之
政和元年十月,詔蘇、湖、秀三州治水,創立圩岸,其工費許給越州鑒湖租賦。已而升蘇州為平江府,潤州為鎮江府。
二年七月,兵部尚書張閣言:「臣昨守杭州,聞錢塘江自元豐六年泛溢之後,潮訊往來,率無寧歲。而比年水勢稍改,自海門過赭山,即回薄岩門、白石一帶北岸,壞民田及鹽亭、監地,東西三十餘裏,南北二十餘裏。江東距仁和監止及三裏,北趣赤岸口二十裏。運河正出臨平下塘,西入蘇、秀,若失障禦,恐他日數十裏膏腴平陸,皆潰于江,下塘田廬,莫能自保,運河中絕,有害漕運。」詔亟修築之。
四年二月,工部言:「前太平州判官盧宗原請開修自江州至真州古來河道湮塞者凡七處,以成運河,入浙西一百五十裏,可避一千六百里大江風濤之患;又可就土興築自古江水浸沒膏腴田,自三百頃至萬頃者凡九所,計四萬二千餘頃,其三百頃以下者又過之。乞依宗原任太平州判官日已興政和圩田例,召人戶自備財力興修。」詔沈鏻等相度措置。
六年閏正月,知杭州李偃言:「湯村、岩門、白石等處並錢塘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漸至侵齧。乞依六和寺岸,用石砌疊。」乃命劉既濟修治。
八月,詔:「鎮江府傍臨大江,無港澳以容舟檝,三年間覆溺五百餘艘。聞西有舊河,可避風濤,歲久湮廢,宜令發運司浚治。」
是年,詔曰:「聞平江三十六浦內,自昔置閘,隨潮啟閉,歲久堙塞,致積水為患。其令守臣莊徽專委戶曹趙霖講究利害,導歸江海,依舊置閘。」於是,發運副使應安道言:「凡港浦非要切者,皆可徐議。惟當先開昆山縣界茜涇塘等六所;秀之華亭縣,欲並循古法,盡去諸堰,各置小斗門;常州、鎮江府、望亭鎮,仍舊置閘。」八月,詔戶曹趙霖相度役興,而兩浙擾甚。七年四月己未,尚書省言:「盧宗原浚江,慮成搔擾。」詔權罷其役,趙霖別與差遣。
重和元年二月,前發運副使柳庭俊言:「真揚楚泗、高郵運河堤岸,舊有斗門水閘等七十九座,限則水勢,常得其平,比多損壞。」詔檢計修復。六月,詔:「兩浙霖雨,積水多浸民田,平江尤甚,由未浚港浦故也。其複以趙霖為提舉常平,措置救護民田,振恤人戶,毋令流移失所。」八月,詔加霖直秘閣。
宣和元年二月,臣僚言:「江、淮、荊、漢間,荒瘠彌望,率古人一畝十鐘之地,其堤閼、水門、溝澮之跡猶存。近絳州民呂平等詣禦史台訴,乞開浚熙甯舊渠,以廣浸灌,願加稅一等。則是近世陂池之利且廢矣,何暇復古哉。願詔常平官,有興修水利功效明白者,亟以名聞,特與褒除,以勵能者。」從之。
八月,提舉專切措置水利農田所奏:「浙西諸縣各有陂湖、溝港、涇浜、湖濼,自來蓄水灌溉,及通舟楫,望令打量官按其地名、丈尺、四至,並鐫之石。」從之。
三月,趙霖坐增修水利不當,降兩官。六月,詔曰:「趙霖興修水利,能募被水艱食之民,凡役工二百七十八萬二千四百有奇,開一江、一港、四浦、五十八瀆,已見成績,進直徽猷閣,仍複所降兩官。」
宣和二年九月,以真、揚等州運河淺澀,委陳亨伯措置。三年春,詔發運副使趙億以車畎水運河,限三月中三十綱到京。宦者李琮言:「真州乃外江綱運會集要口,以運河淺澀,故不能速發。按南岸有泄水斗門八,去江不滿一裏。欲開斗門河身,去江十丈築軟壩,引江潮入河,然後倍用人工車畎,以助運水。」從之。
四月,詔曰:「江、淮漕運尚矣。春秋時,吳穿邗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末口。漢吳王濞開邗溝,通運海陵。隋開邗溝,自山陽至揚子入江。雍熙中,轉運使劉蟠以山陽灣迅急,始開沙河以避險阻。天禧中,發運使賈宗始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三堰以均水勢。今運河歲淺澀,當詢訪故道,及今河形勢與陂塘瀦水之地,講究措置悠久之利,以濟不通。可令發運使陳亨伯、內侍譚稹條具措置以聞。」
八月,臣僚言:「比緣淮南運河水澀逾半歲,禁綱舟篙工附載私物,今河水增漲,其令如舊。」
初,淮南連歲旱,漕運不通,揚州尤甚,詔中使按視,欲浚運河與江、淮平。會兩浙有方臘之亂,內侍童貫為宣撫使,譚稹為制置使,貫欲海運陸輦,稹欲開一河,自盱眙出宣化。朝廷下發運司相度,陳亨伯遣其屬向子諲視之。子諲曰:「運河高江、淮數丈,自江至淮,凡數百里,人力難浚。昔唐李吉甫廢閘置堰,治陂塘,泄有餘,防不足,漕運通流。發運使曾孝蘊嚴三日一啟之制,複作歸水澳,惜水如金。比年行直達之法,走茶鹽之利,且應奉權幸,朝夕經由,或啟或閉,不暇歸水。又頃毀朝宗閘,自洪澤至召伯數百里,不為之節,故山陽上下不通。欲救其弊,宜於真州太子港作一壩,以複懷子河故道,於瓜州河口作一壩,以複龍舟堰,於海陵河口作一壩,以複茱萸、待賢堰,使諸塘水不為瓜洲、真、泰三河所分,於北神相近作一壩,權閉滿浦閘,複朝宗閘,則上下無壅矣。」亨伯用其言,是後滯舟皆通利雲。
三年二月,詔:「趙之鑒湖,明之廣德湖,自措置為田,下流堙塞,有妨灌溉,致失常賦,又多為權勢所占,兩州被害,民以流徙。宜令陳亨伯究實,如租稅過重,即裁為中制;應妨下流灌溉者,並馳以予民。」
五年三月,詔:「呂城至鎮江運河淺澀狹隘,監司坐視,無所施設,兩浙專委王複,淮南專委向子諲,同發運使呂淙措置車水,通濟舟運。」
四月,又命王仲閎同廉訪劉仲元、漕臣孟庾專往來措置常、潤運河。又詔:「東南六路諸閘,啟閉有時。比聞綱舟及命官妄稱專承指揮,抑令非時啟版,走泄河水,妨滯綱運,誤中都歲計,其禁止之。」
五月,詔:「以運河淺涸,官吏互執所見,州縣莫知所從。其令發運司提舉等官同廉訪使者,參訂經久利便列奏。」是月,臣僚言:「鎮江府練湖,與新豐塘地理相接,八百餘頃,灌溉四縣民田。又湖水一寸,益漕河一尺,其來久矣。今堤岸損缺,不能貯水,乞候農隙次第補葺。」詔本路漕臣並本州縣官詳度利害,檢計工料以聞。
六年九月,盧宗原複言:「池州大江,乃上流綱運所經,其東岸皆暗石,多至二十餘處;西岸則沙洲,廣二百餘裏。諺雲'拆船灣',言舟至此,必毀拆也。今東岸有車軸河口沙地四百餘裏,若開通入杜湖,使舟經平水,徑池口,可避二百里風濤拆船之險,請措置開修。」從之。
七年九月丙子,又詔宗原措置開浚江東古河,白蕪湖由宣溪、溧水至鎮江,渡揚子,趨淮、汴,免六百里江行之險,並從之。
靖康元年三月丁卯,臣僚言:「東南瀕江海,水易泄而多旱,歷代皆有陂湖蓄水。祥符、慶曆間,民始盜陂湖為田,後複田為湖。近年以來,複廢為田,雨則澇,旱則涸。民久承佃,所收租稅,無計可脫,悉歸御前,而漕司之常賦有虧,民之失業無算。可乞盡括東南廢湖為田者,複以為湖,度幾凋瘵之民,稍複故業。」詔相度利害聞奏。
八月辛醜,戶部言:「命官在任興修農田水利,依元豐賞格,千頃以上,該第一等,轉一官,下至百頃,皆等第酬獎;紹聖亦如之。緣政和續附常平格,千頃增立轉兩官,減磨勘三年,實為太優。」詔依元豐、紹聖舊格。
志第五十河渠七
○東南諸水下
淮郡諸水:紹興初,以金兵蹂踐淮南,猶未退師,四年,詔燒毀揚州灣頭港口閘、泰州薑堰、通州白莆堰,其餘諸堰,並令守臣開決焚毀,務要不通敵船;又詔宣撫司毀拆真、揚堰閘及真州陳公塘,無令走入運河,以資敵用。五年正月,詔淮南宣撫司,募民開浚瓜洲至淮口運河淺澀之處。
乾道二年,以和州守臣言,開鑿姥下河,東接大江,防捍敵人,檢制盜賊。六年,淮東提舉徐子寅言:「淮東鹽課,全仰河流通快。近運河淺澀,自揚州灣頭港口至鎮西山光寺前橋垛頭,計四百八十五丈,乞發五千餘卒開浚。」從之。七年二月,詔令淮南漕臣,自洪澤至龜山淺澀之處,如法開撩。
淳熙三年四月,詔築泰州月堰,以遏潮水。從守臣張子正請也。八年,提舉淮南東路常平茶鹽趙伯昌言:「通州、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東距大海,北接鹽城,袤一百四十二裏。始自唐黜陟使李承實所建,遮護民田,遮罩鹽灶,其功甚大。歷時既久,頹圮不存。至本朝天聖改元,范仲淹為泰州西溪鹽官日,風潮泛溢,渰沒田產,毀壞亭灶,有請於朝,調四萬餘夫修築,三旬畢工。遂使海瀕沮洳瀉鹵之地,化為良田,民得奠居,至今賴之。自後浸失修治,才遇風潮怒盛,即有沖決之患。自宣和、紹興以來,屢被其害。阡陌洗蕩,廬舍漂流,人畜喪亡,不可勝數。每一修築,必請朝廷大興工役,然後可辦。望令淮東常平茶鹽司:今後捍海堰如有塌損,隨時修葺,務要堅固,可以經久。」從之。
九年,淮南漕臣錢沖之言:「真州之東二十裏,有陳公塘,乃漢陳登浚源為塘,用救旱饑。大中祥符間,江、淮制置發運置司真州,歲藉此塘灌注長河,流通漕運。其塘周回百里,東、西、北三面,倚山為岸,其南帶東,則系前人築壘成堤,以受啟閉。廢壞歲久,見有古來基趾,可以修築,為旱乾溉田之備。凡諸場鹽綱、糧食漕運、使命往還,舟艦皆仰之以通濟,其利甚博。本司自發卒貼築周回塘岸,建置斗門、石達各一所,乞於揚子縣尉階銜內帶'兼主管陳公塘'六字,或有損壞,隨時補築,庶幾久遠,責有所歸。」
十二年,和州守臣請於千秋澗置斗門,以防麻澧湖水泄入大江,遇歲旱灌溉田疇,實為民利。十四年,揚州守臣熊飛言:「揚州運河,惟藉瓜洲、真州兩閘瀦積。今河水走泄,緣瓜洲上、中二閘久不修治,獨潮閘一坐,轉運、提鹽及本州共行修整,然迫近江潮,水勢沖激,易致損壞;真州二閘,亦複損漏。令有司葺理上、下二閘,以防走泄。」從之。
紹熙五年,淮東提舉陳損之言:「高郵、楚州之間,陂湖渺漫,茭葑彌滿,宜創立堤堰,以為瀦泄,庶幾水不至於泛溢,旱不至於乾涸。乞興築自揚州江都縣至楚州淮陰縣三百六十裏,又自高郵、興化至鹽城縣二百四十裏,其堤岸傍開一新河,以通舟船。仍存舊堤以捍風浪,載柳十余萬株,數年後堤岸亦牢,其木亦可備修補之用。兼揚州柴墟鎮,舊有堤閘,乃泰州泄水之處,其閘壞久,亦于此創立斗門。西引盱眙、天長以來眾湖之水,起自揚州江都,經由高郵及楚州寶應、山陽,北至淮陰,西達於淮;又自高郵入興化,東至鹽城而極於海;又泰州海陵南至揚州泰興而徹于江:共為石達十三,斗門七。乞以紹熙堰為名,鑱諸堅石。」淮田多沮洳,因損之築堤捍之,得良田數百萬頃。奏聞,除直秘閣、淮東轉運判官。
浙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梁開平中,錢武肅王始築捍海塘,在候潮門外。潮水晝夜沖激,版築不就,因命強弩數百以射潮頭,又致禱胥山祠。既而潮避錢塘,東擊西陵,遂造竹器,積巨石,植以大木。堤岸既固,民居乃奠。
逮宋大中祥符五年,杭州言浙江擊西北岸益壞,稍逼州城,居民危之。即遣使者同知杭州戚綸、轉運使陳堯佐畫防捍之策。綸等因率兵力,籍梢楗以護其沖。七年,綸等既罷去,發運使李溥、內供奉官盧守懃經度,以為非便。請複用錢氏舊法,實石於竹籠,倚疊為岸,固以樁木,環亙可七裏。斬材役工,凡數百萬,逾年乃成;而鉤末壁立,以捍潮勢,雖湍湧數丈,不能為害。
至景祐中,以浙江石塘積久不治,人患墊溺,工部郎中張夏出使,因置捍江兵士五指揮,專採石修塘,隨損隨治,眾賴以安。邦人為之立祠,朝廷嘉其功,封甯江侯。
及高宗紹興末,以錢塘石岸毀裂,潮水漂漲,民不安居,令轉運司同臨安府修築。孝宗乾道九年,錢塘廟子灣一帶石岸,複毀於怒潮。詔令臨安府築填江岸,增砌石塘,淳熙改元,複令有司:「自今江岸沖損,以乾道修治為法。」
理宗寶祐二年十二月,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陳大方言:「江潮侵齧堤岸,乞戒飭殿、步兩司帥臣,同天府守臣措置修築,留心任責,或有潰決,咎有攸歸。」
三年十一月,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李衢言:「國家駐蹕錢塘,今逾十紀。惟是浙江東接海門,胥濤澎湃,稍越故道,則沖齧堤岸,蕩析民居,前後不知其幾。慶曆中,造捍江五指揮,兵士每指揮以四百人為額。今所管才三百人,乞下臨安府拘收,不許占破。及從本府收買樁石,沿江置場樁管,不得移易他用。仍選武臣一人習于修江者,隨其資格,或以副將,或以路分鈐轄系銜,專一鈐束修江軍兵,值有摧損,隨即修補;或不勝任,以致江潮沖損堤岸,即與責罰。」
臨安西湖周回三十裏,源出於武林泉。錢氏有國,始置撩湖兵士千人,專一開浚。至宋以來,稍廢不治,水涸草生,漸成葑田。
元祐中,知杭州蘇軾奏謂:「杭之為州,本江海故地,水泉咸苦,居民零落。自唐李泌始引湖水作六井,然後民足于水,井邑日富,百萬生聚,待此而食。今湖狹水淺,六井盡壞,若二十年後,盡為葑田,則舉城之人,複飲咸水,其勢必耗散。又放水溉田,瀕湖千頃,可無凶歲。今雖不及千頃,而下湖數十里間,茭菱谷米,所獲不貲。又西湖深闊,則運河可以取足於湖水,若湖水不足,則必取足于江潮。潮之所過,泥沙渾濁,一石五鬥,不出三載,輒調兵夫十余萬開浚。又天下酒官之盛,如杭歲課二十余萬緡,而水泉之用,仰給於湖。若湖漸淺狹,少不應溝,則當勞人遠取山泉,歲不下二十萬工。」因請降度牒減價出賣,募民開治。禁自今不得請射、侵佔、種植及臠葑為界。以新舊菱蕩課利錢送錢塘縣收掌,謂之開湖司公使庫,以備逐年雇人開葑撩淺。縣尉以「管勾開湖司公事」系銜。軾既開湖,因積葑草為堤,相去數裏,橫跨南、北兩山,夾道植柳,林希榜曰「蘇公堤」,行人便之,因為軾立祠堤上。
紹興九年,以張澄奏請,命臨安府招置廂軍兵士二百人,委錢塘縣尉兼領其事,專一浚湖;若包占種田,沃以糞土,重寘於法。十九年,守臣湯鵬舉奏請重開。乾道五年,守臣周淙言:「西湖水面唯務深闊,不容填溢,並引入城內諸井,一城汲用,尤在涓潔。舊招軍士止有三十餘人,今宜增置撩湖軍兵,以百人為額,專一開撩。或有種植茭菱,因而包占,增疊堤岸,坐以違制。」
九年,臨安守臣言:「西湖冒佃侵多,葑茭蔓延,西南一帶,已成平陸。而瀕湖之民,每以葑草圍裹,種植荷花,駸駸不已。恐數十年後,西湖遂淤,將如越之鑒湖,不可複矣。乞一切芟除,務令淨盡,禁約居民,不得再有圍裹。」從之。
臨安運河在城中者,日納潮水,沙泥渾濁,一汛一淤,比屋之民,委棄草壤,因循填塞。元祐中,守臣蘇軾奏謂:「熙寧中,通判杭州時,父老皆雲苦運河淤塞,率三五年常一開浚。不獨勞役兵民,而運河自州前至北郭,穿闤闠中蓋十四五裏,每將興工,市肆洶動,公私騷然。自胥吏、壕砦兵級等,皆能恐喝人戶,或雲當於某處置土、某處過泥水,則居者皆有失業之憂。既得重賂,又轉而之他。及工役既畢,則房廊、邸舍,作踐狼籍,園圃隙地,例成丘阜,積雨蕩濯,複入河中,居民患厭,未易悉數。若三五年失開,則公私壅滯,以尺寸水行數百斛舟,人牛力盡,跬步千里,雖監司使命,有數日不能出郭者。詢其所以頻開屢塞之由,皆雲龍山浙江兩閘,泥沙渾濁,積日稍久,便及四五尺,其勢當然,不足怪也。尋剗刷捍江兵士及諸色廂軍,得一千人,七月之間,開浚茅山、鹽橋二河,各十餘裏,皆有水八尺。自是公私舟船通利,三十年以來,開河未有若此深快者。然潮水日至,淤塞猶昔,則三五年間,前功複棄。今于鈐轄司前置一閘,每遇潮上,則暫閉此閘,候潮平水清複開,則河過闤闠中者,永無潮水淤塞、開淘騷擾之患。」詔從其請,民甚便之。
紹興三年十一月,宰臣奏開修運河淺澀,帝曰:「可發旁郡廂軍、壯城、捍江之兵,至於廩給之費,則不當吝。」宰臣朱勝非等曰:「開河非今急務,而饋餉艱難,為害甚大。時方盛寒,役者良苦,臨流居人,侵塞河道者,悉當遷避;至於畚閘所經,沙泥所積,當預空其處,則居人及富家以僦屋取貲者皆非便,恐議者以為言。」帝曰:「禹卑宮室而盡力於溝洫,浮言何恤焉!」八年,又命守臣張澄發廂軍、壯城兵千人,開浚運河堙塞,以通往來舟楫。
隆興二年,守臣吳芾言:「城裏運河,先已措置北梅家橋、仁和倉、斜橋三所作壩,取西湖六處水口通流灌入。府河積水,至望仙橋以南至都亭驛一帶,河道地勢,自昔高峻。今欲先於望仙橋城外保安閘兩頭作壩,卻于竹車門河南開掘水道,車戽運水,引入保安門通流入城,遂自望仙橋以南開至都亭驛橋,可以通徹積水,以備緩急。計用工四萬。」從之。
乾道三年六月,知荊南府王炎言:「臨安居民繁夥,河港堙塞,雖屢開導,緣裁減工費,不能迄功。臣嘗措置開河錢十萬緡,乞候農暇,特詔有司,用此專充開河支費,庶幾河渠複通,公私為利。」上俞其請。四年,守臣周淙出公帑錢招集遊民,開浚城內外河,疏通淤塞,人以治辦稱之。
淳熙二年,兩浙漕臣趙磻老言:「臨安府長安閘至許村巡檢司一帶,漕河淺澀,請出錢米,發兩岸人戶出力開浚。」又言:「欲于通江橋置板閘,遇城中河水淺涸,啟板納潮,繼即下板,固護水勢,不得通舟;若河水不乏,即收閘板,聽舟楫往還為便。」
七年,守臣吳淵言:「萬松嶺兩旁古渠,多被權勢及有司公吏之家造屋侵佔,及內砦前石橋、都亭驛橋南北河道,居民多拋糞土瓦礫,以致填塞,流水不通。今欲分委兩通判監督,地分廂巡,逐時點檢,勿令侵佔並拋颺糞土。秩滿,若不淤塞,各減一年磨勘;違,展一年,以示勸懲。」
十四年七月,不雨,臣僚言:「竊見奉口至北新橋三十六裏,斷港絕潢,莫此為甚。今宜開浚,使通客船,以平谷直。」從之。
鹽官海水:嘉定十二年,臣僚言:「鹽官去海三十餘裏,舊無海患,縣以鹽灶頗盛,課利易登。去歲海水泛漲,湍激橫沖,沙岸每一潰裂,嘗數十丈。日復一日,浸入鹵地,蘆州港瀆,蕩為一壑。今聞潮勢深入,逼近居民。萬一春水驟漲,怒濤奔湧,海風佐之,則呼吸蕩出,百里之民,寧不俱葬魚腹乎?況京畿赤縣,密邇都城。內有二十五裏塘,直通長安閘,上徹臨平,下接崇德,漕運往來,客船絡繹,兩岸田畝,無非沃壤。若海水徑入於塘,不惟民田有咸水渰沒之患,而裏河堤岸,亦將有潰裂之憂。乞下浙西諸司,條具築捺之策,務使捍堤堅壯,土脈充實,不為怒潮所沖。」從之。
十五年,都省言:鹽官縣海塘沖決,命浙西提舉劉垕專任其事。既而垕言:
縣東接海鹽,西距仁和,北抵崇德、德清,境連平江、嘉興、湖州;南瀕大海元與縣治相去四十餘裏。數年以來,水失故道,早晚兩潮,奔沖向北,遂致縣南四十餘裏盡淪為海。近縣之南,元有捍海古塘亙二十裏。今東西兩段,並已淪毀,侵入縣兩旁又各三四裏,止存中間古塘十餘裏。萬一水勢沖激不已,不惟鹽官一縣不可複存,而向北地勢卑下,所慮咸流入蘇、秀、湖三州等處,則田畝不可種植,大為利害。
詳今日之患,大概有二:一曰陸地淪毀,二曰鹹潮泛溢。陸地淪毀者,固無力可施;鹹潮泛溢者,乃因捍海古塘沖損,遇大潮必盤越流注北向,宜築土塘以捍鹹潮。所築塘基址,南北各有兩處:在縣東近南則為六十裏鹹塘,近北則為袁花塘;在縣西近南亦曰鹹塘,近北則為淡塘。
亦嘗驗兩處土色虛實,則袁花塘、淡塘差勝鹹塘,且各近裏,未至與海潮為敵。勢當東就袁花塘、西就淡塘修築,則可以禦縣東鹹潮盤溢之患。其縣西一帶淡塘,連縣治左右,共五十餘裏,合先修築。兼縣南去海一裏余,幸而古塘尚存,縣治民居,盡在其中,未可棄之度外。今將見管樁石,就古塘稍加工築疊一裏許,為防護縣治之計。其縣東民戶,日築六十裏鹹塘。萬一又為海潮沖損,當計用樁木修築袁花塘以捍之。
上以為然。
明州水:紹興五年,明州守臣李光奏:「明、越陂湖,專溉農田。自慶曆中,始有盜湖為田者,三司使切責漕臣,嚴立法禁。宣和以來,王仲薿守越,樓異守明,創為應奉,始廢湖為田,自是歲有水旱之患。乞行廢罷,盡複為湖。如江東、西之圩田,蘇、秀之圍田,皆當講究興複。」詔逐路轉運司相度聞奏。
乾道五年,守臣張津言:「東錢湖容受七十二溪,方圓廣闊八百頃,傍山為固,疊石為塘八十裏。自唐天寶三年,縣令陸南金開廣之。國朝天禧元年,郡守李夷庚重修之。中有四閘七堰,凡遇旱涸,開閘放水,溉田五十萬畝。比因豪民於湖塘淺岸漸次包占,種植菱荷,障塞湖水。紹興十八年,雖曾檢舉約束,盡罷請佃。歲久菱根蔓延,滲塞水脈,致妨蓄水;兼塘岸間有低塌處,若不淘浚修築,不惟浸失水利,兼恐塘埂相繼摧毀。乞候農隙趁時開鑿,因得土修治埂岸,實為兩便。」從之。
鄞縣水:嘉定十四年,慶元府言:「鄞縣水自四明諸山溪澗會至他山,置堰小涇,下江入河。所入上河之水,專溉民田,其利甚博。比因淤塞,堰上山觜少有溪水流入上河。自春徂夏不雨,令官吏發卒開淘沙觜及浚港汊,又於堰上壘疊沙石,逼使溪流兗入上河。其他山水入府城南門一帶,有碶閘三所:曰烏金,曰積瀆,曰行春。烏金碶又名上水碶,昔因倒損,遂捺為壩,以致淤沙在河,或遇溪流聚湧,時複沖倒所捺壩,走泄水源。行春橋又名南石碶,碶面石板之下,歲久損壞空虛,每受潮水,演溢奔突,山于石縫,以致鹹潮盡入上河。其縣東管有道士堰,至白鶴橋一帶,河港堙塞;又有朱賴堰,與行春等碶相連,堰下江流通徹大海。今春闕雨,上河乾淺,堰身塌損,以致鹹潮透入上河,使農民不敢車注溉田。乞修砌上水、烏金諸處壩堰,仍選清強能幹職官,專一提督。」
潤州水:紹興七年,兩浙轉運使向子諲言:「鎮江府呂城、夾岡,形勢高仰,因春夏不雨,官漕艱勤。尋遣官屬李澗詢究練湖本末,始知此湖在唐永泰間已廢而復興。今堤岸弛禁,致有侵佃冒決,故湖水不能瀦蓄,舟楫不通,公私告病。若夏秋霖潦,則丹陽、金壇、延陵一帶良田,亦被渰沒。臣已令丹陽知縣朱穆等增置二斗門、一石達,及修補堤防,盡復舊跡,庶為永久之利。」乾道七年,以臣僚言:「丹陽練湖幅員四十裏,納長山諸水,漕渠資之,故古語雲:'湖水寸,渠水尺。」在唐之禁甚嚴,盜決者罪比殺人。本朝浸緩其禁以惠民,然修築嚴甚。春夏多雨之際,瀦蓄盈滿,雖秋無雨,漕渠或淺,但泄湖水一寸,則為河一尺矣。兵變以後,多廢不治,堤岸圮闕,不能貯水;強家因而專利,耕以為田,遂致淤澱。歲月既久,其害滋廣。望責長吏浚治堙塞,立為盜決侵耕之法,著於令。庶幾練湖漸複其舊,民田獲灌溉之利,漕渠無淺涸之患。」詔兩浙漕臣沈度專一措置修築。
慶元五年,兩浙轉運、浙西提舉言:「以鎮江府守臣重修呂城兩閘畢,再造一新閘以固堤防,庶為便利。」從之。
浙西運河,自臨安府北郭務至鎮江江口閘,六百四十一裏。淳熙七年,帝因輔臣奏金使往來事,曰:「運河有淺狹處,可令守臣以漸開浚,庶不擾民。」至十一年冬,臣僚言:「運河之浚,自北關至秀州杉青,各有堰閘,自可瀦水。惟沿河上塘有小堰數處,積久低陷,無以防遏水勢,當以時加修治。兼沿河下岸涇港極多,其水入長水塘、海鹽塘、華亭塘,由六裏堰下,私港散漫,悉入江湖,以私港深、運河淺也。若修固運河下岸一帶涇港,自無走泄。又自秀州杉青至平江府盤門,在太湖之際,與湖水相連;而平江閶門至常州,有楓橋、許墅、烏角溪、新安溪、將軍堰,亦各通太湖。如遇西風,湖水由港而入,皆不必浚。惟無錫五瀉閘損壞累年,常是開堰,徹底放舟;更江陰軍河港勢低,水易走泄。若從舊修築,不獨瀦水可以通舟,而無錫、晉陵間所有陽湖,亦當積水,而四傍田畝,皆無旱之患。獨自常州至丹陽縣,地勢高仰,雖有奔牛、呂城二閘,別無湖港瀦水;自丹陽至鎮江,地形尤高,雖有練湖,緣湖水日淺,不能濟遠,雨晴未幾,便覺乾涸。運河淺狹,莫此為甚,所當先浚。」上以為然。
至嘉定間,臣僚又言:「國家駐蹕錢塘,綱運糧餉,仰給諸道,所系不輕。水運之程,自大江而下至鎮江則入閘,經行運河,如履平地,川、廣巨艦,直抵都城,蓋甚便也。比年以來,鎮江閘口河道淤塞,不復通舟,乞令漕臣同淮東總領及本府守臣,公共措置開撩。」
越州水:鑒湖之廣,周回三百五十八裏,環山三十六源。自漢永和五年,會稽太守馬臻始築塘,溉田九千餘頃,至宋初八百年間,民受其利。歲月浸遠,浚治不時,日久堙廢。瀕湖之民,侵耕為田,熙寧中,盜為田九百餘頃。嘗遣廬州觀察推官江衍經度其宜,凡為湖田者兩存之,立碑石為界,內者為田,外者為湖。政和末,為郡守者務為進奉之計,遂廢湖為田,賦輸京師。自時奸民私占,為田益眾,湖之存者亡幾矣。紹興二十九年十月,帝諭樞密院事王綸曰:「往年宰執嘗欲盡幹鑒湖,雲可得十萬斛米。朕謂若遇歲旱,無湖水引灌,則所損未必不過之。凡事須遠慮可也。」
隆興元年,紹興府守臣吳芾言:「鑒湖自江衍所立碑石之外,今為民田者,又一百六十五頃,湖盡堙廢。今欲發四百九十萬工,于農隙接續開鑿。又移壯城百人,以備撩灑浚治,差強幹使臣一人,以'巡轄鑒湖堤岸'為名。」
二年,芾又言:「修鑒湖,全藉斗門、堰閘蓄水,都泗堰閘尤為要害。凡遇約運及監司使命舟船經過,堰兵避免車拽,必欲開閘通放,以致啟閉無時,失泄湖水。且都泗堰因高麗使往來,宣和間方置閘,今乞廢罷。」其後芾為刑部侍郎,複奏:「自開鑒湖,溉廢田二百七十頃,複湖之舊。又修治斗門、堰閘十三所。夏秋以來,時雨雖多,亦無泛溢之患,民田九千餘頃,悉獲倍收,其為利較然可見。乞將江衍原立禁牌,別定界至,則堤岸自然牢固,永無盜決之虞。」
紹興初,高宗次越,以上虞縣梁湖堰東運河淺澀,令發六千五百餘工,委本縣令、佐監督浚治。既而都省言,余姚縣境內運河淺澀,壩閘隳壞,阻滯綱運,遂命漕臣發一萬七千餘卒,自都泗堰至曹娥塔橋,開撩河身、夾塘,詔漕司給錢米。
蕭山縣西興鎮通江兩閘,近為江沙壅塞,舟楫不通。乾道三年,守臣言:「募人自西興至大江,疏沙河二十裏,並浚閘裏運河十三裏,通使綱運,民旅皆利。複恐潮水不定,複有填淤,且通江六堰,綱運至多,宜差注指使一人,專以'開撩西興沙河'系銜,及發捍江兵士五十名,專充開撩沙浦,不得雜役,仍從本府起立營屋居之。」
常州水:隆興二年,常州守臣劉唐稽言:「申、利二港,上自運河發流,經營回復,至下流析為二道,一自利港,一自申港,以達于江。緣江口每日潮汐帶沙填塞,上流遊泥淤積,流泄不通;而申港又以江陰軍釘立標楬,拘攔稅船,每潮來,則沙泥為木標所壅,淤塞益甚。今若相度開此二河,但下流申、利二港,並隸江陰軍,若議定深闊丈尺,各於本界開淘,庶協力皆辦。又孟瀆一港在奔牛鎮西,唐孟簡所開,並宜興縣界沿湖舊百瀆,皆通宜興之水,藉以疏泄。近歲阻于吳江石塘,流行不快,而沿湖河港所謂百瀆,存者無幾。今若開通,委為公私之便。」至乾道二年,以漕臣薑詵等請,造蔡涇閘及開申港上流橫石,次浚利港以泄水勢。
六年三月,又命兩浙運副劉敏士、浙西提舉芮輝於新涇塘置閘堰,以捍海潮;楊家港東開河置閘,通行鹽船。仍差閘官一人,兵級十五人,以時啟閉挑撩。五月,又以兩折轉運司並常州守臣言,填築五瀉上、下兩閘,及修築閘裏堤岸。仍于郭瀆港口舜郎廟側水聚會處,築捺硬壩,以防走泄運水。委無錫知縣主掌鑰匣,遇水深六尺,方許開閘,通放客舟。
淳熙五年,以漕臣陳峴言,於十月募工開浚無錫縣以西橫林、小井及奔牛、呂城一帶地高水淺之處,以通漕舟。
九年,知常州章沖奏:
常州東北曰深港、利港、黃田港、夏港、五鬥港,其西曰灶子港、孟瀆、泰伯瀆、烈塘,江陰之東曰趙港、白沙港、石頭港、陳港、蔡港、私港、令節港,皆古人開導以為溉田無窮之利者也;今所在堙塞,不能灌溉。
臣嘗講求其說,抑欲不勞民,不費財,而漕渠旱不幹,水不溢,用力省而見功速,可以為悠久之利者,在州之西南曰白鶴溪,自金壇縣洮湖而下,今淺狹特七十餘裏,若用工浚治,則漕渠一帶,無乾涸之患;其南曰西蠡河,自宜興太湖而下,止開浚二十餘裏,若更令深遠,則太湖水來,漕渠一百七十餘裏,可免浚治之擾。至若望亭堰閘,置於唐之至德,而徹於本朝之嘉祐,至元祐七年複置,未幾又毀之。臣謂設此堰閘,有三利焉:陽羨諸瀆之水奔趨而下,有以節之,則當潦歲,平江三邑必無下流淫溢之患,一也。自常州至望亭一百三十五裏,運河一有所節,則沿河之田,旱歲資以灌溉,二也。每歲冬春之交,重綱及使命往來,多苦淺涸;今啟閉以時,足通舟楫,後免車畝灌注之勞,三也。
詔令相度開浚。
嘉泰元年,守臣李玨言:
州境北邊揚子大江,南並太湖,東連震澤,西據滆湖,而漕渠,界乎其間。漕渠兩傍曰白鶴溪、西蠡河、南戚氏、北戚氏、直湖州港,通於二湖;曰利浦、孟瀆、烈塘、橫河、五瀉諸港,通于大江,而中間又各自為支溝斷汊,曲繞參錯,不以數計。水利之源,多於他郡,而常苦易旱之患,何哉?
臣嘗詢訪其故:漕渠東起望亭,西上呂城,一百八十餘裏,形勢西高東下。加以歲久淺淤,自河岸至底,其深不滿四五尺。常年春雨連綿、江湖泛漲之時,河流忽盈驟減;連歲雨澤愆闕,江湖退縮,渠形尤亢;間雖得雨,水無所受,旋即走泄,南入於湖,北歸大江,東徑注於吳江;晴未旬日,又複乾涸,此其易旱一也。至若兩傍諸港,如白鶴溪、西蠡河、直湖、烈塘、五瀉堰,日為沙土淤漲,遇潮高水泛之時,尚可通行舟楫;若值小汐久晴,則俱不能通。應自余支溝別港,皆已堙塞,故雖有江湖之浸,不見其利,此其易旱二也。況漕渠一帶,綱運於是經由,使客於此往返。每遇水澀,綱運便阻;一入冬月,津送使客,作壩車水,科役百姓,不堪其擾;豈特溉田缺事而已。
望委轉運、提舉常平官同本州相視漕渠,並徹江湖之處,如法浚治,盡還昔人遺跡,及於望亭修建上、下二閘,固護水源。
從之。
升州水:乾道五年,建康守臣張孝祥言:「秦淮之水流入府城,別為兩派:正河自鎮淮新橋直注大江;其為青溪,自天津橋出柵砦門,亦入于江。緣柵砦門地,近為有力者所得,遂築斷青溪水口,創為花圃。每水流暴至,則泛溢浸蕩,城內居民,尤被其害。若訪古而求,使青溪直達大江,則建康永無水患矣。」既而汪澈奏於西園依異時河道開浚,使水通柵門入。從之。
先是,孝祥又言:「秦淮水三源,一自華山由句容,一自廬山由溧水,一自溧水由赤山湖,至府城東南,合而為一,縈回綿亙三百餘裏,溪、港、溝、澮之水盡歸焉。流上水門,由府城入大江。舊上、下水門展闊,自兵變後,砌疊稍狹,雖便於一時防守,實遏水源,流通不快。兼兩岸居民填築河岸,添造屋宇。若禁民不許侵佔,秦淮既複故道,則水不泛溢矣。又府東門號陳二渡,有順聖河,正分秦淮之水,每遇春夏天雨連綿,上源奔湧,則分一派之水,自南門外直入于江,故秦淮無氾濫之患。今一半淤塞為田,水流不通,若不惜數畝之田,疏導之以複古跡,則其利尤倍。」
其後汪澈言:「水潦之害,大抵緣建康地勢稍低,秦淮既泛,又大江湍漲,其勢湓溢,非由水門窄狹、居民侵築所致。且上水門砌疊處正不可闊,闊則春水入城益多。自今指定上、下水門砌疊處不動,夾河居民之屋亦不毀除,止去兩岸積壞,使河流通快。況城中系行宮東南王方,不宜開鑿。」從之。
嘉定五年,守臣黃度言:「府境北據大江,是為天險。上自採石,下達瓜步,千有餘裏,共置六渡:一曰烈山渡,籍于常平司,歲有河渡錢額;五曰南浦渡、龍灣渡、東陽渡、大城堽渡、岡沙渡,籍于府司,亦有河渡錢額。六渡歲為錢萬餘緡。歷時最久,舟楫廢壞,官吏、篙工,初無廩給,民始病濟,而官漫不省。遂至奸豪冒法,別置私渡,左右旁午。由是官渡濟者絕少,乃聽吏卒苛取以充課。徒手者猶憚往來,而車簷牛馬幾不敢行,甚者扼之中流,以邀索錢物。竊以為南北津渡,務在利涉,不容簡忽而但求征課。臣已為之繕治舟艦,選募篙梢,使遠處巡檢兼監渡官。于諸渡月解錢則例,量江面闊狹,計物貨重輕,斟酌裁減,率三之一或四之一;自人車牛馬,皆有定數,雕榜約束,不得過收邀阻。乞覓裒一歲之入,除烈山渡常平錢如額解送,其餘諸渡,以二分充修船之費,而以其餘給官吏、篙梢、水手食錢。令監渡官逐月照數支散,有餘則解送府司,然後盡絕私渡,不使奸民逾禁。」從之。
秀州水:秀州境內有四湖:一曰柘湖,二曰澱山湖,三曰當湖,四曰陳湖。東南則柘湖,自金山浦、小官浦入於海。西南則澱山湖,自蘆曆浦入於海。西北則陳湖,自大姚港、朱裏浦入于吳松江。其南則當湖,自月河、南浦口、澉浦口亦達於海。支港相貫。
乾道二年,守臣孫大雅奏請,于諸港浦分作閘或斗門,及張涇堰兩岸創築月河,置一閘,其兩柱金口基址,並以石為之,啟閉以時,民賴其利。
十三年,兩浙轉運副使張叔獻言:「華亭東南枕海,西連太湖,北接松江,江北複控大海。地形東南最高,西北稍下。柘湖十有八港,正在其南,故古來築堰以禦鹹潮。元祐中,於新涇塘置閘,後因沙淤廢毀。今除十五處築堰及置石達外,獨有新涇塘、招賢港、徐浦塘三處,見有鹹潮奔沖,渰塞民田。今依新涇塘置閘一所,又於兩旁貼築鹹塘,以防海潮透入民田。其相近徐浦塘,元系小派,自合築堰。又欲於招賢港更置一石達。兼楊湖歲久,今稍淺澱,自當開浚。」上曰:「此閘須當為之。方今邊事寧息,惟當以民事為急。民事以農為重,朕觀漢文帝詔書,多為農而下。今置閘,其利久遠,不可憚一時之勞。」
十五年,以兩浙路轉運判官吳坰奏請,命浙西常平司措置錢谷,勸諭人戶,于農隙並力開浚華亭等處沿海三十六浦堙塞,決泄水勢,為永久利。
乾道七年,秀州守臣丘崈奏:「華亭縣東南大海,古有十八堰,捍禦鹹潮。其十七久皆捺斷,不通裏河;獨有新涇唐一所不曾築捺,海水往來,遂害一縣民田。緣新涇舊堰迫近大海,潮勢湍急,其港面闊,難以施工,設或築捺,決不經久。運港在涇塘向裏二十裏,比之新涇,水勢稍緩。若就此築堰,決可永久,堰外凡管民田,皆無鹹潮之害。其運港止可捺堰,不可置閘。不惟瀕海土性虛燥,難以建置;兼一日兩潮,通放鹽運,不減數十百艘,先後不齊,比至通放盡絕,勢必晝夜啟而不閉,則鹹潮無緣斷絕。運港堰外別有港汊大小十六,亦合興修。」從之。
八年,崈又言:「興築捍海塘堰,今已畢工,地理闊遠,全藉人力固護。乞令本縣知、佐兼帶'主管塘堰職事'系銜,秩滿,視有無損壞以為殿最。仍令巡尉據地分巡察。」詔特轉丘崈左承議郎,令所築華亭捍海塘堰,趁時栽種蘆葦,不許樵采。
九年,又命華亭縣作監閘官,招收土軍五十人,巡邏堤堰,專一禁戢,將卑薄處時加修捺。令知縣、縣尉並帶'主管堰事',則上下協心,不致廢壞。
淳熙九年,又命守臣趙善悉發一萬工,修治海鹽縣常豐閘及八十一堰壩,務令高牢,以固護水勢,遇旱可以瀦積。十年,以浙西提舉司言,命秀州發卒浚治華亭鄉魚祈塘,使接松江太湖之水;遇旱,即開西閘堰放水入泖湖,為一縣之利。
蘇州水:乾道初,平江守臣沈度、兩浙漕臣陳彌作言:「疏浚昆山、常熟縣界白茆等十浦,約用三百萬餘工。其所開港浦,並通徹大海。遇潮,則海內細沙,隨泛以入;潮退,則沙泥沉墜,漸致淤塞。今依舊招置闕額開江兵卒,次第開浚,不數月,諸浦可以漸次通徹。又用兵卒駕船,遇潮退,搖盪隨之,常使沙泥隨潮退落,不致停積,實為久利。」從之。淳熙元年,詔平江府守臣與許浦駐紮戚世明同措置開浚許浦港,三旬訖工。
黃岩縣水:淳熙十二年,浙東提舉勾昌泰言:「黃岩縣舊有官河,自縣前至溫嶺,凡九十裏。其支流九百三十六處,皆以溉田。元有五閘,久廢不修。今欲建一閘,約費二萬餘緡,乞詔兩浙運司于窠名錢內支撥。」明年六月,昌泰複言:「黃岩縣東地名東浦,紹興中開鑿,置常豐閘。名為決水入江,其實縣道欲令舟船取徑通過,每船納錢,以充官費。一日兩潮,一潮一淤,才遇旱乾,更無灌溉之備。已將此閘築為平陸,乞戒自今永不得開鑿放入江湖,庶絕後患。」
荊、襄諸水:紹興二十八年,監察禦史都民望言:「荊南江陵縣東三十裏,沿江北岸古堤一處,地名黃潭。建炎間,邑官開決,放入江水,設以為險阻以禦盜。既而夏潦漲溢,荊南、複州千餘裏,皆被其害。去年因民訴,始塞之。乞令知縣遇農隙隨力修補,勿致損壞。」從之。
淳熙八年,襄陽府守臣郭杲言:「本府有木渠,在中廬縣界,擁漹水東流四十五裏,入宜城縣。後漢南郡太守王寵,嘗鑿之以泄蠻水,謂之木裏溝,可溉田六千餘頃。歲久堙塞,乞行修治。」既而杲又修護城堤以捍江流,繼築救生堤為二閘,一通于江,一達於濠。當水涸時,導之入濠;水漲時,入之于江。自是水雖至堤,無湍悍氾濫之患焉。十年五月,詔疏木渠,以渠旁地為屯田。尋詔民間侵耕者就給之,毋複取。
慶元二年,襄陽守臣程九萬言:「募工修作鄧城永豐堰,可防金兵衝突之患,且為農田灌溉之利。」三年,臣僚言:「江陵府去城十餘裏,有沙市鎮,據水陸之沖,熙甯中,鄭獬作守,始築長堤捍水。緣地本沙渚,當蜀江下流,每遇漲潦奔沖,沙水相蕩,摧圮動輒數十丈,見存民屋,岌岌危懼。乞下江陵府同駐紮副都統制司發卒修築,庶幾遠民安堵,免被墊溺。」從之。
廣西水:靈渠源即離水,在桂州興安縣之北,經縣郭而南。其初乃秦史祿所鑿,以下兵于南越者。至漢,歸義侯嚴出零陵離水,即此渠也;馬伏波南征之師,饟道亦出於此。唐寶曆初,觀察使李渤立斗門以通漕舟。宋初,計使邊翊始修之。嘉祐四年,提刑李師中領河渠事重辟,發近縣夫千四百人,作三十四日,乃成。
紹興二十九年,臣僚言:「廣西舊有靈渠,抵接全州大江,其渠近百餘裏,自靜江府經靈川、興安兩縣。昔年並令兩知縣系銜'兼管靈渠',遇堙塞以時疏導,秩滿無闕,例減舉員。兵興以來,縣道苟且,不加之意;吏部差注,亦不復系銜,渠日淺澀,不勝重載。乞令廣西轉運司措置修復,俾通漕運,仍俾兩邑今系銜兼管,務要修治。」從之。
志第五十一禮一
○吉禮一
五代之衰亂甚矣,其禮文儀注往往多草創,不能備一代之典。宋太祖興兵間,受周禪,收攬權綱,一以法度振起故弊。即位之明年,因太常博士聶崇義上《重集三禮圖》,詔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之士詳定之。開寶中,四方漸平,民稍休息,乃命禦史中丞劉溫叟、中書舍人李昉、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左司員外郎、知制誥扈蒙、太子詹事楊昭儉、左補闕賈黃中、司勳員外郎和峴、太子中舍陳鄂撰《開寶通禮》二百卷,本唐《開元禮》而損益之。既又定《通禮義纂》一百卷。
太宗尚儒雅,勤於治政,修明典章,大抵曠廢舉矣。真宗承重熙之後,契丹既通好,天下無事,於是封泰山,祀汾陰,天書、聖祖崇奉迭興,專置詳定所,命執政、翰林、禮官參領之。尋改禮儀院,仍歲增修,纖微委曲,緣情稱宜,蓋一時彌文之制也。
自《通禮》之後,其制度儀注傳於有司者,殆數百篇。先是,天禧中,陳寬編次禮院所承新舊詔敕,不就。天聖初,王皞始類成書,盡乾興,為《禮閣新編》,大率禮文,無著述體,而本末完具,有司便之。景祐四年,賈昌朝撰《太常新禮》及《祀儀》,止于慶曆三年。皇祐中,文彥博又撰《大享明堂記》二十卷。至嘉祐中,歐陽修纂集散失,命官設局,主《通禮》而記其變,及《新禮》以類相從,為一百卷,賜名《太常因革禮》,異于舊者蓋十三四焉。
熙寧十年,禮院取慶曆以後奉祀制度,別定《祀儀》,其一留中,其二付有司。知諫院黃履言:「郊祀禮樂,未合古制,請命有司考正群祀。」詔履與禮官講求以聞。元豐元年,始命太常寺置局,以樞密直學士陳襄等為詳定官,太常博士楊完等為檢討官。襄等言:「國朝大率皆循唐故,至於壇壝神位、法駕輿輦、仗衛儀物,亦兼用歷代之制。其間情文訛舛,多戾于古。蓋有規摹苟略,因仍既久,而重于改作者;有出於一時之儀,而不足以為法者。請先條奏,候訓敕以為禮式。」
未幾,又命龍圖直學士宋敏求同禦史台、閣門、禮院詳定《朝會儀注》,總四十六卷:曰《閣門儀》,曰《朝會禮文》,曰《儀注》,曰《徽號寶冊儀》。《祭祀》總百九十一卷:曰《祀儀》,曰《南郊式》,曰《大禮式》,曰《郊廟奉祀禮文》,曰《明堂袷享令式》,曰《天興殿儀》,曰《四孟朝獻儀》,曰《景靈宮供奉敕令格式》,曰《儀禮敕令格式》。《祈禳》總四十卷:曰《祀賽式》,曰《齋醮式》,曰《金籙儀》。《蕃國》總七十一卷:曰《大遼令式》,曰《高麗入貢儀》,曰《女真排辦儀》,曰《諸蕃進貢令式》。《喪葬》總百六十三卷:曰《葬式》,曰《宗室外臣葬敕令格式》,曰《孝贈式》。其損益之制,視前多矣。
紹聖而後,累詔續編,起治平,訖政和,凡五十一年,為書三百卷,今皆不傳。而大觀初,置議禮局於尚書省,命詳議、檢討官具禮制本末,議定請旨。三年書成,為《吉禮》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頒焉。議禮局請分秩五禮,詔依《開寶通禮》之序。政和元年,續修成四百七十七卷,且命仿是修定儀注。三年,《五禮新儀》成,凡二百二十卷,增置禮直官,許士庶就問新儀,而詔開封尹王革編類通行者,刊本給天下,使悉知禮意,其不奉行者論罪。宣和初,有言其煩擾者,遂罷之。
初,議禮局之置也,詔求天下古器,更制尊、爵、鼎、彝之屬。其後,又置禮制局於編類御筆所。於是郊廟禋祀之器,多更其舊。既有詔討論冠服,遂廢靴用履,其他無所改議,而禮制局亦罷。
大抵累朝典禮,講議最詳。祀禮修于元豐,而成於元祐,至崇寧複有所增損。其存於有司者,惟《元豐郊廟禮文》及《政和五禮新儀》而已。乃若圜丘之罷合祭天地;明堂專以英宗配帝,悉罷從祀群神;大蠟分四郊;壽星改祀老人;禧祖已祧而複,遂為始祖;即景靈宮建諸神禦殿,以四孟薦享;虛禘祭;去牙盤食;卻尊號;罷入閣儀並常朝及正衙橫行。此熙甯、元豐變禮之最大者也。
元祐冊後,政和冠皇子,元符創景靈西宮,崇甯親祀方澤、作明堂、立九廟、鑄九鼎、祀熒惑,大觀受八寶、大祀皆前期十日而戒。凡此蓋治平以前所未嘗行者。
欽宗即位,嘗詔春秋釋奠改從《元豐儀》,罷《新儀》不用而未暇也。靖康之厄,蕩析無餘。
南渡中興,銳意修復,高宗嘗謂輔臣曰:「晉武平吳之後,上下不知有禮,旋致禍亂。周禮不秉,其何能國?」孝宗繼志,典章文物,有可稱述。治平日久,經學大明,諸儒如王普、董{分廾}等多以禮名家。當時嘗續編《太常因革禮》矣,淳熙複有編輯之旨。其後朱熹講明詳備,嘗欲取《儀禮》、《周官》、《二戴記》為本,編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禮,盡取漢、晉而下及唐諸儒之說,考訂辨正,以為當代之典,未及成書而沒。
理宗四十年間,屢有意乎禮文之事,雖曰崇尚理學,所謂「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蓋可三歎。鹹淳以降,無足言者。
今因前史之舊,芟其繁亂,匯為五禮,以備一代之制,使後之觀者有足征焉。
五禮之序,以吉禮為首,主邦國神祇祭祀之事。凡祀典皆領于太常。歲之大祀三十: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大享明堂,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正月上辛又祀感生帝,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東西太一,臘日大蠟祭百神,夏至祭皇地祇,孟冬祭神州地祇,四孟、季冬薦享太廟、後廟,春秋二仲及臘日祭太社、太稷,二仲九宮貴神。中祀九:仲春祭五龍,立春後醜日祀風師、亥日享先農,季春巳日享先蠶,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春秋二仲上丁釋奠文宣王、上戊釋奠武成王。小祀九: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季夏土王日祀中霤,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冬後亥日祠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孟冬祭司寒。
其諸州奉祀,則五郊迎氣日祭嶽、鎮、海、瀆,春秋二仲享先代帝王及週六廟,並如中祀。州縣祭社稷,奠文宣王,祀風雨,並如小祀。凡有大赦,則令諸州祭嶽、瀆、名山、大川在境內者,及歷代帝王、忠臣、烈士載祀典者,仍禁近祠廟鹹加祭。有不克定時日者,太蔔署預擇一季祠祭之日,謂之「畫日」。凡壇壝、牲器、玉帛、饌具、齋戒之制,皆具《通禮》。後複有高禖、大小酺神之屬,增大祀為四十二焉。
其後,神宗詔改定大祀:太一,東以春,西以秋,中以夏冬;增大蠟為四,東西蠟主日配月;太廟月祭朔。而中祀:四望,南北蠟。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戶、灶、中霤、門、厲、行,以藏冰、出冰祭司寒,及月薦新太廟。歲通舊祀凡九十二,惟五享後廟焉。政和中,定《五禮新儀》,以熒惑、陽德觀、帝鼐、坊州朝獻聖祖、應天府祀大火為大祀;雷神、歷代帝王、寶鼎、牡鼎、蒼鼎、岡鼎、彤鼎、阜鼎、皛鼎、魁鼎、會應廟、慶厲軍祭後土為中祀;山林川澤之屬,州縣祭社稷、祀風伯雨師雷神為小祀。餘悉如故。
建炎四年十一月,權工部尚書韓肖胄言:「祖宗以來,每歲大、中、小祀百有餘所,罔敢廢闕。自車駕巡幸,惟存宗廟之祭,至天地諸神之祀,則廢而不舉。今國步尚艱,天未悔禍,正宜齋明恭肅,通於神明,而忽大事、棄重禮,恐非所以消弭天災,導迎景貺。雖小祀未可遍舉,如天地、五帝、日月星辰、社稷,欲詔有司以時舉行。所有器服並牲牢禮料,恐國用未充,難如舊制,乞下太常寺相度裁定,省繁就簡,庶幾神不乏祀,仰副陛下昭事懷柔、為民求福之意。」尋命禮部太常裁定:每歲以立春上辛祀谷,孟夏雩祀,季秋及冬至日四祀天,夏至日一祀地,立春上辛日祀感生帝,立冬後祀神州地祇,春秋二社及臘前一日祭太社、太稷。免牲、玉,權用酒酺,仍依方色奠幣。以輔臣為初獻,禮官為亞、終獻。
紹興三年,複大火祀,配以閼伯,以辰、戌出納之月祀之。二十七年,禮部太常寺言:「每歲大祀三十六,除天地、宗廟、社稷、感生帝、九宮貴神、高禖、文宣王等已行外,其餘並乞寓祠齋宮。」自紹興以來,大祀所行二十有三而已,至是乃悉複之。
舊制,郊廟祝文稱嗣皇帝,諸祭稱皇帝。著作局准《開元禮》全稱帝號。真宗以兼秘書監李至請,改從舊制。又諸祭祝辭皆臨事撰進,多違典禮,乃命至增撰舊辭八十四首,為《正辭錄》三卷。既複命知制誥李宗諤、楊億、直史館陳彭年詳定之,以為永式。祝版當進署者,並命秘閣吏書,上親署訖,禦寶封給之。凡先代帝王,祝文止稱廟號。凡親行大祀,則皇子弟為亞獻、終獻。
五代以來,宰相為大禮使,太常卿為禮儀使,禦史中丞為儀仗使,兵部尚書為鹵簿使,京府尹為橋道頓遞使。至是,大禮使或用親王,禮儀使專命翰林學士,儀仗、鹵簿使亦或以他官。太平興國九年,始鑄五使印。太宗將封泰山,以儀仗使兼判橋道頓遞事。大中祥符後,凡有大禮,以中書、樞密分為五使,仍特鑄印。
景祐二年,詔有司:「皇地祇、神州,舊常參官攝事,非所以尊神,自今命兩省。歲九大祠,宰臣攝事者,參知政事、尚書丞郎、學士奉祠。」於是參知政事盛度,享太廟已受誓戒,除知樞密院,乃不奉祠。又故事,三歲一親郊,不郊輒代以他禮,慶賞與郊同,而五使皆以輔臣,不以官之高下。天聖中,乃以朝林學士領儀仗,禦史中丞領鹵簿,始用官次。又每歲大祀,皆遣台省近臣攝太尉,其後或委他官,太中祥符始復舊制。又國朝沿唐制,以太尉掌誓戒。今議太尉三公,非其所任,請以吏部尚書掌誓戒。詔用左僕射,闕則用右僕射、刑部尚書一員蒞之。
熙寧四年,參知政事王珪言:「南郊,乘輿所過,必勘箭然後出入,此師行之法,不可施於郊祀。」禮院亦言。於是,凡車駕出入門皆罷之。六年,以詳定所請,又罷太廟及宣德、朱雀、南薰諸門勘契。又皇帝自大次至版位,內臣二人執翟羽前導,號曰「拂翟」,失禮尤甚,請除之。
凡郊壇,值雨雪,即齋宮門望祭殿望拜,祭日不設登歌,祀官以公服行事,中祀以上皆給明衣。
開寶元年十一月郊,以燎壇稍遠,不聞告燎之聲,始用爟火,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
又太廟初獻,依開寶例,以玉斝、玉瓚,亞獻以金斝,終獻以瓢斝。外壇器亦如之。慶曆中,太常請皇帝獻天地、配帝以匏爵,亞獻以木爵。親祠太廟,酌以玉斝,亞獻以金斝。郊廟飲福,皇帝皆以玉斝。詔飲福,唯用金斝。亞、終獻,酌以銀斝。至飲福,尚食奉禦酌上尊酒,投溫器以進。
凡常祀,天地宗廟,皆內降禦封香,仍制漆匱,付光祿、司農寺。每祠祭,命判寺官緘署禮料送祀所。凡祈告,亦內出香。遂為定制。嘉祐中,裴煜請:「大祠悉降禦封香,中、小祠供太府香。中祠減大祠之半,小祠減中祠之半。東、西太一宮系大祠,歲太府供香,非時祈請,降禦封香准大祠例。及皇地祇、五方帝、百神、文宣、武成從配神位,牲牢寡薄。」呂公著亦論廟牲未備,悉加其數。元符元年,左司員外郎曾旼言:「周人以氣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按何佟之議,以為南郊、明堂用沉香,本天之質,陽所宜也;北效用上和香,以地於人親,宜加雜馥。今令文北極天皇而下皆用濕香,至於眾星之位,香不復設,恐於義未盡。」於是每陛各設香。又言:「先儒以為實柴所祀者無玉,燎所祀者無幣。今太常令式,眾星皆不用幣,蓋出於此。然考《典瑞》、《玉人》之官,皆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則實柴所祀非無玉矣。燎無幣,恐或未然。」至是遂命眾星隨其方色用幣。
慶曆三年,禮官餘靖言:「祈穀、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有邸,色尚赤。」乃定祈穀、明堂蒼璧尺二寸,感生帝四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明年,《祀儀》成,比《通禮》多所更定雲。嘉祐中,集賢校理江休複言:「《六典》大祀養牲,在滌三月,袷享日近,已逾其期,而牲牢未供。乞依漢、唐置廩犧局。」下禮院議:歲大小祀幾百數,而牲盛之事,儲養無素,宜如休複言。乃置廩犧局,設牢預養,籍田舊地,種植粢盛,納於神倉,以待祭祀之用。
元豐六年,詳定禮文所言:「本朝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位各設三牲,非尚質貴誠之義。請親祠圜丘、方澤正配位皆用犢,不設羊豕俎及鼎匕,有司攝事亦如之。又簠、簋、尊、豆皆非陶器,及用龍杓。請改用陶,以椫為杓。又請南北郊先行升煙瘞血之禮,至薦奠畢,即如舊儀,於壇坎燔瘞牲幣。又北郊皇地祇及神州地祇,當為坎瘞,今乃建壇燔燎,非是。請今祭地祝版、牲幣並瘞於坎。又《祀儀》:惟昊天上帝、皇地祇、高禖燔瘞犢首,自感生帝、神州地祇而下皆不燔瘞牲體,殊不應典禮。請自今昊天上帝、感生帝皆燔牲首以報陽;皇地祇、神州、太社、太稷,凡地之祭,皆瘞牲之左髀以報陰。薦享太廟亦皆升首於室。」
又言:「古者祭祀用牲,有豚解,有體解,薦腥則解為十一體。今親祠南郊,正配位之俎,不殊左右胖,不分貴賤,無豚解、體解之別。請郊廟薦腥,解其牲兩髀、兩肩、兩肋並脊為七體,左右胖俱用。其載於俎,以兩髀在端,兩肩、兩肋次之,脊居中,皆進末。至薦熟,沉肉于湯,止用右胖。髀不升俎,前後肱骨離為三,曰肩、臂、臑。後髀股骨去體離為二,曰肫、胳。前脊謂之正脊,次直謂之脡脊,闊於脡脊謂之橫脊,皆二骨。肋骨最後二為短肋,旁中二為正肋,最前二為代肋。若升俎,則肩、臂臑在上端,膊、胳在下端,脊、肋在中央。其俎之序,則肩、臂、臑、正脊、脡脊、橫脊、代肋、長肋、短肋、膊、胳凡十一體,而骨體升俎,進神坐前如少牢禮,皆進下。其牲體各預以半為腥俎,半為熟俎,腸胃膚俎亦然。」
又請:「親祠飲福酒訖,仿《儀禮》'佐食摶黍'之說,命太官令取忝於簋,摶以授祝,祝受以豆,以嘏乎皇帝而無嘏辭。又本朝親祠南郊,習儀於壇所,明堂習儀於大慶殿,皆近於瀆。伏請南郊習儀於青城,明堂習儀於尚書省,以遠神為恭。又賜胙:三師,三公,侍中,中書令,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知樞密、同知院事,禮儀、儀仗、鹵簿、頓遞使,牛羊豕肩、臂、臑各五;太子三師、三少,特進,觀文大學士、學士,御史大夫,六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節度使,資政殿大學士,觀文翰林資政端明龍圖天章寶文承旨、侍講、侍讀,學士,左右散騎常侍,尚書列曹侍郎,龍圖、天章、寶文直學士,光祿、正議、通議大夫,禦史中丞,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節度觀察留後,左右諫議,龍圖、天章、寶文待制,太中、中大夫,秘書、殿中丞,太常、宗正卿,牛豕肩、臂、臑各三;入內內侍省押班、副都知,光祿卿,監禮官,博士,牛羊脊、肋各三;太祝,奉禮,司奠彝,郊社、太廟、宮闈令,監牲牢、供應祠事內官,羊髀、膊、胳三;應執事、職掌、樂工、門幹、宰手、馭馬、馭車人,並均給脾、肫、胳、觳及腸、胃、膚之類。」
慶曆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言:「舊禮,郊廟尊罍數皆准古,而不實三酒、五齊、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為'看器'。郊廟配位惟用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升,止一尊酌獻、一尊飲福。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之壇殿上下尊罍,有司毋設空器;並如唐制以井水代明水、明酒;正配位酌獻、飲福酒,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從祀神位用舊升數。」
志第五十二禮二(吉禮二)
○南郊
南郊壇制。梁及後唐郊壇皆在洛陽。宋初始作壇于東都南薰門外,四成、十二陛、三壝。設燎壇於內壇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設皇帝更衣大次於東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仁宗天聖六年,始築外壝,周以短垣,置靈星門。親郊則立表於青城,表三壝。神宗熙寧七年,詔中書、門下參定青城殿宇門名。先是,每郊撰進,至是始定名,前門曰泰禋,東偏門曰迎禧,正東門曰祥曦,正西門曰景曜,後三門曰拱極,內東側門曰夤明,西側門曰肅成,殿曰端誠,殿前東、西門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後園門曰寶華,著為定式。元豐元年二月,詔內壝之外,眾星位周環,每二步植一杙,繚以青繩,以為限域。既而詳定奉祀禮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後世因之,稍增其制。國朝郊壇率循唐舊,雖儀注具載圜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繩代內壝,誠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嚴內外之限也。伏請除去青繩,為三壝之制。」從之。
徽宗政和三年,詔有司討論壇壝之制。十月,禮制局言:「壇舊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十有二級;三壝,二十五步。古所謂地上圜丘、澤中方丘,皆因地形之自然。王者建國,或無自然之丘,則于郊澤吉土以兆壇位。為壇之制,當用陽數,今定為壇三成,一成用九九之數,廣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數,廣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數,廣二十七丈。每成高二十七尺,三成總二百七十有六,《乾》之策也。為三壝,壝三十六步,亦《乾》之策也。成與壝地之數也。」詔行之。
建炎二年,高宗至揚州,庶事草創,築壇于州南門內江都縣之東南,詔東京所屬官吏奉祭器、大樂、儀仗、法物赴行在所。紹興十三年,太常寺言:「國朝圓壇在國之東南,壇側建青城齋宮,以備郊宿。今宜於臨安府行宮東南修建。」於是,遂詔臨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圓壇,第一成縱廣七丈,第二成縱廣一十二丈,第三成縱廣一十七丈,第四成縱廣二十二丈。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級,每成一十二綴。三壝,第一壝去壇二十五步,中壝去內壝、外壝去中壝各半之。燎壇方一丈,高一丈二尺,開上南出戶,方六尺,三出陛,在壇南二十步丙地。其青城及望祭殿與行事陪祠官宿齋幕次,並令絞縛,更不修蓋。先是,張杓為京尹,議築齋宮,可一勞永逸,宇文價曰:「陛下方經略河南,今築青城,是無中原也。」遂罷役。
神位。元豐元年十一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按東漢壇位,天神從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故外設重營,以為等限。日月在中營內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於五星中宮宿之屬,則其位皆中營,二十八宿外宮星之屬,則其位皆外營。然則為重營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隋制,設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內壝,而禦位特設於壇下之東南。若夫公卿分獻、文武從祀,與夫樂架饌幔,則皆在中壝之內,而大次之設乃在外壝。然則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
景德三年,鹵簿使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嶽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坐本非天帝,蓋是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
禮儀使趙安仁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托之於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蓋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齊列,俱在十二陛之間。' 唐建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皇、北極、天一、太一,准《天寶敕》併合升第一等。'貞元二年親郊,乙太常議,詔複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又雲:'壇第三等有中宮、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並在前。'《開元禮義羅》雲:'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 '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子,第五為天子之樞,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陳,故總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竊惟《壇圖》舊制,悉有明據,天神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
欽若複言:「舊史《天文志》並雲: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鄭玄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晉《天文志》:'帝坐光而潤,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則為天子所占,列於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苟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尤未適中。」詔天皇、北極特升第一龕,又設孫星于子星位次,帝坐如故。
欽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雲天王坐,實與帝坐不類。」詔特升第二龕。
舊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題署,命欽若改造之。至是,欽若奉板便殿,壇上四位,塗以朱漆金字,余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黃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貯漆匣,覆以黃縑帊。帝降階觀之,即付有司。又以新定《壇圖》,五帝、五嶽、中鎮、河漢合在第三等。
四年,判太常禮院孫奭言:「准禮,冬至祀圜丘,有司攝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從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並不設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於冬至,恐未協宜。」翰林學士晁迥等言:「按《開寶通禮》:圜丘,有司攝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官、外官、眾星總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總十七位;方丘,祭皇地祇、配帝、神州、嶽鎮、海瀆七十一位。今司天監所設圜丘、雩祀、明堂、方丘並七十位,即是方丘有嶽、瀆從祀,圜丘無星辰,而反以人帝從祀。望如奭請,以《通禮》及神位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從之。
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帝祀昊天上帝,太史設神位版,昊天上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極九位於第一龕;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內坐、五星、十二辰、河漢等內官神位五十有四於第二龕;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於第三龕;外官神位一百有六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有六十於內壝之外。第一龕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內向配位。
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於南郊。自五代以來,喪亂相繼,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詔有司講求遺逸,遵行典故,以副寅恭之意。是歲十一月十六日,合祭天地於圜丘。初,有司議配享,請以僖祖升配,張昭獻議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六七廟,而無遍加帝號之文。梁、陳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齊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唐貞觀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皇帝,積累勳伐,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享。」從之。
九年正月,詔以四月幸西京,有事於南郊。自國初以來,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並以四祖迭配。太祖親郊者四,並以宣祖配。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祖更配。是歲親享天地,始奉太祖升侑。雍熙元年冬至親郊,從禮儀使扈蒙之議,複以宣祖配。四年正月,禮儀使蘇易簡言:「親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則符聖人大孝之道,成嚴父配天之儀。太祖皇帝光啟丕圖,恭臨大寶,以聖授聖,傳於無窮。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將來親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其常祀祈穀、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北郊、雩祀,以太祖崇配。」奏可。
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有司言:「冬至圜丘、孟夏雩祀、夏至方丘,請奉太宗配;上辛祈谷、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祇,奉宣祖配;其親郊,奉太祖、太宗並配。」詔可。乾興元年,真宗崩,詔禮官定遷郊祀配帝,乃請:「祈穀及祭神州地祇,以太祖配;雩祀及昊天上帝及皇地祇,乙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親祀郊丘,以太祖、太宗配。」奏可。
景祐二年郊,詔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廟萬世不遷。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親祀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祖,祈谷、雩祀、神州配乙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配如舊。慶曆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言:「歷代郊祀,配位無側向,真宗示輔臣《封禪圖》曰:'嘗見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蓋皇地祇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當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郊祀而斜置之。'其後,有司不諭先帝以告成報功、酌宜從變之意,每郊儀範,既引祥符側置之文,又載西向北上之禮,臨時擇一,未嘗考定。」乃詔南郊祖宗之配,並以東方西向為定。皇祐五年郊,詔自今圜丘,三聖並侑。嘉祐六年,諫官楊畋論水災繇郊廟未順。禮院亦言:「對越天地,神無二主。唐始用三祖同配,後遂罷之。皇祐初,詔三聖並侑,後複迭配,未幾複並侑,以為定制。雖出孝思,然頗違經典,當時有司失於講求。」下兩制議,翰林學士王珪等曰:「推尊以享帝,義之至也。然尊尊不可以瀆,故郊無二主。今三後並侑,欲以致孝也,而適所以瀆乎享帝,非無以寧神也,請如禮官議。」七年正月,詔南郊以太祖定配。
高宗建炎二年,車駕至揚州,築壇于江都縣之東南。是歲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度宗鹹淳二年,將舉郊祀,時復議以高宗參配。吏部侍郎兼中書門下省檢正洪燾等議,以為:「物無二本,事無二初,舜之郊嚳,商之郊契,周郊後稷,皆所以推原其始也。禮者,所以別等差,視儀則,遠而尊者配於郊,近而親者配於明堂,明有等也。臣等謂宜如紹興故事,奉太宗配,將來明堂遵用先皇帝彝典,以高宗參侑,庶於報本之禮、奉先之孝,為兩盡其至。」詔恭依。
儀注。乾德元年八月,禮儀使陶穀言:「饗廟、郊天,兩日行禮,從祀官前七日皆合於尚書省受誓戒,自來一日之內受兩處誓戒,有虧虔潔。今擬十一月十六日行郊禮,望依禮文於八日先受從享太廟誓戒,九日別受郊天誓戒,其日請放朝參。」從之。自後百官受誓戒於朝堂,宗室受於太廟。
祭之日均用丑時,秋夏以一刻,春冬以七刻,前二日遣官奏告。配帝之室,儀鸞司設大次、小次及文武侍臣、蕃客之次,太常設樂位、神位、版位等事。前一日司尊彝帥其屬以法陳祭器於堂東,僕射、禮部尚書視滌濯告潔,禮部尚書、侍郎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視鼎鑊,禮部侍郎視腥熟之節。祭之旦,光祿卿率其屬取籩、豆、簠、簋實之。及薦腥,禮部尚書帥其屬薦籩、豆、簠、簋,戶部、兵部、工部尚書薦三牲之腥熟俎。禮畢,各徹,而有司受之以出。晡後,郊社令帥其屬掃除,禦史按視之。奏中嚴外辦以禮部侍郎,請解嚴以禮部郎中。贊者設亞、終獻位於小次之南,宗室位於其後;設公卿位於亞、終獻之南,分獻官位於公卿之後,執事者又在其後,俱重行,西向北上。其致福也,太牢以牛左肩、臂、臑折九個,少牢以羊左肩七個、犆豕以左肩五個。有司攝事、進胙皆如禮。太尉展視以授使者,再拜稽首。既享,大宴,號曰飲福,自宰臣而下至應執事及樂工、馭車馬人等,並均給有差,以為定式。是歲十一月日至,皇帝服袞冕,執圭,合祭天地於圜丘,還禦明德門樓,肆赦。
仁宗天聖二年,詔加真宗諡,上謂輔臣曰:「郊祀重事,朕欲就禁中習儀,其令禮官草具以聞。」先郊三日,奉諡冊寶於太廟。次日,薦享玉清昭應、景靈宮,宿太廟。既享,赴青城,至大次,就更衣壇改服袞冕行事。五年,郊後擇日恭謝,大禮使王曾請節廟樂,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憚勞也。」三獻終,增禮生七人,各引本室太祝升殿,徹豆。三日,又齋長春殿,謝玉清昭應宮。禮畢,賀皇太后,比籍田,勞酒儀,略如元會。其恭謝雲:「臣某虔遵舊典,郊祀禮成,中外協心,不勝歡抃。」宣答曰:「皇帝德備孝恭,禮成嚴配,萬國稱頌,歡豫增深。」帝再拜還內。樞密使以下稱賀,閣門使宣答,樞密副使升殿侍立,百官稱賀。酒三行,還內殿,受命婦賀,司賓自殿側幕次引內命婦於殿庭,北向立,尚儀奏:「請皇太后即禦坐。」司賓贊:「再拜。」引班首升自西階,稱封號妾某氏等言:「郊祀再舉,福祚鹹均,凡在照臨,不勝忻抃。」降,再拜。尚宮承旨,降自東階,稱「皇太后聖旨」,又再拜。司賓宣答曰「已成钜禮,歡豫良深。」皆再拜。次外命婦賀,如內命婦儀,退,皆赴別殿賀皇帝,惟不致詞,不宣答。
神宗元豐六年十一月二日,帝將親郊,奉仁宗、英宗徽號冊寶於太廟。是日晚,齋於大慶殿。三日,薦享于景靈宮,齋於太廟。四日,朝享七室,齋於南郊之青城。五日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太祖配。是日,帝服靴袍,乘輦至大次。有司請行禮。服大裘,被袞冕以出,至壇中壝門外,殿中監進大圭,帝執以入,宮架樂作,至午階下版位,西向立,樂止。禮儀使贊曰:「有司謹具,請行事。」宮架奏《景安》之樂,文舞作六成,止,帝再拜,詣罍洗,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樂止。帝搢圭,盥帨訖,樂作,至壇下,樂止。升午階,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殿中監進鎮圭,《嘉安》樂作,詣上帝神坐前,北向跪,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俯伏,興,搢圭跪,三上香,奠玉幣,執圭,俯伏,興,再拜。內侍舉鎮圭授殿中監,樂止。《廣安》樂作,詣太祖神坐前,東向,奠圭幣如上帝儀。登歌樂作,帝降壇,樂止。宮架樂作,還位,西向立,樂止。禮部尚書、戶部尚書以下奉饌俎,宮架《豐安》樂作,奉奠訖,樂止。再詣罍洗,帝搢大圭,盥帨,洗爵拭爵訖,執大圭,宮架樂作,至壇下,樂止。升自午階,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登歌《禧安》樂作,詣上帝神坐前,搢圭跪,執爵祭酒,三奠訖,執圭,俯伏,興,樂止。太祝讀冊,帝再拜訖,樂作。次詣太祖神坐前,如前儀。登歌樂作,帝降自午階,樂止。宮架樂作,還位,西向立,樂止。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正安》之樂作,樂止。亞獻盥帨訖,《正安》樂作,禮畢,樂止。終獻行禮並如上儀,獻畢,宮架樂作,帝升自午階,樂止。登歌樂作,至飲福位,樂止。《禧安》樂作,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摶黍豆,再受爵,飲福訖,奠爵,執圭,俯伏,興,再拜,樂作。帝降,還位如前儀。禮部、戶部尚書徹俎豆,禮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宮架《宴安》樂作,一成止。宮架樂作,帝詣望燎位,南向立,樂止。禮直官曰:「可燎。」俟火燎半柴,禮儀使跪奏:「禮畢。」宮架樂作,帝出中壝門,殿中監受大圭,歸大次,樂止。有司奏解嚴。
帝乘輿還青城,百官稱賀於端誠殿。有司轉仗衛,奏中嚴外辦。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輿以出。至玉輅所,侍中跪請降輿升輅。帝升輅,門下侍郎奏請進行,又奏請少駐,侍臣乘馬,將至宣德門,奏《采薺》一曲,入門,樂止。侍中請降輅赴幄次,有司奏解嚴。帝常服,乘輿禦宣德門,肆赦,群臣稱賀如常儀。
初,淳化三年,將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許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准禮,天地、社稷之祀不廢。」詔下尚書省議。吏部尚書宋琪等奏:「以許王薨謝,去郊禮裁十日,又詔輟十一日以後五日朝參,且至尊成服,百僚皆當入慰。有司又以十二、十三日受誓戒,按令式,受誓戒後不得弔喪問疾。今若皇帝既輟朝而未成服,則全爽禮文;百僚既受誓而入奉慰,又違令式。況許王地居藩戚,望著親賢,于昆仲為大宗,於朝廷為塚嗣,遽茲薨逝,朝野同哀,伏想聖情,豈勝追念。當愁慘之際,行對越之儀,臣等實慮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況祭天之禮,歲有四焉,載於《禮經》,非有差降。請以來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從之。
神宗之嗣位也,英宗之喪未除。是歲當郊,帝以為疑,以問講讀官王珪、司馬光、王安石,皆對以不當廢。珪又謂:「'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傳》謂:'不敢以卑廢尊也。'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太后之喪,即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廟,而合祀天地於圜丘。請冬至行郊廟之禮,其服冕、車輅、儀物、音樂緣神事者皆不可廢。」詔用景德故事,惟郊廟及景靈宮禮神用樂,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鉦、鼓角,仍罷諸軍呈閱騎隊。故事,齋宿必禦樓警嚴,幸後苑觀花,作水戲,至是悉罷之。有司言:「故事,當謁謝於祖宗神禦殿,獻享月吉禮,以禮官攝。」詔遣輔臣仍罷詣佛寺。是後國有故,皆遣輔臣。
高宗紹興十二年,臣僚言:「自南巡以來,三歲之祀,獨於明堂,而郊天之禮未舉,來歲乞行大禮。」詔建圜壇于臨安府行宮東城之外,自是凡六郊焉。
孝宗隆興二年,詔曰:「聯恭覽國史,太祖乾德詔書有雲:'務從省約,無至勞煩。'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所以垂萬世之統者在是。今歲郊見,可令有司,除禮物、軍賞,其餘並從省約。。初降詔以十一月行事,以冬至適在晦日,以至道典故,改用獻歲上辛,遂改來年元為乾道。乃以正月一日有事南郊,禮成,進胙于德壽宮,以牛腥體肩三、臂上臑二。導駕官自端誠殿簪花從駕至德壽宮上壽,飲福稱賀,陳設儀注,並同上壽禮。皇帝致詞曰:「皇帝臣某言:享帝合宮,受天純嘏,臣某與百僚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自後郊祀、明堂進胙飲福,並如上儀。
光宗紹熙二年十一月郊,以值雨,行禮於望祭殿。帝遂感疾。理宗四十一年,一郊而已。度宗鹹淳二年,權工部尚書趙汝暨等奏:「今歲大禮,正在先帝大祥之後,臣等竊惟帝王受命,郊見天地,不可緩也。古者有改元即郊,不用前郊三年為計。況今適在當郊之歲,既逾大祥之期,圜丘之祀,豈容不舉?」於是降禮,以十一月十七日款謁南郊,適太史院言:「十六日太陰交蝕。」遂改來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禮,太常寺言:「皇帝既已從吉,請依儀用樂。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獻景靈宮,三十日朝享太廟,尚在禫制之內,所有迎神、奠幣、酌獻、送神作樂外,其盥洗升降行步等樂,備而不作。」
志第五十三禮三(吉禮三)
○北郊祈穀五方帝感生帝
北郊。宋初,方丘在宮城之北十四裏,以夏至祭皇地祇。別為壇於北郊,以孟冬祭神州地祇。建隆以來,迭奉四祖崇配二壇。太平興國以後,但以宣祖、太祖更配。真宗乃乙太宗配方丘,宣祖配神州地祇。皇祐初,禮官言:「皇地祇壇四角再成,面廣四丈九尺,東西四丈六尺。上成高四尺五寸,下成高五尺,方五丈三尺,陛廣三尺五寸,卑陋不應典禮。請如唐制增廣之。」五年,諸壇皆改。嘉祐配位七十一,加羊、豕各五。慶曆用犢、羊、豕各一。既而諫官司馬光奏:「大行請諡於南郊,而皇地祇止於望告,失尊卑之序。」下禮院,定非次祭告皇地祇,請差官詣北郊行事。其神州之壇,方三丈一尺,皇祐增高三尺,廣四十八步,內壝四面以青繩代之。仍遣內臣降香,有司攝事如儀。
神宗元豐元年二月,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古者祀天於地上之圜丘,在國之南,祭地於澤中之方丘,在國之北,其牲幣禮樂亦皆不同,所以順陰陽、因高下而事之以其類也。由漢以來,乃有夫婦共牢,合祭天地之說,殆非所謂求神以類之意。本朝親祀上帝,即設皇地祇位,稽之典禮,有所未合。」遂詔詳定更改以聞。於是陳襄、王存、李清臣、張璪、黃履、陸佃、何洵直、楊完等議,或以當郊之歲,冬夏至日分祭南北郊,各一日而祀遍;或於圜丘之旁,別營方丘而望祭;或以夏至盛暑,天子不可親祭,改用十月;或欲親郊圜丘之歲,夏至日遣上公攝事于方丘,議久未決。
三年,翰林學士張璪言:「先王順陰陽之義,以冬至祀天,夏至祀地,此萬世不可易之理。議者乃欲改用他月,無所據依。必不得已,宜即郊祀之歲,於夏至之日,盛禮容,具樂舞,遣塚宰攝事。雖未能皆當於禮,庶幾先王之遺意猶存焉。」於是禮官請如璪議,設宮架樂、文武二舞,改制樂章,用竹冊匏爵,增配帝犢及捧俎分獻官,廣壇壝齋宮,修儀注上之。既而曾肇言:「今冬至若罷合祭,則夏至又以有司攝事,則不復有親祭地祇之時,于父天母地之義若有隆殺。請遇親祀南郊之歲,以夏至日備禮躬款北郊,以存事地之義。」四年四月,乃詔:「親祀北郊,並依南郊之儀,有故不行,即以上公攝事。」六年,禮部、太常寺上親祀儀並如南郊;其攝事唯改舞名及不備官,其籩豆、樂架、玉幣之數,盡如親祠。是歲十一月甲辰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始罷合祭,不設皇地祇位。
哲宗初立,未遑親祀,有司攝事如元豐儀。元祐五年夏至,祭皇地祇,命尚書右丞許將攝事。將言:「王者父天母地,三歲冬至,天子親祠,遍享宗廟,祀天圜丘,而夏至方澤之祭,乃止遣上公,則皇地祇遂永不在親祠之典,此大闕禮也。望博詔儒臣,講求典故,明正祀典,為萬世法。」禮部尚書趙彥若請依元豐所定,郊祀之歲,親祀方丘及攝事,已合禮之正,更不須聚議。禮部郎中崔公度請用陳薦議,仍合祭天地,從祀百神。複詔尚書、侍郎、兩省及侍從、台諫、禮官集議。於是翰林學士顧臨等八人,請合祭如故事,俟將來親祠北郊,則合祭可罷。宋興,一祖六宗,皆合祭天地,其不合祭者,惟元豐六年一郊爾。去所易而就所難,虛地祇之大祭,失今不定,後必悔之。吏部侍郎范純禮等二十二人,皆主北郊之議。中書舍人孔武仲又請以孟冬純陰之月,詣北郊親祠,如神州地祇之祭。彭汝礪、曾肇複上疏論合祭之非。文多不載。
九月,三省上顧臨等議。太皇太后曰:「宜依仁宗皇帝故事。」呂大防言:「諸儒獻議,欲南郊不設皇地祇位,於祖宗之制未睹其可。」範百祿以「圜丘無祭地之禮,《記》曰:'有其廢之,莫可舉也。'先帝所廢,稽古據經,未可輕改。」大防又言:「先帝因禮文所建議,遂令諸儒定北郊祀地之禮,然未經親行。今皇帝臨禦之始,當親見天地,而獨不設地祇位,恐亦未安。況祖宗以恩霈四方,慶賚將士,非三歲一行,則國力有限。今日宜為勉行權制,俟北郊議定及太廟享禮,行之未晚。」太皇太后以大防之言為是。而蘇頌、鄭雍皆以「古者人君嗣位之初,必郊見天地。今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乃下詔曰:「國家郊廟特祀,祖宗以來命官攝事,惟三歲一親郊,則先享清廟,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元豐間,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應古義,先帝乃詔定親祀北郊之儀,未之及行。是歲,郊祀不設皇地祇位,而宗廟之享率如權制。朕方修郊見天地之始,其冬至日南郊,宜依熙寧十年故事,設皇地祇位以嚴並況之儀。厥後躬行方澤之祀,則修元豐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禮畢,集官詳議典禮以聞。」十一月冬至,親祠南郊,遂合祭天地,而詔罷飲福宴。
八年,禮部尚書蘇軾複陳合祭六議,令禮官集議以聞。已而下詔依元祐七年故事,合祭天地於南郊,仍罷集議。紹聖元年,以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制詳定禮文所,謂合祭非古,據經而正之。元祐之臣,乃複行合祭,請再下禮官議。」禦史中丞黃履謂:「南郊合祭,因王莽諂事元後,遂躋地位,同席共牢。迨先帝親郊,大臣以宣仁同政,複用莽意合祀,瀆亂典禮。」帝以詢輔臣,章惇曰:「北郊止可謂之社。」黃履曰:「郊者,交於神明之義,所以天地皆稱郊。社者,土之神爾,豈有祭大祇亦可謂之壯乎?」乃以履奏送禮部、太常寺。權禮部侍郎盛陶、太常丞王誼等言:「宜用先帝北郊儀注,以時躬行,罷合祭禮。」已而三省言:「合祭既非禮典,但盛夏祭地祇,必難親行。」詔令兩省、台諫、禮官同議,可親祀北郊,然後罷合祭之禮。曾布、錢勰、範純禮、韓宗師、王古、井亮采、常安民、李琮、虞策、劉定、傅楫、黃裳、豐稷、葉祖洽等言,互有是否。蔡京、林希、蔡六、黃履、吳安持、晁端彥、翟思、郭知章、劉拯、黃慶基、董敦逸等請罷合祭。詔從之。然北郊親祀,終帝之世未克舉雲。
建中靖國元年,命禮部、太常寺詳定北郊儀制。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又請改合祭之禮,韓忠彥以為不可。曾布力主北郊之說,帝亦然之,遂罷合祭。
政和三年,詔禮制局議方壇制度。是歲,新壇成。初,元豐三年七月,詔改北郊圜壇為方丘。六年,命禮部、太常定北郊壇制。哲宗紹聖三年,權尚書侍郎黃裳等言:「南郊青城至壇所五百一十八步,自瑞聖園至皇地祇壇之東壇五百五十六步,相去不遠。其壇系國初所建,神靈顧享已久。元豐間,有司請地祇、神州並為方壇,壇之外為坎,詔止改圜壇為方。請下有司,比類南郊增飾制度,除治四面,稍令低下,以應澤中之制。」詔禮部再為詳定,指畫興築。至是,禮制局言:「方壇舊制三成,第一成高三尺,第二成、第三成皆高二尺五寸,上廣八丈,下廣十有六丈。夫圜壇既則象於乾,則方壇當效法於坤。今議方壇定為再成,一成廣三十六丈,再成廣二十四丈,每成崇十有八尺,積三十六尺,其廣與崇皆得六六之數,以坤用六故也。為四陛,陛為級一百四十有四,所謂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者也。為再壝,壝二十有四步,取坤之策二十有四也。成與壝俱再,則兩地之義也。」齋宮大內門曰廣禋,東偏門曰東秩,西偏門曰西平,正東門曰含光,正西門曰鹹亨,正北門曰至順,南內大殿門曰厚德,東曰左景華,西曰右景華,正殿曰厚德,便殿曰受福、曰坤珍、曰道光,亭曰承休,後又增四角樓為定式。
其神位,崇甯初,禮部員外郎陳暘言:「五行於四時,有帝以為之主,必有神以為之佐。今五行之帝既從享于南郊第一成,則五行之神亦當列於北郊第一成。天莫尊於上帝,而五帝次之;地莫尊於大祇,而嶽帝次之,今尚與四鎮、海瀆並列,請升之于第一成。」至是,議禮局上《新儀》:皇地祇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皇帝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木神勾芒、東嶽於壇第一龕,東鎮、海瀆於第二龕,東山林、川澤於壇下,東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卯階之北,以南為上。神州地祇、火神祝融、南嶽於壇第一龕,南鎮、海瀆於第二龕,南山林、川澤於壇下,南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午階之東,以西為上。土神後土、中嶽於壇第一龕,中鎮於第二龕,中山林、川澤於壇下,中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午階之西,以西為上。金神蓐收、西嶽於壇第一龕,西鎮、海瀆於第二龕,昆侖西山林、川澤於壇下,西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酉階之南,以北為上。水神玄冥、北嶽於壇第一龕,北鎮、海瀆於第二龕,北山林、川澤於壇下,北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子階之西,以東為上。神州地祇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內向。其餘並如元豐儀壇壝之制。其位板之制,上帝位板長三尺,取參天之數;厚九寸,取幹元用九之數;廣尺二寸,取天之備數;書徽號以蒼色,取蒼璧之義。皇地祇位板長二尺,取兩地之數;厚六寸,取坤元用六之數;廣一尺,取地之成數;書徽號以黃色,取黃琮之義。皆以金飾。配位板各如天地之制。
又言:「《大禮格》,皇地祇玉用黃琮,神州地祇、五嶽以兩圭有邸。今請二者並施於皇地祇,求神以黃琮,薦獻以兩圭有邸。神州惟用圭邸,餘不用。玉琮之制,當用坤數,宜廣六寸,為八方而不剡;兩圭之長宜共五寸,並宿一邸,色與琮同。牲幣如之。」又言:「常祭,地祗、配位各用冰鑒一;今親祀,盛暑,請增正配及從祀位冰鑒四十一。」並從之。
四年五月夏至,親祭地于方澤,以皇弟燕王俁為亞獻,趙王亻思為終獻。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七日於內殿,一日于齋宮。前一日告配太祖室,其有司陳設及皇帝行事,並如郊祀之儀。是後七年,至宣和二年、五年,親祀者凡四。
淳熙中,朱熹為先朝南北郊之辯曰:「《禮》'郊特牲而社稷太牢',《書》'用牲于郊,牛二'及'社於新邑',此明驗也。本朝初分南北郊,後複合而為一。《周禮》亦只說祀昊天上帝,不說祀後土,故先儒言無北郊,祭社即是祭地。古者天地未必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無一時合祭共用之禮。古之時,禮數簡而儀從省,必是天子躬親行事,豈有祭天卻將上下百神重遝累積並作一祭耶?且郊壇陛級兩邊上下,皆是神位,中間恐不可行。或問: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卻分祭,何也?曰:為壇而祭,故謂之天,祭於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謂之帝。」
祈穀、雩祀。宋之祀天者凡四:孟春祈谷,孟夏大雩,皆於圜丘或別立壇。季秋大饗明堂。惟冬至之郊,則三歲一舉,合祭天地焉。開寶中,太祖幸西京,以四月有事南郊,躬行大雩之禮。淳化、至道,太宗亦以正月躬行祈穀之祀,悉如圜丘之禮。
景德三年,龍圖閣待制陳彭年言:「伏睹畫日,來年正月三日上辛祈穀,至十日始立春。按《月令》,正月元日注為祈穀,郊祀昊天上帝。《春秋傳》曰:'啟蟄而郊,郊而後耕。'蓋春氣初至,農事方興,郊祀昊天,以祈嘉穀,當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後。自晉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擇立春之先後。齊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議欲遷日,王儉曰:'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並立春前郊。'遂不遷日。吳操之雲:'應在立春前。'然則左氏所記,乃三代彝章;王儉所言,乃後世變禮。來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祈穀,斯則襲王儉之末議,違左氏之明文。望以立春後上辛行祈穀禮。」因詔有司詳定諸祠祭祀。有司言:「今年四月五日,雩祀上帝,十三日立夏祀赤帝。按《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迎夏于南郊。'《注》雲:'為祀赤帝於南郊。'又雲:'是月也,大雩。'《注》雲:'《春秋傳》曰:龍見而雩。'龍星謂角、亢也,立夏後,昏見於東方。按《五禮精義》雲:'自周以來,歲星差度,今之龍見或在五月,以祈甘雨,于時已晚,但四月上旬蔔日。'今則惟用改朔,不待得節,祭于立夏之前,殊違舊禮之意。苟或龍見於仲夏,雩祀于季春,相去遼闊,于禮未周。欲請並于立夏後蔔日,如立夏在三月,則待改朔。」
天禧元年十二月,禮儀院言:「准畫日,來年正月十七日祈穀,前二日奏告太祖室,緣歲以正月十五日朝拜玉清昭應宮,景德四年以前,祈穀止用上辛,其後用立春後辛日,蓋當時未有朝拜宮觀禮。王儉啟雲:'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又宋孝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或正月上辛,事有相妨,並許互用,在於禮典,固亦無嫌。」
初,祈穀、大雩,皆親祀上帝。由熙甯迄靖康,惟有司攝事而已。元豐中,禮官言:「慶曆大雩宗祀之儀,皆用犢、羊、豕各一,唯祈穀均祀昊天上帝止用犢一。請依雩祀、大享明堂牲牢儀,用犢、羊、豕各一。」
四年十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近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其餘從祀群神悉罷。今祈穀、大雩猶循舊制,皆群神從祀,恐與詔旨相戾。請孟春祈谷、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乙太宗皇帝配,余從祀群神悉罷。」又請改築雩壇于國南門,以嚴祀事。並從之。
五年七月,禮部言:「雩壇當立於圜丘之左巳地,其高一丈,廣輪四丈,周十二丈,四出陛,為三壝,各二十五步,周垣四門,一如郊壇之制。」從之。大觀四年二月,禮局議以立春後上辛祈穀,詔:「以今歲孟春上辛在醜,次辛在亥,遇醜不祈而祈於亥,非禮也。」乃不果行。
政和《祈穀儀》:前期降禦劄,以來年正月上辛祈穀,祀上帝。前祀十日,太宰讀誓於朝堂,刑部尚書蒞之;少宰讀誓于太廟齋房,刑部侍郎蒞之。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前祀一日,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詣青城。祀日,自齋殿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輿至大次,服袞冕,執圭,入正門,宮架《儀安》之樂作。禮儀使奏請行事,宮架作《景安》之樂,《帝臨降康》之舞六成,止。太常升煙,禮儀使奉請再拜。盥洗,升壇上,登歌《嘉安》之樂作。皇帝搢大圭,執鎮圭,詣上帝神位前,北向,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俯伏,興。又奏請搢大圭,跪,受玉幣。尊訖,詣太宗神位前,東向,尊幣如上儀,登歌作《仁安》之樂。皇帝降階,有司進熟,禮儀使奏請執大圭,升壇,登歌《歆安》之樂作。皇帝詣上帝神位前酌獻,執爵祭酒,讀冊文訖,奏請皇帝再拜。詣太宗神位前酌獻,並如上儀,登歌作《紹安》之樂。皇帝降階,入小次,文舞退,武舞進,宮架《容安》之樂作。亞獻酌獻,宮架作《隆安》之樂,《神保錫羨》之舞。終獻如之。禮儀使奏請皇帝詣飲福位,宮架《禧安》之樂作。皇帝受爵。又請再拜。有司徹俎,登歌《成安》之樂作。送神,宮架《景安》之樂作。皇帝詣望燎位。禮畢,還大次。雩祀上帝儀亦如之。惟太宗神位奠幣作《獻安》之樂,酌獻作《感安之樂》。
南渡後,以四祀二在南郊圜壇,二在城西惠照院齋宮。紹興十四年始具樂舞,用政和儀,增籩豆之數。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乞四祭並即圜壇,禮部侍郎鄭聞謂:「明堂當從屋祭,不當在壇。有司攝事,當於望祭殿行禮。」從之。淳熙十六年,光宗受禪,始奉高宗配焉。
五方帝。宋因前代之制,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五方帝、日、月、五星以下諸神從祀。又以四郊迎氣及土王日專祀五方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從祀。各建壇於國門之外:青帝之壇,其崇七尺,方六步四尺;赤帝之壇,其崇六尺,東西六步三尺,南北六步二尺;黃帝之壇,其崇四尺,方七步;白帝之壇,其崇七尺,方七步;黑帝之壇,其崇五尺,方三步七尺。天聖中,詔太常葺四郊宮,少府監遣吏齎祭服就給祠官,光祿進胙,監祭封題。慶曆用羊、豕各一,正位大尊、著尊各二,不用犧尊,增山罍為二,壇上簠、簋、俎各增為二。皇祐定壇如唐《郊祀錄》,各廣四丈,其崇用五行八七五九六為尺數。嘉祐加羊、豕各二。
元祐六年,知開封府範百祿言:「每歲迎氣於四郊,祀五帝,配以五神,國之大祠也。古者天子皆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虔恭重事,而導四時之和氣焉。今吏部所差三獻皆常參官,其餘執事贊相之人皆班品卑下,不得視中祠行事者之例。請下禮部與太常議,宜以公卿攝事。」從之。
景德中,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五方帝位板如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葉光紀,恐是五帝之名,理當恭避。」禮官言:「《開寶通禮義纂》,五者皆是帝號。《漢書注》自有名,即蒼帝靈符,赤帝文祖,白帝顯紀,黑帝玄矩,黃帝神鬥是也。既為美稱,不煩回避。」嘉祐元年,以集賢校理丁諷言,按《春秋文耀勾》為五帝之名,始下太常去之。
其祀儀:皇帝服袞冕,祀黑帝則服裘被袞。配位,登歌作《承安》之樂,餘並如祈穀禮。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勾芒位壇下卯階之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從祀。祝融位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上。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季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後土、鎮星從祀。後土位壇下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蓐收位壇下卯階之南,太白、大樑、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於子階之西,東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陽氏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玄冥位壇下卯階之南,辰星、諏訾、玄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上。鬥、牛、女、虛、危、室、壁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紹興仍舊制,祀五帝於郊。
感生帝,即五帝之一也。帝王之興,必感其一。北齊、隋、唐皆祀之,而隋、唐以祖考升配,宋因其制。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聶崇義言:「皇帝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別壇而祭,以符火德。」事下尚書省集議,請如崇義奏。乃酌隋制,為壇于南郊,高七尺,廣四丈,日用上辛,配以宣祖。牲用騂犢二,玉用四圭,有邸,幣如方色。明年正月,有司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從祀。今既奉赤帝為感生帝,一日之內,兩處俱祀,似為煩數。況同時並祀,大禮非宜。昊天從祀,請不設赤帝坐。」從之。
乾興元年九月,太常丞同判禮院謝絳言:「伏睹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以宣祖配感生帝。竊尋宣祖非受命開統,義或未安。唐武德初,圜丘、方丘、雩祀並以景帝配,祈穀、大享並以元帝配。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感生帝。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于圜丘,祀太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又以景帝、元帝稱祖,萬代不遷,停配以符古義。臣以為景帝厥初受封為唐始祖,蓋與宣祖不侔。宣祖于唐,是為元帝之比。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有宋受命,既自太祖,於今四聖,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請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若據鄭氏說,則曰五帝迭王,王者因所感別祭,尊於南郊,以祖配之。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事,請以太祖兼配,正符鄭說。詳鄭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後稷配靈威仰之義為證。惟太祖始造基業,躬受符命,配侑感帝,據理甚明。如恐祠日相妨,當乙太宗配祈谷,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之旨。臣以為宣廟非惟不遷,而迭用配帝,于古為疑。《禮》:'祖有功,宗有德。'但非受命之祖,親盡必毀,況配享乎?」
翰林承旨李維等議:「按《禮·祭法》正義曰:'郊,謂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此則崇配之文也。竊惟感帝比祈穀,禮秩差輕;宣祖比太祖,功業有異。今以太祖配祈谷,宣祖配感帝,稱情立文,於禮斯協。」詔從所定。
其祀儀: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太史設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配帝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配位,奠幣,作《皇安》之樂,酌獻,作《肅安》之樂,余如祈穀祀上帝儀。
紹興十八年,臣僚言:「我朝祀赤帝為感生帝,世以僖祖配之。祖宗以來,奉事尤謹,故子孫眾多,與天無極。中興浸久,祀秩咸修。惟感生帝,有司因循,尚淹小祀,寓於招提,酒脯而已。宜詔有司升為大祀,庶幾天意潛孚,永錫蕃衍。」詔禮官議之,遂躋大祀。禮行三獻用籩豆十二,設登歌樂舞,望祭于齋宮。
志第五十四禮四(吉禮四)
○明堂
明堂。宋初,雖有季秋大享之文,然未嘗親祠,命有司攝事而已。真宗始議行之,屬封岱宗、祀汾陰,故亦未遑。皇祐二年三月,仁宗謂輔臣:「今年冬至日,當親祀圜丘,欲以季秋行大享明堂禮。然自漢以來,諸儒各為論議,駁而不同。夫明堂者,布政之宮,朝諸侯之位,天子之路寢,乃今之大慶殿也。況明道初合祀天地於此,今之親祀,不當因循,尚於郊壝寓祭也。其以大慶殿為明堂,分五室於內。」仍詔所司詳定儀注以聞。禮院請依《周禮》,設五室於大慶殿。舊禮,明堂五帝位皆為幔室。今旁帷上幕,宜用青繒朱裏;四戶八牖,赤綴戶,白綴牖,宜飾以朱白繒。
詔曰:「祖宗親郊,合祭天地,祖宗並配,百神從祀。今祀明堂,正當親郊之期,而禮官所定,祭天不及地祇,配坐不及祖宗,未合三朝之制。且移郊為大享,蓋亦為民祈福,宜合祭皇地祇,奉太祖、太宗、真宗並配,而五帝、神州亦親獻之。日、月、河、海諸神,悉如圜丘從祀之數。」禮官議諸神位未決,帝諭文彥博等曰:「郊壇第一龕者在堂,第二、第三龕設於左右夾廡及龍墀上,在壝內外者,列於堂東西廂及後廡,以象壇壝之制。仍先繢圖。」
令輔臣、禮官視設神位。昊天上帝,堂下山罍各四。皇地祇,大尊、著尊、犧尊、山罍各二,在堂上室外神坐左;象尊二,壺尊二,山罍四,在堂下中陛東。三配帝、五方帝,山罍各二,於室外神坐左。神州,大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堂上神坐左。牲各用一犢,毛不能如其方,以純色代。籩豆,數用大祠。日、月、天皇大帝、北極,大尊各二,在殿上神坐左。籩豆,數用中祠。五官,數用小祠。內官,象尊各二,每方嶽、鎮、海、瀆,山尊各二,在堂左右。中官,壺尊各二,在丹墀、龍墀上。外官,每方丘陵、墳衍、原隰,概尊各二,眾星,散尊各二,在東西廂神坐左右。配帝席蒲越,五人帝莞,北極以上稿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莞不加褥,餘如南郊。景靈宮升降,置黃道褥位。致齋日,陳法駕鹵簿儀仗,壝門大次之後設小次。知廟卿酌奠七祠,文臣分享奉慈、後廟,近侍宿朝堂。行事及從升堂、百官分宿升龍門外,內庭省司宿本所,諸方客宿公館。設宿爟火於望燎位東南。牲增四犢,羊、豕依郊各十六,以薦從祀。帝謂前代禮有祭玉、燔玉,今獨有燔玉,命擇良玉為琮、璧。皇地祇黃琮、黃幣,神州兩圭有邸、黑幣,日月圭、璧,皆置神坐前,燔玉加幣上。五人帝、五官白幣,日月、內官以下,幣從方色。
九月二十四日未漏上水一刻,百官朝服,齋於文德殿。明日未明二刻,鼓三嚴,帝服通天冠、降紗袍,玉輅,警蹕,赴景靈宮,即齋殿易袞圭,薦享天興殿畢,詣太廟宿齋,其禮具太廟。未明三刻,帝靴袍,小輦,殿門契勘,門下省奉寶輿先入。及大次,易袞圭入,至版位,樂舞作,沃盥,自大階升。禮儀使導入太室,詣上帝位,奠玉幣於神坐,次皇地祇、五方帝、神州,次祖宗。奠幣酌獻之敘亦然。皇帝降自中階,還版位,樂止。禮生引分獻官奉玉幣,祝史、齋郎助奠諸神坐,乃進熟。諸太祝迎上帝、皇地祇饌,升自中階;青帝、赤帝、神州、配帝、大明、北極、太昊、神農氏饌,升自東階;黃帝、白帝、黑帝、夜明、天皇大帝、軒轅、少昊、高陽氏饌,升自西階;內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諸饌,隨便升設。亞獻將升,禮生分引獻官俱詣罍洗,各由其階酌獻五人帝、日月、天皇、北極,下及左右夾廡、丹墀、龍墀、庭中五官、東西廂外官眾星坐。禮畢,帝還大次,解嚴,改服乘輦,禦紫宸殿,百官稱賀。乃常服,禦宣德門肆赦,文武內外官遞進官有差。宣制畢,宰臣百僚賀於樓下,賜百官福胙及內外致仕文武升朝官以上粟帛、羊酒。
嘉祐七年七月,詔複有事於明堂,有司言:「皇祐參用南郊百神之位,不應祭法。宜如隋、唐舊制,設昊天上帝、五方帝位,以真宗配,而五人帝、五官神從祀,餘皆罷。又前一日,親享太廟,嘗停孟冬之薦,考詳典禮,宗廟時祭,未有因嚴配而輟者。今明堂去孟冬畫日尚遠,請複薦廟。前者祖宗並侑,今用典禮獨配;前者地祇、神州並享,今以配天而罷。是皆變於禮中之大者也。《開元》、《開寶》二禮,五帝無親獻儀。舊禮,先詣昊天奠獻,五帝並行分獻,以侍臣奠幣,皇帝再拜,次詣真宗神坐,於禮為允。」而帝欲盡恭於祀事,五方帝位並親獻焉。朝廟用犢一,羊七,豕七;昊天上帝、配帝犢各一,羊、豕各二;五方、五人帝共犢五,豕五,羊五;五官從祀共羊、豕十。
英宗即位,禮官議仁宗配明堂,知制誥錢公輔等言:「《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方是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必嚴其父哉?《我將》之詩是也。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漢明始建明堂,以光武配,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禮官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仁宗嗣位之初,儻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
觀文殿學士孫抃等曰:「《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蓋祖、考並可配天,符於《孝經》之說,不可謂必嚴其父也。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祖、嚴父其義一也。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歷代循守,不為無說。魏明帝祀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謂是時二漢之制具存,則魏所損益可知,亦不可謂章、安之後配祭無傳,遂以為未嘗嚴父也。唐至本朝講求不為少,所以不敢異者,舍周、孔之言無所本也。今以為《我將》之詩,祀文王於明堂而歌者,安知非孔子刪《詩》,存周全盛之《頌》被於管弦者,獨取之也?仁宗繼體守成,置天下於泰安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今祔廟之始,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
諫官司馬光、呂誨曰:「孝子之心,孰不欲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又《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下此,皆不見於經。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之,自非建邦啟土、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德業非不美也,然而不敢推以配天,避祖宗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代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也。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於祭法不合。」詔從抃議。
禦史趙鼎請遞遷真宗配雩祭,太宗配祈穀、神州,用唐故事。學士王珪等以為:「天地大祭有七,皆以始封受命創業之君配神作主,明堂用古嚴父之道配以近考,故在真宗時乙太宗配,在仁宗時以真宗配,今則以仁宗配。仁宗始罷太宗明堂之配,太宗先已配雩祀、祈穀及神州之祭,本非遞遷。今明堂既用嚴父之道,則真宗配天之祭於禮當罷,不當複分雩祭之配也。」治平四年九月,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元豐,詳定禮文所言:「祀帝南郊,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享帝明堂,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將我享,維羊維牛'是也。自梁用特牛,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皇祐、熙寧所用犢與羊、豕,皆未應禮。今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請用牛、羊、豕各一。」太常禮院言:「今歲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后三年之內,請如熙甯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鉦、鼓角而已。」自是,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六月,詔曰:「歷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將來祀英宗皇帝于明堂,惟以配上帝,餘從祀群神悉罷。」詳定所言:「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有稱五帝者,一帝而已。將來祀英宗於明堂,合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並據知太常禮院趙君錫等狀:「按《周官》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明上帝與五帝異。則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於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坐而已。唐《顯慶禮》亦然。請如詔祀英宗於明堂,惟配上帝,以稱嚴父之意。」又請:「以莞席代稿秸、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並用宗廟之器,第以不稞,不用彝瓚。罷爟火及設褥,上帝席以稿秸,配帝席以蒲越,皆加褥其上。飲福受胙,俟終三獻。」並從之。
監察禦史裏行王祖道言:「前詔以六天之說為非古,今複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禮官欲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望複舉前詔,以正萬世之失。」仍並詔詳定合用圭、璧。詳定所言:「宋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開寶》、《開元禮》,祀昊天上帝及五帝於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今詔唯祀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用蒼璧。」又請:「宿齋於文德殿,祭之旦,服通天冠、絳紗袍,至大次,改祭服行事,如郊廟之禮。」
先是,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儀。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后禦會慶殿,皇帝于簾內行恭謝禮,百僚稱賀訖,升殿賜酒。」太皇太后不許,詔將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並於內東門拜表。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禮畢,詣景靈宮及諸寺觀行恭謝禮。元符元年,尚書左丞蔡卞言:「每歲大享明堂,即南郊望祭殿行禮,制度隘窄,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今新作南郊齋宮端誠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見群臣之所,高明邃深,可以享神,即此行禮,於義為合。」
初,元豐禮官以明堂寓大慶路寢,別請建立以盡嚴奉,而未暇講求。至是蔡京為相,始以庫部員外郎姚舜仁《明堂圖議》上,詔依所定營建。明年正月,以彗出西方,罷。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享於明堂,猶寓大慶殿。
政和五年,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於寢殿,禮蓋雲闕。崇甯之初,嘗詔建立,去古既遠,歷代之模無足循襲。朕刺經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風,上圓下方,參合先王之制。相方視址,于寢之南,僝工鳩材,自我作古,以稱朕昭事上帝率見昭考之心。」既又以言者「明堂基宜正臨丙方近東,以據福德之地」,乃徙秘書省宣德門東,以其地為明堂。
又詔:「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製作之本。夏後氏曰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考夏後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堂。修二七,廣四修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每室四戶,戶兩夾窗,此夏制也。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寢也。度以八尺之尋,其堂修七尋。又曰四阿重屋,阿者屋之曲也,重者屋之複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知下方也。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室也。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名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朕益世室之度,兼四阿重屋之制,度以九尺之筵,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象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享帝嚴父,聽朔布政於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備。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於是內出圖式,宣示於崇政殿,命蔡京為明堂使,開局興工,日役萬人。京言:「三代之制,修廣不相襲,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今從周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共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廣四筵,三丈六尺。
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無修廣之數,今亦廣以九尺之筵。明堂、玄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左右個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
青陽、總章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
左右個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廣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
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
堂總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廣二十一筵。一十八丈九尺。
」
蔡攸言:「明堂五門,諸廊結瓦,古無制度,漢、唐或蓋以茅,或蓋以瓦,或以木為瓦,以夾紵漆之。今酌古之制,適今之宜,蓋以素瓦,而用琉璃緣裏及頂蓋鴟尾綴飾,上施銅雲龍。其地則隨所向甃以五色之石。欄楯柱端以銅為文鹿或辟邪象。明堂設飾,雜以五色,而各以其方所尚之色。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堂室柱門欄楯,並塗以朱。堂階為三級,級崇三尺,共為一筵。庭樹松、梓、檜,門不設戟,殿角皆垂鈴。」詔以「玄堂」犯祖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為平朔,門亦如之。仍改敷祐門曰左敷佑,左承天門曰右敷佑,右承天門曰平秩,更衣大次曰齋明殿。七年四月,明堂成,有司請頒常視朔聽朝。詔:「明堂專以配帝嚴父,余悉移於大慶、文德殿。」群臣五表陳請,乃從之。
禮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祇於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蔔。季秋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禮不卜常祀而蔔其日,所謂蔔日者,卜其辛爾。蓋月有上辛、次辛,請以吉辛為正。」
又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蓋于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於袞冕舉配位以見正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卑明尊;大裘象道,袞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請服袞冕。郊祀正位設蒲越,明堂正配位以莞,蓋取《禮記》所謂'莞簟之安'。請明堂正配位並用莞簟。又《周禮》:'以蒼璧禮天。'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然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前,祀神在禮神之後。蓋一祭而並用也。夏祭方澤,兩圭有邸,與黃琮並用。明堂大享,蒼璧及四圭有邸亦宜並用。圜丘、方澤,執玄圭則搢大圭,執大圭則奠玄圭。《禮經》,祀大神祇,享先王,一如明堂親祠,宜如上儀。其正配二位,請各用籩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鉶三,柶盤、神位席、幣篚,祝篚、玉爵反坫、瑤爵、牛羊豕鼎各一,並局匕、畢茅、冪俎六,大尊、山尊、著尊、犧尊、象尊各二,壺尊六,皆設而弗酌。尊加冪。犧尊、象尊、壺尊、犧罍、象罍、壺罍各五,加勺、冪。禦盤匜一,並篚、勺、巾。飲福受黍豆一,以玉飾。飯福受胙俎一。亞獻、終獻盥洗罍、爵洗罍並篚、勺、巾各一,神廚鸞刀一。」
又言:「明堂用牲而不設庶羞之鼎。按元豐禮,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宗廟祭祀五齊三酒,有設而弗酌者,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是也。有設而酌者,若司尊彝所謂'醴齊縮酌,盎齊涚酌,凡酒脩酌'是也。今太廟、明堂之用,請以大尊實泛齊,山尊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犧尊實緹齊,象尊實沉齊,壺尊實三酒,皆為弗酌之尊。又以犧尊實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並陳於阼階之上,犧在西,象在東。壺尊實清酒為終獻,陳於阼階之下,皆為酌尊。尊三,其貳以備乏匱。明堂雖嚴父,然配天與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皇祐以來,以大慶殿為明堂,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於紫宸殿。今明堂肇建,宜於大慶殿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宿齋奏嚴,本以警備。仁宗詔明堂直端門,故齋夕權罷。今明堂在寢東南,不與端門直,將來宗祀,大慶殿齋宿,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請列於大慶殿門之外。王者祀上帝於郊,配以祖,祀於明堂,配以禰。今有司行事,乃寓端誠殿,未盡禮意。請非親祀歲,有司行事,亦於明堂。改儀仗使曰禮衛,鹵簿使曰禮器,橋道頓遞使曰禮頓,大禮、禮儀二使仍舊制。又設季秋大享登歌,並用方士。」
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議:「明堂五室祀五帝,而王安石以五帝為五精之君,昊天之佐,故分位於五室,與享於明堂。神宗詔唯以英宗配帝,悉去從祀群神。陛下肇新宏規,得其時制,位五帝於五室,既無以禰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群神從祀之瀆,則神考絀六天于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至是詔罷從祀,而親祠五室焉。尋詔每歲季秋大享,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罷有司攝事,及五使儀仗等。
已而太常寺上《明堂儀》: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三日於內殿,有司設大次於齋明殿,設小次於明堂東階下。祀曰,行事、執事、陪祠官立班殿下,東西相向。皇帝服袞冕,太常卿、東上閣門官、太常博士前導。禮部侍郎奏中嚴外辦,太常卿奏請行禮。太常卿奏禮畢,禮部郎中奏解嚴。其禮器、牲牢、酒饌、奠獻、玉幣、升煙、燔首、祭酒、讀冊、飲福、受胙並樂舞等,並如宗祀明堂儀。其行事、執事、陪祠官,並前十日受誓戒於明堂。行事、執事官致齋三日,前一日並服朝服立班省饌,祀日並祭服。陪位官致齋一日。祀前二日仍奏告神宗配侑。自是迄宣和七年,歲皆親祀明堂。
高宗紹興元年,禮部尚書秦檜等言:「國朝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餘員,今鹵簿、儀仗、祭器、法物散失殆盡,不可悉行。宗廟行禮,又不可及天地。明堂之禮,可舉而行,乞詔有司討論以聞。」禮部、禦史、太常寺言:「仁宗明堂以大慶殿為之,今乞于常禦殿設位行禮。」乃下詔曰:「肇稱吉禮,已見於三歲之郊;載考彝章,當間以九筵之祀。因秋成物,輯古上儀,會天地以同禋,升祖宗而並配。」乃以九月十八日行事。
四年,太常寺看詳、國子監丞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禮者十一事:其一,謂陶匏用於郊丘,玉爵用於明堂,今茲明堂實兼郊禮,宜用陶匏,他日正宗祀之禮,當奉玉爵。其二,《禮經》,太牢當以牛、羊、豕為序,今用《我將》之詩,遂以羊、豕、牛為序,所謂以辭害意,豈有用大牲作元祀,而反在羊、豕之後者?其三,陳設尊罍,宜仿《周官》司尊彝秋嘗之制。其四,泛齊醴齊,宜代以今酒而不易其名。其五、其六,祭器、冕服,當從古制。其七,皇帝未後詣齋室,則是致齋二日有半,乞用質明以成三日之禮。其八,齋不飲酒茹葷,乞罷官給酒饌,俾得專心致志,交於神明。其九,設神位版及升煙、奠冊,不當委之散吏。其十、十一,皆論樂。並從之。
三十一年,以欽宗之喪,用元祐故事,皆前期朝獻景靈宮、朝享太廟,皆遣大臣攝事;唯親行大享之禮,禮畢宣赦,樂備不作。附廟畢如故事。享罷合祭,奉徽宗配。祀五天帝、五人帝於堂上,五官神於東廂,仍罷從祀諸神位,用熙寧禮也。
孝宗淳熙六年,以群臣議,複合祭天地,並侑祖宗、從祀百神,如南郊。十五年九月,有事於明堂,上問宰執配位。周必大奏:「昨已申請,高宗幾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應配坐,且當以太祖、太宗並配。」留正亦言之。上曰:「有紹興間典故,可參照無疑。」
嘉定十七年閏八月,理宗即位,大享當用九月八日,在甯宗梓宮未發之前,下禮官及台諫、兩省詳議。吏部尚書羅點等言:「本朝每三歲一行郊祀,皇祐以來始講明堂之禮,至今遵行。稽之《禮經》,有'越紼行事'之文,'既殯而祭'之說,則雖未葬以前,可以行事。且紹熙五年九月,在孝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慶元六年九月,亦在光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今來九月八日,前祀十日,皇帝散齋別殿,百官各受誓戒,系在閏八月二十七日,即當在以日易月未釋服之內。乞下太史局,於九月內擇次辛日行禮,則在釋服之後,正與前史相同。」乃用九月二十八日辛卯。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享太廟,遣官攝事。皇帝親行大享,禮成不賀。
淳祐三年,將作少監、權樞密都承旨韓祥言:「竊以明堂之禮,累聖不廢嚴父配侑之典。南渡以來,事頗不同。高廟中興,徽宗北狩,當時合祭天地於明堂,以太祖、太宗配,非廢嚴父之祀,以父在故也。及紹興末,乃以徽廟配。孝宗在位二十八年,娛奉堯父,故無祀父之典,南郊、明堂,惟以太祖、太宗配,沿襲至今,遂使陛下追孝甯考之心有所未盡。」時朝散大夫康熙亦援倪思所著合宮嚴父為言。上曰:「三後並侑之說最當。」是後明堂以太祖、太宗、甯宗並侑。寶祐五年九月辛酉,複奉高宗升侑。於是明堂之禮,一祖三宗並配。度宗鹹淳五年,明堂大享,又去甯宗,奉理宗與祖宗並配。
先是,紹興初,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國朝配祀,自英宗始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爭之,以為詘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諂辭。其後,神宗謂周公守祀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王安石亦對以誤引《孝經》嚴父之說,惜乎當時無有辨正之者。今或者曰:後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為二祧。高祖為漢之祖,孝文、孝武特崇兩廟。皆子孫世世所奉承者。太祖為帝者祖,太宗、真宗宜為帝者宗。皇祐以一祖二宗並配,議出於此。直孺等聞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蓋古之帝王非建邦啟土者,皆無配之祭。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有宋肇基創業之君,太祖是已。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于嚴父,故配帝並及于真宗。今主上紹膺大統,自真宗至於神宗均為祖廟,獨躋則患在於無名,並配則幾同於袷享。今參酌皇祐詔書,請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惟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致力於神,萬世行之可也。」
七年,徽宗哀聞。是歲九月,中書舍人傅崧卿援嚴父之說,不幸太上諱問奄至,而大享不及,理實未安。吏部尚書孫近等言:「元年以來,祖、宗並配,今論者乃欲祖、宗並配之外,增道君皇帝一位,不合典禮。」權禮部侍郎陳公輔言:「今梓宮未還,廟社未定,疆土未複,臣竊意祖宗、上皇神靈所望于陛下者,必欲興衰撥亂,恢復中原,迎還梓宮,歸藏陵寢,以隆我宋無疆之業。若如議者之言,以陛下貴為天子,上皇北狩十有一年,未獲天下之養,今不幸而崩,且欲因明堂之禮,追配上帝,謂是足以盡人子之孝,則于陛下之志,恐亦小矣。宜依故事合祭天地,祖、宗並侑。太上升配,似未可行。」至嘉定四年,遂以太祖、太宗、高宗、甯宗並侑,至度宗,複以太祖、太宗、高宗、理宗並配焉。
志第五十五禮五(吉禮五)
○社稷岳瀆籍田先蠶奏告祈禜
社稷,自京師至州縣,皆有其祀。歲以春秋二仲月及臘日祭太社、太稷。州縣則春秋二祭,刺史、縣令初獻,上佐、縣丞亞獻,州博士、縣簿尉終獻。如有故,以次官攝。若長吏職官或少,即許通攝,或別差官代之。牲用少牢,禮行三獻,致齋三日。其禮器數:正配坐尊各二,籩、豆各八,簠、簋各二,俎三。從祀籩、豆各二,簠、簋、俎各一。太社壇廣五丈,高五尺,五色土為之。稷壇在西,如其制。社以石為主,形如鐘,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半。四面宮垣飾以方色,面各一屋,三門,每門二十四戟,四隅連飾罘罳,如廟之制,中植以槐。其壇三分宮之一,在南,無屋。慶曆用羊、豕各二,正配位籩、豆十二,山罍、簠、簋、俎二,祈報象尊一。
元豐三年,詳定所言:「社稷祝版、牲幣、饌物,請並瘞於坎,更不設燔燎。又《周禮·大宗伯》'以血祭社稷',社為陰祀,血者幽陰之物,是以類求神之意。郊天先薦血,次薦腥,次薦爓,次薦熟。社稷、五祀,先薦爓,次薦熟。至於群小祀,薦熟而已。今社稷不用血祭,又不薦爓,皆違經禮。請以埋血為始,先薦爓,次薦熟。古者祭社,君南向於北墉下,所以答陰也,今社稷壝內不設北墉,而有司攝事,乃設東向之位,非是。請設北墉,以備親祠南向答陰之位,有司攝事,則立北墉下少西。《王制》曰:'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今一用少牢,殊不應禮。夫為一郡邑報功者,當用少牢;為天下報功者,當用太牢。所有春秋祈報太社、太稷,請於羊、豕外加角握牛二。」又言:「社稷之祭,有瘞玉而無禮玉,《開元禮》:奠太社、太稷,並以兩圭有邸。請下有司造兩圭有邸二,以為禮神之器,仍詔於壇側建齋廳三楹,以備望祭。」
先是,州縣社主不以石。禮部以謂社稷不屋而壇,當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故用石主,取其堅久。又《禮》:諸侯之壇半天子之制。請令州縣社主用石,尺寸廣長亦半太社之制。遂下太常,修入祀儀。元祐中,又從博士孫諤言,祭太社、太稷,皆設登歌樂。大觀,議禮局言:「太社獻官、太祝、奉禮,皆以法服;至於郡邑,則用常服。請下祭服制度於郡縣,俾其自製,弊則聽改造之。」
紹興元年,以春秋二仲及臘前祭太社、太稷于天慶觀,又望祭于臨安天寧觀。十四年,始築壇壝於觀橋之東,立石主,置太社令一員,備牲牢器幣,進熟、望燎如儀。
嶽鎮海瀆之祀。太祖平湖南,命給事中李昉祭南嶽,繼令有司制諸嶽神衣、冠、劍、履,遣使易之。廣南平,遣司農少卿李繼芳祭南海,除去劉鋹所封偽號及宮名,易以一品服。又詔:「嶽、瀆並東海廟,各以本縣令兼廟令,尉兼廟丞,專掌祀事。」又命李昉、盧多遜、王祐、扈蒙等分撰嶽、瀆祠及歷代帝王碑,遣翰林待詔孫崇望等分詣諸廟書于石。六年,遣使奉衣、冠、劍、履,送西鎮吳嶽廟。
太平興國八年,河決滑州,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詣白馬津,以一太牢沈祠加璧。自是,凡河決溢、修塞皆致祭。秘書監李至言:「按五郊迎氣之日,皆祭逐方嶽鎮、海瀆。自兵亂後,有不在封域者,遂闕其祭。國家克復四方,間雖奉詔特祭,未著常祀。望遵舊禮,就迎氣日各祭於所隸之州,長史以次為獻官。」其後,立春日祀東嶽岱山於兗州,東鎮沂山於沂州,東海於萊州,淮瀆于唐州。立夏日祀南嶽衡山於衡州,南鎮會稽山於越州,南海于廣州,江瀆于成都府。立秋日祀西嶽華山于華州,西鎮吳山於隴州,西海、河瀆並於河中府,西海就河瀆廟望祭。立冬祀北嶽恒山、北鎮醫巫閭山並於定州,北鎮就北嶽廟望祭,北海、濟瀆並于孟州,北海就濟瀆廟望祭。土王日祀中嶽嵩山于河南府,中鎮霍山于晉州。
真宗封禪畢,加號泰山為仁聖天齊王,遣職方郎中沈維宗致告。又封威雄將軍為炳靈公,通泉廟為靈派侯,亭山神廟為廣禪侯,嶧山神廟為靈岩侯,各遣官致告。詔泰山四面七裏禁樵采,給近山二十戶以奉神祠,社首、徂徠山並禁樵采。車駕次澶州,祭河瀆廟,詔進號顯聖靈源公,遣右諫議大夫薛映詣河中府,比部員外郎丁顧言詣澶州祭告。秘書丞董溫其言:「漢以霍山為南嶽,望令壽州長吏春秋致祭。」禮官言:「雖前漢嘗以霍山為南嶽,緣今嶽廟已在衡山,難於改制。其霍山如遇水旱祈求及非時,准別敕致祭,即委州縣奉行。」詔封江州馬當上水府,福善安江王;太平州採石中水府,順聖平江王;潤州金山下水府,昭信泰江王。
及祀汾陰,命陳堯叟祭西海,曹利用祭汾河。車駕至潼關,遣官祠西嶽及河瀆,並用太牢,備三獻禮。庚午,親謁華陰西嶽廟,群臣陪位,廟垣內外列黃麾仗,遣官分奠廟內諸神,加號嶽神為順聖金天王。還至河中,親謁奠河瀆廟及西海望祭壇。五月乙未,加上東嶽曰天齊仁聖帝,南嶽曰司天昭聖帝,西嶽曰金天順聖帝,北嶽曰安天元聖帝,中嶽曰中天崇聖帝。命翰林、禮官詳定儀注及冕服制度、崇飾神像之禮。其玉冊制,如宗廟諡冊。帝自作《奉神述》,備紀崇奉意,俾撰冊文。有司設五嶽冊使一品鹵簿及授冊黃麾仗、載冊輅、袞冕輿於乾元門外,各依方所。群臣朝服序班、仗衛如元會儀。上服袞冕,禦乾元殿。中書侍郎引五嶽玉冊,尚衣奉袞冕升殿,上為之興。奉冊使、副班於香案前,侍中宣制曰:「今加上五嶽帝號,遣卿等持節奉冊展禮。」鹹承制再拜。奉冊使以次升自東階,受冊禦坐前,降西階;副使受袞冕輿於丹墀,隨冊使降立丹墀西。玉冊發,至於朝元門外,帝複坐。冊使奉冊升輅,鼓吹振作而行。東嶽、北嶽冊次於瑞聖園,南嶽冊次於玉津園,西嶽、中嶽冊次於瓊林苑。及廟,內外列黃麾仗,設登歌。奉冊于車,奉袞冕於輿,使、副袴褶騎從,遣官三十員前導。及門,奉置幄次,以州長吏以下充祀官,致祭畢,奉玉冊、袞冕置殿內。又加上五嶽帝后號:東曰淑明,南曰景明,西曰肅明,北曰靖明,中曰正明。遣官祭告。詔岳、瀆、四海諸廟,遇設醮,除青詞外,增正神位祝文。又改唐州上源桐柏廟為淮瀆長源公,加守護者。帝自製五嶽醮告文,遣使醮告。即建壇之地構亭立石柱,刻文其上。
天禧四年,從靈台郎皇甫融請,凡修河致祭,增龍神及尾宿、天江、天記、天社等諸星在天河內者,凡五十位。
仁宗康定元年,詔封江瀆為廣源王,河瀆為顯聖靈源王,淮瀆為長源王,濟瀆為清源王,加東海為淵聖廣德王,南海為洪聖廣利王,西海為通聖廣潤王,北海為沖聖廣澤王。皇祐四年,又以靈台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鬥、奎,與東井、天津、天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五年,以儂智高遁,益封南海洪聖廣利招順王。其五鎮,沂山舊封東安公,政和三年封王;會稽舊封永興公,政和封永濟王;吳山舊封成德公,元豐八年封王;醫巫閭舊封廣寧公,政和封王;霍山舊封應聖公,政和封應靈王。東海,大觀四年,加號助順廣德王。
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厚言:「嶽鎮海瀆,請以每歲四立日分祭東西南北,如祭五方帝禮。」詔從之。
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言:「國家駐蹕東南,東海、南海,實在封域之內。自渡江以後,惟南海王廟,歲時降禦書祝文,加封至八字王爵。如東海之祠,但以萊州隔絕,未嘗致祭,殊不知通、泰、明、越、溫、台、泉、福,皆東海分界也。紹興中金人入寇,李寶以舟師大捷於膠西,神之助順,為有功矣。且元豐間嘗建廟於明州定海縣,請依南海特封八字王爵,遣官詣明州行禮。」詔可。
籍田之禮,歲不常講。雍熙四年,始詔以來年正月擇日有事於東郊,行籍田禮。所司詳定儀注:「依南郊置五使。除耕地朝陽門七裏外為先農壇,高九尺,四陛,週四十步,飾以青;二壝,寬博取足容禦耕位。觀耕台大次設樂縣、二舞。禦耕位在壝門東南,諸侯耕位次之,庶人又次之。觀耕台高五尺,週四十步,四陛,如壇色。其青城設於千畝之外。」又言:「隋以青箱奉穜稑,唐廢其禮。青箱舊無其制,請用竹木為之而無蓋,兩端設襻,飾以青;中分九隔,隔盛一種,覆以青帊。穜稑即早晚之種,不定穀名,請用黍、稷、秫、稻、粱、大小豆、大小麥,陳於箱中。」大禮使李昉言:「按《通禮》,乘耕根車,今請改乘玉輅,載耒耜于耕根車。又前典不載告廟及稱賀之制,今請前二日告南郊、太廟。耕禮畢,百官稱賀於青城。禮有勞酒,合設會于還宮之翼日,望如親祀南郊之制,擇日大宴。」詳定所言:「禦耒耜二具,並盛以青絛,准唐乾元故事,不加雕飾。禮畢,收於禁中,以示稼穡艱難之意。其祭先農,用純色犢一,如郊祀例進胙,余並權用大祠之制。皇帝散齋三日,致齋二日,百官不受誓戒。神農、後稷冊,學士院撰文進書。」以鹵簿使賈模等言,複用象輅載耒耜,以重其事。五年正月乙亥,帝服袞冕,執鎮圭,親享神農,以後稷配,備三獻,遂行三推之禮。畢事,解嚴,還行宮,百官稱賀。帝改禦大輦,服通天冠、絳紗袍,鼓吹振作而還。禦乾元門大赦,改元端拱,文武遞進官有差。二月七日,宴群臣於大明殿,行勞酒禮。
景德四年,判太常禮院孫奭言:「來年畫日,正月一日享先農,九日上辛祈穀,祀上帝。《春秋傳》曰:'啟蟄而郊,郊而後耕。'《月令》曰:'天子以元日祈谷於上帝。乃擇元辰,親載耒耜,躬耕帝籍。'先儒皆雲:元日,謂上辛郊天也;元辰,謂郊後吉亥享先農而耕籍也。《六典》、《禮閣新儀》並雲上辛祀昊天,次雲吉亥享先農。望改用上辛後亥日,用符禮文。」
明道元年,詔以來年二月丁未行籍田禮,而罷冬至親郊。遣官奏告天地、宗廟、諸陵、景靈宮,州都就告岳瀆、宮廟。其禮一如端拱之制,而損益之。禮成,遣官奏謝如告禮。
元豐二年,詔于京城東南度田千畝為籍田,置令一員,徙先農壇於中,神倉于東南,取卒之知田事者為籍田兵。乃以郊社令辛公佑兼令。公佑請因舊麥殿規地為田,引蔡河水灌其中,並植果蔬,冬則藏冰,凡一歲祠祭之用取具焉。先薦獻而後進禦,有餘,則貿錢以給雜費,輸其餘于內藏庫,著為令。權管幹籍田王存等議,以南郊麥殿前地及玉津園東南羨地並民田共千一百畝充籍田外,以百畝建先農壇兆,開阡陌溝洫,置神倉、齋宮並耕作人牛廬舍之屬,繪圖以進。已而殿成,詔以思文為名。
政和元年,有司議:享先農為中祠,命有司攝事,帝止行耕籍之禮。罷命五使及稱賀、肆赦之類。太史局擇日不必專用吉亥。耕籍所乘,改用耕根車,罷乘玉輅。躬耕之服,止用通天冠、絳紗袍,百官並朝服。仿雍熙儀注,九卿以左右僕射、六尚書、御史大夫攝,諸侯以正員三品官及上將軍攝。設庶人耕位於諸侯耕位之南,以成終畝之禮。備青箱,設九谷,如隋之制。尋複以耕籍為大祠,依四孟朝享例行禮,又命禮制局修定儀注。
孟春之月,太史擇上辛後吉日,皇帝親耕籍田,命有司以是日享先農、後稷於本壇,如常儀。前期,殿中監設禦坐于思文殿,儀鸞司設文武官次殿門外之左右。其日早,奉禮郎設禦耕褥位於耕籍所,尚舍設觀耕禦坐於壇上,南向。典儀設侍耕群臣位於禦耕之東西,設從耕群臣位於禦耕之東南,西向,北上。奉禮郎設禦耒席於三公之北,稍西,南向。太僕設禦耕牛於禦壇之西,稍北;太僕卿位於耕牛之東,稍前,南向。太常設左輔位於禦耕之東,稍南,西向;設司農位二,一在左輔之後,一在其南,並西向。籍田令三,皆位司農卿南,少退,北上。奉青箱官位於後。諸執耒耜者位公卿耕者後,侍耕者前,西向。三公、三少、宰臣、親王等每員三人,執政二人,從耕;群官一名助耕,並服絳衣、介幘。三公以次群官耒耜各一具,每一具正副牛二,隨牛二人。庶人耕位在從耕官位之南,西向。庶人百人,並青衣,耕牛二百,每兩牛用隨牛一人,耒耜百具,畚五十具,鍤二十五具,以木為刃。耆老百人,常服陪位於庶人位南,西向。司農少卿位二于庶人位前,太社令位司農少卿之西,少退,俱北向。畿內諸令位庶人之東,西向。尚輦局設玉輅於仗內。前期三日,司農以青箱奉九穀穜稑之種進內。前二日,皇后率六宮獻于皇帝,受于內殿。前一日,降出付司農。
其日質明,左輔奉耒耜載於玉輅訖,耕籍使朝服乘車,用本品鹵簿,以儀仗二千人衛耒耜先詣壇所。尚輦奉禦設平輦於祥曦殿,皇帝靴袍出自內東門,從駕臣僚禁衛並起居如常儀。將至耕所,文武侍耕、從耕以下及耆老、庶人俱詣籍田西門外立班,再拜奉迎訖,各就次。從耕、陪耕等官服朝服以俟耕。車駕至思文殿,進膳訖,左輔以禦耒耜授籍田令,橫執之,詣耕籍所,置於席,遂守之。凡執耒耜者橫執之,受則先其耒、後其耜。諸縣令率終畝庶人、陪耕耆老先就位,司農卿、籍田令、太社令、奉青箱官、諸執耒耜者以次就位。禦史台引殿中侍御史一員先入就位,次禮直官、宣贊舍人等分引侍耕、從耕群官各就位。尚輦奉禦進輦思文殿。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皇帝通天冠、絳紗袍,乘輦出。將至禦耕位,尚舍先設黃道,太常請降輦就位。既降輦,太常卿前導至褥位南向立,奏請行禮。禮直官請籍田令進詣禦耒席南向,引司農卿詣籍田令東西向,籍田令俯伏跪,執事者以絛受之,籍田令解絛出耒,執耒興,東向立,以授司農卿,司農卿西向立,以授左輔,左輔詣禦耕位前少東,北向。太常卿奏請受耒耜,左輔執以進,執耒者助執之。皇帝受以三推,左輔前受耒耜,授司農卿,以授籍田令,各復位。籍田令跪而納於縚,執耒興,以授執事者,退復位。
皇帝初耕,諸執耒耜者以耒耜各授從耕者,禮直官引太常卿詣禦位前,北向,奉請皇帝升壇觀耕,復位立。前導官導皇帝升壇,即禦坐南向。禮直官、太常博士、太常卿近東,西向北上立。禮直官引三公、三少、宰臣、親王各五推,餘從耕官各九推,訖,執耒耜者前受耒耜。禮直官引司農少卿帥庶人以次耕於千畝,候耕少頃,禮直官引左輔詣禦坐前跪奏禮畢。降壇,乘輦還思文殿,左輔奏解嚴,侍耕、從耕官皆退。次籍田令以青箱授司農卿,詣耕所,出穜稑播之。次司農少卿帥太社令檢校終畝。次司農卿詣御前北向俯伏跪奏省功畢,退。所司放仗以俟,皇帝常服還內,侍衛如常儀。紹興七年,始舉享先農之禮,以立春後亥日行一獻禮。十六年,皇帝親耕籍田,並如舊制。
先蠶之禮久廢,真宗從王欽若請,詔有司檢討故事以聞。按《開寶通禮》:「季春吉巳,享先蠶于公桑。前享五日,諸與享官散齋三日,致齋二日。享日未明五刻,設先蠶氏神坐於壇上北方,南向。尚宮初獻,尚儀亞獻,尚食終獻。女相引三獻之禮,女祝讀文,飲福、受胙如常儀。」又按《唐會要》:「皇帝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可也。」乃詔:「自今依先農例,遣官攝事。」禮院又言:「《周禮》:'蠶於北郊。'以純陰也。漢蠶於東郊,以春桑生也。請約附故事,築壇東郊,從桑生之義。壇高五尺,方二丈,四陛,陛各五尺。一壝,二十五步。祀禮如中祠。」
慶曆用羊、豕各一,攝事獻官太尉、太常、光祿卿,不用樂。元豐,詳定所言:「季春吉巳,享先蠶氏。唐《月令注》:'以先蠶為天駟。'按先蠶之義,當是始蠶之人,與先農、先牧、先炊一也。《開元享禮》:為瘞坎於壇之壬地。而《郊祀錄》載《先蠶祀文》,有'肇興蠶織'之語,《禮儀羅》又以享先蠶無燔柴之儀,則先蠶非天駟星明矣。今請就北郊為壇,不設燎壇,但瘞埋以祭,餘如故事。」
政和,禮局言:「《禮》:天子必有公桑蠶室,以興蠶事。歲既畢,則奉繭而繅,遂朱綠之,玄黃之,以為郊廟之祭服。今既開籍田以供粢盛,而未有公桑蠶室以供祭服,尚為闕禮。請仿古制,於先蠶壇側築蠶室,度地為宮,四面為牆,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蠶室二十七,別構殿一區為親蠶之所。仿漢制,置繭館,立織室于宮中,養蠶于薄以上。度所用之數,為桑林。築采桑壇於先蠶壇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陛。凡七事。置蠶官令、丞,以供郊廟之祭服。又《周官內宰》:'詔後帥內外命婦蠶於北郊。'鄭氏謂:'婦人以純陰為尊。'則蠶為陰事可知。《開元禮》享先蠶,幣以黑,蓋以陰祀之禮祀之也。請用黑幣,以合至陰之義。」詔從其議,命親蠶殿以無斁為名。又詔:「親蠶所供,不獨袞服,凡施於祭祀者皆用之。」
宣和元年三月,皇后親蠶,即延福宮行禮。其儀:季春之月,太史擇日,皇后親蠶,命有司享先蠶氏於本壇。前期,殿中監帥尚舍設坐殿上,南向;前楹施簾,設東西閣殿后之左右。又設內命婦妃嬪以下次於殿之左右,外命婦以下次於殿門內外之左右,隨地之宜,量施帷幄。于采桑壇外,四面開門,設皇后幄次於壇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
其日,有司設褥位壇上,少東,東向。設內命婦位壇下東北,南向;設外命婦位壇下東南,北向,俱異位重行西上。內外命婦,一品各二人;二品、三品各一人。又設從采桑內命婦等位於外命婦之東,南向;用內命婦一員充詣蠶室,授蠶母桑以食蠶。設從采桑外命婦等位於外命婦東,北向,俱異位重行西上。設執皇后鉤箱者位於內命婦之西,少南,西上。尚功執鉤,司制執箱;內外命婦鉤箱者,各位於後,典制執鉤,女史執箱。又于壇上設執皇后鉤箱位於皇后采桑位之北,稍東,南向,西上。
前出宮一日,兵部率其屬陳小駕鹵簿於宣德門外,太僕陳厭翟車東偏門內,南向。其日未明,外命婦應采桑及從采桑者,先詣親蠶所幕次,以俟起居,各令其女侍者進鉤箱,載至親蠶所,授內謁者監以授執鉤箱者。前一刻,內命婦各服其服,內侍引內命婦妃嬪以下,俱詣殿庭起居訖,內侍奏請中嚴;少頃,又奏外辦。皇后首飾、鞠衣,乘龍飾肩輿如常儀,障以行帷,出內東門至左升龍門。內侍跪奏:「具官臣某言,請降肩輿升厭翟車。」訖,俯伏,興,少退。禦者執綏升厭翟車,內侍詣車前奏,請車進發,出宣德東偏門,執事者進鉤箱,載之車。至親蠶所殿門,降車,乘肩輿入殿后西閣門,侍衛如常儀。內侍先引內外命婦及從采桑者俱就壇下位,諸執鉤箱者各就位。內侍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皇后首飾、鞠衣,乘肩輿,內侍前導至壇東門,華蓋、仗衛止於門外,近侍者從之入。內侍奏請降肩輿,至幄次內,下簾。又內侍至幄次,請行禮,導皇后詣壇,升自南陛,東向立。執鉤箱者自北陛以次升壇就位次,內侍引尚功詣采桑位前西向,奉鉤以進,皇后受鉤采桑,司制奉箱進以受桑,皇后采桑三條,止,以鉤授尚功,尚功受鉤,司制奉箱俱退,復位。
初,皇后采桑,典制各以鉤授內外命婦,皇后采桑訖,內外命婦以次采桑,女使執箱者受之,內外命婦一品各采五條,二品、三品各采九條,止,典制受鉤,與執箱者退,復位。內侍各引內外命婦退,復位。內侍詣皇后前,奏禮畢,退,復位。內侍引皇后降自南陛,歸幄次。少頃,奏請乘肩輿如初。內侍前導,皇后歸殿后閣,內侍奏解嚴。初,皇后降壇,內侍引內命婦詣蠶室,尚功帥執鉤箱者以次從至蠶室,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縷切之,授內命婦食蠶,灑一簿訖,內侍引內外命婦各還次,皇后還宮。
宣和重定親蠶禮,外命婦、宰執並一品夫人升壇侍立,余品列於壇下。六年閏二月,皇后複行親蠶之禮焉。紹興七年,始以季春吉巳日享先蠶,視風師之儀。乾道中,升為中祀。
告禮。古者,天子將出,類於上帝,命吏告社稷及圻內山川。又天子有事,必告宗廟,歷代因之。宋制:凡行幸及封泰山、祠後土、謁太清宮,皆親告太廟。三歲郊祀,每歲祈穀上帝,祀感生帝,雩祀,祭方丘,明堂、神州地祇、圜丘,並遣官告祖宗配侑之意。他大事:即位、改元、更禦名、上尊號、尊太后、立皇后太子、皇子生、籍田、親征、納降、獻俘、朝陵、肆赦、河平及大喪、上諡、山陵、園陵、祔廟、奉遷神主,皆遣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嶽瀆、山川、宮觀、在京十裏內神祠。其儀用犧尊、籩、豆各一,實以酒、脯、醢。宮寺以素饌、時果代,用祝幣,行一獻禮。若車駕出京,則有爰祭,用羝羊一。所過州郡橋樑、山川、帝王名臣陵廟去路十裏內者,各令本州以香、酒、脯祭告。建降元年,太祖平澤、潞,仍祭襖廟、泰山、城隍。征揚州、河東,並用此禮。四年,修葺太廟,遣官奏告四室及祭本廟土神。凡修葺同。如遷神主,修畢奉安。是歲十一月,詔以郊祀前一日,遣官奏告東嶽、城隍、浚溝廟、五龍廟及子張、子夏廟,他如儀。
太平興國五年十一月,車駕北征。前一日,遣官祭告天地於圜丘,用特牲;太廟、社稷用太牢;望祭嶽瀆、名山、大川於四郊,磔風于風伯壇,祀雨師於本壇,禱馬于馬祖壇,祭蚩尤、祃牙於北郊,並用少牢;祭北方天王于北郊迎氣壇,用香、柳枝、燈油、乳粥、酥蜜餅、果。仍遣內侍一人監祭。咸平中北征,禮同。八年,滑州合河口畢工,遣官告天地、嶽瀆,後天禧中,又遣謝玉清昭應景靈上清太一宮、會靈祥源觀及諸陵。雍熙四年,詔以親耕籍田,遣官奏告外,又祭九龍、黃溝、扁鵲、吳起、信陵、張耳、單雄信七廟,後又增祭德安公、岳台諸神廟,為定式。
淳化三年十二月將郊,常奏告外,又告太社、太稷及文宣、武成等廟。景德二年,契丹遣使修好,遣官奏告諸陵。四年二月次西京,遣告汾陰、中嶽、太行、河、洛、啟母少姨廟,東還,奏告如常儀。大中祥符元年,天書降,及封禪,告天地、宗廟、社稷及諸祠廟、宮觀;其在外者,乘傳以往。澶、鄆、兗州、高陽帝嚳、帝堯,亦皆告之。四年,加五嶽帝號,告天地、宗廟、社稷。五年,聖祖降,告如封禪禮。六年,宮庭嘉禾生,遣官告廟及玉皇、聖祖天尊大帝。天禧元年,奉迎太祖聖容赴西京,遣官奏告如常儀,及經由五裏內並西京城內外神祠。天聖七年,玉清昭應宮火,遣告諸陵。十年,大內火,遣告天地、廟社。明道二年,詔以蟲螣為沴,減尊號四字,告天地、宗廟。熙寧七年,南郊雅飾,奏告太廟、後廟。八年,以韓琦配享,告英宗廟。元符三年四月朔,太陽虧,遣官告太社。大觀元年十二月,以恭受八寶,告天地、宗廟、社稷。政和二年冬至,受元圭,禮同。三年二月,以太平告成,冊告諸陵。四年二月,皇長子冠,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五年,建明堂,告如上禮,及宮觀、嶽瀆。
高宗建炎已後,事有關於國體者皆告。紹興九年,金人遣使議和割地;十一年,詔撰講和誓文;二十四年,進《徽宗禦集》;二十六年,進《太后回鑾事實》;二十七年,進《玉牒仙源類譜》;明年,進《神宗寶訓》,進祖宗《仙源積慶圖》,進《徽宗實錄》,進《祐陵迎奉錄》;三十一年,金人叛盟興師;開禧二年,吳曦伏誅;嘉定七年,進《高宗中興經武要略》;十三年,進《宗藩慶系錄》,刊正《憲聖慈烈皇后聖德事蹟》,進《光宗玉牒》;十四年,進《孝宗寶訓》;十五年,得玉璽;明年,上玉璽;端平元年,獲完顏守緒函骨;淳祐五年,進《光宗甯宗兩朝寶訓》、《經武要略》、《玉牒》、《日曆》、《會要》;寶祐元年,皇女延昌公主進封瑞國公主,又封升國;五年,進《中興四朝史》;景定二年,進《孝宗》、《光宗實錄》,皇女周國公主下降;咸淳四年,安奉《甯宗理宗實錄》、《禦集》、《會要》,《經武要略》:皆告天地、宗廟、社稷、欑陵。其餘即位、改元、受禪、冊寶,皇子生、冠及巡幸、納降、獻俘之屬,並仍舊制。
祈報。《周官》:「太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其福祥。」於是歷代皆有襘禜之事。宋因之,有祈、有報。祈,用酒、脯、醢,郊廟、社稷,或用少牢;其報如常祀。或親禱諸寺觀,或再幸,或徹樂、減膳、進蔬饌,或分遣官告天地、太廟、社稷、嶽鎮、海瀆,或望祭於南北郊,或五龍堂、城隍廟、九龍堂、浚溝廟,諸祠如子張、子夏、信陵君、段幹木、扁鵲、張儀、吳起、單雄信等廟亦祀之。或啟建道場于諸寺觀,或遣內臣分詣州郡,如河中之後土廟、太甯宮,毫之太清、明道宮,兗之會真景靈宮、太極觀,鳳翔之太平宮,舒州之靈仙觀,江州之太平觀,泗州之延祥觀,皆函香奉祝,驛往禱之。凡旱、蝗、水潦、無雪,皆禜禱焉。
咸平二年旱,詔有司祠雷師、雨師。內出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擇東方地作壇,取土造青龍,長吏齋三日,詣龍所,汲流水,設香案、茗果、餈餌,率群吏、鄉老日再至祝酹,不得用音樂、巫覡。雨足,送龍水中。余四方皆如之,飾以方色。大凡日幹及建壇取土之裏數,器之大小及龍之修廣,皆以五行成數焉。犣渲盥貳?/font>
景德三年五月旱,又以《畫龍祈雨法》付有司刊行。其法:擇潭洞或湫濼林木深邃之所,以庚、辛、壬、癸日,刺史、守令帥耆老齋潔,先以酒脯告社令訖,築方壇三級,高二尺,闊一丈三尺,壇外二十步,界以白繩。壇上植竹枝,張畫龍。其圖以縑素,上畫黑魚左顧,環以天黿十星;中為白龍,吐雲黑色;下畫水波,有龜左顧,吐黑氣如線,和金銀朱丹飾龍形。又設皂幡,刎鵝頸血置盤中,柳枝灑水龍上,俟雨足三日,祭以一豭,取畫龍投水中。大中祥符二年旱,遣司天少監史序祀玄冥五星於北郊,除地為壇,望告。已而雨足,遣官報謝及社稷。
初,學士院不設配位,及是問禮官,言:「祭必有配,報如常祀。當設配坐。」又諸神祠、天齊、五龍用牛祠,祆祠、城隍用羊一,八籩,八豆。舊制,不祈四海。帝曰:「百谷之長,潤澤及物,安可闕禮?」特命祭之。
天禧四年四月,大風飛沙折木,晝晦數刻,命中使詣宮觀,建醮禳之。天聖三年九月,帝宣諭:「近內臣南中勾當回,言諸處名山洞府,投送金龍玉簡,開啟道場,頗有煩擾。速令分祈,投龍處不得開建道場。」康定二年三月,以黃河水勢甚淺,致分流入汴未能通濟,遣祭河瀆及靈津廟。又澶州曹村埽方開減水直河,而水自流通,遣使祭謝,後修塞,禮同。治平四年十二月,詔以來歲正旦日食,命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祭社。
熙甯元年正月,帝親幸寺觀祈雨,仍令在京差官分禱,各就本司先致齋三日,然後行事。諸路擇端誠修潔之士,分禱海鎮、嶽瀆、名山、大川,潔齋行事,毋得出謁宴飲、賈販及諸煩擾,令監司察訪以聞。諸路神祠、靈跡、寺觀,雖不系祀典,祈求有應者,並委州縣差官潔齋致禱。已而雨足,複幸西太一宮報謝。九年十二月,以安南行營將士疾病者眾,遣同知太常禮儀院王存詣南嶽虔潔致禱,仍建祈福道場一月。又以西江運糧獲應,命本州長吏往祭龍祠。十年四月,以夏旱,內出《蜥蜴祈雨法》:捕蜥蜴數十納甕中,漬之以雜木葉,擇童男十三歲下、十歲上者二十八人,分兩番,衣青衣,以青飾面及手足,人持柳枝沾水散灑,晝夜環繞,誦咒曰:「蜥蜴蜥蜴,興雲吐霧,雨令滂沱,令汝歸去!」雨足。
元豐元年十月,太皇太后違豫,命輔臣以下分禱天地、宗廟、社稷,及都內諸神祠。又作祈福道場於寺觀及五嶽、四瀆凡靈跡所在。八年,帝疾,分禱亦如之。又以京城火災,建醮於集禧觀,且為民祈福。元祐元年十二月,以華州鄭縣山摧,命太常博士顏複往祭西嶽。七年,詔:「太皇太后本命歲,正月一日,京師及天下州軍,各齋僧尼、道士、女冠一日,在京宮觀、寺院,開建道場七晝夜,內外獄囚並設食三日。」八年,太皇太后違豫,祈禱如元豐,仍致禱諸陵。又令南京等處長吏,詣祖宗神禦所在建置道場。紹興二年三月苦雨,命往天竺山祈晴,即日雨止。四年,知樞密院張浚言:「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乞制祝文,名山大川祈禱。」上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民怨所致。當修德以應之,又可禱乎?」
七年正月一日,詔:「朕痛兩宮北狩,道君皇帝春秋益高,念無以見勤誠之意,可遣官往建康府元符萬歲宮修建祈福道場三晝夜,務令嚴潔,庶稱朕心。」又謂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浸高,朕朝夕思之,不遑安處。已遣人于三茅山設黃籙醮,仰祝聖壽。」是歲七月,張浚等言:「雨澤稍愆,乞禱。」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稻兩區,其一地下,其一地高,高者其苗有槁意矣,須精加祈禱,以救旱。」八年,宰臣奏積雨傷蠶,上曰:「朕宮中自蠶一薄,欲知農桑之候,久雨葉濕,豈不有損?」乃命往天竺祈晴。
三十二年,太常少卿王普言:「逆亮誅夷,虜騎遁去,兩淮無警,舊疆浸歸。茲者回鑾臨安,當行報謝之禮。」從之。嘉定八年八月,蝗,禱于霍山。九年六月蝗,禱群祀。淳祐七年六月大旱,命待從禱於天竺觀音及霍山祠。
志第五十六禮六吉禮六
○朝日夕月九宮貴神高禖大火壽星靈星風伯雨師司寒蠟七祀馬祖酺神
朝日,夕月。慶曆,用羊、豕各二,籩豆十二,簠、簋、俎二。天禧初,太常禮院以監察禦史王博文言,詳定:「准禮,春分朝日于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國語》:'太采朝日,少采夕月。'又曰:'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唐柳宗元論雲:'夕之名者,朝拜之偶也。古者旦見曰朝,暮見曰夕。'按禮,秋分夕月。蓋其時晝夜平分,太陽當午而陰魄已生,遂行夕拜之祭以祀月。未前十刻,太官令率宰人割牲,未後三刻行禮,蓋是古禮以夕行朝祭之儀。又按禮雲:從子至巳為陽,從午至亥為陰。參詳典禮,合於未後三刻行禮。」皇祐五年,定朝日壇,舊高七尺,東西六步一尺五寸;增為八尺,廣四丈,如唐《郊祀錄》。夕月壇與隋、唐制度不合,從舊則壇小,如唐則坎深。今定坎深三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丈。四方為陛,降入坎深,然後升壇。壇皆兩壝,壝皆二十五步。增大明、夜明壇山罍二,籩豆十二。禮生引司天監官分獻,上香,奠幣、爵,再拜。嘉祐加羊、豕各五。《五禮新儀》定二壇高廣、坎深如皇祐,無所改。中興同。
太一九宮神位,在國門之東郊。壇之制,四陛外,西南又為一陛,曰坤道,俾行事者升降由之。其九宮神壇再成,第一成東西南北各百二十尺,再成東西南北各一百尺,俱高三尺。壇上置小壇九,每壇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各相去一丈六尺。初用中祀,咸平中改為大祀,壇增兩壝,玉用兩圭有邸,藉用稿秸加褥如幣色,其禦書祝禮如社稷。尋以封禪,別建九宮壇泰山下行宮之東,壇二成,成一尺,面各長五丈二尺,四陛及坤道各廣五丈。上九小壇,相去各八尺,四隅各留五尺。壇下兩壝,依大祠禮。及祀汾陰,亦遣使祀焉。自後親郊恭謝,皆遣官於本壇別祭。
景祐二年,學士章得象等定司天監生於淵、役人單訓所請祀九宮太一依逐年飛移位次之法:「案郤良遇《九宮法》,有《飛棋立成圖》,每歲一移,推九州所主災福事。又唐術士蘇嘉慶始置九宮神壇,一成,高三尺,四陛。上依位次置九小壇:東南曰招搖,正東曰軒轅,東北曰太陰,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北曰太一,西南曰攝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龍。五數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甲,此則九宮定位。歲祭以四孟,隨歲改位行棋,謂之飛位。自乾元以後,止依本位祭之,遂不飛易,仍減冬、夏二祭。國朝因之。今於淵等所請,合天寶初祭之理,又合良遇《飛棋之圖》。然其法本術家,時祭之文經禮不載。議者或謂不必飛宮,若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則定位之祀所當從也。若其推數於回復,候神於恍忽,因方弭沴,隨氣考祥,則飛位之文固可遵用。請依唐禮,遇祭九宮之時,遣司天監一員詣祠所,隨每年貴神飛棋之方,旋定祭位。仍自天聖己巳入曆,太一在一宮,歲進一位,飛棋巡行,周而復始。」詔可。慶曆儀,每坐籩、豆十二,簠、簋、俎二。皇祐增壇三成。又禮官言:「歲雩祀外,水旱稍久,皆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及諸寺觀、宮廟,九宮貴神今列大祀,亦宜准此。」
熙甯四年,司天中官正周琮言:「《太一經》推算,七年甲寅歲,太一陽九、百六之數,複元之初。故《經》言:'太歲有陽九之災,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初終。'今陽九、百六當癸醜、甲寅歲,為災厄之會。然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異為祥。竊詳五福太一,自國朝雍熙元年甲申歲,入東南巽宮時,修東太一宮。天聖七年己巳歲,五福太一入西南坤位,修西太一宮。請稽詳故事,崇建祠宇,迎之京師。」詔建中太一宮於集禧觀。十太一神,並用通天冠、絳紗袍。元豐中,太常博士何洵直言:「熙寧祀儀,九宮貴神祝文稱'嗣天子臣某',以禮秩論之,當與社稷為比,請依祀儀為大祀。其祝版即依會昌故事及《開寶通禮》,書禦名不稱臣。又近制,諸祠祭牲數,正配以全體解割,各用一牢,貴神九位悉是正坐,異壇別祝,尊為大祝,而共用二少牢,於腥熟之俎,骨體不備。謂宜每位一牢,凡九少牢。」詔下太常,修入祀儀。
元祐七年,監察禦史安鼎言:「按漢武帝始祠太一一位,唐天寶初兼祀八宮,謂之九宮貴神。漢祀太一,日用一犢,凡七日而止。唐祀類於天地。今春秋祀九宮太一,用羊、豕,其四立祭太一宮十神,皆無牲,以素饌加酒焉。再詳《星經》:太一一星在紫宮門右,天一之南,號曰天之貴神。其佐曰五帝,飛行諸方,躡三能以上下,以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常居。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疫疾、災害之事。《唐書》曰:'九宮貴神,實司水旱。太一掌十六神之法度,以輔人極。'《國朝會要》亦雲:'天之尊神及十精、十六度,並主風雨。'由是觀之,十神太一、九宮太一與漢所祀太一共是一神。今十神皆用素饌,而九宮並薦羊豕,似非禮意。」詔禮官詳定:十神、九宮太一各有所主,即非一神,故自唐迄今皆用牲牢,別無祠壇用素食禮。遂依舊制。
崇寧三年,太常博士羅畸言:「九宮諸神位,無禮神玉,惟有燔玉。竊謂宜用禮神玉,少仿其幣之色薦於神坐。」議禮局言:「先王制禮,用圭璧以祀日月星辰,所謂圭璧者,圭,其邸為璧,以取殺於上帝也。今九宮神皆星名,而其玉用兩圭有邸。夫兩圭有邸,祀地之玉,以祀星辰,非周禮也。乞改用圭璧以應古制。」
《政和新儀》:「立春日祀東太一宮;立夏、季夏土王日祀中太一宮;立秋日祀西太一宮;立冬日祀中太一宮,宮之真室殿,五福太一在中,君基太一在東,太遊太一在西,俱南向。延休殿,四神太一。承厘殿,臣基太一在東,西向,北上。凝祐殿,直符太一。臻福殿,民基太一在西,東向,北上。膺慶殿,小遊太一在中,天一太一在東,地一太一在西。靈貺殿,太歲在中,太陰在西,俱南向。三皇、五方帝、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十日、十二辰、天地水三官、五行、九宮、八卦、五嶽、四海、四瀆、十二山神等,並為從祀。東、西太一宮准此。東太一宮大殿,五福太一在東,君基太一在西,俱南向。太遊太一殿在大殿之北,南向。臣基太一殿在南,北向。小游太一、直符太一、四神太一殿在大殿之東,西向,北上。天一太一、民基太一、地一太一在大殿之西,東向,北上。西太一宮黃庭殿,五福在中,君基在東,太遊在西;均福殿,小遊在中,俱南向。延貺殿,天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民基在南,直符在東北,俱東向。」九宮貴神壇三成,一成縱廣十四丈,再成縱廣十二丈,三成縱廣十丈,各高三尺。上依方位置小壇九,各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四陛、坤道,兩壝,每壝二十五步,如舊制。
紹興十一年,太常丞朱輅言:「九宮貴神所主風、雨、霜、雪、雹、疫,所系甚重,請舉行祀典。」太常寺主簿林大鼐亦言:「十神太一,九宮太一,皆天之貴神,國朝分為二,並為大祀。比一新太一宮,而九宮貴神尚寓屋而不壇。」乃詔臨安府于國城之東,建築九宮壇壝,其儀如祀上帝。其太一宮,初議者請即行宮之北隅建祠,後命禮官考典故,擇地建宮。十八年,宮成,禦書其榜。十太一位於殿上,南面,西上。從祀,東廡九十有八,西廡九十有七,皆北上。孝宗受禪,又建本命殿,名曰崇禧。光宗又遷介福殿像於挾室,而名新殿曰崇福。
高禖。初,仁宗未有嗣,景祐四年二月,以殿中侍御史張奎言,詔有司詳定。禮官以為:「《月令》雖可據,然《周官》闕其文,《漢志》郊祀不及禖祠,獨《枚皋傳》言'皇子禖祝'而已。後漢至江左概見其事,而儀典委曲,不可周知。惟高齊禖祀最顯,妃嬪參享,黷而不蠲,恐不足為後世法。唐明皇因舊《月令》,特存其事。開元定禮,已複不著。朝廷必欲行之,當築壇于南郊,春分之日以祀青帝,本《詩》'克禋以祓'之義也。配以伏羲、帝嚳,伏羲本始,嚳著祥也。以禖從祀,報古為禖之先也。以石為主,牲用太牢,樂以升歌,儀視先蠶,有司攝事,祝版所載,具言天子求嗣之意。乃以弓矢、弓韣致神前,祀已,與胙酒進內,以禮所禦,使齋戒受之。仍歲令有司申請俟旨,命曰特祀。」即用其年春分,遣官致祭。為圜壇高九尺,廣二丈六尺,四陛,三壝,陛廣五尺,壝各二十五步。主用青石,長三尺八寸,用木生成之數,形准廟社主,植壇上稍北,露其首三寸。青玉、青幣,牲用牛一、羊一、豕一,如盧植之說。樂章、祀儀並准青帝,尊器、神坐如勾芒,唯受福不飲,回授中人為異。祀前一日,內侍請皇后宿齋于別寢,內臣引近侍宮嬪從。是日,量地設香案、褥位各二,重行,南向,於所齋之庭以望禖壇。又設褥位於香案北,重行。皇后服禕衣,褥位以緋。宮嬪服朝賀衣服,褥位以紫。祀日,有司行禮,以福酒、胙肉、弓矢、弓韣授內臣,奉至齋所,置弓矢等於箱,在香案東;福酒於坫,胙肉於俎,在香案西。內臣引宮嬪詣褥位,東上南向。乃請皇后行禮,導至褥位,皆再拜。導皇后詣香案位,上香三,請帶弓韣,受弓矢,轉授內臣置於箱,又再拜。內臣進胙,皇后受訖,轉授內臣。次進福酒,內臣曰:「請飲福。」飲訖,請再拜。乃解弓韣,內臣跪受,置於箱。導皇后歸東向褥位。又引宮嬪最高一人詣香案,上香二,帶弓韣,受弓矢,轉授左右,及飲福,解弓韣,如皇后儀,唯不進胙。又引以次宮嬪行禮,亦然。俟俱復位,內侍請皇后詣南向褥位,皆再拜退。是歲,宮中又置赤帝像以祈皇嗣。
寶元二年,皇子生,遣參知政事王鬷乙太牢報祠,准春分儀,惟不設弓矢、弓韣,著為常祀,遣兩制官攝事。慶曆三年,太常博士余靖言:「皇帝嗣續未廣,不設弓矢、弓韣,非是。」詔仍如景祐之制。
熙甯二年,皇子生,乙太牢報祀高禖,惟不設弓矢,弓韣。既又從禮官言:「按祀儀,青帝壇廣四丈,高八尺。今祠高禖既以青帝為主,其壇高廣,請如青帝之制。又祀天以高禖配,今郊禖壇祀青帝於南郊,以伏羲、高辛配,複于壇下設高禖位,殊為爽誤。請准古郊禖,改祀上帝,以高禖配,改伏羲、高辛位為高禖,而徹壇下位。」詔:「高禖典禮仍舊,壇制如所議,改犢為角握牛,高禖祝版與配位並進書焉。」又言:「伏羲、高辛配,祝文並雲'作主配神'。神無二主,伏羲既為主,其高辛祝文,請改雲'配食於神'。」
元祐三年,太常寺言:「祀儀,高禖壇上正位設青帝席,配位設伏羲、高辛氏席,壇下東南設高禖,從祀席正配位各六俎,實以羊、豕腥熟,高禖位四俎,實以牛腥熟。祀日,兵部、工部郎中奉羊、豕俎升壇,詣正配位。高禖位俎,則執事人奉焉。竊以青帝為所祀之主,而牲用羊豕;禖神因其嘉祥從祀,而牲反用牛,又牛俎執事者陳之,而羊、豕俎皆奉以郎官,輕重失當。請以三牲通行解割,正、配、眾祀位並用,皆以六曹郎官奉俎。今羊俎以兵部,豕俎以工部,牛俎請以戶部郎官。」
《政和新儀》:春分祀高禖,以簡狄、薑嫄從祀,皇帝親祠,並如祈穀祀上帝儀。惟配位作《承安》之樂,而增簡狄、姜嫄位牛、羊、豕各一。紹興元年,太常少卿趙子畫言:「自車駕南巡,雖多故之余,禮文難備,至於祓無子,祝多男,所以系萬方之心,蓋不可闕。乞自來歲之春,複行高禖之祀。」十七年,車駕親祀高禖,如政和之儀。
大火之祀。康定初,南京鴻慶宮災,集賢校理胡宿請修其祀,而以閼伯配焉。禮官議:「閼伯為高辛火正,實居商丘,主祀大火。後世因之,祀為貴神,配火侑食,如周棄配稷、後士配社之比,下曆千載,遂為重祀。祖宗以來,郊祀上帝,而大辰已在從祀,閼伯之廟,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司長吏致奠,鹹秩之典,未始雲闕。然國家有天下之號實本于宋,五運之次,又感火德,宜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為壇兆祀大火,以閼伯配。建辰、建戌出內之月,內降祝版,留司長吏奉祭行事。」乃上壇制:高五尺,廣二丈,四陛,陛廣五尺,一壝,四面距壇各二十五步。位牌以黑漆朱書曰大火位,配位曰閼伯位。牲用羊、豕一,器准中祠。歲以三月、九月擇日,令南京長吏以下分三獻,州、縣官攝太祝、奉禮。慶曆,獻官有祭服。
建中靖國元年又建陽德觀以祀熒惑。因翰林學士張康國言,天下崇寧觀並建火德真君殿,仍詔正殿以離明為名。太常博士羅畸請宜仿太一宮,遣官薦獻,或立壇於南郊,如祀靈星、壽星之儀。有司請以閼伯從祀離明殿,又請增閼伯位。按《春秋傳》曰: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祝融,高辛氏之火正也;閼伯,陶唐氏之火正也。祝融既為上公,則閼伯亦當服上公袞冕九章之服。既又建熒惑壇於南郊赤帝壇壝外,令有司以時致祭,增用圭璧,火德、熒惑以閼伯配,俱南向。五方火精、神等為從祀。壇廣四丈,高七尺,四陛,兩壝,壝二十五步,從《新儀》所定。
紹興三年,詔祀大火。太常寺言:「應天府祀大火,今道路未通,宜於行在春秋設位。」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本寺已擇九月十四日,依旨設位,望祭應天府大火,以商丘宣明王配。二十一日內火,祀大辰,以閼伯配。大辰即大火,閼伯即商丘宣明王也。緣國朝以宋建號,以火紀德,推原發祥之所自,崇建商丘之祠,府曰應天,廟曰光德,加封王爵,錫諡宣明,所以追嚴者備矣。今有司旬日之間舉行二祭,一稱其號,一斥其名,義所未安。乞自今祀熒惑、大辰,其配位稱閼伯,祝文、位板並依應天府大火禮例,改稱宣明王,以稱國家崇奉火正之意。」
諸星祠,有壽星、周伯、靈星之祭。大中祥符二年,翰林天文邢中和言:「景德中,周伯星出亢宿下。按《天文志》,角、亢為太山之根,果符上封之應。望於親郊日特置周伯星位於亢、宿間。」詔禮官與司天監定議,且言:「周伯星出氐三度,然亢、氐相去不遠,並鄭分。兗州,壽星之次,宜如中和奏,設位氐宿之間,以為永式。」景德三年,詔定壽星之祀。太常禮院言:「按《月令》:'八月,命有司享壽星于南郊。'《注》雲:'秋分日,祭壽星于南郊。壽星,南極老人星也。'《爾雅》雲:'壽星,角、亢也。'《注》雲:'數起角、亢,列宿之長,故雲壽星。'唐開元中,特置壽星壇,常以千秋節日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請用祀靈星小祠禮,其壇亦如靈星壇制,築於南郊,以秋分日祭之。」
元豐中,禮文所言:「時令秋分,享壽星于南郊。熙寧祀儀:于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又於壇下卯陛之南設角、亢、氐、房、心、尾、箕七位,東向。按《爾雅》所謂'壽星角、亢',非此所謂秋分所享壽星也。今於壇下設角、亢位,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尤為無名。又按晉《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日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丙,春分之夕沒于丁,見則治平,主壽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後漢于國都南郊立老人星廟,常以仲秋祀之,則壽星謂老人矣。請依後漢,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祀老人星。其壇下七宿位不宜複設。」
慶曆以立秋後辰日祀靈星,其壇東西丈三尺,南北丈二尺,壽星壇方丈八尺。皇祐定如唐制,二壇皆周八步四尺。其享禮,籩八,豆八,在神位前左右,重三行。俎二,在籩、豆外,簠、簋一,在二俎間。象尊二,在壇上東南隅,北向西上。七宿位各設籩一,豆一,在神位前左右。俎一,在籩、豆外,中設簠一、簋一,在俎左右。爵一,在神位正前。壺尊二,在神位右。光祿實以法酒。
《政和新儀》改定:壇高三尺,東西袤丈三尺,南北袤丈二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初,乾興祀靈星,值屠牲有禁,乃屠於城外。至是,敕有司:「凡祭祀牲牢,無避禁日,著為令。」南渡後,靈星、壽星、風師、雨師、雷師及七祀、司寒、馬祖,並仍舊制。
風伯、雨師,諸州亦致祭。大中祥符初,詔惟邊地要劇者,令通判致祭,餘皆長吏親享。未幾,澤州請立風伯、雨師廟,乃令禮官考儀式頒之。有司言:「唐制,諸郡置風伯壇社壇之東,雨師壇於西,各稍北數十步,卑下於社壇。祠用羊一,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元豐詳定局言:「《周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鄭氏曰:'兆為壇之營域。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之位,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各以氣類祭之,謂之四類。漢儀,縣邑常以丙戌日祠風伯于戌地,以己醜日祀雨師於醜地,亦從其類故也。熙寧祀儀:兆日東郊,兆月西郊,是以氣類為之位。至於兆風師于國城東北,兆雨師于國城西北,司中、司命于國城西北亥地,則是各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風師於西郊,祠以立春後醜日;兆雨師於北郊,祠以立夏後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祠以立冬後亥日。其壇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舊制,風師壇高四尺,東西四步三尺,南北減一尺。皇祐定高三尺,週三十三步;雨師壇、雷師壇高三尺,方一丈九尺。皇祐定週六步。政和之制,風壇廣二十三步,雨、雷壇廣十五步,皆高三尺,四陛,並一壝,二十五步。其雨師、雷師二壇同壝。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為四壇,各廣二十五步,同壝。
又言:「《周禮》:'大宗伯以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所謂周人尚臭,升煙以報陽也。今天神之祀皆燔牲首,風師、雨師請用柏柴升煙,以為歆神之始。」又言:「《周禮》樂師之職曰:'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說者曰:'小祀也。'小師職《注》:'小祭祀謂司中、司命、風師。'是也。既已有鐘鼓,則是有樂明矣。請有司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用樂,仍制樂章以為降神之節。」又言:「《周禮》小司徒之職:'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又《肆師》雲:'小祭祀用牲。'所謂小祭祀,即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宮中七祀之類是也。後世以有司攝事,難於純用太牢,猶宜下同大夫禮,用羊、豕可也。今祀儀,馬祖、先牧、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司寒,歲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滌一月,所以備潔養之法。今每位肉以豕,又取諸市,與令文相戾。請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體解。」又言:「社稷五祀,先薦爓,次薦熟;至於群小祀,薦熟而已。請四方百物、宮中七祠、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止薦熟。」並從之。
司寒之祭,常以四月,命官率太祝,用牲、幣及黑牡、秬黍祭玄冥之神,乃開冰以薦太廟。建隆二年,置藏冰署而修其祀焉。秘書監李至言:「案《詩 ·豳·七月》曰:'四之日獻羔祭韭。'蓋謂周以十一月為正,其四月即今之二月也。《春秋傳》曰:'日在北陸而藏冰。'謂夏十二月,日在危也。'獻羔而啟之',謂二月春分,獻羔祭韭,始開冰室也。'火出而畢賦',火星昏見,謂四月中也。又案《月令》:'天子獻羔開冰,先薦寢廟。 '詳其開冰之祭,當在春分,乃有司之失也。」帝覽奏,曰:「今四月,韭可苫屋矣,何謂薦新?」遂正其禮。天聖新令:「春分陰冰,祭司寒于冰井務,蔔日薦冰於太廟。季冬藏冰,設祭亦如之。」
元豐,詳定所言:「熙甯祀儀,孟冬選吉日祀司寒。按古享司寒,惟以藏冰啟冰之日,孟冬非有事於冰,則不應祭享。今請惟季冬藏冰則享司寒,牲用黑牡羊,谷用黑秬黍。仲春開冰,則但用羔。孔穎達注《月令》曰:'藏冰則用牡黍,啟唯告而已。'祭禮大、告禮小故也。且開冰將以禦至尊,當有桃弧、棘矢以禳除凶邪。設於神坐,則非禮也。當從孔氏說,出冰之時,置弓矢于淩室之戶。」
大觀,禮局言:「《春秋左氏傳》,以少昊有四叔,其二為玄冥。杜預、鄭玄皆以玄冥為水官,故歷代祀為司寒,則玄冥非天神矣。今儀注,禮畢有司取祝幣瘞坎,贊者贊幣燔燎,是以祀天神之禮享人鬼也。請罷燔燎而埋祝幣。」詔從其請。
大蠟之禮,自魏以來始定議。王者各隨其行,社以其盛,臘以其終。建隆初,以有司言:「周木德,木生火,宜以火德王,色尚赤。」遂以戌日為臘。三年,戊戌臘,有司畫日,以七日辛卯。和峴奏議曰:「按蠟始于伊耆,後曆三代及漢,其名雖改,而其實一也。漢火行,用戌臘,臘者接也,新故相接,畋獵禽獸以享百神,報終成之功也。王者因之,上享宗廟,旁及五祀,展其孝心,盡物示恭也。魏、晉以降,悉沿其制。唐乘土德,貞觀之際,以前寅日蠟百神,卯日祭社宮,辰日享宗廟。開元定禮,三祭皆於臘辰,以應土德。今以戌日為臘,而以前七日辛卯行蠟禮,恐未為宜。況宗廟、社稷並遵臘享,獨蠟不以臘,請下禮官議。」議如峴言,今後蠟百神、祀社稷、享宗廟皆用戌臘一日。天聖三年,同知禮院陳詁言:「蠟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二位,唯五方田畯、五方郵表叕一十位不載祝文。又《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眾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畷雲。」
元豐,詳定所言:「《記》曰:'八蠟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蠟不通。'歷代蠟祭,獨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 ·月令》以蠟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蠟之後日。請蠟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蠟祭之後。」先是,太常寺言:「四郊蠟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以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農、後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
《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蠟百神。四方蠟壇廣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後稷氏配,配位以北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後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倉龍、朱鳥、麒麟、白虎、玄武,五水庸、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後土、田畯設於南方蠟壇酉階之西,中方嶽鎮以下設於南方蠟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蠟壇卯階之南,其位次於辰星。
紹興十九年,有司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蠟東方、西方為大祀,蠟南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乾道四年,太常少卿王瀹又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後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以後稷配。自五帝、星辰、嶽鎮、海瀆以至貓虎、昆蟲,各隨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蠟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蠟于余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太廟司命、戶、灶、中霤、門、厲、行七祀,熙寧八年,始置位版。太常禮院請禘享遍祭七祀。詳定所言:「《周禮》:天子六服,自冕而下,各隨所祭而服。今既不親祀,則諸臣攝事日,當從王所祭之服,其攝事之臣不系其官。」又言:「《禮·祭法》曰:'王自為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行,曰泰厲,曰門,曰戶,曰灶。'孟春祀戶,祭先脾;孟夏祀灶。祭先肺;中央土祀中霤,祭先心;孟秋祀門,祭先肝;孟冬祀行,祭先腎。又《傳》曰:'春祀司命,秋祠厲。'此所祀之位,所祀之時,所用之俎也。《周禮》:'司服掌王之吉服,祭群小祀則服玄冕。'《注》謂宮中七祀之屬。《禮記》曰:'一獻熟。' 《注》謂宮中群小神七祀之等。《周禮·大宗伯》:'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此所祀之服,所獻之禮,所攝之官也。近世因禘袷則遍祭七祀,其四時則隨時享分祭,攝事以廟卿行禮而服七旒之冕,分太廟牲以為俎,一獻而不薦熟,皆非禮制。請以立春祭戶於廟室戶外之西,祭司命於廟門之西,制脾於俎;立夏祭灶於廟門之東,制肺於俎;季夏土王日祭中霤於廟庭之中,制心於俎;立秋祭門及厲於廟門外之西,制肝於俎;立冬祭司命及行於廟門外之西,制腎於俎,皆用特牲,更不隨時享分祭。有司攝事,以太廟令攝禮官,服必玄冕,獻必薦熟。親祀及臘享,即依舊禮遍祭之。」《政和新儀》定太廟七祀,四時分祭,如元豐儀,臘享袷享則遍祭,設位於殿下橫街之北、道西,東向,北上。
馬祖。《祀典》: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並擇日。壇壝之制,三壇各廣九步,高三尺,四陛,一壝。
又有酺神之祀。慶曆中,上封事者言:「螟蝗為害,乞內外並修祭酺。」禮院言:「按《周禮》:'族師,春秋祭酺。'酺為人物災害之神。鄭玄雲:'校人職有冬祭馬步。則未知此酺者,蝝螟之酺歟,人鬼之步歟?蓋亦為壇位如雩禜雲。'然則校人職有冬步,是與馬為害者,此酺蓋人物之害也。漢有蝝螟之酺神,又有人鬼之步神。歷代書史,悉無祭酺儀式。欲准祭馬步儀,壇在國城西北,差官就馬壇致祭,稱為酺神。
若外州者,即略依禜禮。其儀注,先擇便方除地,設營纘為位,營纘謂立表施繩以代壇。其致齋、行禮、器物,並如小祠。先祭一日致齋,祭日,設神坐內向,用尊及籩一、豆一,實以酒酺,設于神坐左。又設罍洗及篚於酒尊之左,俱內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皆以近神為上。薦神用白幣一丈八尺在篚。將祭,贊祀官拜,就盥洗訖,進至神坐前,上香、奠幣。退詣罍盥洗,實以酒,再詣神坐前奠爵,讀祝,再拜,退而瘞幣。其酺神祝文曰:「維年歲次月朔某日,州縣具官某,敢昭告於酺神:蝗蝝薦生,害于嘉穀,惟神降祐,應時消殄。請以清酒、制幣嘉薦,昭告于神,尚享。」
紹興祀令:蟲蝗為害,則祭酺神。嘉定八年六月,以飛蝗入臨安界,詔差官祭告。又詔兩浙、淮東西路州縣,遇有蝗入境,守臣祭告酺神。
志第五十七禮七吉禮七
○封禪汾陰後土朝謁太清宮天書九鼎
封禪。太宗即位之八年,泰山父老千余人詣闕,請東封。帝謙讓未遑,厚賜以遣之。明年,宰臣宋琪率文武官、僧道、耆壽三上表以請,乃詔以十一月二十一日有事于泰山,命翰林學士扈蒙等詳定儀注。既而乾元、文明二殿災,詔停封禪,而以是日有事於南郊。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兗州父老呂良等千二百八十七人及諸道貢舉之士八百四十六人詣闕陳請,而宰臣王旦等又率百官、諸軍將校、州縣官吏、蕃夷、僧道、父老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人五上表請,始詔今年十月有事于泰山。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太一宮及在京祠廟、嶽瀆,命翰林、太常禮院詳定儀注,知樞密院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為封禪經度制置使並判兗州,三司使丁謂計度糧草,引進使曹利用、宣政使李神福修行宮道路,皇城使劉承珪等計度發運。詔禁緣路採捕及車騎蹂踐田稼,以行宮側官舍、佛寺為百官宿頓之所,調兗、鄆兵充山下丁役。行宮除前後殿外,並張幕為屋,覆以油帊。仍增自京至泰山驛馬,令三司沿汴、蔡、禦河入廣濟河運儀仗什物赴兗州,發上供木,由黃河浮筏至鄆州,給置頓費用,省輦送之役。以王旦為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參知政事馮拯為儀仗使,知樞密院陳堯叟為鹵簿使,趙安仁為橋道頓遞使,仍鑄五使印及經度制置使印給之。遣使詣嶽州,采三脊茅三十束,有老人黃皓識之,補州助教,賜以粟帛。
初,太平興國中,有得唐玄宗社首玉冊、蒼璧,至是令瘞於舊所。其前代封禪壇址摧圯者,命修完之。山上置圜台,徑五丈,高九尺,四陛,上飾以青,四面如其方色;一壝,廣一丈,圍以青繩三周。燎壇在其東南,高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方六尺。山下封祀壇,四成,十二陛,如圜丘制,上飾以玄,四面如方色;外為三壝,燎壇如山上壇制。社首壇,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闊十六步;八陛,上等廣八尺,中等廣一丈,下等廣一丈二尺;三壝四門:如方丘制。又為瘞埳於壬地外壝之內。以玉為五牒,牒各長尺二寸,廣五寸,厚一寸,刻字而填以金,聯以金繩,緘以玉匱,置石感中。金脆難用,以金塗繩代之。
正坐、配坐,用玉冊六副,每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簡數量文多少。匱長一尺三寸。檢長如匱,厚二寸,闊五寸,纏金繩五周,當纏繩處刻為五道,而封以金泥,泥和金粉、乳香為之。
印以受命寶。封匱當寶處,刻深二分,用石感藏之。其感用用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鑿中廣深,令容玉匱。感旁施檢處,皆刻深七寸,闊一尺,南北各三,東西各二,去隅皆七寸,纏繩處皆刻三道,廣一寸五分,深三分。為石檢十以擫感,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寸,刻三道,廣深如纏繩。其當封處,刻深二寸,取足容寶,皆有小石蓋,與封刻相應。其檢立感旁,當刻處又為金繩三以纏感,皆五周,徑三分,為石泥封感。泥用石末和方色土為之。
用金鑄寶,曰「天下同文」,如御前寶,以封感際。距石十二分,距四隅皆闊二尺,厚一尺,長一丈,斜刻其道,與感隅相應,皆再累,為五色土圜封感,上徑一丈二尺,下徑三丈九尺。命直史館劉鍇、內侍張承素領徒封圜台石感,直集賢院宋皋、內侍郝昭信封社首石感,並先往規度之。
詳定所言:「朝覲壇在行宮南,方九丈六尺,高九尺,四陛。陛,南面兩陛,餘三面各一陛。一壝,二分在南,一分在北。又按唐封禪,備法駕。准故事,乘輿出京,並用法駕,所過州縣不備儀仗。其圜臺上設登歌、鐘、磬各一虡,封祀壇宮架二十虡,四隅立建鼓、二舞。社道壇設登歌如圜台,壇下宮架、二舞如封祀壇。朝覲壇宮架二十虡,不用熊羆十二案。又按《六典》,南郊合祀天地,服袞冕,垂白珠十有二,黝衣纁裳十二章。欲望封禪日依南郊例。洎禮畢,禦朝覲壇。諸州所貢方物,陳列如元正儀。令尚書戶部告示,並先集泰山下。」仍詔出京日,具小駕儀仗:太常寺三百二十五人,兵部五百六十六人,殿中省九十一人,太僕寺二百九十九人,六軍諸衛四百六十八人,左右金吾仗各一百七十六人,司天監三十七人。
有司言:「南郊惟昊天、皇地祇、配帝、日月、五方、神州各用幣,內官而下別設六十六段分充。按《開寶通禮》,嶽鎮、海瀆幣從方色,即明皆有制幣。今請封祀壇內官至外官三百一十八位,社首壇嶽鎮以下一十八位,並用方色幣。又南郊牲,正坐、配坐用犢,五方帝、日月、神州共用羊、豕二十二,從祀七百三十七位,仍以前數分充。今請神州而上十二位用犢,其舊供羊、豕,改充從祀牲。又景德中,升天皇、北極在第一等,今請亦於從祀牲內體薦。」
舊制,郊祀正坐、配坐褥以黃,皇帝拜褥以緋。至是,詔配坐以緋,拜褥以紫。又以靈山清潔,命祀官差減其數,或令兼攝,有期喪未滿、餘服未卒哭者不得預祭,內侍諸司官,除掌事宿衛外,從升者裁二十四人,諸司職掌九十三人。其文武官升山者,皆公服。
詳定所言:「《漢書》八神與歷代封禪帝王及所禪山,並於前祀七日遣官致祭,乙太牢祀泰山,少牢祀社首。」九月,詔審刑院、開封府毋奏大辟案。帝習儀於崇德殿。初,禮官言無帝王親習之文,帝曰:「朕以達寅恭之意,豈憚勞也。」既畢,帝見禮文有未便,諭宰臣與禮官再議。於是詳定所言:「按《開寶禮》,則燔燎畢封冊;開元故事,則封感後燔燎。今如不對神封冊,則未稱寅恭,或封感後送神,則並為喧瀆。欲望俟終獻畢,皇帝升壇,封玉匱,置感中,泥印訖,復位,飲福,送神,樂止,舉燎火。次天書降,次金匱降。禮儀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俟封感畢,皇帝再升壇省視。緣祀禮已畢,更不舉樂。省訖,降壇。」仍詔山上亞獻、終獻,登歌作樂。
十月戊子朔,禁天下屠殺一月。帝自告廟,即屏葷蔬食,自進發至行禮前,並禁音樂。有司請登封日圜台立黃麾仗,至山下壇設權火。將行禮,然炬相屬,又出朱字漆牌,遣執仗者傳付山下。牌至,公卿就位,皇帝就望燎位,山上傳呼萬歲,下即舉燎。皇帝還大次,解嚴,又傳呼而下,祀官始退。社首瘞坎,亦設權火三為准。遣司天設漏壺山之上下,命中官覆校日景,複於壇側擊板相應。自太平頂、天門、黃峴嶺、岱嶽觀,各豎長竿,揭籠燈下照,以相參候。
辛卯,發京師,以玉輅載天書先行。次日如之。至鄆州,令從官、衛士蔬食。丁未,次奉高宮。戊申,齋于穆清殿,諸升山者官給衣,令祀日沐浴服之。庚戌,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金輅,備法駕,至山門幄次,改服靴袍,乘步輦登山,鹵簿、儀衛列山下,天書仗不上山,與法駕仗間立。知制誥朱巽奉玉冊牒及圜台行事官先升,且以回馬嶺至天門路峻絕,人給橫板二,長三尺許,系彩兩端,施於背,膺選從卒,推引而上。衛士皆給釘鞋,供奉馬止于中路。自山趾盤道至太平頂,凡兩步一人,彩繒相間,樹當道者不伐,止縈以繒。帝每經陝險,必降輦徒步。亞獻甯王元偓,終獻舒王元偁,鹵簿使陳堯叟從。祀官、點饌習儀於圜壇。是夕,山下罷警場。
辛亥,設昊天上帝位於圜台,奉天書于坐左,太祖、太宗並配西北側向,帝服袞冕,升台奠獻,悉去侍衛,拂翟止於壝門,籠燭前導亦徹之。玉冊文曰:「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臣嗣膺景命,昭事上穹。昔太祖揖讓開基,太宗憂勤致治,廓清寰宇,混一車書,固抑升中,以延積慶。元符錫祚,眾寶效祥,異域咸懷,豐年屢應。虔修封祀,祈福黎元。謹以玉帛、犧牲、粢盛、庶品,備茲禋燎,式薦至誠。皇伯考太祖皇帝、皇考太宗皇帝配神作主。尚饗。」玉牒文曰:「有宋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啟運大同,惟宋受命,太祖肇基,功成治定;太宗膺圖,重熙累盛。粵惟沖人,丕承列聖,寅恭奉天,憂勤聽政。一紀於茲,四隩來暨,丕貺殊尤,元符章示,儲慶發祥,清淨可致,時和年豐,群生鹹遂。仰荷顧懷,敢忘繼志,僉議大封,聿申昭事。躬陟喬嶽,對越上天,率禮祗肅,備物吉蠲,以仁守位,以孝奉先。祈福逮下,侑神昭德,惠綏黎元,懋建皇極,天祿無疆,靈休允迪,萬葉其昌,永保純錫。」命群官享五方帝及諸神于山下封祀壇。上飲福酒,攝中書令王旦跪稱曰:「天賜皇帝太一神策,周而復始,永綏兆人。」三獻畢,封金、玉匱。王旦奉玉匱,置於石感,攝太尉馮拯奉金匱以降,將作監領徒封感。帝登圜台閱視訖,還禦幄。宰臣率從官稱賀,山下傳呼萬歲,聲動山谷。即日仗還奉高宮,百官奉迎于穀口。帝複齋于穆清殿。
壬子,禪祭皇地祇於社首山,奉天書升壇,以祖宗配。玉冊文曰:「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皇地祇:無私垂祐,有宋肇基,命惟天啟,慶賴坤儀。太祖神武,歲震萬宇;太宗聖文,德綏九土。臣恭膺寶命,纂承丕緒,穹昊降祥,靈符下付,景祚延鴻,秘文昭著。八表以寧,五兵不試,九谷豐穰,百姓親比,方輿所資,涼德是愧。溥率同詞,縉紳協議,因以時巡,亦既肆類。躬陳典禮,祗事厚載,致孝祖宗,潔誠嚴配。以伸大報,聿修明祀,本支百世,黎元受祉。謹以玉帛、犧牲、粢盛、庶品,備茲禋瘞,式薦至誠。皇伯考太祖皇帝、皇考太宗皇帝配神作主。尚饗。」帝至山下,服靴袍,步出大次。
癸醜,有司設仗衛、宮縣於壇下,帝服袞冕,禦封禪壇上之壽昌殿受朝賀,大赦天下,文武遞進官勳,減免賦稅、工役各有差,改乾封縣曰奉符縣,宴百官卿監以上于穆清殿、泰山父老於殿門。甲寅,發奉符,始進常膳。
帝之巡祭也,往還四十七日,未嘗遇雨雪,嚴冬之候,景氣恬和,祥應紛委。前祀之夕,陰雺風勁,不可以燭,及行事,風頓止,天宇澄霽,燭焰凝然,封感訖,紫氣蒙壇,黃光如帛,繞天書匣。悉縱四方所獻珍鳥異獸山下。法駕還奉高宮,日重輪,五色雲見。鼓吹振作,觀者塞路,歡呼動天地。改奉高宮曰會真宮。九天司命上卿加號保生天尊,青帝加號廣生帝君,天齊王加號仁聖,各遣使祭告。詔王旦撰《封祀壇頌》,王欽若撰《社首壇頌》,陳堯叟撰《朝覲壇頌》。圜台奉祀官並於山上刻名,封祀、九宮、社首壇奉祀官並於《社首頌》碑陰刻名,扈從升朝官及內殿崇班、軍校領刺史以上與蕃夷酋長並于《朝覲頌》碑陰刻名。
明年二月,詔知兗州李迪、京東轉運使馬元方等同修圜封,以呂良首請,命攝兗州助教。
政和三年,兗、鄆耆壽、道釋等及知開德府張為等五十二人表請東封,優詔不允。六年,知兗州宋康年請下秘閣檢尋祥符東封典故付臣經畫。時蔡京當國,將講封禪以文太平,預具金繩、玉檢及他物甚備,造舟四千艘,雨具亦千萬計,迄不能行。
汾陰後土。真宗東封之又明年,河中府言:「進士薛南及父老、僧道千二百人列狀乞赴闕,請親祠後土。」詔不允。已而南又請,河南尹甯王元偓亦表請,文武百僚詣東上閣門三表以請。詔明年春有事于汾陰後土,命知樞密院陳堯叟為祀汾陰經度制置使,翰林學士李宗諤副之,樞密直學士戚綸、昭宣使劉承珪計度發運,河北轉運使李士衡、鹽鐵副使林特計度糧草,龍圖閣待制王曙、西京左藏庫使張景宗、供備庫使藍繼宗修治行宮、道路,宰臣王旦為大禮使,知樞密院王欽若為禮儀使,參知政事馮拯為儀仗使,趙安仁為鹵簿使,陳堯叟為橋道頓遞使。又以旦為天書儀衛使,欽若、安仁副之,丁謂為扶侍使,藍繼宗為扶侍都監,內侍周懷政、皇甫繼明為夾侍。發陝西、河東兵五千人赴汾陰給役,出廄馬,增傳置,命翰林、禮院詳定儀注,造玉冊、祭器。先令堯叟詣後土祠祭告,分遣常參官告天地、廟社、嶽鎮、海瀆。
詳定所言:「祀汾陰後土,請如封禪,以太祖、太宗並配。其方丘之制,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闊十六步。八陛,上陛廣八尺,中廣一丈,下廣一丈二尺。三重壝,四面開門。為瘞坎於壇之壬地外壝之內,方深取足容物。其後土壇別無方色。正坐玉冊,玉匱一副;配坐玉冊,金匱二副;金泥,金繩。所用石匱並蓋三層,方廣五尺,下層高二尺,上開牙縫一周,闊四寸,深五寸,中容玉匱,其闊一尺,長一尺六寸。匱刻金繩道三周,各相去五寸,每纏繩處,闊一寸,深五分。上層厚一尺,仍於上四角更刻牙縫,長八寸,深四寸。每纏金繩處深四寸,方三寸五分,取容封寶。先即廟庭規地為坎,深五尺,闊容石匱及封固者。先以金繩三道南北絡石匱,候祀畢封匱訖,中書侍郎奉匱至廟,與太尉同置石匱中,將作監加蓋,系金繩畢,各填以石泥,印以'天下同文之寶',如社首封感制。帝省視後,將作監率執事更加盝頂石蓋,然後封固如法。上為小壇,如方丘狀,廣厚皆五尺。」
經度制置使詣脽上築壇如方丘,廟北古雙柏旁有堆阜,即其地為之。有司請祭前七日遣祀河中府境內伏羲、神農、帝舜、成湯、周文武、漢文帝、周公廟及於脽下祭漢、唐六帝。
四年正月,帝習儀於崇德殿。丁酉,法駕發京師。二月丙辰,至寶鼎縣奉祇宮。戊午,致齋。己未,遣入內都知鄧永遷詣祠上衣服、供具。庚申,百官宿祀所。是夜一鼓,扶侍使奉天書升玉輅,先至脽上。二鼓,帝乘金輅,法駕詣壇,夾路設燎火,盤道回曲,周以黃麾仗。初,路出廟南,帝以未修謁,不欲乘輿輦過其前,令鑿路由廟後至壇次。翼日,帝服袞冕登壇,祀後土地祇,備三獻,奉天書於神坐之左次,以太祖、太宗配侑。
冊文曰:「維大中祥符四年,歲次辛亥,二月乙巳朔,十七日辛酉,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後土地祇:恭惟位配穹旻,化敷品匯。瞻言分壤,是宅景靈。備禮親祠,抑惟令典。肇啟皇宋,混一方輿,祖禰紹隆,承平茲久。眇躬纘嗣,勵翼靡遑,厚德資生,綿區允穆,清寧孚祐,戴履蒙休。申錫寶符,震以珍物,虔遵時邁,已建天封。明察禮均,有所未答,櫛沐祇事,用致其恭。夷夏駿奔,瑄牲以薦,肅然鄈上,對越坤元。式祈年豐,楙昭政本,兆民樂育,百福蕃滋,介祉無疆,敢忘祇畏。恭以琮幣、犧牲、粢盛、庶品,備茲瘞禮。皇伯考太祖皇帝、皇考太宗皇帝侑神作主。尚享。」親封玉冊,正坐於玉匱,配坐于金匱,攝太尉奉之以降,置於石匱,將作監封固之。
帝還次,改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謁後土廟,設登歌奠獻,遣官分奠諸神。至庭中,視所封石匱。還奉祇宮,鈞容樂、太常鼓吹始振作。是日,詔改奉祇曰太甯宮。壬戌,禦朝覲壇受朝賀,肆赦,宴群臣于穆清殿、父老于宮門。穆清殿,奉祇宮之前殿也。詔五使、從臣刻名碑陰。謁西嶽廟,從官皆刻名廟中,仗衛儀物大略如東封之制。命薛南試將作監主簿,以首請祠汾陰故也。
太清宮。大中祥符六年,亳州父老、道釋、舉人三千三百十六人詣闕,請車駕朝謁太清宮,宰臣帥百官表請。詔以明年春親行朝謁禮。命參知政事丁謂為奉祀經度制置使、判亳州,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權三司使林特計度糧草。禮儀院言:「按唐太清宮令,奠獻用碧幣,同人靈,故不用玉。今詳太上老君,宜同天神用玉。胙薦獻聖祖大帝用四圭有邸。」詔用蒼璧,太清宮用竹冊一副。丁謂言:「太清宮封藏太上老君寶冊,請用玉匱各一副,長廣一尺,高如之,檢厚一寸二分,長廣如匱。刻金繩道五,封處深二分,方取容受命寶。石匱三層,各長五尺三寸。闊四尺二寸,下層高二尺,中容玉匱,鑿深尺二寸,長二尺五寸,闊尺三寸。中層高一尺,南北刻金繩道三,相距各五寸,闊一寸,深五分。系金繩處各深四分,方取容'天下同文'寶,上層為盝頂蓋。」以王旦為奉祀大禮使,向敏中為儀仗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陳堯叟為鹵簿使,丁謂為橋道頓遞使。又以王旦為天書儀衛使,王欽若同儀衛使,丁謂副之,兵部侍郎趙安仁為扶侍使,入內副都知張繼能為扶侍都監。帝朝謁玉清昭應宮,賜亳州真源縣行宮名曰奉元,殿曰迎禧。
七年正月十五日,發京師。十九日,至奉元宮,齋於迎禧殿。二十一日,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奉上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加號冊寶。夜漏上五刻,天書扶侍使奉天書赴太清宮。二鼓,帝乘玉輅,駐大次。三鼓,奉天書升殿,改服袞冕,行朝謁之禮,相王元偓為亞獻,榮王元儼為終獻。帝還大次,太尉奉冊寶於玉匱,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寶,納于醮壇石匱,將作監加石蓋其上。群臣稱賀於大次。分命輔臣薦獻諸殿,改奉元宮曰明道宮,奉安玉皇大帝像,改真源曰衛真縣。車駕次亳州城西,詣新立聖祖殿朝拜。至應天府朝拜聖祖殿,詔號曰鴻慶宮,仍奉安太祖、太宗像。駕至自亳州,百官迎對於太一宮西之幄殿,有司以衛真靈芝二百輿洎白鹿前導天書而入。帝服靴袍,乘大輦,備儀衛還宮。
先是,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乙丑,帝謂輔臣曰:「朕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將半,方就寢,忽室中光曜,見神人星冠、絳衣,告曰:'來月三日,宜於正殿建黃籙道場一月,將降天書《大中祥符》三篇。'朕竦然起對,已複無見,命筆識之。自十二月朔,即齋戒於朝元殿,建道場以佇神貺。適皇城司奏,左承天門屋南角有黃帛曳鴟尾上,帛長二丈許,緘物如書卷,纏以青縷三道,封處有字隱隱,蓋神人所謂天降之書也。」王旦等皆再拜稱賀。帝即步至承天門,瞻望再拜,遣二內臣升屋,奉之下。旦跪奉而進,帝再拜受之,親奉安輿,導至道場,付陳堯叟啟封。帛上有文曰:「趙受命,興于宋,付於昚。居其器,守於正。世七百,九九定。」緘書甚密,抉以利刀方起。帝跪受,複授堯叟讀之。其書黃字三幅,詞類《書·洪範》、老子《道德經》,始言帝能以至孝至道紹世,次諭以清淨簡儉,終述世祚延永之意。讀訖,帝複跪奉,蘊以所緘帛,盛以金匱。旦等稱賀於殿之北廡。丙寅,群臣入賀,於崇政殿賜宴,帝與輔臣皆蔬食。遣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及京城祠廟。丁卯,有司設大次朝元殿之西廊,黃麾仗,宮縣、登歌,文武官陪列,帝服靴袍升殿,酌獻三清天書。禮畢,步導入內。戊辰,大赦,改元,百官並加恩,改左承天門為左承天祥符。
四月辛卯朔,天書再降內中功德閣。六月八日,封祀制置使王欽若言:「泰山西南垂刀山上,有紅紫雲氣,漸成華蓋,至地而散。其日,木工董祚于靈液亭北,見黃素書曳林木之上,有字不能識,言於皇城使王居正,居正睹上有禦名,馳告欽若,遂迎至官舍,授中使捧詣闕。」帝禦崇正殿,趣召輔臣曰:「朕五月丙子夜,複夢鄉者神人言:'來月上旬,當賜天書于泰山,宜齋戒祇受。'朕雖荷降告,未敢宣露,惟密諭王欽若等,凡有祥異即上聞。朕今得其奏,果與夢協。上天眷佑,惟懼不稱。」王旦等曰:「陛下至德動天,感應昭著,臣等不勝大慶。」再拜稱賀。己亥,迎導天書,安於含芳園之正殿。辛醜,帝致齋。翼曰,備法駕詣殿再拜受,授陳堯叟啟封。其文曰:「汝崇孝奉吾,育民廣福。錫爾嘉瑞,黎庶鹹知。秘守斯言,善解吾意。國祚延永,壽曆遐歲。」讀訖,複奉以升殿。
九月甲子,告太廟,奉安天書朝元殿,建道場。扶侍使上香,庭中奏法曲,將行禮,詣幄殿酌獻訖,奉以玉輅,中設幾褥,夾侍立旁,周以黃麾仗,前後部鼓吹,道門威儀。扶侍使以下前導,封禪日皆奉以升壇,置正位之東。自是凡舉大禮,皆如此制。於是制行殿供物,定儀仗千六百人。每歲元日,召宰臣、宗室至禁中朝拜。前一日,卻去葷茹。帝自製誓文,刻石,置玉清昭應宮寶符閣下,摹刻天書奉安昭應宮刻玉殿,行酌獻禮,令刻玉使日赴殿行香,副使已下,日蒞事焉。
天禧元年正月,詔以十五日行宣讀天書之禮。前二日,齋于長春殿,以王欽若為宣讀天書禮儀使。有司設次天安殿,中位玉皇像,置錄本天書於東,聖祖板位於西,建金籙道場三晝夜。其日三鼓,帝服通天冠、絳紗袍詣道場,焚香再拜,西向立,百官朝服升殿。攝中書令任中正跪奏:「嗣天子臣某,謹與宰臣等宣讀天書,講求聖意,虔思睿訓,撫育生民。」儀衛使王旦跪取左承天門天書置案上,攝殿中監張景宗、張繼能捧案,攝司徒王曾、攝司空張知白跪展天書,攝太尉向敏中宣讀,每句已,即詳繹其旨,言上天訓諭之意,攝中書令王欽若錄之。宣讀畢,攝侍中張旻跪奏:「嗣天子臣某,敢不虔遵天命。」儀衛使受天書,跪納匣中。又取功德閣天書、泰山天書宣讀如上儀。王欽若跪進所錄天書,帝跪受之,登歌酌獻。禮畢,奉天書還內。帝自作《欽承寶訓述》以示中外。是月之朔,又奉天書升太初殿,恭上玉皇大天帝聖號寶冊、袞服焉。
帝于大中祥符五年十月語輔臣曰:「朕夢先降神人傳玉皇之命雲:'先令汝祖趙某授汝天書,令再見汝,如唐朝恭奉玄元皇帝。'翼日,複夢神人傳天尊言:' 吾坐西,斜設六位以候。'是日,即於延恩殿設道場。五鼓一籌,先聞異香,頃之,黃光滿殿,蔽燈燭,睹靈仙儀衛天尊至,朕再拜殿下。俄黃霧起,須臾霧散,由西陛升,見侍從在東陛。天尊就坐,有六人揖天尊而後坐。朕欲拜六人,天尊止令揖,命朕前,曰:'吾人皇九人中一人也,是趙之始祖,再降,乃軒轅皇帝,凡世所知少典之子,非也。母感電夢天人,生於壽丘。後唐時,奉玉帝命,七月一日下降,總治下方,主趙氏之族,今已百年。皇帝善為撫育蒼生,無怠前志。'即離坐,乘雲而去。」王旦等皆再拜稱賀。即召旦等至延恩殿,曆觀臨降之所,並佈告天下,命參知政事丁謂、翰林學士李宗諤、龍圖閣待制陳彭年與禮官修崇奉儀注。閏十月,制九天司命保生天尊號曰聖祖上靈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聖祖母號曰元天大聖後,遣官就南郊設昊天及四位告之。
七年九月,即滋福殿設玉皇像,奉聖號匣,安於朝元殿后天書刻玉幄次。詔以來年正月上玉帝聖號,帝親撰文,及天書下,亦以此日奏告,仍定儀式班之。以王旦為奏告大禮使,向敏中為儀仗使,寇准為鹵簿使,丁謂為禮儀使,王嗣宗為橋道頓遞使。
八年正月朔,駕詣玉清昭應宮奉表奏告,上玉皇大帝聖號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奉刻玉天書安于寶符閣,以帝禦容侍立於側,升閣酌獻。複朝拜明慶二聖殿。禮畢還宮,易常服,禦崇德殿,百官稱賀。
九年,詔以來年正月朔詣玉清昭應宮上玉皇聖號寶冊,二日詣景靈宮上聖祖天尊大帝徽號。十二月己亥,奉寶冊、仙衣安於文德殿,乃齋于天安殿后室。四鼓,帝詣天安殿酌獻天書畢,大駕赴玉清昭應宮,袞冕升太初殿,奉冊訖,奠玉幣,薦饌三獻,飲福,登歌,二舞,望燎,如祀昊天上帝儀。畢,詣二聖殿,奉上絳紗袍,奉幣進酒,分遣攝殿中監上紫微大帝絳紗袍、七元輔弼真君紅綃衣、翊聖保德真君皂袍。帝改服靴袍,詣紫微殿、寶符閣焚香,群臣詣集禧殿門表賀。是日,天書赴景靈宮,大駕次至,齋於明福殿。二日,帝服袞冕,詣天興殿奉上聖祖天尊大帝冊寶、仙衣,薦獻如上儀。乃改服詣保寧閣焚香,還宮,群臣入賀於崇德殿。命諸州設羅天大醮,先建道場二十七日。命王旦為兗州太極觀奉上寶冊使,趙安仁副之,遣官攝中書侍郎、殿中監,押當冊寶、仙衣。二月丁亥,帝齋于長春殿。翼日,有司設聖母板位文德殿,行酌獻禮,拜授冊寶于王旦、仙衣于趙安仁,以升金輅,具鹵簿儀衛,所過禁屠宰。三月乙巳,旦等詣觀奉冊上懿號曰聖祖母元天大聖後。其日,帝不視朝。禮畢,群臣入賀,賜飲崇德殿。
徽宗政和六年九月朔,複奉玉冊、玉寶,上玉帝尊號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蓋以論者析玉皇大天帝、昊天上帝言之,不能致一故也。又詔以王者父天母地,乃者只率萬邦黎庶,強為之名,以玉冊、玉寶昭告上帝,而地祇未有稱謂,謹上徽號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後土皇地祇。
明年五月,詣玉清和陽宮奉上寶冊,所用之禮,以瘞坎易燎柴,設望瘞位,玉以黃琮及兩珪有邸,幣以黃,舞以八成,其餘並如奉上玉皇尊號之儀。徽宗崇尚道教,制郊祀大禮,以方士百人執威儀前引,分列兩序,立於壇下。
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恭上神宗、哲宗徽號於太廟。翌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太師蔡京奏:「天神降格,實為大慶,乞付史館。」帝出手詔,播告天下。群臣詣東上閣門拜表稱賀,禦制《天真示現記》,尋以天神降日為天應節,即其地建迎真宮。明年夏至,躬祀方丘,又制《神應記》,略雲:「羽衛多士,奉輦武夫,與陪祝官,顧瞻中天,有形有象,若人若鬼,持矛執戟,列於空際,見者駭愕。」仍遣使奏告陵廟,詔天下。
又用方士魏漢津之說,備百物之象,鑄鼎九,於中太一宮南為殿奉安之,各周以垣,上施埤堄,墁如方色,外築垣環之,曰九成宮。中央曰帝鼐,其色黃,祭以土王日,為大祠,幣用黃,樂用宮架。北方曰寶鼎,其色黑,祭以冬至,幣用皂。東北方曰牡鼎,其色青,祭以立春,幣用皂。東方曰蒼鼎,其色碧,祭以春分,幣用青。東南曰岡鼎,其色綠,祭以立夏,幣用緋。南方曰彤鼎,其色紫,祭以夏至,幣用緋。西南曰阜鼎,其色黑,祭以立秋,幣用白。西方曰皛鼎,其色赤,祭以秋分,幣用白。西北曰魁鼎,其色白,祭以立冬,幣用皂。八鼎皆為中祠,樂用登歌,享用素饌,複於帝鼐之宮立大角鼎星祠。
崇寧四年八月,奉安九鼎,以蔡京為定鼎禮儀使。帝幸九成宮酌獻。九月朔,百官稱賀於大慶殿,如大朝會儀。鄭居中言:「亳州太清宮道士王與之進《黃帝崇天祀鼎儀訣》,皆本於天元玉冊、九宮太一,合於漢津所授上帝錫夏禹隱文。同修為《祭鼎儀範》,修成《鼎書》十七卷、《祭鼎儀範》六卷。先是,詔曰:「九鼎以奠九州,以禦神奸,其用有法,後失其傳。閱王與之所上《祀儀》,推鼎之意,施于有用,蓋非今人所能作。去古綿邈,文字雜糅,可擇其當理合經,修為定制,班付有司。」至是書成,並以每歲祀鼎常典,付有司行之。
又詔以鑄鼎之地作寶成宮,總屋七十一區,中置殿曰神靈,以祠黃帝;東廡殿曰成功,祀夏後氏;西廡殿曰持盈,祠周成王及周公、召公;後置堂曰昭應,祀唐李良及隱士嘉成侯魏漢津。太常禮部言:「每歲欲于大樂告成崇政殿元進樂日,秋八月二十七日舉祀事,祀黃帝依感生帝、神州地祇為大祠,幣用黃,樂用宮架,祝文依祀聖祖稱嗣皇帝臣名。其成功、持盈二殿,禮用中祀,幣各用白。昭應堂禮用小祀,並以素饌。」從之。
政和六年,用方士王仔昔議,定鼎閣于天章閣,自九成宮徙九鼎奉安之。又詔改帝鼐為隆鼐,正南彤鼎為明鼎,西南阜鼎為順鼎,正西皛鼎為蘊鼎,西北魁鼎為健鼎,正北寶鼎如舊,東北牡鼎為和鼎,正東蒼鼎為育鼎,東南岡鼎為潔鼎,鼎閣為圜象徽調之閣。閣上神像,左周鼎星君,中帝席星君,右大角星君;閣下鼎鼐神像,各守逐鼎布列,亦用仔昔議也。駕詣鼎閣奉安神像,明日複詣閣行香,百僚陪位。其後,又詔九鼎新名乃狂人妄改,皆無依據,宜復舊名,惟圜象徽調閣仍舊。
八年,用方士言,鑄神霄九鼎成,曰太極飛雲洞劫之鼐、蒼壺祀天貯醇酒之鼎、山嶽五神之鼎、精明洞淵之鼎、天地陰陽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靈光晃耀煉神之鼎、蒼龜火蛇蟲魚金輪之鼎,奉安於上清寶籙宮神霄殿,與魏漢津所鑄,凡十八鼎焉。
志第五十八禮八(吉禮八)
○文宣王廟武成王廟先代陵廟諸神祠
至聖文宣王。唐開元末升為中祠,設從祀,禮令攝三公行事。朱梁喪亂,從祀遂廢。後唐長興二年,仍複從祀。周顯德二年,別營國子監,置學舍。宋因增修之,塑先聖、亞聖、十哲像,畫七十二賢及先儒二十一人像於東西廡之木壁,太祖親撰《先聖》、《亞聖贊》,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贊之。建隆中,凡三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太宗亦三謁廟。詔繪三禮器物、制度于國學講論堂木壁。又命河南府建國子監文宣王廟,置官講說及賜《九經》書。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詔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備禮謁文宣王廟。內外設黃麾仗,孔氏宗屬並陪位,帝服靴袍,行酌獻禮。又幸叔梁紇堂,命官分奠七十二弟子、先儒洎叔梁紇、顏氏。初,有司定儀肅揖,帝特展拜,以表嚴師崇儒之意,親制贊,刻石廟中。複幸孔林,以樹擁道,降輿乘馬,至文宣王墓,設奠再拜,詔追諡曰玄聖文宣王,祝文進署,祭乙太牢,修飾祠宇,給便近十戶奉塋廟。仍追封叔梁紇為齊國公,顏氏魯國太夫人,伯魚母開官氏,鄆國夫人。
二年五月乙卯,詔追封十哲為公,七十二弟子為侯,先儒為伯或贈官。親制《玄聖文宣王贊》,命宰相等撰顏子以下贊,留親奠祭器於廟中,從官立石刻名。既以國諱,改諡至聖文宣王。賜孔氏錢帛,錄親屬五人並賜出身,又賜太宗禦制、禦書一百五十卷,銀器八百兩。詔太常禮院定州縣釋奠器數:先聖、先師每坐酒尊一、籩豆八、簋二、簠二、俎三、罍一、洗一、篚一,尊皆加勺、冪,各置於坫,巾共二,燭二,爵共四,坫。有從祀之處,諸坐各籩二、豆二、簋一、簠一、俎一、燭一、爵一。仁宗再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皆再拜焉。
熙寧七年,判國子監常秩等請立孟軻、揚雄像於廟廷,仍賜爵號,又請追尊孔子以帝號。下兩制禮官詳定,以為非是而止。
京兆府學教授蔣夔請以顏回為兗國公,毋稱先師,而祭不讀祝,儀物一切降殺,而進閔子騫九人亦在祀典。禮官以孔子、顏子稱號,歷代各有據依,難輒更改,儀物祝獻,亦難降殺,所請九人,已在祀典。熙寧祀儀,十哲皆為從祀,惟州縣釋奠未載。請自今二京及諸州春秋釋奠,並准熙寧祀儀。
詔封孟軻鄒國公。晉州州學教授陸長愈請春秋釋奠,孟子宜與顏子並配。議者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禮官言:「唐貞觀以漢伏勝、高堂生、晉杜預、范寧之徒與顏子俱配享,至今從祀,豈必同時?孟子于孔門當在顏子之列,至於荀況、揚雄、韓愈,皆發明先聖之道,有益學者,久未配食,誠闕典也。請自今春秋釋奠,以孟子配食,荀況、揚雄、韓愈並加封爵,以世次先後,從祀于左丘明二十一賢之間。自國子監及天下學廟,皆塑鄒國公像,冠服同兗國公。仍繪荀況等像於從祀:荀況,左丘明下;揚雄,劉向下;韓愈,范寧下。冠服各從封爵。」詔如禮部議,荀況封蘭陵伯,揚雄封成都伯,韓愈封昌黎伯,令學士院撰贊文。又詔太常寺修四孟釋菜儀。
元祐六年,幸太學,先詣國子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
崇甯初,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詔:「古者,學必祭先師,況都城近郊,大辟黌舍,聚四方之士,多且數千,宜建文宣王廟,以便薦獻。」又詔:「王安石可配享孔子廟,位於鄒國公之次。」國子監丞趙子櫟言:「唐封孔子為文宣王,其廟像,內出王者袞冕衣之。今乃循五代故制,服上公之服。七十二子皆周人,而衣冠率用漢制,非是。」詔孔子仍舊,七十二子易以周之冕服。又詔辟雍文宣王殿以「大成」為名。帝幸國子監,謁文宣王殿,皆再拜行酌獻禮,遣官分奠兗國公而下。國子司業蔣靜言:「先聖及閘人通被冕服,無別。配享、從祀之人,當從所封之爵,服周之服,公之袞冕九章,侯、伯之冕七章。袞,公服也,達於上。鄭氏謂公袞無升龍,誤矣。考《周官》司服所掌,則公之冕與王同;弁師所掌,則公之冕與王異。今既考正配享、從祀之服,亦宜考正先聖之冕服。」於是增文宣王冕為十有二旒。
大觀二年,從通仕郎侯孟請,繪子思像,從祀于左丘明二十四賢之間。議禮局言:「建隆三年,詔國子監廟門立戟十六,用正一品禮。大中祥符二年,賜曲阜廟桓圭,從上公之制。又《史記·弟子傳》曰,受業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七人,自顏回至公孫龍三十五人頗有年名及受業見於書傳,四十二人姓名僅存。《家語》曰,七十二弟子皆升堂入室者。按《唐會要》七十七人,而《開元禮》止七十二人,又複去取不一。本朝議臣,斷以七十二子之說,取琴張等五人,而去公夏首等十人。今以《家語》、《史記》參定,公夏首、後處、公肩定、顏祖、鄡單、罕父黑、秦商、原抗、樂欬、廉潔,《唐會要》、《開元禮》亦互見之,皆有伯爵,載于祀典。請追贈侯爵,使預祭享。」詔封公夏首钜平侯,後處膠東侯,公肩定梁父侯,顏祖富陽候,鄡單聊城侯,罕父黑祈鄉侯,秦商馮翊候,原抗樂平侯,樂欬建成侯,廉潔胙城侯。又詔改封曾參武城侯,顓孫師潁川侯,南宮糸舀汶陽侯,司馬耕睢陽侯,琴張陽平侯,左丘明中都伯,谷梁赤睢陵伯,戴聖考城伯,以所封犯先聖諱也。
政和三年,詔封王安石舒王,配享;安石子雱臨川伯,從祀。《新儀》成,以孟春元日釋菜,仲春、仲秋上丁日釋奠。以兗國公顏回、鄒國公孟軻、舒王王安石配享殿上;琅邪公閔損、東平公冉耕、下邳公冉雍、臨淄公宰予、黎陽公端木賜並西向,彭城公冉求、河內公仲由、丹陽公言偃、河東公卜商、武城侯曾參並東向;東廡。潁川侯顓孫師以下至成都伯揚雄四十九人並西向,西廡,長山侯林放以下至臨川伯王雱四十八人並東向。頒辟雍大成殿名于諸路州學。
五年,太常寺言:「兗州鄒縣孟子廟,詔以樂正子配享,公孫醜以下從祀,皆擬定其封爵:樂正子克利國侯,公孫醜壽光伯,萬章博興伯,告子不害東阿伯,孟仲子新泰伯,陳臻蓬萊伯,充虞昌樂伯,屋廬連奉符伯,徐辟仙源伯,陳代沂水伯,彭更雷澤伯,公都子平陰伯,咸丘蒙須城伯,高子泗水伯,桃應膠水伯,盆成括萊陽伯,季孫豐城伯,子叔承陽伯。」大晟樂成,詔下國子學選諸生肄習,上丁釋奠,奏於堂上,以祀先聖。
靖康元年,右諫議大夫楊時言王安石學術之謬,請追奪王爵,明詔中外,毀去配享之像,使邪說淫辭不為學者之惑。詔降安石從祀廟廷。尚書傅墨卿言:「釋奠禮饌,宜依元豐祀儀陳設,其《五禮新儀》勿複遵用。」
時又有算學。大觀三年,禮部、太常寺請以文宣王為先師,兗、鄒、荊三國公配享,十哲從祀。自昔著名算數者畫像兩廡,請加賜五等爵,隨所封以定其服。於是中書舍人張邦昌定算學:封風後上穀公,箕子遼東公,周大夫商高郁夷公,大撓涿鹿公,隸首陽周公,容成平都公,常儀原都公,鬼俞區宜都公,商巫鹹河東公,晉史蘇晉陽伯,秦卜徒父潁陽伯,晉卜偃平陽伯,魯梓慎汝陽伯,晉史趙高都伯,魯卜楚丘昌衍伯,鄭裨灶滎陽伯,趙史墨易陽伯,周榮方美陽伯,齊甘德菑川伯,魏石申隆慮伯,漢鮮于妄人清泉伯,耿壽昌安定伯,夏侯勝任城伯,京房樂平伯,翼奉良成伯,李尋平陵伯,張衡西鄂伯,周興慎陽伯,單颺湖陸伯,樊英魯陽伯,晉郭璞聞喜伯,宋何承天昌盧伯,北齊宋景業廣宗伯,隋蕭吉臨湘伯,臨孝恭親豐伯,張胄玄東光伯,周王朴東平伯,漢鄧平新野子,劉洪蒙陰子,魏管輅平原子,吳趙逵穀城子,宋祖沖之范陽子,後魏商紹長樂子,北齊信都芳樂城子,北齊許遵高陽子,隋耿詢湖熟子,劉焯昌亭子,劉炫景城子,唐傅仁均博平子,王孝通介休子,瞿曇羅居延子,李淳風昌樂子,王希明琅琊子,李鼎祚贊皇子,邊岡成安子,漢郎顗觀陽子,襄楷隰陰子,司馬季主夏陽男,落下閎閬中男,嚴君平廣都男,魏劉徽淄鄉男,晉姜岌成紀男,張丘建信成男,夏侯陽平陸男,後周甄鸞無極男,隋盧大翼成平男。尋詔以黃帝為先師。
禮部員外郎吳時言:「書畫之學,教養生徒,使知以孔子為師,此道德之所以一也。若每學建立殿宇,則配食、從祀,難於其人。請春秋釋奠,止令書畫博士量率職事生員,陪預執事,庶使知所宗師。醫學亦准此。」詔皆從之。
其釋奠之禮:景德四年,同判太常禮院李維言:「按《開寶通禮》,諸州釋奠,並刺史致齋三日,從祭之官齋於公館。祭日,刺史為初獻,上佐為亞獻,博士為終獻。今諸州長吏不親行祀,非尊師重教之道。」詔太常禮院檢討以聞。按《五禮精義》,州縣釋奠,刺史、縣令初獻,上佐、縣丞亞獻,州博士、縣主簿終獻。有故,以次官攝之。大中祥符三年,判國子監孫奭言:「上丁釋奠,舊禮以祭酒、司業、博士充三獻官,新禮以三公行事,近歲止命獻官兩員臨時通攝,未副崇祀向學之意。望自今備差太尉、太常、光祿卿以充三獻。」又命崇文院刊《釋奠儀注》及《祭器圖》頒之諸路。熙寧五年,國子監言:「舊例遇貢舉歲,禮部貢院集諸州府所貢第一人謁奠先聖,如春秋釋奠儀。況春秋自有釋奠禮,請罷貢舉人謁奠。」崇寧,議禮局言:「太學獻官、太祝、奉禮,皆以法服,至於郡邑,則用常服。望命有司降祭服於州縣,凡獻官、祝、禮,各服其服,以盡事神之儀。」詔以衣服制度頒使州縣自造焉。
其謁先師之禮:建隆二年,禮院准禮部貢院移,按《禮閣新儀》雲:「舊儀無貢舉人謁先師之文。開元二十六年,詔諸州貢舉人見訖,就國子監謁先師,官為開講,質問疑義,所司設食。昭文、崇文兩館學士及監內諸舉人亦准此。」自後諸州府貢舉人,十一月朔日正衙見訖,擇日謁先師,遂為常禮。大觀初,大司成強淵明言:「考之禮經,士始入學,有釋菜之儀。請自今每歲貢士始入辟雍,並以元日釋菜於先聖。」其儀:獻官一員,以丞或博士;分奠官八員,以博士、正錄;大祝一員,以正錄。應祀官前釋菜一日赴學,各宿其次。至日,詣文宣王殿常服行禮,貢士初入學者陪位於庭,其他亦略仿釋奠之儀。紹興十年,詔與大社、大稷並為大祀。淳熙四年,去王雱畫像。淳祐元年正月,理宗幸太學,詔以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朱熹從祀,黜王安石。景定二年,皇太子詣學,請以張栻、呂祖謙從祀。從之。
鹹淳三年,詔封曾參郕國公,孔伋沂國公,配享先聖。封顓孫師陳國公,升十哲位。複以邵雍、司馬光列從祀。其序:兗國公、郕國公、沂國公、鄒國公,居正位之東面,西向北上,為配位;費公閔損、薛公冉雍、黎公端木賜、衛公仲由、魏公卜商,居殿上東面,西向北上,鄆公冉耕、齊公宰予、徐公冉求、吳公言偃、陳公顓孫師,居殿上西面,東向北上,為從祀;東廡,金鄉侯澹台滅明、任城侯原憲、汝陽侯南宮適、萊蕪侯曾點、須昌侯商瞿、平輿侯漆雕開、睢陽侯司馬耕、平陰侯有若、東阿侯巫馬施、陽谷侯顏辛、上蔡侯曹恤、枝江侯公孫龍、馮翊侯秦祖、雷澤侯顏高、上邽侯壤駟赤、成邑侯石作蜀、钜平侯公夏首、膠東侯後處、濟陽侯奚容點、富陽侯顏祖、滏陽侯句井疆、鄄城侯秦商、即墨侯公祖句茲、武城侯縣成、汧源侯燕伋俯句侯顏之僕、建成侯樂劾、堂邑侯顏何、林慮侯狄黑、鄆城侯孔忠、徐城侯公西點、臨濮侯施之常、華亭侯秦非、文登侯申棖、濟陰侯顏噲、泗水侯孔鯉、蘭陵伯荀況、睢陵伯谷梁赤、萊蕪伯高堂生、樂壽伯毛萇、彭城伯劉向、中牟伯鄭眾、緱氏伯杜子春、良鄉伯盧植、滎陽伯服虔、司空王肅、司徒杜預、昌黎伯韓愈、河南伯程顥、新安伯邵雍、溫國公司馬光、華陽伯張栻,凡五十二人,並西向;西廡,單父侯宓不齊、高密侯公冶長、北海侯公皙哀、曲阜侯顏無繇、共城侯高柴、壽張侯公伯寮、益都侯樊須、钜野侯公西赤、千乘侯梁鱣、臨沂侯冉孺、沐陽侯伯虔、諸城侯冉季、濮陽侯漆雕哆、高苑侯漆雕徒父、鄒平侯商澤、當陽侯任不齊、牟平侯公良孺、新息侯秦冉、梁父侯公肩定、聊城侯鄡單、祁鄉侯罕父黑、淄川侯申黨、厭次侯榮旂、南華侯左人郢、朐山侯鄭國、樂平侯原亢、胙城侯廉潔、博平侯叔仲會、高堂侯邽巽、臨朐侯公西輿如、內黃侯蘧瑗、長山侯林放、南頓侯陳亢、陽平侯琴張、博昌侯步叔乘、中都伯左丘明、臨淄伯公羊高、乘氏伯伏勝、考城伯戴聖、曲阜伯孔安國、成都伯揚雄、歧陽伯賈逵、扶風伯馬融、高密伯鄭玄、任城伯何休、偃師伯王弼、新野伯范甯、汝南伯周敦頤、伊陽伯程頤、郿伯張載、徽國公朱熹、開封伯呂祖謙,凡五十二人,並東向。
昭烈武成王。自唐立太公廟,春秋仲月上戊日行祭禮。上元初,封為武成王,始置亞聖、十哲等,後又加七十二弟子。梁廢從祀之祭,後唐複之。太祖建隆三年,詔修武成王廟,與國學相對,命左諫議大夫崔頌董其役,仍令頌檢閱唐末以來謀臣、名將勳績尤著者以聞。四年四月,帝幸廟,曆觀圖壁,指白起曰:「此人殺已降,不武之甚,何受享於此?」命去之。景德四年,詔西京擇地建廟,如東京制。大中祥符元年,加諡昭烈。
初,建隆議升歷代功臣二十三人,舊配享者退二十二人。慶曆儀,自張良、管仲而下依舊配享,不用建隆升降之次。元豐中,國子司業朱服言:「釋奠文宣王,以國子祭酒、司業為初獻,丞為亞獻,博士為終獻,太祝、奉禮並以監學官充。及上戊釋奠武成王,以祭酒、司業為初獻,其亞獻、終獻及讀祝、捧幣,令三班院差使臣充之。官制未行,武學隸樞密院,學官員數少,故差右選。今武學隸國子監,長、貳、丞、簿,官屬已多,請並以本監官充攝行事,仍令太常寺修入《祀儀》。」
政和二年,武學諭張滋言:「《詩》雲'赫赫南仲'、'維師尚父'、'文武吉甫'、'顯允方叔'、'王命召虎'、'程伯休父',是均為周將,功著聲詩,今昔所尊惟一尚父,而南仲、吉甫之徒不預配食,餘如卻縠之閱禮樂、敦詩書,尉繚以言為學者師法,不當棄而不錄,請並配食。」博士孫宗鑒亦請以黃石公配。後有司討論不定,國子監丞趙子崧複言之。
宣和五年,禮部言:「武成王廟從祀,除本傳已有封爵者,其未經封爵之人,齊相管仲擬封涿水侯,大司馬田穰苴橫山侯,吳大將軍孫武滬瀆侯,越相范蠡遂武侯,燕將樂毅平虜侯,蜀丞相諸葛亮順興侯,魏西河守吳起封廣宗伯,齊將孫臏武清伯,田單昌平伯,趙將廉頗臨城伯,秦將王翦鎮山伯,漢前將軍李廣懷柔伯,吳將軍周瑜平虜伯。」於是釋奠日,以張良配享殿上,管仲、孫武、樂毅、諸葛亮、李勣並西向,田穰苴、范蠡、韓信、李靖、郭子儀並東向。東廡,白起、孫臏、廉頗、李牧、曹參、周勃、李廣、霍去病、鄧禹、馮異、吳漢、馬援、皇甫嵩、鄧艾、張飛、呂蒙、陸抗、杜預、陶侃、慕容恪、宇文憲、韋孝寬、楊素、賀若弼、李孝恭、蘇定方、王孝傑、王晙、李光弼,並西向;西廡,吳起、田單、趙奢、王翦、彭越、周亞夫、衛青、趙充國、寇恂、賈複、耿弇、段熲、張遼、關羽、周瑜、陸遜、羊祜、王濬、謝玄、王猛、王鎮惡、斛律光、王僧辯、于謹、吳明徹、韓擒虎、史萬歲、尉遲敬德、裴行儉、張仁亶、郭元振、李晟,並東向。凡七十二將雲。
紹興七年五月,太常博士黃積厚乞以仲春、仲秋上戊日行禮。十一年五月,國子監丞林保奏:「竊見昭烈武成王享以酒脯而不用牲牢,雖曰時方多事,禮用綿蕝,然非所以右武而勵將士也。乞今後上戊釋奠用牲牢,以管仲至郭子儀十八人祀於殿上。」從之。
乾道六年,詔武成王廟升李晟於堂上,降李勣于李晟位次,仍以曹彬從祀。先是,紹興間,右正言都民望言:「李勣邪說誤國,唐祀幾滅,李晟有再造王室之勳;宜升李晟於堂上,置李勣于河間王孝恭之下。」至是,著作郎傅伯壽言:「武成廟從祀,出於唐開元間,一時銓次,失於太雜。如尹吉甫之伐玁狁,召虎之平淮夷,寔亞鷹揚之烈;陳湯、傅介子、馮奉世、班超之流,皆為有漢之雋功;在晉則謝安、祖逖,在唐則王忠嗣、張巡輩,皆不得預從祀之列。竊聞邇日議臣請以本朝名將從祀,謂宜並詔有司,討論歷代諸將,為之去取,然後與本朝名將,繪于殿廡,亦乞取建隆、建炎以來驍俊忠概之臣,功烈暴於天下者,參陪廟祀。」故有是命。
先代陵廟及錄名臣後。建隆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壟,或樵采不禁、風雨不芘,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
乾德初,詔:「歷代帝王,國有常享,著於甲令,可舉而行。自五代亂離,百司廢墜,匱神乏祀,闕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每三年一享,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長官,有故則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諸陵廟。」又詔:「先代帝王,載在祀典,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牢,或陵墓雖存,不禁樵采。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五戶,歲春秋祠乙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晉武帝、後周太祖、隋高祖,各置三戶,歲一享乙太牢;秦始皇帝、漢景帝武帝明帝章帝、魏文帝、後魏孝文帝、唐玄宗憲宗肅宗宣宗、梁太祖、後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兩戶,三年一祭乙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漢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和帝殤帝安帝順帝沖帝質帝獻帝、魏明帝高貴鄉公陳留王、晉惠帝懷帝湣帝、西魏文帝、東魏孝靜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順宗穆宗代宗敬宗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後唐末帝諸陵,常禁樵采。」尋又禁河南府民耕晉、漢廟需地。凡諸陵有經開發者,有司造袞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郭以葬,掩坎日,所在長吏致祭。
又詔前代功臣、烈士,詳其勳業優劣以聞。有司言:「齊孫臏晏嬰、晉程嬰公孫杵臼、燕樂毅、漢曹參陳平韓信周亞夫衛青霍去病霍光、蜀昭烈帝關羽張飛諸葛亮、唐房玄齡長孫無忌魏征李靖李勣尉遲恭渾瑊段秀實等,皆勳德高邁,為當時之冠;晉趙簡子、齊孟嘗君、趙趙奢、漢邴吉、唐高士廉唐儉岑文本馬周為之次;南燕慕容德、唐裴寂、元稹又次之。」詔孫臏等各置守塚三戶,趙簡子等各二戶,慕容德等禁樵采;其有開毀者,皆具棺郭、朝服以葬,掩坎日致祭,長吏奉行其事。
景德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名臣賢士、義夫節婦墳壟,並禁樵采,摧毀者官為修築;無主者碑碣、石獸之類,敢有壞者論如律。仍每歲首所在舉行此令。」鄭州給唐相裴度守墳三戶,賜秦國忠懿王錢俶守墳三戶。加諡太公望昭烈武成王,建廟青州,周公旦追封文憲王,建廟兗州,春秋委長吏致祭。
熙甯元年,從知濮州韓鐸請:「堯陵在雷澤縣東谷林山,陵南有堯母慶都靈台廟,請敕本州春秋致祭,置守陵五戶,免其租,奉灑掃。」又以中丞鄧潤甫言,唐諸陵陵已定頃畝外,其餘許耕佃為守陵戶,餘並禁止。先是,仁宗嘗錄唐張九齡九代孫錫,狄仁傑裔孫國寶,郭子儀孫元亨,長孫無忌孫宏,皆命以官。神宗又錄魏征孫道嚴,段秀實十二世孫昊、八世孫文酉,仍複其家。
元祐六年,詔相州商王河亶甲塚、沂州費縣顏真卿墓並載祀典。先是,乾德中,定先代帝王配享儀,下諸州以時薦祭,牲用羊、豕,政和議禮局遂為定制。
紹興元年,命祠禹於越州,及祠越王句踐,以範蠡配。淳熙四年,靜江守臣張栻奏所領州有唐帝祠,其山曰堯山;有虞帝祠,其山曰虞山;請著之祀典。十四年,衡州守臣劉清之奏:「史載炎帝陵在長沙茶陵,祖宗時給近陵七戶守視,禁其樵牧,宜複建廟,給戶如故事。」淳祐八年,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陳韡再言,從之。
初,紹興二年,駕部員外郎李願奏:「程嬰、公孫杵臼于趙最為功臣,神宗皇嗣未建,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命絳州立廟,歲時奉祀,其後皇嗣眾多。今廟宇隔絕,祭亦弗舉,宜於行在所設位望祭。」從之。十一年,中書舍人朱翌言:「謹按晉國屠岸賈之亂,韓厥正言以拒之,而嬰、杵臼皆以死匿其孤,卒立趙武,而趙祀不絕,厥之功也。宜載之祀典,與嬰、杵臼並享春秋之祀,亦足為忠義無窮之勸。」禮寺亦言:「崇甯間已封厥義成侯,今宜依舊立祚德廟致祭。」十六年,加嬰忠節成信侯,杵臼通勇忠智侯,厥忠定義成侯。後改封嬰疆濟公,杵臼英略公,厥啟侑公,升為中祀。
諸祠廟。自開寶、皇祐以來,凡天下名在地志,功及生民,宮觀陵廟,名山大川能興雲雨者,並加崇飾,增入祀典。熙甯複詔應祠廟祈禱靈驗,而未有爵號,並以名聞。於是太常博士王古請:「自今諸神祠無爵號者賜廟額,已賜額者加封爵,初封侯,再封公,次封王,生有爵位者從其本封。婦人之神封夫人,再封妃。其封號者初二字,再加四字。如此,則錫命馭神,恩禮有序。欲更增神仙封號,初真人,次真君。」大觀中,尚書省言,神祠加封爵等,未有定制,乃並給告、賜額、降敕。已而詔開封府毀神祠一千三十八區,遷其像入寺觀及本廟,仍禁軍民擅立大小祠。秘書監何志同言:「諸州祠廟多有封爵未正之處,如屈原廟,在歸州者封清烈公,在潭州者封忠潔侯。永康軍李冰廟,已封廣濟王,近乃封靈應公。如此之類,皆未有祀典,致前後差誤。宜加稽考,取一高爵為定,悉改正之。他皆仿此。」故凡祠廟賜額、封號,多在熙寧、元祐、崇甯、宣和之時。
其新立廟:若何承矩、李允則守雄州,曹瑋帥秦州,李繼和節度鎮戎軍,則以有功一方者也。韓琦在中山,范仲淹在慶州,孫冕在海州,則以政有威惠者也。王承偉築祁州河堤,工部員外郎張夏築錢塘江岸,則以為人除患者也。封州曹覲、德慶府趙師旦、邕州蘇緘、恩州通判董元亨、指揮使馬遂,則死於亂賊者也。其王韶於熙河,李憲于蘭州,劉氵扈于水洛城,郭成于懷慶軍,折禦卿於嵐州,作坊使王吉於麟州神堂砦,各以功業建廟。寇准死雷州,人憐其忠,而趙普祠中山、韓琦祠相州,則以鄉里,皆載祀典焉。其他州縣嶽瀆、城隍、仙佛、山神、龍神、水泉江河之神及諸小祠,皆由禱祈感應,而封賜之多,不能盡錄雲。
志第五十九禮九(吉禮九)
○宗廟之制
宗廟之制。建隆元年,有司請立宗廟,詔下其議。兵部尚書張昭等奏:「謹案堯、舜、禹皆立五廟,蓋二昭二穆與其始祖也。有商建國,改立六廟,蓋昭穆之外,祀契與湯也。周立七廟,蓋親廟之外,祀太祖與文王、武王也。漢初立廟,悉不如禮。魏、晉始複七廟之制,江左相承不改。然七廟之室,隋文但立高、曾、祖、禰四廟而已。唐因立親廟,梁氏而下,不易其法。稽古之道,斯為折衷。伏請追尊高、曾四代,崇建廟室。」於是判太常寺竇儼奏上皇高祖文安府君曰文獻皇帝,廟號僖祖;皇曾祖中丞府君曰惠元皇帝,廟號順祖;皇祖驍衛府君曰簡恭皇帝,廟號翼祖;皇考武清府君曰昭武皇帝,廟號宣祖;皇高祖妣崔氏曰文懿皇后;皇曾祖妣桑氏曰惠明皇后;皇祖妣京兆郡太夫人劉氏曰簡穆皇后。太祖禦崇元殿,備禮冊四親廟,奉安神主,行上諡之禮。二年十月,祔明憲皇后杜氏于宣祖室。
太平興國二年,有司言:「唐制,長安太廟,凡九廟,同殿異室。其制:二十一間皆四柱,東西夾室各一,前後面各三階,東西各二側階。本朝太廟四室,室三間。今太祖升祔,共成五室,請依長安之制,東西留夾室外,餘十間分為五室,室二間。」從之。四月己卯,奉神主祔廟,以孝明皇后王氏配。
至道三年十一月甲子,奉太宗神主祔廟,以懿德皇后符氏配。咸平元年,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僖祖稱曾高祖,太祖稱伯;文懿、惠明、簡穆、昭憲皇后並稱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並稱伯妣。按《爾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別。以此觀之,唯父母得稱考妣。今請僖祖止稱廟號,順祖而下,即依《爾雅》之文。」事下尚書省議,戶部尚書張齊賢等言:「《王制》'天子七廟'。謂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前代或有兄弟繼及,亦移昭穆之列,是以《漢書》'為人後者為之子',所以尊本祖而重正統也。又《禮》雲:'天子絕期喪。'安得宗廟中有伯氏之稱乎?其唐及五代有所稱者,蓋禮官之失,非正典也。請自今有事於太廟,則太祖並諸祖室,稱孝孫、孝曾孫嗣皇帝;太宗室,稱孝子嗣皇帝。其《爾雅》'考妣'、'王父'之文,本不為宗廟言也。歷代既無所取,於今亦不可行。」
詔下禮官議。議曰:「按《春秋正義》'躋魯僖公'雲:'禮,父子異昭穆,兄弟昭、穆同。'此明兄弟繼統,同為一代。又魯隱、桓繼及,皆當穆位。又《尚書》盤庚有商及王,《史記》雲陽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承,故不稱嗣子而曰及王,明不繼兄之統也。又唐中、睿皆處昭位,敬、文、武昭穆同為一世。伏請僖祖室止稱廟號,後曰祖妣,順祖室曰高祖,後曰高祖妣,翼祖室曰曾祖,後曰曾祖妣,祝文皆稱孝曾孫。宣祖室曰皇祖考,後曰皇祖妣,祝文稱孝孫。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太宗室曰皇考妣。每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並稱孝子。其別廟稱謂,亦請依此。」
詔都省複集議,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皆先有其實而後正其名。今太祖受命開基,太宗纘承大寶,則百世不祧之廟矣。豈有祖宗之廟已分二世,昭穆之位翻為一代?如臣等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以正父子之道,以定昭、穆之義,則無疑也。必若同為一代,則太宗不得自為世數,而何以得為宗乎?不得為宗,又何以得為百世不祧之主乎?《春秋正義》亦不言昭。穆不可異,此又不可以為證也。今若序為六世,以一昭一穆言之,則上無毀廟之嫌,下有善繼之美,于禮為大順,于時為合宜,何嫌而謂不可乎?」翰林學士宋湜言:「三代而下,兄弟相繼則多,昭、穆異位,未之見也。今詳都省所議,皇帝于太祖室稱孫,竊有疑焉。」
詔令禮官再議。禮官言:「按《祭統》曰:'祭有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公羊傳》,公孫嬰齊為兄歸父之後,《春秋》謂之仲嬰齊。何休雲:'弟無後兄之義,為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故不言仲孫,明不以子為父孫。'晉賀循議兄弟不合繼位昭穆雲:'商人六廟,親廟四,並契、湯而六,比有兄弟四人相襲為君者,便當上毀四廟乎?如此,四世之親盡,無複祖禰之神矣。'溫嶠議兄弟相繼、藏主夾室之事雲:'若以一帝為一世,則當不得祭於禰,乃不及庶人之祭也。'夫兄弟同世,於恩既順,於義無否。玄宗朝禘袷,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同列于穆位。德宗亦以中宗為高伯祖。晉王導、荀崧議'大宗無子,則立支子',又曰'為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之文。所以舍至親取遠屬者,蓋以兄弟一體,無父子之道故也。竊以七廟之制,百王是尊。至於祖有功,宗有德,則百世不遷之廟也;父為昭,子為穆,則千古不刊之典也。今議者引《漢書》曰:'為人後者為之子。'殊不知弟不為兄後,子不為父孫,《春秋》之深旨。父謂之昭,子謂之穆,《禮記》之明文也。又按太宗享祀太祖二十有二載,稱曰'孝弟',此不易之制,又安可追改乎?唐玄宗謂中宗為皇伯考,德宗謂中宗為高伯祖,則伯氏之稱,複何不可?臣等參議:自今合祭日,太祖、太宗依典禮同位異坐,皇帝于太祖仍稱孝子,餘並遵舊制。」
景德元年,有司詳定明德皇太后李氏升祔之禮:「按唐睿宗昭成、肅明二後,先天初,以昭成配;開元末,以肅明祔。此時儒官名臣,步武相接,宗廟重事,必有據依。推之閨門,亦可擬議。晉驃騎將軍溫嶠有三夫人,嶠薨,詔問學官陳舒。舒謂秦、漢之後,廢一娶九女之制,妻卒更娶,無複繼室,生既加禮,亡不應貶。朝旨以李氏卒於嶠之微時,不沾贈典;王、何二氏追加章綬。唐太子少傅鄭余慶將立家廟,祖有二夫人。禮官韋公肅議與舒同。略稽禮文,參諸故事,二夫人並祔,於理為宜。恭惟懿德皇后久從升祔,雖先後有殊,在尊親則一,請同列太宗室,以先後次之。」詔尚書省集議,鹹如禮官之請,祔神主於太廟。
乾興元年十月,奉真宗神主祔廟,以章穆皇后郭氏配。康定元年,直秘閣趙希言奏:「太廟自來有寢無廟,因堂為室,東西十六間,內十四間為七室,兩首各一夾室。按禮,天子七廟,親廟五、祧廟二。據古則僖、順二神當遷。國家道觀佛寺,並建別殿,奉安神禦,豈若每主為一廟一寢。或前立一廟,以今十六間為寢,更立一祧廟,逐室各題廟號。釦寶神禦物,宜銷毀之。」同判太常寺宋祁言:「周制有廟有寢,以象人君前有朝後有寢也。廟藏木主,寢藏衣冠。至秦乃出寢於墓側,故陵上更稱寢殿,後世因之。今宗廟無寢,蓋本於茲。鄭康成謂周制立二昭二穆,與太祖、文、武共為七廟,此一家之說,未足援正。自荀卿、王肅等皆雲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殺以兩。則國家七世之數,不用康成之說也。僖祖至真宗方及六世,不應便立祧廟。自周、漢每帝各立廟,晉、宋以來多同殿異室,國朝以七室代七廟,相承已久,不可輕改。《周禮》:'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寶物世傳者皆在焉。其神禦法物、寶盝、釦床,請別為庫藏之。」自是室題廟號,而建神禦庫焉。
嘉祐年,仁宗將祔廟,修奉太廟使蔡襄上八室圖,為十八間。初,禮院請增廟室,孫抃等以為:「七世之廟,據父子而言,兄弟則昭、穆同,不得以世數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若以一君為一世,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國朝太祖之室,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大行稱孝孫。而《禘袷圖》: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蓋先朝稽用古禮,著之祀典。大行神主祔廟,請增為八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盧士宗、司馬光以為:「太祖已上之主,雖屬尊于太祖,親盡則遷。入漢元之世,太上廟主瘞於寢園;魏明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祔廟,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章府君。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蓋太祖未正東向,故上祀三昭三穆;巳正東向,則並昭、穆為七世。唐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高宗祔廟,又遷宣帝,皆祀六世,前世成法也。玄宗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祔廟,僖祖親盡,當遷夾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符合。」抃等復議曰:「自唐至周,廟制不同,而皆七世。自周以上,所謂太祖,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要為立廟之祖,方廟數未過七世,遂毀其廟,遷其主,考之三代,禮未有此。漢、魏及唐一時之議,恐未合先王制禮之意。」乃存僖祖室以備七室。
治平四年,英宗將祔廟,太常禮院請以神主祔第八室,祧藏僖祖及文懿皇后神主于西夾室。自仁宗而上,以次遞遷。翰林承旨張方平等議:「同堂八室,廟制已定,僖祖當祧,合於典禮。」乃于九月奉安八室神主,祧僖祖及後,祔英宗,罷僖祖諱及文懿皇后忌日。
熙寧五年,中書門下言:「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則僖祖有廟,與商周契、稷疑無以異。今毀其廟而藏主夾室,替祖考之尊而下祔於子孫,殆非所以順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義。請以所奏付兩制議,取其當者。」時王安石為相,不主祧遷之說,故複有是請。
翰林學士元絳等上議曰:「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享有天下,皆推其本統以尊事其祖。故商、周以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際,故謂之祖有功,若必以有功而為祖,則夏後氏不郊鯀矣。今太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知,則僖祖之為始祖無疑矣。儻謂僖祖不當比契、稷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傳》曰:'毀廟之主,陳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今遷僖祖之主,藏于太祖之室,則是四祖袷祭之日,皆降而合食也。請以僖祖之廟為太祖,則合于先王禮意。」翰林學士韓維議曰:「昔先王有天下,跡其基業之所起,奉以為太祖。故子夏序《詩》,稱文、武之功起於後稷。後世有天下者,特起無所因,故遂為一代太祖。太祖皇帝功德卓然,為宋太祖,無少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未見所因,上尋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竊恐于古無考,而於今亦所未安。今之廟室與古殊制,古者每廟異宮,今祖宗同處一室,則西夾室在順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無嫌。」
天章閣待制孫固請:「特為僖祖立室,由太祖而上,親盡迭毀之主皆藏之。當禘袷時,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太祖順昭穆之列而從之,取毀廟之主而合食,則僖祖之尊自有所申。以僖祖立廟為非,則周人別廟薑嫄,不可謂非禮。」秘閣校理王介請依《周官》守祧之制,創祧廟以奉僖祖,庶不下祔子孫夾室,以替遠祖之尊。
帝以維之說近是,而安石以維言夾室在右為尊為非理,帝亦然之。又安石以尊僖祖為始祖,則郊祀當以配天,若宗祀明堂,則太祖、太宗當迭配帝。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與僖祖為非始祖之說。遂下禮官詳定。
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張師顏等議:「昔商、周之興,本於契、稷,故奉之為太祖。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特起,不因先代,則親廟迭毀,身自為祖。鄭玄雲'夏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張薦雲'夏後以禹始封,遂為不遷之祖'是也。若始封世近,上有親廟,則擬祖上遷,而太祖不毀。魏祖武帝則處士迭毀,唐祖景帝則弘農迭毀,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唐韓愈有言:'事異商、周,禮從而變。'晉琅邪王德文曰:'七廟之義,自由德厚流光,享祀及遠,非是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說是也。禮,天子七廟,而太祖之遠近不可以必,但雲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未嘗言親廣之首,必為始祖也。國家以僖祖親盡而祧之,奉景祐之詔,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是合於禮矣。張昭、任徹之徒,不能遠推隆極之制,因緣近比,請建四廟,遂使天子之禮下同諸侯。若使廟數備六,則更當上推兩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謂之始祖也。謹按建隆四年,親郊崇配不及僖祖。開國以來,大祭虛其東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請略仿《周官》守祧之制,築別廟以藏僖祖神主,大祭之歲,祀於其室。太廟則一依舊制,虛東向之位。郊配之禮,則仍其舊。」
同知太常禮院蘇棁請:「即景靈宮祔僖祖,即與唐祔獻、懿二祖於興聖、明德廟,禮意無異。」同判禮院周孟陽等言:「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章衡請:「尊僖祖為始祖,而次祧順祖,以合子為父屈之義。推僖祖侑感生之祀,而罷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孫尊之義,餘且如舊制。」而馮京欲以太祖正東向之位,安石力主元絳初議,遂從之。帝問:「配天孰始?」安石曰:「宣祖見配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帝然之。於是請奉僖祖神主為始祖,遷順祖神主夾室,以僖祖配感生帝祀。詔下太常禮院詳定儀注。安石本議以僖祖配天,帝不許,故更以配感生帝焉。
元豐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圖上八廟異宮之制,以始祖居中,分昭穆為左右。自北而南,僖祖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穆,在右;宣祖、真宗、英宗為昭,在左。皆南面北上。陸佃言:「太祖之廟百世不遷,三昭三穆,親盡則迭毀。如周以後稷為太祖,王季為昭,文王為穆,武王為昭,成王為穆,康王為昭,昭王為穆,其後穆王入廟,王季親盡而遷,則文王宜居昭位,武王宜居穆位,成王、昭王宜居昭位,康王、穆王宜居穆位,所謂父昭子穆是也。說者以昭常為昭,穆常為穆,則尊卑失序。」複圖上八廟昭穆之制,以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昭,在左;宣祖、真宗、英宗為穆,在右。皆南面北上。
何洵直圖上八廟異宮,引熙寧儀:僖祖正東向之位,順祖、宣祖、真宗、英宗南面為昭,翼祖、太祖、太宗、仁宗北面為穆,正得祖宗繼序、德厚流光之本意。又以晉孫毓、唐賈公彥言「始祖居中,三昭在左,南面西上;三穆在右,南面東上。」為兩圖上之。又援《祭法》,言:「翼祖、宣祖在二祧之位,猶同祖禰之廟,皆月祭之,與親廟一等,無親疏遠近之殺。順祖實去祧之主,若有四時祈禱,猶當就壇受祭。請自今二祧神主,殺於親廟,四時之祭,享嘗乃止,不及大烝,不薦新物。去祧神主,有禱則為壇而祭,庶合典禮。」又請建新廟于始祖之西,略如古方明壇制。有詔,俟廟製成日取旨。
三年,禮文所言:「古者宗廟為石室以藏主,謂之宗祏。夫婦一體,同幾共牢。一室之中,有左主、右主之別,正廟之主,各藏廟室西壁之中;遷廟之主,藏于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其埳去地六尺一寸。今太廟藏主之室,帝后異處,遷主仍藏西夾室,求之於禮,有所未合。請新廟成,並遵古制。」從之。二月,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二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廟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室,次宣祖室,次太祖室,次太宗室。次太宗與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享元德皇后。慈聖光獻皇后,異饌位、異祝,行祔謁禮。次真宗室,次仁宗室,次英宗室。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
元豐六年六月,孝惠、孝章、淑德、章懷四後升祔,准章獻明肅、章懿二後,升祔禮畢,遞享太廟,止行升祔享禮及祭七祀,權罷孟冬薦享,仍以配繼先後為序。八年,禮部太常寺言:「詔書定七世八室之制。今神宗皇帝崇祔,翼祖在七世之外,與簡穆皇后祧藏于西夾室,置石室中。」十一月丁酉,祔神宗神主於第八室。自英宗上至宣祖以次升遷。紹聖元年二月,祔宣仁聖烈皇后于太廟。
元符三年,禮部太常寺言:「哲宗升祔,宜如晉成帝故事,於太廟殿增一室,候祔廟日,神主祔第九室。」詔下侍從官議,皆如所言。蔡京議:「以哲宗嗣神宗大統,父子相承,自當為世。今若不祧遠祖,不以哲宗為世,則三昭四穆與太祖之廟而八。宜深考載籍,遷祔如禮。」陸佃、曾肇等議:「國朝自僖祖而下始備七廟,故英宗祔廟,則遷順祖,神宗祔廟,則遷翼祖。今哲宗于神宗,父子也,如禮官議,則廟中當有八世。況唐文宗即位則遷肅宗,以敬宗為一世,故事不遠。哲宗祔廟,當以神宗為昭,上遷宣祖,以合古三昭三穆之義。」先是,李清臣為禮部尚書,首建增室之議,侍郎趙挺之等和之。會清臣為門下侍郎,論者多從其議,惟京、佃等議異。二議既上,清臣辯說甚力,帝迄從焉。
六月,禮部請用太廟東夾室奉安哲宗神主。太常少卿孫傑言:「先帝神主,錯之夾室,即是不得祔於正廟,與前詔增建一室之議不同。昨用嘉祐故事,專置使修奉,請以夾室奉安神主,亦與元置使之意相違。請如太常前議,增建一室。」尚書省以廟室未備,行禮有期,權宜升祔,隨即增修,比之前代設幄行事者,不為不至。詔依初旨行之,乃祔哲宗神主於夾室。
崇寧二年,祧宣祖與昭憲皇后神主藏西夾室,居翼祖、簡穆皇后石室之次。五年,詔曰:「去古既遠,諸儒之說不同。鄭氏謂:'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廟與親廟四,為七。'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內。王氏謂:'非太祖而不毀,不為常數。'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外。本朝今已五宗,則七廟當祧者,二宗而已。遷毀之禮,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之意,宜令有司復議。」禮官言:「先王之制,廟止于七,後王以義起禮,乃有增置九廟者。」禮部尚書徐鐸又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與本朝僖祖,皆嘗祧而複。今存宣祖於當祧之際,複翼祖於已祧之後,以備九廟,禮無不稱。」乃命鐸為修奉使,增太廟殿為十室。四年十二月,複翼祖、宣祖廟,行奉安禮,惟不用前期誓戒及亞、終獻之樂舞焉。
高宗建炎二年,奉太廟神主于揚州壽寧寺。三年,幸杭州,奉安於溫州。紹興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太廟神主宜在國都。今新邑未奠,當如古行師載主之義,遷之行闕,以彰聖孝。」於是始建太廟于臨安,奉迎安置。
志第六十禮十(吉禮十)
○禘祫
宗廟之禮。每歲以四孟月及季冬,凡五享,朔、望則上食、薦新。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唯親郊、封祀。又有朝享、告謝及新主祔謁,皆大祀也。二薦,則行一獻禮。其祔祭,春祀司命及戶,夏祀灶,季夏祀中霤,秋祀門及厲,冬祀行,惟臘享、禘祫則遍祀焉。
禘祫之禮。真宗咸平二年八月,太常禮院言:「今年冬祭畫日,以十月六日薦享太廟。按《禮》,三年一祫,以孟冬。又《疑義》雲:三年喪畢,遭禘則禘,遭袷則袷。宜改孟冬薦享為祫享。」仁宗天聖元年,禮官言:「真宗神主祔廟,已行吉祭,三年之制,又從易月之文,自天禧二年四月禘享,至今已及五年,合行禘禮。」遂以孟夏薦享為禘享。八年九月,太常禮院言:「自天聖六年夏行禘享之禮,至此年十月,請以孟冬薦享為祫享。」詔恭依。
嘉祐四年十月,仁宗親詣太廟行祫享禮,以宰臣富弼為祫享大禮使,韓琦為禮儀使,樞密使宋庠為儀仗使,參知政事曾公亮為橋道頓遞使,樞密副使程戡為鹵簿使。同判宗正寺趙良規請正太祖東向位,禮官不敢決。觀文殿學士王舉正等議曰:「大祫之禮所以合昭穆,辨尊卑,必以受命之祖居東向之位。本朝以太祖為受命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廟在上,故每遇大袷,止列昭穆而虛東向。魏、晉以來,亦用此禮。今親享之盛,宜如舊便。」
禮官張洞、韓維言:「國朝每遇禘祫,奉別廟四後之主合食太廟。唐《郊祀志》載禘祫祝文,自獻祖至肅宗所配皆一後,惟睿宗二後,蓋昭成,明皇母也。《續曲台禮》有別廟皇后合食之文,蓋未有本室,遇祫享即祔祖姑下。所以大順中,三太后配列禘祭,議者議其非禮。臣謂每室既有定配,則餘後不當參列,義當革正。」
學士孫抃等議:「《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是以國朝事宗廟百有餘年,至祫之日,別廟後主皆升合食,非無典據。大中祥符中已曾定議,禮官著酌中之論,先帝有'恭依'之詔。他年有司攝事,四後皆預。今甫欲親祫而四後見黜,不亦疑於以禮之煩故邪?宗廟之禮,至尊至重,苟未能盡祖宗之意,則莫若守舊禮。臣等愚以謂如故便。」
學士歐陽修等曰:「古者宗廟之制,皆一帝一後。後世有以子貴者,始著並祔之文,其不當祔者,則有別廟之祭。本朝禘祫,乃以別廟之後列於配後之下,非惟于古無文,於今又四不可。淑德,太宗之元配,列于元德之下;章懷,真宗之元配,列于章懿之下,一也。升祔之後,統以帝樂;別廟之後,則以本室樂章自隨,二也。升祔之後,同牢而祭,牲器祝冊亦統於帝;別廟諸後,乃從專享,三也。升祔之後,聯席而坐;別廟之後,位乃相絕,四也。章獻、章懿在奉慈廟,每遇禘祫,本廟致享,最為得禮。若四後各祭於廟,則其尊自申,是於禮無失。以為行之已久,重於改作,則是失禮之舉,無複是正也。請從禮官。」
詔:「四後祫享依舊,須大禮畢,別加討論。」仍詔:「祫享前一日,皇帝詣景靈宮,如南郊禮,衛士毋得迎駕呼萬歲。」有司言:「諸司奉禮,攝廩犧令省牲,依《通禮》改正祀儀。散齋四日於別殿,致齋二日於大慶殿,一日於太廟。尚舍直殿下,設小次,禦坐不設黃道褥位。七室各用一太牢,每坐簠簋二,鉶三,籩豆為後,無黼扆、席幾。出三閣瑞石、篆書玉璽印、青玉環、金山陳於庭。別廟四後合食,牲樂奠拜無異儀。故事,七祀、功臣無牲,止於廟牲肉分割,知廟卿行事。請依《續曲台禮》,共料一羊,而獻官三員,功臣單席,如大中祥符加褥。」
十月二日,命樞密副使張昪望告昊天上帝、皇地祇。帝齋大慶殿。十一日,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乘輿,至大慶殿門外降輿,乘大輦,至天興殿,薦享畢,齋於太廟。明日,帝常服至大次,改袞冕,行禮畢,質明,乘大輦還宮,更服靴袍,禦紫宸殿,宰臣、百官賀,升宣德門肆赦。二十一日,詣諸觀寺行恭謝禮。二十六日,禦集英殿為飲福宴。
治平元年,有司「准畫日,孟冬薦享改為祫祭。按《春秋》,閔公喪未除而行吉
禘,《三傳》譏之。真宗以咸平二年六月喪除,至十月乃祫祭。天聖元年在諒陰,有司誤通天禧舊禘之數,在再期內按行禘祭。以理推之,是二年冬應祫,而誤禘于元年夏,故四十九年間九禘八祫,例皆太速。事失於始,則歲月相乘,不得而正。今在大祥內,禮未應袷,明年未禫,亦未應禘,至六月即吉,二月合行祫祭,乞依舊時享,庶合典禮。」
二年二月,翰林學士王珪等上議曰:「同知太常禮院呂夏卿狀:古者新君踐阼之三年,先君之喪二十七月為禫祭,然後新主祔廟,特行禘祭,謂之始禘。是冬十月行袷祭,明年又行禘祭,自此五年,再為禘祫。喪除必有禘祫者,為再大祭之本也。今當袷祭,緣陛下未終三年之制,納有司之說,十月依舊時享。然享廟、袷祭,其禮不同。故事,郊享之年遇祫未嘗權罷,唯罷臘祭。是則孟享與享廟嘗並行于季冬矣。其禘祫年數,乞一依太常禮院請,今年十月行祫祭,明年四月行禘祭。仍如夏卿議。」權罷今年臘享。
熙寧八年,有司言:「已尊僖祖為太廟始祖,孟夏禘祭,當正東向之位。」又言:「太廟禘祭神位,已尊始祖居東向之位,自順祖而下,昭、穆各以南北為序。自今禘祫,著為定禮。」
元豐四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禘祫之義,存于《周禮》、《春秋》,而不著其名。行禮之年,經皆無文,唯《公羊傳》曰:'五年而再盛祭。'《禮緯》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而又分為二說:鄭氏則曰:'前三後二',謂禘後四十二月而祫,祫後十八月而禘。徐邈則曰:'前二後三',謂二祭相去各三十月。以二說考之,惟鄭氏曰:'魯禮,三年喪畢,祫于太廟,明年禘於群廟,自後五年而再盛祭,一祫一禘。'實為有據。本朝慶曆初用徐邈說,每三十月一祭。熙寧八年,既禘而祫,此有司之失也。請今十八月而禘,禘四十二月而祫,庶幾舉禮不煩,事神不瀆。」太常禮院言:「本朝自慶曆以來,皆三十月而一祭。至熙寧五年後,始不通計,遂至八年禘祫並在一歲。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年若依舊例,十月行祫享,即比年頻袷,複踵前失。請依慶曆以來之制,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祭。」詔如見行典禮。
詳定所又言:「古者稞獻、饋食,禴祠、烝、嘗,並為先王之享,未嘗廢一時之祭。故孔氏《正義》以為:'天子夏為大祭之禘,不廢時祭之礿;秋為大祭之祫,不廢時祭之嘗。'則王禮三年一袷與禘享,更為時祭。本朝沿襲故常,久未厘正,請每禘祫之月雖已大祭,仍行時享,以嚴天子備禮,所以丕崇祖宗之義。其郊禮、親祠准此。」
又言:「《禮》:不王不禘。虞、夏、商、週四代所禘,皆以帝有天下,其世系所出者明,故追祭所及者遠也。太祖受命,祭四親廟,推僖祖而上所自出者,譜失其傳,有司因仍舊說,禘祫皆合群廟之主,綴食于始祖,失禮莫甚。今國家世系與四代不同,既求其祖之所自出而不得,則禘禮當闕,必推見祖系乃可以行。」神宗謂輔臣曰:「禘者,本以審禘祖之所自出,故禮,不王不禘。秦、漢以後,譜牒不明,莫知其祖之所自出,由禘禮可廢也。」
已而詳定所言:「古者天子祭宗廟,有堂事焉,有室事焉。按《禮》,祝延屍入奧,灌後乃出延牲,延屍主出於室,坐于堂上,始祖南面,昭在東,穆在西,乃行朝踐之禮,是堂事也。設饌於堂,複延主入室,始祖東面,昭南穆北,徙常上之饌於室中,乃行饋食之禮,是室事也。請每行大袷,堂上設南面之位,室中設東面之位。」禮部言:「合食之禮,始祖東面、昭南穆北者,本室中之位也。今設位戶外,祖宗昭、穆別為幄次,殆非合食之義。請自今祫享,即前楹通設帳幕,以應室中之位。」
大觀四年,議禮局請:「每大祫,堂上設南面之位,室中設東南之位,始祖南面則昭穆東西相向,始祖東面則昭穆南北相向,以應古義。」又請:「陳瑞物及代國之寶與貢物可出而陳者,並令有司依嘉祐、元豐詔旨,凡親祠太廟准此。」從之。
南渡之後,有祫而無禘。高宗建炎二年,祫享于洪州。紹興二年,祫享於溫州。時儀文草創,奉遷祖宗及祧廟神主、別廟神主,各設幄合食於太廟。始祖東向,昭、穆以次南北相向。
五年,吏部員外郎董{分廾}言:「臣聞戎、祀,國之大事,而宗廟之祭,又祀之大者也。大祀,禘祫為重,祫大禘小,則袷為莫大焉。今戎事方殷,祭祀之禮未暇遍舉,然事有違經戾古,上不當天地神祇之意,下未合億兆黎庶之心,特出于一時大臣好勝之臆說,而行之六十年未有知其非者。顧雖治兵禦戎之際,正厥違誤,宜不可緩。仰惟太祖受天明命,混一區宇,即其功德所起,宜祇享以正東向之尊。逮至仁宗,親行祫享,嘗議太祖東向,用昭正統之緒。當時在廷之臣,僉謂自古必以受命之祖乃居東向之位,本朝太祖乃受命之君,若論七廟之次,有僖祖以降四廟在上,當時大祫,止列昭穆而虛東向,蓋終不敢以非受命之祖而居之也。暨熙甯之初,僖祖以世次當祧,禮官韓維等據經有請,適王安石用事,奮其臆說,乃俾章衡建議,尊僖祖為始祖,肇居東向。馮京奏謂士大夫以太祖不得東向為恨,安石肆言以折之。已而又欲罷太祖郊配,神宗以太祖開基受命,不許,安石終不以為然。元祐之初,翼祖既祧,正合典禮。至於崇甯,宣祖當祧,適蔡京用事,一遵安石之術,乃建言請立九廟,自我作古,其已祧翼祖、宣祖並即依舊。循沿至今,太祖尚居第四室,遇大祫處昭穆之列。今若正太祖東向之尊,委合《禮經》。」
太常寺丞王普又言:「{分廾}所奏深得禮意,而其言尚有未盡。臣竊以古者廟制異宮,則太祖居中,而群廟列其左右;後世廟制同堂,則太祖居右,而諸室皆列其左。古者祫享,朝踐於堂,則太祖南向,而昭穆位於東西;饋食于室,則太祖東向,而昭穆位於南北。後世祫享一於堂上,而用室中之位,故唯以東向為太祖之尊焉。若夫群廟迭毀,而太祖不遷,則其禮尚矣。臣故知太祖即廟之始祖,是為廟號,非諡號也。惟我太宗嗣服之初,太祖廟號已定,雖更累朝,世次猶近,每於祫享,必虛東向之位,以其非太祖必不可居也。迨至熙寧,又尊僖祖為廟之始祖,百世不遷,祫享東向,而太祖常居穆位,則名實舛矣。儻以熙寧之禮為是,僖祖當稱太祖,而太祖當改廟號。然則太祖之名不正,前日之失大矣。今宜奉太祖神主居第一室,永為廟之始祖。每歲五享、告朔、薦新,止於七廟。三年一祫,則太祖正東向之位。太宗、仁宗、神宗南向為昭,真宗、英宗、哲宗北向為穆。五年一禘,則迎宣祖神主享於太廟,而以太祖配焉。如是,則宗廟之事盡合《禮經》,無複前日之失矣。」上曰:「太祖皇帝開基創業,始受天命,祫享宜居東向之位。」宰相趙鼎等奏曰:「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載在《禮經》,無可疑者。」
紹熙五年九月,太常少卿曾三複亦言:請祧宣祖,就正太祖東向之位,其言甚切。既而吏部尚書鄭僑等亦乞因大行祔廟之際,定宗廟萬世之禮,慰太祖在天之靈,破熙寧不經之論。今太祖為始祖,則太宗為昭,真宗為穆,自是而下以至孝宗,四昭四穆與太祖之廟而九。上參古禮,而不廢崇寧九廟之制,於義為允。又言:「治平四年,僖祖祧遷,藏在西夾室。至熙寧五年,王安石以私意使章衡等議,乃複祔僖祖以為始祖,又將推以配天,欲罷太祖郊配。韓維、司馬光等力爭,而安石主其說愈堅。孫固慮其罷太祖配天,建議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既曰權居,則當厘正明矣。」詔從之。
閏十月,權禮部侍郎許及之言:「僖、順、翼、宣四祖,為太祖之祖考,所遷之主,恐不得藏於子孫之廟。今順、翼二祖藏於西夾室,實居太廟太祖之右。遇祫享,則於夾室之前,設位以昭穆焉。」於是詔有司集議,吏部尚書兼侍讀鄭僑等言:「僖祖當用唐興聖之制,立為別廟,順祖、翼祖、宣祖之主皆祔藏焉。如此,則僖祖自居別廟之尊,三祖不祔子孫之廟。自漢、魏以來,太祖而上,毀廟之主皆不合食,今遇祫,則即廟而享,于禮尤稱。」諸儒如樓鑰、陳傅良皆以為可,詔從之。
時朱熹在講筵,獨入議狀,條其不可者四,大略雲:「准尚書吏部牒,集議四祖祧主宜有所歸。今詳群議雖多,而皆有可疑。若曰藏之夾室,則是以祖宗之主下藏於子孫之夾室。至於祫祭,設幄於夾室之前,則亦不得謂之祫。欲別立一廟,則喪事即遠,有毀無立。欲藏之天興殿,則宗廟、原廟不可相雜。議者皆知其不安,特以其心欲尊奉太祖三年一袷時暫東向之故,其實無益于太祖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兩朝威靈,相與校強弱於冥冥之中。今但以太祖當日追尊帝號之令而默推之,則知今日太祖在天之靈,必有所不忍而不敢當矣。又況僖祖祧主遷于治平,不過數年,神宗複奉以為始祖,已為得禮之正而合于人心,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者 '。」又言:「當以僖祖為始祖,如周之後稷,太祖如周之文王,太宗如周之武王,與仁宗之廟,皆萬世不祧;昭穆而次,以至高宗之廟亦萬世不祧。」又言:「元祐大儒程頤以為王安石言'僖祖不當祧',複立廟為得禮。竊詳頤之議論與安石不同,至論此事則深服之,足以見義理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約而合者。特以司馬光、韓維之徒皆是大賢,人所敬信,其議偶不出此,而安石乃以變亂穿鑿得罪於公議,故欲堅守二賢之說,並安石所當取者而盡廢之。今以程頤之說考之,則是非可判矣。」
議既上,召對,令細陳其說。熹先以所論畫為圖本,貼說詳盡,至是出以奏陳久之。上再三稱善,且曰:「僖祖自不當祧,高宗即位時不曾祧,壽皇即位,太上即位,亦不曾祧,今日豈可容易?可於榻前撰數語,逕自批出。」熹方懲內批之弊,因乞降出劄子,再令臣僚集議,上亦然之。熹既退,即進擬詔意,以上意諭廟堂,則聞已毀四祖廟而遷之矣。
時宰臣趙汝愚既以安石之論為非,異議者懼其軋己,藉以求勝,事竟不行。熹時以得罪,遺汝愚書曰:「相公以宗子入輔王室,而無故輕納妄議,拆祖宗之廟以快其私,欲望神靈降歆,垂休錫羨,以永國祚於無窮,其可得乎?」時太廟殿已為十二室,故孝宗升祔,而東室尚虛。熹以為非所以祝延壽康之意,深不然之,因自劾不堪言語侍從之選,乞追奪待制,不許。及光宗祔廟,遂複為九世十二室。蓋自昌陵祔廟,逾二百年而後正太祖之位。慶元二年四月,禮部太常寺言:「已於太廟之西,別建僖祖廟,及告遷僖、順、翼、宣帝后神主詣僖祖廟奉安。所有今年孟冬祫享,先詣四祖廟室行禮,次詣太廟,逐幄次行禮。」
理宗紹定四年九月丙戌,京師大火,延及太廟。太常少卿度正言:「伏見近世大儒侍講朱熹詳考古禮,尚論宗廟之制,畫而為圖,其說甚備。然其為制,務效于古而頗更本朝之制,故學士大夫皆有異論,遂不能行。今天降災異,火發民家,延及宗廟,舉而行之,莫此時為宜。臣于向來備聞其說,今備員禮寺,適當此變,若遂隱默,則為有負,謹為二說以獻。其一,純用朱熹之說,謂本朝廟制未合于古,因畫為圖,謂僖祖如周後稷,當為本朝始祖。夫尊僖祖以為始祖,是乃順太祖皇帝之孝心也。始祖之廟居於中,左昭右穆各為一廟,門皆南向,位皆東向。祧廟之主藏于始祖之廟夾室,昭常為昭,穆常為穆,自不相亂。三年合食,則並出祧廟之主,合享于始祖之廟。始祖東向,群昭之主皆位北而南向,群穆之主皆位南而北向。昭穆既分,尊卑以定。其說合于古而宜於今,盡美盡善。舉而行之,祖宗在天之靈必歆享於此,而垂祐於無窮也。其一說,則因本朝之制,而參以朱熹之說。蓋本朝廟制,神宗嘗命禮官陸佃討論,欲復古制,未及施行。渡江以來,稽古禮文之事,多所未暇。今欲驟行更革,恐未足以成其事,而徒為紛紛。或且仍遵本朝之制,自西徂東,並為一列。惟於每室之後,量展一間,以藏祧廟之主。每室之前,量展二間,遇三年袷享,則以帷幄幕之,通為一室,盡出諸廟主及祧廟主並為一列,合食其上。前乎此廟為一室,凡遇袷享,合祭於其室,名為袷享,而實未嘗合。今量展此三間,後有藏祧主之所,前有祖宗合食之地,於本朝之制,初無大段更革,而頗已得三年大袷之義。今來朝廷若能舉行朱熹前議,固無以加;如其不然,姑從後說,亦為允當,不失禮意。然宗廟之禮,儻無其故,何敢妄議?今因大火之後,若加損益,亦惟其時,乞賜詳議。」有旨,令侍從、禮部、太常集議,後竟不行。
志第六十一禮十一(吉禮十一)
○時享薦新加上祖宗諡號廟諱
時享。太祖乾德六年十月,判太常寺和峴上言:「按《禮閣新儀》,唐天寶五年,詔享太廟宜祭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盤。將來享廟,欲每室加牙盤食,禘祫、時享亦准此制。」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十二月,太常禮院言:「今月二十三日,臘享太廟。緣孟冬已行時享,冬至又嘗親祀。按禮每歲五享,其禘祫之月即不行時享,慮成煩數,有爽恭虔。今請罷臘日薦享之禮,其孝惠別廟即如式。」從之。
淳化三年十月八日,太常禮院言:「今年冬至,親祀南郊,前期朝享太廟,及奏告宣祖、太祖室。常例,每遇親祀,設朔、望兩祭,乃是十一月內三祭,太廟兩室又行奏告之禮,煩則不恭。又十一月二十日,皇帝朝享,去臘享日月相隔,未為煩數。欲望權停是月朔、望之祭,其臘享如常儀。」從之。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畫日乙卯孟享太廟。其日以鄆王外欑,改用辛酉。十月十日,孟冬薦享。其月,明德皇后園陵,有司言:「故事,大祠與國忌日同日者,其樂備而不作,今請如例。」從之。四年七月,以莊穆皇后祔享,權停孟享。
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帝謂王旦等言:「來年正月十一日孟享太廟,而有司擇八日宴,已在享廟致齋中。又七日上辛,祀昊天上帝。」王欽若言:「若移宴日避祀事,即自天慶節以來皆有所妨。」馮拯言:「上辛不可移,薦享宗廟是有司擇日,於禮無嫌。」帝曰:「當詢禮官。」終以契丹使發有常期,又將西巡,故不及改。
八年,兼宗正卿趙安仁言:「准詔以太廟朔望上食品味,令臣詳定。望自今委禦廚取親享廟日所上牙盤例,參以四時珍膳,選上局食手十人,赴廟饌造,上副聖心,式表精愨。」詔:所上食味,委宮闈令監造訖,安仁省視之。
神宗元豐三年十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祠禴嘗蒸之名,春夏則物未成而祭薄,秋冬則物成而禮備。今太廟四時雖有薦新,而孟享禮料無祠禴蒸嘗之別。伏請春加韭、卵,夏加麥、魚,秋加黍、豚,冬加稻、雁,當饋熟之節,薦於神主。其籩豆於常數之外,別加時物之薦,豐約各因其時,以應古禮。」從之。
六年十一月,帝親祠南郊。前期三日,奉仁宗、英宗徽號冊寶於太廟。是日,齋於大慶殿。翌日,薦享于景靈宮。禮畢,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至太廟,宰臣、百官班迎於廟門。侍中跪請降輅,帝卻乘輿,步入廟,趍至齋宮。翌日,帝服靴袍至大次。有司奏中嚴、外辦,禮儀使跪奏請行事。帝服袞冕以出,至東門外,殿中監進大圭,帝執以入,宮架樂作,升東階,樂止。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太祝、宮闈令奉諸室神主於坐,禮儀使贊曰:「有司謹具,請行事。」帝再拜,詣罍洗,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樂止。帝搢圭,盥帨,洗瓚、拭瓚訖,執圭。宮架樂作,升堂,樂止。登歌樂作,殿中監進鎮圭。帝搢大圭,執鎮圭,詣僖祖室,樂止。登歌奏《里安》之曲。至神坐前,北向跪,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跪,三上香,執瓚裸地,奠瓚,奉幣。奠訖,執圭,俯伏,興,出戶外,北向再拜。內侍舉鎮圭以授殿中監。至次室行事,皆如前儀。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宮架《興安》之樂作,文舞九成,止。禮部、戶部尚書以次官奉逐室俎豆,宮架《豐安》樂作,奠訖,樂止。帝再詣罍洗,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立,樂止。帝搢圭,盥帨,洗爵、拭爵訖,執圭。宮架樂作,帝升東階,樂止。登歌樂作,至僖祖室,樂止。宮架樂作,帝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奠爵,執圭,俯伏,興,出戶外,北向立,樂止。太祝讀冊文,帝再拜。詣次室,皆如前儀。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正安》之樂作,亞獻以次行事如前儀,樂止。帝詣飲福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宮架《僖安》樂作,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摶黍,奠黍豆,再受爵,飲福酒訖,奠爵,執圭,俯伏,興,再拜,樂止。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太常博士遍祭七祀、配享功臣。戶部、禮部尚書徹俎豆,登歌《豐安》樂作,徹訖,樂止。禮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祠官皆再拜,宮架《興安》樂作,一成,止。太祝、宮闈令奉神主入諸祏室。禮儀使跪奏禮畢,登歌樂作,帝降階,樂止。宮架樂作,出東門,殿中監受大圭,歸大次,樂止。有司奏解嚴,轉仗赴南郊。
初,國朝親享太廟,儀物有制。熙寧以來,率循舊典,元豐命官詳定,始多損益。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古者納牲之時,王親執鸞刀,啟其毛,而祝以血毛詔於室。今請改正儀注,諸太祝以毛血薦於神坐訖,徹之而退。唐崔沔議曰:'毛血盛於盤。'《開元》、《開寶通禮》及今儀注皆盛以豆。禮以豆盛菹醢,其薦毛血當盛以盤。」又言:「三牲骨體俎外,當加牛羊腸胃、豕膚俎各一。又古者祭祀無迎神、送神之禮,其初祭及末,皆不當拜。又宜令戶部陳歲貢以充庭實,如古禮,仍以龜為前,金次之,玉帛又次之,余居後。又《周禮》大宗伯之職,凡享,蒞玉鬯。今以門下侍郎取瓚進皇帝,侍中酌鬯進瓚,皆未合禮。請命禮部尚書奉瓚臨鬯,禮部侍郎奉盤,以次進,皇帝酌鬯裸地訖,侍郎受瓚並盤而退。」又言:「皇帝至阼階,乃令太祝、宮闈令始奉神主置於坐,行禮畢,皇帝俟納神主,然後降階。」並從之。
又言:「神坐當陳於室之奧東面。當行事時,皇帝立于戶內西向,即拜於戶內。有司攝事,晨稞饋食,亦立於戶內西向,更不出戶而拜。其堂上薦腥,則設神坐于扆前南向,皇帝立于中堂北向。有司攝事同此。」詔俟廟製成取旨。
又請:「諸廟各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於戶內之東西面,皇帝行三獻禮畢,於此受嘏。」又言:「每室所用幾席,當如《周禮》,改用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凡祭祀,皆繅次各加一重,並莞筵一重為五重。」又言:「古者宗廟九獻,皇及後各四,諸臣一。自漢以來為三獻,後無入廟之事,沿襲至今。若時享則有事於室,而無事於堂;禘祫則有事於堂,而無事於室。室中神位不在奧,堂上神位不當扆,有饋食而無朝踐。度今之宜,以備古九獻之意,請室中設神位於奧東面,堂上設神位於戶外之西南面,皇帝立于戶內西南,稞鬯為一獻;出戶立於扆前,北向,行朝踐薦腥之禮為再獻;皇帝立于戶內西面,行饋食薦熟之禮為三獻。」詔並候廟製成取旨。
又請:「三年親祠,並祫享及有司攝事,每室並用太牢及制幣。宗廟堂上蕭以求陽,而有司行事茅香,宜易用蕭。灌鬯于地以求陰,宜束茅沃酒以象神之飲。凡幣皆埋於西階東,冊則藏有司之匱。」又請:「除去殿下板位及小次,而設皇帝板位於東階之上,西向。」又請:「凡奏告、祈禱、報謝,用牲牢祭饌,並出帝后神主,以明天地一體之義。又古者祭祀,兼薦上古、中古及當世之食,唐天寶中,始詔薦享每室加常食一牙盤,議者以為宴私之饌可薦寢宮,而不可瀆於太廟,宜罷之。古者吉祭必以其妃配,不特拜,請奠副爵無特拜。《儀禮》曰:'嗣舉奠。'請皇帝祭太廟,既稞之後,太祝以斝酌奠于鉶之南,俟正祭嘏訖,命皇子舉奠而飲。」
又請:「命刑部尚書一員以奉大牲,兵部尚書一員奉魚十有五。仍令腥熟之薦,朝享、四孟及臘享,皆設神位于戶內南向。其稞將於室,朝踐於堂,饋熟於室,則於奧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當筵前,設饋食之豆八,加豆八,以南為上。鉶三,設于豆之南。南陳牛鉶居北,羊鉶在牛鉶之南,豕鉶在羊鉶之南。羞豆二,曰酏食、糝食,設於薦豆之北。大羹湆盛以登,設於羞豆之北。九俎設於豆之東,三三為列,以南為上。肵俎一,當臘俎之北,縱設之。牲首俎在北牖下,簠簋設于俎南,西上。籩十有八,設於簠簋之南,北上。戶外之東設尊彝,西上,南肆。胙階之東設六罍,其三在西,以盛玄酒,其三在東,以盛三酒。堂下陳鼎之位,在東序之南,居洗之西,皆西面北上。匕皆加於鼎之東,俎皆設於鼎之西,西肆。肵俎在北,亦西肆。若廟門外,則陳鼎於東方,各當其鑊,而在其鑊之西,皆北面北上。」
又請:「既晨稞,諸太祝入,以血毛奠神坐。太官令取肝,以鸞刀制之,洗于鬱鬯,貫以膋,燎於爐炭。祝以肝膋入,詔神於室,又出以隋祭于戶外之左,三祭于茅菹。當饋熟之時,祝取菹擩於醢,祭於神坐前,豆間三。又取黍稷肺祭,祭如初,藉以白茅。既祭,宮闈令束而瘞之於西階東。若郊祀天地,則當進熟之時,祝取菹及黍稷肺,祭於正配神坐前,各三祭,畢,郊社令束茅菹而燔瘞之。祀天燔,祭地瘞,縮酒之茅,或燔或瘞,當與隋祭之菹同。」又言:「古者吉祭有配,皆一屍。其始祝洗酌奠,奠于鉶南,止有一爵。及主人獻屍,主婦亞獻,賓長三獻,亦止一爵。請罷諸室奠副爵。其祫享別廟,皇后自如常禮。應祠告天地、宗廟、社稷,並用牲幣。如唐置太廟局令,以宗正丞充,罷攝知廟少卿,而宮闈令不預祠事。」又言:「晨稞之時,皇帝先搢大圭,上香、稞鬯、復位,候作樂饋食畢,再搢大圭,執鎮圭,奠於繅藉。次奠幣、執爵,庶禮神並在降神之後。」從之。
八年,太常寺言:「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享,朔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今景靈宮神禦殿已行上食,太廟朔望薦食自當請罷。」從之。
元祐七年,詔複用牙盤食。舊制,並於禮饌外設,元豐中罷之,禮官呂希純建議曰:「先王之祭,皆備上古、中古及今世之食。所設禮饌,即上古、中古之食,牙盤常食,即今世之食。議者乃以為宗廟牙盤原于秦、漢陵寢上食,殊不知三代以來,自備古今之食。請依祖宗舊制,薦一牙盤。」從之,乃更其名曰薦羞。希純又請:「帝后各奠一爵,後爵謂之副爵。今帝后惟奠一爵共用,瀆禮莫甚。請設副爵,亦如其儀。」
高宗建炎三年,奉安神主于溫州,權用酒脯。紹興五年,臨安府建太廟,始用特羊,十年改用少牢。其廟享之禮,七年祀明堂于建康,以徽宗之喪,太常少卿吳表臣援熙寧故事,謂當英宗喪未除,不廢景靈宮、太廟之禮。翰林學士朱震以為不然,謂:「《王制》:'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越紼行事。'孰謂三年之喪,而可以見宗廟行吉禮乎?」吏部尚書孫近等言:「按《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寢,蒸嘗禘於廟。'杜預謂:「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常祀,自當如舊。'又熙甯元年,神宗諒暗,用景德故事,躬行郊廟之禮。今明堂大禮,已在以日易月服除之後,皇帝合享太廟,所有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擇日朝享太廟。禮部言:「牲牢、禮料、酒、齊等物,並如五享行之。」紹熙五年,甯宗即位,時有孝宗之喪。閏十月,浙東提舉李大性言:「自漢文帝以來,皆即位而謁廟。陛下龍飛已閱三月,未嘗一至宗廟行禮。鑾輿屢出,過太廟門而不入,揆之人情,似為闕典。乞早擇日,恭謁太廟。」詔乃遵用三年之制。吏部員外郎李謙請以來年正月上日躬行告廟之禮。禮寺以為俟皇帝從吉,討論施行。理宗即位,行三年之喪,初行明堂朝享,以大臣攝事,即吉後,始行親享之禮。
薦新。太宗雍熙二年十一月,宗正寺言:「准詔,送兔十頭充享太廟。按《開寶通禮》,薦新之儀,詣僖祖室戶前,盥洗酌獻訖,再拜,次獻諸室如上禮。」遂詔曰:「夫順時蒐狩,禮有舊章,非樂畋遊,將薦宗廟,久隳前制,闕孰甚焉。爰遵時令,暫狩近郊,既躬獲禽,用以薦俎。其今月十一日畋獵,親射所獲田禽,並付所司,以備太廟四時薦享,著為令。」
景祐二年,宗正丞趙良規言:「《通禮》著薦新凡五十餘物,今太廟祭享之外唯薦冰,其餘薦新之禮,皆寢不行。宜以品物時新,所司送宗正,令尚食簡擇滋味與新物相宜者,配以薦之。」於是禮官、宗正條定:「逐室時薦,以京都新物,略依時訓,協用典章。請每歲春孟月薦蔬,以韭以菘,配以卵。仲月薦冰,季月薦蔬以筍,果以含桃。夏孟月嘗麥,配以彘,仲月薦果,以瓜以來禽,季月薦果,以芡以菱。秋孟月嘗粟嘗穄,配以雞,果以棗以梨,仲月嘗酒嘗稻,蔬以茭筍,季月嘗豆嘗蕎麥。冬孟月羞以兔,果以栗,蔬以藷藇,仲月羞以雁以獐,季月羞以魚。凡二十八種,所司烹治。自彘以下,令禦廚於四時牙盤食烹饌,蔔日薦獻,一如《開寶通禮》。」又太常禮院言:「自來薦冰,惟薦太廟逐室帝主,後主皆闕。謹按朔望每室牙盤食,帝后同薦。又按《禮》:'有薦新如朔奠。'詳此獻祀,帝后主別無異等之義。今後前廟逐室後主,欲乞四時薦新,並如朔望牙盤例,後廟、奉慈廟如太廟之禮。」
皇祐三年,太常寺王洙言:「每內降新物,有司皆擇吉日,至涉三四日,而物已損敗。自今令禮部預為關報,於次日薦之,更不擇日。」
元豐元年,宗正寺奏:「據太常寺報,選日薦新兔、藷藇、栗黃。今三物久粥於市,而廟猶未薦,頗違禮意。蓋節序有蚤晏,品物有後先,自當變通,安能齊一?又唐《開元禮》,薦新不出神主。今兩廟薦新,及朔望上食,並出神主。請下禮官參定所宜。」
詳定所言:「古者薦新於廟之寢,無屍,不蔔日,不出神主,奠而不祭。近時擇日而薦,非也。天子諸侯,物熟則薦,不以孟仲季為限。《呂氏 ·月令》,一歲之間八薦新物,《開元禮》加以五十餘品。景祐中,禮官議以《呂紀》簡而近薄,唐令雜而不經,於是更定四時所薦凡二十八物,除依《詩》、《禮》、《月令》外,又增多十有七品。雖出一時之議,然歲時登薦,行之已久。依于古則太略,違於經則無法。今欲稍加刊定,取其間先王所嘗享用膳羞之物,見於經者存之,不經者去之。請自今孟春薦韭以卵,羞以葑,仲春薦冰,季春薦筍,羞以含桃;孟夏嘗麥以彘,仲夏嘗雛以黍,羞以瓜,季夏羞以芡以菱;孟秋嘗粟與稷,羞以棗以梨,仲秋嘗麻嘗稻,羞以蒲,季秋嘗菽,羞以兔以栗;孟冬羞以雁,仲冬羞以麕,季冬羞以魚。今春不薦鮪,誠為闕典。請季春薦鮪,無則闕之。舊有林檎、蕎麥、藷藇之類,及季秋嘗酒,併合刪去。凡新物及時出者,即日登獻,既非正祭,則不當蔔日。《漢儀》嘗韭之屬,皆於廟而不在寢,故《韋玄成傳》以為廟歲二十五祠,而薦新在焉。自漢至於隋、唐,因仍其失,薦新雖在廟,然皆不出神主。今出神主,失禮尤甚。請依《五禮精義》,但設神座,仍候廟成,薦新於寢。」詔依所定,如鮪闕,即以魴鯉代之。既而知宗正丞趙彥若言:「禮院以仲秋茭萌不經,易以蒲白。今仲秋蒲無白,改從春獻。」
大觀,禮局亦言:「薦新雖系以月,如櫻、筍三月當進,或萌實未成,轉至孟夏之類,自當隨時之宜,取新以薦。」政和四年,比部員外郎何天衢言:「祭不欲數,數則煩,祭不欲疏,疏則怠。先王建祭祀之禮,必得疏數之中,未聞一日之間,遂行兩祭者也。今太廟薦新,有與朔祭同日者。夫朔祭行於一月之首,不可易也。若夫薦新,則未嘗蔔日,一月之內,皆可薦也。新物未備,猶許次月薦之,亦何必同朔日哉?」自是薦新偶與朔祭同日,詔用次日焉。中興仍舊制。
加上祖宗諡號。太祖建隆元年九月,太常禮院言:「謹按唐大中初,追尊順宗、憲宗諡號,皇帝于宣政殿授玉冊,遣宰臣以下持節奉冊赴太廟。授冊日,帝既禦殿,百僚拜訖,降階跪授冊于太尉,候太尉奉冊出宣政門,然後升殿。凡皇帝行禮,皆太常卿贊導奉引。」奏可。是月二十七日,帝禦崇元殿,備禮遣使奉冊上四廟諡號。皇帝高祖府君冊曰:「孝曾孫嗣皇帝臣某,再拜稽首上言,伏以昊天有命,皇宋勃興,括厚載以開階,宅中區而撫運,夷夏蠻貊,罔不獻誠,山川鬼神,罔不受職。非臣否德,肇此丕圖,實賴先正儲休,上玄降鑒,既虔膺於大寶,乃眇覿於遐源,敢遵歷代之規,式薦配天之號。謹遣使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王溥、副使兵部尚書李濤奉寶冊,上尊諡曰文獻皇帝,廟號僖祖,皇帝高祖母崔氏曰文懿皇后。」皇曾祖府君冊曰:「伏以天命匪忱,惟歸於有德,人文設教,必始於貽謀。乘時既肇于興王,報本敢稽于尊祖。非隆徽稱,則大享何以配神,非鏤良瑉,則洪烈何由垂世?方作《猗那》之頌,永嚴昭穆之容。謹遣使王溥、副使李濤奉冊寶,上尊諡曰惠元皇帝,廟號順祖,皇曾祖母桑氏曰惠明皇后。」皇祖驍衛府君冊曰:「伏以人瞻烏止,運葉龍飛。非發源之長,析派不能通上漢;非積基之厚,嗣孫不能有中區。今人紀肇修,孝思罔極,酌百王之損益,薦四廟之蒸嘗。謹遣使王溥、副使李濤奉寶冊,上尊諡曰簡恭皇帝,廟號翼祖,皇祖母京兆郡太夫人劉氏曰簡穆皇后。」聖考太尉府君冊曰:「昔者流火開祥,周發薦文王之號,黃星應運,曹丕揚魏祖之功。鹹因致孝之誠,式展尊親之義,爰遵大典,亟上尊稱。謹遣使王溥、副使李濤奉冊寶,上尊諡曰昭武皇帝,廟號宣祖。」禮畢,群臣進表奉慰。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正月甲戌,上太祖英武聖文神德皇帝。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帝於朝元殿備禮,奉祖宗尊諡冊寶,再拜授攝太尉王旦奉之以出,安太祖冊寶于玉輅,太宗冊寶于金輅,詣太廟,奉上太祖曰啟運立極英武聖文神德玄功大孝皇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大明廣孝皇帝。禮畢,親行朝享之禮。天禧元年正月九日,加上六室尊諡二字:僖祖曰文獻睿和皇帝,順祖曰惠元睿明皇帝,翼祖曰簡恭睿德皇帝,宣祖曰昭武睿聖皇帝,太祖曰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禮畢,群臣拜表稱賀。十一日,帝行朝享之禮。
仁宗天聖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加上真宗諡曰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慶曆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加上真宗諡曰膺符稽古成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
神宗元豐六年五月,改加上尊諡作奉上徽號。十一月二日,奉上仁宗徽號曰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又上英宗徽號曰體乾膺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神宣孝皇帝。
哲宗紹聖二年正月,帝謂輔臣曰:「祖宗諡號,各加至十六字。神宗皇帝今止初諡,尚未增加,宜考求典故以聞。」宰臣章惇等對曰:「祖宗加諡,歲月不定。真廟初加八字,是天聖二年。今神宗祔廟已十年,故事加徽號必在南郊前,謹如聖旨討閱以聞。」四月二十七日,詔加上神宗皇帝徽號,于大禮前三日行禮。九月十六日,奉上冊寶曰神宗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徽宗崇寧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更定神宗徽號曰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又奉哲宗徽號曰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大觀元年九月,加上僖祖徽號為十六字,曰立道肇基積德起功懿文憲武睿和至孝皇帝。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加上神宗、哲宗徽號。前二日,皇帝禦大慶殿,奉神宗冊寶授太師、魯國公蔡京,載以玉輅,奉哲宗冊寶授少師、太宰何執中,載以金輅,並詣太廟幄殿,奉安以俟。四日,皇帝詣景靈宮行禮,赴太廟宿齋。五日,服袞冕,恭上神宗冊寶於本室,曰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又上哲宗冊寶於本室,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次行朝享,禮畢,赴南郊青城宮。
紹興十二年十一月,詔議加上徽宗徽號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十三年正月九日,皇帝禦文德殿,命宰臣秦檜奏請太廟。十日,內殿宿齋,文武百僚集於發冊寶殿門幕次,次禮儀使、閣門官、太常博士、禮直官分立禦幄前,次分引百僚入就殿下,東西相向立定,禮直官引奉冊寶使、侍中、中書令、舉寶舉冊官詣殿下西階之西,東向立。俟齋室簾降,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禮部侍郎奏中嚴外辦。次禮直官、太常博士引禮儀使當幄前俯伏跪奏:「禮儀使臣某言,請皇帝行奉上徽宗皇帝發冊寶之禮。」奏訖,俯伏,興。簾卷,前導官前導皇帝出幄,執大圭,詣冊寶幄東褥位,西向立,禮儀使奏請再拜,皇帝再拜,三上香,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前導還褥位,西向立,侍中、中書令、舉冊舉寶官升殿,入冊寶幄。舉冊寶官俱搢笏跪,舉冊寶與侍中、中書令奉冊寶進行,皇帝後從,降自西階,至殿下褥位,南向立。禮儀使奏皇帝再拜,舉冊官奉冊,舉寶官奉寶,皇帝搢大圭,跪奉受冊寶使,皇帝執大圭再拜,在位官皆再拜。持節者持節導冊寶進行,出殿正門。禮儀使奏禮畢。皇帝釋大圭,升自東階,入齋室。禮部郎中奏解嚴。次冊寶出北宮門,奉冊寶使以下騎從,至太廟靈星門外下馬,步從至太廟南神門外。次日,文武百僚集於太廟幕次,分引詣殿下再拜,冊寶使詣各室行奠獻禮。次贊者引舉冊官舉冊。,舉寶官舉寶,禮直官引侍中、中書令前導冊寶入自南正門,至殿西階下權置定,各再拜。次詣徽宗室,冊寶使俯伏跪奏稱:「嗣皇帝臣某,謹遣臣等奉徽號冊寶。」奉訖,俯伏,興。舉冊官舉冊進,中書令跪讀冊文,舉寶官舉寶進,侍中跪讀寶文,冊寶使以下各再拜,至冊寶幄安奉。禮畢,以次退。次文武百僚奉表稱賀。
紹熙二年八月,詔上高宗徽號曰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慶元三年,上孝宗徽號曰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嘉泰三年,上光宗徽號曰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寶慶三年,上甯宗徽號曰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鹹淳二年,上理宗徽號曰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並如紹興十三年儀注。
廟諱。紹興二年十一月,禮部、太常寺言:「淵聖皇帝禦名,見於經傳義訓者,或以威武為義,或以迴旋為義,又為植立之象,又為亭郵表名,又為圭名,又為姓氏,又為木名,當各以其義類求之。以威武為義者,今欲讀曰'威';以迴旋為義者,今欲讀曰'旋';以植立為義者,今欲讀曰'植';若姓氏之類,欲去'木 '為'亙'。又緣漢法,'邦'之字曰'國','盈'之字曰'滿',止是讀曰'國'、曰'滿',其本字見於經傳者未嘗改易。司馬遷,漢人也,作《史記》,曰:'先王之制,邦內畿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則傾。'於'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來淵聖皇帝禦名,欲定讀如前外,其經傳本字,即不當改易,庶幾萬世之下,有所考證,推求義類,別無未盡。」三十二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欽宗祔廟,翼祖當遷。於正月九日,先遷翼祖皇帝、簡穆皇后神主奉藏於夾室。所有以後翼祖皇帝諱,依禮不諱。」詔恭依。
紹熙元年四月,詔:「今後臣庶命名,並不許犯祧廟正諱。如名字見有犯祧廟正諱者,併合改易。」
嘉定十三年十月,司農寺丞嶽珂言:「孝宗舊諱從'伯'從'玉'從'宗'。考國朝之制,祖宗舊諱二字者,皆著令不許並用。」又言「欽宗舊諱二字,其一從 '■'從'旦',其一從'火'從'亙',皆合回避。乞並下禮、寺討論,頒降施行。」既而禮、寺討論:「所有欽宗、孝宗舊諱,若二字連用,併合回避,宜從本官所請,刊入施行。」從之。
志第六十二禮十二(吉禮十二)
○後廟景靈宮神禦殿功臣配侑群臣家廟
後廟之制。建隆三年,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后,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薦常饌,不設牙盤祭器。乾德元年,孝明皇后王氏崩,始議置廟及二後先後之次。太常博士和峴請共殿別室,以孝明正位內朝,請居上室;孝惠緣改葬,不造虞主,與孝明同祔,宜居次室。禮院又言:「後廟祀事,一準太廟,亦當立戟。」及太祖祔廟,有司言:「合奉一後配食。按唐睿宗追諡肅明、昭成二後,至睿宗崩,獨昭成以帝母之重升配,肅明止享於儀坤廟。近周世宗正惠、宣懿二後並先崩,正惠無位號,宣懿居正位,遂以配食。今請以孝明皇后配,忌日行香廢務,其孝惠皇后享于別廟。」從之。
太平興國元年,追冊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后,尹氏為淑德皇后,並祔後廟。
至道三年,孝章皇后宋氏祔享,有司言:「孝章正位中壺,宜居上室,懿德追崇後號,宜居其次。」詔孝章殿室居懿德下。六月,禮官議:「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諡,皆以懿德居上。淳化初,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別廟祭享,懿德在淑德之上,未測升降之由。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按《江都集禮》,晉景帝即位,夏侯夫人應合追尊。散騎常侍任茂、傅玄等議雲:'夏侯夫人初歸景帝,未有王基之道,不及景帝統百揆而亡,後妃之化未著遠邇,追尊無經義可據。'今之所議,正與此同。且淑德配合之初,潛躍之符未兆;懿德輔佐之始,藩邸之位已隆,然未嘗正位中宮,母臨天下。豈可生無尊極之位,沒升配享之崇?于人情不安,於典籍無據。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始以莊憲皇后升配,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始以懿安皇后升配。今請虛位,允協舊儀。」再詔尚書省集議及禮官同詳定。上議曰:「淑德皇后生無位號,沒始追崇,況在初潛,早已薨謝,懿德皇后享封大國,作配先朝,雖不及臨禦之期,且夙彰賢懿之美,若以升祔,當歸懿德。又詳周世宗正惠、宣懿配食故事,當時議以正惠追尊位號,請以宣懿為配。是時以太后在位,疑宣懿祔廟之後,立忌非便。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后在上,尊所生周氏為太妃,封其子為琅邪王。及太妃薨,帝奔喪琅邪第,七月而葬。此則奔喪行服,尚不厭降,即忌日廢務,於理無嫌。今禮官引唐順、憲二宗廟,享虛位之文,夫即追冊二後,即虛室亦為非便,請奉懿德神主升配。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必若宣懿同祔,即正惠神主請加'太'字。今升祔懿德,請即加淑德'太'字,仍舊別廟。」詔:「以懿德配享,至於'太'者尊極之稱,加于母后,施之宗廟禮所未安。」乃不加「太」字,仍別廟配享。十二月,追尊賢妃李氏為元德皇太后。有司言:「按《周禮
·春官》大司樂之職,'奏《夷則》,歌《仲呂》,以享先妣',謂薑嫄也。是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曰閟宮。晉簡文宣後以不配食,築室於外,歲時享祭。唐先天元年,始祔昭成、肅明二後於儀坤廟。又玄宗元獻楊後立廟於太廟之西。稽于前文,鹹有明據。望令宗正寺於後廟內修奉廟室,為殿三間,設神門、齋房、神廚,以備薦享。」
咸平元年,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元德皇太后別建廟室,淑德皇后亦在別廟,同是帝母而無'太'字。按唐穆宗三後,除宣懿升祔,正獻、恭僖二後並立別廟,各有'太'字。又開元初,太常議昭成皇太后,請不除'太'字,雲'入廟稱後,義系于夫,在朝稱太后,義系於子。如諡冊入陵,神主入廟,則當去太字'。按神主入廟之說,蓋為祔享太廟,以厭降故,不加'太'字,則本朝文懿諸後是也。如別建廟室,不可但稱皇后,則唐正獻、恭僖二太后是也。淑德皇后亦請加'太
'字,既加之後,望遷就元德新廟,居第一室,以元德次之,仍遷莊懷又次之。」詔下中書集議。兵部尚書張齊賢等奏:「宗廟神靈,務乎安靜。況懿德作合之始,逮事舅姑,躬執婦道,祔享之禮,宜從後先,伏請仍舊。又漢因秦制,帝母稱皇太后。檢詳去歲議狀,請加淑德'太'字,而詔不加之者,緣當時元德皇太后未行追冊。今冊命已畢,望依禮官所言。」三年四月乙卯,祔葬元德皇太后于永熙陵。有司言:「元德神主祔廟,准禮當行祔謁,載稽前典,有未合者。伏以追薦尊稱,奉加'太'字,崇建別廟,以備蒸嘗。況當禘祫之時,不預合食之列,廟享之制與諸後不同。俟神主還京,即祔廟室,薦獻安神,更不行祔謁之禮,每歲五享、禘祫如太廟儀。」
景德四年,奉莊穆皇后郭氏神主謁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后。享畢,祔別廟,殿室在莊懷之上。帝祀汾陰,謁廟畢,親詣元德皇太后廟躬謝,自門降輦步入,酌獻如太廟,設登歌,兩省、禦史、宗室防禦使以上班廟內,余班廟外,遣官分告孝惠諸後廟。詔:「太廟、元德皇后廟享用犢,諸後廟親享用犢,攝事用羊、豕。」
五年,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禘祫日,孝惠、淑德二後神主自別廟赴太廟,祔簡穆皇后神主之下、太祖神主之上,此蓋用《曲台禮》別廟皇后禘祫祔享太廟之說。竊慮明靈合享,神禮未安,望詔禮官再加詳定。」有司言:「按《曲台禮》載禘祫之儀,則如皇后先祔別廟,遇禘祫祔享於太廟,如是昭後,即坐于祖姑之下,南向;如是穆後,即坐于祖姑之下,北向。又按博士殷盈孫議雲:'別廟皇后禘袷于太廟,祔于祖姑之下者,此乃皇后先沒,已造神主。如昭成、肅明之沒也,睿宗在位;元獻之沒也,玄宗在位;昭德之沒也,德宗在位。四後於太廟未有本室,故創別廟,當為太廟合食之主,故禘袷乃奉以入享,此明其後太廟有本室,即當遷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暫立別廟,禮本合食,故禘祫乃升太廟,以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據《開寶通禮》與《曲台禮》同。今有司不達禮意,遇禘祫歲,尚以孝惠、孝章、淑德三後神主祔享祖姑之下,乃在太祖、太宗之上。按《禮》稱'婦祔祖姑',謂既卒哭之明日,此正禮也;稱'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注,玄謂 '舅之母死,而又有繼室二人,親者謂舅所生'。然則祖姑有三人同在祖室,明婦有數人亦當同在夫之本室,不可久祔于祖姑也。故《開元禮》但載肅明皇后別廟時享之儀,而無禘袷之禮,即知別廟時享及禘祫皆於本廟也。孝惠、孝章、淑德禘祫既祔太廟,則自今禘祫祔享本室,次於正主,庶協典禮。」六年,升祔元德皇后太宗廟室,詔以祔廟歲時為合享次序,而位明德皇后之次。
明道二年,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章獻、章懿二後並祔真宗之室。太常禮院議:「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唐開元中,昭成、肅明二後始並祔于睿宗。今惟演引唐武宗母韋太后升祔穆宗,本朝孝明、孝章禘太祖故事。按穆宗惟韋後祔,太祖未嘗以孝章配。伏尋先帝以懿德配享太宗,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元德太后自追尊後,凡十七年始克升祔。今章穆皇后著位長秋,祔食真宗,斯為正禮。章獻太後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禮,止應祀後廟,若便升祔,似非先帝慎重之意,又況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乃詔有司更議,皆謂:「章穆位崇中壺,與懿德有異,已祔廟室,自協一帝一後之文。章獻輔政十年,章懿誕育帝躬,功德莫與為比,退就後廟,未厭眾心。按《周官》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者,薑嫄也,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曰閟宮。宜別立新廟,奉安二太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禦正殿,百官奉慰,著之令甲。」乃作新廟兩廟間,名曰奉慈。
慶曆四年,從呂公綽言:「先帝特諡二後莊懷、莊穆,及上真宗文明武定章聖元孝之諡,郭後升祔,當正徽號,宜於郊禮前遣官先上寶冊,改'莊'為'章',止告太廟,更不改題。」遂如故事。將郊,所司導五後寶冊赴三廟,各於神門外幄次以待。奏告畢,皆納於室。俄又詔中書門下令禮官考故事,升祔章懿神主。禮院言:「章獻、章懿宜序章穆之次,章惠先朝遺制嘗踐太妃,至明道中始加懿號,與章懷頗同,請序章懷之次。太者生事之禮,不當施於宗廟。章獻以顧托之重,臨禦之勞,欲稱別廟,義無所嫌,屬之配室,禮或未順。」學士王堯臣等言:「章獻明肅盛烈丕功,非一惠可舉,諡告於廟,冊藏於陵,無容追減。章惠擁祐帝躬,並均顧複,故景祐中膺保慶之冊,義專系子,禮須別祠。章穆升附,歲月已深。奉慈三室,先後已定,若再議升降,則情有重輕,請如舊制。」中書門下覆議:「成憲在前,文考之意;配食一體,二慈之宜;奉承無私,陛下之孝。請如禮官及學士議。案祥符詔系章聖特旨,位敘先後,乞聖制定數,昭示無窮。」詔依所議。十月,文德殿奉安寶冊,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太常奏樂,百官宿廟堂。次日,有司薦享諸廟。寅時,複詣正衙,宰臣、行事官贊導冊寶至大慶殿庭發冊,出宣德門,攝太尉賈昌朝、陳執中受以赴奉慈廟上寶冊,告遷二主,皆塗「太」字,祔於太廟。
至和元年七月,有司奉詔立溫成皇后廟,享祭器數視皇后廟。後以諫官言,改為祠殿,歲時令宮臣薦以常饌。
治平元年,同判太常寺呂公著言:「按《喪服小記》'慈母不世祭'。章惠太后,仁宗嘗以母稱,故加寶慶之號。蓋生有慈保之勤,故沒有廟享之報。今于陛下恩有所止,禮難承祀,其奉慈廟,乞依禮廢罷。」
熙寧二年,命攝太常卿張掞奉章惠太后神主瘞陵園。
元豐六年,詳定所言:「按《禮》,夫婦一體,故昏則同牢、合巹,終則同穴,祭則同幾、同祝饌,未嘗有異廟者也。惟周人以薑嫄為媒神,而帝嚳無廟,又不可下入子孫之廟,乃以別廟而祭,故《魯頌》謂之閟宮,《周禮》謂之先妣,可也。自漢以來,不祔不配者,皆援薑嫄為比,或以其微,或以其繼而已。蓋其間有天下者,起於側微,而其後不及正位中宮,或以嘗正位矣,有所不幸,則當立繼以奉宗廟,故有'祖姑三人則祔於親者'之說。立繼之禮,其來尚矣。始微終顯,皆嫡也,前娶後繼,皆嫡也。後世乃以始微後繼置之別廟,不得伸同幾之義,則非禮意。恭惟太祖孝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真宗章懷皇后實皆元妃,而孝章則太祖繼後,乃皆祭以別廟,在禮未安,請升祔太廟,增四室,以時配享。」七月,遂自別廟升祔焉。
政和四年,有司言:「政和元年孟冬祫享,奉惠恭神主入太廟,祔于祖姑之下。今歲當祫,而明達皇后神主奉安陵祠,緣在城外。三代之制,未有即陵以為廟者。今明達皇后追正典冊,歲時薦享,並同諸後,宜就惠恭別廟增建殿室,迎奉神主以祔。」又言:「明達神主祔謁日,于英宗室增設宣仁聖烈皇后、明達皇后二位,及遍祭七祀、配享功臣,並別廟祔享惠恭、明達二位。」
紹興七年,惠恭改諡為顯恭,以上徽宗聖文仁德顯孝之諡故也。十二年五月,禮部侍郎施坰言:「懿節皇后神主,候至卒哭擇日祔廟,合依顯恭皇后禮,于太廟內修建殿室,以為別廟安奉。」又言:「將來祔廟,其虞主合於本室後瘞埋。緣別系行在祔廟,欲於本室冊寶殿收奉,候回京日依別廟故事。」從之。七月,有司行九虞之祭奉安。三十二年,禮部、太常言:「故妃郭氏追冊為皇后,合依懿節皇后祭于別廟。所有廟殿,見安懿節皇后神主,行禮狹隘。乞分為二室,以西為上,各置戶牖,及擗截本廟齋宮,權安懿節神主,工畢還殿。」王普又請各置祏室。並從之。
乾道三年閏七月,安恭皇后神主祔於別廟,為三室。
景靈宮。創于大中祥符五年,聖祖臨降,為宮以奉之。天聖元年,詔修宮之萬壽殿以奉真宗,署曰奉真。明道二年,又建廣孝殿,奉安章懿皇后。治平元年,又詔就宮之西園建殿,以奉仁宗,署曰孝嚴,奉安禦容,親行酌獻,命大臣分詣諸神禦代行禮。翼日,太后酌獻,皇后、大長公主以下內外命婦陪位於廷。詔每歲下元朝謁,如奉真殿儀,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名齋殿曰迎厘,宮西門曰廣祐。四年,建英德殿,奉英宗神禦。凡七十年間,神禦在宮者四,寓寺觀者十有一。
元豐五年,始就宮作十一殿,悉迎在京寺觀神禦入內,盡合帝后,奉以時王之禮。十一月,百官班于集英殿廷,帝詣蕊珠、凝華等殿,行告遷廟禮,禮儀使奉神禦升彩輿出殿。明日,複行薦享如禮,禮儀使奉神輿行,帝出幄,導至宣德門外,親王、使相、宗室正任以上前引,望參官及諸軍都虞候、宗室副率以上陪位,內侍省押班整儀衛以從,奉安神禦於十一殿。明日,帝詣宮朝獻,先謁天興殿,以次行禮,並如四孟儀。詔自今朝獻孟春用十一日,孟夏擇日,孟秋用中元日,孟冬用下元日,天子常服行事。薦聖祖殿以素饌,神禦殿以膳羞,器服儀物,悉從今制。天興殿門以奉天神不立戟,諸神禦門置親事官五百人,立戟二十四。累朝文武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並圖形於兩廡。凡執政官除拜,赴官恭謝。其後南郊先詣宮行薦享禮,並如太廟儀。
元祐元年,太常寺言:「季秋有事於明堂,其朝享景靈宮、親享太廟,當用三年不祭之禮,遣大臣攝事。」禮部言:「景靈宮天興殿,用天地之禮,即非廟享,於典禮無違。」詔明堂前二日朝享景靈宮天興殿。明年,奉安神宗神禦于景靈宮,如十一殿奉安之禮。舊制,車駕上元節以十一日詣興國寺、啟聖院,朝謁太祖、太宗、神宗神禦,下元節詣景靈宮朝拜天興殿,朝謁真宗、仁宗、英宗神禦。至是詔分每歲四孟月拜謁之所,自孟秋始,其不當親獻,則遣官分詣。初詣天興殿、保寧閣、天元殿、太始殿,次詣皇武殿、儷極殿、大定殿、輝德殿,次詣熙文殿、衍慶殿、美成殿,次詣治隆殿、宣光殿,宣光後改曰顯承,徽宗又改大明殿。
仍自來年孟春為始。皇太后崩,三省請奉安神禦於治隆殿,以遵元祐初詔。複以禦史劉極之言,特建原廟,廟成,名神禦殿曰徽音,山殿曰寧真。
紹聖二年,奉安神宗神禦於顯承殿。元豐中,每歲四孟月,天子遍詣諸殿朝獻。元祐初,議者請以四孟分獻,一歲而遍,至是複用舊儀。詔自今四孟朝獻分二日,先日詣天興殿、保寧閣、天元、太始、皇武、儷極、大定、德輝諸殿,次日詣熙文、衍慶、美成、繼仁、治隆、徽音、顯承七殿。三年十月,帝詣天興諸殿朝獻。翼日,大雨,詔差已致齋官分獻熙文七殿,自是雨雪用為例雲。
徽宗即位,宰臣請特建景靈西宮,奉安神宗於顯承殿,為館禦之首,昭示萬世尊異之意。建哲宗神禦殿於西,以東偏為齋殿,乃給度僧牒、紫衣牒千道為營造費,戶牖工巧之物並置於荊湖北路。已而右正言陳瓘言五不可,且論蔡京矯誣。不從。
建中靖國元年,詔建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神禦殿於大明殿北,名曰柔明。尋改欽儀,又改坤元。
又名哲宗神禦殿曰觀成。尋改重光。
詔自今景靈宮並分三日朝獻。
崇寧三年,奉安欽成皇后神禦坤元殿欽聖憲肅皇后之次,欽慈皇后又次之。
政和三年,奉安哲宗神禦於重光殿。昭懷皇后神禦殿成,詔名正殿曰柔儀,山殿曰靈娭。於是兩宮合為前殿九,後殿八,山殿十六,閣一,鐘樓一,碑樓四,經閣一,齋殿三,神廚二,道院一,及齋宮廊廡,共為二千三百二十區。
初,東京以來奉先之制,太廟以奉神主,歲五享,宗室諸王行事;朔祭而月薦新,則太常卿行事。景靈宮以奉塑像,歲四孟皇帝親享,帝后大忌,則宰相率百官行香,後妃繼之。遇郊祀、明堂大禮,則先期二日,親詣景靈宮行朝享禮。
紹興十三年二月,臣僚言:「竊見元豐五年,神宗始廣景靈宮以奉祖宗衣冠之遊,即漢之原廟也。自艱難以來,庶事草創,始建宗廟,而原廟神遊猶寄永嘉。乃者權時之宜,四孟薦獻,旋即便朝設位以享,未副廣孝之意,乞命有司擇爽塏之地,仿景靈宮舊規,隨宜建置。俟告成有日,迎還晬容,奉安新廟,庶幾四孟躬行獻禮,用副罔極之恩。」從之。初築三殿,聖祖居前,宣祖至祖宗諸帝居中殿,元天大聖後與祖宗諸後居後。掌宮內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結燈樓,寒食設秋千,七夕設摩羅。簾幕歲時一易,歲用酌獻二百四十羊。凡帝后忌辰,用道、釋作法事。十八年,增建道院,初本劉光世賜第,後以韓世忠第增築之。天興殿九楹,中殿七楹,後殿十有七楹,齋殿、進食殿皆備焉。
神禦殿,古原廟也,以奉安先朝之禦容。宣祖、昭憲皇后于資福寺慶基殿。太祖神禦之殿七:太平興國寺開元殿、景靈宮、應天禪院西院、南京鴻慶宮、永安縣會聖宮、揚州建隆寺章武殿、滁州大慶寺端命殿。太宗神禦之殿七:啟聖禪院、壽甯堂、景福殿、鳳翔上清太平宮、並州崇聖寺統平殿及西院、鴻慶宮、會聖宮。真宗神禦之殿十有四:景靈宮奉真殿、玉清昭應宮安聖殿、洪福院、壽寧堂、福聖殿、崇先觀永崇殿、萬壽觀延聖殿、澶州信武殿、西京崇福宮保祥殿、華州雲台觀集真殿及西院、鴻慶宮、會聖宮、鳳翔太平宮。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神禦于景靈宮、應天院,章獻明肅皇后于慈孝寺彰德殿,章懿皇后于景靈宮廣孝殿,明德、章穆二後於普安院重徽殿,章惠太后于萬壽觀廣慶殿。
景德四年,奉安太祖禦容應天禪院,以宰臣向敏中為奉安聖容禮儀使,權安於文德殿。百官班列,帝行酌獻禮,鹵簿導引,升彩輿進發,帝辭于正陽門外,百官辭于瓊林苑門外。遣官奏告昌陵畢,群臣稱賀。
皇祐中,以滁州通判王靖請,滁、並、澶三州建殿奉神禦,乃宣諭曰:「太祖擒皇甫暉於滁州,是受命之端也,大慶寺殿名曰端命,以奉太祖。太宗取劉繼元於並州,是太平之統也,即崇聖寺殿名曰統平,以奉太宗。真宗歸契丹於澶州,是偃武之信也,即舊寺殿名曰信武,以奉真宗。」既而統平殿災,諫官範鎮言:「並州素無火災,自建神禦殿未幾而輒焚,天意若曰祖宗禦容非郡國所宜奉安者。近聞下並州複加崇建,是徒事土木,重困民力,非所以答天意也。自並州平七十七年,故城父老不入新城,宜寬其賦輸,緩其徭役,以除其患,使河東之民不忘太宗之德,則陛下孝思,豈特建一神禦殿比哉?」先是,睦親、廣親二宅並建神禦殿,翰林學士歐陽修言神禦非人臣私家之禮。下兩制、台諫、禮官議,以為「漢用《春秋》之義,罷郡國廟。今睦親宅、廣親宅所建神禦殿,不合典禮,宜悉罷。」詔以廣親宅置已久,唯罷修睦親宅。
熙寧二年,奉安英宗禦容于景靈宮,帝親行酌獻,仍詔歲以十月望朝享,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知大宗正丞事李德芻言:「禮法:諸侯不得祖天子,公廟不設於私家。今宗室邸第並有帝后神禦,非所以明尊卑崇正統也,望一切廢罷。」下禮官詳定,請如所奏。詔諸宗室宮院祖宗神禦迎藏天章閣。自是,臣庶之家凡有禦容,悉取藏禁中。
元豐五年,作景靈宮十一殿,而在京宮觀寺院神禦,皆迎入禁中,所存惟萬壽觀延聖、廣愛、甯華三殿而已。
宣和元年,禮部奏:「太常寺參酌立到諸州府有祖宗禦容所在朔日諸節序降至禦封香表及下降香表行禮儀注:
朔日諸節序奉香表行禮儀注。齋戒,朝拜前一日,朝拜官及讀表文官早赴齋所,俟禮備,禮生引讀表文官、齎香表官集朝拜官聽,執事者以香表呈視。禮生請讀表文官稍前習讀表,或密詞即讀封題,訖,禮生贊復位。次以禦封香、禮饌等呈視訖,各複齋所。朝拜官用長吏,闕,以次官充,讀表文亦以次官充,執事者以有服色者充。有司設香案、時果、牙盤食神御前,又設奠醪茗之器於香案前之左,置禦封香表案上;設朝拜官位於殿下,西向,讀表文官位於殿之南,北向,陪位官位於其後;設焚表文位於殿庭東,南向。朝拜日,質明前,香火官先詣殿下,北向拜訖,升殿,東向侍立。有司陳設訖,禮生先引陪位官入就位,北向,次引讀表文官入就位,次引朝拜官就位,西向立定。禮生贊有司謹具,請行事。禮生贊再拜,拜訖,引讀表文官先升殿,於香案之右東向立,次引朝拜官詣香案前,贊搢笏、上香、奠酒茗,拜、興,少立。禮生贊搢笏、跪、讀表文,或密詞即讀封題,執笏興,降復位。朝拜官再拜,降復位。禮生贊再拜訖,引朝拜官、讀表文官詣焚表文位南向立,焚訖,退。
一遇旦、望諸節序下降香表薦獻行禮儀注。一如上儀。惟禮生引獻官上香訖,跪,執事者以所薦之物授薦獻官,受獻訖,複授執事者,置於神御前,興、拜、退一如上儀。」
詔頒行之。
東京神禦殿在宮中,舊號欽先孝思殿。建炎二年閏四月,詔迎溫州神禦赴闕。先是,神禦於溫州開元寺暫行奉安,章聖皇帝與後像皆以金鑄,置外方弗便,因愀然謂宰輔曰:「朕播遷至此,不能以時薦享,祖宗神禦越在海隅,念之坐不安席。」故有是命。三年二月,上覽禁中神禦薦享禮物,謂宰臣曰:「朕自省閱神禦,每位各用羊胃一,須二十五羊。祖宗仁厚,豈欲多害物命?謹以別味代之,在天之靈亦必歆享。」呂頤浩曰:「陛下寅奉宗廟,罔不盡禮,而又仁愛及物,天下幸甚。」
紹興十五年秋,複營建神禦殿於崇政殿之東,朔望節序、帝后生辰,皇帝皆親酌獻行香,用家人禮。其殿名:徽宗曰承元,欽宗曰端慶,高宗曰皇德,孝宗曰系隆,光宗曰美明,甯宗曰垂光,理宗曰章熙,度宗曰昭光。
功臣配享。真宗咸平二年,始詔乙太師、贈尚書令、韓王趙普配享太祖廟庭。繼以翰林承旨宋白等議,又以故樞密使、贈中書令、濟陽郡王曹彬配享太祖,以司空贈太尉中書令薛居正、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潘美、尚書右僕射贈侍中石熙載配享太宗廟庭,仍奏告本室,禘祫皆配之。祀日,有司先事設幄次,布褥位於廟庭東門內道南,當所配室西向,設位板,方七寸,厚一寸半,籩、豆各一,簠、簋、俎各一。知廟卿奠爵,再拜。
乾興元年,詔從翰林、禮官參議,以右僕射贈太尉中書令李沆、贈太師尚書令王旦、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李繼隆配享真宗。
嘉祐八年,詔以尚書右僕射贈尚書令王曾、太尉贈尚書令呂夷簡、彰武軍節度使贈侍中曹瑋配享仁宗。
熙寧八年,詔以司徒兼侍中贈尚書令韓琦配享英宗;元豐元年,又以贈太師中書令曾公亮配焉。熙寧末,嘗詔太常禮院講求親祠太廟不及功臣禮例。至是,禘祫外,親享太廟並以功臣與。又從太常禮院請,配享功臣以見贈官書板位。
元祐初,從吏部尚書孫永等議,以故司徒、贈太尉富弼配享神宗;紹聖初,又以守司空、贈太傅王安石配。三年,罷富弼配,謂弼得罪於先帝也。
崇甯元年,詔以觀文殿大學士、贈太師蔡確配享哲宗。
《五禮新儀》,配享功臣之位,設於殿庭之次:趙普、曹彬位於橫街之南道西,東向,第一次,薛居正、石熙載、潘美位於第二次,李沆、王旦、李繼隆位於第三次,俱北上;王曾、呂夷簡、曹瑋位於橫街之南道東,西向,第一次,韓琦、曾公亮位於第二次,王安石位於第三次,蔡確位於第四次,俱北上。惟冬享、祫享遍設祭位。
迨建炎初,詔奪蔡確所贈太師、汝南郡王,追貶武泰軍節度副使,更以左僕射、贈太師司馬光配享哲宗。既又罷王安石,複以富弼配享神宗。
紹興八年,以尚書左僕射、贈太師韓忠彥配享徽宗。十八年二月,監登聞鼓院徐璉言:「國家原廟佐命配享,當時輔弼勳勞之臣繪像廟庭,以示不忘,累朝不過一十餘人。今之臣僚與其家之子孫必有存其繪像者,望詔有司尋訪,複摹于景靈宮庭之壁,非獨假寵諸臣之子孫,所以增重祖宗之德業,以為臣子勸。」遂下諸路轉運司,委所管州軍尋訪各家,韓王趙普、周王曹彬、太師薛居正、石熙載、鄭王潘美、太師李沆、王旦、李繼隆、王曾、呂夷簡、侍中曹瑋、司徒韓琦、太師曾公亮、富弼、司馬光、韓忠彥,各令摹寫貌像投納,繪于景靈宮之壁。
乾道五年九月,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欽宗皇帝廟庭尚虛配享,當時遭值艱難,淪胥莫救,罕可稱述,而以身徇國,名節暴著,不無其人。雖生前官品不應配享之科,事變非常,難拘定制,乞特詔集議。」吏部尚書汪應辰奏:「當時死事之臣,皆有次第褒贈。若今配享欽廟,典故所無,如創行之,又當訪究本末,差次輕重,有所取捨,尤不可輕易。竊謂配享功臣,若依唐制,各廟既無其人,則當缺之。」乃罷集議,欽宗一廟遂無配享。
淳熙中,高宗祔廟,翰林學士洪邁言:「配食功臣,先期議定。臣兩蒙宣諭,欲用文武臣各兩人,文臣故宰相贈太師秦國公諡忠穆呂頤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諡忠簡趙鼎,武臣太師蘄王諡忠武韓世忠、太師魯王諡忠烈張俊。此四人皆一時名將相,合於天下公論。」議者皆以為宜,遂從之。秘書少監楊萬里獨謂丞相張浚不得配食為非,爭之不得,因去位焉。
紹熙五年十二月,以左丞相、贈太師、魯國公陳康伯配享孝宗廟庭。
嘉熙元年正月,以右丞相、贈太師葛邲配享光宗廟庭。
嘉定十四年八月,追封右丞相史浩為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
端平二年八月,乙太師趙汝愚配享寧宗廟庭。
初,仁宗天聖中郊祀,詔錄故相李昉、宋琪、呂端、張齊賢、畢士安、王旦,執政李至、王沔、溫仲舒及陳洪進等子孫以官。元豐中,詔:景靈宮繪像舊臣推恩本支下兩房以上,取不食祿者,均有無,取齒長者;若子孫亦繪像,本房不食祿,更不取別房。紹聖初,林希請稽考慶曆以後未經編次臣僚,其子孫應錄用者以次編定。尋詔:「趙普社稷殊勳,其諸孤有無食祿者,各官其一子,以長幼為序,毋過三人。」崇甯初,詔:「哲宗繪像文武臣僚,並與子若孫一人初品官,若子孫眾多,無過家一人。」又錄藝祖功臣呂余慶族孫偉及司徒富弼孫直柔、直道以官,使奉其祀。靖康初,臣僚言:「司馬光之後再絕,複立族子稹,稹亦卒。今雖有子,而光遺表恩澤已五十年,不可複奏,請許移奏見存曾孫,使之世祿。」從之。
群臣家廟,本于周制,適士以上祭於廟,庶士以下祭於寢。唐原周制,崇尚私廟。五季之亂,禮文大壞,士大夫無襲爵,故不建廟,而四時寓祭室屋。慶曆元年,南郊赦書,應中外文武官並許依舊式立家廟。已而宋庠又以為言,乃下兩制、禮官詳定其制度:「官正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廟;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簽書院事,見任、前任同,宣徽使、尚書、節度使、東宮少保以上,皆立三廟;余官祭於寢。凡得立廟者,許適子襲爵以主祭。其襲爵世降一等,死即不得作主祔廟,別祭於寢。自當立廟者,即祔其主,其子孫承代,不計廟祭、寢祭,並以世數疏數遷祧;始得立廟者不祧,以比始封。有不祧者,通祭四廟、五廟。廟因眾子立而適長子在,則祭以適長子主之;嫡長子死,即不傳其子,而傳立廟者之長。凡立廟,聽于京師或所居州縣。其在京師者,不得於裏城及南郊禦路之側。」仍別議襲爵之制,既以有廟者之子孫或官微不可以承祭,而朝遷又難盡推襲爵之恩,事竟不行。
大觀二年,議禮局言:「所有臣庶祭禮,請參酌古今,討論條上,斷自聖衷。」於是議禮局議:「執政以上祭四廟,餘通祭三廟。」「古無祭四世者,又侍從官以至士庶,通祭三世,無等差多寡之別,豈禮意乎?古者天子七世,今太廟已增為九室,則執政視古諸侯,以事五世,不為過矣。先王制禮,以齊有萬不同之情,賤者不得僭,貴者不得逾。故事二世者,雖有孝思追遠之心,無得而越,事五世者,亦當跂以及焉。今恐奪人之恩,而使通祭三世,徇流俗之情,非先王制禮等差之義。可文臣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祭五世,文武升朝官祭三世,餘祭二世。」「應有私第者,立廟於門內之左,如狹隘,聽於私第之側。力所不及,仍許隨宜。」又詔:「古者寢不逾廟,禮之廢失久矣。士庶堂寢,逾度僭禮,有七楹、九楹者,若一旦使就五世、三世之數,則當徹毀居宇,以應禮制,豈得為易行?可自今立廟,其間數視所祭世數,寢間數不得逾廟。事二世者,寢聽用二間。」議禮局言:「《禮記·王制》:'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所謂'太'者,蓋始封之祖,不必五世,又非臣下所可通稱。今高祖以上一祖未有名稱,欲乞稱五世祖。其家廟祭器:正一品,每室籩、豆各十有二,簠、簋各四,壺尊、罍、鉶鼎、俎、篚各二,尊、罍加勺、冪各一,爵各一,諸室共用胙俎、罍洗一。從一品籩、豆、簠、簋降殺以兩。正二品籩、豆各八,簠、簋各二。餘皆如正一品之數。」詔禮制局製造,仍取旨以給賜之。
紹興十六年二月癸醜,詔太師、左僕射、魏國公秦檜合建家廟,命臨安守臣營之。太常請建於其私第中門之左,一常五室,五世祖居中,東二昭,西二穆。堂飾以黝堊。神板長一尺,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書某官某大夫之神坐,貯以帛囊,藏以漆函。歲四享用孟月柔日行之,具三獻。有司言時享用常器常饌,帝仿政和故事,命制祭器賜之。其後,太傅昭慶節度平樂郡王韋淵、太尉保慶節度吳益、少傅寧遠節度楊存中並請建家廟,賜以祭器。
隆興二年四月庚辰,少師、四川宣撫使吳璘請用存中例,從之。
乾道八年九月,詔有司賜少保、武安節度、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家廟祭器如故事。
淳熙五年七月,戶部尚書韓彥古請以賜第進父世忠家廟如存中。十二月,少傅、保甯節度衛國公史浩請建家廟,量賜祭器。
嘉泰元年,太傅、永興節度、平原郡王韓侂胄奏:「曾祖琦效忠先朝,奕世侑食,家廟猶闕,請下禮官考其制建之。」二年,循忠烈王張俊,開禧三年,鄜武僖王劉光世子孫相繼有請,皆從之。
嘉定十四年八月,詔右丞相史彌遠賜第,遵淳熙故事賜家廟,命臨安守臣營之。禮官討論祭器,並如侂胄之制。彌遠請並生母齊國夫人周氏及祔妻魯國夫人潘氏于生母別廟,皆下有司賜器。
景定三年,詔丞相賈似道賜家廟,命臨安守、漕營度,禮官討論賜祭器,並如儀。
志第六十三禮十三(嘉禮一)
○上尊號儀高宗內禪儀上皇太后皇太妃冊寶儀
舊史以飲食、婚冠、賓射、饗宴、脤膰、慶賀之禮為嘉禮,又以歲時朝會、養老、宣赦、拜表、臨軒命官附之,今依《政和禮》,分朝會為賓禮,余如其舊雲。
尊號之典,唐始載於禮官。宋每大祀,群臣詣東上閣門,拜表請上尊號,或三上,或五上,多謙抑弗許。如允所請,即奏命大臣撰冊文及書冊寶。其受冊多用祀禮畢日,禦正殿行禮,禮畢,有司以冊寶詣閣門奉進入內。建隆四年,群臣三上表上尊號,詔俟郊畢受冊。前三日,遣官奉告天地、宗廟、社稷,遂為定制。
其儀:有司宿設崇元殿仗衛,文武百官並集朝堂之次,攝太尉奉冊于案,吏部侍郎一員押,司徒奉寶於案,禮部侍郎一員押,以五品、六品清資官充舉冊、舉寶官,皆承之以匣,覆之以帕,俱詣殿門外之東、太尉之前。大樂令帥工人入就位,諸侍衛官及宰執、兩制、供奉官等立於殿階下香案前左右,如常入閣儀。侍中奏中嚴外辦,所司承旨索扇,扇上,皇帝袞冕,禦輿出自西房,樂作,即禦坐,扇開,樂止。符寶郎奉寶如常儀,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太尉以下文武群官應北面位者,各就橫行位,太常卿於冊案前導至丹墀西階上少東,北面置訖。太尉、司徒、吏部禮部侍郎各入本班立定,典儀贊百官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起居訖,又再拜,分班序立。禮直官引太常卿隨行,吏部侍郎押冊案以次序行,太尉從之,禮部侍郎次押寶案行,司徒從之,詣西階,至解劍褥位。其讀冊中書令、讀寶侍中,候冊案將至,先升於前楹間第一柱北對立。太尉解劍、脫舄訖,吏部侍郎押冊案先升,太尉從升,當禦坐前。太尉搢笏,北面奉冊案稍前跪置訖,俯伏,興,少退,東向立;中書令進當冊案前,讀冊訖,俯伏,興,又搢笏,奉冊於褥,東向冊函,北向進跪置禦坐前,與舉冊官降還侍立位,太尉亦降,納舄、帶劍。禮部侍郎押寶案升,司徒隨升,北面跪置,侍中讀寶訖,置冊之南,俱復位,其納舄、帶劍、俯伏,一如上儀。典儀贊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太尉至西階下,解劍、舄升,當禦坐前跪賀,其詞中書門下撰。
賀訖復位,皆再拜,如讀冊寶儀。侍中升至禦坐前承旨,退,臨階西向稱「有制」,典儀贊再拜訖,宣曰:「朕以鴻儀昭舉,保命會昌,迫於群情,祗膺顯號。退循寡昧,惕懼增深。所賀知。」宣訖復位,典儀贊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訖。侍中升階奏禮畢,降復位,扇上,樂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樂止。侍中版奏解嚴,中書侍郎帥奉案官升殿,跪奉冊置於案,次門下侍郎奉寶如奉冊禮,通事舍人贊引詣東上閣門狀進,所司承旨放仗,百官再拜訖,退如常儀。自後受冊皆如之。禮畢,賜百官食於朝堂。
熙甯元年,宰臣曾公亮等上表請加尊號,詔不允。先是,翰林學士司馬光言:「尊號起唐武后、中宗之世,遂為故事。先帝治平二年,辭尊號不受,天下莫不稱頌聖德。其後佞臣建言,國家與契丹常有往來書,彼有尊號而中國獨無,足為深恥。於是群臣複以非時上尊號,論者甚為朝廷惜之。今群臣以故事上尊號,臣愚以為陛下聰明睿知,雖宜享有鴻名,然踐祚未久,又在亮陰之中,考之事體,似未宜受。陛下誠能斷以聖意,推而不居,仍令更不得上表請,則頌歎之聲將洋溢四海矣。」詔賜光曰:「覽卿來奏,深諒忠誠。朕方以頻日淫雨,甲申地震,天威彰著,日虞傾禍。被此鴻名,有慚面目,況在亮陰,亦難當是盛典。今已批降指揮,可善為答辭,使中外知朕至誠慚懼,非欺眾邀名。」其後,宰臣數上表請,終不允。
徽宗內禪,欽宗上尊號曰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居龍德宮。靖康元年正月朔,朝賀畢,車駕詣龍德宮賀,百官班門外,宰執進見如儀。
高宗內禪。紹興三十二年六月十日禦劄:「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帝,退處德壽宮,皇后稱太上皇後。應軍國事並聽嗣君處分。」
十一日,行內禪之禮。有司設仗紫宸殿,宰臣、文武百僚立班,皇帝出宮,鳴鞭,禁衛諸班直、親從儀仗並內侍省執骨朵使臣等並迎駕,自贊常起居。皇帝升禦坐,知閣門官以下並內侍都知、禦帶以下一班起居,次管軍一班起居,次宰執以下常起居訖,左僕射陳康伯、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參知政事汪澈、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升殿奏曰:「臣等不才,輔政累年,罪戾山積,乃蒙容貸,不賜誅責。今陛下超然獨斷,高蹈堯、舜之舉,臣等心實欽仰。但自此不獲日望清光,犬馬之情,不勝依戀。」因再拜辭,相與泣下,幾至號慟。帝亦為之流涕曰:「朕在位三十六年,今老且病,久欲閑退,此事斷自朕心,非由臣下開陳,卿等當悉力以輔嗣君。」康伯等複奏曰:「皇太子仁聖,天下所共知,似聞謙遜太過,未肯便禦正殿。」帝曰:「朕前此固嘗與之言,早來禁中又面諭之,即步行徑趨側殿門,欲還東宮,已再三敦勉邀留,今在殿后矣。」宰執降階,皇帝降坐,鳴鞭還內。宰臣文武百僚並退,立班,聽宣詔訖,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再拜訖,班權退,複追班入,詣殿下立班。
少頃,新皇帝服履袍,涕泣出宮。禁衛諸班直、親從儀仗等迎駕,起居,鳴鞭。內侍扶掖皇帝至禦榻,涕泣再三,不坐,內侍傳太上皇帝聖旨,請皇帝升禦坐,皇帝升禦坐東側坐。知閣門官以下一班起居、稱賀,次管軍官一班起居、稱賀,次文武百僚橫行北向立,舍人當殿稱文武百僚宰臣陳康伯以下起居、稱賀,皇帝降禦坐,側身西向不坐。俟宰臣以下再拜舞蹈、三稱萬歲、起居、稱賀畢,康伯等升殿奏:「臣等言:願陛下即禦坐,以正南面,上副太上皇帝傳授之意。」帝愀然曰:「君父之命出於獨斷,此大位,懼不敢當,尚容辭避。」康伯等再奏:「茲者伏遇皇帝陛下應天順人,龍飛寶位,第以駑下之材,恐不足以仰輔新政,然依乘風雲千載之遇,實與四海蒼生不勝幸慶。」再拜賀畢,奏事而退。宰執下殿,皇帝還內,鳴鞭。宰執文武百僚赴祥曦殿,候太上皇帝登輦,扈從至德壽宮而退。
翌日,詣德壽宮朝見。前期,儀鸞司設大次於德壽宮門內,小次於殿東廊西向。其日,俟皇帝出即禦坐,從駕臣僚、禁衛等起居如常儀。皇帝降禦坐,乘輦至德壽宮,文武百僚詣宮門外迎駕,起居訖,前導官、太常卿、閣門官、太常博士、禮直官先入,詣大次前,分左右立定,俟皇帝降輦入,次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報文武百僚入,詣殿庭北向立定。前導官導皇帝入小次,簾降,俟太上皇帝即禦坐,小次簾卷,前導官導皇帝升殿東階,詣殿上折檻前,奏請拜,皇帝再拜訖,前導官導皇帝稍前,躬奏聖躬萬福訖,復位,再拜訖,導皇帝詣太上皇帝禦坐之東,西向立。殿下在位官皆再拜,搢笏,三舞蹈,三叩頭,出笏就拜,又再拜,班首不離位,奏聖躬萬福,又再拜,班退,前導官以次退,從駕官歸幕次,以俟從駕。太上皇帝駕興,皇帝從,入見太上皇後,如宮中之儀。皇帝還內,如來儀。每遇正旦、冬至及朔望,並依上儀。
十二日,帝詣德壽宮,以雨,百僚免入見,上就宮中行禮。自後詣宮,若行宮中禮,即不集百官陪位。十三日,詔令宰臣率百官于初二日、十六日詣德壽宮起居。又詔:「朕欲每日一朝德壽宮,修晨昏之禮。面奉慈訓,恐廢萬機,勞煩群下,不蒙賜許。禮官宜重定其期,如前代朝朔望,甚為疏闊,朕不敢取。」於是禮部、太常寺言:「《漢書》高皇帝五日一朝太上皇,乞依此故事,每五日一次詣德壽宮朝見,如宮中禮。」
帝始禦後殿,宰臣陳康伯等奏:「臣等朝德壽宮,太上皇宣諭,車駕每至宮,必於門外降輦,已再三勉諭,既行家人之禮,自宜至殿上降輦。」帝曰:「太上有旨不須五日一朝,只朝朔望,朕心未安,宜令有司詳議。如宮門降輦,臣子禮所當然。」於是禮部、太常言:「除朝朔望外,乞於每月初八、二十三日詣德壽宮起居,如宮中儀。」自後皆遵此制,如值雨、盛暑、祁寒,臨期承太上特旨乃免。
十一月冬至,上詣德壽宮稱賀上壽,禮畢,入見太后,如宮中禮。自後冬至並同。隆興元年正月朔,帝率百官詣德壽宮,如冬至儀。自後正旦並同。
乾道元年二月朔,帝詣德壽宮,恭請太上、太后至延祥觀燒香,太上與帝乘馬,太后于後乘輿;次幸聚景園,次幸玉津園。自後帝詣德壽宮恭請太上、太后至南內,或幸延祥觀靈隱寺天竺寺、恭進太上聖政、冊命皇太子,起居稱謝。遇遊幸,則宰執以下從駕至遊幸所,除管軍、環衛官等俟駕還護從還內,宰執以下並免護從,先退。
淳熙十六年,孝宗內禪,皇太子即皇帝位;紹熙五年,光宗內禪,皇子嘉王即皇帝位,並如紹興三十二年故事。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冊禮。建隆元年,詔尊母南陽郡太夫人為皇太后,仍令所司追冊四親廟。後不果行。至道三年四月,尊太宗皇后李氏為皇太后,宰臣等詣崇政殿門表賀皇帝,又詣內東門表賀皇太后。乾興元年,真宗遺制尊皇后劉氏為皇太后,淑妃楊氏為皇太妃,亦不果行冊禮。
天聖二年,宰臣王欽若等五表請上皇太后尊號。十一月,郊祀畢,帝禦天安殿受冊,百官稱賀畢,再序班。侍中奏中嚴外辦,禮儀使奏發冊寶,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秉珪以出。禮儀使、閣門使導帝隨冊寶降自西階,內臣奉至殿庭,置橫街南東向褥位,冊在北,寶在南,帝立殿庭北向褥位,奉冊寶官奉冊寶案,太常卿、吏部、禮部侍郎引置當中褥位。禮儀使奏請皇帝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太尉、司徒就冊寶位,帝搢珪跪,奉冊授太尉,又奉寶授司徒,皆搢笏東向跪受,興,奉冊寶案置於近東西向褥位。禮儀使奏請皇帝歸禦幄,易常服,乘輿赴文德殿后幄,百官班退赴朝堂,太尉、司徒奉冊寶至文德殿外幄,太尉以下各就次以俟。
侍中奏中嚴外辦,太后服儀天冠、袞衣以出,奏《隆安》之樂,行障、步障、方團扇,侍衛垂簾,即禦坐,南向,樂止。太常卿導冊案至殿西階下,各歸班,在位者皆再拜。太尉押冊案,司徒奉冊,中書令讀冊訖,侍中押寶案,司徒奉寶,侍中讀寶畢,太尉、司徒詣香案前,分班東西序立。尚宮贊引皇帝詣皇太后坐前,帝服靴袍,簾內行稱賀禮,跪曰:「嗣皇帝臣某言:皇太后陛下顯崇徽號,昭煥寰瀛,伏惟與天同壽,率土不勝欣抃。」俯伏,興,又再拜,尚宮詣禦坐承旨,退,西向稱:「皇太后答曰:皇帝孝思至誠,貫於天地,受茲徽號,感慰良深。」帝再拜,尚宮引歸禦幄,太尉率百官稱賀,奏《隆安》之樂,太后降坐還幄,樂止。侍中奏解嚴,所司放仗,百官再拜退。太后還內,內外命婦稱賀太后、皇帝于內殿,在外命婦及兩京留司官並奉表稱賀。自是,上皇太后尊號禮皆如之。
熙寧二年,神宗尊皇太后曹氏為太皇太后,詣文德殿跪奉玉冊授攝太尉曾公亮、金寶授攝司徒韓絳,又跪奉皇太后高氏玉冊授攝太尉文彥博、金寶授攝司徒趙抃,禮畢,百官稱賀。
哲宗即位,詔尊太后高氏為太皇太后,皇后向氏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禮部議:「皇太妃生日節序物色,其冠服之屬如皇后例,稱慈旨,慶賀用箋。太皇太后、皇太后于皇太妃稱賜,皇帝稱奉,百官不稱臣。皇帝問皇太妃起居用箋,皇太妃答皇帝用書。」宰臣請特建太皇太后宮曰崇慶,殿曰崇慶、曰壽康;皇太后宮曰隆祐,殿曰隆祐、曰慈徽。
元祐二年,詔太皇太后受冊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皇太后受冊依熙寧二年故事,皇太妃與皇太后同日受冊,令太常禮官詳定儀注。右諫議大夫梁燾請對文德殿,太皇太后曰:「大臣欲行此禮,予意謂必難行。」燾對曰:「誠如聖慮,願堅執勿許。且母后權同聽政,蓋出一時不得已之事,乞速罷之。」中書舍人曾肇亦言:「太皇太后聽政以來,止於延和殿,受遼使朝見,亦止於禦崇政殿,未嘗踐外朝。今皇帝述仁祖故事,以極崇奉之禮,太皇太后儻以此時特下明詔,發揚皇帝孝敬之誠,而固執謙德,止於崇政殿受冊,則皇帝之孝愈顯,太皇太后之德愈尊,兩義俱得,顧不美歟?」太皇太后欣然納之,乃詔將來受冊止於崇政殿。尋以天旱權罷。未幾,太師文彥博等以時雨溥澍,秋稼有望,請舉行冊禮,凡三請乃從。九月六日,發太皇太后冊寶于大慶殿,發皇太后、太妃冊寶於文德殿,行禮如儀。
紹聖元年,詔:「奉太皇太后旨,皇太妃特與立宮殿名,坐六龍輿,張繖,出入由宣德正門。」有司請應宮中並依稱臣妾,外命婦入內准此;百官拜箋稱賀,稱殿下。
徽宗即位,加哲宗太妃號曰聖瑞,既又禦文德殿,冊命元符皇后劉氏為太后,並依皇后禮制。
建炎元年五月,冊元祐皇后為隆祐太后,令所司擇日奉上冊寶,時方巡幸,不克行禮;遙尊韋賢妃為宣和皇后。紹興七年三月,詔略曰:「宣和皇后夙擁慶羨,是生眇沖,乃骨肉之至親,偕父兄而時邁。十年地阻,懷《陟岵》、《凱風》之思;萬里使還,奉上皇、寧德之諱。宜尊為皇太后,令所司擇日奉上冊寶。」太常寺言:「請依祖宗故事,俟三年之喪終制,然後行禮。」時翰林學士朱震言:「唐德宗建中上太后沈氏尊號時,沈太后莫知所在,猶供張含元殿,具袞冕,出左序,立東方,再拜奉冊。今太后聖體無恙,信使相望,豈可不舉揚前憲?臣又聞,三年之制,惟天地、社稷越紼行事。德宗以大曆十四年即位,明年改元建中,時行易月之制,故以冕服行事。今陛下退朝之服,盡如禮制,謂當供張別殿,遣三公奉冊,藏於有司,恭俟來歸。願下禮官講明。」詔從之。禮部、太常言:「寶文欲乞以'皇太后寶'四字為文,合差撰冊文官一員,書冊文官一員,書篆寶文官一員,並差執政。」十年,營建皇太后宮,以慈甯為名。十二月,帝自常禦殿詣慈甯殿遙賀皇太后,奉上冊寶。
十二年八月,皇太后還慈甯宮,十月十八日,奉進冊寶。其日張設慈寧殿,設坐殿中,皇太后服禕衣即禦坐,本殿官設冊寶于殿下,慈甯宮事務官並本殿官並朝服詣殿下,再拜,搢笏,舉冊寶奉進;先進冊,次進寶,進畢,降坐,易禕衣,服常服。皇帝詣慈甯殿賀,如宮中儀,次宰臣率百僚拜表稱賀。
三十二年六月,詔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集議以聞。左僕射陳康伯等言:「五帝之壽,惟堯最高,百王之聖,惟堯獨冠。今茲高世之舉,視堯有光,恭請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曰壽聖太上皇後。」詔恭依,仍令禮部、太常討論禮儀以聞。左僕射陳康伯撰太上皇帝冊文,兼禮儀使、參政汪澈書冊文並篆寶,知樞密院葉義問撰太上皇後冊文,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書冊文。
八月十四日,奉上冊寶。是日,陪位文武百僚、太傅以下行事官,並朝服入詣大慶殿下立班。皇帝自內服履袍入禦幄,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至大慶殿,詣冊寶褥位前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訖,皇帝行發冊寶授太傅之禮如儀。禮畢,皇帝還幄,服履袍還內,文武百僚退。
儀仗鼓吹,備而不作。
護衛冊寶,太傅以下行事官導從冊寶至德壽宮。皇帝自祥曦殿服履袍乘輦,至德壽宮大次降輦,陪位文武官入殿庭立班定,太傅以下行事官從冊寶入殿,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升殿,詣西向褥位立,太上皇帝自宮服履袍即坐,皇帝北向四拜起居訖,次太傅以下皆四拜起居。
次行奉冊之禮,中書令、參知政事史浩讀冊,攝侍中葉義問讀寶,讀訖,退復位。皇帝再拜稱賀曰:「皇帝臣某稽首言:伏惟光堯壽聖太上皇帝陛下冊寶告成,鴻名肇正,與天同壽,率土均歡。」皇帝再拜,次侍中承旨宣答曰:「皇帝孝通天地,禮備古今,勉受鴻名,良深感慰。」皇帝再拜訖,西向立,次太傅以下再拜稱賀致詞曰:「攝太傅、尚書左僕射臣康伯等稽首言:伏惟光堯壽聖太上皇帝陛下肅臨寶位,誕受丕稱,獨推天父之尊,普慰帝臣之願。」奏訖,再拜舞蹈。次侍中承旨宣答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聖旨:倦勤滋久,佚老是圖,勉受嘉名,但增感慰。」又再拜舞蹈。次太上皇帝降坐入宮,皇帝後從壽聖太上皇後冊寶入宮。
皇帝詣太上皇後坐前北向立,太上皇後升坐,皇帝四拜起居,行奉上冊寶之禮,讀冊官陳子常讀冊,讀寶官梁康民讀寶,讀訖復位,皇帝再拜稱賀致詞曰:「皇帝臣某稽首言:伏惟壽聖太上皇後殿下德茂坤元,禮崇大號,寶書翕受,歡抃無疆。」皇帝再拜,次宣答官承旨宣答曰:「壽聖太上皇後教旨:皇帝祲容載蕆,顯號來膺,誠孝通天,但深感惕。」皇帝再拜訖,太上皇後降坐入宮。次太傅以下文武百僚就德壽殿下拜箋稱賀以俟,皇帝服履袍乘輦還內。十六日,宰臣率文武百僚詣文德殿拜表稱賀。
志第六十四禮十四(嘉禮二)
○冊立皇后儀冊命皇太子儀冊皇太子妃儀公主受封儀冊命親王大臣儀
冊立皇后。建隆元年,立琅邪郡夫人王氏為皇后,命所司擇日備禮冊命。自後,凡制書雲冊命者,多不行冊禮。後妃皆寫冊命告身,以金花龍鳳羅紙、金塗褾袋,有司進入,學士院草制,宣於正殿。近臣、牧守、宗室皆修貢禮,群臣拜表稱賀,又詣內東門奉箋賀皇后。
真宗冊德妃劉氏為皇后,不欲令藩臣貢賀,不降制於外廷,止命學士草詞付中書。
仁宗冊皇后曹氏,其冊制如皇太子,玉用瑉玉五十簡,匣依冊之長短;寶用金,方一寸五分,高一寸,其文曰「皇后之寶」,盤螭紐,綬並緣冊寶法物約舊制為之,匣、盝並朱漆金塗銀裝。其禮與《通禮》異,不立仗,不設縣。
前一日,守宮設次於朝堂,設冊寶使、副次於東門外,命婦次於受冊寶殿門外,設皇后受冊寶位於殿庭階下北向。奉禮設冊寶使位於內東門外,副使、內侍位於其南,差退,東向北上,冊寶案位於使前南向,又設內給事位於北廂南向。
其日,百官常服早入次,禮直官、通事舍人先引中書令、侍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及奉冊寶官,執事人絳衣介幘,詣垂拱殿門就次,以俟冊降。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宰臣、樞密、冊寶使副、百官詣文德殿立班,東西相向。內侍二員自內承旨降皇后冊寶出垂拱殿,奉冊寶官俱搢笏率執事人,禮直官導中書侍郎押冊,中書令後從,門下侍郎押寶,侍中後從,由東上閣門出,至文德殿庭權置。
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使、副就位,次引侍中於使前,西向稱「有制」,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使、副、在位官皆再拜,宣曰:「贈尚書令、冀王曹彬孫女冊為皇后,命公等持節展禮。」使、副再拜,侍中還位,門下侍郎帥主節者詣使東北,主節以節授門下侍郎,門下侍郎執節授冊使,冊使跪受,興,付主節,幡隨節立于使左。次引中書令、侍中詣冊寶東北,西向立,中書侍郎引冊案立于中書令右,中書令取冊授冊寶使,使跪受,興,置於案,中書令、中書侍郎退複班。門下侍郎引寶案於侍中之右,取寶授冊寶使如上儀,退復位,典儀贊拜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使、副押冊寶,持節者前導,奉冊寶官奉舁,援衛如式,以次出朝堂門,詣內東門附內臣入進。
內臣引內外命婦入就位,內侍詣閣請皇后服禕衣。冊寶至,使、副俱東向內給事前,北內跪稱:「冊寶使李迪、副使王隨奉制授皇后冊寶。」俯伏,興,退復位。內給事入詣受冊寶殿門皇后前跪奏訖,內侍進詣使前,西面跪受冊寶,以授內謁者監,使退復位。內謁者監、主當內臣持冊寶入內東門,內侍從之,以次入詣殿庭。內侍贊引皇后降立庭中北向位,內侍跪取冊,次內侍跪取寶,興,立皇后右少前,西向,內侍二員進立皇后左少前東向,內侍稱「有制」,內侍贊皇后再拜,內侍奉冊進授皇后,皇后受以授內侍,次內侍奉寶亦然。複贊再拜訖,導皇后升坐,內臣引內外命婦稱賀如常儀。禮畢,內侍導皇后降坐還閣,內外命婦班退。皇后易常服,謝皇帝、皇太后,用常禮。百官詣東上閣門表賀。
元祐五年八月,太皇太后詔:以皇帝納後,令翰林學士、禦史中丞、兩省與太常禮官檢詳古今六禮沿革,參考《通禮》典故,具為成式。群臣又議勘昏,禦史中丞鄭雍等請不用陰陽之說,呂大防亦言不可,太后納之。
六年八月,三省、樞密院言:「六禮,命使納采、問名、納吉、納成、告期,差執政官攝太尉充使,侍從官或判宗正官攝宗正卿充副使。以舊尚書省權為皇后行第。納采、問名同日,次日納吉、納成、告期,。納成用穀圭為贄,不用雁。'請期'依《開寶禮》改為'告期','親迎'為'命使奉迎'。納采前,擇日告天地、宗廟。皇帝臨軒發冊,同日,先遣冊禮使、副,次遣奉迎使,令文武百官詣行第班迎。」又言:「據《開元禮》,納采、問名合用一使,納吉、納成各別日遣使。今未委三禮共遣一使,或各遣使。又合依發冊例立仗。」詔:「各遣使,文德殿發制依發冊立仗。」
七年正月,詔尚書左丞蘇頌撰冊文並書。學士院上六禮辭語,其納採制文略曰:「太皇太后曰:「咨某官封姓名,渾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謀於公卿,鹹以為宜。率由舊典,今遣使持節太尉某、宗正卿某以禮納采。」其答文曰:「太皇太后嘉命,訪婚陋族,備數采擇,臣之女未閑教訓,衣履若而人。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某官封糞土臣姓某稽首再拜承制詔。」問名制曰:「兩儀合德,萬物之統,以聽內治,必咨令族。重宣舊典,今遣使持節某官以禮問名。」答曰:「使者重宣中制,問臣名族。臣女,夫婦所生,先臣故某官之遺微孫,先臣故某官之遺曾孫,先臣故某官之遺孫,先臣故某官之外孫女,年若干。欽承舊章,肅奉典制。」納吉制曰:「人謀龜筮,同符元吉,恭順典禮,今使某官以禮納吉。」答曰:「使者重宣中制,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制。」納成制曰:「咨某官某之女,孝友恭儉,實維母儀,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黝纁、穀圭、六馬以章典禮,今使某官以禮納成。」答曰:「使者重宣中制,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豐禮,備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告期制曰:「謀於公卿,大筮元龜,罔有不臧,吉日惟某月、某甲子可迎。率遵典禮,今遣某官以禮告期。」答曰:「使者重宣中制,以某月、某甲子吉日告期。臣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奉迎制曰:「禮之大體,欽順重正,其期維吉,典圖是若,今遣某官以禮奉迎。」答曰:「使者重宣中制,今日吉辰,備禮以迎。螻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率舊章,肅奉典制。」餘如式。
三月,禮部、太常寺上納後儀注:
發六禮制書。太皇太后禦崇慶殿,內外命婦立班行禮畢,內給事出殿門,置六禮制書案上,出內東門。禮直官、通事舍人引由宣祐門至文德殿后門入,權置案於東上閣門。
命使納采、問名。文德殿,宰臣、親王、執政官、宗室、百僚、大小使臣易朝服,樂備而不作。班定,內給事奉制書案置橫街北稍東,西向北上,禮直官、通事舍人引門下、中書侍郎,次引使、副就橫街南承制位,北向東上,內給事詣使者東,北面稱「太皇太后有制」,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宣制曰:「皇帝納後,命公等持節行禮。」典儀曰「再拜」,使、副皆再拜。授制書訖,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使、副從制案出,載於油絡網犢車,出宣德門,鼓吹備而不作。至皇后行第大門外,令史二人對奉制案立,主人立大門內,儐者立主人之左,北面,進受命,出曰:「敢請事。」使者曰:「某奉制納采。」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之女若而人,既蒙制訪,臣某不敢辭。」儐者出告,入引主人出大門外,再拜。使者先入,使者曰:「太皇太后制。」主人再拜。宣制書畢,主人再拜受訖,主人進表訖,再拜,使者出。問名同上儀。使者曰:「將加蔔筮,奉制問名。」主人曰:「臣某之女若而人,既蒙制命,臣某不敢辭。」
命使納吉、納成、告期並同命使納采、問名儀。納吉,使者曰:「加請蔔筮,占曰從制,使某納吉。」主人曰:「臣某之女若而人,龜筮雲吉,臣預有焉。臣某謹奉典制。」告期,使者曰:「某奉制告期。」主人曰:「臣某謹奉典制。」以上納吉、納成、告期。請見、授制、接表並如納采儀。
臨軒命使冊後及奉迎於文德殿。百官朝服,皇帝常服乘輦至殿后閣,侍中奏中嚴外辦,乃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出自西房,降輦即禦坐。兩省官及待制、權侍郎、觀察使以上,分東西入殿門,各就位,東西相向立。奉寶置禦坐前,奉宣後冊由東上閣門出,至文德殿庭橫行,典儀曰「拜」,在位官皆再拜。使、副受冊,宣制曰:「冊某氏為皇后,命公等持節展禮。」典儀曰「拜」,使、副再拜受冊寶訖,典儀贊百官再拜。宣制曰:「太皇太后制:命公等持節奉迎皇后。」典儀贊使、副再拜受節,又贊百官再拜。侍中奏禮畢解嚴,百官再拜出,皇帝常服還內。冊寶至皇后行第,如納采儀。使者曰:「某奉制授皇后備物典冊。」皇后受冊寶,內外命婦序立如儀,主人以書奉使者。
奉迎。百官常服班宣德門外行第,儐者請,使者曰:「某奉制以禮奉迎。」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謹奉典制。」儐者出告,入引主人出大門外再拜。使者先入,曰「有制」,主人再拜,使者宣制畢,主人再拜受制,答表又再拜。姆導皇后,尚宅前引,升堂出立房外,典儀贊使、副再拜。使者曰:「今月吉日,某等承制以禮奉迎。」內侍受以入,使、副退,主人以書授使者,奉于司言,受以奏聞。皇后降立堂下再拜訖,升堂,主人升自東階,西向曰:「戒之戒之,夙夜無違命!」主人退,母進西階上東向,施衿、結帨曰:「勉之戒之,夙夜無違命!」皇后升輿至中門,升車出大門,使、副及群臣前引。將至宣德門,百官、宗室班迎,再拜訖,分班。皇后入門,鳴鐘鼓,班迎官退,乃降車入,次升輿入端禮門、文德殿、東上閣門,出文德殿后門,入至內東門內降輿,司輿前導,詣福寧殿門大次以俟。晡後,皇后車入宣德門,侍中版奏請中嚴,內侍轉奏,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福甯殿,尚宮引皇后出次,詣殿庭之東,西向立。尚儀跪奏外辦,請皇帝降坐禮迎,尚宮前引,詣庭中之西,東面揖皇后以入,導升西階入室,各就榻前立。尚食跪奏具,皇帝揖皇后皆坐,尚食進饌,食三飯,尚食進酒,受爵飲,尚食以饌從;再飲如初,三飲用巹如再飲。尚儀跪奏禮畢,俱興,尚宮請皇帝禦常服,尚寢請皇后釋禮服入幄。次日,以禮朝見太皇太后、皇太后,參皇太妃,如宮中之儀。
詔從之。
四月,太皇太后手書曰:「皇帝年長,中宮未建,曆選諸臣之家,以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孟元孫女為皇后。」制詔:「六禮,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事韓忠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冊使,簽書樞密院事王岩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大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范百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采、問名使,禦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
五月甲午,行納采、問名禮。丁酉,行納吉、納成、告期禮。戊戌,帝禦文德殿發冊及命使奉迎皇后。己亥,百官表賀於東上閣門,次詣內東門賀太皇太后,又上箋賀皇后,上箋賀皇太妃。皇后擇日詣景靈宮行廟見禮。
大觀四年,冊貴妃鄭氏為皇后,議禮局重定儀注:臨軒冊使,皇帝禦文德殿,服通天冠、絳紗袍,百官朝服,陳黃麾細仗,依古用宮架。冊使出殿門,依近儀不乘輅。權以穆清殿為受冊殿。其日,皇后服禕衣,其奉冊寶授皇后,皆用內侍。受冊訖,皇后上表謝皇帝,內外命婦立班稱賀,群臣入殿賀皇帝,于內東門上箋賀皇后。其上禮儀注,乞依進馬條令施行;其會群臣,及皇后會外命婦儀注,並依《開元》、《開寶禮》。受冊之殿陳宮架,用女工,升降行止並以樂節,而別定樂名、樂章。
皇后上表乞免受冊排黃麾仗及乘重翟車、陳小駕鹵簿等,而于延福宮受冊。其朝謁景靈宮,亦止依近例雲。
紹興十三年閏四月十七日,冊貴妃吳氏為皇后。前期,於文德殿內設東西房、東西閣,凡香案、宮架、冊寶幄次、舉麾位、押案位、權置冊寶褥位、受制承制宣制位、奉節位、贊者位、奉冊寶位、舉冊舉寶官位及文武百僚、應行事官、執事官位,皆儀鸞司、太常典儀分設之,以俟臨軒發冊。
其日質明,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西閣,協律郎舉麾奏《乾安》之樂,皇帝降輦即禦坐,樂止,冊使、副以下應在位官皆再拜。侍中宣制曰:「冊貴妃吳氏為皇后,命公等持節展禮。」冊使、副再拜,參知政事以節授冊使,冊使跪受,以授掌節者。中書令以冊授冊使,侍中以寶授副使,並權置於案,冊使、副以下應在位官皆再拜。冊使押冊,副使押寶,持節者前導,《正安》之樂作,出文德殿門,樂止,至穆清殿門外幄次,權置以俟。
皇后首飾、禕衣出閣,協律郎舉麾,《坤安》之樂作,皇后至殿上中間南向立定,樂止。冊使、副就內給事前東向跪稱:「冊使副姓某奉制授皇后備禮典冊。」內給事入詣皇后前,北向奏訖,冊使舉冊授內侍,內侍轉授內謁者監;副使舉寶授內侍,內侍轉授內謁者監;掌節者以節授掌節內侍,內侍持節前導,冊寶並案進行入詣殿庭。冊寶初入門,《宜安》之樂作,至位,樂止。皇后降自東階,至庭中北向位,初行,《承安》之樂作,至位,樂止。皇后再拜,舉冊官搢笏跪舉冊,讀冊官搢笏跪宣冊,內謁者監奉冊進授皇后,皇后受以授司言,又奉寶進授皇后,皇后受以授司寶。司言、司寶置冊寶於案,舉冊寶官並舉案官俱搢笏舉冊寶並案興,詣東階之東,西向位置定。皇后初受冊寶,《成安》之樂作,受訖,樂止。皇后再拜,禮畢。
冊皇太子。至道元年八月壬辰,詔立皇太子,命有司草其冊禮,以翰林學士宋白為冊皇太子禮儀使。有司言:「前代太子無執圭之文,請如王公之制執桓圭,餘如舊制。」
九月丁卯,太宗禦朝元殿,陳列如元會儀,帝袞冕,設黃麾仗及宮縣之樂於庭,百官就位。太子常服乘馬,就朝元門外幄次,易遠遊冠、朱明衣,所司贊引三師、三少導從至殿庭位,再拜起居畢,分班立。
太常博士引攝中書令就西階解劍、履,升殿詣禦坐前,俯伏,興,奏宣制,降就劍、履位,由東階至太子位東,南向稱「有制」,太子再拜。中書侍郎引冊案就太子東,中書令北面跪讀冊畢,太子再拜受冊,以授右庶子;門下侍郎進寶授中書令,中書令授太子,太子以授左庶子,各置於案。由黃道出,太子隨案南行,樂奏《正安》之曲,至殿門,樂止,太尉升殿稱賀,侍中宣制,答如儀。
皇太子易服乘馬還宮,百官賜食於朝堂。中書、門下、樞密院、師、保而下詣太子參賀,皆序立于宮門之外。庶子版奏外備,內臣褰簾,太子常服出次坐,中書、門下、文武百官、樞密、師、保、賓客而下再拜,並答拜;四品以下官參賀,升坐受之。越三日,具鹵簿,謁太廟,常服乘馬,出東華門升輅,儀仗內行事官乘車者,並服禮衣,餘皆袴褶乘馬導從。
有司言:「唐禮,宮臣參賀皆舞蹈,開元始罷之。故事,百官及東宮接見只呼皇太子,上箋啟稱皇太子殿下,百官稱名,宮官稱臣;常行用左春坊印,宮中行令。又按唐制,凡東宮處分論事之書,太子並畫令,左、右庶子以下署名姓,宣奉行書按畫日;其與親友、師傅,不用此制。今請如開元之制,宮臣止稱臣,不行舞蹈之禮。今皇太子兼判開封府,其所上表狀即署太子之位,其當申中書、樞密院狀,祗判官等署,餘斷案及處分公事並畫諾。」詔惟改'諾'為'准',餘並從之。其朝皇后儀,止用宮中常禮。時真宗以壽王為皇太子,兼判開封,請見僚屬,稱名而免稱臣。
神宗未及受冊禮而即位,乃以冊寶送天章閣,遂為故事。
紹興三十二年五月,詔曰:「朕以不德,躬履艱難三十有六年,憂勞萬機,宵旰靡怠。屬時多故,未能雍容釋負,退養壽康,今邊鄙粗寧,可遂如志。皇子毓德允成,神器有讬,朕心庶幾可立為皇太子,仍改名,所司擇日備禮冊命。」未及行禮,六月十一日內禪。
乾道元年八月十日,制立皇子鄧王愭為皇太子。十月,詔以知樞密院洪適為禮儀使,撰冊文,簽書樞密院事葉顒書冊,工部侍郎王弗篆寶。
十六日,皇帝禦大慶殿行冊禮,皇太子服遠遊冠、朱明衣,執桓圭。前期,習儀禮官及有司並先一日入宿衛,展宮架樂,設太子次、冊寶幄次、百官次,又設皇太子受冊位、典寶褥位,應行禮等皆有位,列黃麾半仗於殿門內外。質明,百官就次,皇太子常服詣幕次,符寶郎陳八寶於禦位之左右,有司奉冊寶至幄次,百官朝服入班殿庭。
有司自幄次奉冊寶至褥位,參知政事、中書令導從,退各就位,侍中升殿俟宣制,皇太子易服執圭俟於殿門外。樂正撞黃鐘之鐘,《乾安》之樂作,皇帝即禦坐,殿上侍臣起居,樂止。行禮官贊引皇太子入就殿庭,東宮官從,初入殿門,《明安》之樂作,樂止,皇太子起居,次百官起居,各拜舞如儀。
皇太子詣受冊位,侍中前承旨,降階宣制曰:「冊鄧王愭為皇太子。」皇太子拜舞如儀,侍中升殿復位。中書令詣讀冊位,捧冊官奉冊至,中書令跪讀畢,興,皇太子再拜,有司奉冊至皇太子位,中書令跪以冊授皇太子,皇太子跪受,以授右庶子,置於案;次侍中以寶授皇太子,皇太子跪受,以授左庶子,如上儀。皇太子再拜。中書舍人押冊、中允押寶以出,次皇太子出,如來儀。初行樂作,出殿門樂止。次百官稱賀,樂正撞蕤賓之鐘,《乾安》之樂作,皇帝降坐,樂止,放仗,在位官再拜以出。
禮畢,百官易常服,赴內東門司拜箋賀皇后,次赴德壽宮拜表箋賀,諸路監司、守臣等並奉表稱賀。明日,車駕詣德壽宮謝。又明日,上禦紫宸殿,引皇太子稱謝,還東宮,百官赴東宮參賀。
皇太子擇日先朝謁景靈宮,次日朝謁太廟、別廟,又擇日詣德壽宮稱謝。先是,禮官言:「皇太子朝謁景靈宮無所服典故,乞止用常服。次朝謁太廟、別廟,當袞冕,乘金輅,設仗。」從之。皇太子言:「乘輅、設仗,雖有至道、天禧故事,非臣子所安。」詔免。
冊皇太子妃。政和五年三月,詔選皇太子妃。六年六月,詔選少傅、恩平郡王朱伯材女為皇太子妃,令所司備禮冊命。庚辰,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文德殿發冊。先是,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太子納妃,乘金輅親迎。」皇太子三奏辭乘輅及臨軒冊命,詔免乘輅,而發冊如禮焉。
公主受封,降制有冊命之文,多不行禮,惟以綸告進內。至嘉祐二年,封福康公主為兗國公主,始備禮冊命。
前一日,百官班文德殿,內降冊印,宣制,冊案、援衛一如冊皇后儀。有司先設冊使等幕次於內東門外,命婦次於公主本位門之外,公主受冊印位於本位庭階下北向,冊使位於內東門、副使及內給事于其南差退並東向,設冊印案位於冊使前南向,內給事位於冊使北南向。
自文德殿奉冊印將至內東門,內給事詣本位,請公主服首飾、褕翟。冊印至內東門外褥位置訖,內臣引內命婦入就位,禮直官引冊使、副等俱就東向位,內給事就南向位。
通事舍人、博士引冊使就內給事前東向,躬稱「冊使某、副使某奉制授公主冊印」,退復位,內給事入詣所設受冊印位公主前,言訖退。內給事進詣冊使前西向,冊使跪以冊印授內給事,內給事跪授內謁者,內謁者及主當內臣等持入內東門,內給事從入詣本位,贊公主降詣庭中北向立,跪取冊,興,立公主右少前西向。又內給事立公主左少前東向,稱「有制」,贊者曰「拜」,公主再拜,右給事奉冊跪授之,公主受以授左給事,右給事又奉印授公主,如上儀。贊者曰「拜」,公主再拜畢,引公主升位。次內臣行內命婦賀畢,遂引公主謝皇帝、皇后,一如內中之儀。群臣進名賀。其冊印如貴妃,有匣,文曰「兗國公主之印」。遂為定制。
神宗進封邠國大長公主、魯國公主皆請免冊禮,止進告入內雲。
冊命親王大臣之制,具《開寶通禮》,雖制書有備禮冊命之文,多上表辭免,而未嘗行。每命親王、宰臣、使相、樞密使、西京留守、節度使,並翰林草制,夜中進入,翼日自內置於箱,黃門二人舁之,立禦坐東。內朝退,乃奉箱出殿門外,宣付閣門,降置於案,俟文德殿立班,閣門使引制案置於庭,宣付中書、門下,宰相跪受,復位,以授通事舍人,赴宣制位唱名訖,奉詣宰相,宰相受之,付所司。
若立後妃,封親王、公主,即先稱有制,百官再拜,宣制訖,複再拜舞蹈稱賀。若宰相加恩制書,即宣付通事舍人,引宰相于宣制石東,北向再拜立,聽訖,拜舞復位。若百官受制,即自班中引出聽麻,文班于宣制石東,武班於西,並如宰相儀,聽訖,出赴朝堂。其罷相者,即引出赴朝堂金吾仗舍。
諸王、宰相朝謝,前一日,內降官告,從內出東上閣門外宣詞以賜,授節者,仍交旌節。授者俯伏,執旌節交於頸上者三。參知政事、宣徽使、樞密使、大兩省、兩制、秘書監、上將軍、觀祭使以上授官告敕牒者,皆拜敕舞蹈,若止授敕或宣頭者止再拜,餘官悉不拜敕、不舞蹈,惟御史大夫、中丞拜授東上閣門使,又引至殿門外中籠門再拜。
親王、節度、使相官告,並載以彩輿迎歸第。親王輿中,設銀師子香合,輦官十二人,並襆頭、緋繡寬衣;旌節各二,馬四,犦槊官十六人,執旌節攏馬對引,由乾元門西偏門出至門外;馬技騎士五十人,槍牌步兵六十人,教坊樂工六十五人,及百戲、蹴鞠、鬥雞、角抵次第迎引,左右軍巡使具軍容前導至本宮。使相輿中用銀香爐,輦官十二人,金鵝帽、錦絡縫紫絁寬衣;旌節各一,馬二,犦槊官八人,馬技騎士二十人,槍牌步兵二十四人,軍巡使不前導,余如親王制。有故則罷。
凡諫、舍、刺史以上在外任加恩者,悉令其親屬乘傳齎詔,就以告牒賜之。
政和禮局上冊命親王、大臣儀,迄不果行。
志第六十五禮十五(嘉禮三)
○聖節諸慶節
聖節。建隆元年,群臣請以二月十六日為長春節。正月十七日,于大相國寺建道場以祝壽,至日,上壽退,百僚詣寺行香。尋詔:「今後長春節及諸慶節,常參官、致仕官、僧道、百姓等毋得進奉。」
太宗以十月七日為乾明節,複改為壽寧節。
真宗以十二月二日為承天節。其儀:帝禦長春殿,諸王上壽,次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次使相,次管軍節度使、兩使留後、觀察使,次節度使至觀察使,次皇親任觀察使以下,各上壽,仍以金酒器、銀香合、馬、袖表為獻。既畢,鹹赴崇德殿敘班,宰相率百官上壽,賜酒三行,皆用教坊樂,賜衣一襲,文武群臣、方鎮州軍皆有貢禮。前一月,百官、內職、牧伯各就佛寺修齋祝壽,罷日以香賜之,仍各設會,賜上尊酒及諸果,百官兼賜教坊樂。
景德二年,始令樞密三司使副、學士複赴百官齋會,少卿、監、刺史以上及近職一子賜恩,僧道則賜紫衣、師號,禁屠,輟刑。
仁宗以四月十四日為乾元節,正月八日皇太后為長寧節。詔定長寧節上壽儀:太后垂簾崇政殿,百官及契丹使班庭下,宰臣以下進奉上壽,閣門使於殿上簾外立侍,百官再拜,宰臣升殿,跪進酒簾外,內臣跪承以入。宰臣奏曰:「長寧節,臣等不勝歡抃,謹上千萬歲壽。」複降,再拜,三稱萬歲。內臣承旨宣曰:「得公等壽酒,與公等同喜。」鹹再拜。宰臣升殿,內侍出簾外跪授虛盞,宰臣跪受,降,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內侍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陳進奉物當殿庭,通事舍人稱「宰臣以下進奉」,客省使殿上喝「進奉出」。內謁者監進第二盞,賜酒三行,侍中奏禮畢,皆再拜舞蹈。太后還內,百官詣內東門拜表稱賀。其外命婦舊入內者即入內上壽,不入內者進表。內侍引內命婦上壽,次引外命婦,如百官儀。次日大宴。
英宗以正月三日為壽聖節。禮官奏:「故事,聖節上壽,親王、樞密于長春殿,宰臣、百官於崇德殿,天聖諒沍皆於崇政殿。」於是紫宸上壽,群臣升殿間,飲獻一觴而退。又一日,賜宴于錫慶院。
神宗以熙甯元年四月十日為同天節,以宅憂罷上壽,惟拜表稱賀。明年,親王、樞密使、管軍、駙馬、諸司使副詣垂拱殿,宰臣、百官、大國使詣紫宸殿上壽,命坐,賜酒三行,不舉樂。明年,以大旱,罷同天節上壽,群臣赴東上閣門表賀。
中書門下言:「同天節上壽班,自今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以上共作一班,進酒一盞;親王、宗室、使相至觀察、駙馬、管軍觀察使以上,皆赴紫宸殿,依本班序立上壽,更不赴垂拱殿。」蓋以管軍觀察使以上及親王、駙馬並于垂拱殿以官序高下各班進酒畢而日晏,外朝有班者仍詣紫宸殿,議者以為近瀆,改焉。而詔袒免以上宗婦聽班賀於禁中。
哲宗即位,詔乙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為坤成節。宰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哲宗本七日生,以避僖祖忌,故後一日。
徽宗以十月十日為天寧節,定上壽儀:皇帝禦垂拱殿,群臣通班起居畢,分班,從義郎以下醫官、待詔等先退。知引進司官一員讀奏目,知東上閣門官一員奏進壽酒,由東階升,舍人通教坊使以下贊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復位。次看盞人稍前,舍人贊再拜,上殿祗候,分東西兩階立,侯進酒升殿。次舍人引親王入殿庭,北向立,贊再拜,班首奏萬福。舍人引進奉西入,列于親王後,酒器簷床置馬前,揖天武躬奏萬福,進奉馬先出。內侍進禦茶床,殿中監酹酒訖,知東上閣門官殿上躬奏:「親王某以下進壽酒。」舍人揖親王以下躬贊再拜,乃引親王二員升殿,知東上閣門官引詣禦坐前,舍人東階下西向立,後准此。
尚醞典禦奉盤、盞授班首,搢笏受盤、盞,西向立,奉禦啟盞,親王一員搢笏注酒,班首奉詣禦坐東進訖,少退,虛跪,興,以盤授典禦,退,閣門引降階。舍人引當殿北向立,東上,贊拜,興,搢笏跪奉表,舍人接表,一員在東,余詣親王西,置表笏上,授引進。知引進司官殿上讀奏目,退,親王以下俯伏,興,躬,舍人贊再拜,引班首升東階,余殿下分立。閣門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尚醞典禦如前奉盤立,樂作,皇帝飲訖,受盞,復位,再拜如上儀。知引進司官詣折檻東,西向宣曰「進奉收」。贊拜,舞蹈,又再拜,西出。親王以下赴紫宸殿立班。引進官宣「進奉出」,天武奉進奉以出。閣門複立殿上,教坊使贊送禦酒,又再拜,教坊致語訖,贊再拜,退。次樞密官上壽,次管軍觀察以上上壽、進奉並如儀。內侍舉禦茶床,舍人贊教坊使以下謝祗應,再拜訖,閣門側奏無公事。
皇帝赴紫宸殿后閣受群臣上壽。質明,三公以下百僚並於殿門外就次,東上閣門、禦史台、太常寺分引入詣殿庭東西立。閣門附內侍進班齊牌,皇帝出閣,禁衛諸班親從迎駕,自贊常起居。皇帝升坐,鳴鞭,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三公至執政官,禦史台、東上閣門分引百官,並橫行北向立,典儀贊再拜舞蹈,班首奏萬福,又再拜訖,分東西立。禮直官引殿中監、少監升東階,詣酒尊所稍西,南向西上立,舍人揖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次看盞人謝升殿,贊再拜。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三公至執政官,禦史台、東上閣門分引百僚,並橫行北向立,典儀贊再拜,贊者承傳,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上公升東階,東上閣門官接引升殿,授盞、啟盞如上儀。上公詣禦坐,俯伏跪奏:「文武百僚、上公具官臣某等稽首言:天寧令節,臣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俯伏,興,退,降階,舍人接引復位,典儀贊再拜訖,禮直官引知樞密院官詣禦坐前承旨,退詣折檻稍東,西向宣曰:「得公等壽酒,與公等內外同慶。」典儀贊拜如儀,百官分東西立。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上公升東階,東上閣門官接引詣禦坐東,搢笏,殿中監授盤,上公奉進禦坐東,北向,樂作,皇帝飲訖,閣門引接盞,典儀贊拜如上儀。宗室遙郡以下先退。禮直官引樞密院官詣禦坐前承旨,退詣折檻稍東,宣曰:「宣群臣升殿。」典儀贊拜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三公以下升東階,親王、使相以下升西階;禦史台、東上閣門分引秘書監以下升兩朵殿,並東西廊席後立。尚醞典禦以盞授殿中監,奉禦啟盞,殿中監西向立,殿中少監以酒注於盞,第二、第三准此。
奉詣禦坐前,躬進訖,少退,奉盤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殿中監接盞退,授奉禦,出笏復位。通事舍人分引殿上官橫行北向,舍人贊再拜,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皆再拜。舍人贊就坐,各立席後,複贊就坐,群官皆坐。酒初行,先宰臣,次百官,皆作樂。尚食典禦、奉禦進食,太官設群官食,皇帝再舉酒,群官興,立席後,樂作,飲訖,舍人贊就坐,再行群官酒,皇帝三舉酒,並如第二之儀。酒三行,舍人曰「可起」,群官興,立席後。若宣示盞,即隨東上閣門官以下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訖,贊再拜。內侍舉禦茶床,禮直官引左輔詣禦坐前北向俯伏跪奏:「左輔具官臣某言禮畢。」俯伏,興,退,復位。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三公以下文武百僚降階橫行北向立,樞密院官在親王後。典儀贊再拜,皆舞蹈再拜退。
靖康元年四月十三日,太宰徐處仁等表請為乾龍節。至日,皇帝帥百官詣龍德宮上壽畢,即本宮賜侍從官以上宴。
建炎元年五月,宰臣等上言,請以五月二十一日為天申節。詔曰:「朕承祖宗遺澤,獲托士民之上,求所以扶危持顛之道,未知攸濟。念二聖鑾輿在遠,萬民失業,將士暴露,夙夜痛悼,寢食幾廢,況以眇躬之故,聞樂飲酒,以自為樂乎?非惟深拂朕志,實增感於朕心。所有將來天申節百官上壽常禮,可令寢罷。」至是止就佛寺啟散祝壽道場,詣閣門或後殿拜表稱賀。
紹興十三年二月,臣僚奏:「臣聞孝理天下者,帝王之盛德,歸美報上者,臣子之至誠。是皆因性自然,發於觀感,必各盡其至,然後為稱。恭惟陛下撫艱難之運,憂勤在禦,兢兢業業,圖濟中興,孝德通於神明,皇天為之悔禍,長樂還闕,適當誕節之前,陛下以天下養,獲伸宮闈上壽之儀,臣民得於觀聽,天下無不欣慶,所以崇大養而成孝理之功者,既以盡善盡美矣。陛下誕聖佳辰,乃臣子所願奉觴上壽,以盡歸美之意,其可不舉而行之乎?臣愚,欲望將來天申節許令有司舉行舊典,至日,百官得以奉萬年之觴,仰祝聖壽,天下幸甚。」太常、禮部討論:每遇聖節,樞密院以下先詣垂拱殿上壽畢,宰臣率百僚於紫宸殿上壽。前一月,分日啟建道場,至前一日,樞密院官滿散依例作齋筵。至日,三省官上壽立班訖,次赴滿散作齋筵。後二日,大宴于集英殿。時命禦史台、太常寺修立儀注。
孝宗隆興元年,太上皇帝天申節,皇帝及宰臣、文武百僚詣德壽宮上壽。是日,以欽宗大祥,前一日,皇帝起居如宮中儀,百僚拜表稱賀。
乾道八年,立皇太子,皇帝率皇太子及文武百僚詣德壽宮上壽。前期,儀鸞司陳設德壽宮殿門之內外,設禦坐於殿上當中南向,設大次於德壽宮門內南向,小次於殿東廊西向,設皇帝褥位二:一于禦坐東南,西向;一于禦坐之南,北向。尚醞設禦酒尊、酒器於禦坐之東,有司又設禦茶床於禦坐之西,俱稍北。其日,文武百僚內不系從駕者,並先赴德壽宮門外以俟迎駕起居。質明,皇帝服靴袍出即禦坐,從駕臣僚、禁衛起居如常儀。皇帝降坐,乘輦將至德壽宮,文武百僚迎駕再拜起居訖,前導官、太常卿、閣門官、太常博士、禮直官先入,詣大次前分左右立定。皇帝降輦入次,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皇太子並文武百僚入詣殿廷,東西相向立定,前導官導皇帝入小次,簾降。皇太子並文武百僚並橫行北向立。太上皇帝出宮升禦坐,鳴鞭,小次簾卷。前導官導皇帝升殿東階,詣殿折檻前北向褥位,再拜,躬奏聖躬萬福,再拜,皇帝詣太上皇帝禦坐之東褥位西向立,前導官於殿上隨地之宜立。次舍人揖皇太子並文武百僚躬,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在位官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皇太子不離位,奏聖躬萬福,各再拜,直身,分東西相向立。禮直官引奉盤盞官、受盤盞官、承旨宣答官、奏禮畢官、殿中監、少監升殿。內侍進禦茶床,尚醞典禦以盤盞、酒注授殿中監、少監,次禮直官引奉盤盞官詣酒尊所北向,殿中監啟盞,殿中少監注酒,奉盤盞官奉酒詣皇帝前北向,禮直官引受盤盞官詣太上皇帝禦坐前,西向立,皇太子並文武百僚橫行北向立。奉盤盞官躬進皇帝,皇帝奉酒,前導官導皇帝詣太上皇帝禦坐前躬進訖,少後,以盤授受盤盞官。前導官導皇帝詣太上禦坐前褥位北向俯伏跪,殿下皇太子並百僚皆躬身。皇帝奏:「臣某謹率文武百僚稽首言:天申令節,臣某與百僚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奏訖,伏,興,再拜,在位官皆再拜。承旨宣答官宣曰:「得皇帝壽酒,與皇帝並百僚內外同慶。」皇帝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訖,分東西相向立。皇帝詣禦坐東,西向立,奉盤盞官以盤北向恭進,皇帝奉盤,樂作,俟太上皇帝飲酒,皇帝躬接盞訖,皇帝少後,以盤盞授受盤盞官,以授殿中監,各復位立。皇太子並文武百僚橫行北向,皇帝詣褥位北向再拜,在位官皆再拜。皇帝詣太上禦坐東褥位西向立,皇太子、文武百僚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訖,內侍舉茶床,奏禮畢官北向俯伏跪奏:「具官臣某言禮畢。」在位官再拜。太上皇帝駕興,皇帝從入,文武百僚以次退。
淳熙二年十一月,詔:「太上皇帝聖壽無疆,新歲七十,以十一日冬至加上尊號冊寶,十二月十七日立春行慶壽禮。」是日早,文武百僚並簪花赴文德殿立班,聽宣慶壽赦。宣赦訖,從駕至德壽宮行慶壽禮,致詞曰:「皇帝臣某言:天祐君親,錫茲難老,維春之吉,年德加新。臣某與群臣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余與前上壽儀注同。禮畢,從駕官、應奉官、禁衛等並簪花從駕還內,文武百僚文德殿拜表稱賀。
十年十二月,以太上皇後新年七十,詔以立春日行慶賀之禮。十三年春正月朔,以太上皇帝聖壽八十,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行禮,其儀注、恩赦並如淳熙二年典故。
孝宗以十月二十二日為會慶節,光宗以九月四日為重明節,甯宗以十月十九日為天祐節、尋改為瑞慶節,理宗以正月五日為天基節,度宗以四月九日為乾會節,瀛國公以九月二十八日為天瑞節。其上壽稱賀之禮,大略皆如天申節儀。
諸慶節,古無是也,真宗以後始有之。大中祥符元年,詔以正月三日天書降日為天慶節,休假五日,兩京諸路州、府、軍、監前七日建道場設醮,斷屠宰;節日,士庶特令宴樂,京師然燈。又以六月六日為天貺節,京師斷屠宰,百官行香上清宮。又以七月一日聖祖降日為先天節,十月二十四日降延恩殿日為降聖節,休假、宴樂並如天慶節。中書、親王、節度、樞密、三司以下至駙馬都尉,詣長春殿進金縷延壽帶、金絲續命縷,上保生壽酒。改禦崇德殿,賜百官飲,如聖節儀。前一日,以金縷延壽帶、金塗銀結續命縷、緋彩羅延壽帶、彩絲續命縷分賜百官,節日戴以入。禮畢,宴百官于錫慶院。天禧初,詔以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一日天書再降內中功德閣為天禎節,一如天貺節。尋以仁宗嫌名,改為天祺節。
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以修祀事,天真示見,詔為天應節。又以五月十二日祭方丘日為寧貺節,既又以二月十五日太上混元上德皇帝降聖日為真元節,八月九日青華帝君生辰為元成節,正月四日有太祖神禦之州府宮殿行香為開基節,十月二十五日為天符節,皆如天慶節,著為令。
高宗建炎元年十一月五日,詔:「政和以來添置諸節,除開基節外,餘並依祖宗法。」
志第六十六禮十六(嘉禮四)
○宴饗遊觀賜酺
宴饗之設,所以訓恭儉、示惠慈也。宋制,嘗以春秋之季仲及聖節、郊祀、籍田禮畢,巡幸還京,凡國有大慶皆大宴,遇大災、大劄則罷。天聖後,大宴率于集英殿,次宴紫宸殿,小宴垂拱殿,若特旨則不拘常制。凡大宴,有司預於殿庭設山樓排場,為群仙隊仗、六番進貢、九龍五鳳之狀,司天雞唱樓於其側。殿上陳錦繡帷帟,垂香球,設銀香獸前檻內,藉以文茵,設禦茶床、酒器于殿東北楹,群臣盞斝于殿下幕屋。設宰相、使相、樞密使、知樞密院、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宣徽使、三師、三公、僕射、尚書丞郎、學士、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三司使、給、諫、舍人、節度使、兩使留後、觀察、團練使、待制、宗室、遙郡團練使、刺史、上將軍、統軍、軍廂指揮使坐于殿上,文武四品以上、知雜禦史、郎中、郎將、禁軍都虞候坐於朵殿,自餘升朝官、諸軍副都頭以上、諸蕃進奉使、諸道進奉軍將以上分於兩廡。宰臣、使相坐以繡墩;曲宴行幸用杌子。
參知政事以下用二蒲墩,加罽兟;曲宴,樞密使、副並同。
軍都指揮使以上用一蒲墩;自朵殿而下皆緋緣氈條席。殿上器用金,餘以銀。其日,樞密使以下先起居訖,當侍立者升殿。宰相率百官入,宣徽、閣門通唱,致辭訖,宰相升殿進酒,各就坐,酒九行。每上舉酒,群臣立侍,次宰相、次百官舉酒;或傳旨命酹,即搢笏起飲,再拜。曲宴多令不拜。
或上壽朝會,止令滿酌,不勸。中飲更衣,賜花有差。宴訖,蹈舞拜謝而退。
建隆元年,大宴於廣德殿,酒九行而罷。乾德元年十一月,南郊禮成,大宴廣德殿,謂之飲福。是後三年,開寶三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並設秋宴於大明殿,以長春節在二月故也。太平興國之後,止設春宴,在大明者十一,在含光者六。宴日,親王、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駙馬都尉皆侍立,軍校自龍武四廂都指揮使以上立於庭。其宴契丹使亦於崇德殿,但近臣及刺史、郎中而上預焉。
淳化四年正月,以南郊禮成,大宴含光殿,直史館陳靖上言:「古之饗宴者,所以省禍福而觀威儀也。故宴以禮成,賓以賢序,《風》、《雅》之作,茲為盛焉。伏見近年內殿賜宴,群臣當坐於朵殿、兩廊者,拜舞方畢,趨馳就席,品列之序,糾紛無別。及至尊舉爵,群臣起立,先後不整,俯仰失節。欲望自今令有司預依品位告諭,其有逾越班次、拜起失節、喧嘩過甚者,並令糾舉。又惟飫賜之典,以寵武夫,大烹之餘,故為盛饌。計一飯所費,可數人之屬厭,而將校輩或至終宴之時,尚有欲炙之色,蓋執事者失于察視,不及潔豐而使然也。伏望並申嚴制。」至道元年三月,禦史中丞李昌齡亦言:「廣宴之設,以均飫賜,得齒高會,宜乎盡禮。而有位之士,鮮克致恭,當糾其不恪。又供事禁庭,當定員數,籍姓名以謹其出入。酒肴之司,或虧精潔,望分命中使巡察。」並從之。
咸平三年二月,大宴含光殿,自是始備設春秋大宴。五年,禦史台言:「大宴,起居舍人、司諫、正言、三院使、禦史並坐於殿廊,望自今移升朵殿,自餘依舊。」十二月,詔凡內宴,宗正卿令升殿坐,班次依合班儀。翰林學士梁顥請以春秋大宴、小宴、賞花、行幸次為四圖,頒下閣門遵守。從之。
景德二年九月,詔曰:「朝會陳儀,衣冠就列,將以訓上下、彰文物,宜慎等威,用符紀律。況屢頒於條令,宜自顧于典刑。稍曆歲時,漸成懈慢。特申明制,以儆具僚。自今宴會,宜令禦史台預定位次,各令端肅,不得喧嘩。違者,殿上委大夫、中丞,朵殿委知雜禦史、侍御史,廊下委左右巡使,察視彈奏;內職殿直以上赴起居、入殿庭行私禮者,委閣門彈奏;其軍員,令殿前侍衛司各差都校一人提轄,但虧失禮容,即送所司勘斷訖奏。仍令閣門、宣徽使互相察舉,敢蔽匿者糾之。」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詔宣徽院、禦史台、閣門、殿前馬步軍司,凡內宴臣僚、軍員並祗候使臣等,並以前後儀制曉諭,務令遵稟,違者密具名聞。其軍員有因酒言詞失次及醉僕者,即先扶出,或遣殿前司量添巡檢軍士護送歸營。又詔臣僚有托故請假不赴宴者,禦史台糾奏。天禧四年,直集賢院祖士衡言:「大宴將更衣,群臣下殿,然後更衣,更衣後再坐,則群臣班於殿庭,候上升坐,起居謝賜花,再拜升殿。」
仁宗天聖三年,監察禦史朱諫言:「伏見大宴,宗室先退,允為得禮。尚有文武臣僚父子、兄弟者,皆預再坐,欲望自今內宴,百官有父子、兄弟、叔侄同赴,再坐時卑者先退。」慶曆七年,禦史言:「凡預大宴並禦筵,其所賜花,並須載歸私第,不得更令僕從持戴,違者糾舉。」
熙寧二年正月,閣門言:「准詔裁定集英殿宴入殿人數:中書二十二人,樞密院三十人,宣徽院八人,親王八人,昭德軍節度使、兼侍中曹佾三人,皇親使相三人,皇親正刺史已上至節度使並駙馬都尉各一人,翰林司一百七十八人,禦廚六百人,儀鸞司一百五十人,祗候庫二十人,內衣物庫七人,新衣庫七人,內弓箭庫三人,鈐轄教坊所三人,鐘鼓樓一十六人,禦藥院八人,內物料庫九人,法酒庫一十六人,內酒坊八人,入內內侍省前後行、親事官共五人,皇城司職員手分二人,禦史台知班一十一人,灑掃親從官人員已下一百人,兩廊覷步親從官四十二人,提舉司勾押官手分三人,提舉火燭巡檢人員一十人,快行親從官一十一人,支散兩省花後苑造作所工匠等四人,客省承授行首八人,四方館職掌二人,閣門承受行首已下一十八人。」是歲十一月,以皇子生,宴集英殿。
七年九月,詔:「自今大宴,親王、皇親使相、樞密使副使、宣徽使、駙馬都尉並於殿門外幕次就賜酒食。」舊制,會食集英西廊之廡下,喧卑為甚,權發遣宣徽院吳充奏其事,故有是命。
元豐七年三月,大宴集英殿,命皇子延安郡王侍立。宰相王珪等率百官廷賀。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之。」珪等再拜稱謝。久之,王乃退。時王未出閣,帝特令侍宴,以見群臣。九年,閣門言:「大宴不用兩軍妓女,只用教坊小兒之舞。」王拱辰請以女童代之。元祐八年,詔罷獨看。故事,大宴前一日,禦殿閱百戲,謂之獨看。修國史范祖禹言:「是日進《神宗紀》草,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請罷之。」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於東宮,帝親書唐人詩分賜之。三年六月,罷春宴。八月,罷秋宴,以魏王出殯,翰林學士蘇軾不進教坊致語故也。是後以時雨未足,集英殿試舉人,尚書省火,禁中祈禳,邠國公主未菆,皆罷宴。凡大宴有故而罷,賜賜預宴官酒饌於閣門朝堂,升殿官雖假故不從遊宴,亦遣中使就第賜焉。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步軍都虞候以上、三師、三公、東宮三師三公以下、曾任中書門下致仕者,亦同。
凡外國使預宴者,祥符中宴崇德殿,夏使于西廊南赴坐,交使以次歇空,進奉、押衙次交州,契丹舍利、從人則于東廊南赴坐。四年,又升甘州、交州於朵殿,夏州押衙于東廊南頭歇空坐。七年,龜茲進奉人使歇空坐於契丹舍利之下。其後又令龜茲使副于西廊南赴坐,進奉、押衙重行於後,瓜州、沙州使、副亦於西廊之南赴坐,其餘大略以是為准。
大觀三年,議禮局上集英殿春秋大宴儀:
其日,預宴文武百僚詣殿庭,東西相向立。皇帝出禦需雲殿,閣門、內侍、管軍等起居。皇帝降坐,禦集英殿,鳴鞭,殿中監已下通班起居。殿中監、少監升殿,通喚閣門官升殿。攝左右軍巡使靴笏起居訖,系鞋執杖侍立,余非應奉官分出。次鐘鼓樓節級就位,四拜起居。
次舍人通喚訖,分引群官橫行北向,東上閣門官贊大起居,班首出班俯伏,跪,致辭訖,俯伏,興,復位。群官再拜舞蹈,又再拜,贊各就坐,再拜,舍人分引升殿,席前相向立,朵殿、兩廡官立于席後。有遼使則舍人引大遼舍利西入大起居,贊各就坐,贊再拜,贊就坐,引升西廊。次舍人傳事引從人分入,四拜起居,謝坐,並同舍利儀。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看盞人謝,升殿再拜。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次贊天武門外祗候。東上閣門官詣禦坐,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舍人引班首稍前,東上閣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奉盤盞授班首,少監啟盞,以酒注之。班首奉詣御前進訖,少退,虛跪,興,以盤授殿中監,出笏,東上閣門官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舍人引班首稍前,殿上臣僚席前相向立,東上閣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授盤,奉詣御前,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東上閣門引班首接盞,退,虛跪,興,授盞殿中監,出笏,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贊各賜酒,群臣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複贊就坐。
酒初行,群官搢笏受酒,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皇帝再舉酒,並殿中監、少監進。
群臣俱立席後,樂作,飲訖,贊各就坐。複行群臣酒,飲訖。皇帝三舉酒,皆如第一之儀。尚食典奉禦進食,太官設群臣食,樂作。賜祗應臣僚酒食,贊謝拜訖,復位。皇帝四舉酒,並典禦進酒。
樂工致語,群官皆立席後,致語訖,贊百官再拜,就坐,樂作。皇帝五舉酒,樂工奏樂,庭下舞隊致詞,樂作,舞隊出。
東上閣門奏再坐時刻。俟放隊訖,內侍舉禦茶床,皇帝降坐,鳴鞭,群臣退。賜花,再坐。前二刻,禦史台、東上閣門催班,群官戴花北向立,內侍進班齊牌,皇帝詣集英殿,百官謝花再拜,又再拜就坐。內侍進禦茶床,皇帝舉酒,殿上奏樂,庭下作樂。皇帝再舉酒,殿上奏樂,庭下舞隊前致語,樂作,出。皇帝三舉酒、四舉酒皆如上儀。若宣示盞,即隨所向,閣門官以下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訖,贊再拜。內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再拜舞蹈,又再拜訖,分班出。閣門官側奏無公事,皇帝降坐,鳴鞭。
集英殿飲福大宴儀。初,大禮畢,皇帝逐頓飲福,余酒封進入內。宴日降出,酒既三行,泛賜預坐臣僚飲福酒各一盞,群臣飲訖,宣勸,各興,立席後,贊再拜謝訖,複坐飲,並如春秋大宴之儀。
紹興十三年三月三日,詔宴殿陳設止用緋、黃二色,不用文繡,令有司遵守,更不製造。五月,閣門修立集英殿大宴儀注。
乾道八月十二月,詔今後前宰相到闕,如遇赴宴賜茶,其合會墩杌,非特旨,並依官品。又行門、禁衛諸色祗應人,依紹興例,並賜絹花。自是惟正旦、生辰、郊祀及金使見辭各有宴,然大宴視東京時則亦簡矣。
曲宴。凡幸苑囿、池禦,觀稼、畋獵,所至設宴,惟從官預,謂之曲宴。或宴大遼使、副於紫宸殿,則近臣及刺史、正郎、都虞候以上預。暮春後苑賞花、釣魚,則三館、秘閣皆預。
太祖建隆元年七月,親征澤、潞,宴從臣于河陽行宮,又宴韓令坤已下於禮賢講武殿,賜襲衣、器幣、鞍馬,以賞澤、潞之功也。四年四月,宴從臣於玉津園。乾德三年七月六日,詔皇弟開封尹、宰相、樞密使、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泛舟後苑新池,張樂宴飲,極歡而罷。是歲重陽,宴近臣于長春殿。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三月十五日,詔宰相、近臣賞花于後苑,帝曰:「春氣暄和,萬物暢茂,四方無事。朕以天下之樂為樂,宜令侍從詞臣各賦詩。」帝習射于水心殿。雍熙二年四月二日,詔輔臣、三司使、翰林、樞密直學士、尚書省四品兩省五品以上、三館學士宴于後苑,賞花、釣魚,張樂賜飲,命群臣賦詩習射。賞花曲宴自此始。三年十二月一日,大雨雪,帝喜,禦玉華殿,召宰臣及近臣謂曰:「春夏以來,未嘗飲酒,今得此嘉雪,思與卿等同醉。」又出禦制《雪詩》,令侍臣屬和。後凡曲宴不盡載。
真宗咸平元年二月二十二日,宴群臣於崇德殿,不作樂。二年八月七日,再宴,用樂。三年二月晦,賞花,宴于後苑,帝作《中春賞花釣魚詩》,儒臣皆賦,遂射于水殿,盡歡而罷。自是遂為定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禦龍圖閣曲宴,詔近臣觀太宗草、行、飛白、篆、籀、八分書及畫。景德二年十二月五日,宴尚書省五品、諸軍都指揮使以上、契丹使於崇德殿,不舉樂,以明德太后喪制故也。時契丹初來賀承天節,擇膳夫五人齎本國異味,就尚食局造食,詔賜膳夫衣服、銀帶、器帛。大中祥符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詔輔臣觀粟于後苑禦山子,觀禦制文閣禦書及《嘉禾圖》,賜飲。是日,皇子從游。天禧四年七月十一日,詔近臣及寇准、馮拯觀內苑穀,遂宴於玉宸殿。十月二十九日,詔皇太子、宗室、近臣、諸帥赴玉宸殿翠芳亭觀稻,賜宴,仍以稻分賜之。
仁宗天聖二年,既禫除,百官五表請聽樂,而秋燕用樂之半。詔輔臣曰:「昨日宴宮中,朕數四上勉皇太后聽樂。」王欽若以聞太后,太后曰:「自先帝棄天下,吾終身不欲聽樂。皇帝再三為請,其可重違乎!」明年上元節,乃朝謁景靈上清宮、啟聖院、相國寺,還禦正陽門,宴從官,觀燈。次日,太后召命婦臨觀。及春秋大宴,歲為常。夏,觀南禦莊刈麥,秋,瑞聖園刈穀,並宴從官,或射,不為常。皇祐五年,後苑寶政殿刈麥,謂輔臣曰:「朕新作此殿,不欲植花,歲以種麥,庶知穡事不易也。」自是幸觀谷、麥,惟就後苑,春夏賞花、釣魚則歲為之。嘉祐七上十二月,特召兩府、近臣、三司副使、台諫官、皇子、宗室、駙馬都尉,管軍臣僚至龍圖、天章閣,觀三聖禦書,及寶文閣為飛白分賜,下逮館閣官,制《觀書詩》,賜韓琦以下和進,遂宴群玉殿,傳詔學士王珪撰詩序,刊石於閣。數日,再會天章閣,觀三朝瑞物,複宴群玉殿,酒行,上曰:「天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複辭。」因召韓琦至禦榻前,別賜一大卮。出禁中名花,金盤貯香藥,令各持歸,莫不沾醉,至暮而罷。
熙甯元年四月,禦史中丞滕甫言:「臣聞君命召,不俟駕,此臣子所以恭其上也。今賜宴而有托詞不至者,甚非恭上之節也。請自今宴設,群臣非大故與實有疾病,無得托詞,仍令禦史台察舉。」二年八月,《實錄》書成,皆宴垂拱殿。十月,修定閣門儀制所言:「垂拱殿曲宴,當直翰林學士與觀文、資政、龍圖、寶文、樞密、直龍圖、天章、寶文閣直學士並赴坐,而翰林學士兼他職者不預,考之官制,似未齊一。請自今曲宴,翰林學士與雜學士並赴。」從之。元豐五年七月,以《兩朝國史》書成,宴於垂拱殿。十一月,宴景靈宮祠官於紫宸殿。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於東宮,帝親書唐人詩賜之。紹聖三年十一月,以進《神宗皇帝實錄》畢,曲宴,宰臣、執政、文臣試侍郎、武臣觀察使以上並修圖史官赴坐。元符元年五月,詔受寶畢,宴於紫宸殿,宰臣以下,文臣職事官、六曹員外郎、監察禦史以上,武臣郎將、諸軍副指揮使以上預坐。
政和二年三月,上巳禦筵,詔令移用他日,以國有故,宰臣請罷宴故也。大觀三年,議禮局上垂拱殿曲宴儀:
皇帝視事畢,東上閣門進呈坐圖,舍人奏閣門無公事,皇帝降坐,鳴鞭,入殿后閣。
諸司排設備,東上閣門附內侍奏班齊,皇帝出閣升坐,鳴鞭。三公、直學士以上、親王、使相至觀察使以上,分東西入,詣殿庭,橫行北向立定。班首奏聖躬萬福,舍人贊各就坐,再拜訖,分引詣東西階升殿,席前相向立。次教坊使以下常起居,次看盞人謝,升殿,次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閣門詣禦坐,躬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班首奉酒躬進,樂作,皇帝飲訖。舍人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複贊就坐。
酒初行,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後准此。
尚食興,奉禦進食,太官令設群官食。酒五行,若宣示盞,即隨所向,閣門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贊再拜。內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橫行,北向再拜,分班出。皇帝降坐。
止巳、重陽賜宴儀:
其日,預宴官以下並赴宴所就次,諸司排設備,預宴官以下詣庭中望闕位立。次中使詣班首之左,稍前立,中使宣曰「有敕」,在位官皆再拜訖。中使宣曰「賜卿等禦筵」,在位官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中使退,預宴官分東西升階就坐。
酒行,樂作。食訖、食畢,樂止。酒五行,預宴官並興就次,賜花有差。少頃,戴花畢,與宴官詣望闕位立,謝花,再拜訖,複升就坐。酒行,樂作。飲訖、食畢,樂止。酒四行而退。
遊觀。天子歲時游豫,則上元幸集禧觀、相國寺,禦宣德門觀燈;首夏幸金明池觀水嬉,瓊林苑宴射;大祀禮成,則幸太一宮、集禧觀、相國寺恭謝,或詣諸寺觀焚香,或至近郊閱武、觀稼,其事蓋不一焉。
太祖建隆元年四月,幸玉津園。是後凡十三臨幸。九月,幸宜春苑。是後觀習水戰者二十有八,幸大相國寺、封禪寺者各五,龍興寺及皇弟開封尹園各三,幸太清觀、建隆觀者再,崇夏寺、廣化寺、等覺寺者各一,觀水磑者八,閱炮車、觀水櫃、觀稼、幸飛龍院、幸開封府、幸都亭驛、幸禮賢院、幸茶庫染院、幸河倉、幸金鳳園,皆一再至焉。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二月,幸新鑿池,賜役卒錢布有差,六月,幸飛龍院。是後凡四幸。三年四月,觀刈麥。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龍門外水磑,帝臨水而坐,召從臣觀之,因謂曰:「此水出於山源,清澄甘潔。近河之地,水味皆甘,豈河潤所及乎?」宋琪等曰:「亦猶人性善惡,染習致然。」帝曰:「卿言是也。」四月,幸金明池習水戰,帝禦水殿,召近臣觀之,謂宰相曰:「水戰,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耳。」因幸講武台,閱諸軍都試,軍中之絕技者遞加賜賚。遂登瓊林苑樓,陳百戲,擲金錢,令樂人爭之,極歡而罷。五月二日,出南薰門觀稼,召從臣列坐田中,令民刈麥,咸賜以錢帛。回幸玉津園觀漁,張樂、習射,既宴而歸。明年五月,幸城南觀麥,賜田夫布帛有差。雍熙四年四月,幸金明池觀水嬉,賜從官飲。帝曰:「雨霽天涼,中外無事,宜勿惜醉。」因登苑中樓,盡歡而罷。淳化三年三月,幸金明池,命為競渡之戲,擲銀甌於波間,令人泅波取之。因禦船奏教坊樂,岸上都人縱觀者萬計。帝顧視高年皓首者,就賜白金器皿。九月,幸潛龍園,駐輦池東岸,臨水謂近臣曰:「朕不至此已十年,昔尹京日,無事常痛飲池上,今池邊之木已成林矣。」因顧教坊使郭守忠等數人曰:「汝等前日以樂童從我,今亦皓首,光陰迅速如此。」嗟歎久之。帝親引滿舉白,群臣盡醉。
真宗咸平元年八月,幸諸王宮。二年九月,幸開寶寺、福聖院。是後,二寺臨幸者凡十有四。三年五月,幸金明池觀水戲,揚旗鳴鼓,分左右翼,植木系彩,以為標識,方舟疾進,先至者賜之。移幸瓊林苑,登露臺,鈞容直奏樂,台下百戲競集,從臣皆醉。自是凡四臨幸。九月,幸大相國寺。是後再幸者九。幸上清宮者十有二,幸玉津園者十,幸太一宮、玉清昭應宮各六,餘不盡載。大中祥符八年正月十九日,中書門下上言:「伏睹今月十四日,皇帝詣諸宮寺焚香,總三十餘處,過百拜以上。臣等侍從,倍增憂灼,昨崇政殿已面奏陳。臣聞尊事萬靈,固先精意;登用百禮,乃貴時中。在經久之從宜,必裁正而惟允。伏望特命攸司,載詳定式。自今車駕幸諸宮、觀、寺、院,正殿再拜;及諸殿,令群臣以下分拜。庶垂億載,允葉通規。」乃詔禮儀院詳定差減焉。
仁宗景祐三年,詔閣門詳定車駕幸宮、觀、寺、院支賜茶絹等第。
哲宗紹聖四年三月八日,詔自今遇車駕出新城,令殿前馬、步軍司取旨,權差馬、步軍赴新城外四面巡檢下祗應,每壁馬軍二百人,步軍三百人,並于城外巡警。
三元觀燈,本起于方外之說。自唐以後,常於正月望夜,開坊市門然燈。宋因之,上元前後各一日,城中張燈,大內正門結彩為山樓影燈,起露臺,教坊陳百戲。天子先幸寺觀行香,遂禦樓,或禦東華門及東西角樓,飲從臣。四夷蕃客各依本國歌舞列於樓下。東華、左右掖門、東西角樓、城門大道、大宮觀寺院,悉起山棚,張樂陳燈,皇城雉堞亦遍設之。其夕,開舊城門達旦,縱士民觀。後增至十七、十八夜。
太祖建隆二年上元節,禦明德門樓觀燈,召宰相、樞密、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樞密直學士、兩省五品以上官、見任前任節度觀察使飲宴,江南、吳越朝貢使預焉。四夷蕃客列坐樓下,賜酒食勞之,夜分而罷。三年正月十三夜然燈,罷內前排場戲樂,以昭憲皇太后喪制故也。
太平興國二年七月中元節,禦東角樓觀燈,賜從官宴飲。五年十月下元節,依中元例,張燈三夜。雍熙五年上元節,不觀燈,躬耕籍田故也。後凡遇用兵及災變、諸臣之喪,皆罷。
真宗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賜大食、三佛齊、蒲端諸國進奉使緡錢,令觀燈宴飲。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聽京城然燈一晝夜。六年四月十六日,先天降聖節亦如之。天聖二年六月,罷降聖節然燈。
政和三年正月,詔放燈五日。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景龍門預為元夕之具,實欲觀民風、察時態、黼飾太平、增光樂國,非徒以遊豫為事。特賜公、師、宰執以下宴,及禦制詩四韻賜太師蔡京。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餘候晚,猶未春和。晷短氣寒,於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移十四日東宮、十五日西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移於閏正月十四日為始。」宣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賜太師蔡京以下應兩府赴睿謨殿宴,景龍門觀燈。續有旨,宣太傅王黼赴宴。七年正月十八日,宴輔臣,觀燈。
賜酺。自秦始。秦法,三人以上會飲則罰金,故因事賜酺,吏民會飲,過則禁之。唐嘗一再舉行。
太宗雍熙元年十二月,詔曰:「王者賜酺推思,與眾共樂,所以表升平之盛事,契億兆之歡心。累朝以來,此事久廢,蓋逢多故,莫舉舊章。今四海混同,萬民康泰,嚴禋始畢,慶澤均行。宜令士庶之情,共慶休明之運,可賜酺三日。」二十一日,禦丹鳳樓觀酺,召侍臣賜飲。自樓前至朱雀門張樂,作山車、旱船,往來禦道。又集開封府諸縣及諸軍樂人列於禦街,音樂雜發,觀者溢道,縱士庶遊觀,遷市肆百貨於道之左右。召畿甸耆老列坐樓下,賜之酒食。明日,賜群臣宴於尚書省,仍作詩以賜。明日,又宴群臣,獻歌、詩、賦、頌者數十人。
真宗景德三年九月,詔許群臣、士庶選勝宴樂,禦史台、皇城司毋得糾察。四年二月甲申,上禦五鳳樓觀酺,宗室、近臣侍坐。樓前露臺奏教坊樂,召父老五百人列坐,賜飲於樓下。後二日,上複禦樓,賜宗室、文武百官宴於都亭驛,賜諸班、諸軍將校羊酒。大中祥符元年正月,詔應致仕官並令赴都亭驛酺宴,禦樓日合預坐者亦聽。又詔朝臣已辭、未見,並聽赴會。凡酺,命內諸司使三人主其事,于乾元樓前露臺上設教坊樂。又駢系方車四十乘,上起彩樓者二,分載鈞容直、開封府樂。複為棚車二十四,每十二乘為之,皆駕以牛,被之錦繡,縈以彩紖,分載諸軍、京畿伎樂,又於中衢編木為欄處之。徙坊市邸肆對列禦道,百貨駢布,競以彩幄鏤版為飾。上禦乾元門,召京邑父老分番列坐樓下,傳旨問安否,賜以衣服、茶帛。若五日,則第一日近臣侍坐,特召丞、郎、給、諫,上舉觴,教坊樂作,二大車自升平橋而北,又有旱船四挾之以進,輣車由東西街交騖,並往復日再焉。東距望春門,西連閶闔門,百戲競作,歌吹騰沸。宗室親王、近列牧伯洎舊臣、宗室官,為設彩棚於左右廊廡。士庶縱觀,車騎填溢,歡呼震動。第二日宴群臣百官於都亭驛、宗室于親王宮。第三日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于宰相第。第四日宴百官於都亭驛、宗室于外苑。第五日複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于外苑。上多作詩,賜令屬和,及別為勸酒詩。禁軍將校日會于殿前馬、步軍之廨。
是歲,東封泰山,所過州府,上禦子城門樓,設山車、彩船載樂,從臣侍坐,本州父老、進奉使、蕃客悉預。兗州駐蹕,仍賜群臣會于延壽寺。所在改賜門名,兗州曰「回鑾覃慶」,鄆州曰「升中延福」,濮州曰「告成延慶」。澶州以行宮迫隘,當衢結彩為殿,名曰「延禧」。幸汾陰、亳州,皆如東封路。河中府門名曰「詔畢宣恩」,陝州曰「霈澤惠民」,鄭州曰「回鑾慶賜」。西京將議改五鳳樓名,上曰:「此太祖所建,因瑞應,不可更也。」華陰就行宮宴父老,賜驛亭名曰「宣澤」。至鄭州,乙太宗忌日甫過,罷會,賜與如例。亳州曰「奉元均慶」,南京曰「重熙頒慶」。
天禧五年,以畿縣追集、老人疲勞之故,止召兩赤縣、坊縣父老預會,其不預名亦聽,給以賜物。天下賜酺,各令州、府會官屬父老,邊州或遣中使就賜。又詔開封府:「賜酺日,罪人酗酒而不傷人者,鹹釋之。再犯,論如法。」後賜酺皆准此。宋之繁庶,于斯為盛,後遂為定制雲。
志第六十七禮十七(嘉禮五)
○巡幸養老視學賜進士宴幸秘書省進書儀大射儀鄉飲酒禮
巡幸之制,唐《開元禮》有告至、肆覲、考制度之儀,《開寶通禮》因之。
太祖幸西京,所過賜夏、秋田租之半。真宗朝諸陵及舉大禮,途中皆服折上巾、窄袍,出京、過京城,服靴袍、具鸞駕。群臣公服系鞋,供奉班及內朝官前導。凡從官並日赴行宮,合班起居,晚朝視事,群臣不赴。中頓侍食,百官就宿頓迎駕訖,先發,或道途隘遠,則免迎駕。將進發,近臣、諸軍賜裝錢。出京,留司馬、步諸軍夾道左右,至新城門外奉辭,留守辭於門內,百官、父老辭于苑前,召留守等賜飲苑中。州縣長吏、留司官待於境。所過賜巡警兵、守津梁行郵治道卒時服錢履,父老綾袍、茶帛,途中賜衛士緡錢。所幸寺、觀,賜道、釋茶帛,或加紫衣、師號。吏民有以饔餼、酒果、方物獻者,計值答之。命官籍所過系囚、逋負者,日引對,多原釋。仍採訪民間疾苦,振恤鰥、寡、孤、獨。車服、度量、權衡有不如法,則舉儀制禁之。有奇材、異德及政事尤異者,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為鄉里所稱者,其不守廉隅、昧于正理者,並條析以聞。官吏知民間疾苦者,亦許錄奏。所過州、府,結彩為樓,陳音樂百戲。道、釋以威儀奉迎者,悉有賜。東京留守遣官表請還京,優詔答之。駕還京,大陳兵衛以入。
凡行幸,太祖、太宗不常其數。自咸平中,車駕每出,金吾將軍帥士二百人,執楇周繞,謂之禁圍,春、夏緋衣,秋、冬紫衣。郊祀、省方並增二百,服錦襖,出京師則加執劍。親王、中書、樞密、宣徽行圍內,餘官圍外。大禮備儀衛,則有司先布土為黃道,自宮至祀所,左右設香台、畫甕、青繩闌幹。巡省在途則不設。
凡巡省,翰林進號傳詩付樞密院,每夕摘字,令衛士相應為識。東京舊城城門、西京皇城司並契勘,內外城、宮廟門並勘箭,出入皆然。入藩鎮外城、子城門亦勘箭。朝陵定扈從官人數,入柏城者,僕射以上三人,丞、郎以上二人,餘各一人。東封,定仗內導駕官從人數,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四人,學士、尚書丞郎、節度使三人,大兩省、大卿監、三司副使、樞密承旨、客省閣門使副、金吾大將軍押仗鳴珂、內殿崇班以上二人,餘各一人。命諸司巡察之。自後舉大禮,皆循此制。
建炎元年七月,詔曰:「祖宗都汴,垂二百年。比年以來,圖慮弗臧,禍生所忽。肆朕纂承,顧瞻宮室,何以為懷?是用權時之宜,法古巡狩,駐蹕近甸,號召軍馬。朕將親督六師,以援京城及河北、河東諸路,與之決戰。歸宅故都,迎還二聖,以稱朕夙夜憂勤之意。」十月一日,車駕登舟,巡幸淮甸,宰執、侍從、百司、三衛、禁旅五軍將佐扈衛以行,駐蹕揚州。
三年,幸杭州,自杭州幸江寧府,尋幸浙西,自浙西幸浙東。乃下詔曰:「國家遭金人侵逼,無歲無兵。朕纂承以來,深軫念慮,謂父兄在難,而吾民未撫,不欲使之陷於鋒鏑。故包羞忍恥,為退避之謀,冀其逞志而歸,稍得休息。自南京移淮甸,自淮甸移建康而會稽,播遷之遠,極於海隅。卑詞厚禮,使介相望。以至願去尊稱,甘心貶屈,請用正朔,比於藩臣,遣使哀祈,無不曲盡。假使金石無情,亦當少動。累年卑屈,卒未見從。生民嗷嗷,何時寧息?今諸路之兵聚于江、浙之間,朕不憚親行,據其要害。如金人尚容朕為汝兵民之主,則朕於事大之禮,敢有不恭!或必用兵窺我行在,傾我宗社,塗炭生靈,竭取東西金帛、子女,則朕亦何愛一身,不臨行陣,以踐前言,以保群生。朕已取十一月二十五日移蹕,前去浙西,為迎敵計。惟我將士人民,念國家涵養之恩,二聖拘縻之辱,悼殺戮焚殘之禍。與其束手待斃,曷若並計合謀,同心戮力,奮勵而前,以存家國!」乃詔御前應奉官司自合扈從外,內太常寺據實用人數扈從,餘接續起發。四年正月,次台州。二月,次溫州。三月,幸浙西。
紹興元年,詔移蹕臨安府。六年,詔周視軍師,車駕進發,遣官奏告天地、社稷、宗廟。自臨安幸平江,尋幸建康。八年二月,還臨安。三十一年九月,詔:「金人背盟失信,今率精兵百萬,躬行天討,用十二月十日車駕進發,應行宮臨安府文武百僚城北奉辭。」其日,應文武百僚先詣城北幕次,俟車駕禦舟將至,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文武百僚立班定,兩拜訖,俟禦舟過,班退。三十二年正月,詔:「視師江上,北騎遁去,兩淮無警,已委重臣統護諸將經畫進討。今暫還臨安,畢恭文祔廟之禮。宜令有司增修建康百官吏舍、諸軍營砦,以備往來巡幸,可擇日進發。」車駕還宮。
養老于太學,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金輅,至太學酌獻文宣王。三祭酒,再拜,歸禦幄。比車駕初出,量時刻,遣使迎三老、五更於其第。三老、五更俱服朝服,乘安車,導從至太學就次;國老、庶老,有司預戒之,各服朝服,集於其次。大樂正帥工人、二舞入,立於庭。東上閣門、禦史台、太常寺、客省、四方館自下分引百官、宗室、客使、學生等,以次入就位,如視學班。太常博士贊三老、五更俱出次,引國老、庶老立於後,重行異位。
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又奏外辦,皇帝出大次,侍衛如常儀。大樂正令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協律郎跪,俯伏,舉麾興,宮架《乾安》之樂作,皇帝即禦坐,樂止。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三老、五更杖而入,各左右二人夾扶,太常博士前引,史臣執筆以從。三老、五更入門,宮架《和安》之樂作,至宮架北,北向立,以東為上。奉禮郎引群老隨入,位於其後,樂止。博士揖進,三老在前,五更在後,仍杖夾扶,宮架《和安》之樂作,至西階下,樂止。博士揖三老、五更自西階升堂,國老、庶老立堂下。三老、五更當禦坐揖,群老亦揖,皇帝為興。次奉禮郎揖國老升堂,博士引三老、五更,奉禮郎引國老以下,各于席後立。典儀贊各就坐,贊者承傳,宮架《尊安》之樂作,三老、五更就坐。三公授幾、九卿正履訖,殿中監、尚食奉禦進珍羞及黍稷等,先詣禦坐前進呈,遂設於三老前,樂止。尚食奉禦詣三老坐前,執醬而饋訖。尚醞奉禦詣酒尊所,取爵酌酒,奉禦執爵,奉於三老。次太官、良醞令以次進珍羞酒食於五更、群老之前,皆食。大樂正引工人升,登歌奏《惠安》之樂,三終。史臣既錄三老所論善言、善行,宮架作《申安》之樂。《憲言成福》之舞畢,文舞退,作《受成告功》之舞,畢,三老以下降筵,博士引三老、五更於堂下,當禦坐前,奉禮郎引群老復位,俱揖,皇帝為興。三老、五更降階至堂下,宮架《和安》之樂作,出門,樂止。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左輔前奏禮畢,退,復位。興儀贊拜訖,皇帝降坐,太常卿導還大次,百僚以次退,車駕還宮。三老、五更升安車,導從還,翼日詣闕表謝。
視學。哲宗始視學,遂幸國子監,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禦敦化堂,召從官賜坐,禮部、太常寺、本監官承事郎以上侍立,承務郎以下、三學生坐于東西廡,侍講吳安詩執經,祭酒豐稷講《尚書》無逸終篇,複命宰臣以下至三學生坐,賜茶,豐稷賜三品服,本監官、學官等賜帛有差。遂幸昭烈武成王廟,酌獻肅揖。
徽宗幸太學,遂幸辟雍,奠獻如上儀。詔司業吳絪等轉官改秩,循資賜章服,文武學生授官,免省試、文解,賜帛有差。所司預設次於敦化堂後,又於堂上稍北當中兩間設次,南向設禦坐。又設從官及講筵講書、執經官並太學官坐禦坐之南,東西重行異位。太學生坐於兩廡,相向並北上。宰臣以下從官之次,設於中門外。
皇帝酌獻文宣王畢,幸太學,降輦入次,簾垂更衣。禮直官、通事舍人引講官與侍立官入就堂下,皆系鞋。講書、執經官、學生各立堂下,東西相向。俟報班齊,皇帝升坐,班首奏萬福,在位者皆應喏訖,閣門使承旨臨階宣升堂,通事舍人喝拜,應在位者再拜訖,分左右升堂,各就位少立。起居郎、舍人分左右侍立。禮直官、通事舍人引講書及執經官就北向位,班首奏萬福,閣門使宣升堂,舍人喝再拜訖,分東西升堂,立於禦坐左右。講書官在西,東向;執經官在東,西向;學生就北向位。舍人喝拜,在位者皆再拜,立於東西兩廡。內侍進書案,以經授執經官,稍前,進於案上。舍人喝拜就坐,宰臣以下並堂上坐,如閣門所進坐位圖。講書畢,通事舍人曰「可起」,群臣皆起,降階立。執經官降,講書官於禦坐前致辭訖,亦降。舍人喝拜,如有宣答,即再喝拜。閣門宣坐賜茶,舍人喝拜訖,宰臣以下升堂,各立於位後,學生各就北向位。舍人喝拜,在位者俱拜訖,各分東西廡,以北為上下。舍人喝就坐,上下皆就坐。賜茶畢,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堂上官降階就位,舍人喝拜,在位者俱拜訖,禮直官引之以次出。學生就位,舍人喝拜,學生俱再拜,退。
紹興十三年七月,國學大成殿告成,奉安廟像。明年二月,國子司業高閎請幸學,上從之。詔略曰:「偃革息民,恢儒建學。聲明丕闡,輪奐一新。請既方堅,理宜從欲。將款謁於先聖,仍備舉于舊章。」三月,上服靴袍,乘輦入監,止輦於大成殿門外。入幄,群臣列班於庭。帝出幄,升東階,跪上香,執爵三祭酒,再拜,群臣皆再拜,上降入幄。分奠從祀如常儀。尚舍先設次於崇化堂之後,及堂上之中南向設禦坐。閣門設群臣班於堂下,如月朔視朝之儀。宰輔、從臣次於中門之外。上乘輦幸太學,降輦於堂,入次更衣。講官入就堂下講位,北向;執經官、學生皆立于堂下,東西相向。帝出次,升禦坐,群臣起居如儀。乃命三公、宰輔以下升堂,皆就位,左右史侍立。講書及執經官北面起居再拜,皆命之升立於禦坐左右。學生北面再拜,分立兩廡北上。內侍進書案牙籤,以經授執經官,賜三公、宰輔以下坐。講畢,群臣皆起,降階,東西相向立。執經官降,講官進前致詞,乃降,北面再拜,左右史降。乃賜茶,三公以下北面再拜,升,各立於位後。學生北面再拜,分兩廡立,上下就坐。賜茶畢,三公以下降階,學生自兩廡降階,北面再拜,群臣以次出。上降坐還次,乘輦還宮。時命禮部侍郎秦熺執經、司業高閎講《易》之《泰》,遂幸養正、持志二齋,賜閎三品服,學官遷秩,諸生授官免舉,賜帛有差。
上既奠拜,注視貌象,翼翼欽慕,覽唐明皇及太祖、真宗、徽宗所制贊文,命有司悉取從祀諸贊,皆錄以進。帝遂作先聖及七十二子贊,冠以序文,親灑翰墨,以方載之,五月丙辰,登之彩殿,備儀衛作樂,命監學之臣,自行宮北門迎置學宮,揭之大成殿上及二廡。序曰:「朕自睦鄰息兵,首開學校。教養多士,以遂忠良。繼幸太學,延見諸生。濟濟在庭,意甚嘉之。因作《文宣王贊》。機政餘閒,曆取顏回而下七十二人,亦為制贊。用廣列聖崇儒右文之聲,複知'師弟子間纓弁森森、覃精繹思'之訓,其于世道人心庶幾焉。」二十六年十二月,言者謂:「陛下崇儒重道,制為贊辭,刻宸翰於琬琰,光昭往古。寰宇儒紳,敦不顧瞻《雲漢》之章?請奉石刻於國子監,以碑本遍賜郡學。」從之。
淳熙四年,孝宗幸太學,如紹興之儀。命禮部侍郎李燾執經、祭酒林光朝講《大學》。尋幸武學,如太學之儀。帝肅揖武成王,不拜。嘉泰三年正月,甯宗幸太學,如淳熙之儀。淳祐元年正月,理宗幸太學,宗、武兩學官屬、生員並赴太學陪位,候車駕至學,詣先聖文宣王位,三上香,執爵三祭酒,俯伏,興,再拜,在位官皆再拜。皇帝至崇化堂,宰臣、使相、執政並起居。執經官由東階、講官由西階並升堂,於御前分東西相向立。次引國子監三學學官、學生一班北面再拜,贊各就坐,賜茶。俟講書畢,起,立班再拜。禮成,執經官、講書官、國子監三學官、生員各推恩轉官有差。鹹淳三年正月戊辰,度宗幸太學祗謁,禮部尚書陳宗禮執經,國子祭酒雷宜中講《中庸》,餘並如儀。
賜貢士宴,名曰「聞喜宴」。《政和新儀》:押宴官以下及釋褐貢士班首初入門,《正安》之樂作,至庭中望闕位立,樂止。預宴官就位,再拜訖。押宴官西向立,中使宣曰「有敕」,在位者皆再拜訖。中使宣曰「賜卿等聞喜宴」,在位者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次引押宴官稍前謝坐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若賜敕書,即引貢士班首稍前,中使宣曰「有敕」,貢士再拜。中使宣曰「賜卿等敕書」,班首稍前,搢笏,跪,中使授敕書訖,少退,班首以敕書加笏上,俯伏,興,歸位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凡預宴官分東西升階就坐,貢士以齒。酒初行,《賓興賢能》之樂作,飲訖、食畢,樂止。酒再行,《于樂辟雍》之樂作。酒三行,《樂育人材》之樂作。酒四行,《樂且有儀》之樂作。酒五行,《正安》之樂作。再坐,酒行、樂作,節次如上儀。皆飲訖、食畢,樂止。押宴官以下俱興,就次,賜花有差。少頃,戴花畢,次引押宴官以下並釋褐貢士詣庭中望闕位立,謝花再拜,複升就坐,酒行、樂作,飲訖、食畢,樂止。酒四行訖,退。次日,預宴官及釋褐貢士入謝如常儀。
甯宗慶元五年五月,賜新及第進士曾從龍以下聞喜宴于禮部貢院,上賜七言四韻詩,秘書監楊王休以下繼和以進,自後每舉並如之。
幸秘書省。紹興十四年七月,新建秘書省成,秘書少監游操等援宣和故事,請車駕臨幸,詔從之。二十七日,幸秘書省,至右文殿降輦,頒手詔曰:「蓋聞周建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漢選諸儒,定九流、《七略》之奏。文德之盛,後世推焉。仰惟祖宗建開冊府,凡累朝名世之士,由是以興,而一代致治之原,蓋出於此。朕嘉興與學士大夫共宏斯道,乃一新史觀,新禦榜題,肆從望幸之忱,以示右文之意。嗚呼!士習為空言,而不為有用之學久矣。爾其勉修術業,益勵猷為,一德一心,以共赴亨嘉之會,用丕承我祖宗之大訓,顧不善歟!」遂陳累朝禦書、禦制、晉唐書畫、三代古器,次宣皇太子、宰臣以下觀訖,退。遂賜宴于右文殿,酒五行,群臣再拜退。車駕還內,賜少監遊操三品服、禦書扇,餘官筆墨,館閣官各轉一官。淳熙五年九月十三日,孝宗幸秘書省,如紹興十四年之儀,帝賦詩,群臣皆屬和。
進書儀。紹興二十年五月八日,進呈《中興聖統》,太常博士丁屢明言:「乞比附進呈玉牒行禮。」二十四年,進呈《徽宗禦集》,禮部言:「昨紹興十年,徽宗禦制,擬以'敷文'名閣,今乞權安奉于天章閣,續俟崇建。」二十六年十月,進呈《太后回鑾事實》。二十七年三月,宰臣沈該言:「玉牒所官陳康伯等先次編修太祖皇帝玉牒,自誕聖至即位,自建隆元年至開寶九年,通修一十七年開基玉牒,舊制以梅紅羅面簽金字,今欲題曰《皇宋太祖皇帝玉牒》。又編修今上皇帝玉牒,自誕聖之後聖德祥瑞、建大元帥府事蹟,至即帝位二十餘年,又自即位後編修至紹興二年,通修二十六年中興玉牒,今欲題曰《皇宋今上皇帝玉牒》。宣祖、太祖、太宗、魏王下各宗《仙源類譜》、五世昭穆,今已修寫進本,乞擇日進呈。」詔從其請。
前期,儀鸞司、臨安府於玉牒殿上南向,設權安奉玉牒、類譜並《中興聖統》幄次;又至玉牒所向外,設騎從官及文武百官等侍班幕次;又于景靈宮內外,設騎從官幕次。進呈前一日,俟朝退,玉牒所提領官、都大提舉、諸司官、承受官、玉牒所官等赴本所幕次宿衛。俟儀仗樂人等排立,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玉牒所官詣玉牒殿下,北向立。禮直官引提領官詣玉牒殿下,北向立。禮直官揖、躬、拜,提領官拜,在位官皆再拜訖。次引提領官詣香案前,搢笏,三上香,執笏退,復位,皆再拜訖,班退,歸幕次宿衛。儀仗樂人作樂,晝夜更互排立。
其日五更,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詣玉牒殿,北向立。禮直官揖、躬、拜,提領官拜,在位官皆再拜訖。次引提領官詣玉牒、類譜香案前,搢笏,三上香,執笏,退,復位。禮直官引提領官詣幄前,西向立。次騎從官分左右乘馬,俟玉牒所率輦官奉擎玉牒、類譜,腰輿進行,樂人作樂,儀衛、儀仗迎引。次引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騎從,至和甯門下馬,執笏步從玉牒、類譜至垂拱殿門外幄次,步從官權歸幕次,樂止。儀衛、樂人等並於幄次前排立,俟進呈玉牒、類譜,並如閣門儀訖。
俟玉牒、類譜出殿門,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分左右執笏步從,儀衛樂人前引,迎奉出皇城北宮門,步從等官上馬騎從,至和寧門外。前引將至玉牒所,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文武百官於玉牒所門內殿門外立班,內文臣厘務通直郎以上及承務郎見任寺監主簿執事官以上,武臣修武郎以上,迎拜訖。如值雨,地下沾濕,迎拜官吏不迎拜。騎從官至玉牒所,並下馬執笏步從,詣玉牒殿下,分東西相向立。禮直官引提領官詣玉牒、類譜幄前,西向立定。
俟玉牒所率輦官奉擎玉牒、類譜入幄,儀仗、儀衛、輦官、樂人更互排立。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及玉牒所官、分官赴景靈宮,迎奉《皇帝中興聖統》赴玉牒殿,同時安奉。
俟安奉時將至,設香案畢,次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文武百官詣玉牒殿下,並北向立班定。禮直官引提領官詣幄前西立,俟日官報時及。次玉牒所安奉玉牒、類譜訖。次引提領官復位,北向立定。禮直官揖、躬、拜,提領官拜,在位官皆再拜訖。禮直官引提領官詣香案前,搢笏,三上香,執笏退,復位立定,在位皆再拜訖,退。儀衛、樂人等以次退。自是,凡進書並仿此,惟進太上皇聖政,則有詣德壽宮之儀。
淳祐五年二月十二日,進孝宗、光宗兩朝禦集、《甯宗實錄》及《理宗玉牒日曆》。其日,皇帝禦垂拱殿,提舉官、禮儀使、宗室、使相、宰執以下,赴實錄院、右文殿、玉牒所、經武閣並行燒香禮畢,奉迎諸書至和甯門,步導至垂拱殿,以俟班齊,各隨腰輿入殿下,東西向立。
皇帝服靴袍出宮,殿下鳴鞭,禁衛、諸班直、親從等併入內省執骨朵使臣,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點檢文字以下並腰輿下人,並迎駕,自贊常起居。內擎腰輿人不拜,止應喏。
皇帝即禦坐。先知閣門官以下,各班起居如常儀。
次入內官下殿,各取合進呈書匣升殿,於殿上東壁各置案上,以南為上。知閣門官二員,自禦坐前導皇帝起詣三朝諸書香案前褥位,東向立。閣門提點奏請上香,三上香訖,又奏請皇帝再拜訖,知閣門官前導皇帝複歸禦坐。知閣門官歸東朵殿上侍立,儀鑾司徹香案、拜褥,降東朵殿。
次舍人請國史實錄院以下提舉官、禮儀使、宰執並進讀官升殿,於禦坐東面西立。國史實錄院、國史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官,殿下依舊立。
俟入內官進禦案,《孝宗禦集》提舉官並進讀禦集官稍前立,分進讀禦集官於御前過,西壁面東立。禦集提舉諸司官于《孝宗禦集》匣前,搢笏、啟封、開鑰訖,出笏,歸侍立位。禦集承受官搢笏,於禦集匣內取冊,轉授提舉官搢笏接訖,承受出笏,提舉官奉冊置禦案上,出笏。皇帝起前立,提舉諸司官、承受官分東西相向立,並搢笏揭冊訖,各出笏。進讀禦集官搢笏稍前,取篦子指讀,
逐版揭冊指讀,並如上儀。俟進讀畢,皇帝複坐,進讀禦集官置篦子於禦案上,出笏,卻於御前東壁面西立以俟。提舉官搢笏、收冊,複授承受官搢笏接訖,提舉官出笏,稍後立。承受官奉冊入匣訖,出笏,提舉諸司官搢笏、鎖匣訖,出笏,歸侍立位。次讀《光宗禦集》、《甯宗實錄》、《光宗經武要略》,並同上儀。
次玉牒提舉官並進讀玉牒官稍前立,分進讀玉牒官於御前過,西壁面東立。玉牒提舉諸司官於玉牒匣前搢笏、啟封鑰訖,出笏,歸侍立位。玉牒承受官搢笏取冊,授提舉官置禦案上,進讀亦如前儀,讀畢鎖匣,出笏,歸侍立位。次日曆提舉官並進讀日曆官啟封鑰,進讀亦同。
俱畢,入內官徹案,
承受官奉冊入匣訖,出笏,提舉諸司官搢笏、鑰匣訖,出笏,歸侍立位。儀鸞司徹卓子,降東朵殿。奉書匣下殿,各置腰輿上。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提舉官,禮儀使,宰執並降東階下殿,東壁面西立。舍人引各官及禮儀使一班當殿面北立定,引各直身出班、斂身稱謝訖,歸位立,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宣答,禦藥下殿宣答,提舉官、禮儀使並斂身聽宣答訖,
禦藥升殿。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舍人引赴東壁面西立。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官一班首直身出班、斂身稱謝訖,歸位立,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如傳旨謝恩,知閣門官承旨訖,於折檻東面西立,傳與舍人承旨訖,再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
不該賜茶官先退。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提舉諸司官並承受官以下一班當殿面北立定,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各歸位立。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點檢文字以下一班當殿面北立定,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各歸位立。傳旨宣坐賜茶訖,舍人奏閣門無公事,皇帝起還宮,百官導送,奏安兩朝《禦集》、《實錄》于天章閣,《經武要略》于經武閣、《玉牒》於玉牒所、《日曆》于秘閣如儀。
大謝之禮,廢于五季,太宗始命有司草定儀注。其群臣朝謁如元會。酒三行,有司言「請賜王、公以下射」,侍中稱制可。皇帝改服武弁,布七埒于殿下,王、公以次射,開樂縣東西廂,設熊虎等侯。陳賞物於東階,以賚能者;設豐爵於西階,以罰否者。並圖其冠冕、儀式、表著、埻埒之位以進。帝覽而嘉之,謂宰臣曰:「俟弭兵,當與卿等行之。」
凡游幸池苑,或命宗室、武臣射,每帝射中的,從官再拜奉觴、貢馬為賀。預射官中者,帝為之解,賜襲衣、金帶、散馬,不解則不賜。苑中皆有射棚、畫暈的。射則用招箭班三十人,服緋紫繡衣、帕首,分立左右,以唱中否。節序賜宴,則宗室、禁軍大校、牧伯、諸司使副皆令習射,遂為定制。外國使入朝,亦令帥臣伴,賜射于園苑。
政和宴射儀:皇帝禦射殿,侍宴官公服、系鞋,射官窄衣,奏聖躬萬福,再拜升殿。酒三行,引射官降,皆執弓矢,謝恩再拜,三公以下在右,射官在左,不射者依坐次分立。
皇帝初射中,舍人贊拜,凡左右祗應臣僚,除內侍外,並階上下再拜。行門、禁衛、諸班、親從、諸司祗應人並自贊再拜。招箭班殿上躬奏訖,跪進碗。射官先傳弓箭與殿侍,側立。內侍接碗訖,就拜,起,降階再拜。有司進禦茶床,天武引進奉馬列射垛前,員僚奏聖躬萬福,東上閣門官詣御前,躬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班首以下橫行立,贊再拜,班首奉酒進,樂作,飲畢,殿上臣僚再拜。舍人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引進司官臨階,宣進奉出,天武奉馬出,樂合,複贊就坐,飲訖,揖,興,諸司收坐物等。射官左側臨階,取弓箭侍立。皇帝再射中的或雙中,如上儀。
進酒臨時取旨,得旨進酒,更不進奉中扁碗。及解中,更不賀、不進酒。
臣僚射中,引降階再拜訖,殿下側立。禦箭解中,招箭班進碗,如上儀。舍人再引射,中官當殿揖,躬宣「有敕,賜窄衣、金帶」。跪受,箱過再拜,過殿側服所賜訖,再引當殿再拜,更不謝。
如宣再射,或更賜箭令射,如未退,即就位再拜。如再射中,禦箭再解中,賜鞍轡馬如上儀。臣僚射中,禦箭不解,引降階再拜,立。招箭班殿上躬奏訖,下殿,舍人宣「有敕,賜銀碗」。跪受執碗並箭,就拜,起,再拜。如合賜散馬,即同宣賜,宣「有敕,賜銀碗,兼賜散馬若干匹」。射訖,進禦茶床,諸司複陳坐物等,群官各立席後,贊就坐,群官俱坐。酒五行,宣示盞、宣勸如儀,皆作樂。宴畢,內侍舉禦茶床,三公以下降階再拜,退。
乾道二年二月四日,車駕幸玉津園,皇帝射訖,次命皇太子,次慶王,次恭王,次管軍臣僚等射,如是者三。每射四發,帝前後四中的。
淳熙元年九月,車駕幸玉津園,命從駕文武官行宴射之禮,皇太子、宰執以下,酒三行,樂作。皇帝臨軒,有司進弓矢。皇帝中的,皇太子進酒,率宰執以下再拜稱賀。宣皇太子射,射中,賜。宣預射臣僚射,使相鄭藻、起居舍人王卿月、環衛官蕭奪裏懶射中,各賜襲衣、金帶。
鄉飲之禮有三:《周禮》,鄉大夫,三年大比,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賓之,一也;党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二也;州長,春秋習射于序,先行鄉飲禮,三也。後世臘蠟百神、春秋習射、序賓飲酒之儀,不行于郡國,唯貢士日設鹿鳴宴,猶古者賓興賢能,行鄉飲之遺禮也。然古禮俯僎介,與今之禮不同。器以尊俎,與今之器不同。賓坐於西北,介坐于西南,主人坐東南,僎坐東北,與今之位不同。主人獻賓,賓酢主人,主人酬賓,次主人獻介,介酢主人,次主人獻眾賓,與今之儀不同。今制,州、軍貢士之月,以禮飲酒,且以知州、軍事為主人,學事司所在,以提舉學事為主人,其次本州官入行,上舍生當貢者,與州之群老為眾賓,亦古者序賓、養老之意也。是月也,會凡學之士及武士習射,亦古者習射於序之意也。
唐貞觀所頒禮,惟明州獨存,淳化中會例行之。政和禮局定飲酒祭降之節,與舉酒作樂器用之屬,並參用辟雍宴貢士儀,其有古樂處,令用古樂。既又以河北轉運判官張孝純之言:「《周官》以六藝教士,必射而後行。古者諸侯貢士,天子試諸射宮,請詔諸路州郡,每歲宴貢士於學,因講射禮。」於是禮官參定射儀:鄉飲酒前一日,本州於射亭東西序,量地之宜,設提舉學事諸監司、知州、通判、州學教授、應赴鄉飲酒官貢士幕次,本州兵馬教諭備弓矢應用物,設樂。其日初筵,提舉學事、知州軍、通判帥應赴鄉飲酒官貢士詣射亭,執弓矢,揖人射,乘矢若中,則守帖者舉獲唱獲,執算者以算投壺畢,多算勝少算。射畢,贊者贊揖,酬酢如儀畢,揖退飲,如鄉飲酒。
紹興七年,郡守仇悆置田以供費。十三年,比部郎中林保乞修定鄉飲儀制,遍下郡國,於是國子祭酒高閎草具其儀上之,僎介之位,皆與古制不合,諸儒莫解其指意。
慶元中,朱熹以《儀禮》改定,知學者皆尊用之,主賓、僎介之位,始有定說。其主,則州以守、縣以令,位於東南;賓,以裏居年高及致仕者,位俯亻巽,則州以倅、縣以丞或簿,位東北;介,以次長,位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司正,以眾所推服者;相及贊,以士之熟於禮儀者。其日質明,主人率賓以下,先釋菜於先聖先師,退各就次,以俟肅賓。介與眾賓既入,主人序賓祭酒,再拜,詣罍洗洗觶,至酒尊所酌實觶,授執事者,至賓席前跪以獻賓,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賓主以下各就席坐訖。酒再行,次沃洗,贊者請司正揚觶致辭,司正復位,主人以下複坐。主人興,複至阼俯僎從賓介複至西階下立,三賓至西階立,並南向。主人拜,賓介以下再拜。賓介與眾賓先自西趨出,主人少立,自東出。賓以下立於庠門外之右,東鄉;主人立于門外之左,西鄉。僎從主人再拜,賓介以下皆再拜,退。
志第六十八禮十八(嘉禮六)
○皇太子冠禮皇子附公主笄禮公主下降儀宗室附親王納妃品官婚禮士庶人婚禮
皇太子冠儀,嘗行于大中祥符之八年。徽宗親制《冠禮沿革》十一卷,命儀禮局仿以編次。
其儀:前期奏告天地、宗廟、神稷、諸陵、宮觀。殿中監帥尚舍張設垂拱、文德殿門之內,設香案殿下螭陛間,又為房於東朵殿。大晟展宮架樂於橫街南,太常設太子冠席東階上、東宮官位於後,設褥位,陳服于席南,東領北上。遠遊冠簪導、袞冕簪導同箱,在服南。設罍洗阼階東,罍在洗東,篚在洗西,實巾一,加勺冪。光祿設醴席西階上,南面,實側尊在席南。又設饌于席,加冪。執事者並公服,立罍洗酒饌之所。九旒冕、遠遊冠、折上巾各一匴,奉禮郎三人執以侍於東階之東、西北上。設典儀位於宮架東北,贊者二人在南,西向。
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太子詣朵殿東房。皇帝乘輦,駐垂拱殿,百官起居如月朔視朝儀。左輔版奏中嚴,內外符寶郎奉寶先出;左輔奏外辦,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詣文德殿,簾卷。大樂正令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殿上鳴鞭,皇帝出西閣乘輦,協律郎俯伏,跪,舉麾,興,工鼓柷,奏《乾安》之樂,殿上扇合。禮直官、太常博士引禮儀使導皇帝出,降輦即坐,簾卷扇開,鞭鳴樂止,爐煙升。符寶郎奉寶陳於禦坐左右,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掌冠、贊冠者入門,《肅安》之樂作,至位,樂止。典儀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左輔詣禦坐前,承制降東階,詣掌冠者前西向稱有制,典儀贊在位官再拜訖,宣制曰:「皇太子冠,命卿等行禮。」掌冠、贊冠者再拜訖,文臣侍從官、宗室、武臣節度使以上升殿,東西立,應行禮官詣東階下立。
東宮官入,詣太子東房,次禮直官等引太子,內侍二人夾侍,東宮官後從,《欽安》之樂作,即席西向坐,樂止。引掌冠、贊冠者以次詣罍洗,樂作,搢笏,盥帨訖,出笏,升,樂止。執折上巾者升,掌冠者降一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皇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咨爾元子,肇冠於阼。筮日擇賓,德成禮具。于萬斯年,承天之祜。」乃跪冠,《順安》之樂作,掌冠者興,
席南北面立,後准此。
贊冠者進席前,北面跪正冠,興,立於掌冠者之後。太子興,內侍跪進服,服訖,樂止。
掌冠者揖太子複坐,禮直官等引掌冠者降詣罍洗,如上儀。贊冠者進席前,北向跪,脫折上巾置於匴,興,內侍跪受,興,置於席。執遠遊冠者升,掌冠者降二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爰即令辰,申加元服。崇學以讓,三善皆得。副予一人,受天百福。」乃跪冠,《懿安》之樂作,掌冠者興。贊冠者進,跪簪結紘,興。太子興,內侍跪進服,服訖,樂止。
掌冠者揖太子複坐,掌冠者降詣罍洗,及贊冠者跪,脫遠遊冠,並如上儀。執袞冕者升,掌冠者降三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三加彌尊,國本以正。無疆惟休,有室大競。懋昭厥德,保茲永命。」乃跪冠,《成安》之樂作。掌冠者興。贊冠者如上儀,跪簪結紘。內侍進服,服訖,樂止。禮直官等引太子降自東階,樂作,由西階升,即醴席南向坐,樂止。又引掌冠者詣罍洗,樂作,盥帨訖,升西階,樂止。贊冠者跪取爵,內侍注酒,掌冠者受爵,跪進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旨酒嘉薦,有飶其香。拜受祭之,以定爾祥。令德壽豈,日進無疆。」太子搢圭,跪受爵,《正安》之樂作,飲訖,奠爵執圭。太官令設饌席前,太子搢圭,食訖,樂止,執圭興,太官令徹饌、爵。
禮直官等引自西階詣東房,易朝服,降立橫街,南北向,東宮官復位,西向。太子初行,樂作,至位,樂止。
禮直官等引掌冠、贊冠者詣前,西向,掌冠者少進,字之曰:「始生而名,為實之賓。既冠而字,以益厥文。永受保之,承天之慶。奉敕字某。」太常博士請再拜,太子再拜訖,搢笏,舞蹈,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左輔承旨,降自東階,詣太子前,西向,宣曰「有敕」,太子再拜,宣敕曰:「事親以孝,接下以仁。遠佞近義,祿賢使能。古訓是式,大猷是經。」宣訖,太子再拜訖,禮直官等引太子前,俯伏,跪,奏稱:「臣雖不敏,敢不祗奉!」奏訖,興,復位,再拜訖,引出殿門,樂作,出門,樂止。侍立官並降復位,典儀曰「拜」,贊者承傳,在位者皆再拜。禮儀使奏禮畢,鳴鞭。大樂正令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乾安》之樂作,皇帝降坐,左輔奏解嚴,放仗,在位官皆再拜,退。
太子入內,朝見皇后,如宮中儀。乃擇日謁太廟、別廟,宿齋于本宮。質明,服遠遊冠、朱明衣,乘金輅。至廟,改服袞冕,執圭行禮,群臣稱賀,皇帝賜酒三行。
皇子冠,前期擇日奏告景靈宮,太常設皇子冠席文德殿東階上,稍北東向,設褥席,陳服于席南,東領北上。九旒冕服、七梁進賢冠服、折上巾公服、七梁冠簪導、九旒冕簪導同箱,在服南。設罍洗、酒饌、旒冕、冠、巾及執事者,並如皇太子儀。
其日質明,皇帝通天冠、絳紗袍,禦文德殿。皇子自東房出,內侍二人夾侍,王府官從,《恭安》之樂作,即席南向坐,樂止。掌冠者進折上巾,北向跪冠,《修安》之樂作;贊冠者進,北面跪正冠,皇子興,內侍跪進服訖,樂止。掌冠者揖皇子複坐,以爵跪進,祝曰:「酒醴和旨,籩豆靜嘉。授爾元服,兄弟具來。永言保之,降福孔皆。」皇子搢笏,跪受爵,《翼安》之樂作,飲訖,太官令進饌訖。再加七梁冠,《進安》之樂作。掌冠者進爵,祝曰:「賓贊既戒,肴核惟旅。申加厥服,禮儀有序。允觀爾成,承天之祜。」皇子跪受爵,《輔安》之樂作,太官奉饌。三加九旒冕,《廣安》之樂作。掌冠者進爵,祝曰:「旨酒嘉栗,甘薦令芳。三加爾服,眉壽無疆。永承天休,俾熾而昌。」皇子跪受爵,《賢安》之樂作,太官奉饌,饌徹。
皇子降,易朝服,立橫階南,北向位,掌冠者字之曰:「歲日雲吉,威儀孔時。昭告厥字,君子攸宜。順爾成德,永受保之。奉敕字某。」皇子再拜舞蹈,又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左輔宣敕,戒曰:「好禮樂善,服儒講藝。蕃我王室,友于兄弟。不溢不驕,惟以守之。」皇子再拜,進前俯伏,跪稱:「臣雖不敏,敢不祗奉!」俯伏,興,復位,再拜,出。殿上侍立官並降,復位,再拜,放仗。明日,百僚詣東上閣門賀。
公主笄禮。年十五,雖未議下嫁,亦笄。笄之日,設香案於殿庭;設冠席于東房外,坐東向西;設醴席於西階上,坐西向東;設席位于冠席南,西向。其裙背、大袖長裙、褕翟之衣,各設于椸,陳下庭;冠笄、冠朵、九翬四鳳冠,各置於盤,蒙以帕。首飾隨之,陳於服椸之南,執事者三人掌之。櫛總置於東房。內執事宮嬪盛服旁立,俟樂作,奏請皇帝升禦坐,樂止。
提舉官奏曰:「公主行笄禮。」樂作,贊者引公主入東房。次行尊者為之總髻畢,出,即席西向坐。次引掌冠者東房,西向立,執事奉冠笄以進,掌冠者進前一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北向立,樂止,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綿鴻,以介景福。」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執事者奉裙背入,服畢,樂作,公主就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於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酒醴和旨,籩豆靜嘉。受爾元服,兄弟具來。與國同休,降福孔皆。」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複引公主至冠席坐,樂止。贊冠者至席前,贊冠者脫冠置於盤,執事者徹去,樂作。執事者奉冠以進,掌冠者進前二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北向立,樂止,祝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飾以威儀,淑謹爾德。眉壽永年,享受遐福。」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執事奉大袖長裙入,服畢,樂作。公主至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於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賓贊既戒,肴核惟旅。申加爾服,禮儀有序。允觀爾成,永天之祜。」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複引公主至冠席坐,樂作。贊冠者至席前,贊冠者脫冠置於盤,執事者徹去,樂作。執事奉九翬四鳳冠以進,掌冠者進前三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向北而立,樂止,祝曰:「以歲之吉,以月之令,三加爾服,保茲永命。以終厥德,受天之慶。」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執事者奉褕翟之衣入,服畢,樂作,公主至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於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旨酒嘉薦,有飶其香。咸加爾服,眉壽無疆。永承天休,俾熾而昌。」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複引公主至席位立,樂止,掌冠者詣前相對,致辭曰:「歲日具吉,威儀孔時。昭告厥字,令德攸宜。表爾淑美,永保受之。可字曰某。」辭訖,樂作,掌冠者退。引公主至君父之前,樂止,再拜起居,謝恩再拜。少俟,提舉進禦坐前承旨訖,公主再拜。提舉乃宣訓辭曰:「事親以孝,接下以慈。和柔正順,恭儉謙儀。不溢不驕,毋詖毋欺。古訓是式,爾其守之。」宣訖,公主再拜,前奏曰:「兒雖不敏,敢不祗承!」歸位再拜,見後母之禮如之。
禮畢,公主複坐,皇后稱賀,次妃嬪稱賀,次掌冠、贊冠者謝恩,次提舉眾內臣稱賀,其餘班次稱賀,並依常式。禮畢,樂作;駕興,樂止。
公主下降。初被選尚者即拜駙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采羅百匹,謂之系親。又賜辦財銀萬兩,進財之數,倍于親王聘禮。出降,賜甲第。余如諸王夫人之制。掌扇加四,引障花、燭籠各加十,皆行舅姑之禮。諸親遞加賜賚。其縣主系親以金帶,賜辦財銀五千兩,納財賜賚,大率三分減其二。宗室女特封郡君者,又差降焉。
嘉祐初,禮官言:「禮閣新儀,公主出降前一日,行五禮。古者,結婚始用行人,告以夫家采擇之意,謂之納采。問女之名,歸蔔夫廟,吉,以告女家,謂之問名、納吉。今選尚一出朝廷,不待納采。公主封爵已行誕告,不待問名。若納成則既有進財,請期則有司擇日。宜稍依五禮之名,存其物數,俾知婚姻之事重、而夫婦之際嚴如此,亦不忘古禮之義也。」時兗國公主下嫁李瑋,詔賜出降日,令夫家主婚者具合用雁、幣、玉、馬等物,陳於內東門外,以授內謁者,進入內侍掌事者受,唯馬不入。
神宗即位,詔以「昔侍先帝,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輒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宜詔有司革之,以厲風俗。」於是著為令。仍命陳國長公主行舅姑之禮,駙馬都尉王師約更不升行。公主見舅姑行禮自此始。舊例,長公主凡有表章不稱妾,禮院議謂:「男子、婦人,凡於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今宗室伯叔近臣悉皆稱臣,即公主理宜稱妾。況家人之禮,難施於朝廷。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稱妾。」從王師約之請也。
康國公主下降,太常寺言:「按令,公主出降,申中書省,請皇后帥宮闈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婦從,今請如令。」詔:「出降日,婉儀帥宮闈掌事者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徽宗改公主為姬,下詔曰:「在熙甯初,有詔厘改公主、郡主、縣主名稱,當時群臣不克奉承。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稱'王姬',見於《詩· 雅》。'姬'雖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其稱大長者,為大長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國號,內兩國者以四字。」
其出降日,婿傢俱五禮,修表如上儀。太史局擇日告廟。
親迎。前一日,所司於內東門外量地之宜,西向設婿次。其日,婿父醮子如上儀。乃命之曰:「往迎肅雍,以昭惠宗祏。」子再拜,曰:「祗率嚴命!」又再拜,降,出乘馬,至東華門內下馬,禮直官引就次。有司陳帝姬鹵簿、儀仗於內東門外,候將升厭翟車,引婿出次於內東門外,躬身西向。掌事者執雁,內謁者奉雁以進,俟帝姬升車,婿再拜,先還第。
同牢。其日初昏,掌事者設巾、洗各二于東階東南,一於室北。水在洗東,尊於室中,實四爵、兩巹於篚。婿至本第,下馬以俟。帝姬至,降車,贊者引婿揖之以入,及寢門又揖,導之升階,入室盥洗。掌事者布對位,又揖帝姬,皆即坐受盞三飲,俱興,再拜,贊者徹酒。
見舅姑。夙興,帝姬著花釵、服褕翟以俟見。贊者設舅姑位於堂上,舅位於東,姑位於西,各服其服就位。女相者引帝姬升自西階,詣舅位前再拜,贊者以棗栗授帝姬奉置舅位前,舅即坐,贊者進徹以東,帝姬退,復位,又再拜。女相者引詣姑位前再拜,贊者以腶修授帝姬奉置姑位前,姑即坐,贊者亦徹以東,帝姬退,復位,又再拜。次醴婦、盥饋、饗婦如儀。
諸王納妃。宋朝之制,諸王聘禮,賜女家白金萬兩。敲門,即古之納采。
用羊二十口、酒二十壺、彩四十匹。定禮,羊、酒、彩各加十,茗百斤,頭{須巾}巾段、綾、絹三十匹,黃金釵釧四雙,條脫一副,真珠虎珀瓔珞、真珠翠毛玉釵朵各二副,銷金生色衣各一襲,金塗銀合二,錦繡綾羅三百匹,果盤、花粉、花冪、眠羊臥鹿花餅、銀勝、小色金銀錢等物。納財,用金器百兩、彩千匹、錢五十萬、錦綺、綾、羅、絹各三百匹,銷金繡畫衣十襲,真珠翠毛玉釵朵各三副,函書一架纏束帛,押馬函馬二十匹,羊五十口,酒五十壺,系羊酒紅絹百匹,花粉、花冪、果盤、銀勝、羅勝等物。親迎,用塗金銀裝肩輿一,行障、坐障各一,方團掌扇四,引障花十樹,生色燭籠十,高髻釵插並童子八人騎分左右導扇輿。其宗室子聘禮,賜女家白金五千兩。其敲門、定禮、納財、親迎禮皆減半,遠屬族卑者又減之。
政和三年四月,議禮局上皇子納夫人儀:
采擇。使者曰:「奉制,某王之儷,屬子懿淑。謹之重之,使某行采擇之禮。」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之子顓愚,不足以備采擇,恭承制命,臣某不敢辭。」
問名。使者曰:「某王之儷,采擇既諧。將加官占,奉制問名。」儐者入告,主人曰:「制以臣某之子,可以奉侍某王,臣某不敢辭。」
告吉。使者曰:「官占既吉,奉制以告。」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之子,愚弗克堪。占貺之吉,臣與有幸。臣某謹奉典制。」
告成。使者曰:「官占雲吉,嘉偶既定,制使某以儀物告成。」儐者入告,主人曰:「奉制賜臣以重禮,臣某謹奉典制。」
告期。使者曰:「涓辰之良,某月某日吉,制使某告期。」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謹奉典制。」
前期,太史局擇日,奏告景靈宮。
賜告。前一日,主人設使者次,如常儀,使者以內侍為之。
又設告箱之次於中門外,北向,隨闕所向,設香案於寢庭。其日大昕,使者公服至,主人出迎于大門外,北向再拜,使者不答拜。謁者引使者入門而左,主人入門而右,舉告箱者同入。主人立香案左,使者在右,舉告箱者以告置於香案。女相者引夫人出,面闕立,使者稱有制,女相者贊再拜,使者曰:「賜某國夫人告。」又贊再拜,退,使者出。
皇帝醮戒于所禦之殿,皇子乘象輅親迎。同牢、夫人朝見、盥饋、皇帝皇后饗夫人如儀。
其諸王以下:
納采。賓曰:「某官以伉儷之重,施于某王,某官謂主人,某王謂婿。
某王率循彝典,以某將事,敢請納采。」某王謂婿父,某謂賓。
儐者入告,主人曰:「某之子弗閑於姆訓,維是腶修、棗栗之饋,未知所以告虔也。某聽命於廟,敢不拜嘉。」
問名。賓曰:「合二姓之好,必稽諸龜筮,敢請問名。」儐者入告,主人曰:「某王恭謹,重正昏禮,將以加諸蔔,某敢不以告。」
納吉。賓曰:「某王承嘉命,稽諸蔔筮,龜筮協從,使某以告。」儐者入告,主人曰:「某王不忘寒素,欲施德於某未教之女,而卜以吉告,其曷敢辭。」
納成。賓曰:「某官以伉儷之重,施于某王,某王,上謂婿,下謂婿父。
率循彝典,有不腆之幣,以某將事,敢請納成。」儐者入告,主人曰:「某王順彝典,申之以備物,某敢不重拜嘉。」
請期。賓曰:「某王謹重嘉禮,將卜諸近日,使某請期。」儐者入告,主人再辭。儐者出告,賓曰:「某既不獲受命於某官,某王得吉蔔曰某日,敢不以告。」儐者入告,主人曰:「謹奉命以從。」
親迎。前一日,主人設賓次,賓謂婿。
如常儀。其日大昕,婿之父服其服,告於禰廟,無廟者設神位於廳東,不應設位者不設。
子將行,父醮之于廳事。贊者設父位中間,南向,設子位父位之西,近南,東向。父即坐,子公服升自西階,進立位前。贊者注酒於盞,西向授子,子再拜,跪受,贊者又設饌父位前,子舉酒興,即坐飲食訖,降,再拜,進立于父位前。命之曰:「躬迎嘉偶,厘爾內治。」子再拜,曰:「敢不奉命。」又再拜,降出,詣女家。主人服其服,告於禰廟,如請期之儀。賓將至,主人設神位于寢戶外之西,設醴女位於戶內,南向,具酒饌。賓至,贊者引就次,女盛服于房中,就位南向立,姆位於右,從者陪其後。父公服升自東階,立於寢戶外之東,西向。內贊者設酒饌,女就位坐,飲食訖,降,再拜,內贊者徹酒饌。主人降立東階東南,西面,贊者引賓出次,立於門西,東面,儐者進受命,出請事,賓曰:「某受命于父,以茲嘉禮,躬聽成命。」儐者入告,主人曰:「某固願從命。」儐者出告訖,入引主人迎賓大門外之東,西面揖賓,賓報揖。主人入門而右,賓入門而左,執雁者從入,陳雁於庭,三分庭,一在南,北向。主人升立于東階上,西面;賓升西階進,當寢戶前,北面再拜,降出,主人不降送。賓初入門,母出,立於寢戶外之西,南面,賓拜訖,姆引女出於母左,父命之曰:「往之汝家,以順為正,無忘肅恭!」母戒之曰:「必恭必戒,無違舅姑之命!」庶母申之曰:「爾誠聽於訓言,毋作父母羞!」女出門,婿先還第。
其同牢、廟見、見舅姑諸禮,皆如儀。
凡宗室婚姻,治平中,宗正司言:「宗室女舅姑、夫族未立儀制,皆當創法。」詔:「婿家有二世食祿,即許娶宗室女,未仕者與判、司、簿、尉,已任者隨資序推恩。即婿別祖、女別房,舊為婚姻而於今卑尊不順者,皆許。婿之三代、鄉貫、生月、人材書劄,止令婚主問驗,以告宗正寺、大宗正司,寺、司詳視,如條保明。所進財皆賜婿家,令止于本宮納財,媒妁、使令之非理求匄,許告。宗室女事舅姑及見夫之族親,皆如臣庶之家。」其後又令宗室女再嫁者,祖、父有二代任殿直若州縣官已上,即許為婚姻。
熙寧十年,又詔:「應袒免以上親不得與雜類之家婚嫁,謂舅嘗為僕、姑嘗為娼者。若父母系化外及見居沿邊兩屬之人,其子孫亦不許為婚。緦麻以上親不得與諸司胥吏出職、納粟得官及進納伎術、工商、雜類、惡逆之家子孫通婚。後又禁刑徒人子孫為婚。
應婚嫁者委主婚宗室,擇三代有任州縣官或殿直以上者,列姓名、家世、州裏、歲數奏上,宗正司驗實召保,付內侍省宣系,聽期而行。嫁女則令其婿召保。其冒妄成婚者,以違制論。主婚宗室與媒保同坐,不以赦降,自首者減罪,告者有賞。非袒免親者依庶姓法。宗室離婚,委宗正司審察,若於律有可出之實或不相安,方聽。若無故捃拾者,劾奏。如許聽離,追完賜予物,給還嫁資。再娶者不給賜。非袒免以上親與夫聽離,再嫁者委宗正司審核。其恩澤已追奪而乞與後夫者,降一等。」尋詔:「宗女毋得與嘗娶人結婚,再適者不用此法。」
品官婚禮。納采、問名、納吉、納成、請期、親迎、同牢、廟見、見舅姑、姑醴婦、盥饋、饗婦、送者,並如諸王以下婚。四品以下不用盥饋、饗婦禮。
士庶人婚禮。並問名於納采,並請期於納成。其無雁奠者,三舍生聽用羊,庶人聽以雉及雞鶩代。其辭稱「吾子」。
親迎。質明,掌事者設禰位廳事東間,南向。婿之父服其服,北面再拜,祝曰:「某子某,年若干,禮宜有室,聘某氏第幾女,以某日親迎,敢告。」子將行,父坐廳事,南向,子服其服,三舍生及品官子孫假九品服,餘並皂衫衣、折上巾。立父位西,少南,東向。贊者注酒於盞授子,子再拜,跪受,贊者又以饌設位前,子舉酒興,即坐飲食訖,降,再拜,進立父位前,命之曰:「厘爾內治,往求爾匹。」子再拜,曰:「敢不奉命。」又再拜,降出。
初婚,掌事者設酒饌室中,置二盞於盤,婿服其服如前服,至女家,贊者引就次,掌事者設禰位,主人受禮,如請期之儀。主人謂女父。
女盛服立房中,父升階立房外之東,西向。非南向者,各隨其所向。父立于門外之左,餘放此。
贊者注酒於盞授女,女再拜受盞;贊者又以饌設於位前,女即坐飲食訖,降,再拜。父降立東階下,賓出次,賓謂婿。
主人迎于門,揖賓入,賓報揖,從入。主人升東階,西面;賓升西階,進當房戶前,北面。掌事者陳雁於階,賓曰:「某受命于父,以茲嘉禮,躬聽成命。」主人曰:「某固願從命。」賓再拜,降出,主人不降送。初,女出,父戒之曰:「往之汝家,無忘肅恭!」母戒之曰:「夙夜以思,無有違命!」諸母申之曰:「無違爾父母之訓!」女出,婿先還,俟於門外。婦至,贊者引就北面立,婿南面,揖以入,至於室。掌事者設對位室中,婿婦皆即坐,贊者注酒於盞授婿及婦,婿及婦受盞飲訖。遂設饌,再飲、三飲,並如上儀。婿及婦皆興,再拜,贊者徹酒饌。
見祖禰、見舅姑、醴婦、饗送者,如儀。
志第六十九禮十九(賓禮一)
○大朝會儀常朝儀
《周官》:司儀掌九儀賓客擯相,詔王南鄉以朝諸侯。「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大客之儀,以親諸侯」。蓋君臣之際體統雖嚴,然而接以仁義,攝以威儀,實有賓主之道焉。是以《小雅·鹿鳴》燕其臣下,皆以嘉賓稱之。宋之朝儀,政和詳定五禮,列為賓禮。今修《宋史》,存其舊雲。
大朝會。宋承前代之制,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會之禮。太祖建隆二年正月朔,始受朝賀於崇元殿,服袞冕,設宮縣、仗衛如儀。仗退,群臣詣皇太后宮門奉賀。帝常服禦廣德殿,群臣上壽,用教坊樂。五月朔,受朝賀於崇元殿,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宮縣、儀仗如元會儀。乾德三年冬至,受朝賀于文明殿,四年於朝元殿,賀畢,常服禦大明殿,群臣上壽,始用雅樂登歌、二舞,群臣酒五行罷。
太宗淳化三年正月朔,命有司約《開元禮》定上壽儀,皆以法服行禮,設宮縣、萬舞,酒三行罷。
真宗咸平三年五月朔,雨,命放仗,百官常服,起居于長春殿,退詣正衙,立班宣制。
仁宗天聖四年十二月,詔明年正月朔先率百官赴會慶殿,上皇太后壽,酒畢,乃受朝天安殿,仍令太常禮院修定儀制。
五年正月朔,曉漏未盡三刻,宰臣、百官與遼使、諸軍將校,並常服班會慶殿。內侍請皇太后出殿后幄,鳴鞭,升坐;又詣殿后皇帝幄,引皇帝出。帝服靴袍,於簾內北向褥位再拜,跪稱:「臣某言:元正啟祚,萬物惟新。伏惟尊號皇太后陛下,膺時納祐,與天同休。」內常侍承旨答曰:「履新之祐,與皇帝同之。」帝再拜,詣皇太后禦坐稍東。內給事酌酒授內謁者監進,帝跪進訖,以盤興,內謁者監承接之,帝卻就褥位,跪奏曰:「臣某稽首言:元正令節,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再拜,內常侍宣答曰:「恭舉皇帝壽酒。」帝再拜,執盤侍立,教坊樂止,皇帝受虛盞還幄。通事舍人引百官橫行,典儀贊再拜、舞蹈、起居。太尉升自西階,稱賀簾外,降,還位,皆再拜、舞蹈。侍中承旨曰:「有制。」皆再拜,宣曰:「履新之吉,與公等同之。」皆再拜、舞蹈。閣門使簾外奏:「宰臣某以下進壽酒。」皆再拜。太尉升自東階,翰林使酌禦酒盞授太尉,執盞盤跪進簾外,內謁者監跪接以進,太尉跪奏曰:「元正令節,臣等不勝慶抃,謹上千萬歲壽。」降,還位,皆再拜。宣徽使承旨曰:「舉公等觴。」皆再拜。太尉升,立簾外,樂止。內謁者監出簾授虛盞。太尉降階,橫行,皆再拜、舞蹈。宣徽使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及東西廂坐,酒三行,侍中奏禮畢,退。樞密使以下迎乘輿于長春殿,起居稱賀。百官就朝堂易朝服,班天安殿朝賀,帝服袞冕受朝。禮官、通事舍人引中書令、門下侍郎各于案取所奏文,詣褥位,脫劍舄,以次升,分東西立。諸方鎮表、祥瑞案先置門外,左右令史絳衣對舉,給事中押祥瑞、中書侍郎押表案入,分詣東、西階下對立。既賀,更服通天冠、絳紗袍,稱觴上壽,止舉四爵。乘輿還內,恭謝太后如常禮。
神宗元豐元年,詔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宋敏求等詳定正殿禦殿儀注,敏求遂上《朝會儀》二篇、《令式》四十篇,詔頒行之。其制:
元正、冬至大朝會,有司設禦坐大慶殿,東西房於禦坐之左右少北,東西閣於殿后,百官、宗室、客使次於朝堂之內外。五輅先陳於庭,兵部設黃麾仗於殿之內外。大樂令展宮架之樂於橫街南。鼓吹令分置十二案于宮架外。協律郎二人,一位殿上西階之前楹,一位宮架西北,俱東向。陳輿輦、禦馬于龍墀,傘扇于沙墀,貢物于宮架南冬至不設貢物
,餘則列大慶門外。陳布將士於街。左、右金吾六軍諸衛勒所部,列黃麾大仗於門及殿庭。百僚、客使等俱入朝。文武常參官朝服,陪位官公服,近仗就陳於閣外。大樂令、樂工、協律郎入就位。中書侍郎以諸方鎮表案、給事中以祥瑞俟於大慶門外之左右冬至不設給事中位、祥瑞案
。諸侍衛官各服其器服。
輦出,至西閣降輦,符寶郎奉寶詣閣門奉迎,百官、客使、陪位官俱入就位。侍中版奏中嚴,又奏外辦。殿上鳴鞭,宮縣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內侍承旨索扇,扇合,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輿出,協律郎舉麾奏《乾安》樂,鼓吹振作。帝出自西房,降輿即坐,扇開,殿下鳴鞭。協律郎偃麾樂止,爐煙升。符寶郎奉寶置禦坐前,中書侍郎、給事中押表案、祥瑞案入,詣東西階下對立,百官、宗室及遼使班分東西,以次入,《正安》樂作,就位。樂止,押樂官歸本班,起居畢,複案位。三師、親王以下及禦史台、外正任、遼使俱就北向位。典儀贊拜,在位者皆再拜,起居訖,太尉將升,中書令、門下侍郎俱降至西階下立凡太尉行則樂作,至位樂止
。太尉詣西階下,解劍脫舄升殿。中書令、門下侍郎各于案取所奏之文詣褥位,解劍脫舄以次升,分東西立以俟。太尉詣禦坐前,北向跪奏:「文武百寮、太尉具官臣某等言:元正啟祚,萬物咸新冬至易為「晷運推移,日南長至」
。伏惟皇帝陛下應乾納祐,與天同休。」俯伏,興,降階,佩劍納舄餘官准此
。還位,在位官俱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再拜。侍中進當禦坐前承旨,退臨階,西向,稱制宣答曰:「履新之慶冬至易曰「履長之慶」
,與公等同之。」贊者曰「拜」,舞蹈,三稱萬歲。橫行官分班立。中書令、門下侍郎升詣禦坐前,各奏諸方鎮表及祥瑞訖,戶部尚書就承制位俯伏跪奏諸州貢物,請付所司。禮部尚書奏諸蕃貢物如之。司天監奏雲物祥瑞,請付史館,皆如上儀。侍中進當禦坐前奏禮畢,殿上承旨索扇,殿下鳴鞭,官縣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協律郎舉麾,宮縣奏《乾安》樂,鼓吹振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偃麾樂止。侍中奏解嚴,百官退還次。客使、陪位官並退。
有司設食案,大樂令設登歌殿上,二舞入,立于架南。預坐當升殿者位禦坐之前,文武相向,異位重行,以北為上,非升殿者位於東西廊下。尚食奉禦設壽尊於殿東楹少南,設坫于尊南,加爵一。有司設上下群臣酒尊于殿下東西廂。侍衛官及執事者各立其位,仗衛仍立俟,上壽百官立班如朝賀儀。
侍中版奏中嚴、外辦,聞鳴鞭,索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輿出東房,樂作。帝即坐,扇開,樂止。贊拜畢,光祿卿詣橫街南,跪奏:「具官臣某言,請允群臣上壽。」興,侍中承旨稱「制可」,少退。舍人曰「拜」,光祿卿再拜訖,復位。三師以下就位,贊者曰「拜」,在位者皆拜舞,三稱萬歲。太尉升殿,詣壽尊所,北向,尚食奉禦酌禦酒一爵授太尉,搢笏執爵詣前跪進,帝執爵,太尉出笏,俯伏,興,少退,跪奏:「文武百寮、太尉具官臣某等稽首言:元正首祚,臣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壽。」俯伏,興,降,復位。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三稱萬歲,侍中承旨退,西向宣曰:「舉公等觴。」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三稱萬歲,北向,班分東西序立。太尉自東階侍立。帝舉第一爵,《和安》樂作,飲畢,樂止。太尉受虛爵複於坫,降階。三師以下再拜、舞蹈,稱萬歲如上儀。
侍中進奏:「侍中具官臣某言,請延公王等升殿。」俯伏,興,降,復位,侍中承旨退,稱「有制」,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宣曰:「延公王等升殿。」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公王等詣東西階,升立于席後。尚食奉禦進酒,殿中監省酒以進。帝舉第二爵,登歌作《甘露》之曲。飲訖,殿中監受爵,樂止。群臣升殿,就橫行位。舍人曰:「各賜酒。」贊者曰「拜」,群官皆再拜,三稱萬歲。舍人曰:「就坐。」太官令行酒,群官搢笏受酒,宮縣作《正安》之樂,文舞入,立宮架北。觴行一周。凡行酒訖,並太官令奏巡周,樂止。尚食進食升階,以次置禦坐前。又設群官食,訖,太官令奏食遍。太樂丞引《盛德升聞》之舞入,作三變,止,出。殿中監進第三爵,群官立席後,登歌作《瑞木成文》之曲。飲訖,樂止。殿中丞受虛爵,舍人曰:「就坐。」群官皆坐。又行酒、作樂、進食,如上儀。太樂丞引《天下大定》之舞,作三變,止,出。殿中監進第四爵,登歌奏《嘉禾》之曲,如第三爵。太官令行酒又一周,樂止,舍人曰:「可起。」百寮皆立席後,侍中進禦坐前跪奏,禮畢,俯伏,興,與群官俱降階復位,贊者曰:「拜。」皆再拜、舞蹈,三稱萬歲,起,分班立。殿上索扇,扇合,殿下鳴鞭,太樂令撞蕤賓之鐘,左右鐘皆應。協律郎俯伏,舉麾。太樂令令奏《乾安》之樂,鼓吹振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樂止。侍中奏解嚴,所司承旨放仗。百寮再拜,相次退。
舊制,朝賀、上壽,帝執鎮圭,至是始罷不用。
元祐八年,太常博士陳祥道言:「貴人賤馬,古今所同。故覲禮馬在庭,而侯氏升堂致命。聘禮馬在庭,而賓升堂私覿。今元會儀,禦馬立于龍墀之上,而特進以下立於庭,是不稱尊賢才、體群臣之意。請改儀注以禦馬在庭,於義為允。」
舊制,五月朔受朝,熙寧二年詔罷之。元符元年四月,得傳國受命寶,禮官言:「五月朔於故事當大朝會,乞就是日行受寶之禮,依上尊號寶冊儀。」前一日,帝齋於殿內,翼日,服通天冠、絳紗袍,禦大慶殿,降坐受寶,群臣上壽稱賀。其後,徽宗以元日受八寶及定命寶、冬至日受元圭,皆於大慶殿行朝賀禮。
《新儀》成,改《元豐儀》太尉為上公,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太樂令為大晟府,《盛德升聞》為《天下化成》之舞,《天下大定》為《四夷來王》之舞,及增刑部尚書奏「天下斷絕,請付史館」,餘並如舊儀。凡遇國恤則廢,若無事不視朝,則下敕雲:「不禦殿。」群臣進表稱賀於閣門。
紹興十二年十月,臣僚言:「竊以元正一歲之首,冬至一陽之複,聖人重之,制為朝賀之禮焉。自上世以來,未之有改也。漢高祖以五年即位,而七年受朝于長樂宮。我太祖皇帝以建隆元年即位,受朝於崇元殿。主上臨禦十有六年,正、至朝賀,初未嘗講,艱難之際宜不遑暇。茲者太母還宮,國家大慶,四方來賀,亶惟其時。欲望自今元正、冬至舉行朝賀之禮,以明天子之尊,庶幾舊典不至廢墜。」禮部太常寺考定朝會之禮,依國故事,設黃麾、大仗、車輅、法物、樂舞等,百寮服朝服,再拜上壽,宣王公升殿,間飲三周。詔:「自來年舉行。」十一月,權禮部侍郎王賞等言:「朝會之制,正旦、冬至及大慶受朝受賀,系禦大慶殿。其文德、紫宸、垂拱殿禮制各有不同,月朔視朝則禦文德殿,謂之前殿正衙,仍設黃麾半仗;紫宸、垂拱皆系側殿,不設儀仗。元正在近,大慶殿之禮事務至多,乞候來年冬至別行取旨。」詔從之。
明年,閣門言:「依汴京故事,遇行大禮,則冬至及次年正旦朝會皆罷。」
十四年九月,有司言:「明年正旦朝會,請權以文德殿為大慶殿,合設黃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欲權減三分之一;合設八寶於禦坐之東西,及登歌、宮架、樂舞、諸州諸蕃貢物。行在致仕官、諸路貢士舉首,並令立班。」詔從之。十五年正旦,禦大慶殿受朝,文武百官朝賀如儀。
常朝之儀。唐以宣政為前殿,謂之正衙,即古之內朝也。以紫宸為便殿,謂之入閣,即古之燕朝也。而外又有含元殿,含元非正、至大朝會不禦。正衙則日見,群臣百官皆在,謂之常參,其後此禮漸廢。後唐明宗始詔群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謂之起居,宋因其制。皇帝日禦垂拱殿。文武官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參,宰相一人押班。其朝朔望亦於此殿。五日起居則於崇德殿或長春殿,中書、門下為班首。長春即垂拱也。至元豐中官制行,始詔侍從官而上日朝垂拱,謂之常參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望參官,遂為定制。
正衙常參。國朝之制:兩省、台官、文武百官每日赴文德殿立班,宰臣一員押班。常朝官有詔旨免常朝,及勾當更番宿者不赴。遇假並三日以上,即橫行參假。宰相、參知政事及免常朝者悉集事務急速,赴橫行不及者,牒報台。如遇親王、使相過正衙,則取別旨
。群官見、謝、辭者,皆赴正衙。其日,文武班尚書、上將軍以下,並先敘立於殿門之外,東西相向文班一品、二品不敘立
。正衙見、謝、辭官立于大班之南,右巡使立正衙位南,北向。台官大夫、中丞、三院禦史各就揖,班位再揖三院不全即不揖
。揖訖,台官與左巡使先入,各就位左右巡使立鐘鼓樓下,左巡使奏武班,右巡使奏文班。如只巡使一員,即就入班南立,單奏。如俱闕,即於台官或員外郎以下差攝
。次兩班及右巡使入,次見、謝、辭官入,次兩省官入兩省官自殿西偏門入,於右勤政門北偏門立,候文武班將至,循午階就位
,次文班一品、二品入。次宰臣出東上閣門,就位,通事舍人一員立於閣門外,北向,四色官立其後。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四色官應喏急趨至放班位宣敕,在位官皆再拜而退。其應橫行者班定,通事舍人揖群官轉班北向,舍人揖再拜復位,如常朝之儀兩省官幕次舊在中書門外,近制就使權就朝堂門南上將軍幕次
。凡見、謝、辭官新受、加恩、出使到闕者
,宰臣、親王、使相俟班定,引贊引出東上閣門,至押班位,西向立定,先赴午階南中書門下正衙位再拜,卻還押班位、樞密使、副使、知院、同知院、簽書院事、參知政事、宣徽使、宗室節度使以下至刺史將軍俟班定,四方館吏引出東上閣門,至殿庭,由東黃道赴正衙位,北向,以西為首,將軍以東為首。正衙畢,宰臣、樞密出西便門,親王宗室入東上閣門,觀文殿大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觀文殿學士、三司使、翰林資政侍講、侍讀學士、直學士、知制誥、待制直學士以上集丞郎幕次,待制集上將軍幕次。俟班定,四方館吏引入殿西便門赴班,于大夫、中丞前出
,門下,中書侍郎至正言四方館吏引先集勤政門北,俟班定,於一品、二品官未就位前先就位,放班訖,由西偏門出
,御史大夫至禦史序班如常朝
,三師、三公、僕射,東宮三師、三少班入殿門,朝堂吏引入殿東便門赴班,於兩省、台官前出
,尚書丞郎、左右金吾上將軍至將軍序班如堂朝
,節度使至刺史、軍職四廂都指揮使以上,三司副使、文班京朝官、武官郎將以上,分司官、樞密都承旨、諸使副、醫官帶正員官者並文東武西相向,重行序立,餘如常朝
,其權三司使、開封府,吏部銓、秘書監、修撰、直館閣校理檢討、三司判官、主判官、開封府判官、推官、宮僚、內職、軍校領郡者,內客省使至通事舍人,節度行軍司馬至團練副使,幕職上佐州縣官,諸司勒留官新受者,京朝官改賜章服者,致仕、責授、降授、並謝行軍副使仍辭。京朝官、貢舉發解畢者亦見准儀制,知貢舉官合謝辭。近歲皆即時鎖宿,故謝辭皆停
。
垂拱殿起居,則內侍省都知、押班,率內供奉官以下並寄班等先起居;次客省、閣門使以下呈進目者
,次三班使臣節度、觀察、防禦、團練、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侍禁、殿直,有旨令內朝起居者
,次內殿當直諸班殿前指揮使、左右班都虞候以下、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金槍班等
,次長入祗候、東西班殿侍,次御前忠佐,次殿前都指揮使率軍校至副指揮使,次駙馬都尉任刺史以上者綴本班
,次諸王府僚,次殿前諸軍使、都頭,次皇親將軍以下至殿直,次行門指揮使率行門起居以上並內侍贊喝
。如傳宣前殿不坐,即宰相、樞密使、文明殿學士、三司使、翰林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三司副使、知起居注、皇城內監庫藏朝官、諸司使副、內殿崇班、供奉官、侍禁、殿直、翰林醫官、待詔等同班入;次親王、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率軍校至副都指揮使,次使相,次節度使,次統軍,次兩使留後、觀察使,次團練、防禦使、刺史,次侍衛馬步軍使、都頭,起居畢,見、謝班入。如禦崇德殿即紫宸殿也
。即樞密使以下先就班,候升坐諸司使副以下至殿直,分東西對立,餘皆北面。長春殿皆北面
,宰相、參知政事最後入以上並閣門贊喝
。日止再拜,朔望及三日假,樞密使以下皆舞蹈。早朝,則宰相、樞密、宣徽使起居畢,升殿問聖體。宰相奏事,樞密、宣徽使退候。宰相對畢,樞密使複入奏事。次三司、開封府、審刑院及群臣以次登殿大兩省以上領務京師有公事,許即時請對。自餘受使出入要切者,欲回奏事,則聽先進取旨
。其見、謝、辭官,以次入於庭。凡見者先之,謝次之,辭又次之出使閑慢或未升朝官,或止拜於門外,自秘書監、上將軍、觀察使、內客省使以上得拜殿門階上,及升殿止拜禦坐前,餘皆庭中班次
。惟宰相、親王、使相赴崇德殿,即宣徽使通喚,餘皆側立候通,再拜舞蹈;致辭,即不舞蹈;見,即將相升殿問聖體。其賜分物酒食及收進奉物,皆舞蹈稱謝凡收進奉物皆入謝
。幕職、州縣官謝、辭,即判銓官引對,兼於殿門外宣辭戒勵。凡國有大慶瑞及出師勝捷,樞密使率內職軍校入賀致辭,閣門使宣答;宰相致辭,宣徽使宣答。如賜酒,即預坐官後入,作樂送酒,如曲宴之儀。晚朝則宰相、樞密、翰林學士當直者,洎近侍執事之臣皆赴。
乾德六年九月,始以旬假日禦講武殿又名崇政
,近臣但赴早參宰相以下靴笏,諸司使以下系帶
。其節假及大祀,並令如式。
開寶九年四月,詔旬休日不視事。及太宗即位,複如舊視朝。退進食訖,則易服,禦崇政殿。先群臣告謝,次軍頭引見司奏事于殿下,次三班、審官院、流內銓、刑部及諸司引見官吏。如假日起居辭見畢,即移禦坐,臨軒視事。既退,複有奏事,或閱器物之式者,謂之後殿再坐。
淳化三年,令有司申舉十五條:常參文武官或有朝堂行私禮,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談笑喧嘩,入正衙門執笏不端,行立遲緩,至班列行立不正,趨拜失儀,言語微喧,穿班仗,出閣門不即就班,無故離位,廊下食、行坐失儀,入朝及退朝不從正衙門出入,非公事入中書。犯者奪奉一月;有司振舉,拒不伏者,錄奏貶降。
景德二年,光祿寺丞錢易言:「竊睹文德殿常朝班不及三四十人,蓋以凡掌職務止赴五日起居,頗違舊章。望令並赴朝參。」乃詔應三館、秘書閣、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司寺監朝臣內殿起居外,並赴文德殿常參。其審刑院、大理寺、台直官、開封府判官推官司錄兩縣令、司天監、翰林天文、監倉場庫務等仍免。
大中祥符二年,禦史知雜趙湘言:「伏見常參官每日趨朝,多不整肅。舊制,並早赴待漏院,候開內門齊入。伏緣每日迨辰以朝,以故後時方入。又風雨寒暑,即多稱疾,宜令知班驅使官視其入晚者申奏。疾者遣醫親視。」
天禧四年十月,中書、門下言:「唐朝故事:五日一開延英,只日視事,雙日不坐。方今中外晏甯,政刑清簡,望准舊事,三日、五日一臨軒聽政,只日視事,雙日不坐。至於刑章、錢谷事務,遣差臣僚,除急切大事須面對外,餘並令中書、樞密院附奏。」詔禮儀院詳定,雙日前後殿不坐,只日視事;或于長春殿,或於承明殿,應內殿起居群臣並依常日起居;余如中書、門下之議。俄又請只日承明殿常朝,依假日便服視事,不鳴鞭。詔可。
康定初,詔中書、樞密、三司,大節、大忌給假一日,小節、旬休並後殿奏事,前後毋得過五班,餘聽後殿對,禦廚給食。假日,崇政殿辰漏,上入內進食,俟再坐複對。
神宗即位,禦史中丞王陶以《皇祐編敕》宰臣押班儀制移中書,謂「天子新即位,大臣不應隳廢朝儀」,不報。舊制:祖宗以來,日禦垂拱殿,待制、諸司使以上俱赴,而百官班文德殿,曰常朝;五日皆入,曰起居。平時,宰相垂拱殿奏事畢,赴文德殿押班,或日昃未退,則閣門傳宣放班,多不復赴。王陶以韓琦、曾公亮違故事不押班為不恭,劾之。琦、公亮上表待罪,且言:「唐及五代《會要》,月九開延英,則余日宰相當押正衙班。及延英對日,未禦內殿前,傳宣放班,則宰相不押正衙班明矣。自祖宗繼日臨朝,宰相奏事。至祥符初,始詔循故事,押文德班。以妨職浸廢,乃至今日。請下太常禮院詳定。」陶坐絀。司馬光代為中丞,請令宰相遵國朝舊制押班,不須詳定。尋詔:「宰相春分辰初、秋分辰正,垂拱殿未退,聽勿赴文德殿,令禦史台放班。」光又言:「垂拱奏事畢,春分以後鮮有不過辰初,秋分以後鮮有不過辰正,然則自今宰臣常不至文德殿押班。請春分辰正、秋分巳初,奏事未畢,即如今詔,庶幾此禮不至遂廢。」乃詔春秋分率以辰正。
熙寧六年正月,西上閣門副使張誠一言:「垂拱殿常朝,先內侍唱內侍都知以下至宿衛行門計一十八班起居,後通事舍人引宰執、樞密使以下大班入,次親王,次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以下,次皇親使相以下十班入,方引見、謝、辭。或遇百官起居日,自行門後,通事舍人引樞密以下,次親王、使相以下至刺史十班入,方奏兩巡使起居。立定,方引兩省官入,次閣門引宰臣以下大班入。起居畢,候百官出絕,兩省班出,次兩巡使出,中書、樞密方奏事,已是日高。況大班本不分別丞郎、給諫、台省及常參官,今獨使相以下曲為分別,虛占時刻。請遇垂拱殿百官起居日,將親王以下十班合為四班,親王為一班,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為一班,皇親使相以下至刺史重行異位為兩班,可減六班,如垂拱殿常朝不系百官起居,或紫宸殿百官起居,其親王、使相以下班,並依舊儀序入起居。」從之。九月,引進使李端愨言:「近朔望禦文德殿視朝,祁寒盛暑數煩清蹕,而紫宸之朝歲中罕禦。請朔日禦文德,既望坐紫宸,庶幾正衙、內殿朝儀並舉。」從之。
元豐八年二月,詔諸三省、禦史台、寺監長貳、開封府推判官六參,職事官、赤縣丞以上、寄祿升朝官在京厘務者望參,不厘務者朔參。
哲宗元祐四年十月,以戶部尚書呂公孺言,詔朔參官兼赴望參,望參官兼赴六參。五年,詔權侍郎並日參。
紹聖四年十月,禦史台言:「外任官到闕朝見訖,並令赴朔、望參。」尋又言:「元豐官制,朝參班序有日參、六參、望參、朔參,已著為令。元祐中,改朔參兼赴望參,望參兼赴六參,有失先朝分別等差之意。止依元豐儀令。」從之。
政和詳定《五禮新儀》,有《文德殿月朔視朝儀》、《紫宸殿望參儀》、《垂拱殿四參儀》、《紫宸殿日參儀》、《垂拱殿日參儀》、《崇政殿再坐儀》、《崇政殿假日起居儀》,其文不載。中興仍舊制。
乾道二年九月,閣門奏:垂拱殿四參四參官謂宰執、侍從、武臣正任、文臣卿監員郎監察禦史已上
,皇帝坐,先讀奏目。知閣以下,次禦帶、環衛官以下,次忠佐、殿前都指揮使以下,次殿前司員僚,次皇太子,次行門已上,逐班並常起居。次樞密、學士、待制、樞密都承旨以下,知閣並祗應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次親王,次馬步軍都指揮使,次使相,次馬步軍員僚已上,逐班並常起居。次殿中侍御史入側宣大起居訖,歸侍立位。次宰執以下,並兩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大起居訖凡常起居兩拜,大起居七拜
,三省升殿侍立。次兩省官出,次殿中侍御史對揖出,三省、樞密院奏事,次引見、謝、辭,次引臣僚奏事訖,皇帝起。詔:「今後遇四參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史及宰執以下百官班,令次樞密以下班起居。卻令親王並殿前都指揮使以下殿前司員僚,逐班於宰執以下班後起居,餘並從之。」
淳熙七年九月,詔:「自今垂拱殿日參,宰臣特免宣名。」
嘉定十二年正月,臣僚奏:「竊見皇帝禦正殿,或禦後殿,固可間舉,四參官亦有定日。近者每日改常朝為後殿,四參之禮亦多不講,正殿、後殿、四參間免。陛下臨朝之日固未嘗輟,而外廷不知聖意,或謂姑從簡便,非所以肅百執事也。常朝之禮止於從臣,後殿之儀從臣不與,四參止及卿郎,而乃累月僅或一舉。咫尺天威,疏簡至此,非所以尊君上而勵百辟也。伏願陛下嚴常朝、後殿、四參之禮,起群下肅謹之心,彰明時厲精之治,豈不偉哉。」從之。
初,群臣見、辭、謝皆赴正衙。淳化二年,知雜禦史張鬱言:「正衙之設謂之外朝,凡群臣辭、見及謝,先詣正衙,見訖,禦史台具官位姓名以報,閣門方許入對,此國家舊制也。自乾德後,始詔先赴中謝,後詣正衙。而文武官中謝後,次日並赴正衙,內諸司遙領刺史、閣門通事舍人以上新授者亦赴正衙辭謝,出使急速免衙辭者亦具狀報台,違者罰奉一月。其內諸司職官並將校至刺史以上新授者,欲望同百官例,赴正衙謝。」從之。元豐既定朝參之制,侍御史知雜事滿中行上言:「文德正衙之制,尚存常朝之虛名,襲橫行之謬例,有司失於申請,未能厘正。兩省、台官、文武百官赴文德殿,東西相向對立,宰臣一員押班,聞傳不坐,則再拜而退,謂之常朝。遇休假並三日以上,應內殿起居官畢集,謂之橫行。自宰臣、親王以下應見、謝、辭者,皆先赴文德殿,謂之過正衙。然在京厘務之官例以別敕免參,宰臣押班近年已罷,而武班諸衙本朝又不常置。故今之赴常朝者,獨禦史台官與審官、待次階官而已。今垂拱內殿宰臣以下既已日參,而文德常朝仍複不廢,舛謬倒置,莫此為甚。至於橫行參假,與夫見、謝、辭官先過正衙,雖沿唐之故事,然必俟天子禦殿之日行之可也。」詔下詳定官制所。言:「今天子日聽政於垂拱,以接執政官及內朝之臣,而更于別殿宣敕不坐,實為因習之誤。兼有執事升朝官五日一赴起居,而未有執事者反謂之參,疏數之節尤為未當。又辭、見、謝,自已入見天子,則前殿正衙對拜為虛文。其連遇朝假,則百官司赴大起居,不當複有橫行參假。宜如中行言。」於是常朝、正衙、橫行之儀俱罷。
志第七十禮二十(賓禮二)
○入閣儀明堂聽政儀肆赦儀附皇太后垂簾儀皇太子正至受賀儀皇太子與百官師保相見儀
入閣儀。唐制:天子日禦正衙以見群臣,必立仗。朔望薦食陵寢,不能臨前殿,則禦便殿,乃自正衙喚仗由宣政兩門而入,是謂東、西上閣門,群臣俟於正衙者因隨以入,故謂之入閣。五代以來,正衙既廢,而入閣亦希闊不講,宋複行之。
建隆元年八月朔,太祖常服禦崇元殿,設仗衛,文武百官入閣,始置待制、候對官,乃以工部尚書竇儀待制,太常卿邊光範候對。仗退,賜食廊下。
乾德四年四月朔,常服通天冠、絳紗袍,禦崇元殿視朝,設金吾仗衛,群臣入閣。
太宗淳化二年十一月,詔以十二月朔禦文德殿入閣,令史館修撰楊徽之、張洎定為新儀。前一日,有司供帳于文德殿宋初曰文明
。是日既明,先列文武官于殿庭之東西,百官、軍校、行軍副使等序班於正衙門外屏南階下;次禦史中丞、三院禦史序立,中丞獨穿金吾班過揖兩班,一揖歸本位;次監察禦史兩員監閣,於正衙門外屏北階上北面立;次中書、門下、文明翰林樞密直學士、兩省官分班立;次司天奏辰刻;次閣門版奏班齊。皇帝服靴袍乘輦,至長春殿駐輦,樞密使以下奏謁,前導至文德殿。殿上承旨索扇,捲簾。皇帝升位,扇卻,儀鸞使焚香;次文武官等拜;次司天雞唱;次閣門勘契;次閣門使承旨呼四色官喚仗,南班有辭謝者再拜先退,中書、門下班對揖,序立正衙門外屏北階上;次翰林學士、兩省官、中丞、侍御史序立;次金吾將軍押細仗入正衙門後,橫行拜訖,分行上黃道,仗隨入,金吾將軍至龍墀分班揖訖,序立;次吏部、兵部侍郎執文武班簿入,對揖立;次中書、門下、學士、兩省、禦史台官入,北面拜訖,上黃道,將至午階,靴急趨赴丹墀,彈奏禦史至吏部侍郎南便落黃道,急趨就位;起居郎、舍人至兵部、吏部侍郎後,急趨而進,飛至香案前,皆揖訖序立;次金吾大將軍先對揖並鞠躬,靴行至折方石位又對揖,北行至奏事石位鞠躬,一員奏軍國內外平安,倒行就位;次引文武班就位,揖訖,鞠躬,靴急趨入沙墀;次引侍從班橫行,宰相祝月起居畢,分班序立;文武兩班出,序立於衙門外。刑法、待制官赴監奏位,中書、門下夾香案侍立,兩省、禦史台官、學士、兵部吏部侍郎、金吾將軍、監閣禦史並相次出,就衙門外立惟學士立門側北候宰相
。中書、門下詣香案前奏曰:「中書公事,臣等已具奏聞。」訖,乃退,揖殿出。次刑法官、待制官各奏事,並宣徽使答訖,乃出就班。次彈奏官、左右史出。閣內失儀者,彈糾如式。彈奏官失儀,起居郎糾之;起居郎失儀,閣門使糾之;閣門使失儀,宣徽使糾之。凡出者皆靴急趨揖殿。次中書、門下、學士就位,閣門使宣放仗,再拜,賜廊下食,又再拜。次閣門使奏閣內無事,文武官出,殿上索扇,垂簾,輦還宮。其賜廊下食,自左右勤政門北東西兩廊,文東武西,以北為上立定;中丞至本位,面南一揖,乃就坐食;至台吏,贊乃搢笏食,食訖複贊,食畢而罷。五月朔,命有司增黃麾仗三百五十人,令文武官隨中書、門下橫行起居,徙翰林學士位於參知政事後,與節度使分東西揖殿出。真宗凡三行之,景德以後,其禮不行。仁宗從知制誥李淑議,仍讀時令,詔禮官詳定儀注,以言者謂未合典禮而罷。
熙寧三年,知制誥宋敏求等言:「奉詔重修定閣門儀制內文德殿殿入閣儀,按今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然祖宗視朝,皆嘗禦文德入閣。唐制,常設仗衛于宣政殿,或遇上坐紫宸,即喚仗入閣。如此,則當禦紫宸殿入閣,方合舊典。」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按入閣者,乃唐舊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唐紫宸與今同,宣政殿即今文德殿。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於正衙。若止禦紫宸,即喚正衙仗自宣政殿東西閣門入,故為入閣。五代以來遂廢正衙立仗之制。今閣門所載入閣儀者,止是唐常朝之儀,非盛禮也。」自是入閣之禮遂罷。
敏求又言:「本朝惟入閣乃禦文德殿視朝,今既不用入閣儀,即文德遂闕視朝之禮。請下兩制及太常禮院,約唐制禦宣政殿,裁定朔望禦文德殿儀,以備正衙視朝之制。」學士韓維等以《入閣圖》增損裁定上儀曰:
朔日不值假,前五日,閣門移諸司排辦,前一日,有司供帳文德殿。其日,金吾將軍常服押本衛仗,判殿中省官押細仗,先入殿庭,東西對列;文武官東西序立;諸軍將校分入,北向立;朝堂引贊官引彈奏禦史二員入殿門踏道,當下殿北向立;次催文武班分入,並東西相向立;諸軍將校即於殿庭北向立班。皇帝服靴袍禦垂拱殿,鳴鞭,內侍、閣門、管軍依朔望常例起居;次引樞密、宣徽、三司使副、樞密直學士、內客省使以下至醫官、待詔及修起居注官二員並大起居。諸司使以下,退排立。帝輦至文德殿后,閣門奏班齊,帝出,殿上索扇,升榻,鳴鞭;扇開,捲簾,儀鸞使焚香,喝文武官就位,四拜起居;雞人唱時;舍人于彈奏禦史班前西向喝大起居。禦史由文武班後至對立位,次引左右金吾將軍合班于宣制石南大起居,班首出班躬奏軍國內外平安,歸位再拜,各歸東西押仗位。通喝舍人于宣制石南北向對立。舍人退於西階,次揖宰臣、親王以下,躬奏文武百僚、宰臣某姓名以下起居,分引宰臣以下橫行,諸軍將校仍舊立。閣門使喝大起居,舍人引宰臣至儀石北,俯伏跪致詞祝月訖,其詞雲:「文武百僚、宰臣全銜臣某姓名等言:孟春之吉,伏惟皇帝陛下膺受時祉,與天無窮,臣等無任歡呼抃蹈之至。」歸位五拜。閣門使揖中書由東階升殿,樞密使帶平章事以上由西階升殿侍立;給事中一員歸左省位立;轉對官立於給事中之南如罷轉對官,每遇禦史台前期牒請。文官二員並依轉對官例,先於閣門投進奏狀
;吏部侍郎及刑法官立於轉對官南;兵部侍郎于右省班南,與吏部侍郎東西相向立,搢笏,各出班籍置笏上吏部、兵部侍郎以知審官東、西院官充,刑法官以知審刑、大理寺官充
;親王、使相以下分班出;引轉對官于宣制石南,宣徽使殿上承旨宣答如儀;次吏部、兵部侍郎及刑法官對揖出;次彈奏禦史無彈奏對揖出如有彈奏,並如儀
。引給事中至宣制石南揖,躬奏殿中無事;喝祗候,揖,西出;次引修起居注官,次引排立供奉官以下各合班于宣制石南躬;喝祗候揖,分班出;喝天武官等門外祗候,出。索扇,垂簾,皇帝降坐,鳴鞭;舍人當殿承旨放仗,四色官靴急趨至宣制石南,稱奉敕放仗。金吾將軍並判殿中省官對拜,訖,隨仗出,親王、使相、節度使至刺史、學士、台省官、諸軍將校等並序班朝堂,謝賜茶酒。帝複禦垂拱殿,中書、樞密及請對官奏事;不引見謝、辭班。後殿坐,臨時取旨。其日遇有德音、制書、禦劄,仍候退禦垂拱殿坐,制箱出外。應正衙見、謝、辭文武臣僚,並依禦史台儀制喚班,依序分入于文武班後,以北為首,分東西相向,重行異位,依見、辭、謝班序位。余押班臣僚于班稍前押班,候刑法官對揖出,分引近前揖躬。舍人當殿宣班,引轉對班見、謝、辭,並如紫宸儀。樞密使不帶平章事、參知政事至同簽書樞密院事、宣徽使並立于宣制石南稍北,宰臣、親王、樞密使帶平章事、使相系押班者,立于儀石南,余官並立于宣制石南,如合通喚,閣門使引並如儀。贊喝訖,系中書、樞密並揖升殿辭謝,揖,西出,其合問聖體者,並如儀;余官分班出彈奏禦史候見、謝、辭班絕,對揖出。其朝見,如謝都城門外禦筵,及召赴闕謝茶藥撫問之類,不可合班者,各依別班中謝對。賜酒食等並門賜。其系正衙見門謝辭,亦門外唱放
。
應正衙見、謝、辭臣僚,前一日於閣門投詣正衙榜子,閣門上奏目;又投正衙狀于禦史台、四方館。應朔日或得旨罷文德殿視朝,止禦紫宸殿起居,其已上奏目。正衙見、謝、辭班並放免,依官品隨赴紫宸殿引,或值改,依常朝文德殿,自有百官班日,並如舊儀。應外國蕃客見、辭,候喚班先引赴殿庭東,依本國職次重行異位立,候見、辭、謝班絕,西向躬。舍人當殿通班轉于宣制石南,北向立,贊喝如儀,西出。其酒食分物並門賜,如有進奉,候彈奏禦史出,進奉入唯禦馬及擔床自殿西偏門入,東偏門出。其進奉出入,文武官起居,舍人通某國進奉,宣徽使喝進奉出,節次如紫宸儀
。候進奉出,給事中奏殿中無事,出。其後殿再坐,合引出者,從別儀。
其日,賜茶酒,宰臣、樞密於閣子,親王于本廳,使相、宣徽使、兩省官、待制、三司副使、文武百官、皇親使相以下至率府副率,及四廂都指揮使以下至副都頭,並於朝堂如朝堂位次不足,即於朝堂門外設次
。管軍節度使至四廂都指揮使、節度使、兩使留後至刺史,並于客省廳。
詔從所定。
徽宗初建明堂,禮制局列上七議:
一曰:古者朔必告廟,示不敢專。請視朝聽朔必先奏告,以見繼述之意。
二曰:古者天子負扆南向以朝諸侯,聽朔則各隨其方。請自今禦明堂正南向之位,布政則隨月而禦堂,其閏月則居門焉。
三曰:《禮記·月令》,天子居青陽、總章,每月異禮。請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定時令,使有司奉而行之。
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為來歲受朔之日。請以每歲十月於明堂受新曆,退而頒之郡國。
五曰:古者天子負扆,公、侯、伯、子、男、蠻夷戎狄四塞之國各以內外尊卑為位。請自今元正、冬至及大朝會並禦明堂,遼使依賓禮,蕃國各隨其方,立於四門之外。
六曰:古者以明堂為布政之宮,自今若有禦劄、手詔並請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朝堂,頒之天下。
七曰:赦書、德音,舊制宣於文德殿,自今非禦樓肆赦,並於明堂宣讀。
政和七年九月一日,詔頒朔、布政自十月為始。是月一日,上禦明堂平朔左個,頒天運、政治及八年戊戍歲運、歷數於天下。自是每月朔禦明堂布是月之政。先是,群臣五上表請負扆聽朝,詔弗允,至是複再請,始從之。十一月一日上禦明堂,南面以朝百辟,退坐于平朔頒政。其禮: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輿自內殿出,負坐斧扆明堂。大晟樂作,百官朝於堂下,大臣升階進呈所頒佈時令,左右丞一員跪請付外施行,宰相承制可之,左右丞乃下授頒政官,頒政官受而讀之訖,出,閣門奏禮畢。帝降坐,百官乃退。自是以為常。其歲運、歷數、天運、政治之辭,文多不載。是後則各隨歲月星曆氣運推移沿改,而易其辭焉。
初,尚書左丞薛昂條具崇寧以來紹述熙、豐政事,各條其節目,系之月令,頒於明堂。尋詔:「頒月之朔,使民知寒暑燥濕之化,而萬里之遠,雖驛置日行五百里,已不及時。其千裏外當前期十日進呈取旨,頒佈諸州長吏封掌,俟月朔宣讀之。」
宣和元年,蔡京言:「周觀治象於正月之始和,以十二月頒告朔于邦國,皆不在十月。後世以十月者,祖秦朔故也。秦以十月為歲首,故月令以孟冬頒來歲之朔,今不當用。請以季冬頒歲運於天下。」詔自今以正月旦進呈宣讀。四年二月,太常王黼編類《明堂頒朔布政詔書》、《條例》、《氣令應驗》,凡六十三冊,上之。靖康元年,詔罷頒朔布政。
禦樓肆赦。每郊祀前一日,有司設百官、親王、蕃國諸州朝貢使、僧道、耆老位宣德門外,太常設宮縣、鉦鼓。其日,刑部錄諸囚以俟。駕還至宣德門內幄次,改常服,群臣就位,帝登樓禦坐,樞密使、宣徽使侍立,仗衛如儀。通事舍人引群臣橫行再拜訖,復位。侍臣宣曰「承旨」,舍人詣樓前,侍臣宣敕立金雞。舍人退詣班南,宣付所司訖,太常擊鼓集囚。少府監立雞竿于樓東南隅,竿末伎人四面緣繩爭上,取雞口所銜絳幡,獲者即與之。樓上以朱絲繩貫木鶴,仙人乘之,奉制書循繩而下,至地,以畫台承鶴,有司取制書置案上。閣門使承旨引案宣付中書、門下,轉授通事舍人,北面宣雲「有制」,百官再拜。宣赦訖,還授中書、門下,付刑部侍郎承旨放囚,百官稱賀。閣門使進詣前,承旨宣答訖,百官又再拜、舞蹈,退。若德音、赦書自內出者,並如文德殿宣制之儀。其降禦劄,亦閣門使跪授殿門外置箱中,百官班定,閣門授宰臣讀訖,傳告,百僚皆拜舞稱萬歲。真宗宣制,有司請用儀仗四千人,自承天殿設細仗導衛,近臣起居訖,則分左右前導之。
皇太后臨朝聽政。乾興元年,真宗崩,遺旨以皇帝尚幼,軍國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宰相率百官稱賀,複前奉慰,又慰皇太后于簾前。有司詳定儀式:內東門拜表,合差入內都知一員跪授傳進;皇太后所降批答,首書「覽表具之」,末雲「所請宜許」或「不許」。初,丁謂定皇太后稱「予」,中書與禮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便殿處分稱「吾」。皇太后詔:「止稱'吾',與皇帝並禦承明殿垂簾決事。」百官表賀。
英宗即位,輔臣請與皇太后權同聽政。禮院議:自四月內東門小殿垂簾,兩府合班起居,以次奏事,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時帝以疾權居柔儀殿東閣西室,太后垂簾處分稱「吾」,唯兩府日入候問聖體,因奏政事,退詣小殿簾外,覆奏太后。帝疾間,御前後殿聽政,兩府退朝,猶於小殿覆奏。
哲宗即位,太皇太后權同聽政。三省、樞密院按儀注:未釋服以前,遇只日皇帝禦迎陽門,日參官並赴起居,依例奏事。每五日,遇只日于迎陽門垂簾,皇帝坐于簾內之北,宰執奏事則權屏去左右侍衛;事有機速,許非時請對,及賜宣召,亦許升殿。禮部、禦史台、閣門奏討論禦殿及垂簾儀制,每朔、望、六參,皇帝御前殿,百官起居,三省、樞密院奏事,應見、謝、辭班退,各令詣內東門進榜子。皇帝只日禦延和殿垂簾,日參官起居太皇太后,移班少西起居皇帝,並再拜。三省、樞密院奏事,三日以上四拜,不舞蹈,候祔廟畢,起居如常儀。簾前通事以內侍,殿下以閣門。吏部磨勘奏舉人,垂簾日引。應見、謝、辭臣僚遇朔、望參日不坐,並先詣殿門,次內東門,應抬賜者並門賜之。於是帝禦迎陽門幄殿,同太皇太后垂簾,宰臣、親王以下合班起居。常制分班十六,至是合班,以閣門奏請故也。禮官請如有祥瑞、邊捷,宰臣以下紫宸殿稱賀皇帝畢,赴內東門賀太皇太后。從之。
徽宗即位,皇太后權同聽政。三省、樞密院聚議:故事,嘉祐末,英宗請慈聖同聽政,五月同禦內東門小殿垂簾,至七月十三日英宗間日御前後殿,輔臣奏事,退詣內東門簾前覆奏。又故事,唯慈聖不立生辰節名,不遣使契丹;若天聖、元豐則禦殿垂簾,立生辰節名,遣使與契丹往還及避家諱等。曾布曰:「今上長君,豈可垂簾聽政?請如嘉祐故事。」蔡卞曰:「天聖、元豐與今日皆遺制處分,非嘉祐比。」布曰:「今日之事,雖載遺制,實出自德音,又皆長君,正與嘉祐事相似。」有旨:依嘉祐、治平故事。布語同列曰:「奏事先太后,次覆奏皇帝,如今日所得旨。」遂為定式矣。尋以哲宗靈駕發引,太后手書罷同聽斷焉。
皇太子元正、冬至受群臣賀儀。《政和新儀》:前一日,有司於東門外量地之宜,設三公以下文武群官等次如常儀;典儀設皇太子答拜褥位於階下,南向,又設文武群官版位於門之外。其日,禮直官、舍人先引三公以下文武群臣以次入,就位立定。禮直官、舍人引左庶子詣皇太子前,跪請內嚴;少頃,又言外備。內侍褰簾,皇太子常服出次,左右侍衛如常儀。皇太子降階詣南向褥位,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曰「再拜」,三公以下皆再拜,皇太子答拜。班首少前稱賀雲:「元正首祚冬至雲「天正長至」
,景福維新。伏惟皇太子殿下,與時同休。」賀訖,少退,復位。左庶子前,承命詣群臣前答雲:「元正首祚冬至雲「天正長至」
,與公等均慶。」典儀曰「再拜」,班首以下皆再拜,皇太子答拜。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三公以下文武百官以次出,內侍引皇太子升階,還次,降簾,侍衛如常儀。
少頃,禮直官、舍人引知樞密院官以下入,就位立定,內侍引皇太子降階,詣南向褥位,樞密以下參賀如上儀。訖,退。次引師、傅、保、賓客以下入,就位,參賀如上儀。師、傅、保以下以次出。
內侍引皇太子升坐,禮直官引文武宮官入,就位,重行北向立,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左庶子少前,跪言:「具官某言:元正首祚冬至雲「天正長至」,伏惟皇太子殿下,與時同休。」俯伏,興,復位。典儀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分東西序立。左庶子少前,跪言禮畢。左右近侍降簾,皇太子降坐,宮官退,左右侍衛以次出。
皇太子與百官相見。至道元年,有司言:「百官見皇太子,自兩省五品、尚書省禦史台四品、諸司三品以上皆答拜,餘悉受拜。宮官自左右庶子以下,悉用參見之儀。其宴會位在王公上。」
與師、傅、保相見。《政和新儀》:前一日,所司設師、傅、保以下次與宮門外道,西南向;設軒架之樂於殿庭,近南,北向。其日質明,諸衛率各勒所部屯門列仗,典謁設皇太子位於殿東階下西向,設師、傅、保位,於殿西階之西,三少位於傅、保之南稍卻,俱東向北上。師、傅、保以下俱朝服至宮門,通事舍人引就次,左庶子請內嚴。通事舍人引師、傅、保立於正殿門之西,三少在其南稍卻,俱東向北上。左庶子言外備,諸侍奉之官各服其器服,俱詣閣奉迎。皇太子朝服以出,左右侍衛如常儀,軒架作《翼安》之樂,至東階下西向立,樂止。通事舍人引師、傅、保及三少入,就位,軒架作《正安》之樂,至位樂止。皇太子再拜,師、傅、保以下答拜若三少特見,則三少先拜。通事舍人引師、傅、保以下出,軒架《正安之樂》作,出門,樂止。左庶子前跪稱:「左庶子某言,禮畢。」皇太子入,左右侍衛及樂作如來儀。
志第七十一禮二十一(賓禮三)
○朝儀班序百官轉對百官相見儀制
朝儀班序。太祖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儀: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少傅、少保,三京牧,大都督,大都護,御史大夫,六尚書,常侍,門下、中書侍郎,太子賓客,太常、宗正卿,禦史中丞,左右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左、右丞,諸行侍郎,秘書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少府、將作監,前任節度使,開封、河南、太原尹,太子詹事,諸王傅,司天監,五府尹,國公,郡公,中都督,上都護,下都督,太子左右庶子,五大都督府長史,中都護,下都護,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光祿等七寺少卿,司業,三少監,三少尹,少詹事,左右諭德、家令、率更令、僕,諸王府長史、司馬,司天少監,起居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左右補闕、拾遺,監察禦史,郎中、員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馬,通事舍人,國子博士,五經博士,都水使者,四赤令,太常、宗正、秘書丞,著作郎,殿中丞,尚食、尚藥、尚舍、尚乘、尚輦奉禦,大理正,太子中允、贊善、中舍、洗馬,諸王友、諮議參軍,司天五官正。凡雜坐者,以此為准。詔曰:「尚書中台,萬事之本,而班位率次兩省官;節度使出總方面,古諸侯也,又其檢校兼守官多至師傅三公,而位居九寺卿監之下,甚無謂也。其給事、諫議、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補闕次郎中,拾遺、監察次員外郎,節度使升于六曹侍郎之上、中書侍郎之下,余悉如故。」
乾德元年閏十二月,詔:「自今一品致仕官曾帶平章事者,朝會宜綴中書門下班。」二年二月,詔重定內外官儀制。有司請令上將軍在中書侍郎之下,大將軍在少卿監之下,諸衛率、副率在東宮五品之下,內客省使視太卿,客省使視太監,引進使視庶子,判四方館事視少卿,閣門使視少監,諸司使視郎中,客省引進、閣門副使視員外郎,諸司副使視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從本品,供奉官視諸衛率,殿直視副率,樞密承旨視四品朝官,兼南班官諸司使者從本品,副承旨視寺監丞,諸房副承旨視南省都事。凡視朝官者本品下,視京官在其上。
開寶六年九月,詔曰:「周之宗盟,異姓為後,此先王所以睦九族而和萬邦也。晉王親賢莫二,位望俱崇,方資夾輔之功,俾先三事之列,宜位宰相上。」九年十一月,詔齊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司上酺宴班位。駙馬都尉、宮僚、員僚、皇親大將軍已下,行門、宰臣、樞密使已下,潁王、皇親郡王、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已下,皇親使相、皇親節度使、皇親觀察留後已下,皇親防禦、團練、刺史三班合為一;節度使、觀察留後已下,防禦、團練、刺史三班合為一,並重行異位。詔依所定。既而武康軍節度使李端願言:「使相亦當合為一班,不當獨行尊異。」詔令閣門再定,而閣門引儀制及以前議為是。端願複伸其議,自劾妄言。乃詔太常禮院與禦史台同詳定。禮院言:「常朝起居班次,緣祖宗舊制,不宜併合。」從之。
四年閏三月,太常禮院、閣門言:「准詔同詳定閣門使李端愨所奏閣門儀制,宰臣與親王立班坐位分左右各為班首,宰臣、樞密使帶使相,或帶郡王並使相作一行,總為中書門下班。其親王獨行一班者,准封爵令。兄弟皇子皆封國,謂之親王,所以他官不可參綴。檢會坐次圖,直將宗室使相輒綴親王,蓋更張之時未見親王,遂致失於講求。近見朝拜景靈宮,東陽郡王顥亦綴親王班,竊恐未安。今取到閣門儀制,其合班宰臣、使相在東,親王在西,分班立。又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宰臣王旦與使相石保吉在東,甯王元偓、舒王元偁、廣陵郡王元儼、節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坐。其元儼、惟吉是郡王與節度使,許綴親王班,竊慮當時出自特旨。今來檢尋元初文字不見,在先朝只依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子,親王及帶使相郡王在西為一班。臣等參詳,請依閣門儀制,親王在西,獨為一班,宗室郡王帶使相許綴親王立班坐次,即系臨時特旨。」從之。
熙寧二年四月,國信所言:「大遼賀同天節左番使耶律奭赴文德殿拜表,言南使到北朝綴翰林學士班,今來卻在節度使之下。館伴者諭之,始就班。時下禦史台、閣門同詳定,奏稱人使不知本朝翰林學士班自在節度使之下,如遇合班即節度使在翰林學士之西差前,別為一班立,俱不相壓。欲且依久來儀制體例。」詔依所定。是月,編修閣門儀制所言:「慶曆中,改文明殿學士為觀文殿學士,又置大學士。按文明殿即今文德殿,乃正衙前殿也,後唐始置學士,序位樞密副使之下,每遇紫宸殿坐朝,則升殿侍立。蓋文德、紫宸通謂之前殿,故學士侍立為宜。其觀文殿深在禁中,乃與資政、端明殿相類,而資政、端明學士並不侍立。竊詳慶曆所改職名,雖用舊之班著,而殿之次序與舊義理不同。其觀文殿大學士自今遇紫宸殿坐朝,請更不升殿侍立。」從之。
元祐元年五月,詔:「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已降旨令獨班起居。自今赴經筵、都堂同三省、樞密院奏事,並序位在宰臣之上。」
百官轉對。自建隆詔內殿起居日,令百官以次轉對,限以二人。其封章於閣門通進,複鞠躬自奏,宣徽使承旨宣答,拜舞而出,著為閣門儀制。
淳化二年,詔:自今內殿起居日,複令常參官二人次對,閣門受其章。
大中祥符末,罷不復行。
景德三年,複詔:「群臣轉對,其在外京官內殿崇班以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于閣門上進,方得朝見。」
治平中,命禦史台每遇起居日,令百官轉對。禦史台言:「舊制,起居日,輪兩省及文班秩高者二員轉對。若兩省宮有充學士、待制,則綴樞密班起居,內朝臣僚不與。」尋詔遇轉對日,增二員。
熙甯初,閣門言:「舊制,中書省、樞密院奏事退,再引三班,假日則兩班,或再禦後殿引對,多及午刻,遇開經筵,即至申末,恐久勞聖躬。請遇經筵日,自二府奏事外,止引一班,或有急奏及言事官請對即取旨,俟罷經筵日仍舊。」又言:「假日禦崇政殿,每遇辰時,則隔班過延和殿再引,不待進食,至巳刻隔班取旨,尚許引對。請自今隔班過延和殿,俟已進食再引。遇寒暑、大風雨雪即令次日引對。」詔:「自今授外任者許令轉對訖朝辭。」監察禦史裏行張戩、程顥言:「每欲奏事,必俟朝旨,或朝政有闕及聞外事而機速後時,則已無所及;況往復俟報,必由中書,萬一事幹政府,則或致阻格。請依諫官例,牒閣門求對,或有急奏,即許越次登對,庶幾遇事入告,無憂失時。」又以編修閣門儀制所言,三衙有急奏,許於後殿登對,若別有奏陳,則報閣門如常制,或假日禦崇政殿,則於已得旨對班後續引,且許兩制以上同班奏事。
元豐中,詔:「尚書侍郎同郎官一員奏事,郎中、員外郎番次隨之,不許獨留身。侍郎以下,亦不許獨請奏事。其左右選非尚書通領者,聽侍郎以上郎官自隨。秘書、殿中省、諸寺監長官視尚書,貳丞以下視侍郎。」又詔:「三省、樞密院獨班奏事日。無得過三班。若三省俱獨班,則樞密院當請奏事。其見任官召對訖,次日即朝辭回任聽旨。」
元祐中,宰臣呂大防言:「昨垂簾聽政,惟許台諫以二人同對,故不正之言無得以入。今陛下初見群臣,請對者必眾。既人人得進,則善惡相雜,故于採納尤難。」帝曰:「人君以納諫為上,然邪正則不可不辨。」遂詔上殿班當直牒及帥臣、國信使副,許依元豐八年以前儀制。
紹聖初,臣僚言:「文德殿視朝輪官轉對,蓋襲唐制,故祖宗以來,每遇轉對,侍從之臣亦皆與焉。元祐間因言者免侍從官轉對,續詔職事官權侍郎以上並免,自此轉對止於卿、監、郎官而已。請自今視朝轉對依元豐以前條制。」又詔:「自今三省、樞密院進擬在京文臣開封府推判官、武臣橫行使副、在外文臣諸路監司藩郡知州、武臣知州軍已上,取旨召對。」臣僚言:「每緣職事請對,待次旬日,遇有急奏,深恐失事。請自今後許依六曹、開封例,先次挑班上殿,仍不隔班。」又言:「諸路監司,朝廷所選,以推行法令,省問風俗,朝辭之日,當令上殿。」六曹尚書如有職事奏陳,許獨員上殿。其群臣請對,雖遇休假,特禦便殿聽納。既又詔:「應節鎮郡守往令陛辭,歸許登對,不特審觀人材,亦所以重外任也。可于監司不許免對條下,增入節鎮郡守依此。」
重和元年,臣僚言:「比年以來,二三大臣奏對留身,讒疏善良,請求相繼,甚非至公之體。」詔:「自今惟蔡京五日一朝許留身,餘非除拜、遷秩、因謝及陳乞免罷,並不許獨班奏事,令閣門報禦史台彈劾。」又詔:「寺監職事上部,部上省,故得上下維持,綱紀所出。今後雖系兩制,職司寺監不許獨對。」臣僚言:「祖宗舊制,有五日一轉對者,今惟月朔行之,有許朝官轉對者,今惟待制以上預焉。自明堂行視朔禮,歲不過一再,則是畢歲而論思者無幾。請遇不視朔,即令具章投進,以備覽觀。」又:「諸路監司未經上殿者,雖從外移,先赴闕引對,方得之官。」並從其議。
百官相見儀制。乾德二年,詔曰:「國家職位肇分,軌儀有序,冀等威之斯辨,在品式之惟明。矧著位之庶官及內司之諸使,以至軒墀引籍,州縣命官,凡進見于宰相,或參候於長吏,既為總攝,合異禮容,稽於舊儀,且無定法。或傳晉天福、周顯德中,以廷臣、內職、賓從、將校,比其品數,著為綱條,載于刑統,未為詳悉。宜令尚書省集台省官、翰林、秘書、國子司業、太常博士等詳定內外群臣相見之儀。」
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等奏:
兩省官除授、假使出入,並參宰相,起居郎以下參同舍人。五品以上官,遇於途,斂馬側立,須其過。常侍以下遇三公、三師、尚書令,引避;其值僕射,斂馬側立。禦史夫地、中丞皆分路行。起居郎以下避僕射,遇大夫,斂馬側立;中丞,分路。尚書丞郎、郎中、員外並參三師、三公、令、僕,郎中、員外兼參左右丞、本行尚書、侍郎及本轄左右司郎中、員外。御史大夫以下參三師、三公、尚書令,中丞兼參大夫,知雜事參中丞,三院禦史兼參知雜及本院之長。大夫避尚書令以上,遇僕射,斂馬側立而避。大夫遇尚書丞郎、兩省官諸司三品以上、金吾大將軍、統軍上將軍,皆分路。餘官遇中丞,悉引避。知雜兼避中丞,遇左右丞斂馬側立,餘皆分路。郎中及少卿監、大將軍以下,皆避知雜。三院同行,如知雜之例。少卿監並參本司長官,丞參少卿。諸司三品遇僕射於途,皆引避。諸衛大將軍參本衛上將軍。東宮官參隔品。凡參者若遇於途,皆避。
公參之禮,列拜堂上,位高受參者答焉。四赤縣令初見尹,趨庭,受拜後升廳如客禮。內客省使謁宰相、樞密使以客禮,閣門使以上列拜,皆答,客省副使至通事舍人、諸司使、樞密承旨不答焉。自樞密使副、宣徽使皆差降其禮,供奉官、殿直、教坊使副、辭令官、伎術官並趨庭,倨受。諸司副使參大使,通事舍人參閣門使,防禦、團練、刺史謁本道節帥,節度、防禦、團練副使謁本使,並具軍容趨庭,延以客禮。少尹、幕府于本院長官悉拜。防禦、團練判官謁本道節帥,並趨庭。上佐、州縣官見宰相、樞密使及本屬長官,並拜於庭天長、雄武等軍使見宰相、樞密亦知之
。參本府賓幕官及曹掾,縣簿、尉參令,皆拜。王府官見親王如賓職見使長,府縣官兼三館職者見大尹同。赤縣令、六品以下未嘗參官,見宰相、樞密及本司長官,並拜階上。流外見流內品官,並趨庭。
諸司非相統攝,皆稱移牒。分路者不得籠街及占中道,依秩序以分左右。遇於驛舍,非相統攝及名位縣隔,先至者居之。台省官當通官呵止者,如舊式。文武官不得假借呼稱,以紊朝制。當避路者,若被宣召及有所捕逐,許橫度焉。
又令:「諸司使、副使、通事舍人見宰相、樞密使,升階、連姓通名展拜,不答拜。其見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宣徽使,以客禮展拜。」
太平興國以後,又制京朝官知令錄者,見本使州長吏以客禮,三司判官、推官、主判官見本如郎中、員外見尚書丞郎之儀。
咸平中,又詔:開封府左右軍巡使、京官知司錄及諸曹參軍到畿縣見京尹,並趨庭設拜。六年,命翰林學士梁顥等詳定閣門儀制,成六卷,因上言:「三司副使序班、朝服比品素無定列,至道中,筵會在知制誥後、郎中前。今請同諸司、少卿監,班位在上。如官至給諫、卿監者,自如本品,朝會大宴隨判使赴長春殿起居引駕。其朝會引駕至前殿,與諸司使同退。」
大中祥符五年,複命翰林學士李宗諤等詳定儀制:文武百官遇宰相、樞密使、參知政事,並避。起居郎以下遇給、舍以上,斂馬。御史大夫遇東宮三師、尚書丞郎、兩省侍郎,分路而行。中丞遇三師、三少、太常卿、金吾上將軍,並分路而行。知雜禦史遇尚書侍郎、諸司三品、金吾大將軍、統軍、諸衛上將軍,分路而行。三院同行如知雜例,不同行,遇左右丞則避。尚書丞郎、郎中、員外遇三師、三公、尚書令,則避。郎中、員外遇丞郎,則避。太常博士以下朝官遇本司長官、三師、三公、僕射、尚書丞郎、大夫、中丞、知雜禦史,並避,權知判者不避,遇兩省給舍以上,斂馬。京官遇丞郎、給舍、大卿監、祭酒以上及本寺少監卿、司業,並避。諸軍衛大將軍以下遇上將軍、統軍,亦避。詹事遇上臺官,如卿監之例。庶子、少詹事至太子僕遇東宮三師、三少,並避;遇上臺官,如少卿監例。中允以下遇東宮三師、三少,並避;遇賓客、詹事,斂馬;遇上臺官,如太常博士例。應合避尚書者,並避三司使。其權知開封府如本官品避。其台省官雖不合避,而職在統臨者,並避。武班、內職並依此品。
大觀二年,定王、嘉王府侍講沈錫等奏:「二王出就外學,其初見及侍王禮儀、講說疏數之節,請如故事。」手詔:「按祥符故事,記室翊善見諸王,皆下拜。真宗特以張士遜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賓禮。今講讀輔翊之官,職在訓道,亦王友傅也,可如例,令王答拜。」群臣赴台參、謝、辭者新授、加恩、出使者,尚書侍郎則三院禦史各一員、中丞、大夫皆對拜三院仍班迎,不坐班即不赴 。節度使、賓客、太常宗正卿則禦史一員、中丞、大夫皆對拜。兩使留後至刺史、秘書監至五官正、上將軍至郎將、四廂都指揮使及內職軍校遙郡以上、樞密都承旨及內職帶正員官者、四赤縣令、三京司錄、節度行軍至團練副使、幕職官任憲銜者,皆禦史一員對拜,中丞、大夫對揖亦令揖訖進言,得參風憲,再揖而退。若曾任中書、門下及左右丞皆不赴。加階勳、食邑、章服,館閣三司、開封府職事及內職轉使額、軍額,亦不赴台謝。僕射過正衙日,台官大夫以下與百官,並詣幕次致賀文官一品、二品曾任中書、樞密院者不赴。大夫、中丞則郎中、少卿監、大將軍以下亦然本官約止則不赴,僕射赴上都省者罷此儀。
志第七十二禮二十二(賓禮四)
○錄周後錄先聖後群臣朝使宴餞朝臣時節饋廩外國君長來朝契丹夏國使副見辭儀高麗附金國使副見辭儀諸國朝貢
昔周滅殷,封微子為殷後,俾修其禮物,作賓于王家,與國鹹休。宋以柴周之後為二恪,又錄孔子之後,亦先王崇德象賢之意也,故皆為賓禮。其餘則有朝使之宴餞、歲時之廩饋及外國之使聘、遠方之朝貢,著其迓餞宴賚之式,登降揖遜之儀,備一代之制焉。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詔曰:「封二王之後,備三恪之賓,所以示子傳孫,興滅繼絕。夏、商之居杞、宋,周、隋之啟介、酅,古先哲王,實用茲道。矧予氵京德,曆試前朝,雖周德下衰,勉從於禪讓;而虞賓在位,豈忘於烝嘗?其封周帝為鄭王,以奉同嗣,正朔服色,一如舊制。」又詔曰:「矧惟眇躬,逮事周室。謳歌獄訟,雖歸新造之邦;廟貌園陵,豈忘舊君之禮?其周朝嵩、慶二陵及六廟,宜令有司以時差官朝拜祭饗,永為定式。仍命周宗正卿郭行禮。」乾德六年八月,詔于周太祖、世宗陵寢側各設廟宇塑像,命右贊善大夫王碩管勾修蓋。開寶六年三月,周鄭王殂,詔輟朝十日。帝素服發哀於便殿。十月四日,葬周恭帝於順陵,詔特輟四日、五日朝參。
仁宗天聖六年,錄故虢州防禦使柴貴子肅為三班奉職。七年,錄故太子少傅柴守禮孫詠為三班奉職。其後,又錄柴氏之後曰熙、曰愈、曰若拙、曰上善並為三班奉職,曰余慶、曰誠為州長史、助教,曰貽廓等十一人複其身,仍各賜錢一萬。又錄世宗曾孫揆、柔及貴曾孫日宣、守禮曾孫若訥皆為三班奉職。
嘉祐四年,著作郎何鬲言:「昔舜受堯、禹受舜之天下,而封丹朱、商均以為國賓。周、漢以降,以及于唐,莫不崇奉先代,延及苗裔。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襲。臣願考求唐、周之裔,以備二王之後,授以爵命,封縣立廟,世世承襲,永為國賓。」事下太常議,曰:「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繼絕,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創,載祀不永,文章制度,一無可考。上取唐室,世數已遠,於經不合。惟周則我受禪之所自,義不可廢。宜訪求子孫,如孔子後衍聖公,授一京官,爵以公號,使專奉廟饗,歲時存問,賜之粟帛、牲器、祭服。每遇時祀,並從官給,其廟宇亦加嚴飾。如此,則上不失繼絕之義,度之於今,亦簡而易行。」從之。四月,詔曰:「先王推紹天之序,尚尊賢之義,褒其後嗣,賓以殊禮,豈非聖人稽古報功之大典哉?國家受命之元,繼周而王,雖民靈欣戴,歷數允集,而虞賓將遜,德美丕顯。頃者推命本始,褒及支庶,每遇南郊,許奏白身一名充班行,恩則厚矣,而義未稱。將上采姚、姒之舊,略循周、漢之典,詳其世嫡,優以公爵,異其仕進之路,申以土田之錫,俾廟寢有奉,饗祀不輟,庶幾乎《春秋》通三統、厚先代之制矣。宜令有司取柴氏譜系,于諸房中推最長一人,令歲時親奉周室祀事。如白身,即與京主簿,如為班行者,即比類換文資,仍封崇義公,與河南府、鄭州合入差遣,給公田十頃,專管勾陵廟。應緣祭饗禮料所須,皆從官給。如至知州資序,即別與差遣,卻取以次近親,令襲爵授官,永為定式。」八月,太常禮院定到內殿崇班、相州兵馬都監柴詠于柴氏諸族最長,詔換殿中丞,封崇義公,簽書奉寧軍節度判官事,以奉周祀。又以六廟在西京,而歲時祭饗無器服之數,令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當用祭器給之。
熙寧四年,西京留司禦史台司馬光言:「崇義公柴詠祭祀不以儀式。周本郭姓,世宗後侄,為郭氏後。今存周後,則宜封郭氏子孫以奉周祀。」帝閱奏,問王安石,安石曰:「宋受天下于世宗,柴氏也。」帝曰:「為人後者為之子。」安石曰:「為人後於異姓,非禮也。雖受天下于郭氏,豈可以天下之故而易其姓氏所出?」帝然之。五年正月,柴詠致仕。詠長子早亡,嫡孫夷簡當襲。太常禮院言夷簡有過,合以次子西頭供奉官若訥承襲。詔以若訥為衛尉寺丞,襲封崇義公,簽書河南府判官廳公事。
政和八年,徽宗詔曰:「昔我藝祖受禪于周,嘉祐中擇柴氏旁支一名封崇義公。議者謂不當封周。然禪國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禮蓋未盡。除崇義公依舊外,擇柴氏最長見在者以其祖父為周恭帝后,以其孫世世為宣義郎,監周陵廟,與知縣請給,以示繼絕之仁,為國二恪,永為定制。」
紹興五年,詔周世宗玄孫柴叔夏為右承奉郎,襲封崇義公,奉周後。二十六年,叔夏升知州資序,別與差遣。以子國器襲封,令居衢州。朝廷有大禮,則入侍祠如故事。其柴大有、柴安宅亦各補官。
淳祐九年,又以世宗八世孫柴彥穎特補承務郎,襲封崇義公。
時又求隋、唐及朱氏、李氏、石氏、劉氏、郭氏之後,及吳越、荊南、湖南、蜀漢諸國之子孫,皆命以官,使守其祀。具見《本紀》、《世家》。
錄先聖後,仁宗景祐二年,詔以孔子四十六世孫北海尉宗願為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皇祐三年七月,詔曰:「國朝以來,世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使奉承廟祀。近歲廢而不行,非所以尊先聖也。宜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事。」
至和初,太常博士祖無擇言:「按前史,孔子後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褒尊、宗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隋並封鄒國,唐初曰褒聖,開元中,始追諡孔子為文宣王。又以其後為文宣公,不可以祖諡而加後嗣。」遂詔有司定封宗願衍聖公,令世襲焉。
治平初,用京東提點王綱言,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其襲封人如無親屬在鄉里,令常任近便官,不得去家廟。
熙寧中,以四十八代孫若蒙為沂州新泰縣主簿,襲封。
元祐初,朝議大夫孔宗翰辭司農少卿,請依家世例知兗州以奉祀。又言:「孔子後襲封疏爵,本為侍祠,今乃兼領他官,不在故郡。請自今襲封者無兼他職,終身使在鄉里。」朝議依所請,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學以訓其子孫,襲封者專主祠事,增賜田百頃,供祭祀之余許均贍族人。其差墓戶並如舊法。賜書,置教授一員,教諭其家子弟,鄉鄰或願學者聽。改衍聖公為奉聖公,及刪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頒賜之。其後,通直郎孔宗壽等舉若蒙弟若虛襲封,仍請自今眾議擇承襲之人,不必子繼,庶幾留意祖廟,惇睦族人。
宣和三年,詔宣議郎孔端友襲封衍聖公,為通直郎、直秘閣,仍許就任關升,以示崇獎。端友言:詔敕文宣王后與親屬一人判司簿尉,今孔若采當承繼推恩。詔補迪功郎。
高宗紹興二年,以四十九代孫孔玠襲封衍聖公。其後,以搢、以文遠、以萬春、以洙,終宋世,皆襲封主祀事。
群臣朝覲出使宴餞之儀。太祖、太宗朝,藩鎮牧伯,沿五代舊制,入覲及被召、使回,客省齎簽賜酒食。節度使十日,留後七日,觀察使五日。代還,節度使五日,留後三日,觀察一日,防禦使、團練使、刺史並賜生料。節度使以私故到闕下,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出使回者,亦賜酒食、熟羊。群臣出使回朝,見日,面賜酒食,中書、樞密、宣徽使、使相並樞密使伴;三司使、學士、東宮三師、僕射、御史大夫、節度使並宣徽使伴。兩省五品以上、侍御史、中丞、三司副使、東宮三少、尚書丞郎、卿監、上將軍、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剌史、宣慶宣政昭宣使並客省使伴;少卿監、大將軍、諸司使以下任發運轉運提點刑獄、知軍州、通判、都監、巡檢回者即賜,並通事舍人伴;客省、引進、四方館、閣門使並本廳就食。群臣賀,賜衣;奉慰,並特賜茶酒,或賜食外任遣人進奉,亦賜酒食,或生料。自十月一日後盡正月,每五日起居,百官皆賜茶酒,諸軍分校三日一賜。冬至、二社、重陽、寒食,樞密近臣、禁軍大校或賜宴其第及府署中,率以為常。
大中祥符五年,詔自今兩省五品、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官,同列出使,並許醵錢餞飲,仍休假一日。余官有親屬僚友出行,任以休務日餞送。故事,樞密、節度使、使相還朝,咸賜宴于外苑。見辭日,長春殿賜酒五行,仍設食,當直翰林龍圖閣學士以上、皇親、觀察使預坐。八年四月,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王能自鎮定來朝,宴于長春殿。閣門言:「舊制,節度使掌兵,無此禮例。既赴坐,則殿前馬軍都校當侍立,於品秩非便。」遂令皆預位。
中興,仍舊制。凡宰相、樞密、執政、使相、節度、外國使見辭及來朝,皆賜宴內殿或都亭驛,或賜茶酒,並如儀。
時節饋廩。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以宰相王旦生日,詔賜羊三十口、酒五十壺、米麵各二十斛,令諸司供帳,京府具衙前樂,許宴其親友。旦遂會近列及丞郎、給諫、修史屬官。俄又賜樞密使副、參知政事羊三十口,酒三十壺、米麵各三十斛。其後,以廢務非便,奏罷會,而賜如故。又制:僕射、御史大夫、中丞、節度、留後、觀察、內客省使、權知開封府,正、至、寒食,並客省齎簽賜羊、酒、米、面;立春賜春盤;寒食神餤、餳粥;端午粽子;伏日蜜沙冰;重陽糕,並有酒;三伏日,又五日一賜冰。四廂及廂都指揮使,中書舍人,統軍,防禦、團練使,刺史,客省使,樞密都承旨,知銀台司、審刑院,三司三司勾院,諸司使,禁軍校、忠佐,海外諸蕃進奉領刺史以上,至寒食,並賜節料;立春,奉內朝者皆賜幡勝。
元祐二年十一月冬至,詔賜禦筵于呂公著私第,遣中使賜上尊酒、香藥、果實、縷金花等,以禦飲器勸酒,遣教坊樂工,給內帑錢賜之。及暮賜燭,傳宣令繼燭,皆異恩也。
紹興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宗賜宰臣秦檜詔曰:「省所奏辭免生日賜宴。朕聞賢聖之興必五百歲,君臣之遇蓋亦千載。夫以不世之英,值難逢之會,則其始生之日,可不為天下慶乎!式燕樂衎,所以示慶也。非喬嶽之神無以生申、甫,非宣王之能任賢無以致中興。今日之事,不亦臣主俱榮哉?宜服異恩,毋守沖節。所請宜不允。」
宋朝之制,凡外國使至,及其君長來朝,皆宴於內殿,近臣及刺史、正郎、都虞候以上皆預。
太祖建隆元年八月三日,宴近臣於廣政殿,江南、吳越朝貢使皆預。乾德三年五月十六日,宴近臣及孟昶於大明殿。開寶四年五月七日,宴近臣及劉鋹於崇德殿。十一月五日,江南李煜、吳越錢俶各遣子弟來朝,宴於崇德殿。八年三月晦,宴契丹使于長春殿。
太平興國二年二月十一日,宴兩浙進奉使、契丹國信使及李煜、劉鋹、禁軍都指揮使以上于崇德殿,不舉樂,酒七行而罷。契丹遣使賀登極也。五月十一日,再宴契丹使於崇德殿,酒九行而罷,以其貢助山陵也。三年正月十六日,宴劉鋹、李煜、契丹使、諸國蕃客於崇德殿,以契丹使來賀正故也。三月二十五日,吳越錢俶來朝,宴于長春殿,親王、宰相、節度使、劉鋹、李煜皆預。十月十六日,宴宰相、親王以下及契丹使、高麗使、諸州進奉使於崇德殿,以乾明節罷大宴故也。是後,宴外國使為常。
其君長來朝,先遣使迎勞於候館,使者朝服稱制曰「奉制勞某主」,國主迎於門外,與使者俱入升階,使者執束帛,稱有制,國主北面再拜稽首受幣,又再拜稽首,以土物儐,使者再拜受。國主送使者出,鴻臚引詣朝堂,所司奏聞,通事舍人承敕宣勞,再拜就館。翌日,遣使戒見日如儀。又次日,奉見於乾元殿,設黃麾仗及宮縣大樂。典儀設國主位於縣南道西北向,又設其國諸官之位於其後。所司迎引,國主服其國服,至明德門外,通事舍人引就位。侍中奏中嚴,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自西房,即禦位。典儀贊拜,國主再拜稽首。侍中承制降勞,皆再拜稽首,敕升坐,又再拜稽首,至坐,俯伏避席。侍中承制曰「無下拜」,國主復位。次引其國諸官以次入,就位,再拜並如上儀。侍中又承制勞還館,通事舍人引國主降,復位,再拜稽首,出。其國諸官皆再拜,以次出。侍中奏禮畢,皇帝降坐。其錫宴與受諸國使表及幣皆有儀,具載《開寶通禮》。
契丹國使入聘見辭儀。自景德澶淵會盟之後,始有契丹國信使副元正、聖節朝見。大中祥符九年,有司遂定儀注。
前一日,習儀於驛。見日,皇帝禦崇德殿。宰臣、樞密使以下大班起居訖,至員僚起居後,館伴使副一班入就位,東面立。次接書匣閣門使升殿立。次通事入,不通,喝拜,兩拜,奏聖躬萬福,又喝兩拜,隨呼萬歲,喝祗候,赴東西接引使副位。舍人引契丹使副自外捧書匣入,當殿前立。天武官抬禮物分東西向入,列于殿下,以東為上。舍人喝天武官起居,兩拜,隨呼萬歲,奏聖躬萬福,喝各祗候。閣門從東階降,至契丹使位北。舍人揖使跪進書匣,閣門側身搢笏、跪接,舍人受之。契丹使立,閣門執笏捧書匣升殿,當御前進呈訖,授內侍都知,都知拆書以授宰臣,宰臣、樞密進呈訖,遂抬禮物出。舍人與館伴使副引契丹使副至東階下,閣門使下殿揖引同升,立御前。至國信大使傳國主問聖體,通事傳譯,舍人當御前鞠躬傳奏訖,揖起北使。皇帝宣閣門回問國主,北使跪奏,舍人當御前鞠躬奏訖,遂揖北使起,卻引降階至辭見位,面西揖躬。舍人當殿通北朝國信使某官某祗候見,應喏絕,引當殿,喝拜,大起居其拜舞並依本國禮
,出班謝面天顏,歸位,喝拜舞蹈訖,又出班謝沿路驛館禦筵茶藥及傳宣撫問,複歸位,喝拜舞蹈訖,舍人宣有敕賜窄衣一對、金蹀躞子一、金塗銀冠一、靴一兩、衣著三百匹、銀二百兩、鞍轡馬一每句應喏
,跪受,起,拜舞蹈訖,喝祗候,應喏西出凡傳語並奏聖躬萬福、致辭,並通事傳譯,舍人當殿鞠躬奏聞,後同
。次通北朝國信副使某官某祗候見,其拜舞、謝賜、致詞並如上儀,西出其敕賜衣一對,金腰帶一,襆頭、靴、笏、衣著二百匹,銀器一百兩,鞍轡馬一
。次通事及舍人引舍利已下分班入,不通,便引合班,贊喝大起居,拜舞如儀。舍人喝有敕賜衣服、束帶、衣著、銀器分物,應喏跪受,抬擔床絕,起,舞蹈拜訖,喝各祗候分班引出。次引差來通事以下從人分班入,不通,便引合班,喝兩拜,奏聖躬萬福,又拜,隨呼萬歲,喝有敕各賜衣服、腰帶、衣著、銀器分物,應喏跪受,起,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唱喏分班引出。次行門、殿直入,起居訖,殿上侍立。文明殿樞密直學士、三司使、內客省使下殿。舍人合班奏報閣門無事,唱喏訖,卷班西出。客省、閣門使以下東出,其排立,供奉官已下橫行合班。宣徽使殿上喝供奉官已下各祗候分班出,並如常儀。皇帝降坐還內。
宴日,契丹使副以下服所賜,承受引赴長春殿門外,並侍宴臣僚宰執、親王、樞密使以下祗候。俟長春殿諸司排當有備,閣門使附入內都知奏班齊,皇帝坐,鳴鞭,宰臣、親王以下並宰執分班,舍人引入。其契丹使副綴親王班入。舍人通某甲以下,唱喏,班首奏聖躬萬福,喝各就坐、兩拜,隨呼萬歲,喝就坐,分班引上殿。或皇帝撫問契丹使副,舍人便引下殿,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各就坐。次舍人、通事分引舍利以下東西分班,喝兩拜,喝就坐,分引赴兩廊下。次舍人引差來通事、從人東西分班入,合班,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就坐,分引赴兩廊。次喝教坊已下兩拜,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喝拜,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次引看盞二人稍近前,喝拜,兩拜,隨拜萬歲,喝上殿祗候,分東西上殿立。有司進茶床,內侍酹酒,訖,閣門使殿上御前鞠躬奏某甲已下進酒,餘如常儀。宴起,宰臣已下降階,舍人喝兩拜,搢笏,舞蹈,喝各祗候,分班出。次舍利合班,喝兩拜,舞蹈,三拜,拜謝訖,喝各祗候分引出。次通事、從人合班,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分班引出。次喝教坊使已下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如傳宣賜茶酒,又喝謝茶酒拜,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出。閣門使殿上近前側奏無事,皇帝降坐,鳴鞭還內。
辭日,皇帝坐,內殿起居班欲絕,諸司排當有備,催合侍宴臣僚東西相向,班立崇德殿庭。俟奏班齊,舍人喝拜,東西班殿侍兩拜,奏聖躬萬福,喝各祗候。次舍人通館伴使副某甲以下常起居,次通契丹使某甲常起居,次通副使某甲常起居,俱引赴西面立。次通宰臣以下橫行,通某甲以下,應喏,奏聖躬萬福,喝各就坐,應喏,兩拜呼萬歲,分升殿東西向立。次通事、舍人引契丹舍利以下,次差來通事、從人俱分班入,當殿兩拜,奏聖躬萬福,喝各就坐,兩拜,呼萬歲,分引赴兩廊立。次通教坊使、看盞。及進茶床、酹酒並閣門奏進酒,並如長春宴日之儀。酒五巡,起。宰臣以下降階班立,兩拜、搢笏、舞蹈,三拜,喝各祗候。宰臣以下並三司使、文明殿學士、樞密直學士升殿侍立,其餘臣僚並契丹使並出。次引舍利及差來從人,俱兩拜萬歲訖,分班引出。如傳宣賜茶酒,更喝謝拜如前儀。已上班絕,舍人再引契丹使入,西面揖躬。舍人當殿通北朝國信使某祗候辭,通訖,引當殿兩拜,出班致辭,歸位,又兩拜訖,宣有敕賜,跪受拜舞訖,喝好去,遂引出。次引副使致詞、受賜、拜舞如前儀,亦出。次引舍利已下,次引差來通事、從人,俱分班入,舍人喝有敕賜衣服、衣著、銀器分物,各應喏跪受,候抬擔床絕,就拜,起,又兩拜萬歲,喝好去,分班引出。其使副各服所賜,再引入,當殿兩拜萬歲訖,喝祗候,引升殿,當御前立。皇帝宣閣門使授旨傳語國主,舍人揖國信使跪,閣門使傳旨通譯訖,揖國信使起立,閣門使御前搢笏,於內侍都知處奉授書匣,舍人揖國信使跪,閣門使跪分付訖,揖起下殿,西出。
政和詳定五禮,有《紫宸殿大遼使朝見儀》、《紫宸殿正旦宴大遼使儀》、《紫宸殿大遼使朝辭儀》、《崇政殿假日大遼使朝見儀》、《崇政殿假日大遼使朝辭儀》。其紫宸殿赴宴,遼使副位禦坐西,諸衛上將軍之南。夏使副在東朵殿,並西向北上。高麗、交阯使副在西朵殿,並東向北上,遼使舍利、從人各在其南。夏使從人在東廊舍利之南,諸蕃使副首領、高麗交阯從人、溪峒衙內指揮使在西廊舍利之南。又至各就位,有分引兩廊班首詣禦坐進酒,樂作,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就坐。酒五行,皆作樂賜華,皇帝再坐,赴宴官行謝華之禮。
夏國進奉使見辭儀。夏國歲以正旦、聖節入貢。元豐八年,使來。詔夏國見辭儀制依嘉祐八年,見於皇儀殿門外,朝辭詣垂拱殿。
政和新儀:夏使見日,俟見班絕、謝班前,使奉奉表,引入殿庭,副使隨入,西向立,舍人揖躬。舍人當殿躬奏夏國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見,引當殿前跪進表函,舍人受之,副入內侍省官進呈。使者起,歸位,四拜起居。舍人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饌。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次從人入,不奏,即引當殿四拜起居。舍人宣賜分物,兼賜酒食。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辭日,引使副入殿庭,西向立,舍人揖躬。舍人當殿躬奏夏國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辭,引當殿四拜。宣賜某物酒饌,再拜如見儀。凡蕃使見辭,同日者,先夏國,次高麗,次交阯,次海外蕃客,次諸蠻。
高麗進奉使見辭儀。見日,使捧表函,引入殿庭,副使隨入,西向立,舍人鞠躬,當殿前通高麗國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見,引當殿,使稍前跪進表函,俯伏興訖,歸位大起居。班首出班躬謝起居,歸位,再拜,又出班謝面天顏、沿路館券、都城門外茶酒,歸位,再拜,搢笏,舞蹈,俯伏興,再拜。舍人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食,搢笏,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次押物以下入,不通,即引當殿四拜起居。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食,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起居。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
辭日,引使副入殿庭,西向立,舍人揖躬。舍人當殿躬通高麗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辭,引當殿四拜起居。班首出、班致詞,歸位,再拜。舍人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食,搢笏,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好去,揖西出。次從人入辭,如見。
政和元年,詔高麗在西北二國之間,自今可依熙甯十年指揮隸樞密院。明年入貢,詔複用熙寧例,以文臣充接伴使副,仍往還許上殿。七年,賜以籩豆各十二,簠簋各四,登一,鉶二,鼎二,罍洗一,尊二。銘曰:「惟爾令德孝恭,世稱東蕃,有來顯相,予一人嘉之。用錫爾寶尊,以甯爾祖考。子子孫孫,其永保之!」紹興二年,高麗遣使副來貢,並賜酒食于同文館。
金國聘使見辭儀。宣和元年,金使李善慶等來,遣直秘閣趙有開偕善慶等報聘。已而金使複至,用新羅使人禮,引見宣政殿,徽宗臨軒受使者書。自後屢遣使來,帝待之甚厚,時引上殿奏事,賜予不貲,禮遇並用契丹故事。
紹興三年十二月,宰臣進呈金使李永壽等正旦入見。故事,百官俱入。上曰:「全盛之時,神京會同,朝廷之尊,百官之富,所以誇示。今暫駐於此。事從簡便。舊日禮數,豈可盡行?無庸俱入。」使人見辭,並賜食於殿門外。八年,金國遣使副來,就驛議和。詔王倫就驛賜宴。十一年十一月,金國遣審議使來。入見,時殿陛之儀議猶未決。議者謂「兵衛單弱,則非所以隆國體;欲設仗衛,恐駭虜情。」乃設黃麾仗千五百人於殿廊,蔽以帟幕,班定徹帷。十二年,扈從徽宗梓宮、皇太后使副來。十三年十一月,有司言:「賀正旦使初至,於盱眙軍賜宴。未審回程合與不合筵待?」詔內侍省差使臣二員沿路賜禦筵,一員於平江府,一員於鎮江府,一員於盱眙軍。尋詔:金國賀正旦人使到闕赴宴等坐次,令與宰臣相對稍南。使副上下馬于執政官上下馬處。三節人從並于宮門外上下馬。立班則于西班,與宰臣相對立。仍權移西班使相在東壁宰臣之東。十四年正月一日,宴金國人使於紫宸殿。文臣權侍郎已上、武臣刺史已上赴坐。自後正旦賜宴仿此。五月,金國始遣賀天申節使來。有司言合照舊例:北使賀生辰聖節使副隨宰臣紫宸殿上壽,進壽酒畢,皇帝、宰臣以下同使副酒三行,教坊作樂,三節人從不赴。既而三節人從有請,乞隨班上壽,詔許之,仍賜酒食。遇賀正,人使朝辭在上辛祠官致齋之內,仍用樂。二十九年,以皇太后崩,其賀正使副止就驛賜宴。見辭日,賜茶酒,並不舉樂。
大率北使至闕,先遣伴使賜禦筵于班荊館在赤岸,去府五十裏
,酒七行。翌日登舟,至北郭稅亭,茶酒畢,上馬入余杭門,至都亭驛,賜褥被、钅沙鑼等。明日,臨安府書送酒食,閣門官入位,具朝見儀,投朝見榜子。又明日,入見。伴使至南宮門外下馬,北使至隔門內下馬。皇帝禦紫宸殿,六參官起居。北使見畢,退赴客省茶酒,遂宴垂拱殿,酒五行,惟從官已上預坐。是日,賜茶器名果。又明日,賜生餼。見之二日,與伴使偕往天竺燒香,上賜沉香、乳糖、齋筵、酒果。次至冷泉亭、呼猿洞而歸。翌日,賜內中酒果、風藥、花餳,赴守歲夜筵,酒五行,用傀儡。正月朔旦,朝賀禮畢,上遣大臣就驛賜禦筵。中使傳旨宣勸,酒九行。三日,客省簽賜酒食,內中賜酒果。遂赴浙江亭觀潮,酒七行。四日,赴玉津園燕射,命諸校善射者假管軍觀察使伴之,上賜弓矢。酒行樂作,伴射官與大使並射弓,館伴、副使並射弩。酒九行,退。五日,大宴集英殿,尚書郎、監察禦史已上皆預,學士撰致語。六日,朝辭退,賜襲衣、金帶、大銀器。臨安府書送贐儀。複遣執政官就驛賜宴。晚赴解換夜筵,伴使與北使皆親勸酬,且以衣物為侑。次日,加賜龍鳳茶、金鍍合。乘馬出北闕門登舟,宿赤岸。又次日,複遣近臣押賜禦筵。
自到闕朝見、燕射、朝辭,共賜大使金千四百兩,副使金八百八十兩,衣各三襲,金帶各三條。都管上節各賜銀四十兩,中下節各三十兩,衣一襲、塗金帶一條。使人到闕筵宴,凡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七十人,築球軍三十二人,起立球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並下臨安府差;相撲一十五人,於御前等子內差,並前期教習之。
諸國朝貢,其交州、宜州、黎州諸國見辭,並如上儀。惟迓勞宴賚之數,則有殺焉。其授書皆令有司付之。又有西蕃唃氏、西南諸蕃占城、回鶻、大食、於闐、三佛齊、邛部川蠻及溪峒之屬,或比間數歲入貢。層檀、日本、大理、注輦、蒲甘、龜茲、佛泥、拂菻、真臘、羅殿、渤泥、邈黎、闍婆、甘眉流諸國入貢,或一再,或三四,不常至。注輦、三佛齊使者至,以真珠、龍腦、金蓮花等登陛跪散之,謂之「撒殿」。
元祐二年,知潁昌府韓縝言:「交阯小國,其使人將及境,臣嘗近弼,難以抗禮。按元豐中迓以兵官,餞以通判,使副詣府,其犒設令兵官主之。請如故事。」仍詔所過郡,凡前宰相、執政官知判者亦如之。又詔立回賜于闐國信分物法。歲遣貢使雖多,止一加賜。又命于闐國使以表章至,則間歲聽一入貢,余令于熙、秦州貿易。
禮部言:「元豐著令,西南五姓蕃,每五年許一貢。今西南蕃泰平軍入貢,期限未及。」詔特許之。學士院言:「諸蕃初入貢者,請令安撫、鈐轄、轉運等司體問其國所在遠近大小,與見今入貢何國為比,保明聞奏,庶待遇之禮不致失當。」宣和詔蕃國入貢,令本路驗實保明。如涉詐偽,以上書詐不實論。
建炎三年,占城國王遣使進貢,適遇大禮,遂加恩,特授檢校少傅,加食邑。自後明堂郊祀,並仿此。紹興二年,占城國王遣使貢沉香、犀、象、玳瑁等,答以綾錦銀絹。
建炎四年,南平王薨,差廣南西路轉運副使尹東玽充弔祭使,賜絹布各五百匹,羊、酒、寓錢、寓彩、寓金銀等,就欽州授其國迎接人,制贈侍中,進封南越王。封其子為交阯郡王,遇大禮,並加恩如占城國王。淳熙元年,賜「安南國王」印,銅鑄,塗以金。
紹興七年,三佛齊國乞進章奏赴闕朝見,詔許之。令廣東經略司斟量,只許四十人到闕,進貢南珠、象齒、龍涎、珊瑚、琉璃、香藥。詔補保順慕化大將軍、三佛齊國王,給賜鞍馬、衣帶、銀器。賜使人宴於懷遠驛。淳熙五年,再入貢。計其直二萬五千緡,回賜綾錦羅絹等物、銀二千五百兩。
紹興三十一年正月,安南獻馴象。帝曰:「蠻夷貢方物乃其職,但朕不欲以異獸勞遠人。其令帥臣告諭,自今不必以馴象入貢。」三十二年,孝宗登極,詔曰:「比年以來,累有外國入貢,太上皇帝沖謙弗受,況朕氵京菲,又何以堪!自今諸國有欲朝貢者,令所在州軍以理諭遣,毋得以聞。」淳祐三年,安南國主陳日煚來貢,加賜功臣號。十一年,再來貢。景定三年六月,日煚上表貢獻,乞授其位於其子陳威晃。咸淳元年二月,加安南大國王陳日煚功臣,增「安善」二字;安南國王陳威晃功臣,增「守義」二字,各賜金帶、鞍馬、衣服。二年,複上表進貢禮物,賜金五百兩,賜帛一百匹,降詔嘉獎。
志第七十三禮二十三(賓禮五附錄)
○群臣上表儀宰臣赴上儀朝省集議班位臣僚上馬之制臣僚呵引之制
群臣上表儀。《通禮》:守宮設次於朝堂,文東武西,相對為首設中書令位於群臣之北。禮曹掾舉表案入,引中書令出,就南面立。禮部郎中取表授中書令,令即受表入奏。
其禮:凡正、至不受朝,及邦國大慶瑞、上尊號請舉行大禮,宰相率文武群臣暨諸軍將校、蕃夷酋長、道釋、耆老等詣東上閣門拜表,知表官跪授表於宰臣,宰臣跪授於閣門使,乃由通進司奏禦。凡有答詔,亦拜受於閣門,獲可,奏者奉表稱賀。其正、至,樞密使率內班拜表長春殿門外,亦閣門使受之。
又西京留守拜表儀制:留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質明,並集長壽寺立班,置表於案,再拜以遣。其春、秋賜服及大慶瑞並如之。或令分司官齎詣行在,或止驛付南京留司,約用此制。若巡幸,東京則留司百官亦五日一上表起居,並集大相國寺。
其制:群臣詣閣拜奏者,首雲文武百僚具官臣某等言;常奏禦者,止雲臣某言,並稱尊號,已有功臣爵邑者具之;狀奏者,前後列銜,不稱尊號,亦雲功臣爵邑。其外,又有書疏、奏劄、榜子之類。
乾德二年,令有司詳定表首。太常禮院言:「僕射南省官品第二,太子三師官品第一,品位雖高,而南省上臺為尊,合以僕射充首。若專以品秩為定,則諸行侍郎品第四,列于諸司三品卿監之上,不可以品序為准。按唐貞元六年詔,每有慶賀及諸臣上表,併合上公為首,如三公闕,以令、僕行之。中書、門下列貢章表,則僕射是百僚師長,難同宮僚之例。」詔百官集議。翰林學士陶谷等曰:「按唐制:上臺、東宮並是廷臣,當時左右僕射、侍中、中書令為正宰相。貞觀末,帶同中書門下三品者方為宰相。今僕射既非宰相,合在大子三師之下,理固不疑。若以宮僚非廷臣,既宰相豈當兼領?今若先二品而後一品,升後列而退前班,紊其等威,事恐非順。請以太子三師為表首。」竇儀等曰:「東宮三師為表首,論討故典,實皆無據。左右僕射當為表首者,其事有六:按《六典》,尚書為百官之本,今自一品至六品常參官,皆以尚書省官為首,則僕射合為表首,一也。又唐制,上表無上公,即尚書令僕以下行之,其嗣王合隨宗正,若有班位,合依王品,則嗣王雖一品,不得為表首,二也。僕射位次三公,合為表首,三也。況僕射為百僚師長,東宮三師非師長之任,四也。晉天福中詔,謝賀上表,上公行之,如闕,即令僕射行之,五也。立制之班,卑者先入後出,尊者後入先出。今東宮一品立定,僕射乃入,僕射既退,東宮一品乃出,且在兩省之後,六也。」
詔從儀等議,以僕射為表首焉。
宰臣赴上儀。《開元禮》有任官初上相見之儀。宋制:凡牧守赴上,多仍州府舊禮。台省之制,宰相、親王、使相正衙謝訖,出文德殿便門至西廊,堂後官、兩省雜事迎參;至中書便門,兩省官迎班;升都堂,與送上官對揖見任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者
,降階,又與送上官對拜訖,分東、西升坐於床。兩省雜事讀案,堂後官接案。搢笏頂筆判署,凡三道:一,司天監壽星見;二,開封府嘉禾合穗;三,澶州黃河清。並判准,始謝送上官,訖,三司使、學士、兩省官、待制、三司副使升堂展賀。百官先班中書門外,上事官降階,百官入,直省官通班贊致賀,歸後堂,與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相見,會食訖,退。
建隆三年,中書、門下言:「准唐天成元年詔故事,藩鎮帶平章事,合於都堂視事,刊石以記官族,輸禮錢三千貫。近年頗隳曩制。自今藩鎮帶平章事者,輸禮錢五百千,刻石記歲月。其錢以給兩省公用,望舉行之。」詔自今宰相及樞密使兼平章事、侍中、中書令者,輸禮錢三百千,藩鎮五百千,刻石以記如舊制。增秩者不再輸,舊相複入者輸如其數。
乾德二年,置參知政事,就宣徽院赴上,而樞密使、副止上事於本廳。後以曹彬兼侍中,為樞密使,特令赴中書上事。
大中祥符中,詔自今宰相官至僕射者,並於中書都堂赴上,不帶平章事亦令赴上。有司上儀注,宰相用常儀。僕射本省上日,郎中、員外班迎于都堂門內,尚書丞、郎於東廊階上稍近班迎揖,金吾將軍升殿展拜賀,禮生贊引,主事讀案。見任中書樞密使相、前任中書門下並不赴,余如宰相之儀。上訖,與本省禦史台四品、兩省五品、諸司三品以上會食。
右僕射王旦充玉清昭應宮使,有司按故事,宰相凡有吉慶,百官皆班賀。詔以未葺攸司,其班賀權罷。旦赴上修宮所,特賜會,丞、郎、三司副使以上悉預。自是宮觀使副上日皆賜會作樂。
天禧初,太保、平章事王旦為太尉。國朝以來,三公不兼宰相,無赴上儀。特詔有司詳定,就尚書省赴上,百官班迎,宰相而下悉集。御史大夫、中丞、知雜、三院禦史皆僚屬送上,判案三道。中丞以上,即京府尹、赤縣令、諸曹、節度、刺史、皇城、宮苑使悉集。翰林學士入院日賜設,惟學士、中書舍人赴坐。又資政、侍讀、侍講、龍圖閣學士、直學士兼秘書監並赴上。秘閣及兩省五品以上任三館學士、判館、修撰者,皆賜設焉。
朝省集議,前代不載其儀。宋初,刑政典禮之事當集議者,先下詔都省,省吏以告當議之官,悉集都堂,設左、右丞于堂之東北,南向;禦史中丞於堂之西北,南向;尚書、侍郎于堂東廂,西向;兩省侍郎、常侍、給事、諫舍於堂之西廂,東向;知名表郎官于堂之東南,北向;監議禦史於堂之西南,北向。又設左右司郎中、員外于左、右丞之後,三院禦史於中丞之後,郎中、員外于尚書、侍郎之後,起居、司諫、正言於諫舍之後。如有僕射、御史大夫,即于左右丞,中丞之前。如更有他官,即諸司三品于侍郎之南,東宮一品于尚書之前,武班二品於諫舍之南,皆重行異位。卑者先就席。左、右丞升廳,省吏抗聲揖群官就坐,知名表郎官以所議事授所司奉詣左、右丞,左、右丞執卷讀訖授中丞、中丞授于尚書、侍郎,以次讀訖,複授知名表郎官。將畢,左、右丞奉筆叩頭揖群官,以一副紙書所議事節署字於下,授四坐。監議禦史命吏告雲:「所見不同者請不署字。」以官高者為表首。如止集本省官,坐如常儀,其知名表郎官、監議禦史坐仍北向。惟僕射以上得乘馬至都堂,他官雖同平章,事亦止屏外。
明道二年,尚書議莊獻、莊懿太后升祔,省官帶內外制、兼三司副使承例移文不赴。
監議禦史段少連以為官帶近職,一時之選,宜有建明,不當反自高異。乃奏議事不集以違制論。從之。
集賢校理趙良規言:「國朝故事,令敕儀制,別有學士、知制誥、待制、三司副使著位,視品與前朝異,固無在朝敘職、入省敘官之說。若全不論職,則後行員外郎兼學士,在朝立丞、郎上,入省居比、駕下;知制誥、待制入朝與侍郎同列,入省分廁散郎;員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任判官,在三司為參佐,入本省為正員。所以舊來議事,集尚書省官,帶職者不赴。別詔三省悉集,則及大小兩省;內朝官悉集,則及學士、待制、三司副使;更集他官,則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次本司長官。故事,尚書省官帶知制誥,中書省奏班簿,是於尚書省、禦史台了不著籍,故有絕曹之語。又凡定學士、舍人、兩省著位,除先後入外,若有升降,皆特稟朝旨,豈有在朝、入省迭為高下?」禦史台、禮院詳定,久不決。
判禮院馮元等曰:「會議之文,由來非一,或出朝廷別旨,或循官司舊規。故集本省者,即南省官;集學士、兩省、台官者,容有兩制、給舍、中丞;集學士、台省及諸司四品以上者,容有卿、監;集文武百官者,容有諸衛。蓋謀事有小大,集官有等差,率系詔文,乃該餘職。少連乙太常易名之細,考功覆議之常,誤謂群司普當會席,列為具奏,嬰以嚴科,遂使絕曹清列,還入本行,分局常員,略無異等。請臣僚擬諡,止集南省官屬,或事緣體大,臨時敕判,兼召三省、台、寺,即依舊例。」禦史台言:「今尚書省官任兩制者,系台省之籍,無坐曹之實。論職官之言,正為絕曹者設,豈可受祿則系官定奉,議事則絕曹為辭?況王旦、王化基、趙安仁、晁迥、杜鎬、楊億皆嘗預議於尚書省。故相李昉為主客郎中、知制誥日,屢經都省議事。又議大事,僕射、御史大夫入省,唯僕射至廳下馬,於今行之,所以重本省也。故都堂會議,列狀以品,就坐以官,忽此更張,恐非通理。」
禮官吳育曰:「兩奏各有未安。尚書省制度雖崇,亦天子之有司,在朝廷既殊班列,入有司輒易尊卑,是以朝省為彼我、官職分二事也。兩制近職,若有事議而雲絕班不赴,非所以求至當。且知制誥中書省奏班簿,是謂絕班。翰林學士亦知制誥,不絕班簿。此因循之制,非確據也。縱絕班有例,而絕官無聞,一人命書,三省連判,而都無所系,止為奉錢,豈命官之禮?今取典故中最明一事,足以質定。祥符五年僕射上事儀:絕班之官,別頭贊引,不與本省官同在迎班。請凡會議,省官帶近職者,別作一行而坐,自為序列,非以相壓。若招兩制、台省、諸司、諸衛官畢集,則各從其類,自作一行,書議如其位次。」
詔尚書省議事,應帶職官三司副使以上並不赴,如遇集議大事,令赴,別設坐次。
是歲,紫宸、垂拱殿刊石為百官表位。三司使,內朝班學士右,獨立石位;門外,亦班其上。
熙寧二年,禦史台、太常禮院詳定臣僚禦路上馬之制:近上臣僚及北使到闕,並於禦路上行馬。中書樞密院執政官、宣徽院、禦史中丞、知雜禦史、左右金吾、攝事官清道者,導從呵止依舊式,其三司副使以上亦許出節。正任觀察使以上與合出節臣僚,並許自宣德門外至天漢橋北禦路上行馬,如從賀出入及宗室內庭諸宮院車騎,並不在此限。
禦史台又言:「舊制:百官台參、辭謝臣僚于朝堂,先赴三院禦史幕次,又赴中丞幕次,得以體按老疾。今止于禦史廳一員對拜,不惟有失舊儀,兼恐不能公共參驗。請如舊制朝堂拜揖,遇放常朝,即詣禦史台。」已而詔宰臣、親王、使相、兩府、宣徽使,遇入樞密院門,許至從南第二門外上下馬。又詔:宰臣上馬,樞密院次之,諸司又次之,左、右丞上下馬處並同兩省侍郎。
禦史台言:「左丞蒲宗孟、右丞王安禮賀僕射上尚書省,於都堂下馬。按左、右丞上下馬於本廳。請付有司推治。」安禮爭論上前,以為今日置左、右丞為執政官,不應有厚薄。左、右丞於都堂上下馬自此始。
尋詔執政官退朝上馬,宰臣于樞密院,余於隔門外。都堂聚議退,左丞于門下侍郎廳,右丞于中書侍郎廳。品官詣尚書省上下馬依雜壓,大中大夫以上就第一貯廊,監察禦史以上就過道,諸六曹尚書、侍郎即大中大夫以上就本廳,監察禦史以上就客位,餘並過道門外。
政和朝參臣僚上馬次序:俟皇城門開,樞密入,次三省執政官,次一品二品文臣觕、六曹侍郎、殿中監、開封尹、大司成、侍從官、兩省,次百官,禦史台編欄以次入。
其宰相罷政,韓琦以司徒、節度判相州,曾公亮以司空、節度為集禧觀使,王安石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甯府。曹佾以中書令、節度充景靈宮使,韓絳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致仕太師文彥博來朝,其大朝會班位儀物如之。吳育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為西太一宮使,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而已。自是,舊相按例重輕以特旨行之。
治平四年,禦史台言:「慶曆中,有詔詳定武臣出節呵引之制:節度使在尚書下,三節。節度觀察留後在諸行侍郎下,兩節。觀察使在中書舍人下,諸衛大將軍、防禦,團練使在大卿監下,內客省使比諸司大卿,景福殿使比將作監,引進使比庶子,在防禦使上,以上各一節。諸州刺史、諸衛將軍在少卿監下,宣慶、四方館使比少卿,宣政、昭宣、閣門使比司天監少監,諸衛將軍上,皇城使以下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進、閣門副使比員外郎,樞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監下、閣門使上,副都承旨在閣門使下,樞密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在諸司使下,以上並兩人呵引。當時已施行矣,而皇祐編敕刪去此制,請複舉行。」
志第七十四禮二十四(軍禮)
○祃祭閱武受降獻俘田獵打球救日伐鼓
祃,師祭也,宜居軍禮之首。講武次之,受降、獻俘又次之。田獵以下,亦各以類附焉。
軍前大旗曰牙,師出必祭,謂之祃。後魏出師,又建纛頭旗上。太宗征河東,出京前一日,遣右贊善大夫潘慎修出郊,用少牢一祭蚩尤、祃牙;遣著作佐郎李巨源即北郊望氣壇用香、柳枝、燈油、乳粥、酥蜜餅、果,祭北方天王。
咸平中,詔太常禮院定祃儀。所司除地為壇,兩壝繞以青繩,張幄帟,置軍牙、六纛位版。版方七寸,厚和三分。祭用剛日,具饌。牲用大牢,以羊豕代。其幣長一丈八尺,軍牙以白,六纛以皂。都部署初獻,副都部署亞獻,部署三獻,皆戎服,清齋一宿。將校陪位。禮畢焚幣,釁鼓以一牢。又擇日祭馬祖、馬社。
閱武,仍前代制。太祖、太宗征伐四方,親講武事,故不盡用定儀,亦不常其處。鑿講武池朱明門外以習水戰。複築講武台城西楊村,秋九月大閱,與從臣登臺觀焉。
真宗詔有司擇地含輝門外之東武村為廣場,馮高為台,臺上設屋,構行宮。其夜三鼓,殿前、侍衛馬步諸軍分出諸門。詰旦,帝乘馬,從官並戎服,賜以窄袍。至行宮,諸軍陣台前,左右相向,步騎交屬亙二十裏,諸班衛士翼從于後。有司奏成列,帝升台東向,禦戎帳,召從臣坐觀之。殿前都指揮使王超執五方旗以節進退,又於兩陣中起候台相望,使人執旗如臺上之數以相應。初舉黃旗,諸軍旅拜。舉赤旗則騎進,舉青旗則步進。每旗動則鼓駴士噪,聲震百裏外,皆三挑乃退。次舉白旗,諸軍複再拜,呼萬歲。有司奏陣堅而整,士勇而厲,欲再舉,詔止之,遂舉黑旗以振旅。軍于左者略右陣以還,由台前出西北隅;軍于右者略左陣以還,由台前出西南隅,並凱旋以退。乃召從臣宴,教坊奏樂。回禦東華門,閱諸軍還營,鈞容奏樂於樓下,複召從臣坐,賜飲。明日,又賜近臣飲於中書,諸軍將校飲于營中,內職飲於軍器庫,諸班衛士飲于殿門外。
神宗閱左藏庫副使幵斌所教牌手於崇政殿,乃命殿前步軍司擇驍健者依法教習。自是,營屯及更戍諸軍、畿甸三路民兵皆隨伎藝召見親閱焉。凡閱試禁衛、戍軍、民兵,總率第其精觕,賜以金帛;而超等高者,至命為吏選官,其典領者優加職秩。涇原經略蔡挺肄習諸將軍馬,點閱周悉,隊伍有法,入為樞密副使,因言於上而引試之。舊以七軍營陣校試,而分數不齊,前後牴牾。命校試官采掇定為八軍法。及軍法成,頒行諸路。既又定九軍法,以一軍營陣,即城南好草披閱之,皆有賞賚。其按閱炮場連弩及便坐日閱召募新軍時,令習戰如故事。
建炎三年六月,高宗諭輔臣曰:「朕欲親閱武。」宰臣呂頤浩曰:「方右武之時,理當如此。祖宗時不忘武備,如鑿金明池,益欲習水戰。」張浚曰:「祖宗每上巳遊,必命衛士馳射,因而激賞,亦所以講武也。」帝曰:「朕非久命諸將各閱所部人馬,當召卿等共觀,足以知諸將能否。」後以巡幸,不果行。
紹興五年正月,始禦射殿,閱諸班直殿前司諸軍指教使臣、親從宿衛親兵並提轄部押親兵使臣射射。共一千二百六十人,每六十人作一撥。遂詔戶部支金千兩,付樞密院激賞庫充犒用。三月,禦射殿,閱等子趙青等五十人角力,轉資,支賜錢銀有差。八月,禦射殿,閱廣東路經略司解發到韶州士庶子弟陳裕試神臂弓,特補進武校尉,賜紫羅窄衫、銀束帶,差充本路經略司指使。十四年十一月,閱殿前馬步軍將士藝精者,賞有差。自是,歲以冬月行之,號曰冬教。三十年十月,禦射殿,引三衙統制、同統制、統領、同統領入內射射,詔餘合赴內殿教人,依年例支降例物,令逐司自行按試等第給散舊例,每歲引三衙官兵教。是日,止引統制、統領,故有是詔
。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禦射殿隔門特坐,引呈新舊行門射射。
乾道二年十一月,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應從駕臣僚,自祥曦殿並戎服起居,從駕往回。內管軍、禦帶、環衛官從駕,宰執以下免從。就逐幕次賜食,俟進晚膳畢,免奏萬福,並免茶,從駕還內。二十四日,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進早膳,次幸白石教場閱兵。三衙率將佐等導駕詣白石,皇帝登臺,三衙統制、統領官等起居畢,舉黃旗,諸軍皆三呼萬歲拜訖,三衙管軍奏報取旨,馬軍上馬打圍教場。舉白旗,三司馬軍首尾相接;舉紅旗,向台合圍,聽一金止。軍馬各就圍地,作圓形排立。射生官兵隨鼓聲出馬射獐兔,一金止。疊金,射生官兵各歸陣隊。舉黃旗,射生官兵就禦台下獻所獲。帝遂慰勞,賜賚諸將鞍馬金帶,以及士卒。諸軍歡騰,鼓舞就列。百姓觀者如山。時久陰曀,暨帝出郊,雲霧解駁,風日開霽。帝遣諭主管殿前司王琪等曰:「前日之教,師律整嚴,人無嘩囂,分合應度,朕甚悅之,皆卿等力也。」琪等曰:「此陛下神武之化,六軍恭謹所致。臣願得以此為陛下剿絕奸宄。」
四年十月,殿前司言:「相視龍王堂北、江岸以東茅灘一帶平地,可作教場。已修築將壇,將來三司馬步軍並各全裝,披帶衣甲,執色器械,至日,先赴教場下方營排辦,俟駕登臺,聽金鼓起居畢,依資次變陣教閱。所有聖駕出郊,除禁衛外,欲于本司入陣馬軍內摘差護聖馬軍八百人騎、弓箭、器械,作十六隊,于儀衛前後引從,各分八隊,隊各五十人,往回沿路,各奏隨軍鼓笛大樂。及摘差本司入教陣隊內諸軍步親隨一千人,並統領將官三員,至日,先赴將台下,各分左右,于後壁周圍留空地三十步,以容禁衛,外作三重環立。」十六日。車駕至灘上。諸軍人馬,前一日於教場東列幕宿營。是日,三衙管軍與各軍統領將佐導駕乘馬至護聖步軍大教場亭,更禦甲胄至灘上。皇帝登臺,三衙起居畢,權主管殿前司王逵奏三司人馬齊,舉黃旗,諸軍呼拜者三。逵奏請從頭教。中軍鳴角,倒門角旗出營,馬步軍簇隊成,收鼓訖。連三鼓,馬軍上馬,步人撮起旗槍。四鼓舉白旗,中軍鼓聲旗應,變方陣為備敵之形。別高一鼓,步軍四向作禦敵之勢,且戰且前,馬軍出陳作戰鬥之勢。別高一鼓,各分歸地分。五鼓舉黃旗,變圓陣為自環內固之形。如前節次訖。三鼓舉赤旗,變銳陣,諸軍相屬,魚貫斜列,前利後張,為沖敵之形。亦依前節次訖。王逵奏人馬教絕,取旨。舉青旗,變放教直陣,收鼓訖,一金止。重鼓三,馬軍下馬,步人齪落旗槍,皆應規矩。帝大悅,犒賞倍之。士卒歡呼謝恩如儀。鳴角聲簇隊訖,放教拽隊。步人分東西引拽,馬軍交頭於禦台下,隨隊呈試驍銳大刀武藝,繼而進呈車炮、火炮、煙槍。及赭山打圍射生,馬步軍統制官蕭鷓巴以所獲獐鹿等就禦台下進獻,人馬拽絕。皇帝複禦常服,乘馬至車子院,宣喚殿前司撥發官馬定遠、侯彥昌各賜馬一匹,彥昌仍自準備將特升副將。進禦酒,上謂王逵曰:「今日教閱,進止分合,軍律整肅,皆卿之力也。」逵奏:「陛下神武,四海共知。六師軍容,孰敢不肅!」時賜酒俱以十分,逵奏以軍馬事不敢飲,帝曰:「少飲之。」親減大半。飲畢,謝恩退。又宣問主管侍衛馬軍司李舜舉:「今日按閱之兵,比向時所用之師何如?」舜舉奏曰:「今日所治之兵,皆陛下平時躬親訓練,撫以深恩,賜之重賞,忠勇百倍,非昔日可比。」其儀:皇帝至祥曦殿,行門、禁衛等並戎服迎駕常起居。皇帝至,知閣門官以下並戎服常起居,訖。皇帝乘馬出,從駕官從駕至候潮門外大教場禦幄殿下馬,入幄更衣訖,皇帝被金甲出幄,行門、禁衛等迎駕,奏萬福。皇帝乘馬至教場台下馬,升台入幄。從 駕官宰執、親王、使相、正任知閣、禦帶、環衛官升台,於幄殿分東西相向立。管軍並令全裝衣甲帶禦器械執骨朵升台,於幄殿指南面西立,俟入內官喝排立。皇帝出幄,行門、禁衛等迎駕,奏萬福。皇帝出,閣門分引殿前馬步三司統制、統領官常起居訖。次三司將佐以下,聽鼓聲常起居。次殿帥執骨朵赴禦坐前,奏教直陣。俟教閱畢,再赴禦坐前奏教圓陣。俟教閱畢,再赴禦坐前奏教銳陣。俟教閱畢,再赴禦坐前奏教閱畢,歸侍立。內侍傳旨與殿前太尉某,諸軍謝恩承旨訖,轉與撥發官引三司統制、統領、將佐再拜謝恩訖,各歸本軍。皇帝起,入幄更衣訖,皇帝出幄。皇帝坐,舍人引宰執墪後立,俟進禦茶床。舍人贊就坐,宰執躬身應喏訖,直身立,就坐。進第一盞酒,起立墪後,俟皇帝飲酒訖,舍人贊就坐,躬身應喏訖,直身立。俟宰執酒至,接盞飲酒訖,盞付殿侍。次舍人贊食,並如儀。至第四盞,傳旨宣勸訖,禦藥傳旨不拜,舍人承旨贊不拜,贊就坐。第五盞宣勸如第四盞儀。酒食畢,舉禦茶床。舍人分引宰執於幄殿重行立,禦藥傳旨不拜,舍人承旨訖,揖宰執躬身贊不拜,各祗候直身立,降踏道歸幕次。皇帝起,乘馬至車子院下馬。皇帝出幄,至車子院門樓上,出賜親王酒,再拜謝訖;次賜使相、正任並管軍,知閣、禦帶、環衛官酒訖;逐班再拜謝,訖,依舊相向立。次親王執盞進皇帝酒,皇帝飲酒訖,一班再拜謝,訖;俟皇帝觀畢,起,降車子院門樓歸幄。親王以下退,皇帝乘馬出車子院門,行門、禁衛等迎駕,奏萬福。皇帝乘馬至候潮門外大教場,應從駕官並戎服乘馬從駕回。皇帝乘馬入和寧門,至祥曦殿上下馬還宮。餘仿此。
淳熙四年十二月,大閱于茅灘。十年十一月,大閱于龍山。十六年十月,大閱于城南大教場。並如上儀。慶元元年十月,以在諒闇,令宰執於大教場教閱。二年十月,大閱于茅灘。嘉泰二年十二月,幸候潮門外教場大閱。端平二年四月大閱,以時暑,不及行。
受降獻俘。太祖平蜀,孟昶降,詔有司約前代儀制為受降禮。昶至前一日,設禦坐仗衛於崇元殿,如元會儀。至日,大陳馬步諸軍於天街左右,設昶及其官屬素案席褥於明德門外,表案於橫街北。通事舍人引昶及其官屬素服紗帽北向序立。昶跪奉表授閣門使,復位待命。表至御前,侍臣讀訖,閣門使承旨出。昶等俯伏。通事舍人掖昶起,官屬亦起,宣制釋罪,昶等再拜呼萬歲。衣庫使導所賜襲衣、冠帶陳於前,昶等又再拜跪受,改服乘馬,至升龍門下馬,官屬至啟運門下馬,就次。帝常服升坐,百官先入起居,班立。閣門使引昶等入,舞蹈拜謝。召昶升殿,閣門使引自東階升,宣撫使承旨安撫之。昶至禦坐前,躬承問訖,還位,與官屬舞蹈出。中書率百官稱賀,遂宴近臣及昶於大明殿。
嶺南平,劉鋹就擒,詔有司撰獻俘禮。鋹至,上禦明德門,列仗衛,諸軍、百官常服班樓前。別設獻俘位於東西街之南,北向;其將校位於獻俘位前,北上西向。有司率武士系鋹等白練,露布前引。至太廟西南門,鋹等並下馬,入南神門,北向西上立,監將校官次南立。俟告禮畢,於西南門出,乘馬押至太社,如上儀。乃押至樓南禦路之西,下馬立俟。獻俘將校,戎服帶刀。攝侍中版奏中嚴,百官班定;版奏外辦,帝常服禦坐。百官舞蹈起居畢,通事舍人引鋹就獻俘位,將校等詣樓前舞蹈訖,次引露布案詣樓前北向,宣付中書、門下,如宣制儀。通事舍人跪受露布,轉授中書,門下轉授攝兵部尚書。次攝刑部尚書詣樓前跪奏以所獻俘付有司。上召鋹詰責,鋹伏地待罪。詔誅其臣龔澄樞等,特釋鋹縛與其弟保興等罪,仍賜襲衣、冠帶、靴笏、器幣、鞍馬,各服其服列謝樓下。百官稱賀畢,放仗如儀。
南唐平,帝禦明德門,露布引李煜及其子弟官屬素服待罪。初,有司請如獻劉鋹。帝以煜奉正朔,非若鋹拒命,寢露布弗宣,遣閣門使承制釋之。
太宗征太原,劉繼元降,帝幸城北,陳兵衛,張樂,宴從臣於城台。繼元帥官屬素服台下。遣閣門使宣制釋罪,召繼元親勞之。從臣詣行宮稱賀。時以在軍中,故不備禮。繼元至京師,詔告獻太廟。前一日,所司陳設如常告廟儀。告日黎明,博士引太尉就位,通事舍人引繼元西階下東向立,其官屬重行立。贊者贊太尉再拜訖,博士引就盥爵如常儀,詣東階解劍脫舄,升第一室進奠,再拜,太祝跪讀祝文訖,又再拜。通事舍人引繼元及官屬詣室前西階下北向立,舍人贊雲:「皇帝親征,收復河東,偽主劉繼元及偽命官見。」贊者曰再拜,拜訖退位。次至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室,皆如第一室。博士引太尉降階,佩劍納履復位,贊者曰再拜,太尉與繼元等皆再拜,退。焚祝版於齋坊。繼元既命以官,故不稱俘焉。
元符二年,西蕃王攏拶、邈川首領瞎征等降,詔具儀注。以受降日禦宣德門,設諸班直、上四軍仗衛,諸軍素服陳列。降者各服蕃服以見,審問訖,有旨放罪,各等第賜首服袍帶。百官稱賀,而再禦紫宸殿賜宴會。哲宗崩,樞密院留攏拶等西京聽旨。詔罷禦樓立仗,但引見於後殿。攏拶一班,契丹公主一班,夏國、回鶻公主次之,瞎征一班,邊廝波結並族屬次之。應族屬首領各從其長,以次起居。僧尼公主皆蕃服蕃拜。並賜冠服,謝訖,賜酒饌橫門外。
政和初,議禮局上《受降儀》。皇帝乘輿升宣德門樓,降輿坐禦幄,百官與降王、蕃官各班樓下,如大禮肆赦儀。東上閣門以紅絛袋班齊牌引升樓,樓上東上閣門官附內侍承旨索扇,扇合,帝即禦坐,簾卷。內侍又贊扇開,侍衛如常儀。諸班親從並裏圍降王人等迎駕,自贊常起居。次舍人贊執儀將士常起居。次管幹降王使臣並隨行舊蕃官常起居。次禮直官、舍人引百官橫行北向,贊者曰拜,在位官皆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再拜退,百官各就東西位。舍人引降王服本國衣冠詣樓前北向,女婦少西立,僧又少西,尼立於後。入內省官詣禦坐前承旨,傳樓上東上閣門官承旨錄訖,以紅條袋降制樓下,東上閣門官承旨退。降王以下俯伏,東上閣門官至,令通事舍人掖之起,首領以下皆起,鞠躬。閣門宣有敕,降王以下再拜,僧尼止躬呼萬歲。閣門錄敕旨付管幹官,降王等躬聽詰問。如有複奏,閣門錄訖,仍以紅絛袋引升樓。如無複奏,入內省官詣禦坐承旨,傳樓上閣門官稱有敕放罪訖,舍人贊謝恩,降王以下再拜稱萬歲,複序立。入內省官詣禦坐承旨,傳樓上閣門官稱有敕各賜首服袍帶。樓下閣門官承旨引所賜簷床陳於西,舍人宣曰有敕,降王以下再拜鞠躬,舍人稱各賜某物,賜物畢,又再拜稱萬歲。若賜官、即贊謝再拜,並歸次易所賜服。舍人先引降王以下至授遙郡以上當樓前北向東上立,贊再拜,稱萬歲,又再拜;次贊服冠帔婦女再拜。們尼別謝,引還。次贊樓上侍立官稱賀再拜,禮直官,舍人分引百官橫行北向立,贊拜訖,班首少前,俯伏跪,稱賀,其詞中書隨事撰述,賀訖,復位。在位者又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東上閣門官進詣樓前承旨,就班首宣曰有制,贊者曰拜,在位官皆再拜,宣答,其詞學士院隨事撰述,又贊再拜,三稱萬歲,又再拜。樓上樞密院前跪奏,稱某官臣某言,禮畢,內侍索扇,扇合簾垂,帝降坐。內侍贊扇開,所司承旨放仗,樓下鞭鳴,百官再拜退。
開禧三年三月,四川宣撫副使安丙函逆臣吳曦首並違制創造法物、所受金國加封蜀王詔及金印來獻。四月三日,禮部太常寺條具獻馘典故,俟逆曦首函至日,臨安府差人防守,殿前司差甲士二百人同大理寺官監引赴都堂審驗。奏獻太廟、別廟差近上宗室南班,奏獻太社、太稷差侍從官。各前一日赴祠所致齋,至日行奏獻之禮,大理寺、殿前司計會行禮時刻,監引首函設置以俟。奏獻禮畢,梟於市三日,付大理寺藏於庫。
端平元年,金亡。四月,京湖制置司以完顏守緒函骨來上,差官奏告宗廟社稷如儀。
田獵。太祖建隆二年,始校獵於近郊。先出禁軍為圍場,五坊以鷙禽細犬從。帝親射走兔三,從官貢馬稱賀。其後多以秋冬或正月田於四郊,從官或賜窄袍暖靴,親王以下射中者賜以馬。
太宗將北征,因閱武獵近郊,以多盜獵狐兔者,命禁之。有衛士奪人獐,當死,帝曰:「若殺之,後世必謂我重獸而輕人。」特貰其罪。帝常以臘日校獵,諭從臣曰:「臘日出狩,以順時令,緩轡從禽,是非荒也。」回幸講武台,張樂,賜群臣飲。其後,獵西郊,親射走兔五。詔以古者蒐狩,以所獲之禽薦享宗廟,而其禮久廢,今可複之。遂為定式。帝雅不好弋獵,詔除有司行禮外,罷近甸遊畋,五坊所畜鷹犬並放之,諸州不得以鷹來獻。已而定難軍節度使趙保忠獻鶻一,號「海東青」,詔還賜之。臘日,但命諸王略畋近郊,而五坊之職廢矣。
真宗複詔教駿所養鷹鶻量留十餘,以備諸王從時展禮。禁圍草地,許民耕牧。
至仁宗時,言者言校獵之制所以順時令、調戎事,請修此禮。於是詔樞密院奏定制度。獵日五鼓,帝禦內東門,賜從官酒三行,奏鈞容樂,幸瓊林苑門,賜從官食。遂獵于楊村,宴於幄殿,奏教坊樂。遣使以所獲馳薦太廟。既而召父老臨問,賜以飲食茶絹,及五坊軍士銀絹有差。宰相賈昌朝等曰:「陛下暫幸近郊,順時田獵,取鮮殺而登廟俎,所以昭孝德也;即高原而閱軍實,所以講武事也;問耆老而秩飫,所以養老也;勞田夫而賜惠,所以勸農也。乘輿一出,而四美皆具。伏望宣付史館。」從之。明年,複獵于城南東韓村。自玉津園去輦乘馬,分騎士數千為左右翼,節以鼓旗。合圍場徑十餘裏,部隊相應。帝按轡中道,親挾弓矢,屢獲禽焉。是時,道傍居人或畜狐兔鳧雉驅場中。帝謂田獵以訓武事,非專所獲也,悉縱之。免圍內民田一歲租,仍召父老勞問。其後以諫者多,罷獵近甸。自是,終靖康不復講。
打球,本軍中戲。太宗令有司詳定其儀。三月,會鞠大明殿。有司除地,豎木東西為球門,高丈餘,首刻金龍,下施石蓮華坐,加以采繢。左右分朋主之,以承旨二人守門,衛士二人持小紅旗唱籌,禦龍官錦繡衣持哥舒棒,周衛球場。殿階下,東西建日月旗。教坊設龜茲部鼓樂於兩廊,鼓各五。又於東西球門旗下各設鼓五。閣門豫定分朋狀取裁。親王、近臣、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駙馬都尉、諸司使副使、供奉官、殿直悉預。其兩朋官,宗室、節度以下服異色繡衣,左朋黃衤蘭;右朋紫衤蘭打球供奉官左朋服紫繡,右朋服緋繡,烏皮靴,冠以華插腳折上巾。天廄院供馴習馬並鞍勒。帝乘馬出,教坊大合《涼州曲》,諸司使以下前導,從臣奉迎。既禦殿,群臣謝,宣召以次上馬,馬皆結尾,分朋自兩廂入,序立於西廂。帝乘馬當庭西南駐。內侍發金合,出朱漆球擲殿前。通事舍人奏雲:禦朋打東門。帝擊球,教坊作樂奏鼓。球既度,颭旗、嗚鉦、止鼓。帝回馬,從臣奉觴上壽,貢物以賀。賜酒,即列拜,飲畢上馬。帝再擊之,始命諸王大臣馳馬爭擊。旗下擂鼓。將及門,逐廂急鼓。球度,殺鼓三通。球門兩旁置繡旗二十四,而設虛架於殿東西階下。每朋得籌,既插一旗架上以識之。帝得籌,樂少止,從官呼萬歲。群臣得籌則唱好,得籌者下馬稱謝。凡三籌畢,乃禦殿召從臣飲。又有步擊者、乘驢騾擊者,時令供奉者朋戲以為樂雲。
救日伐鼓。建隆元年,司天監言日食五月朔,請掩藏戈兵鎧胄。事下有司,有司請皇帝避正殿,素服,百官各守本司,遣官用牲太社如故事。景德四年五月朔,日食。上避正殿不視事。
至和元年四月朔,日食,既內降德音:改元,易服,避正殿,減膳。百官詣東上閣門拜表請禦正殿,複常膳。三表乃從。至日,遣官祀太社,而陰雨以雷,至申,乃見食,九分之餘。百官稱賀。先是皇祐初,以日食三朝不受賀,百官拜表。嘉祐四年,詔正旦日食毋拜表,自十二月二十一日不御前殿,減常膳,宴遼使罷作樂。至日,仍遣官祀太社。百官三表,乃禦正殿,複膳。六年六月朔日食,詔禮官驗詳典故。皇帝素服,不禦正殿,毋視事,百官廢務守司。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門僕守四門,巡門監察鼓吹令率工人如方色執麾斿,分置四門屋下。龍蛇鼓隨設于左東門者立北塾南面,南門者立東塾西面,西門者立南塾北面,北門者立西塾東面。隊正一人執刀,率衛士五人執五兵之器,立鼓外。矛處東,戟處南,斧鉞在西,槊在北。郊社令立於壇,四隅縈朱絲繩三匝。又于北設黃麾,龍蛇鼓一次之,弓一、矢四次之。諸兵鼓俱靜立,俟司天監告日有變,工舉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讀文,其詞以責陰助陽之意。司天官稱止,乃罷鼓。如霧晦不見,即不伐鼓,自是,日有食之,皆如其制。
治平四年,詔:「古者日食,百司守職,蓋所以祗天戒而備非常,今獨闕之,甚非王者小心寅畏之道。可令中書議舉行。」熙寧六年四月朔,日食,詔易服、避殿、減膳如故事。降天下死刑,釋流以下罪。
政和上《合朔伐鼓儀》:有司陳設太社玉幣籩豆如儀。社之四門,及壇下近北,各置鼓一,並植麾斿,各依其方色。壇下立黃麾,麾杠十尺,斿八尺。祭告日,于時前,太官令帥其屬實饌具畢,光祿卿點視;次引監察禦史、奉禮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就位,皆再拜;次引禦史、奉禮郎、太祝升,就位。太官令就酌尊所,告官盥洗,詣太社三上香,奠幣玉,再拜復位。少頃,引告官再盥洗,執爵三祭酒,奠爵,俯伏興,少立,引太祝詣神位前跪讀祝文。告官再拜退,伐鼓。其日時前,太史官一員立壇下視日。鼓吹令率工十人,如色服分立鼓左右以俟。太史稱日有變,工齊伐鼓。明複,太史稱止,乃罷鼓。其日廢務,而百司各守其職如舊儀。
志第七十五禮二十五(凶禮一)
○山陵
山陵、諡祔、服紀、葬儀與士庶之喪制為凶禮。其上陵忌日,漢儀如吉祭。宋制,是日禁屠殺,設素饌,輟樂舉哭,素服行事,因以類附焉。
太祖建國,號僖祖曰欽陵,順祖曰康陵,翼祖曰定陵,宣祖曰安陵。
安陵在京城東南隅,乾德初,改卜河南府鞏縣西南四十裏訾鄉鄧封村。以司徒范質為改卜安陵使,學士竇儀禮儀使,中丞劉溫叟儀仗使,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鹵簿使,太宗時尹開封,為橋道頓遞使。質尋免相,乙太宗兼轄五使事,修奉新陵。皇堂下深五十七尺,高三十九尺,陵台三層,正方,下層每面長九十尺。南神門至乳台、乳台至鵲台皆九十五步。乳台高二十五尺,鵲台增四尺。神牆高九尺五寸,環四百六十步,各置神門、角闕。
有司言:「改卜陵寢,宣祖合用哀冊及文班官各撰歌辭二首。吉仗用大駕鹵簿。凶仗用大升輿、龍輴、鵝茸纛、魂車、香輿、銘旌、哀諡冊寶車、方相、買道車、白幰弩、素信幡、錢山輿、黃白紙帳、暖帳、夏帳、千味台盤、衣輿、拂纛、明器輿、漆梓宮、夷衾、儀槨、素翣、包牲、倉瓶、五穀輿、瓷甒、辟惡車。進玄宮有鐵帳覆梓宮,藉以棕櫚褥,鐵盆、鐵山用然漆燈。宣祖袞冕,昭憲皇后花釵、翬衣,贈玉。十二神、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及留陵刻漏等,並制如儀。」
有司又言:「按《儀禮》'改葬緦'注雲:'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也,必服緦者,親見屍柩,不可以無服,緦三月而除之。'又《五禮精義》雲:'改葬無祖奠,蓋祖奠設于柩車之前以為行始,至於改葬,告遷而已。'今請皇帝服緦,皇親及文武官護送靈駕者亦服緦,既葬而除。不設祖奠,止於陵所行一虞之祭。宣祖諡冊、諡寶舊藏廟室,合遷置陵內。改葬之禮,與始葬同,幾筵宜新,明器壞者改作。凡斂衣、斂物並易之。其皇堂贈玉、鎮圭、劍佩、旒冕、玉寶,並以瑉玉、藥玉,綬以青錦。安陵中玉圭、劍佩、玉寶等皆用於闐玉。孝明、孝惠陵內用瑉玉、藥玉。啟故安陵,奉安宣祖、昭憲孝惠二後梓官於幄殿。靈駕發引,所過州府縣鎮,長吏令佐素服出城奉迎並辭,皆哭。自發引至揜皇堂,皆廢朝,禁京城音樂。」
順祖、翼祖皆葬幽州,至真宗始命營奉二陵,遂以一品禮葬河南縣。制度比安陵減五分之一,石作減三分之一,尋改上定陵名曰靖陵。
開寶九年十月二十日,太祖崩,遺詔:「以日易月,皇帝三日而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七日大祥。諸道節度防禦團練使、刺史、知州等不得輒離任赴闕。諸州軍府臨三日釋服。」群臣敘班殿庭,宰臣宣制發哀畢,太宗即位,號哭見群臣。群臣稱賀,複奉慰盡哀而退。
禮官言:「群臣當服布斜巾、四腳,直領布衤蘭,腰絰。命婦布帕首、裙、帔。皇弟、皇子、文武二品以上,加布冠、斜巾、帽,首絰,大袖、裙、褲,竹杖。士民縞素,婦人素縵。諸軍就屯營三日哭。」群臣屢請聽政,始禦長春殿。群臣喪服就列,帝去杖、絰,服斜巾、垂帽,捲簾視事。小祥,改服布四腳、直領布衤蘭,腰絰,布褲,二品以上官亦如之。大祥,帝服素紗軟腳折上巾、淺黃衫、緅皮鞓黑銀帶。群臣及軍校以上,皆本色慘服、鐵帶,靴、笏。諸王入內服衰,出則服慘。又成服後,群臣朝晡臨三日。大小祥、禫除、朔望,皆入臨奉慰。內出遺留物頒賜諸臣親王,遣使賚賜方鎮。二十七日,命宰臣撰陵名、哀冊文。
明年三月十七日,群臣奉諡號冊寶告於南郊,明日,讀於靈坐前。四月十日,啟欑宮,帝與群臣皆服如初喪。群臣朝晡臨殿中,退,易常服出宮城。十三日,發引,帝衰服,啟奠哭,群臣入臨,升梓宮于龍輴。祖奠徹,設次明德門外,行遣奠禮,讀哀冊,帝哭盡哀,再拜辭,釋衰還宮,百官辭於都城外。二十五日,掩皇堂。二十九日,虞主至,奉安於大明殿。五月十九日,祔廟之第五室,以孝明皇后王氏升配。禮畢,群臣奉慰。其吉凶仗如安陵,惟增轀輬車、神帛肩輿,鹵簿三千五百三十九人。陵在鞏縣,祔宣祖,曰永昌。
至道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宗崩於萬歲殿。真宗散發號擗,奉遺詔即位於殿之東楹。制永熙陵,皇堂深百尺,方廣八十尺,陵台方二百五十尺。大駕鹵簿,用玉輅一、革車五外,凡用九千四百六十八人。有司定散發之禮,皇帝、皇后、諸王、公主、縣主、諸王夫人、六宮內人並左被發,皇太后全被發。帝服布斜巾、四腳、大袖、裙、褲、帽,竹杖,腰絰、首絰,直領布衤蘭衫、白綾襯服。諸王皇親以下如之,加布頭冠、絹礻親服。皇太后、皇后、內外命婦布裙、衫、帔、帕頭,首絰,絹礻親服。宮人無帔。文武二品以上布斜巾、四腳、頭冠、大袖、衤蘭衫、裙、褲,腰絰,竹杖,絹襯服。自餘百官並布襆頭、衤蘭衫,腰絰。兩省五品、禦史台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見任前任防禦、團練、刺史,內客省、閣門、入內都知、押班等,布頭冠、襆頭、大袖、衤蘭,衫、裙、褲,腰絰。諸軍、庶民白衫紙帽,婦人素縵不花釵,三日哭而止。山陵前,朔望不視事。
六月,詔翰林寫先帝常服及絳紗袍、通天冠禦容二,奉帳坐,列於大升輿之前,仍乙太宗玩好、弓劍、筆硯、琴棋之屬,蒙組繡置輿中,陳於仗內。十月三日,靈駕發引,其凶仗法物擎舁牽駕兵士力士,凡用萬二千一百九十三人。挽郎服白練寬衫、練裙,勒帛絹幘。餘並如昌陵制。十一月二日,有司奉神主至太廟,近臣題諡號,祔於第六室,以懿德皇后符氏升配。置衛十五百人於陵所,作殿以安禦容,朝暮上食,四時致祭焉。
乾興元年二月十九日,真宗崩,仁宗即位。二十日,禮儀院言:「准禮例,差官奏告天地、社稷、太廟、諸陵,應祠祭惟天地、社稷、五方帝諸大祠,宗廟及諸中小祠並權停,俟祔廟禮畢,仍舊。」是日,命閣門使薛貽廓告哀於契丹。宣慶使韓守英為大內都巡檢,內侍分領宮殿門,衛士屯護。閣門使王遵度為皇城四面巡檢,新舊城巡檢各權添差,益以禁兵器仗,城門亦設器甲,以辨奸詐。
二十一日,群臣入臨,見帝於東序。閣門使宣口敕曰:「先皇帝奄棄萬國,凡在臣僚,畢同號慕,及中外將校,並加存撫。」群臣拜舞稱萬歲,複哭盡哀,退。是日上表請聽政,凡三上,始允。二十三日,陳先帝服玩及珠襦、玉匣、含、襚應入梓宮之物于延慶殿,召輔臣通觀。明日,大斂成服。二十五日,有司設禦坐,垂簾崇政殿之西廡,簾幕皆縞素,群臣敘班殿門外。帝衰服,去杖、絰,侍臣扶升坐。通事舍人引群臣入殿庭,西向合班。俟簾卷,群臣再拜,班首奏聖躬萬福,隨班三呼萬歲,退。宰臣升殿奏事如儀。三月一日,小祥,帝行奠,釋衰服,群臣入臨,退,赴內東門,進名奉慰。自是每七日皆臨,至四十九日止。十三日,大祥,帝釋服,服慘。
十四日,司天監言:「山陵斬草,用四月一日丙時吉。」十六日,山陵按行使藍繼宗言:「據司天監定永安縣東北六裏曰臥龍岡,堪充山陵。」詔雷允恭覆按以聞。皇堂之制,深八十一尺,方百四十尺。制陵名曰永定。九月十一日,召輔臣赴會慶殿,觀入皇堂物,皆生平服禦玩好之具。帝與輔臣議及天書,皆先帝尊道膺受靈貺,殊尤之瑞屬於元聖,不可留於人間,宜於永定陵奉安。二十三日,奉導天書至長春殿,帝上香再拜奉辭。二十四日,天書先發,帝啟奠梓宮,讀哀冊,禮畢,具吉凶儀仗。百官素服赴順天門外,至板橋立班奉辭。還,詣西上閣門,進名奉慰。十月十三日,掩皇堂。十八日,虞主至京。十九日,群臣詣會慶殿行九虞祭。二十三日,祔太廟第七室。
嘉祐八年三月晦日,仁宗崩,英宗立。喪服制度及修奉永昭陵,並用定陵故事,發諸路卒四萬六千七百人治之。宣慶使石全彬提舉制梓宮,畫樣以進,命務堅完,毋過華飾。三司請內藏錢百五十萬貫、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十萬兩,助山陵及賞賚。遣使告哀遼、夏及賜遺留物,又遣使告諭諸路。又以聽政奠告大行,近臣告升遐於天地、社稷、宗廟、宮觀,又告嗣位。賜兩府、宗室、近臣遺留物。
五月,翰林學士王珪言:「天子之諡,當集中書門下禦史台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上、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議定,然後連奏。近制唯詞臣撰議,即降詔命,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臣擬上先帝尊諡,望詔有司稽詳舊典,先之郊,而後下臣之議。」七月,宰臣以下宿尚書省,宗室團練使以上宿都亭驛,請諡於南郊。八月,告于福寧殿、天地、宗社、宮觀。
九月二十八日,啟菆宮,以初喪服日一臨,易常服出。十月六日,靈駕發引,天子啟奠,梓宮升龍輴。祖奠徹,與皇太后步出宣德門,群臣辭於板橋。十五日,奉安梓宮陵側。十七日,開皇堂。十一月二日,虞主至,皇太后奠于瓊林苑,天子步出集英殿門奉迎,奠於幄。七日,祭虞主。二十九日,祔太廟。主如漢制,不題諡號,及終虞,而行卒哭之祭。
禮院言:「故事,大祥變除服制,以三月二十九日大祥,至五月二十九日礻覃,六月二十九日禫除,至七月一日從吉,已蒙降敕。謹按禮學,王肅以二十五月為畢喪,而鄭康成以二十七月,《通典》用其說,又加至二十七月終,則是二十八月畢喪,而二十九月始吉,蓋失之也。天聖中,《更定五服年月敕》斷以二十七月,今士庶所同遵用。夫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不宜有異。請以三月二十九日為大祥,五月擇日而為禫,六月一日而從吉。」於是大祥日不御前後殿,開封府停決大辟及禁屠至四月五日,待制、觀察使以上及宗室管軍官日一奠,二十八日而群臣俱入奠,二十九日禫除,群臣皆奉慰焉。
治平四年正月八日,英宗崩,神宗即位。十一日,大斂。二月三日,殯。四月三日,請諡。十八日,奏告及讀諡冊于福寧殿。七月二十五日,啟菆。八月八日,靈駕發引。二十七日,葬永厚陵。
禮院准禮:群臣成服後,乘布裹鞍韉。小祥臨訖,除頭冠、方裙、大袖。大祥臨訖,裹素紗軟腳襆頭,慘公服,乘皂鞍韉。禫除訖,素紗襆頭、常服、黑帶。二日,改吉服,去佩魚。虞主至自掩壙,五虞皆在途,四虞于集英殿。曲赦兩京、畿內、鄭、孟等州如故事。
元豐八年三月五日,神宗崩。十三日,大斂,帝成服。十七日,小祥。四月一日,禫除。七月五日,請諡於南郊。九月八日,讀諡寶冊于福寧殿。二十三日,啟菆。十月一日,靈駕發引。二十一日,葬永裕陵。二十九日,虞主至。十一月一日,虞祭于集英殿。自複土,六虞在途,太常卿攝事,三虞行禮於殿。四日,卒哭。五日,祔廟。
秘書正字范祖禹言:「先王制禮,以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漢以來,不惟人臣無服,而人君遂亦不為三年之喪。唯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喪。且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今群臣易月,而人主實行三年之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夫練、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也。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蓋不可以無服也。祔廟而後即吉,財八月矣,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也。易月之制,因襲已久,既不可追,宜令群臣朝服,止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至於禫,不必為之服,惟未純吉以至於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詔禮官詳議。
禮部尚書韓忠彥等議:「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若先王之制,不可盡用,則當以祖宗故事為法。今言者欲令群臣服喪三年,民間禁樂如之,雖過山陵,不去衰服,庶協古制。緣先王恤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遺制。」詔從其議。
神主祔廟,是月冬至,百官表賀。崇政殿說書程頤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之禮,無以風化天下。乞改賀為慰。」不從。
紹聖四年,太史請遷去永裕陵禁山民塚一千三百餘,以便國音。帝曰:「遷墓得無擾乎?若無所害,則令勿遷,果不便國音,當給官錢,以資葬費。」
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哲宗崩,徽宗即位。詔山陵制度並如元豐。七月十一日,啟菆。二十日,靈駕發引。八月八日,葬永泰陵。九月九日,以升祔畢,群臣吉服如故事。
太常寺言:「太宗皇帝上繼太祖,兄弟相及,雖行易月之制,實斬衰三年,以重君臣之義。公除已後,庶事相稱,具載國史。今皇帝嗣位哲宗,實承神考之世,已用開寶故事,為哲宗服衰重。今神主已祔,百官之服並用純吉,皇帝服禦宜如太平興國二年故事。」
禮部言:「太平興國中,宰臣薛居正表稱:'公除以來,庶事相稱,獨命徹樂,誠未得宜。'即是公除後,除不舉樂外,釋衰從吉,事理甚明。今皇帝當禦常服、素紗展腳襆頭、淡黃衫、黑犀帶,請下有司裁制。」宰臣請從禮官議,乃詔候週期服吉。
時詔不由門下,徑付有司。給事中龔原言:「喪制乃朝廷大事,今行不由門下,是廢法也。臣為君服斬衰三年,古未嘗改。且陛下前此議服,禮官持兩可之論,陛下既察見其奸,其服遂正。今乃不得已從之,臣竊為陛下惜。開寶時,並、汾未下,兵革未弭,祖宗櫛風沐雨之不暇,其服制權宜一時,非故事也。」原坐黜知南康軍。於是詔依元降服喪三年之制,其元符三年九月「自小祥從吉」指揮,改正。
紹興五年四月甲子,徽宗崩于五國城。七年正月,問安使何蘚等還以聞,宰執入見,帝號慟擗踴,終日不食。宰臣張浚等力請,始進麋粥。成服于幾筵殿,文武百僚朝晡臨於行宮。自聞喪至小祥,百官朝晡臨;自小祥至禫祭,朝一臨。太常等言:「舊制,沿邊州軍,不許舉哀。緣諸大帥皆國家腹心爪牙之臣,休戚一體,至於將佐,皆懷忠憤,宜就所屯,自副將而上成服,日朝晡臨,故校哭于本營。」命徽猷閣待制王倫等為奉迎梓宮使。
時知邵州胡寅上疏,略曰:「三年之喪,自天子至於庶人,一也。及漢孝文自執謙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子以便身忘其親,臣以便身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自常禮言之,猶且不可,況變故特異如今日者,又當如何?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甯德皇后,蒙塵北狩,永訣不復,實由粘罕,是有不共戴天之仇。考之于禮,仇不復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所以然者,天下雖大,萬事雖眾,皆無以加于父子之恩,君臣之義也。伏睹某月某日聖旨,緣國朝故典,以日易月,臣切以為非矣。自常禮言之,猶須大行有遺詔,然後遵承。今也大行詔旨不聞,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大行幽厄之中,服禦飲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藥,必無供億,崩殂之後,衣衾斂藏,豈得周備?正棺蔔兆,知在何所?茫茫沙漠,瞻守為誰?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備難堪忍,縱未能遵《春秋》復仇之義,俟仇殄而後除服,猶當革漢景之薄,喪紀以三年為斷。不然,以終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必非聖人之所安也。」
又曰:「雖宅憂三祀,而軍旅之事,皆當決於聖裁,則諒沍之典,有不可舉。蓋非枕塊無聞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魯侯有周公之喪,而徐夷並興,東郊不開,則是墨衰即戎,孔子取其誓命。今六師戒嚴,方將北討,萬幾之眾,孰非軍務。陛下聽斷平決,得禮之變,卒哭之後,以墨衰臨朝,合於孔子所取,其可行無疑也。如合聖意,便乞直降詔旨雲'恭惟太上皇帝、甯德皇后,誕育眇躬,大恩難報,欲酬罔極,百未一伸。鑾輿遠征,遂至大故,訃音所至,痛貫五情。想慕慈顏,杳不復見,怨仇有在,朕敢忘之。雖軍國多虞,難以諒闇,然衰麻枕戈,非異人任。以日易月,情所不安,興自朕躬,致喪三年。即戎衣墨,況有權制,佈告中外,昭示至懷。其合行典禮,令有司集議來上。如敢沮格,是使朕為人子而忘孝之道,當以大不恭論其罪。'陛下親禦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臣不勝大願。」
六月,張浚請諡於南郊。戶部尚書章誼等言:「梓宮未還,久廢諡冊之禮,請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年虞祭畢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廟,仍於小祥前蔔日行之。異時梓宮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禮,更不立虞主。」從之。九月甲子,上廟號曰徽宗。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顯肅皇后將及大祥,雖皇堂未置,若不先建陵名,則春秋二仲,有妨薦獻。請先上陵名。」宰臣秦檜等請上陵名曰永固。
徽宗與顯肅初葬五國城,十二年,金人以梓宮來還。將至,帝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既至行在,安奉于龍德別宮,帝后異殿。禮官請用安陵故事,梓宮入境,即承之以槨;有司預備袞冕、翬衣以往,至則納之槨中,不復改斂。秦檜白令侍從、台諫、禮官集議,靈駕既還,當崇奉陵寢,或稱欑宮。禮部員外郎程敦厚希檜意,獨上奏言:「仍欑宮之舊稱,則莫能示通和之大信,而用因山之正典,則若亡存本之後圖。臣以為宜勿褟虛名,當示大信。」於是議者工部尚書莫將等乃言:「太史稱歲中不利大葬,請用明德皇后故事,權欑。」從之。以八月奉迎,九月發引,十月掩欑,在昭慈欑宮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畝。十三年,改陵名曰永祐。
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金國使至,以欽宗訃聞。詔:「朕當持斬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是日,文武百僚並常服、黑帶,去魚,詣天章閣南空地立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幾筵殿焚香舉哭。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幾筵,至六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從之。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詣南郊請諡,廟號欽宗,遙上陵名曰永獻。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高宗崩,孝宗號慟擗踴,逾二日不進膳。尋諭宰執王淮,欲不用易月之制,如晉武、魏孝文實行三年之喪,自不妨聽政。淮等奏:「《通鑒》載晉武帝雖有此意,後來只是宮中深衣、練冠。」帝曰:「當時群臣不能將順其美,司馬光所以譏之。後來武帝竟欲行之。」淮曰:「記得亦不能行。」帝曰:「自我作古何害?」淮曰:「禦殿之時,人主衰絰,群臣吉服,可乎?」帝曰:「自有等降。」乃出內批:「朕當衰絰三年,群臣自行易月之令。其合行儀制,令有司討論。」詔百官于以日易月之內,衰服治事。
二十日丁亥,小祥,帝未改服,王淮等乞俯從禮制。上流涕曰:「大恩難報,情所未忍。」二十一日,車駕還內,帝衰絰禦輦,設素仗,軍民見者,往往感泣。詔自今五日一詣梓宮前焚香。帝欲衰服素幄,引輔臣及班次,而禮官奏謂:「苴麻三年,難行於外庭。」奏入,不出。十一月戊戍朔,禮官顏師魯、尤袤等奏:「乞禮畢改服小祥之服,去杖、絰。禫祭禮畢,改服素紗軟腳折上巾、淡黃袍、黑銀帶。神主祔廟畢,改服皂襆頭、黑鞓犀帶。遇過宮燒香,則于宮中衰絰行禮,二十五月而除。」帝批:「淡黃袍改服白袍。」二日己亥,大祥。四日辛醜,禫祭禮畢。五日壬寅,百官請聽政,不允。八日,百官三上表,引《康誥》「被冕服出應門」等語以證。九日,詔可。
十五年正月十八日甲寅,百日,帝過宮行焚香禮。二十一日丁巳,諭輔臣曰:「昨內引洪邁,見朕已過百日,猶服衰粗因奏事應以漸,今宜服如古人墨衰之義,而巾則用繒或羅。朕以羅絹非是,若用細布則可。」王淮等言:「尋常士大夫丁憂過百日,巾衫皆用細布,出而見客,則以黲布。今陛下舉曠古不能行之禮,足為萬世法。」帝又曰:「晚間引宿直官之類如何?」淮曰:「布巾、布背子便是常服。」上不以為然。自是每禦延和殿,止服白布折上巾、布衫,過宮則衰絰而杖。
三月壬子,啟欑,帝服初喪之服。甲寅,發引。丙寅,掩欑。甲戍,親行第七虞祭。大臣言:「虞祭乃吉禮,合用靴袍。」上曰:「只用布折上巾、黑帶、布袍可也。」
二十日丙戍,神主祔廟。是日詔曰:「朕昨降指揮,欲衰絰三年,緣群臣屢請禦殿易服,故以布素視事內殿。雖有俟過祔廟勉從所請之詔,稽諸典禮,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勿複有請。」於是大臣乃不敢言。蓋三年之制,斷自帝心,執政近臣皆主易月之說。諫官謝鍔、禮官尤袤心知其不可,而不敢盡言。惟敕令所刪定官沈清臣再上書:「願堅'主聽大事於內殿'之旨,將來祔廟畢日,預降御筆,截然示以終喪之志,杜絕輔臣方來之章,勿令再有奏請,力全聖孝,以示百官,以刑四海。」帝納用焉。仍詔:「欑宮遵遺誥務從儉約,凡修營百費,並從內庫,毋侵有司經常之費。諸路監司、州軍府監止進慰表,其餘禮並免,不得以進奉欑宮為名,有所貢獻。」上陵名曰永思。
紹熙五年六月九日,孝宗崩。太皇太后有旨,皇帝以疾聽在內成服,太皇太后代皇帝行禮。
慶元二年六月九日,大祥。八月十六日,禫祭。時光宗不能執喪,甯宗嗣服,欲大祥畢更服兩月,曰:「但欲禮制全盡,不較此兩月。」於是監察禦史胡紘言:「孫為祖服,已過期矣。議者欲更持禫兩月,不知用何典禮?若曰嫡孫承重,則太上聖躬亦已康復,于宮中自行二十七月之重服,而陛下又行之,是喪有二孤也。自古孫為祖服,何嘗有此禮?詔侍從、台諫、給舍集議。吏部尚書葉翥等言:「孝宗升遐之初,太上聖體違豫,就宮中行三年之喪。皇帝受禪,正宜仿古方喪之服以為服,昨來有司失於討論。今胡紘所奏,引古據經,別嫌明微,委為允當。欲從所請,參以典故:六月六日,大祥禮畢,皇帝及百官並純吉服;七月一日,皇帝禦正殿,饗祖廟。將來禫祭,令禮官檢照累朝禮例施行。」四月庚戌,詔:「群臣所議雖合禮經,然於朕追慕之意,有所未安,早來奏知太皇太后,面奉聖旨,以太上皇帝雖未康愈,宮中亦行三年之制,宜從所議。朕躬奉慈訓,敢不遵依。」
初,高宗之喪,孝宗為三年服。及孝宗之喪,有司請于易月之外,用漆紗淺黃之制,蓋循紹興以前之舊。朱熹初至,不以為然,奏言:「今已往之失,不及追改,惟有將來啟欑發引,禮當複用初喪之服,則其變除之節,尚有可議。望明詔禮官稽考禮律,豫行指定。其官吏軍民方喪之服,亦宜稍為之制,勿使肆為華靡。」其後,詔中外百官,皆以涼衫視事,蓋用此也。方朱熹上議時,門人有疑者,未有以折之。後讀《禮記正義·喪服小記》「為祖後者」條,因自識於本議之末,其略雲:「准《五服年月格》,斬衰三年,嫡孫為祖謂承重者
,法意甚明,而《禮經》無文,但《傳》雲:'父沒而為祖後者服斬。'然而不見本經,未詳何據。但《小記》雲:'祖父沒而為祖母後者三年。'可以傍照。至'為祖後者'條下疏中所引《鄭志》,乃有'諸侯父有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之問,而鄭答以'天子、諸侯之服皆斬'之文,方見父在而承國于祖服。向來上此奏時,無文字可檢,又無朋友可問,故大約且以禮律言之。亦有疑父在不當承重者,時無明白證驗,但以禮律人情大意答之,心常不安。歸來稽考,始見此說,方得無疑。乃知學之不講,其害如此。而《禮經》之文,誠有闕略,不無待于後人。向使無鄭康成,則此事終未有所斷決,不可直謂古經定制,一字不可增損也。」已而詔於永思陵下宮之西,修奉欑宮,上陵名曰永阜。
慶元六年,光宗崩,上陵名曰永崇。
嘉定十七年,甯宗崩,上陵名曰永茂。
景定五年,理宗崩,上陵名曰永穆。
鹹淳十年,度宗崩,上陵名曰永紹。
自孝宗以降,外庭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喪雲。
志第七十六禮二十六(凶禮二)
○園陵濮安懿王園廟秀安僖王園廟莊文景獻二太子欑所上陵忌日
皇后園陵。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於滋德殿。三日,百官入臨。明日大斂,欑于滋福宮,百官成服,中書、門下、文武百僚、諸軍副兵馬使以上並服布斜巾四腳、直領衤蘭衫,外命婦帕頭、帔、裙衫。九日,帝見百官於紫宸門。太常禮院言:「皇后、燕國長公主高氏、皇弟泰甯軍節度使光義、嘉州防禦使光美並服齊衰三年。准故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除畢,服吉,心喪終制。」從之。
七月,太常禮院言:「准詔議定皇太后諡,按唐憲宗母王太后崩,有司集議,以諡狀讀於太廟,然後上之。周宣懿皇后諡,即有司撰定奏聞,未常集議,制下之日,亦不告郊廟,修諡冊畢始告廟,還,讀於靈坐前。」詔從周制。於是,太常少卿馮吉請上尊諡曰明憲皇太后。九月六日,群臣奉冊寶告於太廟,翌日上于滋福宮。十月十六日,葬安陵。十一月四日,神主祔太廟宣祖室。
乾德二年,改卜安陵于河南府鞏縣。三月二十五日,奉寶冊,改上尊諡曰昭憲皇太后,讀于陵次。二十六日,啟故安陵。二十七日,靈駕發引,命攝太尉、開封尹光義遣奠,讀哀冊。四月九日,掩皇堂。
太祖孝明、孝惠二後。乾德元年十二月七日,皇后王氏崩。二十五日,命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園陵使。時議改卜安陵于鞏,並以二後陪葬焉。皇堂之制,下深四十五尺,上高三十尺。陵台再成,四面各長七十五尺。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南神門至乳台四十五步,高二丈三尺。吉仗用中宮鹵簿,凶仗名物悉如安陵而差減其數,孝惠又減孝明焉。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孝明皇后啟欑宮,群臣服初喪之服;明日,孝惠皇后自幄殿發引。皆設遣奠,讀哀冊。四月九日,葬孝惠于安陵之西北,孝明于安陵之北。二十六日,皆祔於別廟。其後,孝明升祔太祖室。
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帝出次,素服舉哀,輟朝五日。六月六日,上諡曰孝章皇后。以歲在未,有忌,權欑于趙村沙台。三年正月二十日,祔葬永昌陵之北。皇堂、陵台、神牆、乳台、鵲台並如孝明園陵制度,仍以故許王及夫人李氏、魏王夫人王氏、楚王夫人馮氏、皇太子亡妻莒國夫人潘氏、將軍惟正之妻裴氏陪葬。二月二日,祔神主於別廟。莒國潘氏,至道三年六月追冊為莊懷皇后,陵曰保泰,神主祔後廟。
太宗賢妃李氏,真宗至道三年十二月追尊為皇太后,諡曰元德,祔葬永熙陵。大中祥符六年,升祔太宗室。
太宗明德皇后李氏,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十七日,群臣上表請聽政,凡五上始允。帝去杖、絰,服衰,即禦坐,哀動左右。太常禮院言:「皇后宜准昭憲皇太后禮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宗室雍王以下,禫除畢,吉服,心喪終制。」五月,詳定園陵,宜在元德皇太后陵西安葬。八月十二日,上諡。九月二十二日,遷坐于沙台欑宮。十月七日,祔神主太宗室。三年十月十五日,帝詣欑宮致奠。十六日,發引。二十九日,掩皇堂。
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皇帝七日釋服,後改用十三日。群臣三日釋服。諸道、州、府官吏訃到日舉哀成服,三日而除。二十一日,司天監詳定園陵。帝令祔元德皇太后陵側,但可安厝,不必寬廣,其棺槨等事,無得鐫刻花樣,務令堅固。二十五日,殯于萬安宮之西階。詔兩制、三館、秘閣各撰挽詞。閏五月十三日,上諡曰莊穆。六月二十一日,葬永熙陵之西北。七月,有司奉神主謁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后,享畢,祔別廟。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五日,大祥。詔特廢朝,群臣奉慰。
真宗宸妃李氏,仁宗明道元年二月二十六日薨。初葬洪福禪院之西北,命晏殊撰墓銘。二年四月六日,追冊為莊懿皇太后。十月五日,改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七日,祔神主於奉慈廟。
真宗章獻明肅皇后劉氏,明道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崩於寶慈殿,遷坐於皇儀殿。三十日,宣遺誥,群臣哭臨,見帝於殿之東廂奉慰。宗室削杖不散發。中書、樞密、使相比宗室,去斜巾、垂帽、首絰及杖。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已上、並節度使、文武二品已上,又去中單及褲。兩省、禦史台中丞文武百官以下,四腳幅巾、連裳、腰絰。館閣讀書、翰林待詔、伎術官並給孝服。宰相、百官朝晡臨三日,內外命婦朝臨三日。
四月,遣使告哀遼、夏及賜遺留物。十日,司天監詳定山陵制度。皇堂深五十七尺。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乳台高一丈九尺,至南神門四十五步。鵲台高二丈三尺,至乳台四十五步。詔下宮更不修蓋,餘依。二十七日,以宰臣張士遜為山園使。是日,翰林學士馮元請上尊諡;九月四日,讀於靈坐。十月五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七日,祔神主於奉慈廟。
真宗章惠皇后楊氏。景祐三年十一月五日,保慶皇太后崩。太常禮院言:「皇帝本服緦麻三月,皇帝、皇后服皆用細布,宗室皆素服、吉帶,大長公主以下亦素服,並常服入內,就次易服,三日而除。」詔以「保祐沖人,加服為小功,五日而除。」四年正月十六日,上諡。二月六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六日,升祔奉慈廟。
仁宗慈聖光獻皇后曹氏。神宗元豐二年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崩于慶壽宮。是日,文武百官入宮,宰臣王珪升西階,宣遺誥已,內外舉哭,盡哀而出。二十六日大斂,命韓縝為山陵按行使。二十九日,皇帝成服。十一月,韓縝言:「永昭陵北稍西地二百十步內,取方六十五步,可為山陵。」上以迫隘,縝言:「若增十步,合征火相主及中五之數。」詔增十步。
十二月,中書言:「先是,司天監選年月,遷祔濮安懿王三夫人。今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濮三夫人亦當舉葬。」於是詔宗室正任防禦使以上許從靈駕,已從濮安王夫人者,免從。
三年正月十四日,上諡。太常禮院言:「大行太皇太后雖已有諡,然山陵未畢,俟掩皇堂,去'大行',稱慈聖光獻太皇太后;祔廟題神主,仍去二'太'字。」
秘閣校理何洵直言:「按禮,既葬,日中還,虞於正寢。蓋古者之葬,近在國城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至日中即虞於寢,所謂葬日虞,弗忍一日離也。後世之葬,其地既遠,則禮有不能盡如古者。今大行太皇太后葬日至第六虞,自當行之於外,如舊儀;其七虞及九虞、卒哭,謂宜行之于慶壽殿。又按《春秋公羊傳》曰: '虞主用桑。'《士虞禮》曰:'桑主不文。'伏請罷題虞主。」太常言:「洵直所引,乃士及諸侯之禮。況嘉祐、治平並虞于集英殿,宜如故事。又嘉祐、治平,虞主已不書諡,當依所請。」
太常禮院又言:「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三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廟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後。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后。慈聖光獻皇后,異饌、異祝,行祔廟之禮。次真宗、仁宗、英宗室。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如此,則古者祔謁之禮及近代遍饗故事,並行不廢。」從之。三月十日,葬永昭陵。二十二日,祔於太廟。
英宗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哲宗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遺誥:「皇帝成服,三日內聽政,群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釋服之後,勿禁作樂。園陵制度,務遵儉省。余並如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太后之制。紹聖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禮部言:「將題神主,謹按章獻明肅皇后神主書姓劉氏。」詔依故事。四月一日,葬永厚陵。
神宗欽聖憲肅皇后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十三日崩。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后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故事。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鵲台二,各高四丈一尺。乳台二,各高二丈七尺。神牆高一丈三尺。」五月六日,葬永裕陵。二十六日,祔於神宗廟室。
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又贈貴儀。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追崇之典,上尊諡曰欽慈皇后,祔葬永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崇甯元年二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后,遂上尊諡曰欽成皇后,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於神宗室,皆備禮如故事。
哲宗皇后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詔:「崇恩太后合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后及開寶皇后故事,參酌裁定。」閏四月,上諡曰昭懷皇后。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於哲宗廟室。
徽宗皇后王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尚書省言:「章穆皇后故事,真宗服七日。」從之。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后園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諸宗室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后月日時刻。」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諡曰靖和皇后。十二月,奉安梓宮於永裕陵之下宮,神主祔別廟。四年十二月,改諡曰惠恭。其後,高宗複改曰顯恭。
哲宗昭慈聖獻皇后孟氏,紹興元年四月崩。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以遺誥擇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梓取周身,勿拘舊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六月,殯於會稽上亭鄉。欑宮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鉛錫。置都監、巡檢各一員,衛卒百人。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閣儀。虞主還州,行祔廟禮。
徽宗顯仁皇后韋氏,紹興二十九年崩,祔於永祐陵欑宮。
高宗憲聖慈烈皇后吳氏,慶元三年崩。時光宗以太上皇承重,甯宗降服齊衰期。四年三月甲子,權欑於永思陵。
孝宗成肅皇后夏氏,開禧三年崩,殯於永阜陵正北。吏部尚書陸峻言:「伏睹列聖在禦,間有諸後上仙,緣無山陵可祔,是致別葬。若上仙在山陵已蔔之後,無有不從葬者。其他諸後,葬在山陵之前,神靈既安,並不遷祔。惟元德、章懿二後,方其葬時,名位未正,續行追冊。其成穆皇后,孝宗登極即行追冊,改殯所為欑宮,典禮已備,與元德、章懿事體不同,所以更不遷祔。竊稽前件典禮,祇緣喪有前後,勢所當然,其於禮意,卻無隆殺。今來從葬阜陵,為合典故。」從之。
甯宗恭聖仁烈皇后楊氏,紹定五年十二月崩,祔葬茂陵。
濮安懿王園廟。治平三年,詔置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為額。置柏子戶五十人。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所,及齋院、神廚、靈星門。其告祭濮安懿王及諸神祝文,並本宮教授撰。河南府給香幣、酒脯、禮物。太祝、奉禮則命永安縣尉、主簿攝,如闕官,以本府曹官。凡祭告及四仲饗,並依此制。奉安神主三獻,命西京差判官一員亞獻,朝臣一員終獻,攝。知園令出納神主。廟制用一品,夫人任氏墳域亦稱為園。
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孫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無得議焉。今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或異處,有司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志乎?三夫人可並稱曰'王夫人',命主司擇歲月遷祔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致孝思焉。」禮官奏請,王夫人遷葬給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減半。喪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
南渡後,主奉祠事,以嗣濮王為之;園令一員,以宗室為之;祠堂主管兼園廟香火官一員,以武臣為之。紹興二年九月,詔每歲給降福建度牒一十道,充祠堂仲饗、忌祭。五年二月,嗣濮王仲湜言:「被旨迎奉濮安懿王神主至行在,今已至紹興府,欲權就本處奉安。」從之。先是,神主、神貌在廬州,嗣濮王士從乞奉遷於穩便州郡安奉故也。
十三年五月,知大宗正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堂土夽言:「濮安懿王神貌、神主權於紹興府光孝寺,仲享薦祭,其獻官、牲牢、禮料並多簡略。乞令有司討論舊制。」行下禮部、太常寺令參酌,欲令土夽攝初獻,仍差士夽子或從子二人攝亞、終獻。其合用牲牢,羊、豕各一;籩、豆各十,設禮料。初獻合服八旒冕,亞獻、終獻合服四旒冕,奉禮郎、太祝、太官令服無旒冕,並以舊制從事。從之。二十六年二月,嗣濮王士俴言:「濮安懿王祠堂,外無門牖,內闕龕帳,別無供具,望下紹興府置造修奉。」淳熙五年四月詔:「濮安懿王祠堂園廟,自今實及三年,令本堂牒紹興府檢計修葺。」從嗣濮王士輵請也。
秀安僖王園廟。紹熙元年三月,詔秀王襲封等典禮。禮部、太堂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禮,避秀安僖王名一字。詔恭依,仍置園廟。四月,詔:「皇伯滎陽郡王伯圭除太保,依前安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以奉王祀。」
六月,禮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制度,廟堂、神門宜並用獸。所安木主石塪,於室中西壁三分之一近南去地四尺開坎室,以石為之,其中可容神主趺匱。今來秀安僖王及夫人神主,欲乞並依上件典禮。四仲饗廟,三獻官並奉禮郎等,系嗣秀王充初獻,本位侄男攝亞、終獻,其奉禮郎等,乞湖州差官充攝。行禮合用牲羊、豕,湖州排辦;祭器、祭服,工部下文思院製造。每遇仲饗,本府前期牒報湖州排辦。所有行禮儀注,乞從太堂寺參照濮安懿王儀注修定。」並從之。其園廟差禦帶霍漢臣同湖州通判一員相度聞奏。八月,霍漢臣暨通判湖州朱僎言奉詔相度園廟,以圖來上。十月,詔委通判一員,提督修造祠堂,如法修蓋。
十一月,禮工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坐、齋院、神廚、靈星門,欲令湖州照應建造。」從之。三年正月一收,嗣秀王伯圭奏:「建造秀安僖王園廟,近已畢工,所有修制神主儀式,令所司檢照典故修制,委官題寫。」詔差權禮部尚書李巘題寫。二月,伯圭又奏:「秀安僖王祠堂園廟,乞從濮安懿王例,每三年一次,從本所移牒所屬州府檢計修造。」從之。
莊文太子喪禮。乾道三年七月九日,皇太子薨。設素幄於太子宮正廳之東。皇帝自內常服至幄,俟時至,易服皂襆頭、白羅衫、黑銀帶、絲鞋,就幄發哀。是日,皇后服素詣宮,隨時發哀,如宮中之禮。合赴陪位官並常服、吉帶入麗正門,詣宮幕次,俟時至,常服、黑帶立班。俟發哀畢,易吉服,退。
自發哀至釋服日,皇帝不視事,權禁行在音樂,仍命諸寺院聲鐘。其小斂、大斂合祭告,以本宮主管春坊官一員行禮;其餘祭告,以諸司官行禮。差護喪葬事一員,左藏庫出錢二萬貫、銀五千兩、絹五千匹。
成服日,皇帝服期,次粗布襆頭、衤蘭衫、腰絰、絹襯衫、白羅鞋。六宮人不從服。皇太子妃及本宮人並斬衰三年。文武百官成服一日而除。其文武合赴官及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引班祗應人並服布襆頭、衤蘭衫,腰系布帶。本宮官僚並服齊衰三日服,臨七日而除,釋衰服後藏其服,至葬日服,葬畢而除。
十二日,詔故皇太子欑所,就安穆皇后欑宮側近擇地。繼而都大主管所言:「太史局官等選到寶林院法堂堪充皇太子欑所。」從之。十三日,以皇太子薨告天地、宗廟、社稷、宮觀。十八日,賜諡莊文。閏七月一日,遣攝中書令、尚書右僕射魏杞奉諡冊、寶于皇太子靈柩前,百官常服入次,易黑帶,行禮畢,常服赴後殿門襪,進名奉慰。是夕,皇帝詣東宮行燒香之禮,如宮中之儀。
二日,出葬,宰臣葉顒等詣靈柩前行燒香之禮。興靈訖,行事官陪位,親王、南班宗室、東宮官僚入班廳下,再拜,宰臣升詣香案前,上香、酹茶、奠酒訖,舉冊官舉哀冊,讀冊官跪讀,讀訖,宰臣再拜,各降階立。在位官皆再拜。靈柩進行,文武百僚奉辭於城外,親王、宗室並騎從至葬所。掩壙畢,辭訖,退。是日,百僚進名奉慰。
四年五月,禮部、太常寺言:「國朝典故,即無皇太子小祥典禮。今參酌討論,將來莊文太子小祥日,乞皇帝前後殿特不視事。其日,先命侍從官一員常服詣太子神坐前行奠酹禮,令本宮官僚常服陪位,奠酹畢,退。次慶王、恭王常服赴神坐前奠酹畢,退。次太子妃並榮國公以下行家人禮。至大祥日,太子妃、榮國公以下及本宮人行禮畢,焚燒神帛,衰服,間月,妃及榮國公行禫祭家人禮。」從之。明年七月九日大祥,是日,皇帝不視事,差簽書樞密院事梁克家詣太子宮行奠酹禮,如前儀。
景獻太子,嘉定十三年八月六日薨。其發哀制服,並如莊文太子之禮。九日,詔護喪視殯所于莊文太子欑宮之東,並依其制建造。九月十日,賜諡景獻,遣攝中書令、知樞密院事鄭昭先奉諡冊、寶于皇太子靈柩前,讀冊、讀寶如儀,訖,班退。至興靈日,宰臣詣皇太子柩前行禮畢,柩行。其宗室使相、南班官常服、黑帶,並赴陪位,騎從至葬所,俟掩欑畢,奉辭訖,退。其日,皇帝不視事,百司赴後殿門外立班,進名奉慰。十四年七月二日小祥,差知樞密院事鄭昭先充奠酹官。十五年八月六日大祥。九月十五日,詔景獻太子幾筵已徹,高平郡夫人傅氏可特封信國夫人,仍令主奉祭祀。
上陵之禮。古者無墓祭,秦、漢以降,始有其儀。至唐,複有清明設祭,朔望、時節之祀,進食、薦衣之式。五代,諸陵遠者,令本州長吏朝拜,近者遣太常、宗正卿,或因行過親謁。宋初,春秋命宗正卿朝拜安陵,乙太牢奉祠。乾德三年,始令宮人詣陵上冬服,歲以為常。開寶九年,太祖幸西京,過鞏縣,謁安陵奠獻。
雍熙二年,宗正少卿趙安易言:「昨朝拜安陵、永昌陵,有司止設酒、脯、香,以未明行事,不設燭燎。又先赴永昌陵,後赴安陵,及帝后二位不遍拜,頗愆於禮。」事下有司,議曰:「按《開元禮》,春秋二仲月,司徒、司空巡陵,不設牲牢之祀。今請如宗廟薦享,少加裁減,除不設登鉶、牙盤食及太常登歌外,餘悉如大祠。朝拜日,有司豫于陵南百步道東設次,具翦除器以備酒掃。設宗正卿位於兆外之左,西向;陵官位於卿之東南,執事官又于其南,俱西向北上。設祭器、禮料、酒饌於兆門內。宗正卿以下各就位,再拜,盥手,奠酒,讀祝冊,再拜。先赴安陵,次永昌陵,次孝明、孝惠、懿德、淑德皇后陵。」從之。
景德三年,真宗將朝諸陵,以宰臣王旦為朝拜諸陵大禮使。太常禮院言:「朝陵故事,合排小駕鹵簿。唐太宗朝獻陵,宿設黃麾仗,周衛陵寢。今請周設黃麾仗。又唐制:前一日,陵令以玉冊進禦親書,近臣奉出,陵令受之。今請造竹冊四副,祝畢焚之。其百官位舊設陵所,從祝官及皇親、客使分於神道左右,貞觀中並陪列司馬門內。今望准舊儀施行。又舊儀,詣寢宮至大次之時,設百官位,奏請行禮。望令先入赴寢殿立班。貞觀中,皇帝至小次,素服乘馬。檢會今年正月,車駕朝拜明德欑宮,止服素白衣。當時皇帝在大祥之內,今既服除,望止服淡黃袍。又按貞觀、永徽故事,朝陵皆先親後尊,拜辭訖,出還大次,便進發,今望先朝永熙陵;行事及辭,皇帝皆兩次再拜,陪位官每陵亦各兩次再拜,今請皇帝詣安陵參辭,四度再拜,永昌、永熙陵各兩度設拜。舊儀,逐寢殿上食,備太牢之饌,珍羞庶品。近以羊豕代太牢。今請備少牢之祭,設奠、讀冊畢,複詣寢宮上珍羞庶品,別行致奠之禮。又舊儀,前發二日,太尉告太廟。今請依禮遍告六室。」詔特服素白衣,行事次序如告太廟,餘依所請。
四年正月,車駕次鞏縣,罷鳴鞭及太常奏嚴、金吾傳呼。既至,齋于永安鎮行宮,太官進蔬膳。是夜,漏未盡三鼓,帝乘馬,卻輿輦傘扇,至安陵,素服步入司馬門行奠獻禮,諸陵亦然。又詣下宮。凡上宮用牲牢、祝冊,有司奉事;下宮備膳羞,內臣執事,百官陪位,又詣元德太后陵奠獻,別於陵西南設幄殿,祭如下宮。禮畢,遍詣孝明、孝章、懿德、淑德、明德、莊懷七後陵,遂單騎從內臣巡視陵闕,而親奠夔、魏、岐、鄆、安、週六王及恭孝太子諸墳。其三陵陪葬皇子、皇孫、公主之未出閣者,及諸王夫人之蚤亡者,各設位次諸陵下宮之東序。安陵百二十一墳,量設三十位,男子、女子共祝版二;昌陵十五墳,量設十位,熙陵八墳,量設五位,並祝版一以致祭焉。辰後,暫詣幄次更衣,複詣諸陵奉辭。有司以朝拜無辭禮,帝不忍,故複往。仍遣官祭一品皇親諸親墓。
大中祥符四年正月,祀汾陰,經鞏縣,有司請于訾村王台設幄殿,置三陵神坐,皇帝靴袍就幄,設香酒、時果、牙盤食奠獻,而命大臣以香幣、酒脯詣諸陵致告。駕還,複行親謁之禮,帝素服乘馬至永安縣,齋於行宮,夜漏未盡二鼓,詣三陵及元德太后、明德皇后陵奠獻,哀慟。未明,禮畢,複詣四陵奉辭,省視幾筵,奠獻如初禮。又遍詣諸後陵、諸王墳致奠。命中使遍祭皇親諸親墳及汝州秦王墳。
是歲,命禮官定春秋二仲遣官朝陵儀注,以祭服行事,專差宗正卿一員朝拜三陵,別遣官二員分拜諸陵。又制長竿簷床二副,置陵表祝版,遣寬衣軍士三十二人輿送陵下。其後添差陵廟行禮官四員,選朝官、京官宗姓者充。
翰林學士錢惟演言:「春秋朝陵,載於舊式,公卿親往,蓋表至恭。唐顯慶中,始詔三公行事,天寶以後,亦遣公卿巡謁,蓋取朝廷大臣,不必須同國姓。後參用太常、宗正卿。晉開運中,亦命吏部侍郎。近年以來,止遣宗正寺官,人輕位卑,實虧舊制,望自今于丞、郎、諸司三品內遣官,闕則差兩省諫、舍以上。所冀仰副追孝之心,以成稽古之美。」景祐初,滄州觀察使守節言:「寒食節例遣宗室拜陵,而十月令內司賓往,非所以致恭。」乃詔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四年,減柏子戶,安陵、永昌、永熙各留四十戶,永定五十戶,會聖宮十戶。慶曆二年寒食、十月朔,宗室刺史以上,聽更往朝陵。
皇祐三年,太常博士李壽朋奏:「帝后諸陵,薦饗皆有時,獨昭憲皇后以合葬安陵,不及時祭。」禮院言:「朝拜儀注,牲牢並如太廟常饗例,諸陵止奠一爵,而安陵奠兩爵,兩贊再拜,惟祭饌不兼設,蓋有司相承失之。」於是詔安陵昭憲皇后祝版、牲幣、禦封香依太廟同室禮。更造諸陵祭器貯別庫。三陵皆置卒五百人,唯定陵以章獻太后故,別置一指揮。昭陵使甘昭吉引定陵例,請置守陵奉先兩指揮,京西轉運司請減定陵卒半以奉昭陵,詔選募一指揮,額五百人。
初,永安縣官月朔朝定陵,望朝三陵。韓琦言:「昭陵未有朝日。」乃令縣官朔望分朝諸陵。熙甯中,詔文臣大兩省、武臣閣門使以上,經過陵下,並許朝拜。又詔:「自今臣僚朝拜諸陵,除見任、嘗任執政官許進湯,餘止奠獻、薦新,不特拜。」
初,故事,車駕詣陵,謂之親謁。南渡之後,此禮不舉,故上陵或曰省視,或曰保護,或曰薦獻,或曰祭告,或曰致祭,或曰望祭,或曰修奉,悉遣官,不專於行禮也。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詔:「應永安軍祖宗陵寢,可差西京留守及台臣一員躬親省視,如有合修奉去處,措置奏聞。」仍詔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充省視陵寢使。又詔河南府鎮撫使翟興團結本處義兵,保護祖宗陵寢。四年六月,詔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仍令翟興所差來人賚祭告表以行。
紹興元年九月,起居郎陳與義言:「陛下躬履艱難之運,駐蹕東南,列聖陵邑,遠在洛師,顧瞻山川,未得時省。雖欲遣使,道路不通,聖懷日憤。近聞道路少通,差易前日,願詔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往省諸陵。」詔令樞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三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薦獻諸陵,乞於行在法惠寺設位,望祭行禮。」從之。自是每歲薦獻,率循此制。五月,詔令戶部支金一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充祭告永安軍諸陵。
九年正月,上謂輔臣曰:「祖宗陵寢,久淪異域,今金國既割還故地,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修奉灑掃。」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張燾前雲河南府祗謁修奉。六月,太常丞梁仲敏等言:「春秋二仲,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權宜於行在設位行禮。今道路既通,望依舊遣官前詣。」詔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詣諸陵薦獻。士亻褭、張燾回,言:「諸陵下石澗水,自兵興以來,涸竭幾十五年。二使到日,水即大至,父老驚歎,以為中興之祥。」
十年三月,禮部言:「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望付太常寺以備檢照。永安軍等處今已收復,遂委知軍詣諸陵逐位檢視,除永定、永昭、永厚、永裕、永泰陵園廟並無損動,內永安、永昌、永熙陵神台璺裂,未敢一面擅行補飾。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合就差所委修飾官奏告行禮。」詔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不得滅裂。其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燾言:「伏見宣諭官方庭實有請,乞將來先帝山陵,一依永安陵等制度。臣區區愚忠,願明詔有司,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不用,播告天下,咸使聞知。如是,自然可保無虞。」上嘉納之。三十二年六月,詔祖宗陵寢,令本處招討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謁,如法修奉,務在嚴潔,以稱孝思之意。
乾道六年八月,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右迪功郎劉師顏特與右承務郎升擢差遣,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將,以湛等歸正結義保護陵寢故也。
端平元年正月,京西湖北安撫制置使史嵩之露布以滅金聞。二月,御筆:「國家南渡以後,八陵迥隔,常切痛心。今京湖帥臣以圖來上,恭覽再三,悲喜交集,凡在臣子,諒同此情。可令卿、監、郎官以上,詣尚書省恭眡集議。」遂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閣門祗候林拓朝謁八陵。
紹興元年六月,太常寺言:「昭慈獻烈皇太后欑宮在越州會稽縣,合依四孟朝獻禮例,差宰執一員,前一日赴欑宮泰寧寺宿齋,至日,行朝拜之禮。」詔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二年三月,知紹興府張守言:「昭慈獻烈皇后欑宮近在府界,望許臣以時朝謁。」從之。自是守臣皆許朝謁。
十七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余堯弼言:「望舉行舊制,于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臣僚又言:「陵廟之祭,月有薦新,著在令典。方今宗廟久已遵奉,惟是永祐陵闕而未講,望令有司討論,舉而行之。」太常寺討論:「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令兩欑宮遵依每月檢舉,差官行禮,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興府排辦。」從之。
二十七年六月,詔:「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后欑宮檢察承受,以檢察宮陵所為名。」
三十年九月,吏部言:「紹興府會稽知縣依仿陵台令典故,於階銜內帶兼主管欑宮事務,量加優異。」
淳熙元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差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欑宮,並周視陵域。如遇少卿有缺,乞從本寺前期取指揮。差本寺以次官充攝。所有今年仲春薦獻,即日見闕少卿。」詔差太常丞錢良臣。自後春秋遇少卿闕,率以為例。
慶元元年六月,詔:「永阜陵孝宗皇帝欑宮,每歲秋季一就,令所差監察禦史恭詣朝拜檢察。」從禦史台申請。諸陵亦如之。
忌日,唐初始著罷樂、廢務及行香、修齋之文。基後,又朔望停朝,令天下上州皆准式行香。天祐初,始令百官詣閣奉慰。宋循其制,惟宣祖、昭憲皇后為大忌。前一日不坐,群臣詣西上閣門奉慰,移班奉慰皇太后,退,赴佛寺行香。凡大忌,中書悉集;小忌,差官一員赴寺。如車駕巡幸道遇忌日,皆不進名奉慰。留守自於寺院行香,仍不得在拜表之所。天下州府軍監亦如之。
建隆二年,宣祖忌日,時明憲太后在殯,群臣止詣閣奉慰而罷行香。乾德二年,禘於太廟,其日,惠明皇后忌,有司言:「唐開成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祀先農,與穆宗忌同日;太和七年十二月八日蠟百神,與敬宗忌同日。詔以近廟忌辰,作樂非便,宜令縣而不作。竊以農、蠟之祭,猶避廟忌而不作樂,況僖祖同廟連室而在諱辰,詎可輒陳金石之奏?伏望依禮縣而不作。」其後,宣祖、昭憲忌日,詔准太祖、太宗奉翼祖禮,前一日更不廢務。
咸平中,有司將設春宴,金明池習水戲,開瓊林苑,縱都人遊賞。帝以是月太宗忌月,命詳定故事以聞。史館檢討杜鎬等言:「按晉穆帝納後月,是康帝忌月,禮官荀訥議:'有忌日,無忌月;若有忌月,即有忌時、忌歲,益無所據。'當時從訥所議。唐武后神功元年,建安王攸宜破契丹,詣闕獻捷,軍人入城,例有軍樂,內史王及善以國家忌月,請備而不奏。鳳閣侍郎王方慶奏:'按《禮經》,有忌日而無忌月。'遂舉樂。憲宗時,太常博士韋公肅言:「《禮》無忌月禁樂,今太常教坊以正月為忌月,停郊廟饗宴之禮,中外士庶咸罷宴樂,竊恐乖宜。'時依公肅所奏。伏以忌日不樂,嘗載《禮經》;忌月徹縣,實無典故。況前代鴻儒,議論足據。其春宴及池苑,併合舉樂。」
景德元年,北征凱旋京師,是日,以懿德皇后忌,詔徹鹵簿、鼓吹。禮官議曰:「班師振旅,國之大事,後之忌日,家之私事。今大賀凱旋,軍容宜肅。昔武王伐紂在諒沍中,猶前歌後舞。夫諒沍是重,遠忌是輕,以此而論,舉樂無爽。況《春秋》之義,不以家事辭王事,其還京日,法駕、鼓吹、音樂,並請振作。」
尋詔:「自今宗廟忌日,西京及諸節鎮給錢十千,防禦、團練州七千,軍事州五千,以備齋設。」元德皇后忌日,舊制,樞密使依內諸司例,惟進名,不赴行香,知樞密院王欽若以為言。自是,三司使副、翰林樞密龍圖直學士並赴焉。真宗崩,元德、明德皇后忌日在禫制內,乃停進名行香。凡奉慰,宰相、樞密使各帥百官、內職共進名,節度使、留後、觀察使各進名。
忌日前後,各禁刑三日如天慶節,釋杖以下情輕者,複斷屠宰,不視事前後各三日,禁樂各五日。其後,以歲月漸遠,禁刑、不視事各二日,禁樂各三日。章憲明肅太后忌辰,禮官請依章懿太后禮例,前後各二日不視事,一日禁屠宰,各三日禁樂。詔:應大忌日,行香,臣僚並素食。複立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章惠、溫成諸後為小忌,未幾,罷。神宗即位,太常禮院言:「僖祖及文懿皇后神主既祧,准禮不諱,忌日亦請依唐睿宗祧遷故事廢之。」
初,神禦殿酌獻,設皇帝位於庭下,而忌日兩府列於殿上;寺院行香,左右巡使、兩赤縣令于中門相向分立,俟宰臣至,立位前,直省官贊通揖,於禮無據。乃命行香群臣班殿下,宰相一員升殿跪爐,而罷通揖。又詔:大忌日不為假,執政官蚤出。禮部言:「順祖及惠明皇后既葬遷主,罷行香。忌日,請於永昌院佛殿之東張幄齋薦。」乃詔:「僖祖、翼祖並後六位忌日鹹如之。」先是,翼祖、簡穆皇后神主奉藏夾室,依禮不忌。後複詔還本室,而忌日亦如舊焉。
《政和新儀》:群臣進名奉慰,其日質明,文武朝參官入詣朝堂就次。禦史台先引殿中侍御史一員入就位,次西上閣門、禦史台分引朝參官及諸軍將校,次禮直官引三公以下在西上閣門南階下,每等重行異位,並北向東上。知西上閣門官于班前西向立,搢笏,執名紙,躬。三公以下文武百僚俱再拜,俊閣門官執笏、置名紙笏上、入西上閣門訖,退。群臣奉慰詣景靈宮,每等重行異位,並北向東上。禮直官揖班首以下再拜訖,引班首自東階升殿,舍人接引同升,詣香案前,搢笏,上香,跪奠茶訖,執笏興,降階復位,又再拜;次引班首以下分左右搢笏,行香,宰相、執政官分左右行香訖,執笏俱復位;次引班首升殿,詣香案前俯伏,跪,搢笏,執爐,俟讀疏畢,執笏俯伏,興,降階復位,又再拜,退。
中興之制:忌日,百僚行香,在外州軍亦詣寺院行香,如在以日易月服制之內,並依禮例權停。大祥後次年,於曆日內箋注立忌辰,禁音樂一日。紹興元年二月,太常少卿蘇遲等以徽宗、欽宗留北,有朔望遙拜之禮,乃言:「凡遇祖宗帝后忌,前一日並忌日,皇帝自內先服紅袍遙拜訖,易服行禮。」從之。二年八月,詔:「應諸路州、軍見屯軍馬統兵官,每遇國忌,免行香。」
十三年正月,禦史台言:「正月十三日,欽聖憲肅皇后忌,其日立春。准令,諸臣僚及將校立春日賜幡勝,遇稱賀等拜表、忌辰奉慰退即戴。欲乞候十三日忌辰行香退,即行戴插。」從之。三十一年六月,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言:「六月二十八日,欽慈皇后忌辰,系在淵聖皇帝以日易月釋服之外,百官行香,宜如常制。」詔依。三十二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已降旨:欽宗祔廟,翼祖當遷。於正月九日告遷翼祖皇帝、簡穆皇后神主奉藏於夾室,所有以後翼祖皇帝忌及諱、簡穆皇后忌,欲乞依禮不諱、不忌。」詔恭依。
淳熙元年十一月詔:「文武百僚詣景靈宮國忌立班行香,自今如遇宰執俱致齋不及趁赴,于東班從上引官一員升殿跪爐行香,以次官一員詣西班行香。」先是,閣門得旨:國忌行香,宰執致齋不赴,其西壁武臣闕官押班,已降指揮,差使相或太尉、節度使等押班,可令文武班內班上一員東壁押班,止令西壁散香,今後准此。至是,禮部、太常寺重別指定來上,故有是命。
四年十月,太常少卿齊慶胄言:「每遇國忌,文臣班列莫敢不肅,唯是武臣一班員數絕少,或以疾病在告,多不趁赴。」詔閣門、禦史台申嚴行下,如有違戾,彈劾聞奏。九年十月,侍御史張大經奏:「比來國忌行香日分,合赴官類多托疾在告,以免夙興拜跪之勞。乞自今如遇行香日,有稱疾托故不赴者,從本台彈奏,乞置典憲。」從之。
群臣私忌。開寶敕文:「應常參官及內殿起居職官等,自今刺史、郎中、將軍以下遇私忌,請准式假一日。忌前之夕,聽還私第。」其後有司言:「臣僚忌日恩賜,其間甚有無名者:如劉繼元、李煜、劉鋹之類,皆身為降俘,亡沒已久,而尚沾恩賜;及周朝忌日,尚有追薦;本朝亦有追尊皇后生日道場,並諸神祠亦有為生日者。請付禮官詳議,不經之物,一切省去。」詔周朝忌日仍舊,餘罷之。
志第七十七禮二十七(凶禮三)
○外國喪禮及入吊儀諸臣喪葬等儀
凡外國喪,告哀使至,有司擇日設次於內東門之北隅,命官攝太常卿及博士贊禮。俟太常卿奏請,即向其國而哭之,五舉音而止。皇帝未釋素服,人使朝見,不宣班,不舞蹈,不謝面天顏,引當殿,喝「拜」,兩拜,奏聖躬萬福。又喝「拜」,兩拜,隨拜萬歲。或增賜茶藥及傳宣撫問,即出班致詞,訖,歸位。又喝「拜」,兩拜,隨拜萬歲。喝「祗候」,退。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北朝皇太后凶訃,遣使來告哀。詔遣官迓之,廢朝七日,擇日備禮舉哀成服,禮官詳定儀注以聞。其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幕殿,俟時釋常服,服素服,白羅衫、黑銀帶、素紗軟腳襆頭。太常卿跪,奏請皇帝為北朝皇太后凶訃至掛服,又奏請五舉音。文武百僚進名奉慰,退幕殿。仍遣使祭奠吊慰。
三年正月,契丹賀正使為本國皇太后成服,所司設幕次、香、酒及衰服、絰、杖等,禮直官引使、副已下詣位,北向再拜。班首詣前,執盞跪奠,俯伏,興,歸位,皆再拜。俟使已下俱衰服、絰、杖,成服訖,禮直官再引各依位北向,舉哭盡哀。班首少前,去杖,跪,奠酒訖,執杖,俯伏,興,歸位。焚紙馬,皆舉哭,再拜畢,各還次,服吉服,歸驛。
天聖九年六月,契丹使來告哀。禮官詳定:北朝凶訃,宜於西上閣門引來使奉書,令閣門使一員跪受承進,宰臣、樞密使已下待制已上,並就都亭驛吊慰。七月一日,使者耶律乞石至,帝與皇太后發哀苑中,使者自驛赴左掖門入,至左升龍門下馬,入北偏門階下,行至右升龍北偏門,入朝堂西偏門,至文德殿門上奉書。太常博士二員與禮直官贊引入文德殿西偏門階下,行至西上閣門外階下,面北跪,進書。閣門使跪受承進。太常博士、禮直官退。使者入西上閣門殿后偏門,入宣祐西偏門,行赴內東門柱廊中間,過幕次祗候,朝見訖,赴崇政殿門幕次祗候,朝見皇太后訖,出。三日,近臣慰乞石於驛。
嘉祐三年正月,契丹告國母哀。使人到闕入見,皇帝問雲:「卿離北朝日,侄皇帝悲苦之中,聖躬萬福。」朝辭日,即雲:「皇帝傳語北朝侄皇帝,嬸太皇太后上仙,遠勞人使訃告。春寒,善保聖躬。」中書、樞密以下、待制已上赴驛吊慰,雲:「竊審北朝太皇太后上仙,伏惟悲苦。」五月,獻遺留物。
明道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夏王趙德明薨,特輟朝三日,令司天監定舉哀掛服日辰。其日,乘輿至幕殿,服素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當禦坐前跪,奏請皇帝為夏王趙德明薨舉哀,又奏請十五舉音,又奏請可止。文武百僚進名奉慰。告哀使、副已下朝見,首領並從人作兩班見。先首領見,兩拜後,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兩拜,隨拜萬歲。喝賜例物酒食,跪受。起,又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退。從人儀同。是日,皇太后至幕殿,釋常服,白羅大袖、白羅大帶,舉哀如皇帝儀。其遣使致祭吊慰,如契丹。
其入吊奠之儀。乾興元年,真宗之喪,契丹遣殿前都點檢崇義軍節度使耶律三隱、翰林學士工部侍郎知制誥馬貽謀充大行皇帝祭奠使、副,左林牙左金吾衛上將軍蕭日新、利州觀察使馮延休充皇太后吊慰使、副,右金吾衛上將軍耶律甯、引進使姚居信充皇帝吊慰使、副。
所司預於滋福殿設大行皇帝神禦坐,又於稍東設禦坐。祭奠吊慰使、副並素服,由西上閣門入,陳禮物於庭。中書、門下、樞密院並立于殿下,再拜訖,升殿,分東西立。禮直官、閣門舍人贊引耶律三隱等詣神禦坐前階下,俟殿上簾卷,使、副等並舉哭,殿上皆哭。再拜訖,引升殿西階,詣神禦坐前上香、奠茶酒。貽謀跪讀祭文畢,降階,復位,又舉哭,再拜訖,稍東立。俟皇太后升坐,中書、樞密院起居畢,簾外侍立。舍人引吊慰祭奠使、副朝見。殿上舉哭,左右皆哭。吊慰使、副蕭日新等升殿進書訖,降坐。俟皇帝升坐,中書、樞密院起居畢,升殿侍立。舍人引吊慰祭奠使、副朝見。皇帝舉哭,左右皆哭。吊慰使、副耶律寧等升殿進書訖,賜三隱等襲衣、冠帶、器幣、鞍馬,隨行舍利、牙校等衣服、銀帶、器幣有差。吊慰使、副蕭日新等複詣承明殿,俟皇太后升坐,中書、樞密院侍立如儀。舍人引蕭日新等升殿進問聖候書畢,賜銀器、衣著有差。仍就客省賜三隱等茶酒,又令樞密副使張士遜別會三隱等伴宴於都亭驛。
英宗即位,契丹使來賀乾元節,命先進書奠梓宮,見於東階。放夏國使人見,客省以書幣入,後吊慰使見殿門外。契丹祭奠使見於皇儀殿東廂,群臣慰於門外。使人辭於紫宸殿,命坐賜茶。故事賜酒五行,自是,終諒沍,皆賜茶。
神宗之喪,夏國陳慰使丁努嵬名謨鐸、副使呂則、陳聿精等進慰表於皇儀門外,退赴紫宸殿門,賜帛有差。
元祐初,高麗入貢,有太皇太后表及進奉物。樞密院請遵故事,惟答以皇帝回諭敕書。已而宣仁聖烈太后崩,禮部、太常、閣門同詳定:高麗奉慰使人於小祥前後到闕,令於紫宸殿門見,客省受表以進,賜器物、酒饌,退,並常服、黑帶、不佩魚。候見罷,純吉服。
淳熙十四年,金國弔祭使到闕,惟皇帝先詣梓宮行燒香禮,及使入門祭訖,皆就幄舉哭外,陳設行事並如先朝舊儀。其奉辭日,有司亦先設神禦坐及設香案、茶酒、果食盤台於幾筵殿上。宰執升殿分東西立,侍從官于殿下西面立。使、副入門,殿上下皆哭,使、副升殿,哭止。使、副詣神坐前一拜,上香、奠茶、三奠酒畢,拜,興,讀祭文官跪讀祭文,一拜,興,殿上下皆哭。使、副俱降,歸位立,又再拜訖,退。
諸臣之喪,國制:諸王、公主、宗室將軍以上有疾,皆乘輿臨問。如小疾在家,或幸其第,有至三四者。其宮邸在禁中,多不時而往。惟宰相、使相、駙馬都尉疾亟,幸其第,或賜勞加禮焉。
建隆元年七月,宰相范質有疾,太祖親幸其第,賜黃金、銀、絹有差。開寶二年,趙普有疾,帝再往視,賜銀器、絹甚厚。太平興國中,鎮寧軍節度楊信久病喑,忽能言,帝異之,遽幸其第,加賜賚。大中祥符三年三月,鎮安軍節度使、駙馬都尉石保吉疾亟,帝將臨視之,其日大忌,宰相言于禮非便,遂遣內侍以諭保吉,明日始臨省焉。六月,幸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第視疾,賜白金千兩、衣著千匹、名藥一奩。
熙寧七年十二月,詔頒新式,凡臨幸問疾者賜銀、絹,宰臣及樞密使帶使相者二千五百兩匹,樞密使、使相二千兩匹,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一千五百兩匹,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書樞密院事、宣徽使七百五十兩匹,殿前都指揮使一千五百兩匹,駙馬都尉任使相以下者二千五百兩匹,任節度觀察留後以下者一千五百兩匹,併入內內侍省取賜。
車駕臨奠。《太常新禮》:宰相、樞密、宣徽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駙馬都尉薨,皆臨幸奠酹,及發引,乘輿或再往。咸平二年,工部侍郎、樞密副使楊礪卒,即日冒雨臨其喪。大中祥符元年,殿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李繼和卒,真宗將臨其喪,以問宰臣,對曰:「繼和以品秩實無此禮。陛下敦序外族,先朝亦嘗臨杜審瓊之喪,於禮無嫌。」帝然之,即日幸其第。
康定二年,右正言、知制誥吳育奏:「臣竊見車駕每有臨奠臣僚、宗戚之家,皆即時出幸,道路不戒,羽衛不全,從官賓士,眾目驚異。萬乘法駕,豈慎重之意乎?雖震悼方切於皇慈;而舉動貴合乎經禮。臣竊詳《通禮》舊儀,蓋俟喪家成服,然後臨奠,於事不迫,在禮亦宜。臣愚欲乞今後車駕如有臨奠去處,乞俟本家既斂成服,然後出幸,則恩意容典,詳而得中,警蹕羽儀,備之有素。」事下禮官議:「遭喪之家,有出殯日乃成服者,恐至時難行臨奠。請自今聖駕臨奠臣僚、宗戚之家,若奏訃在交未前,即傳宣閣門,只於當日令所屬候儀衛備,奏請車駕出幸;若奏訃在交未後,即次日臨奠。庶使羽衛整肅,於事為宜。」詔可。
其儀:乘輿自內出,千牛將軍四人執戈,一人執桃,一人執茢,前導。車駕將至所幸之第,贊禮者引喪主哭於大門內,望見乘輿,止哭,再拜,立於庭。皇帝至幕殿,改素服就臨,喪主內外再拜。皇帝哭,十五舉音,喪主內外皆哭。皇帝詣祭所三奠酒,喪主已下再拜。皇帝退,止哭。從官進名奉慰。皇帝改常服還內。
《通禮》著:皇帝臨諸王、妃、主、外祖父母、皇后父母、宗戚、貴臣等喪,出宮服常服,至所臨處變服素服。《天聖喪葬令》:皇帝臨臣之喪,一品服錫衰,三品已上緦衰,四品已下疑衰。皇太子臨吊三師、三少則錫衰,宮臣四品已上緦衰,五品已下疑衰。
輟朝之制。《禮院例冊》:文武官一品、二品喪,輟視朝二日,於便殿舉哀掛服。文武官三品喪,輟視朝一日,不舉哀掛服。然其車駕臨問並特輟朝日數,各系聖恩。一品、二品喪皆以翰林學士已下為監護葬事,以內侍都知已下為同監護葬事。葬日,輟視朝一日,皆取旨後行。慶曆五年四月,禮院奏:「准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知院曾公亮奏:'朝廷行輟朝禮,並乞以聞哀之明日輟朝,其假日便以充數,仍為永例。如值其日前殿須坐,則禮有重輕,自可略輕而為重,更不行輟朝之禮。'臣今看詳公亮所奏,誠於輟朝之間適宜順變。然慮君臣恩禮之情有所未盡,欲乞除人使見辭、春秋二宴合當舉樂,即於次日輟朝,餘乞依公亮所奏。」詔可。
太平興國六年,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薛居正薨,准禮,一品喪合輟二日,詔特輟三日。其後鄧王錢俶、太師趙普、右僕射李沆薨,皆一品,合輟二日,詔並特輟五日。二品、三品者,亦有特輟焉。太平興國九年,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李穆卒,准禮,諫議大夫不合輟朝,特輟一日。
開寶二年,羅彥環、魏仁浦薨,以郊祀及軍事不輟朝。景德四年,同平章事王顯薨,以皇帝朝拜諸陵,吉凶難於相干,更不輟朝。康定元年,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輟朝,台官言:「卿、監職任疏遠,恩禮不稱。」自後遂不輟朝。
孝宗乾道三年四月一日,太常寺言:「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輟朝五日,內二日不視事。乞自今月二日為始,輟朝至六日止,其二日、三日並不視事。」從之。
舉哀掛服。尚舍設次於廣德殿或講武殿、大明殿,其後皆于後苑壬地。前一日,所司預設舉哀所幕殿,周以簾帷,色用青素。其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幕殿,侍臣奏請降輿,俟時釋常服,服素服,白羅衫、黑銀腰帶、素紗軟腳襆頭。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當禦坐前跪,奏請皇帝為某官薨舉哀,又請舉哭,十五舉音,又奏請可止。中書、門下、文武百官進名於崇政殿門外奉慰。皇帝釋素服,服常服,乘輿還內。
建隆四年,山南東道節度使慕容延釗卒,太祖素服發哀。其後趙普薨,太宗亦如之。景德元年,李沆薨,禮官言:「舉哀品秩,雖載禮典,伏緣國朝惟趙普、曹彬曾行茲禮,今望裁自聖恩。」詔特擇日舉哀。自後宰臣薨,皆用此禮。
真宗乳母秦國延壽保聖夫人卒,乙太宗喪始期,疑舉哀,禮官言:「《通禮》:皇帝為乳母緦麻。按《喪葬令》:皇帝為緦,一舉哀止。秦國夫人保傅聖躬,宜備哀榮。況太宗之喪已終易月之制,今為乳母發哀,合於禮典。」從之。
鄭國長公主薨,禮官言:「降服大功,擇日成服。緣居大行皇太后大祥之內,衰服未除,典禮舊章,以輕包重,酌情順變,禮當厭降,望不成服。皇親諸親,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諸王皆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當遣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皇后臨奠,餘如所請。」皇從弟右監門衛大將軍德鈞卒,以皇帝恭謁陵寢,罷舉哀成服。天禧元年,太尉王旦薨,時季秋大享明堂,其日發哀,真宗疑之。禮官言:「祠事在質明之前,成服於既祠之後,於禮無嫌。」詔可。
康定二年,皇子壽國公昕薨,年二歲,禮官言:「已有爵命,宜同成人。」遂發哀成服。熙甯十年,永國公薨,系無服之殤,詔特舉哀成服。
元祐元年,王安石薨,在神宗大祥之內;司馬光薨,亦在諒沍中,皆不舉哀成服。高宗于劉光世、張俊、秦檜之喪,皆為臨奠,然設幄舉哀成服之禮,未之行也。孝宗乾道三年,始為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設幕殿后苑壬地,舉哀成服,複舉行焉。
皇太后、皇后為本族之喪。孝明皇后姊太原郡君王氏卒,中書門下據太常禮院狀:「准禮例,皇后合出就故彰德軍節度使王饒第發哀成服,文武百僚詣其第進名奉慰。」從之。章穆太後母楚國太夫人吳氏薨,太常禮院言:「皇帝為外祖母本服小功,詳《開寶通禮》,即有舉哀成服之文;又緣近儀,大功以上方成服,今請皇太后擇日就本宮掛服,雍王以下為外祖母給假。」其後,太后嫡母韓國太夫人薨,亦用此制焉。章獻明肅皇后改葬父母,前一日,皇后詣欑所,俟時詣成服所改服緦。尚儀奏:「請詣靈柩發哭奠酒,退,六宮內人立班奉慰。掩壙畢,皇后詣墳奠獻,再拜,釋服還宮。外命婦進箋奉慰如儀。」
輟樂。太平興國七年十月,中書言:「今月七日乾明節,選定二十二日大宴。」二十日,參知政事竇偁卒,明日,皇帝親幸其第,臨喪慟哭,設奠還宮,即令罷宴。有司奏:「伏以百司告備,六樂在庭,睿聖至仁,聞哀而罷,是以顯君父愛慈之道,勵臣子忠孝之心。伏請宣付史館,傳錄美實。」詔可。
天禧二年九月十一日,宴近臣于長春殿,餞河陽三城節度使張旻赴任,以王旦在殯,不舉樂。嘉祐六年三月五日,宰臣富弼母秦國太夫人薨,十七日春宴,禮院上言:「君臣父子,家國均同。元首股肱,相濟成體。貴賤雖異,哀樂則同。一人向隅,滿堂嗟戚。今宰臣新在苫塊,欲乞罷春宴聲樂,以表聖人憂恤大臣之意。」詔下,並春宴寢罷。
賻贈。凡近臣及帶職事官薨,非詔葬者,如有喪訃及遷葬,皆賜賻贈,鴻臚寺與入內內侍省以舊例取旨。其嘗踐兩府或任近侍者,多增其數,絹自五百匹至五十匹,錢自五十萬至五萬,又賜羊酒有差,其優者仍給米麥香燭。自中書、樞密而下至兩省五品、三司三館職事、內職、軍校並執事禁近者亡歿,及父母、近親喪,皆有贈賜。宗室期、功、袒免、乳母、殤子及女出適者,各有常數。其特恩加賜者,各以輕重為隆殺焉。
建隆元年十月,詔:「有死於矢石者,人給絹三匹,仍複其家三年,長吏存撫之。」慶曆二年,詔:「陣亡軍校無子孫者,賜其家錢,指揮使七萬,副指揮使六萬,軍使、都頭、副兵馬使、副都頭五萬。」
熙寧七年,參酌舊制著為新式:諸臣喪,兩人以上各該支賜孝贈,只就數多者給;官與職各該賻贈者,從多給,差遣、權並同,權發遣並與正同。諸兩府、使相、宣徽使並前任宰臣問疾或澆奠已賜不願敕葬者,並宗室不經澆奠支賜,雖不系敕葬,並支賻贈。餘但經問疾或澆奠支賜或敕葬者,更不支賻贈。前兩府如澆奠只支賻贈,仍加絹一百、布一百、羊酒米麵各一十。諸支賜孝贈:在京,羊每口支錢一貫,以折第二等絹充,每匹折錢一貫三百文,余支本色;在外,米支白秔米,面每石支小麥五鬥,酒支細色,餘依價錢。諸文臣卿監以上,武臣元系諸司使以上,分司、致仕身亡者,其賻贈並依見任官三分中給二,限百日內經所在官司投狀,召命官保關申,限外不給。待制、觀察使以上更不召保。
元豐五年,詔:「鄜延路沒于王事、有家屬見今在本路欲歸鄉者給賻外,其大使臣以上更支行李錢百千,小使臣五十千,差使、殿侍三十千,其餘比類支給。」
紹興二十六年,詔:「今後命官實因幹辦公事邂逅非理致死者,並遵依舊法。所有李光申請於《紹興條》內添注日限指揮,更不施行。」舊法非理致死者,謂焚溺墜壓之類,通判以上賜銀五百兩,餘三百兩,職司已上取旨。初,紹興二年五月,吏部侍郎李光申明立定折跌骨五十餘日,三十日內身亡之人,並支前項銀數。至是,戶部侍郎宋貺言:「自立定日限,後來多是因他病身故之人,子孫規圖賞給,計會所屬,旋作差出名目,陳乞保奏,誠為期罔。」故有是命。
詔葬。《禮院例冊》:諸一品、二品喪,敕備本品鹵簿送葬者,以少牢贈祭於都城外,加璧,束帛深青二、纁二。諸重:一品柱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諸銘旌:三品已上長九尺,五品已上八尺,六品已上七尺,皆書某官封姓之柩。諸輀車:三品已上油幰、牛絲絡綱施襈,兩廂畫龍,幰竿諸末垂六旒蘇;七品已上油幰、施襈,兩廂畫雲氣,垂四旒蘇;九品已上無旒蘇;庶人鱉甲車,無幰、巽、畫飾。諸引、披、鐸、翣、挽歌: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挽歌六行三十六人;四品二引、二披、四鐸、四翣、挽歌者四行十六人;五品、六品挽歌八人;七品、八品挽歌六人;六品、九品謂非升朝者
挽歌四人。其持引、披者,皆布幘、布深衣;挽歌,白練幘、白練褠衣,皆執鐸、綍,並鞋襪。諸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頭。諸纛:五品已上,其竿長九尺;已下五尺已上。諸葬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其棺槨皆不得雕鏤彩畫、施方牖檻,棺內不得藏金寶珠玉。
又按《會要》:勳戚大臣薨卒,多命詔葬,遣中使監護,官給其費,以表一時之恩。凡凶儀皆有買道、方相、引魂車,香、蓋、紙錢、鵝毛、影輿,錦繡虛車,大輿,銘旌;儀棺,行幕,各一;挽歌十六。其明器、床帳、衣輿、結彩床皆不定數。墳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墳有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十二時神、志石、券石、鐵券各一。殯前一日對靈柩,及至墳所下事時,皆設敕祭,監葬官行禮。熙甯初,又著新式,頒於有司。
乾德三年六月,中書令、秦國公孟昶薨,其母李氏繼亡,命鴻臚范禹偁監護喪事,仍詔禮官議定吉凶儀仗禮例以聞。太常禮院言:「檢詳故事,晉天福十二年葬故魏王,周廣順元年葬故樞密使楊邠、侍衛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例,並用一品禮。墓方圓九十步,墳高一丈八尺,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音身隊二十人,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十二時神、蚊廚帳、暖帳各一,轜車一,挽歌三十六人;拂一、纛一、翣六、輴車、魂車、儀槨車、買道車、志石車各一;方相氏、鵝毛纛、銘旌、香輿、影輿、蓋輿、錢輿、五穀輿、酒醢輿、衣物輿、庖牲輿各一;黃白紙帳、園宅、象生什物、行幕,並志文、挽歌詞、啟攢啟奠祝文,並請下有司修制。其儀:太僕寺革輅,兵部本品鹵簿儀仗,太常寺本品鼓吹儀仗,殿中省傘一、曲蓋二、朱漆團扇四,自第導引出城,量遠近各還。贈玉一、纁二,贈祭少牢禮料,亦請下光祿、太府寺、少府監諸司依禮供應。又楚王母依子官一品例,准令文,外命婦一品侍近二人、青衣六人,偏扇、方扇各十六,行鄣三、坐鄣二,白銅飾犢車駕牛馭人四,從人十六,夾車、從車六,傘一、大扇一、團扇二、戟六十。伏緣久不施用,如特賜施行,即合于孟昶吉凶仗內相參排列。」詔並令排列祗應,仍俟導引至城外,分半導至西京墳下及葬,命供奉官周貽慶押奉議軍士二指揮防護至洛陽。又賜子玄喆墳莊一區。
開寶四年,建武軍節度使何繼筠卒,詔遣中使護葬,仍賜寶劍、甲胄同葬。咸平元年,護國軍節度使、駙馬都尉王承衍葬,鹵簿、鼓吹備而不作,以在太宗大祥忌禁內也。元豐五年,崇信軍節度使、華陰郡王宗旦薨,聽以旌節、牌印葬。尋又詔:不即隨葬者徒二年,因而行用者罪之。紹興二十四年,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葬,上曰:「張俊極宣力,與他將不同,恩數務從優厚。」仍賜七梁額花冠貂蟬籠巾朝服一襲、水銀二百兩、龍腦一百五十兩。其後,楊存中薨,孝宗令諸寺院聲鐘,仍賜水銀、龍腦以斂。
《熙寧新式》:先是,知制誥曾布言:「竊以朝廷親睦九族,故於死喪之際,臨吊賻恤,至於窀穸之具,皆給于縣官,又擇近臣專董其事,所以深致其哀榮而盡其送終之禮。近世使臣沿襲故常,過取饋遺,故私家之費,往往倍於公上。祥符中,患其無節,嘗詔有司定其數。皇祐中,又著之《編敕》,令使臣所受無過五百,朝臣無過三百,有違之者,禦史奏劾。伏見比歲以來,不復循守,其取之者不啻十倍於著令。乞取舊例裁定酌中之數,以為永式。」詔令太常禮院詳定,令布裁定以聞。
嘉祐七年,詔大宗正:自今皇親之喪,五年以上未葬者,不以有無尊親新喪,並擇日葬之。初,龍圖閣直學士向傳式言:「故事,皇親系節度使以上方許承凶營葬,其卑幼喪皆隨葬之。自慶曆八年後,積十二年未葬者幾四百餘喪,官司難於卒辦,致濮王薨百日不及葬。請自今兩宅遇有尊屬之喪,不以官品為限而葬之。」下判大宗正司、太常禮儀院、司天監議,而有是詔。元祐中,又詔禦史台:「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即依條彈奏,及令吏部候限滿檢察。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與關升磨勘。如失檢察,亦許彈奏。」
追封冊命。《通禮》:策贈貴臣,守宮于主人大門外設使、副位,使人公服從朝堂受策,載于犢車,各備鹵簿,至主人之門降車。使者稱:「有制。」主人降階稽顙,內外皆哭。讀冊訖,主人拜送之。
國朝之制:有於私第冊之者,有於本道冊之者。私第冊之者,乾德三年,正衙命使冊贈孟昶尚書令,追封楚王是也。本道冊者,建隆元年,故特進、檢校太師、南平王高保融奉敕贈太尉,端拱元年,故守太師、尚書令、鄧王錢俶特追封秦王是也。其儀與《通禮》大略相類,不復錄。
定諡。王公及職事官三品以上薨贈官同
,本家錄行狀上尚書省,考功移太常禮院議定,博士撰議,考功審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參議,具上中書門下宰臣判准,始錄奏聞。敕付所司即考功錄牒,以未葬前賜其家。省官有異議者,聽具議聞。蘊德丘園,聲實明著,雖無官爵,亦奏賜諡曰「先生」。
太平興國八年,詔增《周公諡法》五十五字,美諡七十一字為一百字,平諡七字為二十字,惡諡十七字為三十字。其沈約、賀琛《續廣諡》盡廢。後以直史館胡旦言:「舊制,文武官臣僚皆以功行上下,各賜諡法。近朝以來,遂成闕典。建隆以後,臣僚三品以上合賜諡者百餘人,望令史館編錄行狀,送禮官定諡付館,修入國史。」詔:「今後並令禮官取行狀定諡,送考功詳覆,關送史館,永為定式。」
直集賢院王皞言:「諡者,行之表也。善行有善諡,惡行有惡諡,蓋聞諡知行,以為勸戒。《六典》:太常博士掌王公以下擬諡,皆跡其功德為之褒貶。近者臣僚薨卒,雖官該擬諡,其家自知父祖別無善政,慮定諡之際,斥其繆戾,皆不請諡。竊惟諡法自周公以來,垂為不刊之典,蓋以彰善癉惡,激濁揚清,使其身沒之後,是非較然,用為勸懲。今若任其遷避,則為惡者肆志而不悛。乞自今後不必候其請諡,並令有司舉行,如此,則隱匿無行之人,有所沮勸。若須行狀申乞方行擬諡,考諸方冊,別無明證。惟衛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諡。臣謂春秋之時,禮壞樂闕,公叔之卒,有司不能明舉舊典,故至將葬,始請諡於君。且周制,太史掌小喪賜諡,小史掌卿大夫之家賜諡請誄。以此知有司之職,自當舉行,明矣。」詔下有司詳定,如皞請焉。
禮院更議贈安遠軍節度使馬懷德已葬請諡,乃言:「自古作諡,皆在葬前。唐《開元》,三品以上將葬,既啟殯,告贈諡於柩前;無贈者,設啟奠即告諡。牸仍峒于鄭鯰諤剖薄H繆貞角洹⒙木≈彝跏遙筆敝枚灰欏V涼慫牢迨嗄昴聳記膾鄭宜駒蓖飫紗拊暈慶荷浦瘢2┦慷攔錄拔叫輪撲啦槐賾洶鄭治接泄抒誒瘢吩肚膾鄭騁病<俺び誑饋G孜牌艫旄孚鄭叫輪撇槐賾洶鄭穹俏茉眨坑鐘泄抒誒瘢吩肚膾鄭暈ダ窬嗡持校抗腋鄭揮錳屏睿磺膾種遙┥惺槭」倬剖常楣儆值庇興牛駛蜚詼磺搿>暗v四年,宋綬建議,令官給酒食。其後,又罷贈遺。自此,既葬請諡者甚眾。歲月浸久,官閥行跡,士大夫所不能知,子孫與其門生故吏,志在虛美隱惡,而有司據以加諡,是廢聖人之法,而褟唐庸有司之議也。」詔:「自今得諡者,令葬前奏請;或其家不請,則尚書、太常合議定諡,前葬牒史館及付其家。即褟私諡不以實,論如選舉不以實法。既葬請諡者,不定諡。」
志第七十八禮二十八(凶禮四)
○士庶人喪禮服紀
士庶人喪禮。開寶三年十月,詔開封府:禁喪葬之家不得用道、釋威儀及裝束異色人物前引。太平興國七年正月,命翰林學士李昉等重定士庶喪葬制度。昉等奏議曰:「唐大曆七年,詔喪葬之家送葬祭盤,只得於喪家及塋所置祭,不得于街衢張設。又長慶三年,令百姓喪葬祭奠不得以金銀、錦繡為飾及陳設音樂,葬物稍涉僭越,並勒毀除。臣等參詳子孫之葬父祖,卑幼之葬尊親,全尚樸素即有傷孝道。其所用錦繡,伏請不加禁斷。其用音樂及欄街設祭,身無官而葬用方相者,望嚴禁之。其詔葬設祭者不在此限。又准後唐長興二年詔:五品、六品常參官,喪輿舁者二十人,挽歌八人,明器三十事,共置八床;七品常參官舁者十六人,挽歌六人,明器二十事,置六床;六品以下京官及檢校、試官等,舁者十二人,挽歌四人,明器十五事,置五床,並許設紗籠二。庶人,舁者八人,明器十二事,置兩床。悉用香輿、魂車。其品官葬祖父母、父母,品卑者聽以子品,葬妻子者遞降一等,其四品以上依令式施行。望令禦史台、街司頒行,限百日率從新制;限滿違者,以違禁之物給巡司為賞。喪家輒舉樂者,譴伶人。他不如制者,但罪下裏工作。」從之。
九年,詔曰:「訪聞喪葬之家,有舉樂及令章者。蓋聞鄰里之內,喪不相舂,苴麻之旁,食未嘗飽,此聖王教化之道,治世不刊之言。何乃匪人,親罹釁酷,或則舉奠之際歌吹為娛,靈柩之前令章為戲,甚傷風教,實紊人倫。今後有犯此者,並以不孝論,預坐人等第科斷。所在官吏,常加覺察,如不用心,並當連坐。」
景德二年,開封府言:「文武官亡歿,諸寺擊鐘未有定制。欲望自今大卿監、大將軍、觀察使、命婦郡夫人已上,即據狀聞奏,許於天清、開寶二寺擊鐘,其聲數旋俟進止,自餘悉禁。」從之。
紹興二十七年,監登聞鼓院範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燔爇而棄捐之,何獨厚于生而薄於死乎?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識者見之動心。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系官之地安葬。河東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韓琦鎮並州,以官錢市田數頃,給民安葬,至今為美談。然則承流宣化,使民不畔于禮法,正守臣之職也。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理宜禁止。仍飭守臣措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少裨風化之美。」從之。二十八年,戶部侍郎榮薿言:「比因臣僚陳請禁火葬,令州郡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誠為善政。臣聞吳越之俗,葬送費廣,必積累而後辦。至於貧下之家,送終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況州縣休息之久,生聚日繁,所用之地,必須寬廣。乃附郭近便處,官司以艱得之故,有未行摽撥者。既葬埋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禁,恐非人情所安。欲乞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並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候將來州縣摽撥到荒閑之地,別行取旨。」詔依,仍令諸州依已降指揮,措置摽撥。
服紀。宋天子及諸臣服制,前史皆散記諸禮中,未嘗特錄之也,後史則表而出之。高宗於外廷以日易月,於內廷則行三年之禮,禦朝則淺素、淺黃。孝宗又力持三年之制。皇帝未成服,則素紗軟腳襆頭、白羅袍、黑銀帶、絲鞋。成服日,布梁冠朱熹雲:當用十二梁
、首絰、直領布大袖衫朱熹雲:不當用衤蘭,蓋下已有裙
、布裙、褲、腰絰、竹杖、白綾襯衫,或斜巾、帽子。視事日,去杖、首絰。小祥日,改服布襆頭、衤蘭衫、腰絰、布褲。大祥畢,服素紗軟腳襆頭、白羅袍、素履、黑銀帶。禫祭畢,素紗軟腳襆頭、淺色黃羅袍、黑銀帶。祔廟日,服履、黃袍、紅帶。禦正殿視事,則皂襆頭、淡黃袍、黑鞓犀帶、素絲鞋。此中興後制也。
孝宗居憂,再定三年之制。其服:布冠、直領大袖衫、布裙、首絰、腰絰、竹杖。小祥不易服。大祥禮畢,始去杖、去絰。禫祭畢,始服素紗軟腳襆頭、白袍、黑銀帶。祔廟畢,服皂襆頭、黑鞓犀帶。每遇過宮廟謁,則衰絰行禮,二十五月而除。三年之內,禁中常服布巾、布衫、布背子。視事則禦內殿,服白布襆頭、白布袍、黑銀帶,殿設素幄。每五日一次過宮,則衰絰而杖。虞祭則布折上巾、黑帶、布袍。受金使吊則衰絰,禦德壽殿東廊之素幄。受賀節使,則禦垂拱殿東楹之素幄。是時,宰執、近臣皆不肯行,惟斷自上心,堅不可奪,大臣乃不敢言。贊其決者,惟敕局下僚沈清臣一人而已。
臣為君服,宋制有三等:中書門下、樞密使副、尚書、翰林學士、節度使、金吾上將軍、文武二品以上,布梁冠、直領大袖衫、布裙、褲、腰絰、竹杖,或布襆頭、襴衫、布斜巾、絹襯服。文武五品以上並職事官監察禦史以上、內客省、宣政、昭宣、知閣門事、前殿都知、押班,布梁冠、直領大袖衫、裙、褲、腰絰,或襆頭、衤蘭衫。自余文武百官,布襆頭、衤蘭衫、腰絰而已。入局治事,並不易服。宰執奏事去杖,小祥去冠,餘官奏事如之。大祥,素紗軟腳折上巾、黲公服、白鞓錫帶。禫除畢,去黲服,常服仍黑帶、皂鞍韉。祔廟畢,始純吉服。宗室出則常服,居則衰麻以終制。
光宗居孝宗之憂,趙汝愚當國,始令群臣服白涼衫、皂帶治事,逮終制乃止。甯宗居光宗之憂,複令百官以日易月,禫除畢,服紫衫、皂帶以治事,從禮部侍郎陳宗召請也。諸路監司、州軍縣鎮長吏以下,服布四腳、直領布衤蘭衫、麻腰絰,朝晡臨,三日除之。內外命婦當入臨者,布裙、初、帔、首絰、絹襯衫帕首。士庶于本家素服,三日而除。婚嫁,服除外不禁。文武臣僚之家,至山陵祔畢,乃許嫁娶,仍不用花彩及樂。
淳熙十四年十月,以將作監韋璞充金國告哀使,閣門舍人薑特立副之。禮部、太堂寺言:「告哀使、副並三節人,從禮例,如在大祥內,合服布襆頭、礻闌衫、布褲、腰絰,布涼傘,鞍韉;在禫服內,合服素紗軟腳襆頭、黲色公服、黑呈犀帶,青傘,皂鞍韉;俟禫除,即從吉服,仍系黑帶,去魚,涼傘、韉並從禫制,並去犬戎座。三節人衣紫衫、黑帶,並不聽樂,不射弓弩,候過界,聽使、副審度,隨宜改易服用。」從之。或遣留遺信物使,同上服。
喪服雜議。慶曆七年,侍御史吳鼎臣言:「武班及諸職司人吏,曾因親喪出入禁門,甚有裹素紗襆頭者,殊失肅下尊上之禮。欲乞武兩班,除以官品起複許裹素紗外,其餘臣僚並諸職司人吏,雖有親喪服未除,並須光紗加首,不得更裹素紗。」詔送太常禮院。禮官言:「准令文,凶服不入公門。其遭喪被起,在朝參處,常服各依品服,惟色以淺,無金玉飾;在家,依其服制。其被起者,及期喪以下居式假者,衣冠朝集,皆聽不預。今鼎臣所奏,有礙令文。」詔依所定,如遇筵宴,其服淺色素紗人,更不令祗應。
丁父母憂。淳化五年八月,詔曰:「孝為百行之本,喪有三年之制,著於典禮,以厚人倫。中外文武官子弟,或父兄之淪亡,蒙朝廷之齒敘,未及卒哭,已聞蒞官,遽忘哀戚,頗玷風教。自今文武官子弟,有因父亡兄歿特被敘用,未經百日,不得趣赴公參。禦史台專加糾察;並有冒哀求仕、釋服從吉者,並以名聞。」
咸平元年,詔任三司、館閣職事者丁憂,並令持服。又詔:「川峽、廣南、福建路官,丁憂不得離任,既受代而喪制未畢者,許其終制。」尋令川峽官,除州軍長吏奏裁,余並許解官。
大中祥符九年,殿中侍御史張廓言:「京朝官丁父母憂者,多因陳乞,與免持服。且忠教恩義,士所執守,一悖於禮,其何能立?今執事盈庭,各務簡易,況無金革之事,中外之官不闕,不可習以為例。望自後並依典禮,三年服滿,得赴朝請。」
天禧四年,禦史台言:「文武官並丁憂者,相承服五十四月,別無條例。」下太常,禮官議曰:「按《禮·喪服小記》雲:'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注》:'謂同月若同日死也。先葬者母也,其葬服斬衰者,喪之隆哀宜從重也。假令父死在前月而同月葬,猶服斬衰,不葬不變服也。言其葬服斬衰,則虞、祔各以其服矣。及練、祥皆然。卒事,反服重。'《雜記》雲:'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注》雲:'沒,猶終也。除服謂祥祭之服,卒事既祭,反喪服,服後死者之服。'又杜預雲:'若父母同日卒,其葬先母后父,皆服斬衰,其虞、祔先父後母,各服其服,卒事,反服父服。若父已葬而母卒,則服母之服,虞訖,反服父之服。既除練,則服母之服。喪可除,則服父之服以除之,訖則服母之服。'賀循雲:'父之喪未終,又遭母喪,當父服應終之月,皆服祥祭之服,如除喪之禮。卒事,反母之服。'臣等參考典故,則是隨其先後而除之,無通服五十四月之文。請依舊禮改正。」
慶曆三年,太常禮院議:《禮記》:'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又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大也。'請不以文武品秩高下,並聽終喪。」時以武臣入流者雜,難盡解官。詔:「自今三司副使已上,非領邊寄,並聽終制,仍續月奉。武臣非在邊而願解官者聽。」
凡奪情之制,文臣諫舍以上,牧伯刺史以上,皆卒哭後恩制起複;其在切要者,不候卒哭。內職遭喪,但給假而已,願終喪者亦聽。惟京朝、幕職、州縣官皆解官行服,亦有特追出者。
凡公除與祭。景祐二年,禮儀使言:天聖五年,太常禮院言:自來宗廟祠祭,皆宰臣、參知政事行事,每有服制,旋複改差,多致妨闕。檢會《唐會要》,貞元六年詔,百官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監祭禦史以《禮》有「緦麻已上喪不得饗廟」,移牒吏部詰之。吏部奏:准《禮》,「諸侯絕周、大夫絕緦」者,所以殺旁親,不敢廢大宗之祭事,則緦不祭者,謂同宮未葬,欲人吉凶不相黷也。魏、晉已降,變而從權,緦已上喪服,假滿即吉,謂之公除。凡既葬公除,則無事不可,故於祭無妨。乞今凡有慘服既葬公除,及聞哀假滿,許吉服赴祭。同宮未葬,雖公除依前禁之。詔從。又王涇《郊祀錄》:「緦麻已上喪,不行宗廟之祭者,以明吉凶不相干也。貞元,吏部奏請,得許權改吉服,以從宗廟之祭,此一時之事,非舊典也。」今本院看詳,律稱:「如有緦麻已上喪遣充掌事者,笞五十。」此唐初所定。吏部起請,皆援引典故。奉詔,百官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後雖王涇著《郊祀錄》稱是一時之事,非舊典也。又別無詔敕改更,是以歷代止依貞元詔命施行。至大中祥符中,詳定官請依《郊祀錄》,緦麻以上喪,不預宗廟之祭。今詳貞元起請,證據分明,王涇所說,別無典故。望自今後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免致廢闕。
慶曆七年,禮官邵必言:「古之臣子,未有居父母喪而輒與國家大祭者。今但不許入宗廟,至於南郊壇、景靈宮,皆許行事。按唐吏部所請慘服既葬公除者,謂周以下也,前後相承,誤以為三年之喪,得吉服從祭,失之甚也。又據律文:'諸廟享,有緦麻以上喪,不許執事,祭天地、社稷不禁。'此唐之定律者不詳經典意也。《王制》曰:'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注》雲:'不敢以卑廢尊」也。是指王者不敢以私親之喪,廢天地、社稷之祭,非謂臣下有父母喪,而得從天子祭天地、社稷也。兼律文所以不禁者,亦止謂緦麻以上、周以下故也。南郊、太廟,俱為吉祀,奉承之意,無容異禮。今居父母喪不得入太廟,至南郊則為愈重。朝廷每因大禮,侍祠之官普有沾賚,使居喪之人得預祠事,是不欲慶澤之行,有所不被,奈何以小惠而傷大禮?近歲兩制以上,並許終喪,惟于武臣尚仍舊制,是亦取古之墨縗從事,金革無避之義也。然于郊祀吉禮則為不可。」下禮院,議曰:「郊祀大禮,國之重事,百司聯職,僅取齊集。若居喪被起之官悉不與事,則或有妨闕。但不以慘粗之容接於祭次,則亦可行。請依《太常新禮》,宗室及文武官有遭喪被起及卒哭赴朝參者,遇大朝會,聽不入;若緣郊廟大禮,惟不入宗廟,其郊壇、景靈宮得權從吉服陪位,或差攝行事。」詔可。
天聖五年,侍講學士孫奭言:「伏見禮院及刑法司外州執守服制,詞旨俚淺,如外祖卑于舅姨,大功加于嫂叔,顛倒謬妄,難可遽言。臣於《開寶正禮》錄出五服年月,並見行喪服制度,編祔《假寧令》,請下兩制、禮院詳定。」翰林學士承旨劉筠等言:「奭所上五服制度,皆應禮經。然其義簡奧,世俗不能盡通,今解之以就平易。若'兩相為服,無所降殺',舊皆言'服'者,具載所為服之人;其言'周'者,本避唐諱,合複為'期'。又節取《假寧令》附《五服敕》後,以便有司;仍板印頒行,而喪服親疏隆殺之紀,始有定制矣。」
子為嫁母。景祐二年,禮官宋祁言:「前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郭稹幼孤,母邊更嫁,有子。稹無伯叔兄弟,獨承郭氏之祭。今邊不幸,而稹解宮行服。按《五服制度敕》齊衰杖期降服之條曰:'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其左方注:'謂不為父後者。若為父後者,則為嫁母無服。'詔議之。侍御史劉夔曰:
按天聖六年敕,《開元五服制度》、《開寶正禮》並載齊衰降服條例,雖與祁言不異,然《假寧令》:「諸喪,斬、齊三年,並解官;齊衰杖期及為人後者為其父母,若庶子為後為其母,亦解官,申心喪;母出及嫁,為父後者雖不服,亦申心喪。」《注》雲:「皆為生己者。」《律疏》雲:「心喪者,為妾子及出妻之子合降其服,二十五月內為心喪。」再詳格令:「子為嫁母,雖為父後者不服,亦當申心喪。」又稱:「居心喪者,釋服從吉及忘哀作樂、冒哀求仕者,並同父母正服。」今龍圖閣學士王博文、禦史中丞杜衍嘗為出嫁母解官行喪。若使生為母子,沒為路人,則必虧損名教,上玷孝治。
且杖期降服之制,本出《開元禮》文,逮乎天寶降敕,俾終三年,然則當時已悟失禮。晉袁准謂:「為人後,猶服嫁母。據外祖異族,猶廢祭行服,知父後應服嫁母。」劉智釋雲:「雖為父後,猶為嫁母齊衰。」譙周雲:「非父所絕,為之服周可也。」昔孔鯉之妻為子思之母,鯉卒而嫁于衛,故《檀弓》曰:「子思之母死,柳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觀禮,子盍慎諸!'子思曰:'吾何慎哉!'」喪之禮,如子。雲「子聖人之後」,即父後也。石苞問淳於睿:「為父後者,不為出母服。嫁母猶出母也,或者以為嫁與出不異,不達禮意,雖執從重之義,而以廢祭見譏。君為詳正。」睿引子思之義為答,且言:「聖人之後服嫁母,明矣。」稹之行服,是不為過。
詔兩制、禦史台、禮院再議,曰:「按《儀禮》:'父卒繼母嫁,為之服期。'謂非生己者,故父卒改嫁,降不為己母。唐上元元年敕,父在為母尚許服三年。今母嫁既是父終,得申本服。唐紹議曰:'為父後者為嫁母杖周,不為父後者請不降服。'至天寶六載敕,五服之紀,所宜企及,三年之數,以報免懷。其嫁母亡,宜終三年。又唐八坐議吉凶加減禮雲'凡父卒,親母嫁,齊衰杖期,為父後者亦不服,不以私親廢祭祀,惟素服居堊室,心喪三年,免役解官。母亦心服之,母子無絕道也。'按《通禮五服制度》: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及為祖後,祖在為祖母,雖周除,仍心喪三年。」
侍講學士馮元言:「《儀禮》、《禮記正義》,古之正禮;《開寶通禮五服年月敕》,國朝見行典制,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惟《通禮義纂》引唐天寶六年制:'出母、嫁母並終服三年。'又引劉智《釋議》:'雖為父後,猶為出母、嫁母齊衰,卒哭乃除。'蓋天寶之制,言諸子為出母,嫁母,故雲'並終服三年';劉智言為父後者為出母、嫁母,故雲'猶為齊衰,卒哭乃除',各有所謂,固無疑也。況《天聖五服年月敕》:'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降杖期。'則天寶之制已不可行。又但言母出及嫁,為父後者雖不服,亦申心喪,即不言解官。若專用禮經,則是全無服式;若俯同諸子杖期,又於條制相戾。請凡子為父後,無人可奉祭祀者,依《通禮義纂》、劉智《釋議》,服齊衰,卒哭乃除,逾月乃祭,仍申心喪,則與《儀禮》、《禮記正義》、《通典》、《通禮》、《五服年月敕》'為父後,為出母、嫁母無服。'之言不遠。如諸子非為父後者,為出母、嫁母,依《五服年月敕》,降服齊衰杖期,亦解官申心喪,則與《通禮五服制度》言'雖周除,仍心喪三年',及《刑統》言'出妻之子合降其服,皆二十五月內為心喪',其義一也。郭稹應得子為父後之條,緣其解官行服已過期年,難於追改,後當依此施行。」
詔自今並聽解官,以申心喪。
子為生母。大中祥符八年,樞密使王欽若言:「編修《冊府元龜》官太常博士、秘合校理聶震丁所生母憂,嫡母尚在,望特免持服。」禮官言:「按周制,庶子在父之室,則為其母不禫。晉解遂問蔡謨曰:'庶子喪所生,嫡母尚存,不知制服輕重。'答雲:'士之妾子服其母,與凡人喪母同。'鐘陵胡澹所生母喪,自有嫡兄承統,而嫡母存,疑不得三年,問范宣,答曰:'為慈母且猶三年,況親所生乎?嫡母雖尊,然厭降之制,父所不及。婦人無專制之事,豈得引父為比而屈降支子也?'南齊褚淵遭庶母郭氏喪,葬畢,起為中軍將軍。後嫡母吳郡公主薨,葬畢,令攝職。則震當解官行服,心喪三年;若特有奪情之命,望不以追出為名。自今顯官有類此者,亦請不稱起複,第遣厘職。」
熙寧三年,詔禦史台審決秀州軍事判官李定追服所生母喪。禦史台言:「在法,庶子為父後,如嫡母存,為所生母服緦三月,仍解官申心喪;若不為父後,為所生母持齊衰三年,正服而禫。今定所生仇氏亡日,定未嘗請解官持心喪,止以父老乞還侍養。宜依禮制追服緦麻,而解官心喪三年。」時王安石庇定,擢為太子中允,而言者俱罷免。
婦為舅姑。乾德三年,判大理寺尹拙言:「按律及《儀禮喪服傳》、《開元禮儀纂》、《五禮精義》、《三禮圖》等書,所載婦為舅姑服周;近代時俗多為重服,劉嶽《書儀》有奏請之文。《禮圖》、《刑統》乃邦家之典,豈可守《書儀》小說而為國章邪?」判少卿事薛允中等言:「《戶婚律》:'居父母及夫喪而嫁娶者,徒三年,各離之。若居周喪而嫁娶者,杖一百。'又《書儀》:'舅姑之服斬衰三年。'亦准敕行。用律敕有差,望加裁定。」
右僕射魏仁浦等二十一人奏議曰:「謹按《禮·內則》雲:'婦事舅姑,如事父母。'則舅姑與父母一也。而古禮有期年之說,至於後唐始定三年之喪,在理為當。況五服制度,前代增益甚多。按《唐會要》,嫂叔無服,太宗令服小功。曾祖父母舊服三月,增為五月。嫡子婦大功,增為期。眾子婦小功,增為大功。父在為母服期,高宗增為三年。婦為夫之姨舅無服,玄宗令從夫服,又增姨舅同服緦麻及堂姨舅袒免。至今遵行。況三年之內,幾筵尚存,豈可夫處苫塊之中,婦被綺紈之飾?夫婦齊體,哀樂不同,求之人情,實傷理本。況婦為夫有三年之服,于舅姑止服期年,乃是尊夫而卑舅姑也。況孝明皇后為昭憲太后服喪三年,足以為萬世法。欲望自今婦為舅姑服,並如後唐之制,其三年齊、斬,一從其夫。」
嫡孫承重。天聖四年,大理評事杜杞言:「祖母潁川郡君鐘歿,並無服重子婦,余孤孫七人,臣最居長,今己服斬衰,即未審解官以否?」禮院言:「按《禮 ·喪服小記》曰:'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正義》曰:'此論適孫承重之服。祖父卒者,適謂孫無父而為祖後。祖父已卒,今遭祖母喪,故雲為祖母後也。若父卒為母,故三年。若祖父卒時,父已先亡,亦為祖父三年。若祖卒時父在,己雖為祖期,今父歿,祖母亡時,己亦為祖母三年也。'又按令文:'為祖後者,祖卒為祖母,祖父歿,嫡孫為祖母承重者,齊衰三年,並解官。'合依《禮》、令。」
寶元二年,度支判官、集賢校理薛紳言:「祖母萬壽縣太君王氏卒,是先臣所生母,服紀之制,罔知所適,乞降條制,庶知遵守。」詔送太常禮院詳定。禮官言:「《五服年月敕》:'齊衰三年,為祖後者,祖卒則為祖母。'又曰:'齊衰不杖期,為祖父母。'《注》雲:'父之所生庶母亦同,惟為祖後者不服。'又按《通禮義纂》:'為祖後者,父所生庶母亡,合三年否?'《記》雲:'為祖母也,為後三年。不言嫡庶。然奉宗廟,當以貴賤為差,庶祖母不祔于皇姑,已受重于祖,當為祭主,不得申於私恩;若受重于父代而養,為後可也。'又曰:'庶祖母合從何服?禮無服庶祖母之文,有為祖庶母後者之服。晉王暠議曰:受命為後,則服之無嫌。婦人無子,托後族人,猶為之服,況其子孫乎?人莫敢卑其祖也。且妾子,父歿為母得申三年。孫無由獨屈,當服之也。'看詳《五服年月敕》,不載持重之文,於《義纂》即有所據。今薛紳不為祖後,受重于父,合申三年之制。」
史館檢討、同知太常禮院王洙言:「《五服年月敕》與新定令文及《通禮》正文內五服制度,皆聖朝典法,此三處並無為父所生庶母服三年之文。唯《義纂》者是唐世蕭嵩、王仲丘等撰集,非創修之書,未可據以決事。且所引兩條,皆近世諸儒之說,不出於《六經》,臣已別狀奏駁。今薛紳為映之孫,耀卿為別子始祖,紳繼別之後為大宗,所守至重,非如次庶了等承傳其重者也。不可輒服父所生庶母三年之喪,以廢始祖之祭也。臣謹按《禮經》所謂重者,皆承後之文。據《義纂》稱重于父,亦有二說:一者,嫡長子自為正體,受重可知;二者,或嫡長亡,取嫡或庶次承傳父重,亦名為受重也。若繼別子之後,自為大宗,所承至重,不得更遠系庶祖母為之服三年,惟其父以生己之故,為之三年可也。詳《義纂》所謂'受重于父者',指嫡長子亡、次子承傳父重者也,但其文不同耳。」
詔太常禮院與禦史台詳定聞奏。眾官參詳:「耀卿,王氏子;紳,王氏孫,尤親于慈母、庶母,祖母、庶祖母也,耀卿既亡,紳受重代養,當服之也。又薛紳頃因籍田覃恩,乞將敘封母氏恩澤,回授與故父所生母王氏,其薛紳官爵未合敘封祖母,蓋朝廷以耀卿已亡,紳是長孫,敦以教道,特許封邑,豈可王氏生則輒邀國恩,歿則不受重服?況紳被王氏鞠育之恩,體尊義重,合令解官持齊衰三年之服。」詔從之。
皇祐元年,大理評事石祖仁奏:「叔從簡為祖父中立服後四十日亡,乞下禮院定承祖父重服。」禮官宋敏求議曰:「自《開元禮》以前,嫡孫卒則次孫承重,況從簡為中子已卒,而祖仁為嫡孫乎?古者重嫡,正貴所傳,其為後者皆服三年,以主虞、練、祥、禫之祭。且三年之喪,必以日月之久而服之者有變也。今中立未及卒哭,從簡已卒,是日月未久而服未經變也。或謂已服期,不當改服斬,而更為重制。按《儀禮》:'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鄭氏注:'謂遭喪而出者,始服齊衰期,出而虞則以三年之喪。'是服可再制明矣。今祖仁宜解官,因其葬而制斬衰三年。後有如其類而已葬者,用再喪制服。」遂著為定式。
熙寧八年,禮院請為祖承重者依《封爵令》立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如又無之,即立庶長孫,行斬衰服。於是禮房詳定:「古者封建國邑而立宗子,故周禮適子死,雖有諸子,猶令嫡孫傳重,所以一本統、明尊尊之義也。至於商禮,則嫡子死立眾子,然後立孫。今既不立宗子,又未嘗封建國邑,則嫡孫喪祖,不宜純用周禮。若嫡子死無眾子,然後嫡孫承重,即嫡孫傳襲封爵者,雖有眾子猶承重。」時知廬州孫覺以嫡孫解官持祖母服,覺叔父在,有司以新令,乃改知潤州。
元豐三年,太常丞劉次莊祖母亡,有嫡曾孫,次莊為嫡孫同母弟,在法未有庶孫承重之文。詔下禮官立法:「自今承重者,嫡子死無諸子,即嫡孫承重;無嫡孫,嫡孫同母弟承重;無母弟,庶孫長者承重;曾孫以下准此。其傳襲封爵,自依禮、令。」
雜議。大中祥符八年,廣平公德彝聘王顯孫女,將大歸而德彝卒,疑其禮制。禮官言:「按《禮》:'曾子問曰: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齊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注》雲:'謂無期三年之恩也,女服斬衰。'又《刑統》雲:'依禮,有三月廟見、有未廟見就婚等三種之文,妻並同夫法,其有克吉日及訂婚夫等,惟不得違約改嫁,自餘相犯,並同凡人。'今詳女合服斬衰於室,既葬而除;或未葬,但出欑即除之。」
天聖七年,興化軍進士陳可言:「臣昨與本軍進士黃價同保,臣預解送之後,本軍言黃價昨赴舉時,有叔為僧,喪服未滿,臣例當駁放。竊思出家制服,禮律俱無明文,況僧犯大罪,並無緣坐;犯事還俗,准敕不得均分父母田園。又釋門儀式,見父母不拜,居父母喪不絰,死則法門弟子為之制服,其於本族並無服式。望下禮官詳議,許其赴試。」太常禮院言:「檢會敕文,期周尊長服,不得取應。又禮為叔父齊衰期,外繼者降服大功九月。其黃價為叔僧,合比外繼,降服大功。」
皇祐四年,吉州司理參軍祝紳幼孤,鞠於兄嫂。已嘗為嫂持服,兄喪,又請解官持喪。有司以為言。仁宗曰:「近世蓋有匿親喪而幹進者。紳雖所服非禮,然不忘鞠養恩,亦可勸也。候服闋日與幕職、知縣。」
繼絕。熙甯二年,同修起居注、直史館蔡延慶父褒,故太尉齊之弟也。齊初無子,子延慶。後齊有子,而褒絕,請複本宗。禮官以請,許之。紹聖元年,尚書省言:「元祐南郊赦文,戶絕之家,近親不為立繼者,官為施行。今戶絕家許近親尊長命繼,已有著令,即不當官為施行。」四年,右武衛大將軍克務,乞故登州防禦使東牟侯克端子叔博為嗣,請赴期朝參起居,而不為克端服。大宗正司以聞。下禮官議,宜終喪三年。遂詔宗室居父母喪者,毋得乞為繼嗣。
大觀四年,詔曰:「孔子謂興滅繼絕,天下之民歸心。王安石子雱無嗣,有族子棣,已嘗用安石孫恩例官,可以棣為雱後,以稱朕善善之意。」先是,元豐國子博士孟開,請以侄孫宗顏為孫,據晉侍中荀顗無子,以兄之孫為孫;其後王彥林請以弟彥通為叔母宋繼絕孫,詔皆如所請。淳熙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戶部言:「知蜀州吳擴申明:乞自今養同宗昭穆相當之子,夫死之後,不許其妻非理遣還。若所養子破蕩家產,不能侍養,實有顯過,即聽所養母訴官,近親尊長證驗得實,依條遣還,仍公共繼嗣。」
志第七十九樂一
有宋之樂,自建隆訖崇寧,凡六改作。始,太祖以雅樂聲高,不合中和,乃詔和峴以王樸律准較洛陽銅望臬石尺為新度,以定律呂,故建隆以來有和峴樂。仁宗留意音律,判太常燕蕭言器久不諧,複以樸准考正。時李照以知音聞,謂朴准高五律,與古制殊,請依神瞽法鑄編鐘。既成,遂請改定雅樂,乃下三律,煉白石為磬,范中金為鐘,圖三辰、五靈為器之飾,故景祐中有李照樂。未幾,諫官、禦史交論其非,竟復舊制。其後詔侍從、禮官參定聲律,阮逸、胡瑗實預其事,更造鐘磬,止下一律,樂名《大安》。乃試考擊,鐘聲弇鬱震掉,不和滋甚,遂獨用之常祀、朝會焉,故皇祐中有阮逸樂。神宗禦曆,嗣守成憲,未遑製作,間從言者緒正一二。知禮院楊傑條上舊樂之失,召范鎮、劉幾與傑參議。幾、傑請遵祖訓,一切下王朴樂二律,用仁宗時所制編鐘,追考成周分樂之序,辨正二舞容節;而鎮欲求一稃二米真黍,以律生尺,改修鐘量,廢四清聲。詔悉從幾、傑議。樂成,奏之郊廟,故元豐中有楊傑、劉幾樂。范鎮言其聲雜鄭、衛,請太府銅制律造樂。哲宗嗣位,以樂來上,按試於庭,比李照樂下一律,故元祐中有范鎮樂。楊傑復議其失,謂出於鎮一家之學,卒置不用。徽宗銳意製作,以文太平,於是蔡京主魏漢津之說,破先儒累黍之非,用夏禹以身為度之文,以帝指為律度,鑄帝鼐、景鐘。樂成,賜名《大晟》,謂之雅樂,頒之天下,播之教坊,故崇甯以來有魏漢津樂。
夫《韶》、《濩》之音,下逮戰國,曆千數百年,猶能使人感歎作興。當是時,桑間、濮上之音已作,而古帝王之樂猶存,豈不以其製作有一定之器,而授受繼承亦代有其人歟?由是論之,鄭衛、《風》《雅》,不異器也。知此道也,則雖百世不易可也。禮樂道喪久矣,故宋之樂屢變,而卒無一定不易之論。考諸家之說,累黍既各執異論,而身為度之說尤為荒唐。方古製作,欲垂萬世,難矣!觀其高二律、下一律之說,雖賢者有所未知,直曰樂聲高下於歌聲,則童子可知矣;八音克諧之說,智者有所未諭,直以歌聲齊簫聲,以簫聲定十六聲而齊八器,則愚者可諭矣。審乎此道,以之製作,器定聲應,自不奪倫,移宮換羽,特餘事耳。去沾滯靡曼而歸之和平澹泊,大雅之音,不是過也。
南渡之後,大抵皆用先朝之舊,未嘗有所改作。其後諸儒朱熹、蔡元定輩出,乃相與講明古今製作之本原,以究其歸極,著為成書,理明義析,具有條制,粲然使人知禮樂之不難行也。惜乎宋祚告終,天下未一,徒亦空言而已。
今集累朝製作損益因革、議論是非,悉著於編,俾來者有考焉。為《樂志》。
王者致治,有四達之道,其二曰樂,所以和民心而化天下也。歷代相因,鹹有製作。唐定樂令,惟著器服之名。後唐莊宗起於朔野,所好不過北鄙鄭、衛而已,先王雅樂,殆將掃地。晉天福中,始詔定朝會樂章、二舞、鼓吹十二案。周世宗嘗觀樂縣,問宮人,不能答。由是患雅樂淩替,思得審音之士以考正之,乃詔翰林學士竇儼兼判太常寺,與樞密使王朴同詳定,樸作律准,編古今樂事為《正樂》。
宋初,命儼仍兼太常。建隆元年二月,儼上言曰:「三、五之興,禮樂不相沿襲。洪惟聖宋,肇建皇極,一代之樂,宜乎立名。樂章固當易以新詞,式遵舊典。」從之,因詔儼專其事。儼乃改周樂文舞《崇德》之舞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為《武功》之舞,改樂章十二「順」為十二「安」,蓋取「治世之音安以樂」之義。祭天為《高安》,祭地為《靜安》,宗廟為《理安》,天地、宗廟登歌為《嘉安》,皇帝臨軒為《隆安》,王公出入為《正安》,皇帝食飲為《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宮為《順安》皇太子軒縣出入為《良安》,正冬朝會為《永安》,郊廟俎豆入為《豐安》,祭享、酌獻、飲福、受胙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農用《靜安》。
五月,有司上言:「僖祖文獻皇帝室奏《大善》之舞,順祖惠元皇帝室奏《大寧》之舞,翼祖簡恭皇帝室奏《大順》之舞,宣祖昭武皇帝室奏《大慶》之舞。」從之。
乾德元年,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等奉詔撰定祀感生帝之樂章、曲名,降神用《大安》,太尉行用《保安》,奠玉幣用《慶安》,司徒奉俎用《咸安》,酌獻用《崇安》,飲福用《廣安》,亞獻、終獻用《文安》,送神用《普安》。五代以來,樂工未具,是歲秋,行郊享之禮,詔選開封府樂工八百三十人,權隸太常習鼓吹。
四年春,遣拾遺孫吉取成都孟昶偽宮縣至京師,太常官屬閱視,考其樂器,不協音律,命毀棄之。六月,判太常寺和峴言:「大樂署舊制,宮縣三十六虡設於庭,登歌兩架設於殿上。望詔有司別造,仍令徐州求泗濱石以充磬材。」許之。先是,晉開運末,禮樂之器淪陷,至是,始令有司複二舞、十二案之制。二舞郎及引舞一百五十人,按視教坊、開封樂籍,選樂工子弟以備其列,冠服准舊制。鼓吹十二案,其制:設氈床十二,為熊羆騰倚之狀,以承其下;每案設大鼓、羽葆鼓、金錞各一,歌、簫、笳各二,凡九人,其冠服同引舞之制。
十月,峴又言:「樂器中有叉手笛,樂工考驗,皆與雅音相應。按唐呂才歌《白雪》之琴,馬滔進《太一》之樂,當時得與宮縣之籍。況此笛足以協十二旋相之宮,亦可通八十四調,其制如雅笛而小,長九寸,與黃鐘管等。其竅有六,左四右二,樂人執持,兩手相交,有拱揖之狀,請名之曰'拱宸管'。望於十二案、十二編磬並登歌兩架各設其一,編於令式。」詔可。
太祖每謂雅樂聲高,近於哀思,不合中和。又念王朴、竇儼素名知樂,皆已淪沒,因詔峴討論其理。峴言:「以樸所定律呂之尺較西京銅望臬古制石尺短四分,樂聲之高,良由於此。」乃詔依古法別創新尺,以定律呂。自此雅音和暢,事具《律曆志》。
自國初已來,禦正殿受朝賀,用宮縣;次禦別殿,群臣上壽,舉教坊樂。是歲冬至,上禦乾元殿受賀畢,群臣詣大明殿行上壽禮,始用雅樂、登歌、二舞。是月,和峴又上言:
郊廟殿庭通用《文德》、《武功》之舞,然其綴兆未稱《武功》、《文德》之形容。又依古義,以揖讓得天下者,先奏文舞;以征伐得天下者,先奏武舞。陛下以推讓受禪,宜先奏文舞。按《尚書》,舜受堯禪,玄德升聞,乃命以位。請改殿宇所用文舞為《玄德升聞》之舞。其舞人,約唐太宗舞圖,用一百二十八人,以倍八佾之數,分為八行,行十六人,皆著履,執拂,服褲褶,冠進賢冠。引舞二人,各執五采纛,其舞狀、文容、變數,聊更增改。又陛下以神武平一宇內,即當次奏武舞。按《尚書》,周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大定,請改為《天下大定》之舞,其舞人數、行列悉同文,其人皆被金甲、持戟。引舞二人,各執五采旗。其舞六變:一變象六師初舉,二變象上党克平,三變象維揚底定,四變象荊湖歸複,五變象邛蜀納款,六變象兵還振旅。乃別撰舞典、樂章。其鐃、鐸、雅、相、金錞、鞀鼓並引二舞等工人冠服,即依樂令,而《文德》、《武功》之舞,請於郊廟仍舊通用。
又按,唐貞觀十四年,景雲見,河水清,張文收采古《朱雁》、《天馬》之義,作《景雲河清歌》,名燕樂,元會第二奏者是也。伏見今年荊南進甘露,京兆、果州進嘉禾,黃州進紫芝,和州進綠毛龜,黃州進白兔。欲依月律,撰《神龜》、《甘露》、《紫芝》、《嘉禾》、《玉兔》五瑞各一曲,每朝會登歌,首奏之。
有詔:「二舞人數衣冠悉仍舊制,樂章如所請。」
六年,峴又言:「漢朝獲天馬、赤雁、神鼎、白麟之瑞,並為郊歌。國朝,合州進瑞木成文,馴象由遠方自至,秦州獲白烏,黃州獲白雀,併合播在管弦,薦於郊廟。」詔峴作《瑞文》、《馴象》、《玉烏》、《皓雀》四瑞樂章,以備登歌。未幾,峴複言:「按《開元禮》,郊祀,車駕還宮入喜德門,奏《采茨》之樂;入太極門,奏《太和》之樂。今郊祀禮畢,登樓肆赦,然後還宮,宮縣但用《隆安》,不用《采茨》。其《隆安》樂章本是禦殿之辭,伏詳《禮》意,《隆安》之樂自內而出,《采茨》之樂自外而入,若不並用,有失舊典。今太樂署丞王光裕誦得唐日《采茨曲》,望依月律別撰其辭,每郊祀畢,車駕初入奏之。禦樓禮畢還宮,即奏《隆安》之樂。」並從之。太常寺又言:「准令,宗廟殿庭宮縣三十虡,郊社二十虡,殿庭加鼓吹十二案。開寶四年,郊祀誤用宗廟之數,今歲親郊,欲用舊禮。」有詔,圜丘增十六虡,餘依前制。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冬至上壽,複用教坊樂。九年,嵐州獻祥麟;雍熙中,蘇州貢白龜;端拱初,澶州河清,廣州鳳凰集;諸州麥兩穗、三穗者,連歲來上。有司請以此五瑞為《祥麟》、《丹鳳》、《河清》、《白龜》、《瑞麥》之曲,薦於朝會,從之。
淳化二年,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和蒙上言:「兄峴嘗于乾德中約《唐志》故事,請改殿庭二舞之名,舞有六變之象,每變各有樂章,歌詠太祖功業。今睹來歲正會之儀,登歌五瑞之曲已從改制,則文武二舞亦當定其名。《周易》有'化成天下'之辭,謂文德也;漢史有'威加海內'之歌,謂武功也。望改殿庭舊用《玄德升聞》之舞為《化成天下》之舞,《天下大定》之舞為《威加海內》之舞。其舞六變:一變象登臺講武,二變象漳、泉奉土,三變象杭、越來朝,四變象克殄並、汾,五變象肅清銀、夏,六變象兵還振旅。每變樂章各一首。」詔可。
三年,元日朝賀畢,再禦朝元殿,群臣上壽,複用宮縣、二舞,登歌五瑞曲,自此遂為定制。蒙又請取今朝祥瑞之殊尤者作為四瑞樂章,備郊廟奠獻,以代舊曲,詔從之。有司雖承詔,不能奉行,故今闕其曲。
太宗嘗謂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後王因之,複加文武二弦。至道元年,乃增作九弦琴、五弦阮,別造新譜三十七卷。凡造九弦琴宮調、鳳吟商調、角調、徵調、羽調、龍仙羽調、側蜀調、黃鐘調、無射商調、瑟調變弦法各一。制宮調《鶴唳天弄》、鳳吟商調《鳳來儀弄》、龍仙羽調《八仙操》,凡三曲。又以新聲被舊曲者,宮調四十三曲,商調十三曲,角調二十三曲,徵調十四曲,羽調二十六曲,側蜀調四曲,黃鐘調十九曲,無射商調七曲,瑟調七曲。造五弦阮宮調、商調、鳳吟商調、角調、徵調、羽調黃鐘調、無射商調、瑟調、碧玉調、慢角調、金羽調變弦法各一。制宮調《鶴唳天弄》、鳳吟商調《鳳來儀弄》凡二曲。又以新聲被舊曲者,宮調四十四曲、商調十三曲、角調十一曲、徵調十曲、羽調十曲、黃鐘調十九曲、無射商調七曲、瑟調七曲、碧玉調十四曲、慢角調十曲、金羽調三曲。阮成,以示中書門下,因謂曰:「雅樂與鄭、衛不同,鄭聲淫,非中和之道。朕常思雅正之音可以治心,原古聖之旨,尚存遺美。琴七弦,朕今增之為九,其名曰君、臣、文、武、禮、樂、正、民、心,則九奏克諧而不亂矣。阮四弦,增之為五,其名曰:水、火、金、木、土,則五材並用而不悖矣。」因命待詔朱文濟、蔡裔齎琴、阮詣中書彈新聲,詔宰相及近侍鹹聽焉。由是中外獻賦頌者數十人。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弦琴、五弦阮均配十二律,旋相為宮,隔八相生,並協律呂,冠于雅樂,仍具圖以獻。上覽而嘉之,遷其職以賞焉。自是遂廢拱宸管。
真宗咸平四年,太常寺言:「樂工習藝匪精,每祭享郊廟,止奏黃鐘宮一調,未嘗隨月轉律,望示條約。」乃命翰林侍讀學士夏侯嶠、判寺郭贄同按試,擇其曉習月律者,悉增月奉,自余權停廩給,再俾學習,以獎勵之。雖頗振綱紀,然亦未能精備。蓋樂工止以年勞次補,而不以藝進,至有抱其器而不能振作者,故難於驟變。
景德二年八月,監察禦史艾仲孺上言,請修飾樂器,調正音律,乃詔翰林學士李宗諤權判太常寺,及令內臣監修樂器。後複以龍圖閣待制戚綸同判寺事,乃命太樂、鼓吹兩署工校其優劣,黜去濫吹者五十餘人。宗諤因編次律呂法度、樂物名數,目曰《樂纂》,又裁定兩署工人試補條式及肄習程課。
明年八月,上禦崇政殿張宮縣閱試,召宰執、親王臨觀,宗諤執樂譜立侍。先以鐘磬按律准,次令登歌,鐘、磬、塤、篪、琴、阮、笙、簫各二色合奏,箏、瑟、築三色合奏,迭為一曲,複擊鎛鐘為六變、九變。又為朝會上壽之樂及文武二舞、鼓吹、導引、警夜之曲,頗為精習。上甚悅。舊制,巢笙、和笙每變宮之際,必換義管,然難於遽易,樂工單仲辛遂改為一定之制,不復旋易,與諸宮調皆協。又令仲辛誕唱八十四調曲,遂詔補副樂正,賜袍笏、銀帶,自餘皆賜衣帶、緡錢,又賜宗諤等器幣有差。自是,樂府制度頗有倫理。
先是,惟天地、感生帝、宗廟用樂,親祀用宮縣,有司攝事,止用登歌,自餘大祀,未暇備樂。時既罷兵,垂意典禮,至是詔曰:「致恭明神,邦國之重事;升薦備樂,方冊之彝章。矧在尊神,固當嚴奉。舉行舊典,用格明靈。自今諸大祠並宜用樂,皆同感生帝,六變、八變如《通禮》所載。」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詳定所言:「東封道路稍遠,欲依故事,山上園台及山下封祀壇前俱設登歌兩架,壇下設二十架並二舞,其朝覲壇前亦設二十架,更不設熊羆十二案。」從之。
九月,都官員外郎、判太常禮院孫奭上言:「按禮文,饗太廟終獻降階之後,武舞止,太祝徹豆,《豐安》之樂作,一成止,然後《理安》之樂作,是謂送神。《論語》曰:'三家者以《雍》徹。'又《周禮》樂師職曰:'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曰:'謂歌《雍》也。'《郊祀錄》載登歌徹豆一章,奏無射羽。然則宗廟之樂,禮有登歌徹豆,今於終獻降階之後即作《理安之樂》,誠恐闕失,望依舊禮增用。」詔判太常寺李宗諤與檢討詳議以聞。宗諤等言:「國初撰樂章,有徹豆《豐安》曲辭,樂署因循不作,望如奭所奏。」從之。時以將行封禪,詔改酌獻昊天上帝《禧安》之樂為《封安》,皇地祇《禧安》之樂為《禪安》,飲福《禧安》之樂為《祺安》,別制天書樂章《里安》、《靈文》二曲,每親行禮用之。又作《醴泉》、《神芝》、《慶雲》、《靈鶴》、《瑞木》五曲,施於朝會、宴享,以紀瑞應。
十月,真宗親習封禪儀於崇德殿,睹亞獻、終獻皆不作樂,因令檢討故事以聞。有司按《開寶通禮》,親郊,壇上設登歌,皇帝升降、尊獻、飲福則作樂;壇下設宮縣,降神、迎俎、退文舞、引武舞、迎送皇帝則作。亞獻、終獻、升降在退文舞引武舞之間。有司攝事,不設宮架、二舞,故三獻、升降並用登歌。今山上設登歌,山下設宮縣、二舞,其山上圜台亞獻、終獻准親祠例,無用樂之文。于時特詔亞、終獻並用登歌。
五年,聖祖降,有司言:「按唐太清宮樂章,皆明皇親制,其崇奉玉皇、聖祖及祖宗配位樂章,並望聖制。」詔可之。聖制薦獻聖祖文舞曰《發祥流慶》之舞,武舞曰《降真觀德》之舞。自是,玉清昭應宮、景靈宮親薦皆備樂,用三十六虡。景靈宮以庭狹,止用二十虡。上又取太宗所撰《萬國朝天曲》曰《同和》之舞,《平晉曲》曰《定功》之舞,親作樂辭,奏於郊廟。自時厥後,仁宗以《大明》之曲尊真宗,英宗以《大仁》之曲尊仁宗,神宗以《大英》之曲尊英宗。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翰林侍講學士孫奭言:「郊廟二舞失序,願下有司考議。」於是翰林學士承旨劉筠等議曰:「周人奏《清廟》以祀文王,《執竟》以祀武王,漢高帝、文帝亦各有舞。至唐有事太廟,每室樂歌異名。蓋帝王功德既殊,舞亦隨變。屬者,有司不詳舊制,奠獻止登歌而樂舞不作,其失明甚。請如舊制,宗廟酌獻複用文舞,皇帝還版位,文舞退,武舞入。亞獻酌醴已,武舞作,至三獻已奠還位則正。蓋廟室各頌功德,故文舞迎神後各奏逐室之舞。郊祀則降神奏《高安》之曲,文舞已作及皇帝酌獻,惟登歌奏《禧安》之樂,而縣樂舞綴不作,亞獻、終獻仍用武舞。」詔從之。是時,仁宗始大朝會,群臣上壽,作《甘露》、《瑞木》、《嘉禾》之曲。
明道初,章獻皇太后御前殿,見群臣,作《玉芝》、《壽星》、《奇木連理》之曲,《厚德無疆》、《四海會同》之舞。明年,太后躬謝宗廟,帝耕籍田、享先農,率有樂歌。其後親祀南郊、享太廟、奉慈廟、大享明堂、祫享,帝皆親制降神、送神、奠幣、瓚稞、酌獻樂章,余詔諸臣為之。至於常祀、郊廟、社稷諸祠,亦多親制。
景祐元年八月,判太常寺燕肅等上言:「大樂制器歲久,金石不調,願以周王樸所造律准考按修治,並閱樂工,罷其不能者。」乃命直史館宋祁、內侍李隨同肅等典其事,又命集賢校理李照預焉。於是,帝禦觀文殿取律准閱視,親篆之,以屬太常。明年二月,肅等上考定樂器並見工人,帝禦延福宮臨閱,奏郊廟五十一曲,因問照樂音高,命詳陳之。照言:「朴准視古樂高五律,視教坊樂高二律。蓋五代之亂,雅樂廢壞,樸創意造准,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無福應。又編鐘、鎛、磬無大小、輕重、厚薄、氣短之差,銅錫不精,聲韻失美,大者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也。昔軒轅氏命伶倫截竹為律,後令神瞽協其中聲,然後聲應鳳鳴,而管之參差亦如鳳翅。其樂傳之亙古,不刊之法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試鑄編鐘一虡,可使度、量、權、衡協和。」乃詔于錫慶院鑄之。既成,奏禦。
照遂建議請改制大樂,取京縣秬黍累尺成律,鑄鐘審之,其聲猶高。更用太府布帛尺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別詔潞州取羊頭山秬黍上送於官,照乃自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之量為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為十二管定法。乃詔內侍鄧保信監視群工。照並引集賢校理聶冠卿為檢討雅樂制度故實官,入內都知閻文應董其事,中書門下總領焉。凡所改制,皆關中書門下詳定以聞。別詔翰林侍讀學士馮元同祁、冠卿、照討論樂理,為一代之典。又詔天下有深達鐘律者,在所亟以名聞。於是,杭州鄭向言阮逸、蘇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樂,詔遣詣闕。其他以樂書獻者,悉上有司。
五月,照言:「既改制金石,則絲、笙、匏、土、革、木亦當更制,以備獻享。」奏可。照乃鑄銅為龠、合、升、鬥四物,以興鐘、鎛、聲量之法,龠之率六百三十黍為黃鐘之容,合三倍於龠,升十二倍於合,鬥十倍於升。乃改造諸器,以定其法。俄又以鎛之容受差大,更增六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銘曰「樂鬥」。後數月,潞州上秬黍,照等擇大黍縱累之,檢考長短,尺成,與太府尺合,法乃定。
先時,太常鐘磬每十六枚為虡,而四清聲相承不擊,照因上言:「十二律聲已備,餘四清聲乃鄭、衛之樂,請於編縣止留十二中聲,去四清聲,則哀思邪僻之聲無由而起也。」元等駁之曰:「前聖制樂,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十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箏,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之於律呂專為十二數者?且鐘磬,八音之首,絲笙以下受之於均,故聖人尤所用心焉。《春秋》號樂總言金奏;《詩·頌》稱美,實依磬聲。此二器非可輕改。今照欲損為十二,不得其法,稽諸古制,臣等以為不可,且聖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鐘,又設黃鐘至夾鐘四清聲以附正聲之次,原四清之意,蓋為夷則至應鐘四宮而設也。夫五音: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不相淩謂之正,迭相淩謂之慢,百王所不易也。聲重濁者為尊,輕清者為卑,卑者不可加於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列聲之尊卑者,事與物不與焉。何則?事為君治,物為君用,不能尊於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謂臣民相避以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鐘旋相考擊,至夷則以下四管為宮之時,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則淩犯之音作矣。此甚不可者也。其鐘、磬十六,皆本周、漢諸儒之說及唐家典法所載,欲損為十二,惟照獨見,臣以為且如舊制便。」帝令權用十二枚為一格,且詔曰:「俟有知者,能考四鐘協調清濁,有司別議以聞。」鐘舊飾旋蟲,改為龍。乃遣使采泗濱浮石千余段以為縣磬。
先是,宋祁上言:「縣設建鼓,初不考擊,又無三鞀,且舊用諸鼓率多陋敝。」於是敕元等詳求典故而言曰:「建鼓四,今皆具而不擊,別設四散鼓於縣間擊之,以代建鼓。乾德四年,秘書監尹拙上言:'散鼓不詳所置之由,且于古無文,去之便。'時雖奏可,而散鼓於今仍在。又雷鼓、靈鼓、路鼓雖擊之,皆不成聲,故常賴散鼓以為樂節,而雷鞀、靈鞀、路鞀闕而未制。今既修正雅樂,謂宜申敕大匠改作諸鼓,使擊考有聲。及創為三鞀,如古之制,使先播之,以通三鼓。罷四散鼓,如乾德詔書。」奏可。
時有上言,以為雷鼓八面,前世用以迎神,不載考擊之法,而大樂所制,以柱貫中,故擊之無聲。更令改造,山趺上出雲以承鼓,刻龍以飾柱,面各一工擊鼓,一工左執鞀以先引。凡圓丘降神六變,初八面皆三擊,椎而左旋,三步則止。三者,取陽數也。又載擊以為節,率以此法至六成。靈鼓、路鼓亦如之。植建鼓於四隅,皆有左鞞、右應。乾隅,左鞞應鐘,亥之位也;中鼓黃鐘,子之位也;右應大呂,醜之位也。艮隅,左鞞太簇,寅之位也;中鼓夾鐘,卯之位也;右應姑洗,辰之位也。巽隅,右應仲呂,巳之位也;中鼓蕤賓,午之位也;左鞞林鐘,未之位也。坤隅,右應夷則,申之位也;中鼓南呂,酉之位也;左鞞無射,戌之位也。宜隨月建,依律呂之均擊之。後照等複以殿庭備奏,四隅既隨月協均,顧無以節樂,而《周官·鼓人》「以晉鼓鼓金奏」,應以施用。詔依《周官》舊法制焉。於是縣內始有晉鼓矣。
古者,鎛鐘擊為節檢,而無合曲之義,大射有二鎛,皆亂擊焉。後周以十二鎛相生擊之。景德中,李宗諤領太常,總考十二鎛鐘,而樂工相承,殿庭慣用三調六曲。三調者,黃鐘、大簇、蕤賓也;六曲者,調別有《隆安》、《正安》二曲。郊廟之縣則環而擊之。宗諤上言曰:金部之中,鎛鐘為難和,一聲不及,則宮商失序,使十二鎛工皆精習,則遲速有倫,隨月用律,諸曲無不通矣。」真宗因詔黃鐘、太簇二宮更增文舞、武舞、福酒三曲。至是,詔元等詢考擊之法,元等奏言:「後周嘗以相生之法擊之,音韻克諧,國朝亦用隨均合曲,然但施殿庭,未及郊廟。謂宜使十二鐘依辰列位,隨均為節,便於合樂,仍得並施郊廟。若軒縣以下則不用此制,所以重備樂尊王制也。」詔從焉。
隋制,內宮縣二十虡,以大磬代鎛鐘而去建鼓。唐武后稱制,改用鐘,因而莫革。及是,乃詔訪元等曰:「大磬應何法考擊,何禮應用?」元等具言:「古者,特磬以代鎛鐘,本施內宮,遂及柔祀,隋、唐之代,繼有因改。先皇帝東禪梁甫,西瘞汾陰,並仍舊章,陳於縣奏。若其所用,吉禮則中宮之縣,祀禮則皇地祇、神州地祇、先蠶、今之奉慈廟、後廟,皆應陳設。宮縣則三十六虡,去四隅建鼓,如古便。若考擊之法,謂宜同于鎛鐘。比緣詔旨,不俾迴圈互擊,而立依均合曲之制,則特磬固應不出本均,與編磬相應,為樂之節也。」詔可。
九月,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等言:「宋祁所上《大樂圖義》,其論武舞所執九器,經、禮但舉其凡而不著言其用後先,故旅進輩作而無終始之別。且鞀者,所謂導舞也;鐸者,所謂通鼓也;錞者,所謂和鼓也;鐃者,所謂止鼓也;相者,所謂輔樂也;雅者,所謂陔步也。寧有導舞方始而參以止鼓,止鼓既搖而亂以通鐸?臣謂當舞入之時,左執幹,右執戚,離為八列,別使工人執旌最前,鞀、鐸以發之,錞以和之,左執相以輔之,右執雅以節之。及舞之將成也,則鳴鐃以退行列,築雅以陔步武,鞀、鐸、錞、相皆止而不作。如此則庶協舞儀,請如祁所論。」其冬,帝躬款奉慈廟,樂縣罷建鼓,始以賣代鎛鐘。
禮官又言:「《春秋·隱公五年》:'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何休、范寧等鹹謂,不言佾者,明佾則幹舞在其中,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也。江左宋建平、王宏皆據以為說,故章皇后廟獨用文舞。至唐垂拱以來,中宮之縣既用鎛鐘,其後相承,故儀坤等廟獻武舞,備鐘石之樂,尤為失禮。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鎛鐘,取陰教尚柔,以靜為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幹盾,頗戾經旨,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大樂塤,舊以漆飾,敕令黃其色,以本土音。或奏言:「柷舊以方畫木為之,外圖以時卉則可矣,而中設一色,非稱也。先儒之說曰:'有柄,連底挏之。'鄭康成以為設椎其中撞之。今當創法垂久,用明製作之意有所本焉。柷之中,東方圖以青,隱而為青龍;南方圖以赤,隱而為丹鳳;西方圖以白,隱而為騶虞;北方圖以黑,隱而為靈龜;中央圖以黃,隱而為神蚓。撞擊之法,宜用康成之說。」從之。又詔以新制雙鳳管付大樂局,其制,合二管以足律聲,管端刻飾雙鳳,施兩簧焉。照因自造葦籥、清管、簫管、清笛、雅笛、大笙、大竽、宮琴、宮瑟、大阮、大嵇,凡十一種,求備雅器。詔許以大竽、大笙二種下大樂用之。
時又出兩儀琴及十二弦琴二種,以備雅樂。兩儀琴者,施兩弦、十二柱;十二弦琴者,如常琴之制而增其弦,皆以象律呂之數。又敕更造七弦、九弦琴,皆令圓其首者以祀天,方其首者以祀地。
帝乃親制樂曲,以夾鐘之宮、黃鐘之角、太簇之徵、姑洗之羽,作《景安》之曲,以祀昊天。更以《高安》祀五帝、日月,作《太安》以享景靈宮,罷舊《真安》之曲。以黃鐘之宮、大呂之角、太簇之徵、應鐘之羽作《興安》,以獻宗廟,罷舊《理安》之曲。《景安》、《興安》惟乘輿親行則用之。以姑洗之角、林鐘之徵、黃鐘之宮、太簇之角、南呂之羽作《祐安》之曲,以酌獻五帝。以林鐘之宮、太簇之角、姑洗之徵、南呂之羽作《甯安》之曲,以祭地及太社、太稷,罷舊《靖安》之曲。
于時制詔有司,以太祖、太宗、真宗三聖並侑,乃以黃鐘之宮作《廣安》之曲以奠幣、《彰安》之曲以酌獻。又詔,躬謁奉慈廟章獻皇后之室,作《達安》之曲以奠瓚、《厚安》以酌獻;章懿皇后之室,作《報安》之曲以奠瓚、《衍安》以酌獻。皇帝入出作《乾安》,罷舊《降安》之曲。常祀:至日祀圜丘,太祖配,以黃鐘之宮作《定安》以奠幣隆《英安》以酌獻;孟春祀感生帝,宣祖配,乙太簇之宮作《皇安》以奠幣、《肅安》以酌獻;祈穀祀昊天,太宗配,作《仁安》以奠幣、《紹安》以酌獻;孟夏雩上帝地祇太祖配,以仲呂之宮作《獻安》以奠幣、《感安》以酌獻;夏至祭皇地祇,太祖配,以蕤賓之宮作《恭安》以奠幣、《英安》以酌獻;季秋大饗明堂,真宗配,以無射之宮作《誠安》以奠幣、《德安》以酌獻;孟冬祭神州地祇,太宗配,以應鐘之宮作《化安》以奠幣、《韶安》以酌獻。又造《沖安》之曲,以七均演之為八十四,皆作聲譜以授有司,《沖安》之曲獨未施行。親制郊廟樂章二十一曲,財成頌體,告於神明,詔宰臣呂夷簡等分造樂章,參施群祀。
又為《景祐樂髓新經》,凡六篇:第一,釋十二均;第二,明所主事;第三,辨音聲;第四,圖律呂相生,並祭天地、宗廟用律及陰陽數配;第五,十二管長短;第六,歷代度、量、衡。皆本之於陰陽,配之於四時,建之於日辰,通之於鞮笁,演之於壬式遁甲之法,以授樂府,以考正聲,以賜群臣焉。
初,照等改造金石所用員程凡七百十四:攻金之工百五十三,攻木之工二百十六,攻皮之工四十九,刮摩之工九十一,搏埴之工十六,設色之工百八十九。起五月,止九月,成金石具七縣。至於鼓吹及十二案,悉修飾之。令冠卿等纂《景祐大樂圖》二十篇,以載熔金鑢石之法、曆世八音諸器異同之狀、新舊律管之差。是月,與新樂並獻於崇政殿,詔中書、門下、樞密院大臣預觀焉。自董監而下至工徒凡七百餘人,進秩賞、賜各有差。其年十一月,有事南郊,悉以新樂並聖制及諸臣樂章用之。
先是,左司諫姚仲孫言:「照所制樂多詭異,至如煉白石以為磬,范中金以作鐘,又欲以三辰、五靈為樂器之飾。臣愚,竊有所疑。自祖宗考正大樂,薦之郊廟,垂七十年,一旦黜廢而用新器,臣竊以為不可。」禦史曹修睦亦為言。帝既許照制器,且欲究其術之是非,故不聽焉。
志第八十樂二
景祐三年七月,馮元等上新修《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詔翰林學士丁度、知制誥胥偃、直史館高若訥、直集賢院韓琦取鄧保信、阮逸、胡瑗等鐘律,詳定得失可否以聞。
九月,阮逸言:「臣等所造鐘磬皆本于馮元、宋祁,其分方定律又出於胡瑗算術,而臣獨執《周禮》嘉量聲中黃鐘之法及《國語》鈞鐘弦准之制,皆抑而不用。臣前蒙召對,言王朴律高而李照鐘下。竊睹禦制《樂髓新經歷代度量衡》篇,言《隋書》依《漢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啻九寸之長,此則明班《志》已後,歷代無有符合者。惟蔡邕銅龠本得于《周禮》遺範,邕自知音,所以只傳銅龠,積成嘉量,則是聲中黃鐘而律本定矣。謂管有大小長短者,蓋嘉量既成,即以量聲定尺明矣。今議者但爭《漢志》黍尺無准之法,殊不知鐘有鈞、石、量、衡之制。況《周禮》、《國語》,姬代聖經,翻謂無憑,孰為稽古?有唐張文收定樂,亦鑄銅甌,此足驗周之嘉量以聲定律明矣。臣所以獨執《周禮》鑄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則度可見也;其容一鬴,則量右見也;其重鈞,則衡可見也;聲中黃鐘之宮,則律可見也。既律、度、量、衡如此符合,則制管歌聲,其中必矣。臣昧死欲乞將臣見鑄成銅甌,再限半月內更鑄嘉量,以其聲中黃鐘之宮,乃取李照新鐘就加修整,務合周制鐘量法度。文字已編寫次,未敢具進。」詔送度等並定以聞。
十月,度等言:「據鄧保信黍尺二,其一稱用上黨秬黍圓者一黍之長,累百成尺,與蔡邕合。臣等檢詳前代造尺,皆以一黍之廣為分,唯後魏公孫崇以一黍之長累為寸法,太常劉芳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即為一分,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廣度黍二縫以取一分,三家競不能決。而蔡邕銅龠,本志中亦不明言用黍長廣累尺。今將保信黃鐘管內秬黍二百粒以黍長為分,再累至尺二條,比保信元尺一長五黍,一長七黍,又律管黃鐘龠一枚,容秬黍千二百粒,以元尺比量,分寸略同。複將實龠秬黍再累者校之,即又不同。其龠、合、升、鬥亦皆類此。又阮逸、胡瑗鐘律法黍尺,其一稱用上黨羊頭山秬黍中者累廣求尺,制黃鐘之聲。臣等以其大黍百粒累廣成尺,複將管內二百粒以黍廣為分,再累至尺二條,比逸等元尺一短七黍,一短三黍。蓋逸等元尺並用一等大黍,其實管之黍大小不均,遂致差異。又其銅律管十二枚,臣等據楚衍等圍九方分之法,與逸等元尺及所實龠秬黍再累成尺者校之,又各不同。又所制銅稱二量亦皆類此。臣等看詳其鐘、磬各一架,雖合典故,而黍尺一差,難以定奪。」又言:「太祖皇帝嘗詔和峴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間,薦之郊廟,稽合唐制,以示詒謀。則可且依景表舊尺,俟天下有妙達鐘律之學者,俾考正之,以從周、漢之制。其阮逸、胡瑗、鄧保信並李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及阮逸狀進《周禮》度量法,其說疏舛,不可依用。」
五年五月,右司諫韓琦言:「臣前奉詔詳定鐘律,嘗覽《景祐廣樂記》,睹照所造樂不依古法,皆率己意別為律度,朝廷因而施用,識者非之。今將親祀南郊,不可重以違古之樂上薦天地、宗廟。竊聞太常舊樂見有存者,郊廟大禮,請複用之。」詔資政殿大學士宋綬、三司使晏殊同兩制官詳定以聞。七月,綬等言:「李照新樂比舊樂下三律,眾論以為無所考據。願如琦請,郊廟複用和峴所定舊樂,鐘磬不經鐫磨者猶存三縣奇七虡,郊廟、殿庭可以更用。」太常亦言:「舊樂,宮縣用龍鳳散鼓四面,以應樂節,李照廢而不用,止以晉鼓一面應節。舊樂,建鼓四,並鞞、應共十二面,備而不擊,李照以四隅建鼓與鎛鐘相應擊之。舊樂,雷鼓兩架各八面,止用一人考擊,李照別造雷鼓,每面各用一人椎鼓,順天左旋,三步一止,又令二人搖鞉以應之。又所造大竽、大笙、雙鳳管、兩儀琴、十二弦琴並行。今既複用舊樂,未審照所作樂器制度,合改與否?」詔:「悉仍舊制,其李照所作,勿複施用。」
康定元年,阮逸上《鐘律制議》並圖三卷。皇祐二年五月,明堂禮儀使言:「明堂所用樂皆當隨月用律,九月以無射為均,五天帝各用本音之樂。」於是內出明堂樂曲及二舞名:迎神曰《誠安》;皇帝升降行止曰《儀安》;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州地祇位奠玉幣曰《鎮安》,酌獻曰《慶安》;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幣曰《信安》,酌獻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五帝位奠玉幣曰《鎮安》,酌獻曰《精安》,皇帝飲福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亞獻、終獻皆曰《穆安》,徹豆曰《歆安》,送神曰《誠安》歸大次曰《憩安》;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威功睿德》。又出禦撰樂章《鎮安》、《慶安》、《信安》、《孝安》四曲,餘詔輔臣分撰。庚戌,詔:「禦所撰樂曲名與常祀同者,更之。'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誠安》之曲曰《宗安》,祀感生帝《慶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廟《信安》之曲曰《慈安》。
六月,內出禦撰明堂樂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屬五音,凡二十聲為一曲;用宮變、徵變者,天、地、人、四時為七音,凡三十聲為一曲;以子母相生,凡二十八聲為一曲:皆黃鐘為均。又明堂月律五十七聲為二曲,皆無射為均;又以二十聲、二十八聲、三十聲為三曲,亦無射為均,皆自黃鐘宮入無射。如合用四十八或五十七聲,即依前譜次第成曲,其徹聲自同本律。及禦撰鼓吹、警嚴曲、合宮歌並肄于太常。
是月,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言:
奉詔與參議阮逸所上編鐘四清聲譜法,請用之於明堂者。竊以律呂旋宮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鐘准為十二正聲,以律計自倍半。說者雲:「半者,准正聲之半,以為十二子聲之鐘,故有正聲、子聲各十二。」子聲即清聲也。其正管長者為均,自用正聲;正管短者為均,則通用子聲而成五音。然求聲之法,本之于鐘,故《國語》所謂「度律均鐘」者也。
其編金石之法,則歷代不同,或以十九為一虡者,蓋取十二鐘當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或以二十一為一虡者,以一均聲更加濁倍;或以十六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為十四,宮、商各置一,是謂「縣八用七」也;或以二十四為一虡,則清、正之聲備。故唐制以十六數為小架,二十四為大架,天地、宗廟、朝會各有所施。
今太常鐘縣十六者,舊傳正聲之外有黃鐘至夾鐘四清聲,雖於圖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實有義趣。蓋自夷則至應鐘四律為均之時,若盡用正聲,則宮輕而商重,緣宮聲以下,不容更有濁聲。一均之中,宮弱商強,是謂陵僭,故須用子聲,乃得長短相敘。自角而下,亦循茲法。故夷則為宮,則黃鐘為角;南呂為宮,則大呂為角;無射為宮,則黃鐘為商、太簇為角;應鐘為宮,則大呂為商、夾鐘為角。蓋黃鐘、大呂、太簇、夾鐘正律俱長,並當用清聲,如此則音律相諧而無所抗,此四清聲可用之驗也。至他律為宮,其長短、尊卑自序者,不當更以清聲間之。
自唐末世,樂文墜缺,考擊之法久已不傳。今若使匏、土、絲、竹諸器盡求清聲,即未見其法。又據大樂諸工所陳,自磬、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聲,塤、篪、竽、築、瑟五器本無清聲,五弦阮、九弦琴則有太宗皇帝聖制譜法。至歌工引音極唱,止及黃鐘清聲。
臣等參議,其清、正二聲既有典據,理當施用。自今大樂奏夷則以下四均正律為宮之時,商、角依次並用清聲,自餘八均盡如常法。至於絲、竹等諸器舊有清聲者,令隨鐘石教習;本無清聲者,未可創意求法,且當如舊。惟歌者本用中聲,故夏禹以聲為律,明人皆可及。若強所不至,足累至和。請止以正聲作歌,應合諸器亦自是一音,別無差戾。其阮逸所上聲譜,以清濁相應,先後互擊,取音靡曼,近于鄭聲,不可用。
詔可。
七月,禦撰明堂無射宮樂曲譜三,皆五十七字,五音一曲,奉俎用之;二變七律一曲,飲福用之;七律相生一曲,退文舞、迎武舞及亞獻、終獻、徹豆用之。
是月,上封事者言:「明堂酌獻五帝《精安》之曲,並用黃鐘一均聲,此乃國朝常祀、五時迎氣所用舊法,若於親行大饗,即所未安。且明堂之位,木室在寅,火室在巳,金室在申,水室在亥,蓋木、火、金、水之始也;土室在西南,蓋土王之次也。既皆用五行本始所王之次,則獻神之樂亦當用五行本始月律,各從其音以為曲。其《精安》五曲,宜以無射之均;太簇為角,獻青帝;仲呂為徵,獻赤帝;林鐘為宮,獻黃帝;夷則為商,獻白帝;應鐘為羽,獻黑帝。」詔兩制官同太常議,而堯臣等言:「大饗日迫,事難猝更。」詔俟過大禮,詳定以聞。
九月,帝服靴袍,禦崇政殿,召近臣、宗室、館閣、台諫官閱雅樂,自宮架、登歌、舞佾之奏凡九十一曲遍作之,因出太宗琴、阮譜及禦撰明堂樂曲音譜,並按習大樂新錄,賜群臣。又出新制頌塤、匏笙、洞簫,仍令登歌以八音諸器各奏一曲,遂召鼓吹局按警場,賜大樂、鼓吹令丞至樂工徒吏緡錢有差。帝既閱雅樂,謂輔臣曰:「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今將有事於明堂,然世鮮知音,其令太常並加講求。」時言者以為鎛鐘、特磬未協音律,詔令鄧保信、阮逸、盧昭序同太常檢詳典禮,別行鑄造。太常薦太子中舍致仕胡瑗曉音,詔同定鐘磬制度。
閏十一月,詔曰:「朕聞古者作樂,本以薦上帝、配祖考,三、五之盛,不相沿襲,然必太平,始克明備。周武受命,至成王時始大合樂;漢初亦沿舊樂,至武帝時始定泰一、後土樂詩;光武中興,至明帝時始改「大予」之名;唐高祖造邦,至太宗時孝孫、文收始定鐘律,明皇方成唐樂。是知經啟善述,禮樂重事,須三四世,聲文乃定。
國初亦循用王朴、竇儼所定周樂,太祖患其聲高,遂令和峴減一律,真宗始議隨月轉律之法,屢加按核。然念《樂經》久墜,學者罕傳,曆古研覃,亦未究緒。頃雖博加訪求,終未有知聲、知經可信之人。嘗為改更,未適茲意。中書門下其集兩制及太常禮樂官,以天地、五方、神州、日月、宗廟、社蠟祭享所用登歌、宮縣,審定聲律是非,按古合今,調諧中和,使經久可用,以發揚祖宗之功德,朕何憚改為?但審聲、驗書,二學鮮並,互詆胸臆,無所援據,慨然希古,靡忘於懷。」
於是中書門下集兩制、太常官,置局于秘閣,詳定大樂。王堯臣等言:天章閣待制趙師民博通今古,願同祥定,及乞借參知政事高若訥所校十五等古尺。並從之。
三年正月,詔徐、宿、泗、耀、江、鄭、淮陽七州軍采磬石,仍令諸路轉運司訪民間有藏古尺律者上之。二月,詔兩制及禮官參稽典制,議定國朝大樂名,中書門下審加詳閱以聞。初,胡瑗請太祖廟舞用幹戚,太宗廟兼用幹、羽,真宗廟用羽、龠,以象三聖功德。然議者謂國朝七廟之舞,名雖不同,而幹、羽並用,又廟制與古異。及瑗建言,止降詔定樂名而已。
七月,堯臣等言:「按太常天地、宗廟、四時之祀,樂章凡八十九曲,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豈特本道德、政教嘉靖之美,亦緣神靈、祖考安樂之故。臣等謹上議,國朝樂宜名《大安》。」詔曰:「朕惟古先格王隨代之樂,亦既製作,必有稱謂,緣名以討義,由義以知德,蓋名者,德之所載,有行遠垂久之效焉。故《韶》以紹堯,《夏》以承舜,《濩》以救民,《武》以象伐,傳之不朽,用此道也。國家舉墜正失,典章交備,獨斯體大而有司莫敢易言之。朕憫然念茲,大懼列聖之休未能昭揭於天下之聽,是用申敕執事,還求博講而考定其衷。今禮官、學士迨三有事之臣,同寅一辭,以《大安》之議來複。且謂:藝祖之戡暴亂也,安天下之未安,其功大;二宗之致太平也,安天下之既安,其盛;洎朕之承烈也,安祖宗之所安,其仁厚。祇覽所議,熟複於懷。恭惟神德之造基,神功之戢武,章聖恢清淨之治,沖人蒙成定之業,雖因世之跡各異,而靖民之道同歸。以之播鐘球、文羽籥、用諸郊廟、告於神明,曰'大'且'安',誠得其正。」
十二月,召兩府及侍臣觀新樂於紫宸殿,凡鎛鐘十二:黃鐘高二尺二寸半,廣一尺二寸,鼓六,鉦四,舞六,甬、衡並旋蟲高八寸四分,遂徑一寸二分,深一寸一厘,篆帶每面縱者四,橫者四,枚景挾鼓與舞,四處各有九,每面共三十六,兩欒間一尺四寸,容九鬥九升五合,重一百六斤;大呂以下十一鐘並與黃鐘同制,而兩欒間遞減半分;至應鐘容九鬥三升五合,而其重加至應鐘重一百四十八斤;並中新律本律。特磬十二:黃鐘、大呂股長二尺,博一尺,鼓三尺,博六寸九分寸之六,弦三尺七寸五分;太簇以下股長尺八寸,博九寸,鼓二尺七寸,博六寸,弦三尺三寸七分半,其聲各中本律。黃鐘厚二寸一分,大呂以下遞加其厚,至應鐘厚三寸五分。詔以其圖送中書。議者以為《周禮》:「大鐘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為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以其一為之厚。」則是大鐘宜厚,小鐘宜薄。今大鐘重一百六斤,小鐘乃重一百四十八斤,則小鐘厚,非也。又:「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博為一,股為二,鼓為三。三分其股博,去其一以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今磬無博厚、無長短,亦非也。
五年四月,命參知政事劉沆、梁適監議大樂。是月,知制誥王洙奏:「黃鐘為宮最尊者,但聲有尊卑耳,不必在其形體也。言鐘磬依律數為大小之制者,經典無正文,惟鄭康成立意言之,亦自雲假設之法。孔穎達作疏,因而述之。據歷代史籍,亦無鐘磬依律數大小之說,其康成、穎達等即非身曾製作樂器。至如言'磬前長三律,二尺七寸;後長二律,一尺八寸,是磬有大小之制'者,據此以黃鐘為律。臣曾依此法造黃鐘特磬者,止得林鐘律聲。若隨律長短為鐘磬大小之制,則黃鐘長二尺二寸半,減至應鐘,則形制大小比黃鐘才四分之一。又九月、十月以無射、應鐘為宮,即黃鐘、大呂反為商聲,宮小而商大,是君弱臣強之象。今參酌其鎛鐘、特磬制度,欲且各依律數,算定長短、大小、容受之數,仍以皇祐中黍尺為法,鑄大呂、應鐘鐘磬各一,即見形制、聲韻所歸。」奏可。
五月,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詔詳定大樂,比臣至局,鐘磬已成。竊緣律有長短,磬有大小,黃鐘九寸最長,其氣陽,其象土,其正聲為宮,為諸律之首,蓋君德之象,不可並也。今十二鐘磬,一以黃鐘為率,與古為異。臣等亦嘗詢逸、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則聲不能諧。'故臣竊有疑,請下詳定大樂所,更稽古義參定之。」是月,知諫院李兌言:「曩者紫宸殿閱太常新樂,議者以鐘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複詔近臣詳定。竊聞崇文院聚議,而王拱辰欲更前史之義,王洙不從,議論喧嘖。夫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豈可輕議?西漢去聖尚近,有制氏世典大樂,但能紀其鏗鏘,而不能言其義。況今又千餘年,而欲求三代之音,不亦難乎?且阮逸罪廢之人,安能通聖明述作之事?務為異說,欲規恩賞。朝廷制樂數年,當國財匱乏之時,煩費甚廣。器既成矣,又欲改為,雖命兩府大臣監議,然未能裁定其當。請以新成鐘磬與祖宗舊樂參校其聲,但取諧和近雅者合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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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帝禦紫宸殿,奏太常新定《大安》之樂,召輔臣至省府、館閣預觀焉,賜詳定官器幣有差。八月,詔:「南郊姑用舊樂,其新定《大安》之樂,常祀及朝會用之。」翰林學士胡宿上言:「自古無並用二樂之理,今舊樂高,新樂下,相去一律,難並用。且新樂未施郊廟,先用之朝會,非先王薦上帝、配祖考之意。」帝以為然。九月,禦崇政殿,召近臣、宗室、台諫、省府推判官觀新樂並新作晉鼓。乃以瑗為大理寺丞,逸複尚書屯田員外郎,保信領榮州防禦使,入內東頭供奉官賈宣吉為內殿承制,並以制鐘律成,特遷之。
至和元年,言者多以陰陽不和由大樂未定。帝曰:「樂之不合于古久矣。水旱之來,系時政得失,豈特樂所召哉?」二年,潭州上瀏陽縣所得古鐘,送太常。初,李照斥王朴樂音高,乃作新樂,下其聲。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而聲稍清,歌乃協。然照卒莫之辨。又樸所制編鐘皆側垂,照、瑗皆非之。及照將鑄鐘,給銅於鑄瀉務,得古編鐘一,工人不敢毀,乃藏于太常。鐘不知何代所作,其銘雲:「粵朕皇祖寶和鐘,粵斯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叩其聲,與朴鐘夷則清聲合,而其形側垂。瑗後改鑄,正其鈕,使下垂,叩之弇,鬱而不揚。其鎛鐘又長甬而震掉,聲不和。著作佐郎劉羲叟謂人曰:「此與周景王無射鐘無異,上將有眩惑之疾。」嘉祐元年正月,帝禦大慶殿受朝,前一夕,殿庭設仗衛、既具而大雨雪,至壓宮架折,帝於禁中跣而告天,遂暴感風眩,人以羲叟之言為驗。八月,禦制恭謝樂章。是月,詔恭謝用舊樂。
四年九月,禦制祫享樂舞名:僖祖奏《大基》,順祖奏《大祚》,翼祖奏《大熙》,宣祖奏《大光》,太祖奏《大統》,太宗奏《大昌》,真宗奏《大治》,孝惠皇后奏《淑安》,孝章皇后奏《靜安》,淑德皇后奏《柔安》,章懷皇后奏《和安》,迎神、送神奏《懷安》,皇帝升降奏《肅安》,奠瓚奏《顧安》,奉俎、徹豆奏《充安》,飲福奏《禧安》,亞獻、終獻奏《祐安》,退文舞、迎武舞奏《顯安》,皇帝歸大次奏《定安》,登樓禮成奏《聖安》,駕回奏《采茨》;文舞曰《化成治定》,武舞曰《崇功昭德》。帝自製迎神、送神樂章,詔宰臣富弼等撰《大祚》至《采茨》曲詞十八。七年八月,禦制明堂迎神樂章,皆肄于太常。
翰林學士王珪言:「昔之作樂,以五聲播於八音,調和諧合而與治道通,先王用於天地、宗廟、社稷,事於山川鬼神,使鳥獸盡感,況於人乎?然則樂雖盛而音虧,未知其所以為樂也。今郊廟升歌之樂,有金、石、絲、竹、匏、土、革而無木音。夫所謂柷吾攵者,聖人用以著樂之始終,顧豈容有缺耶?且樂莫隆於《韶》,《書》曰'戛擊',是柷、敔之用。既雲下而擊鞀,知鳴球與柷吾攵之在堂,故《傳》曰:'堂上堂下,各有柷敔也'。今陛下躬祠明堂,宜詔有司考樂之失而合八音之和。」於是下禮官議,而堂上始置柷敔。
又秘閣校理裴煜奏:「大祠與國忌同者,有司援舊制,禮樂備而不作。忌日必哀,志有所至,其不有樂,宜也。然樂所以降格神祇非以適一己之私也。謹案開元中禮部建言,忌日享廟應用樂。裴寬立議,廟尊忌卑則作樂,廟卑忌尊則備而不奏。中書令張說以寬議為是。宗廟如此,則天地、日月、社稷之祠用樂明矣。臣以為凡大祠天地、日月、社稷與忌日同者,伏請用樂,其在廟則如寬之議。所冀略輕存重,不失其稱。」下其章禮官,議曰「《傳》稱祭天以禋為歆神之始,以血為陳饌之始;祭地以埋為歆神之始,以血為陳饌之始。宗廟以灌為歆神之始,以腥為陳饒之始。然則天地、宗廟皆以樂為致神之始,故曰大祭有三始,謂此也。天地之間虛豁而不見其形者,陽也。鬼神居天地之間,不可以人道接也。聲屬於陽,故樂之音聲號呼召於天地之間,庶幾神明聞之,因而來格,故祭必求諸陽。商人之祭,先奏樂以求神,先求于陽也;次灌地求神于陰,達於淵泉也。周人尚臭,四時之祭,先灌地以求神,先求諸陰也。然則天神、地祇、人鬼之祀不可去樂明矣。今七廟連室,難分廟忌之尊卑,欲依唐制及國朝故事:廟祭與忌同日,並縣而不作;其與別廟諸後忌同者,作之;若祠天地、日月、九宮、太一及蠟百神,並請作樂;社稷以下諸祠既卑於廟,則樂可不作。」翰林學士王珪等以為:「社稷,國之所尊,其祠日若與別廟諸後忌同者,伏請亦不去樂。」詔可。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太常寺奏,仁宗配饗明堂,奠幣歌《誠安》,酌獻歌《德安》。二年九月,禮官李育上言:「南郊、太廟二舞郎總六十八,文舞罷,舍羽籥,執幹戚,就為武舞。臣謹按舊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凡祀圜丘、祀宗廟,太樂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陳於架北,武舞立于架南。又文舞出,武舞入,有送迎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是進退同時,行綴先定,步武容體,各應樂節。夫《玄德升聞》之舞象揖讓,《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侔,而所法所習亦異,不當中易也。竊惟天神皆降,地祇皆出,八音克諧,祖考來格,天子親執珪幣,'相維辟公','嚴恭寅畏',可謂極矣。而舞者紛然縱橫於下,進退取捨,蹙迫如是,豈明有德、象有功之誼哉?國家三年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闕如,名曰二舞,實一舞也。且如大朝會所以宴臣下,而舞者備其數;郊廟所以事天地、祖考,而舞者減其半:殊未為稱。事有近而不可邇,禮有繁而不可省,所系者大,而有司之職不敢廢也。伏請南郊、太廟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備帝王之禮樂,以明祖宗之功德。」奏可。
四年八月,學士院建言:「國朝宗廟之樂,各以功德名舞。洪惟英宗,繼天遵業,欽明勤儉,不自暇逸。踐祚未幾,而恩行威立,固已超軼百王之上。今厚陵複土,祔廟有期,而樂名未立,亡以詔萬世。請上樂章及名廟所用舞曰《大英》之舞。自後禮官、禦史有所建明,而詳定朝會及郊廟禮文官于樂節有議論,率以時考正之。」
神宗熙寧九年,禮官以宗廟樂節而有請者三:
其一、今祠太廟《興安》之曲,舉柷而聲已過,舉敔而聲不止,則始終之節未明。請祠祭用樂,一奏將終,則戛敔而聲少止,擊柷則樂複作,以盡合止之義。
其二、大樂降神之樂,均聲未齊,短長不協,故舞行疾徐亦不能一。請以一曲為一變,六變用六,九變用九,則樂舞始終莫不應節。
其三、周人尚臭,蓋先灌而後作樂;本朝宗廟之禮多從周,請先灌而後作樂。
元豐二年,詳定所以朝會樂而有請者十:
其一、唐元正、冬至大朝會,迎送王公用《舒和》,《開元禮》以初入門《舒和》之樂作,至位,樂止。蓋作樂所以待王公,今中書、門下、親王、使相先於丹墀上東西立,皇帝升禦坐,乃奏樂引三品以上官,未為得禮。請侍從及應赴官先就立位,中書、門下、親王、使相、諸司三品、尚書省四品及宗室、將軍以上,班分東西入,《正安》之樂作,至位,樂止。
其二、今朝會儀:舉第一爵,宮縣奏《和安》之曲,第二、第三、第四,登歌作《慶雲》、《嘉禾》、《靈芝》之曲。則是合樂在前、登歌在後,有違古義。請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樂隨歌而發;第二爵,笙入奏《慶雲》之曲,止吹笙,余樂不作;第三爵,堂上歌《嘉禾》之曲,堂下吹笙,《瑞木成文》之曲,一歌一吹相間;第四爵,合樂奏《靈芝》之曲,堂上下之樂交作。
其三、定文舞、武舞各為四表,表距四步為酂綴,各六十四。文舞者服進賢冠,左執籥,右秉翟,分八佾,二工執纛引前,衣冠同之。舞者進蹈安徐,進一步則兩兩相顧揖,三步三揖,四步為三辭之容,是為一成。余成如之。自南第一表至第二表為第一成,至第三表為再成,至北第一表為三成,覆身卻行至第三表為四成,至第二表為五成,複至南第一表為六成,而武舞入。今文舞所秉翟羽,則集雉尾置於髹漆之柄,求之古制,實無所本。聶崇義圖,羽舞所執類羽葆幢,析羽四重,以結綬系於柄,此纛翳之謂也。請按圖以翟羽為之。
其四、武舞服平巾幘,左執幹,右執戈。二工執旌居前;執鞀、執鐸各二工;金錞二,四工舉;二工執鐲、執鐃;執相在左,執雅在右,亦各二工;夾引舞者,衣冠同之。分八佾于南表前,先振鐸以通鼓,乃擊鼓以警戒,舞工聞鼓聲,則各依酂綴總幹正立定位,堂上長歌以詠歎之。於是播鞀以導舞,舞者進步,自南而北,至最南表,以見舞漸。然後左右夾振鐸,次擊鼓,以金錞和之,以金鐲節之,以相而輔樂,以雅而陔步。舞者發揚蹈厲,為猛賁趫速之狀。每步一進,則兩兩以戈盾相向,一擊一刺為一伐,四伐為一成,成謂之變。至第二表為一變;至第三表為二變;至北第一表為三變;舞者覆身向堂,卻行而南,至第三表為四變;乃擊刺而前,至第二表回易行列,舂、雅節步分左右而跪,以右膝至地,左足仰起,象以文止武為五變;舞蹈而進,為兵還振旅之狀,振鐸、搖鞀、擊鼓,和以金錞,廢鐲鳴鐃,複至南第一表為六變而舞畢。古者,人君自舞《大武》,故服冕執幹戚。若用八佾而為擊刺之容,則舞者執干戈。說者謂武舞戰象樂六奏,每一奏之中,率以戈矛四擊刺。戈則擊兵,矛則刺兵,玉戚非可施於擊刺,今舞執幹戚,蓋沿襲之誤。請左執幹,右執戈。
其五、古之鄉射禮,三笙一和而成聲,謂三人吹笙,一人吹和。今朝會作樂,丹墀之上,巢笙、和笙各二人,其數相敵,非也。蓋鄉射乃列國大夫、士之禮,請增倍為八人,丹墀東西各三巢一和。
其六、今宮縣四隅雖有建鼓、鞞、應,相傳不擊。乾德中,詔四建鼓並左右鞞、應合十有二,依李照所奏,以月建為均,與鎛鐘相應。鞞、應在建鼓旁,是亦朔鼙、應鼙之類。請將作樂之時,先擊鼙,次擊應,然後擊建鼓。
其七、今樂縣四隅設建鼓,不擊,別施散鼓于樂縣內代之。乾德中,尹拙奏宜去散鼓,詔可,而樂工積習亦不能廢。李照議作晉鼓,以為樂節。請樂縣內去散鼓,設晉鼓以鼓金奏。
其八、古者,瞽矇、眡皆掌播鞀,所以節一唱之終。請宮縣設鞀,以為樂節。
其九、以天子禮求之,凡樂事播鞀,擊頌磬、笙磬,以鐘鼓奏《九夏》,是皆在庭之樂;戛擊則柷敔,球則玉磬,搏拊所以節樂,琴瑟所以詠詩,皆堂上樂也。磬本在堂下,尊玉磬,故進之使在上,若擊石拊石,則當在庭。後世不原於此,以春秋鄭人賂晉俟歌鐘二肆,遂於堂上設歌鐘、歌磬,蓋歌鐘則堂上歌之,堂下以鼓應之耳。歌必金奏相和,名曰歌鐘,則以節歌是已,豈堂上有鐘邪?歌磬之名,本無所出,晉賀循奏置登歌簨虡,采玉造小磬,蓋取舜廟鳴球之制。後周登歌,備錄鐘磬,隋、唐迄今,因襲行之,皆不應禮。請正、至朝會,堂上之樂不設鐘磬。
其十、古者歌工之數:大射工六人,四瑟,則是諸侯鼓瑟以四人,歌以二人;天子八人,則瑟與歌皆四人矣。魏、晉以來,登歌五人,隋、唐四人,本朝因之,是循用周制也。《禮》「登歌下管」,貴人聲也,故《儀禮》瑟與歌工皆席於西階上。隋、唐相承,庭中磬虡之下,系以偶歌琴瑟,非所謂升歌貴人聲之義。今堂上琴瑟,比之周制,不啻倍蓰,而歌工止四人,音高下不相權。蓋樂有八音,所以行八風,是以舞佾與鐘磬俱用八為數。請罷庭中歌者,堂上歌為八,琴瑟之數放此,其箏、阮、築悉廢。
太常以謂:「堂上鐘磬去之,則歌聲與宮縣遠。漢、唐以來,宮室之制浸廣,堂上益遠庭中,其上下樂節苟不相應,則繁亂而無序。況朝會之禮,起於西漢,則後世難以純用三代之制。其堂上鐘磬、庭中歌工與箏、築之器,從舊儀便。」遂如太常議。
志第八十一樂三
元豐三年五月,詔秘書監致仕劉幾赴詳定所議樂,以禮部侍郎致仕范鎮與幾參考得失。而幾亦請命楊傑同議,且請如景祐故事,擇人修制大樂。詔可。
初,言大樂七失:一曰歌不永言,聲不依永,律不和聲。蓋金聲舂容,失之則重;石聲溫潤,失之則輕;土聲函胡,失之則下;竹聲清越,失之則高;絲聲纖微,失之則細;革聲隆大,失之則洪;匏聲叢聚,失之則長;木聲無餘,失之則短。惟人稟中和之氣而有中和之聲,八音、律呂皆以人聲為度,言雖永,不可以逾其聲。今歌者或詠一言而濫及數律,或章句已闋而樂音未終,所謂歌不永言也。請節其煩聲,以一聲歌一言。且詩言人志,詠以為歌。五聲隨歌,是謂依詠;律呂協奏,是謂和聲。先儒以為依人音而制樂,托樂器以寫音,樂本效人,非人效樂者,此也。今祭祀樂章並隨月律,聲不依詠,以詠依聲,律不和聲,以聲和律,非古制也。
二曰八音不諧,鐘磬闕四清聲。虞樂九成,以簫為主;商樂和平,以磬為依;周樂合奏,以金為首。鐘、磬、簫者,眾樂之所宗,則天子之樂用八,鐘、磬、簫,眾樂之本,乃倍之為十六。且十二者,律之本聲;而四者,應聲也。本聲重大為君父,應聲輕清為臣子,故其四聲曰清聲,或曰子聲也。李照議樂,始不用四清聲,是有本而無應,八音何從而諧哉?今巢笙、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發律呂之本聲,以七管為應聲。用之已久,而聲至和,則編鐘、磬、簫宜用四子聲以諧八音。
三曰金石奪倫。樂奏一聲,諸器皆以其聲應,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餘。今琴、瑟、塤、篪、笛、簫、笙、阮、箏、築奏一聲,則鎛鐘、特磬、編磬連擊三聲;聲煩而掩眾器,遂至奪倫,則鎛鐘、特磬、編鐘、編磬節奏與眾器同,宜勿連擊。
四曰舞不象成。國朝郊廟之樂,先奏文舞,次奏武舞,而武舞容節六變:一變象六師初舉,所向宜北;二變象上党克平,所向宜北;三變象維揚底定,所向宜東南;四變象荊湖來歸,所向宜南;五變象邛蜀納款,所向宜西;六變象兵還振旅,所向宜北而南。今舞者發揚蹈厲、進退俯仰,既不足以稱成功盛德,失其所向,而文舞容節尤無法度,則舞不象成也。
五曰樂失節奏。樂之始,則翕然如眾羽之合;縱之,純如也;節奏明白,皦如也;往來條理,繹如也:然後成。今樂聲不一,混殽無敘,則失於節奏,非所謂成也。
六曰祭祀、饗無分樂之序。蓋金石眾作之謂奏,詠以人聲之謂歌。陽律必奏,陰呂必歌,陰陽之合也。順陰陽之合,所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呂;夏至祭地,不奏太簇;春饗祖廟,不奏無射;秋饗後廟,不歌小呂。而四望山川無專祠用樂之制,則何以贊導宣發陰陽之氣而生成萬物哉?
七曰鄭聲亂雅。然朱紫有色而易別,雅、鄭無象而難知,聖人懼其難知也,故定律呂中正之音,以示萬世。今古器尚存,律呂悉備,而學士、大夫不講考擊,奏作委之賤工,則雅、鄭不得不雜。願審調鐘琯用十二律還宮均法,令上下通習,則鄭聲莫能亂雅。
遂為十二均圖,並上之。
其論以為:「律各有均,有七聲,更相為用。協本均則樂調,非本均則樂悖。今黃鐘為宮,則太簇、姑洗、林鐘、南呂、應鐘、蕤賓七聲相應,謂之黃鐘之均。余律為宮,同之。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君者,法度號令之所出,故宮生徵;法度號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徽生商;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則萬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職,民有常業,物有常形,而遷則失常,故商、角、羽無變聲。君總萬化,不可執以一方;事通萬務,不可滯於一隅:故宮、徵有變聲。凡律呂之調及其宮、樂章,具著於圖。」
帝取所上圖,考其說,乃下鎮、幾參定。而王朴、阮逸之黃鐘乃當李照之太簇,其編鐘、編磬雖有四清聲,而黃鐘、大呂正聲舛誤;照之編鐘、編磬雖有黃鐘、大呂,而全闕四清聲,非古制也。朴之太簇、夾鐘,則聲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時設而不用。聖人作樂以紀中和之聲,所以導中和之氣,清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協諧、歌者從容而能永其言。鎮等因請擇李照編鐘、編磬十二參於律者,增以王樸無射、應鐘及黃鐘、大呂清聲,以為黃鐘、大呂、太簇、夾鐘之四清聲,俾眾樂隨之,歌工詠之,中和之聲庶可以考。請下樸二律。就太常鐘磬擇其可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別制之。而太常以為大樂法度舊器,乞留朴鐘磬,別制新樂,以驗議者之術。詔以朴樂鐘為清聲,毋得銷毀。
幾等謂:「新樂之成,足以薦郊廟,傳萬世。其明堂、景靈宮降天神之樂六奏:舊用夾鐘之均三奏,謂之夾鐘為宮;夷則之均一奏,謂之黃鐘為角;林鐘之均一奏,謂之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而《大司樂》'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而'圜鐘者,夾鐘也'。用夾鐘均之七聲,以其宮聲為始終,是謂圜鐘為宮;用黃鐘均之七聲,以其角聲為始終,是謂黃鐘為角;用太簇均之七聲,以其徵聲為始終,是謂太簇為徵;用姑洗均之七聲,以其羽聲為始終,是謂姑洗為羽。今用夷則之均一奏,謂之黃鐘為角,林鐘之均二奏,謂之太簇為徵、姑洗為羽,則祀天之樂無夷則、林鐘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矣。唐典,祀天以夾鐘宮、黃鐘角、太簇徵、姑洗羽,乃周禮也,宜用夾鐘為宮。其黃鐘為角,則用黃鐘均,以其角聲為始終;太簇為徵,則用太簇均,以其徵聲為始終;姑洗為羽,則用姑洗均,以其羽聲為始終。祭地祇,享宗廟,皆視此均法以度曲。」
幾等又乙太常磬三等,王樸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聲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輕重與律呂相應。鐘三等,王朴鐘所謂「聲疾而短聞」者也,阮逸、胡瑗鐘所謂「聲舒而遠聞」者也,惟李照鐘有旋蟲之制。鐘磬皆三十有六架,架各十有六,則正律相應,清聲自足。其堂上堂下篪、笛率從新制,而調琴、瑟、阮、築、塤諸器,隨所下律。詔悉從之。乃緝新器用,徙置太常,辟屋以貯藏之。考選樂工,汰其椎鈍癃老,而優募能者補其闕員,立為程度,以時習焉。
初,皇祐中,益州進士房庶論尺律之法,以為嘗得古本《漢書》,言在《律曆志》。範鎮以其說為然,請依法作為尺律,然後別求古樂參考。於是庶奉詔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為非。詔鎮與幾等定樂,鎮曰:「定樂當先正律。」帝然之。鎮作律、尺等,欲圖上之。而幾之議律主於人聲,不以尺度求合。其樂大抵即李照之舊而加四清聲,遂奏樂成。第加恩賚,而鎮謝曰:「此劉幾樂也,臣何預焉!」乃複上奏曰:「太常鎛鐘皆有大小、輕重之法,非三代莫能為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鑄銅律及尺付太常,按照黃鐘律合王樸太簇律,仲呂律合王朴黃鐘律,比朴樂才下半律,外有損益而內無損益,鐘聲鬱而不發,無足議者。照之律雖是,然與其樂校,三格自相違戾。且乙太簇為黃鐘,則是商為宮也。
方劉幾奏上時,臣初無所預。臣頃造律,內外有損益,其聲和,又與古樂合。今若將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編次太常鎛鐘,可以成一代大典。又太常無雷鼓、靈鼓、路鼓,而以散鼓代之。開元中,有以畫圖獻者,一鼓而為八面、六面、四面,明堂用之。國朝郊廟或考或不考,宮架中惟以散鼓,不應經義。又八音無匏、土二音:笙、竽以木鬥攢竹而以匏裹之,是無匏音也;塤器以木為之,是無土音也。八音不具,以為備樂,安可得哉!」不報。
四年十一月,詳定所言:「'搏拊、琴、瑟以詠',則堂上之樂,以象朝廷之治;'下管、鞀鼓','合止柷吾攵','笙、鏞以間',則堂下之樂,以象萬物之治。後世有司失其傳,歌者在堂,兼設鐘磬;宮架在庭,兼設琴瑟;堂下匏竹,寘之於床:並非其序。請親祠宗廟及有司攝事,歌者在堂,不設鐘磬;宮架在庭,不設琴瑟;堂下匏竹,不寘於床。其郊壇上下之樂,亦以此為正,而有司攝事如之。」又言:「以《小胥》宮縣推之,則天子鐘、磬、鎛十二虡為宮縣明矣。故或以為配十二辰,或以為配十二次,則虡無過十二。先王之制廢,學者不能考其數。隋、唐以來,有謂宮縣當二十虡,甚者又以為三十六虡。方唐之盛日,有司攝事,樂並用宮縣。至德後,太常聲音之工散亡,凡郊廟有登歌而無宮縣,後世因仍不改。請郊廟有司攝事,改用宮架十二虡。」太常以謂用宮架十二虡,則律呂均聲不足,不能成均。請如禮:宮架四面如辰位,設鎛鐘十二虡,而甲、丙、庚、壬設鐘,乙、丁、辛、癸設磬,位各一虡。四隅植建鼓,以象二十四氣。宗廟、郊丘如之。
五年正月,開封布衣葉防上書論樂器、律曲不應古法,複下楊傑議。傑論防增編鐘、編磬二十有四為簨制,管簫視鐘磬數,登歌用玉磬,去樂曲之近清聲者,舞不立表,皆非是。其言均律差互,與劉幾同。請以晉鼓節金奏。考經、禮,制簨虡教國子、宗子舞,用之郊廟,為何所取?而範鎮亦言:「自唐以來至國朝,三大祀樂譜並依《周禮》,然其說有黃鐘為角、黃鐘之角。黃鐘為角者,夷則為宮;黃鐘之角者,姑洗為角。十二律之於五聲,皆如此率。而世俗之說,乃去'之'字,謂太簇曰黃鐘商,姑洗曰黃鐘角,林鐘曰黃鐘徵,南呂曰黃鐘羽。今葉防但通世俗夷部之說,而不見《周禮》正文,所以稱本寺均差互,其說難行。」帝以樂律絕學,防草萊中習之尤難,乃補防為樂正。
六年春正月,禦大慶殿,初用新樂。二月,太常言:「郊廟樂虡,若遇雨雪,望祭即設於殿上。」三月,禮部言:「有司攝事,祀昊天舞名。請初獻曰《帝臨嘉至》,亞、終獻曰《神娭錫羨》;太廟初獻曰《孝熙昭德》,亞、終獻曰《禮洽儲祥》。」詔可。九月,禮部言:「《周禮》,凡大祭祀,王出入則奏《王夏》,明入廟門已用樂矣。今既移祼在作樂之前,皇帝詣罍洗奏《乾安》,則入門亦當奏《乾安》,庶合古制。其入景靈宮及南郊壝門,乞如之。」
七年正月,詔從協律郎榮咨道請,於奉宸庫選玉造磬,令太常審定音律。六月,禮部言:「親郊之歲,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遣塚宰攝事,禮容樂舞謂宜加于常祀。而其樂虡二十、樂工百五十有二、舞者六十有四,與常歲南北郊上公攝事無異,未足以稱欽崇之意。乞自今准親祠用三十六虡,工人三百有六,舞人百二十有四。」詔可。
元祐元年,咨道又言:「先帝詔臣製造玉磬,將用於廟堂之上,依舊同編鐘以登歌。今年親祠明堂,請用之,以章明盛典。」從之。三年,范鎮樂成,上其所制樂章三、鑄律十二、編鐘十二、鎛鐘一、衡一、尺一、斛一,響石為編磬十二、特磬一,簫、笛、塤、篪、巢笙、和笙各二,並書及圖法。帝與太皇太后禦延和殿,詔執政、侍從、台閣、講讀官皆往觀焉。賜鎮詔曰:「朕惟春秋之後,禮樂先亡;秦、漢以來,《韶》、《武》僅在。散樂工於河、海之上,往而不還;聘先生于齊、魯之間,有莫能致。魏、晉以下,曹、鄶無譏。豈徒鄭、衛之音,已雜華、戎之器。間有作者,猶存典刑。然銖、黍之一差,或宮、商之易位。惟我四朝之老,獨知五降之非。審聲知音,以律生尺。覽詩書之來上,閱簨虡之在廷。君臣同觀,父老太息。方詔學士、大夫論其法,工師、有司考其聲。上追先帝移風易俗之心,下慰老臣愛君憂國之志。究觀所作,嘉歎不忘。」
鎮為《樂論》,其自敘曰:「臣昔為禮官,從諸儒難問樂之差謬,凡十餘事。厥初未習,不能不小牴牾。後考《周官》、《王制》、司馬遷《書》、班氏《志》,得其法,流通貫穿,悉取舊書,去其牴牾。掇其要,作為八論。」其《論律》、《論黍》、《論尺》、《論量》、《論聲器》,言在《律曆志》。
《論鐘》曰:
夫鐘之制,《周官·鳧氏》言之甚詳,而訓解者其誤有三:若雲:「帶,所以介,其名也介,在於、鼓、鉦、舞、甬、衡之間。」介於、鼓、鉦、舞之間則然,非在甬、衡之上,其誤一也。又雲:「舞,上下促,以橫為修,從為廣,舞廣四分。」今亦去徑之二分以為之間,則舞間之方常居銑之四也。舞間方四,則鼓間六亦其方也。鼓六、鉦六、舞四,即言鼓間與舞佾相應,則鼓與舞皆六,所雲「鉦六、舞四」,其誤二也。又雲:「鼓外二,鉦外一。」彼既以鉦、鼓皆六,無厚薄之差,故從而穿鑿,以遷就其說,其誤三也。
今臣所鑄編鐘十二,皆從其律之長,故鐘口十者,其長十六以為鐘之身。鉦者,正也,居鐘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為之鼓,上去二以為之舞,則鉦居四而鼓與舞皆六。是故於、鼓、鉦、舞、篆、景、欒、隊、甬、衡、旋蟲,鐘之文也,著於外者也;廣、長、空徑、厚、薄、大、小,鐘之數也,起於內者也。若夫金錫之齊與鑄金之狀率按諸《經》,差之毫釐則聲有高下,不可不審。其鎛鐘亦以此法而四倍之。
今太常鐘無大小、無厚薄、無金齊,一以黃鐘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黃鐘最薄而輕。自大呂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小加大,其可乎?且清聲者不見於《經》,惟《小胥》注雲:「鐘磬者,編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尤為非是。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
《論磬》曰:
臣所造編磬,皆以《周官·磬氏》為法,若黃鐘股之博四寸五分,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長而三分損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長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聲,不亦遠乎?鐘有齊也,磬,石也,天成之物也。以其律為之長短、厚薄,而其聲和,此出於自然,而聖人者能知之,取以為法,後世其可不考正乎?考正而非是,則不足為法矣。
特磬則四倍其法而為之。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臣欲乞凡宮架內于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
《論八音》曰:
匏、土、革、木、金、石、絲、竹,是八物者,在天地間,其體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聖人制為八器,命之商則商,命之宮則宮,無一物不同者。能使天地之間至相戾之物無不同,此樂所以為和而八音所以為樂也。
樂下太常,而楊傑上言:「元豐中,詔范鎮、劉幾與臣詳議郊廟大樂,既成而奏,稱其和協。今鎮新定樂法,頗與樂局所議不同。且樂經仁宗命作,神考睿斷,奏之郊廟、朝廷,蓋已久矣,豈可用鎮一說而遽改之?」遂著《元祐樂議》以破鎮說。其《議樂章》曰:
國朝大樂所立曲名,各有成憲,不相淆雜,所以重正名也。故廟室之樂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英》之類是也。今鎮以《文明》之曲獻祖廟,以《大成》之曲進皇帝,以《萬歲》之曲進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難以施於宗廟、朝廷。
《議宮架加磬》曰:
鎮言:「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欲乞凡宮架內于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按《唐六典》:天子宮架之樂,鎛鐘十二、編鐘十二、編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宗廟與殿庭同。凡中宮之樂,則以大磬代鐘,余如宮架之制。今以鎛鐘、特磬並設之,則為四十八架,于古無法。皇帝將出,宮架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皇帝興,宮架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未聞皇帝出入,以特磬為節。
《議十六鐘磬》曰:
鎮謂:「清聲不見於《經》,惟《小胥》注雲'鐘磬者,編次之,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尤為非是。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按編鐘、編磬十六,其來遠矣,豈徒見於《周禮·小胥》之注哉?漢成帝時,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陳禮樂、《雅》《頌》之聲,以風化天下。其事載于《禮樂志》,不為不詳,豈因劉幾然後用哉?且漢承秦,秦未嘗製作禮樂,其稱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遺法也。其王朴樂內編鐘、編磬,以其聲律太高,歌者難逐,故四清聲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則四清聲皆用而諧協矣。《周禮》曰:「鳧氏為鐘,薄厚之所震動,清濁之所由出。」則清聲豈不見於《經》哉?今鎮以簫、笛、塤、篪、巢笙、和笙獻於朝廷,簫必十六管,是四清聲在其間矣。自古無十二管之簫,豈《簫韶》九成之樂已有鄭、衛之聲乎?
禮部、太常亦言「鎮樂法自系一家之學,難以參用」,而樂如舊制。
四年十二月,始命大樂正葉防撰朝會二舞儀。
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
第一變:舞人去南表三步,總幹而立,聽舉樂,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幹荷戈,相顧作猛賁速趫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裏,以干戈相擊刺,足不動;再鼓,皆回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立。干戈各置腰;再鼓,各前進,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後,左手執幹當前,右手執戈在腰為進旅;再鼓,各相擊刺;再鼓,各退身復位,整其幹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轉面相向,秉幹持戈坐作;再鼓,各相擊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依前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賁趫速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裏相擊刺,足不動;再鼓,各轉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陳其干戈,左右相顧為猛賁趫速之狀;再鼓,皆併入行,以八為四;再鼓,皆兩兩對相擊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右在左,再鼓,皆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各分左右;再鼓,各揚其干戈;再鼓,交相擊刺;再鼓,皆總幹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臺講武;再鼓,皆擊刺于東南;再鼓,皆按盾舉戈,東南向而望,以象漳、泉奉土;再鼓,皆擊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舉戈,南向而望,以象杭、越來朝,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擊刺於西北;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北向而望,以象克殄並、汾;再鼓,皆擊刺於正西;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向而望,以象肅清銀、夏;再鼓,皆舞,進一步正跪,右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於地,各拱其手,象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盡即止,以象兵還振旅。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
第一變:舞人立南表之南,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皆右顧右揖;再鼓,皆開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少卻身,初辭,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顧,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後為再辭;再鼓,皆左顧,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為固辭;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俯身相顧,初謙,合手當胸;再鼓,皆右側身、左垂手為再謙;再鼓,皆左側身、右垂手為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複相向;再鼓,皆卻身為初辭;再鼓,皆舞,辭如上儀;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顧為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趨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複相向;再鼓,皆卻身初辭;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顧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躬而授之,正立,節樂則蹲。
凡二舞綴表器及引舞振作,並與大祭祀之舞同。協律郎陳沂按閱,以謂節奏詳備,自是朝會則用之。
八年,太常博士孫諤言:「臣嘗奉社稷之祠,親睹陳設,初疑其闕略而不備,退而考元祐祀儀,乃與所親見者合焉。其登歌之樂,雖有鐘、磬、簨虡、搏拊、柷敔之屬,獨陳太社壇上,而太稷闕焉。夫宮架不備,非所以重社稷也。《周官》制祭祀之法,則有靈鼓以鼓之,有幬帗舞以舞之,有太簇、應鐘、《咸池》以極其歌舞之節,此樂文之備也。唐社稷用二十架,至於開元,亦循三代之遺法,於壇之北,宮架備陳,別異天神,中建靈鼓,歌鐘、歌虡各設二壇,下舞上歌,何其盛也!臣稽考典禮,凡祭太社、太稷,宜仿《周官》及《開元禮》文,於壇之北備設宮架,鐘、匏、竹各列二壇,南架之內,更植靈鼓。」於是集侍從、禮官議增稷壇樂,而添用宮架之說不行。
元符元年十一月,詔登歌、鐘、磬並依元豐詔旨,複先帝樂制也。
二年正月,詔前信州司法參軍吳良輔按協音律,改造琴瑟,教習登歌,乙太常少卿張商英薦其知樂故也。初,良輔在元豐中上《樂書》五卷,其書分為四類,以謂:「天地兆分,氣數爰定。律厥氣數,通之以聲。於是撰《釋律》。律為經,聲為緯。律以聲為文,聲以律為質。旋相為宮,七音運生。於是撰《釋聲》。聲生於日,律生於辰,故經之以六律,緯之以五聲。聲律相協,和而無乖。播之八音,八音以生。於是撰《釋音》。四物兼采,八器以成。度數施設,象隱於形。考器論義,道德以明。於是撰《釋器》。」類各有條,凡四十四篇,大抵考之經傳,精以講思,頗益于樂理,文多,故弗著焉。
崇甯元年,詔宰臣置僚屬,講議大政。以大樂之制訛繆殘闕,太常樂器弊壞,琴瑟制度參差不同,簫笛之屬樂工自備,每大合樂,聲韻淆雜,而皆失之太高。箏、築、阮,秦、晉之樂也,乃列於琴、瑟之間;熊羆按,梁、隋之制也,乃設于宮架之外。笙不用匏,舞不象成,曲不協譜。樂工率農夫、市賈,遇祭祀朝會則追呼於阡陌、閭閻之中,教習無成,瞢不知音。議樂之臣以《樂經》散亡,無所據依。秦、漢之後,諸儒自相非議,不足取法。乃博求知音之士,而魏漢津之名達於上焉。
漢津至是年九十餘矣,本剩員兵士,自雲居西蜀,師事唐仙人李良,授鼎樂之法。皇祐中,漢津與房庶以善樂被薦,既至,黍律已成,阮逸始非其說,漢津不得伸其所學。後逸之樂不用,乃退與漢津議指尺,作書二篇,敘述指法。漢津嘗陳于太常,樂工憚改作,皆不主其說。或謂漢津舊嘗執役于範鎮,見其製作,略取之,蔡京神其說而托于李良。
二年九月,禮部員外郎陳暘上所撰《樂書》二百卷,命禮部尚書何執中看詳,以謂暘欲考定音律,以正中聲,願送講議司,令知音律者參驗行之。暘之論曰:「漢津論樂,用京房二變、四清。蓋五聲十二律,樂之正也;二變、四清,樂之蠹也。二變以變宮為君,四清以黃鐘清為君。事以時作,固可變也,而君不可變;太簇、大呂、夾鐘,或可分也,而黃鐘不可分。豈古人所謂尊無二上之旨哉?」壬辰,詔曰:「朕惟隆禮作樂,實治內修外之先務,損益述作,其敢後乎?其令講議司官詳求歷代禮樂沿革,酌古今之宜,修為典訓,以貽永世,致安上治民之至德,著移風易俗之美化,乃稱朕咨諏之意焉。」
三年正月,漢津言曰:「臣聞黃帝以三寸之器名為《咸池》,其樂曰《大卷》,三三而九,乃為黃鐘之律。禹效黃帝之法,以聲為律,以身為度,用左手中指三節三寸,謂之君指,裁為宮聲之管;又用第四指三節三寸,謂之臣指,裁為商聲之管;又用第五指三節三寸,謂之物指,裁為羽聲之管。第二指為民、為角,大指為事、為徵,民與事,君臣治之,以物養之,故不用為裁管之法。得三指合之為九寸,即黃鐘之律定矣。黃鐘定,餘律從而生焉。臣今欲請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節,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鐘,次鑄四韻清聲鐘,次鑄二十四氣鐘,然後均弦裁管,為一代之樂制。」
其後十三年,帝一日忽夢人言:「樂成而鳳凰不至乎!蓋非帝指也。」帝寤,大悔歎,謂:「崇甯初作樂,請吾指寸,而內侍黃經臣執謂'帝指不可示外人',但引吾手略比度之,曰:'此是也。'蓋非人所知。今神告朕如此,且奈何?」於是再出中指寸付蔡京,密命劉昺試之。時昺終匿漢津初說,但以其前議為度,作一長笛上之。帝指寸既長於舊,而長笛殆不可易,以動人觀聽,於是遂止。蓋京之子絛雲。
秋七月,景鐘成。景鐘者,黃鐘之所自出也。垂則為鐘,仰則為鼎。鼎之大,終於九斛,中聲所極。制煉玉屑,入于銅齊,精純之至,音韻清越。其高九尺,拱以九龍,惟天子親郊乃用之。立于宮架之中,以為君圍。於是命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為之銘。其文曰:「天造我宋,于穆不已。四方來和,十有二紀。樂象厥成,維其時矣。迪惟有夏,度自禹起。我龍受之,天地一指。于論景鐘,中聲所止。有作於斯,無襲於彼。九九以生,律呂根柢。維此景鐘,非弇非侈。在宋之庭,屹然中峙。天子萬年,既多受祉。維此景鐘,上帝命爾。其承伊何,以燕翼子。永言寶之,宋樂之始。」
志第八十二樂四
崇寧四年七月,鑄帝鼐、八鼎成。八月,大司樂劉昺言:「大朝會宮架舊用十二熊羆按,金錞、簫、鼓、觱篥等與大樂合奏。今所造大樂,遠稽古制,不應雜以鄭、衛。」詔罷之。又依昺改定二舞,各九成,每三成為一變,執籥秉翟,揚戈持盾,威儀之節,以象治功。庚寅,樂成,列於崇政殿。有旨,先奏舊樂三闕,曲未終,帝曰:「舊樂如泣聲。」揮止之。既奏新樂,天顏和豫,百僚稱頌。九月朔,以鼎樂成,帝禦大慶殿受賀。是日,初用新樂,太尉率百僚奉觴稱壽,有數鶴從東北來,飛度黃庭,回翔鳴唳。乃下詔曰:「禮樂之興,百年於此。然去聖愈遠,遺聲弗存。乃者,得隱逸之士于草茅之賤,獲《英莖》之器於受命之邦。適時之宜,以身為度,鑄鼎以起律,因律以制器,按協於庭,八音克諧。昔堯有《大章》,舜有《大韶》,三代之王亦各異名。今追千載而成一代之制,宜賜新樂之名曰《大晟》,朕將薦郊廟、享鬼神、和萬邦,與天下共之。其舊樂勿用。」
先是,端州上古銅器,有樂鐘,驗其款識,乃宋成公時。帝以端王繼大統,故詔言受命之邦,而隱逸之士謂漢津也。朝廷舊以禮樂掌于太常,至是專置大晟府,大司樂一員、典樂二員並為長貳,大樂令一員、協律郎四員,又有制撰官,為制甚備,於是禮、樂始分為二。
五年九月,詔曰:「樂不作久矣!朕承先志,述而作之,以追先王之緒;建官分屬,設府庀徒,以成一代之制。二月,嘗詔省內外冗官,大晟府亦並之禮官。夫舜命夔典樂,命伯夷典禮,禮樂異道,各分所守,豈可同職?其大晟府名可複仍舊。」
又詔曰:「樂作已久,方薦之郊廟,施於朝廷,而未及頒之天下。宜令大晟府議頒新樂,使雅正之聲被于四海,先降三京四輔,次帥府。」
大觀二年,詔曰:「自唐以來,正聲全失,無徵角之音,五聲不備,豈足以道和而化俗哉?劉詵所上徵聲,可令大晟府同教坊依譜按習,仍增徵、角二譜,候習熟來上。」初,進士彭幾進樂書,論五音,言本朝以火德王,而羽音不禁,徵調尚闕。禮部員外郎吳時善其說,建言乞召幾至樂府,朝廷從之。至是,詵亦上徵聲,乃降是詔。
三年五月,詔:「今學校所用,不過春秋釋奠,如賜宴辟雍,乃用鄭、衛之音,雜以俳優之戲,非所以示多士。其自今用雅樂。」
四年四月,議禮局言:「國家崇奉感生帝、神州地祇為大祠,以僖祖、太祖配侑,而有司行事不設宮架、二舞,殊失所以尊祖、侑神作主之意。乞皆用宮架、二舞。」詔可。六月,詔近選國子生教習二舞,以備祠祀先聖,本《周官》教國子之制。然士子肄業上庠,頗聞恥于樂舞與樂工為伍、坐作、進退。蓋今古異時,致于古雖有其跡,施於今未適其宜。其罷習二舞,願習雅樂者聽。」
八月,帝親制《大晟樂記》,命太中大夫劉昺編修《樂書》,為八論:
其一曰:樂由陽來,陽之數極于九,聖人攝其數於九鼎,寓其聲于九成。陽之數複而為一,則寶鼎之卦為《坎》;極而為九,則彤鼎之卦為《離》。《離》,南方之卦也。聖人以盛大光明之業,如日方中,向明而治,故極九之數則曰景鐘,大樂之名則曰《大晟》。日王於午,火明于南,乘火德之運。當豐大之時,恢擴規模,增光前烈,明盛之業,永觀厥成。樂名《大晟》,不亦宜乎?
其二曰:後世以黍定律,其失樂之本也遠矣。以黍定尺,起于西漢,蓋承《六經》散亡之後,聞古人之緒余而執以為法,聲既未協,乃屢變其法而求之。此古今之尺所以至於數十等,而至和之聲愈求而不可得也。《傳》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秬黍雲乎哉?
其三曰:焦急之聲不可用於隆盛之世。昔李照欲下其律,乃曰:「異日聽吾樂,當令人物舒長。」照之樂固未足以感動和氣如此,然亦不可謂無其意矣。自藝祖禦極,和樂之聲高,曆一百五十餘年,而後中正之聲乃定。蓋奕世修德,和氣薰蒸,一代之樂,理若有待。
其四曰:盛古帝王皆以明堂為先務,後世知為崇配、布政之宮,然要妙之旨,秘而不傳,徒區區於形制之末流,而不知帝王之所以用心也。且盛德在木,則居青陽,角聲乃作;盛德在火,則居明堂,徵聲乃作;盛德在金,則居總章,商聲乃作;盛德在水,則居玄堂,羽聲乃作;盛德在土,則居中央,宮聲乃作。其應時之妙,不可勝言。一歲之中,兼總五運,凡麗于五行者,以聲召氣,無不總攝。鼓宮宮動,鼓角角應:彼亦莫知所以使之者。則永膺壽考,歷數過期,不亦宜乎?
其五曰:魏漢津以太極元氣,函三為一,九寸之律,三數退藏,故八寸七分為中聲。正聲得正氣則用之,中聲得中氣則用之。宮架環列,以應十二辰;中正之聲,以應二十四氣;加四清聲,以應二十八宿。氣不頓進,八音乃諧。若立春在歲元之後,則迎其氣而用之,餘悉隨氣用律,使無過不及之差,則所以感召陰陽之和,其法不亦密乎?
其六曰:乾坤交於亥,而子生於黃鐘之宮,故稟於乾,交于亥,任於壬,生於子。自乾至子凡四位,而清聲具焉。漢津以四清為至陽之氣,在二十八宿為虛、昴、星、房,四者居四方之正位,以統十二律。每清聲皆有三統:申、子、辰屬於虛而統於子,巳、酉、醜屬於昴而統於醜,寅、午、戌屬於星而統於寅,亥、卯、未屬於房而統於卯。中正之聲分為二十四宿,統於四清焉。
其七曰:昔人以樂之器有時而弊,故律失則求之于鐘,鐘失則求之於鼎,得一鼎之龠,則權衡度量可考而知。故鼎以全渾淪之體,律呂以達陰陽之情,天地之間,無不統攝,機緘運用,萬物振作,則樂之感人,豈無所自而然耶?
其八曰:聖上稽帝王之制而成一代之樂,以謂帝舜之樂以教胄子,乃頒之于宗學。成周之樂,掌于成均,乃頒之府學、辟雍、太學;而三京藩邸,凡祭祀之用樂者皆賜之,於是中正之聲被天下矣。漢施鄭聲于朝廷,唐升夷部於堂上,至於房中之樂,唯恐淫哇之聲變態之不新也。聖上樂聞平淡之音,而特詔有司制為宮架,施之於禁庭,房中用雅樂,自今朝始雲。
又為圖十二:一曰五聲,二曰八音,三曰十二律應二十八宿,四曰七均應二十八宿,五曰八十四調,六曰十二律所生,七曰十二律應二十四氣,八曰十二律鐘正聲,九曰堂上樂,十曰金鐘玉磬,十一曰宮架,十二曰二舞。圖雖不能具載,觀其所序,亦可以知其旨意矣:
天地相合,五數乃備,不動者為五位,常動者為五行,五行發而為五聲。律呂相生,五聲乃備,布於十二律之間,猶五緯往還於十有二次,五運斡旋於十有二時。其圖五聲以此。
兩儀既判,八卦肇分。氣盈而動,八風行焉。顓帝乃令飛龍效八風之音,命之曰《承雲》。方是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音未備,後聖有作,以八方之物全五聲者,制而為八音,以聲召氣,八風從律。其圖八音以此。
上象著明器形,而下以聲召氣,吻合元精。其圖十二律應二十八宿以此。
鬥在天中,周制四方,猶宮聲處中為四聲之綱。二十八舍列在四方,用之于合樂者,蓋樂方七角屬木,南方七徵屬火,西方七商屬金,北方七羽屬水。四方之宿各有所屬,而每方之中,七均備足。中央七宮管攝四氣。故二十八舍應中正之聲者,制器之法也;二十八舍應七均之聲者,和聲之術也。其圖七均應二十八宿以此。
合陰陽之聲而文之以五聲,則九六相交,均聲乃備。黃鐘為宮,是謂天統;林鐘為徵,是謂地統;太簇為商,是謂人統。南呂為羽,于時屬秋;姑洗為角,于時屬春;應鐘為變宮,于時屬冬;蕤賓為變徵,于時屬夏。旋相為宮,而每律皆具七聲,而八十四調備焉。其圖八十四調以此。
自黃鐘至仲呂,則陽數極而為乾,故其位在左;蕤賓至應鐘,則陰數極而為坤,故其位在右。陰窮則歸本,故應鐘自生陰律;陽窮則歸本,故仲呂自歸陽位。律呂相生,起於《複》而成於《乾》,終始皆本于陽,故曰「樂由陽來」,六呂則同之而已。相生之位,分則為《乾》、《坤》之爻,合則為《既濟》、《未濟》之卦。自黃鐘至仲呂為《既濟》,故屬陽而居左;自蕤賓至應鐘為《未濟》,故屬陰而居右。《易》始於《乾》、《坤》而終於《既濟》、《未濟》,天地辨位而水火之氣交際於其中,造化之原皆自此出。其圖十二律所生以此。
二十四氣差之毫釐,則或先天而太過,或後天而不及。在律為聲,在曆為氣。若氣方得節,乃用中聲;氣已及中,猶用正律。其圖十二律應二十四氣以此。
漢津曰:「黃帝、夏禹之法,簡捷徑直,得于自然,故善作樂者以聲為本。若得其聲,則形數、制度當自我出。今以帝指為律,正聲之律十二,中聲之律十二,清聲凡四,共二十有八」雲。其圖十二律鐘正聲以此。
堂上之樂,以人聲為貴,歌鐘居左,歌磬居右。近世之樂,曲不協律,歌不擇人,有先制譜而後命辭。奉常舊工,村野癃老者斥之。升歌之工,選擇惟艱,故堂上之樂鏗然特異焉。其圖堂上樂以此。
金玉之精,稟氣於乾,故堂上之樂,鐘必以金,磬必以玉。《歷代樂儀》曰:「歌磬次歌鐘之西,以節登歌之句。」即《周官》頌磬也,神考肇造玉磬,聖上紹述先志,而堂上之樂方備,非聖智兼全、金聲而玉振之者,安能與于天道哉?其圖金鐘玉磬以此。
《大晟》之制,天子親祀圓丘,則用景鐘為君圍,鎛鐘、特磬為臣圍,編鐘、編磬為民圍,非親祀則不用君圍。漢津以謂:「宮架總攝四方之氣,故《大晟》之制,羽在上而以四方之禽,虡在下而以四方之獸,以象鳳儀、獸舞之狀。龍簨崇牙,製作華煥。」其圖宮架以此。
新樂肇興,法夏籥九成之數:文舞九成,終於垂衣拱手,無為而治;武舞九成,終於偃武修文,投戈講藝。每成進退疾徐,抑揚顧揖,皆各象方今之勳烈。文武八佾,左執籥,右秉翟。蓋籥為聲之中,翟為文之華,秉中聲而昌文德。武舞八佾,執干戈而進,以金鼓為節。其圖二舞以此。
又列八音之器,金部有七:曰景鐘,曰鎛鐘,曰編鐘,曰金錞,曰金鐲,曰金鐃,曰金鐸。其說以謂:
景鐘乃樂之祖,而非常用之樂也。黃帝五鐘,一曰景鐘。景,大也。鐘,四方之聲,以象厥成。惟功大者其鐘大,世莫識其義久矣。其聲則黃鐘之正,而律呂由是生焉。平時弗考,風至則鳴,鎛鐘形聲宏大,各司其辰,以管攝四方之氣。編鐘隨月用律,雜比成文,聲韻清越。錞、鐲、鐃、鐸,古謂之四金。鼓屬乎陽,金屬乎陰。陽造始而為之倡,故以金鎛和鼓陽動而不知已,故以金鐲節鼓。陽之用事,有時而終,故以金鐃止鼓。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天之道也,故以金鐸通鼓。金乃《兌》音,《兌》為口舌,故金之屬皆象之。
石部有二:曰特磬,曰編磬。其說以謂:「依我磬聲」,以石有一定之聲,眾樂依焉,則鐘磬未嘗不相須也。往者,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若已升祔後廟,遂置而不用。如此,則金石之聲小大不侔。《大晟》之制,金石並用,以諧陰陽。漢津之法,以聲為主,必用泗濱之石,故《禹貢》必曰「浮磬」者,遠土而近于水,取之實難。昔奉常所用,乃以白石為之,其聲沉下,製作簡質,理宜改造焉。
絲部有五:曰一弦琴,曰三弦琴,曰五弦琴,曰七弦琴,曰九弦琴,曰瑟。其說以謂:漢津誦其師之說曰:「古者,聖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陽,一、三、五、七、九,生成之數也。師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弦琴,蓋陽之數成於三。伏羲作琴有五弦,神農氏為琴七弦,琴書以九弦象九星。五等之琴,額長二寸四分,以象二十四氣;嶽闊三分,以象三才;嶽內取聲三尺六寸,以象期三百六十日:龍齗及折勢四分,以象四時:共長三尺九寸一分,成於三,極於九。九者,究也,複變而為一之義也。《大晟》之瑟長七尺二寸,陰爻之數二十有四,極三才之陰數而七十有二,以象一歲之候。既罷箏、築、阮,絲聲稍下,乃增瑟之數為六十有四,則八八之數法乎陰,琴之數則九十有九而法乎陽。」
竹部有三:曰長笛,曰篪,曰簫。其說以謂:笛以一管而兼律呂,眾樂由焉。三竅成籥,三才之和寓焉。六竅為笛,六律之聲備焉。篪之制,采竹竅厚均者,用兩節,開六孔,以備十二律之聲,則篪之樂生於律。樂始于律而成於簫。律准鳳鳴,以一管為一聲。簫集眾律,編而為器:參差其管,以象鳳翼,簫然清亮,以象鳳鳴。
匏部有六:曰竽笙,曰巢笙,曰和笙,曰閏餘匏,曰九星匏,曰七星匏。其說以謂:列其管為簫,聚其管為笙。鳳凰於飛,簫則象之;鳳凰戾止,笙則象之。故內皆用簧,皆施匏於下。前古以三十六簧為竽,十九簧為巢,十三簧為和,皆用十九數,而以管之長短、聲之大小為別。八音之中,匏音廢絕久矣。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並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九簧者,以象九星。物得陽而生,九者,陽數之極也。七簧者,以象七星。笙之形若鳥斂翼,鳥,火禽,火數七也。
土部有一:曰塤。其說以謂:釋《詩》者以塤、篪異器而同聲,然八音孰不同聲,必以塤、篪為況?嘗博詢其旨,蓋八音取聲相同者,惟塤、篪為然。塤、篪皆六孔而以五竅取聲。十二律始于黃鐘,終於應鐘。二者,其竅盡合則為黃鐘,其竅盡開則為應鐘,余樂不然。故惟塤、篪相應。
革部十有二:曰晉鼓,曰建鼓,曰鞀鼓,曰雷鼓,曰雷鞀,曰靈鼓,曰靈鞀,曰路鼓,曰路鞀,曰雅鼓,曰相鼓,曰搏拊。其說以謂:凡言樂者,必曰鐘鼓,蓋鐘為秋分之音而屬陰,鼓為春分之音而屬陽。金奏待鼓而後進者,雷發聲而後群物皆鳴也;鼓複用金以節樂者,雷收聲而後蟄蟲坯戶也。《周官》以晉鼓鼓金奏,陽為陰唱也。建鼓,少昊氏所造,以節眾樂。夏加四足,謂之足鼓;商貫之以柱,謂之楹鼓;周縣而擊之,謂之縣鼓。鞀者,鼓之兆也。天子錫諸侯樂,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以鞀將之。柷先眾樂,鞀則先鼓而已。以雷鼓鼓天神,因天聲以祀天也;以靈鼓鼓社祭,以天為神,則地為靈也;以路鼓鼓鬼享,人道之大也。以舞者迅疾,以雅節之,故曰雅鼓。相所以輔相于樂,今用節舞者之步,故曰相鼓。登歌今奏擊拊,以革為之,實之以糠,升歌之鼓節也。
木部有二:曰柷,曰吾攵。其說以謂:柷之作樂。吾攵之止樂,漢津嘗問于李良,良曰:「聖人製作之旨,皆在《易》中。《易》曰:'《震》,起也。《艮》,止也。'柷、吾攵之義,如斯而已。柷以木為底,下實而上虛。《震》一陽在二陰之下,象其卦之形也。擊其中,聲出虛,為眾樂倡。《震》為雷,雷出地奮,為春分之音,故為眾樂之倡,而外飾以山林物生之狀。《艮》位寅,為虎,虎伏則以象止樂。背有二十七刻,三九陽數之窮。戛之以笙,裂而為十,古或用十寸,或裂而為十二,陰數。十二者,二六之數,陽窮而以陰止之。」
又有度、量、權、衡四法,候氣、運律、教樂、運譜四議,與律曆、運氣或相表裏,甚精微矣,茲獨采其言樂事顯明者。幾為書二十卷。說者以謂蔡京使昺為緣飾之,以佈告天下雲。
政和二年,賜貢士聞喜宴於辟雍,仍用雅樂,罷瓊林苑宴。兵部侍郎劉煥言:「州郡歲貢士,例有宴設,名曰'鹿鳴',乞于斯時許用雅樂,易去倡優淫哇之聲。」八月,太常言:「宗廟、太社、太稷並為大祠,今太社、太稷登歌而不設宮架樂舞,獨為未備,請迎神、送神、詣罍洗、歸復位、奉俎、退文舞、迎武舞、亞終獻、望燎樂曲,並用宮架樂,設於北墉之北。」詔皆從之。
三年四月,議禮局上親祠登歌之制大朝會同
:
金鐘一,在東;玉磬一,在西:俱北向。柷一,在金鐘北,稍西;敔一,在玉磬北,稍東。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吾攵北,東西相向。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一,瑟四,在金鐘之南,西上;玉磬之南亦如之,東上。又於午階之東太廟則於泰階之東,宗祀則於東階之西,大朝會則於丹墀香案之東
,設笛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三,為一列,西上大朝會,和笙在笛南
。塤一,在笛南大朝會在篪南
。閏餘匏一,簫一,各在巢笙南。又於午階之西太廟則於泰階之西,宗祀則於西階之東,大朝會則於丹墀香案之西
,設笛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二,為一列,東上。塤一,在笛南。七星匏一、九星匏一,在巢笙南。簫一,在九星匏西。鐘、磬、柷敔、博拊、琴、瑟工各坐於壇上太廟、宗祀、大朝會則於殿上
,塤、篪、笙、笛、簫、匏工並立於午階之東西太廟則於泰階之東西,宗祀則於兩階之間,大朝會則於丹墀香案之東西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樂正紫公服大朝會服絳朝服,方心曲領、緋白大帶、金銅革帶、烏皮履
,樂工黑介幘,執麾人平巾幘:並緋繡鸞衫、白絹夾褲
、抹帶大朝會同
。
又上親祠宮架之制景靈宮、宣德門、大朝會附
:
四方各設編鐘三、編磬三。東方,編鐘起北,編磬間之,東向。西方,編磬起北,編鐘間之,西向。南方,編磬起西,編鐘間之;北方,編鐘起西,編磬間之:俱北向。設十二鎛鐘、特磬於編架內,各依月律。四方各鎛鐘三、特磬三。東方,鎛鐘起北,特磬間之,東向。西方,特磬起北,鎛鐘間之。西向。南方,特磬起西,鎛鐘間之;北方,鎛鐘起西,特磬間之,皆北向景靈宮、天興殿鎛鐘、編鐘、編磬如每歲大祠宮架陳設
。
植建鼓、鞞鼓、應鼓於四隅,建鼓在中,鞞鼓在左,應鼓在右。設柷、敔於北架內:柷一,在道東;敔一,在道西。設瑟五十二朝會五十六。宣德門五十四,列為四行:二行在柷東,二行在敔西。次,一弦琴七,左四右三。次三弦琴一十有八;宣德門二十。
次五弦琴一十有八宣德門二十
。並分左右。次七弦琴二十有三,次九弦琴二十有三,並左各十有二,右各十有一宣德門七弦、九弦各二十五,並左十有三,右十有二
。次巢笙二十有八,分左右宣德門三十二。次匏笙三,在巢笙之間,左二、右一。次簫二十有八宣德門、大朝會三十
。次竽二十,次篪二十有八宣德門三十六。朝會笛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次塤一十有八宣德門、朝會二十
。次笛二十有八,並分左右宣德門笛三十六:朝會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
。雷鼓、雷鞀各一,在左;又雷鼓、雷鞀各一,在右地祇:靈鼓、靈鞀各二。太廟:路鼓、路鞀各二。大朝會晉鼓二。宣德門不設
。並在三弦、五弦琴之間,東西相向,晉鼓一,在匏笙間,少南北向。
副樂正二人,在柷、吾攵之前,北向。歌工三十有二宣德門四十。朝會三十有六
。次柷、敔,東西相向,列為四行,左右各二行。樂師四人,在歌工之南北,東西相向。運譜二人,在晉鼓之左右,北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右,東向。副樂正同樂正服大朝會同樂正朝服
,樂師緋公服,運譜緣公服大朝會介幘、絳鞲衣、白絹抹帶
,樂工執麾人並同登歌執麾人服朝會同
。
又上親祠二舞之制大朝會同
:
文舞六十四人,執籥翟;武舞六十四人,執幹戚,俱為八佾。文舞分立於表之左右,各四佾。引文舞二人,執纛在前,東西相向。舞色長二人,在執纛之前,分東西若武舞則在執旌之前
。引武舞,執旌二人,鞀二人,雙鐸二人,單鐸二人,鐃二人,持金錞四人,奏金錞二人,鉦二人,相二人,雅二人,各立于宮架之東西,北向,北上,武舞在其後。舞色長襆頭、抹額、紫繡袍。引二舞頭及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繡鸞衫、金銅革帶、烏皮履大朝會引文舞頭及文舞郎並進賢冠、黃鸞衫、銀褐裙、綠衤盍襠、革帶、烏皮履;引武舞頭及武舞郎並平巾幘、緋鸞衫、黃畫甲身,紫衤盍襠、豹文大口褲、起梁帶,烏皮鞲。
引武舞人,武弁、緋繡鸞衫、抹額、紅錦臂鞲、白絹褲、金銅革帶、烏皮履大朝會同
。
又上大祠、中祠登歌之制:
編鐘一,在東;編磬一,在西:俱北向。柷一,在編鐘之北,稍西;敔一,在編磬之北,稍東。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吾攵北,俱東西相向。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一,瑟一,在編鐘之南,西上。編磬之南亦如之,東上。壇下午階之東太廟、別廟則于殿下泰階之東,明堂、祠廟則於東階之西
,設笛一、篪一、塤一,為一列,西上。和笙一,在笛南;巢笙一,在篪南;簫一,在塤南。午階之西亦如之,東上太廟、別廟則於泰階之西,明堂、祠廟則於西階之東
。鐘、磬、柷、吾攵、搏拊、琴、瑟工各坐於壇上明堂、太廟、別廟於殿上,祠廟於堂上
,塤、篪、笙、笛、簫工並立於午階東西太廟、別廟於太階之東西,明堂、祠廟於兩階之間,若不用宮架,即登歌工人並坐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樂正公服,執麾挾仗色掌事平巾幘,樂工黑介幘,並緋繡鸞衫、白絹抹帶三京帥府等每歲祭社稷,祀風師、雨師、雷神,釋奠文宣王,用登歌樂,陳設樂器並同,每歲大、中祠登歌
。
又上太祠宮架、二舞之制:
四方各設鎛鐘三,各依月律。編鐘一,編磬一。北方,應鐘起西,編鐘次之,黃鐘次之,編磬次之,大呂次之,皆北向。東方,太簇起北,編鐘次之,夾鐘次之,編磬次之,姑洗次之,皆東向。南方,仲呂起東,編鐘次之,蕤賓次之,編磬次之,林鐘次之,皆北向。西方,夷則起南,編鐘次之,南呂次之,編磬次之,無射次之,皆西向。設十二特磬,各在鎛鐘之內。
植建鼓、鞞鼓、應鼓於四隅。設柷、敔於北架內,柷在左,敔在右。雷鼓、雷鞀各二地祇以靈鼓,靈鞀,太廟、別廟以路鼓、路鞀
。分東西,在歌工之側。瑟二,在柷東。次,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二,各為一列。吾攵西亦如之。巢笙、簫、竽、篪、塤、笛各四,為四列,在雷鼓之後若地祇即在靈鼓後,太廟、別廟在路鼓後
。晉鼓一,在笛之後:俱北向。副樂正二人在柷、敔之北。歌工八人,左右各四,在柷、敔之南,東西相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宮架西,北向。副樂正本色公服,執麾挾仗色掌事及樂正平巾幘,服同登歌樂工凡軒架之樂三面,其制,宮架之南機;判架之樂二面,其制,又去軒架之北面;特架之樂一面
。文武二舞並同親祠,惟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繡袍、銀褐裙、白絹抹帶,與親祠稍異。
詔並頒行。
五月,帝禦崇政殿,親按宴樂,召侍從以上侍立。詔曰:「《大晟》之樂已薦之郊廟,而未施於宴饗。比詔有司,以《大晟》樂播之教坊,試於殿庭,五聲既具,無惉懘焦急之聲,嘉與天下共之,可以所進樂頒之天下,其舊樂悉禁。」於是令尚書省立法,新徵、角二調曲譜已經按試者,並令大晟府刊行,後續有譜,依此。其宮、商、羽調曲譜自從舊,新樂器五聲、八音方全。塤、篪、匏、笙、石磬之類已經按試者,大晟府畫圖疏說頒行,教坊、鈞容直、開封府各頒降二副。開封府用所頒樂器,明示依式造粥,教坊、鈞容直及中外不得違。今輒高下其聲,或別為他聲,或移改增損樂器,舊來淫哇之聲,如打斷、哨笛、呀鼓、十般舞、小鼓腔、小笛之類與其曲名,悉行禁止,違者與聽者悉坐罪。
八月,大晟府奏,以雅樂中聲播于宴樂,舊闕徵、角二調,及無土、石、匏三音,今樂並已增入。詔頒降天下。九月,詔:「《大晟樂》頒於太學、辟雍,諸生習學,所服冠以弁,袍以素紗、皂緣,紳帶,佩玉。」從劉昺制也。
昺又上言曰:「五行之氣,有生有克,四時之禁,不可不頒示天下。盛德在木,角聲乃作,得羽而生,以徵為相;若用商則刑,用宮則戰,故春禁宮、商。盛德在火,徵聲乃作,得角而生,以宮為相;若用羽則刑,用商則戰,故夏禁商、羽。盛德在土,宮聲乃作,得徵而生,以商為相;若用角則刑,用羽則戰,故季夏土王,宜禁角、羽。盛德在金,商聲乃作,得宮而生,以羽為相;若用徵則刑,用角則戰,故秋禁徵、角。盛德在水,羽聲乃作,得商而生,以角為相;若用宮則刑,用徵則戰,故冬禁宮、徵。此三代之所共行,《月令》所載,深切著明者也。作樂本以導和,用失其宜,則反傷和氣。夫淫哇殽雜,干犯四時之氣久矣。陛下親灑宸翰,發為詔旨,淫哇之聲轉為雅正,四時之禁亦右所頒,協氣則粹美,繹如以成。」詔令大晟府置圖頒降。
四年正月,大晟府言:「宴樂諸宮調多不正,如以無射為黃鐘宮,以夾鐘為中呂宮,以夷則為仙呂宮之類。又加越調、雙調、大食、小食,皆俚俗所傳,今依月律改定。」詔可。
六年,詔:「先帝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久不施用,其令略加磨礱,俾與律合。並造金鐘,專用於明堂。」又詔:「《大晟》雅樂,頃歲已命儒臣著樂書,獨宴樂未有紀述。其令大晟府編集八十四調並圖譜,令劉昺撰以為《宴樂新書》。」十月,臣僚乞以崇甯、大觀、政和所得珍瑞名數,分命儒臣作為頌詩,協以新律,薦之郊廟,以告成功。詔送禮制局。
七年二月,典樂裴宗元言:「乞按習《虞書》賡載之歌,夏《五子之歌》,商之《那》,周之《關雎》、《麟趾》、《騶虞》、《鵲巢》、《鹿鳴》、《文王》、《清廟》之詩。」詔可。中書省言:「高麗,賜雅樂,乞習教聲律、大晟府撰樂譜辭。」詔許教習,仍賜樂譜。
三月,議禮局言:「先王之制,舞有小大:文舞之大,用羽、籥;文舞之小,則有羽無籥,謂之羽舞。武舞之大,用幹、戚;武舞之小,則有幹無戚,謂之幹舞。武又有戈舞焉,而戈不用於大舞。近世武舞以戈配幹,未嘗用戚。乞武舞以戚配幹,置戈不用,庶協古制。」
又言:「伶州鳩曰:'大鈞有鎛無鐘,鳴其細也;細鈞有鐘無鎛,昭其大也。'然則鐘,大器也;鎛,小鐘也。以宮、商為鈞,則謂之大鈞,其聲大,故用鎛以鳴其細,而不用鐘;以角、徵、羽為鈞,則謂之小鈞,其聲細,故用鐘以昭其大,而不用鎛。然後細大不逾,聲應相保,和平出焉。是鎛、鐘兩器,其用不同,故周人各立其官。後世之鎛鐘,非特不分大小,又混為一器,複于樂架編鐘、編磬之外,設鎛鐘十二,配十二辰,皆非是。蓋鎛鐘猶之特磬,與編鐘、編磬相須為用者也。編鐘、編磬,其陽聲六,以應律;其陰聲六,以應呂。既應十二辰矣,複為鎛鐘十二以配之,則於義生複。乞宮架樂去十二鎛鐘,止設一大鐘為鐘、一小鐘為鎛、一大磬為特磬,以為眾聲所依。」詔可。
四月,禮制局言:「尊祖配天者,郊祀也;嚴父配天者,明堂也。所以來天神而禮之,其義一也。則明堂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其宮架赤紫,用雷鼓、雷鞀。又圜丘方澤,各有大樂宮架,自來明堂就用大慶殿大朝會宮架。今明堂肇建,欲行創置。」
十月,皇帝禦明堂平朔左個,始以天運政治頒於天下。是月也,凡樂之聲,以應鐘為宮、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既而中書省言:「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若以左旋取之,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若以右旋七均之法,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當用大呂為商、夾鐘為角、仲呂為閏徵、蕤賓為徵、夷則為羽、無射為閏宮。明堂頒朔,欲左旋取之,非是。欲以本月律為宮,右旋取七均之法。」從之,仍改正詔書行下。
自是而後,樂律隨月右旋。
仲冬之月,皇帝禦明堂,南面以朝百辟,退,坐于平朔,授民時。樂以黃鐘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閏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閏宮。調以羽,使氣適平。
季冬之月,禦明堂平朔右個。樂以大呂為宮、夾鐘為商、仲呂為角、林鐘為閏徵、夷則為徽、無射為羽、黃鐘為閏宮。客氣少陰火,調以羽,尚羽而抑徵。
孟春之月,禦明堂青陽左個。樂乙太簇為宮、姑洗為商、蕤賓為角、夷則為閏徵、南呂為徵、應鐘為羽、大呂為閏宮。客氣少陽相火,與歲運同,火氣太過,調宜羽,致其和。
仲春之月,禦明堂青陽。樂以夾鐘為宮、仲呂為商、林鐘為角、南呂為閏徵、無射為徵、黃鐘為羽、太簇為閏宮。調以羽。
季春之月,禦明堂青陽右個。樂以姑洗為宮、蕤賓為商、夷則為角、無射為閏徵、應鐘為徵、大呂為羽、夾鐘為閏宮。客氣陽明,尚徵以抑金。
孟夏之月,禦明堂左個。樂以仲呂為宮、林鐘為商、南呂為角、應鐘為閏徵、黃鐘為徵、太簇為羽、姑洗為閏宮。調宜尚徵。
仲夏之月,禦明堂。樂以蕤賓為宮、夷則為商、無射為角、黃鐘為閏徵、大呂為徵、夾鐘為羽、仲呂為閏宮。客氣寒水,調宜尚宮以抑之。
季夏之月,禦明堂右個。樂以林鐘為宮、南呂為商、應鐘為角、大呂為閏徵、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蕤賓為閏宮。調宜尚宮,以致其和。
孟秋之月,禦明堂總章左個。樂以夷則為宮、無射為商、黃鐘為角、太簇為閏徵、夾鐘為徵、仲呂為羽、林鐘為閏宮。調宜尚商。
仲秋之月,禦明堂總章。樂以南呂為宮、應鐘為商、大呂為角、夾鐘為閏徵、姑洗為徵、蕤賓為羽、夷則為閏宮。調宜尚商。
季秋之月,禦明堂總章右個。樂以無射為宮、黃鐘為商、太簇為角、姑洗為閏徵、仲呂為徵、林鐘為羽、南呂為閏宮。調宜尚羽,以致其平。
閏月,禦明堂,闔左扉。樂以其月之律。
十一月,知永興軍席旦言:「太學、辟雍士人作樂,皆服士服,而外路諸生尚衣衤蘭襆,望下有司考議,為圖式以頒外郡。」
八年八月,宣和殿大學士蔡攸言:「九月二日,皇帝躬祀明堂,合用大樂。按《樂書》:'正聲得正氣則用之,中聲得中氣則用之。'自八月二十八日,已得秋分中氣,大饗之日當用中聲樂。今看詳古之神瞽考中聲以定律,中聲謂黃鐘也,黃鐘即中聲,非別有一中氣之中聲也。考閱前古,初無中、正兩樂。若以一黃鐘為正聲,又以一黃鐘為中聲,則黃鐘君聲,不當有二。況帝指起律。均法一定,大呂居黃鐘之次,陰呂也,臣聲也。今減黃鐘三分,則入大呂律矣。易其名為黃鐘中聲,不唯紛更帝律,又以陰呂臣聲僭竊黃鐘之名。若依《樂書》'正聲得正氣則用之,中聲得中氣則用之',是冬至祀天、夏至祭地,常不用正聲而用中聲也。以黃鐘為正聲,易大呂為中聲之黃鐘,是帝律所起,黃鐘常不用而大呂常用也。抑陽扶陰,退律進呂,為害斯大,無甚於此。今來宗祀明堂,緣八月中氣未過,而用中聲樂南呂為宮,則本律正聲皆不得預。欲乞廢中聲之樂,一遵帝律,止用正聲,協和天人,刊正訛謬,著于《樂書》。」詔可。攸又乞取已頒中聲樂在天下者。
宣和元年四月,攸上書:
奉詔製造太、少二音登歌宮架,用於明堂,漸見就緒,乞報大晟府者凡八條:
一,太、正、少鐘三等。舊制,編鐘、編磬各一十六枚,應鐘之外,增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四清聲。今既分太、少,則四清聲不當兼用,止以十二律正聲各為一架。
其二,太、正、少琴三等。舊制、一、三、五、七、九弦凡五等。今來討論,並依《律書》所載,止用五弦。弦大者為宮而居中央,君也。商張右傍,其餘大小相次,不失其序,以為太、正、少之制,而十二律舉無遺音。其一、三、五、七、九弦,太、少樂內更不製造。其三,太、正、少籥三等。謹按《周官》籥章之職,龠以迎寒暑。王安石曰:「籥,三孔,律呂於是乎生,而其器不行於世久矣。近得古籥,嘗以頒行。」今如《爾雅》所載,製造太、正、少三等,用為樂本,設于眾管之前。
其四,太正少笛、塤、篪、簫各三等。舊制,簫一十六管,如鐘磬之制,有四清聲。今既分太、少,其四清聲亦不合兼用,止用十二管。
其五,大晟匏有三色:一曰七星,二曰九星,三曰閏余,莫見古制。匏備八音,不可闕數,今已各分太、正、少三等,而閏余尤無經見,唯《大晟樂書》稱「匏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故獨用黃鐘一清聲。黃鐘清聲,無應閏之理,今去閏餘一匏,止用兩色,仍改避七星、九星之名,止曰七管、九管。
其六,舊制有巢笙、竽笙、和笙。巢笙自黃鐘而下十九管,非古制度。其竽笙、和笙並以正律林鐘為宮,三笙合奏,曲用兩調,和笙奏黃鐘曲,則巢笙奏林鐘曲以應之,宮、徵相雜。器本宴樂,今依鐘磬法,裁十二管以應十二律,為太、正、少三等,其舊笙更不用。
其七,柷、吾攵、晉鼓、鎛鐘、特磬,雖無太、少,系作止和樂,合行備設。
其八,登歌宮架有搏拊二器,按《虞書》:「戛擊鳴球,搏拊琴瑟。」王安石解曰:「或戛或擊,或搏或拊。」與《虞書》所載乖戾。今欲乞罷而不用。
詔悉從之。
攸之弟絛曰:
初,漢津獻說,請帝三指之三寸,三合而為九,為黃鐘之律。又以中指之徑圍為容盛,度量權衡皆自是而出。又謂:「有太聲、有少聲。太者,清聲,陽也,天道也;少者,濁聲,陰也,地道也;中聲,其間,人道也。合三才之道,備陰陽之奇偶,然後四序可得而調,萬物可得而理。」當時以為迂怪。
劉昺之兄煒以嘵樂律進,未幾而卒。昺始主樂事,乃建白謂:太、少不合儒書。乙太史公《書》黃鐘八寸七分琯為中聲,奏之于初氣;班固《書》黃鐘九寸琯為正聲,奏之於中氣。因請帝指時止用中指,又不得徑圍為容盛,故後凡制器,不能成劑量,工人但隨律調之,大率有非漢津之本說者。
及政和末,明堂成,議欲為布政調燮事,乃召武臣前知憲州任宗堯換朝奉大夫,為大晟府典樂。宗堯至,則言:太、少之說本出於古人,雖王樸猶知之,而劉昺不用。乃自創黃鐘為兩律。黃鐘,君也,不宜有兩。
蔡攸方提舉大晟府,不喜佗人預樂。有士人田為者,善琵琶,無行,攸乃奏為大晟府典樂,遂不用中聲八寸七分琯,而但用九寸琯。又為一律長尺有八寸,曰太聲;一律長四寸有半,曰少聲:是為三黃鐘律矣。律與容盛又不翅數倍。黃鐘既四寸有半,則圜鐘幾不及二寸。諸器大小皆隨律,蓋但以器大者為太,小者為少。樂始成,試之於政事堂,執政心知其非,然不敢言,因用之於明堂布政,望鶴愈不至。
絛又曰:「宴樂本雜用唐聲調,樂器多夷部,亦唐律。徵、角二調,其均自隋、唐間已亡。政和初,命大晟府改用大晟律,其聲下唐樂已兩律。然劉昺止用所謂中聲八寸七分琯為之,又作匏、笙、塤、篪,皆入夷部。至於《徵招》、《角招》,終不得其本均,大率皆假之以見徵音。然其曲譜頗和美,故一時盛行於天下,然教坊樂工嫉之如仇。其後,蔡攸複與教坊用事樂工附會,又上唐譜徵、角二聲,遂再命教坊制曲譜,既成,亦不克行而止。然政和《徵招》、《角招》遂傳於世矣。」
二年八月,罷大晟府製造所並協律官。四年十月,洪州奏豐城縣民鋤地得古鐘,大小九具,狀制奇異,各有篆文。驗之《考工記》,其制正與古合。令樂工擊之,其聲中律之無射。繪圖以聞。七年十二月,金人敗盟,分兵兩道入,詔革弊事,廢諸局,於是大晟府及教樂所、教坊額外人並罷。靖康二年,金人取汴,凡大樂軒架、樂舞圖、舜文二琴、教坊樂器、樂書、樂章、明堂布政閏月體式、景陽鐘並虡、九鼎皆亡矣。
志第八十三樂五
高宗南渡,經營多難,其于稽古飾治之事,時靡遑暇。建炎元年,首詔有司曰:「朕承祖宗遺澤,獲托臣民之上,扶顛持危,夙夜痛悼。況于聞樂以自為樂,實增感於朕心。」二年,複下詔曰:「朕方日極憂念,屏遠聲樂,不令過耳。承平典故,雖實廢名存,亦所不忍,悉從減罷。」是歲,始據光武舊禮,以建武二載創立郊祀,乃十一月壬寅祀天配祖,敕東京起奉大樂登歌法物等赴行在所,就維揚江都築壇行事。凡鹵簿、樂舞之類,率多未備,嚴更警場,至就取中軍金鼓,權一時之用。
紹興元年,始饗明堂。時初駐會稽,而渡江舊樂複皆毀散。太常卿蘇遲等言:「國朝大禮作樂,依儀合於壇殿上設登歌,壇殿下設宮架。今親祠登歌樂器尚闕,宣和添用籥色,未及頒降,州郡無從可以創制,宜權用望祭禮例,止設登歌,用樂工四十有七人。」乃訪舊工,以備其數。
四年,再饗,國子丞王普言:「按《書·舜典》,命夔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蓋古者既作詩,從而歌之,然後以聲律協和而成曲。自歷代至於本朝,雅樂皆先制樂章而後成譜。祟寧以後,乃先制譜,後命詞,於是詞律不相諧協,且與俗樂無異。乞複用古制。又按《周禮》奏黃鐘、歌大呂以祀天神。黃鐘,堂下之樂;大呂,堂上之樂也。郊祀之禮,皇帝版位在午階下,故還位之樂當奏黃鐘;明堂版位在阼階上,則還位當歌大呂。今明堂禮不下堂,而襲郊祀還位例,並奏黃鐘之樂,於義未當。」尋皆如普議。
先是,帝嘗以時難備物,禮有從宜,敕戒有司參酌損益,務崇簡儉。仍權依元年例,令登歌通作宮架,其押樂、舉麾官及樂工器服等,蠲省甚多。既而國步漸安,始以保境息民為務,而禮樂之事浸以興矣。
十年,太常卿蘇攜言:「將來明堂行禮,除登歌大樂已備,見闕宮架、樂舞,諸路州軍先有頒降登歌大樂,乞行搜訪應用。」丞周執羔言:「大樂兼用文、武二舞,今殿前司將下任道,系前大晟府二舞色長,深知舞儀,宜令赴寺教習。」卿陳桷言:「前期五使,例合按閱,仍詔應侍祠執事朝臣,並作樂教習。」禮儀博士周林複言:「神位席地陳設,至尊親行酌獻,堂上下皆地坐作樂,而鐘磬工乃設木小榻,當教習日,使立以考擊,庶革循習簡陋之弊。
初,上居諒闇,臣僚有請罷明堂行禮奏樂、受胙等事,上諭禮官詳定。太常寺檢照景德、熙、豐親郊典故,除郊廟、景靈宮並合用樂,其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每處警場,止鳴金鉦、鼓角而已,即無去奏樂、受胙之文。大饗為民祈福,為上帝、宗廟而作樂,禮不敢以卑廢尊。《書》「斂五福,錫庶民」,況熙甯禮尤可考,其赦文有曰「六樂備舞,祥祉來臻」是也。於是詔遵行之。其後,禮部侍郎施坰奏:「禮經蕃樂出於荒政,蓋一時以示貶抑。昨內外暫止用樂,今徽考大事既畢,慈寧又已就養,其時節上壽,理宜舉樂,一如舊制。」禮部尋言:「太母還宮,國家大慶,四方來賀。自今冬至、元正舉行朝賀之禮,依國朝故事,合設大仗及用樂舞等,庶幾明天子之尊,舊典不至廢墜。」有詔俟來年舉行。
十有三年,郊祀,詔以祐陵深弓劍之藏,長樂遂晨昏之養,昭答神天,就臨安行在所修建圓壇。於是有司言:「大禮排設備樂,宮架樂辦一料外,登歌樂依在京夏祭例,合用兩料。其樂器,登歌則用編鐘、磬各一架,柷、敔二,搏拊、鼓二,琴五色,自一、三、五、七至九糸玄各二,瑟四,笛四,塤、篪、簫並二,巢笙、和笙各四;並七星、九曜、閏餘匏笙各一,麾幡一。宮架則用編鐘、編磬各十二架,柷、敔二,琴五色,各十,瑟二十六;巢笙及簫並一十四,七星、九曜、閏餘匏笙各一,竽笙十,塤一十二,篪一十八,笛二十,晉鼓一,建鼓四,麾幡一。」乃從太常下之兩浙、江南、福建州郡,又下之廣東西、荊湖南北,括取舊管大樂,上於行都,有闕則下軍器所製造,增修雅飾,而樂器浸備矣。其樂工,詔依太常寺所請,選擇行止畏謹之人,合登歌、宮架凡用四百四十人,同日分詣太社、太稷、九宮貴神。每祭各用樂正二人,執色樂工、掌事、掌器三十六人,三祭共一百一十四人,文舞、武舞計用一百二十八人,就以文舞番充。其二舞引頭二十四人,皆召募補之。樂工、舞師照在京例,分三等廩給。其樂正、掌事、掌器,自六月一日教習;引舞、色長、文武舞頭、舞師及諸樂工等,自八月一日教習。於是樂工漸集。
十四年,太常寺言:「將來大禮,見闕玉磬十六枚。其所定聲律,系於玉分厚薄,取聲高下。正聲凡十有二,黃鐘厚八分,進而為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每律增一分,至應鐘一寸九分而止。清聲夾鐘厚二寸三分,退而為太簇、大呂、黃鐘,共四清聲,各減一分,至黃鐘二寸而止。」乃下之四川茶馬司,寬數增分,市易以供用。太常博士張晟又言:「大樂所用武舞之飾,以幹配刀,《周禮·司兵》'祭祀,授舞者兵 ',先儒謂'授以朱幹、玉戚',《郊特牲》'朱幹、玉戚,冕而舞大武'。」乃從所請,仿《三禮圖》,令造玉戚,以配舞幹。
是歲,始上徽宗徽號,特製《顯安》之樂。至於奉皇太后冊、寶于慈甯宮,樂用《聖安》;皇后受冊、寶于穆清殿,樂用《坤安》,亦皆先後參次而舉。《顯安》以無射、夾鐘為宮,周大司樂饗先王,奏無射而歌夾鐘,「夾鐘之六五,上生無射之上九。夾鐘,卯之氣,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婁;無射,戌之氣,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無射,陽律之終,夾鐘實為之合,蓋取其相親合而萃祖考之精神於假廟也。《聖安》純用大呂,《坤安》純用中呂。大呂,陰律之首,崇母儀也;中呂,陰律之次,明婦順也。
明年正旦朝會,始陳樂舞,公卿奉觴獻壽。據元豐朝會樂: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樂隨歌而發;第二爵,笙入,乃奏瑞曲,惟吹笙而余樂不作;第三爵,奏瑞曲,堂上歌,堂下笙,一歌一吹相間;第四爵,合樂仍奏瑞曲,而上下之樂交作。今悉仿舊典,首奏《和安》,次奏《嘉木成文》、《滄海澄清》、《瑞粟呈祥》三曲,其樂專乙太簇為宮。太簇之律,生氣湊達萬物,于三統為人正,于四時為孟春,故元會用之。
時給事中段拂等討論景鐘制度,按《大晟樂書》:「黃鐘者,樂所自出,而景鐘又黃鐘之本,故為樂之祖,惟天子郊祀上帝則用之,自齋宮詣壇則擊之,以召至陽之氣。既至,聲闋,眾樂乃作。祀事既畢,升輦,又擊之。蓋天者,群物之祖,今以樂之祖感之,則天之百神可得而禮。音韻清越,拱以九龍,立于宮架之中,以為君圍;環以四清聲鐘、磬、鎛鐘、特磬,以為臣圍;編鐘、編磬以為民圍。內設寶鐘球玉,外為龍虡鳳琴。景鐘之高九尺,其數九九,實高八尺一寸。垂則為鐘,仰則為鼎。鼎之大,中於九斛,退藏實八斛有一焉。」內出皇祐大樂中黍尺,參乙太常舊藏黃鐘律編鐘,高適九寸,正相吻合,遂遵用黍尺製造。
鐘成,命左僕射秦檜為之銘。其文曰:「皇宋紹興十六年,中興天子以好生大德,既定寰宇,乃作樂以暢天地之化,以和神人。維茲景鐘,首出眾樂,天子專用禋祀,謹拜手稽首而獻銘。其銘曰:德純懿兮舜、文繼。躋壽域兮孰內外?薦上帝兮偉茲器。聲氣應兮同久視。貽子孫兮彌萬世。」旋又命禮局造鎛鐘四十有八、編磬一百八十七、特磬四十八及添制編鐘等,命軍器所造建鼓八、雷鼓二、晉鼓一、雷鞀二、柷敔各四。尋制金鐘、玉磬二架。
初,元豐本虞庭鳴球及晉賀循采玉造磬之義,命榮咨道肇造玉磬。元祐親祠,嘗一用之,久藏樂府。至政和加以磨礲,俾協音律,並造金鐘,專用於明堂。蓋堂上之樂,歌鐘居左,歌磬居右。金玉稟氣於乾,純精至貴,故鐘必以金,磬必以玉,始備金聲玉振之全,此中興所以繼作也。於是帝諭輔臣,以鐘磬音律,其餘皆和,惟黃鐘、大呂猶未應律,宜熟加考究。詔禮官以鑄造鎛鐘,更須詳審,令聲和而律應,乃可奉祀。命太常前期按閱,仍用皇祐進呈雅樂禮例。皇帝禦射殿,召宰執、侍從、台諫、寺監、館閣及武臣刺史以上,閱視新造景鐘及禮器。皇帝即禦坐,撞景鐘,用正旦朝會三曲,奏宮架之樂,其製造官推恩有差。添置景鐘樂正一、鎛鐘樂工十有二,特磬樂工亦如之。次降下古制銅錞一,增造其二;古銅鐃一,增造其六。改造登歌夷則律玉磬,降到長笛二十有四,並付太常寺掌之,專俟大禮施用。
既而刑部郎官許興古奏:「比歲休祥協應,靈芝產於廟楹,瑞麥秀於留都。昔乾德六年,嘗詔和見作《瑞木》、《馴象》及《玉烏》、《皓雀》四瑞樂章,以備登歌。願依典故,制為樂章,登諸郊廟。」詔從其請,命學士沈虛中作歌曲,以薦於太廟、圜丘、明堂。尋又內出禦制郊祀大禮天地、宗廟樂章,及詔宰執、學士院、兩省官刪修郊祀大禮樂章,付太常肄習。
天子親祀南郊,圜鐘為宮,三奏,樂凡六成,歌《景安》,用《文德武功》之舞;饗明堂,夾鐘為宮,三奏,樂凡九成,歌《誠安》,用《佑文化俗》、《威功睿德》之舞。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圜鐘為宮,三奏,凡六成,所奏樂與南郊同,歌《興安》,用《發祥流慶》、《降真觀德》之舞。前一日,朝饗太廟,黃鐘為宮,三奏,樂凡九成,歌《興安》,所用文、武二舞與南郊同。僖祖廟用《基命》之樂舞,翼祖廟用《大順》之樂舞,宣祖廟用《天元》之樂舞,太祖廟用《皇武》之樂舞》,太宗廟用《大定》之樂舞。真宗、仁宗廟樂舞曰《熙文》、曰《美成》,英宗、神宗廟樂舞曰《治隆》、曰《大明》,哲宗、徽宗、欽宗廟樂舞曰《重光》、曰《承元》、曰《端慶》,皆以無射宮奏之。
每歲祀昊天上帝者凡四: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饗明堂,冬至祀圜丘是也。圜鐘為宮,樂奏六成,與南郊同,乃用《景安》之歌、《帝臨嘉至》、《神娭錫羨》之舞。祀地祗者二:夏至祀皇地祗,樂奏八成,乃用《甯安》之歌、《儲靈錫慶》、《嚴恭將事》之舞;立冬後祀神州地祗,樂奏八成,歌《甯安》,與祀皇地祗同名而異曲,用《廣生儲祐》、《厚載凝福》之舞。孟春上辛祀感生帝,其歌《大安》,其樂舞則與歲祀昊天同。三年一袷及時饗太廟,九成之樂、《興安》之歌,與大禮前事朝饗同,而用《孝熙昭德》、《禮洽儲祥》之舞。太社、太稷用《甯安》,八成之樂,與歲祀地祗同。至於親制贊宣聖及七十二弟子,以廣崇儒右文之聲;親視學,行酌獻,定釋奠為大祀,用《凝安》,九成之樂。郡邑行事,則樂止三成。他如親饗先農、親祀高禖,則敞壇壝、奏樂舞,按習于同文館、法惠寺。親耕籍田,則據宣和舊制,陳設大樂,而引呈耒耜、護衛耕根車、儀仗鼓吹至以二千人為率。先農樂用《靜安》;高禖樂用《景安》;皇帝親行三推禮,樂用《乾安》。其補苴軼典、蒐講彌文者至矣。先朝凡雅樂皆以'安'名,中興一遵用之。
南郊樂,其宮圜鐘;明堂樂,其宮夾鐘。圜鐘即夾鐘也。夾鐘生於房、心之氣,實為天帝之堂,故為天宮。祭地祗,其宮函鐘,即林鐘也。林鐘生於未之氣,未為坤位,而天社、地神實在東井、輿鬼之外,故為地宮。饗宗廟,其宮用黃鐘。黃鐘生於虛、危之氣,虛、危為宗廟,故為人宮。此三者,各用其聲類求之。然天宮取律之相次:圜鐘為陰聲第五,陰將極而陽生,故取黃鐘為角。黃鐘,陽聲之首也。太簇,陽聲之第二,故太簇為徵。姑洗,陽聲之第三,故姑洗為羽。天道有自然之秩序,乃取其相次者以為聲。地宮取律之相生:函鐘上生太簇,故太簇為角;太簇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故南呂為徵,姑洗為羽。地道資生而不窮,乃取其相生者以為聲。人宮取律之相合:黃鐘子,大呂醜,故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子合醜也;太簇寅,應鐘亥,故太簇為徵、應鐘為羽,寅合亥也。人道以合而相親,乃取其合者以為聲。周之降天神、出地示、禮人鬼,樂之綱要實在於此。獨商聲置而不用,蓋商聲剛而主殺,實鬼神之所畏也。樂奏六成者,即仿周之六變,八成、九成亦如之。
文、武二舞皆用八佾。國初,始改《崇德》之舞曰《文德》,改《象成》之舞曰《武功》。其《發祥流慶》、《降真觀德》則祥符所制,以薦獻聖祖;其《佑文化俗》、《威功睿德》則皇祐所制,以奉明禋。其祀帝,有司行事,以《帝臨嘉至》、《神娭錫羨》,與夫獻太廟以《孝熙昭德》、《禮洽儲祥》,則制于元豐。其《廣生儲祐》、《厚載凝福》以祀方澤,則制于宣和。至紹興祀皇地祗,易以《儲靈錫慶》、《嚴恭將事》,而用宣和所制舞以分祀神州地祗,轉相緝熙,樂舞浸備。至中興而賡續裁定,實集其成。中祀而下,多有樂而無舞,則在《禮》「凡小祭祀不興舞」之義也。
紹興三十一年,有詔:教坊日下蠲罷,各令自便。蓋建炎以來,畏天敬祖,虔恭祀事,雖禮樂煥然一新,然其始終常以天下為憂,而未嘗以位為樂,有足稱者。
孝宗初踐大位,立班設仗於紫宸殿,備陳雅樂。禮官尋請車駕親行朝饗,用登歌、金玉大樂及彩繪宮架、樂舞;仗內鼓吹,以欽宗喪制不用。迨安穆皇后祔廟,禮部侍郎黃中首言:「國朝故事,神主升祔,系用鼓吹導引,前至太廟,乃用樂舞行事。宗廟薦享雖可用樂,鼓吹施于道路,情所未安,請備而不作。」續下給、舍詳議,謂:「薦享宗廟,為祖宗也,故以大包小,則別廟不嫌于用樂。今祔廟之禮為安穆而行,豈可與薦享同日語?將來祔禮,謁祖宗諸室,當用樂舞;至別廟奉安,宜停而不用。蓋用樂於前殿,是不以欽宗而廢祖宗之禮;停樂於別廟,是安穆為欽宗喪禮而屈也。如此,則於禮順,於義允。」遂俞其請。既而右正言周操上言:「祖宗前殿,尊無二上,其于用樂,無複有嫌。然用之享廟行禮之日則可,而用於今日之祔則不可。蓋祔禮為安穆而設,則其所用樂是為安穆而用,雖曰停於別廟,而為祔後用樂之名猶在也。孰若前後殿樂俱不作為無可議哉?」詔從之。
隆興元年天申節,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事下禮曹,黃中複奏曰:「臣事君,猶子事父也。《春秋》,賊未討,不書葬,以明臣子之責。況欽宗實未葬,而可遽作樂乎?」事遂寢。
乾道改元,始郊見天地。太常洪適奏:「聖上踐阼,務崇乾德,郊丘講禮,專以誠意交於神明。竊謂古今不相沿樂,金石八音不入俗耳,通國鮮習其藝,而聽之則倦且寐,獨以古樂嘗用之郊廟爾。昔者,竽工、鼓員不應經法,孔光、何武嘗奏罷於漢代,前史是之。今樂工為數甚夥,其鹵簿六引、前後鼓吹,有司已奏明,詔三分減一,惟是肄習尚逾三月之淹。夫驅遊手之人振金擊石,安能盡中音律,使鳳儀而獸舞?而日給虛耗,總為緡錢近二百萬。若從裁酌,用一月教習,自可應聲合節,不至闕事。」於是詔郊祀樂工,令肄習一月。
太常寺複言:「郊祀合用節奏樂工、登歌宮架樂工、引舞舞工,其分詣社稷及別廟,並番輪應奉,更不添置。」尋以禮官裁減壇下宮架二百七人,省十之一;琴二十人,瑟十二人,各省其半;笙、簫、笛可省者十有八人;篪、塤可省者十人。其分詣給祠凡一百十四,止用八十人。鐘、磬凡四十八架,止設三十有二人,其宮架鐘、磬仍舊。排殿閑慢樂色量省人數,悉報如章。
禮部郎官蕭國梁又言:「議禮者嘗援紹興指揮,時饗亞獻既入太室,即引終獻行事,雖便於有司侍祠,免至跛倚,而其流將至於簡。宗廟用之郊饗尤為非宜。蓋有獻必有樂,卒爵而後樂闋。今亞、終獻樂舞雖同,而其作有始,其成有終,不可亂也。若使之相繼行事,雜然於酌獻之間,則其為樂舞者,不知亞獻之樂耶,終獻之樂耶?」詔從其請訂定。
淳熙六年,始舉明堂禋禮,命五使按雅樂並嚴更、警場于貢院,奉詔將樂器依堂上、堂下儀制排設,五使及應赴官僚從旁立觀按閱,仍聽往來察視。時大禮使趙雄言:「前例,閱樂至皇帝詣飲福位一曲,即五使以下皆立,而每閱奠玉幣及酌獻等樂,皆坐自如,於禮未盡,不當襲用前例。」故有是詔。既而禮官討論,自紹興以來,凡五饗明堂,禮畢還輦,並未經用樂,即無作樂節次可考。乃參酌禮例,成禮稱賀及肆赦用樂導駕,並用皇祐大饗典故施行。其南郊、明堂儀注,實述紹興成憲,又命有司兼酌元豐、大觀舊典,為後世法程。其用樂作止之節,粲然可觀:
前三日,太常設登歌樂於壇上,稍南,北向,設宮架于壇南內壝之外,立舞表於酂綴之間明堂登歌設於堂上前楹間,宮架設於庭中
。前一日,設協律郎位二:一于壇上樂虡西北,一于宮架西北。押樂官位二:太常丞于登歌樂虡北,太常卿于宮架北。省牲之夕,押樂太常卿及丞入行樂架,協律郎展視樂器。
祀之日,樂正帥工人、二舞以次入。皇帝乘輿,自青城齋殿出,樂正撞景鐘,降輿入大次,景鐘止明堂不用景鐘
。服大裘袞冕,自正門入,協律郎跪,俯伏,舉麾,興。工鼓柷,宮架《乾安》之樂作,凡升降、行止皆奏之明堂奏《儀安》。至午階版位,西向立,協律郎偃麾戛敔,樂止明堂至阼階下,樂止
。凡樂,皆協律郎舉麾而後作,偃麾而後止。禮儀使奏請行事,宮架作《景安之樂》。明堂作《誠安》。
文舞進,左丞相等升,詣神位前,樂作,六成止。皇帝執大圭再拜,內侍進禦匜帨,宮架樂作,帨手畢,樂止。禮儀使前導升壇,宮架樂作,至壇下,樂止。升自午階,明堂並升自阼階。
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登歌《嘉安》之樂作明堂至堂上作《鎮安》
。奠鎮圭、奠玉幣于上帝,樂止。詣皇地祗、太祖、太宗神位前,如上儀。禮儀使導還版位,登歌樂作,降階,樂止明堂降自阼階
。宮架樂作,至版位,樂止。奉俎官入正門,宮架《豐安》之樂作明堂作《禧安》。跪,奠俎訖,樂止。內侍以禦匜帨進,宮架樂作,帨手拭爵,樂止。禮儀使導升壇,宮架樂作,至午階,樂止。升自午階,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明堂無升壇
。登歌《禧安》之樂作明堂作《慶安》
,詣神位前,三祭酒,少立,樂止。讀冊,皇帝再拜。每詣神位並如之。禮儀使導還版位,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版位,樂止。奏請還小次,宮架樂作,入小次,樂止。
武舞進,宮架《正安》之樂作明堂作《穆安》
。舞者立定,樂止。亞獻,升,詣酌尊所,西向立,宮架《正安》之樂作明堂皇太子為亞獻,作《穆安》。三祭酒,以次酌獻如上儀,樂止。終獻亦如之。奏請詣飲福位,宮架樂作,至午階,樂止。升自午階,登歌樂作,將至位,樂止。登歌《禧安》之樂作明堂作《胙安》
。飲福,禮畢,樂止。禮儀使導還版位,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版位,樂止明堂不降階
。徹豆,登歌《熙安》之樂作明堂作《歆安》
。送神,宮架《景安》之樂作,一成止明堂作《誠安》
。詣望燎、望瘞位,宮架樂作,至位,樂止明堂有燎無瘞
。燎、瘞畢,還大次,宮架《乾安》之樂作明堂作《憩安》。至大次,樂止。皇帝乘大輦出大次,樂正撞景鐘明堂不用景鐘
,鼓吹振作,降輦還齋殿,景鐘止。百官、宗室班賀於端誠殿,奏請聖駕進發,軍樂導引,至麗正門,大樂正令奏《采茨》之樂,入門,樂止明堂就賀於紫宸殿,不奏《采茨》。
乃禦麗正門肆赦。前期,太常設宮架樂於門之前,設鉦鼓於其西,皇帝升門至禦閣,大樂正令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乾安》之樂作,升禦坐,樂止。金雞立,太常擊鼓,囚集,鼓聲止。宣制畢,大樂正令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皇帝還禦幄,樂止。乘輦降門,作樂,導引至文德殿,降輦,樂止。
按大禮用樂,凡三十有四色:歌色一,笛色二,塤色三,篪色四,笙色五,簫色六,編鐘七,編磬八,鎛鐘九,特磬十,琴十一,瑟十二,柷、敔十三,搏拊十四,晉鼓十五,建鼓十六,鞞、應鼓十七,雷鼓祀天神用
。十八,雷鞀鼓同上
一十九,靈鼓祭地祗用
二十,靈鞀鼓同上
二十一,露鼓饗宗廟用
二十二,露鞀鼓同上
二十三,雅鼓二十四,相鼓二十五,單鞀鼓二十六,旌纛二十七,金鉦二十八,金錞二十九,單鐸三十,雙鐸三十一,鐃鐸三十二,奏坐三十三,麾幡三十四。此國樂之用尤大者,故具載於篇。
初,紹興崇建皇儲,詔有司備禮冊命,然在欽宗恤制,未及制樂。乾道初元,詔立皇太子,命禮部、太常寺討論舊禮以聞。受冊日,陳黃麾仗於大慶殿,設宮架樂於殿庭,皇帝升禦坐,作《乾安》之樂,升,用黃鐘宮,降,用蕤賓宮。皇太子入殿門,作《明安》之樂,受冊出殿門亦如之,皆用應鐘宮。至七年,易應鐘而奏以姑洗。古者,太子生則太師吹管以度其聲,觀所協之律。有虞典樂教胄子,自天子之元子皆以樂為教,所以養其性情之正,蕩滌邪穢,消融查滓而和順于道德,則陳金石雅奏,以重元良。冊拜宜仿古誼,式昭盛禮。由唐季世,儲貳罕定,國家益多故而禮廢樂闕。至於建隆定樂,雖詔皇太子出入奏《良安》,至道始冊皇太子,有司言:「太子受冊,宜奏《正安》之樂。百年曠典,至是舉行,中外胥悅。至天禧冊命,禮儀院複奏改《正安》之樂。乾道之用《明安》,實祖述天禧,而以姑洗為宮,則唐東宮軒垂奏樂舊貫雲。
孝宗素恭儉,每賀正使赴宴作樂,多遇上辛齋禁,有司條治平用樂典故以進。及生辰使上壽,適親郊散齋,樞密副使陳俊卿請以禮諭北使,毋用樂。不得已,則上壽之日設樂,而宣旨罷之,及宴使人,然後用之,庶存事天之誠。上可其奏,且曰:「宴殿雖進禦酒,亦勿用。」宰相葉顒、魏杞方主用樂之議,以為樂奏於紫宸,乃使客之禮。俊卿獨奏曰:「適奉詔旨,仰見聖學高明,過古帝王遠甚。彼初未嘗必欲用樂,而我乃望風希意,自為失禮以徇之,他日輕侮,何所不至?」尋詔:「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猶為北使權用。」後三年,賀使當朝辭,複值散齋,上乃諭館伴以決意去樂及議所以處之者,如使人必以作樂為言,則移茶酒就驛管領,遂有更不用樂之詔。
其後因雨澤愆期,分禱天地、宗廟,精修雩祀。按禮,大雩,帝用盛樂。而唐開元祈雨雩壇,謂之特祀,乃不以樂薦。於是太常朱時敏言:「《通典》載雩禮用舞僮歌《雲漢》,晉蔡謨議謂:'《雲漢》之詩,興于宣王,歌之者取其修德禳災,以和陰陽之義。'乞用舞僮六十四人,衣玄衣,歌《雲漢》之詩。」詔亟從之。
淳熙二年,詔以上皇加上尊號,立春日行慶壽禮。有司尋言:「乾道加尊號,用宮架三十六,樂工共一百一十三人。今來加號慶壽,事體尤重,合依大禮例,用四十八架,樂正、樂工用一百八十八人,庶得禮樂明備。」仍令分就太常寺、貢院前五日教習。前期,太常設宮架之樂於大慶殿,協律郎位於宮架西北,東向;押樂太常卿位於宮架之北,北向;皇太子及文武百僚,並位於宮架之北,東西相向,又設宮架于德壽殿門外,協律郎、太常卿位如之。及發冊寶日,儀仗、鼓吹列於大慶殿門,樂正、師二人以次入。贊者引押樂太常卿、協律郎入,就位,奏中嚴外辦訖,禮儀使奏請皇帝恭行發冊寶之禮,太常卿導冊寶,《正安》之樂作。中書令奉寶、侍中奉冊進行,《禮安》之樂作。發寶冊畢,鼓吹振作,儀衛等以次從行。皇帝自祥曦殿輦至德壽宮行禮,冊寶入殿門,作《正安》之樂。上皇出宮,作《乾安》之樂;升禦坐,奉上冊寶,作《聖安》之樂;降禦坐,作《乾安》之樂。太后冊寶進行,用《正安》;出閣升坐,用《坤安》;降坐入閣,複作《坤安》之樂。禮部尚書趙雄等言:「國朝舊制,車駕出,奏樂。今慶典之行,亙古未有,自非禮儀祥備,無以副中外歡愉之心。請慶壽行禮日,聖駕往還並用樂及簪花。」詔從之。既而太常又言:「郊禋禮成,宜進胙慈闈,行上壽飲酒禮。所有上壽合辦仙樓仍用樂,某樂人照天申節禮例。」凡上詣德壽宮,或恭請上皇遊幸,或至南內,或上皇命同宴游,或時序賞適、過宮侍宴,或聖節張樂、珥花、奉玉卮為上皇壽,率從容竟日,隆重養至樂,備極情文。
及高宗之喪,孝宗力行三年之制,有司雖未嘗別設樂禁,而過期不忍聞樂。金使以會慶節來賀,稽之舊典,引對使人或許上壽,惟輟樂不舉。孝宗斷以禮典,卻其書幣,就館遣行。次年再至,始用紹興故事,移宴於館而不作樂。高宗升祔,太常言:「祔饗行禮,當設登歌、宮架、樂舞,晨稞饋食,其用樂如朝饗之制。」於是,高宗廟昉奏《大德》之樂舞。禮部言:「今虞祔之行,純用古禮,導引神主,自有衛仗及太常鼓吹,而雜用道、釋,於禮非經,乞行蠲免。」詔從其請。
即而大享明堂,起居舍人鄭僑奏:「祭祀於事為大,禮樂於用為急,然先王處此,有常變之不同,各務當其禮而已。昔舜居堯喪,三載遏密,後世既用漢文以日易月之文,又用漢儒越紼行事之制,循習既久,不特用禮而又用樂,去古愈遠。聖主躬服通喪,有司請舉大禮,屈意從之。且大饗之禮,祭天地也,聖主身親行之,行禮作樂,似不可廢。其他官分獻與夫先期奏告例用樂者,權宜蠲寢,不亦可乎?今若因明堂損益而裁定之,亦足為將來法。」乃命太常討論,始詔除降神、奠玉幣、奉俎、酌獻、換舞、徹豆、送神依曲禮作樂外,所有皇帝及獻官盥洗、登降等樂皆備而不作雲。
志第八十四樂六
光宗受禪,崇上壽皇聖帝、壽成皇后暨壽聖皇太后尊號,壽皇樂用《乾安》,壽聖、壽成樂用《坤安》,三殿慶禮,在當時侈為盛儀。尋以禮部、太常寺言:「國朝歲饗上帝,太祖肇造王業,則配冬饗於圜丘;太宗混一區宇,則春祈谷、夏大雩、秋明堂俱配焉。高宗身濟大業,功德茂盛,所宜奉侑,仰繼祖宗,以協先儒嚴祖之議,以彰文祖配天之烈。」乃季秋升侑於明堂,奠幣用《宗安》之樂,酌獻用《德安》之樂,並登歌作大呂宮。及加上高宗徽號,奉冊、寶以告,用《顯安》之樂。
紹熙元年,始行中宮冊禮,發冊於文德殿:皇帝升降禦坐用《乾安》之樂,持節展禮官出入殿門用《正安》之樂。受冊于穆清殿:皇后出就褥位用《坤安》,至位用《承安》,受冊寶,用《成安》,受內外命婦賀就坐,用《和安》,內命婦進行賀禮,用《惠安》,外命婦進行賀禮用《咸安》,皇后降坐用《徽安》,歸閣用《泰安》冊、寶入殿門用《宜安》。宋初立後,自景祐始行冊命之禮。元祐納後,典章彌盛,而六禮發制書日,樂備不作,惟皇后入宣德門,朝臣班迎,鳴鐘鼓而已。崇甯中,乃陳宮架,用女工,皇后升降行止,並以樂為節。至紹興複製樂,以重禕翟,詔執色勿用女工,令太常止于門外設樂。隆興冊禮時,則國樂未舉,淳熙始遵用之,而紹熙敷賁舊典,於此特加詳備。紹興樂奏仲呂宮,仲呂為陰;紹熙樂奏太簇宮,太簇為陽:用樂同而揆律異焉。
明年郊祀,太常耿秉奏:「致敬鬼神,以禮樂為本,樂欲其備,音欲其和。今所用雷鼓之屬,正所以祀天致神,而皮革虛緩,聲不能振應;登歌、大樂樂器及樂舞工人冠服,有積歲久而損弊者,宜葺新之。太常在籍樂工,不給於役,召募百姓,罕能習熟。郊祀事重,其樂工親扈乘輿,和樂雅奏,期以接天地、享祖宗,請優其日廩,以籍田司錢給之,樂藝稍精,仍加賞勸。其緣托權要、送名充數者,嚴戢絕之。」又言:「大禮前期,皇帝朝饗太廟,別廟內安穆、安恭皇后二室,前此系大臣分詣行事。今既親詣室稞,其酌獻、升殿所奏樂曲,恐不相協,宜命有司更制。」皆從之。
甯宗即位,孝宗升祔,祧僖祖,立別廟,禮官言:「僖祖既仿唐興聖立為別廟,遇袷則即廟以饗,孟冬袷饗日,合先詣僖祖廟室行禮。其樂舞欲依每歲別廟五饗設樂禮例,于僖祖添設登歌樂。如僖廟行禮,就廟殿依次作登歌樂,其宮架樂則於太廟殿上通作。」詔從之。
既而臣僚言:「皇帝因重明聖節,詣壽康宮上壽舉樂,仰體聖主事親盡孝之志,俯遂臣子尊君親上之忱,此國家典禮之大者也。檢照典故,天申節賜禦筵,在上壽次日。今乃于前一日賜文武百僚宴,重明上壽,用樂攸始,而臣下聽樂乃在君父之先,義有未安。」遂命改用次日。凡奉上冊寶於慈福、壽康宮者,再備樂行禮,一用乾道舊制。尋禦文德殿制冊皇后,有司請設宮架之樂,依儀施行。慶元六年瑞慶節,金使至,以執光宗、慈懿皇后喪,詔就驛賜禦筵,並不作樂。
嘉定二年,明堂大饗,禮部尚書章穎奏:「太常工籍闕少,率差借執役。當親行薦饗,或容不根遊手出入殿庭,非所以肅儀衛、嚴禁防也。乞申紹興、開禧已行禁令,不許用市井替名,顯示懲戒,庶俾駿奔之人小大嚴潔,以稱精禋。」臣僚又奏:「郊祀登歌列於壇上,簉於上龕,蓋在天地祖宗之側也。宮架列於午階下,則百神所同聽也。夫樂音莫尚於和,今絲、竹、管、弦類有闕斷,拊搏、佾舞,賤工、窶人往往垢玩猱雜,宜申嚴以肅祀事。」皆俞其請。至十四年,詔:「山東、河北連城慕義,殊俗郊順,奉玉寶來獻,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實惟我祖宗之舊。」乃明年元日,上禦大慶殿受寶,用鼓吹導引,備陳宮架大樂,奏詩三章:一曰《恭膺天命》,二曰《舊疆來歸》,三曰《永清四海》,並奏乙太簇宮。
理宗享國四十餘年,凡禮樂之事,式遵舊章,未嘗有所改作。先是,孝宗廟用《大倫》之樂,光宗廟用《大和》之樂;至是,甯宗祔廟,用《大安》之樂。紹定三年,行中宮冊禮,並用紹熙元年之典。及奉上壽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冊寶,始新制樂曲行事。當時中興六七十載之間,士多歎樂典之久墜,類欲蒐講古制,以補遺軼。於是,薑夔乃進《大樂議》於朝。夔言:
紹興大樂,多用大晟所造,有編鐘、鎛鐘、景鐘,有特磬、玉磬、編磬,三鐘三磬未必相應。塤有大小,簫、篪、笛有長短,笙、竽之簧有厚薄,未必能合度,琴、瑟弦有緩急燥濕,軫有旋複,柱有進退,未必能合調。總眾音而言之,金欲應石,石欲應絲,絲欲應竹,竹欲應匏,匏欲應土,而四金之音又欲應黃鐘,不知其果應否。樂曲知以七律為一調,而未知度曲之義;知以一律配一字,而未知永言之旨。黃鐘奏而聲或林鐘,林鐘奏而聲或太簇。七音之協四聲,各有自然之理。今以平、入配重濁,以上、去配輕清,奏之多不諧協。
八音之中,琴、瑟尤難。琴必每調而改弦,瑟必每調而退柱,上下相生,其理至妙,知之者鮮。又琴、瑟聲微,常見蔽于鐘、磬、鼓、簫之聲;匏、竹、土聲長,而金石常不能以相待,往往考擊失宜,消息未盡。至於歌詩,則一句而鐘四擊,一字而竽一吹,未協古人槁木貫珠之意。況樂工苟焉占籍,擊鐘磬者不知聲,吹匏竹者不知穴,操琴瑟者不知弦。同奏則動手不均,迭奏則發聲不屬。比年人事不和,天時多忒,由大樂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氣也。
宮為君、為父,商為臣、為子,宮商和則君臣父子和。徵為火,羽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聲衰、火聲盛,則可助南而抑北。宮為夫,徵為婦,商雖父宮,實徵之子,常以婦助夫、子助母,而後聲成文。徵盛則宮唱而有和,商盛則徵有子而生生不窮,休祥不召而自至,災害不祓而自消。聖主方將講禮郊見,願詔求知音之士,考正太常之器,取所用樂曲,條理五音,隱括四聲,而使協和。然後品擇樂工,其上者教以金、石、絲、竹、匏、土、歌詩之事,其次者教以戛、擊、幹、羽、四金之事,其下不可教者汰之。雖古樂未易遽複,而追還祖宗盛典,實在茲舉。
其議雅俗樂高下不一,宜正權衡度量:
自尺律之法亡于漢、魏,而十五等尺雜出於隋、唐正律之外,有所謂倍四之器,銀字、中管之號。今大樂外有所謂下宮調,下宮調又有中管倍五者。有曰羌笛、孤笛,曰雙韻、十四弦以意裁聲,不合正律,繁數悲哀,棄其本根,失之太清;有曰夏笛、鷓鴣,曰胡盧琴、渤海琴,沉滯抑鬱。腔調含糊,失之太濁。故聞其聲者,性情蕩於內,手足亂於外,《禮》所謂「慢易以犯節,流湎以忘本,廣則容奸,狹則思欲」者也。家自為權衡,鄉自為尺度,乃至於此。謂宜在上明示以好惡。凡作樂制器者,一乙太常所用及文思所頒為准。其他私為高下多寡者悉禁之,則斯民「順帝之則」,而風俗可正。
其議古樂止用十二宮:
週六樂奏六律、歌六呂,惟十二宮也。「王大食,三侑。」注雲:「朔日、月半。」隨月用律,亦十二宮也。十二管各備五聲,合六十聲;五聲成一調,故十二調。古人于十二宮又特重黃鐘一宮而已。齊景公作《徵招》、《角招》之樂,師涓、師曠有清商、清角、清徵之操。漢、魏以來,燕樂或用之,雅樂未聞有以商、角、徵、羽為調者,惟迎氣有五引而已,《隋書》雲「梁、陳雅樂,並用宮聲」是也。若鄭譯之八十四調,出於蘇祗婆之琵琶。大食、小食、般涉者,胡語;《伊州》、《石州》、《甘州》、《婆羅門》者,胡曲;《綠腰》、《誕黃龍》、《新水調》者,華聲而用胡樂之節奏。惟《瀛府》、《獻仙音》謂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凡有催袞者,皆胡曲耳,法曲無是也。且其名八十四調者,其實則有黃鐘、太簇、夾鐘、仲呂、林鐘、夷則、無射七律之宮、商、羽而已,于其中又闕太簇之商、羽焉。國朝大樂諸曲,多襲唐舊。竊謂以十二宮為雅樂,周制可舉;以八十四調為宴樂,胡部不可雜。郊廟用樂,咸當以宮為曲,其間皇帝升降、盥洗之類,用黃鐘者,群臣乙太簇易之,此周人王用《王夏》、公用《驁夏》之義也。
其議登歌當與奏樂相合:
《周官》歌奏,取陰陽相合之義。歌者,登歌、徹歌是也;奏者,金奏、下管是也。奏六律主乎陽,歌六呂主乎陰,聲不同而德相合也,自唐以來始失之。故趙慎言雲:祭祀有下奏太簇、上歌黃鐘,俱是陽律,既違禮經,抑乖會合。」今太常樂曲,奏夾鐘者奏陰歌陽,其合宜歌無射,乃或歌大呂;奏函鐘者奏陰歌陽,其合宜歌蕤賓,乃或歌應鐘;奏黃鐘者奏陽歌陰,其合宜歌大呂,乃雜歌夷則、夾鐘、仲呂、無射矣。苟欲合天人之和,此所當改。
其議祀享惟登歌、徹豆當歌詩:
古之樂,或奏以金,或吹以管,或吹以笙,不必皆歌詩。周有《九夏》,鐘師以鐘鼓奏之,此所謂奏以金也。大祭祀登歌既畢,下管《象》、《武》。管者,簫、篪、笛之屬。《象》、《武》皆詩而吹其聲,此所謂吹以管者也。週六笙詩,自《南陔》皆有聲而無其詩,笙師掌之以供祀饗,此所謂吹以笙者也。周升歌《清廟》,徹而歌《雍》詩,一大祀惟兩歌詩。漢初,此制未改,迎神曰《嘉至》,皇帝入曰《永至》:皆有聲無詩。至晉始失古制,既登歌有詩,夕牲有詩,饗神有詩,迎神、送神又有詩。隋、唐至今,詩歌愈富,樂無虛作。謂宜仿周制,除登歌、徹歌外,繁文當刪,以合于古。
其議作鼓吹曲以歌祖宗功德:
古者,祖宗有功德,必有詩歌,《七月》之陳王業是也。歌于軍中,周之愷樂、愷歌是也。漢有短簫鐃歌之曲凡二十二篇,軍中謂之騎吹,其曲曰《戰城南》、《聖人出》之類是也。魏因其聲,制為《克官渡》等曲十有二篇;晉亦制為《征遼東》等曲二十篇;唐柳宗元亦嘗作為鐃歌十有二篇,述高祖、太宗功烈。我朝太祖、太宗平僭偽,一區宇;真宗一戎衣而卻契丹;仁宗海涵春育,德如堯、舜;高宗再造大功,上儷祖宗。願詔文學之臣,追述功業之盛,作為歌詩,使知樂者協以音律,領之太常,以播於天下。
夔乃自作《聖宋鐃歌曲》:宋受命曰《上帝命》,平上黨曰《河之表》,定維揚曰《淮海濁》,取湖南曰《沅之上》,得荊州曰《皇威暢》,取蜀曰《蜀山邃》,取廣南曰《時雨霈》,下江南曰《望鐘山》,吳越獻國曰《大哉仁》,漳、泉獻土曰《謳歌歸》,克河東曰《伐功繼》,征澶淵曰《帝臨墉》,美仁治曰《維四葉》,歌中興曰《炎精複》,凡十有四篇,上於尚書省。書奏,詔付太常。然夔言為樂必定黃鐘,迄無成說。其議今之樂極為詳明,而終謂古樂難複,則於樂律之原有未及講。
其後,朱熹深悼先王製作之湮泯,與其友武夷蔡元定相與講明,反覆參訂,以究其歸極。熹在慶元經筵,嘗草奏曰:「自秦滅學,禮樂先壞,而樂之為教,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知其說,而不知其為闕也。望明詔許臣招致學徒,聚禮樂諸書,編輯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後修禮書,定為《鐘律》、《樂制》等篇,垂憲言以貽後人。
蓋宋之樂議,因時迭出,其樂律高下不齊,俱有原委。建隆初用王朴樂,藝祖一聽,嫌其太高,近於哀思,詔和峴考西京表尺,令下一律,比舊樂始和暢。至景祐、皇祐間,訪樂、議樂之詔屢頒,於是命李照改定雅樂,比樸下三律。照以縱黍累尺,雖律應古樂,而所造鐘磬,才中太簇,樂與器自相矛盾。阮逸、胡瑗複定議,止下一律,以尺生律,而黃鐘律短,所奏樂聲複高。元豐中,以楊傑條樂之疵,召范鎮、劉幾參定。幾、傑所奏,下舊樂三律,範鎮以為聲雜鄭、衛,且律有四厘六毫之差,太簇為黃鐘,宮商易位,欲求真黍以正尺律,造樂來獻,複下李照一律。至元祐廷奏,而詔獎之。初,鎮以房庶所得《漢書》,其言黍律異於他本,以大府尺為黃帝時尺,司馬光力辨其不然。鎮以周鬴、漢斛為據,光謂鬴本《考工》所記,斛本劉歆所作,非經不足法。鎮以所收開元中笛及方響合于仲呂,校太常樂下五律,教坊樂下三律。光謂此特開元之仲呂,未必合於後夔,力止鎮勿奏所為樂。光與鎮平生大節不謀而同,惟鐘律之論往返爭議,凡三十餘年,終不能以相一。
是時,濂、洛、關輔諸儒繼起,遠溯聖傳,義理精究。周惇頤之言樂,有曰:「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萬物鹹若,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德盛治至,道配天地,古之極也。後世禮法不修,刑政苛紊,代變新聲,導欲增悲,故有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哉!」
程頤有曰:「律者,自然之數。先王之樂,必須律以考其聲。尺度權衡之正,皆起於律。律管定尺,以天地之氣為准,非秬黍之比也。律取黃鐘,黃鐘之聲亦不難定,有知音者,參上下聲考之,自得其正。」
張載有曰:「聲音之道與天地通,蠶吐絲而商弦絕,木氣盛則金氣衰,乃此理自相應。今人求古樂太深,始以古樂為不可知,律呂有可求之理,惟德性深厚者能知之。」此三臣之學,可謂窮本知變,達樂之要者矣。
熹與元定蓋深講于其學者,而研覃真積,述為成書。元定先究律呂本原,分其篇目,又從而證辨之。
其黃鐘篇曰:
天地之數始於一,終於十:其一、三、五、七、九為陽,九者,陽之成也;其二、四、六、八、十為陰,十者,陰之成也。黃鐘者,陽聲之始,陽氣之動也,故其數九。分寸之數,具於聲氣之先,不可得而見。及斷竹為管,吹之而聲和,候之而氣應,而後數始形焉。均其長,得九寸;審其圍,得九分;積其實,得八百一十分。長九寸,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為律本,度量權衡於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損益焉。其《證辨》曰:古者考聲候氣,皆以聲之清濁、氣之先後求黃鐘也。夫律長則聲濁而氣先至,律短則聲清而氣後至,極長極短則不成聲而氣不應。今欲求聲氣之中,而莫適為准,莫若且多截竹以擬黃鐘之管,或極其短,或極其長,長短之內,每差一分而為一管,皆即以其長權為九寸,而度圍徑如黃鐘之法焉。更迭以吹,則中聲可得;淺深以列,則中氣可驗。苟聲和氣應,則黃鐘之為黃鐘者信矣。黃鐘信,則十一律與度量權衡者得矣。後世不知出此,而惟尺之求。晉氏而下,多求之金石;梁、隋以來,又參之秬黍;至王樸專恃累黍,金石亦不復考。夫金石真偽固難盡信,而秬黍長短小大不同,尤不可恃。古人謂'子穀秬黍,中者實其籥',是先得黃鐘而後度之以黍,以見周徑之度,以生度量權衡之數而已,非律生於黍也。百世之下,欲求百世之前之律者,亦求之聲氣之元而毋必之於秬黍,斯得之矣。」
《黃鐘生十一律篇》曰:
子、寅、辰、午、申、戌六陽辰皆下生,醜、卯、巳、未、酉、亥六陰辰皆上生。陽數以倍者,三分本律而損其一也;陰數以四者,三分本律而增其一也。六陽辰當位,自得六陰位以居其沖。其林鐘、南呂、應鐘三呂在陰,無所增損;其大呂、夾鐘、仲呂三呂在陽,則用倍數,方與十二月之氣相應,蓋陰陽自然之理也。其《證辨》曰:「按《呂氏》、《淮南子》,上下相生,與司馬氏《律書》、《漢前志》不同,雖大呂、夾鐘、仲呂用倍數則一,然《呂氏》、《淮南》不過以數之多寡為生之上下,律呂陰陽錯亂而無倫,非其本法也。」
《十二律篇》曰:
按十二律之實,約以寸法,則黃鐘、林鐘、太簇得全寸;約以分法,則南呂、姑洗得全分;約以厘法,則應鐘、蕤賓得全厘;約以毫法,則大呂、夷則得全毫;約以絲法,則夾鐘、無射得全絲。約至仲呂之實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以三分之,不盡二算,其數不行,此律之所以止於十二也。其《證辨》曰:「黃鐘為十二律之首,他律無大於黃鐘,故其正聲不為他律役。至於大呂之變宮、夾鐘之羽、仲呂之徵、蕤賓之變征、夷則之角、無射之商,自用變律半聲,非複黃鐘矣。此其所以最尊而為君之象,然亦非人所能為,乃數之自然,他律雖欲役之而不可得也。此一節最為律呂旋宮用聲之綱領也。」
《變律篇》曰:
十二律各自為宮,以生五聲二變。其黃鐘、林鐘、太簇、南呂、姑洗、應鐘六律,則能具足。至蕤賓、大呂、夷則、夾鐘、無射、仲呂六律,則取黃鐘、林鐘、太簇、南呂、姑洗、應鐘六律之聲,少下,不和,故有變律。律之當變者有六:黃鐘、林鐘、太簇、南呂、姑洗、應鐘。變律者,其聲近正律而少高於正律,然後洪纖、高下不相奪倫。變律非正律,故不為宮。其《證辨》曰:「十二律迴圈相生,而世俗不知三分損益之數,往而不返。仲呂再生黃鐘,止得八寸七分有奇,不成黃鐘正聲。京房覺其如此,故仲呂再生,別名執始,轉生四十八律。不知變律之數止於六者,出於自然,不可複加。雖強加之,亦無所用也。房之所傳出于焦氏,焦氏卦氣之學,亦去四而為六十,故其推律必求合此數。不知數之自然,在律不可增,於卦不可減也。何承天、劉焯譏房之病,乃欲增林鐘已下十一律之分,使至仲呂反生黃鐘,還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數,則是惟黃鐘一律成律,他十一律皆不應三分損益之數,其失又甚于房。
《律生五聲篇》曰:
宮聲八十一,商聲七十二,角聲六十四,徵聲五十四,羽聲四十八。按黃鐘之數九九八十一,是為五聲之原,三分損一以下生徵,徵三分益一以上生商,商三分損一以下生羽,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至角聲之數六十四,以三分之,不盡一算,數不可行,此聲之數所以止於五也。其《證辨》曰:「《通典》曰:'黃鐘為均,用五聲之法以下十一辰,辰各有五聲,其為宮商之法亦如之。辰各有五聲,合為六十聲,是十二律之正聲也。'夫黃鐘一均之數,而十一律於此取法焉。以十二律之宮長短不同,而其臣、民、事、物、尊卑,莫不有序而不相亂,良以是耳。沈括不知此理,乃以為五十四在黃鐘為徵、在夾鐘為角、在仲呂為商者,其亦誤矣。俗樂之有清聲,略知此意。但不知仲呂反生黃鐘,黃鐘又自林鐘再生太簇,皆為變律,已非黃鐘、太簇之清聲耳。胡瑗於四清聲皆小其圍徑,則黃鐘、太簇二聲雖合,而大呂、夾鐘二聲又非本律之半。且自夷則至應鐘四律,皆以次而小其徑圍以就之,遂使十二律、五聲皆有不得其正者。李照、範鎮止用十二律,則又未知此理。蓋樂之和者,在於三分損益;樂之辨者,在於上下相生。若李照、範鎮之法,其合於三分損益者則和矣,自夷則已降,其臣、民、事、物,豈能尊卑有辨而不相淩犯乎?晉荀勖之笛,梁武帝之通,皆不知而作者也。」
《變聲篇》曰:
變宮聲四十二,變徵聲五十六。五聲宮與商、商與角、徵與羽相去各一律,至角與徵、羽與宮相去乃二律。相去一律則音節和,相去二律則音節遠。故角、徽之間,近徵收一聲,比徵少下,故謂之變徵;羽、宮之間,近宮收一聲,少高於宮,故謂之變宮。角聲之實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盡一算,既不可行,當有以通之。聲之變者二,故置一而兩,三之得九,以九因角聲之實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損益,再生變徵、變宮二聲,以九歸之,以從五聲之數,存其餘數,以為強弱。至變徵之數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盡二算,其數又不行,此變聲所以止於二也。變宮、變徵,宮不成宮,徵不成徵,《淮南子》謂之「和謬」,所以濟五聲之不及也。變聲非正聲,故不為調。其《證辨》曰:「宮、羽之間有變宮,角、徵之間有變徵,此亦出於自然,《左氏》所謂'七音',《漢前志》所謂「七始」是也。然五聲者,正聲,故以起調、畢曲,為諸聲之綱。至二變聲,則不比于正音,但可濟其所不及而已。然有五聲而無二變,亦不可以成樂也。」
《八十四聲篇》曰:
黃鐘不為他律役,所用七聲皆正律,無空、積、忽、微。自林鐘而下,則有半聲:大呂、太簇一半聲,夾鐘、姑洗二半聲,蕤賓、林鐘四半聲,夷則、南呂五半聲,無射、應鐘為六半聲。中呂為十二律之窮,三半聲也。自蕤賓而下則有變律:蕤賓一變律,大呂二變律,夷則三變律,夾鐘四變律,無射五變律,中呂六變律也。皆有空、積、忽、微,不得其正,故黃鐘獨為聲氣之元。雖十二律八十四聲皆黃鐘所生,然黃鐘一均,所謂純粹中之純粹者也。八十四聲:正律六十三,變律二十一。六十三者,九七之數也;二十一者,三七之數也。
《六十調篇》曰:
十二律旋相為宮,各有七聲,合八十四聲。宮聲十二,商聲十二,角聲十二,徵聲十二,羽聲十二,凡六十聲,為六十調,其變宮十二,在羽聲之後、宮聲之前;變徵十二,在角聲之後、徵聲之前:宮徵皆不成,凡二十四聲,不可為調。黃鐘宮至夾鐘羽,並用黃鐘起調、黃鐘畢曲;大呂宮至姑洗羽,並用大呂起調、大呂畢曲;太簇宮至仲呂,並用太簇起調、太簇畢曲;夾鐘宮至蕤賓羽,並用夾鐘起調、夾鐘畢曲;姑洗宮至林鐘羽,並用姑洗起調、姑洗畢曲;仲呂宮至夷則羽,並用仲呂起調、仲呂畢曲;蕤賓宮至南呂羽,並用蕤賓起調、蕤賓畢曲;林鐘宮至無射羽,並用林鐘起調、林鐘畢曲;夷則宮至應鐘羽,並用夷則起調、夷則畢曲;南呂宮至黃鐘羽,並用南呂起調、南呂畢曲;無射宮至大呂羽,並用無射起調、無射畢曲;應鐘宮至太簇羽,並用應鐘起調、應鐘畢曲,是為六十調。六十調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黃鐘也。黃鐘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聲二變。五聲各有紀綱,以成六十調,六十調皆黃鐘損益之變也。宮、商、角三十六調,老陽也;其徵、羽二十四調,老陰也。調成而陰陽備也。
或曰:「日辰之數由天五、地六錯綜而生,律呂之數由黃鐘九寸損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數之成,則日有六甲、辰有五子為六十日;律呂有六律、五聲為六十調,若合符節,何也?」曰:「即所謂調成而陰陽備也。」夫理必有對待,數之自然也。以天五、地六合陰與陽言之,則六甲、五子究於六十,其三十六為陽,二十四為陰。以黃鐘九寸紀陽不紀陰言之,則六律、五聲究於六十,亦三十六為陽,二十四為陰。蓋一陽之中,又自有陰陽也。非知天地之化育者,不能與於此。其《證辨》曰:「《禮運》:'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孔氏疏曰:'黃鐘為第一宮,至中呂為第十二宮,各有五聲,凡六十聲。'聲者,所以起調、畢曲,為諸聲之綱領,正《禮運》所謂'還相為宮'也。《周禮·大司樂》,祭祀不用商,惟宮、角、徵、羽四聲。古人變宮、變徵不為調,《左氏傳》曰:' 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以二變聲之不可為調也。後世以變宮、變徵參而為八十四調,其亦不考矣。」
《候氣篇》曰:
以十二律分配節氣,按曆而俟之。其氣之升,分、毫、絲、忽,隨節各異。夫陽生於《複》,陰生於《姤》,如環無端。今律呂之數,三分損益,終不復始,何也?曰:「陽之升始於子,午雖陰生,而陽之升於上者未已,至亥而後窮上反下;陰之升始於午,子雖陽生,而陰升於上亦未已,至巳而後窮上反下。律于陰則不書,故終不復始也。是以升,陽之數,自子至巳差強,在律為尤強,在呂為差弱;自午至亥漸弱,在律為尤弱,在呂為差強。分數多寡,雖若不齊,然而絲分毫別,各有條理,此氣之所以飛灰,聲之所以中律也。」
或曰:「《易》以道陰陽,而律不書陰,何也?」曰:「《易》盡天下之變,善惡無不備,律致中和之用,止於至善者也,以聲言之,大而至於雷霆,細而至於蠛蠓,無非聲也。《易》則無不備也,律則寫其所謂黃鐘一聲而已。雖有十二律六十調,然實一黃鐘也。是理也,在聲為中聲,在氣為中氣,在人則喜怒哀樂未發與發而中節,此聖人所以一天人、贊化育之道也。」其《證辨》曰:「律者,陽氣之動,陽聲之始,必聲和氣應,然後可以見天地之心。今不此之務,乃區區於秬黍之縱橫、古錢之大小,其亦難矣。然非精於歷數,則氣節亦未易正。」
至於審度量、謹權衡,會粹古今,辨析尤詳,皆所以參伍而定黃鐘為中聲之符驗也。朱熹深好其書,謂國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將審音協律,以諧神人。受詔典領之臣,宜得此書奏之,以備東都郊廟之樂。
熹定《鐘律》、《詩樂》、《樂制》、《樂舞》等篇,匯分于所修禮書中,皆聚古樂之根源,簡約可觀。而《鐘律》分前後篇,其前篇為條凡七:一曰十二律陰陽、辰位相生次第之圖,二曰十二律寸、分、厘、毫、絲、忽之數,三曰五聲五行之象、清濁高下之次,四曰五聲相生、損益、先後之次,五曰變宮、變徽二變相生之法,六曰十二律正變、倍半之法,七曰旋宮八十四聲、六十調之圖。其後篇為條凡六:一曰明五聲之義,二曰明十二律之義,三曰律寸舊法,四曰律寸新法,五曰黃鐘分寸數法,六曰黃鐘生十一律數。大率采元定所著,更互演繹,尤為明邃。其《樂制》匯于王朝禮,其《樂舞》匯於祭禮,上下千載,旁搜遠紹,昭示前聖禮樂之非迂,而將期古樂之複見於今,熹蓋深致意焉。其《詩樂篇》別系於後。
志第八十五樂七(樂章一)
○郊祀祈穀雩祀五方帝感生帝
建隆郊祀八曲
降神,《高安》在國南方,時維就陽。以祈帝祉,式致民康。豆籩鼎俎,金石絲簧。禮行樂奏,皇祚無疆。
皇帝升降,《隆安》步武舒遲,升壇肅祗。其容允若,於禮攸宜。
奠玉幣,《嘉安》嘉玉制幣,以通神明。神不享物,享於克誠。
奉俎,《豐安》笙鏞備樂,繭栗陳牲。乃迎芳俎,以薦高明。
酌獻,《禧安》丹雲之爵,金龍之杓。挹於尊罍,是曰清酌。
飲福,《禧安》潔茲五齊,酌彼六尊。致誠斯至,率禮彌敦。以介景福,永隆後昆。重熙累洽,帝道攸尊。
亞獻、終獻,《正安》謂天蓋高,其聽孔卑。聞樂歆德,介以福禧。
送神,《高安》倏兮而來,忽兮而回。雲馭杳邈,天門洞開。
咸平親郊八首
降神,《高安》圜丘何方?在國之陽。禮神合祭,運啟無疆。祖考來格,籩豆成行。其儀肅肅,降福穰穰。
皇帝升降,《隆安》禮備樂成,乾健天行。帝容有穆,佩玉鏘鳴。
奠玉幣,《嘉安》定位毖祀,告於神明。嘉玉量幣,享於克誠。
奉俎,《豐安》有牲斯純,有俎斯陳。進於上帝,昭報深仁。
酌獻,《禧安》大報于帝,盛德升聞。醴齊良潔,粢盛苾芬。
飲福,《禧安》祀帝圜丘,九州獻力。禮行於郊,百神受職。靈祗格思,享我明德。天鑒孔章,玄祉昭錫。
亞獻、終獻,《正安》羽籥雲罷,幹戚載揚。接神有恪,錫羨無疆。
送神,《高安》神駕來思,風舉雲飛。神馭歸止,天空露晞。
景祐親郊,三聖並侑二首
奠幣,《廣安》千齡啟運,三後在天。嘉壇並侑,億萬斯年。
酌獻,《彰安》皇基締構,帝系靈長。躬薦鬱鬯,子孫保昌。
常祀二首
太祖配位奠幣,《定安》翕受駿命,震疊群方。侑祀上帝,德厚流光。
酌獻,《英安》誕受靈符,肇基丕業。配享潔尊,永隆萬葉。
元符親郊五首余同咸平,凡闕者皆用舊詞
。
降神,《景安》六變辭同
。無為靡遠,深厚廣圻。祭神恭在,弁冕袞衣。粢盛豐美,明德馨輝。以祥以佑,非眇專祈。
升降,《乾安》罍洗、飲福並奏
。神靈擁衛,景從雲隨。玉色溫粹,天步舒遲。周旋陟降,皇心肅祗。千靈是保,百福攸宜。
退文舞、迎武舞,《正安》左手執籥,右手秉翟。進旅退旅,萬舞有奕。
徹豆,《熙安》陟彼郊丘,大祀是承。其豆孔庶,其香始升。上帝時歆,以我齊明。卒事而徹,福祿來成。
送神,《景安》馨遺八尊,器空二簋。至祝至虔,穹祗貺祉。
政和親郊三首
皇帝升降,《乾安》因山為高,爰陟其首。玉趾躩如,在帝左右。帝謂我王,予懷仁厚。眷言顧之,永綏九有。
配位酌獻,《大寧》于穆文祖,妙道九德。默契靈心,肇基王跡。啟佑後人,垂裕罔極。合食昭薦,孝思維則。
于皇順祖,積德累祥。發源深厚,不耀其光。基天明命,厥厚克昌。是孝是享,申錫無疆。
高宗建炎初,國步尚艱,乃詔有司,天帝地祗及他大祀,先以時舉。太常尋奏,近已增募樂工,幹、羽、簨、虡亦備,始循舊禮,用登歌樂舞。其祀昊天上帝。
降神用《景安》
圜鐘為宮,三奏蒐講上儀,式修毖祀。日吉辰良,禮成樂備。風馭雲旗,聿來歆止。嘉我馨德,介茲繁祉。
黃鐘為角,一奏我將我享,涓選休成。執事有恪,惟寅惟清。樂既六變,肅雍和鳴。高高在上,庶幾是聽。
太簇為徵,一奏禮崇禋祀,備物薦誠。昭格穹昊,明德惟馨。風馬雲車,肸蚃居歆。申錫無疆,齎我思成。
姑洗為羽,一奏惟天為大,物始攸資。恭承禋祀,以報以祈。神不可度,日監在茲。有馨明德,庶其格思。
皇帝盥洗,《正安》靈承上帝,厲意專精。設洗于阼,罍水以清。盥以致潔,感通神明。無遠弗屆,其饗茲誠。
升壇,《正安》皇矣上帝,神格無方!一陽肇複,典祀有常。豆登豐潔,薦德馨香。棐忱居歆,降福穰穰。
上帝位奠玉幣,《嘉安》治極發聞,不瑕有芬。嘉玉陳幣,神屆欣欣。誠心昭著,欽恭無文。以安以侑,篤祜何垠。
太祖位奠幣,《安定》茫茫蒼穹,孰知其紀!精意潛通,雖遠而邇。量幣薦誠,有實斯篚。睠然顧之,永錫繁祉。
皇帝還位,《正安》典祀有常,昭事上帝。奉以告虔,逮迄奠幣。鐘鼓既設,禮儀既備。神之格思,恭承貺賜。
捧俎,《豐安》祀事孔明,禮文惟楙。爰潔犧牲,載登俎豆。或肆或將,無聲無臭,精祲潛通,永綏我後。
上帝酌獻,《嘉安》氣萌黃鐘,萬物資始。欽若高穹,吉蠲時祀。神筴泰元,增授無已。群生熙熙,函蒙繁祉。
太祖位酌獻,《英安》赫赫翼祖,受命於天。德邁三代,威加八埏。陟配上帝,明禋告虔。流光垂裕,于萬斯年。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大德曰生,陰陽寒暑。樂舞形容,幹戚籥羽。一弛一張,退旅進旅。神安樂之,祉錫綿宇。
亞、終獻,《文安》惟聖普臨,順皇之德。典禮有彝,享祀不忒。籩豆靜嘉,降登肹飭。神具醉止,景貺鹹集。
徹豆,《肅安》內心齊誠,外物蠲潔。神來迪嘗,俎豆既徹。燕及群生,靡或夭閼。降福穰穰,時萬時億。
送神,《景安》於赫上帝,乘龍禦天。惟聖克事,明饗斯虔。薦豆雲徹,靈猋且旋。載錫休祉,其惟有年。
望燎,《正安》靈承上帝,精意感通。馨香旁達,粢盛既豐。登降有儀,祀備樂終。神之聽之,福祿來崇。
紹興十三年,初舉郊祀,命學士院制宮廟朝獻及圜壇行禮、登門肆赦樂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請改定,於是禦制樂章十有三及徽宗元禦制仁宗廟樂章一,共十有四篇。余則分命大臣與兩制儒館之士,一新撰述,並懿節別廟樂曲凡七十有四,俱匯見焉。其祀圜丘。
皇帝入中壝,《乾安》
帝出於震,巽惟齊明。律曰姑洗,以示潔清。
我交於神,蠲意必精,既盥而往,祈鑒斯誠。
降神,《景安》
陽動黃宮,日旋南極。天門蕩蕩,百神受職。
爰熙紫壇,熉黃殊色。神哉沛來,蓋親有德。
盥洗,《乾安》
帝顧明德,監於克誠。齊戒滌濯,式示潔清。
郊丘合祛,享意必精。既盥而薦,熙事備成。
升壇,《乾安》
帝監崇壇,媼神其從。稽古合祛,並侑神宗。
升階奠玉,誠意感通。貺施鼎來,受福無窮。
昊天上帝位奠玉幣,《嘉安》禦制
上穹昊天,日星垂曜。照臨下土,王國是保。
維玉與帛,寅恭昭報。永左右之,欽若至道。
皇地祗位奠玉幣,《嘉安》禦制
至哉坤厚,隤然止靜。柔載動植,資始成性。
玉光幣色,璨若其映。式恭禋祀,有邦之慶。
太祖皇帝位尊幣,《廣安》禦制
明明翼祖,並侑泰壇。肇造綿宇,王業孔艱。
表正封略,上際下蟠。躬以大報,亦止於燔。
太宗皇帝位奠玉幣,《化安》禦制。
赫赫巍巍,及時純熙。昊天成命,後則受之。
登邁邃古,光被聲詩。有幣陟配,孫謀所貽。
降壇,《乾安》
躬展盛儀,天步逡巡。樂備禮交,嘉玉既陳。
神方安坐,薦祉紛綸。陟降有容,皇心載勤。
還位,《乾安》
克昭王業,命成昊天。泰畤禋燎,八陛惟圜。
肅然威儀,登降周旋。是謂精享,神監吉蠲。
奉俎,《豐安》
至大惟天,雲何稱德!展誠致薦,牲用博碩。
誠以牲寓,帝由誠格。居歆降祥,時萬時億。
再詣盥洗,《乾安》
帝出於震,巽惟潔齊。神明其德,乃稱禋柴。
惟茲吉蠲,昭事聿懷。重盥而祀,敷錫孔皆。
再升壇與初升同,惟易奠玉作奠酌。
昊天上帝位酌獻,《禧安》禦制
謁款壇陛,祗祀泰禋。丘圜自然,可格至神。
桂尊登酌,嘉薦方新。靡福菲眇,敷佑下民。
皇地祗位酌獻,《光安》禦制
厚德光大,承元之明。茲潛莩吹,升於昭清。
冰天桂海,咸資化成。恭酌彝醪,報本惟精。
太祖皇帝位酌獻,《彰安》禦制
于赫皇祖,創業立極。肅肅靈命,蕩蕩休德。
嘉觴精潔,雅奏金石。丕顯神謨,惟後之則。
太宗皇帝位酌獻,《韶安》禦制
丕鑠帝宗,複受天命。群陰猶黷,一戎大定。
奠鬯斯馨,功歌在詠。佑啟後人,文軌蚤正。
還位,《乾安》
肆類上帝,懷柔百神。稾秸既設,珪幣既陳。
精誠潛交,已事而竣。佑我億載,基圖日新。
入小次,《乾安》
恭展美報,聿修上儀。禮樂和節,登降適宜。
德焉斯親,神靡不娭。海內承福,式固邦基。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泰元尊臨,富媼繁祉。於皇祖宗,既昭格止。
奏舞象功,靈其有喜。永言孝思,盡善盡美。
亞獻,《正安》
陽丘其高,神祗並位。即奠厥玉,既奉厥醴。
亦有嘉德,克相毖祀。旨酒載爵,以成熙事終獻同,止易再酌為三酌
。
出小次位,《乾安》
爰熙紫壇,天地並貺。來燕來甯,畢陳鬱鬯。
承神至尊,精意所鄉。告靈饗奠,祉福其暢。
詣飲福位,《乾安》
帝臨崇壇,媼神其從。祖宗並歆,福祿攸同。
兵寢刑措,時和歲豐。其膺受之,將施無窮降壇同,止易「將」作「以」。
飲福,《禧安》
八音克諧,降神出祗。風馬雲車,陟降在茲。
錫我純嘏,我應受之。一人有慶,燕及群黎。
還位,《乾安》
帝出於震,孝奏上儀。燔燎膻薌,神徠燕娭。
肅若舊典,罔或不祗。既右饗之,翕受蕃厘。
徹豆,《熙安》
燎薌既升,焫膋以潔。于豆於登,焄紐蒿有飶。
紫幄熉黃,神其安悅。將以慶成,薄言盍徹。
送神,《景安》
九霄眇邈,神不可求。何以降之?監德之修。
三獻備成,神不可留。何以送之?保天之休。
望燎,《乾安》
謂天蓋高,陽噓而生。日月列宿,皆天之神。
肆求厥類,與陽俱升。視燎於壇,以終其勤。
望瘞,《乾安》
謂地蓋厚,陰翕而成。社稷群望,皆地之靈。
肆求厥類,與陰俱凝。視瘞於坎,以終其勤。
還大次,《乾安》
舞具八佾,樂備六成。大矣孝熙,厲意專精。
已事而竣,回軫還衡。我應受之,以莫不增。
還內,《采茨》
五輅鳴鑾,八神警蹕。天官景從,莫不祗栗。
祲威盛容,昭哉祖述。祚我無疆,葉氣充溢。
甯宗郊祀二十九首
皇帝入中壝,《乾安》
合祀丘澤,登侑祖宗。顧諟惟精,靈承惟恭。
有嚴皇儀,有莊帝容。監於克誠,肅肅雍雍。
降神,《景安》
圜鐘為宮
天門蕩蕩,雲車陰陰。百神鹹秩,三靈顧歆。
神哉來娭,神哉溥臨。饗時宋德,翼翼小心。
黃鐘為角
華蓋既動,紫微洞開。星樞周旋,日車徘徊。
靈兮顧佑,靈兮沛來。載燕載娭,式時壇垓。
太簇為徵
泰尊媼厘,祖功宗德。辰躔陪營,嶽瀆受職。
神哉來下,神哉來格。饗德惟馨,留虞嘉席。
姑洗為羽
金石宣昭,羽旄紛綸。潔火夕照,明水夜陳。
娭哉惟靈,娭哉惟神。風馬招搖,惟德之親。
皇帝盥洗,《乾安》
皇帝儉勤,盥用陶瓦。禮神頌祗,奠幣獻斝。
月鑒陰肅,醴液融冶。挹彼注茲,禮無違者。
升壇,《乾安》
崇台穹窿,高靈下墮。慶陰仿佛,從坐嶪峨。
宵升于丘,時通權火。維天之命,百祿是荷。
降壇
帝饗於郊,一精二純。紫觚陟降,嘉玉妥陳。
神方留娭,瑞貺紛綸。申錫無疆,螽斯振振。
還位
肅肅禮度,鋗々宮奏。天行徐謐,皇儀昭懋。
光連重璧,物備簋豆。於皇以饗,無聲無臭。
尚書奉俎
列俎孔陳,嘉籩維實。鼎煁陽燧,玉流星液。
我牲既碩,我薦既苾。神監下昭,安坐翔吉。
再詣盥洗
帝澄初觴,禮嚴再盥。精明顯昭,齊顒洞貫。
靈娭留俞,神光炳煥。我宋受福,永壽于萬。
再升壇
紫壇嶽立,神光夜燭。有儼旒采,有鸞佩玉。
霄垠顧佑,祖宗熙穆。對越不忘,俾爾戩穀。
降壇,《乾安》
天容澄謐,景氣晏和。瓚斝薦醇,鋗璆葉歌。
帝降庭止,夜其如何?神助之休,宜爾眾多。
還位,《乾安》
甘露流英,卿雲舒采。靈俞有喜,神光晻暖。
穆穆來蒞,洋洋如在。帝用居歆,澤及四海。
入小次,《乾安》
聽惟饗德,監惟棐忱。顧諟思明,靈承思欽。
永言端蒞,肅對下臨。上帝是皇,毋貳爾心。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羽籥陳容,幹戚按節。德閑而泰,功勞而決。
虞我神祇,揚我謨烈。盡美盡善,福流有截。
亞獻,《正安》
帝臨中壇,神從八陛。花玉展瑞,明馨薦醴。
亦有嘉德,克相盛禮。獻茲重觴,降福彌彌。
終獻,《正安》
敬事天地,升侑祖宗。陳盥於三,介觴之重。
秉德翼翼,有來雍雍。相予祀事,福嘏日溶。
出小次,《乾安》
孝奏展成,熙儀畢薦。光流桂俎,祥衍椒奠。
風管晨凝,雲容天轉。拜貺於郊,右序詒燕。
詣飲福位,《乾安》
所饗惟清,所欽惟馨。靈喜留俞,天景窈冥。
福祿來成,福祿來寧。皇用時斂,壽我慈庭。
飲福,《禧安》,?/font>
瓚斝觩,觥罍氤氳。有醴惟香,有酒惟欣。
肸蚃豐融,懿懿芬芬。我龍受之,如川如雲。
降壇,《乾安》
天錫多祉,皇受五福。言瞻瑤壇,迄奉瑄玉。
昭星炳燿,元氣回復。帝儀載旋,有嘉穆穆。
還位,《乾安》
璿圖天深,鼎文日輝。慶流皇家,象炳紫微。
乾回冕旒,雲煥袞衣。何千萬年,式於九圍。
尚書徹豆,《熙安》
蘭豆既升,簠簋既登。禮備俎實,饗貴牲烝。
時乃告徹,器用畢興。祚我皇基,介福是膺。
送神,《景安》
神輔有德,來燕來娭。禮薦熙成,三靈逆厘。
神饗有道,言旋言歸。福祉咸蒙,百世本支。
詣望燎位,《乾安》
莫神乎天,陽噓而生。日月星辰,皆乾之精。
肆求厥類,與陽俱升。眡燎于壇,展也大成。
詣望瘞位,《乾安》
地載萬物,陰翕而成。山嶽河瀆,皆坤之靈。
克肖其象,與陰俱凝。眡瘞於坎,思求厥成。
還大次,《乾安》
福方流胙,祈方欽柴。鹵簿載肅,球架允諧。
帝祉具臨,皇靈允懷。遄禦於次,降福孔皆。
還內,《乾安》
八福呵蹕,千官景從。回軫還衡,昆威盛容。
妥飾芝鳳,禦朝雲龍。歸壽慈闈,敷時民雍。
景祐上辛祈谷,仁宗禦制二首
太宗配位奠幣,《仁安》
天祚有開,文德來遠。祈彀日辛,侑神禮展。
酌獻,《紹安》
于穆神宗,惟皇永命。薦醴六尊,聲歌千詠。
紹興祈穀三首
降神、盥洗、升壇、還位及上帝奠玉幣、奉俎,並同圜丘。
太宗位奠幣,《宗安》
于穆思文,克配上帝。涓選休成,遵揚嚴衛。
祗薦明誠,肅陳量幣。享茲吉蠲,申錫來裔。
上帝位酌獻,《嘉安》
三陽肇新,萬物資始。精誠祈天,其聽斯邇。
願均雨暘,田疇之喜。如坻如京,以備百禮。
太宗位酌獻,《德安》
天錫勇智,允惟太宗。功隆德盛,與帝比崇。
禮嚴陟配,誠達精衷。尚其錫祉,歲以屢豐。
孟夏雩祀,仁宗禦制二
太祖配坐奠幣,《獻安》
昊天蓋高,祀事為大。嚴配皇靈,億福來介。
酌獻,《感安》
龍見而雩,神之來格。犧象精良,威靈赫奕。
紹興雩祀一首
上帝位酌獻,《嘉安》
蒼蒼昊穹,覆臨下土。欽惟歲事,民所依怙。
爰竭精虔,禮典斯舉。甘澤以時,介我稷黍。
冬至、孟春、孟夏、季秋四祀,上公攝事七首
降神,《景安》二章
天何言哉,至清而健!默定幽贊,降祥福善。
夙設圜壇,恭陳嘉薦。貞馭下臨,儲休錫羨。
生物之祖,興益之宗。于國之陽,以禋昊穹。
六變降神,于論鼓鐘。親德享道,錫羨無窮。
太尉行,《正安》
禮經之重,祭典為宗。上公攝事,登降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雍。百神萃止,惟吉之從。
司徒奉俎,《豐安》
禮崇禋祀,神鑒孔明。牲牷博腯,以炰以烹。
馨香蠲潔,品物惟精。錫以純嘏,享茲至誠。
飲福,《廣安》
簠簋既陳,吉蠲登薦。洗心防邪,肅祗祭典。
陟降惟寅,籩豆有踐。百福鹹宜,淳耀丕顯。
亞、終獻,《文安》
秩秩禮文,肅肅嚴祀。仰洽神休,式協民紀。
灌獻有容,敘其俎簋。明德惟馨,以介丕祉。
送神,《景安》
帝臨中壇,肅恭禋祀。靈景舒光,飛龍旋軌。
送神有章,神心具醉。輔德惟仁,永錫元祉。
景德以後祀五方帝十六首
青帝降神,《高安》六變
四序伊始,三陽肇新。氣迎東郊,蟄戶鹹春。
功宣播殖,澤被生民。祝史正辭,昭事惟寅。
奠玉幣、酌獻,並用《嘉安》
條風始至,盛德在木。平秩東作,種獻穜穋。
律應青陽,氣和玉燭。惠彼兆民,以介景福。
送神,《高安》
備物致用,薦羞神明。禮成樂舉,克享克禋。
酌獻,《祐安》
條風斯應,候曆維新。陽和啟蟄,呂物皆春。
篪簧協奏,簠簋畢陳。精羞豐薦,景福攸臻。
赤帝降神,《高安》
長嬴戒序,候正南訛。功資蕃育,氣應清和。
鼎實嘉俎,樂備登歌。神其來享,降福孔多。
奠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象分離位,德配炎精。景風協律,化神含生。
百嘉茂育,乃順高明。神無常享,享於克誠。
送神,《高安》
籩豆有踐,黍稷惟馨。禮終三獻,神歸杳冥。
黃帝降神,《高安》
坤輿厚載,黃裳元吉。宅中居正,含章抱質。
分王四季,其功靡秩。育此群生,首茲六律。
奠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中央定位,厚德惟新。五行攸正,四氣爰均。
笙鏞以間,簠簋斯陳。為民祈福,肅奉明禋。
送神,《高安》
土德居中,方輿配位。樂以送神,式申昭事。
白帝降神,《高安》
西顥騰晶,天地始肅。盛德在金,百嘉茂育,
彍弩射牲,築場登穀。明靈格思,旌罕紛屬。
尊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博碩肥腯,以炰以烹。嘉栗旨酒,有彌斯盈。
肴核惟旅,肅肅烝烝。吉蠲備物,享於克誠。
送神,《高安》
飆輪戾止,景燭靈壇。金奏繹如,白露漙漙。
黑帝降神,《高安》
隆冬戒序,歲曆順成。一人有慶,萬物由庚。
有旨斯酒,有碩斯牲。報功崇德,正直聰明。
奠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大儀斡運,星紀環周。三時不害,黍稷盈疇。
克誠致享,品物鹹羞。禮成樂變,錫祚貽休。
送神,《高安》
管磬鹹和,禮獻斯畢。靈歟言旋,神降之吉。
紹興以後祀五方帝六十首
青帝降神,《高安》
圜鐘宮三奏
于神何司,而德於木?肅然顧歆,則我斯福。
我祀孔時,我心載祗。匪我之私,神來不來。
黃鐘為角,一奏
神兮焉居?神在震方。仁以為宅,秉天之陽。
神之來矣,道修以阻。望神未來,使我心苦。
太簇為徵,一奏
神在途矣,習習以風。百靈後先,敢一不恭!
奔走癘疫,祓除菑凶。顧瞻下方,逍遙從容。
姑洗羽一奏
溫然仁矣,熙然春矣。龍駕帝服,穆將臨矣。
我酒清矣,我肴烝矣。我樂備矣,我神顧矣。
升殿,《正安》
在國之東,有壇崇成。節以和樂,式降式登。
潔我珮服,璆琳鏘鳴。匪壇斯高,曷妥厥靈?
青帝奠玉幣,《嘉安》
物之熙熙,胡為其然。蒙神之休,乃敢報旃。
有邸斯珪,有量斯幣。於以奠之,格此精意。
太昊氏位尊幣,《嘉安》
卜歲之初,我迎春祗。孰克侑饗,曰古宓戲,萬世之德。
再拜稽首,敢愛斯璧。
奉俎,《豐安》
靈兮安留,煙燎既升。有碩其牲,有俎斯承。
匪牲則碩,我德惟馨。緩節安歌,庶幾是聽。
青帝酌獻,《祐安》
百末布蘭,我酒伊旨。酌以匏爵,洽我百禮。
帝居青陽,顧予嘉觴。右我天子,宜君宜王。
太昊酌獻,《祐安》
五德之王,誰實始之?功括造化,與天無期。
酌我清酤,盥獻載飭。神鑒孔饗,天子之德。
亞、終獻,《文安》
貳觴具舉,承神嘉虞。神具醉止,眷焉此都。
我歲方新,我畝伊殖。時暘時雨,繄神之力。
送神,《高安》
忽而來兮,格神鴻休。忽而往兮,神不予留。
神在天兮,福我壽我。千萬春兮,高靈下墮。
赤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離明禦正,德協於火。有感其生,維帝是何。
帝圖炎炎,貽福錫我。鑒於妥虔,高靈下墮。
黃鐘為角
赤精之君,位於朱明。茂育萬物,假然長嬴。
我潔我盛,我蠲我誠。神其下來,雲車是承。
太簇為徵
八卦相蕩,一氣散施。隆熾恢台,職神屍之。
肅肅飆禦,神戾於天。于昭神休,天子萬年。
姑洗為羽
燁燁其光,炳炳其靈。窅其如容,欻其如聲。
扇以景風,導以朱斿。我德匪類,神其安留。
升殿,《正安》
除地國南,有基崇祟。載陟載降,式虔式恭。
燎煙既燔,黻冕斯容。神如在焉,肆予幽通。
赤帝奠玉幣,《嘉安》
太微呈祥,炎德克彰。佑我基命,格於明昌。
一純二精,有嚴典祀。於以奠之,以介繁祉。
神農氏奠幣,《嘉安》
練以纁黃,有篚將之。肸蚃斯答,有神昭之。
維神於民,實始貨食。歸德報功,敢怠王國。
奉俎,《豐安》
有牲在滌,從以騂牡。或肆或將,有潔其俎。
神嗜飲食,飶飶芬芬。莫腆於誠,神其顧歆!
赤帝酌獻,《祐安》
四月維夏,兆於重離。帝執其衡,物無癘疵。
于皇帝功,思樂旨酒,奠爵既成,垂福則有。
神農氏酌獻,《祐安》
猗歟先農,肇茲黍稷!既殖既播,有此粒食。
秬鬯潔清,彝樽疏冪。竭我瑤斝,莫報嘉績。
亞、終獻,《文安》
盥爵奠斝,載虔載恭。籩豆靜嘉,于樂鼓鐘。
禮備三獻,神具醉止。孰顯神德?揚光紛委。
送神,《高安》
神來何從?馺然靈風。神去何之?杳然幽蹤。
伊神去來,霧散雲烝。獨遺休祥,山崇川增。
黃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維帝奠位,乃咸于時。孰主張是,而樞紐之?
穀我腹我,比予于兒。告我冠服,迨其委蛇。
黃鐘角
蓀無不在,日輿我居。孰不可來?肸蚃斯須。
象服龍駕,淵淵鼓桴。蓀不汝多,多汝意孚。
太簇徵
樂哉帝居,逝留無常!爾信我宅,爾中我鄉。
乃眷茲土,于赫君王。翩然下來,去未遽央。
姑洗羽
澹兮撫琴,啾兮吹笙。神之未來,肅穆以聽。
繽紛羽旄,姣服在中。神既來止,亦無惰容。
升殿,《正安》
民生地中,動作食息。輿我周旋,莫匪爾極。
捕鰈東海,搴茅南山。彼勞如何,矧升降間!
黃帝奠玉幣,《嘉安》
萬櫝之寶,一絇之絲。孕之育之,誰為此施?
歸之後神,神曰何為?不宰之功,蕩然四垂。
有熊氏位奠幣,《嘉安》
維有熊氏,以土勝王。其後皆沿,茲德用壯。
黼黻幅舄,裳衣是創。幣之元纁,對此昭亮。
奉俎,《豐安》
王曰欽哉,無愛斯牲!登我元祀,亦有皇靈。
以將以享,或剝或烹。大夫之俎,天子之誠。
黃帝酌獻,《祐安》
黍以為翁,鬱以為婦。以侑元功,以酌大鬥。
伊誰歆之?皇皇帝后。伊誰嘏之?天子萬壽。
有熊氏酌獻,《祐安》
昔在綿邈,有人公孫。登政撫辰,節用良勤。
所蓄既大,所行宜遠。載其華樽,從以簫管。
亞、終獻,《文安》
羽觴更陳,厥味清涼。飲之不煩,又有蔗漿。
夜未艾止,明星浮浮。願言妥靈,靈兮淹留。
送神,《高安》
靈不肯留,沛兮將歸。玉節猋逝,翠旗並馳。
顧瞻佇立,悵然佳期。蹇千萬年,無斁人斯。
白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白藏啟序,庶匯向成。有嚴禋祀,用答幽靈。
風馬雲車,來燕來寧。洋洋在上,休福是承。
黃鐘角
素精肇節,金行固藏。氣沖炎伏,明河翻霜。
功收有年,禮薦有章。祗越眇冥,鴻基永昌。
太簇徵
昊天之氣,揫斂萬匯。涓日潔齊,有嚴厥祀。
有牲維肥,有酒維旨。神之燕娭,錫茲福祉。
姑洗羽
執矩斯兌,實惟素靈。受職儲休,萬寶以成。
饗於西郊,奠玉陳牲。侑以雅樂,來歆克誠。
升殿,《正安》
素猋諧律,西顥墮靈。肇複元祀,晨煬肅清。
下土層陔,嘉薦芳馨。以禦蕃祉,介我西成。
白帝奠玉幣,《嘉安》
惟時素秋,肇舉元祀。禮備樂作,降登有數。
洋洋在上,神既來止。神之格思,錫我繁祉。
少昊氏位奠幣,《嘉安》
西顥肅清,群生茂遂。有嚴報典,孔明祀事。
珪幣告虔,神靈燕喜。齎我豐年,以錫民祉。
奉俎,《豐安》
洽禮既陳,諧音具舉。有滌斯牲,孔碩為俎。
維帝居歆,介我稷黍。樂哉有秋,繄神之祜!
白帝酌獻,《祐安》
徂商肇祀,靈蓋孔饗。恭承嘉禧,湛澹秬鬯。
監此馨香,靈其安留。疇惠下民,匪靈之休。
少昊氏位酌獻,《祐安》
沆碭西顥,功載萬世。乘金宅兌,侑我明祀。
嘉觴布蘭,牲玉潔精。神之燕虞,肅用有成。
亞、終獻,《文安》
肅成萬物,泬寥其秋。惟茲祀事,戾止靈斿。
酌獻具舉。典禮是求。冀福斯民,黍稷盈疇。
送神,《高安》
沆碭白藏,順成萬寶。有來德馨,於昭神妥。
露華晨晞,飆馭聿還。介我嗣歲,澤均幅員。
黑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吉日壬癸,律中應鐘。國有故常,北郊迎冬。
乃蕆祀事,必祗必恭。明默雖異,感而遂通。
黃鐘為角
良月盈數,四氣推遷。帝於是時,典司其權。
高靈下墮,降祉幅員。神之聽之,祀事罔愆。
太簇為徵
北方之神,執權司冬。三時務農,於焉告功。
禮備樂作,歸功於神。風馬來遊,永錫斯民。
姑洗為羽
天地閉塞,盛德在水。黑精之君,降福羨祉。
洋洋在上,若或見之。齊莊承祀,其敢斁思。
升殿,《正安》
昧爽昭事,煌煌露光。滌溉蠲潔,容儀肅莊。
牲肥酒旨,薦此芬芳。降陟有序,禮無越常。
黑帝奠玉幣,《嘉安》
晨曦未升,天宇肅穆。祗若元祀,將以幣玉。
神之格思,三獻茅縮。明靈懌豫,下土是福。
高陽氏位奠幣,《嘉安》
飆馭雲蓋,神之顧歆。丕昭禮容,發揚樂音。
祀事既舉,仰當神心。申以嘉幣,式薦誠諶。
奉俎,《豐安》
辰牡孔碩,奉牲以告。秘祝非祈,豐年宜報。
至意昭徹,交乎神明。降福穰穰,用燕群生。
黑帝酌獻,《祐安》
赫赫神游,周流八極。德馨上聞,於焉來格。
不腆酒醴,用伸悃愊。神其歆之!民用響德。
高陽氏酌獻,《祐安》
十月納禾,民務藏蓋。不有神休,民罔攸賴。
孟冬之吉,禮行不昧。神降百祥,昭著蓍蔡。
亞、終獻,《文安》
萬匯揫斂,時惟冬序。蠢爾黎氓,人此室處。
酌獻告神,禮以時舉。賴此陰騭,民有所怙。
送神,《高安》
神之戾止,天門夜開。禮備告成,雲軿亟回。
旗纛晻靄,萬靈喧豗。獨遺祉福,用澤九垓。
乾德以後祀感生帝十首
降神,《大安》
和均玉管,政協璿衡。四序資始,萬物含生。
皇猷允洽,至德惟明。為民祈福,克致精誠。
太保行,《保安》
衣冠儼若,步武有容。公卿濟濟,率禮惟恭。
罍洗,《正安》
昊天降康,雲何以報?斯謀斯惟,雍雍灌鬯。
身之潔兮,神斯來止。神之享兮,民斯福矣。
奠玉幣,《慶安》
籩豆有踐,玉帛斯陳。神無常享,享於精純。
奉俎,《咸安》
俎實具列,明德惟馨。肅容祗薦,神其降靈。
酌獻,《崇安》
樂調鳳律,酒浥犧尊。至靈斯禦,盛德彌敦。
飲福,《廣安》
三陽戒律,萬匯騰精。既蘇昆蟲,畢達勾萌。
具陳犧象,式薦誠明。錫以蕃祉,永保咸平。
亞、終獻,《文安》
大君有命,祀典咸修。薦獻式敘,淑慎優柔。
徹豆,《肅安》以下二首政和中制
奉承明祀,惟羊惟牛。卬盛于豆,備陳庶羞。
鐘鼓喤々,神具醉止。其徹嘉籩,永綏福祉。
送神,《普安》
既臨下土,複歸於天。神之報貺,受福無邊。
景祐祀感生帝二首
宣祖配位奠幣,《皇安》
浚發長源,粵惟始祖。五運協圖,萬靈來護。
酌獻,《肅安》
龍德而隱,源流則長。宜乎億祀,侑享彌昌。
元符祀感生帝五首
降神,《大安》六變
二儀交泰,七政順行。四序資始,萬物含生。
皇朝創業,盛德致平。為民祈福,潔此精誠。
初獻升降,《保安》
冕旒儼若,步武有容。公卿濟濟,《韶》、《濩》邕邕。
帝位酌獻樂和鳳律,酒奠犧尊。神明斯享,禮盛難論。
亞、終獻,《文安》
大君有命,闕典咸修。帝歆明祀,佑聖千秋。
送神,《普安》
俯臨下土,回復上天。觸類而長,荷福無邊。
帝位奠玉幣同前《慶安》,禧祖奠幣同景祐《皇安》,酌獻同景祐宣祖《肅安》,奉俎同熙甯《咸安》。
紹興以後祀感生帝十六首
降神,《大安》
圜鐘為宮
炎精之神,飛軿碧落。駕以浮雲,丹書赤雀。
禮備豆籩,樂諧簫勺。神具醉止,佑我景鑠。
黃鐘為角
宋德惟火,神實司之。上儀申蕆,迎方重離。
瑤幣告潔,秀華金支。啾啾神龍,來介繁禧。
太簇為徵
于物司火,于方峙南。璿霄來下,羽衛毿毿。
祠官祝厘,聊珮合簪。本支有衍,則百斯男。
姑洗為羽
惟神之安,方解羽鑾。赤旂霞曳,從以炎官。
居歆嘉薦,肸蚃靈壇。神之格矣,民訖多盤。
盥洗,《保安》
沖牙鏘鳴,肅容專精。交神之義,罔敢弗誠。
設洗於阼,罍水惟清。盥以致潔,感通神明。
升殿,《保安》
三陽交泰,日新惟良。大建厥祀,茲報興王。
禮嚴陟降,德薦馨香。聿懷嘉慶,降福穰穰。
感生帝位奠玉幣,《光安》
肅肅嚴祀,神幽必聞。騁駕臨饗,將歆飶芬。
嘉玉陳幣,欽恭無文。永綏多祜,國祚何垠。
僖祖位奠幣,《皇安》
于穆文獻,景炎發祥。啟茲皇運,垂慶無疆。
篚幣有陳,式昭肅莊。神之格思,如在洋洋。
奉俎,《咸安》
籩豆大房,秩秩在列。奉牲以告,既全既潔。
樂均無爽,牲醴攸設。神兮燕娭。霓旌孑孑。
感生帝位酌獻,《崇安》
盛德在火,相我炎祚。典祀有常,牲玉維具。
風馬雲車,翩翩來顧。式蕃帝祉,後昆有裕。
僖祖位酌獻,《肅安》
皇矣文獻,開國有先。德配感生,對越在天。
練日得辛,來止靈壇。神其錫羨,瑞應猗蘭。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苾苾芬芬,神具醉止。笙磬鏗鏘,乾旄旖旎。
鬷假無言,神靈惟喜。申錫蕃釐,暨我孫子。
亞、終獻,《文安》
偉炎厥初,緣感而系。慶衍式崇,昭融有契。
樂功既諧,觴獻斯繼。歆類不違,克昌百世。
徹豆,《肅安》
潔陳斯備,昭格惟禋。神歆以飫,宰徹其餕。
清歌振曉,葉氣流春。永錫祚嗣,以渥烝民。
送神,《大安》
豐祀孔飾,肅來自天。蘭尊既徹,飆馭載遄。
騎雲縹緲,聆樂流連。惟邁惟顧,降福綿綿。
望燎,《普安》
禮文既洽,熏燎聿升。嘉氣四塞,丹誠上騰。
惟類之應,惟福之興。永熾天統,億載靈承。
志第八十六樂八(樂章二)
○明堂大饗皇地祇神州地祇朝日夕月高禖九宮貴神
景祐大享明堂二首
真宗配位奠幣,《誠安》
思文聖考,對越在天。侑神作主,奉幣申虔。
酌獻,《德安》
偃革興文,封巒考瑞。威烈巍巍,允膺宗祀。
皇祐親享明堂六首
降神,《誠安》
維聖享帝,維孝嚴親。肇圖世室,躬展精禋。
鏞鼓既設,籩豆既陳。至誠攸感,保格上神。
奠玉幣,《鎮安》
乾亨坤慶育函生,路寢明堂致潔誠。玉帛非馨期感格,降康億載保登平。
酌獻,《慶安》
肅肅路寢,相維明堂。二儀鑒止,三聖侑旁。
靈期合,祠節齊莊。至誠並貺,降福無疆。
三聖配位奠幣,《信安》
祖功宗德啟隆熙,嚴配交修太室祠。圭幣薦誠知顧享,木支錫羨固邦基。
酌獻《孝安》
藝祖造邦,二宗紹德。肅雍孝享,登配圜極。
先訓有開,菲躬何力!歆馨錫羨,保民麗億。
送神,《誠安》
我將我享,辟公顯助。獻終豆徹,禮成樂具。
飾駕上游,升煙高騖。神保聿歸,介茲景祚。
嘉祐親享明堂二首
降神,《誠安》
燁燁房、心,下照重屋。我嚴帝親,匪配之瀆。
西顥沆碭,夕景已肅。靈其來娭,嘉薦芳鬱。
送神,《誠安》
明明合宮,莫尊享帝。禮樂熙成,精與神契。
桂尊初闌,羽駕倏逝。遺我嘉祥,于顯萬世。
熙寧享明堂二首
英宗奠幣,《誠安》
於皇聖考,克配上帝。永言孝思,昭薦嘉幣。
酌獻,《德安》
英聲邁古,施德在民。允秩宗祀,賓延上神。
元符親享明堂十一首
皇帝升降,《儀安》
嚴父配天,孝乎明堂。輿奠升階,降音以將。
天步有節,帝容必莊。辟公憲之,禮元不臧。
上帝位奠玉幣,《鎮安》
聖能享帝,孝克事親。于皇宗祀,盛節此陳。
何以薦虔?二精有煒。何以致祥?上天鑒止。
神宗奠幣,《信安》
合宮禮備,時維哲王。堂筵四敞,明德馨香。
聖考來格,降福穰穰。承承繼繼,萬祀其昌。
奉俎,《禧安》
奕奕明堂,天子即事。奠我聖考,配於上帝。
凡百有職,疇敢不祗!俎潔牲肥,其登有儀。
上帝位酌獻,《慶安》
惟禮不瀆,所以嚴親。惟孝不匱,所以教民。
陟配文考,享天大神。重禧累福,祚裔無垠。
配位酌獻,《德安》
隆功駿德,兩有烈光。陟配宗祀,惠我無疆。
退文舞、迎武舞,《穆安》
舞以象功,樂惟崇德。文經萬邦,武靖四國。
一張一弛,其儀不忒。神鑒孔昭,孝思維則。
亞獻,《穆安》
于昭盛禮,嚴父配天。盡物盡誠,莫匪吉蠲。
重觴既薦,九奏相宣。神介景福,億萬斯年。
飲福,《胙安》
莫尊乎天,莫親乎父。既享既侑,誠申禮舉。
戛擊堂上,八音始具。天子億齡,飲神之胙。
徹豆,《欽安》
穆穆在堂,肅肅在庭。於顯辟公,來相思成。
神既歆止,有聞無聲。錫我休嘉,燕及群生。
歸大次,《憩安》
有奕明堂,萬方時會。宗子聖考,作帝之配。
樂酌虞典,禮從周志。釐事即成,於皇來暨。
大觀宗祀明堂五首
奠玉幣,《鎮安》
交於神明,內心為貴。外致其文,亦效精意。
嘉玉既陳,將以量幣。肅肅邕邕。惟帝之對。
有邦事神,享帝為尊。內心致德,外示彌文。
嘉玉效珍,薦以量幣。恭欽伊何?惟以宗祀。
配位奠幣,《信安》
肇祀明堂,告成大報。顒顒祗祗,率見昭考。
涓選休辰,齊明朝夕。于惟皇王,孝思罔極。
酌獻,《孝安》
若昔大猷,孝思維則。永言孝思,丕承其德。
於昭明威,侑於上帝。齎我思成,永綏福祉。
配位酌獻,《大明》
於昭皇考,大明體神。憲章文思,宜民宜人。
嚴父之道,陟配於天。躬行孝告,有孚於先。
紹興親享明堂二十六首
皇帝入門,《儀安》
惟我有宋,昊天子之。三年蔔祀,百世承基。
施及沖眇,奉牲以祠。敢忘齋栗,偏舉上儀。
升堂,《儀安》
於赫明堂,肇稱禋祀。祖宗來游,亦侑於帝。
九州駿奔,百辟鹹事。斂時純休,錫我萬世。
降神,《誠安》
噫神何親?惟德是輔。玉牲具陳,誠則來顧。
我開明堂,遵國之故。尚蒙居歆,以篤宗祜。
盥洗,《儀安》
肇開九筵,維古之仿。皇皇大神,來顧來享。
庶儀交修,百避顯相。微誠自中,交際天壤。
上帝位奠玉幣,《鎮安》
皇皇後帝,周覽四方。眷我前烈,燕娭此堂。
金支秀髮,黼帳高張。世歆明祀,曰宋是常。
皇地祗位奠玉幣,《嘉安》
至哉坤元,持載萬物!繼天神聖,觀世治忽。
頌祗之堂,薦以圭黻。孰為邦休,四海無拂?
太祖位奠幣,《廣安》
推尊太元,重屋為盛。誰其配之?我祖齊聖。
開基握符,正位凝命。于萬斯年,孝孫有慶。
太宗位奠幣,《化安》
帝神來格,靡祀不從。侑坐而食,獨升祖宗。
在庭祗肅,展采錯重。三獻之禮,百年之容。
徽宗位奠幣,《泰安》
于穆帝臨,至矣元造!克配其儀,惟我文考。
仁恩廣覃,奕葉永保。宗祀惟初,以揚孝道。
皇帝還位,《儀安》
耳聽鋗玉,目瞻熉珠。樂備周奏,儀參漢圖。
神人並況,天地同符。亦既見帝,王心則愉。
尚書捧俎,《禧安》
展牲登俎,《簫韶》在庭。羞陳五室,意徹三靈。
匪物斯享,惟誠則馨。永作祭主,神其億寧。
昊天上帝位酌獻,《慶安》
日在東陸,維時上辛。肇開陽館,恭禮尊神。
蒼玉輝夜,紫煙煬晨。祖宗並配,天地同禋。
皇地祗位酌獻,《彰安》
地禩泰折,歌同我將。黝牲純潔,絲竹發揚。
博厚而久,含洪以光。扶持宗社,曰篤不忘。
太祖位酌獻,《孝安》
一德開基,百年垂統。中天禘郊,薄海朝貢。
寶龜相承,器鼎加重。澤深慶綿,帝複命宋。
太宗位酌獻,《韶安》
紹天承業,繼世立功。帷幄屢勝,車書始同。
武掃氛霧,文垂日虹。遺澤所及,孰知其終!
徽宗位酌獻,《成安》
欽惟合宮,承神至尊。祗戒專精,儼然若存。
奠茲嘉觴,茝蘭其芬。發祉隤祥,以子以孫。
皇帝還小次,《儀安》
匏尊既舉,鞂席未移。有德斯顧,靡神不娭。
物情肅穆,天宇清夷。宅中受命,永複邦基。
文舞退、武舞進,《穆安》
神之欻至,慶陰杳冥,風馬雲車,恍若有承。
備形聲容,于昭文明。庶幾嘉虞,來享來寧。
亞獻,《穆安》
四阿有嚴,神既戾止。備物雖儀,潔誠惟已。
有來振振,相我熙事。載酌陶匏,以成毖祀。
終獻,《穆安》
誠一為專,禮三而稱。孰陪邦祠?惟我同姓。
金絲屢調,圭玉交映。是謂熙成,福來神聽。
皇帝飲福,《胙安》
孰謂天遠,至誠則通。孰謂地厚,與天則同。
惠我純嘏,克成大功。握圖而治,如日之中。
徹豆,《歆安》
工祝告休,笙鏞雲闋。酒茅既除,牲俎斯徹。
幽明罔恫,中外鹹悅。禮成伊何?天地同節。
送神,《誠安》
奕奕宗祀,煌煌禮文。高靈下墮,精意升聞。
熙事既畢,忽乘青雲。敢拜明貺,永清世氛。
望燎,《儀安》
載酌載獻,以純以精。歌傳夜誦,物備秋成。
報本斯極,聽卑則明。願儲景貺,福我群生。
望瘞,《儀安》
禮協豐融,誠交仿佛。辟公受膰,宗祀臨瘞。
貽我來牟,以興嗣歲。山川出雲,天地同氣。
還大次,《憩安》
應天以實,已事而竣。氈案朝帝,竹宮拜神。
靈光下燭,協氣斯陳。福祿時萬,基圖日新。
紹興、淳熙分命館職定撰十七首
降神,《景安》
圜鐘為宮
上直房、心,時惟明堂。配天享親,宗祀有常。
盛德在金,日吉辰良。享我克誠,來格來康。
黃鐘為角
合宮盛禮,金商令時。備成熙事,蒐揚上儀。
駿奔在庭,精意肅祗。來享嘉薦,神靈燕娭。
太簇為徵
休德孔昭,靈承上帝。孝極尊親,嚴配於位。
嘉薦芬芳,禮無不備。神其格思,享茲誠至。
姑洗為羽
霜露既降,孝思奉先。陟降上帝,禮隆九筵。
有馨黍稷,有肥牲牷。神來燕娭,想像肅然。
盥洗,《正安》
禮經之重,祭典為宗。上公攝事,進退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雍。百祥萃止,惟吉之從。
升殿,《正安》
皇祖配帝,歲祀明堂。冕服陟降,玉佩瑲瑲。
疾徐有節,進止克莊。維時右享,日靖四方。
上帝位奠玉幣,《嘉安》
大享季秋,百執揚厲。明明太宗,赫赫上帝。
祗薦忱誠,式嚴圭幣。祚我明德,錫茲來裔。
太宗位奠幣,《宗安》
穆穆皇祖,丕昭聖功。聲律身度,樂備禮隆。
祗薦量幣,祀于合宮。玉帛萬國,驩心載同。
捧俎,《豐安》
備物昭陳,工祝告具。維羊維牛,孔碩孔庶。
有嘉維馨,加食宜飫。斂時五福,永膺豐胙。
上帝位酌獻,《嘉安》
燁彼房、心,明明有融。維聖享帝,禮行合宮。
祀事時止,粢盛潔豐。昭受申命,萬福攸同。
太宗位酌獻,《德安》
受命溥將,勳高百王。寰宇大定,聖治平康。
有嚴陟配,宗祀明堂。神保是格,申錫無疆。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溫厚嚴凝,於皇上帝。文德武功,列聖並配。
舞綴象成,肅雍進退。秉翟踆々,總幹蹈厲。
亞、終獻,《文安》
總章靈承,維國之常。禮樂宣鬯,降升齊莊。
竭誠盡志,薦茲累觴。于昭在上,申錫無疆。
徹豆,《肅安》
於皇上帝,肅然來臨。恭薦芳俎,以達高明。
烹飪既事,享於克誠。以介景福,惟德之馨。
送神,《景安》
帝在合宮,鑒觀盛禮。黍稷惟馨,神心則喜。
禮備樂成,亦既歸止。億萬斯年,以貺多祉。
高宗位奠幣,《宗安》
赫赫高廟,於堯有光。覆被萬祀,冠冕百王。
有量斯幣,蠲潔是將。在帝左右,維時降康。
酌獻,《德安》
炎運中興,蒼生載寧。九秩燕豫,三紀豐凝。
精祀上帝,陟配威靈。錫羨胙祉,萬世承承。
孝宗親享明堂樂曲並同,惟天地位奠幣、酌獻及太祖酌獻、皇帝入小次、還大次、亞獻、送神等篇,各有刪潤。又以太祖奠幣曲改名《廣安》,酌獻改名《恭安》,太宗奠幣改名《化安》,酌獻改名《英安》。
景德祀皇地祇三首
降神,《靜安》
至哉厚德,陟配天長!沈潛剛克,廣大無疆。
資生萬物,神化含章。同和八變,神靈效祥。
奠玉幣,酌獻,《嘉安》
於昭祀典,致享坤儀。備物鹹秩,柔祗格思。
功宣敏樹,日益鴻禧。持載品匯,率土攸宜。
送神,《靜安》
妙用無方,倏來忽逝。蠲潔寅恭,式終禋瘞。
景祐夏至祀皇地祇二首仁宗禦制
太祖奠幣,《恭安》
赫矣淳耀,俶載帝基!一戎以定,萬國來儀。
寅恭潔祀,博厚皇祗。威靈攸在,福祿如茨。
酌獻,《英安》
丕命惟皇,萬物鹹睹。卜年邁周,崇功冠禹。
有燁炎精,大昌聖祚。酌鬯祈年,永錫繁祜。
熙寧祀皇地祇十二首
迎神,《導安》
昭靈積厚,混混坤輿。配天作極,陰慘陽舒。
齊明薦享,百福其儲。庶幾來止,風馬雲車。
升降,《靖安》
有來穆穆,臨此方丘。其行風動,其止霆收。
躬事匪懈,豐盛潔羞。百昌鹹殖,允矣神休!
奠幣《釐安》
純誠昭融,芳美嘉薦。肅將二精,以享以奠。
休光四充,靈祗來燕。其祥伊何?永世錫羨。
太祖,《肇安》
于皇烈祖,維帝所興。光輝宗祀,如日之升。
告靈作配,孝享烝烝。錫茲祉福,百世其承。
司徒奉俎,《承安》
我修祀事,于何致誠?罔敢怠佚,視茲碩牲。
納烹薦俎,侑以和聲。格哉休應,世濟皇明。
酌獻,《和安》
猗嗟富媼,博厚含弘。發榮敷秀,動植茲豐。
爰酌茲酒,肸蚃交通。眾祥萃止,垂祐無窮。
太祖,《佑安》
光大含弘,坤元之力。海宇咸甯,烈祖之德。
作配方壇,不僭不忒。子孫其承,毋替厥則。
飲福,《禔安》
載登壇阼,載酌尊彝。牲酒嘉旨,福祿純熙。
其福維何?萬物鹹宜。其祿維何?永承神禧。
退文舞、迎武舞,《威安》
雍雍肅肅,建我采旄。舞以玉戚,不吳不敖。
其將其肆,脾臄嘉肴。何以侑樂?鐘鼓管簫。
亞、終獻,《儀安》
折俎在籩,胾羹在豆。何以酌之?酒醴是侑。
何以錫之?貽爾眉壽。何以格之?永爾康阜。
徹豆,《豐安》
曳我黼黻,履舄接武。鏘我珩璜,降升圉圉。
其將肆兮,既曰不侮。其終徹兮,恭欽惟主。
送神,《阜安》
神兮來下,享此苾芬。酌獻雍雍,執事孔勤。
神之還矣,忽乘飛雲。遺我祺祥,物象忻忻。
常祀皇地祇五首
迎神,《甯安》八變
坤元之德,光大無疆。一氣交感,百物阜昌。
吉蠲致享,精明是將。介茲景福,鼎祚靈長。
升降,《正安》
禮經之重,祭典為宗。上公攝事,登降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雍。百祥萃止,維吉之從。
奉俎,《豐安》
禮崇禋祀,神鑒孔明。牲牷博腯,以炰以烹。
馨香蠲潔,品物惟精。錫以純嘏,享茲至誠。
退文舞、迎武舞,《威安》
進旅退旅,載揚幹揚。不愆于儀,容服有章。
式綏式侑,神休是聽。鼓之舞之,神永安寧。
送神,《甯安》
物備百嘉,樂周八變。克誠是享,明德斯薦。
神鑒孔昭,蕃禧錫羨。回馭飄然,邈不可見。
紹興祀皇地祇十五首
迎神,《甯安》
函鐘為宮
至哉厚德,物生是資!直方維則,翕辟攸宜。
於昭祀典,致享坤儀。禮罔不答,神之格思。
太簇為角
蕆事方丘,舊典時式。至誠感神,馨非黍稷。
肸蚃來臨,鑒茲明德。永錫坤珍,時萬時億。
姑洗為徵
至哉坤元,乃順承天。厚德載物,含洪八埏。
日北多暑,祀儀吉蠲。式昭無事,敢告恭虔。
南呂為羽
蕆事方丘,情文孔時。名山大澤,侑祭無遺。
牲陳黝犢,樂備《咸池》。柔祗皆出,介我繁禧。
盥洗,《正安》
于穆盛禮,肅肅在宮。蕆事有初,直于東榮。
滌濯是謹,惟寅惟清。祗薦柔嘉,享茲克誠。
升殿,《正安》
景風應時,聿嚴毖祀。用事方丘,鏘鏘濟濟。
登降有節,三獻成禮。神其格思,錫我繁祉。
正位奠玉幣,《嘉安》
坤元博厚,對越天明。展事方澤,亶惟顧歆。
嘉玉量幣,祗薦純精。錫我繁祉,燕及函生。
太祖位奠幣,《定安》
毖祀泰折,柔祗是承。于赫藝祖,道格三靈。
式嚴配侑,厚德惟寧。爰昭薦幣,享於克誠。
捧俎,《豐安》
丕答靈貺,歲事方丘,豆登在列,鼎俎斯儔。
牲牷告具,寅畏彌周。柔祗昭格,飆至雲流。
正位酌獻,《光安》
祗事坤元,飭躬敢憚!爰潔粢盛,載嚴圭瓚。
清明內融,嘉旨外粲。介我繁釐,時億時萬。
太祖位酌獻,《英安》
皇矣藝祖,九圍是式!至哉柔祗,萬匯允殖。
保茲嘉邦,介我黍稷。酌鬯告虔,作配無極。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于穆媼神,媲德彼天。我修毖祀,以莫不虔。
肆陳時夏,幹羽相宣。靈其來遊,降福綿綿。
亞、終獻,《文安》
禮有祈報,國惟典常。籩豆豐潔,升降齊莊。
備物致志,式薦累觴。昭格來享,自天降康。
徹豆,《娛安》
承天效法,其道貴誠。牲羞黃犢,薦德之馨。
芳俎告畢,禮備樂盈。既靜既安,庶物沾生。
送神,《甯安》
至厚至深,其動也剛。精誠默通,或出其藏。
神之言歸,化斯有光。相我炎圖,萬世無疆。
宋初祀神州地祇三首
降神,《靜安》
膴々郊原,茫茫宇縣。畫野分疆,禹功疏奠。
靈祇是臻,豆籩祗薦。幽贊皇圖,視之不見。
奠玉幣,酌獻,《嘉安》
肸蚃儲靈,肅恭用幣。鏘洋導和,洪休允契。
嘉氣雲蒸,浹于華裔。式薦坤珍,聿符明世。
送神,《靜安》
獻奠雲畢,純嘏祁祁。威靈藏用,邈矣何之?
景祐孟冬祭神州地祇二首
太宗位奠幣,《化安》
削平偽邦,嗣興鴻業。禮樂交修,仁德該洽。
柔祗薦享,量幣攸攝。侑坐延靈,神休允答。
酌獻,《韶安》
有煒彌文,克隆宏構。貽此燕謀,具膺多祐。
嶰律吹莩,彝尊奠酒。佑乃沈潛,永祈豐楙。
元符祭神州地祇二首
迎神,《甯安》八變
膴々浚邦,皇天是宅。必有幽贊,聰明正直。
布列籩豆,考擊金石。中外謐寧,繄神之力。
送神,《甯安》
都邑浩穰,民物富盛。主以靈祗,昭乃丕應。
玉帛牲牷,鼓鐘筦磬。祗薦攸歆,歸於至靜。
紹興祀神州地祇十六首
迎神,《甯安》
函鐘為宮
芒芒下土,恢恢方儀。富媼統攝,潛運八維。
爰稱元祀,告備吉時。揭茲虔恭,亻愛其格思。
太簇為角
洪惟坤元,道著品物。上配紫旻,後載其德。
良月肇蕆,祭器布列。必先皇祗,以迓景福。
姑洗為徵
坱圠無垠,磅礴罔測。山盈川沖,自生自殖。
其報惟何?率禮靡忒。億萬斯年,功被無極。
南呂為羽
翕辟以時,協氣陶蒸。播之金石,鏘厥和聲。
冥冥眑々,孔享純誠。是聽是娭,邦基永寧。
盥洗,《正安》
晨煬致煙,浡然四施。飄飄風馬,仿佛來斯。
祀事維清,沃之盥之。載涓載肅,罔有愧辭。
升殿,《正安》
崇崇其壇,屹矣層級。佩約步趨,降登中節。
左瞻右睨,祥風藹集。斿旆羽紛,昭鑒翊翊。
神州地祇位奠玉幣,《嘉安》
璿璣諧序,籍斂薦嘉。昭答柔祗,迭奏雅歌。
幣琮以侑,儀腆氣和。靈其溥臨,容與燕嘉。
太示位奠幣,《嘉安》
穆穆令聞,溥博有容。澤被萬宇,靡不率從。
恭陳量幣,明薦其衷。禮亦宜之,享德攸同。
奉俎,《豐安》
肅肅嘉承,唯德其物。工祝以告,繄民之力。
神哉廣生,孔蕃且碩。奠於嘉壇,吐之則弗。
神州地祇位酌獻,《嘉安》
恭承明祀,嘉薦令芳。亦有桂酒,誠愨是將。
瑟瓚以酌,效歡厥觴。庶乎燕享,永懷不忘。
太宗位酌獻,《化安》
宗德含洪,方祗可儗。辟土開疆,八埏同軌。
是用作配,有永無紀。稞獻以享,茂格蕃祉。
文舞退、武舞進,《文安》
奕奕綴兆,《咸池》孔彰。丕闡文德,靡忘發揚。
進退有節,乃容之常。樂備爾奏,燁燁榮光。
亞、終獻,《文安》
縮酌以裸,既旨且多。三獻有序,情文愈加。
黃祗臨享,錫以休嘉。廣茲靈祲,覃及邇遐。
徹豆,《成安》
展牲告全,乃登於俎。竣事而徹,侑以樂語。
奉釐宣室,祚我神主。斂敷庶民,並受其祜。
送神,《甯安》
雲馭洋洋,既歆既顧。悠然聿歸,曷求厥路。
欽想頌堂,跛立以慕。齎我肸蚃,莫不懌豫。
望瘞,《正安》
神罔怨恫,燕其有喜。蕆事告成,爰修瘞禮。
樂闋儀備,休氣四起。尚謹不愆,念終如始。
景德朝日三首
降神,《高安》六變
陽德之母,羲禦寅賓。得天久照,首茲三辰。
正辭備物,肅肅振振。淪精降監,克享明禋。
奠玉幣酌獻,《嘉安》
醴齊良潔,有牲斯純。大采玄冕,乃昭其文。
王宮定位,粢盛苾芬。民事以敘,盛德升聞。
送神,《高安》
縣象著明,照臨下土。降福穰穰,德施周普。
夕月三首
降神,《高安》六變
凝陰稟粹,照臨八埏。麗天垂象,繼日代明。
一氣資始,四時運行。靈祗昭格,備物薦誠。
奠玉幣、酌獻,《嘉安》
夕耀乘秋,功存宇縣。金奏在縣,以時致薦。
祀事孔寅,明靈降眷。潔粢豐盛,倉箱流衍。
送神,《高安》
夙陳籩豆,潔誠致祈。垂休保佑,景祚巍巍。
大觀秋分夕月四首
降神,《高安》
至陰之精,虧而複盈。輪高仙桂,階應祥蓂。
玉兔影孤,金莖露溢。其駕星車,顧於茲夕。
奠玉幣
玉鉤初彎,冰盤乍圓。扇掩秋後,烏飛枝籩。
精凝蟾蜍,輝光嬋娟。歆於明祀,弭芳節焉。
酌獻
名稽《漢儀》,歌參唐宗。往於卿少,乘秋氣中。
周天而行,如姊之崇。可飛霞佩,下琉璃宮。
送神
四扉大開,五雲車立。霓裾娣從,風罘童執。
搖曳胥來,鏘洋爰集。歆我嚴禋,西面以揖。
紹興朝日十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玄鳥即至,序屬春分。朝於太陽,厥典備存。
載嚴大采,示民有尊。揚光下燭,煜龠東門。
黃鐘為角
升暉麗天,陽德之母。率無頗偏,兼燭下土。
恭事崇壇,禮樂具舉。頓禦六龍,裴回容與。
太簇為徵
周祀及闇,漢制中營。肸蚃是屆,禮神以兄。
我潔斯璧,我肥斯牲。神兮燕享,鑒觀孔明。
姑洗為羽
屹爾王宮,泛臨翊翊。惠此萬方,豈惟五色。
以修陽政,以習地德。雲景杳冥,施祥無極。
酌獻升殿,《正安》
天宇四霽,嘉壇聿崇。肅祗嚴祀,登降有容。
仰瞻曜靈,位居其中。既安既妥,沛哉豐融!
奠玉幣,《嘉安》
物之備矣,以交於神。時惟炎精,不忘顧歆。
經緯之文,璆琳之質。燦然相輝,其儀秩秩。
奉俎,《豐安》
扶桑朝暾,和氣肸飭。奉此牲牢,為俎孔碩。
芬馨進聞,介我黍稷。所將以誠,茲用享德。
酌獻,《嘉安》
匏爵斯陳,百味旨酒。勺以獻之,再拜稽首。
鐘鼓在列,靈方安留。眷然加薦,惟時之休。
亞、終獻,《文安》
禮罄沃盥,誠意肅將。包茅是縮,冀畢重觴。
煥矣情文,既具醉止。熙事備誠,靈其有喜。
送神,《禮安》
羲和駕兮,其容杲杲。將安之兮?言歸黃道。
光赫萬物,無古無今。人君之表,鹹仰照臨。
夕月十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金行告遒,玉律分秋。禮蕆西郊,毖祀聿修。
精意潛達,永孚於休。神之聽之,爰格飆斿。
黃鐘為角
時維秋仲,夜寂天清。實嚴姊事,用答陰靈。
壇壝斯設,黍稷惟馨。雲車來下,庶歆厥誠。
太簇為徵
溯日著明,麗天作配。潔誠以祠,禮行肅拜。
光凝冕服,氣肅環珮。庶幾昭格,祗而不懈。
姑洗為羽
穆穆流輝,太陰之精。盈虧靡忒,寒暑以均。
克禋克祀,揆日涓辰。牲碩酒旨,來燕來寧。
升殿,《正安》
猗歟崇基,右平左墄。祗率典常,屆茲秋夕。
陟降惟寅,威儀抑抑。神其鑒觀,穰簡是集。
奠玉幣,《嘉安》
少采陳儀,實曰坎祭。禮備樂舉,嚴恭將事。
於以奠之,嘉玉量幣。神兮昭受,陰騭萬匯。
奉俎,《豐安》
穀旦其差,有牲在滌。工祝致告,為俎孔碩。
肸蚃是期,祚我明德。備茲孝欽,式和民則。
酌獻,《嘉安》
白藏在序,享惟其時。躬即明壇,禮惟載祗。
斟以瑤爵,神靈燕娭。歆馨顧德,錫我蕃釐。
亞、終獻,《文安》
肅雍嚴祀,聖治昭彰。清酒既載,或肆或將。
禮匝三獻,終然允臧。神具醉止,其樂且康。
送神,《理安》
歌奏雲闋,式禮莫愆。以我齊明,罄其吉蠲。
神保聿歸,降康自天。蘿圖永固,億萬斯年。
熙甯以後祀高禖六首
降神,《高安》六變
容台講禮,禖宮立祠。司分屆後,帶韣陳儀。
嘉祥萃止,靈馭來思。皇支蕃衍,永固邦基。
升降,《正安》
郊禖之應,肇自生商。誕膺寶命,浚發其祥。
天材蕃衍,德稱君王。本支萬世,與天無疆。
奠玉幣,《嘉安》
昔帝高辛,先禖肇祀。爰揆仲陽,式祈嘉祉。
陳之犧牲,授以弓矢。敷祐皇宗,施于孫子。
酌獻,《祐安》
昭薦精衷,靈承端命。青帝顧懷,神禖儲慶。
祚以蕃昌,協于熙盛。螽斯眾多,流於雅詠。
亞、終獻,《文安》
赫赫高禖,萬世所祀。其德不回,錫茲福祉。
蕃衍椒聊,和平芣苡。傳類降康,世濟其美。
送神,《理安》
禮奠蠲衷,祭儀竣事。丕擁靈休,蕃衍皇嗣。
紹興祀高禖十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聿分春氣,施生在時。禖宮肇啟,精意以祠。
禮儀告備,神其格思!厥靈有赫,錫我繁釐。
黃鐘為角
眷此尊祀,實惟仲春。青圭束帛,克祀克禋。
庶蒙嘉惠,嗣續詵詵。神之降鑒,雲車來臻。
太簇為徵
猗歟禖宮,祀典所貴。粵自艱難,禮或弗備。
以迄於今,始建壇壝。願戒雲車,歆此誠意。
姑洗為羽
春氣肇分,萬類滋榮。惟此祀事,皆象發生。
求神以類,式昭至誠。庶幾來格,子孫繩繩。
升壇,《正安》
有奕禖宮,在國之南。壇壝既設,威儀孔嚴。
登祀濟濟,神兮顧瞻。佐我皇祚,宜百斯男。
奠玉幣,《嘉安》
青律載陽,有鳦頡頏。祈我繁祉,立子生商。
三牲既薦,玉帛是將。克禋克祀,有嘉其祥。
奉俎,《豐安》
祗祓禖壇,潔蠲羊豕。博碩肥腯,爰具牲醴。
執事駿奔,肅將俎幾。神其顧歆,永錫多子。
青帝位酌獻,《祐安》伏羲、高辛酌獻並同
瑞鳦至止,祀事孔時。酌以清酒,稞獻載祗。
神具醉止,介我蕃禧。乃占吉夢。維熊維羆。
亞、終獻,《文安》
中春涓吉,蕆事禖祠。禮備樂作,籩豆孔時。
貳觴畢舉,薦獻無違。庶幾神惠,祥啟熊羆。
送神,《理安》
嘉薦令芳,有嚴禋祀。神來燕娭,亦即醉止。
風馭言還,栗然欻起。以祓以除,錫我蕃祉。
景德祀九宮貴神三首
降神,《高安》
倬彼垂象,照臨下土。躔次運行,功德周普。
九宮即位,惟德是輔。神之至上,皇皇斯睹。
奠玉幣,酌獻,《嘉安》
靈禋既肅,明神既秩。在國之東,協日之吉。
升歌有儀,六變中律。懷和萬靈,降茲陰騭。
送神,《高安》
祗薦有常,惟神無方。回飆整馭,垂休降祥。
元祐祀九宮貴神二首
降神,《景安》六變
上天貴神,九宮設位。功德及物,乃秩明祀。
望拜紫壇,赫然靈氣。奠玉薦幣,歆之無愧。
送神,《景安》
天之貴神,推移九宮。厥位靡常,降康則同。
來集于壇,顧歆恪恭。歌以送之,飆靜旋穹。
紹興祀九宮貴神十首
降神,《景安》
圜鐘為宮
紫闕幽宏,惟神靈尊。輔成泰元,贊役乃坤。
曰雨曰暘,縕豫調紛。享薦隕光,蒙祉如屯。
黃鐘為角
載陽衍德,農祥孔昭。齎茲元嘏,穰穰黍苗。
象輿眇冥,金奏遠姚。無閼厥靈,丹衷匪恌。
太簇為徵
於赫九宮,天神之貴。煌煌彪列,下土是蒞。
幽贊高穹,陰騭萬類。肅若舊典,有嚴祗事。
姑洗為羽
練時吉良,聿崇明祀。粢盛潔豐,牲碩酒旨。
肅唱和聲,來燕來止。嘉承天休,齎及含齒。
初獻升壇,《正安》
於昭毖祀,周旋有容。曆階將事,趨進鞠躬。
改步如初,沒階彌恭。左墄右平,陟降雍雍。
太一位奠玉幣,《嘉安》
煌煌九宮,照臨下土。陰騭庶類,功施周普。
恪修祀典,禮備樂舉。嘉玉量幣,馨非稷黍攝提、權星、招搖、天符、青龍、咸池、太陰、天乙位樂曲並同
。
奉俎,《豐安》
靈鑒匪遠,誠心肅祗。是烝是享,俎實孔時。
禮行樂奏,肸蚃是期。雲車風馬,神其燕娭。
太一位酌獻,《嘉安》
惟天丕冒,彪列九神。財成元化,陰騭下民。
有酒斯旨,登薦苾芬。昭哉降鑒,茀祿來臻九位並同。
亞、終獻,《文安》
均調大化,陰騭下民。駿功有赫,誕舉明禋。
嘉觴中貳,執事惟寅。清明鬯矣,福祿攸臻。
送神,《景安》
薦獻有序,降登無違。禮樂備舉,昭格燕娭。
雲車縹緲,神曰還歸。報以景貺,翊我昌期。
志第八十七樂九(樂章三)
○太廟常享禘袷加上徽號郊前朝享皇后別廟
建隆以來祀享太廟一十六首
迎神,《禮安》
肅肅清廟,奉祠來詣。格思之靈,如在之祭。
克謹威儀,載嚴容衛。降福孔皆,以克永世。
皇帝行,《隆安》
工祝升階,賓屍在位。祗達孝思,允修毖祀。
顯相有儀,克恭乃事。儼恪其容,通此精意。
奠瓚用《瑞木》
木符啟瑞,著象成文。于昭大號,協應明君。
靈命有屬,鴻禧洞分。歌以升薦,休嘉洽聞。
又《馴象》
嘉彼馴象,來歸帝鄉。南州毓質,中區效祥。
仁格巨獸,德柔遐荒。有感斯應,神化無方。
又《玉烏》
素烏爰止,淳精允臧。名符瑞牒,色應金方。
潔白容與,翹英奮揚。孝思攸感,皇德逾張。
奉俎,《豐安》
維犧維牲,以炰以烹。植其鞉鼓,潔彼鉶羹。
孔碩茲俎,于穆厥聲。肅雍顯相,福祿來成。
酌獻僖祖室,《大善》
湯湯洪河,經啟長源。鬱鬱嘉木,挺生本根。
大哉崇基,出乎慶門。發祥垂裕,永世貽孫。
順祖室,《大寧》
元鐘九千,生於仲呂。崇台九層,起於累土。
赫日之升,《明夷》為主。孝孫作帝,式由祖武。
翼祖室,《大順》
明明我祖,積德攸宜。肇繼瓜瓞,將隆本支。
爰資慶緒,式昭帝基。于穆清廟,永洽重熙。
宣祖室,《大慶》
艱難積行,綿長鐘慶。同人之時,得主乃定。
既敘宗祧,乃修舞詠。經武開先,永昭丕命。
太祖室,《大定》
猗歟太祖,受命于天!化行區宇,功溢簡編。
武威震耀,文德昭宣。開基垂統,億萬斯年。
太宗室,《大盛》
赫赫皇運,明明太宗。四隩鹹暨,一變時雍。
睿文炳煥,聖備溫恭。千齡萬祀,永播笙鏞。
飲福,《禧安》
嘉粟旨酒,博腯牲牷。神鑒孔昭,享茲吉蠲。
夙夜毖祀,孝以奉先。永錫純嘏,功格於天。
亞獻,《正安》
已象文治,乃觀武成。進退可度,威儀克明。
終獻,《正安》
《常武》徂征,詩人所稱。總幹山立,厥象伊疑。
徹豆,《豐安》
肥腯之牲,既析既薦,鬱鬯之酒,已酌已獻。
祝辭亦陳,和奏斯遍。享禮具舉,徹其有踐。
攝事十三首
降神,《理安》
肅肅清廟,昭事祖禰。粢盛苾芬,四海來祭。
皇靈格思,令容有睟。降福孔皆,以克永世。
太尉行,《正安》
稞鬯溥將,賓屍在位。帝德升聞,孝思光被。
公卿庶正,傅禦師氏。至誠感神,福祿來暨。
奠瓚,《里安》
淳清育物,瑞木成文。元氣陶冶,非煙鬱氛。
玄貺昭格,至和所熏。登歌稞獻,肸蚃如聞。
奉俎,《豐安》
麗碑割牲,以炰以烹。博碩肥腯,薦羞神明。
祖考來格,享於克誠。如聞謦咳,式燕以寧。
酌獻僖祖室,《大善》
肅肅藝祖,肇基鴻源。權輿光大,燕翼貽孫。
載祀惟永,慶流後昆。威靈在天,顧我思存。
順祖室,《大寧》
思文聖祖,長髮其祥。錫羨蕃衍,德厚流光。
眷命自天,蔔世聿昌。祗肅孝享,降福無疆。
翼祖室,《大順》
明明我祖,積德累仁。居晦匿曜,邁種惟勤。
帝圖天錫,輝光日新。寢廟繹繹,昭事同寅。
宣祖室,《大慶》
洸洸我祖,時惟鷹揚。潛德弗耀,發源靈長。
肆類配天,永思不忘。來顧來享,百福是將。
太祖室,《大定》
赫赫太祖,受命于天。赤符啟運,威加八埏。
神武戡難,功無間然。翼翼丕承,億萬斯年。
太宗室,《大盛》
穆穆太宗,與天合德。昧旦丕顯,乾乾翼翼。
敷佑下民,時帝之力。永懷聖神,孝思罔極。
真宗室,《大明》
煌煌真宗,善繼善承。經武耀德,臻于治平。
封祀禮樂,丕昭鴻名。陟配文廟,皇圖永寧。
徹豆,《豐安》
鼎俎既陳,豆籩既設。金石在庭,工師就列。
備物有嚴,著誠致潔。孝惟時思,禮以《雍》徹。
送神,《理安》
神之來兮風肅然,神之去兮升九天。排淩兢兮還恍惚,羽旄紛兮蕭燔煙。
真宗禦制二首
奠瓚用《萬國朝天》
鴻源浚發,睿圖誕彰。高明錫羨,累洽延祥。
巍巍藝祖,溥率賓王。煌煌文考,區宇大康。
珍符昭顯,寶曆綿長。物性茂遂,民俗阜昌。
甫田多稼,禾黍穰穰。含生嘉育,鳥獸蹌蹌。
八紘統域,九服要荒。沐浴惠澤,祗畏典常。
隔穀分壤,望鬥辨方。並襲冠帶,來奉圭璋。
峨峨雙闕,濟濟明堂。諸侯執帛,天后當陽。
何以辨等?袞衣繡裳。何以褒德?輅車乘黃。
聲明煥赫,雅頌汪洋。啟茲丕緒,祐我無疆。
大統斯集,大樂斯揚。俯隆宗祏,仰繼穹蒼。
亞獻、終獻《平晉樂》
五代衰替,六合攜離。封疆竊據,兵甲競馳。
天顧黎獻,塗炭可悲。帝啟靈命,浚哲應期。
皇祖丕變,金鉞俄麾。率土執贄,獷俗來儀。
瞻彼大鹵,竊此餘基。獨迷文告,莫畏天威。
神宗繼統,璿圖有輝。尚安蠢爾,罔懷格思。
六飛夙駕,萬旅奉辭。徯來發詠,不陣行師。
雲旗先路,壺漿塞岐。天臨日照,宸慮通微。
前歌後舞,人心悅隨。要領自得,智力何施。
風移僭冒,政治淳熙。書文混一,盛德鹹宜。
干戈倒載,振振言歸。誕昭七德,永定九圍。
真宗告饗六首
告受天書,《里安》
寶命自天,鴻禧錫祚。昭晰緣文,氤氳黃素。
玄感薦彰,靈休誕布。寅奉珍符,聿懷永慕。
太祖、太宗加上尊諡,《顯安》
報貺陟封,聿昭典禮。讓德穹厚,歸功祖彌。
丕顯尊稱,盡善盡美。寅威孝思,以介蕃祉。
東封畢躬謝酌獻,《封安》
奕奕清廟,錫羨詒謀。升中神嶽,顯允皇猷。
歸格藝祖,昭報靈休。奉先追遠,盛德益修。
祀汾陰畢躬謝酌獻,《顯安》
於昭列聖,休德清明。威靈如在,享於克誠。
報功厚載,馨薦惟精。歸格飲至,禮備樂成。
聖祖降親告,《里安》
于赫聖祖,景靈在天。神游來暨,睟容穆然。
誨言昭示,帝胄開先。齊明欽若,延鴻億年。
六室加諡,《顯安》
欽崇太霄,肅奉徽冊。大禮克誠,鴻猷有赫。
令芳爰薦,明靈斯格。昭謝垂祥,永懷何極。
景祐親享太廟二首
迎神,《興安》
追養奉先,納孝練主。金奏鳳鳴,《關雎》樂舞。
奠鬯恭神,肥腯展俎。積慶聰明,降景寰宇。
酌獻真宗室,《大明》
于穆真皇,宅心道粹。和戎偃革,煥乎文治。
操瑞拜圖,封天祀地。盛德為宗,烝嘗萬世。
至和袷享三首
迎神,《興安》
濡露降霜,永懷孝思。祫食諦敘,再閏之期。
歌德詠功,八音播之。歆神惟始,靈其格茲。
奠瓚,《嘉安》
昭穆親祖,自室徂堂。禮備樂成,肅然稞將。
瑟瓚黃流,條鬯芬芳。氣達淵泉,神孚來享。
送神,《興安》
四祖基慶,三後在天。薦侑備成,靈娭其旋。
孝孫應嘏,受福永年。送之懷之,明發惻然。
嘉祐袷享二首
迎神,《懷安》
躬茲孝享,禮備樂成。神登于俎,祝導於祊。
展牲肥腯,奏格和平。靈其昭格,肅亻愛凝情。
送神,《懷安》
靈神歸止,光景肅然。福祥裕世,明威在天。
孝孫有慶,駿烈推先。佑茲基緒,彌萬斯年。
熙寧以後享廟五首
酌獻英宗室,《大英》
在宋五世,天子嗣昌。躬發英斷,若乾之剛。
聲容涷々,被於八荒。垂千萬年,永烈有光。
送神,《興安》
鐘鼓惟旅,籩豆孔時。衎我祖宗,既右享之。
神亟來止,孝孫之喜。神保聿歸,孝孫之思。
禘祫孟享、臘享,宗正卿升殿,《正安》
進退有容,服章有儀。匪亟匪遲,降登孔時。
祫享仁宗,《大和》
于穆仁廟,聖澤滂流。華夷用乂,動植蒙休。
徽名冠古,奕世垂謀。帝躬稞獻,盛典昭修。
英宗,《大康》
赫赫英皇,總提邦紀。浚發神功,恢張聖理。
仙馭雖遙,鴻徽不弭。永言孝思,竭誠躬祀。
常祀五享三首
迎神,《興安》九變
奕奕清廟,昭穆定位。霜露增感,粢盛潔祭。
神靈來格,福祉攸暨。追孝奉先,本支百世。
太尉奠瓚,《嘉安》
有秩時祀,匪怠匪瀆。有來宗主,載祗載肅。
厥作稞將,流黃瓚玉。是享是宜,永綏多福。
送神,《興安》
皇祖皇考,配帝配天。駿奔顯相,神保言旋。
祝以孝告,嘏以慈宣。去來永慕,宗事惟虔。
紹興以後時享二十五首
迎神,《興安》
黃鐘為宮
奉先嚴祀,率禮大經。時思致享,肅薦芳馨。
竭誠備物,樂奏和聲。真馭來止,熙事克成。
大呂為角
聖靈在天,九關崇深。風馬雲車,紛其顧臨。
擁祥儲休,昭答孝心。孝孫受祉,萬福是膺。
太簇為徵
嘉承和平,秩祀為先。乃練休辰,祝史告虔。
內心齊明,祀具吉蠲。交際恍惚,如在後前。
應鐘為羽
道信於神,神靈燕娭。酒有嘉德,物惟其時。
緩節安歌,樂奏具宜。欣欣樂康,福祿綏之。
奉俎,《豐安》
王假有廟,子孫保光。奉牲以告,玉俎膏香。
專精厲意,神其迪嘗。休承靈意,申錫無疆。
初獻盥洗,《正安》
恪恭祀典,涓選休成。設洗致潔,直于東榮。
嘉觴祗薦,明德惟馨。祖考來格,享茲孝誠。
升殿,《正安》
冠佩雍容,時惟上公。享於清廟,陟降彌恭。
籩豆靜嘉,粢盛潔豐。孝孫有慶,萬福來同。
僖祖室酌獻,《基命》
于穆文獻,自天發祥。肇基明命,錫羨無疆。
子孫千億,宗社靈長。神之格思,如在洋洋。
宣祖室酌獻,《天元》
天啟炎曆,集我大命。長髮其祥,篤生上聖。
夷亂芟荒,乾坤以定。時禮聿修,孝孫有慶。
太祖室酌獻,《皇武》
赫赫藝祖,受天明命。威加八紘,德垂累聖。
祀事孔明,有嚴笙磬。對越在天,延休錫慶。
太宗室酌獻,《大定》
明明在上,時維太宗。允武允文,丕基紹隆。
於肅清廟,昭報是豐。皇靈格思,福祿來同。
真宗室酌獻,《熙文》
于穆真皇,維烈有光。丕承二後,奄奠萬方。
威加戎狄,道格穹蒼。歆時禋祀,降福無疆。
仁宗室酌獻,《美成》
至哉帝德,乃聖乃神!恭己南面,天下歸仁。
歷年長久,垂裕後人。禮修舊典,寶命維新。
英宗室酌獻,《治隆》
炎基克鞏,赫赫英宗。紹休前烈,仁化彌隆。
篤生聖子,堯、湯比蹤,烝嘗萬世,福祿來崇。
神宗室酌獻,《大明》
于昭神祖,運撫明昌。肇新百度,克配三王。
遐荒底績,聖武維揚。永言《執競》,上帝是皇。
哲宗室酌獻,《重光》
於皇浚哲,遹駿有聲。率時昭考,丕顯儀刑。
功光大業,道協三靈。永綏厥後,來燕來寧。
徽宗室酌獻,《承元》
天錫神聖,徽柔懿恭。垂衣拱手,遵制揚功。
配天立極,體道居中。佑我烈考,萬福攸同。
欽宗室,《端慶》
于皇欽宗,道備德宏。允恭允儉,克類克明。
孝遵前烈,仁翊函生。歆茲肆祀,永燕宗祊。
高宗室,《大德》
于皇時宋,自天保定。高宗受之,再僕景命。
紹開中興,翼善傳聖。何千萬年,永綏厥慶。
孝宗室,《大倫》
聖人之德,無加於孝。思皇孝宗,履行立教。
始終純誠,非曰笑貌。于萬斯年,是則是效。
光宗室,《大和》
維宋洽熙,帝繼於理。萬姓厚生,三辰順軌。
對時天休,以燕翼子。肅唱和聲,神其有喜。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肅肅清廟,於顯維德。我祀孔時,我奏有翼。
秉翟載駿,有來幹戚。神之燕娭,休祥允格。
亞、終獻,《文安》
觀德宗祏,奕世烈光。有嚴祀典,粵循舊章。
樂諧九變,獻舉重觴。燕娭如在,戩穀穰穰。
徹豆,《恭安》
禮備樂成,物稱誠竭。相維辟公,神人以說。
歌《雍》一章,諸宰斯徹。天子萬世,無競維烈。
送神,《興安》
霜露既降,時思展禋。在天之禦,睠然顧歆。
樂成禮備,言歸靡停。既安既樂,福祿來成。
袷享八首
迎神,《興安》
黃鐘宮
時維孟冬,霜露既零。合食盛禮,以時以行。
孝心翼翼,惟神來寧。肅倡斯舉,神具是聽。
大呂角
于穆孝思,嘉薦維時。誠通茲格,咸來燕娭。
神之聽之,申錫蕃厘。于萬斯年,永保丕基。
太簇徵
於昭孝治,通乎神明。寒暑不忒,熙事備成。
牲牷孔碩,黍稷惟馨。以享以祀,來燕來寧。
應鐘羽
苾芬孝祀,薦灌肅雍。致力於神,明信鹹通。
靈之妥留,惠我龐鴻。廣被萬寓,福祿攸同。
初獻順祖,酌獻,《大寧》
于赫皇祖,濬發其祥。德盛流遠,奕世彌昌。
孝孫有慶,嘉薦令芳。神保是享,錫羨無疆。
翼祖酌獻,《興安》
上天眷命,佑我丕基。翼翼皇祖,不耀其輝。
積厚流長,福祿攸宜。祀事孔時,曾孫篤之。
光宗室酌獻,《大承》
于皇光宗,握符禦極。昭哉嗣服,惟仁與德!
勤施於民,靡有暇逸。萬年之思,永奠宗祏
送神,《興安》
合祭大事,因時發天。翼翼孝思,三獻禮虔。
神兮樂康,飆馭言旋。永神後人,于千萬年。
上仁宗、英宗徽號一首
入門升殿,《顯安》
于穆仁祖,寵綏萬方。執競英考,迄用成、康。
圖徽寶冊,有烈其光。庶幾億載,與天無疆。
上英宗尊號一首
入門,《正安》
在宋五世,天子神明。群公奉冊,乃揚鴻名。
金書煌煌,遹昭厥成。思皇多祜,與天同聲。
增上神宗徽號一首哲宗朝制
升殿,《顯安》
於惟禰廟,乃聖乃神。秉文之士,作起惟新。
建宮稽古,一視同仁。庶幾備號,以享天人。
紹興十四年奉上徽宗冊寶三首
冊賓入門,《顯安》
於鑠徽考,如天莫名。迨茲丕揚,擬純粹精。
溫玉鏤文,來至於祊。有嚴奕奕,禮備樂成。
冊寶升殿,《顯安》
金字煌煌,瑤光燦燦。群工奉之,登此寶殿。
對越祖宗,式遵成憲。威靈在天,來止來燕。
上徽號,《顯安》
惟精惟一,乃聖乃神。鴻名克揚,茂實斯賓。
如禹之功,如堯之仁。孝思永慕,用詔無垠。
淳熙十五年上高宗徽號三首
冊寶入門,《顯安》
于穆高皇,功德兼隆。稱天以誄,初諡未崇。
載稽禮典,揚徽垂鴻。涓日之良,登進廟宮。
冊寶升殿,《顯安》
有彖斯寶,有編斯冊。導以麾仗,奏以金石。
祲威盛容,煌煌赫赫。臣工奉之,高靈來格。
上徽號,《顯安》
中興之烈,高掩商宗。揖遜之美,放勳比靈斯。
字十有六,擬諸形容。威靈在天,裕後無窮。
慶元三年奉上孝宗徽號三首
冊寶入門,《顯安》
巍巍孝廟,聖德天通。同符藝祖,克紹高宗。
有儀有冊,載推載崇。鏤玉繩金,登奉祏宮。
冊寶升殿,《顯安》
文金晶熒,冊玉輝潤。統紹乎堯,德全於舜。
勤崇推高,子孝孫順。冠德百王,萬年垂訓。
上徽號,《顯安》
金石充庭,珩璜在列。繪畫乾坤,形容日月。
巍巍功德,顯顯謨烈。垂億萬年,鴻徽昭揭。
高宗郊祀前朝享太廟三十首
皇帝入門,《乾安》後還前殿並同
於皇我後,祗戒專精。假于有廟,祖考是承。
趨進惟肅,僾思惟誠。神之聽之,來燕來寧。
皇帝升殿、《乾安》詣室、降殿並同
皇皇大宮,丕顯于穆。休德昭清,元氣回復。
芝葉蔓茂,桂華馮翼。孝孫假斯,受茲介福。
盥洗,《乾安》
維皇齊精,鬷假於廟。觀盥之初,惟以潔告。
衎承祖宗,恤祀昭孝。誠心有孚,介福斯報。
迎神,《興安》
秬鬯既將,黃鐘具奏。肅我祖考,祗栗以俟。
監觀於茲,雲車來下。
尚書奉俎,《豐安》
有碩其牲,登于大房。肅展以享,庶幾迪嘗。
匪腯是告,我民其康。保艾爾後,垂休無疆。
皇帝再盥洗,《乾安》
盥至於再,潔誠愈孚。帝用祗薦,靈咸嘉虞。
騰歌臚歡,會于軒朱。觀厥顒若,受福之符。
僖祖室酌獻,《基命》
思文僖祖,吉德之元。皇武大之,受命於天。
積厚流光,不已其傳。曾孫篤之,于萬斯年。
翼祖室酌獻,《大順》
天命有開,維仁是依。乃睠冀邦,于以顧之。
其顧伊何?發祥肇基。施于孫子,虔奉孝思。
宣祖室,《天元》
昭哉皇祖,源深流長!雕戈圭瓚,休有烈光。
天祐潛德,繼世其昌。永懷積累,嘉薦令芳。
太祖室,《皇武》
為民請命,皇祖赫臨。天地並貺,億萬同心。
造邦以德,介福宜深。挹彼惟旨,真游居歆。
太宗室,《大定》
皇矣太宗,嗣服平成!益奮神旅,再征不庭。
文武秉德,仁孝克明。以聖傳聖,對越紫清。
真宗室,《熙文》
思文真宗,體道之崇。憺威赫靈,遵制揚功。
真符鼎來,告成登封。盛德百世,於昭無窮。
仁宗室,《美成》徽宗禦制
仁德如天,遍覆無偏。功濟九有,恩涵八埏。
齊民受康,朝野晏然。擊壤歌謠,四十二年。
英宗室,《治隆》
穆穆英宗,持盈守成。世德作求,是纘是承。
齊家睦族,偃武恢文。於薦清酤,酌之欣欣。
神宗室,《大明》
烝哉維後,繼明體神!稽古行道,文物一新。
潤色鴻業,垂裕後人。靈斿沛然,來燕來寧。
哲宗室,《重光》
明哲煌煌,照臨無疆。紹述先志,寔宣重光。
詒謀燕翼,率由舊章。苾芬孝祀,降福穰穰。
徽宗室,《承元》禦制
於皇烈考,道化聖神。堯聰舜孝,文恬武忻。
命子出震,遺駿上賓。罔極之哀,有古莫倫。
降殿,《乾安》
明德惟馨,進止回復。裼襲安恭,嚴若惟穀。
誠意昭融,群工袂屬。成此祲容,生乎齊肅。
入小次,《乾安》
於皇我後,祗戒專精。躬制聲詩,文思聰明。
雍容戾止,玉立端誠。神聽如在,福祿來寧。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八音諧律,綴兆充庭。進旅退旅,肅恭和平。
盛薦祖宗,靈監昭升。象功崇德,遹觀厥成。
亞獻,《正安》
威神在天,享於克誠。申以貳觴,式昭德馨。
籩豆孔嘉,樂舞具陳。庶幾是聽,福祿來成。
終獻,《正安》
疏冪三舉,誠意一純。孰陪予祀,公族振振。
神具醉止,燕娭窈冥。于萬斯年,綏我思成。
皇帝出小次,《乾安》
夙戒告備,禮節俯成。妥侑惟乾,氛氳夜澄。
有嚴有翼,列聖靈承。于穆清閟,肅肅無聲。
皇帝再升殿詣飲福位,《乾安》
維皇親享,至再至三。禮備樂奏,層陛森嚴。
粢盛芳潔,酒醴旨甘。雲車風馬,從衛觀瞻。
飲福,《禧安》
赫赫明明,維祖維宗。鑒於文孫,維德之同。
日靖四方,亦同其功。億萬斯年,以承家邦。
還位,《乾安》
帝既臨享,步武鳴鸞。陟降規矩,顒昂周旋。
登歌一再,典禮莫愆。神之聽之,祉福綿綿。
尚書徹豆,《豐安》
熙事即成,嘉籩告徹。洋洋來臨,藹藹布列。
配帝其功,在天對越。允集叢厘,萬邦和悅。
送神,《興安》
神之來游,風馬雲車。淹留仿佛,顧瞻欷歔。
神之還歸,鈞天帝居。監觀于下,何福不除!
降殿,《乾安》
於皇上天,欽哉成命。集於沖人,丕承列聖。
爰熙紫壇,于廟告慶。肸蚃潛通,休祥薦應。
還大次,《乾安》
盛德豐功,一祖六宗。欽翼燕詒,禋享是崇。
厲意齊精,假廟惟恭。率禮周旋,福祿來同。
甯宗朝享三十五首
皇帝入門,《乾安》
王假有廟,四極駿奔。鼎俎宵嚴,虡簨雲屯。
積厚流廣,德隆慶蕃。是則是繩,保我子孫。
升殿,《乾安》
于穆清宮,奕奕孔碩。芝莖蔓秀,桂華馮翼。
八簋登列,六瑚賁室。皇代擁慶,啟佑千億。
盥洗,《乾安》
天一以清,地一以寧。維皇精專,承神明靈。
娥禦墮津,瀆祗揚溟。盥事允嚴,先祖是聽。
詣室,《乾安》
丹楹雲深,芳勺宵奠。樂華淳鬯,禮文炳絢。
有容有儀,載肅載見。維時緝熙,世世以燕。
還位,《乾安》
旅楹有閑,人神允葉。福以德昭,饗以誠接。
六樂宣揚,百禮煒燁。對越在天,流祚萬葉。
迎神,《興安》九變
。
黃鐘為宮
《咸》、《英》備樂,簋席列斝。詩歌安世,聲葉皇雅。
翠旗羽蓋,雲車風馬。神其來兮,以燕以下。
大呂為角
勾陳旦辟,閶闔夜分。軫風挾月,車駟淩雲。
瑞景晻靄,神光耀煴。神其來兮,以留以忻。
太簇為徵
穆穆紫幄,璜璜清宮。《旱麓》流詠,《鳧鷖》葉工。
道閎詒燕,業綿垂鴻。神其來兮,以康以崇。
應鐘為羽
文以謨顯,武以烈承。聖訓之保,祖武之繩。
有肅孝假,式嚴衎烝。神其來兮,以宜以寧。
捧俎,《豐安》
簋豆薦牲,鉶籩實饋。其俎孔庶,吉蠲為饎。
惟德達馨,以忱以貴。神既佑享,祉貺來暨。
再詣盥洗,《乾安》
精粹象天,明清鑒月。再禦茲盥,益致其潔。
齊容顒若,誠意洞徹。百禮允洽。率禮不越。
真宗室,《熙文》
天地熙泰,躋時升平。闡符建壇,聲容文明。
君臣賡載,夷夏肅清。本支百世,持盈守成。
仁宗室,《美成》
在宋四世,天子聖神。用賢致治,約已裕民。
海內富庶,裔夷肅賓。四十二年,堯、舜之仁。
英宗室,《治隆》
明明英後,仁孝儉恭。丕顯丕承,增光祖宗。
繼志述事,遵制揚功。萬邦作孚,盛德形容。
神宗室,《大明》
厲精基治,大哉乾剛!信賞必罰,內修外攘。
禮樂法理,號令文章。作新之功,度越百王。
哲宗室,《重光》
于皇我宋,世有哲明。元祐用人,遹駿有聲。
紹述先志,思監于成。受天之祜,王配於京。
徽宗室,《承元》
帝撫熙運,晏粲協期。禮明樂備,文恬武嬉。
道光授受,謀深燕詒。駿命不易,子孫保之。
欽宗室,《端慶》
顯顯令主,輝光日新。奉親以孝,綏下以仁。
兢兢業業,誕保庶民。于穆不已,之德之純。
高宗室,《大德》
昊天有命,中興復古。治定功成,修文偃武。
德隆商宗,業閎漢祖。付託得人,系堯之緒。
孝宗室,《大倫》
藝祖有孫,聰睿神武。紹興受禪,歸尊于父。
行道襲爵,百度修舉,聖德曰孝,光於千古。
光宗室,《大和》
維宋洽熙,帝繼於理。萬姓厚生,三辰順軌。
對時天休,以燕翼子。肅唱和聲,神其有喜。
還位,《乾安》
在周之庭,設業設虡。酒醴惟醹,爾殽伊脯。
帝觴畢勺,天步旋舉。丕顯丕承,念茲皇祖。
降殿,《乾安》
黼幄蟬{艸枼},飆斿甯燕。尊彝獻裸,瑚簋陳薦。
眎儀天旋,淳音《韶》變。遹求厥寧,福祿流羨。
入小次,《乾安》
皇容肅祗,天步舒遲。對越惟恭,敬事不遺。
陟降蒞止,永言孝思。上帝臨女,日監於茲。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明庭承神,鞉磬柷敔。玉梢飾歌,佾綴維旅。
既肖厥文,複象乃武。祖德宗功,惟帝時舉。
亞獻,《正安》
尊斝星陳,罍冪雲舒。來貳變觴,玉珮瓊琚。
相予嚴祀,秉德有初。對揚王休,何福不除!
終獻,《正安》
秉德翼翼,顯相肅邕。疏冪三舉,誠意益恭。
光燭黼繡,和流笙鏞。子孫眾多,福祿來從。
出小次,《乾安》
廟楹邃嚴,夜景藻清。文物炳彪,禮儀熙成。
帷宮載敞,珮珩有聲。帝複對越,將受厥明。
再升殿,《乾安》
明明維後,詒厥孫謀。系隆我漢,陳錫哉周。
以孝以饗,世德作求。介以繁祉,萬邦鹹休。
飲福,《乾安》
玉瓚黃流,有飶其香。來假來享,降福穰穰。
我應受之,湯孫之將。有百斯男,福祿無疆。
還位,《乾安》
聖圖廣大,宗祊光輝。假於有廟,帝命不違。
僾若有慕,夙夜畏威。嘉樂君子,福祿祁祁。
徹豆,《豐安》
升饌有章,卒食攸序。庭鏘金奏,凱收鉶筥。
其獻惟成,其餕維旅。禮洽慶流,皇祖之祜。
送神,《興安》
珠幄熉黃,神既燕娭。監觀於下,福祿來宜。
雲車風馬,神保聿歸。啟佑我後,福祿來為。
降殿,《乾安》
聖有謨訓,詒謀燕翼。奉天酌祖,萬世維則。
維皇孝熙,乾乾夕惕。禮既式旋,惟福之錫。
還大次,《乾安》
王假有廟,對越在天。帷宮旋禦,率禮不愆。
泰畤展祠,雲陽奉瑄。齊居精明,益用告虔。
理宗朝享三首
皇帝升降,《乾安》
於皇祖宗,清廟奕奕。威靈在天,不顯惟德。
垂裕鴻延,詒謀燕翼。孝孫格斯,受祉罔極。
迎神,《興安》,九奏
秬鬯既將,黃鐘具奏。瞻望真遊,亻愛若有慕。
於皇列聖,在帝左右。雲車具來,以妥以侑。
甯宗室,《大安》
帝德之休,恭儉淵懿。三十一年,謹終如始。
升祔在宮,祖功並美。民懷有仁,何千萬世。
高宗祀明堂前朝享太廟二十一首
皇帝入門,《乾安》
於皇我後,祗戒專精。齊肅有容,祖考是承。
造次匪懈,孝思純誠。神聽有格,福祿來寧。
升殿,《乾安》
肅哉清宮,熉珠照幄!神之來思,八音振作。
赤舄龍章,奉玉惟恪。匪今斯今,先民時若。
盥洗,《乾安》
於皇維後,觀盥之初。精意昭著,既順既愉。
圭鬯承祀,卿士鹹趨。目視心化,四方其孚。
迎神,《興安》
涓選休成,祖考是享。夙夜專精,求諸惚恍。
洋洋在上,惟神之仰。鬯矣清明,應之如響。
捧俎,《豐安》
來相於庭,鳴鋗鏘鏘。奉牲而告,登彼雕房。
非牲之備,民庶是康。神依民聽,上帝斯皇。
僖祖室酌獻,《基命》
何慶之長?實兆于商。由商太戊,子孫其昌。
皇基成命,宋道用光。詒厥孫謀,膺受四方。
翼祖室,《大順》
上帝監觀,維仁是依。繼世修德,皇心顧之。
其顧伊何?在彼冀方。施於子孫,降福穰穰。
宣祖室酌獻,《天元》
昭哉皇祖,駿發其祥!雕戈圭瓚,盛烈載揚。
天錫寶符,俾熾而昌。神聖應期,赫然垂光。
太祖室,《皇武》
猗歟皇祖,下民攸歸!膺帝之命,龍翔太微。
戎車雷動,天地清夷。峨峨奉璋,萬世無違。
太宗室,《大定》
煌煌神武,再禦戎軒。時惠南土,旋定太原。
車書混同,聲教布宣。維天佑之,億萬斯年。
真宗室,《熙文》
于皇真宗,體道之崇。游心物外,應跡寰中。
四方既同,化民以躬。清淨無為,盛德之容。
仁宗室曲同郊祀。送神亦同
。
英宗室,《治隆》
噫我大君,嗣世修文!維文維武,諟繼虞勳。
天錫丕祚,施於後昆。於薦清酤,酌之欣欣。
神宗室,《大明》
烝哉維後,繼明體神!憲章文、武,宜民宜人。
經世之道,功格於天。子孫嚴祀,無窮之傳。
哲宗室,《重光》
明哲煌煌,照臨無疆。丕承先志,嘉靖多方。
朝廷尊榮,民庶樂康。珍符來應,錫茲重光。
徽宗室,《承元》
聖考巍巍,光紹丕基。禮隆樂備,時維純熙。
天仁兼覆,皇化無為。功成弗處,心潛希夷。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作樂合祖,簨虡在庭。眾奏具舉,肅邕和鳴。
神靈來格,庶幾是聽。皦繹以終,永觀厥成。
亞獻,《正安》
威神在天,來格於誠。既載清酤,有聞無聲。
相予熙事,時賴宗英。肅肅邕邕,允協思成。
終獻,《正安》
疏冪三舉,誠意一純。孰陪予祀,公族振振。
明靈來娭,樂舞具陳。奉神所佑,昭孝息民。
飲福,《禧安》
赫赫明明,德與天通。施于孫子,福祿攸同。
日靖四方,民和年豐。有秩斯祜,申錫無窮。
徹豆,《豐安》
歆我齊明,威德如存。牲牷是享,圭玉其溫。
群公執事,亦既駿奔。禮成告徹,咸福黎元。
還大次,《乾安》
神明既交,恍若有承。欽翼齊莊,福祿具膺。
王業是興,祖武是繩。佑我億年,以莫不增。
孝宗明堂前享太廟三首
徽宗室酌獻,《承元》
明明徽祖,撫世升平。制禮作樂,發政施仁。
聖靈在天,德澤在民。億萬斯年,保佑後人。
高宗室,《大德》
于皇時宋,自天保定。高宗受之,再僕景命。
紹開中興,翼善傅聖。何千萬年,永綏厥慶。
還大次,《乾安》
禮既行矣,樂既成矣。維祖維妣,安且寧矣。
皇舉玉趾,佩鏘鳴矣。拜貺總章,於厥明矣。
理宗明堂前朝享二首
寧宗室奠幣,《定安》
皇矣昭考,聖靈在天!稱秩宗祀,有嚴恭先。
奉幣以薦,見之亻愛然。仁深澤厚,厥光以延。
酌獻,《考安》
假哉皇考,必世後仁!嘉靖我邦,與物皆春。
之純之德,克配穹旻。余慶淵如,佑我後人。
皇后廟十五首
迎神,《肅安》
閟宮翼翼,雅樂洋洋。牲器肅設,幾筵用張。
飾以明備,秩其令芳。神兮來格,風動雲翔。
太尉行,《舒安》
服章觀象,山龍是則。容止蹌蹌,威儀翼翼。
司徒捧俎,《豐安》徹同
格恭奉祀,祗薦犧牲。九成爰奏,有俎斯盈。
酌獻孝明皇后室,《惠安》
祀事孔明,廟室惟肅。鉶登籩豆,金石絲竹。
既灌既薦,允恭允穆。奉神如在,以介景福。
孝惠皇后室,《奉安》
初陽作配,內助惟賢。柔順中積,英徽外宣。
神宮有侐,明祀惟虔。歆誠降祐,于萬斯年。
孝章皇后室,《懿安》
猗那淑聖,象應資生。配天作合,與日齊明。
椒宮垂范,彤史揚名。聿修毖祀,永奉粢盛。
懿德皇后室,《順安》
王門稟慶,帝族惟賢。功存內治,德協靜專。
流芳圖史,垂範紘綖。新廟有侐,祀禮昭然。
淑德皇后室,《嘉安》
明明英媛,備備椒庭。籩豆有踐,黍稷匪馨。
靜嘉致薦,容與昭靈。精意以達,顧享來寧。
莊穆皇后室,《理安》
曾孫襲慶,柔祗育德。正位居體,其儀不忒。
教被宮壺,化行邦國。祝史正辭,垂裕無極。
莊懷皇后室,《永安》
淑德昭著,至樂和平。登豆在列,膋香薦誠。
六變合禮,八音諧聲。穰穰景福,佑我休明。
元德皇后廟,《興安》
為太宗後,為天下母。誕聖繼明,膺乾作主。
玉振金相,蘭芬桂芳。于萬斯年,永奉烝嘗。
飲福,《禧安》
彝尊鬯酒,慶佑遂行。介以純嘏,允答明誠。
亞獻,《恭安》
宗臣率禮,步玉鏘鏘。吉蠲斯獻,百祿是將。
終獻,《順安》
薦獻有終,禮容斯穆。以奉嘉觴,以膺多福。
送神,《歸安》
明禋告畢,靈輅難留。升雲杳邈,整馭優遊。
誠深嘉栗,禮罄欽修。豐融垂佑,以永洪休。
景祐以後樂章六首
章獻明肅皇太后室奠瓚,《達安》
肅肅閟宮,順時薦事。郁鬯馨香,如見於位。
酌獻,《厚安》
祥標曾麓,德合方儀。萬方展養,九禦蒙慈。
孝恭祊祏,美播聲詩。淑靈顧享,申錫維祺。
章懿皇太后室奠瓚,《報安》
青金玉瓚,稞將於京。永懷罔極,夙夜齊明。
酌獻,《衍安》
翊佑先朝,章明壺教。淑順謙勤,徽音在劭。
樹風不止,劬勞匪報。黍稷令芳,嘏茲乃告。
奉慈廟章惠皇太后室奠瓚,《翕安》
稞圭既陳,酌鬯斯醇。音容仿佛,奠獻惟寅。
酌獻,《昌安》
內輔先猷,夙昭壺則。保祐之勞,慈惠其德。
榮養有終,芳風無極。享獻閟宮,載懷淒惻。
真宗汾陰禮畢,親謝元德皇后室三首
迎神,《肅安》
閟宮奕奕,《韶》樂洋洋。牲幣虔布,幾筵肅張。
醴泉淳美,嘉肴潔香。俟神來格,降彼帝鄉。
奉俎,《豐安》
樂鏗金石,俎奉犧牲。九成斯奏,五教爰行。
送神,《理安》
鸞驂複整,鶴駕難留。白雲縹緲,紫府深幽。
廟雖載止,神無不遊。垂佑皇宋,以永鴻休。
元德皇后升祔一首
《顯安》之曲
顯矣皇妣,德侔柔祗!升祔太室,協禮之宜。
耀彼實冊,列之尊彝。惟誠是厚,永佑慶基。
崇恩太后升祔十四首
入門,《顯安》
伣天生德,作配元符。儀刑壺則,輔佐帝圖。
登崇廟祏,勒號璠璵。烝嘗億載,皇極之扶。
神主升殿,《顯安》
曰嬪於京,天作之配。進賢審官,克勤其志。
于穆清廟,本仁祖義。億萬斯年,神靈攸暨。
迎神,《興安》四章
黃鐘宮二奏
閟宮有侐,堂筵屹崇。靈徽匪遐,精誠感通。
苾芬維時,登茲明祀。冷然雲車,有來其馭。
大呂角二奏
羽旌風翔,翠蕤飄舉。儼其音徽,登茲位處。
笙鏞始奏,合止柷敔。是享是宜,永求伊祜。
太簇徵二奏
枚枚閟宮,鼎俎肆陳。烝畀明靈,登其嘉新。
鼓鐘既戒,旨酒既醇。攸介攸止,純禧薦臻。
應鐘羽二奏
旨酒嘉肴,于登於豆。是享是宜,樂既合奏。
衎我懿德,執事溫恭。靈兮允格,有翼其從。
罍洗,《嘉安》
列爵陳俎,芬芳和羹。摐金擊石,洋洋和聲。
禮行伊始,我德惟明。既盥而往,於昭斯誠。
升降殿,《熙安》
笙簫紛如,陟彼廟庭。鏘鏘佩玉,懷茲先靈。
神保聿止,音容杳冥。繁禧是介,萬年惟寧。
酌獻,《茲安》
邕邕玉佩,清酤惟良。粢盛具列,有飶其香。
懷其徽範,德洽無疆。于茲燕止,降福穰穰。
亞獻,《神安》
嬪于潛邸,爰正坤儀。《關雎》化被,《思齊》名垂。
柔德益茂,家邦以熙。皇心追崇,永羞牲粢。
退文舞、進武舞,《昭安》
翩然幹戚,揚庭陳階。文以經緯,武以威懷。
其張其弛,節與音諧。迄茲獻享,妥靈綏來。
終獻,《儀安》
珩璜之貴,禕褕之尊。天作之合,內治慈溫。
元良鐘慶,祉福乾坤。以享以祀,事亡如存。
徹豆,《成安》
鏘洋純繹,于論鼓鐘。周旋陟降,齊莊肅容。
維罍既旨,維籩伊豐。歌徹以《雍》,介福來崇。
送神,《興安》
黍稷維馨,虡業充庭。既欽既戒,靈心是承。
顧予烝嘗,言從之邁。申錫無疆,是用大介。
上冊寶十三首
冊寶入門,《隆安》
威儀皇止,庶尹在庭。爰舉徽章,遹觀厥成。
勒崇揚休,寫之瓊瑛。迄于萬祀,發聞惟馨。
冊寶升殿,《崇安》
有猶有言,順承天則。聿崇號名,再揚典冊。
朱英寶函,左右翼翼。千秋萬歲,保茲無極。
迎神,《歆安》
黃鐘宮
籩豆大房,犧尊將將。馨香既登,明靈迪嘗。
其樂伊何?吹笙鼓簧。靈來燕娭,降福無疆。
大呂角二奏
吉蠲惟時,禮儀既備。奉璋峨峨,群公在位。
神之格思,永錫爾類。展彼令德,於焉來暨。
太簇徵二奏
雍雍在宮,翼翼在庭。顯相休嘉,肅雍和鳴。
神嗜飲食,明德惟馨。綏我思成,式燕以寧。
應鐘羽二奏
犧牲既成,籩豆有楚。摐金擊石,式歌且舞。
追懷懿德,令聞令儀。靈兮來格,是享是宜。
罍洗,《嘉安》
嘉肴旨酒,潔粢豐盛。既盥而往,以我齊明。
有孚顒若,黍稷非馨。神之格思,享於克誠。
升降,《熙安》
佩玉鏘鏘,其來雍雍。陟降孔時,步武有容。
恪茲祀事,神罔時恫。綏我邦家,福祿來崇。
酌獻,《明安》
旨酒嘉栗,有飶其香。衎我淑靈,歆此令芳。
德貽彤管,號正椒房。神具醉止,降福穰穰。
退文舞、進武舞,《昭安》
籥翟既陳,幹戚斯揚。進旅退旅。一弛一張。
其儀不忒,容服有光。以宴以娭,德音不忘。
亞、終獻,《和安》
望高六宮,位應四星。輔佐君子,警戒相成。
禕衣褒崇,琛冊追榮。於以奠之,有椒其馨。
徹豆,《成安》
濯濯其英,殖殖其庭。有來群工,齎我思成。
嘉肴既將,旨酒既清。《雍》徹不遲,福祿來寧。
送神,《歆安》
禮儀既備,神保聿歸。洋洋在上,不可度思。
神之來兮,肸蚃之隨。神之去兮,休嘉是貽。
上欽成皇后冊賓六首
入門升殿,《顯安》
上帝錫羨,寔生婉淑。輔佐神皇,寵膺天祿。
誕育泰陵,劬勞顧複。於昭徽音,久而彌鬱。
迎神,《歆安》
於顯惟德,徽柔懿明。嬪于初載,有聞惟馨。
肆我鼓鐘,萬舞在庭。神保是格,來止來寧。
盥洗,《嘉安》
有煒柔儀,率履不越。惠于初終,既明且達。
我將我享,相盥乃登。胡臭亶時,攸介攸寧!
升降,《熙安》
苾苾其芳,殽核維旅。陟降孔時,有秩斯所。
雍容內化,維神之明。明則不渝,綏我思成。
酌獻,《明安》
天維顯思,有相於內。右賢去邪,夙夜儆戒。
猗歟追冊,重翟禕衣。既右享之,百世是儀。
亞、終獻,《和安》
酌彼玉瓚,有椒其馨。鬷假無言,雍容在庭。
生莫與崇,於赫厥聲。祀事孔明,神格是聽。
上明達皇后冊寶五首
迎神,《歆安》
恭儉宜家,柔順承天。德昭彤管,憂在進賢。
寶冊禕翟,追榮壽原。四時稞享,何千萬年。
酌獻,《明安》
清宮有嚴,廣樂在庭。鐘鼓管磬,九變既成。
縮茅以獻,潔秬惟馨。靈游可想,來燕來寧。
退文舞、進武舞,《昭安》
秉翟竣事,萬舞摐金。總幹揮戚,節以鼓音。
禮容有煒,肸蚃來歆。淑靈是聽,雅奏愔愔。
徹豆,《成安》
登獻罔愆,俎豆斯徹。神具醉止,禮終樂闋。
禦事既退,珊珊佩玦。介我繁祉,歆此蠲潔。
送神,《歆安》
備成熙事,虛徐翠楹。神保聿歸,雲車夙征。
鑒我休德,神交惚恍。留祉降祥,千秋是享。
紹興別廟樂歌五首
升殿,《崇安》
新廟肅肅,蕆事以時。陟降階墄,雍容有儀。
鞠躬周旋,罔敢不祗。祝史正辭,靈其格思。
奉俎,《肅安》
肇嚴廟祀,爰圖遺芳。物必稱德,或陳或將。
有縟其儀,有苾其香。靈兮來下,割烹是嘗。
懿節皇后室酌獻,《明安》
曾沙表慶,正位椒庭。徽音杳邈,宮壺儀刑。
虔修祀事,清酌惟馨。縮以包茅,昭格明靈。
亞、終獻,《嘉安》
霄漢月墮,郊原露晞。徽音如在,延佇來歸。
有酒既清,累觴載祗。神具醉止,燕衎怡怡。
徹豆,《甯安》
仙馭弗返,邈清都。薦此嘉殽,即豐既腴。
奠享有成,鼓樂愉愉。徹我豆籩,率禮無逾。
乾道別廟樂歌三首
詣廟,《乾安》
涓選休辰,於秋之杪。既齊既戒,爰假祖廟。
有侐儀坤,舊章是傚。享祀奚為?天子純
孝。
升殿,《乾安》
宗祀九筵,先薦閟宮。陟自東階,煌煌袞龍。
于穆聖善,監茲禮容。是享是宜,介福無窮。
懿節皇后室酌獻,《歆安》
丕顯文母,厚德維坤。仙馭雖邈,徽音固存。
瑟彼玉瓚。酌此郁尊,簡簡穰穰,裕我後昆。
紹熙別廟二首
安穆皇后室酌獻,《歆安》
祥發伣天,符彰夢日。有懷慈容,孝享廟室。
泰尊是酌,旨酒嘉栗。靈其格思,祚以元吉。
安恭皇后室酌獻,《歆安》
美詠河洲,德嬪媯汭。徽音如存,肇修祀事。
縮以包茅,酌以醴齊。靈來顧歆,降福攸備。
紹興二十九年顯仁皇后祔廟一首
酌獻,《歆安》
恭惟聖母,躋祔孔時。陳羞宗祏,徼福坤儀。
鐘鼓惟序,牲玉載祗。於皇來格,永介丕基。
開禧三年成肅皇后祔廟一首
酌獻,《歆安》
天合重華,內治昭融。承承繼繼,保佑恩隆。
歸從阜陵,登祔太宮。燕我後人,福祿來崇。
志第八十八樂十(樂章四)
○朝謁玉清昭應宮太清宮朝享景靈宮封禪禮汾陰奉天書祭九鼎
真宗奉聖祖玉清昭應宮禦制十一首
降聖,《真安》
巍巍真宇,奕奕殊庭。規模太紫,炳煥丹青。
元命祗答,大猷是經。多儀有踐,丕應無形。
肆設金石,聲聞杳冥。佇回飆馭,永祐基扃。
奉香,《靈安》
芳氣上浹,飆馭下臨。紹承丕緒,永勵精明。
氤氳成霧,蔥郁垂陰。虔恭對越,介祉攸欽。
奉饌,《吉安》
發祥有自,介福無疆。紛綸丕應,保佑下方。
嘉薦斯備,雅奏具揚。寅威洞達,監眄昭章。
玉皇位酌獻,《慶安》
無體之體,強名之名。監觀萬寓。統治九清。
真期保祐,瑞命昭明。乾乾翼翼,祗答財成。
聖祖位酌獻,《慶安》
於昭靈貺,誕啟鴻源。功濟庶匯,慶流後昆。
蘭肴登俎,桂酒盈尊。俯回飆駕,永庇雲孫。
太祖位酌獻,《慶安》
赫赫藝祖,受命高穹。威加海外,化浹區中。
發祥宗祏,錫祐眇沖。欽承積德,勵翼精衷。
太宗位酌獻,《慶安》
明明文考,儲精上蒼。禮樂明備,溥率賓王。
功德累洽,歷數會昌。孝思罔極,丕祐無疆。
亞、終獻,《沖安》
太初非有體,至道本無聲。降跡臨下土,成功陟上清。
至仁敦動植,丕緒啟宗祊。紫禁承來格,鴻基保永寧。
發祥垂誕告,致孝薦崇名。廣樂神欽奉,儲休固太平。
飲福,《慶安》
明明始祖,誕啟慶基。翼翼後嗣,虔奉孝思。
精潔斯達,祉福鹹宜。于以報貺,於以受釐。
徹饌,《吉安》
雕俎在禦,飆駕聞聲。真遊斯降,旨酒斯盈。
大樂雲闋,大禮雲成。徹彼常薦,罄此明誠。
送聖,《真安》
精心既達,真遊允臻。禮容斯舉,福應惟醇。
將整仙馭,言還上旻。永存嘉貺,用泰烝民。
迎奉聖像四首並用《慶安》
玉皇位
玉虛上帝,金像睟容。宅真雲構,練日龜從。
維皇對越,率禮寅恭。靈心丕應,福祿來崇。
聖祖位
總化在天,保昌厥緒。降格皇闈,瓊輪載禦。
藻仗星陳,睟容金鑄。佑我慶基,宅茲靈宇。
太祖位
烝哉大君,聿懷帝祖!鎔範真儀,奉尊靈宇。
至感祥開,洪輝物睹。瞻謁盡恭,飛英率土。
太宗位
于顯神宗,德洽區中。祥金爍冶,范茲睟容。
殊庭胥宇,備物致恭。明威有赫,降福來同。
王清昭應宮上尊號三首
奉告,《隆安》
登隆妙號,欽翼淵宗。茂宣德禮,有恪其容。
奉璋升薦,垂佩彌恭。揚休詠美,以間笙鏞。
太初殿奉冊寶,《登安》
皇靈垂祐,洪福彌隆。祗率綿寓,潔祀真容。
嚴恭奉冊,對越清躬。睟容肅穆,懿號尊崇。
禮盛樂舉,福祿來同。
二聖殿奉絳紗袍,《登安》
赫赫列聖,威德巍然。彤彤靈宇,睟儀在焉。
奉以龍袞,被之象天。重慶宗稷,億萬斯年。
太尉奉聖號冊寶,《真安》
上旻降監,介祉實繁。邦家修報,妙道歸尊。
增名霄極,奉冊靈軒。茂宣聖典,永祐黎元。
寶冊升殿,《大安》
圖書昭錫,典禮紹成。烝民何幸,教父儲靈。
欽承景貺,祗奉崇名。臻虔寶冊,垂祐基扃。
降神,《真安》
猶龍之聖,降生厲鄉。教流清淨,道符混茫。
大君肅謁,盛儀允臧。森羅羽衛,躬薦蕭薌。
簪紱濟濟,鐘石洋洋。高真至止,介福誕祥。
奉玉幣,《靈安》
琳宮奕奕,黼坐煌煌。玉帛成禮,飆馭延祥。
鴻儀有則,景福無疆。嘉應昭協,丕猶誕揚。
奉饌,《吉安》
金奏以諧,飆遊斯格。靈監章明,皇心勵翼。
肅奉雕俎,來升彩席。享德有孚,凝禧無斁。
酌獻,《大安》
欽崇至道,肅謁殊庭。順風而拜,明德惟馨。
飆馭來格,尊酒斯盈。是酌是獻,心通杳冥。
飲福,《大安》
彼渦之壤,指李之區。千乘萬騎,來朝密都。
躬陳芳薦,款接仙輿。飲酒受福,永耀鴻圖。
亞、終獻,《正安》
邈矣道祖,冥幾惚恍!常德不離,至真無象。
引位清穹,降祥神壤。酌醴薦誠,控飆來享。
送神,《真安》
醴盞在戶,金奏在庭。籩豆有踐,黍稷非馨。
義盡蠲潔,誠通杳冥。言旋風駟,祚我修齡。
太極觀奉冊寶一首
《登安》之曲
薦號穹冥,登名祖禰。陟配陽郊,協宣典禮。
感電靈區,誕聖鴻懿。冊寶斯陳,福祿來暨。
景靈宮奉冊寶一首
《登安》之曲
穆穆真宗,錫羨蕃昌。飆輪臨貺,諄誨洞彰。
虔崇懿號,祗答景祥。至誠致享,降福無疆。
景祐元年親享景靈宮二首
降真,《太安》
真館奉幣,潔齊致馨。靈因斯格,社稷慶寧。
送真,《太安》
椒漿尊享,珍饌精祈。睟容杳邈,瑤輅霞飛。
大觀三年朝獻景靈宮二首
奉饌,《吉安》
威靈洋洋,靡有常向。於惟欽承,來假來饗。
博碩芬香,是烝是享。奉器有虔,載德無爽。
爾牲既充,是烹是肆。爾肴既具,是羞是饋。
非物之重,惟德之備。神之格思,歆我精意。
高宗郊前朝獻景靈宮二十一首
皇帝入門,《乾安》
維皇齊居,承神其初。顒顒昂昂,龍步雲趨。
景鐘鏗如,肅覲清都。肸蚃之交,神人用孚。
升殿,《乾安》
帝既臨享,罄茲精意。對越在天,爰升紫陛。
孔容翼翼,保承丕緒。孝奉天儀,永錫爾類。
降聖,《太安》
惟德馨香,升聞八方。粵神臨之,來從帝鄉。
萬靈景衛,有燁其光。監我精純,降福穰穰。
盥洗,《乾安》
齋居皇皇,瓊琚鏘鏘。承祭之初,其如在旁。
挹彼注茲,儲禧迎祥。神之聽之,欣欣樂康。
聖祖位,《乾安》
涓選休辰,有事嘉薦。琅琅瓊珮,陟降岩殿。
其陟伊何?幣玉斯奠。周旋中禮,千億儲羨。
聖祖位奉玉幣,《靈安》
上靈始祖,雲景元尊。嚴祀夙展,六樂朱軒。
明玉之潔,豐帛之溫。暢乃繼序,承德不愆。
還位,《乾安》
我後臨饗,奠幣攸畢。式旋其趨,榘度有式。
禮容齋莊,孝思純實。天休滋至,時萬時億。
奉饌,《吉安》
百職駿奔,來相於庭。奉盛以告,登茲芳馨。
際天蟠地,默運三靈。神兮來歆,祚我休平。
再盥洗,《乾安》
有嚴大禮,對時休明。情文則粲,蠲潔必清。
再臨觀盥,以專以精。真遊來格,永觀厥成。
再詣聖祖位,《乾安》
于赫炎宋,十葉華耀。屬茲郊報,陟降在廟。
其降伊何?椒漿桂酒。再拜斟酌,永禦九有。
聖祖位酌獻,《祖安》禦制
瑤源誕啟,玉牒肇榮。覆育群有,監觀圓清。
酒醴既洽,登薦惟誠。無有後艱,駿惠雲仍。
還位,《乾安》
奠鬯告成,式旋厥位。天步雍容,神人燕喜。
九廟觀德,百靈薦祉。子孫其昌,垂千萬祀。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於皇樂舞,進旅退旅。一弛一張,笙磬具舉。
豈惟玩聲,象德是似。神鑒孔昭,福祿來予。
亞、終獻,《沖安》
五音飭奏,神既億康。澹其容與,薦此嘉觴。
有來顯相,鋗玉鏘鏘。奉承若宥,罔不齊莊。
飲福,《報安》
嘉薦既終,神貺斯複。齎我思成。靈光下燭。
孝孫承之,載祗載肅。敷錫庶民,亟蒙祉福。
還位,《乾安》
帝臨閟庭,逆厘上靈。神鴹安坐,肅若有承。
嘉觴既申,德聞惟馨。靈光留俞,祚我億齡。
徹饌,《吉安》
普淖既薦,苾芬孔時。神嗜而顧,有來燕娭。
饗矣將徹,載欽載祗。展詩以侑,益臻厥熙。
送真,《太安》
雍歌既徹,熙事備成。神夕奄虞,忽乘青冥。
靈心回睠,監我精禋。誕降嘉祉,休德昭清。
降殿,《乾安》
我秩元祀,上推靈源。展事有侐,祲威肅然。
丹墄既降,秉心益虔。荷天之休,於千萬年。
望燎,《乾安》
奕奕靈宮,有嚴毖祀。燔燎具揚,禮儀既備。
帝心肅祗,天步旋止。對越在天,永膺蕃祉。
還大次,《士安》
帝將於郊,昭事上祀。爰茲畢觴,複即於此。
飆游載旋,容旌遝騎。維皇嘉承,錫祚昌熾。
高宗明堂前朝獻景靈宮十首
降聖,《大安》
德惟馨香,升聞八方。粵神之從,燦然有光。
驂飛乘蒼,啾啾蹌蹌。逍遙從容,顧予不忘。
升殿,《乾安》
帝既臨享,龍馭華耀。孝孫承之,陟降在廟。
誠意上交。慶陰下冒。天休駢至,千億克紹。
聖祖位奠玉幣,《靈安》
玉氣如虹,豐繒充笥。既奉既將,亦奠在位。
有永群後,實相祀事。何以臨下?心意不貳。
奉饌,《吉安》
瓊琚鏘鏘,玄衣繡裳。薦嘉升香,粢盛芬芳。
禮儀莫愆,鼓鐘喤喤。曾孫之常,綏福無
疆。
聖祖位酌獻,《祖安》
裴回若留,靈其有喜。薦我馨香,挹茲酒醴。
我祖在天,執道之紀。申佑無疆,奏神稱禮。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進旅退旅,載執幹戚。不愆于儀,容服有赫。
式妥式侑,神保是格。靈鑒孔昭,孝思維則。
亞、終獻,《沖安》用舊辭
。
飲福,《報安》
於赫大神,總司元化。監我純精,威光來下。
延昌之貺,千億馮藉。曾孫保之,丕平是迓。
徹饌,《吉安》
洋洋降臨,肅肅布列。熙事既成,嘉籩告徹。
九天儲慶,垂佑無缺。浸明浸昌,綿綿瓜瓞。
送真,《太安》
高飛安翔,持禦陰陽。幽贊圓穹,監觀四方。
元精回復,奄虞孔良。畢觴降嘏,偃蹇於驤。
望燎,《乾安》
奕奕原祠,有嚴毖祀。禮儀孔宣,燔燎斯暨。
帝心肅祗,天步旋止。熙事既成,永膺蕃祉。
孝宗明堂前朝獻景靈宮八首
盥洗,《乾安》
合宮之饗,報本奉先。欽惟道祖,浚發璿源。
駕言謁款,其盥惟虔。尚監精衷,錫祚綿綿。
聖祖,《乾安》
駿命有開,慶基無窮。祗率百辟,仰瞻睟容。
鼓鐘斯和,黍稷斯豐。靈其居歆,福祿來崇。
還位,《乾安》
嘉玉既設,量幣即陳。仿佛靈游,來顧來寧。
對越伊何?厥惟一純。佑我熙事,以迄于成。
奉饌,《吉安》
發祥仙源,流澤萬世。曷其報之?親饗三歲。
相維列卿,潔粢是饋。匪物之尚,誠之為至。
再詣盥洗,《乾安》
華燈熒煌,瑞煙氤氳。威神如在,蠲潔必親。
再盥於罍,再帨於巾。皇心肅祗,其敢憚勤。
再詣聖祖位,《乾安》
歲逢有年,月旅無祔。我將我饗,如幾如式。
肅爾臣工,諧爾金石。本原休功,垂裕罔極。
還位,《乾安》
旨酒思柔,神具醉止。工祝既告,孝孫旋位。
何以酢之?純嘏來備。燕及雲來,蕃衍無已。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象德之成,有奕其舞。一弛一張,進旅退旅。
彗以管簫,和以鏞鼓。神其樂康,永錫多祜。
甯宗郊前朝獻景靈宮二十四首
皇帝入門,《乾安》
閟幄邃深,雲景杳冥。天清日晬,展容玉庭。
締基發祥,希夷降靈。神其來燕,是饗是聽。
升殿,《乾安》
帝居瑤圖,璿題玉京。日月經振,列宿上熒。
桂簋飶芬,瑚器華精。夤承禋祀,用戒昭明。
降神,《太安》六變
。
圜鐘為宮
四靈晨耀,五緯夕明。風雲晏和,天地粹清。
靈兮來迎,靈兮來寧。啟我子孫,饗於純精。
黃鐘為角
芬枝揚烈,熉珠葉陶。闓珍闡符,展詩舞箾。
神哉來下,神哉來翱。肅若有承,靈心招搖。
太簇為徵
龍車既奏,鳳馭載翔。帝幄儜靈,天衢騰芳。
神來留俞,神來蹇驤。禮鬯樂明,奏假孔將。
姑洗為羽
虹旌蜺旄,鸞旗翠蓋。星樞扶輪,月禦葉衛。
靈至陰陰,靈般裔裔。來格來饗,福流萬世。
盥洗,《乾安》
禮文有俶,祀事孔明。將以潔告,允惟齊精。
自盥而往,聿觀厥成。靈監下臨,天德其清。
詣聖祖位,《乾安》
維宋肖德,欽天顧右。于皇道祖,丕釐靈祐。
葛藟殖繁,瓜瓞孕茂。克昌厥後,世世孝奏。
聖祖位奉玉幣,《靈安》高宗禦制,見前
。
皇帝還位,《乾安》
桂宮耽耽,藻儀穆穆。天回袞彩,風韶璜玉。
《咸》、《英》皦亮,容典炳煜。假我上靈,景命有僕。
奉饌,《吉安》
我簋斯盈,我簠斯實。或剝或烹,或燔或炙。
有殽既將,為俎孔碩。禮儀卒度,永錫爾極。
再盥洗,《乾安》
觴澹初勺,禮戒重盥。假廟以《萃》,取象於
《觀》。清明外暢,精肅中貫。我儀圖之,三靈攸贊。
再詣聖祖位,《乾安》
肇基駿命,鞏右鴻業。鼎玉龜符,垂固萬葉。
靈貺具臻,神光燁燁。暉祚無疆,規重矩疊。
聖祖位酌獻,《祖安》高宗禦制,見前
。
還位,《乾安》
皇帝瑞慶,長髮其祥。纂系悠遠,逆源靈長。
德之克明,休烈有光。配天作極,孝饗是將。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持翟成象,秉朱就列。旄乘整溢,鳳儀諧節。
揮舒皇文,歌蹈先烈。合好效歡,福流有截。
亞獻,《沖安》
光熉紫幄,神流玉房。秉文侑儀,嘉虞貳觴。
震澹醉喜,仿佛迪嘗。璿源之休,地久天長。
終獻,《沖安》
靈輿蹇驤,畢觴泰筵。貳饗允穆,稞將克竣。
垂恩儲祉,錫羨永年。將以慶成,燕及皇天。
詣飲福位,《乾安》
若木露英,清雲流霞。蔓蔓芝秀,馮馮桂華。
綿瑞無疆,產嘏孔奢。皇則受之,鞏我帝家。
飲福酒,《報安》
旨酒惟蘭,勺漿惟椒。福流瓚斝,光燭琨瑤。
拜貺清宮,凝輝慶霄。神其如在,徘徊招搖。
還位,《乾安》
烝哉我皇,繼天毓聖!逆厘元都,對越靈慶。
如天斯久,如日斯盛。瑤圖濬邈,永隆駿命。
徹饌,《吉安》
房鉶陳列。室簋登奉。告饗具歆,展徹惟拱。
祥光奕奕,嘉氣懞々。受嘏不愆,燕天之寵。
送真,《太安》
雲車風馬,靈其來遊。天門軼蕩,神其莫留。
遣慶陰陰,祉發祥流。康我有宋,與天匹休。
降殿,《乾安》
璿庭爛景,紫殿流光。禮洽乾回,福應日昌。
聖系厖鴻,景命溥將。德茂功成,率祀無疆。
詣望燎位,《乾安》
厥初生民,淵浚唯祖。芳薦既輟,明燎具舉。
德馨升聞,靈貺蕃詡。懷濡上靈,佑周之祜。
還大次,《乾安》
帝假于宮,彝承清祀。天暉臨幄,宸衛森峙。
行繇大室,旋趨紫畤。率禮不違,式旉靈祉。
理宗明堂前朝獻景靈宮二首餘用舊辭
。
升殿,登歌《乾安》
我享我將,罄茲精意。陟降左右,維天與契。
齋明乃心,祗肅在位。于萬斯年,百福來備。
亞獻,宮架《沖安》
慶雲鬱鬱,鳴璆琅琅。澹其容與,申薦貳觴。
奉承若宥,神其樂康。錫以多祉,源深流長。
大中祥符封禪十首余同南、北郊
。
山上圜台降神,《高安》
岩岩泰山,配德於天。奉符展采,翼翼乾乾。
滌濯靜嘉,罔有弗蠲。上帝顧諟,冷風肅然。
昊天上帝坐酌獻,《奉安》
皇天上帝,陰騭下民。道崇廣覆,化洽鴻鈞。
靈文誕錫,寶命惟新。增高欽事,式奉嚴禋。
太祖配坐酌獻,《封安》
于穆聖祖,肇開鴻業。我武惟揚,皇威有曄。
四庾混同,百靈震疊。陟配高穹,明靈是接。
太宗配坐酌獻,《封安》
祗若封祀,神宗配天。禮樂明備,奠獻精虔。
景靈來格,休祥藹然。于昭垂慶,億萬斯年。
亞獻,《恭安》
因高定位,禮修物備。薦鬯蔔牲,虔恭寅畏。
八音克諧,天神鹹暨。降福穰穰,永錫爾類。
終獻,《順安》
浩浩元精,無臭無聲。臨下有赫,得一以清。
備物致享,薦茲至誠。泰尊奠獻,夙夜齊明。
社首壇降神,《靖安》
至哉坤元,資生伊始。博厚稱德,沈潛柔止。
降禪方位,聿修明祀,寅恭吉蠲,永錫蕃祉。
皇地祗坐酌獻,《禪安》
坤德直方,博厚無疆。秉陰得一,靜而有常。
寶藏以發,乃育百昌。肅祗禪祭,錫祉穰穰。
太祖配坐酌獻,《禪安》
皇矣聖祖,丕赫神武。秉運宅中,威加九土。
德厚功崇,頌聲載路。陟配方祗,對天之祜。
太宗配坐酌獻,《禪安》
毖祀柔祗,報功厚載。思文太宗,侑神嚴配。
鐘石斯和,籩豆鹹在。永錫坤珍。資生為大。
汾陰十首
降神,《靖安》
茫茫坤載,粵惟太寧。資生光大,品物流形。
瞻言汾曲,允宅神靈。聖皇躬享,明德惟馨。
奠玉幣,登歌《嘉安》
至誠旁達,柔祗格思。奉以琮幣,致誠在茲。
奉俎,《豐安》
博碩者牲,載純其色。體薦登俎,聿崇坤德。
後土地祗坐酌獻,《博安》
秉陰成德,敏樹宣功。應變審諦,神力無窮。
沈潛剛克,流謙示中。潔茲奠獻,妙物玄通。
太祖配坐酌獻,《博安》
坤元茂育,植物成形。于穆聖祖,功齊三靈。
嚴恭配侑,厚德攸寧。永懷錫羨,歆此惟馨。
太宗配坐酌獻,《博安》
報功厚載,祀事惟明。思文烈考,道濟群生。
侑神定位,協德安平。馨潔並薦,享於克誠。
飲福,《博安》
寅威寶命,明祀惟虔。協神備物,罔不吉蠲。
後祗格思,靈飆肅然。庭受景福,遐哉億年!
亞、終獻,《正安》
至哉柔祗,滋生蕃錫。滌濯靜嘉,寅恭夕惕。
金奏純如,萬舞有奕。立我烝民,莫匪爾極。
後土廟降神,《靖安》
博厚流形,秉陰成德。柔順剛正,直方維則。
明祗格思,素汾之側。祗載吉蠲,宸心翼翼。
酌獻,《博安》
至哉物祖,設象龍脽。動靜之德,翕辟攸宜。
嘉栗以薦,精禱洪厘。茂宣陰貺,五穀蕃滋。
祗奉天書六首
朝元殿酌獻,《瑞文》
妙道非常,神變無方。惟天輔德,靈貺誕章。
玄文昭錫,寶曆彌昌。禮崇明祀,式薦馨香。
含香園,《瑞文》
運格熙盛,將封介丘。禮神之域,瑞命殊尤。
靈文薦降,丕顯皇猷。聖心肅奉,永洽鴻休。
泰山社首壇升降,《瑞文》
玄穹眷懷,寶符申錫。垂露騰文,粲然靈跡。
發祥吉圖,純熙寫奕。登薦欽崇,式昭天曆。
奉香酌獻,《里安》
謂天蓋高,惟皇合德。倬彼靈章,圖書是錫。
眷命諄諄,被以遐曆。膺籙告成,虔恭欽翼。
地屆興王,祥開圖籙。典禮昭成,祺祥交屬。
大輅逶迤,卿雲紛鬱。祐我含靈,錫茲介福。祥符七年奉祀畢,天書回至應天府,有雲物之瑞,命制是曲,以紀休應。
升降,《靈文》
旻穹無聲,惟德是輔。降監錫符,垂文篆素。
孝瑞紀封,英聲載路。既壽而昌,篤天之祜。
祭九鼎十二首
帝鼐土王日祀
降神,《景安》
日號丙丁,方號中央。德惟其時,蠲吉是將。
夫何飲之?黃流玉瓚。夫何食之?有陳伊饌。
奉饌,《豐安》
粢盛既豐,牲牢既充。展茲熙事,溫溫其恭。
惟明欣欣,燔炙芬芬。保乎天子,繁祉薦臻。
亞、終獻,《文安》
工祝致辭,黃流協鬯。爰登清歌,載期神享。
噫予誠心,精禋是虔。嘉予陳祀,豐盈豆籩。
春分,蒼鼎亞、終獻,《成安》
法乾剛兮,鑄鼎奠方。涓嘉旦兮,齊明迎祥。
胡為持幣?維箱及筥。胡為和羹?有錡維釜。
立夏,岡鼎迎神,《凝安》
我方東南,我日朱明。爰因其時,鼎以岡名。
粢盛既馨,牲牷既盈。佑我皇家,巽令風行。
亞、終獻,《成安》
黃流在中,惟馨香祀。于薦於神,爰祗厥事。
禮從多儀,以進為文。尊斝三獻,昭示孔勤。
夏至,彤鼎酌獻,《成安》
犧尊將將,徂基自堂。牲牷肥循,鼓鐘喤々。
肆予醴齊,椒馨飶香。韋來歆顧,天祚永昌。
立秋,阜鼎酌獻,《成安》
明德崇享,磬筦鏘鏘。鏗兮佩舉,峨冠齊莊。
肆陳有序,承箱是將。其牲伊何?籩豆大房。
秋分,皛鼎亞、終獻,《成安》
神宮巍巍,庭燎有輝。聲諧備樂,物陳豐儀。
清酤既載,酌言獻之。惟神醉止,韋來蕃厘。
立冬,魁鼎迎神,《凝安》
時運而冬,乃神玄冥。陰陽相推,豐年以成。
越陳嘉肅,牡牢粢盛。來享來依,監於明誠。
酌獻,《成安》
罍之初登,其儀昭陳。罍之既稞,其香升聞。
神心嘉止,於焉欣欣。貽我有年,穰穰其仁。
冬至,寶鼎奠幣,《明安》
秉心齊明,奉牡博碩。匏絲鏗陳,冠佩儼飾。
其肆其將,明神來格。執奠維何?猗歟幣帛!
志第八十九樂十一(樂章五)
○祀嶽鎮海瀆祀大火祀大辰
大中祥符五嶽加帝號祭告八首
迎神,《靜安》
鐘石既作,俎豆在前。雲旗飛揚,神光肅然。
當駕飆欻,來乎青圓。言備縟禮,享茲吉蠲。
冊入門,《正安》
節彼喬嶽,神明之府。秩秩威儀,肅肅靈宇。
懿號克崇,庶物鹹睹。帝籍升名,式綏九土。
酌獻東嶽,《嘉安》
節彼岱宗,有嚴廟貌。惟辟奉天,依神設教。
帝典焜煌,嘉薦普淖。至靈格思,殊祥是效。
南嶽
作鎮炎夏,畜茲靈光。敷與萬物,既阜既昌。
爰刻溫玉,式薦徽章。昭嘏神意,福熙穰穰。
西嶽
瞻言太華,奠芳作鎮。典冊是膺,等威以峻。
上公奉儀,祀宗薦信。介祉萬邦,永配坤順。
北嶽
仰止靈岳,鎮于朔方。增崇懿號,度越彝章。
祗薦嘉樂,式陳令芳。永資純佑,國祚蕃昌。
中嶽
岩岩神嶽,作鎮中央。肅奉徽冊,尊名孔章。
聿降飆駕,載獻蘭觴。熙事允洽,寶祚彌昌。
送神,《靜安》
祗薦鴻名,寅威明祀。有楚之儀,如在之祭。
奠獻既終,禮容克備。神鑒孔昭,福禧來暨。
天安殿冊封五嶽帝一首
冊出入,《正安》
名岳奠方,帝儀克舉。吉日惟良,九賓鹹旅。
溫玉鏤文,纁裳正寧。禮備樂成,篤神之祜。
熙甯望祭嶽鎮海瀆十七首
東望迎神,《凝安》
盛德惟木,勾芒禦神。沂岱淮海,厥功在民。
爰熙壇坎,裒對庶神。於以歆格,靈貽具臻。
升降,《同安》
紳韠衤詹兮,玉珮蕊兮。于我將事,神燕喜兮。
帝命望祀,敢有不共。往返於位,肅肅雍雍。
奠玉幣,《明安》
祀以崇德,幣則有儀。肅我將事,登降孔時。
精明純潔,罔有弗祗。史辭無愧,神用來娭。
酌獻,《成安》
肇茲東土,含潤無疆。維時發春,喜薦令芳。
祭用蒯薶沈,順性含藏。不涸不童,誕降祺祥。
送神,《凝安》
神之至止,熙壇為春。神之將歸,旂服振振。
欻兮回飆,窅兮旋雲。祐于東方,永施厥仁。
南望迎神,《凝安》
嵩嵇衡霍,暨厥海江。時維長養,惠我南邦。
肆嚴牲幣,神式來降。以侑以妥,百福是龐。
酌獻,《成安》
景風應律,朱鳥開辰。肅肅明祀,嘉籩列陳。
牲用牷物,樂奏蕤賓。克綏永福,祐此下民。
送神,《凝安》
鼓鐘云云,龠管伊伊。神既醉飽,曰送言歸。
山有厚藏,水有靈德。物其永依,往奠炎宅。
中望迎神,《凝安》
維土作德,維帝禦行。含養載育,萬物以成。
有嚴祀典,薦我德馨。神其歆止,永用億寧。
酌獻,《成安》
高廣融結,實維中央。宣氣報功,利彼一方。
坎壇以祀,六樂鏘鏘。靈其有喜,酌以大璋。
送神,《凝安》
言旋其處,以奠中域。無替厥靈,四方是則。
神永不息,祀永不愆。以享以報,于萬斯年。
西望迎神,《凝安》
品物順說,時司金行。於郊迎氣,以望庶靈。
雅歌維樂,圭薦惟牲。作民之祉,永相厥成。
酌獻,《成安》
西顥沆碭,執矩司秋。諏言協靈,時祀孔修。
禮有薦獻,爰視公侯。秩而祭之,百福是遒。
送神,《凝安》
我樂我神,簋俎腥饔。曰神之還,西土是宮。
于蕃禽魚,於衍草木。富我藪隰,滋我高陸。
北望迎神,《凝安》
帝德乘坎,時禦閉藏,爰潔牷醴,兆茲北方。
海山攸宅,神施無疆。具享蠲吉,降福孔穰。
酌獻,《成安》
淒寒凝陰,隕籜滌場。百物順成,黍稷馨香。
款於北郊。爰因其方。何以侑神?薦此嘉觴。
送神,《凝安》
維山及川,奠宅幽方。我度其靈,降止靡常。
肅肅坎壇,既迎既將。促樂徹俎,是送是望。
紹興祀嶽鎮海瀆四十三首
東方迎神,《凝安》
帝奠九廛,孰匪我疆。系我東土,山川相望。
祀事孔時,肅雍不忘。嶪峨濛鴻,郁哉洋洋!
初獻盥洗,《同安》
青陽肇開,祀事孔飭。鬱人贊溉,其馨苾苾。
敬爾威儀,亦孔之則。神之格思,無我有斁。
奠玉幣,《明安》
司曆告時,惟孟之春。爰舉時祀,旅於有神。
鼓鐘既設,珪帛具陳。阜蕃庶物,以福我民。
東嶽位酌獻,《成安》
岩岩天齊,自古在昔。膚寸之雲,四方其澤。
惟時東作,祀事乃飭。惠我無疆,恩沾動植。
東鎮位
惟山有鎮,雄于其方。東孰為雄?於沂之疆。
祀事有時,爰舉舊章。我望匪遙,庶幾燕饗。
東海位
澒洞鴻濛,天與無極。導納江、漢,節宣南北。
順助其功,善下惟德。我祀孔時,以介景福。
東瀆位
我祀伊何?於彼長淮。導源桐柏,委注蓬萊。
扞齊護楚,宣威示懷。豆籩列陳,亦孔之偕。
亞、終獻,酌獻四位並同
。
我祀孔肅,神其安留。容與裴回,若止若浮。
洽此重觴,申以百羞。無我斁遺,萬邦之休。
送神,《凝安》
蹇兮紛紛,神實戾止。以飲以食,以享以祀。
幼兮冥冥,神亦歸止。以醉以飽,以錫爾祉。
南方迎神,《凝安》
朱明盛長,我祀用飭。厥祀伊何?山川鹹秩。
如將見之,繩繩齊栗。神哉沛兮,消搖來格!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爰熙嘉壇,揭虔毖祀。鬱人沃盥,贊我稞事。
于降於登,以作以止。莫不肅雍,告靈饗矣。
奠玉幣,《明安》
我祀我享,儀物孔周。一純斯舉,二精聿修。
璞兮其溫,絲兮其紑。是薦潔蠲,神兮安留。
南嶽位酌獻,《成安》
神曰司天,居南之衡。位焉則帝,于以奠方。
南訛秩事,望禮有常。庶幾嘉虞,介福無疆。
南鎮位
維南有山,於彼會稽。作鎮在昔,神則司之。
厥有舊典,以祀以時。百味維旨,靈其燕娭。
南海位
維水善下,利物曰功。逶迤百川,誰歟朝宗?
蕩蕩大受,于焉會同。膋蕭列陳,以答鴻濛。
南瀆位
四瀆之利,經營中國。南曰大江,險兮天設。
維爾有神,隃其廟食。望秩孔時,我心翼翼。
亞、終獻,酌獻
神之游兮,洋洋對越。澹乎容與,肸蚃斯答。
乃奏既備,八音攸節。重觴申陳,百禮以洽。
送神曲同迎神
薦徹豆籩,熙事備成。靈兮將歸,羽旄紛紜。
中央迎神,《凝安》
天作高山,屹然中峙。經營厥宇,萬億鹹遂。
火熙土王,爰舉時祀。繩繩宣延,仿佛來止。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思來感格,肅雍不忘。禮儀既備,濟濟蹌蹌。
潔蠲致敬,往薦其芳。交若有承,神兮孔饗。
奠玉幣,《明安》
練日有望,高靈來下。何以告誠?心惟物假。
有篚斯實。有寶斯籍。於以奠之,神光燭夜。
中嶽位酌獻,《成安》
與天齊極,伊嵩之高。顯靈效異,神休孔昭。
飭我祀事,實俎鸞膋。以侑旨酒,其馨有椒。
中鎮位
禹畫九州,河內曰冀。霍山崇崇,作鎮積勢。
我祀如何?百末旨味。承神燕娭,諸神畢至。
亞、終獻,酌獻
禮樂既成,肅容有常。奄留消搖。申畢重觴。
仰臚所求,降福滂洋。師象山則,以氵兄皇章。
送神曲同迎神
虞至旦兮,靈亦有喜。蹇欲驤兮,象輿已轙。
粥音送兮,靈聿歸矣。長無極兮,錫我以祉。
西方迎神,《凝安》
有岌斯安,有涵斯洽。聿相厥成,允祀是答。
爰飭乃奏,乃奏既協。於昭降止,是遵是接。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靡實不新,靡陳不濯。人之弗蠲,矧敢將酌。
載晞之帨,載濡之勺。洗儀告備,陟降時若。
奠玉幣,《明安》
乃追斯邸,乃斯尋。仰禮既卒,是用是歆。
西嶽位酌獻,《成安》
屹削厥方,風雲斯所。陰邑有宮,侐々俁俁。
清酤在尊,靈昚在下。于俎獻兮,則莫我吐。
西鎮位
維吳崇崇,於氵幵之西。瞻彼有隴,赫赫不迷。
克裨于嶽,我酌俶齊。於凡有旅,眡公維躋。
西海位
奄浸坤軸,滋殖其濊。而典斯稽,有陛有壝。
弗替時舉,元斝斯酹。胡先於河?實委之會。
西瀆位
自彼昆虛,於以潛流。念茲誕潤,豈侯不猶。
在昔中府,暨海聿修。迄既望止,神保先卣。
亞、終獻
肅肅其乂,既旨既溢。迨其畢酌,偏茲博碩。
祀事既遂,不敢誶射。神或醉止,我心斯懌。
送神曲同迎神
乃羞既徹,乃奏及闋。無餕斯俎,式聽致謁。
不蹇不蹶,不沸不決。厲魃其祛,永庇有截。
北方迎神,《凝安》
我土綿綿,孰匪疆理。惟時幽都,匪曰隃只。
滌哉艮月,朔風其同!曷阻曷深,其亦來降。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壽宮煇煌,聿修時祀。繽其臨矣,吉蠲以俟。
居乎昂昂,行乎遂遂。敬爾攸司,展采錯事。
奠玉幣,《明安》
相予陰威,厥功浩浩。一歲之功,何以為報?
府有珪幣,我其敢私!肅肅孔懷,於以將之。
北嶽位酌獻,《成安》
瞻彼芒芒,曰北之常。既高既厚,乃紀乃綱。
薦鬯伊始,靈示孔將。玄服鐵駕,覽此下方。
北鎮位
赫赫作鎮,幽、朔之垂。兼福我民,食哉具宜。
克配彼岳,有嚴等衰。蠲我灌禮,其敢不祗!
北海位
八裔皆水,此一會同。澐々天墟,洞蕩洪濛。
至哉維坎,不有斯功!所秩伊何?黃流在中。
北瀆位
水星之精,播液發靈。不脅於河,既介以清。
翼翼盥薦,椒糈芬馨。載止載留,爰弭翠旌。
亞、終獻
俎豆紛披,金石繁會。侑以貳尊,匪瀆匪怠。
我儀既周,我心孔戒。憺兮容與,仿佛如在。
送神曲同迎神
靈既醉飽,禮斯徹兮。靈亦樂康,樂斯闋兮。
雲征飆舉,不可尼兮。薦福錫祉,曷有極兮!
淳祐祭海神十六首
迎神,《延安》
宮一曲
堪輿之間,最钜惟瀛。包乾括坤,吐日滔星。
祀典載新,禮樂孔明。鑒吾嘉賴,來燕來寧。
角一曲
四溟廣矣,八紘是紀。我宅東南,回復萬里。
洪濤飆風,安危所倚。祀事特隆,神其戾止!
徵一曲
若稽有唐,克致崇極。祝號既升,爰增祭式。
從享於郊,神斯受職。我祀肇新,式祈陰騭。
羽一曲
猗與祀禮,四海會同!靈之來沛,鞭霆馭風。
肸蚃仿佛,在位肅雍。佑我烝民,式徼神功。
升降,《欽安》
靈之來至,垂慶陰陰。靈之已坐,飭茲五音。
壇殿聿嚴,陟降孔欽。靈宜安留,鑒我德心。
東海位奠玉幣,《德安》
百川所歸,天地之左。氵項洞鴻濛,功高善下。
行都攸依,百祿是荷。制幣嘉玉,以侑以妥。
南海位奠玉幣,《瀛安》
祝融之位,貴乎三神。吞納江、漢,廣大無垠。
長為委輸,祐我黎民。敬陳明享,允鑒恭勤。
西海位奠玉幣,《潤安》
蒲菖之澤,派引天潢。羲娥出入,浩渺微茫。
蓋高斯覆,猶隔封疆。我思六合,肇正吉昌。
北海位奠玉幣,《瀚安》
瀚海重潤,地紀亦歸。吞受百瀆,限制北陲。
一視同仁,我心則怡。嘉薦玉幣,神其格思。
捧俎,《豐安》
昭格靈貺,祀典肇升。牲牷告充,雕俎是承。
薦虔效物,省德惟馨。靈其有喜,萬宇肅澄。
東海位奠酌獻,《熙安》
滄溟之德,東南具依。熬波出素,國計攸資。
石臼卻敵,濟我王師。神其享錫,益畀燕綏。
南海位酌獻,《貴安》
南溟浮天,旁通百蠻。風檣迅疾,琛舶來還。
民商永賴,坐消寇奸。薦茲嘉觴,弭矣驚瀾。
西海位酌獻,《類安》
積流疏派,被於流沙。布潤施澤,功均邇遐。
我秩祀典,四海一家。祗薦令芳,靈其享嘉!
北海位酌獻,《溥安》
壝忽會同,裴回安留。牲肥酒香,晨事聿修。
惟德之涼,曷奄九州?帝命是祗,多福自求。
亞、終獻,《饗安》
籩豆有楚,貳觴斯旅。神其醉飽,式燕以序。
百靈秘怪,蜿蜒飛舞。錫我祺祥,有永終古。
送神,《成安》
告靈饗矣,錫我嘉祚。乾端坤倪,開豁呈露。
玄雲聿收,群龍鹹騖。減除凶災,六幕清豫。
紹興祀大火十二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五緯相天,各率其職。司禮與視,則維熒惑。
至陽之精,屆我長嬴。于以求之,祀事孔明。
黃鐘為角
有出有藏,伏見靡常。相我國家,鑒觀四方。
視罔不正,終然允臧。神其來格,明德馨香。
太簇為徵
小大率禮,不愆於儀。展采錯事,秩祀孔時。
維今之故,閱我數度。修厥典常,神其來顧!
姑洗為羽
于赫我宋,以火德王。永永丕圖,繄神之相。
神之來矣,維其時矣。禮備樂奏,神其知矣。
升殿,《正安》
有儼其容。有潔其衷。屹屹崇壇,伊神與通。
神肯降格,嘉神之休。虔恭降登,神乎安留。
熒惑位奠玉幣,《嘉安》
馨香接神,肸蚃恍惚。求神以誠,薦誠以物。
有藉斯玉,有篚斯幣。是用薦陳,昭茲精意。
商丘宣明王位奠幣,《嘉安》
熒惑在天,惟火與合。繄神主火,純一不雜。
作配熒惑,祀功則然。不腆之幣,於以告虔。
捧俎,《豐安》
火遵其令,無物不長。視此牲牢,務得其養。
豢以祀神,有腯其肥。非神之宜,其將曷歸?
熒惑位酌獻,《祐安》
皇念有神,介我戩穀。登時休明,有此美祿。
酌言獻之,有飶其香。神兮燕娭,醉此嘉觴。
宣明王位酌獻,《祐安》
誰其祀神?知神嗜好。閼伯祀火,為神所勞。
睠言配食,既與火俱。于樂旨酒,承神嘉虞。
亞、終獻,《文安》
神既貺施,嗜我飲食。申以累獻,以承靈億。
神方常羊,咸畢我觴,于再于三,於誠之將。
送神用《理安》
登降上下,奠璧獻斝。音送粥粥,禮無違者。
已虞至旦,神其將歸。顧我國家,遺以繁厘。
出火祀大辰十二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燁燁我宋,火德所畀。用火紀時,允惟象類。
神以類歆,誠繇類至。有感斯通,孚我陽燧。
黃鐘為角
樂音上達,粵惟出虛。火性炎上,亦生於無。
我鏞我磬,我笙我竽。氣同聲應,昭哉合符!
太簇為徵
火在六氣,獨處其兩。感生維君,繄辰克相。
何以驗之?占茲垂象。騰駕蒼虯,欻其來饗。
姑洗為羽
星入於戌,與火俱詘。火出於辰,與星俱伸。
一伸一詘,孰操縱之?利用出入,民鹹用之。
升殿,《正安》
屹彼嘉壇,赤伏始屆。掞光耀明,洋乎如在。
俯仰重《離》,默與精會。隨我降升,肅聽環珮。
大辰位奠玉幣,《嘉安》
維莫之春,五陽發舒。日之夕矣,三星在隅。
莫量匪幣,莫嘉匪玉。明薦孔時,神光下矚。
商丘宣明王奠幣,《嘉安》
二七儲神,與天地並。孰儷厥德?聿惟南正。
功楙陶唐,澤流億姓。作配嚴禋,贄列惟稱。
捧俎,《豐安》
有嚴在滌,陳彼牲牢。孔碩其俎,薦此血毛。
厥初生民,飲茹則然。以燔以炙,伊誰雲先?
大辰位酌獻,《祐安》
孰為大辰?維北有鬥。曾是彗星,斯名孔有。
幽榮報功,潔齊敢後。容與嘉觴,式歆旨酒。
宣明王位酌獻,《祐安》
周設司爟,雖列夏官。仍襲孔易,闓端實難。
相彼商丘,永懷初造。不腆桂椒,匪以為報。
亞、終獻,《文安》
潛之伏矣,柞既休。有俶其來,榆柳是求。
靈駕紛羽,尚其安留。飲我三爵,言言油油。
送神,《理安》
五運惟火,寔宗眾陽。宿壯用明,千載愈光。
神保聿歸,安處火房。鬱攸不作,炎圖永昌。
納火祀大辰十二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赫赫皇圖,炎炎火德。侈神之賜,奄有方國。
粢盛既豐,俎豆有飶。于萬斯年,報祀無斁。
黃鐘為角
火星之躔,有燁其光。表于辰位,伏于戌方。
時和歲稔,仁顯用藏。告爾萬民,出納有常。
太簇為徵
季秋之月,律中無射。農事備收,火功告畢。
克禋克祀,有嚴有翼。風馬雲車,尚其來格!
姑洗為羽
明明我後,重祭欽祠。有司肅事,式薦晨儀。
禮惟其稱,物惟其時。神之聽之,福祿來為。
升殿,《正安》
猗與明壇,右平左墄!冕服斯皇,玉珮有節。
陟降惟寅,匪徐匪疾。式崇大祀,禮文鹹秩。
大辰位奠玉幣,《嘉安》
金行序晚,玉露晨清。齊戒豐潔。肅恭神明。
嘉幣惟量,嘉玉惟精。於以奠之,庶幾來聽。
商丘宣明王位奠幣,《嘉安》
恭惟火正,自陶唐氏。邑於商丘,配食辰祀。
有功在民,有德在位。敢替典常。惟恭奉幣。
捧俎,《豐安》
萬匯攸成,四方寧謐。工祝致告,普存民力。
乃薦斯牲。為俎孔碩。介以繁祉,式和民則。
大辰位酌獻,《祐安》
庶功備矣,休德昭明。天地釀和,鬱鬯斯清。
玉瓚以酌,瑤觴載盈。周流常羊,來燕來寧。
宣明王位酌獻,《祐安》
廣大建祀,式崇其配。馨香在茲,清酒既載。
穆穆在暉,洋洋如在。聿懷嘉慶,繄神之齎。
亞、終獻,《文安》
幣玉肅陳,笙簧具舉。桂醑浮觴。瓊羞溢俎。
禮有三獻,式和且序。神具醉止,慶流寰宇。
送神,《理安》
神靈降鑒,天地迴旋。惟馨薦矣,既醉歆焉。
諸宰斯徹,式禮莫愆。隤祉降祥,天子萬年。
樂志第九十樂十二(樂章六)
祭太社太稷祭風雨雷師祭先農先蠶親耕藉田
蠟祭釋奠文宣王武成王祭祚德廟祭司中司命
景德祭社稷三首
降神,《靜安》
百穀蕃滋,麗乎下土。聿崇明祀,垂之千古。
育物惟茂,粒民斯普。報本攸宜,國章鹹睹。
奠玉幣酌獻,《嘉安》
于穆大祀,功利相宣。靈壇美報,歷代昭然。
介以蕃祉。祚以豐年。土爰稼穡,允協民天。
送神,《靜安》
制幣犧齊,正辭無愧。樂以送之,畢其精意。
景祐祀社稷三首
迎神,《甯安》
五紀之本,百貨何極?道著開闢,惠周動植。
國崇美穀,民資力穡。奠獻惟寅,神靈來格。
初獻升降,《正安》;太社、後土、太稷、後稷奠玉幣,並《嘉安》;奉俎,《豐安》。同前
。
亞、終獻,《文安》;送神,《甯安》神之來兮,降茲下土。神之去兮,杳無處所。壇壝肅然,瘞幣徹俎。乃粒之功,冠於萬古。
奉俎,《豐安》神州地祇、皇地祇與社稷通用。
禮崇明禋,維馨斯酒,潔粢豐盛,殺時犉牡。
齊莊嚴祗,升燎於。其報伊何?如山如阜。
大觀祀社稷九首
迎神,《甯安》
黃鐘二奏
惟土之尊,民食資焉。陰祀昭格,牲牢腥膻。
有功於民,告其吉蠲。神之來享,雲車翩翩。
太簇角二奏
惟穀之神,函育無窮。百嘉蕃殖,民依厥功。
嚴飭壇壝,威儀肅雍。神之來享,祈于登豐。
姑洗徵二奏
猗歟那歟,生養斯民!家給人足,時底熙純。
祗嚴明禋,於薦苾芬。粢盛豐潔,神乃有聞。
南呂羽二奏
籩豆斯陳,三牲告幽。報本之禮,答神之休。
來歆芬香,豐登於秋。倉箱千萬,治符成周。
初獻升降,《正安》
崇崇廣壇,嚴恭祀事。威儀孔時,周旋進止。
鏘若環佩,誠通於幽。相于農植,邦其鹹休。
奠幣,《嘉安》
于嘻陰祀,封土惟崇。于時之吉,歆予鼓鐘。
柔靜化光,人賴其功。陳茲量幣,百貨是隆。
酌獻,《嘉安》
坤元生物,功利相宣。蠲茲祀事,美報致虔。
清酤芬如,靈壇巋然。酌尊奠觴,神其格焉!
亞、終獻,《文安》
薦嘉亶時,洋洋來格。載登茲壇,齊明維敕。
神用居歆,順成農穡。其崇若墉,其比如櫛。
送神,《甯安》
尊罍芬香,威儀肅雍。靈心嘉止,洋洋交通。
神歸降禧,年斯屢豐。倉箱千萬,慰予三農。
紹興祀太社太稷十七首
迎神用《甯安》
函鐘為宮春社用。
五祀之本,社稷有嚴。芟柞伊始,夫敢不虔。
吉日惟戊,式薦豆籩。神其來格,用介有年!
函鐘為宮秋社、臘用。
功烈在民,誕受露雨。《良耜》既歌,乃揚帗舞。
是奉是尊,厚禮斯舉。相其豐年,多稌多黍。
太簇為角
是尊是奉,茲率舊章。樂音純繹,薦溢圓方。
情文備矣,神其迪嘗!永觀錫羨,多穡穰穰。
姑洗為徵
穀資土養,民賴穀生。功利之博,莫之與京。
式嚴祠壇,因物薦誠。禮具樂奏,惟神顧歆。
南呂為羽
國主社稷,時祀有常。肅若舊典,報本不忘。
粢盛豐潔,歌吟青黃。尊神倏來,百物賓將。
盥洗,《正安》
祭重齊肅,神格專精。沃洗於阼,涓潔著誠。
清明鬯矣,熙事備成。以似以續,如坻如京。
升壇,《正安》
神地之道,粒食有先。歲謹祈報,禮嚴豆籩。
降登裸薦。罔或不虔。以似以續,宜屢豐年。
太社位奠玉幣,《嘉安》春秋太稷、土正、後稷通用。
土發而祭,農祥是祈。籩豆加篚,典禮有彝。
惟茲珪幣,用告肅祗。神靈降鑒,錫我繁厘。
太社位奠玉幣,《嘉安》秋臘太稷、土正、後稷通用。
赫赫媼神,稼穡是司。方是藉斂,報本攸宜。
嘉壇建祀,玉帛陳儀。明靈昭格,以介蕃厘。
還位,《正安》
國主太祀,地道聿神。稷司百穀,利毓惟均。
練日新吉,粢盛苾芬。神燕娭矣,福此下民。
捧俎,《豐安》
嘉承天和,黍稷翼翼。默相農功,繄神之德。
俎實犧牲,舊章是式。嗣有豐年,我瘐維億。
太社位酌獻,《嘉安》春社太稷、土正、後稷通用。
封土崇祀,有烈在民。千載不昧,福此人群。
洗爵奠斝,有酒其芬。神具醉止,愷樂欣欣。
太社位酌獻,《嘉安》秋社臘太稷、正土、後稷通用。
葉氣嘉生,年谷順成。萬億及秭,如坻如京。
奉時櫜牡,告於神明。歌此《良耜》,於昭德馨。
亞、終獻,《文安》
風雨時若,自天降康。稼穡滋殖,自神發祥。
谷我婦子,豐年穰穰。報本嚴祀,齊明允臧。
徹豆,《娭安》
報本之禮,載於甲令。靈壇昭告,神既來聽。
徹彼豆籩,精誠斯罄。實惟豐年,農夫之慶。
送神,《甯安》
乃粒烝民,功昭萬古。國有常祀,薦獻式敘。
肅肅雍雍,舊章鹹舉。神保聿歸,介我稷黍。
望瘞,《正安》
地載萬物,民資乃功。報本稱祀,太稷攸同。
禮樂既備,訖埋愈恭。神其降嘏,時和歲豐。
熙甯祭風師五首
迎神,《欣安》
飄颻而來,淅瀝而下。爰張其旂,爰整其駕。
有豆有登,有兆有壇。弭旌柅輈,降止且安。
升降,《欽安》
盥帨於下,有盤有匜。饋酌於上,有登有彝。
服容柔止,進退優止。即事寅恭,神其休止。
奠幣,《容安》
育我嘉生,神惠是仰。載致斯幣,庶幾用享。
鼓之舞之,式繄爾神。錫福無疆,佑此下民。
亞、終獻,《雍安》
栗栗壇坫,載是豆觴。醇烈氤氳,普薦芬芳。
酌之維宜,獻之維時。民有報侑,靈用安之。
送神,《欣安》
奠獻紛紛,靈心欣欣。超然而返,眾禦如雲。
其旋伊何?多黍多稌。其祥伊何?不愆厥敘。
大觀祭風師六首
降神,《欣安》
羽旗雲車,飄颻自天。猗歟南箕,歆嘉升煙!
牲餼粢盛,俎簋鉶籩。維神戾止,從空冷然。
初獻升降,《欽安》
明昭惟馨,威儀孔時。鏘鏘鳴佩,欽薦牲犧。
惟恭惟祗,無愆無違。周旋中禮,肅恭委蛇。
奠幣,《容安》
吹噓於喁,披拂氤氳。眾竅鹹作,潛運化鈞。
恩大功豐,酬神維恭。嘉贈盈箱,于物有容。
酌獻,《雍安》
犧尊斯陳,清酤盈中。芬芬苾苾,馨香交通。
明靈來思,歆我精衷。維千萬祀,品物芃芃。
亞、終獻,《雍安》
清酤洋洋,虔恭注茲。條鬯敷宣,神用歆之。
尊罍靜嘉,金奏諧熙。於皇肆祀,休我群黎。
送神,《欣安》
窈冥無窮,肸蚃斯融。來終嘉薦,歸返遙空。
惟神之歸,欣安導和。惟神之澤,於彼滂沱。
雨師五首
迎神,《欣安》
神之無象,亦可思索。維雲陰陰,維風莫莫。
降止壇宇,來顧芳馨。侑以鼓歌,薦此明誠。
升降,《欽安》
佩玉璆如,黼黻礻詹如。承神不懈,訖獲嘉虞。
聖皇命祀,臣敢弗恭。凡爾在位,翼翼雍雍。
奠幣,《容安》
崇崇壇階,靈既降止。有嚴執奠,承祀茲始。
明靈在天,式顧庶察。澤潤以時,永拂荒劄。
酌獻,亞、終獻,《雍安》
寅恭我神,惟上之使。俾成康年,民徯休祉。
折俎既登,酒既盈。匪薦是專,配以明誠。
送神,《欣安》
牲俎告徹,嘉樂休成。卒事有嚴,燕虞高靈。
蕃我民人,育我稷黍。萬有千祀,承神之祐。
紹興祭風師六首
迎神,《欣安》
夫物絪縕,神氣撓之。誰歟其司?維南之箕。
俶哉明庶,我祀維時!我心孔勞,神其下來!
初獻升降、盥洗,《欽安》
神哉沛矣,厥靈載揚!揚靈如何?剡剡皇皇。
我其承之,繩繩齊莊。往從郁人,爰俠挾芳。
奠幣,《容安》
物之流形,甚畏瘥癘。八風平矣,嘉生以遂。
絲縷之積,有量斯幣。惟本之報,匪物之貴。
酌獻,《雍安》
我求於神,無臭無聲。神之燕享,惟時專精。
大磬在列,燎在庭。侑我桂酒,娭其以
聽。
亞、終獻
禮有三祀,儀物視帝。神臨消搖,疇敢跛倚!
重觴載申,百味孔旨。神兮樂康,答我以祉。
送神曲同迎神。
荃其止乎?禗禗其容。奄橫四海,蹇莫之
窮。時不驟得,禮焉有終。荃其行乎?餘心忄蟲々。
雨師雷神七首
迎神,《欣安》
眾萬之托,動之潤之。昭格孔時,維神之依。
冷然後先,肆我肯顧。是耶非耶?紛其來下。
初獻盥洗、升降,《欽安》
言言祠宮,爰考我禮。維西有罍,維東有洗。
爰潔爰滌,載薦其醴。神在何斯?匪遠具邇。
奠幣,《容安》
霈兮隱兮,蹶其陰威。相我有終,胡寧不知!
我幣有陳,我邸斯珪。豈維有陳,於以奠之。
雨師位酌獻,《雍安》
山川出雲,裔裔而縷。載霪載濛,其德乃溥。
自古有年,胡然莫祖!無簡我觴,無怠我俎。
雷神位酌獻曲同初獻。
瞻彼南山,有虺其出。維蟄之奮,維癘之息。
眷焉顧饗,在夏之日。觴豆匪報,皇忍忘德。
亞、終獻曲同雨師。
作解之德,形聲一兮。爰展獻侑,酌則三兮。
我興有假,雲胡有私!下土是冒,庶其遠而。
送神曲同迎神。
陰旄載旋,鼓車其鞭。問神安歸?冥然而天。
皇有正命,祀事孔蠲。其臨其歸,億萬斯年。
雍熙享先農六首余同祈穀
。
降神,《靜安》
先農播種,九穀務滋。靈壇致享,《良耜》陳儀。
吉日惟亥,運屬純熙。樂之作矣,神其格思。
奠玉幣,《敷安》
親耕展祀,明靈來格。九有駿奔,百司庇職。
獻奠肅肅,登降翼翼。祈彼豐穰,福流萬國。
奉俎,《豐安》
肅陳《韶》舞,祗薦犧牲。乃逆黃道,以率躬耕。
亞獻,《正安》
祀惟古典,食乃民天。歆茲潔祀,以應祈年。
終獻,《正安》
式陳芳薦,爰致虔誠。神其降鑒,永福黎氓。
送神,《靜安》
明禋紺壇,靈風肅然。登歌已闋,神馭將旋。
道光帝籍,禮備公田。鑒茲躬稼,永賜豐年。
明道親享先農十首
迎神,《靜安》
稼政之本,民食惟天。《甫田》兆歲,後稷其先。
靈壇既祀,黛耜攸虔。乃聖能享,億萬斯年。
皇帝升降,《隆安》
冕服在禦,壇壝有儀。陟降左右,天惟顯思。
奠玉幣,《嘉安》
將躬黛耜,先陟靈壇。嘉玉量幣,樂舉禮殫。
神既至止,福亦和安。幹斯積詠,萬國多歡。
奉俎,《豐安》
將迎景福,乃薦嘉牲。籍於千畝,用此精誠。
皇帝初獻,《禧安》
雲罍已實,玉爵有舟。薦於靈籍,佇乃神休。
飲福,《禧安》
神既至享,福亦來酬。申錫純嘏,旨酒維柔。
思文後稷,貽我來牟。子孫千億,丕荷天休。
退文舞、進武舞,《正安》
羽葆有奕,文武交相。周旋合度,福祿無疆。
亞獻,《正安》
豆籩雖薦,黍稷非馨。惠我豐歲,歆茲至誠。
終獻,《正安》
歆我嘉薦,錫我蕃禧。多黍多稌,如京如坻。
送神,《靜安》
獻終豆徹,禮備樂成。祠容肅肅,風馭冥冥。
三時務本,一墢躬耕。人祗胥悅,祉福是膺。
景祐享先農五首
迎神,《凝安》
在昔神農,首茲播殖。無有汙萊,盡為稼穡。
乃粒斯民,實惟帝力。嘉薦令芳,佇瞻來格。
升降,《同安》
居德之厚,厥祀攸陳。土膏初脈,農事先春。
鏗然金奏,儼若華紳。陟降於阼,福祿惟神。
奠幣,《明安》
農為政本,食乃民天。苾芬明祀,藨蓘良田。
陳茲量幣,望彼豐年。茂介福祉,來欽吉蠲。
酌獻,《成安》
農祥晨正,平秩東作。倬彼大田,庤乃錢鎛。
酒醴盈尊,金璆合樂。期茲萬年,充於六幕。
送神,《凝安》
務嗇之本,恤祀惟馨。神斯至止,降福攸寧。
崇茲稼政,合於禮經。俎徹樂闋,邈仰回靈。
先蠶六首
迎神,《明安》
生民之朔,衣皮而群。惟聖有作,被冒以文。
禮樂以成,貴賤以分。欲報之德,金石諧均。
升降,《翊安》
掩抑笙簫,鏗谹金石。神來宴娭,嘉我休德。
奉祀之臣,洗心翊翊。錫茲福禧,以惠四國。
奠幣,《娭安》
皇天降物,屢化若神。聖實先識,躬以教民。
功被天下,為萬世文。幣以達志,庶幾徹聞。
酌獻,《美安》
夐哉聖神,成功微妙!乃袞乃裳,以供郊廟。
百末旨酒,嘉觴自炤。靈徠宴饗,不嚬以笑。
亞、終獻,《惠安》
神之徠,駕蹌蹌。紫壇熙,燭夜光。會竽瑟,
鳴球琅。薦旨酒,雜蘭芳。佑明德,賜百祥。
送神,《祥安》
神之功兮,四海所宗。占五帝兮,莫與比崇。
倏往來兮,旌旗容容。恭明祀兮,萬世無窮。
紹興享先農十一首
皇帝入內壝盥洗,《隆安》
大事在祀,齊潔為先。既盥而升,奉以周旋。
下觀而化,無敢不蠲。惟神降格,監厥精虔。
迎神,《靜安》
猗歟田祖,粒食之宗!世世仰德,青壇載崇。
時惟後稷,躬稼同功。作配並祀,以詔無窮。
神農、後稷位奠幣,《嘉安》
制為量幣,厚意是將。求之以類,各因其方。
于以奠之,精誠允彰。神其享止,惠我無疆。
尚書奉俎,《豐安》
柔毛剛鬣,或剝或烹。為俎孔碩,登薦厥誠。
酌獻,《禧安》
蠲滌醆斝,巾帨而升。挹彼注茲,酒醴維清。
洋洋在上。享於克誠。神其孚佑,以厚民生。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羽毛幹戚,張弛則殊。進旅退旅,匪棘匪舒。
亞獻,《正安》
顯相祀事,濟濟鏘鏘。舉斝酌醴,神其允臧。
終獻,《正安》
殽核維旅,酒醴維馨。于再於三,禮則有成。
飲福,《禧安》
幽明位異,施報理同。克恭明神,降福乃豐。
我膺受之,來燕來崇。豈伊專享,于彼三農。
徹豆,《歆安》
莫重於祭,非禮不成。籩豆有踐,爾殽既馨。
神具醉止,薦以齊明。贊徹孔時,厘事斯成。
送神,《靜安》
神之來止,風駛雲翔。神之旋歸,有迎有將。
歌以送之,磬管鏘鏘。何以惠民?豐年穰穰。
親耕藉田七首
皇帝出大次,《乾安》
勤勞稼穡,必躬必親。為藉千畝,以教導民。
帝出乎震,時惟上春。天顏咫尺,望之如雲。
親耕
元辰既擇,禮備樂成。洪縻在手,祗飾專精。
三推一墢,端冕朱紘。靡辭染屨,以示黎氓。
升壇
方壇屹立,陛級而登。玉色下照,臨觀耦耕。
萬目鹹睹,如日之升。成規成矩,百祿是膺。
公卿耕藉
群公顯相,奉事齋莊。率時農夫,舉耜載揚。
播厥百穀。以佑我皇。多黍多稌,丕應農祥。
群官耕藉
畟畟良耜,我田既臧。土膏其動,春日載陽。
執事有恪,於此中邦。農夫之慶,棲畝餘糧。
降壇
肇新帝藉,率我農人。三推終畝,祗事鹹均。
陟降孔時,粲然有文。受天之祜,多稼如雲。
歸大次
教民稼穡,不令而行。進退有度,琚瑀鏘鳴。
言還熉幄,禮則告成。帝命率育,明德惟馨。
紹興祀先農攝事七首
迎神,《凝安》
青陽開動,土膏脈起。日練吉亥,為農祈祉。
典秩增峻,儀物具美。幄光熉黃,庶幾戾止。
初獻升殿,《同安》盥洗同。
率職鹹涖,禮容睟然。澡身端意,陟降靡愆。
神心嘉虞,享茲潔蠲。敷錫純佑,屢登豐年。
奠幣,《明安》
靈斿載臨,見光陳贄。有嚴篚實,式將純意。
肸蚃既接,禮行有次。神兮安留,歆我禋祀。
神農位酌獻,《成安》
耒耜之教,帝實開先。致養垂利,古今民天。
嘉薦報本,於以祈年。誠格和應,神娭福延。
後稷位酌獻,《成安》
有周膺曆,實起後稷。相時神功,率由稼穡。
振古稱祀,先農並食,阜我昌我,時萬時億。
亞、終獻,《同安》
旨具百味,酌備三疇。貳觴既畢,禮洽意周。
庶幾嘉享,格神之幽。相我穡事,錫以有秋。
送神,《凝安》
熙事成兮,始終潔齊。籩豆徹兮,撙節靡垂。
靈有嘉兮,降福孔皆。飄然逝兮,我心孔懷。
祀先蠶六首
迎神,《明安》
功被寰宇,亻蠡蟲之靈。有神司之,以生以成。
典禮有初,祀事講明。孔蓋翠旌,降集於庭。
初獻盥洗、升殿,《翊安》降同。
靈修戾止,詔以毛血。既盥而帨,尊爵蠲潔。
金石諧宛,登降有節。宜顧享鄉,情文不越。
奠幣,《娛安》
化日初長,時當暮春。蠶事方興,惟後惟嬪。
絲纊禦冬,殘生濟人。敢忘報本,篚幣是陳。
酌獻,《美安》
盛服承祀,出自公桑。衣不羽皮,利及萬方。
百味旨酒,有飶其香。神其歆止,洋洋在傍。
亞、終獻,《惠安》
日吉辰良,禮備樂作。精誠內孚,俎豆交錯。
升歌清越,侑此三爵。黎民不寒,幽顯同樂。
送神,《祥安》
神之來矣,靈風肅然。雲胡不留?歸旐有翩。
乃舉舊典,歲以告虔。降福我邦,于萬斯年。
景德蠟祭百神三首
降神,《高安》
百物蕃阜,四方順成。通其八蠟,合乃嘉平。
旨酒斯醇,大庖孔盈。萬靈來格,威儀以成。
奠玉幣酌獻,《嘉安》
肅肅靈壇,昭昭上天,潔粢豐盛,以享以虔。
百神鹹萃,六樂斯縣。介茲景福,期於百年。
送神,《高安》
來顧來享,禮成樂備。靈馭翩翩,雲行雨施。
熙寧蠟祭十三首
東、西郊降神,《熙安》
天錫康年,四方順成。乃通蠟祭,索享於明。
金石四作,羽旄翠旌。神來宴娭,澤被群生。
升降,《肅安》
惟蠟有祭,報神之功。合聚萬物,來享來宗。
承詔攝事,不忘肅雍。靈之格思,福祿來崇。
奠幣,《欽安》
穰穰豐年,繄侯休德。帥承天和,欽象古則。
嘉玉量幣,奠容翼翼。靈施暨民,罔有終極。
奉俎,《承安》
禮崇明祀,必先成民。奉牲以告,備腯其均。
炮炙芬芬。俎豆莘莘。錫之純嘏,以佑斯人。
酌獻,《懌安》
秩秩禮文,為壇四方。嘉栗旨酒,百神迪嘗。
敷與萬物,既阜既昌。伊樂厥福,傳世無疆。
亞、終獻,《慶安》
禮文備矣,肅肅無譁。金石諧節,圭璧光華。
粢以告豐,醴以告嘉。錫茲福祉,以澤幽遐。
送神,《宣安》
靈之來下,擴景乘光。靈之回禦,景龍以驤。
鑒我休德,降嘏產祥。大田多稼,以惠無疆。
南、北方迎神,《簡安》
美若休德,民和歲豐。稼穡雲施,其積如墉。
惠我四國,先嗇之功。祭之百種,來享來宗。
升降,《穆安》
皇皇靈德,經緯萬方。承詔攝事,陟降以莊。
高冠岌峨,長佩鏘洋。嘉承神貺,令聞不忘。
奠幣,《嘉安》
于穆明祀,莫如報功。靈之利澤,惠我無窮。
齋以滌志,幣以達衷。撫寧四極,永錫登豐。
酌獻,《禔安》
英英禮文,既備而全。嚴嚴四郊,屹屹紫壇。
百末旨酒,其馨若蘭。何以畀民?既壽而安。
亞、終獻,《曼安》
林林生民,含哺而嬉。教之稼穡,實神之為。
圖報厚德,萬祀無期。以假以享,錫我繁禧。
送神,《成安》
嘉薦芳美,靈來宴娭。斿車結雲,若風馬馳。
既至而喜,錫我蕃禧。嘉承天貺,曼壽無期。
大觀蠟祭二首
東郊亞、終獻,《慶安》
震乘春陽,仁司生殖。錫我歲豐,襄我民力。
誰其屍之?宗子先嗇。億萬斯年,懷神罔極。
南郊升降,《穆安》
穆如薰風,敷舒文藻。氣蒸消除,豐予黍稻。
神之聽之,鐘鼓鹹考。于萬斯年,惟皇之報。
紹興以後蠟祭四十二首
東方百神降神,《熙安》
圜鐘為宮
玄冥淩厲,歲聿其周。天地閉藏,農且息休。
古為蠟禮,伊耆肇修。爰薦飶馨,以迓飆斿。
黃鐘為角
惟大明尊,實首三辰。功赫庶物,光被廣輪。
歲方索享,鹹秩群神。靈斿來下,屍此明禋。
太簇為徵
三時不害,四方順成。酬功報始,以我齋明。
《豳》頌土鼓,樂此嘉平。降祥幅員,惠於函生。
姑洗為羽
日昱乎晝,容光必照。肸蚃之交,惟人所召。
有監在下,視茲升燎。肅若其承,雲駢星曜。
初獻升降,《肅安》
禮儀告具,心儼容莊。工歌屢奏,聲和義章。
崇壇陟降,濟濟蹌蹌。靈光共仰,嘉薦芬芳。
大明位奠玉幣,《欽安》
晨曦未融,天宇澄穆。有虔秉誠,將以幣玉。
如在左右,罔不祗肅。神兮安留,錫以祉福。
帝神農氏位奠幣曲同大明。
農為政本,食乃民天。神農氏作,民始力田。
先嗇之配,禮報則然。有幣將之,維以告虔。
後稷氏位奠幣曲同大明。
播種之功,時惟後稷。推以配天,莫匪爾極。
崇侑清祀,是為司嗇。陳幣奠將,永祚王國。
奉俎,《承安》
享以精禋,馨非稷黍。工祝致告,孔碩為俎。
執事駿奔,繩繩具舉。神之嘉虞,介福是與。
大明位酌獻,《擇安》
肇禋備祀,教民美報,時和歲豐,奉醴以告。
惟照臨功,等於載燾。酌獻雲初,明神所勞。
神農位酌獻曲同大明。
惟酒欣欣,惟神冥冥。是顧是享,來燕來寧。
耒耜之利,神所肇興。萬世永賴,無斁其承。
後稷位酌獻曲同大明。
釋之蒸之,為酒為醴。推本所由,於焉洽禮。
周邦開基,邰家是啟。獻茲嘉觴。拜下首稽。
亞、終獻,《慶安》
申以貳觴,百味且旨。禮告三終,神具醉止。
旌容騎遝,揚光紛委。降福穰穰,被大豐美。
送神,《宣安》
禮樂既成,神保聿歸。言歸何所?地紀天維。
豈惟屢豐,嗣歲所祈。億萬斯年,神來燕娭。
西方百神降神,《熙安》
圜鐘為宮
玄冬肇祀,始于伊耆。歲事聿成,庸答蕃厘。
眷言西顧,匪神司之。歸功爾神,翩其下來。
黃鐘為角
魄生自西,照望太陽。下暨諸神,貺施萬方。
節適風雨,富我囷箱。共承嘉祀,惟以迪嘗。
太簇為徵
神罔小大,奠方茲土。祭列坊墉,禮迨貓虎。
有功斯民,祀乃其所。非稷馨香,厥福周溥。
姑洗為羽
豐年穰穰,美芳職職。籩豆方圓,其儀孔碩。
風馬在禦,雲車載飭。來顧來享,維俟休德。
初獻升降,《肅安》
盥獻恭莊,燎煙芬酷,載陟載降,禮容可度。
欽惟爾神,上下肅肅。成我稷黍,鑒此牲玉。
夜明位奠玉幣,《欽安》
穆穆太陰,禮嚴姊事。璧玉華光,推以槥對。
十二周天,歲乃有終。盡我備物,莫報元功。
神農位奠幣曲同夜明。
耒耜肇興,白神農氏。稼穡滋殖,為農者始。
作配明祀,奠以告虔。萬世佃漁,帝功卓然。
後稷位奠幣曲同夜明。
明明周祖,惟民之恤。播種為教,下民乃粒,
曾是索饗,而匪先公。萬物難報,阡陌之功。
奉俎,《承安》
時和歲登,物亡疾瘯。實俎間膏,報神之福。
匪神之福,曷成且豐!肥腯鹹有,惟神之功!
夜明位酌獻,《擇安》
除壇西郊,坎其擊鼓。百靈至止,結璘作主。
秬鬯湛淡,玉斝觩。是謂嘉德,神其安留。
神農位酌獻曲同夜明。
蕩蕩鴻明,稱秩群祀。配以昔帝,式重農事。
潔我圭瓚,黃流在中。靈其鑒茲。肸蚃豐融。
後稷位酌獻曲同夜明。
歲十二月,祀有常典。登列司嗇,言反其本。
酌彼泰尊,百末蘭生。承神嘉虞。繄此德馨。
亞、終獻,《慶安》
歌磬臚驩,膋蕭激香。飆禦奄留,申以貳觴。
相與震澹,告靈其醉。庶幾聽之,成我熙事。
送神,《宣安》
禮備樂成,澹然將歸。其留消搖,象輿已轙。
偃蹇欲驤,羽毛紛委。忽乘杳冥,遺此福祉。
南方百神迎神,《簡安》
維物之精,散乎太空。維索之饗,合聚而同。
乃擊土鼓,於歲之終。格彼幽矣,肸蚃其通。
初獻盥洗、升降,《穆安》
有帨其新,有匜其潔。言念清祀,弗簡弗褻。
誠意既交,品物斯列。是用告虔。靡神不說。
奠幣,《吉安》
百室機杼,衣褐具宜。民以卒歲,神實惠之。
言舉祀典,答神之厘。有篚斯陳。振古如茲。
神農位酌獻,《穆安》
肇降生民,有不粒食。維時神農,乃為先嗇。
爾耒爾耨,雲誰之因。酌以汙尊,我思古人。
後稷位酌獻,《穆安》
維後之功,配天其大。祀而稷之,萬世如在。
黃冠野服,駿奔皇皇。自古有年,神其降康。
亞、終獻,《曼安》
豐年孔多,百禮以洽。匪極神歡,何以昭答!
載酌之酒,用申其勤。神具醉止,與物交欣。
送神,《成安》
卒爵樂闋,禮儀告備。神保聿歸,敢以辭致。
順成之方,其蠟乃通。自今以始,八方攸同。
北方百神迎神,《簡安》
蕩蕩閫決,氣清泬寥。仿佛象輿,麗於穹霄。
蹇其來下,肅然風飄。神乎安留,於焉消搖。
初獻盥洗、升降,《穆安》
齊誠揭虔,敬恭祀事。維儼之容,維潔之器。
雍雍樂成,肅肅禮備。神其燕娭,錫祉庶類。
奠幣,《吉安》配位同。
神宅於幽,眑々沈沈。至和塞明,考我德音。
神聽靜嘉,儼乎若臨。幣以薦誠,敢有弗欽。
神農氏位酌獻,《禔安》
先嗇之功,神實稱首。以耜以耒,俶載南畝。
列籍皇墳,億世是守。何以為報?爰潔茲酒。
後稷氏位酌獻,《禔安》
煌煌後稷,實配於天。司嗇作稼,民以有年。
匪神之私,歲以醴告。酌彼泰尊,於德之報。
亞、終獻,《曼安》
蘭生百末,申以貳觴。神具醉止,爛其容光。
遺我豐年,萬億及秭。俾民驩康,以洽百禮。
送神,《成安》
靈之來兮,虯龍遝遝。下土光景,憑陵閶闔。
靈之旋兮,羽衙委蛇。偃蹇高驤,遺此蕃厘。
景祐祭文宣王廟六首
迎神,《凝安》
大哉至聖,文教之宗!紀綱王化,丕變民風。
常祀有秩,備物有容。神其格思,是仰是崇。
初獻升降,《同安》
右文興化,憲古師今。明祀有典,吉日惟丁。
豐犧在俎,雅奏來庭。周旋陟降,福祉是膺。
奠幣,《明安》
一王垂法,千古作程。有儀可仰,無德而名。
齊以滌志,幣以達誠。禮容合度,黍稷非馨。
酌獻,《成安》
自天生聖,垂范百王。恪恭明祀,陟降上庠。
酌彼醇旨,薦此令芳。三獻成禮,率由舊章。
飲福,《綏安》
犧象在前,豆籩在列。以享以薦,既芬既潔。
禮成樂備,人和神悅。祭則受福,率遵無越。
兗國公配位酌獻,《成安》哲宗朝增此一曲。
無疆之祀,配侑可宗。事舉以類,與享其從。
嘉栗旨酒,登薦惟恭。降此遐福,令儀肅雍。
送神,《凝安》
肅肅庠序,祀事惟明。大哉宣父,將聖多能!
歆馨肸蚃,回馭淩兢。祭容斯畢,百福是膺。
大觀三年釋奠六首
迎神,《凝安》
仰之彌高,鑽之彌堅。于昭斯文,被於萬年。
峨峨膠庠,神其來止。思報無窮,敢忘於始。
升降,《同安》
生民以來,道莫與京。溫良恭儉,惟神惟明。
我潔尊罍,陳茲芹藻。言升言旋,式崇斯教。
奠幣,《明安》
于論鼓鐘,於茲西雍。粢盛肥碩,有顯其容。
其容洋洋,鹹瞻像設。幣以達誠,歆我明潔。
酌獻,《成安》
道德淵源,斯文之宗。功名糠粃,素王之風。
碩兮斯牲,芬兮斯酒。綏我無疆,與天為久。
配位酌獻,《成安》
儼然冠纓,崇然廟庭。百王承祀,涓辰惟丁。
于牲於醑,其從予享。與聖為徒,其德不爽。
送神,《凝安》
肅莊紳緌,吉蠲牲犧。於皇明祀,薦登惟時。
神之來兮,肸蚃之隨。神之去兮,休嘉之貽。
大晟府擬撰釋奠十四首
迎神,《凝安》
黃鐘為宮
大哉宣聖,道德尊崇!維持王化,斯民是宗。
典祀有常,精純並隆。神其來格,于昭盛容。
大呂為角
生而知之,有教無私。成均之祀,威儀孔時。
維茲初丁,潔我盛粢。永適其道,萬世之師。
太簇為徵
巍巍堂堂,其道如天。清明之象,應物而然。
時維上丁,備物薦誠。維新禮典,樂諧中聲。
應鐘為羽
聖王生知,闡乃儒規。《詩》、《書》文教,萬世昭垂。
良日惟丁,靈承不爽。揭此精虔,神其來享。
初獻盥洗,《同安》
右文興化,憲古師經。明祀有典,吉日惟丁。
豐犧在俎,雅奏在庭。周旋陟降,福祉是膺。
升殿,《同安》
誕興斯文,經天緯地。功加於民,實千萬世。
笙鏞和鳴,粢盛豐備。肅肅降登,歆茲秩祀。
奠幣,《明安》
自生民來,誰底其盛!惟王神明,度越前聖。
粢幣具成,禮容斯稱。黍稷非馨,惟神之聽。
奉俎,《豐安》
道同乎天,人倫之至。有饗無窮,其興萬世。
既潔斯牲,粢明醑旨。不懈以忱,神之來暨。
文宣王位酌獻,《成安》
大哉聖王,實天生德!作樂以崇,時祀無斁。
清酤惟馨,嘉牲孔碩。薦羞神明,庶幾昭格。
兗國公位酌獻,《成安》
庶幾屢空,淵源深矣。亞聖宣猷,百世宜祀。
吉蠲斯辰,昭陳尊簋。旨酒欣欣,神其來止。
鄒國公位酌獻,《成安》
道之由興,于皇宣聖。惟公之傳,人知趨正。
與享在堂,情文實稱。萬年承休,假哉天命。
亞、終獻用《文安》
百王宗師,生民物軌。瞻之洋洋,神其寧止。
酌彼金罍,惟清且旨。登獻惟三,于嘻成禮。
徹豆,《娛安》
犧象在前,豆籩在列。以饗以薦,既芬既潔。
禮成樂備,人和神悅。祭則受福,率遵無越。
送神,《凝安》
有嚴學宮,四方來宗。恪恭祀事,威儀雍雍。
歆茲惟馨,飆馭旋複。明禋斯畢,鹹膺百福。
景祐釋奠武成王六首
迎神,《凝安》
維師尚父,四履分封。靈神峻密,祀事寅恭。
蕭薌祗薦,飆馭排空。如幾如式,福祿來崇。
太尉升降,《同安》
上公攝事,袞服斯皇。禮容濟濟,佩響鏘鏘。
靈斿惚恍,嘉薦令芳。神具醉止,降福穰穰。
奠幣,《明安》
四嶽之裔,涼彼武王。發揚蹈厲,周室用昌。
追封廟食,簡冊增芳。升幣以奠,磬管鏘鏘。
酌獻,《成安》
獵渭之陽,理冥嘉應。非龍非虎,聿求元聖。
平易近民,五月報政。祀典之宗,于斯為盛。
飲福,《綏安》
神機經武,隆周之寓。表海分封,邁燕超魯。
耽耽廟貌,俎豆有序。薦福邦家,維師尚父。
送神,《凝安》
聖朝稽古,崇茲武經。禮交樂舉,於神之庭。
嘉栗旨酒,既饗芳馨。永嚴列象舄,劍簪纓。
熙甯祀武成王一首
初獻升降,《同安》
武德洸洸,日靖四方。百王所祀,休有烈光。
命官攝事,佩玉鏘鏘。思皇多祜,以惠無疆。
大觀祀武成王一首
酌獻,《成安》
涼彼周王,君臣相遇。終謀其成,諸侯來許。
洋洋神靈,尊載酒醑。新聲為侑,笙簫備舉。
紹興釋奠武成王七首
迎神,《凝安》姑洗為宮
于赫烈武,光昭古今。載嚴祀事,敕備惟欽。
既潔其牲,既諧其音。神之格思,來顧來歆。
初獻升殿,《同安》
肅肅廟中,有嚴階墄。匪棘匪徐,進退可則。
冕服是儀,環珮有節。神之鑒觀,率履不越。
奠幣,《明安》
祀率舊典,禮崇駿功。齊明衷正,肸蚃豐融。
量幣肅備,周旋鞠躬。神其昭受,幽贊無窮。
正位酌獻,《成安》
赫赫尚父,時維鷹揚。神潛韜略,襟抱帝王。
談笑致主,竹帛流芳。國有嚴祀,載稽典常。
留侯位酌獻
眷彼留侯,奇籌贊漢。依乘風雲,勒成功旦。
克配明禋,儀刑有煥。英氣如生,來格來衎。
亞、終獻,《正安》
道助文德,言為世師。功名不泯,祀事無遺。
旨酒惟馨,具醉在茲。有嘉累獻,神其燕娭。
送神
日惟上戊,神顧精純。禮備三獻,樂成七均。
奄留洋洋,流福無垠。言還恍惚,空想如存。
紹興祀祚德廟八首
迎神,《凝安》姑洗為宮
匿孤立後,惟義惟忠。昔者神考,追錄乃功。
祀典載加,進爵錫公。神兮降格,尚鑒褒崇。
初獻升降,《同安》
廟宇更新,輪奐豐敞。神靈如在,英姿颯爽。
執事進趨,降升俯仰。威儀翼翼,虔祈歆饗。
奠幣,《明安》
牲薦碩大,幣致精純。聿升祀事,茲用兼陳。
箱篚既實,奠獻惟寅。饗我至意,福祿來成。
強濟公位酌獻,《成安》
以身托孤,實惟死友。撫嫗長之,若父若母。
潛授于韓,克興厥後。崇廟以獻,德侈報厚。
英略公位酌獻,《成安》
立孤固難,死亦匪易。義輕一身,開先趙嗣。
肅穆廟貌,烈有餘氣。式旋嘉薦,昭哉祀事!
啟佑公位酌獻,《成安》
于皇時宋,永祚有基。始繄覆護,扶而立之。
敢忘昭答,牲分酒釃。靈其燕饗,益相本支。
亞、終獻用《正安》
眑々靈宇,神安且翔。三哲鼎峙,中薦嘉觴。
凜若義氣,千載彌光。猗其祐之,錫羨無疆。
送神,《凝安》
禮樂雲備,畢觴爾神。翊翊音送,轙輿若聞。
駕言歸兮,靈斿結雲。祚我千億,介福來臻。
司中司命五首
迎神,《欣安》
冠峨峨兮,服章蕤蕤。靈來下兮,進止委蛇。
我涓我壇,我潔我俎。降輿卻旌,於茲享禦。
升降,《欽安》
紳緌舒舒,佩環鏗鏗。陟降上下,壇燎光明。
有盥於罍,有帨於巾。不吳不敖,庶以安神。
奠幣,《容安》
我誠既潔,我豆既豐。神來降期,有儼其容。
薦此嘉幣,肅肅雍雍。何以侑之?于樂鼓鐘。
酌獻,《雍安》
酌茲旨酒,既盈且芬。式用來歆,衎衎熏熏。
何以寧神?薦有嘉籩。何以錫民?曰惟豐年。
送神,《欣安》
雲兮飄飄,風兮棱棱。飆馭返空,杲日來升。
歸旆揚揚,眾樂鏘鏘。我神式歡,惠我嘉祥。
五龍六首
迎神,《禧安》
神之智兮,躍漢潛幽。欲豢擾兮,無董與劉。
陳金石兮,佐侑牢羞。庶燕享兮,澤應民求。
升降,《雅安》
靈之至兮,逸駕騰驤。噓雲吸氣,承祀日光。
展詩鳴律,肅莊琳琅。何以膺神?貺惠無疆。
奠幣,《文安》
維靈德兮,變化不常。沛天澤兮,周流八荒。
奠嘉幣兮,肅雍不忘。永佑民兮,錫以豐穰。
酌獻,《愷安》
練吉日兮,進神之堂。牲既陳兮,粢盛既香。
奠桂酒兮,容與嘉觴。靈安留兮,錫我福祥。
亞、終獻,《嘉安》
明明天子,禮文鹹秩。矧神之功,橫被九域。
雲施稱民,物產滋殖。嘉承惠和,罔有終極。
送神,《登安》
靈之來下,以雨先驅。靈之旋馭,五雲結車。
操環應夏,發匣瑞虞。真人在禦,來獻珍符。
志第九十一樂十三(樂章七)
○朝會禦樓肆赦恭上皇帝皇太后尊號上
建隆乾德朝會樂章二十八首
皇帝升坐,《隆安》
天臨有赫,上法乾元。鏗鏘六樂,儼恪千官。
皇儀允肅,玉坐居尊。文明在禦,禮備誠存。
公卿入門,《正安》
堯天協紀,舜日揚光。涉慎爾止,率由舊章。
佩環濟濟,金石鏘鏘。威儀炳煥,至德昭彰。
上壽,《禧安》
乾健為君,坤柔曰臣。惟其臣子,克奉君親。
永禦皇極,以綏兆民。稱觴獻壽,山嶽嶙峋。
舜《韶》更奏,堯酒浮觴。皇情載懌,洪算無疆。
基隆郟鄏,德茂陶唐。山巍日煥,地久天長。
皇帝舉酒,第一盞用《白龜》
聖德昭宣,神龜出焉。載白其色,或游於川。
名符在沼,瑞應巢蓮。登歌丹陛,紀異靈篇。
第二盞,《甘露》
天德冥應,仁澤載濡。其甘如醴,其凝如珠。
雲表潛結,顥英允敷。降于竹柏,永昭瑞圖。
第三盞,《紫芝》
煌煌茂英,不根而生。蒲茸奪色,銅池著名。
晨敷表異,三秀分榮。書于瑞典,光我文明。
第四盞,《嘉禾》
嘉彼合穎,致貢升平。異標南畝,瑞應西成。
德至於地,皇祗效靈。和同之象,煥發祥經。
第五盞,《玉兔》
盛德好生,網開三面。明視標奇,昌辰乃見。
育質雪園,淪精月殿。著于樂章,色含江練。
群臣舉酒,《正安》
戶牖嚴丹扆,鵷鸞造紫庭。懇祈南嶽壽,勢拱北辰星。
得士于茲盛,基邦固以寧。誠明一何至,金石與丹青。
簪紱若雲屯,晨趨閶闔門。侁々羅禹會,濟濟奉堯樽。
周禮觀明備,天儀仰晬溫。高卑陳表著,同拱帝王尊。
待漏造王庭,威儀盛莫京。紛綸簪組列,清越佩環聲。
禮飲終三爵,《韶》音畢九成。永固鳧藻樂,千載奉升平。
群臣第一盞畢,作《玄德升聞》
治定資神武,功成顯睿文。貢輪庭實旅,朝會羽儀分。
偃革千年運,垂衣萬乘君。孰知堯、舜力,明德自升聞。
約法皇綱正,崇文寶曆昌。遒人振木鐸,農器鑄幹將。
瑞日含王宇,卿雲藹帝鄉。萬邦成一統,鴻祚與天長。
六變
宸扆威容盛,聲明禮樂宣。九州臻禹會,萬國戴堯天。
貢職輸琛贐。皇猷煥簡編。含和均暢茂,鴻慶結非禋。
朝會儼威儀,司常建九旗。舞容分綴兆,文物辨威蕤。
運格桃林牧,祥開洛水龜。帝功潛日用,化俗自登熙。
螭階聊載筆,紀瑞軼唐、虞。丹鳳儀金奏,黃龍負寶圖。
群材薪棫朴,仁政煦蒲盧。蕩蕩巍巍德,豚魚信自孚。
接聖宅神都,方來五達區。國賢熙帝載,靈命握乾符。
至化當純被,斯文益誕敷。車書今混一,聖治奉三無。
聖王臨大寶,八表湊才賢。經緯文天賦,剛柔德日宣。
建邦隆柱石,造物運陶甄。共致升平業,綿長保億年。
神化妙無方,巍巍邁百王。鶴書搜隱逸,龍陛策賢良。
拱揖朝群後,賓筵辟四方。洪圖基億載,淳曜備彌光。
第二盞畢,《天下大定》
皇猷敷八表,武誼肅三邊。蘭錡韜兵日,靈台偃伯年。
奉珍皆述職,削衽盡朝天。功德超前古,音徽播管弦。
伐叛天威震,恢疆帝業多。削平侔肅殺,涵煦極陽和。
蹈厲觀周舞,風雲入漢歌。功成推大定,歸馬偃琱戈。
六變
惕厲日乾乾,潛蟠或躍淵。伐謀參上策,受鉞總中堅。
田訟歸周日,民謠戴舜年。風雲自冥感,嘉會翼飛天。
壺關方逆命,投袂起親征。虎旅聊攻伐,梟巢遽蕩平。
天威清朔漠,仁澤被黎氓。按節皇輿複,洋洋載頌聲。
蠢茲淮海帥,保據毒黎苗,不悟龍興漢,猶同犬吠堯。
六師方雨施,孤壘自冰消。千載逢嘉運,華夷奉聖朝。
上游荊楚要,澤國洞庭深。自識同文世,皆回拱極心。
一戎聊杖鉞,九土盡輸金。大定功成後,薰風入舜琴。
席捲定巴、邛,西遐盡率從。岷、峨難負阻,江、漢自朝宗。
述職方舟集,驅車九折通。粲然書國史,冠古耀豐功。
銳旅慶迴旋,邊防盡晏然。鍵櫜方偃武,飛將亦韜弦。
震曜資平壘,文明協麗天。洸洸成大業,赫奕在青編。
淳化中朝會二十三首
上壽,《和安》
四序伊始,三陽肇開。條風入律,玉琯飛灰。
望雲肅謁,鳴佩斯來。稱觴獻壽,瞻拱星回。
一陽應候,萬國同文。天正紀節,太史書雲。
凝旒在禦,列敘爰分。壽觴斯薦,祝慶明君。
皇帝初舉酒,用《祥麟》
聖皇禦寓,仁獸誕彰。在郊旅貢,遊畤呈祥。
星辰是稟,草木無傷。紀異信史,登歌太常。
再舉酒,《丹鳳》
九苞薦瑞,戴德膺仁。藻翰爰奮,靈音載振。
非時不見,有道則臻。降岐匪匹,儀舜為鄰。
三舉酒,《河清》
沔彼涇瀆,澄明鑒如。清應寶運,光涵帝居。
洞分沈璧,徹見遊魚。聖祚無極,神休偉與。
四舉酒,《白龜》
稽彼靈物,允昭聖皇。浮石可躡,巢蓮益光。
金方正色,介族殊祥。信書永耀,帝德無疆。
五舉酒,《瑞麥》
芃芃嘉麥,擢秀分岐。甘露夕灑,惠風晨吹。
良農告瑞,循吏稱奇。歸美英主,折而貢之。
群臣初舉酒畢,作《化成天下》
軒、昊方同德,成、康粗比肩。素風惟普暢,皇道本無偏。
陰魄重輪滿,陽精五色圓。要荒咸率服,卓越聖功全。
聖德比陶唐,千年祚運昌。茂功雖不宰,鴻業自無疆。
極塞成清謐,齊民益阜康。文明同日月,遐邇仰輝光。
六變
蕩蕩無私世,巍巍至聖君。山河分國寶,日月耀人文。
厭浥凝甘露,輪囷吐慶雲。正聲兼《大雅》,洋溢應南薰。
鴻範合彝倫,調元四序均。歲功天吏正,御苑物華新。
底貢陳方物,來賓列遠人。奉常呈九奏,嘉貺動穹旻。
大君隆至化,興運契千齡。覲禮俄班瑞,夷賨盡實庭。
成文調露樂,奉聖拱辰星。舞佾方更進,朝陽上楚萍。
禮樂昭王業,寰區致太平。革車停北狩,雲稼屢西成。
國有詳延詔,鄉聞講誦聲。日華融五色,遐邇仰文明。
亭障戢干戈,人心浹太和。務農登寶穀,獵俊設雲羅。
儀鳳書良史,祥麟載雅歌。嘉辰資宴喜,星拱弁峨峨。
冠古耀鴻徽,深仁及隱微。《二南》、《江漢》詠,九奏鳳凰飛。
設虡羅鐘律,盈庭列舞衣。文明資厚德,怡懌兆民歸。
再舉酒畢,《威加海內》
革輅征汾、晉,隳城比燎毛。桓桓勖軍旅,將將禦英豪。
神武誠無敵,天威詎可逃。王師宣利澤,霈若沃春膏。
振萬方明德,疾徐咸可觀。鏗鏘動金奏,蹈厲總朱幹。
夾進昭威武,申嚴警宴安。守方推猛士,當用冒為冠。
六變
宣榭始觀兵,桓桓稱鼓行。一戎期大定,載纘議徂征。
善政從師律,神功冀《武成》。勖載勤誓眾,王業自經營。
聲教方柔遠,甌、閩禮可招。獻圖連日際,歸國象江潮。
撫運重熙盛,提封萬里遙。還同有虞氏,文德格三苗。
南暨宣皇化,東吳奉乃神。舞幹方耀德,執玉自來賓。
巢伯朝丹陛,韓侯覲紫宸。古今歸一揆,懷遠道彌新。
遺俗續陶唐,來蘇徯聖皇。布昭湯吊伐,恢復漢封疆。
金鉞申戡剪,朱幹示發揚。宜哉七德頌,千載播洋洋。
乃眷嘗西顧,偏師暫首征。靈旗方直指,獷俗自亡精。
禹敘終馴致,堯封漸化成。不須嚴尉候,於廓海彌清。
幹戚有司傳,威容著凱旋。象成王業盛,役輟武功全。
兵寢西郊閱,書惟北闕縣。聖神膺景命,卜世萬斯年。
景德中朝會一十四首
皇帝升坐,《隆安》
金奏在庭,群後在位。天威煌煌,響明負扆。
高拱穆清,弁冕端委。盛德日新,禮容有煒。
公卿入門,《正安》
萬邦來同,九賓在位。奉璋薦紳,陟降庭止。
文思安安,威儀棣棣。臣哉鄰哉,介爾蕃祉。
上壽,《和安》
天威煌煌,山龍采章。庭實旅百,上公奉觴。
拱揖群後,端委垂裳。永錫難老,萬壽無疆。
皇帝初舉酒,《祥麟》
帝圖會昌,二獸效祥。雙角共牴,示武不傷。
四靈為畜,玄枵耀芒。公族信厚,元元阜康。
再舉酒,《丹鳳》
矯矯長離,振羽來儀。和音中律,藻翰揚輝。
珍符遝至,品物攸宜。至德玄感,受天之祺。
三舉酒,《河清》
德水湯湯,發源靈長。皎鑒澄澈,千年效祥。
積厚流濕,資生阜昌。朝宗潤下,善利無疆。
群臣舉酒,《正安》
思皇多士,靖恭著位。鳴玉飛緌,鏘鏘濟濟。
宴有折俎,以示慈惠。罔敢不祗,福祿來暨。
金奏在庭,有酒斯旨。顒顒仰仰,響明負扆。
湛湛露斯,式宴以喜。佩玉蕊兮,罔不由禮。
酒以成禮,樂以侑食。露湛朝陽,星環紫極。
涉慎爾容,既飽以德。進退周旋,威儀抑抑。
初舉酒畢,《盛德升聞》
八佾具呈,萬舞有奕。既以象功,又以觀德。
進旅退旅,執籥秉翟。至化懷柔,遠人來格。
閶闔天開,群後在位。設業設虡,庭燎晰晰。
斧扆當陽,虎賁夾陛。舞之蹈之,四隩來暨。
再舉酒畢,《天下大定》
武功既成,綴兆有翼。以節八音,以象七德。
俁俁蹲蹲,朱幹玉戚。發揚蹈厲,其儀不忒。
偃伯靈台,功成作樂。以昭德容,以清戎索。
萬邦會同,邪匿銷鑠。盡善盡美,侔彼《韶箾》。
降坐,《隆安》
被袞當陽,穆穆皇皇。擊石拊石,頌聲揚揚。
和樂優洽,終然允臧。禮成而退,荷天百祥。
大中祥符朝會五首
皇帝舉酒,《醴泉》
觱沸檻泉,寒流清泚。地不愛寶,其旨如醴。
上善至柔,靈休所啟。利澤無疆,允資岱禮。
再舉酒,《神芝》
彼茁者芝,茂英煌煌。敷秀喬嶽,寔繁其房,
適符修貢,封巒允臧。永言登薦,抑惟舊章。
三舉酒,《慶雲》
惟帝佑德,卿雲發祥。紛紛鬱鬱,五色成章。
奉日逾麗,回風載翔。歌薦郊廟,播厥無疆。
四舉酒,《靈鶴》
玄文申錫,嘉祥紹至。偉茲胎禽,羽族之異。
翻翰來儀,徘徊嘹唳。祚聖儲休,韋昭天意。
五舉酒,《瑞木》
天生五材,木曰曲直。維帝順天,厚其生植。
連理效祥,成文表德。總萃坤珍,永光祕刻。
熙寧中朝會三首
皇帝初舉酒,《慶雲》
乾坤順夷,皇有嘉德。爰施慶雲,承日五色。
輪囷下乘,萬物皆飾。惟天祚休,長彼無極。
再舉酒,《嘉禾》
彼美嘉禾,一莖九穗。農疇告祥,史牒書瑞。
擊壤歡歌,如京委積。留獻春種,昭錫善類。
三舉酒,《靈芝》
皇仁溥博,品物蕃滋。慶祥回復,秀髮神芝。
靈華雙舉,連葉四施。披圖按牒,永享純禧。
元符大朝會三首
皇帝初舉酒,《靈芝》
嘉瑞降臨,應我皇德。燁燁神芝,不根而植。
春秋三秀,晝夜一色。物播詩歌,聲被金石。
再舉酒,《壽星》
倬彼星象,于昭於天。維南有極,離丙之躔。
既明且大,應聖乘乾。誕受景福,億萬斯年。
三舉酒,《甘露》
泫泫零露,雲英醴溢。和氣凝津,流甘委白。
飴泛泮林,珠聯竹柏。天不愛道,聖功允格。
哲宗傳受國寶三首,與大朝會兼用
《永昌》
于穆我王,繼序不忘。明昭上帝,上帝是皇。
長髮其祥,惠我無疆。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神光》
惟皇上德,伊嘏我王。將受厥明,載錫之光。
于昭於天,曄曄煌煌。緝熙欽止,其永無疆。
《翔鶴》
彼鳴在陰,亦白其羽。聲聞於天,來集斯所。
勉勉我王,鹹遂厥宇。播於異物,受天多祜。
紹興朝會十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鉤陳肅列,金奏充庭。顒仰南面,如日之升。
垂衣拱手,治無能名。順履獻歲,大安大榮。
公卿入門,《正安》升降同
。
天子當陽,臣工率職。流水朝宗,眾星拱極。
環佩鏘鏘,威儀抑抑。上下交欣,同心同德。
上公上壽,《和安》
八音克諧,萬舞有奕。上公奉觴,率茲百辟。
聲效呼嵩,祝聖人壽。億載萬年,天長地久。
皇帝初舉酒,《瑞木成文》
厚地效珍,嘉森紀瑞。匪刻匪雕,具文見意。
三登太平,允協聖治。《詩雅》詠歌,有光既醉。
再舉酒,《滄海澄清》
百谷王,符聖治。不揚波,效殊祉。
德淪淵,滄海清。應千秋,敘五行。
三舉酒,《瑞粟呈祥》
至治發聞惟馨香,播厥百穀臻穰穰。農夫之慶歲其有,禾易長畝盈倉箱。
時和物阜粟滋茂,嘉生駢穗來呈祥。自今以始大豐美,行旅不用齎餱糧。
群臣酒行,《正安》
群公卿士,鹹造在庭。式燕以衎,思均露零。
穆穆明明,于斯為盛。歸美報上,一人有慶。
明明天子,萬福來同。嘉賓式燕,曷不肅雍。
燕以示慈。式禮莫愆。樂胥君子,容止可觀。
酒一行,文舞
帝德誕敷,銷爍群慝。近悅遠來,惟聖時克。
玉振金聲,治功興起。《韶箾》象之,盡善盡美。
文物以紀,藻色以明。禮備樂舉,遹觀厥成。
睿知有臨,誕敷文德。教雨化風,洽此四國。
酒載行,武舞
用戒不虞,誰能去兵。師出以律,動必有名。
拆彼遐沖,布昭聖武。和眾安民,時惟多助。
止戈曰武,惟聖為能。禦得其道,無敢不庭。
整我六師,稽諸七德。不吳不揚,有嚴有翼。
皇帝降坐,《乾安》
帝坐熒煌,廷紳肅穆。對揚天休,各恭爾服。
頌聲洋洋,彌文鬱鬱。禮備樂成,永膺多福。
建隆禦樓三首
南郊回仗,駕至樓前,《采茨》
高煙升太一,明祀達乾坤。天仗回嶢闕,皇輿入應門。
簪裳如霧集,車騎若雲屯。兆庶皆翹首,巍巍萬乘尊。
升坐,《隆安》
禋祀畢圓丘,嘉辰慶澤流。天儀臨觀魏,盛禮藹風猷。
洋溢歡聲動,氛氳瑞氣浮。上穹垂眷佑,邦國擁鴻休。
降坐,《隆安》
華纓就列,左衽來王。帝儀炳煥,大樂鏗鏘。
禮成嶢闕,言旋未央。一人有慶,萬壽無疆。
咸平禦樓四首
《采茨》
禮成於郊,迎日之至。時乘六龍,天旋象魏。
端門九重,虎賁萬騎。四夷來王,群後輯瑞。
索扇,《隆安》
應門有翼,羽衛斯陳。山龍袞冕,律度聲身。
峨峨奉璋,肅肅九賓。清明在躬,志氣如神。
升坐,《隆安》
圜丘類上帝,六變降天神。禋燔禮雲畢,仗衛肅以陳。
天顏瞻咫尺,王澤熙陽春。玉帛臻禹會,動植沾堯仁。
降坐,《隆安》
肆眚雲畢,淳熙溥將。雷雨麗澤,雲物效祥。
禮容濟濟,天威皇皇。大賚四海,富壽無疆。
咸平籍田回仗禦樓二首
《采茨》
農皇既祀,禮畢躬耕。商輅旋軫,周頌騰聲。
觀魏將陟,服禦爰更。輿人瞻仰,如日之明。
升坐,《隆安》
應門斯禦,雉扇爰開。人瞻日月,澤動雲雷。
同風三代,均禧九垓。歡心允洽,時詠康哉。
乾興禦樓二首
升坐,《隆安》
夾鐘紀月,初吉在辰。眚災流慶,布德推仁。
采章震耀,典禮具陳。茂昭丕貺,永庇斯民。
降坐,《隆安》
皇衢赫敞,黼坐穹崇。華纓在列,嚴令發中。
王制钜麗,寶瑞豐融。均禧綿寓,萬壽無窮。
紹興登門肆赦二首
升坐,《乾安》
拜況於郊,皇哉唐哉!熙事休成,六騑鼎來。
天閫以決,地垠以開。隤祉發祥,如登春台。
降坐,《乾安》
鴻霈普洽,言歸端門。蕩蕩巍巍,旋乾轉坤。
穆然宣室,儲思垂恩。于萬斯年,敷錫群元。
甯宗登門肆赦二首
升坐,《乾安》
帝饗於郊,荷天之休。五福敷錫,皇明燭幽。
雲行雨施,仁翔德遊。聖人多男,歌頌九州。
降坐,《乾安》
天日清晏,朝野靖安。三靈答祉,萬國騰歡。
帝命不違,王業艱難。天子萬年,永迪監觀。
皇帝上尊號一首
冊寶入門,《正安》
于穆元後,天臨紫宸。飛緌星拱,建羽林芬。
徽冊是奉,鴻名愈新。荷茲介祉,永永無垠。
明道元年章獻明肅皇太后朝會十五首
皇太后升坐,《聖安》
聖母有子,重光類禋。聖皇事母,感極天人。
百辟在庭,九儀具陳。禮容之盛,萬國鹹賓。
公卿入門,《禮安》
帝率四海,承顏盡恭。端闈肅設,群後來同。
玉佩鏘鳴,衣冠有容。《英》、《韶》節步,磬管雍雍。
皇帝上壽酒,《崇安》
天子之德,形于四方。尊親立愛,化洽風揚。
聖母禕衣,明君黼裳。因時獻壽,克盛朝章。
上壽,《福安》
盛禮煌煌,六衣有光。千官在位,百福稱觴。
坤備慈仁,邦斯淑祥。如山之壽,佑聖無疆。
皇太后初舉酒,《玉芝》
燁燁靈芝,生於殿闈。照映華拱,紛敷玉蕤。
感召元和,光符聖期。祥篇協吉,百福鹹宜。
再舉酒,《壽星》
現彼南極,昭然瑞文。騰光丙位,薦壽中宸。
太史駢奏,升歌有聞。軒宮就養,億萬斯春。
三舉酒,《奇木連理》
王化無外,坤珍效靈。旁枝內附,直幹來並。
群分非一,祺祥紹登。至誠攸感,海縣斯寧。
群臣酒行,《禮安》
肅肅臨下,有威有容。循循事上,惟信惟忠。
盛禮興樂,示慈訓恭。君臣協吉,惟道之從。
湛湛零露,晞于載陽。我有旨酒,群臣樂康。
既飲以德,亦圖爾良。永言修輔,用協天常。
禮均孝慈,樂合《韶》、《武》。至德光矣,
鴻恩亦溥。上下和濟,華夷樂湑。盞斝三行,盛儀斯舉。
酒一行畢,作《厚德無疆》之舞
堯母之聖,放勳為子。同心協謀,柔遠能邇。
以德康俗,以文興治。斯焉象功,罔不昭濟。
至矣坤元,道符惟聖。就養宸極,助隆善政。
翟籥紛舉,笙鏞協應。翱翔有容,表德之盛。
酒再行,《四海會同》之舞
七德之舞,四朝用康。有如姬、姒,助集周邦。
威克厥愛,居安不忘。風旋山立,濟濟皇皇。
左秉朱幹,右揮玉戚。以象武綴,以明皇德。
天子榮養,群臣述職。四夷賓附,罔不承式。
降坐,《聖安》
長樂居尊,盛容有煒。文王事親,萬國歸美。
朝會之則,邦家之紀。受福於天,克昭隆禮。
治平皇太后、皇后冊寶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王化之始,治由內孚。時庸作命,玉簡金書。
磬筦在庭,其縱繹如。天臨法扆,禮與誠俱。
太尉等奉冊寶入門,《正安》
晬儀臨拱,丕命明。鸞回寶勢。鴻貫瑤光。
禮成樂備,德裕名芳。肇基王化,永懋天祥。
皇帝降坐,《乾安》
袞衣繡裳,嚴威肅莊。八音具張,簨虡龍驤。
玉簡瑤章,金書煌煌。壽千萬年,與天比長。
熙甯皇太后冊寶三首
出入,《正安》
煌煌鳳字,玉氣宛延。天門崛岉,飛驂後先。
龍簨四合,奏鼓淵淵。母儀天下,何千萬年。
升坐,《乾安》
峨峨繡扆,旋佩以登。如彼杲日,淩天而升。
玉色下照,亹亹繩繩。猗歟大孝,四海其承!
降坐,《乾安》
皇帝降席,流雲四開。堯趨舜步,下躡天階。
恭授寶冊,翠旄裴回。明明純孝,鴻厘大來。
哲宗上太皇太后冊寶五首
皇帝升坐,《乾安》
大矣孝熙,帥民以躬!奉承寶冊,欽明兩宮。
萬樂具舉,一人肅雍。化由上始,四海來同。
降坐,《乾安》
皇帝仁孝,總臨萬方。褒顯其親,日嚴以莊。
龍袞翼翼,玉書煌煌。傳之億世,休有烈光。
太皇太后升坐,《乾安》
總裁庶政,擁佑嗣皇。金書玉簡,爛其文章。
眾歌警作,筦磬將將。保安四極,降福無疆。
降坐,《乾安》
塗山之德,渭涘之祥。圖徽寶冊,玉色金相。
管弦燁煜,鐘鼓喤々。天之所啟,既壽而昌。
太尉等奉冊寶出入門,《正安》
玉車臨禦,鳳蓋棽麗。奉承寶冊,彌文盛儀。
抗聲極律,助我孝熙。天之所佑,萬壽無期。
紹興十年發皇太后冊寶八首
皇帝隨冊寶降殿,《聖安》
景祚有開,符天媲昊。誕毓聖神,是崇位號。
星拱天隨。祗嚴冊寶。還禦慈甯,增光舜道。
中書令奉冊詣皇帝褥位,《禮安》
聲樂備陳,禮容罔忒。相維辟公,虔奉玉冊。
皇則受之,慕形於色。即壽且康,與天無極。
侍中奉寶詣皇帝褥位,《禮安》
祖啟瑤光,誕生明聖。尊極母儀,帝康作命。
寶章煌煌,導以笙磬。還燕慈寧,邦家徯慶。
太傅奉冊寶出門,《聖安》
肅肅東朝,帝隆孝治。猗歟丕稱,寶冊斯備!
皇扉四辟,導迎慶瑞。德邁大任,有周蔔世。
太傅奉冊寶入門,《聖安》
靜順坤儀,聖神是育。懿鑠昭陳,鏤文華玉。
樂奏既備,禮儀不瀆。導迎善祥,翟車歸毣。
太傅奉冊授提點官,《禮安》
孝奉天儀,信維休德。發越徽音,禮文靡忒。
永保嘉祥,時萬時億。歸於東朝,含飴燕息。
太傅奉冊授提點官,《禮安》
肅雍長樂,克篤其慶。河洲茂德,沙麓啟聖。
是生睿哲,蚤隆丕運。欽稱鴻寶,永膺天命。
冊寶升慈寧殿幄,《聖安》
禮行東朝,樂奏大呂。羽衛森陳,簪紳式序。
雲幄邃嚴,宏典是舉。天子萬年,母儀寰宇。
乾道七年恭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十一首
冊寶降殿,《正安》
元祀介福,孰綏孰將。歸於尊親,孝哉君王!
載鏤斯牒,載琢斯章。得名得壽,如虞如唐。
中書令、侍中奉冊寶詣殿下,《正安》
宗郊斯成,交舉典冊。汝輔汝弼,威儀是力。
陳於廣庭,迨此上日。巍巍煌煌,烏睹在昔。
皇帝奉太上皇帝冊寶授太傅,用《禮安》奉太上皇後同。
儀物陳矣,禮樂明矣。天子戾止,詒爾臣矣。
陟降維則,恭且勤矣。茫茫四海,德教形矣。
冊寶出門,《正安》
天門九重,蕩蕩開徹。金支秀華,垂紳佩玦,
或導或陪,率履不越。注民耳目,四表胥悅。
冊寶入德壽宮門,《正安》
禮神頌祗,福祿來下。不有榮名,孰緝伊嘏。
千乘萬騎,魚魚雅雅。皇扉洞開,鞠躬如也。
太上皇帝升禦坐降同。
穆穆聖顏,安安天步。有縟者儀,以莫不舉。
天人和同,恩澤洋普。億載萬年,為眾父父。
太傅奉太上皇帝冊寶升殿,用《聖安》
大哉堯乎,南響垂裳!君向舜也,拜而奉觴!
繅藉光華,鼓鐘鏗鏘。三事稽首,宋德無疆。
太傅奉太上皇後冊寶升殿,用《聖安》
乾元資始,坤元資生。允也聖德,同實異名。
春王三朝,典冊並行。咨爾上公,相儀以登。
皇帝從太上皇後冊寶詣宮中,用《正安》
維冊伊何?鏤玉垂鴻。維寶伊何?范金鈕龍。
太上皇後出閣升禦坐,《坤安》降同。
帝膺永福,功靡專有。既尊聖父,亦燕壽母。
怡怡在宮,大典時受。彤管紀之,天長地久。
內侍官舉太上皇後冊詣讀冊位,用《聖安》
斂福於郊,逢時之泰。揭名日月,侔德覆載。
自我作古,域中有大。永言保之,眉壽無害。
淳熙二年發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冊寶十一首
冊寶降殿,《正安》
高明者乾,博厚者坤。以清以寧,資始資生。
壽胡可度,德胡可評!願言從欲,誕受強名。
中書令、侍中奉冊寶詣殿下,《正安》
受命既長,福祿即康。如日之升,如月之常。
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君子萬年,保其家邦。
皇帝奉太上皇帝冊寶授太傅,《禮安》奉太上皇後同。
翠華之旗,靈鼉之鼓。陳於廣宇,相我盛舉。
來汝公傅,肅乃儀矩。毋愆於素,以篤多祜。
冊寶出門,《正安》
蚴蟉青龍,婉嬗象輿。其載伊何?煌煌金書。
乃由端門,乃行康衢。于以榮親,振古所無。
冊寶入德壽宮門,《正安》
惟天為大,其德曰誠。惟堯則之,其性曰仁。
乃文乃武,得壽得名。于萬斯年,以莫不增。
太上皇帝升禦坐,《乾安》降同。
天行惟健,天步惟安。聖子中立,臣工四環。
民無能名,威不違顏。宋德宜頌,漢儀可刪。
太傅奉太上皇帝冊升殿,《聖安》奉寶同。
天畀遐福,允彰父慈。維昔曠典,我能舉之。
徐爾陟降,敬爾威儀。申錫無疆,永言保之。
太傅奉太上皇後冊寶升殿,《聖安》
乾健坤從,陽剛陰相。迨茲受祉,允也並況。
虡業在下,儀物在上。咨時三公,執事無曠。
皇帝從太上皇後冊寶詣宮中,用《正安》
丕顯文王,之德之純。亦有太姒,式揚徽音。
維冊維寶,乃玉乃金。伊誰從之?一人事親。
太上皇後出閣升禦坐,《坤安》降同。
重翟出房,禕衣被躬。委委佗佗,河潤山容。
聖皇臨軒,聖母在宮。並受鴻名,與天無窮。
內侍官舉太上皇後冊詣讀冊位,用《聖安》舉寶同。
瑉玉玢豳,褭蹄精良。既刻厥文,亦鑄之章。
象德維何?至靜而方。輔我光堯,萬壽無疆。
淳熙十二年加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十一首
大慶殿發冊寶降殿,《正安》
維天蓋高,維地克承。父尊母親,天地難名。
疆名廣大,建號安榮。衍登壽嘏,闡繹皇明。
中書令、侍中奉太上皇帝冊寶、太上皇後冊寶詣殿下,用《正安》
二儀同尊,兩耀齊光。巍巍煌煌,不顯亦彰。
實茂號榮,玉振金相。于萬斯年,既壽且昌。
皇帝奉太上皇帝冊寶授太傅太上皇後冊寶同。
我尊我親,承天之祉。壽名兼美,家國鹹喜。
公傅秉禮,寶冊有煒。惟千萬祀,令聞不已。
冊寶出門,《正安》
羽衛有嚴,寶書有輝。昭衍尊名,鋪張上儀。
出其端闈,由於康逵。比屋延瞻,歌之舞之。
德壽宮冊寶入殿門,《正安》
南山之鞏,皇壽無窮。太極之尊,皇名是崇。
奉茲寶冊,于皇之宮。皇則受之,于昭盛容。
太上皇帝出宮升禦坐,《乾安》降坐同。
聖明太上,天子有尊。玉坐高拱,慈顏睟溫。
震禁嘉承,朝弁昈分。盛禮縟典,邃古未聞。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太上皇帝冊寶升殿,用《聖安》
天錫伊嘏,地效其珍。誕作寶典,奉於尊親。
爾公爾相,爾恭爾寅協舉令儀,遹臻厥成。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太上皇後冊寶升殿,用《聖安》
坤載有元,乾行是順。施生萬匯,厥德彌盛。
翼翼母道,贊我皇訓。相維群公,奉典斯敬。
皇帝從太上皇後冊寶詣宮中,用《正安》
大矣母慈,德備且純!思古齊敬,佐我皇文。
明章茂典,金玉其音。帝親奉之,以翼以欽。
太上皇後出閣升禦坐,用《坤安》降坐同。
天相慈皇,慶臻壺闈。徽柔內修,壽與天齊。
既承皇歡,載覿母儀。懿典鴻名,永綏多祺。
內侍舉太上皇後冊寶詣讀冊寶位,用《聖安》
有美英瑤,于昭祥金。為策為章,並著徽音。
德聖而尊,備舉彌文。億載萬年,永輔堯勳。
志第九十二樂十四(樂章八)
○恭上皇帝皇太后尊號下冊立皇后冊皇
太子皇子冠鄉飲酒聞喜宴鹿鳴宴
紹熙元年恭上壽聖皇太后、至尊壽皇聖帝、壽成皇后尊號冊寶十四首
大慶殿發冊寶降殿,《正安》
帝受內禪,紀元紹熙。欽崇慈親,孝心肅祗。
乃建顯號,乃蕆丕儀。發冊廣庭,聲歌侑之。
中書令、侍中奉三宮冊寶詣東階下,用《禮安》
鐘鼓交作,文物鹹備。彤庭玉階,天子是蒞。
咨爾輔臣,展采錯事。輔臣稽首,敢不率禮!
冊寶出門,《正安》
巍巍天宮,洞開閶闔。旗常葳蕤,劍佩雜遝。
寶冊啟行,法駕繼發。鑠哉盛典,快睹胥悅!
冊寶入重華宮,《正安》
仰止皇居,九門載辟,麗日重光,非煙五色。
雷動萬乘,雲從百辟。咫尺重霄,鞠躬屏息。
至尊壽皇聖帝升坐,《乾安》降同。
玉璽瑤編,禮容畢具。穆穆至尊,華殿是禦。
德配有虞,紹唐授禹。于萬斯年,受天之祐。
太傅、中書令奉至尊壽皇聖帝冊升殿,用《聖安》
慈皇天臨,睟表怡怡。欽哉聖子,親奉玉卮!
鼇抃嵩呼,歡浹華夷。邇臣捧冊,是恪是祗。
太傅、侍中奉至尊壽皇聖帝寶升殿,用《聖安》
瑟彼華玉,篆魚鈕龍。與冊並登,咨爾上公。
詠以歌詩,協之鼓鐘。是陟是降,靡有弗恭。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壽聖皇太后冊寶升殿,用《聖安》
天祐皇家,慶集重闈。寶兮揚名,冊兮流徽。
金支秀華,盛容祲威。詔我近弼,相禮不違。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壽成皇后冊寶升殿,用《聖安》
大哉乾元,既極形容!坤元德至,實與比靈斯。
寶冊並登,勒崇垂鴻。相我縟儀,肅肅雍雍。
皇帝從壽聖皇太后冊寶詣慈福宮,用《正安》
涓辰協吉,時維春元。上冊三殿,曠古無前。
思齊重闈,積慶有源。是尊是崇,帝心載虔。
壽聖皇太后出閣升坐,《坤安》降同。
丕赫有宋,三聖授受。誰其助之?繄我太母。
東朝受冊,飲此春酒。聖子神孫,密侍左右。
內侍官舉壽聖皇太后冊寶詣讀冊寶位,用《聖安》
坤德益崇,天壽平格。慶流萬世,子孫千億。
刻玉范金,鋪張赫奕。惟昔姜、任,則莫我匹。
皇帝詣壽成殿,壽成皇后出閣升坐,《坤安》降同。
鞠育保護,母道備矣。密贊親傅,德其至矣。
彩服來朝,慈容有喜。既受鴻名,又多受祉。
內侍官舉壽成皇后冊寶詣讀冊寶位,用《聖安》
曰壽曰名,母兮兼得。儷我尊父,億載無極。
紹熙四年加上壽聖皇太后尊號八首
大慶殿發冊寶降殿,《正安》
德厚重闈,沖澹粹穆。何以名之?惟慈惟福。
寶鏤精鏐,冊鐫華玉。物盛禮崇,丕昭群目。
中書令、侍中奉壽聖皇太后冊牢詣東階下,《禮安》
于皇帝室,休運貽孫。重熙疊慶,祗進號榮。
爰授茲冊,必躬必親。天子聖孝,萬邦儀刑。
冊寶出門,《正安》
煌煌冊寶,天子受之。言徐其行,肅展乃儀。
其儀維何?劍佩黃麾。鸞駕清蹕,聳瞻九逵。
冊寶入慈福宮殿門,《正安》
熙辰禮備,濟濟雍雍。言奉斯冊,重親之宮。
宮帷既敞,協氣感通。皇儀親展,壽祉無窮。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壽聖皇太后冊寶升殿,《聖安》
既肅琨庭,載升金戺。乃導乃陪,威儀濟濟。
天步繼臨,孝誠備矣。聲容孔昭,中外悅喜。
冊寶詣宮中,《正安》
琱輿彩仗,祗詣慈宮。寶冊前奉,龍挾雲從。
言備茲禮,于宮之中,惟天子孝,于昭祲容。
壽聖皇太后出閣升禦坐,《坤安》降同。
懿典大冊,陳儀邃深。怡怡愉愉,寶坐是臨。
內侍官舉壽聖皇太后冊寶詣讀冊寶位,用《聖安》
寶冊即奉,祗誦乃言。仁深慶衍,益顯益尊。
和聲協氣,充溢乾坤。並受伊嘏,聖子神孫。
慶元二年恭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二十四首
冊寶降殿
天擁帝家,澤流子孫。三宮燕胥,四海崇尊。
聲諧《韶》、《濩》,輝燭瑤琨。維皇緝熙,耀德乾坤。
冊寶授太傅奉詣東階下
祖後重壽,親闈並崇。駢慶聯休,申景鋪鴻。
疊璧交輝,多儀煥叢。億萬斯年,福祿攸同。
冊寶出門
太任媚姜,塗山翼禹。慈祥曼衍,鴻儀迭舉。
寶章奕奕,祲宮俁俁。帝用將之,于彼宮所。
慈福宮寶冊入門
東朝層邃,端闈靖深。列仗節鑾,鏤玉繩金。
來奉來崇,載祗載欽。曾孫之慶,世世徽音。
冊寶升殿
純佑我宋,母儀四朝。擁翼孫謀,如虞承堯。
仁覃函夏,喜浮慶霄。福祿萬年,金玉孔昭。
冊寶詣宮中
神人和懌,天日淑清。王母來燕,必壽而名。
琨庭璈音,五雲佩聲。勉勉我皇,遹昭厥成。
太皇太后出閣升坐
曾孫致養,五福駢臻。太極所運,兩儀三辰。
輝光日新,啟佑後人。永翼瑤圖,億萬堯春。
冊寶詣讀冊寶位
徽光宣華,仁聲流文。曠儀合遝,泰和絪縕。
慈顏有喜,祚我聖君。珠宮含飴,坐閱來雲。
太皇太后降坐歸閣
縟儀既登,寶冊既膺。喜洽祥流,雲烝川增。
天子萬年,鳴玉慈庭。惠我無疆,詵詵繩繩。
壽慈宮冊寶入門
新庭靖安,祖後燕怡。有開聖謀,累崇天基。
典章文明,聲容葳蕤。禦于邦家,曰壽曰慈。
冊寶升殿
三禮崇容,八鑾警衛。有來辰儀,闡徽媯汭。
璿宮肅雍,藻景澄霽。文子文孫,本支百世。
冊寶詣宮門
堯門疊瑞,姒幄齊輝。重坤靖夷,麗冊華徽。
天子仁聖,禮文弗違。福壽康寧,同燕層闈。
皇太后出閣升坐
文母曼壽,載錫之光。總集瑞命,宜君宜王。
惠以仁顯,慈以德彰。保佑子孫,受福無疆。
冊寶詣讀冊寶位
華鸞編玉,文螭液金。頌德摛英,揚徽嗣音。
紫幄天開,翠華日臨。歲歲年年,如周大任。
皇太后降坐歸閣
宋有明德,天保佑之。以壽繼壽,以慈廣慈。
聲文宣昭,福祉茂綏。神孫之休,燕及華夷。
壽康宮冊寶入門,《正安》
大安耽耽,興慶崇崇。維皇之尊,與天比靈斯。
非心閑燕,文命延鴻。欲報之恩,禮縟儀豐。
太上皇帝升禦坐,《乾安》
上帝有赫,百靈效祥。儲祉垂恩,錫年降康。
皇儀晬溫,帝躬肅莊。三宮齊歡,地久天長。
太上皇帝冊寶升殿,《聖安》
夏典稽瑞,禹玉含淳。追琢有章,溫潤孔純。
聖底于安,壽綿於仁。太上立德,自天其申。
太上皇後冊寶升殿,《聖安》
父尊母親,天涵地育。燕我翼子,景命有僕。
得名得壽,如金如玉。子孫千億,成其厚福。
太上皇帝降禦坐,《乾安》
天地清甯,日月華光。歸尊慈極,嵩呼未央。
慶函百嘉,壽躋八荒。上皇萬歲,俾熾俾昌。
冊寶詣宮中,《正安》
晨趨慈幄,佳氣鬱蔥。受帝之祉,配天其崇。
璧華金精,禮敷樂充。天子是若,歡聲融融。
太上皇後出閣升坐,《坤安》
文物流彩,鑾輅靖陳。龜瑞薦祉,坤儀效珍。
比皇之壽,翼帝以仁。和氣致祥,與物為春。
讀冊寶,《聖安》
黼黻其文,金玉其相。永壽于萬,合德無疆。
福緒祥源,厥後克昌。天維格斯,祚我聖皇。
太上皇後降坐歸閣,《坤安》
榮懷之慶,莫盛於斯。三宮四冊,五葉一時。
德阜而豐,福大而滋。子子孫孫,于時保之。
嘉泰二年恭上太皇太后尊號八首
冊寶降殿
思齊太任,嬪于周京。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不可儀測,矧可強名。鏤玉繩金,昭哉號榮!
冊寶詣東階
鼓鐘喤々,儀物載陳。儀物陳矣,爛其瑤琨。
咨爾上公,相予文孫。勿亟勿徐,奉我重親。
冊寶出門
蕩蕩天門,金鋪玉戶。采旄翠旌,流蘇葆羽。
千官影從。乃導乃輔。都人縱觀,填道呼舞。
壽慈宮冊寶入門
煌煌寶書,玉篆金縷。曷為來哉?自天子所。
自天子所,以燕文母。婉嬗祥雲,日正當午。
冊寶升殿
文物備矣,三事其承。崇牙高張,樂充宮庭。
耽耽廣殿,左墄右平。敬爾威儀,攝齊以登。
冊寶詣宮中
維壽伊何?聖德日新。維慈伊何?祐于後人。
乃范斯金,乃縷斯瑉。皇舉玉趾,從於堯門。
太皇太后升禦坐降同。
侍中版奏,辦外嚴中。出自玉房,禕礻俞被躬。
我龍受之,祲威盛容。皇帝聖孝,其樂融融。
冊寶詣讀冊寶位
麟趾褭蹄,我寶斯刻。碝磩采致,載備斯冊。
眉壽萬年,詒謀燕翼。于赫湯孫,克綿永福。
紹定三年壽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冊寶九首
文德殿冊寶降殿
思齊聖母,媲于周任。體乾履坤,博厚洪深。
七表既啟,萬壽自今。昕庭發號,式昭德音。
冊寶詣東階
煌煌儀物,繹繹鼓鐘。奉茲寶冊,至於階東。
上公相儀,列辟盡恭。拜手慈宸,福如華、嵩。
冊寶出門
帝闕肅開,天階坦履。霓旌羽蓋,導儀護衛。
匪誇雕琢,匪矜繁麗。茲謂盛儀,億載千歲。
慈明殿冊寶入門
金堅玉純,文鬱禮縟。來從帝所,作瑞王國。
天開地辟,日熙春燠。茲謂盛事,永燕茀祿。
冊寶升殿
皇儀有煒,彩舁次升。沉沉邃殿,穆穆天廷。
冊寶詣宮中
壽為福先,明燭物表。仁沾動植,福齊穹昊。
曰慈與睿,並崇丕號。演而申之,萬世永保。
皇太后升禦坐
邇臣跪奏,嚴辦必恭。乃禦禕礻俞,升於殿中。
慈顏雍穆,和氣沖融。芳流清史,傳之無窮。
冊寶詣讀冊寶位
徽音孔昭,寶傳斯刻。金昭玉粹,有燁斯冊。
載祈載祝,以燕以翼。寶之萬年,與宋無極。
皇太后降禦坐
皇文既舉,慶禮告虔。肇自宮闈,格於幅員。
子稱母壽,母謂子賢。陟降在茲,隆名際天。
哲宗發皇后冊寶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既登乃依,如日之升。有嚴有翼,丕顯丕承。
天作之合,家邦其興。朱芾斯皇,子孫繩繩。
降坐,《乾安》
我禮嘉成,我駕言旋。降坐而蹕,奏鼓淵淵。
景命有僕,保佑自天。永錫祚嗣,何千萬年。
太尉等奉冊寶出入,《正安》
宣哲維公,就位肅莊。冊寶具舉,丕顯其光。
出於宸闈,鼓鐘喤々。母儀天下,萬壽無疆。
紹興十三年發皇后冊寶十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天地奠位,乾坤以分。夫婦有別,父子相親。
聖王之治,禮重婚姻。端冕從事,是正大倫。
使副入門,《正安》
天子當陽,群工就列。冊寶既陳,鐘鼓備設。
上公奉事,容莊心協。克相盛禮,光昭玉牒。
冊寶出門,《正安》
穆穆睟容,如天之臨。赫赫明命,如玉之音。
虔恭出門,禮容兢兢。塗山生啟,夏道以興。
皇帝降坐,《乾安》
朝陽已升,薰風習至。樂奏既成,禮容亦備。
玉佩鏘鳴,帝徐舉趾。壺政穆宣,以聽內治。
皇后出閣,《乾安》
猗歟賢後,德本性成!承天致順,溯日為明。
作配儷極,王化以行。萬有千歲,奉祀宗祊。
冊寶入門,《宜安》
款承祗事,時惟肅雍。跪奉冊寶,陳于法宮。
以俯以仰,有儀有容。明神介之,福祿來崇。
皇后降殿,《承安》
溫惠之德,禕翟之衣。行中《采薺》,禮無或違。
降於丹陛,有容有儀。委委蛇蛇,誰其似之!
皇后受冊寶,《成安》
鏤蒼玉兮,盛德載揚。鑄南金兮,作鎮椒房。
虔受賜兮,有燁有光。宜室家兮,朱芾斯皇。
皇后升坐,《和安》
禮既行兮,厥位孔安。母儀正兮,容止所觀。
奉東朝兮,常得其歡。求淑女兮,豈樂多般。
內命婦入門,《惠安》
素月澄輝,眾星顯列。炳為天文,各有攸別。
椒房既正,陰教斯設。《關雎》、《麟趾》,應如響捷。
外命婦入門,《成安》
曰天之妹,作合惟宜。粲然舞抃,疇不肅祗。
皇后降坐,《徽安》
寶字煌煌,冊書粲粲。副笄加飾,禕褕有爛。
祗若帝休,委蛇樂衎。億萬斯年,永膺宸翰。
皇帝歸閣,《泰安》
太任徽音,太姒是嗣。則百斯男,周室以熾。
天子萬年,受茲女士。如姒事任,從以孫子。
淳熙三年發皇后冊寶十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赫赫惟皇,如日之光。肅肅惟後,如月之常。
禮行一時,明照無疆。天子蒞止,疇敢不莊!
冊寶入門,《正安》
蔔月惟良,練辰斯臧。臣工在庭,劍佩瑲瑲。
來汝凝丞,明命是將。有淑其儀,無或怠遑。
冊寶出門,《正安》
刻簡以瑉,鑄寶以金。持節伊誰?時惟四鄰。
自我文德,達之穆清。委蛇委蛇,往迄于成。
皇帝降坐,《乾安》
冊行何曏?於門東偏。禮備樂成,合扇鳴鞭。
皇舉玉趾,如天之旋。燕及家邦,億萬斯年。
皇后出閣,《坤安》
椒塗蘭馭,河潤山容。副笄在首,禕衣被躬。
靜女其姝,實翼實從。自彼西閣,聿來殿中。
冊寶入門,《宜安》
德隆位尊,禮厚文縟。乃篆斯金,乃鏤斯玉。
群公盈門,執事有肅。願言保之,永鎮坤軸。
皇后降殿,《承安》
規殿沉沉,葉氣旼々。明章婦順,表正人倫。
躡是左墄,暨於中庭。尚宮顯相,罔有弗欽。
皇后受冊寶,《成安》
備物典冊,樂之鼓鐘。拜而受之,極其肅雍。
司言司寶,各以職從。行地有慶,與天無窮。
皇后升坐,《和安》
容典既膺,壺儀既正。羽衛外列,揚顏中映。
如帝如天,以莊以靚。六宮承式,《二南》流詠。
內命婦入門,《惠安》
《葛覃》節用,《樛木》逮下。形為嬪則,夙已心化。
茲臨長秋,遂正諸夏。以慶以祈,百祥來迓。
外命婦入門,《咸安》
碩人其頎,公侯之妻。翟茀以朝,象服是宜。
如星之共,溯月之輝。母儀既瞻,群心則夷。
皇后降坐,《徽安》
窈窕淑女,備六服兮。陟降多儀,聳群目兮。
內治允備,陰教肅兮。宜君宜王,綏有福兮。
皇后歸閣,《泰安》
天監有周,是生太任。亦有太姒,嗣其徽音。
孰如兩宮,慈愛相承!思齊之盛,複見於今。
淳熙十六年皇后冊寶十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乾位既正,坤斯順承。日麗於天,月斯溯明。
惟帝受命,惟帝並登。黼扆尊臨,典冊是行。
冊寶入門,《正安》
乃協良辰,維春之宜。乃詔近弼,來汝相儀。
九門洞開,文物華輝。聲詩載歌,於以侑之。
冊寶出門,《正安》
有璽范金,有冊鏤瓊。汝使汝介,持節以行。
禮始文德,達于穆清,是恪是虔,依我和聲。
皇帝降坐,《乾安》
鼓鐘喤々,磬筦鏘鏘。劍佩充庭,濟濟洋洋。
禮典告備,皇心樂康。于萬斯年,受福無疆。
穆清殿受冊寶,皇后出閣,《坤安》
懿范柔容,如月斯輝。駕厥翟輅,被以禕衣。
九禦從之,如雲祁祁。典冊是承,心焉肅祗。
冊寶入門,《宜安》
華榱璧璫,有馨椒殿。備物來陳,多儀式煥。
曰冊曰寶,是刻是彖。並舉以行,皇矣懿典。
皇后降殿,《承安》
禕褕盛服,有恪其容。是陟是降,相以尚宮。
金殿玉階,聿來於中。展詩應律,載詠肅雍。
皇后受冊寶,《成安》
帝有顯命,稟於親慈。後德克承,拜而受之。
人倫既正,王化是基。億載萬年,永祚坤儀。
皇后升坐,《和安》
帝慶三宮,膺受寶冊。禦於中闈,載欣載惕。
乃敷陰教,乃明《內則》。翼翼魚貫,罔不承式。
內命婦入門,《惠安》
掖庭頒官,於位有四。嘒彼小星,撫以德惠。
熙焉如春,育焉如地。慶禮聿成,靡弗鹹喜。
外命婦入門,《咸安》
魚軒鼎來,象服是宜。班於內庭,率禮惟祗。
化以婦道,時惟母儀。是慶是類,于胥樂兮。
皇后降坐,《徽安》
正位長秋,容典備矣。王假有家,人倫至矣。
儷極伣天,多受祉矣。蟄蟄螽斯,宜孫子矣。
皇后歸閣,《泰安》
維天佑宋,盛事相仍。崇號三宮,甫茲浹辰。
肇正中闈,縟禮載陳。邦家之慶,曠古無倫。
皇帝升坐,《乾安》
乾健坤順,群生首資。日常月升,四時葉熙。
帝嗣天曆,後崇母儀,黼黻承暉,王化是基。
使副入門,《正安》
熛闕蟺{艸枼},璧門雲龍。烈文維輔,翊奉有容。
典章煇明,彝度肅雍。蕆時縟儀,登于璿宮。
冊寶出門,《正安》
金晶麗輝,璧葉含春。贊夏之翼,繹虞之嬪。
樂序《韶》亮,禮文藻新。辟公相成,物采彬彬。
皇帝降坐,《乾安》
帟旒雲舒,金秀充庭。璿衛鑾華,蒨佩垂糸呈。
皇容熙備,柔儀順承。三宮齊歡,萬福昭膺。
皇后出閣,《坤安》
驂翟崇容,禕鞠陳衣。戾止蘭殿,夙興椒闈。
淑正宣華,粹明騰輝。欽若有承,嗣音之徽。
冊寶入門,《宜安》
禕帟流光,慶祥增衍。編玉鏤德,螭金溢篆。
粹猷藻黼,徽文華顯。《二南》聲詩,于時昭闡。
皇后降殿,《承安》
翬珩煥采,趨節風韶。陟降墄陛,奉將英瑤。
辟道承薰,嬪儀揚翹。是敬是祗,德音孔昭。
皇后受冊寶,《成安》
帝奉太室,後儀成之。帝養三宮,後志承之。
德如《關雎》,盛如《螽斯》。宜君宜王,百世本支。
皇后升坐,《和安》
肅肅壺彝,雍雍陰教。險詖自防,警戒是效。
中闈端委,列禦胥告。其思輔順,永翼帝孝。
內命婦入門,《惠安》
天子九嬪,王宮六寢。有燁令儀,載秩華品。
福履綏將,節用躬儉。矢其德音,於以來諗。
外命婦入門,《咸安》
象服之文,《鵲巢》之風。化以婦道,覲于內宮。
采蘋澗濱,采藻澗中。夙夜在公,贊彼累功。
皇后降坐,《和安》
光佑晏甯,惠慈燕喜。壽仁並崇,家邦均祉。
懿文交舉,壺冊嗣美。維億萬年,愛敬惟似。
皇后歸閣,《泰安》
天心仁佑,坤德世昭。灼有慈范,著於累朝。
儉以贊虞,勤以承堯。是用則效,共勵夙宵。
嘉泰三年皇后冊寶十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茂建坤極,容典聿新。天命所贊,慈訓是遵。
肅涓穀旦,躬禦紫宸。鴻禧累福,駢賚翕臻。
使副入門,《正安》
端門曉辟,瑞氣雲凝。有儼良輔,踵武造廷。
肅肅王命,是將是承。登冊穆清,萬歲永膺。
冊寶出門,《正安》
瑤冊玉寶,爛然瑞輝。旁翼絳節,上承紫微。
璆鳴朝佩,徐出獸扉。登進坤極,益彰典徽。
皇帝降坐,《乾安》
天臨黼扆,雲集弁纓。金石遞奏,典禮備成。
玉趾緩步,龍駕翼行。言旋北極,永燕西清。
皇后出閣,《乾安》
日薰椒屋,雲靄璧門。有華瑞節,來自帝閽。
統天惟乾,合德者坤。我龍受之,福祿永繁。
冊寶入門,《宜安》
虹輝燦爛,雲篆綢繆。絳節前導,瑞光上浮。
瑤階玉扉,即集長秋。欽承天寵,永荷帝休。
皇后降殿,《承安》
瑤殿清閟,玉墄坦夷。禕衣副珈,陟降不遲。
寶冊聿至,載肅載祗。禮儀昭備,福履永綏。
皇后受冊寶,《成安》
日月臨燭,乾坤覆持。明並二曜,德合兩儀。
光媲宸極,共恢化基。膺受茂典,億載永宜。
皇后升坐,《和安》
寶璽瑤冊,既祗既承。繡裀藻席,載躋載升。
柔儀肅穆,瑞命端凝。永膺多福,如川方增。
內命婦入門,《惠安》
服煥盛儀,班分華致。九嬪婦職,六寢內治。
參差荇菜,求勤寤寐。烝然來思,相禮贊祭。
外命婦入門,《咸安》
婦榮於室,通籍禁中。班列有次,車服有容。
佐我《關雎》,《鵲巢》之風。被之僮僮,曷不肅雍!
皇后降坐,《徽安》
金石具舉,典禮茂明。淑慎其止,遹觀厥成。
瓊琚微動,鳳輦翼行。儀光媲極,德邁嬪京。
皇后歸閣,《泰安》
寶坐即興,鳳輿戒行。奏解嚴辦,歸燕邃清。
問安壽慈,奉宗祊。彌千萬年,內助聖明。
嘉定十五年皇帝受「恭膺天命之寶」三首
《恭膺天命》之曲,太簇宮
我祖受命,恭膺於天。爰作玉寶,載祗載虔。
申錫無疆,神聖有傳。昭茲興運,于萬斯年!
《舊疆來歸》之曲,太簇宮
于穆我皇,之德之純。涵濡群生,矧我遺民。
運齊跨晉,輪貢效珍。土宇日辟,一視同仁。
《永清四海》之曲,太簇宮
我祖我宗,德厚澤深。于皇繼序,益單厥心。
天人協扶,一統有臨。乾坤清夷,振古斯今。
至道元年冊皇太子二首
太子出入,《正安》
主鬯之重,允屬賢明。承華肇啟,上嗣騰英。
禮修樂舉,育德開榮。一人元良,萬邦以寧。
群臣稱賀,《正安》
皇儲既建,聖祚無疆。鸞旌列敘,雞戟分行。
前星有爛,瑞日重光。際天接聖,溫文允臧。
天禧三年冊皇太子一首
太子出入,《明安》
明《離》之象,少陽之位。固邦為本,體天作貳。
儀范克溫,禮章斯備。丕宣令猷,恭守宗器。
乾道元年冊皇太子四首
皇帝升坐,《乾安》
宋受天命,聖緒無疆。惟懷永圖,乃登元良。
涓選休辰,冊書是將。黼坐天臨,穆穆皇皇。
太子入門,《明安》
于維皇儲,玉潤金聲。體《震》之洊,重《離》之明。
冊寶具舉,環佩鏘鳴。守器承祧,惟邦之榮。
太子出門,《明安》
樂備既奏,和聲沖融。玉簡金書,翔鸞戲鴻。
下拜登受,旋于青宮。儀辰作貳,垂休無窮。
皇帝降坐,《乾安》
我禮備成,我駕言旋。降坐而蹕,奏鼓淵淵。
國本既定,保佑自天。克昌厥後,何千萬年。
乾道七年冊皇太子四首
皇帝升坐,《乾安》
建儲以賢,辟宮於東。典冊既備,筮占既從。
濟濟卿士,鏘鏘鼓鐘。天子戾止,盛哉禮容。
太子入門,《明安》
琱瑉瑳々,篆金煌煌。對揚於庭,是承是將。
星重其暉,日重其光。觀瞻以懌,國有元良。
太子出門,《明安》
淵中象德,玉裕凝姿。進退周旋,有肅其儀。
既定國本,益隆慶基。燕及兩宮,福祿如茨。
皇帝降坐,《乾安》
儲副豫定,器之公兮。冊授孔時,禮之隆兮。
天步遲遲,旋九重兮。壽祉萬年,德無窮兮。
嘉定二年冊皇太子四首
皇帝升坐
于皇我宋,受命於天。升儲主鬯,衍慶蔔年。
典冊告備,庭工載虔。萬乘蒞止,端冕邃延。
太子入門受冊寶
太極端禦,少陽肅祗。瑉簡斯鏤,袞服孔宜。
式奏備樂,乃陳盛儀。下拜登受,永言保之。
太子受冊寶出門
明兩承曜,作貳宣猷。茂德金昭,令譽川流。
豫定厥本,永貽乃謀。三朝致養,問寢龍樓。
皇帝降坐
《震》洊體象,我儲明兮。渙揚顯冊,我禮成兮。
大駕言旋,警蹕鳴兮。燕祉無疆,邦之榮兮。
寶祐二年皇子冠二十首
皇帝將出文德殿,《隆安》
于皇帝德,乃聖乃神。本支百世,立愛惟親。
敬共冠事,以明人倫。承天右序,休命用申。
賓贊入門,《祗安》
豐芑詒謀,建爾元子。揆禮儀年,筮賓敬事。
八音克諧,嘉賓至止。于以冠之,成其福履。
賓贊出門,《祗安》
禮國之本,冠禮之始。賓升自西,維賓之位。
于著於阼,維子之義,厥惟欽哉,敬以從事。
皇帝降坐,《隆安》
路寢辟門,黼坐恭己。群公在庭,所重維禮。
正心齊家,以燕翼子。于萬斯年,王心載喜。
皇子初行
有來振振,月重輪兮。瑜玉在佩,綦組明兮。
左徵右羽,德結旌兮。步中《采薺》,矩彠循兮。
賓贊入門
我有嘉賓,直大以方。亦既至止,厥德用光。
冠而字之,厥義孔彰。表裏純備,黃耇無疆。
皇子詣受制位
吉圭休成,其日南至。天子有詔,冠爾皇嗣。
為國之本,隆邦之禮。拜而受之,式共敬止。
皇子升東階
茲惟阼階,厥義有在。曆階而升,敬謹將冠。
經訓昭昭,邦儀粲粲。正纚賓筵,壽考未艾。
皇子升筵
秩秩賓筵,籩豆孔嘉。帝子至止,衿纓振華。
周旋陟降,禮行三加。成人有德,匪驕匪奢。
初加
帝子惟賢,懋昭厥德。跪冠于房,玄冠有特。
鼓鐘喤々,威儀抑抑。百禮既洽,祚我王國。
初醮
有賓在筵,有尊在戶。磬管將將,醮禮時舉。
跪觴祝辭,以永燕譽。寶祚萬年,磐石鞏固。
再冠
《複》爻肇祥,《震》維標德。乃共皮弁,其儀不忒。
體正色齊,維民之則。璿霄眷佑,國壽箕翼。
再醮
冠醮之義,匪酬匪酌。於戶之西,敬共以恪。
金石相宣,冠醮相錯。帝祉之受,施及家國。
三加
善頌善禱,三加彌尊。爵弁峨峨,介珪溫溫。
陽德方長,成德允存。燕及君親,厥祉孔蕃。
三醮
席於賓階,禮義以興。受爵執爵,多福以膺。
匪惟服加,德加愈升。匪惟德加,壽加愈增。
皇子降
命服煌煌,跬步中度。慶輯皇闈,化行海宇。
禮具樂成,惕若戒懼。寶璐厥躬,有秩斯祜。
朝謁皇帝將出
皇王烝哉,令聞不已!燕翼有謀,冠醮有禮。
百僚在庭,遹相厥事。頌聲所同,嘉受帝祉。
皇子再拜
青社分封,前星啟焰。繁弱綏章,厥光莫揜。
容稱其德,蓄學之驗。芳譽敷華,大圭無玷。
皇子退
玄袞黼裳,垂徽永世。勉勉成德,是在元子。
胙土南賓,厥旨孔懿。充一忠字,作百無愧。
皇帝降坐
愛始於親,聖盡倫兮。元子冠字,邦禮成兮。
天步舒徐,皇心寧兮。家人之吉,億萬春兮。
淳化鄉飲酒三十三章
鹿鳴呦呦,命侶與儔。宴樂嘉賓,既獻且醻。
獻醻有序,休祉無疆。展矣君子,邦家之光。
鹿鳴呦呦,在彼中林。宴樂嘉賓,式昭德音。
德音愔愔,既樂且湛。允矣君子,賓慰我心。
鹿鳴呦呦,在彼高岡。宴樂嘉賓,吹笙鼓簧。
幣帛戔戔,禮儀蹡々。樂只君子,利用賓王。
鹿鳴相呼,聚澤之蒲。我樂嘉賓,鼓瑟吹竽。
我命旨酒,以燕以娛。何以贈之?玄纁粲如。
鹿鳴相邀,聚場之苗。我美嘉賓,令名孔昭。
我命旨酒,以歌以謠。何以置之?大君之朝。
鹿鳴相應,聚山之荊。我燕嘉賓,鼓簧吹笙。
我命旨酒,以逢以迎。何以薦之?揚于王庭。
右《鹿鳴》六章,章八句。
瞻彼南陔,時物嘉良。有泉清泚,有蘭馨香。
晨飲是汲,夕膳是嘗。慈顏未悅,我心靡遑。
嬉嬉南陔,眷眷慈顏。和氣怡色,奉甘與鮮。
事親是宜,事君是思。虔勖忠孝,邦家之基。
右《南陔》二章,章八句。
洋洋嘉魚,佇以美罛。君子有道,嘉寶式燕以娛。
洋洋嘉魚,佇以芳罟。君子有德,嘉賓式歌且舞。
我有宮沼,龜龍擾之。君子有禮,嘉賓式貴表之。
我有宮藪,麟鳳來思。君子有樂,嘉賓式慰勤思。
相彼嘉魚,爰縱之壑。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樂。
相彼嘉魚,在漢之粱。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康。
森森喬木,美蔓榮之。我有旨酒,嘉賓式燕宜之。
喈喈黃鳥,載飛載止。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且喜。
右《嘉魚》八章,章四句。
崇丘峨峨,動植斯屬。高既自遂,大亦自足。
和風斯扇,膏雨斯沐。我仁如天,以亭以育。
崇丘巍巍,動植其依。高大之性,各極爾宜。
王道坦坦,皇猷熙熙。仁壽之域,烝民允躋。
右《崇丘》二章,章八句。
關雎於飛,洲渚之湄。自家刑國,樂且有儀。
鬱鬱芳蘭,幽人擷之。溫溫恭人,哲後求之。
求之無斁,寤寐所屬。罄爾一心,受天百祿。
鬱鬱芳蘭,雨露滋之。溫溫恭人,圭組縻之。
鬱鬱芒蘭,佩服珍之。溫溫恭人,福履綏之。
關雎蹌蹌,集水之央。好求賢輔,同揚德光。
蘋蘩芳滋,同誰掇之。願言賢德,靡日不思。
偶其賢德,輔成已職。永配玉音,服之無斁。
潔其粢盛,中心匪寧。薦於宗廟,助君德馨。
賢淑來思,人之表儀。風化天下,何樂如之!
右《關雎》十章,章四句。
彼鵲成巢,爾類攸處。之子有歸,瓊瑤是祖。
彼鵲成巢,爾類攸匹。之子有行,錦繡是飾。
彼鵲成巢,爾類攸共。之子有從,蘭蓀是奉。
伊鵲成巢,珍禽戾止。婉彼佳人,配于君子。
伊鵲營巢,珍禽攸處。內助賢侯,弼於明主。
伊鵲營巢,珍禽輯睦。均養嘉雛,致於蕃育。
右《鵲巢》六章,章四句。
大觀聞喜宴六首
狀元以下入門,《正安》
多士濟濟,於彼西雍。欽肅威儀,亦有斯容。
烝然來思,自西自東。天畀爾祿,惟王其崇。
初舉酒,《賓興賢能》
明明天子,率由舊章。思樂泮水,光于四方。
薄采其芹,用賓于王。我有好爵,置彼周行。
再酌,《于樂辟雍》
樂只君子,式燕又思。服其命服,攝以威儀。
鐘鼓既設,一朝醻之。德音是茂,邦家之基。
三酌,《樂育英才》
聖謨洋洋,綱紀四方。烝我髦士,觀國之光。
遐不作人,而邦其昌。以燕天子,萬壽無疆。
四酌,《樂且有儀》
我求懿德,烝然來思。籩豆靜嘉,式燕綏之。
溫溫其恭,莫不令儀。追琢其章,髦士攸宜。
五酌,《正安》
思皇多士,揚于王庭。鐘鼓樂之,肅邕和鳴。
威儀抑抑,既安且寧。天子萬壽,永觀厥成。
政和鹿鳴宴五首
初酌酒,《正安》
思樂泮水,承流辟雍。思皇多士,賁然來從。
邕邕濟濟,四方攸同。登于天府,維王是崇。
再酌,《樂育人才》
鐘鼓皇皇,磬筦鏘鏘。登降維時,利用賓王。
髦士攸宜,邦家之光。媚于天子,事舉言揚。
三酌,《賢賢好德》
鳴鹿呦呦,載弁俅俅。烝然來思,旨酒思柔。
之子言邁,泮渙爾遊。於彼西雍,對揚王休。
四酌,《烝我髦士》
首善京師,灼于四方。烝我髦士,金玉其相。
飲酒樂曲,吹笙鼓簧。勉戒徒禦,觀國之光。
五酌,《利用賓王》
遐不作人,天下喜樂。何以況之?鳶飛魚躍。
既勸之駕,獻酬交錯。利用賓王,縻以好爵。
志第九十三樂十五(鼓吹上)
鼓吹者,軍樂也。昔黃帝涿鹿有功,命岐伯作凱歌,以建威武、揚德風、厲士諷敵。其曲有《靈夔競》、《雕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名,《周官》所謂「師有功則凱歌」者也。漢有《朱鷺》等十八曲,短簫鐃歌序戰伐之事,黃門鼓吹為享宴所用,又有騎吹二曲。說者謂列於殿庭者為鼓吹,從行者為騎吹。魏、晉而下,莫不沿尚,始有鼓吹之名。江左太常有鼓吹之樂,梁用十二曲,陳二十四曲,後周亦十五曲。唐制,大駕、法駕、小駕及一品而下皆有焉。
宋初因之,車駕前後部用金鉦、節鼓、鼓、大鼓、小鼓、鐃鼓、羽葆鼓、中鳴、大橫吹、小橫吹、觱栗、桃皮觱栗、簫、笳、笛,歌《導引》一曲。又皇太子及一品至三品,皆有本品鼓吹。凡大駕用一千五百三十人為五引,司徒六十四人,開封牧、太常卿、御史大夫、兵部尚書各二十三人。法駕三分減一,用七百六十一人為引,開封牧、御史大夫各一十六人。小駕用八百一十六人。太常鼓吹署樂工數少,每大禮,皆取之于諸軍。一品已下喪葬則給之,亦取于諸軍。又大禮,車駕宿齋所止,夜設警場,用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奏嚴用金鉦、大角、大鼓,樂用大小橫吹、觱栗、簫、笳、笛,角手取于近畿諸州,樂工亦取於軍中,或追府縣樂工備數。歌《六州》、《十二時》,每更三奏之。大中祥符六年,以其煩擾,詔罷追集,悉以禁兵充,常隸太常閱集。七年,親享太廟,登歌始作,聞廟外奏嚴,遂詔:行禮之次,權罷嚴警;禮畢,仍複故。
凡祀前一日,上禦青城門觀奏嚴。若車駕巡幸,則夜奏於行宮前,人數減於大禮,凡用八百八十人。真宗崇奉聖祖,亦設儀衛,別作導引曲,今附之。
《兩朝志》雲:「大駕千七百九十三人,法駕千三百五人,小駕千三十四人,人數多於前。
鑾駕九百二十五人。迎奉祖宗禦容或神主祔廟,用小鑾駕三百二十五人,上宗廟諡冊二百人,其曲即隨時更制。」
自天聖已來,帝郊祀、躬耕籍田,皇太后恭謝宗廟,悉用正宮《降仙台》、《導引》、《六州》、《十二時》,凡四曲。景祐二年,郊祀減《導引》第二曲,增《奉禋歌》。初,李照等撰警嚴曲,請以《振容》為名,帝以其義無取,故更曰《奉禋》。其後袷享太廟亦用之。大享明堂用黃鐘宮,增《合宮歌》。凡山陵導引靈駕,章獻、章懿皇后用正平調,仁宗用黃鐘羽,增《昭陵歌》。神主還宮,用大石調,增《虞神歌》。凡迎奉祖宗禦容赴宮觀、寺院並神主祔廟,悉用正宮,惟仁宗禦容赴景靈宮改用道調,皆止一曲。
皇祐中大饗明堂,帝謂輔臣曰:「明堂直端門,而致齋於內,奏嚴於外,恐失靖恭之意。」詔禮官議之,鹹言:「警場本古之鼛鼓,所謂夜戒守鼓者也。王者師行、吉行皆用之。今乘輿宿齋,本緣祀事,則警場亦因以警眾,非徒取觀聽之盛,恐不可廢。若以奏嚴之音去明堂近,則請列於宣德門百步之外,俟行禮時,罷奏一嚴,亦足以稱虔恭之意。」帝曰:「既不可廢,則祀前一夕邇於接神,宜罷之。」
熙寧中,親祠南郊,曲五奏,正宮《導引》、《奉禋》、《降仙台》;祠明堂,曲四奏,黃鐘宮《導引》、《合宮歌》:皆以《六州》、《十二時》。永厚陵導引、警場及神主還宮,皆四曲,虞主祔廟、奉安慈聖光獻皇后山陵亦如之。諸後告遷、升祔、上仁宗、英宗徽號,迎太一宮神像,亦以一曲導引,率因事隨時定所屬宮調,以律和之。
元豐中,言者以鼓吹害雅樂,欲調治之,令與正聲相得。楊傑言:「正樂者,先王之德音,所以感召和氣、格降上神、移變風俗,而鼓吹者,軍旅之樂耳。蓋鼓角橫吹,起于西域,聖人存四夷之樂,所以一天下也;存軍旅之樂,示不忘武備也。'鞮鞻氏掌夷樂與其聲歌,祭祀則龠而歌之,燕亦如之。'今大祀,車駕所在,則鼓吹與武嚴之樂陳於門而更奏之,以備警嚴。大朝會則鼓吹列于宮架之外,其器既異先代之器,而施設概與正樂不同。國初以來,奏大樂則鼓吹備而不作,同名為樂,而用實異。雖其音聲間有符合,而宮調稱謂不可淆混。故大樂以十二律呂名之,鼓吹之樂則曰正宮之類而已。乾德中,設鼓吹十二案,制氈床十二,為熊羆騰倚之狀。每案設大鼓、羽葆鼓、金錞各一,歌、簫、笳各二。又有叉手笛,名曰拱宸管,考驗皆與雅音相應,列于宮縣之籍,編之令式。
若以律呂變易夷部宮調,則名混同而樂相紊亂矣。」遂不復行。
元符三年七月,學士院奏:「太常寺鼓吹局應奉大行皇帝山陵鹵簿、鼓吹、儀仗,並嚴更、警場歌詞樂章,依例撰成。靈駕發引至陵所,仙呂調《導引》等九首,已令樂工協比聲律。」從之。
政和七年三月,議禮局言:「古者鐃歌、鼓吹曲各易其名,以紀功烈。今所設鼓吹,唯備警衛而已,未有鐃歌之曲,非所以彰休德、揚偉績也。乞詔儒臣討論撰述,因事命名,審協聲律,播之鼓吹,俾工師習之。凡王師大獻,則令鼓吹具奏,以聳群聽。」從之。十二月,詔《六州》改名《崇明祀》,《十二時》改名《稱吉禮》,《導引》改名《熙事備成》,六引內者,設而不作。
紹興十六年,臣僚言:「國家大饗、乘輿齋宿必設警場,肅儀衛而嚴祀事。樂工隸太常,歌詞備三疊,累朝以來皆用之。比者郊廟行事,率代以鉦、鼓,取諸殿司。夫軍旅、祭祀,事既異,宜樂聲清濁,用以殊尚。鉦、鼓、鳴角列於鹵簿中,所以示觀德之盛,宜詔有司更制,兼籍鼓吹樂工以時閱習,遇熙事出而用之。」有司請下軍器所造節鼓一,奏嚴鼓一百二十,鳴角亦如之,金鉦二十有四。太常前後部振作通用一千八百五十七人,而鼓吹益盛。
孝宗隆興二年,兵部言:「奉明詔,大禮乘輿服禦,除玉輅、平輦等外,所用人數並從省約。內鼓吹合用八百四十一人,止用五百八十八人;警場合用二百七十五人,止用一百三十人。」淳熙中大閱,帝自祥曦殿戎服而出,皇太子、親王、執政以下並從,諸將皆介胄乘馬導駕,軍器分衛前後,奏隨軍鼓管大樂。上尋易金甲,乘馬升將台,殿帥舉黃旗,諸軍呼拜,奏發嚴,中軍鳴角。馬步簇隊,連三鼓。至四鼓,舉白旗,中軍鼓聲旗應,乃變方陣。別高一鼓,馬步軍出陣。別高一鼓,各歸部隊。五鼓舉黃旗,變員陣。又鼓,舉赤旗,變銳陣;青旗變直陣。收鼓訖,一金止,重鼓鳴角,簇隊放教。此其凡也。
開寶元年南郊三首
《導引》
氣和玉燭,睿化著鴻明,緹管一陽生。郊禋盛禮燔柴畢,旋軫鳳凰城。森羅儀衛振華纓,載路溢歡聲。皇圖大業超前古,垂象泰階平。歲時豐衍,九土樂升平,睹寰海澄清。道高堯、舜垂衣治,日月並文明。《嘉禾》、《甘露》登歌薦,雲物煥祥經。兢兢惕惕持謙德,未許禪雲、亭。
《六州》
嚴夜警,銅蓮漏遲遲。清禁肅,森陛戟,羽衛儼皇闈。角聲勵,鉦鼓攸宜。金管成雅奏,逐吹逶迤。薦蒼璧,郊祀神祗,屬景運純禧。京坻豐衍,群材樂育,諸侯述職,盛德服蠻夷。殊祥萃,九苞丹鳳來儀。膏露降,和氣洽,三秀煥靈芝。鴻猷播,史冊相輝。張四維,蔔世永固丕基。敷玄化,蕩蕩無為,合堯、舜文思。混並寰宇,休牛歸馬,銷金偃革,蹈詠慶昌期。
《十二時》
承寶運,馴致隆平,鴻慶被寰瀛。時清俗阜,治定功成,遐邇詠《由庚》。嚴郊祀,文物聲明。會天正,星拱奏嚴更,布羽儀簪纓。宸心虔潔,明德播惟馨。動蒼冥,神降享精誠。燔柴半,萬乘移天仗,肅鑾輅旋衡。千官雲擁,群後葵傾,玉帛旅明庭。《韶》、《濩》薦,金奏諧聲,集休亨。皇澤浹黎庶,普率洽恩榮。仰欽元後,睿聖貫三靈。萬邦甯,景貺福千齡。
真宗封禪四首
《導引》
民康俗阜,萬國樂升平,慶海晏河清。唐堯、虞舜垂衣化,詎比我皇明!九天寶命垂丕貺,雲物效祥英。星羅羽衛登喬嶽,親告禪雲、亭。汾陰雲:「星羅羽衛臨汾曲,親享答資生。」
我皇垂拱,惠化洽文明,盛禮慶重行。登封、降禪燔柴畢,汾陰雲:「告虔睢上皇儀畢。」
天仗入神京。雲雷布澤遍寰瀛,遐邇振歡聲。巍巍聖壽南山固,千載賀承平。
《六州》
良夜永,玉漏正遲遲。丹禁肅,周廬列,羽衛繞皇闈。嚴鼓動,畫角聲齊。金管飄雅韻,遠逐輕颸。薦嘉玉,躬祀神祗,祈福為黔黎。升中盛禮,增高益厚,登封檢玉,《時邁》合《周詩》。汾陰雲:「方丘盛禮,精嚴越古,陳牲檢玉,《時邁》展鴻儀。」
玄文錫,慶雲五色相隨。甘露降,醴泉湧,汾陰雲:「嘉禾合。」
三秀髮靈芝。皇猷播,史冊光輝。受鴻禧,萬年永固丕基。吾君德,蕩蕩巍巍,邁堯、舜文思。從今寰宇,休牛歸馬,耕田鑿井,鼓腹樂昌期。
《十二時》
聖明代,海縣澄清,惠化洽寰瀛。時康歲足,治定武成,遐邇賀升平。嘉壇上,昭事神靈。薦明誠,報本禪雲、亭,汾陰雲:「蠲潔答鴻寧。」
俎豆列犧牲。宸心蠲潔,明德薦惟馨。紀鴻名,千載播天聲。燔柴畢,汾陰雲:「親祀畢。」
雲罕回仙仗,慶鑾輅還京。八神卮蹕,四隩來庭,嘉氣覆重城。殊常禮,曠古難行,遇文明。仁恩蘇品匯,沛澤被簪纓。祥符錫祚,武庫永銷兵。育群生,景運保千齡。
告廟《導引》
明明我後,至德合高穹,祗翼勵精衷。上真紫殿回飆馭,示聖胄延鴻。躬承寶訓表欽崇,慶澤布寰中。告虔備物朝清廟,荷景福來同。
奉祀太清宮三首
《導引》
穹旻錫祐,盛德日章明,見地平天成。垂衣恭己干戈偃,億載祐黎氓。羽旄飾駕當春候,款謁屆殊庭。精衷昭感膺多福,夷夏保咸寧。聖君禦宇,祗翼奉三靈,已偃革休兵。區中海外鴻禧浹,恭館勵虔誠。九斿七萃著聲明,徯後徇輿情。丕圖寶緒承繁祉,率土仰隆平。
《六州》
千載運,寶業正遐昌。欽至道,崇明祀,盛禮邁前王。鑾輅動,萬騎騰驤。馳道紛彩仗,瑞日煌煌。奉秘檢,玉羽群翔,非霧滿康莊。躬朝真館,齊心繹思,順風俯拜,奠酒爇蕭薌。精衷達,飆輪降格昭彰。回羽旆,駐琱輦,舊地訪睢陽。享清廟,孝德輝光。屆靈場,星羅萬國珪璋。陳牲幣,金石鏘洋,景福降穰穰。垂衣法坐,恩覃群品,慶均海宇,聖壽保無疆。
《十二時》
乾坤泰,帝壽遐昌,宇縣樂平康。真遊降格,寶誨昭彰,宸蹕造仙鄉。崇妙道,精意齊莊。款靈場,潔豆薦芬芳,備樂奏鏗鏘。猶龍垂裕,千古播休光。極褒揚,明號洽徽章。朝修展,春豫諧民望,睹文物煌煌。言旋羽衛,肅設壇場,報本達蕭薌。申嚴祀,禮備烝嘗,答穹蒼。純禧沾品匯,慶賚浹窮荒。封人獻壽,德化掩陶唐。保綿長,錫祐永無疆。
亳州回詣玉清昭應宮一首
《導引》
秘文鏤玉,金閣奉安時,旌蓋儼仙儀。珠旒俯拜陳章奏,精意達希夷。卿雲鬱鬱曜晨曦,玉羽拂華枝。靈心報貺垂繁祉,寶祚永隆熙。
親享太廟一首
《導引》
躬朝太室,列聖大功宣,彩仗耀甘泉。秘文升輅空歌發,一路覆祥煙。珠旒薦獻極精虔,列侍儼貂蟬。穰穰降福均寰宇,垂拱萬斯年。
南郊恭謝三首
《導引》
重熙累盛,睿化暢真風,尊祖奉高穹。林棼彩仗明初日,瑞氣滿晴空。玉鑾徐動出環宮,虔鞏罄宸衷。禮成均慶人神悅,聖壽保無窮。
《六州》
承天統,聖主應昌辰。寶籙降,飆遊至,瑞命慶惟新。崇大號,仰奉高真。獻歲當初吉,天下皆春。謁秘宇,藻衛星陳,薌靄極紛綸。瓊編焜耀,仙衣綷糸蔡,垂旒俯拜,薦獻禮惟寅。芬芳備,精衷上達穹旻。尊道祖,享清廟,助祭萬方臻。升泰畤,縟典彌文。侍群臣,漢庭儒雅彬彬。煙飛火舉,畢嚴禋,天地降氤氳。高臨華闕,恩覃動植,慶延宗社,聖壽比靈椿。
《十二時》
亨嘉會,萬宇歡康,聖化邁陶唐。元符錫命,天鑒昭彰,徽號奉琳房。陳縟禮,獻歲惟良。耀旂章,翠輦駐仙鄉,睿意極齊莊。仙衣渥彩,玉冊共熒煌。薦芬芳,飆馭降靈場。回雲罕,尊祖趨仙宇,金石韻鏘洋。聿朝清廟,躬奠瑤觴,報本國之陽。執籩豆,列侍貂榼,對穹蒼。洪恩霈夷夏,大慶浹家邦。垂衣紫極,聖壽保遐昌。集祺祥,地久與天長。
天書《導引》七首
詣泰山
我皇纘位,覆燾合穹旻,秘籙示靈文。齊居紫殿膺玄貺,降寶命氤氳。奉符讓德事嚴禋,檢玉陟天孫。垂鴻紀號光前古,邁八九為君。汾陰雲:「後祗坤德宅河、汾,瘞玉考前聞。垂休紀績超唐、漢,光監格鴻動。靈台偃武,書軌慶同文,奄六合居尊。圓穹錫命垂真籙,清曉降金門。升中報本禪云云,汾陰雲:「方丘報本務精勤。」
嚴祀事惟寅。無為致治臻清淨,見反樸還淳。
詣太清宮
寶圖熙盛,登格聖功全,瑞命集靈篇。欽修祀典成明察,道祖降雲軿。賴鄉真館宅真仙,朝謁帝心虔。尊崇教父膺鴻福,綿亙萬斯年。猶龍勝境,真宇儼靈姿,肅謁展皇儀。寶符先路,嘉祥應,雲物煥金枝。紛紜紫節間黃麾,藻衛極葳蕤。高穹報貺延休祉,仁壽協昌期。
詣玉清昭應宮
紫霄金闕,重疊降元符,億兆祚皇圖。雲章焜耀傳溫玉,寶閣起清都。奉迎彩仗溢天衢,觀者競歡呼。明君欽翼承鴻蔭,億載禦中區。寶符錫祚,慶壽命惟新,俄降格飆輪。巍巍帝德增虔奉,懿號薦穹旻。精齊秘館奉嚴禋,文物耀昌辰。升煙太一修郊報,鴻祉介烝民。
詣南郊
聖神纘緒,赫奕帝圖昌,寶錄降穹蒼。宸心勵翼修郊報,彩仗列康莊。祥煙瑞靄雜天香,筦磬發聲長。升壇禮畢膺繁祉,睿算保無疆。
建安軍迎奉聖像《導引》四首
玉皇大帝
太霄玉帝,總禦冠靈真,威德聳天人。寶文瑞命符皇運,綿遠慶維新。洞開霞館法虛晨,八景降飆輪。含生普洽空鴻福,聖壽比仙椿。
聖祖天尊
至真降鑒,飆馭下皇闈,清漏正依依。范金肖像申嚴奉,仙館壯翬飛。萬靈拱衛瑞煙披,岸柳映黃麾。九清祚聖鴻基永,堯德更巍巍。
太祖皇帝
元符錫命,祗受慶誠明,恭館法三清。開基盛烈垂無極,金像儼天成。奉迎霞布甘泉仗,簫瑟振和聲。靈辰協吉鴻儀畢,萬國保隆平。
太宗皇帝
膺乾撫運,垂慶洽重熙,元聖嗣鴻基。發揮寶緒靈仙降,感吉夢先期。良金璀璨範真儀,精意答蕃厘。閟宮神館崇嚴配,萬祀播葳蕤。
聖像赴玉清昭應宮《導引》四首
玉皇大帝
先天氣祖,魄寶禦中宸,列位冠高真。綠符錫瑞昭元聖,寶曆亙千春。琳宮壯麗從嚴闉,璿碧照龍津。珍金鑄像靈儀睟,集福庇烝民。
聖祖天尊
仙宗靈祖,禦氣降中宸,孚宥慶惟新。國工鎔范成金像,儀炳動威神。玉虛聖境絕纖塵,歡抃洽群倫。導迎雲駕歸琳館,恭肅奉高真。
太祖皇帝
石文應瑞,真主禦寰瀛,慈儉撫群生。巍巍威德超千古,大業保盈成。神皋福地開恭館,靈貺日昭明。鑄金九牧天儀睟,紺殿矗千楹。
太宗皇帝
乘雲英聖,千載仰皇靈,垂法藹朝經。禹金鎔范肖儀刑,日角煥珠庭。琳宮翠殿鳳文屏,迎奉慶安寧。孝思瞻謁薦惟馨,誠愨貫青冥。
奉寶冊《導引》三首
玉清昭應宮
太霄垂佑,綿宇洽祺祥,祕檢煥雲章。宸心虔奉崇徽號,茂典邁前王。霞明藻衛列通莊,寶冊奉琳房。都人震抃騰謠頌,億載保歡康。
景靈宮
明明道祖,金闕冠仙真,清禁降飆輪。遙源始悟垂鴻慶,億兆聳群倫。虔崇徽號盛儀陳,寶冊奉良辰。邦家億載蒙繁祉,聖壽保無垠。
太廟
祖宗垂佑,亨會協重熙,德澤被烝黎。虔崇尊諡陳徽冊,藻衛列葳蕤。宸心致孝極孜孜,展禮詔台司。祥煙瑞靄浮清廟,綿宇被純禧。
治平四年英宗祔廟一首
《導引》
壽原初掩,歸蹕九虞終,億馭更無蹤。思皇攀慕追來孝,作廟繼三宗。旌旗居外擁千重,延望相威容。寶輿迎引歸新殿,奏享備欽崇。
熙甯二年仁宗、英宗禦容赴西京會聖宮應天禪院奉安一首
《導引》
九清三境,飆馭杳難追,功烈並巍巍。洛都不及西巡到,猶識睟容歸。三條馳道隱金槌,仙仗共逶迤。珠宮紺宇申嚴奉,億載固皇基。
章惠皇太后神主赴西京一首
《導引》
祥符盛際,二鄙正休兵,瑞應滿寰瀛。東封西祀鳴鑾輅,從幸見升平。仙遊一去上三清,廟食享隆名。寢園松柏秋風起,簫吹想平生。
中太一宮奉安神像一首
《導引》
九霄仙馭,四紀樂西清,游衍遍黃庭。雲駢萬里歸真室,上應泰階平。金輿玉像下瑤京,彩仗擁霓旌。天人感會千年運,福祚永昌明。
四年英宗禦容赴景靈宮奉安一首
《導引》
鼎湖龍去,仙仗隔蓬萊,輦路已蒼苔。漢家原廟臨清渭,還泣玉衣來。鳳簫鑾扇共徘徊,帳殿倚雲開。春風不向天袍動,空繞翠輿回。
十年南郊,皇帝歸青城《導引》一首
《降仙台》
清都未曉,萬乘並駕,煌煌擁天行。祥風散瑞靄,華蓋聳旂常,建耀層城。四列兵衛,爟火映金支翠旌。眾樂警作充宮庭,皦繹成。紺幄掀,袞冕明。妥帖壇陛,霄升振珩璜,神格至誠。雲車下冥冥,儲祥降嘏莫可名。禦端闕,朌號敷榮。澤翔施溥,茂祉均被含生。
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發引四首
儀仗內《導引》一首
駕班龍,忽催金母,轉仙仗,去瑤宮。絳闕深沉杳無蹤,漸塵空。絲網瓊林,花似怨東風,垂清露啼紅。猶想舊春中,獻萬壽,寶船空。
警場內三曲
《六州》
九龍輿,記春暮,幸蓬壺。瓊囿敞,繡仗趨,年華與逝水俱。瑤京遠,信息斷無。寶津池面落花鋪,愁晚容車來禁途。鳳簫鑾翣,西指昭陵去。舊賞蟠桃熟,又見漲海枯。應共靈真母,曳霞裾。宴清都,恨滿山隅,春城翠柏藏烏。扃戶劍,照燈魚,人間一夢覺餘。泉宮窈窕钅巢夜龍,銀江澄澹浴仙鳧,煙冷金爐玉殿虛。綠苔新長,雕輦曾行處。夜夜東朝月,似舊照錦疏,侍女盈盈淚珠。
《十二時》
治平時,暫垂簾,佑聖子,解危疑。坐安天下,逾歲厭避萬機,退處宸闈。殿開慶,養志入希夷。扶皓日,浴咸池。看神孫撫禦,千載重雍累熙,四方欽仰洪慈。陰德遠,仁功積,歡養罄九域,禮無違。事難期,乘霞去,乍睹升仙,誥下九圍。泣血漣如,更鸞車動,春晚霧暗翠旂,路指嵩、伊。薤歌鳳吹,悠颺逐風悲。珠殿悄,綱塵垂。空坐濕。罔極吾皇孝思,鏤玉寫音徽。彤管煒,青編紀,甯更羨周《雅》播聲詩。
《祔陵歌》
真人地,瑞應待聖時。鞏原西,滎、河會,澗、洛與湹、伊,眾水縈回。嵩高映抱,幾疊屏幃。秀嶺參差,遙山群鳳隨。共瞻陵寢浮佳氣,非煙朝暮飛,龜筮告前期。奠收玉斝,筵卷時衣。鑾輅曉駕載龍旂,路逶遲。鈴歌怨,畫翣引華芝,霧薄風微。真遊遠,閉寶閣金扉,侍女悲啼。玉階春草滋,露桃結子靈椿翠,青車何日歸!銜恨望西畿。便一房钅巢,夜台曉無期。
虞主回京四首
儀仗內《導引》一曲
龍輿春晚,曉日轉三川,鼓吹慘寒煙。清明過後落花天,望池館依然。東風百寶泛樓船,共薦壽當年。如今又到苑西邊,但魂斷香軿。
警場內三曲
《六州》
慶深恩,寶曆正乾坤。前帝子,後聖孫,援立兩儀軒。西宮大母朝寢門,望椒闥常溫。芳時媚景,有三千宮女,相將奉玉輦金根。上林紅英繁,縹緲鈞天奏梨園。望絕瑤池,影斷桃源。恨難論,開禁閽,春風丹旐翩翩。飛翠蓋,駕琱。轀,容衛入西原。管簫動地清喧,陵上柏煙昏。殘霞弄影,孤蟾浮天外,行人觸目是消魂。問蒼天,塵世光陰去如奔。河、洛潺湲,此恨長存。
《十二時》
望嵩、邙,永昭陵畔,王氣壓龍岡。鞏、洛靈光,鬱鬱起嘉祥。虛彩帟,轉哀仗,閟幽堂。歎仙鄉路長,景霞飛松上。珠襦宵掩,細扇晨歸,昆閬茫茫。滿目東郊好,紅葩鬥芳,韶景空駘蕩。對春色,倍淒涼,最情傷。從輦嬪嬙,指瑤津路,淚雨泣千行。翠珥明榼,曾憶薦瓊觴。春又至,人何往,事難忘,向斜陽斷腸。聽鈞天嘹亮,清都風細,朱欄花滿,誰奏清商!紫幄重簾外,時飄寶香。環佩珊珊響,問何日,反琱房!
《虞主歌》
轉紫芝,指東都帝畿。愁霧裏,簫聲宛轉,輦路逶迤。那堪見,郊原芳菲,日遲遲。對列鳳翣龍旗,輕陰黯四垂。樓臺綠瓦沍琉璃,仙仗歸。壽原清夜,寒月掩褕禕。翠幰琱輪,空反靈螭。憩長岐,嵩峰遠,伊川渺氵彌。此時還帝裏,旌幡上下,葆羽葳蕤。天街回,垂楊依依。過端闈,閶闔正辟金扉,觚棱射暖暉。虞神寶篆散輕絲,空涕洟。望陵宮女,嗟物是人非。萬古千秋,煙慘風悲。
虞主祔廟儀仗內一首
《導引》
輕輿小輦,曾宴玉欄秋,慶賞殿宸遊。傷心處,獸香散盡,一夜入丹丘。翠簾人靜月光浮,但半卷銀鉤。誰知道,桂華今夜,欲照鵲台幽。
五年景靈宮神禦殿成,奉迎一首
《導引》
新宮翼翼,钜麗冠神京,金虯蟠繡楹,都人瞻望洪紛處,陸海湧蓬、瀛。仙輿縹緲下圓清,彩仗擁天行。熉黃珠幄承靈德,錫羨永升平。
慈孝寺彰德殿遷章獻明肅皇后禦容赴景靈宮衍慶殿奉安一首
《導引》
九清雲杳,飆馭邈難追,功化盛當時。保扶仁聖成嘉靖,彤管載音徽。天都左界抗華榱,仙仗下逶迤。寶楹黼帳承神貺,萬壽永無期。
八年神宗靈駕發引四首
《導引》
金殿晚,注目望宮車,忽聽受遺書。白雲縹緲帝鄉去,抱弓空慕龍湖。瑤津風物勝蓬壺,春色至,望琱輿。花飛人寂寂,淒涼一夢清都。
《六州》
炎圖盛,六葉正協重光。膺寶瑞,更法度,智通軼超成湯。昭回漢爛文章,震揚威武懾多方,生民帖泰擁殊祥。封人祝頌,萬壽與天長。豈知丹鼎就,龍下五雲旁。飄然真馭,遊衍仙鄉。泣彤裳,伊、洛洋洋,嵩峰少室相望。藏弓劍,遊衣冠,雋功盛德難忘。泉台寂,魚燭熒煌。銀海深,鳧雁翱翔。想像平居,謾焚香。望陵人散,翠柏忽成行。獨餘嵩峰月,夜夜照幽堂,千秋陳跡淒涼。
《十二時》
珍符錫,佑啟真人,儲思在斯民。勤勞日升,萬物皆入陶鈞。收威柄,更法令,鼎從新。東風吹百卉,上苑正青春。流虹節近,衣冠玉帛,交奏嚴宸,萬壽祝堯仁。忽聽宮車晚出,但號慕,瞻雲路,企龍鱗。窮天英冠古精神。杳然上亻素,人空望屬車巡。虛仗星陳,畫翣環擁龍輴。泉宮掩,帝鄉遠,邈難親。反琱輪,飛羽蓋,還渡天津。霧迷朱服,風搖細扇,觸目悲辛。列嬪嬙,垂紅淚,浥行塵。相將問,何日下青旻?
《永裕陵歌》
升龍德,當位富春秋。受天球,膺駿命,玉帛走諸侯。寶閣珠樓臨上苑,百卉弄春柔。隱約瀛洲,旦旦想宸遊。那知羽駕忽難留,八馬入丹丘,哀仗出神州。笳聲凝咽,旌旂去悠悠。碧山頭,真人地,龜洛奧,鳳台幽。繞伊流,嵩峰岡勢結蛟虯。皇堂一閉威顏杳,寒霧帶天愁。守陵嬪禦,想像奉龍輈。牙盤赭案肅神休,何日覿雲裘!紅淚滴衣褠,那堪風點綴柏城秋。
虞主回京四首
《導引》
上林寒早,仙仗轉郊圻,笳鼓入雲悲。逶迤輦路過西池,樓閣鎖參差。都人瞻望意如疑,猶想翠華歸。玉京傳信杳無期,空掩赭黃衣。
《六州》
承聖緒,垂意在升平。驅貔虎,策豪英,號令肅天兵。四方無複羽書征,德澤浸群生。睿謀雄雋,絀漢高狹陋,慕三皇二帝登閎,緝樂綴文明。將升岱岳告功成,玉牒金繩,勝寶飛聲。事難評。軒鼎就,清都一夢俄頃。飛霞佩,乘龍馭,羽衛入高清。祥光浮動五色,迎鸞鳳,雜簫笙。因山功就,同軌人至,銘旌畫翣,行背重城。楚笳凝咽,漢儀雄盛,攀慕傷情。惟余內傳,知向蓬、瀛。
《十二時》
太平時,禦華夷。躬聽斷,破危疑。春秋鼎盛,絀聲樂遊嬉,日升繁機。長駕遠馭,垂意在軒、羲。恢六典,斥三垂。有殊尤絕跡,盛德旁魄周施,方將綴緝聲詩。擴皇綱,明帝典,紹累聖重熙,高拱無為,事難知。春色盛,逼千秋嘉節,忽聞憑玉幾,頒命彤闈,厭世禦雲歸。翊翠鳳,駕文螭,縹緲難追。侍臣宮女,但攀慕號悲。玉輪動,指嵩、伊。龍鑣日益遠,空遊漢廟冠衣。惟盛德巍巍,鏤玉冊,傳青史,昭示無期。
《虞神》
複土初,明旌下儲胥。回虛仗,簫笳互奏,旌旆隨驅。豈知飆禦在蓬壺,道縈紆。風日慘,六馬躊躇,留恨滿山隅。不堪回首,翠柏已扶疏。帝城漸邇。愁霧钅巢天衢。公卿百辟,鱗集雲敷,迓龍輿。端門辟,金碧淩虛,此時還帝都。嚴清廟,入空畤,升文物,燦爛極嘉娛。配三宗,號稱神古所無。帝德協唐、虞,《九歌》畢奏斐然殊,會軒朱。神具燕喜,錫福集皇居。更千萬祀,佑啟邦圖。
神主祔廟一首
《導引》
歲華婉娩,侍宴玉皇宮,琱輦出房中。豈知軒後丹成去,望絕鼎湖龍。壽原初掩九虞終,歸蹕五雲重。惟餘寶冊書鴻烈,清廟配三宗。
政和三年追冊明達皇后一首
《導引》
來嬪初載,令德冠層城,柔範藹徽聲。熊羆夢應芳蘭鬱,佳氣擁雕楹。珠宮縹緲泛蓬、瀛,脫屣世緣輕。空餘寶冊光瓊玖,千古仰鴻名。
神主祔別廟一首
《導引》
柔容懿範,蚤歲藹層闈,蘭夢結芳時。秋風一夜驚羅幕。鸞扇影空回。榮追禕翟盛威儀,遺像掩瑤扉。春來只有芭蕉葉,依舊倚晴暉。
景靈西宮坤元殿奉安欽成皇后禦容一首
《導引》
雲軿芝蓋,仙路去難攀,海浪濺三山。重迎遺像臨馳道,還似在人間。西宮瑤殿指坤元,璿榜聳飛鸞。移升寶殿從新詔,盛典永流傳。
別廟一首
《導引》
蓬萊邃館,金碧照三山,真境勝人間。秋風又見芭蕉長,遺跡在人寰。雲軒一去杳難攀,斑竹彩輿還。深宮舊檻聞簫鼓,悵望慘朱顏。
志第九十四樂十六(鼓吹下)
○高宗郊祀大禮五首
《導引》
聖皇巡狩,清蹕駐三吳,十世嗣瑤圖。邊塵不動干戈戢,文德溥天敷。灰飛緹室氣潛噓,郊見紫壇初。歸來赦令樓前下,喜氣溢寰區。
《六州》
雙鳳落,佳氣藹龍山。澄江左,清湖右,日夜海潮翻。因吉地,蔔築圜壇。宏基隆陛級,神位周環。邊陲靜,掛起橐鞬,奠枕海隅安。三年親祀,一陽初動,虔修大報,高處紫煙燔。看鳴鑾,鉤陳肅,天仗轉,朔風寒。孤竹管,雲和瑟,樂奏徹天關。嘉籩薦,玉奠璵璠。奉神歡。九霄瑞氣起祥煙,來如風馬欻然還,留福已滋繁。回龍馭,升丹闕,布皇澤,春色滿人間。
《十二時》
日將旦,陰曀潛消,天宇扇祥飆。邊陲靜謐,夜熄鳴刁,文教普旁昭。興太學,多士舒翹。奉宗祧,新廟榜宸毫,配侑享於郊。慈甯萬壽,四海仰東朝。男女正,中壺致《桃夭》。年屢稔,漕舟銜尾夥,高廩接楹饒。廟堂自有擎天一柱,功比漢庭蕭。多少群工同德,俊乂旁招。吉祥諸福集,燮理四時調。三年郊見,六變奏《鹹》、《韶》。望雲霄,降福與唐堯。
《奉禋歌》
蒼蒼天色是還非,視下應疑亦若斯。統元氣,覆無私。四時寒暑推移,物蕃滋,造化有誰知!嚴大報,反本始,禮重祀神祗。律管灰吹,黃宮動,陽來複,景長時。車陳法駕,仗列黃麾,帝心祗。紫霄霽,霜華薄,星爛明垂。祥煙起,紛敷浮袞冕,六變笙鏞迭奏,一誠幣玉交持。宮漏聲遲,千官顯相多儀。百神嬉,風馬雲車,來止來綏,誕降純禧。受神策,萬年無極,歌頌《昊天成命》周詩。
《降仙台》
升煙既罷,良夜未曉,天步下神丘。鏘鏘鳴玉佩,煒煒照金蓮,杳靄雲裘。彩仗初轉,回龍馭,旌旆悠悠。星影疏動與天流,漏盡五更籌。大明升,東海頭。杲杲靈曜,倒影射旗旒。輦路具修,鬱蔥瑞光浮。歸來雙闕,看禦樓,有仙鶴銜書赦囚。萬方喜氣,均祉福,播歌謳。
孝宗郊祀大禮五首
《導引》
重華天子,長至奉神虞,九奏會軒、朱。星暉雲潤東方曉,拜貺竹宮初。歸來千乘護皇輿,瑞景集金鋪。雞竿高唱恩書下,惠露匝中區。
《六州》
嚴更永,今夕是何年?玉衡正,鉤陳燦,天宇起祥煙。協風應,江海安瀾。重規仍疊矩,聖主乘乾。舜授禹,盛事光前,稱壽玉卮邊。三年親祀,一陽回律,八鄉承宇,觚陛紫為壇。仰天顏,齋居寂,誠心肅,禮容專。鳴鐘石,擁輿衛,五輅列駢闐。聽金鑰,虎旅無眠。儼千官,須期顯相嘉籩。一人儉德動天淵,費減大農錢。神示格,宗祧燕,人民悅,祉福正綿綿。
《十二時》
庭有燎,疊鼓鳴鼉,更問夜如何?信星彪列,天象森羅。虞旦閟宮,畢觴清廟,漿柘樽犧繼猗那,嘉頌可同科。扈聖萬肩摩。飭躬三宿,泰畤縟儀多,丘澤合,嶽瀆從羲、和。神光燭,雲車風馬,芝作蓋,玉為珂。奉瑄成禮,燔柴竣事,休嘉砰隱,丹闕湛恩波。共願乾坤隤祉,邊鄙投戈。覆盂連瀚海,洗甲挽天河。欣欣喜色,長遇六龍過。奏雲和,三春薦嘉禾。
《奉禋歌》
吹葭緹籥氣潛分,雲采宜書壤效珍。長日至,一陽新。四時玉燭和均,物欣欣,化轉洪鈞。郊之祭,孤竹管,六變舞《雲門》。自古嚴禋,犧牲具,粢盛潔,豆籩陳。袞龍陟降,幣玉紛綸,徹高閽。靈之斿,神哉沛,排曆昆侖。《九歌》畢,盈郊瞻燎,斗轉參橫將旦,天開地辟如春。清蹕移輪,闐然鼓吹相聞。籋祥雲,驩臚八階,厘逆三神。聖矣吾君!華封祝,慈宮萬壽,椒掖多男,六合同文。
《降仙台》
漏殘柝靜,雞聲遠到,高燎入層霄。雲裘蟠瑞靄,天步下嘉壇,旗旆飄搖。黃麾列仗貔貅整,氣壓江潮。導前從後盛官僚,玉佩間金貂。望扶桑,日漸高,陰霾霜雪,底處不潛消!輦路祥飆,披拂絳紗袍。雲間端闕仰岧嶢,挾春澤,喜浹黎苗。禮成大慶鼇三抃,受昕朝。
甯宗郊祀大禮四首
《六州》
皇撫極,明德貫乾坤。信星列,卿雲爛,輝亙紫微垣。思報貺,明詔祠官,練時蒐曠典,紫畤觚壇。昭孝德,親禦和鑾,振鷺玉珊珊。精純謁款,膋蕭爌煬,黃流湛澹,百末布生蘭。扣天閽,延飛駕,相仿佛,降雲端。神光集,嘉回應,靄靄萬衣冠。竣熙事,清曉輕寒。恣榮觀,華衣霧縠般般。乾坤並貺慶君歡,翹首聖恩寬。遵皇極,沛天澤,靈心懌,龜鼎永尊安。
《十二時》
宵景霽,河漢清夷,曠典講明時。合祛升侑,孝德爰熙。陳稞閟宮,澹觴太室,來奏天儀。駟蒼螭,玉輅馭蕤綏。觚陛展躬祠。長梢飾玉,翠羽秀金支。華始倡,雅韻出宮垂。神來下,雲車風馬,繽晻藹,宴棲遲。畢觴流胙,柴煙竣事,棠梨回謁,宣室受蕃厘。盛德無心專饗,端為民祈。雲恩有截,雨澤霈無涯。君王愉樂,和氣溢瑤卮。壽天齊,長擁神基。
《奉禋歌》
葭飛璿籥初陽,雲絕清台薦景祥。風應律,日重光。歲功順,底金穰。壽而康,庭壺樂無疆。皇展報,新禮樂,觚陛詠賓鄉,珠幄熉黃。登瑞糸巢,陳俎豆,澹嘉觴。袞衣煇煥,寶珮琳琅,奠椒漿。慶陰陰,神來下,鳳翥龍驤。靈燕喜,錫符仍降嘏,鏞管琳琅歡亮。神之出,祓蘭堂。輦路天香,輕煙半襲旂常,祉滂洋。受厘宣室,返馭齋房,恩與風翔。華封祝,皇來有慶,八荒同壽,寶曆無疆。
《降仙台》
星芒收采,雲容放曉,羲馭漸揚明。觚壇竣事霽,風襲袞衣輕,鑾路塵清。甘泉鹵簿祲威肅,回軫旋衡。千官導從粲簪纓,鈞奏間《韶》、《英》。瞻龍闈,近鳳城。都人雲會,芬茀夾道歡迎。宸極尊榮。卮玉慶熙成,瓊樓天上起和聲。布春澤,洪暢寰瀛。嵩呼萬歲鼇三抃,頌升平。
明堂大禮四首
《合宮歌》
聖明朝,曠典乘秋舉,大饗本仁祖。九室八牖四戶,敕躬齊戒格堪輿。盛牲實俎,並侑總稽古。玉露乍肅天宇,冰輪下照金鋪。燎煙噓,鬱尊香,《雲門》舞。仿佛翔坐,靈心鹹嘉娛。眾星俞,美光屬,照熉珠。清曉禦丹儀,湛恩遍浹率溥,歡聲雷動岳鎮呼。徐命法駕,萬騎花盈路。萬姓齊祝,壽同天地,事超唐、虞。看平燕雲,從此興文偃武,待重會諸侯舊東都。
《六州》
商秋肅,嘉會協中辛。涓路寢,修禋祀,聖德昭清。端志慮,罄竭齋精。錦繡排天仗,羽衛繽紛。朝太室,返中宸,被袞接神明。時平天地俱清晏,兼金行萬寶,物盛藹清馨。瞻熉座,舂容娭燕三靈。奠瑤爵,薦量幣,清思窈冥冥。望昆侖,輸嘉祥,塞絪縕。誠殫禮洽慶休成,潤澤被生民。端門肆眚,昕庭稱賀,俱將戩谷萬壽祝明君。
《十二時》
炎圖鞏,天祚昌期,聖德茂重離。英明經遠,濬哲昭微。寶儉更深慈。觀萬國累洽重熙。對時報禮秩神祗,玉帛湊華夷。肅雍顯相,百辟盡欽祗。奄嘉虞,英璧奠華滋。神安坐,景氣澄虛極,光焰燭長麗。展詩應律,萬舞逶遲,三獻洽皇儀。垂靈祲,慶祐來宜,禮無違。鳴鑾臨帝闕,飛鳳下天倪。清和寰宇,霈澤一朝馳。醇化無為,萬祀鞏丕基。
《導引》
合宮親饗,青女肅長空,精意與天通。後皇臨顧誰為侑?文祖暨神功。函蒙祉福歲常豐,聲教被華戎。兩宮眉壽同榮樂,戩穀永來崇。
乾道發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冊寶一首
《導引》
重華真主,晨夕奉庭闈,禋祀慶成時。乾元坤載同歸美,寶冊兩光輝。斑衣何似赭黃衣,此事古今稀。都人歡樂嵩呼震,聖壽總天齊。
淳熙發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冊寶一首
《導引》
新陽初應,樂事起彤庭,和氣滿吳京。家來慶東皇壽,西母共長生。金書玉篆粲龍文,前導沸歡聲。修齡無極名無盡,一歲一回增。
加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冊寶一首
《導引》
皇家多慶,親壽與天長,德業播輝光。焜煌寶冊來清禁,玉篆映金相。庭闈尊奉會明昌,佳氣溢康莊。洪禧申輯名增衍,億載頌無疆。
恭上壽聖皇太后、至尊壽皇聖帝、壽成皇后尊號冊寶一首
《導引》
皇家盛事,三殿慶重重,聖主極推崇。瑤編寶列相輝映,歸美意何窮。鈞《韶》九奏度春風,彩仗煥儀容。歡聲和氣彌寰宇,皇壽與天同。
加上壽聖皇太后尊號冊寶一首
《導引》
重親萬壽,八帙衍新元,禮典備文孫。溫溫和氣迎長日,寶冊煥瑤琨。徽音顯號自堯門,德行已該存。更期昌算齊箕翼,愈久愈崇尊。
嘉泰二年加上壽成太皇太后冊寶一首
《導引》
思齊文母,盛德比姜、任,擁佑極恩深。湯孫歸美熙鴻號,鏤玉更繩金。虞廷萬辟萃華簪,法仗儼天臨。層闈慶典年年舉,千古播徽音。
親耕籍田四首
《導引》
春融日暖,四野瑞煙浮,柳菀更桑柔。土膏脈起條風扇,宿雪潤田疇。金根轂轉如雷動,羽衙擁貔貅。扶攜老稚康衢滿,延跂望凝旒。鬥移星轉,一氣又環周,六府要時修。務農重穀人胥勸,耕籍禮殊尤。壇壝岳峙文明地,黛耜駕青牛。雍容南畝三推了,玉趾更遲留。
《六州》
昭聖武,不戰屈人兵。干戈戢,烽燧息,海宇清寧。民豐業,歌詠升平。願鹹歸畎畝,力穡為氓。經界正,東作西成。農務軫皇情,躬親耒耜,相勸深耕。人心感悅,擊壤沸歡聲。乘鑾輅,羽旗彩仗鮮明。傳清蹕,行黃道,緹騎出重城。仰瞻日表映朱紘,環佩更鏘鳴。百執公卿,不辭染屨意專精,准擬奉粢盛。田多稼,風行遐邇,家家給足,胥慶三登。
《十二時》
臨寰宇,恭己岩廊,屬意在耕桑。愛民利物,德邁陶唐,躋俗盡淳厖。開千畝,帝籍神倉。舉彝章,祗祓壇場,為農事祈祥。涓辰行禮,節物值春陽。罄齊莊,明德薦馨香。宮禁邃,嬪妃並禦侍,穜稑獻君王。中闈表率,陰教逾光。帳殿靄熉黃,梐枑設,翠幕高張,慶雲翔。尊罍陳酒醴,金石奏宮商。神靈感格,歲歲富倉箱。慶明昌,行旅不齎糧。
《奉禋歌》
吾皇端立太平基,奉祀肅雍格神祗。撫禦耦,降嘉種,何辭手攬洪縻。命太史視日,祗告前期。驗穹象,天田入望更光輝。掌禮陳儀,蒐钜典,迎春令,頒宣溫詔,遍九圍,人盡熙熙。仰明時,儼垂衣,佳氣氤氳表厖禧。豐年屢,大田生異粟,含滋吐秀,九種傳圖,盡來丹闕,瑞應昌時。亨運正當攝提,佇見詠京坻。躬稼穡,重耘耔。盛禮興行先百姓,崇本業,憂勤如禹、稷,播在聲詩。
顯仁皇后上仙發引三首
《導引》
長樂晚,彩戲萊衣,奄忽夢報仙期。帝鄉渺渺乘鸞去,啼紅嬪禦不勝悲,蒼梧煙水杳難追。腸斷處,過江時。銀濤千萬疊,不知何處是瑤池。
《六州》
中興運,孝治格升平。回騩馭。弭鳳駕,冊寶初上鴻名。龍樓問寢候雞鳴,更翻來戲彩衣輕。坤躔夜照老人星,金觴上壽,長願燕慈寧。乘雲何處去!愁斷紫簫聲。追思金殿,椒壁丹楹。又誰知勤儉仁明,風行化被宮庭。佑聖主,底明時,陰功暗及生靈。離宮晚,花卉娉婷。甲觀高,潮海崢嶸。往事回頭,忽飄零。空留嬪禦,掩泣望霓旌。會稽山翠,永祐陵高,而今便是蓬、瀛。
《十二時》
炎圖景運正延鴻,文思坐深宮。慈甯大養,樂事時奏宸聰。皇齡永,恩霈下遍寰中。君王垂彩服,嬪禦上瑤鐘。年年誕節,就盈吉月,交慶流虹。歡洽意方濃,不覺仙遊渺邈,但號泣蒼穹。追慕念音容,詩書慈儉,配古追從。躬行四德,誰知繼《二南》風。移盼俄空,寶钅監脂澤塵封。清都遠,帝鄉遙,杳難通。想雲軿還上瀛、蓬。稽山何在?當年禹宅,萬古蔥蔥。歸難堪,潮頭定,海波融。
顯仁皇后神主祔太廟一首
《導引》
返虞長樂,猶是億賓天,何事駕仙軿。簫笳儀衛辭宮闕,移仗入雲煙。于皇清廟敞華筵,昭穆謹承先。千秋長奉烝嘗孝,永享中興年。
欽宗皇帝一首
《導引》
鼎湖龍遠,九祭畢嘉觴,遙望白雲鄉。簫笳淒咽離天闕,千仗儼成行。聖神昭穆盛重光,寶室萬年藏。皇心追慕思無極,孝饗奉烝嘗。
安穆皇后一首
《導引》
鳳簫聲斷,縹緲溯丹丘,猶是憶河洲。熒煌寶冊來天上,何處訪仙遊?蔥蔥郁鬱瑞光浮,嘉酌侑芳羞。琱輿繡幰歸新廟,百世與千秋。
景靈宮奉安神禦三首
徽宗皇帝《導引》
中興復古,孝治日昭鴻,原廟飾瑰宮。金璧千門磻萬磶,楹桷競穹崇。亭童芝蓋擁旌龍,列聖儼相從。共錫神孫千萬壽,龜鼎亙衡、嵩。
顯仁皇后《導引》
坤儀厚載,遺德滿寰中,歸禦廣寒宮。玉容如在飆輿遠,長樂起悲風。霓旌絳節下層空,雲闕曉曈曨。真游千載安原廟,聖孝與天通。
欽宗皇帝《導引》
深仁厚德,流澤自無窮,仙馭倏賓空。衣冠未返蒼梧遠,遙望鼎湖龍。人間仿佛認天容,縹緲五雲中。帝城猶有遺民在,垂淚向西風。
安恭皇后上仙發引一首
金殿晚,愁結坤寧。天下母,忽仙升。雲山浩浩歸何處?但聞空際彩鸞聲。紫簫斷後無蹤跡,煙靄夜澄澄。曉夢到瑤城,當時花木正冥冥。
高宗梓宮發引三首
《導引》
寒日短,草露朝晞。仙鶴下,夢雲歸。大椿亭畔蒼蒼柳,悵無由挽住天衣。昭陽深,暝鴉飛。愁帶箭,戀恩棲。笳簫三疊奏,都人悲淚袂成帷。
《六州》
堯傳舜,盛事千古難並。回龍馭,辭鳳掖,北內別有蓬、瀛。為天子父,冊鴻名,萬年千歲福康寧,春秋不說楚冥靈。萊衣彩戲,漢殿玉卮輕,宸遊今不見,煙外落霞明。前回丁未,霧塞神京。正同符光武中興,擎天獨力扶傾。定宗廟,保河山,乾坤整頓庚庚。功成了,脫屣遺榮。訪崆峒,容與丹庭。笑挹塵寰,不留行。吾皇哀戀,淚血灑神旌。腸斷濤江渡,明日稽山,暮雲東望元陵。
《十二時》
璧門雙闕轉蒼龍,德壽儼祗宮。軒屏正坐,天子親拜天公,儀紳笏,羅鵷鷺,粲庭中。仙家歡不盡,人世壽無窮。誰知雲路,玉京成就,催返璿穹,轉手萬緣空。見說煙霄好處,不與下方同。塵合霧迷濛,笙簫寥亮,樓閣玲瓏。中興大業,巍巍稽古成功。事去孤鴻,忍聽宵柝晨鐘!靈轝駕,素幃低,杳厖茸。浙江潮,萬神護,川後滋恭。因山祗事,崔嵬禹穴,此日重逢。柏城封,愁長夜,起悲風。歌《清廟》,千古誦高宗。
虞主赴德壽宮一首
《導引》
上皇天大,華旦煥堯文,鴻福浩無垠,羽龍俄駕靈輴去,空钅巢鼎湖雲。稽山翠擁浙江濆,歸旆卷繽紛。仙游指日嚴升祔,萬載頌高勳。
祔廟一首
《導引》
虞觴奉主,仙馭返皇宮,禮典極欽崇。雲旗前導開清廟,龍管咽薰風。巍巍堯父告神功,追慕孝誠通。千秋萬歲中興統,宗祀與天同。
淳熙十六年高宗神禦奉安一首
《導引》
中興揖遜,功德仰兼隆,仁澤被華戎。鼎湖俄痛遺弓墮,如日想威容。柔儀懿範與堯同,飆馭儼相從。靈宮真館偕來燕,垂裕永無窮。
紹熙五年孝宗皇帝虞主還宮一首
《導引》
孝宗純孝,前聖更何加!高蹈處重華。丹成仙去龍輴遠,越岸暮山遐。波神先為卷寒沙,來往護靈槎。九虞禮舉神祗樂,萬世佑皇家。
祔廟一首
《導引》
吾皇盡孝,宗廟務崇尊,钜典備彌文。巍巍東向開基主,七世祔神孫。追思九閏整乾坤,寰宇慕洪恩。從今密邇高宗室,千載事如存。
慶元六年光宗皇帝發引一首
笳鼓發,雲慘寒空。丹旐去,卷悲風。憂勤六載親幾務,有巍巍聖德仁功。褰裳尊處大安宮,荊鼎就,遽遺弓。仙遊攀不及,臣民號慟訴蒼穹。
神禦奉安一首
《導引》
龜書畀姒,歷數在皇躬,揖遜仰高風。鼎湖龍去遺弓墮,冠劍钅巢深宮。塗山齊德翊成功,仙魄蚤賓空。珍台閑館棲神地,獻饗永無窮。
甯宗皇帝發引三首
《導引》
三弄曉,雲黯天低。攀六引,轉悲淒。儉慈孝哲鐘天性,深仁厚澤遍群黎。東西南北傒商霓。功甫就,別宸閨。臣民千古恨,幾時羽衛帶潮歸!
《六州》
明天子,昔日丕纂鴻圖。躬道德,崇學問,稽古訓,訪群儒。日親廣廈論唐、虞,講求政治想都俞,君臣一德志交孚。外夷效順,猶自選車徒。仁恩沾四國,固結滿寰區。千年宗社,萬歲規摹。重新天命出乾符,老癃策杖相扶,願觀德化遍方隅。幸無死須臾,謂宜聖壽等嵩呼。遽登雲輿上龍湖,宸居幽寂紫雲孤。宸章寶畫,但與日星俱。龍帷鳳翣已載途,忍聽笳鼓嗟籲!
《十二時》
弋綈革舄最仁賢,儉德自躬全。尤勤庶政,三十餘年。金風肅,秋漸老,攝調愆。忱恂遍群祀,號泣訴旻天。綴衣將出,神凝玉幾,一夜登仙,弓墮隔蒼煙。七月有來同軌,引綍動靈輇。悽愴淚潸然,行號巷哭,《薤露》聲傳。東城去路,驚濤忍見江船!憔悴山川,不禁簫鼓咽。山陰處,茂林修竹芊芊。望陵宮,應弗遠,金粟堆前。人徒慕戀,百神警侍,盤翥驅先。戴鴻恩,空痛慕,淚珠連。千秋歲,功德寄華編。
神主祔廟一首
《導引》
中興四葉,休德繼昭清,王度日熙平。氣調玉燭金穰應,八表頌聲騰。中原圖籍入宸廷,列聖慰真靈。袞龍登廟游仙闕,億萬載尊承。
寶慶三年奉上甯宗徽號一首
《導引》
中興五葉,天子肇明禋,一德格高旻。甯皇至聖功超古,萬國慕深仁。徽稱顯號又還新,功德粲雕瑉。乾坤繪畫終難盡,遺澤在斯民。
莊文太子薨一首
《導引》
秋月冷,秋鶴無聲。清禁曉,動皇情。玉笙忽斷今何在?不知誰報玉樓成。七星授轡驂鸞種,人不見,恨難平。何以返霓旌?一天風露苦淒清。
景獻太子薨一首
《導引》
霜月苦,宮鼓冬冬。霓旐啟,鶴闈空。洞簫聲斷知何處,海山依約五雲東。玉符龍節參神閟,昭聖眷,慘天容。千古恨無窮,遍山松柏撼悲風。
志第九十五樂十七
○詩樂琴律燕樂教坊雲韶部鈞容直四夷樂
詩樂虞庭言樂,以詩為本。孔門禮樂之教,自興於《詩》始。《記》曰:「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詠歌以養其性情,舞蹈以養其血脈,此古之成材所以為易也。宋朝湖學之興,老師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嘗擇取《二南》、《小雅》數十篇,寓之塤籥,使學者朝夕詠歌。自爾聲詩之學,為儒者稍知所尚。張載嘗慨然思欲講明,作之朝廷,被諸郊廟矣。朱熹述為詩篇,匯於學禮,將使後之學者學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傳》曰:'大學始教,宵雅肄三。'謂習《小雅·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之三詩也。此皆君臣宴勞之詩,始學者習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古鄉飲酒及燕禮皆歌此三詩。及笙入,六笙間歌《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台》。六笙詩本無辭,其遺聲亦不復傳矣。《小雅》為諸侯之樂,《大雅》、《頌》為天子之樂。」
二南《國風》歌凡六篇:
朱熹曰:「'《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故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鄉飲酒》及《鄉射禮》:'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燕禮》雲:'遂歌鄉樂。'即此六篇也。合樂,謂歌舞與眾聲皆作。《周南》、《召南》,古房中之樂歌也。《關雎》言後妃之志,《鵲巢》言國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職,《采蘋》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夫婦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故國君與其臣下及四方之賓燕,用之合樂也。」
《小雅》詩譜:《鹿鳴》、《四牡》、《皇皇者華》、《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台》皆用黃鐘清宮。俗呼為正宮調。
二南《國風》詩譜:《關雎》、《葛覃》、《卷耳》、《鵲巢》、《采蘩》、《采蘋》皆用無射清商。俗呼為越調。
朱熹曰:「《大戴禮》言:《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廢不可歌,本文頗有闕誤。漢末杜夔傳舊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騶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詩,皆古聲辭。其後,新辭作而舊曲遂廢。唐開元鄉飲酒禮,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聲亦莫得聞。此譜,相傳即開元遺聲也。古聲亡滅已久,不知當時工師何所考而為此。竊疑古樂有唱、有歎。唱者,發歌句也;和者,繼其聲也。詩詞之外,應更有疊字、散聲,以歎發其趣。故漢、晉間舊曲既失其傳,則其詞雖存,而世莫能補。如此譜直以一聲協一字,則古詩篇篇可歌。又其以清聲為調,似亦非古法,然古聲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見聲歌之仿佛,俟知樂者考焉。」
琴律賾天地之和者莫如樂,暢樂之趣者莫如琴。八音以絲為君,絲以琴為君。眾器之中,琴德最優。《白虎通》曰:「琴者,禁止於邪,以正人心也。」宜眾樂皆為琴之臣妾。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聲:革為燥濕所薄,絲有弦柱緩急不齊,故二者其聲難定。鼓無當於五聲,此不復論。惟絲聲備五聲,而其變無窮。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厥後增損不一。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謂之兩儀琴,每弦各六柱。又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應之聲靡不畢備。太宗因大樂雅琴加為九弦,按曲轉入大樂十二律,清濁互相合應。大晟樂府嘗罷一、三、七、九。惟存五弦,謂其得五音之正,最優於諸琴也。今複俱用。太常琴制,其長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樂議》分琴為三准:自一暉至四暉謂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黃鐘之半律;自四暉至七暉謂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黃鐘之正律;自七暉至龍齦謂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黃鐘之倍律。三准各具十二律聲,按弦附木而取。然須轉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轉弦,則誤觸散聲,落別律矣。每一弦各具三十六聲,皆自然也。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轉弦合調圖:
《五弦琴圖說》曰:「琴為古樂,所用者皆宮、商、角、徵、羽正音,故以五弦散聲配之。其二變之聲,惟用古清商,謂之側弄,不入雅樂。」
《七弦琴圖說》曰:七弦散而扣之,則間一弦於第十暉取應聲。假如宮調,五弦十暉應七弦散聲,四弦十暉應六弦散聲,大弦十暉應三弦散聲,惟三弦獨退一暉,于十一暉應五弦散聲,古今無知之者。竊謂黃鐘、大呂並用慢角調,故於大弦十一暉應三弦散聲;太簇、夾鐘並用清商調,故于二弦方十二暉應四弦散聲;姑洗、仲呂、蕤賓並用宮調,故於三弦十一暉應五弦散聲;林鐘、夷則並用慢宮調,故於四弦十一暉應六弦散聲;南呂、無射、應鐘並用蕤賓調,故於五弦十一暉應七弦散聲。以律長短配弦大小,各有其序。」
《九弦琴圖說》曰:「弦有七、有九,實即五弦。七弦倍其二,九弦倍其四,所用者五音,亦不以二變為散聲也。或欲以七弦配五音二變,以餘兩弦為倍,若七弦分配七音,則是今之十四弦也。《聲律訣》雲:'琴瑟齪四者,律法上下相生也。'若加二變,則於律法不諧矣。或曰:'如此則琴無二變之聲乎?'曰:'附木取之,二變之聲固在也。'合五、七、九弦琴,總述取應聲法,分十二律十二均,每聲取弦暉之應,皆以次列按。
古者大琴則有大瑟,中琴則有中瑟,有雅琴、頌琴,則雅瑟、頌瑟,實為之合。夔乃定瑟之制:桐為背,梓為腹,長九尺九寸,首尾各九寸,隱間八尺一寸,廣尺有八寸,嶽崇寸有八分。中施九梁,皆象黃鐘之數。梁下相連,使其聲沖融;首尾之下為兩穴,使其聲條達,是《傳》所謂「大瑟達越」也。四隅刻雲以緣其武,象其出於雲和。漆其壁與首、尾、腹,取椅、桐、梓漆之。全設二十五弦,弦一柱,崇二寸七分。別以五色,五五相次,蒼為上,朱次之,黃次之,素與黔又次之,使肄習者便於擇弦。弦八十一絲而朱之,是謂朱弦。其尺則用漢尺。凡瑟弦具五聲,五聲為均,凡五均,其二變之聲,則柱後抑角、羽而取之,五均凡三十五聲。十二律、六十均、四百二十聲,瑟之能事畢矣。夔於琴、瑟之議,其詳如此。
朱熹嘗與學者共講琴法,其定律之法:十二律並用太史公九分寸法為准,損益相生,分十二律及五聲,位置各定。按古人以吹管聲傅於琴上,如吹管起黃鐘,則以琴之黃鐘聲合之;聲合無差,然後以次遍合諸聲,則五聲皆正。唐人紀琴,先以管色合字定宮弦,乃以宮弦下生徵,徵上生商,上下相生,終於少商。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凡絲聲皆當如此。今人苟簡,不復以管定聲,其高下出於臨時,非古法也。
調弦之法:散聲隔四而得二聲;中暉亦如之而得四聲;八暉隔三而得六聲;九暉按上者隔二而得四聲,按下者隔一而得五聲;十暉按上者隔一而得五聲,按下者隔二而得四聲。每疑七弦隔一調之,六弦皆應於第十暉,而第三弦獨於第十一暉調之乃應。及思而得之,七弦散聲為五聲之正,而大弦十二律之位,又眾弦散聲之所取正也。故逐弦之五聲皆自東而西,相為次第。其六弦會於十暉,則一與三者,角與散角應也;二與四者,徵與散徵應也;四與六者,宮與散少宮應也;五與七者,商與散少商應也;其第三、第五弦會於十一暉,則羽與散羽應也。義各有當,初不相須,故不同會於一暉也。
旋宮諸調之法:旋宮古有「隨月用律」之說,今乃謂不必轉軫促弦,但依旋宮之法而抑按之,恐難如此泛論。當每宮指定,各以何聲取何弦為唱,各以何弦取何律為均,乃見詳實。又以《禮運正義》推之,則每律各為一宮,每宮各有五調,而其每調用律取聲,亦各有法。此為琴之綱領,而說者罕及,乃闕典也。當為一圖,以宮統調,以調統聲,令其次第、賓主各有條理。仍先作三圖:一、各具琴之形體、暉弦、尺寸、散聲之位;二、附按聲聲律之位;三、附泛聲聲律之位,列於宮調圖前,則覽者曉然,可為萬世法矣。
觀熹之言,其於琴法本融末粲,至疏達而至縝密,蓋所謂識其大者歟!
燕樂古者,燕樂自周以來用之。唐貞觀增隋九部為十部,以張文收所制歌名燕樂,而被之管弦。厥後至坐部伎琵琶曲,盛流于時,匪直漢氏上林樂府、縵樂不應經法而已。宋初置教坊,得江南樂,已汰其坐部不用。自後因舊曲創新聲,轉加流麗。政和間,詔以大晟雅樂施于燕饗,禦殿按試,補徵、角二調,播之教坊,頒之天下。然當時樂府奏言:樂之諸宮調多不正,皆俚俗所傳。及命劉昺輯《燕樂新書》,亦惟以八十四調為宗,非複雅音,而曲燕昵狎,至有援「君臣相說之樂」以藉口者。末俗漸靡之弊,愈不容言矣。紹興中,始蠲省教坊樂,凡燕禮,屏坐伎。乾道繼志述事,間用雜攢以充教坊之號,取具臨時,而廷紳祝頌,務在嚴恭,亦明以更不用女樂,頒示子孫守之,以為家法。於是中興燕樂,比前代猶簡,而有關乎君德者良多。
蔡元定嘗為《燕樂》一書,證俗失以存古義,今采其略附於下:
黃鐘用「合」字,大呂、太簇用「四」字,夾鐘、姑洗用「一」字,夷則、南呂用「工」字,無射、應鐘用「凡」字,各以上、下分為清濁。其中呂、蕤賓、林鐘不可以上、下分,中呂用「上」字,蕤賓用「勾」字,林鐘用「尺」字。其黃鐘清用「六」字,大呂、太簇、夾鐘清各用「五」字,而以下、上、緊別之。緊「五」者,夾鐘清聲,俗樂以為宮。此其取律寸、律數、用字紀聲之略也。
一宮、二商、三角、四變為宮,五徵、六羽、七閏為角。五聲之號與雅樂同,惟變徵以於十二律中陰陽易位,故謂之變。變宮以七聲所不及,取閏餘之義,故謂之閏。四變居宮聲之對,故為宮。俗樂以閏為正聲,以閏加變,故閏為角而實非正角。此其七聲高下之略也。
聲由陽來,陽生於子、終於午。燕樂以夾鐘收四聲:曰宮、曰商、曰羽、曰閏。閏為角,其正角聲、變聲、徵聲皆不收,而獨用夾鐘為律本。此其夾鐘收四聲之略也。
宮聲七調:曰正宮、曰高宮、曰中呂宮、曰道宮、曰南呂宮、曰仙呂宮、曰黃鐘宮,皆生於黃鐘。商聲七調:曰大食調、曰高大食調、曰雙調、曰小食調、曰歇指調、曰商調、曰越調,皆生於太簇。羽聲七調:曰般涉調、曰高般涉調、曰中呂調、曰正平調、曰南呂調、曰仙呂調、曰黃鐘調,皆生於南呂。角聲七調:曰大食角、曰高大食角、曰雙角、曰小食角、曰歇指角、曰商角、曰越角、皆生於應鐘。此其四聲二十八調之略也。
竊考元定言燕樂大要,其律本出夾鐘,以十二律兼四清為十六聲,而夾鐘為最清,此所謂靡靡之聲也。觀其律本,則其樂可知。變宮、變徵既非正聲,而以變徵為宮,以變宮為角,反紊亂正聲。若此夾鐘宮謂之中呂宮、林鐘宮謂之南呂宮者,燕樂聲高,實以夾鐘為黃鐘也。所收二十八調,本萬寶常所謂非治世之音,俗又於七角調各加一聲,流蕩忘反,而祖調亦不復存矣。聲之感人,如風偃草,宜風俗之日衰也!夫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使心知百體,皆由順正以行其義,此正古君子所以為治天下之本也。紹興、乾道教坊迄弛不復置雲。
教坊自唐武德以來,置署在禁門內。開元後,其人浸多,凡祭祀、大朝會則用太常雅樂,歲時宴享則用教坊諸部樂。前代有宴樂、清樂、散樂,本隸太常,後稍歸教坊,有立、坐二部。宋初循舊制,置教坊,凡四部。其後平荊南,得樂工三十二人;平西川,得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十六人;平太原,得十九人;余藩臣所貢者八十三人;又太宗藩邸有七十一人。由是,四方執藝之精者皆在籍中。
每春秋聖節三大宴:其第一、皇帝升坐,宰相進酒,庭中吹觱栗,以眾樂和之;賜群臣酒,皆就坐,宰相飲,作《傾杯樂》;百官飲,作《三台》。第二、皇帝再舉酒,群臣立于席後,樂以歌起。第三、皇帝舉酒,如第二之制,以次進食。第四、百戲皆作。第五、皇帝舉酒,如第二之制。第六、樂工致辭,繼以詩一章,謂之「口號」,皆述德美及中外蹈詠之情。初致辭,群臣皆起,聽辭畢,再拜。第七、合奏大麯。第八、皇帝舉酒,殿上獨彈琵琶。第九、小兒隊舞,亦致辭以述德美。第十、雜劇。罷,皇帝起更衣。第十一、皇帝再坐,舉酒,殿上獨吹笙。第十二、蹴匊。第十三、皇帝舉酒,殿上獨彈箏。第十四、女弟子隊舞,亦致辭如小兒隊。第十五、雜劇。第十六、皇帝舉酒,如第二之制。第十七、奏鼓吹曲,或用法曲,或用《龜茲》。第十八、皇帝舉酒,如第二之制,食罷。第十九、用角牴,宴畢。
其禦樓賜酺同大宴。崇德殿宴契丹使,惟無後場雜劇及女弟子舞隊。每上元觀燈,樓前設露臺,臺上奏教坊樂、舞小兒隊。台南設燈山,燈山前陳百戲,山棚上用散樂、女弟子舞。余曲宴會、賞花、習射、觀稼,凡遊幸但奏樂行酒,惟慶節上壽及將相入辭賜酒,則止奏樂。都知、色長二人攝太官令,升殿對立,逡巡周,大宴則酒、唱遍,曲宴宰相雖各舉酒,通用慢曲而舞《三台》。
所奏凡十八調、四十大麯:一曰正宮調,其曲三,曰《梁州》、《瀛府》、《齊天樂》;二曰中呂宮,其曲二,曰《萬年歡》、《劍器》;三曰道調宮,其曲三,曰《梁州》、《薄媚》、《大聖樂》;四曰南呂宮,其曲二,曰《瀛府》、《薄媚》;五曰仙呂宮,其曲三,曰《梁州》、《保金枝》、《延壽樂》;六曰黃鐘宮,其曲三,曰《梁州》、《中和樂》、《劍器》;七曰越調,其曲二,曰《伊州》、《石州》;八曰大石調,其曲二,曰《清平樂》、《大明樂》;九曰雙調,其曲三,曰《降聖樂》、《新水調》、《採蓮》;十曰小石調,其曲二,曰《胡渭州》、《嘉慶樂》;十一曰歇指調,其曲三,曰《伊州》、《君臣相遇樂》、《慶雲樂》;十二曰林鐘商,其曲三,曰《賀皇恩》、《泛清波》、《胡渭州》;十三曰中呂調,其曲二,曰《綠腰》、《道人歡》;十四曰南呂調,其曲二,曰《綠腰》《罷金鉦》;十五曰仙呂調,其曲二,曰《綠腰》、《采雲歸》;十六曰黃鐘羽,其曲一,曰《千春樂》;十七曰般涉調,其曲二,曰《長壽仙》、《滿宮春》;十八曰正平調,無大麯,小曲無定數。不用者有十調:一曰高宮,二曰高大石,三曰高般涉,四曰越角,五曰大石角,六曰高大石角,七曰雙角,八曰小石角,九曰歇指角,十曰林鐘角。樂用琵琶、箜篌、五弦琴、箏、笙、觱栗、笛、方響、羯鼓、杖鼓、拍板。
法曲部,其曲二,一曰道調宮《望瀛》,二曰小石調《獻仙音》。樂用琵琶、箜篌、五弦、箏、笙、觱栗、方響、拍板。龜茲部,其曲二,皆雙調,一曰《宇宙清》,二曰《感皇恩》。樂用觱栗、笛、羯鼓、腰鼓、揩鼓、雞樓鼓、鞀鼓、拍板。鼓笛部,樂用三色笛、杖鼓、拍板。
隊舞之制,其名各十。小兒隊凡七十二人:一曰柘枝隊,衣五色繡羅寬袍,戴胡帽,系銀帶;二曰劍器隊,衣五色繡羅襦,裹交腳襆頭,紅羅繡抹額,帶器仗;三曰婆羅門隊,紫羅僧衣,緋掛子,執錫鐶拄杖;四曰醉胡騰隊,衣紅錦襦,系銀舌鞢,戴氊帽;五曰諢臣萬歲樂隊,衣紫緋綠羅寬衫,諢裹簇花襆頭;六曰兒童感聖樂隊,衣青羅生色衫,系勒帛,總兩角;七曰玉兔渾脫隊,四色繡羅襦,系銀帶,冠玉兔冠;八曰異域朝天隊,衣錦襖,系銀束帶,冠夷冠,執寶盤;九曰兒童解紅隊,衣紫緋繡襦,系銀帶,冠花砌鳳冠,綬帶;十曰射雕回鶻隊,衣盤雕錦襦,系銀舌鞢,射雕盤。
女弟子隊凡一百五十三人:一曰菩薩蠻隊,衣緋生色窄砌衣,冠卷雲冠;二曰感化樂隊,衣青羅生色通衣,背梳髻,系綬帶;三曰拋球樂隊,衣四色繡羅寬衫,系銀帶,奉繡球;四曰佳人剪牲丹隊,衣紅生色砌衣,戴金冠,剪牲丹花;五曰拂霓裳隊,衣紅仙砌衣,碧霞帔,戴仙冠,紅繡抹額;六曰採蓮隊,衣紅羅生色綽子,系暈裙,戴雲鬟髻,乘彩船,執蓮花;七曰鳳迎樂隊,衣紅仙砌衣,戴雲鬟鳳髻;八曰菩薩獻香花隊,衣生色窄砌衣,戴寶冠,執香花盤;九曰彩雲仙隊,衣黃生色道衣,紫霞帔,冠仙冠,執旌節、鶴扇;十曰打球樂隊,衣四色窄繡羅襦,系銀帶,裹順風腳簇花襆頭,執球杖。大抵若此,而複從宜變易。
百戲有蹴球、踏蹻、藏擫、雜旋、獅子、弄槍、鈴瓶、茶碗、氈齪、碎劍、踏索、上竿、筋斗、擎戴、拗腰、透劍門、打彈丸之類。錫慶院宴會,諸王賜食及宰相筵設時賜樂者,第四部充。
建隆中,教坊都知李德升作《長春樂曲》;乾德元年,又作《萬歲升平樂曲》。明年,教坊高班都知郭延美又作《紫雲長壽樂》鼓吹曲,以奏禦焉。太宗洞曉音律,前後親制大小曲及因舊曲創新聲者,總三百九十。凡制大麯十八:
正宮《平戎破陣樂》,南呂宮《平晉普天樂》,中呂宮《大宋朝歡樂》,黃鐘宮《宇宙荷皇恩》,道調宮《垂衣定八方》,仙呂宮《甘露降龍庭》,小石調《金枝玉葉春》,林鐘商《大惠帝恩寬》,歇指調《大定寰中樂》,雙調《惠化樂堯風》,越調《萬國朝天樂》,大石調《嘉禾生九穗》,南呂調《文興禮樂歡》,仙呂調《齊天長壽樂》,般涉調《君臣宴會樂》,中呂調《一斛夜明珠》,黃鐘羽《降聖萬年春》,平調《金觴祝壽春》。
曲破二十九:
正宮《宴鈞台》,南呂宮《七盤樂》,仙呂宮《王母桃》,高宮《靜三邊》,黃鐘宮《採蓮回》,中呂宮《杏園春》、《獻玉杯》,道調宮《折枝花》,林鐘商《宴朝簪》,歇指調《九穗禾》,高大石調《轉春鶯》,小石調《舞霓裳》,越調《九霞觴》,雙調《朝八蠻》,大石調《清夜遊》,林鐘角《慶雲見》,越角《露如珠》,小石角《龍池柳》,高角《陽臺雲》,歇指角《金步搖》,大石角《念邊功》,雙角《宴新春》,南呂調《鳳城春》,仙呂調《夢鈞天》,中呂調《采明珠》,平調《萬年枝》,黃鐘羽《賀回鸞》,般涉調《鬱金香》,高般涉調《會天仙》。
琵琶獨彈曲破十五:
鳳鸞商《慶成功》,應鐘調《九曲清》,金石角《鳳來儀》,芙蓉調《蕊宮春》,蕤賓調《連理枝》,正仙呂調《朝天樂》,蘭陵角《奉宸歡》,孤雁調《賀昌時》,大石調《寰海清》,玉仙商《玉芙蓉》,林鐘角《泛仙槎》,無射宮調《帝台春》,龍仙羽《宴蓬萊》,聖德商《美時清》,仙呂調《壽星見》。
小曲二百七十:
正宮十:《一陽生》、《玉窗寒》、《念邊戍》、《玉如意》、《瓊樹枝》、《鷫鸘裘》、《塞鴻飛》、《漏丁丁》、《息鼙鼓》、《勸流霞》。
南呂宮十一:《仙盤露》、《冰盤果》、《芙蓉園》、《林下風》、《風雨調》、《開月幌》、《鳳來賓》、《落梁塵》、《望陽臺》、《慶年豐》、《青驄馬》。
中呂宮十三:《上林春》、《春波綠》、《百樹花》、《壽無疆》、《萬年春》、《擊珊瑚》、《柳垂絲》、《醉紅樓》、《折紅杏》、《一園花》、《花下醉》、《遊春歸》、《千樹柳》。
仙呂宮九:《折紅蕖》、《鵲度河》、《紫蘭香》、《喜堯時》、《猗蘭殿》、《步瑤階》、《千秋樂》、《百和香》、《佩珊珊》。
黃鐘宮十二:《菊花杯》、《翠幕新》、《四塞清》、《滿簾霜》、《畫屏風》、《折茱萸》、《望春雲》、《苑中鶴》、《賜征袍》、《望回戈》、《稻稼成》、《泛金英》。
高宮九:《嘉順成》、《安邊塞》、《獵騎還》、《遊兔園》、《錦步帳》、《博山爐》、《暖寒杯》、《雲紛紜》、《待春來》。
道調宮九:《會夔龍》、《泛仙杯》、《披風襟》、《孔雀扇》、《百尺樓》、《金尊滿》、《奏明庭》、《拾落花》、《聲聲好》。
越調八:《翡翠帷》、《玉照台》、《香旖旎》、《紅樓夜》、《珠頂鶴》、《得賢臣》、《蘭堂燭》、《金鏑流》。
雙調十六:《宴瓊林》、《泛龍舟》、《汀洲綠》、《登高樓》、《麥隴雉》、《柳如煙》、《楊花飛》、《玉澤新》、《玳瑁簪》、《玉階曉》、《喜清和》、《人歡樂》、《征戍回》、《一院香》、《一片雲》、《千萬年》。
小石調七:《滿庭香》、《七寶冠》、《玉唾盂》、《辟塵犀》、《喜新晴》、《慶雲飛》、《太平時》。
林鐘商十:《扌采秋蘭》、《紫絲囊》、《留征騎》、《塞鴻度》、《回鶻朝》、《汀洲雁》、《風入松》、《蓼花紅》、《曳珠佩》、《遵渚鴻》。
歇指調九:《榆塞清》、《聽秋風》、《紫玉簫》、《碧池魚》、《鶴盤旋》、《湛恩新》、《聽秋蟬》、《月中歸》、《千家月》。
高大石調九:《花下宴》、《甘雨足》、《畫秋千》、《夾竹桃》、《攀露桃》、《燕初來》、《踏青回》、《拋繡球》、《潑火雨》。
大石調八:《賀元正》、《待花開》、《扌采紅蓮》、《出穀鶯》、《遊月宮》、《望回車》、《塞雲平》、《秉燭遊》。
小石角九:《月宮春》、《折仙枝》、《春日遲》、《綺筵春》、《登春台》、《紫桃花》、《一林紅》、《喜春雨》、《泛春池》。
雙角九:《鳳樓燈》、《九門開》、《落梅香》、《春冰拆》、《萬年安》、《催花發》、《降真香》、《迎新春》、《望蓬島》。
高角九:《日南至》、《帝道昌》、《文風盛》、《琥珀杯》、《雪花飛》、《皂貂裘》、《征馬嘶》、《射飛雁》、《雪飄颻》。
大石角九:《紅爐火》、《翠雲裘》、《慶成功》、《冬夜長》、《金鸚鵡》、《玉樓寒》、《鳳戲雛》、《一爐香》、《雲中雁》。
歇指角九:《玉壺冰》、《卷珠箔》、《隨風簾》、《樹青蔥》、《紫桂叢》、《五色雲》、《玉樓宴》、《蘭堂宴》、《千秋歲》。
越角九:《望明堂》、《華池露》、《貯香囊》、《秋氣清》、《照秋池》、《曉風度》、《靖邊塵》、《聞新雁》、《吟風蟬》。
林鐘角九:《慶時康》、《上林果》、《畫簾垂》、《水精簟》、《夏木繁》、《暑氣清》、《風中琴》、《轉輕車》、《清風來》。
仙呂調十五:《喜清和》、《芰荷新》、《清世歡》、《玉鉤欄》、《金步搖》、《金錯落》、《燕引雛》、《草芊芊》、《步玉砌》、《整華裾》、《海山青》、《旋絮綿》、《風中帆》、《青絲騎》、《喜聞聲》。
南呂調七:《春景麗》、《牡丹開》、《展芳茵》、《紅桃露》、《囀林鶯》、《滿林花》、《風飛花》。
中呂調九:《宴嘉賓》、《會群仙》、《集百祥》、《憑朱欄》、《香煙細》、《仙洞開》、《上馬杯》、《拂長袂》、《羽觴飛》。
高般涉調九:《喜秋成》、《戲馬台》、《泛秋菊》、《芝殿樂》、《鸂鶒杯》、《玉芙蓉》、《偃干戈》、《聽秋砧》、《秋雲飛》。
般涉調十:《玉樹花》、《望星斗》、《金錢花》、《玉窗深》、《萬民康》、《瑤林風》、《隨陽雁》、《倒金罍》、《雁來賓》、《看秋月》。
黃鐘羽七:《宴鄒枚》、《雲中樹》、《燎金爐》、《澗底松》、《嶺頭梅》、《玉爐香》、《瑞雪飛》。
平調十:《萬國朝》、《獻春盤》、《魚上冰》、《紅梅花》、《洞中春》、《春雪飛》、《翻羅袖》、《落梅花》、《夜遊樂》、《鬥春雞》。
因舊曲造新聲者五十八:
正宮、南呂宮、道調宮、越調、南呂調,並《傾杯樂》、《三台》;仙呂宮、高宮、小石調、大石調、高大石調、小石角、雙角、高角、大石角、歇指角、林鐘角、越角、高般涉調、黃鐘羽、平調,並《傾杯樂》、《劍器》、《感皇化》、《三台》;黃鐘宮《傾杯樂》、《朝中措》、《三台》;雙調《傾杯樂》、《攤破拋球樂》、《醉花間》、《小重山》、《三台》;林鐘商《傾杯樂》、《洞中仙》、《望行宮》、《三台》;歇指調《傾杯樂》、《洞仙歌》、《三台》;仙呂調《傾杯樂》、《月宮仙》、《戴仙花》、《三台》;中呂調《傾杯樂》、《菩薩蠻》、《瑞鷓鴣》、《三台》;般涉調《傾杯樂》、《望征人》、《嘉宴樂》、《引駕回》、《拜新月》、《三台》。
若《宇宙賀皇恩》、《降聖萬年春》之類,皆藩邸作,以述太祖美德,諸曲多秘。而《平晉普天樂》者,平河東回所制,《萬國朝天樂》者,又明年所制,每宴享常用之。然帝勤求治道,未嘗自逸,故舉樂有度。雍熙初,教坊使郭守中求外任,止賜束帛。
真宗不喜鄭聲,而或為雜詞,未嘗宣佈於外。太平興國中,伶官蔚茂多侍大宴,聞雞唱,殿前都虞候崔翰問之曰:「此可被管弦乎?」茂多即法其聲,制曲曰《雞叫子》。又民間作新聲者甚眾,而教坊不用也。太宗所制曲,乾興以來通用之,凡新奏十七調,總四十八曲:黃鐘、道調、仙呂、中呂、南呂、正宮、小石、歇指、高平、般涉、大石、中呂、仙呂、雙越調,黃鐘羽。其急慢諸曲幾千數。又法曲、《龜茲》、鼓笛三部,凡二十有四曲。
仁宗洞曉音律,每禁中度曲,以賜教坊,或命教坊使撰進,凡五十四曲,朝廷多用之,天聖中,帝嘗問輔臣以古今樂之異同,王曾對曰:「古樂祀天地、宗廟、社稷、山川、鬼神,而聽者莫不和悅。今樂則不然,徒虞人耳目而蕩人心志。自昔人君流連荒亡者,莫不由此。」帝曰:「朕於聲技固未嘗留意,內外宴遊皆勉強耳。」張知白曰:「陛下盛德,外人豈知之,願備書時政記。」
世號太常為雅樂,而未嘗施於宴享,豈以正聲為不美聽哉!夫樂者,樂也,其道雖微妙難知,至於奏之而使人悅豫和平,則不待知音而後能也。今太常樂縣鐘、磬、塤、篪、搏拊之器,與夫舞綴羽、籥、幹、戚之制,類皆仿古,逮振作之,則聽者不知為樂而觀者厭焉,古樂豈真若此哉!孔子曰「惡鄭聲」,恐其亂雅。亂之雲者,似是而非也。孟子亦曰「今樂猶古樂」,而太常乃與教坊殊絕,何哉?昔李照、胡瑗、阮逸改鑄鐘磬,處士徐複笑之曰:「聖人寓器以聲,不先求其聲而更其器,其可用乎!」照、瑗、逸製作久之,卒無所成。蜀人房庶亦深訂其非是,因著書論古樂與今樂本末不遠,其大略以謂:「上古世質,器與聲樸,後世稍變焉。金石,鐘磬也,後世易之為方響;絲竹,琴簫也,後世變之為箏笛。匏,笙也,攢之以鬥;塤,土也,變而為甌;革,麻料也,擊而為鼓;木,柷吾攵也,貫之為板。此八音者,於世甚便,而不達者指廟樂鎛鐘、鎛磬、宮軒為正聲,而概謂夷部、鹵部為淫聲。殊不知大輅起於椎輪,龍艘生於落葉,其變則然也。古者食以俎豆,後世易以杯盂;簟席以為安,後世更以榻桉。使聖人複生,不能舍杯盂、榻桉,而複俎豆、簟席之質也。八音之器,豈異此哉!孔子曰'鄭聲淫'者,豈以其器不若古哉!亦疾其聲之變爾。試在樂者,由今之器,寄古之聲,去惉懘靡曼而歸之中和雅正,則感人心、導和氣,不曰治世之音乎!然則世所謂雅樂者,未必如古,而教坊所奏,豈盡為淫聲哉!」當數子紛紛銳意改制之後,庶之論指意獨如此,故存其語,以俟知者。
教坊本隸宣徽院,有使、副使、判官、都色長、色長、高班、大小都知。天聖五年,以內侍二人為鈐轄。嘉祐中,詔樂工每色額止二人,教頭止三人,有闕即填。異時或傳詔增置,許有司論奏。使、副歲閱雜劇,把色人分三等,遇三殿應奉人闕,即以次補。諸部應奉及二十年、年五十已上,許補廟令或鎮將,官制行,以隸太常寺。同天節,寶慈、慶壽宮生辰,皇子、公主生,凡國之慶事,皆進歌樂詞。
熙寧九年,教坊副使花日新言:「樂聲高,歌者難繼。方響部器不中度,絲竹從之。宜去噍殺之急,歸嘽緩之易,請下一律,改造方向,以為樂准。絲竹悉從其聲,則音律諧協,以導中和之氣。」詔從之。十一月,奏新樂於化成殿,帝諭近臣曰:「樂聲第降一律,已得寬和之節矣。」增賜方響為架三十,命太常下法駕、鹵部樂一律,如教坊雲。初,熙寧二年五月,罷宗室正任以上借教坊樂人,至八年,複之,許教樂。
政和三年五月,詔:「比以《大晟樂》播之教坊,嘉與天下共之,可以所進樂頒之天下。」八月,尚書省言:「大晟府宴樂已撥歸教坊,所有諸府從來習學之人,元降指揮令就大晟府教習,今當並就教坊習學。」從之。四年正月,禮部奏:「教坊樂,春或用商聲,孟或用季律,甚失四時之序。乞以大晟府十二月所定聲律,令教坊閱習,仍令秘書省撰詞。」
高宗建炎初,省教坊。紹興十四年複置,凡樂工四百六十人,以內侍充鈐轄。紹興末複省。孝宗隆興二年天申節,將用樂上壽,上曰:「一歲之間,只兩宮誕日外,餘無所用,不知作可名色。」大臣皆言:「臨時點集,不必置教坊。」上曰:「善。」乾道後,北使每歲兩至,亦用樂,但呼市人使之,不置教坊,止令修內司先兩旬教習。舊例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百人,百禽鳴二人,小兒隊七十一人,女童隊百三十七人,築球軍三十二人,起立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以上並臨安府差。
相撲等子二十一人。御前忠佐司差。
命罷小兒及女童隊,餘用之。
雲韶部者,黃門樂也。開寶中平嶺表,擇廣州內臣之聰警者,得八十人,令于教坊習樂藝,賜名簫韶部。雍熙初,改曰雲韶。每上元觀燈,上巳、端午觀水嬉,皆命作樂于宮中。遇南至、元正、清明、春秋分社之節,親王內中宴射,則亦用之。奏大麯十三:一曰中呂宮《萬年歡》;二曰黃鐘宮《中和樂》;三曰南呂宮《普天獻壽》,此曲亦太宗所制;四曰正宮《梁州》;五曰林鐘商《泛清波》;六曰雙調《大定樂》;七曰小石調《喜新春》;八曰越調《胡渭州》;九曰大石調《清平樂》;十曰般涉調《長壽仙》;十一曰高平調《罷金鉦》;十二曰中呂調《綠腰》;十三曰仙呂調《采雲歸》。樂用琵琶、箏、笙、觱栗、笛、方響、杖鼓、羯鼓、大鼓、拍板。雜劇用傀儡,後不復補。
鈞容直,亦軍樂也。太平興國三年,詔籍軍中之善樂者,命曰引龍直。每巡省遊幸,則騎導車駕而奏樂;若禦樓觀燈、賜酺,則載第一山車。端拱二年,又選捧日、天武、拱聖軍曉暢音律者,增多其數,以中使監視,藩臣以樂工上貢者亦隸之。淳化四年,改名鈞容直,取鈞天之義。初用樂工,同雲韶部。大中祥符五年,因鼓工溫用之請,增《龜茲》部,如教坊。其奉天書及四宮觀皆用之。有指揮使一人、都知二人、副都知二人、押班三人、應奉文字一人、監領內侍二人。嘉祐元年,系籍三百八十三人。六年,增置四百三十四人,詔以為額,闕即補之。七年,詔隸班及二十四年、年五十以上者,聽補軍職,隸軍頭司。其樂舊奏十六調,凡三十六大麯,鼓笛二十一曲,並他曲甚眾。嘉祐二年,監領內侍言,鈞容直與教坊樂並奏,聲不諧。詔罷鈞容舊十六調,取教坊十七調肄習之,雖間有損益,然其大麯、曲破並急、慢諸曲,與教坊頗同矣。
紹興中,鈞容直舊管四百人,楊存中請複收補,權以舊管之半為額,尋聞其召募騷擾,降詔止之。及其以應奉有勞,進呈推賞,又申諭止于支賜一次,庶杜其日後希望。紹興三十年,複詔鈞容班可蠲省,令殿司比擬一等班直收頓,內老弱癃疾者放停。教坊所嘗援祖宗舊典,點選入教,雖暫從其請,紹興三十一年有詔,教坊即日蠲罷,各令自便。
東西班樂,亦太平興國中選東西班習樂者,樂器獨用銀字觱栗、小笛、小笙。每騎從車駕而奏樂,或巡方則夜奏於行宮殿庭。
諸軍皆有善樂者,每車駕親祀回,則衣緋綠衣,自青城至朱雀門,列於禦道之左右,奏樂迎奉,其聲相屬,聞十數裏。或軍宴設亦奏之。
棹刀槍牌翻歌等,不常置。
清衙軍習樂者,令鈞容直教之,內侍主其事,園苑賜會及館待契丹使人。
又有親從親事樂及開封府衙前樂,園苑又分用諸軍樂,諸州皆有衙前樂。
四夷樂者,元豐六年五月,召見米脂砦所降戎樂四十二人,奏樂於崇政殿,以三班借職王恩等六人差監在京閑慢庫務門及舊城門敢勇三十六,與茶酒新任殿侍。《大晟樂書》曰:「前此宮架之外,列熊羆案,所奏皆夷樂也,豈容淆雜大樂!乃奏罷之。然古鞮鞻氏掌四夷樂,靺師、旄人各有所掌,以承祭祀,以供宴享。蓋中天下而立,得四海之歡心,使鼓舞焉,先王之所不廢也。《漢律》曰:'每大朝會宜設於殿門之外。'天子禦樓,則宮架之外列於道側,豈可旋於廣庭,與大樂並奏哉!」
志第九十六儀衛一
○殿庭立仗
綦天下之貴,一人而已。是故環拱而居,備物而動,文謂之儀,武謂之衛。一以明制度,示等威;一以慎出入,遠危疑也。《書》載弁戈、冕劉、虎賁、車輅,王出入,執盾以夾王車。朝儀之制,固已粲然。降及秦、漢,始有周廬、陛戟、鹵簿、金根、大駕、法駕千乘萬騎之盛。歷代因之,雖或損益,然不過為尊大而已。宋初,因唐、五代之舊,講究修葺,尤為詳備。其殿庭之儀,則有黃麾大仗、黃麾半仗、黃麾角仗、黃麾細仗。凡正旦、冬至及五月一日大朝會,大慶、冊、受賀、受朝,則設大仗;月朔視朝,則設半仗;外國使來,則設角仗;發冊授寶,則設細仗。其鹵簿之等有四:一曰大駕,郊祀大饗用之;二曰法駕,方澤、明堂、宗廟、籍田用之;三曰小駕,朝陵、封祀、奏謝用之;四曰黃麾仗,親征、省方還京用之。南渡之後,務為簡省。此其大較也。若夫臨時增損,用置不同,則有國史、會要、禮書具在。今取所載。撮其凡為《儀衛志》。
殿庭立仗,本充庭之制。唐禮,殿庭、屯門,皆列諸衛黃麾大仗。宋興,太祖增創錯繡諸旗並幡氅等,著於《通禮》,正、至、五月一日,禦正殿則陳之。青龍、白虎旗各一,分左右;五嶽旗五在左,五星旗五在右;五方龍旗二十五在左,五方鳳旗二十五在右;紅門神旗二十八,分左右;朱雀、真武旗各一,分左右;皂纛十二,分左右。以上金吾。
天一、太一旗各一,分左右;攝提旗二,分左右;五辰旗五,北斗旗一,分左右;木、火、北斗在左,金、水、土在右。
二十八宿各一,角宿至壁宿在左,奎宿至軫宿在右。
風伯、雨師旗各一,分左右;白澤、馴象、仙鹿、玉兔、馴犀、金鸚鵡、瑞麥、孔雀、野馬、犛牛旗各二,分左右;日月合璧旗一,在左;五星連珠旗一,在右;雷公、電母旗各一,分左右;軍公旗六,分左右;黃鹿、飛麟、兕、騶牙、白狼、蒼烏、辟邪、網子、貔旗各二,分左右;信幡二十二,分左右;傳教、告止幡各十二,分左右;黃麾二,分左右。以上兵部。
日旗、月旗各一,分左右;君王萬歲旗一在左;天下太平旗一,在右;獅子旗二,分左右;金鸞、金鳳旗各一,分左右;五方龍旗各一。青、赤在左,黃、白、黑在右。以上龍墀。
龍君、虎君旗各五,分左右;赤豹、黃羆旗各五,分左右;小黃龍旗一,在左;天馬旗一,在右;吏兵、力士旗各五,分左右;天王旗四,分左右;太歲旗十二,分左右;天馬旗六,分左右;排欄旗六十,分左右;左右幡氅各五行,行七十五;大黃龍旗二,分左右;大神旗六,分左右。以上六軍。
神宗元豐二年,詳定所言:「正旦禦殿,合用黃麾仗。案唐《開元禮》,冬至朝會及皇太子受冊、加元服,冊命諸王大臣,朝宴外國,亦皆用之。故事,皇帝受群臣上尊號,諸衛各率其屬,勒所部屯門、殿庭列仗衛。今獨修正旦儀注,而餘皆未及。欲乞冬會等儀,悉加詳定。」詔從之。又言:「禦殿儀仗,有黃麾幡三而無黃麾。請制大麾一,注旄於幹首,以取夏制;黃色,以取漢制;用十二幅,以取唐制;用一旒,以取今龍墀旗之制。建於當禦廂之前,以為表識。其當禦廂之後,則建黃麾幡二。」上謂蔡確等曰:「黃麾制度,終有可疑。今鑿而為植於大庭,夷夏共瞻,或致博聞多識者譏議,非善,宜姑闕之。」乃止。三年,詳定所言:「昨定朝會圖,於大慶殿橫街北止陳大輦、逍遙、平輦,而輿未陳也。當大輦之南,增腰輿一,小輿一。古者扇翣,皆編次雉羽或尾為之,故于文從'羽'。唐《開元》改為孔雀,凡大朝會,陳一百五十有六,分居左右。國朝複雉尾之名,而四面略為羽毛之形,中繡雙孔雀,又有雙盤龍扇,皆無所本。」遂改制偏扇、團方扇為三等,繡雉。凡朝會,平輦、逍遙並陳于東西龍墀上。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大慶殿大朝會儀衛:
黃麾大仗五千七十五人。仗首左右廂各二部,絳引幡十。執各一人。
第一部,左右領軍衛大將軍各一員,第二部,左右領軍衛折沖,掌鼓一人,帥兵官一十人。次執儀刀部十二行,每行持各十人:後部並仗同。
第一行,黃雞四角氅;凡氅,皆持以龍頭竿。
第二,儀鍠五色幡;第三,青孔雀五角氅;第四,烏戟;第五,緋鳳六角氅;第六,細弓矢;第七,白鵝四角氅;第八,朱縢絡盾刀;第九,皂鵝六角氅;第十,細弓矢;第十一,槊;第十二,綠縢絡盾刀。揭鼓二,掌鼓二人。後部同。
以上排列左右廂。第一部各於軍員之南,居次廂第一部稍前。第二部於第一部之後,並相向。
次廂左右各三部:第一,左右屯衛;第二,左右武衛,並大將軍;第三,左右衛將軍:各一員。第一,果毅;第二、第三,折沖:各一員。於仗首左右廂第一部之南,相向。持黃麾幡二人,在當禦廂前分立。當禦廂左右各一部,左右衛果毅各一人,於玉輅之前分左右,並北向。
次後廂左右各三部:第一,左右驍衛將軍;第二,左右領軍衛折沖;第三,左右領軍衛果毅:各一員。第一部,分於當禦廂之左右差後;第二部,左在金輅之後西偏,右在象輅之後東偏;第三部,左在革輅之後西偏,右在木輅之後東偏,並北向。
次左右廂各三部:第一,左右武衛將軍;第二,左右屯衛將軍;第三,左右領軍衛折沖:各一員。各在網子、鶡雞、貔旗之前,東西相向。左右廂各步甲十二隊:第一隊,左右衛果毅;第二,左右衛,第四,左右驍衛,第六,左右武衛,第八,左右屯衛,第十、第十二,左右領軍衛,並折沖;第三,左右驍衛,第五,左右武衛,第七,左右屯衛,第九、第十一,左右領軍衛,並果毅:各一員。每隊旗一,貔、鶡雞、仙鹿、金鸚鵡、瑞麥、孔雀、野馬、犛牛、甘露、網子。內第十二隊旗同第一隊。
刀盾、弓矢相間,分十二隊,每隊三十人,五重。第一至第六隊,在仗首第二部北;第七至第十二隊,在仗首第二部南,東西相向。
左右廂後部各十二隊:第一、第二,左右衛;第五至第七,左右武衛;第十至第十二,左右領軍衛:並折沖。第三、第四,左右驍衛;第八、第九,左右屯衛:並果毅。每隊旗二,角、赤熊、兕、太平、馴犀、鵕鸃、騼騶、騶牙、蒼烏、白狼、龍馬、金牛。次弩五人為一列,弓矢十人為二重,槊二十人為四重。以上在大慶殿門外,第一至第四隊在前,第五至第八隊在後,第九至第十二隊又在後,東西相向。
真武隊:金吾折沖都尉一員,仙童、真武、螣蛇、神龜旗各一,執各一人。犦槊二人,弩五人為一列,弓矢二十人為四重,槊二十五人為五重。以上在大慶門外中道,北向排列。
殿中省尚輦:陳孔雀扇四十於簾外。執各一人。
陳輦輿于龍墀。大輦在東部,押、執、擎人二百二十有二人;腰輿在南,一十有七人;小輿又在南,二十有五人,皆西向。平輦在西,逍遙在南,共三十七人,皆東向。設傘,扇于沙墀:方傘二,分左右;執傘將校四人。
團龍扇四,分左右;執扇都將四人。
方雉扇一百,分傘、扇之後,為五行。執扇長行一百人。
押當職掌二人,各立團龍扇之北。金吾引駕官二人,分立團扇之南。
文德殿入閤之制,唯殿中省細仗,與兩省供奉官班於庭。太宗淳化三年,增黃麾仗二百五十人。神宗熙寧三年,修閤門儀制宋敏求言:「本朝惟入閤乃禦文德殿視朝。今既不用入閤儀,即文德殿遂闕視朝之禮。乞下兩制及太常禮院,約唐禦宣政殿制裁定,以備朔望正衙視朝之禮。」詔學士院詳定。學士韓維等上其儀:朔前一日,有司供張於文德殿庭。東面,左金吾引駕官一人,四色官二人,各帶儀刀。被金甲天武官一人,判殿中省一人,排列官一人。扇二,方傘一。金吾仗碧襴十二,各執儀刀。兵部儀仗排列職掌一人,押隊員僚二人。黃麾幡一,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八,龍頭竿、戟各五十。西面,右金吾引駕官以下,皆如東面。天武官東西總百人。門外立仗:其東,青龍旗一,五嶽旗五,五龍旗十;其西,白虎旗一,五星旗五,五鳳旗十。禦馬,東西皆五匹,每匹人員二人,禦龍官四人。設禦幄於殿后閤。其日,左右金吾將軍常服押本衛仗,殿中省官押細仗,東西對列,俟皇帝受朝、降坐、放仗,乃退。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文德殿視朝之制:
黃麾半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殿內仗首,左右廂各一部,每部一百二十四人,在金吾仗南,東西相向。絳引幡十,執各一人。
分部之南北,為五重。當禦廂左右部同,左部在帥兵官東,右部在帥兵官西,各為十重。左右領軍衛大將軍各一員,居部之中。次廂左右第一、第二、第三部同。
掌鼓一人,次大將軍後。次廂左右第一部並當禦廂左右部,次果毅,次廂左右第二、第三部,次折沖,次後廂左右部,次將軍。
帥兵官十人,分部之南北,為五重,北在絳引幡之南,南在絳引幡之北。次廂左右第一、第二、第三部在部之南北,當禦廂、次後廂左部在黃氅東,右部在氅西。
執儀刀部十行,行十人,每色兩行,為五重。次廂左右第一、第二、第三部同。當禦廂、次後廂左右部,每色一行,為十重。左部以東為首,右部以西為首,並次帥兵官。
第一行,龍頭竿黃雞四角氅;凡氅皆持以龍頭竿。
第二,儀鍠五色幡;第三,青孔雀五角氅;第四,烏戟;第五,緋鳳六角氅;第六,細弓矢;第七,白鵝四角氅;第八,朱縢絡盾刀;第九,阜鵝六角氅;第十,槊。揭鼓二,掌揭鼓二人。分立緋氅、烏戟後當中,次廂左右第一、第二、第三部同,當禦廂、次後廂並一在儀鍠、青氅間,一在弓矢、白氅間,與後行齊。
次廂左右各三部,每部一百一十五人,次左右廂仗首之南,東西相向。第一部,左右屯衛大將軍及果毅各一員。第二部,左右武衛大將軍,第三部,左右衛將軍各一員,折沖各一員。黃麾幡二,分立當禦左右廂前中間,北向。當禦廂左右各一部,每部一百二十四人,在殿門內中道,分東西,並北向。次後廂左右部同。大慶殿列于樂架之南。
左右衛果毅各一員。左在部西,右在部東。次後左右廂將軍准此。
次後廂左右各一部,每部一百一十四人,次當禦廂南,左右驍衛將軍各一員。左右廂各步軍六隊,第一隊,每隊三十三人,第二至第六隊,每隊各二十七人。分東西,在仗隊後。第一,左右衛;第三,左右武衛;第五,左右領軍衛:並果毅,各一員。第二,左右驍衛;第四,左右屯衛;第六,左右領軍衛:並折沖,各一員。每隊旗二,貔、金鸚鵡、瑞麥、犛牛、甘露、鶡雞。執各一人。
刀盾、弓矢相間,人數行列同前。左右廂步軍,殿門外左右廂後部各六隊,每隊三十八人,在部下親從後,東西相向。第一隊,左右衛;第三,左右武衛;第五,左右領軍衛:並折沖,各一員,第二,左右驍衛;第四、第六,左右屯衛:並果毅,各一員。角、太平、馴犀、騶牙、白狼、蒼烏等旗各二,弩五人,為一列,弓矢十人,為二重,槊二十人,為四重。
真武隊五十七人,在端禮門內中道,北向。大慶殿於殿門外。
前有金吾折沖都尉一員,仙童、真武、螣蛇、神龜等旗各一,犦槊二人,弩五人為一列,弓矢二十人為四重,槊二十五人為五重。排列仗隊職掌六人,分立仗隊之間,殿內四人,殿外二人。
殿中省尚輦陳扇二十於簾外,執扇殿侍二十人。陳腰輿、小輿於東、西朵殿,腰輿在東,小輿在西,人員、都將各一人,輦官共四十人。陳傘、扇于殿下,方傘二,團龍扇四,並分左右夾傘。執扇各一人,將校或節級。方雉扇六十,作三重,在傘、扇之後。輦官長行各一人,金吾左右將軍各一員,在傘、扇之南,稍前。四色官四人,二人立于將軍之南,與傘、扇一列。宣敕放仗二人,在引駕官南。執儀刀引駕官二人,在親從官後。長行二十四人,在四色官之南。排列官二人,在長行之南。次金甲天武官二人,在長行南。以上並分東西相向立。設旗於殿門之外,青龍旗一在左,五嶽神旗各一次之,五方色龍旗各一次之,五方色龍旗各一又次之。白虎旗一在右,五星神旗各一次之,五方色鳳旗各一次之,五方色鳳旗各一又次之。
詔頒行之。大慶殿冊命諸王、大臣,黃麾仗准文德殿視朝。
政和中,大祀饗立仗:大黃龍負圖旗一,執糸斥二百人,陳于闕庭赤龍旗南少西大黃龍旗之北。宣和冬祀,陳於大內前。大黃龍旗一,執糸斥六十人,陳于逐頓宮門外宣德門,次大黃龍負圖旗之南。宣和,此旗下又有日、月、五星連珠、北斗、招搖、蒼龍、白虎、朱雀、玄武、君王萬歲、獅子、金鸞、金鳳、五方龍、天下太平等旗,凡二十一。正、至受朝同。龍墀旗陳於殿庭;太廟,在西櫺星門外路南,次赤龍旗少北;青城,在泰禋門外,夏祭大禮在明禋門外。赤龍旗之南。宗祀祫饗大禮,不設大黃龍負圖旗、大黃龍旗。
大神旗六,執糸斥各九十人,宣德門、泰禋門並陳於大黃龍旗之南,東西相望;大廟陳於西櫺星門外,大黃龍旗之西少南,視赤龍旗為列,南北相望。龍墀旗執糸斥各十二人,左右有日、月旗各一。次君王萬歲旗一,宣德門、泰禋門,在路東;太廟,在門外路南。次獅子旗二,左右有金鸞、金鳳旗各一。次五方龍旗各一:青、黃、赤龍旗,宣德、泰禋門在東,太廟在南;黑、白龍旗,宣德、泰禋門在西,太廟在北。次天下太平旗一,宣德、泰禋門,在路西;太廟,在路北。以上旗皆在車駕前發仗內。執糸斥人並錦帽、五色絁繡寶相花衫、鐵臂鞲、革帶。
政和中,遼使朝紫宸殿,用黃麾角仗,共一千五十六人。殿內黃麾幡二,次四色官之南,分左右。仗首左右廂各一部,每部一百四十人,在朵殿下稍南。絳引幡十,分部之南北,各為五重。左右領軍衛大將軍各一員,在部中稍南。次廂左右第一、第二部同。
掌鼓一人,次大將軍後。次廂左右第一部次果毅,第二部次折沖。
帥兵官十人,分部之南北,北在絳引幡之南,南在絳引幡之北。次廂左右第一、第二部在部之南北。
各為五重。執儀刀部九行,每行持各十人。第一,龍頭竿黃雞四角氅;皆持以龍頭竿。
第二,儀鍠五色幡;第三,青孔雀五角氅;第四,烏戟;第五,緋鳳六角氅;第六,細弓矢;第七,白鵝四角氅;第八,槊;第九,阜鵝六角氅。掌揭鼓一人,在緋氅、烏戟之後。次廂左右第一、第二部同。
次廂左右各二部,每部一百五人,次左右廂仗首之南。第一部,左右屯衛大將軍、果毅各一員;第二,左右武衛大將軍、折沖各一員。掌鼓以下至掌揭鼓人數,並同仗首。殿外左右廂各步甲三隊,每隊三十三人。第一,左右衛,第三,左右武衛,並果毅;第二,左右驍衛、折沖:並各一員。貔、金鸚鵡、瑞麥旗各二,以次分在三隊。刀盾三十人,為五重。內第二隊弓矢。
左右廂後部各三隊,第一隊每隊三十八人,第二隊每隊三十三人。
第一,左右衛,第三,左右武衛,並折沖;第二,左右驍衛、果毅。角、太平、馴犀旗各二,以次分在三隊。弩五人,為一列,弓矢十人,為二重,第二、第三隊為一列。
槊二十人,為四重。排列仗隊職掌二人,次廂第二部之南,分左右。以上殿內外仗隊,東西相向排列。
殿中省尚輦陳輿、輦於東西朵殿,平輦在東,西向;逍遙輦在西,東向。設傘、扇于殿下,方傘二,分左右;團龍扇四,分左右,夾方傘。方雉扇二十四,分左右,各二重,在傘、扇之後。金吾四色官一人。
政和中,文德殿發冊,用黃麾細仗,共一千四百二人。設日旗、君王萬歲旗、獅子旗、金鸞旗、青龍旗、赤龍旗各一,在殿東階之東,以西為上;月旗、天下太平旗、獅子旗、金鳳旗、白龍旗、黑龍旗各一,在殿西階之西,以東為上;每旗執扯四人。
俱北向立。押當職掌二人,分左右立於日、月旗南。次方傘二,團龍扇四,夾方傘。次金吾上將軍二人,將軍四人,引駕官四人。次金甲二人。次四色官六人,內二人執笏,余執金銅儀刀。次碧襴二十四人,內執金銅儀刀左右各六人,在北。次都押衙二人,立於碧襴之南,少退。次皂纛旗一十二,每旗執扯五人。左右金吾仗司員僚各一人押纛,立于旗南。次青龍旗一在東,白虎旗一在西,每旗執扯六人。
員僚二人押旗,在旗之北。以上並分左右,東西向。次五方龍旗在東,五方鳳旗在西,各二十五。每五旗相間,各依方色排列。次五嶽神旗五在東,五星神旗五在西,各依方位排列。每旗執扯三人。
次朱雀旗一在東,真武旗一在西。每旗執扯六人。
以上並北向。員僚二人押旗,在旗之南,分左右。次紅門旗二十八,分左右。每旗執扯二人。
次寅、卯、辰、巳、午、未旗六,在東;申、酉、戌、亥、子、醜旗六,在西。天王旗四,分左右,夾辰旗。次龍君、赤豹、吏兵旗各五,每旗各為一列在東,每列掩尾天馬旗一,以次在東。次虎君、黃熊、力士旗各五,每旗各為一列在西,每列掩尾天馬旗一,以次在西。每旗執扯三人。
員僚六人押仗,各分立旗前。次員僚四人押旗,分左右,東西為一列。每列一員。
左廂第一隊,鶡雞、白澤、玉馬、貔旗、四瀆旗各一,為一列;下至第九隊旗行列准此。
第二隊,角、亢、氐、房、心宿旗各一;第三隊,虛、危、室、壁、奎宿旗各一;第四隊,參、井、鬼、柳宿、駃騠旗各一;第五隊,三角獸、黃鹿、苣文、馴象、飛麟旗各一;第六隊,辟邪、玉兔、吉利、仙鹿、祥雲旗各一;第七隊,花鳳、飛黃、野馬、金鸚鵡、瑞麥旗各一;第八隊,孔雀、兕、甘露、網子、角旗各一,並各為一列;第九隊,犛牛旗一,設於孔雀旗後。右廂第一隊,同左廂第一;第二隊,尾、箕、鬥、牛、女宿旗各一;第三隊,婁、胃、昴、畢、觜宿旗各一;第四隊,星、張、翼、軫、駃騠旗各一;第五至第八隊,並同左廂第五至第八;第九隊,騶牙旗、蒼烏旗各二,相間為一列。每旗執扯三人。俱北向。員僚二人,押黃麾立于龍鳳旗之北。左右廂五色龍鳳旗之東西,各設黃麾幡二。次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五,次絳麾幡二,次絳引幡五。員僚五人,押黃麾立于龍鳳旗北少東。排闌旗三十,自黃麾幡東西排列,以次於南,每旗執扯三人。
俱北向。鐙杖、哥舒各三十,於殿東西兩廂排列。鐙杖起北,哥舒間之,俱東西相向。左右廂執白柯槍各七十五人,東西相向。又于騶牙旗南設大黃龍旗一,在殿門裏少西,執扯二十人。小黃龍旗一,在大黃龍旗後少西,執扯三人。次大神旗六,分左右。衛尉寺押當儀仗職掌四人,排仗通直官二人,大將二人,節級二人,檢察六人,左右金吾仗司押當職掌、排列官各一人。凡大朝會儀衛,有司皆依令式陳設。
初,宋制,有黃麾大仗、半仗、角仗、細仗。南渡後,儀仗尤簡,惟造黃麾半仗、角仗、細仗,而大仗不設。中興大朝會,四朝惟一講,紹興十五年正月朔旦是也。然止以大仗三分減一,用三千三百五十人。自是正旦、冬至俱免大朝賀,以為定例焉。
黃麾半仗者,大慶殿正旦受朝、兩宮上冊寶之所設也,用二千四百一十五人。其內儀仗官兵等一千八百三人,兵部職掌五人,統制官二人,皆襆頭、公裳、腰帶、靴、笏。金吾司碧襴三十二人,襆頭、碧襴衫、銅革帶,執儀刀。將官二人,襆頭、緋抹額、紫繡羅袍、背螣蛇、銅革帶,執儀刀。旁頭一十人,素帽、紫衫、纈衫、黃勒帛,執銅仗子。金銅甲二人,兜鍪、甲衫、錦臂衣,執金銅鉞斧。絳引幡十,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二,執幡人皆武弁、緋寶相花衫、勒帛。黃麾幡二,執幡人武弁、黃寶相花衫、銅革帶。小行旗三百人,素帽、五色抹額、緋寶相花衫、勒帛。五色小氅三百人,儀鍠四十人,皆纈帽,五色寶相花衫、勒帛。金節一十二人,武弁、青寶相花衫、銅革帶。殳叉三十人,素帽、五色寶相花衫、勒帛。綠槊二百一十人,素帽、緋寶相花衫、勒帛。烏戟二百一十人,纈帽、緋寶相花衫、勒帛。白柯槍六十人,素帽子、銀褐寶相花衫、勒帛。儀弓二百七十人,纈帽、青寶相花衫、勒帛。儀弩六十人,平巾幘、緋寶相花衫、勒帛。銅仗子二十人,素帽、紫衫、黃勒帛。儀刀百八十四人,平巾幘、緋寶相花衫。內大旗下六百一十二人,大旗三十四,龍旗一十,鳳旗一十,五星旗、五嶽旗各五,青龍旗、白虎旗、朱雀旗、玄武旗各一,每旗扶拽一十七人,搭材一名,武弁、五色寶相花衫、勒帛。其外殿中輿輦、傘扇百三十三人,逍遙、平輦各一,每輦人員八人,帽子、宜男纈羅單衫、塗金銀柘枝腰帶。輦官二十七人,襆頭、白獅子纈羅單衫、塗金銀海捷腰帶、紫羅裏夾三襜。中道傘扇六十六,輦官七十人,素方傘四十四人,弓腳襆頭、碧襴衫、塗金銅革帶、烏皮履。繡紫方傘六、花團扇十二、十八人,雉扇二十二人,準備四人,皆武弁、緋寶相花袍、銅革帶。鳳扇二十二人,黃抹額、黃寶相花袍、黃勒帛。編排儀仗職掌五人,立殿下傘扇後,烏皮介幘、緋羅寬衫、白羅大帶。
其黃麾小半仗者,大慶殿冊皇太子及穆清殿皇后受冊之所設也,用一千四百九十九人。其內儀仗官兵等八百八十七人,兵部職掌十二人,金吾司碧襴三十人,絳引幡二、告止幡一、傳教幡一、信幡一、用十五人,黃麾幡一、三人。小行旗百八十人,五色小氅子百八十人,金節十二人,儀鍠、斧二十三人,綠槊七十五人,烏戟七十五人,白柯槍八十一人,儀弓六十三人,儀弩四十五人,銅仗子一十人,儀刀六十七人。統制官、將官、牽頭、金銅甲,皆與前半仗同。內大旗下六百一十二人,殿中輿輦、傘扇百三十二人,皆同前半仗。
其黃麾角仗者,大慶殿冬至受朝、紫宸殿即位、兩宮賀節慶壽、紫宸殿受金使朝之所設也,用一千五十六人。內金吾司放仗官二人,統制官一人,攝大將軍六人,旁頭五人,黃麾幡一,三人,絳引幡八,二十四人,金節十二人,儀弓七十人,儀弩五十人,儀刀七十人,儀鍠、斧一十三人,白柯槍三十人,綠槊七十人,烏戟七十人,小行旗三百人,五色小氅三百人,銅仗子三十人。
其黃麾細仗者,大慶殿、文德殿發冊及進國史之所設也。東都用一千四百二人,中興後或用百人至五百人,隨事增損。而其執仗有四,小行旗、五色小氅、儀刀、銅仗子;其服色有四,纈帽子、素帽子、平巾幘、武弁冠,五色寶相花衫、勒帛。
大朝會之外,有日參、四參、六參、朔參、望參。朔參,用厘務、不厘務通直郎已上。望參,用厘務通直郎已上。宣制、非時慶賀以望參官,餘以朔參官。四參官,謂宰執,侍從,武臣正任,文臣卿監、員郎、監察禦史已上。四參遇雨則改日參。在京宮觀奉朝請者赴六參。高宗移蹕臨安,殿無南廊,遇雨雪,則日參官于南閤內起居。宰執、使相立簷下;侍從、兩省、台諫官以下立南閤內;卿監、郎官、武功大夫以下立東西廊。紹興十二年十月,有司請行正、至朝賀禮,及講求祖宗故實常朝、視朝、正衙、便殿之儀。乃討論朔日文德殿視朝,紫宸殿日參、望參,垂拱殿日參、四參,假日崇政殿坐,聖節垂拱、紫宸殿上壽之制。請先禦正殿視朝。十一月,禮部侍郎王賞言:「正、至及大慶賀受朝,系禦大慶殿,與文德、紫宸、垂拱殿禮制不同。月朔視朝,則禦文德殿,謂之前殿正衙,設黃麾半仗。其餘紫宸、垂拱皆系別殿,不設儀仗。今大慶殿朝會,禮文繁多,欲先舉行文德殿視朝之制。」時行宮止一殿,乃更作崇政、垂拱二殿。禦史台請以射殿為崇政殿,朔望權置帳門以為紫宸殿,宣赦書、德音、麻制以為文德殿,群臣拜表、聽禦劄批答權作文殿德東上閤門。其垂拱殿四參,於殿門外設位版。十三年,始視朝於文德殿,設黃麾半仗二千四百十五人。六月,紫宸殿望參,設黃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自是,後殿坐及射殿引呈公事,以日景已高,依舊制設衛士、青涼傘十。淳熙十四年,詔引呈射殿公事,殿門外排立禦馬,如後殿之儀。
大朝會儀,舊制,垂拱殿設簾,殿上駐輦,候起居稱賀班絕,乘輦,樞密、知閤門官、樞密都副承旨、諸房副都承旨前導,管軍引駕至大慶殿后幄降輦,入次更衣。紹興十五年正月朔旦,以二殿經途與東都異,乃以常禦殿為垂拱殿,免駐輦,設簾帷,設椅子,稱賀畢,過大慶殿后幄。前期,儀鸞司設禦榻於大慶殿中,南向,設東西房於禦榻左右稍北,設東西閤於殿后左右,殿上前楹施簾,設香案于殿下。太常展宮架樂於殿庭橫街之南。其日,禦輦院陳輿輦、傘扇于殿下,東西相向。兵部陳五輅于皇城南門外,俱北向。騏驥院列禦馬於殿門外,東西相向。兵部帥屬設黃麾仗三千三百五十人於殿門內外。以殿狹,輦出房,不鳴鞭。
淳熙十六年正旦,行稱賀禮,比政和五禮月朔視朝儀。皇帝禦大慶殿,服靴袍,即禦坐,皇太子、文武百僚常服稱賀,而設黃麾半仗二千四百十五人。及冬至朝賀,設黃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著為令。而大朝會儀。自紹興十五年以後不設。
志第九十七儀衛二
○宮中導從行幸儀衛太上皇儀衛後妃儀衛
宮中導從之制,唐已前無聞焉。五代漢乾祐中,始置主輦十六人,捧足一人,掌扇四人,持踏床一人,並服文綾袍、銀葉弓腳襆頭。尚宮一人,寶省一人,高鬢、紫衣。書省二人,紫衣、弓腳襆頭。新婦二人,高鬟、青袍。大將二人,紫衣、弓腳襆頭。童子執紅絲拂二人,高鬟髻、青衣。執犀盤二人,帶鬅頭、黃衫。執翟尾二人,帶鬅頭、黃衫。雞冠二人,紫衣,分執金灌器、唾壺。女冠二人,紫衣,執香爐、香盤。分左右以次奉引。
太宗太平興國初,增主輦二十四人,改服高腳襆頭;輦頭一人,衣紫繡袍,持金塗銀仗以督領之。奉珍珠、七寶、翠毛華樹二人,衣緋袍;奉金寶山二人,衣綠繡袍;奉龍腦合二人,衣緋銷金袍,並高腳襆頭。執拂翟四人,鬅頭、衣黃繡袍。舊衣綾袍、紫衣者,悉易以銷金及繡。複增司薄一人,內省一人,司儀一人,司給一人,皆分左右前導,凡一十七行。每正、至禦殿,祀郊廟,步輦出入至長春殿用之。其乘輦,則屈右足、垂左足而憑幾,蓋唐制也。真宗時,加四面內官周衛。大中祥符三年,內出繪圖以示宰相。
行幸儀衛。宋初,三駕皆以待禮事。車駕近出,止用常從以行。其舊儀,殿前司隨駕馬隊,凡諸班直內,殿前指揮使全班祗應:左班七十六人,二十四人在駕前左邊引駕,五十二人作兩隊隨駕;右班七十七人,二十四人在駕前右邊引駕,五十三人在駕後作兩隊隨駕,二十七人第一隊,二十六人第二隊。內殿直五十四人,散員六十四人,散指揮六十四人,散都頭五十四人,散祗候五十四人,金槍五十四人,茶酒班祗應殿侍百五十七人,東第二班長入祗候殿侍十八人,駕後動樂三十一人,馬隊弩手分東西八十五人,招箭班三十五人,散直百七人,鈞容直三百二十人,禦龍直百四十二人,禦龍骨朵子直二百二十人,並全班祗應。禦龍弓箭直百三十三人,禦龍弩直百三十三人,寬衣天武指揮二百一十六人。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員僚。
若隨駕不使馬隊,即減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槍等直,仍減東西班馬隊駑手八十五人,餘並同上。
凡皇城司隨駕人數:崇政殿祗應親從四指揮共二百五十二人,執擎骨朵,充禁衛;崇政殿門外快行、祗候、親從第四指揮五十四人;車駕導從、兩壁隨行親從親事官共九十六人,並于駕前先行,行幸所到之處,充行宮司把門、灑掃祗應。各有正副都頭、節級、十將。
尚書兵部供黃麾仗內法物:罕畢各一。五色繡氅子並龍頭竿掛,第一,青繡孔雀氅;第二,緋繡鳳氅;第三,青繡孔雀氅;第四,皂繡鵝氅;第五,白繡鵝氅;第六,黃繡雞氅。又六軍儀仗司供儀仗法物,內獅子旗四口,充門旗二口,各一人執,分左右;二口各十人執扯,分左右,扯人執弓箭。又左金吾引駕仗供牙門旗十四口,十口開五門,每門二口,每口一人執二人夾,計三十人,並騎,夾人執弓箭。監門校尉二十人,每門四人,並帶儀刀,騎。二口系前步甲第七隊前,二口系前部黃麾第一隊前,二口系後部黃麾第一隊前,二口系後步甲第一隊前,二口系後步甲第七隊前。四口開二門,每門二口,每口一人執二人夾,計十二人,並騎。監門校尉六人,並帶儀刀,騎。二口系兵部班劍儀刀隊後,二口系真武隊前。又右金吾引駕仗供牙門旗十四口,制同左仗。
仁宗康定元年,參知政事宋庠言:「車駕行幸,非郊廟大禮具陳鹵薄外,其常日導從,惟前有駕頭,後擁傘扇而已,殊無禮典所載公卿奉引之盛。其侍從及百司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道中。步輦之後,但以親事官百餘人執楇以殿,謂之禁衛。諸班勁騎,頗與乘輿相遠;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所過旗亭市樓,垂簾外蔽,士民馮高下瞰,莫為嚴憚。邏司街使,恬不呵止。威令弛闕,玩習為常。非所謂旄頭先驅,清道後行之慎也。且自黃帝以神功盛德,猶假師兵營衛,則防微禦變,古今一體。案漢魏以降,有大駕、小駕之儀。至唐又分殿中諸衛、黃麾等仗,名數次序,各有施設。國朝承五姓荒殘之弊,事從簡略,每鳴鑾遊豫,盡去戈戟、旌旗之制,儀衛寡薄,頗同藩鎮。此皆制度放佚,憚於改作之咎。宜委一二博學近臣,討繹前代儀注及鹵薄令,以乘輿常時出入之儀,比之三駕諸仗,酌取其中,稍增儀物,具嚴法禁,以示尊極,以防未然。革去因循,其在今日。」詔太常禮院與兩制詳定,參以舊儀,別加新制。
兩制同禮官議,略准小駕制度,添清道馬、罕畢、旗氅等物。別為常行禁衛儀,加清道馬百匹,並帶器械,分五行,行二十人。請下殿前司,于諸班內差。
罕畢各一,分左右,並騎。牙門旗前後各四,分左右,並騎。緋繡鳳氅二十四,分左右,並騎。以上請下殿前司,于諸班內差充。
雉扇十二,分左右。請於親從官內差充。
以上新添百六十二人。凡天武官舊二百一十六人,空行,今添執哥舒,為一重。親從官舊百四十五人,今添百五十五人,通為三百人,為一重。殿前指揮使舊四十八人,今添百五十二人,通為二百人,或于近上諸班相兼差充,並騎,為一重。以上因舊人數添。舊四百九人,新添三百七人,共七百一十六人。
凡駕前殿前指揮使、親從官為二重,左右相對,各開二門,約二丈,每門並差人員二人押當。第一門與通事舍人相對,第二門與閣門使相對。每有臣僚迎駕起居,並令中道候起居畢,於左右門出。其諸色人止令於牙門旗前道傍起居,不得便入禁衛中。每門外重,令殿前指揮使執旗二面以表門,用轉光錯彩旗,通上計五重,皆掩後團轉。
凡百司祗應人於禁衛內無執掌者,及隨駕臣僚除合將入禁衛隨從人數外,余並令于殿前指揮使行外左右前後行。凡前牙門旗以後,後牙門旗以前,屬禁衛中,不得輒入。凡中書、樞密院臣僚,並于從內第三重寬衣天武內行馬;其餘隨駕文武臣僚,並在從內第四重殿前指揮使內,分左右依官位行馬。
凡車駕經歷去處,若有樓閣,並不得垂簾障蔽,及止絕士庶不許臨高瞰下,止於街兩傍立觀,即不得夾路喧呼馳走。前牙門以前,後牙門以後,不在此限。凡車駕未出皇城門,宣德、左右掖、東華、拱宸門及已至所幸處,即自有門禁,不用牙門旗約束。凡車駕已在道,前牙門旗雖行,後牙門旗未行,除止絕閒雜行人外,其隨駕臣僚官司人等,並依常例,次第赴合隨從及行馬去處。凡前牙門旗在清道馬後約十步已來,後牙門旗在駕後殿前指揮使之後。凡街巷寬闊處,儀衛並依新圖排列。如遇窄狹街巷,禁衛止用親從官二重,禦龍直二重,雉扇隨輦。其殿前指揮使、天武官,並權分于駕前後隨行。後至寬闊處,乘輿徐行,儀仗依舊排列。或駕幸園苑、宮觀、寺院並臣僚宅,即清道馬、儀仗、殿前指揮使、天武官更不入,惟於外排立。其隨駕臣僚及諸司人,自依常例隨從,候駕行,依次排列。或臣僚宅在巷內,前去不通人行處,其儀仗、殿前指揮使等,各於巷口排立,止絕行人,余並如故。時詳定閱習既畢,或言新制嚴密,慮違犯者眾,因不果行。
嘉祐六年,先是,幸睦親宅,抱駕頭內臣墜馬,壞駕頭。太常禮院、閣門及整肅禁衛所請自今車駕出,以閣門祗候並內臣各二員,分駕頭左右扇筤後編攔,仍以皇城司親從官二十人隨之。
哲宗紹聖二年,詔:車駕行幸儀衛,駕後東西班殿侍馬兩隊,撥充駕前編攔,分兩壁行於前引行門之前,隨身器械,各別給銀骨朵一。駕後馬隊、殿前指揮使馬,以百人分四隊。不足,據人數均差,仍別差人員六人。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並增作一百四人,分四隊,內人員各四人。金槍班添一隊,作七十八人,內人員三人。弩手班添兩隊,充填撥過東西班殿侍馬兩隊。禁衛禦龍直、弓箭直、弩直、長行,仍各添給銀骨朵。禁衛外,添差編攔天武人員、長行共二百人,揀選有行止舊人充,出入止於宣德門外,至行在所,即止於行宮門外。
南渡後,乘輿出入,初未有儀。高宗將迎韋太后于郊,因制常行儀仗,用黃麾仗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孝宗朝德壽宮,減一千人,用殿前司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內巡檢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凡一千四百六十九人。四孟詣景靈宮,用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內巡檢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凡一千九百二十四人。九年正月,詔:駕出禦後殿坐,宰執、百官、儀衛等赴後殿,起居殿上;登輦,出後殿門,駕回,入祥曦殿門。
太上皇儀衛。隆興元年,孝宗嗣位,詔有司討論德壽宮輿輦儀衛。先是,紹興三十二年六月,詔:「上皇日常朝殿,差禦龍直四十三人,執仗排立,並設傘扇,鳴鞭。宰執退朝,仍赴德壽宮起居。如遇行幸,令禁衛所隨以祗應。」兩奉上皇旨,卻而不受,故複有是詔。尋有司上言:「漢之未央,唐之興慶,其車輦儀衛不載。今父堯子舜,事親典禮,凡往古來今所未備者,當以義起,極其尊崇,為萬世法。」遂定宰執、百官詣德壽宮起居,則禁衛所依後殿坐儀排列,禁衛二百九十七人祗應。行幸,則禁衛所差行門、禁衛諸班直、天武親從官及傘扇、鳴鞭、燭罩等合五百人,隨行扈從。前引七十人:內行宮殿前崇政殿親從一十人,都下親從二十人,快行親從二十人,殿前指揮使二十人。中道六十人:編排禁衛行子一十人,執從物禦龍直三十人,執傘扇天武一十人,崇政殿親從攔前一十人。禁衛圍子四重四百人:第一,崇政殿親從一百人;第二,禦龍直、骨朵直、弓箭直三十人,東西班七十人;第三,執燭罩都下親從一百人;第四,內殿直一十人,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鎗、銀鎗班各一十人,後從殿前指揮使二十人。
皇太后儀衛。自乾興元年仁宗即位,章獻太后預政,侍衛始盛。用禮儀院奏,制皇太后所乘輿,名之曰「大安輦」。天聖元年,有司言:「皇太后車駕出,合設護衛:禦龍直都虞候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一人,十將、長行五十人;骨朵子直都虞候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二人,十將、長行八十人;弓箭直指揮使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二人,十將、長行五十人;弩直指揮使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二人,十將、長行五十人。殿前指揮使兩班:左班都虞候一人,都知一人,行門三人,長行二十人,帶器械;右班指揮使一人,都知一人,行門三人,長行二十人,帶器械。皇城司禁衛二百人,寬衣天武二百人,供禦輦官六十二人,寬衣天武百人。余諸司祗應、鳴鞭、侍衛,如乘輿之儀。」詔依。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太常禮院言:「准詔再詳定皇太后出入儀衛:禦龍直都頭二人,長行二十五人;骨朵子直都頭二人,長行四十人;弓箭直都頭二人,長行二十五人;弩直都頭二人,長行二十五人。殿前指揮使兩班,各都知一人,行門各二人,長行各一十人,帶器械。皇城司禁衛一百人,寬衣天武一百五十人,打燈籠子親事官八十人。入內都知、禦藥院官各一員,內東門司使臣二員。禦輦院短鐙、教駿、攏馬親事官,入內院子,諸司併入內內侍省祗應內品,入數不定。」詔依。
治平元年,詔皇太后出入唯不鳴鞭,他儀衛如章獻明肅故事。四年,神宗嗣位,詔太皇太后儀范已定,皇太后合設儀衛:禦龍直、骨朵子直差都虞候、都頭、副都頭各一人,十將、長行各共三十人;弓箭直、弩直差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各一人,十將、長行各共二十人。皇城司親從官一百人,執骨朵寬衣天武官百五十人,充圍子行宮司人員共一百人,入內院子五十人,充圍子皇城司親事官八十人。打燈籠、短鐙馬、攏馬親從官,金銅車、棕車隨車子祗應人,擎擔子供禦輦官,執擎從物等供禦、次供禦並下都輦直等,人數不定。都知一員,禦藥院使臣二員,內東門司使臣二員,內酒坊、禦廚、法酒庫、儀鸞司、乳酪院、翰林司、翰林院、車子院、禦膳素廚、化成殿果子庫,並從。遇出新城門,添差帶器械內臣。
哲宗即位,元祐元年,詔太皇太后出入儀衛,並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其不可考者,則依慈聖光獻皇后之例。既而又詔:太皇太后出入儀衛,添禦龍骨朵子直三十六人,禦龍弓箭直四十五人,禦龍弩直四十五人,皇城司禁衛五十人,馬隊三百五十人,東西班、茶酒班殿侍共一百人,快行增至二十人。軍頭引見司監官二員,並將帶承局、等子,依隨駕例祗應;鈞容直並動樂殿侍,則候開樂取旨。
仁、英、哲之世,太后臨朝垂簾,儀從亦不崇侈,止曰儀衛,無鹵薄名也。南渡後尤簡,其車以輿不以輦,餘惟傘、扇而已。紹興奉迎太母,極意備禮,然猶曰太后天性樸素,不敢過飾儀從。器物惟塗金,輿前用黃羅傘扇二,緋黃繡雉扇六,紅黃緋金拂扇二,黃羅暖扇二。朝謁景靈宮、太廟,則用禁衛諸班直、天武親從五百人。其前引、中道、圍子,同上皇儀衛而差省焉。
皇太妃出入儀衛。哲宗紹聖元年,三省、樞密院言:「增崇皇太妃出入儀衛:龍鳳扇二十,侍從官入內省都知或押班一員,內侍省都知或押班一員,皇城司、禦藥院、內東門司各一員,帶禦器械內侍八員,引喝內侍一員。殿前指揮使三十二人,內人員二人,禦龍直三十三人,骨朵子直三十三人,弓箭直二十三人,弩直二十三人,天武官一百五十四人,皇城司禁衛一百人,入內院子五十人,行宮司一百人,輦官供禦六十二人,次供禦四十九人,下都五十八人,燭籠七十,諸司禦燎子、茶床、快行親從四人。」禮部太常寺又言:「元祐三年,詔皇太妃傘用紅黃羅。參議得皇太后出入兼用紅黃,今皇太妃若亦用黃,則非差降之意。伏請紅黃兼用,從皇太后出入,則止用紅。」
徽宗崇甯元年,臣僚言:「元符皇后,先帝皇后也,其曲禮宜極褒崇。」於是約聖瑞皇太妃之制,出入由宣德正門,增龍鳳扇二十,禦龍直十二人,禦龍骨朵子直十七人,禦龍弓箭直十二人,禦龍弩直二十二人,殿前指揮十三人,皇城司禁衛二十人,快行親從官四人,執燭、皇城司親從官、金銅車並棕車,隨時定數供須。行幸藥架一坐,勾當官、吏人二員,封題一員,藥童三人,抬擎藥架輦官十一人,秤、庫子親事官,量差人數祗應。從之。
二年,臣僚又言:「元符皇后,元符末嘗預定策之勳,以承神宗、哲宗之志。」禮部太常寺奏:「典禮,准聖瑞皇太妃例,侍從官入內內侍省都知或押班一員,皇城、禦藥、內東門司官各一員,禦輦院輪官隨從,諸司禦燎子、茶床、帶禦器械內侍十人,引喝內侍一人。輿用龍鳳,傘紅黃兼用。出入由宣德東門,今欲出入由宣德正門。龍鳳扇二十柄,今添作三十柄。輦官供禦六十二人,次供禦四十九人,都下五十八人。禦龍直三十三人,今添作四十五人。禦龍骨朵子直三十三人,今添作五十人。禦龍弓箭直三十三人,今添作四十五人。禦龍弩直二十三人,今添作四十五人。殿前指揮三十二人,今添作四十五人。內臣二人。皇城司一百人禁衛,今添作一百二十人。天武官一百五十四人,行宮司一百人,入內院子五十人。快行親從官四人,今添作八人。執燭、皇城司親從官、金銅車並棕車,隨時內中批出合要數供須。行幸藥架一坐,勾當官一員,吏人二員,封題一員,藥童三人,抬擎藥架輦官十一人,秤、庫子親事官,量差人數祗應。」從之。
皇后儀衛,惟東都《政和禮》有鹵簿,他無鹵簿之名,惟曰儀衛而已。中興後,皇太后既尚簡素,後尤簡焉。出入朝謁宮廟,用應奉禦輦官一員,人吏三人。供應六十三人:內人員十五人,頭帽、紫羅四衤癸單衫、金塗銀柘枝腰帶;肩擎輦官四十八人,襆頭、緋羅單衫、金塗海捷腰帶、紫羅表夾三襜、緋羅看帶。次供應十四人:內人員一人,服同上,惟海捷帶;輦官一十三人,服同肩擎官,惟行獅帶。都下五十四人:內人員一人,帽服同前;輦官五十三人,服同上,輦宮惟雲鶴帶。
志第九十八儀衛三
○國初鹵簿
國初鹵簿。太祖建隆四年,將郊祀,大禮使範質與鹵簿使張昭、儀仗使劉溫叟,同詳定大駕鹵簿之制,惟得唐長興《南郊鹵簿字圖》,校以令文,頗有闊略違戾者。禮儀使陶穀建議:「金吾及諸衛將軍導駕及押仗,舊服紫衣,請依《開元禮》各服本色繡袍。金吾以辟邪,左右衛以瑞馬,驍衛以雕虎,威衛以赤豹,武衛以瑞鷹,領軍衛以白澤,監門衛以師子,千牛衛以犀牛,六軍以孔雀為文。舊,執仗軍士悉衣五色畫衣,隨人數給之,無有准式,請以五行相生之色為次,黑衣先之,青衣次之,赤、黃、白又次之。大駕五輅,各有副車,近代浸廢,請依令文增造。又案明宗舊圖,導駕三引而儀仗法物人數多,周太祖鹵簿六引而人數少,請准令文用六引,其鹵簿各依本品以給。」從之。舊清遊隊有甲騎具裝,亡其制度,穀以其所記造之。又作大輦,皆率意定其制。谷又取天文大角、攝提列星之象,作攝提旗及北斗旗、二十八宿旗、十二辰旗、龍墀十三旗、五方神旗、五方鳳旗、四瀆旗。時有貢黃鸚鵡、白兔,及馴象自來,又作金鸚鵡、玉兔、馴象旗。太祖又詔別造大黃龍負圖旗一,大神旗六,日旗一,月旗一,君王萬歲旗一,天下太平旗一,師子旗二,金鸞旗一,金鳳旗一,五龍旗五,凡二十一旗,皆有架,南郊用之。大黃龍負圖旗陳於明德門前,餘二十旗悉立于宿頓宮前,遇朝會冊禮,亦皆陳於殿庭。凡馬步儀仗,共一萬一千二百二十二人,悉用禁軍。大將軍、將軍以軍主、都虞候攝事,中郎將、都尉以指揮使、副指揮使攝事,校尉、主帥以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攝事。
乾德三年,蜀平,命左拾遺孫逢吉收蜀法物,其不中度者悉毀之。是歲,太祖親閱鹵簿。四年,始令改畫衣為繡衣,至開寶三年而成,謂之「繡衣鹵簿」。其後郊祀皆用之。軍衛羽儀,自是浸甚。每大祀,命大禮、禮儀、儀仗、鹵簿、橋道頓遞五使,鹵簿使專掌定字圖排列,儀仗使糾督之,大禮及餘使同按閱,致齋日巡仗。又命殿前大校管勾捧日、奉宸隊,侍衛大校勾當儀仗兵隊,捧日、天武廂主四人,編排捧日、奉宸隊及執仗人,內諸司使、副使三員同押儀仗,別二員編排導引官。六年,詔節度使已下,除在京巡檢及押儀仗外,並令服褲褶衣導引。
太宗至道中,令有司以絹畫為圖,圖凡三幅,中幅車輅、六引及導駕官,外兩幅儀衛,其警場青城,又別為圖,圖成,以藏秘閣。凡仗內自行事官、排列職掌並捧日、奉宸、散手天武外,步騎一萬九千一百九十八人,此極盛也。
真宗咸平五年,詔南郊儀仗引駕官,不得多帶從人。宰臣,親王,樞密、宣徽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三司使,各四人。尚書,節度使,翰林學士、侍讀、侍講學士,各三人。給事,諫議,知制誥,大卿監,金吾大將軍,樞密都承旨、副承旨,客省閣門使、副使,諸司使、副使至內殿崇班,各二人。少卿監,諸行郎中已下,閣門祗候已下,各一人。又詔南郊引駕官,中書、樞密院一行在東,親王一行在西,餘依官次。大中祥符元年,改小駕為鸞駕。
自太祖易繡衣鹵簿後,太宗、真宗皆增益之。仁宗即位,儀典多襲前世,宋綬定鹵簿,為《圖記》十卷上之,詔以付秘閣。凡大駕,用二萬六十一人,大率乙太僕寺主車輅,殿中省主輿輦、傘扇、禦馬,金吾主纛、槊、十六騎、引駕細仗、牙門,六軍主槍仗,尚書兵部主六引諸隊、大角、五牛旗,門下省主寶案,司天臺主鐘漏,太常主鼓吹,朝服法物庫出旗器、名物、衣冠、幰蓋,軍器庫出箙、弩、矢,內弓箭庫出戎裝、雜仗。凡六引導駕、太僕卿、千牛將軍、殿中侍御史、司天監少府監僚佐局官、乘黃令、大將軍、金吾上將軍、將軍、六統軍,皆以京朝官內諸司使、副使以下攝事。仗內用禁軍諸班直:捧日、天武、拱聖、神勇、宣武、驍騎、武勝、寧朔、虎翼兵。大將軍、將軍以軍主、都虞候攝。中郎將、郎將、都尉以指揮使、副指揮使攝。校尉、主帥、旅帥、隊正以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攝。餘法駕、鸞駕、黃麾仗,則遞減其數。
景祐五年,賈昌朝言儀衛三事:
一曰南郊鹵簿,車駕出宮詣郊廟日,執球杖供奉官,於導駕官前分列迎引,至於齋宮。夫球杖非古,蓋唐世尚之,以資玩樂。其執之者皆褻服,錦繡珠玉,過於侈麗,既不足以昭文物,又不可以備軍容。常時豫遊,或宜施用。方今夙夜齋戒,親奉大祀,端冕顒昂,鼓吹不作,而乃陳戲賞之具,參簪紳之列,導迎法駕,入于祠宮。稽諸典儀,未為允稱。況導駕官兩省員數悉備,何煩更有此色供奉官,謂宜徹去球杖,俟禮畢還宮,鼓吹振作,即複使就列。
二曰大駕鹵簿,有羊車前列。臣案羊車本漢、晉之代,乘于後宮。隋大業中,增金寶之飾,駕以小駟,馭以傳童,自是以來,遂為法從。唐制兼有輦車、副車之名,國朝因循,尚未改革。竊以郊祭天地,廟見祖宗,車服所陳,動必由禮。至於四望、耕根之屬,兼包歷代,皆或有因,豈容後宮所乘,參陪五輅。欲望大駕不用羊車,所冀肅恭,稽合典禮。
三曰南郊大駕鹵簿,儀衛甚眾,有司雖依典禮,名物次第,兵杖數目,預先分佈,及五使量行案閱。其如被差執掌吏員兵伍,素不閑習,行列先後,多失次序;所持名物,亦或差互。押當官但以行事為名,從便趨進,失其處守。竊謂三載親郊,國之大事,旁陳象物,仰法乾行,四方之人,觀禮於是,宜詳制度,以示光華。請大駕鹵簿前後仗衛次第,於致齋前命儀仗、鹵簿使令有司執簿籍率押當官暨諸衛、諸省執仗士卒將領者,自殿門至郊廟分列之處,詳視先後及器仗名品,無令差忒。
詔禮儀使宋綬與太常禮院同詳定以奏。綬奏:「鹵簿內有諸司供奉,蓋資備物,以奉乘輿。今昌朝言宿齋之時,不可陳玩樂之具。請郊祀前一日,應供奉官等令宿幕次,俟皇帝行禮畢降壇,導至青城,由青城前導歸大內。後漢劉熙《釋名》曰:「騾車、羊車,各以所駕名之也。」隋《禮儀志》曰:「漢氏或以人牽,或駕果下馬。」此乃漢代已有,晉武偶取乘于後宮,非特為掖庭制也。況歷代載於《輿服志》,自唐至今,著之禮令,宜且仍舊。其鹵簿儀仗,遇南郊前,五使預閱素備,願依昌朝所奏,下儀仗、鹵簿使加點閱,使之齊肅。」
皇祐二年,將享明堂,鹵簿使奏:「法駕減大駕三分之一,而兵部亡字圖故本,且文牘散逸,雖粗有名數,較之禮令,未有以裁其中。」詔禮官與兵部加考正,為圖以奏。及上圖,法駕鹵簿用萬有一千八十八人。嘉祐二年祫享,用禮儀使奏:「南郊仗,金吾上將軍、六統軍、左右千牛,皆服紫繡戎服,珂珮,騎而前;節度使亦衣褲褶導駕,如舊例。」是月,禮官奏:「南郊還,在禮當乘金輅,而或詔乘大輦,宜著于令,常以大輦從。」六年,幸睦親宅,內侍抱駕頭墮馬,駕頭壞。禦史中丞韓絳奏請嚴儀衛,事下閣門、太常禮院議。遂合奏:「車駕出,請以閣門祗候及內侍各二員,扶駕頭左右,次扇筤,又以皇城親從兵二十人從其後。」
神宗熙寧七年,詔太常看詳兵部大駕鹵簿字圖,遂奏言:「制器尚象,有其數者,必有其義。後世車駕儀仗,多雜秦、漢制度,當革其尤者。《周禮 ·車僕》:「凡師,共革車,各以其萃。」萃,副車也。諸輅之副,宜次正輅。羊車,前代宮中所乘;五牛旗,蓋古之五時副車也,以木牛載旗,用人輿之,失其本制:宜除去。」從之。
元豐元年,詳定所言:「大駕輿輦、仗衛儀物,兼取歷代所用,其間情文訛舛甚眾。或規摹苟簡而因循已久;或事出一時而不足為法。」詔令更定。於是請去二十八宿、五星、攝提旗所繪人形,及龍、虎、仙童、大神、金鸚鵡、黃鸚鵡、網子、螣蛇、神龜等旗。舊制,親祠南郊,皇帝自大次至版位,內侍二人執翟羽前導,號曰「拂翟」。拂翟不出禮典,乃漢乾祐中宮中導從之物,不宜用諸郊廟。詔可。
又禮文所言:
近制,金輅不以金飾諸末,象輅不以象飾諸末,革輅不鞔,木輅不漆,請改飾四輅。太常則繪三辰,加升龍、降龍,大旂則繪交龍、大赤鳥隼、大白熊虎、大麾龜蛇而去其雲龍,使之應禮。又古者,五輅皆載旗,謂之「道德之車。」《考工記》車戟崇於殳,酋矛崇於戟,各四赤,戟矛皆插車騎,謂之「兵車」。戰國尚武,故增插四戟,謂之闟戟」。則知德車、武車,固異用矣。漢鹵簿,前驅有鳳凰闟戟,猶未施於五輅。江左以來,五輅乃加棨戟于車之右,韜以黼繡之衣。後周司輅,左建旗,右建闟戟,闟戟方六尺,而被之以黼,皆戾于古。請去五輅闟戟,以應「道德」之稱,而建太常于車後之中央,升輅則由左。
又按《周禮》:「大馭,掌馭玉輅以祀。」則祀乘玉輅也。齋僕掌馭金輅,齋右充金輅之右,則齋乘金輅也。齋祀之車,異用而不相因。國朝親祠太廟,致齋文德殿,翌日即進玉輅,非制。請進金輅,俟太廟祠畢,翌日,禦玉輅詣郊。
又《周禮》戎右職曰:「會同,充革車。」《儀禮》曰:「貳車畢乘。」《禮記》曰:「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蓋古者後車餘輅,不敢曠空,必使人乘之,所以別曠左之嫌也。自秦兼九國車服,西漢因之,大駕屬車八十一乘。《後漢志》雲:「尚書、禦史所載。」揚雄曰:「鴟夷國器,托于屬車。」則是漢之屬車,非獨載人,又以載物,亦《儀禮》所謂「畢乘」之義也。國朝鹵簿,車十二乘,虛設於法駕之後,實近曠左之嫌。請令尚書、禦史乘之,或以載乘輿服禦。
又言:「法駕之行,必有共輿者,蓋以承清問。《周官》有太僕、齋僕、道僕,所以禦車,至參乘,則其禮益重。故道德之車則有齋右、道右,武車則有戎右,皆以士大夫為之。國朝之制,乘輿有太僕而無參乘,請增近臣一員,立車右。」
其後,詔增制五輅及參乘,玉輅建太常,金輅建大旂,象輅建大赤,革輅建大白,木輅建大麾。諸輅之副,各次正輅,仍存闟戟焉。時大駕鹵簿,仗下官一百四十六員,執仗、押引從軍員、職掌諸軍諸司二萬二千二百二十一人。初,玉輅自唐顯慶中傳之,號「顯慶輅」。神宗更制新玉輅,六年正月,禦大慶殿受朝,先夕陳諸庭,夜半徹幕屋,壓焉。自是竟乘舊輅。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太常寺狀具南郊儀仗,人兵二萬一千五百七十五人。政和四年,禮制局言:「鹵簿六引儀仗,信幡承以雙龍,大角黑漆畫龍,紫繡龍袋,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幡、緋掌畫交龍。按《樂令》,三品以上緋掌畫蹲豹。蓋唯乘輿器用,並飾以龍。今六引內系群臣鹵簿,而旗物通畫交龍,非便,合厘正。」七年,兵部尚書蔣猷請令有司取《天聖鹵簿圖記》,更加考正可否而因革之。詔如其請。宣和元年,蔡攸被旨改修,凡人物器服,盡從古制,飾以丹采,三十有三卷。
高宗初至南京,孟太后以乘輿服禦及禦輦儀仗來進。建炎初,詔東京所屬起發祭器、法服、儀仗赴行在所。十一月,帝郊於揚州,儀仗用一千三百五十五人。倉卒渡江,皆為金兵所焚。紹興十二年,有司言:「天子起居,當備法駕,況太母回鑾,將奉郊迎。」遂令工部尚書莫將等檢會本朝文德、大慶殿舊儀,下太常定,用二千二百六十五人,於是始備黃麾仗,慶、冊、親饗皆用焉。是年冬,玉輅成。
明年,郊,准國初大駕之數,一萬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內舊用錦襖子者以纈繒代,用銅革帶者以勒帛代。而指揮使、都頭仍舊用錦帽子、錦臂袖者,以方勝練鵲羅代;用絁者以綢代。禁衛班直服色,用錦繡、金銀、真珠、北珠者七百八十人,以頭帽、銀帶、纈羅衫代。旗物用繡者,以錯采代;車路院香鐙案、衣褥、睥睨,禦輦院華蓋、曲蓋及仗內幢角等袋用繡者,以生色代。殿前司仗內金槍、銀槍、旗幹,易以漆飾;而拂扇、坐褥以珠飾者去之。帝曰:「事天貴質,若惟事華麗,非初意矣。」十月,鹵簿器物及金象革木四輅、大安輦皆成。太常又奏,前後六引鼓吹八百八十四人,舊制騎。今路狹擁遏,欲止令步導。從之。十六年,始增捧日、奉宸隊,合一萬五千五十人。鹵簿之製備矣。三十一年九月,行明堂禮,儀物視郊祀省三之一,用一萬一千五人。
孝宗隆興二年正月,以鹵簿勞民,乃令有司條具其可省者。次年郊祀,止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蓋減紹興二十八年人數之半也。乾道六年之郊,雖仍備五輅、大安輦、六象,而人數則如舊焉。自後,終宋之世,雖微有因革,大抵皆如乾道六年之制。若明堂,則四輅、大安輦皆省,止用三千三百十九人。故事,祀前二日詣景靈宮,皆備大駕儀仗、乘輅。中興後,以行都與東都不同,前二日止乘輦。次日,自太廟詣青城,始登輅,設鹵簿。自紹興十三年始也。車駕遇雨,玉輅施障,從駕臣僚賜雨具,中道遇晴則撤。郊壇遇雨,則就青城放禦仗,逍遙子還宮,導駕官免步導。
大駕鹵簿。象六,中道,分左右。次六引,中道。第一,開封令;第二,開封牧;駕從餘州縣出者,所在刺史、縣令導駕,准此。
第三,太常卿;第四,司徒;第五,御史大夫;第六,兵部尚書。以上各用本品鹵簿。
次纛十二。每纛一人持,一人托,四人扯,騎二人押。
次犦槊騎八,押衙四人騎引。
左右金吾上將軍四人,將軍四人,大將軍各一人,折沖都尉一人。大將軍、都尉並夾以犦槊二,每槊一人執,二人夾,纛槊皆中道。
次清遊隊。左右道。
白澤旗二,一人執,二人引,二人夾,左右金吾折沖都尉各一人領。
弩八,弓箭三十二,槊四十。次左右金吾十六騎,左右道,主帥各一人分領。
弩八,弓箭十二,槊十二。次夾道佽飛,騎。左右金吾果毅都尉各二人分領。
虞候佽飛四十八人,鐵甲佽飛二十四人。
次前隊殳仗。左右道。
左右領軍衛將軍各一人,犦槊四人,主帥四人,殳八十,叉八十;相間。
左右武衛屯衛主帥各四人,殳各五十人,叉各五十人;左右驍衛主帥四人,殳四十,叉四十。次朱雀旗一,中道,一人持,二人引,二人夾。
弩四,弓箭十六。次龍旗十二。中道,並一人執,二人引,二人護後;副竿二,皆騎,左右金吾果毅都尉各一人領。
風伯、雨師旗各一,雷公、電母旗各一,木、火、土、金、水星旗各一,左、右攝提旗各一,北斗旗一。次指南、記裏鼓、白鷺、鸞旗、崇德、皮軒車。左右金吾衛果毅都尉各一人,來往檢校。次引駕十二重。中道,並騎。
弩八,弓箭八,槊八。
次太常前部鼓吹。令二人,府史四人從。
鼓十二在左,主帥四人騎領。
金鉦十二在右,主帥四人騎領。
大鼓百二十,主帥二十人騎領。
長鳴百二十,主帥六人騎領。
鐃鼓十二,主帥四人騎領。
歌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簫二十四,笳二十四,大橫吹百二十,主帥十人騎領。
節鼓二,笛二十四,簫二十四,觱篥二十四,笳二十四,桃皮觱篥二十四;鼓十二在左,主帥二人騎領。
金鉦十二在右,主帥二人騎領。
小鼓百二十,主帥十人騎領。
中鳴百二十,主帥六人騎領。
羽葆鼓十二,主帥四人騎領。
歌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簫二十四,笳二十四。
次司天監一人,騎,引相風、刻漏,中道。令史一人,排列官二人,騎從。相風烏輿一,匠人一。
交龍鉦、鼓各一,司晨、典事各一人騎從。
鐘樓、鼓樓各一,行漏輿一,漏刻生四人從。
清道二人,十二神輿一。司天官一人押。
次持鈒前隊。中道。
左右武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校尉二人。絳引幡一,金節十二,罕一在左,畢一在右,朱雀幢一,叉一。
青龍、白虎幢各一,分左右。叉各一。
導蓋一。叉一。
稱長一人,鈒戟二百八十人,分左右;左右武衛將軍各一人,校尉四人,分左右。次殿中侍御史二人,黃麾一。騎二夾。
次前部馬隊。左右隊。
第一隊,角宿、亢宿、鬥宿、牛宿旗各一,執次同龍墀旗,角、亢在左,鬥、牛在右,餘隊同此。
左右金吾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弩十,弓箭二十,槊四十;並分左右,餘隊皆同。
第二隊,氐宿、房宿、女宿、虛宿旗各一,左右領軍衛果毅都尉各三人分領;兼第三、第四隊。
第三隊心宿、危宿旗各一;第四隊尾宿、室宿旗各一;第五隊箕宿、壁宿旗各一,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六隊奎宿、井宿旗各一,左右屯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七隊婁宿、鬼宿旗各一,左右武衛果毅都尉各三人分領;兼第八、第九隊。
第八隊胃宿、柳宿旗各一;第九隊昴宿、星宿旗各一;第十隊畢宿、張宿旗各一,左右驍衛折沖都尉各三人分領;兼第十一、十二隊。
第十一隊觜宿、翼宿旗各一;第十二隊參宿、軫宿旗各一。
次步甲前隊。左右道。
犦槊四,左右領軍衛將軍各一人檢校。第一隊,鶡雞旗二,引、執同馬隊。
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赤鍪甲、弓箭六十;第二隊,貔旗二,左右領軍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赤鍪甲、刀盾六十;第三隊,玉馬旗二,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青鍪甲、弓箭六十;第四隊,三角獸旗二,左右領軍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青鍪甲、刀盾六十;第五隊,黃鹿旗二,左右屯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黑鍪甲、弓箭六十;第六隊,飛麟旗二,左右屯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黑鍪甲、刀盾六十;第七隊,駃騠旗二,左右武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白鍪甲、弓箭六十;第八隊,鸞旗二,左右武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白鍪甲、刀盾六十;第九隊,麟旗二,左右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黃鍪甲、弓箭六十;第十隊,馴象旗二,左右驍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黃鍪甲、刀盾六十;第十一隊,玉兔旗二,左右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黃鍪甲、弓箭六十;第十二隊,辟邪旗二,左右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黃鍪甲、刀盾六十。
次前部黃麾仗。左右道。
絳引幡二十;第一部,左右領軍衛大將軍各一人檢校,兼檢校第二部。
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主帥二人。
龍頭竿赤氅二十,揭鼓二,儀鍠五色幢二十,龍頭竿小孔雀氅二十,小戟二十,揭鼓二,龍頭竿五色鵝毛氅二十,弓箭二十,龍頭雞毛氅二十,朱縢盾二十,龍頭竿繡氅二十,弓箭二十,槊二十,揭鼓二,綠縢盾二十;第二部,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主帥及氅鍠等並同第一部,餘准此。
第三部,左右屯衛大將軍各一人檢校,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第四部,左右武衛大將軍各一人檢校,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五部,左右驍衛大將軍各一人檢校;兼檢校第六部,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六部,左右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
次六軍儀仗。中道,在殿中黃麾後。
左右神武軍統軍各一人,本軍旗二,一人執,一人引,二人夾,都頭各一人騎押。
吏兵、力士旗各五,白乾槍五十,柯舒十,鐙仗八,相間。
排闌旗二十,掩尾天馬旗二。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並同神武軍。惟羽林用赤豹、黃熊旗各五,龍武用龍君、虎君旗各五。
次引駕旗十六,中道,執人同六軍旗。
十二辰旗各一,天王旗四。排仗通直官二人騎領。
次龍墀旗十三,中道,各一人執,二人引,二人夾,排仗將二人騎領。
天下太平旗一,青龍、赤龍、黃龍、白龍、黑龍旗各一,金鸞、金鳳旗各一,獅子旗二,日旗、月旗各一,君王萬歲旗一。
次禦馬二十四匹,中道,並以天武官二人執轡。
尚乘奉禦二人從。次日月合璧旗一,次苣文旗二,次五星連珠旗一,次祥雲旗二。以上並一人執,二人引,二人夾,佩橫刀,執弓箭。
次長壽幢一。次青龍、白虎旗各一。左右道。左右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七十騎,弩八,弓箭二十二,槊四十。
次班劍儀刀隊。左右道。
左右衛將軍各一人,親衛郎將各二人,班劍二百二十,為第一、第二行;勳衛郎將各二人,班劍二百二十,為第三、第四行;翊衛郎將各三人,儀刀三百七十八,為第五、第六、第七行;左右驍衛翊衛郎將各一人,儀刀一百三十四,為第八行;左右武衛翊衛郎將各一人,儀刀一百三十八,為第九行;左右屯衛翊衛郎將各一人,儀刀一百四十二,為第十行;左右領軍衛翊衛郎將各一人,儀刀一百四十六,為第十一行;左右金吾衛翊衛郎將各一人,儀刀一百五十,為第十二行。
次五仗。左右道。
左右衛供奉中郎將各二人,親勳翊衛各二十四人,左右衛郎將各一人,散手翊衛各三十人,左右驍衛郎將各一人,翊衛各二十八人。
次左右驍衛、翊衛三隊。第一隊,花鳳旗二,大將軍各一人,弩十,弓箭二十,槊四十;第二隊,飛黃旗二,將軍各一人,弩、弓箭、槊同第一隊,下准此。第三隊,吉利旗二,郎將各一人。
次金吾細仗。殿中傘扇,千牛。中道。
青龍、白虎旗各一,一人執,三人引,騎二人押當。
五嶽神旗各一,五方神旗各一,五方龍旗二十五,五方鳳旗二十五,四瀆神旗各一。各一人執,二人引,二人夾,四旗屬兵部,每行次五方鳳旗。
援寶三十二人,香案一,符寶郎一人,寶案一,寶輿一。輿士十二人。
碧襴二十四人,騎,內十四人,執儀刀。
方傘二,雉扇四,四色官六人,押仗二人,金甲天武官二人,進馬四人,千牛將軍一人,千牛八人,中郎將二人,長史二人,引駕官四人,天武官三百人。次球仗供奉官一百人。
次左右衛夾轂隊。左右道。
第一、第四隊,朱鍪甲、刀盾各六十,折沖都尉各一人檢校;第二、第五隊,白鍪甲、刀盾各六十,果毅都尉各一人檢校;第三、第六隊,黑鍪甲、刀盾各六十,果毅都尉各一人檢校。
次捧日、奉宸隊。左右道。
捧日三十五隊,隊四十人,騎;奉宸二十五隊,隊四十人。並五重相間。
次導駕官。中道。
通事舍人八人,分左右;侍御史二人,分左右;禦史中丞二人,分左右;正言二人,分左右;司諫二人,分左右;起居郎二人在左,起居舍人二人在右;諫議大夫四人,分左右;給事中四人在左,中書舍人六人在右;散騎四人,分左右;門下侍郎二人在左,中書侍郎二人在右;侍中二人在左,中書令二人在右。次鳴鞭二。中道。
次宮苑馬二。中道。
次殿中省仗。大傘二,方雉尾扇四,腰輿一,排列官一人騎領。
小雉尾扇四,方雉尾扇十二,華蓋二,香鐙一。
次誕馬二,玉輅。皇帝升輅,則太僕卿禦,千牛大將軍二人夾輅,將軍二人陪乘。前有誕馬二,教馬官二人。
次諸司隨駕供奉。次大輦,掌輦四人導,尚輦奉禦二人騎從。
殿中少監二人,騎。本省供奉二人騎從。
次禦馬二十四。並以天武官二人執轡,尚輦直長二人騎從。
次持鈒後隊。中道。
左右武衛旅帥各一人,大傘二,大雉尾扇二夾。大雉尾扇四,小雉尾扇十二,朱團扇十二,華蓋二,叉二。
睥睨十二,禦刀六,玄武幢一,叉一。
絳麾二,細槊十二。次大角百二十。左右金吾果毅都尉各一人騎從。
次後部鼓吹。中道。
鼓吹丞二人,騎。典事四人騎從。
羽葆鼓十二,主帥四人騎從。
歌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簫二十四,笳二十四;主帥二人騎領。
鐃鼓十二,主帥四人騎領。
歌二十四,簫二十四,笳二十四;小橫吹百二十,主帥八人騎領。
笛二十四,簫二十四,觱篥二十四,笳二十四,桃皮觱篥二十四。
次黃麾幡二,騎二夾。
殿中侍御史二人,騎。令史四人騎從。
次芳亭輦一,鳳輦一,小輿一,尚輦直長二人,騎,檢校。書令史四人騎從。
次五牛旗輿各一,左右屯衛隊正各一人,騎,檢校。並執銀裝長刀。
次乘黃令、丞二人。府史四人騎從。
次金、象、革、木輅。次五副輅。次耕根車。次進賢、明遠、羊車。次屬車十二。次中書、門下、秘書、殿中省局官各一,騎。次黃鉞、豹尾車。
次後部黃麾仗。左右道,與殿中黃麾相並。
第一部,左右驍衛將軍各一人檢校,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主帥氅鍠等並同前部,下皆准此。
第二部,左右武衛將軍各一人檢校,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三部,左右屯衛將軍各一人檢校,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四部,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五部,左右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第六部,左右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絳引幡二十,護後主帥二十人。
次步甲後隊。左右道。
第一隊,貔旗二,執、引並同前。
左右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盾同前隊第十二。
第二隊,鶡雞旗二,左右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箭同前隊第十一。
第三隊,仙鹿旗二,左右驍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刀盾同前隊第十。
第四隊,金鸚鵡旗二,左右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箭同前隊第九。
第五隊,瑞麥旗二,左右武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刀盾同前隊第八。
第六隊,孔雀旗二,左右武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箭同前隊第七。
第七隊,野馬旗二,左右屯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刀盾同前隊第六。
第八隊,犛牛旗二,左右屯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箭同前隊第五。
第九隊,甘露旗二,左右領軍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刀盾同前隊第四。
第十隊,網子旗二,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箭同前隊第三。
第十一隊,鶡雞旗二,左右領軍衛果毅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刀盾同前隊第二。
第十二隊,貔旗二,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分領。鍪甲、弓箭同前隊第一。
次後部馬隊。左右道。
第一隊,角端旗二,左右衛折沖都尉各三人分領;兼第二、第三隊。每隊弩、弓箭、槊並同前隊。
第二隊,赤熊旗二;第三隊,兕旗二,左右驍衛果毅都尉各三人分領;兼第四隊。
第四隊,太常旗二;第五隊,馴象旗二,左右武衛折沖都尉各三人分領;兼第六、第七隊。
第六隊,鵕鸃旗二;第七隊,騼蜀旗二;第八隊,騶牙旗二,左右屯衛果毅都尉各二人分領;第九隊,蒼烏旗二;第十隊,白狼旗二;第十一隊,龍馬旗二,左右領軍折沖都尉各二人分領;第十二隊,金牛旗二。
次後隊殳仗。左右道。
左右領軍衛主帥四人,殳八千,叉八十;左右武衛主帥四人,殳五十,叉五十;左右屯衛驍衛主帥各四人,殳四十,叉四十。次掩後隊。中道。
左右屯衛折沖都尉各一人,大戟五十,刀盾五十,弓箭五十,槊五十。
次真武隊。中道。
金吾折沖都尉一人,仙童、螣蛇、真武、神龜旗各一,十人執,二人引,二人夾。
槊二十五,弓箭二十,弩五。
車駕至青城,則周衛行宮及壇內外。其青城坐甲布列三百三十六鋪:殿前指揮使二十四鋪,四百七十七人;內殿直一十鋪,一百四十一人;散員一十輔,一百四十二人;散指揮一十鋪,一百四十一人;散都頭一十鋪,一百四十三人;散祗候一十鋪,一百四十人;金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銀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東第一班三鋪,五十二人;東第二班三鋪,五十三人;東第三班六鋪,九十一人;東第四班五鋪,八十四人;東第五班二鋪,二十二人;下茶酒班一鋪,三十一人;散直一十鋪,一百四十九人;鈞容直一十鋪,二百人;禦龍直二十二鋪,三百八十五人;禦龍骨朵子直一十二鋪,二百一十二人;禦龍弓箭直一十八鋪,二百九十六人;禦龍弩直二十二鋪,三百五十六人;把天門天武一鋪,八人;駕頭扇筤天武一鋪,三十二人;禁衛天武六鋪,三百一十人;約攔天武三十鋪,三百一十人;方圍子親從三十四鋪,三百六十人;禁衛崇政殿親從四十鋪,並提舉人員共四百六十三人;行宮司親從一十二鋪,一百八十人;快行親從四鋪,八十六人。行宮殿門崇政殿親從四十六人,行宮殿門親從並提舉人員二百四十人,把街約攔親事官貼諸處齪門一十隊及提舉人員一百三人,殿前指揮使已下看守馬火甲隊一千一百七十一人,右禁衛諸班共六千七百二十有四人。
圜壇東門外中道夾立諸班直主首引駕人員九人,禦龍四直門旗六十人,禦龍仗劍六人,天武把門長行八人。
大次前週邊親從四隊三十八人,執燭親從八十六人,行宮殿門一十二人,禦龍直四十人。大次後把街約攔執事官五十一人。大次兩壁快行六十九人,於禁衛外排立壇周圍,守踏道。裏圍親從十將、節級二十二人,壇從裏第二重方圍親從三百二十四人。大次及外壝外諸門行宮司共一百六十人,宮架及壇東幄幕、宰臣百官幕次共六十人。右自大次前週邊至百官幕次,共八百六十二人。凡詣小次行禮,不須隨從。大次前裏圍並攔前一百七十一人,執燭一百二十九人,週邊一百八十人,行宮門及快行二十四人。右自裏圍至行宮快行共五百四人。
凡詣小次行禮,隨從祗應。
圓壇從外壝下分作九重:從中第一重,殿前指揮使等七百四十四人;第二重,禦龍直等六百九十五人;第三重,散員等六百四十二人;第四重,散都頭等七百一十人;第五重,天武骨朵大劍約攔五百八十一人;第六重,禦營四面巡檢下步軍八百六十七人;第七重,禦營四面並青城圓壇巡檢下步軍八百六十七人;第八重,禦營四面巡檢下馬軍四百三十三人;第九重,禦營四面巡檢及青城圓壇巡檢下馬軍四百三十四人。壇四門殿前指揮使行門三十五人,內人員一十五人,壇東門夾立擎鞭長行一十人。右自青城赴壇諸班親從文武及禦營圓壇巡檢下,總七千四百六十七人。
駕至太廟,環衛如郊壇,坐甲布列二百六十三鋪。殿前指揮使二十四鋪,四百七十七人;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散直各一十鋪,一百二十人,共六十鋪七百二十人;金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銀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東第一、第二班各二鋪,三十人,共四鋪,六十人;東第三、第四班各四鋪,六十人,共八鋪,一百二十人;東第五班二鋪,二十二人;下茶酒班一鋪,三十一人;禦龍直八鋪,三百八十五人;禦龍骨朵子直四鋪,二百一十二人,禦龍弓箭直六鋪,二百九十六人;禦龍弩直八鋪,三百五十六人;把行門天武一鋪,八人;駕頭扇筤天武一鋪,三十二人;禁衛天武六鋪,三百一十人;禁衛崇政殿親從四十鋪,並提舉人員共四百六十三人;行宮司親從一十二鋪,一百八十人;快行親從四鋪,八十六人;方圍親從二十四鋪,三百六十人;約攔天武三十鋪,三百一十人。
行宮殿門崇政殿親從及提舉人員二百八十六人,把街約攔親事官貼諸處齪門一十二隊,並提舉人員一百三人,禦營四面巡檢六員下步軍九百一十八人,親從四十人。青城內至圜壇巡檢下親從四十人。右禁衛諸班直等禦營四面巡檢軍兵,及青城至圜壇巡檢下親從,總六千一百四十五人。左山商氏家藏宋人《青城》、《圜壇》、《太廟》三圖,其佈置行列,極為詳備,因附鹵簿之後,庶覽之者可以考一代之制雲。
凡鹵簿內牙門旗,中道四,分二門;左右道各十,分五門。中道一門在金吾細仗前,一門在掩後隊後。左右廂第一門在步甲前隊第六後,第二門在前部黃麾仗前,第三門在後部黃麾仗前,第四門在黃麾仗後,第五門在步甲後隊第六後。每旗二人執,四人夾,並騎,分左右。每門監門校尉六人領。
又大駕,郊祀、籍田、薦獻玉清昭應景靈宮用之。迎奉聖像亦用大駕,惟不設象及六引導駕官。法駕,減太常卿、司徒、兵部尚書,白鷺、崇德車,大輦、五副輅,進賢、明遠車,又減屬車四,餘並三分減一。泰山下、汾陰行禮,明堂、大慶殿恭謝用之,凡一萬一千八十八人。鸞駕,又減縣令、州牧、御史大夫,指南、記裏、鸞旗、皮軒車,象輅、革略、木輅,耕根車、羊車、黃鉞車、豹尾車、屬車,小輦、小輿,餘並減半。朝陵,迎泰山天書,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奏告玉清昭應宮,奉迎刻玉天書,躬謝太廟,皆用之。鸞駕舊用二千人,大中祥符五年,真宗告太廟,增至七千人。兵部黃麾仗,用太常鼓吹,太僕寺金玉輅,殿中省大輦,其制無定,然皆減於小駕。禦樓、車駕親征或省方還京,迎禁中天書,五嶽上冊,建安軍迎奉聖像,太廟上冊皆用之。
志第九十九儀衛四
○政和大駕鹵簿並宣和增減小駕附
政和大駕鹵簿。象六,分左右。次六引:開封令、開封牧、大司樂、少傅、御史大夫、兵部尚書。各用本品鹵簿。
次金吾纛、槊。左右皂纛各六,執、托各一人,糸斥四人。
押衙四人,並騎。
犦槊八,執各一人。
本衛上將軍、將軍各四人,本衛大將軍二人,並騎。
犦槊四,夾大將軍。執各一人,夾二人,並騎。
法駕,犦槊減二,本衛上將軍、將軍各減二人。
次朱雀旗隊。並騎。
金吾衛折沖都尉一人引隊,犦槊二,夾都尉;執旗一人,引、夾各二人。凡仗內引、夾、執人數准此。
弩四,弓矢十六,槊二十,左右金吾衛果毅都尉二人押隊。法駕,弩減二,弓矢減六,槊減八。宣和,引隊改天武都指揮使,押隊改天武指揮使。
次龍旗隊。大將軍一員檢校,騎;引旗十二人,並騎。
風伯、雨師、雷公、電母旗各一,五星旗五,左、右攝提旗二,北斗旗一,護旗十二人,副竿二。執人並騎。
法駕,引旗、護旗人各減四。宣和,檢校改左右衛大將軍,雷公、電母旗去「公」、「母」二字。
次指南、記裏鼓車各一,駕馬各四,駕士各三十人,白鷺、鸞旗、崇德、皮軒車各一,駕士各十八人。法駕,無白鷺、崇德車。宣和,有青旌、青雀、鳴鳶、飛鴻、虎皮、貔貅六車,在記裏鼓之下、崇德之前;減白鷺、鸞旗、皮軒三車,駕士之數如前。
次金吾引駕,騎;本衛果毅都尉二人,儀刀、弩、弓矢、槊各減二。宣和,改都尉為神勇都指揮使。
次大晟府前部鼓吹。令二人,府史四人,管押指揮使一人,鼓、金鉦各十二,帥兵官八人領。
大鼓一百二十,帥兵官二十人領。
長鳴一百二十,帥兵官六人領。
鐃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拱宸管、簫、茄各二十四,大橫吹一百二十,帥兵官十人領。
節鼓二,笛、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二十四;鼓、金鉦各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小鼓、中鳴各一百二十,帥兵官八人領。
羽葆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拱宸管、簫、笳各二十四。法駕,前後鼓、金鉦各減四,大鼓減四十,長鳴減四十,鐃鼓減四,拱宸管後簫、笳各減八,大橫吹減四十,節鼓後笛、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減八,小鼓、中鳴各減四十,羽葆鼓減四,最後簫、笳各減八,帥兵共減十八人。
次太史相風、行漏等輿。太史令及令史各一人,並騎。
相風烏輿一。輿士四人。
交龍鉦、鼓各一,輿士各六人。
司辰、典士各一人,並騎。漏刻生四人,鼓樓、鐘樓、行漏輿各一,輿士各一百人。太史正一人,清道二人,十二神輿一。輿士十四人。
法駕,行漏輿一,輿士各十四人。
神輿一,輿士多大駕二人。
宣和,鼓、鐘樓並改為輿,太史正前有捧日副指揮使二人,捧日節級十人,神輿輿士增十。
次持鈒前隊。左右武衛果毅都尉二人引隊,左右武衛校尉二人。絳引幡一,糸斥二人。
左右有金節十二,執人並騎。
罕、畢各一,朱雀幢、叉、導蓋,青龍、白虎幢各一,叉三。執人並騎。
稱長一人,鈒戟二百八十八,左右武衛將軍二人檢校,左右武衛校尉四人押隊。法駕,金節減四,鈒戟減七十二。宣和,引隊改驍騎都指揮使,武衛校尉改驍騎軍使,增朱雀旗後之叉一,去龍虎旗後之叉三,檢校改用左右驍騎將軍。
次黃麾幡一。執一人,騎;糸斥二人。
法駕,前有殿中侍御史二員。次六軍儀仗。左右神武軍、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各有統軍二員,都頭二人羽林又有節級二人。
押仗,本軍旗各一,排闌旗各二十分夾,吏兵、力士旗各五,掩尾天馬旗二,羽林有赤豹、黃熊旗,龍武有龍君、虎君旗各一。
白柯槍五十,哥舒棒十,鐙仗八。法駕,神武軍減排闌旗十,羽林、龍武軍各減四,吏兵、力士旗各減一。宣和,統軍改軍將,神武軍旗改熊虎,排闌旗改平列,哥舒棒改戈戟,鐙杖改矛戟,羽林隊無節級,黃熊旗改黃羆,龍武旗改熊虎。
次引駕旗。天王旗二,排仗通直官二人押旗,十二辰旗各一。法駕,同。次龍墀旗。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將二人夾旗,五方龍旗各一,金鸞、金鳳旗各一,師子旗二,君王萬歲旗一,日、月旗各一。法駕,減鸞、鳳、師子旗。次禦馬二十四。控馬每匹天武二人,禦馬直二人,為十二重。法駕,減八,為八重。宣和,禦馬直改為習馭。次中道隊。大將軍一員檢校。法駕,同。宣和,大將軍改為左右驍衛大將軍。次日月合璧旗一,苣文旗二,五星連珠旗一,祥雲旗二,長壽幢二。宣和,苣文改慶雲,祥雲改祥光。
次金吾細仗。青龍、白虎旗各一,五嶽神旗、五方神旗、五方龍旗、五方鳳旗各五。已上執各一人,糸斥各三人。
法駕,五方龍、鳳旗各減二。宣和,改校尉為使臣,五嶽神旗去「神」字。
次八寶。鎮國神寶、皇帝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在左,受命寶、天子之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在右,為四重。香案八,各以二列於寶輿之前。碧襴二十四人,符寶郎行於碧襴之間。法駕,減碧襴八人。宣和,增引寶職掌二人,香案職掌六人,援衛傳喝親從一百人。奉寶輦官每寶二十八人,節級一人,奉寶一十二人,舁香案、行馬、執燭籠各四人,持席褥、油衣共三人,香案、寶輿各九,燭籠三十六,碧襴之數同前。
次方傘二,大雉尾扇四夾。執傘、扇各一人,以下准此。
法駕,同。次金吾四色官六人,押仗二人。法駕,減押仗。次金甲二人。宣和,改為銅甲。次太僕寺進馬四人。並騎。
次引駕千牛衛上將軍一員,千牛八人,中郎將二人,並乘珂馬。
千牛二人。並騎。
宣和,引駕改為千牛衛大將軍,中郎將改為捧日都虞候。次長史二人。並騎。
宣和,無。
次金吾引駕官四人。並騎。
次導駕官。執政以上人從六人,待制、諫議、防禦使以上五人,監察禦史、刺史、諸衛將軍以上四人。
次傘扇、輿輦。大傘二,中雉尾扇四夾,腰輿一,小雉尾扇四夾,應奉人員一人,十將、將、虞候、節級二人,長行十六人。排列官二人,中雉尾扇十二,華蓋二,執各二人。
香鐙一。執擎八人。
小輿一,應奉人,逍遙、平輦下人,長行二十四人。
逍遙子一,應奉人,十將、將、虞候、節級共九人,長行二十六人。
平輦一。應奉人員七人,餘同上。
法駕,排列官後中雉尾扇減四。宣和,去小雉尾扇四,腰輿一,添管押人員二人,都將四人,僉押小輿排列官二人。
小輿一,奉輿二十四人,都將九人。
逍遙子改為逍遙輦,奉輦一十六人。
平輦一,奉輦人同上,後有上輦奉禦二人,騎。
小輿前又有大輅一。駕馬六,太僕卿禦,駕士一百二十人。
次駕前東第五班。開道旗一,皂纛旗十二。引駕六十二人,鈞容直三百人。引駕同作樂。
五方色龍旗五,門旗四十,禦龍四直步執門旗六十。天武駕頭下一十二人,茶酒班執從物一十一人,禦龍直仗劍六人,天武把行門八人。麋旗一,殿前班擊鞭一十人,簇輦龍旗八,日、月、麟、鳳旗四,青、白、赤、黑龍旗各一。禦龍直四十人,踏路馬二,夾輅大將軍二員,進輅職掌二員,部押二人,教馬官二員。法駕,同。宣和,無鈞容直,開道旗內增押班一人,殿侍二人。皂纛旗十二,殿侍十二人執。
引駕人員二人,長行六十人。五方色吉字旗,殿侍三人,管押十人。門旗,殿侍二人,管押四十人,叉八,門旗六十,禦龍直一十二人,骨朵直十二人,禦龍弓箭直、弩直各十八人,禦龍直仗劍六人,執麋旗殿侍二人,管押龍旗人員二人,都知、副都知各一人,執骨朵殿侍十六人,內大將軍改為千牛衛大將軍,朝服步從。
將軍二人,朝服陪乘。
掌輦四人。
皇帝乘玉輅,駕青馬六,駕士一百二十八人,扶駕八人,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行門三十五人,分左右,陪乘將軍二員。法駕,同。宣和,駕士增為二百三十四人。
次奉宸隊。禦龍直,左廂骨朵子直、右廂弓箭直,弩直,禦龍四直,並以逐班直所管人數列為五重。天武骨朵、大劍三百一十人。次駕後東第五班。大黃龍旗一,鈞容直三十一人。扇筤下天武二十人,茶酒班簇輦三十一人,招箭班三十三人。法駕,同。宣和,止用黃龍旗,餘並無。
次副玉輅一,駕青馬六,駕士四十人。法駕,無。宣和,駕士一百人,內人員二人。次大輦一,掌輦四人,應奉人員十二人,十將、將、虞候、節級共十人,長行三百五十五人。尚輦奉禦二人,殿中少監、供奉職官二員,令史四人,書令史四人。法駕,同。宣和增奉輦為九十人。次太僕禦馬二十四,為十二重。法駕,減八,為八重。宣和。無太僕。
次持鈒後隊。左右武衛旅帥二人。法駕,同。宣和,改為神勇都指揮使。次重輪旗二,大傘二,大雉尾扇四,小雉尾扇、朱團扇各十二,華蓋二,叉二,睥睨十二,禦刀六,真武幢一,絳麾二,叉一,細槊十二。法駕,小雉尾扇、朱團扇、睥睨、槊各減四,華蓋減一,禦刀減二。宣和,真武幢改為玄武。次左右金吾衛果毅都尉二人,並騎。
總領大角一百二十。法駕,減四十。宣和改都尉為驍騎都指揮使。
次大晟府後部鼓吹。丞二人,典事四人,管轄指揮使一人,羽葆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拱宸管、簫、笳各二十四,帥兵官二人領。
鐃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簫、笳各二十四,小橫吹一百二十,帥兵官八人領。
笛、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二十四。法駕,羽葆鼓減四,簫、笳、笛、觱篥、桃皮觱篥各減八,鐃鼓減四,小橫吹減四十。帥兵官並減二人。
宣和,帥兵官改為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四都頭。
次黃麾一,執、糸斥人數同前部,法駕亦同,有殿中侍御史二員在黃麾前。芳亭輦一,奉輦六十人。
鳳輦一,奉輦五十人。
法駕,去鳳輦。宣和,芳亭奉輦六十二人。
次金、象、革、木四輅,並有副輅。金輅踏路赤馬二,正副各駕赤馬六,駕士六十人。余輅正副駕馬數同而色異,象輅以赭白,革輅以騮,木輅以黑,駕士各四十人。法駕,無副輅。宣和,駕馬之色又異,金以騮,象以赤,革以赭白,木以烏;駕士五百五十人,副一百人,管押人員各二人。耕根車一,駕青馬六,駕士四十人。法駕,同。宣和,無。進賢車一,駕士二十四人;明遠車一,駕士四十人。法駕,無。宣和,各增駕馬四。次屬車十二乘,每乘駕牛三,駕士十人。法駕,減四乘。宣和,增衙官二人,管押節級一人。次門下、中書、秘書、殿中四省局官各二員。法駕,同。次黃鉞車、豹尾車各一,各駕赤馬二,駕士十五人。法駕,除進賢、明遠車外,並同。宣和,有黃鉞天武副都頭及神勇副都頭各一。
次掩後隊。左右威衛折沖都尉二人領隊,大戟、刀盾、弓矢、槊各五十。法駕,各減十六。宣和,押隊改用宣武都指揮使二人。次真武隊。金吾衛折沖都尉一人,犦槊二,仙童旗一,真武旗一,螣蛇、神龜旗各一,槊二十五,弓矢二十,弩五。法駕,槊減六,弓矢減五,弩減一。宣和,改為玄武隊。改真武為玄武,又聖仙童、龜、蛇旗,改都尉為虎翼都指揮使。
政和大駕外仗。清遊隊。次第六引外仗,白澤旗二,左右金吾衛折沖都尉二人,弩八,弓矢三十二,槊四十。法駕,次第三引外仗,弩減二,弓矢減八,槊減十。宣和,改都尉為捧日都指揮使。左右金吾各十六騎,帥兵官二人,弩八,弓矢、槊各十二。法駕,金吾騎及弓矢、槊各減四。宣和,改金吾為天武都頭。
次佽飛隊。左右金吾衛果毅都尉二人分領,並騎。
虞候佽飛四十八人,並騎。
鐵甲佽飛二十四人。並甲騎。
法駕,前減十八人,後減八人。宣和,改金吾衛為拱聖都指揮使,改都尉為都指揮使。
次前隊殳仗。左右領軍衛將軍二人檢校,並騎。
犦槊四。殳叉分五隊:第一,一百六十人;第二,八十人;第三,一百人;第四、第五各八十人。逐隊有帥兵官左右領軍衛、左右威衛、左右武衛、左右驍衛、左右衛各四人。法駕,殳叉第一隊減六十,第二、第三各減三十,第四、第五各減二十。宣和,改檢校為左右衛將軍,領軍衛為天武都頭,威衛為神勇都頭,武衛為宣武都頭,驍衛為虎翼都頭;殳叉第一隊減六十,增第二隊至第五隊為一百。
次後隊殳仗。殳叉分五隊:第一、第二,八十人;第三,一百人;第四,八十人;第五,一百六十人。帥兵官,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凡前後隊殳仗,前接中道北斗旗,後盡鹵簿後隊。法駕,殳叉第一、第二隊各減二十四,第三、第四各減三十,第五減六十。宣和,殳叉各一百,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廣勇都頭。
次前部馬隊。凡十二,皆以都尉二人分領。第一,前左右金吾衛折沖領,角、亢、鬥、牛宿旗四,弩十,弓矢二十,槊四十。第二,氐、房、女、虛宿旗四;第三,心、危宿旗,第四,尾、室宿旗各二。以上三隊,各以左右領軍衛果毅領。第五,箕、壁宿旗,第六,奎、井宿旗各二,各以左右威衛折沖領。第七,婁、鬼宿旗,第八,胃、柳宿旗,第九,昴、星宿旗各二,各以左右武衛果毅領。第十,畢、張宿旗,第十一,觜、翼宿旗,第十二,參、軫宿旗各二,各以左右驍衛折沖領。弩、弓矢、槊人數,同第一隊。法駕,分二十八宿旗為十隊,逐隊弩減四,弓矢減六,槊減二十。宣和,捧日、拱聖、神勇、驍衛、宣武五都指揮使,分領上十隊,以虎翼、廣勇都指揮使,分領下二隊。
次步甲前隊。凡十二,左右領軍衛將軍二人檢校,並騎。犦槊四,逐隊皆有都尉二人分領。第一、第三各以左右領軍衛,第五以左右威衛,第七以左右武衛,第九以左右驍衛,第十一以左右衛,並折沖;第二、第四各以左右領軍衛,第六以左右威衛,第八以左右武衛,第十以左右驍衛,第十二以左右衛,並果毅。內有鶡、貔、玉馬、三角獸、黃鹿、飛麟、駃騠、鸞、麟、馴象、玉兔、辟邪等旗各二,以序居都尉之後。逐隊有弓矢、刀盾相間,各六十人,居旗之後。法駕,止十隊,每隊弓矢各減二十。宣和,檢校改用左右衛將軍,又去皞槊,分領並改為都指揮使:第一、第二並捧日,第三、第四並天武,第五、第六並拱聖,第七、第八並神勇,第九驍騎,第十宣武,第十一虎翼,第十二廣勇。
次前部黃麾仗。絳引幡二十,下分六部:第一,左右威衛;第二,左右領軍衛;第三,左右威衛;第四,左右武衛;第五,左右驍衛;第六,左右衛。諸部各有殿中侍御史兩員,本衛大將軍二人檢校,本衛折沖都尉二人分領。又各有帥兵官二十人。龍頭竿六重,重各二十;揭鼓三重,重各二;儀鍠五色幡、小戟、槊各一重,重各二十;弓矢二重,重各二十;朱綠縢絡盾並刀二重,重各二十。法駕,止五部,絳引幡、帥兵官、龍頭竿、幡、戟、弓矢、盾刀、槊並減六。宣和,六部:驍衛、武衛、屯衛、領軍衛、監門衛、千牛衛,皆左右上將軍;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廣勇,皆都指揮、都頭;逐部上將軍、都頭各一人。
次青龍、白虎旗各一,左右衛果毅都尉二人,分押旗及領後七十騎,弩八,弓矢二十二,槊四十。法駕,減後騎三十,弩減二,弓矢減八,槊減二十。宣和,改都尉為虎翼都指揮使。
次班劍、儀刀隊。並騎。左右衛將軍二人分領,郎將二十四人,左右親衛、勳衛各四人,每衛班劍二百二十人;諸翊衛左右衛六人,領儀刀四百八人;左右驍衛二人,領儀刀一百三十六人。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各二人。法駕,親、勳衛班劍減八十四人,翊衛儀刀減一百三十二人,增左右驍衛四人,班劍、儀刀九十二仕。宣和,分領改左右武衛將軍及捧日、天武指揮四人,拱聖六人,神勇、驍騎、驍勝、宣武、虎翼指揮使各二人。
次親勳、散手、驍衛翊衛隊。並騎。
左右衛供奉中郎將四人,分領親勳翊衛四十八人;左右衛郎將二人,分領散手翊衛六十人;左右驍衛郎將二人,分領驍衛翊衛五十六人。法駕,親勳減十六人,散手、驍衛各減二十人。宣和,改為中衛、翊衛、親衛隊,中衛郎四人,分領衛兵四十八人;翊衛郎二人,分領衛兵六十人;親衛郎二人,分領衛兵五十六人。
次左右驍衛翊衛三隊。並騎。
各有二人分領,第一本衛大將軍,第二本衛將軍,第三本衛郎將;花鳳、飛黃、吉利旗各二,分為三隊;逐隊弩十,弓矢二十,槊四十。法駕,弩減四,弓矢、槊各減半。宣和,分領第一、第二隊,左右驍衛大將軍、將軍;第三,廣勇指揮使。改花鳳旗為雙蓮旗。
次來轂隊。凡六,逐隊都尉二人檢校,第一、第四左右衛折沖,第二、第三、第五、第六並左右衛果毅。逐隊刀盾各六十人,內第一、第四有寶符旗二。法駕,各減刀盾二十。宣和,檢校改為捧日、天武、拱聖三指揮使。
次捧日隊。逐隊引一人,押二人,長行殿侍二十八人,旗頭三人,槍手五人,弓箭手二十人,左右廂天武約攔各一百五十五人。法駕,同。
次後部黃麾仗。分六部: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武衛。部內殿中侍御史、大將軍、都尉、帥兵官、絳引幡、龍頭竿等,並同前部。法駕,減第六部,絳引幡減六。宣和,六部:第一改為左右驍衛大將軍,自二至六改為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廣勇五指揮。
次步甲後隊。凡十二,皆有都尉二人分領。第一以左右衛,第三以左右驍衛,第五以左右武衛,第七以左右威衛,第九、第十一各以左右領軍衛,以上並果毅;第二以左右衛,第四以左右驍衛,第六以左右武衛,第八以左右威衛,第十、第十二各以左右領軍衛,以上並折沖。內有貔、鶡雞、仙鹿、金鸚鵡、瑞麥、孔雀、野馬、犛牛、甘露、網子、祥光、翔鶴等旗各二,以序居都尉之後。逐隊有弓矢、刀盾相間,各六十人,居旗之後。法駕,止十隊。宣和,自第七隊以下,分領改用都指揮使,七、八並神勇,九驍騎,十宣武,十一虎翼,十二廣勇。旗亦改其半,七天正堯瑞,八日有戴承,十翔鶴,十一紅光,十二文石。
次後部馬隊。凡十二,皆以都尉二人分領。第一、第二各以左右衛,第五、第六、第七各以左右武衛,第十至十一、十二各以左右領軍衛,並折沖;第三、第四各以左右驍衛,第八、第九各以左右威衛,並果毅。內有角、赤熊、兕、天下太平、馴犀、鵕鸃、騼蜀、騶牙、蒼烏、白狼、龍、虎、金牛等旗各二,以序居都尉之後。每隊弩十,弓矢二十,槊四十。法駕,止十隊。弩減四,弓矢減六,槊減十二。宣和,改都尉為指揮使,一、二並以捧日,三、四並以天武,五、六並以拱聖,七、八並以神勇,九以驍騎,十以宣武,十一以虎翼,十二以廣勇。內六有芝禾並秀旗,七有萬年連理木旗。
以上鹵簿,凡門有六,中道之門二:第一門居日月合璧等旗之後,法駕,居龍墀旗之後;第二門居掩後隊之後,法駕,同。各有金吾衙門旗四,監門校尉六人。左右道之門四:第一,居步甲前隊第六隊之後;第二,居第十二隊之後;第三,居夾轂隊之後;第四,居步甲後隊第六隊之後。法駕,同。各有監門校尉四人。宣和,改校尉為使臣。
政和小駕,減大駕六引及象、木、革輅,五副輅,小輿,小輦,又減指南、記裏、白鷺、鸞旗、崇德、皮軒、耕根、進賢、明遠、黃鉞、豹尾、屬車等十一,餘並減大駕之半。
志第一百儀衛五
○紹興鹵簿皇太后皇后鹵簿皇太子鹵簿妃附王公以下鹵簿
紹興鹵簿。宋初,大駕用一萬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宣和,增用二萬六十一人。建炎初,裁定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紹興初,用宋初之數,十六年以後,遂用一萬五千五十人;明堂三分省一,用一萬一十五人,孝宗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明堂用三千三百十九人。以後,並用孝宗之數。
紹興用象六、副象一。乾道用象一,淳熙用象六而不設副,紹熙如乾道,慶元後不設。
六引。第一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
幰弩一人,騎;方傘一,雜花扇二,曲蓋一;外仗青衣二人,車輻棒二,告止、傳教、信幡各二,戟十。第二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
幰弩一人,騎;鼓一,鉦一,大鼓十;節一,槊二,皆騎;方傘一,雜花扇四,孝宗省為二。
曲蓋一,幢一,麾一,皆騎;大角四,鐃一,簫二,笳二,橫吹二,笛一,簫一,觱栗一,笳一;外仗青衣四人,孝宗省為二。
車輻棒四,孝宗省為二。
告止、傳教、信幡各二,儀刀十,戟二十,弓矢二十,孝宗皆省為十六。
刀盾二十,槊二十。孝宗並省。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並同第二引。內花扇、大角各二,青衣二人。孝宗朝,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內大角省為二,餘並同第二引已省之數。
金吾纛槊隊。纛十二,孝宗省為六。
押纛二人,孝宗省為一。
押衙四人,孝宗省為二。
上將軍四人,將軍四人,孝宗省之。
大將軍二人,孝宗省為一。
犦槊十二,並騎。孝宗省為八。
朱雀隊。朱雀旗一,牜暴槊二,弩四,隊前後引、押各天武都指揮使一人,騎。龍旗隊。引旗一,風師、雨師、雷旗、電旗各一,五星旗五,攝提旗二,北斗旗一,護旗一,左右衛大將軍一人。金吾引駕騎,神勇都指揮使;次弩、弓矢、槊各四,並騎。
太常前部鼓吹。鼓吹令二,府史四人,管轄指揮使一人,帥兵官三十六人,孝宗省作十四人。
鼓十二,金鉦十二,孝宗鼓、鉦並省為十。
大鼓六十,孝宗省作二十四。
小鼓六十,孝宗省作三十。
節鼓一,鐃鼓六,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孝宗歌工、管並省為十八。
簫、笳各三十六,孝宗朝,簫十八、笳二十四。
長鳴六十,中鳴六十,孝宗朝,並省為十八。
大橫吹六十,孝宗省為二十四。笛十二,孝宗增為十八。
觱栗十二,桃皮觱栗十二。
持鈒前隊。驍騎都指揮使一人,將軍二人,軍使四人,並騎。稱長一人,靈芝旗二,瑞瓜旗二,雙蓮花旗二,太平瑞木旗二,朱雀旗一,甘露旗二,嘉禾旗二,芝草旗二。絳引幡一,孝宗省之。
黃麾幡一,青龍、白虎幢各一,金節十二,罕、畢各一,叉一,鈒戟五十。孝宗省為四十八。
六軍儀仗。第一隊,軍將二,卒長二,騎。熊虎旗二,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二,戈六,矛四,戟四,鉞四,白柯槍五十。平列旗二十,在仗外分夾旗槍。第二隊,軍將二,卒長二,騎。龍君旗、虎君旗各三,黃熊旗四,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戈六,矛四,戟四,鉞四,白柯槍四十。平列旗二十,分夾仗外。第三隊,軍將二,卒長二,騎。通直官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熊虎旗二,龍君旗、虎君旗各一,天王旗四,十二辰旗各一,戈六,矛、戟、鉞各四,白柯槍三十。平列旗二十,分夾仗外。孝宗朝,第一隊,軍將、卒長各一,龍虎旗、赤豹旗、吏兵旗、力士旗各二,矛四、戈四、戟二、鉞二、白柯槍三十,平列旗十四,餘同。第二隊軍將、卒長各一,龍君、虎君、黃熊、赤豹旗同。戟六、鉞六、戈四、矛四、白柯槍二十。第三隊,軍將、卒長各一,吏兵、力士、熊虎、龍君、虎君、天王旗並同,十二辰旗十二,通直官二,白柯槍十,平列旗十二。
龍墀旗隊。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將二人夾之;五方龍旗各一,為三重。赤在前,黃在中,黑在後,青左、白右。次金鸞旗一,左,金鳳旗一,右;獅子旗二;君王萬歲旗一;日旗一,左,月旗一,右。禦馬十匹,分左右,為五重。中道隊。左右衛大將軍一人檢校,騎。日月合璧旗一,慶雲旗二,五星連珠旗一,祥光旗、長壽幢各一。
金吾牙門第一門。牙門旗四,次監門使臣六,分左右,騎。孝宗省旗為二,監門為三。
金吾細仗。青龍旗一,左,白虎旗一,右;五嶽神旗五,分前、中、後、左、右,為三列;五方神旗五,陳列亦如之。五方龍旗二十五,相間為五隊,每隊赤前、黃中、黑後、青左、白右。五方鳳旗二十五,相間為五隊,陳列亦如之。五嶽旗在左,五方旗在右;五龍旗在左,五鳳旗在右;四瀆旗,江、淮在左,河、濟在右;押二人,分左右,騎。孝宗五龍、五鳳旗止各一隊,共省四十旗,餘同。
八寶輿。鎮國神寶左,受命之寶右;皇帝之寶左,天子之寶右;皇帝信寶左,天子信寶右;皇帝行寶左,天子行寶右,為四列。每寶一輿,每輿一香案,輿、案前燭罩三十二。引寶職掌八人,侍寶官一人,內外符寶郎各二人,扈衛一百人。碧襴二十人,夾扈衛之外。孝宗省碧襴為十二,餘同。
殿中傘扇、輿輦。方傘二,孝宗省一。
朱團扇四,孝宗省二。
金吾四色官六人,孝宗省為二。
押仗二人,騎,金甲二人,執鉞,進馬官四人,騎,千牛衛大將軍一人,孝宗省之。
千牛衛將軍八人,孝宗省為二。
金吾引駕官二人,導駕官四人,並騎導。大傘二,孝宗省一。
鳳扇四,孝宗省二。
夾傘而行。前同。
腰輿一,鳳扇十六,夾輿。孝宗省為四。
華蓋二,排列官一人,香鐙一,火燎一,小輿一,逍遙子,平輦。
駕前諸班直。駕頭、鳴鞭、誕馬、燭罩三百三十人。孝宗省為二百一十人。前驅都下親從官一百五十人,孝宗省為四十五人。
東西班六人,孝宗省為二十二人約攔。
殿前指揮使四十人,東第三班長入祗候五十二人,班直主首九人,孝宗省為三人。
茶酒新舊班一百六人,孝宗省為四十四人。
開道旗一,纛一十二,鈞容直二百七十人,架回則作樂。孝宗乾道元年省之,乾道六年以後再用。
吉利旗五,五方龍旗五,龍旗二十,孝宗省之。
門旗六十,孝宗省為三十。
殿前指揮使、引駕骨朵子直四十人。分左右,夾門旗外。
駕頭,駕頭下天武官二十二人,孝宗省為十七人。
都下親從一十六人,孝宗省為八人。
茶酒班執從物殿侍二十二人,又都下親從二十二人,孝宗省為十七人。
劍六人,孝宗省為三人。
麋旗一,人員一,孝宗省之。
殿前指揮使、行門二十二人,鳴鞭十二人。孝宗增為一十四人。
次禦龍直百二十人,孝宗省為八十六人。
快行五十人,日、月、麟、鳳旗各一,青龍、白龍、赤龍、黑龍旗四,人員二,引駕千牛上將軍一人。
玉輅奉宸隊。分左右,充禁衛,圍子八重:崇政殿親從圍子二百人,為第一重;從裏數出。
禦龍直二百五十人,為第二重;崇政殿親從外圍子二百五十人,為第三重;禦龍直、骨朵子直二百五十人,為第四重;禦龍弓箭直二百五十人,為第五重;禦龍弩直二百五十人,為第六重;禁衛天武二百五十人,為第七重;都下親從圍子三百人,為第八重。孝宗以上並同。
天武約攔二百人,孝宗省作百八十八人。
在禁衛圍子外,編排禁衛行子二十一人,快行五十九人,孝宗省為四十二。
管押相視禦龍四直八人,孝宗省為四人。
照管行子禦龍四直二十四人,孝宗省為八人。
天武六人,孝宗省之。
禁衛內攔前崇政殿親從三十二人。孝宗省作二十五人。
駕後部。扇筤,大黃龍旗一。駕後樂:東西班三十六人,鈞容直三十一人,並騎。孝宗此下增招箭班三十四人。
扇筤,扇筤下天武二十二人,孝宗省作一十七人。
都下親從十六人,孝宗省作八人。
茶酒班執從物五十人,騎。孝宗省為三十人。
大輦。輦下應奉並人員合六百一十四人,分五番;孝宗乾道元年省之,六年以後複設。
禦馬十疋,為五重。
持鈒後隊。神勇都指揮使二人,騎,重輪旗二人,大傘二,孝宗省為一。朱團扇八,孝宗省為四。
鳳扇二,小雉扇二十二,孝宗省鳳扇,而減雉扇為六。
華蓋二,孝宗省為一。
俾倪十二,孝宗省為六。
禦刀六,玄武幢一,絳麾二,叉、細槊十二,孝宗省為六。
驍騎都指揮使一人,騎,總領大角。
大角四十。孝宗省為二十。
太常後部鼓吹。鼓吹丞二人,典吏四人,孝宗省為三人。
管轄指揮使一人,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十二,簫三十六,笳二十四,鐃鼓六,小橫吹六十,笛十二,觱栗十二,帥兵官十人。孝宗歌工十八,拱宸管十二,簫十八,笳二十四,鐃鼓六,笛十八,節鼓一,小橫吹三十,觱栗十八,桃皮觱栗十二,羽葆鼓吹六,帥兵官八人。
黃麾幡一,中道。
金輅、象輅、革輅、木輅各一,每輅誕馬各六在輅前,駕士各百五十四人。乾道元年省之,六年以後複用。
掩後隊。中道。
宣武都指揮使二人,大戟、刀盾、弓矢、槊各十五。
金吾牙門第二門。中道。
牙門旗四,分左右,孝宗省之。
監門使臣六,分左右,騎。孝宗省為三。
玄武隊。並騎。中道。
虎翼都指揮使一人,犦槊二,玄武旗一,槊、弓矢各十,孝宗並省為五。
弩五。外仗。分左右道,以夾中道儀仗。
清遊隊。並騎。
白澤旗二,捧日指揮使二,弩四,弓矢十,槊十六。左、右金吾十六,騎。天武都頭二人,弩八,弓矢十二,槊十二。孝宗弩、弓矢、槊並省為六。
佽飛隊。並騎。
拱聖指揮使二,虞候佽飛二十,鐵甲佽飛十二。前隊殳仗。都頭六人,騎,殳、叉六十。後隊殳仗。都頭四人,騎,殳、叉四十。
前部馬隊。第一隊,捧日都指揮使二人,角、鬥、亢、牛旗各一,弩四,弓矢十,槊八;第二隊,捧日都指揮使二人,氐、女、房、虛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一隊;第三隊,天武都指揮使二人,心、危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二隊;第四隊,天武都指揮使二人,尾、室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三隊;第五隊,拱聖指揮使二人,箕、壁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四隊;第六隊,拱聖都指揮使二人,奎、井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五隊;第七隊,神勇都指揮使二人,婁、鬼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六隊;第八隊,神勇都指揮使二人,胃、柳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七隊;第九隊,驍騎都指揮使二人,昴、星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八隊;第十隊,宣武都指揮使二人,畢、張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九隊;第十一隊,虎翼都指揮使二人,觜、翼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十隊;第十二隊,廣勇都指揮使二人,參、軫旗各一,弩、弓矢、槊如第十一隊。孝宗省為七隊,二十八宿旗每隊四,弓矢、槊每隊六,餘同。
步甲前隊。第一隊,捧日指揮使、都頭各二人,騎,下同。
鶡雞旗二,青鍪甲、刀盾二十;孝宗刀盾省為十二,下並同。
第二隊,捧日指揮使、都頭,貔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隊,天武指揮使、都頭,萬年連理木旗,黃鍪甲、刀盾;第四隊,天武指揮使、都頭,芝禾並秀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隊,拱聖指揮使、都頭,祥鶴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隊,拱聖指揮使、都頭,犀旗,黃鍪甲、刀盾。孝宗改黃鍪甲為青鍪甲,餘並同。
金吾左右道牙門第一門。牙門旗四,分左右。監門使臣八人,並騎。孝宗旗省為二,使臣省為四人。
步甲前隊第七隊,神武指揮使、都頭,鶡雞旗,青鍪甲、刀盾;第八隊,神武指揮使、都頭,麟旗,朱鍪甲、刀盾;第九隊,驍騎指揮使、都頭,白狼旗,黃鍪甲、刀盾;第十隊,驍騎指揮使、都頭,蒼烏旗,次白鍪甲、刀盾;第十一隊,虎翼指揮使、都頭,鸚鵡旗,黑鍪甲、刀盾;第十二隊,廣勇指揮使、都頭,太平旗,黃鍪甲、刀盾。自二至十二隊,人、旗、刀盾,數列如第一隊。孝宗內去鶡雞旗、麟旗而用慶雲旗、瑞麥旗。
金吾左右道牙門第二門。牙門旗四,分左右,監門使臣八人,並騎。孝宗旗省為二,監門省為四人。
前部黃麾仗。第一部,殿中侍御史二員,騎,下同。
絳引幡二十,孝宗省為十。
犦槊二,捧日指揮使二,都頭五,並騎,下同。
黃氅五十,孝宗省為二十。
鼓四,斧十,戟、弓矢二十,槊三十,孝宗省為二十。
弩十;第二部,殿中侍御史,天武指揮使、都頭,青氅,鼓,斧,戟、弓矢,槊,弩;第三部,殿中禦史,拱聖指揮使、都頭,緋氅,鼓,斧,戟、弓矢,槊,弩;孝宗省作三部。
第四部,殿中禦史,神勇指揮使、都頭,黃氅,鼓,斧,戟、弓矢,槊,弩;第五部,殿中禦史,驍騎指揮使、都頭,白氅,鼓,斧,戟,弓矢,槊,弩;第六部,殿中禦史,廣勇指揮使、都頭,黑氅,鼓,斧,戟、弓矢,槊,弩。自二至六部,數列並如初部。
青龍白虎隊。並騎。
青龍旗一,白虎旗一,虎翼都指揮使二,弩四,弓矢十,槊八。
班劍、儀刀隊。並騎。
武衛將軍二人,捧日、天武、拱聖、神勇指揮使各二人,班劍六十,儀刀六十。次驍騎、驍勝、宣武、虎翼指揮使各二人,班劍六十,儀刀六十。
親勳、散手、驍衛翊衛隊。並騎。中衛郎四人,翊衛郎二人,親衛郎二人,衛兵四十,甲騎四十在衛兵外。左右驍衛、翊衛三隊。並騎。第一隊,左右驍衛大將軍二人,雙蓮花旗二,弩四,弓矢十,孝宗減弓矢為六,下同。
槊十六;孝宗減槊為八,下同。
第二隊,廣勇指揮使二人,吉利旗,弩、弓矢、槊數如初隊。
金吾左右道牙門第三門。牙門旗四,分左右,監門八人,並騎。孝宗旗減為二,監門減為四人。
捧日隊三十四隊。左右各十七隊,孝宗減為十隊,左右各五隊。
每隊引一人,押一人,旗三人,槍五人,弓箭二十人。
後部黃麾仗。凡六部,第一部至六部,並同前部黃麾仗,惟無絳引幡、犦槊。孝宗減為三部,仗數亦同前部黃麾已減之數,並去犦槊、絳引幡。
絳引幡二十。孝宗減為十。
金吾左右道牙門第四門。牙門旗四,監門八人,騎。孝宗旗減為二,監門減為四人。
步甲後隊。第一隊,捧日指揮使、都頭各二人,騎,鶡旗、鶡雞旗各二,青鍪甲、刀盾二十;孝宗減刀盾為十六,逐隊並同。
第二隊,天武指揮使、都頭,芝禾並秀旗、萬年連理木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隊,拱聖指揮使、都頭,犀旗、鶴旗,黃鍪甲、刀盾;第四隊,神武指揮使、都頭,蒼烏旗、白狼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隊,驍騎指揮使、都頭,天下太平旗、鸚鵡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隊,虎翼指揮使、都頭,鶡雞旗、鶤旗,黃鍪甲、刀盾。自二至六隊,數列並如初隊。
金吾左右道牙門第五門。牙門旗四,監門八人,騎。孝宗減旗為二,減監門為四。
後部馬隊。第一隊,捧日都指揮使二,角端旗二,弩四,弓矢十,槊十六;孝宗弓矢減為六,槊減為八。
第二隊,捧日都指揮使,孝宗更用天武。
赤熊旗,弩、弓矢、槊;第三隊,天武都指揮使,孝宗更用拱聖。
兕旗,弩、弓矢、槊;第四隊,天武指揮使,孝宗時更神勇。
天下太平旗,弩、弓矢、槊;第五隊,拱聖都指揮使,犀旗,孝宗用龍馬旗。
弩、弓矢、槊;第六隊,拱聖都指揮使,芝禾並秀旗,孝宗用金牛旗。弩、弓矢、槊;第七隊,神勇都指揮使,萬年連理旗,弩、弓矢、槊;第八隊,神勇都指揮使,騶牙旗,弩、弓矢、槊;第九隊,驍騎都指揮使,蒼烏旗,弩、弓矢、槊;第十隊,宣武都指揮使,白狼旗,弩、弓矢、槊;第十一隊,虎翼都指揮使,龍馬旗,弩、弓矢、槊;第十二隊,廣勇都指揮使,金牛旗,弩、弓矢、槊。自二至十二隊,數列並如初隊。
皇太后、皇后鹵簿,皆如禮令。徽宗政和元年,詔皇后受冊排黃麾仗及重翟車,陳小駕鹵簿。後謙避,於是詔延福宮受冊仍舊;而小駕鹵簿、端禮門外黃麾仗、紫宸殿臣僚稱賀上禮,並罷。其景靈宮朝謁,則依近例。三年,議禮局上皇后鹵簿之制。
清遊隊。旗一。執一人,引二人,夾二人,並騎。
金吾衛折沖都尉一員,騎,執犦槊二人夾。
領四十騎,執槊二十人,弩四人,橫刀一十六人。次虞候佽飛二十八,騎。次內僕、內僕丞各一員。各書令史二人,並騎。
次正道黃麾一。執一人,夾二人,並騎。
次左右廂黃麾仗,廂各三行,行一百人:第一行,短戟、五色氅;第二行,戈、五色氅;第三行,儀鍠、五色幡。
左右領軍衛、左右威衛、左右武衛、左右驍衛、左右衛等各三行,行二十人,各帥兵官六人領,內左右領軍衛帥兵官各三人,各果毅都尉一員檢校,各一人步從。
左右領軍衛絳引旗,引前、掩後各六。
次內謁者監四人,給事、內常侍、內侍各二人,並騎。內給使各一人,步從。
次內給使一百二十人。次偏扇、團扇、方扇各二十四。次香鐙一。次執擎內給使四人。在重翟車前。
次重翟車。駕青馬六,駕士二十四人,行障六、坐障三,夾車,並宮人執。次內寺伯二人,騎,領寺人六人,分左右夾重翟車。
次腰輿一,輿士八人。
團雉尾扇二,夾輿。次大傘四,大雉尾扇八,錦花蓋二,小雉尾扇、朱畫團扇各十二,錦曲蓋二十,錦六柱八扇。自腰輿以下,並內給使執。
次宮人車。次絳麾二。各一人執。
次正道後黃麾一。執一人,夾二人,並騎。
次供奉宮人。次厭翟車駕赤騮,翟車駕黃騮,安車駕赤騮,各四,駕士各二十四人。四望車、金根車、各駕牛三,駕士各一十二人。
次左右廂各置牙門二。每門執二人,夾四人,一在前黃麾前,一在後黃麾後。
次左右領軍衛,每廂各一百五十人執殳,帥兵官四人檢校。次左右領軍衛折沖都尉各一員,檢校殳仗。各一人騎從。
次後殳仗。內正道置牙門一。每門監門校尉二人,騎;每廂各巡檢校尉一員,騎,來往檢校。
前後部鼓吹。金鉦、鼓、大鼓、長鳴、中鳴、鐃吹、羽葆、鼓吹、節鼓、禦馬,並減大駕之半。
皇太子鹵簿。禮令,三師、詹事、率更令、家令各用本品鹵簿前導。太宗至道中,真宗升儲,事多謙抑,謁廟日止用東宮鹵簿,六引官,但乘車而不設儀仗。天禧二年,仁宗為皇太子,亦依此制。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皇太子鹵簿之制。
家令、率更令、詹事各乘輅車,太保、太傅、太師乘輅,各正道,威儀、鹵簿依本品。次清遊隊旗,執一人,引二人,夾二人。
並正道。清道率府折沖都尉一員,領二十騎,執槊一十八人,弓矢九人,弩三人,二人騎從折沖。次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員,領清道直蕩及檢校清游隊龍旗等,執犦槊各二人。次外清道直蕩二十四人,騎。
次正道龍旗各六,執一人,前二人引,後二人護。
副竿二。執各一人,騎。
次正道細仗引。為六重,每重二人,自龍旗後均布至細仗,槊與弓箭相間,並騎;每廂各果毅都尉一員領。次率更丞一員。
次正道前部鼓吹。府史二人領鼓吹,並騎。鼓、金鉦各二,執各一人,夾二人,以下准此。
帥兵官二人;次大鼓三十六,橫行,長鳴以下准此。
帥兵官八人;長鳴三十六,帥兵官二人;鐃吹一部,鐃鼓二,各執一人,夾二人,後部鐃節鼓准此。
簫、笳各六,帥兵官二人;鼓、金鉦各二,帥兵官二人;次小鼓三十六,帥兵官四人;中鳴三十六,帥兵官二人。以上並騎。
次誕馬十,每匹二人控,餘准此。
廄牧令、丞各一員。各府史二人騎從。
次左、右翊府郎將各一員,領班劍,左右翊衛執班劍二十四人,通事舍人四人,司直二人,文學四人,洗馬、司議郎、太子舍人、中允、中舍、左右諭德各二人,左、右庶子四人,並騎。自通事舍人以後,各步從一人。
次左、右衛率府副率各一員,步從,親、勳、翊衛每廂各中郎將、郎將一員,並領六行儀刀:第一行,親衛二十三人,曲折三人;第二行,親衛二十五人,曲折四人;第三行,勳衛二十七人,曲折五人;第四行,勳衛二十九人,曲折六人;第五行,翊衛三十一人,曲折七人;第六行,翊衛三十三人,曲折八人。曲折人並部後門。
以上三衛並騎。
次三衛一十八人,騎;中郎將二人夾輅,在六行儀刀仗內。金輅,駕馬四,僕寺僕馭,左右率府率一員,駕士二十二人。夾輅左、右衛率府率各一員。各步從一人。
次左、右內率府率各一員,副率各一員,並騎。各步從一人。
次千牛騎,執細刀、弓矢,三衛儀刀仗,後開牙門。次左右監門率府直長各六人,監後門。並騎。
次左右衛率府每廂各翊衛二隊。並騎。
次厭角隊各三十人,執旗一人。引二人,夾二人。
執槊一十五人,弓矢七人,弩三人,每隊各郎將一員領。
次正道傘二,雉尾扇四,夾傘。次腰輿一,輿士八人,團雉尾扇二、小方雉尾扇八夾。執各一人。
次內直郎、令史各二人騎從檢校。次誕馬十,典乘二人,府史二人騎從。
次左右司禦率府校尉各一人,並騎從。
領團扇、曲蓋。次朱團扇、紫曲蓋各六。執各一人。
次諸司供奉官人。
次左右清道率府校尉各一人,並騎。
領大角三十六。鐃鼓二,簫、笳各六,帥兵官二人;橫吹十,節鼓一,笛、簫、觱栗五,帥兵官二人。並騎。
次管轄指揮使二人檢校。
次副輅,駕四馬,駕士二十人。軺車,駕一馬,駕士十四人。四望車,駕一馬,駕士一十人。
次左右廂步隊凡十六,每隊各果毅都尉一人領,並騎。
隊三十人,執旗一人,引二人,夾二人,並帶弓矢,騎。
步二十五人。前一隊執槊,一隊帶弓矢,以次相間。左右司禦率府、左右衛率府廂各四隊,二在前,二在後。
次左右司禦率府副率各一員檢校,步隊各二人,執犦槊騎從。
次儀仗。左右廂各六色,色九行,行六人。前第一行,戟、赤氅;第二行,弓矢;第三行,儀鋋並毦;第四行,刀盾;第五行,儀鍠、五色幡;第六行,油戟。次前仗首左右廂各六色,色三行,行六人。左右司禦率府各一員,果毅都尉各一員,帥兵官各六人領。次左右廂各六色,色三行,行六人。左、右衛率府副率各一員,果毅都尉各一員,帥兵官各六人領。次盡後鹵簿左右廂各六色,色三行,行六人,左右司禦率府副率各一員,各一人步從。果毅都尉各一人,帥兵官各六人領,左右司禦率府率兵官各六人護後,並騎。每廂各絳引幡十二,執各一人,引前旗六,引後旗六。
揭鼓十二。揭鼓左右司禦率府四重,左右衛率府二重。
次左右廂殳。各一百五十人,左右司禦率府各八十六人,左右衛率府各六十四人。
並分前後,在步隊儀仗外、馬隊內,前接六旗,後盡鹵簿,曲折至門,每廂各司禦率府果毅都尉一員檢校,各一人從,每廂各帥兵官七人。並騎,左右司禦率府各四人,左右率府各三人。
次馬隊。左右廂各十隊,每隊帥兵官以下三十一人,旗一,執一人,引二人,夾二人。
執槊十六人,弓矢七人,弩三人。前第一隊,左右清道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第二、第三、第四隊,左右司禦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第五、第六、第七隊,左右衛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第八、第九、第十隊,左右司禦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次後拒隊。旗一,執一人,引二人,夾二人。
清道率府果毅都尉一員領四十騎,執槊二十人,弓矢十六人,弩四人。叉二人,騎從。
次後拒隊前當正道殳仗行內開牙門。次左右廂各開牙門三:前第一門,左右司禦率府步隊後,左右率府步隊前;第二門,左右衛率府步隊後,司禦率府儀仗前;第三門,左右司禦率府儀仗後,左右衛率府步隊前。每開牙門,執旗二人,夾四人,並騎。
監門率府直長各二人,並騎;次左右監門率府副率各一員,騎;來往檢校諸門,各一人騎從。次左右清道率府副率各三人,仗內檢校並糾察,各一人騎從。次少師、少傅、少保,正道乘輅,威儀、鹵簿各依本品,次文武官以次陪從。
皇太子妃鹵簿之制。政和三年,議禮局上。清道率府校尉六人,騎。次青衣十人。次導客舍人四人,內給使六十人,偏扇、團扇、方扇各十八,並宮人執。行障四,坐障二,夾車,宮人執。
典內二人,騎,厭翟車,駕三馬,駕士十四人。次閣帥二人,領內給使十八人,夾車,六柱二扇,內給使執。次供奉內人,乘犢車。次傘一,正道。雉尾扇二,團扇四,曲蓋二。執傘、扇各內給使一人。次戟九十。
宋制,臣子無鹵簿名,遇升儲則草具儀注。《政和禮》雖創具鹵簿,然未及行也。南渡後,雖嘗討論,然皇太子皆氵中挹不受,朝謁宮廟及陪祀及常朝,皆乘馬,止以宮僚導從,有傘、扇而無圍子。用三接青羅傘一,紫羅障扇四人從,指使二人,直省官二人,客司四人,親事官二十人,輦官二十人,翰林司四人,儀鸞司四人,廚子六人,教駿四人,背印二人,步軍司宣效一十人,步司兵級七十八人,防警兵士四人。朝位在三公上,扈從在駕後方圍子內。
皇太子妃,政和亦有鹵簿,南渡後亦省之。妃出入惟乘簷子,三接青羅傘一,黃紅羅障扇四人從。以皇太子府親事官充輦官,前執從物,簷子前小殿侍一人,抱塗金香球。先驅,則教駿兵士呵止。
王公以下鹵簿。凡大駕六引,用本品鹵簿,奉冊、充使及詔葬皆給之。親王用一品之制,加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二,其葬日,用六引內儀仗。真宗咸平二年,王承衍出葬日,在禁樂,禮官請鹵簿鼓吹備而不作,從之。景德二年,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鄆王欑日所給鹵簿,與南郊儀仗吉凶相參。望依令別制王公車輅,所有鼓吹、儀仗,亦請增置,以備拜官、朝會、婚葬之用。」從之。於是儀服悉以畫,其葬日在途,以革車代輅。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王公鹵簿之制:中道清道六人。次幰弩一騎。次大晟府前部鼓吹。令及職掌、局長、院官各一人,鼓、金鉦各一,大鼓、長鳴各一十八,鼓、金鉦各一。次引樂官二人,小鼓、中鳴各一十。次麾、幢各一,節一,夾槊二,誕馬八,每匹,控馬各二人。
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散扇十,方傘二,朱團扇四夾方傘,曲蓋二。次大角八。次後部鼓吹,丞一員,錄事一人。次鐃鼓一,簫四,笳四,大橫吹六,節鼓一,夾色二,笛、簫、觱栗、笳各四。次外仗。青衣十二,車輻棒十二,戟九十,絳引幡六,刀盾、槊、弓矢各八十,儀刀十八,信幡八,告止幡、傳教幡各四,儀鋋二,儀鍠斧掛五色幡六,油戟十八,儀槊十二,細槊十二。次左右衛尉寺押當職掌一十一人,騎;部轄步兵、部轄騎兵、太僕寺部押人員各一人,教馬官一人。押當職掌四人,騎。
公主鹵簿。惟葬日給之。秦國成聖繼明夫人葬日,亦給外命婦一品鹵簿,自餘未嘗用。
一品鹵簿。命婦同。
中道清道四人。幰弩一,騎。大晟府前部鼓吹。令一,職掌一人,局長、院官各一人。鼓、金鉦各一,大鼓、長鳴各一十六,麾、幢、節各一,槊二,誕馬六。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命婦厭翟車,駕士二十三人,二品、三品准此。
散扇八,二品減四,三品減六,命婦散扇五十,行障五,行于車前,二品、三品准此。
方傘二,朱團扇四,曲蓋二,大角八。命婦屬車六,駕黃牛十八,駕士五十九人,行大角前,二品、三品准此。
次後部鼓吹。丞一員,錄事一人,引樂官二員。鐃鼓一,簫、笳、大橫吹各四,節鼓一,笛、簫、觱栗、笳各四。外仗。青衣十人,車輻棒十,戟九十,刀盾、槊各八十,弓矢六十,儀刀三十,信幡八,告止幡、傳教幡、儀鍠斧掛五色幡各四。次衛尉寺排列、押當職掌一十一人,部轄人員、太僕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押當職掌四人。命婦加二人。
二品鹵簿。命婦同。
中道清道二人。幰弩一。大晟府前部鼓吹。令一,及職掌、局長、院官各一人。鼓、金鉦各一,大鼓十四,麾、幢、節各一,夾槊二,誕馬四。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散扇四,方傘、朱團扇、曲蓋各二。次大角八。次後部鼓吹。丞一,錄事、引樂官各一人。鐃鼓一,簫、笳各二,大橫吹四,笛、簫、觱栗、笳各二。外仗。青衣八人,車輻棒八,戟七十,刀盾、槊、弓矢各六十,儀刀十四,信幡四,告止、傳教幡各二。次衛尉排列、押當職掌九人,部轄人員、太僕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押當職掌四人。命婦加二人。
三品鹵簿。命婦同。
中道清道二。幰弩一。麾、幢各一,節一,夾槊二,誕馬四。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散扇二,方傘二,曲蓋一,大角四。外仗。青衣八人,車輻棒六,戟六十,刀盾、槊、弓矢各五十,儀刀十二,信幡四,告止、傳教幡各二。次衛尉排列、押當職掌七人,部轄人員、太僕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押當職掌四人。命婦加二人。
以上皆政和所定也。
志第一百一儀衛六
○鹵簿儀服。
鹵簿儀服。自漢鹵簿,象最在前。晉平吳後,南越獻馴象,作大車駕之,以載黃門鼓吹數十人,使越人騎之以試橋樑。宋鹵簿,以象居先,設木蓮花坐,金蕉盤,紫羅繡幨絡腦,當胸、後鞦並設銅鈴杏葉,紅犛牛尾拂,跋塵。每象,南越軍一人跨其上,四人引,並花腳襆頭、緋繡窄衣、銀帶。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兩莊養象所奏,詔以象十於南郊引駕,開寶九年南郊時,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詔鹵簿使領其事。
旗,皆錯采為之,漆竿、钅首、纛頭、錦帶腰、火焰腳。白澤、攝提、金鸞、金鳳、師子、苣文、天下太平、君王萬歲、仙童、螣蛇、神龜,及在步甲前後隊、後馬隊三隊、六軍儀仗內,並以赤。日、月及合璧、連珠、風、雨、雷、電、五星、二十八宿、祥雲,並以青。北斗以黑。五嶽、四瀆、五方、四神、十二辰、五龍、五鳳、龍虎君,並以方色。天王以赤、黃二色。排攔以黃、紫、赤三色。
元豐三年,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鹵簿,前用二十八宿、五星、攝提旗,有司乃取方士之說,繪為人形,於禮無據。伏請改制,各著其象,以則天文。從之。元祐七年,太常寺言:「二十八宿旗,五星、攝提旗,按《鹵簿圖》畫人形及牛虎頭、婦人、小兒之類,于禮無據。元豐三年,禮文所上言乞改制,各著其象,以則天文。後有司循舊儀,未曾改正,今欲改造。」從之。
元符二年,徽宗即位,兵部侍郎黃裳言:「南郊大駕諸旗名物,除用典故制號外,餘因時事取名。伏見近者璽授元符,茅山之上日有重輪,太上老君眉間發紅光,武夷君廟有仙鶴,臣請制為旗號,曰寶符,曰重輪,曰祥光,曰瑞鶴。」從之。
政和四年,禮制局言:「鹵簿,大黃龍負圖旗畫八卦,乞改畫九、一、三、七、二、四、六、八、五之數。仙童、網子、大神三旗無所經見,乞除去。」從之。初,大觀三年,西京潁陽縣大慶觀聖祖殿東,有嘉禾、芝草並生。其嘉禾一本四穗,芝草葉圓而重起。至是,詔制芝禾並秀旗。又以是年二月,日上生青、赤、黃戴氣;後,日下生青、赤、黃承氣,詔制日有戴承旗。又以元符二年武夷君廟有仙鶴迎詔,政和二年延福宮宴輔臣,有群鶴自西北來,盤旋於睿謨殿上,及奏大晟樂而翔鶴屢至,詔制瑞鶴旗。
八年,禮部侍郎張邦昌奏:「太祖時,甘露降於江陵者十日,瑞麥秀于濮陽者六歧,獲金鸚鵡於隴坻,得三玉兔于鄆封,馴象至而五嶺平,瓊管族而白鹿出,皆命制為旗章陳之。望詔有司取自崇、觀至今,凡中外所上瑞應,悉掇其尤殊者,增制旗物,上以丕承天貺,下以聳動民瞻。」從之。
初,宋制旗物尢盛,中興後惟務簡約,雖參用舊制,然亦不無因革。其太常,青質夾羅,惟繡日、月、星而無龍,下有網須謂之茀,而竿頭為龍首,銜青結綬,垂青旄緌十二,謂之旒。蓋幅下無斿,而竿首垂旒,抑又取古者「注旄及羽於竿首」之遺制。竿用椆木,護以剖竹,膠以髹,飾以藻,玉輅建之。大旂,黃質九幅,每幅繡升龍一,側幅二,下垂黃絲網緌九,金輅建之。太赤,朱質七幅,每幅繡鳥隼二,側幅如之,下垂朱絲網緌七,象輅建之。大白,素質五幅,每幅繡熊一、虎一,側幅如之,下垂淺黃絲網緌五,革輅建之。大麾,皂質四幅,每幅繡五采龜蛇一,側幅繡龜二,下垂皂絲網緌四,木輅建之。
其黃龍負圖旗,建隆初創為大制。有架,旗力重,以百九十人維之,今用七十人。其君王萬歲、天下太平、日月、五星、北斗、招搖、青龍、朱雀、白虎、玄武等十旗,皆以十七人維之。其祥瑞旗八,紹興二十五年所制也。是歲,適當郊祀,而太廟生靈芝九莖,贛州進太平瑞木,道州連理木,遂寧府嘉禾,鎮江府瑞瓜,南安軍雙蓮花,嚴州兜率寺、信州玉山芝草,黎州甘露,禮部侍郎王瑉等請繪之華旗,以紀盛美焉。
五牛旗,依方色,皆小輿上刻木為牛,背插旗。錯采為牛,旗竿上有小盤,盤衣及輿衣,亦並繡牛形。輿士各四人,服繡五色牛衣。自太祖時詔用之。神宗熙寧七年,太常寺言:「大駕鹵簿羊車,本前代宮中所乘;五牛旗,蓋古之五時副車也,以木牛載旗,用人輿之,失其本制,宜省去。」從之。
牙門旗,古者,天子出建大牙。今制,赤質,錯采為神人象,中道前後各一門,左右道五門,門二旗,蓋取周制「樹旗表門」及「天子五門」之制。
駕頭,一名寶床,正衙法坐也。香木為之,四足彖山,以龍卷之。坐面用藤織雲龍,四圍錯采,繪走龍形,微曲。上加緋羅繡褥,裹以緋羅繡帕。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內臣馬上擁之,為前驅焉。不設,則以朱匣韜之。
幡,本幟也,貌幡幡然。有告止、傳教、信幡,皆絳帛,錯采為字,上有朱綠小蓋,四角垂羅文佩,系龍頭竿上。其錯采字下,告止為雙鳳,傳教為雙白虎,信幡為雙龍。又有絳引幡,制頗同此,作五色間暈,無字,兩角垂佩。中興為六角蓋,垂珠佩,下有橫木板,作碾玉文。三幡,亦以錯采篆書「告止」、「傳教」、「信幡」。
幢,制如節而五層,韜以袋,繡四神,隨方色,朱漆柄。取《曲禮》「行前朱雀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之義。王公所給幢,黑漆柄,紫綾袋。中興,用生色袋。
皂纛,本後魏纛頭之制。唐衛尉器用,纛居其一,蓋旄頭之遺象。制同旗,無文采,去钅首六腳。《後志》雲:「今制,皂邊皂斿,斿為火焰之形。」金吾仗主之,每纛一人持,一人拓之。乘輿行,則陳於鹵簿,左右各六。
絳麾,如幢,止三層,紫羅囊蒙之。王公麾,以紫綾袋。
黃麾,古有黃、朱、纁三色,所以指麾也。漢鹵簿有前黃麾護駕禦史。宋制,絳帛為之,如幡,錯采成「黃麾'字,下繡交龍;朱漆竿,金龍首,上垂朱綠小蓋。神宗元豐二年,詳定朝會禦殿儀注所言:
按《周禮》「木輅建大麾,以田」,鄭氏曰:「大麾不在九旗之中。以正色言之,則黑,夏後氏所建。」《禮記》曰:「有虞氏之旂,夏後氏緌。」鄭氏曰:「緌,謂注旄牛尾於杠首。所謂大麾,《書》曰'王右秉白旄以麾'。」孔潁達曰:「虞世但注旄,夏世始加旒縿。」《西京雜記》,漢大駕有前黃麾。崔豹《古今注》:「麾,所以指麾,乘輿以黃,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纁。」《開元禮義纂》曰:「唐太宗法夏後之前制,取中方之正色,故制大麾,色黃。」
今禮有黃麾,其制十二幅。《開寶通禮義纂》曰:「黃,中央之色。此仗最近車輅,故以應象,取其居中,導達四方,含光大也。」今鹵簿黃麾,以夏制言之,則狀不類旗;以漢制言之,則色又不黃。伏請制大麾一:注麾於竿首,則法夏後氏之制;其色正黃,則用漢制;以十二幅為旗,則取唐制;以一旒為之,則取今龍墀旗之制。當元會陳仗衛,建大黃麾一於當禦廂之前,以為表識。其當禦廂之後,則建黃麾幡二。
並上大黃麾、黃麾幡制度。神宗批曰:「黃麾制度,考詳前志,終是可疑。今鑿而為之,植於大庭中外共瞻之地,或為博聞多識者所譏。宜且闕之,更俟討求,黃麾幡仍舊。」
氅,本緝鳥毛為之。唐有六色、孔雀、大小鵝毛、雞毛之制。《後志》雲:「今制有青、緋、皂、白、黃五色,上有朱蓋,下垂帶,帶繡禽羽,末綴金鈴。青則繡以孔雀,五角蓋;緋則繡以鳳,六角蓋;皂則繡以鵝,六角蓋;白亦以鵝,四角蓋;黃則以雞,四角蓋。每角綴垂佩,揭以朱竿,上如戟,加橫木龍首以系之。」
金節,隋制也。黑漆竿,上施圓盤,周綴紅絲拂八層,黃繡龍袋籠之。王公以下皆有節,制同金節,韜以碧油。
傘,古張帛避雨之制。今有方傘、大傘,皆赤質,紫表朱裏,四角銅螭首。六引內者,其制差小。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開元禮》大駕八角紫傘,王公已下四角青傘。今《鹵簿圖》但引紫傘,而無青傘之文。詔改用。紹興十三年將郊,詔傘、扇如舊制,拂扇等不以珠飾。
睥睨,如華蓋而小。
扇筤,緋羅繡扇二,緋羅繡曲蓋一,並內臣馬上執之。駕頭在細仗前,扇筤在乘輿後。大駕、法駕、鸞駕,常出並用之。扇圓,徑四尺二寸,柄長八尺三寸,黃茸繡團龍,仍用金塗銅飾。扇有朱團及雉尾四等。朱團繡雲鳳或雜花,黑漆柄,金銅飾。雉尾皆方,繡雉尾之狀,有三等:大雉扇長五尺二寸,闊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遞減二寸。下方上殺,以緋羅繡雉尾之狀,中有雙孔雀雜花,下施黑漆橫木長柄,以金塗銅飾。乘輿出入,必以前持鄣蔽。凡朔望朝賀、行冊禮,皇帝升禦坐,必合扇,坐定去扇,禮畢駕退,又索扇如初。蓋謂天子升降俯仰,眾人皆得見之,非肅穆之容,故必合扇以鄣焉。
罕、畢,象「畢、昴為天階」,故為前引,皆赤質,金銅飾,朱藤結網,金獸面。罕方,上有二螭首銜紅絲拂;畢圓,如扇。
香鐙,唐制也。朱漆案,緋繡花龍衣,上設金塗香爐、燭臺。長竿二,輿士八人。金塗銀火鐐、香匙副之。
大角,黑漆畫龍,紫繡龍袋。
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幡,緋掌畫交龍。《樂令》,三品已上,緋掌畫蹲豹。
犦槊。犦,擊聲也。一雲象犦牛,善鬥,字從牛。唐金吾將軍執之。宋制,如節有袋,上加碧油。常置朝堂,車駕鹵簿出,則八枚前導;又四枚夾大將軍者,名衛司犦槊。
槊,長矛也。木刃,黑質,畫雲氣。又有細槊,制同而差小。
戟,有枝兵也。木為刃,赤質,畫雲氣,上垂交龍掌、五色帶,帶末綴銅鈴。又鈒戟,無掌,而有小橫木;鈒,插也,制本插車旁。又小戟與鈒戟同。
殳、叉,戟之類。殳,無刃而短,黑飾兩末。叉,青飾兩末,並中白,畫雲氣,各綴朱絲拂。
槍,槊也。唐羽林所執,制同槊而鐵刃,上綴朱絲拂。
儀鍠,鉞屬也,秦、漢有之。唐用為儀仗,刻木如斧,塗以青,柄以黃,上綴小錦幡、五色帶。
班劍,本漢朝服帶劍。晉以木代之,亦曰「象劍」,取裝飾斑斕之義。鞘以黃質,紫斑文,金銅飾,紫絲絛帉錔。
禦刀,晉、宋以來有之。黑鞘,金花銀飾,靶軛,紫絲絛帉錔。又儀刀,制同此,悉以銀飾,王公亦給之。
刀盾。刀,本容刀也;盾,旁排也。一人分持。刀以木為之,無鞘,有環,紫絲絛帉錔。盾,赤質,畫異獸。又朱藤絡盾,制悉同,唯綠藤綠質,皆持執之。
幰弩,漢京尹、司隸前驅,持弓以射窺者。宋制,每弩加箭二,有義,畫雲氣,仗內弩皆同。
弓箭,每弓加箭二,有義,同幰弩。
車輻,棒也,形如車輪輻。宋制,朱漆八棱白乾。
柯舒,黑漆棒也,制同車輻,以金銅釘飾。
鐙杖,黑漆弩柄也。以金銅為鐙及飾,其末紫絲絛系之。
鳴鞭,唐及五代有之。《周官》條狼氏執鞭趨辟之遺法也。內侍二人執之,鞭鞘用紅絲而漬以蠟。行幸,則前騎而鳴之,大祀禮畢還宮,亦用焉;視朝、宴會,則用於殿庭。
誕馬,散馬也。加金塗銀鬧裝鞍勒。乘輿以紅繡韉,六鞘,王公以下用紫繡及剜花韉。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誕馬,按《鹵簿圖》曰:舊並施鞍韉。景祐五年去之。昨納後,誕馬猶施鞍韉,今欲乞除去,仍依《鹵簿圖》。用纓、轡、緋屜。」
禦馬鞍勒之制,有金、玉、水晶、金塗四等鬧裝,占鞢促結為坐龍,碾鈒鏤塵沙面、平面、窪面、方團、寸節、卷荷校具,皆垂六鞘,金銀裹鞍橋、銜鐙,朱黃絲絛轡鞦,緋黃織繡或素園韉,衤蓋補用金銀線織或緋黃絁,鞭用紫竹,紅黃絲鞘,纓以紅、黃犛牛尾,金為鈌。每日,馬五匹供奉,鞍用玉及金塗,衤蓋補皆素。行幸則十四匹,加真金、水晶之飾。太宗至道二年詔:「先是,禦馬以織成帊覆鞍勒,今後以廣絹代之。」
馬珂之制,銅面,雕翎鼻拂,攀胸,上綴銅杏葉、紅絲拂。又胸前及腹下,皆有攀,綴銅鈴;後有跋塵、錦包尾。獨鹵簿中金吾衛將軍導駕者,皆有之。
甲騎具裝,甲,人鎧也;具裝,馬鎧也。甲以布為裏,黃絁表之,青綠畫為甲文,紅錦褖,青絁為下裙,絳韋為絡,金銅鈌,長短至膝。前膺為人面二,自背連膺,纏以錦螣蛇。具裝,如常馬甲,加珂拂於前膺及後鞦。
球杖,金塗銀裹,以供奉官騎執之,分左右前導。大禮,用百人,花腳襆頭、紫繡衤癸袍襖。常出,三十人,公服,皆騎導。
雞竿,附竿為雞形,金飾,首銜絳幡,承以彩盤,維以絳索,揭以長竿。募衛士先登,爭得雞者,官給以纈襖子;或取絳幡而已。大禮畢,麗正門肆赦則設之。其義則雞為巽神,巽主號令,故宣號令則象之。陽用事則雞鳴,故布宣陽澤則象之。一曰「天雞星動為有赦」,故王者以天雞為度。金雞事,六朝已有之,或謂起於西京。南渡後,則自紹興十三年始也。
大駕鹵簿巾服之制:金吾上將軍、將軍、六統軍、千牛、中郎將,服花腳襆頭、抹額、紫繡袍,佩牙刀,珂馬。諸衛大將軍、將軍、中郎將、折沖、果毅、散手翊衛,服平巾幘、紫繡袍、大口袴、錦螣蛇、銀帶,佩橫刀,執弓箭。千牛將軍,服平巾幘、紫繡袍、大口袴、銀帶、靴靿,佩橫刀,執弓箭,珂馬。千牛,服花腳襆頭、緋繡袍、抹額、大口袴、銀帶、靴靿。前馬隊內折沖及執槊者,服錦帽、緋繡袍、銀帶。監門校尉、六軍押仗,服襆頭、紫繡裲襠。隊正,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袴。諸衛主率都尉,引駕騎,持鈒隊內校尉、旅帥,執衛司殳仗犦槊,金吾十六騎,班劍、儀刀隊,親勳翊衛,執大角人,並服平巾幘、緋繡裲襠、大口袴,佩橫刀,執弓箭。金吾押牙,服金鵝帽、紫繡袍、銀帶,儀刀。金吾持纛者,服烏紗帽、皂衣、袴、奚韈。金吾押纛,服襆頭、皂繡衫、大口袴、銀帶、烏皮靴。執金吾犦槊,服錦袍帽、臂鞲、銀帶、烏皮靴。
清遊隊、佽飛、執副仗槊,服甲騎具裝、錦臂韝,佩橫刀,執弓箭,白袴。朱雀隊執旗及執牙門旗,執絳引幡、黃麾幡者,並服緋繡衫、抹額、大口袴、銀帶。執殳仗,前後步隊、真武隊執旗,前後部黃麾,執日月合璧等旗,青龍白虎隊、金吾細仗內執旗者,並服五色繡袍、抹額、行縢、銀帶;執白乾棒人,加銀褐捍腰。執龍旗及前馬隊內執旗人,服五色繡袍、銀帶、行縢、大口袴。執弓箭、執龍旗副竿人,服錦帽、五色繡袍、大口袴、銀帶。執弩、弓箭人,服錦帽、青繡袍、銀帶。前後步隊人,服五色鍪甲、錦臂鞲、奚韈、袴、銀帶。朱雀隊內執弓箭、弩、槊,虞候佽飛,執長壽幢、寶輿法物人,並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袴、銀帶。援寶,執絳麾、真武幢叉人,並服武弁、紫繡衫。持鈒隊,殿中黃麾、傘、扇、腰輿、香鐙、華蓋,指南、進賢等車駕士,相風、鐘漏等輿輿士,並服武弁、緋繡衫。駕羊車童子,服垂耳髻、青頭{須巾}、青繡大袖衫、袴、勒帛、青耳履。執引駕龍墀旗、六軍旗者,服錦帽、五色繡衫、錦臂鞲、銀帶。引夾旗及執柯舒、鐙仗者,服帖金帽,餘同上。執花鳳、飛黃、吉利旗者,服銀褐繡衣、抹額、銀帶。夾轂隊,服五色質鍪鎧、錦臂鞲、白行縢、紫帶、奚韈。驍衛翊衛三隊,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袴、錦螣蛇。五輅、副輅、耕根車駕士,服平巾幘、青繡衫、青履韈。教馬官,服襆頭、紅繡抹額、紫繡衫、白袴、銀帶。掌輦、主輦,服武弁、黃繡衫、紫繡誕帶。攏禦馬者,服帖金帽、紫繡大袖衫、銀帶。執真武幢者,服武弁、皂繡衫、紫繡誕帶。五牛旗輿士,服武弁、五色繡衫、大口袴,銀帶。掩後隊,服黑鍪甲、錦臂鞲、行縢。
鼓吹令、丞,服綠袴褶冠、銀褐裙、金銅革帶、緋白大帶、履韈。太常寺府史、典事、司天令史,服襆頭、綠衫、黃半臂。太常主帥鼓、金鉦、節鼓人,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袴,抹帶、錦螣蛇;歌、拱宸管、簫、笳、笛、觱栗,無螣蛇。太常大鼓、長鳴、小鼓、中鳴,服黃雷花袍、袴、抹額、抹帶。太常鐃、大橫吹,服緋苣文袍、袴、抹額、抹帶。太常羽葆鼓、小橫吹,服青苣文袍、袴、抹額、抹帶。排列官、令史、府史,服黑介幘、緋衫、白袴、白勒帛。司辰、典事、漏刻生,服青袴褶冠、革帶。殿中少監、奉禦、供奉、排列官,引駕仗內排列承直官、大將、金吾引駕、押仗、押旗,服襆頭、紫公服、烏皮靴。尚輦奉禦、直長、乘黃令丞、千牛長史、進馬四色官,服襆頭、綠公服、白袴、金銅帶、烏皮靴。殿中職掌執傘扇人,服襆頭、碧襴、金銅帶、烏皮靴。舊衣黃,太平興國六年,並內侍省並改服以碧。
凡繡文:金吾衛以辟邪,左右衛以瑞馬,驍衛以雕虎,屯衛以赤豹,武衛以瑞鷹,領軍衛以白澤,監門衛以師子,千牛衛以犀牛,六軍以孔雀,樂工以鸞,耕根車駕士以鳳銜嘉禾,進賢車以瑞麟,明遠車以對鳳,羊車以瑞羊,指南車以孔雀,記裏鼓、黃鉞車以對鵝,白鷺車以翔鷺,鸞旗車以瑞鸞,崇德車以辟邪,皮軒車以虎,屬車以雲鶴,豹尾車以立豹,相風烏輿以烏,五牛旗以五色牛,餘皆以寶相花。
六引內巾服之制:清道官,服武弁、緋繡衫、革帶。持幰弩、車輻棒者,服平巾赤幘、緋繡衫、赤袴、銀帶。青衣,服平巾青幘、青袴褶。持戟、傘、扇、刀盾者,服黃繡衫、抹額、行縢、銀帶。持幡蓋者,服繡衫、抹額、大口袴、銀帶。內告止幡、曲蓋以緋,傳教幡、信幡、絳引幡以黃。執誕馬轡、儀刀、麾、幢、節、夾槊、大角者,服平巾幘、緋繡衫、大口袴、銀帶。大駕鹵簿內,執轡,並錦絡衫帽。持弓箭、槊者,服武弁、緋繡衫、白袴。駕士,服錦帽、繡戎服大袍、銀帶。弓箭以青,槊以紫。持鼓者,服平巾幘、緋繡對鳳袍、大口袴、白抹帶、銀螣蛇。鐃吹部內,服平巾幘、緋繡袍、白抹帶、白袴,餘悉同大駕前後部。
其繡衣文:清道以雲鶴,幰弩以辟邪,車輻以白澤,駕士司徒以瑞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書以虎,太常卿以鳳,縣令以雉,樂工以鸞,餘悉以寶相花。
太祖建隆四年,範質議:按《開元禮》,武官陪立大仗,加螣蛇裲襠,如袖無身,以覆其膊胳,蓋掖下縫也。從肩領覆臂膊,共一尺二寸。又按《釋文》、《玉篇》相傳雲:其一當胸,其一當背,謂之「兩當」。今詳裲襠之制,其領連所覆膊胳,其一當左膊,其一當右膊,故謂之「起膊」。今請兼存兩說擇而用之,造裲襠,用當胸、當背之制。宣和元年,禮制局言:鼓吹令、丞冠,又名「袴褶冠。」今鹵簿既除袴褶,冠名不當仍舊,請依舊記如《三禮圖》「季貌冠」制。從之。
志第一百二輿服一
○五輅大輅大輦芳亭輦鳳輦逍遙輦平輦七寶輦小輿腰輿耕根車進賢車明遠車羊車指南車記裏鼓車白鷺車鸞旗車崇德車皮軒車黃鉞車豹尾車屬車五車涼車相風烏輿行漏輿十二神輿鉦鼓輿鐘鼓樓輿
昔者聖人作輿,軫之方以象地,蓋之圓以象天。《易·傳》言:「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夫輿服之制,取法天地,則聖人創物之智,別尊卑,定上下,有大於斯二者乎!舜命禹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汝明。」《周官》之屬,有巾車、典路、司常,有司服、司裘、內司服等職。以是知輿服始于黃帝,成于唐、虞,曆夏及商,而大備于周。周衰,列國肆為侈汰。秦並之,攬上選以供服禦,其次以賜百官,始有大駕、法駕之制;又自天子以至牧守,各有鹵簿焉。漢興,乃不能監古成憲,而效秦所為。自是代有變更,志有詳略。《東漢》至《舊唐書》皆稱《輿服》,《新唐書》改為《車服》,鄭樵合諸代為《通志》又為《器服》。其文雖殊,而考古製作,無以尚於三代矣。
夫三代制器,所以為百世法者,以其華質適中也。孔子答顏淵為邦之問曰:「乘殷之輅,服周之冕。」且《禮》謂「周人上輿」,而孔子獨取殷輅,是殷之質勝於周也。又言禹「致美乎黻冕」。而論冕以周為貴,是周之文勝於夏也。蓋已不能無損益於其間焉。不知歷代于秦已還,何所損益乎?
宋之君臣,於二帝、三王、周公、孔子之道,講之甚明。至其規模制度,飾為聲明,已足粲然,雖不能盡合古制,而于後代庶無愧焉。宋初,袞冕綴飾不用珠玉,蓋存簡儉之風,及為鹵簿,又熾以旗幟,華以繡衣,褻以球杖,豈非循襲唐、五季之習,猶未能盡去其陋邪?詒之子孫,殆有甚焉者矣。迄于徽宗,奉身之欲,奢蕩靡極,雖欲不亡得乎?靖康之末,累朝法物,淪沒于金。中興,掇拾散逸,參酌時宜,務從省約。凡服用錦繡,皆易以纈、以羅;旗仗用金銀飾者,皆易以繪、以髹。建炎初,有事郊報,仗內拂扇當用珠飾。高宗曰:「事天貴質,若尚華麗,非禋祀本意也。」是以子孫世守其訓,雖江介一隅,而華質適時,尚足為一代之法。其儒臣名物度數之學,見諸論議,又有可觀者焉。今取舊史所載,著於篇,作《輿服志》。
五輅。宋自神宗以降,銳意稽古,禮文之事,招延儒士,折衷同異。元豐有詳定禮文所,徽宗大觀間有議禮局,政和又有禮制局。先是,元豐雖置局造輅,而五輅及副輅,多仍唐舊。
玉輅,自唐顯慶中傳之,至宋曰顯慶輅,親郊則乘之。製作精巧,行止安重,後載太常輿闟戟,分左右以均輕重,世之良工,莫能為之。其制:箱上置平盤、黃屋,四柱皆油畫刻鏤。左青龍,右白虎,龜文,金鳳翅,雜花,龍鳳,金塗銀裝,間以玉飾。頂輪三層,外施銀耀葉,輪衣、小帶、絡帶並青羅繡雲龍,周綴糸畏帶、羅文佩、銀穗球、小鈴。平盤上布黃褥,四角勾闌設圓鑒、翟羽。虛匱內貼銀鏤香罨,軾匱銀龍二,銜香囊,銀香爐,香寶,錦帶,下有障塵。青畫輪轅,銀轂乘葉,三轅,銀龍頭,橫木上有銀鳳十二。左建青旗,十有二旒,皆繡升龍;右載闟戟,繡黻文,並青繡綢杠。又設青繡門簾,銀飾梯一,拓叉二,推竿一,銀錔頭,銀裝行馬,青繒裹輓索。駕六青馬,馬有金面,插雕羽,鞶纓,攀胸鈴拂,青繡屜,錦包尾。又誕馬二,在輅前,飾同駕馬。餘輅及副輅皆有之。
駕士六十四人。金輅色以赤,駕六赤馬,建大旂,駕士六十四人。象輅色以淺黃,駕六赭白馬,建大赤,駕士四十人。革輅色以黃,駕六騧馬,建大白,駕士四十人。木輅色以黑,駕六黑騮馬,建大麾,駕士四十人。自金輅而下,其制皆同玉輅,惟無玉飾。五副輅並駕六馬,駕士四十人,當用銀飾者,皆以銅,餘制如正輅。
政和三年,議禮局更上皇帝車輅之制,詔頒行。玉輅,箱上平盤、黃屋以下皆如舊。頂輪三層,內一層素,輪頂上施金塗銀山花葉及翟羽,青絲繡雲龍絡帶二,周綴雜色糸畏帶八、銅佩八、銀穗球二。平盤上布紅羅繡雲龍褥,曲幾、扶幾,上下設銀螭首二十四。四角勾闌設圓鑒一十六,青羅繡寶相花帶,火珠二十八。香匱設香爐,紅羅繡寶相花帶香囊,香寶,銀結綬二,紅羅繡雲龍結綬一,紅錦幟龍鳳門簾一。青畫輪轅,銀轂乘葉。軾匱、橫轅、前轅並飾以金塗銀螭首,橫轅上施銀立鳳一十二。左建太常,十有二旒;右載闟戟,繡黻文。杠絝一,以青繡,杠首飾以銀螭首。金塗銅鈸,青犛牛尾拂,青繒裹索。駕青馬六,馬有銅面,插雕羽,鞶纓,攀胸鈴拂,青線織屜,紅錦包尾。又踏路馬二,在輅前,飾同駕馬。凡大祭祀乘之。
金輅以下,並以次列其後。若大朝會、冊命皇太子諸王大臣,則設五輅於大慶殿庭,為充庭之儀。金輅赤質,以金飾諸末,建大旂,餘同玉輅,駕赤馬六;凡玉輅之飾以青者,金輅以緋。象輅淺黃質,金塗銅裝,以象飾諸末,建大赤,餘同玉輅,駕赭白馬六;凡玉輅之飾以青者,象輅以銀褐。革輅黃質,鞔之以革,建大白,餘同玉輅,駕騧馬六;凡玉輅之飾以青者,革輅以黃。木輅黑質漆之,建大麾,餘同玉輅,駕黑騮六;凡玉輅之飾以青者,木輅以皂。凡玉輅用金塗銀裝者,象輅、革輅、木輅及五副輅,並金塗銅裝。
又禮制局言:「玉輅馬纓十二而無采,不應古制,欲以五采罽飾樊纓十有二就。輅衡、軾並無鸞和,乞添置。蓋弓二十有二,不應古制,乞增為二十八,以象星。又《巾車》言'玉輅建太常'而不言色,《司常》注雲:'九旗之帛皆用絳,以周尚赤故也。'《禮記·月令》中央'天子乘大輅,載黃旂',以金、象、木、革四輅及所建之旂,與四時所乘所載皆合。今玉輅所建之旂,以青帛十二幅連屬為之,有升龍而非交龍,又無三辰,皆非古制。如依成周以所尚之色則用赤,依《月令》兼四代之制則當用黃,仍分縿、斿之制及繡畫三辰於其上。今改制,太常其斿曳地,當依《周官》以六人維之。又《左傳》言:'毚、鸞、和、鈴,昭其聲也。'注:'錫在馬額,鈴在旂首。'今旂首無鈴,乞增置。又車蓋周以流蘇及佩各八,無所法象,欲各增為十二,以應天數。又輅之諸末,盡飾以玉,為稱其實,而羅紋雜佩乃用塗金,乞改為玉。又車箱兩轓有金塗龜文及鶤翅,左龍右虎,乃後代之制,欲改用蟉龍,加玉為飾。」又言:「既建太常當車之後,則自後登車有妨。《曲禮》言:'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于馬前,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轡,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則君升車亦當自右,由前而入。今玉輅前有式匱,不應古制,恐當更易,以便登車及改式之制。又《禮記》言'車得其式',《周官·輿人》:'三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後,以揉其式,以其廣之半為之式崇。三分軫圍,去一以為式圍。三分軹圍,去一以為轛圍。'注:'立者為轛,橫者為軹。'今玉輅無式。」
詔:「玉輅用青質,輪輈絡帶,其色如之。四柱、平盤、虛匱則用赤,增蓋弓之數為二十八,左右建旂、常,並青。太常繡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旂上則繡以雲龍。朱杠,青縚,鈴垂十有二就,流蘇及佩各增十二之數。樊纓飾以五采之罽,衡式之上又加鸞和。輅之諸末,耀葉、螭頭、雲龍、垂牙、鎚腳、花版、結綬、羅紋雜佩、羽台、蔥台、麻爐、香寶、壓貼牌字,皆飾以玉。自後而升,式匱不去。既成,高二丈七寸五分,闊一丈五尺。副玉輅,亦用青色,舊駕馬四,增為六,色亦以青。」
政和四年,詔改修正副輅,討論製造金、象、革、木四輅,並依新修玉輅制度。旂、常並建,各與輅一色。除去闟戟,改車箱兩轓龜文、鶤翅、左龍、右虎之飾,並用蟉龍。增蓋弓、博山、流蘇等數,軾衡加和鸞,以合于古。金輅朱質,飾以金塗銀;左右建太常、大旂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黃;龍旂九斿,如《周官》金輅建大旂之制;駕馬以騧,飾樊纓五采九就。象輅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並同金輅,飾以象及金塗銀銅鍮石;左右建太常、大赤,輪衣、絡帶等,色皆以紅;大赤繡鳥隼七斿,如《周官》象輅建大赤之制;駕馬以赤,飾樊纓七就。革輅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並同金輅,飾以金塗銅鍮石;左右建太常、大白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淺黃;大白繡熊虎六斿,如《周官》革輅建大白之制;駕馬以赭白,飾樊纓五就。木輅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皆同金輅,飾以金塗鍮石;左右建太常、大麾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皂;大麾繡龜蛇四斿,如《周官》木輅建大麾之制;駕馬以烏,飾樊纓三就。四輅駕馬各六。玉輅駕士六十四人,餘皆四十人。
又禮制局增改雅飾諸輅:舊副玉輅色青,飾以金,改用黃而飾以玉;樊纓如正輅之制;建太常,色黃,飾以組,象日月於縿、星辰於斿,其長曳地。舊金輅改用青,飾以金;樊纓以五采罽而九就;建大旂,色青,飾以組,象交龍於糸參、升龍於斿,其長齊軫。象輅改用赤,飾以象;樊纓以五采罽而七就;建大赤,色赤,飾以組,象鳥隼於縿、斿,其長齊較。革輅改用白,飾以革;龍勒絛纓,建大白,色白,飾以組,象熊虎於縿、斿,其長齊肩。三輅皆維以縷,削幅為之。木輅依舊色,而飾以漆,其色黑;前樊鵠纓,建大麾,色黑,飾以組,象龜蛇於縿、斿,其長齊首;維以縷,充幅為之。又詔玉輅身仍用紅,太常、旂、絡帶等用黃,余常、旂、絡帶,亦隨其輅色。
高宗渡江,鹵簿、儀仗悉毀於兵。紹興十二年,始命工部尚書莫將、戶部侍郎張澄等以天禧、宣和《鹵簿圖》考究制度,及故內侍工匠省記指說,參酌制度。是年九月,玉輅成;明年,遂作金、象、革、木四輅,副輅不設。玉輅之制,青色,飾以玉,通高十九尺,輪高六十三寸,輻徑三十九寸,軸長十五尺三寸。頂上剡為輪三層,象天圜也。外施青玉博山八十一,一名耀葉。
鏤以金塗龍文,覆以青羅,曰輪衣。綴垂玉佩,間以五色垂氂尾,曰流蘇。一名糸畏帶。
頂四角分垂青羅曰絡帶,表裏繡雲龍。遇雨,則油黃繒覆之。
輅之中四柱,象地方也,前柱卷龍。平盤上布錦褥,前有橫軾,後垂錦軟簾。登車則自後捲簾梯級以登。四面周以闌而闕其中,以備登降。執綏官先自右升,立於右柱下,以備顧問。闌柱頭有玉蹲龍。軾前有牌,鏤曰「玉輅」,以玉篆之,上有玉龍二。中設禦坐,純以黃香木為之,取其黃中之正色也。下有塗金蹲龍十六。在平盤四圍下,又有拓角雲龍,金彩飾之,前後左右各二。前有轅木三,鱗體昂首龍形。轅木上束兩橫竿,在前者名曰鳳轅,馬負之以行;次曰推轅,班直推之以助馬力。橫於轅後者名曰壓轅,以人壓於後,欲取其平。車輪三歲一易,心用榆,圜數尺,圈以鐵,以防折裂。橫貫大木以為軸,夾以兩輪,輪皆彩畫,此輅下飾也。每新輪成,載鐵萬斤試之。
左建太常,右建龍旂,插於輅後兩柱之金環前。駕青馬六,馬有鏤錫,鞶纓,金鈴,紅旄繡屜,金包,錦包尾,青繒裹索引之。駕士二百三十二人。誕馬十二人,左右索百二十八人,入轅馬十二人,龍頭子二人,前後抱轅各六人,推竿四人,捧輪四人,拓叉四人,淨席四人,前攔人員一人,後攔人員一人,前攔馬八人,後攔馬八人,踏道人員二人,踏道二十人,小拓叉四人,小梯子二人,燭臺二人,香匙剪子二人,左右索人員二人。鵩又有呵喝人員二人,教馬官二人,捧輪將軍四人,千牛衛將軍二人,推輪軸官健八人,抱太常龍旗官六人,職掌五人,專知官一人,手分一人,庫子八人,裝掛工匠二人,諸作工匠十五人,蓋覆儀鸞司十一人,監官三員。
金輅黃色,飾以金塗銀,制如玉輅,而高減五寸;博山、輪衣、絡帶、轅輻、軸並以黃,建大旂九斿;駕黃馬六,駕士一百五十四人。象輅朱色,飾以象及金塗銅,制如金輅;博山、輪衣、絡帶並以朱,建大赤七斿;駕赤馬六,駕士一百五十四人。革輅淺黃白色,飾以金塗銅,制如象輅;博山、輪衣、絡帶並以淺黃白,建大白六斿;駕黃白馬六,駕士百五十四人。木輅黑色,飾以金塗銀,制如革輅;博山、輪衣、絡帶並以黑,建大麾四斿;駕黑馬六,駕士一百五十四人。五輅駕士服色:平巾幘、青絹抹額、纈絹對花鳳袍、緋纈絹對花寬袖襖、羅襪絹袴、衤蔑、麻鞋,其色各從其輅。
大輅。政和六年,徐秉哲言:「南北郊,皇帝乘玉輅以赴齋宮。自齋宮赴壇,正當祀天祭地,乃乘大輦,疑非禮意。」下禮制局討論。禮制局請:「造大輅如玉輅之制,唯不飾以玉。所駕之馬,其數如之,唯樊纓一就,以稱尚質之義。仍建大旂十有二旒,龍章日月,以協象天之義。至禮畢還齋宮,則禦大輦,於禮無嫌。」從之。
大輦。《周官》巾車氏有輦車,以人組挽之,宮中從容所乘。唐制,輦有七:一曰大鳳輦,二曰大芳輦,三曰仙遊輦,四曰小輕輦,五曰芳亭輦,六曰大玉輦,七曰小玉輦。
太祖建隆四年,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為禮儀使,創意造為大輦:赤質,正方,油畫,金塗銀葉,龍鳳裝。其上四面行龍雲朵,火珠方鑒,銀絲囊網,珠翠結絛,雲龍鈿窠霞子。四角龍頭銜香囊,頂輪施耀葉。中有銀蓮花坐龍,紅綾裏,碧牙壓帖。內設圓鑒,銀絲香囊,銀飾勾闌、台坐,紅絲絛網,帉錔。中施黃褥,上置禦坐,扶幾,香爐,錦結綬。幾衣、輪衣、絡帶並緋繡壓金銀線。長竿四,銀裹鐵鋦龍頭,魚鉤,錦膊褥,銀裝畫梯,拓叉,黃羅緣席、褥、帊,梯杖褥,朱索,緋繒油帊。主輦六十四人。親祀南郊、謁太廟還及具鸞駕黃麾仗、省方還都,則乘之。
真宗東封,以舊輦太重,遂命別造,凡減七百餘斤,後常用焉。神宗已後,其制:赤質,正方,油畫,金塗銀龍鳳裝,朱漆天輪一,金塗銀頂龍一。四面施行龍一十六,火珠四。四角龍頭四,穗球一十二。頂輪施耀葉,紅羅輪衣一,綴銀鈴,紅羅絡帶二。中設禦坐、曲幾、錦褥等,施屏風,香爐,結綬。長竿四,飾以金塗銀龍頭。祀畢,車駕還內,若不進輅,則乘大輦。
政和之制:黃質,冒以黃衣,紘以黃帶。車箱四圍,於桯之外,高二尺二寸。設軾於前楹,軾高三尺二寸。建大旂於後楹,旂十二斿,其長曳地,其色黃,繪以交龍;素帛為縿,繪以日月,以弧張幅,以韣韜弧;杠以青錦綢之,注旄於竿首,系以鈴。
國朝之輦有七,中興後,唯存大輦、平輦、逍遙三輦而已。大輦又曰大安輦,其制:赤質,正方,高十五尺三寸,方十一尺六寸。四柱,平盤,上覆青綠錦。上有天輪三層,外施金塗銀博山八十一。內有圓鏡,金塗銀頂龍一,四面行龍十六,火珠四。輪衣以青,墜以金鈴,頂有青羅十字分垂四角,曰絡帶。四角出龍首,銜氂牛五色尾,曰旒綏。四面拱鬥,外施方鏡,九柱圍以朱闌,中設禦坐、曲幾、屏風、錦褥。下舉以長竿四,攢竹筋膠丹漆之,竿為龍首。平盤下,四圍結紅絲網。輦官服色:武弁,黃纈對鳳袍,黃絹勒帛,紫生色袒帶,紫絹行縢。
芳亭輦,黑質,頂如幕屋,緋羅衣,裙襴、絡帶皆繡雲鳳。兩面朱綠窗花版,外施紅絲網綢,金銅帉錔,前後垂簾,下設牙床、勾闌。長竿四,銀龍頭,銀飾梯,行馬。主輦一百二十人。政和之制,簾以紅羅繡鵝為額,內設禦坐,長竿飾以金塗銅螭首,橫竿二。
鳳輦,赤質,頂輪下有二柱,緋羅輪衣,絡帶、門簾皆繡雲鳳。頂有金鳳一,兩壁刻畫龜文、金鳳翅。前有軾匱、香爐、香寶、結帶,下有勾闌二重,內設紅錦褥。長竿二,銀飾梯,行馬。主輦八十人。法駕鹵簿,不設鳳輦。
逍遙輦,以棕櫚為屋,赤質,金塗銀裝,朱漆扶版二,雲版一,長竿二,飾以金塗銀龍頭。常行幸所禦。又魚鉤,帉錔,梅紅絛。輦官十二人,春夏服緋羅衫,秋冬服白師子錦襖。東封,別造辟塵逍遙輦,加窗隔,黃繒為裏,賜名省方逍遙輦。中興之制,赤質,金塗四柱,棕屋上有走脊金龍四,中起火珠凸頂,四面不設窗障,中有禦踏子,制甚簡素。祗應人員服帽子、宜男方勝纈衫。
平輦,又名平頭輦,亦曰太平輦,飾如逍遙輦而無屋。輦官十二人,服同逍遙輦。常行幸所禦。東封,別造升山天平輦,施機關,賜名曰登封輦。中興之制,赤質,正方,形如一朱龍椅而加長竿二,飾如逍遙輦而不施棕屋,制尤簡素,止施畫雲版而已。
又有七寶輦,隆興二年,為德壽宮所制也。高五十一寸,闊二十七寸,深三十六寸。比附大輦、平輦制度為之。上施頂輪、耀葉、角龍、頂龍、滴子、鐸子、結穗球。下施梅紅絲裙網,加綴七寶,中設香木禦坐,引手為轉身龍,告背為龍首,告枰子織以紅黃藤。舁以長竿二,竿為螭首,金塗銀飾焉。初,有司言:「東都舊制,輦飾以玉,裙網用七寶,而滴子用真珠。」帝曰:「上皇意不然,止欲簡素。」遂以塗金易玉,梅紅絲結裙網,間綴七寶,而角牙易真珠。既而上皇卻不受,每至大內,多乘馬,而間有行幸,則用肩輿。自是,重華、壽康兩宮並不別造。
小輿,赤質,頂輪下施曲柄如蓋,緋繡輪衣、絡帶,制如鳳輦而小。下有勾闌,牙床,繡瀝水。中設方床,緋繡羅衣,錦褥。上有小案、坐床,皆繡衣。踏床緋衣。前後長竿二,銀飾梯,行馬。奉輿二十四人。中興後,去其輪蓋,方四十九寸,高三十一寸。輿上周以勾闌,施翟羽,玉照子,中為方床三級。上設禦坐、曲幾、踏子,曲柄緋羅繡蓋,輿下紅絲結五色花裙網。舁以長竿二,竿為螭首。宮殿從容所乘,設鹵簿則陳之。
腰輿,前後長竿各二,金銅螭頭,緋繡鳳裙襴,上施錦褥,別設小床,緋繡花龍衣。奉輿十六人。中興制,赤質,方形,四面曲闌,下結繡裙網。制如小輿,惟無翟尾、玉照子、三級床、曲柄蓋,而上設方禦床、曲幾,舁竿無螭首,用亦同小輿。
耕根車制,青質,蓋三層,餘如五輅之副。駕六青馬,駕士四十人。親祠具大駕、法駕鹵簿,並列於仗內;若耕籍則乘之。國朝之車,自耕根而下,凡十有五。南渡所存,惟耕根車一而已,其制度並同,惟駕士七十五人。
進賢車,古安車也。太祖乾德元年改赤質,兩壁紗窗,擎耳,虛匱,一轅,緋幰衣,絡帶、門簾皆繡鳳,紅絲網。中設朱漆床,香案,紫綾案衣,緋繒裹輓索,朱漆行馬。
凡車皆有輓索、行馬。駕四馬,駕士二十四人。
明遠車,古四望車也,駕以牛。太祖乾德元年改,仍舊四馬。赤質,制如屋,重簷勾闌,上有金龍,四角垂銅鐸,上層四面垂簾,下層周以花版,三轅。駕士四十人,服繡對鳳。
羊車,古輦車也,亦為畫輪車,駕以牛。隋駕以果下馬,今亦駕以二小馬。赤質,兩壁畫龜文、金鳳翅,緋幰衣、絡帶、門簾皆繡瑞羊。童子十八人。
指南車,一曰司南車。赤質,兩箱畫青龍、白虎,四面畫花鳥,重台,勾闌,鏤拱,四角垂香囊。上有仙人,車雖轉而手常南指。一轅。鳳首,駕四馬。駕士舊十八人,太宗雍熙四年,增為三十人。仁宗天聖五年,工部郎中燕肅始造指南車,肅上奏曰:
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蚩尤起大霧,軍士不知所向,帝遂作指南車。周成王時,越裳氏重譯來獻,使者惑失道,周公賜軿車以指南。其後,法俱亡。漢張衡、魏馬鈞繼作之,屬世亂離,其器不存。宋武帝平長安,嘗為此車,而制不精。祖沖之亦複造之。後魏太武帝使郭善明造,彌年不就,命扶風馬嶽造,垂成而為善明鴆死,其法遂絕。唐元和中,典作官金公立以其車及記裏鼓上之,憲宗閱於麟德殿,以備法駕,曆五代至國朝,不聞得其制者,今創意成之。
其法:用獨轅車,車箱外籠上有重構,立木仙人于上,引臂南指。用大小輪九,合齒一百二十。足輪二,高六尺,圍一丈八尺。附足立子輪二,徑二尺四寸,圍七尺二寸,出齒各二十四,齒間相去三寸。轅端橫木下立小輪二,其徑三寸,鐵軸貫之。左小平輪一,其徑一尺二寸,出齒十二;右小平輪一,其徑一尺二寸,出齒十二。中心大平輪一,其徑四尺八寸,圍一丈四尺四寸,出齒四十八,齒間相去三寸。中立貫心軸一,高八尺,徑三寸。
上刻木為仙人,其車行,木人指南。若折而東,推轅右旋,附右足子輪順轉十二齒,擊右小平輪一匝,觸中心大平輪左旋四分之一,轉十二齒,車東行,木人交而南指。若折而西,推轅左旋,附左足子輪隨輪順轉十二齒,擊左小平輪一匝,觸中心大平輪右轉四分之一,轉十二齒,車正西行,木人交而南指。若欲北行,或東,或西,轉亦如之。
詔以其法下有司制之。
大觀元年,內侍省吳德仁又獻指南車、記裏鼓車之制,二車成,其年宗祀大禮始用之。其指南車身一丈一尺一寸五分,闊九尺五寸,深一丈九寸,車輪直徑五尺七寸,車轅一丈五寸。車箱上下為兩層,中設屏風,上安仙人一執仗,左右龜鶴各一,童子四各執纓立四角,上設關戾。臥輪一十三,各徑一尺八寸五分,圍五尺五寸五分,出齒三十二,齒間相去一寸八分。中心輪軸隨屏風貫下,下有輪一十三,中至大平輪。其輪徑三尺八寸,圍一丈一尺四寸,出齒一百,齒間相去一寸二分五厘,通上左右起落。二小平輪,各有鐵墜子一,皆徑一尺一寸,圍三尺三寸,出齒一十七,齒間相去一寸九分。又左右附輪各一,徑一尺五寸五分,圍四尺六寸五分,出齒二十四,齒間相去二寸一分。左右疊輪各二,下輪各徑二尺一寸,圍六尺三寸,出齒三十二,齒間相去二寸一分;上輪各徑一尺二寸,圍三尺六寸,出齒三十二,齒間相去一寸一分。左右車腳上各立輪一,徑二尺二寸,圍六尺六寸,出齒三十二,齒間相去二寸二分五厘。左右後轅各小輪一,無齒,系竹{亶}並索在左右軸上,遇右轉使右轅小輪觸落右輪,若左轉使左轅小輪觸落左輪。行則仙童交而指南。車駕赤馬二,銅面,插羽,鞶纓,攀胸鈴拂,緋絹屜,錦包尾。
記裏鼓車,一名大章車。赤質,四面畫花鳥,重台,勾闌,鏤拱。行一裏,則上層木人擊鼓;十裏,則次層木人擊鐲。一轅,鳳首,駕四馬。駕士舊十八人,太宗雍熙四年,增為三十人。
仁宗天聖五年,內侍盧道隆上記裏鼓車之制:「獨轅雙輪,箱上為兩重,各刻木為人,執木槌。足輪各徑六尺,圍一丈八尺。足輪一周,而行地三步。以古法六尺為步,三百步為裏,用較今法五尺為步,三百六十步為裏。立輪一,附于左足,徑一尺三寸八分,圍四尺一寸四分,出齒十八,齒間相去二寸三分。下平輪一,其徑四尺一寸四分,圍一丈二尺四寸二分,出齒五十四,齒間相去與附立輪同。立貫心軸一,其上設銅旋風輪一,出齒三,齒間相去一寸二分。中立平輪一,其徑四尺,圍一丈二尺,出齒百,齒間相去與旋風等。次安小平輪一,其徑三寸少半寸,圍一尺,出齒十,齒間相去一寸半。上平輪一,其徑三尺少半尺,圍一丈,出齒百,齒間相去與小平輪同。其中平輪轉一周,車行一裏,下一層木人擊鼓;上平輪轉一周,車行十裏,上一層木人擊鐲。凡用大小輪八,合二百八十五齒,遞相鉤鎖,犬牙相制,周而復始。」詔以其法下有司制之。
大觀之制,車箱上下為兩層,上安木人二,身各手執木槌。輪軸共四。內左壁車腳上立輪一,安在車箱內,徑二尺二寸五分,圍六尺七寸五分,二十齒,齒間相去三寸三分五厘。又平輪一,徑四尺六寸五分,圍一丈三尺九寸五分,出齒六十,齒間相去二寸四分。上大平輪一,通軸貫上,徑三尺八寸,圍一丈一尺,出齒一百,齒間相去一寸二分。立軸一,徑二寸二分,圍六寸六分,出齒三,齒間相去二寸二分。外大平輪軸上有鐵撥子二。又木橫軸上關戾、撥子各一。其車腳轉一百遭,通輪軸轉周,木人各一擊鉦、鼓。
白鷺車,隋所制也,一名鼓吹車。赤質,周施花版,上有朱柱,貫五輪相重,輪衣以緋,皂頂及緋絡帶,並繡飛鷺。柱杪刻木為鷺,銜鵝毛筒,紅綬帶。一轅。駕四馬,駕士十八人。
鸞旗車,漢制,為前驅。赤質,曲壁,一轅。上載赤旗,繡鸞鳥。駕四馬,駕士十八人。
崇德車,本秦辟惡車也。上有桃弧棘矢,所以禳卻不祥。太祖乾德元年,改赤質,周施花版,四角刻辟惡獸,中載黃旗,亦繡此獸。太蔔署令一人,在車中執旗。駕四馬,駕士十八人。政和之制,建黃羅繡崇德旗一,彩畫刻木獬豸四。宣和元年,禮制局言:「崇德車載太蔔令一員,畫辟惡獸於旗。《記》曰'前巫而後史 ',《傳》曰'桃弧棘矢,以供禦王事'。請以巫易太蔔,弧矢易辟惡獸。」從之。
皮軒車,漢前驅車也。冒以虎皮為軒,取《曲禮》「前有士師,則載虎皮」之義,赤質,曲壁,上有柱,貫五輪相重,畫虎文。駕四馬,駕士十八人。政和之制,用漆柱,貫朱漆皮軒五。
黃鉞車,漢制,乘輿建之,在大駕後。晉鹵簿有黃鉞車。唐初無之,貞觀後始加。赤質,曲壁,中設金鉞一,錦囊綢杠。左武衛隊正一人,在車中執鉞。駕兩馬,駕士十五人。
豹尾車。古者軍正建豹尾。漢制,最後車一乘垂豹尾,豹尾以前即同禁中。唐貞觀後,始加此車於鹵簿內,制同黃鉞車。上戴朱漆竿,首綴豹尾,右武衛隊正一人執之。駕兩馬,駕士十五人。
五車。徽宗宣和元年,禮制局言:「舊鹵簿記有白鷺、鸞旗、皮軒三車,其制非古。按《曲禮》曰:'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鷙獸則載貔貅。'萬乘一出,五車必載,所以警眾也。青旌、鳴鳶、飛鴻、貔貅乃以白鷺、鸞旗雜陳其間,未為合禮。今欲改五車相次於中道,繼之以崇德車,於是為備。」青旌車,赤質,曲壁,中載青旌,以絳帛為之,書青鳥於其上。鳴鳶車,赤質,曲壁,中載鳴鳶旌,以絳帛為之,畫鳴鳶於其上。飛鴻車,赤質,曲壁,中載飛鴻旌,以絳帛為之,畫飛鴻於其上。虎皮車,赤質,曲壁,中載虎皮旌,以絳帛為之,緣以赤,畫虎皮於上。貔貅車,赤質,曲壁,旌以絳帛為之,緣以赤,畫貔貅於上。其轅皆一。
涼車,赤質,金塗銀裝,龍鳳五采明金,織以紅黃藤,油壁,緋絲絛龍頭,梅紅羅褥,銀螭頭,穗球,雲朵踏頭,蓮花坐,雁鉤,火珠,門遝,钅屈鉞,頻伽,大小鐶,駕以橐駝。省方在道及校獵回則乘之。
相風烏輿,上載長竿,竿杪刻木為烏,垂鵝毛筒,紅綬帶,下承以小盤,周以緋裙,繡烏形。輿士四人。
行漏輿,隋大業行漏車也。制同鐘、鼓樓而大,設刻漏如稱衡。首垂銅缽,末有銅象,漆匱貯水,渴烏注水入缽中。長竿四,輿士六十人。
十二神輿,赤質,四門旁刻十二辰神,緋繡輪衣、絡帶。輿士十二人。
交龍鉦、鼓輿各一,皆刻木為二青龍相交,下有木台、長竿,一持畫鼓,一掛金鉦,上皆有緋蓋,亦繡交龍。輿士各二人。中興後,相風、行漏、十二神、鉦鼓四輿,悉省去。
鐘、鼓樓輿各一,本隋大駕鐘車、鼓車也。皆刻木為屋,中置鐘、鼓,下施木台、長竿,如鉦、鼓輿。輿士各二十四人。
行漏輿、十二神輿、交龍鉦鼓輿、鐘鼓樓,舊禮無文,皆太祖開寶定禮所增。
志第一百三輿服二
○後妃車輿皇太子王公以下車輿傘扇鞍勒門戟旌節。
皇后之車,唐制六等:一曰重翟,二曰厭翟,三曰翟車,四曰安車,五曰四望車,六曰金根車。宋因之,初用厭翟車。其制:箱上有平盤,四角曲闌,兩壁紗窗,龜文,金鳳翅,前有虛匱、香爐、香寶,緋繡幰衣、絡帶、門簾,三轅鳳首,畫梯,推竿,行馬,緋繒裹索。駕六馬,金銅面,纓轡,鈴攀,緋屜。駕士三十人,武弁、緋繡衫。常出止用正、副金塗銀裝白藤輿各一,上覆棕櫚屋,飾以鳳,輦官服同乘輿平頭輦之制。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皇后車輿之制:重翟車,青質,金飾諸末,間以五采。輪金根朱牙。其箱飾以重翟羽,四面施雲鳳、孔雀,刻鏤龜文。頂輪上施金立鳳、耀葉。青羅幰衣一,紫羅畫雲龍絡帶二,青絲絡網二,紫羅畫帷一,青羅畫雲龍夾幔二。車內設紅褥及坐,橫轅上施立鳳八。香匱設香爐、香寶,香匱飾以螭首。前後施簾,長轅三,飾以鳳頭,青繒裹索。駕青馬六,馬有銅面,插翟羽,鞶纓,攀胸鈴拂,青屜,青包尾。若受冊、謁景靈宮,則乘之。
厭翟車,赤質,其箱飾以次翟羽;紫幰衣,紅絲絡網,紅羅畫絡帶,夾幔錦帷,余如重翟車。駕赤騮四。若親蠶則乘之。翟車,黃質,其車側飾以翟羽;黃幰衣,黃絲絡網,錦帷絡帶,余如重翟車。駕黃騮四。安車,赤質,金飾,間以五采,刻鏤龜文;紫幰衣,錦帷絡帶,紅絲絡網,前後施簾;車內設褥及坐,長轅三,飾以鳳頭,駕赤騮四。凡駕馬鞶纓之飾,並從車質。四望車,朱質,青幰衣,余同安車。駕牛三。金根車,朱質,紫幰衣,余同安車。駕牛三。自重翟車以下,備鹵簿則皆以次陳設。藤輿,金塗銀裝。上覆棕櫚屋,以龍飾,常行之儀則用之。
龍肩輿。一名棕簷子,一名龍簷子,舁以二竿,故名簷子,南渡後所制也。東都,皇后備厭翟車,常乘則白藤輿。中興,以太后用龍輿,後惟用簷子,示有所尊也。其制:方質,棕頂,施走脊龍四,走脊雲子六,朱漆紅黃藤織百花龍為障;緋門簾、看窗簾,朱漆藤坐椅,踏子,紅羅裀褥,軟屏,夾幔。
隆興二年正月,皇后受冊畢,擇日朝謁,有司具儀物,乞乘肩輿龍簷。製造所受給使臣尹肇發,納中宮金塗銀葉棕櫚、朱漆紅黃藤織百花龍枰子、碌牙壓貼、鏤金雕木腰花泥版龍簷子一乘。金塗銀頂子,龍頭六,走脊龍四,走脊雲子六,貼絡龍四十,貼絡雲子三十,鐸子八,插拴坐龍四,環索全,鈸遮那一副,檀香龜背紅紗窗四扇,紅羅緣紅篸門簾一,瀝水全,看窗簾二,朱漆藤面明金雕木龍頭椅一,腳踏一,紅糸泉絛結一,朱漆小幾二,紅羅褥全,紅羅緣肩膊席褥一十六,系帶全,金塗銀鐵胎杆鞫四,魚鉤四,火踏一,朱漆梯盤全,朱漆衣匣二,金塗銅手把葉段拓叉二,金塗銅叉頭拖泥行馬二,金塗銀葉杠子二,紅茸匾絛四,紅羅夾軟屏風、夾幔各一,襯腳席褥、靠背坐褥及踏床各一,紅絹十字帕一,竿袋四,魚鉤帕二,紅油十字帕、竿袋、魚鉤帕數同上,兜地帕一,圍裙一。
大安輦。真宗咸平中,為萬安太后制輿,上設行龍六。乾興元年,詔皇太后禦坐簷子,名大安輦。神宗嗣位,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其行幸依治平元年之制。而皇太后、皇后常出,止用副金塗銀裝白藤輿,覆以棕櫚屋,飾以鳳。輦官服同乘輿平頭輦之制。於是詔太皇太后出入所乘,如萬安太后輿,上設行龍六,制飾率有加。金銅車,禮典不載,則如舊制。
哲宗紹聖元年,議造皇太后大安輦,中書具治平、元豐中皇太后輿服儀衛以呈,曰:「元豐中,先帝手詔,皇太后行幸儀衛,並依慈聖光獻太皇太后日例,而宣仁謙恭,不乘大安輦。」哲宗曰:「今皇太后獨尊,非宣仁比。」遂詔行幸進大安輦,已而皇太后嫌避,竟不製造。
龍興。皇太后所乘也。東都,皇太后多垂簾,皆抑損遠嫌,不肯乘輦,止用輿而已。哲宗既嗣位,尊朱貴妃為皇太妃,出入許乘簷子。有司請用牙魚鳳為飾,傘用青。元祐三年,太皇太后詔有司尋繹典故,於是簷子飾以龍鳳,傘用紅。九年,君臣議改簷子為輿,上設行龍五,出入由宣德東偏門。哲宗以皇太后諭旨,令太妃坐六龍輿出入,進黃傘,由宣德正門。於是三省議,皇太妃坐龍鳳輿,傘紅黃兼用,從皇太后出入,止用紅。紹聖元年,禮部太常寺言:「近奉旨:'皇太后欲令皇太妃坐六龍輿,朕常思皇太妃尊奉之禮,既不敢擬隆于皇太后,又不可不逮于中宮。'今參以人情,再加詳定,伏請供進龍鳳輿。」從之。
及徽宗即位,尊太妃為聖瑞皇太妃,詔儀物除六龍輿不用,仍進龍鳳輿外,餘悉增崇焉。紹興奉迎皇太后,詔造龍輿,其制:朱質,正方,金塗銀飾,四竿,竿頭螭首,赭窗紅簾,上覆以棕,加走龍六,內設黃花羅帳、裀褥、朱椅、踏子、紅羅黃羅繡巾二。
皇太子車輅之制。唐制三等:一曰金輅,二曰軺車,三曰四望車。太宗至道初,真宗為皇太子,謁太廟,乘金輅,常朝則乘馬。真宗天禧中,仁宗為皇太子,亦同此制。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皇太子車輅之制:金輅,赤質,金飾諸末。重較,箱畫苣文鳥獸;黃屋,伏鹿軾,龍輈,金鳳一在軾前。設障塵。朱蓋黃裏。輪畫朱牙。左建旂,九旒,右載闟戟。旂首金龍頭,銜結綬及鈴綏。八鸞在衡,二鈴在軾。駕赤騮四,金鍐方釳,插翟尾,鏤錫,鞶纓九就。從祀、謁太廟、納妃則供之。軺車,金飾諸末,紫油通幰,紫油纁朱裏,駕馬一。四望車,金飾諸末,青油通幰,青油纁朱裏,朱絲絡網,駕馬一。軺車、四望車以次列於鹵簿仗內。皇太子妃,則有厭翟車,駕以三馬。郵入亦乘簷子,中興簡儉,惟用藤簷子,頂梁、舁杠皆飾以玄漆,四角刻獸形,素藤織花為面,如政和之制。
親王群臣車輅之制。唐制有四:一曰象輅,親五及一品乘之;二曰革輅,二品、三品乘之;三曰木輅,四品乘之;四曰軺車,五品乘之。宋親王、一品、二品奉使及葬,並給革輅,制同乘輿之副,惟改龍飾為螭。六引內三品以上乘革車,赤質,制如進賢車,無案,駕四赤馬,駕士二十五人。其緋幰衣、絡帶、旗戟、綢杠繡文:司徒以瑞馬,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書以虎,太常卿以鳳,駕士衣亦同。縣令乘軺車,黑質,兩壁紗窗,一轅,金銅飾,紫幰衣、絡帶並繡雉銜瑞草,駕二馬,駕士十八人。百官常朝皆乘馬。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知樞密院事王欽若言:「王公車輅上並用龍裝,乞下有司檢定制度。」詔下太常禮院詳定。本院言:「按《鹵簿令》,王公已下,象輅以象飾諸末,朱班輪,八鸞在衡,左建旂畫龍,一升一降,右載闟戟。革略以革飾諸末,左建旃,餘同象輅。木輅以漆飾之,餘同革輅。軺車,曲壁,青幰碧裏。諸輅皆朱質,朱蓋,朱旂旃,一品九旒,二品八旒,三品七旒,四品六旒,其鞶纓如之。」
神宗元豐三年,詳定禮文所言:「《鹵簿記》公卿奉引:第一開封令,乘軺車;次開封牧,隼旗;次太常卿,鳳旗;次司徒,瑞馬旗;次御史大夫,獬豸旗;次兵部尚書,虎旗,而乘革車。考之非是。謹按《周禮》巾車職曰:'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司常職曰:'孤、卿建旃,大夫建物。'請公卿已下奉引,先開封令,乘墨車建物;次開封牧,乘墨車建旗;太常卿、御史大夫、兵部尚書乘夏縵,司徒乘夏篆,並建旃。所以參備九旗之制。」詔從之。
政和議禮局上王公以下車制:象輅以象飾諸末,朱班輪,八鸞在衡,左建旗,右載闟戟,駕馬四,親王昏則用之。革車,赤質,載闟戟,緋羅繡輪衣、簾、旗、韜杠、絡帶,駕赤馬四。大駕鹵簿六引,法駕鹵簿三引,開封牧第乘之。王公、一品、二品、三品備鹵簿,皆供革車一乘。其輪衣、簾、旗、韜杠、絡帶繡文:開封牧以隼,大司樂以鳳,少傅以瑞馬,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書以虎。軺車,黑質,紫幰衣、絡帶並繡雉,施紅錦簾,香爐、香寶結帶,駕赤馬二。鹵簿內第一引官縣令乘之,駕馬皆有銅面,插羽,鞶纓,攀胸鈴拂,緋絹屜,紅錦包尾。
六年,禮制局言:
大觀中,用大司樂代太常卿為第三引,蓋以大司樂掌鼓吹之事。夫禮樂之官,宗伯為長,宜改用禮部尚書。又第四引司徒,即用地官之長,自漢以來為三公。朝廷近改司徒為少傅,然六引司徒乃地官之事,宜改用戶部尚書。其府佐依六引諸卿例,改為僚佐,其鹵簿儀仗,依兵部尚書例給。
古之諸侯出封于外,同姓錫以金輅,異姓錫以象輅。蓋出而制節,則遠君而其道伸;入而謹度,則近君而其勢屈。故其入覲,則不敢乘金輅、象輅,以同于王,當自降而乘墨車也。若公侯埰地在天子縣內者,則為都鄙之長,《大司馬》所謂「師都建旃「是矣。今開封牧列職於朝,與御史大夫同謂之卿可也,其在《周官》,則卿大夫之職是矣;又無金輅、象輅之錫,而乃比于古之諸侯入覲而乘墨車,可乎?
成周上公九命,車旗以九為節,故建常九斿;侯、伯七命,車旗以七為節,故建常七斿;子、男五命,車旗以五為節,故建常五斿;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車旗亦各眡其命之數。則卿之建旃當用六斿,大夫建物當用四斿,至於三斿則上士所建也。其開封令,宜乘墨車而建物四斿;開封牧、御史大夫、戶部兵部禮部尚書皆卿也,宜乘夏縵而建旃六斿。
其年,詳定官蔡攸又言:
六引,開封令乘軺車居前,開封牧、大司樂、司徒、御史大夫、兵部尚書乘革車次之。開封牧建繡隼旗,太常卿建繡鳳旗,司徒繡瑞馬旗,御史大夫繡以獬豸,兵部尚書繡以虎,皆副之以闟戟。其先後之序,所乘之車,所建之旗,揆古則不合,驗今則有戾。且大駕之出,自漢光武時始有三引:先河南尹,次執金吾,次洛陽令,先尊而後卑也。後魏亦三引:先平城令,次司隸校尉,次丞相,先卑而後尊也。唐兼用六引,五代減為三,後周複增為六。本朝因之,以開封令居前,終以兵部尚書。然以前為尊,則大司樂不當次令、牧;以後為尊,則兵部尚書不當繼御史大夫,此先後之序未正也。
軺車非縣令宜駕,革車非公卿宜用,是所乘之車未稱也。鳳馬之繡,無所經見,闟戟之設,尤為訛謬,是所建之旗未宜也。司徒,三公論道之官,車徒非其所任,戶部主之可也。奉常掌禮,司樂典樂,皆專於一事,禮樂之容,非其所兼,禮部總之宜也。請改司徒用戶部尚書,改大司樂用禮部尚書,其僚佐儀制視兵部尚書。御史大夫,位亞三少,秩從二品,又尊于六尚書。其行,宜以兵部次令、牧,禮部、戶部又次之,終以御史大夫,則先後之序正矣。
夏篆者,篆其車而五采畫之也,夏縵則五采畫之而不篆,墨車則漆之而不畫。孤宜乘夏篆,象其文質之備;卿宜乘夏縵,象其文采而不足於篆。開封令秩比大夫,開封牧古之諸侯,其乘皆宜墨車。其駕之馬,令以三,牧以四,御史大夫以六,尚書,卿之任也,其駕亦四,則所乘之車稱矣。《司常》曰:「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蓋通帛為旃,其色純赤;雜帛為物,其色赤白;物為三斿,旃亦如之。開封令秩視大夫,故宜建以物;開封牧率王畿之眾而衛上,師都之任也,故宜建以旗;尚書、御史大夫,古之卿也,故宜建以旃。
從之。
七年,禮制局言:「昨討論大駕六引,開封牧乘墨車,兵部尚書、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御史大夫乘夏縵。已經冬祀陳設訖,所有駕士衣服,尚循舊六引之制,宜行改正,況天子五輅,駕士之服,各隨其輅之色,則六引駕士之服,當亦如之。請墨車駕士衣皂,夏縵駕士皂質繡五色團花,於禮為稱。」從之。
肩輿。神宗優待宗室老疾不能騎者,出入聽肩輿。熙甯五年,太宗正司請宗室以病肩輿者,踏引、籠燭不得過兩對。中興後,人臣無乘車之制,從祀則以馬,常朝則以轎。舊制,輿簷有禁。中興東征西伐,以道路阻險,詔許百官乘轎,王公以下通乘之。其制:正方,飾有黃、黑二等,凸蓋無梁,以篾席為障,左右設牖,前施簾,舁以長竿二,名曰竹轎子,亦曰竹輿。
內外命婦之車。唐制有厭翟車、翟車、安車、白銅飾犢車,而幰網有降差。宋制,銀裝白藤輿簷,內命婦皇親所乘;白藤輿簷、金銅犢車、漆犢車,或覆以氈,或覆以棕,內外命婦通乘。
傘。人臣通用,以青絹為之。宋初,京城內獨親王得用。太宗太平興國中,宰相、樞密使始用之。其後,近臣及內命婦出入皆用。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詔除宗室外,其餘悉禁。明年,複許中書、樞密院用焉。京城外,則庶官通用。神宗熙寧之制,非品官禁用青蓋,京城惟執政官及宗室許用。哲宗紹聖二年,詔在京官不得用涼扇。徽宗政和三年,以燕、越二王出入,百官不避,乃賜三接青羅傘一,紫羅大掌扇二,塗金花鞍韉,茶燎等物皆用塗金,遂為故事。八年,詔民庶享神,不得造紅黃傘、扇及彩繪,以為祀神之物。宣和初,又詔諸路奉天神,許用紅黃傘、扇,餘祠廟並禁。其畫壁、塑像儀仗用龍飾者易之。建炎中,初駐蹕杭州,執政張澄言:「群臣扈從兵間,權免張蓋,俟回鑾仍舊。」詔前宰相到闕,許張蓋。
鞍勒之制。宋以賜群臣,其非賜者皆有令式,而不敢逾越焉。金塗銀鬧裝牡丹花校具八十兩,紫羅繡寶相花雉子方韉,油畫鞍,白銀銜鐙,以賜宰相,親王,樞密使帶使相,曾任宰相觀文殿大學士宮觀使,殿前馬軍步軍都指揮使。金塗銀鬧裝太平花校具七十兩,紫羅繡瑞草方韉,油畫鞍,陷銀銜鐙,以賜使相,樞密副使,參和政事,宣徽使,節度使,宮觀使,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四廂都指揮使,韉以紫羅剜花。
若出使,則加紅犛牛纓,金塗銀鈸。使相在外,加紅織成鞍衤複。步軍都虞候以上賜帶甲馬者,加紅皮鞦轡校具七十兩,青氈圓韉,陷銀銜鐙。
金塗銀鬧裝麻葉校具五十兩,紫羅剜花方韉,油畫鞍,陷銀銜鐙,以賜三司使,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殿、端明殿、翰林侍讀侍講,龍圖、天章、寶文閣、樞密直學士,禦史中丞,兩使留後,觀察、防禦使,軍廂都指揮使。軍廂都指揮使初出授團練使、刺史者,賜亦同。曾任中書、樞密院後為學士、中丞者,七十兩,韉以繡瑞草。
見任中書、樞密院、宣徽使、使相、節度使出使,曾任中書、樞密院充諸路都總管、安撫使,朝辭日,賜亦如之。金塗銀三環寶相花校具二十五兩,紫羅圓韉,烏漆鞍,銜鐙,以賜團練使、刺史。金塗銀促結洛州花校具三十兩,紫羅圓韉,以賜諸路承受。白成十五兩,以賜諸王宮僚、翰林侍讀侍書;金塗銀寶相花校具四十兩,蠻雲校具十五兩,以賜諸班押班、殿前指揮使以上;白成窪面校具十二兩,以賜諸班,皆藍黃絁圓韉。
其皇親婚嫁,皆給藍黃羅繡方韉,金塗銀花鞍,金塗銀校具自八十兩至十二兩,有六等。宗室女婿系親,皆賜紫羅繡瑞草方韉,校具自七十兩至五十兩,有二等。其賜契丹使,則金塗銀太平花校具七十兩,紫羅繡寶相花雉子方韉;副使則槲葉校具五十兩,紫羅繡合子地圓韉,皆油畫鞍。射弓則使銀裝,副使銀棱。
賜諸蕃進奉大使,則如刺史而用青絛韉;副使則如宮僚。凡京官三品以上外任者,皆許馬以纓飾。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言:「准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升朝官許乘銀裝絛子鞍勒,六品以下不得鬧裝,其韉皆不得刺繡、金皮飾。余官及工商庶人,許並乘烏漆素鞍,不得用狨毛暖坐。其藍黃絛子,非宮禁不得乘。士庶、軍校乘白皮韉勒者,悉禁斷。」從之。八年,詔京朝知錄事參軍及知縣者,所乘馬並不得飾纓,後複許帶纓。端拱二年,詔內職諸班押班、禁軍指揮使、廂軍都虞候,並許乘銀裝絛子鞍勒。京官任知州、通判,許依六品朝官。真宗咸平二年,西京留臺上言:「留府群官、使臣乘馬,不得帶纓。」從之。大中祥符五年,詔繡韉及鬧裝校具,除宗室及恩賜外,悉禁。天禧元年,令兩省諫舍、宗室將軍以上,許乘狨毛暖坐,餘悉禁。凡京官,三班已上外任者,皆許馬以纓飾。
仁宗景祐三年,詔官非五品以上,毋得乘鬧裝銀鞍,其乘金塗銀裝絛子促結鞍轡者,自文武升朝官及內職、禁軍指揮使、諸班押班、廂軍都虞候、防團副使以上,聽之;仍毋得以藍黃為絛、白皮為韉轡。民庶止許以氈皮絁為韉。京官為通判以上職任者,許權依升朝例。神宗熙甯間,文武升朝官、禁軍都指揮使以上,塗金銀裝盤絛促結;五品以上,複許銀鞍鬧裝。若開花繡韉,惟恩賜乃得乘。餘官及民庶,仍禁銀飾。舊制,諸王視宰相,用繡鞍韉。政和三年,始賜金花鞍韉,諸王不施狨坐。宣和末始賜,中興因之。乾道九年,重修儀制。權侍郎、太中大夫以上及學士、待制,經恩賜,許乘狨坐。三衙、節度使曾任執政官,亦如之。先是,建炎初,駐蹕杭州,詔扈從臣僚合設狨坐者,權宜撤去。故事,宰執、侍從自八月朔搭坐。紹興元年,以江、浙地燠,改為九月朔,著為例。乾道元年,乃詔三衙乘馬,賜狨坐。
門戟。木為之而無刃,門設架而列之,謂之棨戟。天子宮殿門左右各十二,應天數也。宗廟門亦如之。國學、文宣王廟、武成王廟亦賜焉,惟武成王廟左右各八。臣下則諸州公門設焉,私門則府第恩賜者許之。太宗淳化二年,詔諸道州、府、軍、監奏乞鼓角戟槊,如令文合賜,即下三司指揮。仁宗天聖四年,太常禮院言:「准批狀,詳定知廣安軍范宗古奏,本軍乞降槊。檢會令文,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府、都護門十四戟,若中都督、上都護門十二戟,下都督、諸州門各十戟,並官給。所有軍、監門不載,伏請不行。」神宗元豐之制,凡門列戟者,官司則開封、河南、應天、大名、大都督府皆十四,中都督皆十二,下都督皆十。品官恩賜者,正一品十六,二品以上十四。中興仍舊制。
旌節。唐天寶中置,節度使受命日賜之,得以專制軍事,行即建節,府樹六纛。宋凡命節度使,有司給門旗二,龍、虎各一,旌一,節一,麾槍二,豹尾二。旗以紅繒九幅,上設耀篦、鐵鑽、髹杠、緋纛。旌用塗金銅螭頭,髹杠,綢以紅繒,畫白虎,頂設髹木盤,周用塗金飾。節亦用髹杠,飾以金塗銅葉,上設髹圓盤三層,以紅綠裝釘為旄,並綢以紫綾衤複囊,又加碧油絹袋。麾槍設髹木盤,綢以紫繒衤複囊,又加碧油絹袋。豹尾,制以赤黃布,畫豹文,並髹杠。
神宗熙寧五年,詔新建節並移鎮,並降敕太常寺排比旌節,下左右金吾街仗司、騏驥院,給執擎人員、鞍馬。中興因之。建炎三年,表韓世忠之旗曰「忠勇」。紹興三年,表嶽飛之旗曰「精忠」。孝宗詔以其藩邸旌節,迎置天章閣。淳熙中,光宗亦詔奉東宮旌節。其後,甯宗踐祚,有司言安奉皇帝藩邸旌節,宜有推飾。今用朱漆青地金字牌二:其一題曰「太上皇帝藩邸旌節」,其一曰「今上皇帝藩邸旌節。」蓋襲用元豐延安故事雲。
志第一百四輿服三
○天子之服皇太子附後妃之服命婦附
天子之服,一曰大裘冕,二曰袞冕,三曰通天冠,絳紗袍,四曰履袍,五曰衫袍,六曰窄袍,天子祀享、朝會、親耕及親事、燕居之服也,七曰禦閱服,天子之戎服也。中興之後則有之。
大裘之制。神宗元豐四年,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周禮·司裘》'掌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司服》'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而《禮記》雲:'郊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則天數也。'王肅據《家語》,以為臨燔柴,脫袞冕,著大裘。則是《禮記》被袞,與《周禮》大裘,郊祀並用二服,事不相戾,但服之有先後耳。是以《開寶通禮》:皇帝服袞冕出赴行宮,祀日,服袞冕至大次;質明,改服大裘而冕出次。蓋袞冕盛服而文之備者,故於郊之前期被之,以至大次。既臨燔柴,則脫袞冕服裘,以明天道至質,故被裘以體之。今儀注,車駕赴青城,服通天冠、絳紗袍。祀之日,乃服靴袍至大次,服袞冕臨祭,非尚質之義。乞並依《開寶通禮》。」詔詳定所參議。
又言:「臣等詳大裘之制,本以尚質,而後世反以尚文,故冕之飾大為不經。而禮書所載,上有垂旒加飾,又異'大裘不裼'之說。今參考諸說,大裘冕無旒,廣八寸,長一尺六寸,前圜後方,前低寸二分,玄表朱裏,以繒為之。玉笄以朱組為紘,玉瑱以玄紞垂之。為裘以黑羔皮,領袖以黑繒,纁裳朱紘而無章飾。佩白玉,玄組綬。革帶,博二寸,玉鉤,以佩紘屬之。素帶,朱裏,絳純其外,上朱下綠。白紗中單,皂領,青褾、襈、裾。朱韈,赤舄,黑絇、繶、純。乞下所屬製造。其當暑奉祠之服,乞降梁陸瑋議以黑繒為裘,及《唐輿服志》以黑羔皮為緣。」詔重詳定。
光祿寺丞、集賢校理陸佃言:「臣詳冕服有六。《周官》弁師雲'掌王之五冕',則大裘與袞同冕。故《禮記》雲'郊之日,王被袞以象天'。又曰'服之襲也,充,美也';'禮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此明王服大裘,以袞衣襲之也。先儒或謂周祀天地皆服大裘,而大裘之冕無旒,非是。蓋古者裘不徒服,其上必皆有衣,故曰'緇衣羔裘','黃衣狐裘','素衣麑裘'。如郊祀徒服大裘,則是表裘以見天地。表裘不入公門,而乃欲以見天地,可乎?且先王之服,冬裘夏葛以適寒暑,未有能易之者也。郊祀天地,有裘無袞,則夏祀赤帝與至日祭地祇,亦將被裘乎?然則王者冬祀昊天上帝,中裘而表袞,明矣。至於夏祀天神地祇,則去裘服袞,以順時序。《周官》曰'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明夏不必衣裘也。或曰,祭天尚質,故徒服大裘,被袞則非尚質。臣以為尚質者,明有所尚而已,不皆用質也。今欲冬至禋祀昊天上帝,服裘被袞,其餘祀天及祀地祇,並請服袞去裘,各以其宜服之。」
於是詳定所言:「裘不可徒服。《禮記》曰'大裘不裼',則襲可知,所謂大裘之襲者,袞也,與袞同冕。伏請冬祀昊天與黑帝,皆服大裘,被以袞。其餘非冬祀天及夏至祭地,則皆服袞。」
六年,尚書禮部言:「經有大裘而無其制,近世所為,惟梁、隋、唐為可考。請緣隋制,以黑羔皮為裘,黑繒為領袖及裏、緣,袂廣可運肘,長可蔽膝。按皇侃說,祭服之下有袍繭,袍繭之下有中衣。朝服,裼衣之下有裘,裘之下有中衣。然則今之親郊,中單當在大裘之下,其袂之廣狹,衣之長短,皆當如裘。伏乞改制。」於是神宗始服大裘,而加袞冕焉。
哲宗元祐元年,禮部言:「元豐所造大裘,雖用黑羔皮,乃作短袍樣,襲於袞衣之下,仍與袞服同冕,未合典禮。」下禮部、太常寺共議。上官均、吳安詩、常安民、劉唐老、襲原、姚勔請依元豐新禮,丁騭請循祖宗故事,王愈請仿唐制,朱光庭、周秩請以玄衣襲裘。獨禮部員外郎何洵直在元豐中嘗預詳定,以陸佃所議有可疑者八:
按《周禮·節服氏》「掌祭祀朝覲,袞冕六人,惟王之太常」;「郊祀,裘冕二人」。既雲袞冕,又雲裘冕,是袞與裘各有冕。乃雲裘與袞同冕,當以袞襲之。裘既無冕,又襲於袞,中裘而表袞,何以示裘袞之別哉?古人雖質,不應以裘為夏服,蓋冬用大裘,當暑則以同色繒為之。《記》曰:「郊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若謂裘上被袞,以被為襲,則《家語》亦有「被裘象天」之文。諸儒或言「臨燔柴,脫袞冕,著大裘」,或雲「脫裘服袞」,蓋裘袞無同冕兼服之理。今乃以二服合為一,可乎?
且大裘,天子吉服之最上,若大圭、大路之比,是裘之在表者。《記》曰:「大裘不裼。」說者曰,無別衣以裼之,蓋他服之裘褻,故表裘不入公門。事天以報本複始,故露質見素,不為表襮,而冕亦無旒,何必假他衣以藩飾之乎?凡裘上有衣謂之裼,裼上有衣謂之襲,襲者,裘上重二衣也。大裘本不裼,《鄭志》乃雲:「裘上有玄衣,與裘同色。」蓋趙商之徒,附會為說,不與經合。襲之為義,本出於重遝,非一衣也。
古者齋祭異冠,齋服降祭服一等。祀昊天上帝、五帝,以裘冕祭,則袞冕齋。故鄭氏雲:「王齋服袞冕。」是袞冕者,祀天之齋服也。唐《開元》及《開寶禮》始以袞冕為齋服,裘冕為祭服,兼與張融「臨燔柴脫袞服裘」之義合。請從唐制,兼改制大裘,以黑繒為之。
佃複破其說曰:
夫大裘而冕,謂之裘冕,非大裘而冕,謂之袞冕。則裘冕必服袞,袞冕不必服裘。今特言裘冕者,主冬至言之。《周禮·司裘》:「掌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則祀地不服大裘,以夏日至,不可服裘故也。今謂大裘當暑,以同色繒為之,尤不經見。
兼裼襲,一衣而已,初無重遝之義。被裘而覆之則曰襲,袒而露裘之美則曰裼。所謂「大裘不裼」,則非袞而何?《玉藻》曰:「禮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則明不裼而襲也,充,美也。鄭氏謂大裘之上有玄衣,雖不知覆裘以袞,然尚知大裘不可徒服,必有玄衣以覆之。《玉藻》有屍襲之義。《周禮》裘冕注雲:「裘冕者,從屍服也。」夫屍服大裘而襲,則王服大裘而襲可知。且裘不可以徒服,故被以袞,豈借袞以為飾哉?
今謂祭天用袞冕為齋服,裘冕為祭服,此乃襲先儒之謬誤。後漢顯宗初服日、月、星辰十二章,以祀天地。自魏以來,皆用袞服。則漢、魏祭天,嘗服袞矣,雖無大裘,未能盡合於禮,固未嘗有表裘而祭者也。且裘,內服也,與袍同。袍褻矣,而欲襌以祭天,以明示質,是欲衤義衣以見上帝也。洵直複欲為大裘之裳,纁色而無章飾。夫裘安得有裳哉?請從先帝所志。
其後詔如洵直議,去黑羔皮而以黑繒制焉。
政和議禮局上:大裘,青表纁裏,黑羔皮為領、褾、襈,朱裳,被以袞服。冬至祀昊天上帝服之,立冬祀黑帝、立冬後祭神州地祇亦如之。中興之後,無有存者。
紹興十三年,禮部侍郎王賞等言:「郊祀大禮,合依《禮經》,皇帝服大裘被袞行禮。據元豐詳定郊廟禮文,何洵直議以黑繒創作大裘如袞,惟領袖用黑羔。乞如洵直議。」詔有司如祖宗舊制,以羔制之。禮部又言:「關西羊羔,系天生黑色。今有司涅白羔為之,不中禮制,不如權以繒代。又元祐中,有司欲為大裘,度用百羔。哲宗以為害物,遂用黑繒。請依太常所言。」從之。遂以袞襲裘,冕亦十二旒焉。
袞冕之制。宋初因五代之舊,天子之服有袞冕,廣一尺二寸,長二尺四寸,前後十二旒,二纊,並貫真珠。又有翠旒十二,碧鳳禦之,在珠旒外。冕版以龍鱗錦表,上綴玉為七星,旁施琥珀瓶、犀瓶各二十四,周綴金絲網,鈿以真珠、雜寶玉,加紫雲白鶴錦裏。四柱飾以七寶,紅綾裏。金飾玉簪導,紅絲絛組帶。亦謂之平天冠。袞服青色,日、月、星、山、龍、雉、虎蜼七章。紅裙,藻、火、粉米、黼、黻五章。紅蔽膝,升龍二並織成,間以雲朵,飾以金鈒花鈿窠,裝以真珠、琥珀、雜寶玉。紅羅襦裙,繡五章,青褾、襈、裾。六采綬一,小綬三,結玉環三。素大帶朱裏,青羅四神帶二,繡四神盤結。綬帶飾並同袞服。
白羅中單,青羅抹帶,紅羅勒帛。鹿盧玉具劍,玉鏢首,鏤白玉雙佩,金飾貫真珠。金龍鳳革帶,紅韈赤舄,金鈒花,四神玉鼻。祭天地宗廟,朝太清宮、饗玉清昭應宮景靈宮、受冊尊號、元日受朝、冊皇太子則服之。
太祖建隆元年,太常禮院言:「准少府監牒,請具袞龍衣、絳紗袍、通天冠制度令式。袞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黈纊充耳,玉簪導。玄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領如上,為升龍,皆織就為之。山、龍以下,每章一行,重以為等,每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蔽膝加龍、山、火三章。革帶,玉鉤。大帶,素帶朱裏,紕其外,上朱下綠,紐約用組。鹿盧玉具劍,大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雙大綬六采,玄、黃、赤、白、縹、綠,純玄質,長二丈四尺五寸,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韈赤舄,加金飾。」詔可。
二年,太子詹事尹拙、工部尚書竇儀議:「謹按《周禮》:'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裏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諸侯之繅旒九就,瑉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繅斿皆就,玉瑱、玉笄。'疏雲:'王不言玉瑱,於此言之者,王與諸侯互相見為義。是以王言玄冕、朱裏延紐及朱紘,明諸侯亦有之。諸公言玉瑱,明王亦有之。'詳此經、疏之文,則是本有充耳。今請令君臣袞冕以下並畫充耳,以合正文。」從之。
乾德元年閏十二月,少府監楊格、少監王處訥等上新造皇帝冠冕。先是,郊祀冠冕,多飾以珠玉,帝以華而且重,故命改制之。
仁宗景祐二年,又以帝后及群臣冠服,多沿唐舊而循用之,久則有司浸為繁文,以失法度。詔入內內侍省、禦藥院與太常禮院詳典故,造冠冕,蠲減珍華,務從簡約,俾圖以進。續詔通天冠、絳紗袍更不修制。由是改制袞冕。天版元闊一尺二寸,長二尺四寸,今制廣八寸,長一尺六寸。減翠旒並鳳子,前後二十四珠旒併合典制。天板頂上,元織成龍鱗錦為表,紫雲白鶴錦為裏,今制青羅為表,采畫出龍鱗,紅羅為裏,采畫出紫雲白鶴。所有犀瓶、琥珀瓶各二十四,今減不用。金絲結網子上,舊有金絲結龍八,今減四,亦減絲令細。天板四面花墜子、素墜子依舊,減輕造。冠身並天柱,元織成龍鱗錦,今用青羅,采畫出龍鱗;金輪等七寶,元真玉碾成,今更不用,如補空卻,以雲龍細窠。分旒玉鉤二,今減去之。天河帶、組帶、款慢帶依舊,減輕造。納言,元用玉制,今用青羅,采畫出龍鱗錦。金棱上棱道,依舊用金,即減輕制。黈纊,玉簪。袞服八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青羅身,紅羅襈,繡造。所有雲子,相度稀稠補空,更不用細窠,亦不使真珠裝綴。中單,依舊皂白製造。裙用紅羅,繡出藻、粉米、黼、黻,周回花樣仍舊,減稀制之。蔽膝用紅羅,繡升龍二,雲子補空,減稀制之,周回依舊,細窠不用。六采綬依舊,減絲織造。所有玉環亦減輕。帶頭金葉減去,用銷金。四神帶不用。劍、佩、梁、帶、韈、舄並依舊。
嘉祐元年,王洙奏:「天子法服,冕旒形度重大,華飾稍繁,願集禮官參定。」詔禮院詳典禮上聞,而禮院繪圖以進。因敕禦藥院更造,其後,冕服稍增侈如故。
英宗治平二年,知太常禮院李育奏曰:
郊廟之祭,本尚純質,袞冕之飾,皆存法象,非事繁侈、重奇玩也。冕則以《周官》為本,凡十二旒,間以采玉,加以紘、綖、笄、瑱之飾。袞則以《虞書》為始,凡十二章,首以辰象,別以衣裳繪繡之采。東漢至唐,史官名儒,記述前制,皆無珠翠、犀寶之飾,何則?鷸羽蜯胎,非法服所用;琥珀犀瓶,非至尊所冠;龍錦七星,已列采章之內;紫雲白鶴,近出道家之語,豈被袞戴璪、象天則數之義哉!自大裘之廢,顓用袞冕,古樸稍去,而法度尚存。夫明水大羹,不可以眾味和;《雲門》《咸池》,不可以新聲間;袞冕之服,不宜以珍怪累也。若魏明之用珊瑚,江左之用翡翠,侈靡衰播之餘,豈足為聖朝道哉!
且太祖建隆元年少府監所造冕服,及二年博士聶崇義所進《三禮圖》,嘗詔尹拙、竇儀參校之,皆仿虞、周、漢、唐之舊。至四年冬服之,合祭天地於圜丘,用此制也。太宗亦嘗命少府制於禁中,不聞改作。及真宗封泰山,禮官請服袞冕。帝曰:「前王服羔裘,尚質也。今則無羔裘而有袞冕,可從近制。」是豈有意於繁飾哉。蓋後之有司,率意妄增,未嘗確議,遂相循而用。故仁宗嘗詔禮官章得象等詳議之,其所減過半,然不經之飾,重者多去,輕者尚存,不能盡如詔書之意。故至和三年,王洙復議去繁飾,禮官畫圖以獻,漸還古禮,而有司所造,複如景祐之前。
又按《開寶通禮》及《衣服令》,冕服皆有定法,悉無寶錦之飾。夫太祖、太宗富有四海,豈乏寶玩,顧不可施之郊廟也。臣竊謂,陛下肇祀天地,躬饗祖禰,服周之冕,觀古之象,願複先王之制,祖宗之法。其袞冕之服,及韠、綬、佩、舄之類,與《通禮》、《衣服令》、《三禮圖》制度不同者,宜悉改正。
詔太常禮院、少府參定,遂合奏曰:
古者冕服之用,郊廟殊制。唐興,天子之服有二等,而大裘尚存。顯慶初,長孫無忌等采《郊特牲》之說,獻議廢大裘。自是郊廟之祭,一用袞冕,然旒章之數,止以十二為節,亦未聞有餘飾也。國朝冕服,雖仿古制,然增以珍異巧縟,前世所未嘗有。夫國之大事,莫大於祀,而祭服違經,非以肅祀容、尊神明也。臣等以謂宜如育言,參酌《通禮》、《衣服令》、《三禮圖》及景祐三年減定之制,一切改造之。
孔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純者,絲也,變麻用絲,蓋已久矣。則冕服之制,宜依舊以羅為之。冕廣一尺二寸,長二尺二寸,約以景表尺,前圓後方,黝上朱下,以金飾版側,以白玉珠為旒,貫之以五采絲繩。前後各十二旒,旒各十二珠,相去一寸,長二尺。朱絲組為纓,黈纊充耳,金飾玉簪導。青衣纁裳,十二章:八章繪之於衣,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也;四章繡之於裳,藻、粉米、黼、黻也。錦龍褾、領,織為升龍。山、龍而下,一章為一行,重以為等,行十二。別制大帶,素表朱裏,朱綠終辟。韠、紱、舄,大小綬,亦去珠玉、鈿窠、琥珀、玻璃之飾。其中單、革帶、玉具劍、玉佩、朱韈之制,已中禮令,無複改為,則法服有稽,祭禮增重。
複詔禮院再詳以聞。而內侍省奏謂:「景祐中已裁定,可因而用也。」從之。
神宗元豐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
凡冕版廣八寸,長尺六寸,與古制相合,更不復議。今取少府監進樣,如以青羅為表,紅羅為裏,則非《弁師》所謂「玄冕朱裏'者也。上用金棱天板,四周金絲結網,兩旁用真珠、花素墜之類,皆不應禮。伏請改用朱組為紘,玉笄、玉瑱,以玄紞垂瑱,以五采玉貫於五色藻為旒,以青、赤、黃、白、黑五色備為一玉,每一玉長一寸,前後二十四旒,垂而齊肩,以合孔子所謂純儉之義。
又古者祭服、朝服之裳,皆前三幅,後四幅,前為陽以象奇,後為陰以象偶。惟深衣、中襌之屬連衣裳,而裳複不殊前後,然以六幅交解為十二幅,象十二月。其製作莫不有法,故謂之法服。今少府監袞服,其裳乃以八幅為之,不殊前後,有違古義。伏請改正祭服之裳,以七幅為之,殊其前後。以今太常周尺度之,幅廣二尺二寸,每幅兩旁各縫殺一寸,謂之削幅,腰間辟積無數。裳側有純,謂之綼;裳下有純,謂之钅易。綼、緆之廣各寸半,表裏合為三寸。群臣祭服之裳,仿此。
從之。
政和議禮局更上皇帝冕服之制:冕版廣八寸,長一尺六寸,前高八寸五分,後高九寸五分。青表朱裏,前後各十有二旒,五采藻十有二就,就間相去一寸。青碧錦織成天河帶,長一丈二尺,廣二寸。朱絲組帶為纓,黈纊充耳,金飾玉簪導,長一尺二寸。袞服,青衣八章,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纁裳四章,繡藻、粉米、黼、黻。蔽膝隨裳色,繡升龍二。白羅中單,皂褾、襈,紅羅勒帛,青羅襪帶。緋白羅大帶,革帶,白玉雙佩。大綬六采,赤、黃、黑、白、縹、綠,小綬三色,如大綬,間施玉環三。朱韈,赤舄,緣以黃羅。
通天冠。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高廣各一尺。青表朱裏,首施珠翠,黑介幘,組纓翠緌,玉犀簪導。絳紗袍,以織成雲龍紅金條紗為之,紅裏,皂褾、襈、裾,絳紗裙,蔽膝如袍飾,並皂褾、襈。白紗中單,朱領、褾、襈、裾。白羅方心曲領。白韈,黑舄,佩綬如袞。大祭祀致齋、正旦冬至五月朔大朝會、大冊命、親耕籍田皆服之。
仁宗天聖二年,南郊,禮儀使李維言:「通天冠上一字,准敕回避。」詔改承天冠。中興之制,冠高九寸,服用並同。
乾道九年,又用履袍。袍以絳羅為之,折上巾,通犀金玉帶。系履,則曰履袍;服靴,則曰靴袍。履、靴皆用黑革。四孟朝獻景靈宮、郊祀、明堂,詣宮、宿廟、進胙,上壽兩宮及端門肆赦,並服之。大禮畢還宮,乘平輦,服亦如之。若大輦,則服通天、絳紗如常儀。
衫袍。唐因隋制,天子常服赤黃、淺黃袍衫,折上巾,九還帶,六合靴。宋因之,有赭黃、淡黃袍衫,玉裝紅束帶,皂文鞸,大宴則服之。又有赭黃、淡黃衤癸袍,紅衫袍,常朝則服之。又有窄袍,便坐視事則服之。皆皂紗折上巾,通犀金玉環帶。窄袍或禦烏紗帽。中興仍之。初,高宗踐祚于南都,隆祐太后命內臣上乘輿服禦,有小冠。太后曰:「祖宗閒居之所服也,自神宗始易以巾。願即位後,退朝止戴此冠,庶幾如祖宗時氣象。」後殿早講,皇帝服帽子,紅袍,玉束帶,講讀官公服系奚。晚講,皇帝服頭巾,背子,講官易便服。此嘉定四年講筵之制也。
禦閱服。以金裝甲,乘馬大閱則服之。
圭。宋初,凡大祭祀、大朝會,天子皆執圭。元豐二年,詳定儀注所言:「《周禮》:'王執鎮圭。'釋者曰:'祭天地宗廟及朝日、夕月,則執之。若朝覲,諸侯授玉于王,王受玉,撫玉而已。'《考工記》:'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蓋天子以冒圭邪刻之處,冒諸侯之圭,以齊瑞信也。未有臨臣子而執鎮圭者。《唐六典》殿中監掌服禦之事,凡大祭祀,則搢大圭,執鎮圭;若大朝會,止進爵。《開寶通禮》始著元會執圭,出自西房。淳化中,上壽進酒,又令內侍奉圭,于周制、唐禮皆不合。其元會受朝賀,請不執鎮圭上壽。」詔可。
三年,詔議大圭尺度,詳定所言:「《考工記》:'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後魏以降,以白玉為之,長尺有二寸,西魏以來皆然。方而不折,雖非古制,蓋後世以所得之玉,隨宜為之。今請揆玉之有無制之。」
又言:「唐禮,親祀天地神祇,皆搢大圭,執鎮圭。有事宗廟,則執鎮圭而已。王涇《郊祀錄》曰:'大圭,質也,事天地之禮質,故執而搢之。鎮圭,文也,宗廟之禮亦文,故無兼執之義。'不知大圭,天子之笏也,通用於郊廟。請自今皇帝親祠郊廟,搢大圭,執鎮圭。奉祀之時,既接神再拜,則奠鎮圭為摯,大圭為笏。」
又言:「《開元》及《開寶通禮》,皇帝升輅,不言執圭。祀日,質明,至中壝門外,殿中監進大圭,尚衣奉禦,又以鎮圭授殿中監以進。於是始搢大圭,執鎮圭。今皇帝乘玉輅,執鎮圭,赴景靈宮及太廟、青城,皆乘輅執圭,殊不應禮。請自今乘輅不執圭,還內禦大輦亦如之。」
詳定所又言大圭中必之制,請制薦玉繅藉,以木為幹,廣袤如玉,以韋衣之,韋上畫五采文,前後垂之。又制約圭繅藉長尺,上玄下絳,為地五采五就,因以為飾。每奠圭,則以薦玉之繅陳於地,執圭,則以約圭之繅備失墜,因垂之為飾。況大圭搢之紳帶之間,不可無中必,明矣。俟明堂服大圭,宜依鎮圭所約之組,令可系之。
哲宗元祐元年,禮部言:「元豐新禮,皇帝祀天,搢大圭,其制圓首前詘,於禮未合。今欲仿西魏、隋、唐玉笏之制,方而不折,上下皆博三寸,長尺二寸,其厚以鎮圭為約。」從之。
政和二年,宦者譚稹獻玄圭。其制,兩旁刻十二山,若古山尊,上銳下方。上有雷雨之文,下無彖飾,外黑內赤,中一小好,可容指,其長尺有二寸。詔付廷議。議官以為周王執鎮圭,緣飾以四鎮之山,其中有好,為受組之地,其長尺有二寸,周人仿古為之,而王執以鎮四方也。徽宗乃以是歲冬禦大慶殿受圭焉。
三年,又詔曰:「先王以類而求祀,圜丘以象形,蒼玉以象色,冬日以至取其時,大裘而冕法其幽,而未有以體其道,天玄而地黃,今大圭內赤外黑,於以體之,冬祀可搢大圭,執玄圭,永為定制。」中興仍舊制,大祭祀則執大圭以為笏,上太上皇、皇太后冊寶亦如之。
皇太子之服。一曰袞冕,二曰遠遊冠、朱明衣,三曰常服。袞冕:青羅表、緋羅紅綾裏、塗金銀鈒花飾,犀簪導,紅絲組,前後白珠九旒,二纊貫水晶珠。青羅衣,繡山、龍、雉、火、虎蜼五章;紅羅裳,繡藻、粉米、黼、黻四章。紅羅蔽膝,繡山、火二章。白紗中單,青褾、襈、裾。革帶,塗金銀鉤,瑜玉雙佩。四采織成大綬,結二玉環,金塗銀鈒花飾。青羅襪帶,紅羅勒帛。玉具劍,金塗銀鈒花,玉鏢首。白羅韈,朱履,金塗銀釦。從祀則服之。遠遊冠:十八梁,青羅表,金塗銀鈒花飾,犀簪導,紅絲組為纓,博山,政和加附蟬。朱明服:紅花金條紗衣,紅紗裏,皂褾、襈。紅紗裳,紅紗蔽膝,並紅紗裏。白花羅中單,皂褾、襈,白羅方心曲領。羅韈,黑舄,革帶,劍,佩,綬。餘同袞服。襪帶,勒帛。執桓圭。受冊、謁廟、朝會則服之。常服:皂紗折上巾,紫公服,通犀金玉帶。
太宗至道元年,太常禮院言:「南郊,皇太子充亞獻,合著祭祀服。准制度,袞冕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青纊充耳,玄衣纁裳,凡九章,每章一行,重以為等,皆織為之。白紗中單,黻領,青褾、襈、裾。革帶,金鉤。大帶,素帶不朱裏,亦紕以朱綠,紐約用組。黻隨裳色,二章。朱組,雙大綬四采,赤白縹紺,純朱質,長一丈八尺,三百二十首,廣九寸。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二玉環。朱韈赤舄,舄加金飾,餘同舊制。侍從祭祀及竭廟、加元服、納妃則服之。」詔依上製造。政和議禮局更上皇太子服制,袞冕惟青纊充耳,余並同國初之制。加元服、從祀、納妃、釋奠文宣王服之。中興並同。
其皇子之服,紹興三十二年十月,禮官言:「皇子鄧、慶、恭三王,遇行事服朝服,則七梁額花冠,貂蟬籠巾,金塗銀立筆,真玉佩,綬,金塗銀革帶,烏皮履。若服祭服,則金塗銀八旒冕,真玉佩,綬,緋羅履韈。」詔文思院製造。
後妃之服。一曰禕衣,二曰朱衣,三曰禮衣,四曰鞠衣。皇后首飾花一十二株,小花如大花之數,並兩博鬢。寇飾以九龍四鳳。禕之衣,深青織成,翟文赤質,五色十二等。青紗中單,黼領,羅縠褾襈,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用翟為章,三等。大帶隨衣色,朱裏,紕其外,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革帶以青衣之,白玉雙佩,黑組,雙大綬,小綬三,間施玉環三,青韈、舄,舄加金飾。受冊、朝謁景靈宮服之。鞠衣,黃羅為之,蔽膝、大帶、革舄隨衣色,餘同禕衣,唯無翟文,親蠶服之。妃首飾花九株,小花同,並兩博鬢,冠飾以九翬、四鳳。褕翟,青羅繡為搖翟之形,編次於衣,青質,五色九等。素紗中單,黼領,羅縠褾襈,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以搖翟為章,二等。大帶隨衣色,不朱裏,紕其外,余仿皇后冠服之制,受冊服之。
皇太子妃首飾花九株,小花同,並兩博鬢。褕翟,青織為搖翟之形,青質,五色九等。素紗中單,黼領,羅縠褾礻巽,皆以朱色,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以搖翟為章,二等。大帶隨衣色,不朱裹,紕其外,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革帶以青衣之,白玉雙佩,純朱雙大綬,章采尺寸與皇太子同。受冊、朝會服之。鞠衣,黃羅為之,蔽膝、大帶、革帶隨衣色,余與褕翟同,唯無翟,從蠶服之。
中興,仍舊制。其龍鳳花釵冠,大小花二十四株,應乘輿冠梁之數,博鬢,冠飾同皇太后,皇后服之,紹興九年所定也。花釵冠,小大花十八株,應皇太子冠梁之數,施兩博鬢,去龍鳳,皇太子妃服之,乾道七年所定也。其服,後惟備禕衣、禮衣,妃備褕翟,凡三等。其常服,後妃大袖,生色領,長裙,霞帔,玉墜子;背子、生色領皆用絳羅,蓋與臣下不異。
命婦服。政和議禮局上:花釵冠,皆施兩博鬢,寶鈿飾。翟衣,青羅繡為翟,編次於衣及裳。第一品,花釵九株,寶鈿准花數,翟九等;第二品,花釵八株,翟八等;第三品,花釵七株,翟七等;第四品,花釵六株,翟六等;第五品,花釵五株,翟五等。並素紗中單,黼領,朱褾、襈,通用羅縠,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加文繡重雉,為章二等。二品以下准此。
大帶,革帶,青襪、舄,佩,綬。受冊、從蠶服之。七年,臣僚言:「今文臣九品,殊以三品之服,至於命婦,已厘八等之號,而服制未有名稱。詔有司視其夫之品秩,而定其服飾。」詔送禮制局定之。其儀闕焉。
志第一百五輿服四
○諸臣服上
諸臣祭服。唐制,有袞冕九旒,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宋初,省八旒、六旒冕。九旒冕: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青羅衣繡山、龍、雉、火、虎蜼五章,緋羅裳繡藻、粉米、黼、黻四章,緋蔽膝繡山、火二章,白花羅中單,玉裝劍、佩,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緋白羅大帶,緋羅韈、履,親王、中書門下奉祀則服之。其冕無額花者,玄衣纁裳,悉畫,小白綾中單,師子錦綬,二銀環,餘同上,三公奉祀則服之。七旒冕:犀角簪導,衣畫虎蜼、藻、粉米三章,裳畫黼、黻二章,銀裝佩、劍,革帶,餘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則服之。五旒冕:青羅衣裳,無章,銅裝佩、劍,革帶,餘同七旒冕,四品、五品為獻官則服之;六品以下無劍、佩、綬;紫檀衣,朱裳,羅為之,皂大綾綬,銅裝劍、佩,禦史、博士服之。平冕無旒,青衣纁裳,無劍、佩、綬,餘同五旒冕,太祝、奉禮服之。
慶曆三年,太常博士余靖言:「《周禮》司服之職,掌王之吉服,大裘而冕無旒,以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袞冕十有二旒,其服十有二章,以享先王。冕八旒,其服七章,以享先公,亦以饗射。毳冕七旒,其服五章,以祀四望、山川。絺冕六旒,其服三章,以祭社稷、五祀。玄冕五旒,其服無章,以祭小祀。此皆天子親行祠事所服,冕服悉因所祀大小神鬼以為制度。今大祠、中祠所遣獻官並用上公九旒、九章冕服,以為初獻,其餘公卿亦皆七旒冕服,全無等降;小祠則公服行事,乖戾舊典。宜詳《周禮》,因所祭鬼神,以為獻官冕服之制。」詔下禮官議,奏曰:「聖朝之制,唯皇帝親祠郊廟及朝會大禮服袞冕外,餘冕皆不設。其每歲常祀,遣官行事,攝公則服一品九旒冕,攝卿則服三品七旒冕,自從品制為服,不以祠之大小為差。至於小祠獻官,舊以公服行事,則有違典禮。案《衣服令》,五旒冕,衣裳無章,皂綾綬,銅裝劍、佩,四品以下為獻官則服之。今小祠獻官,既不攝公、卿,則盡屬四品以下,當有祭服。請除公、卿祭服仍舊從本品外,小祠所遣獻官,並依令文祭服行事。若非時告祭,用香幣禮器行事之處,亦皆准此。」詔施行焉。
皇祐四年,同知太常禮院邵必言:「伏見監祭使、監禮各冠五旒冕,衣裳無章,色以紫檀。案《周禮》六冕之制,凡有旒者,衣裳皆有章,惟大裘冕無旒,衣裳無章。一命大夫之冕無旒,衣裳亦無章。今監祭、監禮所服冕五旒,侯伯之冕也,而衣無章,深所不稱;色以紫檀,又無經據。竊詳監祭、監禮既非祠官,則禦史、博士爾,而服用五等,蓋非所宜,而且有旒無章。況國家南郊大禮,太常卿止服朝服,前導皇帝,明非祠官也。今後監祭者請冠獬豸、監禮者冠進賢為稱。」詔不充。
元豐元年,詳定禮文所言:「國家服章,視唐尤為不備。于令文,祀儀有九旒冕、七旒冕、五旒冕,今既無冕名,而有司仍不制七旒冕,乃有四旒冕,其非禮尤甚。又服之者不以官秩上下,故分獻四品官皆服四旒冕,博士、禦史則冕五旒而衣紫檀,太祝、奉禮則服平冕而無佩玉,此因循不講之失也。且古者朝、祭異服,所以別事神與事君之禮。今皇帝冬至及正旦禦殿,服通天冠、絳紗袍,則百官皆服朝服,乃禮之稱。至親祠郊、廟,皇帝嚴裘冕以事神,而侍祠之官止以朝服,豈禮之稱哉。至於景靈宮分獻官,皆服朝服,尤為失禮。伏請親祠郊、廟、景靈宮,除導駕、贊引、扶侍、宿衛之官,其侍祠及分獻者,並服祭服。如所考制度,修制五冕及爵弁服,各正冕弁之名。又國朝祀儀,祭社稷、朝日、夕月、風師、雨師皆服袞冕,其蠟祭、先蠶、五龍亦如之;祭司命、戶、灶、門、厲、行皆服冕,壽星、靈星、司中、司寒、中霤、馬祭皆服毳冕,皆非是。今天子六服,自冕而下,既不親祠,廢而不用,則諸臣攝事,自當從王所祭之服。伏請依《周禮》,凡祀四望、山川則以毳冕,祭社稷、五祀則以絺冕,朝夕日月、風師、雨師、司命、司中則以玄冕。若七祀、蠟祭百神、先蠶、五龍、靈星、壽星、司寒、馬祭,蓋皆群小祀之比,當服玄冕。」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太常寺言:「舊制,大禮行事、執事官並服祭服,餘服朝服。至元豐七年,呂升卿始有行事及陪祠官並服祭服之議。今欲令行事、執事官並服祭服,其贊引、行事、禮儀使、太常卿、太常博士、閣門使、樞密院官進接圭,殿中監止供奉皇帝,其陪位官止導駕、押宿及主管事務,並他處行事官仍服朝服。」從之。
徽宗大觀元年,議禮局言:「太社、太學獻官祝禮,皆以法服奉祠,至郡邑則用常服,乞降祭服。」詔頒制度於州郡,然未明使製造。後政和間,始詔:州縣冠服,形制詭異,令禮制局造樣頒下轉運司,轉運司制以給州縣焉。
二年,議禮局檢討官俞栗言:「玄以象道,纁以象事,故凡冕皆玄衣纁裳,今太常寺祭服,則衣色青矣。前三幅以象陽,後四幅以象陰,故裳制不相連屬,今之裳則為六幅而不殊矣。冕玄表而朱裏,今乃青羅為覆,以金銀飾之。佩用綬以貫玉,今既有玉佩矣,又有錦綬以銀、銅二環,飾之以玉。宗彝,宗廟之彝也,乃為虎蜼之狀,而不作虎彝、蜼彝。粉米,散利以養人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其餘不合古者甚多。乞下禮局,博考古制,畫太常寺及古者祭服樣二本以進。至於損益裁成,斷自聖學。」詔令議禮局詳議。
粹中又上所編《祭服制度》曰:
古者,冕以木版為中,廣八寸,長尺六寸,後方前圓,後仰前低,染三十升之布,玄表朱裏。後方者不變之體,前圓者無方之用;仰而玄者,升而辨於物,俛而朱者,降而與萬物相見。後世以繒易布,故純儉。今群臣冕版長一尺二寸,闊六寸二分,非古廣長之制;以青羅為覆,以金塗銀棱為飾,非古玄表朱裏之制,乞下有司改正。古者,冕之名雖有五,而繅就、旒玉則視其命數以為等差。合彩絲為繩,用以貫玉,謂之「繅」。以一玉為一成,結之使不相並,謂之「就」。就間相去一寸,則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各以旒數長短為差。今群臣之冕,用藥玉、青珠、五色茸糸泉,非藻玉三采、二采之義;每旒之長各八寸,非旒數長短為差之義;又獻官冕服,雜以諸侯之制,而一品服袞冕,臣竊以為非宜。
元豐中,禮官建言,請資政殿大學士以上侍祠服冕,觀察使以上服毳冕,監察禦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選人以上爵弁。詔許之,而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選人,盡服玄冕無旒。臣竊謂依此參定,乃合禮制。古者,三公一命袞,則三公在朝,其服當冕。蓋出封則遠君而伸,在朝則近君而屈。今之攝事及侍祠皆在朝之臣也,在朝之臣乃與古之出封者同命數,非先王之意。乞下有司制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玄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無旒。依元豐詔旨,參酌等降,為侍祠及攝祭之服,長短之度、采色之別,皆乞依古制施行。
又案《周禮》,諸侯爵有五等,而服則三,所謂「公之服自袞冕而下,侯、伯自冕而下,子、男自毳冕而下」是也。古者,諸侯有君之道,故其服以五、七、九為節。今之郡守,雖曰猶古之侯、伯,其實皆王臣也。欲乞只用群臣之服,自冕而下,分為三等:三都、四輔為一等,初獻冕八旒;經略、安撫、鈐轄為一等,初獻毳冕六旒,亞獻並玄冕二旒,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為一等,初獻絺冕四旒,亞、終獻並玄冕無旒。其衣服之制,則各從其冕之等。
又曰:「今之紘組,仍綴兩繒帶而結於頤,冕旁仍垂青纊而不以瑱,以犀為簪而不以玉笄、象笄,並非古制,乞下有司改正。」從之。
政和議禮局言:「大觀中,所上群臣祭服制度,已依所奏修定,乞付有司依圖畫製造。」既又上群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塗銀棱,有額花,犀簪,青衣畫降龍,朱裳,蔽膝,白羅中單,大帶,革帶,玉佩,錦綬,青絲網玉環,朱韈、履。革帶以金塗銀,玉佩以金塗銀裝,綬以天下樂暈。親祠大禮使、亞獻、終獻、太宰、少宰、左丞,每歲大祠宰臣、親王、執政官、郡王充初獻服之。奏告官並依本品服,已下准此。從一品,九旒冕,無額花,白綾中單,紅錦綬,銀環,金塗銀佩,餘如正一品服。親祠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尚書,太廟進受幣爵、奉幣爵宗室,每歲大祠捧俎官、大祠中祠初獻官服之。二品,七旒冕,角簪,青衣無降龍,餘如從一品服。親祠吏部侍郎、殿中監、大司樂、光祿卿、讀冊官,太廟薦俎、贊進飲福宗室,七祀、配享功臣分獻官,每歲大祀,謂用宮架者,大司樂、大祠中祠亞終獻、大祠禮官、小祠獻官,朔祭太常卿服之。三品,五旒冕,皂綾綬,銅環,金塗銅革帶,佩,餘如二品服。親祠舉冊官、大樂令、光祿丞、奉俎饌籩豆簠簋官、分獻官,分獻壇壝從祀。
太廟奉瓚盤、薦香燈、安奉神主、奉毛血盤、蕭蒿篚、肝膋豆宗室,每歲祭祠大樂令、大中祠分獻官服之。無旒冕,素青衣,朱裳,蔽膝,無佩綬,餘如三品服。奉禮協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親祠抬鼎官、進摶黍官、太廟供亞終獻金斝、供七祀獻官、執爵官服之。五旒冕,紫檀絁衣,餘如三品服,監察禦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獻,八旒冕;經略、安撫、鈐轄初獻,六旒冕;亞獻並二旒冕,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初獻四旒冕,亞、終獻並無旒冕。
中興之後,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為四等:一曰冕,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絺冕,四旒;四曰玄冕,無旒。其義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節以八、以六、以四,從陰數也。先是,紹興四年五月,國子監丞王普奏言:
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裏,此冕之制也;今則方圓俛仰,幾於無辨,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後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則衣色以青,裳色以緋,且以六幅而不殊矣。山以章也,今則以嶞。火以圜也,今則以銳。宗彝,宗廟虎蜼之彝也,乃畫虎蜼之狀,而不為虎蜼彝。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佩有衡、璜、琚、瑀、沖牙而已,乃加以雙滴,而重設二衡。綬以貫佩玉而已,乃別為錦綬,而間以雙環。以至帶無紐約,芾無肩頸,舄無絇繶,中衣無連裳。
臣伏讀《國朝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嘗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欲乞因
茲改作,是正訛繆,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尋禮部契勘,奏言:
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製作,不無因革。或考之先王而有繆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憚於改正。案《周官》,自上公服袞,王之三公服,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唐制自一品服袞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無旒,亦五等。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其後去三公袞冕及絺冕,但存七旒冕、五旒毳冕與無旒玄冕,凡三等而已。袞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並絺冕去之,自尚書服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此皆一時製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冕為八旒,增毳冕為六旒,複置絺冕為四旒,並及無旒玄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若冕之方圓低昂至於無辨,則製造之差也。以青為表,非不用玄也,為玄而不至者也。以緋為裳,非不用纁也,為纁而太過者也。山止而靜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勢而不知其性。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銳,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至於宗彝、粉米、佩綬、帶紐、芾屨之屬,皆宜改正施行。
是時,諸臣奏請討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革也。
絺冕:四玉,二采,朱、綠。衣一章,繪粉米;裳二章,繡黼、黻。綬以皂綾,銅環。餘如毳冕。光祿卿、監察禦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官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禦史,並如之;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禦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玄冕:無旒,無佩綬,衣純黑,無章,裳刺繡而已,韍無刺繡,餘如絺冕。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摶黍官、太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饌等官、供祠執事官內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摶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禦官、內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並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檀衣,博士、禦史服之。
外州軍祭服: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鈐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鈐轄亞獻服之,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玄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亞終獻服之。
朝服:一曰進賢冠,二曰貂蟬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宋初之制,進賢五梁冠: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立筆。緋羅袍,白花羅中單,緋羅裙,緋羅蔽膝,並皂縹襈,白羅大帶,白羅方心曲領,玉劍、佩,銀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白綾韈,皂皮履。一品、二品侍祠朝會則服之,中書門下則冠加籠巾貂蟬。三梁冠:犀角簪導,無中單,銀劍、佩,師子錦綬,銀環,余同五梁冠。諸司三品、禦史台四品、兩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御史大夫、中丞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兩梁冠:犀角簪導,銅劍、佩,練鵲錦綬,銅環,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六品以下無中單,無劍、佩、綬。禦史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袴褶紫、緋、綠,各從本服色,白綾中單,白綾褲,白羅方心曲領,本品官導駕,則騎而服之。
袴褶之制,建隆四年,範質與禮官議:「褲褶制度,先儒無說,惟《開元雜禮》有五品以上用細綾及羅,六品以下用小綾之制。注:褶衣,複衣也。又案令文,武弁,金飾平巾幘,簪導,紫褶白袴,玉梁珠寶鈿帶,靴,騎馬服之。金飾,即附蟬也。詳此,即是二品、三品所配弁之制也。附蟬之數,蓋一品九,二品八,三品七,四品六,五品五。又侍中、中書令、散騎加貂蟬,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又《開元禮》導駕官並朱衣,冠履依本品。朱衣,今朝服也。故令文三品以上紫褶,五品以上緋褶,七品以上綠褶,九品以上碧褶,並白大口袴,起梁帶,烏皮靴。今請造袴褶如令文之制,其起梁帶形制,檢尋未是,望以革帶代之。」奏可。是歲,造成而未用。乾德六年,郊禋始服,而冠未造,乃取朝服進賢冠、帶、韈、履參用焉。
康定二年,少府監言:「每大禮,法物庫定百官品位給朝服。今兩班內,有官卑品高、官高品卑者,難以裁定,願敕禮院詳其等第。」詔下禮院參酌舊制以聞。奏曰:
准《衣服令》,五梁冠,一品、二品侍祠大朝會則服之,中書門下則加籠巾貂蟬。准《官品令》,一品:尚書令,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師、太傅、太保;二品:中書令,侍中,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諸州府牧,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又准《閣門儀制》,以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臣,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京尹兼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使相,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宣徽南北院使、僉書樞密院事並在東宮三司之上。以上品位職事,宜准前法給朝服。宰臣、使相則加籠巾貂蟬,其散官勳爵不系品位,止從正官為之服。
三梁冠,諸司三品、禦史台四品、兩省五品侍祠大朝會則服之。禦史中丞則冠獬豸。准《官品令》,諸司三品,諸衛上將軍,六軍統軍,諸衛大將軍,神武、龍武大將軍,太常、宗正卿,秘書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少府、將作、司天監,諸衛將軍,神武、龍武將軍,下都督,三京府尹,五大都督府長史,親王傅;禦史台三品、四品,御史大夫、中丞;兩省三品、四品、五品,左右散騎常侍,門下、中書侍郎,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尚書省三品、四品,六尚書,左右丞,諸行侍郎;東宮三品、四品,賓客,詹事,左右庶子,少詹事,左右諭德。節度使,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三司使,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殿學士,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侍講學士,龍圖閣學士,樞密直學士,龍圖、天章閣直學士,次中書侍郎;節度觀察留後,次六尚書、侍郎;知制誥,龍圖、天章閣待制,觀察使,次中書舍人;內客省使,次太府卿;客省使,次將作監;引進使,防禦、團練、三司副使,次左右庶子。以上品位職事,宜准前法給朝服。
兩梁冠,四品、五品侍祠大朝會則服之,六品則去劍、佩、綬,禦史則冠獬豸。淮《官品令》,諸司四品,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光祿等七寺少卿,國子司業,殿中、少府、將作、司天少監,三京府少尹,太子率更令、家令、僕、諸衛率府率、副率,諸軍衛中郎將,諸王府長史、司馬,大都督府左右司馬,內侍;尚書省五品,左右司諸行郎中;諸司五品,國子博士,經筵博士,太子中允、左右贊善大夫,都水使者,開封祥符、河南洛陽、宋城縣令,太子中舍、洗馬,內常侍,太常、宗正、秘書、殿中丞,著作郎,殿中省五尚奉禦,大理正,諸王友,諸軍衛郎將,諸王府諮議參軍,司天五官正,太史令,內給事;諸升朝官六品以下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書省諸行員外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左右正言,監察禦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四方館使,次七寺少卿;諸州刺史,次太子僕;謂正任不帶使職者。
東西上閣門使,次司天少監;客省、引進、閣門副使,次諸行員外郎。已上品位職事,據令文,但言四品、五品,亦不分班敘上下。今請自尚書省五品以上及諸州刺史已上,准前法給朝服。其諸司五品已上,實有官高品卑及品高官卑者,宜自諸司五品、國子博士至內給事,並依六品以下例去劍、佩、綬,禦史則冠獬豸,衣有中單。其諸司使、副使以下至閣門祗候,如有攝事合請朝服者,並同六品。
詔從所請。
元豐二年,詳定朝會儀注所言:
古者制禮上物,不過十二,天之數也。自上而下,降殺以兩。畿外諸侯,遠于尊者而伸,則以九、以七、以五,從陽奇之數;王朝公卿大夫,近于尊者而屈,則以八、以六、以四,從陰偶之數。本朝《衣服令》,通天冠二十四梁,為乘輿服,以應冕旒前後之數。若人臣之冠,則自五梁而下,與漢、唐少異矣。至於綬,則乘輿及皇太子以織成,諸臣用錦為之。一品、二品冠五梁,中書門下加籠巾貂蟬。諸司三品三梁,四品、五品二梁,禦史台四品、兩省五品亦三梁,而綬有暈錦、黃獅子、方勝、練鵲四等之殊。六品則去劍、佩、綬。
隋、唐冠服皆以品為定,蓋其時官與品輕重相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雖因襲舊文,然以官方之,頗為舛謬。概舉一二,則太子中允、贊善大夫與禦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於起居郎,內常侍才比內殿崇班,而在尚書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遺,則有官卑而任要劇者,有官品高而處之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領數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請者,有分局蒞職特出于一時隨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用品及差遣定冠綬之制,則未為允當。伏請以官為定,庶名實相副,輕重有准,仍乞分官為七等,冠綬亦如之。
貂蟬籠巾七梁冠,天下樂暈錦綬,為第一等。蟬,舊以玳瑁為蝴蝶狀,今請改為黃金附蟬,宰相、親王、使相、三師、三公服之。七梁冠,雜花暈錦綬,為第二等,樞密使、知樞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勝宜男錦綬,為第三等,左右僕射至龍圖、天章、寶文閣直學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錦綬,為第四等,左右散騎常侍至殿中、少府、將作監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錦綬,為第五等,客省使至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黃獅子錦綬,為第六等,皇城以下諸司使至諸衛率府率服之。內臣自內常侍以上及入內省內侍省內東西頭供奉官、殿頭,前班、東西頭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書郎至諸寺、監主簿,既預朝會,亦宜朝服從事。今參酌自內常侍以上,冠服各從本等,寄資者如本官,入內、內侍省內東西頭供奉官、殿頭,三班使臣,陪位京官為第七等,皆二梁冠,方勝練鵲錦綬。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韠韍、舄、履並從裳色。
今制,朝服用絳衣,而錦有十九等。其七等綬,謂宜純用紅錦,以文采高下為差別。惟法官綬用青地荷蓮錦,以別諸臣。《後漢志》:「法冠一曰柱後,執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監平也,或謂之獬豸冠。」《南齊志》亦曰:「法冠,廷尉等諸執法者冠之。」今禦史台自中丞而下至監察禦史,大理卿、少卿、丞,審刑院、刑部主判官,既正定厥官,真行執法之事,則宜冠法冠,改服青荷蓮錦綬,其梁數與佩准本品。
從之。
其後,又詔冬正朝會,諸軍所服衣冠,廂都軍都指揮使、都虞候、領團練使、刺史服第五等,軍都指揮使、都虞候服第六等,指揮使、副指揮使服第七等,並班於庭。副都頭以上常服,班殿門外。其朝會,執事高品以下,並服介幘,絳服,大帶,革帶,韈、履,方心曲領。
中興,仍舊制。行事、執事官則服祭服,導引、陪祠官則服朝服,從紹興三年太常寺請也。祠畢駕回,若服通天、絳紗袍,乘大輦,則百官從駕服朝服,或服履袍;乘平輦,則百官從駕服常服,自隆興二年洪適請始也。
進賢冠以漆布為之,上縷紙為額花,金塗銀銅飾,後有納言。以梁數為差,凡七等,以羅為纓結之:第一等七梁,加貂蟬籠巾、貂鼠尾、立筆;第二等無貂蟬籠巾;第三等六梁,第四等五梁,第五等四梁,第六等三梁,第七等二梁,並如舊制,服同。貂蟬冠一名籠巾,織藤漆之,形正方,如平巾幘。飾以銀,前有銀花,上綴玳瑁蟬,左右為三小蟬,禦玉鼻,左插貂尾。三公、親王侍祠大朝會,則加於進賢冠而服之。獬豸冠即進賢冠,其梁上刻木為獬豸角,碧粉塗之,梁數從本品。立筆,古人臣簪筆之遺象。其制削竹為幹,裹以緋羅,以黃絲為毫,拓以銀縷葉,插於冠後。舊令,文官七品以上服朝服者,簪白筆,武官則否,今文武皆簪焉。
志第一百六輿服五
○諸臣服下士庶人服
公服。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今謂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領大袖,下施橫襴,束以革帶,襆頭,烏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朝官出知節鎮及轉運使、副,衣緋、綠者並借紫。知防禦、團練、刺史州,衣綠者借緋,衣緋者借紫;其為通判、知軍監,止借緋。其後,江淮發運使同轉運,提點刑獄同知刺史州。雍熙初,郊祀慶成,始許升朝官服緋、綠二十年者,敘賜緋、紫。
真宗登極,京朝官亦聽敘,及東封、西祀赦書,京朝官並以十五年為限。後每帝登極,亦如例。景德三年,詔內諸司使以下出入內庭,不得服皂衣,違者論其罪;內職亦許服窄袍。
仁宗景祐元年,詔軍使曾任通判者借緋,曾任知州者借紫。慶曆元年,龍圖閣直學士任布言:「欲望自今贈官至正郎者,其畫像許服緋,至卿監許服紫。」從之。嘉祐三年,詔三路轉運使朝辭上殿日,與賜章服;諸路轉運使候及十年,即與賜章服。
神宗熙甯元年,中書門下奏:「六品以上犯贓濫或私罪徒重者,不得因本品改章服。」從之。元豐元年,去青不用,階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緋,皆象笏、佩魚,九品以上則服綠,笏以木。武臣、內侍皆服紫,不佩魚。假版官及伎術若公人之人入品者,並聽服綠。官應品而服色未易,與品未及而已易者,或以年格,或以特恩。五年,詔六曹尚書依翰林學士例,六曹侍郎、給事中依直學士例,朝謝日不以行、守、試並賜服佩魚;罷職除他官日,不帶行。
徽宗重和元年,詔禮制局自冠服討論以聞,其見服靴,先改用履。禮制局奏:「履有絇、繶、純、綦,古者舄履各隨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為之,其絇、繶、純、綦並隨服色用之,以仿古隨裳色之意。」詔以明年正旦改用。禮制局又言:「履隨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當議差別。」詔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郎、武功郎以下去繶,並稱履;從義郎、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去繶、純,並稱履。當時議者以靴不當用之中國,實廢釋氏之漸雲。
中興,仍元豐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緋,九品以上綠。服緋、紫者必佩魚,謂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職高,則特許者有三:自庶官遷六部侍郎,自庶官為待制,或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勞而賜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歷任無過者,許磨勘改授章服,此賜者也。或為通判者,許借緋;為知州、監司者,許借紫;任滿還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於恩賜者焉。紹興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后回鑾,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蒞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並改轉服色。
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者,並許改轉服色。然計年之法,亦不輕許。無出身人自年二十出官服綠日起理,服緋人亦自年二十服緋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賜出身日起理;內並除豁丁憂年、月、日不理外,歷任無過者方許焉。先是,殿中侍御史張震奏:「今日之弊,在於人有僥倖。能革其俗,然後天下可治。且改轉服色,常赦自升朝官以上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賜。今赦自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便與改轉。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減,而又官品相絕,蓋已為異恩矣。今竊聞省、部欲自補官日便理歲月,即是嬰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緋;而貴近之子,或初年賜緋,年才及冠者今遂賜紫。朱、紫紛紛,不亦濫乎?況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以補官日為始。若始於出官之日,頗為折衷,蓋比之蒞事所減已多,而比之初補粗為有節。」帝從其言,故有是命。
又有出於特賜者,旌直臣則賜之,勸循吏則賜之,廣孝治則賜之,優老臣則賜之,此皆非常制焉。內品未至而賜服及借者,並於銜內帶賜及借。
襆頭。一名折上巾,起自後周,然止以軟帛垂腳,隋始以桐木為之,唐始以羅代繒。惟帝服則腳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漸變平直。國朝之制,君臣通服平腳,乘輿或服上曲焉。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裏,紗為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裏,前為一折,平施兩腳,以鐵為之。
帶。古惟用革,自曹魏而下,始有金、銀、銅之飾。宋制尤詳,有玉、有金、有銀、有犀,其下銅、鐵、角、石、墨玉之類,各有等差。玉帶不許施於公服。犀非品官、通犀非特旨皆禁。銅、鐵、角、石、墨玉之類,民庶及郡縣吏、伎術等人,皆得服之。
其制有金球路、荔支、師蠻、海捷、寶藏,方團二十五兩;荔支自二十五兩至七兩,有四等;師蠻二十五兩;海捷十五兩;寶藏三十兩。惟球路方團胯,余悉方胯。荔支或為禦仙花,束帶亦同。
金塗天王、八仙、犀牛、寶瓶、荔支、師蠻、海捷、雙鹿、行虎、窪面。天王、八仙二十五兩;犀牛、寶瓶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二等;荔支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三等;師蠻自二十兩至十八兩,有二等;海捷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雙鹿自二十兩至四兩,有九等;行虎七兩;雱面自十五兩至十二兩,有二等。
束帶則有金荔支、師蠻、戲童、海捷、犀牛、胡荽、鳳子、寶相花,荔支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三等;師蠻、戲童二十五兩;海捷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二等;犀牛二十兩;鳳子、寶相花十五兩。
金塗犀牛、雙鹿、野馬、胡荽。犀牛、野馬十五兩;雙鹿自二十兩,有三等;胡荽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
犀有上等、次等,以牯牸為別。出黔南者,在南海之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曰:「奉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從三品以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以下升朝官、雖未升朝已賜紫緋、內職諸軍將校,並服紅鞓金塗銀排方。雖升朝著綠者,公服上不得系銀帶,余官服黑銀方團胯及犀角帶。貢士及胥吏、工商、庶人服鐵角帶,恩賜者不用此制。荔支帶本是內出以賜將相,在於庶僚,豈合僭服?望非恩賜者,官至三品乃得服之。」景德三年,詔通犀、金、玉帶,除官品合服及恩賜外,餘人不得服用。大中祥符五年,詔曰:「方團金帶,優寵輔臣,今文武庶官及伎術之流,率以金銀仿效,甚紊彝制。自今除恩賜外,悉禁之。」端拱中,詔作瑞草地球路文方團胯帶,副以金魚,賜中書、樞密院文臣。
仁宗慶曆八年,彰信軍節度使兼侍中李用和言:「伏見張耆授兼侍中日,特賜笏頭金帶以為榮異,欲望正謝日,准例特賜。」詔如耆例。
神宗熙寧六年,熙河路奏捷,宰臣王安石率群臣賀紫宸殿,神宗解所服白玉帶賜之。八年,岐王顥、嘉王頵言:「蒙賜方團玉帶,著為朝儀,乞寶藏於家,不敢服用。」神宗不許,命工別琢玉帶以賜之。顥等固辭,不聽;請加佩金魚以別嫌,詔以玉魚賜之。親王佩玉魚自此始。宗旦、宗諤皆以使相遇郊恩告謝,特賜球文方團金帶、佩魚,自是宗室節度帶同平章事者,著為例。宣徽使張方平、郭逵、王拱辰皆嘗特賜。元豐五年,詔:「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嘗任宰相者、觀文殿大學士已上,金球文方團帶,佩魚。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節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禦仙花帶,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翰林學士以上及資政殿學士特班翰林學士上者,仍佩魚。」六年,詔:「北使經過處,守臣曾借朝議大夫者,令權服紫,不系金帶。其押賜禦筵官仍互借,先借朝議大夫者,即借中散大夫,並許系金帶,不佩魚。」哲宗元祐五年,詔:臣僚曾賜金帶後至不該系者,在外許系。
徽宗崇寧二年,詔:六尚局奉禦,今後許服金帶。四年,中書省檢會哲宗《元符儀制令》:「諸帶,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使相、節度使、觀文殿大學士球文,佩魚。節度使非曾任宰相即禦仙花,佩魚。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並禦仙花,權侍郎不同;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至翰林學士仍佩魚,資政殿學士特旨班在翰林學士上者同,權尚書不同。其官職未至而特賜者,不拘此令。因任職事官經賜金帶者,雖後任不該賜,亦許服。」看詳:若稱因任六曹侍郎經賜帶,後除知開封府之類,既非職事官,又非在外,皆不許系,似非元立法之意。蓋立文該舉未盡,其特賜者既不緣官職,自無時不許系外;因任職事官賜金帶,後任不該者亦許服,即在外與在京非職事官,皆可用。詔申明行下。大觀二年,詔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殿中少監許系紅鞓犀帶,不佩魚。
中興仍之,其等亦有玉、有金、有銀、有金塗銀、有犀、有通犀、有角。其制,球文者四方五團,禦仙花者排方。凡金帶:三公、左右丞相、三少、使相、執政官、觀文殿大學士、節度使球文,佩魚;觀文殿學士至華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開封尹、給事中並禦仙花,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至翰林學士仍佩魚;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煥章華文閣待制、權侍郎服紅鞓排方黑犀帶,仍佩魚;權侍郎以上罷任不帶職者,亦許服之。
魚袋。其制自唐始,蓋以為符契也。其始曰魚符,左一,右一。左者進內,左者隨身,刻官姓名,出入合之。因盛以袋,故曰魚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銀飾為魚形,公服則系於帶而垂於後,以明貴賤,非複如唐之符契也。
太宗雍熙元年,南郊後,內出以賜近臣,由是內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魚。凡服紫者,飾以金;服緋者,飾以銀。庭賜紫,則給金塗銀者;賜緋,亦有特給者。京官、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佩。親王武官、內職將校皆不佩。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詔伎術官未升朝賜緋、紫者,不得佩魚。
仁宗天聖二年,翰林待詔、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勒碑賜紫章服,以舊佩銀魚,請佩金魚。仁宗曰:「先朝不許伎術人輒佩魚,以別士類,不令混淆,宜卻其請。」景祐三年,詔殿中省尚藥奉御賜紫徐安仁,特許佩魚。至和元年,詔:中書提點五房公事,自今雖無出身,亦聽佩魚。舊制,自選人入為堂後官,轉至五房提點,始得佩魚。提點五房呂惟和非選人入,援司天監五官正例求佩魚,特許之。
神宗元豐二年,蒲宗孟除翰林學士,神宗曰:「學士職清地近,非它官比,而官儀未寵,自今宜加佩魚。」遂著為令。三年,詔:自今中書堂後官,並帶賜緋魚袋,餘依舊例。徽宗政和元年,尚書兵部侍郎王詔奏:「今監司、守、倅等,並許借服色而不許佩魚,即是有服而無章,殆與吏無別。乞今後應借緋、紫臣僚,並許隨服色佩魚,仍各許入銜,候回日依舊服色。」從之。中興,並仍舊制。
笏。唐制五品以上用象。上圓下方;六品以下用竹、木,上挫下方。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武臣、內職並用象,千牛衣綠亦用象,廷賜緋、綠者給之。中興同。
靴。宋初沿舊制,朝履用靴。政和更定禮制,改靴用履。中興仍之。乾道七年,複改用靴,以黑革為之,大抵參用履制,惟加靿焉。其飾亦有絇、繶、純、綦,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武功郎以下去繶,從義、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並去純。底用麻再重,革一重。裏用素衲氈,高八寸。諸文武官通服之,惟以四飾為別。服綠者飾以綠,服緋、紫者飾亦如之,仿古隨裳色之意。
簪戴。襆頭簪花,謂之簪戴。中興,郊祀、明堂禮畢回鑾,臣僚及扈從並簪花,恭謝日亦如之。大羅花以紅、黃、銀紅三色,欒枝以雜色羅,大絹花以紅、銀紅二色。羅花以賜百官,欒枝,卿監以上有之;絹花以賜將校以下。太上兩宮上壽畢,及聖節、及錫宴、及賜新進士聞喜宴,並如之。
重戴。唐士人多尚之,蓋古大裁帽之遺制,本野夫岩叟之服。以皂羅為之,方而垂簷,紫裏,兩紫絲組為纓,垂而結之頷下。所謂重戴者,蓋折上巾又加以帽焉。宋初,禦史台皆重戴,余官或戴或否。後新進士亦戴,至釋褐則止。太宗淳化二年,禦史台言:「舊儀,三院禦史在台及出使,並重戴,事已久廢。其禦史出臺為省職及在京厘務者,請依舊儀,違者罰俸一月。」從之。又詔兩省及尚書省五品以上皆重戴,樞密三司使、副則不。中興後,禦史、兩制、知貢舉官、新進士上三人,許服之。
時服。宋初因五代舊制,每歲諸臣皆賜時服,然止賜將相、學士、禁軍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謂侍臣曰:「百官不賜,甚無謂也。」乃遍賜之。歲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將校皆給焉。是歲十月,近臣、軍校增給錦襯袍,中書門下、樞密、宣徽院、節度使及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皇親大將軍以上,天下樂暈錦;三司使、學士、中丞、內客省使、駙馬、留後、觀察使,皇親將軍、諸司使、廂主以上,簇四盤雕細錦;三司副使、宮觀判官,黃師子大錦;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副使,翠毛細錦;權中丞、知開封府、銀台司、審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檢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統軍、金吾大將軍,紅錦。諸班及諸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有翠毛、宜男、雲雁細錦,師子、練鵲、寶照大錦,寶照中錦,凡七等。
應給錦袍者,皆五事;公服、錦寬袍,綾汗衫、袴,勒帛,丞郎、給舍、大卿監以上不給錦袍者,加以黃綾繡抱肚。
大將軍、少卿監、郎中以上,樞密諸房副承旨以上,諸司使,皇親承制、崇班,皆四事;無錦袍。將軍至副率、知雜禦史至大理正、入內都知、內侍都知、皇親殿直以上,皆三事;無袴。
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入內押班、內侍副都知押班、內常侍、六尚奉禦以下,京官充館閣、宗正寺、刑法官者,皆二事;無勒帛,內職汗衫以綾,文臣以絹。
閣門祗候、內供奉官至殿直,京官編修、校勘,止給公服。端午,亦給。應給錦袍者,汗衫以黃縠,別加繡抱肚、小扇。誕聖節所給,如時服。京師禁廂軍校、衛士、內諸司胥史、工巧人,並給服有差。
朝官、京官、內職出為外任通判、監押、巡檢以上者,大藩府監務者,亦或給之。
每歲十月時服,開寶中,皆賜窄錦袍。太平興國以後,文官知制誥、武官上將軍、內職諸司使以上,皆賜錦。藩鎮觀察使以上,天下樂暈錦;尚書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及知益州、並州,次暈錦,皆五事。學士、丞郎,簇四盤雕錦;刺史以上及知廣州,翠毛錦,皆三件。待制以上、橫班諸司使,翠毛錦;知代州,禦仙花錦;諸司使領郡,宜男錦;諸司使,雲雁錦。駙馬,錦如丞郎,增至四事。益州鈐轄,錦從本官,增綾袴。
朝官供奉官以上,皆賜紫地皂花欹正。京官殿直以下,皆賜紫大綾。在外禁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次賜紫綾色絹。景德元年,始詔河北、河東、陝西三路轉運使、副,並給方勝練鵲錦。校獵從官兼賜紫羅錦、旋襴、暖靴。
雍熙四年,令節度使給皂地金線盤雲鳳鹿胎旋襴,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給皂地金線盤花鴛鴦。
親王、宰相、使相生日,並賜衣五事,錦彩百匹,金花銀器百兩,馬二匹,金塗銀鞍勒一。宰相、樞密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初拜、加恩中謝日,並賜衣五事,金帶一,舊荔支帶,淳化後,宰相、參知政事、文臣任樞密副使,改賜方團胯球路金帶,加以金魚。
塗金銀鞍勒馬一。三司使、學士、禦史中丞初拜中謝日,賜衣五事,荔支金帶一,塗金銀鞍勒馬一。文明學士以下,初賜金裝犀帶,後改賜金帶。
中書舍人,賜襲衣、犀帶。宰相以下對禦抬賜;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謝訖,中使押賜,再入謝於別殿。中書舍人或告謝日已改賜章服,則罷中使押賜。
郊禋禮畢,親王、宰相至龍圖閣直學士、禁軍將校,各賜襲衣、金帶,親王、中書門下、樞密、宣徽、三司使、四廂都指揮使以上,加鞍勒馬一。其後宮觀副使、天書扶侍使,並同學士。
同中謝日。雍熙元年,兩省五品以上,禦史台、尚書省四品以上,各賜襲衣、犀帶、魚袋。其為五使,則皆賜金帶,仍各加器幣。文武行事官,各賜金帛。牧伯在外者,遇大禮,不賜。大中祥符元年,詔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因東封為諸州部署鈐轄者,並特賜焉。
使相、節度使自鎮來朝入見日,賜衣五事,金帶,鞍馬;朝辭日,賜窄衣六事,金束帶,鞍勒馬一,散馬二;節度使減散馬。
為都部署者,別賜帶甲鞍勒馬一。觀察使為都部署、副都部署赴本任、知州,賜窄衣三事,金束帶,鞍勒馬。防禦團練使、刺史為部署、鈐轄,賜窄衣三事,金束帶;赴本任,賜窄衣三事,塗金銀腰帶;為知州、都監,賜窄衣三事,絹三十匹。諸司為鈐轄者,賜窄衣、金束帶。文武官內職出為知州軍、通判、發運、轉運使副、提點刑獄、都監、巡檢、砦主、軍使及任使繁要者,僕射賜窄衣三事,絹五十匹;尚書、丞郎、學士、諫舍、待制、大卿監及統軍、上將軍、諸司使,減絹二十匹;少卿監至五官正、大將軍至副率、諸司副使,減絹一十匹;中郎將、京官內殿承制至借職、內常侍,減衣二事,又減絹一十匹。窄衣,起二月給紫羅衫;起十月給紫欹正錦襖。給公服者,單夾亦然。
諸道衙內指揮使、都虞候入貢辭日,賜紫羅窄衫,金塗銀帶。
士庶人車服之制。太宗太平興國七年,詔曰:「士庶之間,車服之制,至於喪葬,各有等差。近年以來,頗成逾僭。宣令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昉奏:「今後富商大賈乘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襴下皆服紫色,亦請禁之。其私第便服,許紫皂衣、白袍。舊制,庶人服白,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皂。工商、庶人家乘簷子,或用四人、八人,請禁斷,聽乘車;兜子,舁不得過二人。」並從之。端拱二年,詔縣鎮場務諸色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諸司副使、禁軍指揮使、廂軍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襆頭巾子,自今高不過二寸五分。婦人假髻並宜禁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並禁。至道元年,複許庶人服紫。
真宗咸平四年,禁民間造銀鞍瓦、金線、盤蹙金線。大中祥符元年,三司言:「竊惟山澤之寶,所得至難,儻縱銷釋,實為虛費。今約天下所用,歲不下十萬兩,俾上幣棄於下民。自今金銀箔線,貼金、銷金、泥金、蹙金線裝貼什器土木玩用之物,並請禁斷,非命婦不得以為首飾。冶工所用器,悉送官。諸州寺觀有以金箔飾尊像者,據申三司,聽自齎金銀工價,就文思院換給。」從之。二年,詔申禁熔金以飾器服。又太常博士知溫州李邈言:「兩浙僧求丐金銀、珠玉,錯末和泥以為塔像,有高袤丈者。毀碎珠寶,浸以成俗,望嚴行禁絕,違者重論。」從之。
七年,禁民間服銷金及鈸遮那纈。八年,詔:「內庭自中宮以下,並不得銷金、貼金、間金、ρ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盤金、織金、金線撚絲,裝著衣服,並不得以金為飾。其外庭臣庶家,悉皆禁斷。臣民舊有者,限一月許回易。為真像前供養物,應寺觀裝功德用金箔,須具殿位真像顯合增修創造數,經官司陳狀勘會,詣實聞奏,方給公憑,詣三司收買。其明金裝假果、花枝、樂身之類,應金為裝彩物,降詔前已有者,更不毀壞,自餘悉禁。違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間服皂班纈衣。
仁宗天聖三年,詔:「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並藍、黃、紫地撮暈花樣,婦女不得將白色、褐色毛段並淡褐色匹帛製造衣服,令開封府限十日斷絕;婦女出入乘騎,在路披毛褐以禦風塵者,不在禁限。」七年,詔士庶、僧道無得以朱漆飾床榻。九年,禁京城造朱紅器皿。
景祐元年,詔禁錦背、繡背、遍地密花透背采段,其稀花團窠、斜窠雜花不相連者非。二年,詔:市肆造作縷金為婦人首飾等物者禁。三年,「臣庶之家,毋得採捕鹿胎製造冠子。又屋宇非邸店、樓閣臨街市之處,毋得為四鋪作鬧鬥八;非品官毋得起門屋;非宮室、寺觀毋得彩繪棟宇及朱黝漆樑柱窗牖、雕鏤柱礎。凡器用毋得表裏朱漆、金漆,下毋得襯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裏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銀者毋得塗金。玳瑁酒食器,非宮禁毋得用。純金器若經賜者,聽用之。凡命婦許以金為首飾,及為小兒鈐鋜、釵篸、钅川纏、珥環之屬;仍毋得為牙魚、飛魚、奇巧飛動若龍形者。非命婦之家,毋得以真珠裝綴首飾、衣服,及項珠、纓絡、耳墜、頭{須巾}、抹子之類。凡帳幔、繳壁、承塵、柱衣、額道、項帕、覆旌、床裙,毋得用純錦遍繡。宗室戚裏茶簷、食合,毋得以緋紅蓋覆。豪貴之族所乘坐車,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裝繪,若用黝而間以五彩者聽。民間毋得乘簷子,及以銀骨朵、水罐引喝隨行。」
慶曆八年,詔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騎鞍轡、婦人衣銅綠兔褐之類。皇祐元年,詔婦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廣毋得逾尺,梳長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為之。先是,宮中尚白角冠梳,人爭仿之,至謂之內樣。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長三尺者;梳長亦逾尺。議者以為服妖,遂禁止之。嘉祐七年,初,皇親與內臣所衣紫,皆再入為黝色。後士庶浸相效,言者以為奇邪之服,於是禁天下衣黑紫服者。
神宗熙寧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犢車,聽以黑飾,間五彩為飾,不許呵引及前列儀物。哲宗紹聖二年,侍御史翟思言:「京城士人與豪右大姓,出入率以轎自載,四人舁之,甚者飾以棕蓋,徹去簾蔽,翼其左右,旁午於通衢,甚為僭擬,乞行止絕。」從之。
徽宗大觀元年,郭天信乞中外並罷翡翠裝飾,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獸,今取其羽毛,用於不急,傷生害性,非先王惠養萬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政和二年,詔後苑造纈帛。蓋自元豐初,置為行軍之號,又為衛士之衣,以辨奸詐,遂禁止民間打造。令開封府申嚴其禁,客旅不許興販纈板。
七年,臣僚上言:「輦轂之下,奔競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壯麗相誇,珠璣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臣嘗考之,申令法禁雖具,其罰尚輕,有司玩習,以至於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轎,今京城內暖轎,非命官至富民、娼優、下賤,遂以為常。竊見近日有赴內禁乘以至皇城門者,奉祀乘至宮廟者,坦然無所畏避。臣妄以為僭禮犯分,禁亦不可以緩。」於是詔,非品官不得乘暖轎。先是,權發遣提舉淮南東路學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緩。今閭閻之卑,倡優之賤,男子服帶犀玉,婦人塗飾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臣恐禮官所議,止正大典,未遑及此。伏願明詔有司,嚴立法度,酌古便今,以義起禮。俾閭閻之卑,不得與尊者同榮;倡優之賤,不得與貴者並麗。此法一正,名分自明,革澆偷以歸忠厚,豈曰小補之哉。」是歲,又詔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釣墩之類者,以違御筆論。釣墩,今亦謂之襪袴,婦人之服也。
中興,士大夫之服,大抵因東都之舊,而其後稍變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涼衫,四曰帽衫,五曰襴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特頒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則具盛服。有官者襆頭、帶、靴、笏,進士則襆頭、襴衫、帶,處士則襆頭、皂衫、帶,無官者通用帽子、衫、帶;又不能具,則或深衣,或涼衫。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為盛服。婦人則假髻、大衣、長裙。女子在室者冠子、背子。眾妾則假紒、背子。
冠禮,三加冠服,初加,緇布冠、深衣、大帶、納履;再加,帽子、皂衫、革帶、系鞋;三加,襆頭、公服、革帶、納靴。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為三加者,聽之。深衣用白細布,度用指尺,衣全四幅,其長過脅,下屬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屬於衣,其長及踝。圓袂方領,曲裾黑緣。大帶、緇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際服之。
紫衫。本軍校服。中興,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紹興九年,詔公卿、長吏服用冠帶,然迄不行。二十六年,再申嚴禁,毋得以戎服臨民,自是紫衫遂廢。士大夫皆服涼衫,以為便服矣。
涼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禮部侍郎王嚴奏:「竊見近日士大夫皆服涼衫,甚非美觀,而以交際、居官、臨民,純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兩宮,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設以從戎,故為之禁,而人情趨簡便,靡而至此。文武並用。本不偏廢,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體。」於是禁服白衫,除乘馬道塗許服外,餘不得服。若便服,許用紫衫。自後,涼衫祗用為凶服矣。
帽衫。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之,角帶,系鞋。東都時,士大夫交際常服之。南渡後,一變為紫衫,再變為涼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昏、祭祀猶服焉。若國子生,常服之。
襴衫。以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襴為裳,腰間有辟積。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
紹興五年,高宗謂輔臣曰:「金翠為婦人服飾,不惟靡貨害物,而侈靡之習,實關風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許入宮門,今無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盡革,宜申嚴禁,仍定銷金及採捕金翠罪賞格。」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宮苧衣曰:「珠玉就用禁中舊物,所費不及五萬,革弊當自宮禁始。」因問風俗,龔茂良奏:「由貴近之家,放效宮禁,以致流傳民間。粥簪珥者,必言內樣。彼若知上崇尚淳樸,必觀感而化矣。臣又聞中宮服浣濯之衣,數年不易。請宣示中外,仍敕有司嚴戢奢僭。」甯宗嘉泰初,以風俗侈靡,詔官民營建室屋,一遵制度,務從簡樸。又以宮中金翠,燔之通衢,貴近之家,犯者必罰。
志第一百七輿服六
○寶印符券宮室制度臣庶室屋制度
寶。秦制,天子有六璽,又有傳國璽,歷代因之。唐改為寶,其制有八。五代亂離,或多亡失。周廣順中,始造二寶:其一曰「皇帝承天受命之寶」,一曰「皇帝神寶」。太祖受禪,傳此二寶,又制「大宋受命之寶」。至太宗,又別制「承天受命之寶」。是後,諸帝嗣服,皆自為一寶,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寶」為文。凡上尊號,有司制玉寶,則以所上尊號為文。
寶用玉,篆文,廣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盤龍鈕,系以暈錦大綬,赤小綬,連玉環;玉檢高七寸,廣二寸四分,厚四分;玉斗方二寸四分,厚一寸二分:皆飾以紅錦,金裝,裹以紅錦,加紅羅泥金夾帊,納於小盝。盝以金裝,內設金床,暈錦褥,飾以雜色玻璃、碧鈿石、珊瑚、金精石、瑪瑙。又盝二重,皆裝以金,覆以紅羅繡帊,載以腰輿及行馬,並飾以金。又有香爐、寶子、香匙、灰匙、火箸、燭臺、燭刀,皆以金為之,是所謂緣寶法物也。
別有三印:一曰「天下合同之印」,中書奏覆狀、流內銓歷任三代狀用之;二曰「御前之印」,樞密院宣命及諸司奏狀內用之;三曰「書詔之印」,翰林詔敕用之。皆鑄以金,又以鍮石各鑄其一。雍熙三年,北改為寶,別鑄以金,舊六印皆毀之。
真宗即位,作皇帝受命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大中祥符元年五月,詳定所言:「按玉牒、玉冊,用皇帝受命寶印之,納玉匱于石感,以天下同文之印封之。今封禪泰山,請依舊制,別造玉寶一枚,方寸二分,文同受命寶。其封石感,用天下同文之印,舊史元無制度,今請用金鑄,大小同御前之寶,以'天下同文之寶'為文。所有緣寶法物,亦請依式製造。」從之。天禧元年十二月,召輔臣於滋福殿,觀新刻「五嶽聖帝玉寶'及「皇帝昭受乾符之寶」,命擇日迎導赴會靈觀奉安。其寶並金柙玉鈕,製作精妙。真宗以奏章上帝,承前皆用御前之寶,以理未順,故改用昭受乾符之寶。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作受命寶,文同真宗。天聖元年,詔以宮城火,重制受命寶及尊號冊寶。慶曆八年十一月,詔刻「皇帝欽崇國祀之寶」。先是,天禧中,真宗刻昭受乾符之寶,而於醮祠表章用之。後經大內火,寶焚,乃用御前之寶。至是,下學士院定其文,命宰臣陳執中書之。皇祐五年七月,詔作「鎮國神寶」。先是,奉宸庫有良玉,廣尺,厚半之。仁宗以為希代之珍,不欲為服玩,因作是寶,命宰臣龐籍篆文。寶成,太常禮院引《唐六典》次序曰:「一神寶,二受命寶,冬至祀南郊,大駕儀仗,請以鎮國神寶先受命寶為前導。」自是為定式。至和二年,初,太宗以玉寶二鈕賜太祖之子德芳,其文曰「皇帝信寶」,至是,德芳孫左屯衛大將軍從式上之。
嘉祐八年,仁宗崩,英宗立,翰林學士范鎮言:「伏聞大行皇帝受命寶及緣寶法物,與平生衣冠器用,皆欲舉而葬之,恐非所以稱先帝恭儉之意。其受命寶,伏乞陛下自寶用之,且示有所傳付。若衣冠器玩,則請陳於陵寢及神禦殿,歲時展視,以慰思慕。」詔檢討官考索典故,及命兩制、禮官詳議。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受命寶者,猶昔傳國璽也,宜為天子傳器,不當改作。古者藏先王衣服於廟寢,至於平生器玩,則前世既不皆納于方中,亦不盡陳於陵寢。謂今宜從省約,以稱先帝恭儉之實。」帝不用其議,乃別造受命寶,命參知政事歐陽修篆文八字。至哲宗立,亦作焉,其文並同。
紹聖三年,咸陽縣民段義得古玉印,自言于河南鄉劉銀村修舍,掘地得之,有光照室。四年,上之,詔禮部、禦史台以下參驗。無符元年三月,翰林學士承旨蔡京及講議官十三員奏:
按所獻玉璽,色綠如藍,溫潤而澤,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其背螭鈕五盤,鈕間有小竅,用以貫組。又得玉螭首一,白如膏,亦溫潤,其背亦螭鈕五盤,鈕間亦有貫組小竅,其面無文,與璽大小相合。篆文工作,皆非近世所為。
臣等以歷代正史考之,璽之文曰「皇帝壽昌」者,晉璽也;曰「受命於天」者,後魏璽也;「有德者昌」,唐璽也;「惟德允昌」,石晉璽也;則「既壽永昌」者,秦璽可知。今得璽於咸陽,其玉乃藍田之色,其篆與李斯小篆體合。飾以龍鳳鳥魚,乃蟲書鳥跡之法,於今所傳古書,莫可比擬,非漢以後所作明矣。
今陛下嗣守祖宗大寶,而神璽自出,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則天之所畀,烏可忽哉?漢、晉以來,得寶鼎瑞物,猶告廟改元,肆眚上壽,況傳國之器乎?其緣寶法物禮儀,乞下所屬施行。
詔禮部、太常寺按故事詳定以聞。禮官言:五月朔,故事當大朝會,宜就行受寶之禮。依上尊號寶冊儀,有司豫制緣寶法物,並寶進入。俟降出,權于寶堂安奉。前三日,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前一日,帝齋於內殿。翌日,禦大慶殿,降坐受寶,群臣上壽稱賀。先期,又詔龍圖、天章閣齎治平元年耀州所獻受命寶玉檢,赴都堂參議。詔以五月朔受傳國寶,命章惇書玉檢,以「天授傳國受命之寶」為文。
徽宗崇寧五年,有以玉印獻者。印方寸,以龜為鈕,工作精巧,文曰「承天福延萬億永無極」。徽宗因次其文,仿李斯蟲魚篆作寶文。其方四寸有奇,螭鈕,方盤,上圓下方,名為鎮國寶。大觀元年,又得玉工,用元豐中玉琢天子、皇帝六璽,疊篆。初,紹聖間,得漢傳國璽,無檢,幅又不闕,疑其一角缺者,乃檢也。有《檢傳》,考驗甚詳,傳於世。帝於是取其文而黜其璽不用,自作受命寶,其方四寸有奇,琢以白玉,篆以蟲魚。鎮國、受命二寶,合天子、皇帝六璽,是為八寶。
詔曰:「自昔皆有尚符璽官。今雖隸門下後省,遇親祠,則臨時具員,訖事複罷。八寶既備,宜重典司之職。可令尚書省置官,如古之制。」又詔曰:「永惟受命之符,當有一代之制,而尚循秦舊,六璽之用,度越百年之久,或未大備。自天申命,地不愛寶,獲全玉於異域,得妙工於編氓,八寶既成,夐無前比,殆天所授,非人能為。可以來年元日,禦大慶殿恭受八寶。」尚書省言:
請置符寶郎四員,隸門下省,二員以中人充,掌寶於禁中。按唐八寶,車駕臨幸,則符寶郎奉寶以從;大朝會,則奉寶以進。今鎮國寶、受命寶非常用之器,欲臨幸則從六寶,朝會則陳八寶,皆夕納。內符寶郎奉寶出以授外符寶郎,外符寶郎從寶行於禁衛之內,朝則分進於禦坐之前。
鎮國寶、受命寶不常用,唯封禪則用之。皇帝之寶,答鄰國書則用之;皇帝行寶,降禦劄則用之;皇帝信寶,賜鄰國書及物則用之;天子之寶,答外國書則用之;天子行寶,封冊則用之;天子信寶,舉大兵則用之。應合用寶,外符寶郎具奏,請內符寶郎御前請寶,印訖,付外符寶郎承受。
從之。二年,詔受命寶之上,加「鎮國」二字。
政和七年,從於闐得大玉逾二尺,色如截肪。徽宗又制一寶,赤螭鈕,文曰「範圍天二,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篆以魚蟲,製作之工,幾于秦璽。其寶九寸,檢亦如之,號曰「定命寶」。合前八寶為九,詔以九寶為稱,以定命寶為首。且曰:「八寶者,國之神器;至於定命寶,乃我所自製也。」於是,應行導排設,定命與受命、天子寶在左,鎮國與皇帝寶在右。又詔:「鎮國、受命寶與天子、皇帝之寶,其數有八,蓋非乾元用九之數。比得寶玉於異哉,受定命之符於神霄,乃以'範圍天地,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為文。卜雲其吉,篆以蟲魚,縱廣之制,其寸亦九,號曰定命寶。來年元日祗受。」又詔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祖稷。八年正月一日,禦大慶殿,受定命寶,百僚稱賀。其後京城之難,諸寶俱失之,惟大宋受命之寶與定命寶獨存,蓋天意也。
建炎初,始作金寶三:一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祭祀祠表用之;二曰「天下合同之寶」,降付中書門下省用之;三曰「書詔之寶」,發號施令用之。紹興元年,又作玉寶一,文曰「大宋受命中興之寶」。又得舊寶二,曆世寶之,凡上太上皇尊號、冊後太子皆用焉。十六年,又作八寶:一曰鎮國神寶,以「承天福延萬億永無極」九字為文;二曰受命寶,以「受命于天既壽永昌」為文;三曰天子之寶;四曰天子信寶;五曰天子行寶;六曰皇帝之寶;七曰皇帝信寶;八曰皇帝行寶。藏之禦府,大朝會則陳之;上冊寶尊號、冊後太子、大禮設鹵簿,亦如之。寶之制,用玉尺度,鈕鼻,大小綬,玉環。檢制,舊制如牌,上刻曰某寶。皆裹以朱縷,加緋羅泥金帕,納於小盝。盝三重,皆飾以金,內設金床、金寶鬥,龍鑰金鎖,覆以緋羅繡帕,載以腰輿、行馬。
孝宗即位,議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寶用皇祐中法、黍尺量度。乾道六年,再加十四字尊號,以寶材元系螭龍鈕,止堪改作蹲龍,其鈕高二寸四分五厘,厚一寸一分五厘,竅徑一寸。理宗寶慶三年,加上甯宗皇帝徽號,寶面廣四寸二分,厚一寸二分,蹲龍鈕,通高四寸一分,寶四面鉤碾行龍。
後妃之寶。哲宗元祐元年,詔:天聖中,章獻明肅皇后用玉寶,方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龍鈕。今太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宜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二年,又詔:太皇太后玉寶,以「太皇太后之寶」為文;皇太后金寶,以「皇太后寶」為文;皇太妃金寶,以「皇太妃寶」為文。中興之後,後寶用金,方二寸四分,高下隨宜,鼻紐以龜。鬥、檢以銀,塗以金。寶盝三重,鈒百花,塗金盤鳳。輿案、行馬、帕褥亦如之。
皇太子寶。至道元年,制皇太子受冊金寶。方二寸,厚五寸,系以朱組大綬,連玉環,金鬥。金檢長五寸,闊二寸,厚二分。裹以紅綿。加紅羅泥金帊,納於小盝。盝以金裝,內設金床。又盝二重,皆覆以紅羅銷金帊。盝及腰輿、行馬皆銀裝金塗。他法物皆銀為之,鈒花塗金。中興,寶,龜鈕;金塗銀檢,上勒「皇太子寶」四字,金塗銀寶鬥。黝漆盝三重,並錦拓裏,外以金塗銀百花鳳葉子五明裝,鑰以金鎖,載以黝漆腰輿、行馬。
冊制。用瑉玉,簡長一尺二寸,闊一寸二分;簡數從字之多少。聯以金繩,首尾結帶。前後褾首四枚,二枚畫神,二枚刻龍鏤金,若奉護之狀。藉以錦褥,覆以緋羅泥金夾帊。冊匣長廣取容冊,塗以朱漆,金鏤百花凸起行龍,金鎖、帉錔。覆以紅羅繡盤龍蹙金帊,承以金裝長竿床,金龍首,金魚鉤,又以紅絲為絛縈匣。冊案塗朱漆,以銷金紅羅覆之。
後冊,用瑉,或以象。縷文以鳳,尺寸制度並同帝冊。
皇太子冊,用瑉簡六十枚,乾道中,用七十五枚,每枚高尺二寸,博一寸二分。前後褾首四枚,長隨簡,博四寸,其二刻神,其二刻龍,為奉護狀。貫以金絲,首尾結為金花,飾以帉錔。襯以紅羅泥金夾帕,藉以錦褥,盛以黝漆匣,錦拓裏,以金塗銀葉段五明裝,隱起百花鳳。覆以緋羅泥金帕,絡以紅絲結絛,襯以錦褥,載以黝漆腰輿、行馬。
亡金國寶。理宗端平元年,命孟珙等以兵從大元兵夾攻金人于蔡州,滅之。其年四月丙戌,大理寺言:
京湖制置司以所獲亡金寶物來上,令金臣參知政事張天綱辨識。其玉寶一,文曰「太祖應乾興運昭德定功睿神莊孝仁明大聖武元皇帝尊諡寶」,乃金人上其祖阿骨打諡寶也。其法物有銷金盤龍紅紵絲袍一;透碾雲龍玉帶一,內方八胯結頭一,塌尾一,並玉塗金結頭一,塗金小結攀一;連珠環玉束帶一,垂頭裏拓,上有金龍,帶上玉事件大小一十八;又玉靶鐵剉一,銷金玉事件二,皮茄袋一,玉事件三。
天綱稱:上項帶,國言謂之「兔鶻」,皆其故主冠顏守緒常服之物也。碾玉巾環一,樺皮龍飾角弓一,金龍環刀一,紅紵絲靠枕一,佩玉大環一,皆非臣庶服用之物。制旨冊一本,舊作聖旨,近侍局平日掌此,以承受內降指揮。壬辰四月,故主援東漢光武故事,令上書者不得言「聖」,故避「聖」字不敢當,因改作「制旨」。
外有臣下虎頭金牌三,銀牌八十四,塗金印三,及諸官署銅印三百一十二顆。法司以守緒函骨及俘囚故寶、法物等,庭引天綱並護尉都尉完顏好海及天綱妻完顏氏烏古論栲栳、小女瓊瓊一一審實,件列以聞。
有旨「完顏守緒遺骸並故寶、法物等,藏大理寺獄庫。天綱、好海、完顏氏烏古論、瓊瓊拘諸殿前司,候朝旨」雲。
印製。兩漢以後,人臣有金印、銀印、銅印。唐制,諸司皆用銅印,宋因之。諸王及中書門下印方二寸一分,樞密、宣徽、三司、尚書省諸司印方二寸。惟尚書省印不塗金,余皆塗金。節度使印方一寸九分,塗金。余印並方一寸八分,惟觀察使塗金。諸王、節度、觀察使、州、府、軍、監、縣印,皆有銅牌,長七寸五分,諸王廣一寸九分,餘廣一寸八分。諸王、節度、觀察使牌塗以金,刻文雲「牌出印入,印出牌入」。其奉使出入,或本局無印者,皆給奉使印。景德初,別鑄兩京奉使印。又有朱記,以給京城及外處職司及諸軍將校等,其制長一寸七分,廣一寸六分。士庶及寺觀亦有私記。
乾德三年,太祖詔重鑄中書門下、樞密院、三司使印。先是,舊印五代所鑄,篆刻非工。及得蜀中鑄印官祝溫柔,自言其祖思言,唐禮部鑄印官,世習繆篆,即《漢書·藝文志》所謂「屈曲纏繞,以模印章」者也。思言隨僖宗入蜀,子孫遂為蜀人。自是,台、省、寺、監及開封府、興元尹印,悉令溫柔重改鑄焉。
太宗雍熙元年,詔新除漢南國王錢俶印,宜以「漢南國」為文。四年,詔錢俶新授南陽國王印,宜以「南陽國王之印」為文。真宗咸平三年,賜山前後百蠻王諾驅印,以「大渡河南山前後都鬼王之印」為文。景德四年,鑄交址郡王印,制安南旌節,付廣南轉運司就賜之。
大中祥符五年,詔諸寺觀及士庶之家所用私記,今後並方一寸,雕木為文,不得私鑄。是歲七月,帝覽河西節度使、知許州石普奏狀,用許州觀察使印,以問宰臣王旦。對曰:「節度州有三印:節度印隨本使,使缺則納有司;觀察印,則州長吏用之;州印,晝則付錄事掌用,暮納於長吏。節度使在本鎮,兵仗則節度判官、掌書記、推官書狀,用節度印;田賦則觀察判官、支使、推官書狀,用觀察印;符刺屬縣,則本使判書,用州印。故命帥必曰某軍節度、某州管內觀察等使、某州刺史。言軍,則專制其兵旅;言管內,則總察其風俗;言刺史,則涖其州事。石普獨書奏章,當用河西節度使印。」
仁宗景祐三年,少府監言:「得篆文官王文盛狀,'在京三司糧料院,頻有人偽造印記,印成旁曆,盜請官物。欲乞鑄造圓印三面,每面闊二寸五分,於外一匝先篆年號及糧料院名,計十二字;次一匝篆寅印十二辰,亦十二字;中心篆正字,上連印鈕,鑄成轉關,以機穴定之。用時逐月分對,年終轉逮十二月,自寅至醜,終始使用。所有轉關正字,次月轉定之時,令本院官封押,選差人行使其印。遇改年號,即令別鑄。'詔三司定奪以聞,三司請如文盛奏。後又命知制誥邵必、殿中丞蘇唐卿詳定天下印文,必、唐卿皆通篆籀,然亦無所厘改焉。
神宗熙寧五年,詔內外官及溪洞官合賜牌印,並令少府監鑄造,送禮部給付。元豐三年,廣西經略司言,知南丹州莫世忍貢銀、香、獅子、馬。遂賜以印,以「西南諸道武盛軍德政官家明天國主印」為文,並以南丹州刺史印賜之,仍詔經略司毀其舊印。六年,舊制貢院專掌貢舉,其印曰「禮部貢舉院之印」,以廢貢院,事歸禮部,別鑄「禮部貢舉之印」。是歲十二月,詔自今臣僚所授印,亡歿並賜隨葬,不即隨葬因而行用者,論如律。
中興仍舊制,惟三省、樞密院用銀印,六部以下用銅印,諸路監司、州縣亦如之。寺監惟長貳給焉,屬則從其長。若倉庫關涉財用,司存,或給之。監司、州縣長官曰印,僚屬曰記。又下無記者,止令本道給以木朱記,文大方寸。或銜命出境者,以奉使印給之,複命則納於有司。後以朝命出州縣者,亦如之。新進士置團司,亦假奉使印,結局還之。此常制也。
南渡之後,有司印記多亡失,彼遺此得,各自收用。尚方重鑄給之,加「行在」二字,或冠年號以別新舊,然欺偽猶未能革。乾道二年,禮部請郡縣假借印記者,悉毀而更鑄。四年,兵部侍郎陳彌作言:「六部印藏於官,以牌出入,而胥史用於戶外,或借用於他廳。近有偽為文符、盜印以支錢糧者,有偽作奏鈔、盜拆禦寶而改秩者,皆慢藏有以誨之。」詔三省申嚴戒敕。紹熙元年,禮部侍郎李巘言:「文書有印,以示信防奸,給毀悉經省部,具有條制。然州縣沿循,或以縣佐而用東南將印,以掾曹而用司寇舊章,名既不正,弊亦難防。請令有司制州縣官合用印記,舊印非所當用者,毀之。」
紹興十四年,臣僚又言:「印信事重,凡有官司印記,年深篆文不明,合改鑄者,非進呈取旨,不得改鑄焉。」時更鑄者,成都府錢引,每界以銅朱記給之。行在都茶場會子庫,每界給印二十五:國用印三鈕,各以「三省戶房國用司會子印」為文;檢察印五鈕,各以「提領會子庫檢察印」為文;庫印五鈕,各以「會子庫印造會子印」為文;合同印十二鈕,內一貫文二鈕,各以「會子庫一貫文合同印」為文;五百文、二百文准此。
蕃國效順者,給以銅印。安南國王李天祚乞印,以「安南國王之印」六字為文,方二寸,給牌,皆以銅鑄,金塗。西蕃隴右郡王趙懷恩乞印,以「隴右郡王之印」為文給之。宜州界外諸蠻乞印,以「宜州管下羈縻某州之印」為文,凡六十顆給之。其後文武百司節次所鑄,不備載。
朱記,同舊制。紹興二年,始鑄親賢宅、益王府銅朱記。二十七年,改鑄建康戶部大軍庫記。三十年,鑄馬軍司統制、統領官朱記。三十二年,鑄鄧、恭、慶王直講、贊讀朱記。隆興元年,鑄都督府僉廳記,又鑄寄樁庫記。二年,鑄戶部大軍庫勘合庫子記二鈕,湖廣總領所覆印會子記二鈕。乾道二年,鑄成都錢引務朱記。淳熙十六年,鑄建康榷貨務中門大門之記。凡內外官有請於朝,則鑄給焉。用木者,易之以銅。
符券。唐有銀牌,發驛遣使,則門下省給之。其制,闊一寸半,長五寸,面刻隸字曰「敕走馬銀牌」,凡五字。首為竅,貫以韋帶。其後罷之。宋初,令樞密院給券,謂之「頭子」。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李飛雄詐乘驛謀亂,伏誅。詔罷樞密院券,乘驛者複製銀牌,闊二寸半,長六寸。易以八分書,上鈒二飛鳳,下鈒二麒麟,兩邊年月,貫以紅絲絛。端拱中,以使臣護邊兵多遺失,又罷銀牌,複給樞密院券。
仁宗康定元年五月,翰林學士承旨丁度、翰林學士王堯臣、知制誥葉清臣等請制軍中傳信牌及兵符事,詔令兩制與端明殿學士李淑詳定,奏聞:
軍中符信,切要杜絕奸詐,深合機宜。今請下有司造銅兵符,給諸路總管主將,每發兵三百人或全指揮以上即用。又別造傳信朱漆木牌,給應軍中往來之處,每傳達號令、關報會合及發兵三百人以下即用。又檢到符彥卿《軍律》有字驗,亦乞令於移牒、傳信牌上,兩處參驗使用。
一、銅兵符:漢制,銅鑄,上刻虎形。今聞皇城司見有木魚契,乞令有司用木契形狀,精巧鑄造。陝西五路,每路依漢制各給一至二十,計二十面,更換給用,仍以公牒為照驗。
二、傳信木牌:先朝舊制,合用堅木朱漆為之,長六寸,闊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字雲某路傳信牌。卻置池槽,牙縫相合。又鑿二竅,置筆墨,上帖紙,書所傳達事。用印印號上,以皮系往來軍吏之項。臨陣傳言,應有取索,並以此牌為信,寫其上。如已曉會施行訖,複書牌上遣回。今乞下有司造牌,每路各給一面為樣,余令本司依此製造,分給諸處,更換使用。城砦分屯軍馬,事須往來關會之處,亦如數給與。
三、字驗:凡軍行計會,不免文牒,或主司遺失懼罪,單使被擒,軍中所謀,自然洩露。故每分屯軍馬之時,與主將密定字型大小,各掌一通,不令左右人知其義理。但于尋常公狀文移內,以此字私為契約,有所施行,依此參驗。不得字有重疊,及用兇惡嫌疑之語。每用文牒之上,別行寫此字驗,訖,印其上發往。如所請報,到,許,即依號卻寫印遣回;如不許,即空之。此惟主將自知,他人皆不得測。符彥卿元用四十條,以四十字為號;今檢得只有三十七條,內亦有不急之事,今減作二十八字。所貴軍中戎旅之人,事簡易記。
詔並從之。嘉祐四年,三司使張方平編驛券則例,凡七十四條,賜名《嘉祐驛令》。
神宗熙寧五年,詔西作坊鑄造諸銅符三十四副,令三司給左契付諸門,右契付大內鑰匙庫。今後諸門輪差人員,依時轉銅契入,赴庫勘同。其鐵牌只請人自執,在外仗止宿。本庫依漏刻發鑰匙,付外仗驗請人鐵牌給付,候開門訖,卻執鐵牌納鑰匙,請出銅契。至晚卻依上請納。其開門朝牌六面,亦隨銅契依舊發放。時神宗以京城門禁不嚴,素無符契,命樞密院約舊制,更造銅契,中刻魚形,以門名識之,分左右給納,以戒不虞,而啟閉之法密於舊矣。元豐元年,詳定禮文所言:「舊南郊式,車駕出入宣德門、太廟靈星門、朱雀門、南薰門,皆勘箭。熙寧中,因參知政事王珪議,已罷勘箭,而勘契之式尚存。《春秋》之義,不敢以所不信加之尊者;且雷動天行,無容疑貳,必使誰何而後過門,不應典禮。考詳事始,不見於《開寶禮》。咸平中,初載於儀注,蓋當時禮官之失。請自今車駕出入,罷勘契。」從之。
高宗建炎三年,改鑄虎符,樞密院主之。其制以銅為之,長六寸,闊三寸,刻篆而中分之,以左契給諸路,右契藏之。
門符制,以繒裹紙版,謂之「號」,皇城司掌之。敕入禁衛號,黃綾八角,三千道;入殿門黃絹以方,一千道;入宮門黃絹以圓,八千道;入皇城門黃絹以長,三千道。紹興二年正月所定也。後更宮門號以緋紅絹方,皇城門以緋紅絹圓,遂久用之。後複盡以黃,或方或圓,各隨其制。
又有檄牌,其制有金字牌、青字牌、紅字牌。金字牌者,日行四百里,郵置之最速遞也;凡赦書及軍機要切則用之,由內侍省發遣焉。乾道末,樞密院置雌黃青字牌,日行三百五十裏,軍期急速則用之。淳熙末,趙汝愚在樞筦,乃作黑漆紅字牌,奏委諸路提舉官催督,歲校遲速最甚者,以議賞罰。其後尚書省亦踵行之,仍命逐州通判具出入界日時狀申省。久之,稽緩複如故。紹熙末,遂置擺鋪焉。
宮室。汴宋之制,侈而不可以訓。中興,服禦惟務簡省,宮殿尤樸。皇帝之居曰殿,總曰大內,又曰南內,本杭州治也。紹興初,創為之。休兵後,始作崇政、垂拱二殿。久之,又作天章等六閣。寢殿曰福寧殿。淳熙初,孝宗始作射殿,謂之選德殿。八年秋,又改後殿擁舍為別殿,取舊名,謂之延和殿,便坐視事則禦之。他如紫宸、文德、集英、大慶、講武,惟隨時所禦,則易其名。紫宸殿,遇朔受朝則禦焉;文德殿,降赦則禦焉;集英殿,臨軒策士則禦焉;大慶殿,行冊禮則禦焉;講武殿,閱武則禦焉。其實垂拱、崇政二殿,權更其號而已。二殿雖曰大殿,其脩廣僅如大郡之設廳。淳熙再修,止循其舊。每殿為屋五間,十二架,脩六丈,廣八丈四尺。殿南簷屋三間,脩一丈五尺,廣亦如之。兩朵殿各二間,東西廊各二十間,南廊九間。其中為殿門,三間六架,脩三丈,廣四丈六尺。殿后擁舍七間,即為延和,其制尤卑,陛階一級,小如常人所居而已。
奉太上則有德壽宮、重華宮、壽康宮,奉聖母則有慈甯宮、慈福宮、壽慈宮。德壽宮在大內北望仙橋,故又謂之北內,紹興三十二年所造,宮成,詔以德壽宮為名,高宗為上皇禦之。重華宮即德壽宮也,孝宗遜位禦之。壽康宮即寧福殿也。初,丞相趙汝愚議以秘書省為泰甯宮,已而不果行,以慈懿皇后外第為之。上皇不欲遷,因以舊寧福殿為壽康宮,光宗遜位禦之。
大內苑中,亭殿亦無增,其名稱可見者,僅有復古殿、損齋、觀堂、芙蓉閣、翠寒堂、清華閣、欏木堂、隱岫、澄碧、倚桂、隱秀、碧琳堂之類,此南內也。北內苑中,則有大池,引西湖水注之,其上疊石為山,象飛來峰。有樓曰聚遠,禁籞周回,四分之。東則香遠、清深、月臺、梅坡、松菊三徑、清妍、清新、芙蓉岡,南則載忻、欣欣、射廳、臨賦、燦錦、至樂、半丈紅、清曠、瀉碧,西則冷泉、文杏館、靜樂、浣溪,北則絳華、旱船、俯翠、春桃、盤松。
皇太子宮曰東宮。其未出閣,但聽讀於資善堂,堂在宮門內。已受冊,則居東宮,宮在麗正門內。紹興三十二年始置,孝宗居之;莊文太子立,複居之。光宗為太子,孝宗謂輔臣曰:「今後東宮不須創建,朕宮中宮殿,多所不禦,可移修之。」自是皆不別建。
淳熙二年,始創射堂一,為遊藝之所,圃中有榮觀玉淵清賞等堂、鳳山樓,皆宴息之地也。
幕殿,即《周官》大、小次也。東都時,郊壇大次謂之青城,祀前一日宿齋詣焉。其制,中有二殿,外有六門:前曰泰禋,後曰拱極,東曰祥曦,西曰景曜,東偏曰承和,西偏曰迎禧。大殿曰端誠,便殿曰熙成。中興後,以事天尚質,屢詔郊壇不得建齋宮,惟設幕屋而已。其制,架木而以葦為障,上下四旁周以幄帟,以象宮室,謂之幕殿。及行事,又於壇所設小次。大、小次之外,又有望祭殿,遇雨則行事於中。東都時為瓦屋五間,周圍重廊。中興後,惟設葦屋,蓋仿清廟茅屋之制也。
臣庶室屋制度。宰相以下治事之所曰省、曰台、曰部、曰寺、曰監、曰院,在外監司、州郡曰衙。在外稱衙而在內之公卿、大夫、士不稱者,按唐制,天子所居曰衙,故臣下不得稱。後在外藩鎮亦僭曰衙,遂為臣下通稱。今帝居雖不曰衙,而在內省部、寺監之名,則仍唐舊也。然亦在內者為尊者避,在外者遠君無嫌歟?私居,執政、親王曰府,餘官曰宅,庶民曰家。
諸道府公門得施戟,若私門則爵位穹顯經恩賜者,許之。在內官不設,亦避君也。
凡公宇,棟施瓦獸,門設梐枑。諸州正牙門及城門,並施鴟尾,不得施拒鵲。六品以上宅舍,許作烏頭門。父祖舍宅有者,子孫許仍之。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栱、藻井及五色文采為飾,仍不得四鋪飛簷。庶人舍屋,許五架,門一間兩廈而已。
志第一百八選舉一(科目上)
自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始於《舜典》。司徒以鄉三物興賢能,太宰以三歲計吏治,詳于《周官》。兩漢而下,選舉之制不同,歸於得賢而已。考其大要,不過入仕則有貢舉之科,服官則有銓選之格,任事則有考課之法。然歷代之議貢舉者每曰:「取士以文藝,不若以德行。就文藝而參酌之,賦論之浮華,不若經義之實學。」議銓選者每曰:「以年勞取人,可以絕超躐,而不無賢愚同滯之歎;以薦舉取人,可以拔俊傑,而不無巧佞捷進之弊。」議考課者每曰:「拘吏文,則上下督察,浸成澆風;通譽望,則權貴請托,徒開利路。」於是議論紛紜,莫之一也。
宋初承唐制,貢舉雖廣,而莫重于進士、制科,其次則三學選補。銓法雖多,而莫重於舉削改官、磨勘轉秩。考課雖密,而莫重於官給曆紙,驗考批書。其他教官、武舉、童子等試,以及遺逸奏薦、貴戚公卿任子親屬與遠州流外諸選,委曲瑣細,鹹有品式。其間變更不常,沿革迭見,而三百餘年元臣碩輔,鴻博之儒,清強之吏,皆自此出,得人為最盛焉。今輯舊史所錄,臚為六門:一曰科目;二曰學校試;三曰銓法;四曰補蔭;五曰保任;六曰考課。煩簡適中,隱括歸類,作《選舉志》。
宋之科目,有進士,有諸科,有武舉。常選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為盛。神宗始罷諸科,而分經義、詩賦以取士,其後遵行,未之有改。自仁宗命郡縣建學,而熙寧以來,其法浸備,學校之設遍天下,而海內文治彬彬矣。今以科目、學校之制,各著於篇。
初,禮部貢舉,設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禮部,春考試。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於尚書省。凡進士,試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凡《九經》,帖書一百二十帖,對墨義六十條。凡《五經》,帖書八十帖,對墨義五十條。凡《三禮》,對墨義九十條。凡《三傳》,一百一十條,凡《開元禮》,凡《三史》,各對三百條。凡學究,《毛詩》對墨義五十條,《論語》十條,《爾雅》、《孝經》共十條,《周易》、《尚書》各二十五條。凡明法,對律令四十條,兼經並同《毛詩》之制。各間經引試,通六為合格,仍抽卷問律,本科則否。諸州判官試進士,錄事參軍試諸科,不通經義,則別選官考校,而判官監之。試紙,長官印署面給之。試中格者,第其甲乙,具所試經義,朱書通、否,監官、試官署名其下。進士文卷,諸科義卷、帖由,並隨解牒上之禮部。有篤廢疾者不得貢。貢不應法及校試不以實者,監官、試官停任。受賂,則論以枉法,長官奏裁。
凡命士應舉,謂之鎖廳試。所屬先以名聞,得旨而後解。既集,什伍相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悌、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家狀並試卷之首,署年及舉數、場第、鄉貫,不得增損移易,以仲冬收納,月終而畢。將臨試期,知舉官先引問聯保,與狀僉同而定焉。凡就試,唯詞賦者許持《切韻》、《玉篇》,其挾書為奸,及口相受授者,發覺即黜之。凡諸州長吏舉送,必先稽其版藉,察其行為;鄉里所推,每十人相保,內有缺行,則連坐不得舉。故事,知舉官將赴貢院,台閣近臣得薦所知之負藝者,號曰「公薦」。太祖慮其因緣挾私,禁之。
自唐以來,所謂明經,不過帖書、墨義,觀其記誦而已,故賤其科,而「不通」者其罰特重。乾德元年,詔曰:「舊制,《九經》一舉不第而止,非所以啟迪仕進之路也;自今依諸科許再試。」是年,諸州所薦士數益多,乃約周顯德之制,定諸州貢舉條法及殿罰之式:進士「文理紕繆」者殿五舉,諸科初場十「不」殿五舉,第二、第三場十「不」殿三舉,第一至第三場九「不」並殿一舉。殿舉之數,朱書於試卷,送中書門下。三年,陶穀子邴擢上第,帝曰:「谷不能訓子,安得登第?」乃詔:「食祿之家,有登第者,禮部具姓名以聞,令覆試之。」自是,別命儒臣於中書覆試,合格乃賜第。時川蜀、荊湖內附,試數道所貢士,縣次往還續食。開寶三年,詔禮部閱貢士及十五舉嘗終場者,得一百六人,賜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蓋自此始。
五年,禮部奏合格進士、諸科凡二十八人,上親召對講武殿,而未及引試也。明年,翰林學士李昉知貢舉,取宋准以下十一人,而進士武濟川、《三傳》劉睿材質最陋,對問失次,上黜之。濟川,昉鄉人也。會有訴昉用情取捨,帝乃籍終場下第人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見,擇其一百九十五人,並准以下,乃禦殿給紙筆,別試詩賦。命殿中侍御史李瑩等為考官,得進士二十六人,《五經》四人,《開元禮》七人,《三禮》三十八人,《三傳》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學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賜及第,又賜錢二十萬以張宴會。昉等尋皆坐責。殿試遂為常制。帝嘗語近臣曰:「昔者,科名多為勢家所取,朕親臨試,盡革其弊矣。」八年,親試進士王式等,乃定王嗣宗第一,王式第四。自是禦試與省試名次,始有升降之別。時江南未平,進士林松、雷說試不中格,以其間道來歸,亦賜《三傳》出身。
太宗即位,思振淹滯,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彥於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致治之具矣。」太平興國二年,禦殿覆試,內出賦題,賦韻平側相間,依次而用。命李昉、扈蒙第其優劣為三等,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越二日,覆試諸科,得二百人。並賜及第。又閱貢藉,得十舉以上至十五舉進士、諸科一百八十餘人,並賜出身;《九經》七人不中格,亦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凡五百餘人,皆賜袍笏,錫宴開寶寺,帝自為詩二章賜之。甲、乙第進士及《九經》,皆授將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其餘亦優等授官。三年九月,廷試舉人。故事,惟春放榜,至是秋試,非常例也。是冬,諸州舉人並集,會將親征北漢,罷之。自是,間一年或二年乃貢舉。
五年,覆試進士。有顏明遠、劉昌言、張觀、樂史四人,以見任官舉進士,特授近藩掌書記。有趙昌國者,求應百篇舉,謂一日作詩百篇。帝出雜題二十,令各賦五篇,篇八句。日旰,僅成數十首,率無可觀。帝以是科久廢,特賜及第,以勸來者。
八年,進士、諸科始試律義十道,進士免帖經。明年,惟諸科試律,進士複帖經。進士始分三甲。自是錫宴就瓊林苑。上因謂近臣曰:「朕親選多士,殆忘饑渴,召見臨問,觀其才技而用之,庶使田野無遺逸,而朝廷多君子爾。」雍熙二年,廷試初唱名及第,第一等為節度推官。是年及端拱初,禮部試已,帝慮有遺才,取不中格者再試之,於是由再試得官者數百人。凡廷試,帝親閱卷累日,宰相屢請宜歸有司,始詔歲命官知舉。
舊制,既鎖院,給左藏錢十萬資費用。端拱元年,詔改支尚書祠部,仍倍其數,罷禦廚、儀鸞司供帳。知貢舉宋白等定貢院故事:先期三日,進士具都榜引試,借禦史台驅使官一人監門,都堂簾外置案,設銀香爐,唱名給印試紙。及試中格,錄進士之文奏禦,諸科惟籍名而上;俟制下,先書姓名散報之,翌日,放傍唱名。既謝恩,詣國學謁先聖先師,進士過堂閤下告名。聞喜宴分為兩日,宴進士,請丞郎、大兩省;宴諸科,請省郎、小兩省。綴行期集,列敘名氏、鄉貫、三代之類書之,謂之小錄。醵錢為遊宴之資,謂之酺。皆團司主之。制下,而中書省同貢院關黃覆奏之,俟正敕下,關報南曹、都省、禦史台,然後貢院寫春關散給。籍而入選謂之春關。
登科之人,例納朱膠綾紙之直,赴吏部南曹試判三道,謂之關試。
淳化三年,諸道貢士凡萬七千餘人。先是,有擊登聞鼓訴校試不公者。蘇易簡知貢舉,受詔即赴貢院,仍糊名考校,遂為例。既廷試,帝諭多士曰:「爾等各負志業,效官之外,更勵精文采,無墜前功也。」詔刻《禮記·儒行篇》賜之。每科進士第一人,天子寵之以詩,後嘗作箴賜陳堯叟,至是,並賜焉。先是,嘗並學究、《尚書》、《周易》為一科,始更定本經日試義十道,《尚書》、《周易》各義五道,仍雜問疏義六道,經注四道。明法舊試六場,更定試七場:第一、第二場試律,第三場試令,第四、第五場試小經,第六場試令,第七場試律,仍於試律日雜問疏義六、經注四。凡《三禮》、《三傳》、《通禮》每十道義分經注六道、疏義四道,以六通為合格。
自淳化末,停貢舉五年。真宗即位,復試,而高句麗始貢一人。先是,國子監、開封府所貢士,與舉送官為姻戚,則兩司更互考試,始命遣官別試。
咸平三年,親試陳堯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餘人,有晉天福中嘗預貢者。凡士貢於鄉而屢絀於禮部,或廷試所不錄者,積前後舉數,參其年而差等之,遇親策士則別籍其名以奏,徑許附試,故曰特奏名。又賜河北進士、諸科三百五十人及第、同出身。既下第,願試武藝及量才錄用者,又五百餘人,悉賜裝錢慰遣之,命禮部敘為一舉。較藝之詳,推恩之廣,近代所未有也。
舊制,及第即命以官。上初複廷試,賜出身者亦免選,於是策名之士尤眾,雖藝不及格,悉賜同出身。乃詔有司,凡賜同出身者並令守選,循用常調,以示甄別。又定令:凡試卷,封印院糊名送知舉官考定高下,複令封之送覆考所,考畢然後參校得失,不合格者,須至覆場方落。諭館閣、台省官,有請屬舉人者密以聞,隱匿不告者論罪。仍詔諸王、公主、近臣,毋得以下第親族賓客求賜科名。
景德四年,命有司詳定《考校進士程式》,送禮部貢院,頒之諸州。士不還鄉里而竊戶他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複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理紕繆,坐元考官。諸州解試額多而中者少,則不必足額。
尋又定《親試進士條制》。凡策士,即殿兩廡張帟,列幾席,標姓名其上。先一日表其次序,揭示闕外,翌旦拜闕下,仍入就席。試卷,內臣收之,付編排官,去其卷首鄉貫狀,別以字型大小第之;付封彌官謄寫校勘,用禦書院印,付考官定等畢,複封彌送覆考官再定等。編排官閱其同異,未同者再考之;如複不同,即以相附近者為定。始取鄉貫狀字型大小合之,即第其姓名、差次,並試卷以聞。其考第之制凡五等:學識優長、詞理精絕為第一;才思該通、文理周率為第二;文理俱通為第三;文理中平為第四;文理疏淺為第五。然後臨軒唱第,上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等、五等曰同出身。余如貢院舊制。
大中祥符五年,詔士曾預南省試者,犯公罪聽贖罰。令禮部取前後詔令經久可行者,編為條制。諸科三場內有十「不」、進士詞理紕繆者各一人以上,監試、考試官從違制失論,幕職、州縣官得代日殿一選,京朝官降監場務,嘗監當則與遠地;有三人,則監試、考試官亦從違制失論,幕職、州縣官沖替,京朝官遠地監當;有五人,則監試以下皆停見任;舉送守倅,諸科五十人以上有一人十「不」,即罰銅與免殿選監當,進士詞理紕繆亦如之。後又詔:「試鎖廳者,州長吏先校試合格,始聽取解;至禮部不及格,停其官,而考試及舉送者,皆重置罪。」八年,始置謄錄院,令封印官封試卷付之,集書吏錄本,監以內侍二人。詔:「進士第一人,令金吾司給七人導從,聽引兩節。著為令。」
天聖初,宋興六十有二載,天下乂安。時取才唯進士、諸科為最廣,名卿钜公,皆繇此選,而仁宗亦向用之,登上第者不數年,輒赫然顯貴矣。其貢禮部而數詘者,得特奏名,或因循不學,乃詔曰:「學猶殖也,不學將落,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朕慮天下之士或有遺也,既已臨軒較得失,而憂其屢不中科,則衰邁而無所成,退不能返其裏閭,而進不得預於祿仕。故常數之外,特為之甄采。而狃於寬恩,遂隳素業,苟簡成風,甚可恥也。自今宜篤進厥學,無習僥倖焉。」時晏殊言:「唐明經並試策問,參其所習,以取材識短長。今諸科專記誦,非取士之意,請終場試策一篇。」詔近臣議之,咸謂諸科非所習,議遂寢。舊制,鎖廳試落輒停官,至是始詔免罪。
景祐初,詔曰:「向學之士益蕃,而取人路狹,使孤寒棲遲,或老而不得進,朕甚憫之。其令南省就試進士、諸科,十取其二。凡年五十,進士五舉、諸科六舉;嘗經殿試,進士三舉、諸科五舉;及嘗預先朝禦試,雖試文不合格,毋輒黜,皆以名聞。」自此率以為常。士有親戚仕本州,或為發解官,及侍親遠宦,距本州二千里,令轉運司類試,以十率之,取三人。於是諸路始有別頭試。其年,詔開封府、國子監及別頭試,封彌、謄錄如禮部。
初,貢士踵唐制,猶用公卷,然多假他人文字,或傭人書之。景德中,嘗限舉人于試紙前親書家狀,如公卷及後所試書體不同,並駁放;其假手文字,辨之得實,即斥去,永不得赴舉。賈昌朝言:「自唐以來,禮部采名譽,觀素學,故預投公卷;今有封彌、謄錄法,一切考諸試篇,則公卷可罷。」自是不復有公卷。
寶元中,李淑侍經筵,上訪以進士詩、賦、策、論先後,俾以故事對。淑對曰:「唐調露二年,劉思立為考功員外郎,以進士試策滅裂,請帖經以觀其學,試雜文以觀其才。自此沿以為常。至永隆二年,進士試雜文二篇,通文律者,始試策。天寶十一年,進士試一經,能通者試文賦,又通而後試策,五條皆通,中第。建中二年,趙贊請試以時務策五篇,箴、論、表、贊各一篇,以代詩、賦。大和三年,試帖經,略問大義,取精通者,次試論、議各一篇。八年,禮部試以帖經口義,次試策五篇,問經義者三,問時務者二。厥後變易,遂以詩賦為第一場,論第二場,策第三場,帖經第四場。今陛下欲求理道而不以雕琢為貴,得取士之實矣。然考官以所試分考,不能通加評校,而每場輒退落,士之中否,殆系於幸不幸。願約舊制,先策,次論,次賦及詩,次帖經、墨義,而敕有司並試四場,通較工拙,毋以一場得失為去留。」詔有司議,稍施行焉。
既而知制誥富弼言曰:「國家沿隋、唐設進士科,自咸平、景德以來,為法尤密,而得人之道,或有未至。且歷代取士,悉委有司,未聞天子親試也。至唐武后始有殿試,何足取哉?使禮部次高下以奏,而引諸殿廷,唱名賜第,則與殿試無以異矣。」遂詔罷殿試。而議者多言其輕上恩,隳故事,複如舊。
時范仲淹參知政事,意欲復古勸學,數言興學校,本行實。詔近臣議,於是宋祁等奏:「教不本於學校,士不察於鄉里,則不能核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于記誦,則不足盡人材。參考眾說,擇其便於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於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則學者修飭矣。」乃詔州縣立學,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試,舊嘗充試者百日而止。試於州者,令相保任,有匿服、犯刑、虧行、冒名等禁。三場:先策,次論,次詩賦,通考為去取,而罷帖經、墨義,士通經術願對大義者,試十道。仲淹既去,而執政意皆異。是冬,詔罷入學日限。言初令不便者甚眾,以為詩賦聲病易考,而策論汗漫難知;祖宗以來,莫之有改,且得人嘗多矣。天子下其議,有司請如舊法。乃詔曰:「科舉舊條,皆先朝所定也,宜一切如故,前所更定令悉罷。」
會張方平知貢舉,言:「文章之變與政通。今設科選才,專取辭藝,士惟道義積于中,英華髮於外,然則以文取士,所以叩諸外而質其中之蘊也。言而不度,則何觀焉。邇來文格日失其舊,各出新意,相勝為奇。朝廷惡其然,屢下詔書戒飭,而學者樂於放逸,罕能自還。今賦或八百字,論或千餘字,策或置所問而妄肆胸臆,漫陳他事,驅扇浮薄,重虧雅俗,豈取賢斂才備治具之意邪?其踵習新體,澶漫不合程式,悉已考落,請申前詔,揭而示之。」
初,禮部奏名,以四百名為限,又諸科雜問大義,僥倖之人,悉以為不便。知制誥王珪奏曰:「唐自貞觀訖開元,文章最盛,較藝者歲千餘人,而所收無幾。鹹亨、上元增其數,亦不及百人。國初取士,大抵唐制,逮興國中,貢舉之路浸廣,無有定數。比年官吏猥眾,故近詔限四百人,以懲其弊。且進士、明經先經義而後試策,三試皆通為中第,大略與進士等,而諸科既不問經義,又無策試,止以誦數精粗為中否,則其專固不達于理,安足以長民冶事哉?前詔諸科終場問本經大義十道,《九經》、《五經》科止問義而不責記誦,皆以著於令。言者以為難於遽更,而圖安於弊也。惟陛下申敕有司,固守是法,毋輕易焉。」
嘉祐二年,親試舉人,凡與殿試者始免黜落。時進士益相習為奇僻,鉤章棘句,浸失渾淳。歐陽脩知貢舉,尤以為患,痛裁抑之,仍嚴禁挾書者。既而試榜出,時所推譽,皆不在選。澆薄之士,候脩晨朝,群聚詆斥之,街司邏卒不能止,至為祭文投其家,卒不能求其主名置於法,然自是文體亦少變。待試京師者恒六七千人,一不幸有故不應詔,往往沉淪十數年,以此毀行幹進者,不可勝數。
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大考州裏,以贊鄉大夫廢興。」上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得進者,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鹹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滯才之歎。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且人少則有司易於檢察,偽濫自不能容,使寒苦藝學之人得進。」於是下詔:「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增設明經,試法:凡明兩經或三經、五經,各問大義十條,兩經通八,三經通六,五經通五為合格,兼以《論語》、《孝經》,策時務三條,出身與進士等。而罷說書舉。」
時以科舉既數,而高第之人驟顯,欲稍裁抑。遂詔曰:「朕惟國之取士,與士之待舉,不可曠而冗也。故立間歲之期,以勵其勤;約貢舉之數,以精其選。著為定式,申敕有司,而高第之人,嘗不次而用。若循舊比,終至濫官,甚無謂也。自今制科入第三等,與進士第一,除大理評事、簽書兩使幕職官;代還,升通判;再任滿,試館職。制科入第四等,與進士第二、第三,除兩使幕職官;代還,改次等京官。制科入第五等,與進士第四、第五,除試銜知縣;代還,遷兩使職官。鎖廳人視此。若夫高才異行,施於有政而功狀較然者,當以異恩擢焉。」仁宗之朝十有三舉,進士四千五百七十人;其甲第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後不至於公卿者,五人而已。英宗即位,議者以間歲貢士法不便。乃詔禮部三歲一貢舉,天下解額,取未行間歲之前四之三為率,明經、諸科毋過進士之數。
神宗篤意經學,深憫貢舉之弊,且以西北人材多不在選,遂議更法。王安石謂:「古之取士俱本於學,請興建學校以復古。其明經、諸科欲行廢罷,取明經人數增進士額。」乃詔曰:「化民成俗,必自庠序;進賢興能,抑由貢舉。而四方執經藝者專於誦數,趨鄉舉者狃于文辭,與古所謂'三物賓興,九年大成',亦已盭矣。今下郡國招徠雋賢,其教育之方,課試之格,令兩制、兩省、待制以上、禦史、三司、三館雜議以聞。」議者多謂變法便。直史館蘇軾曰:
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吏、皂隸,未嘗無人,雖用今之法,臣以為有餘;使無知人之明,無責實之政,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制,臣以為不足矣。
時有可否,物有興廢,使三代聖人複生於今,其選舉亦必有道,何必由學乎?且慶曆間嘗立學矣,天下以為太平可待,至於今惟空名僅存。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藝之士,責九年大成之業,則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養遊士,置學立師;以又時簡不帥教者,屏之遠方,徒為紛紛,其與慶曆之際何異?至於貢舉,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章;或曰專取策論而罷詩賦;或欲舉唐故事,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變經生帖、墨而考大義,此數者皆非也。
夫欲興德行,在於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審好惡以表俗,若欲設科立名以取之,則是教天下相率而為偽也。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上以廉取人,則弊車、羸馬、惡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者無所不至。自文章言之,則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賦、論策均為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法取士,不過如此也。近世文章華麗,無如楊億。使億尚在,則忠清鯁亮之士也。通經學古,無如孫複、石介。使複、介尚在,則迂闊誕謾之士也。矧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
帝讀軾疏曰:「吾固疑此,得軾議,釋然矣。」他日問王安石,對曰:「今人材乏少,且其學術不一,異論紛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則修學校,欲修學校,則貢舉法不可不變。若謂此科嘗多得人,自緣仕進別無他路,其間不容無賢;若謂科法已善,則未也。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科法敗壞人材,致不如古。」
既而中書門下又言:「古之取士,皆本學校,道德一於上,習俗成於下,其人才皆足以有為於世。今欲追復古制,則患於無漸。宜先除去聲病偶對之文,使學者得專意經術,以俟朝廷興建學校,然後講求三代所以教育選舉之法,施於天下,則庶幾可以復古矣。」於是改法,罷詩賦、帖經、墨義,士各占治《易》、《詩》、《書》、《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每試四場,初大經,次兼經,大義凡十道,後改《論語》、《孟子》義各三道。
次論一首,次策三道,禮部試即增二道。中書撰大義式頒行。試義者須通經、有文采乃為中格,不但如明經墨義粗解章句而已。取諸科解名十之三,增進士額,京東西、陝西、河北、河東五路之創試進士者,及府、監、他路之舍諸科而為進士者,乃得所增之額以試。皆別為一號考取,蓋欲優其業,使不至外侵,則常慕向改業也。
又立新科明法,試律令、《刑統》,大義、斷桉,所以待諸科之不能業進士者。未幾,選人、任子,亦試律令始出官。又詔進士自第三人以下試法。或言:「高科任簽判及職官,于習法豈所宜緩。昔試刑法者,世皆指為俗吏,今朝廷推恩既厚,而應者尚少,若高科不試,則人不以為榮。」乃詔悉試。帝嘗言:「近世士大夫,多不習法。」吳充曰:「漢陳寵以法律授徒,常數百人。律學在六學之一,後來縉紳,多恥此學。舊明法科徒誦其文,罕通其意,近補官必聚而試之,有以見恤刑之意。」
熙寧三年,親試進士,始專以策,定著限以千字。舊特奏名人試論一道,至是亦制策焉。帝謂執政曰:「對策亦何足以實盡人材,然愈於以詩賦取人爾。」舊制,進士入謝,進謝恩銀百兩,至是罷之。仍賜錢三千,為期集費。諸州舉送、發解、考試、監試官,凡親戚若門客毋試於其州,類其名上之轉運司,與鎖廳者同試,率七人特立一額。後複令存諸科舊額十之一,以待不能改業者。
元祐初,知貢舉蘇軾、孔文仲言:「每一試,進士、諸科及特奏名約八九百人。舊制,禮部已奏名,至禦試而黜者甚多。嘉祐始盡賜出身,近雜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進士升甲,本為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時聖斷。今禮部十人以上,別試、國子、開封解試、武舉第一人,經明行修進士及該特奏而預正奏者,定著於令,遞升一甲。則是法在有司,恩不歸於人主,甚無謂也。今特奏者約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許例外遞減一舉,則當複增數百人。此曹垂老無他望,布在州縣,惟務黷貨以為歸計。前後恩科命官,幾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奮厲,有聞于時?而殘民敗官者,不可勝數。以此知其無益有損。議者不過謂宜廣恩澤,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無窮之吏,戶部以有限之財祿無用之人,而所至州縣,舉罹其害。乃即位之初,有此過舉,謂之恩澤,非臣所識也。願斷自聖意,止用前命,仍詔考官量取一二十人,誠有學問,即許出官。其餘皆補文學、長史之類,不理選限,免使積弊增重不已。」遂詔定特奏名考取數,進士入四等以上、諸科入三等以上,通在試者計之,毋得取過全額之半,是後著為令。
時方改更先朝之政,禮部請置《春秋》博士,專為一經。尚書省請複詩賦,與經義兼行,解經通用先儒傳注及己說。又言:「新科明法中者,吏部即注司法,敘名在及第進士之上。舊明法最為下科,然必責之兼經,古者先德後刑之意也。欲加試《論語》大義,仍裁半額,注官依科目次序。」詔近臣集議。左僕射司馬光曰:「取士之道,當先德行,後文學;就文學言之,經術又當先於詞采。神宗專用經義、論策取士,此乃複先王令典,百王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今天下學官講解。至於律令,皆當官所須,使為士者果能知道義,自與法律冥合;何必置明法一科,習為刻薄,非所以長育人材、敦厚風俗也。」
四年,乃立經義、詩賦兩科,罷試律義。凡詩賦進士,于《易》、《詩》、《書》、《周禮》、《禮記》、《春秋左傳》內聽習一經。初試本經義二道,《語》、《孟》義各一道,次試賦及律詩各一首,次論一首,末試子、史、時務策二道。凡專經進士,須習兩經,以《詩》、《禮記》、《周禮》、《左氏春秋》為大經,《書》、《易》、《公羊》、《谷梁》、《儀禮》為中經,《左氏春秋》得兼《公羊》、《谷梁》、《書》,《周禮》得兼《儀禮》或《易》,《禮記》、《詩》並兼《書》,願習二大經者聽,不得偏占兩中經。初試本經義三道,《論語》義一道,次試本經義三道,《孟子》義一道,次論策,如詩賦科。並以四場通定高下,而取解額中分之,各占其半。專經者用經義定取捨,兼詩賦者以詩賦為去留,其名次高下,則於策論參之。自複詩賦,上多向習,而專經者十無二三,諸路奏以分額各取非均,其後遂通定去留,經義毋過通額三分之一。
光又請:「立經明行修科,歲委升朝文臣各舉所知,以勉勵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專取文學之意。若所舉人違犯名教及贓私罪,必坐舉主,毋有所赦,則自不敢妄舉。而士之居鄉、居家者,立身行己,不敢不謹,惟懼玷缺外聞。所謂不言之教,不肅而成,不待學官日訓月察,立賞告訐,而士行自美矣。」遂立科,許各舉一人。凡試進士者,及中第唱名日,用以升甲。後分路別立額六十一人,州縣保任上之監司,監司考察以聞,無其人則否。預薦者不試於州郡,惟試禮部。不中,許用特奏名格赴廷試,後以為常。既而詔須特命舉乃舉,毋概以科場年上其名。
六年,詔複通禮科。初,開寶中,改鄉貢《開元禮》為《通禮》,熙寧嘗罷,至是始複。凡禮部試,添知舉官為四員,罷差參詳官,而置點檢官二十人,分屬四知舉,使協力通考;諸州點檢官專校雜犯,亦預考試。
八年,中書請禦試複用祖宗法,試詩賦、論、策三題。且言:「士子多已改習詩賦,太學生員總二千一百餘人,而不兼詩賦者才八十二人。」於是詔:「來年禦試,習詩賦人復試三題,專經人且令試策。」自後概試三題。帝既親政,群臣多言元祐所更學校、科舉制度非是,帝念宣仁保佑之功,不許改。紹聖初,議者益多,乃詔進士罷詩賦,專習經義,廷對仍試策。初,神宗念字學廢缺,詔儒臣探討,而王安石乃進其說,學者習焉。元祐禁勿用。至是,除其禁。四年,詔禮部,凡內外試題悉集以為籍,遇試,頒付考官,以防複出。罷《春秋》科,凡試,優取二《禮》,兩經許占全額之半,而以其半及他經。既而複立《春秋》博士,崇甯又罷之。
徽宗設辟雍于國郊,以待士之升貢者。臨幸,加恩博士弟子有差。然州郡猶以科舉取士,不專學校。崇寧三年,遂詔:「天下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及試禮部法並罷。」自此,歲試上舍,悉差知舉,如禮部試。五年,詔:「大比歲更參用科舉取士一次,其亟以此意使遠士即聞之。」時州縣悉行三舍法,得免試入學者,多當官子弟,而在學積歲月,累試乃得應格,其貧且老者甚病之,故詔及此,而未遽廢科舉也。大觀四年五月,星變,凡事多所更定。侍御史毛注言:「養士既有額,而科舉又罷,則不隸學籍者,遂致失職。天之視聽以民,士,其民之秀者,今失職如此,疑天亦譴怒。願以解額之歸升貢者一二分,不絕科舉,亦應天之一也。」遂詔更行科舉一次。臣僚言:「場屋之文,專尚偶麗,題雖無兩意,必欲厘而為二,以就對偶;其超詣理趣者,反指以為澹泊。請擇考官而戒飭之,取其有理致而黜其強為對偶者,庶幾稍救文弊。」
宣和三年,詔罷天下三舍法,開封府及諸路並以科舉取士;惟太學仍存三舍,以甄序課試,遇科舉仍自發解。六年,禮部試進士萬五千人,詔特增百人額,正奏名賜第者八百餘人,因上書獻頌直令赴試者殆百人。有儲宏等隸大閹梁師成為使臣或小史,皆賜之第。梁師成者,于大觀三年嘗中甲科。自設科以來,南宮試者,無逾此年之盛。然雜流閹宦,俱玷選舉,而祖宗之良法蕩然矣。凡士不繇科舉若三舍而賜進士第及出身者,其所從得不一。凡遺逸、文學,吏能言事或奏對稱旨,或試法而經律入優,或材武、或童子而皆能文,或邊臣之子以功來奏,其得之雖有當否,大較猶可取也。崇甯、大觀之後,達官貴胄既多得賜,以上書獻頌而得者,又不勝紀矣。
志第一百九選舉二(科目下舉遺逸附)
高宗建炎初,駐蹕揚州,時方用武,念士人不能至行在,下詔:「諸道提刑司選官即轉運置司州、軍引試,使副或判官一人董之。河東路附京西轉運司。國子監、開封府人就試于留守司,命禦史一人董之。國子監人願就本路試者聽。」二年,定詩賦、經義取士,第一場詩賦各一首,習經義者本經義三道,《語》、《孟》義各一道;第二場並論一道;第三場並策三道。殿試策如之。自紹聖後,舉人不習詩賦,至是始複,遂除《政和令》命官私相傳習詩賦之禁。又詔:「下第進士,年四十以上六舉經禦試、八舉經省試,五十以上四舉經禦試、五舉經省試者,河北、河東、陝西特各減一舉;元符以前到省,兩舉者不限年,一舉年五十五已上者;諸道轉運司、開封府悉以名聞,許直赴廷試。」
是秋,四方士集行在,帝親策于集英殿,第為五等,賜正奏名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同出身。第一人為左宣教郎,第二、第三人左宣義郎,第四、第五人左儒林郎。第一甲第六名以下並左文林郎,第二甲並左從事郎,第三甲以下並左迪功郎。特奏名第一人附第二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賜同進士出身,余賜同學究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入五等者,亦與調官。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不赴者一百三人,以龍飛特恩,即家賜第。故事,廷試上十名,內侍先以卷奏定高下。帝曰:「取士當務至公,豈容以己意升降,自今勿先進卷。」
三年,詔:「過省進士赴禦試不及者,令漕臣據元舉送狀申省,給敕賜同進士出身。其計舉者,賜下州文學,並釋褐焉。」左司諫唐煇言:「舊制,省試用六曹尚書、翰林學士知貢舉,侍郎、給事中同知貢舉,卿監、郎官參詳,館職、學官點檢,禦史監視,故能至公厭人心。今諸道類試,專委憲臣,奸弊滋生,才否貿亂,士論囂然,甚不稱更制設科之意,請並還禮部。」遂罷諸道類試。四年,複川、陝試如故。
紹興元年,當祀明堂,複詔諸道類試,擇憲、漕或帥守中文學之人總其事,使精選考官。於是四川宣撫處置使張浚始以便宜令川、陝舉人,即置司州試之。會侯延慶言:「兵興,太學既罷,諸生解散,行在職事及厘務官隨行有服親及門客,往往鄉貢隔絕,請立應舉法,以國子監進士為名。」令轉運司附試。又詔:「京畿、京東西、河北、陝西、淮南士人轉徙東南者,令於寓戶州軍附試,別號取放。」
時諸道貢籍多毀於兵,乃詔轉運司令舉人具元符以後得解、升貢、戶貫、三代、治經,置籍於禮部,以稽考焉。應該恩免解舉人,值兵毀失公據者,召京官二員委保,所在州軍給據,仍申部注籍。侍御史曾統請取士止用詞賦,未須兼經,高宗亦以古今治亂多載于史,經義登科者類不通史,將從其議。左僕射呂頤浩曰:「經義、詞賦均以言取人,宜如舊。」遂止。
二年,廷試,手詔諭考官,當崇直言,抑諛佞。得張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淩景夏第二。呂頤浩言景夏詞勝九成,請更寘第一。帝曰:「士人初進,便須別其忠佞,九成所對,無所畏避,宜擢首選。」九成以類試、廷策俱第一,命特進一官。時進士卷有犯禦名者,帝曰:「豈以朕名妨人進取邪?」令寘本等。又命應及第人各進一秩。舊制,潛藩州郡舉人,必曾請舉兩到省已上乃得試。帝嘗封蜀國公,是年,蜀州舉人以帝登極恩,徑赴類省試,自是為例。
五年,初試進士于南省,戒飭有司:「商搉去取,毋以絺繪章句為工,當以淵源學問為尚。事關教化、有益治體者,毋以切直為嫌。言無根柢、肆為蔓衍者,不在採錄。」「舉人程文,許通用古今諸儒之說,及出己意,文理優長為合格。」三月,禦試奏名,汪應辰第一。初,考官以有官人黃中第一,帝訪諸沈應求,應求以沈遘與馮京故事對,乃更擢應辰為魁,遂為定制。
舊制。禦試初考既分等第,印封送覆考定之,詳定所或從初,或從覆,不許別自立等。嘉祐中廢。至是,知制誥孫近奏:「若遵舊制,則高下升黜,盡出詳定官,初、覆考為虛設。請自今初、覆考皆未當,始許奏稟別置等第。」諫議大夫趙霈請用《崇寧令》,凡隔二等、累及五人許行奏稟,從之。是年,川、陝進士止試宣撫司,特奏名則置院差官,試時務策一道,禮部具取放分數、推恩等第頒示之。
舊法,隨侍見任守倅等官,在本貫二千裏外,曰滿裏子弟。試官內外有服親及婚姻家,曰「避親」。館于見任門下,曰「門客」。是三等許牒試,否則不預。間有背本宗而竄他譜,飛賕而移試他道者,議者病之。六年,詔牒試應避者,令本司長官、州守倅、縣令委保,詭冒者連坐。
七年,命行在職事、厘務官並宗子應舉、取應及有官人,並於行在赴國子監試,始命各差詞賦、經義考官。八年,以平江府四經巡幸,其得解舉人援臨安、建康駐蹕例,各免文解一次。時聞徽宗崩,未及大祥,禮部言:故事,因諒闇罷殿試,則省試第一人為榜首,補兩使職官。帝特命為左承事郎,自此率以為常。九年,以陝西舉人久蹈北境,理宜優異,非四川比,令禮部別號取放。川、陝分類試額自此始。是歲,以科試、明堂同在嗣歲,省司財計艱於辦給,又患初仕待闕率四五年,若使進士、蔭人同時差注,俱為不便,增展一年,則合舊制。十年,遂詔諸州依條發解,十二年正月省試,三月禦試,後皆准此。
十三年,國子司業高閌言:「取士當先經術。請參合三場,以本經、《語》、《孟》義各一道為首,詩賦各一首次之,子史論一道、時務策一道又次之,庶幾如古試法。又《春秋》義當于正經出題。」並從之。初立同文館試,凡居行在去本貫及千里已上者,許附試於國子監。十五年,凡特奏名賜同學究出身者,舊京府助教今改將仕郎。是歲,始定依汴京舊制,正奏及特恩分兩日唱名。十七年,申禁程文全用本朝人文集或歌頌及佛書全句者。
十八年,以浙漕舉人有勢家行賂、假手濫名者,諭有司立賞格,聽人捕告。十九年,詔:「自今鄉貢,前一歲,州軍屬縣長吏籍定合應舉人,以次年春縣上之州,州下之學,核實引保,赴鄉飲酒,然後送試院。及期投狀射保者勿受。」自神宗朝程顥、程頤以道學倡于洛,四方師之,中興盛于東南,科舉之文稍用頤說。諫官陳公輔上疏詆頤學,乞加禁絕;秦檜入相,甚至指頤為「專門」,侍御史汪勃請戒飭攸司,凡專門曲說,必加黜落;中丞曹筠亦請選汰用程說者:並從之。二十一年,禦試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興以來,得人始盛。
二十二年,以士習《周禮》、《禮記》,較他經十無一二,恐其學浸廢,遂命州郡招延明於《二禮》者,俾立講說以表學校,及令考官優加誘進。舊諸州皆以八月選日試舉人,有趁數州取解者。二十四年,始定試期並用中秋日,四川則用季春,而仲秋類省。初,秦檜專國,其子熺廷試第一,檜陽引降第二名。是歲,檜孫塤舉進士,省試、廷對皆首選,姻党曹冠等皆居高甲,後降塤第三。二十五年,檜死,帝懲其弊,遂命貢院遵故事,凡合格舉人有有權要親族,並令覆試。仍奪塤出身,改冠等七人階官並帶「右」字,餘悉駁放。程、王之學,數年以來,宰相執論不一,趙鼎主程頤,秦檜主王安石。至是,詔自今毋拘一家之說,務求至當之論。道學之禁稍解矣。
自經、賦分科,聲律日盛,帝嘗曰:「向為士不讀史,遂用詩賦。今則不讀經,不出數年,經學廢矣。」二十七年,詔複行兼經,如十三年之制。內第一場大小經義各減一道,如治《二禮》文義優長,許侵用諸經分數。時號為四科。
舊蜀士赴廷試不及者,皆賜同進士出身。帝念其中有俊秀能取高第者,不宜例置下列,至是,遂諭都省寬展試期以待之。及唱名,閻安中第二,梁介第三,皆蜀士也,帝大悅。二十九年,孫道夫在經筵,極論四川類試請托之弊,請盡令赴禮部。帝曰:「後舉但當遣禦史監之。」道夫持益堅,事下國子監,祭酒楊椿曰:「蜀去行在萬里,可使士子涉三峽、冒重湖邪?欲革其弊,一監試得人足矣。」遂詔監司,守亻卒賓客力可行者赴省,餘不在遣中。是歲,四川類省試始從朝廷差官。
初,類試第一人恩數優厚,視殿試第三人,賜進士及第;後以何耕對策忤秦檜,乃改禮部類試蜀士第一等人,並賜進士出身,自是無有不赴禦試者。惟遇不親策,則類省試第一人恩數如舊,第二、第三人皆附第一甲,九名以上附第二甲焉。是年詔:「四川等處進士,路遠歸鄉試不及者,特就運司附試一次,仍別行考校,取旨立額。」
三十一年,禮部侍郎金安節言:「熙甯、元豐以來,經義詩賦,廢興離合,隨時更革,初無定制。近合科以來,通經者苦賦體雕刻,習賦者病經旨淵微,心有弗精,智難兼濟。又其甚者,論既並場,策問太寡,議論器識,無以盡人。士守傳注,史學盡廢,此後進往往得志,而老生宿儒多困也。請複立兩科,永為成憲。」從之。於是士始有定向,而得專所習矣。既而建議者以為兩科既分,解額未定,宜以國學及諸州解額三分為率,二取經義,一取詩賦。若省試,則以累舉過省中數立為定額而分之。詔下其議,然竟不果行。
孝宗初,詔川、廣進士之在行都者,令附試兩浙轉運司。隆興元年,禦試第一人承事郎、簽書諸州節度判官,第二第三人文林郎、兩使職官,第四第五人從事郎、初等職官,第六人至第四甲並迪功郎、諸州司戶簿尉,第五甲守選。乾道元年,詔四川特奏名第一等第一名賜同學究出身,第二名至本等末補將仕郎,第二等至第四等賜下州文學,第五等諸州助教。二年,禦試,始推登極恩,第一名宣義郎,第二名與第一名恩例,第三名承事郎;第一甲賜進士及第並文林郎,第二甲賜進士及第並從事郎,第三、第四甲進士出身,第五甲同進士出身;特奏名第一名賜進士出身,第二、第三名賜同進士出身。
四年,裁定牒試法:文武臣添差官除親子孫外並罷,其行在職事官除監察禦史以上,餘並不許牒試。六年,詔諸道試官皆隔一郡選差,後又令曆三郡合符乃聽入院,防私弊也。
帝欲令文士能射禦,武臣知詩書,命討論殿最之法。淳熙二年禦試,唱第後二日,禦殿,引按文士詹騤以下一百三十九人射藝。翌日,又引文士第五甲及特奏名一百五十二人。其日,進士具襴笏入殿起居,易戎服,各給箭六,弓不限鬥力,射者莫不振厲自獻,多命中焉。天子甚悅。凡三箭中帖為上等,正奏第一人轉一官,與通判,餘循一資;二箭中為中等,減二年磨勘;一箭中帖及一箭上垛為下等,一任回不依次注官;上四甲能全中者取旨;第五甲射入上等注黃甲,餘升名次而已。特奏名五等人射藝合格與文學,不中者亦賜帛。
四年,罷同文館試。又命省試簾外官同姓異姓親若門客,亦依簾內官避親法,牒送別院。五年,以階、成、西和、鳳州正奏名比附特奏名五路人例,特升一甲。六年,詔特奏名自今三名取一,寘第四等以前,餘併入第五等,其末等納敕者止許一次,潛藩及五路舊升甲者今但升名。其後又許納敕三次,為定制焉。
十一年,進士廷試不許見燭,其納卷最後者降黜之。舊制,廷試至暮許賜燭,然殿深易暗,日昃已燭出矣。凡賜燭,正奏名降一甲,第五甲降充本甲末名;特奏名降一等,第五等與攝助教。凡試藝於省闈及國子監、兩浙轉運司者,皆禁燭,其他郡國,率達旦乃出。十月,太常博士倪思言:「舉人輕視史學,今之論史者獨取漢、唐混一之事,三國、六朝、五代為非盛世而恥談之,然其進取之得失,守禦之當否,籌策之疏密,區處兵民之方,形勢成敗之跡,俾加討究,有補國家。請諭春官:凡課試命題,雜出諸史,無所拘忌;考核之際,稍以論策為重,毋止以初場定去留。」從之。
十四年,禦試正奏名王容第一。時帝策士,不盡由有司,是舉容本第三,親擢為榜首。翰林學士洪邁言:「《貢舉令》:賦限三百六十字,論限五百字。今經義、論、策一道有至三千言,賦一篇幾六百言,寸晷之下,唯務貪多,累牘連篇,何由精妙?宜俾各遵體格,以返渾淳。」
時朱熹嘗欲罷詩賦,而分諸經、子、史、時務之年。其《私議》曰:「古者大學之教,以格物致知為先,而其考校之法,又以九年知類通達、強立不反為大成。今《樂經》亡而《禮經》闕,二戴之《禮》已非正經,而又廢其一。經之為教已不能備,而治經者類皆舍其所難而就其易,僅窺其一而不及其餘。若諸子之學同出於聖人,諸史則該古今興亡治亂得失之變,皆不可闕者。而學者一旦豈能盡通?若合所當讀之書而分之以年,使之各以三年而共通其三四之一。凡《易》、《詩》、《書》為一科,而子年、午年試之;《周禮》、《儀禮》及二《戴記》為一科,而卯年試之;《春秋》及《三傳》為一科,而酉年試之。義各二道,諸經皆兼《大學》、《論語》、《中庸》、《孟子》義一道。論則分諸子為四科,而分年以附焉。諸史則《左傳》、《國語》、《史記》、《兩漢》為一科,《三國》、《晉書》、《南北史》為一科,《新舊唐書》、《五代史》為一科。時務則律曆、地理為一科,以次分年如經、子之法,試策各二道。又使治經者各守家法,答義者必通貫經文,條舉眾說而斷以己意,有司命題必依章句,如是則士無不通之經、史,而皆可用於世矣。」其議雖未上,而天下誦之。
光宗初,以省試春淺,天尚寒,遂展至二月朔蔔曰,殿試於四月上旬。紹熙元年,仍按射,不合格者罷賜帛。舊命官鎖廳及避親舉人同試。三年,始令分場,以革假人試藝者,於是四蜀皆然。
甯宗慶元二年,韓侂胄襲秦檜餘論,指道學為偽學,台臣附和之,上章論列。劉德秀在省闈,奏請毀除語錄。既而知貢舉吏部尚書葉翥上言:「士狃於偽學,專習語錄詭誕之說、《中庸》《大學》之書,以文其非。有葉適《進卷》、陳傅良《待遇集》,士人傳誦其文,每用輒效。請令太學及州軍學,各以月試合格前三名程文,上禦史台考察,太學以月,諸路以季。其有舊習不改,則坐學官、提學司之罪。」是舉,語涉道學者,皆不預選。四年,以經義多用套類,父子兄弟相授,致天下士子不務實學。遂命有司:六經出題,各於本經摘出兩段文意相類者,合為一題,以杜挾冊讎偽之計。
嘉泰元年,起居舍人章良能陳主司三弊:一曰沮抑詞賦太甚,既暗削分數,又多置下陳。二曰假借《春秋》太過,諸處解榜,多寘首選。三曰國史、實錄等書禁民私藏,惟公卿子弟因父兄得以竊窺,冒禁傳寫,而有司乃取本朝故事,藏匿本末,發為策問,寒士無由盡知。命自今詩賦純正者寘之前例,《春秋》唯卓異者寘高等,餘當雜定,策題則必明白指問。四年,詔:「自今礙格、不礙格人試于漕司者,分院異題,永為定制。」
開禧元年,詔:「禮部考試,以三場俱優為上,二場優次之,一場優又次之,俱劣為下。毋以片言隻字取人。編排既定,從知舉審定高下,永為通考之法。」二年,以舉人奸弊滋多,命諸道漕司、州府、軍監,凡發解舉人,合格試卷姓名,類申禮部。候省試中,牒發禦史台,同禮部長貳參對字畫,關禦藥院內侍照應,廷試字畫不同者,別榜駁放。
舊制,秋貢春試,皆置別頭場,以待舉人之避親者。自緦麻以上親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惟臨軒親試,謂之天子門生,雖父兄為考官,亦不避。嘉定元年,始因議臣有請,命朝官有親屬赴廷對者,免差充考校。十二年,命國子牒試,禁假託宗枝、遷就服屬,犯者必寘於罰。十五年,秘書郎何淡言:「有司出題,強裂句讀,專務斷章,離絕旨意,破碎經文。望令革去舊習,使士子考注疏而辨異同,明綱領而識體要。」從之。
至理宗朝,奸弊愈滋。有司命題苟簡,或執偏見臆說,互相背馳,或發策用事訛舛,故士子眩惑,莫知適從,才者或反見遺。所取之士既不精,數年之後,複俾之主文,是非顛倒逾甚,時謂之繆種流傳。複容情任意,不學之流,往往中第。而舉人之弊凡五:曰傳義,曰換卷,曰易號,曰卷子出外,曰謄錄滅裂。迨寶慶二年,左諫議大夫朱端常奏防戢之策,謂:「試院監大門、中門官,乃一院襟喉切要,乞差有風力者。入試日,一切不許傳遞。門禁既嚴,則數弊自清。士人暮夜納卷,易於散失。宜令封彌官躬親封鐍卷匱,士人親書幕曆投匱中。俟舉人盡出院,然後啟封,分類抄上,即付謄錄所。明旦,申逐場名數于禦史台檢核。其撰號法,上一字許同,下二字各異,以杜訛易之弊。謄錄人選擇書手充,不許代名,具姓名字樣,申院覆寫檢實。傳義置窠之人,委臨安府嚴捕。其考官容情任意者,許台諫風聞彈奏,重寘典憲。及出官錢,立賞格,許告捉懷挾、傳題、傳稿、全身代名入試之人。」帝悉從之,且命精擇考官,毋仍舊習。舊制,凡即位一降科詔,及大比之歲,二月一日一降詔,許發解,然後禮部遍牒諸路及四川州軍。至是,以四川鎖院改用二月二十一日,與降詔日相逼,遂改用正月十五日奏裁降詔。
紹定元年,有言舉人程文雷同,或一字不差。其弊有二:一則考官受賂,或授暗記,或與全篇,一家分傳謄寫;一則老儒賣文場屋,一人傳十,十人傳百,考官不暇參稽。於是命禮部戒飭,前申號三日,監試會聚考官,將合取卷參驗互考,稍涉雷同,即與黜落。或仍前弊,以致覺察,則考官、監試一例黜退。初,省試奉敕差知貢舉一員,同知二員,內差台諫官一員;參詳官若干員,內差監察禦史一員。俾會聚考校,微寓彈壓糾察之意。韓侂胄用事,將鈐制士人,遂於三知舉外,別差同知一員,以諫官為之,專董試事,不復干預考校,參詳官亦不差察官。於是約束峻切,氣焰薰灼。嘉泰間,更名監試,其失愈甚,製造簿曆,嚴立程限。至是,復舊制,三知舉內差一台諫,十參詳內差一禦史,仍戒飭試官,精加考校,如日力不給,即展期限。
二年,臣僚言考官之弊:詞賦命題不明,致士子上請煩亂;經義不分房別考,致士子多悖經旨。遂飭考官明示詞賦題意,各房分經考校。凡廷試,唯蜀士到杭最遲,每展日以待。會有言:「蜀士嗜利,多引商貨押船,致留滯關津。」自是,定以四月上旬廷試,更不移展。三年,臣僚請:「學校、場屋,並禁斷章截句,破壞義理,及《春秋經》越年牽合。其程文,本古注、用先儒說者取之,穿鑿撰說者黜落。」
四年,臣僚甚言科場之弊,乞戒飭漕臣嚴選考官。地多經學,則博選通經者;地多賦學,則廣致能賦者。主文必兼經賦,乃可充其職。監試或倅貳不勝任,必別擇人。仍令有司量展揭封之期,庶考校詳悉,不致失士。於是命遍諭國子監及諸郡,恪意推行約束,違戾者彈劾治罪。初,四川類試,其事雖隸制司,而監試、考官共十員,唯大院別院監試、主文各一員從朝命,余聽制司選差。自安丙差四員之外,權委成都帥守臨期從近取具。是歲,始仍舊朝命四員,余從制司分選。
時場屋士子日盛,卷軸如山。有司不能遍睹,迫於日限,去取不能皆當。蓋士人既以本名納卷,或別為名,或易以字,一人而納二三卷。不禁挾書,又許見燭,閩、浙諸郡又間日引試,中有一日之暇,甚至次日午方出。於是經義可作二三道,詩賦可成五六篇。舉人文章不精,考官困于披閱。幸皆中選,乃以兄弟承之,或轉售同族,奸詐百端,真偽莫辨。乃命諸郡關防,於投卷之初,責鄉鄰核實,嚴治虛偽之罪、縱容之罰,其弊稍息。
命官鎖廳及避親舉人,自紹熙分場各試,寒士憚之。緣避親人七人取一,其額太窄,鹹以為窘;而朝士之被差為大院考官者,恐多妨其親,亦不願差。寒士于鄉舉千百取一之中,得預秋薦,以數千里之遠,辛勤赴省;而省闈差官,乃當相避。遂有隱身匿名不認親戚以求免者,憤懣憂沮狼狽旅邸者,彼此交怨,相視為仇。至是,言者謂:「除大院收試外,以漕舉及待補國子生到省者,與避親人同試于別院,亦將不下數百。人數既多,其額自寬,寒士可不怨其親戚,朝士可不憚於被差。」從之。既而以諸路轉運司牒試,多營求偽冒之弊,遂罷之。其實有妨嫌者收試,每百人終場取一人,于各路州軍解額窄者量與均添,庶士子各安鄉里,無複詐競。於是臨安、紹興、溫、台、福、婺、慶元、處、池、袁、潮、興化及四川諸州府,共增解額一百七十名。未幾,又命止許牒滿裏親子孫及門客,召見任官二員委保,與有官礙格人各處收試,五十人取放一人。合牒親子孫別項隔截收試,不及五十人亦取一人。凡涉詐冒,並坐牒官、保官。
初,唐、鄧二州嘗陷於金,金滅,複得其地,命仍舊類試於襄陽,但別號考校,以優新附士子。舊制,光州解額七名,渡江後為極邊,士子稀少,權赴試鄰州,淳熙間,本州自置科場,權放三名。至是,已五六十年,舉人十倍于前,遂命複還舊額。
端平元年,以牒試已罷,解額既增,命增額州郡措置關防,每人止納一卷,及開貢院添差考官。時有言:門客及隨侍親子孫五十人取一,臨安府學三年類申人漕試七十取一,又令別試院分項異處收試,已為煩碎;兼兩項士人習賦習《書》之外,習他經者差少,難於取放。遂命將兩項混同收試考校,均作六十取一;京學見行食職事生員二百二十四名,別項發號考校,不限經賦,取放一名。
侍御史李鳴複等條列建言,謂:「台諫充知舉、參詳,既留心考校,不能檢柅奸弊,欲乞仍舊差台諫為監試。懷挾之禁不嚴,皆為具文,欲乞懸賞募人告捉,精選強敏巡按官及八廂等人,謹切巡邏,有犯,則鐫黜官員。考校不精,多緣點檢官不時供卷,及開院日迫,試卷遝至,知舉倉卒不及,遂致遺才,欲乞試院隨房置歷程督,點檢官書所供卷數,逐日押曆考校。試卷不遵舊式,務從簡便,點檢、參詳穿聯為一,欲乞必如舊制,三場試卷分送三點檢、三參詳、三知舉,庶得詳審。試官互考經賦,未必精熟,欲乞前期約度試卷,經、賦凡若干,則各差試官若干,不至偏重。」並從之。
嘉熙元年,罷諸牒試,應郎官以上監司、守倅之門客及姑姨同宗之子弟,與遊士之不便於歸鄉就試者,並混同試于轉運司,各從所寓縣給據,徑赴司納卷,一如鄉舉之法。家狀各書本貫,不問其所從來,而定其名「寓試」,以四十名為額,就試如滿五十人,則臨時取旨增放。又罷諸路轉運司及諸州軍府所取待補國子生,自明年並許赴國子監混試。以士子數多,命於禮部及臨安轉運司兩試院外,紹興、安吉各置一院,從朝廷差官前詣,同日引試,分各路士人就試焉。同在京,不許見燭。是年,已失京西諸州軍,士多徙寓江陵、鄂州,命京湖制置司於江陵別立貢院,取德安府、荊門軍、歸峽複三州及隨、郢、均、房等京西七郡士人,別差官混試,用十二郡元額混取以優之。
牒試既罷,又複冒求國子,士大夫為子弟計者,輒牒外方他族,利為場屋相資,或公然受價以鬻。命遍諭百官司知雜司等:如已准朝廷辨驗,批書印紙,批下國子監收試,即報赴試人躬赴監。一姓結為一保,每保不過十人,責立罪罰,當官書押,遞相委保,各給告示,方許投納試卷。冒牒官降官罷任,或一時失於參照,誤牒他族,計自陳悔牒一次。冒牒中選之人,限主保官、舉人一月自首,舉人駁放,主保官免罪;出限不首者,仍照前條罪之。凡類試卷,封彌作弊不一。至是,命前期於兩浙轉運司、臨安府選見役吏胥共三十人,差近上一名部轄入院,十名專管詩賦,余分管諸經。各隨所管號,於引試之夕,分尋試卷,各置簿封彌,不許混亂;卻別差一吏將號置曆,發過謄錄所書寫。其簿、曆,封彌官收掌,不經吏手,不許謄錄人干預,以革其弊。
二年,省試下第及遊學人,並就臨安府給據,赴兩浙轉運司混試待補太學生。臣僚言:「國子牒試之弊,冒濫滋甚。在朝之士,有強認疏遠之親為近屬者,有各私親故換易而互牒者,有為權勢所軋、人情所牽應命而泛及者,有自揆子弟非才、牒同姓之雋茂利其假手者,有文藝素乏、執格法以求牒轉售同姓以謀利者。今後令牒官各從本職長官具朝典狀保明,先期取本官知委狀,仍立賞格,許人指實陳首。冒牒之官,按劾鐫秩;受牒之人,駁放殿舉;保官亦與連坐。專令禦史台覺察,都省勘會。類申門客、滿裏子孫仍前漕試,六十人取一,較之他處雖甚優,而取無定額,士有疑心,就試者少。宜令額寬而試者眾,塗一而取之精。」遂依前例放行寓試,以四十名為定額,仍前待補;其類申門客、滿裏子孫及附試並罷。
淳祐元年,臣僚言:「既複諸路漕試,合國子試、兩項科舉及免舉人,不下千數。宜複撥漕舉、胄舉同避親人並就別院引試,使大院無卷冗之患,小院無額窄之弊。」從之。時淮南諸州郡歲有兵禍,士子不得以時赴鄉試,且漕司分差試官,路梗不可徑達。三年,命淮東州郡附鎮江府秋試,淮西州郡附建康試,蘄黃光三州、安慶府附江州試。三試所各增差試官二員,別項考校,照各州元額取放。是歲,兩浙轉運司寓試終場滿五千人,特命增放二名,後雖多不增,如不及五千人,止依元額。別院之試,大率士子與試官實有親嫌者,紹定間,以漕試、胄試無親可避者亦許試,或謂時相徇於勢要子弟故也;端平初,撥歸大院,寒雋便之;淳祐元年,又複赴別院,是使不應避親之人抑而就此,使天下士子無故析而為二,殊失別試之初意。至是,依端平厘正之,複歸大院。
九年,以臣僚言:「士子又有免解偽冒入試者,或父兄沒而竊代其名,或同族物故而填其籍。」於是令自本貫保明給據,類其姓名先申禮部,各州揭以示眾,犯者許告捉,依鬻舉法治罪。十二年,廣南西路言:「所部二十五郡,科選於春官者僅一二,蓋山林質樸,不能與中土士子同工,請授兩淮、荊襄例別考。」朝廷從其請。自是,廣南分東、西兩路。
寶祐二年,監察禦史陳大方言:「士風日薄,文場多弊。乞將發解士人初請舉者,從所司給帖赴省,別給一曆,如命官印紙之法,批書發解之年及本名年貫、保官姓名,執赴禮部,又批赴省之年,長貳印署。赴監試者同。如將來免解、免省,到殿批書亦如之。如無曆則不收試。候出官日赴吏部繳納,換給印紙。應合免解、免省人,亦從先發解處照此給曆。如省、殿中選,將元曆發下禦史台考察,以憑注闕給告。士子得曆,可為據證;有司因曆,可加稽驗。日前偽冒之人,可不卻而自遁。」遂自明年始行之。
鄉貢、監補、省試皆有復試,然銓擇猶未精,其間濫名充貢者,不可欺同舉之人,冒選橋門者,不逃於本齋之職事。遂命今後本州審察,必責同舉之聯保,監學簾引,必責長諭之證實,並使結罪,方與放行。中書復試,凡涉再引,非系雜犯,並先劄報各處漕司,每遇詔舉,必加稽驗。凡復試,令宰執出題,不許都司干預,仍日輪台諫一員,簾外監試。四年,命在朝之臣,除宰執、侍從、台諫外,自卿監、郎官以下至厘務官,各具三代宗支圖三本,結立罪狀,申尚書省、禦史台及禮部,所屬各置簿籍,存留照應。遇屬子孫登科、發解、入學、奏補事故,並具申入鑿。後由外任登朝,亦於供職日後,具圖籍記如上法。遇胄試之年,照朝廷限員,於內牒能應舉人就試,以革胄牒冒濫之弊。
景定二年,胄子牒試員:宰執牒緦麻以上親增作四十人,侍從、台諫、給事中、舍人小功以上親增作二十七人,卿監、郎官、秘書省官、四總領小功以上親增作二十人,寺監丞簿、學官、二令大功以上親增作十五人,六院、四轄、省部門、史館校勘、檢閱大功以上親增作十人,臨安府通判牒大功以上親增作八人,余應牒親子孫者,一仍舊制。
度宗初,以雷同假手之弊,多由於州郡試院繼燭達旦,或至次日辰、巳猶未出院,其所以間日者,不惟止可以惠不能文之人,適足以害能文之士,遂一遵舊制,連試三日。時諸州郡以鄉貢終場人眾而元額少,自鹹淳九年為始,視終場人多寡,每二百人取放一名。以士子數多,增參詳官二員,點檢試卷官六員。又以臣僚條上科場之弊,以大院別院參詳官、點檢試卷官兼考雷同,又監試兼專一詳定雷同試卷,不預考校。遂罷簾外點檢雷同官,國子監解試雷同官亦罷。
先是,州郡鄉貢未有復試。會言者謂冒濫之弊,惟在鄉貢,遂命漕臣及帥守于解試揭曉之前,點差有出身倅貳或幕官專充復試。盡一日命題考校,解名多者,斟酌分日。但能行文不繆、說理優通、覺非假手即取,非才不通就與駁放。如將來省複不通,罪及元復試漕守之臣及考校官。十年,省試,命大院、別院監試官於坐圖未定之先,親監分佈坐次,嚴禁書鋪等人,不許縱容士子拋離座案,過越廊分,為傳義假手之地。時成都已歸附我朝,殿試擬五月五日,以蜀士至者絕少,展至末旬。又因復試特奏名至部猶少,展作六月七日。近臣以隆暑為請,複命立秋後擇日。七月八日,度宗崩,竟不畢試。嗣君即位,下禮部討論,援引皆未當,既不可謂之亮陰,又不可不赴廷對,乃仿召試館職之制而行之。
新進士舊有期集,渡江後置局于禮部貢院,特旨賜餐錢,唱第之三日赴焉。上三人得自擇同升之彥,分職有差。朝謝後拜黃甲,其儀設褥於堂上,東西相向,皆再拜。拜已,擇榜中年長者一人,狀元拜之,複擇最少者一人拜狀元。所以侈寵靈,重年好,明長少也。
制舉無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傑,天子每親策之。然宋之得才,多由進士,而以是科應詔者少。惟召試館職及後來博學宏詞,而得忠鯁文學之士。或起之山林,或取之朝著,召之州縣,多至大用焉。太祖始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閑吏理達於教化凡三科,不限前資,見任職官,黃衣草澤,悉許應詔,對策三千言,詞理俱優則中選。乾德初,以郡縣亡應令者,慮有司舉賢之道或未至也,乃詔許士子詣闕自薦。四年,有司僅舉直言極諫一人,堪為師法一人,召陶穀等發策,帝親禦殿臨視之,給硯席坐於殿之西隅。及對策,詞理疏闊,不應所問,賜酒饌宴勞而遣之。
開寶八年,詔諸州察民有孝弟力田、奇才異行或文武材幹、年二十至五十可任使者,具送闕下,如無人塞詔,亦以實聞。九年,諸道舉孝弟力田及有才武者凡七百四十人,詔翰林學士李昉等於禮部試其業,一無可采。而濮州以孝悌薦名者三百七十人,帝駭其多,召對講武殿,率不如詔。猶自陳素習武事,復試以騎射,輒顛隕失次。帝紿曰:「是宜隸兵籍。」皆號呼乞免,乃悉罷去。詔劾本部濫舉之罪。
咸平四年,詔學士、兩省禦史台五品、尚書省諸司四品以上,於內外京朝幕府州縣官、草澤中,各舉賢良方正一人,不得以見任轉運使及館閣職事人應詔。是年,策秘書丞查道等七人,皆入第四等。景德二年,增置博通墳典達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武足安邊、洞明韜略運籌決勝、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等科,詔中書門下試察其才,具名聞奏,將臨軒親策之。自是應令者浸廣,而得中高等亦少。
太宗以來,凡特旨召試者,于中書學士舍人院,或特遣官專試,所試詩、賦、論、頌、策、制誥,或三篇,或一篇,中格則授以館職。景德後,惟將命為知制誥者,乃試製誥三道。每道百五十字。
東封及祀汾陰時,獻文者多試業得官,蓋特恩也。時言者以為:「兩漢舉賢良,多因兵荒災變,所以詢訪闕政。今國家受瑞登封,無闕政也,安取此?」乃罷其科,惟吏部設宏詞、拔萃、平判等科如舊制。
仁宗初,詔曰:「朕開數路以詳延天下之士,而制舉獨久不設,意者吾豪傑或以故見遺也,其複置此科。」於是增其名,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通墳典明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籌帷幄科,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凡六,以待京、朝之被舉及起應選者。又置書判拔萃科,以待選人。又置高蹈丘園科,沉淪草澤科,茂材異等科,以待布衣之被舉者。其法先上藝業於有司,有司較之,然後試秘閣,中格,然後天子親策之。
治平三年,命宰執舉館職各五人。先是,英宗謂中書曰:「水潦為災,言事者雲'咎在不能進賢',何也?」歐陽脩曰:「近年進賢路狹,往時入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進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薦舉,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往年進士五人以上皆得試,第一人及第不十年有至輔相者,今第一人兩任方得試,而第二人以下不復試,是高科路塞矣。往時大臣薦舉即召試,今只令上簿候缺人乃試,是薦舉路塞矣。惟有因差遣例除者,半是年勞老病之人。此臣所謂薦舉路狹也。」帝納之,故有是命。韓琦、曾公亮、趙概等舉蔡延慶以下凡二十人,皆令召試,宰臣以人多難之。帝曰:「既委公等舉之,苟賢,豈患多也?先召試蔡延慶等十人,余須後時。」神宗以進士試策,與制科無異,遂詔罷之。試館職則罷詩、賦,更以策、論。
元祐二年,複製科。凡廷試前一年,舉奏官具所舉者策、論五十首奏上,而次年試論六首,禦試策一道,召試、除官、推恩略如舊制。右正言劉安世建言:「祖宗之待館職也,儲之英傑之地以飭其名節,觀以古今之書而開益其聰明,稍優其廩,不責以吏事,所以滋長德器,養成名卿賢相也。近歲其選浸輕,或緣世賞,或以軍功,或酬聚斂之能,或徇權貴之薦。未嘗較試,遂獲貼職,多開幸門,恐非祖宗德意。望明詔執政,詳求文學行誼,審其果可長育,然後召試,非試毋得輒命,庶名器重而賢能進。」三年,乃詔:「大臣奏舉館職,並如舊召試、除授,惟朝廷特除,不用此令。」安世複奏曰:「祖宗時入館,鮮不由試。惟其望實素著,治狀顯白,或累持使節,或移鎮大藩,欲示優恩,方令貼職。今既過聽臣言,追復舊制,又謂'朝廷特除,不在此限'。則是人材高下,資歷深淺,但非奏舉,皆可直除,名為更張,弊源尚在。願仿故事,資序及轉運使,方可以特命除授,庶塞僥倖,以重館職之選。」
紹聖初,哲宗謂:「制科試策,對時政得失,進士策亦可言。」因詔罷制科。既而三省言:「今進士純用經術。如詔誥、章表、箴銘、賦頌、赦敕、檄書、露布、誡諭,其文皆朝廷官守日用不可闕,且無以兼收文學博異之士。」遂改置宏詞科,歲許進士及第者詣禮部請試,如見守官則受代乃請,率以春試上舍生附試,不自立院也。試章表、露布、檄書用駢儷體,頌、箴銘、誡諭、序記用古體或駢儷,惟詔誥、赦敕不以為題。凡試二日四題,試者雖多,取毋過五人,中程則上之三省復試之,分上、中二等,推恩有差;詞藝超異者,奏取旨命官。大觀四年詔:「宏詞科格法未詳,不足以致文學之士,改立詞學兼茂科,歲附貢士院試,取毋過三人。」政和增為五人。不試檄書,增制誥,以歷代史事借擬為之,中格則授館職。宰臣執政親屬毋得試。宣和罷試上舍,乃隨進士試于禮部。
紹興元年,初複館職試,凡預召者,學士院試時務策一道,天子親覽焉。然是時校書多不試,而正字或試或否。二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一遵舊制,自尚書兩省諫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一人。凡應詔者,先具所著策、論五十篇繳進,兩省侍從參考之,分為三等,次優以上,召赴秘閣,試論六首,於《九經》、《十七史》、《七書》、《國語》、《荀揚管子》、《文中子》內出題,學士兩省官考校,禦史監之,四通以上為合格。仍分五等,入四等以上者,天子親策之。第三等為上,恩數視廷試第一人,第四等為中,視廷試第三人,皆賜制科出身;第五等為下,視廷試第四人,賜進士出身;不入等者與簿尉差遣,已仕者則進官與升擢。七年,以太陽有異。令中外侍從各舉能直言極諫一人。是冬,呂祉舉選人胡銓,汪藻舉布衣劉度,即除銓樞密院編修官,而度不果召。自是詔書數下,未有應者。
孝宗乾道二年,苗昌言奏:「國初嘗立三科,真宗增至六科,仁宗時並許布衣應詔,於是名賢出焉。請參稽前制,間歲下詔,權于正文出題,不得用僻書注疏,追複天聖十科,開廣薦揚之路,振起多士積年委靡之氣。」遂詔禮部集館職、學官雜議,皆曰:「注疏誠可略,科目不必廣。天下之士,屏處山林,滯跡遐遠,侍從之臣,豈能盡知。」遂如國初之制,止令監司、守臣解送。
七年,詔舉制科以六論,增至五通為合格,始命官、糊名、謄錄如故事。試院言:「文卷多不知題目所出,有僅及二通者。」帝命賜束帛罷之,舉官皆放罪。舊試六題,一明一暗。時考官命題多暗僻,失求言之意,臣僚請遵天聖、元祐故事,以經題為第一篇,然後雜出《九經》、《語》、《孟》內注疏或子史正文,以見尊經之意。從之。初,制科取士必以三年,十一年,詔:「自今有合召試者,舉官即以名聞。」明年春,李巘言:「賢良之舉,本求讜言以裨闕政,未聞責以記誦之學,使才行學識如晁、董之倫,雖注疏未能盡記,于治道何損?」帝以為然,乃複罷注疏。
高宗立博學宏詞科,凡十二通,制誥、詔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內雜出六題,分為三場,每場體制一古一今。遇科場年,應命官除歸明、流外、入貲及犯贓人外,公卿子弟之秀者皆得試。先投所業三卷,學士院考之,拔其尤者召試,定為三等。上等轉一官,選人改秩,無出身人賜進士及第,並免召試,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與堂除,無出身人賜進士出身;下等減二年磨勘,無出身人賜同進士出身:並許召試館職。南渡以來所得之士,多至卿相、翰苑者。
理宗嘉熙三年,臣僚奏:「詞科實代王言,久不取人,日就廢弛。蓋試之太嚴,故習之者少。今欲除博學宏詞科從舊三歲一試外,更降等立科。止試文辭,不貴記問。命題止分兩場,引試須有出身人就禮部投狀,獻所業,如試教官例。每一歲附銓闈引試,惟取合格,不必拘額,中選者與堂除教授,已系教官資序及京官不願就教授者,京官減磨勘,選人循一資。他時北門、西掖、南宮舍人之任,則擇文墨超卓者用之。其科目,則去'宏博'二字,止稱詞學科。」從之。淳祐初,罷。景定二年,複嘉熙之制。
初,內外學官多朝廷特注,後稍令國子監取其舊試藝等格優者用之。熙寧八年,始立教授試法,即舍人院召試大義五道。元豐七年,令諸州無教官,則長吏選在任官上其名,而監學審其可者使兼之。元祐中,罷試法,已而論薦益眾,乃詔須命舉乃得奏。紹聖初,三省立格,中制科及進士甲第、禮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監廣文館第一人、從太學上捨得第,皆不待試,餘召試兩經大義各一道,合格則授教官。元符中,增試三經。政和二年,臣僚言:「元豐召試學官六十人,而所取四人,皆知名之士,故學者厭服。近試率三人取一,今欲十人始取一人,以重其選。」從之。自是或如舊法,中書選注。又嘗員外添置八行應格人為大藩教官,不以蒞職,隨廢。或用元豐試法,更革無常。
高宗初年,複教官試。紹興中,議者謂:「欲為人師,而自獻以求進,非禮也。」乃罷試而自朝廷選差。已而又複之,凡有出身者許應,先具經義、詩、賦各三首赴禮部,乃下省闈,分兩場試之。初任為諸州教官,由是為兩學之選。十五年,從國子監丞文浩所言,於《六經》中取二經,各出兩題,毋拘義式,以貫穿該贍為合格。其後,四川制置司遇類省試年,亦仿禮部附試,自嘉泰元年始。
凡童子十五歲以下,能通經作詩賦,州升諸朝,而天子親試之。其命官、免舉無常格。真宗景德二年,撫州晏殊、大名府姜蓋始以童子召試詩賦,賜殊進士出身,蓋同學究出身。尋複召殊試賦、論,帝嘉其敏贍,授秘書正字。後或罷或複。自仁宗即位,至大觀末,賜出身者僅二十人。
建炎二年,明舊制,親試童子,召見朱虎臣,授官賜金帶以寵之。後至者或誦經、史、子、集,或誦禦制詩文,或誦兵書、習步射,其命官、免舉,皆臨期取旨,無常格。淳熙中,王克勤始以程文求試。內殿引見,孝宗嘉其警敏,補從事郎,令秘閣讀書。會禮部言:「本朝童子以文稱者,楊億、宋綬、晏殊、李淑,後皆為賢宰相、名侍從。今郡國舉貢,問其所能,不過記誦,宜稍艱其選。」八年,始分為三等:凡全誦《六經》、《孝經》、《語》、《孟》及能文,如《六經》義三道、《語》《孟》義各一道、或賦一道、詩一首為上等,與推恩;誦書外能通一經,為中等,免文解兩次;止能誦《六經》、《語》、《孟》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試不合格者,與賜帛。甯宗嘉定十四年,命歲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闕下。先試於國子監,而中書復試之,為永制焉。理宗後罷此科,須卓絕能文者,許諸郡薦舉。
科目既設,猶慮不能盡致天下之才,或韜晦而不屑就也,往往命州郡搜羅,而公卿得以薦言。若治平之黃君俞,熙甯之王安國,元豐則程頤,元祐則陳師道,元符則徐積,皆卓然較著者也。熙甯三年,諸路搜訪行義為鄉里推重者,凡二十有九人。至,則館之太學,而劉蒙以下二十二人試舍人院,賜官有差,亦足以見幽隱必達,治世之盛也。其後,應詔者多失實,而朝廷亦厭薄之。
高宗垂意遺逸,首召布衣譙定,而尹焞以處士入講筵。其後束帛之聘,若王忠民之忠節,張志行之高尚,劉勉之、胡憲之力學,則賜出身,俾教授本郡,或賜處士號以寵之。所以振清節,厲頹俗。如徐庭筠之不出,蘇雲卿之晦跡,世尤稱焉。甯宗慶元間,蔡元定以高明之資,講明一代正學,以尤袤、楊萬里之薦召之,固以疾辭,竟以偽學貶死,眾鹹惜之。理、度以後,國勢日迫,賢者肥遁,迄無聞焉。
志第一百十選舉三(學校試律學等試附)
凡學皆隸國子監。國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孫為之,初無定員,後以二百人為額。太學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異者為之。及三舍法行,則太學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內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始入學,驗所隸州公據,試補外舍,齋長、諭月書其行藝於籍。行謂率教不戾規矩,藝謂治經程文。季終考於學諭,次學錄,次正,次博士,後考於長貳。歲終會其高下,書於籍,以俟復試,參驗而序進之。凡私試,孟月經義,仲月論,季月策。凡公試,初場經義,次場論策。試上舍,如省試法。凡內舍,行藝與所試之業俱優,為上舍上等,取旨授官;一優一平為中等,以俟殿試;俱平若一優一否為下等,以俟省試。
元祐間,置廣文館生二千四百人,以待四方游士試京師者。律學生無定員,他雜學廢置無常。崇甯建辟雍於郊,以處貢士,而三舍考選法乃遍天下。於是由州郡貢之辟雍,由辟雍升之太學,而學校之制益詳。凡國子以奏蔭恩廣,故學校不預考選,其得入官賜出身者,多由銓試。
初,國子監因周舊制,頗增學舍,以應蔭子孫隸學受業。開寶八年,國子監上言:「生徒舊數七十人,奉詔分習《五經》,然系籍者或久不至,而在京進士、諸科,常赴講席肄業,請以補監生之闕。」詔從之。
景德間,許文武升朝官嫡親附國學取解,而遠鄉久寓京師,其文藝可稱,有本鄉命官保任,監官驗之,亦聽附學充貢。
仁宗時,士之服儒術者不可勝數。即位初,賜兗州學田,已而命藩輔皆得立學。慶曆四年,詔曰:「儒者通天、地、人之理,明古今治亂之原,可謂博矣。然學者不得騁其說,而有司務先聲病章句以拘牽之,則吾豪雋奇偉之士,何以奮焉?士有純明樸茂之美,而無斅學養成之法,使與不肖並進,則夫懿德敏行,何以見焉?此取士之甚敝,而學者自以為患。夫遇人以簿者,不可責其厚也。今朕建學興善,以尊子大夫之行;更制革敝,以盡學者之才。有司其務嚴訓導、精察舉,以稱朕意。學者其進德修業,無失其時。其令州若縣皆立學,本道使者選部屬官為教授,員不足,取於鄉里宿學有道業者。」由是州郡奉詔興學,而士有所勸矣。
天章閣侍講王洙言:「國子監每科場詔下,許品官子投狀試藝,給牒充廣文、太學、律學三館學生,多致千餘。就試試已,則生徒散歸,講官倚席,但為遊寓之所,殊無肄習之法。居常聽講者,一二十人爾。」乃限在學滿五百日,舊已嘗充貢者止百日。本授官會其實,京朝官保任,始預秋試,每十人與解三人。凡入學授業,月旦即親書到曆。如遇私故或疾告、歸寧,皆給假,違程及期月不來參者,去其籍。後諫官餘靖極言非便,遂罷聽讀日限。
初立四門學,自八品至庶人子弟充學生,歲一試補。差學官鎖宿、彌封校其藝,疏名上聞而後給牒,不中式者仍聽讀,若三試不中,則出之。未幾,學廢。
時太學之法寬簡,而上之人必求天下賢士,使專教導規矩之事。安定胡瑗設教蘇、湖間二十餘年,世方尚詞賦,湖學獨立經義治事齋,以敦實學。皇祐末,召瑗為國子監直講,數年,進天章閣侍講,猶兼學正。其初人未信服,謗議蜂起,瑗強力不倦,卒以有立。每公私試罷,掌儀率諸生會於首善,雅樂歌詩,乙夜乃散。士或不遠數千里來就師之,皆中心悅服。有司請下湖學,取其法以教太學。
神宗尤垂意儒學,自京師至郡縣,既皆有學。歲時月各有試,程其藝能,以差次升舍,其最優者為上舍,免發解及禮部試而特賜之第。遂專以此取士。
太學生員,慶曆嘗置內舍生二百人。熙甯初,又增百人,尋詔通額為九百人。四年,盡以錫慶院及朝集院西廡建講書堂四,諸生齋舍、掌事者直廬始僅足用。自主判官外,增置直講為十員,率二員共講一經,令中書遴選,或主判官奏舉。生員厘為三等:始入學為外舍,初不限員,後定額七百人;外舍升內舍,員二百;內舍升上舍,員百。各執一經,從所講官受學,月考試其業,優等上之中書。其正、錄、學諭,以上舍生為之,經各二員;學行卓異者,主判、直講複薦之中書,奏除官。始命諸州置學官,率給田十頃贍士。初置小學教授。帝嘗謂王安石曰:「今談經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經,其以頒行,使學者歸一。」八年,頒王安石《書》、《詩》、《周禮義》於學官,是名《三經新義》。
元豐二年,頒《學令》:太學置八十齋,齋各五楹,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內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月一私試,歲一公試,補內舍生;間歲一舍試,補上舍生,彌封、謄錄如貢舉法;而上舍試則學官不預考校。公試,外舍生入第一、第二等,升內舍;內舍生試入優、平二等,升上舍:皆參考所書行藝乃升。上舍分三等。學正增為五人,學錄增為十人,學錄參以學生為之。歲賜緡錢至二萬五千,又取郡縣田租、屋課、息錢之類,增為學費。初,以國子名監,而實未嘗教養國子。詔許清要官親戚入監聽讀,額二百人,仍盡以開封府解額歸太學,其國子生解額,以太學分數取之,毋過四十人。
哲宗時,初置在京小學,曰:「就傅」、「初筮」,凡兩齋。複取太學額百人還開封府。先是,開封解額稍優,四方士子多冒畿縣戶,又隸太學不及一年不該解試者,亦往往冒戶。禮部按舊制,凡試國子監者,先補中廣文館生,乃投牒求試。元祐七年,遂依仿其法,立廣文館生。惟開封府元解百人許自試,其嘗取諸科二百、國子額四十者,皆以為本館解額。遇貢舉年試補館生,中者執牒詣國子監驗試,凡試者十人取一,開封考取亦如之。紹興元年,罷廣文館,其額悉複還之開封府、國子監。
元祐新令,罷推恩之制。紹聖初,監察禦史郭知章言:「先帝立三舍法,以歲月稽其行實,故入上舍而中上等者,得不經禮部試,特命以官。責備而持久,故其得也難,誘掖激勸,莫善於此。宜複元豐法,以廣樂育之德。」又請三學補外舍生,依元豐令一歲四試。於是詔:「太學生悉用元豐制推恩,上等即注官者,歲毋過二人;免禮部試者,每舉五人而止;免解試者二十人而止。仍計數對除省試發解額,其元祐法勿用。諸三舍升補等法,悉推行舊制。」
三年,三省言:「元祐試補太學生不嚴,苟務多取,後試者無闕可撥,宜遵元豐初制,雖在籍生亦重試。」乃詔在籍生再試,許取三分,創求補者半之;惟上舍生及是年充貢員內舍、外舍先自元豐補入者免再試,餘非再試而中者皆降舍。蔡京上所修《內外學制》,始頒諸天下。
元符元年,詔許命官補國子生,毋過四十人。凡太學試,令優取《二禮》,許占全額之半,而以其半及他經。複置《春秋》博士。二年,初令諸州行三舍法,考選、升補,悉如太學。州許補上舍一人,內舍二人,歲貢之。其上舍附太學外舍,試中補內舍生,三試不升舍,遣還其州。其內舍免試,至則補為外舍生。諸路選監司一員提舉學校,守貳董幹其事。遇補試上、內舍生,選有出身官一人,同教授考選,須彌封、謄錄。三年,太學試補外舍改用四季,學官自考,不謄錄,仍添試論一場。
崇甯元年,宰臣請:「天下州縣並置學,州置教授二員,縣亦置小學。縣學生選考升諸州學,州學生每三年貢太學。至則附試,別立號。考分三等:入上等補上舍,入中等補下等上舍,入下等補內舍,余居外舍。諸州軍解額,各以三分之一充貢士。開封府留五十五額,解士人之不入學者,餘盡均給諸州,以為貢額。外官子弟親戚,許入學一年,給牒至太學,用國子生額解試。州給常平或系省田宅充養士費,縣用地利所出及非系省錢。」三年,始定諸路增養縣學弟子員,大縣五十人,中縣四十人,小縣三十人。凡州縣學生曾經公、私試者複其身,內舍免戶役,上舍仍免借借如官戶法。
命將作少監李誡,即城南門外相地營建外學,是為辟雍。蔡京又奏:「古者國內外皆有學,周成均蓋在邦中,而黨庠、遂序則在國外。臣親承聖詔,天下皆興學貢士,即國南郊建外學以受之,俟其行藝中率,然後升諸太學。凡此聖意,悉與古合。今上其所當行者:太學專處上舍、內舍生,而外學則處外舍生。今貢士盛集,欲增太學上舍至三百人,內舍六百人,外舍三千人。外學為四講堂、百齋,齋列五楹,一齋可容三十人。士初貢至,皆入外學,經試補入上舍、內舍,始得進處太學。太學外舍,亦令出居外學。其敕、令、格、式,悉用太學見制。國子祭酒總治學事,外學官屬,司業、丞各一人,稍減太學博士、正、錄員歸外學,仍增博士為十員,正、錄為五員,學生充學諭者十人,直學二人。」三舍生皆由升貢,遂罷國子監補試。
又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立考選法,凡奉祠及仕而解官或需次者,悉許入內、外學。任子不系州土,隨所寓入學,仍別齋居處,別號試考。曾升補三舍生,後從獻助得官,其入學視任子法。凡任子,不問文武,須隸學滿一年,始得求試。乃詔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及試禮部並罷。自是,歲試上舍,悉差知舉,如禮部試。
五年,著令:
凡縣學生隸學已及三月,不犯上二等罰,聽次年試補州學外舍,是名「歲升」。開封祥符生員,即辟雍別為齋,教養、升進如縣學法。願入鄰縣學者聽。惟赤縣校試,主以博士。每歲正月,州以公試上舍及歲升員,一院鎖宿,分為三試。其公試,上舍率十取其六為中格;中格已,以其名第自上而下參考察之籍;既在籍,又中選,即六人之中取其四,以差升舍。其歲升中選者,得補外舍生。開封屬縣附辟雍別試,中者入辟雍充外舍。隸學三年,經兩試不預升貢,即除其籍,法涉太嚴。今令三年內三經公試不預選,兩經補內舍、貢上舍不及格,且曾犯三等以上罰,若外舍,即除籍罷歸縣,內舍降外舍,已嘗降而私試不入等,若曾犯罰,亦除籍,再赴歲升試。
凡州學上舍生升舍,以其秋即貢入辟雍,長吏集闔郡官及提學官,具宴設以禮敦遣,限歲終悉集闕下。自川、廣、福建入貢者,給借職券,過二千里給大將券,續其路食,皆以學錢給之。如有孝弟、睦姻、任恤、忠和,若行能尤異為鄉里所推,縣上之州,免試入學。州守貳若教授詢審無謬,即保任入貢,具實以聞,不實者坐罪有差。
太學試上舍生,本慮與科舉相並,試以間歲。今既罷科舉,又諸州歲貢士,其改用歲試。每春季,太學、辟雍生悉公試,同院混取,總三百七十四人。以四十七人為上等,即推恩釋褐;一百四十人為中等,遇親策士許入試;一百八十七人為下等,補內舍生。凡上等上舍生暨特舉孝弟行能之士,不待廷試推恩者,許即引見釋褐。上舍仍先以試文捲進入,得可乃引賜。若上舍已該釋褐恩,而貢入在廷試前一年者,須在學又及半年,不犯上二等罰,乃得注官。
凡貢士入辟雍外舍,三經試不與升補,兩經試不入等,仍犯上三等罰者,削籍再赴本州歲升試,是名「退送」。即內舍已降舍,而又一試不與,或兩犯上四等罰者,亦如外舍法退送。太學外舍生巳預考察者,許再經一試,以中否為留遣,餘升降、退送悉如辟雍法。
凡有官人不入學而願試貢士者,不以文、武、雜出身,悉許之,惟贓私罪廢人則否。應試者,隨內外附貢士公試,皆別考,率以七人取一人。即預貢者,與辟雍春試貢士通考。中選入上等者,升差遣兩等,賜上舍出身;文行優者,奏聞而殊擢之。中等俟殿試,下等補內舍,不隸學,需再試。已仕在官而願試者,悉准此制。
凡在外官同居小功以上親,及其親姊妹女之夫,皆得為隨行親,免試入所任鄰州郡學。其有官人願學於本州者,亦免試,升補悉如諸生法,混試同考,惟升舍不侵諸生額,自用七人取一。若中者多,即以溢額名次理為考察。若所親移替,願改籍他州學者聽。
太學上、內舍既由辟雍升入,又已罷科舉,則國子監解額無所用,盡均撥諸府、諸州解額,三分之,以為三歲貢額,並令有司均定以聞。太學舊制,止分立優、平二等,自今欲令辟雍、太學試上舍中程者,皆參用察考,以差升補。其考察試格,悉分上、中、下三等。貢士則以本州升貢等第,太學內舍則以校定等第。每上舍試考已定,知舉及學官以中試之等參驗於籍,通定升絀高下,兩上為上,一上一中及兩中為中,一上一下及一中下、兩下為下。若兩格名次等第適皆齊同,即以試等壓考察之格,餘率以是為差,仍推其法達之諸州。凡內外私試,始改用仲月,並試三場,試論日仍添律義。凡考察悉准在學人數,每內舍十人取五,外舍十人取六,自上而下分為三等籍,以俟上舍考定而參用之。
是歲,貢士至辟雍不如令者,凡三十有八人,皆罷歸,而提學官皆罰金。建州浦城縣學生,隸籍者至千餘人,為一路最,縣丞徐秉哲特遷一官。
初立八行科,詔曰:「學以善風俗,明人倫,而人材所自出也。今法制未立,殆無以厲天下。成周以六行賓興萬民,否則威之以不孝、不弟之刑。近因稽周法,立八行、八刑,頒之學校,兼行懲勸,庶幾于古。士有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悌,善內親為睦,善外親為姻,信于朋友為任,仁於州裏為恤,知君臣之義為忠,達義利之分為和。凡有八行實狀,鄉上之縣,縣延入學,審考無偽,上其名於州。州第其等,孝、悌、忠、和為上,睦、姻為中,任、恤為下。苟備八行,不俟終歲,即奏貢入太學,免試補為上舍。司成以下審考不誣,申省釋褐,優命之官;不能全備者,為州學上等上舍,餘有差。」八刑則反八行而麗於罪,各以其罪名之。縣上其名於州,州稽于學,毋得補弟子員。然品目既立,有司必求其跡以應令,遂有牽合瑣細者。自元祐創經明行修科,主德行而略辭藝,間取禮部試黜之士,附寘恩科,當時固已咎其無所甄別。及八行科立,則三舍皆不試而補,往往設為形跡,求與名格相應。於是兩科相望幾數十年,乃無一人卓然能自著見者,而八行又有甚敝。蓋後世欲追古制,而不知風俗教化之所從出,其難固如此夫。
開封始建府學,立貢士額凡五十,而士子不及三百,盡額而取,則涉太優,欲稍裁之。詔:「王畿立學,若不優誘使進,何以首善?其常解五十勿闕。」
大觀元年,詔願兼他經者,量立升進之法。大抵用本經決去取,而兼經所中等第特為升貢。每歲附公試院而別異其號,每十五人取一人,分上、中、下等,別榜示之,唱名日,甄別奏聞,與升甲,皆優於專經者。異時內外學官闕,皆得在選。縣學生三不赴歲升試及三赴歲升試而不能升州學者,皆除其籍。諸路賓興會試辟雍,獨常州中選者多,州守若教授俱遷一官。
政和四年,小學生近一千人,分十齋以處之,自八歲至十二歲,率以誦經書字多少差次補內舍。若能文,從博士試本經、小經義各一道,稍通補內舍,優補上舍。又詔:「學校教養額少,則野有遺士,應諸路學校及百人以上者,三分增一。」七年,試高麗進士權適等四人,皆賜上舍及第,遣歸其國。時宰臣留意學校,因事究敝,有司考閱防閑益密。先是,禮部上《雜修禦試貢士敕令格式》,又取舊制凡關學政者,分敕、令、格、式,成書以上。用給事中毛友言,初試補入縣學生,並簾試以別偽冒。徽宗崇尚老氏之學,知兗州王純乞於《禦注道德經》注中出論題,範致虛亦乞用《聖濟經》出題。
宣和元年,帝親取貢士卷考定,能深通《內經》者,升之以為第一。三年,詔:「罷天下州縣學三舍法,惟太學用之課試。開封府及諸路,並以科舉取士。太學官吏及州縣嘗置學官,凡元豐舊制所有者皆如故,其辟雍官屬及宗學並諸路提舉學事官屬並罷,內外學悉遵元豐成憲。」七年,詔:「政和中嘗命學校分治黃、老、莊、列之書,實失專經之旨,其《內經》等書並罷治。」
崇寧以來,士子各徇其党,習經義則詆元祐之非,尚詞賦則誚新經之失,互相排斥,群論紛紛。欽宗即位,臣僚言:「科舉取士,要當質以史學,詢以時政。今之策問,虛無不根,古今治亂,悉所不曉。詩賦設科,所得名臣,不可勝紀,專試經義亦已五紀。救之之術,莫若遵用祖宗成憲。王安石解經,有不背聖人旨意,亦許採用。至於老、莊之書及《字說》,並應禁止。」詔禮部詳議。諫議大夫兼祭酒楊時言:「王安石著為邪說,以塗學者耳目,使蔡京之徒,得以輕費妄用,極侈靡以奉上,幾危社稷。乞奪安石配饗,使邪說不能為學者惑。」禦史中丞陳過庭言:「《五經》義微,諸家異見,以所是者為正,所否者為邪,此一偏之大失也。頃者指蘇軾為邪學,而加禁甚切;今已弛其禁,許采其長,實為通論。而祭酒楊時矯枉太過,複詆王氏以為邪說,此又非也。」諸生慣用王學,聞時之言,群起而詆詈之,時引避不出,齋生始散。詔罷時祭酒。而諫議大夫馮澥、崔鶠等複更相辨論,會國事危,而貢舉不及行矣。
建炎初,即行在置國子監,立博士二員,以隨幸之士三十六人為監生。紹興八年,葉綝上書請建學,而廷臣皆以兵興饣貴運為辭。十三年,兵事稍寧,始建太學,置祭酒、司業各一員,博士三員,正、錄各一員,養士七百人:上舍生三十員,內舍生百員,外舍生五百七十員。凡諸道住本州學滿一年,三試中選,不犯第三等以上罰,或不住學而曾兩預釋奠及齒於鄉飲酒者,聽充弟子員。每歲春秋兩試之,旋命一歲一補,於是多士雲集,至分場試之。俄又詔三年一試,增至千員,中選者皆給綾紙贊詞以寵之。每科場四取其一。
自外舍有月校,而公試入等曰內舍;自內舍有月校,而舍試入等曰上舍;凡升上舍者,皆直赴廷對。二十七年,立定制:春季放補,遇省試年改用孟夏。
舊,太學遇覃恩無免解法,孝宗始創行之。在朝清要官,許牒期親子弟作待補國子,別號考校。如太學生遇有期親任清要官,更為國子生,不預校定、升補及差職事,惟得赴公、私試,科舉則混試焉。
淳熙中,命諸生暇日習射,以鬥力為等差,比類公、私試,別理分數。自中興以來,四力之士,有本貫在學公據,皆得就補。帝始加限節,命諸路州軍以解試終場人數為准,其薦貢不盡者,令百取六人赴太學,謂之「待補生」;其住本學及遊學之類,一切禁止。元豐舊制,內舍生校定,分優、平二等。優等再赴舍試,又入優,則謂之兩優釋褐,中選者即命以京秩,除學官。至是,始令先注職官,代還,注職事官,恩例視進士第二人。舊校定歲額五六分為優選者,增為十分矣。
光宗初,公試始令附省場別院。紹熙三年,禮部侍郎倪思請複混補法,命兩省、台諫雜議可否。於是吏部尚書趙汝愚等合奏曰:「國家恢儒右文,京師、郡縣皆有學,慶曆以後,文物彬彬。中興以來,建太學於行都,行貢舉于諸郡,然奔竟之風勝,而忠信之俗微。亦惟榮辱升沉,不由學校;德行道藝,取決糊名;工雕篆之文,無進修之志;視庠序如傳舍,目師儒如路人;季考月書,盡成文具。今請重教官之選,假守貳之權;仿舍法以育材,因大比以取士;考終場之數,定所貢之員;期以次年,試於太學。其諸州教養、課試、升貢之法,下有司條上。」思議遂寢。四年,詔國子監試中、上等小學生,比類諸州待補中選之額,放補一次。
甯宗慶元、嘉定中,始兩行混補。於是增外舍生為千四百員,內舍校定,不系上舍試年分,以八分為優等。又以國子生員多偽濫,命行在職事官期親、厘務官子孫乃得試補。嘉定十四年,詔自今待補百人取三人。舊法,自外舍升內舍,雖有校試,必公試合格,乃許升補。蓋私試皆學官自考,而公試則降敕差官。至是,歲終許取外舍生校最優者一人升內舍。
理宗複百取六人之制。紹定二年,以待補生自外方來參齋者,間有鬻帖偽冒之弊。遂命中選之人,召升朝保官二員批書印紙,仍命州郡守倅結罪保明,比照字跡無偽,方許簾引注籍;犯者治罪,罰及保官。五年,以省試下第及待補生之群試於有司者,有請托賄求之弊,學官考文,有親故交通之私,命今後兩學補試,並從廟堂臨時選差,即令入院;凡用度,則用國子監供給學官事例。未幾,監察禦史何處久又言:「宜遵舊制,以武學、宗學補試,並就兩學於大院排日引試,有親嫌人依避房法。且士子試卷頗多,考官頗少,期日既迫,費用不敷。」乃增給用度,仍添差考官五員。寶祐元年,複命分路取放補試員數,以免遠方士子道路往來之費及都城壅並之患。三年,復試于京師。
度宗鹹淳二年正月,幸太學,謁先聖,禮成,推恩三學:前廊與免省試,內舍、上舍及已免省試者與升甲;起居學生與泛免一次,內該曾經兩幸人與補上州文學,如願在學者聽。其在籍諸生,地遠不及趁赴起居者,三學申請乞並行泛免一次,命特從之。凡諸生升舍在幸學之前者,方許陳乞恩例。七年正月,以壽和聖福皇太后兩上尊號,推恩三學,在齋生員並特與免解赴省一次。九年,外舍生晏泰亨以七分三厘乞理為第三優,朝命不許,遂申嚴學法,今後及八分者方許歲校三名,如八分者止有一人,而援次優、三優之例者,亦須止少三、二厘,方可陳乞特放,庶不盡廢學法,當亦不過一人而止。
律學。國初置博士,掌授法律。熙寧六年,始即國子監設學,置教授四員。凡命官、舉人皆得入學,各處一齋。舉人須得命官二人保任,先入學聽讀而後試補。習斷按,則試按一道,每道敘列刑名五事或七事;習律令,則試大義五道,中格乃得給食。各以所習,月一公試、三私試,略如補試法。凡朝廷有新頒條令,刑部即送學。其犯降舍殿試者,薄罰金以示辱,餘用太學規矩,而命官聽出宿。尋又置學正一員,有明法應格而守選者,特免試注官,使兼之,月奉視所授官。後以教授一員兼管幹本學規矩,仍從太學例給晚食。元豐六年,用國子司業朱服言,命官在學,如公試律義、斷案俱優,准吏部試法授官;太學生能兼習律學,中公試第一,比私試第二等。
政和間,詔博士、學正依大理寺官除授,不許用無出身人及以恩例陳請。生徒犯罰者,依學規;仍犯不改,書其印曆或補牒,參選則理為闕失。
建炎三年,複明法新科,進士預薦者聽試。紹興元年,複刑法科。凡問題,號為假案,其合格分數,以五十五通分作十分,以所通定分數,以分數定等級:五分以上入第二等下,四分半以上入第三等上,四分以上入第三等中。以曾經試法人為考官。五年,以李洪嘗中刑法入第二等,命與改秩,中書駁之。趙鼎謂:「古者以刑弼教,所宜崇獎。」高宗曰:「刑名之學久廢,不有以優之,則其學絕矣。」卒如前詔。後議者謂得解人取應,更不兼經,白身得官,反易於有官試法。乃命所試斷案、刑名,全通及粗通以十分為率,斷及五分、《刑統》義文理全通為合格,及雖全通而斷案不及分數者勿取。仍自後舉兼經。十五年,罷明法科,以其額歸進士,惟刑法科如舊。二十五年,四川類省始附試刑法。
淳熙七年,秘書郎李巘言:「漢世儀、律、令同藏於理官,而決疑獄者必傅以古義。本朝命學究兼習律令,而廢明法科;後複明法,而以三小經附。蓋欲使經生明法,法吏通經。今所試止於斷案、律義,斷案稍通、律義雖不成文,亦得中選,故法官罕能知書。宜令習大法者兼習經義,參考優劣。」帝曰:「古之儒者,以儒術決獄,若用俗吏,必流於刻。」乃從其奏,詔自今第一、第二、第三場試斷案,每場各三道,第四場大經義一道,小經義二道,第五場《刑統》律義五道。明年,命斷案三場,每場止試一道,每道刑名十件,與經義通取,四十分以上為合格,經義定去留,律義定高下。
甯宗慶元三年,以議臣言罷經義,五年又複。嘉定二年,臣僚上言:「試法設科,本以六場引試,後始增經義一場,而止試五場,律義又居其一,斷案止三場而已,殊失設科之初意。且考試類多文士,輕視法家,惟以經義定去留,其弊一也。法科欲明憲章,習法令,察舉明比附之精微,識比折出入之錯綜,酌情法於數字之內,決是非於片言之間。比年案題字多,專尚困人,一日之內,僅能謄寫題目,豈暇深究法意,其弊二也。刑法考官不過曾中法科丞、評數人,由是請托之風盛,換易之弊興,其弊三也。今請罷去經義,仍分六場,以五場斷案,一場律義為定。問題稍減字數,而求精於法律者為試官,各供五六題,納監試或主文臨時點定。如是,讞議得人矣。」從之。六年,以議者言法科止試《刑統》,是盡廢理義而專事法律,遂命複用經義一場,以《尚書》、《語》、《孟》題各一篇及《刑統》大義,通為五場。所出經題,不必拘刑名倫類,以防預備,以斷案定去留,經義為高下,仍禁雜流入貲人收試。八年,罷四川類試刑法科。
初,凡試法科者,皆取撰成見義挾入試場。理宗淳祐三年,令刑部措置關防,其考試則選差大理丞、正歷任中外有聲望者,不許止用新科評事未經作縣之人。逮其試中,又當仿省試、中書覆試之法,質以疑獄,觀其讞筆明允,始與差除。時所立等第,文法俱通者為上,徑除評事;文法粗通者為次,與檢法;不通者駁放。
度宗咸淳元年,申嚴選試之法,凡引試刑法官,命題一如《紹興式》。八年,以試法科者少,特命考試命題,務在簡嚴,毋用長語。有過而願試者,照見行條法,除私罪應徒、或入己贓、失入死罪並停替外,作犯輕罪者,與放行收試。或已經三試終場之人,已曆三考,赴部參注,命本部考核元試,果有所批分數,不須舉狀,與注外郡刑法獄官差使一次,庶可激厲誘掖。格法,試法科者,批及八分,方在取放之數。鹹淳末,有僅及二分以上者,亦特取一名,授提刑司檢法官,寬以勸之也。
初,宗學廢置無常。凡諸王屬尊者,立小學于其宮。其子孫,自八歲至十四歲皆入學,日誦二十字。其已授環衛官、有學藝得召試遷轉者每有之,然非有司常試,乃特恩也。熙寧十年,始立《宗子試法》。凡祖宗袒免親已受命者,附鎖廳試;自袒免以外,得試於國子監。禮部別異其卷而校之,十取其五,舉者雖多,解毋過五十人。廷試亦不與進士同考。年及四十、嘗累舉不中,疏其名以聞而錄用之。其官於外而不願附各路鎖試,許謁告試國子監。
崇甯初,疏屬年二十五,以經義、律義試禮部合格,分二等附進士榜,與三班奉職,文優者奏裁。其不能試及試而黜者,讀律於禮部,推恩與三班借職,勿著為令。及兩京皆置敦宗院,院皆置大、小學教授,立考選法,如《熙寧格》出官,所蒞長貳或監司有二人任之,乃注授。後又許見在任者,于本任附貢士試。大觀三年,宗子釋褐者十二人。宗學官,須宗子中上舍第且有行者,方始為之。四年,詔:「宗子之升上舍,不經殿試,遽命之官,熙寧法不如是。其依貢士法,俟殿試補入上、中等者,唱名日取裁。」後又定上等賜上舍及第,中等賜出身,授官有差。凡隸學,有篤疾若親老無兼侍者,大宗正察其實,罷歸。宣和二年,詔罷量試出官之法。
紹興二年,帝初策士及宗子于集英殿。五年,初複南省試。十四年,始建宗學于臨安,生員額百人:大學生五十人,小學生四十人,職事各五人。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一員。在學者皆南宮、北宅子孫,若親賢宅近屬,則別選館職教授。初,行在宗室試國子監者,有官鎖廳,七取其三;無官應舉,七取其四;無官袒免親取應,文理通為合格,不限其數;而外任主宮觀、嶽廟試幹轉運司者,取放之額同進士。十五年,命諸路宗室願赴行在試者,依熙寧舊制,並國子監請解;不願者,依崇甯通用貢舉法,所以優國族也。
孝宗登極,凡宗子不以服屬遠近、人數多寡,其曾獲文解兩次者,並直赴廷試,略通文墨者,量試推恩。習經人本經義二道,習賦人詩賦各一首,試論人論一首,仍限二十五歲以上,合格,第一名承節郎,餘並承信郎。曾經下省人,免量試,推恩。四川則附試於安撫制置司。於是入仕者驟逾千人。隆興元年,詔量試不中、年四十以上補承信郎,展三年出官,余並於後舉再試。四月,禦射殿引見取應省試第一人,賜同進士出身,第二、第三人補保義郎,餘四十人承節郎,七人承信郎。凡宗室鎖廳得出身者,京官進一秩,選人比類循資;無官應舉得出身者,補修職郎;濮、秀二王下子孫中進士舉者,更特轉一秩。
乾道五年,命宗室職事隨侍子弟許赴國子監補。六年,臣僚上言:「神宗朝,始立教養、選舉宗子之法。保義至秉義,鎖試則與京秩,在末科則升甲,取應不過量試注官,所以寵異同姓,不與寒畯等也。然曩時向學者少,比年雋異者多,或冠多士,或登詞科,幾與寒士齊驅;而入仕浸煩,未知裁抑,非所以示至公也。」於是禮部請鎖廳登第者,舊於元官上轉行兩官,自今止依元資改授,餘准舊制。十二年,右正言胡衛請:「自今宗室監試,無官應舉,照鎖廳例七取其二;省試則三舉所放人數如取應例,立為定額。」從之。
甯宗嘉定四年,詔鎖廳應舉,省試第一名,殿試唱名授官日,於應得恩例外,更遷一秩。九年,以宮學並歸宗庠,教授改為博士、宗諭。十四年,命前隸宮學近屬,令附宗學公、私試,中選者與正補宗學生,近屬子孫年十五以下者,許試小學生。複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一員。宗學解試依太學例取放,每舉附國子監發解所,異題別考。
理宗寶慶二年,以鎖廳宗子第一名若搢學深《春秋》,秀出譜籍,與補保義郎,特賜同進士出身,仍換修職郎。端平元年,命宗子鎖廳應舉解試,凡在外州軍,或寄居,或見任隨侍,及見寓行在就試者,各召知識官委保正身,國子監取其宗子出身、訓名、生長左驗,以憑保收試,仍於試卷家狀內具保官職位、姓名,以防欺詐。淳祐二年,建內小學,置教授二員,選宗子就學。寶祐元年五月,特、正奏名進士宗子必晄等二人特授保義郎,若瑰等二十九人承節郎,敕略曰:「必晄等取應及選,鹹補右階,蓋欲誘之進學,而教以入仕也。其毋以是自畫焉。」
度宗咸淳元年,以鎖廳應舉宗子兩請,舉人遇即位赦恩,並赴類試。其曾經覆試文理通者,照例升等;文理不通及未經覆試者則否;第五等人特與免銓出官。九年,凡無官宗子應舉,初生則用乳名給據,既長則用訓名。其赴諸路漕司之試,有一人前後用兩據、印二卷者。至是,命漕司並索乳名、訓名各項公據,方許收試,以杜奸弊。
武舉、武選。咸平時,令兩制、館閣詳定入官資序故事,而未及行。仁宗時,法置武學,既而中輟。天聖八年,親試武舉十二人,先閱其騎射而試之,以策為去留,弓馬為高下。
神宗熙寧五年,樞密請建武學于武成王廟,以尚書兵部郎中韓縝判學,內藏庫副使郭固同判,賜食本錢萬緡。生員以百人為額,選文武官知兵者為教授。使臣未參班及閘蔭、草澤人召京官保任,人材弓馬應格,聽入學,習諸家兵法。教授纂次歷代用兵成敗、前世忠義之節足以訓者,講釋之。願試陣隊者,量給兵伍。在學三年,具藝業考試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試。凡試中,三班使臣與三路巡檢、砦主,未有官人與經略司教隊、差使,三年無過,則升至大使臣,有兩省、待制或本路鈐轄以上三人保舉堪將領者,並兼諸衛將軍,外任回,歸環衛班。
科場前一年,武臣路分都監、文官轉運判官以上各奏舉一人,聽免試人學。生員及應舉者不過二百人。春秋各一試,步射以一石三鬥,馬射以八鬥,矢五發中的;或習武伎,副之策略,雖弓力不及,學業卓然:並為優等,補上舍生,毋過三十人。試馬射以六鬥,步射以九鬥,策一道,《孫》、《吳》、《六韜》義十道,五通補內舍生。馬步射、馬戰應格,對策精通、士行可稱者,上樞密院審察試用;雖不應格而曉術數、知陣法、智略可用,或累試策優等,悉取旨補上舍;武藝、策略累居下等,複降外舍。
先是,樞密院修《武舉試法》,不能答策者,答兵書墨義。王安石奏曰:「三路義勇藝入三等以上,皆有旨錄用,陛下又欲推府界保甲法于三路,則武力之人已多。近以學究一科,從誦書不曉理廢之,而武舉復試墨義,則亦學究之流,無補於事。先王收勇力之士,皆屬於車右者,欲以備禦侮之用,則記誦何所施?」於是悉從中書所定。凡武舉,始試義、策于秘閣,武藝則試于殿前司,及殿試,則又試騎射及策於庭。策、武藝俱優為右班殿直,武藝次優為三班奉職,又次借職,末等三班差使、減磨勘年。策入平等而武藝優者除奉職,次優借職,又次三班差使、減磨勘年,武藝末等者三班差使。八年,詔武舉與文舉進士,同時鎖試于貢院,以防進士之被黜而改習者,遂罷秘閣試。又以《六韜》本非全書,止以《孫》、《吳》書為題。
元豐元年,立《大小使臣試弓馬藝業出官法》:第一等,步射一石,矢十發三中,馬射七鬥,馬上武藝五種,《孫》、《吳》義十通七,時務邊防策五道文理優長,律令義十通七,中五事以上免短使、減一任監當,三事以上免短使、升半年名次,兩事升半年,一事升一季;第二等,步射八鬥,矢十發二中,馬射六鬥,馬上武藝三種,《孫》、《吳》義十通五,策三道成文理,律令義十通五,中五事免短使、升半年,三事升半年,兩事升一季,一事與出官;第三等,步射六鬥,矢十發一中,馬射五鬥,馬上武藝兩種,《孫》、《吳》義十通三,策三道成文理,律令義十通三,計算錢谷文書五通三,中五事升半年,三事升一季,兩事與出官。其步射併發兩矢,馬射發三矢,皆著為格。四年,罷試律義。七年,止試《孫》、《吳》書大義一場,第一等取四通、次二等三通、三等二通為中格。元祐四年,詔解試、省試增策一道。
崇甯間,諸州置武學。立《考選升貢法》,仿儒學制,其武藝絕倫、文又優特者,用文士上舍上等法,歲貢釋褐;中等仍隸學俟殿試。凡試出官使臣,仍赴殿前司呈試。諸州武士試補,不得文士同一場。馬射三上垛,九鬥為五分,八鬥為四分,七鬥為三分。九鬥、八鬥、七鬥再上垛及一上垛,視此為差,理為分數。馬射一中帖當兩上垛,一中的當兩中帖。
舊制,武舉三年一試,命官不過三十餘人,後增額,以每貢者三人即取一以升上舍,積迭增展,遂至百人入流,比文額太優。大觀四年,詔自今貢試上舍者,取十人入上等,四十人入中等,五十人入下等,皆補充武學內舍,人材不足聽闕之,餘不入等者,處之外舍。大抵以弓馬程文兩上一上、兩中一中、兩下一下相參以為第。凡州教諭,須州都監乃得兼,吏部取武舉、武士上舍出身者。
政和三年,以隸學者眾,凡經三歲校試而不得一與者,除其籍。宣和二年,尚書省言:「州縣武學既罷,有願隸京城武學者,請用元豐法補試。舊制,不入學而從保舉以試者,附試武學外舍,通取一百人。偕上舍生髮解。今既罷科舉,請依元豐法奏舉,歲終集闕下,免試補外舍生,赴次年公試。其春選升補推恩,依大觀法。」
靖康元年,詔諸路有習武藝、知兵書者,州長貳以禮遣送詣闕,毋限數,將親策而用之。
建炎三年,詔武舉人先經兵部驗視弓馬于殿前司,仍權就淮南轉運司別場附試《七書》義五道,兵機策二首。紹興五年,帝禦集英殿策武舉進士,翌日閱試騎射,策入優等與保義、承節郎,平等承信郎,其武藝不合格者,與進義校尉。川、陝宣撫司類省試武藝合格人並補官。十二年,禦試,正奏名,策入優等承節郎,平等承信郎、進義校尉;特奏名,平等進義校尉,各展磨勘有差。十六年,始建武學。兵部上《武士弓馬及選試去留格》,凡初補入學,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試步騎射不中,即不許試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鬥以下至九鬥,凡五等。
二十六年,帝見武學頹弊,因諭輔臣曰:「文武一道也,今太學就緒,而武學幾廢,恐有遺才。」詔兵部討論典故,參立新制。凡武學生習《七書》兵法、步騎射,分上、內、外三舍,學生額百人,置博士一員,以文臣有出身或武舉高選人為之;學諭一員,以武舉補官人為之。凡補外舍,先類聚五人以上附私試,先試步射一石弓,不合格不得試程文,中格者依文士例試《七書》義一道。其內舍生私試,程文三在優等,弓馬兩在次優,公試入等,具名奏補。試上舍者,以就試人三取其一,以十分為率,上等一分,中等二分,下等七分,仍以三年與發解同試。凡內舍補上舍,以上舍試合格入等與行藝相參,兩上者為上等,一上一中或兩中及一上一下為中等,一中一下或兩下、一上一否為下等,仍不犯第三等罰、士行可稱者,具名奏補。二十七年,禦試第一名趙應熊武藝絕倫,又省試第一,特與保義郎、閣門祗候。二十九年,修立武舉入官資格;命武舉人自今依府監年數免解。
孝宗隆興元年禦試,得正奏名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言:「唐郭子儀以武舉異等,初補右衛長史,曆振遠、橫塞、天德軍使。國初,試中武藝人並赴陝西任使。又武舉中選者,或除京東捉賊,或三路沿邊,試其效用,或經略司教押軍隊、準備差使,今率授以榷酤之事,是所取非所用,所用非所學也。請取近歲中選人數,量其材品、考任,授以軍職,使之習練邊事,諳曉軍旅,實選用之初意也。」
乾道二年,中書舍人蔣芾亦以為言,請以武舉登第者悉處之軍中。帝以問洪適,適對曰:「武舉人以文墨進,雜于卒伍非便也。」帝曰:「累經任者,可以將佐處之。」是歲,以登極推恩,武舉進士比文科正奏名例,第一名升一秩為成忠郎,第二、第三名依第一名恩例。
五年,兵部請外舍有校定人,參考榜上等者,候滿一年,私試四入等及不犯三等以上罰,或有校定而參考在中下等,候再試參考入中等,聽升補外舍生,赴公試。舊,除射親許試五等弓外,步射、馬射止許試第三等以下弓,程文雖優而參考弓馬分數難以對入優等;自今許比上舍法,不以馬、步、射親,並通試五等。
吏部言:「武舉比試、發解、省試三場,依條以策義考定等第,具字型大小,會封彌所,以武藝並策義參考。今比試自依舊法,其解、省兩場,請依文士例,考定字型大小,先具奏聞,拆號放榜。」從之。初命武學生該遇登極覃恩,曾升補內舍或在學及五年曾經公、私試中人,並令赴省。是歲廷試,始依文科給黃牒,榜首賜武舉及第,余並賜武舉出身。其年,頒武舉之法。令四川帥臣、憲、漕、知州軍監及寄居侍從以上各舉武士一員,興元府、利閬金洋階成西和鳳州各三員,拔其尤者送四川安撫司,解試類省,並如文科。
淳熙元年,議者請:「武學外舍生有校定公試合格,令試五等弓馬,與程文五等相參,入中上等者,據闕升補,餘俟再試入等升補。」從之。帝禦幄殿,引見正奏名,呈試武藝。二年,以武科授官與文士不類,詔自今第一人補秉義郎,堂除諸司計議官,序位在機宜之上;第二、第三人保義郎,諸路帥司準備將領,代還,轉忠翊郎;第四、第五人承節郎,諸路兵馬監押,代還,轉保義郎:皆仿進士甲科恩例。
四年,以文科狀元代還,例除館職,亦召武舉榜首為閣門舍人。五年,始立武學國子額,收補武臣親屬;其文臣親屬,願附補者亦聽。七年,初立《武舉絕倫並從軍法》:凡願從軍者,殿試第一人與同正將,第二、第三名同副將,五名以上、省試第一名、六名以下並同準備將;從軍以後,立軍功及人材出眾者,特旨擢用。帝曰:「武舉本求將帥之材,今前名皆從軍,以七年為限,則久在軍中,諳練軍政,他日可備委任。」八年,命特奏名補官,展減磨勘有差。九年,議者以為從軍之人,率多養望,不屑軍旅。詔自今職事勤恪者,從主帥保奏升差,懈惰者按劾。
光宗紹熙元年,武臣試換文資,南渡以前許從官三人薦舉,紹興令敦武郎以下聽召保官二人,以經義、詩賦求試,其後太學諸生久不第者,多去從武舉,已乃鎖廳應進士第。凡以秉義或忠翊皆換京秩,恩數與第一人等。後以林穎秀言:「武士捨棄弓矢,更習程文,褒衣大袖,專做舉子。夫科以武名,不得雄健喜功之士,徒啟其僥倖名爵之心。」於是詔罷鎖廳換試。
甯宗即位,複其制,慶元五年,命兩淮、京西、湖北諸郡仿兵部及四川法,於本道安撫司試武士,合格者,赴行在解試,別立字型大小,分項考校,撥十名為解額,五名省額。
理宗紹定元年,命武舉進士避親及所舉之人止避本廳,令無妨嫌官引試,若合格,則朝廷別遣官復試。淳祐九年,以北兵屢至,命極邊、次邊一體收試,仍量增解額五名、省額二名。是歲,武舉正奏名王時發已系從軍之人,充殿前司左軍統領,既登第,換授,特命就本職上與帶「同」字,以示優厚勸獎。
度宗鹹淳六年,命禮部貢院于武舉進士平等每百人內,取放待補十人,絕倫每百人內,取待補十三人。
算學。崇寧三年始建學,生員以二百一十人為額,許命官及庶人為之。其業以《九章》、《周髀》及假設疑數為算問,仍兼《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演算法並曆算、三式、天文書為本科。本科外,人占一小經,願占大經者聽。公私試、三舍法略如太學。上舍三等推恩,以通仕、登仕、將仕郎為次。大觀四年,以算學生歸之太史局,並書學生入翰林書藝局,畫學生入翰林圖畫局,醫學生入太醫局。
紹興初,命太史局試補,並募草澤人。淳熙元年春,聚局生子弟試曆算《崇天》、《宣明》、《大衍曆》三經,取其通習者。五年,以《紀元曆》試。九年,以《統元曆》試。十四年,用《崇天》、《紀元》、《統元曆》三歲一試。紹熙二年,命今歲春銓太史局試,應三全通、一粗通,合格者並特收取,時局生多闕故也。嘉定四年,命局生必俟試中,方許轉補。
理宗淳祐十二年,秘書省言:「舊典乙太史局隸秘省,今引試局生不經秘書,非也。稽之于令,諸局官應試曆算、天文、三式官,每歲附試,通等則以精熟為上,精熟等則以習他書多為上,習書等則以占事有驗為上。諸局生補及二年以上者,並許就試。一年試曆算一科,一年試天文、三式兩科,每科取一人。諸同知算造官闕有試,翰林天文官闕有試,諸靈台郎有應試補直長者,諸正名學生有試問《景祐新書》者,諸判局闕而合差,諸秤漏官五年而轉資者,無不屬於秘書;而局官等人各置腳色,遇有差遣、改補、功過之類,並申秘書。今乃一切自行陳請,殊乖初意。自今有違令補差,及不經秘書公試補中者,中書執奏改正,仍從舊制,申嚴試法。」從之。
書學生,習篆、隸、草三體,明《說文》、《字說》、《爾雅》、《博雅》、《方言》,兼通《論語》、《孟子》義,願占大經者聽。篆以古文、大小二篆為法,隸以二王、歐、虞、顏、柳真行為法,草以章草、張芝九體為法。考書之等,以方圓肥瘦適中,鋒藏畫勁,氣清韻古,老而不俗為上;方而有圓筆,圓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濁,各得一體者為中;方而不能圓,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筆劃不得其意,而均齊可觀為下。其三舍補試升降略同算學法,惟推恩降一等。自初置及並罷年數,悉同算學。
畫學之業,曰佛道,曰人物,曰山水,曰鳥獸,曰花竹,曰屋木,以《說文》、《爾雅》、《方言》、《釋名》教授。《說文》則令書篆字,著音訓,餘書皆設問答,以所解義觀其能通畫意與否。仍分士流、雜流,別其齋以居之。士流兼習一大經或一小經,雜流則誦小經或讀律。考畫之等,以不仿前人而物之情態形色俱若自然,筆韻高簡寫工。三舍試補、升降以及推恩如前法。惟雜流授官,止自三班借職以下三等。
醫學,初隸太常寺,神宗時始置提舉判局官及教授一人,學生三百人。設三科以教之,曰方脈科、針科、瘍科。凡方脈以《素問》、《難經》、《脈經》為大經,以《巢氏病源》、《龍樹論》、《千金翼方》為小經,針、瘍科則去《脈經》而增《三部針灸經》。常以春試,三學生願與者聽。崇寧間,改隸國子監,置博士、正、錄各四員,分科教導,糾行規矩。立上舍四十人,內舍六十,外舍二百,齋各置長諭一人。其考試:第一場問三經大義五道;次場方脈試脈證、運氣大義各二道,針、瘍試小經大義三道,運氣大義二道;三場假令治病法三道。中格高等,為尚藥局醫師以下職,餘各以等補官,為本學博士、正、錄及外州醫學教授。
紹興中,複置醫學,以醫師主之。翰林局醫生並奏試人,並試經義一十二道,取六通為合格。乾道三年,罷局而存御醫諸科,後更不置局而存留醫學科,令每舉附省闈別試所解發,太常寺掌行其事。淳熙十五年,命內外白身醫士,經禮部先附銓闈,試脈義一場三道,取其二通者赴次年省試,經義三場一十二道,以五通為合格,五取其一補醫生,俟再赴省試升補,八通翰林醫學,六通祗候,其特補、薦補並停。紹熙二年,複置太醫局,銓試依舊格。其省試三場,以第一場定去留,墨義、大義等題仿此。
補道職,舊無試,元豐三年始差官考試,以《道德經》、《靈寶度人經》、《南華真經》等命題,仍試齋醮科儀祝讀。政和間,即州、縣學別置齋授道徒。蔡攸上《諸州選試道職法》,其業以《黃帝內經》、《道德經》為大經,《莊子》、《列子》為小經。提學司訪求精通道經者,不問已命、未仕,皆審驗以聞。其業儒而能慕從道教者聽。每路于見任官內,選有學術者二人為幹官,分詣諸州檢察教習。《內經》、《道德經》置博士,《聖濟經》兼講。道徒升貢,悉如文士。初入官,補志士道職,賜褐服,藝能高出其徒者,得推恩。道徒術業精退,州守貳有考課殿最罪法。陳州學生慕從道教,逾月而道徒換籍,殆與儒生相半。有宋瑀者,願改道徒內舍,獻《神霄玉清萬壽宮雅》一篇,特換志士,俟殿試。由是長倅以下受賞有差,其誘勸之重如此。宣和二年,學罷。
志第一百十一選舉四(銓法上)
太祖設官分職,多襲五代之制,稍損益之。凡入仕,有貢舉、奏蔭、攝署、流外、從軍五等。吏部銓惟注擬州縣官、幕職,兩京諸司六品以下官皆無選;文臣少卿、監以上中書主之,京朝官則審官院主之;武臣剌史、副率以上內職,樞密院主之,使臣則三班院主之。其後,典選之職分為四:文選曰審官東院,曰流內銓,武選曰審官西院,曰三班院。元豐定制而後,銓注之法,悉歸選部:以審官東院為尚書左選,流內銓為侍郎左選,審官西院為尚書右選,三班院為侍郎右選,於是吏部有四選之法。文臣寄祿官自朝議大夫、職事官自大理正以下,非中書省敕授者,歸尚書左選;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職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樞密院宣授者,歸尚書右選;自初仕至州縣幕職官,歸侍郎左選;自借差、監當至供奉官、軍使,歸侍郎右選。凡應注擬、升移、敘複、蔭補、封贈、酬賞,隨所分隸校勘合格,團甲以上尚書省,若中散大夫、閣門使以上,則列選敘之狀上中書省、樞密院,得畫旨,給告身。
凡選人階官為七等:其一曰三京府判官,留守判官,節度、觀察判官;即後來承直郎。
其二曰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防禦、團練判官;即後來儒林郎。其三曰軍事判官,京府、留守、節度、觀察推官;即後來文林郎。
其四曰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即後來從事郎。
其五曰縣令、錄事參軍;即後來從政郎。
其六曰試銜縣令、知錄事;即後來修職郎。
其七曰三京軍巡判官,司理、戶曹、司戶、法曹、司法參軍,主簿,縣尉。即後來迪功郎。七階選人須三任六考,用奏薦及功賞,乃得升改。
凡改官,留守、兩府、兩使判官,進士授太常丞,舊亦授正言、監察或太常博士,後多不除。
余人太子中允;舊亦授殿中丞。
支使,掌書記,防禦、團練判官,進士授太子中允,或秘書郎。
余人著作佐郎;兩使推官、軍事判官、令、錄事參軍,進士授著作佐郎,餘人大理寺丞;初等職官知縣,知錄事參軍,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進士授大理寺丞,余人衛尉寺丞;惟判、司、主簿、縣尉七考,進士授大理寺丞,余人衛尉寺丞。自節、察判官至簿、尉,考不及格者遞降等。
凡非登科及特旨者,年二十五方注官。凡三班院,二十以上聽差使,初任皆監當,次任為監押、巡檢、知縣。凡流外人,三任七考,有舉者六員,移縣今、通判;有班行舉者三員,與磨勘。凡進納人,六考,有職官或縣令舉者四員,移注;四任十考,有改官者五人舉之,與磨勘。
初定四時參選之制:凡本屬發選解,並以四孟月十五日前達省,自千里至五千裏外,為五等日期離本處;若違限及不如式,本判官罰五十直,錄事參軍、本曹官各殿一選;諸州四時具員闕報吏部,逾期及漏誤,判官罰七十直,錄事參軍以下殿一選;在京百司發選解及送闕,違期亦有罰;諸歸司官奏年滿,俟敕下,准格取本司文解赴集,流外銓則據其人自投狀申奏,亦依四時取解參選;凡州縣老疾不任事者,許判官、錄事參軍糾舉以聞,判官、錄事參軍則州長吏糾之。藩郡監牧,每遣朝臣攝守,往往專恣。太祖始削外權,命文臣往蒞之;由是內外所授官,多非本職,惟以差遣為資歷。
建隆四年,詔選朝士分治劇邑,以重其事。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監察禦史王祐知魏,楊應夢知永濟,屯田員外郎于繼徽知臨清,常參官宰縣自此始。舊制,畿內縣赤,次赤,畿外三千戶以上為望,二千戶以上為緊,一千戶以上為上,五百戶以上為中,不滿五百戶為中下。有司請據諸道所具板圖之數,升降天下縣,以四千戶以上為望,三千戶以上為緊,二千戶以上為上,千戶以上為中,不滿千戶為中下。自是,注擬以為資敘。又詔:「周廣順中應出選門州縣官,于南曹投狀,准格敕考校無礙,與除官;其敘複者,刑部檢勘送銓。」
先是,選格未備。乾德二年,命陶穀等議:
凡拔萃、制舉及進士、《九經》判中者,併入初等職官,判下者依常選。初入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事判官者,並授將仕郎,試校書郎。週三年得資,即入留守兩府節度推官、軍事判官,並授承奉郎,試大理評事。又週三年得資,即入掌書記、防禦團練判官,並授宣德郎,試大理評事兼監察禦史。週二年得資,即入留守、兩府、節度、觀察判官,並授朝散大夫,試大理司直兼監察禦史。週一年,入同類職事、諸府少尹。又週一年,送名中書門下,仍依官階,分為四等。已至兩使判官以上、次任入同類職事者,加檢校官或轉憲銜。凡觀察判官以上,緋十五年乃賜紫。每任以週三年為限,閏月不預,每週一年,校成一考。其常考,依令錄例,書「中」、「上」;公事闕遺、曾經殿罰者,即降考一等;若校成殊考,則南曹具功績,請行酬獎;或考滿末代,更一周年與成第四考,隨有罷者不赴集;其奏授職事,書校考第,並准新格參選。
自是銓法漸有倫矣。帝又慮銓曹惟用資歷,而才傑或湛滯,乃詔吏部取赴集選人歷任課績多而無闕失、其材可副升擢者,送中書引驗以聞。時仕者愈眾,頗委積不可遣。
開寶初,令選人應格者,到京即赴集,不必限四時;及成甲次,又給限:南曹八日,銓司旬有五日,門下省七日,自磨勘、注擬及點檢謝詞,總毋逾一月。若別論課績,或負過咎須考驗,行遣如法;及資考未合注擬者,不在此限。
三年,詔曰:「吏多難以求其治,祿薄末可責其廉,與其冗員重費,不若省官益奉。州縣官宜以戶口為率,差減其員,舊奉月增給五千。西川管內諸州,凡二萬戶,依舊設曹官三員;戶不滿二萬,置錄事參軍、司法參軍各一員,司法兼司戶;不滿萬戶,止置司法、司戶,司戶兼錄事參軍;戶不滿五千,止置司戶,兼司法及錄事參軍。縣千戶以上,依舊置令、尉、主簿凡三員;戶不滿千,置令、尉,縣令兼主簿事;戶不滿四百,止置主簿、尉,以主簿兼知縣事;戶不滿二百,止置主簿,兼令、尉。」諸道減員亦仿此制。西川官考滿得代,更不守選。
嶺表初平,上以其民久困苛政,思惠養之。令吏部銓自襄、荊以南州縣,選見任年未五十者,移為嶺南諸州通判,得攜族之官。以廣南偽署官送學士院試書判,稍優則授上佐、令、錄、簿、尉。初,州縣有闕員,差前資官承攝;帝以其紊常制,令所在即上闕員,有司除注。又謂:「諸道攝官或著吏能,悉令罷去,良可惜也。有司按其歷任,三攝無曠敗者以名聞。」
六年,從流內銓之請,複四時選,而引對者每季一時引對之。時國家取荊、衡,克梁、益,下交、廣,辟土既遠,吏多闕,是以歲常放選。選人南曹投狀,判成送銓,依次注擬。其後選部闕官,即特詔免解,非時赴集,謂之「放選」,習以為常,而取解季集之制漸廢。是冬,乃命參知政事盧多遜等,以見行《長定》、《循資格》及泛降制書,乃正違異,削去重複,補其闕漏,參校詳議,取悠久可用者,為書上之,頒為永式,而銓綜之職益有敘矣。
先是,選人試判三道,其二全通而文翰俱優為上,一道全通而文翰稍堪為中,三道俱不通為下。判上者職事官加一階,州縣官超一資,判中依資,判下入同類,惟黃衣人降一資。至是,增為四等,三道全次、文翰無取者為中下,用舊判下格;全不通而文翰又紕繆為下,殿一選。
太平興國六年,詔京朝官除兩省、禦史台,自少卿、監以下,奉使從政於外受代而歸者,令中書舍人郭贄、膳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滕中正、戶部郎中雷德驤同考校勞績,論量器材,以中書所下闕員擬定,引對以遣,謂之差遣院。蓋前代常參官,自一品以下皆曰京官,其未常參者曰未常參官;宋目常參者曰朝官,秘書郎而下未常參者曰京官。舊制,京朝官有員數,除授皆雲替某官,或雲填見闕。京官皆屬吏部,每任滿三十月,罷任,則歲校其考第,取解赴集。太祖以來,凡權知諸州,若通判,若監臨物務官,無定員。月限既滿,有司住給奉料,而見厘務者牒有司複支,所厘務罷則已。但不常參,注授皆出中書,不復由吏部。至是,與朝官悉差遣院主之。凡吏部黃衣選人,始許改為白衣選人。
太宗選用庶僚,皆得引對,觀其敷納可采者超擢之。複慮因緣矯飾,徼幸冒進,乃詔:「應臨軒所選官吏,並送中書門下,考其履歷,審取進止。」舊制,州縣官南曹判成,流內銓注擬,其職事官中書除授。然而歷任功過,須經南曹考驗,遂令幕府官罷任,並歸銓曹,其特除拜者聽朝旨。又詔:「獄官關係尤重,新及第人為司理參軍,固未精習,令長吏察視,不勝任者,奏,判、司、簿、尉對易其官。」
淳化四年,選人以南郊赦免選,悉集京師。帝曰:「並放選,則負罪者幸矣,無罪者何以勸?」乃令經停殿者守常選。又詔:「司理、司法參軍在任有犯,遇赦及書下考者,止與免選,更勿超資。」工部郎中張知白上言:「唐李嶠嘗雲:'安人之方,須擇郡守。朝廷重內官,輕外任,望於台閣選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 '鳳閣待郎韋嗣立因而請行,遂以本官出領郡。今江、浙州郡,方切擇人,臣雖不肖,願繼前脩。」帝曰:「知白請重親民之官,良可嘉也。」然不允其請。
淳化以前,資敘未一,及是始定遷秩之制:凡制舉、進士、《九經》出身者,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並轉大理評事,評事轉本寺丞,任太祝、奉禮郎者轉諸寺監丞,諸寺監丞轉著作佐郎,或特遷太子中允、秘書郎;由大理寺丞轉殿中丞,由著作佐郎轉秘書監丞,資淺者或著作郎,優遷者為太常丞;由太子中允、秘書郎轉太常丞,三丞、著作皆遷太常博士,轉屯田員外郎,優者為禮部、工部、祠部、主客;由屯田轉都官,優者為戶部、刑部、度支、金部;由都官轉職方,優者為吏部、兵部、司封、司勳;其轉郎中亦如之。左右司員外郎,太平興國中有之,後罕除者。左右司郎中,惟待制以上當為少卿者即為之。由前行郎中轉太常少卿、秘書少監,由此二官轉右諫議大夫或秘書監、光祿卿;諫議轉給事中,資淺者或右轉左;給事中轉工部、禮部侍郎,至兵部、吏部轉左右丞,由左右丞轉尚書。自侍郎以上,或曆曹,或超曹,皆系特旨。
諸科及無出身者,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並轉太祝、奉禮郎,太祝、奉禮郎轉大理評事,評事轉諸寺監丞,諸寺監丞轉大理寺丞,大理寺丞轉中舍,優者為左右贊善,資淺者為洗馬。由幕職為著作佐郎者轉太子中允。由中允、贊善、中舍、洗馬皆轉殿中丞,殿中丞轉國子博士,舊除《五經》者,至《春秋》博士則轉國子博士,後罕除。
由國子博士轉虞部員外郎,優者為膳部;由虞部轉比部,優者為倉部;由比部轉駕部,優者為考功;或由水部轉司門,司門轉庫部;為郎中亦如之。至前行郎中轉少卿、監,或一轉,或二三轉,即為諸寺大卿、監,自大卿、監特恩獎擢,或入給諫焉。
其為台省官,則正言、監察比太常博士,殿中、司諫比後行員外郎,起居、侍御史比中行員外郎;起居轉兵部、吏部員外郎,侍御史轉職方員外郎,優者為兵部、司封、知制誥;由正言以上至郎中,皆敘遷兩資,中行郎中為左右司郎中,若非次酬勞,有遷三資或止一資者;至左右司郎中為知制誥若翰林學士者,遷中書舍人,舊亦有自前行郎中除者,後兵、吏部止遷諫議。
由中書舍人轉禮部以上侍郎,入丞、郎即越一資以上。內職、學士、待制亦如之。
禦史中丞由諫議轉者遷工部侍郎,由給事轉者遷禮部侍郎,由丞、郎改者約本資焉。
其學官,司業視少卿,祭酒視大卿。其法官,大理正視中允、贊善。凡正言、監察以上,皆特恩或被舉方除。其任館閣、三司、王府職事,開封府判官、推官,江淮發運、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皆得優遷,或以勤效特獎者亦如之。兩制、龍圖閣、三館皆不帶禦史台官,樞密直學士、三司副使皆不帶禦史台官及兩省官,待制以上不帶少卿、監。
其內職,自借職以上皆循資而遷,至東頭供奉官者轉閣門祗候,閣門祗候轉內殿崇班,崇班轉承制,承制轉諸司副使,自副使以上,或一資,或五資、七資,或直為正使者,至正使亦如之。至皇城使者轉昭宣使,昭宣使轉宣慶使,宣慶使轉景福殿使。其閣門祗候,特恩轉通事舍人,通事舍人轉西上閣門副使,亦有加諸司副使兼通事者;西上閣門副使轉東上,東上轉引進,引進轉客省,客省轉西上閣門使;自此以上,亦如副使之遷,惟至東上者又轉四方館使。客省使轉內客省使,內客省使轉宣徽使,或出為觀察使。自內客省使以上,非特恩不授。
武班副率以上至上將軍,其遷曆軍衛如諸司使副焉。由牧伯內職改授,則觀察使以上為上將軍,團練使、閣門使以上為大將軍,刺史、諸司使至崇班為將軍,閣門祗候、供奉官為率,殿直以上為副率。
內侍省、入內內侍省,自小黃門至內供奉官,皆曆級而轉,至內東頭供奉官轉內殿崇班,有轉內侍、常侍者,內常侍亦正轉崇班。
其銓選之制:兩府司錄,次赤令,留守、兩府、節度、觀察判官,少尹,一選;兩府判、司,兩畿令,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二選;諸府司、錄,次畿令,四赤簿、尉,軍事判官,留守、兩府、節度、觀察、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進士、制舉,三選;諸府司理、判、司,望縣令,《九經》,四選;輔州、大都督府司理、判、司,緊上州錄事參軍,緊上縣令,次赤兩畿簿、尉,《五經》、《三禮》、《三傳》、《三史》、《通禮》、明法,五選;雄望州司理、判、司,中州錄事參軍,中縣令,次畿簿、尉,六選;緊上州司理、判、司,下州、中下州錄事參軍,中下縣、下縣令,緊望縣簿、尉,學究,七選;中州中下州司理、判、司,上縣簿、尉,八選;下州司理、判、司,中縣簿、尉,九選;中下縣下縣簿、尉,十選。太廟齋郎、室長通理九年,郊社齋郎、掌坐通理十一年。
凡入官,則進士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九經》入緊州判司、望縣簿尉,《五經》、《三禮》、《通禮》、《三傳》、《三史》、明法入上州判司、緊縣簿尉,學究有出身人入中州判司、上縣簿尉,太廟齋郎入中下州判司、中縣簿尉,郊社齋郎、試銜無出身人入下州判司、中下縣簿尉,諸司入流人入下州判司、下縣簿尉。
仁宗初,吏員猶簡,吏部奏天下幕職、州縣官期滿無代者八百餘員,而川、廣尤多未代。帝曰:「此豈人情之所樂耶?其亟代之。」帝禦後殿視事,或至旰食。中書請如天禧舊制,審官、三班院、流內銓日引見毋得過兩人,詔弗許。自真宗朝,試身、言、書、判者第推恩,乃特詔曰:「國家詳核吏治,念其或淹常選,而以四事程其能。騰承統緒,循用舊典,爰命從臣,精加詳考。其令翰林學士李諮與吏部流內銓以成資闕為差擬。」於是鹹得遷官,率以為常。後議者以身、言、書、判為無益,乃罷。
凡磨勘遷京官,始增四考為六考,舉者四人為五人,曾犯過又加一考。舉吏各有等數,得被舉者須有本部監司、長吏按察官,乃得磨勘;須到官一考,方許薦任。凡選人年二十五以上,遇郊,限半年赴銓試,命兩制三員鎖試於尚書省,糊名謄錄。習辭業者試論、試詩賦,詞理可采、不違程式為中格,習經業者人專一經,兼試律,十而通五為中格,聽預選。七選以上經三試至選滿,京朝官保任者三人,補遠地判、司、簿、尉,無舉主者補司士參軍,或不赴試、亦無舉者,永不預選。京官年二十五以上,歲首赴試於國子監,考法如選人,中格者調官。兩任無私罪而有部使、州守倅舉者五人,入親民;舉者三人,惟與下等厘物務官。
初,州郡多闕官,縣令選尤猥下,多為清流所鄙薄,每不得調。乃詔吏部選幕職官為知縣,又立舉任法以重令選,敕諸路察縣之不治者。然被舉者日益眾,有司無闕以待之,中書奏罷舉縣令法。未幾,有言親民之任輕,則有害於治,法不宜廢。複令指劇縣奏舉,舉者二人,必一人本部使,既居任,複有舉者,始得遷,否則如常選,毋輒升補。常參官已授外任,勿奏舉。然銓格煩密,府史奸弊尤多,而磨勘者待次外州,或經三二歲乃得改官,往往因緣薄勞,求截甲引見。有詔自是弗許。
神宗欲更制度,建議之臣以為唐銓與今選殊異,雜用其制,則有留礙煩紊之弊。始刊削舊條,務從簡便,因廢南曹而並歸之於銓。初,審官西院與東院對掌文武,尋改從吏部,而左、右選分焉。祖宗以來,中書有堂選,百司、郡縣有奏舉,雖小大殊科,然皆不隸於有司。暨元豐罷奏舉闕,屬之銓曹,而堂選亦不領於中書,一時更制,必欲公天下而詒永久。於是除免選之恩,重出官之試,定賞罰之則,酌資蔭之宜。凡設試以待命士而入之銓注者,自蔭補、銓試之外,有進士律義、武臣呈試及試刑法官等,而銓試所受為特廣。中書言:「選人守選,有及三年方遇恩放選者,或適歸選而遽遇恩,既為不均,且蔭補免試注官,以不習事多失職,試者又止試詩,豈足甄才?已受任而無勞績,舉薦及免試恩法,須再試書判三道,然亦虛文。」
熙寧四年,遂定銓試之制:凡守選者,歲以二月、八月試斷按二,或律令大義五,或議三道,後增試經義。差官同銓曹撰式考試,第為三等,上等免選注官,優等升資如判超格,無出身者賜之出身。自是不復試判,仍去免選恩格,若歷任有舉者五人,自與免試注官。任子年及二十,聽赴銓試。其試不中或不能試,選人滿三歲許注官,惟不得入縣令、司理、司法。任子年及三十方許參注,若年及三十授官,已及三年,出官亦不用試。若秩入京朝,即展任監當三年,在任有二人薦之,免展。選人應改官,必對便殿。舊制,五日一引,不過二人。至是,待次者多,有逾二年乃得引。帝閔其留滯,詔每甲引四人以便之。
帝因論郡守,謂宰臣曰:「朕每思祖宗百戰得天下,今州郡付之庸人,常切痛心。卿輩謂何如而得選任之要?」文彥博請擇監司而按察之。陳升之曰:「取難治劇郡,擇審官近臣而責以選才,宜可得也。」
初置審官西院,磨勘武臣,並如審官院格,而舊審官曰東院。禦史中丞呂公著言:「英宗時,文臣磨勘,例展一年,至少卿、監止。武臣橫行以上及使臣,猶循舊制,固未嘗如文臣有所節抑也。又仁宗時,嘗著令,正任防禦、團練以上,非邊功不遷。今及十年嘗曆外任,即許轉,亦未如少卿、監之有限止也。」詔兩制詳定。王珪等言:「文武兩選磨勘,已皆均用四年。請今自正任刺史以上,轉官未滿十年,若有顯效者自許特轉,其非次恩惟許改易州鎮,以示旌寵。有過,則比文臣展年。」從之。知審官西院李壽朋言:「皇城使占籍者三十餘員,多領遙郡,而尚得從磨勘,遷刺史、團練防禦使。每進一級,增奉錢五萬,廩粟雜給如之,實為無名。請於皇城使上別置二使名,視前行郎中,量給奉祿。其遙郡刺史、團練防禦使,並從朝廷賞功擢用,更不序遷。」詔:「遙郡刺史、團練防禦使,並以十年磨勘,至觀察留後止。應官止而有功若特恩遷者,不以法。」
諸司使副,每磨勘皆用常制,雖軍功亦無別異,而閣門內侍輩,轉皆七資。帝謂:「左右近習,非勳勞而得超躐,至嘗立功者乃無優遷,非制也。」使副嘗有軍功應轉,許特超七資,閣門通事舍人、帶禦器械、兩省都知押班、管幹禦藥院使臣七資超轉法,皆除之。後客省、引進、四方館各置使二員,東、西上閣門共置使六員,客省、引進、閣門副使共八員。副使靡勘如諸司使法。使有闕,改官及五期者,樞密院檢舉。曆閣門職事有犯事理重者,當遷日除他官;閣門、四方館使七年無私過,未有闕可遷者,加遙郡;特旨與正任者,引進四年轉團練使,客省四年轉防禦使:皆著為定制焉。
先是,禦史乞罷堂選,曾公亮執不可。王安石曰:「中書總庶務,今通判亦該堂選,徒留滯,不能精擇,宜歸之有司。」帝曰:「唐陸贄謂:'宰相當擇百官之長,而百官之長擇百官。'今之審官,苟得其人,安有不能精擇百官者哉?」元豐四年,堂選、堂占悉罷。
初,有司屬職卑者不在吏銓,率命長吏舉奏。都水監主簿李士良言:「沿河幹集使臣,凡百六十餘員,悉從水監奏舉,往往不諳水事,幹請得之。」乃詔東、西審官及三班院選差。於是悉罷內外長吏舉官法。明年,令吏部始立定選格,其法:各隨所任職事,以入仕功狀,循格以俟擬注。如選巡檢、捕盜官,則必因武舉、武學,或緣舉薦,或從獻策得出身之人。他皆仿此。
自官制行,以舊少卿、監為朝議大夫,諸卿、監為中散大夫,秘書監為中大夫。故事,兩制不轉卿、監官,每至前行郎中,即超轉諫議大夫。前行郎中,于階官為朝請大夫;諫議大夫,于階官為太中大夫。帝謂:「磨勘者,古考績之法,所與百執事共之,而禁近獨超轉,非法也。」於是詔待制以下,並三年一遷,仍轉朝議、中散、中大夫三官。自是遷敘平允。凡開府儀同三司至通議大夫,無磨勘法;太中大夫至承務郎,皆應磨勘。待制以上六年遷兩官,至太中大夫止;承務郎以上四年遷一官,至朝請大夫止。朝議大夫以七十員為額,有闕,以次補之。選人磨勘用吏部法,遷京朝官則依新定之制。除授職事官,並以寄錄官品高下為法:凡高一品以上者為行,下一品者為守,二品以下者為試,品同者不用行、守、試。
哲宗時,禦史上官均言:「今仕籍,合文武二萬八千餘員,吏部逆用兩任闕次,而仕者七年乃成一任。當清其源,宜加裁抑。」朝廷下其章議之,司諫蘇轍議曰:「祖宗舊法,凡任子,年及二十五方許出官,進士、諸科,初命及已任而應守選者,非逢恩不得放選。先朝患官吏不習律令,欲誘之讀法,乃減任子出官年數,去守選之格,概令試法,通者隨得注官。自是天下爭誦律令,於事不為無補。然人人習法,則試無不中,故蔭補者例減五年,而選人無複選限。吏部員今年已用後四年夏秋闕,官冗至此亦極矣。宜追複祖宗守選舊法,而選滿之日,兼行試法之科,此亦今日之便也。」事報聞。
三省言:「舊經堂除選人,惟嘗曆省府推官、台諫、寺監長貳、郎官、監司外,悉付吏部銓注,凡格所應入,遞升一等以優之。被邊州軍,其城砦巡檢、都監、監押、砦主、防巡、諸路捕盜官,及三萬緡以上課息場務,凡舊應舉官,員闕,許仍奏舉。」時通議大夫以上,有以特恩、磨勘轉官,而比之舊格,或實轉兩官至三四官者。右正言王覿謂非所以愛惜名器,請官至太中大夫以上,毋用磨勘遷轉。詔:「待制、太中大夫應磨勘者,止于通議大夫,余官止中散大夫。中散以上勞績酬獎,合進官者,止許回授子孫。特命特遷,不拘此制。」
初,武臣戰功得賞,凡一資,則從所居官遞遷一級。於是以皇城使驟上遙刺,或入橫行;且閣門使以上,等級相比而輕重絕遠。因樞密院言,乃詔「閣門、左藏庫副使得兩資,客省、皇城使得三資,止許一轉,減年者許回授親屬。」又小使臣磨勘轉崇班者,歲毋過八十人。內臣昭宣使以上無磨勘法,惟押班以上則取裁,餘理五年磨勘。
紹聖初,改定《銓試格》,凡攝官初歸選,散官、權官歸司,若新賜第,皆免試。每試者百人,惟取一人入優等,中書奏裁,二人為上等,五人為中等。崇寧以後,又複元豐制,而蔭補者須隸國學一年無過罰,乃試銓,若在學試嘗再入等,即免試;其公、私試嘗居第一,得比銓試推恩。政和間著為令。既而臣僚言:「進士中銓格者,每二百人,得優恩不過五七人,又或闕上等不取。而朝廷取隸國子試格,用之銓注,及今五年,而得上等優恩者二百四十人,免試者尚在其外。是蔭補隸學者,優於累試得第之人矣。」於是詔在學嘗魁一試者,許如舊恩,餘止令免試注官。吏部侍郎彭汝礪乞稍責吏部甄別能否,凡京朝官才能事效苟有可錄,尚書暨郎官銓擇以聞。三省分三年考察之,高則引對,次即試用,下者還之本選;若資歷、舉薦應入高而才行不副,許奏而降其等。凡皆略許出法而加升黜,歲各毋過三人。
初,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為額。元祐變法,三人為甲,月三引見,積累至紹聖初,待次者二百八十餘人。詔依元豐五日而引一甲,甲以三人,歲毋過一百四十人,俟待次不及百人,別奏定。又令歷任通及三考,而資序已入幕職、令錄,方許舉之改官。吏部言:「元豐選格,經元祐多所紛更,於是選集後先,路分遠近,資歷功過,悉無區別,逾等超資,惟其所欲。詔旨既複元豐舊制,而辟舉一路尚存,請盡復舊法,以息僥倖。」乃罷辟舉。
崇甯元年,詔吏部講求元豐本制,酌以時宜,刪成彝格,使才能、閥閱兩當其實。吏部言:「堂選窠名及舉官員闕,內外共約三千餘目。元祐法,選人得升資以上賞,及參選射闕,不許遣人代注,今皆罷從元豐法。所當損益者,其知邊近蠻夷州如威、茂、黎、瓊等,及開封府曹掾,平准務,諸路屬官,在京重課場務,京城內外廂官,戶部幹官,麹院,榷貨務,將作監管幹公事,黃河都大,內外榷茶官,凡幹刑獄及管庫繁劇,皆不可罷舉。若禦史台主簿、檢法官、協律郎,豈可泛以格授?諸如此類,仍舊辟舉。」從之。惟諸路毋得直牒差待闕得替官權攝。
初,未改官制,大率以職為階官。如以吏部尚書為階官,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則其職也。至於選人,則幕職、令錄之屬為階官,而以差遣為職,名實混淆甚矣。元豐未及革正。崇甯二年,刑部尚書鄧洵武極言之,遂定選人七階:曰承直郎,曰儒林郎,曰文林郎,曰從事郎,曰通仕郎,曰登仕郎,曰將仕郎。政和間,改通仕為從政,登仕為修職,將仕為迪功,而專用通仕、登仕、將仕三階奏補未出官人,承直至修職須六考,迪功七考,有官保任而職司居其一,乃得磨勘。坐愆犯,則隨輕重加考及舉官有差。
時權奸柄國,僥倖並進,官員益濫,銓法留礙。臣僚言:「吏員增多,蓋因入流日眾。熙甯郊禮,文武奏補總六百一十一員;元豐六年,選人磨勘改京朝官總一百三十有五員。考之吏部,政和六年,郊恩奏補約一千四百六十有畸,選人改官約三百七十有畸。欲節其濫,惟嚴守磨勘舊法。而今之磨勘,有局務減考第,有川遠減舉官,有用酬賞比類,有因大人特舉,有托事到闕不用滿任,有約法違礙許先次而改。凡皆棄法用例,法不能束而例日益繁,苟不裁之,將又倍蓰而未可計也。請詔三省若吏部,舊有止法,自當如故,余皆毋得用例。」乃詔:「惟川、廣水土惡地,許減舉如制,餘悉用元豐法。」既而又言:「元豐進納官法,多所裁抑。應入令錄及因賞得職官,止與監當,該磨勘者換授降等使臣,仍不免科率,法意深矣。邇者用兵東南,民入金穀皆得補文武官,理選如官戶,與士大夫涇、渭並流,複其戶不受科輸。是得數千緡於一日,而失數萬斛於無窮也。況大戶得複,則移其科於下戶,下戶重貧,州縣緩急,責辦何人?此又弊之大者。」不聽。
初,宗室無參選法,祖宗時,間選注一二,不為常制。徽宗欲優宗室,多得出官,一日參選,即在合選名次之上。而膏粱之習,往往貪恣,出任州縣,黷貨虐民,議者頗陳其害。飲宗即位,臣僚複以為言,始令不注郡守、縣令,仍與在部人通理名次。
高宗建炎初,行都置吏部。時四選散亡,名籍莫考。始下諸道州、府、軍、監,條具屬吏寓官之爵裏、年甲、出身、曆仕功過、舉主、到罷月日,編而籍之。然自兵難以來,典籍散失,吏緣為私,申明繁苛,承用踳駮,保任滋眾,阻會無期,參選者苦之。乃令凡文字有不應於今,而桉牘參照明白,從郎官審覆,長貳予決,小不完者聽行,有狥私挾情,則令禦史糾之。又詔京畿、京東、河北、京西、河東士夫在部注授,雖銓未中而年及者,皆聽注官。二年,命京官赴行在者,令吏部審量,非政和以後進書頌及直赴殿試之人,乃聽參選。在部知州軍、通判、僉判及京朝官知縣、監當以三年為任者,權改為二年。以赴調者萃東南,選法留滯故也。又詔州縣久無正官者,聽在選人申部,審度榜闕差注。
紹興元年,起居郎胡寅言:「今典章文物,廢墜無幾,百司庶府不可闕者,莫如吏部。姑置侍郎一員,郎官二員,胥吏三十人,則所謂磨勘、封敘、奏薦常程之事,可按而舉矣。」
詔曰:「六官之長,佐王理邦國者,其惟銓衡乎。亂離以來,士大夫流徙,有徒跣而赴行在者。注授榜闕,奸弊日滋,寒士困苦,甚可憫焉。宜令三省議除其弊,嚴立賞禁,仍選能吏以主之,禦史台常加糾察。」於是三省立八事,曰注擬藏闕,申請徼幸,去失問難,刷闕滅裂,關會淹延,審量疑似,給付邀求,保明退難。令長貳機柅之。又詔館職選人到任及一年,通理四考,並自陳,改京官。
二年,呂頤浩言:「近世堂除,多侵部注,士人失職。宜仿祖宗故事,外自監司、郡守及舊格堂除通判,內自察官省郎以上、館職、書局編修官外,余闕並寺監丞、法寺官、六院等,武臣自準備將領、正副將以上,其部將、巡尉、指使以下,並歸部注。」從之。又複文臣銓試,以經義、詩賦、時議、斷案、律義為五場,願試一場者聽,榜首循一資。武臣呈試合格者並聽參選。
三年,右僕射朱勝非等上《吏部七司敕令格式》。自渡江後,文籍散佚,會廣東轉運司以所錄元豐、元祐吏部法來上,乃以省記舊法及續降指揮,詳定而成此書。先是,侍御史沈與求言:「今日矯枉太過,賢愚同滯。」帝曰:「果有豪傑之士,雖自布衣擢為輔相可也;苟未能考其實,不若姑守資格。」乃命吏部注授縣令,惟用合格之人。
五年,詔:「凡注擬,並選擇非老疾及未嘗犯贓與非緣民事被罪之人。」時建議者雲:「親民莫如縣令,今率限以資格,雖貪懦之人,一或應格,則大官大邑得以自擇。請詔監司、郡守,條上劇邑,遴選清平廉察之人為之。」既而又詔:「知縣依舊法,止用兩任關升通判資序。」明年,侍御史周祕言:「今有無舉員考第,因近臣薦對,即改官升擢,實長奔競。望詔大臣,自今惟賢德才能之人,餘並依格注擬。」廷臣或請以前宰執所舉改官,易以司馬光十科之目,歲薦五員,中書難之。詔「前宰執所舉京削,不理職司」而已。
三十二年,吏部侍郎淩景夏言:「國家設銓選以聽群吏之治,其掌于七司,著在令甲,所守者法也。今升降於胥吏之手,有所謂例焉。長貳有遷改,郎曹有替移,來者不可複知,去者不能盡告。索例而不獲,雖有強明健敏之才,不復致議;引例而不當,雖有至公盡理之事,不復可伸。貨賄公行,奸弊滋甚。嘗睹漢之公府有辭訟比,尚書有決事比,比之為言,猶今之例。今吏部七司宜置例冊,凡換給之期限,戰功之定處,去失之保任,書填之審實,奏薦之限隔,酬賞之用否,凡經申請,或堂白、或取旨者,每一事已,命郎官以次擬定,而長貳書之於冊,永以為例,每半歲上於尚書省,仍關禦史台。如是,則巧吏無所施,而銓敘平允矣。」
有議減任子者,孝宗以祖宗法令難於遽改,令吏部嚴選試之法。自是,初官毋以恩例免試,雖宰執亦不許自陳回授。舊制,任子降等補文學及恩科人皆免,至是悉試焉。凡未經銓中及呈試者,勿堂除;雖墨敕,亦許執奏。舊制,宗室文資與外官文臣參注窠闕,武資則不得與武臣參注,但注添差。至是,始聽注厘務闕。乾道七年,始命銓試不中、年四十,呈試不中、年三十者,令寫家狀,讀律注官。陳師正言:「請令宗室恩任子弟出官日量行銓試,如士夫子弟之法,多立其額而優為之制。」遂詔:「自今宗室曾經應舉得解者,許參選,餘並行銓試,三人取二。其三試終場不中人,聽不拘年限調官。」
淳熙元年,參知政事龔茂良言:「官人之道,在朝廷則當量人才,在銓部則宜守成法。法本無弊,例實敗之。法者,公天下而為之者也;例者,因人而立以壞天下之公者也。昔之患在於用例破法,今之患在於因例立法。諺稱吏部為'例部'。今《七司法》自晏敦複裁定,不無疏略,然守之亦可以無弊。而徇情廢法,相師成風,蓋用例破法其害小,因例立法其害大。法常靳,例常寬,今法令繁多,官曹冗濫,蓋由此也。望令裒集參附法及乾道續降申明,重行考定,非大有牴牾者弗去,凡涉寬縱者悉刊正之。庶幾國家成法,簡易明白,賕謝之奸絕,冒濫之門塞矣。」於是重修焉。既而吏部尚書蔡洸以改官、奏薦、磨勘、差注等條法分門編類,名《吏部條法總類》。十一月,《七司敕令格式申明》成書。
淳熙三年,中書舍人程大昌言:「舊制,選人改秩後兩任關升通判,通判兩任關升知州,知州兩任即理提刑資序。除授之際,則又有別以知縣資序隔兩等而作州者,謂之'權發遣',以通判資序隔一等而作州者,謂之'權知',上而提刑、轉運亦然。隔等而授,是擇材能也;結銜有差,是參用資格也。今得材能、資格俱應選者為上,其次,則擇第二任知縣以上有課績者許作郡,初任通判以上許作監司,第二任通判以上許作職司,庶幾人法並用。」從之。
甯宗慶元中,重定《武臣關升格》。先是,初改官人必作令,謂之「須入」。至是,複命除殿試上三名、南省元外,並作邑;後又命大理評事已改官未曆縣人,並令親民一次,著為令。
紹定元年,臣僚上言:「銓曹之患,員多闕少,注擬甚難。自乾道、嘉定以來,嘗命選部職官窠闕,各于元出闕年限之上,與展半年用闕。歷年浸久,入仕者多,即今吏部參注之籍,文臣選人、武臣小使臣校尉以下,不下二萬七千餘員,大率三四人共注一闕,宜其膠滯壅積而不可行。乞命吏部錄參、司理、司法、令、丞、監當酒官,于元展限之上更展半年。」從之。
淳祐七年,監察禦史陳垓建言,乞申戒飭銓法十弊:一曰添差數多,破法耗財;謂倅貳、幕職、參議、機宜、總戎、鈐轄、監押之類。
二曰抽差員眾,州縣廢職;謂監司、帥守幕屬多差見任州縣他官權攝。
三曰攝局違法,蠹政害民;謂監司、師守徇私差權幕屬等職。
四曰「須入」不行,僥倖撓法;謂初改官人必作知縣,今多規免,苟圖京局,躐求倅貳,遂使不曾曆縣之人冒當郡寄。
五曰奏辟不應,奔競日甚;謂在法未經任人不許奏辟,今或以初任或以闕次遠而改辟見次者。
六曰改任巧捷,紊亂官常;謂在法已授差遣人,不得幹求換易。今既授是官,複謀他職,辭卑居尊,棄彼就此。
七曰薦舉不公,多歸請托;八曰借補繁多,官資氾濫;九曰曠職守,役心外求;十曰匿過居官,玩視國法。謂曾經罪犯,必俟赦宥。今則既遭彈劾,初未經赦者,經營差遣。
舊制,軍功補授之人,自合從軍,非老疾當汰,無參部及就辟之法。比年諸路奏功不實,寅緣竄名,許令到部,及諸司紛然奏辟,實礙銓法。建炎兵興,雜流補授者眾,有曰上書獻策,曰勤王,曰守禦,曰捕盜,曰奉使,其名不一,皆閫帥假便宜承制之權以擅除擢。有進士徑補京官者,有素身冒名即為郎、大夫者。乃詔:「從軍應賞者,第補右選,以清流品。」又有民間願習射者,籍其姓名。守令月一試,取藝優者,如三路保甲法區用。
紹興初,嘗以兵革經用不足,有司請募民入貲補官,帝難之。參知政事張守曰:「祖宗時,授以齋郎,今之將仕郎是也。」知樞密院李回曰:「此猶愈科率於民。」乃許補承節郎、承信郎、諸州文學至進義副尉六等,後又給通直郎、修武郎、秉義郎、承直至迪功郎。其注擬、資考、磨勘、改轉、蔭補、封敘,並依奏補出身法,毋得注令錄及親民官。和議之後,立格購求遺書,亦命以官。凡歿于王事,無遺表致仕格法者,聽奏補本宗異姓親子孫弟侄,文臣將仕郎,武臣承信郎;余親,上州文學或進武校尉,所以褒恤忠義也。又以兩淮、荊襄,其土廣袤,募民力田。凡白身勸民墾田及七十五頃者與副尉,五百頃補承信郎。
孝宗即位,命帥臣、監司、郡守、嘗任兩府及朝官等遣親屬進貢,等第補授登仕郎、將仕郎,推恩理為選限。淳熙三年,詔罷鬻爵,除歉歲民願入粟賑饑、有裕於眾,聽補官,餘皆停。自是,進納軍功,不理選限,登仕郎、諸州助教不許出官,止於贖罪及就轉運司請解而已。
志第一百十二選舉五(銓法下)
○遠州銓補蔭流外補
川峽、閩、廣,阻遠險惡,中州之人,多不願仕其地。初,銓格稍限以法,凡州縣、幕職,每一任近,即一任遠。川峽、廣南及沿邊,不許挈家者為遠,餘悉為近。既分川峽為四路,廣南東、西為二路,福建一路,後增荊湖南一路,始立八路定差之制,許中州及土著在選者隨意就差,名曰「指射」,行之不廢。
太平興國初,選人孟巒擬賓州錄事參軍,詣匭訴冤,坐流海島。自是,得遠地者不敢辭。既而詔:「川峽、嶺南、福建注授,計程外給兩月期,違則本州不得放上,遣送闕下,除籍不齒。或被疾,則所至陳牒,長吏按驗,付以公據;廢痼末損,則條狀以聞。」雍熙四年,又詔:「選人年六十,勿注遠地;非土人而願者聽。凡任廣、蜀、福建州縣,並給續食。」初,嶺南闕官,往往差攝。至是,詔州長吏試可者選用之;罷秩,奏送闕下,與出身。淳化間,又詔:「嶺南攝官,各路惟許選二十員以承乏,餘悉罷歸。」
始,令嶺南幕職,許攜族行,受代不得寄留。至道初,申詔:「劍南州縣官,不得以族行。敢有妄稱妻為女奴,攜以之官,除名。」初,榮州司理判官鄭蛟,冒禁攜妻之任。會蜀賊李順構亂,其党田子宣攻陷城邑,而蛟捕得之,擢為推官。至是,知梓州張雍奏其事,上命戮蛟,而有是詔。
咸平間,以新、恩、循、梅四州瘴地,選荊湖、福建人注之。吏部銓擬官,悉標其過犯,自是,凡注惡地,令不須書。又詔:「規避遐遠,違期受代,勘鞫責罰,就移遠地。」
神宗更制,始詔:「川峽、福建、廣南,之官罷任,迎送勞苦,其令轉運司立格就注,免其赴選。」於是七路自常選知州而下,轉運司置員闕籍,具書應代時日,下所部郡眾示之。凡見任距受代半年及已終更者,許用本資序指射。有司受而閱之,定其應格當差者,上之審官東院、流內銓,審覆如令,即奏聞降敕。若占籍本路,或遊注此州,皆從其便;惟不許官本貫州縣及鄰境,其參擬銓次悉如銓格。無願注者,上其闕審官,而在選者射之。武臣之屬西院、三班院者,令樞密院放此具制。後荊湖南亦許就注。或言:「土人知州非便。法應遠近迭居,而川人許連任本路,常獲家便,實太偏濫。」王安石曰:「分遠近,均勞佚也。中州士不願適遠,四路人樂就家便,用新法即兩得所欲;況可以省吏卒將迎、官府浮費邪?」何正臣又言:「蜀人之在仕籍者特眾,今自郡守而下皆得就差,一郡之官,土人太半,寮寀吏民皆其鄉里親信,難於徇公,易以合黨。請收守令闕歸之朝廷,而他官兼用土人,量立分限,庶經久無弊。兼聞差注未至盡公,願許提刑司索案牘究察之。」奏上,法不為改,但申嚴提刑司互察之法。
元祐初,禦史上官均言:「定差不均之弊有七:諸路赴選中試乃差,八路隨意取射,一也。諸路吏部待試,需次率及七年,方成一任;八路就注,若及七年,已更三任,二也。八路雖坐停罷,隨許射注;而見在吏部待次之人,至有歷任無過,尚須試法,候及一年方有注擬,三也。其待次者又許權攝,祿無虛日;而吏選無愆犯,亦大率四年方再得祿,四也。土人得射奏名者,免試就注家便,年高力憊,不復望進,往往營私廢職,五也。仕久知識既多,土人就射本路,不無親故請托,六也。八路監司地遠而專,設漫滅功過名次,人亦不敢爭校;故有力者多得優便,而孤寒滯卻,七也。請並八路差盡歸吏部為便。」既而吏部亦請用常格差除,遂悉歸之銓。
紹聖複行舊制,且許八路人陰補出官,即轉運司試中注闕。重和間,臣僚又言其弊:「轉運以軍儲、吏祿、供饋、支移為己責,而視差注為末務,往往付之主案吏胥定擬,而簽廳視成書判而已。注闕之高下,視賄之厚薄。無賂,則定差之牘,脫漏言詞,隱落節目。及其上部,必致退卻,參會重上,又半歲矣。以是闕多而不調者眾。宜督典領之官,歲終取吏部退難有無、多寡,為之課而賞罰之,庶可公注擬而絕吏賕。」乃命立《考課法》。
建炎初,詔福建、二廣闕並歸吏部,惟四川仍舊制。初,累朝以廣南地遠,利入不足以資正官,故使舉人兩與薦選者,試刑法于漕司,以合格者注攝兩路,謂之「待次」。攝官更兩任無過,則錫以真命。至是,雖歸之吏部,逾年無願就者,複歸漕司。自神宗朝,宗室不許調川峽官;至是宗室多避難入蜀,乃聽于四路注擬。紹興六年,詔:「川峽轉運司每季孟月上旬集注。」為定法焉。八年,直學士院勾龍如淵上疏謂:「行都去蜀萬里,而比歲窠闕歸之朝廷,寒遠之士,困抑者眾。願參酌前制,稍還漕銓之舊,立為定格,使與堂除不相侵紊。」遂命以小郡知州、監以下,仍付漕司差注,其選人改官詣司公參,理為「到部」。人稱便焉。
補蔭之制。凡奏戚屬,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本服期親,奉禮郎;大功,守監簿;小功,初等幕職官;元豐前,試大理評事。
緦麻,知令、錄。元豐前試校書郎。
異服親亦如之。有服女之夫,則本服大功以上女夫,知令、錄;小功,判、司、主簿或尉;緦麻,試監簿。周功女之子,知令、錄;孫及大功女之子,判、司、主簿或尉;曾孫及大功女之孫、小功女之子,並試監簿;其非所生子若孫,各降一等;緦麻女之子,試監簿。
每祀南郊、誕聖節,太皇太后、皇太后並錄親屬四人,皇后二人。非遇推恩而特旨賜官,不用此法。凡諸妃期親守監簿,余判、司、主簿或尉;異姓親試監簿。婉容以上有服親,才人以上小功親,並試監簿。凡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夫之期親,判、司、主簿或尉,餘試監簿;子,補殿中丞;孫,光祿寺丞;婿,太常寺太祝;外孫,試銜、知縣。凡親王婿,大理評事;外孫,初等職官;女之子婿,試監簿。宗室緦麻以上女之夫,試銜、知縣;袒免,判、司、主簿或尉。其願補右職,依換官法。奉禮郎即右侍禁,幕職官即左班殿直,知令、錄即右班殿直,判、司、主簿、尉即奉職,試監簿即借職。
凡文臣:三公、宰相子,為諸寺丞;期親,校書郎;余親,本宗大功至緦麻服者。
以屬遠近補試銜。使相、參知政事、樞密院使、副使、宣徽使子,為太祝、奉禮郎;期親,校書、正字;餘親,補試銜。節度使、僕射、尚書、太子三少、御史大夫、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子,校書郎、正字;期親,寺、監主簿;餘親,試銜。三司使,翰林、資政殿侍講、龍圖閣學士,樞密直學士,太常、宗正卿,中丞,丞、郎,留後,觀察使,內客省使子,正字;期親,寺、監主簿;餘親,試銜及齋郎。兩省五品、龍圖閣直學士、待制、三司副使、知雜禦史子,寺、監主簿;期親,試銜;余親,齋郎。諸司大卿、監子,寺監主簿;期親,試銜。小卿、監兼職者子,試銜;期親,齋郎。
凡武臣:宰相子,為東頭供奉官,使相、知樞密院子,為西頭供奉官;期親,皆左侍禁;余屬,自左班殿直以下第官之。樞密使、副使、宣徽節度使子,西頭供奉官;期親,右侍禁;余屬,自右班殿直以下第官之。六統軍諸衛上將軍、節度觀察留後、觀察使、內客省使子,右侍禁;期親,右班殿直;余屬,三班奉職以下第官之。客省使、引進防禦使、團練使、四方館使、樞密都承旨、閣門使子,右班殿直;期親,三班奉職;餘屬,為差使、殿侍。諸衛大將軍、內諸司使、樞密院諸房副承旨子,三班奉職;期親,借職;餘屬,為下班殿侍。諸衛將軍、內諸司副使、樞密分房副承旨子,為三班借職。
凡兼職在館閣校理、檢討,王府記室、翊善、侍講,三司主判官,開封府判官、推官,江淮發運,諸路轉運,始許奏及諸親。提點刑獄,惟許奏男。其嘗以贓抵罪,得複故官。文臣至郎中及員外郎任館閣職,武臣至諸司副使、諸衛將軍者,止許蔭子若孫一人,尚在謫籍者弗預。
太祖初定任子之法,台省六品、諸司五品,登朝嘗曆兩任,然後得請。始減歲補千牛、齋郎員額;齋郎須年貌合格,誦書精熟,乃得奏。
太宗踐極,諸州進奏者授以試銜及三班職,初推恩授散試官者,不得赴選。太平興國二年,乃詔授試銜等人特定七選集,遂為定令。凡誕聖節及三年大祀,皆聽奏一人。而淳化改元恩,文班中書舍人、武班大將軍以上,並許蔭補;如遇轉品,許更蔭一子,由是奏薦之恩始廣。每誕聖節,朝臣多請奏疏屬,不報。至道二年,始限以翰林學士、兩省五品、尚書省四品以上,賜一子出身,此聖節奏薦例也。先是,任子得攝太祝、奉禮,未幾即補正員。帝謂:「膏粱之子,不十年坐致閨籍。」是年,悉授同學究出身赴選集。
真宗東封,祀汾陰,進奉人已官者進秩,未官者令翰林試藝,與試銜、齋郎、借職。公主、郡縣主以下諸親,外命婦入內者,亦有恩慶。而東封恩,則提點刑獄、朝臣、使臣,皆得奏一人。奏戚屬,舊無定制。有求補閣門祗候者,真宗以宣贊之職,非可以恩澤授,乃詔:「自今求敘遷者,至殿直止。」大中祥符二年,以門蔭授京官,年二十五以上求差使者,令于國學受業,及二年,審官院與判監官考試其業,乃以名聞。內諸司使、副授邊任官者,陛辭時許奏子。詔樞密院定其制,凡妄名孫及從子為子求蔭者,坐之。七年,帝幸南京,詔臣僚逮事太祖者,賜一子恩澤,令翰林學士李維等定,自給諫、觀察使以上得請。初,轉運使辭日,許奏一人。天禧後,惟川、廣、福建者聽,余路再任始得奏。又詔:「承天節恩例所蔭子孫,不許以他親及已食錄者。」特許西京分司官,郊禋奏蔭一子。自是分務西洛者得以為例,南京則否。
仁宗慶曆中,裁損奏補入仕之路,凡選人遇郊赴銓試,其不赴試亦無舉者,永不預選。罷聖節奏蔭恩,學士以下,遇效恩得奏大功以上親,再遇郊得奏小功以下親。郎中、帶職員外郎,初遇郊蔭子若孫,再郊及期親,四遇郊聽蔭大功以下親。初得奏而年過六十無子孫,蔭期親。其皇親大將軍以上妻,再遇郊亦許之。武臣蔭例仿此。凡蔭長子孫皆不限年,諸子孫須年過十五;若弟侄須過二十,必五服親乃許。已嘗蔭而物故者,無子孫祿仕,聽再蔭。自是,任子之恩殺矣。
英宗即位,郡縣致貢奉人,悉命以官。知諫院司馬光建言:「監司、太守,遣親屬奉表京師,不問官職高下、親屬近遠,推恩至班行、幕職、權知州軍,或所遣非親,亦除齋郎及差使、殿侍,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藩鎮之弊,因循不革。爵錄本待賢才,今此等受官,誠為大濫。縱不能盡罷其人,若五服內親,等第受以一官,其無服屬量賜金帛,庶少救濫官之失。」然詔令已行,不從其議。時方患官冗,言者皆謂:「由三歲一磨勘,其進甚亟,易至高位,故獲蔭者眾。」乃令待制以上,自遷官後六歲,無故則複遷之,有過益展年,至諫議大夫止。京朝官四歲磨勘,至前行郎中止,少卿、監限七十員,員有闕,以前行郎中久次者補之。少卿、監以上遷官,聽旨。
仁宗雖罷聖節恩,而猶行之妃、主。神宗既裁損臣僚奏蔭,以宮掖外戚恩尤濫,故稍抑之。舊,諸妃遇聖節奏親屬一人,間一年許奏二人,郊禮許奏一人。嬪禦每遇郊奏一人,兩遇聖節與一奏。後定,諸妃每遇聖節並郊許奏有服親一人。淑儀、充儀、婕妤、貴人遇郊,許奏小功以上親一人,位號別而資品同者,許比類奏薦。舊,公主每遇聖節、郊禮,奏夫之親屬一人;公主生日,許奏一人。後罷生日恩,所奏須有服親。皇親妻兩遇郊,許奏期親一人,後罷奏。舊,郡、縣主遇郊,許奏親生子右班殿直,若庶子及其夫之親,兩遇郊許奏借職一人。後親子惟注幕職,孫若庶子,兩遇郊方許奏一人,夫之親屬勿奏。舊,臣僚之妻為國夫人者,得遺表恩,後除之。妃嬪、公主以下,非有服親之婿不許奏。既而曾布等又言:「臣僚陳請恩澤,宜有定制。」乃許見任二府歲乞差遣一人。宰臣、樞密使兼平章事因事罷者,陳乞轉官一人,指射差遣二人。余執政官,並各一人。待制以上乞差遣遷學士者又一人。三路、廣桂安撫使、知成都府、梓州差遣一人,親孫、子循一資。廣南轉運、提點刑獄奏子孫或期親合入官一人。成都、梓、利、夔路差遣一人,子孫循一資。中書檢正官、樞密院檢詳官至員外郎,在職及二年,遇大禮許補親屬。中書堂後官、提點五房官,雖未至員外,聽奏補。邕、宜、欽極邊煙瘴知州,聽奏子孫一人。凡因戰陣物故及歿于王事,許官其子孫。又功臣繪像之家,如無食錄人,則許特奏子孫一人入官。既定《銓試法》,任子中選者得隨銓擬注,其入優等,往往特旨賜進士出身。
元祐元年詔:「諸軍致仕停放人,其遺表恩該及子而過五年自陳者,慮有冒濫,毋推恩。職事官卿、監以下應任子者,須官至朝奉郎,乃許奏。」三年,定宰臣、執政初遇郊,許奏本宗異姓親各一人,次遇郊,奏數如初。願用其恩與有官人,則許轉官並循資,或乞差遣,惟不得轉入朝官、循入支掌。應奏承務郎、殿直以上,許換升一任;不得升入通判。餘官三遇郊,許奏有官人。舊制,應奏兩人止者,次郊,止許奏有官人。其後,遇郊更合補蔭者,並准此為間隔之次;已致仕而遇大禮應奏補者,再奏而止。宣仁太皇太后諭輔臣曰:「近已裁減入流,本家恩澤,宜減四分之一。」呂公著等曰:「陛下臨朝同聽斷,本殿恩澤,自不當限數。先來所定,止與皇太后同等,豈可更損?」宣仁曰:「裁減恩澤,凡自上而始,則均一矣。」乃詔曰:「官冗之患,實極於今,苟非裁入流之數,無以清取士之原。吾以眇身率先天下,今後每遇聖節、大禮、生辰,合得親屬恩澤,並四分減一,皇太后、皇太妃同之。」
哲宗既親政,詔復舊。凡乞致仕而不願轉官者,中大夫至朝奉郎及諸司使,許奏補本宗有服親一人;自奉議郎、內殿承制以下,許與有服親一人恩例;惟中大夫、中散大夫、諸司使帶遙郡者,蔭補外仍與有服親恩例;若致仕未受敕而身亡者,在外以陳乞至門下省日,在京以得旨日,亦許乞有服親恩例一人。初,《任子法》以長幼為序,若應奏者有廢疾,或嘗犯私罪至徒,或不肖難任從仕,許越奏其次。至是,始刪去格令「長幼為序」四字。
五年,定《親王女郡主蔭補法》,遇大禮,許奏親屬一人,所生子仍與右班殿直;兩遇,奏子或孫與奉職;即用奏子孫恩回授外服親之夫,及夫之有服親者,有官人轉一官,毋得升朝,選人循一資,無官者與借職,須期以下親,乃得奏。吏部言:「皇太妃遇大禮,以應奏恩與其親屬,而服行不應法。」詔用皇后緦麻女之子為比,補借職。舊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門客,而太妃未有法。紹聖初,詔皇太妃用興龍節奏親屬恩,回授門客。自是,太后每及八年、太妃十年,奏門客一名,與假承務郎,許參選。如年數未及,凡恩皆毋回授。
元符後,命婦生皇子許依大禮奏有服親,三品以上三人。宗室緦麻親,許視異姓蔭孫。凡蔭補異姓,惟執政得奏,如簽書樞密院事雖依執政法,而所蔭即不理選限。後因轉官礙止法者,許回授未仕子孫,而貪冒者又請回授異姓,有司每沮止之,然亦多御筆許特補。
政和間,尚書省定《回授格》,謂無官可轉,或可轉而官高不欲轉,或事大而功效顯著為一格,許奏補內外白身有服親;官有止法不可轉,功績次著為一格,許奏本宗白身袒免親;官不甚高、而功績大為一格,許奏本宗白身有服親;官不甚高、功不甚大為一格,而分為三,一與內外有官有服親,一與有官有服本宗親,一與有官有服者之子孫。凡為六等。
宣和二年,殿中侍御史張汝舟言:「今法所該補奏,與先朝同。昔之官至大夫,曆官不下三五十年,而今閱三五年,有已至大夫者矣;諸翼將軍至武翼郎,須出官三十年,方許奏補;今文武官奏補,未嘗限年,此太濫也。至若中大夫以下及武功、武翼大夫,已求致仕而不及受敕,乃格其恩,於是有身謝而未受敕者,其家或至匿哀須限;然不及親受而不與沾恩者多矣,此太吝也。欲自今中大夫至帶職朝奉郎以上,雖遇郊恩,入官不及二十年,皆未許蔭補;雖已經奏薦,再遇郊恩年仍未及者,亦寢其奏,庶抑其濫。至於文武官及大夫以上嘗求休致,而身謝在出敕前,欲並許奏蔭,以補其不及。」詔尚書省文武官致仕,雖不及受敕,若無曾受蔭人,自有遺表恩。又寺、監長貳至開封少尹,系用職事蔭補,不合限年。餘從之。
崇寧以來,類多泛賞,如曰「應奉有勞」、「獻頌可采」、「職事修舉」特授特轉者,皆無事狀可名,而直以與之。孟昌齡、朱勔父子、童貫、梁師成、李邦彥等,凡所請求皆有定價,故不三五年,選人有至正郎或員外,帶職小使臣至正、副使或入遙郡橫行者。而蔡京拔用從官,不論途轍,一言合意,即日持橐。又優堂吏,往往至中奉大夫,或換防禦、觀察使。由此任子百倍。飲宗即位,赦恩覃轉,惟許宗室;其文武臣止令回授有官有服親,且詔:「非法應回授及特許者,毋錄用。」
高宗中興,重定《補蔭法》,內外臣僚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隨,文武各有等秩,見《職官志》。建炎元年,詔:「宰執子弟以恩澤任待制以上者,並罷。」紹興四年詔:「文武太中大夫以上及見帶兩制職名,依舊不限年。內無出身自授官後以及十五年,年及三十、不系宮觀責降之人,聽依條補蔭。」七年,中書舍人趙思誠言:「孤寒之士,名在選部,皆待數年之闕,大率十年不得一任。今親祠之歲,任子約四千人,是十年之後,增萬二千員,科舉取士不與焉。將見寒士有三十年不得調者矣。祖宗時,仕至卿、監者,皆實以年勞、功績得之,年必六十,身不過得恩澤五六人。厥後私謁行,橫恩廣,有年未三十而官至大夫者,員數比祖宗時不知其幾倍,而恩例未嘗少損。有一人而任子至十餘者,此而不革,實蠹政事,望議革其弊。」會思誠去國,議遂格。舊法,惟贓罪不許任子,新令並及私罪徒,有司以為拘礙者多,遂罷新令。又詔:「宰執、侍從致仕遺表,惟補緦麻以上親,毋及異姓。」二十二年,以武臣多出軍中,爵秩高而族姓少,凡有薦奏,同姓皆期功,異姓皆中表,閭巷之徒附會以進。命須經統轄長官結罪保明,詭冒者連坐之。帝於後妃補蔭,每加裁抑,詔後族不得任從官。
孝宗即位,思革冗官。初詔百官任子遇郊恩權免奏薦,年七十人,遇郊不許奏子。俄又詔,未奏者許一名。隆興元年,以張宋卿言蔭補冗濫,立為定法。凡員外轉正郎,正郎轉侍從,卿監之至中大夫,每初遇郊,則聽任一子;再經,則不許複請。遺表之恩,各減其一。減年之類,亦去其半。至府史之屬,武功之等,亦仿此差降之。
乾道二年詔:「非泛補官,如宗室、戚裏女夫捧香,異姓上書獻頌,隨奉使補官,陣亡女夫,異姓給使減年之類,轉至合奏薦官,候致仕與奏一名,嘗奏者不再奏。」四年,詔:「宗室袒免親諸衛將軍、武功大夫至武翼郎以上,遇大禮奏補親屬,並依外官法,著為令。」九年,詔:「文臣帶職員外郎及武翼大夫以上,生前未嘗奏薦者,與致仕恩澤一名;即已嘗奏薦而被蔭人身亡,許再請。應朝奉郎、武翼郎以上補授及三十年者,亦與一名。」又詔:「武臣嘗任執政官,遇郊聽補文資。」於是恩數視執政者亦得之。蓋戚裏、宗王與夫攀附之臣,皆爭以文資祿其子,不可複正矣。自隆興著酬賞實曆對用轉官之法,遷官稍緩。至是,郊恩之奏視為減半,然猶未大艾也。淳熙九年,始詔:「減任子員數。自宰相、執政、侍從、卿監、正郎、員外郎,分為五等,每等降殺,以兩酌中定為止數,武臣如之。宰相十人,執政八人,侍從六人,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帶職朝奉郎至朝議大夫三人,通減三分之一。」於是冗濫漸革。
甯宗慶元中,立《補蔭新格》,自使相以下有差,文臣中大夫、武臣防禦使以下,不許遺表推恩。嘉泰初,以官冗恩濫,凡宗女夫授官者,依舊法終身止任一子,兩府使相不得以郊恩奏門客,著為令。
凡流外補選,五省、禦史台、九寺、三監、金吾司、四方館職掌,每歲遣近臣與判銓曹,就尚書同試律三道,中者補正名,理勞考。三館、秘閣楷書,皆本司試書劄,中書覆試,補受。後以就試多懷挾傳授,乃鎖院、巡搜、糊名。凡試百司吏人,問律及疏,既考合格,複令口誦所對,以妨其弊。其自敘勞績,臣僚為之陳請,特免口誦,謂之「優試」。得優試者,率中選。後遂考試百司人,歲以二十人為額,毋得僥倖求優試。為職掌者,皆限年,授外州司戶、勒留,有至諸衛長吏、兩省主事者。
學士、審官、審刑院,登聞檢鼓院,糾察刑獄司,皆選取諸司吏人,或以年限,或理本司選。然中書制敕及五院員闕,多即遣官特試書劄,驗視材質。制敕院須堂後官以下親屬,五院須父祖有官者,樞密院亦如之,惟本院試驗。宣徽院、三司、各省、閣門、三班院,皆本司召補,至其首者出職。
凡出職者,樞密院、三司,皆補借職以上,餘或補州縣。內廷諸司主吏、三司大將,亦有補三班借職者。中書主事以下,三司勾覆官以上,各帶諸州上佐;樞密院主事以上,皆帶同正將軍;餘多帶遠地司戶、簿、尉。
先是,勒留、出官及選限,皆無定制。其隸近司,有才三二年即堂除外官者。咸平末,命翰林學士承旨宋白,與兩制、禦史中丞同詳定之。白等請令「中書沿堂五院行首、副行首,依舊制補三班;通引、堂門、直省、發敕驗使臣,遇闕,依名次補正名;三年授勒留官,遇恩則一年,授後,七年出官。宣徽院貼房至都勾押官,軍將至知客、押衙各六等,並以次補;至勾押官、押衙,及五年以上出官,補三班或簿、尉。學士院孔目官,補正三年授勒留官,遇恩一年,授後,五年出官;驅使官,補正四年授勒留官,遇恩二年,授後,八年出官。三館孔目官,書直庫表奏、守當官,四年授勒留官,遇恩二年,授後,守當官八年、書直庫表奏官七年、孔目官六年出職;其職遷補者,許通計年考,有奉錢官者,更留三年。典書、楷書五選集,准格三館入流,歲數已少,無得以諸色優勞減選。閣門、客省、承受、驅使官轉次第,並依本司舊例補正名,四年授勒留官,遇恩則二年,授後,七年出授簿、尉;其行首並如舊制。審刑院本無職掌名額,于諸司選差正名,令不以有無勒留。審官五年、審刑三年,出官以前,諸司請自今勒留,並比七選集授官例,赴選日不以州縣地望為資敘。」從之。後又定客省承受、行首歲滿補殿直、奉職;禦書院、翰林待詔、書藝祗候,十年以上無犯者聽出職。
太祖嘗親閱諸司流外人,勒之歸農者四百人。開寶間,詔:「流外選人經十考入令、錄者,引對,方得注擬。驅使散從官、伎術人,資考雖多,亦不注擬。」堂後官多為奸髒,欲更用士之在令、錄、簿、尉選者充之;或不屑就,而所選不及數,乃如舊制。雍熙時,以堂後官充職事官,入謝外不赴朝參,見宰相禮同胥吏。端拱初,以河南府法曹參軍梁正辭、楚丘縣主簿喬蔚等五人為將作監丞,充中書堂後官,拔選人授京官為堂吏,自此始。
志第一百一十三選舉六(保任考課)
保任之制。銓注有格,概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擇才,故予奪升黜,品式具在,而又責官以保任之。凡改秩遷資,必視舉任有無,以為應否;至其職任優殊,則又隨事立目,往往特詔公卿、部刺史、牧守長官,即所部所知,揚其才識而任其能否。上自侍從、台諫、館學,下暨錢谷、兵武之職,時亦以薦舉命之,蓋不膠於法矣。
國初,保任未立限制。建隆三年始詔:「常參官及翰林學士,舉堪充幕職、令、錄者各一人,條析其實,毋以親為避。」既而舉者頗因緣為奸,用知制誥高錫奏:「請許人訐告,得實,則有官者優擢,非仕宦者授以官,或賞緡錢;不實,則反坐之。」自是,或特命陶穀等舉才堪通判者,或詔翰林學士及常參官舉京官、幕職、州縣正員堪升朝者。藩鎮奏掌書記多越資敘,則詔曆兩任有文學方得奏。又令諸道節度、觀察使,於部內官選才識優茂、德行敦篤者各二人,防禦、團練使各舉一人,遣詣闕庭,觀其器業而進用焉。凡被舉擢官,於誥命署舉主姓名,他日不如舉狀,則連坐之。
太宗尤嚴牧守之任,詔諸道使者察部內履行著聞、政術尤異、文學茂異者,州長吏擇判、司、簿、尉之清廉明幹者,具名以聞,驛召引對,授之知縣。又令閱屬部司理參軍,廉慎而明於推鞫者,舉之。雍熙二年,舉可升朝者,始令翰林學士、兩省、禦史台、尚書省官舉之。
淳化三年,令宰相以下至禦史中丞,各舉朝官一人為轉運使,乃詔曰:「國家詳求幹事之吏,外分主計之司,雖曰轉輸,得兼按察,總覽郡國,職任尤重,物情舒慘,靡不由之。尚慮徼功,固當責實。凡轉運使厘革庶務,平反獄訟,漕運金谷,成績居最,及有建置之事,果利於民,令歲終以聞。非殊異者不得條奏。」又詔:三司、三館職事官已升擢者,不在論薦;其有懷材外任,未為朝廷所知者,方得奏舉。始令內外官,凡所舉薦有變節逾矩者,自首則原其聯坐之罪。
太宗聽政之暇,每取兩省、兩制清望官名籍,擇其有德譽者,悉令舉官。所舉之人,須析其爵裏及歷任殿最以聞,不得有隱。如舉狀者有賞典,無驗者罪之。又嘗謂宰臣曰:「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君子畏慎,不欺暗室,名節造次靡渝;小人雖善談忠信,而履行頗僻,在官黷貨,罔畏刑罰。如薛智周以侍御史守婺,政以賄成,聚斂無已,其土產富於羅,州民謂之'羅端公',則為治可知矣。卿等職在掄材,今令朝臣舉官,已是逐末,更不擇舉主,何由得人也。」供奉官劉文質嘗入奏,察舉兩浙部內官高輔之、李易直、艾仲孺、梅詢、高鼎、高貽慶、姜嶼、戚綸八人有治跡,並降璽書褒諭。帝曰:「文質所舉,皆良吏也。」特遷文質為西京作坊副使。
咸平間,秘書丞陳彭年請用唐故事舉官自代。詔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參詳之。拯等上言:「往制,常參官及節度、觀察、防禦、刺史、少尹、畿赤令並七品以上清望官,授訖三日內,于四方館上表讓一人以自代。其表付中書門下,每官闕,以見舉多者量而授之。今官品制度沿革不同,請令兩省、禦史台、尚書省六品以上,諸司四品以上,授訖,具表讓一人自代,於閣門投下,方得入謝。在外者,授訖三月內,具表附驛以聞。」遂著為令。
真宗初,屢詔舉官,未立常制。大中祥符二年詔:「幕職、州縣官初任,未閑吏事,須三任六考,方得論薦。」三年,始定制:
自翰林學士以上常參官,歲各舉外任京朝官、三班使臣、幕職、州縣官一人,著其治行所宜任,令閣門、禦史台歲終會其數。如無舉狀,即具奏致罰。於冬季以差出,亦須舉官後乃入辭。諸司使副、承制、崇班曾任西北邊、川、廣鈐轄、親民者,亦仿此制。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官,知州、通判奏舉部內官屬,則不限人數,具在任勞績,如無可舉及顯有逾濫者,亦須指述,不得顧避。以次年二月二十五日以前到京,違期則都進奏院以名聞,論如不申考帳法。
三司使副舉在京掌事京朝官、使臣。凡被舉者,中書歲置二籍,疏其名銜,下列歷任功過、舉主姓名及薦舉數。一以留中書,一以五月一日進內。明年,籍內仍計向來功過及舉主數,使臣即樞密院置籍。兩省、尚書省、禦史台官凡出使回,須採訪所至及經歷鄰近郡官治跡善惡以聞。轉運使副、提點刑獄官、知州、通判赴闕,各具前任部內官治跡能否,如鄰近及所經州縣訪聞善惡,亦許同奏,先於閣門投進,方得入見。
凡朝廷須人才,及欲理州縣弊政劇務,即籍內視舉任及課績數多而資歷相當者差委,于宣敕內盡列舉主姓名。或任內幹集,特與遷秩,苟不集事,本犯雖不去官,亦移閑慢僻遠地。內外群臣所舉及三人有成績,仰中書、樞密院具姓名取旨甄獎。如並舉三人俱不集事,坐罪不至去官,亦仰奏裁,當行責降。或得失相參,亦與折當。
天聖六年詔:「審刑院舉常參官在京刑法司者為詳議官;大理寺詳斷、刑部詳覆法直官,皆舉幕職、州縣曉法令者為之。自請試律者須五考,有舉者,乃聽試。試律三道,疏二道,又斷中小獄案二道,通者為中格。」時舉官擢人,不常其制。國子監闕講官,則詔諸路轉運使舉經義通明者;或欲不次用人,嘗詔近臣舉常參官曆通判無贓罪而才任繁劇者;欲官諸邊要,亦嘗詔節度使至閣門使、知州軍、鈐轄、諸司使,舉殿直以上材勇堪邊任者,或令三司使下至天章閣待制舉奏之。邊有警,則詔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舉所部官才堪將帥者;三路知州、通判、縣令,則詔近臣舉廉幹吏選任之,毋拘資格。至於文行之士,錢谷之才,刑名之學,各因時所求而薦焉。
自天聖後,進者頗多,始戒近臣,非受詔毋輒舉官。又下詔風厲,毋以薦舉為阿私。其任用已至部使者,毋得複薦,失舉而已擢用,聽。自言不實,弗為負。初,選人四考,有舉者四人,得磨勘遷京官;始詔增為六考,舉者五人,須有本部使者。禦史王端以為:「法,用舉者兩人,得為縣令。為令無過譴,遷職事官、知縣;又無過譴,遂得改京官。乃是用舉者兩人,保其三任也。朝廷初無參伍考察之法,偶幸無過,輒信而遷之。是以碌碌之人,皆得自進,因仍弗革,其弊將深。」乃定令:被薦為令,任內複有舉者始得遷,否則如常選,毋輒升補。
時增設禁限,常參官已授外任,毋得奏舉。京官見任知州、通判,升朝官兵馬都監、諸司副使以上,及在京員外郎嘗任知州、通判,諸司副使嘗任兵馬都監者,乃聽舉,流內銓複裁。內外臣僚歲舉數,文臣待制至侍御史,武臣自觀察至諸司副使,舉吏各有等數,毋得輒過;而被舉者須有本部監司、長吏、按察官,乃得磨勘。又限到官一考,方得薦。知雜禦史、觀察使以上,歲舉京官不得過二人,其常參官毋得複舉,自是舉官之數省矣。定監司以所部州多少劇易之差,為舉令數,非本部勿舉。其後又增舉主三員。蓋官冗之弊浸極,故保薦之法,大抵初略而後詳也。
英宗時,禦史中丞賈黯又言:「今京朝官至卿、監,凡二千八百餘員,而吏部奏舉磨勘選人,未引見者至二百五十餘人。且以先朝事較之:方天聖中,法尚簡,選人以四考改官,而諸路使者薦部吏,未有限數;而在京台閣及常參官嘗任知州、通判者,雖非部吏皆得薦。時磨勘改官者,歲才數十人,後資考頗增,而知州薦吏,視屬邑多少裁定其數,常參官不許薦士。其條約漸繁,而改官者固已眾矣,然引對猶未有待次者也。皇祐中,始限監司奏舉之數,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減六七十人。皇祐及今才十年耳,而猥多至於三倍。向也,法疏而其數省;今也,法密而其數增,此何故哉?正在薦吏者歲限定員,務充數而已。如郡守歲許薦五人,而歲終不滿其數,則人人以為遺己。當舉者避謗畏譏,欲止不敢,此薦者所以多,而真才實廉未免混於無能也。宜明詔天下,使有人則薦,不必滿所限之數。」天子納其言,下詔申敕。中外臣僚歲得舉京官者,視元數以三分率之,減一分;舉職官,有舉者三人,任滿選如法。所以分減舉者數,省京官也。
判吏部流內銓蔡抗又言:「奏舉京官人,度二年引對乃可畢,計每歲所舉,無慮千九百員,被舉者既多,則磨勘者愈眾。且今天下員多闕少,率三人而待一闕,若不稍改,除吏愈難。臣以為可罷知雜禦史、觀察使以上歲得舉官法。」從之。自是舉官之數彌省矣。故事,初入二府,舉所知者三人,將以觀大臣之能。後來請謁之說勝,而薦者或不以公。四年詔:「中書、樞密院舉人,皆明言才業所長,堪任何事,以副朕為官擇人之意。」
神宗即位,乃罷兩府初入舉官。凡薦任之法,選人用以進資改秩,京朝官用以升任,舊悉有制。熙寧後,又從而損益之,故舉皆限員,而歲又分舉,制益詳矣。定十六路提點刑獄歲舉京官、縣令額。又詔察訪使者得舉官。選人任中都官者,舊無舉薦,始許其屬有選人六員者,歲得舉三員。既而帝以舊舉官往往緣求請得之,乃革去奏舉,而概以定格。詔內外舉官法皆罷,令吏部審官院參議選格。
元祐初,左司諫王岩叟言:「自罷辟舉而用選格,可以見功過而不可以見人材,中外病之。於是不得已而別為之名,以用其平日之所信,故有'踏逐申差'之目。'踏逐'實薦舉而不與同罪,且選才薦能而謂之'踏逐',非雅名也。況委人以權而不容舉其所知,豈為通術?」遂複內外舉官法。
及司馬光為相,奏曰:
為政得人則治。然人之才,或長於此而短於彼,雖皋、夔、稷、契,各守一官,中人安可求備?故孔門以四科論士,漢室以數路得人。若指瑕掩善,則朝無可用之人;苟隨器授任,則世無可棄之士。臣備位宰相,職當選官,而識短見狹,士有恬退滯淹,或孤寒遺逸,豈能周知?若專引知識,則嫌於私;若止循資序,未必皆才。莫若使有位達官,各舉所知,然後克協至公,野無遺賢矣。
欲乞朝廷設十科舉士:一曰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二曰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舉有官人。
三曰智勇過人可備將帥科,舉文武有官人。
四曰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舉知州以上資序。五曰經術精通可備講讀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
六曰學問該博可備顧問科,同上。
七曰文章典麗可備著述科,同上。
八曰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舉有官人。
九曰善治財賦公私俱便科,舉有官人。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同上。
應職事官自尚書至給舍、諫議,寄祿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太中大夫,職自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每歲須於十科內舉三人,仍具狀保任,中書置籍記之。異時有事須材,即執政案籍視其所嘗被舉科格,隨事試之,有勞,又著之籍。內外官闕,取嘗試有效者隨科授職。所賜告命,仍備所舉官姓名,其人任官無狀,坐以繆舉之罪。所貴人人重慎,所舉得才。
光又言:「朝廷執政惟八九人,若非交舊,無以知其行能。不惟涉徇私之嫌,兼所取至狹,豈足以盡天下之賢才?若採訪毀譽,則情偽萬端。與其聽游談之言,曷若使之結罪保舉?故臣奏設十科以舉士,其'公正聰明可備監司',誠知請屬挾私所不能無,但有不如所舉,譴責無所寬宥,則不敢妄舉矣。」詔皆從之。
二年,殿中侍御史呂陶言:「郡守提封千里,生聚萬眾,所系休戚,而不察能否,一以資格用之,凡再為半刺、有薦者三人,則得之矣。不公不明,十郡而居三四,是天下之民,半失其養。請令內外從臣,歲舉可為守臣者各三人,略資序而采公言,庶是可以擇才庇民也。」詔:「內外待制、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再曆通判資序、堪任知州者一人,籍於吏部。遇三路及一州而四縣者,其守臣有闕,先差本資序人,次案籍以及所薦者。」
頃之,侍御史韓川言:「近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守臣,而薦所不及,雖課入優等,皆未預選,此倚薦以為信也。然太中大夫以上,率在京師,唯馳騖請求、因緣宛轉者,常多得之。跡遠地寒,雖曆郡久、治狀著、課入上考,偶以無薦,則反在通判下,不許入三路及四縣州。且州以縣之多少而分簡劇,亦未為盡。蓋繁簡在事不在縣,固有縣多而事不繁,亦有縣少而事不簡者。願參以考績之實,著為通令,仍不以縣之多少而為簡劇。」詔吏部立法以聞。已而歲舉積久,吏部無闕以授。四年,遂罷太中大夫以上歲舉法,惟奉詔乃舉焉。
紹聖元年,右司諫朱勃言:「選人初受任,雖能,法未得舉為京官。而有挾權善請求者,職官、縣令舉員既足,又並改官舉員求之。」詔:「歷任通及三考,而資序已入幕職、令錄,方許舉之改官。」
初,神宗罷薦舉,惟舉禦史法不廢。熙寧二年,王安石言:「舉禦史法太密,故難於得人。」帝曰:「豈執政者惡言官得人耶?」於是中書悉具舊法以奏。安石曰:「舊法,凡執政聽薦,即不得為禦史。執政取其平日所畏者薦之,則其人不復得言事矣,蓋法之弊如此。」帝乃令悉除舊法,一委中丞舉之,而稍略其資格。趙抃曰:「用京官恐非體,又不委知雜,專任中丞,亦非舊制。」帝曰:「唐以布衣馬周為之,用京官何為不可?知雜,屬也,委長為是。」侍御史劉述奏曰:「舊制,舉禦史必官升京朝,資入通判。眾學士、本台丞、知雜更互論薦,每一闕上,二人而擇用一人。今專委中丞,則愛憎由己,公道廢於私恩;或受權臣之托,引所親厚,擅竊人主威福,此大不便。」弗聽。既改法,著作佐郎程顥、王子韶、謝景福方為條例司屬官,中丞呂公著薦之,遂以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
宣仁太后聽政,詔範純仁為諫議大夫,唐叔問、蘇轍為司諫,朱光庭、范祖禹為正言。章惇曰:「故事,諫官皆薦諸侍從,然後大臣稟奏,今得無有近習援引乎?」太后曰:「大臣實皆言之,非左右也。」惇曰:「台諫所以糾大臣之越法者。故事,執政初除,苟有親戚及嘗被薦引者見為台臣,則皆他徙,防壅蔽也。今天子幼沖,太皇太后同聽萬機,故事不可違。」於是呂公著以范祖禹,韓縝、司馬光以範純仁,皆避親嫌。光曰:「純仁、祖禹實宜在諫列,不可以臣故妨賢,寧臣避位。」惇曰:「縝、光、公著必不私,他日有懷奸當國者,例此而引其親党,蔽塞聰明,恐非國之福。純仁、祖禹請除他官,仍令侍從以上,各得奏舉。」於是,詔尚書、侍郎、給舍、諫議、中丞、待制各舉諫官二員;純仁改除天章閣待制,祖禹為著作佐郎。後又命司諫、正言、殿中侍御史、監察禦史,並用升朝官通判資序。
元祐六年,禦史中丞鄭雍言:「舊禦史闕,台官得自薦,所以正名舉職也。自官制行,禦史中丞與兩省分舉,而今之兩省官屬,皆與聞門下、中書政事,其自舉非故事,且有嫌。乞專委台官,若稍涉私,自有黜典。」詔禦史中丞舉殿中侍御史二員,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同舉監察禦史二員,給事中亦舉二員。雍又言:「風憲之地,責任宜專。若臺屬多由他薦,恐非責任之本意。」詔中丞更舉監察禦史二員。八年,侍御史楊畏言:「風憲之任,人主寄耳目焉。禦史進用,宰執不得預,顧令兩省屬官舉之,非是。」遂寢前命。
武臣薦舉立格,有枚別職任而舉之者,有概名材武而入之銓格者,又其上則「謀略膽勇可備統眾」、「諳練兵事可任邊寄」之類。惟邊要任使隸樞密院,餘則審官西院、三班院按格注之。其後,雖時有更易,而薦舉之所重輕,選用之所隸屬,多規此立制。
建炎兵興多事,以中外有文武材略出倫,或淹布衣,或沉下僚,命侍從、監司、郡守搜訪,各舉所知,州縣禮遣赴行在。又詔舉「忠信寬博可使絕域」與「智謀勇毅能將萬眾」者,不以有無官資,並詣登聞檢院自陳,才謀勇略可使者,赴禦營司量材錄用。或命庶僚各舉內外官及布衣隱士才堪大用者,擢為輔弼,協濟大功;或命侍從舉可為台諫者,或舉縣令,或舉宗室;刺史舉忠義之士能恢復土疆保護王室者;帥臣、監司、守令舉所部見任寄居待次文武官有智謀及武藝精熟者;及訪求國初功臣後裔,中興以來忠義死節之家子孫。四年,以朝班多闕,詔:「台諫、左右司郎官已上,各薦士二人,仍令執政同選。在外待從雖在謫籍,無大過而政事才學實可用者,亦與召擢。」
紹興二年,廷臣言:「今右武之世,雖二三大將,各立俊功,微賤之中,尚多奇士。願廣加薦舉,延問恢復之計。」帝然其言。詔觀察使以上各薦可為將帥者二人,樞密籍錄以備選用。又以中原士大夫隔絕滋久,流徙東南者,媒寡援疏,多致沉滯,令侍從搜訪以聞。三年,複司馬光十科,時遣五使宣諭諸道,令訪廉潔清修可以師表吏民者。錄詔宣諭官所薦,並俟終更,令入對升擢,以勸能吏。複用舊制,侍從官受命三日,舉官一員自代,中書、門下省籍記姓名,每闕官,即以舉狀多者進擬。內外武臣,舉忠勇智略可自代者一人,如文臣法。
五年,命自監察禦史至侍從官,舉曾經治縣聲績顯著者為監司、郡守,不限員數,遇闕選除;才堪大縣者,通舉二十人,不限資序。十年,以南渡後人材萃於兩浙,而屬吏薦員甚狹,增部使者薦舉改官之額,歲五員。十四年,命守臣終更入見,各舉所部縣令一人。
二十二年,右諫議大夫林大鼐言:「國初,常參官皆得舉人,不限內外,亦無員數。南渡之初,恩或非泛,人得僥倖,有從軍而改秩者。有捕盜而改秩者,有以登對而改秩者。今朝廷無事,謹惜名器,惟薦舉一路,貪躁者速化,廉靜者陸沉。今欲取考第、員數增減以便之,增一任者減一員,九考者用四,十二考者用三,十五考者用二。如減舉法,須實曆縣令,不得仍請嶽祠。其或負犯殿選,自如常坐。士有應此格者,行無玷缺,年亦蹉跎,無非孤寒老練安義分之士。望付有司條上,以弭奔競。」二十五年,命侍從舉知州、通判治跡顯著者,以補監司之闕;仍保任終身,犯贓及不職,與同罪。
二十九年,聞人滋又請:「凡在官歷任及十考以上,無公私罪,雖舉削不及格,許降等升改。或疑其太濫,則取吏部累年改官酌中之數,立為限隔,舉狀、年勞,參酌並用。」於是下其議,中書舍人洪遵、給事中王晞亮等上議曰:「本朝立薦舉之法,必使歷任六考,所以遲其歲月而責其赴功,必使之舉官五員,所以多其保任而必其可用。今如議臣所請,則有力者惟圖見次,無材者苟冀終更,出官十餘年,可以坐待京秩。此不可一也。今欲減改官分數以待無舉削者,則當被舉之人,必有失職淹滯之歎。此不可二也。京官易得,馴至郎位,任子之恩,愈不可減,非所以救入流之弊。此不可三也。夫祖宗之法非有大害,未易輕議;今一旦取二百年成法而易之。此不可四也。臣以為如故便。」滋議遂寢。
三十年,以武臣被薦者眾,命內外大臣所舉統制、統領官各遷一秩,將官以下,所舉者今兩府籍記。右正言何溥言:「比命侍從薦舉縣令,如聞選人不可授大邑,止籍記姓名。夫論人才不拘資格,豈堪為縣令而有小大之別乎?今所舉者才也,非官也。願無拘劇易,早與選除,歲一行之,十年之後,天下多賢令矣。」乃詔:「薦舉守令,遇見闕依次除授;如已授差遣者,任滿取旨。」帝謂輔臣曰:「朕有一人材簿,臣下有所薦揚,退則記其姓名。遇有選用,搜而得之,無不適當。」
孝宗嘗命內外選在任閒居待次官舉可任監司、郡守之人,以資序分二等,一見今可任,一將來可任,注籍於三省,仍作圖進呈,以憑除擢。又以武選之眾,拔擢未廣,立「謀略沉雄可任大計」、「寬猛適宜可使禦眾」、「臨陣驍勇可鼓士氣」、「威信有聞可守邊郡」、「思智精巧可治器械」凡五等科目,令曾曆軍功觀察使以上各舉三人。其「通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民力」、「持身廉潔可律貪鄙」、「詞辨不屈可備奉使」五等,令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舉之。並隨類指陳實跡,毋得別撰褒詞。
隆興二年,廷臣上言,謂:「國朝視文武為一體,故有武臣以文學換授文資,文臣以材略智謀換右職當邊寄者。蓋文武兩塗,情本參商。若文臣總幹戎事,不換武階,則終以氣習相忌,有不樂從者矣。今兵塵未息,方厲恢復之圖,願博采中外有材智權略可以臨邊、可以制閫者,仿舊制改授。」從之。乾道以後,又選大將之家能世其武勇者,武舉及第武藝絕倫可為將佐者。會廷臣言曰:「方今國家之兵,東至淮海,西至川蜀,殆百余萬。其間可為將帥者,不在其上,則在其下,而朝廷未知振其氣、表其才也。今文臣有三人舉主,則為之循資再任,五人則為之改秩,而武臣無有焉。古語曰:'三辰不軌,擢士為相;蠻夷不恭,拔卒為將。'宜令都統制視監司者歲舉武臣二人,視郡守者歲舉一人。以智勇俱全為上,善撫士卒、專有膽勇者次之。不拘將校士卒,優以獎擢。被舉人有臨戰不用命者,與文臣犯入己贓者同,並坐舉主。」帝可其奏,仍著為法。
三年,禮部尚書趙雄請令侍從、台諫、兩省,于知縣資序以上歲薦堪充郡守,通判資序以上歲薦監司,仍用漢朝雜舉之制,三省詳加考察。詔如所請,仍不以內外,雜舉歲各五人,保舉官及五員以上,列銜共奏。帝曰:「薦舉本欲得人,又恐幹請,反長奔競。」龔茂良言:「三代良法,亦不免於弊。今欲精選監司、郡守,非薦舉何由知之。」帝曰:「若今雜舉,則須眾論僉允,又經中書考察而後除授,亦博采遴選之道也。」
吏部請:「武舉軍班武藝特奏名出身,並任巡檢、駐泊、監押、知砦,比附《文臣關升條令》,並實曆六考,有舉主四人,內監司一人,聽關升親民。正副將,兩任、有舉主二人,內一人監司,亦與關升。凡升副將,視文臣初任通判資序;再關升正將,視文臣次任通判資序;關升路分副都監,視文臣初任知州資序;小郡州鈐轄,視文臣次任知州資序。」孝宗以歲舉京官數濫,於是內外薦舉改官員數,六部、寺、監長貳,戶部右曹郎官等,三分減一;禮部、國子監長貳,如上條外又減半;前宰執,歲各減二員;諸道轉運、提刑、提舉常平茶鹽學事司,總領茶馬、鑄錢司,安撫、制置司,及諸路州軍,並四分減一。通籍之數彌省矣。
光宗時,言者謂:「被薦者眾,朝廷疑其私而不信,病其泛而難從,縱有賢才,不免與僥倖者並棄,請條約之。」乃命帥守、監司毋獨員薦士。時薦舉固多得人,然有或乏廉聲而舉充廉吏,或素昧平生而舉充所知,或不能文而舉可備著述。遂命臣僚自今有人則薦,無人則闕,其尤繆妄者覺察之。
嘉泰二年,令內外舉薦並具實跡以聞,自是濫舉之弊稍革。嘉定十二年,命監司、守臣舉十科政績所知自代,露章列薦,並籍記審察。任滿,則取其舉數多、有政績行誼者,升擢之。
宋初,內外小職任,長吏得自奏辟。熙寧間,悉罷歸選部。然要處職任,如沿邊兵官、防河捕盜、重課額務場之類,尋又立專法聽舉,於是辟置不能全廢也。既出常格,則憸人往往因之以行其私。元祐以來,屢行屢止。蓋處心公明,則得以用其所知,固為良法;苟徇私昧理,則才不為用,請屬賄賂,無所不有矣。又孰若付之銓曹而概以公法者哉?
建炎初,詔河北招撫、河東經制及安撫等使,皆得辟置將佐官屬;行在五軍並禦營司將領,亦辟大小使臣。諸道郡縣殘破之余,官吏解散,諸司誘人填闕,皆先領職而後奏給付身。於是州郡守將,皆假軍興之名,換易官屬,有罪籍未敘複、守選未參部者。朝論患之,乃令厘正,使歸部依格注擬。惟陝西五路、兩河、兩淮、京東等路經略安撫司屬官聽舉辟,余路並罷。四年,初置諸鎮撫使,管內州縣官並許辟置。言者謂遠方之民,理宜綏撫。如峽州四縣,多用軍功或胥吏補知縣,欄吏補監稅,民被其害。遂命取峽州、江陵府、荊門軍、公安軍州縣官闕,委安撫司奏辟。命禦史台仍舊辟舉承務郎已上官充主簿、檢法官,不限資序。
紹興二年,臣僚又以「比年帥守、監司辟官,攙奪部注,朝廷不能奪,銓曹不能違,又多畀以添差不厘務之闕。上自監司、倅貳,下至掾屬、給使,一郡之中,兵官八九員,一務之中,監當六七員,數倍於前日。存無事之官,食至重之祿,所以重困生民。請裁省其闕,否則以宮廟之祿畀之。」遂命自今已就辟差理資任者,毋得據舊闕以妨下次。六年,詔諸道宣撫司,僚屬許本司奏辟,內京官以二年為任,願留再任者,取旨。自兵興,所辟官有經十年不退者,故條約焉。二十六年,詔已注知縣、縣令,不許奏辟。
孝宗初,詔內外有專法,辟闕並仍舊。乾道九年,命監司、帥臣,非有著令,不得創行奏辟;所辟毋得攙已差之闕,違者禦史台察之。淳熙三年,命自今極邊知縣、縣令闕官,專委本州守臣奏辟,毋得仍舊權攝;其見攝官留意民事百姓愛服者,許不以有無拘礙,特行奏辟。七年,詔未中銓、未歷任、初改秩人毋得差辟,著為令。
理宗寶慶二年,以廣南東、西路通判、幕職、教授等官,法未嘗許辟者,須於各官將滿之前具闕。如未有代者,即聽申部出闕,滿三月無人注擬,申省下本路。通判以下京官闕,從諸司奏辟。選人闕,從漕司定差。作邑未滿三年、作倅未滿二考,不許預期奏辟他闕。諸司屬官不許輒自辟置,或久闕正官,許令次官暫攝,待朝命方許奏辟。淳祐十一年,以禦史台申嚴銓法,禁監司、郡守辟親戚為屬吏。又選人無考第、舉主不及三員,及納粟人雖有考第、舉主,並不聽辟為令。寶祐三年,戒諸路監司、帥閫,不應辟而輒辟者,辟主及受辟之官,並與鐫秩。
考課。宋初循舊制,文武常參官各以曹務閑劇為月限,考滿即遷。太祖謂非循名責實之道,罷歲月敘遷之制。置審官院,考課中外職事。受代京朝官引對磨勘,非有勞績不進秩。其後立法,文臣五年、武臣七年,無贓私罪始得遷秩。曾犯贓罪,則文臣七年、武臣十年,中書、樞密院取旨。其七階選人,則考第資歷,無過犯或有勞績者遞遷,謂之「循資」。凡考第之法,內外選人,週一歲為一考,欠日不得成考。三考未替,更週一歲,書為第四考,已書之績,不得重計。初著令,州縣戶口准見戶十分增一,刺史、縣令進考,若耗一分,降考一等。建隆三年,又以科賦有欠逾十之一,及公事曠違嘗有制受罰者,皆如耗戶口降考。吏部南曹又舉周制,請州縣官益戶增稅,受代日並書於籍,凡千戶以下能增百戶減一選,減及三選以上,令賜章服,主簿升秩進階。能歸複逋亡之民者,亦如之。
是年,縣始置尉,頒《捕盜條》,給以三限,限各二十日,三限內獲者,令、尉等第議賞;三限外不獲,尉罰一月奉,令半之。尉三罰、令四罰,皆殿一選,三殿停官。令、尉與賊鬥而能盡獲者,賜緋升擢。乾德四年,詔諸縣令、佐有能招攜勸課,以致蕃庶民籍,租額出其元數,減一選,仍進一階。
太宗勵精圖治,遣官分行郡縣,廉察官吏。河南府法曹參軍高丕等,皆以不勝任免官。複詔諸道察舉部內官,第其優劣為三等:「政績尤異」為上,「職務粗治」為中,「臨事弛慢所蒞無狀」者為下。歲終以聞。先是,諸州掾曹及縣令、簿、尉,皆戶部南曹給印紙、曆子,俾州郡長吏書其績用愆過,秩滿,送有司差其殿最。詔有司申明,其諸州別給公據者罷之。判吏部南曹董淳言:「有司批書印曆,多所闕略,令漏書一事殿一選,三事降一資。」自是職事官依州縣給南曹曆子,天下知州、通判、京朝官厘務於外者,給以御前印紙,令書課績。時蔣元振知白州,為政清簡,民甚便之;秩滿,眾輒詣部使乞留,凡十有八年,未受代。姚益恭清白有才幹,知鄆州須城縣,鞭相不施,境內大治。淳化初,採訪使各言其狀,下詔褒嘉,賜元振絹三十匹、粟五十石,賜益恭對衣、銀帶、絹五十匹。
四年,始分置磨勘之司。審官院掌京朝官,考課院掌幕職、州縣官,廢差遣院,令審官總之。乃詔:「郡縣有治行尤異、吏民畏服、居官廉恪、蒞事明敏、鬥訟衰息、倉廩盈羨、寇盜剪滅、部內清肅者,本道轉運司各以名聞,當驛置赴闕,親問其狀加旌賞焉。其貪冒無狀、淹延鬥訟、逾越憲度、盜賊競起、部內不治者,亦條其狀以聞,當行貶斥。」
以翰林學士錢若水、樞密直學士劉昌言同知審官院,考覆功過,以定升降;又以判流內銓翰林學士蘇易簡、知制誥王旦等知考課院,重其職也。凡流內銓,主常調選人;考課院,主奏舉及歷任有殿最者。明年,帝親選京朝官三十餘人,自書戒諭之言于印紙曰:「勤政愛民,奉法除奸,方可書為勞績。」且謂錢若水曰:「奉法除奸之言,恐諸臣未喻,因而生事,可語之曰:'除奸之要,在乎奉法。'」至道初,罷考課院,並流內銓。二年,遣使廉察諸道長吏,得八人蒞事公正、惠愛及民,皆降璽書獎諭。
真宗即位,命審官院考京朝官殿最,引對遷秩。京朝官引對磨勘,自此始。先是,每恩慶,百僚多得序進。帝始罷之,惟郊祀恩許加勳、階、爵邑。帝察群臣有聞望者,得刑部郎中邊肅等二十有四人,令閣門再引對,觀其辭氣文藝,並得優升。景德初,令諸道辨察所部官吏能否,為三等:公勤廉幹惠及民者為上,幹事而無廉譽、清白而無治聲者為次,畏懦貪猥為下。
仁宗尤矜憐下吏,以銓法選人有私罪,皆未聽磨勘,諭近臣:「凡'門謝弗至'與'對揚失儀',其毋以為罪。」又曰:「州縣秩卑,而長吏多鉤摭細故,文致之法,使不得自進,朕甚閔焉。」宰相王曾曰:「引對時,陛下酌其輕重而稍擢之,則下無滯才矣。」其後選人,有束鹿縣尉王得說,曆官寡過,書考最多而無保任者。帝察其孤貧,特擢為大理寺丞。天聖時,詔:「文武臣僚,非有勳德善狀,不得非時進秩;非次罷免者,毋以轉官帶職為例。兩省以上,舊法四年一遷官,今具履歷聽旨。京朝官磨勘年限,有私罪及歷任嘗有罪,先以情重輕及勤績與舉者數奏聽旨;若無私犯而著最課及有舉者,皆第遷之。自請厘物務于京師,五年一磨勘,因舉及選差勿拘。凡有善政異績,准事大小遷升,選人視此。」又定監物務入親民,次升通判,通判升知州,皆用舉者。舉數不足,毋輒關升。
慶曆三年,從輔臣范仲淹等奏定磨勘保任之法:自朝官至郎中、少卿,須清望官五人保任,始得遷。其後,知諫院劉元瑜以為適長奔競,非所以養廉恥,乃罷之。
八年,詔近臣論時政。翰林學士張方平言:「祖宗之時,文武官不立磨勘年歲,不為升遷資序。有才實者,從下位立見超擢,無才實者,守一官十餘年不轉。其任監當或知縣、通判、知州,至數任不遷。當時人皆自勉,非有勞效,知不得進。祥符之後,朝廷益循寬大,自監當入知縣,知縣入通判,通判入知州,皆以兩任為限;守官及三年,例得磨勘。先朝始行,未見有弊。及今年深,習以為常,皆謂分所宜得,無賢不肖,莫知所勸。願陛下稍革此制,其應磨勘敘遷,必有勞績;或特敕擇官保任者,即與轉遷;如無勞績又不因保任者,更增展年。其保任之法,須選擇清望有才識之人,命之舉官。如此,則是執政之臣舉清望官,委清望官舉親民官。凡官有闕,惟隨員數舉之,庶見急才愛民之意。」
嘉祐六年,下詔曰:「朕觀古者治世,牧民之吏,多稱其官,而百姓安其業。今求材之路非不廣,責善之法非不詳,而吏多失職,非稱所以為民之意。豈人材獨少而世變殊哉?殆不得久於其官故也。蓋智能才力之士,雖有興利除害、禁奸勸善之意,非假以歲月,則亦偷不為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由。自今諸州縣守令,有清白不擾、政跡尤異而實惠及民者,本路若州連書同罪保舉,將政跡實狀以聞,中書門下察訪得實,許令再任。」
英宗治平三年,考課院言:「知磁州李田,再考在劣等。」降監淄州鹽酒稅務。坐考劣降等,自田始。考績,舊,審定殿最格法,自發運使率而下至於知州,皆歸考課院,專以監司所第等級為據;至考監司,則總其甄別部吏能否,副以採訪才行,合二事為課,悉書「中等」,無高下。
神宗即位,凡職皆有課,凡課皆責實。監司所上守臣課不占等者,展年降資;而治狀優異者,增秩賜金帛,以璽書獎勸之。若監司以上,則命禦史中丞、侍御史考校。凡縣令之課,以斷獄平允、賦入不擾、均役屏盜、勸課農桑、振恤饑窮、導修水利、戶籍增衍、整治簿書為最,而德義清謹、公平勒恪為善,參考治行,分定上、中、下等。至其能否尤殊絕者,別立優劣二等,歲上其狀,以詔賞罰。其入優劣者,賞罰尤峻。繼又令:一路長吏,無甚臧否,不須別為優劣二等,止因上、中、下三等區別以聞。是時,內外官職,各從所隸司以考核,而中書皆置之籍。每歲竟,或有除授,則稽差殿最,取其尤甚者而進退之。
熙寧五年,遂罷考課院。間遣使察訪,所至州縣,條其吏課。凡知州、通判上中書,縣令上司農,各注籍以相參考。惟侍從出守郡,聽不以考法,朝廷察其治焉。元豐元年,詔因勞效得酬賞,皆分五等,有司受其等而差進之。初一等,京朝官、大小使臣皆轉一官,選人資歷深者改京朝官,資淺者循兩資。次二等,隨其官高下升資,或減磨勘年。惟軍功、捕盜皆得改次等。京朝官自三等以下,賞以差減。若一人而該兩賞,許累計其等以遷。三年,詔:「禦史台六察按官,以所糾劾官司稽違失職事多寡為殿最,中書置簿以時書之,任滿,取旨升黜。」
元祐初,禦史中丞劉摯言:「近者,朝廷主察名實,行綜核之政,下乃承之以刻;主行教化,擴寬洪之澤,而下乃為苟簡。先此追罪監司數人,為其掊斂害民耳;而昧者矯枉過正,乃欲以緩縱委靡為安靜。請申立監司考績之政,以常賦登耗、郡縣勤惰、刑獄當否、民俗休戚為之殿最,歲終用此以誅賞之。」文彥博又奏:「《唐六典》所載,以德行、才用、勞效三類察在選之士,參辨能否。今之選格特多,舉主、有軍功,斯為上矣。然舉主可求,軍功或妄,何可盡據?請委吏部尚書侍郎依仿三類,第其才德功效,送中書門下覆驗,取其應選者,引對而去留之。」詔令近臣議,議者請用《元豐考課令》,第為高下,以行升黜,歲毋過五人。後改立縣令課,有「四善」、「五最」之目,及增損監司、轉運課格,守令為五等減磨勘法。初,元祐嘗立吏、戶、刑三部郎官課。崇寧間,言者乞仿周制,歲終委省、寺、監、六曹之長,各考其屬,稽其官鄙,而三年遂校其勤惰,行賞罰焉。
大觀元年詔:「國家休養生民,垂百五十年。生齒日繁,而戶部民籍曾不加益,州縣于進丁、入老,收落失實,以故課役不均,皆守令弛職,可申嚴《考課法》。」然其考法,因時所尚,以示誘抑。若勸學、墾田、植桑棗、振貸、葬枯、興發坑冶、奉詔無違、誘進道徒、賦稅趣辦、能按贓吏,皆因事而增品目,舊法固不易也。但奉行不皆良吏,以請謁移實者亦多。
紹興二年,初詔監司、守臣舉行考課之法。時郡縣數罹兵燹,又命以「戶口增否」別立守令課,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分三甲置籍。守倅考縣令,監司考知州,考功會其已成,較其優劣而賞罰之。五年,立縣令四課:曰糾正稅籍,團結民兵,勸課農桑,勸勉孝悌。三歲,就緒者加旌賞,無善狀者汰之。
臣僚上言:「守令之治,其略有七:一曰宣詔令,二曰厚風俗,三曰勸農桑,四曰平獄訟,五曰理財賦,六曰興學校,七曰實戶口。得人,則七者皆舉。今之監司,實古刺史。比年守令奸貪,監司未嘗按發,玩弛之弊日甚。」而戶部侍郎張致遠亦言之。乃下詔戒飭監司,考察守令而舉按焉。頃之,有請令江、淮官久任,而課其功過者。帝曰:「朕昔為元帥時,見州縣官以三年為任,猶且一年立威信,二年守規矩,三年則務收人情,以為去計。今止以二年為任,雖有葺治之心,蓋亦無暇矣,可如所奏。」是時,歲以十五事考校監司,四善、四最考校縣令,違限不實者有罪。又詔監司,一歲再具所部知縣有無「善政顯著」、「繆懦不職」上之省。
十三年,詔淮東、京西路州縣,逐考批書,若增添戶口、勸課農桑、增修水利,歲終委監司覆實比較。守臣之條有九,通判之條十有四,令佐而下有差。二十五年,以州縣貪吏為虐,監司、郡守不訶察,遂命監司按郡守之縱容,台諫劾監司之失察,而每歲校其所按之多寡,以為殿最之課。二十七年,校書郎陳俊卿言:「古人各守一官終身,使易地而居,未必盡其能也。今監司、帥守,小州換大州,東路易西路;朝廷百執事,亦往往計日待遷,視所居之官,有如傳舍。望令有政術優異者,或增秩賜金,或待終秩而後遷。使久於其職,察其勤惰而升黜之。庶幾人安其分,而萬事舉矣。」詔三省行之。
隆興元年,命湖南、北路應守令增辟田疇,自一千頃以下轉磨勘有差,虧者展磨勘、降名次。二年,詔淮南、川峽、京西邊郡守令,能安輯流亡、勸課農桑首就緒者,本道監司以聞。乾道二年,廷臣上言:「國朝盛時,有京朝官考課,有幕職、州縣官考課,其後為審官院,為考課院,皆命中書或兩制臣僚校其能否,以施賞罰。望遵故事,應監司郡守朝辭日,別給御前曆子。如薦賢才為幾人,若為治錢谷,若為理獄訟,興某利,除某害,各為條目,使之黽勉從事。每考,令當職官吏從實批書,代還,使藉手陛見,然後詔執事精加考核。其風績有聞者,優與增秩;所蒞無狀者,罰之無赦。則賢者效職,而中下之才,亦皆強於為善矣。」帝乃命經筵官參照累朝考課之法,講而行之。
淳熙二年,因臣僚言,沿邊七路,每路以文臣一人充安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分舉其職,各奏其功,任必加久,歲考優劣。一年視其規畫,二年視其成效,三年視其大成,重議誅賞。臧否分為三等:治效顯著者為臧,貪刻庸繆者為否,無功無過者為平。時天子留意黜陟,諸道莫敢不奉承。於是得實者皆增秩升擢,而監司、牧伯舉按稽緩者輒降黜。行之十餘年,不免有弊,帝因諭輔臣曰:「臧否亦有喜怒之私,如諸司以為臧,一司以為否,必從眾為公,亦在精擇監司,而以台諫考察之,庶乎其可也。」光宗初,詔罷其令。
甯宗以郡國按刺,多徇私情,遂仿舊制,于禦史台別立考課一司,歲終各以能否之實聞於上,以詔升黜。其貪墨、昏懦致台諫奏劾者,坐監司、郡守以容庇之罪。
度宗鹹淳三年,命參酌舊制,凡文武官一是以公勤、廉恪為主,而又職事修舉,斯為上等,公勤、廉恪各有一長為中等,既無廉聲又多繆政者考下等。其要則以禦史台總帥閫、監司,監司總守、倅,守、倅總州縣屬官。余如戎司及屯軍大壘,則總之制司;或無制司,則並各郡總管、鈐轄並總于帥司。或以諸路所部州郡多寡之數,分隸轉運、提舉、提刑三司。守倅月一考州縣屬官,監司會所隸守倅,制司會戎司、軍壘,遵照舊制互用文移,會其兵甲、獄訟、金穀之數,及各司屬官書擬公事、拘榷錢物、招軍備器之數,次月置冊,各申禦史臺上之課籍。俟至半年,類考較前三年定為三等,中者無所賞罰,上者或轉官、或減磨勘,下者降官、展磨勘,各有等差。
志第一百一十四職官一
○三師三公宰執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
昔武王克商,史臣紀其成功,有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賢,位事惟能。」後世曰爵,曰官,曰職,分而任之,其原蓋始乎此。然周初之制,已不可考。周公作六典,自天官塚宰而下,小大高下,各帥其屬以任其事,未聞建官而不任以事,位事而不命以官者;至於列爵分土,此封建諸侯之制也,亦未聞以爵以土,如後世虛稱以備恩數者也。秦、漢及魏、晉、南北朝,官制沿革不常,不可殫舉。後周複《周禮》六典官稱,而參用秦、漢。隋文帝廢《周禮》之制,惟用近代之法。唐承隋制,至天授中,始有試官之格,又有員外之置,尋為檢校、試、攝、判、知之名。其初立法之意未嘗不善,蓋欲以名器事功甄別能否,又使不肖者絕年勞序遷之覬覦。而世戚勳舊之家,寵之以祿,而不責以猷為。其居位任事者,不限資格,使得自竭其所長,以為治效。且黜陟進退之際,權歸於上,而有司若不得預。殊不知名實混殽,品秩貿亂之弊,亦起於是矣。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于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中書省但掌冊文、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乘輿八寶,朝會板位,流外考較,諸司附奏挾名而已。台、省、寺、監,官無定員,無專職,悉皆出入分涖庶務。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不預朝政,侍郎、給事不領省職,諫議無言責,起居不記注;中書常闕舍人,門下罕除堂侍,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至於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其官人受授之別,則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勳、有爵。故仕人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時人語曰:「寧登瀛,不為卿;寧抱槧,不為監。」虛名不足以砥礪天下若此。外官,則懲五代藩鎮專恣,頗用文臣知州,複設通判以貳之。階官未行之先,州縣守令,多帶中朝職事官外補;階官既行之後,或帶或否,視是為優劣。
大凡一品以下,謂之「文武官」;未常參者,謂之「京官」;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諸司而下,謂之「內職」;殿前都校以下,謂之「軍職」。外官則有親民、厘務二等,而監軍、巡警亦比親民。此其概也。故自真宗、仁宗以來,議者多以正名為請。咸平中,楊億首言:「文昌會府,有名無實,宜複其舊。」既而言者相繼,乞複二十四司之制。至和中,吳育亦言:「尚書省,天下之大有司,而廢為閑所,當漸複之。」然朝論異同,未遑厘正。神宗即位,慨然欲更其制。熙寧末,始命館閣校《唐六典》。元豐三年,以摹本賜群臣,乃置局中書,命翰林學士張璪等詳定。八月,下詔肇新官制,省、台、寺、監領空名者一切罷去,而易之以階。九月,詳定所上《寄祿格》。會明堂禮成,近臣遷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監之官,各還所職矣。五年,省、台、寺、監法成。六年,尚書新省成,帝親臨幸,召六曹長貳以下,詢以職事,因誡敕焉。初,新階尚少,而轉行者易以混雜。及元祐初,于朝議大夫六階以上始分左右。既又以流品無別,乃詔寄祿官悉分左右,詞人為左,餘人為右。紹聖中罷之。崇甯初,以議者有請,自承直至將仕郎,凡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階。政和末,自從政至迪功郎,又改選人三階,於是文階始備。而武階亦詔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而橫班十二階使、副亦然。故有郎居大夫之上者。繼以新名未具,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階,通為橫班,而文武官制益加詳矣。
大抵自元祐以後,漸更元豐之制:二府不分班奏事,樞密加置簽書,戶部則不令右曹專典常平而總於其長,起居郎、舍人則通記起居而不分言動,館職則增置校勘黃本。凡此,皆與元豐稍異也。其後蔡京當國,率意自用。然動以繼志為言,首更開封守臣為尹、牧,由是府分六曹,縣分六案。又內侍省職,悉仿機廷之號。已而修六尚局,建三衛,即又更兩省之長為左輔、右弼,易端揆之稱為太宰、少宰。是時員既濫冗,名且紊雜。甚者走馬承受升擁使華;黃冠道流,亦濫朝品。元豐之制,至此大壞。及宣和末,王黼用事,方且追咎元祐紛更,乃請設局,以修《官制格目》為正名,亦何補矣。
建炎中興,參酌潤色,因呂頤浩之請,左、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兩省侍郎改為參知政事,三省之政合乎一。乾道八年,又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刪去三省長官虛稱,道揆之名遂定。然維時多艱,政尚權宜。禦營置使,國用置使,修政局置提舉,軍馬置都督,並以宰相兼之。總制司理財,同都督、督視理兵,並以執政兼之。因事創名,殊非經久。惟樞密本兵,與中書對掌機務,號東、西二府,命宰相兼知院事。建炎四年,實用慶曆故典。其後,兵興則兼樞密使,兵罷則免;至開禧初,始以宰臣兼樞密為永制。
當多事時,諸部或長貳不並置,或並郎曹使相兼之,惟吏部、戶部不省不並。兵休稍稍增置。其後,詔非曾任監司、守臣,不除郎官,著為令。又增館閣員,廣環衛官。然紹興務行元祐故事,以「左右」二字分別流品,其後,以人言省去,寧清濁相涵,無絕人遷善之路。橫班以郎居大夫之上,既厘而正之矣,而介胄之士與縉紳同稱,寧名號未正,毋示人以好武之機。陳傅良欲定史官遷次之序,眾論韙之,而未及行。洪邁欲改三衙軍官稱謂,當時嘉之,卒未暇講。考古之制,量今之宜,蓋自元祐以逮政和,已未嘗拘乎元豐之舊。中興若稽成憲,二者並行而不悖。故凡大而分政任事之臣,微而筦庫監局之官,沿襲不革者,皆先後所同便也。或始創而終罷,或欲革而猶因,則有各當其可者焉。類而書之,先後互見,作《職官志》。以至廩給、傔
從,雖微必錄,並從舊述雲。
三師三公宋承唐制,乙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為宰相、親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不預政事,皆赴上於尚書省。凡除授,則自司徒遷太保,自太傅遷太尉,檢校官亦如之。太尉舊在三師下,由唐至宋加重,遂以太尉居太傅之上。若宰臣官至僕射致仕者,以在位久近,或已任司空、司徒,則拜太尉、太傅等官。若太師則為異數,自趙普以開國元勳,文彥博以累朝耆德,方特拜焉。雖太傅王旦、司徒呂夷簡各任宰相二十年,止以太尉致仕。
熙甯二年,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平章事,辭司空、侍中。三年,曾公亮除守司空、檢校太師兼侍中,以兩朝定策之功辭相位也。六年,文彥博除守司徒兼侍中。九年,彥博除守太保兼侍中,辭太保。元豐三年,以曹佾檢校太師、守司徒兼中書令。九月,詔檢校官除三公、三師外並罷。又以文彥博落兼侍中,除守太尉,富弼守司徒,皆錄定策之功也。六年,彥博守太師致仕。八年,王安石守司空,曹佾守太保。元祐元年,文彥博落致仕,太師、平章軍國重事,呂公著守司空、同平章軍國重事。崇甯三年,蔡京授司空,行尚書左僕射。大觀元年,京為太尉;二年,為太師。政和二年,京落致仕,依前太師,三日一至都堂治事。九月,詔:「乙太師、太傅、太保,古三公之官,今為三師,古無此稱,合依三代為三公,為真相之任。司徒、司空,週六卿之官,太尉,秦主兵之任,皆非三公,並宜罷之。仍考周制,立三孤少師、少傅、少保,亦稱三少,為三次相之任。」至是,京始以三公任真相。
三公自國初以來,未嘗備官。獨宣和末,三公至十八人,三少不計也。太師三人:蔡京、童貫、鄭紳;太傅四人:王黼、燕王俁、越王偲
、鄆王楷;太保十一人:蔡攸、肅王樞至儀王。渡江後,秦檜為太師,張俊、韓世忠為太傅,劉光世為太保。乾道初,楊沂中、吳璘並為太傅。紹熙初,史浩為太師,嗣秀王為太保。自紹熙後,三公未嘗備官。其後,韓仛胄、史彌遠、賈似道專政,皆至太師焉。
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平庶政,事無不統。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真相之任,無常員;有二人,則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師為之。其上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或置三相,則昭文、集賢二學士並監修國史,各除。唐以來,三大館皆宰臣兼,故仍其制。國初,范質昭文學士,王溥監修國史,魏仁浦集賢學士,此為三相例也。神宗新官制,於三省置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以官高不除人,而以尚書令之貳左、右僕射為宰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政和中,改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仍兼兩省侍郎。靖康中,複改為左、右僕射。
建炎三年,呂頤浩請參酌三省之制,左、右僕射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二侍郎並改為參知政事,廢尚書左、右丞。從之。乾道八年,詔尚書左、右僕射可依漢制改為左、右丞相。詳定敕令所言:「近承詔旨,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令刪去侍中、中書、尚書令,以左、右丞相充。緣舊左、右僕射非三省長官,故為從一品。今左、右丞相系充侍中、中書、尚書令之位,即合為正一品。」從之。丞相官乙太中大夫以上充。
平章軍國重事元祐中置,以文彥博太師、呂公著守司空相繼為之,序宰臣上。所以處老臣碩德,特命以寵之也。故或稱「平章軍國重事」,或稱「同平章軍國事」。五日或兩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其後,蔡京、王黼乙太師總三省事,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開禧元年,韓侂胄拜平章,討論典禮,乃以「平章軍國事」為名。蓋省「重」字則所預者廣,去「同」字則所任者專。邊事起,乃命一日一朝,省印亦歸其第,宰相不復知印。其後,賈似道專權,竊位日久,尊寵日隆,位皆在丞相上。
使相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者,皆謂之使相。不預政事,不書敕,惟宣敕除授者,敕尾存其銜而已。乾德二年,範質等三相皆罷,以趙普同平章事,李崇矩樞密使。命下,無宰相書敕,使問翰林陶谷。穀謂:「自昔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數日無宰相,時左僕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書敕。」竇儀曰:「谷之所陳,非承平令典。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可書敕。」從之。
參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參庶務。乾德二年置,以樞密直學士薛居正、兵部侍郎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先是,已命趙普為相,欲置之副,而難其名稱。以問翰林學士陶谷曰:「下宰相一等有何官?」對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故以命之。仍令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殿廷別設磚位,敕尾著銜降宰相,月奉雜給半之,未欲與普齊也。開寶六年,始詔居正、餘慶於都堂與宰相同議政事。至道元年,詔宰相與參政輪班知印,同升政事堂。押敕齊銜,行則並馬,自寇准始,以後不易。
元豐新官制,廢參知政事,置門下、中書二侍郎,尚書左、右丞以代其任。建炎三年,複以門下、中書侍郎為參知政事,而省左、右丞。乾道八年,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其參知政事如故,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員或一員。嘉泰三年,始除三員。故事,丞相謁告,參預不得進擬。惟丞相未除,則輪日當筆,然多不逾年,少僅旬月。淳熙初,葉衡罷相,龔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創見也。
門下省受天下之成事,審命令,駁正違失,受發通進奏狀,進請寶印。凡中書省畫黃、錄黃,樞密院錄白、畫旨,則留為底。及尚書省六部所上有法式事,皆奏覆審駁之。給事中讀,侍郎省,侍中審,進入被旨畫聞,則授之尚書省、樞密院。即有舛誤應舉駁者,大則論列,不則改正。凡文書自內降者,著之籍。章奏至,則受而通進,俟頒降,分送所隸官司。凡吏部擬六品以下職事官,則給事中校其仕曆、功狀,侍郎。侍中引驗審察,非其人則論奏。凡遷改爵秩、加敘勳封、四選擬注奏鈔之事,有舛誤,退送尚書省。覆刑部大理寺所斷獄,審其輕重枉直,不當罪,則以法駁正之。
國初循舊制,以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之職,複用兩制官一員判門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郎、左散騎常侍各一人,給事中四人,左諫議大夫、起居郎、左司諫、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書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戶房、兵禮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銷二房。至是,厘中書為三省,分兵與禮為六房,各因其省之事而增益之。門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戶房,曰禮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視其房之名,而主行尚書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開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庫房,亦皆視其名,而受遣文書、表狀,與供閱敕令格式、擬官爵封勳之類,惟班簿、本省雜務則歸吏房。吏四十有九:錄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書令史十有八人,守當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守當官六人,守闕守當官十人。元豐八年,以門下、中書外省為後省,門下外省複置催驅房。元祐三年,詔吏部注通判,赴門下引驗;應省、台、寺、監諸司人吏四分減一。複置點檢房。四年,又別立吏額。紹聖二年,守闕守當官,門下、中書省各以百人,尚書省百五十人為額。四年,三省吏員並依元豐七年額。
侍中掌佐天子議大政,審中外出納之事。大祭祀則版奏中嚴外辦,導輿輅,詔升降之節;皇帝齋則請就齋室。大朝會則承旨宣制、告成禮,祭祀亦如之。冊後則奉寶以授司徒。國朝以秩高罕除。知建隆至熙寧,真拜侍中才五人,雖有用他官兼領,而實不任其事。官制行,以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職,別置侍郎以佐之。南渡後,置左、右丞相,省侍中不置。
侍郎掌貳侍中之職,省中外出納之事。大祭祀則前導輿略,詔進止。大朝賀則授表以奏祥瑞。冊後則奉節及寶位。與知樞密院、同知樞密院、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執政官。南渡後,複置參知政事,省門下侍郎不置。
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司諫左正言同掌規諫諷諭。凡朝政闕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違失,皆得諫正。國初雖置諫院,知院官凡六人,以司諫、正言充職;而他官領者,謂之知諫院。正言、司諫亦有領他職而不預諫諍者。官制行,始皆正名。
元豐八年,諫議大夫孫覺言:「據《官制格目》,諫官之職,凡發令舉事,有不便於時,不合於道,大則廷議,小則上封。若賢良之遺滯于下,忠孝之不聞於上,則以事狀論薦,乞依此以修舉職事。」八月,門下省言:「諫議大夫、司諫、正言合通為一。」詔並從之。十月,詔仿《六典》置諫官員。元祐元年二月,詔諫官雖不同省,許二人同上殿。後又從司諫虞策之請,如獨員,許與台官同對。九月,左、右正言久闕,侍御史王岩叟言:「國家仿近古之制,諫官六員,方之先王,已自為少,望詔補足,無令久空職。」十月,司諫王覿言:「自今中書舍人闕,勿以諫官兼權。」從之。十一月,岩叟又言:「近降聖旨,兩省諫官各令出入異戶,勿與給事中、中書舍人通。實欲限隔諫官,不使在政事之地,恐知本末,數論列爾。」尋詔諫官直舍仍舊。八年,詔執政親戚不除諫官。建中靖國元年,言者謂諫官論事,惟憑詢訪,而百司之事,六曹所報外,皆不得其詳。遂詔諫官案許關台察。
給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讀中外出納,及判後省之事。若政令有失當,除授非其人,則論奏而駁正之。凡章奏,日錄目以進,考其稽違而糾治之。故事,詔旨皆付銀台司封駁。官制行,給事中始正其職,而封駁司歸門下。
元豐五年五月,詔給事中許書畫黃,不書草,著為令。六月,給事中陸佃言:「三省、密院文字,已讀者尚令封駁,慮失之重複。」。詔罷封駁房。六年,詔駁正事赴執政稟議。七年,有旨,舉駁事,依中書舍人封還詞頭例。既而令稟議如初,給事中韓忠彥言:「給、舍職位頗均,一則不稟白而聽封還,一則許舉駁而先稟議,於理未允。且朝廷之事執政所行,職當封駁則已與執政異,自當求決于上,尚何稟議之有?」詔從之。紹聖四年,葉祖洽言:「兩省置給、舍,使之互察。今中書舍人兼權封駁,則給事中之職遂廢。」詔特旨書讀不回避,餘互書判。元符三年,翰林學士曾肇言:「門下之職,所以駁正中書違失。近日給事封駁中書錄黃,乃令舍人書讀行下,隳壞官制,有損治體。願正紀綱,為天下後世法。」重和元年,給事中張叔夜言:「凡命令之出,中書宣奉,門下審讀,然後付尚書頒行,而密院被旨者,亦錄付門下,此神宗官制也。今急速文字,不經三省,而諸房以空黃先次書讀,則審讀殆成虛設矣,乞立法禁。」從之。
凡分案五:曰上案,主寶禮及朝會所行事;曰下案,主受發文書;曰封駁案,主封駁及試吏,校其功過;曰諫官案,主關報文書;曰記注案,主錄起居注。其雜務則所分案掌焉。紹興以後,止除二人或一人。
起居郎一人,掌記天子言動。禦殿則侍立,行幸則從,大朝會則與起居舍人對立于殿下螭首之側。凡朝廷命令赦宥、禮樂法度損益因革、賞罰勸懲、群臣進對、文武臣除授及祭祀宴享、臨幸引見之事,四時氣候、四方符瑞、戶口增減、州縣廢置,皆書以授著作官。
國朝舊置起居院,命三館校理以上修起居注。熙寧四年,詔諫官兼修注者,因後殿侍立,許奏事。元豐二年,兼修注王存乞複起居郎、舍人之職,使得盡聞明天子德音,退而書之。神宗亦謂:「人臣奏對有頗僻讒慝者,若左右有史官書之,則無所肆其奸矣。」然未果行。故事,左、右史雖日侍立,而欲奏事,必稟中書俟旨。存因對及之。八月,乃詔雖不兼諫職,許直前奏事。蓋存發之也。官制行,改修注為郎、舍人。六年,詔左、右史分記言動;元祐元年,仍詔不分。七年,詔邇英閣講讀罷,有留身奏事者,許侍立。紹聖元年,中丞黃履言:「所奏或幹機密,難令旁立,仍依先朝故事。」先是,禦後殿則左、右史分日侍立;崇寧三年,詔如前殿之儀,更不分日。大觀元年,詔事有足以勸善懲惡者,雖秩卑亦書之。紹興二十八年,用起居郎洪遵言,起居郎、舍人自今後許依講讀官奏事。隆興元年,用起居郎兼侍講胡銓言,前殿依後殿輪左、右史侍立。
符寶郎二人,掌外廷符寶之事。禁中別有內符寶郎。官制行,未嘗除。大觀初,八寶成,詔依《唐六典》增置。靖康罷之。
通進司隸給事中,掌受三省、樞密院、六曹、寺監百司奏牘,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領天下章奏案牘,具事目進呈,而頒佈於中外。
進奏院隸給事中,掌受詔敕及三省、樞密院宣紮,六曹、寺監百司符牒,頒于諸路。凡章奏至,則具事目上門下省。若案牘及申稟文書,則分納諸官司。凡奏牘違戾法式者,貼說以進。
熙寧四年,詔:「應朝廷擢用材能、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中書檢正、樞密院檢詳官月以事狀錄付院,謄報天下。」元祐初,罷之。紹聖元年,詔如熙寧舊條。靖康元年二月,詔:「諸道監司、帥守文字,應邊防機密急切事,許進奏院直赴通進司投進。」
舊制,通進、銀台司,知司官二人,兩制以上充。通進司,掌受銀台司所領天下章奏案牘,及閣門在京百司奏牘、文武近臣表疏,以進禦,然後頒佈於外。銀台司,掌受天下奏狀案牘,抄錄其目進禦,發付勾檢,糾其違失而督其淹綬。發敕司,掌受中書、樞密院宣敕,著籍以頒下之。
登聞檢院,隸諫議大夫;登聞鼓院,隸司諫、正言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軍期機密、陳乞恩賞、理雪冤濫,及奇方異術、改換文資、改正過名,無例通進者,先經鼓院進狀;或為所抑,則詣檢院。並置局於關門之前。
中興後,檢、鼓、糧、審計、官告、進奏,謂之六院。例以京官知縣有政績者充;亦有自郡守除者,繼即除郎。恩數略視職事官,而不入雜壓。紹興十一年,胡汝明以料院除監察禦史,遂遷侍御史。乾道後,相繼入台者數人,六院彌重,為察官之儲。淳熙初,班寺監、丞之上。紹熙二年,詔六院官複入雜壓,在九寺簿之下,六院各隨所隸。
中書省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行台諫章疏、群臣奏請興創改革,及中外無法式事應取旨事。凡除省、台、寺、監長貳以下,及侍從、職事官,外任監司、節鎮、知州、軍通判,武臣遙郡橫行以上除授,皆掌之。
凡命令之體有七:曰冊書,立後妃,封親王、皇子、大長公主,拜三師、三公、三省長官,則用之。曰制書,處分軍國大事,頒赦宥德音,命尚書左右僕射、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凡告廷除授,則用之。曰誥命,應文武官遷改職秩、內外命婦除授及封敘、贈典,應合命詞,則用之。曰詔書,賜待制、大卿監、中大夫、觀察使以上,則用之。曰敕書,賜少卿監、中散大夫、防禦使以下,則用之。曰禦劄,佈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號令,則用之。曰敕榜
,賜酺及戒勵百官、曉諭軍民,則用之。皆承制畫旨以授門下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留其所得旨為底:大事奏稟得旨者為「畫黃?,小事擬進得旨者為「錄黃」。凡事幹因革損益,而非法式所載者,論定而上之。諸司傳宣、特旨,承報審覆,然後行下。
設官十有一:令、侍郎、右散騎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諫議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諫、右正言各一人。
分房八、曰吏房,曰戶房,曰兵禮房,曰刑房,曰工房,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敕庫房。元祐以後,析兵、禮為二,增催驅、點檢,分房十有一,後又改主事房為開拆。凡吏房,掌行除授、考察、升黜、賞罰、廢置、薦舉、假故、一時差官文書。曰戶房,掌行廢置升降郡縣、調發邊防軍須、給貸錢物。曰禮房,掌行郊祀陵廟典禮、後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冊、科舉考官、外夷書詔。曰兵房,掌行除授諸蕃國王爵、官封。曰刑房,掌行赦宥及貶降、敘複。曰工房,掌行營造計度及河防修閉。凡尚書省所上奏請、台諫所陳章疏、內外臣僚官司申請無法式應取旨者,六房各視其名而行之。曰主事房,掌行受發文書。曰班簿房,掌百官名籍具員。曰制敕庫房,掌編錄供檢敕、令、格、式及架閣庫。曰催驅房,督趣稽違。曰點檢房,省察差失。吏四十有五:錄事三人,主事四人,令史七人,書令史十有四人,守當官十有七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守當官六人,守闕守當官十人。
元豐八年,詔待制以上磨勘,本省進擬。元祐三年,詔應除授從中批付中書省者,並三省行。紹聖五年,詔臣僚上殿紮子,中書省進呈取旨;其承受傳宣、內降,非有司所可行者,申中書省或樞密院奏審。
令掌佐天子議大政,授所行命令而宣之。祀大神祇則升壇,享宗廟則升阼階而相其禮。臨軒冊命則讀冊。建儲則升殿宣制,持冊及璽綬以授太子。大朝會則詣禦坐前奏方鎮表及祥瑞。國朝未嘗真拜,以他官兼領者不預政事,然止曹佾一人,餘皆贈官。官制行,以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令之職,別置侍郎以佐之。中興後,置左、右丞相,省令不置。
侍郎掌貳令之職,參議大政,授所宣詔旨而奉之。凡大朝會則押表及祥瑞案。臨軒冊命則押冊引案,以所奏文及冊書授令。四夷來朝則奏其表疏,以贄幣付有司。南渡後,複置參知政事,省中書侍郎不置。
舍人四人,舊六人。掌行命令為制詞,分治六房,隨房當制,事有失當及除授非其人,則論奏封還詞頭。國初,為所遷官,實不任職,複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主行詞命,與學士對掌內外制。凡有除拜,中書吏赴院納詞頭。其大除拜,亦有宰相召舍人面授詞頭者。若大誥命,中書並敕進入,從中而下,餘則發敕官受而出之。及修官制,遂以實正名,而判後省之事。分案五:曰上案,掌冊禮及朝會所行事;曰下案,掌受付文書;曰制誥案,掌書錄製詞及試吏,校其功過;曰諫官案,掌受諸司關報文書;曰記注案,掌錄記注。其雜務則隨所分案掌之。
元豐六年,詔中書省置點檢房,令舍人通領。元祐元年,詔舍人各簽諸房文字,其命詞則輪日分草。九月,詔時暫闕官,依門下、尚書省例,送本省官兼權。紹聖四年,蹇序辰請自今命詞,以元行遣文書同檢送當制舍人。從之。建炎後同,他官兼攝者則稱權舍人,資淺者為直舍人院。
起居舍人一人,掌同門下省起居郎。侍立修注官,元豐前,以起居郎、舍人寄祿,而更命他官領其事,謂之同修起居注。官制行,以郎、舍人為職任。淳熙十五年,羅點自戶部員外郎為起居舍人,避其祖諱,乃以為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其後兩史或闕而用資淺者,則降旨以某人權侍立修注官。
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司諫右正言與門下省同,但左屬門下,右屬中書,皆附兩省班籍,通謂之兩省官。元豐既新官制,職事官未有不經除授者,惟御史大夫、左右散騎常侍,始終未嘗一除人。蓋兩官為台諫之長,無有啟之者。中興初,詔諫院不隸兩省。紹興二年,詔並依舊赴三省元置局處。淳熙十五年,用林栗言,置左右補闕、拾遺,專任諫正,不任糾劾之事。逾年減罷。法司令史、書令史、守當官各一人,守闕守當官三人,乾道六年減二人。
檢正官五房各一人,掌糾正省務。熙寧三年置,以京朝官充,選人即為習學公事。官制行,罷之,而其職歸左右司。建炎三年,中書門下省言:「軍興以來,天下多事,中書別無屬官。元豐以前,有檢正官,後因置左右司,遂不差,致朝廷及應報四方行移稽留,無檢舉催促。今欲差官兩員充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內一員檢正吏、禮、兵房,一員檢正戶、刑、工房。
從之。至次年,詔並罷。紹興二年,詔中書門下省複置檢正官一員。
建炎三年指揮,中書門下省並為一。中書省錄事、主事、令史、書令史、守當官共四十三人;門下省錄事、主事、令史、書令史、守當官共四十六人,依祖額以八十九人為額。守闕守當官兩省各一百人,共存留一百五十人,中書省六分,門下省四分。
尚書省掌施行制命,舉省內綱紀程式,受付六曹文書,聽內外辭訴,奏禦史失職,考百官庶府之治否,以詔廢置、賞罰。曰吏部,曰戶部,曰禮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皆隸焉。凡天下之務,六曹所不能與奪者,總決之;應取裁者,隨所隸送中書省、樞密院。事有成法,則六曹准式具鈔,令、僕射、丞檢察簽書,送門下省畫聞。審察吏部注擬文武官及封爵承襲、賜勳定賞之事。朝廷有疑事,則集百官議其可否。凡更改申明敕令格式、一司條法,則議定以奏覆,太常、考功諡議亦如之。季終,具賞罰勸懲事付進奏院,頒行於天下。大祭祀則誓戒執事官。
設官九:尚書令、左右僕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各一人。分房十:曰吏房,曰戶房,曰禮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各視其名而行六曹諸司所上之事;曰開拆郎,主受遣文書;曰都知雜房,主行進制敕目、班簿具員,考察都事以下功過遷補;曰催驅房,主考督文牘稽違;曰制敕庫房,主編檢敕、令、格、式,簡納架閣文書。置吏六十有四都事三人,主事六人,令史十有四人,書令史三十有五人,守當官六人。元豐四年,詔尚書都省及六曹,各輪郎官一員宿直。五年,詔得旨行下並用紮子。紹聖元年,詔在京官司所受傳宣、內降,隨事申尚書省或樞密院覆奏。二月,詔尚書都省彈奏六察禦史,糾不當者。
令掌佐天子議大政,奉所出命令而行之。其屬有六曹,凡庶務皆會而決之。凡官府之紀綱程式,無不總焉。大事三省通議,則同執政官合班;小事尚書省獨議,則同僕射、丞分班論奏。若事由中書、門下而有失當應奏者,亦如之。與三師、三公、侍中中書令俱以冊拜。自建降以來不除,惟親王元佐元儼以使相兼領,不與政事。政和二年,詔:「尚書令,太宗皇帝曾任,今宰相之官已多,不須置。」然是時說者以謂為令者唐太宗也,熙陵未嘗任此,蓋時相蔡京不學之過。宣和七年,詔複置令,亦虛設其名,無有除者。南渡後,並省不置。
左僕射右僕射掌佐天子議大政,貳令之職,與三省長官皆為宰相之任。大祭祀則掌百官之誓戒,視滌濯告潔,贊玉幣爵玷之事。自官制行,不置侍中、中書令,以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侍中、中書令職事。政和中,詔曰:「昔我神考,訓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僕臣之賤,充宰相之任,可改左僕射為太宰,右僕射為少宰。」靖康元年,詔依元豐舊制,複為左、右僕射。南渡後,置左、右丞相,省僕射不置。
左丞右丞掌參議大政,通治省事,以貳令、僕射之職。僕射輪日當筆,遇假故,則以丞權當筆知印。大祭祀酌獻,薦饌進熟,則受爵酒以授僕射。舊班六曹尚書下,官制行,升其秩為執政。元豐五年五月,詔左右僕射、丞合治省事。是月,禦史言:「左、右丞蒲宗孟、王安禮於都堂下馬,違法犯分。」安禮爭論帝前,神宗是之。今左、右丞於都堂上下馬,自此始。南渡後,複置參知政事,省左、右丞不置。
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員外郎右司員外郎各一人,掌受付六曹之事,而舉正文書之稽失,分治省事:左司治吏、戶、禮、奏鈔、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鈔房,而開拆、制敕、禦史、元豐六年,都司置禦史房,主行彈糾禦史案察失職。催驅、封椿
印房,則通治之,有稽滯,則以期限舉催。初,于都司置吏設案,而議者謂台郎宰掾不當自為官司。遂隨省房分治所領之事,惟置手分、書奏各四人,主行校定省吏都事以下功過及遷補之事。
建炎三年,詔減左、右司郎官兩員,置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二員。至次年,檢正省罷,其左、右司郎官依舊四員。紹興三十二年,詔尚書省吏房、兵房,三省、樞密院機速房,尚書省刑房、戶房、工房,三省、樞密院看詳賞功房,尚書省禮房,令左、右司郎官四員從上分房書擬。隆興元年,詔左、右司郎官各差一員。乾道六年,詔榷貨務都茶場依建炎三年指揮,委都司官提領措置。乾道七年,複添置右司郎官二人。
榷貨務都茶場,都司提領。
提轄官一員,京朝官充。
監場官二員,京選通差。
掌鹺、茗、香、礬鈔引之政令,以通商賈、佐國用。舊制,置務以通榷易。建炎中興,又置都茶場,給賣茶引,隨行在所榷貨務置場雖分兩司,而提轄官、監官並通銜管幹。外置建康、鎮江務場,並冠以行在為名,以都司提領,不系戶部經費。建康、鎮江續分隸總領所。開禧初,以總領所侵用儲積錢,令徑隸提領所。乾道七年,提領所置幹辦官一員。
右提轄官與雜買務雜賣場、文思院、左藏東西庫提轄,並稱四轄。外補則為州,內遷則為寺監丞、簿,亦有徑為雜臨司,或入三館。乾道間,榷務王禋除市舶,左藏王揖除坑冶鑄錢司,淳熙間,熊克自文思除校書郎。
紹熙以後,往往更遷六院官,或出為添倅
,有先後輕重之異焉。
左藏封樁庫,都司提領。
監官一員,監門官一員。淳熙九年,以都司提領。初創,非奉親與軍須不支。後或撥入內庫,或以供宮廷諸費,亦以備振恤之用。
提舉修敕令自熙甯初,編修《三司令式》,命宰臣王安石提舉,是後,皆以宰執為之。詳定官,以侍從之通法令者充,舊制二員。宣和中,增至七員。靖康初,減為三員。刪定官,無常員。先是,嘗別修一司敕命。大觀三年,詔六曹刪定官併入詳定一司敕令所,為一局。
制置三司條例司掌經畫邦計,議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寧二年置,以知樞密院陳升之參知政事王安石為之,而蘇轍、程顥等亦皆為屬官。未幾,升之相,乃言:「條例者有司事爾,非宰相之職,宜罷之。」帝欲並歸中書,安石請以樞密副使韓絳代升之焉。三年,判大名府韓琦言:「條例司雖大臣所領,然止是定奪之所。今不關中書而逕自行下,則是中書之外又有一中書也。」五月,罷歸中書。
三司會計司熙甯七年,置於中書,以宰相韓絳提舉。先是,絳言總天下財賦,而無考較盈虛之法,乃置是司。既而事多濡滯,八年,絳坐此罷相,局亦尋廢。
編修條例司熙甯初置,八年罷。
經撫房專治邊事。宣和四年,宰臣王黼主伐燕之議,置於三省,不復以關樞密院。六年,罷。
提舉講議司崇甯元年七月,詔如熙甯條例司故事,都省置講議司。以宰相蔡京提舉,侍從為詳定官,卿監為參詳官;又置檢討官,凡宗室、冗官、國用、商旅、鹽鐵、賦調、尹牧,每一事各三人主之。時又分武備一房,別為樞密院講議司。三年三月,知樞密院事蔡卞奏罷。
三年四月結局。宣和六年,又於尚書省置講議司。十二月,命太師致仕蔡京兼領,聽就私第裁處,仍免簽書。
議禮局大觀元年,詔於尚書省置,以執政兼領。詳議官二員,以兩制充。應凡禮制本末,皆議定取旨。政和三年,《五禮儀注》成,罷局。
禮制局討論古今宮室、車服、器用、、冠昏、喪祭沿革制度。政和二年,置於編類御筆所,有詳議、同詳議官,宣和二年,詔與大晟府製造所協聲律官並罷。
志第一百一十五職官二
○樞密院宣徽院三司使翰林學士院侍讀侍講崇政殿說書諸殿學士諸閣學士諸修撰直閣東宮官王府官
樞密院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出納密命,以佐邦治。凡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戍、賞罰之事,皆掌之。以升揀、廢置揭帖兵籍;有調發更戍,則遣使給降兵符。除授內侍省官及武選官,將領路分都監、緣邊都巡檢使以上。大事則稟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則擬進,其付授者用紮。先具所得旨,關門下省審覆。面得旨者為錄白,批奏得畫者為畫旨,並留為底。惟以白紙錄送,皆候報施行。其被禦寶批旨者,即送門下省繳覆。應給誥者,關中書省命詞。即事幹大計,造作、支移軍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軍、三路沿邊帥臣、太僕寺官,文臣換右職,仍同三省取旨。
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樞密院,與中書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院在中書之北,印有「東院」、「西院」之文,共為一院,但行東院印。而職事條目頗多。神宗初政,乃省其務之細者歸之有司,而增置審官西院,專領閣門祗候以上至諸司使差遣。官制行,隨事分隸六曹,專以本兵為職,而國信、民兵、牧馬總領,仍舊隸焉。舊分四房,曰兵,曰吏,曰戶,曰禮,至是厘正,凡分房十。其後,又增支馬、小吏二房,凡房十有二:曰北面房,掌行河北、河東路吏卒,北界邊防、國信事。曰河西房,掌行陝西路、麟、府、豐、嵐、石、隰州、保德軍吏卒,西界邊防、蕃官。曰支差房,掌行調發軍,湖北路邊防及京東、京西、江、淮、廣南東路吏卒,遷補殿侍,選親事官。曰在京房,掌行殿前步軍司事,支移兵器,川陝路邊防及畿內、福建路吏卒,軍頭、皇城司衛兵。曰教閱房,掌行中外校習,封樁闕額請給,催督驛遞及湖南路邊防。曰廣西房,掌行招軍捕盜賞罰,廣南西路邊防及兩浙路吏卒。而禁軍轉員,則各隨其房之所領兵額治之。曰兵籍房,掌行諸路將官差發禁兵、選補衛軍文書。曰民兵房,掌行三路保甲、弓箭手。曰吏房,掌行差將領武臣知州軍、路分都監以上及差內侍官文書。曰知雜房,掌行雜務。曰支馬房,掌行內外馬政並坊院監牧吏卒、牧馬、租課。曰小吏房,掌行兩省內臣磨勘功過敘用,大使臣已上歷任事狀及校尉以上改轉遷遣。吏三十有八:逐房副承旨三人,主事五人,守闕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書令史十五人。元祐既創支馬、小吏二房,增令史為十四人,書令史十九人,創正名貼房十八人。大觀增逐房副承旨為五人,創守闕書令史三人,增正名二十八人。
中書、密院既稱「二府」,每朝奏事,與中書先後上殿。慶曆中,二邊用兵,知制誥富弼建言,邊事系國安危,不當專委樞密。仁宗以為然,即詔中書同議。諫官張方平亦言中書宜知兵事,乃以宰相呂夷簡、章得象並兼樞密使。熙甯初,滕甫言:「中書、密院議邊事,多不合。趙明與西人戰,中書賞功,而密院降約束;郭逵修堡柵,密院方詰之,而中書以下褒詔。願大臣凡戰守、除帥,議同而後下。」神宗善之。元祐四年,知樞密院安燾以母憂去職,樞密院官偶獨員。諫議大夫梁燾、司諫劉安世言:「國朝革五代之弊,文、武二柄,未嘗專付一人,乞依故事命大臣兼領。」靖康元年,知樞密院事李綱言:「在祖宗之時,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維持軍政,萬世不易之法。自童貫以領樞密院事為宣撫使,既主兵權,又掌兵籍、虎符,今日不可不戒。乞將團結到勤王正兵並付制置使,行營司兵付三衙。」從之。
樞密使知院事同知院事樞密副使簽書院事同簽書院事樞密使知院事,佐天子執兵政,而同知、副使、簽書為之貳。凡邊防軍旅之常務,與三省分班稟奏;事幹國體,則宰相、執政官合奏;大祭祀則迭為獻官。
國初,官無定制,有使則置副,有知院則置同知院,資淺則用直學士簽書院事。熙甯元年,文彥博、呂公弼為使,韓維、邵亢為副使。時陳升之三至樞府,神宗欲稍異其禮,乃以為知院事。於是知院與使、副並置。元豐五年,將改官制,議者欲廢密院歸兵部。帝曰:「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以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於是得不廢。帝又以樞密聯職輔弼,非出使之官,乃定置知院、同知院二人,使、副悉罷。元祐初,複置簽書院事,仍以樞密直學士充。同簽書樞密院事,治平末,以殿前都虞候郭逵為之,又以逵判渭州。帝初即位,中丞王陶、禦史呂景等皆言之。逵歸,改除宣徽南院使、知鄆州,自是不復置。政和六年,以內侍童貫權簽書樞密院河西、北面房事。七年,貫宣撫陝西、河東北三路,帶同簽書樞密院。既而詔元豐官制即無同簽書樞密院事,改為權領樞密院。然簽書院事,元豐亦未嘗置。宣和元年,詔童貫領樞密院事,後複以鄭居中為之。
建炎初,置禦營司,以宰相為之使。四年,罷,以其事歸樞密院機速房,命宰相范宗尹兼知樞密院。紹興七年,詔:「樞密本兵之地,事權宜重。可依故事置樞密使,以宰相張浚兼之。」又詔立班序立依宰相例。其後或兼或否。至開禧,以宰臣兼使,遂為永制。使與知院,同知、副使,亦或並除,其簽書、同簽書並為端明殿學士,恩數特依執政,或以武臣為之,亦異典也。
都承旨副都承旨掌承宣旨命,通領院務。若便殿侍立,閱試禁衛兵校,則隨事敷奏,承所得旨以授有司,蕃國入見亦如之。檢察主事以下功過及遷補之事。都承旨,舊用院吏遞遷。熙寧三年,始以東上合門使李評為之,又以皇城使李綬為之副,更用士人自評、綬始。是月,詔都承旨、副都承旨見樞密使、副如合門使禮。五年,以同修起居注曾孝寬兼都承旨,參用儒臣自孝寬始。元豐四年,客省使張誠一為都承旨。都承旨複用武臣,自誠一始。元祐初,複以文臣為都承旨。其後以待制充。元符三年,王師約為都承旨,左司諫陳瓘言:「神考以文臣為都承旨,其副則參求外戚武臣之可用者。今師約未曆邊任,擢置樞屬掾文臣之位,甚非神考設官之意。」至崇寧以後,專用武臣。
建炎四年,高宗在會稽,以武臣辛道宗為都承旨,頗用事。紹興元年,道宗既免,乃詔依元祐職制,都承旨以兩制為之。如未曾任侍從之人,即依權侍郎法,又或加學士、待制、修撰貼職。乾道初,再用武臣,自張說始。淳熙九年,都承旨複用士人,自蕭燧始。副都承旨文、武通除。
檢詳官熙寧四年置,視中書檢正官。元豐初,定以三員,及改官制,罷之。建炎三年,複置檢詳兩員,敘位在左、右司之下。紹興二年減一員。
計議官四員。建炎四年,罷禦營使司,並歸樞密院為機速房。隨司減罷屬官,置幹辦官四員,詔並改為計議官。至紹興十一年減罷。
編修官隨事置,無定員,以本院官兼者,不入銜。熙甯三年,以王存、顧臨等同編修《經武要略》,兼刪定諸房例冊。初擬都、副承旨提舉,神宗謂存等皆館職,不欲令承旨提舉,詔改為管幹。紹聖四年,編修刑部、軍馬司事,令都、副承旨兼領。政和七年,編修《北邊條例》,又別置詳覆官。
講議司崇甯元年,以尚書省講議武備房歸樞密院置,以知院蔡卞提舉。三年,卞奏武備本院諸房可行,不必專局,乃罷之。紹興置編修官二員。
監三省、樞密院門舊系差小使臣及內侍官充。嘉定六年,詔以曾經作縣、通判資序人充。小使臣省罷,內侍官改以三省、樞密院門機察官系銜。
主管三省、樞密院架閣文字一員,嘉定八年置,以選人、京朝官通差。
三省、樞密院激賞庫三省、樞密院激賞酒庫監官各二人。初以武臣,嘉泰末,始易以選人。
二庫並因紹興用兵,創以備邊;後兵罷,專以備堂、東兩廚應幹宰執支遣。若朝廷軍期急速錢物金帶,以備激犒;諸軍將帥告命綾紙,以備科撥調遣等用。省、院、府吏胥之給,亦取具焉。
禦營使提舉修政局制國用使都督諸路軍馬中興,多以宰相兼領兵政、財用之事,而執政同預焉。因事創名,未久遄罷,可以不書。以其關宰相設施,因記其名稱本末附見焉。
建炎元年,置禦營司,以宰相為之使,仍以執政官兼副使。其屬有參贊軍事,以侍從官兼;提舉一行事務,以大將兼。其將佐有都統制及五軍統制以下官。初以總齊行在軍中之政。三年,詔禦營使司止管行在五軍營砦事務,其餘應幹邊防措置等事,厘正歸三省、樞密院。四年,詔自今宰相兼知樞密院事,罷禦營使。時臣僚言:「宰相之職,無所不統。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於樞密,比年又置禦營使,是政出於三也。請罷禦營司,以兵權付之密院,而以宰相兼知,庶幾可以漸議兵政。」故罷使及官屬,以其事歸密院,為機速房。至紹興二十九年九月,詔:「祖宗舊制,樞密院即無機速房,合行減罷。」紹興三十一年,金主亮來攻,帝將臨江視師。其冬,以和義郡王楊存中為禦營宿衛使,兵罷複免。明,孝宗即位,又以禦營使命之。然但自名一司,掌殿前忠勇等軍,非複建炎之比,未幾而。存中非宰執,附見於此。
紹興二年,詔置修政局,令百官條具修車馬、備器械,命右相秦檜提舉,參知政事同領之。其下有參詳官一人,侍從為之,參議官二人,檢討官四人,卿郎為之;如講議司故事。三月而罷局。
乾道四年,詔:「理財之要,裕財為重,自今宰相可帶兼制國用使,參政可同知國用事。」先是,臣僚言:「近以宰相兼樞密使,蓋欲使宰相知兵也。宰相今雖知兵,而財谷出入之原,宰相猶未知也。望法李唐之制,委宰相兼領三司使職事,財谷出納之大綱,宰相領之于上,而戶部治其凡。」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罷國用司。八年,詔:「官制已定,丞相事無不統,所有國用一司,與參知政事並不兼帶。」嘉泰四年,詔遵孝宗典故,宰相兼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仍于侍從、卿監中擇二人充屬官。右丞相陳自強兼國用使,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費士寅、參知政事張嚴兼同知國用事。以兵部侍郎薛叔似兼參計官,太府卿陳景思同參計官。先是,臣僚言:「今日財計,非錢谷不足可憂,而滲漏日滋之為可慮也。周家以塚宰製國用,而唐亦以宰相兼領度支,是知財賦國家之大計,其出入之數有餘、不足,為大臣者皆所當知,庶可節以制度,關防欺隱。宜略仿祖宗遺意,命大臣兼提領天下財賦。」從之
。陳自強罷,亦廢。
紹興五年,制以左通議大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趙鼎,左政奉大夫、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張浚都督諸路軍馬。未幾,浚暫往江上措置邊防,至七年秋廢罷。其餘宰臣、執政開府於外者,別載於篇。
編修敕令所提舉宰相兼。
同提舉執政兼。
詳定侍從官兼。刪定官就職事官內差兼?掌裒集詔旨,纂類成書。紹興十二年罷。乾道六年,複置詳定一司敕令所,以右丞相虞允文提舉,參知政事梁克家同提舉。淳熙十五年省罷,紹熙二年複置局。慶元二年,複置提舉,以右丞相余端禮兼,同提舉以參知政事京鏜兼,仍以編修敕令所為名。
宣徽院宣徽南院使北院使掌總領內諸司及三班內侍之籍,郊祀、朝會、宴饗供帳之儀,應內外進奉,悉檢視其名物。舊制,以檢校為使,或領節度及兩使留後,闕則樞密副使一人兼領二使,亦有兼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者。南院資望比北院頗優,然皆通掌,止用南院印,二使共院而各設廳事。其吏史則有都勾押官、勾押官各一人,前行三人,後行十二人,分掌四案:一曰兵案,二曰騎案,主賜群臣新史,及掌諸司使至崇班、內侍供奉官、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及三班而下遷補、假故、鞫劾之事。
三曰倉案,掌春秋及聖節大宴、節度使迎授恩賜、上元張燈、四時祠祭及契丹朝貢、內廷學士赴上,並督其供帳,內外進奉視其名物,教坊伶人歲給衣帶,專其奏覆。四曰胄案。掌郊祀、禦殿、朝謁聖容、賜酺國忌供帳之事,諸司使副、三班使臣別籍分產,司其條制,頒諸司工匠休假之。故事,與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以先後入敘位。熙寧四年,詔位參政、樞副、同知下,著為令。九年,詔:「今後遇以職事侍殿上,或中書、樞密院合班問聖體,及非次慶賀,並特序二府班。官制行,罷宣徽院,以職事分隸省、寺,而使號猶存。
初,吏部尚書王拱辰治平中知大名府,神宗即位,拜太子少保。明年,檢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尋遷南院,立班序位視簽樞。元豐六年,拱辰除武安軍節度使再任,自此遂罷使名不復除。獨太子少師張方平許依舊領南院使致仕。哲宗即位,始遷太子太保而罷使名。元祐三年,複置南、北院使,儀品恩數如舊制。六年,以馮京為南院使,而方平亦複使名。中書舍人韓川言:「祖宗設此官,禮均二府,以待勳舊,未嘗帶以致仕。且宣徽,武官也;宮保,文官也,不宜混並。」不聽。方平亦固辭不拜。七年,馮京亦以使致仕。紹聖三年,議者言官名雖複,而無所治之事,乃罷之。南渡以後,不復再置。
三司使使副使判官鹽鐵使度支使戶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職,國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總國計,應四方貢賦之入,朝廷之預,一歸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戶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目為計相。其恩數廩祿,與參、樞同。太平興國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複置使一員,總領三部。又分天下為十道:曰河南,河東,關西,劍南,淮南,江南東、西,兩浙,廣南。在京東曰左計,京西曰右計,置使二員分掌。俄又置總計使判左、右計事,左、右計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計度者,三使通議之。五年,罷十道左右計使,複置三部使。咸平六年,罷三部使,複置三司一員。關正使,則以給、諫以上權使事。
使一人,以兩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誥、雜學士、學士充。亦有輔臣罷政出外,召還充使者。使闕,則有權使事;又闕,則有權發遣公事。掌邦國財用之大計,總鹽鐵、度支、戶部之事,以經天下財賦而均其出入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興國初,以賈琰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鹽鐵,掌天下山澤之貨,關市、河渠、軍器之事,以資邦國之用。度支,掌天下財賦之數,每歲均其有無,制其出入,以計邦國之用。戶部,掌天下戶口、稅賦之籍,榷酒、工作、衣儲之事,以供邦國之用。
副使以員外郎以上曆三路轉運及六路發運使充。
判官以朝官以上曾曆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充。
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簽逐部之事。舊以員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複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遷官,遂罷之。咸平六年複置。
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舊以朝官充。國初承舊制,每部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太平興國三年,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計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廢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
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鹽鐵分掌七案:一曰兵案,掌衙司軍將、大將、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庫務月帳,吉凶儀制,官吏宿直,諸州衙吏、胥吏之遷補,本司官吏功過,三部胥吏之名帳及刑獄,造船、捕盜、亡逃絕戶資產、禁錢。景德二年,並度支案為刑案。二曰胄案,掌修護河渠、給造軍器之名物,及軍器作坊、弓弩院諸務諸季料籍。
三曰商稅案,四曰都鹽案,五曰茶案,六曰鐵案,掌金、銀、銅、鐵、朱砂、白礬、綠礬、石炭、錫、鼓鑄。
七曰設案。掌旬設節料齋錢、餐錢、羊豕、米麵、薪炭、陶器等物。
度支分掌八案:
一曰賞給案掌諸給賜、賻贈例物、口食、內外春冬衣、時服、綾、羅、紗、縠、綿、布、鞋、席、紙、染料,市舶、權物務、三府公吏。
,二曰錢帛案掌軍中春冬衣、百官奉祿、左藏錢帛、香藥榷易。
,三曰糧料案掌三軍糧料、諸州芻粟給受、諸軍校口食、禦河漕運、商人飛錢。
,四曰常平案掌諸州平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
,五曰發運案掌汴河廣濟蔡河漕運、橋樑、折斛,三稅。
,六曰騎案,掌諸坊監院務飼養牛羊、馬畜及市馬等。
,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職官奉料、祠祭禮物、諸州驛料。
戶部分掌五案:一曰戶稅案掌夏稅。
,二曰上供案掌諸州上供錢帛。,三曰修造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諸庫簿張,勾校諸州營壘、官廨、橋樑、竹木、排筏。
,四曰曲案掌榷酤、官曲。
,五曰衣糧案掌勾校百官諸軍諸司奉料、春冬衣、祿粟、茶、鹽、奚醬、傔糧等。三部諸案,並與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納帳籍,以察其差殊而關防之。鹽鐵院、度支院、戶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覆勾三部帳籍,以驗出入之數。
都主轄支收司,淳化三年置。
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數,候至所受之處,附籍報所由司而對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納畢,取其鈔以還本州。
拘收司,咸平四年置。
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財利未結絕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廢。
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負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憑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視無虛謬,則印署而還之,支訖,複據數送勾而銷破之。
開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諸州申牒之籍,發放以付三部,兼掌發放、勾鑿、催驅、受事。
發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太平興國年中置。
勾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帳。
催驅司,掌督京城諸司庫務末帳,京畿倉場庫務月帳憑由送勾,及三部支訖內外奉祿之事。
受事司,掌諸處解送諸色名籍,以發付三部。
衙司管轄官二人,以判開拆司官及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將、軍將名籍,第其勞而均其役使。
勾當公事官二員,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廂檢計、定奪、點檢、覆驗、估剝之事。
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諸部公事。
勾當諸司、馬步軍糧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諸司、諸軍給受奉料,批書券曆,諸倉庫案驗而稟賦之。
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舊以三班。
掌諸軍兵馬逃亡收並之籍,諸司庫務給受之數,審校其欺詐,批曆以送糧料院。
以上並屬三司使。元豐官制行,罷三司使並歸戶部。
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知制誥直學士院翰林權直學士院權直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凡立後妃,封親王,拜宰相、樞密使、三公、三少,除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加封,加檢校官,並用制;賜大臣太中大夫、觀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詔書;餘官用敕書;布大號令用禦劄;戒勵百官、曉諭軍民用敕榜;遣使勞問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則先進草;大詔命及外國書,則具本取旨,得畫亦如之。
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漏上,天子禦內東門小殿,宣召面諭,給筆劄書所得旨。稟奏歸院,內侍鎖院門,禁止出入。夜漏盡,具詞進入;遲明,白麻出,合門使引授中書,中書授舍人宣讀。其餘除授並禦劄,但用禦寶封,遣內侍送學士院鎖門而已。至於赦書、德音,則中書遣吏持送本院,內侍鎖院如除授焉。凡撰述皆寫畫進入,請印署而出,中書省熟狀亦如之。若已畫旨而未盡及舛誤,則論奏貼正。凡宮禁所用文詞皆掌之。乘輿行幸,則侍從以備顧問,有獻納則請對,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關白三省、樞密院用諮報,不名。
凡初命為學士,皆遣使就第宣詔旨召入院。上日,敕設會從官,宥以樂。元豐中,始命佩魚,自蒲宗孟始。見執政議事則系奚
,蓋與侍從異禮也。政和三年,強淵明請以前後所被旨及案例,修為本院敕令格式。五年,禦書《摛
文堂》榜賜學士院。靖康元年,吳幵等奏:「大禮鎖院,麻三道以上,系雙學士宿直分撰,乞依故事。」從之。
承旨,不常置,以學士久次者為之。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俱闕,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厘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乾道九年,崔敦詩初以秘書省正字兼翰林權直。淳熙五年,敦詩再入院,議者以翰林乃應奉之所,非專掌制誥之地,更為學士院權直。後複稱翰林權直,然亦互除不廢,權、正或至三人。
翰林侍讀學士太宗初,以著作佐郎呂文仲為侍讀。真宗咸平二年,以楊徽之、夏侯嶠並為翰林侍讀學士,始建學士之職。其後,馮元為翰林侍讀,不帶學士;又以高若訥為侍讀,不加別名,但供職而已。天禧三年,張知白為刑部侍郎,充翰林侍讀學士、知天雄軍府,侍讀學士外使自知白始。元豐官制,廢翰林侍讀、侍講學士不置,但以為兼官。然必侍從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資淺則為說書。歲春二月至端午日,秋八月至長至日,遇只日入侍邇英閣,輪官講讀。元祐七年,複增學士之號,元符元年省去。建炎元年,詔可特差侍從官四員充講讀官,遇萬機之暇,令三省取旨,就內殿講讀。
充宮觀兼侍讀:元豐八年五月,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兼侍讀,提舉中太乙宮兼集禧觀公事。七月,韓維兼侍讀,提舉中太乙宮。元祐元年,端明殿學士范鎮致仕,提舉中太乙宮兼集禧觀公事,兼侍讀,不赴。六年,馮京兼侍讀,充太乙宮使。未幾,乞致仕,不允,仍免經筵進讀。中興以來,如朱勝非、張浚、謝克家、趙鼎、萬俟禼並以萬壽觀使兼侍讀。隆興元年,張燾以萬壽觀、湯思退以醴泉觀並侍讀。乾道五年,劉章以佑神觀兼焉。
台諫兼侍讀:自慶曆以來,台丞多兼侍讀,諫長未有兼者。紹興十二年春,萬俟禼以中丞、羅汝檝以諫議始兼侍讀,自後每除言路,必兼經筵矣。
翰林侍講學士咸平二年,國子祭酒邢昞為侍講學士。其後,又以馬宗元為侍講,不加別名,但供職而已。景德四年,以翰林侍講學士邢昞知曹州,侍講學士外使自昞始。故事,自兩省、臺端以上兼侍講,元祐中,司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講,時朝議以文正公之賢,故特有是命。紹興五年,范沖以宗卿、朱震以秘少並兼,蓋殊命也。乾道六年,張栻始以吏部員外郎兼。蓋中興後,庶官兼侍講者,惟此三人。若紹興二十五年張扶以祭酒、隆興二年王佐以檢正、乾道七年林憲以宗卿入經筵,亦兼侍講者。蓋扶本以言路兼說書就升其秩,佐時攝版曹,憲嘗為右史且有舊例,故稍優之。
台諫兼侍講:慶曆二年,召禦史中丞賈昌朝侍講邇英閣。故事,台丞無在經筵者,仁宗以昌朝長於講說,特召之。神宗用呂正獻,亦止命時赴講筵去學士職。中興後,王賓為禦史中丞,見請複開經筵,遂命兼講。自後十五年間,繼之者惟王唐、徐俯二人,皆出上意。紹興十二年,則萬俟禼、羅汝檝,紹興二十五年,則正言王瑉、殿中侍御史董德元,並兼侍講。非台丞、諫長而以侍講為稱,又自此始。其後,猶或兼說書,台官自尹穡,隆興二年五月;諫官自詹元宗,乾道九年十二月。後並以侍講為稱,不復兼說書矣。
宮觀兼侍講:國初自元豐以來,多以宮觀兼侍讀。乾道七年,寶文待制胡銓除提舉佑神觀兼侍講。是日,以宰執進呈,虞允文奏曰:「胡銓早歲士節甚高,不宜令其遽去朝廷。」帝曰:「銓固非他人比,且除在京宮觀,留侍經筵。」故有是命。
崇政殿說書掌進讀書史,講釋經義,備顧問應對。學士侍從有學術者為侍講、侍讀,其秩卑資淺而可備講說者則為說書。仁宗景祐元年正月,命賈昌朝、趙希言、王宗道、楊安國並為崇政殿說書,日輪二員祗候。初,侍講學士孫奭年老乞外,因薦昌朝等。至是,特置此職以命之。慶曆二年,以趙師民預講官,複為崇政殿說書,不兼侍講。元祐間,程頤以布衣為之。然范祖禹乃以著作佐郎兼侍講,司馬康又嘗以著作佐郎兼侍講,前此未有也。崇甯中,初除說書二人,皆以隱逸起,蔡崇、呂瓘,仍遂其性,詔以士服隨班朝謁入侍。
渡江後,尹焞初以秘書兼之,中間王十朋、范成大皆以郎官兼,亦殊命也。近事,侍從以上兼經筵則曰侍講,庶官則曰崇政殿說書,故左史兼亦曰侍講。紹興十二年,萬俟禼、羅汝檝並兼講讀。蓋秦梓時已兼說書,便於傳道,秦熺複繼之。每除言路,必預經筵,檜死始罷。慶元後,台丞、諫長暨副端、正言、司諫以上,無不預經筵者。正言兼說書自端明巫伋始,副端兼說書自端明餘堯弼始,察官兼說書自少卿陳夔始,修注兼說書自朱學震始。修注官多得兼侍講。開禧三年十一月,王簡卿知諫院為左史,仍兼崇政殿說書。言者以為不可,罷之。
觀文殿大學士學士之職,資望極峻,無吏守,無職掌,惟出入侍從備顧問而已。觀文殿即舊延恩殿,慶曆七年更名。皇祐元年,詔:「置觀文殿大學士,寵待舊相,今後須曾任宰相,乃得除授。」時賈昌朝由使相右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觀文殿置大學士,自昌朝始。三年,詔班在觀文殿學士之前六尚書之上。自是曾任宰相者,出必為大學士。熙甯中,韓絳宣撫陝西、河東,得罪罷守本官。四年,用明堂赦,授觀文殿學士。宰相不為大學士,自絳始。中興後,非宰相而除者,自紹興二十年秦熺始。熺知樞密院、郊祀大禮使,禮成,以學士遷,且視儀揆路,非典故也。乾道四年,汪澈舊以樞密使為學士遷。九年,王炎以樞密使為西川安撫使除。至慶元間,趙彥逾自工部尚書為端明殿學士,直以序遷至焉。曾為宰相而不為大學士者,自紹興元年范宗尹始。
觀文殿學士觀文殿本隋煬帝殿名,國初,為文明殿學士。慶曆七年,宋庠言:「文明殿學士稱呼正同真宗諡號,兼禁中無此殿額,其學士理自當罷,乞擇見今正朝或秘殿以名學士易之。」乃詔改為紫宸殿學士,以參知政事丁度為之。時學士多以殿名為官稱,丁遂稱曰「丁紫宸」。八年,禦史何郯以為紫宸不可為官稱,於是改延恩殿為觀文殿,即殿名置學士,仍以度為之。自後非曾任執政者弗除。熙甯中,王韶以熙河功,元豐中,王陶以宮僚,雖未曆二府,亦除是職,蓋異恩也。然韶猶兼端明殿、龍圖學士雲。
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在龍圖閣之東序。景德二年,王欽若罷參政,真宗特置資政殿學士以龐之,在翰林學士下。十二月,複以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班文明殿學士之下,翰林學士承旨之上。資政殿置大學士,自欽若始。自欽若班翰林承旨上,一時以為殊寵。祥符初,向敏中以前宰相再入為東京留守,複加此職。自是訖天聖末,二十餘年不以除人。明道元年,李迪知河陽召還,始再命之。景祐四年,王曾罷相,複除。三十年間除三人,皆前宰相也。宋庠罷參知政事,仁宗眷之厚,因加此職。自欽若後,非宰相而除者,惟庠一人。康定二年,右正言梁適請遵先朝故事,定以員數。於是詔大學士置二員,學士三員。紹興十年,鄭億年歸自偽齊,除資政殿,二年加大學士,許出入如二府儀。億年未嘗秉政。十五年,秦熺自翰林學士承旨為資政,詔立班恩數同執政。十六年,秦檜弟梓以端明卒於湖州,進大資致仕,恤典同參政。是後,從臣自端明視政府而序進者,遂為常矣。
端明殿學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後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書奏,命樞密使安重誨進讀,懵于文義。孔循獻議,始置端明殿學士,命馮道、趙鳳俱以翰林學士充,班在翰林學士上。後有轉改,止于翰林學士內選任。初如三館例,職在官下;趙鳳轉侍郎,諷任圜特移職在官上,後遂為故事。宋太宗初,以程羽為之,後隨殿名改為文明殿學士。慶曆中,改為紫宸,後又改為觀文。明道二年,改承明殿為端明殿,複置端明殿學士,以翰林侍讀學士宋綬為之,在翰林學士之下。自明道訖元豐,無前執政為之者,僅以待學士之久次者。元豐中,以前執政為之,自曾孝寬始;以見任執政為之,自王安禮始。政和中,嘗改為延康殿。建炎二年,都省言:延康殿學士舊系端明殿學士。詔依舊。後拜簽樞者多領焉。
總閣學士直學士宋朝庶官之外,別加職名,所以厲行義、文學之士。高以備顧問,其次與論議、典校讎。得之為榮,選擇尤精。元豐中,修三省、寺監之制,其職並罷,滿歲補外,然後加恩兼職。直龍圖閣、省、寺監掌貳補外,或領監司、帥臣則除之;待制、雜學士、給諫以上補外則除之。系一時恩旨,非有必得之理。元祐二年,詔複增館職及職事官並許帶職,尚待二年加直學士,中丞、侍郎、給舍、諫議通及一年加待制。紹聖三年,詔職事官罷帶職,非職事之官仍舊。中興後,學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書、翰林學士之輔外者,權尚書、給諫、侍郎則帶直學士、待制焉。
龍圖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在會慶殿西偏,北連禁中,閣東曰資政殿,西曰述古殿。閣上以奉太宗禦書、禦制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屬籍、世譜。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官。學士,大中祥符三年置,以杜鎬為之,班在樞密直學士上。六年,詔結銜在本官之上。直學士,景德四年置,以杜鎬為之,班在樞密直學士下。祥符六年,詔結銜在本官之上。待制,景德元年置,以杜鎬、戚綸為之,並依舊充職。四年,詔班在知制誥下,並赴內殿起居。自改官制,為學士初複之職,或知制誥平出除之。
天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天禧四年建。在會慶殿之西,龍圖閣之北。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閣畢,以奉安真宗禦制。東曰群玉殿,西曰{蕊木}珠殿,北曰壽昌殿,南曰延康殿。內以桃花文石為流桮之所。以在位受天書祥符,改曰天章,取為章於天之義。天聖八年置待制。慶曆七年,又置學士、直學士。又有侍講。學士,慶曆七年初置,在龍圖閣學士之下。學士罕以命人,迄仁宗世,才王贄一人。秦堪自顯謨閣進直天章閣,以稱呼非便辭。詔改龍圖,自是天章不為帶職。直學士,慶曆七年,初置天章閣直學士,在龍圖閣直學士之下。待制,天聖八年初置。寓直于秘閣,與龍圖遞宿,尋命范諷鞠詠充職。中興後,圖籍、符瑞、寶玩之物,若國史、宗正寺所進屬籍,獨藏于天章閣,祖宗禦容、潛邸旌節亦安奉焉。
寶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閣在天章閣之東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即舊壽昌閣,慶曆改曰寶文。嘉祐八年,英宗即位,詔以仁宗禦書、禦集藏於閣,命王珪撰記立石。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學士、直學士、待制,恩賜如龍圖。英宗禦書附於閣。學士,治平四年初置,以呂公著兼。直學士,治平四年初置,以邵必為之。待制,治平四年初置。
顯謨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元符元年,曾布、鄧洵仁各申請建閣。詔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撰閣名五以聞,遂建閣藏神宗禦集,以顯謨為名。徽宗建中靖國元年,詔以顯謨閣為熙明閣,仍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續奉旨,仍以顯謨為額。崇甯元年,詔顯謨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如三閣故事,序位在寶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之下。學士、直學士、待制,並建中靖國元年置。
徽猷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大觀二年,初建徽猷閣,以藏哲宗禦集。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等官。
敷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紹興十年置。藏徽宗聖制,置學士等官。
煥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淳熙初建。藏高宗禦制。十五年,置學士等官。
華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慶元二年置。藏孝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謨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嘉泰二年置。藏光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寶慶二年置。藏甯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顯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咸淳元年置。藏理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集英殿修撰國初,有集賢殿修撰、直龍圖閣、直秘閣三等。政和六年,始置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閣修撰。舊制,貼職無雜壓,至是因增置,乃定為雜壓。其集英修撰,中興後以寵六曹權侍郎之補外者,下待制一等。
右文殿修撰元佑元年,許內外官帶貼職。紹聖二年,詔職事官罷帶職,易集賢殿學士為修撰。政和六年,以集賢院無此名,其見任集賢院修撰並改為右文殿修撰,次於集英殿修撰,為貼職之高等。
秘閣修撰政和六年置,以待館閣之資深者,仍多由直龍圖閣遷焉。
直龍圖閣祥符九年,以馮元為太子中允、直龍圖閣,直閣之名始此。凡館閣之久次者,必選直龍圖閣,皆為擢待制之基也。中興後,凡直閣為庶官任藩閫、監司者貼職,各隨高下而等差之。
直天章閣至直顯文閣,並同。
直秘閣國初,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皆寓崇文院。太宗端拱元年,詔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閣,擇三館真本書籍萬餘卷及內出古畫、墨蹟藏其中,以右司諫直史館宋泌為直秘閣。直館、直院則謂之館職,以他官兼者謂之貼職。元豐以前,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即試詩賦各一而入,否則用大臣薦而試,謂之入館。官制行,廢崇文院為秘書監,建秘閣於中,自監少至正字列為職事官。罷直館、直院之名,獨以直秘閣為貼職,皆不試而除,蓋特以為恩數而已。故事,外官除館職如秘閣校理、直秘閣者,必先移書在省執事,敘同僚之好,乃即館設盛會宴之。自崇寧以來,外官除館職既多,此禮浸廢。
東宮官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太子少師少傅少保國初,師傅不常設。仁宗升儲,置三少各一人。參政李昉兼掌賓客。及升首相,遂進少傅,此宰相兼宮僚之始也。丁謂兼少師,馮拯兼少傅,曹利用兼少保,是時實為東宮官,餘多以前宰執為致仕官。若太子太師、太傅、太保,以待宰相官未至僕射者,及樞密使致仕,亦隨本官高下除授。太子少師、少傅、少保,以待前執政,惟少師非經顧命不除。若因遷轉,則遞進一官,至太師即遷司空。天禧末,皇太子同聽政,乃以首相兼少師。自後神宗、欽宗、孝宗、光宗在東宮,皆不置。開禧三年,史彌遠自詹事入樞府,乃進兼賓客。已而太子侍立,遂以丞相錢象祖兼太子少傅。明年,景獻太子立,象祖兼少師,彌遠以右相兼少傅。未幾,彌遠丁內艱,象祖亦去位。又明年,彌遠起複,遂兼進少師。景定元年,度宗升儲,以賈似道為少師。
太子賓客至道元年建儲,初置賓客二人,以他官兼。天禧四年,參政任中正、樞副錢惟演、參政王曾並兼太子賓客,執政兼東宮官始此。中興後不置。開禧三年,景獻太子立,始以執政兼賓客,後複省。景定元年,度宗升儲,以朱熠、皮龍榮、沈炎並兼賓客。
太子詹事仁宗升儲,置詹事二人。神宗、欽宗升儲,並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後省。乾道元年,莊文太子立,置詹事二人。逾月,詔太子詹事遇東宮講讀日,並往陪侍。七年,光宗正儲位,以敷文閣直學士王十朋、敷文閣待制陳良翰為太子詹事,不兼他官,非常制也。景定元年,度宗升儲,以楊棟兼詹事。
太子左庶子右庶子左諭德右諭德舊制不常設。儲闈之建,隨宜制官,以備僚寀,多以他官兼領。仁宗、神宗升儲,庶子、諭德各置二人。欽宗升儲,置一人。紹興三十二年,孝宗以建王立為皇太子,置庶子、諭德各一人,除右虛左。乾道元年及七年,各置一人。開禧三年,景獻太子立,初除左虛右,明年,左右始並置。
太子侍讀侍講神宗升儲,始置各一人。乾道、淳熙、開禧,各依故事並置。乾道七年,禮部太常寺言:「討論東宮開講並節朔賀慶、辭謝禮儀。宮僚講讀,無已行故事,當依放講筵,少殺其禮。每遇講讀,詹事以下至進讀官上堂,並用賓禮參見,依官職序坐。皇太子正席,講讀官迭起如延英儀,講罷復位。節朔不受宮僚參賀;元日、冬至,詹事以下箋賀。謝辭,初如常見之禮。後離位致詞,復位就坐,茶湯罷。詹事初上,參見皇太子,拜,皇太子答拜。庶子等初上,參見,皇太子受拜。庶子、諭德及講讀官雖有坐受之禮,止是《五禮新儀》所載;兼逐日致拜之禮,近例皆已不行,或遇合致拜日,更合參酌天禧、至道故事施行。」按天禧二年九月五日,左庶子張士遜等言:「臣等日詣資善堂參見皇太子,得令升階列拜,然後跪受,望令皇太子坐受參見。」詔不許。至道元年,皇太子每見太子賓客,必先拜,迎送常降階及門。
並從之。
太子中舍人舍人至道、天禧各置一人。神宗、欽宗升儲,並如舊置。嘉定初,除二人。慶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
資善堂翊善贊讀直講說書皇太子宮小學教授資善堂小學教授翊善、贊讀、直講皆舊制。說書而下,中興以後增置。資善堂自仁宗為皇子時,為肄業之所,每皇子出就外傅,選官兼領。元豐八年,哲宗初開講筵,詔講讀官日赴資善堂,以雙日講讀,仍輪一員宿直。又詔三省、樞密院、講讀、修注官錫宴於資善堂。政和元年,定王、嘉王出就資善堂聽讀,詔宰執就見。靖康元年,詔皇太子出就外傅,就資善堂置學舍,令國子監供監書。紹興五年,孝宗封建國公,出就資善堂聽講。先是,宰臣趙鼎得旨于宮門內造書院,至是始成,以為資善堂。命儒臣為直講、翊善,悉如資善故事。尋用趙鼎言,以左史範沖充翊善,右史朱震充贊讀,時稱極選。帝曰:「朕令國公見沖、震必設拜,蓋尊重師傅,不得不如此。」紹興十二年,建國公出就外第。及紹興三十年,由普安郡王為皇子,進封建王。時皇孫皆就傅,以校書郎王十朋為小學教授。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詔三皇子位各置說書官一員,又置贊讀、直講一員。淳熙七年,皇孫英國公始就傅,詔置皇太子宮小學教授一員。十六年,光宗即位,皇子進封嘉王,置王府贊讀、翊善、直講各一員。慶元六年,景獻太子為福州觀察使,詔令資善堂授書,置小學教授二員。開禧元年,進封榮王,仍開資善堂,置贊讀、直講、說書官各一員,又置翊善一員。度宗升儲,並置翊善、贊讀等官。
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內臣兼;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承受官一人,以內侍充。仁宗、神守升儲,並置。中興後,置官並同。
太子左、右衛率府率副率左、右司禦率府率副率左、右清道率府率副率左右監門率府率副率左、右內率府率副率官存而無職司。至道元年,東宮置左清道率府率、副率兼左春坊謁者,主贊引。三年,真宗即位而省。天禧二年,又以左清道率郭承慶、左右監門副率夏元亨兼左右春坊謁者,仁宗即位複省。中興後不置,惟以監門率府副率為壞衛階官。
親王府傅長史司馬諮議參軍友記室參軍王府教授小學教授傅及長史、司馬,有其官而未嘗除。太平興國八年,諸王出閣,楚王府置諮議參軍二員,翊善一員;陳王府置諮議、翊善各一員;韓王、冀王、益王置翊善各一員。後又置記室及諸王府侍講一員。並以常參官兼充。其後,多不置諮議,翊善、記室或止一員。
大中祥符九年,仁宗初封壽春郡王,置友二員,亦以常參官兼充。天禧二年,進封升王,友遷諮議,仍置記室一員。又皇侄皇孫侍教、南北伴讀無定數。至道初,太宗以皇親子孫就講學,欲置侍講之職,中書言:「按唐太宗改諸王侍讀為奉諸王講讀,今皇孫、皇侄皆環衛之職,請以教授為名。」從之。選京朝官通經者充。其後又令王府記室、翊善、侍講分兼南北宅教授。大中祥符二年,又有侍教之名,自是南北院或有伴讀。
凡諸宮皆有教授,初無定員。是年,英宗以宗室自率府副率已上八百餘人,奉朝請者四百餘人,而教官才六員,乃詔增置教授官:凡皇族年三十已上者百一十三人,置講書四員;年二十以上者百十三人,置講書四員;年十五已上者三百九人,增置教授五員;年十四已下者,別置小學教授十二員;並舊六,為二十七員,以分教之。其子弟不率教,俾教授官、本位尊長具名申大宗正司,量行戒責。教授官不職,大宗正司密訪以聞。舊制,親賢宅置講書,紹興十二年,改為府教授,掌教親賢宅南班宗子。淳熙十二年,詔建魏惠憲王府,置小學教授二員,以館職兼充,掌訓皇孫。既長,趨朝謁,則不以小學名,而講習如故。自後皇侄、皇孫皆置教授。
志第一百一十六職官三
○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監門六部架閣
吏部掌文武官吏選試、擬注、資任、遷敘、蔭補、考課之政令,封爵、策勳、賞罰殿最之法。凡文階官之等三十,武選官之等五十有六,幕職州縣官之等七,散官之等九,皆以左右高下分屬於四選。曰尚書左選,文臣京朝官以上及職任非中書首除授者悉掌之。曰尚書右選,武臣升朝官以上及職任非樞密院除授者悉掌之。自初任至幕職州縣官,侍郎左選掌之。自副尉以上至從義郎,侍郎右選掌之。若文武官雖不隸左右選,而職任系中書省、樞密院除授者,其制命誥敕,皆本部奉行。凡應注擬、升移、敘複、蔭補及酬賞、封贈者,所隸審驗格法上尚書省,法例可否不決應取裁者,亦如之。若中散大夫、左右武大夫以上合命詞者,列其遷敘資級、歲月、功過上中書省、樞密院畫旨給告,通書本部長、貳及所隸郎官。其屬有曰司封,曰司勳,曰考功。凡官十有三:尚書一人;侍郎一人;郎中、員外郎,尚書選二人,侍郎選各一人,司封、司勳、考功各一人。
舊制有三司,尚書主其一,侍郎二員各主其一,分銓注擬事。其後,但存尚書銓,餘東西銓印存而事廢。淳化中,又置考課院,磨勘幕府州縣功過,引對黜陟。至道二年,以其事歸流內銓。判流內銓事二人,以禦史知雜以上充。掌節度判官以下州府判司、諸縣令佐擬注對揚、磨勘功過之事。判部事二人,以帶職京朝官或無職事朝官充。凡文吏班秩品命令一出於中書,而小選院即不復置,本曹但掌京朝官敘服章、申請攝官、訃吊祠祭,及幕府州縣官格式闕簿、辭謝,拔萃舉人兼南曹甲庫之事。流外銓,掌考試附奉諸司人吏而已。南曹掌考驗選人殿最成狀,而送流內銓關試、勾黃、給曆之事。甲庫掌受制敕黃,關給簽符優牒,選人改名廢置之事。初,淳化三年,置磨勘京朝官院。四年,改。太平興國中,置差遣院,至是併入審官院。置知院二人,以禦史知雜以上充。舊以朝官充。
掌考校京朝官殿最,敘其爵秩而詔於朝,分擬內外任使而奏之。
元豐官制行,六曹尚書、侍郎為長貳,郎官理郡守以上資任者為郎中,通判以下資序者為員外郎。除授皆視寄祿官,高一品以上者為「行」,下一品者為「守」,下二品以下者為「試」,品同者不用行、守、試,餘職准此。元祐初,置權尚書,奉賜依守侍郎,班序在試尚書之下,雜壓在左、右常侍之下。又置權侍郎,如未曆給事中、中書舍人及待制以上者,並帶「權」字,祿賜比諫議大夫。郎官雖理知州資序,未曾實曆知州及監司、開封府推官者,止除員外郎。又詔,職事官除去「行」字一等。又以六曹職事閑劇不等,減定員數,事簡者他司兼領,司封、司勳各減郎官一員。紹聖初,詔元豐法以行、守、試製祿三等。元符元年,吏部言:「元祐法,小使臣只降宣紮,但務從簡,于理未安,請自借職而上依元豐法給告。」從之。崇甯元年,詔:「大宗正丞,大理正,諸寺監丞,太學、武學、律學博士,太學正、錄,諸宮院、諸州教授,堂除外,其吏部闕不許占差已授未赴及初到任人。」二年,詔:「十年不到部者,依《長定格》與降一官;二十年以上,則除其籍。」靖康元年七月,詔以吏部四選逐曹條例編集板行。八月,臣僚言:「祖宗時未有宗室參部之法,神宗時,始選擇差注一二。崇甯初,立法大優,宗室參選之日在本部名次之上,既壓年月深遠勞效顯著之人,複著名州大郡優便豐厚之處。議者頗欲懲革,不注郡守縣令,與在部人通理名次。」從之。
尚書掌文武二選之法而奉行其制命。凡序位有品,寓祿有階,列爵有等,賜勳有給,分任有職,選官有格,考其功過,計其歲月,辨其位秩,而以序進之。凡文臣自京朝官,武臣自大使臣以上,舊內殿崇班以上。
選授、封爵、功賞、課最之事,所隸官分掌其事,兼總于尚書,驗實而後判成。以天下職事員闕具注於籍,月取其應選者揭而書之,集官注擬,考閥閱以定其可否。若有疑不能決,小事則申請,大事則稟議于尚書省,應論奏者與郎官同請對。大祭祀則奉玉幣以授左僕射,執爵以授左丞。舊,尚書為所遷官名,班左丞上。自厘正百司,吏部以金紫光祿大夫,戶、禮、兵、刑、工部以銀青光祿大夫換授,而任六曹尚書者始實領職事。左選分案八,置吏三十;右選分案六,置吏十有六。曰主事、令史,曰書令史,曰守當官。二十四司亦如之。南渡初,諸曹長、貳互置,惟吏部備官。紹興八年,依元祐制,六曹皆置權尚書,以處未應資格之人。其屬有侍郎二人,分左、右選。尚書左、右選各置郎中一人,侍郎左、右選各置郎中一人,司封、司勳、考功各一人。郎官分掌其事,而兼總于尚書。左選,掌考校京朝官以上殿最,敘其爵秩,擬內外任使而奏授之。分案十二:曰六品,曰七品,曰八品,曰九品,曰注擬,曰名籍,曰掌闕,曰催驅,曰甲庫,曰檢法,曰知雜,曰奏薦賞功司。吏額,主事一人,令史二人,書令史九人,守當官一十一人,正貼司一十六人,私名一十二人,楷書二人,法司一人。官告院六部監門隸焉。右選,掌大使臣以上差注,材武人有格二十一,及破格出闕,較量功過,奏薦諸軍賞功。分案十:曰大夫,曰副使,曰修武,曰注擬掌闕,曰奏薦賞功,曰開拆,曰名籍,曰甲庫,曰法司,曰知雜。吏額,主事一人,令史二人,書令史九人,守當官一十二人,正貼司八人,私名一十人,法司一人。紹熙三年,左司諫謝源明言:「乾道九年詔旨:'六部應承三省、密院批送勘當文字,並令本部郎官、長貳按法裁決可否,申上朝廷施行。'即不得持兩端。如或事有疑難,及生創無條例者,令長貳據所見申明將上取旨。乞明詔六曹遵守。」從之。
侍郎分左右選:左選,掌文臣之未改官者。凡始命而未應參部者,皆試而後選。若應格,則具歲月歷任功罪及所舉官員數,同郎官引見於便殿,稟奏改官。右選,掌武臣之未升朝者。舊自供奉官以上。
其職任自親民官至部隊將、監當官,皆掌其選授注擬之法。凡初仕而試不中等,及已入官而未應選者,皆勿注正闕。官制行,尚書、侍郎通治曹事,奏事則同班,惟吏部分領四選。大祭祀則舉玉幣置諸案,薦饌則進搏黍,進熟則執匏爵以授右丞,飲福則奉爵,視朝則執文武班簿對立,以待顧問。左選分案十五,置吏四十有三,右選分案八,置吏四十有七。紹興四年,吏部侍郎葉祖洽言:「侍郎左選,准元豐朝旨,類姓置簿。左右選理宜一體,右選亦乞置簿拘轄功過。」從之。建炎四年五月,詔六曹複置權侍郎,如元祐故事,滿二年為真。補外者除待制,未滿,除修撰。
左選,掌承直郎以下擬注州府判司、諸縣令佐、監當及磨勘功過之事,分案十三。乾道裁減吏額,共置三十五人。右選,掌校副尉以上較試、擬官、行賞、換官,考其殿最,分案十五。乾道裁減吏額,共置四十八人。舊制,吏部除侍郎二員,分典左、右選,總稱吏部侍郎。間命官兼攝,惟稱左選侍郎或右選而已。紹熙三年,謝深甫、張叔椿兼攝,始有侍左侍郎、侍右侍郎之稱。既而林大中、沈揆擢貳尚書,則「侍左」「侍右」徑入除目。相承不改。
郎中員外郎尚左尚右侍左侍右
舊主判二人,以朝官充。元豐官制行,置吏部郎中,主管尚書左、右選及侍郎左、右選各一員,參掌選事而分治之。凡郎官,並用知府資序以上人充,未及者為員外郎。建炎四年,詔權攝、添差郎官並罷。初進擬,第雲吏部郎官;及擬告身細禦,始直書尚書吏部郎中或員外郎,主管尚書某選,主管侍郎某選。紹興八年,呂希常以監六部門兼權侍右郎官。紹興三十一年,李端明正除尚右郎官,既而何俌、楊倓、費行之除吏部郎官,皆有侍左、侍右、尚左、尚右之稱。自此相承不改。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詔四選通差,用尚書顏師魯之請也。先是,乾道元年詔:「今後非曾任監司、守臣,不除郎官,著為令。」自是館學、寺監臣,拘礙資格,遷除不行。郎曹闕員,但得兼攝,旋即外補;間有不次擢用者,則自二著躐升二史,以至從列。其自外召至為郎,則資級已高,曾不數月,必序進卿、少,而郎有正員者益少矣。
司封郎中員外郎掌官封、敘贈、承襲之事。凡三師、三公以下至升朝官褒贈祖考、母妻,親王、郡王、內外命婦以下保任宗屬、封爵諸親,皆因其位敘而為之等。凡宗室當賜名訓,具抄擬官。凡庶姓孔氏、柴氏、折氏之後應承襲者,辨其嫡庶。列爵九等:曰王,曰郡王,曰國公,曰郡公,曰縣公,曰侯,曰伯,曰子,曰男。分國三等:大國二十七,次國二十,小國二百二十。內命婦之品五:曰貴妃、淑妃、德妃、賢妃,曰大儀、貴儀、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曰婕妤,曰美人,曰才人、貴人。外內命婦之號十有四:曰大長公主,曰長公主,曰公主,曰郡主,曰縣主,曰國夫人,曰郡夫人,曰淑人,曰碩人,曰令人,曰恭人,曰宜人,曰安人,曰孺人。敘贈之制:三公、宰臣、執政、節度使三代,金紫、銀青光祿大夫二代,餘官一代,皆辨其位序以進之。加食邑實封,則視其品之高下,以為戶數多寡之節。凡事之可否,與司勳通決於長貳。分案三,設吏六。元祐元年,中書後省言:「臣僚封贈父母,仍舊制命詞,太中大夫觀察使以上用專詞,餘用海詞。」二年,詔:「父及嫡母存,不得請所生母封贈。所生母未封,亦不許先及其妻。」紹聖元年,詔:「宗室換授文官身亡者,通直郎以上贈三官。」元符元年,以元祐間封贈紊前制,詔並依元豐法。
二年,詔:「寺監官雜壓在通直郎之上者,雖系宣教郎,遇大禮封贈。」政和二年,詔:「封母則隨所封五等,謂如封南陽縣開國男,則隨其爵稱南陽縣男令人,封魏國公,則稱魏國公夫人之類。
應婦人不因夫、子得封號,
謂命官非升朝而母年九十以上,或士庶人婦女年百歲,並特旨若回授者。
或因子孫得封贈,其夫至升朝或非升朝應封贈者,並孺人。」宣和二年,臣僚言:「近年有京官任校書郎、正字者得封贈,今則監丞未升朝者亦乞依例,蓋緣監丞雜壓在校書郎之上,故引以為請,甚無謂也。不獨此爾,又有小使臣偶因薄勞或磨勘轉官,遂乞回授封贈父母,實為太濫。望降旨,今後封贈並依舊法,敢有擅更陳乞紊亂典章者,置之典刑,庶幾僥倖者息而名分正矣。」從之。建炎以後並同。
司勳郎中員外郎參掌勳賞之事。凡勳級十有二:曰上柱國,正二品;曰柱國,從二品;曰上護軍,正三品;曰護軍,從三品;曰上輕車都尉,正四品;曰輕車都尉,從四品;曰上騎都尉,正五品;曰騎都尉,從五品;曰驍騎尉,正六品;曰飛騎尉,從六品;曰雲騎尉,正七品;曰武騎尉,從七品。率三歲一遷,必因其除授以加之。凡賞有格。若事應賞,從其所隸之司考實以報,則必審核其狀,以格覆之,謂之「有法酬賞」;非格所載,參酌輕重擬定,以上尚書省,謂之「無法酬賞」。若功賞未醉而賞格改易者,輕從舊格,重從新格。錄用前代帝系及勳臣之後,則考其族系而奉行其制命。分案四,置吏十有九。
元祐元年,吏部言:「諸色人援引徼求,入流太冗。應工匠伎藝之屬無法入官者,雖有勞績,並止比類支賜,未經酬獎者亦如之。」紹聖二年,戶部言:「元豐官制,司勳覆有法式酬賞,無法式者定之。元祐中,有法式者止令所屬勘驗,自後應幹錢谷,本部指定關司勳,則是戶部兼司勳之職,請依舊制。」從之。四年,應川峽人任本路差遣者,酬獎減半。政和四年,詔:「司勳行下所屬,將一司一路條制,參照《酬獎格法》,類集參用。」又詔以詳定國朝勳德臣僚職位姓名送吏部。用工部尚書鄭允中所編傳也。隆興元年省並,以司封郎官兼領。淳熙元年,複以司農寺丞范仲芭兼司勳,未幾改除,複省。裁減吏額,主事一人,令史一人,書令史四人,守當官三人,正貼司四人,私名三人。
考功郎中員外郎掌文武官選敘、磨勘、資任、考課之政令。凡命官,隨所隸遷,以其職事具注於曆,給之於其屬州若司,歲書其功過。應升遷授者,驗曆按法而敘進之;有負殿,則正其罪罰。以七事考監司:一曰舉官當否,二曰勸課農桑、增墾田疇,三曰戶口增損,四曰興利除害,五曰事失案察,六曰較正刑獄,七曰盜賊多寡。以四善、三最考守令:德義有聞、清謹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為四善;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為治事之最,農桑墾殖水利興修為勸課之最,屏除奸盜、人獲安處、振恤困窮、不致流移為撫養之最。通善、最分三等:五事為上,二事為中,餘為下。若能否尤著,則別為優劣,以詔黜陟。凡內外官,計在官之日,滿一歲為一考,三考為一任。
磨勘之法,文選官之等四:銀青光祿大夫至朝議大夫,進士理八年,非進士理十年;通直郎至太中大夫充諫議大夫、待制以上職任者,理三年;朝散大夫至承務郎,理四年。武選官之等六:遙郡團練使、刺史、合門舍人轉左武、右武郎,理十年;武功大夫以下,理七年;橫行武德大夫以下至校尉,理五年;合門祗候初補從義郎以下至承節郎、承信郎充隨行指使,理四年;承信郎以功補授及宗室觀察使以下祗應校尉,理三年;宗室承宣使以下祗應校尉,理二年。幕職州縣官之等三:進士第一、第二、第三名及第者,一任回改京官;自留守、府判官至縣令,理六考;自軍巡判官至縣尉,理七考。率以法計其歷任歲月、功過而序遷之。凡改服色者以年勞計之。執政官、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以上應縊者,覆太常所定行狀,報尚書省官集議以聞。紹聖四年,河東提刑司徐君平奏:「乞凡將集議,前期三日,持考功狀遍示當議之官,使先繹而後集於都堂以詢之,庶幾有所見者得以自申,以稱朝廷博謀盡下之意。」從之。
凡立碑碣名額之事,掌之。舊制,考課院其定殿最皆有考辭。元豐官制行,悉罷。分案十有七,置吏六十有八。
元祐三年,詔:「知州考課法,吏部上其事於尚書省,送中書省取旨賞罰。劣等應罰而已沖降者,仍從沖降法。縣令以下,本部專行。」六年,樞密院言:「元豐末,堂除知州軍三年為任,武任依此。元祐初,以成資為任,武臣未曾立法。」詔武臣任六等差遣,川廣成資餘並三十個月為任。建炎以後並同。應文武臣磨勘、關升、資任、較考,定其殿最,別其優劣,以詔黜陟予奪;沒則諡,審覆而參定之。凡特恩賜諡,命詞給告,餘給敕。分案十一:曰六品,曰七品,曰八品,曰曹掾,曰令丞,曰從義,曰成忠,曰資任,曰檢法,曰知雜,曰開拆。裁減吏額,主事二人,令史四人,書令史八人,守當官十三人,正貼司三人,私名一十人。淳熙十三年,再共減三人。
官告院主管官一員,以京朝官充。舊制,提舉一人,以知制誥充;判院一人,以帶職京朝官充。
掌吏、兵、勳、封官告,以給妃嬪、王公、文武品官、內外命婦及封贈者,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及命婦用司封,加勳用司勳。官制行,四選皆用吏部印,惟蕃官則用兵部印記。凡綾紙幅數、褾軸名色,皆視其品之高下,應奏鈔畫聞者給之。令史十五人。
元豐五年,官制所重定《制授敕授奏授告身式》,從之。紹聖元年,吏部言:「元豐法,凡入品者給告身,無品者給黃牒。元祐中,以內外差遣並職事官本等內改易或再任者,並給黃牒,乃與無品人等。」詔:「今後帥臣監司待制以上知州,並給告,餘依舊。」三年,詔:「職事官監察禦史以上因事罷,並給告。」元符元年,吏部言:「元祐法,小使臣只降宣紮,乞自承信郎而上依舊給告。」宣和元年,詔:「官告院立條,凡製造告身法物,應用綾錦,私輒放效織造及貿販服用者,立賞許告。」
大抵官告之制,自乾德四年,詔定告身綾紙褾軸,其制闕略。咸平、景德中,兩加潤澤,至皇祐始備。神宗即位,循用皇祐舊格,逮元豐改制,名號雖異,品秩則同,故亦未遑別定。徽宗大觀初,乃著為新格,凡褾帶綱軸等飾,始加詳矣。
凡文武官綾紙五種,分十二等。
色背銷金花綾紙二等。一等一十八張,滴粉縷金花大犀軸,八荅暈錦褾韜,色帶。三公、三少、侍中、中書令用之。一等一十七張,滴粉縷金花中犀軸,天下樂錦褾犀軸,色帶。左右僕射、使相、王用之。
白背五色綾紙二等。一等一十七張,滴粉縷金花,翠毛獅子錦褾韜,玳瑁軸,色帶。知樞密院,兩省侍郎,尚書左右丞,同知、簽書樞密院事,嗣王,郡王,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太尉,東宮三少,冀、袞、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御史大夫,宗室節度使至率府副率之帶皇字者用之。一等一十七張,暈錦褾韜,玳瑁軸,色帶。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六尚書,金紫光祿、銀青光祿、光祿大夫,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節度、承宣、觀察,並用之。
大綾紙四等。一等一十五張,暈錦褾,兩面撥花穗草大牙軸,色帶。宣奉、正奉大夫,翰林學士,資政、端明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閣學士,左、右散騎常侍,禦史中丞,開封尹,六曹侍郎,樞密直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閣直學士,正議、通奉大夫,諸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侯,用之。一等十二張,法錦褾,兩面撥花細牙軸,色帶。給事中,中書舍人,通議大夫,司成,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閣待制,太中大夫,秘書、殿中監,伯,用之。一等一十張,法錦褾,撥花常使大牙軸,色帶。中大夫,七寺卿,京畿、三路轉運使,發運使,中奉、中散大夫,通侍大夫,樞密都承旨,祭酒,太常、宗正少卿,秘書、殿中少監,正侍、中侍大夫,入內內侍省內侍省、都知,諸州刺史,中亮、中衛大夫,防禦、團練使,太子左、右庶子,諸衛大將軍,附馬都尉,典樂,子,用之。一等八張,盤球錦褾,大牙軸,色帶。七寺少卿,朝議、奉直大夫,左、右司郎中,司業,開封少尹,少府、將作、軍器監,都水使者,拱衛大夫,太子詹事,左、右諭德,左武、右武大夫,入內內侍省、內侍省副都知,樞密承旨、副都承旨,諸房副承旨,起居郎、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員外郎,六曹郎中,朝請、朝散、朝奉大夫,京畿、三路轉運副使,諸路轉運使、副使,知上州,提舉三路保甲,入內內侍省、內侍省押班,武功至武翼大夫,開封左、右司錄事,蕃官使臣,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正言,監察禦史,和安大夫至翰林良醫,男,用之。內殿中侍御史、監察禦史用九張,蕃官使臣用大錦褾,背帶,此其小異者也。
凡宮掖至外命婦羅紙七種,分十等:
遍地銷金龍五色羅紙二等。一等一十八張,韜帶,兩面銷金雲鳳褾,紅絲綱子,金樣鈒花塗帉錔,滴粉縷金花鳳大犀軸。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用之。一等一十七張,韜帶,兩面銷金雲鳳褾,紅絲網子,金樣鈒花塗帉錔,滴粉縷金花鳳子中犀軸。貴儀、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內宰用之。
遍地銷金鳳子五色羅紙二等。一等一十五張,韜帶,銷金鳳子褾,紅絲綱子,金塗銀帉錔,滴粉縷金雲鳳玳瑁軸。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副宰用之。一等一十二張,韜帶,銷金盤鳳標,紅絲網子,金塗銀帉錔,滴粉金雲鳳玳瑁軸。婕妤、才人、貴人、美人用之。
銷金團窠花五色羅紙二等。一等一十張,八荅暈錦逯韜,色帶,紫絲網子,銀帉錔,滴粉縷金葵花玳瑁褾軸。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宮正,內史,宰相曾祖母、祖母、母、妻,親王妻,用之。一等八張,翠色獅子錦標韜,色帶,紫絲網子,銀帉錔,滴粉縷金梔子花玳瑁軸。郡主,縣主,國夫人,內命婦,郡夫人,執政官祖母、母、妻,用之。
銷金大花五色羅紙一等。七張,雲雁錦褾韜,色帶,紫絲網子,銀帉錔,滴粉縷金玳瑁軸。寶林禦女,采女,二十四司典掌,尚書省掌籍、掌樂,主管仙韶,用之。
金花五色羅紙一等。七張,法錦褾韜,色帶,紫絲網子,銀帉錔,縷金玳瑁軸。郡夫人,郡君,宗室妻,朝奉大夫、遙郡刺史以上母妻,升朝官母,諸班直都虞候、指揮使、禁軍都虞候、軍都虞候、御前忠佐母,蕃官母妻,諸神廟夫人,用之。
五色素羅紙一等。七張,錦褾韜,色帶,紫絲綱子,銀帉錔,大牙軸。宗室女,升朝官妻,諸班直都虞候、指揮使、禁軍都虞候、軍都指揮使、忠佐妻,用之。
凡內外軍校封贈綾紙三種,分四等:
大綾紙二等。一等七張,法錦褾,大牙軸,青帶。遙郡刺史以上用之。一等七張,大錦褾,大牙軸,青帶。藩方指揮使、御前忠佐馬步軍都副都軍頭、馬步軍都軍頭、藩方馬步軍都指揮使用之。內帶遙郡者,法錦褾,色帶。
中陵紙一等。五張,中錦褾,中牙軸,青帶。都虞候以上諸班指揮使,御前忠佐馬步軍副都軍頭,藩方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用之。內加至爵邑者,用大綾紙,大牙軸,大錦褾。
小綾紙一等。五張,黃花錦褾,次等角軸,青帶。諸軍指揮使以下用之。如加至爵邑者,同上。
凡封蠻夷酋長及蕃長綾紙兩種,各一等:
五色銷金花綾紙一等。一十八張,翠色獅子錦褾,法錦韜,紫絲網子,銀帉錔,滴粉縷金牡丹花玳瑁軸,色帶。南平、占城、真臘、闍婆國王用之。
中綾紙一等。七張,法錦褾,中牙軸,青帶。藩蠻官承襲、轉官用之。
大觀並歸尚書省,政和仍歸吏部。差主管官。
建炎元年,詔:「文臣太中大夫、武臣正任觀察使及宗室南班官以上給告,以下並給敕。」三年,詔逐等依舊給告。紹興二年,詔:「四品以下官及職事官監察禦史以上,官告並用錦褾外,其餘官並封贈權用纈羅代充。」十四年,始盡用錦。其後,又詔內外命婦、郡夫人以上,乃得用網袋及銷金,其餘則否。至二十六年,詔內外文武臣僚告敕並依大觀格式製造。裁減吏額,共置二十九人。淳熙十三年又減五人。
戶部國初,以天下財計歸之三司,本部無職掌,止置判部事一人,以兩制以上充,以受天下上貢,元會陳於庭。元豐正官名,始並歸戶部。掌天下人戶、土地、錢谷之政令,貢賦、征役之事。以版籍考戶口之登耗,以稅賦持軍國之歲計,以土貢辨郡縣之物宜,以征榷抑兼併而佐調度,以孝義婚姻繼嗣之道和人心,以田務券責之理直民訟,凡此歸於左曹。以常平之法平豐凶、時斂散,以免役之法通貧富、均財力,以伍保之法聯比閭、察資賊,以義倉振濟之法救饑饉、恤艱扼,以農田水利之政治荒廢、務稼穡,以坊場河渡之課酬勤勞、省科率,凡此歸於右曹。尚書置都拘轄司,總領內外財賦之數,凡錢谷帳籍,長貳選吏鉤考。其屬三:曰度支,曰金部,曰倉部。
熙寧中,以知樞密院陳升之、參知政事王安石制置條例,建官設屬,取三司條例看詳,具所行事付之。三年,罷歸中書,以常平、免役、農田、水利新法歸司農,以胄案歸軍器監,修造歸將作監,推勘公事歸大理寺,帳司、理欠司歸比部,衙司歸都官,坑冶歸虞部,而三司之權始分矣。元豐官制行,罷三司歸戶部左、右曹,而三司之名始泯矣。凡官十有三:尚書一人,侍郎二人,郎中、員外郎,左右曹各二人,度支、金部、倉部各二人。
元佑初,門下侍郎司馬光言:「天下錢谷之數,五曹各得支用,戶部不知出納見在,無以量入為出。乞令尚書兼領左、右曹,錢谷財用事有散在五曹、寺監者,並歸戶部,使尚書周知其數,則利權歸一;若選用得人,則天下之財庶幾可理。」詔尚書省立法。三年,三省言:、大理寺右治獄並罷,依三司舊例,戶部置推勘檢法官,治在京官司凡錢谷事,增置幹當公事二員。」紹聖元年,罷戶部幹當公事,置提舉、管幹官,複行免役、義倉,厘正左、右曹職,依元定官制。三年,右曹令侍郎專領,尚書不與。建中靖國元年,複幹當公事官二員。政和二年五月,詔依神宗官制,委右曹侍郎專主行常平,自今許本部直達奏裁。又詔依熙、豐舊制,本部置都拘轄司,總領戶、度、金、倉四部財賦。宣和六年,詔戶部辟官依元豐法。
尚書侍郎掌軍國用度,以周知其出入盈虛之數。凡州縣廢置,戶口登耗,則稽其版籍;若貢賦徵稅,斂散移用,則會其數而頒其政令焉。凡四司所治之事,侍郎為之貳,郎中、員外郎參領之,獨右曹事專隸所掌侍郎。若事屬本曹,郡縣監司不能直者,受其訟焉。大饗祀薦饌,則尚書奉俎,飲福則徹之。朝會則奏貢物。左曹分案五,置吏四十;右曹分案五,置吏五十有六。建炎兵興,嘗以知樞密院張愨提領措置戶部財用,後遷中書侍郎,仍兼之。五年,複以參知政事孟庾提領措置。後罷,專委戶部長貳。左曹分案三:曰戶口,掌凡諸路州縣戶口升降,民間立戶分財,科差人丁,典賣屋業,陳告戶絕,索取妻男之訟。曰農田,掌農田及田訟務限,奏豐稔,驗水旱蟲蝗,勸課農桑,請佃地土,令佐任滿賞罰,繳奏諸州雨雪,檢按災傷逃絕人戶。曰檢法,掌凡本部檢法之事,設科有三:曰二稅,掌受納、驅磨、隱匿、支移、折變。曰房地,掌諸州樓店務房廊課利,僧道免丁錢及土貢獻物。曰課利,掌諸軍酒課,比較增虧,知、通等職位姓名,人戶買撲鹽場酒務租額酒息,賣田投納牙契。外有開拆、知雜司。右曹分案六:曰常平,掌常平、農田水利及義倉振濟,戶絕田產,居養鰥、寡、孤、獨之事。曰免役,曰坊場,曰平准,各隨其名而任其事。曰檢法,曰知雜。裁減吏額,左曹四十人,右曹三十人。淳熙十年,詔左藏南庫撥隸戶部。舊制,戶部侍郎二人,中興初,止除長貳、各一員,或止除尚書若侍郎一員。紹興四年七月,詔戶部侍郎二員,通治左、右曹,自此相承不改。
郎中左曹右曹
員外郎掌分曹治事。建炎三年,詔省並郎曹,惟戶部五司以職事煩劇不並,仍各置一員。紹興中,專置提舉帳司,總天下帳狀,以戶部左曹郎官兼之。右曹歲具常平錢物總數,每秋季具冊以聞。初置主管左、右曹,總稱戶部郎官。紹興七年,閻彥昭乙太府寺丞兼左曹郎官。紹興三十二年,徐康正除左曹郎官,自是相承不改。是年,又詔:「戶部事有可疑難裁決者,許長貳與眾郎官聚議,文字皆令連書,有定議,然後付本曹行遣。」
度支郎中員外郎參掌計度軍國之用,量貢賦稅租之入以為出。凡軍須邊備,會其盈虛而通其有無。若中外祿賜及大禮賞給,皆前期以辨。歲終,則會諸路財用出入之數奏於上,而以其副申尚書省。凡小事則擬畫,大事諮其長貳;應申請更改舉行勘審者,則先檢詳供具。分案六,置吏五十有一。凡上供有額,封樁有數,科買有期,皆掌之。有所漕運,則計程而給其直。凡內外支供及奉給驛券,賞賜衣物錢帛,先期擬度,時而予之。分案五:曰度支,曰發運,曰支供,曰賞賜,曰知雜。乾道四年,置會稽都籍,度支掌之。裁減吏額,置五十人。淳熙十三年,又減四人。
金部郎中員外郎參掌天下給納之泉幣,計其歲之所輸,歸於受藏之府,以待邦國之用。勾考平准、市舶、榷易、商稅、香茶、鹽礬之數,以周知其登耗,視歲額增虧而為之賞罰。凡綱運不濡滯及負折者,計程帳催理。凡造度、量、權、衡,則頒其法式。合同取索及奉給、時賜,審覆而供給之。分案六:曰左藏,日右藏,曰錢帛,曰榷易,曰請給,曰知雜。裁減吏額,共置六十人。淳熙十三年,又減四人。
倉部郎中員外郎參掌國之倉庾儲積及其給受之事。凡諸路收糴折納,以時舉行;漕運上供封樁,以時催理;應供輸中都而有登耗,則比較以聞。歲以應用芻粟前期報度支,均定支移、折變之數。其在河北、陝西、河東路者,書其所支歲月,季一會之。若內外倉場帳籍供申愆期,則以法究治。分案六,置吏二十有四。元祐元年四月,省郎官一員,十月複置。分案六:曰倉場,曰上供,曰糶糴,曰給納,曰知雜,曰開拆。建炎三年,罷司農寺歸倉部。紹興四年復舊。裁減吏額,共置二十五人,續又減二人。
禮部掌國之禮樂、祭祀、朝會、宴饗、學校、貢舉之政令。祭之名有三: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廟曰饗。又有大祀、中祀、小祀之別。幣玉、牲牢、器服,各從其等。凡雅樂,以六律、六同合陰陽之聲為樂律,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為樂器,宮架八佾,特架六佾,分武文先後之序為樂舞,其所歌為樂章。若有事於南北效、明堂,籍田、禘祫太廟,薦享景靈宮,酌獻陵園,及行朝貢、慶賀、宴樂之禮,前期飭有司辨具,閱所定儀注,以舊章參考其當否,上尚書省,冊寶及封冊命禮亦如之。凡禮樂制度有所損益,小事則同太常寺,大事則集侍從官、秘書省長貳或百官,議定以聞。凡天下選士,具注於籍,三歲貢舉,與夫學校試補三舍生。掌後妃、親王以下推恩,公主下嫁,宗室冠、婚、喪、葬之制,及賜旌節、章服、冠帔、門戟,旌表孝行之法。若印記、圖書、表疏之事皆掌焉。大祥瑞,則朝參官以上詣閣門表賀,餘於歲終條奏。
舊屬禮儀院,判院一人,以樞密院使、參知政事充;知院,以諸司三品以上充。主吏無定數,擇三司京朝百司胥史充。禮部止設判部一人,掌科舉,補奏太廟郊社齋郎、室長、掌坐,都省集議,百官謝賀章表,諸州申祥瑞,出入內外牌印之事。兼領貢院,掌受諸州解發進士諸科名籍及其家保狀、文卷,考驗戶籍、舉數、年齒而藏之。若朝廷遣官知舉,則主判官罷,事畢,以知舉官卑者一員主判。元豐官制行,悉歸禮部。其屬三:曰祠部,曰主客,曰膳部。設官十:尚書、侍郎各一人,郎中、員外郎四司各一人。元祐初,省祠部郎官一員,以主客兼膳部。紹聖改元,主客、膳部互置郎官兼領。建炎以後並同。
尚書掌禮樂、祭祀、朝會、宴享、學校,貢舉之政令,侍郎為之貳,郎中、員外郎參領之。凡講議制度,損益儀物,則審覆有司所定之式,以次諮決,而質於尚書省。大祭祀則省牲,鼎鑊視滌濯,薦腥則奉籩豆、簠簋,及飲福徹之,稞則奉瓚臨鬯。凡天地、宗廟、陵園之祀,後妃、親王、將相封冊之命,皇子加封,公主降嫁,稽其彝章以詔上下而舉行之。朝廷慶會宴樂,宗室冠、婚、喪、祭,蕃使去來宴賜,與夫經筵、史館、賜書、修書之禮,例皆同奉常講求參酌,而定其儀節。三歲貢舉,學校試補諸生,皆總其政。旌節章服之頒,祥瑞表奏之進,凡關於禮樂者,皆掌之。建炎三年,詔鴻臚、光祿寺並歸於禮部,太常、國子監亦隸焉。分案五:曰禮樂,曰貢舉,曰宗正奉使帳,曰封冊表奏,曰檢法。各隨其名而治其事。裁減吏額,四十五人。續又減四人。
侍郎奏中嚴外辦,同省牲及視饌腥熟之節。祼
,受瓚奉盤。歲祀昊天上帝,祭皇地祇,與尚書迭為亞獻。祭太社、太稷、神州地祇,則迭為初獻。祀九宮貴神、五帝、感生帝、朝日、夕月、蠟祭東西方亦如之。大朝會,則尚書奏藩國貢物。凡慶賀若謝,則郎中、員外郎分撰表文。祠事,與太常少卿、祠部官迭為終獻或亞獻。親郊,自景靈宮朝獻太廟朝享至望燎禮畢,乘輿還內,皆奏解嚴。分案十,置吏三十有五。南渡,諸曹長、貳互置。紹興七年,禮部置侍郎二員。隆興元年,詔:「除尚書不常置外,禮部侍郎置一員。」
郎中員外郎元豐,郎官、員外郎參領禮樂、祭祀、朝會、宴享、學校、貢舉之事。有所損益,則審訂以次諮決。凡慶會若謝,掌撰表文。與祠部、主客、膳部並列為四。建炎三年,並省郎曹,禮部領主客,祠部領膳部。隆興元年,複詔禮部、祠部一員兼領,自是並行四司之事矣。通置吏五十四人。
祠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祀典、道釋、祠廟、醫藥之政令。月奏祠祭、國忌、休暇之日。每歲大祀忌日,大忌前一日,皆不坐。元日、冬至、寒食假各七日。天慶、先天、降聖節各五日。誕聖節、正七月望、夏至、臘各三日。天祺、天貺節、人日、中和、二社、上巳、端午、三伏、七夕、授衣、重九、四立、春秋分及每旬假各一日。若神祠封進爵號,則覆太常所定以上尚書省。凡宮觀、寺院道釋,籍其名額,應給度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數。初補醫生,令有司試藝業,歲終校全失而賞罰之。分案五,置吏二十有一。
主客郎中員外郎掌以賓禮待四夷之朝貢。凡郊勞、授館、宴設、賜予,辨其等而以式頒之。至則圖其衣冠,書其山川風俗。有封爵禮命,則承詔頒付。掌嵩、慶、懿陵祭享,崇義公承襲之事。分案四,置吏七。元祐六年七月,兵部言:「《兵部格》,掌蕃夷官授官;《主客令》,蕃國進奉人陳乞轉授官職者取裁。即舊應除轉官者,報所屬看詳。舊來無例,創有陳乞,曹部職掌未一,久遠互失參驗,自今不以曾未貢及例有無,應緣進奉人陳乞,授官加恩,令主客關報兵部。」從之。
膳部郎中員外郎掌牲牢、酒醴、膳羞之事。凡所用物,前期計度,以關度支。若祭祀、朝會、宴享,則同光祿寺官視其善否,酒成則嘗而後進。季冬命藏冰,春分啟之,以待供賜。分案七,置吏九。
尚書掌兵衛、武選、車輦、甲械、廄牧之政令。以天下郡縣之圖而周知其地域。凡陳鹵簿,設仗衛,飭官吏整肅,蕃夷除授,奉行其制命。凡軍兵以名籍統隸者,閱習按試,選募遷捕,及武舉、校試之事,皆總之。侍郎為之貳,郎中、員外郎參掌之。大禮,則尚書充鹵簿使;大祀,奉魚牲及俎;視朝,則侍郎執班簿對立;小祀,則郎中、員外郎薦俎並徹。分案九,置吏四十有七。凡蕃夷屬戶授官、封襲之事皆掌之。建炎三年,並衛尉寺隸焉。分案十:曰賞功,曰民兵衛,曰廂兵,曰人從看詳,曰帳籍告身,曰武舉,曰蕃官,曰開拆,曰知雜,曰檢法。乾道裁減吏額,共置三十人。續詔:「將下班祗應並進義校尉、守闕進義副尉、進武校尉、守闕進武副尉並隸兵部,許于殿前司抽差下班祗應,文字人吏六名,赴部行遣。」
侍郎掌貳尚書之事。南渡,長貳互置,續置侍郎二員,紹興常置一員。
郎中員外郎參掌本部長貳之事。建炎三年,詔兵部兼職方,駕部兼庫部。隆興元年,詔駕部、兵部郎官共一員兼領,自是四司合為一矣。厥後間或並置,若從軍或將命於外,則假以為寵焉。
職方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圖籍,以周知方域之廣袤,及郡邑、鎮砦道裏之遠近。凡土地所產,風俗所尚,具古今興廢之因,州為之籍,遇閏歲造圖以進。四夷歸附,則分隸諸州,度田屋錢糧之數以給之。分案三,置吏五。舊判司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掌受閏年圖經。國初,令天下每閏年造圖納儀鸞司。淳化四年,令再閏一造;咸平四年,令上職方。轉運畫本路諸州圖,十年一上。紹熙三年,職方、駕部吏額通入兵部、庫部,並作四十二人。
駕部郎中員外郎掌輿輦、車馬、驛置、廄牧之事。大禮,戒有司具五輅。凡奉使之官赴闕,視其職治給馬如格。官文書則量其遲速以附步馬急遞。總內外監牧,籍其租入多寡、孳產登耗。凡市馬於四夷者,溢歲額則賞之。分案六,置吏十有三。建炎三年,並太僕寺隸焉。
庫部郎中員外郎掌鹵簿、儀仗、戎器、供帳之事,國之武庫隸焉。凡內外甲仗器械,造作繕修,皆有法式。若禦大慶、文德殿,應用鹵簿名數,前期以戒有司。祭祀、喪葬,則給以等差。總衛尉寺金吾仗司兵匠之數,考其功罪、歲月而以法升降之。分案四,置吏九。
刑部掌刑法、獄訟、奏讞、赦宥、敘複之事。凡斷獄本於律,律所不該,以敕、令、格式定之。凡律之名十有二:曰名例,曰禁衛,曰職制,曰戶婚,曰廄庫,曰擅興,曰盜賊,曰鬥訟,曰詐偽,曰雜律,曰捕亡,曰斷獄。禁于未然之謂令,施于已然之謂敕,設於此而使彼至之之謂格,設於此而使彼效之之謂式。其一司一路海行所不該者,折而為專法。若情可矜憫而法不中情者讞之,皆閱其案狀,傳例擬進。應詔獄及案劾命官,追命奸盜,以程督之。審覆京都辟囚,在外已論決者,摘案檢察。凡大理、開封、殿前馬步司獄,糾正其當否;有辯訴,以情法與奪、赦宥、降放、敘雪。若命官牽複,則以期數定之。其屬三:曰都官,曰比部,曰司門。設官十有三:尚書一人,侍郎二人:郎中、員外郎,刑部各二人,都官、比部、司門各一人。
國初,以刑部覆大辟案。淳化二年,增置審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兩省充,詳議官以京朝官充,掌詳讞大理所斷案牘而奏之。凡獄具上,先經大理,斷讞既定,報審刑,然後知院與詳議官定成文草,奏記上中書,中書以奏天子論決。大中祥符二年,置糾察刑獄司,糾察官二人,以兩制以上充。凡在京刑禁,徒以上即時以報;若理有未盡或置淹恤,追覆其案,詳正而駁奏之。凡大辟,皆錄問。熙寧三年,詔:「詳議、詳斷、詳覆官,初入以三年為任,次以三十月為任,欲出者聽前任滿半年指闕注官,滿三任者堂除。」八年,罷詳議、詳斷官親書節案,止令節略付吏,仍減議官一、斷官二。元豐二年,知院安燾言:「天下奏案,益多於往時。自熙寧八年減議官、斷官,力既不足,故事多疏謬。」增詳議官一,刑部增詳斷官一。三年八月,詔:「省審刑院歸刑部。以知院官判刑部,掌詳議、詳覆司事。刑部主判官為同判刑部,掌詳斷司事,審刑議官為刑部詳議官。」官制行,悉罷歸刑部。
元佑元年,省比部郎官一員,以都官兼司門。五月,三省言:「舊制,糾察在京刑獄以察違慢,自罷歸刑部,無複申明糾舉之制,請以禦史台刑察兼領。其禦史台刑獄,令尚書省右司糾察。」從之。刑部舊有詳覆案,自官制行,歸諸路提刑司,至是複置。四年,並制勘、體量為一案。紹聖元年,詔都官、司門互置郎官一員。崇寧二年十二月,詔:「刑部尚書通治左右曹,侍郎一治左曹,一治右曹,如獨員,即通治,餘並依官制格令。」
尚書掌天下刑獄之政令。凡麗於法者,審其輕重,平其枉直,而侍郎為之貳。應定奪、審覆、除雪、敘複、移放,則尚書專領之;制勘、體量、奏讞、糾察、錄問,則長貳治之;而郎中、員外郎分掌其事。有司更定條法,則覆議其當否。凡聽訟獄或輕重失中,有能駁正,詔其賞罰。若頒赦宥,則糾官吏之稽違者;大祀,則尚書涖誓,薦熟則奉牲。大禮肆赦,則侍郎授赦書付有司宣讀,承旨釋囚。分案十二,置吏五十有二。紹興後,分案十三:曰制勘,掌凡根勘諸路公事;曰體量,掌凡體究之事;曰定奪,掌訴雪除落過名;曰舉敘,掌命官敘複;曰糾察,掌審問大辟;曰檢法,掌供檢條法;曰頒降,掌頒條法降赦;曰追毀,掌斷罰追毀宣敕;曰會問,掌批會過犯;曰詳覆,掌諸路大辟帳狀;曰捕盜;曰帳籍,掌行在庫務、理欠帳籍;曰進擬,掌進斷案刑名文書。裁減吏額,置三十五人。
侍郎舊制,應定奪、審覆、除雪、敘複、移放,尚書專領之。若制勘、體量、奏讞、糾察、錄問,長貳通治之。南渡,長貳互置。隆興常置一員。淳熙十六年,依崇寧專法,奏獄及法令事,請大理寺官赴部共議之,用侍郎吳博古之說也。
郎中員外郎各二人,分左右廳,掌詳覆、敘雪之事。建炎三年,刑部郎官以二員為額,關掌職事,初無分異。紹興二十六年,詔依元豐舊法,分廳治事。先是,右司汪應辰言:「刑部郎官分為左右,左以詳覆,右以敘雪,同僚異事,祖宗有深意。倘初無分異,則有不當於理者,孰為追改?乞遵用舊制,要使官各有守,人各有見,參而用之,以稱欽恤之意。」從之,仍令今後仿此。
都官郎中員外郎掌徒流,配隸。凡天下役人與在京百司吏職皆有籍,以考其役放及增損廢置之數。若定差副尉,舊為軍大將。
則計其所曆,而以役之輕重均其勞逸,給印紙書其功過,展減磨勘歲月。元祐八年,以綱運差使關歸吏部,省副尉員三百。紹聖間,複其額,及元豐押綱法,歸都官。崇寧二年二月,複配隸案。先是,元豐中,都官有吏籍、配隸案,元祐中,罷之。因刑部有請,乃詔如舊。六月,侍郎劉賡奏:「副尉差遣有立定優重等第,都官條雖特旨亦許執奏,乞申嚴其禁。」從之。分案四,置吏十有八。建炎三年,詔比部兼司門。隆興元年,詔都官、比部共置一員。自此都官兼比部司門之事。分案五:曰差次,曰磨勘,曰吏籍,曰配隸,曰知雜,各因其名而治其事。裁減吏額,置十二人。淳熙十三年,減三人。
比部郎中員外郎掌勾覆中外帳籍。凡場務、倉庫出納在官之物,皆月計、季考、歲會,從所隸監司檢察以上比部,至則審覆其多寡登耗之數,有陷失,則理納。鉤考百司經費,有隱昧,則會問同否而理其侵負。舊帳案隸三司,自治平中至熙甯初,凡四年帳未鉤考者已逾十有二萬,錢帛、芻粟積虧不可勝計。五年十一月,曾布奏以四方財賦當有簿書文籍,以鉤考其給納登耗多寡。遂置提舉帳司,選人吏二百人,驅磨天下帳籍,並選官吏審覆。七年二月,詔帳司每歲具天下財用日出入數以聞。元豐初年,詔:「諸路財賦出入,自今三年一供,著為令。」官制行,厘其事歸比部。元祐元年七月,用司馬光奏,悉總於戶部。三年,厘正倉部,勾覆、理欠、憑由案及印發鈔引事歸比部。政和六年,詔:「寺監先期檢舉,如庫務監官所造文帳委無未備,方許批書,違者禦史台奏劾。」用郎官梅執禮之請也。分案五,置吏百有一。建炎以後,或以都官兼比部、司門之事。
司門郎中員外郎掌門關、津梁、道路之禁令,及其廢置移複之事。應官吏、軍民、輦道商販,譏察其冒偽違縱者。凡諸門啟閉之節及關梁餘禁,以時舉行。分案二,置吏五。
工部掌天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符印、錢幣,山澤、苑囿、河渠之政。凡營繕,歲計所用財物,關度支和市;其工料,則飭少府、將作監檢計其所用多寡之數。凡百工,其役有程,而善否則有賞罰。兵匠有關,則隨以緩急招募。籍坑冶歲入之數,若改用錢寶,先具模制進禦請書。造度、量、權、衡則關金部。印記則關禮部。凡道路、津梁,以時修治。舊制,判部事一人,以兩制以上充。元豐並歸工部。其屬三:曰屯田,曰虞部,曰水部。設官十。尚書、侍郎各一人,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元祐元年,省水部郎官一員。紹聖元年,詔屯田、虞部互置郎官一員兼領。
尚書掌百工水土之政令,稽其功緒以詔賞罰。總四司之事,侍郎為之貳。若製作、營繕、計置、採伐所用財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郎中、員外郎參掌之。應官吏、兵民緣本曹事有功賞罪罰,則審實以上尚書省。大祭祀,則尚書薦俎與徹。若諸監鼓鑄錢寶,按年額而課其數,因其登耗以詔賞罰。凡車輦、飭器、印記之造,則少府監、文思院隸焉。甲兵器械之制,則軍器所隸焉。有合支物料工價,則申於朝,以屬戶部。建炎並將作、少府、軍器監並歸工部。是時營繕未遑,惟戎器方急。紹興二年,詔於行在別置作院造器甲,令工部長貳提點,郎官逐旬點檢。少府監既歸工部,文思院上下界監官並從本部辟差。又詔御前軍器所隸工部,自是營造稍廣。宰臣議:「戶部以給財為務,工部以辦事為能,誠非一體。」欲令戶、工部兼領其事,卒未能合。隆興以後,宮室、器甲之造浸稀,且各分職掌,部務益簡,特提其綱要焉。分案六:曰工作,曰營造,曰材料,曰兵匠。曰檢法,曰知雜。又專立一案,以御前軍器案為名。裁減吏額,共置四十二人。
侍郎掌貳尚書之事。南渡初,長、貳互置,隆興詔各置一員。
郎中員外郎舊制,凡製作、營繕、計置、採伐材物,按程式以授有司,則參掌之。建炎三年,詔:「工部郎官兼虞部,屯田郎官兼水部。隆興元年,詔工部、屯田共一員兼領,自此四司合為一矣。淳熙九年,以趙公暠為屯田員外郎,自是不復省。
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屯田、營田、職田、學田、官莊之政令,及其租入、種刈、興修、給納之事。凡塘濼以時增減,堤堰以時修葺,並有司修葺種植之事,以賞罰詔其長貳而行之。分案三,置吏八。
虞部郎中員外郎掌山澤、苑囿、場冶之事,辨其地產而為之厲禁。凡金、銀、銅、鐵、鉛、錫、鹽、礬,皆計其所入登耗以詔賞罰。分案四,置吏七。
水部郎中員外郎掌溝洫、津梁、舟楫、漕連之事。凡堤防決溢,疏導壅底,以時約束而計度其歲用之物。修治不如法者,罰之;規畫措置為民利者,賞之。分案六,置吏十有三。紹興累減吏額,四司通置三十三人。
軍器所隸工部。
提點官二員,紹興三十二年,詔于邊臣內差。
提轄、監造官各二員,幹辦、受給、監門官各一員。掌鳩工聚材、製造戎器之政令。舊就軍器監置,別差提舉官,以內侍領之。紹興中,改隸工部,罷提舉官,日輪工部郎官、軍器監官前去本所點驗監視;後複以中人典領。工部侍郎黃中以為言,請複隸屬。從之。孝宗即位,有旨增置提點官,以內省都知李綽為之,改稱提舉,免隸工部。後以禦史張震力爭,複隸工部。後改隸步軍司,尋復舊。紹熙元年,減省員額,如上制。
文思院隸工部。
提轄官一員,監官三員,內置一員文臣,京朝官充。
監門官一員。掌金銀、犀玉工巧及采繪、裝鈿之飾。凡儀物、器仗、權量、輿服所以供上方、給百司者,於是出焉。沿革附見榷貨務都茶場提轄官。
六部監門六部監門官一員,掌司門鑰。紹興二年置。選升朝文臣有才力人充,仍令六部踏逐奏差。序位、請給依寺、監丞,郎官有闕得兼之。初從吏部尚書沈與求之請也。
主管架閣庫掌儲藏帳籍文案以備用。擇選人有時望者為之。舊有管幹架閣庫官,宣和罷之,紹興十五年複置,吏、戶部各差一員,禮、兵部共差一員,刑、工部共差一員,以主管尚書某部架閣庫為名,從大理寺丞周楙請也。喜定八年,又置三省、樞密院架閣官。
志第一百一十七職官四
○禦史台秘書省殿中省太常寺宗正寺大宗正司
附:光祿寺衛尉寺大僕寺
禦史台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則廷辨,小事則奏彈。其屬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隸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隸焉;三曰察院,監察禦史隸焉。凡祭祀、朝會,則率其屬正百官之班序。咸平四年,以禦史二人充左右巡使;分糾不如法者。文官,右巡主之,武官,左巡主之;分其職掌,糾其違失,常參班簿、祿料、假告皆主之。祭祀則兼監祭使,掌受誓戒致齋,檢視糾劾。又有廊下使,專掌入閣監食;又有監香使,掌國忌行香,二使臨時充。通稱曰五使。元豐正官名,於是使名悉罷。
御史大夫宋初不除正員,止為加官。檢校官帶憲銜,有至檢校御史大夫者。元豐官制行,亦並除去。
中丞一人,為台長,舊兼理檢使。凡除中丞而官未至者,皆除右諫議大夫權。熙寧五年,以知雜禦史鄧綰為中丞,初除諫議大夫,王安石言礙近制,止以綰為龍圖閣待制權,禦史中丞不遷諫議大夫自綰始。九年,鄧潤甫自正言知制誥為中丞,以宰相屬官不可長憲府,於是複遷右諫議大夫權。元豐五年,以承議郎徐禧為知制誥權中丞。禧言:「中丞糾彈之任,赴舍人院行詞,疑若未安。」會官制行,罷知制誥職,乃以本官試中丞。南渡初除官最多,隆興後被擢浸少。淳熙十年,始除黃洽,又三年再除蔣繼周。台諫例不兼講讀,神宗命呂正獻,亦止命時赴講筵。中興兼者二人,萬俟禼、羅汝楫皆以秦檜意。慶元後,司諫以上無不預經筵者矣。
侍御史一人,掌貳台政。
殿中侍御史二人,掌以儀法糾百官之失。凡大朝會及朔望、六參,則東西對立,彈其失儀者。
監察禦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糾其謬誤,大事則奏劾,小事則舉正。迭監祠祭。歲詣三省、樞密院以下輪治。凡六察之事,稽其多寡當否,歲終條具殿最,以詔黜陟。百官應赴台參謝辭者,以拜跪、書劄體驗其老疾。凡事經郡縣、監司、省曹不能直者,直牒閣門,上殿論奏。官卑而入殿中監察禦史者,謂之「裏行」。治平四年,中丞王陶言:「奉詔舉台官,而才行可舉者多以資淺不應格。」乃詔舉三任以上知縣為裏行。熙寧二年詔:「禦史闕,委中丞奏舉,毋拘官職高下兼權。」三年,孫覺薦秀州軍事推官李定,對稱旨,為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由選人為禦史自定始。於是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以定資淺,封還詞頭,不草制,相繼罷去。
元豐八年,裁減察官兩員,餘許盡兼言事。紹聖二年複置。
元祐元年,詔台諫官許二人同上殿。又令六曹差除更改事,畫黃到,即報台。又改六察旬奏為季奏。四年,詔:「應台察事已彈舉而稽違窬月者,遇赦不得原減。」元符二年詔吏部:「守令課績最優者關台考察,不實者重行黜責。」崇寧二年,都省申明:「台官職在繩愆糾謬,自宰臣至百官,三省至百司,不循法守,有罪當劾,皆得糾正。」政和六年,詔在京職事官與外任按察官,雖未升朝,並赴台參謝辭。七年,中丞王安石奏:「以本台覺察彈奏事刊為一書,殿中侍御史以上錄本給付。」從之。
靖康元年,監察禦史胡舜陟言:「監察禦史自唐至本朝,皆論政事、擊官邪,元豐、紹聖著於甲令,崇甯大臣欲其便己,遂更成憲。乞令本台增入監察禦史言事之文。」詔依祖宗法。又詔宰執不得薦舉台諫官。舊《台令》,禦史上下半年分詣三省、樞密院點檢諸房文字,輪詣尚書六曹按察;奉行稽違,付受差失,鹹得彈糾。渡江後,稍闊不舉。紹興三年,始複其舊。是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常同言:「元豐始置六察,上自諸部、寺監,下至廩庫、場務,無不分隸,以詔廢置。而乃有寅緣申請,乞不隸台察者,恐非法意,宜遵舊制。」從之。乾道二年詔:「自今非曾經兩任縣令,不得除監察禦史。」慶元二年,侍御史黃黼言:「監察禦史高宗時嘗置六員,孝宗時置三員,今分按之任止二人,乞增置一員。」自後常置三員。
檢法一人,掌檢詳法律。主簿一人,掌受事發辰,勾稽簿書。宋初置推直官二人,專治獄事。凡推直有四:曰台一推,曰台二推,曰殿一推,曰殿二推。咸平中,置推勘官十員。元豐官制行,定員分職,裏行、推直等官悉罷。紹興初,詔檢法、主簿特令殿中侍御史奏辟。紹熙中,侍御史林大中以論事不合去,所奏辟檢法官李謙、主簿彭龜年亦乞同罷。嘉定元年,劉矩除檢法官,范之柔除主簿,以後二職皆闕。乾道並省吏額,前司主管班次二人,正副引贊官二人,入品知班三人,知班五人,書令史四人,驅使官四人,法司二人,六察書吏九人,貼司五人,通引官三人。
三京留司禦史台管勾台事各一人,舊曰判台。以朝官以上充。掌拜表行香,糾舉違失。令史二人,知班、驅使倌、書吏各一人,中興以後不置。
秘書省監少監丞各一人,監掌古今經籍圖書、國史實錄、天文歷數之事,少監為之貳,而丞參領之。其屬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曆;秘書郎二人,掌集賢院、史館、昭文館、秘閣圖籍,以甲、乙、丙、丁為部,各分其類;校書郎四人,正字二人,掌校仇典籍,判正訛謬,各以其職隸於長貳。惟日曆非編修官不預。歲于仲夏曝書,則給酒食費,尚書、學士、侍郎、待制、兩省諫官、禦史並赴。遇庚伏,則前期遣中使諭旨,聽以早歸。大典禮,則長貳預集議。所以待遇儒臣,非他司比。宴設錫予,率循故事。
宋初,置三館長慶門北,謂之西館。太平興國初,于升龍門東北,創立三館書院。三年,賜名崇文院,遷西館書貯焉。東廊為集賢書庫,西廊分四部,為史館書庫。大中祥符八年,創外院於右掖門外。天禧初,令以三館為額,置檢討、校勘等員。檢討以京朝官充,校勘自京朝、幕職至選人皆得備選。以內侍二人為勾當官,通掌三館圖籍事,孔目官、表奏官、掌舍各一人。又有監書庫內侍一人。兼監秘閣圖籍孔目官一人。
秘閣系端拱元年就崇文院中堂建閣,以三館書籍真本並內出古畫墨蹟等藏之。淳化元年,詔次三館置直閣、以朝官充。
校理,以京朝官充。以諸司三品、兩省五品以上官一人判閣事。直閣、校理通掌閣事,掌繕寫秘閣所藏。供禦人、裝裁匠十二人。元豐五年,職事官貼職悉罷,以崇文院為秘書省官屬,始立為定員,分案四,置吏八。崇文院,太平興國三年置。端拱元年,建秘閣於院中。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皆沿唐制立名,但有書庫寓於崇文院廡下。三館、秘閣、崇文院各置貼職官。又有集賢殿修撰、直龍圖閣、校勘,通謂之館職。初,英宗謂輔臣曰:「館閣所以育雋材,比選數人出使,無可者,豈乏材耶?」歐陽修曰:「今取材路狹,館閣止用選人編校書籍,故進用稍遲。」上曰:「卿等各舉數人,雖親戚世家勿避。」於是宰相琦、公亮,參知政事修、概各薦五人,未及試,神宗登極,先召十人試以詩賦,而開封府界提點陳汝義別以奏封稱旨預試。於是禦史吳申言:「試館職者請策以經史及世務,毋用辭賦。」遂詔:「自今試館職專用策論。」熙寧二年,置崇文校書,始除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乃詔自今應選舉可用人並除校書,候二年取旨除館職官。五年,以隸秘書省。
元祐初,複置直集賢院、校理。自校理而上,職有六等,內外官並許帶,恩數仍舊。又立試中人館職法,選人除正字,京官除校書郎。校書郎供職二年,除集賢校理。秘書郎、著作佐郎比集賢校理。著作郎比直集賢院、直秘閣。丞及三年除秘閣校理。三年二月,詔禦試唱名日,秘書丞至正字升殿侍立。九月,復試賢良于閣下。五年,置集賢院學士並校對黃本書籍官員。紹聖初,罷校對,以編修日曆選本省,易集賢院學士為殿修撰,直院為直秘閣,集賢校理為秘書校理。十二月,詔禮部,本省長貳定校仇之課,月終具奏。入伏午時減半,過渡伏依舊,從蘇軾之請。
又罷本省官任滿除館職法。元符二年,詔職事官罷帶館職,悉複元豐官制崇寧五年,詔館閣並除進士出身人。政和五年四月,詔秘書省殿以右文為名,改集賢殿修撰為右文殿修撰。是月,駕詣景靈宮朝獻,還幸秘書省。詔曰:「延見多士,曆覽藏書之府,祖宗遺文在焉,屋室淺狹,甚非稱太平右文之盛,宜重行修展。」八月,詔秘書省移于新左藏庫,以其地為堂。七年,詔類集所訪遺書,名曰《秘書總目》。宣和二年,立定秘書省員額:監、少監、丞並依元豐舊制,著作郎以四員為額,校書郎二員,正字四員。
渡江後,製作未遑。紹興元年,始詔置秘書省,權以秘監或少監一員,丞、著作郎佐各一員,校書、正字各二員為額。續又參酌舊制,校書郎、正字召試學士院而後命之。自是采求闕文,補綴漏逸,四庫書略備。即秘書省複建史館,以修《神宗》、《哲宗實錄》,選本省官兼檢討、校勘,以侍從官充修撰。五年,效唐人十八學士之制,監、少、丞外,置著作郎佐、秘書郎各二人,校書郎、正字通十二人。又移史館於省之側,別為一所,以增重其事。九年,詔著作局惟修日曆,遇修國史則開國史院,遇修實錄則開實錄院,以正名實。十三年,詔複每歲曝書會。是冬,新省成,少監遊操援政和故事,乞置提舉官,遂以授禮部侍郎秦熺,令掌求遺書,仍鑄印以賜。置編定書籍官二人,以校書郎、正字充。
孝宗即位,詔館職儲養人才,不可定員。幹道九年,正字止六員;淳熙二年,監、少並置,皆前所未有。除少監、丞外,以七員為額,尋複詔不立額。紹熙二年,館職闕人,上令召試二員,謹加審擇,取學問議論平正之人。自是,監、少、丞外,多止除二員,是時,陳傅良上言:「請以右文、秘閣修撰並舊館閣校勘三等為史官。自校勘供職,稍遷秘閣修撰,又遷右文。在院三五年,如有勞績,就遷次對,庶幾有專官之效,無冷局之嫌。」時論韙之,然不果行。中興分案四:曰經籍,曰祝版,曰知雜,曰太史。吏額:都、副孔目官二人,四庫書直官二人,表奏官、書庫官各一人,守當官二人,正名楷書五人,守闕一人,正貼司及守闕各六人,監門官一人以武臣充,專知官一人。
日曆所隸秘書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以宰執時政記、左右史起居注所書會集修撰為一代之典。舊于門下省置編修院,專掌國史、實錄,修纂日曆。元豐元年詔:「宣徽院等供報修注事,自今更不供起居院,直供編修院日曆所。」四年十一月,廢編修院歸史館。官制行,屬秘書省國史案。六年,詔秘書省長、貳毋得預著作修纂日曆事,進書即擊銜,以防漏泄,如舊編修院法焉。八年,詔吏部郎中曾肇、禮部郎中林希兼著作。職事官兼職自此始。元祐五年,移國史案置局,專掌國史、實錄,編修日曆,以國史院為名,隸門下省,更不隸秘書省。紹聖二年,詔日曆還秘書省。宣和二年,詔罷在京修書諸局,惟秘書省日曆所系元豐國史案,除著作郎官專管修纂日曆之事無定員外,其分案編修日曆書庫官吏,並依元豐法。紹興元年,初修皇帝日曆,詔以修日曆所為名,本省長、貳通行修纂。三年,詔宰臣提舉,侍從官修撰,十一月,詔以修國史日曆所為名。四年,詔以史館為名。十年,詔依舊制並歸秘書省國史案,以著作郎、佐修纂,舊史館官罷歸元官。尋複詔以國史日曆所為名,續並修《神宗》、《哲宗寶訓》。隆興元年,詔編類聖政所並歸日曆所,依舊宰臣提領,仍令日曆所吏充行遣。
會要所以省官通任其事。紹興九年,詔秘書省官仇校《國朝會要》,逐官添給茶湯錢。乾道四年,詔尚書右僕射陳俊卿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每遇提舉官開院過局,就本省道山堂聚呈文字,提舉諸司官、承受官、主管諸司官,並令國史日曆所官兼。五年,令本省再加刪定,以續修《國朝會要》為名。九年,秘書少監陳騤言:「編類建炎以後會要成書,以《中興會要》為名。」並從之。其後接續修纂,並隸秘書省。
國史實隸院提舉國史監修國史提舉實錄院修國史同修國史史館修撰、同修撰實錄院修撰、同修撰直史館編修官檢討官校勘、檢閱、校正、編校官初,紹興三年,詔置國史院,重修《神宗》、《哲宗實錄》,以從官充修撰,續以左僕射呂頤浩提舉國史,右僕射朱勝非監修國史。四年,置直史館及檢討、校勘各一員。五年,置修撰官二員,校勘官無定員。是時,國史、實錄皆寓史館,未有置此廢彼之分。九年,修《徽宗實錄》,詔以實錄院為名,仍以宰臣提舉,以從官充修撰、同修撰,餘官充檢討,無定員。明年,以未修正史,詔罷史館官吏並歸實錄院。二十八年,實錄書成,詔修《三朝正史》,複置國史院,以宰臣監修,侍從官兼同修,餘官充編修。明年,詔國史院以宰臣提舉置修國史、同修國史共二員。編修官二員,又置都大提舉諸司官、承受官、諸司官各一員。以內侍省官充。隆興元年,以編類聖政所並歸國史院,命起居郎胡銓同修國史。二年,參政錢端禮權監修國史;乾道元年,參政虞允文權提舉國史:皆前所未有。二年,詔置實錄院,修《欽宗實錄》,其修撰、檢討官以史院官兼領。四年,實錄告成,詔修《欽宗正史》。以右僕射蔣芾提舉《四朝國史》,詔增置編修官二員,續又增置三員。淳熙三年,特命李燾以秘書監權同修國史、權實靈院同修撰。四年,罷實錄院,專置史院。十五年,《四朝國史》成書,詔罷史院,複開實錄院修《高宗實錄》。慶元元年,開實錄院修纂《孝宗實錄》。六年,詔實錄院同修撰以四員、檢討官以六員為額。嘉泰元年,開實錄院修纂《光宗實錄》。二年,複開國史院,自是國史與實錄院並置矣。實錄院吏兼行國史院事,點檢文字一人,書庫官八人,楷書四人
太史局掌測驗天文,考定曆法。凡日月、星辰、風雲、氣候、祥眚之事,日具所占以聞。歲頒曆於天下,則預造進呈。祭祀、冠昏及大典禮,則選所用日。其官有令,有正,有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有丞,有直長,有靈台郎,有保章正。其判局及同判,則選五官正以上業優考深者充。保章正五年、直長至令十年一遷,惟靈台郎試中乃遷,而挈壺正無遷法。其別局有天文院、測驗渾儀刻漏所,掌渾儀台晝夜測驗辰象。
鐘鼓院,掌文德殿鐘鼓樓刻漏進牌之事。
印曆所,掌雕印曆書。南渡後,並同隸秘書省,長、貳、丞、郎輪季點檢。
算學元豐七年,詔四選命官通算學者,許於吏部就試,其合格者,上等除博士,中、次為學諭。元祐元年初,議者謂:「本監雖准朝旨造算學,元未興工,其試選學官亦未有應格。竊慮徒有煩費,乞罷修建。」崇寧三年,遂將元豐算學條制修成敕令。五年,罷算學,令附於國子監。十一月,從薛昂請,複置算學。大觀三年,太常寺考究,以黃帝為先師,自常先、力牧至周王樸以上從祀,凡七十人。四年,以算學生併入太史局。宣和二年,詔並罷官吏。
殿中省監少監監、丞各一人,監掌供奉天子玉食、醫藥、服禦、幄帟、輿輦、舍次之政令,少監為之貳,丞參領之。凡總六局:日尚食,掌膳羞之事;日尚藥,掌和劑診候之事;曰尚醞,掌酒醴之事;曰尚衣,掌衣服冠冕之事;曰尚舍,掌次舍幄帟之事;曰尚輦,掌輿輦之事。六尚各有典禦二人,奉禦六人或四人,監門二人或一人。又尚食有膳工,尚藥有醫師,尚醞有酒工,尚衣有衣徒,尚舍有幕士,尚輦有正供等,皆分隸其局。
又置提舉六尚局及管幹官一員。舊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雖有六尚局,名別而事存,凡官隨局而移,不領於本省。所掌唯郊祀、元日、冬至天子禦殿,及禘袷後廟、神主赴太高,供具傘扇;而殿中監視秘書監,為寄祿官而已。元豐中,神宗欲複建此官,而度禁中未有其地,但詔禦輦院不隸省寺,令專達焉。初,權太府卿林顏因按內藏庫,見乘輿服禦雜貯百物中,乃乞複殿中省六尚,以嚴奉至尊。於是徽宗乃出先朝所度《殿中省圖》,命三省行之,而其法皆左正言姚祐所裁定,是歲崇寧二年也。三年,蔡京上修成《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庫務敕令格式》並《看詳》凡六十卷,仍冠以「崇甯」為名。政和元年,殿中省高伸上編定《六尚供奉式》。靖康元年,詔六尚局並依祖宗法。又詔:「六尚局既罷。格內歲貢品物萬數,尚為民害,非祖宗舊制,其並除之。」
禦藥院勾當官無常員,以入內內侍充。掌按驗秘方、以時劑和藥品,以進禦及供奉禁中之用。舊制,勾當禦藥院遷官至遙領團練、防禦者,謂之暗轉,幹冒恩澤,浸不可止。嘉祐五年,詔禦藥院內臣如當轉出而特留者,俟其出,計所留歲月優遷之,更不許累計所遷資序。非勾當禦藥院而留者,其出更不推恩。
典八人,藥童十一人,匠七人。崇寧二年,併入殿中省。
尚衣庫使副使舊曰內衣庫,大中祥符三年改。監官二人,以內侍、三班充,掌駕頭服禦傘扇之名物。凡禦殿、大禮前一日,請乘輿袞冕、鎮圭、袍服於禁中以待進禦,事已,複還內庫。典一人,匠四人,掌庫十人。
內衣物庫在文德殿后,太平興國二年,置受納匹段庫,受納綾、錦,西川鹿胎、綾、羅、絹、匹段。大中祥符元年併入。
監官二人,以京朝官並內侍充,舊三人,以諸司使、副及三班、內侍充。
掌受納錦綺、綾羅、色帛、銀器、腰束帶料。造年支,準備衣服,以待頒賜諸王、宗室、文武近臣禁軍將校時服,並給宰臣、親王、皇親、使相生日器幣,兩府臣僚、百官、皇親轉官中謝、朝辭特賜,及大遼諸外國人使辭見銀器、射弓、衣帶。典八人,掌庫三十一人。
新衣庫在太平坊。
監官二人,以諸司使副、三班及內侍充。掌受錦綺、雜帛、衣服之物,以備給賜及邦國儀注之用,並受納衣服以賜諸司丁匠、諸軍。監門二人,以三班使臣充。典十人,掌庫五十五人。
朝服、法物庫太平興國二年置,後分三庫:「一在天安殿后,一在右掖門內北廊,一在正陽門外。
監官二人,以諸司使、副及三班、內侍充,掌百官朝服、諸司儀仗之名物。典三人,掌庫三十人。已上崇寧二年併入殿中省。舊有裁造院、針線院、雜賣場,後省並之。
太常寺卿少卿丞各一人博士四人主簿、協律郎、奉禮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禮樂、郊廟、社稷、壇壝、陵寢之事,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禮之名有五:曰吉禮,曰賓禮,曰軍禮,曰嘉禮,曰凶禮。皆掌其制度儀式。祭祀有大祠,有小祠。其犧牲、幣玉、酒醴、薦獻、器服各辨其等;掌樂律、樂舞、樂章以定宮架、特架之制,祭祀享則分樂而序之。凡親祠及四孟月朝獻景靈宮、郊祀告享太廟,掌贊相禮儀升降之節。歲時朝拜陵寢,則視法式辨具以授祠官。凡祠事,差官、蔔日、齋戒皆檢舉以聞。初獻用執政官,則卿為終獻用卿,則少卿為亞獻;博士為終獻;闕則以次互攝。郊祀已,頒禦劄則撰儀以進。宮架、鼓吹、警場,率前期按閱即習。餘祀及朝會、宴享、上壽、封冊之儀物亦如之。若禮樂有所損益,及祀典、神祀、爵號與封襲、繼嗣之事當考定者,擬上於禮部。凡太醫之政令,以時頒行。
宋初,舊置判寺無常員,以兩制以上充,丞一人,以禮官久次官高者充。別置太常禮院,雖隸本寺,其實專達。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與禮院事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始並兼禮院事。元豐正名,始專其職。公案五,置吏十有一。無祐三年,詔太常寺置長貳,他寺監則互置。紹聖中,復舊制。大觀元年,應太常寺所被旨及施行典禮事,季輪博士銓次成籍,以備討論。政和四年令,祠事監察禦史闕,則以六曹郎官及館職攝充。宣和三年,令本寺因革禮五年一檢,舉接續編修。建炎初,並省冗職,惟太常、大理不並。詔太常少卿一員兼宗正少卿,罷丞、簿,惟置博士一員。紹興三年,複置丞。九年,臣僚言:「元豐正名,太常主議論者博士四人,乞參稽舊典,添置博士,以稱朝廷蒐補闕軼、緝熙彌文之意。」詔添博士一員。十年,置簿一員。十五年,詔太常討論置籍田令,續置太社令。隆興元年,並省博士一員,主簿一員,又以光祿寺並歸太常,罷丞。明年,詔丞、簿並依舊制。
分案九:曰禮儀,掌討論大慶典禮、神祠道釋、襲封定諡、檢舉忌辰。曰祠祭,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並酒齊、幣帛、蠟燭、禮料。曰壇廟,掌行室壇、廟域、陵寢。曰大樂,掌大樂教習樂舞、鼓吹、警場。曰法物,掌給納朝、祭服。曰廩犧,掌歲中祠祭牲牢羊豕滌室。曰太醫,掌臣僚陳乞醫人,補充太醫助教等。曰掌法,曰知雜,並掌本寺條制雜務。裁減吏額,贊引使二人,正禮直官二人,副禮直官二人,正名贊者七人,守闕贊者七人,私名贊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人,貼司一人,書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人,樂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樂祭器庫專知官一人、庫子二人,圓壇大樂禮器庫專知官一人、庫子一人。
博士掌講定五禮儀式,有改革則據經審議。凡于法應諡者,考其行狀,撰定諡文。有祠事,則監視儀物,掌凡贊導之事。
主簿,掌稽考簿書。
協律郎,掌律、呂以和陰陽之聲,正宮架、特架樂舞之位。大祭祀享宴用樂,則執麾以詔作止之節,舉麾、鼓柷而樂作;偃麾、戛敔而樂止。凡樂,掌其序事。
奉禮郎,掌奉幣帛授初獻官,大禮則設親祠板位。
太祝,掌讀冊辭,授摶黍以嘏告,飲福則進爵,酌酒受其虛爵。
郊社會,掌巡視四郊及社稷。
壇壝,掌凡掃除之事,祭祀則省牲。
太廟令,掌宗廟薦新七祀及功臣從享之禮。
籍田令,掌帝籍耕耨出納之事,植五穀蔬果,藏冰以待用。
宮闈令,率其屬以汛灑廟庭,凡修治潔除之事。
提點管幹郊廟祭器所南郊太廟祭器庫提點朝服法物庫所朝服法物庫南郊什物庫太廟什物庫掌藏其器服,以待祭祀、朝會之用。凡冠服,視其等而頒于執事之臣。
教坊及鈐轄教坊所掌宴樂閱習,以待宴享之用,考其藝而進退之。
諸陵祠墳所掌先世後妃之墳園而以時獻享。
太醫局有丞,有教授,有九科醫生額三百人。歲終則會其全失而定其賞罰。太醫局,熙寧九年置,以知制誥熊本提舉,大理寺丞單驤管幹。後詔勿隸太常寺,置提舉一、判局二,判局選知醫事者為之。科置教授一,選翰林醫官以下與上等學生及在外良醫為之。學生常以春試,取合格者三百人為額。太學、律學、武學生、諸營將士疾病,輪往治之。各給印紙,書其狀,歲終稽其功緒,為三等第補之:上等月給錢十五千,毋過二十人;中等十千,毋過三十人;下等五千,毋過五十人。失多者罰黜之。受兵校錢物者,論如監臨強乞取法。三學生原預者聽受,而禁邀求者。又官制行,隸太常禮部,自政和以後,隸醫學,詳見《選舉志》。孝宗隆興元年,省並醫官而罷局生。續以虞允文請,依舊存留醫學科,逐舉附試省試別試所,更不置局,權令太常寺掌行。紹熙二年,複置太醫局,局生以百員為額,餘並依未罷局前體例,仍隸太常寺。
大晟府以大司樂為長,典樂為貳。次曰大樂令,秩比丞。次曰主簿、協律郎。又有按協聲律、制撰文字、運譜等官,以京朝官、選人或白衣士人通樂律者為之。又以武臣監府門及大樂法物庫,以侍從及內省近侍官提舉。所典六案;曰大樂,曰鼓吹,曰宴樂,曰法物,曰知雜,曰掌法。國朝禮、樂掌于奉常。崇甯初,置局議大樂;樂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禮、樂始分為二。五年二月,因省冗員,並之禮官;九月,復舊。大觀四年,以官徒廩給繁厚,省樂令一員、監官二員,吏祿並視太常格。宣和二年,詔以大晟府近歲添置冗濫徼幸,罷不復再置。
宗正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敘宗派屬籍,以別昭穆而定其親疏,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修纂牒、譜、圖、籍,其別有五:曰玉牒,以編年之體敘帝系而記其歷數,凡政令賞罰、封域戶口、豐凶祥瑞之事載焉,曰各籍,序同姓之親而第其服紀之戚疏遠近。曰宗藩慶系錄,辨譜系之所自出,序其子孫而列其名位品秩。曰仙源積慶圖,考定世次枝分派別而系以本宗。曰仙源類譜,序男女宗婦族姓婚姻及官爵遷敘而著其功罪、生死。凡錄以一歲,圖以三歲、牒、譜、籍以十歲修纂以進。宋初,舊置判寺事二人,以宗姓兩制以上充,闕則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諸廟諸陵薦享之事,司皇族之籍。主簿一員,以京官充。舊自丞、簿以上,皆宗姓為之,通署寺事。初置卿、少,率命常參官判寺事。大中祥符八年,以兵部侍郎趙安易兼卿,判寺趙世長改為知寺事。九年,始定丞、郎以上兼卿,給、舍以下兼少卿,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其卿闕,則丞以下行寺事而無知、判之名。元豐官制行,詔宗正長貳不專用國姓,蓋自有大宗正司以統皇族也。渡江後,卿不常置,少卿一人,乙太常兼。紹興三年,複置少卿一人。五年,複置丞;十年,置主簿;隆興元年並省。次年,詔丞、簿復舊制。嘉定九年,詔以宗學改隸宗正寺,自此寺官又預校試之事。分案二;曰屬籍,曰知雜。吏額,胥長一人,胥史一人,胥佐二人,楷書二人,貼書二人。
大宗正司景祐三年始制司,以皇兄甯江軍節度使濮王知大宗正事,皇侄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守節同知大宗正事,元豐正名,仍置知及同知官各一人,選宗室團練、觀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掌糾合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受其詞訟而糾正其愆違,有罪則先劾以聞;法例不能決者,同上殿取裁。若宮邸官因事出入,日書于籍,季終類奏。歲錄存亡之數報宗正寺。凡宗室服屬遠近之數及其賞罰規式,皆總之。
官屬有記室一人,掌箋奏;講書、教授十有二人,分位講授,兼領小學之事。舊制,擇宗室賢者為知大宗正事,次一人為同知;其後,位高屬尊者為判。熙寧三年,始以異姓朝臣二員知丞事,置局為睦親、廣親宅。是歲省管幹睦親、廣親宅及提舉郡、縣主等它官,以其事歸宗正。自熙寧中置丞,始以都官員外郎張稚圭為之。神宗疑用異姓,王安石言:前代宗正固有用庶姓者,乃錄春秋時公侯大夫事。神宗曰:「此雖無前代故事,行之何害?」安石曰:「聖人創法,不必皆循前代所已行者。」於是召稚圭對而命之。
分案五,置吏十有一。元豐五年,詔大宗正司不隸六曹,其丞屬中書省奏差。元祐四年,詔宗室越本司訴事者罪之。六年,詔宗正按熙甯敕諸院建小學,自八歲至十四歲,首檢舉入學。紹聖元年,詔袒免外兩世孤遺貧乏者,驗實廩給之。四年,詔宗室若婦女自外還京,並報宗正,崇寧三年,詔大宗正及外宗正司將條貫事蹟關宗正寺,修纂圖牒。政和三年,詔以知大宗正事仲忽提舉宗子學事。
崇寧三年,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西外宗正司於西京,各置敦宗院,初,講議司言:「宗室疏屬原居兩京輔郡者,各置敦宗院,其兩京各置外宗正司。」從之。仍詔各擇宗室之賢者一人為知宗,掌外居宗室,詔複定宗學博士、正錄員數。大觀四年罷,政和二年復舊。又詔敦宗院宗子有文藝、行實眾所共知者,許外宗正官考察以聞。
中興後,以位高屬尊者為判大宗正事,其知及同知如舊制。又置知大宗正丞一員,以文臣充,掌糾合宗室而檢防訓飭之。凡南班宗室磨勘、遷轉、襲封、請給,核其當否;嫁娶房奩、分析財產,酌厚薄多寡而訂其議。凡宗室除合該賜名外,皆大宗正定名而後報宗正寺。其餘遷授官資、支給錢米,考核以詔予奪。其不率教者以法拘之,歲久知悔,則除其過名。複直南外宗正司、西外宗正司,以處宗室之在外者。」各仍舊制設敦宗院,皆設知宗,所在通判職官兼丞、簿,其糾合、檢防、訓飭如大宗正司。西、南外兩司闕知宗,間令大宗正司選擇保明而後授之。又各置教授以課其行藝。南渡初,先徙宗室于江、淮,於是大宗正司移
$江甯,南外移鎮江,西外移揚州。其後屢徙,後西外止于福州,南外止於泉州;又置紹興府宗正司,蓋初隨其所寓而分管轄之。乾道七年,嘗欲移紹興府宗司於蜀,不果,後並歸行在。嘉定間,用臣僚言,乞凡除授知宗,須擇老成更練之人。詔知宗正丞照百司例每日入局所,以示增重宗盟之意。
玉牒所淳化六年,始設局置官,詔以《皇宋玉牒》為名,建玉牒殿。咸平初,命趙安易、梁周翰編屬籍,始創規制。大中祥符六年,以知制誥劉筠、夏竦為修玉牒官,自後置一員或二員。元豐官制行,分隸宗正寺官。寺丞王鞏奏:「玉牒十年一進,並以學士典領。自熙甯中範鎮進書之後,《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源類譜自慶曆中張方平修進之後,僅五十年,並無成書。乞別立法,其修玉牒及類譜官,每二年一具草繳進。」從之。紹聖三年,應宗室賜名,三祖下各隨祖宗之支子而下,雖兄弟數多,並為一字相連。南渡後,紹興十二年,始建玉牒所。提舉一人或二人,以宰相執政為之,以侍從官一人兼修,宗正卿、少而下同修纂。先是,宗正寺丞邵大受奏:「講求宗正寺舊掌之書,曰皇帝玉牒,曰仙源積慶圖,曰宗藩慶系錄,曰宗支屬籍。南渡四書散失,今重加修纂《仙源慶系屬籍總要》,合圖、錄、屬籍三者而一之,既無愧於昔矣;獨玉牒一書未修,宜搜訪討論,以正九族,以壯本支。」於是始置官如舊制,分案五,置吏十。乾道八年,詔玉牒殿主管香火,差內侍三員、武臣一員充,並改作幹辦玉牒所殿。
光祿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祭祀、朝會、宴鄉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儲備而謹其出納之政,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祭祀,共五齊、三酒、牲牢、鬱鬯及尊彝、籩豆、簠簋、鼎俎、鉶登之實,前期飭有司辦具牲鑊,視滌濯,奉牲則告充告各,共其明水火焉。禮畢,進胙于天子而頒于百執事之人。分案五,置吏十。元祐三年,詔長、貳互置。政和六年二月,監察禦史王桓奏:「祭祀牢醴之具掌於光祿,而寺官未嘗臨視,請大祠以長貳、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監視宰割,禮畢頒胙,有故及小祠,聽以其屬攝。」從之。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光祿卿、少,皆為寄祿。元豐制行,始歸本寺。中興後,廢併入禮部。
太官令掌膳羞割烹之事。凡供進膳羞,則辨其名物,而視食之宜,謹其水火之齊。祭祀共明水、明火,割牲取毛血牲體,以為鼎俎之實。朝會宴享,則供其酒膳。凡給賜,視其品秩而為之等。元祐初,罷太官令。二年複置。崇甯三年,置尚食局,太官令惟掌祠事。
法酒庫內酒坊掌以式法授酒材,視其厚薄之齊,而謹其出納之政。若造酒以待供進及祭祀,給賜,則法酒庫掌之;凡祭祀,供五齊三酒,以實尊罍。內酒坊惟造酒,以待餘用。
太官物料庫掌預備膳食薦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辨其名數而會其出入。
翰林司掌供果實及茶茗湯藥。
牛羊司、牛羊供應所掌供大中小祀之牲牷及太官宴享膳羞之用。
乳酪院掌供造酥酪。
油醋庫掌供油及鹽胾。
外物料庫掌收儲米、鹽、雜物以待膳食之須。凡百司頒給者取具焉。
衛尉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儀衛兵械、甲胃之政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內外作坊輸納兵器,則辨其名數、驗其良窳以歸於武庫,不如式者罰之。時其曝涼而封籍其數,若進禦及頒給,則按籍而出之。每季委官檢視,歲終上計帳於兵部。掌凡幄帟之事,大禮設帷宮,張大次、小次,陳鹵簿儀仗。長貳晝夜巡徼,察其不如儀者,押仗官則前期稟差。凡仗衛,供羽儀、節鉞、金鼓、棨戟,朝宴亦如之。宴享賓客,供幕帟、茵席,視其敝者移少府、軍器監修焉。舊制,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凡武庫、武器歸內庫,守宮歸儀鸞司,本寺無所掌。元豐官制行,始歸本寺。分案四,置吏十。元祐三年、詔長貳互置。所隸官司十有三:內弓箭庫、南外庫、軍器弓槍庫、軍器弩劍箭庫,掌藏兵杖、器械、甲胃,以備軍國之用。儀鸞司,掌供幕帟供帳之事。軍器什物庫、宣德樓什物庫,掌收貯什物,給用則按籍而頒之。左右金吾街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掌清道、徼巡、排列,奉引儀仗以肅禁衛。凡儀物以時修飭,選募人兵而校其遷補之事。中興後,衛尉寺廢,併入工部。
太僕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車輅、廄牧之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國有大禮,供其輦輅、屬車,前期戒有司教閱象馬。凡儀仗既陳,則巡視其行列。後妃、親王、公主、執政官應給車乘者,視品秩而頒之。總國之馬政,籍京都坊監、畿甸牧地畜馬之數,謹其飼養,察其治療,考蕃息損耗之實,而定其賞罰焉,死則斂其尾、筋革入於官府。凡閱馬,差次其高下,應給賜則如格。歲終鉤覆帳籍,以上駕部。若有事於南北郊,侍中請降輿升輅,則卿授綏。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國廄牧、車輿之政令,分隸群牧司、騏驥院諸坊監,本寺但掌天子五輅、屬車,後妃、王公車輅,給大中小祀羊。元豐官制行,始歸本寺。分案五,置吏十有八,總局十有二。元祐二年,詔外監事,令本寺依群牧司舊法施行;應內外馬事專隸太僕,直達樞密院,更不經尚書省及駕部。三年,詔省主簿一員。崇寧二年,詔太僕寺依舊制不治外事,歸尚書駕部;應馬事,上樞密院所隸官司。
車輅院掌乘輿、法物,凡大駕、法駕、小駕供輦輅及奉引屬車,辨其名數與陳列先後之序。
左、右騏驥院左、右天駟監掌國馬,別其駑良,以待軍國之用。
鞍轡庫應奉禦馬鞍勒,及以韉轡給賜臣下。
養象所掌調禦馴象。
駝坊車營致遠務掌分養雜畜,以供負載般運。
牧養上下監掌治療病馬及申駒數,有耗失則送皮剝所。元豐末,廢畿內牧馬監。元祐初,置左、右天廄坊,聽民間承佃牧地。紹聖元年,依元豐法置孳生監。中興後,廢太僕寺,併入兵部。
群牧司制置使一人,景德四年置,以樞密使、副為之。至道三年,罷而複置。使一人,咸平三年置,以兩省以上官充;副便一人,以閣門以上及內侍都知充。都監二人,以諸司使以上充。判官二人,以京朝官充。掌內外廄牧之事,周知國馬之政,而察其登耗焉。凡受宣詔、文牒,則以時下於院、監。大事則制置使同簽署,小事則專遣其副使,都監多不備置,判官、都監每歲更出諸州巡坊監,點印國馬之蕃息者。又有左、右廂提點,隸本司。都勾押官一人,勾押官一人,押司官一人。
鞍轡庫使副使監官二人,以諸司副使及三班使臣、內侍充。掌禦馬金玉鞍勒,及給賜王公、群臣、外國使並國信韉轡之名物。勾管一人,典五人,掌庫十四人。元豐併入太僕寺。
志第一百一十八職官五
○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國子監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都水監司天監
大理寺舊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建隆三年,以工部尚書竇儀判寺事。凡獄訟之事,隨官司決劾,本寺不復聽訊,但掌斷天下奏獄,送審刑院詳汔,同署以上於朝。詳斷官八人,以京官充,國初,大理正、丞、評事皆有定員,分掌斷獄。其後,擇他官明法令者,若常參官則兼正,未常參則兼丞,謂之詳斷官。舊六人,後加至十一人,又去兼正、丞之名。咸平二年始定置。
法直官二人,以幕府、州縣官充,改京官則為檢法官。
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二人,正二人,推丞四人,斷丞六人,司直六人,評事十有二人,主簿二人。卿掌折獄、詳刑、鞫讞之事。同職務分左右:天下奏劾命官、將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請讞者,隸左斷刑,則司直、評事詳斷,丞議之,正審之。若在京百司事當推,或特旨委勘及系官之物應追究者,隸右治獄,則丞專推鞫。蓋少卿分領其事,而卿總焉。凡刑獄應審議者,上刑部。被旨推鞫及情犯重者,卿同所隸官請封奏裁。若獄空或斷絕,則禦史按實以聞。分案十有一,置吏六十有九。
先是舊制,大理寺讞天下奏案而不治獄。熙寧五年,增詳斷官二為十員。七年,置詳斷習學官十四,詳覆習學官六。九年,詔以「京師官寺,凡有獄皆系開封府司錄司及左右軍巡三院,囚逮猥多,難於隔訊,又暑多瘐死,因緣流滯,動涉歲時。稽參故事,宜屬理官,可複置大理獄。」始命崔台符為知卿事,蹇周輔、楊汲為少卿,各舉丞及檢法官。初,神宗謂國初廢大理獄非是,以問孫洙,洙對合旨,至是,命官起寺,十七日而成。元豐二年手詔:「大理寺近舉墜典,俾治獄事,推輪規摹,皆以義起,不少寬假,必懷顧忌,稽留弊害,無異前日。宜依推制院及禦史台例,不供報糾察司。」三年,詔依舊供報。凡官屬依禦史台例,謁有禁。又詔糾察司察訪本寺斷徒以上出入不當者,索案點檢。五年,詔毋以大理寺官為試官。六年,又詔:「凡斷公案,先上正看詳當否,論難改正,簽印注日,然後過議司覆議;如有批難,具記改正,長貳更加審定,然後判成錄奏。」又刑部言:「應吏部補授大理寺左斷刑官,先與刑部、大理寺長貳同議可否,然後注擬。仍取經試得循資以上人充,正闕以丞補,丞闕以評事補。」詔刑部、吏部同著為令。八年,詔大理寺推斷事應奏及上尚書省者,更不先申本曹。
元祐元年,以右治獄勘斷公事全少,並左右兩推為一司。三年,三省請罷右治獄,依三司舊例置推勘檢法官于戶部,從之。又詔大理寺並置長貳。四年,從刑部請,改本寺條,任大理官失斷徒已上五人或死罪二人,不在選限。舊條,失斷徒已上三人或死罪一人。
紹聖元年,詔斷刑獄官依元豐元年選試法。二年,複置右治獄,置官屬如元豐制。左右推事有翻異者互送,再有異者,朝廷委官審問,或送禦史台治之。元符元年,應大理寺、開封府承受內降公事,不得奏請移送。又詔應奏斷公事,依開封府專條,不許諸處取索。
崇寧四年,詔大理寺官諸司輒奏辟者,以違制論。政和二年,詔法官任滿,擇職事修舉、人材可錄者奏舉再任,仍許就任關升,理本等資序。五年,依熙、豐故事,複置習學公事四員,長、貳立課程,正、丞同指教。宣和七年,評事以上並差試中刑法人。又詔大理寺、開封府承受公事依法斷遣,不得乞降特旨。中興並省官寺,惟大理寺不並。
紹興初,詔正與丞並堂除。評事闕,則委本寺長、貳選擇應格人赴刑部議定,申朝廷差填。如無應格,即選諳習刑法人權充。又立比較法以懲差失。隆興二年,評事鞏衍言:「評事檢斷,躬自節案。親書斷語,最為勞若。」詔增置,以八員為額。淳熙末,嚴寺官出謁之禁,以防請托、漏泄之弊。紹熙初,除試中刑法評事八員外,司直、主簿選用有出身曾歷任人,各兼評事系銜。將八評事已擬斷文字,分兩廳點檢。或有未安,則述所見與長、貳商量。慶元四年,定逐委仲月定日斷絕之法。嘉定八年,申嚴紹熙指揮,重司直、主簿之選,增選試取人數以勸法科。
左斷刑分案三:曰磨勘,掌批會吏部等處改官事;曰宣黃,掌凡斷訖命官指揮;曰分簿,掌行分探諸案文字。設司有四:曰表奏議,掌拘催詳斷案八房斷議獄案,兼旬申月奏;曰開拆;曰知雜;曰法司。又有詳斷案八房,專定斷諸路申奏獄案等。又有敕庫,掌收管架閣文書。吏額;胥長一人,胥史三人,胥佐三十人,貼書六人,楷書十四人。隆興共減七人。
右治獄分案有四:曰左右寺案,掌斷訖公事案後收理追贓等;曰驅磨,掌驅磨兩推官錢、官物、文書;曰檢法,掌檢斷左右推獄案並供檢應用條法;曰知雜。又有開拆、表奏二司;有左右推,主鞫勘諸處送下公事及定奪等。吏額;前司胥史一人、胥佐九人,表奏司一人、貼書三人,左右推胥史二人、胥佐八人、般押推司四人、貼書四人。隆興共減五人。
鴻臚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四夷朝貢、宴勞、給賜、送迎之事,及國之凶儀、中都祠廟、道釋籍帳除附之禁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四夷君長、使價朝見,辨其等位,以賓禮待之,授以館舍而頒其見辭、賜予、宴設之式,戒有司先期辦具;有貢物,則具其數報四方館,引見以進。諸蕃封冊,即行其禮命。若崇義公承襲,則辨其嫡庶,具名上尚書省。其周嵩、慶、懿陵廟,命官以時致享,若凶儀之節,宗室以服,臣僚以品,辨其喪紀而詔奠臨賻贈之制。禮儀成服,則卿掌贊導之儀,葬則預戒有司具鹵簿儀物。分案四,置吏九。其官屬十有二:往來國信所,掌大遼使介交聘之事。都亭西驛及管幹所,掌河西蕃部貢奉之事。禮賓院,掌回鶻、吐蕃、黨項、女真等國朝貢館設,及互市譯語之事。懷遠驛,掌南蕃交州,西蕃龜茲、大食、于闐、甘、沙、宗哥等國貢奉之事。中太一宮、建隆觀等各置提點所,掌殿宇齋宮、器用儀物、陳設錢幣之事。在京寺務司及提點所,掌諸寺葺治之事。傳法院,掌譯經潤文。左、右街僧錄司,掌寺院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之事。同文館及管勾所,掌高麗使命。已上並屬鴻臚寺。中興後,廢鴻臚不置,併入禮部。
司農寺舊置判寺事二人,以兩制、朝官以上充;主簿一人,以選人充。掌供藉田九種,大中小祀供豕及蔬果、明房油,與平糶、利農之事。
元豐官制行,始正職掌,置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分儲委積之政令,總苑囿庫務之事而謹其出納,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京都官吏錄廩,辨其精粗而為之等;諸路歲運至京師,遣官閱其名色而分納於倉庚,槁秸則歸諸場,歲具封樁、月具見存之數奏聞;給兵食則進呈糧樣,因出納而受賂刻取者,嚴其禁;有負欠者,計其虧數上於倉部。凡諸路奏雨雪之闕與過多者皆籍之。凡苑囿行幸排比及薦饗進禦、頒賜植藏之物,戒有司先期辦具。造麹蘖、儲薪炭以待給用。天子親耕藉田,有事于先農,則卿奉耒耜,少卿率屬及庶人以終千畝。分案六,置吏十有八。
初,熙寧二年,置制置條例司,立常平斂散法,遣諸路提舉官推行之。三年五月,詔制置司均通天下之財,以常平新法付司農寺,增置丞、簿,而農田水利、免役、保甲等法,悉自司農講行。初以太子中允呂惠卿判司農寺,改同判寺胡宗愈為兼判。四年,以禦史知雜鄧綰判寺,曾布同判,詔諸路提舉常平官課績,田寺考校升絀,管幹官令提舉司保明,計功賞之。六年,以司農間遣屬官出視諸路,力有不給,乃置幹當公事官,以葉康直等四人為之。七年,本寺言:「所主行農田水利、免役、保甲之法,措置未盡,官吏推行多違法意,欲榜諭官私,使人陳述,有司違法,從寺按察。」九年,以幹當公事官所至輒用喜怒,罷之,從熊本請也。元豐四年,減丞一,主簿三。官制行,寺監不治外事,司農事舊職務悉歸戶部右曹。
元祐三年,詔司農寺置長、貳。五年,以本寺主簿兼檢法。八年,複置提轄修倉所;紹聖元年,詔罷官屬,以其事歸將作監。四年,罷主簿,添丞一員。
政和六年,浙西諸州各置排岸一員,從兩浙運副應安道請也。所隸官屬凡五十,倉二十有五,掌九谷廩藏之事,以給官吏、軍兵祿食之用。凡綱運受納及封樁支用,月具數以報司農。草場十有二,掌受京畿芻秸,以給牧監飼秣。排岸司四,掌水運綱船輸納雇直之事。園苑四:玉津、瑞聖、宜春、瓊林苑,掌種植蔬蒔以待供進,修飭亭宇以備遊幸宴設。下卸司,掌受納綱運。都麹院,掌造麹,以供內酒庫酒醴之用,及出鬻以收其直。水磨務,掌水磑磨麥,以供尚食及內外之用。內柴炭庫,掌諸薪炭,以給宮城及宿衛班直軍士薪炭席薦之物。炭場,掌儲炭以供百司之用。
建炎三年,罷司農寺,以事務並隸倉部。紹興三年,複置丞二員。凡有合行事務,申戶部施行。四年,複置寺,仍置卿、少。十年,複置簿。隆興元年,並省主簿一員。明年,詔如舊制。乾道三年,詔糧綱有欠,從本寺斷遣監納,情理重者,大理寺推勘。分案五,南北省倉、草料場、和糴場隸焉。監倉官分上、中、下界,司其出納。諸場皆置監官。外有監門官,交量則有檢察斛面官,綱運下卸有排岸司官,各分其事以佐本寺。豐儲倉所,置監官二員,監門官一員。初,紹興以上供米餘數,樁管別廩,以為水旱之助,後又增廣收糴,淳熙間,命右司為之提領,後以屬檢正,非奉朝廷指揮不許支撥。別置赤曆,提領官結押,不許袞同司農寺收支經常米數。凡外州軍起到樁管米,從司農寺差官盤量,據納到數報本所樁管。監官、監門官遇考任滿,所屬批書外,仍於本所批書,視其有無欠折,以定其功過。在外,則鎮江、建康置倉焉。
太府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兩制或帶職朝官充;同判寺一人,以京朝官充。凡廩藏貿易、四方貢賦、百官奉給,時皆隸三司,本寺但掌供祠祭香幣、帨巾、神席,及校造鬥升衡尺而已。
元豐官制行,始正職掌,置卿、少卿各一人,丞、主簿各二人。卿掌邦國財貨之政令,及庫藏、出納、商稅、平淮、貿易之事,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四方貢賦之輸于京師者,辨其名物,視其多寡,別而受之。儲于內藏者,以待非常之用;頒于左藏者,以供經常之費。凡官吏、軍兵奉祿賜予,以法式頒之,先給曆,從有司檢察,書其名數,鉤覆而後給焉。供奉之物,則承旨以進,審奏得晝,乃聽除之。若春秋授軍衣,則前期進樣,定其頒日,畿內將校營兵支請,月具其數以聞。凡商賈之賦,小賈即門征之,大賈則輸於務。貨之不售者,平其價鬻于平淮,乘時賒貸,以濟民用;若質取於官,則給用多寡,各從其抵。歲以香、茶、鹽鈔募人入豆谷實邊。即京都闕用物,預報度支。凡課入,以盈虧定課最、行賞罰。大祀,晨裸則卿置幣,奠玉則入陳玉帛,餘祀供其帨巾。分案九,置吏六十有五。
元祐初,以倉部郎官印發文鈔,三年,複歸本寺。又詔太府置長、貳。五年,令長貳每月分巡所轄庫務。元符元年,增置丞一員。三年,改市易案為平淮,其市易務亦如之。崇寧中,置藥局七所,添丞一員點檢。宣和三年減罷。靖康元年,詔內外官司局所依熙甯法,錢物並納左藏庫,凡省一百五所。又詔戶部、太府寺長貳當職官及本庫官吏俸錢,候在京官吏支散並足,方許支給,從戶部尚書梅執禮之請也。
所隸官司二十有五:左藏東西庫,掌受四方財賦之入,以待邦國之經費,給官吏、軍兵奉祿賜予。舊分南北兩庫,政和六年修建新庫,以東西庫為名。西京、南京、北京各置左藏庫、內藏庫,掌受歲計之餘積,以待邦國非常之用。奉宸庫,掌供內庭,凡金玉、珠寶、良化賄藏焉。祗候庫,掌受錢帛、器皿、衣服,以備傳詔頒給及殿庭賜予。元豐庫,掌受諸路積剩及常平錢物,凡封樁者皆入焉。神宗常憤契丹倔強,慨然有恢復幽燕之志,聚金帛內帑,自製四言詩一章,曰:「五季失國,獫狁孔熾。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內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闕志。」每庫以詩一字目之,儲積皆滿。又別置庫,賦詩二十字,分揭於庫,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遺業,顧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微宗朝,又有崇甯庫、大觀庫。
布庫,掌受諸道輸納之布,辨其名物,以待給用。茶庫,掌受江、浙、荊湖、建、劍茶茗,以給翰林諸司及賞賚、出鬻。雜物庫,掌受內外雜輸之物,以備支用。糧料院,掌以法式頒廩祿,凡文武百官、諸司、諸軍奉料,以卷淮給。審計司,掌審其給受之數,以法式驅磨。都商稅務,掌收京城商旅之算,以輸于左藏。汴河上下鎖、蔡河上下鎖,掌舟船木筏之征。都提舉市易司,掌提點貿易貨物,其上下界及諸州市易務、雜買務、雜賣場皆隸焉。市易上界,掌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乘時貿易,以平百物之直。市易下界,掌飛錢給券,以通邊糴。雜買務,掌和市百物,凡宮禁、官府所需,以時供納。雜賣場,掌受內外幣餘之物,計直以待出貨,或淮折支用。榷貨務,掌折博斛鬥、金帛之屬。交引庫,掌給印出納交引錢鈔之事。抵當所,掌以官錢聽民質取而濟其緩急。和劑局、惠民局,掌修合良藥,出賣以濟民疾。店宅務,掌管官屋及邸店,計置出僦及修造之事。石炭場,掌受納出賣石炭。香藥庫,掌出納外國貢獻及市舶香藥、寶石之事。
建炎詔罷太府寺,以其所掌職務撥隸金部。紹興元年,複以章億守太府寺丞,措置印給茶鹽鈔引,續添置丞二員。四年,複置卿、少各一員。十年,複置主簿。十一年,詔交引庫書押鈔引寺丞兩員。遇合推賞。各與減磨勘二年。尋詔三丞一體行之。隆興元年,並省主簿一員,明年如舊制,設案七,以序次分管。監交案,隨逐丞簿赴左藏庫監交看驗綱運錢物。中興後,所隸惟有糧料院、審計司、左藏東西庫、交引庫、祗候庫、和劑局、惠民局如前制所置。左藏南庫,系樁
管御前激賞庫改。以侍從官提領,又置提轄檢察官一員,編估局、打套局,二局系揀選市舶香藥雜物等第,會其直以待貿易。
寄樁庫,掌發賣香藥、匹帛,拘其直歸於左藏南庫。置監官提領二人。
國子監舊置判監事二人,以兩制或帶職朝官充,凡監事皆總之。直講八人,以京官、選人充,掌以經術教授諸生,舊以講書為名,無定員。淳化五年,判監李至奏為直講,以京朝官充。其後,又有講書、說書之名,並以幕職、州縣官充。其熟於講說而秩滿者,稍遷京官。皇祐中,始以八人為額,每員各專一經,並選擇進士並《九經》及第之人,相參薦舉。丞一人,以京朝官或選人充,掌錢谷出納之事。主簿一人,以京官或選人充,掌文簿以勾考其出納。舊制,祭酒闕,始置判監事。
監生無定員。並有蔭及京畿人,初隸監授業,後補監生;或隨屬遊官,以久離本貫,不克赴鄉薦,而文藝可稱,亦許隸補試。廣文教進士,太學教《九經》、《五經、》《三禮》、《三傳》學究,律學館教明律,餘不常置。
元豐官制行,始置察酒、司業、丞、主簿各一人,太學博士十人,舊系國子監直講,元豐三年,詔改為太學博士,每經二人。
正、錄各五人,武學博士二人,律學博士、正各一人。
祭酒掌國子、太學、武學、律學、小學之政令,司業為之貳,丞參領監事。凡諸生之隸於太學者,分三舍。始入學,驗所隸州公據,以試補中者充外舍。齊長、諭月書其行藝於籍。行謂率教不戾規矩,藝謂治經程文,季終考於學諭,次學錄,次學正,次博士,然後考於長貳。歲終校定,具注於籍以俟覆試,視其校定之數,參驗而序進之。凡私試,孟月經義,仲月論,季月策。公試,初場以經義,次場以論、策。試上舍如省試法。凡內舍行藝與所試之等俱優者,為上舍上等,取旨命官;一優一平為中,以俟殿試;一優一否或俱平為下,以俟省試。唯國子生不預考選。凡課試、升黜、教導之事,長、貳皆總焉。車駕幸學,則率官屬諸生班迎,即行在距學百步亦如之。凡釋奠於先聖、先師及武成王,則率官屬諸生共薦獻之禮。歲計所隸三舍生升降多寡之數,以為學官之殿最賞罰。
博士,掌分經講授,考校程文,以德行道藝訓導學者。正、錄,掌舉行學規,凡諸生之戾規矩者,待以五等之罰,考校訓導如博士之職。職事學錄五人,掌與正、錄通掌學規。學諭二十人,掌以所授經傳諭諸生,直學四人,掌諸生之籍及幾察出入。凡八十齊,齊置長、諭各一人,掌表率齋生,凡戾規矩者,糾以齊規五等之罰,仍月考齋生行藝,著於籍。武學博士、學諭各二人,掌以兵書、弓馬、武藝訓誘學者。律學博士二人,掌傳授法律及校試之事。小學,置職事教諭二人,掌訓導及考校責罰。學長二人,掌充齒位、糾不如儀者。集正二人,掌籍諸生名氏,糾程課不逮者。
元祐元年,詔太學每歲公試,以司業、博士主之,如春秋補試法。左司諫王嚴叟言:「太學生補中人,乞並許應舉,罷一年之限。」詔國子監立法。又詔給事中孫覺、秘書少監顧臨、崇政殿說書程頤、國子監長貳看詳修立國子監條例。又詔置《春秋》博士一員,二年,增司業一員。又詔內外學官選年三十以上歷任人充。三年,詔國子監置長貳。四年,詔太學正、錄依熙寧法,選上舍生充,闕則以內舍生。五年,殿中侍御史岑象求言:「國子監無叩問師資之益,學官不以訓導為己任,補試伺察不嚴,有假手之弊。」詔禮部相度以聞,本部言:「生員遇有請益,許見長貳。仍詔生員以所納齊課於講堂上指諭,並委博士逐月巡所隸齊,詢考生員所業。凡私試不鎖宿,欲令不罷講說。」從之。
紹聖元年,監察禦史劉拯言:「太學複行元豐中三舍推恩注官、免省試、免解試之制。夫舊法欲行,必先嚴考察。請自今太學長貳、博士、正錄,選學行純備、從所推服者為之,有弛慢不公,考察不實,則重加譴責。差職掌長諭改正如元豐舊制。」從之。又詔:「內外學官非制科、進士出身及上舍生入官者,並罷。」又詔:「太學正、錄依元豐舊制,各置五人。」又詔:「太學三舍生並依元豐學制,重行考察,依舊條推恩。」左司諫翟思言:「元豐《太學令》訓迪糾禁亦具矣,今追複經義取士,乞令有司看詳,依舊頒行。」詔送國子監,又詔:「內外學官選進士出身及經明行修人。」又詔學官並召試,國子監長貳、台諫官、外監司皆許薦舉。三年,司業龔原言:「公試依元豐舊制,以長貳監試,輪差博士五員考試,乞朝廷更差官五員參考。」從之。元符元年,詔有官人許入太學充監生,毋過四十人。三年,複置《春秋》博士。崇甯元年省罷。
甯元年,宰臣蔡京言:「有詔天下皆興學貢士,以三舍考選法遍行天下,聽每三年貢入太學。上合試仍別為考,分為三等,若試中上等,補充太學上舍,試中中等、下等者,補充內舍,餘為外舍生,仍建外學于國之南,待其歲考行藝,升之太學。其外學官屬:司業一人,丞一人,博士十人,學正五人,學錄五人;職事人系學生充;學錄五人,學諭十人,直學二人,齊長、齊諭各一人。外舍生三千人,太學上舍一百人,內舍三百人,候將來貢試到合格者,即上合以二百人、內舍以六百人為額。處上舍、內舍於太學,處外舍於外學。外學置齊一百,講堂四,每齊三十人。太學自訟齊移於外學。諸路貢士併入外學,候依法考選校試合格,升之太學為上舍、內舍生。見為太學外舍生,依舊在太學,候外學成日取旨。外學並依太學敕、令、格、式。」從之。二年,罷《春秋》博士。三年,詔辟雍置司成、司業各一員。四年,詔:「辟雍待四方貢士,在國之郊,太學教養上舍生,在王城之內,內上既殊,高下未倫;辟雍有司成在侍郎之次,國子有祭酒、司業列於卿、少,事體不順,合行厘正。」改辟雍司成為太學司成,總國子監及內外學事,凡學之事,皆許專達。仍立學官謁禁。
大觀元年,置國子博士四員,國子正、錄各二員。太學、辟雍博士共置二十員,國子、太學每經一員,辟雍二員。從薛昂之請也。三年,詔諸路贍學餘錢並起發充在京學事支用。四年,詔省國子、辟雍博士五員,太學命官學錄一員,辟雍二員,國子命官正、錄及命官直學、國子監書庫官等官,並省罷,依紹聖格,毋用謄錄。政和元年,詔兩學博士、正、錄依舊制選試,朝廷除授。七年,新提舉河東路學事王格言:「崇甯初,建辟雍於郊,以處貢士及外舍生,立太學于國,以處上舍、內舍。由州、郡而貢之辟雍,由辟雍而升之太學。法行之初,上、內舍之選未眾,故外舍有校定者留太學,無校定者出辟雍。比年上、內舍人日增,而太學又有國子隨行親及小學生,人數已我,居處迫隘,乞以外舍生有無校定,並居辟雍,升補上、內舍乃入太學。」從之。八年,詔兩博士、正、錄並諸州教授兼用元豐試法,仍止試一經。吏部具到元豐法:進士第一甲,或省試十名內,或府、監發解五名內,或太學公、私試三名內,或季試兩次為第一人,或上舍、內舍生,或曾充經論以上職掌,或投所業乞試,並聽試,入上等注博士,中下等注正、錄,即人多闕少,原注諸州教授者聽。
宣和三年,詔罷天下三舍,太學以三舍考選,開封府及諸路以科舉取士。州學未行三舍以前,應置宮及養士去處,依元豐舊制。太學生並撥填舊額,辟雍正額入太學者,撥入額外,依舊制遇填闕。諸內舍上等校定人願入太學者,與免補試。辟雍官屬並罷。又詔國子博士、正、錄改充太學正、錄。七年,臣僚言:「熙、豐間,博士未嘗除代,近年以來,席未暖而代者已至當從正、錄第進。新除太學博士胡世將、周利建乞改除正、錄,候將來升為博士。」從之。
靖康元年,諫議大夫馮澥言:「朝廷罷元祐學術之禁,不專王氏之學,《六經》之旨,其說是者取之,今學校或主一偏之說,執一偏之見,願詔有司考校,敢私好惡去取,重行黜責。」又詔太學博士替成資闕。
建炎三年,詔國子監並歸禮部。未幾,詔複養生徒,置博士。紹興十二年,置祭酒、司業各一人。十三年,太學成,增置博士、正、錄。參用元祐、紹聖監學法,修立監學新法。詔國子博士、正、錄通治諸齊。學官闕,從本監選舉。其後,監學博士、正、錄增減不齊,兼攝並置不一。至隆興以後,正、錄不兼權,祭酒、司業並置,複書庫官;又定國子博士一員,太學博士三員,正、錄共四員,學官之制始定。淳熙四年,置監門官一員,兼管石經閣,以不厘務使臣充,以後相承不改。
武學慶曆三年,詔置武學于武成王廟,以阮逸為教授。八月,罷武學,以議者言「古名將如諸葛亮、羊祜、杜預等,豈專學系、吳」故也。熙寧五年,樞密院言:「古者出師受成于學,文武弛張,其道一也,乞複置武學。」詔于武成王廟置學。元豐官制行,改教授為博士,紹興十六年,詔修建武學,武博、武諭以兵書、弓馬、武藝誘誨學者。紹興二十六年,詔武學博士、學諭各置一員,內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舉出身曾預高選棄,其學諭差武學人,後又除文臣之有出身者。
宗學元豐六年,宗室令鑠乞建宗學,詔從之,既而中輟,建中靖國元年複置。崇甯初,立月書、季考法。南渡初,建學。嘉定更新置四齊,後再增三齊。宗學博士,舊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也。至道元年,太宗將為皇侄等置師傅,執政謂環衛之官非新王比,當有降,乃以教授為名。咸平初,遂命諸王府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宮者,太祖、太宗諸王之子孫處之,所謂睦親宅也。崇寧五年,又改稱某王宮宗子博士,位國子博士之上。靖康之亂,宗學遂廢。紹興四年,始複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二員,隆興省其一。喜定九年十二月,始複置宗學,改教授為博士,又置宗學諭一員,並隸宗正寺,在太常博士之下,諭在國子正之上,奉給、賞典依國子博士及正例,於是宗室疏遠者皆得就學。旋有旨複存諸王宮大小學授一員。
書庫官淳化五年,判國子監李志言:「國子監舊有印書錢物所,名為近俗,乞改為國子監書庫官。」始置書庫監官,以京朝官充。掌印經史群書,以備朝廷宣索賜予之用,及出鬻而收其直以上於官。元豐三年省。中興後,並國子監入禮部。紹興十三年,複置一員;三十一年,罷。隆興初,詔主簿兼書庫。乾道七年,複置一員。
少府監舊制,判監事一人。以朝官充。凡進禦器玩、後妃服飾、雕文錯彩工巧之事,分隸文思院、後苑造作所,本監但掌造門戟、神衣、旌節,郊廟諸壇祭玉、法物,鑄牌印諸記,百官拜表案、褥之事。凡祭祀,則供祭器、爵、瓚、照燭。
元豐官制行,始置監、少監、丞、主簿各一人。監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少監為之貳,丞參領之。凡乘輿服禦、寶冊、符印、旌節、度量權衡之制,與夫祭祀、朝會展采備物,皆率其屬以供焉。庀其工徒,察其程課、作止勞逸及寒暑早晚之節,視將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凡金玉、犀象、羽毛、齒革、膠漆、材竹,辨其名物而考其制度,事當損益,則審其可否,議定以聞。少府所掌,舊有主名,其工作之事,則監自親之。
熙寧中,已厘歸有司,官制行,皆復舊。元豐元年,工部言:「文思院上下界諸作工料條格,該說不盡,功限例各寬剩,乞委官檢照前後料例功限,編為定式。」從之。又詔:「文思監官除內侍外,令工部、少府監同議選差。」崇寧三年,詔:「文思院兩界監官,立定文臣一員、武臣二員。並朝廷選差,其內侍幹當官並罷。」
分案四,置吏八。所隸官屬五:文思院,掌造金銀、犀0玉工巧之物,金采、繪素裝鈿之飾,以供輿輦、冊寶、法物凡器服之用。綾錦院,掌織糸任錦繡,以供乘輿凡服飾之用。染院,掌染絲枲幣帛。裁造院,掌裁制服飾。文繡院,掌纂繡,以供乘輿服禦及賓客祭祀之用,崇寧三年置,招繡工三百人。
舊置南郊祭器庫監官二人,太廟祭器法物庫監官二人,掌祠祭器服之名物,各有專典。旌節官二人,鑄印篆文官二人。諸州鑄錢監監官各一人。以上並屬少府監。
將作監舊制,判監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土木工匠之政、京都繕修隸三司修造案,本監但掌祠祀供省牲牌、鎮石、炷香、盥手、焚版幣之事。
元豐官制行,始正職掌。置監、少監各一人,丞、主簿各二人。監掌宮室、城郭、橋樑、舟車營繕之事,少監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土木工匠板築造作之政令總焉。辨其才幹器物之所須,乘時儲積以待給用,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寒暑蚤暮,均其勞逸作止之節。凡營造有計帳,則委官覆視,定其名數,驗實以給之。歲以二月治溝渠,通壅塞。乘輿行幸,則預戒有司潔除,均布黃道。凡出納籍帳,歲受而會之,上於工部。熙甯初,以嘉慶院為監,其官屬職事,稽用舊典,已而盡追複之。元祐七年,詔頒將作監修成《營造法式》八年,又詔本監營造橙計畢,長貳隨事給限,丞、簿覆檢。無符元年,三省言:「將作監主簿二員,乞將先到任一員改充幹當公事。候成資替罷。」從之。崇寧五年,詔將作監,應承受前後特旨應副外,路並府、監修造差撥人工物料,遵執無豐條格,不得應副。宣和五年,詔罷營繕所歸將監。
建炎三年,詔將作監並歸工部。紹興三年,複置丞,仍兼總少府之事。十年,置主簿一員。十一年,詔依司農、太府寺,置長、貳一員。隆興初,宮室無所營繕,職務簡省,百工器用屬之文思院,以隸工部;本監惟置丞一員,餘官虛而不除。乾道以後,人材甚多,監、少、丞、簿無闕,凡台省之久次與郡邑之有聲者,悉寄俓於此,自是號為儲才之地,而營繕之事,多俾府尹、畿漕分任其責焉。
軍器監國初,戎器之職領于三司胃案,官無專職。熙寧六年,廢胃案,乃按唐令置監,以從官總判,元豐正名,始置監、少監各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監掌監督繕治兵器什物,以給軍國之用,少監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其弓矢、干戈、甲胃、劍戟戰守之具,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給材,旬會其數以考程課,而輸於武庫,委遣官詣所隸檢察。凡用膠漆、筋革、材物必以時,課百工造作,勞逸必均,歲終閱其良否多寡之數,以詔賞罰。器成則進呈便殿,俟閱試而頒其樣式于諸道。即要會州建都作院分造器械,從本監比較而進退其官吏焉,元祐三年,省丞一員,紹聖中複置。政和三年,應御前軍器監所頒降軍器樣制,非長、貳當職官不得省閱,及傳寫漏泄,論以違制。
分案五,置吏十有三,所隸官屬四:東西作坊,掌造兵器、旗幟、戎帳、什物,辨其名色,謹其繕作,以輸于受藏之府,兵校工匠,其役有程,視精粗利鈍以為之賞罰。作坊物料庫,掌收鐵錫、羽箭、油漆之屬。皮角場,掌收皮革、筋角,以供作坊之用。南渡置御前軍器所,建炎三年,詔軍器監並歸工部,東西作坊、都作院併入軍器所。紹興三年,複置丞一員,令工部相度合管職事歸之。十一年,詔複置長、貳各一員。十四年,以朝奉大夫趙子厚守軍器監,宗室為寺監長、貳自此始。
隆興初,詔置造軍器,已有軍器所隸工部,本監惟置丞一員。乾道五年,複置少監及簿,六年,以少監韓玉往建康點檢物馬,以奉使軍器少監為名。是年,複置監一員。淳熙初元,詔戎器非進入毋輒出所,由是呈驗浸省。二年,錢良臣以少監總領淮東財賦;八年,沈撥複以監長長。諸監長貳自是始許總餉外帶,然二人實初兼版曹職事。嘉定十四年,嶽珂獨以軍器監總餉淮東。是後,戎所、作坊已備官於下,宥府、起部並提綱於上,監居其間,事務稀簡,特為儲才之所焉。
都水監舊隸三司河渠案,嘉祐三年,始專置監以領之。判監事一人,以員外郎以上充,同判監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丞二人,主簿一人,並以京朝官充。輪遣丞一人出外治河埽之事,或一歲再歲而罷,其有諳知水政,或至三年。置局於澶州,號曰外監。
元豐正名,置使者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使者掌中外川澤、河渠、津梁、堤堰疏鑿浚治之事,丞參領之。凡治水之法,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澮寫水,以陂池瀦水。凡江、河、淮、海所經郡邑,皆頒其禁令。視汴、洛水勢漲涸增損而調節之。凡河防謹其法禁,歲計茭揵之數,前期儲積,以時頒用,各隨其所治地而任其責。興役以後月至十月止,民功則隨其先後毋過一月,若導水溉田及疏治壅積為民利者,定其賞罰。凡修堤岸、植榆柳,則視其勤惰多寡以為殿最。南、北外都水丞各一人,都提舉官八人,監埽官百三十有五人,皆分職蒞事;即幹機速,非外丞所能治,則使者行視河渠事。
元豐八年,詔提舉汴河堤岸司隸本監。先是,導洛入汴,專置堤岸司。至是,亦歸之有司。元祐四年,複置外都水使者。五年,詔南、北外都水丞並以三年為任。七年,方議回河東流,乃詔河北、京西漕臣及開封府界提點,各兼南、北外都水事,紹聖元年罷。元符三年,詔罷北外都水丞,以河事委之漕臣;三年,複置。重和元年,工部尚書王詔言,乞選差曾任水官諳練者為南、北兩外丞,從之。宣和三年,詔罷南、北外都水丞司,依元豐法,通差文武官一員。
分案七,置吏三十有七。所隸有:街道司,掌轄治道路人兵,若車駕行幸,則前期修治,有積水則疏導之。
建炎三年,詔都水監置使者一員。紹興九年,複置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員,南丞于應天府,北丞于東京置司。十年,詔都水事歸於工部,不復置官。
司天監監少監丞主簿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靈台郎保章正挈壺正各一人。掌察天文祥異,鐘鼓漏刻,寫造曆書,供諸壇祀察告神名版位畫日。監及少監闕,則置判監事二人。以五官正充。
禮生四人,曆生四人,掌測驗渾儀,同知算造三式。元豐官制行,罷司天監,立太史局,隸秘書省。
第一百一十九職官六
○殿前司侍衛親軍環衛官皇城司三衛官客省引進四方館東西上閣門帶禦器械人內內侍省內侍省開封府臨安府河南應天府次府節度使承宣觀察防禦等使
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戍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令。而有都點檢、副都點檢之名,在都指揮之上,後不復置,入則侍衛殿陛,出則扈從乘輿,大禮則提點編排,整肅禁衛鹵簿儀仗,掌宿衛之事,都指揮使以節度使為之。而副都指揮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資序淺則主管本司公事,馬步軍亦如之。備則通治,闕則互攝。凡軍事皆行以法,而治其獄訟。若情不中法,則稟奏聽旨。
騎軍有殿前指揮使、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槍班、東西班、散直、鈞容直及捧日以下諸軍指揮,步軍有禦龍直、骨朵子直、弓箭直、弩直及天武以下諸軍指揮。諸班有都都虞候指揮使、都軍使、都知、副都知、押班。禦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騎軍、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日、天武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十將、將虞候、承局、押官,各以其職隸于殿前司。
渡江後,都指揮間虛不除,則以主管殿前司一員任其事。其屬有幹辦公事、主管禁衛二員,淮備差遣、淮備差使、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本司掌諸班直禁旅扈衛之事,捧日、天武四廂隸焉。訓齊其眾,振飭其藝,通輪內宿,並宿衛親兵並聽節制。其下有統制、統領、將佐等分任其事。凡諸軍班直功賞、轉補,行門拍試、換官,閱實排連以詔於上;諸殿侍差使年滿出職,祗應參班,核其名籍;以時教閱,則謹鞍馬、軍器、衣甲之出入;軍兵有獄訟,則以法鞫治。初,渡江草創,三衙之制未備,稍稍招集,填置三帥。資淺才,各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稱。又別置禦營司,擢王淵為都統制。其後外州駐紮,又有御前諸軍都統制之名。又並入神武軍,以舊統制、統領改充殿前司統制、統領官。
乾道中,臣僚言:「三衙軍制名稱不正,以舊制論之,軍職大者凡八等,除都指揮使或不常置外,曰殿前副都指揮使、馬軍副都指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次各有都虞候,次有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秩秩有序,若登第然。降此而下,則分營、分廂各置副都指揮使。邊境有事,命將討捕,則旋立總管、鈐轄、都監之名,使各將其所部以出,事已複初。今以宿衛虎士而與在外諸軍同其名,以統制、統領為之長,又使遙帶外路總管、鈐轄,皆非舊典。所當法祖宗之舊,正三衙之名,改諸軍為諸廂,改統制以下為都虞候、指揮使,要使宿衛之職,預有差等,士卒之心,明有所系,異時拜將,必無一軍皆驚之舉。」時不果行。淳熙以後,四廂之職多虛,而殿司職、司有權管幹,有時暫照管之號,愈非乾道以前之比矣。
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掌馬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戌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今;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所掌如殿前司官。所領馬軍,自龍衛而下有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龍衛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十將、將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于馬軍司。政和四年,詔以馬軍都指揮使、馬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馬軍都虞候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中興後。置主管侍衛馬軍司一員。其屬有幹辦公事、淮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掌出戌建康,差主管機宜文字一員,掌馬軍之政令。凡出入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核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防敕應,則糾率差撥龍衛四廂隸焉。
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掌步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戌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如殿前司。所領步軍、自神衛而下有左右四廂都指揮使,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于步軍司。政和四年,詔以步軍都指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虞候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中興後,置主管侍衛步軍司一員。其屬有幹辦公事二員。淮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掌步軍之政令。凡出入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校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防敕應,則糾率差撥神衛四廂隸焉。
環衛官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左、右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左、右驍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武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屯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領軍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諸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並為環衛官,無定員,皆命宗室為之,亦為武臣之贈典。大將軍以下,又為武官責降散官。政和中,改武臣官制,而環衛如故,蓋雖有四十八階,別無所領故也。靖康元年,詔以武安軍節度使錢景臻等為左金吾衛上將軍,保信軍節度使劉敷等為右金吾衛上將軍,用禦史中丞陳過庭言,遵藝祖開寶初罷王彥超、武行德等歸環衛故事也。其禁兵分隸殿前及侍衛兩司,所稱十二衛將軍,皆空官無實,中興多不除授。隆興中,始命學士洪遵等討論典故,複置十六衛,號環衛官。其法:節度使則領左、右金吾衛上將軍,承宣使則領左、右衛上將軍,在內則兼帶,在外則不帶;正任為上將軍,遙郡為大將軍,正親兄弟子孫試充。又詔祖宗諸後自明肅至欽慈諸後及後妃嬪禦之家,各具本宗堪充諸衛官以名銜聞。又詔三衛郎為三衛侍郎。又詔博士並差文臣。崇寧四年二月置,五年正月罷。
皇城司幹當官七人,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宮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廬宿衛之事、宮門啟閉之節皆隸焉。每門給銅符二、鐵牌一,左符留門,右符請鑰,鐵牌則請鑰者自隨,以時參驗而啟閉之。總親從、親事官名籍,辨其宿衛之地,以均其番直。人物偽冒不應法,則譏察以聞。凡臣僚朝覲,上下馬有定所,自宰相、親王以下,所帶人從有定數,揭榜以止其喧哄。元豐六年,詔幹當皇城司,除兩省都知、押班外,取年深者減罷。止留十員。元祐元年,詔幹當官閱三年無過者遷秩一等,再任滿者減磨勘二年。元符元年,詔:「應宮城出入請納官物,呈稟公事,傳送文書,並禦廚、翰林、儀鸞司非次祗應,聽於便門出入,即不由所定門者,論如蘭入律。應差辦人物入內,及內諸司差人往他所應奉,並前一日具名數與經歷諸門報皇城司。」二年,詔皇城司任滿酬獎依熙甯五年指揮,再任滿無遺闕,取旨。政和五年,詔皇城司可創置親從弟五指揮,以七百人為額,親從官舊有四指揮,元客共二千二百七十人,
仍以五尺九寸一分六厘使為將軍,副使為中郎將,使臣以下為左、右郎將,通以十員為額,宗室不在此例。除管軍則解,或領閣門、皇城之類則仍帶,雖戚裏子弟,非戰功人不除,批書印紙屬殿前司。是時,帝諭宰相,以為如文臣館閣儲才之地。紹熙初,嘗欲留闕以儲將才,循初意也。嘉泰中,複申明隆興之詔,屏除貪得妄進,以重環尹之官,嘉定二年,複因臣僚言,專以曾為兵將有功績及名將子孫之有才略者充。通前後觀之,可以見環衛儲才之意。
三衛官三衛郎一員,秩比太中大夫。中郎為之貳,文武各一員,秩比朝議大夫。博士二員,主簿一員。親衛府郎十員,中郎十員;勳衛府郎十員,中郎十員;翊衛府郎二十員,中郎二十員;文武各四十員。三衛郎治其府之事。率其屬日直於殿陛,長在左,立起居郎之前;貳分左右,文東武西,立都承旨之後,仗退,治事於府。博士掌孝道,校試三衛所習文武之藝。親衛立於殿上兩旁,勳衛立於朵殿,翊衛立于兩階衛士之前。三衛郎依給、舍,中郎依少卿,餘依寺丞。親衛官以後妃嬪禦之家有服親,及翰林學士並管軍正任觀察使以上子孫;勳衛官以勳臣之世、賢德之後有服親,太中大夫以上及正任團練使、遙郡觀察使以上;翊衛官以卿監、正任刺史、遙郡團練使以上,並以為等。其將校、十將、節級等應合行事件,比第四指揮及見行條貫。六年三月,應臣僚輒帶售雇人入宮門,罪賞並依宗室法,將帶過數止坐本官,若兼領外局,所定人從非隨本官輒入者,依闌入法。十一月,詔嘉王楷差提舉皇城司整肅隨駕禁衛所。靖康元年,詔應入皇城門,依法服本色,輒衣便服及不裹頭帽入出者並科罪。所隸官屬一:冰井務,掌藏冰以薦獻宗廟、供奉禁庭及邦國之用。若賜予臣下,則以法式頒之。
中興初,為行營禁衛所,差主管官,掌出入皇城宮殿門等敕號,察其假冒,車駕行幸則糾察導從。紹興元年,改稱行在皇城司。提舉官一員,提點官二員,幹當官五員,以諸司副使、內侍都知押班充。掌皇城宮殿門,給三色牌號,稽驗出入。凡親從,親事官五指揮,入內院子、守闕入內院子指揮,總其名籍,均其勞役,察其功過而賞罰之。凡諸門必謹所守;蠲潔齊肅,郊祀大禮,則差撥隨從守衛;有宴設,則守門約闌。每年春秋,按賞親從逐指揮、親事官第一指揮、長行三色武藝、弓弩槍手。皇城周回或有墊陷,移文修整。嘉定間,臣僚言:「皇城一司,總率親從,嚴護周盧,參錯禁旅,權亞殿嚴,乞專以知閣、禦帶兼領。仍立定親從員額,以革泛監。」並從之。
客省、引進使客省使、副使各二人。掌國信使見辭宴賜及四方進奉、四夷朝覲貢獻之儀,受其幣而賓禮之,掌其饔餼欽食,還則頒詔書,授以賜予。宰臣以下節物,則視其品秩以為等。若文臣中散大夫、武臣橫行刺史以上還闕朝覲,掌賜酒饌。使闕,則引進、四方館、閤門使副互權。大觀元年,詔客省、四方館不隸台察。政和二年,改定武選新階,乃詔客省、四方館、引進司、東、西上閤門所掌職務格法。並令尚書省具上。又詔高麗已稱國信,改隸客省。靖康元年,詔客省、引進司、四方館、西上閤門為殿庭應奉,與東上閤門一同隸中書省,不隸台察。
引進司使、副各二人。掌臣僚、蕃國進奉禮物之事,班四方館上。使闕,則客省、四方館互兼。
四方館使二人。掌進章表,凡文武官朝見辭謝、國忌賜香,及諸道元日、冬至、朔旦慶賀起居章表,皆受而進之。郊祀大朝會,則定外國使命及致仕、未升朝官父老陪位之版,進士、道釋亦如之。掌凡護葬、賻贈、朝拜之事。客省、四方館,建炎初並歸東上閤門,皆知閤總之。
東、西上閤門東上閤門、西上閤門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宣贊舍人十人,舊名通事閤人,政和中改。祗候十有二人。掌朝會宴幸、供奉贊相禮儀之事,使、副承旨稟命,舍人傳宣贊謁,祗候分佐舍人。凡文武官自宰臣、宗室自親王、外國自契丹使以下朝見謝辭皆掌之,視其品秩以為引班、敘班之次,贊其拜舞之節而糾其違失。若慶禮奉表,則東上閤門掌之;慰禮進名,則西上閤門掌之。月進班簿,歲終一易,分東西班揭貼以進。自客省而下,因事建官,皆有定員。遂立積考序遷之法,聽其領職居外,增置看班祗候六人,由看班遷至使皆五年,使以上七年,遇闕乃遷,無闕則加遙郡。
元豐七年,詔客省、四方館使、副領本職外,官最高者一員兼領合門事。元祐元年,詔客省、四方館、閤門並以橫行通領職事。紹聖三年,詔看班祗候有闕,令吏部選定,尚書省呈人材,中書省取旨差。崇寧四年,詔閤門依元豐法隸門下省。大觀元年,詔閤門依殿中省例,不隸台察。政和六年,詔宣贊播告,直誦其辭。靖康元年,詔閤門並立員額。監察禦史胡舜陟奏:「閤門之職,祖宗所重:宣贊不過三五人,熙寧間,通事舍人十三員。祗候六人,當時議者猶以為多。今舍人一百八員,祗候七十六員,看班四員,內免職者二百三員,由宦侍恩幸以求財,朱勔父子賣尤多,富商豪子往往得之。真宗時,諸王夫人因聖節乞補閤門,帝曰:'此職非可以恩澤授。'不許。神宗即位之初,用宮邸直省官郭昭選為閤門祗候,司馬光言:'此祖宗以蓄養賢才,在文臣為館職。'其重如此,今豈可賣以求財,乞賜裁省。」故有是詔。
舊制有東、西上閤門,多以處外戚勳貴。建炎初元,並省為一,其引進司、四方館並歸閤門,客省循舊法,非橫行不許知閤門。紹興元年,帝以朱錢孫藩邸舊人,稍習儀注,命轉行橫行一官,主管閤門。又曰:「藩邸舊人,自內侍及使臣皆不與行在職任,止與外任,篯孫以閤門無諳練人,故留之。」五年,詔右武大夫以上並稱知閤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官未至者,即稱同知閤門事同兼客省、四方館事,以除授為序,稱同知者在知閤門之下。宣贊舍人任傳宣引贊之事,與閤門祗候並為閤職,間帶點檢閤門薄書公事。紹興中,許令供職,注授內外合入差遣,闕到然後免供職。其後供職舍人員數稍冗,裁定以四十員為額。
乾道六年,上欲清閤門之選,除宣贊舍人、閤門祗候仍舊通掌贊引之職外,置閤門舍人十員,以待武舉之入官者。掌諸殿覺察失儀兼侍立,駕出行幸亦如之。六參、常朝,後殿引親王起居。仿儒臣館閣之制,召試中書省,然後命之。又許轉對如職事官,供職滿三年與邊郡。淳熙間,置看班祗候,令忠訓郎以下充,秉義郎以上,始除閤門祗候。又增重薦舉閤門祗候之制,必廉幹有方略、善弓馬、兩任親民無遺闕及曾曆邊任者充。紹熙以來,立定員額。慶元初,申嚴合門長官選擇其屬之令,非右科前名之士不預召試,蓋以為右列清選雲。
帶禦器械宋初,選三班以上武幹親信者佩櫜鞬、禦劍,或以內臣為之,止名:禦帶」。咸平元年,改為帶禦器械。景祐二年,詔自今無得過六人。慶曆元年,詔遇闕員,曾曆邊任有功者補之。中興初,諸將在外多帶職,蓋假禁近之名,為軍旅之重。紹興七年,樞密院言:「帶禦器械官當帶插。」帝曰:「此官本以衛不虞,今乃佩數笴箭,不知何用。方承平時,至飾以珠玉,車駕每出,為觀美而已。他日恢復,此等事當盡去之。」二十九年,詔中外舉薦武臣,無闕可處,增置帶禦器械四員。然近侍亦或得之。乾道發來,詔立班樞密院檢詳文之上。淳熙間,凡正除軍中差遣或外任者,不許銜內帶行,又須供職一年,方與解帶恩例,於是屬鞬之職益加重焉。
入內內侍省內侍省宋初,有內中高品班院,化五年,改入內內班院,又改入內黃門班院,又改內侍省入內內侍班院。景德三年,詔:「東門取索司可並隸內東門司,餘入內都知司;內東門都知司、內侍省入內內侍班院可立為入內內侍省,以諸司隸之。」宋初,有內班院,淳化五年,改為黃門,九月,又改內侍省。
入內內侍省與內侍省號為前後省,而入內省尤為親近。通侍禁中、役縣褻近者,隸入內內侍省。拱侍殿中、備灑掃之職、役使雜品者,隸內侍省。入內內侍省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內侍省有左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自供奉官至黃門,以二百八十人為定員。凡內侍初補曰小黃門,經恩遷補則為內侍黃門。後省官闕,則以前省官補。押班次遷副都知,次遷都都知,遂為內臣之極品。
熙寧中,入內內侍省內侍省都知、押班遂省,各以轉入先後相壓,永為定式。其官稱,則有內客省使、延福宮使、宣政使、宣慶使、昭宣使。元豐議改官制,張誠一欲易都知、押班之名,置殿中監以易內侍省。既而宰執進呈,神宗曰:「祖宗為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政和二年,始遂改焉。以通侍大夫易內客省使,正侍大夫易延福宮使,中侍大夫易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易宣慶使,中衛大夫易宣政使,拱衛大夫易昭宣使,供奉官易內東頭供奉官,左侍禁易內西頭供奉官,右侍禁易內侍殿頭,左班殿直易內侍高品,右班殿直易內侍高班,而黃門之名如故。
其屬有:禦藥院,勾當官四人,以入內內侍充,掌按驗方書,修合藥劑,以待進禦及供奉禁中之用。內東門司勾,當官四人,以入內內侍充,掌宮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數而譏察之。合同憑由司,監官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給其要驗,凡特旨賜予,皆具名數憑由,付有司淮給。管勾往來國信所,管勾官二人,以都知、押班充,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後苑勾當官,無定員,以內侍充,掌苑囿、池沼、台殿種藝雜飾,以備遊幸。造作所,掌造作禁中及皇屬婚娶之名物。龍圖、於昌、寶文閣,勾當四人,以入內內侍充,掌藏祖宗文章、圖籍及符瑞寶玩之物,而安像設以崇奉之。軍頭引見司,勾當官五人,以內侍省都知、押班及合門宣贊舍人以上充,掌供奉便殿禁衛諸軍入見之事,及馬,步兩直軍員之名。翰林院,勾當官一員,以內侍押班、都知充,總天文、書藝、圖晝、醫官四局,凡執伎以事上者皆在焉。
中興以來,深懲內侍用事之弊,嚴前後省使臣與兵將官往來之禁,著內侍官不許出謁及接見賓客之令。紹興三十年,詔內侍省所掌職務不多,徒有冗費,可廢並歸入內內侍省。舊制,內侍遇聖節許進子,年十二試以墨義,即中程者,候三年引見供職。三十二年,殿中侍御史張震言宦者員眾,孝宗即命內侍省具見在人數,免會慶節進子,仍定以二百人為額。乾道間,以差赴德壽宮應奉闕人,增置二百五十人。紹熙三年,依宰臣奏,中官只令承受宮禁中事,不許預聞他事。嘉定初,詔內侍省陳乞恩例,親屬充寄班祗候,以十年為限。
開封府牧、尹不常置,權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導民而勸課之。中都之獄訟皆受而聽焉,小事則專決,大事則稟奏。若承旨已斷者,刑部、禦史台無輒糾察。屏除寇盜,有奸伏則戒所隸官捕治。凡戶口、賦役、道釋之占京邑者,頒其禁令,會其帳籍。大禮,橋道頓遞則為之使,仗內奉引則差官攝牧。
其屬有判官、推官四人,日視推鞫,分事以治。而佐其長,領南司者一人,督察使院,非刑獄訟訴則主行之。司錄參軍一人,折戶婚之訟,而通書六曹之案牒。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曹參軍各一人,視其官曹分職蒞事。左右軍巡使、判官各二人,他掌京城爭鬥及推鞫之事。左右廂公事幹當官四人,掌檢覆推問,凡鬥訟事輕者聽論決。領縣十有八,鎮二十有四,令佐、訓練、征榷、監臨、巡警之官,知府事者率統隸焉。分案六,置吏六百。
開封典司轂下,自建隆以來,為要劇之任。至熙寧間,增給吏錄,禁其受賕,省衙前役以寬民力,厘折獄訟歸於廂官,而治事視前日損去十四。元祐元年,詔府界捕盜官吏隸本府,與都大提舉司同管轄而掌其賞罰。置新城內左、右二廂。三年,以罷大理寺獄,置軍巡院判官一員。四年,罷新置二廂。六年,王嚴叟言:「左、右廳推官公事詞狀,初無通治明文,請事擊朝省及奏請通治外,餘並據號分治。」從之。紹聖元年,知府事錢勰言:「自祖宗以來,並分左右廳置推官各一員。近年止除推官,元祐中,並令分治。請依故事分左右廳,各除推官一員,作兩廳共治職事。」又言:「熙寧中,置舊城左右廂,元祐初,增置於新城內,四年,罷增置兩廂,今請複置。」從之。三年,詔開封、祥符知縣事自今選秩通判人充。四年,詔開封府所薦推、判官,並召對取旨。
崇甯三年,蔡京奏:「乞罷權知府,置牧一員、尹一員,專總府事;少尹二員,分左右,貳府之政事。牧以皇子領之。尹以文臣充,在六曹尚書之下、侍郎之上。少尹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以士、戶、儀、兵、刑、工為六曹次序,司錄二員,六曹各二員,參軍事八員。開封、祥符兩縣置案仿此。易胥吏之稱,略依《唐六典》制度。」又請移開封府治所於舊尚書省,從之。太宗、真宗嘗任府尹,自到道後,知府者必帶「權」字,蔡京乃以潛邸之號處臣下,建置曹官以上凡十六員,比舊增要官十一員,
五年,詔開封府屬官參軍待並依舊員額。大觀元年,要孝壽乞增置府學博士一員。從之。詔:「開封六職閑劇不同,如士曹之官,唯主到罷批書,而刑、戶事繁,自今凡士之婚田鬥訟皆在士曹,餘曹仿此。」二年,詔皇領牧,錄令如執政官,又詔天下州郡並依開封府分曹置掾。政和二年,複置開封府學錢糧官一員。五年,盛章奏:乞依尚書六部置架閣主管官一員。宣和元年,聶山奏:司錄、六曹官乞依省部少監封敘。詔修入條令。
監安府舊為杭州,領浙西兵馬鈴轄,建炎三年,詔改為臨安府,其守臣令帶浙西同安撫使。時置帥在鎮江府,紹興駐驆安遂正稱安撫使置知府一員、通判二員,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節度推官、觀察推官、觀察判官、錄事參軍、左司理參軍、右司理參軍、司戶參軍、司法參軍各一員。
本府掌畿甸之事,籍其戶口,均其賦役,頒其禁令。城外內分南北左右廂,各置廂官,以聽民之訟訴。廂官許奏辟京朝官親民資序人充,後以臣僚言,罷城內兩廂官,惟城外置焉。
分使臣十員,以緝捕在城盜賊。立五酒務,置監官以裕財。分六都監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鋪以巡防煙火。置兩總轄,承受御前朝旨文字。凡禦寶、御批、實封有所取索,則供進;凡省,台、寺、監、監司符牒及管下諸縣及倉場等申到公事,則受而理之;凡大禮及國信,隨事應辦,祠祭共其禮料,會聚陳其幄帟,人使往來,辨其舟楫,皆先期飭於有司。
領縣九,分士、戶、儀、兵、刑、工六案。內戶案分上、中、下案,外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開拆司、財賦司、大禮局、國信司、排辦司、修造司,各治其事。置吏:點檢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節度孔目官、觀察孔目官各一名,磨勘司主押官、正開拆官、副開拆官各一人,下名開拆官二名,押司官八人,前後行守分二十一人,貼司三十人。
乾道七年,皇太子領尹事,廢臨安府通判、簽判職官。置少尹一員,日受民詞以白太子,間日率僚屬詣宮稟事。置判官二員、推官三員。有旨,少伊比仿知府,判官比通判,推官比幕職官,其統臨職分,並照從來條例。九年,皇太子解尹事,臨安府知、通、簽判、推判官並依舊置。既據保義郎趙禮之狀:「臨安府依條合置兵馬監押一員。經任監當四員,初任監當闕一員,昨皇太子領府尹更不差注,今既辭免,乞將宗室添差員闕衣舊。」從之。淳熙三年,詔罷備攝官,惟緝捕使臣十二員、聽候差使六員許令辟置。嘉泰四年,詔臨安府添差不厘務總管路鈐二十員。州鈐轄、路分都監、副都監二十員。正、副將十五員。安撫司淮備將領十五員,州都監以下十員。共以八十員為額。尋減總管路鈴五員。開禧三年,複省罷總管、路分共六員。
河南應天府牧尹少尹司錄戶曹法曹士曹尹以下掌同開封會,尹闕則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充,二品以上曰判府。次府及節度州淮此。通判一人,以朝官充。
判官、推官各一人,或以京朝官簽書。
使院牙職、左右軍巡悉同開封,而主、典以下差減其數。戶曹通掌府院戶籍、考課、稅賦,法曹專掌讞議,士曹或蔭敘起家,不常置。諸州府同。至道初,罷司理院,州置司士,取官吏強慢者為,給簿、尉奉。
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務。
次府牧尹少尹司錄戶曹法曹士曹司理文學助教牧、尹以下所掌並同開封,大中祥符八年,以楚王為興元牧,其後又為京兆、江陵牧,自余無為者。
尹闕則知府事一人,以朝官及刺史以上或諸司使充。
通判一人,以京朝官充。乾德初,諸州置通判,統治軍、州之政,事得專達,與長吏均禮。大藩或置兩員。戶少事簡有不置者,正刺史以上州知州,雖小處亦特置。
使院牙職事並同前。
節度使宋初無所掌,其事務悉歸本州知州、通判兼總之,亦無定員。恩數與執政同。初除,鎖院降麻,其禮尤異,以待宗室近屬、外戚、國壻年勞久次者。若外任,除殿帥始授此官,亦止於一員;或有功勳顯著,任帥守於外,及前宰執拜者,尤不輕授。又遵唐制,以節度使兼中書令、或侍中、或中書門下平章事,皆謂之使相,以待勳賢故老及宰相久次罷政者;隨其舊職或檢校官加節度使出判大藩,通謂之使相。元豐以新制,始改為開府儀同三司。舊制,敕出中書門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系銜。至是,皆南省奉行,而開府不預。
八年,鎮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韓絳為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元祐五年,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為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充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使致仕。自崇甯五年司空、左僕射蔡京為開府儀同三司、安遠軍節度使、中太一宮使,其後故相而除則有劉正夫、餘深,前執政則有蔡攸、梁子美,外戚則有向宗回、宗良、鄭紳、錢景臻,殿帥則有高俅,內侍則有童貫、梁師成。宣和末,節度使至六十人,議者以為濫。親王、皇子二十六人,宗室十一人,前執政二人,大將四人,外戚十人,宦者恩澤計七人。
中興,諸州升改節鎮凡十有二。是時,諸將勳名有兼兩鎮、三鎮者,實為希闊之典。宋朝元臣拜兩鎮節度使者才三人:韓琦、文彥博、中興後呂頤浩是也。三公卒辭之。而諸大將若韓、張、呂、岳、楊劉之流,率至兩鎮節度使,其後加到三鎮者三人:韓世忠鎮南、武安、甯國,張俊靜江、甯武、靜海,劉錡護國、甯武、保靜。
其後相承,宰執從官及後妃之族拜者不一。然自建炎至嘉泰,宰相特拜者六人,呂頤浩、張浚、虞允文皆以勳,史浩以舊,趙雄、葛邲以恩。執政一人,葉右丞夢得。
從官二人而已。張端明澄、楊敷學倓。
惟紹興中曹勳、韓公裔,乾道中曾覿,嘉泰中薑特立、譙令譙,皆以攀附恩澤,亦累官至焉,非常制也。
承宣使無定員,舊名節度觀察留後。政和七年,詔:「觀察留後乃五季藩鎮官以所親信留充後務之稱,不可循用,可冠以軍名,改為承宣使。」唐有留後,五代因之,宋初,留後、觀察皆不得本州刺史。大中祥符七年,令有司檢討故事,始複帶之。
觀察使無定員。初沿唐制置諸州觀察使。凡諸衛將軍及使遙領者,資品並止本官敘,政和中,詔承宣、觀察使仍不帶持節等。
防禦使團練使諸州刺史無定員。靖康元年,臣僚言:「遙郡、正任恩數遼絕,自遙郡適正任者,合次第轉行。今自遙郡與落階官而授正任,直超轉本等正官,是皆奸巧希進躐取。乞應遙郡承宣使有功勞除正任者,止除正任刺史。」從之。凡未落階官者為遙郡,除落階官者為正任。朝謁禦宴,惟正任預焉。遙郡並止本官敘,正任複次第轉行,考之舊制,梯級有差。中興以後,節度移鎮浸少,後有一定不易徑遷太尉;承宣、觀察徑作一官,及遙郡落階官久就除正任。紹興末,臣僚以為言,雖複置檢校官,餘未盡改。
第一百二十職官七
○大都督府制置使宣諭使宣撫使總領留守經略安撫使發運使都轉運使招討使招撫使撫諭使鎮撫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茶馬市舶等職提舉學事提點開封府界公事提舉河北糴便司經制邊防財用提舉解鹽保甲三白渠弓箭手等職府州軍監諸軍通判幕職諸曹等官諸縣令丞簿尉鎮砦官廟令丞簿總管鈐轄路分都監諸軍都統制巡檢司監當官
大都督府都督府長史左右司馬錄事參軍司戶、司法、司士、司理、文學參軍助教大都督及長史掌同牧、尹,親王為節度則大都督領之;庶姓為節度則長史領之。端拱初,越王為威武軍節度、福州大都督府長史。淳化五年,吳王為淮南節度、揚州大都督府長史,翰林學士張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工已為長史。」上曰:「業已差誤,異日有除,並改正之。」至道後,因移鎮,遂為大都督。闕則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通判一人,京朝官充。司馬不厘務。舊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南渡後,以見任宰相充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視軍馬,多執政為之,雖名稱略同,然掌總諸路軍馬,督護諸將,非舊制比也。
初,紹興二年,呂頤浩首以左僕射出都督江、淮、兩浙、荊湖諸軍事,置司鎮江。其後,趙鼎、張浚、湯思退皆以宰相兼之。熙浩還朝,孟庾始以參知政事為權同都督代,後「權」字。趙鼎先以知樞密院事為都督川陝、荊襄諸軍事,其後與浚並相,並帶兼都督諸路軍馬入銜,未幾,浚獨被旨江上視師,置都督行府,地移文安,並依三省體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隸三省、樞密院。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時楊存中即乙太傳、甯遠軍節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楊存中充都督,非宰執而為都督自存中始。
三十一年,葉義問以知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荊襄軍馬,明年,汪澈以參知政事、湖北、京西路督視軍馬,執政為督視於是見焉。王之望辭同都督,有曰:「朝廷於兩淮,前以二大將為招撫使,後以二從臣為宣諭使,憂其不相統攝,則以宰相為都督,欲事權歸一也,此可以見朝廷開府之意。」凡簽廳文字,並依尚書左右司、樞密院檢詳房體式。設屬:諮議軍事、參謀、參議,並以從官充;書寫機宜文字、幹辦官、準備差遣,前後員數不一。開禧用兵,或以簽樞督視,或以元樞代之,或以參知政事督視四川軍馬,然皆未有底績而罷。
制置使不常置,掌經晝邊鄙軍旅之事。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內侍童貫為之。仍兼經略使。靖康初,會諸路兵解太原之圍,姚古、解潛相繼為河東、河北制置使,皆無功而罷。中興以後置使,掌本路諸州軍馬屯防扞禦,多以安撫大使兼之,亦以統兵馬官充;地重秩高者加制置大使,位宣撫副使上,紹興元年,趙鼎始為江西置制大使,其後席益帥潭,李綱帥江西,呂頤浩帥湖南,皆領制置大使。開禧,丘崇、何澹亦然。
或置副使以貳之。呂頤浩充江、浙置使,陳彥文、程千秋副使。胡舜除沿江都制置使,工義叔副使。趙鼎為江西制置大使,岳飛為制置使,每事會議,或急速則施行,許報大使照應。
初,建炎元年,詔令安撫使、發運、監司、州軍官,並聽制置司節制,其後,議者以守臣既帶安撫,又兼制置,及許便宜,權之要重,擬於朝遷,于時詔止許便宜制置軍事,其他刑獄、財賦付提刑、轉運,後又詔諸路帥臣並罷制置使之名。惟統兵官如故。隆興以後,或置或省。開禧間,江、淮、四川並置大使,休兵後,獨成都守臣帶四安撫、制置使,掌節制御前軍馬、官員升改放散、類省試舉人、銓量郡守、舉辟邊州守貳,其權略視宣撫司,惟財計、茶馬不預。又有沿海制置使,以明州守臣領之'然其職止肅清海道、節制水軍,非四川比。大使置屬參謀、參議、主管機宜、書寫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三員。準備將領、差遣、差使各五員,餘隨時勢輕重而增損焉。
宣諭使掌宣諭德意,不預他事,歸即結罷。紹興元年,詔秘書少監傳崧卿充淮南東路宣諭使,此其始也。二年,分遣禦史五人,宣諭東南諸路,戒其興獄,責其不當,督捕盜賊,皆欲專一布惠以為民。其後,右司范直方宣諭川、陝,察院方庭實宣諭三京,均此意。及新複陝西樓炤以簽書樞密院事往永興宣諭,就令招撫盜賊,鄭剛中為川、陝宣諭使,許按察官吏,汪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仍節制兩路軍馬,自是使權益重,而使事始不專。三十二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繼充川、陝宣諭使,皆預軍政,共權任殆亞于宣撫。其後,錢端禮、吳芾皆以侍從出膺斯寄,事畢結局。官屬軍兵,視其所任事之輕重,為賞之厚薄焉。開禧間,薛叔似、鄧友龍、吳獵皆因饑荒盜賊及平逆亂後,往敷德意,亦並以從官行。
宣撫使不常置,掌宣佈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將帥、督視軍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治平末,命同簽書樞密院郭逵宣撫陝西。三年,夏兵犯順,以參知政事韓絳為陝西宣撫使,繼即軍中拜相,仍舊領使。政和中,遣內侍童貫為陝西、河東宣撫使,又兼河北。宣和三年,睦寇方臘作亂,移貫宣撫淮、浙,賊平依舊。靖康初,種師道提兵入衛京城,為京畿、河東北宣撫使,凡勤王之師屬焉。及會諸道兵救太原,又以知樞密院李綱宣撫河東、北兩路。中興初,張浚以知樞密院事、孟庚以參知政事、李綱以前宰相,皆出宣撫,浚又加「處置」二字入銜。時為川、陝、京西、湖北路。
紹興元年,詔以淮南守臣多闕,百姓未能複業,分命呂頤浩、朱勝非、劉光世皆以安撫大使兼宣撫使。武臣非執政而為宣撫使,實自光世始。二年,李光又以吏部尚書加端明殿學士,為壽春等州宣撫使。自是韓世忠、張俊、吳玠、岳飛、吳璘皆以武臣充使,王似亦以從官由副使而升正使焉。三十二年,張浚複以少傳依前觀文殿大學士充江淮東、西路宣撫使。乾道三年,虞以文依舊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五年,王炎除四川宣撫使,依舊參知政事。開禧間,以從官出宣撫江、淮、湖北、京西等處不一。其屬有參謀官,系知州資序人,與提刑敘官;參議官,系知州資序人,與轉運判官敘官;機宜幹辦公事。並依發運司主管文字敘官。凡宰執帶三省、樞密院事出使,行移文字紮六部,六部行移即具申狀。如從官任使、副,合申六部,六部行移即用公牒。
宣撫副使不常置,掌貳使事。宣和末,王師伐燕、命少保蔡攸充。靖康初,會兵救太原,又次資政殿學士劉韐為之。建炎三年,周望宣撫兩浙,以太尉郭仲荀副之。其後,福建韓世忠、川陝吳玠
皆有此授。紹興間,張浚宣撫川、陝,將召歸,命從臣王似、盧法原為之副;王似除使,盧法原仍副之。亦有不置使而置副,如胡世將之於川、陝,岳飛之于荊、襄,楊沂中之於淮北,皆止以副使為名。飛後以功始落「副」字。亦有身為正使兼領副使,如開禧三年,安丙充利州西路宣撫使兼四川宣撫副使。
宣撫判官不常置,掌贊使務。熙寧中,命直舍人呂大防為之。實上幕也。紹興中,張浚初以便宜命劉子羽為副,其後張宗元、呂祉亦為之。十年,楊沂中以太尉為淮北宣撫副使,劉琦以節度使為判官,禮抗權均,猶轉運使、副、判官之比。詔行移文字同其擊銜,宣判之名同,而先後輕重異焉。
總領四人。掌措置移運應辦諸軍錢糧,以朝臣充,仍帶幹階、戶部等官。朝遷科撥州軍上供錢米,則以時拘催,歲較諸州所納之盈虧,以聞於上而賞罰之。初,建炎間,張浚出使川、陝,用趙開總領四川財賦,置所擊銜,總領名官自此始。其後大軍在江上,間遣版曹或太府、司農卿少卿調其錢糧,皆以總領為名。
紹興十一年,收諸帥之兵改為御前軍,分屯諸處,乃置三總領,以朝臣為之,仍帶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蓋又使之預聞軍政,不獨職餉饋而已。其序位在轉運副使之上,鎮江諸軍錢糧,淮東總領掌之;鄂州、荊南、江州諸軍錢糧,湖廣總領掌之;建康、池州諸軍錢糧,淮西總領掌之。十五年,複置四川總領,凡興元、興州、金州諸軍錢糧,四川總領掌之。其言屬有幹辦公事、準備差遺。四川又有主管文字二員。
淮東西有分差糧料院、審計司、審計以通判權。榷貨務、都茶場、御前封樁甲仗庫、大軍倉、大軍庫、贍罕酒庫、市易抵當庫、惠民藥局。湖廣有給納場、屬官兼。
分差糧料院、審計院、通判兼。
御前封樁甲仗庫、大軍倉庫、贍軍酒庫。四川有分差糧料院、審計院、屬官兼。
大軍倉庫、撥發船運官、贖藥庫、糴買場。
淳熙元年,詔委諸路州軍通判,專一主管拘催逐州錢米,起發赴所,本所每半年比較,以行賞罰。紹熙二年,以淮西總領所言,定知州、通判展減磨勘法:十分欠二展二年,數足減二年。吏額:淮東九人,淮西、湖廣十人,四川二十人。
留守副留守舊制,天子巡守、親征,則命親王或大臣總留守事。建隆元年,親征澤、潞,以樞密使吳廷祚為東京留守,其西、南、北京留守各一人,以知府兼之。西京河南,南京應天,北京大名。
留守管掌宮鑰及京城守衛、修葺、彈壓之事,畿內錢谷、兵民之政皆屬焉。政和三年,資政殿大學士鄧洵武言:「河南、應天、大名府號陪京,乞依開封制,正尹、少之名。」從之。宣和三年,詔河南、大名少尹依熙守舊制,分左右廳治事;應天少尹一員。及三京司錄,通管府事。南渡初,其東京、北京並置留守,以開封、大名知府兼,又以掌兵官為副留守。其後,河南複,南京、西京置留守。紹興四年,帝將親征,以參知政事孟庚為行宮留守,奏差主管書寫機宜文字官一員。幹辦官二員。淮血差遣、差使各三員,使臣五十員,又置留司台官一員。五年,罷局。其後,秦檜為行宮留守,援例置官。
經略安撫司經略安撫使一人,以直秘閣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帥其屬而聽其獄訟,頒其禁令,定其賞罰,稽其錢谷、甲械出納之名籍而行以法。若事難專決,則具可否具奏。即幹機速、邊防及士卒抵罪者,聽以便宜裁斷。帥臣任河東、陝西、嶺南路,職在綏禦戎夷,則為經略安撫使兼都總管以統制軍旅,有屬官典領要密文書,奏達機事。河北及近地,則使事止於安撫而已,其屬有幹當公事、主管機宜文字、淮備將領、淮備差使。
元祐元年,詔陝西河東經略安撫、都總管司,自元豐四年後,應緣軍興添置官屬並罷。又詔罷經略安撫司幹當官。二年,詔沿邊臣僚奏請事,並先赴經略司詳度以聞。元符元年,詔經略司遇軍興差發軍馬,具數關報走馬承受。崇寧二年,熙河蘭會經略王厚奏:「溪哥城乃古積石軍,今當為州,乞以李忠為守,置河南安撫司。」從之。四年,置河東、陝西諸路招納司,並隸經略司。五年,詔河東同管幹沿邊安撫司公事,許歲赴闕奏事一次。政和四年,詔移京西路安撫于河南府,京東路安撫于應天府。宣和二年,詔瀘州守臣帶潼川府、夔州路兵馬都鈐轄、瀘南沿邊路兵馬都鈐轄、瀘南沿邊安撫合。又詔罷置輔郡內潁冒府帶京西路安撫使。三年,詔杭、越州、江甯府、洪州守臣並帶安撫使。六年,詔瀘州止帶主管瀘南沿邊安撫司公事。仍差守臣。七年,詔河陽、開德守臣並帶管內安撫使。
舊制,安撫總一路兵政,以知州兼充,太中大夫以上,或曾曆侍從乃得之,品卑者止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中興以後,職名稍高者出守,皆可兼使,如系二品以上,即稱安撫大使。廣東、西、荊南、襄陽仍舊制加「經略」二字。凡帥府皆帶馬步軍都總管。建炎初,李綱請於沿河、沿淮、沿江置帥府。以文臣為安撫使帶馬步軍都總管,武臣一員為之副,許便宜行事,辟置僚屬、將佐,措置調發惟轉輸屬之漕使。其後,沿江三大使司辟置過多,邊報稍寧,詔加裁定。參謀、參議官、主管機宜文字、主管書寫機宜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二員。文臣淮備差遣、武臣準備差使、準備將領各以五員為額,其餘諸路或隨地輕重而損益焉。餘從省罷。後以諸路申請,或置或省不一。
淳熙二年,詔揚州、廬州、荊南、襄陽、金州、興元、興州分為七路,每路委文臣一員充安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其逐路都總管職事,且令帥臣依舊帶行,候正官到日交割。慶元二年,詔利州西路安撫司於興州置司,令都統制兼。五年,臣僚言:「遴選帥才,除嘗任執政外,兩制從官必曾經作郡、庶官必曾任憲漕實有治績者。」從之。惟廣南東、西兩路則帶經略、安撫使。紹興五年。令襄陽守臣、湖北帥司各帶經略、安撫使,後罷,惟二廣如故。
走馬承受諸路各一員。隸經略安撫總管司,無事歲一入奏,有邊警則不時馳驛上聞。然居是職者惡有所隸,乃潛去「總管司」字,冀以擅權。熙寧五年,帝命正其名,鑄銅記給之。仍收還所用奉使印。崇寧中,始詔不隸帥司而輒預邊事,則論以違制。大觀中,詔許風聞言事。政和五年詔:「諸路走馬承受體均使華,邇來皆貪賄賂,類不舉職,是豈設官之意?其各自勵,以稱任使。或蹈前失,罰不汝赦。」明年七月,改為兼訪使者。宣和五年詔:「近者諸路廉訪官,循習違越,附下罔上,凡邊機皆先申後奏,且侵監司、淩州縣而預軍旅、刑獄之事,複強買民物,不償其直,招權怙勢,至與監司表裹為惡。自今猶爾,必加貶竄。」靖康初,罷之。依祖宗舊制,複為走馬承受。
發運使副判官掌經度山澤財貨之源,漕淮、浙、江、湖六路儲廩以輸中都,而兼制茶鹽、泉寶之政,及專舉刺官吏之事。熙甯初,輔臣陳升之、王安石領制置三司條例,建言:「發運使實總六路之出入,宜假以錢貨,繼其用之不給,使周知六路之有無而移用之。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令預知在京倉庫之數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以待上令,稍收輕重斂散之權歸於公上,則國用可足,民財不匱矣。」從之。既又詔六路轉運使弗協力者宜改擇,且許發運使薛向自辟其屬。又令舉真、楚、泗守臣及兼提舉九路坑冶、市舶之事。元祐中,詔發運使兼制置茶事。至崇寧三年,始別差官提舉茶鹽。
政和二年,罷轉般倉,六路上供米徑從本路直達中都,以發運司所拘綱船均給六路。宣和初,詔:「發運司視六路豐歉和糴上供,乃祖宗舊制,曩緣奸吏侵用糴本,遂壞良法。自今每歲加糴一百萬石,同年額輸京。」三年,方臘初平,江、浙諸郡皆未有常賦,乃詔陳亨伯以大漕之職經制七路財賦,許得移用,監司聽其按察。於是亨伯收民間印契及鬻糟醋之類為錢凡七色,是後州縣有所謂經製錢,自亨伯始。
六年,詔複轉般倉,命發運判官盧宗原措置,尋以靖康之難,迄不能複。渡江後,惟領給降糴本,收糴米斛,廣行儲積,以備國用。紹興二年,用臣僚言省罷。以其職事分委漕臣。八年,戶部複言廣糴儲積之便,再置經制發運使,並理經制司財賦,故名。
以微猷閣待制程邁充使,專掌糴事。邁上疏,以租庸、常平、鹽鐵、鼓鑄各分于諸司而總於戶部,發運使無所用之。固辭不行。九年,遂廢發運司,以戶部侍郎梁汝嘉為經制使,檢察中外失陷錢物,與催未到綱運、措置糴買、總領常平為職。未幾,複以臣僚言,分其責于逐路監司。乾道六年複置,以戶部侍郎史正志為兩浙、京、湖、淮、廣、福建等路都大發運使。是冬,以奏課誕謾貶。並廢其職。
都轉運使轉運使副使判官掌經度一路財賦,而察其登耗有無,以足上供及郡縣之費。歲行所部,檢察儲積,稽考帳籍,凡吏蠹民瘼,悉條以上達,及專舉刺官吏之事。熙甯初,詔河東、河北、陝西三路漕臣許乘傳赴闕,留毋過浹日。既又詔三路漕臣,令自辟屬各二員,以京朝官曾曆知縣者為之。二年,詔川、陝、閩、廣七路除堂選守臣外,委轉運司依四選例立格就注,免赴選,具為令。元豐初,詔河北、淮南、京東、京西及陝右雖各析為兩路,許依未析時通治兩路之事,錢谷聽其移用。元祐初,司馬光請漕臣除三路外,餘路毋得過二員。其屬官溢員亦省之。紹聖中,詔淮、浙、江、湖六路上供米,計其近遠分三限,自季冬至明年八月,以次輸足。大觀中,陝西漕臣以四員為額。政和中,又詔陝西以三員。熙、秦兩路各二員。宣和初,又詔陝西以都漕兩員總治于長安,而漕臣三員分領六路。
中興後,置官掌一路財賦之入,按歲額錢物斛鬥之多寡,而察其稽違,督其欠負,以供於上。間詣所部,則財用之豐欠,民情之休戚,官吏之勤惰,皆訪問而奏陳之。有軍旅之事,則供饋錢糧,或令本官隨軍移運。或別置隨軍轉運使一員。或諸路事體當合一,則置都轉運使以總之。江東、西路分置三帥,置都轉運使一員,張公濟為江、浙、荊湖、廣南、福建都運。趙開為四川都運。
隨軍及都運廢置不常,而正使不廢。若副使,若判官,皆隨資之淺深稱焉,其屬有主管文字、幹辦官各一員,文臣淮備差遣、武臣淮備差使,員多寡不一。
招討使掌收招討殺盜賊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檢校少保、定江昭慶軍節度使張俊充江南路招討使,定位在宣撫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為定制。軍中急速事宜,待報不及,許以便宜行事。差隨軍轉運使一員、參議官一員、幹辦官三員、隨軍幹辦官四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並聽奏辟。紹興五年,嶽飛為湖北、襄陽招討使,請州縣不法害民者,許一面對移,或放罷以聞。從之。十年,金人犯三京,以韓世忠、岳飛、張俊並兼河南、北招討使以禦之。三十一年,陝西、河東北、京東西等路皆置招討使,蓋又特遙領其地而已。
招撫使不常置。建炎初,李綱秉政,以張所為河北招撫使,未及出師而廢。紹興十年,劉光世為三京招撫使,逾年而罷。三十二年,孝宗即位,以成閔、張子蓋、李顯忠三大將為湖北、京西、淮東西招撫使。子蓋死,劉寶代之。未幾結局,官吏並罷。開禧二年,山東及京東西北路並置使招撫,後皆罷之。
撫諭使掌慰安存問,采民之利病,條奏而罷行之。亦不常置。建炎元年,帝謂輔臣曰:「京城士庶,自金人退師,人情未安,可差官撫諭。」於是以路允迪、耿延禧為京城撫諭使此置使初意也。是年八月,又令學士院降詔,且命江端友等奉詔撫諭諸路。其後,李正民以中書舍人為江、浙、湖南撫諭使,且令按察官吏,伸民冤抑。傅崧卿以吏部待郎為淮東撫諭使,採訪民間利病,及措置營田等事。或不以使名,則稱撫諭官,所至以某州撫諭司為名。具宣恩言,俾民知德意,初無二致。乾道元年,在合門事龍大淵差充兩淮撫諭軍馬,回日結局。是又特為軍馬出雲。
鎮撫使舊所無有,中興,假權宜以收群盜。初,建炎四年,范宗尹為參知政事,議群盜並力以拒官軍,莫若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則可漸制,乃請稍複藩鎮之制。是年五月,宗尹為右僕射,於是請以淮南、京東西、湖南北諸路並分為鎮,除鹽茶之利仍歸朝廷置官提舉外,他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聽帥臣移用,更不從朝廷應副,軍興聽從便宜。時劇盜李成在舒、蘄,桑仲在襄、鄧,郭仲威在揚州,薛慶在高郵,皆即以為鎮撫使。其餘或以處歸朝之人,分畫不一,許以能捍禦外寇,顯立大功,特與世襲。官屬有參議官、書寫機宜文字各一員。幹辦公事二員,並聽奏辟。久之,諸鎮或戰死,或北降,但餘荊南解潛。及趙鼎為相,召潛主管馬軍,遂罷弗置焉。
提點刑獄公事掌察所部之獄訟而平其曲直,所至審問囚徒,詳核案牘,凡禁系淹延而不決,盜竊逋竄而不獲,皆劾以聞,及舉刺官吏之事。舊制,參用武臣。熙甯初,神宗以武臣不足以察所部人材,罷之。六年,置諸路提刑司檢法官。紹聖初,以提刑兼坑冶事。宣和初,詔江西、廣東增置武提刑一員,然遇關帥不許武憲兼攝。中興,以盜賊未衰,諸路無武臣提刑處,權添置一員,建炎四年罷。紹興初,兩浙路以疆封闊遠,差提刑二員,淮南東路罷提刑,令提舉茶鹽官兼領,蓋因事之煩簡而損益焉。乾道六年,詔諸路分置武臣提刑一員。須選差公廉曉習法令、民事之人,如無聽闕,其後稍橫,遂不復除。八年,用臣僚言,諸路經總製錢並委提點刑獄官督責。嘉定十五年,臣僚言:「廣西所部州軍最多,提刑合照元降指揮,分上下半年,就郁林州與靜江府兩處置司,無使僻地貧民有冤莫吐。」從之。其屬有檢法官、幹辦官。
提舉常平司掌常平、義倉、免役、市易、坊場、河渡、水利之法,視歲之豐歉而為之斂散,以惠農民。凡役錢,產有厚薄則輸有多寡;及給吏祿,亦視其執役之重輕難易以為之等。商有滯貨,則官為斂之,複售於民,以平物價。皆總其政令,仍專舉刺官吏之事。熙甯初,先遣官提舉河北、陝西路常平。未幾,諸路悉置提舉官。元祐初罷之,並其職于提點刑獄司。紹聖初複置,元符以後因之。
提舉茶鹽司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國用。皆有鈔法,視其歲額之登損。以詔賞罰。凡給之不如期,鬻之不如式,與州縣之不加恤者,皆劾以聞。政和改元,詔江、淮、荊、浙六路共置一員。既而諸路皆置。中興後,通置提舉常平茶鹽司,掌常平、義倉、免役之政令。凡官田產及坊場、河渡之入,按額拘納;收糴儲積,時其斂散以便民;視產高下以平其役。建炎元年,常平職事並歸提刑司,錢歸行在。二年,始複置常平官,還其糴本,未幾複罷。紹興二年,複置主管。系提刑司,委通判或幕職官充。
其後,置經制司,改常平官為經制某路幹辦常平等公事。未幾,經制司罷,複為常平官。十五年,戶部恃郎王鈇言「常平之設,科條實繁,其利不一,豈一主管官能勝其任?」乃詔諸路提舉茶鹽官改充提舉常平茶鹽公事。如四川無茶鹽去處,仍以提刑兼充,主管官改充常平司幹辦公事。是年冬,詔提舉官依舊法為監司,與轉運判官敘官,歲舉升改,官員有不職,則按以聞。其後,常平錢多取以贍軍,所掌掌特義倉、水利、役法、振濟之事。茶鹽司置官提舉,本以給賣鈔引,通商阜財,時詣所部州縣巡曆覺察,禁止私販,按劾不法。其屬有幹辦官。既與常平合一,遂並行兩司之事焉。
都大提舉茶馬司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馬於四夷,率以茶易之。慶產茶及市馬之處,官屬許自辟置,視其數之登耗,以詔賞罰。舊制,于原、渭、德順三郡市馬。熙甯七年,初複熙、河,經略使王韶言:「西人頗以善馬至邊,其所嗜唯茶,而乏茶與之為市,請趣買茶司買之。」乃命三司幹當公事李
巳運蜀茶至熙、河,置買馬場六而原、渭、德順更不買馬,於是杞言:「買茶買馬,一事也,乞同提舉買馬。」杞遂兼馬政,然分合不常。至元豐六年,群牧判官提舉買馬郭茂恂又言:「茶司既不兼買馬,遂立法以害馬政,恐悮國事,乞並茶場買馬為一司。」從之。先是,市馬于邊,有司幸賞,率以駑充數。紹聖中,都大茶馬程之邵始精揀汰,仍以八月至四月為限,又以羨茶轉入熙、秦市戰騎,故馬多而茶息厚,二法著為令。元符末,程之邵召對,徽宗詢以馬政,之邵言:「戎俗食肉飲酪,故貴茶,而病于難得,原禁沿邊鬻茶,專以蜀產易上乘。」詔可。未幾,獲馬萬匹。宣和中,以茶馬兩司吏員猥眾,於是朝奉大夫何淅請遵豐、熙成憲,稱其事之繁簡而定以員數,從之。紹興四年,初命四川宣撫司支茶博馬。七年,複置茶馬官,凡買馬州縣黎、文、敘、長寧、南平、珍皆與知州、通判同措置任責。通判許茶馬司辟置,視買馬額數之盈虧而賞罰之。歲發馬綱應副屯駐諸軍及三衙之用。舊有主管茶馬、同提舉茶馬、都大提舉茶馬,皆考其資歷授之。乾道初,用臣僚言省罷,委各郡知州、通判、監押任責,尋複置。紹熙三年,茶馬司拖欠馬數過多,詔將本年分馬綱錢價,責茶馬司撥付湖廣總領所,勞付軍官自買土馬。嘉泰三年,以所發綱馬不及格式,詔茶馬官各差一員,遂分為兩司。文臣成都主茶,武臣興元主馬。
其屬共有幹辦公事四員、準備差使二員。
提舉坑冶司掌收山澤之所產及鑄泉化,以給邦國之用,歲有定數,視其登耗而賞罰之。舊制一員。元豐初,以其通領九路,始不能周曆所部,始增為二員。分置兩司:在饒者領江東、淮、浙、福建等路,在虔者領江西、湖、廣等路。至元祐,複並為一員。紹興五年,以責任不專,職任廢弛,詔將饒州司官吏除留屬官一員外,並減罷。並歸虔州司,又加「都大」二字於「提點」之上。或病其事權太重,省並歸逐路轉運司措置,仍置提領諸路鑄錢官一員於行在,以侍從官充,自此或複或罷不一。乾道六年,並歸發運司。發運司罷,複置提兩司如初。淳熙二年,並贛歸饒,複加「都大」二字,與提刑序官。其屬有幹辦公事二員,檢踏官 ·六員。稱銅官、催綱官各一員。
提舉市舶司掌蕃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以來遠人,通遠物。元祐初,詔福建路於泉州置司。大觀元年,複置浙、廣、福建三路市舶提舉官。明年,禦史中丞石公弼請以諸路提舉市舶歸之轉運司,不報。建炎初,罷閩、浙市舶司歸轉運司,未幾複置。紹興二十九年,臣僚言:「福建、廣南各置務於一州,兩浙市舶乃分建於五所。」乾道初,臣僚又言兩浙提舉市舶一司抽解搔擾之弊,用言福建、廣南皆有市舶,物貨浩瀚,置官提舉實宜,惟兩浙冗蠹可罷。從之。仍委逐處知州、能判、知縣、監官同檢視,而轉運司總之。
提舉學事司掌一路州縣學政,歲巡所部以察師儒之優劣、生員之勤惰,而專舉刺之事。崇甯二年置,宣和三年罷。
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掌察畿內縣鎮刑訇、盜賊、場務、河渠之事。
提舉河北糴便司糴便芻糧以供邊儲之用。
提舉制置解鹽司掌鹽澤之禁令,使民入粟塞下,予鈔給鹽,以足民用而實邊備。凡鹽價高下及文鈔出納多寡之數,皆掌之。
經制邊防財用司掌經晝錢帛、芻糧以供邊費,凡榷易貨物、根括耕地及邊部弓箭手等事,皆奏而行之。熙寧末,以熙、河連歲用兵,仰給支度,費用不貲,始置是司。元祐初,罷。崇寧中,複置提舉兵馬、提轄兵甲,皆守臣兼之。掌按練軍旅,督捕盜賊,以清境內;凡諸營之名籍,較其壯怯而賞罰之。
提舉保甲司掌什伍其民,教之武藝,視其優劣而進退之。元豐初,置於開封府界,遂下其法河北、河東、陝西三路,既而悉置提舉官,如府界焉。
提舉三白渠公事掌瀦泄三白渠,以給關中灌溉之利。
撥發司輦運司掌以時起發綱運而督其滯留,以供京師之用。
提舉弓箭手掌沿邊郡縣射地弓箭手之籍,及團結、訓練、賞罰之事。政和五年,複以所招弓箭手之數為殿最。
府州軍監宋初革五季之患,召諸鎮節度會于京師,賜第以留之,分命朝臣出守列郡,號權知軍州事,軍謂兵,州謂民政焉。其後,文武官參為知州軍事,二品以上及帶中書、樞密院、宣徽使職事,稱判某府、州、軍、監。諸府置知府事一人,州、軍、監亦如之。掌總理郡政,宣佈條教,導民以善而糾其奸慝,歲時勸課農桑,旌別孝悌,其賦役、錢谷、獄訟之事,兵民之政皆總焉。凡法令條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屬。有赦宥則以時宣讀,而班告於治境。舉行祀典。察郡吏德義材能而保任之,若疲軟不任事,或奸貪冒法,則按劾以聞。遇水旱,以法振濟。安集流之,無使失所。若河南、應天、大名府則兼留守司公事。太原府、延安府、慶州、渭州、熙州、秦州則兼經略安撫使、馬步軍都總管。定州真定府、瀛州、大名府、京兆府則兼安撫使、馬步軍都總管。瀘州、潭州、廣州、桂州、雄州則兼安撫使、兵馬鈐轄。潁冒府、青州、鄆州、許州、鄧州則兼安撫使、兵馬巡檢。其餘大藩府或沿邊州郡,或當一道沖要者,並兼兵馬鈐轄、巡檢,或帶沿邊安撫、提轄兵甲、沿邊溪洞都巡檢。餘州、軍,則別其地望之高下與職務之繁簡而置之。分曹以理之。而總其綱要。凡屬縣之事皆統焉
建炎初,詔:「河北、京東西路除帥司外,舊差文臣知州去處,許通差武臣一次。」又:「要郡文臣一員帶本路兵馬鈐轄,武臣一員充副鈐轄;次要郡文臣一員帶本路兵馬都監,武臣一員充副都監。」紹興三年,詔守臣帶路分鈐轄、都監去處並罷。五年,帝以守。令皆帶勸農公事,多不奉職,自今有治效顯著者,可今中書省籍記姓名,特加擢用。凡從官出知郡者,特許不避本貫。初,除授見闕及自外罷任赴闕,並令引見上殿。九年,詔應守臣以二年為任。又以武臣作郡,往往不曉民事,且多恣橫,詔新複州郡只差文臣續因臣僚言,極邊控扼去處,仍差武臣;其不系極邊,文武臣通差。詔:「守臣到任半年以上,具民間利病,或邊防五條聞奏,委都司看詳,有便於民者,即與施行。」續又詔不拘五條之數。十三年,詔依舊制帶提舉或主管學事。從官以上稱提舉餘知、通主管,淳熙中罷。
乾道二年,令非曾任守臣不得為郎官,諸郡合文武臣通差去處,並依舊制
通判宋初懲五代藩鎮之弊,乾德初,下湖南,始置諸州通判,命刑部郎中賈玭等充。建隆四年,詔知府公事並須長吏、通判簽議連書,方許行下。時大郡置二員。餘置一員。州不及萬戶不置,武臣知州,小郡亦特置焉。其廣南小州,有試秩通判兼知州者,職掌倅貳郡政,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守臣通簽書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職事修廢,得刺舉以聞。元祐元年,詔知州系帥臣,其將下公事不許通判同管。元符元年,詔通判、幕職官,令日赴長官廳議事及都廳簽書文檄。
南渡後,設官如舊,入則貳政,出則按縣。有軍旅之事,則專任錢糧之責,經制、總製錢額,與本郡協力拘催,以入於戶部。既而諸州通判有兩員處減一員。凡軍監之小者不置。又詔更不添差。其後,或以廢事請,或以控扼去處請。紹興五年以後旋添置之。除潭廣洪州、鎮江建康成都府見系兩員外,凡帥府通判並以兩員為額,餘置一員。乾道元年,詔買馬州、軍通判,令茶馬司依舊法奏辟,餘堂除差人。淳熙十四年,利州路提刑言:「關外四州通判,乞自製置司奏辟,所有金、洋、興、利、文、龍待州通判,乞送轉運司擬差。」並從之。
幕職官簽書判官廳公事兩使、防、團、加事推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掌裨贊郡政,總理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於其長而罷行之。凡員數多寡,視郡小大及職務之煩簡。初,政和改簽書判官廳公事為司錄,建炎初復舊。凡節度推、判官從軍額,察推及支使從州、府名。凡諸州減罷通判處,則升判官為簽判以兼之。小郡推、判官不並置,或以判官兼司法,或以推官兼支使,亦有並判官窠闕省罷。則令錄參兼管。凡要郡簽判及推官皆堂除,餘吏部使闕,二廣間許監司辟差。紹熙元年,臣僚言:「廣西奏擬簽判,多恩科癃老,乞行下轉運司,不許差年六十以上昏眊之人。」嘉定二年,臣僚言:「監司有幹官,州郡有職官,以供簽廳之職,或非才不勝任,則按刺易置可也。今乃差兼簽廳者動軌三兩員,或四五員。其為冗費,與添差何異?乞將諸州郡所差兼簽廳官並行住罷。」從之。
諸曹官舊制,錄事參軍掌州院庶務,糾諸曹稽違;戶曹參軍掌戶籍賦稅、倉庫受納;司法參軍掌議法斷刑;司理參軍掌訟獄勘鞫之事。中興,詔曹掾官依舊,惟司理、司法並注經任及試中刑法人。乾道以來,間以司戶兼司法。知錄亦或兼職。六年,汪大猷言:「司戶初官,令專主倉庫,知錄依司理例以獄事為重,不兼他職。」從之仍依知縣格法銓量,如有老疾昏眊難任事者,即從本州知通于判、司、簿、尉內選經一考以上無罪犯曉法人對換。紹熙元年,詔不曾銓試人不許注授司法。慶元五年,臣僚言:「司理獄事煩重,宜優其舉主,照提刑司合舉主三員以上許間歲舉獄官一員。」嘉定中,申明年滿六十不許為獄官之令,仍不許恩科人注授。
教授景祐四年,詔藩鎮始立學,他州勿聽,慶曆國年,詔諸路州、軍、監各令立學,學者二百人以上,許更置縣學。自是州郡無不有學。始置教授,以經術行義訓尋諸生,掌其課試之事,而糾正不如規者。委運司及長史於幕職、州縣內薦,或本處舉人有德藝者充。熙甯六年,詔諸路學官委中書門下選差,至是,始命於朝廷。元豐元年,州、府學官共五十三員,諸路惟大郡有之。軍、監未盡置。元祐元年,詔齊、盧、宿、常等州各置教授一員。自是列郡各置教官。建炎三年,教授並罷。紹興三年,複置四十二州。十二年,詔無教授官州、軍,令吏部申尚書省選差。二十六年,詔並不許兼他職,令提舉司常切遵守。若試教官,則始于元豐;添差教授,則始於政和。
縣令建隆元年,令天下諸縣除赤、畿外,有望、緊、上、中、下。掌總治民政、勸課農、桑、平決獄訟。有德澤禁令,則宣佈於治境。凡戶口、賦役、錢谷、振濟、給納之事皆之,以時造戶版及催理二稅。有水旱則有災傷之訴,以分數蠲免。民以水旱流記,則撫存安集之,無使失業。有孝悌行義聞於鄉閭者,具事實上於州,激勸以勵風穀。若京、朝、幕官則為知縣事,有戍兵則兼兵馬都監或監押。宣教郎以下帶監押。
初,建炎多差武臣,紹興詔專用文臣,然沿邊溪洞處,仍許武臣指射。邑大事煩則堂除,仍借緋、章服,嚴差出之禁,任滿有政績,則與升擢。乾道以後,定以三年為任,仍非兩任不除監察禦史。初改官人必作縣,謂之「須入」。十六年,詔知縣在任不成兩考,即不合理為實曆。嘉定十二年詔:「兩經作令滿替者,實曆九考、有政聲無過犯、舉員及格,改官人特免再作知縣,許受簽判或幹官,以當知縣履歷。」
縣丞初不置,天聖中因蘇耆請,開封兩縣始各置丞一員,在簿、尉之上,仍於有出身幕職、令錄內選充。皇祐中,詔赤縣丞並除新改官人。熙甯四年,編修條例所言:「諸路州、軍繁劇縣,令戶二萬已上增置丞一員,以幕職官或縣令人充。」元祐元年詔:「應因給納常平、免役置丞,並行省罷。如委事務繁劇難以省罷處,令轉運司存留。」崇甯二年,宰相蔡京言:「熙甯之初,修水土之政,行市易之法,興山澤之利,皆王政之大,請縣並置丞一員,以掌其事。」大觀三年,詔:「昨增置縣丞內,除舊額及萬戶以上縣事務繁冗,及雖非萬戶實有山澤,坑冶之利可以修興去處,依舊存留外,餘皆減罷。」建炎元年,詔縣丞系嘉祐以前員闕並萬戶處存留一員。餘並罷。紹興三年,以淮東累經兵火,權罷縣丞。十八年,置海陵丞一員。嘉定後,小邑不置丞,以簿兼。
主簿開寶三年,詔諸縣千戶以上置令、簿、尉;四百戶以上置令、尉,令知主簿事;四百戶以下置簿、尉,以主簿兼知縣事。咸平四年,王欽若言:「川峽縣五千戶以上請並置簿,自餘仍以尉兼。」從之。自後川蜀及江南諸縣,各增置主簿。中興後,置簿掌出納官物、銷注簿書,凡縣不置丞,則簿兼丞之事。凡批銷必親書押,不許用手記,仍不許差出,以防銷注。
尉建隆三年,每縣置尉一員,在主簿之下,奉賜並同。至和二年,開封、祥符兩縣各增置一員,掌閱羽弓手,戢奸禁暴。凡縣不置簿,則尉兼之。中興,沿邊諸縣間以武臣為尉,並帶兼巡捉私茶、鹽、礬,亦或文武通差。隆興,詔不許差癃老疾病年六十以上之人。邑大事煩則置二尉。紹熙中,詔恩科人年及六十不差。嘉定十三年,詔極國縣尉,護盜酬賞班改,歲以二員為額。
鎮砦官諸鎮置於管下人煙繁盛處,設監官,管火禁或兼酒稅之事。砦置於險扼控禦去處,設砦官,招收土軍,閱習武藝,以防盜賊。凡杖罪以上並解本縣,餘聽決遣。
廟令丞主簿舊制,五嶽、四瀆、東海、南海諸廟各置令、丞。廟之政令多統于本縣令。京朝知縣者稱管勾廟事,或以令、錄老耄不治者為廟令,判、司、簿、尉為廟簿,掌葺治修飾之事。凡以財施於廟者,籍其名數而掌之。
總管鈐轄司掌總治軍旅屯戍、營防守禦之政令。凡將兵隸屬官訓練、教閱、賞罰之事,皆掌之。守臣帶提舉兵馬巡檢、都監及提轄兵甲者,掌統治軍旅、訓練教閱,以督捕盜賊而肅清治境。凡諸營名籍、賞罰之事,皆掌之。崇甯四年,蔡京奏:「京畿四輔置輔郡屏衛京師,以潁冒府為南輔,襄邑縣升為拱州為東輔,鄭州為西輔,澶州為北輔,乙太中大夫以上知州,置副總管、鈐轄各一員,知州為都總管。餘依三路帥臣法。」從之。
大觀三年,詔東南師府總管。依三路都總管法。靖康元年,詔四道副總管並通差文武臣其諸路將官,掌統所隸禁旅,以行陣隊伍、金鼓旗幟、弓矢擊刺之法而教習訓練之,別其武藝強者,待次遷補,以激勸士卒。凡兵仗器甲之數,廩祿犒設、賞罰約束之禁令皆掌焉,副將為之貳。若屯戍防邊。則受帥司節制;遇寇敵,則審其戰守應援之事。若師有功,則具馘數、籍用命而旌賞之。
路分都監掌本路禁旅屯戍、邊防、訓練之政令,以肅清所部。州府以下都監,皆掌其本城屯駐、兵甲、訓練、差使之事,資淺者為監押。紹聖三年,詔諸路將副序位在路分都監之下。大觀三年,詔帥府無路分鈐轄、望郡無路分都監者,許置一員,其餘添置處,任滿不差人。宣和二年,虔州添置都監一員。
建炎初,分置帥府,以諸路帥臣兼。要郡守臣帶兵馬鈐轄,次要郡帶兵馬都監;並以武臣為之副,稱副總管、副鈐轄、副都監,許以便宜行軍馬事,辟置僚屬,依帥臣法。屯兵皆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則副總管為帥,副鈐轄、都監各以兵從,聽其節制。其後,益、瀘、夔、廣、桂五州牧又皆以都鈐轄為稱。四年,詔建康府、江州路又置副都總管一員,于見置帥司處駐紮。紹興三年,詔要郡、次要郡守臣罷帶兵職,其逐路副總管依舊格,改充路分都監,為一路掌兵之官,其各州鈐轄或省或置不一,又有逐路兵馬都監、兵馬監押,掌煙火公事、捉捕盜賊。淳熙十六年,詔諸路訓練鈐,並須年六十以下曾經從軍有才武人充,紹熙元年指揮,雜流出身之人,不得過路分州鈐;諸州軍兵馬都監,獨員處專注才武及曾任主兵官之人。慶元中,詔總管下至將副將等,年七十以上許自陳,與宮觀差遣。初,守臣罷帶兵職,惟江西贛州以多盜,仍帶江西兵馬鈐轄。其後,武臣為路鈐者,亦無尺籍伍符,每歲諸州按閱,特存故事,間有得旨葺治軍器或訓練禁軍,則仍帶入銜。
諸軍都統制副都統制統制統領舊制,出師征討,諸將不相統一,則拔一人為都統制以總之,未為官稱也,建炎初,置禦營司,擢王淵為都統制,名官自此始。其後,神武五軍及川陝宣撫司、都督府、樞密院皆置。紹興十一年,三大將兵罷,諸軍皆冠以:御前」二字,擢其偏裨為御前統領官,以統制御前軍馬入銜,秩高者為御前諸軍都統制,且令仍舊駐紮,以屯駐州名冠軍額之上。其後,興元、江、陵、建、康、鎮江府、興、金、鄂、江、池州及平江、許溥水軍,皆除都統制,恩數略視三衙,權任在帥臣右,官卑者稱副都統制。設屬有計議、機宜、幹辦公事、準備差遣,省置不一。次有副都統制。乾道三年,帝諭輔臣「欲今後江上諸軍各置副都統一員,兼領軍事,豈惟儲帥,亦使主將顧忌,不敢專擅。」因言:「都、副統制禮有隆殺,且為條約。」上曰:「如此,他日不致爭權越禮。」遂行之。然其後都、副鮮有並除者。初,渡江後,大軍又有統制、同統制、副統制、統領、同統領、副統領,其下有正將、淮備將、訓練官、部將、隊將等名,皆偏裨也。舊制,準備將而上,皆主帥升差,仍先申樞密院審察。乾道七年,詔訓練官、部隊將而下,許軍中徑差,申朝廷照會。紹熙間,詔諸軍升差統制至準備將者,主帥解發三人,赴總領所選一名,諸將不以為便。慶元三年,詔主帥選擇,總領所或屯軍處守臣審核保明,申樞密院。
巡檢司有沿邊溪峒都巡檢,或蕃漢都巡檢,或數州數縣管界、或一州一縣巡檢,掌訓治甲兵、巡邏州邑、擒捕盜賊事;又有刀魚船戰棹巡檢,江、河、淮、海置捉賊巡檢,及巡馬遞鋪、巡河、巡捉私茶鹽等,各視其名以修舉職業,皆掌巡邏幾察之事。中興以後,分置都巡檢使、都巡檢、巡檢、州縣巡檢,掌土軍、禁軍招填教習之政令,以巡防捍禦盜賊。凡沿江沿海招集水軍,控扼要害及地分闊遠處,皆置巡檢一員,往來接連合相應援處,則置都巡檢以總之,皆以材武大小使臣充。各隨所在,聽州縣守令節制,本砦事並申取州縣指揮。若海南瓊管及歸、峽、荊門等處跨連數郡,控制溪峒,又置水陸都巡檢使或三州都巡檢使以增重之。
監當官掌茶、鹽、酒稅場務征輸及冶鑄之事,諸州軍隨事置官,其征榷場務歲有定額,歲終課其額之登耗以為舉刺。凡課利所入,日具數以申於州。建炎初,詔監當官闕,許轉運司具名奏辟一次,以二年為任,實有六考,方許關升。煩劇去處,許添差一員。凡交割必置曆以稽其剩欠,合選差文臣處,更不差武臣。淳熙二年,詔二萬貫以下庫分,選有才幹存留一員,指揮、諸班直、親從親事官、保義郎以下差充。建炎四年,詔每州每以五員為額。
志第一百二十一職官八(合班之制)
○建隆以後合班之制
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為宰相。
親王、樞宏使、留守、節度、京尹兼中書令、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並為使相。
尚書令太師太尉太傳太保司徒司空舊儀,太師、太傳、太保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太尉在太保下。國朝以來,自太傅除太尉,今依此次序。其三師、三公之稱如舊儀制。
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舊在樞密使下。
樞密副使舊在知院之上。
同知樞密院事宣徽南院、北院使簽書樞密院事參政以下班位臨時取奏裁
太子太師、太傳、太保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諸府牧開封、河南、應天、大名、江陵、興元、真定、江寧、京兆、鳳翔、河中。又有大都督、大都護,今皆領使,無特為者。御史大夫觀文殿大學士舊無此位。
六尚書吏、兵、戶、刑、禮、工。
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門下、中書侍郎舊在尚書下。
節度使泰甯、武寧、彰信、鎮海、天平、安化、武成。忠武、鎮海、可陽、山南東道、武勝、崇信、昭化、保康、天雄、成德、鎮寧、彰德、永清、安國、威德、靜難、彰化、雄武、保大、淮南、忠正、保信、保靜、集慶、建康、甯國、鎮南、昭信、荊南、甯海、武昌、安遠、武安、鎮東、平江、鎮江、宣德、保甯、康國、威武、建寧、益州、安靜、武信、山南西道、昭武、安德、武定、甯海、甯江、武康、清海、靜江、寧遠、建武、高州定南、密州靜海、涼州西河、沙州歸義、洮州保順、應州彰國、威城、昌化、豐州、天德、朔州振武、雲州大同。
觀文殿學士舊曰文明殿,若學士官尚書者自從本班。
資政殿大學士三司使與觀文、資政班位臨時取裁。
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副使與三司使、翰林學士班位臨時取裁。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殿學士翰林侍讀、侍講學士龍圖閣學士天章閣學士樞密直學士龍圖直學士天章直學士左、右散騎常侍舊在諸衛上將軍下。
六統軍左、右龍武左、右羽林、左右神武,
諸衛上將軍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屯衛左、右領軍衛左、右千牛衛。
太子賓客太常、宗正卿禦史中丞權中丞立中丞磚位。內殿起居日止立本官班。
左、右丞諸行侍郎節度觀察留後給事中左、右諫議大夫中書舍人知制誥龍圖閣待制天章閣待制觀察使秘書監光錄、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內客省使國子祭酒殿中、少府、將作監景福殿使延福宮使客省使開封、河南、應天、大名尹太子詹事諸王傅司天監諸衛大將軍太子左右庶子引進使防禦使齊、濟、沂、登、萊、鄭、汝、蔡、潁、均、郢、懷、衛、博、磁、洺、棣、深、瀛、雄、霸、莫、代、絳、解、龍、和、蘄、舒、複、眉、象、陸、果。
團練使單、濮、濰、唐、祁、冀、隰、忻、成、鳳、海、鼎。
三司鹽鐵、度支、戶部副使官至諫議大夫已上,從本官。
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判官太常寺、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光錄等寺七寺少卿宣慶使四方館使國子司業殿中、少府、將作少監開封、河南、應天、大名少尹太子少詹事、左右諭德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僕諸州刺史淄、趙、德、濱、保、並、汾、澤、遼、憲、嵐、石、虢、坊、丹、階、乾、商、甯、原、慶、渭、儀、環、楚、泰、泗、濠、光、滁、通、黃、真、舒、江、池、饒、信、太平、吉、袁、撫、筠、嶽、澧、峽、歸、辰、衡、永、全、郴、邵、常、秀、溫、台、衢、睦、處、南劍、汀、漳、綿、漢、彭、邛、蜀、嘉、簡、黎、雅、維、茂、資、榮、昌、普、渠、合、戎、瀘、興、劍、文、集、壁、巴、蓬、龍、施、萬、開、達、涪、渝、昭、循、潮、連、梅、英、賀、封、南雄、端、新、康、恩、春、惠、韶、梧、藤、龔、象、潯、貴、賓、橫、融、化、竇、高、雷、南儀、欽、郁林、廉、瓊、崖、儋、萬安。
諸王府長史、司馬司天少監樞密都承旨如客省使以下充者,依本職同班。如閤門使充。即在閤門使之上。如自見任內客省使以下轉南班官充。亦與同班,仍在舊職之上。如自客省副使以下轉南班官充者,並在閤門使之上。
宣政使昭宣使東上、西上閤門使樞密承旨樞密副都承旨諸軍衛將軍起居郎起居舍人知雜禦史侍御史諸行郎中左右司吏部兵部司封司勳考功職方駕部庫部度支戶部金部倉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門禮部工部祠部主客膳部屯田虞部水部。
皇城以下諸司使皇城洛苑右騏驥尚食左騏驥禦廚內藏庫軍器左藏儀鸞南作坊弓箭庫北作坊衣庫莊宅六宅文思東作坊內苑牛羊如京東綾錦香藥崇儀榷易西京左、右藏氈毯西綾錦西京作坊鞍轡庫東染院酒坊本染院法酒庫禮賓翰林醫官供備庫。
樞密院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如帶南班官者,在諸司使之下;不帶南班官者,在皇城副使之上。
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諸行員外郎客省引進、閤門副使左、右正言監察禦史太常博士皇城以下諸司副使諸次府少尹大都督府左、右司馬兗、徐、潞、陝、揚、杭、越、福。
通事舍人國子博士《春秋》、《禮記》、《毛詩》、《尚書》、《周易》博士都水使者開封、祥符、河南、洛陽、宋城縣令太常、宗正、秘書丞著作郎殿中丞內殿承制殿中省尚食、尚藥、尚衣、尚舍、尚乘、尚輦奉禦大理正太子中允、左右贊善大夫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太子中舍、洗馬太子諸率府率左、右衛左、右監門左、右清道左右司禦。樞密院兵房、吏房、戶房、禮房副承旨東頭、西頭供奉官太子諸率府副率諸衛中郎將左、右金吾左、右衛左、右千牛左、右羽林。
郎將左、右金吾左、右衛。
左、右侍禁諸王友諸王府諮議參軍官高者從本官。
司天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節度行軍司馬、副使秘書郎左、右班殿直著作佐郎大理寺丞諸寺、監丞大地評事太學、廣文博士太常太祝、奉禮郎秘書省校書郎、正字禦史台、諸寺、監主簿國子助教廣文、太學、四門、書學、算學博士律學助教書、算學無助教。司天靈台郎、保章正、挈壺正三班奉職、借職防禦、團練副使留守、京府、節度、觀察推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防禦、團練判官留守、京府、節度、觀察推官軍事判官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諸軍別駕、長史、司馬司錄、錄事參軍司理參軍三京府軍巡判官在諸曹參軍之下。諸州諸司參軍軍巡判官諸縣令赤縣丞諸縣主簿、尉諸軍文學、參軍、助教。
元豐以後合班之制
諸太師舊制,太尉為三公,在太傳上,政和改為三少。太傳太保侍中中書令政和二年,改左輔右弼,靖康後複。
尚書令少師少傳少保舊太尉、司徒、司空,政和二年改。
尚書左、右僕射政和二年,改太宰、少宰,靖康復舊,元豐令王在左右僕射下。
開府儀同三司知樞密院事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同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元豐罷,元祐複置,政和入雜壓。太子太師大傅太保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太尉舊為三公,政和二年,改為三少,複以太尉為武選一品,位節度使上。
太子少師少傅少保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元祐複置,政和入雜壓。
御史大夫觀文殿學士資政、元豐令在節度使下。
保和政和五年,置宣和殿大學士、學士,宣和元年,改為保和學士。待制同。
殿大學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左、右金吾衛上將軍節度使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政和四年,改為延康。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元豐二年,增置直學士,待制同。
顯謨、元豐元年增置。
徽猷崇寧二年增置。
閣學士左、右散騎常侍御史中丞舊在直學士下,元豐八年升。
開封君崇寧三年升。
尚書列曹侍郎樞密直學士政和四年,改為述古殿直學士。
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閣直學士宣奉、光祐,左光錄大夫。正奉、元祐,右光錄大夫,並大觀二年改置。正議、通奉大夫殿中監舊在秘書監下,崇寧二年升。
大司成崇寧二年增置。
左右驍衛、武衛、屯衛、領軍衛、監門衛、千牛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通議大夫承宣使舊節度觀察留後,政和七年始改。左、右諫議大夫保和殿待制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微猷閣待制太中大夫太常卿大司樂崇寧二年增置。宗正卿秘書監殿中少監崇寧二年升。
觀察使中大夫光錄、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中奉、元祐,左中散大夫,大觀二年改。中散、通侍大夫舊內客省使,政和二年改,橫行、正使、副使、大使臣、小使臣並改。
樞密都承旨國子祭酒太常少卿典藥崇寧二年增置。
宗正少卿秘書少監正侍、舊延福宮使,政和二年改。
宣正、履正、協忠、三階系政和六年增置。
中侍、中亮大夫舊客省使。
太子左、右庶子中衛、舊引進使。
翊衛、親衛大夫政和六年增置。
防禦、團練使諸州刺史左、右金吾以下諸衛大將軍附馬都尉集英殿修撰政和八年置。七寺少卿朝議、奉直大夫元祐,右朝議大夫,大觀二年改置。
尚書左、右司郎中右文殿修撰舊集賢殿修撰,不入雜壓,政和六年改,增入。國子、辟雍司業崇甯元年增置。
少府、將作、軍器監都水使者入內內侍省都都知政和,改知入內內侍省事。內侍省都都內知政和,改知內侍省事。
拱衛大夫舊四方館使。
太子少詹事、左右諭德入內內侍省副都知內侍省副都知政和並改同知省事。左武、右武大夫舊東、西上閤門使。
入內內侍省押班內侍省押班政和並改簽書省事。
管幹殿中省尚舍、尚藥、尚醞、尚輦、尚衣、尚食局崇寧二年增置。
樞密副都承旨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書左、右司員外郎秘閣修撰政和六年增置。
開封少尹崇寧三年升。
尚書吏部、司封、司勳、考功、戶部、度支、金部、倉部、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職方、庫部、駕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開封府司錄事舊錄參軍事在兩赤縣令之上,崇寧三年升改。
直龍圖閣元豐、元祐令,並不入雜壓,政和增入,餘同。
朝請、朝散、朝奉大夫直天章閣政和六年增入。
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左、右正言舊在監察禦史上,政和升。
符寶郎大觀元年增置。
殿中省尚食、尚藥、尚醞、尚輦、尚衣、尚舍典禦崇寧三年增置
。內符寶郎大觀元年增置。
樞密副承旨元豐令,有知上州在此下,元祐以後並去。
武功、舊皇城使,自此以下,並政和六年改。
武德、舊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舊翰林、尚食、軍器、儀鸞使。
武顯、舊左藏、東西作坊使。
武節、舊莊宅、六宅、文思使。
平和、舊綾錦使,初改保和,政和五年,以犯殿名,改保痊;宣和六年,又改為平和。
武略、舊內園、洛苑、如京、崇儀使。保安、舊榷易使。
武經、舊西京左藏庫使。
武義大夫舊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使。翰林良醫舊翰林醫官使。
武翼大夫舊供備庫使。
尚書諸司員外郎直寶文閣政和六年增置。
開封府司六曹事崇寧三年增置。
樞密院諸房副承旨朝請、朝散、朝奉郎直顯謨閣政和六年增入。
少府、將作、軍器少監諸衛將軍太子侍讀、侍講正侍、宣正、履正、協忠、自宣正至協忠,並政和六年增置。
中侍、中亮、中衛、翊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郎,舊橫行、副使、政和六年改。
監察禦史元豐令,有知中州在此下。
殿中丞舊秘書丞下,崇寧二年升。
直徽猷閣政和六年置。
承議郎武功至武義郎翰林醫正武翼郎諸司副使。太子中合太子舍人親王府翊善、贊讀、直講舊侍讀、侍講,政和改。
太常丞大晟樂令崇寧二年增置。太醫令宗正、大宗正秘書丞直秘閣政和六年置,元豐令,知下州在此下。奉議郎大理正著作郎太史局令直翰林醫官局殿中省六尚奉禦舊在大理正之上,政和改。
太醫丞元祐增置。
閤門宣贊舍人舊閤門通事舍人,政和六年改。
兩赤縣令太子左右衛、司禦、清道、監門,內率府率七寺丞秘書郎太常博士陵台令元祐中增置。著作佐郎殿中省主簿崇寧二年增置。
國子監丞辟雍丞崇寧二年增置。
宗子、崇甯元年增置。
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敦武、舊內殿承制,政和六年改,下同。
通直郎修武郎內殿崇班。內常侍元豐令,上州通判在此下。
太史局正少府、將作、軍器、都水監丞開封府參軍事崇寧三年增置。
太醫局正秘書省校書郎、天字親王府記室元豐,元祐令,有「參軍」字,政和三年除去。
太史局五官正禦史台檢法官、主簿元豐令在監丞上,元祐在監丞下。
九寺、大晟府崇寧三年增置。
主簿閤門祗候樞密院逐房副承旨元豐令,中下州通判在此下。供奉官舊內東頭供奉官,政和六年改,下同。
從義郎東頭供奉官,
左侍禁內西頭供奉官。
秉義郎西頭供奉官,
太子諸率府副率幹當左、右廂公事崇寧中增入。
右侍禁左班殿直殿頭高品。
忠訓、忠翊、左、右侍禁。
宣教郎舊宣德郎,政和四年改。
太學、辟雍、崇甯元年增置。
武學、律學開封府大觀元年置。
博士太常寺奉禮郎大晟府協律郎崇寧二年增置。
太常寺太祝、郊社、籍田令光錄寺太官令元豐、元令,在太學博士上。
五監、辟雍崇甯元年增置。
主簿宣義郎成忠、保義、左右班殿直。
承事。承奉、承務郎宗子、崇濘元年增置。
國子、太學、辟雍正武學諭崇甯元年置。
律學正崇甯元年置。
太醫局丞京府、諸州司錄事承直郎崇寧三年,以留守節度判官改,凡選人七階,儒林至迪功。京畿縣令兩赤縣丞三京赤縣令右班殿直高班。
黃門內品承節、承信郎舊三班奉職、借職。
京府、諸州司六曹事元豐、元祐令,並六曹參軍。政和三年,除去「參軍」字,為司錄事,司儀曹事,餘曹放此。
儒林、舊掌書記。
文林、從事郎三京畿縣令京畿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丞兩赤縣主簿、尉諸州上、中、下縣令丞從政郎舊司錄事參軍、縣令。
京府、諸州掾官修職郎舊知錄事參軍、知縣事。
京畿縣主簿、尉諸州上、中、下縣主簿尉城砦主簿馬監主簿迪功郎舊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戶。諸州司士文學助教舊參軍事。
唐令,定流內一品至九品,有正從上下階之制。其後,升侍中、中書令為為正二品,御史大夫、散騎常侍、兩省侍郎為正三品,禦史中丞正四品。諫議大夫分左、右,改將作大匠為監,太史局為司天監,置大監正三品,少監正四品上,丞正六品上,寺簿正七品上,主事正八品下,五官正五品上,副正正六品,靈台郎正七品下,保章正從七品上,挈壺正八品上,五官監候正八品下,司曆從八品上,司辰正九品上。又置國子、五經博士為正五品上,左、右金吾衛上將軍為從二品,左、右龍武、神武軍大將軍為正三品,將軍為從三品。又置內侍監為為正三品,少監從四品,改諸州府學博士為文學,在參軍上。五代複置尚書令為一品,升右丞為正四品上,降諫議在給事之下。
宋初,並因其制,唯升宗正卿為正四品,丞為從五品。其軍器監、少監,甲弩坊署令、丞、監作、錄事,昭文館校書郎,司辰、司曆、監候,殿中諸署監事、計官,太常諸陵廟、太醫、太公廟署令丞,醫針博士、助教,按摩、呪禁博士,卜正,卜博士,宗正崇玄署令、丞,大理獄丞,鴻臚典客,太府寺平准、左右藏、常平署令丞,都水監舟楫、河渠署令丞,官苑總副監牧監副、丞、主簿,諸園苑司並百工等監、副監及丞,諸倉、諸冶、諸屯、溫湯監及丞,掌漕,諸軍衛錄事諸曹參軍、司階、中候、司戈、執戟、校尉、旅帥、隊正、隊副、正直長、長上、備身、左右備身,左右親、勳、翊衛府中郎將,兵曹三衛,折沖、果毅、別將、長史、兵曹參軍、校尉、旅帥、隊正、隊副,鎮軍司馬、判司,太子詹事府丞、主簿、司直,司議郎,舍人,文學,校書,正字,崇文館校書,侍醫,通事舍人,左、右春坊錄事、主事,三寺丞、主簿,諸署令、丞,典倉署園丞,廄牧典乘,內坊典內及丞、典直,率府長史、錄事諸曹參軍、司階、中候、司戈、執戟、校尉、旅帥、隊正、隊副、直長、千牛備身,親、勳、翊府中郎將,兵曹三衛,王府文學,東西閤祭酒,掾、屬、主簿、錄事諸曹參軍、行參軍、典簽,典軍、執杖執乘親事、校尉、旅帥、隊正、隊副,國令,大農尉、丞,公主邑令丞、邑司錄事,河南應天及諸次府都督都府功曹、倉、兵曹參軍,諸州司功、司倉、司兵參軍,諸縣丞,京縣錄事,諸鎮倉曹、兵曹參軍,戍主、戍副,關津令丞,並門下省城門、符寶郎,太常寺協律郎,軍器監丞、主簿,太常寺郊社、太蔔、廩犧,光祿寺太、官珍羞、良醞、掌醢,衛尉寺武器、守宮,太僕寺乘黃、典廄、典牧、車府,鴻臚寺典客、司儀,司農寺上林、太倉、鉤盾、導官,太府寺諸市,少府監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將作監左校、中校、甄官署令丞、監膳,殿中省六局直長、食醫、侍禦、醫司、醫佐、掌輦、奉乘、司廩,太子典膳、典藥、內直、典設、宮門郎並局丞,皆存其名而罕除者,綿不祿',惟常命官者載之。諸司主事、事皆存,而無士人為之。別置中書、樞密、宣徽院、三司及內庭諸司,沿舊制而損益焉。
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儀》:「太師,太傳,太保,太尉,司徒,司空,東宮三太,嗣王,郡王,僕射,三少,三京牧,大都督,大都護,御史大夫,六尚書,常侍,門下、中書侍郎,太子賓客,太常、宗正卿,禦史中丞,左、右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左、右丞,諸行侍郎,秘書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少府、將作監,前任、見任節度使,開封、河南、太原尹,詹事,諸王傅,司天監,五府尹,國公,郡公,中都督,上都,護,下都督,庶子,五大都督府長史,中都護,副都護,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光祿等七少卿,司業,三少監,三少尹,少詹事,諭德,家令,率更令、僕,諸王府長史、司馬,司天少監,起居郎、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補關,拾遺,監察禦史,郎中,員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馬,通事舍人,國子、五經博士,都水使者,四赤縣令,太常、宗正、秘書丞,著作郎,殿中丞,六尚奉禦,大理正,中允,贊善,中舍,洗馬,諸王友,諮議參軍,司天五官焉,凡雜坐之次,以此為准。
詔曰:「尚書中台,萬事之本,而班位率比兩省官;節度使出總方面,其檢校官多至師傅、三公者,而位居九寺卿監之下,甚無謂也。其給事中、諫議、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補闕次郎中、拾遺,監察次員外郎、節度使,升于中書侍郎之下。」乾德五年正月朔,乾元殿受朝,升節度使班在龍墀內金吾將軍之上。
淳化三年八月,有司重定《合班儀》,詔升尚書令三師之上。四年,節度使升常侍之上,觀察使在秘書監之上,防禦、團練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僕之下,又升諸行郎中于殿中侍御史之上,至道三年七月,令節度觀察留後在給事中之上。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升兩省侍郎班常侍之上。
天禧三年十一月,令節度使班中書侍郎之下。其序班及視品之制,樞密使、副使、參知政事、宣微使並班宰相後。樞密使不兼平章事者,立參知政事前,在宣微使下。至道三年升在上。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詔自今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並以先後為次。宣徽使同。
資政殿大學士立文明殿學士之上。舊文明殿學士在樞密副使之上,太平興國五年移在下。
資政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在翰林學士下。建隆三年,令翰林學士班諸行侍郎下,官至丞、郎者在常侍上,至尚書者依本班。淳化五年,升丞、郎之上。樞密直學士同。
龍圖閣學士在樞密直學士上,龍圖直學士在其下,仍少退。待制在知制誥之下。景德元年,初置待制,赴內朝,其五日起居,止敘本班。大中祥符二年,升侍知制誥,仍在其下。
權三司使立知制誥上。帶學士職者從本班。三司副使立少卿、監上。官高者從本班,並為內品職。宮觀副使立學士班。在翰林學士上,其學士為者,止本班。
判官立三司副使之下。知制誥以上為者,從本班。
給、諫權禦史中丞者,令正衙立中丞磚位。餘就本班。凡起複,皆如初授,在本官之末,亦有特旨令敘舊班者,內客省使視七寺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視將作監,引進使視庶子。宣慶使、四方館使視少卿,宣政、昭宣、閤門使視少監。客省等副使視員外郎。皇城使以下諸司使視郎中,副使視太常博士。內殿承制視殿中丞,崇班及閤門祗候視贊善大夫,供奉官視諸衛率,侍禁視副率。殿直視著作佐郎,奉職、借職在諸州幕官上。樞密都承旨在閤門使下,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在諸司使下,逐房副承旨在洗馬下。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並在節度使上,六統軍、諸衛上將軍在常侍下,乾德二年,令上將軍在中書侍郎之下。淳化四年,升金吾、左右衛在尚書之下,仍于節度使之上敘。
大將軍在大監下,將軍在少監下。仍在合門使之下,
金吾立本班上。謂中郎將。
諸衛率、副率在洗馬下。凡內職,視朝官者在其下,視京官者在其上。
皇親之制:開寶六年,詔:「晉王位望俱崇,親賢莫二,宜位在宰相之上。」太平興國八年,楚王、廣平郡王出閤,令宰相立親王之上。天禧四年七月先天節,群臣上壽,宰相闕,命涇王元儼攝太尉。
景德中,皇侄武信軍節度惟吉加同平章事。時駙馬都尉石保吉先為使相,史館引唐制,宗室在同品官上,遂升惟吉焉。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司上《都亭驛酺宴點陣圖》,皇從侄孫內殿崇班守節與從侄右衛將軍惟敘等同一班。上曰:「族子諸父,膊可同列?」乃命重行設位九年正月,興州團練使德文言:「男侍禁承顯赴起居,請在惟忠子從恪之上。」時從恪雖侄行,而拜職在前,遂詔宗正寺定《宗室班圖》以聞。宗正言:「按《公式令》:朝參行立,職事同者先爵,爵又同者先齒。今請宗子官同而兄叔次弟侄者,並虛一位而立。」天禧四年五月,左正言、知制誥張師德言:「奉詔知潁州,緣皇弟德雍見任本州防禦使,其署銜望降規式。」中書門下言:「據禦史台稱,每大朝會立班,皇親防禦、團練、刺史次節度使下,稍退序立。」詔師德序署位德雍之下。其外官制置、發運、轉運使副使,不限官品,著位並在提點刑獄之上。舊止從官,大中祥符七年,詔定其制。
朝官知令、錄在判官之上,京官在判官之下、推官之上。長史、司馬、別駕在幕府官下、錄事參軍上,見長史庭參。監當朝官殿直以下,在通判、都監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與都監並依官次。京官奉職、借職監當者,依知令、錄列在判官之下。元豐制行,參以寄祿官品高下,更革既多,別為班序。其後元祐、崇甯、大觀、政和,複有增益更革者,別附於其下雲。
至道二年,祠部員外郎主判都省郎官事王炳上言曰:
尚書省,國家藏載籍、典治教之府,所以周知天下地理廣袤、風土所宜、民俗利害之事。當成周之世,治定制禮,首建六官,漢、唐因之。自唐末亂雜,急於經營,不遑治教,故金穀之政主于三司,曹名雖存,而其實亡矣。謹按:吏部四司,天官之職,掌文官選舉,周知天下吏功過能否,考定升降之類;戶部四司,司徒之職,掌邦五教,周知天下戶口之數;禮部四司,宗伯之職,掌國五禮,辨儀式制度,周知天下祠典祠祀之類;兵部四司,司馬之職,掌武人選舉,周知天下兵馬器械之數;刑部四司,司寇之職,掌國法令,周知天下獄訟刑名徒隸之數;工部四司,司空之職,掌國百工,周知天下封疆、城圻、山澤、草木、川瀆、津渡、橋船、陂池之數。凡此二十四司所掌事務,各封圖書,具載名數,藏之本曹,謂之載籍;所以周知天下事,由中制外,如指諸掌。
今職司久廢,載籍散亡,惟吏部四司官曹小具,祠部有諸州僧道文帳,職方有諸州閏年圖經,刑部有詳覆諸州已決大辟案牘及勾禁奏狀,此外多無舊式。欲望令諸州,每年造戶口稅租實行簿帳,寫以長卷者,別寫一本送尚書省,藏於戶部。以此推之,其餘天下官吏、民口、廢置、祠廟、甲兵、徒隸、百工、疆畎、封洫之類,亦可以籍其名數,送尚書省,分配諸司,俾之緘掌;候期歲之後,文籍大備,然後可以振舉官守,興崇治教。望選大僚數人博通治體者,參取古今禮典及諸令式,與三司所受金穀、器械、簿賬之類,仍詳定諸州供送二十四司載籍之式。如此,則尚書省備藏天下事物名數之籍,如秘閣藏圖書,太學藏經典,三館藏史傳,皆其職也。
太宗覽奏,嘉之。詔尚書丞、郎及五品以上集議。
吏部尚書宋琪等上奏曰:「王者六官,法天地四時之柄,百官之本,典教所出,望委崇文院檢討六曹所掌圖籍,自何年不擊都省,詳其廢置之始,究其損益之源,以期恢復。既而其議亦寢。
大中祥符九年,真宗與宰相語及尚書省制,言事者屢請複二十四司之制。楊礪嘗言:「行之不難,但以郎官、諸司使同領一職,則漸可改作。」王旦曰:「唐設內諸司使,悉擬尚書省:如京,倉部也;莊宅,屯田也;皇城,司門也;禮賓,主客也。雖名品可效,而事任不同。唐朝諸司所領,惟京邑內外耳,諸道兵賦各歸藩鎮,非南宮一郎中、員外所能制也。朝廷所得三分之一,名曰上供,其他留州、留使之名,皆藩臣所有。今之三司即尚書省,故事盡在,但一毫所賦皆歸於縣官而仰給焉,故蠲放則澤及下,予賜則恩歸上,此聖朝不易之制也。」
咸平四年,左司諫、知制誥楊億上疏曰:
國家遵舊制,並建群司,然徒有其名,不舉其職。只如尚書會府,上法文昌,治本是資,政典攸出,條目皆具,可舉而行。今之存者,但吏部銓擬,秩曹詳覆。自餘租庸筦榷,由別使以總領;尺籍伍符,非本司所校定。職守雖在,或事有所分;綱領雖存,或政非自出。丞轄之名空設而無違可糾,端揆之任雖重而無務可親。周之六官,於是廢矣,且如寺、監素司於掌執,台、閣咸著於規程,昭然軌儀,布在方冊。國家慮銓擬之不允,故置審官之司;憂議讞之或濫,故設審刑之署;恐命令之或失,故建封駁之局,臣以為在於紀綱植立,不在於琴瑟更張。若辨論官材歸於相府,即審官之司可廢矣;詳評刑辟屬於司寇,即審刑之署可去矣;出納詔命關於給事中,好封駁之局可罷矣。至於尚書二十四司各揚其職,寺、監、台、閣悉複其舊,按《六典》之法度,振百官之遺墜,在我而已,夫豈為難?如此則朝廷益尊,堂陛益嚴,品流益清,端拱而天下治者,由茲道也。
又以唐、虞之時,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漢益繁。施及有唐,六策鹹在,自三公之極貴、九品之至微,著于令文,皆有員數。《傳》雲:「官不必備,惟其人。」蓋闕之,斯可矣,若乃員外加置,苟非其材,故「灶下」、「羊頭」,形於嘲詠,「鬥量車載」,播厥風謠,國體所先,尤須慎重。竊睹班簿,員外郎及三百餘人,郎中亦及百數,自余太常國子博士、殿中丞、舍人、洗馬,俱不下數百人,率為常參,皆著引籍,不知職業之所守,多由恩澤而序遷。欲乞按唐制,應九品以上官並定員數。
又念昔者秦之開郡置守,漢以天下為十三部,命刺史以領之。自後因郡為州,以太守為刺史,降及唐氏,亦嘗變更,曾未數年,又仍舊貫。今多命省署之職出為知州,又設通判之官以為副貳,此權宜之制耳,豈可為經久之訓哉?臣欲乞諸州並置刺史,以戶口多少置其奉祿,分下、中、上、緊、望、雄之等級,品秩之制率如舊章,與常參官比視階資,出入更踐,省去通判之目,但置從事之員,建廉察之府以統臨,按輿地之圖而區處。昔者興國初,詔廢支郡,出於一時;十國為連,周法斯在,一道署使,唐制可尋。至若號令之行,風教之出,先及於府,府以及州,州以及縣,縣及鄉里。自上而下,由近及遠,譬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提綱而眾目張,振領而群毛理。由是言之,支郡之不可廢也明矣。臣欲乞複置支郡,隸於大府,量地裏而分割,如漕運之統臨,名分有倫,官業自舉。
又睹唐制內外官奉錢之外,有祿米、職田,又給防閤、庶僕、親事、帳內、執衣、白直、門夫,各以官品差定其數,歲收其課以資於家。本司又有公廨田、食本錢,以給公用。自唐末離亂,國用不充,百官奉錢並減其半,自餘別給一切權停。今君官於半奉之中已是除陌,又於半奉三分之內,其二以他物給之,鬻於市廛十裁得其一二,曾餬口之不及,豈代耕之足雲?昔漢宣帝下詔雲「吏能勤事而奉祿薄,欲其無侵漁百姓難矣。遂加吏奉,著於策書。竊見今之結髮登朝,陳力就列,其奉也不能致九人之飽,不及周之上農;其祿也未嘗有百石之入,不及漢之小吏。若乃左、右僕射,百僚之師長,位莫崇焉,月奉所入,不及軍中千夫之帥,豈稽古之意哉?欲乞今後百官奉祿雜給,並循舊制,既豐其稍入,可責以廉隅。官且限以常員,理當減于舊費,乃唐、虞之制也。
凡品官,各設資考,課其殿最,歸於有司,或曆階以升,或越次而補。國朝多以郊祀覃慶而稍遷官,考功之黜陟不行,士流之清濁無辨。陛下深鑒其弊,始務惟新。昨有事於明禋,但篇加於階爵;雖矯前失,未振舊規。並乞依舊內外官各立考限,複令考功修舉其職,每歲置使考校,以表盡公,資秩改遷,賞罰懲勸,一遵典故,以振滯淹。
又西漢以來,用秦武功之爵,惟列侯啟封,或逾萬戶,至關內侯,或有食邑,不過數百家。自是因循,以至唐室,但食邑者率為虛設,言實封者歲入有差。迨及聖朝,並無所給,至於除拜之際,猶名數未移,空有食采之稱,真同畫餅之妄。欲乞依元和中所定實封條貫支給,削去虛邑,但行實食,以寵勳臣。又國家每屬嚴禋,即覃大慶,敘封追贈,罔限彝章。乃至太醫之微,司曆之賤,率荷蓼蕭之澤,亦疏石窌之封,恩雖出於殊常,職不循於經制。
又官勳之設,名品實繁,今朝散、銀青,猶闕命服,護軍、柱國,全是虛名,欲乞自今常參官,勳、散俱至五品者許封贈,官、勳俱至三品者許立戟。又五等之爵,施於賢才,雖有啟封之稱,曾無胙土之實。苴茅建社,固不可以遽行,翼子詒孫,亦足稽於舊典。內外官封至伯、子、男者,許蔭子;至公、侯者,許蔭孫;封國公者許嫡子、嫡孫一人襲封。
又當今功臣之稱始于德宗,扈蹕將士並加「奉天定難功臣」之號,因一時之賞典,為萬世之通規。近代以來,將相大臣有加至十餘字者,尤非經據,不可遵行,所宜削除,以明憲度。昔者講求典禮,晉國以清,考核名實,漢朝稱治。當文化誕敷之際,是舊間章咸秩之時,跂見太平,正在今日矣。
論者嘉之,然以因襲既久,難於驟革。
既而言者繼請複二十四司之制。神宗既位,始命館閣校《唐六典》,以摹本賜郡臣,而置局詳定之。於是凡省、台、寺、監領空名者,一切易之以階,元豐三年,詳定所上《寄祿格》,會明常禮成,即用新制,遷近臣秩。初,新階尚少,而轉行者得以易。及元祐初,朝議大夫六階以上始分左、右,紹聖中,罷之。崇甯初,自承直至將仕郎,凡換選人七階,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階。政和末,自從政至迪功郎,又改選人三階,文階始備;而武階亦易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其橫班十二階使、副亦然。繼又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階,通為橫班其後,複更開封守臣為尹牧,而內侍省悉仿機廷之號,六尚局之修,三降郎之建,及左輔、右弼、太宰、少宰之稱,員既濫冗,名益繁雜,由是官有視秩,元豐之制,至此大壞。及宣和末,王複請修《官制格目》,而邊事起,訖不果成。
初,太平興國八年五月,太宗作《戒諭百官辭》二通,以付閤門。一戒京朝官受任於外者,一戒幕職、州縣官,朝辭對別日,令舍人宣示之,各繕寫歸所治,奉以為訓焉。大中祥符元年,真宗以祥符降錫,述大中清淨為治之道,申誡百官,又作《誡諭辭》二道,易舊辭,賜出使京朝官及幕職、州縣官,其後,又作《文》、《武七條》。《文》,賜京朝官任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府軍監、通判、知縣者:一曰清心,謂平心待物,不為喜怒愛憎之所遷,則庶事自正。二曰奉公,謂公直潔己,則民自畏服。三曰修德,謂以德化人,不必專尚威猛。四曰責實,勿競虛譽。五曰明察,謂勤察民情,勿使賦役不均,刑罰不中。六曰勸課,謂勸諭下民,勤於孝悌之行、農桑之務。七曰革弊,謂求民疾苦而厘革之。《武條》賜牧伯洎諸司使而下任部署、鈐轄、知州軍縣、都監、監押、駐泊巡檢者:一曰修身,謂修飭其身,使士卒有所法則,二曰守職,謂不越其職,侵撓州縣民政。三曰公平,謂均撫士卒,無有偏黨。四曰訓習,謂訓教士卒,勤習武藝。五曰簡閱,謂察視士卒,識其勤惰勇怯。六曰存恤,謂安撫士卒,甘苦皆同,當使齊心,無令失所。七曰威嚴,謂制馭士卒,無使越禁。仍許所在刊石或書廳壁,奉以為法。又以《禮記儒行篇》賜親民厘務文臣,其幕職、州縣官使臣賜敕戒礪。令崇文院刻板模印,送閤門,辭日分給之。
淳化元年,國子祭酒孔維上言:「中外文、武官稱呼假借,逾越班制,伏請一切禁斷。太宗命翰林學士宋白等議之。白等請:「自今文武台省官及卿、監、郎中、員外並呼本官,太常博士、大理評事並不得呼'郎中',諸司使、諸衛將軍未領刺史者、及諸司副使不得呼'太保',供奉官以下不得呼'司徒',校書郎以下令、錄事不得呼'員外郎',判、司、簿、尉不得呼'侍禦',待詔、醫官不得呼'奉禦',其文武職事州縣官,如有檢校、兼、試、同正官者,稱之。」
太宗時,郊祀行慶,群官率多進改。真宗初,右司諫孫何上言曰:「伏見國家撫有多方,並建眾職。外則郡將、通守,朝士代行;關征、榷酤,使者兼掌;下至幕府職掾之微,或自朝廷選補而授。用人既廣,推擇難精。貢部上名,動逾千計;門資入仕,亦及百人。稍著職勞,即升京秩;將命而出,冗長尤多。每躬祀圓丘,誕敷霈澤,無賢不肖,並許敘遷。至使評事、寺丞,才數載而通閨籍;贊善、洗馬,不十年而登臺郎。竊計今之班簿,台、省、宮、寺凡八百員,玉石混淆,名品猥濫。異夫《虞書》考績、《周官》計治之法也。有唐舊制,郊禋慶宥,但進階、勳而已,今若十年之內,肆赦相仍,必恐京僚過於胥徒,朝臣多於州縣,豈惟連車平鬥之刺,亦有敗財假器之失。況祿廩所賦,皆自地征所來,須從民力,何必空竭公藏,附益私人。已授者朘削既難,未遷者防閑宜峻,古人所謂'損無用之費,罷不急之官',正在此也,伏願降詔書,自今郊祀,群官一例不得遷陟,必若績用有聞、才名夙著、自可待之不次,豈俟曆階而升。至於省並吏員,上系與奪。」時左司諫耿望亦以為言,故咸平二年親郊,止加階、勳,命有司考其殿最而黜陟之。然三年差遣受代,率皆考課引對,多獲進改,罕有退黜,而官籍浸增矣。
紹興以後合班之制
諸太師、太傳、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師、少傳、少保王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太子太師、太傳、太保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太尉太子少師、少傅、少保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御史大夫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左、右衛上將軍殿前都指揮使節度使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尚書禦史中丞開封尹尚書列曹侍郎樞密直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直學士宣奉、正奉、正議、通奉大夫左、右驍衛、武衛、屯衛、領軍衛、監門衛、千牛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承宣使中書舍人通議大夫殿前副都指揮使左、右諫議大夫保和殿待制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微猷、敷文閣待制權六曹侍郎太中大夫觀察使太常卿宗正卿秘書監馬軍都指揮使步軍都指揮使馬、步副都指揮使中大夫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中奉、中散大夫內客省使通侍大夫樞密都承旨國子祭酒太常少卿宗正少卿秘書少監正侍、宣正、履正、協忠大夫中侍、中亮大夫太子左、右庶子中衛、翊衛親衛大夫知閤門事殿前都虞候馬軍都虛候步軍都虞候防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團練使諸州刺史左、右金吾以下諸衛大將軍駙馬都尉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朝議、奉直大夫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右文殿修撰國子司業少府、將作、軍器監都水使者入內內侍省、內侍省都知宣政使拱衛大夫太子少詹事、左右諭德入內內侍省、內侍省副都知昭宣使左武大夫同知閤門事右武大夫入內內侍省、內侍省押班樞密承旨樞密副都承旨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帶禦器械尚書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秘閣修撰開封少尹。太子侍讀、侍講尚書吏部、司封、司勳、考功、戶部、度支、金部、倉部、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開封府判官、推官直龍圖閣朝請、朝散、朝奉大夫直天章閣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左、右正言符寶郎內行寶郎樞密副承旨武功、武德、和安、春官、成和、夏官、成安、中官、成全、秋官、武顯、武節、平和、冬官、武略、保安、武經、武義、武翼大夫尚書諸司員外郎直寶文閣開封府司祿參軍事樞密院諸房副承旨朝請、朝散、朝奉郎直顯謨閣少府、將作、軍器少監諸衛將軍 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中亮、中衛、翊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郎監察禦史直微猷、敷文閣承議郎中郎將翰林良醫武功、武德、和安、成和、成安、成全、武顯、武節、平和、武略、保安、武經、武義、武翼郎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親王府翊善、贊讀、直講、太常丞判太醫局宗正、大宗正秘書丞直秘閣左右郎將奉議郎大理正著作郎閤門舍人宣贊舍人翰林醫官翰林醫效翰林醫痊兩赤縣令太子左右衛、司禦、清道監門、內率府率七寺丞秘書郎太常博士樞密院計議、編修官敕令所刪定官陵台令著作佐郎國子監丞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訓武、通直、修武郎、內常侍、少府、將作、軍器、都水監丞監尚書六部門開封府功曹倉曹戶兵曹法曹士曹參軍事、左右軍巡使、判官主管太醫局秘書省校書郎、正字親王府記室太史局五官正禦史台檢法官、主簿九寺主簿閤門祗候樞密院逐房副承旨從義、秉義郎太子諸率府副率幹辦左、右廂公事忠訓、忠翊、宣教郎太學、武學、律學博士太常寺奉禮郎、太祝、郊社令、籍田令光祿寺太官令五監主簿宣義、成忠、保義、承事、承奉、承務郎國子、太學正武學諭國子、太學錄律學正太醫局丞京府判官京府司錄參軍承直郎京畿縣令兩赤縣丞三京赤縣令承節、承信郎節度、觀察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防禦、團練判官京府、節度、觀察推官軍事判官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節鎮錄事參軍京府諸曹參軍事軍巡判官儒林、文林、從事郎京畿縣丞三京赤縣丞上、中、下州錄事參軍事三京畿縣丞。
兩赤縣主簿、尉諸州上中下縣令、丞從政郎諸府司理、諸曹參軍事節鎮、上中下州司理、司戶、司法參軍修職郎京畿縣主簿、尉三京赤縣、畿縣主簿、尉諸州上中下縣簿、尉城砦主簿馬監主簿迪功郎諸州司士、文學、助教
為官職雜壓之序。
官品紹興、乾道、慶元。先後修定,間有官、勳已從罷省,而令仍不廢,今具載焉。
諸太師,太傳,太保,左、右丞相,少師,少傳,少保,王,為正一品。
諸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太子太師、太傳、太保,嗣王,郡王,國公,為從一品。
諸金紫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太尉,開國郡公,上柱國,為正二品。
諸銀青光祿大夫,簽書樞密院事,觀文殿大學士,太子少師、少傳、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尚書,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揮使,節度使,開國縣公,柱國,為從二品。
諸宣奉、正奉大夫,觀文殿學士,翰林、資政、保和殿大學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樞密直學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尚書,上護軍,為正三品。
諸正議、通奉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直學士,禦史中丞,開封尹,尚書列曹侍郎,諸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開國侯,護軍,為從三品。
諸通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書監,諸衛大將軍,殿前副都指揮使,承宣使,開國伯,上輕車都尉,為正四品。
諸太中大夫,保和殿、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侍制,左、右諫議大夫,權六曹侍郎七寺卿,國子祭酒,少府、將作監,諸衛將軍、輕車都尉,為從四品。
諸中大夫,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觀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大夫,開國子,上騎都尉,為正五品。
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內客省使,延福宮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樞密都承旨,中亮、中衛、翊衛、親衛大夫,殿前馬、步軍都虞候,防禦使,捧日、天武、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團練使,諸州刺史,駙馬都尉,開國男,騎都尉,為從五品。
諸朝議、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國子司業,軍器監,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諭德,入內內侍省、內侍省都知副都知,宣慶、宣政、昭宣使,拱衛、左武、右武大夫,入內內侍省、內侍省押班,樞密承旨、副承旨,驍騎尉,為正六品。
諸朝請、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書省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右文殿、秘閣修撰,開封少尹,尚書諸司郎中,開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將作、軍器少監,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飛騎尉,為從六品。
諸朝請、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尚書諸司員外郎,侍講,直龍圖、天章、寶文閣,開封府司錄參軍事,樞密副承旨,樞密院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醫,太子侍讀、侍講,兩赤縣令,雲騎尉,為正七品。
諸承議郎,左、右正言,符寶郎,監察禦史,直顯謨徽猷、敷文閣,太常、宗正、秘書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說書,內符寶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醫官,閤門宣贊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諸率府率,親王府翊善、贊讀、直講,判太醫局令,翰林醫效、醫痊,武騎尉,為從七品。
諸奉議、通直郎,七寺丞,秘書郎,太常博士,樞密院計議官、編修官,敕令所刪定官,直秘閣,著作佐郎,國子監丞,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訓武、修武郎,內常侍,開封府諸曹參軍事、軍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縣令,兩赤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令,太史局五官正,中書、門下省錄事,尚書省都事,為正八品。
諸宣教、宣議郎,禦史台檢法官、主簿,少府、將作、軍器、都水監丞,寺、監主簿,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太常寺奉禮郎、太祝,太學、武學、律學博士,主管太醫局,閤門祗候,樞密院逐房副承旨,東、西頭供奉官,從義、秉義郎,太子諸率府副率,親王府記室,節度、觀察、防禦、團練、軍事、監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京府、節度、觀察、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諸州簽判,節鎮、上中下州錄事參軍,京府諸曹參軍事、軍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從事、從政、修職郎,京畿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丞,諸州上中下縣令、丞,兩赤縣主簿,尉,諸府諸曹,節鎮、上州諸司參軍事,節度副使、行軍司馬,防禦、團練副使,太史局丞、直長、靈台郎、保章正,翰林醫愈、醫證、醫診、醫候,三省樞密院主事,守闕主事、令史、書令史,為從八品。
諸承事、承奉郎,理親民資序者,從八品,承務郎准此。
殿頭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國子太學正、錄,武學諭,律學正,太醫局丞,忠訓、忠翊、成忠、保義郎,挈壺正,京畿縣主簿、尉,三京赤縣主簿、尉,諸州別駕、長史、司馬,樞密院守闕書令史,為正九品。
諸承務郎,高班,黃門內品,承節、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諸司參軍,諸州上中下縣主簿、尉,城砦、馬監主簿,諸州司士、文學、助教,翰林醫學,為從九品。
志第一百二十二職官九(敘遷之制)
○群臣敘遷流內銓流外出官文散官武散官爵勳功臣檢校官兼官試秩紹興以後階官
文臣京官至三師敘遷之制
諸寺、監主簿,秘書省校書郎,秘書省正字有出身轉大理評事,無出身轉太常寺奉禮郎。內帶館職同有出身,後族、兩府之家轉太祝。
太常寺太祝,奉禮郎有出身轉諸寺、監丞,無出身轉大理評事,內帶館職同有出身。
大理評事有出身轉大理寺丞,第一人及第轉著作佐郎;無出身轉諸寺、監丞。內帶館職同有出身。後族、兩府之家,審刑院詳議,刑部詳覆、詳斷、檢法、法直官,轉光錄寺丞。
諸寺、監丞有出身轉著作佐郎,無出身轉大理寺丞。內帶館職同有出身。
大理款丞有出身轉殿中丞,元出身轉太子中舍。內帶館職同有出身,或轉太子中允。後族、兩府之家,審刑院詳議,刑部詳覆、詳斷,中書堂後官,轉太子右贊善大夫。
著作佐郎有出身轉秘書丞,內第一人及第太常丞;無出身轉太子左贊善大夫。內帶館職同有出身。特旨轉秘書郎、著作郎、宗正丞。
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舍、洗馬轉殿中丞。內帶館職轉太常丞。太子中允轉太常丞,特旨轉秘書郎、著作郎、宗正丞。
太常、宗正、秘書丞,著作郎,秘書郎轉太常博士,特旨轉左、右正言,監察禦史。宗正丞,無出身轉國子博士。
殿中丞有出身轉太常博士,無出身轉國子監博士。內帶館職同有出身。
太常、國子博士轉後行員外郎,特旨轉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
左、右正言轉左、右司諫,帶待制已上職轉起居舍人。
監察禦史轉殿中侍御史。
後行員外郎轉中行員外郎,特旨轉起居舍人、侍御史。
左、右司諫轉起居郎、起居舍人,帶待制已上職轉吏部員外郎。
殿中侍御史轉侍御史。
中行員外郎轉前行員外郎。
起居郎,起居舍人轉兵部員外郎,帶待制已上職轉禮部郎中。
侍御史轉同封員外郎。
前行員外郎轉後行郎中。
後行郎中轉中行郎中。
中行郎中轉前行郎中。
右常調轉員外郎者轉右曹。內有出身自屯田,無出身自虞部,贓罪敘複人自水部轉。水部司門庫部虞部比部駕部屯田都官職方
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讀,侍講,天章閣侍講,崇政殿說書、開封府推官、府界提點,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點刑獄,提點鑄錢監,諸王府翊善、侍讀、記室,中書提點五房公事堂後官轉左曹。內有出身自祠部,無出身自主客,堂後官自膳部轉。
膳部倉部考功主客金部司勳祠部度支司封
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開封府判官,左曹轉左名曹。內無出身只轉祠部、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轉右名曹,准此。任三司副使,知雜,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轉左名曹。工部刑部兵部
帶待制已上職,左右曹、右名曹轉左名曹,仍隔一資超轉。中行郎中轉左、右司郎中。
戶部轉左司,刑部、度支、金部、倉部、都官、比部、司門轉右司。禮部戶部吏部
前行郎中有出身轉太常少卿,無出身轉司農少卿,內見任左曹衛尉少卿,帶待制已上職轉右諫議大夫。
左、右司郎中帶待制已上職轉諫議大夫。左司轉左諫議,右司轉左諫議,帶翰林學十者,轉中書舍人。
衛尉、司農少卿轉光祿少卿,帶館職轉光祿卿。
光祿少卿
轉司家卿,帶館職轉光祿卿。
太常少卿轉光祿卿,任三司副使、修撰,取旨。
司家卿轉少府監,帶館職轉光祿卿。
少府監轉衛尉卿,帶館職轉光祿卿。
衛尉轉光祿卿。
光祿卿轉秘書監。
秘書監轉太子賓客。
中書舍人轉禮部侍郎。
諫議大夫轉給事中。
給事中轉工部侍郎,帶翰林學士己上職轉禮部侍郎。
太子賓客轉工部侍郎。
工部侍郎轉刑部侍郎,兩府轉戶部侍郎,宰相轉兵部侍郎。
禮部侍郎轉戶部侍郎,宰相轉吏部侍郎。
刑部侍郎轉兵部侍郎,兩府轉吏部侍郎,宰相轉禮部尚書。
戶部侍郎轉吏部侍郎,宰相轉禮部尚書。
兵部侍郎轉右丞,兩府轉左丞,宰相轉禮部尚書。
吏部侍郎轉左丞,宰相轉禮部尚書。
左、右丞轉工部尚書,兩府轉禮部尚書。
工部尚尚書轉禮部尚書,兩府轉刑部尚書。
禮部尚書轉刑部尚書,兩府轉戶部尚書。
刑部尚書轉戶部尚書,兩府轉兵部尚書。
戶部尚書轉兵部尚書,兩府轉吏部尚書。
兵部尚書轉吏部尚書,兩府轉太子少保,宰相轉右僕射。
吏部尚書轉太子少保,宰相轉左僕射。
太子少保轉太子少傅。
右僕射轉左僕射。
太子少傅轉太子少師。
左僕射轉司空。
司空轉司徒。
太子少師轉太子太保
司徒轉太保。
太子太保轉太子太傅。
太子太傅轉太子太師。
太子太師轉傅太保。
太保轉太傅。
太傅轉太尉。
太尉轉太師。
太師太師、太傅、太保謂之三師,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凡除授,則自司徒遷太保,自太傅遷太尉,檢校亦如之。
治平三年,翰林學士賈黯奏:「近者皇子封拜,並除檢校太傅。臣按官儀,自後魏以來,乙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國朝因之。《六典》曰:'三師,訓導之官也。'蓋天子之所師法。今皇太子以師傅名官,于義弗安,莫甚于此,蓋前世因循,失於厘正。臣愚以謂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並不可帶師傅之名,隨其敘遷改授三公之官。」詔候將來因加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師官。
宋初,台、省、寺、監官猶多蒞本司,亦各有員額資考之制,各以曹署閑劇著為月限,考滿則遷,慶恩止轉階、勳、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監門衛將軍魏仁滌為右神武將軍,水部員外郎朱洞為都官員外郎,監察禦史李鑄為殿中侍御史,以仁滌等掌麹蘖、領關征外有羨也。自是,廢歲滿敘遷之典。是後,多掌事于外,諸司互以他官領之,雖有正官,非別受詔亦不領本司之務。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眾,皆無定員、無月限,不計資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時議以近職為貴,中外又以差遣別輕重焉。
武臣三班借職至節度使敘遷之制三班借職以下,亦有磨勘轉官法,緣未受真命,今不具錄。
三班借職轉三班奉職。
三班奉職轉右班殿直。
右班殿直轉左班殿直。
左班殿直轉右侍禁
右侍禁轉右侍禁。
左侍禁轉西頭供奉官。
西頭供奉官轉東頭供奉官。
東頭供奉官轉內殿崇班。
內殿崇班轉內殿承制。
內殿承制制轉供備庫使,有戰功轉禮賓副使,特旨東西染院、西京作坊
副使,有戰功,並謂曾經轉官酬獎。
供備庫使轉西京左藏庫副使,有戰功轉如京副使。
禮賓副使轉崇儀副使,有戰功轉洛苑副使。
西染院副使轉如京副使,有戰功轉內園副使。
東染院副使轉洛苑副使,有戰功轉六宅副使。
西染院使轉如京使,有戰功轉內園使。
東染院使轉洛苑使,有戰功轉文思使。
西京作坊使轉文思使,有戰功轉莊宅使。
西京左藏庫使轉六宅使,有戰功轉西作坊使。
崇儀使轉六宅使,有戰功轉西作坊使。
如京使轉莊宅使,有戰功轉東作坊使。
洛苑使轉西作坊使,有戰功轉左藏庫使。
內園使轉東作坊使,有戰功轉內藏庫使。
文思轉轉左藏庫使,有戰功轉右騏驥使。
六宅使轉內藏庫使,有戰功轉左騏驥使。
莊宅使轉右騏驥使,有戰功轉宮苑使。
西作坊使轉左騏驥使,有戰功轉宮苑使。
東作坊使轉宮苑使。
左藏、內藏、左右騏驥、宮苑使並轉皇城使。
皇城使轉遙郡刺史。凡已上使、副,除皇城系東班,餘並西班。其東班翰林以下十九司使、副,雖有見在官及遷轉法,並授伎術官。
遙郡刺史轉遙郡團練使,特旨轉正刺史。
遙郡團練使轉遙郡防禦使,特旨轉正團練使。
刺史轉團練使。
團練使,遙郡防禦使轉防禦使。
防禦使轉觀察使。
觀察使轉節度觀察留後。
節度觀察留後轉節度使。
節度使
武臣自通事舍人
轉橫班例
通事舍人轉西上閤門副使。其東上閤門副使,非特恩不遷。
東、西上閤門副使轉引進副使。
引進副使轉客省副使。
客省副使轉西上閤門使。
西上閤門使轉東上閤門使。
東上閤門使轉四方館使。
四方館使轉引進使。
引進使轉客省使。
客省使
右內客省使至閤門使謂之橫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謂之東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謂之西班,初猶有正官充者,其後但以檢校官為之,或領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刺史。景祐元年詔:「副使自今改正使,於本額下五資遷之。」舊無定員,慶曆四年詔:「客省、引進、四方館使各一人,東、西上閤門使共四人,閤門、引進、客省副使共六人,閤門通事舍人八人。」治平二年,樞密院奏:「嘉祐三年詔:'非軍職當罷、橫行歲滿當遷及有戰功殊績,皆不得除正任。當遷,則改州名,或加檢校官、勳、封,食邑。'自降詔以來,正任刺史以上絕升進之望。今欲因知藩要州郡,或路分總管,如再經改州名或加檢校官、勳、封食邑已及十年者,與遷官,至節度觀察留後止。又客省、引進、四方館舊置使三員,東、西上閤門舊置使四員,今並增為六員。閤門、引進、客省,舊制副使六員,今並增為八員。閤門舊通事舍人八員,今增為十員。凡所增置,須見任官當遷及有闕乃補。其皇城使改官及七年,如曾曆邊任、有本路監司總管五人已上共薦者,欲除遙郡刺史至遙郡防禦使止。」詔:「自今皇城、宮苑副使當磨勘者,各于本班使額自下升五資改諸司使。其自左藏庫副使已上因酬獎及非次改官者,聽如舊。餘皆從樞密院之請。」初,英宗謂執政曰:「諸司副使改轉使,當從供備庫使始,今對行升五資,太優。」於是合議條奏而為此例。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敘遷之制
太子右內率府副率轉太子右監門率府率。
太子右監門率府率轉右千牛衛將軍。
右千牛衛將軍轉右監門衛大將軍。
右監門衛大將軍轉遙郡刺史。
遙郡刺史轉遙郡團練使,繼諸王后、見封國公及特旨,即轉正刺史。
遙郡團練使轉遙郡防禦使。繼諸王后、見封國公及特旨,即轉正團練使。
刺史轉團練使
團練使轉防禦使
防禦使轉觀察使。
觀察使轉節度觀察留後。
節度觀察留後轉節度使,特旨轉左、右衛上將軍。
左、右衛上將軍節度使轉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轉節度使兼侍中。
節度使兼侍中。
內臣自皇城使特恩遷轉例合該磨勘,並臨時用例,取旨改轉。
皇城使轉昭宣使。國朝亦有外官為昭宣使者。
昭宣使轉宣政使。
宣政使轉宣慶使。
宣慶使轉景福殿使。
景福殿使轉延福宮使。
延福宮使凡不轉昭宣已上五使者,並轉遙郡。
入內內侍省內臣敘遷之制。
祗候班雖有轉官法,近年無遷轉之人,惟敘官者一級當一官,內侍省同。
北班內品轉後苑散內品。
後苑散內品轉後苑勾當事內品
後苑勾當事內品轉後苑內品。
後苑內品轉把門內品。
把門內品轉入內內品。
入內內品轉貼祗候內品。
貼祗候內品轉祗候小內品。
祗候小內品轉祗候內品。
祗候內品轉祗候高班內品。
祗候高班內品轉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轉祗候殿頭。
祗候殿頭
右系責降及責降人保引。
內待班轉黃門。
黃門轉高班。
高班轉高品。
高品轉殿頭。
內侍殿頭轉內西頭供奉官。
內西頭供奉官轉內東頭供奉官。
內東頭供奉官東頭供奉官已上轉官,依外官。
內侍省內臣敘遷之制。
祗候班
後苑散內品轉散內品。
散內品轉北班內品。
北班內品轉後苑勾當事內品。
後苑勾當事內品轉後苑內品。
把門內品、後苑內品轉內品。
內品轉貼祗候內品。
貼祗候內品轉祗候內品。
祗候內品轉祗候高班內品。
祗候高班內品轉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
右系責降及責降人保引亦有非賣降由奏薦而除者。入內內侍省同。
內侍班
黃門轉高班。
高班轉高品。
高品轉殿頭。
殿頭轉內西頭供奉官。
內西頭供奉官轉內東頭供奉官。
內東頭供奉官東頭供奉官已上轉官,依外官例。
右宋初以來,內侍未嘗磨勘轉官,唯有功乃遷。至景祐中,詔:「內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勞,經十年未嘗遷者,奏聽旨。」猶無磨勘定格也。慶曆以後,其制漸隳。黃門有勞至減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勞至高品已上者,兩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減年複在其中。嘉祐六年,樞密院始議厘革。乃詔:「內臣入仕並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選人選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不及七考,光祿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評事。不及三考,奉禮郎。
初等職官,知令、錄,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光祿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評事。
兩使職官,知令、錄,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祿寺丞。
支、掌、防、團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節、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無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衛尉寺丞。不及七考,大理評事。不及五考,奉禮郎。不及三考,守將作監主簿。
初等職官,知令、錄,六考除衛尉寺丞。不及六考,大理評事。不及三考,奉禮郎。
兩使職官,知令、錄,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衛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評事。
支、掌、防、團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節、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內銓諸色入流及循資磨勘選格入流
有出身:
進士、明經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經》入緊州判、司,望縣簿、尉。
諸科、《五經》、《三禮》、《三史》、《三傳》,今雖無此科,緣見有逐色人。
明法入上州判、司,緊縣簿、尉。
學究、武舉得班行人換授,入中州判、司,上縣簿、尉。
無出身:
太廟齊郎舊室長同。
入中下州判、司,中縣簿、尉。
郊社齊郎、舊掌坐同。試銜白衣送銓注官,司士、文學、參軍、長史、司馬、助教得正官,並班行試換文資,入下州判、司,中下縣簿、尉。
三色人:
攝官入小縣簿、尉。
進納授試銜,入下州判、司,中下縣簿、尉。」
授太廟齊郎,入中州判、司,中縣簿、尉;流外入下縣簿、尉。
已上並許超折地望注授。
循資
常調:
判、司、簿、尉有出身兩任四考,無出身兩任五考,攝官出判、司三任七考,併入錄事參軍。但有舉主四人或有合使舉主二人,並許通注縣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錄事參軍。內系驅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縣簿、尉。進納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試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錄,仍差監當。
酬獎: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資入知令、錄,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錄。
知令、錄循一資入初等職官,正令錄入兩使職官。
初等職官循一資入兩使職官,兩資入支、掌、防、團判官,三資入節、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廣、桂知州帶安撫。並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廣轉運提刑等恩例陳乞,循入試銜知縣,仍差監當。
奏薦:
判、司、簿、尉。
舉職官,有出身四考、有舉主三人,移初等職官,仍差知縣。有出身四考、無出身六考注初等職官。有出身六考、無出身七考注兩使職官。
舉縣令,有出身三考、無出身四考,攝官出身六考、有舉主三人,進納出身六考、有舉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舉主六人,並移縣令。內流外人入錄事參軍。
令、錄系舉人入,任內有京官舉主二人,循兩使職官、知縣。
初等職官、知縣系舉人入,任內有京官職舉主二人,循兩使職官,如願知縣者聽。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錄、職官六考,有京官舉主五人,內一員轉運使、副或提刑,並磨勘引見,轉合入京朝官。
兩使職官、知縣系舉人入,並因舉循入,任內有京官舉主二人,磨勘引見,轉合入京官。
令、錄流外出身,系舉人入,任內有班行舉主三人,磨勘引見,改換班行。
差攝:
長史、文學兩舉進士三舉諸科特恩與攝官
已上,廣南東路長史、文學與舉人,中半差攝;西路長史、文學七分,舉人二分,特恩攝官一分。
試補:
正額及額外攝官並試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攝。內試不中及不能就試者,並在試中人之下。
解發:
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與解發。如差監當、監稅,即以二年為一任,理兩攝,並解發赴銓。海北攝官差往海南,減一年。犯公罪展攝二年,監當虧少課利罰半月奉者,添攝一任,罰一月奉者添攝兩任。
流外出官法
尚書省書令史、都省二十四司、禮部貢院、吏部流內銓、官誥院七選,都省敕庫、兵部甲庫八選,諸司驅使官、都省散官十九選,貢院散官十八選:並補正名後理,或酬獎,減一等出簿、尉。
門下省白院令史七選,畫頭、書院、甲庫令史贊者八選,並補正名後理;驅使官九選,授勒留官後理:並出簿、尉。
中書省白院令史七選,甲庫令史八選,並補正名後理;驅使官九選,授勒留後理,並出簿、尉。學士院錄事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孔目官遇大禮,從上出一名,不遇大禮七選;驅使官遇大禮,從上三人並出簿、尉,不遇恩十選,並授勒留官後理。
禦史台令史七選補正名,驅使官九選授勒留官,並出簿、尉。引贊官補正名後,遇大禮出錄事參軍。試中刑罰人充主推,五年出奉職。書史五年,出借職。系諸處取到人充主推,八年出借職。書史出三班差使。
三司三部都孔目官三年出西頭供奉官;前、後行入仕三十年已上,遇大禮,從上各出二人,前行出奉職,後行出借職;子司勾覆、開拆官五年出左、右班殿直,前、後行出二人。同三部衙司都押衙三年出奉職,衙佐三年出借職;通引官行首司五年出奉職:並補正名後理。
開封府孔目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右班殿直。左知客押衙六年、通引官左番行首七年的出奉職,並補正名後理。支計官、勾覆官、開拆官、接押官出奉職,諸司行首前行出借職,並遇大禮,以入仕及三十年已上者三人出職。
殿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侍禁,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奉職,並補正名後理。
馬步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班殿直,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借職,並補正名後理。
入內、內侍兩省前、後行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大宗正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三班院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奉職。
審官院令史授勒留官後理,七年出簿、尉。
九寺府史,太常、大理寺七選;宗正、光祿、太府、太僕、衛尉、鴻臚、司農寺十選;驅使官十九選;宗正司楷書八選:並補正名後理,出簿、尉。
諸監都水監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少府、將作監府史十選,國子監八選,司天監禮生、曆生選,少府,將作監驅使官十九選:並補正名後理,出簿、尉。
群牧司都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客省行首補正名後理三年,勾押官五年,並出奉職。承受並驅使官授勒留官後理,七選出簿、尉。
四方館書令史補正名後理,八選;表奏官、驅使官授勒留官後理,九選,並出簿、尉。
閤門行首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右侍禁。承受授勒留官後理,七選出簿、尉。
太常禮院禮直官自補副禮直官後,六經大禮,出西頭供奉官。禮生補正名後理,六選出簿、尉。
審刑院充本院書令史後理,六選出簿、尉。
秘書殿中省令史、楷書並補正名後理,八選出簿、尉。
起居院楷書八選、驅使官十九選,並補正名後理,出薄、尉。
崇文院孔目官補正名後理,遇大禮,出奉職。
三館孔目官、四庫書直官八選,楷書七選,書直、書庫、表奏官九選,守當官十選,並授勒留官後理;楷書補正名後理:並出簿、尉。
秘閣典書、楷書並補正名後理,七選出簿、尉。
軍頭引見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右班殿直。
皇城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內東門司押司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管勾往來國信所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翰林司專知官三年界滿,大將,出奉職。
內藏庫專知官三年界滿,出借職。
禦藥院押司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禦書院待詔五年出左班殿直,書藝十年出右班殿直,禦書祗候十五年出借職,並補正名後理。
進奏院進奏官補正名後理,十五年遇大禮,無過犯,從上五人出職。有過犯經洗雪,曾經決責,出借職。人數無定限。
進廚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職。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驅使官,並補正名後理,十九選出簿、尉。
文臣換右職之制
秘書監換防禦使。
大卿、監換團練使。
秘書少監,太常、光祿少卿換刺史。
少卿、監換皇城命名、遙郡刺吏。
帶職郎中換閤門使。
前行郎中換宮苑使。
中行郎中換內藏庫使。
後行郎中換莊宅使。
帶職前行員外郎
前行員外郎並並換洛苑使。
帶職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員外郎並換西京作坊使。
帶職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後行員外郎並換供備為使。已上並帶遙郡刺史。
帶職博士,左、右正言,監察禦史換閤門副使。
太常博士換內藏庫副使。
國子博士換左藏庫副使。
太常丞換莊宅副合,
秘書丞換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換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換禮賓副使。
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舍、洗馬換供備庫副使。
秘書郎,著作佐郎換內殿承旨。
大理寺丞換內殿崇班。
諸司監丞,節度、觀察判官換東頭供奉官。
大理評事,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換西頭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禮郎換左侍禁。
初等職官,知令、錄並兩使職官,防禦、團練判官,令、錄未及三考換左班殿直。
初等職官,知令、錄未及三考換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換三班奉職。
試銜齊郎並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換三班借職,已上京官至太常丞帶職,加一資換。
右文官換右職者,除流外、進納及犯私罪情重並贓罪外,年四十以下並許試換右職。三班使臣補換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許試換。已上並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觀察使已上原換官,取旨。
紹興複修試換之令,淳熙增廣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換官之格,列而書之,以見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換官。仍政和舊制,則不書。
諸訓武郎至進武校尉,不曾犯贓私罪及笞刑經決而願換文資者,聽召保官二員,具家狀連保狀二本,詣登聞鼓院投進乞試。外任人候替罷就試。文資換武者聽。准此,即授小使臣後未及三年,授進武校尉後未及五年,三省、樞密院書令史以下授使臣、進武校尉;若保甲及試武藝並進納、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諸武臣試換文資,于《易》、《詩》、《周禮》、《禮記》各專一經,仍兼《論》、《孟》;原試詩賦及依法官條試斷案、《刑統》大義者,聽。
換官:尚右,訓武、修武郎換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換從義郎。文林、從政郎奏舉職官、知縣同。
換忠翊郎,未滿三考成忠郎。從事、修職換成忠郎,未滿三考保義郎。迪功郎換成節郎,未滿三考承信郎。將仕郎換承信郎,侍右,從義郎換宣義郎。秉義郎換承事郎。忠訓郎換承奉郎。忠翊郎換承務郎。成忠郎換從事郎。保義郎換修職郎。承節、承信郎換迪功郎。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換將仕郎。蔭補換使臣。承奉郎換忠翊郎。承務郎換成忠郎。文林郎換保義郎。從事、從政、迪功、通事郎換成節郎。登仕、將仁郎換承信郎。
文散官二十九
開府儀同三司從一
特進正二
光祿大夫從二
金紫光祿大夫正三
銀青光錄大夫從三
正奉大夫正四上階
中奉大夫正四
太中大夫從四上階
中大夫從四
中散大夫正五上
朝奉大夫正五
朝散大夫從五上
朝請大夫從五
朝奉郎正六上
承直郎正六
奉直郎從六上
通直郎從六
朝請郎正七上
宣德郎正七
朝散郎從七上
宣奉郎從七
給事郎正八上
承事郎正八
承奉郎從八上
承務郎從八
儒林郎正九上
登仕郎正九
文林郎從九上
將仕郎從九
右朝官階、勳高,遇恩加八大夫。
武散官三十一
驃騎大將軍從一
輔國大將軍正二上
鎮國大將軍正二
冠軍大將軍正三上
懷化大將軍正三
雲麾將軍從三上
歸德將軍從三
忠武將軍正四上
壯武將軍正四
宣威將軍從四上
明威將軍從四
定遠將軍正五上
甯遠將軍正五
游騎將軍從五上
遊擊將從五
昭武校尉正六上
昭武副尉正六
振威校尉從六上
振威副尉從六
致果校尉正七上
致果副尉正七
翊麾校尉從七上
翊麾副尉從七
宣節校尉正八上
宣節副尉正八
禦武校尉從八上
禦武副尉從八
仁勇校尉正九上
仁勇副尉正九
陪戎校尉從九上
陪戎副衛從九
右文散官階上經恩加一階,郎階上京朝官加五階,選人加一階,武散官冠軍大將軍、使相、節度使起複,改授遊擊將軍,雖中書主事、諸司吏人加授,亦無累加法,餘不常授。已上文武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緋,九品已上服綠。
《元豐寄祿格》以階易官,雜取唐及國朝舊制,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定為二十四階,崇甯初,因刑部尚書鄧洵武請,又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階。政和末,又改從政、修職、迪功,而寄祿之格始備。自開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階。
新官
舊官
開府儀同三司
使相謂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或同平章事
特進
左、右僕射
金紫光祿大夫
吏部尚書
銀青光祿大夫
五曹尚書
光祿大夫
左、右丞
宣奉大夫大觀新置。
正奉大夫大觀新置。
正議大夫
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大觀新置。
通議大夫
給事中
太中大夫
右、右諫議大夫
中大夫
秘書監
中奉大夫大觀新置。
中散大夫
光祿卿至少府監
朝議大夫
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大觀新置。
朝請大夫
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
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
後行郎中
朝請郎
前行員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
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
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
承議郎
左、右正言,太常、國子博士
奉議郎
太常、秘書、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
太子中允、贊善大夫、洗馬
宣教郎
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元豐本「宣德」,政和避宣德門改。
宣義郎
光祿衛尉寺、將作監丞
承事郎
大理評事
承奉郎
太祝,奉禮郎
承務郎
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
承直郎
留守、節察判官
儒林郎
節察掌書記、支使,防、團判官
文林郎
留守、節察推官,軍、監判官
從事郎承直至此四階,並崇甯初換。
防、團推官,監判官
從政郎崇寧通仕,政和再換。
錄事參軍,縣令
修職郎崇寧登仕,政和再換。
知錄事參軍,知縣令
迪功郎崇寧將仕,政和再換。
軍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戶,主簿、尉
國朝武選,自內客省至閤門使、副為橫班,自皇城至供備庫使為諸司正使,副為諸司副使,自內殿承制至三班借職為使臣,元豐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詔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班十二階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協忠、翊衛、親衛大夫郎,凡十階,通為橫班。自太尉至下班祗應,凡五十二階。
新官
舊官
太尉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為武階之首。
通侍大夫
內客省使
正侍大夫
延福宮使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協忠大夫並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中衛大夫
引進使
翊衛大夫
親衛大夫
拱衛大夫並政和增置。
左武大夫
東上閤門使
右武大夫
西上閤門使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協忠郎
中侍郎並政和增置。
中亮郎
客省副使
中衛郎
引進副使
翊衛郎
拱衛郎並政和增置。
左武郎
東上閤門副使
右武郎
西上閤門副使
武功大夫
皇城使
武德大夫
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使
武顯大夫
左藏庫、東西作坊使
武節大夫
莊宅、六宅、文思使
武略大夫
內園、洛苑、如京、崇儀使
武經大夫
西京左藏庫使
武義大夫
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使
武翼大夫
供備庫使
武功郎
皇城副使
武德郎
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副使
武德郎
左藏庫、東西作坊副使
武節郎
莊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略郎
內園、洛苑、如京、崇儀副使
武經郎
西京左藏庫副使
武義郎
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副使。
武郎翼
供備庫副使
敦武郎
內殿承制
修武郎
內殿崇班
從義郎
東頭供奉官
秉義郎
西頭供奉官
忠訓郎
左侍禁
忠翊郎
右侍禁
成忠郎
左班殿直
保義郎
右班殿直
承節郎
三班奉職
承信郎
三班借職
下班祗應
殿侍
元豐官制定,有請並易內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為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政和二年,始遂改焉。凡十有二階。
新官
舊官
供奉官
內東頭供奉官
左侍禁
內西頭供奉官
右侍禁
殿頭
左班殿直
高品
右班殿直
高班
黃門
黃門
祗候侍禁
祗候殿頭
祗候殿直
祗候高品
祗候黃門
祗候高班內品
內品
祗候內品
貼祗候內品已上三名仍舊不改。
政和初,既易武階,遂改醫官之名,凡十有四階。
新官
舊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軍器庫使
保和大夫
西綾錦使
保安大夫
榷易使
翰林良醫
翰林醫官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軍器庫副使
保和郎
西綾錦副使
保安郎
榷易副使
翰林醫正
翰林醫官副使
凡除職事官,以寄祿官品之高下為准:高一品已上為行,下一品為守,下二品已下為試,品同者否。紹聖三年,戶部侍郎吳居厚言:「神宗官制,凡台、省、寺、監之制,有行、守、試三等之別。元祐中,裁減冗費,而職事官帶行者第存虛名而已,請付有司講復舊制。」從之。四年,翰林學士蔣之奇言:「所謂試,則非正官也。今尚書、侍郎皆正官,而謂之試,失之矣。如以其階卑,則謂之守可也。臣請凡為正官者皆改試為守。」崇寧中,吏部授選人差遣,亦用資序高下分行、守、試三等。政和三年,詔選人在京職事官,依品序帶行、守、試,其外任則否。宣和以後,官高而仍舊職者謂之領,官卑而職高者謂之視,故有庶官視從官,從官視執政,執政視宰相。凡道官亦視文階雲。
爵一十二
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已上封公,一千戶已上封侯,七百戶已上封伯,五百戶已上封子,三百戶已上封男。見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共萬戶。嗣王、開國郡公、縣公後不封。
勳一十二
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
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
右騎都尉已上,兩府並武臣正任已上經恩加兩轉,文武朝官加一轉。武騎尉已上,京官加一轉,朝官雖未至驍騎尉,經恩亦便加騎都尉。
功臣
推忠佐理協謀同德守正亮節
翊戴贊治崇仁保連經邦
右賜中書、樞密臣僚。宰相初加六字,餘官初加四字,其次並加兩字,舊有功臣者改賜。
推忠保德翊戴守正亮節同德
佐運崇仁協恭贊治宣德純誠
保節保順忠亮竭誠奉化效順
順化
右賜皇子、皇親、文武臣僚、外臣初加四字,次加兩字。
拱衛翊衛衛聖保順忠勇拱極護聖奉慶果毅肅衛
右賜諸班直將士禁軍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檢校官一十九
太師太尉太傳太保司徒
司空左僕射右僕射吏部尚書兵部尚書戶部尚書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工部尚書左散騎常侍
右散騎常侍太子賓客國子祭酒水部員外郎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樞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樞密使除節度使加太傳,初除宣微、節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書左僕射,特除並換授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書,諸司副使加右散騎常侍。除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賓客;副率已上並三班及吏職、蕃官軍員,該恩加國子祭酒。四廂都指揮使止于司徒,諸軍都指揮使、忠佐馬步都軍頭止于司空,軍班都虞候、忠佐副都軍頭已上止于左、右僕射,諸軍指揮使止于吏部尚書。其官止,遇恩則或加階、爵、功臣。
兼官四
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禦史
右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除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已上,初授軍頭等,經恩加兼監察禦史,餘經恩以次遷入。
試秩
大理司直大理評事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
右幕職,初授則試秘書省校書郎,再任至兩使推官,則試大理評事。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則試大理司直、評事,又加則兼監察禦史。亦有解褐試大理評事、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者,謂之試銜。有選集,同出身例。
紹興以後階官
元豐新制以階易官,定為二十四階。崇甯、大觀、政和相繼潤色之。紹興舉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為左,餘人為右。浮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階官並去「左」「右」字,今任子、雜流,惟紐轉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如故,若帶貼職,則超資。自開府至迪功,序次於後。
文階
開府儀同三司
特進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光錄大夫
光祿大夫
宣奉大夫大觀新置
正奉大夫
正議大夫
通奉大夫大觀新置。
通議大夫
太中大夫以上舊為侍從官
中大夫
中奉大夫大觀新置
中散大夫
朝議大夫以上系卿、監。
奉直大夫大觀新置。
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以上系正郎。
朝請郎
朝散郎
朝奉郎以上系員外郎。
承議郎
奉議郎
通直郎
宣教郎
宣義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務郎以上系京官。
右四年一轉,無出身人逐資轉,有出身人超資轉,至奉議並逐資轉,至朝議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轉。內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轉。
承直郎
儒林郎
文林郎
從事郎以上崇寧新置。
從政郎
修職郎
迪功郎以上政和更定,並系選人用舉狀及功賞改官。
通仕郎
登仕郎
將仕郎以上系奏補未出身官人。
武階
武階舊有橫行正使、橫行副使,有諸司正使、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行正、副亦然,於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紹興,始厘正其序。
太尉
通侍大夫
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政和新置。
履正大夫政和新置。
協忠大夫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
中衛大夫
翊衛大夫
親衛大夫
拱衛大夫自翊衛至此,並政和新置。
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以上為橫行十三階。
右並政和新置。內通侍大夫舊為內客省使,國朝未嘗除人,自易武階,不遷通侍沿初意也。轉至中侍,無磨勘,特紼除。
武功大夫
武德大夫
武顯大夫
武節大夫
武略大夫
武經大夫
武義大夫
武翼大夫以上系舊諸司正使,八階。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協忠郎
中侍郎自正侍至此,並政和新置。
中亮郎
中衛郎
翊衛郎
親衛郎
拱衛郎自翊衛至此,並政和新置。
左武郎
右武郎以上,舊為橫行副使,
政和更新,增益共十二階。
右自正侍至右武,舊在右武大夫之下,武功大夫之上,今從紹興厘正書。
武功郎
武德郎
武顯郎
武節郎
武略郎
武經郎
武義郎
武翼郎以上舊諸司副使,八階。
訓武郎
修武郎以上為大使臣。
從義郎
秉節郎
忠訓郎
忠翊郎
成忠郎
保義郎
承節郎
承信郎以上為小使臣。
右並五年一轉,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進武校尉
進義校尉
下班祗應
進武副尉
進義副尉
守闕進義副尉
進勇副尉
守闕進勇副尉以上無品,二校尉參
吏部,下班參兵部,以下並參刑部。
內侍官十二階,並政和舊制。
醫官政和既易武階,而醫官亦更定焉,紹興因之,特損其額。舊額和安大夫至良醫二十員,紹興置五員;和安郎至醫官三十員,置四員;醫效十員,置二員;醫痊十員,置一員;醫愈至祗候、大方脈一百五十員,置十五員。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醫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醫正
翰林醫官
翰林醫效
翰林醫痊
翰林醫愈
翰林醫證
翰林醫診
翰林醫候
翰林醫學
右醫正而止,十四階,並政和制,餘續增焉。
志第一百二十三職官十(雜制)
○贊引導從賜食邑實封使職宮觀贈官敘封致仕蔭補
贊引
舊中書門下、翰林學士、禦史中丞並緋衣雙引,仍傳呼。開寶中,學士止令一吏前導,亦罷傳呼,惟謝恩初上日,雙引傳呼雲。
使相、僕射、兩省五品已上,一吏前引。樞密使兼相者,二吏,不贊引。大中祥符五年,止令於本廳贊引。不帶相及副使,止令本院紫衣吏前贊引之。
淳化四年,令東宮三少、尚書、丞、郎入朝以緋衣吏前導,並通官呵止。二品已上用朝堂驅使官,餘用本司驅使官,宰臣、親王仍令紫衣二吏引馬。
導從
中書、樞密、宣微院、禦史台、開封府、金吾司皆有常從。景德三年詔:「諸行尚書、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給從七人;學士、丞郎,六人;給事、諫議、舍人,五人;諸司三品,四人。于開封府、金吾司差借,每季代之。」中書先差金吾從人,自今亦令參用開封府散從官。宰臣、參知政事、僕射、御史大夫、中丞、知雜,皆通官呵止行人。淳化四年,令東宮三少、尚書丞、郎,並通官呵止。
大中祥符五年,以群官導從不合品式,命翰林學士李宗諤、龍圖直學士陳彭年與禮官詳定。宗諤等請:自今除中書、樞密、宣徽使、禦史中丞、知雜禦史、金吾並攝事清道如舊制呵導外,僕射已上及三司使、知開封府,止四節;尚書、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三節;丞郎已上、三司副使,兩節;大兩省、卿、監,一節;小兩制禦史、郎中、員外、諸司四品,三司、開封府判官推官,二人前行引,不得過五步。合于金吾借從人者,以諸軍剩員代之。又外任節鎮知州、都監,從軍士七十人;通判,十五人;防、團、軍事知州都監,五十人;通判,十人;河北、河東、陝西見泊兵處,第鎮知州、都監百人,防、團、軍事知州都監七十人。
轉運使,三十人;咸平二年,詔節度、觀察、防、團、刺史,或別鎮、他鎮,其給使者,止令本使給之。景德六年,令牧守以州兵隨行者以一年為限。
副使,二十五人;提點刑獄官,亦給軍士;副留守、節度行軍副使、留守兩使判官,給散從官十五人;小尹、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副使、兩使推官,十人;兩浙推官、防團軍事判官推官、軍監判官,七人;錄事諸曹,給承符人;縣令、簿、尉、手力、弓手,其代還者,給人護送有差。
賜六
劍履上殿詔書不名贊拜不名入朝不趨紫金魚袋緋魚袋
右升朝官該恩。著綠二十周年賜緋魚袋,著緋及二十周年賜紫金魚袋。特旨者,系臨時指揮。
食邑
一萬戶八千戶七千戶六千戶五千戶四千戶三千戶二千戶一千戶七百戶五百戶四百戶三百戶二百戶
右宰相、親王、樞密使經恩加一千戶,兩府、使相、節度使七百戶。宣徽、三司使,觀文殿大學士以下至直學士,文臣侍郎、武臣觀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將軍、駙馬都尉加五百戶。宗室大將軍以上加四百戶。知制誥、待制並文臣少卿監、武臣諸司副使、宗室副率已上,並承制、崇班、軍員等,初該恩加三百戶;承制、崇班、軍員再該恩二百戶。二千戶以上雖有加例,緣無定法,親王、重臣特加有至萬戶者。
食實封
一千戶八百戶五百戶四百戶三百戶二百戶一百戶
右宰臣、親王、樞密使經恩加四百戶。兩府、使相、節度、宣徽使、皇子上將軍,並宗室駙馬都尉任觀察使已上加三百戶。觀文殿學士並宗室正任已上,騎都尉加二百戶。武臣崇班、宗室副率已上加一百戶。五百戶已上雖有加例,緣無定法。親王、重臣有特加至數千戶者。
《三朝志》雲:檢校、兼、試官之制,檢校則三師、三公、僕射、尚書、散騎常侍、賓客、祭酒、卿、監、諸行郎中、員外郎之類,兼官則御史大夫、中丞,侍禦、殿中、監察禦史,試秩則大理司直、評事、秘書省校書郎。凡武官內職、軍職及刺史已上,皆有檢校官、兼官。內殿崇班初授檢校祭酒兼御史大夫。三班及吏職、蕃官、諸軍副都頭加恩,初授檢校太子賓客兼監察禦史,自此累加焉。廂軍都指揮使止于司徒,軍都指揮使、忠佐馬步都頭止于司空,親軍都虞候、忠佐副都頭以上止於僕射,諸軍指揮使止于吏部尚書。其官止,若遇恩例,則或加階、爵、功臣。幕職初授則試校書郎,再任如至兩使推官,則試大理評事。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以上試大理司直、評事,又加則兼監察禦史,亦有至檢校員外郎已上者。行軍副使皆檢校員外已上。朝官階、勳高,遇恩亦有加檢校官,郎中則卿、監、少監,員外郎則郎中,太常博士以下則員外郎,並無兼官。其解褐評事、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者,謂之試銜。有選集,同出身例。
使職
兼領者:親祀南郊,則有大禮、禮儀、儀仗、鹵簿、橋道頓遞五使,藉田、泰山封禪、汾陰奉祀、恭上寶冊、南郊恭謝皆如之。自餘行禮,或止有大禮、禮儀使。建隆中南郊,置儀仗都部署、副都署。
經始大禮,則有經度制置使、副。巡幸,有行宮都部署,行宮有三司使、副使、判官、行宮使、都監。舊,南郊止有禦營使,咸平中,置行宮使。又有車駕前後、行宮四面、闌前收後、郊壇巡檢巡闌儀仗勾當,編排鹵簿。其百司皆有行在之名。舊巡幸,百司皆稱隨駕。大中祥符初,並同行在某司。
京師居留,則有大內都部署、皇城都點檢、巡檢及增新舊巡檢。大閱亦置。
征行,則有招討使、招安使、或雲捉賊、招安、安撫使名者。
排陳使、都監,前軍、先鋒、大陳、行營、壕砦、頭車、洞子、招收部署、鈐轄、都監,策應之名。又有拐子馬、無地名馬,選武幹者別領之。親征,則冠以駕前之號。廉訪民瘼,則有巡撫大使、副大使,字撫使、副使、都監,採訪使、副使。或官卑者止雲巡撫、安撫,無使字。
加禮外國,則有國信、接伴、送伴使副;弔祭,大帥若是;又有翻譯經潤文使,宰相為使,以翰林學士為潤文官。
伸達冤濫,則有理檢使。勸課農桑,則有勸農使。講修馬政,則有群牧制置使。最後明堂祫
饗,置五使,如南郊。其一時特置者,則各具志傳。或臨事更制才者,事畢即停。內外名務繁細者,猶不具載。
敘階之法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為文散官,驃騎大將軍至陪戎副尉為武散官。太平興國元年,改正議大夫為正奉,通議大夫為朝奉,朝議郎為朝奉,承議郎為承直,奉議郎為奉直,宣義郎為通直。
京朝官、幕職自將仕郎至朝奉郎,每加五階;至朝散大夫已上,每加一階。朝散、銀青者須已服緋紫者。入令錄、判司簿尉,每加一階;並幕職計考當服緋紫者,皆奏加朝散、銀青階。諸司使已上,如使額高者加金紫階。內殿崇班初授則銀青階。三班軍職、使職遇恩檢校,兼官,並除銀青階。
丁尤者起複,使相則授雲麾將軍,使相仍加金吾上將軍,同正節度使,大將軍同正留後,以下無之。
其胥吏掌事而至衣緋者,則授遊擊將軍,千牛備身則授陪戎副尉以上。
改賜功臣勳官,自上柱國至武騎尉。五代以來,初敘勳官,即授柱國。淳化無年詔:「自今京官、幕職州縣官始武騎尉,朝官始騎都尉,三班及軍員、吏職經恩並授武騎尉。」又詔:「古之勳爵,悉有職奉之蔭贖,宜以今之所授與散官等,不得用以蔭勳。」封爵之差,唐制:王,食邑五千戶;郡王、國公,三千戶;開國郡公,二千戶;縣公,千五百戶;縣侯,千戶伯,七百戶;子,五百戶;男,三百戶。又有食實封者,戶給縑帛,每賜爵,遞加一級。唐末及五代始有加邑特戶,而罷去實封之給,又去縣公之名,封侯以郡。宋初沿其制,文臣少監、少卿以上,武臣副率以上,內職崇班以上有封爵;丞、郎、學士、刺史、大將軍、諸司使以上有實封。但以增戶數為差,不系爵級。邑過其爵,則並進爵焉,止於郡公。每加食邑,自千戶至二百戶,實封自六百戶至百戶。親王、重臣或特加,有逾千戶者。郡公食邑有累加至萬餘,實封至數千戶者。
皇屬特封郡公、縣公或贈侯者,無「開國」字。侯亦在開國郡公之上。
又采秦制賜爵曰「公士」。端拱二年,賜諸州高年一百二十七人爵公士,景德中,福建民有擒獲強盜者,當授鎮將,以遠俗非所樂,並賜公士,自後率為例。
功臣者,唐開元間賜號「開元功臣」,代宗時有「寶應功臣」,德宗時有「奉天定難元從功臣」之號,僖宗將相多加功臣美名,五代浸增其制。宋初因之,凡宣制而授者,多賜焉。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刺史以上階、勳高者亦賜之。中書、樞密則「推忠」、協謀,親王則「崇仁、「佐運」,餘官則「推誠」,「保德」、「翊戴」,掌兵則「忠果」、「雄勇」、「宣力」,外臣則「純誠」、「順化」。宰相初加即六字,餘並四安,其累加則二字,中書、樞密所賜,若罷免或出鎮,則改之。其諸班直將士禁軍,則賜「拱衛」、「翊衛」等號,遇恩累加,但改其名,不過兩字。
宮觀
宋制,設祠祿之官,以佚老優賢。先時員數絕少,熙寧以後乃增置焉。在京宮觀,舊制以宰相、執政充使,或丞、郎、學士以上充副使,兩省或五品以上為判官,內侍官或諸司使、副政和改武臣官制,以使為大夫,以副使為郎。
為都監,又有提舉、提點、主管。其戚裏、近屬及前宰執留京師者,多除宮觀,以示優禮。時朝廷方經理時政,患疲老不任事者廢職,欲悉罷之。乃使任宮觀,以食其祿。王安石亦欲以此處異議者,遂詔:「宮觀毋限員。並差知州資序人。以三十月為任。」又詔:「杭州洞霄宮、毫州明道宮、華州雲台觀、建州武夷觀、台州崇道觀、成都玉局觀、建昌軍仙都觀、江州太平觀、洪州玉隆觀、五嶽廟自今並依嵩山崇福宮、舒州靈仙觀置管幹或提舉、提點官。」「奉給,大兩省、卿、監及職司資序人視小郡知州,知州資序人視小郡通判,武臣仿此。」四年,詔:「宮觀、嶽廟留官一員,餘聽如分司、致仕例,人便居住。」六年,詔:「卿、監、職司以上提舉,餘官管幹。」又有以京官為幹當者。又詔:「年六十以上者乃聽差,毋過兩任。又詔:「兼用執政恩例者,通不得過三任。」
元豐中,王安石以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為集禧觀使,呂公著、韓維以資政殿學士兼侍讀、仍提舉中太一宮兼集禧觀公事。元祐間,馮京以觀文殿學士、梁燾以資政殿學士為中太一宮、醴泉觀使。範鎮落致仕,以端明殿學士提舉中太一宮兼集禧觀公事。三年,詔:「橫行使、副無兼領者,許兼宮觀一處。」」六年,詔:「橫行狄諮、宋球既領皇城司,罷提點醴泉觀。」元符元年,高遵固年八十一,乞再任宮觀,高遵禮年七十六,乞再任毫州太清宮,又從其再任之請,以待遇宣仁親屬故也。大觀元年,趙挺之以觀文殿大學士為佑神觀使。政和六年詔。「措置宮觀,如萬壽、醴泉近百員,更不立額。」靖康元年,詔內外官見帶提舉、主管神霄玉清萬壽宮並罷。大抵祠館之設,均為佚老優賢,而有內外之別,京祠以前宰相、見任使相充使,次充提舉;餘則為提點,為主管,皆隨官之高下,處以外祠。選人為監嶽廟,非自陳而朝廷特差者,如黜降之例。
紹興以來,士大夫多流離,困厄之餘,未有闕以處之。於是許以承務郎以上權差宮觀一次,續又有選人在部無闕可入與破格嶽廟者,亦有以宰執恩例陳乞而與之者,月破供給。非責降官並月破供給,依資序降二等支。
理為資任,意至厚也。然初將以撫安不調之人,末乃重僥求泛與之弊。於是臣僚交章,欲罷供給以絕幹請,變理任以抑僥倖,嚴按格以去氾濫。上並從之。自是以後,稍複祖宗條法之舊。又有年及七十,耄昏不堪牧養而不肯自陳宮觀者,複申明舊法,著為定令以律之。舊制,六十以上知州資序人,本部長官體量精神不致昏昧堪厘務者,許差一任,兼用執政官陳乞者加一任。紹興二十二年,臣僚言:「郡守之職,其任至重,昨朝廷以年及七十,令吏部與自陳宮觀,乞將前項指揮永為著令。」從之。
蓋不當請而請,則冗瑣者流競竊優閑廩稍;或當請而不請,則知進而不知退,識者羞焉。一祠館之與奪,不可不謹如是。故重內祠,專使職,所以崇大臣之體貌,一次以定法,再任以示恩,紹熙五年慶壽赦,應文武臣宮觀、岳廟已滿,不應再陳者,該今來慶壽恩,年八十以上,特許更陳一次。
京官以上二年,選人三年,凡待庶僚者,皆于優厚之中寓閑制之意焉。
贈官
建隆已來,凡有恩例,文武朝官、諸司使副、禁軍及藩方馬步都指揮使以上,父亡皆贈官。親王贈三官,可贈者贈二官,追加大國。皇屬近親如之。追加封爵。服疏及諸親之服近者贈一官。宰相、樞密使贈二官。使相、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尚書已上、三司使、節度使、留後、觀察使、統軍上將軍、內臣任都知副都知者,贈一官。此皇族及臣僚薨卒贈官之法也。其官秩未至,而因勳舊褒錄或沒王事,雖卑秩皆贈官加等者,並系臨時取旨。至於母后、後族、臣僚,錄其先世,各有等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並贈三世,婕妤二世,貴人止贈其父而已。宰相、本師、三公、王、尚書令、中書令、侍中、樞密使副、知院、同知院事、參知政事、宣微使、度簽書同簽書樞密院事、觀文殿大學士、節度使,並贈三世。東宮三師、僕射、留守、節度使、三司使、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並贈二世。餘官或見任,或致仕,並贈一世。有兄弟同贈者,贈官加一等,父在止一資,文臣有出身,贈至秘書監,無出身,至光祿卿。武臣至金吾衛上將軍止。
凡贈官至三世者,初贈東宮三少,次陳宮三太,次三公,次中書令,次尚書令,次封小國,自小國升次國,自次國升大國,已大國者移國名而已。亦有不移者。若父、祖舊官已高者,自從舊官加贈。凡追封,不得至王爵。兩省官及待制、大卿監、諸衛上將軍、觀察使、正任防禦使、遙郡觀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若子見任或父曾任此官,並贈至三公止。父子官俱不至者,文臣贈至諸行尚書止,武臣贈至節度使、諸衛上將軍止,即父曾任中書、樞密使、使相、節度使並一品官者,無止限。待制已上持服經恩,服闋亦許封贈。
尚藥奉禦至醫官使曾任文資,許換南班官。司天監官贈不得過大卿、監,仍不許換南班官。凡贈至正郎,許以所贈官換朝散大夫階,大卿、監以上許換銀青階,贈至二世者即除朝散大夫階,三世則金紫階。咸平四年,詔舍人院詳定。知制誥李宗諤等請:「追贈三世如舊。其東宮一品以下雖曾任宰相,止從本品。文武群臣功隆位極者,特恩追封王爵亦如舊。若因子孫封贈,雖任將相,並不許封王,仍須曆品而贈,勿得超越。」從之。宰相初拜,有即贈三世者。其後簽書樞密以上皆即時贈,他官須經恩,學士及刺史以上,內侍都知、押班皆中書奉行,餘則有司奏請。
敘封
唐制,視本官階爵。建隆三年,詔定文武郡臣母妻封號: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曾祖母、祖母、母並封國太夫人;諸妃曾祖母、祖母、母並封郡太夫人,婕妤祖母、母並封郡太君;貴人母封縣太君。宰相、使相、三師、三公、王、侍中、中書令,舊有尚書令。
曾祖母、祖母、母封國太夫人;妻,國夫人。樞密使副、知院、同知、參知政事、宣徽節度使,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夫人;妻,郡夫人。簽書樞密院事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君;妻,郡君。同知樞密院以上至樞密使、參知政事再經恩及再除者,曾祖母、祖母、母加國太夫人。三司使祖母、母封郡太君妻,郡君。東宮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書、兩省侍郎、太常卿、留守、節度使、諸衛上將軍、嗣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母,郡太夫人;妻,郡夫人。常侍、賓客、中丞、左右丞、侍郎、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諫議大夫、中書舍人、卿、監、祭酒、詹事、諸王傳、大將軍、都督、中都護、副都護、觀察留後、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並母郡太君;妻,郡君。庶子、少卿監、司業、郎中、京府少尹、赤縣令、少詹事、諭德、將軍、刺史、下都督、下都護、家令、率更令、僕,母封縣太君;妻,縣君,其餘升朝官已上遇恩。並母封縣太君;妻,縣君,雜五品官至三任與敘封,官當敘封者不復論階爵。致仕同見任。亡母及亡祖母當封者並如之。父亡無嫡、繼母,聽封所生母。伎術官不得敘封。自宰相至簽書樞密院敘封與三世同,他官惟品至者即時擬封,餘皆俟恩乃封。咸平四年,從舍人院詳定群臣母、妻所封郡縣,依本姓望封。天禧元年,令文武升朝官無嫡母者聽封生母,曾任升朝而致仕,即許敘封。令給諫、舍人母並封郡太君,妻,郡君。四年,又令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如給、舍例。封贈之典,舊制有三代、二代、一代之等,因其官之高下而次第焉。凡初除及每遇大禮封贈三代者,太師、太傳、太保、左右丞相、少師、少傅、少保、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凡遇大禮封贈三代者,節度使。三代初封,曾祖,朝奉郎;祖,朝散郎;父,朝請郎簽書樞密院事降一等,謂如父與朝散郎之類。凡封父、祖系武臣者,視文武臣封贈對換格。封贈一代亦如之。初贈,曾祖,太子少保;祖,太子少傅;父,太子少師。封贈曾祖母、祖母、母、妻國夫人。執政官、簽書樞密院事,郡夫人。
凡遇大禮封贈二代者,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左右衛上將軍。二代初封,祖,通直郎,父,奉議郎。初贈,祖,朝奉郎;父,朝散郎。封贈祖母、母、妻郡夫人。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土,並淑人。
凡遇大禮封贈一代者,文臣通直郎以上,武臣修武郎以上。一代初封贈父,文臣承事郎,武臣、內侍、伎術官、將校並忠訓郎,母、妻孺人。
凡文臣贈官
通直郎以上,寺、監官以上未升朝者,雜壓在通直郎之上同。
每贈兩官,至奉直大夫一官。有出身不贈奉直大夫、中散大夫。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士、六曹尚書、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尚書、禦史中丞、開封尹、六曹侍郎、樞密直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直學士,每贈三官,至奉直大夫二官,至通議大夫一官。有出身人不贈奉直、中散二大夫。
凡文武臣封贈封換諸文武臣封贈對換,以所加官准格對換,並聽從高。
承事郎換忠訓郎,宣義郎換從義、秉義郎,宣教郎換訓武、修武郎,通直郎換武義、武翼郎,奉議郎換武節、武略、武經郎,承議郎換武功、武德、武顯郎。朝奉郎換武義、武翼大夫,朝散郎換武節、武略、武經大夫,朝請郎換武功、武德、武顯大夫。朝奉大夫換遙郡刺史,朝散大夫換遙郡團練使,朝請大夫換遙郡防禦使。奉直、朝議大夫換刺史,中散、中奉大夫換團練使,中大夫換防禦使,太中大夫、通議、通奉大夫換觀察使,正議、正奉、宣奉大夫換承宣使,光祿人夫、銀青、金紫光祿大夫換節度使。
凡文武官父任承直郎以下贈官
承直郎,留守、節察判官—留守府判官、節度判官,承議郎。儒林郎,支、掌、防、團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防禦判官、團練判官,奉議郎。文林郎、從事郎、從政郎,兩使初等職官、令、錄—留守推官、觀察推官、軍事判官、軍事推官、司錄參軍、錄事參軍,團練推官、軍監判官、防禦判官,縣令,通直郎。修職郎,知令、錄—知司錄參軍、知錄事參軍、縣丞,宣教郎。迪功郎,判、司、簿、尉—軍巡判官、司理參軍、司法參軍、司戶參軍、主簿、縣尉,宣義郎。
致仕
凡文武朝官、內職引年辭疾者,多增秩從其請,或加恩其子孫。乾德元所,太子太師致仕侯益來預郊祀,太祖優待之,因詔曰:「群官列位,自有通規,舊德來朝,所宜加禮,且表優賢之意,用敦尚齒之風。自今一品致仕官曾帶平章事者,每遇朝會,宜綴中書門下班。」二年,令藩鎮帶平章事求休致者亦如之。
咸平五年,詔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許致仕,因疾及有贓犯者聽從便。牧伯、內職、三班皆換環衛、幕職、州縣外官。景德元年三月,詔三班使臣七十以上視聽未衰者與厘務,其老昧不任及年七十五以上者,借職授支郡上佐,奉職、殿直授節鎮上佐,不願者聽歸鄉里。凡升朝官遇慶恩,父在者授致仕官,其不在者,文官始大理評事,武官始副率,再經恩累加焉。祖在而求回授者亦聽。皆不給奉,亦有子居要近加賜章服者。
天聖、明道間,員外郎已上致仕者,錄其子試秘書省校書郎。三丞已上為太廟齊郎。無子,聽降等官其嫡孫若弟侄一。景祐三年詔曰:「致仕官舊皆給半奉,而未嘗為顯官者或貧不能自給,豈所以遇高年養廉恥也。其大兩省、大卿監、正刺史、閤門使以上致仕者,自今給奉並如分司官例,仍歲時賜羊酒、米麵,令所在長吏常加存問。」其後,又許致仕官子孫免選除近官。四年,臣僚有請致仕,未及錄其子孫而遽亡者,命既出,輔臣皆謂法當追收,仁宗憫之,竟官其後。侍御史知雜事司馬池言:「文武官年七十以上不自請致仕者,許禦史台糾劾以聞。」慶曆中,權禦史中丞賈昌朝又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並優與改官致仕;雖七十而未衰及別有功狀、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在京若尚書工部侍郎俞獻卿、少府監畢世長、太常少卿李孝若、尚書駕部郎中李士良,在外若給事中盛京、光祿卿王盤、太常少卿張效、尚書兵部郎中張億,皆耄昏不可任事,並請除致仕。」詔:「在京者令中書體量,在外者下諸處曉諭之。」
皇祐中,知諫院包拯、吳奎亦言:「願令禦史台監察年七十已上,移文趣其請老不即自陳者,直除致仕。」朝廷未行。奎複言:「國家謹禮法以維君子,明威罰以禦小人。君子所顧者,禮法也;小人所畏者,威罰也。繇文武二選為士大夫,是皆君子之地也,儻不以禮法待之,則是廢名器而輕爵祿。七十致仕,學者所知,而臣下引年自陳,分之常也,人君好賢樂善而留之,仁之至也。自三代以來,用此以塞貪墨、聳廉隅,近者句希仲、陸軫等,皆以年高特與分司,初欲風動群臣,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是臣言未效也。請詳前奏施行。」於是詔:「少卿監以下年七十不任厘務者,外任令監司、在京委禦史台及所屬以狀聞。嘗任館閣、台諫官及提點刑獄者,令中書裁處。待制已上能自引年,則優加恩禮。」
然是時言事之人,競欲擊劾大臣,有高年者俱不自安。仁宗手詔曰:「老臣,朕之所眷禮也,進退體貌,恩意豈不有異哉!凡嘗預政事之臣,自今毋或遽求引去,台諫官勿以為言。」其風動勸勵之方又如此。至於因事責降分司,或老病不任官職之事,或居官犯法,或以不治為所部劾奏,沖替而求致仕者,子孫更不推恩,雖或推恩,其除官例皆降等,若耆老舊臣體貌優異,賞或延於子孫,奉或全給半給。歲時問勞,皆有禮意。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李柬之、李受相繼致仕。舊制,閤門無謝辭例,帝特召柬之對延和殿,命坐賜茶;以受先朝藩府舊僚,升其子一任差遣,並錄其孫。皆宴餞資善堂,命講讀官賦詩,禦制詩序以寵其行,示異數也,是歲,又以果州團練使何誠用、惠州防禦使馮承用、嘉州團練使劉保吉、昭州刺史鄧保壽皆年七十以上至八十餘,並特令致仕,以樞密院言,致仕雖有著令,臣僚鮮能自陳故也。熙甯元年,以定國軍節度使李端願為太子少保致仕。故事,多除上將軍,帝令討閱唐制,優加是命。二年,以觀文殿學士、吏部尚書趙概為太子少師致仕。故事,再請則許;概三乞始從,優耆舊也。三年,編修中書條例所言::
人臣非有罪惡,致仕而去,人君遇之如在位時,禮也。近世致仕並與轉官,蓋以昧利者多,知退者少,欲加優恩,以示勸獎。推行既久,姑從舊制。若兩省正言以上官,三班使臣、大使臣、橫行、正任等,並不除為致仕官。致仕帶職者,皆落職而後優遷其官。看詳別無義理,但致仕恩例不均。如諫議大夫不可改給事中,並轉工部侍郎,乃是超轉兩資;工部尚書並除太子少保,乃是超轉六資,若知制誥、待制官卑者除卿監,緣知制誥、待制待遇非與卿監比。今他官致仕皆得遷官,此獨因致仕更見退抑。供奉官、侍禁八品,除率府副率,蓋六品。諸司副使、承制、崇班七品,除將軍,乃三品。至於節度使除上將軍,防禦、團練、刺史並除大將軍,緣諸衛名額不一,至有刺史除官高於防禦使者。今若令文武官帶職致仕人許仍舊職,上轉一官,及文臣正言、武臣借職以上皆得除為致仕官,則無輕重不等之患。
若選人令、錄以上並除朝官,經恩皆得封贈,蔭及四世,旁支例得贖罪、免役。又京官致仕亦止遷一官,若光錄寺丞致仕,有出身除秘書省著作佐郎,無出身除大理寺丞,而令、錄職官乃除太子中允或中舍,殊未為當。若進納出身人例除京官,至有經覃恩遷至升朝官者,類多兼併有力之家,皆免州縣色役及封贈父母。如京官七品,除衙前外,亦名餘色役,尤為僥倖。條例繁雜,無所適從。如錄事參軍或除衛尉寺丞,或除大理評事,或除奉禮郎恩例不同,可以因緣生弊。
今定:凡文臣京朝官以上各轉一官,帶職仍舊不轉官,乞親屬恩澤者依舊條。選人依本資序轉合入京朝官,進納及流外人判、司、簿、尉除司馬,令、錄除別駕。在京諸司勒留官依簿、尉以上,親賢勞舊合別推恩者取旨。歷任有入已贓,不得乞親戚恩澤,仍不遷官,其致仕官除中書、樞密院外,並在見任官之上,致仕及三年之上,元非因過犯,年未及七十,不曾經敘封及陳乞親戚恩澤,卻願仕宦,並許進狀敘述。若有薦舉者,各依元資序授官。其才行為眾所知,朝廷特任使者,不拘此法。
從之。自此宰相以下並帶職致仕。
四年,以端明殿學士、尚書右丞王素為工部尚書、端明殿學士致仕,觀文殿學士、兵部尚書歐陽修為太子少師、觀文殿學士致仕。帶職致仕,自素始也。五年,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遷守太傅致仕,特許入謝。以公亮逮事三朝,既加優禮,仍給見任支賜。十月,詔兩省以上致仕官毋得因大禮用子升朝敘封遷官。先是,王安石言,李端願、李柬之敘封,中書失檢舊例,法當改正。帝曰:「如此,則獨不被恩。」安石曰:「敘封初元義理,今既未能遽革,庸可承誤為例?如三師、三公官,因子孫郊恩敘授,尤非宜也。」帝從之。
元豐三年,詔:「自今致仕官遇誕節及大禮,許綴舊班。」以禮部侍郎范鎮居都城外,遇同天節,乞隨散官班上壽,帝令鎮班見任翰林學士上,故有是詔。又詔:「致仕官朝失儀,勿劾,並著為令。」又詔:「自今致仕官領職事者,許帶致仕,該遷轉者轉寄祿官,若止系寄祿官,即以本官致仕。其見任致仕官,除三師、三公、東宮三師三少外,餘並易之。」六年,以守太尉、開府儀同三司、知河南府文彥博為河東、永興節度使、守太師致仕。彥博辭兩鎮,止以河東舊鎮貼麻行下。彥博又言:「前辭闕下之日,嘗奏得致仕後,當親辭天陛,今既得請,欲赴闕廷。」降詔從之。七年,詔文臣中大夫、武臣諸司使以下致仕,更不加恩。元祐元年,樞密院奏:「諸軍年七十,若以疾假滿百日不堪醫治差使者,諸廂都指揮使除諸衛大將軍致仕,諸軍都指揮使、諸班直都虞候帶遙郡除諸衛將軍致仕,諸班直上四軍除屯衛,拱聖以下除領軍衛,並有功勞者為左,無則為右。」從之。四年,詔:」應乞致仕而不原轉官者,受敕後,所屬保明以聞,當與推恩。中大夫至朝奉郎及諸司使,本宗有服親一人蔭補恩澤。橫行、諸司副使見有身自蔭補人,及內殿承制、崇班、閤門祗候見理親民,並承議、奉議郎,許陳乞有服親一人恩例。中大夫、中散大夫、諸司使帶遙郡者,蔭補外准此。即朝奉郎以上及諸司使,雖未授敕而身亡,在外者以乞致仕狀到門下省日,在京以得旨日,亦許陳乞有服親一人恩例。」六年,監察禦史徐君平言:「文臣致仕以年七十為斷,而使臣年七十猶與近地監當,至八十乃致仕,願許其致仕之年如文臣法,而給其奉。」從之。三省言:「張方平元系宣微南院使、檢校太傅、太子少師致仕。元豐官制行,廢宣微使,元祐三年複置,儀品恩數如舊制,方平依舊帶宣微南院使致仕。」紹聖三年詔:「文武官該轉官致仕,依舊出告外,其餘守本官致仕者並降敕,更不給告。內因致仕合該乞恩澤人更不具鈔,令尚省通書三司入熟狀,仍不候印畫。」又詔:「應臣僚丁憂中不許陳乞致仕。」
建中靖國元年,尚書省言:「臣僚在憂制中不得陳乞致仕,其間有官序合得致仕恩澤之人,合行立法。」詔:「臣僚丁憂中遇疾病危篤,其官序合該致仕恩澤者,聽以前官經所屬自陳。」大觀二年,詔致仕官年八十以上應給奉者,以緡錢充。政和六年,提舉廣東學事孫璘言:「諸州致仕官居鄉者,乞許令赴貢士宴,擇其年彌高者而惇事之,使長幼有序,獻酬有禮,人知裏選之法,孝悌之義。」從之。宣和四年,詔六曹尚書致仕遺表恩澤,共與四人,其餘侍從官三人,立為定制。
建炎間,嘗詔:「文武官陳乞致仕,朝廷不從,致有身亡之人,許依條陳乞致仕恩澤,及陳乞致仕而道路不通,不曾被受敕命,亦許州、軍保明推恩。」時強行父博學清修,不緣事故疾病,慨然請老,葉份言之,許令再仕。王次翁年未六十,浩然全退,呂衤止
言之,落致仕,特令再仕。凡類此者,蓋因其材而挽留之也。直秘閣致仕鄭南掛冠已久,年德俱高,大臣言之,詔除秘閣修撰,仍舊致仕。優其恩不奪其志也。呂頤浩以少保乞除一寄祿官致仕,詔除少傅,依前鎮南軍節度使、成國公致仕;韓世忠乙太傅、鎮南武安寧國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咸安郡王乞身,詔除太師致仕。因將相之知止而優其歸也。楊惟忠、刑煥皆以節度致仕。臣僚言:「祖宗時,節將、臣僚得謝,不以文武,並納節除一官。」以今日不復納節換官為非。詔今後依祖宗典故,蓋不以私恩勝公法也。昭慶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韋淵乞守本官致仕,詔免赴朝參,仍依兩府例,合破請給人從。優親之恩而異之也。
隆興以後,因臣僚言年七十不陳乞致仕者,除合得致仕或遺表恩澤外,並不許遇郊奏薦。已而複詔:郊祀在近,未致仕人更許陳乞奏薦一次。可以不予而予之,示厚恩也。執政在謫籍者陳乞致仕,雖許敘複而寢罷合得恩澤,只據見存階官蔭補。淳熙十六年,甯武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王友直複奉國軍節度使致仕,臣僚論列,仍守本官職致仕。可以予而不予,嚴公法也。抑揚輕重間,可以見優老恤賢之意,可以識制情抑幸之術,故備錄於篇。
文臣蔭補
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子,承事郎;孫及期親,承奉郎;大功以下及異姓親,登仕郎;門客,登仕郎。不理選限。
知樞密院事至同知樞密院事:子,承奉郎;孫及期親,承務郎;大功以下及異姓親,登仕郎門客,登仕郎,不理選限。
太子太師至保和殿大學士:子,承奉郎;孫及期親,承務郎;大功以下,登仕郎;導姓親,將仕郎。
太子少師至通奉大夫:子孫及期親,承務郎;大功親,登仕郎;異姓親,登仕郎;小功以下親,將仕郎。
禦史中丞至侍御史:子,承務郎;孫及期親,登仕郎;大功,將仕郎;小功以下及異姓親,將仕郎,
中大夫至中散大夫:子,通仕郎;孫及期親,登仕郎;大功,將仕郎;小功以下,將仕郎。
太常卿至奉直大夫:子,登仕郎;孫及期親,將仕郎;大功小功親,將仕郎。
國子祭酒至開封少尹:子孫及小功以上,將仕郎。
朝請大夫、帶職朝奉郎以上:理職司資序及不帶職致仕者同。
子,將仕郎;小功以上親,將仕郎;緦麻,上州文學。注權官一任,回注正官,謂帶職朝奉郎以上亡歿應蔭補者。
廣南東、西路轉運副使:子,登仕郎;孫及期親,將仕郎。提點刑獄:子,將仕郎;孫及期親,將仁郎。
武臣蔭補
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子,秉義郎;孫及期親,忠翊郎;大功以下親,承節郎;異姓親,承信郎。
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太尉、節度使:子,忠訓郎;孫及期親,成忠郎;大功,承節郎;小功以下及異姓親,承信郎。
諸衛上將軍,承宣使、觀察使、通侍大夫:子,成忠郎,孫及期親,保義郎;大功以下,承信郎;及異姓親,承信郎。
樞密都承旨、正侍大夫至右武大夫、防禦使、團練使、延福宮使至昭宣使任入內內侍省都知以上:子,保義郎;孫及期親,承節郎;大功以下親,內各奏異姓親者同。
承信郎。刺史:子,承節郎;孫及期親,承信郎;大功以下,進武校尉。
諸衛大將軍、武功至武翼大夫、樞密承旨至諸房副承旨:子,承節郎;孫及期親,承信;郎大功以下,進武校尉。
諸衛將軍、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子,承信郎;孫,進武校尉;期親,進義校尉。
樞密院逐房副承旨;子,承信郎。
訓武、修武郎及閤門祗候:子,進乂校尉。
忠佐帶遙郡者,每兩遇大禮蔭補,子:刺史,進武校尉;團練使、防禦使,承信郎。
臣僚大禮蔭補
宰相、執政官:本宗、異姓、門客、醫人各一人。東宮三師、三少至諫議大夫:權六曹侍郎、侍御史同。
本宗一人。
寺長貳、監長貳、秘書少監、國子司業、起居郎舍人、中書門下省檢正、沿書省左右司郎官、樞密院檢詳、若六曹郎中、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開封少尹:子或孫一人。
致仕蔭補
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三人。曾任三少、使相、執政官、見任節度使;二人,太中大夫及曾任尚書侍郎及右武大夫以上,並曾任諫議大夫以上及侍御史:一人。
遺表蔭補
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五人。曾任執政官、見任節度使:四人。太中大夫以上:一人。諸衛上將軍、承宣使:四人。觀察使:三人。
志第一百一十四職官一
○三師三公宰執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
昔武王克商,史臣紀其成功,有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賢,位事惟能。」後世曰爵,曰官,曰職,分而任之,其原蓋始乎此。然周初之制,已不可考。周公作六典,自天官塚宰而下,小大高下,各帥其屬以任其事,未聞建官而不任以事,位事而不命以官者;至於列爵分土,此封建諸侯之制也,亦未聞以爵以土,如後世虛稱以備恩數者也。秦、漢及魏、晉、南北朝,官制沿革不常,不可殫舉。後周複《周禮》六典官稱,而參用秦、漢。隋文帝廢《周禮》之制,惟用近代之法。唐承隋制,至天授中,始有試官之格,又有員外之置,尋為檢校、試、攝、判、知之名。其初立法之意未嘗不善,蓋欲以名器事功甄別能否,又使不肖者絕年勞序遷之覬覦。而世戚勳舊之家,寵之以祿,而不責以猷為。其居位任事者,不限資格,使得自竭其所長,以為治效。且黜陟進退之際,權歸於上,而有司若不得預。殊不知名實混殽,品秩貿亂之弊,亦起於是矣。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于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中書省但掌冊文、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乘輿八寶,朝會板位,流外考較,諸司附奏挾名而已。台、省、寺、監,官無定員,無專職,悉皆出入分涖庶務。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不預朝政,侍郎、給事不領省職,諫議無言責,起居不記注;中書常闕舍人,門下罕除堂侍,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至於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其官人受授之別,則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勳、有爵。故仕人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時人語曰:「寧登瀛,不為卿;寧抱槧,不為監。」虛名不足以砥礪天下若此。外官,則懲五代藩鎮專恣,頗用文臣知州,複設通判以貳之。階官未行之先,州縣守令,多帶中朝職事官外補;階官既行之後,或帶或否,視是為優劣。
大凡一品以下,謂之「文武官」;未常參者,謂之「京官」;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諸司而下,謂之「內職」;殿前都校以下,謂之「軍職」。外官則有親民、厘務二等,而監軍、巡警亦比親民。此其概也。故自真宗、仁宗以來,議者多以正名為請。咸平中,楊億首言:「文昌會府,有名無實,宜複其舊。」既而言者相繼,乞複二十四司之制。至和中,吳育亦言:「尚書省,天下之大有司,而廢為閑所,當漸複之。」然朝論異同,未遑厘正。神宗即位,慨然欲更其制。熙寧末,始命館閣校《唐六典》。元豐三年,以摹本賜群臣,乃置局中書,命翰林學士張璪等詳定。八月,下詔肇新官制,省、台、寺、監領空名者一切罷去,而易之以階。九月,詳定所上《寄祿格》。會明堂禮成,近臣遷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監之官,各還所職矣。五年,省、台、寺、監法成。六年,尚書新省成,帝親臨幸,召六曹長貳以下,詢以職事,因誡敕焉。初,新階尚少,而轉行者易以混雜。及元祐初,于朝議大夫六階以上始分左右。既又以流品無別,乃詔寄祿官悉分左右,詞人為左,餘人為右。紹聖中罷之。崇甯初,以議者有請,自承直至將仕郎,凡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階。政和末,自從政至迪功郎,又改選人三階,於是文階始備。而武階亦詔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而橫班十二階使、副亦然。故有郎居大夫之上者。繼以新名未具,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階,通為橫班,而文武官制益加詳矣。
大抵自元祐以後,漸更元豐之制:二府不分班奏事,樞密加置簽書,戶部則不令右曹專典常平而總於其長,起居郎、舍人則通記起居而不分言動,館職則增置校勘黃本。凡此,皆與元豐稍異也。其後蔡京當國,率意自用。然動以繼志為言,首更開封守臣為尹、牧,由是府分六曹,縣分六案。又內侍省職,悉仿機廷之號。已而修六尚局,建三衛,即又更兩省之長為左輔、右弼,易端揆之稱為太宰、少宰。是時員既濫冗,名且紊雜。甚者走馬承受升擁使華;黃冠道流,亦濫朝品。元豐之制,至此大壞。及宣和末,王黼用事,方且追咎元祐紛更,乃請設局,以修《官制格目》為正名,亦何補矣。
建炎中興,參酌潤色,因呂頤浩之請,左、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兩省侍郎改為參知政事,三省之政合乎一。乾道八年,又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刪去三省長官虛稱,道揆之名遂定。然維時多艱,政尚權宜。禦營置使,國用置使,修政局置提舉,軍馬置都督,並以宰相兼之。總制司理財,同都督、督視理兵,並以執政兼之。因事創名,殊非經久。惟樞密本兵,與中書對掌機務,號東、西二府,命宰相兼知院事。建炎四年,實用慶曆故典。其後,兵興則兼樞密使,兵罷則免;至開禧初,始以宰臣兼樞密為永制。
當多事時,諸部或長貳不並置,或並郎曹使相兼之,惟吏部、戶部不省不並。兵休稍稍增置。其後,詔非曾任監司、守臣,不除郎官,著為令。又增館閣員,廣環衛官。然紹興務行元祐故事,以「左右」二字分別流品,其後,以人言省去,寧清濁相涵,無絕人遷善之路。橫班以郎居大夫之上,既厘而正之矣,而介胄之士與縉紳同稱,寧名號未正,毋示人以好武之機。陳傅良欲定史官遷次之序,眾論韙之,而未及行。洪邁欲改三衙軍官稱謂,當時嘉之,卒未暇講。考古之制,量今之宜,蓋自元祐以逮政和,已未嘗拘乎元豐之舊。中興若稽成憲,二者並行而不悖。故凡大而分政任事之臣,微而筦庫監局之官,沿襲不革者,皆先後所同便也。或始創而終罷,或欲革而猶因,則有各當其可者焉。類而書之,先後互見,作《職官志》。以至廩給、傔
從,雖微必錄,並從舊述雲。
三師三公宋承唐制,乙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為宰相、親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不預政事,皆赴上於尚書省。凡除授,則自司徒遷太保,自太傅遷太尉,檢校官亦如之。太尉舊在三師下,由唐至宋加重,遂以太尉居太傅之上。若宰臣官至僕射致仕者,以在位久近,或已任司空、司徒,則拜太尉、太傅等官。若太師則為異數,自趙普以開國元勳,文彥博以累朝耆德,方特拜焉。雖太傅王旦、司徒呂夷簡各任宰相二十年,止以太尉致仕。
熙甯二年,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平章事,辭司空、侍中。三年,曾公亮除守司空、檢校太師兼侍中,以兩朝定策之功辭相位也。六年,文彥博除守司徒兼侍中。九年,彥博除守太保兼侍中,辭太保。元豐三年,以曹佾檢校太師、守司徒兼中書令。九月,詔檢校官除三公、三師外並罷。又以文彥博落兼侍中,除守太尉,富弼守司徒,皆錄定策之功也。六年,彥博守太師致仕。八年,王安石守司空,曹佾守太保。元祐元年,文彥博落致仕,太師、平章軍國重事,呂公著守司空、同平章軍國重事。崇甯三年,蔡京授司空,行尚書左僕射。大觀元年,京為太尉;二年,為太師。政和二年,京落致仕,依前太師,三日一至都堂治事。九月,詔:「乙太師、太傅、太保,古三公之官,今為三師,古無此稱,合依三代為三公,為真相之任。司徒、司空,週六卿之官,太尉,秦主兵之任,皆非三公,並宜罷之。仍考周制,立三孤少師、少傅、少保,亦稱三少,為三次相之任。」至是,京始以三公任真相。
三公自國初以來,未嘗備官。獨宣和末,三公至十八人,三少不計也。太師三人:蔡京、童貫、鄭紳;太傅四人:王黼、燕王俁、越王偲
、鄆王楷;太保十一人:蔡攸、肅王樞至儀王。渡江後,秦檜為太師,張俊、韓世忠為太傅,劉光世為太保。乾道初,楊沂中、吳璘並為太傅。紹熙初,史浩為太師,嗣秀王為太保。自紹熙後,三公未嘗備官。其後,韓仛胄、史彌遠、賈似道專政,皆至太師焉。
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平庶政,事無不統。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真相之任,無常員;有二人,則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師為之。其上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或置三相,則昭文、集賢二學士並監修國史,各除。唐以來,三大館皆宰臣兼,故仍其制。國初,范質昭文學士,王溥監修國史,魏仁浦集賢學士,此為三相例也。神宗新官制,於三省置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以官高不除人,而以尚書令之貳左、右僕射為宰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政和中,改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仍兼兩省侍郎。靖康中,複改為左、右僕射。
建炎三年,呂頤浩請參酌三省之制,左、右僕射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二侍郎並改為參知政事,廢尚書左、右丞。從之。乾道八年,詔尚書左、右僕射可依漢制改為左、右丞相。詳定敕令所言:「近承詔旨,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令刪去侍中、中書、尚書令,以左、右丞相充。緣舊左、右僕射非三省長官,故為從一品。今左、右丞相系充侍中、中書、尚書令之位,即合為正一品。」從之。丞相官乙太中大夫以上充。
平章軍國重事元祐中置,以文彥博太師、呂公著守司空相繼為之,序宰臣上。所以處老臣碩德,特命以寵之也。故或稱「平章軍國重事」,或稱「同平章軍國事」。五日或兩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其後,蔡京、王黼乙太師總三省事,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開禧元年,韓侂胄拜平章,討論典禮,乃以「平章軍國事」為名。蓋省「重」字則所預者廣,去「同」字則所任者專。邊事起,乃命一日一朝,省印亦歸其第,宰相不復知印。其後,賈似道專權,竊位日久,尊寵日隆,位皆在丞相上。
使相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者,皆謂之使相。不預政事,不書敕,惟宣敕除授者,敕尾存其銜而已。乾德二年,範質等三相皆罷,以趙普同平章事,李崇矩樞密使。命下,無宰相書敕,使問翰林陶谷。穀謂:「自昔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數日無宰相,時左僕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書敕。」竇儀曰:「谷之所陳,非承平令典。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可書敕。」從之。
參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參庶務。乾德二年置,以樞密直學士薛居正、兵部侍郎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先是,已命趙普為相,欲置之副,而難其名稱。以問翰林學士陶谷曰:「下宰相一等有何官?」對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故以命之。仍令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殿廷別設磚位,敕尾著銜降宰相,月奉雜給半之,未欲與普齊也。開寶六年,始詔居正、餘慶於都堂與宰相同議政事。至道元年,詔宰相與參政輪班知印,同升政事堂。押敕齊銜,行則並馬,自寇准始,以後不易。
元豐新官制,廢參知政事,置門下、中書二侍郎,尚書左、右丞以代其任。建炎三年,複以門下、中書侍郎為參知政事,而省左、右丞。乾道八年,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其參知政事如故,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員或一員。嘉泰三年,始除三員。故事,丞相謁告,參預不得進擬。惟丞相未除,則輪日當筆,然多不逾年,少僅旬月。淳熙初,葉衡罷相,龔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創見也。
門下省受天下之成事,審命令,駁正違失,受發通進奏狀,進請寶印。凡中書省畫黃、錄黃,樞密院錄白、畫旨,則留為底。及尚書省六部所上有法式事,皆奏覆審駁之。給事中讀,侍郎省,侍中審,進入被旨畫聞,則授之尚書省、樞密院。即有舛誤應舉駁者,大則論列,不則改正。凡文書自內降者,著之籍。章奏至,則受而通進,俟頒降,分送所隸官司。凡吏部擬六品以下職事官,則給事中校其仕曆、功狀,侍郎。侍中引驗審察,非其人則論奏。凡遷改爵秩、加敘勳封、四選擬注奏鈔之事,有舛誤,退送尚書省。覆刑部大理寺所斷獄,審其輕重枉直,不當罪,則以法駁正之。
國初循舊制,以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之職,複用兩制官一員判門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郎、左散騎常侍各一人,給事中四人,左諫議大夫、起居郎、左司諫、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書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戶房、兵禮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銷二房。至是,厘中書為三省,分兵與禮為六房,各因其省之事而增益之。門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戶房,曰禮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視其房之名,而主行尚書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開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庫房,亦皆視其名,而受遣文書、表狀,與供閱敕令格式、擬官爵封勳之類,惟班簿、本省雜務則歸吏房。吏四十有九:錄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書令史十有八人,守當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守當官六人,守闕守當官十人。元豐八年,以門下、中書外省為後省,門下外省複置催驅房。元祐三年,詔吏部注通判,赴門下引驗;應省、台、寺、監諸司人吏四分減一。複置點檢房。四年,又別立吏額。紹聖二年,守闕守當官,門下、中書省各以百人,尚書省百五十人為額。四年,三省吏員並依元豐七年額。
侍中掌佐天子議大政,審中外出納之事。大祭祀則版奏中嚴外辦,導輿輅,詔升降之節;皇帝齋則請就齋室。大朝會則承旨宣制、告成禮,祭祀亦如之。冊後則奉寶以授司徒。國朝以秩高罕除。知建隆至熙寧,真拜侍中才五人,雖有用他官兼領,而實不任其事。官制行,以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職,別置侍郎以佐之。南渡後,置左、右丞相,省侍中不置。
侍郎掌貳侍中之職,省中外出納之事。大祭祀則前導輿略,詔進止。大朝賀則授表以奏祥瑞。冊後則奉節及寶位。與知樞密院、同知樞密院、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執政官。南渡後,複置參知政事,省門下侍郎不置。
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司諫左正言同掌規諫諷諭。凡朝政闕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違失,皆得諫正。國初雖置諫院,知院官凡六人,以司諫、正言充職;而他官領者,謂之知諫院。正言、司諫亦有領他職而不預諫諍者。官制行,始皆正名。
元豐八年,諫議大夫孫覺言:「據《官制格目》,諫官之職,凡發令舉事,有不便於時,不合於道,大則廷議,小則上封。若賢良之遺滯于下,忠孝之不聞於上,則以事狀論薦,乞依此以修舉職事。」八月,門下省言:「諫議大夫、司諫、正言合通為一。」詔並從之。十月,詔仿《六典》置諫官員。元祐元年二月,詔諫官雖不同省,許二人同上殿。後又從司諫虞策之請,如獨員,許與台官同對。九月,左、右正言久闕,侍御史王岩叟言:「國家仿近古之制,諫官六員,方之先王,已自為少,望詔補足,無令久空職。」十月,司諫王覿言:「自今中書舍人闕,勿以諫官兼權。」從之。十一月,岩叟又言:「近降聖旨,兩省諫官各令出入異戶,勿與給事中、中書舍人通。實欲限隔諫官,不使在政事之地,恐知本末,數論列爾。」尋詔諫官直舍仍舊。八年,詔執政親戚不除諫官。建中靖國元年,言者謂諫官論事,惟憑詢訪,而百司之事,六曹所報外,皆不得其詳。遂詔諫官案許關台察。
給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讀中外出納,及判後省之事。若政令有失當,除授非其人,則論奏而駁正之。凡章奏,日錄目以進,考其稽違而糾治之。故事,詔旨皆付銀台司封駁。官制行,給事中始正其職,而封駁司歸門下。
元豐五年五月,詔給事中許書畫黃,不書草,著為令。六月,給事中陸佃言:「三省、密院文字,已讀者尚令封駁,慮失之重複。」。詔罷封駁房。六年,詔駁正事赴執政稟議。七年,有旨,舉駁事,依中書舍人封還詞頭例。既而令稟議如初,給事中韓忠彥言:「給、舍職位頗均,一則不稟白而聽封還,一則許舉駁而先稟議,於理未允。且朝廷之事執政所行,職當封駁則已與執政異,自當求決于上,尚何稟議之有?」詔從之。紹聖四年,葉祖洽言:「兩省置給、舍,使之互察。今中書舍人兼權封駁,則給事中之職遂廢。」詔特旨書讀不回避,餘互書判。元符三年,翰林學士曾肇言:「門下之職,所以駁正中書違失。近日給事封駁中書錄黃,乃令舍人書讀行下,隳壞官制,有損治體。願正紀綱,為天下後世法。」重和元年,給事中張叔夜言:「凡命令之出,中書宣奉,門下審讀,然後付尚書頒行,而密院被旨者,亦錄付門下,此神宗官制也。今急速文字,不經三省,而諸房以空黃先次書讀,則審讀殆成虛設矣,乞立法禁。」從之。
凡分案五:曰上案,主寶禮及朝會所行事;曰下案,主受發文書;曰封駁案,主封駁及試吏,校其功過;曰諫官案,主關報文書;曰記注案,主錄起居注。其雜務則所分案掌焉。紹興以後,止除二人或一人。
起居郎一人,掌記天子言動。禦殿則侍立,行幸則從,大朝會則與起居舍人對立于殿下螭首之側。凡朝廷命令赦宥、禮樂法度損益因革、賞罰勸懲、群臣進對、文武臣除授及祭祀宴享、臨幸引見之事,四時氣候、四方符瑞、戶口增減、州縣廢置,皆書以授著作官。
國朝舊置起居院,命三館校理以上修起居注。熙寧四年,詔諫官兼修注者,因後殿侍立,許奏事。元豐二年,兼修注王存乞複起居郎、舍人之職,使得盡聞明天子德音,退而書之。神宗亦謂:「人臣奏對有頗僻讒慝者,若左右有史官書之,則無所肆其奸矣。」然未果行。故事,左、右史雖日侍立,而欲奏事,必稟中書俟旨。存因對及之。八月,乃詔雖不兼諫職,許直前奏事。蓋存發之也。官制行,改修注為郎、舍人。六年,詔左、右史分記言動;元祐元年,仍詔不分。七年,詔邇英閣講讀罷,有留身奏事者,許侍立。紹聖元年,中丞黃履言:「所奏或幹機密,難令旁立,仍依先朝故事。」先是,禦後殿則左、右史分日侍立;崇寧三年,詔如前殿之儀,更不分日。大觀元年,詔事有足以勸善懲惡者,雖秩卑亦書之。紹興二十八年,用起居郎洪遵言,起居郎、舍人自今後許依講讀官奏事。隆興元年,用起居郎兼侍講胡銓言,前殿依後殿輪左、右史侍立。
符寶郎二人,掌外廷符寶之事。禁中別有內符寶郎。官制行,未嘗除。大觀初,八寶成,詔依《唐六典》增置。靖康罷之。
通進司隸給事中,掌受三省、樞密院、六曹、寺監百司奏牘,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領天下章奏案牘,具事目進呈,而頒佈於中外。
進奏院隸給事中,掌受詔敕及三省、樞密院宣紮,六曹、寺監百司符牒,頒于諸路。凡章奏至,則具事目上門下省。若案牘及申稟文書,則分納諸官司。凡奏牘違戾法式者,貼說以進。
熙寧四年,詔:「應朝廷擢用材能、賞功罰罪事可懲勸者,中書檢正、樞密院檢詳官月以事狀錄付院,謄報天下。」元祐初,罷之。紹聖元年,詔如熙寧舊條。靖康元年二月,詔:「諸道監司、帥守文字,應邊防機密急切事,許進奏院直赴通進司投進。」
舊制,通進、銀台司,知司官二人,兩制以上充。通進司,掌受銀台司所領天下章奏案牘,及閣門在京百司奏牘、文武近臣表疏,以進禦,然後頒佈於外。銀台司,掌受天下奏狀案牘,抄錄其目進禦,發付勾檢,糾其違失而督其淹綬。發敕司,掌受中書、樞密院宣敕,著籍以頒下之。
登聞檢院,隸諫議大夫;登聞鼓院,隸司諫、正言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軍期機密、陳乞恩賞、理雪冤濫,及奇方異術、改換文資、改正過名,無例通進者,先經鼓院進狀;或為所抑,則詣檢院。並置局於關門之前。
中興後,檢、鼓、糧、審計、官告、進奏,謂之六院。例以京官知縣有政績者充;亦有自郡守除者,繼即除郎。恩數略視職事官,而不入雜壓。紹興十一年,胡汝明以料院除監察禦史,遂遷侍御史。乾道後,相繼入台者數人,六院彌重,為察官之儲。淳熙初,班寺監、丞之上。紹熙二年,詔六院官複入雜壓,在九寺簿之下,六院各隨所隸。
中書省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行台諫章疏、群臣奏請興創改革,及中外無法式事應取旨事。凡除省、台、寺、監長貳以下,及侍從、職事官,外任監司、節鎮、知州、軍通判,武臣遙郡橫行以上除授,皆掌之。
凡命令之體有七:曰冊書,立後妃,封親王、皇子、大長公主,拜三師、三公、三省長官,則用之。曰制書,處分軍國大事,頒赦宥德音,命尚書左右僕射、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凡告廷除授,則用之。曰誥命,應文武官遷改職秩、內外命婦除授及封敘、贈典,應合命詞,則用之。曰詔書,賜待制、大卿監、中大夫、觀察使以上,則用之。曰敕書,賜少卿監、中散大夫、防禦使以下,則用之。曰禦劄,佈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號令,則用之。曰敕榜
,賜酺及戒勵百官、曉諭軍民,則用之。皆承制畫旨以授門下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留其所得旨為底:大事奏稟得旨者為「畫黃?,小事擬進得旨者為「錄黃」。凡事幹因革損益,而非法式所載者,論定而上之。諸司傳宣、特旨,承報審覆,然後行下。
設官十有一:令、侍郎、右散騎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諫議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諫、右正言各一人。
分房八、曰吏房,曰戶房,曰兵禮房,曰刑房,曰工房,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敕庫房。元祐以後,析兵、禮為二,增催驅、點檢,分房十有一,後又改主事房為開拆。凡吏房,掌行除授、考察、升黜、賞罰、廢置、薦舉、假故、一時差官文書。曰戶房,掌行廢置升降郡縣、調發邊防軍須、給貸錢物。曰禮房,掌行郊祀陵廟典禮、後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冊、科舉考官、外夷書詔。曰兵房,掌行除授諸蕃國王爵、官封。曰刑房,掌行赦宥及貶降、敘複。曰工房,掌行營造計度及河防修閉。凡尚書省所上奏請、台諫所陳章疏、內外臣僚官司申請無法式應取旨者,六房各視其名而行之。曰主事房,掌行受發文書。曰班簿房,掌百官名籍具員。曰制敕庫房,掌編錄供檢敕、令、格、式及架閣庫。曰催驅房,督趣稽違。曰點檢房,省察差失。吏四十有五:錄事三人,主事四人,令史七人,書令史十有四人,守當官十有七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守當官六人,守闕守當官十人。
元豐八年,詔待制以上磨勘,本省進擬。元祐三年,詔應除授從中批付中書省者,並三省行。紹聖五年,詔臣僚上殿紮子,中書省進呈取旨;其承受傳宣、內降,非有司所可行者,申中書省或樞密院奏審。
令掌佐天子議大政,授所行命令而宣之。祀大神祇則升壇,享宗廟則升阼階而相其禮。臨軒冊命則讀冊。建儲則升殿宣制,持冊及璽綬以授太子。大朝會則詣禦坐前奏方鎮表及祥瑞。國朝未嘗真拜,以他官兼領者不預政事,然止曹佾一人,餘皆贈官。官制行,以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令之職,別置侍郎以佐之。中興後,置左、右丞相,省令不置。
侍郎掌貳令之職,參議大政,授所宣詔旨而奉之。凡大朝會則押表及祥瑞案。臨軒冊命則押冊引案,以所奏文及冊書授令。四夷來朝則奏其表疏,以贄幣付有司。南渡後,複置參知政事,省中書侍郎不置。
舍人四人,舊六人。掌行命令為制詞,分治六房,隨房當制,事有失當及除授非其人,則論奏封還詞頭。國初,為所遷官,實不任職,複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主行詞命,與學士對掌內外制。凡有除拜,中書吏赴院納詞頭。其大除拜,亦有宰相召舍人面授詞頭者。若大誥命,中書並敕進入,從中而下,餘則發敕官受而出之。及修官制,遂以實正名,而判後省之事。分案五:曰上案,掌冊禮及朝會所行事;曰下案,掌受付文書;曰制誥案,掌書錄製詞及試吏,校其功過;曰諫官案,掌受諸司關報文書;曰記注案,掌錄記注。其雜務則隨所分案掌之。
元豐六年,詔中書省置點檢房,令舍人通領。元祐元年,詔舍人各簽諸房文字,其命詞則輪日分草。九月,詔時暫闕官,依門下、尚書省例,送本省官兼權。紹聖四年,蹇序辰請自今命詞,以元行遣文書同檢送當制舍人。從之。建炎後同,他官兼攝者則稱權舍人,資淺者為直舍人院。
起居舍人一人,掌同門下省起居郎。侍立修注官,元豐前,以起居郎、舍人寄祿,而更命他官領其事,謂之同修起居注。官制行,以郎、舍人為職任。淳熙十五年,羅點自戶部員外郎為起居舍人,避其祖諱,乃以為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其後兩史或闕而用資淺者,則降旨以某人權侍立修注官。
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司諫右正言與門下省同,但左屬門下,右屬中書,皆附兩省班籍,通謂之兩省官。元豐既新官制,職事官未有不經除授者,惟御史大夫、左右散騎常侍,始終未嘗一除人。蓋兩官為台諫之長,無有啟之者。中興初,詔諫院不隸兩省。紹興二年,詔並依舊赴三省元置局處。淳熙十五年,用林栗言,置左右補闕、拾遺,專任諫正,不任糾劾之事。逾年減罷。法司令史、書令史、守當官各一人,守闕守當官三人,乾道六年減二人。
檢正官五房各一人,掌糾正省務。熙寧三年置,以京朝官充,選人即為習學公事。官制行,罷之,而其職歸左右司。建炎三年,中書門下省言:「軍興以來,天下多事,中書別無屬官。元豐以前,有檢正官,後因置左右司,遂不差,致朝廷及應報四方行移稽留,無檢舉催促。今欲差官兩員充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內一員檢正吏、禮、兵房,一員檢正戶、刑、工房。
從之。至次年,詔並罷。紹興二年,詔中書門下省複置檢正官一員。
建炎三年指揮,中書門下省並為一。中書省錄事、主事、令史、書令史、守當官共四十三人;門下省錄事、主事、令史、書令史、守當官共四十六人,依祖額以八十九人為額。守闕守當官兩省各一百人,共存留一百五十人,中書省六分,門下省四分。
尚書省掌施行制命,舉省內綱紀程式,受付六曹文書,聽內外辭訴,奏禦史失職,考百官庶府之治否,以詔廢置、賞罰。曰吏部,曰戶部,曰禮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皆隸焉。凡天下之務,六曹所不能與奪者,總決之;應取裁者,隨所隸送中書省、樞密院。事有成法,則六曹准式具鈔,令、僕射、丞檢察簽書,送門下省畫聞。審察吏部注擬文武官及封爵承襲、賜勳定賞之事。朝廷有疑事,則集百官議其可否。凡更改申明敕令格式、一司條法,則議定以奏覆,太常、考功諡議亦如之。季終,具賞罰勸懲事付進奏院,頒行於天下。大祭祀則誓戒執事官。
設官九:尚書令、左右僕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各一人。分房十:曰吏房,曰戶房,曰禮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各視其名而行六曹諸司所上之事;曰開拆郎,主受遣文書;曰都知雜房,主行進制敕目、班簿具員,考察都事以下功過遷補;曰催驅房,主考督文牘稽違;曰制敕庫房,主編檢敕、令、格、式,簡納架閣文書。置吏六十有四都事三人,主事六人,令史十有四人,書令史三十有五人,守當官六人。元豐四年,詔尚書都省及六曹,各輪郎官一員宿直。五年,詔得旨行下並用紮子。紹聖元年,詔在京官司所受傳宣、內降,隨事申尚書省或樞密院覆奏。二月,詔尚書都省彈奏六察禦史,糾不當者。
令掌佐天子議大政,奉所出命令而行之。其屬有六曹,凡庶務皆會而決之。凡官府之紀綱程式,無不總焉。大事三省通議,則同執政官合班;小事尚書省獨議,則同僕射、丞分班論奏。若事由中書、門下而有失當應奏者,亦如之。與三師、三公、侍中中書令俱以冊拜。自建降以來不除,惟親王元佐元儼以使相兼領,不與政事。政和二年,詔:「尚書令,太宗皇帝曾任,今宰相之官已多,不須置。」然是時說者以謂為令者唐太宗也,熙陵未嘗任此,蓋時相蔡京不學之過。宣和七年,詔複置令,亦虛設其名,無有除者。南渡後,並省不置。
左僕射右僕射掌佐天子議大政,貳令之職,與三省長官皆為宰相之任。大祭祀則掌百官之誓戒,視滌濯告潔,贊玉幣爵玷之事。自官制行,不置侍中、中書令,以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侍中、中書令職事。政和中,詔曰:「昔我神考,訓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僕臣之賤,充宰相之任,可改左僕射為太宰,右僕射為少宰。」靖康元年,詔依元豐舊制,複為左、右僕射。南渡後,置左、右丞相,省僕射不置。
左丞右丞掌參議大政,通治省事,以貳令、僕射之職。僕射輪日當筆,遇假故,則以丞權當筆知印。大祭祀酌獻,薦饌進熟,則受爵酒以授僕射。舊班六曹尚書下,官制行,升其秩為執政。元豐五年五月,詔左右僕射、丞合治省事。是月,禦史言:「左、右丞蒲宗孟、王安禮於都堂下馬,違法犯分。」安禮爭論帝前,神宗是之。今左、右丞於都堂上下馬,自此始。南渡後,複置參知政事,省左、右丞不置。
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員外郎右司員外郎各一人,掌受付六曹之事,而舉正文書之稽失,分治省事:左司治吏、戶、禮、奏鈔、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鈔房,而開拆、制敕、禦史、元豐六年,都司置禦史房,主行彈糾禦史案察失職。催驅、封椿
印房,則通治之,有稽滯,則以期限舉催。初,于都司置吏設案,而議者謂台郎宰掾不當自為官司。遂隨省房分治所領之事,惟置手分、書奏各四人,主行校定省吏都事以下功過及遷補之事。
建炎三年,詔減左、右司郎官兩員,置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二員。至次年,檢正省罷,其左、右司郎官依舊四員。紹興三十二年,詔尚書省吏房、兵房,三省、樞密院機速房,尚書省刑房、戶房、工房,三省、樞密院看詳賞功房,尚書省禮房,令左、右司郎官四員從上分房書擬。隆興元年,詔左、右司郎官各差一員。乾道六年,詔榷貨務都茶場依建炎三年指揮,委都司官提領措置。乾道七年,複添置右司郎官二人。
榷貨務都茶場,都司提領。
提轄官一員,京朝官充。
監場官二員,京選通差。
掌鹺、茗、香、礬鈔引之政令,以通商賈、佐國用。舊制,置務以通榷易。建炎中興,又置都茶場,給賣茶引,隨行在所榷貨務置場雖分兩司,而提轄官、監官並通銜管幹。外置建康、鎮江務場,並冠以行在為名,以都司提領,不系戶部經費。建康、鎮江續分隸總領所。開禧初,以總領所侵用儲積錢,令徑隸提領所。乾道七年,提領所置幹辦官一員。
右提轄官與雜買務雜賣場、文思院、左藏東西庫提轄,並稱四轄。外補則為州,內遷則為寺監丞、簿,亦有徑為雜臨司,或入三館。乾道間,榷務王禋除市舶,左藏王揖除坑冶鑄錢司,淳熙間,熊克自文思除校書郎。
紹熙以後,往往更遷六院官,或出為添倅
,有先後輕重之異焉。
左藏封樁庫,都司提領。
監官一員,監門官一員。淳熙九年,以都司提領。初創,非奉親與軍須不支。後或撥入內庫,或以供宮廷諸費,亦以備振恤之用。
提舉修敕令自熙甯初,編修《三司令式》,命宰臣王安石提舉,是後,皆以宰執為之。詳定官,以侍從之通法令者充,舊制二員。宣和中,增至七員。靖康初,減為三員。刪定官,無常員。先是,嘗別修一司敕命。大觀三年,詔六曹刪定官併入詳定一司敕令所,為一局。
制置三司條例司掌經畫邦計,議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寧二年置,以知樞密院陳升之參知政事王安石為之,而蘇轍、程顥等亦皆為屬官。未幾,升之相,乃言:「條例者有司事爾,非宰相之職,宜罷之。」帝欲並歸中書,安石請以樞密副使韓絳代升之焉。三年,判大名府韓琦言:「條例司雖大臣所領,然止是定奪之所。今不關中書而逕自行下,則是中書之外又有一中書也。」五月,罷歸中書。
三司會計司熙甯七年,置於中書,以宰相韓絳提舉。先是,絳言總天下財賦,而無考較盈虛之法,乃置是司。既而事多濡滯,八年,絳坐此罷相,局亦尋廢。
編修條例司熙甯初置,八年罷。
經撫房專治邊事。宣和四年,宰臣王黼主伐燕之議,置於三省,不復以關樞密院。六年,罷。
提舉講議司崇甯元年七月,詔如熙甯條例司故事,都省置講議司。以宰相蔡京提舉,侍從為詳定官,卿監為參詳官;又置檢討官,凡宗室、冗官、國用、商旅、鹽鐵、賦調、尹牧,每一事各三人主之。時又分武備一房,別為樞密院講議司。三年三月,知樞密院事蔡卞奏罷。
三年四月結局。宣和六年,又於尚書省置講議司。十二月,命太師致仕蔡京兼領,聽就私第裁處,仍免簽書。
議禮局大觀元年,詔於尚書省置,以執政兼領。詳議官二員,以兩制充。應凡禮制本末,皆議定取旨。政和三年,《五禮儀注》成,罷局。
禮制局討論古今宮室、車服、器用、、冠昏、喪祭沿革制度。政和二年,置於編類御筆所,有詳議、同詳議官,宣和二年,詔與大晟府製造所協聲律官並罷。
志第一百二十五職官十二(奉祿制下)
○增給公用錢給券職田
增給
權三司使,知開封府,百千。權發遣三司使,五十千。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三副使,觀文殿大學士,三十千。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元豐添保和殿大學士。
宮觀、三司判官,判子司,權及權發遣同。開封府判官,提舉諸司庫務,管轄三司軍大將,提點內弓箭庫,二十千。宮觀都監、勾當官,十七千。任都知、押班者,二十千。資政、端明、翰林侍讀、元祐複置翰林侍讀、侍講學士,紹聖中罷。
龍圖、天章學士,元豐添保和、延康、定文、顯謨、徽猷學士。
樞密直、後改述古殿。
龍圖、天章直學士,元豐添定文、顯謨、微猷直學士,保和、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奠待制。
十五千。春、冬綾各五匹,絹十七匹,羅一匹,綿五十兩。已上大學士至待制,奉隨本官,衣賜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大觀二年,戶部尚書左睿言:「見編修《祿格》,學士添支比正任料錢相去遼邈,如觀文殿大學士、節度使從二品,大學士添支三十千而已,節度使料錢乃四百千,傔
從、粟帛等稱是。或謂大學士有寄祿官料錢,故添支數少。今以銀青光祿大夫任觀文殿大學士較之,則通料錢不及節度使之半,其厚薄不均明矣。自餘學士視諸正任,率皆不等。欲將職錢改作貼職錢以別之。正任料錢、公使為率,參酌立定。自學士至直閣以上貼職錢,不以內外,並給。觀文殿大學士,百千。觀文學士,資政大學士,八十千。端明後改延康殿學士,五十千。前執政加二十千。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學士,樞密直改述古學士,四十千。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直學士,三十千。待制,二十千。集賢改集英殿修撰,十五千。直龍圖閣至直秘閣,十千。」詔從之。宣和三年,戶部尚書沈積中、侍郎王蕃言:「元豐法,帶職人依《嘉祐祿令》,該載觀文殿大學士以下至直學士,添支錢三等,自三十千至十五千。大觀中,因敕令所啟請,改作貼職錢,觀文大學士至直秘閣,自百千至十千,凡九等。兼增添在京供職米麥,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自五十石至二十五石四等,比舊法增多數倍。」又奏:「學士提舉在京官,除本身請給外,更請貼職,並差遣添支,比六曹尚書、翰林學士承旨幾及一倍以上,非稱事制祿之意。」詔並依元豐法,禦史中丞二十千,察案禦史十千,籍田令七千;並依元豐三年詔,司農寺丞十五千,主簿京朝官十二千,選人十千。熙寧三年,詔廣親、睦親宅記室、講書十五千,教授十二千,軍巡使十七千,權使及判官七千。已上並元豐制,已下惟增散官而已。
群牧使、副使,開封推官,三司河渠勾當公事、同管勾河渠案公事,十五千。群牧都監,十三千。銀台司,審官院,三班院,吏部銓,登聞檢院、鼓院,太常禮院主判官,糾祭在京刑獄,群牧判官,監察使,十千。判司農寺,七千。
其知、判諸路州、軍、府,有六十千至七千,凡八等。有以官者:三師,三公,六十千。僕射,東宮三師,並曾任中書、樞密,特進,五十千。尚書並左、右丞,東宮三少,金紫光祿大夫至光祿大夫,學士,給事中,諫議,舍人,待制已上,並橫班使、副,三十千。橫班有二百千者。待制已上充益、梓、利、夔州路知州,給鐵錢二百千。橫班副使知夔州,一百五十千,知諸州、軍者,八十千。
大卿監,諸司使、副至供奉官,中大夫至中散大夫,武功郎至秉義郎,閤門祗候已上,十五千。十五千已上有從州、府地望給者。不系大卿,充益、梓、利、夔知州,給鐵錢一百五十千。諸司副使至供奉官、閤門祗候已上知四州同。若知諸州、軍,八十千。惟諸司使一百千。朝官忠翊郎,侍禁,閤門祗候,十千。朝官權知軍、州、府者同。若知四路諸州、府,給鐵錢八十千,知軍六十千。侍禁、閤門祗候、知諸軍、州同。
保義郎,殿直,閤門祗候,八千。若知四路諸州、軍者,給鐵錢五十千。
京官十千至七千,有二等。知四路州、府,給鐵錢六十千;知軍,五十千。試銜及州縣官,職官兼知春州,七千。有以州望者:河南、大名、荊南、永興、江甯,杭、揚,潭、並、代州,三十千。應天、真定、鳳翔、陝府,秦、青、洪州,二十千。河中,鄆、許、襄、孟、滑、鄭、滄、刑、澶、貝、相、華、晉、潞、廬、壽、宿、泗、楚、蘇、越、潤、常州,十五千。廣州知州,歲七百千,逐月均給。舊月給百千,大中祥符六年,令歲取五百千,餘充添給。益州給鐵錢三百千,梓州二百千,夔州百五十千,餘州約銅錢數而給之。
有都總管、經略安撫等使者、河北四路,真定、瀛州、定州、大名。
陝西逐路,永興、秦州、渭州、慶州、延州。
河東路,太原。
前任兩府,並五十千;諫議、舍人、待制、太中大夫已上,三十千。並特添二十千。知大名府帶河北路安撫使同。知並州帶學士即五十千,而無特給。
三路管勾機宜文字,朝官十千,京官七千。石桂州充文南西路都鈐轄、經略安撫使,自諫議、舍人、待制及大卿監、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已上,三十千。朝臣充廣西路兵馬都鈐轄兼本路安撫管勾經略司公事,即二十。
河北沿邊安撫副使、都監以橫行使充者,三十千。自橫行副使並諸司使、副至崇班、武功大夫、敦武郎以上充者,二十千。供奉官、秉義郎、閤門祗候充都監,十五千。
同管勾河東緣邊安撫司公事,以橫行副使至內殿崇班、敦武郎以上,二十千。
通判,大藩有二十千至十五千者。餘州、軍,朝官有十千至七千者,京官七千。朝官通判益州,給鐵錢八十千,京官六十千。
朝官通判益、梓、利、夔路州、軍、府,給鐵錢七十千,京官五十千。簽判,朝官十千,京官七千。朝官簽判益、梓州,給鐵錢七十千,京官五十千。
三路轉運使,淮南、江浙、荊湖制置茶鹽等稅都大發運使,諫議、待制、大卿監以下,太中、中散以上,三十千。朝官充發運使、副,二十千。武功大夫至武翼郎、諸司使副充發運使副、都監同朝官;充判官,十千。
三門、白波發運使,朝官二十千;朝官充判官,十千,京官七千。諸路轉運使、副,朝官宣德郎以下,二十千,任四路者,給鐵錢一百五十千。判官十千。任福建、廣南東西路,十五千。任益、梓、利、夔四路,給鐵錢八十千。諸路提點刑獄,勸農使、副,開封府界提點諸縣鎮公事,二十千。忠翊郎、侍禁、閤門祗候以下任諸路提點刑獄、勸農使副並府界同提點,武郎、內殿崇班已上者,十五千。朝官並秉義郎、供奉官、閤門祗候已上任四路提點刑獄,給鐵錢一百五十千。忠翊郎、侍禁、閤門祗候以下,一百千。
諸路副都總管,權總管,都鈐轄,路分鈐轄,州鈐轄,路分都監,有五十千至八千,凡六等。任四路,給鐵錢有二百千至一百千,凡三等。
府界及諸路州、府、軍、監、縣、鎮都監、巡檢、砦主、監押,自諸司使以下至三班借職,武功大夫至承信郎已上,十五千至五千,凡六等。任四路,給鐵錢有一百千至五十千,凡四等。陝西、河東沿邊諸族蕃官巡檢,自十五千至四千,凡六等。諸路走馬承受公事,自從義郎至保義郎。供奉官至殿直,並兩省自供奉官至黃門,自十千至五千,凡四等。任四路,給鐵錢自六十千至四十千,
凡三等。府界並諸路州、府、軍、監、縣、鎮監當,朝官七千,京官五千至四千,凡二等。武功大夫以下至進義校尉,諸司使以下至三班使臣,自十千至三千,同七等。朝官任川峽州、府、軍、監,給鐵錢五十千,京官三十千至二十五千,凡二等。三班使臣任四路者,自六十千至二十五千,凡五等。
朝官充陝西及江、浙、荊湖、福建、廣南提舉、提點鑄錢等公事,自二十千至十五千,凡二等。朝官充都大提舉河渠司,勾當及提舉宮觀,並催遣輦運、催納,諸州監物務等,自十五千至七千,凡三等。任四路,給鐵錢七十千。
京官充催促輦運、催裝斛鬥綱船,並諸州監物務等,自七千至五千,凡二等。任四路,給鐵錢五十千。
都大提舉修護黃河堤埽岸,諸處巡檢,並監北京大內軍器庫,並蔡河撥發催綱等。並以兩省供奉官以下至內品充,自十千至三千,凡七等。舊志有諸路都部署、鈐轄,有五十千至十五千,凡四等。駐泊都監,兵馬都監,有二十千至十五千,凡六等。諸州監場務,朝官供奉以上七千,京官殿直五千,奉職內品三千,內課頤大者,京朝官與京官同,使臣與兵馬監押同。
大中祥符二年,詔外任官不得挈家屬赴任者,許分添給錢贍本家。添給羊,凡外任給羊有二十口至二口,凡六等。給米,有二十石至二石,凡七等。給面,有三十石至二石,凡七等。傔從,有二十人至二人,凡七等。馬,有十匹至一匹,凡六等。舊志數不同。今從《四朝志》。
建炎南渡以後,奉祿之制,參用嘉祐、元豐、政和之舊,少所增損。惟兵興之始,宰執請受權支三分之一,或支三分之二,或支賜一半,隆興及開禧自陳損半支給,皆權宜也。其後,內外官有添支料錢,職事官有職錢、廚食錢,職纂修者有折食錢,在京厘務官有添支錢、添支米,選人、使臣職田不及者有茶湯錢,其餘祿粟、傔人,悉還疇昔。今合新舊制而參記之。
元豐定制,以官寄祿。南渡重加修定、開府儀同三司,料錢一百貫。特進,九十貫。春、冬衣絹各二十五匹,小綾一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料錢各六十貫,春、冬絹各二十匹,小綾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議大夫,通奉大夫。料錢各五十貫,春、冬絹各十七匹,小綾五匹,春羅一區。冬綿五十兩。
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奉大夫,中散大夫。料錢各四十五貫,春、'冬絹各二直五匹,小綾三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朝議大夫,奉直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以上料錢各三十五貫,春、冬絹各一十五匹,春羅一匹,冬綿三十兩。朝請郎,朝散郎,朝奉郎。以上料錢各三十貫,春、冬絹各一十三匹春羅一匹,綿三十兩議郎。料錢二十貫,春、冬絹各一十匹,冬綿三十兩。
奉議郎。料錢二十貫,春、冬絹各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三十兩通直郎。料錢十八貫,春、冬絹各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三十兩
宣教郎。料錢十五貫,春、冬絹五匹,冬綿十五兩。
宣議郎。
料錢十二貫,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五兩。
承事郎。料錢十貫,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五兩。
承奉郎。料錢八貫。
承務郎。料錢七貫,元豐以來,厘務止支驛料,大觀二年定支。
以上料錢,一分見錢,二分折支。每貫折錢,在京六百文,在外四百文。到任添給驛料。
承直郎。料錢二十五貫,茶湯錢一十貫,廚料米六鬥,面一石五鬥,槁四十束,柴二十束,馬一匹,春、冬絹六匹,綿一十二兩。儒林郎。料錢二十貫,茶湯錢一十貫,廚料米六鬥,面一石五鬥,槁三十束,柴一十五束,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兩,文林郎料錢一十五貫,茶湯錢十貫,廚料米六鬥,面一石五鬥,槁三十束,柴一十五束,春、冬絹各五匹,綿十兩。從事郎,從政郎,修職郎。已上料錢各一十五貫,茶湯錢一十貫,米、麥各二石。迪功郎。料錢一十二貫,茶湯錢一十貫,米麥各一石五鬥。以上錢折支中給一半見錢,一半折支。每貫折見錢七百文。厘務日給,滿替日住。
武臣請奉:太尉。料錢一百貫,春服羅一匹,小綾及絹各十匹,冬服小綾十匹,絹二十匹,綿五十兩。
正任節度使。在光祿大夫之下,初授及帶管軍同,料錢四百貫,祿粟一百五十石。承宣使。在通議大夫之下,料錢三百貫,祿粟一百石。觀察使。在中大夫之下,料錢各二百貫,祿粟一百石,米麥十五石。
防禦使。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二百貫,祿粟一百石,米麥各十二石五鬥。
團練使。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一百五十貫,祿粟七十石,米麥各九石。諸州刺史。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一百貫,祿粟五十石,米、麥各七石五鬥。自承宣使以下,不帶階官者為正任,帶階官者為遙郡,遙郡各在正任之下,請奉與次任、正任一同。靖康指揮:遙郡以上奉錢、衣賜、傔人、奉馬,權支三分之二。
殿前三衙四廂、捧日、天武左右廂都指揮使遙郡團練使。料錢一百貫文。春、冬服絹各十匹。
殿前諸班直都虞候,諸軍都指揮使遙郡刺史。料錢五十貫,衣同前。
龍衛、神衛右廂都指揮使遙郡團練使。同捧日、天武。
龍、神衛諸軍都指揮使遙郡刺史。同殿前。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左、右衛上將軍,在光祿大夫之下。
諸衛上將軍。在通奉大夫之下。以上料錢各六十貫,
春、冬綾各五匹,絹各一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左、右金吾衛大將軍。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三十五貫,春、冬綾三匹,絹七匹,春羅一匹,綿三十兩。
諸衛大將軍。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二十五貫,春、冬綾三匹,絹各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二十兩。
諸衛將軍。在朝奉郎之下,料錢二十五貫,春、冬綾各二匹,絹各七匹,春羅一匹,冬綿十五兩。
率府率,在奉議郎之下。
率府副率。在通直郎之下。料錢十三貫,春、冬絹各五匹,春羅一匹,冬綿一十五兩。
通侍大夫。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五十貫,祿粟二十五石。春絹七匹,冬絹十匹,綿三十兩。
傔二十人,馬三匹。
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協忠大夫,中侍大夫。以上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各三十七貫,祿粟二十五石,春絹七匹,冬絹十匹,綿三十兩,傔二十人,馬三匹。
中亮大夫。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錢三十七貫,祿粟二十五石,春絹七匹,冬絹十匹,綿三十兩,傔二十人,馬三匹。
中衛大夫,翊衛大夫,親衛大夫,在中散大夫之下,防禦使之上。
拱衛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並在奉直大夫之下,諸司正使之上。以上料錢並二十七貫,春絹七匹,冬絹十匹,綿三十兩。
武功大夫,武德大夫,武顯大夫,武節大夫,武略大夫,武經大夫,武義大夫,武翼大夫。並在朝奉大夫之下。以上各料錢二十五貫,廚料米一石、面二石,春絹七匹,冬絹十匹,綿三十兩。
正侍郎,宣正郎,履正郎,協忠郎,中侍郎,中亮郎,中衛郎,翊衛郎,親衛郎,拱衛郎,左武郎,右武郎。以上並在朝奉郎之下。錢各二十貫,春絹五匹,冬絹七匹,綿三十兩。
武功郎,武德郎,武顯郎,武節郎,武略郎,武翼郎,武義郎。並在承議郎之下。以上各料錢二十貫,廚料米、面各一石,春絹五匹,冬絹七匹,綿三十兩。
訓武郎。料錢一十七貫,春絹五匹,冬絹七匹,綿二十兩。
修武郎。料錢一十七貫,春絹五匹,冬絹七匹,綿二十兩。
從義郎,秉義郎。並料錢十貫,帶職錢十二貫,春絹四匹,冬絹五匹,綿一十兩。
忠訓郎,忠翊郎。並料錢七貫,帶職錢十貫,春、冬絹各四匹,冬綿十五兩。
成忠郎,保義郎。並料錢五貫,帶職錢七貫,春、冬絹各四匹,綿一十五兩。
承節郎,承信郎。並料錢四貫,春、冬絹各三匹,錢二貫文。
進武校尉。料錢三貫,春、冬絹各三匹。
進義校尉。料錢二貫,春、冬絹各三匹。
下班祗應。各隨差使理年不等。自三年至十二月,料錢七百文,糧二石五鬥,春、冬絹各五匹。
進武副尉。料錢三貫。進義副尉。料錢一貫。
守闕進義副尉。料錢二貫。
料錢、職錢,紹興仍政和之舊:宰相,樞密使,料錢月三百貫。政和左輔、右弼為宰相,紹興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舊制,春、冬服小綾各二十匹,絹各三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一百兩。初,建炎元年指揮,宰執請受並權支三分之二,支賜支一半。
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料錢二百貫,春、冬服小綾各十匹,絹各二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料錢三百貫,春服羅三匹,權支一匹;小綾三十匹,支二十匹;絹四十匹,支三十匹,冬服綾、絹同。綿二百兩,支一百兩。
以下職事官並支職錢:開封牧,錢一百貫。春服羅一匹,小綾、絹各十匹,冬服小綾十匹,絹二十匹。綿五十兩。
太子太師,太傅,太保,職錢二百貫。春服羅一匹,小綾十匹,絹二十五匹,冬服綾、絹同,綿五十兩。
少師,少傅,少保,百五十貫。春、冬服小綾各七匹,絹各二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御史大夫,六部尚書。行,六十貫;守,五十五貫;試,五十貫。春服羅一匹,小綾五匹,絹十七匹,冬服綾、絹同,綿五十兩。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五十貫。春服同上。
左、右散騎常侍。行,五十五貫;守,五十貫;試,四十五貫。春服小綾三匹,絹十五匹,羅一匹,冬綾、絹同,綿五十兩。
權六曹尚書,禦史中丞,六曹侍郎並同常侍,太子賓客。行,五十貫;守,四十七貫;試,四十五貫。春服小綾七匹,絹二十匹,羅一匹,冬綾、絹同,綿三十兩。
太子詹事。錢、衣同賓客,小綾各止三匹。
給事中,中書舍人。行,五十貫;守,四十五貫;試,四十貫。服同詹事。
左、右諫議大夫。行,四十五貫;守,四十貫;試,三十七貫。餘同舍人。
權六曹侍郎。職錢四十貫,絹同上。
太常、宗正卿。行,三十八貫;守,三十五貫;試,三十二貫。春、冬衣隨官序。
秘書監。行,四十二貫;守,三十八貫;試,三十五貫。
七寺卿,國子祭酒。行,三十五貫;守,三十二貫;試,三十貫。
太常、宗正少卿,秘和少監。行,三十二貫;守,三十貫;試,二十八貫。
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左、右司郎中。行,四十貫;守,三十七貫;試,三十五貫。
國子司業,少府、將作、軍器監。行,三十二貫;守,三十貫;試,二十八貫。
太子少詹事。行,三十五貫;守,三十二貫;試,三十貫。
太子左、右諭德。行,三十三貫;守,三十貫;試,二十九貫;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行,三十七貫;守,三十五貫;試,三十二貫。
左、右司員外郎,六曹郎中。同上。
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行,三十五貫;守,三十二貫;試,三十貫。
左、右正言。行,三十二貫;守,三十貫;試,二十七貫。諸司員外郎。同司諫。
少府、將作、軍器少監。行,三十貫;守,二十八貫;試,二十五貫。
太子侍讀、侍講。行,二十五貫;守,二十二貫;試,二十貫。
監察禦史。同正言。
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行,二十貫;守,十九貫;試,十八貫。
太常丞,太醫令,宗正丞,知大宗正丞,秘書丞,大理正,著作郎。行,二十五貫;守,二十二貫;試,二十貫。紹興元年指揮,宣教郎任館職,寺監丞、簿、評事,台法、主簿,寺簿、正、司直,添給職錢一十六貫,指揮每月特支米三石。
七寺丞。行,二十二貫;守,二十貫。
秘書郎。行,二十二貫;守,二十貫;試,一十八貫。
太常博士。同七寺丞。
著作佐郎。同秘書郎。
國子監丞。同七寺丞。
大理司直、評事。同著作郎。
少府、將作、都水監丞。行,二十貫;守,十八貫。
秘書省校書郎;行,十八貫;守,十六貫;試,十四貫。
正官。行,十六貫;守,十五貫;試,十四貫。
禦史台檢法、主簿,九寺簿,行,二十貫;守,十八貫。
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太學、武學博士。行,二十貫;守,十八貫;試,十六貫。今諸王府翊善、贊讀、直講、記室料錢,並支見錢。
律學博士。行,十八貫;守,十七貫;試,十六貫。
太常寺奉禮郎。十六貫。
太常寺太祝、郊社令。行,十八貫、守,十六貫。
太官令。十六貫。五監主簿。行,十八貫;守,十六貫。
太學正、錄,武學諭。行,十八貫;守,十七貫;試,十六貫。
律學正。行,十六貫;守,十五貫;試,十四貫。
樞密院官屬:都承旨,承旨。料錢四十貫,職錢三十貫,承旨二十五貫。春服羅一匹,小綾三匹,絹十五匹,冬服小綾五匹,絹十五匹,綿五十兩。
副都承旨。料錢三十貫,職錢二十貫,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十五貫,若諸房副承旨同主管承旨司公事,加五貫。春衣羅一匹,絹十五匹,冬絹同,綿三十兩。
檢詳諸房文字。職錢三十五貫,廚食錢每日五百。
計議、編修官。添支錢十貫,第三等折食錢二十五貫,廚食錢每日五百。
凡諸職事官職錢不言「行」、「守」、「試」者,准「行」給。職事官衣,如寄祿官例,及無立定則例者,隨寄祿官給。職料錢、米麥計實數給,兩應給者,從多給。謂職錢、米麥。
諸承直以下充職事官,謂大理司直、評事。秘書省正字,太學博士、正、錄,武學博士、諭,律學博士、正。
聽支階官請受、添給。諸稱請受者,謂衣糧、料錢,餘並為添給。
舊制,觀文殿大學士,三十貫。米三石,面五石。
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士,二十貫。米三石,面五石。
資政、保和殿學士,十五貫。米三石,面五石,同上。春、冬小綾各五匹,絹各十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直學士,十五貫。春、冬小綾各三匹,絹各十五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保和殿,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同。
先是,大觀,或言添支厚薄不均,其後,自學士而下改名貼職錢:觀文殿大學士;貼職錢一百貫文,米麥各二十五石,添支米三石,面五石,萬字茶二斤。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士;貼職錢八十貫,米麥同,添支錢十貫,添支米麵同。
資政、保和殿學士;貼職錢七十貫,米麥同,添支米麵同,萬字茶二斤,春、冬綾五匹,絹一十七匹,綿五十兩。羅一匹,
端明殿學士;貼職錢五十貫,米麥二十石,添支米三石,面五石,萬字茶二斤,春、冬綾五匹,絹一十七匹。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樞密直學士;正三品,貼職錢四十貫,米麥各一十石,添支米二石,面五石,萬字茶二斤,春、冬綾五匹,絹一十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龍圖、天章、寶文、徽奠、敷文閣直學士,保和殿待制;貼職錢三十貫,米麥各一十七石五鬥,春、冬綾各三匹,絹一十五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貼職錢二十貫,米麥各一十二石五鬥,春、冬綾各三匹,絹一十五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閣修撰;以上貼職錢各一十五貫。
直龍圖、天章、寶文閣,直顯謨、徽猷、敷文閣,直秘閣。以上貼職錢各一十貫。
宣和間,罷支貼職錢,仍舊制添支。紹興因之,令諸觀文殿大學士至保和殿大學士料錢、春冬服隨本官;資政殿學士至待制料錢隨本官,春、冬服從一多給。又諸學士添支錢,曾任執政官以上者,在京、外任並支;其餘在京支,外任不支。米、面、茶、炭、奉馬、傔人衣糧,內外任並給。酒、添支、馬草料,外任勿給。外依祖例添支,如六部尚書而下職事官,分等第支廚食錢,自十五貫至九貫,凡四等,並依宣和指揮。修書官折食錢,監修國史四十千,史館修撰、直史館、本省長貳三十七貫五百,檢討、著作三十五貫,並依自來體例。
有特旨添支。如紹興元年指揮:館職,寺監丞、簿、評事,台法、主簿,寺正、司直,博士,添職錢一十貫。六年指揮:五寺、三監、秘書、大宗正丞,太常博士,著作、秘書、校書郎,著作佐郎,正字,大理寺正、司直、評事,台簿,刪定官,檢、鼓、奏告院,特支米三石計議、編修官二石。
祿粟及隨身、兼人:宰相,一百石,紹興:三公,侍中,中書、尚書令,左、右僕射同平章事,並為宰相。隨身七十人。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一百石,隨身五十人。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一百石,舊制百五十石。隨身一百人。太尉,一百石,隨身五十人。節度使,祿粟已具奉祿類。隨五十人,承宣使,元隨五十人。觀察使,防禦使,元隨三十人。團練使,已上並具奉祿類。元隨三十人。諸州刺史,同上。元隨二十人,通侍大夫,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協忠、中侍、中亮大夫,祿粟、傔人並具奉祿類。捧日、天武左右廂都旨揮使遙郡團練使,五十石,傔十人。龍、神衛右廂都指揮使帶遙郡團練使同。殿前諸班直都虞候,諸軍都指揮使遙郡刺史,二十五石,傔五人。龍、神衛諸軍都指揮使帶遙郡刺史同。
諸學士添支米已附於前,今載:觀文殿大學士,傔二十人。觀文殿學士,資政、保和殿大學士,傔十人。資政、保和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傔七人。樞密都承旨,傔十人;副都承旨、諸房副承旨,七人。其餘京畿守令、幕職曹官,自十石、七石、五石至於二石各有等。中書堂後官提點五房公事,逐房副承旨,自七人、五人至於一人各有數。因仍前制,舊史已書。凡任宰相、執政有隨身,太尉至刺史有元隨,餘止傔人。
紹興折色:凡祿粟每石細色六斗米麥中支。管軍給米六分,麥四公。隨身、元隨、傔人糧,每鬥折錢三十文,衣絹每匹一貫。布每匹三百五十文,綿每兩四十文。
公用錢
自節度使兼使相,有給二萬貫者。其次萬貫至七千貫,凡四等。節度使,萬貫至三千貫,凡四等。節度觀察留後,五千貫至二千貫,凡四等。觀察使,三千貫至二千五百貫,凡二等。防禦使,三千貫至千五百貫,凡四等。團練使,二千貫至千貫,凡三等。刺史,千五百貫至五百貫,凡三等。亦有不給者。觀察使以下在禁軍校者,皆不給。
京守在邊要或加錢給者,罷者如故,皆隨月給受,如祿奉焉。咸平五年,令河北、河東、陝西諸州,皆逐季給。
京師月給者:玉清昭應宮使,百千。景靈宮使,崇文院,七十千。會靈觀使,六十千。祥源觀都大管勾,五十千。禦史台,三百千。大理寺,二百五十三千。刑部,九十六千。舍人院,二十千。太常寺,二十五千,秘閣,二十千。宗正寺,十五千。太常禮院,起居院,十千。門下省,登聞檢院、鼓院,官誥院,三班院,各五十千。
歲給者:尚書都省,銀台司,審刑院,提舉諸司庫務司,每給三十千,用盡續給,不限年月;餘文武常參官內職知州者,歲給王千至百千,凡十三等,皆長吏與通判署籍連署以給用;少卿監以上,有增十千至百千者。淳化元年九月,詔諸州、軍、監、縣無公使處,遇誕降節給茶宴錢,節度州百千,防、團、刺史州五十千,監、三泉縣三十千,嶺南州、軍以幕府州縣官權知州十千。
給券
文武君臣奉使於外,藩郡入朝,皆往來備饔餼,又有賓幕、軍將、隨身、牙官,馬驢、橐駝之差:節、察俱有賓幕以下;中書、樞密、三司使有隨身而無牙官、軍將隨;諸司使以上有軍將、橐駝。餘皆有牙官、馬盧
,惟節、察有賓幕。諸州及四夷貢奉使,諸司職掌祗事者,亦有給焉。四夷有譯語、通事、書狀、換醫、十券頭、首領、部署、子弟之名,貢奉使有廳頭、子將、推船、防授之名,職掌有傔。
京朝官、三班外任無添給者,止續給之。京府按事畿內,幕職、州縣出境比較錢谷,覆按刑獄,並給券。其赴任川峽者,給驛券,赴福建、廣南者,所過給倉券,入本路給驛券,皆至任則止。車駕巡幸,群臣扈從者,中書、樞密、三司使給館券,餘官給倉券。
職田
周自卿以下有圭田不稅,晉有芻田,後魏宰人之官有公田,北齊一品以下公田有差,唐制內外官各給職田,五代以來遂廢。咸平中,令館閣檢校故事。申定其制,以官莊及遠年逃亡田充。悉免租稅,佃戶以浮客充,所得課租均分,如鄉原例。州縣長吏給十之五。自餘差給。其兩京、大藩府四十頃,次藩鎮三十五頃,防禦、團練州三十頃,中、上刺史州二十頃,下州及軍、監十五頃,邊遠小州、上縣十頃,中縣八頃,下縣七頃,轉運使、副十頃,兵馬都監押、砦主、厘務官、錄事參軍、判司等,比通判、幕職之數而均給之。
景德二年七月,詔諸州職田如有災傷,准例蠲課。大中祥符九年,殿中侍御史王奇上言,請天下納職田以助振貨。帝曰:「奇未曉給納之理。然朕每覽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窬往制,不能自備牛種,水旱之際又不蠲省,致民無告。」遂罷奇奏,因下詔戒飭之。
天聖中,上患職田有無不均,吏或多取以病民;詔罷天下職田,悉以歲入租課送官,具數上三司,計直而均給之。朝廷方議措置未下,仁宗閱具獄,見吏以賄敗者多,惻然傷之;詔複給職田,毋多占佃戶,及無田而配出所租,違者以枉法論。
又十餘年,至慶曆中,詔限職田,有司始申定其數。凡大藩長吏二十頃,通判八頃,判官五頃,幕職官四頃。凡節鎮長吏十五頃,通判七頃,判官四頃,幕職官三頃五十畝。凡防、團以下州軍長吏十頃,通判六頃,判官三頃五十畝,幕職官三頃。其餘軍、監長吏七頃,判官、幕官,並同防、團以下州軍。凡縣令,萬戶以上六頃,五千戶以上五頃,不滿五千戶並四頃。凡簿、尉,萬戶以上三頃,五千戶以上二頃五十畝,不滿五千戶二頃。錄事參軍比本判官。曹官比倚郭簿、尉。發運制置、轉運使副,武臣總管,比節鎮長吏。發運制置判官,比大藩府通判。安撫都監,路分都監,比節鎮通判。大藩府都監,比本府判官。黃汴河、許汝石塘河都大催綱,比節鎮判官。節鎮以下至軍監,諸路走馬承受並砦主,都同巡檢,提舉捉賊,提點馬監,都大巡河,不得過節鎮判官。在州監當及催綱、撥發,巡捉私茶鹽賊盜,駐泊捉賊,不得過簿、尉。自此人有定制,士有定限,吏以職田抵罪者,視昔為庶幾焉。
至熙寧間,複詔詳定:
凡知大藩府三京、京兆、成都、太原、荊南、江寧府,延、秦、揚、杭、潭、廣州。二十頃,節鎮十五頃,餘州及軍淮陽、無為、臨江、廣德、興國、南康、南安、建昌、邵武、興化。並十頃,餘小軍、監七頃。通判、藩府八頃,節鎮七頃,餘州六頃。留守、節度、觀察判官,藩府五頃,節鎮四頃。掌書記以下幕職官三頃五十畝。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三頃。令、丞、簿、尉。萬戶以上,縣令六頃,丞四頃;不滿萬戶,令五頃,丞三頃;不滿五千戶,令四頃,丞二頃五十畝。簿、尉減令之半。藩府、節鎮錄參,視本州判官,餘視幕職官。藩府、節鎮曹官,視萬戶縣簿、尉,餘視不滿萬戶者。
發運、轉運使、副,視節鎮知州。開封府界提點,視餘州。發運、轉運判官,常平倉司提舉官,視藩府通判。同提舉,視萬戶縣令。發運司幹當公事,視節鎮通判。轉運司管幹文字,提刑司檢法官,提舉常平倉司幹當公事,視不滿萬戶縣令。蔡河、許汝石塘河都大催綱,管幹機宜文字,府界提點司幹當公事,視節鎮判官。
總管,視節鎮知州。路分鈐轄,視餘州知州。安撫、路分都監,州鈐轄,視節鎮通判。藩府都監,視本州判官。諸路正將,視路分都監;副將,視藩府都監。走馬承受,諸州都監,都同巡,都大巡河,並視節鎮判官。巡檢,堡砦都監,砦主,在州監當及催綱、撥發,巡捉私茶鹽賊盜,駐泊捉賊,並視幕職官。巡轄馬遞鋪,監堰並縣、鎮、砦監當,並視本縣簿、尉。諸路州學教授,京朝視本州判官,選人視本州曹官。
又詔:「成都府路提點刑獄司,以本路職田令逐州軍歲以子利稻麥等拘收變錢,從本司以一路所收錢數,又紐而為斛鬥價直,然後等第均給。」自熙寧三年始,知成都府,一千石。轉運使,六百石。鈐轄二員,各五百石。轉運判官,視鈐轄。通判二員,各四百五十石。簽判,節推,察推,知錄,幹當糧料院,監軍資庫,都監,都巡檢,巡檢,系大使臣。走馬承受,京朝官知縣,各二百石。內職官系兩使支掌以上資序者同。如系初等及權入者,各一百五十石。監商稅、市賣院、交子務,系京朝官或大使臣充者。視職官。城外巡檢,監排岸,十縣巡檢,系三班使臣者。各一百五十石。司理,司戶,司法,府學教授,系敕紮正授者。
監甲仗庫,各一百石。知眉、蜀、彭、雅、邛、嘉、簡、陵州,永康軍,視成都通判。其通判減三之一。知威、黎茂州,視眉、蜀通判。其都監,監押,駐泊,都巡檢,系大使臣者。
簽判,推、判官,系兩使職官並支掌以上資序。
知錄,京朝官並職官知縣,監棚口鎮,系京朝官。視成都職官。監押,巡檢,同巡檢,駐泊,系三班使臣。初等職官或權入職官,錄事參軍,縣令,試銜知縣,視成都城外巡檢。司理,司戶,司法,諸縣主簿、尉,應監當場務選人監稅、監鹽,巡轄馬鋪,系三班使臣。
視成都曹官。應諸縣令佐系職員權攝者不給。歲有豐凶,則數有少剩,皆隨時等級為之增減。初,權禦史中丞呂誨、禦史知雜劉述奉詔同均定成都、梓、利、夔四路職田,誨等以成都路歲收子利稻麥、桑絲、麻竹等物逐處不同,遂計實直紐作稻穀一色,每鬥中價百有二十,自知成都府以下官屬等第均定。及再詔詳定,而三路數少,均分不足,用定到成都路數目以聞,中書再行詳定,而有是詔。
元豐中,詔熙河、涇原、蘭州路州軍官屬職田,每頃歲給錢鈔十千。以其元給田及新造之區,募弓箭手及留其地以為營田,元符三年,朝散郎杜子民奏:「職田之法,每患不均。神宗首變兩川之法,無給上下,一路便之。元祐中推廣此意,以限月之法,變而均給。士大夫貪冒者,或窮日之力以赴期會,或交書請屬以幸權攝,奔競之風長,廉恥之節喪。乞複元豐均給之法,以養士廉節。」從之。
建中靖國元年,知延安府範純粹奏:「昨帥河東日,聞晉州守臣所得職田,因李君卿為州,諭意屬邑增廣租入,比舊數倍。後襄陵縣令周汲力陳共弊,郡守時彥歲減所入十七八,佃戶始脫苛斂之苦。而晉、絳、陝三州圭腴,素號優厚,多由違法所致。或改易種色,或遣子弟公皂監獲,貪污猥賤,無所不有。乞下河東、陝西監司,悉令改正。」從之。
大觀四年,臣僚言:「圭田欲以養廉,無法制以防之,則貪者奮矣。奸吏挾肥瘠之議,以逞其私,給田有限,課入無算,祖宗深慮其弊,以提點弄獄官察之,而未嘗給以圭租,庶不同其利而分其心也。近歲提點刑獄所受圭租,同于他司,故積年利病,壅于上聞。元豐舊制,檢法官,其屬也,當視其長。自元祐初並提舉常平司職事入提刑司,兼領編敕,遂將提舉官合給之數撥與提刑司,參詳修立,而檢法官亦預焉。」詔依舊法。
政和八年,臣僚言:「尚書省以縣令之選輕,措置自不滿五千戶至滿萬戶遞增給職田一頃。夫天下圭租,多寡不均久矣,縣令所得,亦複不齊。多至九百斛,如淄州高苑;八百斛,如常之江陰;六百斛,常之宜興。亦六百斛。自是而降,或四五百,或三二百。凡在河北、京東京西、荊湖之間,少則有至三二十斛者;二廣、福建有自來無圭租處;川峽四路自守倅至簿、尉,又以一路歲入均給,令固不得而獨有。今欲一概增給一頃,豈可得哉?」詔應縣令職田頃畝未及條格者,催促摽撥。
宣和無年詔:「諸路職官各有職田,所以養廉也。縣召客戶、稅戶,租佃分收,災傷檢覆減放,所以防貪也。諸縣多窬法抑都保正長,及中上戶分佃認納。不問所收厚薄,使之必輸,甚至不知田畝所在,虛認租課。聞之惻然。應違法抑勒及詭名委保者,以違詔論;災傷檢放不盡者,計贓以枉法論;入己者以自盜論。」
靖康元年,詔諸路職田租存田亡者,並與落租額。紹興間,懼其不均,則詔諸路提刑司依法摽撥,官多田少,即於鄰近州縣通融,須管數足。又詔將空閒之田為他司官屬所占者,撥以足之,仍先自簿、尉始。其有無職田,選人並親民小使臣,每員月支茶湯錢一十貫文。內雖有職田,每月不及十貫者,皆與補足,所以厚其養廉之利。懼其病民,則委通判、縣令核實,除其不可力耕之田,損其已定過多之額。凡職租不許輒令保正催納,或抑令折納見錢,或無田平白監租,或以虛數勒民代納,或額外過數多取,皆申嚴禁止之令。察以監司,坐以贓罪,所以防其不廉之害。罷廢未幾而復舊,拘借未久而給還,移充糴本,轉收馬料,旋複免行,皆所以示優恩,厲清操也。
若其頃畝多寡,具有成式:知藩府,謂三京、潁昌、京兆、成都、太原、建康、江陵、延安、興仁隆德、開德、臨安府,秦、揚潭、廣州。
二十頃。發運、圍運使副,總管,副總管,知節鎮,一十五頃。知餘州及廣濟、淮陽、無為、臨江、廣德、興國、南康、南安、建昌、邵武、興化、漢陽、永康軍,並路分鈐轄,一十頃。發運、轉運判官,提舉淮南、兩浙、江南、荊湖東西、河北路鹽事官,通判藩府,八頃。知餘軍及監,並通判節鎮州,鈐轄,安撫副使,都監,路分都監,將官,發運司幹辦公事,七頃。通判餘州及軍,滿萬戶縣令,六頃。藩府判官,錄事參軍,州學教授,並謂承務郎以上者。
都監,發運、轉運司主管文字,滿五千戶縣令,副將官,五頃。節鎮判官,錄事參軍,州學教授,並謂承務郎以上者。
轉運司主管帳司,不滿五千戶縣令,滿萬戶縣丞,餘州都監,走馬承受公事,主管機宜文字,同巡檢,都大巡河,提點馬監,四頃。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藩府及節鎮推官,巡檢,縣、鎮、砦都監、砦主,巡捉私茶鹽,駐泊捉賊,在城監當,餘州判官、學教授,並謂承務郎以上者。
軍、監都監,三頃五十畝。
軍、監判官,餘州推官,餘州及軍、監錄事參軍,巡檢,縣、鎮、砦都監,砦主,巡捉私茶鹽,駐泊捉賊,在城監當,藩府及節鎮曹官,州學教授,謂承直郎以下。
滿五千戶縣丞,滿萬戶縣簿、尉,巡轄馬遞鋪,縣、鎮、砦監當及監堰,三頃。餘州及軍、監曹官,州學教授,謂承直郎以下。
不滿五千戶縣丞,滿五千戶縣簿、尉,巡轄馬遞鋪,縣、鎮、砦監當及監堰,二頃五十畝。不滿五千戶縣簿、尉,巡轄馬遞鋪,縣、鎮、砦監當及監堰,二頃。
志第一百二十六食貨上一(農田)
昔武王克商,訪箕子以治道,箕子為之陳《洪範》九疇,五行五事之次,即曰「農用八政」,八政之目,即以食貨為先。五行,天道也;五事,人道也。天人之道治,而國家之政興焉。是故食貨而下,五卿之職備舉於是矣:宗伯掌邦禮,祀必有食貨而後儀物備,賓必有食貨而後委積豐;司空掌邦土,民必有食貨而後可奠于厥居;司徒掌邦教,民必有食貨而後可興於禮義;司寇掌邦禁,民必有食貨而後可遠於刑罰;司馬掌邦政,兵必有食貨而後可用於征戍。其曰「農用八政」,農,食貨之本也。唐杜佑作《通典》,首食貨而先田制,其能推本《洪範》八政之意歟。
宋承唐、五季之後,太祖興,削平諸國,除藩鎮留州之法,而粟帛錢幣咸聚王畿;嚴守令勸農之條,而稻、粱、桑、枲務盡地力。至於太宗,國用殷實,輕賦薄斂之制,日與群臣講求而行之。傳至真宗,內則升中告成之事舉,外則和戎安邊之事滋,由是食貨之議,日盛一日。仁宗之世,契丹增幣,夏國增賜,養兵兩陲,費累百萬;然帝性恭儉寡欲,故取民之制,不至掊克。神宗欲伸中國之威,革前代之弊,王安石之流進售其強兵富國之術,而青苗、保甲之令行,民始罹其害矣。哲宗元祐更化,斯民稍望休息;紹聖而後,章惇倡紹述之謀,秕政複作。徽宗既立,蔡京為豐亨豫大之言,苛征暴斂,以濟多欲,自速禍敗。高宗南渡,雖失舊物之半,猶席東南地產之饒,足以裕國。然百五十年之間,公私粗給而已。
考其祖宗立國初意,以忠厚仁恕為基,向使究其所為,勉而進于王道,亦孰能禦之哉?然終宋之世,享國不為不長,其租稅征榷,規撫節目,煩簡疏密,無以大異于前世,何哉?內則牽于繁文,外則撓於強敵,供億既多,調度不繼,勢不但已,徵求於民;謀國者處乎其間,又多伐異而党同,易動而輕變。殊不知大國之制用,如鉅賈之理財,不求近效而貴遠利。宋臣於一事之行,初議不審,行之未幾,既區區然較其失得,尋議廢格。後之所議未有以愈於前,其後數人者,又複訾之如前。使上之為君者莫之適從,下之為民者無自信守,因革紛紜,非是貿亂,而事弊日益以甚矣。世謂儒者論議多於事功,若宋人之言食貸,大率然也。又謂漢文、景之殷富,得諸黃、老之清靜,為黃、老之學者,大忌於紛更,宋法果能然乎?時有古今,世有升降,天地生財,其數有限,國家用財,其端無窮,歸於一是,則「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之外,無他技也。
宋舊史志食貨之法,或驟試而輒已,或亟言而未行。仍之則徒重篇帙,約之則不見其始末,姑去其泰甚,而存其可為鑒者焉。篇次離為上下:其一曰農田,二曰方田,三曰賦稅,四曰布帛,五曰和糴,六曰漕運,七曰屯田,八曰常平義倉,九曰課役,十曰振恤。或出或入,動關民生;國以民為本,故列之上篇焉。其一曰會計,二曰銅鐵錢,三曰會子,四曰鹽,五曰茶,六曰酒,七曰坑冶,八曰礬,九曰商稅,十曰市易,十一曰均輸,十二曰互市舶法。或損或益,有系國體;國不以利為利,故列之下篇焉。各疏其事,二十有二目,通為十有四卷雲。
農田之制自五代以兵戰為務,條章多闕,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諸州民田。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來,命官分詣諸道均田,苛暴失實者輒譴黜。申明周顯德三年之令,課民種樹,定民籍為五等,第一等種雜樹百,每等減二十為差,桑棗半之;男女十歲以上種韭一畦,闊一步,長十步;乏井者,鄰伍為鑿之;令、佐春秋巡視,書其數,秩滿,第其課為殿最。又詔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桑棗、墾辟荒田者,止輸舊租;縣令、佐能招徠勸課,致戶口增羨、野無曠土者,議賞。諸州各隨風土所宜,量地廣狹,土壤瘠埆不宜種藝者,不須責課。遇豐歲,則諭民謹蓋歲,節費用,以備不虞。民伐桑棗為薪者罪之:剝桑三工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三千里;不滿三工者減死配役,從者徒三年。
太宗太平興國中,兩京、諸路許民共推練土地之宜、明樹藝之法者一人,縣補為農師,令相視田畝肥瘠及五種所宜,某家有種,某戶有丁男,某人有耕牛;即同鄉三老、裏胥召集餘夫,分畫曠土,勸令種蒔,候歲熟共取其利。為農師者蠲稅免役。民有飲博怠于農務者,農師謹察之,白州縣論罪,以警遊惰。所墾田即為永業,官不取其租。其後以煩擾罷。初,農時,太宗嘗令取畿內青苗觀之,聽政之次,出示近臣。是歲,畿內菽粟苗皆長數尺。帝顧謂左右曰:「朕每念耕稼之勤,苟非兵食所資,固當盡複其租稅。」
端拱初,親耕籍田,以勸農事。然畿甸民苦稅重,兄弟既壯乃析居,其田畝聚稅於一家,即棄去;縣歲按所棄地除其租,已而匿他舍,冒名佃作。帝聞而思革其弊,會知封丘縣竇玭言之,乃詔賜緋魚,絹百匹;擢太子中允,知開封府司錄事,俾按察京畿諸縣田租。玭專務苛刻以求課最,民實逃亡者,亦搜索于鄰里親戚之家,益造新籍,甚為勞擾,數月罷之。時州縣之吏多非其人,土地之利不盡出,租稅減耗,賦役不均,上下相蒙,積習成敝。乃詔:「諸知州、通判具如何均平賦稅,招輯流亡,惠恤孤貧,窒塞奸幸,凡民間未便事,限一月附疾置以聞。」而比年多稼不登,富者操奇贏之資,貧者取倍稱之息,一或小稔,富家責償愈急,稅調未畢,資儲罄然。遂令州縣戒裏胥、鄉老察視,有取富民谷麥貲財,出息不得逾倍,未輸稅毋得先償私逋,違者罪之。
言者謂江北之民雜植諸穀,江南專種粳稻,雖土風各有所宜,至於參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於是詔江南、兩浙、荊湖、嶺南、福建諸州長吏,勸民益種諸穀,民乏粟、麥、黍、豆種者,於淮北州郡給之;江北諸州,亦令就水廣種粳稻,並免其租。淳化五年,宋、亳數州牛疫,死者過半,官借錢令就江、淮市牛。未至,屬時雨沾足,帝慮其耕稼失時,太子中允武允成獻踏犁,運以人力,即分命秘書丞、直史館陳堯叟等即其州依式製造給民。
凡州縣曠土,許民請佃為永業,蠲三歲租,三歲外,輸三分之一。官吏勸民墾田,悉書于印紙,以俟旌賞。至道二年,太常博士、直史館陳靖上言:
「先王之欲厚生民,莫先于積谷而務農,鹽鐵榷酤斯為末矣。按天下土田,除江淮、湖湘、兩浙、隴蜀、河東諸路地裏夐遠,雖加勸督,未遽獲利。今京畿周環二十三州,幅員數千里,地之墾者十才二三,稅之入者又十無五、六。複有匿裏舍而稱逃亡,棄耕農而事遊惰,賦額歲減,國用不充。
詔書累下,許民複業,蠲其租調,寬以歲時。然鄉縣擾之,每一戶歸業,則刺報所由。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徭之籍,追胥責問,繼踵而來,雖蒙蠲其常租,實無補於損瘠。況民之流徙,始由貧困,或避私債,或逃公稅。亦既亡遁,則鄉里檢其資財,至於室廬、什器、桑棗、材木,咸計其直,或鄉官用以輸稅,或債主取以償逋;生計蕩然,還無所詣,以茲浮蕩,絕意歸耕。
如授以閑曠之田,廣募遊惰,誘之耕墾,未計賦租,許令別置版圖,便宜從事;酌民力豐寡、農畝肥磽,均配督課,令其不倦。其逃民歸業,丁口授田,煩碎之事,並取大司農裁決。耕桑之外,令益樹雜木蔬果,孳畜羊犬雞豚。給授桑土,潛擬井田,營造室居,使立保伍;養生送死之具,慶吊問遺之資,並立條制。候至三五年間,生計成立,即計戶定征,量田輸稅。若民力不足,官借糴錢,或以市餱糧,或以營耕具。凡此給受,委于司農,比及秋成,乃令償直,依時價折納,以其成數關白戶部。」
帝覽之喜,令靖條奏以聞。
靖又言:「逃民複業及浮客請佃者,委農官勘驗以給授田土,收附版籍,州縣未得議其差役;乏糧種、耕牛者,令司農以官錢給借。其田制為三品:以膏沃而無水旱之患者為上品;雖沃壤而有水旱之患、埆瘠而無水旱之慮者為中品;既埆瘠複患于水旱者為下品。上田人授百畝,中田百五十畝,下田二百畝,並五年後收其租,亦只計百畝,十收其三。一家有三丁者,請加受田,如丁數五丁者從三丁之制,七丁者給五丁,十丁給七丁;至二十、三十丁者,以十丁為限。若寬鄉田多,即委農官裁度以賦之。其室廬、蔬韭及桑棗、榆柳種藝之地,每戶十丁者給百五十畝,七丁者百畝,五丁者七十畝,三丁者五十畝,不及三丁者三十畝。除桑功五年後計其租,餘悉蠲其課。」
宰相呂端謂靖所立田制,多改舊法,又大費資用,以其狀付有司。詔鹽鐵使陳恕等共議,請如靖奏。乃以靖為京西勸農使,按行陳、許、蔡、潁、襄、鄧、唐、汝等州,勸民墾田,以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副之。選、亮上言功難成,願罷其事。帝志在勉農,猶詔靖經度。未幾,三司以費官錢數多,萬一水旱,恐致散失,事遂寢。
真宗景德初,詔諸州不堪牧馬閒田,依職田例招主客戶多方種蒔,以沃瘠分三等輸課。河朔戎寇之後,耕具頗闕,牛多瘠死。二年,內出踏犁式,詔河北轉運使詢於民間,如可用,則官造給之;且令有司議市牛送河北。又以兵罷,民始務農創什器,遂權除生熟鐵度河之禁。是歲,命權三司使丁謂取戶稅條敕及臣民所陳田農利害,與鹽鐵判官張若谷、戶部判官王曾等參詳刪定,成《景德農田敕》五卷,三年正月上之。謂等又取唐開元中宇文融請置勸農判田,檢戶口、田土偽濫;且慮別置官煩擾,而諸州長吏除當勸農,乃請少卿、監為刺史、合門使以上知州者,並兼管內勸農事,及通判並兼勸農事,諸路轉運使、副兼本路勸農使。詔可。
大中祥符四年,詔曰:「火田之禁,著在《禮經》,山林之間,合順時令。其或昆蟲未蟄,草木猶蕃,輒縱燎原,則傷生類。諸州縣人畬田,並如鄉土舊例,自餘焚燒野草,須十月後方得縱火。其行路野宿人,所在檢察,毋使延燔。」帝以江、淮、兩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為種,擇民田高仰者蒔之,蓋早稻也。內出種法,命轉運使揭榜示民。後又種於玉宸殿,帝與近臣同觀;畢刈,又遣內侍持於朝堂示百官。稻比中國者穗長而無芒,粒差小,不擇地而生。六年,免諸路農器之稅。明年,諸州牛疫,又詔民買賣耕牛勿算;繼令群牧司選醫牛古方,頒之天下。
天禧初,詔諸路自今候登熟方奏豐稔,或已奏豐稔而非時災沴者,即須上聞,違者重置其罪。先是,民訴水旱者,夏以四月,秋以七月,荊湖、淮南、江浙、川峽、廣南水田不得過期,過期者吏勿受;令、佐受訴,即分行檢視,白州遣官覆檢,三司定分數蠲稅;亦有朝旨特增免數及應輸者許其倚格,京畿則特遣官覆檢。太祖時,亦或遣官往外州檢視,不為常制;傷甚,有免覆檢者。至是,又以覆檢煩擾,止遣官就田所閱視,即定蠲數。時久罷畋遊,令開封府諭民,京城四面禁圍草城,許其耕牧。三年,詔民有孝弟力田、儲蓄歲計者,長吏倍存恤之。
初,朝議置勸農之名,然無職局。四年,始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為勸農使、使臣為副使,所至,取民籍視其差等,不如式者懲革之;勸恤農民,以時耕墾,招集逃散,檢括陷稅,凡農田事悉領焉。置局案,鑄印給之。凡奏舉親民之官,悉令條析勸農之績,以為殿最黜陟。
自景德以來,四方無事,百姓康樂,戶口蕃庶,田野日辟。仁宗繼之,益務約己愛人。即位之初,下詔曰:「今宿麥既登,秋種向茂,其令州縣諭民,務謹蓋藏,無或妄費。」上書者言賦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詔限田:公卿以下毋過三十頃,牙前將吏應複役者毋過十五頃,止一州之內,過是者論如違制律,以田賞告者。既而三司言:限田一州,而蔔葬者牽於陰陽之說,至不敢舉事。又聽數外置墓田五頃。而任事者終以限田不便,未幾即廢。
時又禁近臣置別業京師及寺觀毋得市田。初,真宗崩,內遣中人持金賜玉泉山僧寺市田,言為先帝植福,後毋以為例。繇是寺觀稍益市田。明道二年,殿中侍御史段少連言:「頃歲中人至漣水軍,稱詔市民田給僧寺,非舊制。」詔還民田,收其直入官。後承平浸久,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
帝敦本務農,屢詔勸劭,觀稼於郊,歲一再出;又躬耕籍田,以先天下。景祐初,患百姓多去農為兵,詔大臣條上兵農得失,議更其法。遣尚書職方員外郎沈厚載出懷、衛、磁、相、邢、洺、鎮、趙等州,教民種水田。京東轉運司亦言:「濟、兗間多閒田,而青州兵馬都監郝仁禹知田事,請命規度水利,募民耕墾。」從之。是秋,詔曰:「仍歲饑歉,民多失職。今秋稼甫登,方事斂獲,州縣毋或追擾,以妨農時。刑獄須證逮者速決之。」
帝每以水旱為憂,寶元初,詔諸州旬上雨雪,著為令。慶曆三年,詔民犯法可矜者別為贖令,鄉民以谷麥,市人以錢帛。謂民重穀帛,免刑罰,則農桑自勸,然卒不果行。參知政事范仲淹言:「古者三公兼六卿之職,唐命相判尚書六曹,或兼諸道鹽鐵、轉運使。請於職事中擇其要者,以輔臣兼領。」於是以賈昌朝領農田,未及施為而仲淹罷,事遂止。皇祐中,于苑中作寶岐殿,每歲召輔臣觀刈谷麥,自是罕複出郊矣。
帝聞天下廢田尚多,民罕土著,或棄田流徙為閑民。天聖初,詔民流積十年者,其田聽人耕,三年而後收,減舊額之半;後又詔流民能自複者,賦亦如之。既而又與流民限,百日複業,蠲賦役,五年減舊賦十之八;期盡不至,聽他人得耕。至是,每下赦令,輒以招輯流亡、募人耕墾為言。民被災而流者,又複其蠲複,緩其期招之。詔諸州長吏、令、佐能勸民修陂池、溝洫之久廢者,及墾辟荒田、增稅二十萬已上,議賞;監司能督責部吏經畫,賞亦如之。
久之,天下生齒益蕃,辟田益廣。獨京西唐、鄧間尚多曠土,入草莽者十八、九,或請徙戶實之,或議置屯田,或欲遂廢唐州為縣。嘉祐中,唐守趙尚寬言土曠可辟,民希可招,而州不可廢。得漢邵信臣故陂渠遺跡而修復之,假牛犁、種食以誘耕者,勸課勞來。歲餘,流民自歸及淮南、湖北之民至者二十餘戶;引水溉田幾數萬頃,變磽瘠為膏腴。監司上其狀,三司使包拯亦以為言,遂留再任。治平中,歲滿當去。英宗嘉其勤,且倚以興輯,特進一官,賜錢二十萬,複留再任。時患守令數易,詔察其有實課者增秩再任,而尚寬應詔為天下倡。後太守高賦繼之,亦以能勸課被獎,留再任。
天下墾田:景德中,丁謂著《會計錄》雲,總得一百八十六萬餘頃。以是歲七百二十二萬余戶計之,是四戶耕田一頃,繇是而知天下隱田多矣。又川峽、廣南之田,頃畝不備,第以五賦約之。至天聖中,國史則雲:開寶末,墾田二百九十五萬二千三百二十頃六十畝;至道二年,三百一十二萬五千二百五十一頃二十五畝;天禧五年,五百二十四萬七千五百八十四頃三十二畝。而開寶之數乃倍于景德,則謂之所錄,固未得其實。皇祐、治平,三司皆有《會計錄》,而皇祐中墾田二百二十八萬餘頃,治平中四百四十萬餘頃,其間相去不及二十年,而墾田之數增倍。以治平數視天禧則猶不及,而敘《治平錄》者以謂此特計其賦租以知頃畝之數,而賦租所不如者十居其七。率而計之,則天下墾田無慮三千余萬頃。是時,累朝相承,重於擾民,未嘗窮按,故莫得其實,而廢田見於籍者猶四十八萬頃。
治平四年,詔曰:「歲比不登,今春時雨,農民桑蠶、谷麥,眾作勤勞,一歲之功,並在此時。其委安撫、轉運司敕戒州縣吏,省事息民,無奪其時。」「諸路逃田三十年者除其稅十四,四十年以上十五,五十年以上六分,百年以上七分;佃及十年輸五分,二十年輸七分,著為令。」
神宗熙甯元年,襄州宜城令朱紘複修水渠,溉田六千頃,詔遷一官。權京西轉運使謝景溫言:「在法,請田戶五年內科役皆免。貶汝州四縣客戶,不一二年便為舊戶糾抉,與之同役,因此即又逃竄,田土荒萊。欲乞置墾田務,差官專領,籍四縣荒田,召人請射。更不以其人隸屬諸縣版籍,須五年乃撥附,則五年內自無差科。如招及千戶以上者,優獎。」詔不置務,餘從所請。
明年,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陂塘、圩垾、堤堰、溝洫利害者,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隨功利大小酬賞。民占荒逃田若歸業者,責相保任,逃稅者保任為輸之。已行新法縣分,田土頃畝、川港陂塘之類,令、佐受代,具墾辟開修之數授諸代者,令照籍有實乃代。
中書議勸民栽桑。帝曰:「農桑,衣食之本。民不敢自力者,正以州縣約以為貲,升其戶等耳。宜申條禁。」於是司農寺諸立法,先行之開封,視可行,頒於天下。民種桑柘毋得增賦。安肅廣信順安軍、保州,令民即其地植桑榆或所宜木,因可限閡戎馬。官計其活茂多寡,得差減在戶租數;活不及數者罰,責之補種。
興修水利田,起熙寧三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有奇。神宗元豐元年,詔開廢田,水利,民力不能給役者,貸以常平錢谷,京西南路流民買耕牛者免征。五年,都水使者范三淵奏:「自大名抵乾寧,跨十五州,河徙地凡七千頃,乞募人耕種。」從之。
哲宗即位,宣仁太后臨朝,首起司馬光為門下侍郎,委之以政。詔天下臣民皆得以封事言民間疾苦。光抗疏曰:「四民之中,惟農最苦,寒耕熱耘,沾體塗足,戴日而作,戴星而息;蠶婦治繭、績麻、紡緯,縷縷而積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極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間為之災,幸而收成,公私之債,交爭互奪。穀未離場,帛未下機,已非己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綈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畝,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耳。而況聚斂之臣,於租稅之外,巧取百端,以邀功賞。青苗則強散重斂,給陳納新;免役則刻剝窮民,收養浮食;保甲則勞於非業之作;保馬則困于無益之費,可不念哉!今者浚發德音,使畎畝之民得上封事。雖其言辭鄙雜,皆身受實患,直貢其誠,不可忽也。」
初,熙寧六年,立法勸民栽桑,有不趨令,則仿屋粟、裏布為之罰。然長民之吏不能究宣德意,民以為病。至是,楚丘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詔罷之,且蠲所負罰金。興平縣抑民田為牧地,民亦自言,詔悉還之。元祐四年,詔:「瀕河州縣,積水冒田。在任官能為民經畫疏導溝畎,退出良田自百頃至千頃,第賞。
崇甯中,廣東南路轉運判官王覺,以開闢荒田幾及萬頃,詔遷一官。其後,知州、部使者以能課民種桑棗者,率優其第秩焉。政和六年,立管幹圩岸、圍岸官法,在官三年,無隳損堙塞者賞之。京畿提點刑獄王本言:「前任提舉常平,根括諸縣天荒瘠鹵地一萬二千餘頃入稻田務,已佃者五千三百余頃,尚慮令、佐不肯究心。」詔比開墾鹼地格推賞。平江府興修圍田二千餘頃,令、佐而下以差減磨勘年。
八年,權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任諒奏:「高郵軍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頃,楚州九百七十四頃,泰州五百七十二頃,平江府四百九十七頃,以六路計之,何可勝數。欲諸縣專選官按籍根括。」詔無丞處委他官,餘並從之。
宣和二年,臣僚上言:「監司、守令官帶勸農,莫副上意,欲立四證驗之:按田萊荒治之跡,較戶產登降之籍,驗米穀貴賤之價,考租賦盈虧之數。四證具,則其實著矣。」命中書審定取旨。五年,詔:「江東轉運司根括到逃田一百六十頃一十六畝,兩浙根括到四百五十六頃,召人出租,專充今年增屯戍兵衣糧。」初,政和中,品官限田,一品百頃,以差降殺,至九品為十畝;限外之數,並同編戶差科。七年,又詔:「內外宮觀舍置田,在京不得過五十頃,在外不得過三十頃,不免科差、徭役、支移。雖奉御筆,許執奏不行。」
建炎元年五月,高宗即位,命有司招誘農民,歸業者振貸之,蠲欠租,免耕牛稅。五年,廣州州學教授林勳獻《本政書》十三篇,大略謂:「國朝兵農之政,大抵因唐末之故。今農貧而多失職,兵驕而不可用,是以饑民竄卒,類為盜賊。宜仿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畝,其羨田之家毋得市田;其無田與游惰末作者,皆使為農,以耕田之羨。雜紐錢谷,以為什一之稅。本朝二稅之數,視唐增至七倍。今本政之制,每十六夫為一井,提封百里,為三千四百井,率稅米五萬一千斛,錢萬二千緡。每井賦二兵一馬,率為兵六千八百人,馬三千四百匹。此方百里之縣所出賦稅之數。
歲取五之一以為上番之額,以給征役;無事則又分為四番,以直官府,以給守衛。是民凡三十五年,而役始一遍也。悉上則歲食米萬九千余斛,錢三千六百餘緡,無事則減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稅供之。匹婦之貢,絹三尺,綿一兩,百里之縣,歲收絹四千餘匹,綿二千四百斤;非蠶鄉則布六尺,麻二兩,所收視綿絹倍之。行之十年,則民之口算,官之酒酤,與凡茶、鹽、香、礬之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說甚備。尋以勳為桂州節度掌書記。
建炎以來,內外用兵,所在多逃絕之田。紹興二年四月,詔兩浙路收買牛具,貸淮東人戶。七月,詔:知興國軍王綯、知永興縣陳升率先奉詔誘民墾田,各增一秩。三年九月,戶部言:「百姓棄產,已詔二年外許人請射,十年內雖已請射及充職田者,並聽歸業。孤幼及親屬應得財產者,守令驗實給還,冒占者論如律。州縣奉行不虔,監司按劾。」從之。先是,臣僚言:「近詔州縣拘籍被虜百姓稅賦,而苛酷之吏不考其實,其間有父母被虜兒女存者,有中道脫者,有全家被虜而親屬偶歸者,一概籍沒,人情皇皇。」故有是命。
十月,募佃江東、西閒田,三等定租:上田畝輸米一鬥五升,中田一鬥,下田七升。四年,貸廬州民錢萬緡,以買耕牛。
五年五月,立《守令墾田殿最格》,殘破州縣墾田增及一分,郡守升三季名次,增及九分,遷一官;虧及一分,降三季名次,虧及九分,鐫一官。縣令差減之。增虧各及十分者,取旨賞罰。其後以兩淮、荊湖等路民稍複業,而曠土尚多,戶部複立格上之:每州增墾田千頃,縣半之,守宰各進一秩;州虧五百頃,縣虧五之一,皆展磨勘年。詔頒之諸路。增,謂荒田開墾者;虧,謂熟田不因災傷而致荒者。又令縣具歸業民數及墾田多寡,月上之州,州季上轉運,轉運歲上戶部,戶部置籍以考之。七月,都督行府言:「潭、鼎、嶽、澧、荊南歸業之民,其田已佃者,以附近閒田與之,免三年租稅;無產願受閒田者,亦與之。」上諭輔臣曰:「淮北之民繈負而至,亦可給田,以廣招徠之意。」
六年,減江東諸路逃田稅額。知平江府章誼言:「民所甚苦者,催科無法,稅役不均。強宗巨室阡陌相望,而多無稅之田,使下戶為之破產。乞委通判一員均平賦役。」九年,宗正少卿方庭實言:「中原士民奔逃南州,十有四年,出違十年之限及流徙僻遠卒未能歸者,望詔有司別立限年。」戶部議:「自複降赦日為始,再期五年,如期滿無理認者,見佃人依舊承佃。中原士民流寓東南,往往有墳墓,或官拘籍,或民冒占,便行給還。」從之。十一年,複買牛貸淮南農戶。
十二年,左司員外郎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且言:「平江歲入昔七十萬有奇,今按籍雖三十九萬斛,然實入才二十萬耳。詢之土人,皆欺隱也。望考按核實,自平江始,然後施之天下,則經界正而仁政行矣。」上謂宰執曰:「椿年之論,頗有條理。」秦檜亦言其說簡易可行。程克俊曰:「比年百姓避役,正緣經界不正。行之,乃公私之利。」以椿年為兩浙路轉運副使,措置經界。椿年請先往平江諸縣,俟就緒即往諸州,要在均平,為民除害,不增稅額。十三年,以提舉洪州玉隆觀胡思、直顯謨閣徐林議沮經界,停官遠徙。以民田不上稅簿者沒官,稅簿不謹書者罪官吏。時量田不實者,罪至徒、流,江山尉汪大猷白椿年曰:「法峻,民未喻,固有田少而供多者,願許陳首追正。」椿年為之輕刑、省費甚眾。
十四年,以椿年權戶部侍郎,措置經界。尋以母憂去,以兩浙轉運副使王鈇權戶部侍郎措置。十五年,詔戶部及所遣官委曲措置,務使賦稅均而無擾。又因興國軍守臣宋時言,詔諸州縣違期歸業者,其田已佃及官賣者,即以官田之可耕者給還。十六年,王鈇以疾罷。十七年,複以李椿年權戶部侍郎,措置經界。先是,真州兵燼之餘,瘡痍未複,洪興祖為守,請複租二年,明年又複請之,自是流民浸歸。十八年,墾荒田至七萬餘畝。
十九年,詔敕令所刪定官鄭克行四川經界法。克頗峻責州縣,所謂「省莊田」者,雖蔬果、桑柘莫不有征,而邛、蜀民田至什稅其伍。通判嘉州楊承曰:「仁政而虐行之,非法意也。上不違令,下不擾民,則仁政得矣。」召諸邑令謂曰:「平易近民,美成在久,其謹行之。無愧於心,何畏焉?」事迄成,為列郡最。其後,民有訴不均者,殿中侍御史曹筠劾椿年,罷之。上謂秦檜曰:「若下田受重稅,將無以輸。」檜曰:「臣已諭戶部侍郎宋貺,有未均處亟與改正。」二十年,詔:兩淮沃壤宜穀,置力田科,募民就耕,以廣官莊。知資州楊師錫言:有司奉行失當,田畝不分腴瘠,市居丈尺隙田,亦充稅產。於是降詔曰:「椿年乞行經界,去民十害,今聞浸失本意。凡便民者依已行,害民者與追正。」二十一年四月,宋貺罷。二十六年正月,上謂輔臣曰:「經界事李椿年主之,若推行就緒,不為不善。今諸路往往中輟,願得一通曉經界者款曲議之。」會潼川府轉運判官王之望上書,言蜀中經界利害甚悉。明年,以之望提點刑獄,畢經界事。
三月,戶部言:「蜀地狹人夥,而京西、淮南膏腴官田尚多,許人承佃,官貸牛、種,八年仍償。並邊免租十年,次邊半之,滿三年與其業。願往者給據津發。」上曰:「善。但貧民乍請荒田,安能便得牛、種?若不從官貸,未免為虛文,可令相度支給。」四月,通判安豐軍王時升言:「淮南土皆膏腴,然地未盡辟、民不加多者,緣豪強虛占良田,而無遍耕之力;流民繈負而至,而無開耕之地。望凡荒閒田許人剗佃。」戶部議:期以二年,未墾者即如所請;京西路如之。詔以時升為司農寺丞。十月,用禦史中丞湯鵬舉言,離軍添差之人,授以江、淮、湖南荒田,人一頃,為世業。所在郡以一歲奉充牛、種費,仍免租稅十年,丁役二十年。
二十八年,王之望言:「去年分遣官詣經界不均縣裁正,今已迄事。此後吏民尚敢扇搖以疑百姓者,乞重置於法。」從之。二十九年,知潭州魏良臣言:「本州歸業之民,以熟田為荒,不輸租。今令給甲輸稅,自明年始,不實,許人告,以為田賞之。」戶部議:「期逾百日,依匿稅法。」詔可。三十年,初令純州平江縣民實田輸稅,畝輸米二升四合。
孝宗隆興元年,詔:「凡百姓逃棄田宅,出三十年無人歸認者,依戶絕法。」乾道元年正月,都省言:「淮民複業,宜先勸課農桑。令、丞植桑三萬株至六萬株,守、倅部內植二十萬株以上,並論賞有差。」二月,三省、樞密院言:「歸正人貧乏者散居兩淮,去冬淮民種麥甚廣,逃亡未歸,無人收穫。」詔諸郡量口均給,其已歸業者毋例擾之。四年,知鄂州李椿奏:「州雖在江南,荒田甚多,請佃者開墾未幾,便起毛稅,度田追呼,不任其擾,旋即逃去。今欲召人請射,免稅三年;三年之後為世業,三分為率,輸苗一分,更三年增一分,又三年全輸。歸業者別以荒田給之。」又詔楚州給歸正人田及牛具、種糧錢五萬緡。
六年二月,詔曰:「朕深惟治不加進,思有以正其本者。今欲均役法,嚴限田,抑游手,務農桑。凡是數者,卿等二三大臣為朕任之。」十有二月,監進奏院李結獻《治田三議》:一曰務本,二曰協力,三曰因時。大略謂:「浙西低田恃堤為固,若堤岸高厚,則水不能入。乞于蘇、湖、常、秀諸州水田塘浦要處,官以錢米貸田主,乘此農隙,作堰增令高闊,則堤成而水不為患。方此饑饉,俾食其力,因其所利而利之。秋冬旱涸,涇浜斷流,車畎修築,尤為省力。」詔令胡堅常相度以聞。其後,戶部以三議切當,但工力浩瀚,欲曉有田之家,各依鄉原畝步出錢米與租田之人,更相修築,庶官無所費,民不告勞。從之。
七年二月,知揚州晁公武奏:「朝廷以沿淮荒殘之久,未行租稅,民複業與創戶者,雖阡陌相望,然聞之官者十才二三,鹹懼後來稅重。昔晚唐民務稼穡則增其租,故播種少;吳越民墾荒田而不加稅,故無曠土。望詔兩淮更不增賦,庶民知勸。」詔可。十月,司馬伋請勸民種麥,為來春之計。於是詔江東西、湖南北、淮東西路帥漕,官為借種及諭大姓假貸農民廣種,依賑濟格推賞,仍上已種頃畝,議賞罰。九年,王之奇奏增定力田賞格,募人開耕荒田,給官告綾紙以備書填,及官會十萬緡充農具等用。以種糧不足,又詔淮東總領所借給稻三萬石。
淳熙五年,詔:「湖北佃戶開墾荒田,止輸舊稅。若包占頃畝,未悉開耕,詔下之日,期以二年,不能遍耕者拘作營田,其增稅、剗佃之令勿行。」六年五月,提舉浙西常平茶鹽顏師魯奏:「設勸課之法,欲重農桑、廣種植也。今鄉民于己田連接閑曠磽確之地,墾成田園,用力甚勤。或以未陳起稅,為人所訟,即以盜耕罪之,何以勸力田哉?止宜實田起稅,非特可戢告訐之風,亦見盛世重農之意。」詔可。十有一月,臣僚奏:「比令諸路帥、漕督守令勸諭種麥,歲上所增頃畝。然土有宜否,湖南一路唯衡、永等數郡宜麥,餘皆文具。望止諭民以時播種,免其歲上增種之數,庶得勸課之實。」
七年,複詔兩浙、江、淮、湖南、京西路帥、漕臣督守令勸民種麥,務要增廣。自是每歲如之。八年五月,詔曰:「乃者得天之時,蠶麥既登,及命近甸取而視之,則穗短繭薄,非種植風厲之功有所未至歟?朕將稽勤惰而詔賞罰焉。」是歲連雨,下田被浸,詔兩浙諸州軍與常平司措置,再借種糧與下戶播種,毋致失時。十有一月,輔臣奏:「田世雄言,民有麥田,雖墾無種,若貸與貧民,猶可種春麥。臣僚亦言,江、浙旱田雖已耕,亦無麥種。」於是詔諸路帥、漕、常平司,以常平麥貸之。
先是,知揚州鄭良嗣言:「兩淮民田,廣至包占,多未起稅。朝廷累限展首,今限滿適旱,乞更展一年。」詔如其請。九年,著作郎袁樞振兩淮還,奏:「民占田不知其數,二稅既免,止輸穀帛之課。力不能墾,則廢為荒地;他人請佃,則以疆界為詞,官無稽考。是以野不加辟,戶不加多,而郡縣之計益窘。望詔州縣畫疆立券,占田多而輸課少者,隨畝增之;其餘閒田,給與佃人,庶幾流民有可耕之地,而田萊不至多荒。」
紹熙元年,初,朱熹為泉之同安簿,知二郡經界不行之害。至是,知漳州。會臣僚請行閩中經界,詔監司條具,事下郡。熹訪問講求,纖悉備至。乃奏言:「經界最為民間莫大之利,紹興已推行處,公私兩利,獨泉,漳、汀未行。臣不敢先一身之勞逸,而後一州之利病,切獨任其必可行也。然必推擇官吏,委任責成;度量步畝,算計精確;畫圖造帳,費從官給;隨產均稅,特許過鄉通縣均紐,庶幾百里之內,輕重齊同。今欲每畝隨九等高下定計產錢,而合一州租稅錢米之數,以產錢為母,每文輸米幾何,錢幾何,止於一倉一庫受納。既輸之後,卻視原額分隸為省計,為職田,為學糧,為常平,各撥入諸倉庫。版圖一定,則民業有經矣。但此法之行,貧民下戶固所深喜,然不能自達其情;豪家猾吏實所不樂,皆善為說辭,以惑群聽;賢士大夫之喜安靜、厭紛擾者,又或不深察而望風沮怯,此則不能無慮。」輔臣請行於漳州。明年春,詔漕臣陳公亮同熹協力奉行。會農事方興,熹益加講究,冀來歲行之。細民知其不擾而利於己,莫不鼓舞,而貴家豪右占田隱稅、侵漁貧弱者,胥為異論以搖之,前詔遂格。熹請祠去。五年,蠲廬州旱傷百姓貸稻種三萬二千一百石。
慶元元年二月,上以歲凶,百姓饑病,詔曰:「朕德菲薄,饑饉薦臻,使民阽於死亡,夙夜慘怛,寧敢諉過於下耶?顧使者、守令所與朕分寄而共憂也,乃涉春以來,聞一二郡老稚乏食,去南畝,捐溝壑,咎安在耶?豈振給不盡及民歟?得粟者未必饑,饑者未必得歟?偏聚於所近,不能均濟歟?官吏視成而自不省歟?其各恪意措畫,務使實惠不壅,毋以虛文蒙上,則朕汝嘉。」
甯宗開禧元年,夔路轉運判官范蓀言:「本路施、黔等州荒遠,綿亙山谷,地曠人稀,其占田多者須人耕墾,富豪之家誘客戶舉室遷去。乞將皇祐官莊客戶逃移之法校定:凡為客戶者,許役其身,毋及其家屬;凡典賣田宅,聽其離業,毋就租以充客戶;凡貸錢,止憑文約交還,毋抑勒以為地客;凡客戶身故、其妻改嫁者,聽其自便,女聽其自嫁。庶使深山窮穀之民,得安生理。」刑部以皇祐逃移舊法輕重適中,可以經久,淳熙比附略人之法太重,今後凡理訴官莊客戶,並用皇祐舊法。從之。
嘉定八年,左司諫黃序奏:「雨澤愆期,地多荒白。知余杭縣趙師恕請勸民雜種麻、粟、豆、麥之屬,蓋種稻則費少利多,雜種則勞多獲少。慮收成之日,田主欲分,官課責輸,則非徒無益;若使之從便雜種,多寡皆為己有,則不勸而勤,民可無饑。望如所陳,下兩浙、兩淮、江東西等路,凡有耕種失時者並令雜種,主毋分其地利,官毋取其秋苗,庶幾農民得以續食,官免振救之費。」從之。
知婺州趙{與心}夫行經界於其州,整有倫緒,而{與心}夫報罷。士民相率請於朝,乃命趙師岩繼之。後二年,魏豹文代師岩為守,行之益力。於是向之上戶析為貧下之戶,實田隱為逃絕之田者,粲然可考。凡結甲冊、戶產簿、丁口簿、魚鱗圖、類姓簿二十三萬九千有奇,創庫匱以藏之,曆三年而後上其事於朝。
淳祐二年九月,敕曰:「四川累經兵火,百姓棄業避難,官以其曠土權耕屯以給軍食,及民歸業,佔據不還。自今凡民有契券,界至分明,析在州縣屯官隨即歸還。其有違戾,許民越訴,重罪之。」
六年,殿中侍御史兼侍講謝方叔言:
「豪強兼併之患,至今日而極,非限民名田有所不可,是亦救世道之微權也。國朝駐蹕錢塘,百有二十餘年矣。外之境土日荒,內之生齒日繁,權勢之家日盛,兼併之習日滋,百姓日貧,經制日壞,上下煎迫,若有不可為之勢。所謂富貴操柄者,若非人主之所得專,識者懼焉。夫百萬生靈資生養之具,皆本于穀粟,而穀粟之產,皆出於田。今百姓膏腴皆歸貴勢之家,租米有及百萬石者;少民百畝之田,頻年差充保役,官吏誅求百端,不得已,則獻其產於巨室,以規免役。小民田日減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及。以此弱之肉,強之食,兼併浸盛,民無以遂其生。于斯時也,可不嚴立經制以為之防乎?
去年,諫官嘗以限田為說,朝廷付之悠悠。不知今日國用邊餉,皆仰和糴。然權勢多田之家,和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敵人睥睨于外,盜賊窺伺于內,居此之時,與其多田厚貲不可長保,曷若捐金助國共紓目前?在轉移而開導之耳。乞諭二三大臣,摭臣僚論奏而行之,使經制以定,兼併以塞,於以尊朝廷,于以裕國計。陛下勿牽貴近之言以搖初意,大臣勿避仇怨之多而廢良策,則天下幸甚。」從之。
十一年九月,敕曰:「監司、州縣不許非法估籍民產,戒非不嚴,而貪官暴吏,往往不問所犯輕重,不顧同居有分財產,一例估籍,殃及平民。或戶絕之家不與命繼;或經陳訴許以給還,輒假他名支破,竟成幹沒;或有典業不聽收贖,遂使產主無辜失業。違戾官吏,重置典憲。」是歲,信常饒州、嘉興府舉行經界。
景定元年九月,敕曰:「州縣檢校孤幼財產,往往便行侵用,洎至年及陳乞,多稱前官用過,不即給還。自今如尚違戾,以吏業估償,官論以違制,不以去官、赦、降原減。」
咸淳元年,監察禦史趙順孫言:「經界將以便民,雖窮閻下戶之所深願,而未必豪宗大姓之所盡樂。自非有以深服其心,則亦何以使其情意之悉孚哉?且今之所謂推排,非昔之所謂自實也。推排者,委之鄉都,則徑捷而易行;自實者,責之於人戶,則散漫而難集。嘉定以來之經界,時至近也,官有正籍,鄉都有副籍,彪列昈分,莫不具在,為鄉都者不過按成牘而更業主之姓名。若夫紹興之經界,其時則遠矣,其籍之存者寡矣。因其鱗差櫛比而求焉,由一而至百,由百而至千,由千而至萬,稽其畝步,訂其主佃,亦莫如鄉都之便也。朱熹所以主經界而辟自實者,正謂是也。州縣能守朝廷鄉都任責之令,又隨諸州之便宜而為之區處,當必人情之悉孚,不令而行矣。」從之。
三年,司農卿兼戶部侍郎李鏞言:「夫經界嘗議修明矣,而修明卒不行;嘗令自實矣,而自實卒不竟。豈非上之任事者每欲避理財之名,下之不樂其成者又每倡為擾民之說。故寧坐視邑政之壞,而不敢詰猾吏奸民之欺;寧忍取下戶之苛,而不敢受豪家大姓之怨。蓋經界之法,必多差官吏,必悉集都保,必遍走阡陌,必儘量步畝,必審定等色,必紐折計等,奸弊轉生,久不迄事。乃若推排之法,不過以縣統都,以都統保,選任才富公平者,訂田畝稅色,載之圖冊,使民有定產,產有定稅,稅有定籍而已。臣守吳門,巳嘗見之施行。今聞紹興亦漸就緒,湖南漕臣亦以一路告成。竊謂東南諸郡,皆奉行惟謹。其或田畝未實,則令鄉局厘正之;圖冊未備,則令縣局程督之。又必郡守察縣之稽違,監司察郡之怠弛,嚴其號令,信其賞罰,期之秋冬以竟其事,責之年歲以課其成,如《周官》日成、月要、歲會以綜核之。」於是詔諸路漕、帥施行焉。
大抵南渡後水田之利,富於中原,故水利大興。而諸籍沒田募民耕者,皆仍私租舊額,每失之重,輸納之際,公私事例迥殊。私租額重而納輕,承佃猶可;公租額重而納重,則佃不堪命。州縣胥吏與倉庫百執事之人,皆得為侵漁之道於耕者也。季世金人乍和乍戰,戰則軍需浩繁,和則歲幣重大,國用常苦不繼,於是因民苦官租之重,命有司括賣官田以給用。其初弛其力役以誘之,其終不免於抑配,此官田之弊也。嘉定以後,又有所謂安邊所田,收其租以助歲幣。至其將亡,又限民名田,買其限外所有,謂之公田。初議欲省和糴以紓民力,而其弊極多,其租尤重;宋亡,遺患猶不息也。凡水田、官田之法,公田見於史者,匯其始末而悉載於篇,有足鑒者焉。
紹興元年,詔宣州、太平州守臣修圩。二年,以修圩錢米及貸民種糧,並于宣州常平、義倉米撥借。三年,定州縣圩田租額充軍儲。建康府永豐圩租米,歲以三萬石為額。圩四至相去皆五六十裏,有田九百五十餘頃,近歲墾田不及三之一。至是,始立額。
五年,江東帥臣李光言:「明、越之境,皆有陂湖,大抵湖高於田,田又高於江、海。旱則放湖水溉田,澇則決田水入海,故無水旱之災。本朝慶曆、嘉祐間,始有盜湖為田者,其禁甚嚴。政和以來,創為應奉,始廢湖為田。自是兩州之民,歲被水旱之患。余姚、上虞每縣收租不過數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賦,動以萬計。莫若先罷兩邑湖田。」其會稽之鑒湖、鄞之廣德湖、蕭山之湘湖等處尚多,望詔漕臣盡廢之。其江東、西圩田,蘇、秀圍田,令監司守令條上。」於是詔諸路漕臣議之。其後議者雖稱合廢,竟仍其舊。
初,五代馬氏於潭州東二十裏,因諸山之泉,築堤瀦水,號曰龜塘,溉田萬頃。其後堤壞,歲旱,民皆阻饑。七年,守臣呂頤浩始募民修復,以廣耕稼。十六年,知袁州張成巳言:「江西良田,多占山岡,望委守令講陂塘灌溉之利。」其後比部員外郎李詠言,淮西高原處舊有陂塘,請給錢米,以時修浚。知江陰軍蔣及祖亦請浚治本軍五卸溝以泄水,修復橫河支渠以溉旱。乃並詔諸路常平司行之,每季以施行聞。
二十三年,諫議大夫史才言:「浙西、民田最廣,而平時無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瀕湖之地,多為兵卒侵據,累土增高,長堤彌望,名曰壩田。旱則據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澇則遠近氾濫,不得入湖,而民田盡沒。望盡複太湖舊跡,使軍民各安,田疇均利。」從之。二十四年,大理寺丞周環言:「臨安、平江、湖、秀四州下田,多為積水所浸。緣溪山諸水並歸太湖,自太湖分二派:東南一派由松江入于海,東北一派由諸浦注之江。其松江泄水,惟白茅一浦最大。今泥沙淤塞,宜決浦故道,俾水勢分派流暢,實四州無窮之利。」詔兩浙漕臣視之。
二十八年,兩浙轉運副使趙子潚、知平江府蔣璨言:「太湖者,數州之巨浸,而獨泄以松江之一川,宜其勢有所不逮。是以昔人於常熟之北開二十四浦,疏而導之江;又於昆山之東開一十二浦,分而納之海。三十六浦後為潮汐沙積,而開江之卒亦廢,於是民田有淹沒之患。天聖間,漕臣張綸嘗於常熟、昆山各開眾浦;景祐間,郡守范仲淹亦親至海浦,浚開五河;政和間提舉官趙霖複嘗開浚。今諸浦湮塞,又非前比,計用工三百三十余萬,錢三十三萬余緡,米十萬餘斛。」於是詔監察禦史任古複視之。既而古至平江言:「常熟五浦通江誠便,若依所請,以五千功,月余可畢。」詔以激賞庫錢、平江府上供米如數給之。二十九年,子潚又言:「父老稱福山塘與丁涇地勢等,若不浚福山塘,則水必倒注于丁涇。」乃命並浚之。
隆興二年八月,詔:「江、浙水利,久不講修,勢家圍田,堙塞流水。諸州守臣按視以聞。」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許尹、知秀州姚憲、知常州劉唐稽並乞開圍田,浚港瀆。詔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陳彌作,常州、江陰軍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樞措置。九月,刑部侍郎吳芾言:「昨守紹興,嘗請開鑒湖廢田二百七十頃,複湖之舊,水無氾濫,民田九千餘頃,悉獲倍收。今尚有低田二萬餘畝,本亦湖也,百姓交佃,畝直才兩三緡。欲官給其半,盡廢其田,去其租。」戶部請符浙東常平司同紹興府守臣審細標遷。從之。
乾道二年四月,詔漕臣王炎開浙西勢家新圍田,草蕩、荷蕩、菱蕩及陂湖溪港岸際旋築塍畦、圍裹耕種者,所至守令同共措置。炎既開諸圍田,凡租戶貸主家種糧債負,並奏蠲之。六月,知秀州孫大雅代還,言:「州有柘湖、澱山湖、當湖、陳湖,支港相貫,西北可入于江,東南可達於海。旁海農家作壩以卻堿潮,雖利及一方,而水患實害鄰郡;設疏導之,則又害及旁海之田。若于諸港浦置閘啟閉,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獲利。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錢,下戶出力,于農隙修治之。」於是以兩浙轉運副使薑詵與守臣視之,詵尋與秀常州、平江府、江陰軍條上利便。詔:「秀州華亭縣張涇閘並澱山東北通陂塘港淺處,俟今年十一月興修;江陰軍、常州蔡涇閘及申港,明年春興修;利港俟休役一年興修;平江府姑緩之。」三年三月,詵使還,奏:「開浚畢功,通泄積水,久浸民田露出塍岸。臣已諭民趁時耕種。恐下戶闕本,良田複荒,望令浙西常平司貸給種糧。」又奏措置、提督、監修等官知江陰軍徐藏等減磨勘年有差。
四年,以彭州守臣梁介修復三縣一十餘堰,灌溉之利及於鄰邦,詔介直秘閣、利路轉運判官。七年,王炎言:「興元府山河堰世傳漢蕭、曹所作。本朝嘉祐中,提舉史炤上堰法,獲降敕書刻石堰上。紹興以來,戶口凋疏,堰事荒廢,遂委知興元府吳拱修復,發卒萬人助役。宣撫司及安撫、都統司共用錢三萬一千餘緡,盡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裏,凡溉南鄭、褒城田二十三萬三千畝有奇。」詔獎諭拱。
八年,戶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葉衡言:「奉詔核實甯國府、太平州圩岸,內甯國府惠民、化城舊圩四十餘裏,新築九裏餘;太平州黃池鎮福定圩週四十餘裏,庭福等五十四圩週一百五十餘裏,包圍諸圩在內,蕪湖縣圩週二百九十餘裏,通當塗圩共四百八十餘裏。並高廣堅致,瀕水一岸種植榆柳,足捍風濤,詢之農民,實為永利。」於是詔獎諭判甯國府魏王愷,略曰:「大江之堧,其地廣袤,使水之蓄泄不病而皆為膏腴者,圩之為利也。然水土鬥齧,從昔善壞。卿聿修稼政,巨防屹然,有懷勤止,深用歎嘉。」九年八月,臣僚言江西連年荒旱,不能預興水利為之備。於是乃降詔曰:「朕惟旱幹、水溢之災,堯、湯盛時,有不能免。民未告病者,備先具也。豫章諸郡縣,但阡陌近水者,苗秀而實;高仰之地,雨不時至,苗輒就槁。意水利不修,失所以為旱備乎?唐韋丹為江西觀察使,治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田萬二千頃。此特施之一道,其利如此,矧天下至廣也。農為生之本也,泉流灌溉,所以毓五穀也。今諸道名山,川原甚眾,民未知其利。然則通溝瀆,瀦陂澤,監司、守令,顧非其職歟?其為朕相丘陵原隰之宜,勉農桑,盡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時。雖有豐凶,而力田者不至拱手受弊,亦天人相因之理也。朕將即勤惰而寓賞罰焉。」
淳熙二年,兩浙轉運判官陳峴言:「昨奉詔遍走平江府、常州、江陰軍,諭民並力開浚利港諸處,並已畢功。始欲官給錢米,歲不下數萬,今皆百姓相率效力而成。」詔常熟知縣劉穎特增一秩,餘論賞有差。三年,賜皇子判明州魏王愷詔曰:「陂湖川澤之利,或通或塞,存乎其人。四明為州實治鄞,鄞之鄉東西凡十四,而錢湖之水實溉其東之七。吏惰不虔,葑菼蕪翳,利失其舊,農人病焉。卿臨是邦,乃能講求利便而浚治之,遂使並湖七鄉之田,無異時旱幹之患,其為澤豈淺哉。剡奏徹聞,不忘嘉歎。」
十年,大理寺丞張抑言:「陂澤湖塘,水則資之瀦泄,旱則資之灌溉。近者浙西豪宗,每遇旱歲,占湖為田,築為長堤,中植榆柳,外捍茭蘆,於是舊為田者,始隔水之出入。蘇、湖、常、秀昔有水患,今多旱災,蓋出於此。乞責縣令毋給據,尉警捕,監司覺察。有圍裹者,以違制論;給據與失察者,並坐之。」既而漕臣錢沖之請每圍立石以識之,共一千四百八十九所,令諸郡遵守焉。
紹熙二年,詔守令到任半年後,具水源湮塞合開修處以聞;任滿日,以興修水利圖進,擇其勞效著明者賞之。慶元二年,戶部尚書袁說友等言:「浙西圍田相望,皆千百畝,陂塘漊瀆,悉為田疇,有水則無地可瀦,有旱則無水可戽。不嚴禁之,後將益甚,無複稔歲矣。」嘉泰元年,以大理司直留佑賢、宗正寺主簿李澄措置,自淳熙十一年立石之後,凡官民圍裹者盡開之。又令知縣並以「點檢圍田事」入銜,每歲三四月,同尉點檢有無奸民圍裹狀,上於州,州聞於朝。三年遣官審視,及委台諫察之。二年二月,佑賢、澄使還,奏追毀臨安、平江、嘉興,湖、常開掘戶元給佃據。三月,右正言施康年言:「近屬貴戚不體九重愛民之心,止為一家營私之計,公然投牒以沮成法,乞戒飭:自今有陳狀者,指名奏劾,必罰無赦。」
開禧二年,以淮農流移,無田可耕,詔兩浙州縣已開圍田,許元主複圍,專召淮農租種。嘉定三年,臣僚言:「竊聞豪民巨室並緣為奸,加倍圍裹,又影射包占水蕩,有妨農民灌溉。」於是複詔浙西提舉司俟農隙開掘。七年,複臨安府西湖舊界,盡蠲歲增租錢。十七年,臣僚言:「越之鑒湖,溉田幾半會稽,興化之木蘭陂,民田萬頃,歲飲其澤。今官豪侵佔,填淤益狹。宜戒有司每歲省視,厚其瀦蓄,去其壅底,毋容侵佔,以妨灌溉。」皆次第行之。
寶慶元年,以右諫議大夫朱端常奏,除嘉泰間已開浙西圍田租錢,蓋稅額尚存,州縣迫民白納故也。寶祐元年,史館校勘黃國面對:「圍田自淳熙十一年識石者當存之,複圍者合權其利害輕重而為之存毀,其租或歸總所,或隸安邊所,或分隸諸郡。」上曰:「安邊所田,近已撥歸本所。」國又奏:「自丁未已來創圍之田,始因殿司獻草蕩,任事者欲因以為功,凡旱幹處悉圍之,利少害多,宜開掘以通水道。」上然之。咸淳十年,以江東水傷,除九年圩田租,減四分。
紹興二十七年,趙子潚奉詔措置鎮江府沙田,欲輕立租課,令見佃者就耕;如勢家占吝,追日前所收租利。詔速拘其田措置,蠲其冒佃之租。二十八年正月,詔戶部員外郎莫濛同浙西、江東、淮南漕臣趙子潚、鄧根、孫藎視諸路沙田、蘆場。先是,言者謂江、淮間沙田、蘆場為人冒占,歲失官課至多,故以命濛等。既而殿中侍御史葉義問言:「奉行者不恤百姓,名為經量,實逼縣官按圖約紐,惟務增數,以希進用。有力之家初無加損,貧民下戶已受其害。因小利擾之,必致逃移,坐失稅額。」因極論之。二月,詔:「沙田、蘆場止為勢家詭名冒占,其三等以下戶勿例根括。」六月,以孫藎措置沙田滅裂,罷之。詔:「浙西江東沙田、蘆場,官戶十頃、民戶二十頃以上並增租,餘如舊。置提領官田所掌之,不隸戶部。」二十九年,以莫濛經量沙田、蘆場失實,責監饒州景德鎮稅,遂詔盡罷所增租。
三十二年九月,趙子潚言:「浙西、江東、淮東沙田,往年經量,有不盡不實處,為人戶包占。期以今冬自陳,給為己業,與免租稅之半;過期許人告,以全戶所租田賞之。其蘆場量力輕租。」詔以馮方措置。十有一月,方滋疏論沙田。上問:「沙田或以為可取,或以為可捐。」陳康伯等奏:「君子小人,各從其類。小人樂於生事,不惜為國斂怨;君子務存大體,唯恐有傷仁政,所以不同。」上然之,命止前詔勿行。
乾道元年,臣僚言:「浙西、淮東、江東路沙田蘆場,頃畝浩瀚,宜立租稅,補助軍食。」詔複令梁俊彥與張津等措置。二年,輔臣奏:「俊彥所上沙田、蘆場之稅,或十取其一,或取其二,或取其三,皆不分主客。」朝廷疑之。六年,以俊彥所括沙田、蘆場二百八十余萬畝,其間或已充己業,起稅不一,及包占未起租者,乞並估賣、立租。詔蔡洸、梁俊彥行在置司措置。八年七月,詔提領官田所所催三路沙田、蘆場租錢並歸戶部。十月,遣官實江、淮沙田、蘆場頃畝,悉追正之。
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莊以為官田,詔見佃者就耕,歲減租二分。三年,凡天下官田,令民依鄉例自陳輸租。紹興元年,以軍興用度不足,詔盡鬻諸路官田。五年,詔諸官田比鄰田租,召人請買,佃人願買者聽,佃及三十年以上者減價十之二。六年,詔諸路總領諭民投買戶絕、沒官、及江漲沙田、海退泥田。七年,以賊徒田舍及逃田充官莊,其沒官田依舊出賣。二十年,凡沒官田、城空田、戶絕房廊及田,並撥隸常平司;轉運、提刑、茶鹽司沒入田亦如之。
二十一年,以大理寺主簿丁仲京言,凡學田為勢家侵佃者,命提學官覺察。又命撥僧寺常住絕產以贍學。戶部議並撥無敕額庵院田,詔可。初,閩以福建八郡之田分三等:膏腴者給僧寺、道院,中下者給土著流寓。自劉夔為福州,始貿易取貲。迨張守帥閩,紹興二年秋。上倚以拊循凋瘵,存上等四十餘刹以待高僧,余悉令民請買,歲入七、八萬緡以助軍衣,余寬百姓雜科,民皆便之。
乾道二年,戶部侍郎曾懷言:「江西路營田四千餘頃,已佃一千九百餘頃,租錢五萬五百餘貫,若出賣,可得六萬七千餘貫;及兩浙轉運司所括已佃九十余萬畝,合而言之,為數浩瀚。今欲遵元詔,見佃願買者減價二分。」詔曾懷等提領出賣,其錢輸左藏南庫別貯之。四年四月,江東路營田亦令見佃者減價承買,期以三月賣絕,八月住賣;諸路未賣營田,轉運司收租。七年,提舉浙西常平李結乞以見管營田撥歸本司,同常平田立管莊。梁克家亦奏:「戶部賣營田,率為有力者下價取之,稅入甚微,不如置官莊,歲可得五十萬斛。」八年,以大理寺主簿薛季宣于黃岡、麻城立官莊二十二所。九年,以司農寺丞葉翥等出賣浙東、西路諸官田,以登聞檢院張孝賁等出賣江東、西路諸官田,以郎官薛元鼎拘催江、浙、閩、廣賣官田錢四百余萬緡。
淳熙元年,臣僚言:「出賣官田,二年之間,三省、戶部困于文移,監司、州郡疲於出賣。上下督責,不為不至,始限一季,繼限一年,已賣者才十三,已輸者才十二。蓋賣產之家,無非大姓。估價之初,以上色之產,輕立價貫,揭榜之後,率先投狀;若中下之產,無人屬意,所立之價,輕重不均。莫若且令元佃之家著業輸租,數猶可得數十萬斛。」從之。六年,詔諸路轉運、常平司,凡沒官田、營田、沙田、沙蕩之類,複括數賣之。紹熙四年,以臣僚言住賣。慶元元年八月,江東轉運提舉司以紹熙四年住賣以後續沒官田,依鄉價複召人承買,以其錢充常平糴本。十有一月,餘端禮、鄭僑言,福建地狹人稠,無以贍養,生子多不舉。福建提舉宋之瑞乞免鬻建、劍、汀、邵沒官田,收其租助民舉子之費,詔從之。四年,詔諸路召賣不行田,複實減價,其沙礫不可新處除之。
開熙三年,韓侂胄既誅,金人講解。明年,用廷臣言,置安邊所,凡侂胄與其他權幸沒入之田,及圍田、湖田之在官者皆隸焉。輸米七十二萬二千七百斛有奇,錢一百三十一萬五千緡有奇,藉以給行人金、繒之費。迨與北方絕好,軍需邊用每於此取之。
景定四年,殿中侍御史陳堯道、右正言曹孝慶、監察禦史虞慮張晞顏等言廩兵、和糴、造楮之弊,「乞依祖宗限田議,自兩浙、江東西官民戶逾限之田,抽三分之一買充公田。得一千萬畝之田,則歲有六七百萬斛之入可以餉軍,可以免糴,可以重楮,可以平物而安富,一舉而五利具矣。」有旨從其言。朝士有異議者,丞相賈似道奏:「救楮之策莫切於住造楮,住造楮莫切於免和糴,免和糴莫切於買逾限田。」因曆詆異議者之非,帝曰:「當一意行之。」浙西安撫魏克愚言:「取四路民田立限回買,所以免和糴而益邦儲,議者非不自以為公且忠也。然而未見其利,而適見其害。近給事中徐經孫奏記丞相,言江西買田之弊甚詳,若浙西之弊,則尤有甚于經孫所言者。」因曆述其為害者八事,疏奏不省。
六郡回買公田,畝起租滿石者償二百貫,九鬥者償一百八十貫,八鬥者償一百六十貫,七鬥者償一百四十貫,六鬥者償一百二十貫。五千畝以上,以銀半分、官告五分、度牒二分、會子二分半;五千畝以下,以銀半分、官告三分、度牒二分、會子三分半;千畝以下,度牒、會子各半;五百畝至三百畝,全以會子。是歲,田事成,每石官給止四十貫,而半是告、牒,民持之而不得售,六郡騷然。所遣劉良貴、陳時、趙與時、廖邦傑、成公策等推賞有差。邦傑之在常州,害民特甚,民至有本無田而以歸併抑買自經者。分置莊官催租,州縣督莊官及時交收運發。
五年,選官充官田所分司,平江、嘉興,安吉各一員,常州、江陰、鎮江共一員,凡公田事悉以委之。是歲七月,彗見於東方。下詔求言,京學生蕭規、葉李等三學六館皆上封章;前秘書監高斯得亦應詔馳驛上封事,力陳買田之失人心、致天變;謝枋得校文江東運司,方山京校文天府,皆指陳得失。未幾,蕭規等真決黥隸,枋得、山京相繼被劾,斯得雖予郡,尋罷之。
咸淳三年,京師糴貴,勒平江、嘉興上戶運米入京,鞭笞囚系,死於非命者十七八。太常寺簿陸逵謂:買田本以免和糴,今勒其運米,害甚於前。似道怒,出逵知台州,未至,怖死。四年,以差置莊官弊甚,盡罷之。令諸郡公租以三千石為一莊,聽民于分司承佃,盜易者以盜賣官田論。其租於先減二分上更減一分。德祐元年三月,詔:「公田最為民害,稔怨召禍,十有餘年。自今並給田主,令率其租戶為兵。」而宋祚訖矣。
志第一百二十七食貨上二(方田賦稅)
方田神宗患田賦不均,熙寧五年,重修定方田法,詔司農以《均稅條約並式》頒之天下。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至明年三月畢,揭以示民,一季無訟,即書戶帖,連莊帳付之,以為地符。
均稅之法,縣各以其租額稅數為限,舊嘗收蹙奇零,如米不及十合而收為升,絹不滿十分而收為寸之類,今不得用其數均攤增展,致溢舊額,凡越額增數皆禁。若瘠鹵不毛,及眾所食利山林、陂塘、溝路、墳墓,皆不立稅。
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峰,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帳,有莊帳,有甲帖,有戶帖;其分煙析產、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令既具,乃以濟州钜野尉王曼為指教官,先自京東路行之,諸路仿焉。六年,詔土色分五等,疑未盡,下郡縣物其土宜,多為等以其均當,勿拘以五。七年,京東十七州選官四員,各主其方,分行郡縣,以三年為任。每方差大甲頭二人、小甲頭三人,同集方戶,令各認步畝,方田官驗地色,更勒甲頭、方戶同定。諸路及開封府界秋田災傷三分以上縣權罷,余候農隙。河北西路提舉司乞通一縣災傷不及一分勿罷。
元豐五年,開封府言:「方田法,取稅之最不均縣先行,即一州而定五縣,歲不過兩縣,今府界十九縣,准此行之,十年乃定。請歲方五縣。」從之。其後歲稔農隙乃行,而縣多山林者或行或否。八年,帝知官吏擾民,詔罷之。天下之田已方而見於籍者,至是二百四十八萬四千三百四十有九頃雲。
崇寧三年,宰臣蔡京等言:「自開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貿易,富者恃其有餘,厚立價以規利,貧者迫于不足,薄移稅以速售,而天下之賦調不平久矣。神宗講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方為之帳,而步畝高下丈尺不可隱;戶給之帖,而升合尺寸無所遺;以賣買,則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則吏不能措其奸。今文籍具在,可舉而行。」詔諸路提舉常平官選官習熟其法,諭州縣官吏各以豐稔日推行,自京西、北兩路始。四年,指教官每三縣加一員,點檢官每路二員。未幾,詔諸路添置指教官不得過三員,又不專差點檢官,從提舉司于本路見任人內選差。五年,詔罷方田。大觀二年,複詔行之,四年罷其稅賦依未方舊則輸納。十一月,詔:「方田官吏非特妄增田稅,又兼不食之山方之,俾出芻草之直,民戶因時廢業失所。監司其悉改正,毋失其舊。」
政和三年,河北西路提舉常平司奏:「所在地色極多,不下百數,及至均稅,不過十等。第一等雖出十分之稅,地土肥沃,尚以為輕;第十等只均一分,多是瘠鹵,出稅雖少,猶以為重。若不入等,則積多而至一頃,止以柴蒿之直,為錢自一百而至五百,比次十等,全不受稅;既收入等,但可耕之地便有一分之稅,其間下色之地與柴蒿之地不相遠,乃一例每畝均稅一分,上輕下重。欲乞土色十等如故外,折十等之地再分上、中、下三等,折畝均數。謂如第十等地每十畝合折第一等一畝,即十等之上,受稅十一,不改元則;十等之中,數及十五畝,十等之下,數及二十畝,方比上等受一畝之稅,庶幾上下輕重皆均。」詔諸路概行其法。五年,福建、利路茶戶山園,如鹽田例免方量均稅。
宣化元年,臣僚言:「方量官憚於跋履,並不躬親,行繵拍峰、驗定土色,一付之胥吏。致禦史台受訴,有二百余畝方為二十畝者,有二頃九十六畝方為一十七畝者,虔之瑞金縣是也。有租稅十有三錢而增至二貫二百者,有租稅二十七錢則增至一貫四百五十者,虔之會昌縣者是也。詔望常平使者檢察。」二年,遂詔罷之。民因方量流徙者,守令招誘歸業;荒閒田土,召人請佃。自今諸司毋得起請方田。諸路已方量者,賦稅不以有無訴論,悉如舊額輸納;民逃移歸業,已前逋欠稅租,並與除放。
賦稅自唐建中初變租庸調法作年支兩稅,夏輸毋過六月,秋輸毋過十一月,遣使分道按率。其弊也,先期而苛斂,增額而繁征,至於五代極矣。
宋制歲賦,其類有五:曰公田之賦,凡田之在官,賦民耕而收其租者是也。曰民田之賦,百姓各得專之者是也。曰城郭之賦,宅稅、地稅之類是也。曰丁口之賦,百姓歲輸身丁錢米是也。曰雜變之賦,牛革、蠶鹽之類,隨其所出,變而輸之是也。歲賦之物,其類有四:曰穀,曰帛,曰金、鐵,曰物產是也。穀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麥,四曰黍,五曰穄,六曰菽,七曰雜子。帛之品十:一曰羅,二曰綾,三曰絹,四曰櫬,五曰絁,六曰綢,七曰雜折,八曰絲線,九曰綿,十曰布葛。金鐵之品四:一曰金,二曰銀,三曰鐵、鑞,四曰銅、鐵錢。物產之品六:一曰六畜,二曰齒、革、翎毛,三曰茶、鹽,四曰竹木、麻草、芻菜,五曰果、藥、油、紙、薪、炭、漆、蠟,六曰雜物。其輸有常處,而以有餘補不足,則移此輸彼,移近輸遠,謂之「支移」。其入有常物,而一時所輸則變而取之,使其直輕重相當,謂之「折變」。其輸之遲速,視收成早暮而寬為之期,所以紓民力。諸州歲奏戶帳,具載其丁口,男夫二十為丁,六十為老。兩物折科物,非土地所宜而抑配者,禁之。
五代以來,常檢視見墾田以定歲租。吏緣為奸,稅不均適,繇是百姓失業,田多荒蕪。太祖即位,詔許民辟土,州縣毋得檢括,止以見佃為額。選官分蒞京畿倉瘐,及詣諸道,受民租調,有增羨者輒得罪,多入民租者或至棄市。
舊諸州收稅畢,符屬縣追吏會鈔,縣吏厚斂裏胥以賂州之吏,裏胥複率於民,民甚苦之。建炎四年,乃下詔禁止。令諸州受租籍不得稱分、毫、合、龠、銖、厘、絲、忽,錢必成文,絹帛成尺,粟成升,絲綿成兩,薪蒿成束,金銀成錢。綢不滿半匹、絹不滿一匹者,許計丈尺輸直,無得三戶、五戶聚合成匹,送納煩擾。民輸夏稅,所在遣縣尉部弓手于要路巡護,後聞擾民,罷之,止令鄉耆、壯丁防援。
諸州稅籍,錄事參軍按視,判官振舉。形勢戶立別籍,通判專掌督之,二稅須於三限前半月畢輸。歲起納二稅,前期令縣各造稅籍,具一縣戶數、夏稅秋苗畝桑功及緣科物為帳一,送州覆校定,用州印,藏長吏廳,縣籍亦用州印,給付令佐。造夏稅籍以正月一日,秋稅籍以四月一日,並限四十五日畢。
開封府等七十州夏稅,舊以五月十五日起納,七月三十日畢。河北、河東諸州氣候差晚,五月十五日起納,八月五日畢。潁州等一十三州及淮南、江南、兩浙、福建、廣南、荊湖、川峽五月一日起納,七月十五日畢。秋稅自九月一日起納,十二月十五日畢,後又並加一月或值閏月,其田蠶亦有早晚不同,有司臨時奏裁。繼而以河北、河東諸州秋稅多輸邊郡,常限外更加一月。江南、兩浙、荊湖、廣南、福建土多粳稻,須霜降成實,自十月一日始收租。掌納官吏以限外欠數,差定其罰。限前畢,減選,升資。民逋租逾限,取保歸辦,母得禁系。中國租二十石輸牛革一,准錢千。川蜀尚循舊制,牛驢死,革盡入官,乃詔蠲之,定民租二百石輸牛革一,准錢千五百。
太平興國二年,江西轉運使言:「本路蠶桑數少,而金價頗低。今折徵,絹估少而傷民,金估多而傷官。金上等舊估兩十千,今請估八千;絹上等舊估匹一千,今請估一千三百,餘以次增損。」從之。
咸平三年,以刑部員外、直史館陳靖為京畿均田使,聽自擇京朝官,分縣據元額定稅,不得增收剩數;逃戶別立籍,令本府招誘歸業;桑功更不均檢,民戶廣令種植。尋聞居民弗諭朝旨,翦伐桑柘,即詔罷之。六年,罷廣南西路轉運使馮漣上言:「廉、橫、賓、白州民雖墾田,未嘗輸送,已命官檢括,令盡出常租。」帝曰:「遠方之民,宜省徭賦。」亟命停罷。知袁州何蒙請以金折本州二稅,真宗曰:「若是,將盡廢耕農矣。」不許。
大中祥符初,連歲豐稔,邊儲有備,河北諸路稅賦,並聽於本州軍輸納。二年,頒《幕職州縣官招徠戶口旌賞條制》。舊制,縣吏能招增戶口者,縣即升等,乃加其奉;至有析客戶為主戶者,雖登於籍,而賦稅無所增。四年,詔禁之。雍熙初,嘗詔荊湖等路民輸丁錢,未成丁、已入老並身有廢疾者,免之。至是,又除兩浙、福建、荊湖、廣南舊輸身丁錢,歲凡四十五萬四百貫。九年,詔諸路支移稅賦勿至兩次,仍許以粟、麥、蕎、菽互相折輸。
凡歲賦,谷以石計,錢以緡計,帛以匹計,金銀、絲綿以兩計,槁秸、薪蒸以圍計,他物各以其數計。至道末,總七千八十九萬三千;天禧五年,視至道之數有增有減,總六千四百五十三萬。其折變及移輸比壤者,則視當時所須焉。
宋克平諸國,每以恤民為先務,累朝相承,凡無名苛細之斂,常加剗革,尺縑鬥粟,未聞有所增益。一遇水旱徭役,則蠲除倚格,殆無虛歲,倚格者後或凶歉,亦輒蠲之。而又田制不立圳畝轉易,丁口隱漏,兼併冒偽,未嘗考按,故賦入之利視前代為薄。丁謂嘗言:二十而稅一者有之,三十而稅一者有之。仁宗嗣位,首寬畿縣田賦,詔三等以下戶毋遠輸。河中府、同華州請免支移,帝以問輔臣,對曰:「西鄙宿兵,非移用民賦則軍食不足。」特詔量減支移。
福州王氏時有田千餘頃,謂之「官莊「,自太平興國中授券予民耕,歲使輸賦。至是,發運使方仲荀言:「此公田也,鬻之可得厚利。」遣尚書屯田員外郎幸惟慶領其事,凡售錢三十五萬餘緡,詔減緡錢三之一,期三年畢償。監察禦史朱諫以為傷民,不可。即而期盡,未償者猶十二萬八千餘緡,詔悉蠲之。後又詔公田重複取賦者皆罷。天聖時,貝州言:「民析居者例加稅,謂之'罰稅',他州無此比。」詔除之。自是,州縣有言稅之苛細無名者,蠲損甚眾。
自唐以來,民計田輸賦外,增取他物,複折為賦,謂之「雜變」,亦謂之「沿納」。而名品煩細,其類不一。官司歲附帳籍,並緣侵優,民以為患。明道中,帝躬耕籍田,因詔三司以類併合。於是悉除諸名品,並為一物,夏秋歲入,第分粗細二色,百姓便之。
州縣賦入有籍,歲一置,謂之空行簿,以待歲中催科;閏年別置,謂之實行簿,以藏有司。天聖初,或言實行簿無用,而率民錢為擾,罷之。景祐元年,侍御史韓瀆言:「天下賦入之繁,但存催科一簿,一有散亡,則耗登之數無從鉤考。請複置實行簿。」詔再閏一造。至慶曆中複故。
時患州縣賦役之煩,詔諸路上其數,俾二府大臣合議蠲減。又詔曰:「稅籍有偽書逃徙,或因推割,用幸走移,若請占公田而不輸稅。如此之類,縣令、佐能究見其弊,以增賦入,量數議賞。」既而諫官王素言:「天下田賦輕重不等,請均定。」而歐陽修亦言:「秘書丞孫琳嘗往洺州肥鄉縣,與大理寺丞郭諮以千步方田法括定民田,願詔二人得任之。」三司亦以為然,且請于亳、壽、蔡、汝四州擇庀不均者均之。於是遣諮蔡州。諮首括一縣,得田二萬六千九百三十餘頃,均其賦於民。既而諮言州縣多逃田,未可盡括,朝廷亦重勞人,遂罷。
陝西、河東用兵,民賦率多支移,因增取地裏腳錢,民不能堪。五年,詔陝西特蠲之,且令後勿複取。既而詔河東亦然。又令諸路轉運司:「支移、折變,前期半歲書於榜以諭民,有未便者聽自言,主者裁之。」皇祐中,詔:「廣西賦布,匹為錢二百。如聞有司擅損其價,重困遠人,宜令複故。」州郡歲常先奏雨足歲豐,後雖災害,不敢上聞,故民賦罕得蠲者,乃下詔申飭之。又損開封諸縣田賦,視舊額十之三,命著於法。
支移、折變,貧弱者尤以為患。景祐初,嘗詔戶在第九等免之,後孤獨戶亦皆免。至是,因下赦書,責轉運司裁損,歲終條上。其後赦書數以為言,又令折科為平估,毋得害農。久之,複詔曰:「如聞諸路比言折科民賦,多以所折複變他物,或增取其直,重困良農。雖屢戒敕,莫能奉宣詔令。自今有此,州長吏即時上聞。」然有司規聚斂,罕能承帝意焉。
初,湖、廣、閩、浙因舊制歲斂丁身錢米,大中祥符間,詔除丁錢,而米輸如故。至天聖中,始並除婺、秀二州丁錢。後龐籍請罷漳、泉、興化軍丁米,有司持不可。皇祐三年,帝命三司首減郴永州、桂陽監丁米,以最下數一歲為准,歲減十余萬石。既而漳、泉、興化亦第損之。嘉祐四年,複命轉運司裁定郴、永、桂陽、衡、道州所輸丁米及錢絹雜物,無業者馳之,有業者減半;後雖進丁,勿複增取。時廣南猶或輸丁錢,亦命轉運司條上。自是所輸無幾矣。
自郭諮均稅之法罷,論者謂朝廷徒恤一時之勞,而失經遠之慮。至皇祐中,天下墾田視景德增四十一萬七千餘頃,而歲入九穀乃減七十一萬八千余石,蓋田賦不均,其弊如此。後田京知滄州,均無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塘田;歲增賦穀帛之類,無棣總一千一百五十二,聊城、高塘總萬四千八百四十七,而滄州之民不以為便,詔輸如舊。嘉祐五年,複詔均定,遣官分行諸路,而秘書丞高本在遣中,獨以為不可均,才均數郡田而止。
景德中,賦入之數總四千九百一十六萬九千九百,至皇祐中,增四百四十一萬八千六百六十五,治平中,又增一千四百一十七萬九千三百六十四。其以赦令蠲除以便於民,若逃移、戶絕不追者,景德中總六百八十二萬九千七百,皇祐中三十三萬八千四百五十七,治平中一千二百二十九萬八千七百。每歲以災害蠲除者,又不在是焉。
神宗留意農賦,湖、廣之民舊歲輸丁米,大中祥符以後屢裁損,猶不均。熙寧四年,乃遣屯田員外郎周之純往廣東相度均之。元豐三年,詔:諸路支移折稅,並具所行月日,上之中書。初,熙寧八年,詔支移二稅于起納錢半歲諭民,使民宿辦,無倉卒勞費。時有司往往緩期,故申約之。州縣又或今民輸錢,謂之「折斛錢」,而糴賤頗用傷農。海南四州軍稅籍殘缺,吏多增損,輒移稅入他戶,代輸者類不能自明。瓊州、昌化軍丁稅米,歲移輸朱崖軍,道遠,民以為苦。至是,用體量安撫朱初平等議,根括四州軍稅賦舊額,存其正數;二州丁稅米止令輸錢于朱崖自糴以便民。
權發遣三司戶部判官李琮根究逃絕稅役,江、浙所得逃戶凡四十萬一千三百有奇,為書上之。明年,除琮淮南轉運副使。兩路凡得逃絕、詭名挾佃、簿籍不載並闕丁凡四十七萬五千九百有奇,正稅並積負凡九十二萬二千二百貫、石、匹、兩有奇。琮蓋用貫石萬數立賞,以誘所委之吏,增加浩大,三路之民,大被其害。而唐州亦增民賦,人情騷然。六年,禦史翟恩言:「始,趙尚寬為唐守,勸民墾田,高賦繼之,流民自占者眾,凡百畝起稅四畝而已。稅輕而民樂輸,境內殆無曠土。近聞轉運司辟土百畝增至二十畝,恐其勢再致轉徙。望戒飭使者,量加以寬民。」帝每遇水旱,輒輕馳賦租;或因赦宥,又蠲放、倚閣未嘗絕;賦輸遠方不均,皆遣使按之,率以為常。
哲宗嗣位,宣仁太后同聽政,務行裕民之政,凡民有負,多所寬減。患天下積欠名目煩多,法令不一,王岩叟為開封,請隨等第立貫百為催法。兗州鄒令張文仲議其不便,遂令十分為率,歲隨夏秋料帶納一分,是為五年十料之法。
陝西轉運使呂太忠令農戶支移,鬥輸腳錢十八。禦史劾之,下提刑司體量,均其輕重之等。以稅賦戶籍在第一等、第二等者支移三百里,三等、四等者二百里,五等一百里。不願支移而願輸道裏腳價者,亦酌度分為三等,以從其便。河東助軍糧草,支移毋得逾三百里。災傷五分以上者免折變,折變皆循舊法。
紹聖中,嘗詔郡縣貨物用足錢、省陌不等,折變宜用中等。俄以所在時估實值多寡不齊,難概立法,命仍舊焉。言者謂:「欲民不流,不若多積穀;欲多積穀,不若推行折納糶糴之法。今常平雖有折納之法,止用中價,故民不樂輸。若依和糴以實價折之,則無損於民。」
崇甯二年,諸路歲稔,遂行增價折納之法,支移、折變、科率、配買,皆以熙寧法從事,民以穀菽、物帛輸積負零稅者聽之。大觀二年詔:「天下租賦科撥支折,當先富後貧,自近及遠。乃者漕臣失職,有不均之患,民或受害,其定為令。支移本以便邊餉,內郡罕用焉。間有移用,則賃民以所費多寡自擇,故或輸本色于支移之地,或輸腳費于所居之邑。而折變之法,以納月初旬估中價准折,仍視歲之豐歉,以定物之低昂,俾官吏毋得私其輕重。」七月,詔曰:「比聞慢吏廢期,凡輸官之物,違期促限,蠶者未絲,農者未獲,追胥旁午,民無所措。自今前期督輸者,加一等坐之;致民逃徙者,論更加等。」舊凡以赦令蠲賦,雖多不過三分。四年,乃詔:天下逋賦,五年外戶口不存者,悉蠲之。
京西舊不支移,崇寧中,將漕者忽令民曰:「支移所宜同,今特免;若地裏腳費,則宜輸。」自是歲以為常。腳費,鬥為錢五十六,比元豐即當正稅之數,而反覆紐折,數倍於昔。民至鬻牛易產猶不能繼,轉運司乃用是以取辦理之譽,言者極論其害。政和元年,遂詔應支移而所輸地裏腳錢不及鬥者,免之。尋詔五等戶稅不及鬥者,支移皆免。
時天下戶口類多不實,雖嘗立法比較鉤考,歲終會其數,按籍隱括脫漏,定賞罰之格,然蔡攸等計德、霸二州戶口之數,率三戶四口,則戶版訛隱,不待校而知。乃詔諸路凡奏戶口,令提刑司及提舉常平司參考保奏。而終莫能拯其弊,故租稅亦不得而均焉。
是時,內外之費浸以不給,中官楊戩主後苑作,有言汝州地可為稻田者,因用其言,置務掌之,號「稻田務'。複行于府畿,易名公田。南暨襄、唐,西及澠池,北逾大河,民田有溢于初券步畝者,輒使輸公田錢。政和末,又置營繕所,亦為公田。久之,後苑、營繕所公田皆並於西城所,盡山東、河朔天荒逃田與河堤退灘租稅舉入焉,皆內侍主其事。所括為田三萬四千三百餘頃,民輸公田錢外,正稅不復能輸。
重和元年,獻言者曰:「物有豐匱,價有低昂,估豐賤之物,俾民輸送,折價既賤,輸官必多,則公私之利也。而州縣之吏,但計一方所乏,不計物之有無,責民所無,其費無量。至於支移,徙豐就歉,理則宜然。豪民賕吏,故徙歉以就豐,齎挾輕貨,以賤價輸官,其利自倍;而貧下戶各免支移,估值既高,更益腳費,視富戶反重。因之逋負,困於追胥。」詔申戒焉。
宣和初,州縣主吏催科失職,逋租數廣,令轉運司察守貳勤惰,聽專達於內侍省。浙西逃田、天荒、草田、葑茭蕩、湖濼退灘等地,皆計籍召佃立租,以供應奉。置局命官,有「措置水利農田」之名,部使者且自督御前租課。
三年,言者論西蜀折科之弊,其略謂:「西蜀初稅錢三百折絹一匹,草十圍計錢二十。今本路絹不用本色,匹折草百五十圍,圍估錢百五十,稅錢三百輸至二十三千。東蜀如之。仍支移新邊,謂之遠倉,民破產者眾。」七年,言者又論:「非法折變,既以絹折錢,又以錢折麥。以絹較錢,錢倍於絹;以錢較麥,麥倍于錢。輾轉增加,民無所訴。」
唐、鄧、襄,汝等州,自治平後,開墾歲增,然未定稅額。元豐中,以所墾新田差為五等輸稅,元祐元年罷之。大觀三年,用轉運副使張徽言之請,複元豐舊制,俄又以訴者而罷。政和三年,轉運使王璹複言官失租賦,詔依元豐法,第折以見錢,凡得三十萬緡。欽宗立,詔蠲焉。舊稅租加耗,轉運司有拋樁明耗,州縣有暗樁暗耗之名,諸倉場受納,又令民輸頭子錢。熙寧以後,給納並收,其數益增焉,至是悉罷。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庚寅,詔二稅並依舊法,凡百姓欠租、閣賦及應天府夏稅,悉蠲之。庚子,詔被虜之家蠲夏秋租稅及科配。
紹興元年五月詔:「民力久困,州縣因緣為奸,今頒式諸路,凡因軍期不得已而貸於民者,並許計所用之多寡,度物力之輕重,依式開具,使民通知,毋得過數科率。」八月,減大觀稅額三分之一。十有一月,言者論:「浙西科斂之害,農末殆不聊生。鬻田而償,則無受者;棄之而遁,則質其妻孥。上下相蒙,民無所措手足。利歸貪吏,而怨歸陛下。願重科斂之罪,嚴貪墨之刑。」詔漕司究實以聞。二年正月,知紹興府陳汝錫違詔科率,謫漳州。四月,建盜范汝為平,詔蠲本路今年二稅及夏科役錢。既而手詔:「訪聞州縣以為著令不過三分,甚非所以稱朕惠恤之意,可以赦並免。」十有一月,焚州縣已蠲稅薄,示民以不疑也。五年二月,詔諸路轉運司以增收租數上戶部,課賞罰。
六年八月,預借江、浙來年夏稅綢絹之半,盡令折米:兩浙綢絹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半,每匹折米二石。九月,右司諫王搢言:「諸寺院之多產者,類請求貴臣改為墳院,冀免科斂,則所科歸之下戶。」詔戶部申嚴禁之。十有二月,詔淮西殘破州縣更免租稅二年。是月戊申,詔曰:「朕惟養兵之費,皆取於民,吾民甚苦;而吏莫之恤,夤緣軍須,掊斂無藝,朕甚悼之。監司郡守,朕所委寄以惠養元元者也,今漫不加省,複何賴焉!其各勤乃職,察民之侵漁納賄者,按劾以聞。苟庇覆弗治,朕不汝貸。」是歲,兩浙轉運李迨取婺秀湖州、平江府歲計寬剩錢二十二萬八千緡有奇,依折帛錢限起發。自是以為例。
七年二月,詔:駐蹕及所過州縣欠紹興五年以前稅賦,並蠲之。七月,詔:新複州軍請佃官田,輸租外免輸正稅。己田謂之稅,佃田謂之租,舊不並納,劉豫嘗並取之,至是,乃從舊法。
九年,蠲新複州軍稅租及土貢、大禮銀絹三年,差徭五年。初,劉豫之僭,凡民間蔬圃皆令三季輸稅。宣諭官方庭實言其不便,起居舍人程克俊言:「河南父老苦豫煩苛久矣,賦斂及於絮縷,割剝至於果蔬。」於是詔新複州縣,取劉豫重斂之法焚之通衢。
十三年,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請以賜田及私產自昔未輸之稅並歸之官,詔獎諭而可之。初,神武右軍統制張俊乞蠲所置產凡和買、科敷,詔特從之。後,三省言:「國家兵革未息,用度至廣,陛下哀憫元元,俾士大夫及勳戚之家與編戶等敷,蓋欲寬民力,均有無。今俊獨得免,則當均在餘戶,是使民為俊代輸也。方今大將不止俊一人,使各援例求免,何以拒之?望收還前詔。」詔從之。越數年間,俊複乞免歲輸和買絹,三省擬歲賜俊絹五千匹,庶免起例。上以示俊,因諭之曰:「朕固不惜,但恐公議不可。」俊惶悚,力辭賜絹。
十五年,戶部議:「准法,輸官物用四鈔,曰戶鈔,付民執憑;曰縣鈔,關縣司銷簿;曰監鈔,納官掌之;曰住鈔,倉庫藏之。所以防偽冒、備毀失也。
毀失縣鈔者,以監、住鈔銷鑿;若輒取戶鈔,或追驗於人戶者,科杖。」
二十三年,知池州黃子遊言:「青陽縣苗七八倍于諸縣,因南唐嘗以縣為宋齊丘食邑,畝輸三鬥,後遂為額。」詔減苗稅二分有半,租米二分。是時,兩浙州縣合輸綿、綢、稅絹、茶絹、雜錢、米六色,皆以市價折錢,卻別科米麥,有畝輸四五鬥者。京西括田,租加於舊。湖南有土戶錢、折絁錢、醋息錢、曲引錢,名色不一。荊南戶口十萬,寇亂以來,幾無人跡。議者希朝廷意,謂流民已複,可使歲輸十二,頻歲複增,積逋至二十余萬緡。曹泳為戶部侍郎,責償甚急。蓋自檜再相,密諭諸路暗增民稅七八,故民力重困,餓死者眾,皆檜之為也。
二十六年,先是,承議郎魯沖上書論郡邑之弊:「以臣前任宜興一縣言之,漕計合收窠名,有丁鹽、坊場課利錢,租地錢,租絲租紵錢,歲入不過一萬五千餘緡。其發納之數,有大軍錢、上供錢、糴本錢、造船錢、軍器物料錢、天申節銀絹錢之類,歲支不啻三萬四千餘緡。又有見任、寄居官請奉、過往官兵批券、與非泛州郡督索拖欠,略無虛日。今之為令者,苟以寬恤為意,而拙於催科,旋踵以不職罷;能迎合上司,慘刻聚斂,則以稱職聞。是使為令者惴惴惟財賦是念,朝不謀夕,亦何暇為陛下奉行寬恤詔書、承流宣化者哉?」吏部侍郎許興古議:「今銓曹有知縣、令二百余闕,無願就者,正緣財賦督迫被罪,所以畏避如此。若罷獻羨餘,蠲民積欠,謹擇守臣,戒飭監司,則吏稱民安矣。」乃詔行之。
二十九年,上聞江西盜賊,謂輔臣曰:「輕徭薄賦,所以息盜。歲之水旱,所不能免,儻不寬恤而惟務科督,豈使民不為盜之意哉?」於是詔諸路州縣,紹興二十七年以前積欠官錢三百九十七萬餘緡及四等以下官欠,悉除之。九月,詔:兩浙、江東西水,浙東、江東西螟,其租稅盡蠲之。自是水旱、經兵,時有蠲減,不盡書也。
三十二年六月戊寅,孝宗受禪赦:「凡官司債負、房賃、租賦、和買、役錢及坊場、河渡等錢,自紹興三十年以前並除之。諸路或假貢奉為名,漁奪民利,使所在居民以土物為苦,太上皇帝已嘗降詔禁約。自今州軍條上土貢之物,當議參酌天地、祖宗陵寢薦獻及德壽宮甘旨之奉,止許長吏修貢,其餘並罷。州縣因緣多取,以違制坐之。」七月,諸縣受民已輸稅租等鈔,不即銷簿者,當職官吏並科罪;民齎戶鈔不為使,而抑令重輸者,以違制論,不以赦免,著為令。八月,詔:「州縣受納秋苗,官吏多收加耗,肆為奸欺。方時艱虞,用度未足,欲減常賦而未能,豈忍使貪贓之徒重為民蠹?自今違犯官吏,並置重典,仍沒其家。」此孝宗初詔也。
先是,常州宜興縣無稅產百姓,丁輸鹽錢二百文。下戶有墓地者,謂之墓戶,經界之時均紐正稅,又令帶輸丁鹽絹作折帛錢。至隆興元年,始用知縣姜詔言,令與晉陵、武進、無錫三縣一例隨產均輸。二年四月,知贛州趙公稱以寬剩錢十萬緡為民代輸夏稅,是後守臣時有代輸者。五月,詔:「溫、台、處、徽不通水路,其二稅物帛,許依折法以銀折輸,數外妄有科折,計贓定罪。」
乾道元年,蠲興化軍「猶剩米」之半。以知軍張允蹈言「自建炎三年,本軍秋稅,歲余軍儲外,猶剩米二萬四千四百余石,供給福州,謂之'猶剩米'。四十年間,水旱相仍,不復減損」,故有是命。至八年,乃並其半蠲之。
三年六月,減臨安府新城縣進際稅賦之半。以知縣耿秉言,曩錢氏以進際為名,虛額太重故也。十有一月,蠲臨安府屬縣欠乾道元年三稅、坊場課利、折帛、免丁等錢。七年,敕令所修《輸苗乞取法》,受納官比犯人減一等,州縣長官不覺察與同罪。
暨上三等及形勢戶逋賦,雖遇赦不除。八年,蠲紹興府增起苗米四萬九千余石。
淳熙三年,臣僚言:「湖北百姓廣占官田,量輸常賦,似為過優,比議者欲從實起稅而開陳首之門。殊不思朝廷往年經界,獨兩淮、京西、湖北依舊。蓋以四路被邊,土廣人稀,誘之使耕,猶懼不至,若履畝而稅,孰肯遠徙力耕,以供公上之賦哉?今湖北惟鼎、澧地接湖南,墾田稍多,自荊南、安、複、岳、鄂、漢、沔汙萊彌望,戶口稀少,且皆江南狹鄉百姓,扶老攜幼,遠來請佃,以田畝寬而稅賦輕也。若從議者之言,恐於公家無一毫之益,而良民有無窮之擾矣。如臣所見,且當誘以開耕,不宜恐以增稅。使田疇盡辟,歲收滋廣,一遇豐稔,平糴以實邊,則所省漕運亦博。望其依紹興十六年詔旨,以十分為率,年增輸一分,不願開墾者,即許退田別佃。期限稍寬,取之有漸,遠民安業,一路幸甚。」詔戶部議之。
四年,臣僚言:「屢赦蠲積欠,以蘇疲民,州縣不能仰承德意,至變易名色以取之。宜下漕司,如合除者毋更取之於州,州毋取之於縣,縣銷民欠籍,書其名數,諭民通知。」詔可。五年八月,詔曰:「比年以來,五穀屢登,蠶絲盈箱,嘉與海內共用阜康之樂,尚念耕夫蠶婦終歲勤動,價賤不足以償其勞。郡邑兩稅,除折帛、折變自有常制,當輸正色者,毋以重價強之折錢。若有故違,重置於法。臨安府刻石,遍賜諸路。」六年,以諫議大夫謝廓然言:「州縣違法科斂,侵漁日甚,其咎雖在縣令,而督迫實由郡守。縣令按劾,而郡守自如。」詔:「自今凡有過需橫取,監司悉行按劾,無詳於小而略於大。」
七年夏,大旱。知南康軍朱熹應詔上封事言:「今民間二稅之入,朝廷盡取以供軍,州縣無複贏餘,於是別立名色巧取。今民貧賦重,惟有核兵籍,廣屯田,練民兵,可以漸省列屯坐食之兵,稍損州郡供軍之數。使州縣之力浸紓,然後禁其苛斂,責其寬恤,庶幾窮困之民得保生業,無流移漂蕩之患。」八年,詔監司、太守察所部催科不擾者薦之,煩擾害民者劾之。十一年,戶部奏:「諸路州軍檢放旱傷米數近六十萬石。上諭王淮曰:「若盡令核實,恐他年郡縣懷疑,不復檢放。惟甯國數最多,可令漕司核實而蠲之。」
紹熙元年,臣僚言:「古者賦租出於民之所有,不強其所無。今之為絹者,一倍折而為錢,再倍折而為銀。銀愈貴,錢愈艱得,穀愈不可售,使民賤糶而貴折,則大熟之歲反為民害。願詔州郡:凡多取而多折者,重置於罰;民有糶不售者,令常平就糴,異時歲歉,平價以糶。庶于民無傷,於國有補。」詔從之。
秘書監楊萬里奏:「民輸粟於官謂之苗,舊以一斛輸一斛,今以二斛輸一斛矣。輸帛於官謂之稅,舊以正絹為稅絹,今正絹外有和買矣。舊和買官給其直,或以錢,或以鹽,今皆無之,又以絹估直而倍折其錢矣。舊稅畝一錢輸免役一錢,今歲增其額,不知所止矣。既一倍其粟,數倍其帛,又數倍其錢,而又有月樁錢、版帳錢、不知幾倍於祖宗之舊,又幾倍于漢、唐之制乎。此猶東南之賦可知也,至於蜀賦之額外無名者,不可得而知也。陛下欲薄賦斂,當節用度。用節而後財可積,財積而後國可足,國足而後賦可減,賦減而後民可富,民富而後邦可寧。不然,日複日,歲複歲,臣未知其所終也。」時金主璟新立,萬里迓使客于淮,聞其蠲民間房園地基錢,罷鄉村官酒坊,減鹽價,除田租,使虛譽達於吾境,故因轉對而有是言也。
二年,詔曰:「朕惟為政之道,莫先於養民。故自即位以來,蠲除甚賦,頒宣寬條,嘉與四方臻于安富。郡守、縣令,最近民者也。誠能拊循惠愛,以承休德,庶幾政平訟理之效。今采之人言,乃聞科斂先期,競務辦集,而民之虛實不問;追呼相繼,敢為椎剝,而民之安否不恤。財計之外,治理蔑聞,甚不稱朕委屬之意。國用有常,固在經理,而非掊克督趣以為能也。知本末先後之誼,此朕所貴於守令者。繼自今以軫恤為心,以牧養為務,俾民安業,時予汝嘉。」
慶元二年,詔浙江東、西夏稅、和買綢絹並依紹興十六年詔旨折納。紹興十六年詔旨:絹三分折錢,七分本色;綢八分折錢,二分本色。
嘉熙二年臣僚言:「陛下自登大寶以來,蠲賦之詔無歲無之,而百姓未沾實惠。蓋民輸率先期歸於吏胥、攬戶,及遇詔下,則所放者吏胥之物,所倚閣者攬戶之錢,是以寬恤之詔雖頒,愁歎之聲如故。嘗覺漢史恤民之詔,多減明年田租。今宜仿漢故事,如遇朝廷行大惠,則以今年下詔,明年減租,示民先知減數,則吏難為欺,民拜實賜矣。」從之。
淳祐八年,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陳求魯奏:「本朝仁政有餘,而王制未備。今之兩稅,本大曆之弊法也。常賦之入尚為病,況預借乎?預借一歲未已也,至於再,至於三;預借三歲未已也,至於四,至於五。竊聞今之州縣,有借淳祐十四年者矣。以百畝之家計之,罄其永業,豈足支數年之借乎?操縱出於權宜,官吏得以簸弄,上下為奸,公私俱困。臣愚謂今日救弊之策,其大端有四焉:宜采夏侯太初並省州郡之議,俾縣令得以直達于朝廷;用宋元嘉六年為斷之法,俾縣令得以究心於撫字;法藝祖出朝紳為令之典,以重其權;遵光武擢卓茂為三公之意,以激其氣。然後為之正其經界,明其版籍,約其妄費,裁其橫斂,則預借可革,民瘼有瘳矣。」
咸淳十年,侍御史陳堅、殿中侍御史陳過等奏:「今東南之民力竭矣,西北之邊患棘矣,諸葛亮所謂危急存亡之時也。而邸第戚畹、御前寺觀,田連阡陌,亡慮數千萬計,皆巧立名色,盡蠲二稅。州縣乏興,鞭撻黎庶,鬻妻買子,而鐘鳴鼎食之家,蒼頭廬兒,漿酒藿肉;琳宮梵宇之流,安居暇食,優遊死生。安平無事之時尤且不可,而況艱難多事之際乎?今欲寬邊患,當紓民力;欲紓民力,當紓州縣,則邸第、寺觀之常賦,不可姑息而不加厘正也。望與二三大臣亟議行之。」詔可。
建炎二年,初複鈔旁定帖錢,命諸路提刑司掌之。紹興二年,詔偽造券旁者並依軍法。五年三月,詔諸州勘合錢貫收十文足。勘合錢,即所謂鈔旁定帖錢也。初令諸州通判印賣田宅契紙,自今民間爭田,執白契者勿用。十有一月,以調度不足,詔諸路州縣出賣戶帖,令民具田宅之數而輸其直。既而以苛擾稽緩,乃立價:凡坊郭鄉村出等戶皆三十千,鄉村五等、坊郭九等戶皆一千,凡六等,惟閩、廣下戶差減;期三月足輸送行在,旱傷及四分以上者聽旨。
三十一年,先是,諸州人戶典賣田宅契稅錢所收窠名,七分隸經、總制,三分屬系省。至是,總領四川財賦王之望言,請從本所措置拘收,以供軍用,詔從之。凡嫁資、遺囑及民間葬地,皆令投契納稅,一歲中得錢四百六十七萬餘引,而極邊所捐八郡及盧、夔等未輸者十九郡不與焉。乾道五年,戶部尚書曾懷言:「四川立限拘錢數百萬緡,婺州亦得錢三十余萬緡,他路恬不加意。」詔:「百姓白契,期三月自陳,再期百日輸稅,通判拘入總制帳。輸送及十一萬緡者,知、通推賞;違期不首,及輸錢違期者,許人告,論如律。」淳熙六年,敕令所進《重修淳熙法》,有收舟、驢、駝、馬契書之稅,帝命刪之,曰:「恐後世有算及舟車之言。」
建炎三年,張浚節制川、陝,承制以同主管川、秦茶馬趙開為隨軍轉運使,總領四川財賦。自蜀有西師,益、利諸司已用便宜截三路上供錢。川峽布絹之給陝西、河東、京西者。
四年秋,遂盡起元豐以來諸路常平司坊場錢,元豐以來封樁者。
次科激賞絹,是年初科三十三萬匹,俟邊事寧即罷。紹興十六年,減利、夔三萬匹,惟東、西川三十萬匹至今不減。
次奇零絹估錢,即上三路綱也,歲三十萬匹。西川匹理十一引,東川十引。自紹興二十五年至慶元初,兩川並減至六引。
次布估錢,成都崇慶府、彭漢邛州、永康六郡,自天聖間,官以三百錢市布一匹,民甚便之,後不復予錢。至是,宣撫司又令民匹輸估錢三引,歲七十余萬匹,為錢二百余萬引。慶元初,累減至一百三十余萬引。
次常平司積年本息,此熙、豐以來所謂青苗錢者。建炎元年,遣駕部員外郎喻汝礪括得八百余萬緡,至是,取以贍軍矣。
次對糴米,謂如戶當輸稅百石,則又科糴百石,故謂之對糴。及他名色錢。如酒、鹽等。
大抵于先朝常賦外,歲增錢二千六十八萬緡,而茶不預焉。自是軍儲稍充,而蜀民始困矣。
紹興五年,浚召拜尚書右僕射,以席益為四川安撫制置大使,趙開為四川都轉運使。益頗侵用軍期錢,開訴於朝,又數增錢引,而軍計猶不給。六年,以龍圖閣直學士李迨代開為都轉運使。都官員外郎馮康國言:「四川地狹民貧,祖宗時,正稅重者折科稍輕,正稅輕者折科稍重,二者平准,所以無偏重偏輕之患。百有餘年,民甚安之。近年,漕、總二司輒更舊法,反覆紐折,取數務多,致民棄業逃移。望並罷之,一遵舊制。」詔如所請,令憲臣察其不如法者。
七年三月,迨以贍軍錢糧令四路漕臣分認,而榷茶錢不用,蜀人不以為是。九月,浚罷,趙鼎為尚書左僕射。十有一月,以直秘閣張深主管四川茶馬,迨請祠。八年二月,命深及宣撫司參議官陳遠猷並兼四川轉運副使。席益以憂去,樞密直學士胡世將代之。十月,鼎罷,秦檜獨相。九年,和議成。簽書樞密院事樓炤宣諭陝西還,以金四千兩、銀二十萬兩輸激賞庫,皆取諸蜀者。會吳玠卒,以世將為宣撫副使,以吏部尚書張燾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上諭輔臣曰:「燾可付以便宜。如四川前日橫斂,宜令減以紓民。」成都帥行民事,自燾始。世將奏以宣撫司參議官井度兼四川轉運副使。
十一年正月,趙開卒。自金人犯陝、蜀,開職饋餉者十年,軍用無乏,一時賴之。其後計臣屢易,於開經畫無敢變更。然茶、鹽、榷酤、奇零絹布之征,自是為蜀之常賦,雖屢經蠲減而害不去,議者不能無咎開之作俑焉。
十月,鄭剛中為川、陝宣諭使。十二年,世將卒,改宣撫使。十三年,剛中獻黃金萬兩。十五年正月,剛中奏減成都路對糴米三之一。四月,省四川都轉運使,以其事歸宣撫司。剛中尋以事忤秦檜,於是置四川總領所錢糧官,乙太府少卿趙不棄為之。又改命不棄總領四川宣撫司錢糧。十六年,剛中奏減兩川米腳錢三十二萬緡,激賞絹二萬匹,免創增酒錢三萬四千緡。以四川總製錢五十萬緡充邊費。十七年,以戶部員外郎符行中總領四川宣撫司錢糧,召剛中赴行在,不棄權工部侍郎,知成都府李璆權四川宣撫司事。
先是,剛中奏:「本司舊貯備邊歲入錢引五百八十一萬五千道,如撥供歲計,即可對減增添,寬省民力。」詔李璆、符行中參酌減放。於是減四川科敷虛額錢歲二百八十五萬緡,兩川布估錢三十六萬五千緡,夔路鹽錢七萬六千緡,坊場、河度淨利抽貫稅錢四萬六千餘緡,又減兩川米腳錢四十二萬緡。時宣撫司降賜庫貯米一百萬石,乃命行中酌度對糴分數均減。
十八年,罷四川宣撫司,以璆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太府少卿汪召嗣總領四川財賦軍馬錢糧。宣撫司降賜庫錢,除制置司取撥二十萬緡,餘令總領所貯之。二十二年,總領所奏蠲諸路欠紹興十七年以前折估糴本等錢一百二十九萬余緡,米九萬八千七百余石,綾、絹一萬四千餘匹。先是,自講和後,歲減錢四百六十二萬緡有奇,朝廷猶以為重。二十四年,遣戶部員外郎鐘世明同四川制、總兩司措置裕民。二十五年,以符行中等言,減兩川絹估錢二十八萬緡,潼川府秋稅腳錢四萬緡,利路科斛腳錢十二萬緡,兩川米腳錢四十萬緡,鹽酒重額錢七十四萬緡,激賞絹九千余匹,合一百六十余萬緡;蠲州縣紹興十九年至二十三年折估糴本等逋欠二百九十二萬緡。
是時,朝廷雖蠲民舊逋,而符行中督責猶峻,蜀人怨之。於是以蕭振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行中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二十六年,上以蜀民久困供億,詔制置蕭振、總領湯允恭、主管茶馬李澗、成都轉運判官許尹、潼川轉運判官王之望措置寬恤,於是之望奏減四川上供之半。二十七年,用蕭振等言,減三川對糴米十六萬九千余石,夔路激賞絹五萬匹,兩川絹估錢二十八萬緡有奇,潼川、成都奇零折帛匹一千;又減韓球所增茶額四百六十二萬餘斤,茶司引息虛額錢歲九十五萬餘緡。
初,利州舊宣撫司有積緡二百萬,守者密獻之朝,下制置司取撥。振曰:「此所以備水旱軍旅也,一旦有急,又將取諸民乎?請留其半。」是歲振卒,李文會代之。二十八年,文會卒,中書舍人王剛中代之。二十九年,蠲四川折估糴本積欠錢三百四十萬緡。
乾道二年,蠲奇欠白稅契錢三十七萬餘緡。三年,蠲川、秦茶馬兩司紹興十九年至三十二年州縣侵用及民積欠六十六萬四千九百餘緡。四年,又詔:四川諸州欠紹興三十一年至隆興二年瞻軍諸窠名錢物,暨退剝虧分之數,及漏底折欠等錢,並蠲之。蠲成都人戶理運對糴米腳錢三十五萬緡。淳熙十六年詔:「四川歲發湖、廣總領所綱運百三十五萬六千餘貫,自明年始,與免三年。當議對減鹽酒之額,制置、總領同諸路轉運、提刑司條上。其湖、廣歲計,朝廷當自給之。」
紹熙三年,蠲潼川府去年被水州縣租稅,資普榮敘州、富順監凡夏輸亦如之。尋又詔:「本路旱傷州縣租稅,官為代輸及民已輸者,悉理今年之數。」四年,蠲紹熙三年成都、潼川兩路奇零絹估錢引四十七萬一千四百五十餘道,潼川府激賞絹一十六萬六千九百七十五匹。又詔:四川州縣鹽、酒課額,自明年更放三年。
嘉定七年,再蠲四川州縣鹽、酒課額三年,其合輸湖、廣總領所綱運亦免三年。十一年,蠲天水軍今年租役差科,西和州蠲十之七,成州蠲十之六,將利、河池兩縣各蠲十之五,以經兵也。
志第一百二十八食貨上三(布帛和糴漕運)
布帛宋承前代之制,調絹、綢、絹、布、絲、綿以供軍須,又就所產折科、和市。其纖麗之物,則在京有綾錦院,西京、真定、青益梓州場院主織錦綺、鹿胎、透背,江寧府、潤州有織羅務,梓州有綾綺場,亳州市縐紗,大名府織縐縠,青、齊、鄆、濮、淄、濰、沂、密、登、萊、衡、永、全州市平絁。東京榷貨務歲入中平羅、小綾各萬匹,以供服用及歲時賜與。諸州折科、和市,皆無常數,唯內庫所須,則有司下其數供足。自周顯德中,受公私織造並須幅廣二尺五分,民所輸絹匹重十二兩,疏薄短狹、塗粉入藥者禁之;河北諸州軍重十兩,各長四十二尺。宋因其舊。
開寶三年,令天下諸州凡絲、綿、綢、絹麻布等物,所在約支二年之用,不得廣科市以煩民。初,蓬州請以租絲配民織綾,給其工直,太祖不許。太宗太平興國中,停湖州織綾務,女工五十八人悉縱之。詔川峽市買場、織造院,自今非供軍布帛,其錦綺、鹿胎、透背、六銖、欹正、龜殼等段匹,不須買織,民間有織賣者勿禁。馬元方為三司判官,建言:「方春乏絕時,預給庫錢貸民,至夏秋令輸絹於官。」大中祥符三年,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又言:「本路歲給諸軍帛七十萬,民間罕有緡錢,常預假於豪民,出倍稱之息,至期則輸賦之外,先償逋欠,以是工機之利愈薄。請預給帛錢,俾及時輸送,則民獲利而官亦足用。」詔優予其直。自是諸路亦如之。或蠶事不登,許以大小麥折納,仍免倉耗及頭子錢。
天聖中,詔減兩蜀歲輸錦綺、鹿胎、透背、欹正之半,罷作綾花紗。明道中,又減兩蜀歲輸錦綺、綾羅、透背、花紗三之二,命改織綢、絹以助軍。景祐初,遂詔罷輸錦背、繡背、遍地密花透背段,自掖庭以及閭巷皆禁用。其後歲輒增益梓路紅錦、鹿胎,慶曆四年複減半。既而又減梓路歲輸絹三之一,紅錦、鹿胎半之。先是,咸平初,廣南西路轉運使陳堯叟言:「准詔課植桑棗,嶺外唯產苧麻,許令折數,仍聽織布赴官場博市,匹為錢百五十至二百。」
至是,三司請以布償芻直,登、萊端布為錢千三百六十,沂布千一百,仁宗以取直過厚,命差減其數。自西邊用兵,軍須綢絹,多出益、梓、利三路,歲增所輸之數;兵罷,其費乃減。嘉祐三年,始詔寬三路所輸數。治平中,歲織十五萬五千五百餘匹。
神宗即位,京師米有餘蓄,命發運司損和糴數五十萬石,市金帛上京,儲之榷貨務,備三路軍須。京東轉運司請以錢三十萬二千二百貫給貸於民,令次年輸絹,匹為錢千,隨夏稅初限督之。詔運其錢于河北,聽商人入中。
熙寧三年,禦史程顥言:「京東轉運司和買綢絹,增數抑配,率千錢課絹一匹,其後和買並稅絹,匹皆輸錢千五百。」時王廣淵為轉運使,謂和買如舊,無抑配。顥言其迎合朝廷意。王安石謂廣淵在京東盡力以赴事功,不宜罪以迎合。乃詔所給內帑別額綢絹錢五十萬緡,收其本儲之北京,息歸之內帑。右正言李常亦言:「廣淵以陳汝羲所進羨余錢五十萬緡,隨和買絹錢分配,于常稅折科放買外,更取二十五萬緡,請以顥言付有司。」定州安撫司又言:「轉運司配綢、絹、綿、布於州鎮軍砦等坊郭戶,易錢數多,乞憫其災傷,又居極邊,特蠲損之。」詔提刑司別估,民不願市,令官自賣,已給而抑配者正之。自王安石秉政,專以取息為富國之務,故當時言利小人如王廣淵輩,假和買綢絹之名,配以錢而取其五分之息,其刻又甚於青苗。然安石右廣淵,顥、常言卒不行。二月,詔移巴蜀羨財,市布帛儲於陝西以備邊,省蜀人輸送及中都漕挽之費。
七年,兩浙察訪沈括言:「本路歲上供帛九十八萬,民苦備償,而發運司複以移用財貨為名,增預買綢絹十二萬。」詔罷其所增之數。八年,韓琦奏倚閣預買綢絹等,雖稍豐稔,猶當五七歲帶輸。安石以為不然,言于神宗曰:「預買綢絹,祖宗以來未嘗倚閣,往歲李稷有請,因從之。近方鎮監司爭以寬恤為事,不計有無,異日國用闕,當複刻剝於民爾。」
元豐以來,諸路預買綢絹,許假封樁錢或坊場錢,少者數萬緡,多者至數十萬緡。其假提舉司寬剩錢者,又或令以絹帛入常平庫,俟轉運司以價錢易取。三年,京東轉運司請增預買數三十萬,即本路移易,從之。四年,遣李元輔變運川陝四路司農物帛。中書言:物帛至陝西,擇省樣不合者貿易,糴糧儲于邊,期以一年畢。五年,戶部上其數凡八百十六萬一千七百八十匹兩,三百四十六萬二千緡有奇。
紹聖元年,兩浙絲蠶薄收,和買並稅綢絹,令四等下戶輸錢,易左帑綢絹;又令轉運司以所輸錢市金銀,遇蠶絲多,兼市紗、羅、綢、絹上供。元符元年,雄州榷場輸布不如樣,監司、通判貶秩、展磨勘年有差;令損其直,後似此者勿受。
尚書省言:「民多願請預買錢,宜視歲例增給,來歲市綢絹計綱赴京。」左司員外郎陳瓘言:「預買之息,重于常平數倍,人皆以為苦,何謂願請?今複創增,雖名濟乏,實聚斂之術。」提點京東刑獄程堂亦言:「京東、河北災民流未複,今轉運司東西路歲額無慮二百萬匹兩,又於例外增買,請罷之。」乃詔諸路提舉司勿更給錢,俟蠶麥多,選官置場。崇甯中,諸路預買,令所產州縣鄉民及城郭戶並准貲力高下差等均給。川陝路取元豐數最多一年為額,舊不給者如故。江西和買綢絹歲五十萬匹,舊以錢、鹽三七分預給。自鹽鈔法行,不復給鹽,令轉運司盡給以錢,而卒無有,逮今五年,循以為常,民重傷困。大觀初,詔假本路諸司封樁錢及鄰路所掌封樁鹽各十萬緡給之。其後提舉常平張根複言:「本路和買,未嘗給錢,請盡給一歲蠶鹽,許轉運司移運或民戶至場自請。」而江西十郡和買數多,法一匹給鹽二十斤,比錢九百,歲預於十二月前給之。轉運司得鹽不足,更下發運司會積歲所負給償。
尚書省言大觀庫物帛不足,令兩浙、京東、淮南、江東西、成都、梓州、福建路市羅、綾、紗一千至三萬匹各有差。二年,又令京東、淮南、兩浙市絹帛五萬及三萬匹,並輸大觀庫;又四川各二萬,輸元豐庫。江東西如四川之數,輸崇寧庫。而州縣和買,有以鹽一席折錢六千,令民至期輸綢絹六匹,又前期督促,致多逃徙,詔遞加其罪。坊郭戶預買有加至四五百匹,興仁府萬延嗣戶業錢十四萬二千緡,歲均千餘匹,乃令減半均之。
兩浙和買並稅綢絹布帛,頭子錢外,又收市例錢四十,例外約增數萬緡,以分給人吏。政和初,詔罷市例錢。諸路綢絹布帛比價高數倍,而給直猶用舊法,言者請稍增之,度支以元豐例定,沮抑不行,令如期給散而已。江東和買,弊如江西,比而才給二百,轉運司又以重十三兩為則,不及則准絲價補納以錢,兩准二百有餘。宣和三年,詔提刑司厘正以聞。先是,成都、河北預買,官戶許減半,四年,令舊嘗全科者如舊。即又以兩浙多官戶,令預買通敷。七年冬,郊祀,河北、京東和買科取物帛絲綿等數並免,以供奉物給降,其所蠲貸,幾數百萬。
初,預買綢絹務優直以利民,然猶未免煩民,後或令民折輸錢,或物重而價輕,民力浸困,其終也,官不給直,而賦取益甚矣。十二月,詔令轉運司各會一路之數,分下州縣經畫,不以錢以他物、不以正月以他月給者,並論以違制。然有司鮮能承順焉。靖康元年,命轉運司以常平錢前一季預備,如正月之期給之,毋貸以他物而損其數。京東州縣勿以遷移戶舊數科著業人,仍先除其數,俟流民歸業均敷。余路亦如之。
建炎三年春,高宗初至杭州,朱勝非為相。兩浙轉運副使王琮言:「本路上供、和買、夏稅綢絹,歲為匹一百一十七萬七千八百,每匹折輸錢二千以助用。」詔許之。東南折帛錢自此始。五月,詔每歲預買綿絹,令登時給其直。又詔江、浙和預買絹減四分之一,仍給見錢,違者置之法。紹興元年,初賦鼎州和買折帛錢六萬緡,以贍蔡兵。以兩浙夏稅及和買綢絹一百六十余萬匹,半令輸錢,匹二千。二年,以諸路上供絲、帛並半折錢如兩浙例,江、淮、閩、廣、荊湖折帛錢自此始。時江、浙、湖北、夔路歲額綢三十九萬匹,江南、川、廣、湖南、兩浙絹二百七十三萬匹,東川、湖南綾羅絁七萬匹,西川、廣西布七十七萬匹,成都錦綺千八百餘匹,皆有奇。
三年三月,以兩浙和買物帛,下戶艱于得錢,聽以七分輸正色,三分折見緡。初,洪州和買,八分輸正色,二分折省錢,匹三千。四年,帥臣胡世將請以三分匹折六千省。又言絹直踴貴,請匹增為五千匹。戶部定為六千匹。殿中侍御史張致遠言:「江西殘破之餘,和預買絹請折輸錢,朝廷從之,是欲少寬民力。匹輸錢五千省,比舊直已增其半,較之兩浙時直,匹多一千五百,戶部又令折六貫文足,是欲乘民之急而倍其斂也。物不常貴,則絹有時而易辦;錢額既定,則價無時而可減。」於是詔江西和買絹匹折輸錢六十省,願輸正色者聽。是冬,初令江、浙民戶悉輸折帛錢。當是時,行都月費錢百余萬緡,重以增戍之費,令民輸綢者全折,輸絹者半折,匹五千二百省。折帛錢由此愈重。
九年正月,複河南,減折帛錢匹一千,未幾又增之。十七年,減折帛錢:江南匹為六千,兩浙七千,和買六千五百;綿,江南兩為三百,兩浙四百。二十年,詔:「廣西折布錢因張浚增至兩倍以上,今減作一貫文折輸。」二十九年,中書省奏:江、浙四路所起折帛錢,地裏遙遠,宜就近儲之。詔除徽、處、廣德舊折輕貨,餘州當折銀者輸錢,願輸銀者聽,浙西提刑司、三總領所主之。先是,江、浙路折帛錢歲為錢五百七十三萬餘緡,並輸行都,至是,始外儲之以備軍用。
乾道四年,減兩浙、乾道五年夏稅、和買折帛錢之半。六年,知徽州郟升卿代還,奏:「州自五代時陶雅守郡,妄增民賦,至今二百餘年,比鄰境諸縣之稅獨重數倍,而雜錢之稅科折尤重,請賜蠲免。」九年,詔徽州額外創科雜錢一萬二千一百八十餘緡,及元認江東、兩浙運司諸處絹一萬六千六百餘匹,並蠲之。
紹熙五年,詔兩浙、江東西和買綢絹折帛錢太重,可自來年匹減錢一貫五百文,三年後別聽旨。所減之錢,令內藏、封樁兩庫撥還。
慶元元年,戶部侍郎袁說友言臨安、余杭二縣和買科取之弊:「乞將余杭縣經界元科之額配以絹數,不分等則,以二十四貫定敷一匹,袞科而下,足額而止,捐其餘以惠末產之民。如此則吏不得而制民,民無資於詭戶,救弊之良策也。」說友又奏:「貫頭均科之法行,則縣邑無由多取,鄉司無所走弄,而詭挾者不能以倖免,是以奸民頑吏立為異論以搖之。」詔令集議。二年,吏部尚書葉翥等議請如帥漕所奏推行之,詔可。
建炎元年,知越州翟汝文奏:「浙東和預買絹歲九十七萬六千匹,而越乃六十萬五百匹,以一路計之,當十之三。望將三等以上戶減半,四等以下戶權罷。」尋以杭之和買絹編重,均十二萬匹於兩浙。乾道九年,秘書郎趙粹中言:「兩浙和買,莫重於紹興,而會稽為最重。緣田薄稅重,詭名隱寄,多分子戶。自經界後至乾道五年,累經推排,減落物力,走失愈重,民力困竭。若據畝均輸,可絕詭戶之弊。」淳熙八年,詔兩淮漕臣吳琚與帥臣張子顏措置。子顏等言:「勢家豪民分析版籍以自托於下戶,是不可不抑。然弊必有原,謂如浙東七州,和買凡二十八萬一千七百三十有八;溫州本無科額,合台、明、衢、處、婺之數,不滿一十三萬;而紹興一郡獨當一十四萬六千九百三十有八,則是以一郡視五郡之輸而又贏一萬有奇,此重額之弊也。又如賃牛物力,以其有資民用,不忍科配;酒坊、鹽亭戶,以其嘗趁官課,難令再敷;至於坍江落海之田,壞地漂沒;僧道寺觀之產,或奉詔蠲免;而省額未除,不免陰配民戶,此暗科之弊也。二弊相乘,民不堪命,於是規避之心生,而詭戶之患起。舊例物力三十八貫五百為第四等,降一文以下即為第五等,為詭戶者志於規避,往往止就二三十貫之間立為砧基。今若自有產有丁系真五等依舊不科,其有產無丁之戶,將實管田產錢一十五貫以上並科和買,其一十五貫以下則存而不敷,庶幾偽五等不可逃,真五等不受困。」於是詔:「紹興府攢宮田園、諸寺觀、延祥莊並租牛耕牛合蠲和買,並於省額除之;坊場、鹽亭戶見敷和買物力,及坍江田、放生池合減租稅物力,並核實取旨。」
十一年,臣僚言兩浙、江東西四路和買不均之弊,送戶部、給舍等官詳議。鄭丙、丘崈議,畝頭均科之說至公至平,詔施行之。十六年,知紹興府王希呂言:「均敷和買,曩者亟於集事,不暇核實,一切以為詭戶而科之,於是物力自百文以上皆不免於和買,貧民始不勝其困。乞將創科和買二萬五十七匹有奇盡放,則民被實惠矣。於是詔下戶和買二萬五十餘匹住催一年,又減元額四萬四千匹有奇;均敷一節,令知紹興府洪邁從長施行。紹熙元年,邁定其法上之,詔依所措置推行,於是紹興貧民下戶稍寬矣。
和糴宋歲漕以廣軍儲、實京邑。河北、河東、陝西三路及內郡,又自糴買,以息邊民飛挽之勞,其名不一。建隆初,河北連歲大稔,命使置場增價市糴,自是率以為常。咸平中,嘗出內府綾、羅、錦、綺計直緡錢百八十萬、銀三十萬兩,付河北轉運使糴粟實邊。繼而詔:凡邊州積穀可給三歲則止。大中祥符初,三路歲豐,仍令增糴廣蓄,靡限常數。後又時出內庫緡錢,或數十萬,或百萬,別遣官經畫市糴,中等戶以下免之。
初,河東既下,減其租賦。有司言其地沃民勤,頗多積穀,請每歲和市,隨常賦輸送,其直多折色給之。京東西、陝西、河北闕兵食,州縣括民家所積糧市之,謂之推置;取上戶版籍,酌所輸租而均糴之,謂之對糴,皆非常制。麟、府州以轉餉道遠,遣常參官就置場和糴。河北又募商人輸芻粟于邊,以要券取鹽及緡錢、香藥、寶貨于京師或東南州軍,陝西則受鹽于兩池,謂之入中。陝西糴穀,又歲預給青苗錢,天聖以來,罷不復給,然發內藏金帛以助糴者,前後不可勝數。寶元中,出內庫珠直緡錢三十萬,付三司售之,取其直以助邊費。歐陽修奉使河東還,言:「河東禁並邊地不許人耕,而私糴北界粟麥為兵儲最為大患。」遂詔岢嵐、火山軍閒田並邊壕十裏外者聽人耕,然竟無益邊備,歲糴如故。大抵入中利厚而商賈趨之,罷三路入中,悉以見錢和糴,縣官之費省矣。
熙寧五年,詔以銀絹各二十萬賜河東經略安撫司,聽人賒買,收本息封樁備邊。自是三路封樁,所給甚廣,或取之三司,或取之市易務,或取之他路轉運司,或賜常平錢,或鬻爵、給度牒,而出內藏錢帛不與焉。
七年,以岷州入中者寡,令三司具東南及西鹽鈔法經久通行利病以聞。知熙州王韶建議:「依沿邊和糴例,以一分見緡、九分西鈔,別約價,募入中者。凡邊部入中有闕,則多出京鈔或饒益誘之,以紓用度。」是歲,河東並邊大稔,詔都轉運使李師中與劉庠廣糴,積五年之蓄。複命輔臣議,更與陝西並塞芻糧之法,令轉運司增舊糴三分,以所糴虧羨為賞罰,仍遣吏按視。而陝西和糴,或以錢、茶、銀、綢、絹糴於弓箭手。
八年,河東察訪使李承之言:「太原路二稅外有和糴糧草,官雖量予錢、布,而所得細微,民無所濟,遇歲凶不蠲,最為弊法。」繼而知太原韓絳複請和糴於元數省三分,罷支錢、布,乞精選才臣講求利害。詔委陳安石。元豐元年,安石奏:「河東十三州一稅,以石計凡三十九萬二千有餘,而和糴數八十三萬四千有餘,所以歲凶仍輸者,以稅輕、軍儲不可闕故也。舊支錢、布相半,數既奇零,以鈔貿易,略不收半,公家實費,百姓乃得虛名。欲自今罷支糴錢,歲以其錢令並邊州郡和市封樁,即歲災以填所蠲數,年豐則三歲一免其輸。」朝廷以為然,始詔河東歲給和糴錢八萬餘緡並罷,以其錢付漕司,如安石議。因用安石為河東轉運使。其後經略使呂惠卿複請別議立法,除河外三州理為邊郡宜免,餘十一州可概均糴。下有司議,以歲和糴見數十分之,裁其二,用八分為額,隨戶色高下裁定,毋更給錢;歲災同秋稅蠲放,以轉運司應給錢補之,災不及五分,聽以久例支移。遂易和糴之名為助軍糧草。
元豐四年,以度支副使蹇周輔兼措置河北糴便司。明年,詔以開封府界、諸路闕額禁軍及淮、浙、福建等路剩鹽息錢,並輸糴便司為本。令瀛、定、澶等州各置倉,凡封樁,三司毋關預,委周輔專其任,司農寺市易、淤田、水利等司所計置封樁糧草並歸之。六年,詔提點河北西路王子淵兼同措置。未幾,手詔周輔:今河朔豐成,宜廣收糴。是歲,大名東、西濟勝二倉,定州衍積、寶盈二倉與瀛之州倉皆成,周輔召拜戶部侍郎,以左司郎中吳雍代之。明年,雍言河北倉廩皆充實,見儲糧料總千一百七十六萬石。詔賜同措置王子淵三品服。宣和中,罷畿內和糴。
自熙寧以來,和糴、入中之外,又有坐倉、博糴、結糴、兌糴、俵糴、寄糴、括糴、勸糴、均糴等名。其曰坐倉:熙甯二年,令諸軍餘糧願糴入官者,計價支錢,複儲其米於倉。王珪奏曰:「外郡用錢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師,今京師乏錢,反用錢百坐倉糴斗米,此極非計。」司馬光曰:「坐倉之法,蓋因小郡乏米而庫有餘錢,故反就軍人糴米以給次月之糧,出於一時急計耳。今京師有七年之儲,而府庫無錢,更糴軍人之米,使積久陳腐,其為利害非臣所知。」呂惠卿曰:「今坐倉得米百萬石,則減東南歲漕百萬石,轉易為錢以供京師,何患無錢?」光曰:「臣聞江、淮之南,民間乏錢,謂之錢荒。而土宜粳稻,彼人食之不盡。若官不糴取以供京師,則無所發洩,必甚賤傷農矣。且民有米而官不用米,民無錢而官必使之出錢,豈通財利民之道乎?」不從。明年,又慮元價賤,神、龍衛及諸司每石等第增錢收糴,仍聽行于河北、河東、陝西諸路。元符以後,有低價抑糴之弊,詔禁止之。
其曰博糴:熙甯七年,詔河北轉運、提舉司置場,以常平及省倉歲用餘糧,減直聽民以絲、綿、綾、絹增價博買,俟秋成博糴。崇寧五年,又詔陝西錢重物輕,委轉運司措置,以銀、絹、絲、綢之類博糴斛鬥,以平物價。
其曰結糴:熙甯八年,劉佐體量川茶,因便結糴熙河路軍儲,得七萬余石,詔運給焉。未幾,商人王震言:結糴多散官或浮浪之人,有經年方輸者。詔措置熙河財用孫迥究治以聞。迥奏總管王君萬負熙、河兩川結糴錢十四萬六百三十餘緡、銀三百餘兩。乃遣蔡確馳往本路劾之,君萬及高遵裕皆坐借結糴違法市易,降黜有差。崇甯初,蔡京行於陝西,盡括民財以充數。五年,以星變講修闕政,罷陝西、河東結糴、對糴。
其曰俵糴:熙寧八年,令中書計運米百萬石費約三十七萬緡,帝怪其多。王安石因言:「俵糴非特省六七十萬緡歲漕之費,且河北入中之價,權之在我,遇鬥斛貴住糴,即百姓米無所糶,自然價損,非惟實邊,亦免傷農力。」乃詔歲以末鹽錢鈔、在京粳米六十萬貫石,付都提舉市易司貿易。度民田入多寡,豫給錢物,秋成於澶州、北京及緣邊入米麥粟封樁。即物價踴,權止入中,聽糴便司兌用,須歲豐補償。紹聖三年,呂大忠之言,召農民相保,豫貸官錢之半,循稅限催科,余錢至夏秋用時價隨所輸貼納。崇甯中,蔡京令坊郭、鄉村以等第給錢,俟收,以時價入粟,邊郡弓箭手、青唐蕃部皆然。用俵多寡為官吏賞罰。
其曰兌糴:熙寧九年,詔淮南常平司于麥熟州郡及時兌糴。元祐二年,嘗以麥熟下諸路廣糴,詔後價若與本相當,即許變轉兌糴。
其曰寄糴:元豐二年,糴便糧草王子淵論綱舟利害,因言:「商人入中,歲小不登,必邀厚價,故設內郡寄糴之法,以權輕重。」七年,詔河北瀛、定二州所糴數以钜萬,而散于諸郡寄糴,恐緩急不相及,不若致商人自運。李南公、王子淵俱言:「寄糴法行已久,且近都倉,緩急運致非難。」於是寄糴卒不罷。
其曰括糴:元符元年,涇原經略使章楶請並邊糴買;豫榜諭民,毋得與公家爭糴,即官儲有之,括索贏糧之家,量存其所用,盡糴入官。
其曰勸糴、均糴:政和元年,童貫宣撫陝西議行之。鄜延經略使錢即言:「勸糴非可以久行。均糴先入其斛鬥乃給其直,於有斛鬥之家未有害也。坊郭之人,素無斛鬥,必須外糴,轉有煩費。」疏奏,坐貶。時又詔河北、河東仿陝西均糴,知定州王漢之坐沮格奪職罷。未幾,遂立均糴法。三年,以歲稔,諸路推行均糴。五年,言者謂:「均糴法嚴,然已糴而不償其直,或不度州縣之力,敷數過多,有一戶而糴數百石者。」乃詔諸路毋輒均糴。既而州縣以和糴為名,低裁其價,轉運司程督愈峻,科率倍於均糴,詔約止之。宣和三年,方臘平,兩浙亦量官戶輕重均糴。明年,荊湖南、北均糴,以家業為差。勸糴之法,其後浸及于新邊,鄯廓州、積石軍蕃部患之。
自熙甯以來,王韶開熙河,章惇營溪洞,沈起、劉彝啟交址之隙,韓存寶、林廣窮乞第之役,費用科調益繁。陝西宿兵既多,元豐四年,六路大舉西討,軍費最甚于他路。帝先慮科役擾民,令趙禼廉問,頗得其事。又以糧餉粗惡,欲械斬河東、涇原漕臣,以勵其餘,卒以師興役眾,鮮克辦給。又李稷為鄜延漕臣督運,詔許斬知州以下乏軍興者,民苦折運,多散走,所殺至數千人,道斃者不在焉。於是文彥博奏言:「關陝人戶,昨經調發,不遺餘力,死亡之餘,疲瘵已甚。為今之計,正當勞來將士,安撫百姓,全其瘡痍,使得蘇息。」明年,優詔嘉答。初,西師無功,議者慮朝廷再舉,自是,帝大感悟,申飭邊臣固境息兵,關中以蘇。
哲宗即位,諸老大臣維持初政,益務綏靜,邊郡類無調發,第令諸路廣糴以備蓄積,及詔陝西、麟府州計五歲之糧而已。紹聖初,乃詔河北鎮、定、瀛州糴十年之儲,餘州七年。其後陝西諸路又連歲興師,及進築鄯、湟等州,費資糧不可勝計。元符二年,涇原經略使章楶諫曰:「伏見興師以來,陝西府庫倉廩儲蓄,內外一空,前後資貸內藏金帛,不知其幾千萬數。即今所在糧草盡乏,漕臣計無所出,文移指空而已。今者,正休兵息民、清心省事之時,唯深察臣言,裁決斯事。若更詢主議大臣,竊恐專務興師,上誤聖聽。」主議大臣,指章惇也。時內藏空乏,陝西諸路以軍賞銀絹數寡,請給于內藏庫,詔以絹五十萬匹予之。帝謂近臣曰:「內庫絹才百萬,已輟其半矣。」
蔡京用事,複務拓土,勸徽宗招納青唐,用王厚經置,費錢億萬,用大兵凡再,始克之,而湟州戍兵歲費錢一千二十四萬九千餘緡。五年,熙河蘭湟運使洪中孚言:「本道青稞畝收五石,粒當大麥之三。異時人糧給精米,馬料給青稞,率皆八折,不惟人馬之食自足,而價亦相當。今邊臣不燭事情,精米、青稞與糙米、大麥一例抵鬥給散,即公有一分之耗,私有一分之贏。會計一路歲費斛鬥一百八十萬、雜色五十萬外,青稞一百三十萬,抵鬥歲費二十六萬石,石三十緡,計七百八十萬。」帝慮其米仍粗,將士或有饑色,乃命九折。明年,複令計鬥給散,竟罷九折。又於陝西建四都倉:平夏城曰裕財,鎮戎軍曰裕國,通峽砦曰裕民,西安州曰裕邊。自夏人叛命,諸路皆謀進築,陝以西保甲皆運糧。後童貫又自將兵築靖夏、制戎、伏羌等城,窮討深入,凡六七年。至宣和末,饋餉空乏,鄜延至不能支旬月。時邊臣爭務開邊,夔、峽、嶺南不毛之地,草創郡邑,調取于民,費出於縣官,不可勝計。最後有燕山之役,雄、霸等州倉廩皆竭,兵士饑忿,有擲瓦石擊守貳、刃將官者。燕山郭藥師所將常勝一軍,計口給錢廩,月費米三十萬石、錢一百萬緡。河北之民力不能給,於是免夫之議興。
初,黃河歲調夫修築埽岸,其不即役者輸免夫錢。熙、豐間,淮南科黃河夫,夫錢十千,富戶有及六十夫者,劉誼蓋嘗論之。及元祐中,呂大防等主回河之議,力役既大,因配夫出錢。大觀中,修滑州魚池埽,始盡令輸錢。帝謂事易集而民不煩,乃詔凡河堤合調春夫,盡輸免夫之直,定為永法。及是,王黼建議,乃下詔曰:「大兵之後,非假諸路民力,其克有濟?諭民國事所當竭力,天下並輸免夫錢,夫二十千,淮、浙、江、湖、嶺、蜀夫三十千。」凡得一千七百余萬緡,河北群盜因是大起。
南渡,三邊饋餉,糴事所不容已。紹興間,于江、浙、湖南博糴,多者給官告,少者給度牒,或以鈔引,類多不售,而吏緣為奸,人情大擾。於是減其價以誘積粟之家,初不拘於官、編之戶。凡降金銀錢帛而州縣阻節不即還者,官吏並徒二年。廣東轉運判官周綱糴米十五萬石,無擾及無陳腐,撫州守臣劉汝翼餉兵不匱,及勸誘賑糶流離,皆轉一官。七年,以饒州之糴石取耗四鬥,罪其郡守。自是和糴者計剩科罪。十三年,荊湖歲稔,米鬥六七錢,乃就糴以寬江、浙之民。十八年,免和糴,命三總領所置場糴之。舊制:兩浙、江、湖歲當發米四百六十九萬斛,兩浙一百五十萬,江東九十三萬,江西百二十六萬,湖南六十五萬,湖北三十五萬。
至是,欠百萬斛有奇。乃詔臨安、平江府及淮東西、湖廣三計司,歲糴米百二十萬斛:,淮西十六萬五千,湖廣、淮東皆十五萬。二十八年,除二浙以三十五萬斛折錢,諸路綱米及糴場歲收四百五十二萬斛。二十九年,糴二百三十萬石以備振貸,石降錢二千,以關子、茶引及銀充其數。
孝宗乾道三年秋,江、浙、淮、閩淫雨,詔州縣以本錢坐倉收糴,毋強配於民。四年,糴本結會子及錢銀,石錢二貫五百文。淳熙三年,詔廣西運司,糴錢以歲豐歉市直高下增減給之。
寶慶三年,監察禦史汪剛中言:「和糴之弊,其來非一日矣,欲得其要而革之,非禁科抑不可。夫禁科抑,莫如增米價,此已試而有驗者,望飭所司奉行。」有旨從之。紹定元年,錫銀、會、度牒於湖廣總所,令和糴米七十萬石餉軍。五年,臣僚言:「若將民間合輸緡錢使輸斛鬥,免令賤糶輸錢,在農人亦甚有利,此廣糴之良法也。」從之。開慶元年,沿江制置司招糴米五十萬石,湖南安撫司糴米五十萬石,兩浙轉運司五十萬石,淮、浙發運司二百萬石,江東提舉司三十萬石,江西轉運司五十萬石,湖南轉運司二十萬石,太平州一十萬石,淮安州三十萬石,高郵軍五十萬石,漣水軍一十萬石,廬州一十萬石,並視時以一色會子發下收糴,以供軍餉。
鹹淳六年,都省言:「鹹淳五年和糴米,除浙西永遠住糴及四川制司就糴二十萬石樁充軍餉外,京湖制司、湖南、江西、廣西共糴一百四十八萬石,凡遇和糴年分皆然。」
漕運宋都大樑,有四河以通漕運:曰汴河,曰黃河,曰惠民河,曰廣濟河,而汴河所漕為多。太祖起兵間,有天下,懲唐季五代藩鎮之禍,蓄兵京師,以成強幹弱支之勢,故于兵食為重。建隆以來,首浚三河,令自今諸州歲受稅租及筦榷貨利、上供物帛,悉官給舟車,輸送京師,毋役民妨農。開寶五年,率汴、蔡兩河公私船,運江、淮米數十萬石以給兵食。是時京師歲費有限,漕事尚簡。至太平興國初,兩浙既獻地,歲運米四百萬石。所在雇民挽舟,吏並緣為奸,運舟或附載錢帛、雜物輸京師,又回綱轉輸外州,主藏吏給納邀滯,於是擅貿易官物者有之。八年,乃擇幹強之臣,在京分掌水陸路發運事。凡一綱計其舟車役人之直,給付主綱吏雇募,舟車到發、財貨出納,並關報而催督之,自是調發邀滯之弊遂革。
初,荊湖、江、浙、淮南諸州,擇部民高貲者部送上供物,民多質魯,不能檢禦舟人,舟人侵盜官物,民破產不能償。乃詔牙吏部送,勿複擾民。大通監輸鐵尚方鑄兵器,鍛練用之,十裁得四五;廣南貢藤,去其粗者,斤僅得三兩。遂令鐵就冶郎淬治之,藤取堪用者,無使負重致遠,以勞民力。汴河挽舟卒多饑凍,太宗令中黃門求得百許人,藍縷枯瘠,詢其故,乃主糧吏率取其口食。帝怒,捕鞫得實,斷腕殉河上三日而後斬之,押運者杖配商州。雍熙四年,並水陸路發運為一司。主綱吏卒盜用官物,及用水土雜糅官米,故毀敗舟船致沉溺者,棄市,募告者厚賞之;山河、平河實因灘磧風水所敗,以收救分數差定其罪。端拱元年,罷京城水陸發運,以其事分隸排岸司及下卸司。先是,四河所運未有定制,太平興國六年,汴河歲運江、淮米三百萬石,菽一百萬石;黃河粟五十萬石,菽三十萬石;惠民河粟四十萬石,菽二十萬石;廣濟河粟十二萬石:凡五百五十萬石。非水旱蠲放民租,未嘗不及其數。至道初,汴河運米五百八十萬石。大中祥符初,至七百萬石。
江南、淮南、兩浙、荊湖路租糴,於真、揚、楚、泗州置倉受納,分調舟船溯流入沛,以達京師,置發運使領之。諸州錢帛、雜物、軍器上供亦如之。陝西諸州菽粟,自黃河三門沿流入沛,以達京師,亦置發運司領之。粟帛自廣濟河而至京師者,京東之十七州;由石塘、惠民河而至京師者,陳、潁、許、蔡、光、壽六州,皆有京朝官廷臣督之。河北衛州東北有禦河達乾寧軍,其運物亦廷臣主之。廣南金銀、香藥、犀象、百貨,陸運至虔州而後水運。川益諸州金帛及租、市之布,自劍門列傳置,分輦負擔至嘉州,水連達荊南,自荊南遣綱吏運送京師。咸平中,定歲運六十六萬匹,分為十綱。天禧末,水陸運上供金帛、緡錢二十三萬一千餘貫、兩、端、匹,珠寶、香藥二十七萬五千餘斤。諸州歲造運船,至道末三千二百三十七艘,天禧末減四百二十一。先是,諸河漕數歲久益增,景德四年,定汴河歲額六百萬石。天聖四年,荊湖、江、淮州縣和糴上供,小民闕食,自五年後權減五十萬石。慶曆中,又減廣濟河二十萬石。後黃河歲漕益減耗,才運菽三十萬石,歲創漕船,市材木,役牙前,勞費甚廣;嘉祐四年,罷所運菽,減漕船三百艘。自是歲漕三河而已。
江、湖上供米,舊轉運使以本路綱輸真、楚、泗州轉般倉,載鹽以歸,舟還其郡,卒還其家。汴舟詣轉般倉運米輸京師,歲折運者四。河冬涸,舟卒亦還營,至春複集,名曰放凍。卒得番休,逃亡者少;汴船不涉江路,無風波沉溺之患。後發運使權益重,六路上供米團綱發船,不復委本路,獨專其任。文移坌並,事目繁夥,不能檢察。操舟者賕諸吏,得詣富饒郡市賤貿貴,以趨京師。自是江、汴之舟,混轉無辨,挽舟卒有終身不還其家、老死河路者。籍多空名,漕事大弊。
皇祐中,發運使許元奏:「近歲諸路因循,糧綱法壞,遂令汴綱至冬出江,為他路轉漕,兵不得息。宜敕諸路增船,載米輸轉般倉充歲計如故事。」於是牟利者多以元說為然,詔如元奏。久之,諸路綱不集。嘉祐三年,下詔切責有司以格詔不行,及發運使不能總綱條,轉運使不能斡歲入。預敕江、淮、兩浙轉運司,期以期年,各造船補卒,團本路綱,自嘉祐五年汴船不得複出江。至期,諸路船猶不足。汴船既不至江外,江外船不得至京師,失商販之利;而汴船工卒訖冬坐食,恒苦不足,皆盜毀船材,易錢自給,船愈壞而漕額愈不及矣。論者初欲漕卒得歸息,而近歲汴船多傭丁夫,每船卒不過一二人,至冬當留守船,實無得歸息者。時元罷已久,後至者數奏請出汴船,執政不許。治平三年,始詔出汴船七十綱,未幾,皆出江複故。
治平二年,漕粟至京師,汴河五百七十五萬五千石,惠民河二十六萬七千石,廣濟河七十四萬石。又漕金帛緡錢入左藏、內藏庫者,總其數一千一百七十三萬,而諸路轉移相給者不預焉。繇京西、陝西、河東運薪炭至京師,薪以斤計一千七百一十三萬,炭以秤計一百萬。是歲,諸路創漕船二千五百四十艘。治平四年,京師粳米支五歲餘。是時,漕運吏卒,上下共為侵盜貿易,甚則托風水沉沒以滅跡。官物陷折,歲不減二十萬斛。熙甯二年,薛向為江、淮等路發運使,始募客舟與官舟分運,互相檢察,舊弊乃去。歲漕常數既足,募商舟運至京師者又二十六萬余石而未已,請充明年歲計之數。
三司使吳充言:「宜自明年減江、淮漕米二百萬石,令發運司易輕貨二百萬緡,計五年所得,無慮緡錢千萬,轉儲三路平糴備邊。」王安石謂:「驟變米二百萬石,米必陡賤;驟致輕貨二百萬貫,貨必陡貴。當令發運司度米貴州郡,折錢變為輕貨,儲之河東、陝西要便州軍,用常平法糶糴為便。」詔如安石議。七年,京東路察訪鄧潤甫等言:「山東沿海州郡地廣,豐歲則穀賤,募人為海運,山東之粟可轉之河朔,以助軍食。」詔京東、河北路轉運司相度,卒不果行。是歲,江、淮上供谷至京師者三分不及一,令督發運使張頡亟辦來歲漕計。
宣徽南院使張方平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下四沖八達之地,利漕運而贍師旅。國初,浚河渠三道以通漕運,立上供平額,汴河六百萬石,廣濟河六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廣濟河所運,止給太康、咸平、尉氏等縣軍糧,唯汴河運米麥,乃太倉蓄積之實。近罷廣濟河,而惠民河斛鬥不入太倉,大眾所賴者汴河。議者屢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舊。」十二月,詔浚廣濟河,增置漕舟。其後河成,歲漕京東谷六十萬石。東南諸路上供雜物舊陸運者,增舟水運。押汴河江南、荊湖綱運,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軍大將、殿侍。又令真、楚、泗州各造淺底舟百艘,分為十綱入汴。
元豐五年,罷廣濟河輦運司及京北排岸司,移上供物于淮陽計置入汴,以清河輦運司為名。禦史言廣濟安流而上,與清河溯流入汴,遠近險易不同。詔轉運、提點刑獄比較利害以聞。江、淮等路發運副使蔣之奇、都水監丞陳祐甫開龜山運河,漕運往來,免風濤百年沉溺之患。詔各遷兩官,餘官減年循資有差。八年,罷歲運百萬石赴西京。先是,道洛入汴,運東南粟實洛下,至是,戶部奏罷之。是年,立汴河糧綱賞罰,歲終檢察。紹聖二年,置汴綱,通作二百綱。在部進納官銓試不中者,注押上供糧斛,不用衙前、土人、軍將。未幾,複募土人押諸路綱如故。
政和七年,立東南六路州軍知州、通判裝發上供糧斛任滿賞格,自一萬石至四十萬石升名次減年有差。張根為江南西路轉運副使,歲漕米百二十萬石給中都。江南州郡僻遠,官吏艱于督趣,根常存三十萬石為轉運之本,以寬諸郡,時甚稱之。宣和二年,詔:「六路米麥綱運依法募官,先募未到部小使臣及非泛補授校尉以上未許參部人並進納人管押;淮南以五運,兩浙及江東二千里內以四運,江東二千裏外及江西三運,湖南、北二運,各欠不及五厘,依格推賞外,仍許在外指射合入差遣一次。召募土人並罷。」七年,詔結絕應奉司江淮諸局、所及罷花石綱,令逐路漕臣速拘舟船裝發綱運備邊。靖康初,汴河決口有至百步者,塞之,工夫未訖,乾涸月餘,綱運不通,南京及京師皆乏糧。責都水使者陳求道等,命提舉京師所陳良弼同措置。越兩旬,水復舊,綱運遝至,兩京糧乃足。
河北、河東、陝西三路租稅薄,不足以供兵費,屯田、營田歲入無幾,糴買入中之外,歲出內藏庫金帛及上京榷貨務緡錢,皆不翅數百萬。選使臣、軍大將,河北船運至乾寧軍,河東、陝西船運至河陽,措置陸運,或用鋪兵廂軍,或發義勇保甲,或差雇夫力,車載馱行,隨道路所宜。河北地裏差近,西路回遠,又涉磧險,運致甚艱。熙寧六年,詔鄜延路經略司支封樁錢於河東買橐駝三百,運沿邊糧草。
元豐四年,河東轉運司調夫萬一千人隨軍,坊郭上戶有差夫四百人者,其次一二百人。願出驢者三驢當五夫,五驢別差一夫驅喝。一夫雇直約三十千以上,一驢約八千,加之期會迫趣,民力不能勝。軍須調發煩擾,又多不急之務,如絳州運棗千石往麟、府,每石止直四百,而雇直乃約費三十緡。涇原路轉運判官張大寧言:「饋運之策,莫若車便。自熙寧砦至磨移口皆大川,通車無礙,自磨移至兜嶺下道路亦然。嶺以北即山險少水,車乘難行。可就嶺南相地利建一城砦,使大車自鎮戎軍載糧草至彼,隨軍馬所在,以軍前夫畜往來短運。更于中路量度遠近,以遣回空夫築立小堡應接,如此則省民力之半。」神宗嘉之。京西轉運司調均、鄧州夫三萬,每五百人差一官部押,赴鄜延饋運。其本路程塗日支錢米外,轉運司計自入陝西界至延州程數,日支米錢三十、柴菜錢十文,並先並給。陝西都轉運司于諸州差雇車乘人夫,所過州交替,人日支米二升、錢五十,至沿邊止。運糧出界,止差廂軍。六年,詔熙河蘭會經略制置司,計置蘭州人萬馬二千般運糧草,于次路州軍剗刮官私橐駝二千與經制司,自熙、河折運。事力不足,發義勇保甲。給河東、陝西邊用非機速者,並作小綱數排日遞送。
大觀二年,京畿都轉運使吳擇仁言:「西輔軍糧,發運司歲撥八萬石貼助,於滎澤下卸,至州尚四、五十裏,擺置車三鋪,每鋪七十人,月可運八千四百石。所運漸多,據數增添鋪兵。」靖康元年十月,詔曰:「一方用師,數路調發,軍功未成,民力先困。京西運糧,每名六鬥,用錢四十貫;陝西運糧,民間倍費百余萬緡,聞之駭異。今歲四方豐稔,粒米狼戾,但可逐處增價收糴,不得輕般運,以稱恤民之意。若般綱水運及諸州支移之類仍舊。」三路陸運以給兵費,大略如此,其他州縣運送或軍興調發以給一時之用,此皆不著。
轉般,自熙寧以來,其法始變,歲運六百萬石給京師外,諸倉常有餘蓄。州郡告歉,則折收上價,謂之額斛。計本州歲額,以倉儲代輸京師,謂之代發。複于豐熟以中價收糴,穀賤則官糴,不至傷農;饑歉則納錢,民以為便。本錢歲增,兵食有餘。崇甯初,蔡京為相,始求羨財以供侈用,費所親胡師文為發運使,以糴本數百萬緡充貢,入為戶部侍郎。來者效尤,時有進獻,而本錢竭矣;本錢既竭,不能增糴,而儲積空矣;儲積既空,無可代發,而轉般之法壞矣。
崇寧三年,戶部尚書曾孝廣言:「往年,南自真州江岸,北至楚州淮堤,以堰瀦水,不通重船,般剝勞費。遂於堰旁置轉般倉,受逐州所輸,更用運河船載之入汴,以達京師。雖免推舟過堰之勞,然侵盜之弊由此而起。天聖中,發運使方仲荀奏請度真、楚州堰為水閘,自是東南金帛、茶布之類直至京師,惟六路上供斛鬥,猶循用轉般法,吏卒糜費與在路折閱,動以萬數。欲將六路上供斛鬥,並依東南雜運直至京師或南京府界卸納,庶免侵盜乞貸之弊。」自是六路郡縣各認歲額,雖湖南、北至遠處,亦直抵京師,號直達綱,豐不加糴,歉不代發。方綱米之來,立法峻甚,船有損壞,所至修整,不得逾時。州縣欲其速過,但令供狀,以錢給之,沿流鄉保悉致騷擾,公私橫費百出。又鹽法已壞,回舟無所得,舟人逃散,船亦隨壞,本法盡廢。
大觀三年,詔直達綱自來年並依舊法複令轉般,令發運司督修倉廒,荊湖北路提舉常平王璹措置諸路運糧舟船。
政和二年,複行直達綱,毀拆轉般諸倉。譚稹上言:「祖宗建立真、楚、泗州轉般倉,一以備中都緩急,二以防漕渠阻節,三則綱船裝發,資次運行,更無虛日。自其法廢,河道日益淺澀,遂致中都糧儲不繼,淮南三轉般倉不可不複。乞自泗州為始,次及真、楚,既有瓦木,順流而下,不甚勞費。俟歲豐計置儲蓄,立法轉般。」淮南路轉運判官向子諲奏:「轉般之法,寓平糴之意。江、湖有米,可糴於真;兩浙有米,可糴於揚;宿、亳有麥,可糴於泗。坐視六路豐歉,有不登處,則以錢折斛,發運司得以斡旋之,不獨無歲額不足之憂,因可以寬民力。運渠旱幹,則有汴口倉。今所患者,向來糴本歲五百萬緡,支移殆盡。」
宣和五年,乃降度牒及香、鹽鈔各一百萬貫,令呂淙、盧宗原均糴斛鬥,專備轉般。江西轉運判官蕭序辰言:「轉般道裏不加遠,而人力不勞卸納,年豐可以廣糴厚積,以待中都之用。自行直達,道裏既遠,情弊尤多,如大江東西、荊湖南北有終歲不能行一運者,有押米萬石欠七八千石,有拋失舟船、兵梢逃散、十不存一二者。折欠之弊生於稽留,而沿路官司多端阻節,至有一路漕司不自置舟船,截留他路回綱,尤為不便。」詔發運司措置。六年,以無額上供錢物並六路舊欠發斛鬥錢,貯為糴本,別降三百萬貫付盧宗原,將湖南所起年額,並隨正額預起拋欠斛鬥於轉般倉下卸,卻將已卸均糴鬥斛轉運上京,所有直達,候轉般斛鬥有次第日罷之。靖康元年,令東南六路上供額斛,除淮南、兩浙依舊直達外,江、湖四路並措置轉般。
高宗建炎元年,詔諸路綱米以三分之一輸送行在,余輸京師。二年,詔二廣、湖南北、江東西綱運輸送平江府,京畿、淮南、京東西、河北、陝西及三綱輸送行在。又詔二廣、湖南北綱運如過兩浙,許輸送平江府;福建綱運過江東、西,亦許輸送江寧府。三年,又詔諸路綱運見錢並糧輸送建康府戶部,其金銀、絹帛並輸送行在。紹興初,因地之宜,以兩浙之粟供行在,以江東之粟餉淮東,以江西之粟餉淮西,荊湖之粟餉鄂、岳、荊南。量所用之數,責漕臣將輸,而歸其餘於行在,錢帛亦然。雇舟差夫,不勝其弊,民間有自毀其舟、自廢其田者。
紹興四年,川、陝宣撫吳玠調兩川夫運米一十五萬斛至利州,率四十餘千致一斛,饑病相仍,道死者眾,蜀人病之。漕臣趙開聽民以粟輸內郡,募舟挽之,人以為便。總領所遣官就糴于沿流諸郡,複就興、利、閬州置場,聽商人入中。然猶慮民之勞且憊也,又減成都水運對糴米。紹興十六年。
三十年,科撥諸路上供米:鄂兵歲用米四十五萬余石,于全、永、郴、邵、道、衡、潭、鄂、鼎科撥;荊南兵歲用米九萬六千石,于德安、荊南、澧、純、潭、複、荊門、漢陽科撥;池州兵歲用米十四萬四千石,于吉、信、南安科撥;建康兵歲用米五十五萬石,于洪、江、池、宣、太平、臨江、興國、南康、廣德科撥;行在合用米一百十二萬石,就用兩浙米外,于建康、太平、宣科撥;其宣州見屯殿前司牧馬歲用米,並折輸馬料三萬石,於本州科撥;並諸路轉運司樁發。時內外諸軍歲費米三百萬斛,而四川不預焉。
至於部送綱運,並差見任官,闕則選募得替待闕及寄居官有材幹者,其責繁難,人以為憚。故自紹興以來優立賞格,其有欠者亦多方而憫之。乾道初,蠲欠五十石以下者;三年,蠲欠百石以下者。九年,初,綱運欠及一分者送有司究弊。至是,臣僚申明綱運欠及一分者亦許其補足。淳熙元年,詔:「不以所欠多寡,並無除放。其有因綱欠追降官資者,如本非侵盜,且補輸已足,許敘複。」自是綱運欠失雖責償于官吏,然以其山川逾遠,非一人所能究,亦時寓於蠲放焉。
志第一百二十九食貨上四(屯田常平義倉)
前代軍師所在,有地利則開屯田、營田,以省饋餉。宋太宗伐契丹,規取燕薊,邊隙一開,河朔連歲繹騷,耕織失業,州縣多閒田,而緣邊益增戍兵。自雄州東際於海,多積水,契丹患之,不得肆其侵突;順安軍西至北平二百里,其地平曠,歲常自此而入。議者謂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陸之便,建阡陌,浚溝洫,益樹五稼,可以實邊廩而限戎馬。端拱二年,分命左諫議大夫陳恕、右諫議大夫樊知古為河北東、西路招置營田使,恕對極言非便。行數日,有詔令修完城堡,通導溝瀆,而營田之議遂寢。時又命知代州張齊賢制置河東諸州營田,尋亦罷。
六宅使何承矩請于順安砦西引易河築堤為屯田。既而河朔連年大水,及承矩知雄州,又言宜因積潦蓄為陂塘,大作稻田以足食。會滄州臨津令閩人黃懋上書言:「閩地惟種水田,緣山導泉,倍費功力。今河北州軍多陂塘,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五三年間,公私必大獲其利。」詔承矩按視還,奏如懋言。遂以承矩為制置河北沿邊屯田使,懋為大理寺丞充判官,發諸州鎮兵一萬八千人給其役。凡雄莫霸州、平戎順安等軍興堰六百里,置斗門,引澱水灌溉。初年種稻,值霜不成。懋以晚稻九月熟,河北霜早而地氣遲,江東早稻七月即熟,取其種課令種之,是歲八月,稻熟。初,承矩建議,沮之者頗眾;武臣習攻戰,亦恥于營葺。既種稻不成,群議愈甚,事幾為罷。至是,承矩載稻穗數車,遣吏送闕下,議者乃息。而莞蒲、蜃蛤之饒,民賴其利。
度支判官陳堯叟等亦言:「漢、魏、晉、唐于陳、許、鄧、潁暨蔡、宿、亳至於壽春,用水利墾田,陳跡具在。議選官大開屯田,以通水利,發江、淮下軍散卒及募民充役。給官錢市牛、置耕具,導溝瀆,築防堰。每屯十人,人給一牛,治田五十畝,雖古制一夫百畝,今且墾其半,俟久而古制可複也。畝約收三斛,歲可收十五萬斛,七州之間置二十屯,可得三百萬斛,因而益之,數年可使倉廩充實,省江、淮漕運。民田未辟,官為種植,公田未墾,募民墾之,歲登所取,並如民間主客之例。傅子曰:'陸田命懸於天,人力雖修,苟水旱不時,則一年之功棄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苟修,則地利可盡。'且蟲災之害亦少於陸田,水田既修,其利兼倍。」帝覽奏嘉之,遣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乘傳按視經度,然不果行。
至咸平中,大理寺丞王宗旦請募民耕潁州陂塘荒地凡千五百頃。部民應募者三百餘戶,詔令未出租稅,免其徭役。然無助于功利。而汝州舊有洛南務,內園兵人種稻,雍熙二年罷,賦予民,至是複置,命京朝官專掌。募民戶二百餘,自備耕牛,立團長,墾地六百頃,導汝水溉灌,歲收二萬三千石。襄陽縣淳河,舊作堤截水入官渠,溉民田三千頃;宜城縣蠻河,溉田七百頃;又有屯田三百餘頃。知襄州耿望請於舊地兼括荒田,置營田上、中、下三務,調夫五百,築堤堰,仍集鄰州兵每務二百人,荊湖市牛七百分給之。是歲,種稻三百餘頃。
四年,陝西轉運使劉綜亦言:「宜於古原州建鎮戎軍置屯田。今本軍一歲給芻糧四十余萬石、束,約費茶鹽五十余萬,儻更令遠民輸送,其費益多。請於軍城四面立屯田務,開田五百頃,置下軍二千人、牛八百頭耕種之;又於軍城前後及北至水峽口,各置堡砦,分居其人,無寇則耕,寇來則戰。就命知軍為屯田制置使,自擇使臣充四砦監押,每砦五百人充屯戍。」從之。既而原、渭州亦開方田,戎人內屬者皆依之得安其居。
是時兵費浸廣,言屯、營田者,輒詔邊臣經度行之。順安軍兵馬都監馬濟請於靖戎軍東壅鮑河,開渠入順安、威虜二軍,置水陸營田於其側。命莫州部署石普護其役,逾年而畢。知保州趙彬複奏決雞距泉,自州西至蒲城縣,分徐河水南流注運渠,廣置水陸屯田,詔駐泊都監王昭遜共成之。自是定州亦置屯田。五年,罷襄州營田下務。六年,耿望又請于唐州赭陽陂置務如襄州,歲種七十余頃,方城縣令佐掌之,調夫耘耨。
景德初,從京西轉運使張巽之請,詔止役務兵。二年,令緣邊有屯、營田州軍,長吏並兼制置諸營田、屯田事,舊兼使者如故。大中祥符九年,改定保州、順安軍營田務為屯田務,凡九州軍皆遣官監務,置吏屬。淮南、兩浙舊皆有屯田,後多賦民而收其租,第存其名。在河北者雖有其實,而歲入無幾,利在蓄水以限戎馬而已。天禧末,諸州屯田總四千二百余頃,河北歲收二萬九千四百余石,而保州最多,逾其半焉。
襄、唐二州營田既廢,景德中,轉運使許逖複之。初,耿望借種田人牛及調夫耨獲,歲入甚廣。後張巽改其法,募水戶分耕,至逖又參以兵夫,久之無大利。天聖四年,遣尚書屯田員外郎劉漢傑往視,漢傑言:「二州營田自複至今,襄州得谷三十三萬余石,為緡錢九萬餘;唐州得谷六萬余石,為緡錢二萬餘。所給吏兵俸廩、官牛雜費,襄州十三萬余緡,唐州四萬餘緡,得不補失。」詔廢以給貧民,頃收半稅。
其後陝西用兵,詔轉運司度隙地置營田以助邊計,又假同州沙苑監牧地為營田,而知永興軍范雍括諸郡牛頗煩擾,未幾遂罷。右正言田況言:「鎮戎、原、渭,地方數百里,舊皆民田,今無複農事,可即其地大興營田,以保捷兵不習戰者分耕,五百人為一堡,三兩堡置營田官一領之,播種以時,農隙則習武事。」疏奏,不用。後乃命三司戶部副使夏安期等議並邊置屯田,迄不能成。
治平三年,河北屯田三百六十七頃,得谷三萬五千四百六十八石。熙甯初,以內侍押班李若愚同提點制置河北屯田事。三年,王韶言:「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紀,旁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無慮萬頃,治千頃,歲可得三十萬斛。」知秦州李師中論:「韶指極邊見招弓箭手地,恐秦州益多事。」詔遣王克臣等按視,複奏與師中同。再下沈起,起奏:「不見韶所指何地,雖實有之,恐召人耕種,西蕃驚疑。」侍御史謝景溫言:「聞沈起妄指甘穀城弓箭手地以塞韶妄。」而竇舜卿奏:「實止有閒田一頃四十三畝。」中書言:「起未嘗指甘穀城地以實韶奏,而師中前在秦州與韶更相論奏,互有曲直。」韶遂以妄指閒田自著作佐郎責保平軍節度推官,師中亦落待制。其後韓縝知秦州,乃言:「實有古渭砦弓箭手未請空地四千餘頃。」遂複韶故官,從其所請行之。明年,河北屯田司奏:「豐歲屯田,入不償費。」於是詔罷緣邊水陸屯田務,募民租佃,收其兵為州廂軍。
時陝西曠土多未耕,屯戍不可撤,遠方有輸送之勤,知延州趙禼請募民耕以紓朝廷憂,詔下其事。經略安撫使郭逵言:「懷寧砦所得地百里,以募弓箭手,無閒田。」禼又言之,遂括地得萬五千餘頃,募漢蕃兵幾五千人,為八指揮,詔遷禼官,賜金帛。而熙州王韶又請以河州蕃部近城川地招弓箭手,以山坡地招蕃兵弓箭手,每砦五指揮,以二百五十人為額,人給地一頃,蕃官二頃,大蕃官三頃。熙河多良田,七年,詔委提點秦鳳路刑獄鄭民憲興營田,許奏辟官屬以集事。
樞密使吳充上疏曰:「今之屯田,誠未易行。古者一夫百畝,又受田十畝為公田,莫若因弓箭手仿古助田法行之。熙河四州田無慮萬五千頃,十分取一以為公田,大約中歲畝一石,則公田所得十五萬石。官無屯營牛具廩給之費,借用眾力而民不勞,大荒不收而官無所損,省轉輸,平糴價,如是者其便有六。」而提點刑獄鄭民憲言:「祖宗時屯、營田皆置務,屯田以兵,營田以民,固有異制。然襄州營田既調夫矣,又取鄰州之兵,是營田不獨以民也;邊州營屯,不限兵民,皆取給用,是屯田不獨以兵也;至於招弓箭手不盡之地,複以募民,則兵民參錯,固無異也。而前後施行,或侵佔民田,或差借耨夫,或諸郡括牛,或兵民雜耕,或諸州廂軍不習耕種、不能水土,頗致煩擾。至於歲之所入,不償其費,遂又報罷。惟因弓箭手為助田法,一夫受田百畝,別以十畝為公田,俾之自備種糧功力,歲畝收一石,水旱三分除一,官無廩給之費,民有耕鑿之利,若可以為便。然弓箭手之招至,未安其業,而種糧無所仰給,又責其借力于公田,慮人心易搖,乞候稍稔推行。」九年,詔:「熙河弓箭手耕種不及之田,經略安撫司點廂軍佃之,官置牛具農器,人一頃,歲終參較弓箭手、廂軍所種優劣為賞罰。弓箭手逃地並營田召佃租課,許就近於本城砦輸納,仍免折變、支移。」
元豐二年,改定州屯田司為水利司。及章惇築沅州,亦為屯田務,其後遂罷之,募民租佃,役兵各還所隸。五年,詔提舉熙河等路弓箭手、營田、蕃部共為一司,隸涇原路制置司。提舉熙河營田康識言:「新複土地,乞命官分畫經界,選知田廂軍,人給一頃耕之,餘悉給弓箭手,人加一頃,有馬者又加五十畝,每五十頃為一營。」「四砦堡見缺農作廂軍,許于秦鳳、涇原、熙河三路選募廂軍及馬遞鋪卒,願行者人給裝錢二千。」詔皆從之。
知太原府呂惠卿嘗上《營田疏》曰:「今葭蘆、米脂裏外良田,不啻一二萬頃,夏人名為'真珠山'、'七寶山',言其多出禾粟也。若耕其半,則兩路新砦兵費,已不盡資內地,況能盡辟之乎?前此所不敢進耕者,外無捍衛也。今于葭蘆、米脂相去一百二十里間,各建一砦,又其間置小堡鋪相望,則延州之義合、白草與石州之吳堡、克明以南諸誠砦,千裏邊面皆為內地,而河外三州荒閑之地,皆可墾辟以贍軍用。凡昔為夏人所侵及蘇安靖棄之以為兩不耕者,皆可為法耕之。於是就糴河外,而使河內之民被支移者,量出腳乘之直,革百年遠輸貴糴,以免困公之弊。財力稍豐,又通葭蘆之道於麟州之神木,其通堡砦亦如葭蘆、米脂之法,而橫山膏腴之地,皆為我有矣。」
河東進築堡砦,自麟石、鄜延南北近三百里,及涇原、環慶、熙河蘭會新複城砦地土,悉募廂軍配卒耕種免役。已而營田司言諸路募發廂軍皆不閒田作,遂各遣還其州。
紹興元年,知荊南府解潛奏辟宗綱、樊賓措置屯田,詔除宗綱充荊南府、歸峽州、荊門公安軍鎮撫使司措置五州營田官,樊賓副之。渡江後營田蓋始於此。其後荊州軍食仰給,省縣官之半焉。三年,德安府、複州、漢陽軍鎮撫使陳規放古屯田,凡軍士:相險隘,立堡砦,且守且耕,耕必給費,斂複給糧,依鋤田法,餘併入官。凡民:水田畝賦粳米一鬥,陸田豆麥夏秋各五升,滿二年無欠,給為永業。兵民各處一方,流民歸業浸眾,亦置堡砦屯聚之。凡屯田事,營田司兼之;營田事,府、縣兼之。廷臣因規奏推廣,謂一夫授田百畝,古制也,今荒田甚多,當聽百姓請射。其有闕耕牛者,宜用人耕之法,以二人曳一犁。凡授田,五人為甲,別給蔬地五畝為廬舍場圃。兵屯以大使臣主之,民屯以縣令主之,以歲課多少為殿最。下諸鎮推行之。
詔江東、西宣撫使韓世忠措置建康營田,如陝西弓箭手法。世忠言:「沿江荒田雖多,大半有主,難如陝西例,乞募民承佃。」都督府奏如世忠議,仍蠲三年租,滿五年,田主無自陳者,給佃者為永業。詔湖北、浙西、江西皆如之。其徭役科配並免。五年,詔淮南、川陝、荊襄屯田。
六年,都督張浚奏改江、淮屯田為營田,凡官田逃田並拘籍,以五頃為一莊,募民承佃。其法:五家為保,共佃一莊,以一人為長,每莊給牛五具,耒耜及種副之,別給十畝為蔬圃,貸錢七十千,分五年償。命樊賓、王弗行之。尋命五大將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吳玠及江淮、荊、襄、利路帥悉領營田使。遷賓司農少卿,提舉江、淮營田,置司建康,弗屯田員外郎副之。官給牛、種,撫存流移,一歲中收谷三十萬石有奇。殿中侍御史石公揆、監中獄李寀及王弗皆言營田之害,張浚亦覺其擾,請罷司,以監司領之,於是詔帥臣兼領營田。
九月,以川陝宣撫吳玠治廢堰營田六十莊,計田八百五十四頃,歲收二十五萬石以助軍儲,賜詔獎諭焉。三十二年,督視湖北、京西軍馬汪澈言:「荊、湖兩軍屯守襄、漢,糧餉浩瀚。襄陽古有二渠,長渠溉田七千頃,木渠溉田三千頃,兵後堙廢。今先築堰開渠,募邊民或兵之老弱耕之,其耕牛、耒耜、種糧,令河北、京西轉運司措置,既省饋運,又可安集流亡。」從之。
隆興元年,臣僚言州縣營田之實,其說有十,曰:擇官必審,募人必廣,穿渠必深,鄉亭必修,器用必備,田處必利,食用必充,耕具必足,定稅必輕,賞罰必行。且欲立賞格以募人,及住廣西馬綱三年以市牛。會有訴襄陽屯田之擾者,上欲罷之。工部尚書張闡言:「今日荊襄屯田之害,以其無耕田之民而課之遊民,遊民不足而強之百姓,於是百姓舍己熟田而耕官生田,或遠數百里征呼以來,或名雙丁而役其強壯,老稚無養,一方騷然,罷之誠是也。然自去歲以來,置耕牛農器,修長、木二渠,費已十余萬,一旦舉而棄之,則荊襄之地終不可耕也。比見兩淮歸正之民,動以萬計,官不能續食,則老弱饑死,強者轉而之他。若使之就耕荊襄之田,非惟可免流離,抑使中原之民聞之,知朝廷有以處我,率皆繈負而至矣。異時墾辟既廣,取其餘以輸官,實為兩便。」詔除見耕者依舊,余令虞允文同王玨措置。二年,江、淮都督府參贊陳俊卿言:「欲以不披帶人,擇官荒田,標旗立砦,多買牛犁,縱耕其中,官不收租,人自樂從。數年之後,墾田必多,穀必賤。所在有屯,則村落無盜賊之憂;軍食既足,則饋餉無轉運之勞。此誠經久守淮之策。」詔從之。
乾道五年三月,四川宣撫使鄭剛中撥軍耕種,以歲收租米對減成都路對糴米一十二萬石贍軍。然兵民雜處村疃,為擾百端;又數百裏外差民保甲教耕,有二、三年不代者,民甚苦之。知興元府晁公武欲以三年所收最高一年為額,等第均數召佃,放兵及保甲以護邊。從之。八月,詔鎮江都統司及武鋒軍三處屯田兵並拘收入隊教閱。六年,罷和、揚州屯田。八年,複罷廬州兵屯田。
淳熙十年,鄂州、江陵府駐紮副都統制郭杲言:「襄陽屯田,興置二十餘年,未能大有益於邊計。非田之不良,蓋人力有所未至。今邊陲無事,正宜修舉,為實邊之計。本司有荒熟田七百五十頃,乞降錢三萬緡,收買耕牛農具,便可施功。如將來更有餘力,可括荒田接續開墾。」從之。
紹熙元年,知和州劉煒以剩田募民充萬弩手分耕。嘉定七年,以京西屯田募人耕種。十三年,四川宣撫安丙、總領任處厚言:「紹興十五年,諸州共墾田二千六百五十余頃,夏秋輸租米一十四萬一千余石,餉所屯將兵,罷民和糴,為利可謂博矣。乾道四年以後,屯兵歸軍教閱,而營田付諸州募佃,遂致租利陷失,驕將豪民乘時佔據,其弊不可概舉。今豪強移徙,田土荒閑,正當拘種之秋,合自總領所與宣撫司措置。其逃絕之田,關內外亦多有之,為數不貲,其利不在營田之下,乞並括之。」初,玠守蜀,以軍儲不繼,治褒城堰為屯田,民不以為便。因漕臣郭大中言,約中其數,使民自耕。民皆歸業,而歲入多於屯田。
端平元年八月,以臣僚言,屯五萬人於淮之南北,且田且守,置屯田判官一員經紀其事,暇則教以騎射。初弛田租三年,又三年則取其半。十月,知大寧監邵潛言:「昔鄭剛中嘗於蜀之關隘雜兵民屯田,歲收粟二十余萬石。是後屯田之利既廢,糧運之費益增,宜詔帥臣縱兵民耕之,所收之粟計直以償之,則總所無轉輸之苦,邊關有儲峙之豐,戰有餘勇,守有餘備矣。」從之。
嘉熙四年,令流民于邊江七十裏內分田以耕,遇警則用以守江;于邊城三、五十裏內亦分田以耕,遇警則用以守城;在砦者則耕四野之田,而用以守砦。田在官者免其租,在民者以所收十之一二歸其主,俟三年事定則各還元業。
鹹淳三年,詔曰:「淮、蜀、湖、襄之民所種屯田,既困重額,又困苛取,流離之餘,口體不充,及遇水旱,收租不及,而催輸急於星火,民何以堪!其日前舊欠並除之,複催者以違制論。」
常平、義倉,漢、隋利民之良法,常平以平谷價,義倉以備凶災。周顯德中,又置惠民倉,以雜配錢分數折粟貯之,歲歉,減價出以惠民。宋兼存其法焉。
太祖承五季之亂,海內多事,義倉浸廢。乾德初,詔諸州於各縣置義倉,歲輸二稅,石別收一鬥。民饑欲貸充種食者,縣具籍申州,州長吏即計口貸訖,然後奏聞。其後以輸送煩勞,罷之。淳化三年,京畿大穰,分遣使臣於四城門置場,增價以糴,虛近倉貯之,命曰常平,歲饑即下其直予民。
咸平中,庫部員外郎成肅請福建增置惠民倉,因詔諸路申淳化惠民之制。景德三年,言事者請於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南、淮南、兩浙皆立常平倉,計戶口多寡,量留上供錢自二三千貫至一二萬貫,令轉運使每州擇清幹官主之,領于司農寺,三司無輒移用。歲夏秋視市價量增以糴,糶減價亦如之,所減不得過本錢。而沿邊州郡不置。詔三司集議,請如所奏。於是增置司農官吏,創廨舍,藏籍帳,度支別置常平案。大率萬戶歲糴萬石,戶雖多,止五萬石。三年以上不糶,即回充糧廩,易以新粟。災傷州郡糴粟,鬥毋過百錢。後又詔當職官於元約數外增糴及一倍已上者,並與理為勞績。天禧四年,荊湖、川峽、廣南皆增置常平倉。五年,諸路總糴數十八萬三千餘斛,糶二十四萬三千餘斛。
景祐中,淮南轉運副使吳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萬,而常平錢粟才四十余萬,歲饑不足以救恤。願自經畫增為二百萬,他毋得移用。」許之。後又詔:天下常平錢粟,三司轉運司皆毋得移用。不數年間,常平積有餘而兵食不足,乃命司農寺出常平錢百萬緡助三司給軍費。久之,移用數多,而蓄藏無幾矣。
自景祐初畿內饑,詔出常平粟貸中下戶,戶一斛。慶曆中,發京西常平粟振貧民,而聚斂者或增舊價糴粟,欲以市恩;皇祐三年,詔誡之。淮南、兩浙體量安撫陳升之等言:「災傷州軍乞糴常平倉粟,令於元價上量添十文、十五文,殊非恤民之意。」乃詔止於元糴價出糶。五年,詔曰:「比者湖北歲儉,發常平以濟饑者,如聞司農寺複督取,豈朝廷振恤意哉?其悉除之。」
明道二年,詔議複義倉,不果。景祐中,集賢校理王琪請複置:「令五等已上戶,隨夏秋二稅,二鬥別輸一升,水旱減稅則免輸。州縣擇便地置倉貯之,領於轉運使。計以一中郡正稅歲入十萬石,則義倉可得五千石,推而廣之,則利博矣。明道中,饑歉,國家欲盡貸饑民則軍食不足,故民有流轉之患。是時,兼併之家出粟數千石則補吏,是豈以官爵為輕歟?特愛民濟物,不獲已為之爾。且兼併之家占田常廣,則義倉所入常多;中下之家占田常狹,則義倉所入常少。及水旱振濟,則兼併之家未必待此而濟,中下之民實先受其賜矣。」事下有司會議,議者異同而止。慶曆初,琪複上其議,仁宗納之,命天下立義倉,詔上三等戶輸粟,已而複罷。
其後賈黯又言:「今天下無事,年谷豐熟,民人安樂,父子相保。一遇水旱,則流離死亡,捐棄道路,發倉廩振之則糧不給,課粟富人則力不贍,轉輸千里則不及事,移民就粟則遠近交困。朝廷之臣,郡縣之吏,倉卒不知所出,則民饑而死者過半矣。願放隋制立民社義倉,詔天下州軍遇年谷豐登,立法勸課蓄積,以備凶災。此所謂'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者也,況取之以為民耶?」下其說諸路以度可否,以為可行才四路,餘或謂賦稅之外兩重供輸,或謂恐招盜賊,或謂已有常平足以振給,或謂置倉煩擾。
於是黯複上奏曰:「臣嘗判尚書刑部,見天下歲斷死刑多至四千餘人,其間盜賊率十六七,蓋愚民迫於饑寒,因之水旱,枉陷重辟。故臣請複民社義倉,以備凶歲。今諸路所陳,類皆妄議。若謂賦稅之外兩重供輸,則義倉之意,乃教民儲積以備水旱,官為立法,非以自利,行之既久,民必樂輸。若謂恐招盜賊,盜賊利在輕貨,不在粟麥,今鄉村富室有貯粟數萬石者,不聞有劫掠之虞。且盜賊之起,本由貧困。臣建此議,欲使民有貯積,雖遇水旱,不憂乏食,則人人自愛而重犯法,此正消除盜賊之原也。若謂有常平足以振給,則常平之設,蓋以准平谷價,使無甚貴甚賤之傷。或遇凶饑,發以振救,既已失其本意,而費又出公帑,今國用頗乏,所蓄不厚。近歲非無常平,小有水旱,輒流離餓莩,起為盜賊,則是常平果不足仰以振給也。若謂置倉廩,斂材木,恐有煩擾,則今州縣修治郵傳驛舍,皆斂於民,豈於義倉獨畏煩擾?人情可與樂成,不可與謀始,願自朝廷斷而行之。」然當時牽於眾論,終不果行。
嘉祐二年,詔天下置廣惠倉。初,天下沒入戶絕田,官自鬻之。樞密使韓琦請留勿鬻,募人耕,收其租別為倉貯之,以給州縣郭內之老幼貧疾不能自存者,領以提點刑獄,歲終具出內之數上之三司。戶不滿萬,留田租千石,萬戶倍之,戶二萬留三千石,三萬留四千石,四萬留五千石,五萬留六千石,七萬留八千石,十萬留萬石。田有餘,則鬻如舊。四年,詔改隸司農寺,州選官二人主出納,歲十月遣官驗視,應受米者書名於籍。自十一月始,三日一給,人米一升,幼者半之,次年二月止。有餘乃及諸縣,量大小均給之。其大略如此。治平三年,常平入五十萬一千四十八石,出四十七萬一千一百五十七石。
熙寧二年,制置三司條例司言:「諸路常平、廣惠倉錢谷,略計貫石可及千五百萬以上,斂散未得其宜,故為利未博。今欲以見在斛鬥,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可通融轉運司苗稅及錢斛就便轉易者,亦許兌換。仍以見錢,依陝西青苗錢例,願預借者給之。隨稅輸納斛鬥,半為夏料,半為秋料,內有請本色或納時價貴願納錢者,皆從其便。如遇災傷,許展至次料豐熟日納。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併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廣惠之物,收藏積滯,必待年儉物貴然後出糶,所及者不過城市遊手之人。今通一路有無,貴發賤斂,以廣蓄積,平物價,使農人有以赴時趨事,而兼併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為民,而公家無所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興利、以為耕斂補助之意也。欲量諸路錢谷多寡,分遣官提舉,每州選通判幕職官一員,典幹轉移出納,仍先自河北、京東、淮南三路施行,俟有緒推之諸路。其廣惠倉除量留給老疾貧窮人外,余並用常平倉轉移法。」詔可。
既而條例司又言:「常平、廣惠倉條約,先行于河北、京東、淮南三路,訪問民間多願支貸,乞遍下諸路轉運司施行,當議置提舉官。」時天下常平錢谷見在一千四百萬貫石。詔諸路各置提舉官二員,以朝官為之,管當一員,京官為之,或共置二員,開封府界一員,凡四十一人。
初,神宗既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安石為帝言天下財利所當開闢斂散者,帝然其說,遂創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安石因請以著作佐郎編校集賢書箱呂惠卿為制置司檢詳文字,自是專一講求立為新制,欲行青苗之法。蘇轍自大名推官上書,召對,亦除條例司檢詳文字。安石出青苗法示之,轍曰:「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非為利。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奸,雖有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非理費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如此則鞭笞必用,州縣多事矣。唐劉晏掌國計,未嘗有所假貸。有尤之者,晏曰:'使民僥倖得錢,非國之福;使吏倚法督責,非民之便。吾雖未嘗假貸,而四方豐凶貴賤,知之未嘗逾時。有賤必糴,有貴必糶,以此四方無甚貴甚賤之病,安用貸為?'晏之言,漢常平法耳,公誠能行之,晏之功可立俟也。」安石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會河北轉運司幹當公事王廣廉召議事,廣廉嘗奏乞度僧牒數千道為本錢,于陝西轉運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斂,與安石意合。至是,請施行之河北,於是安石決意行之,而常平、廣惠倉之法遂變而為青苗矣。蘇轍以議不合罷。而諸路提舉官往往迎合安石之意,務以多散為功。富民不願取,貧者乃欲得之,即令隨戶等高下品配,又令貧富相兼,十人為保首。王廣廉在河北,一等戶給十五千,等而下之,至五等猶給一千,民間喧然不以為便。廣廉入奏謂民皆歡呼感德,然言不便者甚眾。右正言李常、孫覺乞詔有司毋以強民。時提舉府界常平事侯叔獻屢督提點府界縣鎮呂景散錢,景以畿縣各有屯兵,歲入課利僅能贍給;又民戶嘗貸糧五十余萬石,尚悉以聞;今條例司又以買陝西鹽鈔錢五十萬緡為青苗錢給散,恐民力不堪。詔送條例司,召提舉司官至中書戒諭之。王安石言:「若此,諸路必顧望,不敢推行新法,第令條例司指揮。」從之。
三年,判大名府韓琦言:
臣准散青苗詔書,務在惠小民,不使兼併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無所利其入。今所立條約,乃自鄉戶一等而下皆立借錢貫陌,三等以上更許增借,坊郭戶有物業勝質當者亦依鄉戶例支借。且鄉村上等戶並坊郭有物業者,乃從來兼併之家,今令多借之錢,一千令納一千三百,則是官自放錢取息,與初詔絕相違戾。又條約雖禁抑勒,然須得上戶為甲頭以任之,民愚不慮久遠,請時甚易,納時甚難。故自製下以來,上下惶惑,皆謂若不抑散,則上戶必不願請;近下等第與無業客戶雖或願請,必難催納。將來必有行刑督索,及勒干係書手、典押、耆戶長同保均陪之患。
去歲河朔豐稔,米鬥不過七八十錢,若乘時多斂,俟貴而糶,不唯合古制,無失陷,兼民被實惠,亦足收其羨贏。今諸倉方糴而提舉司已亟止之,意在移此糴本盡為青苗錢,則三分之息可為己功,豈暇更恤斯民久遠之患?若謂陝西嘗行其法,官有所得而民以為便,此乃轉運司因軍儲有闕,適自冬及春雨雪及時,麥苗滋盛,定見成熟,行于一時可也。今乃建官置司,以為每歲常行之法,而取利三分,豈陝西權宜之比哉?兼初詔且於京東、淮南、河北三路試行,俟有緒方推之他路。今三路未集,而遽盡于諸路置使,非陛下憂民、祖宗惠下之意。乞盡罷提舉官,第委提點刑獄官依常平舊法施行。
帝袖出琦奏示執政曰:「琦真忠臣,朕始謂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使者亦強與之?」安石勃然進曰:「苟從其所欲,雖坊郭何害?」因難琦奏,曰:「陛下修常平法以助民,至於收息,亦周公遺法也。如桑弘羊籠天下貨財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謂興利之臣;今抑兼併,振貧弱,置官理財,非所以佐私欲,安可謂興利之臣乎?」曾公亮、陳升之皆言坊郭不當俵錢,與安石論難久之而罷。帝終以琦說為疑,安石遂稱疾不出。
帝諭執政罷青苗法,公亮、升之欲即奉詔,趙抃獨欲俟安石出自罷之,連日不決。帝更以為疑,因令呂惠卿諭旨起安石,安石入謝。既視事,志氣愈悍,面責公亮等,由是持新法益堅。詔以琦奏付制置條例司,條例司疏列琦奏而辨析其不然。琦複上疏曰:
「制置司多刪去臣元奏要語,唯舉大概,用偏辭曲難,及引《周禮》「國服為息」之說,文其謬妄,上以欺罔聖聽,下以愚弄天下。臣竊以為周公立太平之法,必無剝民取利之理,但漢儒解釋或有異同。《周禮》「園廛二十而稅一,唯漆林之征二十而五」,鄭康成乃約此法,謂:「從官貸錢若受園廛之地,貸萬錢者出息五百。」賈公彥廣其說,謂:「如此則近郊十一者,萬錢期出息一千,遠郊二十而三者,萬錢期出息一千五百,甸、稍、縣、都之民,萬錢期出息二千。」如此,則須漆林之戶取貸,方出息二千五百,當時未必如此。今放青苗錢,凡春貸十千,半年之內便令納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歲終又令納利二千,則是貸萬錢者,不問遠近,歲令出息四千。《周禮》至遠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取息過《周禮》一倍,制置司言比《同禮》取息已不為多,是欺罔聖聽,且謂天下之人不能辨也。
且古今異宜,《周禮》所載有不可施於今者,其事非一。若謂泉府一職今可施行,則制置司何獨舉注疏貸錢取息一事,以詆天下之公言哉?康成又注雲:「王莽時貸以治產業者,但計所贏受息,無過歲什一。」公彥疏雲:「莽時雖計本多少為定,及其催科,唯所贏多少。假令萬錢歲贏萬錢催一千,贏五千催五百,餘皆據利催什一。」若贏錢更少,則納息更薄,比今青苗取利尤為寬少。而王莽之外,上自兩漢,下及有唐,更不聞有貸錢取利之法。今制置司遇堯、舜之主,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裨聖政,而貸錢取利更過莽時,此天下不得不指以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辨也。
況今天下田稅已重,固非《周禮》什一之法,更有農具、牛皮、鹽曲、奚錢之類,凡十餘目,謂之雜錢。每夏秋起納,官中更以綢絹斛鬥低估,令民以此雜錢折納。又歲散官鹽與民,謂之蠶鹽,折納絹帛。更有預買、和買綢絹,如此之類,不可悉舉,皆《周禮》田稅什一之外加斂之物,取利已厚,傷農已深,奈何又引《周禮》「國服為息」之說,謂放青苗錢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試之法?此則誣汙聖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慟哭也!
制置司又謂常平舊法亦糶與坊郭之人。坊郭有物力戶未嘗零糴常平倉斛鬥,此蓋欲多借錢與坊郭有業之人,以望收利之多,妄稱《周禮》以為無都邑鄙野之限,以文其曲說,唯陛下詳之。」
樞密使文彥博亦數言不便,帝曰:「吾遣二中使親問民間,皆雲甚便。」彥博曰:「韓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宦者乎?」先是,王安石陰結入內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震,帝因使二人潛察府界俵錢事,還言民皆情願,無抑配者,故帝益信之。初,群臣進讀邇英畢,帝問:「朝廷每更一事,舉朝洶洶,何也?」司馬光曰:「青苗出息,平民為之,尚能以蠶食下戶至饑寒流離,況縣官法度之威乎?」呂惠卿曰:「青苗法願則取之,不願不強也。」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帝曰:「陝西行之久,民不以為病。」光曰:「臣陝西人也,見其病不見其利。朝廷初不許,有司尚能以病民,況法許之乎!」及拜官樞密副使,光上章力辭至六七,曰:「帝誠能罷制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不然,終不敢受命。」竟出知永興軍。
當是時,爭青苗錢者甚眾,翰林學士范鎮言:「陛下初詔雲公家無所利其入,今提舉司以戶等給錢,皆令出三分之息,物議紛紜,皆雲自古未有天子開課場者。民雖至愚,不可不畏。」後以言不行致仕。台諫官呂公著、孫覺、李常、張戩、程顥等皆以論青苗罷黜。知亳州富弼、知青州歐陽修繼韓琦論青苗之害,且持之不行,亦坐移鎮。知陳留縣薑潛之官才數月,青苗令下,潛即榜於縣門,又移之鄉村,各三日無人至,遂撤榜付吏曰:「民不願矣!」府、寺疑潛壅令,使其屬按驗,無違令者。潛知不免,即移疾去。
知山陰縣陳舜俞不肯奉行,移狀自劾曰:「方今小民匱乏,願貸之人往往有之。譬如孺子見飴蜜,孰不染指爭食?然父母疾止之,恐其積甘足以生病。故耆老戒其鄉黨,父兄誨其子弟,未嘗不以貸貰為不善治生。今乃官自出舉,誘以便利,督以威刑,非王道之舉也。況正月放夏料,五月放秋料,而所斂亦在當月,百姓得錢便出息輸納,實無所利。是使民一取青苗錢,終身以及世世一歲嘗兩輸息錢,乃別為一賦以弊生民也。」坐謫南康軍鹽酒稅。陝西轉運副使陳繹止環、慶等六州毋散青苗錢,且留常平倉物以備用,條例司劾其罪,詔釋之。五月,制置三司條例司罷歸中書,以常平新法付司農寺,命集賢校理呂惠卿同判寺,兼領田役水利。七年,帝患俵常平官吏多違法,王安石請縣專置一主簿,主給納役錢及常平,不過五百員,費錢三十萬貫耳。從之。
帝以久旱為憂,翰林學士承旨韓維言:「畿縣近督青苗甚急,往往鞭撻取足,民至伐桑為薪以易錢。旱災之際,重罹此苦。」帝頗感悟。太皇太后亦嘗為帝言:「聞民間甚苦青田、助役錢,盍罷之!」會百姓流離,帝憂見顏色,益疑新法不便,欲罷之。安石不悅,屢求去,四月,出知江寧府。然安石薦韓絳代相,仍以呂惠卿佐之,于安石所為遵守不變。既而詔諸路常平錢谷常留一半外,方得給散。兩經倚閣常平錢人力,不得支借。民間非時闕乏,許以物產為抵,依常平限輸納。當輸錢而願輸谷若金帛者,官立中價示民。物不盡其錢,足以錢;錢不盡其物者,還其餘直。又聽民以金帛易穀,而有司少加金帛之直。六年,戶部言:「准詔諸路常平可酌三年斂散中數,取一年為格,歲終較其增虧。今以錢銀穀帛貫、石、匹、兩定年額:散一千一百三萬七千七百七十二,斂一千三百九十六萬五千四百五十九。比元豐三年散增二百一十四萬八千三百四十二,斂增一百三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四年散增二百七十九萬九千九百六十四,斂虧一百九十八萬六千五百一十五。」詔三年四年散多斂少及散斂俱少之處,戶部下提舉司具析以聞。
十年,詔開封府界先自豐稔畿縣立義倉法。明年,提點府界諸縣鎮公事蔡承禧言:「義倉之法,以二石而輸一鬥,至為輕矣。乞今年夏稅之始,悉令舉行。」詔可,仍以義倉隸提舉司。京東西、淮南、河東、陝西路義倉以今年秋料為始,民輸稅不及鬥免輸,頒其法於川峽四路。元豐二年,詔威、茂、黎三州罷行義倉法,以夷夏雜居,歲賦不多故也。八年,並罷諸路義倉。
元祐元年,詔:「提舉官累年積蓄錢谷財物,盡樁作常平錢物,委提點刑獄交管,依舊常平倉法行之。罷各縣專置主簿。」四月,再立常平錢谷給斂出息之法,限二月或正月以散及一半為額,民間絲麥豐熟,隨夏稅先納所輸之半,願伴納者止出息一分。左司諫王岩叟、監察禦史上官均、右正言王覿、右司諫蘇轍、禦史中丞劉摯交章論複行青苗之非。八月,司馬光奏:「先朝散青苗,本為利民,並取情願。後提舉官速要見功,務求多散,或舉縣追呼,或排門抄紮;亦有無賴子弟謾昧尊長,錢不入家;亦有他人冒名詐請,莫知為誰,及至追催,皆歸本戶。今朝廷深知其弊,故悉罷提舉官,不復立額考校,訪聞人情安便。欲下諸路提點刑獄,申嚴州縣抑配之禁。」詔從之。
中書舍人蘇軾不書錄黃,奏曰:「熙寧之法,未嘗不禁抑配,而其害至此。民家量入為出,雖貧亦足,若令分外得錢,則費用自廣。況子弟欺謾父兄,人戶冒名詐請,似此本非抑配。臣謂以散及一半為額,與熙寧無異。今許人願請,未免設法罔民,使快一時非理之用,而不慮後日催納之患。二者皆非良法,相去無幾。今已行常平糶糴之法,惠民之外,官亦稍利,何用二分之息,以賈無窮之怨?」於是王岩叟、蘇轍、朱光庭、王覿等複言:「臣等屢有封事,乞罷青苗,皆不蒙付外。願盡付三省,公議得失。」初,同知樞密院範純仁以國用不足,建請複散青苗錢,四月之詔,蓋純仁意也。時司馬光以疾在告,已而台諫皆言其非,不報。光尋奏乞約束州縣抑配,蘇軾又繳奏,乞盡罷之。光始大悟,遂力疾入對。尋詔:「常平錢谷,止令州縣依舊法趁時糴糶,青苗錢更不支俵。除舊欠二分之息,元支本錢驗見欠多少,分料次隨二稅輸納。」
紹聖元年,詔除廣南東、西路外,並複置義倉,自來歲始,放稅二分已上免輸,所貯專充振濟,輒移用者論如法。二年,戶部尚書蔡京首言:「承詔措置財利,乞檢會熙、豐青苗條約,參酌增損,立為定制。」淮南轉運司副使莊公嶽謂:「自元祐罷提舉官後,錢谷為他司侵借,所存無幾。欲乞追還給散,隨夏秋稅償納,勿立定額,自無抑民失財之患。」奉議郎鄭僅、朝奉郎郭時亮、承議郎許幾董遵等皆言:「青苗最為便民,願戒抑配,止收一分之息。」詔並送詳定重修敕令所。三年,舊欠常平錢谷人戶,仍許請給。
宣和五年,令州縣歲散常平錢谷畢,即揭示請人名數,逾月斂之,庶革偽冒之弊。先是,諸路災傷,截撥上供年額米斛數多,致闕中都歲計,令京東、江南、兩浙、荊湖路義倉穀各留三分,餘並起發赴京,補還截撥之數。六年,詔罷之。
高宗紹興元年,並提舉常平司于提刑司。明年,以臣僚言複常平官,講補肋之政以廣儲蓄。九年,用宗正丞鄭鬲言,以常平錢於民輸賦未畢之時,悉數和糴。二十八年,以趙令詪請,糶州縣義倉米之陳腐者。
孝宗隆興二年,遣司農少卿陳良弼點檢浙東常平等倉。乾道六年,知衢州胡堅奏廣糴常平。福建轉運副使沈樞奏,水旱州郡請留轉運司和糴米以續常平,上即為之施行。八年,戶部侍郎楊倓奏:「義倉在法夏秋正稅鬥輸五合,不及鬥者免輸,凡豐熟縣九分以上即輸一升。令諸路州縣歲收苗米六百余萬石,其合收義倉米數不少,間有災傷,支給不多。訪聞諸州軍皆擅用,請稽之。」
甯宗慶元元年,詔戶部右曹專領義倉。十一年,臣僚言:「紹興初,台臣嘗請通一縣之數,截留下戶苗米,輸之於縣,別儲以備振濟,使窮民不至於艱食;惟負郭義倉,則就州輸送。至於屬縣之義倉,則令、丞同主之,每歲終,令、丞合諸鄉所入之數上之守、貳,守、貳合諸縣所入之數上之提舉常平,提舉常平合一道之數上之朝廷,考其盈虧,以議殿最。」從之。
寶慶三年,侍御史李知孝言:「郡縣素無蓄積,緩急止仰朝廷,非立法本意。曩淮東總領岳珂任江東轉運判官,以所積經常錢糴米五萬石,樁留江東九郡,以時濟、糴,諸郡皆蒙其利。其後史彌忠知饒州,趙彥悈知廣德軍,皆自積錢糴米五千石。以是推之,監司、州郡苟能節用愛民,即有贏羨。若立之規繩,加以黜陟,所糴至萬石者旌擢,其不收糴與擾民及不實者鐫罰,庶幾郡縣趨事,蓄積歲增,實為經久之利。」有旨從之。
景定元年九月,赦曰:「諸路已糶義米價錢,州郡以低價抑令上戶補糴,正稅逃閣,義米用虧,常平司責縣道陪納,縣道遂敷吏貼、保正長、攬戶等人均納。自今視時收糴,見系吏貼等人陪納之錢並與除放。」五年,監察禦史程元嶽奏:「隨粳帶義,法也。今粳糯帶義之外,又有所謂外義焉者,絹、綢、豆也,豈有絹、綢、豆而可加之義乎?縱使違法加義,則絹加絹,綢加綢,豆加豆,猶可言也;州縣一意椎剝,一切理苗而加一分之義,甚者赦恩已蠲二稅,義米依舊追索。貧民下戶所欠不過升合,星火追呼,費用不知幾百倍。破家蕩產,鬻妻子,怨嗟之聲,有不忍聞。望嚴督監司,止許以粳帶義,其餘盡罷。其有循習病民者重其罰。」從之。咸淳二年,以諸路景定三年以前常平義倉米二百余萬石,減時直糶之。
志第一百三十食貨上五(役法上)
役法役出於民,州縣皆有常數。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裏正、戶長、鄉書手課督賦稅,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官給使令;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掏等人,各以鄉戶等第定差。京百司補吏,須不礙役乃聽。
建隆中,詔文武官、內諸司、台省、寺監、諸軍、諸使,不得占州縣課役戶,州縣不得役道路居民為遞夫。後又詔諸州職官不得私占役戶供課。京西轉運使程能請定諸州戶為九等,著於籍,上四等量輕重給役,餘五等免之,後有貧富,隨時升降。詔加裁定。淳化五年,始令諸縣以第一等戶為裏正,第二等戶為戶長,勿冒名以給役。自餘眾役,多調廂軍。大中祥符五年,提點刑獄府界段惟幾發中牟縣夫二百修馬監倉。群牧制置使代以廄卒,因下詔禁之。惟詔令有大興作而後調丁夫。然役有輕重勞佚之不齊,人有貧富強弱之不一,承平既久,奸偽滋生。命官、形勢占田無限,皆得複役,衙前將吏得免裏正、戶長;而應役之戶,困於繁數,偽為券售田於形勢之家,假佃戶之名,以避徭役。乾興初,始立限田法,形勢敢挾他戶田者聽人告,子所挾田三之一。
時州縣既廣,徭役益眾,太常博士范諷知廣濟軍,因言:「軍地方四十裏,戶口不及一縣,而徭差與諸郡等,願複為縣。」轉運司執不可,因詔裁捐役人。自是數下詔書,督州縣長吏與轉運使議蠲冗役,以寬民力。又令州縣錄丁產及所產役使,前期揭示,不實者民得自言。役之重者,自裏正、鄉戶為衙前,主典府庫或輦運官物,往往破產。景祐中,稍欲寬其法,乃命募人充役。初,官八品以下死者,子孫役同編戶;至是,詔特蠲之。民避役者,或竄名浮圖籍,號為出家,趙州至千餘人,詔出家者須落發為僧,乃聽免役。禁諸縣非捕盜毋擅役壯丁。慶曆中,令京東西、河北、陝西、河東裁捐役人,即給使不足,益以廂兵。既而詔諸路轉運司條析州縣差徭賦斂之數,委二府大臣裁減,科役不均,以鄉村、坊郭戶均差。時范仲淹執政,謂天下縣多,故役蕃而民瘠,首廢河南諸縣,欲以次及他州。當時以為非,未幾悉複。王逵為荊湖轉運使,率民輸錢免役,得緡錢三十萬,進為羨余,蒙詔獎。繇是他路競為掊克以市恩。皇祐中,詔州縣裏正、押司、錄事既代而令輸錢免役者,論如違制律。又禁役鄉戶為長名衙前。
初,知並州韓琦上疏曰:「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裏正衙前。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單丁。規圖百端,苟免溝壑之患。每鄉被差疏密,與貲力高下不均。假有一縣甲乙二鄉,甲鄉第一等戶十五戶,計貲為錢三百萬,乙鄉第一等戶五戶,計貲為錢五十萬;番休遞役,即甲鄉十五年一周,乙鄉五年一周。富者休息有餘,貧者敗亡相繼,豈朝廷為民父母意乎?請罷裏正衙前,命轉運司以州軍見役人數為額,令、佐視五等簿,通一縣計之,籍皆在第一等,選貲最高者一戶為鄉戶衙前,後差人放此。即甲縣戶少而役蕃,聽差乙縣戶多石役簡者。簿書未盡實,聽換取他戶。裏正主督租賦,請以戶長代之,二年一易。」下其議京畿、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轉運司度利害,皆以為便。而知制誥韓絳、蔡襄極論江南、福建裏正衙前之弊,絳請行鄉戶五則之法,襄請以產錢多少定役重輕。至和中,命絳、襄與三司置司參定,繼遣尚書都官員外郎吳幾複趨江東,殿中丞蔡稟趨江西,與長吏、轉運使議可否。因請行五則法,凡差鄉戶衙前,視貲產多寡置籍,分為五則,又第其役輕重放此。假有第一等重役十,當役十人,列第一等戶百;第二等重役五,當役五人,列第二等戶五十,以備十番役使。藏其籍通判治所,遇差人,長吏以下同按視之,轉運使、提點刑獄察其違慢。遂更著淮南、江南、兩浙、荊湖、福建之法,下三司頒焉。
自罷裏正衙前,民稍休息。又詔諸路轉運司、開封府界訪衙前之役有重為害者條奏之;能件悉便利、大去勞弊者議賞。置寬恤民力司,遣使四出。自是州縣力役多所裁損,凡二萬三千六百二十二人。
治平四年,詔曰:「農,天下之大本也。間因水旱,頗致流離,殆州郡差役之法甚煩,其詔中外臣庶條陳利害以聞。」先是,三司使韓絳言:「聞京東民有父子二丁將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曰'吾當求死,使汝曹免於凍餒',遂自縊而死。又聞江南有嫁其祖母及與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減其戶等者。田歸官戶不役之家,而役並於同等見存之戶。望博訪利害,集議裁定,使力役無偏重之寄。」役法更議始此。
熙甯元年,知諫院吳充言:「今鄉役之中,衙前為重。民間規避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戶等;骨肉不敢義聚,而憚人丁。故近年上戶浸少,中下戶浸多,役使頻仍,生資不給,則轉為工商,不得已而為盜賊。宜早定鄉役利害,以時施行。」後帝閱內藏庫奏,有衙前越千里輸金七錢,庫吏邀乞,逾年不得還者。帝重傷之,乃詔制置條例司講立役法。二年,遣劉彝、謝卿材、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八人行諸路,相度農田水利、稅賦科率、徭役利害。
條例司檢詳文字蘇轍言:「役人之不可不用鄉戶,猶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今遂欲兩稅之外別立一科,謂之庸錢,以備官雇,不問戶之高低,例使出錢,上戶則便,下戶實難。」轍以議不合罷。
條例司言:「使民出錢雇役,即先王致民財以祿庶人在官者之意,願以條目遣官分行天下,博盡眾議。」於是條諭諸路曰:「衙前既用重難分數,凡買撲酒稅坊場,舊以酬衙前者,從官自賣,以其錢同役錢隨分數給之。其廂鎮場務之類,舊酬獎衙前、不可令民買占者,即用舊定分數為投名衙前酬獎。如部水陸運及領倉驛、場務、公使庫之類,其舊煩擾且使陪備者,今當省使毋費。承符、散從官等舊若重役償欠者,今當改法除弊,庶使無困。凡有產業物力而舊無役者,今當出錢以助役。」久之,司農寺言:「今立役條,所寬優者,皆村鄉樸蠢不能自達之窮氓;所裁取者,乃仕宦兼併能致人言之豪右。若經制一定,則衙司縣吏無以施誅求巧舞之奸,故新法之行尤所不便。欲先自一兩州為始,候其成就,即令諸州軍仿視施行,若實便百姓,當特獎之。」詔可。
於是提點府界公事趙子幾奏上府界所在條目,下之司農,詔判寺鄧綰、曾布更議之。綰、布言:「畿內鄉戶,計產業若家資之貧富,上下分為五等。歲以夏秋隨等輸錢,鄉戶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輸。兩縣有產業者,上等各隨縣,中等並一縣輸。析居者隨所析而定、降其等。若官戶、女戶、寺觀、未成丁,減半輸。皆用其錢募三等以上稅戶代役,隨役重輕制祿。開封縣戶二萬二千六百有奇,歲輸錢萬二千九百緡。以萬二百為祿,贏其二千七百,以備凶荒欠閣,他縣仿此。」然輸錢計等高下,而戶等著籍,昔緣巧避失實。乃詔責郡縣,坊郭三年,鄉村五年,農隙集眾,稽其物產,考其貧富,察其詐偽,為之升降;若故為高下者,以違制論。
募法:三人相任,衙前仍供物產為抵;弓手試武藝,典吏試書計;以三年或二年乃更。為法既具,揭示一月,民無異辭,著為令。令下,募者執役,被差者得散去。開封一府罷衙前八百三十人,畿縣鄉役數千,遂頒其法於天下。
天下土俗不同,役重輕不一,民貧富不等,從所便為法。凡當役人戶,以等第出錢,名免役錢。其坊郭等第戶及未成丁、單丁、女戶、寺觀、品官之家,舊無色役而出錢者,名助役錢。凡敷錢,先視州若縣應用雇直多少,隨戶等均取;雇直既已用足,又率其數增取二分,以備水旱欠閣,雖增毋得過二分,謂之免役寬剩錢。
三年,命集賢校理呂惠卿同判司農寺,已而林旦、曾布相繼典主其事。四年,罷許州衙前幹公使庫,以軍校主之,月給食錢三千。後行于諸路,人皆便之。
兩浙提點刑獄王庭光、提舉常平張靚率民助役錢至七十萬。薛向為帝言,帝問王安石,安石曰:「提舉官據數取之,朝廷以恩惠科減,於體為順。」禦史中丞楊繪亦言:「靚等科配民輸錢,多者一戶至三百千,乞少裁損,以安民心。」五月,東明縣民數百詣開封府訴超升等第,不受,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諭以相府不知;訴之禦史台,台不受訴,諭令散去。楊繪又言:「司農寺不用舊則,自據戶數創立助役錢等第,下縣令著之籍,如酸棗縣升戶等皆失實。」帝乃命提點司究所從升降,仍嚴升降之法,畿民不願輸錢免役,縣按所當供役歲月,如期役之,與免輸錢。先是,帝既知東明事,及聞繪言,兩降手敕問王安石曰:「酸棗既有自下戶升入上戶,則四等有免輸役錢之名,而無其實。」安石力言嘗取諸縣新舊籍對覆升降,聞外間扇搖役法者,謂輸多必有贏餘,若群訴必可免,彼既聚眾僥倖,苟受其訴,與免輸錢,當仍役之。帝乃盡用其言。
中書孫迪、張景溫體量不願出錢之民,欲困以重役,楊繪複論之。而監察禦史劉摯謂:「昨者團結保甲,民方驚擾,又作法使人均出緡錢,非時升降戶等,期會急迫,人情惶駭。」因陳新法十害,其要曰:「上戶常少,中下戶常多,故舊法上戶之役類皆數而重,下戶之役率常簡而輕;今不問上下戶,概視物力以差出錢,故上戶以為幸,而下戶苦之。歲有豐凶,而役人有定數,助錢歲不可闕,則是賦稅有時減閣,而助錢更無蠲損也。役人必用鄉戶,為其有常產則自重,今既招雇,恐止得浮浪奸偽之人,則帑庾、場務、綱運不惟不能典幹,竊恐不勝其盜用而冒法者眾;至於弓手、耆、壯、承符、散從、手力、胥史之類,恐遇寇則有縱逸,因事輒為搔擾也。司農新法,衙前不差鄉戶,其舊嘗願為長名者,聽仍其舊,卻用官自召賣酒稅坊場並州縣坊郭人戶助役錢數,酬其重難,惟此一法,有若可行;然坊郭十等戶,緩急科率,郡縣賴之,難更使之均出助錢。乞詔有司,若坊場錢可足衙前雇直,則詳究條目,徐行而觀之。」帝因安石進呈役錢文字,謂之曰:「民供稅斂已重,坊郭及官戶等不須減,稅戶升等事更與少裁之。」安石曰:「朝廷制法,當斷以義,豈須規規恤淺近之人議論耶?」
於是提點趙子幾怒知東明縣賈蕃不能禁遏縣民來訟,雜摭他事致蕃於理。又使子幾自鞫之。楊繪謂是希安石意指,而致縣令于罪也。即疏辨之曰:「子幾若劾蕃五月十日前事,臣固無言;若所劾後乎此日,是以威脅令佐使民不得赴訴,得為便乎?」又言:「助役之利一,而難行有五。請先言其利:假如民田有一家而百頃者,亦有戶才三頃者,其等乃俱在第一,以百頃而較三頃,則已三十倍矣,而受役月日,均齊無異;況如官戶,則除耆長外皆應無役,今例使均出雇錢,則百頃所輸必三十倍於三頃者,而又永無決射之訟,此其利也。然難行之說亦有五:民惟種田,而責其輸錢,錢非田之所出,一也。近邊州軍,就募者非土著,奸細難防,二也。逐處田稅,多少不同,三也。耆長雇人,則盜賊難止,四也。衙前雇人,則失陷官物,五也。乞先議防此五害,然後著為定制,仍先戒農寺無欲速就以祈恩賞,提舉司無得多取於民以自為功,如此則誰複妄議。」
劉摯亦言:「趙子幾以他事捃摭賈蕃為過,且變更役法,意欲便民,民苟以為有利害也,安可禁其所欲言!今因畿民有訴,而刻薄之人,反怒縣官不能禁遏。臣恐四遠人情,必疑朝廷欲鉗天下之口,而職在主民者,必皆視蕃為戒,則天下休戚,陛下何由知之?子幾挾情之罪,伏請付吏部施行。」
於是同判司農寺曾布摭繪、摯所言而條奏辨詰之,其略曰:
畿內上等戶盡罷昔日衙前之役,故今所輸錢比舊受役時,其費十減四五;中等人戶舊充弓手、手力、承符、戶長之類,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觀、單丁、官戶皆出錢以助之,故其費十減六七;下等人戶盡除前日冗役,而專充壯丁,且不輸一錢,故其費十減八九。大抵上戶所減之費少,下戶所減之費多。言者謂優上戶而虐下戶,得聚斂之謗,臣所未喻也。
提舉司以諸縣等第不實,故首立品量升降之法,開封府、司農寺方奏議時,蓋不知已嘗增減舊數。然舊敕每三年一造簿書,等第嘗有升降,則今品量增減亦未為非;又況方曉諭民戶,苟有未便,皆與厘正,則凡所增減,實未嘗行。言者則以謂品量立等者,蓋欲多斂雇錢,升補上等以足配錢之數。至於祥符等縣,以上等人戶數多減充下等,乃獨掩而不言,此臣所未諭也。
凡州縣之役,無不可募人之理。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嘗不典主倉庫、場務、綱運;而承符、手力之類,舊法皆許雇人,行之久矣;惟耆長、壯丁,以今所措置最為輕役,故但輪差鄉戶,不復募人。言者則以謂衙前雇人,則失陷官物;耆長雇人,則盜賊難止;又以謂近邊奸細之人應募,則焚燒倉庫,或守把城門,則恐潛通外境,此臣所未諭也。
免役或輸見錢,或納斛鬥,皆從民便,為法至此,亦已周矣。言者則謂直使輸錢,則絲帛粟麥必賤;若用他物准直為錢,則又退揀乞索,且為民害。如此則當如何而可?此臣所未諭也。
昔之徭役皆百姓所為,雖凶荒饑饉,未嘗罷役;今役錢必欲稍有餘羨,乃所以為凶年蠲減之備,其餘又專以興田利、增吏祿。言者則以謂助錢非如稅賦有倚閣減放之期,臣不知昔之衙前、弓手、承符、手力之類,亦嘗倚閣減放否?此臣所未諭也。
兩浙一路,戶一百四十余萬,所輸緡錢七十萬爾;而畿內戶十六萬,率緡錢亦十六萬。是兩浙所輸才半畿內,然畿內用以募役,所餘亦自無幾。言者則以謂吏緣法意,廣收大計,如兩浙欲以羨錢徼幸,司農欲以出剩為功,此臣所未諭也。
賈蕃為令,不受民訴,使趨京師喧嘩,其意必有謂也。誠令用心無他,亦可謂不職矣。蕃之不職不法,其狀甚眾,皆趙子幾所不得不問;禦史之言,欲舍蕃而治子幾,是不顧陛下之法、陛下之民,宜莫如蕃與禦史也。
於是下其疏於繪、摯,使各言狀。
繪錄前後四奏以自辨。摯言:「助役斂錢之法,有大臣及禦史主之於內,有大臣親党為監司、提舉官而行之于諸路,其勢順易矣;然曠日彌年,終未有定論,為不順乎民心而已。陛下以司農為是耶,則事盡前奏,可以覆視;以臣言為非耶,則貶黜而已。雖複使臣言之,亦不過所謂十害者,而風憲之官,豈當與有司較是非勝負耶?」詔繪知鄭州;摯落館閣校勘、監察禦史裏行,監衡州鹽倉。
遣察訪使遍行諸路,促成役書,改助役為免役,不願就募而強之者論如律。初,詔監司各定所部助役錢數,利路轉運使李瑜欲定四十萬,判官鮮于侁曰:「利路民貧,二十萬足矣。」議不合,遂各為奏。帝是侁議。侍御史鄧綰言利路役歲須緡錢九萬余,而李瑜率取至三十三萬有奇,提點刑獄周約亦占名無異辭。詔責瑜、約,而擢侁為副使。
諸路役書既上之司農,乃頒募役法於天下,用免役錢祿內外胥吏,有祿而贓者,用倉法重其坐。初,京師賦吏祿,歲僅四千緡。至八年,計緡錢三十八萬有奇,京師吏舊有祿及外路吏祿又不在是焉。時知長葛縣樂京稱助役之法不可久行,常平司詢其故,不答,遂罷。京西使者召知湖陽縣劉蒙會議,蒙不肯議,退而條上利害,即投劾去。而權江西提刑提舉金君卿首募受代官部錢帛綱趨京,不差鄉戶衙前,而費減十五六。賜詔獎諭,仍落權為真。
免役剩錢,詔州縣用常平法給散休息,添給吏人餐錢,仍立為法。京東免役錢以秋料起催,若雇直多少、役使重輕有未究者,命監司詳具來上,仍須熙寧七年乃行。永興、秦鳳比之他路,民貧役重,詔提舉司並省冗役,次第蠲減,當留二分寬剩,以為水旱閣放之備。
七年,詔:「役錢千別納頭子五錢,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運之類,皆許取以供費;不給,以情輕贖銅錢足之。諸路公人如弓箭手法,給田募人為之。凡逃、絕、監牧之田籍于轉運司者,不許射買請佃。提刑司以其田給應募者,而核其所直,准一年雇役為錢幾何,而歸其直于轉運司。」衢州西安縣用緡錢十二萬買田,始足募一縣之役。司農寺言,不獨兩浙如此,他路宜亦如之。費多難贍,乃欲改法。遂詔自今用寬剩錢買募役田,須先參會余錢可以枝梧災傷,方許給買。若田價翔貴之地,則已之。
時免役出錢或未均,參知政事呂惠卿及其弟曲陽縣尉和卿皆請行手實法。其法:官為定立田產中價,使民各以田畝多少高下,隨價自占;仍並屋宅分有無蕃息立等,凡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非用買田穀而輒隱落者許告,有實,以三分之一充賞。將造簿,預具式示民,令依式為狀,縣受而籍之。以其價列定高下,分為五等。既該見一縣之民物產錢數,乃參會通縣役錢本額而定所當輸,明書其數,示眾兩月,使悉知之。詔從其請。
司農寺乞廢戶長、坊正,令州縣坊郭擇相鄰戶三二十家,排比成甲,迭為甲頭,督輸稅賦苗役,一稅一替。其後,諸路皆言甲頭催稅未便,遂詔耆戶長、壯丁仍舊募充,其保正、甲頭、承帖法並罷。
王安石言給田募役,有害十餘。八年,罷給田募役法,已就募人如舊,闕者弗補。官戶輸役錢免其半,所免雖多,各無過二十千。兩縣以上有物產者通計之,兩州兩縣以上有物產者隨所輸錢,等第不及者從一多處並之。
初,手實法行,言者多論其長告訐,增煩擾。至是,惠卿罷政,禦史中丞鄧綰言其法不便,罷之,委司農寺再詳定以聞。
九年,以荊湖兩路敷役錢太重,較一歲入出,寬剩錢數多,詔權減二年。尋詔自今寬剩役錢及買撲坊場錢,更不以給役人,歲具羨數上之司農,餘物凡籍之常平司者,常留一半。侍御史周尹言:「募役錢數外留寬剩一分,聞州縣希提舉司風旨,廣敷民錢,省役額,損雇直,而民間輸數一切如舊,寬剩數多。募直輕而倉法重,役人多不願就募。天下皆謂朝廷設法聚斂,不無疑怨。乞募耆長、戶長及役人不可過減者悉復舊額,約募錢足用,其寬剩止留二分。」
是歲,諸路上司農寺歲收免役錢一千四十一萬四千五百五十三貫、石、匹、兩:金銀錢斛匹帛一千四十一萬四千三百五十二貫、石、匹、兩,絲綿二百一兩;支金銀錢斛六百四十八萬七千六百八十八兩、貫、石、匹;應在銀錢斛匹帛二百六十九萬三千二十貫、匹、石、兩,見在八十七萬九千二百六十七貫、石、匹、兩。
十年,知彭州呂陶奏:「朝廷欲寬力役,立法召募,初無過斂民財之意,有司奉行過當,增添科出,謂之寬剩。自熙甯六年施行役法,至今四年,臣本州四縣,已有寬剩錢四萬八千七百餘貫,今歲又須科納一萬餘貫。以成都一路計之,無慮五六十萬,推之天下,見今約有六七百萬貫寬剩在官。歲歲如此,泉幣絕乏,貨法不通,商旅農夫,最受其弊。臣恐朝廷不知免役錢外有此寬剩數目,乞契勘見今約支幾歲不至闕乏,霈發德音,特免數年;或逐年限定,不得過十分之一。所貴民不重困。」不報。
王安石去位,吳充為相,沈括獻議莫若稍變役法,雜以差徭為便。禦史知雜蔡確言括反覆,貶括知宣州。
役錢立額,浙東多以田稅錢數為則,浙西多用物力。至是,詔令通物力、稅錢互紐為數,從便輸納。淮東路估定物產,如其實直,以均敷取。初,許兩浙坊郭戶家產不及二百千,鄉村戶不及五十千,毋輸役錢,已而鄉戶不及五十千亦不免輸。元豐二年,提舉司言坊郭戶免輸法太優,乃詔如鄉戶法裁定所敷錢數。提舉廣西常平劉誼言:「廣西一路戶口二十萬,而民出役錢至十九萬緡,先用稅錢敷出;稅數不足,又敷之田米;田米不足,複算于身丁。夫廣西之民,身之有丁,既稅以錢,又算以米,是一身而輸二稅,殆前世弊法。今既未能蠲除,而又益以役錢,甚可憫也。至於廣東西監司、提舉司吏一月之給,上同令錄,下倍攝官,乞裁損其數,則兩路身丁田米亦可少寬。」遂詔吏輩月給錢遞減二千,歲遂減役錢一千二百餘緡。三年,司農寺丞吳雍言:「議定淮、浙役書,減冗占千三百餘人,裁省緡錢近二十九萬,會定歲用,寬剩錢一百四萬余緡,諸路役書多若此類。乞先自近京三兩路修定,下之諸路。」從之。
七年,天下免役緡錢歲計一千八百七十二萬九千三百,場務錢五百五萬九千,谷帛石匹九十七萬六千六百五十七,役錢較熙寧所入多三之一。
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間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遠者尤甚,特創免役。雖均敷雇直,不能不取之民;然民得一意田畝,實解前日困弊。故群議雜起,意不為變。顧其間采王安石策,不正用雇直為額,而展敷二分以備吏祿、水旱之用。群臣每以為言,屢疑屢詰,而安石持之益堅。此其為法既不究終防弊,而聚斂小人又乘此增取,帝雖數詔禁戒,而不能盡止。至是,雇役不加多,而歲入比前增廣,則安石不能將順德意,其流弊已見矣。
哲宗立,宣仁後垂簾同聽政,門下侍郎司馬光言:
「按因差役破產者,惟鄉戶衙前。蓋山野愚戇之人,不能幹事,或因水火損敗官物,或為上下侵欺乞取,是致欠拆,備償不足,有破產者。至於長名衙前,在公精熟,每經重難,別得優輕場務酬獎,往往致富,何破產之有?又曰曏者役人皆上等戶為之,其下等、單丁、女戶及品官、僧道,本來無役,今使之一概輸錢,則是賦斂愈重。自行免役法以來,富室差得自寬,貧者困窮日甚,監司、守令之不仁者,於雇役人之外多取羨餘,或一縣至數萬貫,以冀恩賞。又青苗、免役,賦斂多責見錢。錢非私家所鑄,要須貿易,豐歲追限,尚失半價,若值凶年,無穀可糶,賣田不售,遂致殺牛賣肉,伐桑鬻薪,來年生計,不暇複顧,此農民所以重困也。
臣愚以為宜悉罷免役錢,諸色役人,並如舊制定差,見雇役人皆罷遣之。衙前先募人投充長名,召募不足,然後差鄉村人戶,每經歷重難差遣,依舊以優輕場務充酬獎。所有見在役錢,撥充州縣常平本錢,以戶口為率,存三年之蓄,有餘則歸轉運司。凡免役之法,縱富強應役之人,征貧弱不役之戶,利於富不利於貧。及今耳目相接,猶可復舊名,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複差役矣。」
於是始詔修定役書,凡役錢,惟元定額及額外寬剩二分已下許著為准,餘並除之。若寬剩元不及二分者,自如舊則。尋詔耆戶長、壯丁皆仍舊募人供役,保正、甲頭、承帖人並罷。
元祐元年,侍御史劉摯言:「率戶賦錢,有從來不預差役而概被斂取者,有一戶而輸數百以至千緡者。昔惟衙前一役,有至破產者爾。今天下坊場,官收而官賣之,歲計緡錢無慮數百萬,自可足衙前雇募支酬之直,則役之重者已無所事于農民矣。外惟散從、承符、弓手、手力、耆戶長、壯丁之類,無大勞費,宜並用祖宗差法,自第一等而下通任之。」監察禦史王岩叟請於衙前大役立本等相助法,以盡變通之利。借如一邑之中當應大役者百家,而歲取十人,則九十家出力為助,明年易十戶,複如之,則大役無偏重之弊;其于百色無名之差占,一切非理之資陪,悉用熙寧新法禁之,雖不助猶可為也。
殿中侍御史劉次莊言:「近制許雇耆戶長須三等已上戶。不知三等已上戶不願受雇,既無願者,則郡縣必陽循雇名,陰用差法,不若立法明差之為便。」戶部言:「詔凡耆戶長、壯丁並募人供役,竊慮戶長雇錢數少,無應募者。兼四等以下戶舊不敷役錢,惟輸差壯丁,今悉雇募,用錢額廣,提舉司必從人戶增敷。蓋舊法役不盡雇,亦有輪差輪募之處,欲且如本法。」
中書舍人蘇軾言:「先帝初行役法,取寬剩錢不得過二分,以備災傷。有司奉行過當,行之幾十六七年,積而不用,至三千余萬貫石。熙甯中,行給田募役法,大略如邊郡弓箭手。臣知密州,先募弓手,民甚便之,曾未半年,此法複罷。」因列其五利。王岩叟言:「蘇軾乞買田募役,其五利難信,而有十弊。」大指謂:「官市民田,慮不當價;民受田就募,既非永業,則鹵莽其耕,又將轉而他之。」而其六弊特詳,曰:「弓箭手雖名應募,實與家居農民無異,雖或番上及緩急不免點集,實不廢田業,非如州縣色役長在官寺,則弓箭手之擾可知矣。然猶聞闕額常難補招,已就招者又時時竄去,引以為比,不切事情。」其七弊曰:「戶及三等以上,皆能自足,必不肯佃田供役。今立法須二等以上方得供弓手,三等以上方得供散從官以下色役,乃是用給田募役之名,行揭簿定差之實。既雲百姓樂於應募,何以戶降四等必須上二等戶保任?任之而逃,則勒保者就供田役,此豈得雲樂應也耶?」上官均亦陳五不可行,軾議遂格。
司馬光復奏:
「今免役之法,其害有五:上戶舊充役,固有陪備,而得番休,今出錢比舊費特多,年年無休息。下戶元不充役,今例使出錢。舊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皆浮浪之人應募,無顧藉,受賕,侵陷官物。又農民出錢難於出力,若遇凶年,則賣莊田、牛具、桑柘,以錢納官。提舉常平倉司惟務多斂役錢,廣積寬剩。此五害也。
今莫若直降敕命,盡罷天下免役錢,其諸色役人,並依熙甯元年以前舊法人數,委本縣令佐揭簿定差。其人不願身自供役,許擇可任者雇代,有逋逃失陷,雇者任之。惟衙前一役,最號重難,固有因而破產者,為此始作助役法。自後色色優假,禁止陪備,別募命官將校部押遠綱,遂不聞更有破產之人;若今衙前仍行差法,陪備既少,當不至破家。若猶矜其力難獨任,即乞如舊法,於官戶、寺觀、單丁、女戶有屋產月收僦直可及十五千、莊田中熟所收及百石以上者,並隨貧富以差出助役錢,自餘物產,約此為准。每州樁收,候有重難役使,即以支給。
尚慮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齊同。乞許監司、守令審其可否,可則亟行,如未究盡,縣許五日具措畫上之州,州一月上轉運司,轉運司季以聞。朝廷委執政審定,隨一路一州各為之敕,務要曲盡。然免役行之近二十年,富戶習於優利,一旦變更,不能不懷異同。又差役複行,州縣不能不有小擾,提舉官專以多斂役錢為功,必競言免役錢不可罷。當此之際,願弗以人言輕壞良法。」
知樞密院章惇取光所奏疏略未盡者駁奏之。尚書左丞呂公著言惇專欲求勝,不顧命令大體,望選差近臣詳定。右正言王覿奏:「光議初上,惇嘗同奏,待既施行,方列光短,其實小人,不當置腹心地。」於是詔以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給事中範純仁等專切詳定以聞。
王覿又言:「近制改募為差,用舊法人數為則,而熙甯元年以後,募數屢經裁減,則舊數不可複用,請悉准見額定差。」先是,差法既複,知開封府蔡京如敕五日內盡用開封、祥符兩縣舊役人數,差一千餘人以足舊額。右司諫蘇轍言:「開封府亟用舊額盡差,如罎子之類,近例率用剩員,今悉改差民戶,故為煩擾以搖成法,乞正其罪。」
司馬光之始議差役,中書舍人范百祿言於光曰:「熙寧免役法行,百祿為咸平縣,開封罷遣衙前數百人,民皆欣幸。其後有司求羨餘,務刻剝,乃以法為病。今第減助免錢額以寬民力可也。」光雖不從,及議州縣吏因差役受賕從重法加等配流,百祿押刑房,固執不可曰:「鄉民因徭為吏,今日執事而受賕,明日罷役,複以財遺人,若盡以重法繩之,將見黥面赭衣充塞道路矣。」光曰:「微公言,幾為民害。」遂已之。
蘇轍又言:
「差役複行,應議者有五:其一曰舊差鄉戶為衙前,破敗人家,甚如兵火。自新法行,天下不復知有衙前之患;然而天下反以為苦者,農家歲出役錢為難,及許人添剗見賣坊場,遂有輸納京給者爾。向使止用官賣坊場課入以雇衙前,自可足辦,而他色役人止如舊法,則為利較然矣。初疑衙前多是浮浪投雇,不如鄉差稅戶可托。然行之十餘年,投雇者亦無大敗闕,不足以易鄉差衙前之害。今略計天下坊場錢,一歲可得四百二十餘萬貫,若立定中價,不許添剗,三分減一,尚有二百八十餘萬貫。而衙前支費及召募非泛綱運,一歲共不過一百五十余萬緡,則是坊場之直,自可了辨衙前百費,何用更差鄉戶?今制盡複差役,知衙前若無陪備,故以鄉戶為之;至於坊場,元無明降處分,不知官自出賣耶,抑仍用以酬獎衙前也?若仍用以酬獎,即召募部綱以何錢應用?若不與之錢,即舊名重難,鄉戶衙前仍前自備,為害不小。
其二,坊郭人戶舊苦科配,新法令與鄉戶並出役錢,而免科配,其法甚便。但敷錢大重,未為經久之法。乞取坊郭、官戶、寺觀、單丁、女戶,酌今役錢減定中數,與坊場錢用以支雇衙前及召募非泛綱運外,卻令樁備募雇諸色役人之用。
其三,乞用見今在役人數定差,熙寧未減定前,其數實冗,不可遵用。
其四,熙寧以前,散從、弓手、手力諸役人常苦迎送,自新法以來,官吏皆請雇錢,役人既便,官亦不至闕事,乞仍用雇法。
其五,州縣胥吏並量支雇錢募充,仍罷重法,亦許以坊場、坊郭錢為用;不足用,方差鄉戶,鄉戶所出雇錢,不得過官雇本數。」
詔送看詳役法所詳定,擇其要者先奏以行。
於是役人悉用見數為額,惟衙前用坊場、河渡錢雇募,不足,方許揭簿定差。其餘役人,惟該募者得募,餘悉定差。遂罷官戶、寺觀、單丁、女戶出助役法,其今夏役錢即免輸。尋以衙前不皆有雇直,遂改雇募為招募。凡熙、豐嘗立法禁以衙前及役人非理役使及令陪備圓融之類,悉申行之,耆壯依保正長法。坊場河渡錢、量添酒錢之類,名色不一,惟于法許用者支用外,並樁備招募衙前、支酬重難及應緣役事之用。如一州錢不供用,許移別州錢用之,一路不足,許從戶部通他路移用;其或有餘,毋得妄用,其或不足,毋得減募增置。衙前最為重役,若已招募足額,上一等戶有虛閑不差者,令供次等色役。鄉差役人,在職官如敢抑令別雇承符、散從承代其役者,轉運司劾奏重責。時提舉常平司已罷置,凡役事改隸提刑司。
殿中侍御史呂陶言:「天下版籍不齊,或以稅錢貫百,或以田地頃畝,或以家之積財,或以田之受種。雖皆別為五等,然有稅賦錢一貫、占田一頃、積財千緡、受種十石而入之一等。一等之上,無等可加,遂至稅緡、田頃、積財、受種十倍於此,亦不過同在一等。憑此差役,必不均平。雖無今日納錢之勞,反有昔時偏頗陪費之害。莫若裁量新舊,著為條約:如稅錢一貫為第一等,合於本等中差一役,稅錢兩倍於一役者並差二役,又倍即差三役;雖稅錢更多,不過三役,並聽雇人。或本縣戶多役少,則上戶之役不須並差,但可次敘休役年月遠近而均其勞逸。假令甲充役後可閑五年,乙稅錢兩倍於甲,可閑三年,丙又倍於乙,可閑一年。以其田土頃畝之類為等並其餘同等多少不侔者,並仿此。又成、梓兩路差役,舊專以戶稅為差等,熙甯初,別定坊郭戶營運錢以助免役。乃在稅產之外,州縣抑認成額,至今不減,至有停閒居業移避鄉村,猶不得免。今方議法,坊郭等第固不可偏廢,然須參究虛實,別行排定,以寬民力。」並送詳定所。
蘇轍又言:「雇募衙前改為招募,既非明以錢雇,必無肯就招者,勢須差撥,不知歲收坊場、河渡緡錢四百二十余萬,欲于何地用之?熙甯以前,諸路衙前多雇長名當役,如西川全是長名,淮南、兩浙長名太半以上,余路亦不減半。今坊場官既自賣,必無願充長名,則衙前並是鄉戶。雖號招募,而上戶利於免役,方肯占名,與差無異。上戶既免衙前重役,則凡役皆當均及以次人戶,如此則下戶充役,多如熙寧前矣。」
志第一百三十一食貨上六(役法下振恤)
役法
中書舍人蘇軾在詳定役法所,極言役法可雇不可差,第不當於雇役實費之外,多取民錢,若量入為出,不至多取,則自足以利民。司馬光不然之,光言:「差役已行,續聞有命:雇募不足,方許定差。屢有更張,號令不一。又轉運使欲合一路共為一法,不令州縣各從其宜,或已受差卻釋役使去,或已辭雇卻複拘之入役,或仍舊用錢招雇,或不用錢白招,紛紜不定,浸違本意。」遂條舉始奏之文,嘗許州縣、監司陳列宜否。「自今外官苟見利否,縣許直上轉運司,州許直奏,使下情無壅。詳定所第當稽閱監司、州縣所陳,詳定可否;非其任職而務出奇論、不切事情者勿用,亦不可以一路、一州、一縣土風利害概行天下。」從之。
未幾,詔:「諸路坊郭五等以上,及單丁、女戶、官戶、寺觀第三等以上,舊輸免役錢者並減五分,餘戶等下此者悉免輸,仍自元祐二年始。凡支酬衙前重難及綱運公皂迓送飧錢,用坊場、河渡錢給賦。不足,方得於此六色錢助用;而有餘,封樁以備不時之須。」
臣僚上言:「朝廷雖立差法,而明許民戶雇代,州縣多已施行。近命弓手須正身,恐公私未便。」詔:「不願身自任役,許募嘗為弓手而有勞效者,雇直雖多,毋逾元募之數。」禦史中丞劉摯言:「弓手不可不用差法者,蓋鄉人在役,則不獨有家丁子弟之助,至於族姻鄉黨,莫不與為耳目,有捕輒獲;又土著自重,無逃亡之患。自行雇募,盜寇充斥,蓋浮惰不能任責故也。如五路弓手,熙寧未變法前,身自執役,最號強勁,其材藝捕緝勝於他路。近日複差,不聞有不樂而願出錢雇人。惟是川蜀、江、浙等路,昨升差上一等戶,皆習於驕脆,不肯任察捕之責。欲乞五路必差正身,余路即用新敕,厘為三色:舊有戶等已嘗受差者,曾有戰鬥勞效應留者,願雇人代己者。立此三色,所冀新舊相兼,漸習禦捕。」侍御史王岩叟亦言雇代恐不能任事,略與摯同。
監察禦史上官均言:「役之最重,莫如衙前,其次弓手。今東南長名衙前招募既足,所差不及上戶,上戶必差弓手,則是以上戶就中戶之役,實為優幸。上戶產厚而役輕,下戶產薄而無役,然則所當補恤,正在中戶。今若增上戶役年,使中戶番休稍久,則補除相均矣。」又言:「近許當差弓手戶役得差人為代,此法最便。議者謂'身任其役,則自愛而重犯法',熙寧募法久行,何嘗聞盜賊充斥?彼自愛之民,承符帖追逮則可,俾之與賊角死,豈其能哉?兩浙諸路以法案差弓手,必責正身,至有涕泣辭免者。此豈可恃以為用哉?今既立法許雇嘗為弓手而有勞效之人,比之泛募,宜有間矣。」
殿中侍御史呂陶謁告歸成都,因令與轉運司議定役法。後議立增減役年之法曰:「戶多之鄉以十二年,戶少以九年,而應差之戶通輪一周。以一周月日而參之戶等,戶稅多者占役之日多,少者以率減下,則均適無頗矣。雖以等周差,皆許募人為代,如此則四等往往少差,而五等差所不及矣。衙前悉令招募,以坊場錢支酬重難,此法為允。」
當是時,議役法者皆下之詳定所,久不能決。於是文彥博言:「差役之法,置局眾議,命令雜下,致久不決。」於是詔罷詳定局,役法專隸戶部。
諫議大夫鮮于侁言:「開封府多官戶,祥符縣至闔鄉止有一戶應差,請裁其濫。凡保甲之授班行者,如進納人例,須至升朝,方免色役。」舊法,戶賦免役錢及三百緡者,令仍輸錢免役。侍御史王岩叟謂:「此法不見其利。借如兩戶,其一輸錢及三百千,其一及二百八九十千,相去幾何,而應差者三年五年即得休息,其應輸助者畢世入錢,無有已時,非至破家,終不得免。此其勢必巧為免計,有弟兄則析居,不則鹹賣其業,但少降三百千之數,則遂可免。不出二三年,高強戶皆成中戶。」其後又詔:舊輸免役錢戶及百千以上,令如六色戶輸錢助役。蓋欲以其錢廣雇,使番休優久。凡戶少之鄉,應差不及三番者,許以六色錢募州役;尚不及兩番,則申戶部,移用他州錢,以紓差期。鄉戶衙前受役,當休無代,即如募法給雇食之直;若願就投募者,仍免本戶身役,不願者,速募人代之。
元祐二年,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言:「差役之法,天下皆雲未便。昔日雇役,中戶歲出幾何;今者差役,中戶歲費幾何。更以幾年一役較之,約見其數,則利害灼然。而況農民在官,官吏百端蠶食,比之雇人,苦樂十倍。五路百姓朴拙,間遇差為胥吏,又轉雇慣習之人,尤為患苦。」尋詔郡縣各具差役法利害,條析以聞。
四年,右正言劉安世言,禦史中丞李常請複雇募,懷奸害政。先是,常言:「差法詔下,民知更不輸錢,嘗歡呼相慶。行之既久,始覺不輸錢為害。何也?差法廢久,版籍不明,重輕無准,鄉寬戶多者僅得更休,鄉狹戶空者頻年在役。上戶極等昔有歲輸百千至三百千者,今止差為弓手,雇人代役,歲不過用錢三四十千。中下戶舊輸錢不過三二千,而今所雇承符、散從之類,不下三十千。然則今法徒能優便上戶,而三等、四等戶困苦日甚。望詔一二練事臣僚,使與賦臣取差雇二法便於百姓者行之。無牽新書,無執舊說,民以為善,斯善矣。」而安世則以責民出錢為非,乞固守差役初議,故以常為罪。
知杭州蘇軾亦言:
「改行差法,則上戶之害皆去。獨有三等人戶,方雇役時,戶歲出錢極不過三四千,而令一役二年,當費七十餘千。休閒不過六年,則是八年之中,昔者徐出三十餘千,而今者並出七十餘千,苦樂可知。
朝廷既取六色錢,許用雇役以代中戶,頗除一害,以全二利。今惟狹鄉戶少,役者替閑不及三番,方得用六色錢募人以代州役,此法未允。何者?百姓出錢本為免役,今乃限以番次,不用盡用。留錢在官,其名不正,又所雇者少,未足以紓中戶之勞。
又投名衙前不足元額,而鄉差衙前又當更代,即又別差,更不支錢;若願就長名,則支酬重難盡以給之,仍計日月除其戶役及免助役錢二十千;及州役惟吏人、衙前得皆雇募,此外悉用差法,如休役未及三年,即以助役錢支募,此法尤為未通。自元豐前,不聞天下有闕額衙前者,豈嘗抑勒,直以重難月給可以足用故也。當時奉使如李承之之徒,所至已輒減刻,元祐改法,又行減削,既多不支月給,如何肯就招募?今不循其本,乃欲重困鄉差,全不支錢,而應募之人盡數支給,又放免役錢二千貫,欲以誘脅盡令應募,何如直添重難月給,令招募得行。乞促招闕額長名衙前刻期須足,如合增錢雇募,上之監司,議定即行。
役率以二年為一番,向來尚許一戶歇役不及三番,則令雇募,是欲百姓空閒六年。今忽減作二年。幸六色錢足用有餘,正可加添番數,而乃減番添役,農民皆紛然妄謂朝廷移此錢他之。雖雲量留一分備用,若有餘剩數,卻量減下無丁戶及女戶所敷役錢,此乃空言無實。丁口、產稅開收增減,年年不同,如何前知來年應役而預為樁科?若亟行減下,臨期不足,又須增取,吏緣為奸,不可勝防矣。大抵六色錢以免役取,當於雇役乎盡之,然後名正而人服。惟有一事不得不慮:州縣六色錢多少不同,若各隨多少以為之用,則敷錢多處,役戶優閑太久,六色人戶反覺敷錢數多。欲乞今後六色錢常存一年備用之數,而會計歲所當用,以贏餘而通一路,酌人戶貧富、色役多少預行品配,以一路六色錢能融分給,令州縣盡用雇人,以本處色役輕重為先後。如此則錢均而無弊,雇人稍廣,中戶漸蘇,則差役良法可以久行而不變矣。」
是時,論役法未便者甚眾。五年,再詔中書舍人王岩叟、樞密都承旨韓川、諫議大夫點檢戶曹文字劉安世同看詳利害。戶部請:「河北、河東、陝西鄉差衙前,以投募人所得雇直為則,而減半給之。投名衙前惟差耆長,他投皆免。」
六年,三省援三路投募衙前役例,概行他路。詔:「凡投募人免其戶二等已下色役,鄉差人戶悉用投名人代之,願長投募者聽。」又詔:「諸州衙前已許量支雇直、餐錢,慮費廣難支,轉運、提刑司其隨土俗參酌立定優重分數及月給餐錢,用支酬額錢給之,不得過舊法元數。」州役之應鄉差者,若一鄉人戶終役皆未及四年,許以助役錢募人為之。總計一州雇直,其助役錢不足用,即於戶狹役煩鄉分先與雇代一役,役竟按籍複差如初。諸州歲計助役錢常留一分外,以雇直對計,或闕或剩,提刑司通一路移用。應差諸縣手力,合一鄉休役皆不及三年者,亦許用助役錢雇募;既終一役,別有閑及三年者,複行差法。諸州縣置差役都鼠尾簿,取民戶稅產、物力高下差取,分五等排定,而疏其色役年月及其更代人姓名於逐戶之下。每遇差役,即按籍自上而下,吏毋得移竄先後。坊場、河渡錢以雇衙前而有寬剩,亦令補助其餘役人。
三省言:
「朝廷審定民役,差募兼行,斟酌補除,極為詳備;而州縣不盡用助役錢募人,以補頻役之地。今括具綱目,下之州縣,使恪承之。
其一曰:應差之戶,三等以上許休役四年,四等以下許休役六年。若戶少無與更代,卸役不及應閑年數,即用助役錢募人代役以足之。其二曰:狹鄉之縣役人,除衙前州胥許雇、壯丁直差不雇外,凡州縣役人皆許招募,以就募月日補除應差而閑不及四年、六年之人,使及年數。每縣通計應差、應募役數若干,立定二額:差者訖役,以應差人承之;雇者有闕,別募人充數。二額悉已立定,如戶力應升應降,須俟三年造簿日按籍別定;未應造簿,止憑定額為准。若本等戶少,不充州縣合役之數,即用次等戶之物力及本等七分者為之。其三曰:寬鄉之縣,除已雇衙前、州胥外,餘役皆以序按差。其四曰:官雇弓手,先雇嘗充弓手之人,如不足,以武勇有雇籍者充。他役人願就雇,其選受亦如之。其五曰:壯丁皆按戶版簿名次實輪充役,半年而更。其六曰:一州一路有狹鄉役頻縣分,募錢不足,提刑司以一路助役寬剩錢通融移用;又不足,以坊場、河渡寬剩錢給之。仍通紐一歲應用支酬衙前之類費錢若干,而十分率之,每年於寬剩數內更留二分,以備支酬衙前之類,樁留至五年,通迭一全年寬剩總額,即止不樁;又不足,戶部以別路逐色寬剩錢移用以補足之。其七曰:助錢歲歲樁留一分,每及五分止,或時支用,即隨撥補,使常足五分之數。其八曰:「軍人應差迓送者,本以代有雇錢役人,其沿迓送軍人有費,提刑司計數歸之轉運司。其九曰:重役人應替而願仍就募者,許給雇錢受役。其十曰:役人須有稅產乃得就募。其有蔭應贖及曾犯徒刑,雖願募不雇。若工藝人,須有貲產人二戶任之。雇直雖多,皆不得加於舊法已募之數。其十一曰:陝西鎮戎德順軍、熙州衙前,皆受田於官以當募直,內地戶願如其法應田募者聽之,仍以坊場、河渡補還轉運司合輸租課。」
凡縣,歲具色役輕重、鄉分寬狹、凡役雇直有無餘欠,各以其實枚別而上之州。州上監司,監司聚議,連書上戶部。仍別具一路移用及寬剩縣分錢數,致之戶部。
先是,收到官田,嘗令:田已籍於官及見佃人逃亡,悉拘入之,留充雇募衙前。至是,遂參行田募之法。
八年,詔:「耆長、壯丁役期已足,不許連續為之。」蓋知其利於賕請,不願更罷故也。民有執父母喪而應在役者,三等以下戶除之,三等以上戶令量納役錢,在戶錢十分止責輸三分,服除日仍舊。
哲宗始親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帝曰:「第行元豐舊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便?」範純仁曰:「四方異宜,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遂令戶部議之。右司諫朱紱言:「輸錢免役,有過數多敷者;用錢雇役,有立直太重者;役色之內,又有優便而願自役募,不必給雇者。請詳為裁省。」中書言:「自行差法十年,民間苦於差擾,前後議者紛紜,更變不一,未有底止。」
於是詔:「複免役法,凡條約悉用元豐八年見制。鄉差役人,有應募者可以更代,即罷遣之。許借坊場、河渡及封樁錢以為雇直,須有役錢日補足其數。所輸免役錢,自今年七月始。耆戶長、壯丁召雇,不得已保正、保長、保丁充代,其他役色應雇者放此。所敷寬剩錢,不得過一分,昔常過數、今應減下者,先自下五等人戶始。路置提舉官一員,視提刑置司之州為治。如方俗利害不同,事有未盡未便而應更改增損舊法者,畫一條疏,與轉運、提刑司連奏。」
又詔:用舊法取量添酒錢贏數,給惟法司吏餐錢;不足,則抵當息錢亦許貼用。先嘗以七月起輸,其後又自來年始。土俗差雇不一,姑仍其舊,俟起輸,至五月盡行雇法,凡因差在役者悉罷遣之。舊免役法行,壯丁間有差而不募者,其毋敷役錢如故。凡錢額所敷,取三年雇直實支,而酌一年中數,立為歲額,以均敷取。此外所取寬餘,不得過通額十分之一。免役錢方複未輸,且以助役錢給雇直,不足,雖免役寬剩錢亦許給用。
七月,戶部看詳役法所言:「幕職監當官之官、罷官,依元豐制,悉用雇役人迓送而差定其數,凡元祐溢額所添廂軍皆罷減。其有抑鄉差之人仍舊在役,或改易名字就便應募,悉計其在役月日應得更代者,以次蠲遣之。諸路舊立出等高強戶,力轉高,敷取難勝,應出免役錢百千以上,每累及百千,悉與減免三分。凡人戶匿寄財產、假借戶貫、冒名官戶苟可避免等第科配者,各以違制論;許人陳告,以其半給之。元豐令:在籍宗子及太皇太后、皇后緦麻親得免役。皇太妃宜亦如之。」詔皆如請。
舊戶等簿,如可略憑即用之,若漫滅等第,即雖未及應造之年,亦令改造。戶部舉行元豐條制,以保正長代耆長,甲頭代戶長,承帖人代壯丁。二年,申詔諸路:「役人額數、雇直,並依元豐舊制,仍依已命,寬剩錢不得過一分。常平免役,元豐上用提舉官專領,轉運、提刑司自今毋預其事。」
舊置重修編敕所看詳中外文字本,以去年所差鄉役未盡善,遂入議曰:「都、副保正比耆長事責已輕,又有承帖人受行文書,即大保長苦無公事。元豐本制,一都之內,役者十人,副正之外,八保各差一大長。今若常輪二大長分催十保稅租、常平錢物,一稅一替,則自不必更輪保丁充甲頭矣。凡都保所雇承帖人,必選家於本保者,而雇直皆從官給,一年一替,則自無浮浪稽留符移之弊。承帖雇直固有舊數,其今所雇保正之直眎耆長,保長之直則眎戶長;若應此三役不願替代者,自從其願。壯丁元不敷雇直處,聽如其舊。承帖雇錢許以舊寬剩錢通融支募,如土俗有不願就保正長雇役者,許募本土有產稅戶,使為耆長、壯丁以代之。其所雇耆、戶長,已立法不得抑勒矣,若保正、長不願就雇而輒差雇者,從徒二年坐罪。」詔皆從之。
三年,左正言孫諤言:「役法之行,在官之數,元豐多,元祐省,雖省未嘗廢事,則多不若省;雇役之直,元豐重,元祐輕,雖輕未嘗不應募,則重不若輕。今役法優下戶使弗輸,而盡取諸上戶,意則美矣,而法未善也。夫先帝建免役之法,而熙甯、元豐有異論,元祐有更變,正惟不能無弊爾。願無以元豐、元祐為間,期至於均平便民而止。則善矣。」翰林學士蔡京言:「諤之論多省、輕重,明有抑揚,謂元豐不若元祐明矣。諤于陛下追紹之日,敢為此言,臣竊駭之。免役法複行將及一年,天下吏習而民安之,而諤指以為弊,則所詆者熙甯、元豐也。且元豐,雇法也;元祐,差法也,雇與差不可並行。元祐固嘗兼雇,已紛然無紀矣,而諤欲不間熙、祐,是欲伸元祐之奸,惑天下之聽。」詔罷諤正言,黜知廣德軍。
後又詔:「諸縣無得以催稅比磨追甲頭、保長,無得以雜事追保正、副。在任官以承帖為名、占破當直者,坐贓論。所管催督租賦,州縣官輒令陪備輸物者,以違制論。」
是歲,以常平、免役、農田、水利、保甲,類著其法,總為一書,名《常平免役敕令》,頒之天下。詔翰林學士承旨兼詳定役法蔡京依舊詳定重修敕令。侍御史董敦逸言:「京在元祐初知開封府,附司馬光行差法,祥符一縣,數日間差至一千一百人。乞以役法專委戶部。」詔令疏析。京奏上,複令敦逸自辨,京無責焉。
元符二年,以蕭世京、張行為郎。二人在元祐中,皆嘗言免役法為是,帝出其疏擢之。既而詔河北東西、淮南運司,府界提點司,如人戶已嘗差充正夫,其免夫錢皆罷催。後又詔:「雖因邊事起差夫丁,須以應差雇實數上之朝廷,未得輒差。其河防並溝河歲合用一十六萬八千餘夫,聽人戶納錢以免。」
建中靖國元年,戶部奏:「京西北路鄉書手、雜職、斗子、所由、庫秤、揀、掏之類,土人願就募,不須給之雇直,他路亦須詳度施行。」詔從之。知延安府範純粹言:「比年衙前公盜官錢,事發即逃。乞許輪差上等鄉戶使供衙役。」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劾純粹所言有害良法,宜加黜責。詔純粹所乞不行。其後,知襄州俞以襄州總受他州布綱而轉致他州,是衙前重役並在一州,事理不均。臣僚謂輒毀紹聖成法,請重黜。坐責授散官,安置太平州。
崇甯元年,尚書省言:「前令大保長催稅而不給雇直,是為差役,非免役也。」詔提舉司以元輸雇錢如舊法均給。永興軍路州縣官乞複行差役;湖南、江西提舉司以物賤乞減吏胥雇直,罷給役人雇錢,皆害法意,應改從其舊。詔戶部並遵奉《紹聖常平免役敕令格式》及先降《紹聖簽貼役法》,行之天下。
二年,臣僚言:「常平之息,歲取二分,則五年有一倍之數;免役剩錢,歲收一分,則十年有一年之備。故紹聖立法,常平息及一倍,免役寬剩及三料,取旨蠲免,以明朝廷取於民者,非以為利也。而集賢殿修撰、知鄧州呂仲甫前為戶部侍郎,輒以狀申都省,乞刪去上條。」詔黜仲甫,落職知海州。後又詔:常平司候豐衍有餘日,具此制奏蠲之。
大觀元年,詔:「諸州縣召募吏人,如有非四等以上戶及在州縣五犯杖罪,悉從罷遣,不得再占諸處名役,別募三等以上人充。」於是舊胥既盡罷,而弊根未革,老奸巨猾,匿身州縣,舞法擾民,蓋甚前日。其後,又不許上三等人戶投充弓手,所募皆浮浪,無所顧藉,盜賊公行,為害四方。至是,複詔州縣募役依元豐舊法。
政和元年,臣僚言:「元豐中,鞏州歲敷役錢止四百千,今累敷至緡錢近三萬。又元豐八年,命存留寬剩錢毋得過二分,紹聖再加裁定,止許存留一分。此時考詳法意,非取寬剩,遂改名準備錢,而嚴立禁約,若擅增敷歲額及樁留準備過數者,並以違制論。今乞飭提舉常平官檢察,及核究鞏州取贏之因以聞。」從之。
宣和元年,言者謂:「役錢一事,神宗首防官戶免多,特責半輸。今比戶稱官,州縣募役之類既不可減,雇令官戶所減之數均入下戶,下戶于常賦之外,又代官戶減半之輸,豈不重困?」詔:「自今二等以上戶,因直降指揮非泛補官者,輸賦、差科、免役並不得眎官戶法減免,已免者改之。進納人自如本法。」保長月給雇錢,督催稅賦。比年諸縣或每稅戶一二十家,又差一人充甲頭及催稅人,十日一進,赴官比磨,求取決責,有害良民,詔禁之。七年,詔:「州縣昨因儆察私鑄,令五家為保。城郭亦差坊正、副領受文書,由此追呼陪費,或析居、逃移以避差使。其所置坊正、副可罷。」
自紹聖複雇役,而建炎初罷之。已而討論其法之不可廢也,參政李固言于高宗曰:「常平法本于漢耿壽昌,豈可以王安石而廢之?」且當時招射士無以供庸直,詔官戶役錢勿減半,民戶役錢概增二分。後複減之。兼官舊給庸錢以募戶長,及立保甲,則儲庸錢以助經費。未幾,廢保甲,複戶長,而庸錢不復給,遂為總制窠名焉。
然役起於物力,物力升降不肴,則役法公。是以紹興以來,講究推割、推排之制:凡百姓典賣典業,稅賦與物力一併推割。至於推排,則因其貲產之進退為之升降,三歲而下行之。然當時之弊,或以小民粗有米粟,僅存室廬,凡耕耨刀斧之器,雞豚犬彘之畜,纖微細瑣皆得而籍之。吏視賂之多寡,為物力之低昂。上之人憂之,於是又為之限制,除質庫房廊、停塌店鋪、租牛、賃船等外,不得以豬羊雜色估計,其後並耕牛租牛以免之。若江之東西,以畝頭計稅,亦有不待推排者。
保正、長之立也,五家相比,五五為保,十大保為都保,有保長,有都、副保正;餘及三保亦置長,五大保亦置都保正,其不及三保、五大保者,或為之附庸,或為之均並,不一也。戶則以物力之高下為役次之久近。
若夫品官之田,則有限制,死亡,子孫減半;蔭盡,差役同編戶。一品五十頃,二品四十五頃,三品四十頃,四品三十五頃,五品三十頃,六品二十五頃,七品二十頃,八品十頃,九品五頃。
封贈官子孫差役,亦同編戶。謂父母生前無官,因伯叔或兄弟封贈者。
凡非泛及七色補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數;其奏薦弟侄子孫,原自非泛、七色而來者,仍同差役。進納、軍功、捕盜、宰執給使、減年補授,轉至升朝官,即為官戶;身亡,子孫並同編戶。太學生及得解經省試者,雖無限田,許募人充役。
單丁、女戶及孤幼戶,並免差役。凡無夫無子,則為女戶。女適人,以奩錢置產,仍以夫為戶。其合差保正、長,以家業錢數多寡為限,以限外之數與官、編戶輪差。總首、部將免保正、長差役。文州義士已免之田,不許典賣,老疾身亡,許承襲。
凡募人充役,並募土著之人,其放停兵及嘗為公人者,並不許募。既有募人,官不得複追正身。募人憑藉官勢,奸害善人,斷罪外,坐募之者。高宗在河朔,親見閭閻之苦,嘗歎知縣不得人,一充役次,即便破家,是以講究役法甚便。
乾道五年,處州松陽縣倡為義役,眾出田穀,助役戶輪充,自是所在推行。十一年,禦史謝諤言:「義役之行,當從民便,其不願者,乃行差役。」上然之。朱熹謂義役有未盡善者四事。蓋始倡義役者,惟恐議之未詳,慮之未周,而踵之者不能皆善人,於是其弊日開,其流日甚。或以材知把握,而專義役之利;或以氣力淩駕,而私差役之權。是以虐貧擾富,淩寡暴孤。義役之名立,而役戶不得以安其業;雇役之法行,而役戶不得以安其居,信乎所謂未盡善之弊也。淳熙五年,臣僚奏令提舉官歲考屬邑差役當否,以詞訟多寡為殿最;令役戶輪管以提其役,置募人以奉官之行移,則公私便而義役立矣。
慶元二年,吏部尚書許及之因淳熙陳居仁所奏,取祖宗免役舊法及紹興十七年以後續降旨符,修為一書,名曰《役法撮要》。五年,書成,左丞相京鏜上之。其法可以悠久,其或未久而輒弊者,人也。
振恤水旱、蝗螟、饑疫之災,治世所不能免,然必有以待之,《周官》「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是也。宋之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貧恤患之意,視前代尤為切至。諸州歲歉,必發常平、惠民諸倉粟,或平價以糶,或貸以種食,或直以振給之,無分于主客戶。不足,則遣使馳傳發省倉,或轉漕粟于他路;或募富民出錢粟,酬以官爵,勸諭官吏,許書曆為課;若舉放以濟貧乏者,秋成,官為理償。又不足,則出內藏或奉宸庫金帛,鬻祠部度僧牒;東南則留發運司歲漕米,或數十萬石,或百萬石濟之。賦租之未入、入未備者,或縱不取,或寡取之,或倚閣以須豐年。寬逋負,休力役,賦入之有支移、折變者省之,應給蠶鹽若和糴及科率追呼不急、妨農者罷之。薄關市之征,鬻牛者免算,運米舟車除沿路力勝錢。利有可與民共者不禁,水鄉則蠲蒲、魚、果、蓏之稅。選官分路巡撫,緩囚系,省刑罰。饑民劫囷窖者,薄其罪;民之流亡者,關津毋責渡錢;道京師者,諸城門振以米,所至舍以官第或寺觀,為淖糜食之,或人日給糧。可歸業者,計日並給遣歸;無可歸者,或賦以閒田,或聽隸軍籍,或募少壯興修工役。老疾幼弱不能存者,聽官司收養。水災州縣具船伐拯民,置之水不到之地,運薪糧給之。因饑疫若厭溺死者,官為埋祭,厭溺死者加賜其家錢粟。京師苦寒,或物價翔踴,置場出米及薪炭,裁其價予民。前後率以為常。蝗為害,又募民撲捕,易以錢粟,蝗子一升至易菽粟三升或五升。詔州郡長吏優恤其民,間遣內侍存問,戒監司俾察官吏之老疾、罷懦不任職者。
初,建隆三年,戶部郎中沈義倫使吳越還,言:「揚、泗饑民多死,郡中軍儲尚余萬斛,宜以貸民。」有司沮之曰:「若歲不稔,誰任其咎?」義倫曰:「國家以廩粟濟民,自當召和氣,致豐年,甯憂水旱耶?」太祖悅而從之。四年,詔州縣興複義倉,歲收二稅,石別收一鬥,貯以備凶歉。平廣南、江南,輒詔振其饑,其勤恤遠人,德意深厚。
太宗恭儉仁愛,諄諄勸民務農重谷,毋或妄費。是時惠民所積,不為無備,又置常平倉,乘時增糴,唯恐其不足。真宗繼之,益務行養民之政,於是推廣淳化之制,而常平、惠民倉殆遍天下矣。
仁宗、英宗一遇災變,則避朝變服,損膳徹樂。恐懼修省,見於顏色;惻怛哀矜,形於詔旨。慶曆初,詔天下複立義倉。嘉祐二年,又詔天下置廣惠倉,使老幼疾貧者皆有所養。累朝相承,其慮於民也既周,其施於民也益厚。而又一時牧守,亦多得人,如張詠之治蜀,歲糶米六萬石,著之皇祐甲令。富弼之移青州,擇公私廬舍十余萬區,散處流民以廩之,凡活五十余萬人,募而為兵者又萬餘人,天下傳以為法。知鄆州劉夔發廩振饑,民賴全活者甚眾,盜賊衰止,賜詔褒美。知越州趙抃揭榜於通衢,令民有米增價以糶,於是米商輻湊,越之米價頓減,民無饑死。若是之政,不可悉書,故于先王救荒之法為略具焉。
神宗即位以來,河北諸路水旱薦臻,兼發糴便司、廣惠倉粟以振民。熙寧二年,賜判北京韓琦詔曰:「河北歲比不登,水溢地震。方春東作,民攜老幼,棄田廬,日流徙於道。中夜以興,慘怛不安。其經制之方,聽便宜從事,有可以左右吾民者,宜為朕撫輯而振全之,毋使後時,以重民困。」。而王安石秉政,改貸糧法而為借助,移常平、廣惠倉錢斛而為青苗,皆令民出息,言不便者輒得罪,而民遂不聊生。又詔賣天下廣惠倉田。自是先朝良法美意,所存無幾。哲宗雖詔複廣惠倉,既而章惇用事,又罷之,賣其田如熙寧法。常平量留錢斛,不足以供振給,義倉不足,又令通一路兌撥。於是詔聖、大觀之間,直給空名告敕、補牒賜諸路,政日以隳,民日以困,而宋業遂衰。
先是,仁宗在位,哀病者乏方藥,為頒《慶曆善救方》。知雲安軍王端請官為給錢和藥予民,遂行於天下。嘗因京師大疫,命太醫和藥,內出犀角二本,析而視之。其一通天犀,內侍李舜舉請留供帝服禦。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竟碎之。又蠲公私僦舍錢十日。令太醫擇善察脈者,即縣官授藥,審處其疾狀予之,無使貧民為庸醫所誤,夭閼其生。天禧中,於京畿近郊佛寺買地,以瘞死之無主者。瘞屍,一棺給錢六百,幼者半之;後不復給,死者暴露于道。嘉祐末,複詔給焉。
京師舊置東、西福田院,以廩老疾孤窮丐者,其後給錢粟者才二十四人。英宗命增置南、北福田院,並東、西各廣官舍,日廩三百人。歲出內藏錢五百萬給其費,後易以泗州施利錢,增為八百萬。又詔:「州縣長吏遇大雨雪,蠲僦舍錢三日,歲毋過九日,著為令。」熙甯二年,京師雪寒,詔:「老幼貧疾無依丐者,聽于四福田院額外給錢收養,至春稍暖則止。」九年,知太原韓絳言:「在法,諸老疾自十一月一日州給米豆,至次年三月終。河東地寒,乞自十月一日起支,至次年二月終止;如有餘,即至三月終。」從之。凡鰥、寡、孤、獨、癃老、疾廢、貧乏不能自存應居養者,以戶絕屋居之;無,則居以官屋,以戶絕財產充其費,不限月。依乞丐法給米豆;不足,則給以常平息錢。崇甯初,蔡京當國,置居養院、安濟坊。給常平米,厚至數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頭,具飲膳,給以衲衣絮被。州縣奉行過當,或具帷帳,雇乳母、女使,糜費無藝,不免率斂,貧者樂而富者擾矣。
三年,又置漏澤園。初,神宗詔:「開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貧不能葬,令畿縣各度官不毛地三五頃,聽人安厝,命僧主之。葬及三千人以上,度僧一人,三年與紫衣;有紫衣,與師號,更使領事三年,願複領者聽之。」至是,蔡京推廣為園,置籍,瘞人並深三尺,毋令暴露,監司巡曆檢察。安濟坊亦募僧主之,三年醫愈千人,賜紫衣、祠部牒各一道。醫者人給手曆,以書所治瘞人,歲終考其數為殿最。諸城、砦、鎮、市戶及千以上有知監者,依各縣增置居養院、安濟坊、漏澤園。道路遇寒僵僕之人及無衣丐者,許送近便居養院,給錢米救濟。孤貧小兒可教者,令入小學聽讀,其衣襴于常平頭子錢內給造,仍免入齋之用。遺棄小兒,雇人乳養,仍聽宮觀、寺院養為童行。宣和二年,詔:「居養、安濟、漏澤可參考元豐舊法,裁立中制。應居養人日給粳米或粟米一升,錢十文省,十一月至正月加柴炭,五文省,小兒減半。安濟坊錢米依居養法,醫藥如舊制。漏澤園除葬埋依見行條法外,應資給若齋醮等事悉罷。」
高宗南渡,民之從者如歸市。既為之衣食以振其饑寒,又為之醫藥以救其疾病;其有隕于戈甲、斃于道路者,則給度牒瘞埋之。若丐者育之于居養院;其病也,療之于安濟坊;其死也,葬之於漏澤園,歲以為常。
紹興以來,歲有水旱,發常平義倉,或濟或糶或貸,如恐不及。然當艱難之際,兵食方急,儲蓄有限,而振給無窮,複以爵賞誘富人相與補助,亦權宜不得已之策也。
元年,詔出粟濟糶者賞各有差。糶及三千石以上,與守闕進義校尉;一萬五千石以上,與進義校尉;二萬石以上,取旨優賞;已有官蔭不願補授者,比類施行。
六年,湖、廣、江西旱,詔撥上供米振之。婺民有遏糶致盜者,詔閉糶者斷遣。殿中侍御史周秘言:「發廩勸分,古之道也,許以斷遣,恐貪吏懷私,善良被害。望戒守令多方勸諭,務令樂從,或有擾害,提舉司劾奏。」從之。是歲,潼川守臣景興宗、廣安軍守臣李瞻、果州守臣王騭、漢州守臣王梅活饑民甚眾,前吏部郎中馮楫亦出米以助振給,興宗升一職,瞻、騭、梅、楫各轉一官。十年,通判婺州陳正同振濟有方,窮谷深山之民,無不沾惠,以其法下諸路。
二十八年夏,浙東、西田損於風水。在法,水旱及七分以上者振濟,詔自今及五分處亦振之。二十九年,詔諸處守臣撥常平義倉米二分振糶,臨安府撥樁積之米。三十一年正月,雪寒,民多艱食。詔臨安府並屬縣以常平米減時之半,振糶十日;臨安府城內外貧乏之家,人給錢二百、米一鬥及柴炭錢,並于內藏給之;凡遇寒、遇暑、遇雨、遇火、遇赦及祈禱、即位、生辰、上尊號、生皇太子、晏駕、大祥之類,臨安之民暨三衙諸軍時有振恤,及放商稅、公私房賃。
輔郡之民,令諸州以常平錢依臨安府振之。
孝宗隆興二年秋,霖雨害稼,出內帑銀四十萬兩,變糴以濟民。乾道六年夏,振浙西被水貧民。七年八月,湖南、江西旱,立賞格以勸積粟之家。無官人:一千五百石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選將仕郎者聽;二千石補進武校尉,進士與免文解一次,四千石補承信郎,進士與補上州文學;五千石補承節郎,進士補迪功郎。文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選人轉一官;二千石減三年磨勘,選人循一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轉一官,選人循兩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武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選人轉一資;二千石減三年磨勘,選人循一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轉一官,選人循兩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文武臣並取旨優與推恩。
九月,臣僚言:「諸路旱傷,請以檢放展閣責之運司,糶給借貸責之常平,覺察妄濫責之提刑,體量措置責之安撫。」上諭宰執曰:「轉運司止今檢放,恐他日振濟不肯任責。」虞允文奏曰:「轉運司主一路財賦,謂之省計。凡州郡有餘、不足,通融相補,正其責也。」淳熙八年,詔:「去歲江、浙、湖北、淮西旱傷處已行振糴,其鰥寡孤獨貧不自存、無錢收糴者,濟以義米。」甯宗慶元元年,以兩浙轉運副使沈詵言米價翔踴,凡商販之家盡令出糶,而告藏之令設矣。嘉定十六年,詔于楚州所儲米撥二萬石濟山東、西。
淳熙八年,浙東提舉朱熹言:「乾道四年民艱食,熹請於府,得常平米六百石振貸,夏受粟於倉,冬則加息計米以償。自後隨年斂散,歉,蠲其息之半;大饑,即盡蠲之。凡十有四年,得息米造倉三間,及以元數六百石還府。見儲米三千一百石,以為社倉,不復收息,每石只收耗米三升。以故一鄉四五十里間,雖遇凶年,人不闕食。請以是行于倉司。」時陸九淵在敕令局,見之歎曰:「社倉幾年矣,有司不復舉行,所以遠方無知者。」遂編入《振恤》」凡借貸者,十家為甲,甲推其人為之首;五十家則擇一通曉者為社首。每年正月,告示社首,下都結甲。其有逃軍及無行之人,與有稅錢衣食不闕者,並不得入甲。其應入甲者,又問其願與不願。願者,開具一家大小口若干,大口一石,小口減半,五歲以下不預請。甲首加請一倍。社首審訂虛實,取人人手書持赴本倉,再審無弊,然後排定。甲首附都簿載某人借若干石,依正簿分兩時給:初當下田時,次當耘耨時。秋成還穀不過八月三十日足,濕惡不實者罰。
嘉定末,真德秀帥長沙行之,凶年饑歲,人多賴之。然事久而弊,或移用而無可給,或拘催無異正賦,良法美意,胥此焉失。
寶慶三年,監察禦史汪剛中言:「豐穰之地,谷賤傷農;凶歉之地,濟糴無策。惟以其所有餘濟其所不足,則饑者不至於貴糴,而農民亦可以得利。乞申嚴遏糴之禁,凡兩浙、江東西、湖南北州縣有米處,並聽販鬻流通;違,許被害者越訴,官按劾,吏決配,庶幾令出惟行,不致文具。」從之。端平元年六月,臣僚奏:「建陽、邵武群盜嘯聚,變起於上戶閉糴。若專倚兵威以圖殄滅,固無不可;然振救之政一切不講,餞饉所迫,恐人懷等死之心。附之者日眾。欲望朝廷厲兵選士,湯定已竊發之寇;發粟振饑,懷來未從賊者之心,庶人知避害,賊勢自孤,可一舉而滅矣。此成周荒政散利除害之說也。」八月,以河南州軍新複,令江、淮制置大使司科降米麥一百萬石振濟。淳熙十一年,福建諸郡旱,錫米二十五萬石振糴,一萬石振貧乏細民。
景定元年,臨安府平糴倉舊貯米數十萬石,糶補迴圈,其後用而不補,所存無幾。有旨令臨安府收糴米四十萬石,用平糴倉錢三百四萬七千八百五十九貫,封樁庫十七界會子一千九十五萬二千一百餘貫,共輳十七界一千四百萬貫,充糴本錢。二年,以都城全仰浙西米斛,誘人入京販糶,賞格比乾道七年加優。
咸淳元年,有旨豐儲倉撥公田米五十萬石付平糴倉,遇米貴平價出糶。二年,監察禦史趙順孫言:「今日急務,莫過於平糴。乾道間,郡有米鬥直五六百錢者,孝宗聞之,即罷其守,更用賢守,此今日所當法者。今粒食翔踴,未知所由,市井之間見楮而不見米。推原其由,實富家大姓所至閉廩,所以糴價愈高而楮價陰減。陛下念小民之艱食,為之發常平義倉,然為數有限,安得人人而濟之?願陛下課官吏,使之任牛羊芻牧之責;勸富民,使之無秦、越肥瘠之視。糴價一平,則楮價不因之而輕,物價不因之而重矣。」七年,以鹹淳三年以前諸路義米一百一十二萬九千余石減價發糶,薄收郡縣聽民不拘關、會、見錢收糶。
志第一百三十二食貨下一(會計)
宋貨財之制,多因于唐。自天寶以後,天下多事,戶口凋耗,租稅日削,法既變而用不給,故興利者進,而征斂名額繁矣。方鎮握重兵,皆留財賦自贍,其上供殊鮮。五代疆境逼蹙,藩鎮益強,率令部曲主場、院,其屬三司者,補大吏以臨之,輸額之外亦私有焉。
太祖周知其弊,及受命,務恢遠略,修建法程,示之以漸。建隆中,牧守來朝,猶不貢奉以助軍實。乾德三年,始詔諸州支度經費外,凡金帛悉送闕下,毋或占留。時藩郡有闕,稍命文臣權知所在場務,或遣京朝官廷臣監臨。於是外權始削,而利歸公上,條禁文簿漸為精密。諸州通判官到任,皆須躬閱帳籍所列官物,吏不得以售其奸。主庫吏三年一易。市征、地課、鹽曲之類,通判官、兵馬都監、縣令等並親臨之,見月籍供三司,秩滿較其殿最,欺隱者置於法。募告者,賞錢三十萬。而小民求財報怨,訴訟煩擾,未幾,除募告之禁。
先是,茶鹽榷酤課額少者,募豪民主之。民多增額求利,歲更荒儉,商旅不行,至虧常課,乃籍其貲產以償。太宗始詔以開寶八年為額,既又慮其未均,乃遣使分詣諸州,同長吏裁定。凡左藏及諸庫受納諸州上供均輸金銀、絲帛暨他物,令監臨官謹視之。欺而多取,主稱、藏吏皆斬,監臨官亦重置其罪。罷三司大將及軍將主諸州榷課,命使臣分掌。掌務官吏虧課當罰,長吏以下分等連坐。雍熙二年,令三分勾院糾本部陷失官錢,及百千賞以十之一,至五千貫者遷其職。
淳化元年詔曰:「周設司會之職,以一歲為准;漢制上計之法,以三年為期。所以詳知國用之盈虛,大行群吏之誅賞,斯乃舊典,其可廢乎?三司自今每歲具見管金銀、錢帛、軍儲等簿以聞。」四年,改三司為總計司,左右大計分掌十道財賦。令京東西南北各以五十州為率,每州軍歲計金銀、錢、繒帛、芻粟等費,逐路關報總計司,總計司置簿,左右計使通計置裁給,餘州亦如之。未幾,複為三部。
宋聚兵京師,外州無留財,天下支用悉出三司,故其費浸多。太宗孜孜庶務,或親為裁決。有司嘗言油衣、帟幕損破者數萬段,帝令煮之,染以雜色,制旗幟數千。調退材給窯務為薪,俾擇其可用者造什物數千事。其愛民惜費類此。
真宗嗣位,詔三司經度茶、鹽、酒稅以充歲用,勿增賦斂以困黎元。是時條禁愈密,較課以租額前界遞年相參。景德初,榷務連歲增羨,三司即取多收者為額。帝慮或致掊克,詔凡增額比奏。上封者言:「諸路歲課增羨,知州、通判皆書曆為課最,有虧者則無罰。」乃令諸路茶、鹽、酒稅及諸場務,自今總一歲之課,合為一,以額較之。有虧則計分數,知州、通判減監官一等科罰,州司典吏減專典一等論,大臣及武臣知州軍者止罰通判以下。
至道末,天下總入緡錢二千二百二十四萬五千八百。三歲一親祀郊丘,計緡錢常五百余萬,大半以金銀、綾綺、絁綢平其直給之。天禧末,上供惟錢帛增多,餘以移用頗減舊數,而天下總入一萬五千八十五萬一百,出一萬二千六百七十七萬五千二百,而贏數不預焉。景德郊祀七百余萬,東封八百余萬,祀汾、上寶冊又增二十萬。丁謂為三司使,著《景德會計錄》以獻,林特領使,亦繼為之。凡舉大禮,有司皆籍當時所費以聞,必優詔獎之。
初,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號富強,相繼降附,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儉簡易。天下生齒尚寡,而養兵未甚蕃,任官未甚冗,佛老之徒未甚熾;外無金繒之遺,百姓亦各安其生,不為巧偽放侈,故上下給足,府庫羨溢。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益眾。佛老、外國耗蠹中土,縣官之費數倍于昔,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
仁宗承之,經費浸廣。天聖初,首命有司取景德一歲用度,較天禧所出,省其不急者。自祥符天書一出,齋醮糜費甚眾,京城之內,一夕數處,至是,始大裁損。京師營造,多內侍傳旨呼索,費無藝極。帝與太后知其弊,詔自今營造所須,先下三司度功費然後給。又減內外宮觀清衛卒及工匠,分隸諸軍、八作司。舊殿直已上,雖幼未任朝謁,遇乾元、長寧節皆賜服,至是亦罷給。故事,上尊號、諡號,隨冊寶物並用黃命。帝曰:「先帝、太后用黃金,若朕所禦,止用塗金。」時洞真宮、壽寧觀相繼災,宰相張知白請罷不急營造,以答天戒。及滑州塞決河,禦史知雜王鬷複以為言。既而玉清昭應宮災,遂詔諭中外,不復繕修。自是道家之奉有節,土木之費省矣。
帝天資恭儉,尤務約己以先天下,有司言利者,多擯不取。聞民之有疾苦,雖厚利,舍之無所愛。貢獻珍異,故事有者,或罷之。山林、川澤、陂池之利,久與民共者,屢敕有司毋輒禁止。至於州縣征取苛細,蠲減蓋不可勝數。
至寶元中,陝西用兵,調度百出,縣官之費益廣。天章閣侍讀賈昌朝言:「臣嘗治畿邑,邑有禁兵三千,而留萬戶賦輸,僅能取足,郊祀慶賞,乃出自內府。計江、淮歲運糧六百余萬石,以一歲之入,僅能充期月之用,三分二在軍旅,一在冗食,先所蓄聚,不盈數載。天下久無事,而財不藏于國,又不在民,儻有水旱軍戎之急,計將安出?」於是議省冗費。右司諫韓琦言:「省費當自掖庭始。請詔三司取先朝及近歲賜予日費之數,裁為中制,無名者一切罷之。」乃令入內內侍省、禦藥院、內東門司裁定,有司不預焉。
議者或欲損吏兵奉賜。帝謂:「祿廩皆有定制,毋遽變更以搖人心。」尹洙在陝西,請為鬻爵之法,亦不果行。其後西兵久不解,財用益屈,內出詔書:「減皇后至宗室婦郊祠半賜,著為式;皇后、嬪禦進奉乾元節回賜物皆減半,宗室、外命婦回賜權罷。」於是皇后、嬪禦各上奉錢五月以助軍費,宗室刺史已上,亦納公使錢之半。荊王元儼盡納公使錢,詔給其半,後以元儼叔父,全給如故。帝亦命罷左藏庫月進錢一千二百緡。公卿、近臣以次減郊祠所賜銀絹,舊四千、三千者損一千,千損三百,三百損百,百損二十,皆著為式。
三司使王堯臣取陝西、河北、河東三路未用兵及用兵後歲出入財用之數,會計以聞。寶元元年未用兵,三路出入錢帛糧草:陝西入一千九百七十八萬,出二千一百五十一萬;河北入二千一十四萬,出一千八百二十三萬;河東入一千三十八萬,出八百五十九萬。用兵後,陝西入三千三百九十萬,出三千三百六十三萬,蓋視河東、北尤劇,以兵屯陝西特多故也。又計京師出入金帛:寶元元年,入一千九百五十萬,出二千一百八十五萬,是歲郊祠,故出入之數視常歲為多;慶曆二年,入二千九百二十九萬,出二千六百一十七萬,而奇數皆不預焉。
會元昊請臣,朝廷亦已厭兵,屈意撫納,歲賜繒、茶增至二十五萬;而契丹邀割地,複增歲遺至五十萬,自是歲費彌有所加。西兵既罷,而調用無所減,乃下詔切責邊臣及轉運司趣議裁節,稍徙戍兵還內地。命三司戶部副使包拯行河北,與邊臣、轉運司議罷省冗官,汰軍士之不任役者。詔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較近歲天下財賦出入之數,相參耗登。皇祐元年,入一億二千六百二十五萬一千九百六十四,而所出無餘。堯臣等為書七卷上之,送三司,取一歲中數以為定式。初,真宗時,內外兵九十一萬二千,宗室、吏員受祿者九千七百八十五。寶元以後,募兵益廣,宗室蕃衍,吏員歲增。至是,兵一百二十五萬九千,宗室、吏員受祿者萬五千四百四十三,祿廩奉賜從而增廣。及景德中,祀南郊,內外賞賚金帛、緡錢總六百一萬。至是,饗明堂,增至一千二百余萬,故用度不得不屈。
至和中,諫官範鎮上疏曰:「陛下每遇水旱之災,必露立仰天,痛自刻責,而吏不稱職,陛下憂勤于上,人民愁歎於下。今歲無麥,朝廷為放稅免役及發倉廩拯貸,存恤之恩不為不至。然人民流離,父母妻子不相保者,平居無事時,不少寬其力役,輕其租賦;歲大熟,民不得終歲之飽;及有小歉,雖加重放,已不及事。此無他,重斂之政在前也。國家自陝西用兵以來,賦役煩重。及近年,轉運使複于常賦外進羨錢以助南郊,其餘無名斂率不可勝計。」
又言:「古者塚宰製國用,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故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使樞密減兵、三司寬財者,制國用之職不在中書也。願使中書、樞密通知兵民財利大計,與三司量其出入,制為國用,則天下民力庶幾少寬。」然自天聖以來,帝以經費為慮,屢命官裁節,而有司不能承上之意,卒無所建明。
治平中,兵數少損,隸籍者猶百十六萬二千,宗室、吏員視皇祐無慮增十之三。英宗以勤儉自飭,然享國日淺,于經紀法度所未暇焉。治平二年,內外入一億一千六百十三萬八千四百五,出一億二千三十四萬三千一百七十四,非常出者又一千一百五十二萬一千二百七十八。是歲,諸路積一億六千二十九萬二千九十三,而京師不預焉。
神宗嗣位,尤先理財。熙甯初,命翰林學士司馬光等置局看詳裁減國用制度,仍取慶曆二年數,比今支費不同者,開析以聞。後數日,光登對言:「國用不足,在用度大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必須陛下與兩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術,磨以歲月,庶幾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減。」帝遂罷裁減局,但下三司共析。
王安石執政,議置三司條例司,講修錢谷之法。帝因論措置之宜,言:「今財賦非不多,但用不節,何由給足?宮中一私身之奉有及八十千者,嫁一公主至費七十萬緡,沈貴妃料錢月八百緡。聞太宗時宮人惟系皂綢襜,元德皇后嘗用金線緣襜,太宗怒其奢。仁宗初定公主奉料,以問獻穆,再三始言初僅得五貫爾,異時中宮月有止七百錢者。」時天下承平,帝方經略四夷,故每以財用不給為憂。日與大臣講求其故,命官考三司簿籍,商量經久廢置之宜,凡一歲用度及郊祀大費,皆編著定式。
有司請造龍圖、天章閣覆欄檻青氈四百九十。帝謂:「禁中諸殿欄檻率故弊,不必覆也。」既而並延福宮覆檻氈罷之。後呂嘉問複建議省儀鸞司供禁中彩帛。是歲,詔內外勿給土木工作,非兩宮、倉廩、武庫,皆罷省。三年,儀鸞司闕氈三千,三司請命河東制之。帝曰:「牛羊司積毛數萬斤,皆同糞壤,三司不取於此,而欲勤遠民乎?」金州歲貢班竹簾,簡州歲貢綿綢,安州市紅花萬斤,梓州市碌二千斤,帝皆以道遠擾民,亟命停罷。
制置司言:「諸路科置上供羊,民費錢幾倍,而河北榷場博買契丹羊歲數萬,路遠,抵京皆瘦惡耗死,公私費錢四十余萬緡。」詔著作佐郎程博文訪利害。博文募民有保任者,以產為抵,官預給錢,約期限、口數、斤重以輸。民多樂從,歲計充足。凡供禦膳及祀祭與泛用者,皆別其牢棧,以三千為額,所裁省冗費十之四。其後,又用呂嘉問、劉永淵之言,治灶藏冰,以省工費。
帝嘗患增置官司費財。王安石謂增置官司,所以省費。帝曰:「古者什一而稅,今取財百端。」安石謂古非特什一而已。帝又以倉吏給軍食,多侵盜,詔足其概量,嚴立諸倉丐取法。中書因請增諸倉主典、役人祿至一萬八千九百緡,且盡增選人之祿,均其多寡。令、祿增至十五千;司理至簿、尉,防團軍監推、判官增至十二千。其後又增中書、審官東西、三班院、樞密院、三司、吏部流內銓、南曹、開封府吏祿,受財者以倉法論。安石蓋欲盡祿天下之吏,帝以役法未就,緩其議。三司上新增吏祿數:京師歲增四十一萬三千四百餘緡,監司、諸州六十八萬九千八百餘緡。時主新法者皆謂吏祿既厚,則人知自重,不敢冒法,可以省刑。然良吏實寡,賕取如故,往往陷重辟,議者不以為善。
初,陝西用兵,凡費緡錢七百余萬。帝以問王安石,安石曰:「楚建中考沈起簿書,計一道半歲費錢銀綢絹千二百萬貫、匹、兩。」帝因欲知陝西歲用錢谷、金帛及增虧凡數,乃詔薛向條上。王安石以為擾,力請罷之,止詔三司帳司會計熙甯六年天下財用出入之數以聞。
韓絳既相,建言:「三司總天下財賦,請選官置司,以天下戶口、人丁、稅賦、場務、坑冶、河渡、房園之類租額年課,及一路錢谷出入之數,去其重複,歲比較增虧、廢置及羨余、橫費。計贏闕之處,使有無相通,而以任職能否為黜陟,則國計大綱可以省察。」三司使章惇亦以為言,乃詔置三司會計司,以絳提舉。其後一州一路會計式成,上之,餘未就緒,未幾遂罷。
元豐官制既行,三司所掌職務散于六曹、諸寺監。元祐初,司馬光言:「今戶部尚書,舊三司使之任,左曹隸尚書,右曹不隸焉。天下之財分而為二,視彼有餘,視此不足,不得移用。宜令尚書兼領左右曹,侍郎分職而治,舊三司所掌錢谷財用事,有散于五曹及諸寺、監者,並歸戶部。」遂詔尚書省立法。
有司請以府界、諸路在京庫務及常平等文帳悉歸戶部。初,熙寧五年,患天下文帳之繁,命曾布刪定法式。布因請選吏于三司顓為一司,帳司之置始此。至元豐三年,首尾七八年,所設官吏僅六百人,費錢三十九萬緡,而勾磨出失陷錢止萬緡。朝廷知其無益,遂罷帳司,使州郡應上省帳皆歸轉運司,惟錢帛、糧草、酒麴、商稅等別為計帳上戶部。至是,令戶部盡收諸路文帳。蘇轍時為諫官,謂徒益紛紛,請如舊為便。不行。
三年,戶部尚書韓忠彥、侍郎蘇轍、韓宗道言:「文武百官、宗室之蕃,一倍皇祐,四倍景德,班行、選人、胥吏率皆增益,而兩稅、征推、山澤之利,與舊無以相過。治平、熙寧之間,因時立政,凡改官者自三歲而為四歲,任子者自一歲一人而為三歲一人、自三歲一人而為六歲一人,宗室自袒免以上漸殺恩禮,此則今日之成法。乞檢會寶元、慶曆、嘉祐故事,置司選官共議。」詔戶部取應幹財用,除諸班諸軍料錢、衣賜、賞給、特支如舊外,余費並裁省。又詔:「方將裁損八流,以清取士之路。命今後遇聖節、大禮、生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所得恩澤,並四分減一。」於是上自宗室貴近,下至官曹胥吏,旁及宮室械器,皆命裁損。久之,事未就。議者謂裁減浮費所細碎苛急,甚損國體。於是已議未行者一切寢之。後乃詔:「元祐裁損除授正任以下奉祿,失朝廷優禮,見條悉除之,循元豐舊制。」
元豐鉤考隱漏宜錢,督及一分者賞三厘。自元祐改法,賞薄而吏怠,遂複其舊。時議裁損吏祿,隸省、曹、寺、監者,止以元豐三年錢數為額,而吏三省者,凡兼領因事別給並舊請並罷。劉摯遂乞悉罷創增吏祿,詔韓維等究度,然不果罷。其後有司計中都吏祿,歲費緡錢三十二萬,詔以坊場稅錢給之。於是吏祿之冗濫者,率多革去矣。然三省吏猶有人受三奉而不改者,故孫升、傅堯俞皆以為言。至紹聖、元符,務反元祐之政,下至六曹吏,亦詔皆給見緡,如元豐之制。
先是,既罷導洛、堆垛等局,又罷熙河蘭會經制財用司,減放市易欠負及積欠租輸,選官體量茶鹽之法。使者之刻剝害民,如吳居厚、呂孝廉、王子京、李琮,內臣之生事斂怨,如李憲、宋用臣等,皆相繼正其罪。既而稍複講修財利。李清臣因白帝,今中外錢谷艱窘,戶部給百官奉,常無數月之備。章惇遂以財用匱乏,專指為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蘇轍諸人之罪。左司諫翟思亦奏疏詆:「元祐以理財為諱,利入名額類多廢罷,督責之法不加於在職之臣,財利既多散失,且借貸百出,而熙、豐餘積,用之幾盡。方今內外財用,月計歲會,所入不足給所出。願下諸路會元祐以前所儲金谷及異時財利名額、歲入經數,著為成式。」
建中靖國元年,詔諸路轉運司以歲入財用置都籍,定諸州租額,且計一路凡數;即有贏縮,書其籍。崇甯元年,又令:「歲以錢谷出入名數報提刑司保驗,以上戶部;戶部歲條諸路轉運使財賦虧贏,以行賞罰。諸路無額錢物,立式下提刑司,括三年外未發數,期以一季聞奏。」二年,官吏違負上供錢物,以分數為科罪之等,不及九分者罪以徒,多者更加之。歲首則列次年之數,聞于漕司,考實申部。又以督限未嚴,更一季為一月。然國之經費,往往不給。
五年,詔省罷官局,命戶部侍郎許幾專切提舉措置。裁罷開封府重祿通引官客司並街道司額外兵士,及罷在京料次錢三十八處。
大觀三年,罷諸路州軍見貢六上局供奉物名件四百四十餘,存者才十一二,減數十二,停貢六。戶部侍郎范坦言:「戶部歲入有限,支用無窮,一歲之入,僅了三季,余仰朝廷應付。今歲支遣,較之去年又費百萬。」有詔鐫減財賦,命禦史中丞張克公與吳居厚、許幾等置局議論。克公抗言:「官冗者汰,奉厚者減,今官較之元祐已多十倍,國用安得不乏。乞將節度使下至遙郡刺史,除軍功轉授者,各減奉半,然後閑慢局務、工伎末作,亦宜減省。自貴及賤,自近及遠,行之公當,人自無詞。」時論韙之。
時諸路轉運司類以乏告,詔戶部編次一歲財用出納之數,諸路州縣各為都籍,以待考較;工部金、銀、銅、鉛、水銀、朱砂等,亦嚴帳籍之法;令諸路各條三十年以還一歲出入及泛用之數。初,比部掌勾稽天下文帳,吏習偷惰,自崇寧至政和,稽違積數凡二千六百七十有餘。於是申敕六曹,以拘督一歲多寡為寺、監賞罰。
政和七年,命戶部參稽熙、豐及今財用有餘不足之數,又立旁通格,令諸路漕司各條元豐、紹聖、崇寧、政和一歲財用出入多寡來上。淮南漕臣張根言:「天下之費,莫大於土木之功。其次如人臣賜第,一第無慮數十萬緡,稍增雄麗,非百萬不可。佐命如趙普,定策如韓琦,不聞峻宇雕牆,僭擬宮省,奈何剝民膚髓,為廝役之奉乎?其次如田產、房廊,雖不若賜第之多,然日削月朘,所在無幾。又如金帛以供一時之好賜,有不可已者,而亦不可不節。至如賜帶,其直雖不過數百緡,然天下金寶糜費日久,夫豈易得?今乃賚及僕隸,使混淆公卿間,貴賤、賢不肖,莫之辨也。如以為左右趨走之人,不欲其墨綬,當別為制度,以示等威。」疏奏,不省。
重和初,罷講畫經費局。有司議勾收白地,禁榷鐵貨,方田增稅,榷酤增價,量收醋息,河北添折稅米等。俄慮騷擾,悉罷之,並焚其條約。未幾,又置裕民局,命蔡京提舉,徐處仁詳定。京大不悅,尋亦罷。宣和元年,以左藏庫虧沒一百七十九萬有奇,乃別造都籍,催轄司、太府寺、左藏庫互相鉤考,以絕奸弊。
帝初即位,思節冗費,中都吏重複增給及泛監員額,並詔裁損。後苑嘗計增葺殿宇,計用金箔五十六萬七千。帝曰:「用金為箔,以飭土木,一壞不可複收,甚亡謂也。」令內侍省罰請者。及蔡京為相,增修財利之政,務以侈靡惑人主,動以《周官》惟王不會為說,每及前朝惜財省費者,必以為陋。至於土木營造,率欲度前規而侈後觀。元豐改官制,在京官司供給之數,皆並為職錢,視嘉祐、治平時賦祿優矣。京更增供給、食料等錢,於是宰執皆然。京既罷相,帝惡其變亂法度,將盡更革。命戶部侍郎許幾裁損浮費及百官濫祿,悉循元豐之舊,宰執亦聽辭所增奉。京不便,與其黨倡言:「減奉非治世事。司馬光請聽宰臣辭南郊給賜,神宗卒不允,且增選人及庶人在官者之奉。帝以繼述為事,當奉承神宗。」由是官吏奉給並仍舊,而宰執亦增如故。初,宰執掌食亦皆有常數。至是,品目偎多,有公使、乏支之別,台、省、寺、監又增廚錢。侍御史毛注嘗奏論之,不行。蔡京複得政,言者遂以裁損祿廩為幾罪,幾坐奪職。
于時天下久平,吏員冗溢,節度使至八十余員,留後、觀察下及遙郡刺史多至數千員,學士、待制中外百五十員。京又專用豐亨豫大之說,諛悅帝意,始廣茶利,歲以一百萬緡進禦,以京城所主之。其後又有應奉司、御前生活所、營繕所、蘇杭造作局、御前人船所,其名雜出,大率爭以奇侈為功。歲運花石綱,一石之費,民間至用三十萬緡。奸吏旁緣,牟取無藝,民不勝弊。用度日繁,左藏庫異時月費緡錢三十六萬,至是,衍為一百二十萬。
又三省、密院吏員猥雜,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十餘俸,故當時議者有「俸入超越從班,品秩幾於執政」之言。又增置兼局,禮制、明堂,詳定《國朝會要》、《九域圖志》、《一司敕令》之類,職秩繁委,廩給無度。侍御史黃葆光論其弊,帝善之而未行;俄而詔雲: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之計」,自是罕敢言者。然吏祿泛冒已極,以史院言之,供檢吏三省幾千人。蔡京又動以筆帖於榷貨務支賞給,有一紙至萬緡者。京所侵私,以千萬計,朝論喧然。乃詔三省、樞密院吏額用元豐法,其歲賜悉裁之,時翕然以為快。臣僚上言:「諸州遇天寧節,除公使外,別給系省錢,充錫宴之用。獨諸路監司許支逐司錢物,一筵之饌,有及數百千者,浮侈相誇,無有藝極。」自是詔:「遇天寧節宴,舊應給錢者,發運、監司每司不得過三百貫,余每司不得過二百貫,以上舊給數少者,止依舊。」
自崇寧以來,言利之臣殆析秋毫,沿汴州縣創增鎮柵以牟稅利。官賣石炭增二十餘場,而天下市易務,炭皆官自賣。名品瑣碎,則有四腳鋪床、榨磨、水磨、廟圖、淘沙金等錢,不得而盡記也。宣和以後,王黼專主應奉,掊剝橫賦,以羨為功。嶺南、川蜀農民陂罰錢,罷學制學事司贍學錢,皆歸應奉司。所入雖多,國用日匱。
六年,尚書左丞宇文粹中言:
「近歲南伐蠻獠,北贍幽燕,關陝、綿、茂邊事日起,山東、河北寇盜竊發。賦斂歲入有限,支梧繁夥,一切取足於民。陝西上戶多棄產而居京師,河東富人多棄產而入川蜀。河北衣被天下,而蠶織皆廢;山東頻遭大水,而耕種失時;他路取辦目前,不務存恤。谷麥未登,已先俵糴;歲賦已納,複理欠負。托應奉而買珍異奇寶,欠民積者一路至數十萬計;價上供而織文繡錦綺,役工女者一郡至百餘人。
陛下勤恤民隱,詔令數下,悉為虛文。民不聊生,不惟寇盜繁滋,竊恐災異數起。祖宗之時,國計所仰,皆有實數。有額上供四百萬,無額上供二百萬,京師商稅、店宅務、抵當所諸處雜收錢一百余萬。三司以七百萬之入,供一年之費,而儲其餘以待不測之用。又有解池鹽鈔、晉礬、市舶遺利,內贍京師,外實邊鄙,間遇水旱,隨以振濟,蓋量入為出,沛然有餘。近年諸局務、應奉等司截撥上供,而繁富路分一歲所入,亦不敷額。然創置書局者比職事官之數為多,檢計修造者比實用之物增倍,其他妄耗百出,不可勝數。若非痛行裁減,慮智者無以善其後。」
久之,乃詔蔡攸等就尚書省置講議財利司,除茶法已有定制,餘並講究條上。攸請:內侍職掌,事幹宮禁,應裁省者,委童貫取旨。時貫以廣陽郡王領右府故也。於是不急之務,無名之費,悉議裁省。帝亦自罷諸路應奉官吏,省六尚歲貢。
七年,詔諸路帥臣、監司各條所部當裁省凡目以聞。後苑書藝局等月省十九萬緡,歲可省二百二十萬。應奉司所管諸色窠名錢數內:兩浙路錢旁定帖息錢,湖、常、溫、秀州無額上供錢,淮南路添酒錢等,並行截節,更不充應奉支用。十二月,詔曰:「比年寬大之詔數下,裁省之令屢行。有司便文而實惠不至,蓋緣任用非人,興作事端,蠹耗邦財。假充上之名,濟營私之欲,漁奪百姓,無所不至。朕夙夜痛悼,思有以撫循慰安之。應茶鹽立額結絕。應奉司兩浙諸路置局及花石綱等,諸路非泛上供拋降物色,延福宮西城所租課,內外修造諸處采斫木植、製造局所,並罷。諸局及西城所見管錢物並付有司,其拘收到百姓地上,並給還舊佃人。減掖庭用度,減侍從官以上月廩,及罷諸兼局,以上並令有司據所得數撥充諸路糴本,及樁充募兵賞軍之用。應齋醮道場,除舊法合有外,並罷道官及撥賜宮觀等房錢、田土之類。六尚,並依祖宗法。罷大晟府,罷教學所,罷教坊額外人。罷行幸局,罷採石所,罷待詔額外人。罷都茶場,依舊歸朝廷。河坊非危急泛科、免夫錢並罷。」
是時天下財用歲入,有御前錢物、朝廷錢物、戶部錢物,其措置裒斂、取索支用,各不相知。天下財賦多為禁中私財,上溢下漏,而民重困。言者請令戶部周知大數,而不失盈虛緩急之宜。上至宮禁所須,下逮吏卒廩餼,一切付之有司,格以法度,示天下以至公。詔可。戶部尚書聶山亦請以熙、豐後增置添給,如額外醫官、內中諸閣分位元次主管文字等使臣、福源靈應諸觀清衛卒、後妃戚裏及文武臣僚之家母妻封國太夫人郡太夫人等請給,並添給食料、茶湯等錢四十萬八千九百餘緡,凡熙、豐無法該載者罷之。
靖康元年,詔曰:「朕托於兆庶之上,永念民惟邦本,思所以閔恤安定之。乃者,減乘輿服禦,放宮女,罷苑囿,焚玩好之物,務以率先天下;減冗官,澄濫賞,汰貪吏,為民除害。方詔減上供收買之額,蠲有司煩苛之令,輕刑薄賦,務安元元;而田裏之間,愁痛未蘇,儻不蠲革,何以靖民!今詢酌庶言,疏剔眾弊,舉其綱目,以授四方。詔到,監司、郡守其悉力奉行;應民所疾苦,不在此詔,許推類聞奏。」於是凡當時苛刻煩細、一切不便於民者皆罷。
高宗建炎元年,詔:「諸路無額上供錢,依舊法,更不立額。」三年二月,減婺州上供額羅二萬八千匹,著為定制。八月,減福建、廣南路歲買上供銀三分之一。紹興二年,罷鎮江府禦服羅,省錢七萬緡,助劉光世軍。四年二月,詔:「諸路州縣天申節禮物,並置場和買,毋得抑配於民。」十有一月,免淮南州軍大禮絹。五年,以四川上供錢帛依舊留以贍軍。十一年,始命四川上供羅複輸內藏,其後綾、紗、絹悉如之。四路天申節大禮絹及上供綢、綾、錦、綺,共九萬五千八百匹。
淳熙五年,湖北漕臣劉焞言:「鄂、嶽、漢陽自紹興九年所收賦財,十分為率,儲一分充上供始,十三年年增二分。鄂州元儲一分,錢一萬九千五百七十緡,今已增至一十二萬九千餘緡;岳州五千八百餘緡,今增至四萬二千一百餘緡;漢陽三千七百緡,今增至二萬二千三百餘緡。民力凋弊,無所從出。」於是以見增錢數立額,已後權免遞增。詔夔州路九州百姓科買上供金、銀、絹,自淳熙六年為始盡免。十六年,蠲兩淮州軍合發上供諸窠名錢物,極邊全免,次邊展免一年。
紹定元年,江、浙諸州軍折輸上供物帛錢數,除合起輕貨,並用錢、會中半;路不通水,願以銀折輸者聽,兩不過三貫三百文。兩浙、江東共四百一十三萬八千六百一十二貫有奇,並輸送左藏西庫。
鹹淳六年,都省言:「南渡以來,諸路上供數重,自嘉定至嘉熙,起截之數雖減,而州縣猶以大數拘催,害及百姓。」有旨:「自鹹淳七年為始,銀、錢、關、會用鹹淳三年起截中數拘催,綢、絹、絲、綿、綾、羅用鹹淳二年起截中數拘催。錢、關、會子二千四百九十五萬八千七百四十八貫,銀一十六萬九千六百四十三兩,綢四萬一千四百三十八匹,絹七十三萬七千八百六十匹,絲九萬五千三百三十三兩,綿一百五萬七千九百二十五兩,綾五千一百七十九匹,羅七千三百五十五匹,戶部遍牒諸路,視今所減定額起催。」
所謂經總製錢者,宣和末,陳亨伯以發運兼經制使,因以為名。建炎二年,高宗在揚州,四方貢賦不以期至,戶部尚書呂頤浩、翰林學士葉夢得等言:「亨伯以東南用兵,嘗設經制司,取量添酒錢及增一分稅錢,頭子、賣契等錢,斂之於細,而積之甚眾。及為河北轉運使,又行於京東西,一歲得錢近二百萬緡,所補不細。今若行于諸路州軍,歲入無慮數百萬計。邊事未甯,苟不出此,緩急必致暴斂。與其斂於倉卒,曷若積於細微。」於是以添酒錢、添賣糟錢、典賣田宅增牙稅錢、官員等請給頭子錢、樓店務增三分房錢,令兩浙、江東西、荊湖南北、福建、二廣收充經製錢,以憲臣領之,通判斂之,季終輸送。紹興五年,參政孟庾提領措置財用,請以總制司為名,又因經制之額增析而為總製錢,而總製錢自此始矣。
財用司言:「諸路州縣出納系省錢所收頭子錢,貫收錢二十三文省,內一十文省作經制起發上供,餘一十三文充本路郡縣並漕司用。今欲令諸路州縣雜稅出納錢貫收頭子錢上,量增作二十三文足。除漕司及州舊合得一十三文省,餘盡入經制窠名帳內,起發助軍。」江西提舉司言:「常平錢物,舊法貫收頭子錢五文足。今當依諸色錢例,增作二十三文足,除五文依舊法支用,余增到錢與經制司別作窠名輸送。」
九年,諫議大夫曾統上疏言:「經制使本戶部之職,更置一司,無益於事。如創供給酒庫,亦是陰奪省司之利。若謂監司、郡縣違法廢令,別建此司按之,則又不然。夫朝廷置監司以轄州郡,立省部以轄監司,祖宗制也。稅賦失實,當問轉運司;常平錢谷失陷,當問提舉司。若使經制司能事事檢察,則雖戶部版曹,亦可廢矣。且自置司以來,漕司之移用,憲司之贓罰,監司之妄支,固未嘗少革其弊。罷之便。」疏奏,不省。十六年,以諸路歲取經總製錢,本路提刑並檢法幹辦官拘催,歲終通紐以課殿最。二十一年,以守、倅同檢察。二十九年,詔專以通判主之。
乾道元年,詔:「諸路州縣出納,貫添收錢一十三文省,充經總製錢,以所增錢別輸左藏西庫,補助經費。」自是經總製錢每千收五十六文矣。然遇兵凶,亦時有蠲免。三年,複以守、倅共掌之。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減江東西、福建、淮東、浙西經總製錢一十七萬一千緡。紹熙二年,詔平江府合發經總製錢歲減二萬緡。嘉定十七年,詔蠲嘉定十五年終以前所虧錢數。端平三年,詔:「諸路州軍因災傷檢放苗米,毋收經總制頭子、勘合朱墨等錢;自今已放苗米,隨苗帶納錢並與除放。」
所謂月樁錢者,始於紹興之二年。時韓世忠駐軍建康,宰相呂頤浩、朱勝非議今江東漕臣月樁發大軍錢十萬緡,以朝廷上供經制及漕司移用等錢供億。當時漕司不量州軍之力,一例均科,既有偏重之弊,上供經制,無額添酒錢並爭利錢,贍軍酒息錢,常平錢,及諸司封樁不封樁、系省不系省錢,皆是朝廷窠名也。
於是郡縣橫斂,銖積絲累,江東、西之害尤甚。十七年,詔州郡以寬剩錢充月樁,以寬民力,遂減江東、西之錢二十七萬七千緡有奇。
又有所謂板帳錢者,亦軍興後所創也。如輸米則增收耗剩,交錢帛則多收糜費,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罰,恣胥吏之受賕而課其入,索盜贓則不償失主,檢財產則不及卑幼,亡僧、絕戶不俟核實而入官,逃產、廢田不與消除而抑納,他如此類,不可遍舉。州縣之吏固知其非法,然以版帳錢額太重,雖欲不橫取於民,不可得已。
凡貨財不領於有司者,則有內藏庫,蓋天子之別藏也。縣官有钜費,左藏之積不足給,則發內藏佐之。宋初,諸州貢賦皆輸左藏庫,及取荊湖,定巴蜀,平嶺南、江南,諸國珍寶、金帛盡入內府。初,太祖以帑藏盈溢,又于講武殿后別為內庫,嘗謂:「軍旅、饑饉當預為之備,不可臨事厚斂於民。
太宗嗣位,漳泉、吳越相次獻地,又下太原,儲積益厚,分左藏庫為內藏庫,令內藏庫使翟裔等於左藏庫擇上綾羅等物別造帳籍,月申樞密院;改講武殿后庫為景福殿庫,俾隸內藏。其後乃令揀納諸州上供物,具月帳於內東門進入,外庭不得預其事。帝因謂左右曰:「此蓋慮司計之臣不能節約,異時用度有闕,複賦率於民,朕不以此自供嗜好也。」
自乾德、開寶以來,用兵及水旱振給、慶澤賜賚、有司計度之所闕者,必籍其數以貸于內藏,候課賦有餘,即償之。淳化後二十五年間,歲貸百萬,有至三百萬者。累歲不能償,則除其籍。
景德四年,又以新衣庫為內藏西庫。初,劉承珪嘗掌庫,經制多其所置,又推究置庫以來出納,造都帳及《須知》,屢加賞焉。真宗再臨幸,作銘刻石。大中祥符五年,重修庫屋,增廣其地。既而又以香藥庫、儀鸞司屋益之,分為四庫:金銀一庫,珠玉、香藥一庫,錦帛一庫,錢一庫。金銀、珠寶有十色,錢有新舊二色,錦帛十三色,香藥七色。天禧二年,又出內藏緡錢二百萬給三司。
天聖以後,兵師、水旱費無常數,三歲一賚軍士,出錢百萬緡,綢絹百萬匹,銀三十萬兩,錦綺、鹿胎、透背、綾羅紗縠合五十萬匹,以佐三司。又歲入饒、池、江、建新鑄緡錢一百七萬,而斥舊蓄緡錢六十萬于左藏庫,率以為常。異時三司用度不足,必請貸于內藏,輒得之,其名為貸,實罕能償。景祐中,內藏庫主者言:「歲斥緡錢六十萬助三司,自天禧三年始。計明道二年距今才四年,而所貸錢帛九百一十七萬。」在太宗時三司所貸甚眾,久不能償,至慶曆中,詔悉蠲之。蓋內藏歲入金帛,皇祐中,二百六十五萬七千一十一;治平一百九十三萬三千五百五十四。其出以助經費,前後不可勝數,至於儲積贏縮,則有司莫得詳焉。
神宗臨禦之初,詔立歲輸內藏錢帛之額,視慶曆上供為數。嘗謂輔臣曰:「比閱內藏庫籍,文具而已,財貨出入,初無關防。舊以龍腦、珍珠鬻於榷貨務,數年不輸直,亦不鉤考。嘗聞太宗時內藏財庫,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凡名物不同,所用錢色亦異,他人莫能曉,匣而置之禦閣,以參驗帳籍中定數。晚年,出其錢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今守內藏臣,皆不曉帳籍關防之法。」即命幹當禦藥李舜舉領其事。繼詔諸路金銀輸內藏庫者,歲以帳上三司拘催。元豐以來,又詔諸路金帛、緡錢輸內庫者,委提點刑獄司督趣,若三司、發運司擅留者,坐之。超發坊場錢勿寄市易務,直赴內藏庫寄帳封樁。當輸內庫金帛、緡錢,逾期或他用者,如擅用封樁錢法。
初,藝祖嘗欲積縑帛二百萬易敵人首,又別儲于景福殿。元豐初,乃更景福殿庫名,自製詩以揭之曰:「五季失圖,玁狁孔熾,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內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厥志。」一字一庫以號之,凡三十二庫。後積羨贏為二十庫,又揭詩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遺業,顧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
元祐元年,監察禦史上官均言:「自新官制,蓋有意合理財之局總于一司,故以金部右曹主行內藏受納,而奉宸內藏庫受納又隸太府寺。然按其所領,不過關通所入名數,為之拘催而已,支用多寡,不得轉質。總領之者,止中官數十人,彼惟知謹扃鑰、塗窗牖,以為固密爾,又安能鉤考其出入多少,與夫所蓄之數哉?宜因官制之意,令戶部、太府寺,于內藏諸庫皆得檢察。」明年,詔內藏庫物聽以多寡相除。置庫百餘年,至是始編閱雲。
崇甯元年,詔:「祖宗置內藏庫貯經費餘財,所以募士威敵,振乏固本,皆有成法。比歲官司懈馳,侵蠹耗減,務在協力遵守,無令偏廢。」於是命倉部郎中丘括行諸路驅磨。三年,中書奏:「熙寧之制,江南諸路金銀課利並輸內帑。元祐中,戶部尚書李常于中以三分助轉運司,致內帑漸以虧減。」乃詔諸路新舊坑冶所收課利金銀並輸內帑,如熙寧之舊。後又入于大觀東庫。尋命仍舊以七分輸內帑,余給轉運司。宣和六年,申截留、借兌內帑錢物之制。
時又有元豐庫,則雜儲諸司羨余錢。諸道榷酤場,舊以酧衙前之陪備官費者,熙寧役法行,乃聽民增直以售,取其價給衙前。久之,坊場錢益多,司農請歲發百萬緡輸中都。元豐三年,遂于司農寺南作元豐庫貯之,以待非常之用。
元祐元年,右司諫蘇轍論河北保甲之害,因言:「元豐及內庫財物山委,皆先帝多方蓄藏,以備緩急。若積而不用,與東漢西園錢,唐之瓊林、大盈二庫何異?願以三十萬緡募保甲為軍。」尋用其議。元祐三年,改封樁錢物庫為元祐庫。未幾,分元豐庫為元豐南、北庫。數月,以北庫為司空呂公著廨,封樁並附南庫仍舊。元豐六年,詔歲以內藏庫緡錢五十萬樁元豐庫,補助軍費。崇甯以後,諸路封樁禁軍闕額給三路外,與常平、坊場、免役、綢絹、貼輸東北鹽錢,及鬻賣在官田屋錢,應前收樁管封樁權添酒錢、侵佔房廊白地錢、公使庫遺利等錢,並輸元豐庫。別又置大觀庫,制同元豐,但分東西之別。最後,建宣和庫,有泉貨、弊餘、服禦、玉食、器貢等名,蓋蔡絛欲效王黼以應奉司貢獻要寵,事不足紀。
靖康元年,詔諸路公使庫及神霄宮金銀器皿,所在盡輸元豐庫。戶部尚書聶山輒取元豐庫北珠,宰相吳敏白帝,言:「朝廷有元豐、大觀庫,猶在陛下有內藏庫。朝廷有闕用,需于內藏,必得旨然後敢取,戶部豈可擅取朝廷庫務物哉?若人人得擅取庫物,則綱紀亂矣。」欽宗然之。
南渡,內藏諸庫貨財之數雖不及前,然兵興用乏,亦時取以為助。其籍帳之詳莫得而考,則以後宋史多闕雲。
志第一百三十三食貨下二(錢幣)
錢幣
錢有銅、鐵二等,而折二、折三、當五、折十,則隨時立制。行之久者,唯小平錢。夾錫錢最後出,宋之錢法至是而壞。蓋自五代以來,相承用唐舊錢,其別鑄者殊鮮。太祖初鑄錢,文曰「宋通元寶」。凡諸州輕小惡錢及鐵鑞錢悉禁之,詔到限一月送官,限滿不送官者罪有差,其私鑄者皆棄市。銅錢闌出江南、塞外及南蕃諸國,差定其法,至二貫者徒一年,三貫以上棄市,募告者賞之。江南錢不得至江北。
蜀平,聽仍用鐵錢。開寶中,詔雅州百丈縣置監冶鑄,禁銅錢入兩川。太平興國四年,始開其禁,而鐵錢不出境,令民輸租及榷利,鐵錢十納銅錢一。時銅錢已竭,民甚苦之。商賈爭以銅錢入川界與民互市,銅錢一得鐵錢十四。
明年,轉運副使張諤言:「川峽鐵錢十直銅錢一,輸租即十取二。舊用鐵錢千易銅錢四百,自平蜀,沈倫等悉取銅錢上供,及增鑄鐵錢易民銅錢,益買金銀裝發,頗失裁制,物價滋長,鐵錢彌賤。請市夷人銅,斤給鐵錢千,可以大獲銅鑄錢。民租當輸錢者,許且輸銀絹,候銅錢多,即漸令輸。」又詔令市夷人銅,斤給鐵錢五百,餘皆從之。然銅卒難得,而轉運副使聶詠、轉運判官范祥皆言:民樂輸銅錢,請歲遞增一分,後十歲則全取銅錢。詔如所請。祥等因以月俸所得銅錢市與民,厚取其直,於是增及三分,民益以為苦,或發古塚、毀佛像器用,才得銅錢四五,坐罪者甚眾。知益州辛仲甫具言其弊,內使臣吳承勳馳傳審度。仲甫集諸縣令、佐問之,多潛持兩端,莫敢正言。仲甫以大誼責之,乃皆言其不便。承勳運命。二年,遂令川峽輸租榷利勿複徵銅錢。宋詠等皆坐罪免。既而又從西川轉運使劉度之請,官以鐵錢四百易銅錢一百,後竟罷之。
平廣南、江南,赤德雄州舊錢,如川蜀法。初,南唐李因鑄錢,一工為錢千五百,得三十萬貫。太宗即位,詔升州置監鑄錢,令轉運使按行所部,凡小山之出銅者悉禁民采,並以給官鑄焉。太平興國二年,樊若水言:「江南舊用鐵錢,於民非便。今諸州銅錢尚六七十萬緡,虔、吉等州未有銅錢,各發六七萬緡,俾市金帛輕貨上供及博糴谷麥。于則、免饒等州產銅之地,大鑄銅錢,銅錢既不渡江,益出新錢,則民間錢愈多,鐵錢自當不用,悉熔鑄為農器什物,以給江北流民之歸附者。除銅錢渡江之禁。」從之。
自唐天祐中,兵亂窘乏,以八十五錢為百。後唐天成中,減五錢,漢乾祐初,複減三錢。宋初,凡輸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為百,然諸州私用則各隨其俗,至有以四十八錢為百者。至是,詔所在用七十七錢為百。
西北邊內屬戎人,多齎貨帛于秦、階州易銅錢出塞,銷鑄為器。乃詔吏民闌出銅錢百已上論罪,至五貫以上送闕下。
舊饒州永平監歲鑄錢六萬貫,平江南,增為七萬貫,而銅、鉛、錫常不給。轉運使張齊賢訪求得南唐承旨丁釗,能知饒、信等州山谷產銅、鉛、錫,乃便宜調民採取;且詢舊鑄法,惟永平用唐開元錢料最善,即詣闕面陳。八年,詔增市鉛、錫、炭價,於是得銅八十一萬斤、鉛二十六萬斤、錫十六萬斤,歲鑄錢三十萬貫。補釗殿前承旨,領三州銅山。然民間猶雜用舊大小錢。是時,以福建銅錢數少,令建州鑄大鐵錢並行,尋罷鑄,而官私所有鐵錢十萬貫,不出州境,每千錢與銅錢七百七十等,外邑鄰兩浙者亦不用。
雍熙初,令江南諸州官庫所貯雜錢,每貫及四斤半者送闕下,不及者銷毀。民間惡錢尚多,複申乾德之禁,稍峻其法。京城居民蓄銅器者,限兩月悉送官。
端拱元年,內侍蕭延皓使嶺南還,以民間私鑄三等錢來上,且言多與蠻人貿易,侵敗禁法。因詔察民私鑄及銷熔好錢作薄惡錢者,並棄市;輒以新惡錢與蠻人博易者,抵罪。
江北諸州所用錢非甚薄惡者,新舊大小兼用。江南雖用舊大錢,淳化四年,乃詔每貫及前詔斤數、有官監字型大小者皆許用,不分新舊。
先是,淳化二年,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嘗使蜀,見所用鐵錢至輕,市羅一匹,為錢二萬。堅請改鑄一當十大錢,禦書錢式,遣詣川峽路諸州冶鑄,所在並為禦書錢監;諸州舊貯小鐵錢悉輦送官。民間小錢許送監,計數給以大錢;若改鑄未集,許民大小兼用。既而一歲才成三千餘貫,眾皆以為不便。會安易入奏事,因留不遣,遂罷冶鑄。五年,安易複請,不許。第令川峽仍以銅錢一當鐵錢十。
荊湖、嶺南民輸稅須大錢,民以小錢二或三易大錢一,官屬以奉錢易於民以規利。詔自今吏受民輸,但常所通行錢勿卻,官吏毋得以奉錢換易。至道二年,始禁道、賀州錫,官益其價市之,以給諸路鑄錢。
咸平初,又申新小錢之禁,令官置場盡市之。舊犯銅禁,七斤以上處死,奏裁多蒙減斷,然待報常淹緩。四年,詔滿五十斤以上取裁,餘從第減。
景德四年,詔曰:「鼓鑄錢刀,素有程限,憫其勞苦,特示矜寬。自今五月一日至八月一日止收半功,本司每歲量支率分錢以備醫藥。」十二月,令鑄匠每旬停作一日。天禧三年,詔:犯銅、鍮石,悉免極刑。
時銅錢有四監:饒州曰永平,池州曰永豐,江州曰廣寧,建州曰豐國。京師、升鄂杭州、南安軍舊皆有監,後廢之。凡鑄錢用銅三斤十兩,鉛一斤八兩,錫八兩,得錢千,重五斤。唯建州增銅五兩,減鉛如其數。至道中,歲鑄八十萬貫;景德中,增至一百八十三萬貫。大中祥符後,銅坑多不發。天禧末,鑄一百五萬貫。
鐵錢有三監:邛州曰惠民,嘉州曰豐遠,興州曰濟眾。益州、雅州舊亦有監,後並廢。大錢貫十二斤十兩,以准銅錢。嘉、邛二州所鑄錢,貫二十五斤八兩,銅錢一當小鐵錢十兼用。後以鐵重,多盜熔為器,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大中祥符七年,知益州淩策言:「錢輕則易齎,鐵少則熔者鮮利。」於是詔減景德之制,其見使舊錢仍用如故。歲鑄總二十一萬貫,諸路錢歲輸京師,四方由此錢重而貨輕。
景祐初,詔三司以江東、福建、廣南盛輸緡錢合三十余萬易為金帛,錢流民間。
許申為三司度支判官,建議以藥化鐵與銅雜鑄,輕重如銅錢法,銅居三分,鐵六分,皆有奇贏,亦得錢千,費省而利厚。詔申用其法鑄于京師。大率鑄錢雜鉛、錫,則其液流速而易成,申雜以鐵,流澀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鑄萬緡,逾月裁得萬錢。申性詭譎,少成事,自度言無效,乃求為江東轉運使,欲用其法于江州。朝廷從之,因詔申即江州鑄百萬緡,毋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宰相主之,卒無成功。
初,太宗改元太平興國,更鑄:「太平通寶」,淳化更鑄,又親書「淳化元寶」,作真、行、草三體。後改元更鑄,皆曰「元寶」,而冠以年號,至是改元寶元,文當曰「寶元元寶」,仁宗特命以「皇宋通寶」為文,慶曆以後,複冠以年號如舊。
自天聖以來,毀錢鑄鐘及為銅器,皆有禁。慶曆初,闌出銅錢,視舊法第加其罪,錢千,為首者抵死。
五年,泉州青陽鐵冶大發,轉運使高易簡不俟詔,置鐵錢務於泉,欲移銅錢於內地;梓州路轉運使崔輔、判官張固亦請即廣安軍魚子鐵山採礦炭,置監於合州,並銷舊小錢以鑄減輕大錢,未得報,先移合州相地置監。州以上聞,朝廷以易簡、輔、固為擅鑄錢,皆坐貶。
軍興,陝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議,采洛南縣紅崖山、虢州青水冶青銅,置阜民、朱陽二監鑄錢。既而陝西都轉運使張奎、知永興軍範雍請鑄大銅錢與小錢兼行,大錢一當小錢十;又請因晉州積鐵鑄小錢。及奎徙河東,又鑄大鐵錢于晉、澤二州,亦以一當十,助關中軍費。未幾,三司奏罷河東鑄大鐵錢,而陝西複采儀州竹尖嶺黃銅,置博濟監鑄大錢。因敕江南鑄大銅錢,而江、池、饒、儀、虢又鑄小鐵錢,悉輦致關中。數州錢雜行,大約小銅錢三可鑄當十大銅錢一,以故民間盜鑄者眾,錢文大亂,物價翔踴,公私患之。於是奎複奏晉、澤、石三州及威勝軍日鑄小鐵錢,獨留用河東。河東鐵錢既行,盜鑄獲利什六,錢輕貨重,患如陝西。知並州鄭戩請河東鐵錢以二當銅錢一,行之一年,又以三當一或以五當一,罷官爐日鑄,且行舊錢。而契丹亦鑄鐵錢,易並邊銅錢。
慶曆末,葉清臣為三司使,與學士張方平等上陝西錢議,曰:「關中用大錢,本以縣官取利太多,致奸人盜鑄,其用日輕。比年以來,皆虛高物估,始增直於下,終取償于上,縣官雖有折當之虛名,乃受虧損之實害。救弊不先自損,則法未易行。請以江南、儀商等州大銅錢一當小錢三,小鐵錢三當銅錢一,河東小鐵錢如陝西,亦以三當一,且罷官所置爐。」自是奸人稍無利,猶未能絕濫錢。其後,詔商州罷鑄青黃銅錢,又令陝西大銅錢、大鐵錢皆以一當二,盜鑄乃止。然令數變,兵民耗於資用,類多咨怨,久之始定。方大錢之行,有劉羲叟者語人曰:「是于周景王所鑄無異,上其感心腹之疾乎。」已而果然,語在本傳。
時興元府西縣增置濟遠監。而韶州天興銅大發,歲采二十五萬斤,詔即其州置永通監。後濟遠監廢,儀州博濟監既廢複置。
皇祐中,饒、池、江、建、韶五州鑄錢百四十六萬緡,嘉、邛、興三州鑄大鐵錢二十七萬緡。至治平中,饒、池、江、建、韶、儀六州鑄錢百七十萬緡,而嘉、邛以率買鐵炭為擾,自嘉祐四年停鑄十年,以休民力。至是,獨興州鑄錢三萬緡。
熙甯初,同、華二州積小鐵錢凡四十萬緡,詔賜河東,以鐵償之。四年,陝西轉運副使皮公弼奏:「自行當二錢,銅費相當,盜鑄衰息。請以舊銅鉛盡鑄。」詔聽之。自是折二錢遂行於天下。京西轉運使吳幾複建議:郢、唐、均、房、金五州多林木,而銅鉛積於淮南,若由襄、郢轉致郢、唐等州置監鑄錢,可以紓錢重之弊。神宗是之,而王安石沮之,其議遂寢。後乃詔京西、淮南、兩浙、江西、荊湖五路各置鑄錢監,江西、湖南十五萬緡、余路十萬緡為額,仍申熟錢斤重之限。又以興國軍、睦衡舒鄂惠州既置監六,通舊十六監,水陸回遠,增提點之官。
時諸路大率務於增額:韶惠州永通、阜民監舊額八十萬,至七年,增三十萬,及折二凡五十萬;後衛州黎陽監歲增折二凡五萬緡,西京阜財監歲增市易本錢凡十萬緡,興州濟眾監歲增七萬二千餘緡,陝西三銅錢監各歲增五萬緡。而睦州則置神泉,徐州則置寶豐,梧州以鉛錫易得,萬州以多鐵礦,皆置監。又詔秦鳳等路即鳳翔府斜穀置監,已而所鑄錢青銅夾錫,脆惡易毀,罷之。然私錢往往雜用,不能禁,至是法弊,乃詔禁私錢,在官惡錢不堪用者,別為模以鑄。商、虢、洛南增三監,耀、鄜權置兩監,通永興、華、河中、陝舊監為九,以給改鑄。永興、鄜、耀、河中、陝去鐵冶遠,聽改鑄一年罷;商、洛南、華、虢最近鐵冶,聽久置;鄜州等五監候罷改鑄,並其工作歸永興等四監,專鑄大錢,所鑄大鐵錢約補及所廢偽錢,及可以待交子所用而止。
八年,詔河東鑄錢七十萬緡外,增鑄小錢三十萬緡。於是知太原韓絳請仿陝西令本重模精,以息私鑄之弊。
初,薛向鑄鐵錢於陝西,後許彥先鑄于廣南。既而民不便用,神宗欲遂罷之,王安石固爭,乃詔京師畿內並罷,其行于四方蓋如故。元豐以後,西師大舉,邊用匱闕,徐州置寶豐下監,歲鑄折二錢二十萬緡,轉移陝府。
于時,同、渭、秦、隴等州錢監,廢置移徙不一,銅鐵官多建言鑄錢,事不盡行,而又自弛錢禁,民之銷毀與夫闌出境外者為多。張方平嘗極諫曰:「禁銅造幣,盜鑄者抵罪至死,示不與天下共其利也。故事,諸監所鑄錢悉入於王府,歲出其奇羨給之三司,方流布於天下。然自太祖平江南,江、池、饒、建置爐,歲鼓鑄至百萬緡。積百年所入,宜乎貫朽于中藏,充足於民間矣。比年公私上下並苦乏錢,百貨不通,人情窘迫,謂之錢荒。不知歲所鑄錢,今將安在。夫鑄錢禁銅之法舊矣,令敕具載,而自熙寧七年頒行新敕,刪去舊條,削除錢禁,以此邊關重車而出,海舶飽載而回,聞沿邊州軍錢出外界,但每貫收稅錢而已。錢本中國寶貨,今乃與四夷共用,又自廢罷銅禁,民間銷毀無複可辦。銷熔十錢得精銅一兩,造作器用,獲利五倍。如此則逐州置爐,每爐增數,是猶畎澮之益,而供尾閭之泄也。」
元豐八年,哲宗嗣位,複申錢幣闌出之禁,如嘉祐編敕;罷徐州寶豐鼓鑄;詔戶部條諸監之可減者,凡增置鑄錢監十四皆罷之。
陝西行鐵錢,至陝府以東即銅錢地,民以鐵錢換易,有輕重不等之患。元祐六年,乃議限東行,有稅物者以十分率之,止許易二分,人毋得過五千。八年,命公私給納、貿易並專用鐵錢,而官帑銅錢以時計置,運致內郡,商旅願於陝西內郡入便銅錢,給據請于別路者聽。仍定加饒之數,每百緡,河東、京西加饒三千,在京、余路四千。
先是,太祖時取唐飛錢故事,許民入錢京師,于諸州便換。其法:商人入錢左藏庫,先經三司投牒,乃輸於庫。開寶三年,置便錢務,令商人入錢詣務陳牒,即輦致左藏庫,給以券,仍敕諸州凡商人齎券至,當日給付,違者科罰。至道末,商人入便錢一百七十餘萬貫,天禧末,增一百一十三萬貫。至是,乃複增定加饒之數行焉。
折二銅錢又定鉤致之法。初欲復舊,止行于本路。議者謂:「關東諸路既已通行,奪彼予此,理亦非便。且陝右所用折二鐵錢,止當一小銅錢,即折二銅錢盡歸陝西,不直般運費廣,猝難鉤致,且與鐵錢一等,慮鐵錢轉更加輕。」乃令折二銅錢寬所行地,聽行於陝西一路,及河東晉、絳、石、慈、隰州,京西西京、河陽、許、汝、鄭、金、房、均、鄧等州,余路則禁。仍限二年毋更用,在民間者聽以輸買納,在官帑者以輸上供,即非沿流地或數無上供者,所隸運司移發輸京師。尋詔更鑄小銅錢。河東安撫、提刑司言:「頃絳州垣曲縣置監鼓鑄銅錢,費且不給,今已廢監,又禁折二銅錢不通行,非便。」乃聽行使如舊。
供備庫使鄭價使契丹還,言其給輿箱者錢,皆中國所鑄。乃增嚴三路闌出之法。
熙、豐間銅鐵錢嘗並行,銅錢千易鐵錢千五百,未聞輕重之弊。及後銅錢日少,鐵錢滋多。紹聖初,銅錢千遂易鐵錢二千五百,鐵錢浸輕。元符二年,下陝西諸路安撫司博究利害。於是詔陝西悉禁銅錢,在民間者令盡送官,而官銅悉取就京西置監。永興帥臣陸師閔言:「既揀毀私錢,禁銅罷冶,則物價當減。願下陝西州縣,凡有市買,並准度銅錢之直,以平其價。」詔用其言,而豪賈富家多不便。
徽宗嗣位,通判鳳州馬景夷言:「陝西自去年罷使銅錢,續追官措置錢法,未聞有深究錢弊輕重灼見利害者。銅錢流注天下,雖千百年未嘗有輕重之患。獨鐵錢局於一路,所可通交易有無者,限以十州之地,欲無滯礙,安可得乎?又諸州錢監鼓鑄不已,歲月增多,以鼓鑄無窮之錢,而供流轉有限之用,更數十年,積滯一隅,暴如丘山,公私為害,又倍於今日矣。謂宜弛其禁界,許鄰近陝西、河東等路特不入京城外,凡解鹽地州縣並許通行折二鐵錢。如此則流注無窮,久遠自無輕重之患。」繼而言者謂:「鐵錢重滯,難以齎遠,民間皆願複用銅錢。當公私匱乏之時,諸路州縣官私銅錢積貯萬數,反無所用。」乃詔銅鐵錢聽民間通行,而銅錢止用糴買。
建中靖國元年,陝西轉運副使孫傑以鐵錢多而銅錢少,請複鑄銅錢,候銅鐵錢輕重稍均,即聽兼鑄。崇甯元年,前陝西轉運判官都貺複請權罷陝西鑄鐵錢。戶部尚書吳居厚言:「江、池、饒、建錢額不敷,議減銅增鉛、錫,歲可省銅三十余萬斤,計增鑄錢十五萬九千餘緡。所鑄光明堅韌,與見行錢不異。」詔可。然課猶不登。二年,居厚乃請檢用前後上供鑄錢條約,視其登耗之數,別定勸沮之法。
會蔡京當政,將以利惑人主,托假紹述,肆為紛更。有許天啟者,京之党也,時為陝西轉運副使,迎合京意,請鑄當十錢。五月,始令陝西及江、池、饒、建州,以歲所鑄小平錢增料改鑄當五大銅錢,以「聖宋通寶」為文,繼而並令舒、睦、衡、鄂錢監,用陝西式鑄折十錢,限今歲鑄三十萬緡,鐵錢二百萬緡。募私鑄人一為官匠,並其家設營以居之,號鑄錢院,謂得昔人招天下亡命即山鑄錢之意。所鑄銅錢通行諸路,而陝西、河東、四川系鐵錢地者禁之,第鑄于陝西鐵錢地而已。
自熙寧以來,折二錢雖行民間,法不許運致京師,故諸州所積甚多。至是,發運司因請以官帑所有折二錢改鑄折十錢。三年,遂罷鑄小平錢及折五錢。置監於京城所,複徐州寶豐、衛州黎陽監,並改鑄折二錢為折十,舊折二錢期一歲勿用。大嚴私鑄之令,民間所用鍮石器物,並官造鬻之,輒鑄者依私有法加二等。命諸路轉運司於沿流順便地,隨宜增置錢監,俾民以所有折二錢換納於官,運致所增監改鑄折十錢。二廣產鐵,令鼓鑄小鐵錢,止行于兩路;其公私銅錢兌換運輸元豐庫,仍於潯州置鐵錢監,依陝西料例鑄當二錢。
四年,立錢綱驗樣法。崇寧監以所鑄禦書當十錢來上,緡用銅九斤七兩有奇,鉛半之,錫居三之一。詔頒其式于諸路,令赤仄及烏背,書畫分明。時趙挺之為門下侍郎,繼拜右僕射,與蔡京議多不合,因極言當十錢不便,私鑄浸廣。乃令提刑司歲較巡捕官一路所獲多寡,繼令福建、廣南毋行用,第鑄以上供及給他路。凡為人附帶若封識影庇私鑄錢者,悉論以法,毋得蔭贖。其置鑄錢院,蓋將以盡收所在亡命盜鑄之人,然犯法者不為止。乃命荊湖南北、江南東西、兩浙並以折十錢為折五,舊折二錢仍舊。慮冒法入東北也,今以江為界,淮南重寶錢亦作當五用焉。
五年,兩浙盜鑄尤甚,小平錢益少,市易濡滯。遂命以折五、折十上供,小平錢留本路;江、池、饒、建、韶州錢監,歲課以八分鑄小平錢,二分鑄當十錢。俄詔廣南、江南、福建、兩浙、荊湖、淮南用折二錢改鑄折十錢皆罷,其創置鑄錢院及招置錢戶並停。繼複罷鑄當十二分之令,盡鑄小平錢。荊湖、江南、兩浙、淮南重寶錢作當三,在京、京畿、京東西、河東、河北、陝西、熙河作當五。通寶錢所鑄未多,在官者悉封樁,在民間者以小平錢納換。旋複詔京畿、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熙河當十錢仍舊,兩浙作當三,江南、淮南、荊湖作當五。時錢幣苦重,條序不一,私鑄日甚。禦史沈畸奏曰:「小錢便民久矣。古者軍興,錫賞不繼,或以一當百,或以一當千。此權時之宜,豈可行於太平無事之日哉?當十鼓鑄,有數倍之息,雖日漸之,其勢不可遏。」未幾,詔當十錢止行于京師、陝西、河東、河北。俄並畿內用之,余路悉禁。期一季送官,償以小錢,換納到者輸于元豐、崇寧庫,而私錢亦限一季自致,計銅直增二分,償以小錢,隱藏者論如法。尋詔鄭州、西京亦聽用折十錢,禁貿易為二價者。東南諸監增鑄小平錢,以待償錢,而私錢亦改鑄焉。
折十錢為幣既重,一旦更令,則民驟失厚利。又諸路或用或否,往往不盡輸于官,冒法私販。始令四輔、畿內、開封府許搜索舟車,賞視舊法增倍。水陸所由,官司失察者皆停替,而受納不揀選、容私錢其間者,以差定罪法。又以私錢猥多,不能悉禁,乃令外路每一私錢,計小平錢三,以小錢易於官,在京以四小平錢易之。京師出納及民間貿易,並大小錢參用,而私鑄小平錢輒行用。立搜索告捕罪賞,越江、淮入汴錢至京者,一依當十錢法。禦史張茂直請嚴私販當十之令,綱舟載卸,皆選官監索,保無藏匿,舟車兜擔,即疑慮私販者,並聽搜索;而福建民或私鑄轉入淮、浙、京東等路者,所由州縣官司皆治漏逸之罪,不以赦免。法滋密矣。
大觀元年,張茂直複言:「州縣督捕加峻,私小黃錢投委江河,不敢複出。請令東南州縣置水匱封鍵於闤闠中,聽民以私錢自投,如自首法。當三、當五錢,舟船附帶者,亦多棄之江河,請下諸路撈漉。」
時蔡京複相,再主用折十錢。二月,首鑄禦書當十錢,以京畿錢監所得私錢改鑄。尋興複京畿兩監,以轉運使宋喬年領之,用提舉京畿鑄錢司為名。喬年鑄烏背漉銅錢來上,詔以漉銅式頒行諸路。
京之初為折十錢,人不以為便,帝亦知之。故崇寧四年以後,稍更其法,及京去位,遂詔諭中外。京再得政複行之,知盜鑄者必眾,將威以刑。會有告蘇州章綖盜鑄數千萬緡,遂興大獄。初遣李孝壽,又遣沈畸、蕭服,末以命知蘇州孫傑、發運副使吳擇仁。綖坐刺流海島,連坐者十余人,時皆冤之。於是頒行大觀新修錢法于天下,申命開封府尹少、外路監司,各分州郡舉行,按舉能否,月檢會法令,使民知禁。用孫傑言,盜鑄依淮東重法地,囊橐強盜之家,籍其財以待賞,居停鄰保並均備告驗;私錢依私茶法;給隨行物;州常樁盜鑄賞錢五千饒,州縣稽于施行,監司失察,不以赦原。是歲,京畿既置錢監,乃專鑄當十大錢,而小平錢則鑄于諸路。既而當十錢少,複置真州鑄錢監,以本路所換錢不依式者及諸司當二見緡,用舊式改鑄當十錢。
明年,令江、池、饒、建州錢監,自來歲以鑄當十五分鑄小平錢。申嚴私鑄之法,即托權要事勢,度越關津,拒捍搜索者,雖輕以違制論,載禦物者同之。初,崇寧五年,始禁陝西鐵錢行於興元府等界。至是,又以鐵錢猥多,禁陝西鐵錢入蜀。有董奎者,為走馬承受,遂令以鐵錢三折銅錢一。事聞,責奎以妄肆胸臆,致幣輕物重,奎遂即罪。
三年,申當十錢行使之令,益以京東、京西,而河北並邊州縣鎮砦、四榷場及登、萊、密州緣海縣鎮等皆禁。時蔡京複罷政矣。四年,詔:「鼓鑄當十錢多,慮法隨以弊,其止鑄舊額小平錢。」張商英為相,奏言:「當十錢為害久矣。舊小平錢有出門之禁,故四方客旅之貨,交易得錢,必大半入中末鹽鈔,收買告牒,而余錢又流布在市井,此上下內外交相養。自當十錢行,以一夫而負八十千,小車載四百千,錢既為輕齎之物,則告牒為滯貨,鹽鈔非得虛抬之息則不行。臣今欲借內庫並密院諸司封樁綢絹、金銀並鹽鈔,下令折十錢限民半年所在送官,十千給銀絹各一匹兩,限竟毋更用。俟錢入官,擇其惡者鑄小平錢,存其好者折三行用。如此則錢法、鈔法不相低昂,可以復舊。」
利州路提刑司言:「舊銅鐵錢輕重相尋,以大鐵錢一折小銅錢二;今大鐵錢五止當一銅錢,比舊輕十倍。又流入川界,錢輕物重,頗類陝西。欲將折二大鐵錢以一折一,雖稍減錢數,錢必稍重。」詔許陝西鐵錢入蜀仍舊,盡釋其禁,且命以今物價量宜裁之。
政和元年詔:「錢重則物輕,錢輕則物重,其勢然也。今諸路所鑄小平錢,行之久而無弊,多而不壅,為利博矣。往歲圖利之臣鼓鑄當十錢,苟濟目前,不究悠久,公私為害,用之幾十年,其法日弊而不勝。奸猾之民規利冒法,銷毀當二、小平錢,所在盜鑄,濫錢益多,百物增價。若不早革,即弊無已時。其官私見在當十錢,可並作當三,以為定制。尚慮豪猾憚於折閱,胥動浮言,可內自京尹,外逮監司、郡縣,悉心開諭。」
自當十錢行,抵冒者多。大觀四年,星變,赦天下。凡以私錢得罪,有司上名數,亡慮十余萬人。蔡京罔上毒民,可謂烈矣。時禦府之用日廣,東南錢額不敷,宣和以後尤甚。乃令饒、贛錢監鑄小平錢,每緡用鐵三兩,而倍損其銅,稍損其鉛。繼又令江、池、饒錢監,盡以小平錢改鑄當二錢,以紓用度,然有司猶數告之。靖康元年,罷政和敕陝西路用銅錢斷徒二年配千里法。
初,蔡京主行夾錫錢,詔鑄於陝西,亦命轉運副使許天啟推行。其法以夾錫錢一折銅錢二,每緡用銅八斤,黑錫半之,白錫又半之。既而河東轉運使洪中孚請通行於天下,京欲用其言,會罷政。大觀元年,京複相,遂降錢式及錫母于鑄錢之路,鑄錢院專用鼓鑄,若產銅地始聽兼鑄小平錢。複用轉運司及提刑司參領其事,衡州熙甯、鄂州寶泉、舒州同安監暨廣南皆鑄焉。二年,江南東西、福建、兩浙許鑄使鐵錢。三年,京複罷政,詔以兩浙鑄夾錫錢擾民,凡東南所鑄皆罷。明年,並河北、河東、京東等路罷之,所在監、院皆廢。惟河東三路聽存舊監,以鑄銅、鐵錢;產銅郡縣聽存,用改鑄小平錢。
政和元年,錢輕物重,細民艱食,詔:「應陝西舊行使鐵錢地,並依元豐年大鐵錢折二,公私通行,夾錫錢同之,毋得分別。見存鐵錢,毋改更鑄夾錫,河東官私折二、夾錫錢同之。」
童貫宣撫陝西,以詔亟平物價,帥臣徐處仁切責其非,坐貶。錢即經略鄜延,抗疏言:「詳考詔旨,謂鐵錢複行,與夾錫並用。慮奸民妄作輕重,欲維持推行,俾錢物相直,非欲以威力脅制百姓,頓減物價於一兩月之間。今宣撫司裁損米穀、布帛、金銀之價,殆非人情。徐處仁言雖未盡,所見為長,望速詢其實。如臣言乖謬,願同處仁貶。」詔即妄有建明,毀辱使命,謫置偏州。尋亦罷行夾錫錢,且禁裁物價,民商貿易,各從其便。繼而童貫複請與舊法鐵錢並折二通行。知閿鄉縣論九齡俄坐以銅錢一估夾錫錢七八,並知州王寀、轉運副使張深俱被劾。時關中錢甚輕,夾錫欲以重之,其實與鐵錢等,物價日增,患甚於當十。
二年,蔡京複得政,條奏廣、惠、康、賀、衡、鄂、舒州昨鑄夾錫錢精善,請複鑄如故。廣西、湖北、淮東如之,且命諸路以銅錢監複改鑄夾錫,遂以政和錢頒式焉。夾錫錢既複推行,錢輕不與銅等,而法必欲其重,乃嚴擅易抬減之令。凡以金銀、絲帛等物貿易,有弗受夾錫、須要銅錢者,聽人告論,以法懲治。市井細民朝夕鬻餅餌熟食以自給者,或不免於告罰。未幾,以夾錫錢不以何路所鑄,並聽通行。
陝西用「政和通寶」舊大鐵錢,與夾錫錢雜。慮流轉諸路,四年,詔毋更行用,致令諸監改鑄夾錫錢,在民間者赴官換綢。鄭居中、劉正夫為相,以為不便,令淮南夾錫錢期三日官私俱禁不用,仍罷鼓鑄,夾錫錢悉輦樁關中。尋詔河東、陝西外,余路並罷;俄詔並河東罷鑄夾錫錢,止用舊法鼓鑄。重和元年,權罷京西鑄夾錫錢,繼以關中糴買,用之通流,複命鼓鑄,專給關中。夾錫行,小民往往以藥點染,與銅錢相亂,河北漕臣張翬等嘗坐貶焉。
先是,江池饒州、建寧府四監,歲鑄錢百三十四萬緡,充上供;衡、舒、嚴、鄂、韶、梧州六監,歲鑄錢百五十六萬緡,充逐路支用。建炎經兵,鼓鑄皆廢。紹興初,並廣甯監於虔州,並永豐監于饒州,歲鑄才及八萬緡。以銅、鐵、鉛、錫之入,不及於舊,而官吏稍廩工作之費,視前日自若也,每鑄錢一千,率用本錢二千四百文。時范汝為作亂,權罷建州鼓鑄,尋復舊,泉司供給銅、錫六十五萬餘斤。
六年,斂民間銅器,詔民私鑄銅器者徒二年。贛、饒二監新額錢四十萬緡,提點官趙伯瑜以為得不償費,罷鼓鑄,盡取木炭銅鉛本錢及官吏闕額衣糧水腳之屬,湊為年計。十三年,韓球為使,複鑄新錢,興廢坑治,至於發塚墓,壞廬舍,籍冶戶姓名,以膽水盛時浸銅之數為額。浸銅之法:以生鐵鍛成薄片,排置膽水槽中浸漬數日,鐵片為膽水所薄,上生赤煤,取刮鐵煤入爐,三煉成銅。大率用鐵二斤四兩,得銅一斤。饒州興利場、信州鉛山場各有歲額,所謂膽銅也。
無銅可輸者,至熔錢為銅,然所鑄亦才及十萬緡。
二十四年,罷鐵錢司歸之漕司。二十七年,出版曹錢八萬緡為鑄本,歲權以十五萬緡為額。複饒、贛、韶鑄錢監,以漕臣往來措置,通判主之。殿中侍御史王珪言泉司不可廢,複以戶部侍郎榮薿提領,許置官屬二員。二十八年,出禦府銅器千五百事付泉司,大索民間銅器,得銅二百余萬斤,寺觀鐘、磬、鐃、鈸既籍定投稅外,不得添鑄。二十九年,令命官之家留見錢二萬貫,民庶半之,餘限二年聽轉易金銀,算請茶、鹽、香、礬鈔引之類,越數寄隱,許人告。
以李植提點鑄錢公事,植言:「歲額內藏庫二十三萬緡,右藏庫七十余萬緡,皆至道以後數也。紹興以來,歲收銅二十四萬斤,鉛二十萬斤,錫五百斤,僅可鑄錢一十萬緡。諸道拘到銅器二百萬斤,附以鉛、錫,可鑄六十萬緡。然拘者不可以常,唯當據坑冶所產。」下工部,權以五十萬緡為額。又明年,才鑄及十萬緡。今泉司歲額增至十五萬緡,小平錢一萬八千緡,折二錢六萬六千緡。歲費鑄本及起綱糜費約二十六萬緡,司屬之費又約二萬緡,東南十一路一百一十八州之所供,有坑冶課利錢、木炭錢、錫本錢,約二十一萬緡,比歲所收不過十五六萬緡耳。歲額:金一百二十八兩,銀無額,以七分入內庫,三分歸本司,銅三十九萬五千八百斤,鉛三十七萬七千九百斤,錫一萬九千八百七十五斤,鐵二百三十二萬八千斤,比歲所榷十無二三。每當二錢千,重四斤五兩;小平錢千,重四斤十三兩;視舊制,銅少鉛多,錢愈鍥薄矣。
孝宗隆興元年,詔鑄當二、小平錢,如紹興之初。乾、淳迄於嘉泰、開禧皆如之。
乾道六年,並鑄錢司歸發運司,尋複置。八年,饒州、贛州複名置提點官。以新鑄錢殽雜,提點鑄錢及永平監官、左藏西庫監官、戶部工部長貳官責降有差。九年,大江之西及湖、廣間多毀錢,夾以沙泥重鑄,號「沙尾錢」,詔嚴禁之。淳熙二年,並贛司歸饒州。慶元三年,複禁銅器,期兩月鬻於官,每兩三十。湖州舊鬻監,至是官自鑄之。二年,禁銷錢為銅器者,以違制論,爐戶決配海外。
複神泉監,以所括銅器鑄當三大錢,隸工部。
舊額,內帑歲收新錢一百五萬,江、池、饒、建四監。
而每年退卻六十萬,三年一郊,又以三百萬輸三司,是內帑年才得十一萬六千餘緡,而左藏得九十三萬三千餘緡。今歲額止十五萬,而隸封樁者半,內藏者半,左藏鹹無焉。
又自置市舶于浙、于閩、於廣,舶商往來,錢寶所由以泄,是以自臨安出門,下江海,皆有禁。淳熙九年,詔廣、泉、明、秀漏泄銅錢,坐其守臣。嘉定元年,三省言:「自來有市舶處,不許私發番船。紹興末,臣僚言:泉、廣二舶司及西、南二泉司,遣舟回易,悉載金錢。四司既自犯法,郡縣巡尉其能誰何?至於淮、楚屯兵,月費五十萬,見緡居其半,南北貿易緡錢之入敵境者,不知其幾。於是沿邊皆用鐵錢矣。」
淮南舊鑄銅錢。乾道初,詔兩淮、京西悉用鐵錢。荊門隸湖北,以地接襄、峴,亦用鐵錢。六年,先是,以和州舊有錢監,舒州山口鎮亦有古監,詔司農丞許子中往淮西措置。於是子中以舒、蘄、黃皆產鐵,請各置監,舒州同安監,蘄州新春監,黃州齊安監。
且鑄折二錢。以發運司通領四監。江之廣寧監,興國之大冶監,臨江之豐餘監,撫之裕國監。
子中所領三監,歲合認三十萬貫,其大小鐵錢,令兩淮通行。七年,舒、蘄守臣皆以鑄錢增美遷官,然淮民為之大擾。八年,以江州、興國軍鐵冶額虧,守貳及大冶知縣各降一官。
淳熙五年,詔舒州歲增鑄十萬貫,以三十萬貫為額;蘄州增鑄五萬貫,以十五萬貫為額。如更增鑄,優與推賞。禦史黃洽言:「興天下之利者,不窮天下之力。舒、蘄歲鑄四十五萬不易為也。又有增鑄之賞,恐其難繼。」詔除之。八年,以舒州水遠,薪炭不便,減額五萬貫。明年,又減十萬貫,與蘄州並以十五萬貫為額。十年,並舒州之宿城監入同安監。十二年,詔舒、蘄鑄鐵錢,並增五萬貫,以「淳熙通寶」為文。
光宗紹熙二年,減蘄春、同安兩監歲鑄各十萬貫。嘉泰三年,罷舒、蘄鼓鑄;開禧三年,複之。
嘉定五年,臣僚言江北以銅錢一折鐵錢四,禁之。時銅錢之在江北者,自乾道以來,悉以鐵錢易之,或以會子一貫易銅錢一貫。其銅錢輸送行在及建康、鎮江府。凡沿江私度及邊徑嚴禁漏泄,及於邊界三裏內立堠,如出界法;其易京西銅錢,如兩淮例。京西、湖北之鐵錢,則取給於漢陽監及興國富民監,後並富民監於漢陽監,以二十萬為額。
前宋時,川、陝皆行鐵錢,益、利、夔皆即山冶鑄。紹興九年,詔陝西諸路複行鐵錢。十五年,置利州紹興監,鑄錢十萬緡以救錢引。二十二年,複嘉之豐遠、邛之惠民二監,鑄小平錢。二十三年,詔利州並鑄折二錢,後又鑄折二錢。淳熙十五年,四川餉臣言:「諸州行使兩界錢引,全籍鐵錢稱提,止有利州紹興監歲鑄折三錢三萬四千五百貫有奇,邛州惠民監歲鑄折三錢一萬二千五百貫。今大安軍淳熙、新興、迎恩三爐,出生鐵四十九萬三千斤,利之昭化、嘉川縣亦有爐,新產鐵三十余萬斤。乞從鼓鑄。」嘉定元年,即利州鑄當五大錢。三年,制司欲盡收舊引,又于紹興、惠民二監歲鑄三十萬貫,其料並同當三錢。若四川銅錢,淳熙間易送湖廣總所儲之,後又交卸於江陵。
寶慶元年,新錢以「大宋元寶」為文。端平元年,以膽銅所鑄之錢不耐久,舊錢之精緻者泄於海舶,申嚴下海之禁。嘉熙元年,新錢當二並小平錢並以「嘉熙通寶」為文,當三錢以「嘉熙重寶」為文。
淳祐四年,右諫議大夫劉晉之言:「巨家停積,猶可以發洩;銅器鉟銷,猶可以上遏;唯一入海舟,往而不返。」於是複申嚴漏泄之禁。
八年,監察禦史陳求魯言:「議者謂楮便於運轉,故錢廢于蟄藏;自稱提之屢更,圜法為無用。急於扶楮者,至嗾盜賊以窺人之閫奧,峻刑法以發人之窖藏,然不思患在於錢之荒,而不在於錢之積。夫錢貴則物宜賤,今物與錢俱重,此一世之所共憂也。蕃舶巨艘,形若山嶽,乘風駕浪,深入遐陬。販於中國者皆浮靡無用之異物,而泄於外夷者乃國家富貴之操柄。所得幾何,所失者不可勝計矣。京城之銷金,衢、信之鍮器,醴、泉之樂具,皆出於錢。臨川、隆興、桂林之銅工,尤多於諸郡。姑以長沙一郡言之,烏山銅爐之所六十有四,麻潭鵝羊山銅戶數百余家,錢之不壞於器物者無幾。今京邑鍮銅器用之類,鬻賣公行於都市。畿甸之近,一繩以法,由內及外,觀聽聿新,則鉟銷之奸知畏矣。香、藥、象、犀之類異物之珍奇可悅者,本無適用之實,服禦之間昭示儉德,自上化下,風俗丕變,則漏泄之弊少息矣。此端本澄源之道也。」有旨從之。
十年,以會價低減,複申嚴下海之禁。十二年,申嚴鉟銷之禁及偽造泄之法。咸淳元年,複申嚴鉟銷、漏禁。寶祐元年,新錢以「皇宋元寶」為文。
志第一百三十四食貨下三
○會子鹽上
會子、交子之法,蓋有取于唐之飛錢。真宗時,張詠鎮蜀,患蜀人鐵錢重,不便貿易,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緡,以三年為一界而換之。六十五年為二十二界,謂之交子,富民十六戶主之。後富民貲稍衰,不能償所負,爭訟不息。轉運使薛田、張若穀請置益州交子務,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從其議。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緡為額。
神宗熙甯初,立偽造罪賞如官印文書法。河東運鐵錢勞費,公私苦之。二年,乃詔置交子務於潞州。轉運司以其法行則鹽、礬不售,有害入中糧草,遂奏罷之。四年,複行於陝西,而罷永興軍鹽鈔場,文彥博言其不便;會張景憲出使延州還,亦謂可行於蜀不可行於陝西,未幾竟罷。五年,交子二十二界將易,而後界給用已多,詔更造二十五界者百二十五萬,以償二十三界之數,交子有兩界自此始。時交子給多而錢不足,致價太賤,既而竟無實錢,法不可行。而措置熙河財利孫迥言:「商人買販,牟利於官,且損鈔價。」於是罷陝西交子法。
紹聖以後,界率增造,以給陝西沿邊糴買及募兵之用,少者數十萬緡,多者或至數百萬緡;而成都之用,又請印造,故每歲書放亦無定數。
崇寧三年,置京西北路專切管幹通行交子所,效川峽路立偽造法。通情轉用並鄰人不告者,皆罪之;私造交子紙者,罪以徒配。四年,令諸路更用錢引,准新樣印製,四川如舊法。罷在京並永興軍交子務,在京官吏,並歸買鈔所。時錢引通行諸路,惟閩、浙、湖、廣不行,趙挺之以為閩乃蔡京鄉里,故得免焉。明年,尚書省言:「錢引本以代鹽鈔,而諸路行之不通,欲權罷印製。在官者,如舊法更印解鹽鈔;民間者,許貿易,漸赴買鈔所如鈔法分數計給。」從之。
大觀元年,詔改四川交子務為錢引務。自用兵取湟、廓、西寧,藉其法以助邊費,較天聖一界逾二十倍,而價愈損。及更界年,新交子一當舊者四,故更張之。以四十三界引准書放數,仍用舊印行之,使人不疑擾,自後並更為錢引。二年,而陝西、河東皆以舊錢引入成都換易,故四川有壅遏之弊,河、陝有道途之艱,豪家因得以損直斂取。乃詔永興軍更置務納換陝西、河東引,仍遣文臣二人監之。八月,知威州張持奏:「本路引一千者今僅直十之一,若出入無弊,可直八百,流通用之,官吏奉舊並用引,請稍給錢便用。」擢持為成都路轉運判官,提舉川引。後引價益賤,不可用,持複別用印押以給官吏,他無印押者皆棄無用。言者論其非法,持坐遠謫。三年,詔錢引四十一界至四十二界毋收易,自後止如天聖額書放,銅錢地內勿用。四年,假四川提舉諸司封樁錢五十萬緡為成都務本,侵移者准常平法。
政和元年,戶部言成都漕司奏:「昨令輸官之引,以十分為率,三分用民戶所有,而七分赴官場買納,由是人以七分為疑。請自今無計以三七分之數,並許通用,願買納者聽。民間舊以本錢未至,引價大損,故州官官錢亦減數收市;今本錢已足,請勿減數以祛民惑。又請四十三界引俟界滿勿換給,自四十四界為改法之首。」而戶部詳度欲止行四十四界,其四十五界勿印。若通行及乏用,聽于界內續增其新引給換之,餘如舊鬻之,或于給錢之所易錢儲以為本,移用者如擅支封樁錢法。詔可。靖康元年,令川引並如舊即成都府務納換。以置務成都,便利歲久,至諸州則有料次交雜之弊,故有是詔。
大凡舊歲造一界,備本錢三十六萬緡,新舊相因。大觀中,不蓄本錢而增造無藝,至引一緡當錢十數。及張商英秉政,奉詔複循舊法。宣和中,商英錄奏當時所行,以為自舊法之用,至今引價複平。
高宗紹興元年,有司因婺州屯兵,請樁辦合用錢,而路不通舟,錢重難致。乃造關子付婺州,召商人入中,執關於榷貨務請錢,願得茶、鹽、香貨鈔引者聽。於是州縣以關子充糴本,未免抑配,而榷貨務又止以日輸三分之一償之,人皆嗟怨。六年,詔置行在交子務。臣僚言:「朝廷措置見錢關子,有司浸失本意,改為交子。官無本錢,民何以信?」於是罷交子務,令榷貨務儲見錢印造關子。二十九年,印公據、關子,付三路總領所:淮西、湖廣關子各八十萬緡,淮東公據四十萬緡,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內關子作三年行使,公據二年,許錢銀中半入納。
三十年,戶部侍郎錢端禮被旨造會子,儲見錢,於城內外流轉;其合發官錢,並許兌會子輸左藏庫。明年,詔會子務隸都茶場。三十二年,定偽造會子法。犯人處斬。賞錢十貫,不願受者,補進義校尉。若徒中及庇匿者能告首,免罪受賞,願補官者聽。
當時會紙取于徽、池,續造于成都,又造于臨安。會子初行,止於兩浙,後通行於淮、浙、湖北、京西。除亭戶鹽本用錢,其路不通舟處上供等錢,許盡輸會子;其沿流州軍,錢、會中半;民間典賣田宅、馬牛、舟車等如之,全用會子者聽。
孝宗隆興元年,詔會子以「隆興尚書戶部官印會子之印」為文,更造五百文會,又造二百、三百文會。置江州會子務。乾道二年,以會子之弊,出內庫及南庫銀一百萬收之。二年,以民間會子破損,別造五百萬換給。又詔損會貫百錢數可驗者,並作上供錢入輸,巨室以低價收者坐之。四年,以取到舊會毀抹付會子局重造,三年立為一界,界以一千萬貫為額,隨界造新換舊。以戶部尚書曾懷同共措置,鑄「提領措置會子庫」印。每道收靡費錢二十足,零百半之。凡舊會破損,貫百字存、印文可驗者,即與兌換。五年,令行在榷貨務、都茶場將請算茶、鹽、香、礬鈔引,權許收換第一界,自後每界收換如之。其州縣諸色綱錢,以七分收錢,三分收會。九年,定捕造偽會之賞。
淳熙元年,詔左藏南上庫給會子二十五萬,收買臨安、平江、紹興、明秀州額外浮鹽,其齎到鈔錢,令榷貨務月終輸封樁庫,以備迴圈換易會子。三年,詔第三界、四界各展限三年,令都茶場會子庫以第四界續印會子二百萬貯南庫。當時戶部歲入一千二百萬,其半為會子,而南庫以金銀換收者四百萬,流行於界外者才二百萬耳。光宗紹熙元年,詔第七、第八界會子各展三年。臣僚言:「會子界以三年為限,今展至再,則為九年,何以示信?」於是詔造第十界立定年限。
慶元元年,詔會子界以三千萬為額。嘉定二年,以三界會子數多,稱提無策,會十一界除已收換,尚有一千三百六十萬餘貫,十二界、十三界除燒毀尚有一萬二百餘萬貫。十二界四千七百萬餘貫,十三界五千七百萬餘貫。詔封樁庫撥金一百五萬兩,兩為錢四十貫。
度牒七千道,每道為錢一千貫。
官告綾紙、乳香,乳香每套一貫六百文。
湊成三千餘,添貼臨安府官局,收易舊會,品搭入輸。十一界會子二分,十二、十三界會子各四分。
以舊會之二,易新會之一。泉州守臣宋均、南劍州守臣趙崇亢、陳宓,皆以稱提失職,責降有差。
紹定五年,兩界會子已及三億二千九百余萬。端平二年,臣僚言:「兩界會子,遠者曾未數載,近者甫及期年,非有破壞塗汙之弊,今當以所收之會付封樁庫貯之,脫有緩急,或可濟事。」有旨從之。淳熙二年,宗正丞韓祥奏:「壞楮幣者只緣變更,救楮幣者無如收減。自去年至今,楮價粗定,不至折閱者,不變更之力也。今已罷諸造紙局及諸州科買楮皮,更多方收減,則楮價有可增之理。」上曰:「善。」三年,臣僚言:「今官印之數雖損,而偽造之券愈增;且以十五、十六界會子言之,其所入之數,宜減於所出之數。今收換之際,元額既溢,舉者未已。若非偽造,其何能致多如是?大抵前之二界,盡用川紙,物料既精,工制不苟,民欲為偽,尚或難之。迨十七界之更印,已雜用川、杜之紙,至十八界則全用杜紙矣。紙既可以自造,價且五倍於前,故昔之為偽者難,今之為偽者易。人心循利,甚於畏法,況利可立致,而刑未即加者乎?臣愚以為抄撩之際,增添紙料,寬假工程,務極精緻,使人不能為偽者,上也;禁捕之法,厚為之勸,厲為之防,使人不敢為偽者,次也。」七年,以十八界與十七界會子更不立限,永遠行使。十一年,以會價增減課其官吏。景定四年,以收買逾限之田,複日增印會子一十五萬貫。
鹹淳四年,以近頒見錢關子,貫作七百七十文足,十八界每道作二百五十七文足,三道准關子一貫,同見錢轉使,公私擅減者,官以贓論,吏則配籍。五年,複申嚴關子減落之禁。七年,以行在紙局所造關子紙不精,命四川制使抄造輸送,每歲以二千萬作四綱。
川引自張浚開宣府,趙開為總餉,以供糴本,以給軍需,增印日多,莫能禁止。七年,川、陝副帥吳玠請置銀會於河池,不許。蓋前宋時,蜀交出放兩界,每界一百二十余萬。今三界通行,為三千七百八十余萬,至紹興末,積至四千一百四十七萬餘貫;所貯鐵錢,僅及七十萬貫,以鹽酒等陰為稱提。是以餉臣王之望亦謂添印錢引以救目前,不得不為朝廷遠慮。詔添印三百萬,之望止添印一百萬。孝宗隆興二年,餉臣趙沂添印二百萬。淳熙五年,以蜀引增至四千五百余萬,立額不令再增。光宗紹熙二年,詔川引展界行使。甯宗嘉泰末,兩界出放凡五千三百余萬緡,通三界出放益多矣。
開禧末,餉臣陳鹹以歲用不足,嘗為小會,卒不能行。嘉定初,每緡止直鐵錢四百以下,咸乃出金銀、度牒一千三百萬,收回半界,期以歲終不用。然四川諸州,去總所遠者千數百里,期限已逼,受給之際,吏複為奸。於是商賈不行,民皆嗟怨,一引之直,僅售百錢。制司乃諭人除易一千三百萬引,三界依舊通行,又檄總所取金銀就成都置場收兌,民心稍定。自後引直鐵錢五百有奇,若關外用銅錢,引直五百七十錢而已。
喜定三年春,制、總司收換九十一界二千九百余萬緡;其千二百萬緡,以茶馬司羨余錢及制司空名官告,總所樁金銀、度牒對鑿,餘以九十三界錢引收兌;又造九十四界錢引五百萬緡,以收前宣撫程松所增之數;凡民間輸者,每引百貼八千。其金銀品搭,率用新引七分,金銀三分,其金銀品色官稱,不無少虧,每舊引百,貼納二十引。蓋自元年、三年兩收舊引,而引直遂複如故。昔高宗因論四川交子,最善沈該稱提之說,謂官中常有錢百萬緡,如交子價減,官用餞買之,方得無弊。
九年,四川安撫制置大使司言:「川引每界舊例三年一易。自開禧軍興以後,用度不給,展年收兌,遂至兩界、三界通使;然率以三年界滿,方出令展界,以致民聽惶惑。今欲以十年為一界,著為定令,則民旅不復懷疑。」從之。
寶祐四年台臣奏:「川引、銀會之弊,皆因自印自用,有出無收。今當拘其印造之權,歸之朝廷,仿十八界會子造四川會子,視淳祐之令,作七百七十陌,於四川州縣公私行使。兩料川引並毀,見在銀會姑存。舊引既清,新會有限,則楮價不損。物價自平,公私俱便矣。」有旨從之。鹹淳五年,複以會板發下成都運司掌之,從制司抄紙發往運司印造畢功,發回制司,用總所印行使,歲以五百萬為額。
紹興末,會子未有兩淮、湖廣之分,其後會子太多而本錢不足,遂致有弊。乾道二年,詔別印二百、三百、五百、一貫交子三百萬,止行使於兩淮,其舊會聽對易。凡入輸買賣,並以交子及錢中半。如往來不使,詔給交子、會子各二十萬,付鎮江、建康府榷貨務,使淮人之過江、江南人之渡淮者,皆得對易迴圈以用。然自紹興末年,銅錢禁用於淮而易以鐵錢,會子既用於淮而易以交子,於是商賈不行,淮民以困。右司諫陳良祐言交子不便,詔兩淮郡守、漕臣調其利害,皆謂所降交子數多,而銅錢並會子不過江,是致民旅未便。於是詔銅錢並會子依舊過江行用,民間交子許作見錢輸官,凡官交,盡數輸行在左藏庫。
三年,詔造新交子一百三十萬,付淮南漕司分給州軍對換行使,不限以年;其運司見儲交子,先付南庫交收。紹熙三年,詔新造交子三百萬貫,以二百萬付淮東,一百萬付淮西,每貫准鐵錢七百七十文足,以三年為界。慶元四年,詔兩淮第二界會子限滿,明年六月,更展一界。嘉定十一年,造兩淮交子二百萬,增印三百萬。十三年,印二百萬,增印一百五十萬。十四年、十五年,皆及三百萬。自是其數日增,價亦日損,稱提無術,但屢與展界而已。
初,襄、郢等處大軍支請,以錢銀品搭。孝宗隆興元年,始措置于大軍庫儲見錢,印造五百並一貫直便會子,發赴軍前,並當見錢流轉。印造之權既專,印造之數日益;且總所所給止行于本路,而荊南水陸要衝,商賈必由之地,流通不便。乾道三年,收其會子印板。四年,以淮西總所關子二十萬,都茶場鈔引八十萬,付湖北漕司收換,輸左藏庫,又命降銀錢收之。五年,詔戶部給行在所會子五十萬,付荊南府兌換。淳熙七年,詔會子庫先造會子一百萬,降付湖廣總所收換破會。十一年,臣僚言:「湖北會子創于隆興初,迄今二十二年,不曾兌易,稱提不行。」詔湖廣總領同帥、漕議經久利便。帥、漕、總領言:「乞印給一貫、五百例湖北會子二百萬貫,收換舊會,庶幾流轉通快,經久可行。」從之。
十三年,詔湖廣會子仍以三年為界。紹熙元年,詔湖廣總所將見行及樁貯新舊會取數,仿行在例立界收換。餉臣梁總奏:「自來不曾立界,但破損者即行換易,除累易外,尚有五百四十余萬,見在民間行用。乞別樣製作兩界,印造收換。」從之。
嘉定五年,湖廣餉臣王釜,請以度牒、茶引兌第五界舊會,每度牒一道,價千五百緡,又貼搭茶引一千五百緡,方許收買,期以一月。然京湖二十一州止置三場,不便。制臣劉光祖乃會總所以第六界新會五萬緡,令軍民以舊楮二而易其一;繼又令軍民以一楮半而易其一;又請於朝添給新楮十萬,軍民賴之。十四年,造湖廣會子三十萬易破會。十七年,造湖廣第六界會子二百萬。嘉熙二年,撥第七界湖廣會九百萬付督視參政行府。寶祐二年,撥第八界湖廣會三百萬貫付湖廣總所,易兩界破會,自後因仍行之。
鹽之類有二:引池而成者,曰顆鹽,《周官》所謂盬鹽也;鬻海、鬻井、鬻堿而成者,曰末鹽,《周官》所謂散鹽也。宋自削平諸國,天下鹽利皆歸縣官。官鬻、通商,隨州郡所宜,然亦變革不常,而尤重私販之禁。
引池為鹽,曰解州解縣、安邑兩池。墾地為畦,引池水沃之,謂之種鹽,水耗則鹽成。籍民戶為畦夫,官廩給之,複其家。募巡邏之兵百人,目為護寶都。歲二月一日墾畦,四月始種,八月乃止。安邑池每歲歲種鹽千席,解池減二十席,以給本州及三京,京東之濟、兗、曹、濮、單、鄆州、廣濟軍,京西之滑、鄭、陳、潁、汝、許、孟州,陝西之河中府、陝虢州、慶成軍,河東之晉、絳、慈、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懷州及澶州諸縣之在河南者。凡禁榷之地,官立標識、候望以曉民。其通商之地,京西則蔡、襄、鄧、隨、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陽軍,陝西則京兆鳳翔府、同華、耀、乾、商、涇、原、邠、寧、儀、渭、鄜阝、坊、丹、延、環、慶、秦、隴、鳳、階、成州、保安鎮戎軍,及澶州諸縣之在河北者。顆、末鹽皆以五斤為鬥,顆鹽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錢,有三等。至道二年,兩池得鹽三十七萬三千五百四十五席,席一百一十六斤半。三年,鬻錢七十二萬八千餘貫。
咸平中,度支使梁鼎言:「陝西沿邊解鹽請勿通商,官自鬻之。」詔以鼎為陝西制置使,又以內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陝西青白鹽事。承睿言:「鄜、延、環、慶、儀、渭等州洎禁青鹽之後,令商人入芻粟,運解鹽于邊貨鬻,其直與青鹽不至相懸,是以民食賤鹽,須至畏法,而蕃部青鹽難售。今聞運解鹽于邊,俗與內地同價,邊民必冒法圖利,卻入蕃界私販青鹽,是助寇資而結民怨矣。」繼又有上疏言其不便者,鼎請候至邊部斡運,及乘傳至解池即禁止商販。旋運鹽赴邊,公私大有煩費,而邊民頓無入市,物論紛擾。於是命判鹽鐵勾院林特、知永興軍張永詳議,以為公私非便,請復舊商販。詔切責鼎,罷度支使。大中祥符九年,陝西轉運使張象中言:「兩池所貯鹽計直二千一百七十六萬一千八十貫,慮尚有遺利,望行條約。」真宗曰:「地利之阜,此亦至矣。過求增羨,慮有時而闕。」不許。
先是,五代時鹽法太峻。建隆二年,始定官鹽闌入法,禁地貿易至十斤、鬻堿鹽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蠶鹽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上請。三年,增闌入至三十斤、鬻堿至十五斤坐死,蠶鹽入城市百斤以上,奏裁。自乾德四年後,每詔優寬。太平興國二年,乃詔闌入至二百斤以上,鬻堿及主吏盜販至百斤以上,蠶鹽入城市五百斤以上,並黥面送闕下。至淳化五年,改前所犯者正配本州牢城。代州寶興軍之民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山鹽,雍熙四年,詔犯者自一斤論罪有差,五十斤加徒流,百斤以上部送闕下。
天聖以來,兩池畦戶總三百八十,以本州及旁州之民為之,戶歲出夫二人,人給米日二升,歲給戶錢四萬。為鹽歲百五十二萬六千四百二十九石,石五十斤,以席計,為六十五萬五千一百二十席,席百一十六斤。禁榷之地,皆官役鄉戶衙前及民夫,謂之帖頭,水陸漕運。而通商州軍並邊秦、延、環、慶、渭、原、保安、鎮戎、德順,又募人入中芻粟,以鹽償之。
凡通商州軍,在京西者為南鹽,在陝西者為西鹽,若禁鹽地則為東鹽,各有經界,以防侵越。天聖初,計置司議茶鹽利害,因言:「兩池舊募商人售南鹽者,入錢京師榷貨務。乾興元年,歲入才二十三萬緡,視天禧三年數損十四萬。請一切罷之,專令入中並邊芻粟,及為之增約束、申防禁,以絕私販之弊。」久之,複詔入錢京師,從商人所便。
三京、二十八州軍,官自輦鹽,百姓困于轉輸。天聖八年,上書者言:「縣官禁鹽,得利微而為害博,兩池積鹽為阜,其上生木合抱,數莫可較。宜聽通商,平估以售,可以寬民力。」詔翰林學士盛度、禦史中丞王隨議更其制度。因畫通商五利上之曰:「方禁商時,伐木造船輦運,兵民不勝疲勞,今去其弊,一利也;陸運既差帖頭,又役車戶,貧人懼役,連歲逋逃,今悉罷之,二利也;船運有沉溺之患,綱吏侵盜,雜以泥沙硝石,其味苦惡,疾生重膇,今皆得食真鹽,三利也;錢幣,國之貨泉。欲使通流,富家多藏鏹不出,民用益蹙,今歲得商人出緡錢六十余萬助經費,四利也;歲減鹽官、兵卒、畦夫傭作之給,五利也。」十月,詔罷三京、二十八州軍榷法,聽商人入錢若金銀京師榷貨務,受鹽兩池。行之一年,視天聖七年,增緡錢十五萬。其後歲課減耗,命翰林學士宋庠等以天聖九年至寶元二年新法較之,視乾興至天聖八年舊法,歲課損二百三十六萬緡。康定元年,詔京師、南京及京東州軍,淮南宿、亳州,皆禁如舊。未幾,複弛京師榷法,並詔三司議通淮南鹽給京東等八州,於是兗、鄆、宿、亳皆食淮南鹽矣。
自元昊反,聚兵西鄙,並邊入中芻粟者寡。縣官急於兵食,調發不足,因聽入中芻粟,予券趨京師榷貨務受錢若金銀;入中他貨,予券償以池鹽。繇是羽毛、筋角、膠膝、鐵炭、瓦木之類,一切以鹽易之。猾商貪吏,表裏為奸,至入椽木二,估錢千,給鹽一大席,為鹽二百二十斤。虛費池鹽,不可勝計,鹽直益賤,販者不行,公私無費。慶曆二年,複京師榷法,凡商人虛估受券及已受鹽未鬻者,皆計直輸虧官錢。內地州軍民間鹽,悉收市入官,官為置場增價出之。複禁永興、同、華、耀、河中、陝、虢、解、晉、絳、慶成十一州軍商鹽,官自輦運,以衙前主之。又禁商鹽私入蜀,置折博務於永興、鳳翔,聽人入錢若蜀貨,易鹽趨蜀中以售。久之,東、南鹽地悉複禁榷,兵民輦運,不勝其苦,州郡騷然。所得鹽利,不足以佐縣官之急。並邊務誘人入中芻粟,皆為虛估,騰踴至數倍,大耗京師錢幣,帑藏益虛。
太常博士范祥,關中人也,熟其利害,常謂兩池之利甚博,而不能少助邊計者,公私侵漁之害也;儻一變法,歲可省度支緡錢數十百萬。乃畫策以獻。是時韓琦為樞密副使,與知制誥田況皆請用祥策。四年,詔祥馳傳與陝西都轉運使程戡議之,而戡議與祥不合,祥尋亦遭喪去。八年,祥複申其說,乃以為陝西提點刑獄兼制置解鹽事,使推行之。其法:舊禁鹽地一切通商,聽鹽入蜀;罷九州軍入中芻粟,令入實錢,償以鹽,視入錢州軍遠近及所指東、西、南鹽,第優其直;東、南鹽又聽入錢永興、鳳翔、河中;歲課入錢總為鹽三十七萬五千大席,授以要券,即池驗券,按數而出,盡馳兵民輦運之役。又以延、慶、環、渭、原、保安鎮戎、德順地近烏、白池,奸人私以青白鹽入塞,侵利亂法。乃募人入中池鹽,予券優其估,還,以池鹽償之;以所入鹽官自出鬻,禁人私售,峻青白鹽之禁。並邊舊令入中鐵,炭、瓦、木之類,皆重為法以絕之。其先以虛估受券及已受鹽未鬻者,悉計直使輸虧官錢。又令三京及河中、河陽、陝、虢、解、晉、絳、濮、慶成、廣濟官仍鬻鹽,須商賈流通乃止。以所入緡錢市並邊九州軍芻粟,悉貿榷貨務錢幣以實中都。行之數年,黠商貪賈,無所僥倖,關中之民,得安其業,公私便之。
皇祐元年,侍御史知雜何郯複言改法非是。明年,遣三司戶部副使包拯馳視,還言行之便,第請商人入錢及延、環等八州軍鬻鹽,皆重損其直,即入鹽八州軍者,增直以售,三京及河中等處禁官鬻鹽。而三司謂京師商賈罕至則鹽貴,請得公私並貿,餘禁止。皆聽之。田況為三司使,請久任祥,俾專其事。擢祥為陝西轉運使,賜金紫服。祥初言歲入緡錢可得二百三十萬,皇祐初年,入緡錢二百二十一萬;四年,二百一十五萬。以四年數視慶曆六年,增六十八萬;視七年,增二十萬。又舊歲出榷貨務緡錢,慶曆二年,六百四十七萬;六年,四百八十萬。至是,榷貨務錢不復出。其後,歲入雖贏縮不常,至五年,猶及百七十八萬;至和元年,百六十九萬。時祥已坐他罪貶,命轉運使李恭代之。三年,遂以元年入錢為歲課定率,量入計出,可助邊費十分之八。
久之,並邊複聽入芻粟以當實錢,而虛估之弊滋長,券直亦從而賤,歲損官課,無慮百萬。嘉祐三年,三司使張方平及包拯請複用祥,於是複以祥總鹽事。祥請重禁入芻粟者,其券在嘉祐三年已前,每券別請輸錢一千,然後予鹽。又言商人持券若鹽鬻京師,皆虧失本錢。請置官京師,蓄錢二十萬緡,以待商人至者,券若鹽估賤,則官為售之。券紙六千,鹽席十千,毋輒增損,所以平其市估,使不得為輕重。詔以都鹽院監官兼領,自是稍復舊。未幾祥卒,以轉運副使薛向繼之。治平二年,歲入百六十七萬。
初,祥以法既通商,恐失州縣征算,乃計所曆所至合輸算錢,並率以為入中之數。自後州縣猶算如舊。嘉祐六年,向悉罷之,並奏減八州軍鬻鹽價。兩池畦戶,歲役解、河中、陝、虢、慶成之民,官司旁緣侵剝,民以為苦,乃詔三歲一代。嘗積逋課鹽至三百三十七萬余席,遂蠲其半。中間以積鹽多,特罷種鹽一歲或二歲三歲,以寬其力。後又減畦戶之半,稍以傭夫代之,五州之民始安。
青白鹽出烏、白兩池,西羌擅其利。自李繼遷叛,禁毋入塞,未幾罷,已而複禁。乾興初,嘗詔河東邊人犯青白鹽禁者如陝西法。慶曆中,元昊納款,請歲入十萬石售縣官。仁宗以其亂法,不許。自範祥議禁八州軍商鹽,重青白鹽禁,而官鹽估貴,土人及蕃部販青白鹽者益眾,往往犯法抵死而莫肯止。至和中,詔蕃部犯青白鹽抵死者,止投海島,群黨為民害者,上請。嘉祐赦書,稍遷配徒者於近地,自是禁法稍寬。熙甯初,詔淮南轉運使張靖究陝西鹽、馬得失。靖指向欺隱狀,王安石右向,靖竟得罪,擢向為江、淮等路發運使。諫官範純仁言賞罰失當,因數向五罪,向任如初。乃請即永興軍置賣鹽場,又以邊費錢十萬緡,儲永興軍為鹽鈔本,繼又增二十萬。
四年,詔陝西行蜀交子法,罷市鈔;或論其不便,復舊。七年,中書議陝西鹽鈔,出多虛鈔,而鹽益輕,以鈔折兌糧草,有虛抬逼糴之患。請用交子法,使其數與見錢相當,可濟緩急。詔以皮公弼、熊本、宋迪分領其事,趙瞻制置。又以內藏錢二百萬緡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請買鹽引,仍令秦鳳、永興鹽鈔,歲以百八十萬為額。八年,中書奏陝西鹽鈔利害及立法八事,大抵謂買鈔本錢有限,而出鈔過多,買不盡則鈔賤而糴貴,故出鈔不可無限。然商人欲變易見錢,而官不為買,即為兼併所抑,則鈔價益賤;而邊境有急,鈔未免多出,故當置場以市價平之。今當定買兩路實賣鹽二百二十萬緡,以當用鈔數立額,永興路八十一萬五千,秦鳳路一百三十八萬五千,熙河路五十三萬七千;永興軍遣官買鈔,歲支轉運司錢十萬緡買西鹽鈔,又用市易務賒請法募人賒鈔變易,即民間鈔多而滯,則送解池毀之。詔從其請,然有司給鈔溢額,猶視其故。九年,乃詔禦史劾陝西官吏,止三司額外出鈔。
十年,三司言:「鹽法之弊,由熙河鈔溢額,故價賤而芻糧貴。又東、西、南三路通商郡邑榷賣官鹽,故商旅不行。今鹽法當改,官賣當罷。請先收舊鈔,印識之舊鹽,行加納之法。官盡買舊鈔,其已出鹽,約期聽商人自言,准新價增之,印鹽席,給符驗。東、南舊法鹽鈔,席才三千五百;西鹽鈔席減一千,官盡買。先令解州場院驗商人鈔書之,乃許賣。已請鹽,立限告賞,聽商人自陳,東、南鹽席加錢二千五百,西鹽席加三千,為易舊符,立期令賣。罷兩處禁榷官賣,提舉司賣鹽並用新價,錢承買舊鈔,商人願對行算請者聽,官為印識如法。應通商地各舉官一員,其鹽席限十日自言,乃令加納錢,為印識,給新引,聽以舊鈔當加納錢。」皆行之。而別定官賣鹽地,市易司以買鹽,亦加納錢。
舊制,河南北曹、濮以西,秦、鳳以東,皆食解鹽。自仁宗時,解鹽通商,官不復榷;熙甯中,市易司始榷開封、曹濮等州。八年,大理寺丞張景溫提舉出賣解鹽,於是開封府界陽武、酸棗、封丘、考城、東明、白馬、中牟、陳留、長垣、胙城、韋城,曹、濮、澶、懷、濟、單、解州、河中府等州縣,皆官自賣。未幾,複用商人議,以唐、鄧、襄、均、房、商、蔡、郢、隨、金、晉、絳、虢、陳、許、汝、潁、隰州、西京、信陽軍通商,畿縣及澶、曹、濮、懷、衛、濟、單、解、同、華、陝、河中府、南京、河陽,令提舉解鹽司運鹽貨鬻,仍詔三司講求利害。
鹽價既增,民不肯買,乃課民買官鹽,隨貧富作業為多少之差。買賣私鹽,聽人告,重給賞,以犯人家財給之。買官鹽食不盡,留經宿者,同私鹽法。於是民間騷怨。鹽鈔舊法每席六緡,至是二緡有餘,商不入粟,邊儲失備。召陝西轉運使皮公弼入議,公弼極言官賣不便。沈括為三司使,不能奪。王安石主景溫,括希安石意,言通商歲失官賣緡錢二十余萬。安石去位,括在三司,乃言官賣當罷。於是河陽、同、華、解州、河中、陝府、陳留、雍丘、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溝、太康、咸平、新鄭聽通商,其入不及官賣者,官複自賣;澶、濮、濟、單、曹、懷州,南京,陽武、酸棗、封丘、考城、東明、白馬、長垣、胙城、韋城九縣,官賣如故。詔商鹽入京,悉賣之市易務,每席毋得減十;民鹽皆買之市易務,私與商人為市,許告,沒其鹽。
皮公弼鹽法,酌前後兩池所支鹽數,歲以三百三十萬緡為額。又令京師置七場,買東、南鹽鈔,市易務計為錢五十九萬三千餘緡;三司闕錢,請頗還其鈔,令賣之於西;買者其三給錢,其七准沿邊鹽價給新引;庶得民間舊鈔,而新引易於變易。詔用其議。公弼請複範祥舊法平市價,詔假三司錢三十萬緡,市鈔于京師。先是,解鹽分東西,西鹽賣有分域;又並邊州軍市芻糧,給鈔過多,故鈔及鹽甚賤,官價自分為二。於是增西鹽價比東鹽,以平鈔法,歲約增十二萬緡,毋複分東西,悉廢西鹽約束。解池鹽鈔舊以二百二十萬緡為額,轉運使皮公弼請增十萬,以助邊糴,至是,又為二百四十二萬。商人已請西鹽,令加納錢,使與新法價平。元豐三年,三司舉張景溫賣解鹽息羨,進官賜帛。
明年,權陝西轉運使李稷言:「自新法未行,鈔之貴賤,視有司出之多寡。新法已後,鈔有定數,起熙寧十年冬,盡元豐三年,通印給一百七十七萬余席,而鹽池所出才一百一十七萬五千余席,餘鈔五十九萬有餘,流布官司,其勢不得不賤。」遂下三司住給。五年,戶部猶以鈔多難售,歲給陝西軍儲鈔二百萬,裁其半,然鈔多,卒不能平價。
元祐元年,戶部及制置解鹽司議:「延、慶、渭、原、環、鎮戎、保安、德順等八州軍,皆官自鬻,以萬五千五百席為額,聽商旅入納於八州軍折博務,算給交引,如範祥舊法。鹽價錢應償者,以轉運司年額鹽鈔給之,所鬻鹽錢,以待轉運司糴買。仍舉承務郎以上一員,於在京置場,以鹽鈔鬻見錢而輸之都鹽院庫,遇給解鹽額鈔盡歸之本司,毋更給轉運司。他司皆毋得販易,雖有專旨,聽執奏。其已買鈔,自本司拘之,若民間鈔少或給本路緡錢,即上戶部議鬻其鈔。」詔皆從之。既而又以商人入納解鹽減年額買鹽費錢二萬七千餘緡,增在京買鈔之本。入中解鹽,並效熙河鈔,而價隨事增損以折,澶懷滑州、陽武鹽價,定為錢八千二百。時,陝西民多以樸硝私煉成顆,謂之倒硝,頗與解鹽相亂。紹聖三年,制置使孫路以聞,詔犯者減私鹽法一等坐之。
初,神宗時,官賣解鹽,京西則通商。有沈希顏者為轉運使,更為榷法,請假常平錢二十萬緡,自買解鹽,賣之本路,民已買解鹽盡買入官,掊克牟利,商旅苦之。哲宗即位,殿中侍御史黃降劾希顏罪。元祐元年,京西始復舊制通商,然猶官賣,元符元年乃罷之。永興軍渭州河北高陽、櫟陽、涇陽等縣,如同、華等六州軍,官仍自賣鹽,而禁官司於折博務買解鹽販易規利。俄以水壞解池,聽河中府解州小池鹽、同華等州私土鹽、階州石鹽、通遠軍岷州官井鹽鬻于本路,而京東、河北鹽亦通行焉。三年,詔陝西轉運副使兼制置解鹽使馬城,提舉措置催促陝西、河東木伐薛嗣昌,提舉開修解州鹽池。
崇甯元年,解州賈瓦南北圓池修沼畦眼,拍摩布種,通得鹽百七十八萬二千七百餘斤。初,解梁東有大鹽澤,綿亙百餘裏,歲得億萬計。自元符初,霖潦池壞。至是,乃議修復;四年,池成。凡開二千四百餘畦,百官皆賀。內侍王仲千者董其役,以課額敷溢為功。然議者謂解池灌水盈尺,暴以烈日,鼓以南風,須臾成鹽,其利固博;苟欲溢額,不俟風日之便,厚灌以水,積水而成,味苦不適口。
崇甯初,言事者以鈔法屢變,民聽疑惑,公家失輕重之權,商旅困往來之費,乞複範祥舊法,謹守而力行之,無庸輕改。雖可其請,未幾,蔡京建言:「河北、京東末鹽,客運至京及京西,袋輸官錢六千,而鹽本不及一千,施行未久,收息及二百萬緡。如通至陝西,其利必倍。」議遣韓敦立等分路提舉。及鹽池已複,京仍欲舊解鹽地客算東北末鹽,令榷貨務人納見緡無窮,以收己功,乃令解鹽新鈔止行陝西。五年,詔:「鈔法用之,民信已久,飛錢裕國,其利甚大,比考前後法度,頗究利害,其別為號驗,給解鹽換請新鈔。先以五百萬緡赴陝西。河東,止給糴買,聽商旅赴榷貨務換請東南鹽鈔。貼輸見緡四分者在舊三分之上,五分者在四分之上。且帶行舊鈔,輸四分者帶五分,輸五分者帶六分;若不願貼輸錢者,依舊鈔價減二分。」先是,患豪商擅利源輕重之柄,率減鈔直,使並邊糴價增高,乃裁限之。崇寧四年,以鈔價雖裁,其入中州郡,複增糴價,客持鈔算請,坐牟大利。乃詔陝西舊鈔易東南末鹽,每百緡用見錢三分,舊鈔七分。後又詔減落鈔價逾五十者,論以法。
及大觀四年,張商英為相,議複通行解鹽如舊法,而東北鹽毋得與解鹽地相亂。繼而有司議解池已複,依舊法印鈔請。商旅已買東北鹽,隨處官司期三日盡籍,輸官償其價,隱匿者如私鹽法。解鹽未到,官鬻所得東北鹽,解鹽到即止。已請鈔已支者悉毀,已支未請者聽別議。在京仍通行,其經由州縣鄭州、中牟、開封府祥符、陽武縣境內,亦許通放。而王仲千所請通入京西北路陳、潁、蔡州、信陽軍,權止之。商旅已算請東北鹽,元指定東京,未至者,止今所至州軍批引;其已入京未貨者,都鹽院全袋拘買鬻之,許坐賈請買碎賣。
政和元年,詔陝西鈔依鈔面實價,輒增減者,以違制論。未幾,複以陝西通行鹽鈔,舊雖約以銅錢六千為鈔面,然鈔貴則入粟增多,鈔平則入穀減少。若限以六千,陝西唯行鐵錢,是鹽鈔一席得六千鐵錢斛鬥矣,深損公家,其隨時增減聽之。二年,蔡京複用事,法仍變改,鈔不可用者悉同敗楮。六年,兩池漫生鹽,募人倍力採取,且議加賞;繼生紅鹽,百官皆賀,制置解鹽使李百祿等第賞有差。七年,議複行解鹽,時童貫宣撫關、河,實主之。詔解鹽地見行東北鹽,複盡收入官,官給其直,在京于平貨、在外于市易務樁管,如解鹽法鬻之;不自陳,如私鹽法。重和元年,詔複行解鹽舊法。逾年,榷貨歲虧數百萬貫,又鈔價減落,糴買不行,三省趣講畫以聞,貫遂請罷領解鹽。俄而三省條奏:舊東北鹽地客販解鹽,立限盡鬻,限竟鬻未盡者,運往解鹽地,逾者論如私鹽法。京畿、京西複置官提舉。初,崇寧中,以鹽各利一方,故解鹽止行本路,東南鬻海利博,行于數路。既複行解鹽,商旅苦於折閱;即改如舊,慮商旅疑惑。遂詔輸諸路,鈔法更不改易,扇搖者論如法,仍倍之。
靖康元年,解鹽鈔入納算請,並參照熙甯、元豐以前舊法,又增改解鹽及東北鹽地,即商旅不願鹽,則用鈔面請錢如舊法。繼定每席鈔為八貫者,盡收入鈔面;其入納糧草者,許直赴池請鹽,省複入京批鈔之擾。
鬻海為鹽,曰京東、河北、兩浙、淮南、福建、廣南,凡六路。其鬻鹽之地曰亭場,民曰亭戶,或謂之灶戶。戶有鹽丁,歲課入官,受錢或折租賦,皆無常數,兩浙又役軍士定課鬻焉。諸路鹽場廢置,皆視其利之厚薄,價之贏縮,亦未嘗有一定之制。末鹽之直,斤至自四十七至八錢,有二十一等。至道三年,鬻錢總一百六十三萬三千餘貫。
其在京東曰密州濤洛場,一歲鬻三萬二千余石,以給本州及沂、濰州,唯登、萊州則通商,後增登州四場。舊南京及曹、濮、濟、兗、單、鄆、廣濟七州軍食池鹽,餘皆食二州鹽,官自鬻之。慶曆元年冬,以淄、濰、青、齊、沂、密、徐、淮陽八州軍仍歲凶菑,乃詔弛禁,聽人貿易,官收其算,而罷密、登歲課,第令戶輸租錢。其後兗、鄆皆以壤地相接,罷食池鹽,得通海鹽,收算如淄、濰等州。自是諸州官不貯鹽,而百姓蠶鹽歲皆罷給,然使輸錢如故。至和中,始詔百姓輸錢以十分為率,聽減三分。
元豐三年,京東轉運副使李察言:「南京、濟、濮、曹、單行解鹽;餘十有二州行海鹽,請用今稅法置買賣鹽場。」其法,盡灶戶所鬻鹽而官自賣,重禁私為市者,歲收錢二十七萬三千餘緡,而息幾半之。吳居厚為轉運判官,承察後治鹽法,利入益多。六年,較本路及河北買賣鹽場,自改法抵今一年有半,得息錢三十六萬緡。察、居厚皆進官,加賜居厚三品服。詔運賣鹽錢儲之北京,令河北都轉運使蹇周輔、判官李南公受法于居厚,行之河北。
其在河北曰濱州場,一歲鬻二萬一千余石,以給本州及棣、祈州雜支,並京東之青、淄、齊州,若大名、真定府,貝、冀、相、衛、邢、洺、深、趙、滄、磁、德、博、濱、棣、祈、定、保、瀛、莫、雄、霸州,德河、通利、永靜、乾寧、定遠、保定、廣信、永定、安肅軍則通商。後濱州分四務,又增滄州三務,歲課九千一百四十五石,以給一路,而京東之淄、青、齊既通商,乃不復給。
自開寶以來,河北鹽聽人貿易,官收其算,歲額為錢十五萬緡。上封者嘗請禁榷以收遺利,余靖時為諫官,亟言:「前歲軍興,河北點義勇強壯及諸科率,數年之間,未得休息。臣嘗痛燕薊之地,陷入契丹幾百年,而民忘南顧心者,大率契丹之法簡易,鹽曲俱賤,科役不煩故也。昔太祖推恩河朔,故許通商。今若榷之,價必騰踴,民苟懷怨,悔將何及。河朔土多鹽鹵,小民稅地不生五穀,惟刮堿煎鹽以納二稅,禁之必至逃亡。鹽價若高,犯法亦眾,邊民怨望,非國之福,乞且仍舊通商。」其議遂寢。
慶曆六年,三司使王拱辰複建議悉榷二州鹽入官,以專其利。都轉運使魚周詢以為不可,且言:「商人取鹽,與所過州縣吏交通為弊,所算十無二三。請敷州縣以十分算之,聽商人至所鬻州軍並輸算錢,歲可得緡錢之十余萬。」三司奏用其策。仁宗曰:「使人頓食貴鹽,豈朕意哉?」於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張方平見上問曰:「河北再榷鹽何也?」上曰:「始議立法,非再榷。」方平曰:「周世宗榷河北鹽,犯輒處死。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訴,願以鹽課均之兩稅,而弛其禁,許之,今兩稅鹽錢是也。豈非再榷乎?且今未榷,而契丹盜販不已,若榷則鹽貴,契丹之鹽益售,是為我斂怨而使契丹獲福也。契丹鹽入益多,非用兵莫能禁,邊隙一開,所得鹽利能補用兵之費乎?」上大悟曰:「其語宰相立罷之。」方平曰:「法雖未下,民已戶知之,當直以手詔罷不可自下出也。」上喜,命方平密撰手詔下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於澶州為佛老會七日,以報上恩,且刻詔北京。後父老過其下,必稽首流涕。
久之,緡錢所入益耗,皇祐中,視舊額幾亡其半。陝州錄事參軍王伯瑜監滄州鹽山務,獻議商人受鹽滄、濱二州,以囊貯之,囊毋過三石三鬥,鬥為鹽六斤,除三鬥為耗勿算,餘算其半。予券為驗,州縣驗券縱之,聽至所鬻州軍並輸算錢;即所貯過數,予及受者皆罰,商人私挾他鹽,並沒其貲。時知滄州田京,與伯瑜合議上聞,召試行之。逾年,歲課增三萬餘緡,遂以為定制。熙甯八年,三司使章惇又請榷河北鹽,詔提舉河北、京東鹽稅周革入議,將施行焉。文彥博論其不便,乃詔仍舊。
志第一百三十五食貨下四
○鹽中
元豐七年,知滄州趙瞻請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盡榷賣以增其利,才半歲,獲息錢十有六萬七千緡。哲宗即位,監察禦史王岩叟言:「河北二年以來新行鹽法,所在價增一倍,既奪商賈之利,又增居民之價以為息,聞貧家至以鹽比藥。伏惟河朔天下根本,祖宗推此為惠,願陛下不以損民為利,而以益民為利,複鹽法如故,以為河北數百萬生靈無窮之賜。」會河北轉運使範子奇奏,鹽稅欲收以十分,遣范鍔商度。岩叟複言:「臣在河北,亦知商賈有自請於官,乞罷榷買,願輸倍稅。主計者但知於商賈倍得稅緡以為利,不知商賈將於民間複增賣價以為害也。慶曆六年,既不行三司榷買之法,又不從轉運司增稅之請,仁宗直謂朕慮河北軍民驟食貴鹽,可令依舊。是時計歲增幾六十萬緡,仁宗豈不知為公家之利?意謂藏之官不若藏之民。今陛下即位之始,宜法仁宗之意,不宜以小利失人心也。」明年,遂罷河北榷法,仍舊通商。六年,提舉河北鹽稅司請令商賈販鹽,於場務輸稅,以及等戶保任,給小引,量道裏為限,即非官監鎮店,聽以使鬻之,鹽稅舊額五分者,增為七分。則鹽稅蓋已行焉。
紹聖中,河北官複賣鹽,繼詔如京東法。元符三年,崇儀使林豫言:「河北榷鹽,未必敷前日稅額,且契丹鹽益售,慮啟邊隙。」明年,給事中上官均亦以為言,皆不果行。宣和元年,京畿、四輔及滑州、河陽所產鹼地,悉墾為田,革盜刮煎鹽之弊,知河陽王序以勸誘推賞。三年,大改鹽法,舊稅鹽並易為鈔鹽。凡未賣稅鹽鈔引及已請算或到倉已投暨未投者,並赴榷貨務改給新法鈔引,許通販;已請舊法稅鹽貨賣者,自陳,更買新鈔帶賣,已請鈔引,毋得帶支。初,茶鹽用換鈔對帶之法,民旅皆病,然河北猶未及也;至是,並河北、京東行之。
其在兩浙曰杭州場,歲鬻七萬七千余石,明州昌國東、西兩監二十萬一千余石,秀州場二十萬八千余石,溫州天富南北監、密鸚永嘉二場,七萬四千余石,台州黃岩監一萬五千余石,以給本州及越、處、衢、婺州。天聖中,杭、秀、溫、台、明各監一,溫州又領場三,而一路歲課視舊減六萬八千石,以給本路及江東之歙州。
慶曆初,制置司言:比年河流淺涸,漕運艱阻,靡費益甚,請量增江、淮、兩浙、荊湖六路糶鹽錢。下三司議,三司奏荊湖已嘗增錢,余四路三十八州軍,請斤增二錢或四錢。詔俟河流通運複故。既而江州置轉運般倉,益置漕船及傭客舟以運,制置司因請六路五十一州軍斤增五錢。民苦官鹽估高,無以為食,諸路皆言其不便。久之,韓絳安撫江南還,亦極言之。其後兩浙轉運使沈立、李肅之奏:「本路鹽課緡錢歲七十九萬,嘉祐三年,才及五十三萬;而一歲之內,私販坐罪者三千九十九人;弊在於官鹽估高,故私販不止,而官課益虧。請裁官估,罷鹽綱,令鋪戶衙前自趨山場取鹽,如此則鹽善而估平,人不肯冒禁私售,官課必溢。」發運司難之。立、肅之固請試用其法二三年,可見利害,詔可。
立嘗論東鹽利害,條亭戶、倉場、漕運之弊,謂:「愛恤亭戶使不至困窮,休息漕卒使有以為生,防制倉場使不為掊克率斂,絕私販,減官估,果能行此五者,歲可增緡錢一二百萬。」集《鹽策》二十卷以進,其言亭戶困乏尤甚。然自皇祐以來,屢下詔書輒及之,命給亭戶官本,皆以實錢;其售額外鹽者,給粟帛衣糧;亭戶逋歲課久不能輸者,悉蠲之。所以存恤之意甚厚,而有司罕有承順焉。
熙甯以來,杭、秀、溫、台、明五州共領監六、場十有四,然鹽價苦高,私販者眾,轉為盜賊,課額大失。二年,有萬奇者獻言欲撲兩浙鹽而與民,乃遣奇從發運使薛向詢度利害。神宗以問王安石,對曰:「趙抃言衢州撲鹽,所收課敵兩浙路,抃但見衢、湖可撲,不知衢鹽侵饒、信,湖鹽侵廣德、升州,故課可增,如蘇、常則難比衢、湖。今宜制置煎鹽亭戶及差鹽地令督捕私販,般運以時,嚴察拌和,則鹽法自舉,毋事改制。」
五年,以盧秉權發遣兩浙提點刑獄,仍專提舉鹽事。秉前與著作佐郎曾默行淮南、兩浙,詢究利害。異時灶戶鬻鹽,與官為市,鹽場不時償其直,灶戶益困。秉先請儲發運司錢及雜錢百萬緡以待償,而諸場皆定分數:錢塘縣楊村場上接睦、歙等州,與越州錢清場等,水勢稍淺,以六分為額;楊村下接仁和之湯村為七分;鹽官場為八分;並海而東為越州余姚縣石堰場、明州慈溪縣鳴鶴場皆九分;至岱山、昌國,又東南為溫州雙穗、南天富、北天富場為十分;蓋其分數約得鹽多寡而為之節。自岱山以及二天富煉以海水,所得為最多。由鳴鶴西南及湯村則刮堿淋鹵,十得六七。鹽官、湯村用鐵盤,故鹽色青白;楊村及錢清場織竹為盤,塗以石灰,故色少黃;石堰以東近海水鹼,故雖用竹盤,而鹽色尤白。秉因定伏火盤數以絕私鬻,自三灶至十灶為一甲,而鬻鹽地什伍其民,以相幾察;及募酒坊戶願占課額,取鹽於官賣之,月以錢輸官,毋得越所酤地;而又嚴捕盜販者,罪不至配,雖杖者皆同妻子遷五百里。仍益開封府界、京東兵各五百人防捕。
時惟杭、越、湖三州格新法不行,發運司劾奏虧課,皆獄治。王安石為神宗言捕鹽法急,可以止刑。久之,乃詔兩浙提舉鹽事司,諸州虧課者未得遽劾,以增虧及違法輕重分三等以聞。七年,以盧秉鹽課雖增,刑獄實繁,慮無辜即罪者眾,徙其職淮南,以江東漕臣張靚代之,且休量其事。靚言秉在事,越州監催鹽償至有母殺子者,詔劾其罪,然竟免,仍以增課擢太常博士,升一資。歲余,三司言兩浙漕司寬弛,鹽息大虧,命著作佐郎翁仲通更議措置。元祐初,言者論秉推行浙西鹽法,務誅剝以增課,所配流者至一萬二千餘人,秉坐降職。兩浙鹽亭戶計丁輸鹽,逋負滋廣,二年,詔蠲之。後更積負無以償,元符初,察訪使以狀聞,有司乃以朝旨不行,右正言鄒浩嘗極疏其害。
明州鳴鶴場鹽課弗登,撥隸越州。宣和元年,樓異為明州,請仍舊,且於接近台州給舊鹽五七萬囊。詔曰:「明州鹽場三,昨以施置不善,以鳴鶴一場隸越,客始輻湊。猶有二場積鹽以百萬計,未見功緒,此而不圖,東欲取於越,西欲取於台,改令害法,動搖眾情。」令狀析以聞。
其在淮南曰楚州鹽城監,歲鬻四十一萬七千余石,通州豐利監四十八萬九千余石,泰州海陵監如皋倉小海場六十五萬六千余石,各給本州及淮南之廬和舒蘄黃州、無為軍,江南之江甯府、宣、洪、袁、吉、筠、江、池、太、平、饒、信、歙、撫州、廣德臨江軍,兩浙之常、潤、湖、睦州,荊湖之江陵府、安、複、潭、鼎、岳、鄂、衡、永州、漢陽軍。海州板浦、惠澤、洛要三場歲鬻四十七萬七千余石,漣水軍海口場十一萬五千余石,各給本州軍及京東之徐州,淮南之光、泗、濠、壽州,兩浙之杭、蘇、湖、常、潤州、江陰軍。天聖中,通、楚州場各七,泰州場八,海州場二,漣水軍場一,歲鬻視舊減六十九萬七千五百四十余石,以給本路及江南東西、荊湖南北四路,舊並給兩浙路,天聖七年始罷。
凡鹽之入,置倉以受之,通、楚州各一,泰州三,以受三州鹽。又置轉般倉二,一於真州,以受通、泰、楚五倉鹽;一于漣水軍,以受海州漣水鹽。江南、荊湖歲漕米至淮南,受鹽以歸。東南鹽利,視天下為最厚。鹽之入官,淮南、福建、兩浙之溫、台、明斤為錢四,杭、秀為錢六,廣南為錢五。其出,視去鹽道裏遠近而上下其估,利有至十倍者。
咸平四年,秘書丞直史館孫冕請:「令江南、荊湖通商賣鹽,緣邊折中糧草,在京入納金銀錢帛,則公私皆便,為利實多。設慮淮南因江南、荊湖通商,或至年額稍虧,則國家折中糧草,足贍邊兵;中納金銀,實之官庫;且免和雇車乘,差擾民戶,冒寒涉遠。借如荊湖運錢萬貫,淮南運米千石,以地裏腳力送至窮邊,則官費民勞,何啻數倍。」詔吏部侍郎陳恕等議。恕等謂:「江、湖官賣鹽,蓋近鬻海之地,欲息犯禁之人,今若通商,住賣官鹽,立乏一年課額。」冕議遂寢。至天禧初,始募人入緡錢粟帛京師及淮、浙、江南、荊湖州軍易鹽。乾興元年,入錢貨京師總為緡錢一百十四萬。會通、泰鬻鹽歲損,所在貯積無幾,因罷入粟帛,第令入錢。久之,積鹽複多。
明道二年,參知政事王隨建言:「淮南鹽初甚善。自通、泰、楚運至真州,自真州運至江、浙、荊湖,綱吏舟卒,侵盜販鬻,從而雜以沙土。涉道愈遠,雜惡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徒配相繼而莫能止。比歲運河淺涸,漕輓不行,遠州村民,頓乏鹽食;而淮南所積一千五百萬石,至無屋以貯,則露積苫覆,歲以損耗。又亭戶輸鹽,應得本錢或無以給,故亭戶貧困,往往起為盜賊,其害如此。願權聽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錢京師,又置折博務於揚州,使輸錢及粟帛,計直予鹽。鹽一石約售錢二千,則一千五百萬石可得緡錢三千萬以資國用,一利也;江、湖遠近皆食白鹽,二利也;歲罷漕運糜費,風水覆溺,舟人不陷刑辟,三利也;昔時漕鹽舟可移以漕米,四利也;商人入錢,可取以償亭戶,五利也。」
時范仲淹安撫江、淮,亦以疏通鹽利為言,即詔知制誥丁度等與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議。皆謂聽通商恐私販肆行,侵蠹縣官,請敕制置司益漕船運至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蓄;複天禧元年制,聽商人入錢粟京師及淮、浙、江南、荊湖州軍易鹽;在通、楚、泰、海、真、揚、漣水、高郵貿易者毋得出城,餘州聽詣縣鎮,毋至鄉村;其入錢京師者增鹽予之,並敕轉運司經畫本錢以償亭戶。詔皆施行。景祐二年,諸路博易無利,遂罷,而入錢京師如故。
康定元年,詔商人入芻粟陝西並邊,願受東南鹽者加數與之。會河北谷賤,三司因請內地諸州行三說法,亦以鹽代京師所給緡錢,糴二十萬石止。慶曆二年,又詔:「入中陝西、河東者持券至京師,償以錢及金帛各半之;不願受金帛者予茶鹽、香藥,惟其所欲。」而東南鹽利厚,商旅皆願得鹽。八年,河北行四說法,鹽居其一,而並邊芻粟,皆有虛估,騰踴至數倍。券至京師,反為蓄賈所抑,鹽百八斤舊售錢十萬,至是六萬,商人以賤估售券取鹽,不復入錢京師,帑藏益乏。皇祐二年,複入錢京師法,視舊錢數稍增予鹽,而並邊入中先得券受鹽者,河東、陝西入芻粟直錢十萬,止給鹽直七萬河北又損為六萬五千,且令入錢十萬于京師,乃聽兼給,謂之對貼,自是入錢京師稍複故。
初,天聖九年,三司請榷貨務入錢售東南鹽,以百八十萬三千緡為額,後增至四百萬緡。嘉祐中,諸路漕運不足,榷貨務課益不登,於是即發運司置官專領運鹽公事。治平中,京師入緡錢二百二十七萬,而淮南、兩浙、福建、江南、荊湖、廣南六路歲售緡錢,皇祐中二百七十三萬,治平中三百二十九萬。
江、湖運鹽既雜惡,官估複高,故百姓利食私鹽,而並海民以魚鹽為業,用工省而得利厚。繇是不逞無賴盜販者眾,捕之急則起為盜賊。江、淮間雖衣冠士人,狃於厚利,或以販鹽為事。江西則虔州地連廣南,而福建之汀州亦與虔接,虔鹽弗善,汀故不產鹽,二州民多盜販廣南鹽以射利。每歲秋冬,田事才畢,恒數十百為群,持甲兵旗鼓,往來虔、汀、漳、潮、循、梅、惠、廣八州之地。所至劫人穀帛,掠人婦女,與巡捕吏卒鬥格,至殺傷吏卒,則起為盜,依阻險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歲月浸淫滋多,而州官糶鹽歲才及百萬斤。
慶曆中,廣東轉運使李敷、王繇請運廣州鹽于南雄州,以給虔、吉,未報,即運四百余萬斤于南雄;而江西轉運司不以為便,不往取。後三司戶部判官周湛等八人複請運廣鹽入虔州,江西亦請自具本錢取之。詔尚書屯田員外郎施元長等會議,皆請如湛等議。而發運使許元以為不可,遂止。
嘉祐以來,或請商販廣南鹽入虔、汀,所過州縣收算;或請放虔、汀、漳、循、梅、潮、惠七州鹽通商;或謂第歲運淮南鹽七百萬斤至虔,二百萬斤至汀,民間足鹽,寇盜自息;或請官自置鋪役兵卒,運廣南、福建鹽至虔、汀州,論者不一。先嘗遣職方員外郎黃炳乘傳會所屬監司及知州、通判議,謂虔州食淮南鹽已久,不可改,第損近歲所增官估,斤為錢四十,以十縣五等戶夏秋稅率百錢令糴鹽二斤,隨夏稅入錢償官。繼命提點鑄錢沈扶覆視可否,扶等請選江西漕船團為十綱,以三班使臣部之,直取通、泰、楚都倉鹽。詔用炳等策,然歲增糶六十余萬斤。
江西提點刑獄蔡挺制置鹽事,乃令民首納私藏兵械給巡捕吏卒,而販黃魚籠挾鹽不及二十斤、徒不及五人、不以甲兵自隨者,止輸算勿捕。淮南既團新綱漕鹽,挺增為十二綱,綱二十五艘,钅巢栿至州乃發。輸官有餘,以畀漕舟吏卒,官複以半價取之,繇是減侵盜之弊,鹽遂差善。又損糶價,歲課視舊增至三百余萬斤,乃罷炳等議所率糴鹽錢。異時,汀州人欲販鹽,輒先伐鼓山谷中,召願從者與期日,率常得數十百人已上,與俱行。至是,州縣督責耆保,有伐鼓者輒捕送,盜販者稍稍畏縮。朝廷以挺為能,留之江西,積數年乃徙。久之,江西鹽皆團綱運致如虔州焉。
初,荊湖亦病鹽惡,且歲漕常不足,治平二年,才及二十五萬余石。三年,撥淮西二十四綱及傭客舟載鹽以往,是歲運及四十萬石。四年,至五十三萬余石。
慶曆初,判戶部勾院王琪言:「天禧初,嘗以荊湖鹽估高,詔斤減三錢或二錢,自後利入寢損。請復舊估,可歲增緡錢四萬。」許之。治平中,淮南轉運使李複圭、張芻、蘇頌,三司度支判官韓縝,相繼請減淮南鹽價,然卒不果行。
熙甯初,江西鹽課不登,三年,提點刑獄張頡言:「虔州官鹽鹵濕雜惡,輕不及斤,而價至四十七錢。嶺南盜販入虔,以斤半當一斤,純白不雜,賣錢二十,以故虔人盡食嶺南鹽。乃議稍減虔鹽價,更擇壯舟,團為十綱,以使臣部押。後蔡挺以贛江道險,議令鹽船三歲一易,仍以鹽純雜增虧為綱官、舟人殿最,鹽課遂敷,盜販衰止。自挺去,法十廢五六,請複之便。」詔從之。仍定歲運淮鹽十二綱至虔州。及章惇察訪湖南,符本路提點刑獄朱初平措置般運廣鹽,添額出賣,然未及行。元豐三年,惇既參政,有郟亶者,邪險銳進,素為惇所喜,迎合惇意,推仿湖南之法,乞運廣鹽於江西。即遣蹇周輔往江西相度。周輔承望惇意,奏言:「虔州運路險遠,淮鹽至者不能多,人苦淡食,廣東鹽不得輒通,盜販公行。淮鹽官以九錢致一斤,若運廣鹽盡會其費,減淮鹽一錢,而其鹽更善,運路無阻。請罷運淮鹽,通般廣鹽一千萬斤於江西虔州、南安軍,複均淮鹽六百一十六萬斤于洪、吉、筠、袁、撫、臨江、建昌、興國軍,以補舊額。」詔周輔立法以聞。周輔具鹽法並總目條上,大率峻剝於民,民被其害。舊,江西鹽場許民買撲,周輔悉籍於官賣之。遂以周輔遙領提舉江西、廣東鹽事,即司農寺置局。
四年,周輔改漕河北。明年,提舉常平劉誼言道途洶洶,以賣鹽為患。詔江東提點刑獄範峋體量,未報,誼坐言役法等事罷。及峋奏至,但以州縣違法塞詔,竟無更張。未幾,周輔奏:「虔州、南安軍推行鹽法方半年,已收息十四萬緡。」自以為功。詔命發運副使李琮體訪利害,琮知周輔方被獎用,止謂鹽法宜變通而已,不敢斥言其害。六年,周輔為戶部侍郎,複奏湖南郴、道州鄰接韶、連,可以通運廣鹽數百萬,卻均舊賣淮鹽於潭、衡、永、全、邵等州,並准江西、廣東見法,仍舉郟亶初議,郴、全、道三州亦賣廣鹽。詔委提舉常平張士澄、轉運判官陳偲措置。明年,士澄等具條約來上,詔施行之,額利增加,一方騷然。于時淮西亦推行周輔鹽法,發運使蔣之奇奏立知州、通判、鹽事官賞罰,下戶部著為令。
紹聖三年,發運司言淮南亭戶貧瘠,官賦本錢六十四萬緡,皆倚辦諸路,以故不時至,民無所得錢,必舉倍稱之息。欲以糴本錢十萬緡給之,不足,畀以憑由,即欲質於官,與憑之七,而蠲其息,鹽本集,複給其三分,憑由毀棄。
崇甯元年,蔡京議更鹽法,乃言東南鹽本或闕,滯於客販,請增給度牒及給封樁坊場錢通三十萬緡。並列七條:一、許客用私船運致,仍嚴立輒逾疆至夾帶私鹽之禁;二、鹽場官吏概量不平或支鹽失倫次者,論以徒;三、鹽商所繇官司、場務、堰閘、津渡等輒加苛留者,如上法;四、禁命吏、蔭家、貢士、胥史為賈區請鹽;五、議貸亭戶;六、鹽價大低者議增之;七、令措置官博盡利害以聞。明年,詔鹽舟力勝錢勿輸,用絕阻遏,且許舟行越次取疾,官綱等舟輒攔阻者坐之。遂變鈔法,置買鈔所於榷貨務。凡以鈔至者,並以末鹽、乳香、茶鈔並東北一分及官告、度牒、雜物等換給。末鹽鈔換易五分,餘以雜物,而舊鈔止許易末鹽、官告。仍以十分率之,止聽算三分,其七分兼新鈔。定民間買鈔之價,以抑豪強,以平邊糴。在河北買者,率百緡毋得下五千,東南末鹽鈔毋得下十千,陝西鹽鈔毋得下五千五百,私減者坐徒徙之罪,官吏留難、文鈔展限等條皆備。
四年,又以算請鹽價輕重不等,載定六路鹽價,舊價二十錢以上皆遞增以十錢,四十五者如舊;算請東南末鹽,願折以金銀、物帛者聽其便。而亭戶貸錢,舊輸息二分者蠲之。五年,詔算請不貼納見錢,以十分率之,毋過二分。大觀元年,乃令算請東南末鹽貼輸及帶舊鈔如見條外,更許帶日前貼輸三分鹽鈔,輸四分者帶二分,五分者帶三分。後又貼輸四分者帶三分,五分者帶四分,而東南鹽並收見緡換請新鈔者,如四分五分法貼輸。其換請新鈔及見錢算東南末鹽,如不帶六等舊鈔者,聽先給;如止帶五等舊鈔,其給鹽之敘,在崇寧四年十月前所帶不貼輸舊鈔之上。六等者,謂貼三、貼四、貼五、當十鈔、並河北公據、免貼納錢是也。
時鈔法紛易,公私交弊。四年,侍御史毛注言:「崇寧以來,鹽法頓易元豐舊制,不許諸路以官船回載為轉運司之利,許人任便用鈔請鹽,般載於所指州縣販易,而出賣州縣用為課額。提舉鹽事司苛責郡縣,以賣鹽多寡為官吏殿最,一有循職養民不忍侵克,則指為沮法,必重奏劾譴黜,州縣熟不望風畏威,競為刻虐?由是東南諸州每縣三等以上戶,俱以物產高下,勒認鹽數之多寡。上戶歲限有至千緡,第三等末戶不下三五十貫,籍為定數,使依數販易,以足歲額;稍或愆期,鞭撻隨之。一縣歲額有三五萬緡,今用為常額,實為害之大者。」
又言:
「朝廷自昔謹三路之備,糧儲豐溢,其術非他,惟鈔法流通,上下交信。東南末鹽錢為河北之備,東北鹽為河東之備,解地鹽為陝西之備,其錢並積于京師,隨所積多寡給鈔于三路。如河北糧草鈔至京,並支見錢,號飛鈔法;河東三路至京,半支見錢,半支銀、綢、絹;陝西解鹽鈔則支請解鹽,或有泛給鈔,亦以京師錢支給。為錢積于京師,鈔行于三路,至則給錢,不復滯留。當時商旅皆悅,爭運糧草,入于邊郡。商賈既通,物價亦平;官司上下,無有二價,斗米止百余錢,束草不過三十;邊境倉廩,所在盈滿。
自崇寧來鈔法屢更,人不敢信,京師無見錢之積,而給鈔數倍於昔年。鈔至京師,無錢可給,遂至鈔直十不得一。邊郡無人入中,糴買不敷,乃以銀絹、見錢品搭文鈔,為糴買之直。民間中糴,不復會算鈔直,惟計銀絹、見錢,須至高抬糧草之價,以就虛數。致使官價幾倍於民間,斗米有至四百,束草不下百三十余錢,軍儲不得不闕,財用不得不匱。如解鹽鈔每紙六千,今可直三千,商旅凡入東南末鹽鈔,乃以見錢四分、鹽引六分,榷貨務惟得七十千之入,而東南支鹽,官直百千,則鹽本已暗有所損矣。
臣謂鈔法不循複熙、豐,則物價無由可平,邊儲無由可積,方今大計,無急於此。薛向昔講究於嘉祐中,行之未幾,穀價遽損,邊備有餘,逮及熙、豐,其法始備。比年榷貨務不顧鈔法屢變,有誤邊計,惟冀貼納見錢,專買東南鹽鈔,圖增錢數,以僥冒榮賞。前鈔方行,而後鈔又複變易,特令先次支鹽,則前鈔遂為廢紙,罔人攘利,商旅怨嗟。臣願明詔執政大臣,精擇能吏,推明鈔法,無以見行為有妨,無以既往為不可複,如薛向之法己效於昔者,可舉而行之。」
今之練政事、通鈔法,不患無人;在京三庫之積,皆四方郡縣所入,不患無備。如以三四百萬緡樁留京師,隨數以給鈔引,使鈔至給錢,不復邀阻,上下交信,則人以鈔引為輕齎,轉相貿易。或支請多,惟轉廊就給東南末鹽鈔或度牒之類,如東南末鹽鈔或度牒敕牒唯許以鈔引就給外,餘並令在京以見錢入易,樁留以為鈔引之資,亦計之得者。若舊出文鈔,亦當體究立法,量為分數,支鹽償之。自昔立法之難,非特造始,修復既廢,亦為非易。欲興經久之利,則目前微害,宜亦可略,惟詳酌可否施行之。
未幾,張商英為相,乃議變通損益,複熙、豐之舊,令內府錢別樁一千五百萬緡,餘悉移用,以革錢、鈔、物三等偏重之弊。陝西給鈔五百萬緡,江、淮發運司給見錢文據或截兌上供錢三百萬緡。以左司員外郎張察措置東南鹽事,提舉江西常平張根管幹運淮鹽於江西,罷提舉鹽香,諸路鹽事各歸提刑司。議定五等舊鈔,商旅已換請新鈔及見錢鈔不對帶,聽先給東南末鹽諸路貨易。仍下淮、浙鹽場,以鹽十分率之,樁留五分,以待支發官綱,備三路商旅轉廊算請,餘五分以待算請新鈔及見錢鈔與不帶舊鈔當先給者。於是推行舊法,以商旅五色舊鈔,若用換請新鈔對帶,方許支鹽,慮伺候歲月,欲給無由,乃立增納之法。貼三鈔許於榷貨務更貼見緡七分,貼四鈔更貼六分,貼五、當十鈔貼七分,河北見錢文據貼五分算請。
有司議,三路鈔法如熙、豐舊法,全仰東南末鹽為本,若許將舊鈔貼納算請,正與推行三路熙、豐鈔法相戾;即不令貼納算還,又鈔無所歸。議將河北見錢文據減增納二分,餘各減二分,以告敕、減度牒、香藥、雜物、東南鹽算請給償。帝詔:「東南六路元豐年額賣鹽錢,以緡計之,諸路各不下數十萬。自行鈔鹽,漕計窘匱,以江西言之,和、豫買欠民價不少,何以副仁民愛物之意?」令東南諸路轉運司協力措置般運。
政和元年,詔商旅願依熙、豐法轉廊者,許先次用三路新鈔算請,往他所定價給賣。優存兩浙亭戶額外中鹽,斤增價三分。已而張察均定鹽價,視紹聖斤增二錢,詔從其說,仍斤增一錢。議者謂:「異時鹽商於榷貨務入納轉廊,惟視東南諸郡積鹽多寡,鹽多則請鈔者眾,所入亦倍,其闕鹽地,客不肯住。在元豐時遠地須豫備二年或三年,次遠一年至二年,最近亦半年及一年,謂之準備鹽,而後鈔法乃通。紹聖間遵用舊制,廣有準備,故均價之後,課利增倍。謂宜嚴責轉運司般運準備鹽外,更及元豐準備之數,則鈔法始通,課利且羨。亭戶煎鹽官為買納,比舊既增矣,止用元豐舊價自可,況用新價,而有本錢,複加借貸,何慮不增?若斤更增一錢,虛費亦大。」詔施行之。六路通置提舉鹽事官,置司於揚州,未幾罷。
議者複謂:「客人在京榷貨務買東南末鹽者,其法有二:一曰見錢入納,二曰鈔面轉廊。今既許三路文鈔得以轉廊,若更循舊制,許以見錢入納,則客旅之錢,當入於榷貨,而不入於兼併,見錢留于京師,客旅走于東南。」詔採用焉。又有謂:「舊法聽以物貨及官錢鈔引抵當,所以扶持鈔價,不大減損,昨禁之非是。其舊轉廊鹽鈔,販至東南,轉運司乃專以見錢為務,致多壅閼。」於是複鈔引抵當,一如其舊。末鹽以十分率之,限以八分給末鈔,二分許鬻見緡,後又增見緡為三分。
二年,江寧府、廣德軍、太平州斤更增錢二,宣、歙、饒、信州斤增錢三,池江州、南康軍斤增錢四,各以去產鹽地遠近為差。是歲,蔡京複用事,大變鹽法。五月,罷官般賣,令商旅赴場請販,已般鹽並封樁。商旅赴榷貨務算請,先至者增支鹽以示勸。前轉廊已算鈔未支者,率百緡別輸見緡三分,仍用新鈔帶給舊鈔三分;已算支者,所在抄數別輸帶賣如上法。其算請悉用見緡,而給鹽倫次,以全用見緡不帶舊鹽者為上,帶舊鹽者次之,帶舊鈔者又次之。三路糴買文鈔,算給七分東南末鹽者,聽對見緡支算二分,東北鹽亦如之。自余文鈔,毋得一例對算。複置諸路提舉官。於是詔書褒美京功,然商旅終以法令不信為疑,算請者少,乃申扇搖之令,增賞錢五百緡。
三年,以商人承前先即諸州投勾,乃請鹽於場,留滯,罷之。若請鹽大帶斤重者,官為秤驗,乃輸錢給鈔。時法既屢變,蔡京更欲巧籠商賈之利,乃議措置十六條,裁定買官鹽價,囊以三百斤,價以十千,其鬻者聽增損隨時,舊加饒腳耗並罷。客鹽舊止船貯,改依東北鹽用囊,官袋鬻之,書印及私造貼補,並如茶籠篰法,仍禁再用。受鹽、支鹽官司,析而二之,受于場者管秤盤囊封,納于倉者管察視引據、合同號簿。囊二十,則以一折驗合同遞牒給商人外,東南末鹽諸場,仍給鈔引號簿;有欲改指別場者,並批銷號簿及鈔引,仍用合同遞牒報所指處給隨鹽引;即已支鹽,關所指處籍記。中路改指者仿此。其引繳納,限以一年,有故展毋得逾半年;限竟,鹽未全售者毀引,以見鹽籍於官,止聽鬻其處,毋得翻改。大抵皆視茶法而多為節目,欺奪民利,故以免究盜販、私煎、大帶斤重為名,而專用對帶之法。客負鈔請鹽,往往厄不即畀,必對元數再買新鈔,方聽帶給舊鈔之半。慮令之不行也,嚴避免之禁,申沮壞之制,重扇搖之法,季輒比較,務峻督責以取辦。
四年,以遠地商販者稀,鹽倉以地遠近為敘,先給遠者。繼令搭帶正鹽,期一月不買新鈔,沒官,而剩鹽即沒納。五年,偽造引者並依川錢引定罪。六年,以產鹽州軍大商弗肯止留,其用小袋住賣者聽輸錢二十給鈔,毋得輒出州界。
宣和二年,詔六路封樁舊鹽數輸億萬,其聽商旅般販,與淮、浙鹽倉即今鹽鈔對算。四年,榷貨務建議:「古有斗米斤鹽之說,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時鹽價斤為錢六七十;今米價石兩千五百至三千,而鹽仍舊六十。崇寧會定鹽價,買鹽折算,酌以中價,斤為錢四十,今一斤三十七錢,虧公稍多。欲囊增為十三千入納,而亭戶所輸並增價,庶克自贍,盜販衰止。」於是舊鹽盡禁住賣,而籍記、貼輸、帶賣之令複用焉。
初,鹽鈔法之行,積鹽于解池,積錢于京師榷貨務,積鈔于陝西沿邊諸郡。商賈以物斛至邊入中,請鈔以歸。物斛至邊有數倍之息,惟患無回貨,故極利於得鈔,徑請鹽于解池,而解鹽通行地甚寬;或請錢于京師,每鈔六千二百,登時給與,但輸頭子等錢數十而已。以此所由州縣,貿易者甚眾。崇甯間,蔡京始變法,俾商人先輸錢請鈔,赴產鹽郡授鹽,欲囊括四方之錢,盡入中都,以進羨要寵,鈔法遂廢,商賈不通,邊儲失備;東南鹽禁加密,犯法被罪者多。民間食鹽,雜以灰土。解池天產美利,乃與糞壤俱積矣。大概常使見行之法售給才通,輒複變易,名對帶法。季年又變對帶為迴圈。迴圈者,已賣鈔,未授鹽,複更鈔;已更鈔,鹽未給,複貼輸錢,凡三輸錢,始獲一直之貨。民無貲更鈔,已輸錢悉乾沒,數十萬券一夕廢棄,朝為豪商,夕儕流丐,有赴水投繯而死者。
時有魏伯芻者,本省大胥,蔡京委信之,專主榷貨務。政和六年,鹽課通及四千萬緡,官吏皆進秩。七年,又以課羨第賞。伯芻年除歲遷,積官通議大夫、徽猷閣待制,既而党附王黼,京惡而黜之。伯芻非有心計,但與交引戶關通,凡商旅算請,率克留十分之四以充入納之數,務入納數多,以昧人主而張虛最。初,政和再更鹽法,伯芻方為蔡京所倚信,建言:「朝廷所以開闔利柄,馳走商賈,不煩號令,億萬之錢輻湊而至。禦府頒索,百司支費,歲用之外沛然有餘,則榷鹽之入可謂厚矣。頃年,鹽法未有一定之制,隨時變革以便公私,防閑未定,奸弊百出。自政和立法之後,頓絕弊源,公私兼利。異時一日所收不過二萬緡,則已詫其太多,今日之納乃常及四五萬貫。以歲計之,有一郡而客鈔錢及五十餘萬貫者,處州是也;有一州倉而客人請鹽及四十萬袋者,泰州是也。新法於今才二年,而所收已及四千萬貫,雖傳記所載貫朽錢流者,實未足為今日道也。伏乞以通收四千萬貫之數,宣付史館,以示富國裕民之政。」小人得時騁志,無所顧忌,遂至於此。
于時禦府用度日廣,課入欲豐,再申歲較季比之令,在職而暫取告,其月日皆毋得計折,害法者不以官蔭並處極坐,微至於鹽袋鯗鹽,莫不有禁,州縣惟務歲增課以避罪法,上下程督加厲。七年,乃詔:「昨改鹽法,立賞至重,抑配者多,計口敷及嬰孩,廣數下逮駝畜,使良民受弊,比屋愁歎。悉從初令,以利百姓。三省其申嚴近制,改奉新鈔。」然有司不能承守,故比較已罷而複用,抄劄既免而複行,鹽囊既增而複止,一囊之價裁為十一千,既又複為十三千,民力因以擾匱,而盜賊滋焉。
靖康元年,詔未降新鈔前已給見錢公據文鈔,並給還商賈,以示大信。時鹽盡給新鈔,亦用帶賣舊鹽立限之法。言者論:「王黼當國,循用蔡京弊法,改行新鈔,舊鹽貼錢對帶,方許出賣,初限兩月,再限一月。是時黼方用事,專務害民,剝下益上,改易鈔法,甚于盜賊。然今不改覆車之轍,又促限止半月,反不及王黼之時,商賈豈得不怨?」詔申限焉。
南渡,淮、浙亭戶,官給本錢。諸州置倉,令商人買鈔,五十斤為石,六石為袋,輸鈔錢十八千。紹興元年,詔臨安府,秀州亭戶二稅,依皇祐法輸鹽,立監官不察亭戶私煎及巡捕漏泄之法。二年九月,詔淮、浙鹽令商人袋貼輸通貨錢三千,已算請而未售者亦如之,十日不自陳,如私鹽律。時呂頤浩用提轄張純儀,峻更鹽法。十有一月,詔淮、浙鹽以十分為率,四分支今降旨符以後文鈔,四分支建炎渡江以後文鈔。先是呂頤浩以對帶法不可用,令商人貼輸錢,至是複以分數如對帶法,於是始加嚴酷矣。三年,減民間蠶鹽錢。四年正月,詔淮、浙鹽鈔錢每袋增貼輸錢三貫,並計綱輸行在,尋命廣鹽亦如之。九月,以入輸遲細,減所添錢。然自建炎三年改鈔法,及今所改,凡五變,而建炎舊鈔支尚未絕,乃命以先後並支焉。
孝宗乾道六年,戶部侍郎葉衡奏:「今日財賦,鬻海之利居其半,年來課入不增,商賈不行,皆私販害之也。且以淮東、二浙鹽出入之數言之,淮東鹽灶四百一十二所,歲額鹽二百六十八萬三千余石,去年兩務場賣淮鹽六十七萬二千三百餘袋,收錢二千一百九十六萬三千餘貫;二浙課額一百九十七萬余石,去年兩務場賣浙鹽二十萬二千餘袋,收錢五百一萬二千餘貫,而鹽灶乃計二千四百餘所。以鹽額論之,淮東之數多於二浙五之一,以去歲賣鹽錢數論之,淮東多於二浙三之二,及以灶之多寡論之,兩浙反多淮東四之三,蓋二浙無非私販故也。欲望遣官分路措置。」
淳熙八年,詔住賣帶賣積鹽,以朝廷徒有帶賣之名,總所未免有借撥之弊故也。十年,先是湖北鹽商吳傳言:「國家鬻海之利,以三分為率,淮東居其二。通、泰、楚隸買鹽場十六,催煎場十二,灶四百十二。紹興初,灶煎鹽多止十一籌,籌為鹽一百斤。淳熙初,亭戶得嘗試鹵水之法,灶煎至二十五籌至三十籌,增舊額之半。緣此,鹽場買亭戶鹽,籌增稱鹽二十斤至三十斤為浮鹽。日買鹽一萬餘籌,其浮鹽止以二十斤為則,有二十萬斤,為二千籌,籌為錢一貫八百三十文,內除船腳錢二百文,有一貫六百三十文。其鹽並再中入官,為鈔錢四百五十一萬七千五百餘緡。又綱取鹽一代並諸窠名等,及賣又多稱斤兩,亭戶饑寒,不免私賣。若朝廷嚴究,還其本錢,而後可以盡革私賣之弊。」至是,詔還通、泰等州諸鹽場欠亭戶鹽本錢一百一十萬貫。
甯宗慶元初,詔罷迴圈鹽鈔,改增剩鈔名為正支文鈔給算,與已投倉者通理先後支散。以淮東提舉陳損之言迴圈鈔多弊,故有是命。於是富商巨賈有願為貧民者矣。開禧二年,詔自今新鈔一袋,搭支舊鈔一袋;如新鈔多於舊鈔,或願全以新鈔支鹽,及無舊鈔而願全買新鈔者聽,以新鈔理資次。嘉定二年,詔淮東貼輸鹽錢免二分交子,止用錢會中半。三年詔:「停鈔引之家,增長舊鈔價直,袋賣官會百貫以上。自今令到日,鹽鈔官錢袋增收會子二十貫,三務場朱印於鈔面,作「某年某月新鈔」,俟通賣及一百萬袋,即免增收。其日前已未支鹽鈔並為舊鈔,期以一年持赴倉場支鹽,袋貼輸官會一十貫,出限更不行用。」此淮、浙鹽之大略也。
唐乾元初,第五琦為鹽鐵使,變鹽法,劉晏代之;當時舉天下鹽利,歲才四十萬緡。至大曆,增至六百余萬緡。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元祐間,淮鹽與解池等歲四百萬緡。比唐舉天下之賦已三分之二。紹興末年以來,泰州海寧一監,支監三十余萬席,為錢六七百萬緡,則是一州之數,過唐舉天下之數矣。
寶慶二年,監察禦史趙至道言:「夫產鹽固藉於鹽戶,鬻鹽實賴于鹽商,故鹽戶所當存恤,鹽商所當優潤。慶元之初,歲為錢九百九十萬八千有奇,寶慶元年,止七百四十九萬九千有奇,乃知鹽課之虧,實鹽商之無所贏利。為今之計,莫若寬商旅,減徵稅,庶幾慶元鹽課之盛,複見於今日矣。」從之。紹定元年,以侍御史李知孝言,罷上虞、余姚海塗地創立鹽灶。端平二年,都省言:「淮、浙歲額鹽九十七萬四千餘袋,近二三年積虧一百余萬袋,民食貴鹽,公私俱病。」有旨,三路提舉茶鹽司各置主管文字一員,專以興複鹽額、收買散鹽為務,歲終尚書省課其殿最。淳祐元年,臣僚奏:「南渡立國,專仰鹽鈔,紹興、淳熙,率享其利。嘉定以來,二三十年之間,鈔法或行或罷,而浮鹽之說牢不可破,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望付有司集議,孰為可行,孰為可罷,天地之藏與官民共之,豈不甚盛?」從之。五年,申嚴私販苛征之禁。
寶祐元年,都省言:「行在榷貨務都茶場上本務場淳祐十二年收趁到茶鹽等錢一十一千八百一十五萬六千八百三十三貫有奇,比今新額四千萬貫增一倍以上,合視淳祐九年、十年、十一年例倍償之,以勵其後。」有旨依所上推賞。四年五月,以行在務場比新額增九千一百七十三萬五千九百一十二貫有奇,本務場並三省、戶部、大府寺、交引庫,凡通管三務場職事之人,視例推賞,後以為常。十有二月,殿中侍御史朱熠言:「鹽近者課額頓虧,日甚一日。姑以真州分司言之,見虧二千余萬,皆由台閫及諸軍帥興販規利之由。」於是複申嚴私販之禁。
五年,朱熠複言:「鹽之為利博矣。以蜀、廣、浙數路言之,皆不及淮鹽額之半。蓋以斥鹵彌望,可以供煎烹,蘆葦阜繁,可以備燔燎。故環海之湄,有亭戶,有鍋戶,有正鹽,有浮鹽。正鹽出於亭戶,歸之公上者也。浮鹽出於鍋戶,鬻之商販者也,正鹽居其四,浮鹽居其一。端平之初,朝廷不欲使浮鹽之利散而歸之於下,於是分置十局,以收買浮鹽,以歲額計之,二千七百九十三萬斤。十數年來,鈔法屢更,公私俱困,真、揚、通、泰四州六十五萬袋之正鹽,視昔猶不及額,尚何暇為浮鹽計邪?是以貪墨無恥之士大夫,知朝廷住買浮鹽,龍斷而籠其利;累累灶戶,列處沙洲,日藉銖兩之鹽,以延旦夕之命;今商賈既不得私販,朝廷又不與收買,則是絕其衣食之源矣。為今之計,莫若遵端平之舊式,收鍋戶之浮鹽。所給鹽本,當過於正鹽之價,則人皆與官為市。卻以此鹽售於上江,所得鹽息,徑輸朝廷,一則可以絕戎閫爭利之風,二則可以續鍋戶烹煎之利。」有旨從之。
志第一百三十六食貨下五
○鹽下茶上
其在福建曰福州長清場,歲鬻十萬三百石,以給本路。天聖以來,福漳泉州、興化軍皆鬻鹽,歲視舊額增四萬八千九百八石。
熙寧十年,有廖恩者起為盜,聚黨掠州郡。恩既平,禦史中丞鄧閏甫言:「閩越山林險阻,連亙數千里,無賴奸民比他路為多,大抵盜販鹽耳。恩平,遂不為備,安知無躡恩之跡而起者?」乃詔福建路蹇周輔度利害。周輔言:「建、劍、汀州、邵武軍官賣鹽價苦高,漳、泉、福州、興化軍鬻鹽價賤,故盜多販賣於鹽貴之地。異時建州嘗計民產賦錢買鹽,而民憚求有司,徒出錢或不得鹽。今請罷去,頗減建、劍、汀、邵武鹽價,募上戶為鋪戶,官給券,定月所賣,從官場買之,如是則民易得鹽,盜販不能規厚利。又稍興復舊倉,選吏增兵。立法,若盜販、知情囊橐之者,不以赦原;三犯,杖、編管鄰州;己編管複犯者,杖、配犯處本城。」皆行之,歲增賣二十三萬餘斤,而鹽官數外售者不預焉。
元豐二年,提舉鹽事賈青請自諸州改法酌三年之中數立額。又請捕盜官獲私鹽多者,論賞不限常法。三年,青上所部賣鹽官吏歲課,比舊額增羨。詔曰:「周輔承命創法,青相繼奉行,期年有成,課增盜止,東南賴之。」時周輔已擢三司副使,監司已次被賞者凡二十人。
哲宗即位,禦史中丞黃履奏福建多以鹽抑民,詔:「去歲先帝已立分遣禦史、郎官察舉監司之法,福建遣禦史黃降,江西遣禦史陳次升按之。」繼又以命吏部郎中張汝賢並察舉周輔所立鹽法。降言:「福州緣王氏之舊,每產錢一當餘州之十,其科納以此為率,餘隨均定,鹽額亦當五倍,而實減半焉。昨王子京奏立產鹽法,失於詳究,遂概以額增,多寡之間,遼遠絕殊,遠民久無以伸。」詔付汝賢。明年,按察司盡以所察事狀聞,於是福建轉運副使賈青、王子京皆坐掊克,謫監湖廣鹽酒稅;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議江西鹽法,掊克誕謾,削職知和州;郟亶坐倡議運廣鹽江西,張士澄坐附會推行周輔之法,肆志抑擾,並黜官;閩清縣尹徐壽獨用鹽法初行,能守官不撓,民以故不多受課,言於朝加賞焉。汝賢請定福建產賣鹽額,詔從其請;凡抑民為鹽戶及願退不為行者,以徒一年坐之;提舉鹽事官知而不舉,論如其罪。
已而殿中侍御史呂陶奏:「朝廷以福建、江西、湖南等路鹽法之弊,流毒生靈,遣使按視,譴黜聚斂之吏,以慰困窮之民,天下皆知公議之不可廢也。然湖南、江西運賣廣鹽添額之害,京東、河北榷鹽,皆章惇所倡,願付有司根治其罪,使賊民罔上之臣,少知所畏。」監察禦史孫升繼言:「江西、湖南鹽法之害,兩路之民,殘虐塗炭,甚於兵火,獨提舉官劉誼乃能上言極其利害,誼坐奪官勒停。」詔複誼官,起守韶州。
崇甯以後,蔡京用事,鹽法屢變。獨福建鹽于政和初斤增錢七,用熙甯法聽商人轉廊算請,依六路所算末鹽錢每百千留十之一,輸請鹽處為鹽本錢。
建炎間,淮、浙之商不通,而閩、廣之鈔法行;未幾,淮、浙之商既通,而閩、廣之鈔法遂罷。舊法,閩之上四州建、劍、汀、邵行官賣鹽法,閩之下四州福、泉、漳、化行產鹽法。隨稅輸鹽也。
官賣之法既革,產鹽之法亦弊,鈔法一行,弊若可革,而民俗又有不便。故當時轉運、提舉司請上四州依上法,下四州且令依舊。及鈔法既罷,歲令漕司認鈔錢二十萬緡輸行在所榷貨務,自後或減或增,卒為二十二萬緡。
二十七年,常平提舉張汝楫複申明鈔法,上以問宰執。陳誠之奏曰:「建、劍山溪之險,細民冒法私販,雖官賣鹽猶不能革;若使民自賣,其能免私販乎?私販既多,鈔額必虧。」上曰:「中間曾用鈔法,未幾複罷。若可行,祖宗已行之矣。大抵法貴從容,不然不可經久。」淳熙五年,詔泰甯、尤溪兩縣計產買鹽之令,更不施行。
八年,福建市舶陳峴言:「福建自元豐二年轉運使王子京建運鹽之法,不免有侵盜科擾之弊,且天下州縣皆行鈔法,獨福建膺運鹽之害。紹興初,趙不已嘗措置鈔法,而終不可行者,蓋漕司則藉鹽綱為增鹽錢,州縣則藉鹽綱以為歲計,官員則有賣鹽食錢、縻費錢,胥吏則有發遣交納常例錢,公私齟齬,無怪乎不可行也。鈔法未成倫序,而綱運遽罷,百姓率無食鹽,故漕運乘此以為不便,請抱引錢而罷鈔法。鈔法罷而綱運興,官價高而私價賤,民多食私鹽而官不售,科抑之弊生矣。」於是詔峴措置。峴請從榷貨務自立五十斤至百斤,分為五等,造大小鈔給買,仍預措置賣鈔,先以本錢畀三倉買鹽,以備商旅請買。九年正月,以福建鹽自來運賣,近為鈔法敷擾害民,於是詔福建轉運司,諸州鹽綱依舊官般官賣。三月,詔轉運傅自得、楊由義廉察官賣鹽未便者,措置以聞。
淳熙十三年,四川安撫制置趙汝愚言:「汀州民貧,而官鹽抑配視他州尤甚,乞以汀州為客鈔。」事下提舉應孟明及汀州守臣議,孟明等言:「上四州軍有去產鹽之地甚邇者,官不賣鹽則私禁不嚴,民食私鹽則客鈔不售,既無翻鈔之地則客賣銷折,所以鈔法屢行而屢罷。四川闊遠,猶不可翻鈔,汀州將何所往?故鈔法雖良,不可行於汀州,惟裁減本州並諸縣合輸內錢,而嚴科鹽之禁,庶幾汀民有瘳矣。」複下轉運趙彥操等措置裁減,以歲運二百萬四千斤會之,總減三萬九千三十八緡有奇,又免其分隸諸司,則汀州六邑歲減於民者三萬九千緡有奇,減於官者一萬緡有奇,所補州用又在外。蓋上四州財賦絕少,所恃者官賣鹽耳。
又瀕海諸郡計產輸錢,官給之鹽以供食,其後遂為常賦,而民不復請鹽矣,此又下四州產鹽之弊也。甯宗嘉定六年,臣僚嘗極言之,於是下轉運司,將福之下四州軍凡二十文產以下合輸鹽五斤之家盡免,其折戶產錢僅及二十文者不輸鹽錢。
寶慶二年,監察禦史梁成大言:「福建州縣半系頻州產鹽之地,利權專屬漕臣,乃其職也。鹽產于福州、興化,而運於建、劍、汀、邵,四郡二十二縣之民食焉。福建提舉司主常平茶事而鹽不預,漕司與認淨鏹以助用,近來越職營利,多取綱運,分委屬縣。縣邑既為漕司措辦課鹽,今又增提舉司之額,其勢必盡敷於民,殆甚於青苗之害。望將運鹽盡歸漕司,提舉司不得越職,庶幾事權歸一,民瘼少蘇矣。」從之。
景定元年九月,明堂赦曰:「福建上四州縣倚鹽為課,其間有招趁失時,月解拖欠,其欠在寶祐五年以前者,並與除放,尚敢違法計口科抑者,監司按劾以聞。」三年,臣僚言:「福建上四州山多田少,稅賦不足,州縣上供等錢銀、官吏宗子官兵支遣,悉取辦於賣鹽,轉運司雖拘榷鹽綱,實不自賣。近年創例自運鹽兩綱,後或歲運十綱至二十綱,與上四州縣所運歲額相妨,而綱吏搭帶之數不預焉。州縣被其攙奪,發洩不行,上供常賦,無從趁辦,不免敷及民戶,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有旨:「福建轉運司視自來鹽法,毋致違戾;建甯府、南劍州、汀州、邵武軍依此施行。」
廣州東筦、靜康等十三場,歲鬻二萬四千余石,以給本路及西路之昭桂州、江南之南安軍。廉州白石、石康二場,歲鬻三萬石,以給本州及容、白、欽、化、蒙、龔、藤、象、宜、柳、邕、潯、貴、賓、梧、橫、南儀、郁林州。又高、竇、春、雷、融、瓊、崖、儋、萬安州各鬻以給本州,無定額。天聖以後,東、西海場十三皆領于廣州,歲鬻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以給東、西二路。而瓊、崖諸州,其地荒阻,賣鹽不售,類抑配衙前。前後官此者,或擅增鹽數,煎鹽戶力不給,有破產者。元豐三年,朱初平奏蠲鹽之不售者,又約所賣數定為煎額,以惠遠民。久之,廣西漕司奏民戶逋鹽稅,其縣令監官雖已代,並住奉勒催,須足乃罷。而廣東漕臣複奏嶺外依六路法,以逐州管幹官,提點刑獄兼提舉鹽事,考較賞罰如之。瓊、崖等州複請賦鹽於民,斤重視其戶等,而民滋困矣。
南渡,二廣之鹽皆屬於漕司,量諸州歲用而給之鹽。然廣東俗富,猶可通商;廣西地廣莫而雕瘁,食鹽有限,商賈難行。自東廣而出,乘大水無灘磧,其勢甚易;自西廣而出,水小多灘磧,其勢甚難。建炎末鬻鈔,未幾複止,然官般、客鈔,亦屢有更革;東、西兩漕,屢有分合。
紹興元年三月,南恩州陽江縣土生堿,募民墾之,置灶六十七,產鹽七十萬八千四百斤,收息錢三萬餘緡。十有二月,複置廣西茶鹽司。八年,詔廣西鹽歲以十分為率,二分令欽、廉、雷、化、高五州官賣,餘八分行鈔法。尋又詔廣東鹽九分行鈔法,一分產鹽州縣出賣。廣南去中州絕遠,土曠民貧,賦入不給,故漕司鬻鹽,以其息什四為州用,可以粗給,而民無加賦。昭州歲收買鹽錢三萬六千緡,以七千緡代潯、貴州上供赴經略司買馬,餘為州用。及罷官賣,遂科七千緡於民戶,謂之縻費錢焉。九年,罷廣東官賣,行客鈔法,以其錢助鄂兵之費。
孝宗乾道四年,罷鹽鈔,令廣西漕司自認漕錢二十萬。且廣西之鹽乃漕司出賣,自乾道元年因曾連請並歸廣東,於是度支唐琢言:「廣西鹽引錢欠幾八千萬緡,緣向來二廣鹽事分東西兩司,而西路鹽常為東路所侵,昔廣西自作一司,故鹽不至於虧減;今既罷西司併入東路,則廣東之鹽無複禁止,廣西坐失一路所入。」故有是命。既而宰執進蔣芾之奏:「鹽利舊屬漕司,給諸州歲;自賣鈔鹽之後,漕司遂以苗米高價折錢。今朝廷更不降鹽鈔,只今漕司認發歲額,則漕司自獲鹽息,析米招糴之弊皆去矣。」九年,詔廣州複行官般官賣法。
淳熙三年,詔廣西轉運司歲收官鹽息錢三分撥諸州,七分充漕計,從經略張栻請也。栻去而漕臣趙公浣增鹽直斤百錢為百六十,欽州歲賣鹽千斛而五增之。六年,侍御史江溥以為言,上黜公浣,詔閩、廣賣鹽自有舊額定直,自今毋得擅增。
九年,詔遣浙西撫幹胡廷直訪求利害,與帥、漕、提舉詳議以聞。使還,尋以廷直提舉廣東同措置廣西鹽事。十五年,詔曰:「廣南在數千裏外,疾痛難於上聞,朕憫之尤切。蓋鹽者,民資以食,向也官利其贏,轉而自鬻,久為民疾。朕為之更令,俾通販而杜官鬻,民固以為利矣;然利於民者官不便焉,必胥動以浮言,且朕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監司、守令以為民,朕有美意,弗廣其推,顧撓而壞之,可乎?自今如或有此,必置之法。」於是命詹儀之知靜江府,並廣東、西鹽事為一司,其兩路賣鹽,歲以十六萬五千籮為額。儀之等言:「兩路鹽且以十萬籮為額,俟三數年,視其增虧,乃增其額。所有客鈔東西路通貨錢與免,以便商販。」
十六年,經略應孟明言:「廣中自行鈔法,五六年間,州縣率以鈔抑售於民,其害有甚於官般。」詔孟明、朱晞顏與提舉廣南鹽事王光祖從長措置經久利便,毋致再有科抑之弊。寶慶元年,以廣州安撫司水軍大為興販,罷其統領尹椿、統轄黃受,各降一官。
鬻堿為鹽,向並州永利監,歲鬻十二萬五千余石,以給本州及忻、代、石、嵐、憲、遼、澤、潞、麟、府州,威勝、岢嵐、火山、平定、寧化、保德軍,許商人販鬻,不得出境。仁宗時,分永利東、西兩鹽,東隸並州,西隸汾州。籍州民之有堿土者為鐺戶;戶歲輸鹽於官,謂之課鹽;余則官以錢售之,謂之中賣。鹽法亦與海鹽同,歲鬻視舊額減三千四百三十七石。河東唯晉、絳、慈、隰食池鹽,餘皆食永利鹽。其入官,斤為八錢或六錢,出為錢三十六,歲課緡錢十八萬九千有奇。
自咸平以來,聽商人輦鹽過河西麟府州、濁輪砦貿易,官為下其價予之。後積鹽益多,康定初,罷東監鬻鹽三年。皇祐中,又權罷西監鬻鹽,俟鹽少複故。時議者請募商人入芻粟麟府州、火山軍,予券償以鹽,從之。既而芻粟虛估高,券直千錢,為鹽商所抑,才售錢四百有餘,而出官鹽五十斤,蠹耗縣官。或請罷入芻粟,第令入實錢,轉運司議以為非便而止。大抵堿土或厚或薄,薄則利微,鐺戶破產不能足其課。至和初,韓琦請戶滿三歲,地利盡得自言,摘他戶代之。明年,又詔鐺戶輸歲課以分數為率,蠲複有差,遇水災,又聽摘他戶代役,百姓便之。河北、陝西亦有鬻堿為鹽者,然其利薄。明道初,嘗詔廢河中府、慶成軍堿場,禁民鬻鹽以侵池鹽之利。
熙寧八年,三司使章惇言:「兩監舊額歲課二十五萬餘緡,自許商人並邊中糧草,增饒給鈔支鹽,商人得鈔千錢,售價半之,縣官陰有所亡,坐賈獲利不貲。又私鹽不禁,歲課日減,今才十萬四千餘緡,若計糧草虛估,官才得實錢五萬餘緡,視舊虧十之八。請如解鹽例,募商人入錢請買,或官自運,鬻于本路,重私販之禁,歲課且大增,並邊市糧草,一用見錢。」詔如所奏,官自運鬻于本路。
元豐元年,三司戶部副使陳安石言:「永利東、西監鹽,請如慶曆前商人輸錢于麟、府、豐、代、嵐、憲、忻、岢嵐、寧化、保德、火山等州軍,本州軍給券於東、西監請鹽,以除加饒折糴之弊。仍令商人言占戶所賣地,即鹽已運至場務者,商人買之加運費。如是則官鹽價平而商販通。」遂行其說,用安石為河東都轉運使。安石請犯西北青白鹽者,以皇祐敕論罪,首從皆編配;又青白入河東,犯者罪至流,所曆官司不察者罪之。四年,安石自言治鹽歲有羨餘,及增收忻州鹼地鐺戶、馬城池鹽課,詔安石遷官,賞其屬。
元祐元年,右司諫蘇轍言:「異時河東除食解鹽,餘仰東、西永利鹽,未嘗闕。元豐三年後,前宰相蔡確、兄礪等始議創增河東忻州馬城池鹽,夾硝味苦,民不願買。乞下轉運司,苟無妨闕,即止勿收。」詔從之。
四年,陳安石坐為河東轉運使附會時論,興置鹽井,害及一路,降知鄭州。先是,熙寧中,議收熙河蕃部包順鹽井,或以為非宜,王安石謂邊將苟自以情得之,何害?議者不能奪焉。
六年,詔代州賣鹽年額酌以中數,以八十五萬斤為額,部內多少均裁之。紹聖元年,河東複行官賣法。崇寧三年,以河東三路鈔無定估,本路尤賤,害於糴買,罷給三路鈔,止給見錢鈔,他如河北新降鈔法。四年,詔河東永利兩監土鹽仍官收,見緡鬻之,聽商人入納算請,定往河東州軍,罷客販東北鹽入河東者。
鬻井為鹽,曰益、梓、夔、利,凡四路。益州路一監九十八井,歲鬻八萬四千五百二十二石;梓州路二監三百八十五井,十四萬一千七百八十石;夔州路三監二十井,八萬四千八百八十石;利州路一百二十九井,一萬二千二百石:各以給本路。大為監,小為井,監則官掌,井則土民幹鬻,如其數輸課,聽往旁境販賣,唯不得出川峽。初,川峽承舊制,官自鬻鹽。開寶七年,詔斤減十錢,令幹鬻者有羨利但輸十之九。
太平興國三年,石拾遺郭泌上言:「劍南諸州官糶鹽,斤為錢七十。鹽井浚深,鬻鹽極苦,樵薪益貴,輦之甚艱,加之風水之虞,或至漂喪;豪民黠吏,相與為奸,賤市於官,貴糶於民,至有斤獲錢數百,官虧歲額,民食貴鹽。望稍增舊價為百五十文,則豪猾無以規利,民有以給食。」從之。有司言:「昌州歲收虛額鹽萬八千五百餘斤,乃開寶中知州李佩掊斂以希課最,廢諸井薪錢,歲額外課部民鬻鹽,民不習其事,甚以為苦,至破產不能償其數,多流入他部,而積年之征不可免。」詔悉除之,其舊額二萬七千六十斤如故。端拱元年七月,西川食鹽不足,許商販階、文州青白鹽、峽路井鹽、永康軍崖鹽,勿收算。
川峽諸州自李順叛後,增屯兵,乃募人入粟,以鹽償之。景德二年,權三司使丁謂言:「川峽糧儲充足,請以鹽易絲帛。」詔諸州軍食及二年、近溪洞州三年者,從其請。大中祥符元年,詔滬州南井灶戶遇正、至、寒食各給假三日,所收日額,仍與除放。三年,減滬州淯井監課鹽三之一。
仁宗時,成都、梓、夔三路六監與宋初同,而成都增井三十九,歲課減五萬六千五百九十七石;梓州路增井二十八,歲課減十一萬一十九石;利州路井增十四,歲課減四百九十二石三鬥有奇;夔州路井增十五,歲課減三千一百八十四石。各以給一路,夔州則並給諸蠻,計所入鹽直,歲輸緡錢五分,銀、綢絹五分。又募人入錢貨諸州,即產鹽厚處取鹽,而施、黔並邊諸州,並募人入米。
康定元年,淮南提點刑獄郭維言:「川峽素不產銀,而募人以銀易鹽,又鹽酒場主者亦以銀折歲課,故販者趨京師及陝西市銀以歸,而官得銀複輦置京師,公私勞費。請聽入銀京師榷貨務或陝西並邊州軍,給券受鹽於川峽,或以折鹽酒歲課,願入錢,二千當銀一兩。」詔行之。既而入銀陝西者少,議鹽百斤加二十斤予之,並募入中鳳翔、永興。會西方用兵,軍食不足,又詔入芻粟並邊,俟有備而止。芻粟虛估高,鹽直賤,商賈利之。西方既無事,猶入中如故。夔州轉運使蔣賁以為入中十餘年,虛費夔鹽計直二十余萬緡,令陝西用池鹽之利,軍儲有備,請如初。詔許之。
先是,益、利鹽入最薄,故並食大寧監、解池鹽,商賈轉販給之。慶曆中,令商人入錢貨益州以射大寧監鹽者,萬斤增小錢千緡,小錢十當大錢一。販者滋少,蜀中鹽踴貴,斤為小錢二千二百,知益州文彥博以為言,詔皆複故。
四路鹽課,縣官之所仰給,然井源或發或微,而積課如舊,任事者多務增課為功,往往貽患後人。時方切於除民疾苦,尤以遠人為意,有司上言,輒為蠲減。初,鹽課聽以五分折銀、綢、絹,鹽一斤計錢二十至三十,銀一兩、綢絹一匹折錢六百至一千二百,後詔以課利折金帛者從時估。荊湖之歸、峽二州,州二井,歲課二千八百二十石,亦各以給本州。
熙寧中,蜀鹽私販者眾;禁不能止。欲盡實私井,運解鹽以足之,議未決。神宗以問修起居注沈括,對曰:「私井既容其撲買,則不得無私易,一切實之而運解鹽,使一出於官售,此亦省刑罰籠遺利之一端;然忠、萬、戎、瀘間夷界小井尤多,止之實難,若列候加警,恐所得不酬所費。」議遂寢。九年,劉佐入蜀經度茶事,嘗歲運解鹽十萬席。侍御史周尹奏:「成都府路素仰東川產鹽,昨轉運司商度賣陵井場,遂止東鹽及閉卓筒井,失業者眾,言利之臣,複運解鹽,道險續運甚艱;成都鹽踴貴,東川鹽賤,驅民冒法。乞東川鹽仍入成都,勿閉卓筒井,罷官運解鹽。」詔商販仍舊,賣解鹽依客商例,禁抑配於民。未幾,官運解鹽竟罷。
元祐元年,詔委成都提點刑獄郭概體量鹽事。右司監蘇轍劾概觀望阿附,奏不以實,且言:「四川數州賣邛州蒲江井官鹽,斤為錢百二十,近歲堿泉減耗,多雜沙土;而梓、夔路客鹽及民間販小井白鹽,價止七八十,官司遂至抑配,概不念民朝夕食此貴鹽。」詔遂罷概,今黃廉體量以聞。上封事者言:「有司於稅課外,歲令井輸五十緡,謂之官溪錢。」詔付廉悉蠲之。詔自今溪有鹽井輸課利鹽稅外,毋得更增以租。
崇寧二年,川峽利、洋、興、劍、蓬、閬、巴、綿、漢、興元府等州,並通行東北鹽。四年,梓、遂、夔、綿、漢州、大寧監等鹽仍鬻於蜀,惟禁侵解鹽地。
紹興二年,四川總領趙開初變鹽法,仿大觀法置合同場,收引稅錢,大抵與茶法相類,而嚴密過之。斤輸引錢二十有五,土產稅及增添約九錢四分,所過稅錢七分,住稅一錢有半,引別輸提勘錢六十六,其後又增貼輸等錢。凡四川四千九百余井,歲產鹽約千余萬斤,引法初行,百斤為一擔,又許增十斤勿算以優之,其後遞增至四百余萬緡。二十九年,減西和州賣鹽直之半。
孝宗淳熙六年,四川制置胡元質、總領程價言:「推排四路鹽井二千三百七十五、場四百五,除井一千一百七十四、場一百五十依舊額煎輸;其自陳或糾決增額者井一百二十五、場二十四,並今渲淘舊井亦願入籍者四百七十九;其無鹽之井,即與剗除,不敷而抱輸者,即與量減;共減錢引四十萬九千八百八十八道,而增收錢引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九道,庶井戶免困重額。」七年,元質又言:「鹽井推排,所以增有餘補不足,有司務求贏餘,盈者過取,涸者略減,盡出私心。今後凡遇推排,以增補虧,不得逾已減之數。」十一年,以京西轉運副使江溥言金州帥司置場拘買商鹽,高價科賣,致商旅坐困,民食貴鹽,詔金州依法聽商人從便買賣,不得置場拘催。
初,趙開之立榷法也,令商人入錢請引,井戶但如額鬻鹽,輸土產稅而已。然堿脈有盈縮,月額有登耗,間以虛鈔付之,而收其算,引法由是大壞。井戶既為商人所要,因增其斤重予之,每擔有增至百六十斤者。又逃絕之井,許增額承認,小民利於得井,界增其額,而不能售,其引息土產之輸,無所從出,由是刎縊相尋,公私病之。
光宗紹熙三年,吏部尚書趙汝愚言:「紹興間趙開所議鹽法,諸井皆不立額,惟禁私賣,而諸州縣鎮皆置合同場,以招商販,其鹽之斤重,遠近皆平准之,使彼此均一而無相傾奪,貴賤以時而為之翕張。今其法盡廢,宜下四川總所視舊法施行。」時楊輔為總計,去虛額,閉廢井,申嚴合同場法,禁斤重之逾格者,而重私販之罰,鹽直於是頓昂。輔又請罷利州東路安撫司所置鹽店六,及津渡所收鹽錢,與西路興州鹽店。後總領陳曄又盡除官井所增之額焉。
五年,戶部言:「潼川府鹽、酒為蜀重害。鹽既收其土產錢給賣官引,又從而征之,矧州縣額外收稅,如買酒錢、到岸錢、榻地錢之類,皆是創增。」於是申禁成都、潼川、利路諸司。甯宗嘉定七年,詔四川鹽井專隸總所,既而宣撫使安丙言防秋藉此以助軍興,乃複奪之。
茶宋榷茶之制,擇要會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漢陽軍,曰無為軍,曰蘄州之蘄口,為榷貨務六。初,京城、建安、襄複州皆置務,後建安、襄複州務廢,京城務雖存,但會給交鈔往還,而不積茶貨。在淮南則蘄、黃、廬、舒、光、壽六州,官自為場,置吏總之,謂之山場者十三;六州採茶之民皆隸焉,謂之園戶。歲課作茶輸租,餘則官悉市之。其售於官者,皆先受錢而後入茶,謂之本錢;又民歲輸稅願折茶者,謂之折稅茶。總為歲課八百六十五萬餘斤,其出鬻皆就本場。在江南則宣、歙、江、池、饒、信、洪、撫、筠、袁十州,廣德、興國、臨江、建昌、南康五軍;兩浙則杭、蘇、明、越、婺、處、溫、台、湖、常、衢、睦十二州;荊湖則江陵府、潭、澧、鼎、鄂、嶽、歸、峽七州、荊門軍;福建則建、劍二州,歲如山場輸租折稅。總為歲課江南千二十七萬餘斤,兩浙百二十七萬九千余斤,荊湖二百四十七萬余斤,福建三十九萬三千餘斤,悉送六榷務鬻之。
茶有二類,曰片茶,曰散茶。片茶蒸造,實卷模中串之,唯建、劍則既蒸而研,編竹為格,置焙室中,最為精潔,他處不能造。有龍、鳳、石乳、白乳之類十二等,以充歲貢及邦國之用。其出虔、袁、饒、池、光、歙、潭、嶽、辰、澧州、江陵府、興國臨江軍,有仙芝、玉津、先春、綠芽之類二十六等,兩浙及宣、江、鼎州又以上、中、下或第一至第五為號。散茶出淮南、歸州、江南、荊湖,有龍溪、雨前、雨後之類十一等,江、浙、又有以上、中、下或第一至第五為號者。買臘茶斤自二十錢至一百九十錢有十六等,片茶大片自六十五錢至二百五錢有五十五等,散茶斤自十六錢至三十八錢五分有五十九等;鬻臘茶斤自四十七錢至四百二十錢有十二等,片茶自十七錢至九百一十七錢有六十五等,散茶自十五錢至一百二十一錢有一百九十等。
民之欲茶者售於官,給其日用者,謂之食茶,出境則給券。商賈貿易,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以射六務、十三場茶,給券隨所射與之,願就東南入錢若金帛者聽,計直于茶如京師。至道末,鬻錢二百八十五萬二千九百餘貫,天禧末,增四十五萬餘貫。天下茶皆禁,唯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
凡民茶折稅外,匿不送官及私販鬻者沒入之,計其直論罪。園戶輒毀敗茶樹者,計所出茶論如法。舊茶園荒薄,采造不充其數者,蠲之。當以茶代稅而無茶者,許輸他物。主吏私以官茶貿易,及一貫五百者死。自後定法,務從輕減。太平興國二年,主吏盜官茶販鬻錢三貫以上,黥面送闕下;淳化三年,論直十貫以上,黥面配本州牢城,巡防卒私販茶,依本條加一等論。凡結徒持杖販易私茶、遇官司擒捕抵拒者,皆死。太平興國四年,詔鬻偽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棄市。雍熙二年,民造溫桑偽茶,比犯真茶計直十分論二分之罪。淳化五年,有司以侵損官課言加犯私鹽一等,非禁法州縣者,如太平興國詔條論決。
茶之為利甚博,商賈轉致於西北,利嘗至數倍。雍熙後用兵,切於饋餉,多令商人入芻糧塞下,酌地之遠近而為其直,取市價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謂之交引,至京師給以緡錢,又移文江、淮、荊湖給以茶及顆、末鹽。端拱二年,置折中倉,聽商人輸粟京師,優其直,給茶鹽于江、淮。
淳化三年,監察禦史薛映、秘書丞劉式等請罷諸榷務,令商人就出茶州軍官場算買,既大省輦運,又商人皆得新茶。詔以三司鹽鐵副使雷有終為諸路茶鹽制置使,左司諫張觀與映副之。四年二月,廢沿江八務,大減茶價。詔下,商人頗以江路回遠非便,有司又以損直虧課為言。七月,複置八務,罷制置使、副。至道初,劉式猶固執前議,西京作坊使楊允恭言商人市諸州茶,新陳相糅,兩河、陝西諸州,風土各有所宜,非參以多品則少利,罷榷務令就茶山買茶不可行。太宗欲究其利害之說,命宰相召鹽鐵使陳恕等與式、允恭定議,召問商人,皆願如淳化所減之價,不然,即望仍舊。有司職出納,難於減損,皆同允恭之說,式議遂寢。即以允恭為江南、淮南、兩浙發運兼制置茶鹽使。二年,從允恭等請,禁淮南十二州軍鹽,官鬻之,商人先入金帛京師及揚州折博務者,悉償以茶。自是鬻鹽得實錢,茶無滯積,歲課增五十萬八千餘貫,允恭等皆被賞。
初,商人以鹽為急,趨者甚眾,及禁江、淮鹽,又增用茶,如百千又有官耗,增十年場耗,隨所在饒益。其輸邊粟者,持交引詣京師,有坐賈置鋪,隸名榷貨務,懷交引者湊之。若行商,則鋪賈為保任,詣京師榷務給錢,南州給茶;若非行商,則鋪賈自售之,轉鬻與茶賈。及南北和好罷兵,邊儲稍緩,物價差減,而交引虛錢未改。既以茶代鹽,而買茶所入不補其給,交引停積,故商旅所得茶,指期於數年之外,京師交引愈賤,至有裁得所入芻粟之實價,官私俱無利。是年,定監買官虧額自一厘以上罰奉、降差遣之制。
景德二年,命鹽鐵副使林特、崇儀副使李溥等就三司悉索舊制詳定,而召茶商論議,別為新法:其于京師入金銀、綿帛實直錢五十千者,給百貫實茶,若須海州茶者,入見緡五十五千;河北緣邊入金帛、芻粟,如京師之制,而茶增十千,次邊增五千;河東緣邊次邊亦然,而所增有八千、六千之差;陝西緣邊亦如之,而增十五千,須海州茶者,納物實直五十二千,次邊所增如河北緣邊之制。其三路近地所入所給,皆如京師。河北次邊、河東緣邊次邊,皆不得射海州茶。茶商所過,當輸算,令記錄,候至京師並輸之。仍約束山場,謹其出納。議奏,三司皆以為便。五月,以溥為淮南制置發運副使,委成其事。行之一年,真宗慮未盡其要,三年,命樞密直學士李浚等比較新舊法利害。時新法方行,商人頗眩惑,特等請罷比較,從之。
有司上歲課:元年用舊法,得五百六十九萬貫,二年用新法,得四百一十萬貫,三年二百八萬貫。特言「所增蓋官本少而有利」,乃實課也,所虧虛錢耳。四年秋,特等皆遷官,仍詔三司行新法,不得輒有改更。大中祥符二年,特、溥等上編成《茶法條貫》並課利總數二十三策。
自新法之行,舊有交引而未給者,已給而未至京師者,已至而未磨者,悉差定分數,折納入官。大約商人有舊引千貫者,令新法歲入二百千,候五歲則新舊皆給足。官府有茶充公費者,慮其價賤亂法,悉改以他物。山場節其出耗,所過商稅嚴其覺舉。諸榷務所受茶,皆均第配給場務,以交引至先後為次。大商刺知精好之處,日夜走僮使齎券詣官,率多先焉。初,禁淮南鹽,小商已困,至是,益不能行。
六年,申監買官賞罰之式,凡買到入算茶,及租額遞年送榷務交足而有羨餘者,即理為課績,其不入算者,雖多不在此限。大中祥符五年,歲課二百餘萬貫,六年至三百萬貫,七年又增九十萬貫,八年才百六十萬貫。
是時數年間,有司以京師切須錢,商人舊執交引至場務即付物,時或特給程限,逾限未至者,每十分複令別輸二分見緡,謂之貼納。豪商率能及限,小商或不即知,或無貼納,則賤鬻于豪商。有司徒知移用之便,至存一歲之內文移小改至十數者,商人惑之,顧望不進。乃詔刑部尚書馮拯、翰林學士王曾詳定,拯等深以慎重敦信為言,而上封者猶競陳改法之弊。九年,乃命翰林學士李迪、權禦史中丞淩策、侍御史知雜呂夷簡與三司同議條制。時以茶多不精,給商人罕有饒益,行商利薄,陝西交引愈賤,鬻於市才八千。知秦州曹瑋請於永興、鳳翔、河中府官出錢市之,詔可。迪等以入中緡錢、金帛,舊從商人所有受之,至是請令十分輸緡錢四五,又定加饒貼納之差。然凡有條奏,多令李溥裁酌,溥務執前制,罕所變革。
天禧二年,太常博士李垂請放行茶貨。左諫議大夫孫奭言:「茶法屢改,商人不便,非示信之道,望重定經久之制。」即詔奭與三司詳定,務從寬簡。未幾,奭出知河陽,事遂止。三司言:「陝西入中芻糧,請依河北例,鬥束量增其直,計實錢給鈔,入京以見錢買之,願受茶貨交引,給依實錢數,令榷貨務並依時價納緡錢支茶,不得更用芻糧文鈔貼納茶貨。」詔每八百千,增五千茶與之,餘從其請。時陝西交引益賤,京師裁直五千,有司惜其費茶。五年,出內庫錢五十萬貫,令閣門祗候李德明于京師市而毀之。
乾興以來,西北兵費不足,募商人入中芻粟如雍熙法給券,以茶償之。後又益以東南緡錢、香藥、犀齒,謂之三說;而塞下急於兵食,欲廣儲偫,不愛虛估,入中者以虛錢得實利,人競趨焉。及其法既弊,則虛估日益高,茶日益賤,入實錢金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盡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於售錢,得券則轉鬻于茶商或京師交引鋪,獲利無幾;茶商及交引鋪或以券取茶,或收蓄貿易,以射厚利。由是虛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賈,券之滯積,雖二三年茶不足以償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趨,邊備日蹙,茶法大壞。初,景德中丁謂為三司使,嘗計其得失,以謂邊糴才及五十萬,而東南三百六十余萬茶利盡歸商賈。當時以為至論,厥後雖屢變法以救之,然不能亡敝。
天聖元年,命三司使李諮等較茶、鹽、礬稅歲入登耗,更定其法。遂置計置司,以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總之。首考茶法利害,奏言:「十三場茶歲課緡錢五十萬,天禧五年才及緡錢二十三萬,每券直錢十萬,鬻之售錢五萬五千,總為緡錢實十三萬,除九萬餘緡為本錢,歲才得息錢三萬餘緡,而官吏廩給雜費不預,是則虛數多而實利寡,請罷三說,行貼射法。」其法以十三場茶買賣本息並計其數,罷官給本錢,使商人與園戶自相交易,一切定為中估,而官收其息。如鬻舒州羅源場茶,斤售錢五十有六,其本錢二十有五,官不復給,但使商人輸息錢三十有一而已。然必輦茶入官,隨商人所指予之,給券為驗,以防私害,故有貼射之名。若歲課貼射不盡,或無人貼射,則官市之如舊。園戶過期而輸不足者,計所負數如商人入息。舊輸茶百斤,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謂之耗茶,亦皆罷之。其入錢以射六務茶者如舊制。
先是,天禧中,詔京師入錢八萬,給海州、荊南茶;入錢七萬四千有奇,給真州、無為、蘄口、漢陽並十三場茶,皆直十萬,所以饒裕商人;而海州、荊南茶善而易售,商人願得之,故入錢之數厚於他州。其入錢者,聽輸金帛十之六。至是,既更為十三場法,又募入錢六務,而海州、荊南增為八萬六千,真州、無為、蘄口、漢陽增為八萬。商人入芻粟塞下者,隨所在實估,度地裏遠近,量增其直。以錢一萬為率,遠者增至七百,近者三百,給券至京,一切以緡錢償之,謂之見錢法;願得金帛、若他州錢、或茶鹽、香藥之類者聽。大率使茶與邊糴,各以實錢出納,不得相為輕重,以絕虛估之敝。朝廷皆用其說。
行之期年,豪商大賈不能為輕重,而論者謂邊糴償以見錢,恐京師府藏不足以繼,爭言其不便。會江、淮計置司言茶有滯積壞敗者,請一切焚棄。朝廷疑變法之弊,下書責計置司,又遣官行視茶積。諮等因條上利害,且言:「嘗遣官視陝西、河北,以鎮戎軍、定州為率,鎮戎軍入粟直二萬八千,定州入粟直四萬五千,給茶皆直十萬。以蘄州市茶本錢視鎮戎軍粟直,反亡本錢三之一,得不償失,敝在茶與邊糴相須為用,故更今法。以新舊二法較之,乾興元年用三說法,每券十萬,茶售錢五萬一千至六萬二千,香藥、象齒售錢四萬一千有奇,東南緡錢售錢八萬三千,而京師實入緡錢五十七萬有奇,邊儲芻二百五萬餘圍,粟二百九十八萬石。天聖元年用新法,至二年,茶及香藥、東南緡錢每給直十萬,茶入實錢七萬四千有奇至八萬,香藥、象齒入錢七萬二千有奇,東南緡錢入錢十萬五百,而京師實入緡錢增一百四萬有奇,邊儲芻增一千一百六十九萬餘圍,粟增二百一十三萬余石。舊以虛估給券者,至京師為出錢售之,或折為實錢給茶,貴賤從其市估。其先賤售于茶商者,券錢十萬,使別輸實錢五萬,共給天禧五年茶直十五萬,小商百萬以下免輸錢,每券十萬,給茶直七萬至七萬五千;天禧茶盡,則給乾興以後茶,仍增別輸錢五萬者為七萬,並給耗如舊,俟舊券盡而止。如此又省合給茶及香藥、象齒、東南緡錢總直緡錢一百七十一萬。」二府大臣亦言:「所省及增收計為緡錢六百五十余萬。時邊儲有不足以給一歲者,至是,多者有四年,少者有二年之蓄,而東南茶亦無滯積之弊。其計置司請焚棄者,特累年壞敗不可用者爾。推行新法,功緒已見。蓋積年侵蠹之源一朝閉塞,商賈利於複故,欲有以動搖,而論者不察其實,助為遊說。願力行之,毋為流言所易。」於是詔有司榜諭商賈以推行不變之意,賜典吏銀絹有差,然論者猶不已。
志第一百三十七食貨下六
○茶下
茶天聖三年八月,詔翰林侍講學士孫奭等同究利害,奭等言:「十三場茶積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萬余斤,蓋許商人貼射,則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惡不時,故人莫肯售。又園戶輸歲課不足者,使如商人入息,而園戶皆細民,貧弱力不能給,煩擾益甚。又奸人倚貼射為名,強市盜販,侵奪官利,其弊不可不革。」十月,遂罷貼射法,官複給本錢市茶。商人入錢以售茶者,奭等又欲優之,請凡入錢京師售海州、荊南茶者,損為七萬七千,售真州等四務十三場茶者,又第損之,給茶皆直十萬。自是,河北入中複用三說法,舊給東南緡錢者,以京師榷貨務錢償之。
奭等議既用,益以李諮等變法為非。明年,摭計置司所上天聖二年比視增虧數差謬,詔令嘗典議官張士遜等條析。夷簡言:「天聖初,環慶等路數奏芻糧不給,京師府藏常闕緡錢,吏兵月奉僅能取足。自變法以來,京師積錢多,邊計不聞告乏,中間蕃部作亂,調發兵馬,仰給有司,無不足之患。以此推之,頗有成效。三司比視數目差互不同,非執政所能親自較計。」然士遜等猶被罰,諮罷三司使。初,園戶負歲課者如商人入息,後不能償。至四年,太湖等九場凡逋息錢十三萬緡,詔悉蠲之。然自奭等改制,而茶法浸壞。
景祐中,三司使孫居中等言:「自天聖三年變法,而河北入中虛估之敝,複類乾興以前,蠹耗縣官,請複行見錢法。」時諮已執政矣。三年,河北轉運使楊偕亦陳三說法十二害,見錢法十二利,以謂止用三說所支一分緡錢,足以贍一歲邊計。遂命諮與參知政事蔡齊等合議,且令詔商人訪其利害。是歲三月,諮等請罷河北入中虛估,以實錢償芻粟,實錢售茶,皆如天聖元年之制。又以北商持券至京師,舊必得交引鋪為之保任,並得三司符驗,然後給錢,以是京師坐賈率多邀求,三司吏稽留為奸,乃悉罷之,命商持券徑趣榷貨務驗實,立償之錢。初,奭等雖增商人入錢之數,而猶以為利薄,故競市虛估之券,以射厚利,而入錢者寡,縣官日以侵削,京師少蓄藏。至是,諮等請視天聖三年入錢數第損一千有奇,入中增直亦視天聖元年數第加三百。詔皆可之。前已用虛估給券者,給茶如舊,仍給景祐二年已前茶。
既而諮等又言:「天聖四年,嘗許陝西入中願得茶者,每錢十萬,所在給券,徑趣東南受茶十一萬一千。茶商獲利,爭欲售陝西券,故不復入錢京師,請禁止之。」並言商人所不便者,其事甚悉,請為更約束,重私販之禁,聽商人輸錢五分,餘為置籍召保,期半年悉償,失期者倍其數。事皆施行。諮等複言:「自奭等變法,歲損財利不可勝計,且以天聖九年至景祐二年較之,五年之間,河北入中虛費緡錢五百六十八萬;今一旦複用舊法,恐豪商不便,依託權貴,以動朝廷,請先期申諭。」於是帝為下詔戒敕,而縣官濫費自此少矣。
久之,上書者複言:「自變法以來,歲輦京師金帛,易芻粟于河北,配擾居民,內虛府庫,外困商旅,非便。」寶元元年,命禦史中丞張觀等與三司議之。觀等複請入錢京師以售真州等四務十三場茶,直十萬者,又視景祐三年數損之,為錢六萬七千,入中河北願售茶者,又損一千。既而詔又第損二千,於是入錢京師止為錢六萬五千,入中河北為錢六萬四千而已。
康定元年,葉清臣為三司使,是歲河北穀賤,因請內地諸州行三說法,募人入中,且以東南鹽代京師實錢。詔糴止二百萬石。慶曆二年,又請募人入芻粟如康定元年法,數足而止,自是三說稍複用矣。八年,三司鹽鐵判官董沔亦請複三說法,三司以為然,因言:「自見錢法行,京師錢入少出多,慶曆七年,榷貨務緡錢入百十九萬,出二百七十六萬。以此較之,恐無以贍給,請如沔議,以茶、鹽、香藥、緡錢四物如之。」於是有四說之法。初,詔止行于並邊諸州,而內地諸州有司蓋未嘗請,即以康定元年詔書從事。自是三說、四說二法並行于河北,不數年間,茶法複壞。芻粟之直,大約虛估居十之八,米鬥七百,甚者千錢。券至京師,為南商所抑,茶每直十萬,止售錢三千,富人乘時收蓄,轉取厚利。三司患之,請行貼買之法,每券直十萬,比市估三千,倍為六千,複入錢四萬四千,貼為五萬,給茶直十萬。詔又損錢一萬,然亦不足以平其直。久之,券比售錢三千者,才得二千,往往不售,北商無利,入中者寡,公私大弊。
皇祐二年,知定州韓琦及河北轉運司皆以為言,下三司議。三司奏:「自改法至今,凡得穀二百二十八萬余石,芻五十六萬餘圍,而費緡錢一百九十五萬有奇,茶、鹽、香藥又為緡錢一千二百九十五萬有奇。茶、鹽、香藥,民用有限,榷貨務歲課不過五百萬緡,今散於民間者既多,所在積而不售,故券直亦從而賤。茶直十萬,舊錢六萬五千,今止二千;以至香一斤,舊售錢三千八百,今止五六百;公私兩失其利。請複行見錢法,一用景祐三年約束。」乃下詔曰:「比食貨法壞,芻粟價益倍,縣官之費日長,商賈不行,豪富之家,乘時牟利,吏緣為奸。自今有議者,須究厥理,審可施用,若事已上而驗問無狀者,置之重罰。」
是時雖改見錢法,而京師積錢少,恐不足以支入中之費,帝又出內藏庫錢帛百萬以賜三司。久之,入中者浸多,京師帑藏益乏,商人持券以俟,動彌歲月,至損其直以售于蓄賈之家。言利者請出內藏庫錢稍增價售之,歲可得遺利五十萬緡。既行,而諫官範鎮謂內藏庫、榷貨務皆領縣官,豈有榷貨務故稽商人,而令內藏乘時射利?傷體壞法,莫斯為甚。詔即罷之,然自此並邊虛估之弊複起。
至和三年,河北提舉糴便糧草薛向建議:「並邊十七州軍,歲計粟百八十萬石,為錢百六十萬緡,豆六十五萬石,芻三百七十萬圍,並邊租賦歲可得粟、豆、芻五十萬,其餘皆商人入中。請罷並邊入粟,自京輦錢帛至河北,專以見錢和糴。」時楊察為三司使,請用其說。因輦絹四十萬匹當緡錢七十萬,又蓄見錢及擇上等茶場八,總為緡錢百五十萬,儲之京師。而募商人入錢並邊,計其道裏遠近,優增其直,以是償之,且省輦運之費,唯入中芻豆計直償以茶如舊。行未數年,論者謂輦運科折,煩擾居民,且商人入錢者少,芻豆虛估益高,茶益賤。詔翰林學士韓絳等即三司經度。絳等言:「自改法以來,邊儲有備,商旅頗通,未宜輕變。唯輦運之費,悉從官給,而本路舊輸稅絹者,毋得折為見錢,入中芻豆罷勿給茶,所在平其市估,至京償以銀、綢、絹。」自是茶法不復為邊糴所須,而通商之議起矣。
初,官既榷茶,民私蓄盜販皆有禁,臘茶之禁又嚴於他茶,犯者其罪尤重,凡告捕私茶皆有賞。然約束愈密而冒禁愈繁,歲報刑辟,不可勝數。園戶困於征取,官司並緣侵擾,因陷罪戾至破產逃匿者,歲比有之。又茶法屢變,歲課日削。至和中,歲市茶淮南才四百二十二萬餘斤,江南三百七十五萬餘斤,兩浙二十三萬余斤,荊湖二百六萬餘斤,唯福建天聖末增至五十萬斤,詔特損五萬,至是增至七十九萬餘斤,歲售錢並本息計之,才百六十七萬二千餘緡。官茶所在陳積,縣官獲利無幾,論者皆謂宜弛禁便。
先是,天聖中,有上書者言茶、鹽課虧。帝謂執政曰:「茶、鹽,民所食,而強設法以禁之,致犯者眾。顧經費尚廣,未能弛禁爾!」景祐中,葉清臣上疏曰:
「山澤有產,天資惠民。兵食不充,財臣兼利,草芽木葉,私不得專,對園置吏,隨處立筦。一切官禁,人犯則刑,既奪其資,又加之罪,黥流日報,逾冒不悛。誠有厚利重貨,能濟國用,聖仁恤隱,矜赦非辜,猶將弛禁緩刑,為民除害。度支費用甚大,榷易所收甚薄,刳剝園戶,資奉商人,使朝廷有聚斂之名,官曹滋虐濫之罰,虛張名數,刻蠹黎元。
建國以來,法敝輒改,載詳改法之由,非有為國之實,皆商吏協計,倒持利權,幸在更張,倍求奇羨。富人豪族,坐以賈贏,薄販下估,日皆朘削,官私之際,俱非遠策。臣竊嘗校計茶利所入,以景祐元年為率,除本錢外,實收息錢五十九萬餘緡,又天下所售食茶,並本息歲課亦只及三十四萬緡,而茶商見通行六十五州軍,所收稅錢已及五十七萬緡。若令天下通商,只收稅錢,自及數倍,即榷務、山場及食茶之利,盡可籠取。又況不費度支之本,不置榷易之官,不興輦運之勞,不濫徒黥之辟。
臣意生民之弊,有時而窮,盛德之事,俟聖不惑。議者謂榷賣有定率,徵稅無彝准,通商之後,必虧歲計。臣按管氏鹽鐵法,計口受賦,茶為人用,與鹽鐵均,必令天下通行,以口定賦,民獲善利,又去嚴刑,口數出錢,人不厭取。景祐元年,天下戶千二十九萬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萬五千四百四十一,三分其一為產茶州軍,內外郭鄉又居三分之一,丁賦三十,村鄉丁賦二十,不產茶州軍郭鄉村鄉如前計之,又第損十錢,歲計已及緡錢四十萬。榷茶之利,凡止九十余萬緡,通商收稅,且以三倍舊稅為率,可得一百七十余萬緡,更加口賦之入,乃有二百一十余萬緡,或更於收稅則例,微加增益,即所增至寡,所聚愈厚,比於官自榷易,驅民就刑,利病相須,炳然可察。」時下三司議,皆以為不可行。
至嘉祐中,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職王嘉麟又皆上書請罷給茶本錢,縱園戶貿易,而官收租錢與所在征算,歸榷貨務以償邊糴之費,可以疏利源而寬民力。嘉麟為《登平致頌書》十卷、《隆衍視成策》二卷上之,淮南轉運副使沈立亦集《茶法利害》為十卷,陳通商之利。時富弼、韓琦、曾公亮執政,決意向之,力言於帝。三年九月,命韓絳、陳升之、呂景初即三司置局議之。十月,三司言:「茶課緡錢歲當入二百二十四萬八千,嘉祐二年才及一百二十八萬,又募人入錢,皆有虛數,實為八十六萬,而三十九萬有奇是為本錢,才得子錢四十六萬九千,而輦運麋耗喪失,與官吏、兵夫廩給雜費,又不與焉。至於園戶輸納,侵擾日甚,小民趨利犯法,刑辟益繁,獲利至少,為弊甚大。宜約至和以後一歲之數,以所得息錢均賦茶民,恣其買賣,所在收算,請遣官詢察利害以聞。」詔遣官分行六路,還言如三司使議便。
四年二月,詔曰:「古者山澤之利,與民共之,故民足於下,而君裕於上,國家無事,刑罰以清。自唐建中時,始有茶禁,上下規利,垂二百年。如聞比來為患益甚,民被誅求之困,日惟咨嗟,官受濫惡之入,歲以陳積,私藏盜販,犯者實繁,嚴刑重誅,情所不忍,是於江湖之間幅員數千里,為陷阱以害吾民也。朕心惻然,念此久矣,間遣使者往就問之,而皆歡然願弛其禁,歲入之課以時上官。一二近臣,條析其狀,朕猶若慊然,又於歲輸裁減其數,使得饒阜,以相為生,俾通商利。曆世之敝,一旦以除,著為經常,弗複更制,損上益下,以休吾民。尚慮喜於立異之人、緣而為奸之党,妄陳奏議,以惑官司,必置明刑,無或有貸。」
初,所遣官既議弛禁,因以三司歲課均賦茶戶,凡為緡錢六十八萬有奇,使歲輸縣官。比輸茶時,其出幾倍,朝廷難之,為損其半,歲輸緡錢三十三萬八千有奇,謂之租錢,與諸路本錢悉儲以待邊糴。自是唯臘茶禁如舊,餘茶肆行天下矣。論者猶謂朝廷志於恤人,欲省刑罰,其意良善;然茶戶困于輸錢,而商賈利薄,販鬻者少,州縣徵稅日蹙,經費不充,學士劉敞、歐陽修頗論其事。敞疏大要以謂先時百姓之摘山者,受錢於官,而今也顧使之納錢於官,受納之間,利害百倍;先時百姓冒法販茶者被罰耳,今悉均賦於民,賦不時入,刑亦及之,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先時大商富賈為國懋遷,而州郡收其稅,今大商富賈不行,則稅額不登,且乏國用。修言新法之行,一利而有五害,大略與敞意同。時朝廷方排眾論而行之,敞等雖言,不聽也。
治平中,歲入臘茶四十八萬九千餘斤,散茶二十五萬五千餘斤,茶戶租錢三十二萬九千八百五十五緡,又儲本錢四十七萬四千三百二十一緡,而內外總入茶稅錢四十九萬八千六百緡,推是可見茶法得失矣。自天聖以來,茶法屢易,嘉祐始行通商,雖議者或以為不便,而更法之意則主於優民。
熙寧四年,神宗與大臣論昔茶法之弊,文彥博、吳充、王安石各論其故,然於茶法未有所變。及王韶建開湟之策,委以經略。七年,始遣三司幹當公事李巳入蜀經畫買茶,于秦鳳、熙河博馬。而韶言西人頗以善馬至邊,所嗜唯茶,乏茶與市。即詔趨趣巳據見茶計水陸運致,又以銀十萬兩、帛二萬五千、度僧牒五百付之,假常平及坊場余錢,以著作佐郎蒲宗閔同領其事。初,蜀之茶園,皆民兩稅地,不殖五穀,唯宜種茶。賦稅一例折輸,蓋為錢三百,折輸綢絹皆一匹;若為錢十,則折輸綿一兩;為錢二,則折輸草一圍。役錢亦視其賦。民賣茶資衣食,與農夫業田無異,而稅額總三十萬。巳被命經度,又詔得調舉官屬,乃即屬諸州創設官場,歲增息為四十萬,而重禁榷之令。其輸受之際,往往厭其斤重,侵其價直,法既加急矣。八年,巳以疾去。
先是,巳等歲增十萬之息,既而運茶積滯,歲課不給,即建畫于彭、漢二州歲買布各十萬匹,以折腳費,實以布息助茶利,然茶亦未免積滯。都官郎中劉佐復議歲易解鹽十萬席,顧運回車船載入蜀,而禁商販,蓋恐布亦難敷也。詔既以佐代巳,未幾,鹽法複難行,遂罷佐。而宗閔乃議川峽路民茶息收什之三,盡賣於官場,更嚴私交易之令,稍重至徒刑,仍沒緣身所有物,以待賞給。於是蜀茶盡榷,民始病焉。
十年,知彭州呂陶言:「川峽四路所出茶,比東南十不及一,諸路既許通商,兩川卻為禁地,虧損治體。如解州有鹽池,民間煎者乃是私鹽,晉州有礬山,民間煉者乃是私礬,今川蜀茶園,皆百姓己物,與解鹽、晉礬不同。又市易司籠制百貨,歲出息錢不過十之二,然必以一年為率;今茶場司務重立法,盡榷民茶,隨買隨賣,取息十之三,或今日買十千之茶,明日即作十三千賣之,變轉不休,比至歲終,豈止三分?」因奏劉佐、李巳、蒲宗閔等苟希進用,必欲出息三分,致茶戶被害。始詔息止收十之一,佐坐措置乖方罷,以國子博士李稷代之,而陶亦得罪。稷依李巳例兼三司判官,仍委權不限員舉劾。
侍御史周尹論蜀中榷茶為民害,罷為提點湖北刑獄。利州路漕臣張宗諤、張升卿議廢茶場司,依舊通商,詔付稷,稷方以茶利要功,言宗諤等所陳皆疏謬,罪當無赦。雖會赦,猶皆坐貶秩二等。於是稷建議賣茶官非材,許對易,如闕員,於前資待闕官差;茶場司事,州郡毋得越職聽治。又以茶價增減或不一,裁立中價,定歲入課額,及設酬賞以待官吏,而三路三十六場大小使臣並不限員。重園戶采造黃花秋葉茶之禁,犯者沒官。蒲宗閔亦援稷比,許舉劾官吏,以重其權,二人皆務浚利刻急。茶場監官買茶精良及滿五千馱以及萬馱,第賞有差,而所買粗惡偽濫者,計虧坐贓論。凡茶場州軍知州、通判並兼提舉,經略使所在,即委通判。又禁南入熙河、秦鳳、涇原路,如私販臘茶法。
自熙寧十年冬推行茶法,元豐元年秋,凡一年,通課利及舊界息稅七十六萬七千六十餘緡。帝謂稷能推原法意,日就事功,宜速遷擢,以勸在位,遂落權發遣,以為都大提舉茶場,而用永興軍等路提舉常平範純粹同提舉。久之,用稷言徙司秦州,而錄李巳前勞,以子玨試將作監主簿。蒲宗閔更請巴州等處產茶並用榷法。
五年,李稷死永樂城,詔以陸師閔代之。師閔言稷治茶五年,百費外獲淨息四百二十八萬餘緡,詔賜田十頃。而師閔榷利,尤刻於前,建言:「文、階州接連,而茶法不同,階為禁地,有博馬、賣茶場,文獨為通商地。乞文、龍二州並禁榷;仍許川路餘羨茶貨入陝西變賣,于成都府置博賣都茶場。」事皆施行。初,群牧判官郭茂恂言,賣茶買馬,事實相須,詔茂恂同提舉茶場。至是,師閔以買馬司兼領茶場,茶法不能自立,詔罷買馬司兼領;令茶場都大提舉視轉運使,同管幹視轉運判官,以重其任。賈種民更立茶法,師閔論奏茶場與他場務不同,詔並用舊條。初,李巳增諸州茶場,自熙寧七年至元豐八年,蜀道茶場四十一,京西路金州為場六,陝西賣茶為場三百三十二,稅息至稷加為五十萬,及師閔為百萬。
元祐元年,侍御史劉摯奏疏曰:「蜀茶之出,不過數十州,人賴以為生,茶司盡榷而市之。園戶有茶一本,而官市之,額至數十斤。官所給錢,靡耗於公者,名色不一,給借保任,輸入視驗,皆牙儈主之,故費於牙儈者又不知幾何。是官於園戶名為平市,而實奪之。園戶有逃而免者,有投死以免者,而其害猶及鄰伍。欲伐茶則有禁,欲增植則加市,故其俗論謂地非生茶也,實生禍也。願遣使者,考茶法之敝,以蘇蜀民。」右司諫蘇轍繼言:「呂陶嘗奏改茶法,止行長引,令民自販,每緡長引錢百,詔從其請,民方有息肩之望。孫迥、李稷入蜀商度,盡力掊取,息錢、長引並行,民間始不易矣。且盜賊贓及二貫,止徒一年,出賞五千,今民有以錢八百私買茶四十斤者,輒徒一年,賞三十千,立法苟以自便,不顧輕重之宜。蓋造立茶法,皆傾險小人,不識事體。」且備陳五害。呂陶亦條上利害,詔付黃廉體量;未至,摯又言陸師閔恣為不法,不宜仍任事。詔即罷之。先是,師閔提舉榷茶,所行職務,他司皆不得預聞,事權震灼,為患深密。及黃廉就領茶事,乃請凡緣茶事有侵損戾法,或措置未當及有訴訟,依元豐令,聽他司關送。十一月,蒲宗孟亦以附會李稷賣茶罷。
明年,熙河、秦鳳、涇原三路茶仍官為計置,永興、鄜延、環慶許通商,凡以茶易穀者聽仍舊,毋得逾轉運司和糴價,其所博斛鬥勿取息。七年,詔成都等路茶事司,以三百萬緡為額本。
紹聖元年,複以陸師閔都大提舉成都等路茶事,而陝西複行禁榷。師閔乃奏龍州仍為禁茶地,凡茶法並用元豐舊條。師閔自複用,以訖哲宗之世,其掊克之跡,不若前日之著,故建明亦罕見焉。
茶之在諸路者,神宗、哲宗朝無大更革。熙寧八年,嘗詔都提舉市易司歲賈商茶,以三百萬斤為額。元祐五年,立六路茶稅租錢諸州通判轉運司月暨歲終比較都數之法。七年,以茶隸提刑司,稅務毋得更易為雜稅收受。紹聖四年,戶部言:「商旅茶稅五分,治平條立輸送之限既寬,複慮課入無准,故定以限約,毋得更展。元祐中,輒展以季,課入漏失。且茶稅歲計七十萬緡,積十年未嘗檢察,請內外委官,期一年驅算以聞。」詔聽其議,展限令出一時,毋承用。
崇甯元年,右僕射蔡京言:「祖宗立禁榷法,歲收淨利凡三百二十餘萬貫,而諸州商稅七十五萬貫有奇,食茶之算不在焉,其盛時幾五百余萬緡。慶曆之後,法制浸壞,私販公行,遂罷禁榷,行通商之法。自後商旅所至,與官為市,四十餘年,利源浸失。謂宜荊湖、江、淮、兩浙、福建七路所產茶,仍舊禁榷官買,勿複科民,即產茶州郡隨所置場,申商人園戶私易之禁,凡置場地園戶租折稅仍舊。產茶州軍許其民赴場輸息,量限斤數,給短引,於旁近郡縣便鬻;余悉聽商人于榷貨務入納金銀、緡錢或並邊糧草,即本務給鈔,取便算請於場,別給長引,從所指州軍鬻之。商稅自場給長引,沿道登時批發,至所指地,然後計稅盡輸,則在道無苛留。買茶本錢以度牒、末鹽鈔、諸色封樁、坊場常平剩錢通三百萬緡為率,給諸路,諸路措置,各分命官。」詔悉聽焉。
俄定諸路措置茶事官置司:湖南于潭州,湖北于荊南,淮南於揚州,兩浙于蘇州,江東于江寧府,江西于洪州。其置場所在:蘄州即其州及蘄水縣,壽州以霍山、開順,光州以光山、固始,舒州即其州及羅源、太湖,黃州以麻城,廬州以舒城,常州以宜興,湖州即其州及長興、德清、安吉、武康,睦州即其州及青溪、分水、桐廬、遂安,婺州即其州及東陽、永康、浦江,處州即其州及遂昌、青田,蘇、杭、越各即其州,而越之上虞、余姚、諸暨、新昌、剡縣皆置焉,衢、台各即其州,而溫州以平陽。大法既定,其制置節目,不可毛舉。四年,京復議更革,遂罷官置場,商旅並即所在州縣或京師給長短引,自買於園戶。茶貯以籠篰,官為抽盤,循第敘輸息訖,批引販賣,茶事益加密矣。
大觀元年,議提舉茶事司須保驗一路所產茶色高下、價直低昂,而請茶短引以地遠近程以三等之期。複慮商旅影挾舊引,冒詐規利,官吏因得擾動,以御筆申飭之。又以諸路再定茶息,多寡或不等,令後各增錢十。三年,計七路一歲之息一百二十五萬一千九百餘緡,榷貨務再歲一百十有八萬五千餘緡。京專用是以舞智固權,自是歲以百萬緡輸京師所供私奉,掊息益厚,盜販公行,民滋病矣。
政和二年,大增損茶法。凡請長引再行者,輸錢百緡,即往陝西,加二十,茶以百二十斤;短引輸緡錢二十,茶以二十五斤。私造引者如川錢引法。歲春茶出,集民戶約三歲實直及今價上戶部。茶籠篰並皆官制,聽客買,定大小式,嚴封印之法。長短引輒竄改增減及新舊對帶、繳納申展、住賣轉鬻科條悉具。初,客販茶用舊引者,未嚴斤重之限,影帶者眾。於是又詔凡販長引斤重及三千斤者,須更買新引對賣,不及三千斤者,即用新引以一斤帶二斤鬻之,而合同場之法出矣。場置於產茶州軍,而簿給於都茶場。凡不限斤重茶委官司秤制,毋得止憑批引為定,有贏數即沒官,別定新引限程及重商旅規避秤制之禁,凡十八條,若避匿抄劄及擅賣,皆坐以徒。複慮茶法猶輕,課入不羨,定園戶私賣及有引而所賣逾數,保內有犯不告,並如煎鹽亭戶法。短引及食茶關子輒出本路,坐以二千里流,賞錢百萬。
重和元年,詔:「客販輸稅,檢括抵保,吏因擾民,其蠲之。」未幾,複輸稅如舊。大抵茶、鹽之法,主于蔡京,務巧掊利,變改法度,前後相逾,民聽眩惑。初,令茶戶投狀籍於官,非在籍者,禁與商旅貿易,未幾即罷。初,限計斤重,令買新引,茶有贏者,即及一千五百斤,須用新引貼販,或止願販新茶帶賣者聽;未幾,以帶賣者多,又罷其令。
陝西舊通蜀茶,崇寧二年,始通東南茶。政和中,陝西沒官茶令估賣,繼以妨商旅,下令焚棄。俄令正茶沒官者聽與販,引外剩茶及私茶數以給告者。長引限以一年,短引限以半歲繳納。久之,令已買引而未得於園戶者,期七年,許民間同見緡流轉,長引聽即本路住賣,以二浙鹽香司有言而止。其科條纖悉紛更,不可勝記,慮商旅疑豫,茶貨不通,乃重扇搖之令。于時掊克之吏,爭以贏羨為功,朝廷亦嚴立比較之法。州郡樂賞畏刑,惟恐負課,優假商人,陵轢州郡,蓋莫有言者。獨邠州通判張益謙奏:「陝西非產茶地,奉行十年,未經立額,歲歲比較,第務增益,稍或虧少,程督如星。州縣懼殿,多前路招誘豪商,增價以幸其來,故陝西茶價,斤有至五六緡者,或稍裁之,則批改文引,轉之他郡。及配之鋪戶,安能盡售?均及稅農,民實受害,徒令豪商坐享大利。」言竟不行。
然自茶法更張,至政和六年,收息一千萬緡,茶增一千二百八十一萬五十一百餘斤。及方臘竊發,乃詔權罷比較。臘誅,有司議招集園戶,借貸優恤,止于文具,奸臣仍用事,蠹國害民,又慮人言,扇搖之令複出矣。靖康元年,詔川茶侵客茶地者,以多寡差定其罪。
初,熙寧五年,以福建茶陳積,乃詔福建茶在京、京東西、淮南、陝西、河東仍禁榷,余路通商。元豐七年,王子京為福建轉運副使,言「建州臘茶,舊立榷法,自熙甯權聽通商,自此茶戶售客人茶甚良,官中所得惟常茶,稅錢極微,南方遺利,無過於此,乞仍舊行榷法。建州歲出茶不下三百萬斤,南劍州亦不下二十余萬斤,欲盡買入官,度逐州軍民戶多少及約鄰路民用之數計置,即官場賣,嚴立告賞禁。建州賣私末茶,借豐國監錢十萬緡為本。」並從之;所請均入諸路榷賣,委轉運司官提舉:福建王子京,兩浙許懋,江東杜偉,江西朱彥博,廣東高鎛,然子京蓋未免抑配於民。
時遠方若桂州修仁諸縣、夔州路達州有司皆議榷茶,言利者踵相躡,然神宗聞鄂州失催茶稅,輒蠲之。建州園戶等以茶粗濫當剝納,為錢三萬六千餘緡,慮其不能償,令准輸茶。初,成都帥司蔡延慶言邛部川蠻主苴克等願賣馬,即詔延慶以茶招來,後聞邊計蠻情非便,即罷之。哲宗嗣位,禦史安惇首劾王子京買臘茶抑民,詔罷子京事任,令福建禁榷州軍視其舊,餘並通商。桂州修仁等縣禁榷及陝西碎賣芽茶皆罷。
崇甯二年,尚書有言:「建、劍二州茶額七十余萬斤,近歲增盛,而本錢多不繼。」詔更給度牒四百,仍給以諸色封樁。繼詔商旅販臘茶蠲其稅,私販者治元售之家,如元豐之制。臘茶舊法免稅,大觀三年,措置茶事,始收焉。四年,私販勿治元售之家,如元符令。政和初,複增損為新法。三年,詔免輸短引,許依長引于諸路住賣,後末骨茶每長引增五百斤,短引仿此;諸路監司、州郡公使食茶禁私買,聽依商旅買引。六年,詔福建茶園如鹽田,量土地產茶多寡,依等第均稅。重和元年,以改給免稅新引,重定福建末茶斤重,長引以六百斤為率。
元豐中,宋用臣都提舉汴河堤岸,創奏修置水磨。凡在京茶戶擅磨末茶者有禁,並許赴官請買。而茶鋪入米豆雜物揉和者募人告,一兩賞三千,及一斤十千,至五十千止。商賈販茶應往府界及在京師,須令產茶山場州軍給引,並赴京場中賣,犯者依私販臘茶法。諸路末茶入府界者,複嚴為之禁。訖元豐末,歲獲息不過二十萬,商旅病焉。
元祐初,寬茶法,議者欲罷水磨。戶部侍郎李定以失歲課,持不可廢;侍御史劉摯、右司諫蘇轍等相繼論奏,遂罷。紹聖初,章惇等用事,首議修復水磨。乃詔即京、索、大源等河為之,以孫迥提舉,複命兼提舉汴河堤岸。四年,場官錢景逢獲息十六萬余緡,呂安中二十一萬餘緡,以差議賞。元符元年,戶部上凡獲私末茶並雜和者,即犯者未獲,估價給賞,並如私臘茶獲犯人法。雜和茶宜棄者,斤特給二十錢,至十緡止。
初,元豐中修置水磨,止於在京及開封府界諸縣,未始行於外路。及紹聖複置,其後遂于京西鄭、滑、潁昌府,河北澶州皆行之,又將即濟州山口營置。崇寧二年,提舉京城茶場所奏:「紹聖初,興複水磨,歲收二十六萬餘緡。四年,于長葛等處京、索、潩水河增修磨二百六十餘所,自輔郡榷法罷,遂失其利,請複舉行。」從之。尋詔商販臘茶入京城者,本場盡買之,其翻引出外者,收堆垛錢。裁元豐制更立新額,歲買山場草茶以五百萬斤為率。客茶至京者,許官場買十之三,即索價故高,驗元引買價量增。三年,詔罷之。
明年,改令磨戶承歲課視酒戶納曲錢法。五年,複罷民戶磨茶,官用水磨仍依元豐法,應緣茶事並隸都提舉汴河堤岸司。大觀元年,改以提舉茶事司為名,尋命茶場、茶事通為一司。三年,複撥隸京城所,一用舊法。政和元年,京城所請商旅販茶起引定入京住賣者,即許借江入汴,如元豐舊制;其借江入汴卻指他路住賣者禁,已請引者並令赴京。二年,以課入不登,商賈留滯,詔以其事歸尚書省。於是尚書省言:「水磨茶自元豐創立,止行於近畿,昨乃分配諸路,以故至弊,欲止行於京城,仍行通客販,余路水磨並罷。」從之。四年,收息四百萬貫有奇,比舊三倍,遂創月進。
高宗建炎初,于真州印鈔,給賣東南茶鹽。當是時,茶之產于東南者,浙東西、江東西、湖南北、福建、淮南、廣東西,路十,州六十有六,縣二百四十有二。霅川顧渚生石上者謂之紫筍,毗陵之陽羨,紹興之日鑄,婺源之謝源,隆興之黃龍、雙井,皆絕品也。建炎三年,置行在都茶場,罷合同場十有八,惟洪、江、興國、潭、建各置場一,監官一。罷食茶小引,捕私茶法視捕私鹽。二十一年,秦檜等始進《茶鹽法》。先是,臣僚或因事建明,朝廷亦因時損益,至是審訂成書,上之。
孝宗隆興二年,淮東宣諭錢端禮言:「商販長引茶,水路不許過高郵,陸路不許過天長。如願往楚州及盱眙界,引貼輸翻引錢十貫五百文;如又過淮北,貼輸亦如之。」當是時,商販自榷場轉入虜中,其利至博,幾禁雖嚴,而民之犯法者自若也。乾道二年,戶部言:「商販至淮北榷場折博,除輸翻引錢,更輸通貨儈息錢十一緡五百文。」八年,減輸翻引錢止七緡,通貨儈見錢止八緡。淳熙二年,以長短茶引權以半依原引斤重錢數,分作四緡小引印給,而翻引貼輸錢隨小引輸送。光宗紹熙初,漳州守臣朱熹奏除屬邑科茶七千餘緡。臣僚申明長短小引相兼,從人之便。戶部言給賣小引,除金銀、會子分數入輸,餘願專以會子算請者聽。
甯宗嘉泰四年,知隆興府韓邈奏請:「隆興府惟分寧縣產茶,他縣無茶,而豪民武斷者乃請引,窮索一鄉,使認茶租,非便。」於是禁非產茶縣不許民擅認茶租。
建寧臘茶,北苑為第一,其最佳者曰社前,次曰火前,又曰雨前,所以供玉食,備賜予。太平興國始置,大觀以後制愈精,數愈多,胯式屢變,而品不一,歲貢片茶二十一萬六千斤。建炎以來,葉濃、楊勍等相因為亂,園丁亡散,遂罷之。紹興二年,蠲未起大龍鳳茶一千七百二十八斤。五年,複減大龍鳳及京鋌之半。十二年,興榷場,遂取臘茶為榷場本,凡胯、截、片、鋌,不以高下多少,官盡榷之,申嚴私販入海之禁。議者請鬻建茶于臨安,移茶司事於建州買發。明年,以失陷引錢,複令通商。自是上供龍鳳、京鋌茶料,凡製作之費、篚笥之式,令漕司專之。
蜀茶之細者,其品視南方已下,惟廣漢之趙坡,合州之水南,峨眉之白牙,雅安之蒙頂,土人亦珍之,但所產甚微,非江、建比也。舊無榷禁,熙寧間,始置提舉司,收歲課三十萬;至元豐中,累增至百萬。建炎元年,成都轉運判官趙開言榷茶、買馬五害,請「用嘉祐故事盡罷榷茶,而令漕司買馬。或未能然,亦當減額以蘇園戶,輕價以惠行商,如此則私販衰而盜賊息。」遂以開同主管川、秦茶馬。二年,開至成都,大更茶法,仿蔡京都茶場法,以引給茶商,即園戶市茶,百斤為一大引,除其十勿算。置合同場以譏其出入,重私商之禁,為茶市以通交易。每斤引錢春七十、夏五十,市利頭子錢不預焉。所過征一錢,所止一錢五分。自後引息錢至一百五萬緡。至十七年,都大茶馬韓球盡取園戶加饒之茶為額,茶司歲收二百萬,而買馬之數不加多。
乾道末年,青羌作亂,茶司增長細馬名色等錢歲三十萬。淳熙六年以後,累減園戶重額錢十六萬,又減引息錢十六萬。至紹熙初,楊輔為使,遂定為法。成都府、利州路二十三場,歲產茶二千一百二萬斤,通博馬物帛歲收錢二百四十九萬三千餘緡。朝廷歲以一百一十三萬緡隸總領所贍軍,然茶馬司率多難之;乾道以後,歲撥止一二十萬緡,至淳熙十年,遂以五十萬緡為准。
自熙、豐以來,茶司官權出諸司之上。初,元豐開川、秦茶場,園戶既輸二稅,又輸土產;隆安縣園戶二稅、土產兼輸外,又催理茶課估錢;建炎元年立為額,至甯宗慶元初,始除之。六年,詔四川產茶處歲輸經總制頭子錢五千四十一道有奇,又科租錢三千一百四十道有奇。
宋初,經理蜀茶,置互市于原、渭、德順三郡,以市蕃夷之馬;熙寧間,又置場於熙河。南渡以來,文、黎、珍、敘、南平、長寧、階、和凡八場,其間盧甘蕃馬歲一至焉,洮州蕃馬或一月或兩月一至焉,疊州蕃馬或半年或三月一至焉,皆良馬也。其他諸蕃馬多駑,大率皆以互市為利,宋朝曲示懷遠之恩,亦以是羈縻之。紹興二十四年,複黎州及雅州碉門靈犀砦易馬場。乾道初,川、秦八場馬額九千餘匹,淳熙以來,為額萬二千九百九十四匹,自後所市未嘗及焉。
志第一百三十八食貨下七
○酒坑冶礬香附
酒宋榷酤之法:諸州城內皆置務釀酒,縣、鎮、鄉、閭或許民釀而定其歲課,若有遺利,所在多請官酤。三京官造曲,聽民納直以取。
陳、滑、蔡、潁、隨、郢、鄧、金、房州、信陽軍舊皆不榷。太平興國初,京西轉運使程能請榷之,所在置官吏局署,取民租米麥給釀,以官錢市薪及吏工奉料。歲計獲無幾,而主吏規其盈羨,及醞齊不良,酒多醨薄,至課民婚葬,量戶大小令酤,民甚被其害。歲儉物貴,殆不償其費。太宗知其弊,淳化五年,詔募民自釀,輸官錢減常課三之二,使其易辦;民有應募者,檢視其貲產,長吏及大姓共保之,後課不登則均償。是歲,取諸州歲課錢少者四百七十二處,募民自酤,或官賣曲收其直。其後民應募者寡,猶多官釀。
陝西雖榷酤,而尚多遺利。咸平五年,度支員外郎李士衡請增課以助邊費,乃歲增十一萬餘貫。兩浙舊募民掌榷,雍熙初,以民多私釀,遂蠲其禁,其榷酤歲課如曲錢之制,附兩稅均率。二年,詔曰:「有司請罷杭州榷酤,乃使豪舉之家坐專其利,貧弱之戶歲責所輸,本欲惠民,乃成侵擾。宜仍舊榷酒,罷納所均錢。」天禧四年,轉運副使方仲荀言:「本道酒課舊額十四萬貫,遺利尚多。」乃歲增課九萬八千貫。
川峽承舊制,賣曲價重,開寶二年,詔減十之二。既而頗興榷酤,言事者多陳其非便,太平興國七年罷,仍舊賣曲。自是,惟夔、建、開、施、廬、黔、涪、黎、威州、梁山雲安軍,及河東之麟、府州,荊湖之辰州,福建之福、泉、汀、漳州、興化軍,廣南東、西路不禁。
自春至秋,醞成即鬻,謂之「小酒」,其價自五錢至三十錢,有二十六等;臘釀蒸鬻,候夏而出,謂之「大酒」,自八錢至四十八錢,有二十三等。凡醞用粳、糯、粟、黍、麥等及曲法、酒式,皆從水土所宜。諸州官釀所費谷麥,准常糴以給,不得用倉儲。酒匠、役人當受糧者給錢。凡官曲,麥一鬥為曲六斤四兩。賣曲價:東京、南京斤直錢百五十五,西京減五。
咸平末,江、淮制置增榷酤錢,頗為煩刻。景德二年,詔毋增榷,自後制置使不得兼領酒榷。四年,又詔中外不得更議增課以圖恩獎。天禧初,著作郎張師德使淮南,上言:「鄉村酒戶年額少者,望並停廢。」從之。
至道二年,兩京諸州收榷課銅錢一百二十一萬四千餘貫、鐵錢一是五十六萬五千餘貫,京城賣曲錢四十八萬餘貫。天禧末,榷課銅錢增七百七十九萬六千餘貫,鐵錢增一百三十五萬四千余貫,曲錢增三十九萬一千餘貫。
五代漢初,犯曲者並棄市;周,至五斤者死。建隆二年,以周法太峻,犯私曲至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鬥者始處極刑,餘論罪有差;私市酒、曲者減造人罪之半。三年,再下酒、曲之禁,戶私造差定其罪:城郭二十斤、鄉閭三十斤,棄市;民持私酒入京城五十裏、西京及諸州城二十裏者,至五鬥處死;所定裏數外,有官署酤酒而私酒入其地一石,棄市。乾德四年,詔比建隆之禁第減之:凡至城郭五十斤以上、鄉閭百斤以上、私酒入禁地二石、三石以上、至有官署處四石,五石以上者,乃死。法益輕而犯者鮮矣。
端拱二年令:民買曲釀酒酤者,縣鎮十裏如州城二十裏之禁。天聖以後,北京售曲如三京法,官售酒、曲亦畫疆界,戒相侵越,犯皆有法。其不禁之地,大概與宋初同,唯增永興軍、大通監、川峽之茂州、富順監。
時天下承平既久,戶口浸蕃,為酒醪以靡穀者益眾。乾興初,言者謂:「諸路酒課,月比歲增,無有藝極,非古者禁群飲、教節用之義。」遂詔:「鄉村毋得增置酒場,已募民主之者,期三年;他人雖欲增課以售,勿聽;主者自欲增課,委官吏度異時不至虧額負課,然後上聞。」既而禦史中丞晏殊請酒場利薄者悉禁增課。
天聖七年,詔:「民間有吉凶事酤酒,舊聽自便,毋抑配。而江、淮、荊湖、兩浙酒戶往往豪制良民,至出引目,抑使多售。其嚴禁止,犯者聽人告,募人代之。」慶曆初,三司言:「陝西用兵,軍費不給,尤資榷酤之利。請較監臨官歲課,增者第賞之。」繼令蕭定基、王琪等商度利害。
初,酒場歲課不登,州縣多責衙前或伍保輸錢以充其數,嘉禧、治平中,數戒止之。治平四年,手詔蠲京師酒戶所負榷錢十六萬緡,又江南比歲所增酒場,強率人酤酒者禁止。皇祐中,酒麴歲課合緡錢一千四百九十八萬六千一百九十六,至治平中,減二百一十二萬三千七百三;而皇祐中,又入金帛、絲纊、芻粟、材木之類,總其數四百萬七百六十,治平中,乃增一百九十九萬一千九百七十五。
熙寧三年,詔諸郡遇節序毋得以酒相饋。初,知渭州蔡挺言:「陝西有醞公使酒交遺,至逾二十驛,道路煩苦。」詔禁之。至是,都官郎中沈行複言:「知莫州柴貽範饋他州酒至九百餘瓶,用兵夫逾一百人。」故並諸路禁焉。
四年,三司承買酒麴坊場錢率千錢稅五十,儲以祿吏。六月,令式所刪定官周直孺言:「在京曲院酒戶鬻酒虧額,原于曲數多則酒亦多,多則價賤,賤則人戶損其利。為今之法,宜減數增價,使酒有限而必售,則人無耗折之患,而官額不虧。請以百八十萬斤為定額,閏年增十五萬斤。舊直,斤百六十八,百以八十五為數,後增為二百,百用足數,以便入出。」七年,諸郡舊不釀酒者許釀,以公使錢率百緡為千石,溢額者以違制論。在京酒戶歲用糯三十萬石。九年,江、浙災傷,米直騰貴,詔選官至所產地預給錢,俟成稔折輸於官。未幾,詔勿行,止以所糴在京新米與已糴米半用之。
元豐元年,增在京酒戶曲錢,較年額損曲三十萬斤,閏年益造萬斤。二年,詔:「在京鬻曲,歲以百二十萬斤為額,斤直錢二百五十,俟鬻及舊額,令復舊價。酒戶負糟、糯錢,更期以二年帶輸,並蠲未請曲數十萬斤。」先是,京師曲法,自熙寧四年更定後,多不能償,雖屢閣未請曲數,及損歲額為百五十萬斤,斤增錢至二百四十,未免逋負。至是,命畢仲衍與周直孺講求利病,請:「損額增直,均給七十店,令日輸錢,周歲而足,月輸不及數,計所負倍罰;其炊醞非時、擅益器量及用私曲,皆立告賞法。」悉施行之,而裁其價。三年,詔:「帶輸舊曲錢及倍罰錢,仍寬以半歲,未經免罰者蠲三之一。」五年,外居宗室酒,止許于舊宮院尊長及近屬寄醞。增永興軍乾祐縣十酒場。酒戶負糟、糯錢,更令三年之內增月限以輸,並除限內罰息,其倍罰曲錢已蠲三之一,下戶更免一分。
元祐元年,刪監司鬻酒及三路饋遺條。紹聖二年,左司諫翟思言:諸郡釀酒,非沿邊並複熙寧之數。詔:「熙寧五年以前,諸郡不釀酒、及有公使錢而無酒者,所釀並依《熙寧編敕》數。仍令諸郡所減勿逾百石,舊不及數者如舊,毋得於例外供饋。」後又以陝西沿邊官監酒務課入不足,乃令邊郡非帥府並酌條制定釀酒數,諸將並城砦止許於官務寄釀。
崇寧二年,知漣水軍錢景允言建立學舍,請以承買醋坊錢給用。詔常平司計無害公費如所請,仍令他路准行之。初,元祐臣僚請罷榷醋,戶部謂本無禁文。後翟思請以諸郡醋坊日息用余悉歸常平,至是,景允有請,故令常平計之。十月,諸路官監酒直,上者升增錢二,中下增一,以充學費,余裨轉運司歲用。
大觀四年,以兩浙轉運司之請,官監鬻糟錢別立額比較。又詔:「諸郡榷酒之池,入出酒米,並別遣倉官。賣醋毋得越郡城五裏外,凡縣、鎮、村並禁,其息悉歸轉運司,舊屬常平者如故。
政和二年,淮南發運副使董正封言:「杭州都酒務甲于諸路,治平前歲課三十萬緡,今不過二十萬。請令分務為三,更置比較務二,毋增官吏兵匠,仍請本路諸郡並增務比較。」從之。四年,兩浙轉運司亦請置務比較,定課額釀酒收息,以增虧為賞罰。詔:「酒務官二員者分兩務,三員者複增其一,員雖多毋得過四務。內有官雖多而課息不廣者,聽如舊。」是歲,以湖南路諸務糟酵錢分入提舉司,令斤增錢三,為直達糧綱水工之費。立酒匠闕聽選試清務廂軍之法。清務者,本州選刺供踏曲爨蒸之役,闕則募人以充。
宣和二年,公使庫假用米曲及因耗官課者,以坐贓罪之,監官移替。三年,發運使陳遘奏:「江、淮等路官監酒直,上者升權增錢五,次增三,為江、浙新複州縣之用。」其後尚書省請令他路悉行之。詔如其請,所收率十之三以給漕計,余輸大觀庫。五年,罷夔路榷酤,未幾復舊,以轉運司言新邊城砦藉以供億故也。六年,在任官以奉酒抑賣坊戶轉鬻者,論以違制律。先是,政和末,嘗詔毋得令人置肆以鬻,今並禁之。諸路增酒錢,如元豐法,悉充上供,為戶部用,毋入轉運司。七年,諸路鬻醋息,率十五為公使,余如鈔旁法,令提刑司季具儲備之數,毋得移用。靖康元年,兩浙路酒價屢增,較熙、豐幾倍,而歲稔米曲直賤,民規利,輕冒法,遂令罷所增價。
渡江後,屈于養兵,隨時增課,名目雜出,或主于提刑,或領于漕司,或分隸於經、總制司,惟恐軍資有所未裕。建炎三年,總領四川財賦趙開遂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帑實供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釀,設官主之,民以米入官自釀,斛輸錢三十,頭子錢二十二。明年,遍下其法于四路,歲遞增至六百九十余萬緡,凡官槽四百所,私店不預焉,於是東南之酒額亦日增矣。四年,以米曲價高,詔上等升增二十文,上等升增十八文,俟米曲價平依舊。
紹興元年,兩浙酒坊於買撲上添淨利錢五分,季輸送戶部。又增諸酒錢上升二十文,下十文。其諸州軍賣酒虧折,隨宜增價,一分州用,一分漕計,一分隸經制司。先是,酒有定價,每增須上請。是後,郡縣始自增,而價不一矣。五年,令諸州酒不以上下,升增五文,隸制總司。六年,以紹興二年以後三年中一年中數立額,其增羨給郡縣用。罷四川州、軍、縣、鎮酒官百七員,其酒息微處並罷之。
七年,以戶部尚書章誼等言,行在置贍軍酒庫。四川制置使胡世將即成都、潼川、資、普、廣安立清酒務,許民買撲,歲為錢四萬八千餘緡。自趙開行隔槽法,增至十四萬六千餘緡,紹興元年。
及世將改官監,所入又倍,自後累增至五十四萬八千餘緡,紹興二十五年。
而外邑及民戶坊場又為三十九萬緡。淳熙二年。
然隔槽之法始行,聽就務分槽醞賣,官計所入之米而收其課,若未病也。行之既久,醞賣虧欠,則責入米之家認輸,不復核其米而第取其錢,民始病矣。
十年,罷措置贍軍酒庫所,官吏悉歸戶部,以左曹郎中兼領,以點檢贍軍酒庫為名,與本路漕臣共其事。十五年,弛夔路酒禁。以南北十一庫並充贍軍激賞酒庫,隸左右司。十七年,省四川清酒務監官,成都府二員,興元遂寧府、漢、綿、邛、蜀、彭、簡、果州、富順監並漢州綿州、縣各一員。
二十一年,詔諸軍買撲酒坊監官賞格依舊。四萬、三萬貫已上場務:增及一倍,減一年磨勘,二倍減二年磨勘,三倍減三年磨勘,四倍減四年磨勘。二萬、一萬貫已上場務:增及一倍,減三季磨勘,二倍減一年磨勘,三倍減三年磨勘,七千貫以上場務:增及一倍,斤三季名次,二倍減一年磨勘,三倍減一年半磨勘,四倍減二年磨勘。七千貫以下場務:增及一萬貫減一年磨勘,二萬貫減二年磨勘,三萬貫減三年磨勘,四萬貫減四年磨勘。
二十五年,罷諸路漕司寄造酒。二十七年,以隔槽酒擾民,許買撲以便民。罷官監,後複製之。
三十年,以點檢措置贍軍酒庫改隸戶部。既而戶部侍郎邵大受等言:「歲計賴經、總制,窠名至多,今諸路歲虧二百萬,皆緣諸州公使庫廣造,別置店酤賣,以致酒務例皆敗壞。」詔罷諸州別置酒庫,如軍糧酒庫、防月庫、月樁庫之類,並省務寄造酒及帥司激買酒庫。凡未分隸經、總製錢處,並立額分隸,補趁虧額。三十一年,殿帥趙密以諸軍酒坊六十六歸之戶部,見九年。
同安郡王楊存中罷殿帥,複以私撲酒坊九上之;歲通收息六十萬緡有奇,以十分為率,七分輸送行在,三分給漕計。蓋自軍興以來,諸帥擅榷酤之利,由是,縣官始得資之以佐經費焉。
孝宗乾道元年,以浙東、西犒賞庫六十四隸三衙,輸課于左藏南庫,余錢充隨年贍軍及造軍器。二年,詔:「臨安府安撫司酒庫悉歸贍軍;並贍軍諸庫及臨安府安撫司酒務,令戶部取三年所收一年中數立額。」日售錢萬緡,歲收本錢一百四十萬,息錢一百六十萬,曲錢二萬,羨余獻以內藏者又二十萬,其後增為五十萬。四年,立場務官賞格。七年,以淮西總領周閟言,總所庫四,安撫司庫五,都統司庫十八,馬軍司庫一,增置行宮庫一,共為庫二十九,以三年最高年為額;其行宮新庫息錢,除分認諸處錢及縻費,以淨息三分為率,一分輸御前酒庫;以提領建康府戶部贍軍酒庫為名,遂鑄印及改庫名。八年,知常德府劉邦翰言:「江北之民困於酒坊,至貧乏家,不捐萬錢則不能舉一吉凶之禮。」乃檢《乾道重修敕令》,申嚴抑買之禁。淳熙三年詔:「四川酒課折估困弊,可減額錢四十七萬三千五百餘緡,令禮部給降度牒六百六十一道,補還今歲減數,明年於四川合給湖廣總所錢補之。」
甯宗開禧元年,知臨安府兼點檢贍軍激賞庫趙善防、轉運判官提領戶部犒賞酒庫詹徽之言,官吏冗費,請諸司官屬兼管。明年,又以都省言課額失陷,依舊辟置。
初,趙開之立隔釀法也,蓋以紓一時之急,其後行之諸郡,國家贍兵,郡縣經費,率取給於此。故雖罷行、增減,不一而足,而其法卒不可廢雲。
坑冶凡金、銀、銅、鐵、鉛、錫監冶場務二百有一:金產商、饒、歙、撫四州,南安軍。銀產鳳、建、桂陽三州,有三監;饒、信、虔、越、衢、處、道、福、汀、漳、南劍、韶、廣、英、連、恩、春十七州,建昌、邵武、南安三軍,有五十一場;秦、隴、興元三州,有三務。銅產饒、處、建、英、信、汀、漳、南劍八州,南安、邵武二軍,有三十五場;梓州有一務。鐵產徐、兗、相三州,有四監;河南、鳳翔、同、虢、儀、蘄、黃、袁、英九州,興國軍,有十二冶;晉、磁、鳳、澧、道、渠、合、梅、陝、耀、坊、虔、汀、吉十四州,有二十務;信、鄂、連、建、南劍五州,邵武軍,有二十五場。鉛產越、建、連、英、春、韶、衢、汀、漳、南劍十州,南安、邵武二軍,有三十六場、務。錫產河南、南康、虔、道、賀、潮、循七州,南安軍,有九場。水銀產秦、階、商、鳳四州,有四場。朱砂產商、宜二州,富順監,有三場。
開寶三年,詔曰:「古者不貴難得之貨,後代賦及山澤,上加侵削,下益雕弊。每念茲事,深疚於懷,未能捐金於山,豈忍奪人之利。自今桂陽監歲輸課銀,宜減三分之一。」民鑄銅為佛像、浮圖及人物之無用者禁之,銅鐵不得闌出蕃界及化外。
至道二年,有司言:「定州諸山多銀礦,而鳳州山銅礦複出,采煉大獲,而皆良焉。請置官署掌其事。」太宗曰:「地不愛寶,當與眾庶共之。」不許。東、西川監酒商稅課半輸銀帛外,有司請令二分入金。景德三年,詔以非土產罷之。
天聖中,登、萊採金,歲益數千兩。仁宗命獎勸官吏,宰相王曾曰:「採金多則背本趨末者眾,不宜誘之。」景祐中,登、萊饑,詔弛金禁,聽民採取,俟歲豐複故。然是時海內承平已久,民間習俗日漸侈靡,糜金以飭服器者不可勝數,重禁莫能止焉。景祐、慶曆中,屢下詔申敕之,語在《輿服志》。大率山澤之利有限,或暴發輒竭,或採取歲久,所得不償其費,而歲課不足,有司必責主者取盈。仁宗、英宗每降赦書,輒委所在視冶之不發者,或廢之,或蠲主者所負歲課,率以為常;而有司有請,亦輒從之,無所吝。故冶之興廢不常,而歲課增損隨之。
皇祐中,歲得金萬五千九十五兩,銀二十一萬九千八百二十九兩,銅五百一十萬八百三十四斤,鐵七百二十四萬一千斤,鉛九萬八千一百五十一斤,錫三十三萬六百九十五斤,水銀二千二百斤。
其後,以赦書從事或有司所請,廢冶百餘。既而山澤興發,至治平中,或增冶或複故者六十有八,而諸州坑冶總二百七十一:登、萊、商、饒、汀、南恩六州,金之冶十一;登、虢、秦、鳳、商、隴、越、衢、饒、信、虔、郴、衡、漳、汀、泉、建、福、南劍、英、韶、連、春二十三州,南安、建昌、邵武三軍,桂陽監,銀之冶八十四;饒、信、虔、建、漳、汀、南劍、泉、韶、英、梓十一州,邵武軍,銅之冶四十六;登、萊、徐、兗、鳳、翔、陝、儀、邢、虢、磁、虔、吉、袁、信、澧、汀、泉、建、南劍、英、韶、渠、合、資二十四州,興國、邵武二軍,鐵之冶七十七;越、衢、信、汀、南劍、英、韶、春、連九州,邵武軍,鉛之冶三十;商、虢、虔、道、賀、潮、循七州,錫之冶十六;而水銀、丹砂州冶,與至道、天禧之時則一,皆置吏主之。是歲,視皇祐金減九千六百五十六,銀增九萬五千三百八十四,銅增一百八十七萬,鐵、錫場百余萬,鉛增二百萬,又得丹砂二千八百餘斤,獨水銀無增損焉。
熙甯元年,詔:「天上寶貨坑冶,不發而負歲課者蠲之。」八年,令近坑冶坊郭鄉村並淘采烹煉,人並相為保;保內及於坑冶有犯,知而不糾或停盜不覺者,論如保甲法。
元豐元年,諸坑冶金總收萬七百一十兩,銀二十一萬五千三百八十五兩,銅千四百六十萬五千九百六十九斤,鐵五百五十萬一千九十七斤,鉛九百十九萬七千三百三十五斤,錫二百三十二萬一千八百九十八斤,水銀三千三百五十六斤,朱砂三千六百四十六斤十四兩有奇。
先是,熙寧七年,廣西經略司言:「邕州右江填乃洞產金,請以鄧辟鑒金場。」後五年,凡得金為錢二十五萬緡,辟遷官者再焉。元豐四年,始以所產薄罷貢,而虔、吉州界鉛悉禁之。七年,戶部尚書王存等請複開銅禁,各展磨勘年有差。是歲,坑冶凡一百三十六所,領于虞部。
紹聖元年,戶部尚書蔡京奏:「岑水場銅額浸虧,而商、虢間苗脈多,陝民不習烹采,久廢不發。請募南方善工詣陝西經畫,擇地興冶。」於是以許天啟同管幹陝西坑冶事。元符三年,天啟罷領坑冶,以其事歸之提刑司。初,新舊坑冶合為一司,而漕司兼領。天啟為同管幹,欲專其事,慮有所牽制,乃請川、陝、京西路坑冶自為一司,許檢束州縣,刺舉官吏,而漕司不復兼坑冶。至是,中書奏天啟所領,首末六歲,總新舊銅止收二百六萬餘斤,而兵匠等費繁多,故罷之。
崇甯元年,提舉江、淮等路銅事遊經言:「信州膽銅古坑二:一為膽水浸銅,工少利多,其水有限;一為膽土煎銅,無窮而為利寡。計置之初,宜增本損息,浸銅斤以錢五十為本,煎銅以八十。」詔用其言。諸路坑冶,自川、陝、京西之外,並令常平司同管幹。所收息薄而煩官監者,如元符、紹聖敕立額,許民封狀承買。四年,湖北旺溪金場,以歲收金千兩,乃置監官。廣東漕臣王覺自言嘗領常平,講求山澤之利,岑水一場去年收銅,比租額增三萬九千一百斤,較之常年亦增六十六萬一千斤。遂增其秩。是歲,山澤坑冶名數,令監司置籍,非所當收者別籍之,若弛興、廢置、移並,亦令具注,上于虞部。
大觀二年,詔:「金銀坑發,雖告言而方檢視,私開淘取者以盜論。坑冶舊不隸知縣、縣丞者,並令兼監,賞罰減正官一等。」有冶地,知縣月一行點閱。言者論其職在宣導德澤,平征賦獄訟,不宜為課利走山谷間,遂已之。八月,提舉陝西坑冶司改併入轉運司。
政和元年,張商英言:「湖北產金,非止辰、沅、靖溪峒,其峽州夷陵、宜郡縣,荊南府枝江、江陵縣赤湖城至鼎州,皆商人淘采之地。漕司既乏本錢,提舉司買止千兩,且無專司定額。請置專切提舉買金司,有金苗無官監者,許遣部內州縣官及使臣掌幹。」詔提舉官措畫以聞,仍于荊南置司。廣東漕司複奏:「端州高明、惠州信上立溪場皆宜停閉;韶州曹峒場、英州銀岡場皆併入英之清溪場,惟黃坑場欲權存,俟歲終會所入別奏;惠州楊梅東坑、康州雲烈、潮州豐政、連州元魚銅坑黃田白寶、廣州大利宜祿、韶州伍注岑水銅岡、循州大佐羅翊、英州鐘銅凡十六場,請並如舊;循之夜明、英之竹溪、韶之思溪、連之同安請更遣攝官。」從之。
三年,尚書省言:「陝西路坑冶已遣官吏提轄措置,川路金銀坑治興廢,慮失利源。」詔:「令陝西措置官兼行川路事。坑冶所收金、銀、銅、鉛、錫、鐵、水銀、朱砂物數,令工部置籍簽注,歲半消補,上之尚書省。」自是,戶工部、尚書省皆有籍鉤考,然所憑唯帳狀,至有有額而無收,有收而無額,乃責之縣丞、監官及曹、部奉行者,而更督遞年違負之數。九月,措置陝西坑冶蔣彝奏:本路坑冶收金千六百兩,他物有差。詔輸大觀西庫,彝增秩,官屬各減磨勘年。四年,令監司遣官同諸縣丞遍視坑冶之利,為圖籍簽注,監司覆實保奏,議遣官再覆,酌重輕加賞,異同、脫漏者罪之。六年,川、陝路各置提轄措置。坑冶官劉芑計置萬、永州產金,一歲收二千四百餘兩,特與增秩。十二月,廣東漕司言:「本路鐵場坑冶九十二所,歲額收鐵二百八十九萬餘斤,浸銅之餘無他用。」詔令官悉市以廣浸,仍以諸司及常平錢給本。尚書省奏:「五路坑冶已有提轄措置專司,及淮南、湖北、廣東西亦監司領,其餘路請並令監司領之。」於是江東西、福建、兩浙漕臣皆領坑冶。
七年,提舉東南九路坑冶徐禋奏:「太平瑞應,史不絕書。令部內山澤、坑冶,若獲希世珍物及古寶器,請赴書藝局上進。」蓋自政和初,京西漕臣王璹奏太和山產水精,知桂州王覺奏枕門等處產金及生花金田,提轄京西坑冶王景文奏汝州青嶺鎮界產瑪瑙,其後湟州界蕃官結彪地內金坑千餘,收生熟金四等,凡百三十四兩有奇。蔡京請宣付史館,帥百官表賀,故禋複有是請焉。是時,河北、京東西及徐禋所領九路興修坑冶,類鑿空擾下,抑州縣承額,於是降黜河北提轄官,遣廉訪使者鄭諶並諸路廉訪悉究陳利病真偽。八月,中書奏坑冶浸已即緒,詔京東西、河北路並提舉東南九路坑冶並罷。十一月,尚書省言:「徐禋以東南黑鉛留給鼓鑄之餘,悉造丹粉,鬻以濟用。」詔諸路常平司以三十萬輸大觀西庫,餘從所請。
明年,令諸路鐵仿茶鹽法榷鬻,置爐冶收鐵,給引召人通市。苗脈微者聽民出息承買,以所收中賣於官,私相貿易者禁之。先是,元豐六年,京東漕臣吳居厚奏:「徐、鄆、青等州歲制軍器及上供簡鐵之類數多,而利國、萊蕪二監鐵少不能給。請鐵從官興煽,所獲可多數倍。」自是,官榷鐵造器用以鬻於民,至元祐罷之。其後大觀初,入內皇城使裴絢為涇原幹當,奏上渭州通判苗沖淑之言:「石河鐵冶既令民自采煉,中賣於官,請禁民私相貿易。農具、器用之類,悉官為鑄造,其冶坊已成之物,皆以輸官而償其直。」乃禁毋得私相貿易,農具、器用勿禁,官自賣鐵唯許鑄瀉戶市之。
政和初,臣僚言:「鹽鐵利均,今鹽筴推行已備,而鐵貨尚未講畫。請即冶戶未償之錢,收其已煉之鐵,為器鬻之。兼京東二監所出尤多,河北固鎮等冶並官監,其利不貲,而河東鐵、炭最盛,若官榷為器,以贍一路,旁及陝、雍,利入甚廣,且以銷盜鑄之弊。又夏人茶山鐵冶既入中國,乏鐵為器,聞以鹽易鐵錢于邊,若官自為器,則鐵與錢俱重,可伐其謀。請榷諸路鐵,擇其最盛者,可置監設官總之,概諸路不越數十處,餘止為鑄瀉之地,屬之都監或監當官兼領。凡農具、器用皆官鑄造,表以字型大小,官本之餘,取息二分以上,仍置鐵引以通諸路,儲其錢助三路鈔本。」詔戶部下諸路漕臣詳度。會次年,廣東路請以可監之地如舊法收其淨利,苗脈微者召人承買,官不榷取,遂並諸路詳度之旨不行。至是,臣僚複以為言,故嚴貿易之禁,而鐵利盡榷於官,然農具、器用從民鑄造,卒如舊法。
四月,廣東廉訪黃烈等言:「廣、惠、英、康、韶州、興慶府,政和中,寶貨司立坑冶金銀等歲額,或苗脈微,或無人承買,而浮冗之人虛托其名,發毀民田,騷動邀販。」詔:「政和六年所立額並罷,舊有苗脈可給歲課者如故。」十一月,複諸路元罷提舉坑冶官,其江南路仍令江西漕臣劉蒙同措置。
宣和元年,石泉軍江溪沙磧麩金,許民隨金脈淘采,立課額,或以分數取之。十月,複置相州安陽縣銅冶村監官。先是,詔留邢州綦村、磁州固鎮兩冶,餘創置冶並罷,而常平司謂銅冶村近在河北,得利多,故有是命。六年,詔:「坑冶之利,二廣為最,比歲所入,稽之熙、豐,十不逮一。令漕臣鄭良提舉經畫,分任官屬典掌計置,取元豐以來歲入多數立額,定為常賦,坑冶司毋預焉。」時江、淮、荊、浙等九路,坑冶凡二百四十五,鑄錢院監十八,歲額三百余萬緡。五月,詔:「坑冶舊隸轉運司者,如熙、豐、紹聖法;崇甯以後隸常平司者,如崇寧法;其江、淮等路坑冶官屬,如熙、豐員數,余路官屬並罷,仍令中書選提點官。」
靖康元年,諸路坑冶苗礦既微,或舊有今無,悉令蠲損,凡民承買金場並罷。宋初,舊有坑冶,官置場監,或民承買以分數中賣於官。初隸諸路轉運司,本錢亦資焉,其物悉歸之內帑。崇寧已後,廣搜利穴,榷賦益備。凡屬之提舉司者,謂之新坑冶,用常平息錢與剩利錢為本,金銀等物往往皆積之大觀庫,自蔡京始。政和間數罷數複,然告發之地多壞民田,承買者立額重,或舊有今無,而額不為損。欽宗即位,詔悉罷之。
南渡,坑冶廢興不常,歲入多寡不同。今以紹興三十二年金、銀、銅、鐵、鉛、錫之冶廢興之數一千一百七十,及乾道二年鑄錢司比較所入之數附之:
湖南、廣東、江東西金冶二百六十七,廢者一百四十二;湖南、廣東、福建、浙東、廣西、江東西銀冶一百七十四,廢者八十四;潼川、湖南、利州、廣東、浙東、廣西、江東西、福建銅冶一百九,廢者四十五。舊額歲七百五萬七千二百六十斤有奇,乾道歲入二十六萬三千一百六十斤有奇。
淮西、夔州、成都、利州、廣東、福建、浙東、廣西、江東西鐵冶六百三十八,廢者二百五十一,舊額歲二百一十六萬二千一百四十斤有奇,乾道歲入八十八萬三百斤有奇。
淮西、湖南、廣東、福建、浙東、江西鉛冶五十二,廢者一十五,舊額歲三百二十一萬三千六百二十斤有奇,乾道歲入一十九萬一千二百四十斤有奇。
湖南、廣東、江西錫冶一百一十八,廢者四十四,舊額歲七十六萬一千二百斤有奇,乾道歲入二萬四百五十斤有奇。
宋初,諸冶外隸轉運司,內隸金部;崇寧二年,始隸石曹;建炎元年,複隸金部、轉運司。隆興二年,坑冶監官歲收買金及四千兩、銀及十萬兩、銅錫及四十萬斤、鉛及一百二十萬斤者,轉一官;守倅部內歲比租額增金一萬兩、銀十萬兩、銅一百萬斤,亦轉一官;令丞歲收買及監官格內之數,減半推賞。
慶元二年,宰執言:「封樁銀數比淳熙末年虧額幾百五十萬。今務場所入歲不滿三十萬,而歲奉三宮及冊寶費約四十萬,恐愈侵銀額。欲權以三分為率,一分支銀,二分支會子。」上曰:「善。」
端平三年,赦曰:「諸路州縣坑冶興廢,在觀寺、祠廟、公宇、居民墳地及近墳園林地者,在法不許人告,亦不得受理。訪聞官司利於告發,更不究實,多致擾害。自今許人戶越訴,官吏並訟者重置典憲。及有坑冶停閉、苗脈不發之所,州縣勒令坑戶虛認歲額,提點鑄錢司核實追正。」
礬唐于晉州置平陽院以收其利。開成三年,度支奏罷之,乃以礬山歸之州縣。五代以來,複創務置官吏,宋因之。
白礬出晉、慈、坊州、無為軍及汾州之靈石縣,綠礬出慈、隰州及池州之銅陵縣,皆設官典領,有鑊戶鬻造入官市。晉、汾、慈州礬,以一百四十斤為一馱,給錢六十。隰州礬馱減三十斤,給錢八百。博賣白礬價:晉州每馱二十一貫五百,慈州又增一貫五百;綠礬:汾州每馱二十四貫五百,慈州又增五百,隰州每馱四貫六百。散賣白礬:坊州斤八十錢,汾州百九十二錢,無為軍六十錢;綠礬,斤七十錢。
建隆中,詔:「商人私販幽州礬,官司嚴捕沒入之。」繼定私販河東幽州礬一兩以上、私鬻礬三斤、及盜官礬至十斤者,棄市。開寶三年,增私販至十斤、私鬻及盜滿五十斤者死,餘罪論有差。太平興國初,以歲鬻不充,乃詔私販化外礬一兩以上、及私鬻至十斤,並如律論決,再犯者悉配流,還複犯者死。淳化元年,有司言:「慈礬滯積,小民多於山谷僻奧之地私鬻侵利。而綠礬價賤,不宜與晉礬均法。」詔同犯私茶罪賞。
先是,建隆二年,命左諫議大夫劉熙古詣晉州制置礬,許商人輸金銀、布帛、絲綿、茶及緡錢,官償以礬,凡歲增課八十萬貫。太平興國初,歲博緡錢、金銀計一十二萬餘貫,茶計三萬餘貫。端拱初,銀、絹帛二萬餘貫,茶計十四萬貫。」至是,言者謂:「礬直酬以見錢,商人以陳茶入博,有利豪商,無資國用。」詔今後惟聽金銀、見錢入博。
至道中,白礬歲課九十七萬六千斤,綠礬四十萬五千餘斤,鬻錢一十七萬餘貫。真宗末,白礬增二十萬一千餘斤,綠礬增二萬三千餘斤,鬻錢增六萬九千餘貫。天聖以來,晉、慈二州礬募民鬻之,季鬻礬一盆,多者千五、六百斤,少者六、七百斤,四分輸一入官,餘則官市之。無為軍亦置務鬻礬,後聽民自鬻,官置場售之,私售礬禁如私售茶法。六年,詔弛兩蜀榷礬之禁。
時河東礬積益多,複聽入金帛、芻粟。芻粟虛估高,商人利於入中。麟州粟鬥實直錢百,虛估增至三百六十,礬之出官為錢二萬一千五百,才易粟六石,計粟實直錢才六千,而礬一馱已費本錢六十。縣官徒有榷礬之名,其實無利。嘉祐六年,罷入芻粟,複令入緡錢。礬以百四斤為一馱,入錢京師榷貨務者,為錢十萬七千;入錢麟、府州者,又減三千。自是商賈不得專其利矣。皇祐中,晉、慈入礬二百二十七萬三千八百斤,以易芻粟之類,為緡錢十三萬六千六百;無為軍礬售緡錢三萬三千一百。治平中,晉、慈礬損一百九萬六千五百四斤;無為軍礬售錢歲有常課,發運使領之,視皇祐數無增損;隰州礬至是入三十九萬六千斤,亦以易緡錢助河東歲糴。
熙甯元年,命河東轉運司經畫礬、鹽遺利。李師中言:「官積礬三百斤,走鹵消耗,恐後為棄物。」詔令商人入中糧草,即以償之。三年,罷潞州交子務,以妨中納糧草、算請礬鹽故也。知慶州王廣淵言:「河東,礬為利源之最,請河東、京東、河北、陝西別立礬法,專置提舉官。」詔遣光祿丞楊蟠會議以聞。蟠言:「坊州產礬,官雖置場,而商多私售。請置鑊戶,定其數,許於陝西北界黃河,東限潼關,南及京西、均、房、襄、鄧、金州、光化軍,令鑊戶遞相保察。或私賣越界,禁如私白礬法,仍增官獲私礬輒以夾雜減斤重之法。」從之。
元豐元年,定畿內及京東、西五路許賣晉、隰礬;陝西自潼關以西、黃河以南,達於京西均、房、襄、鄧、金州則售坊州礬;礬之出於西山、保霸州者,售于成都、梓州路;出無為軍者,余路售之。私鬻與越界者,如私礬法。
自熙甯初,礬法始變。歲課所入,元年為錢三萬六千四百緡有奇,並增者五年,乃取熙寧六年中數,定以十八萬三千一百緡有奇為新額;至元豐六年,課增至三十三萬七千九百緡,而無為軍礬歲課一百五十萬斤,用本錢萬八千緡;自治平至元豐數無增損。
元祐元年,戶部言:「商旅販礬,舊聽其便。乃者發運司請用河東例,令染肆鋪戶連保豫買,頗致抑擾。」詔如舊制。元符三年,崇儀使林像奏:「禁河北土礬非便。若即河北產礬地置場官買,增價出之,罷運晉礬,則官獲淨利,無運載之勞,民資地產,省犯法之弊。」詔下戶部。
初,熙、豐間,東南九路官自賣礬,發運司總之。元祐初通商,紹聖複熙、豐之制。大觀元年,定河北、河東礬額各二十四萬緡,淮南九萬緡,罷官賣,從商販,而河東、河北、淮南各置提舉官。政和初,複官鬻,罷商販如舊制。淮南礬事司罷歸發運司,上供礬錢責以三萬三千一百緡為額。三年,有司奏減河北、河東並淮南礬額,計十六萬緡。四年,礬額複循大觀之制。五年,河北、河東綠礬聽客販于東南九路,民間見用者,依通商地籍之,聽買新引帶賣,大率循仿鹽法。宣和中,舉比較增虧賞罰,未幾,以擾民罷。
建炎三年,措置財用黃潛厚奏許商人販淮南礬入東南諸路,聽輸錢行在,而持引據赴場支礬。
紹興十一年,以鑄錢司韓球言,撫州青膽礬斤錢一百二十文,土礬斤三十文省,鉛山場所產品高於撫,青膽礬斤作一百五十文,黃礬斤作八十文。二十九年,以淮西提舉司言,取紹興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所收礬錢一年中數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五緡為定額。其他產礬之所,若潭州瀏陽之永興場、韶州之岑水場,皆置場給引,歲有常輸。惟漳州之東,去海甚邇,大山深阻,雖有采礬之利,而潮、梅、汀、贛四州之奸民聚焉,其魁傑者號大洞主、小洞主,土著與負販者,皆盜賊也。
香宋之經費,茶、鹽、礬之外,惟香之為利博,故以官為市焉。建炎四年,泉州抽買乳香一十三等,八萬六千七百八十斤有奇。詔取赴榷貨務打套給賣,陸路以三千斤、水路以一萬斤為一綱。
紹興元年,詔:「廣南市舶司抽買到香,依行在品答成套,召人算請,其所售之價,每五萬貫易以輕貨輸行在。」六年,知泉州連南夫奏請,諸市舶綱首能招誘舶舟、抽解物貨、累價及五萬貫十萬貫者,補官有差。大食蕃客囉辛販乳香直三十萬緡,綱首蔡景芳招誘舶貨,收息錢九十八萬緡,各補承信郎。閩、廣舶務監官抽買乳香每及一百萬兩,轉一官;又招商入蕃興販,舟還在罷任後,亦依此推賞。然海商入蕃,以興販為招誘,僥倖者甚眾。
淳熙二年,郴、桂寇起,以科買乳香為言。詔:「湖南路見有乳香並輸行在榷貨務,免科降。」十二年,分撥榷貨務乳香于諸路給賣,每及一萬貫,輸送左藏南庫。十五年,以諸路分賣乳香擾民,令止就榷貨務招客算請。
紹熙三年,以福建舶司乳香虧數,詔依前博買。開禧三年,住博買。嘉定十二年,臣僚言以金銀博買,泄之遠夷為可惜,乃命有司止以絹帛、錦錡、瓷漆之屬博易。聽其來之多寡,若不至則任之,不必以為重也。
志第一百三十九食貨下八
○商稅市易均輸互市舶法
商稅凡州縣皆置務,關鎮亦或有之;大則專置官監臨,小則令、佐兼領;諸州仍令都監、監押同掌。行者齎貨,謂之「過稅」,每千錢算二十;居者市鬻,謂之「住稅」,每千錢算三十,大約如此。然無定制,其名物各隨地宜而不一焉。行旅齎裝,非有貨幣當算者,無得發篋搜索。凡販夫販婦細碎交易,嶺南商賈齎生藥及民間所織縑帛,非鬻於市者皆勿算。常稅名物,令有司件析頒行天下,揭於版,置官署屋壁,俾其遵守。應算物貨而輒藏匿,為官司所捕獲,沒其三分之一,以半畀捕者。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有官須者十取其一,謂之「抽稅」。
自唐室藩鎮多便宜從事,擅其征利,以及五季,諸國益務掊聚財貨以自贍,故征算尤繁。宋興,所下之國,必詔蠲省,屢敕官吏毋事煩苛、規羨餘以徼恩寵。大中祥符六年,始免諸路州軍農器之稅。
諸州津渡舊皆有算,或水涸改置橋樑,有司猶責主者備償。建隆初,詔除滄、德、棣、淄、齊、鄆幹渡三十九處算錢,水漲聽民置渡,勿收其算。自是,有類此者多因恩宥蠲除。其餘橘園、魚池、水磑、社酒、蓮藕、鵝鴨、螺蚌、柴薪、地鋪、枯牛骨、溉田水利等名,皆因諸國舊制,前後屢詔廢省。緣河州縣民船載粟亦輸算,三年,始罷。
陳州私置蔡河鎖,民船勝百斛者取百錢,有所載倍其征,太平興國三年,乃悉除之。至道元年詔:「江南溪渡,多公吏豪民典其事,量輸官課而厚算行旅。州縣宜加嚴禁,所輸年額錢五千以下者並免,不系色役近便人戶掌船濟渡,毋得擾人。」至道中,歲入稅課錢四百萬貫;天禧末,增八百四萬貫。
天聖以來,國用浸廣,有請算緡錢以助經費者。仁宗曰:「貨泉之利,欲流天下通有無,何可算也?」一日,內出蜀羅一端,為印朱所漬者數重,因詔天下稅務,毋輒汙壞商人物帛。康定元年,西邊兵費不給,州縣或增所算名物,朝廷知之,悉命蠲去。既而下詔敕勵,且戒毋搜索行者家屬,歲儉則免算耕牛,水鄉又或弛蒲、魚、果、蓏之稅,民流而渡河者亦為之免算。應算而匿不自言者,雖聽人捕告,抵罪如舊法,然須物皆見在乃聽,以防誣罔。至於歲課贏縮,屢詔有司裁定,前後以詔蠲放者,不可勝數。
皇祐中,歲課緡錢七百八十六萬三千九百。嘉祐以後,弛茶禁,所曆州縣收算錢。至治平中,歲課增六十余萬,而茶稅錢居四十九萬八千六百。
熙甯以來,河北、河東、陝西三路支移,民以租賦齎貨至邊貿易以輸官者,勿稅;河北流民複業者所過免算。後以歲稔,慮逸稅課,復舊。五年,以在京商稅院隸提舉市易務。七年,減國門之稅數十種,錢不滿三十者蠲之。其先,外城二十門皆責以課息,近令隨閑、要分等,以檢捕獲失之數為賞罰;既而以歲旱,複有是命。
元豐元年,濱、棣、滄州竹木、魚果、炭箔稅不及百錢者蠲之。二年,熙河路制置邊防財用李憲擅榷本路商貨,令漕臣蔣之奇劾其罪。導洛通汴司請置堆垛場於泗州,賈物至者,先入官場,官以船運至京,稍輸船算。明年,詔:近京以通津水門外順成倉為場。非導洛司船而載商稅入汴者,許糾告,雖自請稅,猶如私載法。惟日用物非販易,若發箔、柴草、竹木之類勿禁。瓊管奏:「海南收稅,較船之丈尺,謂之'格納'。其法分三等,有所較無幾,而輸錢多寡十倍。賈物自泉、福、兩浙、湖、廣至者,皆金銀物帛,直或至萬餘緡;自高、化至者,唯米包、瓦器、牛畜之類,直才百一,而概收以丈尺。故高、化商人不至,海南遂乏牛米。請自今用物貴賤多寡計稅,官給文憑,聽鬻於部內,否則許糾告,以船貨給賞。」詔如所奏。六年,京東漕臣吳居厚言:「商人負正稅七萬六千餘緡,倍稅十五萬二千餘緡。」詔蠲其倍稅,納正稅,百千以下期以三年,百千以上五年。
元祐元年,戶部請令在京商稅院,酌取元豐八年錢五十五萬二千二百六十一緡有奇,以為新額,自明年始。三年,又以天聖歲課為額,蓋戶部用五年並增之法,立額既重,歲課不登,故言者論而更之。七年,罷諸路承買土產稅場。初,罷江南路承買,而河東轉運司以為較元祐六年官鹽額增三萬餘緡,遂行之諸路。
八年,權蠲商人載米入京糶賣力勝之稅。先是,熙寧六年,蘇、湖歲稔,穀價比淮南十五,而商船以力勝稅不至,嘗命權蠲。惠止一方,未為定法。及汴泗垛場法行,谷船毋得增置,而力勝之稅益三之一。至是,蘇軾言:「法不稅五穀,請削去力勝錢之條,而行天聖免稅之制。」既而尚書省亦言在京穀貴,欲平其直,複權蠲之。後徽宗宣和中,以州縣災傷並贍給都下,亦一再免,旋複如舊;惟兩浙並東北鹽,以鹽事司之請,遂不復征。
自哲宗即位,罷導洛物貨場。紹聖四年,藍從熙提舉京城所,欲複其事,令泗州及京師洛口各置垛場,並請複面市、牛羊圈。詔下尚書省,久之遂寢。至是,提舉汴河堤岸王憲複言之,且請假溫、明州運船給用。命太府少卿鄭僅同詳度。明年,竟詔勿行。五年,令戶部取天下稅務五年所收之數,酌多寡為中制,頒諸路揭版示之,率十年一易;其增名額及多稅者,並論以違制。
大觀元年,凡典買牛畜、舟車之類未印契者,更期以百日,免倍稅。二年,詔在京諸門,凡民衣屨、穀菽、雞魚、蔬果、柴炭、瓷瓦器之類,並蠲其稅;歲終計所蠲數,令大觀庫給償。宣和二年,宮觀、寺院、臣僚之家商販,令關津搜閱,如元豐法輸稅,歲終以次數報轉運司取旨。初,元符令,品官供家服用物免稅。至建中靖國初,馬、牛、駝、驢、騾已不入服用例,而比年臣僚營私牟利者眾,宮觀寺院多有專降免稅之旨,皆以船艘賈販,故有是詔。漕臣劉既濟起應奉物,兩浙、淮南等路稅例外,增一分以供費;三年,詔罷之。凡以蠶織農具、耕牛至兩浙、江東者,給文憑蠲稅一年。四年,令諸路近歲所增稅錢,悉歸應奉司。七年,以歲歉之後,用物少而民艱食,在京及畿內油、炭、面、布、絮稅並力勝錢並權免。提舉京東常平楊連奏:「本路牛價貴,田多荒萊,請令販牛至本路者,仍給文憑蠲稅,俟二年足如舊。」從之。
靖康元年詔:「都城物價未平,凡稅物,權更蠲稅一年。」臣僚上言:「祖宗舊制並政和新令,場務立額之法,並以五年增虧數較之,並增者取中數,並虧者取最高數,以為新額,故課息易給而商旅可通。近諸路轉運司不循其法,有益無損,致物價騰踴,官課愈負。請令諸路提刑下諸郡,准舊法厘正立額。」詔依所奏。
高宗建炎元年詔,販貨上京者免稅。明年又詔,販糧草入京抑稅者罪之;凡殘破州縣免竹木、磚瓦稅,北來歸正人及兩淮複業者亦免路稅。紹興三年,臨安火,免竹木稅。然當時都邑未奠,兵革未息,四方之稅,間有增置,及于江灣浦口量收海船稅,凡官司回易亦並收稅;而寬弛之令亦錯見焉,如諸路增置之稅場,山間迂僻之縣鎮,經理未定之州郡,悉罷而免之。又以稅網太密,減並者一百三十四,罷者九,免過稅者五,至於牛、米、薪、面民間日用者並罷。
孝宗繼志,凡高宗省罷之未盡者,悉推行之;又以臨安府物價未平,免淳熙七年稅一半。光、寧以降,亦屢與放免商稅,或一年,或五月,或三月。凡遇火,放免竹木之稅亦然。光、甯嗣服,諸郡稅額皆累有放免。然當是時,雖寬大之旨屢頒,關市之征迭放,而貪吏並緣,苛取百出。私立稅場,算及緡錢、斗米、束薪、菜茹之屬,擅用稽察措置,添置專欄收檢。虛市有稅,空舟有稅,以食米為酒米,以衣服為布帛,皆有稅。遇士夫行李則搜囊發篋,目以興販。甚者貧民貿易瑣細于村落,指為漏稅,輒加以罪。空身行旅,亦白取百金,方紆路避之,則欄截叫呼;或有貨物,則抽分給賞,斷罪倍輸,倒囊而歸矣。聞者咨嗟,指為大小法場,與斯民相刃相劘,不啻仇敵,而其弊有不可勝言矣。
市易之設,本漢平准,將以制物之低昂而均通之。其弊也,以官府作賈區,公取牙儈之利,而民不勝其煩矣。
熙寧三年,保平軍節度推官王韶倡而緣邊市易之說,丐假官錢為本。詔秦鳳路經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貨給之,因命韶為本路帥司幹當兼領市易事。時欲移司于古渭城,李若愚等以為多聚貨以啟戎心,又妨秦州小馬、大馬私貿易,不可。文彥博、曾公亮、馮京皆韙之,韓絳亦以去秦州為非,唯王安石曰:「古渭置市易利害,臣雖不敢斷,然如若愚奏,必無可慮。」七月,詔轉運司詳度,複問陳升之。升之謂古渭極邊,恐啟群羌窺覬心。安石乃言:「今蕃戶富者,往往蓄緡錢二三十萬,彼尚不畏劫奪,豈朝廷威靈,乃至衰弱如此?今欲連生羌,則形勢欲張,應接欲近。古渭邊砦,便於應接,商旅並集,居者愈多,因建為軍,增兵馬,擇人守之,則形勢張矣。且蕃部得與官市,邊民無複逋負,足以懷來其心,因收其贏以助軍費,更辟荒土,異日可以聚兵。」時王安石為政,汲汲焉以財利兵革為先,其市易之說,已見於熙寧二年建議立均輸平准法之時,故王韶首迎合其意,而安石力主之,雖以李若愚、陳升之、韓絳諸人之議,而卒不可回。五年,遂詔出內帑錢帛,置市易務于京師。
先是,有魏繼宗者,自稱草澤,上言:「京師百貨無常價,貴賤相傾,富能奪,貧能與,乃可以為天下。今富人大姓,乘民之亟,牟利數倍,財既偏聚,國用亦屈。請假榷貨務錢,置常平市易司,擇通財之官任其責,求良賈為之轉易。使審知市物之價,賤則增價市之,貴則損價鬻之,因收餘息,以給公上。」於是中書奏在京置市易務官。凡貨之可市及滯於民而不售者,平其價市之,願以易官物者聽。若欲市於官,則度其抵而貸之錢,責期使償,半歲輸息十一,及歲倍之。凡諸司配率,並仰給焉。以呂嘉問為提舉,賜內庫錢百萬緡、京東路錢八十七萬緡為本。三司請立市易條,有「兼併之家,較固取利,有害新法,本務覺察,三司按治」之文,帝削去之。
七月,以榷貨務為市易西務下界,市易務為東務上界,以在京商稅院、雜買務、雜賣場隸焉。又賜錢帛五十萬,於鎮洮軍置司。市易極苛細,道路怨謗者籍籍。上以諭安石,請宣示事實,帝以鬻冰、市梳樸等數事語之,安石皆辯解。後帝複言:「市易鬻果太煩碎,罷之如何?」安石謂:「立法當論有害於人與否,不當以煩碎廢也。」自是諸州上供藨席、黃蘆之類六十色,悉令計直,從民願鬻者市之以給用。
六年,詔在京市易幹當公事孫迪同兩浙、淮東轉運司,議置杭州市易務利病以聞。其後以市易上界所償內帑錢二十萬緡假之為本。又賜夔州路轉運司度僧牒五百,置市易於黔州,選本路在任已替官監之,仍以知州或通判提舉。令在京市易務及開封府司錄同詳度諸行利病,於是詳定所請:「約諸行利入薄厚,輸免行錢以祿吏,蠲其供官之物。禁中所須,並下雜賣場、雜買務。置市司估物價低昂,凡內外官司欲占物價,悉於是乎取決。」從之。改提舉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諸州市易務皆隸焉。又詔三司幹當公事李巳等同詳度成都置市易務。
七年,帝與輔臣論及成都市易事。馮京曰:「曩因榷市物,致王小波之亂,今頗以市易為言。」安石曰:「彼以饑民眾,官不之恤,相聚為盜耳。」帝問:「李巳行邪?」安石曰:「未也。然保市易必不能致亂。」帝猶慮蜀人駭擾,安石謂:「已遣使乃遽罷,豈不為四方笑?」乃已。然其後竟罷巳等詳度。
三月,詔權三司使曾布、翰林學士呂惠卿同究詰市易事。先是,帝出手詔付布,謂市易司市物,頗害小民之業,眾言喧嘩。布乃引監市易務魏繼宗之言,以為呂嘉問多取息以幹賞,商旅所有者盡收,市肆所無者必索,率賤市貴鬻,廣裒贏餘,是挾官府為兼併也。王安石具奏,明其不然。乃更令惠卿偕布究詰之。帝尋複以手劄賜布,令求對,布即上行人所訴,並疏惠卿奸欺狀,且言:「臣自立朝以來,每聞德音,未嘗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為虐,凜凜乎間架、除陌之事矣。嘉問奏:'近遣官往湖南販茶,陝西販鹽,兩浙販紗,皆未敢計息。'臣以謂如此政事,書之簡牘,不獨唐、虞、三代所無,曆觀秦、漢以來衰亂之世,恐未之有也。」四月,布複陳薛向罪茶儈不當,帝惻然咨嗟;及言三司決責商人多濫,時帝猶必欲按治。而安石主用惠卿不可去,蓋謀變其事也。帝疑焉,故仍以屬布。
既而中書奏事已,帝論及市易,且曰:「朝廷設此,本欲為平准之法以便民,今正爾相反,使中下之民失業若此,宜修補其法。」令元詳定呂嘉問、吳安持同韓維、孫永問行人輸錢免行利病。參知政事馮京曰:「開封祥符縣給民錢,有出息抵當銀絹米麥、緩急喪葬之目七八種。其初給錢,往往願請,積數既多,實艱輸送。」帝曰:「如此,吾民安得泰然也?」時布與惠卿方究市易事,率數日一對。帝初是布言,已而從惠卿之請,拘魏繼宗於開封府。既而布與惠卿即東府再詰行人,所訴狀如前不變。而安石懇求去位,引惠卿執政。
提舉楚州市易蔣之奇奏:「監務王景彰榷市商人物非法,及虛作中糴入務,立詭名糴之,白輸息錢,謂之'幹息';又抑賈販毋得至他郡,名為留難。」帝謂輔臣曰:「景彰違法害人,宜即治其罪。」時呂惠卿已參朝政,而究詰市易未竟,詔促之,惠卿請令中書悉取按牘異同以奏。後二日,布對延和殿,條祈先後所陳,並較治平、熙甯出入錢物數以聞。帝方慮歲費浸廣,令布送中書。五月,乃詔章惇、曾孝寬即軍器監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戶房會財賦數,與布所陳異;而呂嘉問亦以雜買務多入月息不覺,皆從公坐有差。未幾,布褫職,與嘉問俱出守郡,魏繼宗仍奪秩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實預之。後揣上意有疑,遂急治嘉問,而惠卿與布有夙怨,故卒擠之,而市易如故。
三司使章惇請假內藏錢五百萬緡,令市易司有幹局者,分四路入中,計見鹽引及乘賤糴買。詔假二百萬緡。八年,複呂嘉問提舉市易。二月,鳳翔、大名、真定府、永興、安肅軍,秦、瀛、定、越、真州,並置市易司。以惠州阜民監錢十萬緡給廣州市易務,司農寺坊場錢三十萬緡給鄆州市易。九年,又以在京市易司物貨十五萬緡給熙河市易司。九月,中書言:「市易息錢並市例錢,總收百三十三萬二千緡有奇。詔嘉問、安持等推恩有差。自後凡二年一較。十年,定上界本錢以七百萬緡為額,不足,以歲所收息益之;其貸內帑錢,歲償以息二十萬緡。
元豐元年,以都提舉王居卿請,令貸市易錢貨者,許用金帛等為抵,收息毋過一分二厘,不及年者月計之,願皆得錢或欲以物貨兼給者聽。市易司請遣官以物貨至諸路貿易,十萬緡以上期以二年,二十萬緡以上三年,斂及三分者比遞年推恩,八分者理為任,期盡不及者勿賞,官吏廩給並罷。
二年,經制熙河路邊防財用李憲言:蕃賈與牙儈私市,其貨皆由他路避稅入秦州。乃令秦熙河岷州、通遠軍五市易務,募牙儈引蕃貨赴市易務中賈,私市者許糾告,賞倍所告之數。以田宅抵市易錢久不償者,估實直,如賣坊場、河渡法;若未輸錢者,官收其租息,在京市易務亦如之。
三年,詔免行月納錢不及百者皆免,凡除八千六百五十四人。九月,王居卿又言:「市易法有三:結保貸請,一也;契要金銀為抵,二也;貿遷物貨,三也。三者惟保貸法行之久,負失益多,往歲罷貸錢而物貨如故。請自今所貸歲約毋過二百萬緡,聽舊戶貸請以相濟續,非舊戶惟用抵當、貿遷之法。」詔中書立法以聞。於是中書奏:「在京物貨,許舊戶貸請,斂而複散,通所負毋過三百萬緡,諸路毋過四之一。」詔如所奏。是歲,經制熙河邊防財用司會其置司以來所收息:元豐初四十一萬四千六百二十六緡、石,次年六十八萬四千九十九緡、石。四年,從都提舉賈青請,於新舊城外內置四抵當,遣官掌之,罷市易上界等處抵當以便民。
五年,詔外內市易務所負錢,寬以三歲,均月限以輸,限內罰息並除之。先是,王安禮在開封日,有負市易錢者,累訴於庭。安禮既執政,言於帝曰:「市易法行,取息滋多,而輸官不時者有罰息,民至窮困。願詔蠲之。」帝曰:「群臣未有為朕言者,其令民以限輸,免其罰息。」安禮退,批詔加「內外」字。蔡確曰:「方帝有旨,無外內字,公欲增詔邪?」安禮曰:「亦不止言內字。」卒加之。八月,置饒州景德鎮瓷窯博易務。
六年,蘭州增置市易務,以通蕃漢貿易。七年,改市易下界為榷貨務。令諸州旬估物價既定,報提舉司,提舉司下所部州,州下所屬,募民出抵或錢以市,收息毋過二分。詔諸路常平司錢留其半,以二分為市易抵當。蓋自五年賈青以平准物價與金銀之類,行抵當於畿縣,次年行之諸路,以常平、市易賒貸及寬剩錢為本,五路各十萬緡,余路五萬緡。至是,複有是詔。若無抵當而物貨宜易者,亦聽變鬻。八年,罷諸鎮砦市易抵當。八月,詔諸郡抵當,有取息薄、可濟民乏者存之,其餘抵當並州縣市易並罷。
元祐元年,內外監督市易及坊場淨利錢,許以所入息並罰錢比計,若及官本者,並釋之。紹聖四年,三省言熙寧興置市易,元祐一切罷去,不原立法之意。詔戶部、太府寺詳度,複置市易務,惟以錢交市,收息毋過二分,勿令貸請。元符三年,改市易務為平准務,戶部、太府寺市易案改為平准案。尚書省言:「平准務官吏等給費多,並遣官市物,搔動於外,近官鬻石炭,市直遽增,皆不便民。」詔罷平准務及官鬻石炭,其在官物貨,令有司轉易錢鈔,償元給之所。
崇甯元年,戶部奏:平准務錢物毋得他司移用。二年,以平准為南北兩務,如舊分置官吏。歲終考察能否,行勸沮法。五年,郡縣應置市易者,凡歲收息,官吏用度之余,及千緡以上置官監,五百緡以上令場務兼領,餘並罷。先是,嘗詔府界萬戶縣及路在沖要,市易抵當已設官置局;其不及萬戶、非沖要,並諸鎮有官監而商販所會,並如元豐令監當官兼領。至是,戶部複詳度以聞,遂行其議。建炎二年,言者以為得不償費,遂罷之,而以其錢輸左藏庫,惟抵當庫仍舊。
紹興元年,罷諸州軍免行錢及行戶供應,見任官買賣並依時,違者以盜論。四年,兩浙轉運司檄婺州市禦爐炭,須胡桃紋、鵓鳩色,守臣王居正以為言。上曰:「隆冬附火,取溫暖而已,豈問炭之紋色乎?」命罷之,諸類此者並禁止焉。十三年,蠲雷、化、高、融、宜、廉、邕、欽、賀、貴免行錢。十四年,以開州兩縣在夔部尤為僻遠,減免行錢之半。十五年,以知漢陽軍韓昕言,諸路收免行錢,定數外多取一文以上,以擅增稅賦法罪之。十七年,蠲百姓見輸免行錢三分之一。十九年,南郊赦,盡蠲百姓免行錢欠。是後凡赦皆然。二十五年,罷見輸免行錢,禁下行買物,以害及小商、敷於鄉村故也。
淳熙元年,罷市令司。詔臨安府及屬縣交易儈保錢減十之五。七年,諸路州縣交易儈保錢,亦以十分為率,與減五分。
嘉定二年,以臣僚言,輦轂之下,買物於鋪戶,無從得錢。凡臨安府未支物價,令即日盡數給還,是後買物須給見錢,違許陳訴於台。
嘉熙三年,臣僚言:「今官司以官價買物,行鋪以時直計之,什不得二三。重以遷延歲月而不償,胥卒並緣之無藝,積日既久,類成白著,至有遷居以避其擾、改業以逃其害者。甚而蔬菜魚肉,日用所需瑣瑣之物,販夫販婦所資錐刀以營鬥升者,亦皆以官價強取之。終日營營,而錢本俱成乾沒。商旅不行,衣食路絕。望特降睿旨,凡諸路州縣官司買物,並以時直;不許輒用官價,違者以贓定罪。」從之。
均輸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貨,制為輕重斂散之術,使輸者既便,而有無得以懋遷焉。
熙寧二年,制置三司條例司言:「天下財用無餘,典領之官拘於弊法,內外不相知,盈虛不相補。諸路上供,歲有常數。豐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能贏;年儉物貴,難於供億而不敢不足。遠方有倍蓰之輸,中都有半價之鬻,徒使富商大賈乘公私之急,以擅輕重斂散之權。今發運使實總六路賦入,其職以制置茶、鹽、礬、酒稅為事,軍儲國用,多所仰給。宜假以錢貨,資其用度,周知六路財賦之有無而移用之。凡糴買稅斂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令預知中都帑藏年支見在之定數,所當供辦者,得以從便變易蓄買,以待上令。稍收輕重斂散之權歸之公上,而制其有無,以便轉輸,省勞費,去重斂,寬農民。庶幾國用可足,民財不匱。」詔本司具條例以聞,而以發運使薛向領均輸平准事,賜內藏錢五百萬緡、上供米三百萬石。時議慮其為擾,多以為非。向既董其事,乃請設置官屬,神宗使自擇之。向於是辟劉忱、衛琪、孫珪、張穆之、陳倩為屬,又請有司具六路歲當上供數、中都歲用及見儲度可支歲月,凡當計置歲何,皆預降有司。從之。
八月,侍御史劉琦、侍御史裏行錢顗等言:「向小人,假以貨泉,任其變易,縱有所入,不免奪商賈之利。」琦、顗皆坐貶。條例司檢詳文字蘇轍言:「昔漢武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力不能支,用賈人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雖曰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足,然法術不正,吏緣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孝昭既立,學者爭排其說,霍光順民所欲,從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今此論復興,眾口紛然,皆謂其患必甚於漢。何者?方今聚斂之臣,材智方略,未見有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壞規矩,解縱繩墨,使得馳騁自有,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勝言者矣。」轍亦坐去官。
於是知諫院範純仁言:「向憸巧刻薄,不可為發運使。人主當務農桑、節用,不當言利。」自後,罷純仁諫職,而諫官李常複論均輸不便,權開封府推官蘇軾亦言:「均輸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然廣置官屬,多出緡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既已許之變易,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爭利,未之聞也。夫商賈之事,曲折難行,其買也先期而予錢,其賣也後期而取直,多方相濟,委曲相通,倍稱之息,由此而得。今先設官置吏,簿書廩祿,為費已厚,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官買之價比民必貴,及其賣也,弊複如前,商賈之利,何緣而得?朝廷不知慮此,乃捐五百萬緡以予之。此錢一出,恐不可複。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矣。」
帝方惑于安石之說,言皆不行。乃以向為天章閣待制,遣太常少卿羅拯為使,手詔賜向曰:「政事之先,理財為急。朕托卿以東南賦入,皆得消息盈虛、翕張斂散之。而卿忠誠內固,能倡舉職業,導揚朕意,底於成績,朕甚嘉之。覽奏慮流言致惑,朕心匪石,豈易轉也?卿其濟之以強,終之以不倦,以稱朕意。」然均輸後迄不能成。
互市舶法自漢初與南越通關市,而互市之制行焉。後漢通交易于烏桓、北單于、鮮卑,北魏立互市于南陲,隋、唐通貿易於西北。開元定令,載其條目,後唐亦然。而高麗、回鶻、黑水諸國,又各以風土所產與中國交易。
雍熙中,遣內侍八人齎敕書金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諸蕃。商人出海外蕃國販易者,令並詣兩浙司市舶司請給官券,違者沒入其寶貨。淳熙二年,詔廣州市舶,除榷貨外,他貨之良者止市其半。大抵海船至,十先征其一,價直酌蕃貨輕重而差給之,歲約獲五十余萬斤、條、株、顆。太平興國初,私與蕃國人貿易者,計直滿百錢以上論罪,十五貫以上黥面流海島,過此送闕下。淳化五年申其禁,至四貫以上徒一年,稍加至二十貫以上,黥面配本州為役兵。
天聖以來,象犀、珠玉、香藥、寶貨充牣府庫,嘗斥其餘以易金帛、芻粟,縣官用度實有助焉。而官市貨數,視淳化則微有所損。皇祐中,總歲入象犀、珠玉、香藥之類,其數五十三萬有餘。至治平中,又增十萬。
熙寧五年,詔發運使薛向曰:「東南之利,舶商居其一。比言者請置司泉州,其創法講求之。」七年,令舶船遇風至諸州界,亟報所隸,送近地舶司榷賦分買;泉、福瀕海舟船未經賦買者,仍赴司勘驗。時廣州市舶虧歲課二十萬緡,或以為市易司擾之,故海商不至,令提舉司究詰以聞。既而市易務呂邈入舶司闌取蕃商物,詔提舉司劾之。九年,集賢殿修撰程師孟請罷杭、明州市舶,諸舶皆隸廣州一司。令師孟與三司詳議之。是年,杭、明、廣三司市舶,收錢、糧、銀、香、藥等五十四萬一百七十三緡、匹、斤、兩、段、條、個、顆、臍、只、粒,支二十三萬八千五十六緡、匹、斤、兩、段、條、個、顆、臍、只、粒。
元豐二年,賈人入高麗,貲及五千緡者,明州籍其名,歲責保給引發船,無引者如盜販法。先是,禁人私販,然不能絕;至是,複通中國,故明立是法。
三年,中書言,廣州市舶已修定條約,宜選官推行。詔廣東以轉運使孫迥,廣西以陳倩,兩浙以副使周直孺,福建以判官王子京,罷廣東帥臣兼領。五年,廣西漕臣吳潛言:「雷、化州與瓊島對境,而發船請引于廣州舶司,約五千里。乞令廣西瀕海郡縣,土著商人載米谷、牛酒、黃魚及非舶司賦取之物,免至廣州請引。」詔孫迥詳度行之。
知密州範鍔言:「板橋瀕海,東則二廣、福建、淮、浙,西則京東、河北、河東三路,商賈所聚,海舶之利顓于富家大姓。宜即本州置市舶司,板橋鎮置抽解務。」六年,詔都轉運使吳居厚條析以聞。
元祐三年,鍔等複言:「廣南、福建、淮、浙賈人,航海販物至京東、河北、河東等路,運載錢帛絲綿貿易,而象犀、乳香珍異之物,雖嘗禁榷,未免欺隱。若板橋市舶法行,則海外諸物積於府庫者,必倍于杭、明二州。使商舶通行,無冒禁罹刑之患,而上供之物,免道路風水之虞。」乃置密州板橋市舶司。而前一年,亦增置市舶司於泉州。
賈人由海道往外蕃,令以物貨名數並所詣之地,報所在州召保,毋得參帶兵器或可造兵器及違禁之物,官給以券。擅乘船由海入界河及往高麗、新羅、登萊州境者,罪以徒,往北界者加等。
崇甯元年,複置杭、明市舶司,官吏如舊額。三年,令蕃商欲往他郡者,從舶司給券,毋雜禁物、奸人。初,廣南舶司言,海外蕃商至廣州貿易,聽其往還居止,而大食諸國商亦丐通入他州及京東販易,故有是詔。凡海舶欲至福建、兩浙販易者,廣南舶司給防船兵仗,如詣諸國法。廣南舶司鬻所市物貨,取息毋過二分。政和三年,詔如至道之法,凡知州、通判、官吏並舶司、使臣等,毋得市蕃商香藥、禁物。
宣和元年,秀州開修青龍江浦,舶船輻輳,請複置監官。先是,政和中,置務設官于華亭縣,後江浦湮塞,蕃舶鮮至,止令縣官兼掌。至是,複設官專領焉。四年,蕃國進奉物,如元豐法,令舶司即其地鬻之,毋發至京師,違者論罪。
契丹在太祖時,雖聽緣邊市易,而未有官署。太平興國二年,始令鎮、易、雄、霸、滄州各置榷務,輦香藥、犀象及茶與交易。後有范陽之師,罷不與通。雍熙三年,禁河北商民與之貿易。時累年興師,千里饋糧,居民疲乏,太宗亦頗有厭兵之意。端拱元年,詔曰:「朕受命上穹,居尊中土,惟思禁暴,豈欲窮兵?至於幽薊之民,皆吾赤子,宜許邊疆互相市易。自今緣邊戍兵,不得輒恣侵略。」未幾複禁,違者抵死,北界商旅輒入內地販易,所在捕斬之。淳化二年,令雄、霸州、靜戎軍、代州雁門砦置榷署如舊制,所鬻物增蘇木,尋複罷。
咸平五年,契丹求複置署,朝議以其翻覆,不許。知雄州何承矩繼請,乃聽置於雄州;六年,罷。景德初,複通好,請商賈即新城貿易。詔北商齎物貨至境上則許之。二年,令雄、霸州、安肅軍置三榷場,北商趨他路者,勿與為市。遣都官員外郎孔揆等乘傳詣三榷場,與轉運使劉綜並所在長吏平互市物價,稍優其直予之。又於廣信軍置場,皆廷臣專掌,通判兼領焉。三年,詔民以書籍赴沿邊榷場博易者,非《九經》書疏悉禁之。凡官鬻物如舊,而增繒帛、漆器、粳糯,所入者有銀錢、布、羊馬、橐駝,歲獲四十余萬。
天聖中,知雄州張昭遠請歲會入中金錢,仁宗曰:「先朝置互市以通有無,非以計利。」不許。終仁宗、英宗之世,契丹固守盟好,互市不絕。
熙寧八年,市易司請假奉宸庫象、犀、珠直總二十萬緡,於榷場貿易,明年終償之。詔許。九年,立與化外人私貿易罪賞法。河北四榷場,自治平四年,其貨物專掌于三司之催轄司,而度支賞給案判官置簿督計之。至是,以私販者眾,故有是命。未幾,又禁私市硫黃、焰硝及以盧甘石入他界者,河東亦如之。元豐元年,複申賣書北界告捕之法。
西夏自景德四年,於保安軍置榷場,以繒帛、羅綺易駝馬、牛羊、玉、氈毯、甘草,以香藥、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蠟、麝臍、毛褐、羱羚角、岡砂、柴胡、蓯蓉、紅花、翎毛,非官市者聽與民交易,入貢至京者縱其為市。
天聖中,陝西榷場二、並代路亦請置場和市,許之。及元昊反,即詔陝西、河東絕其互市,廢保安軍榷場;後又禁陝西並邊主兵官與屬羌交易。久之,元昊請臣,數遣使求複互市。慶曆六年,複為置場於保安、鎮戎二軍。繼言驅馬羊至,無放牧之地,為徙保安軍榷場于順寧砦。既而蕃商卒無至者。嘉祐初,西人侵耕屈野河地,知並州龐籍謂:「非絕其互市,則內侵不已。且聞出兀臧訛龐之謀,若互市不通,其國必歸罪訛龐,年歲間,然後可與計議。」從之。初,第禁陝西四路私與西人貿易,未幾,乃悉絕之。
治平四年,河東經略司言,西界乞通和市。自夏人攻慶州大順城,詔罷歲賜,嚴禁邊民無得私相貿易。至是,上章謝罪,乃複許之。後二年,令涇原熟戶及河東、陝西邊民勿與通市。又二年,因回使議立和市,而私販不能止,遂申詔諸路禁絕。既而河東轉運司請罷吳堡,于寧星和市如舊。而麟州複奏夏人之請,乃令鬻銅、錫以市馬,而纖縞與急須之物皆禁。西北歲入馬,事具《兵志》。
楚、蜀、南粵之地,與蠻獠溪峒相接者,以及西州沿邊羌戎,皆聽與民通市。熙甯三年,王韶置市易司于秦鳳路古渭砦,六年,增置市易於蘭州。自後,於熙、河、蘭、湟、慶、渭、延等州,又各置折博務。湖北路及沅、錦、黔江口,蜀之黎、雅州皆置博易場。重和元年,燕瑛言交人服順久,毋令阻其貿易。初,廣西帥曾布請即欽、廉州各創驛,令交人就驛博買。至是,即用瑛兼廣西轉運副使,同王蕃計畫焉。
建炎四年三月,宣撫使張浚奏,大食國遣人進珠玉寶貝。上曰:「大觀、宣和間,川茶不以博馬,惟市珠玉,故武備不修,遂致危弱如此。今複捐數十萬緡易無用之物,曷若惜財以養戰士乎?」諭張浚勿受,量賜予以答之。六月,罷宜州歲市朱砂二萬兩。
紹興三年,邕州守臣言大理請入貢。上諭大臣,止令賣馬,不許其進貢。四年,詔川、陝即永興軍、威茂州置博易場;移廣西買馬司于邕管,歲捐金帛,倍酬其直。然言語不通,一聽譯者高下其手,吏得因緣為奸。六年,大理國獻象及馬五百匹,詔償其馬直,卻象勿受,而賜書勞遣之。十二年,盱眙軍置榷場官監,與北商博易,淮西、京西、陝西榷場亦如之。十九年,罷國信所博易。二十六年,罷廉州貢珠,散蜑丁。蓋珠池之在廉州凡十餘,按交阯者水深百尺,而大珠生焉。蜑往采之,多為交人所取,又為大魚所害。至是,罷之。二十九年,存盱眙軍榷場,餘並罷。
乾道元年,襄陽鄧城鎮、壽春花靨鎮、光州光山縣中渡市皆置榷場,以守臣措置,通判提轄。五年,省提轄官。淳熙二年,臣僚言:溪峒緣邊州縣置博易場,官主之。七年,塞外諸戎販珠玉入黎州,官常邀市之。臣僚言其黷貨啟釁,非便,止合聽商賈、百姓收買。詔從之。
建炎元年,詔:「市舶多以無用之物費國用,自今有博買篤耨香環、瑪瑙、貓兒眼睛之類,皆置於法;惟宣賜臣僚象笏、犀帶,選可者輸送。」胡人謂三百斤為一婆蘭,凡舶舟最大者曰獨檣,載一千婆蘭。次者曰牛頭,比獨檣得三之一。又次曰木舶,曰料河,遞得三之一。
隆興二年,臣僚言:「熙甯初,立市舶以通物貨。舊法抽解有定數,而取之不苛,輸稅寬其期,而使之待價,懷遠之意實寓焉。邇來抽解既多,又迫使之輸,致貨滯而價減。擇其良者,如犀角、象齒十分抽二,又博買四分;珠十分抽一,又博買六分。舶戶懼抽買數多,止買粗色雜貨。若象齒、珠犀比他貨至重,乞十分抽一,更不博買。」
乾道二年,罷兩浙路提舉,以守倅及知縣、監官共事,轉運司提督之。三年,詔廣南、兩浙市舶司所發舟還,因風水不便、船破檣壞者,即不得抽解。七年,詔見任官以錢附綱首商旅過蕃買物者有罰,舶至除抽解和買,違法抑買者,許蕃商越訴,計贓罪之。
舊法,細色綱龍腦、珠之類,每一綱五千兩,其餘犀象、紫礦、乳檀香之類,為粗色,每綱一萬斤。凡起一綱,遣衙前一名部送,支腳乘贍家錢一百餘緡。大觀以後,張大其數,象犀、紫礦皆作細色起發,以舊日一綱分為三十二綱,多費腳乘贍家錢三千餘貫。至於乾道七年,詔廣南起發粗色香藥物貨,每綱二萬斤,加耗六百斤,依舊支破水腳錢一千六百六十二貫有奇。淳熙二年,戶部言:「福建、廣南市舶司粗細物貨,並以五萬斤為一全綱。」
南渡,三路舶司歲入固不少,然金銀銅鐵,海舶飛運,所失良多,而銅錢之泄尤甚。法禁雖嚴,奸巧愈密,商人貪利而貿遷,黠吏受賕而縱釋,其弊卒不可禁。
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軍上)
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衛兵,以守京師,備征戍,曰禁軍;諸州之鎮兵,以分給役使,曰廂軍;選於戶籍或應募,使之團結訓練,以為在所防守,則曰鄉兵。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國初,具籍塞下,團結以為藩籬之兵;其後分隊伍,給旗幟,繕營堡,備器械,一律以鄉兵之制。今因舊史纂修《兵志》,特置於熙寧保甲之前,而附之鄉兵焉。
其軍政,則有召募、揀選、廩給、訓練、屯戍、遷補、器甲、馬政八者之目,條分而著之,以見歷朝因革損益之不同,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
嗟乎!三代遠矣。秦、漢而下得寓兵于農之遺意者,惟唐府衛為近之。府衛變而召募,因循姑息,至於藩鎮盛而唐以亡。更曆五代,亂亡相踵,未有不由於兵者。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勁兵,列營京畿,以備宿衛,分番屯戍,以捍邊圉。于時將帥之臣入奉朝請,獷暴之民收隸尺籍,雖有桀驁恣肆,而無所施於其間。凡其制,為什長之法,階級之辨,使之內外相維,上下相制,截然而不可犯者,是雖以矯累朝藩鎮之弊,而其所懲者深矣。
咸平以後,承平既久,武備漸寬。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將驕士惰,徒耗國用,憂世之士屢以為言,竟莫之改。神宗奮然更制,於是聯比其民以為保甲,部分諸路以隸將兵,雖不能盡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時之氣。時其所任者,王安石也。元祐、紹聖遵守成憲。迨崇甯、大觀間,增額日廣而乏精銳,故無益于靖康之變。時其所任者,童貫也。建炎南渡,收潰卒,招群盜,以開元帥府。其初兵不滿萬,用張、韓、劉、嶽為將,而軍聲以振。及秦檜主和議,士氣遂沮。孝宗有志興複而未能。光、寧以後,募兵雖眾,土宇日蹙,況上無馭將之術,而將有中制之嫌。然沿邊諸壘,尚能戮力效忠,相與維持至百五十年而後亡。雖其祖宗深仁厚澤有以固結人心,而制兵之有道,綜理之周密,於此亦可見矣。
禁兵者,天子之衛兵也,殿前、侍衛二司總之。其最親近扈從者,號諸班直,其次總於御前忠佐軍頭司、皇城司、騏驥院。余皆以守京師、備征伐。其在外者,非屯駐、屯泊,則就糧軍也。太祖鑒前代之失,萃精銳于京師,雖曰增損舊制,而規模巨集遠矣。
建隆元年,詔殿前、侍衛二司各閱所掌兵,揀其驍勇升為上軍,老弱怯懦置剩員以處之。詔諸州長吏選所部兵送都下,以補禁旅之闕。又選強壯卒定為兵樣,分送諸道。其後代以木梃,為高下之等,散給諸州軍。委長吏、都監等召募教習,俟其精練,即送闕下。二年,改左右雄捷、左右驍武軍並為驍捷,左右備征為雲騎,左右平遠為廣捷,左右懷德為懷順。四年,賜河東樂平縣歸降卒元威以下二百六十六人衣服、錢絹有差,立為效順指揮。
乾德二年,詔遼州降軍宜以效順、懷恩為名。三年四月,詔改西川感化、耀武等軍並為虎捷。九月,上禦講武殿閱諸道兵,得萬餘人,以騎兵為驍雄,步軍為雄武,並隸侍衛司,且命王繼勳主之,給緡錢俾娶妻。繼勳縱之白日掠人妻女,街使不能禁。帝聞大怒,捕斬者百人,小黃門閻承翰見而不奏,亦杖數十。
開寶七年,泰甯軍節度使李從善部下及江南水軍凡千三十九人,並黥面隸籍,以歸化、歸聖為額。
太平興國二年,詔改簇禦馬直曰簇禦龍直,鐵騎曰日騎,龍捷曰龍衛,控鶴曰天武,虎捷曰神衛,骨钅朵子直曰禦龍骨朵子直,寬衣控鶴曰寬衣天武,雄威曰雄勇,龍騎曰雄猛。八年,改濮州平海指揮為崇武。
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日騎钅屈直指揮為捧日钅屈直,日騎改為捧日,驍猛改為拱辰,雄勇改為神勇,上鐵林改為殿前司虎翼,腰弩改為神射,侍衛步軍司鐵林改為侍衛司虎翼。
至道元年,帝閱禁兵有挽強弩至一石五鬥,連二十發而有餘力者,顧謂左右曰:「今宇內阜安,材武間出,弧矢之妙,亦近代罕有也。」又令騎步兵各數百,東西列陣,挽強彀弩,視其進退發矢如一,容止中節,因曰:「此殿庭間數百人爾,猶兵威可觀,況堂堂之陣數萬成列者乎!」
咸平三年,詔定州等處本城廳子、無敵、忠銳、定塞指揮,已並升充禁軍馬軍雲翼指揮,依逐州軍就糧,令侍衛馬軍司管轄。定州揀中廳子第一充雲翼第一,第二充雲翼第二;相州廳子第一充雲翼第三,第二充雲翼第四;保州無敵第一充雲翼第五,第二充雲翼第六,忠銳充雲翼第七;威勇軍無敵第一充雲翼第八,第二充雲翼第九,忠銳充雲翼第十;靜戎軍無敵充雲翼第十一;甯邊軍無敵充雲翼第十二;北平塞無敵充雲翼第十三;深州無敵充雲翼第十四。北面諸處應管本城、定塞指揮已下鎮定州、高陽關路都總管,並充禁軍馬軍雲翼指揮,才候升立訖,分析逐指揮員兵士人數、就糧州府、本指揮見在去處以聞。
四年,詔陝西沿邊州軍兵士先選中者,並升為禁軍,名保捷。五年正月,置廣捷兵士五指揮。五月,命使臣分往邠、寧、環、慶、涇、原、儀、渭、隴、鄜、延等州,於保安、保毅軍內,與逐處官吏選取有力者共二萬人,各於本州置營,升為禁軍,號曰振武指揮。既而帝曰:「邊防闕兵,朝廷須為制置,蓋不得已也。候邊鄙乂寧,即可銷弭。」六月,以河東州兵為神銳二十四指揮、神虎十指揮,又升石州廳子軍為禁軍,又以威虎十指揮隸虎翼。
景德四年,詔河東廣銳、神銳、神虎軍以見存為定額,缺則補之。
大中祥符元年,詔侍衛步軍司閱保甯軍士,分為四等,其第一等徙營亳州永城縣,余聽歸農;無家可還者,隸諸州為剩員。四年,宣示永安縣永安指揮兵八千餘人以奉諸陵,其軍額猶隸西京本城廂軍,可賜名奉先指揮,升為禁軍,在清塞之下。八年,置禁軍左右清衛二指揮,在雄武弩手之上,散卒月給鐵錢五百,以奉宮觀。
仁宗即位,海內承平,而留神武備,始幸安肅教場觀飛山雄武發炮,命捧日、天武、神衛、虎翼四軍為戰陣法,拔其擊刺騎射之精者,稍遷補之。由天聖至寶元間,增募諸軍:陝西蕃落、廣銳,河北雲翼,京畿廣捷、虎翼、效忠,陝西、河東清邊弩手,京西、江、淮、荊湖歸遠,總百余營。
康定初,趙元昊反,西邊用兵,詔募神捷兵,易名萬勝,為營二十。所募多市井選忄耎,不足以備戰守。是時禁兵多戍陝西,並邊土兵雖不及等,然驍勇善戰。京師所遣戍者,雖稱魁頭,大率不能辛苦,而摧鋒陷陣非其所長。又北兵戍及川峽、荊湘、嶺嶠間,多不便習水土,故議者欲益募土兵為就糧。於是增置陝西蕃落、保捷、定功,河北雲翼、有馬勁勇,陝西、河北振武,河北、京東武衛,陝西、京西壯勇,延州青澗,登州澄海弩手,京畿近郡亦增募龍騎、廣勇、廣捷、虎翼、步鬥、步武,複升河北招收、無敵、廳子馬,陝西制勝,並州克戎、騎射,麟州飛騎,府州威遠,秦州建威,慶州有馬安塞,保州威邊,安肅軍忠銳,嵐、府州建安,登州平海,皆為禁兵,增內外馬步凡數百營。又京東西、河北、河東、江、淮、荊湖、兩浙、福建路各募宣毅,大州二營,小州一營,凡二百八十八。岢嵐軍別置床子弩炮手。時吏以所募多寡為賞罰格,諸軍子弟悉聽隸籍,禁軍闕額多選本城補填,故慶曆中外禁、廂軍總一百二十五萬,視國初為最多。西師既罷,上患兵冗,帑庾不能給,乃詔省兵數萬人。
皇祐二年,川峽增置寧遠。五年,江、淮、荊湖置教閱忠節,州一營,大州五百人,小州三百人。於是宣毅浸廢不復補,而荊湖、廣南益募雄略。至和二年,廣、桂、邕州置有馬雄略。明年,並萬勝為十營。其後,議者謂東南雖無事,不宜馳備。嘉祐四年,乃詔荊南、江寧府、揚、廬、洪、潭、福、越州募就糧軍,號威果,各營於本州。又益遣禁軍駐泊,長吏兼本路兵馬鈐轄,選武臣為都監,專主訓練。於是東南稍有備矣。
七年,宰相韓琦言:
祖宗以兵定天下,凡有征戍則募置,事已則並,故兵日精而用不廣。今二邊雖號通好,而西北屯邊之兵,常若待敵之至,故竭天下之力而不能給。不於此時先慮而豫備之,一旦邊陲用兵,水旱相繼,卒起而圖之,不可及矣。
又三路就糧之兵雖勇勁服習,然邊儲貴踴,常苦難贍。若其數過多,複有尾大不掉之患。京師之兵雖雜且少精,然漕于東南,廣而易供設,其數多,得強幹弱枝之勢。祖宗時,就糧之兵不甚多,邊陲有事,則以京師兵益之,其慮深而其費鮮。願詔樞密院同三司量河北、陝西、河東及三司榷貨務歲入金帛之數,約可贍京師及三路兵馬幾何,然後以可贍之數立為定額。額外罷募,闕即增補。額外數已盡而營畸零,則省並之。既見定額,則可以定其路馬步軍一營,以若干為額。仍請核見開寶、至道、天禧、慶曆中外兵馬之數。蓋開寶、至道之兵,太祖、太宗以之定天下、服四方也。天禧之兵,真宗所以守成備豫也。慶曆之兵,西師後增置之數也。以祖宗之兵,視今數之多少,則精冗易判,裁制無疑矣。
於是詔中書、樞密院同議。樞密院奏:開寶之籍總三十七萬八千,而禁軍馬步十九萬三千;至道之籍總六十六萬六千,而禁軍馬步三十五萬八千;天禧之籍總九十一萬二千,而禁軍馬步四十三萬二千;慶曆之籍總一百二十五萬九千,而禁軍馬步八十二萬六千。視前所募後浸多,自是稍加裁制,以為定額。
英宗即位,詔諸道選軍士能引弓二石、弩四石五鬥送京師閱試,第升軍額。明年,並萬勝為神衛。三年,京師置雄武第三軍。時宣毅僅有存者,然數詔諸路選廂軍壯勇者補禁衛,而退其老弱焉。蓋治平之兵一百十六萬二千,而禁軍馬步六十六萬三千雲。
熙甯元年十二月,詔:「京東武衛四十二指揮並分隸河北都總管司六指揮,隸大名府路三十六指揮,均隸定州、高陽關兩路更戍;其休番者,選差兵官三人依河北教閱新法訓練,仍差使臣押教。」又詔京東路募河北流民,招置教閱廂軍二十指揮,以忠果為額。青、鄆、淄、齊州各三指揮,濟、兗、曹、濮州各兩指揮。
三年十二月,樞密使文彥博等上在京、開封府界及京東等路禁軍數,帝亦參以治平中兵數而討論焉。遂詔:殿前虎翼除水軍一指揮外,存六十指揮,各以五百人為率,總三萬四百人;在京增廣勇五指揮,共二千人;開封府界定六萬二千人,京東五萬一千二百人,兩浙四千人,江東五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百人,湖北萬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廣南東、西千二百人,川峽三路四千四百人為額。在京其餘指揮並河東、陝西、京西、淮南路既皆撥並,唯河北人數尚多,乃詔禁軍以七萬為額。初,河北兵籍比諸路為多,其緣邊者且仰給三司,至是而撥並畸零,立為定額焉。是時,京東增置武衛軍,分隸河北四路,後又以三千人戍揚、杭州、江寧府,其後又團結軍士置將分領,則謂之將兵雲。
七年正月,詔頒諸班直禁軍名額:
殿前司諸班:殿前指揮使、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槍、東西、招箭、散直、鈞容直。諸直:禦龍、禦龍骨朵、禦龍弓箭、禦龍弩直。諸軍:捧日钅屈直、捧日左射、捧日、寬衣天武、钅屈直天武、左射天武、歸明渤海、拱聖、神勇、吐渾、驍騎、驍勝、宣武、虎翼水軍、甯朔、龍猛、捧日第五軍、捧日第七軍、天武第五軍、天武第七軍、契丹直第一、契丹直第二、神騎、廣勇、步鬥、龍騎、驍猛、雄勇、太原府就糧吐渾、潞州就糧吐渾、左射清朔、擒戎、廣捷、廣德、、驍雄、雄威。
侍衛馬軍司龍衛钅屈直、龍衛左射、龍衛、恩冀州員僚直、忠猛、定州散員、驍捷、雲騎、武騎、龍衛第十軍、揀中龍衛、新立驍捷、飛捷、驍武、廣銳、雲翼、禁軍有馬勁勇、廳子馬、無敵、克勝、飛騎、威遠、克戎、萬捷、雲捷、橫塞、慶州有馬安塞、蕃落、有馬雄略、員僚剩員直。
侍衛步軍司神衛、虎翼水軍、神衛第十軍、步武、武衛、床子弩雄武、飛山雄武、神衛、振武、來化、雄武弩手、上威猛、招收、雄勝、澄海水軍弩手、神虎、保捷、捉生、清邊弩手、制勝、定功、青澗、平海、雄武、效忠、宣毅、建安、威果、川效忠、揀中雄勇、懷順、懷恩、勇捷、威武、靜戎弩手、忠遠、寧遠、忠節、教閱忠節、川忠節、神威、歸遠、雄略、下威猛、強猛、壯勇、橋道、清塞、武嚴、宣效、神衛剩員、奉先園、揀中六軍、左龍武、右龍武、左羽林、右羽林、左神武、右神武。
禦營喝探、新團立揀中剩員。
諸班直資次相壓殿前指揮使、禦龍直、禦龍骨朵子直、內殿直、散員、散指揮使、散都頭、散祗候、金槍、東西班、禦龍弓箭直、禦龍弩直、招箭班、散直、鈞容直。
諸軍資次相壓捧日钅屈直、捧日左射、捧日、寬衣天武、天武钅屈直、天武左射、天武、龍衛钅屈直、龍衛左射、龍衛、神衛、歸明渤海、拱聖、神勇、恩冀州員僚直、忠猛、定州散員、吐渾、驍騎、驍捷、雲騎、驍勝、宣武、武騎、殿前司虎翼、殿前司虎翼水軍、甯朔、龍猛、步軍司虎翼、步軍司虎翼水軍、捧日第五軍、捧日第七軍、天武第五軍、天武第七軍、龍衛第十軍、揀中龍衛、神衛第十軍、契丹直第一、契丹直第二、神騎、廣勇、步鬥、龍騎、驍猛、雄勇、太原府就糧吐渾、潞州就糧吐渾、清朔、擒戎、新立驍捷、飛捷、驍武、廣銳、雲翼、禁軍有馬勁勇、步武、武衛、床子弩雄武、飛山雄武、神銳、振武、來化、雄武弩手、上威猛、廳子馬、無敵、招收、雄勝、廣捷、廣德、克勝、飛騎、威遠、澄海水軍弩手、克戎、驍雄、雄威、萬捷、雲捷、橫塞、神虎、保捷、慶州有馬安塞、蕃落、捉生、清邊弩手、制勝、定功、有馬雄略、青澗、平海、雄武、效忠、宣毅、建安、威果、川效忠、揀中雄勇、懷順、懷恩、勇捷、威武、下威武、靜戎弩手、忠勇、寧遠、忠節、教閱忠順、川忠節、神威、歸遠、雄略、下威猛、強猛、壯勇、員僚剩員直、橋道、川橋道、步軍司清塞、武嚴、宣效、神衛剩員、奉先園、揀中六軍、禦營喝探、新團立揀中剩員。
諸禁軍名額系捧日、天武、龍衛、神衛為上軍,五百文已上料錢見錢為中軍,不滿五百文料錢見錢並捧日天武第五第七軍、龍衛神衛第十軍、驍猛、雄勇、驍雄、雄威為下軍。元豐五年十月,詔諸路教閱廂軍,於下禁軍內增入指揮名額,排連並同禁軍。蓋熙寧之籍,天下禁軍凡五十六萬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豐之籍,六十一萬二千二百四十三人。
哲宗即位,四方用兵,增戍益廣。元祐元年三月,寄招河北路保甲,充填在京禁軍闕額。龍、神衛以年二十以下,中軍以下以年二十五以下者,雖短小一指並招刺焉。二年,詔西關堡防拓禁軍和雇入役。複置河北、河東、陝西、府界馬步軍。七年,河東、陝西路諸帥府敢勇以一百人為額,專隸經略司。
紹聖四年,陝西路增置蕃落馬軍。是年,蘭州金城置步軍保捷、馬軍蕃落。
元符元年,利州路興元府、閬州各增置就糧武寧;又湖北、江東各增置有馬雄略。涇原路新築南牟會,賜名西安州,戍守共以七千人為額,仍招置馬軍蕃落、步軍保捷。天都、臨羌砦戍守各以三千人為額,仍各置馬軍蕃落、步軍保捷。永興軍等路創置蕃落;河北大名府等二十二州共創置馬軍廣威、步軍保捷,以河北大水,招刺流民故也。
二年正月,環慶增置敢勇二百人。四月,環慶路都總管司言:「本路新展定邊城,比之橫山、興平等處城砦尤深,乞增置住營馬軍蕃落、步軍保捷。」六月,環慶路都總管司言:「展築慶州白豹城,合增置住營馬步軍。」又鄜延路都總管司言:「本路新築米脂等八堡砦,合增置土兵、馬步軍。」皆從之。三年,樞密院奏:「河北增置馬軍廣威、步軍保捷二萬餘人,欲令揀選升換在京闕額軍分。」從之。自紹聖以來,陝西、河東連用兵六年,進築未已,覆軍殺將,供給不可勝紀。
徽宗崇甯元年九月,荊湖北路增置禁軍,以靖安名。十月,川陝置安遠軍。三年三月,隴右都護奏:乞于鄯州置水軍,守河浮橋。又樞密院乞增置府界、京東西等路步軍,荊湖南路雄略,皆從之。十月,京東西、河東北、開封府界創置馬步軍五萬人,馬軍以崇捷、崇銳名,步軍以崇武、崇威名,合用緡錢二百八十萬有奇,以常平、封樁等錢支,用蔡京之請也。京又言:今拓地廣,戍兵少,當議添置兵額,以為邊備。」從之。
四年十一月,廣西路置刀牌手三千人,於切要州軍更戌,以寧海名。十二月,詔:「四輔屏翰京師,兵力不可偏重,可各以二萬人為額。」五年,環慶路進築徐丁台城,賜名安邊,置馬軍蕃落、步軍保捷。
大觀元年五月,延安置錢監兵。閏十月,靖州置宣節。十一月,兩浙東、西路各增置禁軍。宣和三年,內侍、制置使譚奏,以方臘既平,乞節鎮增添禁軍兩指揮,余州軍一指揮;又乞除溫、處、衢、婺外,將禁軍更招置成十指揮。又乞增置嚴州威果禁軍。並從之。五年二月,尚書省言:「古者,六軍為王之爪牙,羽林則禁衛之總名也。今臣僚使令兵卒所居營分曰六軍,而複有左、右羽林之名,稱謂失當。若將揀中六軍並六軍指揮並改為廣效,內揀中六軍作第一指揮,左龍武第二,左羽林第三,左神武第四,右龍武第五,右羽林第六,右神武第七。」從之。
靖康元年,詔;「廣西宜、融二州實為極邊,舊置馬軍難議減省,且依元降指揮招置。」
自元豐而後,民兵日盛,募兵日衰,其募兵闕額,則收其廩給,以為民兵教閱之費。元祐以降,民兵亦衰。崇甯、大觀以來,蔡京用事,兵弊日滋,至於受逃亡,收配隸,猶恐不足。政和之後,久廢蒐補,軍士死亡之余,老疾者徒費廩給,少健者又多冗占,階級既壞,紀律遂亡。童貫握兵,勢傾內外,凡遇陣敗,恥於人言,第申逃竄。河北將兵,十無二三,往往多住招闕額,以其封樁為上供之用。陝右諸路兵亦無幾,種師道將兵入援,止得萬五千人。故靖康之變,雖畫一之詔,哀痛激切,而事已無及矣。
高宗南渡,始建禦營司,未幾,複並禦營歸樞密院。建炎四年,改御前五軍為神武軍,禦營五軍為神武副軍,並隸樞密院。五年,上以祖宗故事,兵皆隸三衙,乃廢神武中軍隸殿前司,於是殿司兵柄始一。乾道元年,詔殿前兵馬權以七萬三千人為額。
諸屯駐大軍則皆諸將之部曲,高宗開元帥府,諸將兵悉隸焉。建炎後,諸大將兵浸盛,因時制變,屯無常所。如劉光世軍或在鎮江、池州、太平,韓世忠軍或屯江州、江陰,嶽飛一軍或屯宜興、蔣山,王彥八字軍隨張浚入蜀,吳玠兵多屯鳳州、大散關、和尚原。是時合內外大軍十九萬四千餘,川、陝不與焉。及楊沂中將中軍總宿衛,江東劉光世、淮東韓世忠、湖北嶽飛、湖南王燮四軍共十九萬一千六百,亦未嘗有屯。
紹興十一年,范同以諸將握兵難制,獻謀秦檜,且以柘皋之捷言於上,召張俊、韓世忠、嶽飛入覲,張俊首納所部兵。分命三大帥副校各統所部,自為一軍,更銜曰統制御前軍馬。罷宣撫司,遇出師取旨,兵皆隸樞密院,屯駐仍舊。而四川大將兵曰興、成、階、鳳、文、龍、利、閬、金、洋、綿、房、西和州、大安軍、興元、隆慶、潼川府凡十七郡,亦分屯就糧焉。
乾道之末,各州有都統司領兵:建康五萬,池州一萬二千,鎮江四萬七千,楚州武鋒軍一萬一千,鄂州四萬九千,荊南二萬,興元一萬七千,金州一萬一千。其後分屯列戍,增損靡常。所可考者,統制、統領、正將、副將、準備將之目也。
至於水軍之制,則有加于前者,南渡以後,江、淮皆為邊境故也。建炎初,李綱請於沿江、淮、河帥府置水兵二軍,要郡別置水兵一軍,次要郡別置中軍,招善舟楫者充,立軍號曰淩波、樓船軍。其戰艦則有海鰍、水哨馬、雙車、得勝、十棹、大飛、旗捷、防沙、平底、水飛馬之名。隆興以後至於寶祐、景定間,江、淮沿流堡隘相望,守禦益繁,民勞益甚。迨鹹淳末,廣東籍蜑丁,閩海拘舶船民船,公私俱弊矣。
其禁軍將校,則有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諸班有都虞候、指揮使、都知、副都知、押班;禦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馬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日、天武左右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步軍謂之都頭。
副兵馬使、步軍謂之副都頭。
十將、將虞候、承局、押官。
所領諸班直、指揮,騎兵、步兵之額敘列如左。以其前後之異同者分為建隆以來之制、熙寧以後之制,而將兵、水兵之制可考者,因附著於後雲。
建隆以來之制
騎軍
殿前指揮使左右班二。宋初,以舊府親從帶甲之士及諸班軍騎中選武藝絕倫者充。
內殿直左右班四。周制,簡軍校暨武臣子弟有材勇者立。又有川班內殿直,乾德三年平蜀得奇兵,簡閱材貌魁偉便習騎射者凡百二十人立,開寶四年廢。
散員左右班四。周制,招置諸州豪傑立,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凡十二班。又於北面驍捷員僚直及諸軍內簡閱填補。咸平五年,定州路都部署王超言;「緣邊有強梁輩常居四界,擾動邊境,請厚給金帛募充散員。」從之。
散指揮左右班四。
散都頭左右班二。
金槍班左右班二,舊名內直。太平興國初,改選諸軍中善用槍槊者補之。
東西班弩手、龍旗直、招箭班共十二,舊號東西班承旨。淳化二年,改為殿前侍,東西各第一第二弩手、龍旗直班六,並帶甲,選諸班及不帶甲班增補。其東第二茶酒及第三、西第四班不帶甲,並以諸軍員、使臣及沒王事者子弟為之。又擇善弓箭者為招箭班。
散直左右班四。雍熙四年,以諸道募置藩鎮廳頭軍將及詣登聞院求試武藝者立。咸平元年,選諸節度使從人、騎禦馬小底增補。
鈞容直班二。太平興國三年,選諸軍諳曉音樂、騎禦馬小底立。淳化二年,改之。
外殿直班一。諸班衛士中年多者號看班外殿直,後削看班之號。或詣諸道攝軍校之職部分州兵,謂之權管。國初又有內員僚直,開寶中廢。太平興國四年,征太原,得上軍。天禧四年,併入此班。
捧日並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軍,總指揮三十五。京師三十三,雍丘、鄭各一。舊號小底,周改為鐵騎,太平興國二年改為日騎,雍熙四年改今名。分左、右廂,各四軍。雍熙三年,選善槍槊者充钅屈直。淳化三年,選善左射者為左射。咸平五年,選天武、拱聖、驍騎善弩射者為弩手。
契丹直三。咸平、許、壽各一。後唐置,旋廢。開寶三年,以遼人內附之眾複置。太平興國中,因事複置,旋廢。
歸明渤海指揮二。京師。太平興國四年,征幽州,以渤海降兵立。
拱聖指揮二十一。京師。乾德中,選諸州騎兵送闕下,立為驍雄,後改驍猛。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幾改今名。
吐渾小底舊指揮五,治平中並為二。京師。太平興國四年,平太原,獲吐渾子弟,又選監牧諸軍中所有者充。
驍騎指揮二十三。京師。太平興國四年置,後又選掉搨索兵及左右教駿兵增置。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步鬥弩手為驍騎弩手。淳化四年,選壯勇超絕者為上驍騎,在本軍之上。咸平五年,分左、右廂。舊又有殿前小底。至道二年,選驍騎馬直及善射者充,後廢。
驍勝左右指揮各五。京師。咸平三年,選教駿、驍騎諸軍備征子弟材勇者立。
甯朔指揮十。京師、尉氏各三,雍丘、渭、河陽、河陰各一。咸平三年,選教駿諸軍備征及外州兵立。
龍猛指揮八。京師。太平興國中,揀閱龍騎及諸州部送招獲群盜,取其材勇者立。淳化四年,又擇精悍者為教閱龍猛以備禽盜,在本軍之上。景德四年,又選龍騎、驍騎兵增之。
飛猛指揮二。咸平二年,選龍猛、驍騎兵子弟之材勇者立。
驍猛指揮四。尉氏三、太康一。舊號驍雄,太平興國中改。雍熙四年,以拱聖年多者為拱辰軍,其次等者如故。景德四年,以拱聖年多者隸之。
神騎指揮十八。雍丘十三,咸平五。端拱二年,選驍雄新配人及教駿、借事等兵立。淳化二年,廢掉搨索軍隸之。咸平二年,又擇教駿、備征及外州增之。
驍雄指揮四。咸平、陳留各二。太平興國八年,遷驍猛中次等者立。景德中,以驍騎、驍勝、寧朔軍年多者隸之。
吐渾直指揮三。太原二,潞一。太平興國八年,太原遷雲州及河界吐渾立,屯並、代州。雍熙三年,又得雲、朔歸明吐渾增立,屯潞州。
安慶直四。太原一,潞三。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及河東歸明安慶民分屯並、潞等州,給以土田。雍熙四年立。
三部落指揮一。太原。太平興國四年,親征幽州,遷雲、朔、應等州部落於並州,因立。
清朔指揮四。西京二,許、汝各一。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州民於內地,得自置馬以為騎兵,謂之家戶馬。雍熙四年立。
擒戎指揮五。西京、許各二,汝一。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州民於西京、許汝等州,給以土田,充家戶馬。端拱二年立。
新安內員僚直五。端拱二年,成德軍節度使田重進言;「易州靜砦兵先屯鎮州,賊陷勇陷穀,盡俘其家,請以其軍備宿衛。」因而立此直。後廢,天聖後無。
散祗候左右班二。天聖前無。
步鬥指揮六。尉氏、太康各一,蔡四。慶曆中增置,天聖前無。
步軍
禦龍直左右二。舊號簇禦馬直,太平興國二年改為簇禦龍直,後改今名。
禦龍骨朵子直左右二。舊號骨钅朵子直,太平興國二年改為禦龍散手直,後改今名。
禦龍弓箭直五。選天武諸軍材貌魁傑者充。
禦龍弩直五。
天武並寬衣、钅屈直、左射,總指揮三十四。京師三十三,咸平一。
神勇上下共二十一指揮。乾德中,揀閱諸軍壯實而大體者立為雄威。太平興國二年,改為雄勇。雍熙四年改今名。淳化四年,選武藝超絕者立為上神勇,以備擒盜。
宣武上下共二十指揮。京師。太平興國二年,並效節、忠猛二軍立,又選諸軍及鄉兵增之。至道二年,又選軍頭司步直善用槍槊掉刀者立殿前步直,後廢。
虎翼太平興國中,揀雄武弩手立為上鐵林,又于雄武、定遠、寧勝床子弩手、飛山雄武等軍選勁兵以增其數。雍熙四年,改分左右四軍。淳化四年,選本軍精銳者為上虎翼,以備禽盜。咸平二年,並廣勇軍隸之。大中祥符六年,詔在京諸軍選江、淮士卒善水者習戰于金明池,立為虎翼水軍。舊指揮六十二,景德中增六。京師。
雄勇舊號雄威,太平興國二年改今名。雍熙四年,改神勇,複於本軍選退入次等者為之。舊指揮五,至和五年增為八。咸平三,鄆二,許、鄭、滑各一。
廣德開寶四年,平廣南,以其兵隸殿前司,次等隸八作司,闕則選廣南諸州兵補之。雍熙三年,選八作司之強壯者為揀中。總指揮十。咸平、尉氏、陽武、河陽、滄、鞏、白波各一,西京三。
廣勇淳化二年,選神射、鞭箭、雄武、效忠等軍強壯善射者立為廣武,大中祥符二年改今名。舊指揮二十三,慶曆中增為四十三,每指揮十為一軍。京師五,陳留二十二,咸平、東明、太原、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陽武、鄆各一,滑三。
廣捷舊名左右平遠,建隆二年改。咸平五年,又選廣德、神威等軍教以標槍旁牌補之。舊指揮五,景祐中增五,明道中增十,慶曆增三十六,總五十六。陳留八,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許各三,太康、扶溝、南京、亳、河陰、潁、寧陵各二,陳六,滑、曹、鄧、蔡、廣濟、穀熟、永城、襄城、葉各一。
雄威雍熙四年,選神勇兵退入第二等立為神威,後改今名。指揮十。考城、襄邑、陳留各一,南京四,陳二。
宣威雍熙四年,選神勇、宣武兵退入次等者立。上下指揮二。咸平、襄邑各一。
龍騎建隆間以諸道招致及捕獲群寇立,號有馬步人,見陣即步鬥。淳化三年,選本軍年多者為帶甲剩員。咸平以後,又以本軍及龍猛退兵增之。舊指揮八,康定中,取配隸充軍者增置為指揮二十,分三軍。京師四,尉氏、雍丘、咸平、鄭各二,南京、陳、蔡、河陽、潁、單、四波各一。
神射兩浙州兵,舊號腰弩。雍熙四年改今名。淳化元年,部送闕下,選其強者為廣武,次等複為本軍。指揮五。陳留三,雍丘二。
步鬥雍熙三年,選諸州廂軍之壯勇者立,後廢。此下二軍,天聖後無。
鞭箭雍熙三年,選兩浙兵為鞭箭,次等者為忠節鞭箭。端拱二年並為一。至道元年,發此兵援靈州芻粟,喪車重兵器於浦洛河,詔免死,後廢。
侍衛司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步軍亦如之。自馬步軍都虞候已上,其員全闕,即馬、步軍都指揮使等各領其務,與殿前號為三司。馬步軍有龍衛神衛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余如殿前司之制。所領騎兵步兵之額敘列如左:
騎軍
員僚直顯德中,周平三關,召募強人及選高陽關馳捷兵為北面兩直。建隆初,選諸州騎兵及蕃鎮廳頭召募人等為左三直。太平興國四年,平太原,選其騎兵為右三直。北面兩直,營貝、冀隸高陽關都部署。大中祥符中,改為貝州左直、冀州右直,後改四直。京師二,恩、冀各一。
龍衛舊號護聖。周廣順中,改龍捷。建隆二年,揀去衰老,以諸州所募精勁者補之。太平興國二年,改分左、右廂。四年,平太原,選其降兵為揀中龍衛。雍熙二年,又揀善槍槊者為钅屈直。淳化三年,選剩員堪披甲者為帶甲剩員。五年,又揀善左射者為左射。指揮四十四。京師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陽各一,澶三。
忠猛咸平一年置。指揮一。定州。
散員咸平五年置。指揮一。定州。
驍捷周顯德中,平三關,揀諸州士卒壯勇者為河北驍捷。宋初,隸高陽關都部署。建隆二年,廢左右驍武,以其兵來隸。乾德中,又選備征及嵐州歸附之兵為河南驍捷,其後止以驍捷為名。太平興國四年,平太原,揀閱降兵為揀中驍捷。淳化四年,又置新立驍捷。至道三年,分驍捷為左、右廂。咸平五年,以其年多者為帶甲剩員。指揮二十六。尉氏新立、陳揀中各一,恩十四,冀十。
雲騎舊號左右備征,建隆二年改。開寶以後,募子弟為雲騎,以其次為武騎,又選騎兵之次等為武騎,又選本軍年多者為帶甲剩員。指揮十五。京師十一,陳留、西京各一,鞏二。
歸明神武太平興國四年,親征幽州,以其降兵立此軍。初指揮一,後增為四。雍丘。
克勝本潞州騎兵,端拱初升。指揮二。潞。
驍銳舊名散員指揮,咸平四年改。指揮四。莫三,冀一。
驍武本河北諸州忠烈、威邊、騎射等兵。淳化四年,揀閱其材,與雲騎、武騎等立,得自置馬,分左、右廂。指揮二十。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懷、洺、邢各一。
廣銳本河州忠烈、宣勇能結社買馬者,馬死則市補,官助其直。至道元年立。咸平以後選振武兵增之,老疾者以親屬代。景德二年詔:非親屬願代者聽。大中祥符五年,以其退兵為帶甲剩員。舊河東指揮三十一,陝西七。景祐、康定中,增為四十二。太原、代、並各三,汾五,嵐、石、岢嵐各二,晉、熙、慈、絳、澤、隰、憲、寧化、威勝、平定、火山各一,涇、原、鄜各二,秦、渭、環、邠、寧各一。
武清晉州騎兵。端拱二年,以其久在北鄙,有屯戍之勞,選勇悍者就升。指揮一。晉。
有馬勁勇咸平四年,選江東諸州兵立。慶曆中,分置第六、第七。總指揮七。太原二,代、嵐各一,磁三。
雲翼舊指揮三十三,景祐以後,增置二十三,分左、右廂,總五十六。真定、雄、瀛、深、趙、永寧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滄、北平、永靜、順安、保定各二,莫、邢、霸各一,廣信、安肅各四。
廳子本石州城立。景德元年,改徙營相州。慶曆初,升禁軍。指揮六。定一,相五。
萬捷開寶中,募趙、相、滄、冀州民立。大中祥符中,以驍武、雲騎退兵隸之。指揮七。相、冀、遼各二,滄一。
雲捷太平興國四年,選諸軍中應募子弟及教駿、借事、備征等有武幹者立。大中祥符五年,以寧朔退兵隸之。指揮十二。尉氏、咸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懷各一。
橫塞咸平三年,選諸軍威邊、騎射及在京借事立。指揮七。雍丘、咸平、考城、襄邑、寧陵各一,衛二。
員僚剩員直禁軍員僚以罪責降者充。此下至騎捷凡六軍,天聖後無。
清塞周立,指揮二。其一北蕃歸附之眾,營壽州;其一破淮南紫金山砦所得騎軍,營延州。宋初,選本軍子弟補其缺。太平興國三年,又得泉州、兩浙兵以益之。
飛捷本威虜軍、保州、易州靜塞兵、定州廳子軍立。淳化元年,詔赴闕揀閱,以靜塞為三等,廳子為一等,改今名。指揮四。
驍駿本壽州鹹聖軍,咸平三年改。指揮一。
揀中夏州廳子本夏州家戶。淳化五年,河西行營都部署李繼隆遣部送京師立,指揮一。
騎捷本雍州強人指揮,咸平三年改。分營瀛、莫。指揮四。
武騎指揮一十一。京師、雍丘各一,尉氏三,陳留、考城、咸平、鄭各一,西京二。此下至有馬雄略凡十二軍。《三朝志》無。
驍騎指揮一,太原。
無敵河北沿邊廂兵,慶曆二年升禁軍。總指揮六。定、北平各二,安肅、廣信各一。
忠銳廣信廂兵有馬者,慶曆二年升禁軍。指揮一。
威邊諸州廂兵,惟保州教戰射,隸巡檢司。慶曆初,升禁軍。指揮二。定、保各一。
飛騎麟州廂兵,慶曆初,升禁軍。指揮二。
威遠府州廂兵,本胡騎之精銳,慶曆初,升禁軍。指揮二。
克戎並州廂軍有馬者,康定中,升禁軍。指揮一。
有馬安塞慶州廂軍,慶曆中,升禁軍。指揮一。
蕃落陝西沿邊廂兵有馬者,天禧後,升禁軍,極邊城砦悉置。至慶曆中,總指揮八十三。環五,延、慶各四,秦並外砦十七,原、渭並外砦各十二,德順並外砦十二,鳳翔、涇並外砦、儀、保安各二,隴外一。
並州騎射諸道廂軍惟並州路有馬備征役,慶曆五年升禁軍。指揮一。
有馬雄略至和二年置,指揮三。廣、桂、邕各一。
步軍
神衛晉曰奉國軍,周改虎捷。建隆二年,揀閱諸州所募禁軍增補。乾德三年,西川行營都部署王全斌偽署感化、耀武等軍平寇者功,請備禁旅,詔並為虎捷。太平興國二年改。舊水虎翼即軍中習水戰者,是歲改為神衛水軍,又於剩員中選可備征役者立為揀中神衛。大中祥符後,剩員又有帶甲、看倉草場、看船之名,凡四等,皆選本軍年多者補。宋初,指揮四十六,仁宗後,止存指揮三十一。京師。
步武本鄉軍選充神勇、宣武,雍熙三年,揀其次等者立。慶曆中,增指揮六。陳。
虎翼宋初,號雄武弩手。太平興國二年,選壯勇者為上鐵林,其次為下鐵林。雍熙四年,改為左、右廂,各三軍。咸平五年,以威虎軍來隸。景德三年,選效順兵補其缺。大中祥符五年,擇本軍善水戰者為上虎翼,六,年又選江、淮習水卒于金明池按試戰棹,立為虎翼軍。江、浙、淮南諸州,亦准此選置。七年,改為虎翼水軍。舊指揮七十五,慶曆中,增置二十一,總九十六。京師九十並水軍一,襄邑、東明、單各一,長葛一。
奉節乾德三年平蜀,得其兵立為奉議,後改今名。景德三年,又選立上奉節。指揮五,京師。
武衛太平興國中,募河北諸州兵立。舊指揮十六,慶曆中,河北增置為指揮六十七。南京、真定、淄各四,北京、澶、相、邢、懷、趙、棣、洺、德、祁、通利、乾寧、廣濟各一,青五,鄆、徐、兗、曹、濮、沂、濟、單、萊、濰、登、淮陽、瀛、博各二,齊、密、滄各三。
雄武並雄武弩手、床子弩雄武、揀中雄武、飛山雄武、揀中歸明雄武,總指揮三十四。京師十三,太原、尉氏、南京、鄭、汝、寧陵各二,咸平、東明、雍丘、襄邑、許、曹、廣濟、穀熟、長葛各一。
川效忠太平興四三年,選諸州廂兵歸京師者立。淳化四年,又選川峽威棹、克寧兵部送京師者產為川效忠。景德元年,以德清廂軍及威遠兵增之。舊指揮二十八,後減為七。南京六,寧陵一。
效順宋初,征潞州,以降卒立。指揮一。襄邑。
雄勝開寶中,以剩員立。太平興國中,選入上鐵林,餘如故。又有雄勝剩員。指揮三。峽、冀、濟各一。
揀中雄勇開寶中立,以常寧雄勇、效順等軍剩員中選其強者立為揀中。大中祥符二年,又選歸遠軍為新立。舊指揮四,後損為一。襄邑。
懷勇開寶四年,揀蜀兵之在京師者立,指揮三。雍丘二,陳一。
威寧淳化中,部送西川賊帥五小波脅從之兵歸京師立。咸平元年,又以散員直增補。指揮一。許。
飛虎本虎翼、廣武兵屯西川無家屬者,太平興國中,歸京師。指揮三。陳留二,咸平一。
懷順本淮南兵,舊號懷德。建隆二年改。指揮一。霸。
歸聖開寶七年,以李從善所領兵及水軍立。八年,平江南,又以其降兵增補,指揮一。雍丘。
順聖太平興國中,部送兩浙兵歸京師立。指揮一。鞏。
懷恩乾德三年,平蜀,得其軍立。指揮三。荊南二,鄂一。
揀中懷愛本蜀兵,與懷恩同立,又拔精銳者為揀中。淳化四年,又選川峽威棹、克寧兵次等者立為牽船,以給河漕之役。舊指揮三,後損為一。寧陵。
勇捷太平興國四年,征太原立,分左、右廂,以諸州庫兵補左廂,廣濟、開山兵補右廂。指揮二十六。襄邑、北京、澶、陳、壽、汝、曹、宿各二,咸平、西京、南京、亳、甯、洪、河陰、鞏、長葛、韋城各一。
威武太平興國四年,征太原立,分左、右廂,以江南歸化兵補左廂,兩浙順化兵補右廂。大中祥符五年,又立下威武。共指揮十三。西京、河陽、鄭、鄆、澶、滑、濮、通利、鞏、河陰、永城各一,曹二。
靜戎弩手選江南歸化兵及諸州廂兵壯實者立。指揮四。河陽、澶、衛、通利各一。
平塞弩手本兩浙順化軍,揀其強壯立為弩手,又以江、浙逋負官物隸窯務徒役者為揀中平塞。指揮四。咸平、亳、河陽、白波各一。
新立弩手本勁勇兵,太平興國中,選其善弩者立。指揮一。廣濟。
忠勇咸平五年,以易州兵能禽賊者立。指揮一。成都。
甯遠大中祥符六年,選西川克寧、威棹兵立。舊指揮五,皇祐及至和中,增置為八。戎三,遂、梓、嘉、雅、江安各一。
忠節太平興國三年,選諸州廂軍之強壯者立。淳化四年,又選川峽威棹、克寧兵立為川忠節。舊指揮二十四,後增教閱忠節總為六十。雍丘、襄邑、寧陵各三,陳留、咸平、東明、亳、河陰、永城各二,南京五,太康、陽武、許、江寧、揚、廬、宿、壽、楚、真、泗、泰、滁、嶽、澧、池、歙、信、太平、饒、宣、洪、虔、吉、臨江、興國、廣濟、南康、廣德、長葛各一,合流四。
神威咸平三年,選京師諸司庫務兵立。上下指揮十三。陳留三,許、鞏各二,雍丘、考城、咸平、河陽、廣濟、白波各一。
歸遠雍熙三年,王師北征,拔飛狐、靈丘,得其降卒立,咸平二年,選諸州雜犯兵增之。舊指揮三,天聖中,增置為十六。陳、許、亳、壽、宿、鄧、襄、鼎各一,荊南、澧、潭、洪各二。
雄略咸平六年,選諸州廂兵及香藥遞鋪兵立。舊指揮十五,皇祐五年,增置為二十五。荊南五,潭四,鼎、澧各二,廣、辰、桂各二,許、全、邵、容各一。
威猛咸平三年,選諸州廂兵及召募者立。上下指揮十。襄邑四,咸平、許、長葛各二。
神銳咸平六年,料簡河東兵立。大中祥符五年,以本軍及神虎兵年多者為帶甲剩員。指揮二十六。太原六,潞、晉各三,澤、汾、隰、平定各二,代、絳、忻、遼、邢、威勝各一。
神虎咸平五年,選陝西州兵馬立。六年,又料簡河東州兵立,以西路河東兵之。指揮二十六。永興六,鳳翔、河中、忻、晉、威勝各二,太原、秦、延、鄜、華各一,潞州三。
保捷咸平四年,詔陝西沿邊選鄉丁保毅升充。舊指揮四十五,慶曆中,揀鄉弓手增置,總一百三十五。永興十二,同九,秦八,河中、汾、涇各七,渭、寧、耀各六,鳳翔、延、儀、華、隴、解、乾各五,陝、原、鄜各四,成三,慶、鳳、坊、晉、鎮戎各二,環、丹、商、虢、階、慶成、德順各一。
振武舊指揮四十,慶曆後,河北增置為指揮四十二,陝西增置為指揮三十九,總八十一。北京、澶、相、懷、衛、霸、莫、祁、棣、趙、濱、洺、保安、永寧、通利、安肅、儀各一,真定、定、瀛、保、恩、邢、深、博、永靜、乾、寧陵、涇各二,延六,邠、隴各七,鄜、寧各五,磁四,滄、原各三。
橋道太平興國三年,選諸州廂兵次等者立。淳化四年,又選川峽威棹、克寧為川橋道。總指揮十八。襄邑、咸平、陽武各二,陳留、東明、尉氏、太康、西京、河陽、濮、鄆、鞏、河陰、白波、寧陵各一。
清塞太平興國初立。左、右廂,舊指揮二十三,嘉祐中並為十三。曹二,鄭、鄆、滑、通利、鞏、河陰、白波、汜水、長葛各一。
招收端拱中,獲通州大沙洲賊眾立,缺則以江、浙招致海賊補之。又收端拱中逃軍來複者,原其罪為德壽軍,後改今名,隸保州巡檢司,慶曆初,升禁軍,為指揮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定、軍城砦各二,廣信、安肅、順安各一。
壯勇本招獲群盜配近京徒役者揀拔立,咸平三年,選諸雜犯兵增之。至道三年,江、浙發運使楊允恭禽海賊送闕下增補,旋廢。舊指揮三,慶曆中,增置為七。耀、解、滑各二,許一。
宣效咸平三年,選六軍、窯務、軍營務、天駟監效役、店宅務、州兵立。景德元年,又揀本軍材勇者為揀中宣效。舊指揮五,後損為二。京師。
來化雍熙中,以飛狐、靈丘歸附之眾立,又以朔州內附牽擺兵立,後廢。舊指揮三,後損為二。寧陵。
歸恩雍熙中,平塞陷邊之民黥面放還立,分有家屬者隸左廂,無者隸右廂。指揮二。亳。
順化太平興國三年,以兩浙兵之次等者立。指揮二。河陽、鄆各一。
左右清衛大中祥符八年立,以奉諸宮觀灑掃之役。指揮二。此下至強壯軍員凡八軍,天聖後無。
川員僚直本西蜀賊全師雄所署將領,乾德中立。
造船務乾德初,平荊湖,選其軍善治舟楫者立。
歸明羽林太平興國四年,征幽州,獲其兵立。
新立清河緣河舊置鋪兵以備河決,後揀閱立。指揮二。
保甯大中祥符元年,馬步軍都虞候王超請以病軍經行陣者立。
新立歸化開寶七年,以江南李從善所領部曲水軍立,八年,平江南,又以降兵增之。指揮一。
強壯軍員咸平六年置,指揮一。
澄海弩手慶曆二年置,隸海州都巡檢司。指揮二。登。此下至武嚴凡十三軍。
捉生延州廂兵,天聖五年升禁軍,指揮二。
清邊弩手寶元初,選陝西、河東廂軍之伉健者置,以弩手名。指揮四十三。太原九,秦五,涇四,河中、隴各三,永興、代、潞、晉各二,慶、環、滑、同、坊、鎮戎、慈、丹、隰、汾、憲各一。
制勝陝西廂兵,慶曆中,升禁軍。指揮九。永興、華各二,鳳翔、耀、同、解、乾各一。
定功陝西廂軍,慶曆四年,升禁軍增置,為指揮十。永興、秦、慶、原、渭、涇、儀、鄜、延、鎮戎各一。
清澗慶曆初,募土人精悍者充,因其地名。指揮二。
建威秦州廂兵,慶曆八年升禁軍。指揮一。
效勇景祐中,募川峽流民增置,為指揮二十七。陳留三,太康、尉氏、襄邑、河陽、曹、合流各二,咸平、鄭、亳、衛、許、單、澶、磁、廣濟、河陰、甯陵、白波各一。
宣毅慶曆中,京東、京西、河北、河東、淮南、江南、兩浙、荊湖、福建九路募健勇或選廂軍為之。指揮二百八十八,至治平中,管一百七十四。京東路:南京、鄆、徐、曹、齊各二,青、兗、密、濮、沂、單、濟、淄、萊、濰、登、淮陽、廣濟各一;京西路:西京、滑、許、河陽、陳、襄、鄭、潁、蔡、汝、隨、信陽各一,鄧二。河北路:真定、德、棣、博、邢、祁、恩、磁、深、定、濱、通利、永靜、乾寧各一。河東路:太原、汾各六,晉四,澤、絳、石、代各三,潞、嵐、忻、遼、威勝、平定各二,慈、隰、寧化各一。淮南路:揚、亳各二,廬、宿、壽、楚、真、泗、蘄海、舒、泰、濠、和、光、黃、通、無為、高郵、漣水各一。江南路:江甯、洪、虔、吉、撫、袁、筠、建昌、南安各一。兩浙路:杭二,越、蘇、明、湖、婺、潤、溫、衢、常、秀、處各一。荊湖路:潭、全、鼎各三,荊南、邵、衡、永、郴、道、安、鄂、嶽、澧、複、峽、歸、辰、荊門、漢陽、桂陽各一。福建路:建二,泉、南劍、漳、汀、邵武、興化各一。
宣毅床子弩炮手慶曆中置。指揮一。岢嵐。
建安府州廂兵,慶曆二年升禁軍。指揮二。府、嵐各一。
威果嘉祐四年置,指揮二十五。荊南、江甯、杭、揚、廬、潭各三,洪、越、福各二,虔一。
武嚴指揮一。京師。
御前忠佐軍頭司馬步軍都軍頭、副都軍頭,馬軍都軍頭、副都軍頭,步軍都軍頭、副都軍頭。其所轄散員,有副指揮使、軍使、副兵馬使、十將。馬步直自指揮使而下,皆如殿前司之制。
御前忠佐散員本許州員僚剩員,淳化中,立為軍頭司散員一班。又五代以來,軍校立功無可門署者,第令與諸校同其飲膳,名健飯都指揮使,後唯被譴者居此。大中祥符二年,改為散指揮使。班一。
馬直雍熙四年置,指揮一。
步直端拱元年置,指揮一。
備軍一千九百六十人。
皇城司親從官太平興國四年,分親事官之有材勇者為之,給諸殿灑掃及契勘巡察之事。指揮三。
入內院子天聖元年,揀親事官年高者為之。九年,選輦官六十以上者充。治平二年,詔以五百人為額。
騏驥院騎禦馬直太平興國二年置,分左右番。八年,分為二直。其後增置八直。
左右教駿舊名左右備征,建隆二年改。指揮四。
志第一百四十一兵二(禁軍下)
熙寧以後之制
騎軍
殿前指揮使左右班二。
內殿直左右班四。
散員左右班四。
散指揮左右班四。
散都頭左右班二。
散祗候左右班二。
金槍班左右二,元祐二年六月,密院言:「元豐七年,承旨司傳宣密院:殿前指揮使左右班槍手可各以五分為額,餘悉改充弓箭手。切詳先為在京馬軍全廢槍手,其諸班槍手有闕,無人揀填,遂有此宣旨。近因殿前馬步軍司奏,諸在京馬軍複置一分槍手,諸班槍手並依舊教閱。」詔:「元豐七年宣旨,更不施行。」
東西班及弩手、龍旗直、招箭,總十一。中興後,東凡五班,西凡三班。
散直左右四。熙甯九年,並南散直隸北散直。中興後,名招箭班散直。
外殿直一。熙寧五年廢。
銀槍班左右班二。中興置。
茶酒舊班中興置。
茶酒新班中興置。
鈞容直國初一班。中興因之,後廢。已上為諸班。
捧日並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軍,總三十五。京師三十三,雍丘、鄭各一。熙寧五年,捧日三十三並為二十二,廢弩手隸左射,餘留二十九。元第一,十月,以左射隸天武。二年,廢左射、钅屈直。八月,廢第五軍,雍丘第二、南京第一並改為新立驍捷。九月,詔勿改,惟闕勿補,俟其少廢並。
歸明渤海二。京師。元豐元年,撥填拱聖一,餘撥隸驍騎右四。
拱聖二十一。京師。熙寧六年,並為十六,廢左射。中興後,副指揮一員。
吐渾五。治平中,並為二。熙寧二年,並為一。元豐元年廢。中興後,屬步軍。
驍騎二十二。京師。熙寧六年,並為十四,廢弩手、上驍騎。元豐元年,撥在京驍騎左第一隸神勇。
驍勝十。熙寧三年廢。
寧朔十。京師、尉氏各三,雍丘、滑、河陽、河陰各一。熙寧二年,並為七。元豐元年,在京第二第三並撥隸第一。
龍猛八。熙寧三年,並為六。
飛猛一。熙寧二年廢。
契丹直三。咸平、棣昌、壽各二。熙寧九年廢。
神騎十八。雍丘十三,咸平五。熙寧二年,並為十。中興後,副指揮一員。
步鬥六。尉氏、太康各一,蔡四。元豐元年,尉氏、太康各一、蔡州二皆撥隸步軍司虎翼。十一月,蔡州二改為新立驍捷,其第二充擒戎第四,等四,尉氏三、太康四第四充擒戎第五,太康一元豐元年並尉氏第三隸第一,太康第二改驍雄。二年,尉氏一勿填闕。
吐渾直三。太原二,潞一。熙寧六年,廢潞州一。一年,廢太原二。元豐二年,太原、潞州各一,勿填闕。中興屬步軍。
安慶直四。太原一,潞三。熙寧六年皆廢。
三部落一。太原。熙寧三年廢。
清朔四。西京二,潁昌、汝各一。
擒戎五。西京、潁昌各二,汝一。元豐元年,蔡州置二。
驍雄舊六,治平四年並為四。咸平、陳各二。熙甯初,以驍猛第四改充一。元豐六年,咸平、尉氏各一,闕勿補。
其馬軍行司新軍目:
選鋒中興置。
神策選鋒軍、左翼軍、右翼軍、摧鋒軍、游奕軍、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護聖馬步軍中興置
。
步軍
禦龍直左右二。
禦龍骨朵子直左右二。
禦龍弓箭直五。
禦龍弩直五。中興,左右班二。
天武並寬衣、钅屈直、左射,總三十四。京師三十三,咸平一。熙寧二年,並三十三為二十三。九年,廢左射。元豐元年,並陳留第七軍第一隸咸平第五軍第一。十月,廢寬衣天武。二年,廢第五軍,咸平第一改雄武弩手。九月,詔勿改,惟闕弗填。四年,廢钅屈直。紹聖元年十一月,引進副使宋球言:「自立殿前司以來。有寬衣天武一指揮充駕出禁衛圍子,常守把在內諸門,熙寧中廢並,禁圍只差天武,皇城諸門更不差人。乞複置寬衣一指揮;或不欲添置,乞將天武本軍內以一指揮為寬衣天武。」詔:禁圍子合用天武人兵,令殿前司今後並選定四十已上、有行止無過犯、不系新招揀到人充,遇闕選填。
神勇並上神勇二十一。京師。熙寧六年,並為十四,廢上神勇。孝宗初,改為護聖軍。
廣勇四十三,每十為一軍。京師五,陳留二十二,咸平、東明、太康、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陽武、鄆各一,滑三。熙寧九年,在京增置一。元祐二年八月,詔在京置左第三軍第一、右第三軍第一。
神射五。陳留三,雍丘二。熙寧三年廢。
龍騎二十,分三軍。京師四,尉氏、雍丘、咸平、鄭各二,南京、陳、蔡、河陽、棣、單、宿、白波各一。熙寧二年,並為十三。熙寧二年,在京第七隸第九。
雄勇八。咸平三,鄆二,潁昌、鄭、滑各一。元豐元年,並咸平第二第三隸第一,鄆州第五隸第四,改曰雄威,並管城第七,白馬第八;潁昌一闕勿補。二年,咸平一闕勿補。
宣威上下二。咸平、襄邑各一。熙寧三年,以咸平一隸廣捷,以襄邑一隸威猛,四年廢。
廣捷五十六。陳留八,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潁昌各三,太康、扶溝、南京、亳、河陽、潁、寧陵各二,陳五,鄭、滑、曹、鄧、蔡、廣濟、穀熟、永城、襄城、萊各一。熙寧三年,亳州一併廣勇,永城縣一併隸亳州。元豐元年,並管城第四十隸本縣雄勇第七,並白馬縣第二十五隸本縣雄勇第八。
廣德並揀中廣德,總十。咸平、尉氏、陽武、河陽、滄、鞏、白波各一,西京三。治平四年,並十四為八。熙寧六年,廢揀中廣德,尉氏揀中廣德第一、陽武第二改為廣德。
雄威十。考城、襄邑、陳留各一,南京四,陳三。治平四年,並十、三為十。元豐元年,以南京第八分隸第三、第四、第七。二年,襄邑二闕勿補。
勝捷、威勝、威捷建炎初置,隸殿前司。
全捷、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自勝捷以下九軍,並中興後置。
侍衛司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步軍亦如之。自馬步軍都虞候以上,其員全闕,即馬軍、步軍都指揮使等各兼領其務。馬步軍有龍衛、神衛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龍衛、神衛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余如殿前司之制。其所領騎步軍之額如左。
騎軍
員僚直左右四。京師二,恩、冀各一。熙甯二年,並左直為一,須人少撥隸如其軍省。五年,廢恩、冀州左右直弗補。六年,撥隸龍衛。元豐三年廢。
龍衛並钅屈直、左射、帶甲剩員四十四。京師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陽並揀中各一,澶二。熙甯元年,以澶州右第四軍第四隸第三,共並為一。九年,陳留並帶甲剩員二為一。熙甯元年,澶州、河陽、尉氏就糧四並隸別指揮。六年,三十九並為二十。八年,置帶甲剩員二。十年,廢亳州一。元豐元年,陳留帶甲剩員闕勿補。二年五月,廢钅屈直、左射。八月,廢第十軍。十月,南京第十軍第一改新立驍捷左三。六年,廢帶甲剩員。中興,二十。
忠猛一。定。熙寧五年廢。
散員一。定。熙寧五年廢。
驍捷二十六。尉氏新立及揀中各一,恩十四,冀十。熙甯元年,廢帶甲剩員。三年,廢揀中。五年,瀛州三撥隸本州雲翼,冀州十、恩州十四各並為五,莫州二並為一。十年,並冀、恩驍捷各五各為四。元豐元年,太康置新立驍捷一。
雲騎十五。京師十一,陳留、南京各一,鞏縣二。熙寧二年,並十五為十。三年,第一至十二並為七。七月,第八撥隸第一第二。八年,置帶甲剩員一。元豐二年闕,選雲捷第二軍補之。十月,雍丘帶甲剩員第一改為橫塞第十。中興,七。
武騎二十一。京師、雍丘各六,尉氏三,陳留、考城、咸平、鄭各一,西京二。熙甯元年,廢咸平帶甲剩員為剩員。二年,並二十作十五。八年,置帶甲剩員一。九年,以雍丘帶甲剩員一隸雲騎帶甲剩員,共為一。十二月,在京四並為三,尉氏二並為一,考城一分隸雍丘寧朔,在京二並為一。十年,廢帶甲剩員。元豐元年,並帶甲剩員亳州第一。中興,三。
驍銳四。莫三,冀一。熙甯五年,莫州三並為二,冀州第三虛其闕,以存者補捷。六年七月,莫州第一第二、冀州第三並改驍捷,是月廢。
歸明神武馬一。尉氏。熙寧六年,改新立驍捷,七月,廢。
飛捷四。雍丘。熙寧二年,並為二。元豐元年廢。
驍武左右二十。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懷、洛、邢各一。熙甯元年,廢帶甲剩員。二年,北京七並為五。五年,真定府三並為二,定州六並為四,邢州、雲翼各一須人少並為一。十北京五並為四,定州四須人少並為三。元豐七年,以忠猛一分入驍武第七、第八、第九。
廣銳總四十四。太原、代、並各三,汾五,石、嵐、岢嵐各二,晉、潞、慈、絳、澤、隰、憲、寧化、威勝、平定、火山各一,涇、原、鄜各二,秦、渭、環、邠、寧各一。元豐二年,忻、嵐州各一,闕勿補。三年,涇州二以下一補上一闕。五年,置蘭州二。中興,二十三。
雲翼分左右廂,左三十四,右二十二,總五十六。真定、雄、瀛、深、趙、永寧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滄、北平、永靜、順安、保定各二,莫、邢、霸各一,廣信、安肅各四。熙寧五年,並滄州二為一,冀州六為三,真定府三為一,趙州三為二,定州六為四,順安軍二為一,永寧軍三為二,北平軍二須其闕並為一,安肅軍第一分隸第三,深州三為二,保州一分隸他軍。十年,莫州第十三分隸驍捷,真定府第八分隸驍武,定州四須其闕並為三,安肅軍三須其闕並為二,廣信軍四並為三。元祐元年,桂州二仍不廢。中興,三十三。
有馬勁勇七。太原二,代、嵐各一,磁三。熙寧五年,磁三並為一。中興,五。
騎捷五。瀛三,莫二。熙寧六年廢。
廳子七。定二,相五。熙寧五年,並相廳子五為三,定廳子馬二為一。六年,相州廳子三並改廳子馬。十年,相州廳子馬第三分隸驍武廳子馬。中興,四。
驍駿一。太原。熙寧六年廢。
無敵六。定、北平各二,安肅、廣信各一。熙甯五年,北平二須人少並為一,撥隸雲翼三;廣信軍一撥隸雲翼。
忠銳一。廣信。熙寧五年廢。
威邊二。定、保各一。熙寧五年廢。
克勝二。潞。
飛騎二。麟。
威遠二。府。
克戎二。並。
清塞一。延安。熙寧五年廢。
武清一。晉。熙寧六年廢。
萬捷七。相、翼、趙各二,滄一。熙甯五年,冀二並為一,以隸雲翼;相二須人少並為一。中興,七。
雲捷十二。尉氏、咸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懷各一。
橫塞七。雍丘、咸平、考城、襄邑、寧陵各一,衛二。
有馬安塞一。熙寧五年廢。
蕃落八十三。環五,延、慶各四,秦並外砦十七,原、渭並外砦各十二,德順並外砦七,鎮戎並外砦十二,鳳翔、涇並外砦、儀、保安各二,隴一。熙寧三年,並外砦九為七。八月,涇原路以新砦所減蕃落隸在州蕃落,定額以三萬二千人。五年,隴州添置招馬軍蕃落一。九年,並陝西土蕃落渭州八為六,原州、秦州各五為四。元豐四年,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為禁軍。五年六月,葭蘆砦主乞置一。紹聖四年,詔:陝路增置馬軍十,各五百人為額,於永興、河中、鳳翔、同、華各置二。元符元年,詔:涇原路新築西安州置馬軍一,天都、臨羌砦各置馬軍一。六月,詔永興軍等路創置十指揮。二年,定邊城增置馬軍二,烏龍川、北嶺新砦各置馬軍一。崇寧五年,新築安邊城,置馬軍一。
並州騎射一。熙寧六年,太原騎射第一改克戎。元豐七年,成都府置馬軍騎射一。中興後無。
有馬雄略三。廣、桂、邕各一。熙寧三年,廣、桂、邕有馬雄略闕勿補,十年,以邕州住營兩指揮闕額移桂州,依舊置。紹聖元年,沅州增置有馬一。元符元年正月,詔荊湖南路、江南東路各增置有馬一。中興,二。
崇捷崇寧三年,詔於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開封府界創置馬步軍五萬人,計一百七指揮。馬軍三十五,步軍七十二,合三萬六千人。馬軍以崇捷、崇銳為名,步軍以崇武、崇威為名。
崇銳崇寧三年,見上。以上二軍,中興後無。
清澗騎射二。
員僚剩員直以罪謫降者充立。
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以上七軍,並中興後置。
步軍
神衛並水軍總三十一。京師。熙寧二年,並三十一為三十。三年,廢水軍。元豐二年,廢第九、第十,南京第一改雄武弩手。中興,四十六。
虎翼九十六。京師九十,並水軍一,襄邑、東明、單各一,長葛二。熙甯二年,除水軍一外,並九十五為六十。六年,廢上虎翼。元豐四年,詔改差殿前虎翼右一四指揮為李憲親兵。
奉節並上奉節五。京師。熙寧二年,殿上奉節。九月,上奉節兩指揮隸虎翼。六年十月,廢奉節。
步武六。陳。
武衛七十一。南京、真定、定、淄各四,北京、澶、相、邢、懷、趙、棣、洺、德、祁、通利、乾、廣濟各一,青五,鄆、徐、兗、曹、濮、沂、濟、單、萊、濰、登、淮陽、瀛、博各二,齊、密、滄各三。熙寧四年,帝諭文彥博等:「京東武衛軍素號精勇得力,不減陝西兵。」彥博曰:「京東之人沈鷙精悍,亦其性也。」五年,並滄三為二,真定府各四各為三,趙州、振武各一共為一。六年,詔岷州置一。元豐三年,河州武衛二為一。
雄武並雄武弩手、床子弩雄武、揀中雄武、飛山雄武、揀中歸明雄武,總三十四。京十三,太原、尉氏、南京、鄭、汝、寧陵各二,咸平、東明、雍丘、襄邑、潁昌、曹、廣濟、穀熟、長葛各一。熙寧五年,廢揀中雄武。閏七月,並床子弩雄武、飛山雄武各五為二。六年,廢雄武。中興後,加「平海」字。
飛虎三。陳留二,咸平一。熙寧三年廢。
神銳二十六。太原六,潞、晉各三,澤、汾、隰、平定各二,代、絳、沂、遼、邢、威勝各一。元豐二年,潞州三,闕勿補。
振武八十一。北京、澶、相、衛、霸、莫、祁、棣、趙、濱、洺、保安、永寧、通利、安肅、儀各一。真定、瀛、保、恩、邢、深、博、永甯、乾甯、慶、涇各二,延六,邠、隴各七,鄜、寧各五,磁四,滄、原各三。熙寧五年,瀛州二為一,滄州三為二,真定府二為一,邢州二以一分隸武衛、神銳、鎮武,磁州四為三。元豐三年,鄜州四為三,邠州五以一補上四指揮闕,隴州四為三。元祐七年,詔複置滄州第六十七、六十八。
來化一。寧陵。熙寧七年廢。
新立弩手二。廣濟。熙甯六年,定陶縣第二軍改雄武隊弩手。
懷勇三。雍丘二,陳一。熙寧三年廢。
威寧一。潁昌。熙寧二年廢。
威猛上下十。襄邑四,咸平、潁昌、長葛各二。熙甯三年,宣威併入。
雄勝三。陝、冀、濟各一。熙寧四年,分陝府雄勝隸他軍。中興,四。
歸恩左右二。亳。熙甯三年,左第一並右第一。六年,第一改為雄勝。
澄海弩手二。登。熙寧八年,廣西經略司選澄海赴桂州,以新澄海為名。中興,加「水軍」字。
神虎二十六,永興六,鳳翔、河中、忻、隰、晉、威勝各二,太原、秦、延、鄜、華各一,潞三。熙甯九年,秦州一,闕勿補。
保捷一百三十五。永興十二,同九,秦八,河中、邠、涇各七,滑、寧、耀各六,鳳翔、延、儀、華、隴、解、乾各五,陝、原、鄜各四,成三,慶、鳳、坊、晉、鎮戎各二,環、丹、商、虢、階、慶成、德順各一。熙寧五年,鳳翔府添置三。六年,添置一。元豐三年,並同州七為六,永興軍九為八。五年,蘭州置步軍二。紹聖四年,蘭州金城關置步軍四。元符元年,新築西安州,置步軍一,天都、臨羌砦各置步軍一;又詔于河北路大名府二十二州軍共創置馬步軍,步軍二十九指揮以保捷為名。二年,定邊城置步軍一。崇甯五年,安邊城置步軍一。中興後,增置一。
捉生二。延。紹聖三年,環、慶州各置一。
清邊弩手四十三。太原九,秦五,涇四,河中、隴各三,永興、代、潞、晉各二,慶、渭、環、同、坊、鎮戎、慈、丹、隰、汾、憲各一。熙寧六年,並鳳翔四為三。八年,吉陽並宣毅一來隸。九年,並秦州四為三。元豐三年,以河中清邊弩手將兵一隸本府保捷、清邊弩手。
制勝九。永興、華各二,鳳翔、耀、同、乾、解各一。撥華一隸本州保捷、制勝,奉天一補其縣保捷闕。中興後增一。
定功十。永興、秦、慶、原、渭、涇、儀、鄜、延、鎮戎各一。
青澗二。中興後隸騎軍。
平海二。登。
建威一。秦。熙寧三年廢。
效忠二十七。陳留三,太康、尉氏、襄邑、河陽、曹、合流各二,咸平、鄭、亳、衛、潁昌、單、澶、磁、廣濟、河陰、甯陵、白波各一。熙寧九年,磁、衛各一,須人少與武衛並為一。
川效忠七。南京六,寧陵一。熙甯二年,南京六並隸上三。三年十二月,南京三並為二。
宣毅一百七十四。隸京東西、河北、河東、淮南、江南、兩浙、荊湖、福建九路。京東路:南京、鄆、徐、曹、齊各二,青、兗、密、濮、沂、單、濟、淄、萊、濰、登、淮陽、廣濟各一。京西路:西京、滑、潁昌、河陽、陳、襄、鄭、潁、蔡、汝、隨、信陽各一,鄧二。河北路:真定、德、棣、博、邢、祁、恩、磁、深、定、洺、濱、通利、永靜、乾甯、永寧各一。河東路:太原、汾各六,晉四,澤、絳、石、代各三,潞、嵐、忻、遼、威勝、平定各二,慈、隰、憲、寧化各一。淮南路:揚、亳各二,廬、宿、壽、楚、真、泗、蘄、海、舒、泰、濠、和、光、黃、通、無為、高郵、漣水各一。江南路:江甯、江、洪、虔、吉、撫、袁、筠、建昌、南安各一。兩浙路:杭二,越、蘇、明、湖、婺、潤、溫、衢、常、處、秀各一。荊湖路:潭、全、鼎各二,荊南、邵、衡、永、郴、道、安、鄂、嶽、澧、複、峽、歸、辰、荊門、漢陽、桂陽各一。福建路:二,福、泉、南劍、漳、汀、邵武、興化各一。熙寧三年,宿、揚、廬、壽、楚、真、泗、泰一併隸教閱忠節,各為一。蘄、海、舒、濠、和、光、黃、通、無為、高郵、漣水各一闕弗補。十二月,京東路三十三並為十三,荊湖南路道永衡各一、潭二撥隸威果,全二、邵一撥隸雄略,郴、桂陽各一不充額,荊南一撥隸威果,鼎二、澧岳安複鄂各一皆改教閱忠節,荊門、漢陽、歸、峽各一不充額,江南東路江寧、江南西路虔各一撥隸威果、雄略,洪、吉、撫、建昌各一皆改教閱忠節,筠、袁、南安各一不充額,福建路福一隸威果,建二並為一改威果,兩浙路杭二、越蘇潤各一皆改威果,湖、婺、溫、衢、常、處,秀各一不充額。熙寧五年,恩一、乾寧永靜真定邢洺磁定祁深永甯各一闕弗補。八年,吉鄉軍宣毅一隸清邊弩手,潞複置一。九年,定、邢、深、祁、磁、永寧、永靜、乾寧各一皆效忠。元豐元年,博二撥隸他州軍。
宣毅床子弩炮手一。岢嵐。熙寧三年廢。
建安二。府、嵐各一。
威果二十五。荊南、江甯、杭、揚、廬、潭各三,洪、越、福各二,虔一。宣和三年,嚴州增置一。
效順一。襄邑。熙寧六年,改雄武。
揀中雄勇一。襄邑。
懷順一。霸。
歸聖一。雍丘。熙寧六年,改雄武。
順聖一。鞏。中興已後無。
懷恩三。荊南二,鄂一。
揀中懷愛一。寧陵。熙寧六年廢。
勇捷左右二十六。襄邑、北京、澶、陳、壽、汝、曹、宿各二,咸平、西京、南京、亳、寧陵、虹、河陰、鞏、長葛、韋城各一。熙寧三年,並十隸九,右十二並右二。元豐二年,唐、汝州各置土兵一。
威武上下總十三。西京、河陽、鄭、鄆、澶、滑、濮、通利、鞏、河陰、永城各一,曹二。熙寧三年,廢下威武。九年,澶一隸效忠、勇捷。
靜戎弩手四。河陽、澶、衛、通利各一。熙寧七年廢。
平塞弩手並揀中平塞、新立平塞,總四。咸平、亳、河陰、白波各一。熙寧六年,廢弩手及新立、揀中平塞,亳平塞弩手及白波新立平塞、咸平揀中平塞並改下威武。
忠勇三。成都。
寧遠八。戎三,遂、梓、嘉、雅、江安各一。熙寧六年,瀘州增置一。
忠節並川忠節、教閱忠節,總六十。雍丘、襄邑、寧陵各三,陳留、咸平、東明、亳、河陰、永城各二,南京五,太康、陽武、潁昌、江寧、揚、廬、宿、壽、楚、真、泗、泰、滁、嶽、澧、池、歙、信、太平、饒、宣、洪、虔、吉、臨江、興國、廣濟、南康、廣德、長葛各一,合流四。熙寧三年,亳州第十四並勇捷,川忠節一併忠節。十二月,添置八。五年,蔡州置一。
神威上下十三。陳留三,潁昌、鞏各二,雍丘、考城、咸平、河陽、廣濟、白波各一。
歸遠十六。陳、潁昌、亳、壽、宿、鄧、襄、鼎各一,荊南、澧、潭、洪各二。元豐五年,成州置一。
雄略二十五。荊南五,潭四,鼎、澧各三,廣、辰、桂各二,許、全、邵各一。熙寧三年,衡增置一,吉增置三百人及置部軍雄略一。崇甯三年,荊湖南路置四。
招收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定、軍城砦各二,廣信、安肅、順安各一。熙寧五年,霸、信安各二並為一,定二為一,安肅一、保二分隸振武、招收。八年,忻以保甲替罷揀充下禁軍。
壯勇七。耀、解、滑各二,潁昌一。
橋道並川橋道十八。襄邑、咸平、陽武各二,陳留、東明、尉氏、太康、西京、河陽、濮、鄆、鞏、河陰、白波、寧陵各一。熙寧三年,鄆川橋道改橋道,隸順化。
清塞十二。曹二,鄭、鄆、滑、通利、鞏、河陰、白波、汜水各一,長葛二。
崇武崇寧三年,置步軍京東西、河東北。
崇威崇寧三年,置步軍京東西、河東北。
敢勇元祐七年,詔河東、陝西路諸帥府募敢勇,以百人為額。宣和四年,詔越州招到敢勇三百人,撥充兩浙提刑司捉殺差使。
靖安崇甯元年,詔荊湖北路添置禁軍五指揮,以靖安為名,隸侍衛步軍司
廣固崇寧三年,詔添置廣固兵四指揮,以備京城工役。政和五年,詔于四指揮各增置五百人入額,自今更勿差客軍。
通濟政和六年,詔增置通濟兵士二千人,牽挽御前綱運。自崇武至此六軍,中興後無。
清衛宣和七年,減清衛等軍,令步軍司撥填一般軍分。
刀牌手崇甯中立。廣西桂州。
勁勇、壯武、靜江自勁勇以下三軍,舊隸廂軍。中興後,隸侍衛步軍。
振華五百人為一軍。
安遠、奉先園四。
武寧、威勇、忠果、雄節、必勝六。
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自振華以下十三軍,並中興後立。
御前忠佐將校並與建隆以來制同。
散員班一。
馬直指揮一。
步直指揮一。熙甯四年,馬步二直並廢,撥隸殿前、步軍司虎翼,其有馬者補雲騎。
備軍一千九百六十人。熙寧二年,罷九百六十人。
皇城司
親從官指揮四。政和五年,創置第五指揮,以七百人為額。
親事官指揮三。元豐五年增置一,守奉景靈宮。政和五年,西京大內官一,以五百五十人為額。又增置內園司一,以五百一十人為額。
入內院子五百人。中興後,二百人。
快行、長行中興後置,一百人。
司圊三人。
曹司中興置,三十人。
將兵者,熙寧之更制也。先是,太祖懲藩鎮之弊,分遣禁旅戍守邊城,立更戍法,使往來道路,以習勤苦、均勞逸。故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於驕惰。淳化、至道以來,持循益謹,雖無複難制之患,而更戍交錯,旁午道路。議者以為徒使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緩急恐不可恃。神宗即位,乃部分諸路將兵,總隸禁旅,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士,平居知有訓厲而無番戍之勞,有事而後遣焉,庶不為無用矣。
熙寧七年,始詔總開封府畿、京東西、河北路兵分置將、副。由河北始,自第一將以下共十七將,在河北四路;自第十八將以下共七將,在府畿;自第二十五將以下共九將,在京東;自第三十四將以下共四將,在京西,凡三十有七。而鄜延、環慶、涇原、秦鳳、熙河又自列將焉。在鄜延者九,在涇原者十一,在環慶者八,在秦鳳者五,在熙河者九,凡四十有二。八年,又詔增置馬軍十三指揮,分為京東、西兩路。又募教閱忠果十指揮,在京西,額各五百人,其六在唐、鄧,其四在蔡、汝。
元豐二年,又增置土兵勇捷兩指揮于京西,額各四百人,唐州方城為右第十一,汝州襄城為左第十二。凡馬軍十三指揮,忠果及土軍共十二指揮。四年,又詔團結東南路諸軍亦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將:自淮南始,東路為第一,西路為第二,兩浙西路為第三,東路為第四,江南東路為第五,西路為第六,荊湖北路為第七,南路潭州為第八,全、邵、永州應援廣西為第九,福建路為第十,廣南東路為第十一,西路桂州為第十二,邕州為第十三。
總天下為九十二將,而鄜延五路又有漢蕃弓箭手,亦各附諸將而分隸焉。凡諸路將各置副一人,東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單將。凡將、副皆選內殿崇班以上、嘗曆戰陳、親民者充,且詔監司奏舉。又各以所將兵多寡,置部將、隊將、押隊使臣各有差。又置訓練官次諸將佐。春秋都試,擇武力士,凡千人選十人,皆以名聞,而待旨解發,其願留鄉里者勿強遣。此將兵之法也。
六年,熙河路經略制置李憲言:「本路雖有九將之名,其實數目多闕,緩急不給驅使。又蕃,漢雜為一軍,嗜好言語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戰,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謂蕃、漢自為一法之意。若將本路九將並為五軍,各定立五軍將、副及都、同總領蕃兵將,使正兵合漢弓箭手自為一軍,其蕃兵亦各自為一軍。臨敵之際,首用蕃兵,繼以漢兵,必有成效,兼可減並將、副及部隊將員,於事為便。」詔從之。
元祐元年,司馬光言:「近歲災傷,盜賊頗多,州郡全無武備。長吏侍衛單寡,禁旅盡屬將官,多與州郡爭衡,長吏勢力遠出其下。萬一有李順、王倫、王均、王則之寇乘間竊發,攻陷郡縣,豈不為朝廷憂!祖宗以來,諸軍少曾在營,常分番出戍。蓋欲使之勞筋骨,知艱難,輕去其家,習知山川險阻也。自置將以來,惟是全將起發,然後與將官偕行,其餘常在本營,飲食嬉游,養成驕惰,歲月滋久,不可複用。又每將下各有部隊將、訓練官等一二十人,而諸州又自有總管、鈐轄、都監、監押,設官重複,虛破廩祿。知兵者皆知其非。臣愚,欲乞盡罷諸路將官,其禁軍各委本州長吏與總管、鈐轄、都監、監押等,如未置將已前,使州郡平居武備有餘,然後緩急可責以守死。」
諫議大夫孫覺亦以為言,於是詔陝西、河東、廣南將兵不出戍他路,其餘河北差近裏一將更赴河東,而諸路逐將與不隸將之兵並更互出戍,稍省諸路鈐轄及都監員,仍以將官兼州都監職事,卒不能盡罷將、副,如光等言。其年八月,樞密院言,近邊州軍及邊使經由道路,而減本處兵官,非是。於是邊州及人使經由道路,將官仍不兼都監。
至紹聖間,樞密院言:「往時軍士犯法,將官得專決遣,故事無留滯。自州縣官預軍事以來,動多牽制,不得自裁。欲仍依舊法,及諸軍除轉排補,並隸將司,州縣無得輒預。其非屯駐所在,當俟將、副巡曆決之,餘委訓練官行焉。」詔從之。至是,州縣一無關預,兵愈驕,無複可用矣。
元符元年,章楶又請增置涇原第十二將。
宣和元年,詔非救護水火、收捕奸細妖人而輒差將兵者,坐之。後三年,知婺州楊應誠言:「諸路屯戍,當隸守臣,兵民之任一,然後號令不二。不然,將驕卒橫,侵漁細民,氣壓州郡,有不勝其憂者。」於是詔自今令隸守臣。無何,複詔曰:「將兵遵將官條教,除前隸守臣指揮。」其後,江、浙盜起,攻陷州邑,東南將兵,望風逃潰,無複能戰。事平,童貫奏言:「東南三將,類皆孱弱,全不知戰,虛費糧廩,驕隋自恣。平時主領占差營私,大半皆習工藝。遂致寇盜橫行,毒流一方,重費經畫。今事平之後,當添將增兵,鎮遏綏馭。然南人怯弱,素失訓練,終不堪戰。今欲於內郡別置三將,並隨京畿將分接續排置,使陝西軍更互戍守。庶幾東南可得實戰之士,于計為便。」詔從之。其後南渡諸屯駐大軍即舊將兵之類,而其駐紮之所則異於前矣。
今摭建炎以後將兵列于屯駐大軍之次,而建炎水軍亦附見焉。
建炎後諸屯駐大軍武鋒、精銳、敢勇、鎮淮、強勇、雄勝、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游奕、淮陰前軍、副司左右軍、移戍左軍。
淮東滁州:雄勝、安淮、青平小雄邊。
淮東泰州:鎮江左軍。
淮西廬州;強勇前軍、強勇右軍、武定、游奕、忠義、雄邊、全年。
淮西濠州:武定選鋒軍、武定後軍、使效、威勝、遊擊、義士諸軍、定遠武定。
淮西安豐軍:武定前軍、武定右軍、防城戍軍、四色軍。
淮西無為軍巢縣:池司右軍。
淮西黃州:雄關飛虎軍。
臨安府屯駐諸軍:雄節、威果、全捷、龍騎、歸遠。
金州駐紮都統司兵。
成都路安撫副司駐紮兵。
四川大制司帳前飛捷軍。
利州節制司諸軍。
金州忠義軍。
閬州節制司諸軍。
潼川府制帳踏白軍。
隆慶屯駐游奕軍。
潼川安撫司忠定軍。
夔州節制司軍。
興元節制軍事利州都統司兵。
四川制司帳前、信義兩軍。
興元都統司屯駐合州軍、沔州乾道三年,三百人。
沿江水軍建炎置。
明州水軍紹興置。乾道元年,二千人,分左、右兩將。
福州荻蘆、延祥砦紹興置,百五十人。乾道七年添招。凡五千人。
鎮江駐紮御前水軍乾道三年,招三百人,淳熙五年增招千五百人。
沿海水軍乾道六年置,一千人。
潮州水軍乾道四年置,二百人。
江陰水軍乾道四年置,三百人。
廣東水軍乾道五年,增至二千人。
平江許浦水軍乾道七年,七千人,淳熙五年,增五百人。
江州水軍淳熙三年,招一千人。
池州都統司水軍淳熙元年千人,嘉定中增至三千人。
漳州水軍紹熙元年,漳、泉共六百人。
泉州水軍見上。
殿前澉浦水軍開禧元年,一千五百人。
鄂州都統司水軍開禧十五年。
太平州採石駐紮御前水軍嘉定十四年,五千人。
建康都統司靖安水軍元隸都統司,嘉定中隸御前。
馬軍行司唐灣水軍元隸馬軍行司,嘉定中隸御前。
通州水軍乾道五年置。
池州清溪雁汊控海水軍建炎四年置,百五十人。
兩淮水軍紹興元年置,二千人。隆興元年,詔諸州斷配海賊刺隸。
志第一百四十二兵三(廂兵)
廂兵者,諸州之鎮兵也。內總于侍衛司。一軍之額,有分隸數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數州者,在京諸司之額五,隸宣徽院,以分給畜牧繕修之役,而諸州則各以其事屬焉。建隆初,選諸州募兵之壯勇者部送京師,以備禁衛,餘留本城,雖無戍更,然罕教閱,類多給役而已。
景德四年七月,如京使何士宗言:「詔條禁軍將士依等級並行伏事之理,違者按軍令。其廂軍將士等未立條制,欲望約前詔減一等定令。」帝曰:「禁衛兵士無他役使,且廩給優厚,欲其整肅,有所凜畏,故設此條禁。今以廂軍約此施行,恐難經久。況尊卑相犯,自有條律,不行可也。」十二月,詔廂軍及諸州本城犯,所部決杖訖,並移隸他軍,內情理重及緣邊隨軍者奏裁。
大中祥符元年,詔應諸道州、府、軍、監廂軍及本城指揮,自都指揮使已下至長行,對本轄人員有犯階級者,並於禁軍斬罪上減等,從流三千里上定斷;副兵馬使已上,勘罪具案聞奏。廂軍軍頭已下至長行,准敕犯流免配役,並徒三年上定斷,只委逐處決訖,節級已上配別指揮長行上名,長行決訖,配別指揮下名收管。如本處別無軍分指揮,即配鄰近州、府、軍、監指揮收管。內別犯重者,自從重法。其諸司庫務人員兵士有犯上件罪名者,並依前項廂軍條例施行。
五年二月,上諭王欽若等:「累議老病之兵漸多,在京者令逐司將臣,外處者散差諸司使副揀選。可指揮所揀殿前、侍衛馬步軍司,令先逐指揮自指揮使已下,據見管兵士除堪任披帶征役外,其自來懦弱、教閱不出之人及老病不堪者,籍其名,供申次第,管轄處各就逐營看詳定奪,然後繳申逐司,與差去使臣同共揀選。如有協情不當,即具始末以聞。其廂軍都指揮使已下並當嚴斷,外處揀就糧兵士亦如之。」又宣示:「外處就糧諸軍,有捧日、天武第七第九第十軍軍額,皆是自上軍經兩三度揀選,以其久處禁衛,不欲便揀落,特設上件軍額處之。朕深慮揀兵臣僚、軍頭等同諸軍例,更揀配下軍,可遍諭之。老病者便放歸農,內契丹、渤海、日本外國人恐無依倚,特與收充本軍剩員。」又:「所差臣僚、軍頭赴外處揀人。緣軍分指揮及出入次第名目體例甚多,令樞密院具合行條約及施行事件,並畫一處分,令遵守施行。」
又:「殿前、侍衛馬步軍司自來揀下披帶禁軍,量減衣賜月糧充剩員,並無定額,散在逐營拘系,不獲營生,官中所給歲計不少,可乘此時一例揀選。除老病者放歸農外,據諸軍見管人數額定充看營剩員,餘並撥並一處收管,以備令赴諸處祗應。既有定額,必不敢多揀充剩員。」又詔:「承前遣使取內外軍中疲老者,咸給奉糧之半,以隸剩員,今可簡閱使歸農。其合留者,亦據逐營給役數外別為營舍處之。內契丹、渤海、日本外國人慮無所歸,且依舊。仍令所至州郡並與總管、鈐轄閱驗,連書其狀,具當去留之數,及引視軍校之不任職者,附驛以聞。其當從隸軍額,即就配近便州郡;緣邊者徙於內地,並與本州官吏移牒轉送;當停者給與公驗,止許居本州,歲申上其籍,並給次月奉糧、裝錢、日食遣之。所簡馬,但筋齒弱、老病不療者,件析以聞。在京殿前、馬步軍司有所升退,即時具名籍申樞密院,未當者悉改正之;當徙者給裝錢,在道只給糧;當停者給一月奉糧,勿複奏裁。外州軍士當降以次軍分者,所隸州郡聽自擇。」
又詔:「廣南東西、荊湖南北、福建、江南、京西等七路諸州、府、軍、監見管雜犯配隸軍人等,各差使臣一人,馳驛往逐處與轉運使、副或提點臣僚、知州、通判、鈐轄、都監、監押同共簡選,就近體量人數,分配側近州軍本城收管。如年老病患,委實久遠不任醫治充役者,放令逐便;其少壯者即差人管押赴闕引見,當議選配近上軍分。如不願量移及赴闕者,亦聽其便,仍於軍分量與遷改。如地遠勾抽遲延,即馳驛分路簡訖,具析以聞。」
七年,詔:「今後軍回在京者且未編排,依例引見。內有老疾合配外處軍分,及看倉庫、草場神衛剩員並看營剩員等,與限歇泊半月後,編排引見訖,限五日般移。其外處軍回經過兵士並依此例,仍見訖與假十日,令移隸所配處。」
八年,詔:「諸路轉運司、殿前侍衛馬步軍軍頭司、三司、宣徽院、開封府、諸司庫務等處人員兵士等,如內有殺賊得功及諸般使喚得力者,或因官中取索之時具詣實結罪供,申所轄去處,保明申奏。」
天禧元年,詔選天下廂兵遷隸禁軍者凡五千餘人。二年,詔:「河北禁軍疲老不任力役者,委本路提點刑獄臣僚簡閱,不得庇匿,以費廩糧。」
慶曆中,招收廣南巡海水軍、忠敢、澄海,雖曰廂軍,皆予旗鼓訓練,備戰守之役。皇祐中,河北水災,農民流入京東三十余萬,安撫使富弼募以為兵,拔其尤壯者得九指揮,教以武技。雖廩以廂兵,而得禁兵之用,且無驕橫難制之患。詔以其騎兵為教閱騎射、威邊,步兵為教閱壯武、威勇,分置青、萊、淄、徐、沂、密、淮陽七州軍,征役同禁軍。嘉祐四年,複詔西路於鄆、濮、齊、兗、濟、單州置步兵指揮六,如東路法。於是東南州軍多置教閱廂軍,皆以威勇、忠果、壯武為號,訓肄如禁軍、免其他役。
治平初,遣使分募河北、河東、陝西、京東民為本城,遇就糧禁軍闕,即遣補。又陝西州軍悉置壯城如河北,以備繕完城壘之役。景祐中,本城四十三萬八千,逮治平三年,乃五十萬。
初,樞密院言:「京師役兵不足,歲取于諸路,而江、淮兵每饑凍,道斃相屬。略計歲所用外軍七千人,調發增給不貲。請募東西八作司壯役指揮,諸司雜犯罪人情輕者並配隸,以次補雜役、效役,代諸路役兵,」從之。又言:「諸路廂軍名額猥多,自騎射至牢城,其名凡二百二十三。其間因事募人,團立新額,或因工作、榷酤、水陸運送、通道、山險、橋樑、郵傳、馬牧、提防、堰埭,若此者事在而名未可廢。及剩員直、牢城皆待有罪配隸之人;壯城專治城隍,不給他役,別為一軍;而教閱廂軍亦自為額。請以諸路不教閱廂軍並為一額,餘從省廢,其移並如禁軍法。」奏可。遂下諸路轉運司,以州大小高下為序,始自某州為第一指揮,差次至某州,凡為若干指揮,每指揮毋過五百人。河北曰崇勝,河東曰雄猛,陝西曰保寧,京東曰奉化,京西曰勁武,淮南曰寧淮,兩浙曰崇節,江南曰效勇,荊湖曰宣節,福建曰保節,廣南曰清化,川四路曰克寧。八年,詔忻、代州諸砦,以禁軍代廂軍。
元豐四年,詔升南京、青、鄆、鄧、曹、濟、濮州有馬教閱廂軍,及真定府北砦勁勇、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為禁軍。五年三月,以西邊用兵,詔諸處役兵並罷,令諸路轉運司剗刷京東西、河東北、淮南廂軍,又令都水監刷河清及客軍共三萬餘人赴陝西團結。十月,詔諸路教閱廂軍,於下禁軍內增入指揮名額,排連並同禁軍。於是,馬步排定有馬廂軍二十二指揮,無馬廂軍二百二十九指揮。元豐之末,總天下廂兵馬步指揮凡八百四十,其為兵幾二十二萬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而府界及諸司或因事募兵之額不與焉。
哲宗元祐二年,太師文彥博言:「廂軍舊隸樞密院,新制改隸兵部,且本兵之府豈可無籍?」樞密院亦以為言。乃詔本部自今進冊,以其副上樞密院。三年,詔京西路廂軍以三萬五百人為額,又詔天下州郡以地理置壯城兵。
元符元年,詔罪人應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陝西、河東充廂軍,諸路經略司各二千人止。三年,詔撥陝西保甯指揮入諸路廂軍額。
崇寧四年,詔諸路廂軍不以等樣選少壯人招刺。又詔:廂軍工匠除上京修造外,其餘路所差,並放還休息之。
政和五年,廣固四指揮各增五百人,以備京城之役。六年三月,增置通濟兵士二千人,備御前牽挽綱運。於是工役日興,增募益廣矣。
建炎而後,兵制靡定,逮乾道中,四川廂軍二萬九百七十二人,禁軍二萬七千九百九十二人。厥後廢置損益,隨時不同,摭其可考者以附見焉。
其將校則有馬步軍都指揮使,有副都指揮使、都虞候。馬軍有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步軍亦如之。馬步軍諸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承局、押官。
凡諸州騎兵、步兵、禁廂兵之類,敘列如左。其不同者,分為建隆以來及熙寧以後之制雲。
建隆以來之制
馬軍
騎射京東路:南京、青、兗、鄆、曹、徐、齊、濰、淮陽。京西路:西京、河陽、陳、許、鄭、潁、滑。河北路:北京、真定、滄、澶、相、恩、冀。陝西路:永興、鳳翔、河中、陝、華、秦、涇、鄜。荊湖路:江陵、潭、鄂、嶽、複、安、澧、鼎、永、道、郴、邵、桂陽。內青、淮陽系教閱。
威邊京東路:南京、青、鄆、密、徐、曹、齊、濮、濟、淄、登、萊、沂、單。內登系教閱。京西路:西京、河陽、鄭、蔡、襄、鄧、滑、潁、汝、郢、均、商、惰、唐、信陽、光化。河北路:瀛、相、邢、祁、濱、霸、磁、衛、趙、莫、洺、乾寧、廣信、通利。河東路:澤、遼。陝西路:永興、鳳翔、河中、陝、同、華、耀、乾、解、虢。淮南路:亳、廬、宿。荊湖路:安。
昭武南京、河中。
肅戎曹。
單勇單。
安武鄆、齊。
必敵鄆、陝、邠。
決勝濟。
飛勇棣。
靜山兗、宜。
勇敢沂、密。
定邊蔡、徐、涇。
馬鬥永興、宿。
安東登、萊。
突陣延、定、乾、懷。
廳直濟、滄、莫、保、雄、霸、定、華。
保勝鄜、光、嵐。
歸恩鳳翔。
定戎涇。
安塞環、慶。
游奕許。
衙隊曹、陳、德、永靜、永、隴、儀、峽。
武勝濠、泗。
保忠滑。
輕騎邢。
順節真定。
敢勝深。
飛塞環。
保節陝西路州軍。
本城馬軍廣。
必勝慶。
定塞河北路州軍。
勁勇真定北砦,系教閱。
下蕃落環外砦,系教閱。
武清晉。自此至招收,凡十一軍,《兩朝志》無。
飛騎麟。
振邊儀、環。
威遠府。
本城廳子定。
克戎並。
清邊陝西。
忠烈河北鄉兵,名神銳,後改是軍。舊制,老病者聽召人承補歸農,承補者逃亡,複取歸農者充役。大中祥符四年,詔罷之。
無敵保、安肅、廣信軍、北平砦。
忠銳廣濟。
招收河北、河東。舊又有定州揀中廳子、易州靜塞、並州鹹聖,後並廢。
飛將北京、亳。自此至揀中騎射凡三軍,《三朝志》無。
保靜恩。
揀中騎射淮南路:揚、廬、壽、宿、泗、真、蘄、黃、濠、光、海、和、通、舒、滁、漣水、高郵、無為。江南路:宣、撫、江、吉、筠、袁、歙、太平、池、饒、信、廣德、南康、南安、建昌、臨江、興國。
步軍
武和開封。
武肅開封。
忠靜開封。
威勇定、真定、冀、滄、雄、博、深、乾寧。內青、鄆、淄、密、濟、沂、淮陽系教閱。
左衙南京、鄆、晉、耀、陝、通、安。
平難亳、濠。
奉化京西路:鄭、許、陳、蔡、滑。河北路:懷。陝西路:鳳翔。淮南路:揚、亳、廬、壽、宿、濠、和、通、泰、楚、舒、真、泗、滁、無為、漣水、高郵。
衙隊曹、峽。
開武曹。
保甯濟、衛。
開遠揚、楚、泗、齊、利、劍。
安平齊。
靜邊棣。
六奇楚。
開山西京、秦。
武勇濰、泰。
懷安秦。
建安解、府。
靜海徐、淮陽、通。
隨身宿、隨、唐、商。
崇順青、階。
忠略淄。
安海頓。
水軍京東路:登。河東路:潞、保德。陝西路:秦、陝。淮南路:揚、廬、壽、光、海、和、泰、楚、舒、蘄、黃、泗、漣水、高郵、無為。江南路:江甯、洪、袁、虔、宣、歙、饒、信、太平、池、江、吉、筠、撫、興國、臨江、南康、廣德。兩浙路州軍。荊湖路:江陵、潭、衡、永、郴、邵、鄂、嶽、複、安、澧、峽、鼎、歸、漢陽、桂陽。福建路:福、建、漳、泉、邵武。利州路:興。廣南路:廣、英、賀、封、連、康、南雄、春、廉、白、邕。
寧濟萊。
永安西京。
耀武河陽、鄧、楚、秦、甯、華。
橋道河陽、澶、壽、興。
開道鄭。
雄猛絳。
定安省中。
開河河中。
定遠鳳、複。
定邊涇。
壯武京東路:青、徐、曹、兗、密、濰、濟、濮、登、萊、淮陽。京西路:西京、陳、蔡、鄧、襄、潁、汝、光化。陝西路:鳳翔、河中、同、耀、華、乾、解、陝、保安。淮南路:揚、廬、壽、黃、光、海、和、通、蘄、楚、泰、舒、滁、高郵。荊湖路、漳、岳、安、複。內兗、徐、濟、萊系教閱。
甯淮潁、壽、澶。
忠順潁、壽。
崇甯汝、嶽。
澄海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南恩、春、惠、桂、容、邕、象、昭、龔、蒙、潯、貴、橫、融、化、雷、竇、南儀、白、欽、郁林、廉、崖、儋。內廣、廉、高、藤、梧、英、賀、新、蒙、龔、儋系教閱。
保定均、信陽。
懷寧定、真定、祁、房。
宣節荊湖南路諸州軍監,北路:嶽、澧、鼎、郢、荊門、諸監。
步捷金。
崇化光。
廣平虢。
勇勝永興。
清邊永興、延、渭、鄜、慶、涇、儀、隴、保安。
開廣原、同。
建武密、鄜、環。
永清丹。
昭勝坊。
永寧潞。
永霸澤。
弓箭秦、晉。
順安慈。
順霸隰。
崇勇成。
肅清乾。
懷節澶。
崇武懷。
廣霸北京。
興安北京。
制戎冀。
雄銳真定。
定虜深。
招收汾、遼、澤、石、潞、慈、晉、絳、代、忻、威勝、平定。
定和定。
保順滄。
清遠雄、霸。
克勝瀛、滄、黃、保定。
甯邊乾寧。
開邊平定。
靜勝揚。
寧順廬。
旌勇壽。
備邊泗。
三捷滁。
甯化舒。
保勝光。
懷仁蘄、黃。
武雄江陵。
步驛襄、江陵、荊門、循、賀、封、梅、康、南雄、潮、韶。
克甯成都路:成都、蜀、漢、雅、邛、嘉、綿、陵、彭、眉。梓州路:戎、榮、普、資、梓、合、瀘、遂、渠、昌、果、懷安、廣安。利州路:興元、洋、利、龍、劍、蓬、璧、文、興、安德、三泉。夔、渝、涪、萬、達、開、施、忠、雲安、大寧。
威棹荊湖路:江陵、歸、峽。成都路:成都、嘉、眉、簡。梓州路:諸州軍。利州路:劍、安德。夔州路:渝、涪、萬、雲安。
懷遠興元。
保節河北路:定、真定、滄、瀛、相、邢、洺、冀、祁、德、濱、保、雄、磁、博、趙、深、懷、衛、順安、通利、信安、保定、安肅、永定、永靜。河東路:太原、晉、絳、汾、遼、澤、石、潞、慈、麟、府、憲、代、忻、隰、威勝、岢嵐、火山、保德、平定。陝西路:永興、秦、邠、寧、鄜、延、環、慶、涇、儀、丹、隴、坊、鎮戎、德順。淮南路:舒。江南路:洪、虔、江、池、饒、信、太平、吉、筠、袁、撫、興國。福建路:汀、南劍。荊湖路:鄂。利州路:龍、利。
懷信利。
廣塞興元、三泉。
順化興。
效勇江寧、廣德。
裏運江寧。
貢運饒。
水運潭、泰、臨江。
廣濟京城上下钅巢、陳、壽、揚、宿、高郵、漣水、通利。
崇節兩浙路:杭、越、蘇、湖、溫、台、衢、婺、處、睦、秀。福建路:福、漳、泉、興化。陝西路:成。
寧塞太原、汾、遼、石、代、忻。
牢城河北、河東、陝西、淮南、京東西、江南、荊湖、廣南、益、梓、利、夔路諸軍州,惟汝、處、昭、保安不置。
羅城成都。
水軍奉化京畿諸縣、泰、泗。
船坊洺、潭、鼎。
渡船都潭。
橋閣龍、劍、文、三泉。
采斫處、衢、溫。
梢工都洪、楚、真。
防河成都。
捍江都杭。
船務杭、婺。
巡海水軍廣。
雜作都壽。
本城曹、秀、常、火山、南安,梁山、梅。
勁勇邢、太原、嵐、汾、遼、澤、潞、晉、憲、代、忻、隰、岢嵐、平定、寧化、威勝。內真定北砦系教閱。
裝發真、泗、楚、通利。
寧海瓊。
西懷化許。
新招靜江邕。
南懷化許。
防城泗、均。
水軍橋道泗。
剩員直亳城。
清化桂、容、邕、象、昭、梧、藤、龔、蒙、貴、柳、宜、實、融、化、竇、高、南儀、白、欽、郁林、廉、瓊、儋。
江橋院明。
肅甯城寧。
崇勝真定。
碇手明。
揀中宣節潭、澶、鼎。
采造西京、秦、明。
堰軍長安、京口、昌城、杉青。
裝卸南京、亳。
中軍將潭、汀。
宣武大名、真定、懷、衛。
順節磁。此下至新立本城凡三十八軍,天聖後無。
七擒單。
安化濱。
武順懷。
平海頓。
英武鄜。
長劍滑。
長寧衛。
德勝相。
保安博。
興化洺。
定勇深。
安勝通利。
霜水夔。
興造衡、潭。
水路都江陵。
山場斫軍溫、婺、睦。
本城廣軍廣。
河東定、真。
本城剩員諸州並有。
蕃落慶。
都竇水軍容。
新水軍全。
武定陝西、晉、絳、慈、隰。
定塞河北。
舊水軍荊湖、江南、兩浙、淮南。
剩員澧、複。
下浮橋西京。
東南道巡海水軍、教閱澄海。
槔手常。
慶成慶成軍。
梅山洞剩員丹。
捉生延。
河清河陰、汴口。
宣勇河北、河東。本鄉兵,舊名忠勇。
保毅秦鄉軍。
新立本城曹。
奉先會聖宮、永熙陵。此下至酒務雜役凡六十軍,天聖以後置。
六軍京師。
禦營喝探京師。
揀中窯務京師。
看船廣德京師。
揀中剩員雍丘、陳留、襄邑、咸平。
右衙南京、徐、鄆、曹、廣濟、晉、陝。
靜海徐、淮陽、通。
歸定河陽。
驍勇邠。
感順慶。
拓邊環。
宣猛威勝。
靜江京西路:陳、蔡、郢。江南路:南安。荊湖路:江陵、潭、嶽、鼎、衡、永、郴、全。廣南路、廣、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新、康、春、惠、桂、容、邕、象、昭、梧、藤、龔、蒙、潯、貴、柳、融、宜、賓、橫、化、竇、高、雷、欽、郁林、廉、瓊。利州路:利。
三略陳、鼎。
靜虜深。
克勝瀛、滄、黃、保定。
武捷鳳翔、秦、鳳、鄜、延、涇、原、儀、滑、邠、寧、階、坊、丹、晉、絳、隰、慈。
車軍真、楚、常。
會通橋道西京。
司牧永興、秦、階、原、德順。
鹽車泰、真。
新招梢工真、泗。
拔頭水軍泗。
造船軍匠吉。
樓店務杭。
造船場廣。
駕綱水軍廣。
建安解。
省作院邠。
雄勇火山。
屯田保。
清務杭、蘇、婺、溫、潭。
靜淮蔡。
捍海通、泰。
船坊鐵作潭。
揀中曹。
壯城京東路:青、密、濰、登、沂、濮、萊、淄。京西路:西京、蔡、汝。河北路:諸州軍。河東路:太原、遼、澤、晉、絳、潞、汾、石、慈、麟、府、憲、代、忻、隰、嵐、寧化、保德、火山、威勝、岢嵐。陝西路:永興、河中、涇、原、儀、渭、鄜、慶、陝、耀、坊、華、丹、同、隰、解、鎮戎、德順。江南路:洪。
強勇瀛、滄、懷、冀、晉、絳、潞、汾、遼、石、慈、代、忻、澤。
馬監北京大名、相安陽、洺廣平、衛淇水、鄆東平、許單鎮、西京洛陽、同沙苑、鄭原武。
城面廣、端、惠、循、英、春、賀、梅、連、康、新、封、白、潮。
戰棹欽、廉。
遞角場留。
安遠桂。
作院丹、儀。
色役環。
雜攢代。
作院工匠太原。
咸平橋道永興。
運錫循。
水磨鄭。
東西八作西京。
窯務西京。
鼓角將潤、荊門。
錢監江。
鐵木匠營池。
酒務營池。
竹匠營池。
酒務雜役江甯。
諸司庫務、河清、馬遞鋪等役卒:
東西八作司、廣備、雜役、效役、壯役。
牛羊司、禦輦院、軍器庫、後苑造作所、後苑工匠、文思院、內弓箭庫、南作坊、北作坊、弓弩院、法酒庫、西染院、綾錦院、裁造院、修內司、翰林司、儀鸞司、事材場、四園苑、玉津園、養象、廣德、金明池雜役、鞍轡庫、醴泉觀、萬壽觀、集禧觀、禮賓院、駝坊、內酒坊,右宣徽院轉補,分隸三司、提舉司。
河清、街道司,隸都水監。
後苑禦弓箭庫、作坊物料庫、後苑東門藥庫、內茶紙庫、禦廚、禦膳廚、供庖務、內物庫、外物料庫、油庫、醋庫、都監院物料庫、西水磨務、東水磨務、、大通門水磨、磁器庫、都茶庫、內衣庫、朝服法物庫、祗候庫、榷貨務、內藏庫、左藏庫、布庫、奉宸庫、尚衣庫、內香藥庫、退材場、東西窯務、竹木務、左右廂店宅務、修造。
諸倉、修造。
下卸司、東西裝卸。
排岸司、廣濟。
左右街司、左右金吾仗司、西太一宮、鑄瀉務、開封府步驛、致遠務、車營務、諸門並府界馬遞鋪,分隸三司、提舉司、開封府。
熙寧以後之制。
河北路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十有二;步軍之額,自奉化而下二十有六,並改號曰崇勝。凡一百一十二指揮,二萬九千二百七十人。
橋道澶。
壯城、牢城諸州。
馬監北京大名、相州安陽、洺州廣平、衛州淇水。
騎射北京、真定、滄、澶、相、恩、冀、棣。
威邊瀛、相、邢、祁、濱、磁、衛、趙、莫、洺、乾寧、廣信、通利。
飛將北京。
飛勇棣。
突陣懷。
廳直瀛、滄、雄、霸、莫、保定。
衙隊德、永靜。
保靜恩。
輕騎邢。
順節真定。
敢勝深。
定塞定、真定、冀、滄、雄、博、深、乾寧。
奉化懷。熙寧七年,京東、河北置揀中廂軍,懷、衛、濮各二,德、博、棣、齊各一。
靜邊棣。
耀武定。
懷節澶。
廣霸北京。
制戎冀。
雄銳真定。
定虜深。
靜虜趙。
定和定。
保順滄。
清遠雄、霸。
克勝瀛、滄、莫、保定。
保節定、真定、滄、瀛、相、邢、洺、冀、祁、德、濱、保、雄、磁、博、趙、深、懷、衛、順安、通利、信安、保定、安肅、永定、永靜。
懷寧定、真定、祁。
勁勇邢。元豐四年,升為真定府北砦勁勇,為禁軍。
宣武大名、真定、懷、衛。元祐二年,在京師置第十三至第十五三指揮。
威勇滄。
崇勝真定。熙寧七年,京東、河北置揀中廂軍,懷、濮各一,德、博、棣、齊各二。
肅寧肅城。
廣濟通利。熙寧八年,詔以六分為額,罷所差客軍。
屯田保。
甯邊乾寧。
強壯邢。
宣勇瀛、滄、懷、冀。
廣威元符元年,詔河北路大名府等二十二州軍創置馬步軍五十六指揮,馬軍以廣威為名。
河東路騎軍之額,自威邊而下二;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十有八,並改號曰雄猛。凡五十二指揮,一萬二千四百一十人。
本城火山。
牢城諸州。
壯城太原、遼、澤、晉、絳、潞、汾、石、慈、麟、府、憲、代、忻、隰、嵐、寧化、保德、火山、威勝、岢嵐。
雜攢代。
作院工匠太原。
威邊澤、遼。
保勝嵐。
左衙、右衙晉。
水軍潞、保德。
雄猛絳。
永寧潞。
永霸澤。
弓箭晉。
順安慈。
順霸隰。
宣猛威勝。
招收汾、遼、澤、石、潞、慈、晉、絳、代、忻、威勝、平定。
開邊平定。
保節太原、晉、絳、汾、遼、澤、石、潞、慈、麟、府、憲、代、忻、隰、威勝、岢嵐、火山、保德、平定。
勁勇太原、嵐、汾、遼、澤、潞、晉、憲、代、忻、隰、岢嵐、平定、寧化、威勝。
武捷晉、絳、隰、慈。
寧塞太原、汾、遼、石、代、忻。
廣濟壽陽。熙寧八年,以六分為額,減諸路所差防河客兵。
宣勇晉、絳、潞、汾、遼、石、慈、代、忻、澤、威勝、平定。
陝西路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有六;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二十有九,並改號曰保寧。凡一百一十一指揮,二萬五百六十三人。
開山秦。
關河河中。
司牧永興、秦、階、原、德順。
省作院邠。
壯城永興、河中、涇、原、儀、謂、鄜、慶、陝、耀、坊、華、丹、同、隴、乾、解、鎮戎、德順。
牢城諸州。
馬監同州沙苑。
作院丹、儀。
色役環。
咸陽橋道永興。
騎射永興、鳳翔、河中、陝、華、秦、涇、鄜。
安邊永興、鳳翔、河中、同、華、耀、乾、解、虢。
昭武河中。
必敵陝、邠。
定邊涇。
馬鬥永興。
突陣延、同、乾。
廳直華。
保勝鄜。
歸恩鳳翔。
定戎涇。
安塞環、慶。
衙隊隴、儀。
飛砦環。
必勝慶。
保節永興、秦、邠、寧、鄜、延、環、慶、涇、原、儀、渭、丹、隴、坊、鎮戎、德順。
左衙耀、陝。
右衙陝。
保寧渭。熙寧七年,詔系役廂禁軍自今權免役,專肄習武藝,置鳳翔府簡中保甯六指揮三千人,專備熙河修城砦。元豐五年,蘭州置二。紹興三年,熙河增置四,又于涇原創置十。元符三年十月,詔撥陝西路保甯指揮入廂軍額,從知渭州章楶請也。
隨身商。
崇順階。
水軍秦、陝。熙寧五年,鎮洮置一,崇寧三年,鄯州及龍支城名置二。
耀武甯、華。
定安省中。
奉化鳳翔。
廣平虢。
勇勝永興。
清遠永興、延、渭、鄜、慶、涇、儀、保安。
開廣原、同。
建武鄜、環。
昭勝坊。
弓箭秦。
崇勇成。
肅清乾。
寧遠鳳。
壯武鳳翔、河中、同、耀、華、乾、解、陝、保安。
驍勇邠。
感順慶。
拓邊環。
崇節成。
武捷鳳翔、秦、鳳、鄜、延、涇、原、儀、渭、邠、寧、階、坊、丹。
威勇河中。
采造秦。元豐四年,通遠軍增置一。
建安解。
京東路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有三;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十有七,並改號曰奉化。凡五十四指揮,一萬四千七百五十人。
壯城青、密、濰、登、沂、濮、萊、淄。
馬監鄆州東平。
裝卸南京。
牢城諸州。
騎射南京、青、兗、鄆、曹、徐、齊、濰。
威邊南京、青、鄆、密、徐、曹、齊、濮、濟、淄、萊、沂、單。
昭武南京。
肅戎曹。
單勇單。
安武鄆、齊。
必敵鄆。
決勝濟。
靜山兗。
勇敢密、沂。元符二年,環慶增置二百人。
定邊徐。
安東登、萊。
衙隊曹。
左衙南京、鄆。
右衙南京、徐、鄆、曹、廣濟。
開武、懷化曹。
保寧、開遠濟。
安平齊。
武勇濰。
靜海徐、濰、揚。
崇順青。
忠略淄。
安海、水軍登。
寧濟萊。
建武密。
壯武青、徐、曹、兗、密、濰、齊、濮、登、萊、淮陽。
崇武濮。崇甯三年,詔於京西東、河東北、開封府界創置馬步軍五萬人,步軍以崇武為名。大觀四年,詔四輔州闕額,于崇武等軍內撥填。
本城曹。
京西路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六;步軍之額,自奉化而下二十有五,並改號曰勁武。凡四十五指揮,一萬五千一百五十人。
橋道河陽。
開道鄭。
步驛襄。
會通橋道西京。
采造西京。
牢城諸州。
壯城西京、蔡、汝。
馬監許州單鎮、鄭州原武、西京洛陽。
三水磨鄭。
東西八作西京。
騎射西京、河陽、陳、許、鄭、潁、滑。
威邊西京、河陽、鄭、蔡、襄、鄧、滑、潁、汝、郢、均、商、隨、唐、信陽、光化。
定邊蔡。
游奕許。
衙隊陳。
保忠滑。
奉化鄭、許、陳、蔡、滑、潁。
懷化許、潁。
開山西京。
隨身隨、唐。
永安西京。
耀武河陽、鄧。
歸定河陽。
壯武西京、陳、蔡、鄧、襄、潁、汝、光化。
靜江陳、蔡、郢。
三略陳。
甯淮、忠順潁。
崇寧汝。
澄海襄。
保定均、信陽。
懷甯房。
宣節郢。
崇化光化。
長劍滑。
西懷化許。
防城均。
威勇西。
廣濟陳。
靜淮蔡。
淮南路騎軍之額,自威邊而下六;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二十有七,並改號曰寧淮。凡一百二指揮,四萬一千二百八十五人。
橋道壽。
水運泰。
梢工都楚、真。
雜作都壽。
裝發真、泗、楚、通、和。
水軍橋道泗。
車軍真、楚。
鹽車泰、真。
新招梢工真、泗。
拔頭水軍泗。
牢城諸州。
裝卸亳。
剩員直亳永城。
威邊亳、廬、宿。
飛將亳。
馬鬥宿。
保勝光。
武勝泗、濠。
揀中騎射揚、廬、壽、毫、宿、泗、真、蘄、黃、濠、光、海、和、通、舒、滁、漣水、高郵、無為。
左衙通。
平難亳、濠。
奉化揚、亳、廬、壽、宿、濠、和、通、泰、楚、舒、真、泗、滁、無為、漣水、高郵。
開遠揚、楚、泗。
六奇楚。
武勇泰。
懷安泰。
靜海通。
隨身宿。
水軍揚、廬、壽、光、海、和、泰、楚、舒、真、蘄、黃、泗、漣水、高郵、無為。
耀武泰。
壯武揚、廬、壽、黃、光、海、和、通、蘄、楚、泰、舒、滁、高郵
。
甯淮、忠順、旌勇壽。
靜勝揚。
寧順廬。
備邊泗。
三捷滁。
甯化舒。
保勝光。
懷仁蘄、黃。
保節舒。
廣濟宿、海、泰、通、泗、高郵、漣水。熙寧八年以六分為額。
水軍奉化泰、泗。
捍海通、泰。
兩浙路步軍之額,自捍江而下三,並改號曰崇節。凡五十一指揮,一萬九千人。
水軍諸州軍。
船坊明。
船務杭、婺。
車軍常。
采造明。
樓店務杭。
江橋院明。
堰軍長安、京口、呂城、杉青。
清務杭、蘇、婺、溫。
捍江杭三。
本城秀、常。
鼓角將潤。
江南路騎軍之額,揀中騎射一;步軍之額,自效勇而下五,並改號曰效勇。凡五十三指揮,一萬六千六百五十人。
水軍江甯、洪、虔、宣、歙、饒、信、太平、池、江、吉、筠、撫、興國、臨江、南康、廣德。
裏運江寧。
貢運饒。
水軍臨江。
梢工都洪。
造船軍匠吉。
步驛江寧。
牢城諸州軍。
壯城洪。
下卸錢監江。
鐵木匠營、酒務營、竹匠營池。
酒務雜役江甯。
揀中騎射宣、撫、江、吉、筠、袁、歙、太平、池、饒、信、廣信、南康、南安、建昌、臨江、興國。
效勇江寧、廣德。
本城南安。
靜江南安。崇寧二年七月召募。
武威江寧。
保節洪、虔、江、池、饒、信、太平、吉、筠、袁、撫、興國。
荊湖路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三;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二十,並改號曰宣節。凡四十四指揮,一萬一千三百人。
步驛荊門。
水運潭。
船坊潭、鼎。
渡船都潭。
清務、船坊鐵作潭。
騎射江陵、潭、鄂、岳、安、澧、複、鼎、永、道、郴、邵、桂陽。
威邊安。
衙隊峽。
左衙安。
水軍江陵、潭、衡、永、郴、邵、鄂、嶽、複、安、澧、峽、鼎、歸、漢陽、桂陽。
寧遠複。
壯城潭、岳、安、複。
靜江江陵、潭、嶽、鼎、衡、永、郴、全。
三略鼎。
寧淮澧。
崇甯嶽。
澄江辰。
宣節南路諸州、軍、監。北路:岳、澧、鼎、荊門、諸監。熙寧七年九月,沅置一。大觀元年,靖置一。
步捷全。
威棹江陵、歸、峽。
保節鄂。
崇節潭。
威勇安。
牢城諸州軍。
中軍將潭、江。
揀中澧。
揀中宣節潭、澧、鼎。
鼓角將荊門。
福建路步軍之額,自水軍而下三,並改號曰保節。凡三十三指揮,一萬一千一百五十人。
水軍福、建、漳、泉、邵武。
保節建、汀、南劍。
崇節福、泉、興化。
廣南路騎軍之額,自靜山而下二;步軍之額,自水軍而下十,並改號曰清化。凡八十二指揮,一萬二千七百人。
步驛循、賀、封、梅、康、南雄、潮、韶。
造船場廣。
駕綱水軍廣。
城面廣、端、惠、循、英、春、賀、梅、連、康、新、封、白、潮。
遞角場雷。
運錫循。
牢城諸州。
靜山宜。
本城馬軍廣。
水軍廣、惠、英、賀、封、連、康、南雄、春、廉、白、邕。
靜江廣、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新、康、春、惠、桂、容、邕、象、昭、梧、藤、龔、蒙、潯、貴、柳、宜、賓、橫、融、化、竇、高、雷、欽、郁林、廉、瓊。
澄海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南恩、春、惠、桂、容、邕、象、昭、龔、蒙、潯、貴、柳、賓、橫、融、化、雷、竇、南儀、白、欽、郁林、廉、崖、儋。並於配隸中選少壯者。
巡海水軍廣。
本城梅。
寧海瓊。崇甯四年,廣南西路經略司請置刀牌手三千人,于桂州置營,候教閱習熟,分戍諸州。
新招靜江邕。
清化桂、容、邕、象、昭、梧、藤、蒙、龔、潯、貴、柳、宜、賓、橫、融、化、竇、高、南儀、雷、白、欽、郁林、廉、瓊、儋。
戰棹欽、廉。
安遠桂。崇甯元年十月,詔川、陝招揀足額。
四川路步軍之額,自開遠而下十,並改號曰克寧。凡一百一十一指揮,二萬三千四百人。自河北路至此,凡改號、指揮人數,並因元豐以前,其後增改,各隨軍額。
橋道興。
橋閣龍、劍、文、三泉。
防河、羅城成都。
牢城益、梓、利、夔。
開遠利、劍。
水軍興。
靜江利。
懷遠興元。
廣塞興元、三泉。
克甯成都、蜀、漢、雅、邛、嘉、綿、陵、彭、眉、簡、戎、榮、普、資、梓、合、瀘、遂、渠、昌、果、懷安、廣安、興元、洋、利、龍、劍、蓬、璧、文、興、安德、三泉、夔、渝、涪、萬、達、開、施、忠、雲安、大寧。
威棹成都、嘉、眉、簡。梓州路諸州軍。劍、安德,夔、渝、涪、萬、雲安。
懷信利。
順化興。
本城梁山。
武甯元豐七年,詔成都府減廢武甯第八指揮,置馬軍騎射一。
侍衛步軍司宣效、揀中宣效、揀中六軍、武嚴、左右龍武軍、左右羽林軍、左右神武軍、左右武肅、武和、忠靖、神衛剩員。軍頭司備軍。諸司庫務、河清、馬遞鋪等役卒。朝服法物庫、籍田司,隸太常寺。
東西作坊、作坊物料庫、東西廣備、皮角庫,隸軍器監。
車營、致遠務、養象所、左右騏驥院、左右天駟監、牧養上下監、鞍轡庫、駝坊、皮剝所、禦輦院,隸太僕寺。
文思院、綾錦院、西染裁造院,隸少府監。
軍器衣甲庫、儀鸞司、左右金吾仗司、左右街司、六軍儀仗司、軍器什物庫,隸衛尉寺。
河清、街道司,隸都水監。
修內司、東西八作司、竹木務、東西退材場、事材場、東西窯務、作坊物料庫,隸將作監。
禦廚、翰林司、牛羊司、法酒庫、內酒坊、外物料庫、醋庫、油庫,隸光祿寺。
左藏庫、布庫、香藥庫、都茶庫、左右廂店宅務、修造。
榷貨務、祗候庫,隸太府寺。
修倉司、四園苑、都水磨、排岸司、裝卸、金池明雜役,隸司農寺。
醴泉觀、萬壽觀、集禧觀、西太一宮、禮賓院,隸鴻臚寺。
廣固,隸修治京城所。
孳生監,隸樞密院。
府界諸門馬遞鋪,隸尚書駕部。
已上並元豐以前所隸,後皆因之。
建炎後禁廂兵
威果安吉、嘉興、杭、平江、常、嚴、鎮江、紹興、慶元、溫、台、婺、處、隆興、江、甯國、南康、潭、永、衢、道、邵武、建甯、南劍、全、福、興化、漳、汀。
全捷中興立。杭、婺、安吉、平江、泉、鎮江、紹興、慶元、甯國、寶慶、福。
雄節杭、安吉、嘉興、平江、常、嚴、溫、鎮江、紹興、江陰、慶元、台、婺、處。
武衛鎮江、紹興、溫、婺、潭。
威捷杭、溫、鎮江、紹興、婺、潭。
雄捷中興立。紹興。
威勝中興立。寶慶、慶元。
翼虎中興立。隆興。
雄略中興立。吉、潭、永、衢、隆興、全、福、廣、容。
忠節中興立。隆興、撫、臨江、甯國、江、建昌、興國、南康。
武雄撫、隆興、江、建昌、吉、興國、南安、袁、臨江、甯國、南康。
靖安中興立。全、寶慶。
靜江桂陽、郴、衡、道、全。
廣節中興立。邵武、福、漳、建甯、南劍、興化、汀。
廣二、廣三指揮中興立。泉。
親效中興立。廣。
澄海廣、循、連、南雄、封、英德、南恩、惠、潮、藤、容、賀、德、慶、昭、高、欽、雷。
建炎後廂兵
武嚴、宣效、壯役中興立。
備軍中興立。
神衛剩員隸侍衛步軍,中興隸廂軍。
廣豐倉剩員中興立。
廣效中興有揀中廣效,在廣效立。
禦營喝探中興,在京師。
武和開封一指揮。中興,左右二指揮,在京。
武肅中興,在京師。
忠靖一指揮,開封,屬步軍。
奉化屬步軍,三指揮。中興有揀中奉化,在奉化上。
勁武在京。
崇勝一指揮。中興有揀中崇勝,在崇勝上。
雄猛一指揮。
保甯中興有揀中保寧,在保寧上。
甯淮中興,在淮南。
捍江杭。
宣節中興,在寶慶、潭、永、武岡、郴、衡、全、桂陽、靖、道、沅。
效勇中興,江東、西。
保節中興,五指揮。
克甯中興,四川。
甯江中興立。一指揮。
清化中興,廣西。
牢城諸州,以待有罪配隸人。
崇節中興,杭、安吉、平江、江陰、常、嚴、鎮江、溫、慶元、台、婺、江東西。
開江中興,平江。
橫江中興,平江、杭。
甯節中興,台、福、甯國、建寧、靖。
清務中興,婺。
山場中興,婺。
效勇中興,隆興、撫、贛、建昌、興國、南安、袁、吉、臨江、甯國、南康。
靖安中興立。潭、永、常德。
靜江二指揮。
威果見禁軍。
雄略中興,四指揮。
澄海中興,武岡、全。
豐國監中興立。建寧。
駕綱中興立。
長運中興立。
修江中興,杭。
都作院中興,杭。
小作院中興立。杭。
清湖閘中興立。杭。
開湖司中興立。杭。
北城堰中光立。杭。
西河廣濟中興立。杭。
樓店務中興,杭。
長安堰閘中興立。杭。
秤鬥務中興立。杭。
壯城帥府望郡立之。
鼓角匠、船務中興,杭。
志第一百四十三兵四(鄉兵一)
○陝西保毅河北忠順河北陝西強人砦戶河北河東強壯河東陝西弓箭手河北等路弓箭社
鄉兵者,選自戶籍,或土民應募,在所團結訓練,以為防守之兵也。周廣順中,點秦州稅戶充保毅軍,宋因之。自建隆四年,分命使臣往關西道,令調發鄉兵赴慶州。咸平四年,令陝西系稅人戶家出一丁,號曰保毅,官給糧賜,使之分番戍守。五年,陝西緣邊丁壯充保毅者至六萬八千七百七十五人。七月,以募兵離去鄉土,有傷和氣,詔諸州點充強壯戶者,稅賦止令本州輸納,有司不得支移之。先是,河北忠烈、宣勇無人承替者,雖老疾不得停籍。至是,詔自今委無家業代替者,放令自便。自是以至天禧間,並、代廣銳老病之兵,雖非親屬而願代者聽。河北強壯,恐奪其農時,則以十月至正月旬休日召集而教閱之。忠烈、宣勇、廣銳之歸農而闕員者,並自京差補;戍於河上而歲月久遠者,則特為遷補;貧獨而無力召替者,則令逐處保明放停。
當是時,河北、河東有神銳、忠勇、強壯,河北有忠順、強人,陝西有保毅、砦戶、強人、強人弓手,河東、陝西有弓箭手,河北東、陝西有義勇,麟州有義兵,川陝有土丁、壯丁,荊湖南、北有弩手、土丁,廣南東、西有槍手、土丁,邕州有溪洞壯丁、土丁,廣南東、西有壯丁。
當仁宗時,神銳、忠勇、強壯久廢,忠順、保毅僅有存者。康定初,詔河北、河東添籍強壯,河北凡二十九萬三千,河東十四萬四千,皆以時訓練。自西師屢衄,正兵不足,乃籍陝西之民,三丁選一,以為鄉弓手。未幾,刺充保捷,為指揮一百八十五,分戍邊州。西師罷,多揀放焉。慶曆二年,籍河北強壯,得二十九萬五千,揀十之七為義勇,且籍民丁以補其不足。河東揀籍如河北法。
其後,議者論「義勇為河北伏兵,以時講習,無待儲廩,得古寓兵于農之意。惜其束於列郡,止以為城守之備。誠能令河北邢、冀二州分東西兩路,命二郡守分領,以時閱習,寇至,即兩路義勇翔集赴援,使其腹背受敵,則河北三十余所常伏銳兵矣」。朝廷下其議,河北帥臣李昭亮等議曰:「昔唐澤潞留後李抱真籍戶丁男,三選其一,農隙則分曹角射,歲終都試,以示賞罰,三年皆善射,舉部內得勁卒二萬。既無廩費,府庫益實,乃繕甲兵為戰具,遂雄視山東。是時,天下稱昭義步兵冠于諸軍,此近代之顯效,而或謂民兵只可城守,難備戰陣,非通論也。但當無事時,便分義勇為兩路,置官統領,以張用兵之勢,外使敵人疑而生謀,內亦搖動眾心,非計之得。姑令在所點集訓練,三二年間,武藝稍精,漸習行陣。遇有警,得將臣如抱真者統馭,制其陣隊,示以賞罰,何敵不可戰哉?至於部分佈列,量敵應機,系于臨時便宜,亦難預圖。況河北、河東皆邊州之地,自置義勇,州縣以時按閱,耳目已熟,行固無疑。」詔如所議。
治平元年,宰相韓琦言:「古者籍民為兵,數雖多而贍至薄。唐置府兵,最為近之,後廢不能複。今之義勇,河北幾十五萬,河東幾八萬,勇悍純實,出於天性,而有物力資產,父母妻子之所系,若稍加練簡,與唐府兵何異?陝西嘗刺弓手為保捷,河北、河東、陝西,皆控西北,事當一體。請于陝西諸州亦點義勇,止涅手背,一時不無小擾,終成長利。」天子納其言,乃遣籍陝西義勇,得十三萬八千四百六十五人。
是時,諫官司馬光累奏,謂:「陝西頃嘗籍鄉弓手,始諭以不去鄉里。既而涅為保捷正兵,遣戍邊州,其後不可用,遂汰為民,徒使一路騷然,而于國無補。且祖宗平一海內,曷嘗有義勇哉?自趙元昊反,諸將覆師相繼,終不能出一旅之眾,涉區脫之地。當是時,三路鄉兵數十萬,何嘗得一人之力?議者必曰:'河北、河東不用衣廩,得勝兵數十萬,閱教精熟,皆可以戰;又兵出民間,合于古制。'臣謂不然。彼數十萬者,虛數也;閱教精熟者,外貌也;兵出民間者,名與古同而實異。蓋州縣承朝廷之意,止求數多。閱教之日,觀者但見其旗號鮮明,鉦鼓備具,行列有序,進退有節,莫不以為真可以戰。殊不知彼猶聚戲,若遇敵,則瓦解星散,不知所之矣。古者兵出民間,耕桑所得,皆以衣食其家,故處則富足,出則精銳。今既賦斂農民粟帛以給正軍,又籍其身以為兵,是一家而給二家之事也。如此,民之財力安得不屈?臣愚以為河北、河東已刺之民,猶當放還,況陝西未刺之民乎?」帝弗聽。於是三路鄉兵,唯義勇為最盛。
熙甯以來,則尤重蕃兵、保甲之法,餘多承舊制。前史沿革,不復具述,取其有損益者著於篇。南渡而後,土宇雖不及前,而兵制多仍其故,凡其鄉兵、砦兵之可改者,皆附見焉。
陝西保毅開寶八年,發渭州平涼、潘原二縣民治城隍,因立為保毅弓箭手,分戍鎮砦。能自置馬,免役。逃、死,以親屬代,因周廣順舊制也。
咸平初,秦州極邊止置千人,分番守戍。上番人月給米六鬥,仲冬,賜指揮使至副都頭紫綾綿袍,十將以下皂綾袍。五年,點陝西沿邊丁壯充保毅,凡得六萬八千人。給資糧,與正兵同戍邊郡。
慶曆初,詔悉刺為保捷軍,唯秦州增置及三千人,環、慶、保安亦各籍置。是時,諸州總六千五百十八人,為指揮三十一。
皇祐五年,涇原都總管程戡上言:「陝西保毅,近歲止給役州縣,無複責以武技。自黥刺為保捷,而家猶不免於保毅之籍,或折賣田產,而得產者以分數助役。今秦州僅三千人,久廢農業,請罷遣。」詔自今敢私役者,計傭坐之。治平初,詔置保毅田承名額者,悉揀刺以為義勇。熙寧四年,詔廢其軍。
環慶砦戶、強人弓手,九年,詔如禁軍法,上其籍,隸于馬軍司,廩給視中禁軍。
河北忠順自太宗朝以瀛、莫、雄、霸州、乾甯、順安、保定軍置忠順,凡三千人,分番巡徼,隸沿邊戰棹巡檢司。自十月悉上,人給糧二升,至二月輪半營農。慶曆七年,夏竦建議與正兵參戍。八年,以水沴,多逋亡者,權益正兵代其闕額。皇祐四年,權放業農,後不復補。
河北陝西強人、砦戶、強人弓手名號不一。咸平四年,募河北民諳契丹道路、勇銳可為間伺者充強人,置都頭、指揮使。無事散處田野,寇至追集,給器甲、口糧、食錢,遣出塞偷斫賊壘,能斬首級、奪馬者如賞格。虜獲財畜皆畀之。慶曆二年,環州亦募,涅手背,自備戎械並馬,置押官、甲頭、隊長,戶四等以下免役,上番防守,月給奉廩。三年,涇原路被邊城砦悉置。
環、慶二州複有砦戶,康定中,以沿邊弓手涅手背充,有警召集防戍,與保毅弓手同。
大順城、西谷砦有強人弓手,天禧、慶曆間募置,番戍為巡徼斥候,日給糧。人賦田八十畝,能自備馬者益賦四十畝。遇防秋,官給器甲,下番隨軍訓練。為指揮六。
河北、河東強壯五代時,瀛、霸諸州已置。咸平三年,詔河北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為強壯。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百人為都,置正、副都頭二人、節級四人。所在置籍,擇善騎射者第補校長,聽自置馬,勝甲者蠲其戶役。五年,募其勇敢,團結附大軍為柵,官給鎧甲。景德元年,遣使分詣河北、河東集強壯,借庫兵給糧訓練,非緣邊即分番迭教,寇至悉集守城,寇退營農。
至康定初,州縣不復閱習,其籍多亡。乃詔二路選補,增其數,為伍保,迭糾遊惰及作奸者。二十五人為團,置押官;四團為都,置正、副都頭各一人;五都為指揮,置指揮使,各以階級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他戶代之。歲正月,縣以籍上州,州以籍奏兵部,按舉不如法者。慶曆二年,悉揀以為義勇,不預者釋之,而存其籍,以備守葺城池。而河東強壯自此浸廢矣。
其募于河北者,舊給塘泊河淤之田,力不足以耕,重苦番教,應募者寡。熙寧七年罷之,以其田募民耕,戶兩頃,蠲其賦,以為保甲。
河東、陝西弓箭手周廣順初,鎮州諸縣,十戶取材勇者一人為之,餘九戶資以器甲芻糧。建隆二年,詔釋之,凡一千四百人。
景德二年,鎮戎軍曹瑋言:「有邊民應募為弓箭手者,請給以閒田,蠲其徭賦,有警,可參正兵為前鋒,而官無資糧戎械之費。」詔:「人給田二頃,出甲士一人,及三頃者出戰馬一匹。設堡戍,列部伍,補指揮使以下,據兵有功勞者,亦補軍都指揮使,置巡檢以統之。」其後,鄜延、環慶、涇原並河東州軍亦各募置。
慶曆中,諸路總三萬二千四百七十四人,為指揮一百九十二。是時,河東都轉運使歐陽修言:「代州、岢嵐、寧化、火山軍被邊地幾二三萬頃,請募人墾種,充弓箭手。」詔宣撫使范仲淹議,以為便。遂以岢嵐軍北草城川禁地募人拒敵界十裏外占耕,得二千餘戶,歲輸租數萬斛,自備弓馬,涅手背為弓箭手。既以並州明鎬沮議而止。
至和二年,韓琦奏訂鎬議非是,曰:「昔潘美患契丹數入寇,遂驅旁邊耕民內徙,苟免一時失備之咎。其後契丹講和,因循不復許人複業,遂名禁地,歲久為戎人侵耕,漸失疆界。今代州、寧化軍有禁地萬頃,請如草城川募弓箭手,可得四千餘戶。」下並州富弼議。弼請如琦奏。詔具為條,視山坡川原均給,人二頃;其租秋一輸,川地畝五升,阪原地畝三升,毋折變科徭。仍指揮即山險為屋,以便居止,備征防,無得擅役。
先是,麟、府、豐州亦以閒田募置,人給屋,貸口糧二石,而德順軍靜邊砦壕外弓箭手尤為勁勇。夏人利其地,數來爭占,朝廷為築堡戍守。至治平末,河東七州軍弓箭手總七千五百人,陝西十州軍並砦戶總四萬六千三百人。先是,康定元年,詔麟、府州募歸業人增補義軍,俾耕本戶故地而免其稅租。其制與弓箭手略同,而不給田。
熙寧二年,兵部上河東七郡舊籍七千五、今籍七千,陝西十郡並砦戶舊籍四萬六千三百,今唯秦鳳有砦戶。
三年,秦鳳路經略使李師中言:「前年築熟羊等堡,募蕃部獻地,置弓箭手。迄今三年,所募非良民,初未嘗團結訓練,竭力田事。今當置屯列堡,為戰守計。置屯之法,百人為屯,授田於旁塞堡,將校領農事,休即教武技。其牛具、農器、旗鼓之屬並官予。置堡之法,諸屯並力,自近及遠築為堡以備寇至,寇退則悉出掩擊。」從之。
五年,趙禼為鄜延路,以其地萬五千九百頃,募漢、蕃弓箭手四千九百人。帝嘉其能省募兵之費,褒賞之。六年,禼言新募弓箭手頗習武技,請更番代正兵歸京師。詔審度之。十月,詔熙河路以公田募弓箭手,其旁塞民強勇願自占田,出租賦,聯保伍,或義勇願應募,或民戶願受蕃部地者聽。
七年正月,帶禦器械王中正詣熙河路,以土田募弓箭手。所募人毋拘路分遠近,不依常格,差官召募,仍親提舉。三月,王韶言:「河州近城川地招漢弓箭手外,其山坡地招蕃弓箭手,人給地一頃,蕃官兩頃,大蕃官三頃。仍募漢弓箭手等為甲頭,候招及人數,補節級人員,與蕃官同管勾。自來出軍,多為漢兵盜殺蕃兵,以為首功。今蕃兵各願于左耳前刺'蕃兵'字。」從之。十月,中書條例司乞五路弓箭手、砦戶,除防拓、巡警及緩急事許差發外,若修城諸役,即申經略安撫、鈐轄司。其有擅差發及科配、和雇者,並科違制之罪。從之。其夔州路義軍、廣南槍手土丁峒丁、湖南弩手、福建鄉丁槍手,依此法。
八年,詔涇原路七駐泊就糧上下番正兵、弓箭手、蕃兵約七萬餘人分為五將,別置熙河策應將副。十年,知延州呂惠卿言:「自熙寧五年,招到弓箭手,只是權行差補,未曾團定指揮。本司見將本路團結將分團成指揮都分,置立將校統轄,即于臨時易為勾集。」從之。
元豐二年,計議措置邊防所言,以涇原路正兵、漢蕃弓箭手為十一將,分駐諸州。從之。
三年,詔:「凡弓箭手兵騎各以五十人為隊,置引戰、旗頭、左右傔旗,及以本屬酋首將校為擁隊,並如正軍法。蕃捉生、蕃敢勇、山河戶亦如之。凡募弓箭手、蕃捉生、強人、山河戶,不以等樣,第募有保任、年十七已上、弓射七鬥、任負帶者。鄜延路新舊蕃捉生、環慶路強人、諸路漢弓箭手、鄜延路歸明界保毅蕃戶弓箭手,皆涅於手背。」
四年,涇原路經略司言:「本路弓箭手闕地九千七百頃,渭州隴山一帶川原陂地四千餘頃,可募弓箭手二千餘人,或不願應募,乞收其地入官。」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乞依熙河舊例,許涇原、秦鳳路、環慶及熙河路弓箭手投換,仍帶舊戶田土,耕種二年,即收入官,別招弓箭手。」皆從之。
五年正月,鄜延路經略司乞以新收復米脂、吳堡、義合、細浮圖、塞門五砦地置漢蕃弓箭手,及春耕種,其約束補職,並用舊條。從之。二月,詔提舉熙河等路弓箭手、營田、蕃部共為一司,隸涇原路制置司。四月,詔:「蕃弓箭手陣亡,依漢弓箭手給賻。弓箭手出戰,因傷及病羸不能自還者,並依軍例賜其家。」七月,提舉熙河路弓箭手營田蕃部司康識、兼提舉舉營田張大寧言:「乞應新收復地差官分畫經界,選知農事廂軍耕佃,頃一人。其部押人員、節級及雇助人工歲入賞罰,並用熙河官莊法。余並招弓箭手營田,每五十頃為一營,差諳農事官一員幹當。」從之。
六年,鄜延路經略司言:「弓箭手於近裏縣置田兩處,立戶及四丁已上,乞取一丁為保甲,一丁為弓箭手,有二丁至三丁,即且令充弓箭手。」詔保甲願充弓箭手者聽,其見充弓箭手與當丁役,毋得退就保甲,陝西、河東亦如之。
八年,詔罷秦鳳路置場集教弓箭手,令經略司講求土人習教所宜立法。
元祐元年,詔罷提舉熙河等路弓箭營田蕃部司。三年,兵部言:「涇原路隴山一帶系官地,例為人侵冒,略無色役。非自朝廷置局招置摽撥,無以杜絕奸弊。」從之。其後,殿前司副都指揮使劉昌祚奏根括隴山地凡一萬九百九十頃,招置弓箭手人馬凡五千二百六十一,賜敕書獎諭。四年,詔將隴山一帶弓箭手人馬別置一將管幹,仍以涇原路第十二將為名。五年,詔戶部遣官往熙河蘭岷路代孫路措置弓箭手土田。
紹聖元年,樞密院言:「熙河蘭岷路經略司奏,本路弓箭手,自展置以來,累經戰鬥,內有戰功補三班差使已上之人,欲並遣歸所屬差使,仍以其地令親屬承刺,如無,即別召人承之。」三年正月,詔:「自今漢蕃人互投弓箭手者,官司不得收刺,違者杖一百。」五月,詔在京府界、諸路馬軍槍手並改充弓箭手,兼習蕃槍。四年,詔張詢、巴宜專根括安西、金城膏腴地頃畝,可以招置弓箭手若干人,具團結以聞。
元符元年二月,樞密院言:「鐘傳奏,近往涇原與章楶講究進築天都山、南牟等處。今相度如展置青南訥心,須置一將。乞權于熙、秦兩路輟那。新城內土田並招弓箭手,仍置提舉官二員。熙、秦兩路弓箭手,每指揮以三百人為額,乞作二十指揮招置,不一二年間,須得數千民兵,以充武備。」從之。七月,詔:「陝西、河東路新城砦合招弓箭手投換。其元祐八年四月不得招他路弓箭手指揮勿用。」三年,提舉涇原路弓箭手安師文知涇州,罷提舉弓箭手司。
崇甯元年九月,樞密院勘會:「陝西五路並河東,自紹聖開斥以來,疆土至廣,遠者數百里,近者不減百里,罷兵以來,未曾措置。田多膏腴,雖累降詔置弓箭手,類多貧乏,或致逃走。州縣鎮砦汙吏豪民冒占沃壤,利不及于平民,且並緣舊疆,侵佔新土。今遣官分往逐路提舉措置,應緣新疆土田,分定腴瘠,招置弓箭手,推行新降條法。舊弓箭手如願出佃新疆,亦仰相度施行。」詔湯景仁河東路,董采秦鳳路,陶節夫環慶路,安師文鄜延路,並提舉弓箭手。元符三年罷提舉司,今複置。
崇寧二年十一月,安師文奏:「據權通判德順軍事盧逢原申,根括打量出四將地分管下五砦、新占舊邊壕外地共四萬八千七百三十一頃有奇,乞特賜優賞。」詔安師文特授左朝議大夫,差遣如故;盧逢原特授朝請郎。
二年九月,熙河路都轉運使鄭僅奉詔相度措置熙河新疆邊防利害,僅奏:「朝廷給田養漢蕃弓箭手,本以藩扞邊面,使顧慮家產,人自為力。今拓境益遠,熙、秦漢蕃弓箭手乃在腹裏,理合移出。然人情重遷,乞且家選一丁,官給口糧,團成耕夫使佃官莊。遇成熟日,除糧種外,半入官,半給耕夫,候稍成次第,聽其所便。」從之。
五年三月,趙挺之言:「湟、鄯之複,歲費朝廷供億一千五百余萬。鄭僅初建官莊之議,朝廷令會計其歲入,凡五莊之入,乃能支一莊之費。蓋鄯、湟乃西蕃之二小國,湟州謂之邈川,鄯州謂之青唐,與河南本為三國,其地濱河,多沃壤。昔三國分據時,民之供輸于其國厚,而又每族各有酋長以統領之,皆衣食贍足,取於所屬之民。自朝廷收復以來,名為使蕃民各占舊地以居,其實屢更戰鬥,殺戮竄逐,所存無幾。今兵將官、帥臣、知州多召閑民以居,貪冒者或受金乃與之地,又私取其羊馬駝畜,然無一毫租賦供官。若以昔輸於三國者百分之一入于縣官,即湟州資費有餘矣。」帝深然之。
翌日,知樞密院張康國入見,力言不可使新民出租,恐致擾動眾情;且言蕃民既刺手背為兵,安可更出租賦。帝因宣諭:「新民不可搖動,兼已令多招弓箭手矣。」廷之奏:「弓箭手,官給以地而不出租,此中國法也。若蕃兵,則其舊俗既輸納供億之物,出戰又人皆為兵,非弓箭手之比。今朝廷所費不貲,經營數年,得此西蕃之地,若無一毫之入,而官吏、戍卒饋餉之費皆出於朝廷,何計之拙也!」帝曰:「已令姚雄經畫。」時累詔令雄括空閒地,召人耕墾出課,故深以挺之所奏為然。挺之又雲:「鄯、湟之複,羌人屢叛,溪撦羅撒走降夏國,夏國納之,時時寇邊,兵不解嚴而饋運極艱。和糴入粟,鄯州以每石價至七十貫,湟州五十餘貫。蓋倉場利於客人入中乞取,而官吏利於請給斛鬥,中官獲利百倍,人人皆富。是以上下相蒙,而為朝廷之害。」
熙寧三年,熙河運司以歲計不足,乞以官茶博糴,每茶三斤易粟一斛,其利甚博。朝廷謂茶馬司本以博馬,不可以博糴,于茶馬司歲額外,增買川茶兩倍茶,朝廷別出錢二百萬給之,令提刑司封樁。又令茶馬官程之邵兼領轉運使,由是數歲邊用粗足。及挺之再相,熙河漕司屢申以軍糧不足為急,乃令會去年拋降錢數共一千一百萬馱,一馱價直三千至四十千,二百馱所轉不可勝計,今年已降撥銀、錢、絹等共九百萬,乃令更支兩倍茶一百萬馱。張康國同進呈,得旨,乃密檢元豐以來茶惟用博馬指揮以進。然康國不知兩倍茶自非博馬之數,而何執中、鄧洵武雜然和之。由是兩倍茶更不支給,而鄯、湟兵費不給矣。
七年,詔:「邊地廣而耕墾未至,膏腴荒閑,芻粟翔踴,歲糴本不貲。昨累降指揮,令涇原路經略司與提舉弓箭手司措置,召人開墾,以助塞下積粟,為備邊無窮之利。訪聞提舉弓箭手司與經略司執見不同,措置議論,不務和協。其提舉涇原路弓箭手錢歸善可罷。」
大觀三年二月,臣僚言:「自複西寧州,饋給每多,而儲積未廣,買價數增,市物隨踴,地利不辟,兵籍不敷,蓋招置之術失講,勸利之法未興也。乞委帥臣、監司講求,或募或招,何為而可足弓箭手之數,以期於不闕;或拘或誘,何為而使蕃部著業而責以耕耘。田既墾則穀自盈,募既充而兵益振,是收班超之功,盡充國之利也。」詔:「熙、河、洮、岷前後收復,歲月深久,得其地而未得其利,得其民而未得其用。地利不辟,兵籍不敷,歲仰朝廷供億,非持久之道。可令詳究本末,條畫來上。」
政和三年,秦鳳路經略安撫使何常奏:
自古行師用兵,或騎或步,率因地形。兵法曰:「蕃兵惟勁馬奔沖,漢兵惟強弩掎角。」蓋蕃長於馬,漢長於弩也。今則不然。西賊有山間部落謂之「步跋子」者,上下山坡,出入溪潤,最能逾高超遠,輕足善走。有平夏騎兵謂之「鐵鷂子」者,百里而走,千里而期,最能倏往忽來,若電擊雲飛。每于平原馳騁之處遇敵,則多用鐵鷂子以為沖冒奔突之兵;山谷深險之處遇敵,則多用步跋子以為擊刺掩襲之用。此西人步騎之長也。我諸路並塞之民,皆是弓箭手地分,平居以田獵騎射為能,緩急以追逐馳騁相尚。又沿邊土兵,習於山川,慣於馳驟。關東戍卒,多是硬弩手及摽牌手,不惟扞賊勁矢,亦可使賊馬驚潰。此中國步騎之利也。
至道中,王超、丁罕等討繼遷,是時馬上用弩,遇賊則萬弩齊發,賊不能措手足而遁。又元豐間,劉昌祚等趨靈州,賊眾守隘,官軍不能進。於是用牌子為先鋒,賊下馬臨官軍,其勢甚盛,昌祚等乃以牌子踢跳閃爍,振以響環,賊馬驚潰。若遇賊于山林險隘之處,先以牌子賊,次以勁弓強弩與神臂弓射賊先鋒,則矢不虛發,而皆穿心達臆矣。或遇賊于平原廣野之間,則馬上用弩攢射,可以一發而盡殪。兼牌子與馬上用弩,皆已試之效,不可不講。前所謂勁馬奔沖,強弩掎角,其利兩得之,而賊之步跋子與鐵鷂子皆不足破也。又步兵之中,必先擇其魁健材力之卒,皆用斬馬刀,別以一將統之,如唐李嗣業用陌刀法。遇鐵鷂子衝突,或掠我陣腳,或踐踏我步人,則用斬馬刀以進,是取勝之一奇也。
詔樞密院劄與諸路經略司。
四年,詔:「西羌久為邊患,乍叛乍服,譎詐不常。頃在先朝,使者在廷,猶或犯境。今植養積歲,屢饑久困,雖誓表已進,羌夷之性不保其往。修備禦於無事之時,戒不虞於萃聚之際,正在今日。可令陝西、河東路帥臣訓練兵伍,除治軍器,繕修樓櫓,收積芻糧,常若寇至。不可謂已進誓表,輒或弛怠,墮其奸謀。所有弓箭手、蕃兵,常令優恤,逃亡者可速招補,貧乏者亦令貸借。將佐偏裨,如或軟懦失職,具名以聞,或寇至失事,並行軍法。」
五年二月,詔:「陝西、河東逐路,自紹聖開拓邊疆以來,及西寧、湟、廓、洮州、積石等處新邊,各有包占良田,併合招置弓箭手,以為邊防籬落。至今累年,曠土尚多,應募人數未廣。蓋緣自罷專置提舉官隸屬經略司,事權不專,頗失措置。根括打量、催督開墾、理斷交侵等職事,盡在極邊,帥臣無由親到。即今夏人通貢,邊鄙安靜。若不乘此委官往來督責,多方招刺弓箭手墾辟閒田,補助邊計,以寬飛輓之勞,竊慮因循浸久,曠土愈多,銷耗民兵人額,有害邊防大計。兼提舉文臣玩習翰墨,多務安養,罕能沖冒寒暑。可令陝西、河東逐路,並複置提舉弓箭手司,仍各選差武臣一員充,理任、請給、恩數等並依提舉保甲條例施行。每路各置幹當公事使臣二員。仍每歲令樞密院取索逐路招到弓箭手並開墾過地土,比較優劣殿最,取旨黜陟。合措置事節,所差官條畫以聞。」
八月,樞密院言:「欲將近裏弓箭手地,但有爭訟侵冒之處,並行打量,庶幾杜絕侵冒之弊。」從之。是月,提舉河東路弓箭手司奏:「本司體訪得沿邊州軍逐處招置弓箭手,多將人戶舊用工開耕之地指射剗奪,其舊佃人遂至失業。且所出租,僅比佃戶五分之一,於公私俱不便。今欲將系官莊屯田已有人租佃及五年者,並不在招置弓箭手請射之限。其河東路察訪司初不以邊防民兵為重,姑息佃戶,致有此弊。欲乞應熙寧八年以前人戶租佃官田,並先取問佃人,如願投刺弓箭手,每出一丁,許依條給見佃田二頃五十畝充人馬地,若不願充弓箭手,及出丁外尚有請占不盡地土,即拘收入官。」從之。
十一月,邊防司奏:「據提舉熙河蘭湟路弓箭手何灌申:漢人買田常多,比緣打量,其人亦不自安,首陳已及一千餘頃。若招弓箭手,即可得五百人;若納租稅,每畝三鬥五升、草二束,一歲間亦可得米三萬五千石、草二十萬束。今相度欲將漢人置買到蕃部土田願為弓箭手者,兩頃已上刺一名,四頃已上刺兩名。如願者,依條立定租稅輸納。其巧為影占者,重為禁止。」從之。
七年三月,詔:「熙、河、鄯、湟自開拓以來,疆土雖廣而地利悉歸屬羌,官兵吏祿仰給縣官,不可為後計。仰本路帥臣相度,以錢糧茶彩或以羌人所嗜之物,與之貿易田土。田土既多,即招置弓箭手,入耕出戰,以固邊圉。」
宣和六年七月,詔:「已降處分,陝西昨因地震摧塌屋宇,因而死傷弓箭手,內合承襲人,速具保明聞奏。」
靖康元年二月,臣僚言:「陝西恃弓箭手為國藩籬,舊隸帥府,比年始置提舉弓箭手官,務取數多,自以為功。自是選練不精,遂使法制浸壞。欲乞詳酌,罷提舉官,以弓箭手複隸帥司,務求以振邊聲。」詔從之,河東路依此。四月,樞密院奏:「陝西、河東逐路漢弓箭手自來並給肥饒田,近年以來,多將舊人已給田分擘,招刺新人。蓋緣提舉官貪賞欺蔽,務要數多,妄行招刺,無以激勸。朝廷近已罷提舉官,今複隸帥司所轄,況當今邊事全藉民兵,若不早計,深慮誤事。」詔令陝西五路制置使錢蓋及陝西、河東逐路帥臣相度措置,將已分擘弓箭手田土,依舊改正撥還,所有新招到人別行給地,務要均濟。仍仰帥臣嚴切奉行。是月,徐處仁又奏,詔並送詳議司。
熙寧五年,涇原路經略司蔡挺言:「涇原勇敢三百四十四人,久不揀練,徒有虛名。臣委二將領季一點閱,校其騎射能否升除,補有功者以為隊長,募極塞博軍子嘗曆戰陣者補其闕。益募熟戶蕃部以為蕃勇敢,凡一千三百八十人,騎一千一百九十四匹,挽弓一石,馳逐擊刺如法。其有功者受勇敢下等奉,餘遇調發,則人給奉三百,益以芻糧。」詔諸路如挺言行之。
六年,樞密院言:「勇敢效用皆以材武應募從軍,廩食既優,戰馬戎械之具皆出公上,平時又得以家居,以勞效賞者凡四補而至借職,校弓箭手減十資,淹速相遠,甚非朝廷第功均賞之意。請自今河東、鄜延、秦鳳、環慶、熙河路各以三百,涇原路以五百為額。第一等步射弓一石一鬥,馬射九鬥,奉錢千;第二等以下遞減一鬥,奉七百至五百。季首閱試于經略司,射親及野戰中者有賞,全不中者削其奉,次季又不中者罷之。戰有功者以八等定賞:一、給公據,二、以為隊長,三、守闕軍將,四、軍將,五、殿侍,六、三班借差,七、差使,八、借職。其弓箭手有功,亦以八等定賞:一、押官,承局;二、將,虞候,十將;三、副兵馬使,軍使;四、副指揮使;五、都虞候;六、都指揮使;七、三班差使;八、借職。即以闕排連者次遷。
元豐三年,詔涇原路募勇敢如鄜延路,以百人為額。自是以後,蕃部益眾,而弓箭手多蕃兵矣。
弓箭社河北舊有之。熙寧三年十二月,知定州滕甫言:「河北州縣近山谷處,民間各有弓箭社及獵射人,習慣便利,與夷人無異。欲乞下本道逐州縣,並令募諸色公人及城郭鄉村百姓有武勇願習弓箭者,自為之社。每歲之春,長吏就閱試之。北人勁悍,緩急可用。」從之。
元祐八年十一月,知定州蘇軾言:
北邊久和,河朔無事。沿邊諸郡,軍政少馳,將驕卒惰,緩急恐不可用;武藝軍裝,皆不逮陝西、河東遠甚。雖據即目邊防事勢,三五年間必無警急,然居安慮危,有國之常,備事不素講,難以應變。臣觀祖宗以來,沿邊要害,屯聚重兵,止以壯國威而消敵謀,蓋所謂先聲後實,形格勢禁之道耳。若進取深入,交鋒兩陣,猶當雜用禁旅。至於平日保境,備禦小寇,即須專用極邊土人。此古今不易之論也。
晁錯與漢文帝畫備邊策,不過二事:其一曰徙遠方以實空虛,其二曰制邊縣以備敵國。寶元、慶曆中,趙元昊反,屯兵四十余萬,招刺宣毅、保捷二十五萬人,皆不得其用,卒無成功。范仲淹、劉{山成}、種世衡等專務整緝蕃漢熟戶、弓箭手,所以封殖其家、砥礪其人者非一道。藩籬既成,賊來無所得,故元昊複臣。今河朔西路被邊州軍,自澶淵講和以來,百姓自相團結為弓箭社,不論家業高下,戶出一人。又自相推擇家資武藝眾所服者為社頭、社副、錄事,謂之頭目。帶弓而鋤,佩劍而樵,出入山阪,飲食長技與敵國同。私立賞罰,嚴於官府,分番巡邏,鋪屋相望,若透漏北賊及本土強盜不獲,其當番人皆有重罰。遇其警急,擊鼓,頃刻可致千人。器甲鞍馬,常若寇至。蓋親戚墳墓所在,人自為戰,敵深畏之。先朝名臣帥定州者韓琦、龐籍,皆加意拊循其人,以為爪牙耳目之用,而籍又增損其約束賞罰。
熙寧六年,行保甲法,強壯、弓箭社並行廢罷。熙甯七年,應兩地供輸人戶,除元有弓箭社、強壯並義勇之類並依舊存留外,更不編排保甲。看詳上件兩次聖旨,除兩地供輸村分方許依舊置弓箭社,其餘併合廢罷。雖有上件指揮,公私相承,元不廢罷,只是令弓箭社兩丁以上人戶兼充保甲,以至逐捕本界及他盜賊,並皆驅使弓箭社人戶用命捉殺。見今州縣,全藉此等寅夜防拓,灼見弓箭社實為邊防要用,其勢決不可廢。但以兼充保甲之故,召集追呼,勞費失業,今雖名目俱存,責其實用,不逮往日。
臣竊謂陝西、河東弓箭手,官給良田,以備甲馬。今河朔沿邊弓箭社,皆是人戶祖業田產,官無絲毫之損,而捐軀捍邊,器甲鞍馬與陝西、河東無異,苦樂相遠,未盡其用。近日霸州文安縣及真定府北砦,皆有北賊驚劫人戶,捕盜官吏拱手相視,無如之何,以驗禁軍、弓手皆不得力。向使州縣逐處皆有弓箭社,人戶致命盡力,則北賊豈敢輕犯邊砦,如入無人之境?臣已戒飭本路將吏,申嚴賞罰,加意拊循其人,輒複拾用龐籍舊奏約束,稍加增損,別立條目。欲乞朝廷立法,少賜優異,明設賞罰,以示懲勸。今已密切取會到本路極邊定、保兩州、安肅、廣信、順安三軍邊面七縣一砦內管自來團結弓箭社五百八十八社,六百五十一火,共計三萬一千四百一十一人。若朝廷以為可行,立法之後,更敕將吏常加拊循,使三萬餘人分番晝夜巡邏,盜邊小寇來即擒獲,不至狃忄犬以生戎心。而事皆循舊,無所改作,敵不疑畏,無由生事,有利無害,較然可見。
奏凡兩上,皆不報。
政和六年,詔:「河北路有弓箭社縣分,已令解發異等。其逐路縣令佐,俟歲終教閱異等,帥司具優劣之最,各取旨賞罰,以為勸沮。仍具為令。」又高陽關路安撫司言:「大觀三年弓箭社人依《保甲法》、《政和保甲格》較最優劣,縣令各減展磨勘年有差。」詔依《保甲格》賞罰施行。
宣和七年二月,臣僚言:
往年西路提刑梁揚祖奏請勸誘民戶充弓箭社,繼下東路令仿西路例招誘。原立法之意,不過使鄉民自願入社者閱習武備,為禦賊之具爾。奈何邀功生事之人,唯以入社之民眾多為功,厚誣朝廷而斂怨於民,督責州縣急於星火,取五等之籍甲乙而次之,家至戶到,追胥迫脅。悉驅之入社,更無免者。法始行于西路,西路既已冒受厚賞,於是東路憲司前後論列,誕謾滋甚。近者東路之奏,數至二十四萬一千七百人,武藝優長者一十一萬六千,且雲比之西路僅多一倍。陛下灼知其不然,雖命帥臣與廉訪使者核實,彼安肯以實聞乎?今東路憲司官屬與登、淄兩州當職官,坐增秩者幾二十人,而縣令、佐不及焉。不知出入阡陌間勸誘者誰歟?此其誕謾可知矣。審如所奏,山東之寇,何累月淹時未見殄減哉?則其所奏二十四萬與十一萬,殆虛有名,不足以捍賊明矣!大抵因緣追擾,民不堪其勞,則老弱轉徙道路,強壯起為盜賊,此亦致寇之一端也。
近者仰煩陛下遣將出師,授以方略,又命近臣持詔撫諭,至於發內庫之藏,轉淮甸之粟以振給之,寬免其稅租,蕩宥其罪戾,丁寧纖悉,罔不曲盡。方將歸伏田畝,以為遷善遠罪之民,詎可以其所甚病擾之邪?且私有兵器,在律之禁甚嚴。三路保伍之法,雖于農隙以講武事,然猶事畢則兵器藏於官府。今弓箭社一切兵器,民皆自藏於家,不幾於借寇哉?望陛下斷自聖心,罷京東弓箭社之名,所藏兵器悉送之官,使民得免非時追呼迫脅之擾,以安其生。應兩路緣弓箭社推恩者並追奪改正,首議之人重賜黜責,後為奏請誕謾,亦乞特賜施行,庶幾群下悚懼,不敢妄進曲說,以肆其奸,實今日之先務也。
詔並依奏,梁揚祖落職,兵器並拘入官,弓箭社人依已降指揮放散。
志第一百四十四兵五(鄉兵二)
○河北河東陝西義勇陝西護塞川峽土丁荊湖義軍土丁弩手夔施黔思等處義軍土丁廣南西路土丁廣南東路槍手邕欽溪洞壯丁福建路槍仗手江南西路槍仗手蕃兵
河北、河東、陝西義勇慶曆二年,選河北、河東強壯並抄民丁涅手背為之。戶三等以上置弩一,當稅錢二千,三等以下官給。各營於其州,歲分兩番訓練,上番給奉廩,犯罪斷比廂軍,下番比強壯。
治平元年,詔陝西除商、虢二州,餘悉籍義勇。凡主戶三丁選一,六丁選二,九丁選三,年二十至三十材勇者充,止涅手背。以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副二人,正都頭三人,十將、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歲以十月番上,閱教一月而罷。又詔秦州成紀等六縣,有稅戶弓箭手、砦戶及四路正充保毅者,家六丁刺一,九丁刺二;有買保毅田承名額者,三丁刺一,六丁刺二,九丁刺三,悉以為義勇。是歲,詔秦、隴、儀、渭、涇、原、邠、寧、環、慶、鄜、延十二州義勇,遇召集防守,日給米二升,月給醬菜錢三百。蓋慶曆初,河北路總十八萬九千三十一人,河東路總七萬七千七十九人,陝西路治平初總十五萬六千八百七十三人。
熙甯初,樞密使呂公弼請以河北義勇每指揮揀少壯藝精者百人為上等,手背添刺「上等」字,旌別教閱,及數外藝優者亦籍之,俟有闕則補。從之。十二月,詔河北義勇,縣以歲閱;當閱於州者,宜分番,歲以一番;災傷當罷者聽旨。其以指揮分番者,大名府五十三為四番,真定、瀛、洺、邢、滄、定、冀、恩、趙、深、磁、相、博自三十九以及十二並為三番,德、祁、澶、棣、霸、濱、永靜、永寧、懷、衛、乾甯、莫、保、通利自十一以及四並為二番。九指揮已上者再分本番為三,教始十月,止十二月。六指揮已上者再分本番為二,教始十月,止十一月,終滿一月罷遣。
帝嘗問陳升之曰:「侯叔獻言義勇上番何如?」王安石曰:「此事似可為,但少須年歲間議之。」升之曰:「今募兵未已,且養上番義勇,則調度尤不易。」安石曰:「言募兵之害雖多,及用則患少,以民與兵為兩途故也。」十二月,帝言:「義勇可使分為四番出戍。」呂公弼曰:「須先省得募兵,乃可議此。」安石曰:「計每歲募兵死亡之數,乃以義勇補之可也。」陳升之欲令義勇以漸戍近州,安石曰:「陛下若欲變數百年募兵之弊,則宜果斷,詳立法制。不然,無補也。」帝以為然,曰:「須豫立定條法,不要宣佈,以漸推行可也。」兩府議上番,或以為一月,或以為一季,且令近戍,文彥博等又言難使遠戍,安石辯之甚力。
是月,兵部上陝西、河北、河東義勇數:陝西路二十六郡舊籍十五萬三千四百,益以環、慶、延州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總十五萬六千八百,為指揮三百二十一;河北三十三郡舊籍十八萬九千二百,今籍十八萬六千四百,為指揮四百三十;而河東二十郡,自慶曆後總七萬七千,為指揮一百五十九。凡三路義勇之兵,總四十二萬三千五百人。
三年七月,王安石進呈蔡挺乞以義勇為五番教閱事,帝患密院不肯措置,安石曰:「陛下誠欲行,則孰能禦?此在陛下也。」涇、渭、儀、原四州義勇萬五千人,舊止戍守,經略使蔡挺始令遇上番依諸軍結隊,分隸諸將。選藝精者遷補,給官馬,月廩、時帛、郊賞與正兵同,遂與正兵相參戰守。時土兵有闕,召募三千人。挺奏以義勇點刺累年,雖訓肄以時,而未施於征防,意可以案府兵遺法,俾之番戍,以補土兵闕。詔複問以措置遠近番之法。挺即條上,以四州義勇分五番,番三千人,防秋以八月十五日上,十月罷;防春以正月十五日上,三月罷,周而復始。詔從之,行之諸路。九月,秦鳳經略安撫司言:「保毅人數不曾揀充義勇,而其子孫轉易田土,分煙析姓,少有正身。乞令保毅軍已于丁數內揀刺充義勇者,與免承認保毅。」從之。十月,韓絳乞差著作佐郎呂大忠等赴宣撫司,以備提舉義勇,從之。是月,韓絳言:「今將義勇分為七路,延、丹、坊為一路,邠、寧、環、慶為一路,涇、原、儀、渭為一路,秦、隴為一路,陝、解、同、河中府為一路,階、成、鳳州、鳳翔府為一路,乾、耀、華、永興軍為一路。逐年將一州之數分為四番,緣邊四路十四州,每年秋冬合用一番屯戍;近裏三路十二州軍,即令依此立定番次,未得逐年差發,遇本處闕少正兵,即得勾抽或那往次邊守戍。」從之。十一月,判延州郭逵言:「陝西起發義勇赴緣邊戰守,今後並令自齎一月糗糧,折本戶稅賦。若不能自備,則就所發州軍預請口食一月。」從之。
十二月,司馬光上疏曰:
臣以不才,兼領長安一路十州兵民大柄。到官以來,伏見朝廷及宣撫等司指揮,分義勇作四番,欲令以次於緣邊戍守,選諸軍驍銳及募閭裏惡少以為奇兵,造乾糧、炒飯、布囊、力車以備饋運,悉取歲賜趙秉常之物散給緣邊諸路,又竭內地府庫甲兵財物以助之。且以永興一路言之,所發人馬,甲八千副,錢九萬貫,銀二萬三千兩,銀碗六千枚,其餘細瑣之物,不可勝數。動皆迫以軍期,上下相驅,急於星火。官吏狼狽,下民驚疑,皆雲國家將以來春大舉六師,長驅深入,以討秉常之罪。
臣以疏賤,不得預聞廟堂之議,未知茲事為虛為實。昨者親承德音,以為方今邊計,惟宜謹嚴守備。其入寇,則堅壁清野,使之來無所得,兵疲食盡,可以坐收其弊。臣退而思念,聖謀高遠,深得王者懷柔遠人之道,實天下之福。及到關中,乃見凡百處置,皆為出征調度。臣不知有司在外,不諭聖意,以致有此張惶,將陛下默運神算不令愚賤之臣得聞其實也?臣不勝惶惑,竊為陛下危之。況關中饑饉,十室九空,為賊盜者紛紛已多。縣官倉庫之積,所餘無幾,乃欲輕動大眾,橫挑猛獸,此臣之所大懼也。
伏望陛下深鑒安危之機,消之於未萌,杜之於未形。速下明詔撫諭關中之民以朝廷不為出征之計,其義勇更不分番于緣邊戍守,亦不選募奇兵。凡諸調發為饋運之具者悉令停罷,愛惜內地倉庫之儲,以備春深賙救饑窮之人。如此,豈惟生民之幸,亦社稷之福也。惟陛下裁察。
再言之甚力,於是永興一路獨得免。
四年,詔罷陝西路義勇差役。又詔罷陝西諸路提舉義勇官,委本屬州縣依舊分番教閱。
五年七月,命崇文院校書王安禮專一編修三路義勇條貫。是月,帝問王安石義勇事如何,安石曰:「宜先了河東一路。河東舊制,每年教一月,今令上番巡檢下半月或十日,人情無不悅。又以東兵萬人所費錢糧,且取一半或三分之二,依保甲養恤其人,即人情無不忻願者。」閏七月,執政同進呈河東保甲事,樞密院但欲為義勇、強壯,不別名保甲。王安石曰:「此非王安禮初議也。」帝曰:「今以三丁為義勇,兩丁為強壯,三丁遠戍,兩丁本州縣巡檢上番,此即王安禮所奏,但易保丁為強壯。人習強壯久,恐別名或致不安也。」安石曰:「義勇非單丁不替,強壯則皆第五等戶為之。又自置弓弩及箭寄官庫,須上教乃給。今以府界保甲法推之河東,蓋寬利之,非苦之也。」帝曰:「河東義勇、強壯,已成次第。今欲遣官修義勇強壯法,又別令人團集保甲如何?」安石曰:「義勇要見丁數,即須隱括,因團集保甲,即一動而兩業就。今既差官隱括義勇,又別差官團集保甲,即一事分為兩事,恐民不能無擾。」帝卒從安石議。彥博請令安石就中書一面施行此事。安石曰:「本為保甲,故中書預議。若止欲作義勇、強壯,即合令樞密院取旨施行。」帝曰:「此大事,須共議乃可。」是月,秦鳳路經略呂公弼乞從本司選差官,自十月初,擇諸州上番義勇材武者以為「上義勇」,免齎送芻糧之役。募養馬者為「有馬上義勇」,並免其本戶支移。從之。
六年九月,詔義勇人員、節級名闕,須因教閱排連遷補。十月,熙河路經略司言:乞許人投換義勇,以地給之,起立稅額。詔以官地招弓箭手,仍許近裏百姓壯勇者占射,依內地起稅,排保甲;即義勇願投充及民戶願受蕃部地者聽之。其頃畝令經略司以肥瘠定數。十一月,詔永興軍、河中府、陝、解、同、華、鄜、延、丹、坊、邠、寧、環、慶、耀十五州軍各依元刺義勇外,商、虢州、保安軍並止團成保甲。七年,詔義勇正身不許應募充刺,已應募者召人對替。
八年四月,詔韓琦等,曰:「河朔義勇民兵,置之歲久,耳目已熟,將校甚整,教習亦良。然團結保甲,一道紛然。義勇舊人十去其七,或撥入保甲,或放而歸農,得增數之虛名,破可用之成法,此又徒起契丹之疑也。」七月,詔應義勇家人投軍後,本戶余丁數少,合免義勇,並許投軍。十月,詔:「五路義勇每年赴州教,保甲赴縣教,並自十月至次年正月終。義勇不及十指揮、保甲不及十都者,自十二月起教,各據人數分定番次,教閱一月,不許拆破指揮、都保。其人數少處,只作一番、兩番,不須滿所教月分。其年已上番者,止教半月。」十二月,詔五路義勇並與保丁輪充及檢察盜賊,有違犯,依保丁法。
九年正月,詔義勇、保甲逐年遇閱日比試所習武藝,五路每州以二十分為率取一,分為五等,第一等解發。四月,詔:「河北西路義勇、保甲分三十六番,隨便近村分,於巡檢、縣尉下上番,半月一替。歲於農閒月,並下番人並令所轄巡檢、縣尉擇寬廣處聚教五日。」是月,兵部言:「舊條,義勇、保甲所習事藝以十分為率,弓不得過二分,槍刀共不得過二分,余並習弓弩。」詔槍手依舊專習外,刀牌手令兼習弓弩,仍頒樣下五路施行。九月,詔永興、秦鳳等路義勇,以主戶三丁以上充,不拘戶等。是年,諸路所管義勇:河北東路三萬六千二百一十八人,河北西路四萬五千七百六十六人,永興軍路八萬七千九百七十八人,秦鳳路三萬九千九百八十人,河東路三千五百九十五人,總二十四萬七千五百三十七人。
元豐二年,中書、樞密院請河北陝西義勇、保甲皆如諸軍誦教閱法。從之。三年,詔五路轉運、提舉官巡曆所至,按閱見教義勇、保甲,不如法者,牒提點刑獄司施行。四年,蒲宗孟言,乞開封府、五路義勇並改為保甲。自此以次行于諸路矣。此後義勇改為義勇保甲,載《保甲篇》。
陝西護塞慶曆元年,募土人熟山川道路蕃情、善騎射者涅臂充。二百人為指揮,自備戎械,就鄉閭習武技,季一集州閱教。無事放營農,月給鹽茗。有警召集防守,即廩給之,無出本路。
川峽土丁熙寧七年,經制瀘州夷事熊本募土丁五千人,入夷界捕戮水路大小四十六村,蕩平其地二百四十裏,募民墾耕,聯其夷屬以為保甲。元祐二年,瀘南沿邊安撫使司言:「請應瀘人因邊事補授班行,自備土丁子弟在本家地分防拓之人,更無廩給酬賞。若遇賊,臨時取旨。其敢邀功生事,重置於法。」從之。
政和六年,瀘南安撫使孫羲叟奏:「邊民冒法買夷人田,依法盡拘入官,招置土丁子弟。見招到二千四百餘人,欲令番上。」從之。
宣和四年,詔:「茂州、石泉軍舊管土丁子弟,番上守把,不諳射藝。其選施、黔兵善射者各五十人,分任教習,候精熟日遣回。」
荊湖路義軍土丁、弩手不見創置之始,北路辰、澧二州,南路全、邵、道、永四州皆置。蓋溪洞諸蠻,保據岩險,叛服不常,其控制須土人,故置是軍。皆選自戶籍,蠲免徭賦,番戍砦柵。大率安其風土,則罕嬰瘴毒。知其區落,則可制狡獪。其校長則有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軍頭、頭首、采斫招安頭首、十將、節級,皆敘功遷補,使相綜領。施之西南,實代王師,有禦侮之備,而無饋餉之勞。其後,荊南、歸、陝、鼎、郴、衡、桂陽亦置。
慶曆二年,北路總一萬九千四百人,南路總五千一百五十人。番戍諸砦,或以歲,或以季,或以月。上番人給口糧,有功遷補。自都副指揮使歲給綿袍、月給食錢,指揮使給食錢,副指揮使給紫大綾綿袍,都頭已上率有廩給。
熙甯元年,籍荊湖南、北路義軍凡一萬五千人,軍政如舊制。六年,諸路行保甲,司農寺請令全、邵二州土丁、弩手、弩團與本村土人共為保甲,以正、副指揮使兼充都副保正,以都頭、將虞候、頭首、都甲頭兼充保長,以左右節級、甲頭兼充小保長。番上則本鋪土丁、弩手、弩團等同為一保,其隔山嶺不及五大保者亦各置都保正一人。
元祐七年,選差邵州邵陽、武崗、新化等縣中等以下戶充土丁、弩手,與免科役,七年一替。排補將級,不拘替放年,分作兩番邊砦防拓,不得募人。凡上番,依禁軍例教閱武藝及專習木弩。如有私役,並論如《私役禁軍敕》。
紹聖二年,樞密院言:「荊湖南路安撫、轉運、提刑、常平司奏請,邵州管下緣邊堡砦置弩手一千四百人,乞依元豐六年詔,於五等戶輪差,並半年一替。其上番人如有故,許家人少壯有武藝者代充。」從之。
崇甯二年,荊湖南路安撫、鈐轄李閎言:「收復綏寧縣上堡裏、臨口砦,合用防拓弩手千人,乞于邵州邵陽、武岡兩縣中等以下戶選差,半年一替;遇上番,月支錢米;排補階級,自正副使而下至左右甲頭,依舊為七階;分兩番部轄,令邵州給帖。」從之。
政和七年,以辰、沅、澧等州更戍土丁與營田土丁名稱重壘,將兵馬都鈐轄司招填土丁改為鼎、澧路營田刀弩手。
重和元年,辰州招到刀弩手二千一百人,其官吏各轉官,減磨勘年有差。
宣和四年,靖州通道縣有邊警,詔添置刀弩手二千人。
夔州路義軍土丁、壯丁州縣籍稅戶充,或自溪洞歸投。分隸邊砦,習山川道路,遇蠻入寇,遣使襲討,官軍但據險策應之。其校長之名,隨州縣補置,所在不一。職級已上,冬賜綿袍,月給食鹽、米麥、鐵錢;其次紫綾綿袍,月給鹽米;其次月給米鹽而已,有功者以次遷。
施、黔、思三州義軍土丁,總隸都巡檢司。施州諸砦有義軍指揮使、把截將、砦將,並土丁總一千二百八十一人,壯丁六百六十九人。又有西路巡防殿侍兼義軍都指揮使、指揮使、都頭、十將、押番、砦將。黔州諸砦有義軍正副指揮使、兵馬使、都頭、砦將、把截將,並壯丁總千六百二十五人。思州、洪杜、彭水縣有義軍指揮使、巡檢將、砦將、科理、旁頭、把截、部轄將,並壯丁總千四百二十二人。
渝州懷化軍。溱州江津巴縣巡遏將,皆州縣調補。其戶下率有子弟、客丁,遇有寇警,一切責辦主戶。巡遏、把截將歲支料鹽,襖子須三年其地內無寇警乃給,有勞者增之。州縣籍土丁子弟並器械之數,使分地戍守。
嘉祐中,補涪州賓化縣夷人為義軍正都頭、副都頭、把截將、十將、小節級,月給鹽,有功以次遷,及三年無夷賊警擾,即給正副都頭紫小綾綿旋襴一。涪陵、武龍二縣巡遏將,砦一人,以物力戶充,免其役。其義軍土丁,歲以籍上樞密院。
廣南西路土丁嘉祐七年,籍稅戶應常役外五丁點一為之。凡得三萬九千八百人。分隊伍行陣,習槍、鏢排,冬初集州按閱。後遞歲州縣迭教,察視兵械。以防收刈,改用十一月教,一月罷。
熙寧七年,知桂州劉彝言:「舊制,宜、融、桂、邕、欽五郡土丁,成丁已上者皆籍之。既接蠻徼,自懼寇掠,守禦應援,不待驅策。而近制主戶自第四等以上,三取一以為土丁。而旁塞多非四等以上,若三丁籍一,則減舊丁十之七。余三分以為保丁,保丁多處內地,又俟其益習武事,則當蠲土丁之籍。恐邊備有闕,請如舊制便。」奏可。
元豐六年,廣西經略使熊本言:「宜州土丁七千餘人,緩急可用。欲令所屬編排,分作都分,除防盜外,緣邊有警,聽會合掩捕。」從之。
元符二年,廣西察訪司言:「桂、宜、融等用土丁緣邊防拓,差及單丁,乞差兩丁以上之家。」從之。
廣南東路槍手嘉祐六年,廣、惠、梅、潮、循五州以戶籍置,三等已上免身役,四等以下免戶役,歲以十月一日集縣閱教。治平元年,詔所在遣官按閱,一月罷,有闕即招補,不足,選本鄉有武技者充。
熙甯元年,詔廣州槍手十之三教弓弩手。是歲,會六郡槍手,為指揮四十一,總一萬四千七百有奇。三年,知廣州王靖言:「東路槍手,自至和初立為土丁之額,農隙肄業一月,乃古者寓兵于農之策也。然訓練勸獎之制未備,請比三路義勇軍政教法條上約束。」四年,知封州鄧中立請以本路未置槍手州縣,如廣、惠等五郡例置。奏可。六年,廣東駐泊楊從先言:「本路槍手萬四千,今為保甲,兩丁取一,得丁二十五萬,三丁取一,得丁十三萬。以少計之,猶十倍于槍手。願委路分都監二員,分提舉教閱。」詔司農寺定法以聞。其後,戶四等以上,有三丁者以一為之,每百人為一都,五都為一指揮。自十一月至二月,月輪一番閱習,凡三日一試,擇其技優者先遣之。七年,詔廣南東西路舊槍手、土丁戶依河北、陝西義勇法,三丁選一,余州無槍手、土丁者勿置。九年,兵部言:「廣、惠、循、潮、南恩五郡槍手,請籍主戶第四等以上壯丁,毋過舊額一萬四千,餘以為保甲。」奏可。
元豐二年,詔:廣、惠、潮、封、康、端、南恩七州皆並邊,外接蠻徼,宜依西路保甲教習武藝。時又詔虔州槍仗手以千五百,撫州、建昌軍鄉丁、關軍、槍仗手各以千七百為額。監司以農隙按閱武藝,如廣東制。
邕、欽溪洞壯丁治平二年,廣南西路安撫司集左、右兩江四十五溪洞知州、洞將,各占鄰迭為救應,仍籍壯丁,補校長,給以旗號。峒以三十人為一甲,置節級,五甲置都頭,十甲置指揮使,五十甲置都指揮使,總四萬四千五百人,以為定額。各置戎械,遇有寇警召集之,二年一閱,察視戎械。有老病並物故名闕,選少壯者填,三歲一上。
熙寧中,王安石言:「募兵未可全罷,民兵則可漸複,至於二廣,尤不可緩。今中國募禁軍往戍南方多死,害于仁政。陛下誠移軍職所得官十二三,鼓舞百姓豪傑,使趨為兵,則事甚易成。」於是,蘇緘請訓練二廣洞丁。舊制,一歲教兩月。安石曰:「訓練之法,當什伍其人,拔其材武之士以為什百之長。自首領以下,各以祿利勸獎,使自勤于閱習,即事藝可成,部分可立,緩急可用。」六年,廣南西路經略沈起言:「邕州五十一郡峒丁,凡四萬五千二百。請行保甲,給戎械,教陣隊。藝出眾者,依府界推恩補授。」奏可。
九年,趙禼征交阯,入辭,帝諭以「用峒丁之法,當先誘以實利,然後可以使人。甘言虛辭,豈能責其效命?比鄜延集教蕃兵,賴卿有以制之,使輕罪可決,重罪可誅。違西夏則其禍遠,違帥臣則其禍速,合於兵法'畏我不畏敵'之義,故能責其效命。王師之南,卿宜選募勁兵數千,擇梟將領之,以脅諸峒,諭以大兵將至,從我者有賞,其不從者按族誅之。兵威既振,先脅右江,右江既附,複脅左江,兩江附則諸蠻無不附者。然後以攻交人劉紀巢穴,甚非難也。郭逵性吝嗇,卿宜諭以朝廷兵費無所惜,逵複事崖岸,不通下情,將佐莫敢言者,卿至彼,以朕語詔之。」
十年,樞密院請:「邕、欽峒丁委經略司提舉,同巡檢總蒞訓練之事,一委分接。歲終上藝優者,與其酋首第受賞。五人為保,五保為隊。第為三等:軍功武藝出眾為上,蠲其徭役;人材矯捷為中,蠲其科配;餘為下。邊盜發則酋長相報,率族眾以捍寇。」十二月,詔邕、欽丁壯自備戎械,貧者假以官錢,金鼓旗幟官給,間歲大閱,畢則斂藏之。
元豐元年,經略司請集兩江峒丁為指揮,權補將校。奏可。二年,廣西經略司言:「團結邕、欽峒丁為指揮一百七十五,籍武藝上等一萬三千六百七人。」詔下諸臣獻議措置峒丁事,付曾布參酌損益,創為規畫,務令詳盡,便於施行。布乃請令鎮砦監押、砦主同管轄兵甲使臣與巡檢等,分定州峒總制,立賞罰懲勸。增置都巡檢使兩員,分提舉。及增首領丁壯,歲閱之,以武藝絕倫者聞,量材補授。詔增都巡檢使二員,餘下熊本擇其可者施行之。
五年,詔:「廣南保甲如戎、瀘故事,自置裹頭無刃槍、竹標排、木弓刀、蒿矢等習武技,遇捕盜則官給器械。
六年,詔樞密承旨司講議廣西峒丁如開封府界保甲集教、團教法。是年,提點廣西路刑獄彭次雲言:「邕苦瘴癘,請量留兵更戍,余用峒丁,以季月番上,給禁軍錢糧。」詔許彥先度之,彥先等言:「若盡以代正兵,恐妨農。請計戍兵三之一代以峒丁,季輪二千赴邕州肄習武事。」從之。
大觀二年,詔:「熙甯團集左、右江峒丁十餘萬眾,自廣以西賴以防守。今又二十萬眾來歸。已令張莊依左、右江例相度聞奏。尚慮有司不知先務,措置滅裂,今條畫行下其所修法,入熙河蘭湟、秦鳳路敕遵行之。」
福建路槍仗手元豐元年,轉運使蹇周輔言:「廖恩為盜,以槍仗手捕殺,乃有冒槍仗手之名,乘賊勢驚擾村落,患有甚于廖恩者。」詔犯者特加刺配。周輔請額定槍仗手人數,歲集閱之。下其章兵部。兵部請依保甲法編排,罷舊法,以隸提刑司。居相近者五人為小保,保有長,五小保為一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副保正。具教閱、捕盜賊、食直等令頒焉。總一萬二百人有奇,以歲之農隙,部使者分閱,依弓手法賞之。二年,立法,聽自置兵械寄於官,遇捕盜乃給,數外置者從私有法。
元祐元年,禦史上官均言:「福建路往年因寇盜召募槍手,多至數百人,少不下一二百人。每歲監司親至按試犒賞,比至閱視,其老弱不閑武技者十七八。監司所至,多先期呼集。既至,往往代名充數,冒受支賞,徒有呼集之勞,而無校試之實。欲乞重行考核,不必充滿舊數,庶幾得實。」
靖康元年,臣僚言:「天下步兵之精,無如福建路槍仗手,出入輕捷,馭得其術,一可當十。乞選官前去召募。」從之。
江南西路槍仗手熙寧七年,詔籍虔、汀、漳三州鄉丁、槍手等,以制置盜賊司言三州壤界嶺外,民喜販鹽且為盜,非土人不能制故也。
元豐二年,詔虔州槍仗手千五百三十六人,撫州、建昌軍鄉丁、關軍、槍仗手各千七百七十八人為定額。每歲農隙,輪監司、提舉司官案閱武藝,以備奸盜。從前江西轉運副使蔣之奇請也。
宣和三年,兵部言:「近因江西漕臣謂本路槍仗手,元豐七年以八千三十五人為額,至元祐中減罷七千一百四十二人,元符間雖嘗增立人數,比之元額猶減其七。乞詔諸路監司、帥臣並遵熙寧舊制補足元額。」從之。
蕃兵者,具籍塞下內屬諸部落,團結以為藩籬之兵也。西北邊羌戎,種落不相統一,保塞者謂之熟戶,餘謂之生戶。陝西則秦鳳、涇原、環慶、鄜延,河東則石、隰、麟、府。其大首領為都軍主,百帳以上為軍主,其次為副軍主、都虞候、指揮使、副兵馬使,以功次補者為刺史、諸衛將軍、諸司使、副使、承制、崇班供奉官至殿侍。其充本族巡檢者,奉同正員,月添支錢十五千,米麵傔馬有差。刺史、諸衛將軍請給,同蕃官例。首領補軍職者,月奉錢自三千至三百,又歲給冬服綿袍凡七種,紫綾三種。十將而下皆給田土。
康定初,趙元昊反,先破金明砦,殺李士彬父子。蕃部既潰,乃破塞門、安遠砦,圍延州。二年,陝西體量安撫使王堯臣言:「涇原路熟戶萬四百七十余帳之首領,各有職名。曹瑋帥本路,威令明著,嘗用之以平西羌。其後,守將失於撫馭,浸成驕黠。自元昊反,鎮戎軍及渭州山外皆被侵擾,近界熟戶亦遭殺掠。蕃族之情,最重酬賽,因其釁隙而激怒之,可複得其用。請遣人募首領願效用者,籍姓名及士馬之數。數及千人,聽自推有謀勇者授班行及巡檢職名,使將領出境。破蕩生戶所獲財畜,官勿檢核。得首級及傷者給賞,仍依本族職名遷補增奉。」詔如所請。
慶曆二年,知青澗城種世衡奏:募蕃兵五千,涅右手虎口為「忠勇」字,隸折馬山族。言者因請募熟戶,給以禁軍廩賜使戍邊。悉罷正兵。下四路安撫使儀,環慶路范仲淹言:「熟戶戀土田,護老弱、牛羊,遇賊力戰,可以藩蔽漢戶,而不可倚為正兵。大率蕃情黠詐,畏強淩弱,常有以制之則服從可用,如倚為正兵必至驕蹇。又今蕃部都虞候至副兵馬使奉錢止七百,悉無衣廩,若長行遽得禁兵奉給,則蕃官必生徼望。況歲罕見敵,何用長與廩給?且錢入熟戶,蕃部資市羊馬、青鹽轉入河西,亦非策也。若遇有警,旋以金帛募勇猛,為便。」議遂格。
治平二年,詔陝西四路駐泊鈐轄秦鳳梁寔、涇原李若愚、環慶王昭明、鄜延韓則順各管勾本路蕃部,團結強人、壯馬,預為經畫,寇至則老弱各有保存之所。仍諭寔等往來蕃帳,受其牒訴,伸其屈抑,察其反側者羈縻之,勿令猜阻以萌釁隙。實等至蕃部召首領,稱詔犒勞,齎以金帛;籍城砦兵馬,計族望大小,分隊伍,給旗幟,使各繕堡壘,人置器甲,以備調發。仍約:如令下不集,押隊首領以軍法從事。自治平四年以後,蕃部族帳益多,而撫禦團結之制益密,故別附於其後雲:
鄜延路:軍、城、堡、砦十,蕃兵一萬四千五百九十五,官馬二千三百八十二,強人六千五百四十八,壯馬八百十。永平砦,東路都巡檢所領八族,兵一千七百五十四、馬四百九。青澗城,二族,兵四千五百十、馬七百三十四。隴安砦,鬼魁等九族,兵五百九十九、馬一百二十九。西路德靖砦,同都巡檢所領揭家等八族,兵一千一百一十四、馬一百五十。安定堡,東路都巡檢所領十六族,兵一千九百八十九、馬四百六十。保安軍,兩族,兵三百六十一、馬五十。德靖砦,西路同都巡檢所領二十族,兵七千八百五、馬八百七十七。又小胡等十九族,兵六千九百五十六、馬七百二十五。保安軍,北都巡檢所領厥七等九族,兵一千四百四十一、馬一百六十七。園林堡,兩族,兵八百二十二、馬九十三。肅戎軍,卞移等八族,兵七百四十八、馬一百二十三。
涇原路:鎮、砦、城、堡二十一,強人一萬二千四百六十六,壯馬四千五百八十六,為一百十甲,總五百五隊。新城鎮,四族,總兵馬三百四十一,為十六隊。截原砦,六族,總兵馬五百九十六,為六甲二十隊。平安砦,十一族,總兵馬二千三百八十四,為十甲四十六隊。開邊砦,十八族,總兵馬一千二百五十四,為九甲四十四隊。新門砦,十二族,總兵馬一千七十三,為三甲二十八隊。西壕砦,三族,總兵馬四百五十四,為四甲二十隊。柳泉鎮,十二族,總兵馬九百八十六,為七甲三十一隊。綏甯、海寧砦,四族,總兵馬七百八十八,為四十甲三十二隊。靖安砦,四族,總兵馬一千九百八十二,為四甲五十九隊。瓦亭砦,四族,總兵馬五百九十一,為四甲十九隊。安國鎮,五族,總兵馬六百三十四,為五甲二十二隊。耀武鎮,一族,總兵馬三十二,為一隊。新砦,兩族,總兵馬一百九。東山砦,四族,總兵馬二百二,為四甲九隊。彭陽城,三族,總兵馬一百八十四,為六甲十二隊。德順軍,強人三千六百七十六,壯馬二千四百八十五,為三十六甲一百三十五隊。本軍二十一族,總兵馬二千五百二,為三十六隊。隆德砦,七族,總兵馬二百五十六,為一十七甲十九隊。靜邊砦,二十四族,總兵馬一千八百七,為三十六隊。水洛城,十九族,總兵馬一千三百五十四,為十九甲三十八隊。通邊砦,五族,總兵馬一百七十六,為三隊。
環慶路:鎮、砦二十八,強人三萬一千七百二十三,壯馬三千四百九十五,總一千一百八十二隊。安塞砦,四族,強人三百五十一,壯馬三十,為十六隊。洪德砦,二族,強人二百七十三,壯馬五十三,為十隊。肅遠砦,三族,強人一千五百五十九,壯馬二百六十三,為六十隊。烏侖砦,一族,強人六百八十四,壯馬一百一十八,為二十六隊。永和砦,旁家一族計六標,強人一千二百五十五,壯馬二百二,為四十四隊。平遠砦,六族,強人五百四十,壯馬八十七,為二十七隊。安遠砦,六族,強人七百四十八,壯馬一百一十六,為三十隊。合道鎮,十四族,強人一千五百六十五,壯馬一百八十三,為五十七隊。木波鎮,十四族,強人二千一百六十九,壯馬一百九十五,為六十一隊。石昌鎮,二族,強人四百六十二,壯馬三十四,為十七隊。馬領鎮,四族,強人一千一十六,壯馬八十,為二十四隊。團堡砦,二族,強人一千二十二,壯馬一百十一,為二十四隊。荔原堡,十三族,強人二千二百二十一,壯馬三百九十四,為八十二隊。大順城,二十三族,強人三千四百九十一,壯馬三百十四,為一百四十一隊。柔遠砦,十二族,強人三千三百八十一,壯馬一千,為九十隊。東穀砦,十六族,強人四百五十九,壯馬五十六,為十四隊。西穀砦,十族,強人一千七百九十四,壯馬一百四十,為六十五隊。淮安鎮,二十七族,強人四千三百六十八,壯馬三百二十一,為一百七十隊。平戎鎮,八族,強人一千八十五,壯馬一百七十一,為四十一隊。五交鎮,十族,強人一千一百七,壯馬七十三,為四十九隊。合水鎮,四族,強人六百三十一,壯馬九十五,為二十四隊。鳳川鎮,二十三族,強人八百七十五,壯馬一百四十三,為二十隊。華池鎮,三族,強人二百六十二,壯馬三十八,為十二隊。業樂鎮,十七族,強人一千一百七十二,壯馬六十四,為四十六隊。府城砦,一族,強人二百三十三,壯馬五,為七隊。
治平四年,郭逵言:「秦州青雞川蕃部願獻地,請于川南牟穀口置城堡,募弓箭手,以通秦州、德順二州之援,斷賊入寇之路,」閏三月,收原州九砦蕃官三百八十一人,總二百二十九族,七千七百三十六帳,蕃兵萬人,馬千匹。是歲,罷四路內臣主蕃部者,選逐路升朝使臣諳練蕃情者為之。
熙甯元年,議者謂:
熟羌乃唐設三使所統之黨項也。自西夏不臣,種落叛散,分寓南北。為首領者父死子繼,兄死弟襲,家無正親,則又推其旁屬之強者以為族首,多或數百,雖族首年幼,第其本門中婦女之令亦皆信服,故國家因其俗以為法。其大首領,上自刺史,下至殿侍,並補本族巡檢,次首領補軍主、指揮使,下至十將,第受廩給。歲久,主客族帳,混淆莫紀。康定中,嘗遣蔣偕籍之。今逾三十年,主家或以累降失其先職族首名品,而客戶或以功為使臣,軍班超處主家之上。軍興調發,有司惟視職名,使號令其部曲,而眾心以非主家,莫肯為用。
請自今蕃官身歿,秩高者子孫如例降等以為本族巡檢,其旁邊能捍賊者給奉,遠邊者如舊限以歲月;其已降等或三班差使、殿侍身歿無等可降者,子孫不降,充軍主、指揮使者即以為殿侍。如此,則本族蕃官名品常在。或其部曲立功當任官者,非正親毋得為本族巡檢,止增其奉;其軍主至十將,祖、父有族帳兵騎者,子孫即承其舊,限年受廩給;能自立功者不用此令。如此,則熟羌之心皆知異日子孫不失舊職,世為我用矣。
樞密院乃會河東路,蕃部承襲不降資;秦鳳路降兩資,涇原路蕃官告老以門內人承代亦不降資,鄜延、環慶路蕃官使臣比類授職。蕃官副兵馬使以上元無奏到之人,詔鄜延、環慶路蕃官本族首領子孫當繼襲者,若都軍主以下之子孫勿降,殿侍並差使、殿侍之子孫充都軍主,借職、奉職之子孫充殿侍,侍禁、殿直之子孫充差使、殿侍、供奉官之子孫補借職,承制以下子孫補奉職;其諸司副使以上子孫合繼襲者,視漢官遺表加恩二等。奏可。
二月,知青澗城劉怤言:「所隸歸明號箭手八指揮,凡三千四百余人、馬九百匹,連歲不登,願以丹州儲糧振恤。」詔下其章轉運司行之。
二年,郭逵奏:「蕃兵必得人以統領之。若專迫以嚴刑,彼必散走山谷,正兵反受其弊。當設六術以用之:曰遠斥堠,曰擇地利,曰從其所長,曰舍其所短,曰利誘其心,曰戰助其力。此用蕃兵法也。」詔從之。
三年,宣撫使韓絳言:「親奉德音,以蕃部子孫承襲者多幼弱,不能統眾,宜選其族人為眾信伏者代領其事。聖算深遠,真得禦邊之要。請下諸路帥臣以詔從事。」
四年,詔:「蕃官殿侍、三班差使補職,或由殿侍遷差使及十二年,嘗充巡檢或管幹本族公事,或為蕃官指揮,或嘗備守禦之任者,總管司以聞,特與遷改。」
五年,王韶招納沿邊蕃部,自洮、河、武勝軍以西,至蘭州、馬銜山、洮、岷、宕、疊等州,凡補蕃官、首領九百三十二人,首領給飧錢、蕃官給奉者四百七十二人,月計費錢四百八十餘緡,得正兵三萬,族帳數千。
六年,帝謂輔臣曰:「洮西香子城之戰,官軍貪功,有斬巴氈角部蕃兵以效級者,人極嗟憤。昔李靖分漢蕃兵各為一隊,無用眾於紛亂。」王安石進曰:「李靖非素拊循蕃部者也,故其教兵當如此。今熙河蕃部既為我用,則當稍以漢法治之,使久而與漢兵如一。武王用微、盧、彭、濮人,但為一法。今宜令蕃兵稍與漢同,與蕃賊異,必先錄用其豪傑,漸以化之。此用夏變夷之術也。」帝乃詔王韶議其法。
帝曰:「岷、河蕃部族帳甚眾,儻撫禦鹹得其用,可以坐制西夏,亦所謂以蠻夷攻蠻夷者也。陝西極塞,儻會合訓練,為用兵之勢以愾敵人,彼必隨而聚兵以應我。頻年如此,自致困弊。兵法所謂'佚能勞之'者也。」安石對曰:「朝廷當先為不可勝,聚糧積財,選兵而已。新附之羌,厚以爵賞,收其豪傑,賜之堅甲利兵,以激其氣,使人人皆有趨赴之志,待我體強力充,鼓行而西,將無不可者。」馮京、王珪曰:「儻如聖策,多方以誤之,彼既疲於點集,而我無攻取之實,久之必不我應。因爾舉兵,若蹈無人之境矣。」帝曰:「此正晉人取吳之策也。夫欲經營四夷,宜無先於此矣。」帝嘗謂:「蕃部未嘗用兵,恐以虛名內附,臨事不可使。」安石對曰:「剛克柔克,所用有宜。王韶以為先以恩信結納其人,有強梗不服者,乃以殺伐加之。大抵蕃部之情,視西夏與中國強弱為向背。若中國形勢強,附中國為利,即不假殺伐,自當堅附。矧蕃部之俗,既宗貴種,又附強國,今用木征貴種等三人,又稍以恩信收蕃部,則中國形勢愈強,恐不假殺伐,而所附蕃部自可制使。」帝以為然。是時,王韶拓熙河地千二百里,招附三十余萬口。安石奏曰:「今以三十萬之眾,漸推文法,當即變其夷俗。然韶所募勇敢士九百餘人,耕田百頃,坊三十餘所。蕃部既得為漢,而其俗又賤土貴貨,漢人得以貨與蕃部易田,蕃人得貨,兩得所欲,而田疇墾,貨殖通,蕃漢為一,其勢易以調禦。請令韶如諸路以錢借助收息,又捐百余萬緡養馬於蕃部,且什伍其人,獎勸以武藝,使其人民富足,士馬強盛,奮而使之,則所向可以有功。今蕃部初附,如洪荒之人,唯我所禦而已。」
七年,韶言:「討平河州叛蕃,辟土甚廣,已置弓箭手,又以其餘地募蕃兵弓箭手,每砦三指揮或至五指揮,每指揮二百五十人,人給田百畝,以次蕃官二百畝,大蕃官三百畝,仍募漢弓箭手為隊長,稍眾則補將校,暨蕃官同主部族之事。其蕃弓箭手並刺'蕃兵'字于左耳,以防漢兵之盜殺而效首者。」詔如其請。十一月,王中正團結熙河界洮、河以西蕃部,得正兵三千八十六人,正、副隊將六十人,供贍一萬五千四百三十人。
八年五月,詔李承之參定蕃兵法。十一月,詔:「選陝西蕃兵丁壯戶,九丁以上取五,六取四,五取三,三取二,二取一,並年二十以上,涅手背,毋過五丁。每十人置十將一,五十人置副兵馬使一,百人置軍使一、副兵馬使一,二百人置軍使一、副兵馬使三,四百人加軍使一、副兵馬使一,五百人又加指揮使一、副兵馬使一,過五百人,每百人加軍使一、副兵馬使一,即一族三十人已上亦置副兵馬使一,不及二十人止置十將。月受奉,仍增給錢,指揮使一千五百至十將有差。」
十年,樞密院言:「陝西、河東議立團結蕃部法,欲如所奏。」上手詔曰:「夏人所恃以強國者,山界部落數萬之眾爾。按其地志,朝廷已據有其半。彼用之則並小淩大,所向如欲。在我則徒能含撫豢養,未嘗得其死力,豈惟不能用之,又恐其為患也。故小有悖戾,有司惟能以利說解之,上下相習畏憚,任其縱散,久失部勒。其近降之法,固未可信其必行,然以理言之,彼此均有其人,而利害遼遠。今苟循邊人,眾知其說,止於舊法聊改一二,則收功疑亦不異往日。徒為紛紛,無補於事。可再下呂惠卿參詳以聞。」
元豐六年,詔:「蕃官雖至大使,猶處漢官小使臣之下。朝廷賞功增秩,以為激勸,乃爾卑抑,則孰知遷官之榮?宜定蕃漢官序位。」後河東經略司言:「蕃官部堡塞兵出戰,嘗以漢官驅策,恐不當與漢官序位。」而兵部請蕃漢非統轄者乃令序官,奏可。熙河蘭會路經略制置使李憲言:「治蕃兵,置將領,法貴簡而易行,詳而難犯。臣今酌蕃情立法,凡熙河蘭會五郡,各置都同總領蕃兵將二人;本州諸部族出戰,蕃兵及供贍人馬各置管押蕃兵使臣十人。五郡蕃兵自為一將,出戰則以正兵繼之,旗幟同色。蕃兵以技藝功勞第為四等,蕃官首領推遷如之。」八月,憲又言:「漢蕃兵騎雜為一軍,語言不通,居處飲食悉不便利。昔李靖以蕃落自為一法,臣近以蕃兵自為一將,厘漢、蕃為兩軍,相參號令,軍事惟所使焉。」
七年,瀘南緣邊安撫司言:「羅始黨生界八姓,各願依七姓、十九姓刺充義軍,團結為三十一指揮,凡一萬五千六百六十人。」從之。
元祐元年,臣僚言:「涇原路蕃兵人馬凡眾,遇臨敵與正兵錯雜,非便。」詔下其章四路都總管詳議,環慶範純粹言:「漢、蕃兵馬誠不可雜用,宜於逐將各選廉勇曉蕃情者一員專充蕃將,令於平日鈐束訓練,遇有調發,即令部領為便。」又言:「頃兵部議乞蕃、漢官非相統轄者,並依官序相壓;其城砦等管轄蕃官,即依舊在本轄漢官之下。詔從其請。且諸路蕃官,不問官職高卑,例在漢官之下,所以尊中國,制遠人也。行之既久,忽然更制,便與不相統轄之官依品序位,即邊上使臣及京職官當在蕃官之下十有八九,非人情所能堪。蕃部凶驕,豈可輒啟?宜悉依舊制,並序漢官之下。」從之。
元符二年三月,涇原經略司言:「乞將東西路蕃兵將廢罷,仍於順便城砦隸屬逐將統領,與漢兵相兼差使。」秦鳳路如之。四月,環慶路經略安撫司言:「新築定邊城有西夏來投蕃部甚眾,欲自今將歸順之人,就新城收管給田,仍乞選置總領蕃兵正、副二員。」從之。
志第一百四十五兵六(鄉兵三)
○保甲建炎後鄉兵建炎後砦兵
保甲熙甯初,王安石變募兵而行保甲,帝從其議。三年,始聯比其民以相保任。及詔畿內之民十家為一保,選主戶有幹力者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選一人為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選為眾所服者為都保正,又以一人為之副。應主客戶兩丁以上,選一人為保丁。附保。兩丁以上有餘丁而壯勇者亦附之。內家貲最厚、材勇過人者亦充保丁,兵器非禁者聽習。每一大保夜輪五人警盜。凡告捕所獲,以賞格從事。同保犯強盜、殺人、放火、強姦、略人、傳習妖教、造畜蠱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餘事非幹己,又非敕律所聽糾,皆毋得告,雖知情亦不坐。若於法鄰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強盜三人,經三日,保鄰雖不知情,科失覺罪。逃移、死絕、同保不及五家,並他保。有自外入保者,收為同保,戶數足則附之,俟及十家,則別為保,置牌以書其戶數姓名。既行之畿甸,遂推之五路,以達於天下。時則以捕盜賊相保任,而未肄以武事也。
四年,始詔畿內保丁肄習武事。歲農隙,所隸官期日於要便鄉村都試騎步射,並以射中親疏遠近為等。騎射校其用馬,有餘藝而願試者聽。第一等保明以聞,天子親閱試之,命以官使。第二等免當年春夫一月,馬槁四十,役錢二千。本戶無可免,或所免不及,聽移免他戶而受其直。第三、第四等視此有差。藝未精願候閱試,或附甲單丁願就閱試者,並聽。都副保正武藝雖不及等,而能整齊保戶無擾,勸誘丁壯習藝及等,捕盜比他保最多,弭盜比他保最少,所隸官以聞,其恩視第一等焉。都副保正有闕,選大保長充。都副保正雖勸誘丁壯習藝,而輒強率妨務者,禁之。吏因保甲事受賕、斂掠,加乞取監臨三等,仗、徒、編管、配隸,告者次第賞之,命官犯者除名。時雖使之習武技而未番上也。
五年,右正言、知制誥、判司農寺曾布言:「近日保戶數以狀詣縣,願分番隸巡檢司習武技,提點司以聞朝廷及司農寺,未敢輒議,願下提點司送中書詳審,付司農具為令。」於是詔:「主戶保丁願上番于巡檢司,十日一更,疾故者次番代之。月給口糧、薪菜錢,分番巡警,每五十人輪大保長二、都副保正一統領之。都副保正月各給錢七千,大保長三千。當番者毋得輒離本所。捕逐劇盜,雖下番人亦聽追集,給其錢斛,事訖遣還,毋過上番人數,仍折除其上番日。巡檢司量留廂界給使,餘兵悉罷。應番保丁武技及第三等已上,並記於籍。遇歲凶,五分已上者第振之,自十五石至三石為差。」十一月,又詔尉司上番保丁如巡檢司法。
六年,詔開封府畿以都保置木契,左留司農寺,右付其縣,凡追胥、閱試、肄習則出契。是月,又詔行於永興、秦鳳、河北東西、河東五路,唯毋上番。余路止相保任,毋習武藝,內荊湖、川、廣並邊者可肄武事,令監司度之。後惟全、邵土丁、邕、欽洞丁、廣東槍手改為保甲者則肄焉。十二月,乃罷河北西路強壯、緣邊弓箭社系籍番上巡守者。
初,開封府畿、五路保甲及五萬人,二年一解發,詣京師閱試命官,開封府畿十人,五路七人。八年,詔開封府畿及一萬人、五路及一萬五千人,各許解發一人。
九年,樞密院請自今都副保正、義勇軍校二年一比選,縣考其訓習武藝及等最多、捕察而盜賊最少者上於州,州上所轄官司,同比較以聞。或中選人多,則擇武藝最優者。額外尚有可解發者,則第其次為之旌勸。第一次,州縣籍記姓名,犯杖以下聽贖;第二次,以等第賜杖子、紫衫、銀帶,犯徒罪情輕奏裁;累及三次者,降宣補之,給馬及芻菽。五路義勇軍校二千,解發毋得過三人。保甲都副保正之解發者亦以二年,府界六人,河北、河東各四人,永興、秦鳳等路七人。都保正、指揮使與下班殿侍,副保正、副指揮使與三司軍將,正副都頭與守闕軍將,並賜衣及銀帶、銀裹頭杖,給馬有差。
初,保甲隸司農,熙寧八年,改隸兵部,增同判一、主簿二、幹當公事官十,分按諸州,其政令則聽於樞密院。十年,樞密院副都承旨張誠一上《五路義勇保甲敕》。元豐元年,翰林學士、權判尚書兵部許將修《開封府界保甲敕》,成書上之,詔皆頒焉。
二年十一月,始立《府界集教大保長法》,以昭宣使入內內侍省副都知王中正、東上閣門使狄諮兼提舉府界教保甲大保長,總二十二縣為教場十一所,大保長凡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一色事藝,置教頭一。凡禁軍教頭二百七十,都教頭三十,使臣十。弓以八鬥、九鬥、一石為三等,弩以二石四鬥、二石七鬥、三石為三等,馬射九鬥、八鬥為二等,其材力超拔者為出等。當教時,月給錢三千,日給食,官予戎械、戰袍,又具銀楪、酒醪以為賞犒。
三年,大保長藝成,乃立團教法,以大保長為教頭,教保丁焉。凡一都保相近者分為五團,即本團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之。以大保長藝成者十人袞教,五日一周之。五分其丁,以其一為騎,二為弓,三為弩。府界法成,乃推之三路,各置文武官一人提舉,河北則狄諮、劉定,陝西則張山甫,河東則黃廉、王崇拯,以封樁養贍義勇保甲錢糧給其費。是歲,引府界保甲武藝成,帝親閱,錄作能者,余賜金帛。
四年,改五路義勇為保甲。狄諮、劉定部領澶州集教大保長四百八十二人見於崇政殿,召執政賜坐閱試,補三班借職、差使、借差凡三十六人,余賜金帛有差。遷諮四方館使,定集賢校理。又詔曰:「三路見訓民兵非久,什長藝成,須便行府界團教之,錢糧、官吏並如畿縣,未知及期能辦與不。若更稽延日月,必致有誤措置大法,可令承旨取索會校之。」其年,府界、河北、河東、陝西路會校保甲,都保凡三千二百六十六,正長、壯丁凡六十九萬一千九百四十五,歲省舊費緡錢一百六十六萬一千四百八十三,歲費緡錢三十一萬三千一百六十六,而團教之賞為錢一百萬有奇不與焉。凡集教、團教成,歲遣使則謂之提舉按閱,率以近臣挾內侍往給賞錢,按格令從事。諸路皆以番次藝成者為序,率五六歲一遍,獨河東以金帛不足,乃至十一歲。上以晉人勇悍,介遼、夏間,講勸宜不可後,詔賜緡錢十五萬。時系籍義勇、保甲及民兵凡七百一十八萬二千二十八人雲。熙寧九年之數。
保甲立法之初,故老大臣皆以為不便,而安石主議甚力,帝卒從之。今悉著其論難,使來者考焉。
帝嘗論租庸調法而善之,安石對曰:「此法近井田,後世立事粗得先王遺意,則無不善。今亦無不可為。顧難速成爾。」及帝再問,則曰:「人主誠能知天下利害,以其所謂害者制法,而加於兼併之人,則人自不敢保過限之田;以其所謂利者制法,而加於力耕之人,則人自勸於力耕,而授田不能過限。然此須漸乃能成法。使人主誠知利害之權,因以好惡加之,則所好何患人之不從,所惡何患人之不避?若人主無道以揆之,則多為異議所奪,雖有善法,何由立哉?」
帝謂府兵與租庸調法相須,安石則曰:「今義勇、土軍上番供役,既有廩給,則無貧富皆可以入衛出戍,雖無租庸調法,亦自可為。第義勇皆良民,當以禮義獎養。今皆倒置者,以涅其手背也,教閱而縻費也,使之運糧也。三者皆人所不樂,若更毆之就敵,使被殺戮,尤人所憚也。」
馮京曰:「義勇亦有以挽強得試推恩者。」安石曰:「挽強而力有不足,則絕於進取,是朝廷有推恩之濫。初非勸獎使人趨武用也。今欲措置義勇皆當反此,使害在於不為義勇,而利在於為義勇,則俗可變而眾技可成。臣願擇鄉閭豪傑以為將校,稍加獎拔,則人自悅服。矧今募兵為宿衛,及有積官至刺吏以上者。移此與彼,固無不可,況不至如此費官祿,已足使人樂為哉!陛下誠能審擇,近臣皆有政事之材,則異時可使分將此等軍矣。今募兵出於無賴之人,尚可為軍、廂主,則近臣以上豈不及此輩,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長計也。」帝以為然。
時有欲以義勇代正兵者,曾公亮以為置義勇、弓手,漸可以省正兵。安石曰:「誠然,第今江、淮置新弓手,適足以傷農。」富弼亦論京西弓手非便。安石曰:「揆文教,奮武衛,先王所以待遠邇者固不同。今處置江、淮與三邊,事當有異。」
帝又言節財用,安石對以減兵最急。帝曰:「比慶歷數已甚減矣。」因舉河北、陝西兵數,慮募兵太少,又訓擇不精,緩急或闕事。安石則曰:「精訓練募兵而鼓舞三路之民習兵,則兵可省。臣屢言河北舊為武人割據,內抗朝廷,外敵四鄰,亦有禦奚、契丹者,兵儲不外求而足。今河北戶口蕃息,又舉天下財物奉之,常若不足。以當一面之敵,其施設乃不如武人割據時。則三路事有當講畫者,在專用其民而已。」帝又言:「邊兵不足以守,徒費衣廩。然固邊圉又不可悉減。」安石曰:「今更減兵,即誠無以待急緩;不減,則費財困國無已時。臣以謂儻不能理兵,稍復古制,則中國無富強之理。」
帝曰:「唐都長安,府兵多在關中,則為強本。今都關東而府兵盛。則京師反不足待四方。」安石曰:「府兵在處可為,又可令入衛,則不患本不強。」韓絳、呂公弼皆以入衛為難。文彥博曰:「如曹、濮人專為盜賊,豈宜使入衛?」安石曰:「曹、濮人豈無應募?皆暴猾無賴之人,尚不以為虞;義勇皆良民,又以物力戶為將校,豈當複以為可虞也?」
陳升之欲令義勇以漸戍近州。安石曰:「陛下若欲去數百年募兵之敝,則宜果斷,詳立法制,令本末備具。不然,無補也。」帝曰:「制而用之,在法當預立條制,以漸推行。」彥博等又以為土兵難使千里出戍。安石曰:「前代征流求,討黨項,豈非府兵乎?」帝曰:「募兵專于戰守,故可恃;至民兵,則兵農之業相半,可恃以戰守乎?」安石曰:「唐以前未有黥兵,然亦可以戰守。臣以謂募兵與民兵無異,顧所用將帥如何爾。將帥非難求,但人主能察見群臣情偽,善駕禦之,則人材出而為用,不患無將帥。有將帥,則不患民兵不為用矣。」
帝曰:「經遠之策,必至什伍其民,費省而兵眾,且與募兵相為用矣。」安石對曰:「欲公私財用不匱,為宗社長久計,募兵水法誠當變革。」帝曰:「密院以為必有建中之變。」安石對曰:「陛下躬行德義,憂勤政事,上下不蔽,必無此理。建中所以致變,德宗用盧杞之徒而疏陸贄,其不亡者幸也。」
時開封鞫保戶有質衣而買弓箭者,帝恐其貧乏,難於出備。安石曰:「民貧宜有之,抑民使置弓箭,則法所弗去也。往者冬閱及巡檢番上,唯就用在官弓矢,不知百姓何故至於質衣也。然自生民以來。兵農為一,耒耜以養生,弓矢以免死,皆凡民所宜自具,未有造耒耜、弓矢以給百姓者也。然則雖使百姓置弓矢,亦不為過。第陛下優恤百姓甚至,故今立法,一聽民便爾。且府界素多群盜,攻劫殺掠,一歲之間至二百火,逐火皆有賞錢,備賞之人即今保丁也。方其備賞之時,豈無賣易衣服以納官賞者?然人皆以謂賞錢宜出於百姓。夫出錢之多不足以止盜,而保甲之能止盜,其效已見,則雖令民出少錢以置器械,未有損也。」帝曰:「賞錢人所習慣,則安之如自然;不習慣,則不能無怨。如何決壞民產,民不怨;決河以壞民產,則怨矣。」
帝嘗批:「陳留縣所行保甲,每十人一小保,中三人或五人須要弓箭,縣吏督責,無者有刑。百姓買一弓至千五百,十箭至六七百,當青黃不接之際,貧下客丁安能出辦?又每一小保用民力築射垛,又自辦錢糧起鋪屋。每保置鼓,遇賊聲擊,民居遠近不一,甲家遭賊,鼓在乙家,則無緣聲擊。如此,須人置一鼓,費錢不少。可速指揮令止如元議,團保覺察盜賊,余無得施行。鄉民既憂無錢買弓箭,加以傳惑徙之戍邊,是以父子聚首號泣者非虛也。」安石進呈不行。
帝謂安石:「保甲誠有斬指者,此事宜緩而密。」安石曰:「日力可惜。」帝曰:「然亦不可遽,恐卻沮事。」安石曰:「此事自不敢不密。」權知開封府韓維等言:「諸縣團結保甲,鄉民驚擾。祥符等縣已畢,其餘縣乞候農閒排定。」時府界諸縣鄉民,或自殘傷以避團結。安石辨說甚力。時曾孝寬為府界提點,榜募告捕扇惑保甲者雖甚嚴,有匿名書封丘郭門者,於是詔重賞捕之。
安石曰:「乃者保甲,人得其願上番狀,然後使之,宜於人情無所驚疑。且今居藏盜賊及為盜賊之人,固不便新法。陛下觀長社一縣,捕獲府界劇賊為保甲迫逐出外者至三十人。此曹既不容京畿,又見捕於輔郡,其計無聊,專務扇惑。比聞為首扇惑者已就捕,然至京師亦止有二十許人。以十七縣十數萬家,而被扇惑者才二十許人,不可謂多。自古作事,未有不以勢率眾而能令上下如一者。今聯十數萬人為保甲,又待其應募乃使之番上,比乃以陛下矜恤之至。令保甲番上捕盜,若任其自去來,即孰肯聽命?若以法驅之,又非人所願。且為天下者,如止欲任民情所願而已,則何必立君而為之張官置吏也?今輔郡保甲,宜先遣官諭上旨,後以法推行之。」帝曰:「然。」
一日,帝謂安石曰:「曾孝寬言,民有斬指訴保甲者。」安石曰:「此事得于蔡駰。趙子幾使駰驗問,乃民因斫木誤斬指,參證者數人。大抵保甲法,上自執政大臣,中則兩制,下則盜賊及停藏之人,皆所不欲。然臣召鄉人問之,皆以為便。則雖有斬指以避丁者,不皆然也。況保甲非特除盜,固可漸習為兵。既人皆能射,又為旗鼓變其耳目,且約以免稅上番代巡檢兵;又自正、長而上,能捕賊者獎之以官,則人競勸。然後使與募兵相參,則可以銷募兵驕志,且省財費,此宗社長久之計。」
帝謂什伍百姓如保甲,恐難成,不如便團結成指揮,以使臣管轄。安石曰:「陛下誠能果斷,不恤人言,即便團結指揮,亦無所妨。然指揮是虛名,五百人為一保,緩急可喚集,雖不名為指揮,與指揮使無異,乃是實事。幸不至大急,即免令人駭擾而事集為上策。」帝遂變三路義勇如府畿保甲法。
馮京曰:「義勇已有指揮使,指揮使即其鄉里豪傑。今複作保甲,令何人為大保長?」安石曰:「古者民居則為鄉,伍家為比,比有長,及用兵,即五人為伍,伍有伍司馬。二十五家為閭,閭有閭胥,二十五人為兩,兩有兩司馬。兩司馬即閭胥,伍司馬即比長,第隨事異名而已。此乃三代六鄉六軍之遺法。其法見於書,自夏以來,至周不改。秦雖決裂阡陌,然什伍之尚如古制,此所以兵眾而強也。征伐唯府兵為近之。今舍已然之成憲,而乃守五代亂亡之餘法,其不足以致安強無疑。然人皆恬然不以因循為可憂者,所見淺近也。」
安石又奏:「義勇須三丁以上,請如府界,兩丁以上盡籍之。三丁即出戍,誘以厚利;而兩丁即止令於巡檢上番,如府界法。大略不過如此。當遣人與經略、轉運司及諸州長吏議之,及訪本路民情所苦所欲,因以寓法。」帝曰:「河東修義勇強壯法,又令團集保甲,如何?」安石對曰:「義勇須隱括丁數,若因團集保甲,即一動而兩業就。今既遣官隱括義勇,又別遣官團結保甲,即分為兩事,恐民不能無擾。」或曰:「保甲不可代正軍上番否?」安石曰:「俟其習熟,然後上番。然東兵技藝亦弗能優於義勇、保甲,臣觀廣勇、虎翼兵固然。今為募兵者,大抵皆偷惰頑猾不能自振之人。為農者,皆朴力一心聽令之人,則緩急莫如民兵可用。」馮京曰:「太祖征伐天下,豈用農兵?」安石曰:「太祖時接五代,百姓困極,豪傑多以從軍為利。今百姓安業樂生,而軍中不復有如向時拔起為公侯者,即豪傑不復在軍,而應募者大抵皆偷惰不能自振之人爾。」帝曰:「兵之強弱在人。五代兵弱,至世宗而強。」安石曰:「世宗所收,亦皆天下亡命強梁之人。」文彥博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安石曰:「以兵強天下者非道也,然有道者固能柔能剛,能弱能強。方其能剛強,必不至柔弱。張惶六師,固先王之所尚也,但不當專務兵強爾。」帝卒從安石議。
帝曰:「保甲、義勇芻糧之費,當預為之計。」安石曰:「當減募兵之費以供之。所供保甲之費,才養兵十之一二。」帝曰:「畿內募兵之數已減於舊。強本之勢,未可悉減。」安石曰:「既有保甲代其役,即不須募兵。今京師募兵,逃死停放,一季乃數千,但勿招填,即為可減。然今廂軍既少,禁兵亦不多,臣願早訓練民兵。民兵成,則募兵當減矣。」又為上言:「今河北義勇雖十八萬,然所可獎慰者不過酋豪百數十人而已。此府兵之遺意也。」帝以為然,令議其法。
樞密院傳上旨,以府界保甲十日一番,慮大促無以精武事,其以一月為一番。安石奏曰:「今保甲十日一番,計一年餘八月當番,若須一月,即番愈疏。又昨與百姓約十日一番,今遽改命,恐愈為人扇惑。宜俟其習熟,徐議其更番。且今保甲閱藝八等,勸獎至優,人競私習,不必上番然後就學。臣愚,願以數年,其藝非特勝義勇,當必勝正兵。正兵技藝取應官法而已,非若保甲人人有勸心也。」
元豐八年,哲宗嗣位,知陳州司馬光上疏乞罷保甲,曰:
兵出民間,雖雲古法,然古者八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閑民甚多,三時務農,一時講武,不妨稼穡。自兩司馬以上,皆選賢士大夫為之,無侵漁之患,故卒乘輯睦,動則有功。今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以為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戰陣,是農民半為兵也。三四年來,又令河北、河東、陝西置都教場,無問四時,每五日一教。特置使者比監司,專切提舉,州縣不得關預。每一丁教閱,一丁供送,雖雲五日,而保正,長以泥堋除草為名,聚之教場,得賂則縱,否則留之,是三路耕耘收穫稼穡之業幾盡廢也。
自唐開元以來,民兵法壞,戍守戰攻,盡募長征兵士,民間何嘗習兵?國家承平百有餘年,戴白之老不識兵革,一旦畎畝之人皆戎服執兵,奔驅滿野,耆舊歎息,以為不祥。事既草創,調發無法,比戶騷擾,不遺一家。又巡檢、指使按行鄉村,往來如織;保正、保長,依倚弄權,坐索供給,多責賂遺,小不副意,妄加鞭撻,蠶食行伍,不知紀極。中下之民,罄家所有,侵肌削骨,無以供億,愁苦困弊,靡所投訴,流移四方,繈屬盈路。又朝廷時遣使者,遍行按閱,所至犒設賞賚,糜費金帛,以巨萬計。此皆鞭撻平民銖兩丈尺而斂之,一旦用之如糞土。而鄉村之民,但苦勞役,不感恩澤。農民之勞既如披,國家之費又如此,終何所用哉?若使之捕盜賊,衛鄉里,則何必如此之多?使之戍邊境,事征伐,則彼遠方之民,以騎射為業,以攻戰為俗,自幼及長,更無他務。中國之民,大半服田力穡,雖複授以兵械,教之擊刺,在教場之中坐作進退,有似嚴整,必若使之與敵人相遇,填然鼓之,鳴鏑始交,其奔北潰敗可以前料,決無疑也,豈不誤國事乎?又悉罷三路巡檢下兵士及諸縣弓手,皆易以保甲。主簿兼縣尉,但主草市以裏;其鄉村盜賊,悉委巡檢,而巡檢兼掌巡按保甲教閱,朝夕奔走,猶恐不辦,何暇逐捕盜賊哉?又保甲中往往有自為盜者,亦有乘保馬行劫者。然則設保甲、保馬本以除盜,乃更資盜也。
自教閱保甲以來,河東、陝西、京西盜賊已多,至敢白晝公行,入縣鎮,殺官吏。官軍追討,經歷歲月,終不能制。況三路未至大饑,而盜賊猖熾已如此,萬一遇數千里之蝗旱,而失業饑寒、武藝成就之人,所在蜂起以應之,其為國家之患,可勝言哉!此非小事,不可以忽。夫奪其衣食,使無以為生,是驅民為盜也;使比屋習戰,勸以官賞,是教民為盜也;又撤去捕盜之人,是縱民為盜也。謀國如此,果為利乎?害乎?
且向者幹進之士,說先帝以征伐開拓之策,故立保甲、戶馬、保馬等法。近者登極赦書有雲:「應緣邊州軍,仰逐處長吏並巡檢、使臣、鈐轄、兵士及邊上人戶不得侵擾外界,務要靜守疆埸,勿令騷擾。」此蓋聖意欲惠綏殊才,休息生民,中外之人孰不歸戴?然則保甲、戶馬複何所用?或今雖罷戶馬,寬保馬,而保甲猶存者,蓋未有以其利害之詳奏聞者也。
臣愚以為悉罷保甲使歸農,召提舉官還朝,量逐縣戶口,每五十戶置弓手一人,略依緣邊弓箭手法,許蔭本戶田二頃,悉免其稅役。除出賊地分,更不立三限科校,但令捕賊給賞。若獲賊數多及能獲強惡賊人者,各隨功大小遷補職級,或補班行,務在優假弓手,使人勸募。然後募本縣鄉村戶有勇力武藝者投充,計即今保甲中有勇力武藝者必多願應募。若一人缺額,有二人以上爭投者,即委本縣令、尉選武藝高強者充。或武藝衰退者,許他人指名與之比較,若武藝勝於舊者,即令沖替,其被替者,更不得蔭田。如此,則不必教閱,武藝自然精熟。一縣之中,其壯勇者既為弓手,其羸弱者雖使為盜,亦不能為患。仍委本州及提點刑獄常按察,令佐有取捨不公者,嚴行典憲。若召募不足,且即於鄉村戶上依舊條權差,候有投名者即令充替。其餘巡檢兵士、縣尉弓手、耆老、壯丁逐捕盜賊,並乞依祖宗舊法。
五月,以光為門下侍郎。光欲複申前說,以為教閱保甲公私勞費而無所用。是時,資政殿學士韓維、侍讀呂公著欲複上前奏,先是進呈,乞罷團教。詔府界、三路保甲自來年正月以後並罷團教,仍依舊每歲農隙赴縣教閱一月,其差官置場,排備軍器,教閱法式番次,按賞費用,令樞密院、三省同立法。後六日,光再上奏,極其懇切,蔡確等執奏不行。詔保甲依樞密院已得指揮,保馬別議立法。
九月,監察禦史王岩叟言:「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湯火,未必皆法之弊,蓋由提舉一司上下官吏逼之使然。而近日指揮雖令冬教,然尚存官司,則所以為保甲之害者,十分之六七猶在,陛下所不知也。此皆奸邪遂非飾過,而巧辭強辨以欺惑聖聽,將至深之病略示更張,以應副陛下聖意而已,非至誠為國家去大害、複大利,以便百姓,為太平長久之計者也。此忠義之良心所以猶抑,奸邪之素計所以尚存。天下之識者,皆言陛下不絕害源,百姓無由樂生;不屏群邪,太平終是難致。臣願陛下奮然獨斷,如聽政之初行數事,則天下之大體無虧,陛下高枕而臥矣。」十月,詔提舉府界、三路保甲官並罷,令逐路提刑及府界提點司兼領所有保甲,止冬教三月。又詔逐縣監教官並罷,委令佐監教。
十一月,岩叟言:
保甲行之累年,朝廷固已知人情之所共苦,而前日下詔蠲疾病,汰小弱,釋第五等之田不及二十畝者,省一月之六教而為三月之並教,甚大惠也。然其司尚存,其患終在。今以臣之所見者為陛下言,不敢隱其實以欺朝廷,亦不敢飾其事以罔成法。
夫朝廷知教民以為兵,而不知教之太苛而民不能堪;知別為一司以總之,而不知擾之太煩而民以生怨。教之欲以為用也,而使之至於怨,則恐一日用之,有不能如吾意者,不可不思也。
民之言曰,教法之難不足以為苦,而羈縻之虐有甚焉;羈縻不足以為苦,而鞭笞之酷有甚焉;鞭笞不足以為苦,而誅求之無已有甚焉。方耕方耘而罷,方幹方營而去,此羈縻之所以為苦也。其教也,保長得笞之,保正又笞之,巡檢之指使與巡檢者又交撻之,提舉司之指使與提舉司之幹當公事者又互鞭之,提舉之官長又鞭之,一有逃避,縣令又鞭之。人無聊生,恨不得死,此鞭笞之所以為苦也。創袍、市巾、買弓、絛箭、添弦、換包指、治鞍轡、蓋涼棚、畫象法、造隊牌、緝架、僦椅卓、圍典紙墨、看定人雇直、均菜緡、納秸粒之類,其名百出,不可勝數。故父老之諺曰:「兒曹空手,不可以入教場。」非虛語也。都副兩保正、大小兩保長,平居於家,婚姻喪葬之問遺,秋成夏熟,絲麻谷麥之要求,遇於城市,飲食之責望。此迫於勢而不敢不致者也。一不如意,即以藝不如法為名,而捶辱之無所不至。又所謂巡檢、指使者,多由此徒以出,貪而冒法,不顧後禍,有逾於保正、保長者,此誅求之所以為甚苦也。
又有逐養子、出贅婿、再嫁其母、兄弟析居以求免者,有毒其目、斷其指、炙其肌膚以自殘廢而求免者,有盡室以逃而不歸者,有委老弱於家而保丁自逃者。保丁者逃,則法當督其家出賞錢十千以募之。使其家有所出,當未至於逃;至於逃,則其困窮可知,而督取十千,何可以得?故每縣常有數十百家老弱嗟咨于道路,哀訴於公庭。如臣之愚,且知不忍,使陛下仁聖知之,當如何也?
又保丁之外,平民凡有一馬,皆令借供。逐場教騎,終日馳驟,往往饑羸以至於斃,誰複敢言?其或主家倘因他出,一誤借供,遂有追呼笞責之害。或因官逋督迫,不得已而易之,則有抑令還取之苦,故人人以有馬為禍。此皆提舉官吏倚法以生事,重為百姓之擾者也。
竊惟古者未嘗不教民以戰,而不聞其有此者,因人之情以為法也。夫緣情以推法,則愈久而愈行;倚威以行令,則愈嚴而愈悖。此自然之理也。獸窮則搏,人窮則詐,自古及今,未有窮其下而能無危者也。臣觀保甲一司,上下官吏,無豪發愛百姓意,故百姓視其官司不啻虎狼,積憤銜怨,人人所同。比者保丁執指使,逐巡檢,攻提舉司幹當官,大獄相繼,今猶未已。雖民之愚,顧豈忘父母妻子之愛,而喜為犯上之惡以取禍哉?蓋激之至於此極爾!激之至深,安知其發有不甚於此者?情狀如此,不可不先事而慮,以保大體而圖安靜。
夫三時務農,一時講武,先王之通制也。一月之間並教三日,不若一歲之中並教一月。農事既畢,無他用心,人自安于講武而無憾。遂可罷提舉司,廢巡教官,一以隸州縣,而俾逐路安撫司總之。每俟冬教於城下,一邑分兩番,當一月。起教則與正長論階級,罷教則與正長不相誰何。庶使百姓得以優遊治生,無終年遁逃之苦,無侵漁苛虐之患,無爭陵犯上之惡矣。且武事不廢,威聲亦全,豈不易而有功哉?惟陛下深計遠慮,斷在必行,以省多事,以為生靈安樂之惠,以為國家安靜之福。
又乞罷三路提舉保甲錢糧司及罷提舉教閱,及每歲分保甲為兩番,於十一、十二兩月上教,不必分作四番,且不必自京師遣官視教,止令安撫司差那使臣為便。並從之。
元祐元年正月,樞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已罷團教,其教閱器械悉上送官,仍立禁約。」閏二月,詔河北東西路、永興、秦鳳等路提點刑獄兼提舉保甲,並依提刑司例各為一司。三月,王岩叟劾狄諮、劉定奸贓狀。禦史孫升亦言:「劉定上挾章惇之奸黨,下附狄諮之庸材,大肆憑陵,公行恐喝,故真定獲鹿之變起於後,澶、滑之盜作於前,願早正其罪。」於是諮、定皆罷,與在外宮觀。十一月,詔府界、三路保甲人戶五等已下、地土不及二十畝者,雖三丁以上,並免教。從殿中侍御史呂陶之請也。
紹聖二年七月,帝問義勇、保甲數,宰臣章惇曰:「義勇,自祖宗以來舊法。治平中,韓琦請遣使詣陝西再括丁數添刺。熙寧中,先帝始行保甲法,府界、三路得七十余萬丁。設官教閱始於府界,眾議沸騰。教藝既成,更勝正兵。元豐中,始遣使遍教三路。先帝留神按閱,藝精者厚賞,或擢以差使、軍將名目,而一時賞賚率取諸封樁或禁軍闕額,未嘗費戶部一錢。元祐馳廢,深可惜也。」
元符二年九月,禦史中丞安惇奏乞教習保甲月分,差官按試。曾布言:「保甲固當教習,然陝西、河東連年進築城砦,調發未已,河北連年水災,流民未複,以此未可督責訓練。」帝曰:「府界豈不可先行?」布曰:「熙寧中教保甲,臣在司農。是時諸縣引見保甲,事藝精熟。」章惇即曰:「多得班行。」布曰:「止是得殿侍、軍將,然俱更差充巡檢司指揮。以此,仕宦及有力之家子弟,皆欣然趨赴。及引對,所乘皆良馬,鞍韉華楚,馬上事藝往往勝諸軍。知縣、巡檢又皆得轉官或減年。以此,上下皆踴躍自效。然是時司農官親任其事,督責檢察極精密,縣令有抑令保甲置衣裝非理騷擾者,亦皆沖替,故人莫敢不奉法。其後乃令上番。」帝曰:「且與先是府界檢舉施行。」蔡卞曰:「於先朝法中稍加裁損,無不可之理。」布以為甚便,容檢尋文字進呈。
十一月,蔡卞勸上複行畿內保甲教閱法,帝屢以督曾布。是日,布進呈畿內保丁總二十六萬,熙寧中教事藝者凡七萬,因言:「此事固當講求,然廢罷已十五年,一旦複行,與事初無異,當以漸行,則人不至於驚擾。」帝曰:「固當以漸行之。」布曰:「聖諭如此,盡之矣。若便以元豐成法一切舉行,當時保丁存者無幾,以未教習之人,便令上番及集教,則人情洶洶,未易安也。熙甯中,施行亦有漸。容臣講求施行次第。」退以語卞,卞殊以為不快,乃雲:「熙甯初,人未知保甲之法。今耳目已習熟,自不同矣。」布不答。
徽宗崇寧四年,樞密院言:「比者京畿保甲投八百七十一牒乞免教閱,又二百三十餘牒遮樞密張康國馬首訴焉。」是月,詔京畿、三路保甲並于農隙時教閱,其月教指揮勿行。
五年,詔河北東西、河東、永興、秦鳳路各武臣一員充提舉保甲並兼提刑,其見專提舉保甲文臣並罷。是月,詔京畿差武臣一員充提舉保甲兼提刑,仍差文臣提刑兼提舉保甲。
政和三年四月,樞密院言:「神考制保甲之法,京畿、三路聚教,每番雖號五十日,其間有能勤習弓弩該賞者首先拍放。一歲之中,在場閱教,遠者不過二十七日,近者止於十八日而已。若秋稼災傷,則免當年聚教。如武藝稍能精熟,則有激賞之法。鬥力出等,則免戶下春夫、科配;最高強者,則解發引見,試藝命官。行之累年,人皆樂從。惟京東、西雖有團成保甲之名,未嘗訓以武事,慮其間亦有人材甚眾,能習武藝,可以命官任使之人。今欲依三路保甲編修點擇條約。」從之。八月,樞密院言:「諸路團成保甲者六十一萬餘人,悉皆樂從無擾。其京東、西路提舉官任諒已轉一官,直秘閣。其朝議大夫已上與轉行,武臣武功大夫特與轉遙郡刺史,余官減磨勘年有差。」
宣和元年,詔提舉保甲督察州縣都保不如令者,限一月改正,每歲以改正多寡為殿最。二年,詔諸路保甲法並遵依元豐舊制,京東、京西路並罷。
三年,詔:「先帝若稽成周制保伍之法,自五家相比,推而達之,二十五家為一大保,二百五十家為一都保。保各有長,都各有正,正各有副,使之相保相愛,以察奸慝。故有所行,諸自外來者,同保互告,使各相知;行止不明者,聽送所屬。保內盜賊,畫時集捕,知而不糾,又論如律。所以糾禁幾察,纖悉具備,奇邪寇盜,何所容跡?訪聞法行既久,州縣玩習弛廢,保丁開收既不以實,保長役使又不以時。如修鼓鋪、飾粉壁、守敗船、治道路、給夫役、催稅賦之類,科率騷擾不一,遂使寇賊奇邪無複糾察,良法美意浸成虛文。可令尚書省于諸路提點刑獄或提舉常平官內,每路選委一員,令專一督責逐縣令佐,將系籍人丁開收取實;選擇保正長,各更替如法,使鈐束保丁,遞相覺察,毋得舍亡賴作過等人,遇有盜賊,畫時追捕,若有過致藏匿者,許諸人告首,仍具條揭示。」
欽宗靖康元年三月,以尚書戶部侍郎錢蓋為龍圖閣學士、陝西五路制置使,專一措置京兆府路保甲。六月,禦史胡舜陟奏:「秦元學兵法三十年,陛下拔之下僚,為京畿提刑,訓練保甲,聞者莫不慰悅。乞罷武臣提刑,以保甲屬元,庶得專一。」從之。十一月,京畿提舉秦元集保甲三萬,先請出屯,自當一面。不從。金兵薄城,又乞行訓練,乘間出戰。守禦使劉韐奏取保甲自益,元謀遂塞雲。
建炎後鄉兵
巡社建炎元年,詔諸路州軍巡社並以忠義巡社為名,隸宣撫司,後募鄉民為之。每十人為一甲,有甲長,有隊長;四隊為一部,有部長;五部為一社,有社長;五社為一都,有都正。于鄉井便處駐紮。紹興初,罷之。
槍杖手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土豪建炎四年,詔諸州守臣募土豪、民兵,聽州縣守令節制。後存留強壯,餘並放散。
義兵紹興十年團集,諸州名數不等。後皆以縣令為軍正。
義士紹興元年,籍興元良家子弟,兩古取一,四丁取二,每二十人為一隊,號曰義士。
民兵建炎二年,每五十人為一隊,有長、副。一戶取一丁,五丁取二丁。淳熙十四年,三丁取一,五丁取二,十丁取三。
弓箭手建炎初,應諸路漢蕃弓箭手限百日自陳承襲,紹興間,以京城外閑地,依陝西沿邊例,招弓箭手蒔種。
土丁紹興中,詔依嘉祐措置,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諸縣逐鄉置教場,自十一月起教,至次年正月罷教。
把截將紹興二十七年,詔恭州、雁門控扼之地置土丁二百人。
峒丁建炎三年,命江西、福建諸處總領官籍定槍杖手、峒丁人數,以備調遣。紹興中,罷之。
保勝紹興六年,詔金、均、房三州保甲分為五軍,以保勝為名。
勇敢紹興二年,詔池州就招土人充,二千為額。
保丁二廣保丁,每戶一名,土丁父子兄弟皆在其數。乾道中,以拘留擾民,罷之。
山水砦詳見砦兵。
萬弩手初,熙寧間,以鼎、澧、辰、沅、靖五郡弓弩手萬三千人散居邊境訓練,無事耕作,有警調發。紹興以後,增損靡定。
壯丁民社乾道四年,楚州置。
良家子紹興四年,招兩淮、關陝流寓及陣亡主兵將子弟驍武不能存立者充,月給比強弓手,五十人為一隊。
義勇湖北諸郡皆有義勇,惟澧州石門、慈利不置籍。其法取於主戶之雙丁。每十戶為一甲,五甲為團。甲皆有長,擇邑豪為總首。農隙教武藝,食從官司給。
湖北土丁刀弩手政和七年,募土丁充,授以閑山,散居邊境,教以武藝。紹興因之。淳熙中,李燾力言其不便,罷之。
湖南鄉社舊制,以鄉豪領之,大者統數百家,小者亦二三百家。後言者以其不便,淳熙中,擇其首領,使大者不過五十家,小者減半。
忠勇關外西和、階、成、鳳四州所聚民兵,謂之忠勇。
鎮淮初,淮南募邊民號鎮淮軍,數至十萬,月給視效勇,惟不黥涅。久之,廩不足,肆劫掠。嘉定初,選汰歸農,僅存八千餘人,以充效用,余補鎮江大軍。淮西選二萬六千餘充御前定武軍,分為六軍,軍設統制。
忠義民兵福州諸縣舊有忠義社,屯結邑民,擇豪右為長,量授器甲,盜由是息,人甚賴之。後有司煩擾,失初意。開禧用兵,淮、襄民兵有籍於官者,至用百六十緡以養一兵。後又放令歸業,而無所歸,多散為盜。乃令每郡擇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鎮之。
建炎後砦兵。
兩浙西路
臨安府十三砦外沙、海內、管界、茶槽、南蕩、東梓、上管、赭山、黃灣、硤石、奉口、許村、下塘。
安吉州七砦管界、安吉、秀塞、呂小幽嶺、下塘、北豪、皋塘。
平江府八砦吳江、吳長、許浦、福山、白茅、江灣、楊林、角頭。
常州五砦管界、小河、馬跡、香蘭、分界。
江陰軍二砦申港、石牌。
嚴州五砦威平、港口、鳳林、茶山、管界。
兩浙東路
慶元府十砦浙東、結埼、三姑、管界、大嵩、海內、白峰、岱山、鳴鶴、公塘。
溫州十三砦城下、管界、館頭、青奧、梅奧、鹿西、浦門、南監、東北、三尖、北監、小鹿、大荊。
台州六砦管界、亭場、吳都、白塔、松門、臨門。
處州二砦管界、梓亭。
江南東路
南康軍五砦大孤山、水陸、四望山、河湖、左望。
江南西路
隆興府七砦都巡、鄔子、松門、港口、定江、杉甫、管界。
撫州七砦城南、曾田、樂安、鎮馬、旗步、招攜、湖平。
江州六砦管界、江內、茭石、馬當、城子頭、孤山。
興國二砦池口、磁湖。
袁州四砦都巡、四縣、管界、白斜。
臨江軍三砦本軍、水陸、管界。
吉州十六砦富田、走馬塍、永和鎮、觀山、明德、沙溪、西平山、楊宅、栗傳、禾山、勝鄉、造口、秀洲、新砦、北鄉、黃茅峽。
荊湖南路
永州三砦都巡、同巡、衡永界。
寶慶三砦黃茅、西縣、盧溪。
郴州五砦管界、安福、青要、赤石、上猶。
武岡軍十砦三門、石查、真良、嶽溪、臨口、關硤、黃石、新甯、綏寧、永和。
道州四砦營道、甯遠、江華、永明。
全州四砦上軍、角口、吉甯、平塘。
福建路
邵武軍十砦同巡檢、大寺、水口、永安、明溪、仁壽、西安、永平、軍口、梅口。
建甯府七砦黃琦、籌嶺、盆亭、麻沙、水吉、苦竹、仁壽。
南劍州八砦滄峽、洛陽、浮流、岩前、同巡、仁壽、萬安、黃土。
泉州五砦都巡、同巡、石井、小兜、三縣。
福州四砦辜嶺、甘蔗、五縣、水口。
興化軍二砦同巡、巡鹽。
漳州二砦同巡、虎嶺。
廣西路
賀州二砦臨賀、富川。
昭州四砦昭平、雲峒、西嶺、直山。
欽州二砦西縣、管界。
志第一百四十六兵七(召募之制)
召募之制起于府衛之廢。唐末士卒疲於征役,多亡命者,梁祖令諸軍悉黵面為字,以識軍號,是為長征之兵。方其募時,先度人材,次閱走躍,試瞻視,然後黵面,賜以緡錢、衣履而隸諸籍。國初因之,或募土人就所在團立,或取營伍子弟聽從本軍,或募饑民以補本城,或以有罪配隸給役。取之雖非一途,而伉健者遷禁衛,短弱者為廂軍,制以隊伍,束以法令。當其無事時,雖不無爵賞衣廩之費,一有征討,則以之力戰鬥,給漕輓,而天下獷悍失職之徒,皆為良民之衛矣。
初,太祖揀軍中強勇者號兵樣,分送諸道,令如樣招募。後更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謂之等長杖,委長吏、都監度人材取之。當部送闕者,軍頭司覆驗,引對便坐,分隸諸軍。
真宗祥符中,重定等杖,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為五等,諸州部送闕下,及等者隸次軍。
仁宗天聖元年,詔京東西、河北、河東、淮南、陝西路募兵,當部送者刺「指揮」二字,家屬給口糧。兵官代還,以所募多寡為賞罰。又詔益、利、梓、夔路歲募民充軍士,及數即部送,分隸奉節、川效忠、川忠節。於是遠方健勇失業之民,悉有所歸。
慶曆七年,諸路募廂軍及五尺七寸已上者,部送闕下,試補禁衛。
至和元年,河北、河東、陝西募就糧兵,騎以四百人、步以五百人為一營。
嘉祐二年複定等仗,自上四軍至武肅、忠靖皆五尺已上,差以寸分而視其奉錢:一千者以五尺八寸、七寸、三寸為三等。奉錢七百者,以五尺七寸、六寸、五寸為三等。奉錢五百者,以五尺六寸、五寸五分為三等。奉錢四百者,以五尺五寸、四寸五分為二等。奉錢三百者,以五尺五寸、四寸五分、四寸、三寸、二寸為六等。奉錢二百者,以五尺四寸、三寸五分、三寸、二寸為四等。不給奉錢者,以五尺二寸或下五寸七指、八指為等。唯武嚴、禦營喝探以藝精者充,諸司筦庫執技者不設等杖。
七年,禦史唐介言:「比歲等募禁軍多小弱,不勝鎧甲,請以初創尺寸為定,敢議減縮者,論以違制。」詔:「禁軍備戰者,宜著此令。其備役雄武、宣敕六軍、搭材之類,如軍馬敕。」
治平二年,募陝西土民、營伍子弟隸禁軍,一營填止八分。又遣使畿縣、南京、曹、濮、單、陳、許、蔡、亳州募民補虎翼、廣勇,人加賜絹、布各一。
治平四年,詔延州募保捷五營,以備更戍。
熙甯元年,詔諸州募饑民補廂軍。
二年,樞密院言:「國初邊州無警則罷兵,今既講和,而屯兵至多,徒耗金帛。若於近裏糧賤處增募營兵,但令往戍極邊,甚為便計。」帝與文彥博及韓絳、陳升之、呂公弼等議之,或以為自古皆募營兵,遇事息即罷,或以為緣邊之兵不可多減。乃命彥博等詳議以聞。
三年七月,詔京西路於有糧草州軍招廂軍,共三萬人為額。十一月,知定州滕甫乞下本路依舊制募弓箭社,以為邊備。從之。
四年十二月,樞密院言:「在京系役兵士,舊額一萬八千二百五十九人,見闕六千三百九十二人,若招揀得足,即不須外路勾抽,以免不習水土、凍餒道斃之患。欲於在京及府界、京東西、河北招少壯兵,止供在京功役,不許臣僚占差,不過期年,可使充足。卻對減在外招募之數,樁管所減糧賜上供,以給有司之用。」從之。
五年,權發遣延州趙禼招到漢蕃弓箭手人騎四千九百八十四,為八指揮,遂擢吏部員外郎,加賜銀絹二百。
七年,分遣使臣諸路選募熙河效用,先以名聞。河北、河東所募兵悉罷。
八年,詔軍士祖父母、父母老疾無侍丁而應募在他處者,聽徙。
九年,詔選補捧日、天武以下諸軍闕,馬軍三分補一,步軍十分補五。
三年,又詔:「府界諸路將下闕禁軍萬數,有司其速募之。」又詔:「河北水災,闕食民甚眾,宜寄招補軍。」
四年,京東、西路以調發兵將,累請增戍。朝廷以兵員有數,多寢其章。然州郡實有負山帶海,奸盜所窺,亦當過為之慮,其令益廣應募者,與免貼軍及他役一年。六月,詔:「在京奉錢七百以下,選募馬步軍萬五千人;開封府界及本路共選募義兵保甲萬人;如涇原五千人不足,于秦鳳路選募。」
五年五月,同提舉成都府等路茶場蒲宗閔乞自秦州至熙州量地裏遠近險易,置車鋪二十八,招刺兵士。從之。八月,詔開封府界、京西招軍依式賜外,仍增錢千。十二月,詔京城四面巡檢募士於四門,取民年三十五以下者。又詔河北立額步軍,各于逐指揮額外招百人。
五年,詔一歲內能募及百人者,加秩一等。四月,河東路經略司請以麟州飛騎、府州威遠子弟二十五以下剌為兵。
七年,廣西都鈐轄司言:「本路土兵闕額數多,乞選使臣往福建、江南、廣東招簡投換兵四千人。」詔于江南、福建路委官招換。
八年四月,河東路安撫使呂惠卿言:「河東敢勇以三百人為額,請給微薄,應募者少。臣頃在鄜延路日,奏請增三等請給,借支省馬給七分草料,置營教習,自後應募者眾。願依陝西路已得指揮。」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三月,詔河北保甲願投軍人及得上四軍等杖事藝者,特許招填,合給例物外,更增錢五千,中軍以下三千。比等杖短一指,射保甲第一等弓弩,並許招刺。從右司諫蘇轍請也。六月,門下侍郎司馬光言:「諸州軍兵馬全欠,不足守禦之處,量與立額招添。」
八年,樞密院言:「今新招兵士多是饑民,未諳教閱,乞自今住營州軍差官訓練,候半年發遣赴軍前。」
紹聖元年,樞密院乞立招禁軍官員賞格,如不及數,罰亦隨之。
四年,熙河蘭岷路都總管、提點熙河蘭岷等路漢蕃弓箭手司言,蘭州金城關欲招置步軍保捷四指揮、馬軍蕃落一指揮,從之。詔陝西路添置蕃落軍十指揮,各以五百人為額,於永興軍、河中、鳳翔、同、華州各置兩指揮,並隸住營州軍將下統制訓練,委逐路所屬都總管司選官招人。初,三省、密院欲以牧地募民牧養馬,久而未集,曾布以謂不若增騎兵為簡便。兼土兵乃勁兵,又諸路出戍者已竭,及建此議,眾翕然皆以為允,帝亦樂從之。蓋牧租見存者七百萬,歲額一百七十萬,而十指揮之費二十五萬而已,故可與募人養馬之法兼行也。
三年,京東等路招軍五萬,馬軍以崇捷、崇銳名,步軍以崇武、崇威名。
四年七月,熙河蘭湟路轉運使洪中孚自河東入覲,帝問崇威、崇銳新兵教閱就緒否。中孚曰:「教閱易事也。臣不知藝祖取天下之兵與神考所分將兵曾無減損,若未嘗減損,似不須增。蓋兵貴簡練不貴多,今遽增二軍,所費至廣,臣不知獻議者於經費之外別有措置,或只仰給朝廷也。」帝愕然曰:「初議增兵,未嘗議費,可即罷去。」中孚曰:「惰游之卒不復安于南畝,今一旦罷遣,強者聚而為盜,弱者轉徙,則重為朝廷憂。不若使填諸營闕;無闕,聽于額外收管,不一二年盡矣。」帝稱善。九月,詔:「近降指揮,在京、諸路招崇捷、崇武等指揮十萬人,又招效忠、蕃落指揮及額內不足人數,慮卒難敷額,可先招崇捷、崇武十萬人。候人數稍見次第,即具申取旨。」
五年,詔:「抑勒諸色人投軍者,並許自身及親屬越訴,其已剌字,仍並改正。」
政和二年,廣西都鈐司奏:「廣西兩將額一萬三百餘人,事故逃亡,于荊湖南北、江南東西寄招,緣諸路以非本職,多不用心。今兵闕六分,欲乞本路、鄰路有犯徒並杖以下情重之人,除配沙門島、廣南遠惡並犯強盜兇惡、殺人放火、事幹化外並依法外,餘並免決刺填。」從之。
四年,中衛大夫童師敏言:「東南州郡例闕廂軍,凡有役使,並是和雇。若令諸郡守臣並提刑司措置招填,庶可省費。」從之。
宣和元年,高陽關路安撫使吳玠奉手詔招填諸路禁軍闕額,以十分為率,招及四分以下遞展磨勘年,七分以上遞減磨勘年。高陽關路河間府、滄、霸、恩州、信安軍招填數足,乞行推賞。從之。
二年,手詔:「比聞諸路州軍招置廂軍河清、壯城等,往往怯懦幼小,不及等樣,虛費廩食,不堪驅使。今後並仰遵著令招填,如違戾,以違制論。」
四年正月,兩浙東路鈐轄司奏:「乞將溫、處、衢、婺州元管不系將禁軍六指揮,更招置增為十指揮,並以五百人為額,凡五千人,庶成全將。及更於台州招置不系將禁軍一指揮,以四百人為額。」從之。三月,臣僚言:「竊聞道路洶洶相怖,雲諸軍捉人刺涅以補闕額,率數人驅一壯夫,且曳且毆,百姓叫呼,或齧指求免。日者,金明池人大和會,忽遮門大索,但長身少年,牽之而去,雲'充軍'。致賣蔬茹者不敢入城,行旅市人下逮奴隸,皆避藏恐懼,事駭見聞。今國家閒暇,必欲招填禁旅,當明示法令,賚以金帛,捐財百萬,則十萬人應募矣。捉人於途,實虧國體,流聞四方,傳播遠邇,殊為未便。伏望亟行禁止,以弭疑畏。」時寶籙宮道士張繼滋因往尉氏,亦被刺涅,事聞,手詔提刑司根治。四月,臣僚因言:「招刺闕額禁軍,樞密院立限太遽,諸營弗戢,人用大駭。幸不旋踵德音禁止,群情悅服。其已被刺涅而非願者,頗亦改正,尚有經官求免而未得者。輦轂若此,況其遠乎?竊聞小人假借聲勢,因緣奪攘,所在多有,若或哀鳴得脫,其家已空。今往來猶懷畏避。伏望聖明特賜戒敕,應在外招軍去處,毋得橫濫。」從之。
七年,減掖庭用度,減侍從官以上月廩,罷諸兼局,有司據所得數撥充諸路糴本及募兵賞軍之用。
欽宗即位,詔守令募州縣鄉村土豪為隊長,各自募其親識鄉里以行。及五十人以上先與進義副尉,三百人以上與承信郎,募文武官習武勇者為統領。行日,所發州軍授以器甲,人給糧半月,地裏遠者,所至州縣接續批支。京畿輔郡兵馬制置使司言:「諸路召募敢勇效用,每名先給錢三千,赴本司試驗給據訖,支散銀絹激賞。若監司、知通、令佐並應有官人,能召到敢勇效用事藝高強及二百人以上者,乞與轉一官,每加二百人依此。或監司、郡守、州縣官以下應緣軍期事件,稍有稽緩,並依軍法。」從之。
靖康元年春正月,臣僚言:「諸路見招募人兵,緣逐處漕計闕乏,乞于近州應奉司及延福宮西城錢帛,並許請用,庶得速辦。」從之。又詔:「龍猛、龍騎、歸遠、壯勇諸軍闕額,可行下諸路揀選配填。」又詔:「已降指揮,逐處各以召募效用敢勇武藝人數多寡等第推賞。」又詔:「聞希賞之人,抑勒強募。自今並取情願,敢有違戾,當議重罰。毋得將羸弱不堪出戰及已有系軍籍者一例充募。」及詔:「募武舉及第有材武方略,或有戰功、曾經戰陣,及經邊任大小使臣不以罪犯已發未敘,及武學有方略智謀,及曾充弓馬所子弟,及諸色有膽勇敢戰之人,度許赴親征行營司。」又詔:「募陝西土人為兵並使臣、效用等赴姚平仲軍使喚,其應募人修武郎已上二十貫,進義副尉以上十五貫,軍人、百姓十貫,並于開封府應管官錢內支。」
四月,詔:「已降指揮發還歸朝人往大金軍前,如不願往,所在量給口券津遣;元有官守人並不厘務,支奉給之半。其願效力軍前者,許自陳。」
五月,河北、河東路宣撫司奏:「河北諸州軍所管正兵絕少,又陝西遊手惰民願充軍者亦眾,祗緣招刺闕乏例物,是致軍額常闕。今若給一色銀絹,折充例物犒設起發,召募人作義勇,止於右臂上刺字,依禁軍例物支衣糧料錢,陝西五路共可得二萬人,比之淮、浙等路所得將兵,實可使喚。」從之,詔遣文武官各一員前去陝西路募兵二萬人赴闕。遂命趙鼎特除開封府曹官,種湘差宣撫司準備將領,並充陝西路幹當公事,專一募兵。是月,遣戶部員外郎陳師尹往福建路募槍杖手。都水使者陳求道言:「朝廷差官往陝西招軍,適當歲豐,恐未易招填。若就委監司招募保甲,啖以例物,與免科差,以作其氣,可得勁兵五萬。」從之。
六月,樞密都承旨折彥實奏:「西人結連女真,為日甚久,豈無覬覦關中之志?即今諸路人馬皆空,萬一敵人長驅,何以枝梧?言之可為寒心,朝廷似未深慮也。河東、河塑之患已形,人故憂之;陝西之患未作,人故忽之。若每路先與十萬緡,令帥臣招募土人為保護之計,責以控扼,不得放令侵入,仍須朝廷應副。漕司乘時廣行儲蓄,以為急務。」
又開封府尹聶山奏:「招兵者,今日之急務。近緣京畿諸邑例各招刺,至於無人就募,則強捕村民及往來行人為之。遂致裏氓奔駭,商旅不行,殊失朝廷愛民之意。檢准政和令,諸盜再犯杖以上、情理不可決放而堪充軍者,給例物刺充廂軍。今京城裏外間有盜賊,皆是豪猾,無所畏憚,雖經斷罪,頑惡弗悛,若依上條刺充廂軍,不惟得強壯之用,又且收集奸黠不復為盜。如允所請,則自內及外皆可見之施行。」從之。
七月,陝西五路制置使錢蓋言:「都水使者陳求道請招刺保甲五萬充軍。緣比來陝右正兵數少,全籍保甲守禦,及運糧諸役差使外,所餘無幾,若更招刺五萬充軍,則是正丁占使殆遍,不唯難以選擇,兼慮民情驚疑,別致生事。欲乞令州縣曉諭保甲,取其情願;如未有情願之人,即乞令保甲司于正丁餘數內選擇。通赴闕人共成七萬,可以足用。」從之。是月,錢蓋奏:「陝西募土人充軍,多是市井烏合,不堪臨敵。今折彥實支陝西六路銅錢各十萬緡,每名添錢十千,自可精擇少壯及等杖人,可得正軍一萬,六路共得六萬人。」從之。
十月,樞密院奏:「召募有材武勇銳及膽勇人並射獵射生戶。」從之。又奏:「福建路有忠義武勇立功自效取仕之人,理宜召募,除保甲正兵外,弓手、百姓、僧行、有罪軍人並聽應募。如有武藝高強、實有膽勇、眾所推服、願應募為部領人者,依逐項名目權攝部領,各以所募人數借補官資。」從之。
十一月,京城四壁共十萬人,黃人黃旗滿市。時應募者多庸匄,殊無鬥志。閏十一月,何用王健募奇兵,雖操瓢行乞之人,亦皆應募,倉卒未就紀律。奇兵亂,毆王健,殺使臣數十人,內前大擾。王宗濋斬渠魁數人,乃定。及出戰,為鐵騎所沖,望風奔潰,殲焉。
十二月,詔:「諸軍詐效蕃裝,焚劫財物,限十日齎贓自首,與免罪。」仍召募潰兵收管。給口食焉。
逃亡之法,國初以來各有增損。熙寧五年詔,禁軍奉錢至五百而亡滿七日者,斬。舊制,三日者死。初,執政議更法,請滿十日。帝曰:「臨陣而亡,過十日而首,得不長奸乎。」安石曰:「臨陣而亡,法不計日,即入斬刑。今當立在軍興所亡滿三日,論如對寇賊律?」樞密使蔡挺請沿邊而亡滿三日者斬。安石曰:「沿邊有非軍興之所,不可一概坐以重刑。本立重法,以禁避寇賊及軍興而已。」帝曰:「然。」文彥博固言:「軍法臣等所當總領,不宜輕改,如前代銷兵乃生變。」安石曰:「前代如杜元穎等銷兵,乃其措置失當,非兵不可銷也。且當蕭俛時,天下兵至多,民力不給,安得不減?方幽州以朱克融等送京師,請毋遣克融還幽州煽眾為亂,而朝廷乃令克融等飄泊京師,久之不調,複遣歸北。克融所以複亂,亦何預銷兵事?」彥博曰:「國初,禁軍逃亡滿一日者斬。仁宗改滿三日,當時議者已慮壞軍法。」安石曰:「仁宗改法以來,活人命至多,然于軍人逃亡,比舊不聞加多,仁宗改法不為不善。」帝乃詔增為七日。
元豐元年,知鄂州王韶言:「乞自今逃亡配軍為盜,聽捕斬,賞錢。」詔坐條劄韶照會:「如所犯情重,罪不至死,奏裁。」
三年六月,詔:「軍士、民兵逃亡隨軍效用,若首獲,並械送所屬,論如法。雖立戰功不賞,仍不許以功贖過。令隨軍榜諭。」
四年,詔沈括:「奏以軍前士卒逃亡,潰散在路,本非得已,須當急且招安。卿可速具朝旨出榜,雲聞戰士止是不禁饑寒,逃歸其家,可各隨所在城砦權送納器甲,請給糧食,聽歸所屬。節次具招撫數以聞。」
崇寧四年九月,樞密院言:「熙河都總管司舊無兵籍,乞令諸將各置籍,日具有無開收,旬具元額、見管及逃亡事故細目,申總管司,本司揭貼都簿,委機宜一員逐時抽摘點檢。」從之。
十月,尚書省言:「今所在逃軍聚集,至以千數,小則驚動鄉邑,大則公為劫盜。累降指揮,許以首身,或令投換,終未革絕。昔神宗以將不知兵,兵不知將,故分兵領將。統兵官司,凡兵之事無所不統,則其逃亡走死,豈得不任其責?檢會將敕與見行敕令,皆未有將官與人員任責之法,致令來兵將不加存恤,勞役其身,至於逃避,而任職之人悉不加罪。近日熙河一路逃者幾四萬,將副坐視而不禁,人員將校故縱而不問,至逃亡軍人所在皆有。蓋自來立法未詳,兼軍中長行節級人員,將校,什長相統,同營相依,上下相制,豈得致其逃亡漫不省察?況招軍既立賞格,則逃走安可無禁?今參詳修立賞罰十數條。」並從之。
五年,樞密院備童貫所言:「陝西等處差官招諭逃亡軍人,並許所在首身,更不會問,便支口券令歸本營。邊上軍人憚于戍守之勞,往往逃竄於內郡首身,遂得口券歸營,恐相習成風,有害軍政。乞自今應軍人首身,並須會問逃亡赦限,依今來招諭指揮:若系赦後逃亡,即乞依條施行。」從之。
大觀三年,樞密院備臣僚言雲:「自陝西路提點刑獄吳安憲始陳招誘逃亡廂禁軍之法,乃著許令投換改刺之令。自此諸弊浸生,軍律不肅。朝廷洞見其弊,已嚴立法,然尚有冒名一節,其弊未除。請如主兵官舊曾占使書劄、作匠、雜技、手業之徒,或與統轄軍員素有嫌忌、意欲舍此而就彼,或所部逃亡數多,欲避譴責,輒將逃軍承逃亡之名便與請給。既避譴責,又冒請受,上下相蒙,莫之能革,致使軍士多懷擅去之心者,良以易得擅住之地也。若加重賞,申以嚴刑,庶革斯弊,有裨成法。」從之。
四年,樞密院言:「諸路及京畿逃亡軍數居多,雖赦敕立限許首,終懷畏避。若諸路專委知州、通判或職官一員,京畿委知縣,若招誘累及三百人以上,與減一年磨勘,五百人以上一年半,千人以上取旨推恩,於理為便。」
政和二年,臣僚言:「祖宗軍政大備,無可議者。比多逃亡者,緣所在推行未至,及主兵司官遵奉未嚴故也。其弊有六:一曰上下率斂,二曰舉放營債,三曰聚集賭博,四曰差使不均,五曰防送過遠,六曰單身無火聚。似此雖具有條禁,而犯者極多。欲乞下有司推究,除兵將官歲終立定賞罰條格外,詔諸路提刑司,每歲終將本路州軍不系將禁軍見管及逃亡人數,參互比較,具最多最少處各一州知、通職位姓名,申樞密院。」從之。
三年十一月,開封少尹陳彥修言:「諸廂收到寒凍赤露共五千七百餘人,其間逃軍數多,合行措置。今欲依押送逃軍格,每二十人各差使臣一員付與系押送人,各踏逐穩便官屋安泊,依居養法關請錢米存養,候晴和,管押前去。所有沿路支破口券,並依本府押送逃軍法,請於合破口券等外,更量支盤纏。」詔:「每人支盤纏錢三百,衲襖一領,候二月晴暖即行發遣。」
四年,尚書省著令:「諸禁軍差發出戍未到軍前,或已到而代去半年以上,逃亡首獲,雖會恩,配如捕獲法;上軍首身或捕獲,會恩,配依七日內法;下軍本名應配者,配千里。若本管輒停留,與同罪,雖該赦仍依配法。」從之。
五年,立錢監兵匠逃走刺手背法。
宣和二年,手詔:「逃卒頗多,仰宣撫司措置以聞。」童貫言:「凡逃卒,冬祀大赦已有百日首身免罪之文,緣內有元犯雖首身,于常法尚合移降移配者,即未敢赴官自陳。欲乞在京並京畿、京西、陝西、河東路逃軍,自今指揮到日,通未滿赦限共一百日,許令首身免罪,依舊軍分職次收管。仍免本司本營問儅,及放免官逋。如本犯經冬祀赦後,猶有移降移配,特與原免。若限滿不首,則依常法科罪。凡逃軍系在京住營,依限於在京首身者,令所隸軍司當日押赴本營。若見出戍者,即破口券轉押赴本路駐泊州軍,並依前項指揮免罪,依舊收管。凡逃軍在外,依限首身者,並於所在日破米二升,其縣、鎮、砦並限當日解本州軍,每二十人作一番,差職員管押,仍沿路給破口食,交付前路州軍,轉送住營去處。如見出戍,即轉駐泊州軍收管。凡首身軍人,並不許投換他軍。凡所在當職官,如能於限內用心招收逃軍,措置轉送住營或出戍處收管,候滿,在外委提刑司,在京委開封府取索到營、出戍處公文,驗人數,最優者申宣撫司取旨推恩。」並從之。
三年,詔:「江、浙軍前等處應逃竄軍兵,並特放罪,許於本將見出軍路分州縣首身,依舊給請,隨處權行收管。若走往他處,或于住營去處首獲,即令所在官司逐旋發遣赴本將應副使喚。仍委逐路安撫、鈐轄、提刑司覺察,如所在輒敢隱芘,或逐司不行覺察,並論違制。」
四年,臣僚言:「中外士卒無故逃亡,所在有之。祖宗治軍紀律甚嚴,若在戍者還家,當役者避事,必有轅門之戮。今既宥其罪,且許投換,不制于什伍之長;既立赦限,又特展日,以寬其自首之期。臣恐逃亡得計,其弊益滋。乞除恩赦外不輕與限,使知限之不可為常,庶有畏懼。」從之。
五年,臣僚言:「今諸軍逃亡者不以實聞。諸處冒名請給,至於揀閱差役,則巧為占破,甚不獲已,則雇募逋逃以充名數,旋即遁去,無複實用。平居難於供億,緩急無以應用。而奸人攘臂其間,坐費財賦。雖開收勘斂,法制滋詳,而共利之人,一體傅會。望賜處分,先令當職官核見實數,保明申達轉運司,期日委諸郡守貳點閱,仍關掌兵官司照會行下;不可勾押至州者,差官就閱,期以同日究見的實。稍涉欺罔,根治不赦。監司使者分郡覆實,具數申達於朝,以待差官分按,必行罪賞,使官無虛費,而軍有實用,則紀律可明,國用可省。」詔送樞密院條畫措置。
七年二月,尚書省言:「開封府狀:'乞應在京犯盜配降出外之人,複走入京投換者,許人告捕,科以逃亡捕獲之罪,酌情增配。其官司及本營典首人員、曹級容庇收留,各杖一百;因致為盜者,依差使配軍入京作過法,與犯人同罪。罪止徒二年,不以去官赦原減。及在京犯罪編管出外逃亡入京之人,雖有斷罪增加地裏條法,緣止是募告賞格太輕,是致往往復走入京。欲乞元犯杖罪賞錢十貫,徒罪二十貫,流罪三十貫,並以犯事人家財充。'」從之。
十二月,詔:「應諸路逃竄軍人或已該赦恩出首避免,卻歸出戍去處再行逃竄之人,令於所在去處首身,並特與免罪,於一般軍分安排,支破請給,發赴軍前使喚。」
靖康元年三月,詔:「隨從行宮禁衛軍兵等有逃亡者,並依法施行。」五月,臣僚言:「泗州頃遣勤王之師,管押者不善統制,類多遁歸,既而畏法不敢出,本州遂開閣請受。在外無以給養,竊慮因聚為盜,恐他州亦多如此。乞敕應勤王兵有遁歸已經赦宥者,並令首身。」從之。
六月,詔:「應河東潰散諸路將佐,並仰逐路帥守發遣赴河東、河北制置司,以功贖過。」河北路制置司都統制王淵言:「被旨差充招集種師道等下潰散人馬,應援太原,限滿不首,即寄禁家屬,許人收捕赴軍前,重行處置。」從之。仍自指揮到日,限以十日。河北路制使劉韐奏:「近制置使種師中領軍到於榆次,失利潰散,師中不知存在。奉旨,師中下應統制、將佐、使臣等,並與放罪。臣按:用兵失主將,統制、將佐併合行軍法。軍法行,則人以主將為重,緩急必須護救。若不行軍法,緩急之際爭先逃遁,視主將如路人,略不顧恤。近年以來,高永年陷歿,一行將佐及中軍將、提轄等未嘗罪以軍法,繼而劉法陷歿,今種師中又死王事。若兩軍相遇,勢力不加,血戰而敗,或失主將,亦無可言。榆次之戰,頃刻而潰,統制、將佐、使臣走者十已八九,軍士中傷十無一二,獨師中不出。若謂師中撫禦少恩,紀律不嚴,而其受命即行,奮不顧身,初聞右軍戰卻,即遣應援,比時諸將已無在者。至賊兵犯營,師中猶未肯上馬。使師中有偷生之心,聞敗即行,亦必得出。一時將佐若能戮力相救,或可破敵。今一軍才卻,諸將不有主帥,相繼而遁。其初猶有懼色,既聞放罪,遂皆釋然。朝廷以太原之圍未解,未欲窮治。今師旅方興,深恐無所懲艾,遇敵必不用命。欲乞指揮,應種師中下統制、將佐並依聖旨處分,仍令軍前自效。如能用命立功。與免前罪;今後非立戰功,雖該恩赦不得敘複。仍乞優詔褒贈師中,以為忠義之勸。」詔:「種師中下統制、將佐並降五官,仍開具職位、姓名申尚書省,余依劉韐所奏。」
八月,河北、河東路宣撫司奏:「近據都統制王淵捉獲潰敗使臣,已管押赴宣撫副使劉韐軍前交割,依軍法施行外,訪聞尚有未曾出首將佐、使臣。」詔:「限今指揮到日更與展限十日,許令於所在州軍出首,仍依元降指揮免罪,特與支破遞馬驛券,疾速發赴軍前自效,候立功日優加推賞。如再限滿日更不首身,當取見職名重賞購捕,定行軍法。仍多出榜示諭。」
二年四月,詔:「訪聞諸處潰散軍人嘯聚作過,將百姓強刺充軍,驅虜隨行使喚,遇敵使前,害枉良民。其令有司榜諭:被虜強刺之人許以自陳,給據各令歸業。願充軍者,隨等杖刺填禁、廂軍,依條支給例物。」又詔:「昨逃亡班直、諸軍,雖已降指揮撫諭,並與免罪,發歸元處。其管押兵官未有指揮,可候指揮到,許於所在官司自陳,亦與免罪。」
建炎初,招募多西北之人,其後令諸路州、軍、砦或三衙招募,或選刺三衙軍中子弟,或從諸郡選刺中軍子弟解發。複詔滄、濱及江、淮沿流州軍,募善沒水經時伏藏者,以五千為額。神武右軍統制張俊言:「牙軍多招集烏合之眾,擬上等改刺勝捷,次等刺振華、振武,庶得部分歸一訓練為便。」詔兩浙、江東,除江陰軍,各募水軍二百人。
紹興元年,廣東帥臣言:「本路將兵元五千二百,見千三百十九。今擬將官駐紮諸軍洎本路州軍,以十分為率,各招其半。」
二年,累降令行在諸軍,毋互相招收,及將別軍人拘執,違者行軍法。
四年,詔:「所招河北人充河北振武,餘人刺陝西振華指揮。沿江招置水軍,備戰艦,募東南諳水者充,每指揮以五百為額。」
十年,詔三京路招撫處置使司招效用軍兵萬人,內招使臣二千員。
十五年,福建安撫莫將言:「汀、漳、泉、建四州,與廣東、江西接壤。比年寇盜剽劫居民,土豪備私錢集社戶,防捍有勞,有司不為上聞推恩,破家無所依歸,勢必從賊。官軍不習山險,且瘴癘侵加,不能窮追,管屬良民悉轉為盜。請委四州守臣,募此遊手無歸勇健之人,各收千人,仍以效用為名,足可備用,實永久利。」詔令張淵同措置。
二十四年,殿前都指揮使楊存中言:「舊制,在京所管捧日、天武、拱聖、驍騎、驍勝、寧朔、神騎、神勇、宣武、虎翼、廣勇諸指揮禁軍內,捧日、天武依條升揀扈衛諸班直,拱聖、神勇以下升揀捧日、天武,除逃亡有故,僅千九百人。請於今年分定月內招千人。」
二十七年,楊存中奉旨,三衙所招效用兵令住招。今闕六千七百二十六人,若不招填,兵數日損。詔本司來年正月為始,依舊招募。
隆興元年,步軍司郭振言:「本司在京日軍額三萬九千五百,今行在僅千二百一十九。」詔招填千七百八十一人,以三千為額,刺充神衛,虎翼,飛山、床子弩雄武等指揮。
乾道七年,馬軍司王友直言:「見管戰馬二千七百餘,止有傔馬六百餘人,請招傔兵千五百,並充雄威。」詔招千人,刺「步傔」二字。步軍司吳挺言:「步司五軍,額二萬五千,見闕三千六百。」詔令招填。
淳熙十六年,殿前副都指揮郭鈞言:「淳熙五年住招兵,今逾十載,戰隊合用火分傔兵闕。」詔招千人。
紹熙二年,詔步軍司招軍千人。
慶元元年,詔楚州招到二百六十一人補弩手、效用。五年,詔給降度牒付金州都統,招填闕額並揀汰兵,照紹熙初年令,自五尺四寸至五尺六寸三等招收。
開禧元年,興元都統秦世輔言:「本司軍多闕額,紹興之末,管二萬九千餘人。乾道三年,立額二萬七千,今二萬五千四百,差戍、官占實萬一百四十三人,點閱所部,堪披帶人僅六百二十七。請從本司酌紹興額招刺。」參知政事蔣芾言:「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不下四百人,若權住招一年半,俟財用稍足招強壯,不惟省費,又得兵精。且南渡以來兵籍之數,紹興十二年二十一萬四千五百餘人,二十三年二十五萬四千五百四十人,三十年三十一萬八千一百三十八人,乾道三年三十二萬三千三百一人,只比二十三年,已增六萬九千六十一人,如此何緣財用有餘?」
寶慶二年,知武岡軍吳愈言:「禁衛兵所以重根本、威外夷,太祖聚天下精兵在京者十余萬,州郡亦十余萬。嘉定十五年,三衛馬步諸軍凡七萬余,闕舊額三萬,若以川蜀、荊襄、兩淮屯戍較之,奚啻數倍於禁衛?宜遵舊制,擇州郡禁兵補禁衛闕,州郡闕額帥守招填。」
紹定四年,臣僚言:「州郡有禁卒,有壯城,有廂軍,有土兵,一州之財自足以給一州之兵。比年尺籍多虛,月招歲補,悉成文具。蓋州郡吝養兵之費,所招無二三,逃亡已六七。宜申嚴帥臣,應郡守到罷,具兵額若干、逃故若干、招填若干、考其數而黜陟之。」
寶祐間,州郡闕守,承攝者遣令招刺,不詢材武,務盜帑儲。
咸淳季年,邊報日聞,召募尤急,官降錢甚優厚。強刺平民,非無法禁。所司莫能體上意,執民為兵。或甘言誑誘,或詐名賈舟,候負販者群至,輒載之去;或購航船人,全船疾趨所隸;或令軍婦冶容誘于路,盡涅刺之。由是野無耕人,途無商旅,往往聚丁壯數十,而後敢入市。民有被執而赴水火者,有自斷指臂以求免者,有與軍人抗而殺傷者,無賴乘機假名為擾。
九年,賈似道疏雲:「景定元年迄今,節次招軍凡二十三萬三千有奇,除填額,創招者九萬五千,近又招五萬,謂之無兵不可。」十年,汪立信書抵賈似道陳三策,一謂:「內地何用多兵,宜悉抽以過江,可行六十萬矣。蓋兵不貴多,貴乎訓練之有素。苟不堪受甲,徒取充數,將焉用之!」
考之舊制,凡軍有闕額即招填。熙甯、元豐講求民兵之政,於是募兵浸減,而三衙多虛籍。至於靖康,禁衛弱矣。中興複用招募。立等杖,選勇壯,核人才,驗虛實,審刺之法雖在諸屯,而已招者兵籍悉總於樞府雲。
志第一百四十七兵八
○揀選之制廩給之制
揀選之制建隆初,令諸州召募軍士部送闕下,至則軍頭司覆驗等第,引對便坐,而分隸諸軍焉。其自廂軍而升禁兵,禁兵而升上軍,上軍而升班直者,皆臨軒親閱,非材勇絕倫不以應募,餘皆自下選補。
咸平五年,于環、慶等州廂軍馬步軍六千餘人內選材勇者四千五百人,付逐砦屯防,以代禁兵。
景德二年,宣示:「殿前、侍衛司諸禁軍中老疾者眾,蓋久從征戍,失於揀練,每抽替至京,雖量加閱視,亦止能去其尤者。今多已抽還,宜乘此息兵,精加選揀,雖議者恐其動眾,亦當斷在必行。昔太祖亦嘗患此,遂盡行揀閱,當時人情深以為懼,其後果成精兵。」樞密使王繼英等曰:「今兵革休息,不乘此時遴選,實恐冗兵徒費廩食。」帝曰:「然。近者契丹請盟,夏人納款,恐軍旅之情謂國家便謀去兵惜費。」乃命先於下軍選擇勇力者次補上軍。其老疾者,俟秋冬慎擇將臣令揀去之。
三年正月,詔遣樞密都承旨韓崇訓等與殿前司、侍衛馬步軍司揀閱諸軍兵士,供備庫使、帶禦器械綦政敏等分往京東、西路揀閱。八月,詔效順第一軍赴京揀閱,以補虎翼名闕。是軍皆河東人,帝念其累戍勞苦,故升獎焉。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詔曰:「江南、廣東西路流配人等,皆以自抵憲章,久從配隸,念其遠地,每用軫懷。屬喬岳之增封,洽溥天之大慶,不拘常例,特示寬恩。江南路宜差內殿崇班段守倫就升州、洪州,廣南東、西路差殿直、閣門祗候彭麟就桂州,與本路轉運使同勾抽諸州雜犯配軍,揀選移配淮南州軍牢城及本城。有少壯堪披帶者,即部送赴闕,當議近上軍分安排。如不願量移及赴闕者,亦聽。若地理遠處,即與轉運使同乘傳就彼,依此揀選。」
五年正月,帝諭知樞密院王欽若等:「在京軍校差充外處人員,軍數不足,有妨訓練,可詔示殿前、侍衛馬步軍司簡補。禁軍逐指揮兵士內,捧日上三軍要及三百人,龍衛上四軍各二百五十人,拱聖、驍騎、驍勝、寧朔、神騎、雲武騎各三百五十人,並於下次軍營升填,須及得本額等樣,及令軍頭司于諸處招揀到人內選填。營在京者引見分配,在外處者准此,仍委逐司擘畫開坐以聞。在京差出者,候替回揀選。」
九年十一月,詔河北、河東、陝西諸州軍揀料本城兵,五百人以上升為一指揮,于本處置營教閱武藝,升為禁軍。
天禧元年二月,遣使分往諸州軍揀廂軍驍壯及等者升隸上軍。六月,召選天下廂兵遷隸禁軍者,凡五千餘人。
天聖間,嘗詔樞密院次禁軍選補法:
凡入上四軍者,捧日、天武弓以九鬥,龍衛、神衛弓以七鬥,天武弩以二石七鬥,神衛弩以二石三鬥為中格。恩、冀員僚直、驍捷軍士選中四軍,則不復閱試。自餘招揀中者,並引對。凡員僚直闕,則以選中上軍及龍衛等樣、弓射七鬥合格者充,仍許如龍衛例選補班直。
凡選禁軍,自奉錢三百已上、弓射一石五鬥、弩蹠三石五鬥、等樣及龍衛者,並親閱,以隸龍衛、神衛。凡騎禦馬直闕小底,則閱拱聖、驍騎少壯善射者充。凡弓手,內殿直以下選補殿前指揮使,射一石五鬥;禦龍弓箭直選補禦龍直、禦龍骨朵子直,東西班帶甲殿侍選補長入祗候,禦龍諸直將虞候選補十將,射皆一石四鬥;東西班、散直選補內殿直,捧日、員僚直、天武、龍衛、神衛親從選補諸班直,禦龍骨朵子直、弓箭直將虞候選補十將,禦龍直長行選補將虞候,射皆一石三鬥;員僚、龍禦、騎禦馬直小底選補散直,射皆一石二鬥。凡弩手,東西班帶甲殿侍選補長騎祗候,射四石;禦龍弩直將虞候選補十將,射三石八鬥;長行選補將虞候,射三石五鬥。其捧日、天武、龍衛親從選補弩手班、禦龍弩直者,亦如之。其次別為一等,減二鬥。自余殿前指揮使、諸班直以歲久若上名出補外職者,所試弓弩鬥力皆遽減,弓自一石三鬥至八鬥,弩自三石二鬥至五鬥各有差。
凡班直經上親閱隸籍者,有司勿複按試。其升軍額者,或取少壯拳勇,或旌邊有勞。至於河清遽補,牢城配軍亦間下詔選補,蓋使給役者有時而進,負罪者不終廢也。其退老疾,則以歲首,或出軍回;轉員皆揀汰,上軍以三歲。河北遇大閱亦如之。景祐元年,詔選教駿填拱聖諸軍,退其老疾為剩員,不任役者免為民。
三年,詔選驍騎、雲騎、驍勝填拱聖,武騎、寧朔、神騎填驍騎。
康定元年,選禦輦官為禁軍。輦官二十六人遮輔臣喧訴,斬其首二人,餘黥隸嶺南,卒選如初。
慶曆三年,詔韓琦、田況選京師奉錢五百已上禁軍武技精捷者,營取五人,樞密院籍記姓名,以備驅使。況因言:「今天下兵逾百萬,視先朝幾三倍,自昔養兵之冗,未有若是。且諸路宣毅、廣勇等軍孱弱眾甚,大不堪戰,小不堪役。宜分遣官選不堪戰者降為廂軍,不堪役者釋之。」上然其言。
皇祐元年,揀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禁廂諸軍,退其罷癃為半分,甚者給糧遣還鄉里。系化外若以罪隸軍或嘗有戰功者,悉以剩員處之。
三年,韓琦奏:「河北就糧諸軍願就上軍者,許因大閱自言。若等試中格,舊無罪惡,即部送闕,量材升補。」乃詔四路都總管司:「自今春秋閱,委主管選長五尺六寸已上、弓一石五鬥、弩三石五鬥者,並家屬部送闕。
嘉祐二年,詔神衛水軍等以五年,諸司庫務役兵以三年一揀。五年,選京東西、陝西、河北、河東本城、牢城、河清、裝禦、馬遞鋪卒長五尺三寸勝帶甲者,補禁軍。其嘗犯盜亡坐黥者,配外州軍歸遠、壯勇。
八年,右正言王陶奏:「天下廂軍以歲首揀,至於禁軍雖有駐紮還日揀法,或不舉。臣竊惟調發禁軍本籍精銳,軍出之時尤當揀練。請下有司,凡調發禁軍,委當職官汰年六十已上,將校年六十五已上衰老者,如此則兵精而用省矣。」下其章。殿前、馬步軍司奏曰:「舊制,遣戍陝西、河北、河東、廣南被邊諸軍悉揀汰,余路則無令。請自今諸軍調發,悉從揀法。」詔可。又詔:「凡選本城、牢城軍士以補龍猛等軍者,並案籍取嘗給奉錢五百及龍猛等者,以配龍猛;其不及等與嘗給奉錢四百以下,若百姓黥隸及龍騎等者,以配龍騎;其龍騎軍士戍還,即選填龍猛。自今本城、牢城悉三年一揀,著為令。」
治平元年,閱親從官武技,得百二十人以補諸班直。乃詔:自今親從官,限年三十五以下者充。又詔:「如聞三路就糧兵,多老疾不勝鎧甲者,可勿拘時,揀年五十以上有子弟或異姓親屬等應樣者代之。如無,聽召外人。」是歲,詔京畿並諸路揀龍騎、壯勇、歸遠、本城、牢城、宣效六軍;河清、車營、致遠、窯務、鑄錢監、屯田務隸籍三十年勝鎧甲者,部送京師填龍猛等軍;其自廣南揀中者,就填江西、荊湖歸遠闕額。仍詔每三年以龍猛等軍闕數聞。又詔諸路,有步射引弓兩石、彍弩四石五鬥已上者,奏遣詣闕。
二年,詔京東教閱補禁軍。先是,京東教閱本城,自初置即番隸本路巡檢,久不選補。上聞其軍多勇壯可用者,欲示激勸,故有是詔。
治平四年五月,揀選拱聖、神勇以下勇分,以補捧日、天武、龍、神衛闕數。
元豐三年六月,權主管馬步軍司燕達言:「內外就糧退軍二十一指揮八千余人,以禁軍小疾故揀退及武藝淺弱人配填,既不訓練,又免屯戍,安居冗食,耗蠹軍儲。若自今更不增補,庶漸銷減,候有闕,依禁軍選募,教習武世,不數年間,退軍可盡變銳士。內奉錢七百者減為五百,依五百奉錢軍等杖招揀。」從之。仍詔:「上四軍退軍改作五百奉錢軍額。」八月,殿前、步軍司虎翼十指揮出戍歸營,閔其勞苦,詔並升補為神勇指揮。廣西路經略司言:「雄略、澄海指揮闕額,請以諸路配送隸牢城卒所犯稍輕,及少壯任披帶者選補。」從之。
四年四月,提舉河北義勇保甲狄諮言:「舊制,諸指揮兵給內有老疾年五十五已上、有弟侄子孫及等杖者,令承替名糧,其間亦有不堪征役者,乞年四十已上許令承替。」詔河北馬步諸軍依此。十二月,詔諸班直、上四軍,毋得簡常有罪改配人。
元祐二年七月,詔諸路每歲于八月後解發試武藝人到闕,殿前司限次年正月,軍頭司限二月以前試驗推恩。呈試武藝人同。
三年閏十二月,樞密院言:「在京諸軍兵額多闕,而京東、西路就糧禁軍往往溢額。」詔差官往逐路同長吏揀選發遣,以補其數。
大觀元年四月,詔曰:「東南諸郡軍旅之事,久失訓齊,民雖浮弱,而阻山帶江,輕而易搖。安必慮危,誠不可忽。其諸軍事藝生疏精熟不同,非獨見將官訓練優劣,實亦系教頭能否。」樞密院請委逐路提舉訓練官妙選精熟教頭,二年一替,若能訓練精熟,然後推賞。從之。
至若省並之法,凡軍各有營,營各有額。皇祐間,馬軍以四百、步軍以五百人為一營。承平既久,額存而兵闕,馬一營或止數十騎,兵一營或不滿一二百。而將校猥多,賜予廩給十倍士卒,遞遷如額不少損。帝患之,熙寧二年,始議並廢。陝西馬步軍營三百二十七,並為二百七十,馬軍額以三百人,步軍以四百人。其後凡撥並者,馬步軍營五百四十五並為三百五十五,而京師、府界、諸路及廂軍皆會總畸零,各足其常額。
凡並營,先為繕新其居室,給遷徙費。軍校員溢,則以補他軍闕,或隨所並兵入各指揮,依職次高下同領。帝嘗謂輔臣曰:「天下財用,朝廷稍加意,則所省不可勝計。乃者銷並軍營,計減軍校、十將以下三千餘人,除二節賜予及傔從廩給外,計一歲所省,為錢四十五萬緡,米四十萬石,絹二十萬匹,布三萬端,馬槁二百萬。庶事若此,邦財其可勝用哉!」
初議並營,大臣皆以兵驕已久,遽並之必召亂,不可。帝不聽,獨王安石贊決之。時蘇軾言曰:「近者並軍蒐卒之令猝然輕發,甚於前日矣,雖陛下不恤人言,持之益堅,而勢窮事礙,終亦必變。他日雖有良法美政,陛下能複自信乎?」樞密使文彥博曰:「近多更張,人情洶洶非一。」安石曰:「事合更張,豈憚此輩紛紛邪!」帝用安石言,卒並營之。自熙甯以至元豐,歲有並廢。
元符二年,樞密院言:「已詔諸路並廢堡砦,減罷兵將,鄜延、秦鳳路已減並,余路未見施行。」詔涇原、熙河蘭會、環慶、河東路速議以聞。
三年,罷都護府,安撫使隸河、蘭州,以省饋運。詔邊帥減額外戍兵。
建中靖國元年,減放秦鳳路土兵。
大觀三年,詔:「昨降處分,措置東南利害,深慮事力未辦,應費不貲。其帥府、望郡添置禁軍,諸縣置弓手,並罷其壯城兵士,令帥府置一百人,餘望郡置五十人,舊多者自依舊。沿邊州軍除舊有外,罷增招壯城。帥府、望郡養馬並步人選充馬軍指揮,及支常平錢收糴封樁斛鬥指揮,並罷。已添置路分鈐轄、路分都監,許令任滿。江南東西、兩浙各共差走馬承受內臣一員、帥府添置機宜文字去處,並罷。」
四年,詔:「四輔州各減一將,其軍兵仰京畿轉運司將未足額並未有人,崇銳、崇威、崇捷、崇武內並廢四十四指揮已揀到人,隨等杖撥填四輔見闕禁軍。仍將逐輔系將、不系將軍兵,以住營遠近相度,重別分隸排定,及八將訓練駐紮去處,疾速開具以聞。河北、河東崇銳、崇威,河東十八指揮,河北不隸將十三指揮並廢,見管兵令總管司撥填本路禁軍闕額。河北路撥不盡人發遣上京,分填在京禁軍闕額。河東撥不盡人,並于本路禁軍額外收管。」
宣和五年,詔:「兩浙盜賊甯息,其越州置捕盜指揮,可均填江東、淮東三路州軍闕額。」
至神宗之世,則又有簡汰退軍之令。治平四年,詔揀拱聖、神勇以下軍補捧日、天武、龍衛、神衛兵闕。
熙甯元年,詔諸路監司察州兵招簡不如法者按之,不任禁軍者降廂軍,不任廂軍者免為民。
二年,從陳升之議,量減衛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請受。呂公弼及龍圖閣直學士陳薦皆言退軍不便。三年二月,司馬光亦曰:
竊聞朝廷欲揀在京禁軍四十五以上微有呈切者,盡減請給,兼其妻子徙置淮南,以就糧食。若實有此議,竊謂非宜。何則?在京禁軍及其家屬,率皆生長京師,親姻聯布,安居樂業,衣食縣官,為日固久。年四十五未為衰老,微有呈切,尚任征役,一旦別無罪負,減其請給,徙之淮南,是橫遭降配也。
且國家竭天下之財養長征兵士,本欲備禦邊陲。今淮南非用武之地,而多屯禁軍,坐費衣食,是養無用之兵,置諸無用之地。又邊陲常無事則已,異時或少有警急,主兵之臣必爭求益兵。京師之兵既少,必須使使者四出,大加召募,廣為揀選,將數倍多於今日所退之兵。是棄已教閱經戰之兵,而收市井畝之人,本欲減冗兵而冗更多,本欲省大費而費更廣,非計之得也。
臣愚欲願朝廷且依舊法,每歲揀禁軍有不任征戰者減充小分,小分複不任執役者,放令自便在京居止,但勿使老病者尚占名籍,虛費衣糧。人情既安于所習,國家又得其力,冗兵既去,大費自省,此國家安危所系,不敢不言。
右正言李常亦以為言。從之,是年,詔:「陝西就糧禁軍額十萬人,方用兵之初,其令陝西、河東亟募士補其闕。」
四年,詔:「比選諸路配軍為陝西強猛,其以為禁軍,給賜視壯勇為優,隸步軍司,役于逐路都監、總管司。」詔廣東、福建、江西選本路配軍壯勇者,合所募兵萬人,以備征戍。三月,詔廣東路選雜犯配軍丁壯,每五百人為一指揮,屯廣州,號新澄海,如廣西之法。七月,手詔:「揀諸路小分年四十五以下勝甲者,升以為大分,五十已上願為民者聽。」舊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猶不即許。至是免為民者甚眾,冗兵由是大省。
十年,遣官偕畿內,京東西、陝西、荊湖長吏簡募軍士,以補禁軍之闕。
元豐元年,詔:以馬軍選上軍,上軍選諸班者,並馬射弓一石力。諸班直槍弩手闕,選親從、親事官,八並選捧日、龍衛弓箭手。
二年,雲騎軍闕二千一百,以雲捷等軍補之。
六年,騎兵年五十以下,教武技不成而才可以肄習者,並以為步軍。
元祐四年,詔:「今後歲揀禁軍節級,筋力未衰者,年六十五始減充剩員。」
八年,涇原路經略司奏:「揀選諸將下剩員,年六十以下精力不衰,仍充軍,以補闕額。」從之。陝西諸路如之。
紹聖四年,樞密院言:「龍騎系雜犯軍額,闕數尚多。今欲將禁軍犯徒兵及經斷者,歲揀以填闕。」從之。
元符元年又言:「就糧禁軍闕額,於廂軍內揀選年四十以下者填。」從之。
宣和七年,詔京東西、淮南、兩浙帥司精選諸軍驍銳,發赴京畿輔郡兵馬制置使司。
靖康元年,詔:「軍兵久失教習,當汰冗濫,精加揀擇。」然不能精也。方兵盛時,年五十已上皆汰為民,及銷並之久,軍額廢闕,則六十已上複收為兵,時政得失因可見矣。
中興以後,兵不素練。自軍校轉補之法行,而揀選益精。大抵有疾患則選,有老弱則選,藝能不精則選,或由中軍揀補外軍,或揀外邊精銳以升禁衛。考《軍防令》,諸軍招簡等杖:天武第一軍五尺有八寸,捧日、天武第二軍、神衛五尺七寸三分,龍衛五尺有七寸,拱聖、神勇、勝捷、驍捷、龍猛、精朔五尺六寸五分,驍騎、雲騎、驍勝、宣武、殿前司虎翼、殿前司龍翼水軍五尺有六寸,武騎、甯朔、步軍司虎翼水軍、揀中龍衛、神騎、廣勇、龍騎、驍猛、雄勇、吐渾、擒戎、新立驍捷、驍武、廣銳、雲翼、有馬勁勇、步武、威捷、武衛、床子弩雄武、飛山雄武、神銳、振武、新招振武、新置振武、振華軍、雄武弩手、上威猛、廳子、無敵、上招收、冀州雄勝、澄海水軍弩手五尺五寸,廣捷、威勝、廣德、克勝、陝府雄勝、驍雄、雄威、神虎、保捷、清邊弩手、制勝、清澗、平海、雄武、龍德宮清衛、甯遠、安遠五尺四寸五分,克戎、萬捷、雲捷、橫塞、捉生、有馬雄略、效忠、宣毅、建安、威果、全捷、川效忠、揀中雄勇、懷順、忠勇、教閱忠節、神威、雄略、下威猛五尺四寸,亳州雄勝、飛騎、威遠、蕃落、懷恩、勇捷、上威武、下威武、忠節、靖安、川忠節、歸遠、壯勇、宣效五尺三寸五分、濟州雄勝、騎射、橋道、清塞、奉先、奉國、武寧、威勇、忠果、勁勇、下招收、壯武、雄節、靖江、武雄、廣節、澄海、懷遠、寧海、刀牌手、必勝五尺三寸,揀中廣效、武和、武肅、忠靖、三路廂軍五尺二寸。
建炎三年,詔:「江南、江東、兩浙諸州軍正兵、土兵、除鎮江、越州,委守臣兵官巡檢,六分中選一分,部轄人年四十五以下,長行年三十五以下,合用器甲,候旨選擇赴行在。有軟弱不堪,年甲不應,或占庇不如數選發,其當職官有刑。」
四年,詔:「神武義軍統制王燮下閱到第三等軍兵一千六百六十人,填廂禁軍,其不任披帶者,分填嚴州新禁軍。」
紹興二年,上謂輔臣曰:「邵青、單德忠、李捧三盜,招安至臨安日久,卿等其極揀汰。」呂頤浩、秦檜得旨與張俊同閱視,堪留者近七千人。詔命張俊選精銳,得兵五千人詣行在。
二十年,樞密院言都統吳玠選中護衛西兵千人,詔隸殿司。又統制楊政選西兵三百二十五人,填步軍司。
二十四年,詔:「禦龍直見闕數,可以殿、步二司選拍試填諸班。」
乾道二年,詔王琪選三百人充馬軍。
慶元三年,殿司言:「正額效用萬一千五百九十二人,闕二百五十九人,於雄效內及效用帶甲拍試一石力弓、三石力弩合格人填闕額。」詔:「崇政殿祗候、親從填班直人數,特與免。其三衙舊司官兵及禦馬直合揀班人,照闕額補。」
嘉定十一年,臣僚言「今軍政所先,莫如汰卒。」謂「如千兵中有百人老弱,遇敵先奔,即千人皆廢矣。乞嚴敕中外將帥,務核其實。」
其省並法自咸平始。建炎以後,臣僚屢言,軍額有闕,則並隸一等軍分,足其舊額,以便教閱,而指揮、制領、將佐之屬亦或罷或省,悉從其請。蓋當多事之秋,患兵之不足,望增補以壯軍容。事既寧息,患其有餘,必並省以核軍實,意則在乎少蘇民力也。
嘉熙初,臣僚言:「今日兵貧若此,思變而通之。于卒伍中取強勇者,異其籍而厚其廩,且如百人之中揀十人,或二十,或三十,則是萬人中有三千兵矣。時試之弓弩,課之武藝,暇則馳馬擊球以為樂,秋冬使之校獵。其有材力精強,則厚賞賚之。又于其中拔其尤者,數愈少而廩愈厚,待之如子弟,倚之如腹心,緩急可用。蘇轍有言:'天子必有所私之將,將軍必有所私之士。'又必申命主帥、制領,鼓動而精擇之,假之統禦之權,嚴其階級之法。將樂與士親,士樂為將用,則可以運動如意,不必別移一軍,別招新軍矣。」
鹹淳間,招兵無虛日,科降等下錢以萬計。奈何任非其人,白捕平民為兵,召募無法,揀選雲乎哉!
廩祿之制為農者出租稅以養兵,為兵者事征守以衛民,其勢然也。唐以天下之兵分置藩鎮,天子府衛,中外校卒,不過十余萬,而國用不見其有餘。宋懲五代之弊,收天下甲兵數十萬,悉萃京師,而國用不見其不足者,經制之有道,出納之有節也。國初,太倉所儲才支三、二歲。承平既久,歲漕江、淮粟六百萬石,而縑帛、貨貝、齒革百物之委不可勝用。其後軍儲充溢,常有餘羨。內外乂安,非偶然也。
凡上軍都校,自捧日、天武暨龍衛、神衛左右廂都指揮使遙領團練使者,月俸錢百千,粟五十斛;諸班直都虞候、諸軍都指揮使遙領刺史者半之。自余諸班直將校,自三十千至二千,凡十二等;諸軍將校,自三十千至三百,凡二十三等,上者有傔;廂軍將校,自十五千至三百五十,凡十七等,有食鹽;諸班直自五千至七百,諸軍自一千至三百,凡五等;廂兵閱教者,有月俸錢五百至三百,凡三等,下者給醬菜錢或食鹽而已。自班直而下,將士月給糧,率稱是為差;春冬賜衣有絹綿,或加布、緡錢。凡軍士邊外,率分口券,或折月糧,或從別給。其支軍食,糧料院先進樣,三司定倉敖界分,而以年月次之。國初,諸倉分給諸營,營在國城西,給糧於城東,南北亦然。相距有四十裏者,蓋恐士卒習墮,使知負簷之勤。久之,有司乃取受輸年月界分,以軍次高下給之。
凡三歲大祀,有賜賚,有優賜。每歲寒食、端午、冬至,有特支,特支有大小差,亦有非時給者。邊戍季加給銀、奚鞋,邠、寧、環、慶緣邊難於爨汲者,兩月一給薪水錢,苦寒或賜絮襦褲。役兵勞苦,季給錢。戍嶺南者,增月奉。自川、廣戍還者,別與裝錢。川、廣遞鋪卒或給時服、錢、履。屯兵州軍,官賜錢宴犒將校,謂之旬設,舊止待屯泊禁軍,其後及於本城。
天聖七年,法寺裁定諸軍衣裝,騎兵春冬衣各七事,步兵春衣七事、冬衣六事,敢質賣者重寘之法。
景祐元年,三司使程琳上疏,論:「兵在精不在眾。河北、陝西軍儲數匱,而召募不已,且住營一兵之費,可給屯駐三兵,昔養萬兵者今三萬兵矣。河北歲費芻糧千二十萬,其賦入支十之三;陝西歲費千五百萬,其賦入支十之五。自余悉仰給京師。自咸平逮今,凡二邊所增馬步軍指揮百六十。計騎兵一指揮所給,歲約費緡錢四萬三千,步兵所給,歲約費緡錢三萬二千,他給賜不預。合新舊兵所費,不啻千萬緡。天地生財有限,而用無紀極,此國用所以日屈也。今同、華沿河州軍,積粟至於紅腐而不知用;沿邊入中粟,價常踴貴而未嘗足。誠願罷河北、陝西募住營兵,勿複增置,遇闕即遷廂軍精銳者補之,仍漸徙營內郡,以便糧餉。無事時番戍于邊,緩急即調發便近。嚴戒封疆之臣,毋得侵軼生事以覬恩賞,違令者重寘之法。如此,則疆場無事,而國用有餘矣。」帝嘉納之。
康定元年,詔戰場士卒給奉終其身。宰臣張士遜等言禁兵久戍邊。其家在京師者,或不能自給。帝召內侍即殿隅條軍校而下為數等,特出內藏庫緡錢十萬賜之。
慶曆五年,詔:「湖南路發卒征蠻,以給裝錢者,毋得更予帶甲錢。」
七年,帝因閱軍糧,諭倉官曰:「自今後當足數給之。」初,有司以糧漕自江、淮,積年而後支,惟上軍所給鬥升僅足,中、下軍率十得八九而已。
嘉祐八年,殿前諸班請糧,比進樣異,輒不受散去。禦史中丞王疇以為言。詔:「提點倉官自今往檢視,有不如樣,同坐之。軍士不時請及有喧嘩,悉從軍法。」
皇祐二年,詔:「在外禁軍,凡郊賚折色,並給以實估之直。」
五年,詔:「廣南捕蠻諸軍歲滿歸營,人賜錢二千,月增奉錢二百。度嶺陣亡及瘴癘物故者子孫或弟侄,不以等樣收一人隸本營者,支衣廩之半。」
治平二年,詔:「涇原勇毅軍揀為三等,差給奉錢一千至五百為三等,勿複置營,以季集渭州按閱。」
熙寧三年,帝手詔:「倉使給軍糧,例有虧減,出軍之家,侵牟益甚,豈朕所以愛養將士意哉!自今給糧毋損其數,三司具為令。」於是嚴河倉乞取減刻之事。
四年,詔付趙禼:「聞鄜延路諸軍數出,至鬻衣裝以自給,可密體量振恤之。」先是,王安石言:「今士卒極窘,至有衣紙而擐甲者,此最為大憂,而自來將帥不敢言振恤士卒,恐成姑息,以致兵驕。臣愚以為親士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愛而不能令,譬如驕子不可用也。前陛下言郭進事,臣案《進傳》,言進知人疾苦,所至人為立碑紀德;士卒小有違令,輒殺之。惟其能犒賞存恤,然後能殺違令者而人無怨。今宜稍寬牽拘將帥之法,使得用封樁錢物隨宜振恤,然後可以責將帥得士卒死力也。」
四年,樞密院言:「不教閱廂軍撥並,各帶舊請外,今後招到者,並乞依本指揮新定請受。河北崇勝、河東雄猛、陝西保寧、京東奉化、京西壯武、淮南寧淮各醬菜錢一百,月糧二石,春衣絹二匹、布半匹、錢一千,冬衣絹二匹、半匹、錢一千、綿十二兩。兩浙崇節、江東西效勇、荊南北宣節、福建保節、廣東西清化除醬菜錢不支外,余如六路。川四路克寧已上各小鐵錢一千,糧二石,春衣絹一匹、小鐵錢十千,冬衣絹一匹、一匹、綿八兩、小鐵錢五千。」並從之。
七年,增橋道、清塞、雄勝諸軍奉滿三百。又詔:「今後募禁軍等賞給,並減舊兵之半。」
十年,詔:「安南道死戰沒者,所假衣奉鹹蠲除之。弓箭手、民兵、義勇等有貸於官者,展償限一年。又中外禁軍有定額,而三司及諸路歲給諸軍亦有常數。其闕額未補者,會其歲給並封樁,樞密承旨司簿其餘數,輒移用,論如法。」
元豐二年,詔:「荊南雄略軍十二營南戍,瘴沒者眾,其議優恤之。軍校子孫降授職。有疾及不願為兵若無子孫者,加賜緡錢;軍士子孫弟侄收為兵,並給賻,除籍後仍給糧兩月;即父母年七十已上無子孫者,給衣廩之半,終其身。」
哲宗即位,悉依舊制。
徽宗崇寧四年,詔:「諸軍料錢不多,比聞支當十錢,恐難分用,自今可止給小平錢。」初,蔡京謀逐王恩,計不行,欲陰結環衛及諸士卒,乃奏皇城輔兵月給食錢五百者,日給一百五十。自是,每月頓增四貫五百。欲因以市私恩也。
五年,樞密院言:「自熙甯以來,封樁隸樞密院,比因創招廣勇、崇捷、崇武十萬人,權撥封樁入尚書省。緣禁軍見闕數多,若專責戶部及轉運司應副,恐致誤事。」詔:「尚書省候極足十萬人外,理合撥還。自今應禁軍闕額封樁錢,仍隸樞密院。」
宣和七年,詔:「國家養兵,衣食豐足。近歲以來,官不守法,侵奪者多;若軍司乞取及因事率斂,刻剝分數,反致不足。又官吏冗占猥多,修造役使,違法差借。雜役之兵,食浮於禁旅,假借之卒,役重於廂軍。近因整緝軍政,深駭聽聞。自今違戾如前者,重寘之法。」
靖康元年,詔:「諸路州軍二稅課利,先行樁辦軍兵合支每月糧料、春衣、冬賜數足,方許別行支散官吏請給等。禁軍月糧,並免坐倉。
自國初以來,內則三司,外則漕台,率以軍儲為急務,故錢糧支賜,歲有定數。至於征戍調發之特支,將士功勞之犒賞,與夫諸軍闕額而收其奉廩以為上供之封樁者,雖無定數,而未嘗無權衡於其間也。封樁累朝皆有之,而熙甯為盛。其後雖有「今後再不封樁」之詔,然軍司告乏,則暫從其請,稍或優足,則封樁如舊。蓋宰執得人,則闕額用於朝遷;樞筦勢重,則闕額歸之密院。此政和軍政所以益不逮于崇甯、大觀之間者,由兩府之勢互有輕重,而不能恪守祖宗之法也。
中興以後,多遵舊制。紹興四年,御前軍器所言:「萬全雜役額五百,戶部廩給有常法。比申明裁減,盡皆遁逃。若依部所定月米五鬥五升,日不及二升;麥四鬥八升,鬥折錢二百,日餐錢百,實不足贍。」詔戶部裁定,月米一石七鬥,增作一石九鬥。
五年,詔:「效用入資舊法,內公據、甲頭名稱未正,其改公據為守闕進勇副尉,日餐錢二百五十、米二升;甲頭為進勇副尉,日餐錢二百、米二升。非帶甲入隊人自依舊法。」宣撫使韓世忠言:「本軍調發,老幼隨行,緣效用內有不調月糧,不增給日請,軍兵米二升半、錢百,效用米二升、錢二百,乞日增給贍米一升半,庶幾戰士無家累後顧憂,齊心用命。」詔分屯日即陳請。
十三年,詔:「殿司諸統領將官別無供給職田,日贍不足,差兵營運,浸壞軍政。可與月支供給:統制、副統制月一百五十千,統領官百千,正將、同正將五十千,副將四十千,準備將三十千,皆按月給。既足其家,可責後效。若仍前差兵負販,從私役禁軍法,所販物計贓坐之,必罰無赦。州縣知而不舉,同罪。」主管步軍司趙密言:「比定諸軍五等請給,招填闕額,要以屏革奸弊。第數內招收白身效用,填馬步軍使臣闕。其五等請給例內,馬軍效用依五人衙官例,步軍效用依三人衙官例。緣舊效用曾經帶甲出入,日止餐錢二百、米二升;有少壯善射者,既見初收效用廩給稍優,因逃他軍以希厚請。今擬五等招收白身效用與舊效用,不以馬步軍論,概增其給,人日支錢二百、米二升,填使臣闕。」
隆興二年,殿前司言:「諸軍法,兵級年六十,將校年六十五,減充剩員給請,內有戰功亦止半給。比來年及不與減落,乞每營置籍,鄉貫、年甲、招刺日月悉書之,一留本營,一留戶部,一留總領,以備開落。」
乾道八年,樞密院言:「二月為始,諸軍七人例以上,二分錢、三分銀、五分會子;五人例,三分錢、四分銀、三分會子。軍兵折麥餐錢,全支錢。使臣折麥、料錢,統制、軍佐供給分數仍舊。」
淳熙三年,樞密院言:「兵部定請受格:效用一資守闕毅士,二資毅士,三資守闕效士,月各錢三千,折麥錢七百二十,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絹各二匹;四資效士,錢三千,折麥錢九百七十二,米一石一鬥三升有奇,衣絹各二匹;五資守闕聽候使喚,錢四千五百,折麥錢一千八十,米一石二鬥,絹三匹有半;六資聽候使喚,錢四千五百,折麥錢一千二百六十,米一石四鬥七升,絹五匹;七資守闕聽候差使,八資聽候差使,錢四千五百,折麥錢一千四百四十,米一石六鬥八升,絹各五匹;九資守闕準備使喚,十資準備差使,錢五千,折麥錢一千四百四十,米六石八升,絹各五匹。」
紹熙元年,知常德府王銖言:「沿邊城砦之官,以備疆埸不虞,廩祿既薄,給不以時,孤寒小吏,何以養廉?致使熟視奸猾洩漏禁物,公私庇蓋,恬不加問,從而徇私受賕者有矣。弓手、士軍、戍卒傭直糧食,累月不支,迫於饑寒,侵漁蠻獠,小則致訟爭,大則啟邊釁。乞嚴敕州、軍按月廩給,如其未支,守倅即不得先請己奉。庶俾城砦官兵有以存濟,緩急之際,得其宣力。安邊弭盜,莫此為急。」
厥後弊日以滋,迨至鹹淳,軍將往往虛立員以冒稍食。以建康言之,有神策二軍,有遊擊五軍,有親兵二軍,有制效二軍,有靖安、唐灣水軍,有遊擊採石水軍,有精銳破敵軍,有效用、防江軍,原其初起,惟騎、戎兩司額耳。後仍各創軍分,額多而員少。一統制月請,以會子計之,則成一萬五百千,推之他軍,概可見矣。
九年,四川制司有言:「戍兵生券,人月給會子六千,蜀郡物賈翔貴,請增人月給九千。」當是時財賦之出有限,廩稍之給無涯,浚民膏血,盡充邊費,金帛悉歸於二三大將之私帑,國用益竭,而宋亡矣。
臣僚嘗言:「古者兵與農一,官無供億之煩,國有備禦之責。後世兵與農二,竭國力以養兵,奉之若驕子,用之若傭人。今守邊急務,非兵農合一不可。其說者有二:曰屯田,曰民兵。川蜀屯田為先,民兵次之;淮、襄民兵為先,屯田次之。此足食足兵之良策也。」其言厄于權奸,竟不行。
志第一百四十八兵九
○訓練之制
訓練之制禁軍月奉五百以上,皆日習武技。三百以下,或給役,或習技。其後別募廂兵,亦閱習武技,號教閱廂軍。戍川、廣者舊不訓練,嘉祐以後稍習焉。凡諸日習之法,以鼓聲為節,騎兵五習,步兵四習,以其坐作進退非施於兩軍相當者然。自宋初以來,中外諸軍皆用之。
明道二年,樞密使王曙言:「天下廂軍止給役而未嘗習武技,宜取材勇者訓肄,升補禁軍。」上可其奏。
康定元年,帝禦便殿閱諸軍陣法。議者謂諸軍止教坐作進退,雖整肅可觀,然臨敵難用,請自今遣官閱陣畢,令解鐙以弓弩射。營置弓三等,自一石至八鬥;弩四等,自二石八鬥至二石五鬥,以次閱習。詔行之陝西、河東、河北路。是歲,詔:「教士不衽帶金革,緩急不足以應敵。自今諸軍各予鎧甲十、馬甲五,令迭披帶。」又命諸軍班聽習雜武技,勿輒禁止。
慶曆元年,徙邊兵不教者於內郡,俟習武技即遣戍邊。
二年,諸軍以射親疏為賞罰,中的者免是月諸役,仍籍其名。闕校長,則按籍取中多者補。樞密直學士楊偕請教騎兵止射九鬥至七鬥三等弓,畫的為五暈,去的二十步,引滿即發,射中者,視暈數給錢為賞。騎兵佩劈陣刀,訓肄時以木杆代之。奏可。
四年,詔:「騎兵帶甲射不能發矢者,奪所乘馬與本營藝優士卒。」韓琦言:「教射唯事體容及強弓,不習射親不可以臨陣。臣至邊,嘗定弓弩挽強、蹠硬、射親格,願行諸軍立賞肄習。歲以春秋二時各一閱,諸營先上射親吏卒之數,命近臣與殿前、馬步軍司閱之。其射親入第四至第七等,量先給賜;入第三等已上及挽強、蹠硬中格,悉引對親閱;等數多者,其正副指揮使亦第賜金帛。」詔以所定格班教諸軍。四年,遣官以陝西陣法分教河北軍士。
五年,密詔益、利、梓、夔路鈐轄司,以弓弩習士卒,候民間觀聽浸熟,即便以短兵日教三十人,十日一易。知並州明鎬言:「臣近籍諸營武藝之卒,使帶甲試充奇兵外,為三等,庶幾主將悉知軍中武技強弱,臨敵可用。」詔頒其法三路。范仲淹請以帶甲射一石充奇兵,餘自九鬥至七鬥第為三等,射力及等即升之。詔著為令。
六年,詔諸軍夏三月毋教弓弩,止習短兵。又詔:「以春秋大教弓射一石四鬥、弩彍三石八鬥、槍刀手勝三人者,立為武藝出眾格。中者,本營闕階級即以次補。」
至和元年,詔:「諸軍選將校,武藝鈞,以射親為上。」韓琦又言:「奉詔,軍士弩彍四石二鬥並弓箭、槍手應舊規選中者,即給挺補守闕押官,然則排連舊制為虛文矣。請三路兵遇春秋大教,武技出眾者優給賞物,免本營他役,候階級闕,如舊制選補。」奏可。
治平二年,詔:「河北戰卒三十萬一千、陝西四十五萬九百並義勇等,委總管司訓練,毋得冗占。」
熙甯元年,詔曰:「國家置兵以備戰守,而主兵之官冗占者眾,肄習弗時,或誤軍事。帥臣、安撫、監司其察所部有占兵不如令者以聞。」十月,樞密院請陝西、河東選三班使臣及士人任殿侍者,以為河北諸路指使,教習騎軍。或言河朔兵有教閱之名而無其實,請班教法於其軍,久而弗能者,罷為廂軍。奏可。
二年,帝常語執政:「並邊訓練士卒,何以得其精熟?」安石對曰:「京東所教兵已精強,願陛下推此法以責邊將,間詔其兵親臨閱試。訓練簡閱有不如詔者罰之,而賞其能者。賞不遣賤,罰不避貴,則法行而將吏加勸,士卒無不奮勵矣。」九月,選置指使巡教諸軍,殿前司四人,馬、步軍司各三人。
三年,帝親閱河東所教排手,進退輕捷,不畏矢石。遂詔殿前司,步軍指揮當出戍者,內擇槍刀手伉健者百人,教如河東法,藝精者免役使,以優獎之。
五年四月,詔在京殿前馬步諸軍巡教使臣,並以春秋分行校試。射命中者第賜銀楪,兵房置籍考校,以多少定殿最。五月,詔以涇原路蔡挺衙教陣隊於崇政殿引見,仍頒諸路。其法:五伍為隊,五隊為陣,陣橫列,騎兵二隊亦五伍列之。其出皆以鼓為節,束草象人而射焉,中者有賞。馬步皆前三行槍刀,後二行弓弩,附隊以虎蹲弩、床子弩各一,射與擊刺迭出,皆聞金即退。預籍人馬之強者隱於隊中,遇可用,則別出為奇。帝以其點閱周悉,常有出野之備,故令頒行。
六年,詔:「河北四路承平日久,重於改作,苟遂因循,益隳軍制。其以京東武衛等六十二營隸屬諸路,分番教習,餘軍並分遣主兵官訓練。」九月,詔:「自今巡教使臣校殿最,雖以十分為率,其事藝第一等及九分已上,或射親及四分,雖殿,除其罰;第二等事藝及八分,或射親不及三分,雖最,削其賞。」十月,選涇原士兵之善射者,以教河朔騎軍馳驟野戰。帝曰:「裁併軍營,凡省軍員四千餘人,此十萬軍之資也。儻訓練精勇,人得其用,不惟勝敵,亦以省財。」安石等曰:「陛下頻年選擇使臣,專務訓練,間禦便殿躬親試閱,賞罰既明,士卒皆奮。觀其技藝之精,一人為數夫之敵,此實國家安危所系也。」是時,帝初置內教法,旬一禦便殿閱武,校程其能否而勸沮之,士無不爭勸者。
七年,詔教閱戰法,主將度地之形,隨宜施行。二月,詔:「自今歲一遣使,按視五路安撫使以下及提舉教閱諸軍、義勇、保甲官,課其優劣以聞而誅賞之。」
八年,詔:「在京諸軍營屯迫隘,馬無所調習。比創四教場,益寬大,可以馳騁。其令騎軍就教者,日輪一營,以馬走驟閱習。」五月,臧景陳馬射六事:一、順直射,二、背射,三、盤馬射,四、射親,五、野戰,六、輪弄,各為說以曉射者。詔依此教習。八月,帝令曾孝寬視教營陣。大閱八軍陣于荊家陂,訖事大賞。
元豐元年十月,詔立在京校試諸軍技藝格,第為上中下三等。步射,六發而三中為一等,二中為二等,一中為三等。馬射,五發驟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數、等如步射法。弩射,自六中至二中,床子弩及炮自三中至一中,為及等。並賞銀有差。槍刀並標排手角勝負,計所勝第賞。其弓弩墜落,或縱矢不及堋,或挽弓破體,或局而不張,或矢不滿,或弩蹠不上牙,或擭不發,或身倒足落,並為不合格。即射已中賞,餘箭不合格者,降一等,無可降者罷之。
是月,賈逵、燕達等言:「近者增損東南排弩隊法,與東南所用兵械不同,請止依東南隊法,以弩手代小排。若去敵稍遠則施箭,近則左手持弩如小排架隔,右手執刀以備斬伐,與長兵相參為用。」詔可,其槍手仍以標兼習。十一月,京西將劉元言:「馬軍教習不成,請降步軍,又不成,降廂軍。」乃下令諸軍,約一季不能學者,如所請降之。十二月,詔:「開封府界、京東西將兵,十人以一人習馬射,受教於中都所遣教頭。在京步軍諸營弓箭手,亦十人以一人習馬射,受教于教習馬軍所。藝成,則輾轉分教於其軍。」
二年四月,遣內侍石得一閱視京西第五將所教馬軍。五月,得一言其教習無狀,詔本將陳宗等具折。宗等引罪,帝責曰:「朝廷比以四方驕悍為可虞,選置將臣分總禁旅,俾時訓肄,以待非常。至於部勒規模,悉經朕慮,前後告戒已極周詳。使宗等稍異木石,亦宜略知人意。屍祿日久,既頑且慵,苟遂矜寬,實難勵眾,可並勒停。」是月,詔殿前、步軍司兵各置都教頭掌隸教習之事,弩手五營、弓箭手十營、槍刀標排手五營各選一人武藝優者奏補。逐司各舉散直一人為指使,罷巡教使臣。是日,詔河東、陝西諸路:「舊制,馬軍自十月一日馳射野戰,至穀雨日止。塞上地涼,自今教起八月,止五月一日。」七月,詔諸路教閱禁軍毋過兩時。九月,內出教法格並圖像頒行之。步射執弓、發矢、運手、舉足、移步,及馬射、馬使蕃槍、馬上野戰格鬥,步用標排,皆有法象,凡千餘言,使軍士誦習焉。
四年五月,詔東南諸路轉運、提點刑獄司,體量將兵自降教閱新法之後,軍士有所倍費以聞。蓋自團立將兵以來,軍人日新教閱,舊資技藝以給私費者,悉無暇為故也。
六年,從郭忠紹之請,步軍弩手第一等者,令兼習神臂弓。
七年八月,詔開封府界、京東西路專選監司提舉教閱。神宗留心武備,既命立武學、校《七書》以訓武舉之士,又頒兵法以肄軍旅,微妙淵通,取成於心,群臣莫望焉。
元祐元年四月,右司諫蘇轍上言:「諸道禁軍自置將以來,日夜按習武藝,將兵皆蚤晚兩教,新募之士或終日不得休息。今平居無事,朝夕虐之以教閱,使無遺力以治生事,衣食殫盡,憔悴無聊,緩急安得其死力?請使禁軍,除新募未習之人,其餘日止一教。是月,朝請郎任公裕言:「軍中誦習新法,愚懵者頗以為苦。夫射志於中,而擊刺格鬥期於勝,豈必盡能如法?」樞密院亦以為元降教閱新法自合教者指授,不當令兵眾例誦。詔從之。九月,樞密院奏:「異時馬軍教禦陣外,更教馬射。其法:全隊馳馬皆重行為'之'字,透空發矢,可迭出,最便利。近歲專用順鬃直射、抹鞦背射法,止可輕騎挑戰,即用眾乃不能重列,非便。請自今營閱排日,馬軍'之'字射與立背射,隔日互教。」詔可。
三年五月,罷提舉教習馬軍所。
六年六月,三衙申樞密院,乞近伏七十日依令式放諸軍教。王嚴叟白韓忠彥曰:「景德故事,皆內侍省檢舉傳宣,今但歲舉為常,則不復見朝廷恩意。」忠彥以為然,又開陳太皇太后。曰:「如此則為常事,待處分內侍省。」遂詔:「今後入狀,遣中侍傳宣諸軍住教。」
紹聖元年三月,樞密院言:「禁軍春秋大教賞法,每千人增取二百一十人,給賞有差。」從之。
二年二月,樞密院言:「馬軍自九月至三月,每十日一次出城氵率渲,教習回答野戰走驟向背施放,遇風雪假故權住。」從之。
三年五月,詔在京、府界諸路禁軍格鬥法,自今並依元豐條法教習。七月,詔選弩手兼習神臂弓。八月,詔:「殿前、馬步軍司見管教頭,別選事藝精強、通曉教像體法者,輾轉教習。其弓箭手馬、步射射親,用點藥包指及第二指知鏃,並如元豐格法。」是月,又詔複神臂弓射法為百二十步。
元符元年十月,曾布既上巡教使臣罰格,因言:「祖宗以來,禦將士常使恩歸人主,而威令在管軍。凡申嚴軍政,豈待朝廷立法而後施行耶?是管軍失職矣。」帝深以為然。
政和元年二月,詔:「春秋大教,諸軍弓弩鬥力,並依元豐舊制。」
四年五月,臣僚上言:「神臂弓垛遠百二十步,給箭十隻,取五中為合格,軍中少得該賞,恐惰于習射。送殿前、馬步軍司勘會,將中貼箭數並改為上垛,其一中貼此兩上垛。」從之。
五年三月,詔:「自今敢占留將兵,不赴教閱,並以違御筆論。不按舉者,如其罪。」十一月,臣僚言:「春秋大教,諸軍弓弩上取鬥力高強,其射親中多者,激賞太薄,無以為勸。」詔依元豐法。
八年,詔州郡禁軍出戍外,常留五分在州教閱,從毛友之請也。
重和元年正月,而兵部侍郎宇文粹中進對,論禁軍訓練不精,多充雜役。帝曰:「祖宗軍旅之法最為密緻,神考尤加意訓習,近來兵官浸以弛慢。古者春振旅,夏茇舍,秋治兵,冬大閱,皆于農隙以講事,大司馬教戰之法,大宗伯大田之禮,細論周制,大抵軍旅之政,六卿無有不總之者。今士人作守倅,任勸農事,不以勸耕稼為職;管軍府事,不以督訓練為意。自今如役使班直及禁衛者,當差人捉探懲戒。更候日長,即親禦教閱激賞。」尋以粹中所奏參照條令行之。
宣和三年四月,立騎射賞法,其背射上垛中貼者,依步射法推賞。
靖康元年二月,詔:「軍兵久失教習,當汰冗濫。今三衙與諸將招軍,惟務增數希賞,但及等杖,不問勇怯。招收既不精當,教習又不以時,雜色占破,十居三四。今宜招兵之際,精加揀擇,既系軍籍,專使教習,不得以雜色拘占。又神臂弓、馬黃弩乃中國長技,宜多行教習,以扞邊騎。仍令間用衣甲教閱,庶使習熟。」四月,詔複置教場,春秋大閱,及複內教法以激賞之。
陣法熙寧二年十一月,趙禼乞講求諸葛亮八陣法,以授邊將,使之應變。詔郭逵同禼講求,相度地形,定為陣圖聞奏。
五年四月,詔蔡挺先進教閱陣圖。帝嘗謂:「今之邊臣無知奇正之體者,況奇正之變乎!且天地五行之數不過五,五陣之變,出於自然,非強為之。」宰相韓絳因請諸帥臣各具戰陣之法來上,取其所長,立以為法。從之。帝患諸將軍行無行陣之法,嘗曰:「李靖結三人為隊必有意。星書,羽林皆以三人為隊,靖深曉此,非無據也。」乃令賈逵、郭固試之。十二月,知通遠軍王韶請降合行條約,詔賜禦制《攻守圖》、《行軍環珠》、《武經總要》、《神武秘略》、《風角集占》、《四路戰守約束》各一部,余令關秦鳳路經略司抄錄。
六年,詔諸路經略司,結隊並依李靖法,三人為一小隊,九人為一中隊,賞罰俟成序日取裁。其隊伍及器甲之數,依涇原路牙教法。九月,趙禼言:「欲自今大閱漢蕃陣隊,且以萬二千五百人為法,旌旗麾幟各隨方色。戰國時,大將之旗以龜為飾,蓋取前列先知之義。令中軍亦宜以龜為號。其八隊旗,別繪天、地、風、雲、龍、虎、鳥、蛇。天、地則象其方園,風、雲則狀其飛揚,龍、虎則狀其猛厲,鳥、蛇則狀其翔盤之勢,以備大閱。」樞密院以為陣隊旗號若繪八物,應士眾難辨,且其間亦有無形可繪者。遂詔止依方色,仍異其形制,令勿雜而已。
七年,又命呂惠卿、曾孝寬比校三五結隊法。十月,以新定結隊法並賞罰格及置陣形勢等,遣近侍李憲付趙禼曰:「陣法之詳已令憲面諭,今所圖止是一小陣,卿其從容析問,憲必一一有說。然置陣法度,久失其傳,今朕一旦據意所得,率爾為法,恐有未盡,宜無避忌,但具奏來。」繼又詔曰:「近令李憲齎新定結隊法並賞罰格付卿,同議可否,因以團立將官,更置陣法,卿必深悉朝廷經畫之意。如日近可了,宜令李憲齎赴闕。」禼奏曰:
置陣之法,以結隊為先。李靖以五十人為一隊,每三人自相得者結為一小隊,合三小隊為一中隊,合五中隊為一大隊,餘押官、隊頭、副隊頭、左右傔旗五人即充五十,並相依附。今聖制:每一大隊合五中隊,五十人為之;中隊合三小隊,九人為之;小隊合三人為之,亦擇心意相得者。又選壯勇善槍者一人為旗頭,令自擇如己藝、心相得者二人為左右傔;次選勇悍者人為引戰;又選軍校一人執刀在後,為擁隊。凡隊內一人用命,二人應援;小隊用命,中隊應援;中隊用命,大隊應援;大隊用命,小隊應援。如逗撓觀望不即赴救,致有陷失者,本隊委擁隊軍校,次隊委本轄隊將,審觀不救所由,斬之。其有不可救,或赴救不及,或身自受敵,體被重創,但非可救者,皆不坐。其說雖與古同,而用法尤為精密。此蓋陛下天錫勇智,不學而能也。
然議者謂四十五人而一長,不若五人而一長之密。且以五人而一長,即五十人而十長也,推之於百千萬,則為長者多,而統制一也。至如周制:五人為伍,屬之比長;五伍為兩,屬之閭胥;四兩為卒,屬之族師;五卒為旅,屬之黨正;五旅為師,屬之州長;五師為軍,屬之命卿。此猶今之軍制,百人為都,五都為營,五營為軍,十軍為廂。自廂都指揮使而下,各有節級,有員品,亦昔之比長、閭胥、族師、党正之任也。
議者謂什伍之制,於都法為便,然都法恐非臨陣對敵決勝之術也。況八陣之法,久失其傳,聖制一新,稽之前聞,若合符節。夫法一定,易以致人。敵好擊虛,吾以虛形之;敵好背實,吾以實形之。然而所擊者非其虛,所背者非其實,故逸能勞之,飽能饑之,此所謂致人而不致於人也。
七年七月,詔諸路安撫使各具可用陣隊法,及訪求知陣隊法者以聞。九月,崇儀使郭固以同詳定古今陣法賜對,於是內出《攻守圖》二十五部付河北。
八年二月,帝批:「見校試七軍營陣,以分數不齊,前後抵牾,難為施用。可令見校試官摭其可取者,草定八軍法以聞。」初,詔樞密院曰:「唐李靖兵法,世無全書,雜見《通典》,離析訛舛。又官號物名與今稱謂不同,武人將佐多不能通其意。令樞密院檢詳官與王震、曾收、王白、郭逢原等校正,分類解釋,令今可行。」又命樞密院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與震、逢原行視寬廣處,用馬步軍二千八百人教李靖營陣法。以步軍副都指揮使楊遂為都大提舉,誠一、憲為同提舉,震、逢原參議公事,夏元象、臧景等為將副、部隊將、幹當公事,凡三十九人。
誠一等初用李靖六花陣法,約受兵二萬人為率,為七軍,內虞候軍各二千八百人,取戰兵千九百人為七十六隊,戰兵內每軍弩手三百,弓手三百,馬軍五百,跳蕩四百,奇兵四百,輜重每軍九百,是為二千八百人。帝諭近臣曰:
黃帝始置八陣法,敗蚩尤于涿鹿。諸葛亮造八陣圖于魚複平沙之上,壘石為八行。晉桓溫見之,曰:「常山蛇勢。」此即九軍陣法也。至隋韓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靖以時遇久亂,將臣通曉者頗多,故造六花陣以變九軍之法,使世人不能曉之。大抵八陣即九軍,九軍者,方陣也。六花陣即七軍,七軍者,圓陣也。蓋陣以圓為體,方陣者內圓而外方,圓陣即內外俱圓矣。故以方圓物驗之,則方以八包一,圓以六包一,此九軍六花陣之大體也。六軍者,左右虞候軍各一,為二虞候軍;左右廂各二,為四廂軍;與中軍共為七軍。八陣者,加前後二軍,共為九軍。開國以來,置殿前、馬步軍三帥,即中軍、前後軍帥之別名;而馬步軍都虞候是為二虞候軍,天武、捧日、龍神衛四廂是為四廂軍也。中軍帥總制九軍,即殿前都虞候,專總中軍一軍之事務,是其名實與古九軍及六花陣相符而不少差也。今論兵者俱以唐李筌《太白陰經》中陣圖為法,失之遠矣。
朕嘗覽近日臣僚所獻陣圖,皆妄相眩惑,無一可取。果如其說,則兩敵相遇,必須遣使豫約戰日,擇寬平之地,夷阜塞壑,誅草伐木,如射圃教場,方可盡其法爾。以理推之,其不可用決矣。今可約李靖法為九軍營陣之制。然李筌圖乃營法,非陣法也。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曰營曰陣,本出於一法,特止曰營,行曰陣;在奇正言之,則營為正、陣為奇也。
於是以八月大閱八軍陣于城南荊家陂。已事,賜遂而下至指使、馬步軍銀絹有差。
八年,詔諸路權住教五軍陣,止教四禦陣。
九年四月,帝於輔臣論營陣法,謂:「為將者少知將兵之理,且八軍、六軍皆大將居中,大將譬則心也,諸軍,四體也。運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攻左則右救,攻右則左救,前後亦然,則軍何由敗也!」
元豐四年,以九軍法一軍營陣按閱于城南好草陂,已事,獎諭。
七年,詔:「已降五陣法,令諸將教習,其舊教陣法並罷。」蓋九軍營陣為方、圓、曲、直、銳,凡五變,是為五陣。
元祐元年,高翔言,乞以禦陣與新陣法相兼教閱,從之。蓋元豐七年,詔專用五陣法,而舊教禦陣遂廢;至是,複令互教。
紹聖三年,複罷教禦陣。
大觀二年,詔以五陣法頒行諸路。
靖康元年,監察禦史胡舜陟奏:「通直郎秦元所著兵書、陣圖、師律三策、大八陣圖一、小圖二,皆酌古之法,參今之宜,博而知要,實為可用。」詔令賜對。當時君臣雖無雄謀遠略,然猶切切焉以經武為心。
高宗建炎元年,始頒樞密院教閱法,專習制禦摧鋒破敵之藝、全副執帶出入、短樁神臂弓、長柄刀、馬射穿甲、木挺。每歲擬春秋教閱法,立新格。神臂弓日給箭二十,射親去垛百二十步。刀長丈二尺以上,氈皮裹之,引鬥五十二次,不令刀頭至地。每營選二十人閱習,經兩閱者五十人為一隊,教習分合,隨隊多少,分隸五軍。每軍各置旗號,前軍緋旗,飛鳥為號;後軍皂旗,龜為號;左軍青旗,蛟為號;右軍白旗,虎為號;中軍黃旗,神人為號。又別以五色物號制招旗、分旗。舉招旗,則五軍以旗相應,合而成陣;舉分旗,則五軍以旗相應,分而成隊。左右前卻,或分藏為伏,或分出為奇,皆舉旗為號。更鳴小金、應鼓,備瞻望不及者。豫約伏藏之所,緩鳴小金即止,急鳴應鼓即奇兵出陣趍戰,急鳴小金即伏兵出。其春秋大教推賞,依海行格法。
李綱言:「水戰之利,南方所宜。沿河、淮、海、江帥府、要郡,宜效古製造戰船,以運轉輕捷安穩為良。又習火攻,以焚敵舟。」詔命楊觀複往江、浙措置,河、淮別委官。三年,親閱水軍於鎮江登雲門外。
紹興四年,詔內殿按閱神武中軍官兵推賞。
二十四年,臣僚言:「州郡禁卒,遠方縱馳,多不訓練,春秋教閱,臨時備數,乞申嚴舊制。」
三十一年,詔:「比聞諸路州廂、禁軍、土軍,有司擅私役,妨教閱。帥府其嚴責守兵勤兵歸營,訓練精熟,以備點視。」
孝宗乾道二年,幸候潮門外,次幸白石閱兵,三衙率將佐道駕,射生官兵就禦輦下獻所獲。是日,有數將獨手運大刀,上曰:「刀重幾何?」李舜舉奏:「刀皆重數十斤。」有旨:「卿等教閱精明。」又諭陳敏曰:「軍馬衣裝整肅如此。」特錫賚鞍馬、金帶,士卒推賞有差。
四年,幸茅灘教閱。舉黃旗,連三鼓,變方陣;五鼓,舉白旗,變圓陣;次二鼓,舉赤旗,變銳陣;青旗,變直陣。畢事,上大悅,賞賚加倍。兵分東西,呈大刀、火炮,上問李舜舉:「按閱比曩時如何?」舜舉奏:「今日之兵,陛下親訓練,撫以深恩,錫以重賞,忠勇倍常。」
乾道中,詔弓箭手元射一石四鬥力升加三鬥,元射一石力升加五鬥,弩手元射四石力升加五鬥,元射兩石七鬥力升加八鬥,進秩推賞有差。宰執進射親賞格,虞允文曰:「拍試以鬥力升請給,今用射親定賞,恐不加意鬥力。」上曰:「然。他日雖強弓弩可以取勝,若止習射親,則鬥力不進。此賞格不須行。」
淳熙間,立槍手及射鐵簾格。上謂輔臣曰:「聞射鐵簾,諸軍鼓躍奮厲。」周必大曰:「兵久不用,此輩無進取,自然氣惰。今陛下激勸告戒,人人皆勝兵。」於是殿前、步軍司諸軍及馬軍舊司弓弩手,射鐵簾合格兵共一千八百四十餘。詔中垛簾弓箭手一石二鬥力十箭,弩手四石力八箭,依格進兩秩,各賜錢百緡;弓箭手一石力十箭以上,弩手三石力八箭,各進兩秩。詔中外諸軍賞格亦如之。
紹熙元年,詔殿司:「許浦水軍並江上水軍歲春、秋兩教外,每月輪閱習。沿海水軍准是。」知徽州徐誼言:「諸路禁軍,近法以十分為率,二分習弓,六分習弩,余二分習槍、牌。習弓者聽兼習弩,鬥力可以觀其進退,射親可以察其能否。勤惰之實,人有稽考。」詔下諸路遵守之。執政胡晉臣言:「比年用射鐵簾推賞,往往獲遷秩,是亦足以作成人才。」上曰:「射鐵簾不難,此賞格太濫,其專以武藝精熟為尚。」
二年,樞密院言:「殿、步司諸軍弓箭手,帶甲六十步射,一石二鬥力,箭十二,六箭中垛為本等。弩手,帶甲百步射,四石力,箭十二,五箭中垛為本等。槍手,駐足舉手攛刺,以四十攛為本等。主帥委統制、統領較其藝。本等外取升加多者,每軍五千五百人以上弓、弩、槍手各十五人,詣主帥審實,上樞密院覆試。各擇優等二人升轉兩秩,余人給錢五緡,俟將來再試。」
慶元二年,幸候潮門外大閱。
嘉泰二年,詔將按閱諸軍,賞賚依慶元二年增給。
寶慶二年,莫澤言:「州郡禁軍,平時則以防寇盜,有事則以備戎行,實錄於朝廷,非州郡可得私役。比年州郡軍政隳廢,吝於廩給,闕額恒多。郡官、主兵官有窠占,寓公有借事,存留者不什一。當教閱時,鈐、總、路分雖號主兵,僅守虛籍,莫敢號召。入教之次,坐作進退殆同兒戲。守臣利虛券不招填,主兵受厚賂改年甲。且一兵請給,歲不下百緡,以小計之,一郡占三百人,是虛費三萬緡也。私役禁軍,素有常憲。守帥辟園池,建第宅,不給餐錢;寓公去城遼絕,類得借兵,擾害鄉閭。近而輔郡至有寓公占四五百兵者。良由兵官之權輕,而私占之禁弛也。乞嚴戒監司、守倅等,止許借廂軍,仍不得妨教閱,餘官雖廂軍亦勿借。」
淳祐十一年,台臣條陳軍匠不閑閱習之弊:「按舊制,禁兵毋私役。比歲凡州軍屯營駐紮之處,多循舊習,每一州軍匠無慮數百,官無小大各占破,而雕鏤、組繡、攻金、設色之事靡所不有。工藝雖精,擊刺不習,設有小警,何能授甲?乞申嚴帥守及統兵官,應軍匠聽歸營伍閑習訓練,勿競作無益,虛糜廩稍,以妨軍實。」
咸淳初,臣僚言:「諸軍統領、統制、正將、副將正欲在軍訓練,閑于武事,一有調用,令下即行,士悉將智,將悉士勇,所向無敵。今江南州郡、沿江制閫置帳前官,專任營運,不為軍計,實為家謀,絕無戰陣新功,率從帳前升差。大略一軍僅二三千,而使臣至五六百,以供雜役。」
九年,臣僚言:「比者招募軍兵,一時徒取充數,以覬賞格。涅刺之後,更不教閱。主兵官苦以勞役,日夜罔休,一或少違,即罹囹圄,榜掠之酷,兵不堪命,而死者逃者接踵也。今請以新招軍分隸諸隊,使之熟紀律,習事藝,或旬或月上各郡閱試。」蓋弊至於此,而訓練之制大壞矣。
志第一百四十九兵十
○遷補之制 屯戍之制
遷補之制自殿前、侍衛馬步軍校,每遇大禮後,各以次遷,謂之「轉員」。轉員至軍都指揮使,又遷則遙領刺史,又遷為廂都指揮使,遙領團練使。員溢,即從上罷軍職,為正團練使、刺史之本任,或有他州總管、鈐轄。其老疾若過失者,為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副都軍頭,隸軍頭司。其黜,則為外州馬步軍都指揮使。凡軍主闕,以軍都指揮使遞遷;余闕,以諸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行首、軍使、副行首、副兵馬使、十將遞遷。凡將校,一軍營止補十人,其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都虞候、指揮使,營主其一,即闕其三。殿前左右班都虞候遙領剌史,即與捧日軍都指揮使通,以次遷捧日、龍衛廂都指揮使,仍遙領團練使。若員溢,即為正刺史補外,他如諸軍例遞遷。
凡列校轉補,有司先閱走躍、上下馬;次出指二十步,掩一目試之,左右各五占數為見物。武藝,弓射五鬥,弩彍一石五鬥,槍刀手稍練。負罪不至徒,年未高,或雖年高而無疾、精力不耗者,並取之。
凡諸軍轉員後,取殿前指揮使長入祗候填行門,取東西班長入祗候、殿侍、諸班直充諸班押班、諸軍將校者,皆親閱。前一日,命入內都知或押班一人、勾當禦藥院內侍一人,同軍頭引見司較定弓弩鬥力,標誌之。凡弓弩藝等者,人占其一。至日,引見,弓弩列置殿前,命取一以射。軍頭引見司專視喝箭以奏。如喝失當,即奏改正。入內都知或押班同勾當禦藥院內侍殿上察視,如引見司不覺舉,亦奏改正。槍刀手竭勝負,若喝不以實,並引見司失覺舉,並劾其罪。
太平興國九年,上詣崇政殿轉改諸軍將校,自軍都指揮使以下、員僚以上,皆按名籍驗勞績而升陟之,凡數日而畢。內外感悅。乃謂宰臣等曰:「朕遷轉軍員,先取其循謹能禦下者,武勇次之。若不自謹飭,則其下不畏憚,雖有一夫之勇,亦何所用!」
咸平三年五月,上禦便殿遷補軍職,凡十一日而畢。自神衛右第二軍都指揮使、恩州剌史周訓而下,遞遷者千三十一人。
四年十二月,帝謂呂蒙正曰:「選眾求才,誠非易事。朕常孜孜詢訪,冀有所得。向求於軍校中,超擢八九人,委以方任,其間王能、魏能頗甚宣力,陳興、張禹珪亦有能名。」蒙正等曰:「才難求備。今拔十得五,有以見陛下知臣之明也。」
五年,帝謂知樞密院周瑩曰:「國朝之制,軍員有闕,但權領之,三歲一遷補。未及期以功而授,止奉朝請而已。今闕員處則乏人部轄。須當例與轉補。」於是召瑩等至便殿,按軍籍次補,其屯戍於外及軍額在下素不該恩例,亦溥及之。凡再旬方畢。
景德二年四月,帝曰:「殿前諸班、侍衛馬步諸軍及軍頭司諸軍員,因衰病或以他事出補外職,率皆臨事奏裁,殊無定制,可條其所入職名類例以聞。」又曰:「近累有諸處立功指揮使,未可別加遷擢,皆特補本軍都虞候。舊無此職名,蓋權宜加置,若後有闕,不須複補。」又曰:「內外諸軍所闕小校,儻以名次遷補,或慮不能盡得武幹之士,自今並令閱試武藝,選擢為之。」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詔曰:「自來轉補軍員,皆是議定降宣命訖,方引見轉補。其間有老病不任職者,臨時易之,無由整齊。經汾陰大禮,應殿前馬步軍諸班諸軍員,並分作甲次於崇政殿逐人唱名引見,朕自視之。有不任職者,當於不系禁軍處優與安排,免轉員之際,旋議改易。」八月,詔:「殿前、侍衛馬軍步軍司所管內外禁軍軍員,自來補轉,體例不一,未得均平。朕夙夜思之。今來該汾陰轉員,可立定久遠規制。其馬軍、步軍,自指揮使以下,各別轉補,皆令自下而升。仍將殿前、侍衛馬軍步軍司所轄軍分,各袞同轉補。如馬軍軍員自近下補至拱聖,即雙取之,以分補捧日、龍衛,其近下軍分有闕,即卻自捧日、龍衛雙取,升一員資補填。其步軍有闕,填補並准此。」又詔:「所議改更轉補軍員職名,恐諸軍未喻,可降宣命雲:殿前、侍衛馬步軍司自來多是龍衛更轉入捧日,並神衛更入天武之類,是致難得出職,久成沉滯。今來轉員,出自朕意,並各與分兩頭遷改,其龍衛更不入捧日,並神衛更不入天武。其捧日、龍衛闕,於拱聖內隔間取人,分頭充填。其拱聖闕,即將驍騎、雲騎分頭轉入。其天武、神衛闕,於神勇內隔間取人,分頭充填。其神勇闕,即將宣武充填。其宣武闕,取殿前、步軍司虎翼充填。已上如取盡指定軍員,即轉已次軍員充填。所有寧朔軍分次第請受並轉員出入,今後並特與依驍勝體例施行。」
六年十月,詔:「諸班直並馬步軍事軍員,其諸班、捧日、龍衛、天武、神衛五頭下出人外,其禦龍諸直作一處轉;員僚直、拱聖、驍騎、雲騎、驍勝、武騎、寧朔、神騎已上軍額軍員,作一處挨排遞遷;水軍神勇、宣武,殿前司虎翼、衛聖,步軍司虎翼、奉節、廣勇、神射已上軍額軍員,作一處挨排轉補;事內殿前指揮使押班至都知只本班轉,其神衛、廣勇、神射已下至軍使、都頭,即逐指揮內遞遷。內有年及六十已下者並勾押赴闕,令殿前司看驗聞奏,當議相度安排。所有副兵馬使、副都頭員闕,仍取捧日、龍衛、神勇十將充填,餘並從之。內神衛水軍第一指揮,令立充神衛水軍指揮;殿前司上虎翼第二、步軍司上虎翼第一,並立充虎翼水軍指揮,依舊系逐司管押。其神衛水軍見管軍員,先自奉節補入,多不會舟楫,並一齊轉上外,卻將虎翼水軍兩指揮會水軍員與神衛水軍共三指揮一處袞轉。如轉至神衛水軍指揮使,除年老病患依例出職安排外,更不轉上。」
天禧元年十月,以御前忠佐郭豐等六人並受將軍。初,軍頭司定年老負犯者將黜之。帝以其久居武列,命寘環衛,其帶遙郡者與大將軍,不帶遙郡者與將軍。
天聖六年,將轉員,樞密院奏:「諸軍將校有因循不敢戢士者,請諭殿前、馬步軍司密以名聞。」八年,詔殿前、侍衛司同定內外諸軍排立資次。
景祐二年,詔緣邊就糧兵有員闕,奏以舊人次遷。
康定元年,詔三路就糧將校半以次遷,半遣自京師。又詔陝西土兵校長遣自京師,情不諳達,自今悉就本路通補。
慶曆四年,詔捧日、天武選退將校超三資,餘超二資,悉補外職。五年,真定府、定州路都總管司奏:「奉詔閱教軍士,選補階級,弓射九鬥至一石,距堋七十步至百步,射最親者為第一等。其閱教時,弓不必引滿,力競即發,務在必中。伏緣舊例軍中揀節級,以挽強引滿為勝。今一旦取射親者為第一等,其弓力止九鬥、一石,箭留三兩指,而退素習挽強引滿之士,於理未便。」詔諸軍選節級用舊例,遇閱教即如近制。
皇祐元年,詔:諸路就糧兵闕將校,須轉補滿三年聽遷。又詔:將帥麾下兵,非有戰功,毋得請遷隸上軍。
嘉祐二年,詔:京東教閱本城、騎射、威邊、威勇、壯武,自初募置,即給鼓旗閱教以代禁軍,如有員闕,聽遞遷至副指揮使止,轉補後滿三歲,闕三分已上即舉行。其指揮使闕,即步軍司補之。
至和三年,詔親從官入殿滿八年者補節級,從樞密院之請也。
治平元年,遷諸班直長行洎禁軍副兵馬使已上有材武者,得七十人,帝臨軒親閱。喻天武右第三軍都指揮使王秀曰:「爾武藝雖不中格,而有戰功,且能恪守法度,其以爾為正刺史,務勤乃職,無負朕之委寄也。」又喻散直都虞候胡從、內殿直副都知張思曰:「爾能勤以持身,忠以事上,治軍又皆整肅,其以從為內園使,思為崇儀副使。」自餘擢遷有差。
二年,詔:「廣南教閱忠敢、澄海,一營者即本營遞遷,兩營已上者,營三百人補五人,二百人至三百人補三人,二百人以下補二人,百人以下補一人,止于副指揮使。凡遞遷滿三歲,五階闕二、三階闕一即補。」四年,詔:「自今一營及二百五十人已上置校十人,闕三人即補。二百五十人已下置校七人,闕二人即補。京師非轉員並諸道就糧並准此令。」
凡軍頭、十將、節級轉補,謂之「排連」,有司按籍閱試,如列校轉員法。弓射六鬥、弩彍一石七鬥、槍刀手稍練並取之。如舊不試武技者,即遞遷。其不教閱廂軍節級,則其半遞遷,其半取伉健未嘗犯徒刑、角力勝者充。
治平四年,有司言:「軍士闕額多而將校眾,請以實領兵數制將校額,第其遷補,並通領五都之事。」乃詔:「二百五十人以上,補指揮使十人,以下七人,闕二人者以次補。補十將者,馬軍四十人,步軍如馬軍之數而加其一焉。百五十人以上者三十人,闕五人者以次補。不及百五十人者,如舊格,補單將二十人。」
熙寧二年,樞密院請:「自今捧日、龍衛、天武、神衛廂都指揮使闕,無當次遷者,並虛之。其諸軍都指揮使、都虞候當遷者,闕多則間一名補轉,兼以次職事。吐渾等軍都指揮使、都虞候闕者,虛其闕。」六月,詔:「河東、陝西就糧軍士將校,其間材效之人,孤遠無由自達,有司審度其有軍功驍勇者以名聞,當擢寘班行,以備本路任使。」
四年,詔:「諸班直嘗備宿衛,病告滿尚可療者,殿前指揮使補外牢城指揮使,余以為捧日、天武第五軍押營,奉錢三千者予五百,二千以下者予三百。」
六年,詔:「軍校老而諳部轄者優假之;雖疾不至罷癃,或未七十猶堪任事者勿罷。即法雖當留而不能部轄者以聞,當議處之廂軍。」二月,詔:「軍士選為節級,取兩嘗有功者,功等以先後,又等以重輕,又等以傷多者為上。」
七年,詔:「十將以下當轉資而不欲者,凡一資,以功者賜帛十五匹,技優者十匹。」六月,詔:「在京轉員諸軍都虞候已上至軍都指揮使,以軍功當遷而願以授子孫者聽,視其秩有差。」
八年,轉員,帝親閱,凡三日。舊制,捧日都虞候四人,至是,補者五人,而馬軍都指揮使闕驍騎二人,以捧日一人補驍騎軍主,餘四人如故,則次軍皆不得遷,乃補四人者皆為馬步軍副都軍頭。舊龍衛、拱聖、驍騎、武騎、寧朔、神騎為一百三十一營,今省五十營,而馬軍指揮以下已補八十一營,補外尚有溢員,乃詔所省營未移並者凡四十三,每營權置下名指揮使、副指揮使各一,軍使三,以便遞遷。
九年,將轉員,樞密院奏:「換官稍優,軍校由行伍有功,不久乃至團練使。」帝曰:「祖宗以來,軍制固有意。凡隸在京殿前、馬步軍司所統諸營,置軍都指揮使、都虞候分領之。凡軍事,止責分領節制之人。責之既嚴,則遇之不得不優。至若諸路,則軍校不過各領一營,不可比也。」吳充等以本大末小對,帝然之。因言:「周室雖盛,成、康之後,浸以衰微。本朝太平百有餘年,由祖宗法度具在,豈可輕改也?」
元豐元年,詔禁軍排連者三分其人,以其一取立功額外人,二分如令簡試。十二月,詔諸軍軍使、都頭以下並充兵額,正副指揮使以上置於額外,軍行則分押諸隊。又詔:「內殿直以下諸班直闕,按籍闕二分者虛其闕四之一,二分以上亦如之,不及二分補其半,余並闕之。」
四年,詔:「五路袞轉土軍與諸路不袞轉禁軍法,十將、副都頭、副兵馬使、都頭、軍使並如令。自副都指揮使至都虞候嘗轉資者,間以賜帛,已賜帛乃遷。」
五年,詔以諸路教閱廂軍為下禁軍,排連如禁軍法。
七年,樞密院言:「騎軍諸營、諸班直以年勞升至軍使者甚眾,無闕可補。」詔捧日、龍衛、拱聖、驍騎、雲騎、驍勝權置下名軍使,凡二百四十員,拱聖、驍騎、雲騎權置副兵馬使,凡九十員以處之。
元祐元年,樞密院奏:「諸軍將年七十,若有疾,假滿百日不堪療者,諸廂都指揮使除諸衛大將軍致仕;諸軍都指揮使、諸班直都虞候帶遙郡除諸衛將軍致仕;諸班直、上四軍除屯衛,拱聖以下除領軍衛:仍並以有功勞者為左,無功勞者為右。」從之。
二年,樞密院言:「舊例,行門對禦呈試武藝,並臨時特旨推恩,前期未嘗按試,至日旋乞增加鬥力,或涉唐突,因以抵罪,請於轉員前一日按定鬥力。」從之。四月,樞密院言:「舊例,諸班直長行補諸軍員僚,並取入班及轉班二十年、年四十以上人。迨元豐四年,以闕額數多,乃特詔減五年,系一時之命。今諸軍員僚溢額,儻不定制,即異時遷補不行;若便依限年舊法,又慮未有合該出職之人。請於三次漸次增及舊例年限。」從之。
五年,樞密院言:「轉員馬軍指揮使以下至副兵馬使,人數溢額,轉遷不行。」詔權置下名軍使一百七十人,副兵馬使一百七十五人。又言:「禁軍大閱,請以匹帛、銀楪支賜,罷轉資。」從之。六年,又言:「應排連長行充承局、押官者,先取年五十五以下、有戰功公據者,仍以戰功多少、得功先後、傷中輕重為次,事等而俱無傷中,則以事藝營名為次。」從之。
紹聖二年,詔:「將來轉員換前班人,並從元豐轉員令,仍不得過一百二十人。元祐所限人數比試家狀指揮勿用。」
三年,樞密院進呈轉員及行門試武藝、換前班、留住等條例。曾布言:「國初以來,皆面問其所欲,察相人才,或換官,或遷將校,或再任,此則威福在人主。以至唐突,或放罪,或行法,亦視其情狀而操縱之。元祐改法,乃令大閹與三司、軍頭司先指試定,但對禦引呈,依拍定等第推恩,殊失祖宗馭眾之法。不許唐突,例坐徒罪兼決責人員,皆非舊法。唐突人雖有理,亦不施行。緣情輕者放罪,重者取旨,自有舊格。先朝燕達、林廣嘗唐突當降配,先帝釋之,後皆為名將。至情重則杖脊配嶺表者,有王明者住留叫呼,雲:'若不得換前班,乞納命。'管軍賈逵乞重配,先帝亦貸之,但降一等,與換外官。如此,故人知恩威皆自人主出,豈可一切付之有司?」帝悅,詔令並依元豐以前條例施行。
五年,馬步軍司言:「三路袞轉軍員,請依元豐七年詔,'應三月一日後續有得功嵌補升名並改轉名職自充下名者,並依先補名次,各理降宣月日以為高下,審會給據,候再經袞轉,即依嵌補升轉名次高下轉那。'自今三路軍員袞轉亦如之。」詔侍衛馬、步軍司,自今開具合轉補職名申樞密院降宣,餘並從之。七月,軍頭司引見殿前、馬步軍司揀到禦龍諸直人材事藝應格,並補逐直將虞候,賜杖子。一名開弓偃身不應法,黜之。
八月,樞密院言:
《轉員旁通格》:「捧日、天武不帶遙刺軍都指揮使,換左藏庫使,仍除遙刺;殿前班不帶遙刺都虞候,換左藏庫使。」看詳殿前班帶遙郡都虞候,系與捧日帶遙郡軍都指揮使理先後相壓轉遷;其不帶遙郡殿前班都虞候、捧日軍都指揮使換官班,合一等推恩。欲殿前班不帶遙郡都虞候,依捧日不帶遙郡軍都指揮使換官。
又拱聖、神勇與驍騎已下軍分有異,其逐軍都虞候、指揮使理難一等換官。欲拱聖、神勇都虞候依舊換供備庫使外,驍騎、雲騎、宣武都虞候換左藏庫副使,拱聖、神勇指揮使換內殿承制。捧日、天武、神、龍衛指揮使皆系上四軍,其捧日、天武換西京左藏庫副使,龍、神衛換內殿承制,比捧日、天武隔兩官,理有未均,欲神、龍衛指揮使換供備庫副使。
又殿前班上名副都知換供備庫副使,下名副都知換內殿承制,自來以左右第一、第二班為資次,欲第一班換供備庫副使,第二班換內殿承制。
又:「換前班差遣,州總管以下,並以五路緣邊為優,諸路為次。正團練使,州總管;正刺史,州鈐轄;諸司使副,都巡檢使、駐泊都監;內殿承制、崇班,巡檢、州都監;供奉官至借職,教押軍隊指使。」看詳諸司使、副已上差遣,見依格施行外,承制以下,欲依今來轉員所差遣例。
又:「拱聖、神勇、驍騎、雲騎、宣武軍都指揮使換文思,仍除遙刺,已帶者依舊;禦龍直都虞候,文思使,帶遙刺者依舊;內殿直兩次都虞候換左藏庫使,一次文思使,帶遙刺者依舊。」看詳拱聖、神勇與驍騎以下軍分有異,兼禦龍直都虞候遇轉員合次神勇軍都指揮使轉行,及系環衛諸直人員最上名人,兼內殿直都虞候以次殿前班,及轉員無闕,合隨龍衛軍都指揮使轉行,理難於驍騎、雲騎、宣武軍都指揮使之下換官。欲禦龍直、內殿直都虞候依格合換官外,並除遙刺;驍騎、雲騎、宣武軍都指揮使止與換文思使,更不除遙郡刺史,內已帶遙刺者並依舊。內殿前班副都知並與換供備庫副使。
今馬步軍諸指揮事藝高強十將引見,取揀充員僚,內弓箭手短一指箭人合降一軍安排;弩手括不發,事體頗同,並弩手墜箭與括不發亦同,欲並降一軍安排。
從之。
十一月,樞密院言:「《轉員旁通冊》內禦龍直都虞候至都頭副換官,惟指揮使上兩直與文思副使系降兩資,餘止降一資,散員至金槍都知、副都知皆換內殿承制,不惟職名有差,自副都知約六遷方轉都知;兼東西班、散直、鈞容直系近下班分,副都知亦降都知一等換內殿崇班。其東西班、散直押班與副都知職名不等,兩經轉遷,方入近下班分副都知,理難與都知一等換內殿崇班。又散指揮至鈞容直指揮使並換供備庫副使,緣東西班、散直、鈞容直遇轉員,止是遷入上班,亦難一等換官。」詔:「禦龍下兩直指揮使換左藏庫副使,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槍都知換供備庫副使,東西班、散直押班換東頭供奉官,東西班指揮使換官依舊外,散直、鈞容直指揮使換左藏庫副使。」緣《轉員旁通冊》內未載雲、武騎軍都指揮使轉遷換官並恩例等,詔並依驍騎軍都指揮使格。
四年二月,軍頭司引見捧日等兵試藝,帝于行間召邢斌、韓扆問曰:「開弓猶有餘力乎?」各對願增二石二鬥弓。遣內待監定鬥力授之。射皆應法,並特充殿前指揮使,賜緡錢。
元符元年七月,樞密院言:「將校、軍頭、十將各轉補者,委本將體量,不掩眼試五次,二十步見,若一次不同,減五步,掩一眼再試。但兩眼共見二十步,或一眼全不見二十步,仍試上下馬。如無病切,弓射五鬥,弩踏一石五鬥,槍刀、標手各不至生疏,並與轉補。即有病切,或精神尪悴,或將校年六十九,或經轉補後犯奸盜贓罪情罪重以上雖該降,並隔下奏聽旨。如差出者勾赴本將體量,在別州者,報所在州體量。排連長行充承局、押官者,先取年五十五以下、有兩次以上戰功人填闕,六人更取一名;餘取年四十以下、武藝高強、無病切人,試兩眼各五次,二十步見者選拍。內步軍以闕六分為率,先取弓手一分,次取弩手三分,次取槍牌刀手二分,更有零分者依六分為率,資次取揀,周而復始。長行犯徒經決及二年,或軍人因犯移配杖罪經三年、徒罪經四年,或已升揀軍分又經一年,各無過犯,並聽排連。不應充軍人,已投狀後,審會取放逐便,雖未給公憑,其請給差使並罷,有違犯,加凡人二等。不應充軍人,于法許逐便者,並追納元請投軍例物訖,報合屬去處,給公憑放逐便。如非品官之家,無例物回納,願依舊充軍者聽。」從之。
三月,禮部言:「檢會故事,臣僚申請諸州軍府管押進奉衙校等,祖宗以來,並加散官。自更官制,階散並罷。既罷階散,若與轉資,似屬太優。欲每轉一資,支賜絹二十匹。如一名管押兩處,只許就一處支給。或一州一軍差二人同押,亦共與上件支賜。若一員官兩處進奉,只隨本官合推恩處從一支給。今押進奉皇帝登寶位禮物衙校等,欲依故例施行。」並從之。
宣和七年十一月,南郊,制:「應軍員送軍頭司未得與差遣者,如後來別無過犯,卻與差遣。應廂軍人員補職及十五年未經遷補者,令所屬保明聞奏。應禁軍、廂軍因一犯濫情重不得補充人員及遞遷資給者,若經斷及五年不曾再犯,及不曾犯贓,委所在候排連日審實,特與不礙遷補。」
建炎、紹興之間,排連、轉員屢嘗損益,而大率因於舊制。
乾道六年,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李顯忠言:「本司諸兵將官有闕,自來擇眾所推者,不以次序上聞升遷。比年須自訓練官充準備將,準備將及二年升副將,副將及二年升正將,正將及三年升統領官,再及三年升統制官,竊恐無以激揚士氣。請今後兵將官有闕,不以年為限,許本司銓量人材膽勇服從上聞補用。」詔從其請。此誠砥礪兵將之良法也。
嘉定中,樞密院言:
諸軍轉員遷補,務在均一。如內諸班直循舊格排連,積習既久,往往超躐升轉,後名反居前列,高下不倫,甚失公平之意。
今參酌前後例格,均次資序:其一曰,內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轉東西班西第二都知,內殿直左第二班副都知轉散直左班都知。其二曰,散員左第二班副都知升內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散員右第一班副都知升內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其三曰,散員右第一班副都知升內殿直右第一班副都知,散中左第二班副都知升內殿直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四曰,散指揮左第一班副都知升散員左第一班副都知,散指揮右第一班副都知升散員右第一班副都知。其五曰,散指揮左第二班副都知升散員左第二班副都知,散指揮右第三班副都知升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六曰,散都頭左班副都知升散指揮左第一班副都知,散都頭右班副都知升散指揮右第一班都知。其七曰,散祗候左班副都知升散指揮左第一班副都知,散祗候右班副都知升散指揮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八曰,內殿直左第一班押班遷轉東西班西第一班副都知,內殿直右第一班押班轉東西班西第三班副都知。
以上各系升四名外,禦龍直禦龍左第一直十將轉禦龍弓箭直副都頭,禦龍直右第一直十將轉禦龍弩直副都頭,禦龍骨朵子直左第一直十將升禦龍左第一直十將,禦龍弩直左第一直十將升禦龍弓箭左第三直十將,系各升六名。
於是超躐積習之弊盡革,而為定制焉。
淳祐十一年,禦史台條奏軍功賞格違法之弊:「在法,邊戍獲捷、奇功、暴露、撤戍者,制閫、軍帥舉奏授官,必其人身親行陣,有戰禦功。今自守闕進勇副尉至承信郎、承節郎者,其弊尤多,乃以奉權要,酬私恩,或轉售於人。方等第功賞之初,即竄名其中,朝廷審核,動涉歲年,已無稽考。甚至承受、廳吏、廝卒之流,足跡未嘗出都門,而沾親冒矢石、往來軍旅之恩,授以名器。請申嚴帥閫,令立功人親授告身,庶革冒濫。」
寶祐五年,樞密院言:「應從軍職事,必立戰功,並隊伍中人曾經拍試武藝;若訓練官以遞而升者,或年限未及仍帶'權'字,俟年及方升正統制,此定法也。近年任子、雜流冒授者,才無差遣,便請從軍,繇統領至總管,曾幾何時,超躐而進。甫得總管,卻恥軍職,輒稱私計不便,或托父母老疾,巧計離軍,又以筋力未衰,求差正任,甚非法意。」
至咸淳中,大將若呂文德、夏貴、孫虎臣、範文虎輩,矜功怙寵,慢上殘下,行伍功賞,視為己物,私其族姻故舊,俾戰士身膏于草莽,而奸人坐竊其勳爵矣。
屯戍之制凡遣上軍,軍頭司引對,賜以裝錢。代還,亦入見,犒以飲食,簡拔精銳,退其癃老。至於諸州禁、廂軍亦皆戍更,隸州者曰駐泊。戍蜀將校,不遣都虞候,當行者易管他營。凡屯駐將校帶遙郡者,以客禮見長吏,餘如屯駐將校。凡駐泊軍,若捍禦邊寇,即總管、鈐轄共議,州長吏等毋預。事涉本城,並屯駐在城兵馬,即知州、都監、監押同領。若州與駐泊事相關者,公牒交報。凡戍更有程: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淮、兩浙、荊湖、川峽、廣南東路三年,廣南西路二年,陝西城砦巡檢並將領下兵半年。
景祐元年,詔:「若聞陝西戍卒,多為大將選置麾下,及偏裨臨陣,鮮得精銳自隨。自今以全軍隸逐將,毋得選占。」三年,詔廣、桂、荊、潭、鼎、澧六州各置雄略一營,與歸遠軍更戍嶺外。
康定元年,頒銅符、木契、傳信牌。銅符上篆刻曰「某處發兵符」,下鑄虎豹為飾,而中分之。右符五,左旁作虎豹頭四;左符五,右旁為四竅,令可勘合。又以篆文相向側刻十幹字為號:一甲己,二乙庚,三丙辛,四丁壬,五戊癸。左符刻十幹半字,右符止刻甲己等兩半字。右五符留京師,左符降總管、鈐轄、知州軍官高者掌之。凡發兵,樞密院下符一至五,周而復始。指揮三百人至五千人用一虎一豹符,五千人已上用雙虎豹符。樞密院下符以右符第一為始,內匣中,緘印之,命使者齎宣同下,雲下第一符,發兵與使者,複緘右符以還,仍疾置聞。所在籍下符資次日月及兵數,毋得付所司。
其木契上下題「某處契」,中剖之,上三枚中為魚形,題「一、二、三」,下一枚中刻空魚,令可勘合,左旁題雲「左魚合」,右旁題雲「右魚合」。上三枚留總管、鈐轄官高者掌之,下一枚付諸州軍城砦主掌之。總管、鈐轄發兵馬,百人已上,先發上契第一枚,貯以韋囊,緘印之,遣指揮齎牒同往。所在驗下契與上契合,即發兵,複緘上契以還,仍報總管、鈐轄。其發第二、第三契亦如之。掌契官籍發契資次日月及兵數以為驗。
傳信牌中為池槽,藏筆墨紙,令主將掌之。每臨陣傳命,書紙內牌中,持報兵官,複書事宜內牌中而還。主將密以字為號驗,毋得漏泄軍中事。
呂夷簡言:「自元昊反,被邊城砦各為自守計,萬一賊有奔沖,即關輔驚擾。雖夏竦等屯永興,其實兵少。自永興距鄜延、環慶諸路,皆數百里,設有急緩,內外不能相救。請募勇敢士三萬,訓以武技,分置十隊,以有謀勇者三人將之,分營永興。西寇至,則舉烽相應,或乘勢討擊,進退不以地分,並受夏竦等節制。」詔從之。初,趙元昊反,以夏竦、陳執中知永興軍,節度陝西諸軍,久之無功。乃析秦鳳、涇原、環慶、鄜延為四路,以秦、渭、慶、延知州分領本路馬步軍。是歲,罷銅符、木契。詔曰:「陝西屯重兵,罄本路租稅,益以內庫錢帛,並西川歲輸,而軍儲猶不足。宜度隙地為營田務,四路總管、轉運悉兼領使。」
慶曆二年,詔:「已發士三萬戍永興,委總管司部分閱教。歲以八月遣萬五千人戍涇、原、儀、渭州、鎮戎軍,十二月以萬五千人代,至二月無警即還,歲以為常。」葛懷敏等喪師,命范仲淹、韓琦、龐籍複統四路,軍期中覆不及者,以便宜從事。四年,夏人已納款,乃罷。四月,帝謂輔臣曰:「湖廣擊蠻吏士,方夏瘴熱,而罹疾者眾,宜遣醫往為胗視。」
六年,詔:「騎軍以盛夏出戍,馬多道死。自今以八月至二月遣發。」又詔:「廣南方春瘴癘,戍兵在邊者權休善地。其自嶺外戍回軍士,予休兩月。」李昭亮上言:「舊制,調發諸軍先引見,試以戰陣,遷補校長。今或不暇試戰陣,請選強壯有武技者,每十人引見轉資後遣。」詔可。
時契丹使來議關南地,朝廷經制河北武備,議者欲增兵屯。程琳自大名府徙安撫陝西,上言曰:「河朔地方數千里,連城三十六,民物繁庶,川原坦平。自景德以前,邊數有警,官軍雖眾,罕有成功。蓋定州、真定府、高陽關三路之兵,形勢不接,召發之際,交錯非便。況建全魏以制北方,而兵隸定州、真定府路,其勢倒置。請以河朔兵為四路,以鎮、定十州軍為一路,合兵十萬人;高陽關十一州軍為一路,合兵八萬人;滄、霸七州軍為一路,合兵四萬人;北京九州軍為一路,合兵八萬人。其駐泊鈐轄、都監各掌訓練,使士卒習聞主將號令,急緩即成部分。」
天子下其章,判大名府夏竦奏:「鎮、定二路當內外之沖,萬一有警,各籍重兵,控守要害,迭為應援。若合為一,則兵柄太重,減之則不足以備敵。又滄州久隸高陽關,道裏頗近,瀕海斥鹵,地形沮洳,東北三百里,野無民居,非賊蹊徑。萬一有警,可決漳、禦河東灌,塘澱隔越,賊兵未易奔沖,不必別建一路。惟北京為河朔根本,宜宿重兵,控扼大河南北,內則遮罩王畿,外則聲援諸路。請以大名府、澶、懷、衛、濱、棣、德、博州、通利軍建為北京路。四路各置都總管、副都總管一人,鈐轄二人,都監四人。平時只以河北安撫使總制諸路,有警,即北京置四路行營都總管,擇嘗任兩府重臣為之。」
議未決,竦入為樞密使,賈昌朝判大名府,複命規度。昌朝請如竦議,惟保州沿邊巡檢並雄、霸、滄州界河二司兵馬,國初以來,拓邊最號強勁,今未有所隸,請立沿邊巡檢司隸定州路,界河司隸高陽關路。
於是下詔分河北兵為四路:北京、澶、懷、衛、德、博、濱、棣州、通利保、順軍合為大名府路;瀛、莫、雄、霸、貝、冀、滄州、永靜、乾寧、保定、信安軍合為高陽關路;鎮、邢、洺、相、趙、磁州合為真定府路;定、保、深、祁州、北平、廣信、安肅、順安、永寧軍合為定州路。凡兵屯將領,悉如其議。韓琦謂兵勢大分,請合定州、真定府為一,高陽關、大名府為一。朝廷以更寘甫新,不報。詔四路兵依陝西遣部將往來按閱。又詔自今兵戍回,揀充捧日、龍衛、天武、神衛等軍。
皇祐元年,發禁兵十指揮戍京東,以歲饑備盜。詔陝西邊警既息,土兵可備守禦,東軍屯戍者徙內郡,以省餉饋。二年,詔:「如聞河北諸屯將校,有老疾廢事而不知退,有善部勒著勞效而不得進,帥臣、監司審察,密以名聞。」
四年,詔:「戍兵歲滿,有司按籍,遠者前二月,近者前一月遣代,戍還本管聽休。」五年,又詔:「廣西戍兵及二年而未得代者罷歸,鈐轄司以土兵歲一代之。」自儂智高之亂,戍兵逾二萬四千,至是聽還,而令土兵代戍。
至和元年,詔陳、許、鄭、滑、曹州各屯禁兵三千。嘉祐五年,用賈昌朝奏,京北路置都監三人,駐紮許、蔡、鄭州,分督近畿屯兵。七年,詔陝西土兵番戍者毋出本路。
治平二年,發兵指揮二十,分戍永興軍、邠州、河中府,仍遣官專掌訓練。三年,詔員僚直、龍衛毋出戍,神衛嘗留十指揮在營。又詔:「頃以東兵戍嶺南,冒犯瘴癘,得還者十無五六。自今歲滿,以江、淮教閱忠節、威果代之。」
神宗嗣位,軍政多所更革。熙甯初,嘗與輔臣論河北守備。韓絳等曰:「漢、唐重兵皆在京師,其邊戍裁足守備而已。故邊無橫費,強本弱末,其勢亦順。開元後,有事四夷,權臣皆節制一方,重兵在西北。天寶之亂,由京師空虛,賊臣得以肆志也。」帝曰:「邊上老人亦謂今之邊兵過於昔時,其勢如倒植浮圖。朕亦每以此為念也。」三年,詔:「諸路戍兵,畸零不成部伍,致乖紀律,或互遣郡兵,更相往來,道路艱梗,宜悉罷之,易以上番全軍或就糧兵為戍;當遣者並隸總管司,以詔令從事。」
舊制,河北軍馬不出戍,帝慮其驕惰,五年,始命河北、河東兵更戍,減其一歲以優之。其年,詔徙河州軍馬駐熙州,熙州軍馬駐通遠軍,追召易集,可省極邊軍儲。帝嘗曰:「窮吾國用者,冗兵也。其議徙軍於內郡,以弓箭手代之,冀省邊費。」
九年,詔:「京師兵比留十萬,余以備四方屯戍,數甚減少。自今戍兵非應發京師者勿遣。」其後,言者屢請損河北冗兵,詔立額止留禁兵七萬,而京東增置武衛軍四十二營,訓練精銳,皆以分隸河北,而以三千人散戍東南杭、揚、江甯諸州,以備盜賊。嶺外惟廣、韶、南雄州常有戍兵千人,桂林以瘴癘,間徙軍于全、永。元豐中,或請遣陝西路騎軍五七百戍桂林者,詔遣在京軍馬以戍之。
元祐元年六月,右諫議大夫孫覺言:「將兵之禁,宜可少解,而責所在守臣與州郡兵官,可令乘時廣行召募,稍補前日之額。循祖宗之法,使屯駐三邊及川、廣、福建諸道州軍,往來道路,足以服習勞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其勞佚。」詔:「陝西、河東、廣南將兵不輪戍他路,河北輪近裏一將赴河東,府界、諸路逐將與不隸將兵,並更互差撥出戍別路。赴三路者差全將或半將,余路聽全指揮分差,仍不過半將。」
十月,樞密院言:「東南一十三將,自團將以來,未曾均定出戍路分,及不隸將兵內有出戍窠名數少、所管指揮數多去處,未得均當。欲除廣南東、西兩路駐紮三將只充本路守禦差使,虔州第六將、全、永州第九將準備廣南東、西路緩急勾抽策應,並不差戍他路外,餘八將及不隸將兵依均定路分都鈐轄司駐泊,分擘差使。內將兵、不隸將兵路分,卻於自京差撥步軍前去補戍,候將兵回日,卻行勾抽。」從之。
十二月,廣西經略安撫使、都鈐轄司言:「乞除桂、宜、融、欽、廉州系將、不系將馬步軍輪差赴邕州極邊水土惡弱砦鎮監柵及巡防並都同巡檢等處,並乞依邕州條例,一年一替;其餘諸州差往邕州永平、古萬、太平、橫山、遷隆砦鎮及左、右江溪洞巡檢並欽州如昔峒駐紮抵棹砦,並二年一替;其諸州巡檢下,一年一替。」從之。
二年,河東經略安撫使曾布言:「河外上番四將,每將內抽減步軍赴嵐、石州,分擘沿河等處差使,代開封府界等五將兵馬歸營;及赴岢嵐、火山軍駐紮,代東兵兩指揮赴太原府就食。」從之。是月,樞密院言:「昨為熙河蘭會路戍兵數多,尋以年滿,二千餘人節次抽減歸營,兼本路即目見管戍兵比額尚多一千三百餘人。今朝旨令熙河蘭會路都總管司遇本路緩急闕人,許于秦鳳路勾抽一將應副。緣本路即目事宜,慮向秋闕人防守,欲熙河蘭會路都總管司遇本路緩急闕人,聽全勾抽秦鳳路九將應副差使,從京東差步軍五指揮赴永興軍、商、虢州權駐紮,以備秦鳳路勾抽。」從之。
紹聖四年,樞密院備呂惠卿所言:「'比緣邊牒報,西界點集本路叛卒。見闕守禦人兵,兼土兵未填闕額,並蕃兵弓箭手比元豐元年少二千二百有餘,東兵馬步軍比元豐四年、七年少十六指揮。乞於東步兵人內差撥一十六指揮添助防守。'兼本路自去歲泛差過軍馬三十六指揮,比之他路,已是倍多,即今戍兵二萬六千餘人,比之元豐四年人數,亦不至闕少,自可那融使喚。」詔:「鄜延路都總管司詳此照會,如遇賊兵犯塞,或本路舉兵,委是闕人,其年滿人指揮兵級,令相度事宜,權留三兩月,候事宜稍息遣還。」是月,詔:「河東路總管司那融替換上番兵馬,無令戍邊日久,致有勞弊。如無人替換,候春月事宜稍息,即先後上番四將抽減一番兵馬歸營。」
元符二年閏九月,遣秦鳳戍兵十指揮應副熙河新邊戍守。十一月,以呂惠卿奏,減鄜延戍兵五十指揮。三年八月,詔遣虎翼軍六千戍熙河路,令代蕃兵及弓箭手還家休息。十二月,詔邊帥減額外戍兵。
崇寧四年,詔:「廣南瘴癘之鄉,東西雖殊,氣候無異。西路戍兵二年一代,而東路獨限三年,代不如期,有隕於瘴癘者,朕甚惻然。其東路亦令二年一替,前期半年差人,如違,以違制論。」
大觀二年六月,詔:「陝西諸路,自罷兵以來,數年於此,兵未曾徹。蓋緣邊將怯懦,坐費邊儲,戍卒勞苦。可除新邊的確人外,餘並依元豐罷邊事日戍額人數外,餘並直抽歸營。有司不得占吝,如違,以違制論。」又詔:「東南除見兵額外,帥府別屯二千人,望郡一千人。帥府置奉錢五百一指揮,以威捷為名;望郡奉錢四百一指揮,以威勝為名;帥府三指揮、望郡一指揮各奉錢三百,以全捷為名:並以步軍五百人為額。」三年六月,詔:「國家承平百五十年,東南一方,地大人眾,已見兵寡勢弱,非持久之道。可除見今兵額外,帥府別屯兵士二千人,望郡一千人。」
宣和二年,詔河北軍馬與陝西、河東更戍。
三年正月,詔:「河北軍馬與陝西、河東更戍,非元豐法,遂罷其令。應拖後人並與免罪,依舊收管。」閏五月,江、浙、淮南等路宣撫使童貫奏:「勘會江南東路、兩浙東西路各有東南一將,平日未嘗訓練武藝,臨敵必誤驅策。昨睦寇初發,天兵未到已前,遣令上項將兵捕賊,遂致敗衄,亡失軍兵甚多。今睦賊討平之後,脅從叛亡者方始還業,非增戍兵鎮遏,無以潛消兇暴。臣今擬留戍兵二萬五千五百七十八人,分置江南東路、兩浙東西路州軍防把,一年滿替出軍一次,依平蠻故事,每月別給錢三百,歲給鞋錢一千。其兵並隸本路安撫司統轄訓練。」詔從之。是年,權知婺州楊應誠奏:「凡屯戍將兵,須隸守臣,使兵民之任歸一,則號令不二,然後可以立事。」詔從之。續有旨改從舊制。
四年,臣僚言:「東軍遠戍四川,皆京師及府界有武藝無過之人。既至川路,分屯散處,多不成隊,而差使無時,委致勞弊。蓋四川土兵既有詔不得差使,則其役並著東軍,實為偏重。若令四川應有土兵、禁軍與東軍一同差使,不惟勞逸得均,抑亦不失熙、豐置東軍彈壓蜀人兼備蠻寇之意。」詔本路鈐轄、轉運兩司公同相度利害以聞。
五年,制置所奏:「江、浙增屯戍後兵,相度節鎮增添兩指揮處,余州各一指揮,各不隸將。內兩指揮處,將一指揮以威果為名,一指揮以全捷為名,餘州並以威果為名。」從之。
七年三月,詔:「廣南東、西路地遠山險,盜賊間有竊發。內郡戍兵往彼屯守,多緣瘴癘疾病,不任捕盜,又不諳知山川道裏、林壑曲折,故盜不能禁。可令每巡檢下招置土人健勇輕捷者,參戍兵之半,互相關防,易於擒捕。令樞密院行之。」
靖康元年四月,以種師道為太尉,依前鎮洮軍節度使、河北河東宣撫使,後加同知樞密院事。時師道駐軍滑州,實無兵從行,請合山東、陝西、京畿兵屯於青、滄、滑、衛、河陽,預為防秋之計。徐處仁等謂:「金人重載甫還,豈能複來?不宜先自擾費,示之以弱。」議格不行。
七月,河北東路宣撫使李綱奏:「臣兩具論,以七月七日指揮止諸路防秋之兵為不可,必蒙聖察。今宣撫司既無兵可差,不知朝廷既止諸路防秋之兵,將何應副。兼遠方人兵各已在路,又已借請數月,本路漕司、州縣又已預備半年、百日之糧,今一放散,皆成虛費,而實要兵用處無可摘那,深恐誤國大計。」詔依所奏。
紹興之初,群盜四起,有若岳飛、劉光世諸大將領兵尤重,隨宜調發,屯泊要害,控制捍蔽,是亦權宜之利矣。厥後樞府、帥臣屢言久戍之弊,甚者或十年或二十年而不更,尤可閔念。蓋出戍者皆已老瘁,而諸州所留,類皆少壯及工匠,三司多以坐甲為名,占留違制,有終身未嘗一日戍者,於是命帥臣、鈐轄司置諸州尺籍,定其姓名,依期更戍。帥臣又言:「有如貴溪戍兵,三月一更,由貴溪至池州,往返一千五百里,即是一月在途,徒有勞費。願以一年終更。」
今考紹興間邊境弗靖,故以大軍屯戍,而踐更之期,近者三月,遠者三年。逮和議既成,諸軍移屯者漸歸營矣,惟防秋仍用移屯更戍之法,沿邊備禦亦倚重焉。乾道、淳熙、紹熙之際,一遵其制。開禧初,復議用兵,駐紮諸兵始複移屯。和議再成,邊地一二要郡雖循舊貫,其諸駐紮更戍之法不講,而常屯之兵益多。逮夫端平破川蜀,鹹淳失襄樊、裂淮甸,疆宇蹙而兵法壞。叛將賣降,庸夫秉鉞,間有圖國忘死之士,則遙制于權奸,移屯更戍,靡有定方。於是戍卒疲於奔命,不戰而斃者眾矣。至若將校之部曲,諸軍之名號,士卒之眾寡,詳列於屯駐者,茲不重錄雲。
志第一百五十兵十一
○器甲之制
器甲之制其工署則有南北作坊,有弓弩院,諸州皆有作院,皆役工徒而限其常課。南北作院歲造塗金脊鐵甲等凡三萬二千,弓弩院歲造角弝弓等凡千六百五十余萬,諸州歲造黃樺、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萬。又南北作坊及諸州別造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以備軍行之用。京師所造,十日一進,謂之「旬課」。上親閱視,置五庫以貯之。嘗令試床子弩於郊外,矢及七百步,又令別造步弩以試。戎具精緻犀利,近代未有。
開寶三年五月,詔:「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軍士素能自備技擊之器者,寄掌本軍之司;俟出征,則陳牒以請。品官准法聽得置隨身器械。」時兵部令史馮繼升等進火箭法,命試驗,且賜衣物、束帛。
淳化二年,申明不得私蓄兵器之禁。
至道二年二月,詔:先造光明細鋼甲以給士卒者,初無襯裏,宜以裏之,俾擐者不磨傷肌體。
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石歸宋獻木羽弩箭,箭裁尺餘,而所激甚遠,中鎧甲則竿去而鏃存,牢不可拔。詔增歸宋月奉,且補其子為東西班侍。
三年四月,神騎副兵馬使焦偓獻盤鐵槊,重十五斤,令偓試之,馬上往復如飛,命遷本軍使。八月,神衛水軍隊長唐福獻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造船務匠項綰等獻海戰船式,各賜緡錢。先是,相國寺僧法山,本洺州人,強姓,其族百口,悉為戎人所掠。至是,願還俗隸軍伍以效死力,且獻鐵輪撥,渾重三十三斤,首尾有刃,為馬上格戰具。詔補外殿直。
五年,知甯化軍劉永錫制手炮以獻,詔沿邊造之以充用。
六年十月,給軍中傳信牌。其制,漆木為牌,長六寸,闊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置鑿枘令可合;又穿二竅容筆墨,上施紙劄。每臨陣則分而持之,或傳令,則署其言而系軍吏之頸,至彼合契,乃書複命。因冀州團練使石普之請也。
仁宗時,天下久不用兵。天聖四年,詔減諸路歲造兵器之半。是歲,詔作坊造鐵槍一萬五千,給秦、渭、環、慶、延州、鎮戎軍。
六年,詔:外器甲久不繕,先遣使分詣諸路閱視修治之。
景祐二年,罷秦州造輸京師弓弩三年。詔:「廣南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並鍛人並以私有禁兵律論。」先是,嶺南為盜者多持博刀,杖罪輕,不能禁,轉運使以為言,故著是令。
四年,詔作坊制栓子槍、觚槍各五萬。
康定元年四月,詔江南、淮南州軍造紙甲三萬,給陝西防城弓手。又詔河東強壯習弩者聽自置,戶四等以下官給之。八月,詔陝西制柳木旁牌。
慶曆元年,知並州楊偕遣陽曲縣主簿楊拯獻《龍虎八陣圖》及所制神盾、劈陣刀、手刀、鐵連槌、鐵簡,且言《龍虎八陣圖》有奇有正,有進有止,遠則射,近則擊以刀盾。彼蕃騎雖眾,見神盾之異,必遽奔潰,然後以驍騎夾擊,無不勝者。歷代用兵,未有經慮及此。帝閱於崇政殿,降詔獎諭。其後,言者以為其器重大,緩急難用雲。
二年,詔鄜延、環慶、涇原、秦鳳路各置都作院,賜河北義勇兵弓弩箭材各一百萬。
四年,賜鄜延路總管風羽子弩箭三十萬。
五年,詔諸路所儲兵械悉報三司,三司歲具須知以聞,仍約為程式預頒之。
八年,詔:「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法所許者,限一月送官。敢匿,聽人告捕。」
皇祐元年,禦崇政殿,閱知澧州、供備庫副使宋守信所獻沖陣無敵流星弩、拒馬皮竹牌、火鎌石火綱三刃、黑漆順水山字鐵甲、野戰拒馬刀弩、砦腳車、沖陣劍輪無敵車、大風翎弩箭八種。
四年,河北、河東、陝西都總管司言:「郭諮所造獨轅沖陣無敵流星弩,可以備軍陣之用。詔弓弩院如樣制之。除諮為鄜延路鈐轄,許置弩五百,募土民教之。既成,經略夏安期言其便,詔立獨轅弩軍。
五年,荊南兵馬鈐轄王遂上臨陣柺槍。
至和元年,詔河北、河東、陝西路每歲夏曝器甲,有損斷者,悉令完備。如複閱視有不堪用者,知州、通判並主兵官並貶秩。
嘉祐四年,詔京師所制軍器,多不鋒利,其選朝臣、使臣各一員揀試之。
七年,詔江西制置賊盜司,在所有私造兵甲匠並籍姓名,若再犯者,並妻子徙淮南。
熙甯元年,始命入內副都知張若水、西上閣門使李評料簡弓弩而增修之。若水進所造神臂弓,實李宏所獻,蓋弩類也。以檿為身,檀為弰,鐵為登子槍頭,銅為馬面牙發,麻繩紮絲為弦。弓之身三尺有二寸,弦長二尺有五寸,箭木羽長數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笴。帝閱而善之。於是神臂始用,而他器弗及焉。
二年,命河北州軍凡戎器分三等以聞,又詔內庫凡器甲擇其良若干條上。
四年,詔諸路遣官詣州,分庫藏甲兵器為三等如沿邊三路,而川峽不與。
五年,帝匣斬馬刀以示蔡挺,挺謂製作精而操擊便,乃命中人領工造數萬口賜邊臣,鐔長尺餘,刃三尺餘,首為大環。是歲,詔權三司度支副使沈起詳定軍器制度。起以為一己之見有限,宜令在京及三路主兵官、監官、工匠審度法度所宜,庶可傳久。詔從之。
時帝欲利戎器,而患有司苟簡。王雱上疏曰:「漢宣帝號中興賢主,而史稱技巧工匠,獨精于元、成之時。是雖有司之事,而上系朝廷之政。方今外禦邊患,內虞盜賊,而天下歲課弓弩、甲胄入充武庫者以千萬數,乃無一堅好精利實可為備者。臣嘗觀諸州作院兵匠乏少,至拘市人以備役,所作之器,但形質而已。武庫之吏,計其多寡之數而藏之,未嘗責其實用,故所積雖多,大抵敝惡。夫為政如此,而欲抗威決勝,外攘內修,未見其可也。儻欲弛武備,示天下以無事,則金木、絲枲、筋膠、角羽之材,皆民力也,無故聚工以毀之,甚可惜也。莫若更制法度,斂數州之作聚為一處,若今錢監之比,擇知工事之臣使專其職;且募天下良工散為匠師,而朝廷內置工官以總制其事,察其精窳而賞罰之,則人人務勝,不加責而皆精矣。聞今武庫太祖時弓尚有如新者,而近世所造往往不可用,此可見法禁之張弛矣。」大抵雱為此言,以迎逢上意,欲妄更舊制也。
六年,始置軍器監,總內外軍器之政。置判一人、同判一人。屬有丞,有主簿,有管當公事。先是,軍器領于三司,至是罷之,一總於監。凡產材州,置都作院。凡知軍器利害者,聽詣監陳述,於是吏民獻器械法式者甚眾。是歲,又置內弓箭南庫。軍器監奏以利器頒諸路作院為式。是年冬,以騎兵據大鞍不便野戰,始制小鞍,皮毚木登,長於迴旋,馬射得以馳驟,且選邊人習騎者分隸諸軍。
時周士隆上書論廣西、交阯事,請為車以禦象陣,文彥博非之。安石以為自前代至本朝,南方數以象勝中國,士隆策宜可用,因論自古車戰法甚辨,請以車騎相當試,以觀其孰利。帝亦謂北邊地平,可用車為營,乃詔試車法,令沿河采車材三千兩,軍器監定法式,造戰車以進。
七年,判監呂惠卿言:「其所上弓式及其他兵器制度,下殿前、馬、步三司令定奪去取。而逐司不過取責軍校文狀以聞,非獨持其舊說不肯更張,又其智慮未必能知作器之意。臣於朝廷已行之令,非敢言改,乞就一司同議。」帝乃遣管軍郝質赴監定奪,皆曰「便」。時軍器監製器不一,材用滋耗。於是詔不以常制選官馳往州縣根括牛皮角筋,能令數羨,次第加獎。是歲,始造箭曰狼牙,曰鴨觜,曰出尖四楞,曰一插刃鑿子,凡四種推行之。
八年,詔:「河北拒馬,或多以竹為之,不足當敵。令軍器監造三萬具赴北京、澶定州。」又令計河北所少兵器製造,其不急者毋得妄費材力。又詔民戶馬死,舊不以報官者並報,輸皮筋以充用。
帝慮置監未有實效,而虛用材役,詔中書、樞密院核實其事,令條畫以聞。軍器監奏,置監以來,增造兵器若干,為工若干,視前器增而工省。帝複詰之,且令與御前工作所較工孰省,驗器孰良。王韶謂:「如此,恐內外相傾成俗。且往年軍器監檢察內臣折剝弓弩,隙由此生。今令內臣較按軍器監,又如曩日相傾無已。」帝曰:「比累累說軍器監事,若不較見事實,即中外便以為聽小臣譖訴。今令得實行法,所以明曲直也。」安石曰:「誠當如此。若每事分別曲直,明其信誕,使功罪不蔽,則天下之治久矣。」王韶曰:「軍器監事不須比較。」帝曰:「事不比較,無由見枉直。」安石曰:「朝廷治事,唯欲直而已。」其後,安石卒以辯口解帝之疑,而軍器監獲免欺冒之罪。冬十月,軍器監欲下河東等路采市曲木為鞍橋,帝以勞民費財,不許。是時,河東、陝西、廣南帥臣邀功不已,請增給兵器,帝各令給與之。至是,有乞以耕牛博買器甲者。
元豐元年冬,鄜延路經略使呂惠卿乞給新樣刀,軍器監欲下江、浙、福建路製造,帝不許,給以內南庫短刃刀五萬五千口。
二年,御批有曰:「河東路見運物材于緣邊造軍器,顯為迂費張惶,可令軍器監速罷之。」
三年,吉州奏:「奉詔市箭笴三十萬,非土地所產,且民間不素蓄,乞豫給緡錢,期以一年和市。」從之。
時西邊用兵久不解。四年春,陝西轉運使李稷奏:「本道九軍,什物之外,一皆無之,乞於永興軍庫以余財立法營辦。」七月,涇原路奏修渭州城畢,而防城戰具寡少,乞給三弓八牛床子弩、一槍三劍箭,各欲依法式製造。詔圖樣給之。
五年七月,鄜延路計議邊事所奏乞緡錢百萬、工匠千人、鐵生熟五萬斤、牛馬皮萬張造軍器,並給之。八月,詔令沈括以劈陣大斧五千選給西邊諸將。十一月,陝西轉運使李察言:「本路都作院五,宜各委監司提舉。」從之。
六年二月,詔:熙河路守具有闕,給氈三千領、牛皮萬張,運送之。八月,從環慶路趙禼之請,以神臂弓一千、箭十萬給之。未幾,賜蘭會路藥箭二十五萬。
七年,陝西轉運副使葉康直言:「秦鳳路軍器見闕名物計四百三十余萬,使一一為之,非十餘年可就,乞自京給賜。」詔量給之。
帝性儉約。有司造將官皮甲,欲以生絲染紅,代犛牛尾為瀝水,帝惜之,代以他毛。於一弓、一矢、一甲、一牌之用,無不盡心焉。弓曰闊閃促張弓,罷長弰舊法。矢曰減指箭。牌以欒竹穿皮為之,以易桐木牌。改素鐵甲為編挨甲。其法精密,乃劉昌祚、尹抃、閻守勤等所定制度雲。
八年十月,詔內外所造軍器,以見余物材工匠造之,兵匠、民工即罷遣之。
元祐元年,詔:三路既罷保甲團教,其器甲各送官收貯,勿得以破損拘民整治。八月,詔太僕少卿高遵惠,會工部及軍器監內外作坊及諸州都作院工器之數,以要切軍器立為歲課,務得中道,他非要切,並權住勿造。於是數年之間,督責少弛。
紹聖三年,有司言:「州郡兵備,全為虛文,恐緩急不足備禦。請稍推行熙寧之詔,常令封樁、排垛,依雜隊法。」從之。
元符元年,詔江、湖、淮、浙六路合造神臂弓三千、箭三十萬。
二年,臣僚奏乞增造神臂弓,於是軍器監所造歲益千餘弓。是歲,詔河北沿邊州城壁、樓櫓、器械、各務修治,有不治者罪之。
先是,二廣路土丁令依熙甯指揮修置器械。三年,知端州蕭刓上疏,極言傷財害民,其弊非一,乞住買槍手器械。疏奏不報。
崇甯初,臣僚爭言元祐以來因循弛廢,兵不犀利。詔複令諸路都作院創造修治,官吏考察一如熙甯時矣。時有詔造五十將器械,從工部請,令內外共造,由是都大提舉內外製造軍器所之名立焉。
初,從邢恕之議,下令創造兵車數十乘,買牛以駕。已而蔡碩又請河北置五十將兵器,且為兵車萬乘。蔡京主其說,奸吏旁緣而因為民害者深矣。
崇甯三年,河北、陝西都轉運司言:「兵車之式,若用許彥圭所定,則車大而費倍。若依往年二十將舊式,則輕小易用,且可省費。」詔卒以許彥圭式行之。時熙河轉運副使李複先奏曰:「今之用兵,與古不同。古者征戰有禮,不為詭遇,多由正途,故車可行而敵不敢輕犯。今之用兵,盡在極邊,下砦駐軍,各以保險為利,車不能上。又戰陣之交,一進一退,車不能及,一被追襲,遂非己有。臣屢觀戎馬之間,雖糧糗、衣服、器械不能為用,況于車乎?臣聞此車之造,許彥圭因姚麟以進其說。朝廷以麟熟于邊事,而不知彥圭輕妄、麟立私恩以誤國計。其車比于常法闊六七寸,運不合轍,東來兵夫牽輓不行,以致典賣衣物,自賃牛具,終日而進六七裏,棄車而逃者往往而是。夫未造則有配買物材、顧差夫匠之擾;既成,又難運致,則為諸路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矣。彥圭但圖一官之得,不知有誤于國,此而不誅,何以懲後!今乞便行罷造,已造者不復運來,以寬民力。」其後,彥圭卒得罪。
元豐之時,河北、河東路軍器,每季終委逐路職司更互考察。元祐罷之。四年,因工部之請,複行之。
大觀二年,手詔曰:「前東南備禦指揮,深慮監郡縣吏急切者倚法害民,廢職者慢令失事,如築城壁、造軍器、收戰馬、習水戰之類,並可量度工力,計以歲月,漸次興作,毋得急遽科斂及差雇百姓,使急不擾民,緩不廢事,然後為稱。」尋詔限十年一切畢工。四月,罷黎、雅等州市犛牛尾,慮為民害。八月,提舉御前軍器所奏,乞如崇甯五年指揮,下諸路買牛角四十萬隻、筋十萬斤。從之。
政和二年二月,詔諸路州郡造軍器有不用熙寧法式者,有司議罰,具為令。六月,又詔並用御前軍器所降法式,前二月指揮勿行。
三年,詔:「馬甲曩用黑髹漆,今易以朱。」是歲,姚古奏更定軍器,曩時甲二副,今拆造三副;曩時手刀太重,今皆令輕便易用;曩時神臂弓硾二石三鬥,今硾一石四鬥。從之,悉下諸路改造。
六年,軍器少監鄧之綱奏:「國家諸路為將一百三十有一,訓練士卒,各給軍器,以備不虞。惟河北諸將軍器乃熙、豐時造,精利牢密,冠于諸路。臣恐歲久因循,多致損弊。乞自河北、陝西路為首,令諸路一新戎器,仰稱陛下追述先志,儲戎器、壯國威之意。」從之。
七年,之綱三上奏,一言修武庫,二言整軍器,大省國用。詔升之綱為大監,又遷一官。時宇文粹中賜對崇政殿,奏武庫事,因奏:「武庫有祖宗所禦軍器十餘色,乞編入《鹵簿圖志》,遇郊兵重禮,陳於儀物之首,以識武功,且示不忘創業艱難意。」是年,御筆以武庫當修軍器近一億萬,其中箭鏃五千余萬,用平時工料,須七十年余然後可畢。於是令鄧之綱分給沿流作院,限三年修之,而權住三年上供軍器。
八年,以之綱奏,諸路歲起上供料買分數,特免三年綱發。然自時厥後,申明郡縣牛皮角筋之禁,紛然為害者,之綱之請也。
宣和元年,權荊湖南路提點刑獄公事鄭濟奏:「本路惟潭、邵二州,各有年額製造軍器。今年製造已足,躬親試驗,並依法式,不誤施用。」詔加旌賞,以為諸路之勸。然自是歲督軍器率用御筆處分,工造不已而較數嘗闕,繕修無虛歲而每稱弊壞。大抵中外相應,一以虛文,上下相蒙,而馴致靖康之禍矣。
靖康初,兵仗皆闕,詔書屢下,嚴立賞刑,而卒亦無補。時通判河陽、權州事張旂奏曰:「河陽自今春以來,累有軍馬經過,軍士舉隨身軍器若馬甲、神臂弓、箭槍牌之類,於市肆博易熟食,名為寄頓,其實棄遣,避逃征役。拘收三日間,得器械四千二百餘物。此乃太原援師,尚且棄捐器甲,則他路軍馬事勢可知。宜諭民首納,免貽他患。」帝善旂奏,賞以一官。
初,御前軍器監、軍器所萬全軍匠以三千七百為額,東、西作坊工匠以五千為額。紹興初,役兵才千人,久之,增至五千六百余,又于諸道增二千九百餘,本券外複增給日錢百七十、月米七鬥半。於是內庫累歲兵械山積,而諸軍悉除戎器。二十六年,詔:「工匠宜減免,江、浙、福建諸州物料悉蠲之。」有司奏物料減三之一,工匠二千、雜役兵五百為額。
舊,軍器所得專達。建炎中,嘗以閹官董愨提舉,尋罷之。紹興五年,隸工部,後複以中人典領。三十年,工部言非祖宗建官意,詔依條檢察。孝宗受禪,增提點官一員,禦史力論其不可,複隸工部焉。
造車之制。渡江後,東南地多沮洳險隘,不以車為主。宗澤、李綱有戰車法,王大智獻車式,皆不復用,而屬意甲胄、弧矢之利矣。建炎初,上諭宰執曰:「方今戰士無慮三十萬,若皆被堅執銳,加以弧矢之利,雖強敵,無足畏也。造弓必用良工善價。」紹興三年,提舉製造軍器所言:「以七十工造全裝甲一。又長齊頭甲每一甲用工百四十一,短齊頭甲用工七十四。乞以本所全裝甲為定式。」席益言:「諸州造馬蝗弩,不若令造弓。」詔並改造弓弩,內馬蝗弩改手射弓。
紹興四年,軍器所言:「得旨,依禦降式造甲。緣甲之式有四等,甲葉千八百二十五,表裏磨鋥。內披膊葉五百四,每葉重二錢六分;又甲身葉三百三十二,每葉重四錢七分;又腿裙鶻尾葉六百七十九,每葉重四錢五分;又兜鍪簾葉三百一十,每葉重二錢五分。並兜鍪一,杯子、眉子共一斤一兩,皮線結頭等重五斤十二兩五錢有奇。每一甲重四十有九斤十二兩。若甲葉一一依元領分兩,如重輕差殊,即棄不用,虛費工材。乞以新式甲葉分兩輕重通融,全裝共四十五斤至五十斤止。」詔勿過五十斤。三十二年,詔江東安撫司造木弩五千、箭五十萬。
隆興元年,禦降木羽弩箭式,每路依式制箭百萬。淳熙九年,衢州守臣制到木鶴觜弩二千、箭十萬。又湖北、京西造納無羽箭。上曰:「箭不用羽,可謂精巧,其屋藏之。」淮東總領朱佺言:「鎮江一軍,乃韓世忠部曲。世忠造克敵弓,以當敵騎衝突,其發可至百步,其勁可穿重甲,最為利器。往歲調發,弓不免損失,存者歲久亦漸弛壞。今考諸軍見弩手八千八百四十二人,人合用兩弓,一弓一日上教,一弓備出戰,合用弓萬七千六百八十有四,僅存六千五百七十有四,余皆不堪施教,乞下鎮江都統司足其額。」
十五年,工部侍郎李昌圖言:「弓矢之利,貴於便疾。神臂弓鬥力及遠,屢獲其用。後又又造神勁弓,及遠雖在神臂弓上,軍中多言其發遲,每神臂三矢而神勁方能一發,若臨敵之際,便疾反出神臂下。」上曰:「平原曠野宜用神勁弓,西蜀崇山峻嶺,未知孰利。」詔金州都統司詳議以聞。既而都統制吳挺奏:「神勁弓並彈子頭箭,諸軍用之誠便疾,神臂不及也。」詔從其便。楚州兵馬鈐轄言:「弩之力,勁者三十石,次者十五石,矢之鏃狀若鍬,所發何啻數百步,洞穿數人。江上諸軍有弩式,皆廢不修。」詔兩淮、荊襄沿邊城守,各制二十枝,御前軍器所亦如之。紹熙而後,日造器械,數目山積。
鹹淳九年,沿邊州郡,因降式制回回炮,有觸類巧思,別置炮遠出其上。且為破炮之策尤奇。其法,用稻穰草成堅索,條圍四寸,長三十四尺,每二十條為束,別以麻索系一頭于樓後柱,搭過樓,下垂至地,栿梁垂四層或五層,周庇樓屋,沃以泥漿,火箭火炮不能侵,炮石雖百鈞無所施矣。且輕便不費財,立名曰「護陴籬索。」是時兵紀不振,獨器甲視舊制益詳。
志第一百五十一兵十二
○馬政
國馬之牧,曆五代浸廢,至宋而規製備具。自建隆而後,其官司之規,廄牧之政,與夫收市之利,牧地之數,支配之等,曰券馬,曰省馬,曰馬社,曰括買,沿革盛衰,皆可得而考焉。
凡禦馬之等三,入殿祗候十五匹,引駕十四匹,從駕二十匹。
給用之等十有五,曰揀中,曰不得支使,曰添價,曰明信,曰臣僚,曰諸班,曰禦龍直,曰捧日、龍衛,曰拱聖,曰驍騎,曰雲、武騎,曰天武、龍猛,曰配軍,曰雜使,曰馬鋪。
群號之字十有七,曰「左」,曰「右」,曰「千」,曰「立」,曰「水」,曰「官」,曰「吉」,曰「天」,曰「主」,曰「王」,曰「方」,曰「與」,曰「來」,曰「萬」,曰「小」,曰「囗官」,曰「退」。
毛物之種九十有二,叱撥之別八,青之別二,白之別一,烏之別五,赤之別五,紫之別六,駿之別十一,赭白之別六,騮之別八,騧之別六,駱之別五,騅之別五,俞之別八,駁胯之別六,駁之別三,驃之別七。
其官司之規,則太祖承前代之制,初置左、右飛龍二院,以左、右飛龍二使領之。太平興國五年,改飛龍為天廄坊。雍熙四年,改天廄為左、右騏驥院,左右天駟監四、左右天廄坊二皆隸焉。
真宗咸平元年,創置估馬司。凡市馬,掌辨其良駑,平其直,以分給諸監。
三年,置群牧使,以內臣勾當制置群牧司,京朝官為判官。
景德二年,改諸州牧龍坊悉為監,賜名,鑄印以給之。在外之監十有四:大名曰大名,洺州曰廣平,衛州曰淇水,並分第一、第二。河南曰洛陽,鄭州曰原武,同州曰沙苑,相州曰安陽,澶州曰鎮甯,邢州曰安國,中牟曰淳澤,許州曰單鎮。
四年,以知樞密院陳堯叟為群牧制置使,又別置群牧使副、都監,增判官為二員。凡廄牧之政,皆出於群牧司,自騏驥院而下,皆聽命焉。諸州有牧監,知州、通判兼領之,諸監各置勾當官二員。又置左右廂提點。又置牧養上下監,以養療京城諸坊、監病馬。又詔左右騏驥院諸坊、監官,並以三年為滿;如習知馬事願留者,群牧司以聞,而徙涖他監焉。
其廄牧之政,則自太祖置養馬務一,葺舊務四,以為牧放之地始。
太平興國四年,太宗觀兵於幽,得汾、晉、燕、薊之馬四萬二千餘匹,內皂充牣,始分置諸州牧養之。時殿直李諤坐贓,監牧許州,盜官菽,馬多死,並主吏斬於市。又詔擇豐曠地置牧龍坊八,以便牧養。
淳化二年十二月,詔圉人取善馬數十匹,於便殿設皂棧,教以秣飼,且以其法諭宰執,仍頒于諸軍。複以醫馬良方賜近臣。嘗從趙守倫之請,于諸州牧龍坊畜牝馬萬五千匹,逐水草牧放,不費芻秣,生駒蕃息,足資軍用。至是,守倫複言:「諸坊牧馬萬匹,歲當生駒四千,今歲止二千五百,典司失職,當嚴責罰。若馬百匹歲得駒七十,則加遷擢。諸坊產駒,即籍以聞。牧放軍人,當募少壯充役。」並從之。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立牧監賞罰之令,外監息馬,一歲終以十分為率,死一分以上勾當官罰一月奉,餘等第決杖。牧倍多而死少者,給賞緡有差。凡生駒一匹,兵校而下賞絹一匹。當是時,凡內外坊、監及諸軍馬凡二十余萬匹,飼馬兵校一萬六千三十八人。每歲京城草六十六萬六千圍,麩料六萬二千二百四石,鹽、油、藥、糖九萬五千余斤、石,諸州軍不預焉。左右騏驥六坊、監止留馬二千餘匹,皆春季出就牧,孟冬則別其羸病,就棧皂養飼。其尚乘之馬,唯備用者在焉。
凡牧監之在河南、北,天禧後,靈昌監為河決所沖。至乾興、天聖間,兵久不試,言者多以為牧馬費廣而亡補,乃廢東平監,以其地賦民。五年,廢單鎮監。六年,廢洛陽監。於是河南諸監皆廢,悉以馬送河北。既而詔取原武監馬赴京師,移河北孳生馬牧于原武。
八年,群牧司上言:原武地廣而馬少,請增牧數。詔以淇水第二監四歲馬屬原武,歲取河北孳生四歲馬分屬淇水第二並原武監,移原武下等馬牧於靈昌鎮廢監,仍隸原武。
九年,詔諸監孳生駁馬,四時遊牧,勿複登廄。
明道元年,議者謂:「自河南六監廢,京師須馬,取之河北,道遠非便。」詔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鎮寧、靈昌、東平、淳澤四監雖廢,然其地猶牧本監並騏驥院馬,洛陽、單鎮去京師近,罷之非便。」乃詔複二監,以牧河北孳生馬。
景祐二年,揀河北諸監馬一千九百牧于趙州界,隸安陽監。既而詔廣平廢監留其一,以趙州界牧馬複隸焉,所餘一監,毋毀廄舍。
四年,複以原武第二監為單鎮,移于長葛縣,以縣令、都監兼領之。三年,詔院坊、監馬歲留備用外,餘為兩群,牧于咸豐門外牟駝岡。
凡收養病馬,估馬司、騏驥院取病淺者送上監,深者送下監,分十槽醫療之。天聖六年,詔月以都監、判官一人提舉。八年,言者謂上監去京城遠,送病馬非便。詔廢之,以病淺馬分屬左右騏驥院六坊、監,季較拋死數,歲終第賞罰。更以騏驥院官迭往提舉。
明道二年,複置上監,易名天坰,養無病馬,病馬並屬下監。
景祐二年,詔以牧養監馬團群牧于陳、許州界鳳凰陂,免耗芻菽,歲以為常。
治平二年,詔院坊、監馬之病不堪估賣者,送淇水第一監,別為一群以牧養之。
凡馬之孳生,則大名府、洺、衛、相州七監多擇善種,合牝牡為群,判官歲以十二月巡行坊、監,閱二歲駒點印,第賞牧兵。諸軍收駒及二歲,即送官。
天聖七年,群牧司言:「舊制,知州軍、通判領同群牧事,歲終較馬死數及分已上,並生駒不及四分,並罰奉。死數少,生駒多,即奏第賞。三歲都比,以該賞者聞。今請申明舊制,通判始到官,書所轄馬數,歲一考之,官滿,較總數為賞罰。」詔從之。
嘉祐八年,群牧司言:「孳生七監,每監歲定牝馬二千,牡馬四百,歲約生駒四百,以為定數。」
治平二年,詔:「諸監生駒滿三十月已上,每歲點印,選牡之良者送淇水第二監,余雜大馬悉送河南三監,其淇水第二監馬,候滿六十月,給配諸監。諸監牝馬滿三十月,本監別立群牧放,候滿五十月,乃撥配他監。」
凡收市馬,戎人驅馬至邊,總數十、百為一券,一馬預給錢千,官給芻粟,續食至京師,有司售之,分隸諸監,曰券馬。邊州置場,市蕃漢馬團綱,遣殿侍部送赴闕,或就配諸軍,曰省馬。陝西廣銳、勁勇等軍,相與為社,每市馬,官給直外,社眾複裒金益之,曰馬社。軍興,籍民馬而市之以給軍,曰括買。
宋初,市馬唯河東、陝西、川峽三路,招馬唯吐蕃、回紇、黨項、藏牙族,白馬、鼻家、保家、名市族諸蕃。至雍熙、端拱間,河東則麟、府、豐、嵐州、岢嵐、火山軍、唐龍鎮、濁輪砦,陝西則秦、渭、涇、原、儀、延、環、慶、階州、鎮戎、保安軍、制勝關、浩亹府,河西則靈、綏、銀、夏州,川峽則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軍,京東則登州。自趙德明據有河南,其收市唯麟、府、涇、原、儀、渭、秦、階、環州、岢嵐、火山、保安、保德軍。其後置場,則又止環、慶、延、渭、原、秦、階、文州、鎮戎軍而已。
太祖時,歲遣中使詣邊州市馬。先是,兩河之民入蕃界盜馬入中國。官給其直。時方留意撫綏,詔禁之。
太平興國四年,詔市吏民馬十七萬匹。六年,詔內屬戎人驅馬詣闕下者,首領縣次續食,且禁富民無得私市。十二月,詔:「蕃部鬻馬,官取良而棄弩,又禁其私市,歲入數既不充,且無以懷遠人。自今委長吏謹視馬之良駑,駑即印識之,許民私市焉。」先是,以銅錢給諸蕃馬直。八年,有司言戎人得錢,銷鑄為器,乃以布帛茶及他物易之。
天禧中,宰相向敏中言國馬倍於先朝,廣費芻粟。乃詔以十三歲以上配軍馬估直出賣。先是市馬以三歲已上、十三歲已下為率。天聖中,詔市四歲已上、十歲已下。既而所市不足,群牧司以為言,乃詔入券並省馬市三歲已上、十二歲已下。明年,詔府州、岢嵐軍自今省馬三歲、四歲者不以等第,五歲已上十二歲已下、骨格良善行者,悉許綱送估馬司,餘非上京省馬並送並州揀馬司。
景祐元年,禦史中丞韓億言:「蕃部以馬抵永康軍中賣,所得至少,徒使羌人知蜀山川道路,非計之得。」乃詔罷之。
四年,群牧司奏河北諸軍闕馬,請制等杖六,付天雄軍、真定府、定、瀛、貝、滄州,市上生馬十二歲以下,視等第給直。馬自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凡六等。其直自二萬五千四百五十至萬六千五百五十,課自萬三千四百五十至八千九百五十九,六等,取備邊兵戶絕錢充直。以第一等送京師,余就配諸軍。
康定初,陝西用兵,馬不足。詔京畿、京東西、淮南、陝西路括市戰馬,馬四尺六寸至四尺二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宰臣、樞密使聽畜馬七,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五,尚書、學士至知雜、閣門使已上三,升朝官閣門祗候已上一,餘命官至諸司職員、寺觀主首皆一。節度使至刺史,殿前馬步軍都指揮至軍頭司散員、副兵馬使皆勿括。並邊七州軍免。出內庫珠償民馬直。又禁邊臣私市,闕者官給。二年,詔:「河北州軍置場市馬,雖除等樣,如聞所得不廣,宜加增直。第一等二萬八千,第二等二萬六千,第三等二萬四千,第四等以下及牝馬即依舊直。仍自第二等以下遞減一寸。」
慶曆四年,詔:「河北點印民間馬,凡收市外,見余二萬七百,除坊郭戶三等、鄉村三等已上養飼如舊,余點印者悉集揀市。」五年,出內藏庫絹二十萬,市馬於府州、岢嵐軍。六年,詔陝西、河東社馬死者,本營鬻錢以助馬直。
至和元年,詔;「蜀馬送京師,道遠多病瘠。自今以春、秋、冬部送陝西四路總管司。」二年,修陝西蕃馬驛,群牧司每季檄沿路郡縣察視之。邊州巡檢兵校,聽自市馬,官償其直。又詔陝西轉運使司以銀十萬兩市馬于秦州,歲以為常。
嘉祐元年,詔三司出絹三萬,市馬于秦州以給河東軍。五年,薛向言:「秦州券馬至京師,給直並路費,一馬計錢數萬。請于原、渭州、德順軍置場收市,給以解鹽交引,即不耗度支縑錢。其券馬姑存,以來遠人。歲可別得良馬八千,以三千給沿邊軍騎,五千入群牧司。」七年,陝西提舉買馬監牧司奏:「舊制,秦州蕃漢人月募得良馬二百至京師,給彩絹、銀碗、腰帶、錦襖子,蕃官、回紇隱藏不引至者,並以漢法論罪。歲募及二千,給賞物外,蕃部補蕃官,蕃官轉資,回紇百姓加等給賞。今原、渭、德順軍置場市馬,請如秦州例施行。」詔從之。先是,詔議買馬利害。吳奎等議于秦州古渭、永甯砦及原州、德順軍各令置場,京師歲支銀四萬兩、絹七萬五千匹充馬直,不足,以解鹽鈔並雜支錢給之。詔行之。八年,宰臣韓琦言:「秦州永寧砦舊以鈔市馬,自修古渭砦,在永寧之西,而蕃漢多互市其間,因置買馬場,凡歲用緡錢十余萬,蕩然流入虜中,實耗國用。」詔複置場永甯,罷古渭砦中場。蕃部馬至,徑鬻于秦州。
治平元年,薛向請原、渭州、德順軍買馬官,永興軍養馬務,如原州、德順軍並渭州同判,三年為任,悉以所市馬多少為殿最。又言:「秦州山外蕃部至原、渭州、德順軍、鎮戎軍鬻馬,充豪商錢,至秦州,所償止得六百。今請于原、渭州、德順軍,官以鹽鈔博易,使得輕齎至秦州,易蜀貨以歸。蜀商以所博鹽引至岐、雍,換監銀入蜀,兩獲其便。」群牧司請如向言施行。是歲,詔河東陝西廣銳、蕃落闕馬,複置社買,一馬官給錢三十千。久之,馬不至,乃增直如慶曆詔書,第三等三十五千,第四等二十八千。四年,以成都府路歲輸絹三萬給陝西監牧司。自是蕃部馬至者眾,官軍仰給焉。先是,以陝西轉運使兼本路監牧買馬事,後又以制置陝西解鹽官同主之。
大抵國初市馬,歲僅得五千餘匹。天聖中,蕃部省馬至三萬四千九百餘匹。嘉祐以前,原、渭、德順凡三歲市馬至萬七千一百匹,秦州券馬歲至萬五千匹。
凡牧地,自畿甸及近郡,使擇水草善地而標占之。淳化、景德間,內外坊、監總六萬八千頃,諸軍班又三萬九百頃不預焉。歲久官失其籍,界堠不明,廢置不常,而淪于侵冒者多矣。
淳化二年十二月,通利軍上《十牧草地圖》,上慮侵民田,遣中使檢視疆理。
嘉祐中,韓琦請括諸監牧地,留牧外,聽下戶耕佃。遣都官員外郎高訪等括河北,得閒田三千三百五十頃募佃,歲約得谷十一萬七千八百石,絹三千二百五十匹,草十六萬一千二百束。群牧司言:「諸監牧地間有水旱,每監牧放外,歲刈白草數萬束,以備冬飼。今悉賦民,異時監馬增多,及有水旱,無以轉徙牧放。」詔遣左右廂提點官相度,除先被侵冒已根括出地權給租佃,餘委群牧司審度存留,有閑土即募耕佃。五年,群牧司言:「凡牧一馬,往來踐食,占地五十畝。諸監既無餘地,難以募耕,請存留如故。廣平廢監先賦民者,亦乞取還。」乃詔:「河北、京東牧監帳管草地,自今毋得縱人請射,犯者論以違制。」
群牧使歐陽修言:「唐之牧地,西起隴右金城、平涼、天水,外暨河曲之野,內則岐、幽、涇、寧,東接銀、夏,又東至於樓煩。今則沒入蕃界,淪於侵佃,不可複得。惟河東嵐、石之間,山荒甚多,汾河之側,草地亦廣,其間水草最宜牧養,此唐樓煩監地。跡此推之,則樓煩、元池、天池三監舊地,尚冀可得。臣往年出使,嘗行威勝以東及遼州、平定軍,其地率多閑曠。河東一路,水草甚佳,地勢高寒,必宜馬性。又京西唐、汝之間,荒地亦廣。請下河東、京西轉運司遣官審度,若可興置監牧,則河北諸監,尋可廢罷。」
治平末,牧地總五萬五千,河南六監三萬二千,而河北六監則二萬三千。
凡支配,騏驥院、估馬司以當配軍及新收馬閱於便殿,數毋過一百。凡配軍,視其奉錢之數,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三寸,奉錢自一千至三百,為四等,差次給之,至五月權止。外州軍士闕馬,先奏稟乃給。荊湖路歸遠、雄武軍士,配以在所土產馬。凡闕馬軍士,以分數配填。
慶曆四年,詔陝西、河北、河東填五分,余路填四分。他州軍、府界巡檢兵校聽自市,官償其直,毋過三十千。是歲,詔諸路以馬給軍士,比試武技,優者先給,比試兩給;闕馬十匹以下全給,十匹以上如舊數支。
至和元年,詔軍士戍陝西、河東、河北填七分,余路填六分。凡主兵官當借馬者,至罷兵權。殿前馬步軍都指揮使賜所借馬三,都虞候、捧日、天武、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二,軍都指揮使一。外州在官當借馬者,經略使三,總管、鈐轄二,路分都監、承受、極邊砦至監押、都巡檢、把截、保丁指揮一,毋得乘之他州並以假人,犯者論以違制。
寶元元年,詔群臣例賜馬者,宰相至樞密直學士,使相至正任刺史,並皇族緣姻事當賜者,如舊制;余給以馬直,少卿監已上三十五千,內殿承制已下二十三千。凡群臣假官馬進奉者,置籍報左藏庫,償直四十千,其後多負不償。乃詔借馬者先輸直,久逋不償者克其奉料。
熙寧以來,有保馬、戶馬,其後又變為給地牧馬。
神宗嘗患馬政不善,謂樞密使文彥博曰:「群牧官非人,無以責成效。其令中書擇使,卿舉判官,冀國馬蕃息,以給戰騎。」於是以比部員外郎崔台符權群牧判官,又命群牧判官劉航及台符刪定《群牧敕令》,以唐制參本朝故事而奏決焉。
熙甯元年,又手詔彥博等曰:「今諸州守貳雖同領群牧,而未嘗親涖職事,其議更制,應監牧、郡守貳並朝廷選授,與坊、監使臣皆第其能否,制賞罰而升黜之,宜立法以聞。」又手詔曰:「方今馬政不修,官吏無著效,豈任不久而才不盡歟?是何監牧之多,官吏之眾,而乏才之甚也!昔唐用張萬歲三世典群牧,恩信行乎下,故馬政修舉,後世稱為能吏。今上自提總官屬,下至坊、監使臣,既非銓擇,而遷徙迅速,謂之'假道',欲使官宿其業而盡其能,不可得也。為今之計者,當簡其勞能,進之以序。自坊、監而上至於群牧都監,皆課其功而第進之,以為任事者勸焉。」於是,樞密副使邵亢請以牧馬余田修稼政,以資牧養之利。而群牧司言:「馬監草地四萬八千餘頃,今以五萬馬為率,一馬占地五十畝,大名、廣平四監余田無幾,宜且仍舊。而原武、單鎮、洛陽、沙苑、淇水、安陽、東平等監,余良田萬七千頃,可賦民以收芻粟。」從之。
已而樞密院又言:「舊制,以左、右騏驥院總司國馬。景德中,始增置群牧使副、都監、判官,以領廄牧之政。使領雖重,未嘗躬自巡察,不能周知牧畜利病,以故馬不蕃息。今宜分置官局,專任責成。」乃詔河南、北分置監牧使,以劉航、崔台符為之,又置都監各一員。其在河陽者,為孳生監。凡外諸監並分屬兩使,各條上所當行者。諸官吏若牧田縣令佐,並委監牧使舉劾,專隸樞密院,不領於群牧制置。先是,群牧司請于河北、河東、陝西都總管治所各置一監,以便給軍,乃遣官下諸路詳度。既又以知太原唐介之請,發沙苑馬五百,置監於交城。又分置河南、河北兩使。時上方留意牧監地,然諸監牧田皆寬衍,為人所冒占,故議者爭請收其餘資以佐芻粟。言利者乘之,始以增賦入為務。
二年,詔括河南北監牧司總牧地。舊籍六萬八千頃,而今籍五萬五千,餘數皆隱於民。自是,請以牧地賦民者紛然,而諸監尋廢。是歲,天下應在馬凡十五萬三千六百有奇。
初,內外班直、諸軍馬以四月下槽出牧,迄八月上槽,風雨勞逸之不齊,故多病斃。圉人歲被榜罰,吏緣牧事害民,棚井科率無寧歲。四年十月,乃命同修起居注曾孝寬較度其利害。孝寬請罷諸班直、諸軍馬出牧,以田募民出租。詔自來年如所請,仍令三司備當牧五月芻粟。
五年,廢太原監。七年,廢東平、原武監,而合淇水兩監為一。八年,遂廢河南北八監,惟存沙苑一監,而兩監司牧亦罷矣。沙苑先以隸陝西提舉監牧,至是,複屬之群牧司。
始議廢監時,群牧制置使文彥博言:「議者欲賦牧地與民而收租課,散國馬於編戶而責孳息,非便。」詔元絳、蔡確較其利害上之。於是中書、樞密院言:「河南北十二監,起熙寧二年至五年,歲出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給騎兵者二百六十四,餘僅足配郵傳。而兩監牧吏卒雜費及所占地租,為緡錢五十三萬九千有奇,計所出馬為錢三萬六千四百餘緡而已。今九監見馬三萬,若不更制,則日就損耗。」於是卒廢之,以其善馬分隸諸監,余馬皆斥賣,收其地租,給市易茶本錢,分寄籍常平、出子錢,以為市馬之直。監兵五千,以為廣固指揮,修治京城焉。後遂廢高陽、真定、太原、大名、定州五監。凡廢監錢歸市易之外,又以給熙河歲計。
諸監既廢,淤田司請廣行淤溉,增課以募耕者,而河北制置牧田所繼言,牧田沒於民者五千七百餘頃。乃嚴侵冒之法,而加告獲之賞,自是利入增多。元豐三年,廢監租錢遂至百一十六萬,自群牧使而下,賜賚有差。乃命太常博士路昌衡、秘書丞王得臣與逐路轉運司、開封府界提點司按租地,約三年中價以定歲額。若催督違滯,以擅支封樁法論。
元祐初,議興廢監,以復舊制。於是詔庫部郎中郭茂恂往陝西、河東所當置監,尋又下河北陝西轉運、提點刑獄司按行河、渭、並、晉之間牧田以聞。時已罷保甲,教騎兵,而還戶馬於民。於是右司諫王岩叟言:「兵之所恃在馬,而能蕃息之者,牧監也。昔廢監之初,識者皆知十年之後天下當乏馬。已而不待十年,其弊已見,此甚非國之利也。乞收還戶馬三萬,複置監如故,監牧事委之轉運官,而不專置使。今鄆州之東平,北京之大名、元城,衛州之淇水,相州之安陽,洺州之廣平監,以及瀛、定之間棚塞草地疆畫具存,使臣牧卒大半猶在,稍加招集,則指顧之間措置可定,而人免納錢之害,國收牧馬之利,豈非計之得哉?又況廢監以來,牧地之賦民者,為害多端,若複置監牧而收地入官,則百姓戴恩,如釋重負矣。」自是,洛陽、單鎮、原武、淇水、東平、安陽等監皆複。
初,熙寧中,並天駟四監為二,而左、右天廄坊亦罷。至是,複左、右天廄坊。時又有旨,內外馬事並隸太僕寺,不由駕部而達尚書省。兵部尚書王存、右司諫王覿言:「先帝講求歷代之法,正省、台、寺、監之職,上下相繼,各有統制。其間或濡滯不通,宜量加裁正,不可因而隳紊。」言不果行。又詔舊屬群牧司者專隸太僕寺,直達樞密院,不由尚書省及駕部。至崇寧中,始詔如元豐舊制。
紹聖初,用事者更以其意為廢置,而時議複變。太僕寺言,府界牧田,占佃之外,尚存三千餘頃,議複畿內孳生十監。詔以莊宅副使麥文昞、內殿崇班王景儉充提舉。後二年而給地牧馬之政行矣。
先是,知任縣韓筠等建議,凡授民牧田一頃,為官牧一馬而蠲其租。縣籍其高下、老壯、毛色,歲一閱,亡失者責償,已佃牧田者依上養馬。知邢州張赴上其說,且謂授田一頃為官牧一馬,較陝西沿邊弓箭脾既養馬又戍邊者為優,試之一監一縣,當有利而無害。樞密院是其請,且言:「熙甯中,罷諸監以賦民,歲收緡錢至百余萬。元祐初,未嘗講明利害,惟務罷元豐、熙寧之政,奪已佃之田而復舊監。桑棗井廬多所毀伐,監牧官吏為費不貲,牧卒擾民,棚井抑配,為害非一。蓋自複監以來,臣僚屢陳公私之害。若循元祐倉卒更張之法,久當益弊。且左右廂今歲籍馬萬三千有奇,堪配軍者無幾,惟沙苑六千疋愈於他監。今赴等所陳授田養馬,既蠲其租不責以孳息,而不願者無所抑勒,又限以尺寸,則緩急皆可用之馬矣。」乃具為條畫,下太僕寺,應監牧州縣悉行之。
時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給地牧馬,其初始于邢州守令之請,未嘗下監司詳度。諸路各有利害,既不可知。民居與田相遠者,難就耕牧。一頃之地所直不多,而亡失責償,為錢四五十千,必非人情所願。」言竟不行。時同知樞密院者,曾布也。
四年,遂廢淇水、單鎮、安陽、洛陽、原武監,罷提點所及左右廂,惟存東平、沙苑二監。曾布自敘其事曰:「元祐中,複置監牧,兩廂所養馬止萬三千匹,而不堪者過半。今既以租錢置蕃落十指揮于陝西,養馬三千五百。又人戶願養者亦數千,而所存兩監各可牧萬馬。馬數多於舊監,而所省官吏之費非一,近世良法,未之能及。」時三省皆稱善。其後,沙苑複隸陝西買馬監牧司,而東平監仍廢。
崇甯元年,有司較諸路田養馬之數,凡一千八百疋有奇,而河北西路占一千四百,他路自二百匹以下,至河東路僅九匹,而開封府界、京西南路、京東東路皆無應募者。蓋法雖已具,而猶未及行也。
大觀元年,尚書省言:「元祐置監,馬不蕃息,而費用不貲。今沙苑最號多馬,然占牧田九千餘頃,芻粟、官曹歲費緡錢四十余萬,而牧馬止及六千。自元符元年至二年,亡失者三千九百。且素不調習,不中於用。以九千頃之田、四十萬緡之費,養馬而不適於用,又亡失如此,利害灼然可見。今以九千頃之田,計其磽瘠,三分去一,猶得良田六千頃。以直計之,頃為錢五百餘緡,以一頃募一馬,則人得地利,馬得所養,可以紹述先帝隱兵于農之意。請下永興軍路提點刑獄司及同州詳度以聞。俟見實利,則六路新邊閒田,當以次推行。時熙河蘭湟路牧馬司又請兼募願養牝馬者,每收三駒,以其二歸官,一充賞,詔行之。是歲,臣僚言岷州應募養馬者至萬餘匹,於是自守貳而下,遞賞有差。明年,詔熙河路應縣、鎮、城、砦、關、堡官並兼管幹給地牧事。四年,複罷京東西路給地牧馬,複東平監。
政和二年,詔諸路複行給地牧馬,複罷東平監。五年,提舉河東給地牧馬尚中行以奏報稽違,且欲擅更法,詔授遠小監當官。於是人皆趣令,牧守、提舉以率先就緒遷官第賞者甚眾。七年,有司言給地增牧,法成令具,諸路告功。乃下諸路春秋集教,以備選用。令下,奉行之者益力。
蔡京既罷政,新用事者更言其不便。宣和二年,詔罷政和二年以來給地牧馬條令,收見馬以給軍,應牧田及置監處並如舊制。又複東平監。凡諸監興罷不一,而沙苑監獨不廢。自給地牧馬之法罷,三年而複行。時牧田已多所給占,乃詔見管及已拘收,如官司輒複請占者,以違制論。
六年,又詔立賞格,應牧馬通一路及三千匹,州通縣及一千,縣及三百,其提點刑獄、守令各遷一官,倍者更減磨勘年。於是諸路應募牧馬者為戶八萬七千六百有奇,為馬二萬三千五百。既推賞如上詔,而兵部長貳亦以兼總八路馬政遷官。然北方有事,而馬政亦急矣。
靖康元年,左丞李綱言:「祖宗以來,擇陝西、河東、河北美水草高涼之地,置監凡三十六所,比年廢罷殆盡。民間雜養以充役,官吏便文以塞責,而馬無複善者。今諸軍闕馬者太半,宜復舊制,權時之宜,括天下馬,量給其直,不旬日間,則數萬之馬,猶可具也。」然時已不能盡行其說矣。
保甲養馬者,自熙寧五年始。先是,中書省、樞密院議其事于上前,文彥博、吳充言:「國馬宜不可闕。今法,馬死者責償,恐非民願。」安石以為令下而京畿投牒者已千五百戶,決非出於驅迫,持論益堅。五月,詔開封府界諸縣保甲願牧馬者聽,仍以陝西所市馬選給之。
六年,曾布等承詔上其條約:凡五路義勇保甲願養馬者,戶一匹,物力高願養二匹者聽,皆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令自市,毋或強與。府界毋過三千匹,五路毋過五千匹。襲逐盜賊外,乘越三百里者有禁。在府界者,免體量草二百五十束,加給以錢布;在五路者,歲免折變緣納錢。三等以上,十戶為一保;四等以下,十戶為一社,以待病斃逋償者。保戶馬斃,保戶獨償之;社戶馬斃,社戶半償之。歲一閱其肥瘠,禁苛留者。凡十四條,先從府界頒焉。五路委監司、經略司、州縣更度之。於是保甲養馬行于諸路矣。
時河東騎軍馬萬一千餘匹,番戍率十年一周。議欲省費,乃行《五路義勇保甲養馬法》。兵部言:「河東正軍馬九千五百匹,請權罷官給,以義勇保甲馬五千補之以合額。俟正軍馬不及五千,始行給配。」下中書、樞密院。樞密院以為:「官養一馬,歲為錢二十七千。民養一馬,才免折變緣納錢六千五百,折米而輸其直,為錢十四千四百,餘皆出於民,決非所願。況減軍馬五千匹,邊防事宜何所取備?若存官軍馬如故,漸令民間從便牧馬,不以五千為限,於理為可。」中書謂:「官養一馬,以中價率之,為錢二十七千。募民牧養,可省雜費八萬餘緡。計前二年官馬死,倍于保甲馬。而保甲有馬,可以習戰禦盜,公私兩便。」帝卒從樞密院議。九年,京畿保甲養馬者罷給錢布,止免輸草而增馬數。
元豐六年,取河東路保甲十分之二以教騎戰,且以本路鹽息錢給之。每二十五千令市一馬,仍以五年為限。
七年,詔京東、西路保甲免教閱,每都保養馬五十匹,匹給錢十千,限京東以十年,京西十五年而數足。置提舉保甲馬官,京西以呂公雅,京東以霍翔領之。罷鄉村物力養馬之令,養戶馬者免保甲馬,皆翔所陳也。
翔及公雅既領提舉事,多所建白。請借常平錢,每路五萬緡,付州縣出息,以賞馬之充肥及孳息者。願以私馬印為保馬者聽。養馬至三匹,蠲役外,每疋許次丁一人贖杖罪之非侵損於人者。詔悉從之。公雅又令每都歲市二十匹,限十五年者促為二年半。京西不產馬,民貧乏益不堪,上慮有司責數過多,百姓未喻上意,詔如元令,稍增其數。公雅乃請每都歲市八匹,限以八年,山縣限以十年。翔又奏本路馬已及萬匹,請令諸縣弓手各養一匹,以贖失捕之罪。
哲宗嗣位,言新法之不便者,以保馬為急。乃詔曰:「京東、西保馬,期限極寬。有司不務循守,遂致煩擾。先帝已嘗手詔詰責,今猶未能遵守。其兩路市馬年限並如元詔。」尋又詔以兩路保馬分配諸軍,餘數付太僕寺,不堪支配者斥還民戶而責官直。翔、公雅皆以罪去,而保馬遂罷。
戶馬者,慶曆中,嘗詔河北民戶以物力養馬,以備官買。熙甯二年,河北察訪使曾孝寬以為言,始參考行之。是時,諸監既廢,仰給市馬,而義勇保甲馬複從官給,朝廷以乏馬為憂。
元豐三年春,以王拱辰之請,詔開封府界、京東西、河北、陝西、河東路州縣戶各計資產市馬,坊郭家產及三千緡、鄉村五千緡、若坊郭鄉村通及三千緡以上者,各養一馬,增倍者馬亦如之,至三疋止。馬以四尺三寸以上,齒限八歲以下,及十五歲則更市如初,籍于提舉司。於是諸道各上其數,開封府界四千六百九十四,河北東路六百一十五,西路八百五十四,秦鳳等路六百四十二,永興路一千五百四十六,河東路三百六十六,京東東路七百一十七,西路九百二十二,京西南路五百九十,北路七百一十六。
時初立法,上慮商賈乘時高直以病民,命以群牧司驍騎以上千疋出市,以平其直。熙寧中,嘗令德順軍蕃部養馬,帝問其利害。王安石謂:「今坊、監以五百緡得一馬,若委之熙河蕃部,當不至重費。蕃部地宜馬,且以畜牧為生,誠為便利。」已而得駒庳劣,亡失者責償,蕃部苦之,其法尋廢。至是,環慶路經略司複言已檄諸蕃部養馬,詔閱實及格者一匹支五縑,鄜延、秦鳳、涇原路准此。
時西方用兵,頗調戶馬以給戰騎,借者給還,死則償直。七年,遂詔河東、鄜延、環慶路各發戶馬二千以給正兵,河東就給本路,鄜延益以永興軍等路及京西坊郭馬,環慶益以秦鳳等路及開封府界馬。
戶馬既配兵,後遂不復補。京東、西既更為保馬,諸路養馬指揮至八年亦罷。其後給地牧馬,則亦本于戶馬之意雲。
至於收市,則仍嘉祐之制,置買馬司于原渭州、德順軍,而增為招市之令。後開熙河,則更於熙河置買馬司,而以秦州買馬司隸焉。八年,遂置熙河路買馬場六,而原、渭、德順諸場皆廢。繼又置熙河岷州、通遠軍、永寧砦等場,而德順軍置馬場亦複。先是,麟府路上所市馬三百,以其直增於熙河而又多羸憊,乃罷本路博易,令軍馬司自市。時又以邊臣之議,市岢嵐、火山軍土產馬以增戰騎。既又以邊人盜馬越疆以趣利,尋皆罷之。自是,國馬專仰市於熙河、秦鳳矣。
熙寧七年,熙河用兵,馬道梗絕。乃詔知成都府蔡延慶兼提舉戎、黎州買馬,以經度其事。明年,延慶言:「威、雅、嘉、瀘、文、龍州,地接烏蠻、西羌,皆產善馬。請委知州、砦主,以錦采、茶、絹招市。」未及施行,會威、茂州夷人盜邊,及西邊馬已至,八月,遂詔罷提舉戎、黎買馬。
元豐中,軍興乏馬。六年,複命知成都呂大防同成都府、利州路轉運司,經制邊郡之可市馬者,遂制嘉州中鎮砦、雅州靈關等買馬場,而馬皆不至。元祐初,乃罷之。
元祐中,嘗詔以蜀馬給陝西軍,以陝西馬赴京師。崇甯五年,增黎州市馬至四千疋。然凡雲蜀馬者,惟沈黎所市為多,其他如戎、瀘等州,歲與蠻人為市,第存優恤,數馬以給其直。大觀初,又詔播州夷界巡檢楊榮,許歲市馬五十疋於南平軍,其給賜視戎州之數。
熙寧中,罷券馬而專於招市,歲省三司錢二十萬緡。自馬不下槽出牧,三司得複給芻秣之費更相補除,而三司歲償群牧者,為緡錢十萬,以增市馬。券馬之罷已久,紹聖初,提舉買馬陸師閔奏複行之,令蕃漢商人願以馬結券進賣者,先從諸場驗印,各具其直給券,送太僕寺償之。其說以為券馬既盛行,則綱馬可罷。行之三年,樞密院言券馬死不及厘,而綱馬之死十倍。乃賜師閔金帛,加集賢修撰,以賞其功。時議既不以券馬為是,主管買馬閻令亦言其枉費。然曾布力行之。崇寧中,乃詔買馬一遵元豐法。
市馬之官,自嘉祐中,始以陝西轉運使兼本路監牧買馬事,後又以制置陝西解鹽官同主之。熙寧中,始置提舉熙河路買馬,命知熙州王韶為之,而以提點刑獄為同提舉。
八年,提舉茶場李杞言:「賣茶買馬,固為一事。乞同提舉買馬。」詔如其請。十年,又置群牧行司,以往來督市馬者。
元豐三年,複罷為提舉買馬監牧司。四年,群牧判官郭茂恂言:「承詔議專以茶市馬,以物帛市穀,而並茶馬為一司。臣聞頃時以茶易馬,兼用金帛,亦聽其便。近歲事局既分,專用銀絹、錢鈔,非蕃部所欲。且茶馬二者,事實相須。請如詔便。」奏可。仍詔專以雅州名山茶為易馬用。自是蕃馬至者稍眾。六年,買馬司複罷兼茶事。七年,更詔以買馬隸經制熙河財用司。經制司罷,乃複故。
自李杞建議,始於提舉茶事兼買馬,其後二職分合不一。崇寧四年,詔曰:「神宗皇帝厲精庶政,經營熙河路茶馬司以致國馬,法制大備。其後監司欲侵奪其利以助糴買,故茶利不專,而馬不敷額。近雖更立條約,令茶馬司總運茶博馬之職,猶慮有司苟於目前近利,不顧悠久深害。三省其謹守已行,毋輒變亂元豐成法。」自是職任始一。
市馬之數,以時增損。初,原、渭、德順凡三歲共市馬萬七千一百匹,而群牧判官王誨言:「嘉祐六年以前,秦州券馬歲至者萬五千匹。今券馬法壞,請令增市,而優使臣之賞。」熙寧三年,乃詔涇、原、渭、德順歲買萬匹,三年而會之,以十分為率,及六分七厘者進一官,餘分又析為三等,每增一等者更減磨勘年。自是,市馬之賞始優矣。時誨上《馬政條約》,詔頒行之。其後,熙河市馬歲增至萬五千。紹聖中,又增至二萬匹,歲費五十萬緡。後遂以為定額,特詔增市者不在此數。
崇寧四年,提舉程之邵、孫鼇抃以額外市戰馬及二萬匹,各遷一官。鼇抃仍賜三品服。大觀元年,龐寅孫等又以買御前良馬及三萬疋,推恩如之邵例。宣和中,宇文常、何漸等更以遵用元豐成法,省費不貲,各加職遷官。時如此類頗眾。賞典優濫,官屬利於多市馬,取充數而已。
支配。舊制,自禦馬而下,次給賜臣僚,次諸軍,而驛馬為下。
熙甯初,樞密院言:「祖宗時,臣僚任邊職者,或賜帶甲馬,示不忘疆埸之事。承平日久,僥倖滋長。請應使臣閤門祗候以上,充三路路分州軍總管、鈐轄之類,賜馬價如故,餘皆罷給。」奏可。十年,群牧司又言:「去歲給安南行營及兩省、宗室、諸班直及諸軍、諸司馬總三千餘匹,未支者猶二千。請裁宗室以下所給馬,諸司停給。」從之。自罷監至此,始闕馬矣。
熙甯初,詔河北騎軍如陝西、河東社馬例立社,更相助錢以市馬,而遞增官直。尋出奉宸庫珠十余萬以充其費。其後,陝西馬社苦於斂率。元豐中,乃詔本路罷其法,更從買馬司給之。時又諸路置將,馬不能盡給,則給其直,而委諸將自市。其在熙河蘭會路者,即以為買馬之數。
初,內外諸軍給馬,例不及其元額,視其闕之多寡,以分數填配。元豐更立為定制,凡諸軍闕馬應給者,在京、府界、京東西、河東、陝西路無過十之七,河北路十之六。然其後諸軍闕馬者多,紹聖三年,乃詔提舉陸師閔於歲額外市馬三萬匹,給鄜延、環慶路正兵,余支弓箭手,仍權不限分數。
宣和初,真定、中山、高陽等路乏馬,複給度僧牒,令帥臣就市,以補諸軍之闕。
高宗紹興二年,置馬監于饒州,守卒領之,擇官田為牧地,複置提舉。俄廢。四年,置監臨安之余杭及南蕩。
十九年,詔:「馬五百匹為一監,牡一而牝四。監為四群。歲產駒三分及斃二分以上,有賞罰。」帝謂輔臣曰:「議者言南地不宜牧馬。昨自牧養,今二三年,已得馬數百。」先是,川路所置馬,歲牧於鎮江。是年春,上以未見蕃息,遂分送江上諸軍。後又置監郢、鄂間,牝牡千,十餘年僅生二十駒,且不可用,乃已。故凡戰馬,悉仰秦、川、廣三邊焉。
秦馬舊二萬,乾道間,秦、川買馬額歲萬一千九百有奇,川司六千,秦司五千九百。益、梓、利三路漕司,歲出易馬絹十萬四千疋。成都、利州路十一州,產茶二千一百二萬斤。茶馬司所收,大較若此。慶元初,合川、秦兩司為萬一千十有六。嘉泰末,合兩司為萬二千九十四。
然累歲市易,多不及額。蓋南渡前,市馬分而為二:其一曰戰馬,生於西郵,良健可備行陣,今宕昌、峰貼峽、文州所產是也;其二曰羈縻馬,產西南諸蠻,短小不及格,今黎、敘等五州所產是也。羈縻馬每綱五十,其間良者不過三五,中等十數,餘皆下等,不可服乘。守貳貪賞格,以多為貴。經涉險遠,且綱卒盜其芻粟,道斃者相望。
成都府馬務,歲發江上諸軍馬凡五十八綱,月券錢米二百緡,歲計萬一千六百緡。興元府馬務,歲發三衙馬百二十綱,其費稱是。率未嘗如數,蓋茶馬司靳錢帛,馬至,價不即償致然也。
舊蕃蠻中馬,良駑有定價。紹興中,張松為黎卒,欲馬溢額覬賞,乃高直市之。夷人無厭,邀求滋甚。後邛部川蠻恃功。趙彥博始以細茶、錦與之。而夷人每貿馬,以茶、錦不堪藉口」
慶元中,金人既失冀北地,馬至秦司亦罕。舊川、秦市馬赴密院,多道斃者。紹興二十七年,詔川馬不赴行在,分隸江上諸軍,鎮江、建康、荊、鄂軍各七百五十,江、池軍各五百,殿前司二千五百,馬司、步司各千,川馬良者二百進禦。此十九年所定格也。
廣馬者,建炎末,廣西提舉峒丁李棫請市馬赴行在。紹興初,隸經略司。三年,即邕州置司提舉,市于羅殿、自杞、大理諸蠻。未幾,廢買馬司,帥臣領之。七年,胡舜陟為帥,歲中市馬二千四百,詔賞之。其後馬益精,歲費黃金五鎰,中金二百五十鎰,錦四百,絁四千,廉州鹽二百萬斤,得馬千五百。須四尺二寸已上乃市之。其直為銀四十兩,每高一寸增銀十兩,有至六七十兩者。土人雲,尤駔駿者,在其產處,或博黃金二十兩,日行四百里,第官價已定,不能致此。
自杞諸蕃本自無馬,蓋轉市之南詔。南詔,大理國也。乾道九年,大理人李觀音得等二十二人至橫山砦求市馬,知邕州姚恪盛陳金帛誇示之。其人大喜,出一文書,稱「利貞二年十二月」,約來年以馬來。所求《文選》、《五經》、《國語》、《三史》、《初學記》及醫、釋等書,恪厚遺遣之,而不敢上聞也。嶺南自產小駟,匹直十餘千,與淮、湖所出無異。大理連西戎,故多馬,雖互市于廣南,其實猶西馬也。每擇其良赴三衙,余以付江上諸軍。
寶慶四年,兩淮制府貿易北馬五千餘,而他郡亦往往市馬不輟。咸淳末,有紀智立者獻謀,以為兩淮軍將、武官、巨室皆畜馬,率三借二,二借一,一全起,團結隊伍,借助防江,各令飼馬役夫自乘之官,優給月錢一年,以半年為約,江面寧即放歸。又雲,陳岩守招信,團馬至七千,出沒張耀,此其驗也。臣僚言:宜仿祖宗遺意,亟謀和市馬,如出一馬,則免其某色力役。惟是川、秦之馬,遵陸則崇岡複嶺,盤回鬥絕;舟行則峽江湍急,灘磧險惡。每綱運,公私經費十倍,而人馬俱疲。上則耗國用,下則困州縣。綱兵所經,甚於寇賊。雖臣僚條奏更迭,終莫得其要領。豈馬政各因風士之宜,而非東南之利歟?
志第一百五十二刑法一
夫天有五氣以育萬物,木德以生,金德以殺,亦甚盭矣,而始終之序,相成之道也。先王有刑罰以糾其民,則必溫慈惠和以行之。蓋裁之以義,推之以仁,則震仇殺戮之威,非求民之死,所以求其生也。《書》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言刑以弼教,使之畏威遠罪,導以之善爾。唐、虞之治,固不能廢刑也。惟禮以防之,有弗及,則刑以輔之而已。王道陵遲,禮制隳廢,始專任法以罔其民。於是作為刑書,欲民無犯,而亂獄滋豐,由其本末無序,不足相成故也。
宋興,承五季之亂,太祖、太宗頗用重典,以繩奸慝,歲時躬自折獄慮囚,務底明慎,而以忠厚為本。海同悉平,文教浸盛。士初試官,皆習律令。其君一以寬仁為治,故立法之制嚴,而用法之情恕。獄有小疑,覆奏輒得減宥。觀夫重熙累洽之際,天下之民咸樂其生,重於犯法,而致治之盛於乎三代之懿。元豐以來,刑書益繁,已而憸邪並進,刑政紊矣。國既南遷,威柄下逮,州郡之吏亦頗專行,而刑之寬猛系乎其人。然累世猶知以愛民為心,雖其失慈弱,而祖宗之遺意蓋未泯焉。今摭其實,作《刑法志》。
宋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隨時損益,則有《編敕》,一司、一路、一州、一縣又別有《敕》。建隆初,詔判大理寺竇儀等上《編敕》四卷,凡一百有六條,詔與新定《刑統》三十卷並頒天下,參酌輕重為詳,世稱平允。太平興國中,增《敕》至十五卷,淳化中倍之。咸平中增至萬八千五百五十有五條,詔給事中柴成務等芟其繁亂,定可為《敕》者二百八十有六條,准律分十二門,總十一卷。又為《儀制令》一卷。當時便其簡易。大中祥符間,又增三十卷,千三百七十四條。又有《農田敕》五卷,與《敕》兼行。
仁宗嘗問輔臣曰:「或謂先朝詔令不可輕改,信然乎?」王曾曰:「此憸人惑上之言也。咸平之所刪,太宗詔令十存一二,去其繁密以便於民,何為不可?」於是詔中外言《敕》得失,命官修定,取《咸平儀制令》及制度約束之在《敕》者五百餘條,悉附《令》後,號曰《附令敕》。天聖七年《編敕》成,合《農田敕》為一書,視《祥符敕》損百有餘條。其麗於法者,大辟之屬十有七,流之屬三十有四,徒之屬百有六,杖之屬二百五十有八,笞之屬七十有六。又配隸之屬六十有三,大辟而下奏聽旨者七十有一。凡此,皆在律令外者也。既頒行,因下詔曰:「敕令者,治世之經,而數動搖則眾聽滋惑,何以訓迪天下哉?自今有司毋得輒請刪改。有未便者,中書、樞密院以聞。」然至慶曆,又複刪定,增五百條,別為《總例》一卷。後又修《一司敕》二千三百十有七條,《一路敕》千八百二十有七條,《一州》、《一縣敕》千四百五十有一條。其麗於法者,大辟之屬總三十有一,流之屬總二十有一,徒之屬總百有五,杖之屬總百六十有八,笞之屬總十有二。又配隸之屬總八十有一,大辟而下奏聽旨者總六十有四。凡此,又在《編敕》之外者也。
嘉祐初,因樞密使韓琦言,內外吏兵奉祿無著令,乃命類次為《祿令》。三司以驛料名數,著為《驛令》。琦又言:「自慶曆四年,距嘉祐二年,敕增至四千餘條,前後牴牾。請詔中外,使言《敕》得失,如天聖故事。」七年,書成。總千八百三十四條,視《慶曆敕》,大辟增六十,流增五十,徒增六十有一,杖增七十有三,笞增三十有八。又配隸增三十,大辟而下奏聽旨者增四十有六。又別為《續附令敕》三卷。
神宗以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載者一斷以敕,乃更其目曰敕、令、格、式,而律恒存乎敕外。熙甯初,置局修敕,詔中外言法不便者集議更定,擇其可恒采者賞之。元豐中,始成書二十有六卷,複下二府參訂,然後頒行。帝留意法令,每有司進擬,多所是正。嘗謂:「法出於道,人能體道,則立法足以盡事。」又曰:「禁于已然之謂敕,禁于未然之謂令,設於此以待彼之謂格,使彼效之之謂式。修書者要當識此。」於是凡入笞、杖、徒、流、死,自名例以下至斷獄,十有二門,麗刑名輕重者,皆為敕。自品官以下至斷獄三十五門,約束禁止者,皆為令。命官之等十有七,吏、庶人之賞等七十有七,又有倍、全、分、厘之級凡五等,有等級高下者皆為格。表奏、帳籍、關牒、符檄之類凡五卷,有體制模楷者皆為式。
元祐初,中丞劉摯言:「元豐編修敕令,舊載敕者多移之令,蓋違敕法重,違令罪輕,此足以見神宗仁厚之德。而有司不能推廣,增多條目,離析舊制,因一言一事,輒立一法,意苛文晦,不足以該事物之情。行之幾時,蓋已屢變。宜取慶曆、嘉祐以來新舊敕參照,去取刪正,以成一代之典。」右諫議孫覺亦言煩細難以檢用。乃詔摯等刊定。哲宗親政,不專用元祐近例,稍複熙甯、元豐之制。自是用法以後沖前,改更紛然,而刑制紊矣。
崇甯元年,臣僚言:「有司所守者法,法所不載,然後用例。今引例破法,非理也。」乃令各曹取前後所用例,以類編修,與法妨者去之。尋下詔追複元豐法制,凡元祐條例悉毀之。
徽宗每降御筆手詔,變亂舊章。靖康初,群臣言:「祖宗有一定之法,因事改者,則隨條貼說,有司易於奉行。蔡京當國,欲快己私,請降御筆,出於法令之外,前後牴牾,宜令具錄付編修敕令所,參用國初以來條法,刪修成書。」詔從其請,書不果成。
高宗播遷,斷例散逸,建炎以前,凡所施行,類出人吏省記。三年四月,始命取嘉祐條法與政和敕令對修而用之。嘉祐法與見行不同者,自官制、役法外,賞格從重,條約從輕。紹興元年,書成,號《紹興敕令格式》,而吏胥省記者亦複引用。監察禦史劉一止言:「法令具在,吏猶得以為奸,今一切用其所省記,欺蔽何所不至?」十一月,乃詔左右司、敕令所刊定省記之文頒之。時在京通用敕內,有已嘗沖改不該引用之文,因大理正張柄言,亦詔刪削。十年,右僕射秦檜上之。然自檜專政,率用都堂批狀、指揮行事,雜入吏部續降條冊之中,修書者有所畏忌,不敢刪削,至與成法並立。吏部尚書周麟之言:「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乃詔削去之。
至乾道時,臣僚言:「紹興以來,續降指揮無慮數千,牴牾難以考據。」詔大理寺官詳難,定其可否,類申刑部,以所隸事目分送六部長貳參詳。六年,刑部侍郎汪大猷等上其書,號《乾道敕令格式》,八年,頒之。當是時,法令雖具,然吏一切以例從事,法當然而無例,則事皆泥而不行,甚至隱例以壞法,賄賂既行,乃為具例。
淳熙初,詔除刑部許用乾道刑名斷例,司勳許用獲盜推賞例,並乾道經置條例事指揮,其餘並不得引例。既而臣僚言:「乾道新書,尚多牴牾。」詔戶部尚書蔡洸詳定之,凡刪改九百餘條,號《淳熙敕令格式》。帝複以其書散漫,用法之際,官不暇偏閱,吏因得以容奸,令敕令所分門編類為一書,名曰《淳熙條法事類》,前此法令之所未有也。四年七月,頒之。淳熙末,議者猶以新書尚多遺闕,有司引用,間有便於人情者。複令刑部詳定,迄光宗之世未成。慶元四年,右丞相京鏜始上其書,為百二十卷,號《慶元敕令格式》。
理宗寶慶初,敕令所言:「自慶元新書之行,今二十九年,前指揮殆非一事,或舊法該括未盡,文意未明,須用續降參酌者;或舊法元無,而後因事立為成法者;或已有舊法,而續降不必引用者;或一時權宜,而不可為常法者。條目滋繁,無所遵守,乞考定之。」淳祐二年四月,敕令所上其書,名《淳祐敕令格式》。十一年,又取慶元法與淳祐新書刪潤。其間修改者百四十條,創入者四百條,增入者五十條,刪去者十七條,為四百三十卷。度宗以後,遵而行之,無所更定矣。其餘一司、一路、一州、一縣《敕》,前後時有增損,不可勝紀雲。
五季衰亂,禁罔煩密。宋興,削除苛峻,累朝有所更定。法吏浸用儒臣,務存仁恕,凡用法不悖而宜於時者著之。太祖受禪,始定折杖之制。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並配役一年。凡徒刑五:徒三年,脊杖二十;徒二年半,脊杖十八;二年,脊杖十七;一年半,脊杖十五;一年,脊杖十三。凡杖刑五:杖一百,臀杖二十;九十,臀杖十八;八十,臀杖十七;七十,臀杖十五;六十,臀杖十三。凡笞刑五:笞五十,臀杖十下;四十、三十,臀杖八下;二十、十,臀杖七下。常行官杖如周顯德五年制,長三尺五寸,大頭闊不過二寸,厚及小頭徑不得過九分。徒、流、笞通用常行杖,徒罪決而不役。
先是,藩鎮跋扈,專殺為威,朝廷姑息,率置不問,刑部按覆之職廢矣。建隆三年,令諸州奏大辟案,須刑部詳覆。尋如舊制:大理寺詳斷,而後覆于刑部。凡諸州獄,則錄事參軍與司法掾參斷之。自是,內外折獄蔽罪,皆有官以相覆察。又懼刑部、大理寺用法之失,別置審刑院讞之。吏一坐深,或終身不進,由是皆務持平。
唐建中令:竊盜贓滿三匹者死。武宗時,竊盜贓滿千錢者死。宣宗立,乃罷之。漢乾祐以來,用法益峻,民盜一錢抵極法。周初,深懲其失,複遵建中之制。帝猶以其太重,嘗增為錢三千,陌以八十為限。既而詔曰:「禁民為非,乃設法令,臨下以簡,必務哀矜。竊盜之生,本非巨蠹。近朝立制,重于律文,非愛人之旨也。自今竊盜贓滿五貫足陌者死。」舊法,強盜持杖,雖不傷人,皆棄市。又詔但不傷人者,止計贓論。令諸州獲盜,非狀驗明白,未得掠治。其當訊者,先具白長吏,得判,乃訊之。凡有司擅掠囚者,論為私罪。時天下甫定,刑典弛廢,吏不明習律令,牧守又多武人,率意用法。金州防禦使仇超等坐故入死罪,除名流海島,自是人知奉法矣。
開寶二年五月,帝以暑氣方盛,深念縲系之苦,乃下手詔:「兩京諸州,令長吏督獄掾,五日一檢視,灑掃獄戶,洗滌杻械。貧不能自存者給飲食,病者給醫藥,輕系即時決遣,毋淹滯。」自是,每仲夏申敕官吏,歲以為常。帝每親錄囚徒,專事欽恤。凡禦史、大理官屬,尤嚴選擇。嘗謂侍御史知雜馮炳曰:「朕每讀《漢書》,見張釋之、于定國治獄,天下無冤民,此所望於卿也。」賜金紫以勉之。八年,廣州言:「前詔竊盜贓至死者奏裁,嶺南遐遠,覆奏稽滯,請不俟報。」帝覽奏,惻然曰:「海隅習俗,貪獷穿窬,固其常也。」因詔:「嶺南民犯竊盜,贓滿五貫至十貫者,決杖、黥面、配役,十貫以上乃死。」
太宗在禦,常躬聽斷,在京獄有疑者,多臨決之,每能燭見隱微。太平興國六年,下詔曰:「諸州大獄,長吏不親決,胥吏旁緣為奸,逮捕證佐,滋蔓逾年而獄未具。自今長吏每五日一慮囚,情得者即決之。」複製聽獄之限: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日,小事十日,不他逮捕而易決者,毋過三日。後又定令:「決獄違限,准官書稽程律論,逾四十日則奏裁。事須證逮致稽緩者,所在以其事聞。」然州縣禁系,往往猶以根窮為名,追擾輒至破家。因江西轉運副使張齊賢言,令外縣罪人五日一具禁放數白州。州獄別置曆,長吏檢察,三五日一引問疏理,月具奏上。刑部閱其禁多者,命官即往決遣,冤滯則降黜州之官吏。會兩浙運司亦言:「部內州系囚滿獄,長吏輒隱落,妄言獄空,蓋懼朝廷詰其淹滯。」乃詔:「妄奏獄空及隱落囚數,必加深譴,募告者賞之。」
先是,諸州流罪人皆錮送闕下,所在或寅緣細微,道路非理死者十恒六七。張齊賢又請:「凡罪人至京,擇清強官慮問。若顯負沈屈,致罷官吏。且令只遣正身、家屬俟旨,其干係者免錮送。」乃詔:「諸犯徒、流罪,並配所在牢城,勿複轉送闕下。」
雍熙元年,令諸州十日一具囚帳及所犯罪名、系禁日數以聞,俾刑部專意糾舉。帝閱諸州所奏獄狀,有系三百人者。乃令門留、寄禁、取保在外並邸店養疾者,鹹准禁數,件析以聞。其鞫獄違限及可斷不斷、事小而禁系者,有司駁奏之。開封女子李嘗擊登聞鼓,自言無兒息,身且病,一旦死,家業無所付。詔本府隨所欲裁置之。李無它親,獨有父,有司因系之。李又詣登聞,訴父被縶。帝駭曰:「此事豈當禁系,輦轂之下,尚或如此。天下至廣,安得無枉濫乎?朕恨不能親決四方之獄,固不辭勞爾!」即日遣殿中侍御史李范等十四人,分往江南、兩浙、四川、荊湖、嶺南審決刑獄。吏之弛怠者,劾其罪以聞;其臨事明敏、刑獄無滯者,亦以名上。始令諸州十日一慮囚。帝嘗謂宰相曰:「禦史台,閣門之前,四方綱准之地。頗聞台中鞫獄,禦史多不躬親,垂簾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無冤濫,豈可得也?」乃詔禦史決獄必躬親,毋得專任胥吏。又嘗諭宰臣曰:「每閱大理奏案,節目小未備,移文按覆,動涉數千裏外,禁系淹久,甚可憐也。卿等詳酌,非人命所系,即量罪區分,勿須再鞫。」始令諸州笞、杖罪不須證逮者,長吏即決之,勿複付所司。群臣受詔鞫獄,獄既具,騎置來上,有司斷已,複騎置下之州。凡上疑獄,詳覆之而無疑狀,官吏並同違制之坐。其應奏疑案,亦騎置以聞。
二年,令竊盜滿十貫者,奏裁;七貫,決杖、黥面、隸牢城;五貫,配役三年,三貫,二年,一貫,一年。它如舊制。八月,複分遣使臣按巡諸道。帝曰:「朕於獄犴之寄,夙夜焦勞,慮有冤滯耳。」十月,親錄京城系囚,遂至日旰。近臣或諫勞苦過甚,帝曰:「儻惠及無告,使獄訟平允,不致枉橈,朕意深以為適,何勞之有?」因謂宰相曰:「中外臣僚,若皆留心政務,天下安有不治者。古人宰一邑,守一郡,使飛蝗避境,猛虎渡河。況能惠養黎庶,申理冤滯,豈不感召和氣乎?朕每自勤不怠,此志必無改易。或雲有司細故,帝王不當親決,朕意則異乎是。若以尊極自居,則下情不能上達矣。」自是祁寒盛暑或雨雪稍愆,輒親錄系囚,多所原減。諸道則遣官按決,率以為常,後世遵行不廢,見各帝紀。
先是,太祝刁衎上疏言「「古者投奸人於四裔,今乃遠方囚人,盡歸象闕,配務役?神京天子所居,豈可使流囚於此聚役。《禮》曰:'刑人於市,與眾棄之。 '則知黃屋紫宸之中,非行法用刑之所。望自今外處罪人,勿許解送上京,亦不留于諸務充役。御前不行決罰之刑,殿前引見司鉗黥法具、敕杖,皆以付禦史、廷尉、京府。或出中使,或命法官,具禮監科,以重明刑謹法之意。」帝覽疏甚悅,降詔褒答,然不能從也。
三年,始用儒士為司理判官,令諸州訊囚,不須眾官共視,申長吏得判乃訊囚。刑部張佖言:「官吏枉斷死罪者,請稍峻條章,以責其明慎。」始定制:應斷獄失入死刑者,不得以官減贖,檢法官、判官皆削一任,而檢法仍贖銅十斤,長吏則停任。尋置刑部詳覆官六員,專閱天下所上案牘,勿複遣鞫獄吏。置禦史台推勘官二十人,皆以京朝官為之。凡諸州有大獄,則乘傳就鞫。陛辭日,帝必臨遣諭之曰:「無滋蔓,無留滯。」咸賜以裝錢。還,必召問所推事狀,著為定令。自是,大理寺杖罪以下須刑部詳覆。又所駁天下案牘未具者,亦令詳覆乃奏。判刑部李昌齡言:「舊制,大理定刑送部,詳覆官入法狀,主判官下斷語,乃具奏。至開寶六年,闕法直官,致兩司共斷定覆詞。今宜令大理所斷案牘,寺官印署送詳覆。得當,則送寺共奏,否即疏駁以聞。」
淳化初,始置諸路提點刑獄司,凡管內州府,十日一報囚帳。有疑獄未決,即馳傳往視之。州縣稽留不決、按讞不實,長吏則劾奏,佐史、小吏許便宜按劾從事。帝又慮大理、刑部吏舞文巧詆,置審刑院於禁中,以樞密直學士李昌齡知院事,兼置詳議官六員。凡獄上奏,先達審刑院,印訖,付大理寺、刑部斷覆以聞。乃下審刑院詳議申覆,裁決訖,以付中書省。當,即下之;其未允者,宰相覆以聞,始命論決。蓋重慎之至也。凡大理寺決天下案牘,大事限二十五日,中事二十日,小事十日。審刑院詳覆,大事十五日,中事十日,小事五日。三年,詔禦史台鞫徒以上罪,獄具,令尚書丞郎、兩省給舍以上一人親往慮問。尋又詔:「獄無大小,自中丞以下,皆臨鞫問,不得專責所司。」自端拱以來,諸州司理參軍,皆帝自選擇,民有詣闕稱冤者,亦遣台使乘傳按鞫,數年之間,刑罰清省矣。既而諸路提點刑獄司未嘗有所平反,詔悉罷之,歸其事轉運司。
至道二年,帝聞諸州所斷大辟,情可疑者,懼為有司所駁,不敢上其獄。乃詔死事有可疑者,具獄申轉運司,擇部內詳練格律者令決之,須奏者乃奏。
真宗性寬慈,尤慎刑辟。嘗謂宰相曰:「執法之吏,不可輕授。有不稱職者,當責舉主,以懲其濫。」審刑院舉詳議官,就刑部試斷案三十二道,取引用詳明者。審刑院每奏案,令先具事狀,親覽之,翌日,乃候進止,裁處輕重,必當其罪。咸平四年,從黃州守王禹偁之請,諸路置病囚院,徒、流以上有疾者處之,余責保於外。
景德元年,詔:「諸道州軍斷獄,內有宣敕不定刑名,止言當行極斷者,所在即寘大辟,頗乖平允。自今凡言處斷、重斷、極斷、決配、朝典之類,未得論決,具獄以聞。」
初,殿中侍御史趙湘嘗建言:「聖王行法,必順天道。漢制大辟之科,盡冬月乃斷。此古之善政,當舉行之。且十二月為承天節,萬方祝頌之時,而大辟決斷如故。況十一月一陽始出,其氣尚微,議獄緩刑,所以助陽抑陰也。望以十一月、十二月內,天下大辟未結正者,更令詳覆;已結正者,未令決斷。所在厚加矜恤,掃除獄房,供給飲食、薪炭之屬,防護無致他故。情可憫者,奏聽敕裁。合依法者,盡冬月乃斷。在京大辟人,既當春孟之月,亦行慶施惠之時。伏望萬幾之暇,臨軒躬覽,情可憫者,特從末減,亦所以布聖澤於無窮。況愚民之抵罪未斷,兩月亦非淹延。若用刑順於陰陽,則四時之氣和,氣和則百谷豐實,水旱不作矣。」帝覽奏,曰:「此誠嘉事。然古今異制,沿革不同,行之慮有淹滯,或因緣為奸矣。」
天禧四年,乃詔:「天下犯十惡、劫殺、謀殺、故殺、鬥殺、放火、強劫、正枉法贓、偽造符印、厭魅咒詛、造妖書妖言、傳授妖術、合造毒藥、禁軍諸軍逃亡為盜罪至死者,每遇十二月,權住區斷,過天慶節即決之。余犯至死者,十二月及春夏未得區遣,禁錮奏裁。」
在仁宗時,四方無事,戶口蕃息,而克自抑畏,其于用刑尤慎。即位之初,詔內外官司,聽獄決罪,須躬自閱實,毋枉濫淹滯。刑部嘗薦詳覆官,帝記其姓名,曰:「是嘗失入人罪不得遷官者,烏可任法吏?」舉者皆罰金。
獄疑者讞,所從來久矣。漢嘗詔「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所以廣聽察、防繆濫也。時奏讞之法廢。初,真宗嘗覽囚簿,見天下斷死罪八百人,憮然動容,語宰執曰:「雜犯死罪條目至多,官吏儻不盡心,豈無枉濫?故事,死罪獄具,三覆奏,蓋甚重慎,何代罷之?」遂命檢討沿革,而有司終慮淹系,不果行。至是,刑部侍郎燕肅奏曰:「唐大辟罪,令尚書、九卿讞之。凡決死刑,京師五覆奏,諸州三覆奏。貞觀四年,斷死罪三十九,開元二十五年,財五十八。今天下生齒未加于唐,而天聖三年,斷大辟二千四百三十六,視唐幾至百倍。京師大辟雖一覆奏,而州郡獄疑上請,法寺多所舉駁,率得不應奏之罪,往往增飾事狀,移情就法,失朝廷欽恤之意。望准唐故事,天下死罪皆得覆奏。議者必曰待報淹延。漢律皆以季秋論囚,唐自立春至秋分不決死刑,未聞淹留以害漢、唐之治也。」下其章中書,王曾謂:「天下皆一覆奏,則必死之人,徒充滿狴犴而久不得決。諸獄疑若情可矜者,聽上請。」
天聖四年,遂下詔曰:「朕念生齒之蕃,抵冒者眾。法有高下,情有輕重,而有司巧避微文,一切致之重辟,豈稱朕好生之志哉?其令天下死罪情理可矜及刑名疑慮者,具案以聞。有司毋得舉駁。」其後,雖法不應奏、吏當坐罪者,審刑院貼奏,率以恩釋為例,名曰「貼放」。吏始無所牽制,請讞者多得減死矣。
先是,天下旬奏獄狀,雖杖、笞皆申覆,而徒、流罪非系獄,乃不以聞。六年,集賢校理聶冠卿請罷覆杖、笞,而徒以上雖不系獄,皆附奏。詔從其說。自定折杖之制,杖之長短廣狹,皆有尺度,而輕重無准,官吏得以任情。至是,有司以為言,詔毋過十五兩。
初,真宗時,以京師刑獄多滯冤,置糾察司,而禦史台獄亦移報之。八年,禦史論以為非體,遂詔勿報。祖宗時,重盜剝桑柘之禁,枯者以尺計,積四十二尺為一功,三功以上抵死。殿中丞於大成請得以減死論,下法官議,謂當如舊。帝意欲寬之,詔死者上請。
刑部分四按,大辟居其一,月覆大辟不下二百數,而詳覆官才一人。明道二年,令四按分覆大辟,有能駁正死罪五人以上,歲滿改官。法直官與詳覆官分詳天下旬奏,獄有重辟,獄官毋預燕遊迎送。凡上具獄,大理寺詳斷,大事期三十日,小事第減十日。審刑院詳議又各減半。其不待期滿而斷者,謂之「急按」。凡集斷急按,法官與議者並書姓名,議刑有失,則皆坐之。至景祐二年,判大理寺司徒昌運言:「斷獄有期日,而炎曷之時,系囚淹久,請自四月至六月減期日之半,兩川、廣南、福建、湖南如急按奏。」其後猶以斷獄淹滯,又詔月上斷獄數,列大、中、小事期日,以相參考。
是歲,改強盜法:不持杖,不得財,徒二年;得財為錢萬及傷人者,死。持杖而不得財,流三千里;得財為錢五千者,死;傷人者,殊死。不持杖得財為錢六千,若持杖罪不至死者,仍刺隸二千裏外牢城。能告群盜劫殺人者第賞之,及十人者予錢十萬。既而有司言:「竊盜不用威力,得財為錢五千,即刺為兵,反重于強盜,請減之。」遂詔至十千始刺為兵,而京城持杖竊盜,得財為錢四千,亦刺為兵。自是盜法惟京城加重,餘視舊益寬矣。
慶曆五年,詔罪殊死者,若祖父母、父母年八十及篤疾無期親者,列所犯以聞。
承平日久,天下生齒益蕃,犯法者多,歲斷大辟甚眾,而有司未嘗上其數。嘉祐五年,判刑部李綖言:「一歲之中,死刑無慮二千餘。夫風俗之薄,無甚於骨肉相殘;衣食之窮,莫急於盜賊。今犯法者眾,豈刑罰不足以止奸,而教化未能導其為善歟?願詔刑部類天下所斷大辟,歲上朝廷,以助觀省。」從之。
凡在京班直諸軍請糧,鬥斛不足,出戍之家尤甚。倉吏自以在官無祿,恣為侵漁。神宗謂非所以愛養將士之意,於是詔三司始立《諸倉丐取法》。而中書請主典役人,歲增祿至一萬八千九百餘緡。凡丐取不滿百錢,徒一年,每百錢則加一等;千錢流二千里,每千錢則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其行貨及過致者,減首罪二等。徒者皆配五百里,其賞百千;流者皆配千里,賞二百千;滿十千,為首者配沙門島,賞三百千,自首則除其罪。凡更定約束十條行之。其後內則政府,外則監司,多仿此法。內外歲增吏祿至百余萬緡,皆取諸坊場,河渡,市利,免行、役剩息錢。久之,議臣欲稍緩倉法,編敕所修立《告捕獲倉法給賞條》,自一百千分等至三百千,而按問者減半給之,中書請依所定,詔仍舊給全賞,雖按問,亦全給。呂嘉問嘗請行貨者宜止以不應為坐之,刑部始減其罪。及哲宗初,嘗罷重祿法,而紹聖複仍舊。
熙寧四年,立《盜賊重法》。凡劫盜罪當死者,籍其家貲以賞告人,妻子編置千里;遇赦若災傷減等者,配遠惡地。罪當徒、流者,配嶺表;流罪會降者,配三千里,籍其家貲之半為賞,妻子遞降等有差。應編配者,雖會赦,不移不釋。凡囊橐之家,劫盜死罪,情重者斬,餘皆配遠惡地,籍其家貲之半為賞。盜罪當徒、流者,配五百里,籍其家貲三之一為賞。竊盜三犯,杖配五百里或鄰州。雖非重法之地,而囊橐重法之人,以重法論。其知縣、捕盜官皆用舉者,或武臣為尉。盜發十人以上,限內捕半不獲,劾罪取旨。若複殺官吏,及累殺三人,焚舍屋百間,或群行州縣之內,劫掠江海船伐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論。
凡重法地,嘉祐中始于開封府諸縣,後稍及諸州。以開封府東明、考城、長垣縣,京西滑州,淮南宿州,河北澶州,京東應天府、濮、齊、徐、濟、單、兗、鄆、沂州、淮陽軍,亦立重法,著為令。至元豐時,河北、京東、淮南、福建等路皆用重法,郡縣浸益廣矣。元豐敕,重法地分,劫盜五人以上,兇惡者,方論以重法。紹聖後,有犯即坐,不計人數。複立《妻孥編管法》。至元符三年,因刑部有請,詔改依舊敕。
先是,曾布建言:「盜情有重輕,贓有多少。今以贓論罪,則劫貧家情雖重,而以贓少減免,劫富室情雖輕,而以贓重論死。是盜之生死,系於主之貧富也。至於傷人,情狀亦殊。以手足毆人,偶傷肌體,與夫兵刃湯火,固有間矣,而均謂之傷。朝廷雖許奏裁,而州郡或奏或否,死生之分,特幸與不幸爾。不若一變舊法,凡以贓定罪及傷人情狀不至切害者,皆從罪止之法。其用兵刃湯火,情狀酷毒,及污辱良家,或入州縣鎮砦行劫,若驅虜官吏巡防人等,不以傷與不傷。凡情不可貸者,皆處以死刑,則輕重不失其當矣。」及布為相,始從其議,詔有司改法。未幾,侍御史陳次升言:「祖宗仁政,加於天下者甚廣。刑法之重,改而從輕者至多。惟是強盜之法,特加重者,蓋以禁奸宄而惠良民也。近朝廷改法,詔以強盜計贓應絞者,並增一倍;贓滿不傷人,及雖傷人而情輕者奏裁。法行之後,民受其弊,被害之家,以盜無必死之理,不敢告官,而鄰里亦不為之擒捕,恐怨仇報復。故賊益逞,重法地分尤甚。恐養成大寇,以貽國家之患,請複行舊法。」布罷相,翰林學士徐勣複言其不便,乃詔如舊法,前詔勿行。
先是,諸路經略、鈐轄,不得便宜斬配百姓。趙抃嘗知成都,乃言當獨許成都四路。王安石執不可,而中書、樞密院同立法許之。其後,謝景初奏:「成都妄以便宜誅釋,多不當。」於是中書複刪定敕文,惟軍士犯罪及邊防機速,許特斷。及抃移成都,又請立法,禦史劉孝孫亦為之請依舊便宜從事,安石寢其奏。
武臣犯贓,經赦敘複後,更立年考升遷。帝曰:「若此,何以戒貪吏?」故命改法。熙寧六年,樞密都承旨曾孝寬等定議上之,大概仿文臣敘法而少增損爾。七年,詔:「品官犯罪,按察之官並奏劾聽旨。毋得擅捕系、罷其職奉。」
元豐二年,成都府、利路鈐轄言:「往時川峽絹匹為錢二千六百,以此估贓,兩鐵錢得比銅錢之一。近絹匹不過千三百,估贓二匹乃得一匹之罪,多不至重法。」令法寺定以一錢半當銅錢之一。
元祐二年,刑部、大理寺定制:「凡斷讞奏獄,每二十緡以上為大事,十緡以上為中事,不滿十緡為小事。大事以十二日,中事九日,小事四日為限。若在京、八路,大事十日,中事五日,小事三日。台察及刑部舉劾約法狀並十日,三省、樞密院再送各減半。有故量展,不得過五日。凡公案日限,大事以三十五日,中事二十五日,小事十日為限。在京、八路,大事以三十日,中事半之,小事參之一。台察及刑部並三十日。每十日,斷用七日,議用三日。」
五年,詔命官犯罪,事幹邊防軍政,文臣申尚書省,武臣申樞密院。中丞蘇轍言:「舊制,文臣、吏民斷罪公案歸中書,武臣、軍士歸樞密,而斷例輕重,悉不相知。元豐更定官制,斷獄公案並由大理、刑部申尚書省,然後上中書省取旨。自是斷獄輕重比例,始得歸一,天下稱明焉。今複分隸樞密,必有罪同斷異,失元豐本意,請並歸三省。其事幹邊防軍政者,令樞密院同進取旨,則事體歸一,而兵政大臣各得其職。」六年,乃詔:「文武官有犯同按幹邊防軍政者,刑部定斷,仍三省、樞密院同取旨。」
刑部論:「佃客犯主,加凡人一等。主犯之,杖以下勿論,徒以上減凡人一等。謀殺盜詐、有所規求避免而犯者不減。因毆致死者不刺面,配鄰州,情重者奏裁。凡命士死於官或去位,其送徒道亡,則部轄將校、節級與首率眾者徒一年,情輕則杖百,雖自首不免。」
政和間,詔:「品官犯罪,三問不承,即奏請追攝;若情理重害而拒隱,方許枷訊。邇來有司廢法,不原輕重,枷訊與常人無異,將使人有輕吾爵祿之心。可申明條令,以稱欽恤之意。」又詔:「宗子犯罪,庭訓示辱。比有去衣受杖,傷膚敗體,有惻朕懷。其令大宗正司恪守條制,違者以違御筆論。」又曰:「其情理重害,別被處分。若罪至徒、流,方許制勘,餘止以眾證為定,仍取伏辨,無得輒加捶考。其合庭訓者,並送大宗正司,以副朕敦睦九族之意。」中書省言:「《律》,'在官犯罪,去官勿論'。蓋為命官立文。其後相因,掌典去官,亦用去官免罪,有犯則解役歸農,倖免重罪。」詔改《政和敕》掌典解役從去官法。
左道亂法,妖言惑眾,先王之所不赦,至宋尤重其禁。凡傳習妖教,夜聚曉散,與夫殺人祭祀之類,皆著於法,訶察甚嚴。故奸軌不逞之民,無以動搖愚俗。間有為之,隨輒報敗,其事不足紀也。
志第一百五十三刑法二
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太祖以來,其所自斷,則輕重取捨,有法外之意焉。然其末流之弊,專用己私以亂祖宗之成憲者多矣。
乾德伐蜀之役,有軍大校割民妻乳而殺之,太祖召至闕,數其罪。近臣營救頗切,帝曰:「朕興師伐罪,婦人何辜,而殘忍至此!」遂斬之。
時郡縣吏承五季之習,黷貨厲民,故尤嚴貪墨之罪。開寶四年,王元吉守英州,月餘,受贓七十余萬,帝以嶺表初平,欲懲掊克之吏,特詔棄市。陝州民範義超,周顯德中,以私怨殺同裏常古真家十二口,古真小子留留幸脫走,至是,擒義超訴有司。陝州奏引赦當原,帝曰:「豈有殺一家十二人可以赦論邪?」命正其罪。八年,有司言:「自三年至今,詔所貸死罪凡四千一百八人。」帝注意刑辟,哀矜無辜,嘗歎曰:「堯、舜之時,四凶之罪止於投竄。先王用刑,蓋不獲已,何近代憲綱之密耶!」故自開寶以來,犯大辟,非情理深害者,多得貸死。
太平興國六年,自春涉夏不雨,太宗意獄訟冤濫。會歸德節度推官李承信因市蔥笞園戶,病創死。帝聞之,坐承信棄市。
初,太祖嘗決系囚,多得寬貸。而開封婦人殺其夫前室子,當徒二年,帝以其凶虐殘忍,特處死。至是,有涇州安定婦人,怒夫前妻之子婦,絕其吭而殺之。乃下詔曰:「自今繼母殺傷夫前妻子,及姑殺婦者,同凡人論。」雍熙元年,開封寡婦劉使婢詣府,訴其夫前室子王元吉毒己將死。右軍巡推不得實,移左軍巡掠治,元吉自誣伏。俄劉死。及府中慮囚,移司錄司案問,頗得其侵誣之狀,累月未決。府白於上,以其毒無顯狀,令免死,決徒。元吉妻張擊登聞鼓稱冤,帝召問張,盡得其狀。立遣中使捕元推官吏,禦史鞫問,乃劉有奸狀,慚悸成疾,懼其子發覺而誣之。推官及左、右軍巡使等削任降秩;醫工詐稱被毒,劉母弟欺隱王氏財物及推吏受贓者,並流海島;餘決罰有差。司錄主吏賞緡錢,賜束帛。初,元吉之系,左軍巡卒系縛搒治,謂之「鼠彈箏」,極其慘毒。帝令以其法縛獄卒,宛轉號叫求速死。及解縛,兩手良久不能動。帝謂宰相曰:「京邑之內,乃複冤酷如此,況四方乎?」
端拱間,虜犯邊郡,北面部署言:「文安、大城二縣監軍段重誨等棄城遁,請論以軍法。」帝遣中使就斬之。既行,謂曰:「此得非所管州軍召之邪?往訊之乃決。」使至,果訊得乾寧牒令部送民入居城,非擅離所部,遽釋之。
咸平間,有三司軍將趙永昌者,素兇暴,督運江南,多為奸贓。知饒州韓昌齡廉得其狀,乃移轉運使馮亮,坐決杖停職。遂撾登聞鼓,訟昌齡與亮訕謗朝政,仍偽刻印,作亮等求解之狀。真宗察其詐,於便殿自臨訊,永昌屈伏,遂斬之,釋亮不問,而昌齡以他事貶郢州團練副使。曹州民蘇莊蓄兵器,匿亡命,豪奪民產,積贓計四十萬。禦史台請籍其家,帝曰:「暴橫之民,國有常法,籍之,斯過也。」論如律。其縱舍輕重,必當於義,多類此。
凡歲饑,強民相率持杖劫人倉廩,法應棄市,每具獄上聞,輒貸其死。真宗時,蔡州民三百一十八人有罪,皆當死。知州張榮、推官江嗣宗議取為首者杖脊,餘悉論杖罪。帝下詔褒之。遣使巡撫諸道,因諭之曰:「平民艱食,強取餱糧以圖活命爾,不可從盜法科之。」天聖初,有司嘗奏盜劫米傷主,仁宗曰:「饑劫米可哀,盜傷主可疾。雖然,無知迫於食不足耳。」命貸之。五年,陝西旱,因詔:「民劫倉廩,非傷主者減死,刺隸他州,非首謀又減一等。」自是,諸路災傷即降敕,饑民為盜,多蒙矜減,賴以全活者甚眾。司馬光時知諫院,言曰:「臣聞敕下京東、西災傷州軍,如貧戶以饑偷盜斛鬥因而盜財者,與減等斷放,臣竊以為非便。《周禮》荒政十有二,散利、薄征、緩刑、弛力、舍禁、去幾,率皆推寬大之恩以利於民,獨于盜賊,愈更嚴急。蓋以饑饉之歲,盜賊必多,殘害良民,不可不除。頃年嘗見州縣官吏,有不知治體,務為小仁。遇凶年,劫盜斛鬥,輒寬縱之,則盜賊公行,更相劫奪,鄉村大擾,不免廣有收捕,重加刑辟,或死或流,然後稍定。今若朝廷明降敕文,豫言與減等斷放,是勸民為盜也。百姓乏食,當輕徭薄賦、開倉振貸以救其死,不當使之自相劫奪。今歲府界、京東、京西水災極多,嚴刑峻法以除盜賊,猶恐春冬之交饑民嘯聚,不可禁禦,又況降敕以勸之。臣恐國家始於寬仁,而終於酷暴,意在活人而殺人更多也。」事報聞。
帝嘗禦邇英閣經筵,講《周禮》「大荒大劄,薄征緩刑」。楊安國曰:「緩刑者,乃過誤之民耳,當歲歉則赦之,憫其窮也。今眾持兵杖劫糧廩,一切寬之,恐不足以禁奸。」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饑饉,州縣不能振恤,饑莩所迫,遂至為盜,又捕而殺之,不亦甚乎?」
仁宗聽斷,尤以忠厚為主。隴安縣民誣平民五人為劫盜,尉悉執之,一人掠死,四人遂引服。其家辨於州,州不為理,悉論死。未幾,秦州捕得真盜,隴州吏當坐法而會赦,帝怒,特貶知州孫濟為雷州參軍,余皆除名流嶺南。賜錢粟五家,複其役三年。因下詔戒敕州縣。廣州司理參軍陳仲約誤入人死,有司當仲約公罪應贖。帝謂審刑院張揆曰:「死者不可複生,而獄吏雖廢,複得敘官。」命特治之,會赦勿敘用。尚書比部員外郎師仲說請老,自言恩得任子,帝以仲說嘗失入人死罪,不與。其重人命如此。
時近臣有罪,多不下吏劾實,不付有司議法。諫官王贄言:「情有輕重,理分故失,而一切出於聖斷,前後差異,有傷政體,刑法之官安所用哉?請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詔可。近臣間有幹請,輒為言官所斥。諫官陳升之嘗言:「有司斷獄,或事連權幸,多以中旨釋之。請有緣中旨得釋者,劾其幹請之罪,以違制論。」許之。仁宗於賞罰無所私,尤不以貴近廢法。屢戒有司:「被內降者,執奏,毋輒行。」未嘗屈法以自徇也。知虢州周日宣詭奏水災,有司論請如上書不實法。帝曰:「州郡多言符瑞,至水旱之災,或抑而不聞。今守臣自陳墊溺官私廬舍,意實在民,何可加罪?」
英宗在位日淺,於政令未及有所更制。然以吏習平安,慢於奉法,稍欲振起其怠惰。三班奉職和欽貸所部綱錢,至絞,帝命貸死免杖,刺隸福建路牢城。知審刑院盧士宗請稍寬其罪,帝曰:「刑故而得寬,則死者滋眾,非'刑期無刑'之道。俟有過誤,貸無傷也。」富國倉監官受米濕惡,壞十八萬石,會恩當減,帝特命奪官停之。
熙寧二年,內殿崇班鄭從易母、兄俱亡于嶺外,歲余方知,請行服。神宗曰:「父母在遠,當朝夕為念。經時無安否之問,以至逾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四年,王存立言:「嘉祐中,同學究出身,為碭山縣尉,嘗納官贖父配隸罪,請同舉人法,得免丁徭。」帝憫之,複賜出身,仍與注官。九年,知桂州沈起欲經略交阯,取其慈恩州,交人遂破欽,犯邕管。詔邊人橫遭屠戮,職其致寇,罪悉在起,特削官爵,編置遠惡州。
復仇,後世無法。仁宗時,單州民劉玉父為王德毆死,德更赦,玉私殺德以複父仇。帝義之,決杖、編管。元豐元年,青州民王贇父為人毆死,贇幼,未能復仇。幾冠,刺仇,斷支首祭父墓,自首。論當斬。帝以殺仇祭父,又自歸罪,其情可矜,詔貸死,刺配鄰州。宣州民葉元有同居兄亂其妻,縊殺之,又殺兄子,強其父與嫂為約契不訟。鄰里發其事,州為上請,帝曰:「罪人以死,奸亂之事特出葉元之口,不足以定罪。且下民雖無知,固宜哀矜,然以妻子之愛,既罔其父,又殺其兄,戕其侄,逆理敗倫,宜以毆兄至死律論。」
紹聖以來,連起党獄,忠良屏斥,國以空虛。徽宗嗣位,外事耳目之玩,內窮聲色之欲,徵發亡度,號令靡常。於是蔡京、王黼之屬,得以誣上行私,變亂法制。崇寧五年,詔曰:「出令制法,重輕予奪在上。比降特旨處分,而三省引用敕令,以為妨礙,沮抑不行,是以有司之常守,格人主之威福。夫擅殺生之謂王,能利害之謂王,何格令之有?臣強之漸,不可不戒。自今應有特旨處分,間有利害,明具論奏,虛心以聽。如或以常法沮格不行,以大不恭論。」明年,詔:「凡御筆斷罪,不許詣尚書省陳訴。如違,並以違御筆論。」又定令:「凡應承受御筆官府,稽滯一時杖一百,一日徒二年,二日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三日以大不恭論。」由是吏因緣為奸,用法巧文浸深,無複祖宗忠厚之志。窮極奢侈,以竭民力,自速禍機。靖康雖知悔悟,稍誅奸惡,而謀國匪人,終亦末如之何矣。
高宗性仁柔,其于用法,每從寬厚,罪有過貸,而未嘗過殺。知常州周巳擅殺人,帝曰:「朕日親聽斷,豈不能任情誅僇,顧非理耳。」即命削杞籍。大理率以儒臣用法平允者為之。獄官入對,即以慘酷為戒。台臣、士曹有所平反,輒與之轉官。每臨軒慮囚,未嘗有送下者,曰:「吾恐有司觀望,鍛煉以為重輕也。」吏部員外郎劉大中奉使江南回,遷左司諫,帝尋以為秘書少監。謂宰臣朱勝非曰:「大中奉使,頗多興獄,今使為諫官,恐四方觀望耳。」其用心忠厚如此。後詔用刑慘酷責降之人,勿堂除及親民,止與遠小監當差遣。
當建、紹間,天下盜起,往往攻城屠邑,至興師以討之,然得貸亦眾。同知樞密院事李回嘗奏強盜之數,帝曰:「皆吾赤子也,豈可一一誅之?誅其渠魁三兩人足矣。」至待貪吏則極嚴:應受贓者,不許堂除及親民;犯枉法自盜者,籍其名中書,罪至徒即不敘,至死者,籍其貲。諸文臣寄祿官並帶「左」、「右」字,贓罪人則去之。是年,申嚴真決贓吏法。令三省取具祖宗故事,有以舊法棄市事上者,帝曰:「何至爾耶?但斷遣之足矣。貪吏害民,雜用刑威,有不得已,然豈忍寘縉紳於死地邪?」
在徽宗時,刑法已峻。雖嘗裁定笞、杖之制,而有司猶從重。比中興之初,詔用政和遞減法,自是迄嘉定不易。自蔡京當國,凡所請御筆以壞正法者,悉厘正之。諸獄具,令當職官依式檢校。枷以幹木為之,輕重長短刻識其上,笞、杖不得留節目,亦不得釘飾及加筋膠之類,仍用官給火印。暑月,每五日一洗濯枷杻,刑、寺輪官一員,躬親監視。諸獄司並旬申禁狀,品官、命婦在禁,別具單狀。合奏案者,具情款招伏奏聞,法司朱書檢坐條例、推司錄問、檢法官吏姓名于後。
各州每年開收編配羈管奴婢人及斷過編配之數,各置籍。各路提點刑獄司,歲具本路州軍斷過大辟申刑部,諸州申提刑司。其應書禁曆而不書,應申所屬而不申,奏案不依式,檢坐開具違令,回報不圓致妨詳覆,與提刑司詳覆大辟而稽留、失覆大辟致罪有出入者,各抵罪。知州兼統兵者,非出師臨陳,毋用重刑。州縣月具系囚存亡之數申提刑司,歲終比較,死囚最多者,當職官黜責,其最少者,褒賞之。
舊以絹計贓者,千三百為一匹,竊盜至二貫者徒。至是,又加優減,以二千為一匹,盜至三貫者徒一年。三年,複詔以三千為一匹,竊盜及凡以錢定罪,遞增五分。四年,又詔:「特旨處死,情法不當者,許大理寺奏審。」
五年,歲終比較,宣州、衢州、福州無病死囚,當職官各轉一官。舒州病死及一分,惠州二分六厘,當職官各降一官。六年,令刑部體量公事,邵州、廣州、高州勘命官淹系至久不報,詔知州降一官,當職官展二年磨勘,當行吏永不收敘。德慶府勘封川縣令事,七月不報,詔知州、勘官各抵罪。九年,大理寺朱伯文廣西催斷刑獄,還言:「雷州海賊兩獄,並系平人七人,內五人已死。」帝惻然,詔本路提刑以下重致罰。十二年,禦史台點檢錢塘、仁和縣獄具,錢塘大杖,一多五錢半;仁和枷,一多一斤,一輕半斤,詔縣官各降一官。十三年,詔:「禁囚無供飯者,臨安日支錢二十文,外路十五文。」十六年,詔:「諸鞫獄追到幹證人,無罪遣還者,每程給米一升半,錢十五文。」二十一年,詔官支病囚藥物錢。
舊法,刑部郎官四人,分左、右廳,或以詳覆,或以敘審,同僚而異事,有防閑考覆之意。南渡以來,務從簡省,大理少卿止一員,刑部郎中初無分異,獄有不得其情,法有不當於理者,無所平反追改。二十六年,右司郎中汪應辰言之。詔刑部郎官依元豐法,分左、右廳治事。二十七年,詔四川以錢引科罪者,准銅錢。
孝宗究心庶獄,每歲臨軒慮囚,率先數日令有司進款案披閱,然後決遣。法司更定律令,必親為訂正之。丞相趙雄上《淳熙條法事類》,帝讀至收騾馬、舟船、契書稅,曰:「恐後世有算及舟車之譏。」《戶令》:「戶絕之家,許給其家三千貫,及二萬貫者取旨。」帝曰:「其家不幸而絕,及二萬貫乃取之,是有心利其財也。」又《捕亡律》:「公人不獲盜者,罰金。」帝曰:「罰金而不加罪,是使之受財縱盜也。」又:「監司、知州無額上供者賞。」帝曰:「上供既無額,是白取於民也,可賞以誘之乎?」並令削去之。其明審如此。且于用刑,未嘗以私廢法。鎮江都統戚方以刻剝被罪,宰臣陳俊卿言內臣有主之者,帝曰:「朕亦聞之。」乃以內侍陳瑜、李宗回等付大理獄,究其賂狀,獄成,決配之。乾道二年,下詔曰:「獄,重事也。用法一傾,則民無所措手足。比年以來,治獄之吏,巧持多端,隨意輕重之,朕甚患焉。其自今革玩習之弊,明審克之公,使奸不容情,罰必當罪,用迪于刑之中,勉之哉,毋忽!」三年,詔曰:「獄,重事也。稽者有律,當者有比,疑者有讞。比年顧以獄情白於執政,探取旨意,以為輕重,甚亡謂也。自今其祗乃心,敬于刑,惟當為貴,毋習前非。不如吾詔,吾將大寘於罰,罔攸赦。」六年,詔:「以絹計贓者,更增一貫。以四千為一匹。」議者又言:「犯盜,以敕計錢定罪,以律計絹。今律以絹定罪者遞增一千,敕內以錢定罪,亦合例增一千。」從之。
臨安府左右司理、府院三獄,杖直獄子以無所給,至為無籍。七年,詔:「人月給錢十貫,米六鬥,每院止許置一十二人。」時州縣獄禁淹延,八年,詔:「徒以上罪入禁三月者,提刑司類申刑部,置籍立限以督之。」其後,又詔中書置禁,奏取會籍,大臣按閱,以察刑寺稽違,與夫不應問難而問難,不應會而會者。
淳熙初,浙西提刑鄭興裔上《檢驗格目》,詔頒之諸路提刑司。凡檢覆必給三本:一申所屬,一申本司,一給被害之家。紹興法,鞫獄官推勘不得實,故有不當者,一案坐之。乾道法,又恐有移替事故者,即致淹延,乃令先決罪人不當,官吏案後收坐。至是,所司請更定死罪依紹興法,餘依乾道施行,從之。其後,有司以覆勘不同,則前官有失入之罪,往往雷同前勘。帝知其弊,十四年,詔特免一案推結一次。於是小大之獄,多得其情。二廣州軍獄吏,畏憲司點檢送勘之害,凡有重囚,多斃於獄。臣僚以為請,乃詔二廣提刑司詳覆公事,若小節不完,不須追逮獄吏,委本州究實保明。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
三衙及江上諸軍,各有推獄,謂之「後司」。獄成,決于主帥,不經屬官,故軍吏多受財為奸。光宗時,乃詔通曉條制屬官兼管之。廣東路瘴癘,惟英德府為最甚,謂之「人間生地獄」。諸司公事欲速成者,多送之,自非死罪,至即誣伏,亟就刑責以出。五年,臣僚言之,詔本路諸司公事應送別州者,無送英德府。
至甯宗時,刑獄滋濫。嘉泰初,天下上死案,一全年千八百一十一人,而斷死者才一百八十一人,餘皆貸之。乃詔諸憲台,歲終檢舉州軍有獄空並禁人少者,申省取旨。嘉定四年,詔以絹計贓定罪者,江北鐵錢依四川法,二當銅錢一。江西提刑徐似道言:「檢驗官指輕作重,以有為無,差訛交互,以故吏奸出入人罪。乞以湖南正背人形隨《格目》給下,令於傷損去處,依樣朱紅書畫,唱喝傷痕,眾無異詞,然後署押。」詔從之,頒之天下。五年,詔三衙及江上、四川諸軍,以武舉人主管後司公事。
理宗起自民間,具知刑獄之弊。初即位,即詔天下恤刑,又親制《審刑銘》以警有位。每歲大暑,必臨軒慮囚。自謀殺、故殺、鬥殺已殺人者,偽造符印、會子,放火,官員犯入己贓,將校軍人犯枉法外,自餘死罪,情輕者降從流,流降從徒,徒從杖,杖已下釋之。大寒慮囚,及祈晴祈雪及災祥,亦如之。有一歲凡數疏決者。後以建康亦先朝駐蹕之地,罪人亦得視臨安減降之法。帝之用刑可謂極厚矣,而天下之獄不勝其酷。每歲冬夏,詔提刑行郡決囚,提刑憚行,悉委倅貳,倅貳不行,複委幕屬。所委之人,類皆肆行威福,以要饋遺。監司、郡守,擅作威福,意所欲黥,則令入其當黥之由,意所欲殺,則令證其當死之罪,呼喝吏卒,嚴限日時,監勒招承,催促結款。而又擅置獄具,非法殘民,或斷薪為杖,掊擊手足,名曰:「掉柴」;或木索並施,夾兩脰,名曰「夾幫」;或纏繩於首,加以木楔,名曰「腦箍」;或反縛跪地,短豎堅木,交辮兩股,令獄卒跳躍于上,謂之「超棍」,痛深骨髓,幾於殞命。富貴之家,稍有罥偏,動籍其貲。又以趁辦月樁及添助版帳為名,不問罪之輕重,並從科罰。大率官取其十,吏漁其百。
諸重刑,皆申提刑司詳覆,或具案奏裁,即無州縣專殺之理,往往殺之而待罪。法無拘鎖之條,特州縣一時彈壓盜賊奸暴,罪不至配者,故拘鎖之,俾之省愆。或一月、兩月,或一季、半年,雖永鎖者亦有期限,有口食。是時,州縣殘忍,拘鎖者竟無限日,不支口食,淹滯囚系,死而後已。又以己私摧折手足,拘鎖尉砦。亦有豪強賂吏,羅織平民而囚殺之。甚至戶婚詞訟,亦皆收禁。有飲食不充,饑餓而死者;有無力請求,吏卒淩虐而死者;有為兩詞賂遺,苦楚而死者。懼其發覺,先以病申,名曰「監醫」,實則已死;名曰「病死」,實則殺之。至度宗時,雖累詔切責而禁止之,終莫能勝,而國亡矣。
詔獄,本以糾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見。初,群臣犯法,體大者多下禦史台獄,小則開封府、大理寺鞫治焉。神宗以來,凡一時承詔置推者,謂之「制勘院」,事出中書,則曰「推勘院」,獄已乃罷。
熙寧二年,命尚書都官郎中沈衡鞫前知杭州祖無擇於秀州,內侍乘驛追逮。禦史張戩等言:「無擇三朝近侍,而驟系囹圄,非朝廷以廉恥風厲臣下之意,請免其就獄,止就審問。」不從。又命崇文院校書張載鞫前知明州、光祿卿苗振於越州。獄成,無擇坐貸官錢及借公使酒,謫忠正軍節度副使;振坐故入裴士堯罪及所為不法,謫複州團練副使。獄半年乃決,辭所連逮官吏,坐勒停、沖替、編管又十餘人,皆禦史王子韶啟其事。自是詔獄屢興,其悖於法及國體所系者著之,其餘不足紀也。
八年,沂州民朱唐告前余姚主簿李逢謀反。提點刑獄王庭筠言其無跡,但謗讟,語涉指斥及妄說休咎,請編配。帝疑之,遣禦史台推直官蹇周輔劾治。中書以庭筠所奏不當,並劾之。庭筠懼,自縊死。逢辭連宗室秀州團練使世居、醫官劉育等、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詔捕系台獄,命中丞鄧綰、同知諫院範百祿與禦史徐禧雜治。獄具,賜世居死,李逢、劉育及徐革並淩遲處死,將作監主簿張靖、武進士郝士宣皆腰斬,司天監學生秦彪、百姓李士甯杖脊,並湖南編管。余連逮者追官落職。世居子孫貸死除名,削屬籍。舊勘鞫官吏並劾罪。
李士寧者,挾術出入貴人門,常見世居母康,以仁宗禦制詩上之。百祿謂士寧熒惑世居致不軌,且疑知其逆謀,推問不服。禧乃奏:「士寧贈詩,實仁宗禦制,今獄官以為反因,臣不敢同。」百祿以士寧嘗與王安石善,欲鍛煉附致妖言死罪,卒論士寧徒罪,而奏「禧故出之,以媚大臣」。詔詳劾理曲者以聞。百祿坐報上不實,落職。若淩遲、腰斬之法,熙寧以前未嘗用於元兇巨蠹,而自是以口語狂悖致罪者,麗於極法矣。蓋詔獄之興,始由柄國之臣藉此以威縉紳,逞其私憾,朋黨之禍遂起,流毒不已。
紹聖間,章惇、蔡卞用事,既再追貶呂公著、司馬光,及謫呂大防等嶺外,意猶未快,仍用黃履疏高士京狀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上頗惑之。最後,起同文館獄,將悉誅元祐舊臣。時太府寺主簿蔡渭奏:「臣叔父碩,嘗于邢恕處見文及甫元祐中所寄恕書,具述奸臣大逆不道之謀。及甫,彥博子也,必知奸狀。」詔翰林承旨蔡京、吏部侍郎安惇同究問。初,及甫與恕書,自謂:「畢禫當求外,入朝之計未可必,聞已逆為機穽,以榛塞其途。」又謂:「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又雲:「濟之以粉昆,朋類錯立,欲以眇躬為甘心快意之地。」及甫嘗語蔡碩,謂司馬昭指劉摯,粉昆指韓忠彥,眇躬,及甫自謂。蓋俗稱駙馬都尉為「粉侯」,人以王師約故,呼其父克臣為「粉父」,忠彥乃嘉彥之兄也。及甫除都司,為劉摯論列。又摯嘗論彥博不可除三省長官,故止為平章重事。及彥博致仕,及甫自權侍郎以修撰守郡,母喪除,與恕書請補外,因為躁忿詆毀之辭。及置對,則以昭比摯如舊,眇躬乃以指上,而粉昆乃謂指王岩叟面如傅粉,故曰「粉」,梁燾字況之,以「況」為兄,故曰「昆」,斥摯將謀廢立,不利於上躬。京、惇言:「事涉不順,及甫止聞其父言,無他證佐,望別差官審問。」乃詔中書舍人蹇序辰審問,仍差內侍一員同往。蔡京、安惇等共治之,將大有所誅戮,然卒不得其要領。會星變,上怒稍息,然京、惇極力鍛煉不少置。既而梁燾卒於化州,劉摯卒於新州,眾皆疑二人不得其死。明年五月,詔:「摯、燾據文及甫等所供言語,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驗,明正典刑。摯、燾諸子並勒停,永不收敘。」先時,三省進呈,帝曰:「摯等已謫遐方,朕遵祖宗遺志,未嘗殺戮大臣,其釋勿治。」
初,元祐更政,嘗置訴理所,申理冤濫。元符元年,中丞安惇言:「神宗厲精圖治,明審庶獄,而陛下未親政時,奸臣置訴理所,凡得罪熙甯、元豐之間者,鹹為除雪,歸怨先朝,收恩私室。乞取公案,看詳從初加罪之意,複依元斷施行。」時章惇猶豫未應,蔡卞即以「相公二心」之言迫之。惇懼,即日置局,命蹇序辰同安惇看詳案內文狀陳述,及訴理所看詳於先朝言語不順者,具名以聞。自是,以伸雪複改正重得罪者八百三十家。
及徽宗即位,改正元祐訴理之人。右正言陳瓘言:「訴理得罪,自語言不順之外,改正者七百餘人。無罪者既蒙昭雪,則看詳之官如蹇序辰、安惇者,安可以不加罪乎?序辰與惇受大臣諷諭,迎合紹述之意,因謂訴理之事,形跡先朝,遂使紛紛不已。考之公議,宜正典刑。」會中書省亦請治惇、序辰罪,詔蹇序辰、安惇並除名、放歸田裏。
靖康初元,既戮梁方平,太傅王黼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言者論黼欺君罔上,專權怙寵,蠹財害民,壞法敗國,朔方之釁,黼主其謀。遣吏追至雍丘殺之,取其首以獻,仍籍其家。又詔賜拱衛大夫、安德軍承宣使李彥死。彥根括民田,奪民常產,重斂租課,百姓失業,愁怨溢路,官吏稍忤意,捃摭送獄,多至憤死,故特誅之。暴少保梁師成朋比王黼之罪,責彰化軍節度副使,行一日,追殺之。台諫極論朱勔肆行奸惡,起花石綱,竭百姓膏血,罄州縣帑藏,子侄承宣、觀察者數人,廝役為橫行,媵妾有封號,園第器用悉擬宮禁。三月,竄勔廣南,尋賜死。趙良嗣者,本燕人馬植。政和初,童貫使遼國,植邀于路,說以覆宗國之策,貫挾之以歸,卒用其計,以基南北之禍。至是,伏誅。七月,暴童貫十罪,遣人即所至斬之。九月,言者論蔡攸興燕山之役,禍及天下,驕奢淫佚,載籍所無。詔誅攸並弟翛。
高宗承大亂之後,治王時雍等賣國之罪,洪芻、餘大均、陳沖、張卿才、李彝、王及之、周懿文、胡思文並下禦史台獄。獄具,刑寺論芻納景王寵姬,大均納喬貴妃侍兒,及之苦辱甯德皇后女弟,當流;沖括金銀自盜,與宮人飲,當絞;懿文、卿才、彝與宮人飲,卿才、彝當徒,懿文當杖;思文于推擇張邦昌狀內添諂奉之詞,罰銅十斤:並該赦。上閱狀大怒,李綱等共解之,上亦新政,重于殺士大夫,乃詔芻、大均、沖各特貸命、流沙門島,永不放還;卿才、彝、及之、懿文、思文並以別駕安置邊郡。宋齊愈下臺獄,法寺以犯在五月一日赦前,奏裁。詔齊愈謀立異姓,以危宗社,非受偽命臣僚之比,特不赦,腰斬都市。詔東京及行在官擅離任者,並就本處根勘之。淮甯守趙子崧,靖康末,傅檄四方,語頗不遜。二年,詔禦史置獄京囗鞫之。情得,帝不欲暴其罪,以棄鎮江罪貶南雄州。
建炎三年四月,苗傅等疾閹宦恣橫,及聞王淵為樞密,愈不平,乃與王世修謀逆。詔禦史捕世脩鞫之,斬於市。七月,韓世忠執苗傅等,磔之建康。統制王德擅殺軍將陳彥章,台鞫當死,帝以其有戰功,特貸之。慶遠軍節度使范瓊領兵入見,面對不遜。知樞密院張浚奏瓊大逆不道,付大理寺鞫之,獄具,賜死。越州守郭仲荀,寇至棄城遁,過行在不朝。付禦史台、大理寺雜治,貶廣州。神武軍統制魯玨坐賊殺不辜,掠良家子女,帝以其有戰功,貸之,貶瑞州。
志第一百五十四刑法三
天下疑獄,讞有不能決,則下兩制與大臣若台諫雜議,視其事之大小,無常法,而有司建請論駁者,亦時有焉。
端拱初,廣安軍民安崇緒隸禁兵,訴繼母馮與父知逸離,今奪資產與己子。大理當崇緒訟母,罪死。太宗疑之,判大理張佖固執前斷,遂下臺省雜議。徐鉉議曰:「今第明其母馮嘗離,即須歸宗,否即崇緒准法處死。今詳案內不曾離異,其證有四。況不孝之刑,教之大者,宜依刑部、大理寺斷。」右僕射李昉等四十三人議曰:「法寺定斷為不當。若以五母皆同,即阿蒲雖賤,乃崇緒親母,崇緒特以田業為馮強佔,親母衣食不給,所以論訴。若從法寺斷死,則知逸何辜絕嗣,阿蒲何地托身?臣等議:田產並歸崇緒,馮合與蒲同居,供侍終身。如是,則子有父業可守,馮終身不至乏養。所犯並准赦原。」詔從昉等議,鉉、佖各奪奉一月。
熙甯元年八月,詔:「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初,登州奏有婦阿雲,母服中聘于韋,惡韋醜陋,謀殺不死。按問欲舉,自首。審刑院、大理寺論死,用違律為婚奏裁,敕貸其死。知登州許遵奏,引律「因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以謀為所因,當用按問欲舉條減二等。刑部定如審刑、大理。時遵方召判大理,禦史台劾遵,而遵不伏,請下兩制議。乃令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同議,二人議不同,遂各為奏。光議是刑部,安石議是遵,詔從安石所議。而禦史中丞滕甫猶請再選官定議,禦史錢顗請罷遵大理,詔送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知制誥錢公輔重定。公著等議如安石,制曰「可」。於是法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等皆論奏公著等所議為不當。又詔安石與法官集議,反覆論難。
明年二月庚子,詔:「今後謀殺人自首,並奏聽敕裁。」是月,除安石參知政事,於是奏以為:「律意,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若已殺,從故殺法,則為首者必死,不須奏裁;為從者自有編敕奏裁之文,不須複立新制。」與唐介等數爭議帝前,卒從安石議。複詔:「自今並以去年七月詔書從事。」判刑部劉述等又請中書、樞密院合議,中丞呂誨、禦史劉琦、錢顗皆請如述奏,下之二府。帝以為律文甚明,不須合議。而曾公亮等皆以博盡同異、厭塞言者為無傷,乃以眾議付樞密院。文彥博以為:「殺傷者,欲殺而傷也,即已殺者不可首。」呂公弼以為:「殺傷於律不可首。請自今已殺傷依律,其從而加功自首,即奏裁。」陳升之、韓絳議與安石略同。會富弼入相,帝令弼議,而以疾病,久之弗議,至是乃決,而弼在告,不預也。
蘇州民張朝之從兄以槍戮死朝父,逃去,朝執而殺之。審刑、大理當朝十惡不睦,罪死。案既上,參知政事王安石言:「朝父為從兄所殺,而朝報殺之,罪止加役流,會赦,應原。」帝從安石議,特釋朝不問。更命呂公著等定議刑名,議不稱安石意,乃自具奏。初,曾公亮以中書論正刑名為非,安石曰:「有司用刑不當,則審刑、大理當論正;審刑、大理用刑不當,即差官定議;議既不當,即中書自宜論奏,取決人主。此所謂國體。豈有中書不可論正刑名之理?」
三年,中書上刑名未安者五:
其一,歲斷死刑幾二千人,比前代殊多。如強劫盜並有死法,其間情狀輕重有絕相遠者,使皆抵死,良亦可哀。若為從情輕之人別立刑,如前代斬右趾之比,足以止惡而除害。禁軍非在邊防屯戍而逃者,亦可更寬首限,以收其勇力之效。
其二,徒、流折杖之法,禁綱加密,良民偶有抵冒,致傷肌體,為終身之辱;愚頑之徒,雖一時創痛,而終無愧恥。若使情理輕者復古居作之法,遇赦第減月日,使良善者知改過自新,凶頑者有所拘系。
其三,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復古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決刺充軍。其配隸並減就本處,或與近地。凶頑之徒,自從舊法。編管之人,亦迭送他所,量立役作時限,無得髡鉗。
其四,令州縣考察士民,有能孝悌力田為眾所知者,給帖付身。偶有犯令,情輕可恕者,特議贖罰;其不悛者科決。
其五,奏裁條目繁多,致淹刑禁,亦宜刪定。
詔付編敕所詳議立法。
初,韓絳嘗請用肉刑,曾布複上議曰:「無王之制刑罰,未嘗不本於仁,然而有斷肢體、刻肌膚以至於殺戮,非得已也。蓋人之有罪,贖刑不足以懲之,故不得已而加之以墨、劓、剕、宮、大辟,然審適輕重,則又有流宥之法。至漢文帝除肉刑而定笞箠之令,後世因之以為律。大辟之次,處以流刑,代墨、劓、剕、宮,不惟非先王流宥之意,而又失輕重之差。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井,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于古亦輕矣。況折杖之法,于古為鞭撲之刑,刑輕不能止惡,故犯法日益眾,其終必至於殺戮,是欲輕而反重也。今大辟之目至多,取其情可貸者,處之以肉刑,則人之獲生者必眾。若軍士亡去應斬,賊盜贓滿應絞,則刖其足;犯良人于法應死,而情輕者處以宮刑。至於劓、墨,則用刺配之法。降此而後為流、徒、杖、笞之罪,則制刑有差等矣。」議既上,帝問可否於執政,王安石、馮京互有論辨,迄不果行。樞密使文彥博亦上言:「唐末、五代,用重典以救時弊,故法律之外,徒、流或加至於死。國家承平百年,當用中典,然猶因循有重於舊律者,若偽造官文書,律止流二千里,今斷從絞。近凡偽造印記,再犯不至死者,亦從絞坐。夫持杖強盜,本法重于造印,今造印再犯者死,而強盜再犯贓不滿五匹者不死,則用刑甚異于律文矣。請檢詳刑名重於舊律者,以敕律參考,裁定其當。」詔送編敕所。
又詔審刑院、大理寺議重贓並滿輕贓法。審刑院言:「所犯各異之贓,不待罪等而累並,則於律義難通,宜如故事。」而大理寺言:「律稱,以贓致罪,頻犯者並累科;若罪犯不等者,即以重贓並滿輕贓各倍論;累並不加重者止從重。蓋律意以頻犯贓者,不可用二罪以上之法,故令累科;為非一犯,故令倍論。此從寬之一也。然六贓輕重不等,若犯二贓以上者,不可累輕以從重,故令並重滿輕滿輕。此從寬之二也。若以重並輕後加重,則止從一重,蓋為進則改從於輕法,退亦不至於容奸。而《疏議》假設之法,適皆罪等者,蓋一時命文耳。若罪等者盡數累並,不等者止科一贓,則恐知法者足以為奸,不知者但系臨時幸與不幸,非律之本意也。」帝是大理議,行之。八年,洪州民有犯徒而斷杖者,其餘罪會恩免,官吏失出,當劾。中書堂後官劉袞駁議,以謂「律因罪人,以致罪,罪人遇恩者,准罪人原法。洪州官吏當原。「又請自令官司出入人罪,皆用此令。而審刑院、大理寺以謂:「失入人罪,乃官司誤致罪於人,難用此令。其失出者,宜如袞議。」
無豐三年,周清言:「審刑院、刑部奏斷妻謀殺案問自首,變從故殺法,舉輕明重,斷入惡逆斬刑。竊詳律意,妻謀殺夫,已殺,合入惡逆,以按問自首,變從故殺法,宜用妻毆夫死法定罪。且十惡條,謀與故鬥殺夫,方入惡逆,若謀而未殺,止當不睦。既用舉輕明重,宜從謀而未殺法,依敕當決重杖處死,恐不可入惡逆斬刑。」下審刑院、刑部參詳,如清議。
邵武軍奏讞,婦與人奸,謀殺其夫,已而夫醉歸,奸者自殺之。法寺當婦謀殺為從,而刑部郎中杜紘議婦罪應死。又興元府奏讞,梁懷吉往視出妻之病,因寄粟,其子輒取食之,懷吉毆其子死。法寺以盜粟論,而當懷吉雜犯死罪,引赦原。而紘議出妻受寄粟,而其子輒費用,不入捕法。議既上,禦史台論紘議不當,詔罰金,仍展年磨勘。而侍郎崔台符以下三人無所可否,亦罰金。
八年,尚書省言:「諸獲盜,有已經殺人,及元犯強姦、強盜貸命斷配之人,再犯捕獲,有司例用知人欲告、或按問自首減免法。且律文自首減等斷遣者,為其情非巨蠹,有改過自新之心。至於奸、盜,與餘犯不同,難以例減。請強盜已殺人,並強姦或元犯強盜貸命,若持杖三人以上,知人欲告、按問欲舉而自首,及因人首告應減者,並不在減等例。」初,王安石與司馬光爭議按問自首法,卒從安石議。至是,光為相,複申前議改焉。乃詔:「強盜按問欲舉自首者,不用減等。」既而給事中範純仁言:「熙寧按問欲舉條並得原減,以容奸太多,元豐八年,別立條制。竊詳已殺人、強姦,於法自不當首,不應更用按問減等。至於貸命及持杖強盜,亦不減等,深為太重。按《嘉祐編敕》:'應犯罪之人,因疑被執,贓證未明,或徒黨就擒,未被指說,但詰問便承,皆從律按問欲舉首減之科。若已經詰問,隱拒本罪,不在首減之例。'此敕當理,當時用之,天下號為刑平。請於法不首者,自不得原減,其餘取《嘉祐編敕》定斷,則用法當情,上以廣好生之德,下則無一夫不獲之冤。」從之。
又詔:「諸州鞫訊強盜,情理無可憫,刑名無疑慮,而輒奏請,許刑部舉駁,重行朝典,無得用例破條。」從司馬光之請也。光又上言:「殺人不死,傷人不刑,堯、舜不能以致治。刑部奏鈔兗、懷、耀三州之民有鬥殺者,皆當論死,乃妄作情理可憫奏裁,刑部即引舊例貸之。凡律、令、敕、式或不盡載,則有司引例以決。今鬥殺當死,自有正條,而刑部承例免死決配,是鬥殺條律無所用也。請自今諸州所奏大辟,情理無可憫,刑名無可疑,令刑部還之,使依法處斷。若實有可憫、疑慮,即令刑部具其實於奏鈔,先擬處斷,門下省審覆。如或不當,及用例破條,即駁奏取旨勘之。」
元祐元年,純仁又言:「前歲四方奏讞,大辟凡二百六十四,死者止二十五人,所活垂及九分。自去年改法,至今未及百日,所奏按凡一百五十四,死者乃五十七人,所活才及六分已上。臣固知未改法前全活數多,其間必有曲貸,然猶不失'罪疑惟輕'之仁;自改法後,所活數少,其間必有濫刑,則深虧'寧失不經'之義。請自今四方奏大辟按,並令刑部、大理寺再行審覆,略具所犯及元奏因依,令執政取旨裁斷,或所奏不當,亦原其罪。如此則無冤濫之獄。」
又因尚書省言,遠方奏讞,待報淹系,始令川、廣、福建、荊南路罪人,情輕法重當奏斷者,申安撫或鈐轄司酌情決斷乃奏。門下侍郎韓維言:「天下奏按,必斷於大理,詳議于刑部,然後上之中書,決之人主。近歲有司但因州郡所請,依違其言,即上中書,貼例取旨,故四方奏讞日多於前。欲望刑清事省,難矣。自今大理寺受天下奏按,其有刑名疑慮、情理可憫,須具情法輕重條律,或指所斷之法,刑部詳審,次第上之。」詔刑部立法以聞。
崇寧五年,詔:「民以罪麗法,情有重輕,則法有增損。故情重法輕,情輕法重,舊有取旨之令。今有司惟情重法輕則請加罪,而法重情輕則不奏減,是樂於罪人,而難於用恕,非所以為欽恤也。自今宜遵舊法取旨,使情法輕重各適其中,否則以違制論。」宣和六年,臣僚言:「元豐舊法,有情輕法重,情重法輕,若入大辟,刑名疑慮,並許奏裁。比來諸路以大辟疑獄決於朝廷者,大理寺類以'不當'劾之。夫情理巨蠹,罪狀明白,奏裁以幸寬貸,固在所戒;然有疑而難決者,一切劾之,則官吏莫不便文自營。臣恐天下無複以疑獄奏矣。願詔大理寺並依元豐法。」從之。
紹興初,州縣盜起,道不通,詔應奏裁者,權減降斷遣以聞。既而奏讞者多得輕貸,官無失入之虞,而吏有鬻獄之利,往往不應奏者,率奏之。
三年,乃詔大辟應奏者,提刑司具因依繳奏。宣州民葉全二盜檀偕窖錢,偕令佃人阮授、阮捷殺全二等五人,棄屍水中,有司以「屍不經驗」奏。侍御史辛炳言偕系故殺,眾證分明,以近降法,不應奏。諸獄不當奏而奏者雖不論罪,今宣州觀望,欲並罪之。帝曰:「若宣州加罪,則實有疑者亦不復奏陳矣。」於是法寺、刑部止罰金。
五年,給事中陳與義奏有司多妄奏出入人罪,帝為申嚴立法,終不悛。
二十六年,右正言淩哲複上疏曰:「漢高入關,悉除秦法,與民約法三章耳。所謂殺人者死,實居其首。司馬光有言:'殺人者不死,雖堯、舜不能以致治。' 斯言可謂至當矣。臣竊見諸路州、軍大辟,雖刑法相當者,類以可憫奏裁。自去歲郊後距今,大辟奏裁者五十余人中,有實犯故殺、鬥殺常赦所不原者,法既無疑,情無可憫,刑、寺並皆奏裁貸減。彼殺人者可謂幸矣,被殺者銜恨九原,何時已邪?臣恐強暴之風滋長,良善之人莫能自保,其于刑政,為害非細。應今後大辟,情法相當、無可憫者,所司輒奏裁減貸者,乞令台臣彈劾。」帝覽奏,曰:「但恐諸路滅裂,實有情理可憫之人,一例不奏,有失欽恤之意。」令刑部坐條行下。
馴至乾道,讞獄之弊,日益滋甚。孝宗乃詔有司緣情引條定斷,更不奏裁。其後刑部侍郎方滋言:「有司斷罪,其間有情重法輕,情輕法重,情理可憫,刑名疑慮,命官犯罪,議親議故之類,難以一切定斷。今後宜於敕律條令,明言合奏裁事件,乞並依建隆三年敕文。」從之。
六年,臣僚請:「今後大辟,只以為首應坐死罪者奏,為從不應坐死者,先次決遣。及流、徒罪,不許作情重取旨。不然,則坐以不應奏而奏之罪。」從之。
至理宗時,往往讞不時報,囚多瘐死。監察禦史程元鳳奏曰:「今罪無輕重,悉皆送獄,獄無大小,悉皆稽留。或以追索未齊而不問,或以供款未圓而不呈,或以書擬未當而不判,獄官視以為常,而不顧其遲,獄吏留以為利,而惟恐其速。奏案申牒既下刑部,遲延日月方送理寺。理寺看詳,亦複如之。寺回申部,部回申省,動涉歲月。省房又未遽為呈擬,亦有呈擬而疏駁者,疏駁歲月,又複如前。輾轉遲回,有一二年未報下者。可疑可矜,法當奏讞,矜而全之,乃反遲回。有矜貸之報下,而其人已斃於獄者;有犯者獲貸,而干連病死不一者,豈不重可念哉?請自今諸路奏讞,即以所發月日申禦史台,從台臣究省、部、法寺之慢。」從之。而所司延滯,尋複如舊。
景定元年,乃下詔曰:「比詔諸提刑司,取翻異駁勘之獄,從輕斷決。而長吏監司多不任責,又引奏裁,甚者有十餘年不決之獄。仰提刑司、守臣審勘,或前勘未盡,委有可疑,除命官、命婦、宗婦、宗女及合用蔭人奏裁外,其餘斷訖以聞。官吏特免收坐一次。」
凡應配役者傅軍籍,用重曲者黥其面。會赦,則有司上其罪狀,情輕者縱之,重者終身不釋。初,徒罪非有官當贖銅者,在京師則隸將作監役,兼役之宮中,或輸作左校、右校役。開寶五年,禦史台言:「若此者,雖有其名,無複役使。遇祠祭,供水火,則有本司供官。望令大理依格斷遣。」於是並送作坊役之。
太宗以國初諸方割據,沿五代之制,罪人率配隸西北邊,多亡投塞外,誘羌為寇。乃詔:「當徒者,勿複隸秦州、靈武、通遠軍及緣邊諸郡。」時江、廣已平,乃皆流南方。先是,犯死罪獲貸者,多配隸登州沙門島及通州海島,皆有屯兵使者領護。而通州島中凡兩處官煮鹽,豪強難制者隸崇明鎮,懦弱者隸東州市。太平興國五年,始令分隸鹽亭役之,而沙門如故。端拱二年,詔免嶺南流配荷校執役。初,婦人有罪至流,亦執針配役。至是,詔罷免之。始令雜犯至死貸命者,勿流沙門島,止隸諸州牢城。舊制,僮僕有犯,得私黥其面。帝謂:「僮使受傭,本良民也。」詔:「盜主財者,杖脊、黥面配牢城,勿私黥之。十貫以上配五百裏外,二十貫以上奏裁。」帝欲寬配隸之刑,祥符六年,詔審刑院、大理寺、三司詳定以聞。既而取犯茶鹽礬曲、私鑄造軍器、市外蕃香藥、挾銅錢誘漢口出界、主吏盜貨官物、夜聚為妖,比舊法鹹從輕減
乾興以前,州軍長吏往往擅配罪人。仁宗即位,首下詔禁止,且令情非巨蠹者,須奏待報。又詔諸路按察官取乾興赦前配隸兵籍者,列所坐罪狀以聞。自是赦書下,輒及之。初,京師裁造院募女工,而軍士妻有罪,皆配隸南北作坊。天聖初,特詔釋之,聽自便。婦人應配,則以妻窯務或軍營致遠務卒之無家者,著為法。時又詔曰:「聞配徒者,其妻子流離道路,罕能生還,朕甚憐之。自今應配者,錄具獄刑名及所配地裏,上尚書刑部詳覆。」未幾,又詔應配者,須長吏以下集聽事慮問。後以奏牘煩冗,罷錄具獄,第以單狀上承進司。既又罷慮問焉。
知益州薛田言:「蜀人配徒他路者,請雖老疾毋得釋。」帝曰:「遠民無知犯法,終身不得還鄉里,豈朕意哉?察其情可矜者許還。」後複詔罪狀獷惡者勿許。初,令配隸罪人皆奏待報,既而系獄淹久,奏請煩數。明道二年,乃詔有司參酌輕重,著為令。凡命官犯重罪,當配隸,則於外州編管,或隸牙校。其坐死特貸者,多杖、黥配遠州牢城,經恩量移,始免軍籍。天聖初,吏同時以贓敗者數人,悉竄之嶺南,下詔申儆在位。有平羌縣尉鄭宗諤者,受賕枉法抵死,會赦當奪官。帝問輔臣曰:「尉奉月幾何,豈祿薄不足自養邪?」王欽若對曰:「奉雖薄,廉士固亦自守。」特杖宗諤,配隸安州。其後數懲貪吏,至其末年,吏知以廉自飾,犯法者稍損於舊矣。
罪人貸死者,舊多配沙門島,至者多死。景祐中,詔當配沙門島者,第配廣南地牢城,廣南罪人乃配嶺北。然其後又有配沙門島者。慶曆三年,既疏理天下系囚,因詔諸路配役人皆釋之。六年,又詔曰:「如聞百姓抵輕罪,而長吏擅刺隸他州,朕甚憫焉。自今非得於法外從事者,毋得輒刺罪人。」皇祐中,即赦,命知制誥曾公亮、李絢閱所配人罪狀以聞,於是多所寬縱。公亮請著為故事,且請益、梓、利、夔四路就委轉運、鈐轄司閱之。自後每赦命官,率以為常。配隸重者沙門島砦,其次嶺表,其次三千里至鄰州,其次羈管,其次遷鄉。斷訖,不以寒暑,即時上道。吳充建請:「流人冬寒被創,上道多凍死。請自今非情理巨蠹,遇冬月聽留役本處,至春月遣之。」詔可。
熙寧二年,比部郎中、知房州張仲宣嘗檄巡檢體究金州金坑,無甚利。土人憚興作,以金八兩求仲宣不差官。及事覺,法官坐仲宣枉法贓應絞,援前比貸死,杖脊、黥配海島。知審刑院蘇頌言:「仲宣所犯,可比恐喝條。且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車,今刑為徒隸,其人雖無足矜,恐污辱衣冠爾。」遂免杖、黥,流賀州。自是命官無杖黥法。
六年,審刑院言:「登州沙門砦配隸,以二百人為額,餘則移置海外,非禁奸之意。」詔以三百人為額。廣南轉運司言:「春州瘴癘之地,配隸至者十死八九,願停配罪人。」詔:「應配沙門島者,許配春州,餘勿配。」既而諸配隸除凶盜外,少壯者並寘河州,止五百人。初,神宗以流人去鄉邑,疾死於道,而護送禁卒,往來勞費,用張誠一之議,隨所在配諸軍重役。後中丞黃履等言,罷之。凡犯盜,刺環於耳後:徒、流,方;杖,圓;三犯杖,移於面。徑不過五分。
元祐六年,刑部言:「諸配隸沙門島,強盜殺人縱火,贓滿五萬錢、強姦毆傷兩犯致死,累贓至二十萬錢、謀殺致死,及十惡死罪,造蠱已殺人者,不移配。強盜徒党殺人不同謀,贓滿二十五萬,遇赦移配廣南,溢額者配隸遠惡。余犯遇赦移配荊湖南北、福建路諸州,溢額者配隸廣南。在沙門島滿五年,遇赦不該移配與不許給還而年及六十以上者,移配廣南。在島十年者,依餘犯格移配。篤疾或年及七十、在島三年以上,移配近鄉州軍。犯狀應移而老疾者同。其永不放還者,各加二年移配。」後又定令:「沙門島已溢額,移配瓊州、萬安軍、昌化、朱崖軍。」
紹聖三年,刑部侍郎邢恕等言:「藝祖初定天下,主典自盜,贓滿者往往抵死。仁祖之初,尚不廢也。其後用法稍寬,官吏犯自盜,罪至極法,率多貸死。然甚者猶決刺配島,錢仙芝帶館職,李希甫曆轉運使,不免也。比朝廷用法益寬,主典人吏軍司有犯,例各貸死,略無差別。欲望進述祖宗故事,凡自盜,計贓多者,間出睿斷,以肅中外。」詔:「今後應枉法自盜,罪至死、贓數多者,並取旨。」
或患加役流法太重,官有監驅之勞,而道路有奔亡之慮。蘇頌元豐中嘗建議:「請依古置圜土,取當流者治罪訖,髡首鉗足,晝則居作,夜則置之圜土。滿三歲而後釋,未滿歲而遇赦者,不原。既釋,仍送本鄉,譏察出入。又三歲不犯,乃聽自如。」時未果行。崇甯中,始從蔡京之請,令諸州築圜土以居強盜貸死者。晝則役作,夜則拘之,視罪之輕重,以為久近之限。許出圜土日充軍,無過者縱釋。行之二年,其法不便,乃罷。大觀元年,複行。四年,複罷。
南渡後,諸配隸,《祥符編敕》止四十六條,慶曆中,增至百七十餘條。至於淳熙,又增至五百七十條,則四倍于慶曆矣。配法既多,犯者日眾,黥配之人,所至充斥。淳熙十一年,校書郎羅點言其太重,乃詔刑、寺集議奏聞。至十四年,未有定論。其後臣僚議,以為「若止居役,不離鄉井,則幾惠奸,不足以懲惡;若盡用配法,不恤黥刺,則面目一壞,誰複顧藉?強民適長威力,有過無由自新。檢照《元豐刑部格》,諸編配人自有不移、不放及移放條限;《政和編配格》又有情重、稍重、情輕、稍輕四等。若依仿舊格,稍加參訂,如入情重,則仿舊刺面,用不移不放之格;其次稍重,則止刺額角,用配及十年之格;其次稍輕,則與免黥刺,用不刺面、役滿放還之格;其次最輕,則降為居役,別立年限縱免之格。儻有從坐編管,則置之本城,減其放限。如此,則於見行條法並無牴牾,且使刺面之法,專處情犯凶蠹,而其他偶麗於罪,皆得全其面目,知所顧藉,可以自新。省黥徒,銷奸黨,誠天下之切務。」即詔有司裁定,其後迄如舊制。
嘉泰四年,臣僚言:「配隸之人,蓋有兩等。其鄉民一時鬥毆殺傷,及胥吏犯贓貸命流配等,設使逃逸,未必能為大過,止欲從徒,配本州牢城重役,限滿給據,複為良民。至於累犯強盜,及聚眾販賣私商,曾經殺傷捕獲之人,非村民、胥吏之比,欲並配屯駐軍,立為年限,限滿改刺從正軍。」從之。其所配之地,自高宗來,或配廣南海外四州,或配淮、漢、四川,迄度宗之世無定法,皆不足紀也。
凡內外所上刑獄,刑部、審刑院、大理寺參主之,又有糾察在京刑獄司以相審覆。官制即行,罷審刑、糾察,歸其職于刑部。四方之獄,則提點刑獄統治之。官司之獄:在開封,有府司、左右軍巡院;在諸司,有殿前、馬步軍司及四排岸;外則三京府司、左右軍巡院,諸州軍院、司理院,下至諸縣皆有獄。諸獄皆置樓牖,設漿鋪席,持具沐浴,食令溫暖,寒則給薪炭、衣物,暑則五日一滌枷杻。郡縣則所職之官躬行檢視,獄敝則修之使固。
神宗即位初,詔曰:「獄者,民命之所系也。比聞有司歲考天下之奏,而多瘐死。深惟獄吏並緣為奸,檢視不明,使吾元元橫罹其害。《書》不雲乎:'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其具為令:應諸州軍巡司院所禁罪人,一歲在獄病死及二人,五縣以上州歲死三人,開封府司、軍巡歲死七人,推吏、獄卒皆杖六十,增一人則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典獄官如推獄,經兩犯即坐從違制。提點刑獄歲終會死者之數上之,中書檢察。死者過多,官吏雖已行罰,當更黜責。」
未幾,複詔:「失入死罪,已決三人,正官除名編管,貳者除名,次貳者免官勒停,吏配隸千里。二人以下,視此有差。不以赦降、去官原免。未決,則比類遞降一等;赦降、去官,又減一等。令審刑院、刑部斷議官,歲終具嘗失入徒罪五人以上,京朝官展磨勘年,幕職、州縣官展考,或不與任滿指射差遣,或罷,仍即斷絕支賜。」以前法未備,故有是詔。又嘗詔:「官司失入人罪,而罪人應原免,官司猶論如法,即失出人罪。若應徒而杖,罪人應原免者,官司乃得用因罪人以致罪之律。」
帝以國初廢大理獄非是,元豐元年詔曰:「大理有獄尚矣。今中都官有所劾治,皆寓系開封諸獄,囚既猥多,難於隔訊,盛夏疾疫,傳致瘐死,或主者異見,歲時不決,朕甚湣焉。其複大理獄,置卯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專主鞫訊;檢法官二人,主簿一人。應三司、諸寺監吏犯杖、笞不俟追究者,聽即決,餘悉送大理獄。其應奏者,並令刑部、審刑院詳斷。應天下奏按亦上之。」五年,分命少卿左斷刑、右治獄。斷刑則評事、檢法詳斷,丞議,正審;治獄則丞專推劾,主簿掌按劾,少卿分領其事,而卿總焉。六年,刑部言:「舊詳斷官分公按訖,主判官論議改正,發詳議官覆議。有差失問難,則書於檢尾,送斷官改正,主判官審定,然後判成。自詳斷官歸大理為評事、司直,議官為丞,所斷按草,不由長貳,類多差忒。」乃定制:「服評事、司直與正為斷司,丞與長貳為議司。凡斷公按,正先詳其當否,論定則簽印注日,移議司覆議,有辨難,乃具議改正,長貳更加審定,然後判成錄奏。
元祐初,三省言:「舊置糾察司,蓋欲察其違慢,所以謹重獄事,罷歸刑部,無複糾察之制。請以糾察職事委禦史台刑察兼之,台獄則尚書省右司糾察之。」
三年,罷大理寺獄。初,大理置獄,本以囚系淹滯,俾獄事有所統,而大理卿崔台符等不能奉承德意,雖士大夫若命婦,獄辭小有連逮,輒捕系。凡邏者所探報,即下之獄。傅會鍛煉,無不誣服。至是,台符等皆得罪,獄乃罷。
八年,中書省言:「昨詔同外,歲終具諸獄囚死之數。而諸路所上,遂以禁系二十而死一者不具,即是歲系二百人,許以十人獄死,恐州縣弛意獄事,甚非欽恤之意。詔刑部自今不許輒分禁系之數。紹聖二年,戶部如三司故事,置推勘檢法官,應在京諸司事幹錢谷當追究者,從杖已下即定斷。
三年,複置大理寺右治獄,官屬視元豐員,仍增置司直一員。大理卿路昌衡請:「分大理寺丞為左、右推,若有翻異,自左移右。再變,即命官審問,或禦史台推究。不許開封府互勘及地分探報,庶革互送挾仇之弊。徒已上罪移禦史台。命官追攝者,悉依條。若探報涉虛、用情托者,並收坐以聞。」
初,法寺斷獄,大辟失入有罰,失出不坐。至是,以失出死罪五人比失入一人,失出徒、流罪三名,亦如之。著為令。元符三年,刑部言:「祖宗重失入之罪,所以恤刑。夫失出,臣下之小過;好生,聖人之大德。請罷失出之責,使有事讞議之間,務盡忠恕。」詔可。政和三年,臣僚言:「遠方官吏,文法既疏,刑罰失中,不能無冤。願委耳目之官,季一分錄所部囚禁,遇有冤抑,先釋而後以聞。歲終較所釋多寡,為之殿最。其徼功故出有罪者,論如法。」詔令刑部立法:諸入人徒、流之罪已結案,而錄問官吏能駁正,或因事而能推正者,累及七人,比大辟一名推賞。
紹興六年,令諸鞫勘有情款異同而病死者,提刑司研究之,如冤,申朝廷取旨。十二年,令諸推究翻異獄,毋差初官、蔭子及新進士,擇曾經歷任人。二十七年,令監察禦史每冬夏點獄,有鞫勘失實者,照刑部郎官,直行移送。二十九年,令殺人無證、屍不經驗之獄,具案奏裁,委提刑審問。如有可疑及翻異,從本司差官重勘,案成上本路,移他監司審定,具案聞奏。否則監司再遣官勘之,又不伏,複奏取旨。先是,有司建議:「外路獄三經翻異,在千里內者移大理寺。」三十一年,刑部以為非祖宗法,遂厘正之。乾道中,諸州翻異之囚,既經本州,次檄鄰路,或再翻異,乃移隔路,至有越兩路者。官吏旁午于道,逮系者困於追對。四年,乃令:「鞫勘本路累嘗差官猶稱冤者,惟檄鄰路,如尚翻異,則奏裁。」淳熙三年,令縣尉權縣事,毋自鞫獄,即令丞、簿參之。全闕,則於州官或鄰縣選官權攝之。
金作贖刑,蓋以鞭撲之罪,情法有可議者,則寬之也。穆王贖及五刑,非法矣。宋損益舊制,凡用官蔭得減贖,所以尊爵祿、養廉恥也。乾德四年,大理正高繼申上言:「《刑統名例律》:三品、五品、七品以上官,親屬犯罪,各有等第減贖。恐年代已深,不肖自恃先蔭,不畏刑章。今犯罪身無官,須祖、父曾任本朝官,據品秩得減贖。如仕於前代,須有功惠及民、為時所推、曆官三品以上,乃得請。」從之。後又定:「流內品官任流外職,准律文,徒罪以上依當贖法。諸司授勒留官及歸司人犯徒流等罪,公罪許贖,私罪以決罰論。」淳化四年,詔諸州民犯罪,或入金贖,長吏得以任情而輕重之,自今不得以贖論。婦人犯杖以下,非故為,量輕重笞罰或贖銅釋之。
仁宗深憫夫民之無知也,欲立贖法以待薄刑,乃詔有司曰:「先王用法簡約,使人知禁而易從。後代設茶、酒、監稅之禁,奪民厚利,刑用滋章。今之《編敕》,皆出律外,又數改更,官吏且不能曉,百姓安得聞之?一陷於理,情雖可哀,法不得贖。豈禮樂之化未行,而專用刑罰之弊與?漢文帝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幾于刑措。其議科條非著於律者,或冒利犯禁,奢侈違令,或過誤可憫,別為贖法。鄉民以谷麥,市人以錢帛,使民重谷麥,免刑罰,則農桑自勸,富壽可期矣。」詔下,論者以為富人得贖而貧者不能免,非朝廷用法之意。時命輔臣分總職事,以參知政事范仲淹領刑法,未及有所建明而仲淹罷,事遂寢。至和初,又詔:「前代帝王後,嘗仕本朝,官不及七品者,祖父母、父母、妻子罪流以下,聽贖。雖不仕而嘗被賜予者,有罪,非巨蠹,亦如之。」隨州司理參軍李父抃毆人死,抃上所授官以贖父罪,帝哀而許之。君子謂之失刑,然自是未嘗為此。而終宋之世,贖法惟及輕刑而已。
恩宥之制,凡大赦及天下,釋雜犯死罪以下,甚則常赦所不原罪,皆除之。凡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別京,或畿內。凡德音,則死及流罪降等,餘罪釋之,間亦釋流罪。所被廣狹無常。又,天子歲自錄京師系囚,畿內則遣使,往往雜犯死罪以下第降等,杖、笞釋之,或徒罪亦得釋。若並及諸路,則命監司錄焉。
初,太宗嘗因郊禮議赦,有秦再恩者,上書願勿赦,引諸葛亮佐劉備數十年不赦事。帝頗疑之。時趙普對曰:「凡郊祀肆眚,聖朝彝典,其仁如天,若劉備區區一方,臣所不取。」上善之,遂定赦。
初,太祖將祀南郊,詔:「兩京、諸道,自十月後犯強竊盜,不得預郊祀之赦。所在長吏告諭,民無冒法。」是後將祀,必先申明此詔。天聖五年,馬亮言:「朝廷雖有是詔,而法官斷獄乃言終是會赦,多所寬貸,惠奸失詔旨。」遂詔:「已下約束而犯劫盜,及官典受贓,勿複奏,悉論如律。」七年春,京師雨,彌月不止。仁宗謂輔臣曰:「豈政事未當天心耶?」因言:「向者大辟覆奏,州縣至於三,京師至於五,蓋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決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然舍是無以召和氣。」遂命赦天下。
帝在位久,明於人之情偽,尤惡訐人陰事,故一時士大夫習為惇厚。久之,小人乘間密上書,疏人過失,好事稍相與唱和,又按人赦前事。翰林學士張方平、禦史呂誨以為言,因下詔曰:「蓋聞治古,君臣同心,上下協穆,而無激訐之俗,何其德之盛也!朕竊慕焉。嘉與公卿大夫同底斯道,而教化未至,澆薄日滋。比者中外群臣,多上章言人過失,暴揚難驗之罪,或外托公言,內緣私忿,詆欺暖昧,苟陷善良。又赦令者,所以與天下更始,而有司多舉按赦前之事,殆非信命令,重刑罰,使人灑心自新之意也。今有上言告人罪,言赦前事者,訊之。至於言官,宜務大體,非事關朝政,自餘小過細故,勿須察舉。」
神宗即位,又詔曰:「夫赦令,國之大恩,所以蕩滌瑕穢,納于自新之地,是以聖王重焉。中外臣僚多以赦前事捃摭吏民,興起獄訟,苟有詿誤,咸不自安,甚非持心近厚之義,使吾號令不信於天下。其內外言事、按察官,毋得依前舉劾,具按取旨,否則科違制之罪。禦史台覺察彈奏,法寺有此奏按,許舉駁以聞。」知諫院司馬光言曰:「按察之官,以赦前事興起獄訟,禁之誠為大善。至於言事之官,事體稍異。何則?禦史之職,本以繩按百僚,糾摘隱伏。奸邪之狀,固非一日所為。國家素尚寬仁,數下赦令,或一歲之間至於再三,若赦前之事皆不得言,則其可言者無幾矣。萬一有奸邪之臣,朝廷不知,誤加進用,禦史欲言則違今日之詔,若其不言,則陛下何從知之?臣恐因此言者得以藉口偷安,奸邪得以放心不懼。此乃人臣之至幸,非國家之長利也。請追改前詔,刊去'言事'兩字。」光論至再,帝諭以「言者好以赦前事誣人」,光對曰:「若言之得實,誠所欲聞,若其不實,當罪言者。」帝命光送詔於中書。
熙寧七年三月,帝以旱,欲降赦。時已兩赦,王安石曰:「湯旱,以六事自責曰:'政事不節與?'若一歲三赦,是政不節矣,非所以弭災也。」乃止。八年,編定《廢免人敘格》,常赦則郡縣以格敘用,凡三期一敘,即期未滿而遇非次赦者,亦如之。
元祐元年,門下省言:「當官以職事墮曠,雖去官不免,猶可言。至於赦降大恩,與物更始,雖劫盜殺人亦蒙寬宥,豈可以一事差失,負罪終身?今刑部所修不以去官、赦降原減條,請更刪改。」
徽宗在位二十五年,而大赦二十六,曲赦十四,德音三十七。而南渡之後,紹熙歲至四赦,蓋刑政紊而恩益濫矣。
宋自祖宗以來,三歲遇郊則赦,此常制也。世謂三歲一赦,于古無有。景祐中,言者以為:「三王歲祀圜丘,未嘗輒赦。自唐興兵以後,事天之禮不常行,因有大赦,以蕩亂獄。且有罪者寬之未必自新,被害者抑之未必無怨。不能自新,將複為惡,不能無怨,將悔為善。一赦而使民悔善長惡,政教之大患也。願罷三歲一赦,使良民懷惠,凶人知禁。或謂未可盡廢,即請命有司,前郊三日理罪人,有過誤者引而赦之。州縣須詔到仿此。」疏奏,朝廷重其事,第詔:「罪人情重者,毋得以一赦免。」然亦未嘗行。
志第一百五十五藝文一
《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之有關於世運,尚矣。然書契以來,文字多而世代日降;秦火而後,文字多而世教日興,其故何哉?蓋世道升降,人心習俗之致然,非徒文字之所為也。然去古既遠,苟無斯文以範防之,則愈趨而愈下矣。故由秦而降,每以斯文之盛衰,占斯世之治忽焉。
宋有天下先後三百餘年,考其治化之汙隆,風氣之離合,雖不足以擬倫三代,然其時君汲汲於道藝,輔治之臣莫不以經術為先務,學士搢紳先生,談道德性命之學,不絕於口,豈不彬彬乎進于周之文哉!宋之不競,或以為文勝之弊,遂歸咎焉,此以功利為言,未必知道者之論也。
歷代之書籍,莫厄于秦,莫富於隋、唐。隋嘉則殿書三十七萬卷。而唐之藏書,開元最盛,為卷八萬有奇。其間唐人所自為書,幾三萬卷,則舊書之傳者。至是蓋亦鮮矣。陵遲逮于五季,干戈相尋,海寓鼎沸,斯民不復見《詩》、《書》、《禮》、《樂》之化。周顯德中,始有經籍刻板,學者無筆劄之勞,獲睹古人全書。然亂離以來,編帙散佚,幸而存者,百無二三。
宋初,有書萬餘卷。其後削平諸國,收其圖籍,及下詔遣使購求散亡,三館之書,稍複增益。太宗始于左升龍門北建崇文院,而徙三館之書以實之。又分三館書萬餘卷別為書庫,目曰「秘閣」。閣成,親臨幸觀書,賜從臣及直館宴。又命近習侍衛之臣縱觀群書。
真宗時,命三館寫四部書二本,置禁中之龍圖閣及後苑之太清樓,而玉宸殿、四門殿亦各有書萬餘卷。又以秘閣地隘,分內藏西庫以廣之,其右文之意,亦雲至矣。已而王宮火,延及崇文、秘閣,書多煨燼。其僅存者,遷於右掖門外,謂之崇文外院,命重寫書籍,選官詳覆校勘,常以參知政事一人領之,書成,歸於太清樓。
仁宗既新作崇文院,命翰林學士張觀等編四庫書,仿《開元四部錄》為《崇文總目》,書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神宗改官制,遂廢館職,以崇文院為秘書省,秘閣經籍圖書以秘書郎主之,編輯校定,正其脫誤,則主于校書郎。
徽宗時,更《崇文總目》之號為《秘書總目》。詔購求士民藏書,其有所秘未見之書足備觀采者,仍命以官。且以三館書多逸遺,命建局以補全校正為名,設官總理,募工繕寫。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樓,一置秘閣。自熙寧以來,搜訪補輯,至是為盛矣。
嘗曆考之,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三千三百二十七部,三萬九千一百四十二卷。次仁、英兩朝,一千四百七十二部,八千四百四十六卷。次神、哲、徽、欽四朝,一千九百六部,二萬六千二百八十九卷。三朝所錄,則兩朝不復登載,而錄其所未有者。四朝於兩朝亦然。最其當時之目,為部六千七百有五,為卷七萬三千八百七十有七焉。迨夫靖康之難,而宣和、館閣之儲蕩然靡遺。高宗移蹕臨安,乃建秘書省于國史院之右,搜訪遺闕,屢優獻書之賞,於是四方之藏,稍稍複出,而館閣編輯,日益以富矣。當時類次書目,得四萬四千四百八十六卷。至甯宗時續書目,又得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三卷,視《崇文總目》,又有加焉。自是而後,迄於終祚,國步艱難,軍旅之事,日不暇給,而君臣上下,未嘗頃刻不以文學為務,大而朝廷,微而草野,其所製作、講說、紀述、賦詠,動成卷帙,壘而數之,有非前代之所及也。雖其間鈲裂大道,疣贅聖謨,幽怪恍惚,繁瑣支離有所不免,然而瑕瑜相形,雅鄭各趣,譬之萬派歸海,四瀆可分,繁星麗天,五緯可識,求約於博,則有要存焉。
宋舊史,自太祖至甯宗,為書凡四。志藝文者,前後部帙,有亡增損,互有異同。今刪其重複,合為一志,蓋以甯宗以後史之所未錄者,仿前史分經、史、子、集四類而條列之,大凡為書九千八百十九部,十一萬九千九百七十二卷雲。
經類十:一曰《易》類,二曰《書》類,三曰《詩》類,四曰《禮》類,五曰《樂》類,六曰《春秋》類,七曰《孝經》類,八曰《論語》類,九曰經解類,十曰小學類。
《周易古經》一卷
薛貞注《歸藏》三卷
《易傳》十卷題卜子夏傳
《周易上下經》六卷
《系辭說卦序卦雜卦》三卷韓康伯注。
鄭玄《周易文言注義》一卷
王弼《略例》一卷
《易辨》一卷
阮嗣宗《通易論》一卷
幹寶《易傳》十卷
《易髓》八卷晉人撰,不知姓名
孔穎達《正義》十四卷
《玄談》六卷
《易正義補闕》七卷
任正一《甘棠正義》三十卷
關朗《易傳》一卷
王肅《傳》十一卷
陸德明《釋文》一卷
衛元嵩《周易元包》十卷蘇源明傳,李江注
李鼎祚《集解》十卷
史文徽《易口訣義》六卷
成玄英《流演窮寂圖》五卷
蔡廣成《啟源》十卷
又《周易外義》三卷
沙門一行《傳》十二卷
王隱《要削》三卷
陸希聲《傳》十三卷
郭京《舉正》三卷
東鄉助《物象釋疑》一卷
邢璹《補闕周易正義略例疏》三卷
李翱《易詮》七卷
張弧《周易上經王道小疏》五卷
張韓《啟玄》一卷
青城山人《揲蓍法》一卷
王昭素《易論》三十三卷
縱康乂《周易會通正義》三十三卷
陰洪道《周易新論傳疏》十卷
陳摶《易龍圖》一卷
范諤昌《大易源流圖》一卷
又《證墜簡》一卷
胡旦《易演聖通論》十六卷
石介《口義》十卷
冀震《周易義略》十卷
代淵《周易旨要》二十卷
何氏《易講疏》十三卷不著名
陸秉《意學》十卷
《古易》十三卷出王洙家
王洙《言象外傳》十卷
劉牧《新注周易》十一卷
又《卦德通論》一卷
《易數鉤隱圖》一卷
吳秘《周易通神》一卷
黃黎獻《略例》一卷
又《室中記師隱訣》一卷
龔鼎臣《補注易》六卷
彭汝礪《易義》十卷
趙令湑《易發微》十卷
喬執中《易說》十卷
趙仲銳《易義》五卷
謝湜《易義》十二卷
譚世勣《易傳》十卷
陸太易《周易口訣》七卷
冀珍《周易闡微詩》六卷
李贊《周易說》九卷
張杲《周易罔象成名圖》一卷
裴通《周易玄解》三卷
邵雍《皇極經世》十二卷
又《敘篇系述》二卷
《觀物外篇》六卷門人張湣記雍之言
《觀物內篇解》二卷雍之子伯溫編
邵伯溫《周易辨惑》一卷
常豫《易源》一卷
徐庸《周易意蘊凡例總論》一卷
又《卦變解》二卷
宋咸《易訓》三卷
又《易補注》十卷
又《劉牧王弼易辨》二卷
皇甫泌《易解》十九卷
鄭揚庭《時用書》二十卷
又《明用書》九卷
《易傳辭》三卷
《易傳辭後語》一卷
陳良獻《周易發隱》二十卷
石汝礪《乾生歸一圖》十卷
鮑極《周易重注》十卷
葉昌齡《圖義》二卷
胡瑗《易解》一十二卷
《口義》十卷
《系辭說卦》三卷
歐陽修《易童子問》三卷
阮逸《易筌》六卷
王安石《易解》十四卷
尹天民《易論要纂》一卷
又《易說拾遺》二卷
司馬光《易說》一卷
又三卷
《系辭說》二卷
鮮于侁《周易聖斷》七卷
蘇軾《易傳》九卷
程頤《易傳》九卷
又《易系辭解》一卷
張載《易說》十卷
呂大臨《易章句》一卷
龔原《續解易義》十七卷
又《易傳》十卷
李平西《河圖傳》一卷
李遇《刪定易圖序論》六卷
張弼《易解義》十卷
顧叔思《周易義類》三卷
劉概《易系辭》十卷
晁說之《錄古周易》八卷
晁補之《太極傳》五卷
《因說》一卷
《太極外傳》一卷
游酢《易說》一卷
耿南仲《易解義》十卷
安泳《周易解義》一部卷亡
陳瓘《了齋易說》一卷
鄒浩《系辭纂義》二卷
張根《易解》九卷
《周易六十四卦賦》一卷題潁川陳君作,名亡
林德祖《易說》九卷
陳禾《易傳》十二卷
李授之《易解通義》三十卷
朱震《易傳》十一卷
《卦圖》三卷
《易傳叢說》一卷
張汝明《易索》十三卷
郭忠孝《兼山易解》二卷
又《四學淵源論》三卷
任奉古《周易發題》一卷
陳高《八卦數圖》二卷
林壝《易說》十二卷
《變卦》八卷
《變卦纂集》一卷
淩唐佐《集解》六卷
袁樞《學易索隱》一卷
夏休《講義》九卷
郭雍《傳家易解》十一卷
沈該《易小傳》六卷
都絜《易變體》十六卷
鄭克《揲蓍古法》一卷
吳沆《易璿璣》三卷
李椿年《易解》八卷
《疑問》一卷
李光《易說》十卷
李衡《易義海撮要》十二卷
洪興祖《易古經考異釋疑》一卷
張行成《元包數總義》二卷
《述衍》十八卷
《通變》四十八卷
晁公武《易詁訓傳》十八卷
胡銓《易傳拾遺》十卷
程大昌《易原》十卷
又《易老通言》十卷
楊萬里《易傳》二十卷
林栗《易經傳集解》三十六卷
李舜臣《易本傳》三十三卷
曾穜《大易粹言》十卷
呂祖謙《定古易》十二篇為一卷
又《音訓》二卷
《周易系辭精義》二卷
朱熹《易傳》十一卷
又《本義》十二卷
《易學啟蒙》三卷
《古易音訓》二卷
張浚《易傳》十卷
倪思《易訓》三十卷
趙善譽《易說》二卷
劉文郁《易宏綱》八卷
吳仁傑《古易》十二卷
又《周易圖說》二卷
《集古易》一卷
王日休《龍舒易解》一卷
劉翔《易解》六卷
胡有開《易解義》四十卷
鄒巽《易解》六卷
鄭剛中《周易窺餘》十五卷
楊簡《己易》一卷
潘夢旂《大易約解》九卷
麻衣道者《正易心法》一卷
鄭東卿《易說》三卷
項安世《周易玩辭》十六卷
程迥《易章句》十卷
又《外編》一卷
《占法》
《古易考》一卷
林至《易裨傳》一卷
葉適《習學記言·周易述釋》一卷
李椿《觀畫》二卷
王炎《筆記》八卷
鄭汝諧《易翼傳》二卷
湯羲《周易講義》三卷
樂只道人《羲文易論微》六卷姓名亡
朱氏《三宮易》一卷名亡
劉烈《虛穀子解卦周易》三卷
劉牧、鄭夫注《周易》七卷
楊文煥《五十家易解》四十三卷
孫份《周易先天流衍圖》十二卷程敦厚序
劉半千《羲易正元》一卷
馮椅《易學》五十卷
商飛卿《講義》一卷
《周易卦類》三卷
《易辭微》三卷
《易正經明疑錄》一卷
《易傳》四卷
《口義》六卷
《易樞》十卷
《系辭要旨》一卷
並不知作者
《易乾鑿度》三卷
《易緯》七卷
《易緯稽覽圖》一卷
《易通卦驗》二卷
並鄭玄注
《流演通卦驗》一卷不知作者
王柏《讀易記》十卷
又《涵古易說》一卷
《大象衍義》一卷
曾幾《易釋象》五卷
劉禹偁《易解》十卷
程達《易解》十卷
戴溪《易總說》二卷
趙汝談《易說》三卷
真德秀《複卦說》一卷
吳如愚《易說》一卷
李光《易傳》十卷
李燾《易學》五卷
又《大傳雜說》一卷
朱承祖《易摭卦總論》一十卷
林起鼇《易述古言》二卷
方實孫《讀易記》八卷
魏了翁《易集義》六十四卷
又《易要義》一十卷
鄭子厚《大易觀象》三十二卷張野補注
右《易》類二百十三部,一千七百四十卷。王柏《讀易記》以下不著錄十九部,一百八十六卷
《尚書》十二卷漢孔安國傳
《古文尚書》二卷孔安國隸
伏勝《大傳》三卷鄭玄注
《汲塚周書》十卷晉太康中,於汲郡得之。孔晁注
陸德明《釋文音義》一卷
孔穎達《正義》二十卷
馮繼先《尚書廣疏》十八卷
又《尚書小疏》十三卷
尹恭初《尚書新修義疏》二十六卷
胡旦《尚書演聖通論》七卷
胡瑗《洪範口義》一卷
蘇洵《洪範圖論》一卷
程頤《堯典舜典解》一卷
王安石《新經書義》十三卷
又《洪範傳》一卷
蘇軾《書傳》十三卷
《書說》一卷程頤門人記
孔武仲《書說》十三卷
曾肇《書講義》八卷
陳諤《開寶新定尚書釋文》三卷
孟先《禹貢治水圖》一卷
《尚書洪范五行記》一卷
王晦叔《周書音訓》十二卷
司馬康等《無逸講義》一卷
吳安詩等《無逸說命解》二卷
劉彝《洪范解》六卷
曾旼等《講義》三十卷
葉夢得《書傳》十卷
張綱《解義》三十卷
吳孜《大義》三卷
吳棫《裨傳》十二卷
張九成《尚書詳說》五十卷
洪興祖《口義發題》一卷
陳鵬飛《書解》三十卷
程大昌《書譜》二十卷
又《禹貢論》五卷
《禹貢論圖》五卷
《禹貢後論》一卷
晁公武《尚書詁訓傳》四十六卷
史浩《講義》二十二卷
呂祖謙《書說》三十五卷
黃度《書說》七卷
李舜臣《尚書小傳》四卷
吳仁傑《尚書洪范辨圖》一卷
陳伯達《翼範》一卷
朱熹《書說》七卷黃士毅集
林之奇《集解》五十八卷
陳經《詳解》五十卷
康伯成《書傳》一卷
夏僎《書解》十六卷
王炎《小傳》十八卷
孫泌《尚書解》五十二卷
蔡沉《書傳》六卷
胡瑗《尚書全解》二十八卷
成申之《四百家集解》五十八卷
楊王集《尚書義宗》三卷
《三墳書》三卷元豐中毛漸所得
《尚書治要圖》五卷
《尚書解題》一卷
《渾灝發旨》一卷
並不知作者
王柏《讀書記》十卷
又《書疑》九卷
《書附傳》四十卷
袁燮《書鈔》十卷
袁覺《讀書記》二十三卷
黃倫《尚書精義》六十卷
趙汝談《書說》二卷
卞大亨《尚書類數》二十卷
胡銓《書解》四卷
李燾《尚書百篇圖》一卷
劉甄《書青霞集解》二十卷
應鏞《書約義》二十五卷
魏了翁《書要義》二十卷
右《書》類六十部,八百二卷。王柏《讀書記》以下不著錄十三部,二百四十四卷
《韓詩外傳》十卷漢韓嬰傳
《毛詩》二十卷漢毛萇為詁訓傳,鄭玄箋
鄭玄《詩譜》三卷
陸璣《草木鳥獸蟲魚疏》二卷
孔穎達《正義》四十卷
陸德明《詩釋文》三卷
成伯璵《毛詩指說統論》一卷
又《毛詩斷章》二卷
張《別錄》一卷
《毛詩正數》二十卷
《毛詩釋題》二十卷
《毛詩小疏》二十卷
鮮於侁《詩傳》六十卷
李常《詩傳》十卷
魯有開《詩集》十卷
胡旦《毛詩演聖通論》二十卷
宋咸《毛詩正紀》三卷
又《外義》二卷
劉宇《詩折衷》二十卷
蘇子才《毛詩大義》三卷
周軾《箋傳辨誤》八卷
丘鑄《周詩集解》二十卷
歐陽修《詩本義》十六卷
又《補注毛詩譜》一卷
蘇轍《詩解集傳》二十卷
彭汝礪《詩義》二十卷
趙令湑《講義》二十卷
喬執中《講義》十卷
毛漸《詩集》十卷
沈銖《詩傳》二十卷
孔武仲《詩說》二十卷
王商范《毛詩序義索隱》二卷
王安石《新經毛詩義》二十卷
《舒王詩義外傳》十二卷
《新解》一卷程頤門人記其師之說
張載《詩說》一卷
趙仲銳《詩義》三卷
游酢《詩二南義》一卷
范祖禹《詩解》一卷
楊時《詩辨疑》一卷
茅知至《周詩義》二十卷
蔡卞《毛詩名物解》二十卷
董逌《廣川詩故》四十卷
吳良輔《詩重文說》七卷
劉孝孫《正論》十卷
吳景山《十五國風咨解》一卷
劉泉《毛詩判篇》一卷
吳棫《毛詩葉韻補音》十卷
李樗《毛詩詳解》四十六卷
晁公武《毛詩詁訓傳》二十卷
呂祖謙《家塾讀詩記》三十二卷
鄭樵《詩傳》二十卷
又《辨妄》六卷
範處義《詩學》一卷
又《解頤新語》十四卷
《詩補傳》三十卷
朱熹《詩集傳》二十卷
《詩序辨》一卷
張貴謨《詩說》三十卷
鄭諤《毛詩解義》三十卷
黃度《詩說》三十卷
吳氏《詩本義補遺》二卷名亡
戴溪《續讀詩記》三卷
錢文子《白石詩傳》一十卷
又《詩訓詁》三卷
黃邦彥《講義》三卷
鮮於戣《詩頌解》三卷
黃櫄《詩解》二十卷
《總論》一卷
林岊《講義》五卷
《三十家毛詩會解》一百卷吳純編,王安石解義
《毛詩釋篇目疏》十卷
《詩疏要義》一卷
《毛詩玄談》一卷
《毛詩章疏》三卷
《毛詩提綱》一卷
《毛詩名物性門類》八卷
《義方》二十卷
《釋文》二十卷
《通義》二十卷
《毛鄭詩學》十卷
《詩關雎義解》一部
《比興窮源》一卷
並不知作者
陳寅《詩傳》十卷
許奕《毛詩說》三卷
李燾《詩譜》三卷
王應麟《詩考》五卷
又《詩地理考》五卷
《詩草木鳥獸蟲魚廣疏》六卷
輔廣《詩說》一部
嚴粲《詩集》一部
王質《詩總聞》二十卷
魏了翁《詩要義》二十卷
王柏《詩辨說》二卷
又《詩可言》二十卷
高端叔《詩說》一卷
曹粹中《詩說》三十卷
項安世《毛詩前說》一卷
又《詩解》二十卷
鄭庠《詩古音辨》一卷
右《詩》類八十二部,一千一百二十卷。陳寅《詩傳》以下不著錄十四部,二百四十五卷
《儀禮》十七篇高堂生傳
《大戴禮記》十三卷戴德纂
《禮記》二十卷戴聖纂
鄭玄《古禮注》十七卷
又《周禮注》十二卷
《禮記注》二十卷
《禮記月令注》一卷
崔靈恩《三禮義宗》三十卷
成伯璵《禮記外傳》十卷張幼倫注
韋彤《五禮精義》十卷
又《五禮緯書》二十卷
丘光庭《兼明書》四卷
杜肅《禮略》十卷
陸德明《音義》一卷
又《古禮釋文》一卷
賈公彥《儀禮疏》五十卷
又《禮記疏》五十卷
《周禮疏》五十卷
孔穎達《禮記正義》七十卷
聶崇義《三禮圖集注》二十卷
楊逢殷《禮記音訓指說》二十卷
上官均《曲禮講義》二十卷
歐陽丙《三禮名義》五卷
魯有開《三禮通義》五卷
殷介集《五禮極義》一卷
孫玉汝《五禮名義》十卷
余希文《井田王製圖》一卷
《胡先生中庸義》一卷盛喬纂集
李洪澤《直禮》一卷
張詵《喪禮》十卷
《禮粹》二十卷不知作者
王愨《中禮》八卷
程顥《中庸義》一卷
呂大臨《大學》一卷
又《中庸》一卷
《禮記傳》十六卷
喬執中《中庸義》一卷
游酢《中庸解義》五卷
王安石《新經周禮義》二十二卷
王昭禹《周禮詳解》四十卷
陸佃《禮記解》四十卷
又《禮象》十五卷
《述禮新說》四卷
《儀禮義》十七卷
何洵直《禮論》一卷
陸佃《大裘議》一卷
郭忠孝《中庸說》一卷
龔原《周禮圖》十卷
郭雍《中庸說》一卷
陳詳道《注解儀禮》三十二卷
又《禮例詳解》十卷
《禮書》一百五十卷
陳暘《禮記解義》十卷
李格非《禮記精義》十六卷
楊時《周禮義辨疑》一卷
又《中庸解》一卷
喻樗《大學解》一卷
司馬光等《六家中庸大學解義》一卷
江與山《周禮秋官講義》一卷
馬希孟《禮記解》七十卷
《四先生中庸解義》一卷程頤、呂大臨、游酢、楊時撰
方愨《禮記解義》二十卷
王普《深衣制度》一卷
夏休《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破禮記》二十卷
周燔《儀禮詳解》十七卷
李如圭《儀禮集釋》十七卷
史浩《周官講義》十四卷
鄭諤《周禮解義》二十二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徐煥《周官辨略》十八卷
陳傅良《周禮說》一卷
徐行《周禮微言》十卷
易祓《周禮總義》三十六卷
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二十三卷
又《大學章句》一卷
《或問》二卷
《中庸章句》一卷
《或問》二卷
《中庸輯略》二卷
《十先生中庸集解》二卷朱熹序
《三家冠婚喪祭禮》五卷司馬光、程頤、張載定
吳仁傑《禘祫綿蕞書》三卷
劉彝《周禮中義》十卷
張九成《中庸說》一卷
《大學說》一卷
戴溪《曲禮口義》二卷
《學記口義》二卷
司馬光《中庸大學廣義》一卷
錢文子《中庸集傳》一卷
胡銓《禮記傳》十八卷
又《周禮傳》十二卷
《二禮講義》一卷
倪思《中庸集義》一卷
汪應辰《二經雅言》二卷
張淳《儀禮識誤》一卷
俞庭椿《周禮復古編》三卷
黃幹《續儀禮經傳通解》二十九卷
又《儀禮集傳集注》十四卷
林椅《周禮綱目》八卷
《摭說》一卷
鄭景炎《周禮開方圖說》一卷
李心傳《丁醜三禮辨》二十三卷
鄭伯謙《太平經國書統集》七卷
鄭氏《三禮名義疏》五卷不著名
又《三禮圖》十二卷
《江都集禮圖》五十卷
《三禮圖駁議》二十卷
《儀禮類例》十卷
《周禮類例義斷》二卷
《二禮分門統要》三十六卷
《禮記小疏》二十卷
並不知作者
石{敦山}《中庸集解》二卷
項安世《中庸說》一卷
又《周禮丘乘圖說》一卷
衛湜《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
楊簡《孔子閒居講義》一卷
鄭樵《鄉飲禮》七卷
張虙《月令解》十二卷
晁公武《中庸大傳》一卷
楊複《儀禮圖解》十七卷
魏了翁《儀禮要義》五十卷
又《禮記要義》三十三卷
《周禮折衷》二卷
《周禮要義》三十卷
趙順孫《中庸纂疏》三卷
袁甫《中庸詳說》二卷
陳堯道《中庸說》十三卷
又《大學說》十一卷
真德秀《大學衍義》四十二卷
謝興甫《中庸大學講義》三卷
王與之《周禮訂義》八十卷
王應麟《集解踐祚篇》一冊
右《禮》類一百十三部,一千三百九十九卷。石{敦山}《中庸集解》以下不著錄二十六部,四百六十九卷
蔡琰《胡笳十八拍》四卷
孔衍《琴操引》三卷
謝莊《琴論》一卷
梁武帝《鐘律緯》一卷
陳僧智匠《古今樂錄》十三卷
趙邦利《彈琴手勢譜》一卷
又《彈琴右手法》一卷
唐玄宗《金風樂弄》一卷
太宗《九弦琴譜》二十卷
《琴譜》六卷
《唐宗廟用樂儀》一卷
《唐肅明皇后廟用樂儀》一卷
崔令欽《教坊記》一卷
吳兢《樂府古題要解》二卷
王昌齡《續樂府古解題》一卷
劉貺《大樂令壁記》三卷
《大樂圖義》一卷不知作者
田琦《聲律要訣》十卷
薛易簡《琴譜》一卷
段安節《琵琶錄》一卷
又《樂府雜錄》二卷
《樂府古題》一卷
陸鴻漸《教坊錄》一卷
李勉《琴說》一卷
陳拙《琴籍》九卷
徐景安《新纂樂書》三十卷
趙惟簡《琴書》三卷
宋仁宗《明堂新曲譜》一卷
又《景祐樂髓新經》一卷
《審樂要記》二卷
徽宗《黃鐘徵角調》二卷
沈括《樂論》一卷
又《樂器圖》一卷
《三樂譜》一卷
《樂律》一卷
馮元、宋祁《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
宋祁《大樂圖》一卷
聶冠卿《景祐大樂圖》二十卷
劉次莊《樂府集》十卷
《樂府集序解》一卷
《大周正樂》八十八卷五代周竇儼訂論
《蜀雅樂儀》三十卷
房庶《補亡樂書總要》三卷
《真館飲福等》一卷
蔡攸《燕樂》三十四冊
范鎮《新定樂法》一卷
崔遵度《琴箋》一卷
李宗諤《樂纂》一卷
陳康士《琴調》三卷
又《琴調》十七卷
《琴書正聲》十卷
《琴調》十七卷
《琴譜記》一卷
《琴調譜》一卷
《楚調五章》一卷
《離騷譜》一卷
李約《琴曲東杓譜》一卷
《琴調廣陵散譜序》一卷
獨孤寔《九調譜》一卷
齊嵩《琴雅略》一卷
僧辨正《琴正聲九弄》九卷
朱文齊《琴雜調譜》十二卷
蕭祐一作「祜」
《無射商九調譜》一卷
呂渭一作「濱」
《廣陵止息譜》一卷
張淡正《琴譜》一卷
蔡翼《琴調》一卷
僧道英《琴德譜》一卷
王邈《琴譜》一卷
沈氏《琴書》一卷失名
《琴譜調》八卷李翱用指法
《琴略》一卷
《琴式圖》一卷
《琴譜纂要》五卷
胡瑗《景祐樂府奏議》一卷
又《皇祐樂府奏議》一卷
阮逸《皇祐新樂圖記》三卷
陳暘《樂書》二百卷
僧靈操《樂府詩》一卷
吳良輔《琴譜》一卷
又《樂書》五卷
《樂記》三十六卷
楊傑《元豐新修大樂記》五卷
劉昺《大晟樂書》二十卷
又《樂論》八卷
《運譜四議》二十卷
《政和頒降樂曲樂章節次》一卷
《政和大晟樂府雅樂圖》一卷
鄭樵《系聲樂譜》二十四卷
李南玉《古今大樂指掌》三卷
郭茂倩《樂府詩集》一百卷
李昌文《阮鹹弄譜》一卷
滕康叔《韶武遺音》一卷
麹瞻《琴聲律》二卷
又《琴圖》一卷
令狐揆《樂要》三卷
王大方《琴聲韻圖》一卷
《昭微古今琴樣》一卷
劉籍《琴義》一卷
沈建《樂府廣題》二卷
馬以良《琴譜三均》三卷
喻修樞《阮鹹譜》一卷
吳仁傑《樂舞新書》二卷
蔡元定《律呂新書》二卷
李如篪《樂書》一卷
《琴說》一卷
《古樂府》十卷
趙德先《樂說》三卷
又《樂書》三十卷
《歷代樂儀》三十卷
《樂苑》五卷
《琴箋知音操》一卷
《樂府題解》一卷
《大樂署》三卷
《歷代歌詞》六卷
《律呂圖》一卷
《仿蔡琰胡笳十八拍》
並不知作者
右《樂》類一百十一部,一千七卷。
《春秋》七卷正經
杜預《春秋左氏傳經傳集解》三十卷
又《春秋釋例》十五卷
何休《公羊傳》十二卷
又《左氏膏肓》十卷
范甯《谷梁傳》十二卷
董仲舒《春秋繁露》十七卷
《汲塚師春》一卷師春純集疏《左傳》蔔筮事
荀卿《公子姓譜》二卷一名《帝王曆紀譜》
劉炫《春秋述議略》一卷
又《春秋義囊》二卷
孔穎達《春秋左氏傳正義》三十六卷
《公羊疏》三十卷
楊士勳《春秋谷梁疏》十二卷
黃恭密《春秋指要圖》一卷
李瑾《春秋指掌圖》十五卷
陳嶽《春秋折衷論》三十卷
《春秋災異錄》六卷
《春秋諡族圖》五卷
陸德明《三傳釋文》八卷
陸希聲《春秋通例》三卷
趙匡《春秋闡微纂類義統》十卷
陸淳《集傳春秋纂例》十卷
又《春秋辨疑》七卷
《集注春秋微旨》三卷
盧仝《春秋摘微》四卷
楊蘊《春秋公子譜》一卷
左丘明《春秋外傳國語》二十一卷韋昭注
柳宗元《非國語》二卷
葉真《是國語》七卷
馮繼先《春秋名號歸一圖》
又《春秋名字同異錄》五卷
杜預《春秋世譜》七卷
張暄《春秋高抬貴手圖》一卷
馬擇言《春秋要類》五卷
徐彥《公羊疏》三十卷
葉清臣《春秋纂類》十卷
孫複《春秋尊王發微》十二卷
《春秋總論》一卷
李堯俞《春秋集議略論》二卷
王沿《春秋集傳》十五卷
章拱之《春秋統微》二十五卷
王哲《春秋通義》十二卷
又《皇綱論》五卷
丁副《春秋演聖統例》二十卷
《春秋三傳異同字》一卷
朱定序《春秋索隱》五卷
杜諤《春秋會義》二十六卷
胡瑗《春秋口義》五卷
劉敞《春秋傳》十五卷
又《春秋權衡》十七卷
《春秋說例》十一卷
《春秋意林》二卷
蘇轍《春秋集傳》十二卷
王安石《左氏解》一卷
楊彥齡《左氏春秋年表》二卷
又《左氏蒙求》二卷
沈括《春秋機括》二卷
趙瞻《春秋論》三十卷
又《春秋經解義例》二十卷
唐既濟《春秋邦典》二卷
孫覺《春秋經社要義》六卷
《春秋經解》十五卷
《春秋學纂》十二卷
晁補之《左氏春秋傳雜論》一卷
劉分攵《內傳國語》十卷
《春秋人譜》一卷孫子平、練明道同撰。
朱長文《春秋通志》二十卷
家安國《春秋通義》二十四卷
張大亨《春秋通訓》十六卷
又《五禮例宗》十卷
陸佃《春秋後傳》二十卷
又《補遺》一卷
程頤《春秋傳》一卷
黎錞《春秋經解》十二卷
王裴《春秋義解》十二卷
張冒德《春秋傳類音》十卷
韓台《春秋左氏傳口音》三卷
陳德寧《公羊新例》十四卷
又《谷梁新例》六卷
陰洪道《注春秋敘》一卷
張翰一作「斡」
《春秋排門顯義》十卷
李撰《春秋總要》十卷
袁希一作「孝」
政《春秋要類》五卷
張德昌《春秋傳類》十卷
沈緯《春秋諫類》二卷
郭翔《春秋義鑒》三十卷
王仲孚《春秋類聚》五卷
黃彬《春秋敘鑒》二卷
《春秋精義》三十卷
洪勳《春秋圖鑒》五卷
《春秋加減》一卷
王叡《春秋守鑒》一卷
《春秋高抬貴手》一卷
張傑《春秋指玄》十卷
塗昭良《春秋科義雄覽》十卷
《春秋應判》三十卷
丁裔昌《春秋解問》一卷
邵川《春秋括義》三卷
劉英《春秋列國圖》一卷
《春秋十二國年曆》一卷
謝璧《春秋綴英》二卷
李塗《春秋事對》五卷蔡延龜注
《春秋扶懸》三卷
《春秋比事》三卷
《春秋要義》十卷
《春秋策問》三十卷
《春秋夾氏》三十卷
李融《春秋樞宗》十卷
薑虔嗣《春秋三傳纂要》二十卷
惠簡《春秋通略全義》十五卷
元保宗《春秋事要》十卷
鞏浚一作「潛」
《春秋琢瑕》一卷
張傳靖《左傳編紀》十卷
崔升《春秋分門屬類賦》三卷楊均注
裴光輔《春秋機要賦》一卷
尹玉羽《春秋音義賦》十卷冉遂良注
又《春秋字源賦》二卷楊文舉注
李象《續春秋機要賦》一卷
玉霄《春秋括囊賦集注》一卷
王鄒彥《春秋蒙求》五卷
張傑《春秋圖》五卷
《春秋指掌圖》二卷
蹇遵品《左傳引帖斷義》十卷
《春秋纂類義統》十卷本十二卷,第二、第四闕
《春秋通義》十二卷
《春秋新義》十卷
《春秋十二國年曆》一卷一名《春秋齊年》
《春秋文權》五卷
魯有開《春秋指微》十卷
《國語音義》一卷
宋庠《國語補音》三卷
林概《辨國語》三卷
崔表《世本圖》一卷
楊蘊《春秋年表》一卷
謝湜《春秋義》二十四卷
又《總義》三卷
崔子方《春秋經解》十二卷
《春秋本例例要》二十卷
呂奎《春秋要旨》十二卷
吳元緒《左氏鼓吹》一卷
劉易《春秋經解》二卷
吳孜《春秋折衷》十二卷
範柔中《春秋見微》五卷
鄒氏《春秋總例》一卷
謝子房《春秋備對》十三卷
朱振《春秋指要》一卷
又《春秋正名頤隱要旨》十二卷
《春秋正名頤隱旨要敘論》一卷
《春秋講義》三卷
沈滋仁《春秋興亡圖鑒》一卷
陳禾《春秋傳》十二卷
又《春秋統論》一卷
任伯雨《春秋繹聖新傳》十二卷
鄭昂《春秋臣傳》三十卷
鄧驥《春秋指蹤》二十一卷
石公孺《春秋類例》十二卷
王當《春秋列國諸臣傳》五十一卷
張根《春秋指南》十卷
李棠《春秋時論》一卷
葉夢得《春秋讞》三十卷
又《春秋考》三十卷
《春秋傳》二十卷
《石林春秋》八卷
《春秋指要總例》二卷
胡安國《春秋傳》三十卷
又《通例》一卷
《通旨》一卷
余安行《春秋新傳》十二卷
韓璜《春秋人表》一卷
范沖《春秋左氏講義》四卷
黃叔敖《春秋講義》五卷
洪皓《春秋紀詠》三十卷
胡銓《春秋集善》十三卷
鄧名世《春秋四譜》六卷
《辨論譜說》一卷
劉本《春秋中論》三十卷
畢良史《春秋正辭》二十卷
環中《左氏春秋二十國年表》一卷
《春秋列國臣子表》十卷
鄭樵《春秋地名譜》十卷
又《春秋傳》十二卷
《春秋考》十二卷
周彥熠《春秋名義》二卷
毛邦彥《春秋正義》十二卷
王日休《春秋孫複解辨失》一卷
又《春秋公羊辨失》一卷
《春秋左氏辨失》一卷
《春秋谷梁辨失》一卷
《春秋名義》一卷
董自任《春秋總鑒》十二卷
夏沐《春秋素志》三百一十五卷
又《春秋麟台獨講》十一卷
《延陵先生講義》二卷
呂本中《春秋解》二卷
晁以武《春秋故訓傳》三十卷
王炫《春秋門例通解》十卷
林栗《經傳集解》三十三卷
時瀾《左氏春秋講義》十卷
徐得之《左氏國紀》二十卷
蕭楚《春秋經辨》十卷
胡定《春秋解》十二卷
林拱辰《春秋傳》三十卷
陳傅良《春秋後傳》十二卷
又《左氏章指》三十卷
王汝猷《春秋外傳》十五卷
程迥《春秋顯微例目》一卷
又《春秋傳》二十卷
朱臨《春秋私記》一卷
《春秋外傳》十卷
王葆《東宮春秋講義》三卷
《春秋集傳》十五卷
呂祖謙《春秋集解》三十卷
又《左傳類編》六卷
《左氏博議》二十卷
《左氏說》一卷
《左氏博議綱目》一卷祖謙門人張成招標注
《左氏國語類編》二卷祖謙門人所編
沈棐《春秋比事》二十卷
李明複《春秋集義》五十卷
又《集義綱領》二卷
任公輔《春秋明辨》十一卷
楊簡《春秋解》十卷
戴溪《春秋講義》四卷
程公說《春秋分記》九十卷
《春秋釋疑》二十卷
《春秋考異》四卷
《春秋加減》四卷
《春秋直指》三卷
《左氏紀傳》五十卷
《春秋四傳》二十卷
《春秋類》六卷
《春秋例》六卷
《春秋表記》一卷
《王侯世系》一卷
《春秋釋例地名譜》一卷
《春秋本旨》五卷
《左氏摘奇》十二卷
並不知作者。
李浹《左氏廣誨蒙》一卷
章沖《左氏類事始末》五卷
王柏《左氏正傳》一十卷
高端叔《春秋義宗》一百五十卷
黎良能《左氏釋疑》、《譜學》各一卷
沈棐《春秋比事》二十卷
吳曾《春秋考異》四卷
又《左氏發揮》六卷
方淑《春秋直音》三卷
石朝英《左傳約說》一卷
又《百論》一卷
黃仲炎《春秋通說》一十三卷
辛次膺《屬辭比事》五卷
李孟傳《左氏說》十卷
程大昌《演繁露》六卷
李燾《春秋學》十卷
王應麟《春秋三傳會考》三十六卷
楊士勳《春秋公穀考異》五卷
陸宰《春秋後傳補遺》一卷
趙震揆《春秋類論》四十卷
宇文虛中《春秋紀詠》三十卷
王夢應《春秋集義》五十卷
李心傳《春秋考義》十三卷
魏了翁《春秋要義》六十卷
陳藻、林希逸《春秋三傳正附論》十三卷
右《春秋》類二百四十部,二千七百九十九卷。王柏《左氏正傳》以下不著錄二十三部,四百八十八卷
《古文孝經》一卷凡二十二章
鄭氏注《孝經》一卷
唐明皇注《孝經》一卷
元行沖《孝經疏》三卷
蘇彬《孝經疏》一卷
邢昺《孝經正義》三卷
司馬光《古文孝經指解》一卷
又《古文孝經指解》一卷
趙克孝《孝經傳》一卷
任奉古《孝經講疏》一卷
張元老《講義》一卷
范祖禹《古文孝經說》一卷
呂惠卿《孝經傳》一卷
吉觀國《孝經新義》一部卷亡
家滋《解義》二卷
王文獻《詳解》一卷
林椿齡《全解》一卷
沈處厚《解》一卷
趙湘《孝經義》一卷
張師尹《通義》三卷
張九成《解》四卷
朱熹《刊誤》一卷
黃幹《本旨》一卷
項安世《孝經說》一卷
馮椅《古孝經輯注》一卷
《古文孝經解》一卷
袁甫《孝經說》三卷
王行《孝經同異》三卷
右《孝經》類二十六部,三十五卷。袁甫《孝經說》以下不著錄二部,六卷
《論語》十卷何晏等集解
皇侃《論語疏》十卷
韓愈《筆解》二卷
陸德明《釋文》一卷
馬總《論語樞要》十卷
陳銳《論語品類》七卷
《論語井田圖》一卷
邢昺《正義》十卷
周武《集解辨誤》十卷
宋鹹《增注》十卷
王令《注》十卷
紀亶《論語摘科辨解》十卷
王安石《通類》一卷
王雱《解》十卷
孔武仲《論語說》十卷
呂惠卿《論語義》十卷
蔡申《論語纂》十卷
蘇軾《解》四卷
蘇轍《論語拾遺》一卷
程頤《論語說》一卷
劉正容《重注論語》十卷
陳禾《論語傳》十卷
晁說之《講義》五卷
楊時《解》二卷
謝良佐《解》十卷
范祖禹《論語說》二十卷
游酢《雜解》一卷
龔原《論語解》一部卷亡
呂大臨《解》十卷
尹焞《論語解》十卷
又《說》一卷
侯仲良《說》一卷
鄒浩《解》十卷
汪革《直解》十卷
葉夢得《釋言》十卷
黃祖舜《解義》十卷
張九成《解》十卷
吳棫《續解》十卷
又《考異》一卷
《說例》一卷
喻樗《玉泉論語學》四卷
張栻《解》十卷
湯烈《集程氏說》二卷
倪思《論語義證》二十卷
葉隆古《解義》十卷
洪興祖《論語說》十卷
史浩《口義》二十卷
薛季宣《論語小學》二卷
林栗《論語知新》十卷
朱熹《論語精義》十卷
又《集注》十卷
《集義》十卷
《或問》二十卷
《論語注義問答通釋》十卷
鄭汝《解義》十卷
張演《魯論明微》十卷
《意原》十卷
錢文子《論語傳贊》二十卷
王汝猷《論語歸趣》二十卷
徐煥《論語贅言》二卷
曾幾《論語義》二卷
陳儀之《講義》二卷
姜得平《本旨》一卷
《論語指南》一卷黃祖舜、沈大廉、胡宏辨論
戴溪《石鼓答問》三卷
《東穀論語》一卷不知作者
陳耆卿《論語記蒙》六卷
《孔子家語》十卷魏王肅注
《論語玄義》十卷
《論語要義》十卷
《論語口義》十卷
《論語展掌疏》十卷
《論語閱義疏》十卷
《論語世譜》三卷
並不知作者。
王居正《論語感發》十卷
畢良史《論語探古》二十卷
黃幹《論語通釋》十卷
又《論語意原》一卷
卞圜《論語大意》二十卷
高端叔《論語傳》一卷
真德秀《論語集編》一十卷
魏了翁《論語要義》一十卷
右《論語》類七十三部,五百七十九卷。王居正《論語感發》以下不著錄八部,八十二卷
《周公諡法》一卷即《汲塚周書·諡法篇》
班固《白虎通》十卷
沈約《諡法》十卷
賀琛《諡法》三卷
晉陽方《五經鉤沈》五卷
王彥威《續古今諡法》十四卷
劉迅《六經》五卷
《春秋諡法》一卷即杜預《春秋釋例·諡法篇》
陸德明《經典釋文》三十卷
馬光極《九經釋難》五卷
章崇業《五經釋題雜問》一卷
僧十朋《五經指歸》五卷
蘇鶚《演義》十卷
劉餗《六說》五卷
《兼講書》五卷
《授經圖》三卷
胡旦《演聖通論》六十卷
劉敞《七經小傳》五卷
黃敏求《九經餘義》一百卷
丘光庭《兼明書》二卷
李肇《經史釋題》二卷
顏師古《刊謬正俗》八卷
李涪《刊誤》二卷
《九經要略》一卷
《敘元要略》一卷
《諡法》三卷
《六家諡法》二十卷范鎮、周沆編
程頤《河南經說》七卷
又《五言集解》三卷
蘇洵《嘉祐諡法》三卷
《皇祐諡錄》二十卷
楊會《經解》三十三卷
劉彝《七經中義》一百七十卷
蔡攸《政和修定諡法》八十卷
楊時《三經義辨》十卷
王居正《辨學》七卷
鄭樵《諡法》三卷
李舜臣《諸經講義》七卷
張九成《鄉黨少儀鹹有一德論孟子拾遺》共一卷
張載《經學理窟》三卷
項安世《家說》十卷
《附錄》四卷
黃幹《六經講義》一卷
《六經疑難》十四卷不知作者
許奕《九經直音》九卷
又《正訛》一卷
《諸經正典》十卷
《論語尚書周禮講義》十卷
楊甲《六經圖》六卷
林觀過《經說》一卷
戴勳《西齋清選》二卷
葉仲堪《六經圖》七卷
俞言《六經圖說》十二卷
張貴謨《泮林講義》三卷
周士貴《經括》一卷
游桂《經學》十二卷
《九經經旨策義》九卷不知作者
姜得平《詩書遺意》一卷
沈貴瑤《四書要義》七篇
張九成《中庸大學孝經說》各一卷
又《四書解》六十五卷
張綱《六經辨疑》五卷
又《確論》十卷
李燾《五經傳授》一卷
王應麟《六經天文編》六卷
陳應隆《四書輯語》四十卷
劉元剛《三經演義》一十一卷孝經、論、孟
右經解類五十八部,七百五十三卷。沈貴瑤《四書要義》以下不著錄九部,一百四十六卷、篇
《爾雅》三卷郭璞注
孔鮒《小爾雅》一卷
楊雄《方言》十四卷
史遊《急就章》一卷
劉熙《釋名》八卷
許慎《說文解字》十五卷
孫炎《爾雅疏》十卷
高璉《爾雅疏》七卷
徐鍇《說文解字系傳》四十卷
又《說文解字韻譜》十卷
《說文解字通釋》四十卷
僧曇棫《補說文解字》三十卷
錢承志《說文正隸》三十卷
張揖《廣雅音》三卷
呂忱《字林》五卷
曹憲《博雅》十卷
顧野王《玉篇》三十卷
韋昭《辨釋名》一卷
王僧虔《評書》一卷
梁武帝《評書》一卷
《千字文》一卷梁周興嗣次韻
顏之推《證俗音字》四卷
又《字始》三卷
虞荔《鼎錄》一卷
蕭該《漢書音義》三卷
陸法言《廣韻》五卷
唐玄宗《開元文字音義》二十五卷
庾肩吾《書品論》一卷
陸德明《經典釋文》三十卷
又《爾雅音義》二卷
顏元孫《幹祿字書》一卷
李嗣真《書後品》一卷
《續古今書人優劣》一卷
王之明《述書後品》一卷
張懷瓘《書詁》一卷
又《評書藥石論》一卷
《六體論》一卷
《古文大篆書祖》一卷
《書斷》三卷
顏真卿《筆法》一卷
又《韻海鑒源》十六卷
朱禹善《書評》一卷
又《有唐名書贊》一卷
林罕《字源偏傍小說》三卷
《金華苑》二十卷
張參《五經文字》五卷
李商隱《蜀爾雅》三卷
顏師古《急就篇注》一卷
虞世南《筆髓法》一卷
唐玄度《九經字樣》一卷
又《十體書》一卷
張彥遠《法書要錄》十卷
杜林嶽《集備要字錄》二卷
王僧虔《圖書會粹》六卷
呂總《續古今書人優劣》一卷
蔡希宗《法書論》一卷
劉伯莊《史記音義》二十卷
裴瑜《爾雅注》五卷
僧守溫《清濁韻鈐》一卷
黃伯思《東觀餘論》二卷
竇儼《義訓》十卷
崔逢《玉璽譜》一卷嚴士元重修,宋魏損潤色
郭忠恕《佩觿》三卷
又《汗簡集》七卷
《辨字圖》四卷
《歸字圖》一卷
《正字賦》一卷
孫季昭《決疑賦》二卷
徐玄《三家老子音義》一卷
鄭文寶《玉璽記》一卷
《景德韻略》一卷戚倫等詳定
宋高宗《評書》一卷亦名《翰墨志》
邢昺《爾雅疏》十卷
歐陽融《經典分毫正字》一卷
沈立《稽正辨訛》一卷
唐耜《字說集解》三十冊卷亡
錢惟演《飛白書敘錄》一卷
周越《古今法書苑》十卷
祝充《韓文音義》五十卷
李舟《切韻》五卷
丘世隆《切韻搜隱》五卷
劉熙古《切韻拾玉》五卷
胡元質《西漢字類》五卷
陳天麟《前漢通用古字韻編》五卷
陳彭年等《重修廣韻》五卷
《韻詮》十四卷
僧師悅《韻關》一卷
丘雍《校定韻略》五卷
《韻選》五卷
《韻源》一卷
孫愐《唐韻》五卷
《天寶元年集切韻》五卷
釋猷智《辨體補修加字切韻》五卷
丁度《集韻》十卷
又《景祐禮部韻略》五卷
《墨藪》一卷不知作者
賈昌朝《群經音辨》三卷
夏竦《重校古文四聲韻》五卷
又《聲韻圖》一卷
司馬光《切韻指掌圖》一卷
又《類編》四十四卷
劉溫潤《羌爾雅》一卷
宋祁《摘粹》一卷
歐陽修《集古錄跋尾》六卷
句中正《雍熙廣韻》一百卷《序例》一卷
又《三體孝經》一卷
楊南仲《石經》七十五卷
又《三體孝經》一卷
燕誨《字傍辨誤》一卷
道士謝利貞《玉篇解疑》三十卷
《象文玉篇》二十卷
石懷德《隸書賦》一卷
褚長文《範指論》一卷
李訓《節金錄》一卷
《翰林隱術》一卷
荊浩《筆法》一卷
韋氏《筆寶兩字》五卷
徐浩《書譜》一卷
又《古跡記》一卷
宋敏求《寶刻叢章》三十卷
劉敞《先秦古器圖》一卷
李行中《引經字源》二卷
朱長文《續書斷》二卷
王安石《字說》二十四卷
米芾《書評》一卷
又《寶章待訪集》一卷
呂大臨《考古圖》十卷
李公麟《古器圖》一卷
陸佃《爾雅新義》二十卷
《埤雅》二十卷
蔡京《崇寧鼎書》一卷
張有《復古編》二卷
《政和甲午祭禮器款識》一卷
王楚《鐘鼎篆韻》二卷
吳棫《韻補》五卷
董衡《唐書釋音》二十卷
竇莘《唐書音訓》四卷
《宣和重修博古圖錄》三十卷
趙明誠《金石錄》三十卷
又別本三十卷
薛尚功《重廣鐘鼎篆韻》七卷
《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二十卷
張孟《押韻》十卷
許冠《韻海》五十卷
吳《童訓統類》一卷
鄭樵《石鼓文考》一卷
又《字始連環》二卷
《象類書》十一卷
《論梵書》三卷
《爾雅注》三卷
《書考》六卷
《通志六書略》五卷
郟升卿《四聲類韻》二卷
又《聲韻類例》一卷
《淳熙監本禮部韻略》五卷
劉球《隸韻略》七卷
潘緯《柳文音義》三卷
僧應之《臨書關要》一卷
呂本中《童蒙訓》三卷
周燔《六經音義》十三卷
李盛《六經釋文》二卷
黃瑰《班書韻編》五卷
洪適《隸釋》二十七卷
《隸續》二十一卷
史浩《童丱須知》三卷
朱熹《小學之書》四卷
又《四子》四卷
程端蒙《小學字訓》一卷
呂祖謙《少儀外傳》二卷
陳淳《北溪字義》二卷
婁機《班馬字類》二卷
《漢隸字源》六卷
《廣幹祿字書》五卷
《古鼎法帖》五卷
楊師複《漢隸釋文》二卷
馬居易《漢隸分韻》七卷
翟伯壽《籀史》二卷
胡寅《注敘古千文》一卷
呂氏《敘古千文》一卷
《慶元嘉定古器圖》六卷
僧妙華《互注集韻》二十五卷
羅點《清勤堂法帖》六卷
李從周《字通》一卷
遼僧行均《龍龕手鑒》四卷
黃伯思《法帖刊誤》一卷
釋元沖《五音韻鏡》一卷
施宿《大觀法帖總釋》二卷
又《石鼓音》一卷
蔡氏《口訣》一卷名亡
《書錄》一卷
《書隱法》一卷
《筆陣圖》一卷
《西漢字類》一卷
《纂注禮部韻略》五卷
《翰林禁經》三卷
《臨汝帖》三卷
《筆苑文詞》一卷
《法帖字證》十卷
《正俗字》十卷
《書斷例傳》五卷
《洪韻海源》二卷
《互注爾雅貫類》一卷
《諸家小學總錄》二卷
《集古系時》十卷
《蕃漢語》一卷
並不知作者
劉紹祐《字學摭要》二卷
洪邁《次李翰蒙求》三卷
集齋彭氏《小學進業廣記》一部
王應麟《蒙訓》四十四卷
又《小學紺珠》十卷
《小學諷詠》四卷
《補注急就篇》六卷
右小學類二百六部,一千五百七十二卷。劉紹祐《字學摭要》以下不著錄六部,六十九卷
凡經類一千三百四部,一萬三千六百八卷。
志第一百五十六藝文二
史類十三:一曰正史類,二曰編年類,三曰別史類,四曰史鈔類,五曰故事類,六曰職官類,七曰傳記類,八曰儀注類,九曰刑法類,十曰目錄類,十一曰譜牒類,十二曰地理類,十三曰霸史類。
司馬遷《史記》一百三十卷裴駰等集注
又《史記》一百三十卷陳伯宣注
班固《漢書》一百卷顏師古注
範曄《後漢書》九十卷章懷太子李賢注
趙抃《新校前漢書》一百卷
餘靖《漢書刊誤》三十卷
劉昭《補注後漢志》三十卷
陳壽《三國志》六十五卷裴松之注
房玄齡《晉書》一百三十卷
楊齊宣《晉書音義》三卷
沈約《宋書》一百卷
蕭子顯《南齊書》五十九卷
姚思廉《梁書》五十六卷
又《陳書》三十六卷
魏收《後魏書》一百三十卷
魏澹《後魏書紀》一卷本七卷
張太素《後魏書天文志》二卷本百卷,惟存此
李百藥《北齊書》五十卷
令狐德棻《後周書》五十卷
顏師古《隋書》八十五卷
柳芳《唐書》一百三十卷《唐書敘例目》一卷。
劉煦《唐書》二百卷
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二百五十五卷《目錄》一卷
李繪《補注唐書》二百二十五卷
薛居正《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歐陽修《新五代史》七十四卷徐無黨注
張守節《史記正義》三十卷
司馬貞《史記索隱》三十卷
張泌《漢書刊誤》一卷
《三劉漢書標注》六卷劉敞、劉分攵、劉奉世
劉分攵《漢書刊誤》四卷
呂夏卿《唐書直筆新例》一卷
吳縝《新唐書糾繆》二十卷
又《五代史纂誤》三卷
《朱梁列傳》十五卷
張昭遠《後唐列傳》三十卷
任諒《史論》三卷
韓子中《新唐史辨惑》六十卷
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十卷
富弼《前漢書綱目》一卷
劉巨容《漢書纂誤》二卷
汪應辰《唐書列傳辨證》二十卷
《西漢刊誤》一卷不知作者
王旦《國史》一百二十卷
呂夷簡《宋三朝國史》一百五十五卷
鄧洵武《神宗正史》一百二十卷
王珪《宋兩朝國史》一百二十卷
王孝迪《哲宗正史》二百一十卷
李燾、洪邁《宋四朝國史》三百五十卷
《宋名臣錄》八卷
《宋勳德傳》一卷
《宋兩朝名臣傳》三十卷
《咸平諸臣錄》一卷
《熙甯諸臣傳》四卷
《兩朝諸臣傳》三十卷
並不知作者。
張唐英《宋名臣傳》五卷
葛炳奎《國朝名臣敘傳》二十卷
右正史類五十七部,四千四百七十三卷。葛炳奎《國朝名臣敘傳》不著錄一部,二十卷
荀悅《漢紀》三十卷
袁宏《後漢紀》三十卷
胡旦《漢春秋》一百卷
《問答》一卷
皇甫謐《帝王世紀》九卷
《竹書》三卷荀勖、和嶠編
蕭方等《三十國春秋》三十卷
孫盛《晉陽秋》三十卷
杜延業《晉春秋略》二十卷
裴子野《宋略》二十卷
《王通元經薛氏傳》十五卷
馬總《通曆》十卷
柳芳《唐曆》四十卷
崔龜從《續唐曆》二十二卷
裴煜之《唐太宗建元實跡》一卷
路惟衡《帝王歷數圖》十卷
陳岳《唐統紀》一百卷
丘悅《三國典略》二十卷
封演《古今年號錄》一卷
薛榼《大唐聖運圖略》三卷
《帝王照錄》一卷
王起《五點陣圖》三卷
苗台符《古今通要》四卷
馬永易《元和錄》三卷
《大唐中興新書紀年》三卷不知作者
韋昭度《續皇王寶運錄》十卷
程正柔《大唐補紀》三卷
淩璠《唐錄政要》十三卷
《唐天祐二年日曆》一卷
杜光庭《古今類聚年號圖》一卷
《唐創業起居注》三卷溫大雅撰
《唐高祖實錄》二十卷許敬宗、房玄齡等撰
《唐太宗實錄》四十卷許敬宗撰
《唐高宗後修實錄》三十卷。
《唐武后實錄》二十卷
《唐中宗實錄》二十卷
《唐睿宗實錄》十卷又五卷
並劉知幾、吳兢撰
《唐玄宗實錄》一百卷元載、令狐峘撰
《唐肅宗實錄》三十卷元載撰
《唐代宗實錄》四十卷令狐峘撰
《唐德宗實錄》五十卷裴垍等撰
《唐建中實錄》十五卷沈既濟撰
《唐順宗實錄》五卷韓愈撰
《唐憲宗實錄》四十卷
《唐穆宗實錄》二十卷
並路隋等撰
《唐敬宗實錄》十卷李讓夷等撰
《唐文宗實錄》四十卷魏謩修撰。
《唐武宗實錄》二十卷
《唐宣宗實錄》三十卷
《唐懿宗實錄》二十五卷
《唐僖宗實錄》三十卷
《唐昭宗實錄》三十卷
《唐哀帝實錄》八卷
並宋敏求撰
《五代梁太祖實錄》三十卷張袞、郤象等撰
《五代唐懿祖紀年錄》一卷
《五代唐獻祖紀年錄》一卷
《五代唐莊宗實錄》三十卷
並趙鳳、張昭遠等撰
《五代唐明宗實錄》三十卷姚顗等撰
《五代唐湣帝實錄》三卷張昭遠等撰
《五代唐廢帝實錄》十七卷張昭等同撰
《五代晉高祖實錄》三十卷
《五代晉少帝實錄》二十卷
並竇貞固等撰
《五代漢高祖實錄》十卷蘇逢吉等撰
《五代漢隱帝實錄》十五卷
《五代周太祖實錄》三十卷
並張昭、尹拙、劉溫叟等撰
《五代周世宗實錄》四十卷宋王溥等撰
《南唐烈祖實錄》二十卷高遠撰
《後蜀高祖實錄》三十卷
《後蜀主實錄》四十卷
並李昊撰
《宋太祖實錄》五十卷李沆、沈倫修
《太宗實錄》八十卷錢若水修
《真宗實錄》一百五十卷晏殊等同修
《仁宗實錄》二百卷韓琦等修
《英宗實錄》三十卷曾公亮等修
《神宗實錄朱墨本》三百卷舊錄本用墨書,添入者用朱書,刪去者用黃抹
《宋高宗日曆》一千卷
《孝宗日曆》二千卷
《光宗日曆》三百卷
《甯宗日曆》五百一十卷重修五百卷
《神宗實錄》二百卷趙鼎、范沖重修
《哲宗實錄》一百五十卷
《徽宗實錄》二百卷
並湯思退進
《徽宗實錄》二百卷李燾重修
《欽宗實錄》四十卷洪邁修
《高宗實錄》五百卷傅伯壽撰
《孝宗實錄》五百卷
《光宗實錄》一百卷
並傅伯壽、陸游等修
《甯宗實錄》四百九十九冊
《理宗實錄初稿》一百九十冊
《理宗日曆》二百九十二冊
又《日曆》一百八十冊
《度宗時政記》七十八冊
《德祐事蹟日記》四十五冊
孫光憲《續通曆》十卷
範質《五代通錄》六十五卷
劉蒙叟《甲子編年》二卷
《顯德日曆》一卷周扈蒙、董淳、賈黃中撰
龔穎《運曆圖》三卷
陳彭年《唐紀》四十卷
宋庠《紀年通譜》十二卷
鄭向《五代開皇記》三十卷
《兩朝實錄大事》二卷
王玉《文武賢臣治蜀編年志》一卷
武密《帝王興衰年代錄》二卷
《五代春秋》一卷
《十代編年紀》一卷
並不知作者
章寔《歷代統紀》一卷
司馬光《資治通鑒》三百五十四卷
又《資治通鑒舉要曆》八十卷
《通鑒前例》一卷
《稽古錄》二十卷
《歷年圖》六卷
《通鑒節要》六十卷
《帝統編年紀事珠璣》十二卷
《歷代累年》二卷
劉恕《資治通鑒外紀》十卷
又《疑年譜》一卷
《通鑒問疑》一卷
章衡《編年通載》十卷
王岩叟《系年錄》一卷
《元祐時政記》一卷
諸葛深《紹運圖》一卷
楊備《歷代紀元賦》一卷
胡仔《孔子編年》五卷
朱繪《歷代帝王年運銓要》十卷
司馬康《通鑒釋文》六卷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一百六十八卷
又《四朝史稿》五十卷
《江左方鎮年表》十六卷
《混天帝王五運圖古今須知》一卷
《宋政錄》十二卷
《宋異錄》一卷
《宋年表》一卷
史炤《資治通鑒釋文》三十卷
晁公邁《歷代記年》十卷
熊克《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中興小曆》四十一卷
呂祖謙《大事記》二十七卷
又《宋通鑒節》五卷
《呂氏家塾通鑒節要》二十四卷
朱熹《通鑒綱目》五十九卷
又《提要》五十九卷
《宋聖政編年》十二卷不知作者
汪伯彥《建炎中興日曆》一卷
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四十二卷
喻漢卿《通鑒總考》一百十二卷
吳曾《南北征伐編年》二十三卷
徐度《國紀》六十五卷
胡宏《皇王大紀》八十卷
李丙《丁未錄》二百卷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二百卷
《國史英華》一卷不知作者
何許《甲子紀年圖》一卷
曾綎《通鑒補遺》一百篇
李孟傳《讀史》十卷
崔敦詩《通鑒要覽》六十卷
王應麟《通鑒答問》四卷
胡安國《通鑒舉要補遺》一百二十卷
沈樞《通鑒總類》二十卷
張根《歷代指掌編》九十卷
李心傳《孝宗要略初草》二十三卷
張公明《大宋綱目》一百六十七卷
洪邁《節資治通鑒》一百五十卷
又《太祖太宗本紀》三十五卷
又《四朝史紀》三十卷
又《列傳》一百三十五卷
黃維之《太祖政要》一十卷
呂中《國朝治跡要略》十四卷
右編年類一百五十一部,一萬五百七十五卷。《甯宗實錄》以下不著錄六部,無卷。曾綎《通鑒補遺》以下不著錄十五部,九百六十八卷
王瓘《廣軒轅本紀》三卷
《汲塚周書》十卷
郭璞注《穆天子傳》六卷
趙曄《吳越春秋》十卷
皇甫遵注《吳越春秋》十卷
司馬彪《九州春秋》十卷
趙瞻《史記牴牾論》五卷
《漢書問答》五卷
劉珍等《東觀漢紀》八卷
孔衍《春秋後語》十卷
李延壽《南史》八十卷
又《北史》一百卷
元行沖《後魏國典》三十卷
《金陵六朝記》一卷
王豹《金陵樞要》一卷
李匡文《漢後隋前瞬貫圖》一卷
李康《唐明皇政錄》十卷
袁皓《興元聖功錄》
《功臣錄》三十卷
《唐僖宗日曆》一卷
劉肅《唐新語》十三卷
《唐總記》三卷
渤海填《唐廣德神異錄》四十五卷
歐陽迥一作「炳」
《唐錄備闕》十五卷
裴濆《大和新修辨謗略》三卷
程光榮一作「柔」
《唐補注記》「注記」一作「紀」
三卷
曹玄圭《唐列聖統載圖》十卷
郭修《唐年紀錄》一卷
南卓《唐朝綱領圖》五卷
《唐紀年記》二卷
吳兢《開元名臣錄》三卷
又《唐太宗勳史》一卷
《唐書備闕記》十卷
高峻《小史》一百十卷
許嵩《建康實錄》二十卷
張詢古《五代新說》二卷
劉軻《帝王歷數歌》一卷
又《唐年曆》一卷
裴庭裕《東觀奏記》三卷
《新野史》十卷題「顯德元年終南山不名子撰」
張傳靖《唐編記》一作「紀」
十卷
胡旦《唐乘》一作「策」
七十卷
王沿《唐志》二十一卷
孫甫《唐史記》七十五卷
王皞《唐餘錄》六十卷
李匡文《兩漢至唐年紀》一卷
王禹偁《五代史闕文》二卷
陶岳《五代史補》五卷
詹玠《唐宋遺史》四卷
劉直方《大唐機要》三十卷
蘇轍《古史》六十卷
孫沖《五代紀》七十七卷
劉分攵《五代春秋》一部卷亡
劉恕《十國紀年》四十二卷
常璩《華陽國志》十卷
《江南志》二十卷
李清臣《平南事覽》二十卷
《吳書實錄》三卷記楊行密事
《真宗聖政紀》一百五十卷
又《政要》十卷
《仁宗觀文覽古圖記》十卷
丁謂《大中祥符奉祀記》五十卷《目》二卷
又《大中祥符迎奉聖像記》二十卷《目》二卷
李維《大中祥符降聖記》五十卷《目》三卷
王欽若《天禧大禮記》五十卷《目》二卷
呂夷簡《三朝寶訓》三十卷
李淑《三朝訓覽圖》十卷
錢惟演《咸平聖政錄》三卷
李昭遘《永熙政範》二卷
張商英《神宗正典》六卷
林希《兩朝寶訓》二十一卷
舒亶《元豐聖訓》三卷
《六朝寶訓》一部卷亡
鄭居中《崇寧聖政》二百五十五冊
又《聖政錄》三百二十三冊
賈緯《備史》六卷
《史系》二十卷
楊九齡《正史雜論》十卷
《河洛春秋》二卷
《歷代善惡春秋》二十卷
李筌《閫外春秋》十卷
薛韜玉《帝照》一卷
沈汾《元類》一卷
楊岑《皇王寶運錄》三十卷
瞿一作「翟」
驤《帝王受命編年錄》三十卷
徐暠《三朝革命錄》三卷
錢信《皇猷錄》一卷
《歷代鴻名錄》八卷
韋光美《嘉號錄》一卷
崔倜《帝王授受圖》一卷
牛檢《帝王事蹟相承圖》三卷
《歷代君臣圖》二卷
龔穎《年一作「運」
曆圖》八卷
賈欽文《古今年代曆》一卷
張敦素《通記一作「紀」
建元曆》二卷
柳璨《補注正閏位曆》三卷
杜光庭《帝王年代州郡長曆》二卷
王起《五運圖》一卷
曹玄圭《五運圖一作「錄」
》十二卷
張洽《五運元紀》一卷
《古今帝王記》十卷
衛牧《帝王真偽記》七卷
《紀年志》一卷
武密《帝王年代錄》三十卷
鄭伯邕《帝王年代圖》一卷
又《帝王年代記》三卷
焦路《聖朝年代記一作「紀」
》十卷
韋光美《帝王年號圖》一卷
汪奇《古今帝王年號錄》一卷
李昉《歷代年號》一卷
蓋君平《重編史巂》三十卷
孫昱《十二國史》十二卷
《西京史略》二卷
《史記掇英》五卷
並不知作者
鄭樵《通志》二百卷
蕭常《續後漢書》四十二卷
李巳《改修三國志》六十七卷
陳傅良《建隆編》一卷一名《開基事要》
蔡幼學《宋編年政要》四十卷
又《宋實錄列傳舉要》十二卷
洪偃《五朝史述論》八卷洪邁孫
趙甡之《中興遺史》二十卷
樓昉《中興小傳》一百篇
右別史類一百二十三部,二千二百十八卷。趙甡之《中興遺史》以下不著錄二部,一百二十卷一篇
《馬史精略》五十六卷
趙世逢《兩漢類要》二十卷
周護《三史菁英》三十卷
《十七史贊》三十卷
《三代說辭》十卷不知作者
孫玉汝《南北史練選》十八卷
《史略》三卷
楊侃《兩漢博聞》十二卷
林鉞《漢巂》十卷
宗諫《三國采要》六卷
薛儆《晉書金穴鈔》十卷
荀綽《晉略》九卷
張陟《晉略》二十卷
杜延業《晉春秋略》二十卷
《晉史獵精》一百三十卷
胡寅《讀史管見》三十卷
又《三國六朝攻守要論》十卷
趙氏《六朝采要》十卷
杭暕《金陵六朝帝王統紀》一卷
薛韜玉《唐要錄》二卷
張栻《通鑒論篤》四卷
孫甫《唐史論斷》二卷
石介《唐鑒》五卷
范祖禹《唐鑒》十二卷
又《帝學》八卷
陳季雅《兩漢博議》十四卷
李舜臣《江東十鑒》一卷
陳傅良《西漢史鈔》十七卷
《東萊先生西漢財論》十卷呂祖謙論,門人編
劉熙古《歷代紀要》五十卷
喬舜《古今語要》十二卷
賈昌朝《通紀》八十卷
趙善譽《讀史輿地考》六十三卷一名《輿地通鑒》
裴松之《國史要覽》二十卷
鄭暐《史巂》十卷
曹化《史書集類》三卷
朱黼《紀年備遺正統論》一卷
《唯室先生兩漢論》一卷陳長方
張唐英《唐史發潛》六卷
倪遇《漢論》十三卷
陳惇修《唐史斷》二十卷
王諫《唐史名賢論斷》二十卷
程鵬《唐史屬辭》四卷
《唐帝王號宰臣錄》十卷
《名賢十七史確論》一百四卷不知作者
胡旦《五代史略》四十二卷
韓保升《文行錄》五十卷
李《續帝學》一卷
姚虞賓《諸史臣謨》八卷
鄭少微《唐史發揮》十二卷
陳天麟《前漢六帖》十二卷
陳應行《讀史明辨》二十四卷
又《讀史明辨續集》五卷
師古《三國志質疑》十四卷
又《西漢質疑》十九卷
《東漢質疑》九卷
《何博士備論》四卷何去非
陳亮《通鑒綱目》二十三卷
《葉學士唐史鈔》十卷不知名
唐仲友《唐史義》十五卷
又《續唐史精義》十卷
楊天惠《三國人物論》三卷
李石《世系手記》一卷
《兩漢著明論》二十卷
《十二國史略》三卷
《章華集》三卷
《縱橫集》二十卷
《十三代史選》五十卷
《南史摭實韻句》三卷
《議古》八卷
《史譜》七卷
《五代纂要賦》一卷
《國朝撮要》一卷
《約論》十卷
並不知作者
李燾《歷代宰相年表》三十三卷
又《唐宰相譜》一卷
《王謝世表》一卷
《五代三衙將帥年表》一卷
竇濟《皇朝名臣言行事對》十二卷
李心傳《舊聞證誤》十五卷
龔敦頤《符祐本來》一十卷
洪邁《記紹興以來所見》二卷
左史鈔類七十四部,一千三百二十四卷。李燾《歷代宰相年表》以下不著錄八部,七十五卷
班固《漢武故事》五卷
蔡邕《獨斷》二卷
裴烜之《承祚實跡》一卷
王琳《魏鄭公諫錄》五卷
武平一《景龍文館記》十卷
吳兢《貞觀政要》十卷
又《開元升平源》一卷
蘇瑰《中樞高抬貴手》一卷
韓琬《禦史台記》十二卷
韋述《集賢注記》二卷
崔光庭《德宗幸奉天錄》一卷
沈既濟《選舉志》三卷
馬宇《鳳池錄》五卷
韋執誼《翰林故事》一卷
李吉甫《元和國計略》一卷
劉公鉉《鄴城舊事》六卷
韋處厚《翰林學士記》一卷
元稹《承旨學士院記》一卷
李德裕《西南備邊錄》一卷
又《兩朝獻替記》二卷
《次柳氏舊聞》一卷
令狐澄《貞陵遺事》一卷
令狐綯《製錶疏》一卷
《李司空論事》七卷唐蔣偕編,李絳所論
南卓《綱領圖》一卷
鄭處誨《明皇雜錄》二卷
又《天寶西幸略》一卷
《吳湘事蹟》一卷不知作者
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一卷
盧駢《禦史台三院因話錄》一卷
柳玭《續貞陵遺事》一卷
鄭向《起居注故事》三卷
蘇頌《邇英要覽》一部卷亡
樂史《貢舉故事》二十卷《目》一卷
鄭畋《敕語堂判》五卷
李巨川《勤王錄》二卷
楊钜《翰林舊規》一卷
張著《翰林盛事》一卷
李構《禦史台故事》三卷
李肇《翰林內志》一卷
又《翰林志》一卷
蘇易簡《續翰林志》二卷
《杜悰事蹟》一卷
《梁宣底》三卷
《汾陰後土故事》三卷自漢至唐
《武成王配饗事蹟》二十卷
並不知作者
林勤《國朝典要雜編》一卷
李大性《典故辨疑》二十卷
呂夷簡、林希進《五朝寶訓》六十卷
《三朝太平寶訓》二十卷《三朝訓鑒圖》十卷仁宗制序
沈該進《神宗寶訓》一百卷
《神宗寶訓》五十卷不知集者姓名
洪邁集《哲宗寶訓》六十卷
《欽宗寶訓》四十卷
《高宗聖政》六十卷
《高宗寶訓》七十卷
《孝宗寶訓》六十卷
並國史寶錄院進
史彌遠《孝宗寶訓》六十卷
《紹興求賢手詔》一卷
《高宗孝宗聖政編要》二十卷乾道、淳熙中修
《高宗聖政典章》十卷不知作者
《宋朝大詔令》二百四十卷紹興中,出於宋綬家
《永熙寶訓》二卷李昉子宗諤纂
《仁宗觀文鑒古圖》十卷
王洙《祖宗故事》二十卷
李淑《耕籍類事》五卷
林特《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慶賜總例》二十六卷
韓絳《治平會計錄》六卷
李常《元祐會計錄》三卷
崔立《故事稽疑》十卷
《孝宗聖政》五十卷
彭龜年《內治聖鑒》二十卷
《光宗聖政》三十卷
富弼《契丹議盟別錄》五卷
朱勝非《秀水閒居錄》二卷
呂本中《紫微雜記》一卷
蔡絛《北征紀實》二卷
萬俟禼《太后回鑾事實》十卷
湯思退等《永祐陵迎奉錄》十卷
大惟簡《塞北紀實》三卷
宋敏求《朝貢錄》二十卷
張養正《六朝事蹟》十四卷
吳彥夔《六朝事蹟別集》十四卷
韓元吉《金國生辰語錄》一卷
劉珙《江東救荒錄》五卷
宋介《執禮集》二卷
陳曄《通州鬻海錄》一卷
龔頤正《續稽古錄》一卷
洪遵《翰苑群書》三卷
又《會稽和買事宜錄》七卷
程大昌《北邊備對》六卷
《慶曆邊議》三卷
《開禧通和錄》一卷
《開禧持書錄》二卷
《開禧通問本末》一卷
《金陵叛盟記》十卷
並不知作者
宋庠《尊號錄》一卷
又《掖垣叢志》三卷
董煟《活民書》三卷
又《活民書拾遺》三卷
《史館故事錄》三卷
《五國故事》二卷
並不知作者
尉遲偓《中朝故事》二卷
孔武仲《金華講義》十三卷
王禹偁《建隆遺事》一卷
田錫《三朝奏議》五卷
曾致堯《清邊前要》五十卷
李至《皇親故事》一卷
杜鎬《鑄錢故事》一卷
丁謂《景德會計錄》六卷
王曙《群牧故事》三卷
《兩朝誓書》一卷景德中與契丹往復書
辛怡顯《雲南錄》三卷
沈該《翰林學士年表》一卷
蘇耆《次續翰林志》一卷
錢惟演《金坡遺事》三卷
李宗諤《翰林雜記》一卷
王皞《言行錄》一卷
王旦《名賢遺範錄》十四卷
余靖《國信語錄》一卷
李淑《三朝訓鑒圖》十卷
陳湜《三朝逸史》一卷
沈立《河防通議》一卷
富弼《救濟流民經畫事件》一卷
田況《皇祐會計錄》六卷
陳次公《安南議》十篇
宋鹹《朝制要覽》十五卷
李上交《近事會元》五卷
范鎮《國朝事始》一卷
又《東齋記事》十二卷
《太平盛典》三十六卷
《國朝寶訓》二十卷
《慶曆會計錄》二卷
《經費節要》八卷
並不知作者
張唐英《君臣政要》四十卷
陳襄《國信語錄》一卷
趙概《日記》一卷
司馬光《日錄》三卷
郟亶《吳門水利》四卷
王安石《熙寧奏對》七十八卷
程師孟《奏錄》一卷
羅從彥《宋遵堯錄》八卷
何澹《歷代備覽》二卷
王禹《王家三世書誥》一卷
司馬光《涑水記聞》三十二卷
周必大《鑾坡錄》一卷
又《淳熙玉堂雜記》一卷
陳模《東宮備覽》一卷
《三朝政錄》十二卷
《廣東西城錄》一卷
《交廣圖》一卷
並不知作者
曾鞏《宋朝政要策》一卷
畢仲衍《中書備對》十卷
李清臣、張誠一《元豐土貢錄》二卷
龐元英《文昌雜錄》七卷
韓絳、吳充《樞密院時政記》十五卷
蘇安《靜邊說》一卷
薛向《邊陲利害》三卷
《仁宗君臣政要》二十卷不知何人編
范祖禹《仁皇訓典》六卷
曾鞏《德音寶訓》三卷
汪浹《榮觀集》五卷
張舜民《使遼錄》一卷
宋匪躬《館閣錄》十一卷
劉永壽《章獻事蹟》一卷
曾布《三朝正論》二卷
林虙《元豐聖訓》二十卷
家安國《平蠻錄》三卷
羅畸《蓬山記》五卷
《明堂詔書》一卷不知集者
高聿《鹽池錄》一卷
吳若虛《崇聖恢儒集》三卷
洪榆《創業故事》十二卷
耿延禧《建炎中興記》一卷
程俱《麟台故事》五卷
洪興祖《續史館故事錄》一卷
張戒《政要》一卷
李源《三朝政要增釋》二十卷
歐陽安永《祖宗英睿高抬貴手》十卷
陳騤《中興館閣錄》十卷
趙勰《廣南市舶錄》三卷
嚴守則《通商集》三卷
《契丹禮物錄》一卷
《金華故事》一卷
《兩朝交聘往來國書》一卷
並不知作者
臧梓《呂丞相勤王記》一卷
李攸《通今集》二十卷
又《宋朝事實》三十五卷
袁夢麟《漢制叢錄》二十卷
倪思《合宮嚴父書》一卷
詹儀之《淳熙經筵日進故事》一卷
又《淳熙東宮日納故事》一卷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十一卷
又《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陸遊《聖政草》一卷
彭百川《治跡統類》四十卷
又《中興治跡統類》三十卷
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二十六卷
張綱《列聖孝治類編》一百卷
黃度《藝祖憲監》三卷
又《仁皇從諫錄》三卷
趙善譽《宋朝開基要覽》十四卷
右故事類一百九十八部,二千九十四卷。彭百川《治跡統類》以下不著錄七部,二百二十一卷
《東漢百官表》一卷不知作者
陶彥藻《職官要錄》七卷
又《職官要錄補遺》十八卷
李吉甫《百司舉要》一卷
唐玄宗《六典》三十卷
杜英師《唐職該》一卷
梁載言《具員故事》十七卷
《大唐宰相歷任記》二卷
任戩《官品纂要》十卷
《宰輔年表》一卷
《官品式律》一卷
《歷代官號》十卷
並不知作者
楊侃《職林》三十卷
孔至道《百官要望》一卷
閻承琬《君臣政要》三十卷
蒲宗孟《省曹寺監事目格子》四十七卷
郤殷象《梁循資格》一卷
王涯《唐循資格》一卷
杜儒童《中書則例》一卷
譚世勣《本朝宰執表》八卷
張之緒《唐文昌損益》三卷
萬當世《文武百官圖》二卷
陳繹《宰相拜罷錄》一卷
又《樞府拜罷錄》一卷
《三省樞密院除目》四卷
司馬光《百官公卿表》十五卷
孫逢吉《職官分紀》五十卷
梁勖《職官品服》三十三卷
趙氏《唐典備對》六卷不知名
《三省儀式》一卷
《職事官遷除體格》一卷
《循資格》一卷
《循資歷》一卷
《唐宰相後記》一卷
《國朝撮要》一卷
《宋朝宰輔拜罷圖》四卷
《宋朝官制》十一卷
《三省總括》五卷
並不知作者
王益之《漢官總錄》十卷
又《職源》五十卷
《宋朝相輔年表》一卷中興館閣書目雲:「臣繹上,《續表》曰臣易記。」
蔡元道《祖宗官制舊典》三卷
趙鄰幾《史氏懋官志》五卷
趙曄《宋官制正誤沿革職官記》三卷
何異《中興百官題名》五十卷
龔頤正《宋特命錄》一卷
司馬光《官制遺稿》一卷
徐自明《宰輔編年錄》二十卷
蔡幼學《續百官公卿表》二十卷
又《續百官表質疑》十卷
曾三異《宋新舊官制通考》十卷
又《宋新舊官制通釋》二卷
範沖《宰輔拜罷錄》二十四卷
徐筠《漢官考》四卷
董正工《職官源流》五卷
《金國明昌官制新格》一卷不知何人撰
楊王休《諸史闕疑》三卷
趙粹中《史評》五卷
王應麟《通鑒地理考》一百卷
又《通鑒地理通釋》十四卷
又《漢藝文志考證》十卷
又《漢制考》四卷
右職官類五十六部,五百七十八卷。楊王休《諸史闕疑》以下不著錄六部,一百三十六卷
劉向《古列女傳》九卷
《漢武內傳》二卷不知作者
郭憲《洞冥記》四卷
班昭《女戒》一卷
伶玄《趙飛燕外傳》一卷
皇甫謐《高士傳》十卷
袁宏《正始名士傳》二卷
葛洪《西京雜記》六卷
習鑿齒《襄陽耆舊記》五卷
蕭韶《太清紀》十卷
杜寶《大業雜記》十卷
劉餗《國史異纂》三卷
梁載言《梁四公記》一卷
趙毅《大業略記》三卷
顏師古《大業拾遺》一卷
賈潤甫《李密傳》三卷
李筌《中台志》十卷
杜儒童《隋季革命記》五卷
《隋平陳記》一卷
魏徵《隋靖列傳》一卷
徐浩《廬陵王傳》一卷
劉仁軌《河洛行年記》十卷
李恕《誡子拾遺》四卷
《越國公行狀》一卷唐鐘紹京事蹟
陳翊《郭令公家傳》十卷
又《忠武公將佐略》一卷
殷亮《顏杲卿家傳》一卷
又《顏真卿行狀》一卷
李邕《狄梁公家傳》一卷
包諝《河洛春秋》二卷
陳鴻《東城父老傳》一卷
張鷟《朝野僉載》二十卷
又《僉載補遺》三卷
李匡文《明皇幸蜀廣記圖》二卷
郭湜《高力士外傳》一卷
姚汝能《安祿山事蹟》三卷
《三朝遺事》一卷載張姚說、姚崇、宋璟事,不知作者
甘伯宗《名醫傳》七卷
《臨川名一作「賢」
士賢一作「名」
傳》三卷
李涉一作「渤」
《六賢傳》一卷
孫仲《遺士傳》一卷
《賢牧傳》十五卷
張茂樞《張氏家傳》三卷
吳操《蔣子文傳》一卷
王方慶《魏玄成傳》一卷
《郭元振傳》一卷
范質《桑維翰傳》三卷
李翰《張中丞外傳》一卷
溫龠一作「畬」
《天寶亂離記》一卷
劉諫一作「練」
《國朝傳記》三卷
賀楚《奉天記》一卷
《太和摧凶記》一卷
楊棲白《南行記》一卷
王坤《僖宗幸蜀記》一卷
牛樸《登庸記》一卷
江文秉《都洛私記》十卷
胡嶠《陷遼記》三卷
元澄《秦京內外雜記》一卷
《蜀記》一卷
《西戎記》二卷
顏師古《獬豸記》一卷
《靜亂安邦記》一卷
《睢陽得死集》一卷載張巡、許遠事,不知作者
沈既濟《江淮記亂》一卷
李公佐《建中河朔記》六卷
陳岠《朝廷卓絕事記》一卷
谷況《燕南記》三卷
鄭澥《涼國公平蔡錄》一卷
李涪《刊誤》一卷
陸贄《玄宗編遺錄》二卷
韓昱《壺關錄》三卷
林恩《補國史》五卷
馬總《唐年小錄》六卷
杜佑《賓佐記》一卷
陳諫等《彭城公事蹟》三卷
王昌齡《瑞應圖》一卷
路隋《平淮西記》一卷
又《邠志》三卷
李肇《國史補》三卷
李潛用《乙卯記》一卷
房千里《投荒雜錄》一卷
李繁《鄴侯家傳》十卷
李石《開成承詔錄》二卷
李德裕《異域歸忠傳》二卷
又《大和辨謗略》三卷
《會昌伐叛記》一卷
高少逸《四夷朝貢錄》十卷
李商隱《李長吉小傳》五卷
蔡京《王貴妃傳》一卷
李璋《太原事蹟雜記》十三卷
張雲《鹹通庚寅解圍錄》一卷
鄭樵《彭門紀亂》三卷
韓偓《金鑾密記》一卷
朱樸《日曆》一卷
李氏《大唐列聖園陵記》一卷不知名
丘旭《賓朋宴語》一卷
盧言《雜說》一卷
于政立《類林》十卷
李奕《唐登科記》一卷
《唐顯慶登科記》五卷
徐鍇《登科記》十五卷
樂史《登科記》三十卷
《登科記》一卷
《登科記》二卷起建隆至宣和四年
張觀《二十二國祥異記》三卷
徐岱《奉天記》一卷
徽宗《宣和殿記》一卷
又《嵩山崇福記》一卷
《太清樓特宴記》一卷
《筠莊縱鶴宣和閣記》一卷
《宴延福宮承平殿記》一卷
《明堂記》一卷
《艮嶽記》一卷
陳繹《東西府記》一卷
沈立《都水記》二百卷
又《名山記》一百卷
章惇《導洛通汴記》一卷
李清臣《重修都城記》一卷
王革《天泉河記》一卷
《上黨記叛》一卷
宋巨一作「宗拒」
《明皇幸蜀錄》一卷
趙源一《奉天錄》四卷
陸贄《遣使錄》一卷
李繁《北荒君長錄》三卷
陸希聲《北戶雜錄》三卷
蘇特一作「時」
《唐代衣冠盛事錄》一卷
鄭言《平剡錄》一卷
《複交阯錄》二卷
《哥舒翰幕府故吏錄》一卷
李巨川《許國公勤王錄》三卷
《乾明一作「寧」
會稽錄》一卷
《三楚新錄》一卷
《英雄佐命錄》一卷
《世宗征淮錄》一卷
《濠州干戈錄》一卷
樂史《孝悌錄》二十卷《贊》五卷
曹希逵一作「逢」
《孝感義聞錄》三卷
張讀《建中西狩錄》一卷
元宏《錢塘平越州錄》一卷
《潘氏家錄》一卷潘美行狀、告辭
胡訥《孝行錄》二卷
又《賢慧錄》二卷
《民表錄》三卷
李升《登封誥成錄》一百卷
淩准《邠志》二卷
郭廷誨《妖亂志》三卷
韋琯《國相事狀》七卷
《雲南事狀》一卷
《劉中州事蹟》一卷
《魏玄成故事》三卷
趙寅《趙君錫遺事》一卷
楊時《開成紀事》二卷
楊九齡《桂堂編事》二十卷
範鎮《東齋記事》十二卷
李隱一作「隨」
《唐記奇事》十卷
史演《咸甯王定難實序》一卷
《登科記解題》二十卷
樂史《廣孝悌一作「新」
書》五十卷
危高《孝子拾遺》十卷
《紹興名臣正論》一卷題瀟湘樵夫序
《呂頤浩遺事》一卷頤浩出處大概
《呂頤浩逢辰記卷》一卷頤浩曆官次序
《朱勝非年表》一卷勝非孫昱上
《朱勝非行狀》一卷劉岑撰
《奉神述》一卷真宗制
史浩《會稽先賢祠傳贊》二卷
張栻《諸葛武侯傳》一卷
趙彥博《昭明事實》二卷
《呂文靖公事狀》一卷不知作者
王岩叟《韓忠獻公別錄》一卷
《韓忠獻公家傳》一卷韓琦五世孫庚卿作
呂祖謙《歐公本末》四卷
《韓莊敏公遺事》一卷韓宗武記
邵伯溫《邵氏辨誣》三卷
薛齊誼《六一居士年譜》一卷
《胡剛中家傳》一卷男胡興宗撰
黃璞《閩中名士傳》一卷
嶽珂《籲天辨誣》五卷
李綱等《張忠文節誼錄》一卷
陳曄《種師道事蹟》一卷
張琰《種師道祠堂碑》一卷
《談氏家傳》一卷談鑰撰
王淹《槐庭濟美錄》十卷
《英顯張侯平寇錄》一卷不知作者
洪適《五代登科記》一卷
周鑄《史越王言行錄》十二卷
《劉氏傳忠錄》三卷劉學裘撰
《陳瓘墓誌》一卷自撰
《了齋陳先生言行錄》一卷陳瓘男正同編
《趙文定公遺事》一卷不知何人編
《常諫議長洲政事錄》一卷常安民撰
《朱文公行狀》一卷黃幹撰
李《趙鼎行狀》三卷
岳珂《鄂國金佗粹編》二十八卷
吳柔勝《宗澤行實》十卷
李朴《豐清敏遺事》一卷
《劉岳李魏傳》二卷張穎撰
劉球《劉鄜王事實》一十卷
尹機《宿州事實》一卷
石茂良《避戎夜話》一卷
又《靖康錄》一卷
《中興禦侮錄》一卷
《皇華錄》一卷
《南北歡盟錄》一卷
《裔夷謀夏錄》二卷
並不知作者
張師顏《金虜南遷錄》一卷
張棣《金亮講和事蹟》一卷
洪遵《泉志》十五卷
張甲《浸銅要錄》一卷
姚康《唐登科記》十五卷
馬宇《段公別傳》二卷
張陟《唐年經略志》十卷
柳玭《柳氏序訓》一卷
柳珵《柳氏家學》一卷
李躍《嵐齋集》一卷
段公路《北戶雜錄》一卷
鄭暐《蜀記》三卷
《野史甘露新記》二卷
《諱行錄》一卷
《大和野史》三卷
《逸史》一卷
《拓跋記》一卷
《文場盛事》一卷
《楊妃外傳》一卷
並不知作者
蕭叔和《天祚永歸記》一卷
薛圖存《河南記》二卷
李綽《張尚書故實》一卷
劉昶《嶺外錄異》三卷
王振《汴水滔天錄》一卷
王權《汴州記》一卷
高若拙《後史補》三卷
黃彬《莊宗召禍記》一卷
《晉朝陷蕃記》一卷不知作者
余知古《渚宮舊事》十卷
張昭《太康平吳錄》二卷
王仁裕《入洛記》一卷
又《南行記》一卷
《崔氏登科記》一卷不知作者
范質《魏公家傳》三卷
趙普《飛龍記》一卷
勾延慶《成都理亂記》八卷
錢儼《戊申英政錄》一卷
高自若《唐宋氾聞錄》一卷
《曹彬別傳》一卷曹彬之孫偃撰
陳承韞《南越記》一卷
蔣之奇《廣州十賢贊》一卷
安德裕《滕王廣傳》一卷
王延德《西州使程記》一卷
張緒《續錦裏耆舊傳》十卷
沈立《奉使二浙雜記》一卷
路振《乘軺錄》一卷
李畋《孔子弟子贊傳》六十卷
又《乖崖語錄》一卷載張詠政績
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五卷
張逵《蜀寇亂小錄》一卷
曾致堯《廣中台記》八十卷
又《綠珠傳》一卷
許載《吳唐拾遺錄》十卷
樂史《唐滕王外傳》一卷
又《李白外傳》一卷
《洞仙集》一卷
《許邁傳》一卷
《楊貴妃遺事》二卷題岷山叟上
《李昉談錄》一卷李宗諤撰
《潘美事蹟》一卷
《平蜀錄》一卷
《國朝名將行狀》四卷
《議盟記》一卷
《寇准遺事》一卷
《丁謂談錄》一卷
《郭贄傳略》一卷
並不知作者
任升《梁益記》十卷
錢惟演《錢俶貢奉錄》一卷
《王旦遺事》一卷王素撰
寇瑊《奉使錄》一卷
王皞《唐餘錄》六十卷
蔡元翰《唐制舉科目圖》一卷
劉渙《西行記》一卷
王曾《筆錄》一卷
富弼《奉使語錄》二卷
又《奉使別錄》一卷
王曙《戴鬥奉使錄》一卷
《燕北會要錄》一卷
《虜庭雜記》十四卷
《契丹須知》一卷
《陰山雜錄》十五卷
《契丹實錄》一卷
《學士年表》一卷
《韓琦遺事》一卷
《孫沔遺事》一卷
並不知作者
歐陽修《歸田錄》八卷
王起《甘陵誅叛錄》一卷
趙勰《廣州牧守記》十卷
又《交阯事蹟》八卷
曹叔卿《儂智高》一卷
滕甫《征南錄》一卷
馮炳《皇祐平蠻記》二卷
劉敞《使北語錄》一卷
《宋景文公筆記》五卷《契丹官儀》及《碧雲騢附》
宋敏求《三川官下記》二卷
又《諱行後錄》五卷
《入番錄》二卷
《春明退朝錄》三卷
韓正彥《韓琦家傳》十卷
韓漳《愛棠集》二卷
趙寅《韓琦事實》一卷
《杜滋談錄》一卷杜師秦等撰
李複圭《李氏家傳》三卷
朱定國《歸田後錄》十卷
陳昉《北庭須知》二卷
《王通元經薛氏傳》十五卷
宋如愚《劍南須知》十卷
《黃靖國再生傳》一卷廖子孟撰
《曾鞏行述》一卷曾肇撰
《曾肇行述》一卷楊時撰
《韓琦別錄》三卷王岩叟撰
章邦傑《章氏家傳德慶編》一卷
《胡氏家傳錄》一卷不知作者
《河南劉氏家傳》二卷劉唐老上
李遠《青唐錄》一卷
李格非《永洛城記》一卷
又《洛陽名園記》一卷
《趙君錫遺事》一卷趙演撰
蘇轍《儋耳手澤》一卷
《穎濱遺老傳》二卷
蔡京《黨人記》一卷
吳棫《雞林記》二十卷
王雲《雞林志》三十卷
《韓文西曆官記》一卷程俱撰
羅誘一作「羅綺」
《宜春傳信錄》三卷
呂希哲《呂氏家塾廣記》一卷
《安燾行狀》一卷榮輯撰
馬永易《壽春雜誌》一卷
李季興《東北諸蕃樞要》二卷
何述《溫陵張賢母傳》一卷
洪興祖《韓子年譜》一卷
孔傳《闕裏祖庭記》三卷
又《東家雜記》二卷
趙令畤《侯鯖錄》一卷
王襄《南陽先民傳》二十卷
鄭熊《番禺雜記》三卷
《范太史遺事》一卷
《范祖禹家傳》八卷
並範沖編
《韓琦定策事》一卷韓肖胄撰
喻子材《豐公逸事》一卷
《劉安世譚錄》一卷韓瓘撰
《種諤傳》一卷趙起撰
劉棐《孝行錄》二卷
汪若海《中山麟書》一卷
《胡瑗言行錄》一卷關注撰
胡珵《道護錄》一卷
《劉安世言行錄》二卷
《范純仁言行錄》三卷
《使高麗事纂》二卷
《平燕錄》一卷
《三蘇言行》五卷
並不知作者
趙世卿《安南邊說》五卷
洪適《宋登科記》二十一卷
董正工《續家訓》八卷
洪邁《皇族登科題名》一卷
俞觀能《孝悌類鑒》七卷
馮忠嘉《海道記》一卷
《淮西記》一卷
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十卷
又《三朝名臣言行錄》十四卷
《四朝名臣言行錄》十六卷
《四朝名臣言行續錄》十卷
並不知何人編
呂祖謙《閫範》三卷
費樞《廉吏傳》十卷
徐度《卻掃編》三卷
張景儉《嵩嶽記》三卷
史願《北遼遺事》二卷
張隱《文士傳》五卷
《柳州記》一卷
《洪厓先生傳》一卷
《開運陷虜事蹟》一卷
《殊俗異聞集》一卷
《契丹機宜通要》四卷
《契丹事蹟》一卷
《古今家誡》二卷
《南嶽要錄》一卷
《豪異秘錄》一卷
《燕北雜錄》一卷
《遼登科記》一卷
《三國史記》五十卷
並不知作者
高得相《海東三國通曆》十二卷
金富軾《奉使語錄》一卷
董弅《誕聖錄》三卷
王安石《舒王日錄》十二卷
倪思《北征錄》七卷
張舜民《郴行錄》一卷
關耆孫《建隆垂統略》一卷
張浚《建炎復辟平江實錄》一卷
龔頤正《清江三孔先生列傳譜述》一卷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一卷
陸遊《老學庵筆記》一卷
陳師道《後山居士叢談》一卷
僧祖秀《游洛陽宮記》一卷
李元綱《近世厚德錄》一卷
安丙《靖蜀編》四卷
張九成《無垢心傳錄》十二卷
黎良能《讀書日錄》五卷
賀成大《濂湘師友錄》三十三卷
汪藻《裔夷謀夏錄》三卷
又《青唐錄》三卷
晁公武《稽古後錄》三十五卷
又《昭德堂稿》六十卷
《讀書志》二十卷
《嵩高樵唱》二卷
范成大《吳門志》五十卷
又《攬轡錄》一卷
《驂鸞錄》一卷
《虞衡志》一卷
《吳船志》一卷
洪邁《贅稿》三十八卷
又《詞科進卷》六卷
《蘇黃押韻》三十二卷
張綱《見聞錄》五卷
吳芾《湖山遺老傳》一卷
李燾《陶潛新傳》三卷
又《趙普別傳》一卷
右傳記類四百一部,一千九百六十四卷。張九成《無垢心傳錄》以下不著錄二十一部,三百十二卷
志第一百五十七藝文三
衛宏《漢舊儀》三卷
應劭《漢官儀》一卷
蔡質《漢官典儀》一卷
《漢制拾遺》一卷不知何人編
蕭嵩《唐開元禮》一百五十卷一雲王立等作
又《開元禮儀鏡》五卷
韋彤《開元禮儀釋》二十卷
《開元禮儀鏡略》十卷
《開元禮百問》二卷
《開元禮教林》一卷
《開元禮類釋》十二卷
並不知作者
顏真卿《曆古創置儀》五卷
柳珵《唐禮纂要》六卷
韋公肅《禮閣新儀》三十卷
王彥威一本作「崔靈恩」
《續曲台禮》三十卷
王涇《大唐郊祀錄》十卷
李隨《吉凶五服儀》一卷
《紅亭紀吉儀》一卷獨孤儀及陸贄撰
孟詵《家祭禮》一卷
徐閏《家祭儀》一卷
鄭正則《祠享儀》一卷
又《家祭儀》一卷
賈頊《家薦儀》一卷
範傳式《寢堂時饗儀》一卷
孫日用《仲享儀》一卷
袁郊《服飾變古元錄》三卷
裴茝《書儀》三卷
劉嶽《吉凶書儀》二卷
陳致雍《曲台奏議集》
又《州縣祭禮儀、五禮儀鏡》六卷
《寢祀儀》一卷
朱熹《二十家古今祭禮》二卷
《政和五禮新儀》二百四十卷鄭居中、白時中、慕容彥逢、強淵明等撰
杜衍《四時祭享儀》一卷
劉溫叟《開寶通禮》二百卷
盧多遜《開寶通禮儀纂》一百卷
賈昌朝《太常新禮》四十卷
沿情子《新禮》一卷不知名
《大中祥符封禪記》五十卷丁謂、李宗諤等撰
《大中祥符祀汾陰記》五十卷丁謂等撰
張知白《禦史台儀制》六卷
宋綬《天聖鹵簿記》十卷
文彥博、高若訥《大饗明堂記》二十卷
文彥博《大饗明堂記要》二卷
歐陽修《太常因革禮》一百卷
韓琦《參用古今家祭式》無卷
許洞《訓俗書》一卷
王安石《南郊式》一百十卷
李德芻《聖朝徽名錄》十卷
《國朝祀典》一卷不知作者
陳襄《郊廟奉祀禮文》三十卷
《諸州釋奠文宣王儀注》一卷元豐間重修
司馬光《書儀》八卷
又《涑水祭儀》一卷
《居家雜議》一卷
范祖禹《祭儀》一卷
《幸太學儀》一卷元祐六年儀
《納後儀》一卷元祐七年儀
呂大防、大臨《家祭儀》一卷
《橫渠張氏祭儀》一卷張載撰
《釋奠祭器圖》及《諸州軍釋奠儀注》一卷崇寧中頒行
《藍田呂氏祭說》一卷呂大均撰
《伊川程氏祭儀》一卷程頤撰
《宣和重修鹵簿圖記》三十五卷蔡攸等撰
李沇《皇宋大典》三卷
夏休《辨太常禮官儀定章九冕服》一卷
《紹興太常初定儀注》三卷
範寅賓《五祀新儀撮要》十五卷
鄭樵《鄉飲禮》三卷
又《鄉飲禮圖》三卷
史定之《鄉飲酒儀》一卷
《中興禮書》二卷淳熙中禮部、太常寺編
《歷代明堂事蹟》一卷
《儀物志》三卷
《祀祭儀式》一卷
《太常圖》一卷
並不知作者
葉克刊《南劍鄉飲酒儀》一卷
汪楫《鄉飲規約》一卷
《淳熙編類祭祀儀式》一卷齊慶胄所撰
張維《釋奠通祀圖》一卷
李《公侯守宰士庶通禮》三十卷
趙希蒼《趙氏祭錄》二卷
朱熹《釋奠儀式》一卷
又《四家禮範》五卷
《家禮》一卷
李宗思《禮範》一卷
韓挺《服制》一卷
張叔椿《五禮新儀》十五卷
高閌《送終禮》一卷
陳孔碩《釋奠儀禮考正》一卷
周端朝《冠婚喪祭禮》二卷集司馬氏、程氏、呂氏禮
管銳《嘗聞錄》一卷
吳仁傑《廟制罪言》二卷
又《郊祀贅說》二卷
潘徽《江都集禮》一百四卷本百二十卷,今殘缺
和峴《秘閣集》二十卷
王皞《禮閣新編》六十三卷
黃廉《大禮式》二十卷
何洵直、蔡確《禮文》三十卷
《唐吉凶禮儀禮圖》三卷
龐元英《五禮新編》五十卷
《大觀禮書賓軍等四禮》五百五卷《看詳》十二卷
《大觀新編禮書古禮》二百三十二卷《看詳》十七卷
歐陽修《太常禮院祀儀》二十四卷
和峴《禮神志》十卷
孫奭《大宋崇祀錄》二十卷
賈昌朝《慶曆祀儀》六十三卷
《朱梁南郊儀注》一卷
《吳南郊圖記》一卷
王涇一作「浮」
《祠儀》一卷
陳繹《南郊附式條貫》一卷
向宗儒《南郊式》十卷
陳昉《北郊祀典》三十卷
蔣猷《夏祭敕令格式》一部卷亡
宋郊《明堂通儀》二卷
《明堂袷饗大禮令式》三百九十三卷元豐間
《明堂大饗視朔頒朔布政儀範敕令格式》一部宣和初。卷亡
王欽若《天書儀制》五卷
又《鹵簿記》三卷
馮宗道《景靈宮供奉敕令格式》六十卷
《景靈宮四孟朝獻》二卷
《諸陵薦獻禮文儀令格式並例》一百五十一冊紹聖間。卷亡
張諤《熙寧新定祈賽式》二卷
張傑《春秋車服圖》五卷
劉孝孫《二儀實錄衣服名義》二卷
《祭服制度》十六卷
《祭服圖》三冊卷亡
《五服志》三卷
裴茝《五服儀》二卷
劉筠《五服年月「年月」一作「用」
敕》一卷
《喪服加減》一卷
李至《正辭錄》三卷
《朝會儀注》一卷元豐間
《大禮前天興殿儀》二卷元豐間
葉均《徽號冊寶儀注》一卷
宋綬《內東門儀制》五卷
李淑《閣門儀制》十二卷
又《王后儀范》三卷
梁顥《閣門儀制》十二卷
又並《目錄》十四卷
《閣門集例》並《目錄》、《大臣特恩》三十卷
《閣門儀制》四卷
《閣門令》四卷
《蜀坤儀令》一卷
《皇后冊禮儀范》八冊大觀間。卷亡
《帝系後妃吉禮》並《目錄》一百一十卷重和元年
王岩叟《中宮儀範》一部卷亡
王與之《祭鼎儀範》六卷
高中《六尚供奉式》二百冊卷亡
王叡《雜錄》五卷
《營造法式》二百五十冊元祐間。卷亡
張直方《打球儀》一卷
李詠《打球儀注》一卷
《高麗入貢儀式條令》三十卷元豐間
《高麗女真排辨式》一卷元豐間
《諸蕃進貢令式》十六卷董氈、鬼章一,闍婆一,占城一,層檀一,大食一,勿巡一,注輦一,羅、龍、方、張、石蕃一,於闐,拂菻一,交州一,龜茲、回鶻一,伊州、西州、沙州一,三佛齊一,丹眉流一,大食陀婆離一,大俞盧和地一
王晉《使範》一卷
李商隱《使範》一卷
《家範》十卷
盧僎《家範》一卷
司馬光《家範》一卷
孟說《家祭儀》一卷
周元陽《祭錄》一卷
賈氏《葬王播儀》一卷
鄭洵瑜《書儀》一卷
杜有晉《書儀》二卷
鄭余慶《書儀》三卷
右儀注類一百七十一部,三千四百三十八卷
《律》十二卷
《律疏》三十卷唐長孫無忌等撰
《唐式》二十卷
李林甫《開元新格》十卷
又《令》三十卷
《唐律令事類》四十卷
《度支長行旨》五卷
《大和格後敕》四十卷
元泳《式苑》四卷
宋璟《旁通開元格》一卷
蕭旻《開元禮律格令要訣》一卷
裴光庭《開元格令科要》一卷
狄兼謩《開成刑法格》十卷
《開成詳定格》十卷
張戣《大中統類》十二卷
《大中刑法總要》六十卷
《大中已後雜敕》三卷
《大中後雜敕》十二卷
《梁令》三十卷
《梁式》二十卷
《梁格》十卷
《天成長定格》一卷
《天成雜敕》三卷
《天福編敕》三十一卷
張昭《顯德刑統》二十卷
薑虔嗣《江南刑律統類》十卷
《江南格令條》八十卷
《蜀雜制敕》三卷
盧紓《刑法要錄》十卷
黃克升《五刑纂要錄》三卷
《刑法纂要》十二卷
《斷獄立成》三卷
黃懋《刑法要例》八卷
張員《法鑒》八卷
田晉《章程體要》二卷
王行先一作「仙」
《令律手鑒》二卷
張履冰《法例六贓圖》二卷
張伾《判格》三卷
盛度《沿革制置敕》三卷
王皞《續疑獄集》四卷
趙綽《律鑒》一卷
《法要》一卷
《外台秘要》一卷
《百司考選格敕》五卷
《憲問》十卷
《建隆編敕》四卷
《開寶長定格》三卷
《太平興國編敕》十五卷
蘇易簡《淳化編敕》三十卷
柴成務《咸平編敕》十二卷
丁謂《農田敕》五卷
陳彭年《大中祥符編敕》四十卷
又《轉運司編敕》三十卷
韓琦《端拱以來宣敕劄子》六十卷
又《嘉祐編敕》十八卷《總例》一卷
晁迥《禮部考試進士敕》一卷
呂夷簡《一司一務敕》三十卷
賈昌朝《慶曆編敕》十二卷《總例》一卷
《貢舉條制》十二卷至和二年
吳奎《嘉祐錄令》十卷
又《驛令》三卷
《審官院編敕》十五卷
王珪《在京諸司庫務條式》一百三十卷
《銓曹格敕》十四卷
孫奭《律音義》一卷
王誨《群牧司編》十二卷
張稚圭《大宗正司條》六卷
王安禮《重修開封府熙寧編》十卷
沈立《新修審官西院條貫》十卷又《總例》一卷
《支賜式》十二卷
《支賜式》二卷
《官馬俸馬草料等式》九卷
《熙甯新編大宗正司敕》八卷
陳繹《熙甯編三司式》四百卷
又《隨酒式》一卷
《馬遞鋪特支式》二卷
《熙甯新定諸軍直祿令》二卷
曾肇《將作監式》五卷
蒲宗孟《八路敕》一卷
李承之《禮房條例》並《目錄》十九冊卷亡
章惇《熙寧新定孝贈式》十五卷
又《熙寧新定節式》二卷
《熙寧新定時服式》六卷
《熙寧新定皇親祿令》十卷
《司農寺敕》一卷《式》一卷
《熙甯將官敕》一卷
吳充《熙寧詳定軍馬敕》五卷
沈括《熙甯詳定諸色人廚料式》一卷
《熙甯新修凡女道士給賜式》一卷
《諸敕式》二十四卷
《諸敕令格式》十二卷
又《諸敕格式》三十卷
張敘《熙寧葬式》五十五卷
范鏜《熙甯詳定尚書刑部敕》一卷
張誠一《熙甯五路義勇保甲敕》五卷《總例》一卷
又《學士院等處敕式交並看詳》二十卷
《禦書院敕式令》二卷
許將《熙寧開封府界保甲敕》二卷
《申明》一卷
沈希顏《元豐新近定在京人從敕式三等》卷亡
李定《元豐新修國子監大學小學元新格》十卷
又《令》十三卷
賈昌朝《慶曆編敕》、《律學武學敕式》共二卷
《武學敕令格式》一卷元豐間
《明堂赦條》一卷元豐間
曾伉《新修尚書吏部式》三卷
蔡碩《元豐將官敕》十二卷
《貢舉醫局龍圖天章寶文閣等敕令儀式》及《看詳》四百一十卷元豐間
《宗室及外臣葬敕令式》九十二卷元豐間
《皇親祿令並厘修敕式》三百四十卷
吳雍《都提舉市易司敕令》並《厘正看詳》二十一卷、《公式》二卷元豐間
《水部條》十九卷元豐間
朱服《國子監支費令式》一卷
元絳《讞獄集》十三卷
崔台符《元豐編敕令格式》並《赦書德音》、《申明》八十一卷
《吏部四選敕令格式》一部元祐初。卷亡
《元豐戶部敕令格式》一部元祐初。卷亡
《六曹條貫》及《看詳》三千六百九十四冊元祐間。卷亡
《元祐諸司市務敕令格式》二百六冊卷亡
《六曹敕令格式》一千卷元祐初
《紹聖續修武學敕令格式看詳》並《淨條》十八冊建中靖國初。卷亡
《樞密院條》二十冊《看詳》三十冊元祐間。卷亡
《紹聖續修律學敕令格式看詳》並《淨條》十二冊建中靖國初。卷亡
《諸路州縣敕令格式》並《一時指揮》十三冊卷亡
《六曹格子》十冊卷亡
《中書省官制事目格》一百二十卷
《尚書省官制事目格參照卷》六十七冊卷亡
《門下省官制事目格》並《參照參卷舊文淨條厘析總目目錄》七十二冊卷亡
《徽宗崇寧國子監算學敕令格式》並《對修看詳》一部卷亡
《崇甯國子畫書學敕令格式》一部卷亡
沈錫《崇甯改修法度》十卷
《諸路州縣學法》一部大觀初。卷亡
《大觀新修內東門司應奉禁中請給敕令格式》一部卷亡
《國子大學辟雍並小學敕令格式申明一時指揮目錄看詳》一百六十八冊卷亡
鄭居中《政和新修學法》一百三十卷
李圖南《宗子大小學敕令格式》十五冊卷亡
何執中《政和重修敕令格式》五百四十八冊卷亡
《政和祿令格》等三百二十一冊卷亡
《宗祀大禮敕令格式》一部政和間。卷亡
張動《直達綱運法》並《看詳》一百三十一冊卷亡
王韶《政和敕令式》九百三卷
白時中《政和新修禦試貢士敕令格式》一百五十九卷
孟昌齡《政和重修國子監律學敕令格式》一百卷
《接送高麗敕令格式》一部宣和初。卷亡
《奉使高麗敕令格式》一部宣和初。卷亡
《明堂敕令格式》一千二百六冊宣和初。卷亡
《兩浙福建路敕令格式》一部宣和初。卷亡
薛昂《神霄宮使司法令》一部卷亡
劉次莊《青囊本旨論》一卷
王晉《使範》一卷
和凝《疑獄集》三卷
竇儀《重詳定刑統》三十卷
盧多遜《長定格》三卷
呂夷簡《天聖編敕》十二卷
《天聖令文》三十卷呂夷簡、夏竦等撰
《八行八刑條》一卷大觀元年禦制
《崇寧學制》一卷徽宗學校新法
《附令敕》十八卷慶曆中編,不知作者
《五服敕》一卷劉筠、宋綬等撰
張方平《嘉祐驛令》三卷
又《嘉祐祿令》十卷
王安石《熙寧詳定編敕》等二十五卷
《新編續降並敘法條貫》一卷編治平、熙寧詔旨並官吏犯罪敘法、條貫等事
曾布《熙甯新編常平敕》二卷
《審官東院編敕》二卷熙寧七年編
張大中《編修入國條貫》二卷
又《奉朝要錄》二卷
范鏜《熙甯貢舉敕》二卷
《八路差官敕》一卷編熙寧總條、審官東院條、流內銓條
《熙寧法寺斷例》十二卷
《熙甯歷任儀式》一卷不知作者
蔡確《元豐司農敕令式》十七卷
李承之《江湖淮浙鹽敕令賞格》六卷
曾伉《元豐新修吏部敕令式》十五卷
崔台符《元豐敕令式》七十二卷
呂惠卿《新史吏部式》二卷
又《縣法》十卷
程龜年《五服相犯法纂》三卷
孫奭《律令釋文》一卷
《續附敕令》一卷慶曆中編,不知作者
《三司條約》一卷慶曆中纂集
陸佃《國子監敕令格式》十九卷
曾旼《刑名斷例》三卷
章惇《元符敕令格式》一百三十四卷
鄭居中《學制書》一百三十卷
蔡京《政和續編諸路州縣學敕令格式》十八卷
白時中《政和新修貢士敕令格式》五十一卷
李元弼《作邑自箴》一卷
張守《紹興重修敕令格式》一百二十五卷
《紹興重修六曹寺監庫務通用敕令格式》五十四卷秦檜等撰
《紹興重修吏部敕令格式》並《通用格式》一百二卷朱勝非等撰
《紹興重修常平免役敕令格式》五十四卷秦檜等撰
《紹興重修貢舉敕令格式申明》二十四卷紹興中進
《紹興參附尚書吏部敕令格式》七十卷陳康伯等撰
《紹興重修在京通用敕令格式申明》五十六卷紹興中進
《大觀告格》一卷
鄭克《折獄高抬貴手》三卷
《乾道重修敕令格式》一百二十卷虞允文等撰
《淳熙重修吏部左選敕令格式申明》三百卷龔茂良等撰
《諸軍班直錄令》一卷
鄭至道《諭俗編》一卷
趙緒《金科易覽》一卷
劉高夫《金科玉律總括詩》三卷
《金科玉律》一卷
《金科類要》一卷
《刑統賦解》一卷
並不知作者
韓琦《嘉祐詳定編敕》三十卷
王日休《養賢錄》三十二卷
《淳熙重修敕令格式》及《隨敕申明》二百四十八卷
《淳熙吏部條法總類》四十卷淳熙二年敕令所編
《慶元重修敕令格式》及《隨敕申明》二百五十六卷慶元三年詔重修
《慶元條法事類》八十卷嘉泰元年敕令所編
《開禧重修吏部七司敕令格式申明》三百二十三卷開禧元年上
《嘉定編修百司吏職補授法》一百三十三卷嘉定六年上
《嘉定編修吏部條法總類》五十卷嘉定中詔修
趙仝《疑獄集》三卷
《九族五服圖制》一卷不知何人編
《大宗正司敕令格式申明》及《目錄》八十一卷紹興重修
《編類諸路茶監敕令格式目錄》一卷
右刑法類二百二十一部,七千九百五十五卷。
吳兢《西齊書目錄》一卷
毋煚《古今書錄》四十卷
李肇《經史釋文》三卷
朱遵度《群書麗藻目錄》五十卷
《隆安西庫書目》二卷不知作者
《唐秘閣四部書目》四卷
《唐四庫搜訪圖書目》一卷
《梁天下郡縣目》一卷
《後唐統類目》一卷
杜鎬《龍圖閣書目》七卷
又《十九代史目》二卷
《太清樓書目》四卷
《王宸殿書目》四卷
韋述《集賢書目》一卷
《學士院雜撰目》一卷
歐陽伸一作「坤」
《經書目錄》十一卷
楊九齡《經史書目》七卷
楊松珍《歷代史目》十五卷
宗諫注《十三代史目》十卷
商仲茂《十三代史目》一卷
《河南東齋一作「齊」
史書目》三卷
曾氏《史監》三卷
孫玉汝《唐列聖實錄目》二十五卷
《唐書敘例目錄》一卷
沈建《樂府詩目錄》一卷
蔣彧《書目》一卷
劉德崇《家藏高抬貴手目》十卷
田鎬、尹植《文樞密要目》七卷
劉沆《書目》二卷
《禁書目錄》一卷學士院、司天監同定
王堯臣、歐陽修《崇文總目》六十六卷
《沈氏萬卷堂目錄》二卷
歐陽修《集古錄》五卷
李淑《邯鄲書目》十卷
吳秘《家藏書目》二卷
《秘閣書目》一卷
《史館書新定書目錄》四卷不知作者
李德芻《邯鄲再集書目》三十卷
崔君授《京兆尹金石錄》十卷
《國子監書目》一卷
《荊州田氏書總目》三卷田鎬編
劉涇《成都府古石刻總目》一卷
趙明誠《金石錄》三十卷
又《諸道石刻目錄》十卷
徐士龍《求書補闕》一卷
董逌《廣川藏書志》二十六卷
鄭樵《求書闕記》七卷
又《求書外記》十卷
《集古系時錄》一卷
《圖譜有無記》二卷
《群玉會記》三十六卷
陳貽範《潁川慶善樓家藏書目》二卷
《遂初堂書目》二卷尤袤集
《徐州江氏書目》二卷
《呂氏書目》二卷
《三川古刻總目》一卷
《鄱陽吳氏籝金堂書目》三卷
《孫氏群書目錄》二卷
《紫雲樓書目》一卷
《川中書籍目錄》二卷
《秘書省書目》二卷
陳騤《中興館閣書目》七十卷《序例》一卷
石延慶、馮至遊校勘《群書備檢》三卷
晁公武《讀書志》四卷
張攀《中興館閣續書目》三十卷
《諸州書目》一卷
滕強恕《東湖書自志》一卷
右目錄類六十八部,六百七卷。
何承天《姓苑》十卷
林寶《姓苑》三卷
又《姓史》四卷
《元和姓纂》十卷
《五姓證事》二十卷
竇從一《系纂》七卷
陳湘《姓林》五卷
李利涉《姓氏秘略》三卷
又《編古命氏》三卷
《五聲類氏族》五卷
孔平《姓系氏族》一卷
《姓略》六卷
崔日用《姓苑略》一卷
魏子野《名字族》十卷
《同姓名譜》六卷
《尚書血脈》一卷
《春秋氏族譜》一卷
《春秋宗族諡譜》一卷
《帝王曆記譜》二卷
《帝系圖》一卷
李匡文《天潢源派譜說一作「統」
》一卷
又《唐皇室維城錄》一卷
又《李氏房從譜》一卷
李茂嵩一作「高」
《唐宗系譜》一卷
《唐書總記帝系》三卷
《宋玉牒》三十三卷
《仁宗玉牒》四卷
《英宗玉牒》四卷
李衢《皇室維城錄》一卷
宋敏求《韻類次宗室譜》五十卷
司馬光《宗室世表》三卷
《臣寮家譜》一卷
黃恭之《孔子系葉傳》三卷
《文宣王四十二一作「三」
代家狀》一卷
《闕裏譜系》一卷
趙異世《趙氏大宗血脈譜》一卷
《趙氏高抬貴手血脈圖錄記》一卷
令狐峘《陸氏宗系碣》一卷
陸師儒《陸氏英賢記》三卷
《蔣王惲家譜》一卷
王方慶《王氏譜》一卷
《唐汭家譜》一卷
劉複禮《劉氏大宗血脈譜》一卷
《劉與家譜》一卷
王僧孺《徐義倫家譜》一卷
《李用休家譜》二卷
《徐商徐詵家譜》四卷
《周長球家譜》一卷
《費氏家譜》一卷
《錢氏集錄》三卷
陸景獻《吳郡陸氏宗系譜》一卷
毛漸《毛氏世譜》一部卷亡
曾肇《曾氏譜圖》一部卷亡
洪興祖《韓愈年譜》一卷
周文《汝南周氏家譜》一卷
崔班《歐陽家譜》一卷
梁元帝《古今同姓名錄》二卷
竇澄之《扶風竇氏血脈家譜》一卷
李林甫《唐室新譜》一卷
又《天下郡望姓氏族譜》一卷
《唐相譜》一卷不知作者
孔至《姓氏古今雜錄》一卷
陶茇麟《陶氏家譜》一卷
李匡文《元和縣主昭穆譜》一卷
又《皇孫郡王譜》一卷
《玉牒行樓》一卷
《偕日譜》一卷
邢曉《帝王血脈小史記》五卷
又《帝王血脈圖小史後記》五卷
韋述《百家類例》三卷
韋述、蕭穎士《宰相甲族》一卷
裴揚休《百氏譜》五卷
曹大宗《姓源韻譜》一卷
杜信《京兆杜氏家譜》一卷
劉沆《劉氏家譜》一卷
《唐顏氏家譜》一卷
《韓吏部譜錄》二卷
《李氏郇王家譜》一卷
並不知作者
唐邴《唐氏譜略》一卷
楊侃《家譜》一卷
《宋仙源積慶圖》一卷起僖祖迄哲宗
《宗室齒序圖》一卷
《天源類譜》一卷
《祖宗屬籍譜》一卷
《向敏中家譜》一卷向緘撰
邵思《姓解》三卷
錢惟演《錢氏慶系譜》二卷
王回《清河崔氏譜》一卷
孫秘《尊祖論世錄》一卷
蘇洵《蘇氏族譜》一卷
錢明逸《熙寧姓纂》六卷
魏予野《古今通系圖》一卷
李複《南陽李英公家譜》一卷
成鐸《文宣王家譜》一卷
吳逵《帝王系譜》一卷
黃邦俊《群史姓纂韻》六卷
顏嶼《袞國公正枝譜》一卷
扌采真子《千姓編》一卷
《符彥卿家譜》一卷符承宗撰
《建陽陳氏家譜》一卷
《萬氏譜》一卷
《趙郡東祖李氏家譜》二卷
《鮮於氏血脈圖》一卷
《長樂林氏家譜》一卷
並不知作者
丁維皋《百族譜》三卷
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四十卷
李燾《晉司馬氏本支一卷》
又《齊梁本支》一卷
徐筠《姓氏源流考》七十八卷
李氏《歷代諸史總括姓氏錄》一卷
右譜牒類一百十部,四百三十七卷。
桑欽《水經》四十卷酈道元注
《城塚記》一卷按序,魏文帝三年,劉裕得此記
葛洪《關中記》一卷
雷次宗《豫章古今記》三卷
沈懷遠《南越志》五卷
梁元帝《職貢圖》一卷
楊衒之《洛陽伽藍記》三卷
《煬帝開河記》一卷不知作者
魏王泰《坤元錄》十卷
沙門辨機《大唐西域圖記》十二卷
梁載言《十道四蕃志》十五卷
韋述《兩京新記》五卷
達奚弘通《西南海蕃行記》一卷
馬溫之《鄴都故事》二卷
李吉甫《元和郡國圖志》四十卷
元結《九疑山圖記》一卷
賈耽《皇華四達》十卷
又《貞元十道錄》四卷
《國要圖》一卷
《方志圖》二卷
《三代地理志》六卷
《地理論》六卷
劉之推《文括九土一作「州」
要略》三卷
樂史《坐知天下記》四十卷
王曾《九域圖》三卷
王洙《皇祐方域記》三十卷
《要覽》一卷
韓鬱《十道四蕃引》一卷
趙珣《開元分野圖》一卷
又《十道記》一卷
《十八路圖》一卷《圖副》二十卷熙寧間天下州府車監縣鎮圖
李德芻《元豐郡縣誌》三十卷《圖》三卷
沈括《天下郡縣圖》一部卷亡
陳坤臣《郡國人物志》一百五十卷
歐陽忞《巨鼇記》五卷
孫結《唐國鑒圖》一卷
曹璠《國照》十卷
又《元和國計圖》十卷
韋澳《諸道山河地名要略》九卷一名《處分語》,一名《新集地理書》
陳延禧《隋朝洛都記》一卷
又《蜀北路秦程記》一卷
《北征雜記》一卷
薑嶼《明越風物志》七卷
元廣之《金陵地記》六卷
劉公鉉《鄴城新記》三卷
李璋《太原事蹟》十四卷
盧求《襄陽故事》十卷
《湘中記》一卷
余知古《渚宮故事》十卷
張周封《華陽風俗錄》一卷
韓昱《江州事蹟》三卷張密注
韋宙一作「寅」
《零陵錄》一卷
楊備恩《蜀都故事》二卷
許嵩《六朝宮苑記》二卷
邢昺《景德朝陵地理記》三十卷
韋齊一作「濟」
休《雲南行記》二卷
馬敬寔《諸道行程血脈圖》一卷
陳隱之《續南荒錄》一卷
韋皋一作「阜」
《西南夷事狀》二十卷
《西戎記》二卷
張建章《渤海國記》三卷
顧愔《新羅國記》一卷
達奚洪一作「通」
《海外三十六國記》一卷
《雲南風俗錄》十卷
辛怡顯《至道雲南錄》三卷
李德裕《黠戛斯朝貢圖》一卷
崔峽《列國入貢圖》二十卷
郭璞《山海經贊》二卷
元結《諸山記》一卷
《嶽瀆福地圖》一卷
盧鴻《嵩嶽記》一卷
《華山記》一卷
《衡山記》一卷
《峨眉山記》二卷
僧法琳《廬山記》一卷
陸鴻漸《顧渚山記》一卷
令狐見堯《玉笥山記》一卷
沈立《蜀江志》十卷
《宣和編類河防書》一百九十二卷
東方朔《十洲記》一卷
張華《異物評》二卷
劉恂《嶺表錄異》三卷
《嶺表異物志》一卷
孟琯《嶺南異物志》一卷
《南海異事》五卷
鄭虔《天寶軍防錄》一卷
林特《會稽錄》三十卷
盛度《庸調租賦》三卷
陳傳《歐冶拾遺》一卷
毛漸《地理五龍秘法》一部卷亡
林諝《閩中記》十卷
盧肇《海潮賦》一卷
僧應物《九華山記》二卷
又《九華山舊錄》一卷
盧求《成都記》五卷
樊綽《雲南志》十卷
又《南蠻記》十卷
李居一《王屋山記》一卷
徐雲虔《南詔錄》三卷
韋莊《蜀程記》一卷
又《峽程記》一卷
莫休符《桂林風土記》一卷
章僚《海外使程廣記》三卷
張建章《戴鬥諸蕃記》一卷
曹璠《須知國鏡》二卷
王權《大樑夷門記》一卷
吳從政《襄沔雜記》三卷
竇滂《雲南別錄》一卷
陸廣微《吳地記》一卷
曹大宗《郡國志》二卷
韋瑾《域中郡國山川圖經》一卷
《唐夷狄貢》一卷
《兩京道裏記》三卷不知作者
張修《九江新舊錄》三卷
張氏《燕吳行役記》二卷不知作者
羅含《湘中山水記》三卷
平居誨《于闐國行程錄》一卷
胡嶠《陷虜記》一卷
王德璉《鄱陽縣記》一卷
徐鍇《方輿記》一百三十卷
範子長《皇州郡縣誌》一百卷
司馬儼《峽山履平集》一卷
潘子韶《峽江利涉集》一卷
杜光庭《續成都記》一卷
范旻《邕管雜記》三卷
李昉《歷代宮殿名》一卷
樂史《太平寰宇記》二百卷
魏羽《吳會雜錄》一卷
張參《江左記》三卷
陶嶽《零陵總記》十五卷
李宗諤《圖經》九十八卷
又《圖經》七十七卷
《越州圖經》九卷
《陽明洞天圖經》十五卷
李垂《導河形勝書》一卷
王曾《契丹志》一卷
楊備《恩平郡譜》一卷
劉夔《武夷山記》一卷
林世程《重修閩中記》十卷
郭之美《羅浮山記》一卷
周衡《湘中新記》七卷
陳倩《茅山記》一卷
僧文政《南嶽尋勝錄》一卷
李上交《豫章西山記》二卷
《廣西郡邑圖志》一卷張維序。
王靖《廣東會要》四卷
張田《廣西會要》二卷
劉昌詩《六峰志》十卷
薛常州《地理叢考》一卷
李和篪《輿地要覽》二十三卷
《重修徐州圖經》三卷嘉定中撰
《離{崔十}志》十卷
《雁山行記》一卷不知何人編
王日休《九丘總要》三百四十卷
餘嚞《聖域記》二十五卷
程大昌《雍錄》十卷
錢景衎《南嶽勝概》一卷
曾洵《句曲山記》七卷
周淙《臨安志》十五卷
談鑰《吳興志》二十卷
潘廷立《富川圖志》六卷
韓挺《儀真志》七卷
劉浩然《合肥志》十卷
李說《黃州圖經》五卷
童宗說《盱江志》十卷
姜得平又《續志》十卷
袁震《臨江軍圖經》七卷
李伸《重修臨江志》七卷
雷孝友《瑞州郡縣誌》十九卷
田渭《辰州風土記》六卷
袁觀《潼川府圖經》十一卷
張津《四明圖經》十二卷
史正志《建康志》十卷
江文叔《桂林志》一卷
蔡戡《靜江府圖志》十二卷
熊克《鎮江志》十卷
葛元騭《武陽志》十卷
宋宜之《無為志》三卷
胡兆《秋浦志》八卷
羅願《新安志》十卷
汪師孟《黃山圖經》一卷
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三卷
韋楫《昭潭志》二卷
晁百揆《潯陽志》十二卷
吳芸《沅州圖經》四卷
《安南土貢風俗》一卷乾道中安南入貢,客省承詔具其風俗及貢物名數
程九萬《曆陽志》十卷
蘇思恭《曲江志》十二卷
毛憲《信安志》十六卷
《臨賀郡志》一卷不知作者
蕭玠《晉康志》七卷
周端朝《桂陽志》五卷
劉子登《武陵圖經》十四卷
鄭昉《都梁志》二卷
《赤城志》四十卷陳耆卿序
陸遊《會稽志》二十卷
王中行《潮州記》一卷
《莆陽人物志》三卷鄭僑序
王震《閬苑記》三十卷
冉木《潛藩武泰志》十四卷
趙抃《成都古今集記》三十卷
張朏《齊記》一卷
《南北對鏡圖》一卷
《混一圖》一卷
《西南蠻夷朝貢圖》一卷
《巨鼇記》六卷
《交廣圖》一卷
《平江府五縣正圖經》二卷
並不知作者
李華《湟川開峽志》五卷
宋敏求《長安志》一十卷
又《東京記》二卷
《河南志》二十卷
陳舜俞《廬山記》二卷
謝頤素《海潮圖論》一卷
王瓘《北道刊誤志》十五卷
林須《霍山記》一卷
檀林《甌治拾遺》一卷
又《大理國行程》一卷
陳冠《熙河六州圖記》一卷
王向弼《龍門記》三卷
王存《九域志》十卷
孟猷《上饒志》十卷
滕宗諒《九華山新錄》一卷
朱長文《吳郡圖經續記》三卷
王正倫《古今洛城事類》二卷
王得臣《江夏辨疑》一卷
譚掞《邕管溪洞雜記》一卷
李洪《鎮洮補遺》一卷
李獻父《隆慮洞天錄》一卷
林票《永陽志》三十五卷
曾旼《永陽郡縣圖志》四卷
劉拯《濠上摭遺》一卷
蘇氏《夏國樞要》二卷
左文質《吳興統記》十卷
孫穆《雞林類事》三卷
馬子嚴《岳陽志》二卷
程縯《職方機要》四十卷
範致明《岳陽風土記》一卷
又《池陽記》一卷
歐陽忞《輿地廣記》三十八卷
虞剛簡《永康軍圖志》二十卷
錢紳《同安志》十卷
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四十卷
吳致堯《九疑考古》二卷
洪芻《豫章職方乘》三卷
董棻《嚴州圖經》八卷
厲居正《齊安志》二十卷
洪遵《東陽志》十卷
許靖夫《齊安拾遺》一卷
環中《汴都名實志》三卷
陳哲夫《李渠志》一卷
《續修宜春志》十卷
唐稷《清源人物志》十三卷
李盛《章貢志》十二卷
曾賁《括蒼續志》十卷
陳柏朋《括蒼志》一卷
趙彥勵《莆陽志》十五卷
陸琰《莆陽志》七卷
李獻父《相台志》十二卷
《江行圖志》一卷沈該訂正,不知作者
《同安後志》十卷
《大禹治水玄奧錄》一卷
《三輔黃圖》一卷
《高麗日本傳》一卷
《南劍州圖經》一卷
《地裏圖》一卷
《指掌圖》二卷
《南海錄》一卷
《福建地理圖》一卷
《泉南錄》二卷
《吳興雜錄》七卷
《南朝宮苑記》一卷
《廬山事蹟》三卷
並不知作者
李常《續廬山記》一卷
《東京至益州地裏圖》卷亡
《四明山記》一卷
《地裏圖》一卷
《南嶽衡山記》一卷
《考城圖經》一卷
《常州風土記》一卷
《清溪山記》一卷
《水山記》一卷
《茅山新記》一卷
《青城山記》一卷
《契丹國土記、契丹疆宇圖》二卷
《契丹地裏圖》一卷
並不知作者
李幼傑《莆陽比事》七卷
何友諒《武陽志》二十七卷
陳謙《永寧編》十五卷
黃以甯《惠陽志》十卷
劉牧《建安志》二十四卷
又《建安續志類編》二卷
鄒孟卿《甯武志》十五卷
李皋《汀州志》八卷
林英發《景陵志》十四卷
楊彥為《保昌志》八卷
傅岩《鄖城志》十二卷
楊泰之《普州志》三十卷
孫祖義《高郵志》三卷
宇文紹奕《臨邛志》二十卷
又《補遺》十卷
林晡《姑熟志》五卷
王招《蕪湖圖志》九卷
楊《臨漳志》十卷
方傑《清漳新志》十卷
章穎《文州古今記》十二卷
杜孝嚴《文州續記》四卷
孫楙《舂陵圖志》十卷
張貴謨《臨汝圖志》十五卷
徐自明《零陵志》十卷
又《浮光圖志》三卷
梁克家《長樂志》四十卷
張埏《零陵志》十卷
陸峻、丁光遠《蘄春志》十卷
段子遊《均州圖經》五卷
李韋之《邵陽圖志》三卷
黃汰《邵陽紀舊》一卷
鞏嶸《邵陵類考》二卷
孫顯祖《靖州圖經》四卷
黃曄《龜山志》三卷
李震《彭門古今集志》二十卷
蔡畤《續同安志》一卷
程叔達《隆興續職方乘》十卷
項預《吳陵志》十四卷
朱端章《南康記》八卷
又《廬山拾遺》二十卷
練文《廬州志》十卷
吳機《吉州記》三十四卷
錢之望、吳莘《楚州圖經》二卷
劉宗《襄陽志》四十卷
劉清之《衡州圖經》三卷
趙甲《隆山志》三十六卷
鄒補之《毗陵志》十二卷
王銖《荊門志》十卷
張孝曾《富水志》十卷
王棨《重修荊門志》十卷
徐得之《郴江記》八卷
史本《古沔志》一卷
周夢祥《贛州圖經》卷亡
閻蒼舒《興元志》二十卷
許開《南安志》二十卷
孫昭先《淮南通川志》十卷
餘元一《清湘志》六卷
鄭少魏《廣陵志》十二卷
褚孝錫《長沙志》十一卷
鄭紳《桂陽圖志》六卷
黃疇若《龍城圖志》十卷
胡至《重修龍城圖志》十卷
陳宇《房州圖經》三卷
虞太中《臨封志》三卷
曹叔達《永嘉志》二十四卷
周澂《永嘉志》七卷
鄭應申《江陰志》十卷
梁希夷《新昌志》一卷
馬景修《通川志》十五卷
黃環《夷陵志》六卷
馬導《夔州志》十三卷
《四明風俗賦》一卷不在何人撰
丁介《武陵郡離合記》六卷
史定之《番陽志》三十卷
楊潛《雲間志》三卷
徐筠《修水志》十卷
張元成《嘉禾志》四卷
鄧樞《鶴山叢志》十卷
王寬夫《古涪志》十七卷
李棣《浮光圖志》二十卷
林仁伯《古歸志》十卷
趙興清《曆陽志補遺》十卷
王知新《合淝志》十卷
霍篪《澧陽圖志》八卷
劉伋《陵水圖志》三卷
胡槻《普寧志》三卷
王寅孫《沈黎志》二十三卷
趙汝廈《程江志》五卷
又《瓊管圖經》十六卷
劉灝《清源志》七卷
沈作賓、趙不跡《會稽志》二十卷
邵笥《括蒼慶元志》一卷
趙善贛《通義志》三十五卷
張士牷《西和州志》十九卷
李修己《同穀志》十七卷
李錡《續同穀志》十卷
義太初《高涼圖志》七卷
趙師岌《潮州圖經》二卷
鄭鄖《洋州古今志》十六卷
張忄達《甘泉志》十五卷
陳峴《南海志》十三卷
趙伯謙《韶州新圖經》十二卷
俞聞中《敘州圖經》三十卷
黎伯巽《靜南志》十二卷
任逢《墊江志》三十卷
劉德禮《夔州圖經》四卷
馬紆《續廬山記》四卷
《江州圖經》一卷
《宕渠志》二卷
《吉陽軍圖經》一卷
《忠州圖經》一卷
《珍州圖經》三卷
《衢州圖經》一卷
《沅州圖經》四卷
《複州圖經》三卷
《果州圖經》五卷
《思州圖經》一卷
《南平軍圖經》一卷
《大寧監圖經》六卷
並不知作者
右地理類四百七部,五千一百九十六卷。
《越絕書》十五卷或雲子貢所作
趙曄《吳越春秋》十卷
司馬彪《九州春秋》九卷
常璩《華陽國志》十二卷
和苞《漢趙記》一卷
范亨《燕書》二十卷
蕭方等《三十國春秋》三十卷
《三十國春秋鈔》一卷不知作者
吳信都鎬《淝上英雄小錄》二卷
《吳錄》二十卷徐鉉、高遠、喬舜、潘佐等撰
《南唐書》十五卷不知作者
王顏《南唐烈祖開基志》十卷
李昊《蜀書》二十卷
蔣文懌《閩中實錄》十卷
林仁志《王氏解除運圖》三卷
毛文錫《前蜀王氏記事》二卷
《吳越備史》十五卷吳越錢儼託名范坰、林禹撰
錢儼《備史遺事》五卷
王保衡《晉陽見聞要錄》一卷
董淳《後蜀孟氏記事》三卷
徐鉉、湯悅《江南錄》十卷
路振《九國志》五十一卷
又《楚書》五卷
鄭文寶《南唐近事集》一卷
又《江表志》二卷
陳彭年《江南別錄》四卷
龍袞《江南野史》二十卷
曾顏《渤海行年記》十卷
胡賓王《劉氏興亡錄》一卷
陶岳《荊湘近事》十卷
周羽沖《三楚新錄》三卷
曹衍《湖湘馬氏故事》二十卷
王舉《天下大定錄》十卷
盧臧《楚錄》五卷
張唐英《蜀檮杌》十卷
劉恕《十國紀年》四十卷
《閩王事蹟》一卷
《高氏世家》十卷
《湖南故事》十三卷
《十國載記》三卷
《江南餘載》二卷
《高皇帝過江事實》一卷
《廣王事蹟》一卷
並不知作者
錢惟演《家王故事》一卷
右霸史類四十四部,四百九十八卷。
凡史類二千一百四十七部,四萬三千一百九卷。
志第一百五十八藝文四
子類十七:一曰儒家類,二曰道家類釋氏及神仙附
,三曰法家類,四曰名家類,五曰墨家類,六曰縱橫家類,七曰農家類,八曰雜家類,九曰小說家類,十曰天文類,十一曰五行類,十二曰蓍龜類,十三曰曆算類,十四曰兵書類,十五曰雜藝術類,十六曰類事類,十七曰醫書類。
《晏子春秋》十二卷
《曾子》二卷
《子思子》七卷
《孟子》十四卷
陸善經《孟子注》七卷
王雱注《孟子》十四卷
蔣之奇《孟子解》六卷
《荀卿子》二十卷戰國趙人荀況書
楊倞注《荀子》二十卷
黎錞《校勘荀子》二十卷
《魯仲連子》五卷戰國齊人
《董子》一卷董無心撰
《屍子》一卷屍佼撰
《子華子》十卷自言程氏名本,字子華,晉國人。《中興書目》曰:「近世依託。」朱熹曰:「偽書也。」
《孔叢子》七卷漢孔鮒撰。朱熹曰:「偽書也。」
桓寬《監鐵論》十卷
揚雄《太玄經》十卷
又《揚子法言》十三卷
張齊《太玄正義統論》一卷
又《太玄釋文玄說》二卷
宋惟幹《太玄經注》十卷
王涯注《太玄經》六卷
柳宗元注《揚子法言》十三卷宋鹹補注
馬融《忠經》一卷
《玄測》一卷漢宋衷解,吳陸績釋之
王符《潛夫論》十卷
關朗《洞極元經傳》五卷
《四注孟子》十四卷揚雄、韓愈、李翱、熙時子四家注
王通《文中子》十卷宋阮逸注
太宗《帝範》二卷
顏師古《糾繆正俗》八卷
王涯《說玄》一卷
林慎思《續孟子》二卷
韓熙載《格言》五卷
真宗《正說》十卷
徐鉉《質論》一卷
許洞《演玄》十卷
刁衎《本說》十卷
王敏《太平書》十卷
賈岡《山東野錄》七卷
宋咸《過文中子》十卷
又《太玄音》一卷
章詧《太玄圖》一卷
又《太玄經發隱》一卷
聱隅子《歔欷巢微論》一卷黃晞撰
邵亢《體論》十卷
周惇頤《太極通書》一卷
司馬光《潛虛》一卷
又《文中子傳》一卷
《集注四家揚子》十三卷
《集注太玄經》六卷
並司馬光集
《家範》十卷
師望《元鑒》十卷
范鎮《正書》一卷
張載《正蒙書》十卷
又《雜述》一卷
《程頤遺書》二十五卷
《語錄》二卷程頤與弟子問答
《孟子解》四卷程頤門人記
徐積《節孝語》一卷江端禮錄
呂大臨《孟子講義》十四卷
蘇轍《孟子解》一卷
王令《孟子講義》五卷
龔原《孟子解》十卷
陳暘《孟子解義》十四卷
張鎰《孟子音義》三卷
丁公著《孟子手音》一卷
孫奭《孟子音義》二卷
劉安世《語錄》二卷
王開祖《儒志》一卷
游酢《孟子解義》十四卷
又《雜解》一卷
謝良佐《語錄》一卷
陳禾《孟子傳》十四卷
晁說之《易玄星紀譜》二卷
陳漸《演玄》七卷
許允成《孟子新義》十四卷
範沖《要語》一卷
張九成《孟子拾遺》一卷
《語錄》十四卷
張憲武《勸學錄》六卷
劉子翬《十論》一卷
張行成《潛虛衍義》十六卷
又《皇極經世索隱》一卷
《觀物外篇衍義》九卷
《翼玄》十二卷
鄭樵《刊繆正俗跋正》八卷
文軫《信書》三卷
《宋衷解太玄經義訣》十卷李沂集
馮休《刪孟子》一卷
陳之方《致君堯舜論》一卷
又《削荀子疵》一卷
徐庸《注太玄經》十二卷
又《玄頤》一卷
僧全瑩《太玄略例》一卷
王紹珪《古今孝悌錄》二十四卷
尹焞《孟子解》十四卷
《語錄》四卷尹焞門人馮忠恕、祁寬、呂堅中記
鄒浩《孟子解》十四卷
朱熹《孟子集注》十四卷
又《孟子集義》十四卷
《或問》十四卷
《延平師弟子問答》一卷
《語錄》四十三卷朱熹門人所記
張栻《孟子詳說》十七卷
又《孟子解》七卷
蔡沆《至書》一卷
張氏《孟子傳》三十六卷
錢文子《孟子傳贊》十四卷
王汝猷《孟子辨疑》十四卷
《諸儒鳴道集》七十二卷濂溪、涑水、橫渠等書
程迥《諸論辨》一卷
《近思錄》十四卷朱熹、呂祖謙編類周敦頤、程頤、程顥、張載等書
《外書》十二卷程顥、程頤講學
邵雍《漁樵問對》一卷
祝禹圭《東西銘解》一卷
蘇籀《遺言》一卷
曾發《泮林討古》二卷
張九成《語錄》十四卷
胡宏《知言》一卷
《麗澤論說集》十卷呂祖謙門人記
周揆《聖傳錄》一卷
吳仁傑《鹽石論》丙丁二卷
陳舜申《審是集》一卷
塗近正《明倫》二卷
彭龜年《止堂訓蒙》二卷
《呂氏鄉約儀》一卷呂大鈞撰
《李公省心雜言》一卷不知名
董與幾《學政發縱》一卷
高登《修學門庭》一卷
劉敞《弟子記》一卷
《石月至言》一卷余應求刊其父之言
戴溪《石鼓孟子答問》三卷
陳師道《後山理究》一卷
《北山家訓》一卷
《伊洛淵源》十三卷
《聞見善善錄》一卷
《質疑請益》一卷
並不知作者
楊浚《韋子內篇》三卷
又《聖典》三卷
王向《忠經》三卷
劉貺《續說苑》十卷
《法聖要言》十卷
李琪《皇天大政論》十卷
高舉《帝道書》十卷
魯大公《公侯正術》十卷
蕭佚《牧宰政術》二卷
趙瑩《君臣政論》二十五卷
《興政論》三卷
丘光庭《康教論》一卷
張弧《素履子》一卷
張陟《裏訓》十卷
趙澡《中庸論》一卷
趙鄰幾《鯫子》一卷
朱昂《理論》三卷
何涉《治道中說》三十篇卷亡
龔鼎臣《中說解》十卷
范祖禹《帝學》八卷
章懷太子《修身要覽》十卷
太宗《文明政化》十卷
真宗《承華要略》二十卷
《名墨縱橫家無所增益答邇英聖問》一卷
仁宗書三十五事,丁度等答
顏之推《家訓》七卷
狄仁傑《家範》一卷
《先賢誡子書》二卷
《開元禦集誡子書》一卷
《古今家戒》四卷
黃訥《家戒》一卷
柳玢《誡子拾遺》十卷
孫奕《示兒編》一部
右儒家類一百六十九部,一千二百三十四卷、篇。
河上公《老子道德經注》一卷
嚴遵《老子指歸》十三卷
王弼《老子注》二卷
又《道德略歸》一卷
陸修靜《老子道德經雜說》一卷
傅奕《道德經音義》二卷
唐玄宗注《老子道德經》二卷有序
唐玄宗《道德經音疏》六卷
成玄英《道德經開題序訣義疏》七卷
杜光庭《道德經廣聖義疏》三十卷
僧文儻《道德經疏義》十卷
趙至堅《道德經疏》三卷
張惠超《道德經志玄疏》三卷
陸氏《道德經傳》四卷
扶少明《道德經譜》二卷
《谷神子注經諸家道德經疏》二卷河上公、葛仙公、鄭思遠、睿宗、玄宗疏
李若愚《道德經注》一卷
喬諷《道德經疏義節解》二卷
《道德經小解》一卷
陳景元《道德注》二卷
蔣之奇《老子解》二卷
又《老子系辭解》二卷
張湛《列子音義》一卷
張昭《補注莊子》十卷
張烜《莊子通真論》三卷
《南華真經篇目義》三卷
李暹《訓文子注》十二卷
朱棄《文子注》十二卷
墨布一作「希」
子《文子注》十二卷
王源《亢倉子注》三卷
《亢倉子音義》一卷
範乾元一作「九」
《四子樞要》二卷
衛偕一作「稽」
《白術子》三卷
太公等《陰符經注》一卷
張果《陰符經注》一卷
又《陰符經辨命論》一卷
袁淑真《陰符經注》一卷
又《陰符經疏》三卷
《陰符集解》五卷
韋洪《陰符經疏訣》一卷
蔡珪《陰符經注》一卷
又《陰符經要義》一卷
《陰符經小解》一卷
張魯《陰符經元義》一卷
李靖《陰符機》一卷
房山長注《大丹黃帝陰符經》一卷
梁丘子注《黃庭內景玉經》一卷
《黃庭外景經》一卷
《黃庭外景玉經注訣》一卷
《黃庭五藏論圖》一卷
《老子黃庭內視圖》一卷
胡愔《黃庭內景圖》一卷
《黃庭外景圖》一卷
魏伯陽《周易參同契》三卷
《參同大易訁志》三卷
徐從事注《周易參同契》三卷
《參同契合金丹行狀十六變通真訣》一卷
鄭遠之《參同契心鑒》一卷
張處《參同契大易圖》一卷
晁公武《老子通述》二卷
《老子道德經三十家注》六卷唐道士張君相集解
葛玄《老子道德經節解》二卷
《道德經內解》二卷不知作者
《老子道德經內節解》二卷題尹先生注
王顧《老子道德經疏》四卷
李榮《老子道德經注》二卷
李約《老子道德經注》四卷
碧雲子《老子道德經藏室纂微》二卷不知名
《老子道德經義》二卷
《老子指例略》一卷
並不知作者
張湛《列子注》八卷
郭象注《莊子》十卷
成玄英《莊子疏》十卷
文如海《莊子正義》十卷
又《莊子邈》一卷
《黃帝陰符經》一卷舊目雲驪山老母注、李筌撰
《集注老子》二卷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等注
呂知常《老子講義》十二卷
李筌《陰符經疏》一卷
《陰符玄譚》一卷不知作者
《文子》十二卷舊書目雲周文子撰
《鶡冠子》三卷不知姓名。《漢志》雲:「楚人,居深山,以鶡羽為冠,因號雲。」
《亢倉子》三卷一名庚桑子。戰國時人,老子弟子
《抱樸子別旨》二卷不知作者
司馬子微《坐忘論》一卷
《天機經》一卷
《道體論》一卷
《無能子》一卷
並不知作者
吳筠《玄綱》一卷
劉向《關尹子》九卷
劉驥《老子通論語》二卷
徽宗《老子解》二卷
《列子解》八卷
呂惠卿《莊子解》十卷
司馬光《老子道德經注》二卷
蘇轍《老子道德經義》二卷
趙令穆《老子道德經解》二卷
李士表《莊子十論》一卷
沈該《陰符經注》一卷
朱熹《周易參同契》一卷
朱安國《陰符元機》一卷
程大昌《易老通言》十卷
右道家類一百二部,三百九十九卷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卷
沙門曇景譯《佛說未曾有因緣經》二卷
玄奘譯《波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
般刺密帝彌伽釋迦譯《首楞嚴經》十卷
《佛說一乘究竟佛心戒經》一卷
《佛說三亭廚法經》二卷
《佛說法句經》一卷
《佛說涅槃略說教戒經》一卷四經失譯
馬鳴大師《摩訶衍論》五卷
《起信論》二卷
僧肇《寶藏論》三卷
彥琮《福田論》一卷
道信《大乘入道坐禪次第要論》一卷
法琳《辨正論》八卷陳子良注
彗海大師《入道要門論》一卷
淨本和尚《語論》一卷
惠能《仰山辨宗論》一卷
《勸修破迷論》一卷
《金沙論》一卷
《明道宗論》一卷
《偈宗秘論》一卷
四論不知撰人
法藏《心經》一卷
惟愨《首楞嚴經疏》六卷
宗密《圓覺經疏》六卷
《圓覺道場修證儀》十八卷
《起信論鈔》三卷
傅大士、寶志《金剛經贊》一卷
惠能《金剛經口訣義》一卷
《金剛經大義訣》二卷
大白和尚《金剛經訣》一卷
法深《起信論疏》二卷
忠師《百法明門論疏》二卷
蕭子良《統略淨住行法門》一卷
元康《中觀論三十六門勢疏》一卷
《華嚴法界觀門》一卷宗密注
傅大士《心王傳語》一卷
《行道難歌》一卷
竺道生《十四科元贊義記》一卷
灌頂《國清道場百錄》一卷
楞伽山主《小參錄》一卷
道宣《通感決疑錄》一卷
《大唐國師小錄法要集》一卷
紹修《漳州羅漢和尚法要》三卷持琛
白居易《八漸通真議》一卷
張雲《元中語寶》三卷
大閬和尚《顯宗集》一卷
《大雲和尚要法》一卷惠海
元覺《一宿覺傳》一卷
魏靜《永嘉一宿覺禪宗集》一卷
《達摩血脈》一卷
本先《竹林集》一卷
寶覺禪師《見道頌》一卷寓言居士注
道瑾《禪宗理偈》一卷
《石頭和尚參同契》一卷宗美注
《惠忠國師語》一卷冉氏
《東平大師默論》一卷
義榮《天臺國師百會語要》一卷
齊寶《神要》三卷
懷和《百丈廣語》一卷
統休《無性和尚說法記》一卷
惠明《妻賢法雋》一卷
《龍濟和尚語要》一卷
《荷澤禪師微訣》一卷
楊士達《禪關八問》一卷宗美
句令《禪門法印傳》五卷
《淨惠禪師偈頌》一卷
義淨《求法高僧傳》二卷
飛錫《往生淨土傳》五卷
法海《六祖法寶記》一卷
《壇經》一卷
辛崇《僧伽行狀》一卷
靈湍《攝山妻霞寺記》一卷
師哲《前代國王修行記》一卷
盧求《金剛經報應記》三卷
賢首《華嚴經纂靈記》五卷
元偉《真門聖胄集》五卷
《雲居和尚示化實錄》一卷
覺旻《高僧纂要》五卷
智月《僧美》三卷
裴休《拾遺問》一卷
神澈《七科義狀》一卷
夢微《內典編要》十卷
《紫陵語》一卷
《大藏經音》四卷
《真覺傳》一卷
《渾混子》三卷解《寶藏論》
《遺聖集》一卷
《菩提心記》一卷
《積元集》一卷
《相傳雜語要》一卷
《德山集》一卷仰山、溈山語
《會昌破胡集》一卷
《妙香丸子法》一卷
《潤文官錄》一卷唐人。
《迦葉祖裔記》一卷
《釋門要錄》五卷
《紫陵語》以下不知撰人
十朋《請禱集》一卷
《瑞象歷年記》一卷
《惟勁禪師讚頌》一卷
《釋華嚴漩澓偈》一卷
馬裔孫《看經贊》一卷
《法喜集》二卷
文益《法眼禪師集》一卷
《法眼禪師集真贊》一卷
高越《舍利塔記》一卷
可洪《藏經音義隨函》三十卷
建隆《雍熙禪頌》三卷
魏德謩《無上秘密小錄》五卷
程讜《釋氏蒙求》五卷
延壽《感通賦》一卷
李遵《天聖廣燈錄》三十卷
呂夷簡《景祐寶錄》二十一卷
僧肇《寶藏論》一卷
又《般若無知論》一卷
《涅槃無名論》一卷
僧慧皎《高僧傳》十四卷
僧佑《弘明集》十四卷
僧寶唱《比丘尼傳》五卷
僧佑《釋迦譜》五卷
甄鸞《笑道論》三卷
僧慧可《達摩血脈論》一卷
費長房《開皇曆代三寶記》十四卷
又《開皇三寶錄總目》一卷
《國清道場百錄》五卷僧灌頂纂,僧智顗修
僧法琳《破邪論》三卷
又《辨正論》八卷
僧彥琮《釋法琳別傳》三卷
僧慧能注《金壇經》一卷
又撰《金剛經口訣》一卷
僧慧昕注《壇經》二卷
僧辨機《唐西域志》十二卷
僧道宣《續高僧傳》三卷
又《佛道論衡》三卷
《三寶感應錄》三卷
《釋迦氏譜》一卷
《廣弘明集》三十卷
僧政覺《金沙論》一卷
僧神會《荷澤顯宗記》一卷
《華嚴法界觀門》一卷僧法順集,僧宗密注
僧宗密《禪源諸詮》二卷
又《原人論》一卷
《大乘起信論》一卷
魏靜《永嘉一宿覺禪師集》一卷
僧道世《法苑珠林》一百卷
僧慧忠《十答問語錄》一卷
《無住和尚說法》二卷僧鈍林集
僧普願《語要》一卷
《龐蘊語錄》一卷唐於頔編
僧神清《北山參元語錄》十卷
僧慧海《屯悟入道要門論》一卷
僧義淨《求法高僧傳》三卷
僧元應《唐一切經音義》一十五卷
僧澄觀《華嚴經疏》十卷
僧紹修《語要》一卷
裴休《傳心法要》一卷
《唐六譯金剛經贊》一卷鄭覃等撰
僧慧祥《古清涼傳》二卷
《釋迦方志》一卷唐終南大一山僧撰
僧應之《四注金剛經》一卷
僧延壽《宗鏡錄》一百卷
僧贊甯《僧史略》三卷
僧道原《景德傳燈錄》三十卷
晁迥《法藏碎金》十卷
《道院集要》三卷不知作者
僧延昭《眾吼集》一卷
僧重顯《瀑布集》一卷
又《語錄》八卷
僧世沖《釋氏詠史詩》三卷
僧居本《廣法門名義》一卷
僧慧皎《僧史》二卷
僧契嵩《輔教編》三卷
僧省常《錢塘西湖淨社錄》三卷
僧道誠《釋氏須知》三卷
僧道誠《釋氏要覽》三卷
王安石注《維摩詰經》三卷
朱士挺《伏虎行狀》一卷
《僧自嚴行狀》一卷陳嘉謨撰
李之純《成都大悲寺集》二卷
又《成都大慈寺記》二卷
僧惟白《續燈錄》三十卷
僧宗頤《勸孝文》二卷
又《禪苑清規》十卷
蹇序辰《諸經譯梵》三卷
王敏中《勸善錄》六卷
楊諤《水陸儀》二卷
僧智達《祖門悟宗集》二卷
樓穎《傳翕小錄要集》一卷
僧宗永《宗門統要》十卷
僧智圓《閒居編》五十一卷
僧懷深注《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一卷
僧原白注《證道歌》一卷
《僧宗杲語錄》五卷黃文昌撰
僧慧達《夾科肇論》二卷
僧應乾《楞嚴經標指要義》二卷
僧靈操《釋氏蒙求》一卷
僧馬鳴《釋摩訶衍論》十卷
僧闍那多迦譯《羅漢頌》一卷
僧菩提達磨《存想法》一卷
又菩提達磨《胎息訣》一卷
《頌證道歌》一卷篇首題正覺禪師撰
《淨慧禪師語錄》一卷
《蓮社十八賢行狀》一卷
《法顯傳》一卷
《諸經提要》二卷
《五公符》一卷
《寶林傳錄》一卷
並不知作者
李通玄《華嚴合論》一卷
張戒注《楞伽集注》八卷
佛陀多羅譯《圓覺經》二卷
般刺密諦譯《楞嚴經》十卷
《法寶標目》十卷王右編
僧肇譯《維摩經》十卷
晁迥《耄智餘書》三卷
《八方珠玉集》四卷大圓、塗毒二僧集諸家禪語
王日休《金剛經解》四十二卷
《淨土文》十一卷王日休撰
《語錄》二卷松源和尚講解答問
《普燈錄》三十卷僧正受集
《諸天傳》二卷僧行霆述
《奏對錄》一卷佛照禪師淳熙間奏對之語
《崇正辨》三卷胡寅撰
右釋氏類二百二十二部,九百四十九卷
劉向《列仙傳》三卷
王褒《桐柏真人王君外傳》一卷
周季通《玄洲上卿蘇君記》一卷
葛洪《神仙傳》十卷
《馬陰二君內傳》一卷
《上真眾仙記》一卷
《隱論雜訣》一卷
《金木萬靈訣》一卷
《抱樸子養生論》一卷
《太清玉碑子》一卷葛洪與鄭惠遠問答
《二女真詩》一卷紫微夫人及東華中侯王夫人作
施真人《銘真論》一卷
旌陽令許遜《靈劍子》一卷
《黃帝內傳》一卷篯鏗得於石室
東方朔《十洲三島記》一卷
淮南王劉安《太陽真粹論》一卷
黃玄鐘《蓬萊山西鼇還丹歌》一卷
婁敬《草衣子還丹訣》一卷
魏伯陽《還丹訣》一卷
《周易門戶參同契》一卷
《大丹九轉歌》一卷
華佗《老子五禽六氣訣》一卷
陸修靜《老子道德經雜說》一卷
《五牙導引元精經》一卷
《黃庭經》一卷其文初為五言四章,後皆七言,論人身扶養修治之理
李千乘《黃庭中景經注》一卷
尹喜《黃庭外景經注》一卷
襄楷《太平經》一百七十卷
李堅《東極謝真人傳》一卷
王禹錫《海陵三仙傳》一卷
施肩吾《真仙傳道集》二卷
《三住銘》一卷
《西山群仙會真記》一卷
長孫滋《崔氏守一詩傳》一卷
吳筠《神仙可學論》一卷
又《形神可固論》一卷
《著生論》一卷
《明真辨偽論》一卷
《心目論》一卷
《玄門論》一卷
《元綱論》一卷
《諸家論優劣事》一卷
《辨方正惑論》一卷
杜光庭《二十四化詩》一卷
又《二十四化圖》一卷
《神仙感遇傳》十卷
《墉城集仙錄》十卷
《應現圖》三卷
《仙傳拾遺》四十卷
《歷代帝王崇道記》一卷
《道教靈驗記》二十卷
《道經降傳世授年載圖》一卷
謝良嗣《中嶽吳天師內傳》一卷
李渤《李天師傳》一卷
《真系傳》一卷
張隱居《演龍虎上經》二卷
盧潘《侯真人傳》一卷
沈汾《續仙傳》三卷
尹文操《樓觀先師本行內傳》一卷
《玄元聖記經》十卷
刁琰《廣仙錄》一卷
見素子《洞仙傳》十卷
傅元鎮《應緣道傳》十一卷
晞暘子《寶仙傳》三卷
《南嶽夫人清虛玉君內傳》一卷
范邈《南嶽魏夫人內傳》一卷
李遵《三茅君內傳》一卷
梁日廣《釋仙論》一卷
赤松子《中誡篇》一卷
《金石論》一卷
《門天老曆》一卷
冷然子《學神仙法》一卷
賈嵩《陶先生傳序》三卷
吳先主孫氏《太極左仙公神仙本起內傳》一卷
華嶠《真人周君內傳》一卷
《劉海蟾詩》一卷
《太乙真君固命歌》一卷晉葛洪譯
張融《三破論》一卷
陶弘景《養性延命錄》二卷
《導引養生圖》一卷
《神仙玉芝瑞草圖》二卷
《上清握中訣》三卷
《登真隱訣》三十五卷
《真誥》十卷
華陽道士韋處玄注《老子西升經》二卷
魏曇巒法師《服氣要訣》一卷
陳處士同洪讓書《老子道經》一卷
李淳風《正一五真圖》一卷
孫思邈《退居志》一卷
《真氣銘》一卷
《九幽福壽論》一卷
《龍虎亂日篇》一卷
李用德《晉州羊角山慶曆觀記》一卷
王元正《清虛子龍虎丹》一卷
《驪山母黃帝陰符大丹經解》一卷房山長集
吳兢《保聖長生纂要坐隅障》二卷
僧一行《天真皇人九仙經》一卷
尹愔《老子五廚經注》一卷
周涖《穎陽書》一卷
昝商《導養方》三卷
李廣《中指真訣》一卷
僧遵化《養生胎息秘訣》一卷
高駢《性箴金液頌》一卷
黃仲山《玄珠龜鏡》三卷
裴鉉《延壽赤書》一卷
張果《紫靈丹砂表》一卷
《內真妙用訣》一卷
《休糧服氣法》一卷
《大易志圖參同經》一卷玄宗與葉靜能、一行答問語
王紳《太清宮簡要記》一卷
康真人《氣訣》一卷
盧遵元《太上肘後玉經方》一卷
楊知玄《淮南王練聖法》一卷
《老子元道經》一卷南統孟謫仙傳授
李延章《中元論》一卷
胡微《玉景內篇》二卷
《黃庭內景五藏六腑圖》一卷大白山見素女子胡愔撰
王懸河《三洞珠囊》三十卷
王貞範《洞天集》二卷
捷神子《唐元指玄篇》一卷
《中央黃老君洞房內經》一卷
《黃老中道君洞房內經》一卷
《黃老神臨藥經》一卷
《太清真人絡命訣》一卷
《太上老君血脈論》一卷
《靈寶服食五芝精》一卷
《黃帝內經靈樞略》一卷
《黃帝九鼎神丹經訣》十卷
《黃帝內丹訣》一卷
《太極真人風鳴爐火經》一卷
《紫微帝君王經寶訣》一卷
《太上老君服氣胎息訣》一卷
《老子中經》二卷
《老子神仙曆藏經》一卷
《王母太上還童摘華法》一卷
《紫微帝君紫庭秘訣》一卷
《茅真君靜中吟》一卷
《王茅君雜記》一卷
《陰真君還丹歌》一卷
《金液還丹歌》一卷
《元君付道傳心法門》一卷
《徐真君丹訣》一卷
《張真君靈芝集》一卷
《彭君訣黃白五元神丹經》一卷
《太乙真元丹訣》一卷
陳大素《九天飛步內訣真經》一卷
河間真人劉演《金碧潛通秘訣》一卷
大白山李真人《調元妙經》一卷
陳少微《大洞煉真寶經》一卷
申天師《服氣要訣》一卷
張天師《石金記》一卷
玄元先生《日月混元經》一卷
鄭先生《不傳氣經》一卷
建平然先生《少來苦樂傳》一卷
赤城隱士《服藥經》三卷
臥龍隱者《少玄胎息歌》一卷
蜀郡處士《胎息訣》一卷
成都李道士《太上洞玄靈寶修真論》一卷
務元子《混成經》一卷
務成子注《太上黃庭內景經》一卷
含光子《契真刊謬玉鑰匙》一卷
鄧雲子《清虛真人裴君內傳》一卷
廣成子《靈仙秘錄陰丹經》一卷
《紫陽金碧經》一卷
《升玄養生論》
青霞子《旨道篇》一卷
又《龍虎金液還丹通玄論》一卷
《寶藏論》一卷
易元子《勸道詩》一卷
逍遙子《內指通玄訣》三卷
《攝生秘旨》一卷
升玄子《造化伏汞圖》一卷
穎陽子《神仙修真秘訣》十二卷
元陽子《金石還丹訣》一卷
真一子《金鑰匙》一卷
《九真中經》一卷赤松子傳
暢元子《雜錄經訣尊用要事》一卷
狐剛子《粉團》五卷
左掌子《證道歌》一卷
中皇子《服氣要訣》一卷
桑榆子《新舊氣經》一卷
玄明子柳沖用《巨勝歌》一卷
葉真卿《玄中經》一卷
丁少微《真一服元氣法》一卷
洞元子通元子《通玄指真訣》一卷
真常子《服食還丹證驗法》一卷
煙蘿子《內真通玄歌》一卷
獨孤滔《丹房鏡源文》三卷
天臺白雲《服氣精義論》一卷
徐懷遇《學道登真論》一卷
曹聖圖《鉛汞五行圖》一卷
張素居《金石靈台記》一卷
高先《大道金丹歌》一卷
陳君舉《朝元子玉芝書》三卷
呂洞賓《九真玉書》一卷
陶植《蓬壺集》三卷
《上相青童太上八術知慧滅魔神虎隱文》一卷
碧岩張道者《中山玉櫃服神氣經》一卷
《司世抱陽劍術》一卷
金明七真人《三洞奉道科誡》三卷
楊歸年《修真延秘集》三卷
陰長生《三皇經》一卷
馬明生《赤龍金虎中鉛煉七返還丹訣》卷亡
上官翼《養生經》一卷
王弁《新舊服氣法》一卷
傅士安《還丹訣》一卷
徐道邈注《老子西升經》二卷
劉仁會注《西升經》一卷
張隨《解參同契》一卷
李審《頤神論》二卷
處士劉詞《混俗頤生錄》一卷
閭丘方遠《太上經秘旨》一卷
道士張乾森《自然券立成儀》一卷
張承先《度靈寶經表具事》一卷
《玉晨奔日月圖》一卷
《真秘訣》一卷寶冠授達磨
僧玄玄《疑甄正論》三卷
王長生《紫微內庭秘訣》三卷
《傳授五法立成儀》一卷
寒山子《大還心鑒》一卷
守文居糸茲《長生纂要》一卷
《莊周氣訣》一卷
《朗然子詩》一卷
山居道士《佩服經符儀》一卷不知名
蘇登《天老神光經》一卷
《內外丹訣》二卷集王元正、李黃中等撰
《崔公入藥鏡》三卷
《混元內外觀》十卷
張君房《雲笈七簽》百二十卷
樂史《總仙秘錄》一百三十卷
余卞《十二真君傳》二卷
李信之《雲台異境集》一卷
賈善翔《高道傳》十卷
《猶龍傳》三卷
張隱龍《三茅山記》一卷
王松年《仙苑編珠》一卷
李昌齡《感應篇》一卷
朱宋卿《徐神翁語錄》一卷
《太宗真宗三朝傳授贊詠儀》二卷
真宗《汴水發願文》一卷
徽宗《天真示現記》三卷
陳摶《九室指玄篇》一卷
王欽若《七元圖》一卷
《先天紀》三十六卷
《翊聖保德傳》三卷
丁謂《降聖記》三十卷
耿肱《養生真訣》一卷
青霞子《丹台新錄》九卷
李思聰《道門三界詠》三卷
張端《金液還丹悟真篇》一卷
彭曉《周易參同契分章通真儀》三卷
《參同契明鑒訣》一卷
姚稱《攝生月令圖》一卷
錢景衎《南嶽勝概編》一卷
謝修通《玉笥山祖記實錄》一卷
張無夢《還元篇》一卷
《純陽集》一卷
《上清五牙真秘訣》一卷
《二仙傳》一卷
《成仙君傳》一卷
《劉真人傳》一卷
《平都山仙都觀記》二卷
《師譜》一卷
《十真記》一卷
《仙班朝會圖》五卷
《賴卿記》一卷
《大還丹照鑒登仙集》一卷
《斷穀要法》一卷
《裴君傳行事訣》一卷
《太上墨子枕中記》二卷
《太上太素玉錄》一卷
《太上倉元上錄》一卷
《學仙辨真訣》一卷
《洞真金元八景玉錄》一卷
《五嶽真形圖》一卷
《祭六丁神法》一卷
《神仙雜歌詩》一卷
《玄門大論》一卷
《九轉丹歌》一卷
《太和樓觀內紀本草記》一卷
《老君出塞記》一卷
《五嶽真形論》一卷
《黃帝三陽經五明乾羸坤巴訣》一卷
《正一肘後修用訣》一卷
《正一法文目》一卷
《正一論》一卷
《正一上元九星圖》一卷
《正一修行指要》三卷
《正一法十籙召儀》一卷
《正一奏章儀》一卷
《正一醮江海龍王神儀都功版儀》一卷
《太上符鏡》一卷
《穀神賦》一卷
《黃書過度儀》一卷
《太上八道命籍》二卷
《靈寶聖真品位》一卷
《靈寶飛雲天篆》一卷
《上清佩文訣》五卷
《上清佩文黑券訣》一卷
《福地記》一卷
《曲素憂樂慧辭》一卷
《皇人三一圖》一卷
《西升記》一卷
《胎精記解結行事訣》一卷
《高上金真元籙》一卷
《長睡法》一卷
《大洞玄保真養生論》一卷
《曲素訣辭》一卷
《太上丹字紫書》一卷
《絕玄金章》一卷
《紫鳳赤書》一卷
《靈寶步虛詞》一卷
《金紐太清陰陽戒文》一卷
《太上紫書錄傳》一卷
《度太一玉傳儀》一卷
《奔日月二景隱文》一卷
《司命楊君傳記》一卷
《回耀太真隱書》一卷
《思道誡》一卷
《潘尊師傳》一卷
《三屍經》一卷
《金簡集》三卷
《無名道者歌》一卷
《大丹會明論》一卷
《太清真人九丹神秘經》一卷
《金鏡九真玉書》卷《八公紫府河車歌》一卷
《大還秘經》一卷
《神仙肘後三宮訣》二卷
《太極紫微元君補命秘錄》一卷
《老君八純玄鼎經》一卷
《海蟾子還金篇》一卷
《太清篇火式》一卷
《太一真人五行重玄論》一卷
《龍虎大還丹秘訣》一卷
《煉五神丹法》一卷
《太清丹經經》一卷
《神仙庚辛經》一卷
《紫白金丹訣》一卷
《仙公藥要訣》一卷
《三十六水法》一卷
《金虎赤龍經》一卷
《玉清內書》一卷
《太上老子服氣口訣》一卷
《燒煉雜訣法》一卷
《太清金液神丹經》三卷
《休糧諸方》一卷
《胎息根旨要訣》一卷
《修真內煉秘訣》一卷
《上清修行訣》一卷
《大道感應論》一卷
《太上習仙經契錄》一卷
《回耀飛光日月精氣上經》一卷
《攝生增益錄》一卷
《神氣養形論》一卷
《服餌仙方》一卷
《鉛汞指真訣》一卷
《服氣日月皇華訣》一卷
《神仙藥名隱訣》一卷
《煉花露仙醹訣》一卷
《繕生集》一卷
《道術旨歸》一卷
《按摩要法》一卷
《醮人神法》一卷
《上清大洞真經玉訣》一卷
《草金丹法》一卷
《十二月五藏導引》一卷
《大易二十四篇》一卷
《服氣煉神秘訣》一卷
《老君金書內序》一卷
《尹真人本行記》一卷
《陶陸問答》一卷
《諸家修行纂要》一卷
《穀神秘訣》三卷
《太清導引調氣經》一卷
《大玄部道興論》二十七卷
《富貴日用篇》一卷
《入室思赤子經》一卷
《餌芝草黃精經》一卷
《治身服氣訣》一卷
《玉皇聖台神用訣》一卷
《燒金石藥法》一卷
《神仙服食經》一卷
《三天君烈紀》一卷
《養生要錄》三卷
《神仙九化經》一卷
《調元氣法》一卷
《太上保真養生論》一卷
《神仙秘訣三論》三卷
《元君肘後術》三卷
《山水穴竇圖》一卷
《養生諸神仙方》一卷
《五經題迷》一卷
右神仙類三百九十四部,一千二百十六卷
右道家附釋氏神仙類凡七百十七部,二千五百二十四卷。
《管子》二十四卷齊管夷吾撰。
《商子》五卷衛公孫鞅撰
《慎子》一卷慎到撰
《韓子》二十卷韓非撰
尹知章注《管子》十九卷
杜佑《管氏指略》二卷
丁度《管子要略》五篇卷亡
董仲舒《春秋決事一作「獄」
》十卷丁氏平,黃氏正
李文博《治道集》十卷
張去華《大政要錄》三卷
右法家類十部,九十九卷。
《公孫龍子》一卷趙人
《尹文子》一卷齊人
《鄧析子》二卷鄭人
劉邵《人物志》二卷
杜周士《廣人物志》二卷
右名家類五部,八卷。
《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
右墨家類一部,十五卷。
《鬼穀子》三卷
高誘注《戰國策》三十三卷
鮑彪注《國策》十卷
右縱橫家類三部,四十六卷。
《夏小正戴氏傳》四卷傅崧卿注
蔡邕《月令章句》一卷
杜台卿《玉燭寶典》十二卷
唐玄宗《刪定禮記月令》一卷
李林甫《注解月令》一卷
韓鄂《歲華紀麗》四卷
韋行規《月錄》一卷
李綽《秦中歲時記》一卷一名《鹹鎬記》
李邕《金穀園記》一卷
徐鍇《歲時廣記》一百二十卷內八卷闕
賈昌朝《國朝時令集解》十二卷
宋綬《歲時雜詠》二十卷
劉安靖《時鏡新書》五卷
孫厔《備閱注時令》一卷
《歲中記》一卷
《十二月纂要》一卷
《保生月錄》二卷
《四時錄》四卷
並不知作者
張方《夏時志別錄》一卷
又《夏時考異》一卷
《許狀元節序故事》十二卷許尚編
真宗《授時要錄》十二卷
孫思邈《齊人月令》三卷
宗懍《荊楚歲時記》一卷
李綽《輦下歲時記》一卷
劉靖《時鑒雜一作「新」
書》四卷
岑賁《月壁》一卷
孫翰《月鑒》二卷
嵇含《南方草木狀》三卷
賈思勰《齊民要術》十卷
則天皇後《兆人本業》三卷
陸羽《茶經》三卷
又《茶記》一卷
溫庭筠《採茶錄》一卷
《茶苑雜錄》一卷不知作者
張又新《煎茶水記》一卷
韓鄂《四時纂要》十卷
賈躭《醫牛經》卷亡
淮南王《養蠶經》一卷
孫光憲《蠶書》三卷
秦處度《蠶書》一卷
毛文錫《茶譜》一卷
史正志《菊譜》一卷
任璹《彭門花譜》一卷
周序《洛陽花木記》一卷
陶朱公《養魚經》一卷
熊寅亮《農子》一卷
賈朴《牛書》一卷
王旻《山居要術》三卷
又《在居雜要》三卷
《山居種蒔要術》一卷
戴凱之《竹譜》三卷
無求子《酒經》一卷不知姓名
大隱翁《酒經》一卷
《是齋售用》一卷
李淳風《四民福祿論》二卷
《牛皇經》一卷
《辨五音牛欄法》一卷
《農家切要》一卷
《荔枝故事》一卷
並不知作者
封演《錢譜》一卷
張台《錢錄》一卷
於公甫《古今泉貨圖》一卷
侯氏《萱堂香譜》一卷
范如圭《田夫書》一卷
賈元道《大農孝經》一卷
陳靖《勸農奏議》三十篇
林勳《本政書》十卷
又《本政書比校》二卷
《治地旁通》一卷
王章《水利編》三卷
僧贊寧《筍譜》一卷
僧仲休《花品記》一卷
丁謂《北苑茶錄》三卷
又《天香傳》一卷
歐陽修《牡丹譜》一卷
蔡襄《茶錄》一卷
沈立《香譜》一卷
又《錦譜》一卷
《茶法易覽》十卷
丁度《土牛經》一卷
孔武仲《芍藥譜》一卷
張峋《花譜》一卷
沈括《志懷錄》三卷
竇蘋《酒譜》一卷
馮安世《林泉備》五卷
呂惠卿《建安茶用記》二卷
劉分攵《芍藥譜》一卷
王觀《芍藥譜》一卷
洪芻《香譜》五卷
章炳文《壑源茶錄》一卷
吳良輔《竹譜》二卷
葛澧《酒譜》一卷
高伸《食禁經》三卷
劉異《北苑拾遺》一卷
宋子安《東溪茶錄》一卷
陳翥《桐譜》一卷
張宗誨《花木錄》七卷
周絳《補茶經》一卷
葉庭珪《南蕃香錄》一卷
樓璹《耕織圖》一卷
曾安止《禾譜》五卷
曾之謹《農器譜》三卷
陳旉《農書》三卷
熊蕃《宣和北苑貢茶錄》一卷
韓彥直《永嘉橘錄》三卷
王居安《經界弓量法》一卷
右農家類一百七部,四百二十三卷、篇。
《鬻熊子》一卷
呂不韋《呂氏春秋》二十六卷高誘注
陸賈《新語》二卷
賈誼《新書》十卷
《淮南子鴻烈解》二十一卷淮南王安撰
許慎注《淮南子》二十一卷
高誘注《淮南子》十三卷
劉向《新序》十卷
又《說苑》二十卷
仲長統《昌言》二卷
王充《論衡》三十卷
邊誼《續論衡》二十卷
應劭《風俗通義》十卷
徐幹《中論》十卷
《蔣子萬機論》十卷魏蔣濟撰
諸葛亮《武侯十六條》一卷
沈顏《聱書》十卷
《傅子》五卷傅玄撰
陸機《正訓》十卷
崔豹《古今注》三卷
周蒙《續古今注》三卷
張華《博物志》十卷
葛洪《抱樸子內篇》二十卷
又《抱樸子外篇》五十卷
《劉子》三卷劉晝撰
奚克讓《劉子音釋》三卷
又《音義》三卷
湘東王繹《金樓子》十卷
庾仲容《子鈔》三十卷
顧野王《符瑞圖》二卷
《孫綽子》十卷
範泰《古今善言》三十卷
沈約《袖中記》三卷
《尹子五機論》三卷
商子逸《商子新書》三卷
鄭瑋《道言錄》三卷
杜正倫《百行章》一卷
李文博《治道集》十卷
虞世南《帝王略論》五卷
劉嚴《芻蕘論》三卷
李賢《修書要覽》十卷
羅隱《兩同書》二卷
李直方《正性論》一卷
韓熙載《格言》五卷
又《格言後述》三卷
黃晞《聱隅書》十卷
李淳風《感應經》三卷
魏徵《時務策》一卷
又《祥瑞錄》十卷
朱敬則《十代興亡論》十卷
張說《才命論》一卷
楊相如《君臣政要論》三卷
趙自勔《造化權輿》六卷
《元子》十卷元結撰
杜佑《理道要訣》十卷
皇甫選注《何亮本書》三卷
邵元《體論》十卷
馬總《意林》三卷
又《意樞》二十卷
林慎思《伸蒙子》三卷
丘光庭《規書》一卷
又《兼明書》十二卷
牛希濟《理源》二卷
又《治書》十卷
朱樸《致理書》十卷
盧藏用《子書要略》三卷
臧嘉猷《史玄機論》十卷
歐陽浚《周紀聖賢故實》十卷
徐融《帝王指要》三卷
張輔《宰輔明鑒》十卷
趙湘《補政忠言》十篇卷亡
徐氏《忠列圖》一卷
《孝義圖》一卷
趙彥衛《雲麓漫鈔》二十卷
又《雲麓續鈔》二卷
南唐後主李煜《雜說》二卷
《劉子法語》二十卷劉鶚撰
又《通論》五卷
宋齊丘《化書》六卷
又《理訓》十卷
葛澧《經史摭微》四卷
劉賡《稽瑞》一卷
趙蕤《長短要術》九卷
吳筠《兩同書》二卷
馬縞《中華古今注》三卷
蘇鶚《演義》十卷
樂朋龜《五書》一卷
徵微子《服飾變古》一卷
狐剛子《感應類從譜》一卷
通幽子《靈台隱秘寶符》一卷扶風隱者
李恂《前言往行錄》三卷
《尹子》五卷
鄭至道《諭俗編》一卷
彭仲剛《諭俗續編》一卷
黃嚴《虙犧範圍圖傳》二卷
張時舉《弟子職女誡鄉約家儀鄉儀》一卷
李宗思《尊幼儀訓》一卷
呂本中《官箴》一卷
何薳《春渚記聞》十三卷
王普《答問難疑》一卷
徐度《崇道卻掃編》十三卷
吳曾《漫錄》十三卷
魏泰《書可記》一卷
又《續東軒雜錄》一卷
馮忠恕《涪陵記》一卷
洪興祖《聖賢眼目》一卷
又《語林》五卷
姚寬《叢語》上下二卷
唐稷《硯岡筆志》一卷
吳箕《常譚》二卷
袁采《世範》三卷
又《欷歔子》一卷
葉適《習學記言》四十五卷
項安世《項氏家記》十卷
徐彭年《涉世錄》二十五卷
又《涉世後錄》二十五卷
《坐忘論》一卷
呂祖謙《紫微語錄》一卷
葉模《石林過庭錄》三十七卷
李石《樂善錄》十卷
劉鵬《縣務綱目》二十卷
周樸《三教辨道論》一卷
僧贊寧《物類相感志》十卷
又《要言》二卷
柳寀《藪記》十卷
王錡《動書》一卷
宋祁《筆錄》一卷
龍昌期《天保正名論》八卷
胥余慶《瑞應雜錄》十卷
刁衎《治道中術》三卷
朱景先《默書》三卷
鄧綰《馭臣鑒古論》二十卷
王韶《敷陽子》七卷
《天鬻子》一卷不知姓名
吳宏《群公典刑》二十卷
高承《事物紀原》十卷
陳瓘《中說》一卷
孔平仲《良史事證》一卷
李新《塾訓》十三卷
又《欲書》五卷
李格非《史傳辨志》五卷
晁說之《客語》一卷
方行可《治本書》一卷
王揚英《黼扆誡》一卷
何伯熊《機密利害一》卷
李皜《審理書》一卷
張大楫《翠微洞隱》百八十卷
李易《要論》一卷
何亮《本書》三卷
劉長源《治本論》一卷
鄭樵《十說》二卷
潘植《忘筌書》二卷
洪氏《雜家》五卷不知名
《瑞錄》十卷
《冗錄》一卷
《治獄須和》一卷
《之官申戒》一卷
《瑞應圖》十卷
《玉泉子》一卷
《中興書》一卷
《汲世論》一卷
並不知作者
《東筦子》十卷
《李子正辨》十卷
劉潛《群書集》三卷
成嵩《韻史》一卷
陳鄂《十經韻對》二十卷
又《四庫韻對》九十九卷
魏玄成《祥應一作「瑞」
圖》十卷
劉振《通籍錄異》二十卷
趙志忠《大遼事蹟》十卷
右雜家類一百六十八部,一千五百二十三卷、篇。
志第一百五十九藝文五
《燕丹子》三卷
東方朔《神異經》二卷晉張華傳
師曠《禽經》一卷張華注
王子年《拾遺記》十卷晉王嘉撰
幹寶《搜神總記》十卷
《寶櫝記》十卷
並不知作者
殷芸《小說》十卷
劉義慶《世說新語》三卷
任昉《述異記》二卷
吳均《續齊諧記》一卷
沈約《俗說》一卷
陶弘景《古今刀劍錄》一卷
江淹《銅劍贊》一卷
顧烜《錢譜》一卷
顏之推《還冤志》三卷
陽松玠《八代談藪》二卷
張說《五代新說》二卷
又《鑒龍圖記》一卷
陸藏用《神告錄》一卷
劉餗《傳記》三卷
又《隋唐佳話》一卷
《小說》三卷
段成式《酉陽雜俎》二十卷
又《續酉陽雜俎》十卷
《廬陵官下記》二卷
封演《聞見記》五卷
張讀《宣室志》十卷
唐臨《冥報記》二卷
陸長源《辨疑志》三卷
柳宗元《龍城錄》一卷
《柳氏小說舊聞》六卷柳公權撰
柳珵《常侍言旨》一卷
盧弘正《昭義軍別錄》一卷
溫造《瞿童述》一卷
韋絢《戎幕閒談》一卷
又《劉公嘉話》一卷
《賓客佳話》一卷
房千里《南方異物志》一卷
鐘輅《前定錄》一卷
劉軻《牛羊日曆》一卷
李翱《卓異記》一卷
李德裕《志支機寶》一卷
又《幽怪錄》十四卷
李商隱《雜纂》一卷
范攄《雲溪友議》十一卷
陸勳《集異志》二卷
李複言《續玄怪錄》五卷
李亢《獨異志》十卷
袁郊《甘澤謠》一卷
裴紫芝《續卓異記》一卷
鄭遂《洽聞記》二卷
康駢《劇談錄》二卷
馮贄《雲仙散錄》一卷
尉遲樞《南楚新聞》三卷
皇甫枚《三水小牘》二卷
王叡《炙轂子雜錄》五卷
胡蒙《談賓錄》五卷
劉崇遠《金華子雜編》三卷
趙璘《因話錄》六卷
郭良輔《武孝經》一卷
《女孝經》一卷侯莫陳邈妻鄭氏撰
皇甫松《酒孝經》一卷
羅邵《會稽新錄》一卷
李隱《大唐奇事》十卷
又《瀟湘錄》十卷
陳輸《異聞集》十卷
焦潞《稽神異苑》十卷
李匡文《資暇錄》三卷
顏師古《隋遺錄》一卷
鄭棨《開天傳信記》一卷
俞子《螢雪叢說》一卷
李義山《雜槁》一卷
劉存《事始》三卷
劉睿《續事始》三卷
馮鑒《續事始》五卷
李濬《松窗小錄》一卷
劉願《知命錄》一卷
張固《幽閒鼓吹》一卷
《會昌解頤錄》五卷
《樹萱錄》三卷
《桂苑叢談》一卷
《聞奇錄》三卷
《溟洪錄》二卷
《靈怪集》一卷
《燈下閒談》二卷
《續野人閒話》三卷
《吳越會粹》一卷
並不知作者
《闕史》一卷參寥子述
《佛孝經》一卷舊題名鶚,不知姓
陳善《捫虱新話》八卷
吳曾《能改齋漫錄》十三卷
盧氏《逸史》一卷
劉氏《耳目記》二卷
調露子《角力記》一卷
沈氏《驚聽錄》一卷
並不知名
《漢武帝洞冥記》四卷東漢郭憲編
史虛白《釣磯立談記》一卷
陳致雍《晉安海物異名記》三卷
綦師系《元道孝經》一卷
文穀《備忘小鈔》二卷
杜光庭《虯須客傳》一卷
僧庭藻《續北齊還冤志》一卷
高澤《群居解頤》三卷
王仁裕《玉堂閒話》三卷
石文德《唐新纂》三卷
劉曦度《鑒誡錄》三卷
潘遺《紀聞談》一卷
皮光業《妖怪錄》五卷
逢行珪《鬻子注》一卷
李諷《譔林》五卷
鄭余慶《談綺》一卷
《續同歸說》三卷
王定保《摭言》十五卷
李綽一作「緯」
《尚書故實》一作「事」
一卷
柳祥《瀟湘錄》十卷
陸希聲《頤山錄》一卷
柳珵《家學要錄》二卷
《賂子解一作「錄」
》一卷
何光遠《鑒誡錄》三卷
又《廣政雜錄》三卷
蒲仁裕《蜀廣政雜記一作「紀」
》十五卷
楊士逵《儆戒錄》五卷
王仁裕《見聞錄》三卷
又《唐末見聞錄》八卷
韋絢《佐談》十卷
周文《開顏集》二卷
皮光業《皮氏見聞錄》十三卷
《啟顏錄》六卷
《三餘外志》三卷
楊九齡《三感志》三卷
段成式《錦裏新聞》三卷
牛肅《紀聞》十卷崔造注
周隨《南溪子》三卷
盧光啟《初舉子》三卷
《玉泉筆論》五卷
李遇之《淺疑論》三卷
金利用《玉溪編事》三卷
玉川子《嘯旨》一卷
《章程》四卷
孫棨《北裏志》一卷
《同歸小說》三卷
胡節還《醉鄉小略》一卷
楊魯龜《令圃芝蘭集》一卷
《唐說纂》四卷
司馬光《遊山行記》十二卷
趙瞻《西山別錄》一卷
唐恪《古今廣說》一百二十卷
張舜民《南遷錄》一卷
高彥休《闕史》三卷
林思一作「黃仁望」
《史遺》一卷
黃仁望《續遺》五卷
《興國拾遺》二十卷
姚崇《六誡》一卷
李大夫《誡女書》一卷
海鵬《忠經》一卷
《正順孝經》一卷
曹希達《孝感義聞錄》三卷
東方朔《感應經》三卷
王轂《報應錄》三卷
夏大玨一作「侯大玨」
《奇應錄》五卷
狐剛子《靈圖感應歌》一卷
周子良《冥通記》四卷
牛僧孺《玄怪錄》十卷
李複言《搜古異錄》十卷
焦璐《搜神錄》三卷
麻安石《祥異集驗》二卷
陳邵一作「召」
《通幽記》三卷
吳淑《異僧記》一卷
杜光庭《錄異記》十卷
李玫一作「政」
《纂異記》一卷
元真子《神異書》三卷
裴鉶《傳奇》三卷
《傳載》一卷
曹大雅《靈異圖》一卷
裴約言《靈異志》五卷
曾寓《鬼神傳》二卷
曹衍《湖湘神仙顯異》三卷
《靈怪實錄》三卷
秦再思《洛中紀異》十卷
《秉一作「乘」
異》三卷
《貫怪圖》二卷
鐘輅《感定錄》一卷
馮鑒《廣前定錄》七卷
趙自勤《定命錄》二卷
溫奢《續定命錄》一卷
陳翰一作「翱」
《卓異記》一卷
樂史《續廣卓異記》三卷
《小名錄》三卷
陸龜蒙《古今小名錄》五卷
《名賢姓字相同錄》一卷
《三教論》一卷
周明辨《五經評判》六卷
虞荔《古今鼎錄》一卷
《欹器圖》一卷
史道碩畫《八駿圖》一卷
《異魚圖》五卷
沈如筠《異物志》二卷
通微子《十物志》一卷
釋贊寧《物類相感志》五卷
丘光庭《海潮論》一卷
《海潮記》一卷
張宗誨《花木錄》七卷
僧仲休《花品》一卷
蔡襄《荔枝譜》一卷
同塵先生《庭萱譜》一卷
竇常《正元飲略》三卷
皇甫松《醉鄉日月》三卷
尹建峰《令海珠璣》三卷
何自然《笑林》三卷
路氏《笑林》三卷
南陽德長《戲語集說》一卷
《集補江總白猿傳》一卷
蘇鶚《杜陽雜編》二卷
薛用弱《集異記》一卷
《國老閒談》二卷題君玉撰,不知姓
《大隱居士詩話》一卷不知姓名
《釋常談》三卷
《王洙談錄》一卷
並不知作者
曾季狸《艇齋詩話》一卷
譚世卿《廣說》二卷
《嘯旨》、《集異記》、《博異志》一卷穀神子纂,不知姓。
費袞《梁溪漫志》一卷
何溪汶《竹莊書話》二十七卷
晁氏《談助》一卷不知名
《幽明雜警》三卷題退夫興仲之所纂,不著姓
張氏《儆誡會最》一卷
唯室先生《步裏客談》一卷
沈括《筆談》二十五卷
又《清夜錄》一卷
王銍《續清夜錄》一卷
郭彖《暌車志》一卷
洪邁《隨筆五集》七十四卷
又《夷堅志》六十卷甲、乙、丙志
《夷堅志》八十卷丁、戊、己、庚志
胡仔《漁隱叢話》前後集四十卷
姚迥《隨因紀述》一卷
王煥《北山紀事》十二卷
何晦《摭言》十五卷
又《廣摭言》十五卷
僧贊寧《傳載》八卷
徐鉉《稽神錄》十卷
蘇轍《龍川志》六卷
蘇軾《東坡詩話》一卷
謝伋《四六談麈》二卷
葉凱《南宮詩話》一卷
葉夢得《石林避暑錄》二卷
馬永卿《懶真子》五卷
趙概《見聞錄》二卷
王同《敘事》一卷
劉斧《翰府名談》二十五卷
又《摭遺》二十卷
《青瑣高議》十八卷
僧文瑩《湘山野錄》三卷
又《玉壺清話》十卷
李端彥《賢已集》三十二卷
王陶《談淵》一卷
錢明逸《衣冠盛事》一卷
句穎《坐右書》一卷
曾鞏《雜職》一卷
張師正《怪集》五卷
又《倦遊雜錄》十二卷
《括異志》十卷
畢仲詢《幕府燕閑錄》十卷
劉分攵《三異記》一卷
岑象求《吉凶影響錄》八卷
龐元英《南齊雜錄》一卷
孔平仲《釋裨》一卷
又《續世說》十二卷
《孔氏雜說》一卷
魏泰《訂誤集》二卷
又《東軒筆錄》十五卷
陳正敏《劍溪野話》三卷
又《遁齋閑覽》十四卷
李薦《師友談記》十卷
王山《筆奩錄》七卷
董逌《錢譜》十卷
王辟之《澠水燕談》十卷
宋肇《筆錄》三卷次其祖詳遺語
李孝友《歷代錢譜》十卷
劉延世《談圃》三卷
成材《朝野雜編》一卷
張舜民《畫墁錄》一卷
陳師道《談叢究理》一卷
《後山詩話》一卷
李獻民《雲齋新說》十卷
《和平談選士》一卷
章炳文《搜神秘覽》三卷
王得臣《麈史》三卷
令狐皞如《歷代神異感應錄》二卷
王讜《唐語林》十一卷
黃朝英《青箱雜記》十卷
李注《李冰治水記》一卷
王鞏《甲申雜記》一卷
又《聞見近錄》一卷
朱無惑《萍洲可談》三卷
僧惠洪《冷齋夜話》十三卷
汪藻《世說敘錄》三卷
洪皓《松漠紀聞》二卷
方勺《泊宅編》十卷
婁伯高《好還集》十卷
何侑《歎息》一卷
周煇《清波別志》二卷
孫宗鑒《東皋雜記》十卷
洪炎《侍兒小名錄》一卷
陸游《山陰詩話》一卷
秦再思《洛中記異》十卷
姚寬《西溪叢話》二卷
耿煥《牧豎閒談》三卷
又《野人閒話》五卷
陳纂《葆光錄》三卷
孫光憲《北夢瑣言》十二卷
潘若沖《郡閣雅言》二卷
王舉《雅言系述》十卷
吳淑《秘閣閒談》五卷
又《江淮異人錄》三卷
李昉《太平廣記》五百卷
陶嶽《貨泉錄》一卷
張齊賢《太平雜編》二卷
《賈黃中談錄》一卷張洎撰
錢易《洞微志》三卷
又《滑稽集》一卷
《南部新書》十卷
陳彭年《志異》十卷
祖士衡《西齋話記》一卷
樂史《廣卓異記》二十卷
張君房《潮說》三卷
又《乘異記》三卷
《科名分定錄》七卷
《搢紳脞說》二十卷
王績《補妒記》八卷
李畋《該聞錄》十卷
蘇耆《閒談錄》二卷
黃休複《茅亭客話》十卷
歐靖《宴閒談柄》一卷
上官融《友會談叢》三卷
王子融《百一紀》一卷
梁嗣真《荊山雜編》四卷
邵思《野說》三卷
勾台符《岷山異事》一卷
聶田《俱異志》十卷
盧臧《范陽家志》一卷
丘濬《洛陽貴尚錄》十卷
宋庠《楊億談苑》十五卷
湯岩起《詩海遺珠》一卷
趙辟公《雜說》一卷
江休複《嘉祐雜誌》三卷
《窮神記》十卷
《延賓佳話》四卷
《林下笑談》一卷
《世說新語》一卷
《翰苑名談》三十卷
《說異集》二卷
《墨客揮犀》二十卷
《北窗記異》一卷
《道山新聞》一卷
《紺珠集》十三卷
《儆告》一卷
《垂虹詩話》一卷
並不知作者
右小說類三百五十九部,一千八百六十六卷。
甘、石、巫鹹氏《星經》一卷
石氏《星簿贊曆》一卷
張衡《大象賦》一卷
苗為注張華《小象賦》一卷
《乾象錄》一卷
抱真子《上象握鑒歌》三卷
呂晚成《上象鑒》三卷
《大象玄文》二卷
《垂象志》二卷
閭丘業《大象玄機歌》一卷本三卷,殘闕
《天象圖》一卷
《大象曆》一卷
《入象度》一卷
《乾象秘訣》一卷
祖恒《天文錄》三十卷
《天文總論》十二卷
《天文廣要》三十五卷
《立成天文》三卷
《符天經》一卷
曹士為《符天經疏》一卷
《符天通真立成法》二卷
《天文秘訣》二卷
《天文經》三卷
《天文錄經要訣》一卷鈔祖恒書
《後魏天文志》四卷
王安禮《天文書》十六卷
《二儀賦》一卷
李淳風《乾坤秘奧》七卷
《太陽太陰賦》二卷
《日月氣象圖》五卷
《上象二十八宿纂要訣》一卷
《太白會運逆兆通代記圖》一卷
《日行黃道圖》一卷
《月行九道圖》一卷
《雲氣圖》一卷
《渾天方志圖》一卷
《九州格子圖》一卷
張商英《三才定點陣圖》一卷
《大象列星圖》三卷
《大象星經》一卷
《乾文星經》二卷
劉表《星經》一卷
又《星經》三卷
《上象占要略》一卷
《天文占》三卷
《天象占》一卷
《乾象秘占》一卷
《占北斗》一卷
張華《三家星歌》一卷
又《玉函寶鑒星辰圖》一卷
《渾天列宿應見經》十二卷
《眾星配位天隔圖》一卷
《文殊星曆》二卷
《上象星文幽棲賦》一卷
唐昧《秤星經》三卷
《星說系記一作「紀」
》一卷
《混天星圖》一卷
陶隱居《天文星經》五卷
徐承嗣《星書要略》六卷
《星經手集》二卷
《天文星經》五卷
《皇祐星經》一卷
《五星交會圖》一卷
徐升《長慶算五星所在宿度圖》一卷
《七曜雌雄圖》一卷
《文殊七曜經》一卷
《七曜會聚一作「曆」
》一卷
《符天九星演算法》一卷
李世勣《二十八宿纂要訣》一卷
又《日月運行要訣》一卷
僧一行《二十八宿秘經要訣》一卷
宋均《妖瑞星圖》一卷
《妖瑞星雜氣象》一卷
桑道茂《大方廣一作「大廣方」
經神圖曆》一卷
《仰覆玄黃圖十二分野躔次》一卷
《仰觀十二次圖》一卷
《宿曜度分功能變數名稱錄》一卷
《華夏諸國城名曆》一卷
《渾儀》一卷
《渾儀法要》十一卷
《渾天中影表圖》一卷
歐陽發《渾儀》十二卷
又《刻漏》五卷》一卷
《晷影法要》一卷
豐稷《渾儀浮漏景表銘詞》四卷
蘇頌《渾天儀象銘》一卷
韓顯符《天文明鑒占》十卷
瞿曇悉達《開元占經》四卷
《二十八宿分野五星巡應占》一卷
《推占龍母探珠詩》一卷
《古今通占》三十卷
《握掌占》十卷
《荊州占》三卷
《蕃占新書要略》五卷
《占風九天玄女經》一卷
《雲氣測賦候》一卷
《占候雲雨賦》一卷
《驗天大明曆》一卷
《符天五德定分曆》三卷
王洪暉《日月五星彗孛淩犯應驗圖》三十卷
《上象應驗錄》一十卷
郭穎夫一作「士」
《符天大術休咎訣》一卷
《五星休咎賦》一卷
張渭《符天災福新術》五卷
《天文日月星辰變現災祥圖》一卷
仁宗《寶元天人祥異書》十卷
徐彥卿《徵應集》三卷
《玄象應驗錄》二十卷
《祥瑞圖》一卷
《都利聿期斯》一卷
《聿斯四門經》一卷
《聿斯歌》一卷
《樞要經》一卷
《青霄玉鑒》二卷
《碧霄金鑒》三卷
《碧落經》十卷
蔣權卿《應輪心鑒》五卷
崔寓《神象氣運圖》十卷
《紫庭秘訣》一卷
《玄緯經》二卷
《辨負一作「真」
經》二卷
《大霄論璧第五》一卷
《氣象圖》一卷
《乙巳略例》十五卷
《唐書距子經》一卷
陶弘景《象曆》一卷
《括星詩》一卷
《玄象隔子圖》一卷
《鏡圖》三卷
《天文圖》一卷
《三元經傳》一卷
《大衍明疑論》十五卷
《交食論》一卷
並不知作者
王希明《丹元子步天歌》一卷
楊惟德《乾象新書》三十卷
《新儀象法要》一卷
張宋臣《列宿圖》一卷
張宏圖《天文志訛辨》一卷
阮泰發《水運渾天機要》一卷
鄒淮《考異天文書》一卷
右天文類一百三十九部,五百三十一卷。
郭璞《三命通照神白經》三卷
陶弘景《五行運氣》一卷
《青一錄班氏經》一卷不知名
李淳風《五行元統》一卷
王希明《太一金鏡式經》十卷
僧一行《遁甲通明無惑十八鈐局》一卷
元兢《祿命厄會經》一卷
楊龍光《祿命厄運歌》一卷
李吉甫《三命行年韜鈐秘密》二卷
李虛中《命書格局》二卷
《珞琭子賦》一卷不知姓名,宋李企注
許季山《易訣》一卷
《周易八帖》四卷
《周易髓要雜訣》一卷
《周易天門子訣》二卷
《周易三略經》三卷
《易林》三卷
《諸家易林》一卷
《易新林》一卷
《易傍通手鑒》八卷
《易玄圖》一卷
《周易菥蓂訣》一卷
《易頌卦》一卷
《大清易經訣》一卷
《周易通貞》三卷
《周易子夏占》一卷
《周易口訣開題》一卷
《周易飛燕轉關林》一卷
《周易括世應頌》一卷
《周易鬼靈經》一卷
《周易三空訣》一卷
《周易三十六占》六卷
《周易爻詠》八卷
《周易鬼鎮林》一卷
《周易金鑒歌》一卷
《周易聯珠論》一卷
《周卦轆轤關》一卷
《易轆轤圖頌》一卷
《易大象歌》一卷
《周易卜卦》一卷
又《玄理歌》一卷
《地理觀風水歌》二卷
《陰陽相山要略》二卷
郭璞《周易玄義經》一卷
《周易察微經》一卷
《周易鬼禦算》一卷
《周易逆刺》一卷
《易鑒》三卷
黃子一作「景」
玄《易頌》一卷
王守一《周易探玄》九卷本十卷
《易訣雜頌》一卷
《易杜秘林一作「林秘」
》一卷
《易大象林》一卷
李鼎祚《易髓》三卷《目
《瓶子記》三卷
成玄英《易流演》五卷
虞翻注《京房周易律曆》一卷
陶隱居《易髓》三卷
王鄯《周易通神歌》一卷
張胥《周易繚繞詞》一卷
靈隱子《周易河圖術》一卷
焦氏《周易玉鑒領》一卷
《周易三備雜機要》一卷
《周易經類》一卷
《法易一作「易法」
》一卷
《周易竅書》一卷
《周易靈真述》一卷
《周易靈真訣》一卷
《易卦林》一卷
《周易飛伏例》一卷
《周易火竅》一卷
《周易備要》一卷
《周易六神頌》一卷
天門子《易髓》一卷
管公明《隔山照》一卷
《文王版詞》一卷
王嚴《金箱要錄》一卷
朱異《稽疑》二卷
《罔象玄珠》五卷
《六證括天地經》一卷
《黃帝天輔經》一卷
孫臏《卜法》一卷
劉表《荊州占》二卷
《海中占》十卷
武密《古今通占鑒》三十卷
李淳風《乙巳占》十卷
又《雜占》一卷
《帝王氣象占》一卷
《氣象占》一卷
《西天占書》一卷
《白澤圖》一卷
《周遁三元纂例》一卷
《陰陽遁八一作「入」
局立成法》一卷
《陰陽二遁萬一訣》四卷
《遁甲要用歌式》二卷
《陽遁天元局法》一卷
《陰陽遁甲經》三卷
《陰陽遁甲立成》一卷
《天一遁甲兵機要訣》二卷
《三元遁甲經》一卷
《遁甲符應經》三卷
《太一玄鑒》十卷
《太一新鑒》三卷
《樞會賦》一卷
《九宮口訣》三卷
《玉帳經》一卷
《乾坤秘一作「要」
》七卷
《蓬瀛經》三卷
《濟家備急廣要錄》一卷
《三元經》一卷
《二宅賦》一卷
《行年起造九星圖》一卷
《宅心鑒式》一卷
《相宅經》一卷
《宅體一作「髓」
經》一卷
《九星修造吉凶歌》一卷
《陰陽二宅歌》一卷
《二宅相占》一卷
《九天秘記一作「訣
》一卷
《詳思記》一卷
《玄女金石玄悟術》三卷
《西王母玉訣》一卷
《通玄玉鑒頌一作「領」
》二卷
封演《元正一作「正元」
占書》一卷
周輔《占經要訣》二卷
《蕃占要略》五卷
《天機立馬占》一卷
《統占》二卷
《六甲五行雜占機要》二卷
《乙巳指占圖經》三卷
《人倫寶鑒蔔法》一卷
杜靈賁《蔔法》一卷
《占候應驗》二卷
《晷菥算經法》三卷
《易咎限算》一卷
《晷限立成》一卷
費直《焦貢晷限曆》一卷
韋偉《人元晷限經》三卷
《銘》五卷
《軌革秘寶》一卷
《軌革指迷照膽訣》一卷
《軌革照膽訣》一卷
史蘇《五兆龜經》一卷
又《龜眼玉鈐論》三卷
《五兆金車口訣》一卷
《五兆秘訣》三卷
《五行日見五兆法》三卷
《五兆穴門術》三卷
《靈棋經》一卷
《龜繚繞訣》一卷
聶承休《龜經雜例要訣》一卷
《玄女玉函龜經》三卷
《古龜經》二卷
《神龜蔔經》二卷
劉玄《龜髓經論》一卷
毛寶定《龜竅》一卷
《龜甲曆》一卷
《龜兆口訣》五卷
《龜經要略》二卷
《龜髓訣》二卷
《春秋龜策經》一卷
黃石公《備氣三元經》二卷
《玄女五兆筮經》五卷
李進注《靈棋經》一卷
《金石經》三卷
《靈骨經》一卷
《螺蔔法》一卷
《大道通靈肉臑論》一卷
《鼓角證應傳》一卷
郯子《占鳥經》二卷
《占鳥法圖》一卷
袁天綱一作「孫思邈」
《九天玄女墜金法》一卷
《怪書》一卷
《回應經》一卷
《玄女三廉射覆經》一卷
《通明玉帳法》一卷
《遁甲步小游太一諸將立成圖》二卷
《相書》七卷
《相氣色詩》一卷
《要訣》三卷
《玄明經》一卷
閭丘純《射覆經》一卷
東方朔《射覆經》三卷
又《占神光耳目法》一卷
《相枕經》一卷
《馬經》三卷
《相馬經》三卷
盧重玄《夢書》四卷
柳璨《夢雋》一卷
《周公解夢書》三卷
王升《縮或無「縮」字
占夢書》十卷
陳襄《校定夢書》四卷
又《校定相笏經》一卷
《校定京房婚書》三卷
李靖《候氣秘法》三卷
又《六十甲子占風雨》一卷
《五音法》一卷
《陰陽律體一作「髓」
》一卷
《靈關訣益智》二卷
《袖中金》五卷
《玄女常手經》二卷
《神訣》一卷
《遊都璧玉經》一卷
麻安石《災祥圖》一卷
《風角鳥情》三卷
《日月風雲氣候》一卷
《日月暈貫氣》一卷
《日月暈蝕》一卷
《氣色經》一卷
諸葛亮《十二時風雲氣候》一卷
《五行雲霧歌》一卷
《占風雨雷電》一卷
《年代風雲一作「雨」
占》一卷
竇維鋈《廣古今五行記》三十卷
周麟《竹倫經》三卷
馮思古《遁甲六經》卷亡
丘延翰《金鏡圖》一卷
通真子《玉霄寶鑒經》一卷
《三命指掌訣》一卷
文靖《通玄五命新括》三卷
董子平《太陰三命秘訣》一卷
楊繪《元運元氣本論》一卷
何朝《命術》一卷
李蒸《三命九中歌》一卷
徐鑒《三命機要說》一卷
林開《五命秘訣》五卷
僧善嵩《訣金書一十四字要訣》一卷
《凝神子》一卷不知姓名
凝神子《八殺經》一卷
凝神子《解悟經》一卷
西城野人《三五志》二卷
《八九變通》一卷
白雲愚叟《五行圖》一卷
知玄子秦凂《太一占玄歌》一卷
劉烜《元中祛惑經》一卷
《占雨晴法》一卷
《金鑒占風訣》一卷
《三元飛化九宮法》一卷
《行年五鬼運轉九宮法》一卷
《山岡機要賦》一卷
《山岡氣象雜占賦》一卷
《五音地理詩》三卷
《五音地理經訣》十卷
《陰陽葬經》三卷
《掘機口訣》一卷
《掘鑒經一作握鑒經」
》五卷
《洞幽識秘要圖》三卷
《靈寶六丁通神訣》三卷
《通天靈應寶勝法》二卷
《黃石記》五卷
劉啟明《雲氣測候賦》一卷
《定風占詩》三卷
《風角五音占》一卷
《日月暈圖經》二卷
《占候雲雨賦》一卷
《風雲關钅巢秘訣》一卷
《雲氣形象玄占》三卷
《天地照耀占》一卷
李經表《虹蜺災祥》一卷
《宿曜錄鬼鑒》一卷
《日月城砦氣象災祥圖》一卷
《中樞秘頌太一明鑒》五卷
《太一五元新曆》一卷
《太一七術》一卷
《太一陰陽定計主客決勝法》一卷
《太一迴圈曆》一卷
《太一會運逆順通代記陣圖》一卷
《六壬軍帳賦》一卷
《六壬詩》一卷
《六壬六十四卦名》一卷
《六壬戰勝歌》一卷
《六壬出軍立就曆》三卷
《六壬玉帳經》一卷
王承昭一作「紹」
《占風雲歌》一卷
《占風雲氣候日月星辰圖》七卷
《望江南風角集》二卷
張良《陰陽二遁》一卷
胡萬頃《太一遁甲萬勝時定主客立成訣》一卷
一行《遁甲十八局》一卷
司馬驤《遁甲符寶萬歲經圖曆》一卷
馮繼明《遁甲元樞》二卷
《玄女遁甲秘訣》一卷
《天一遁甲圖》一卷
《天一遁甲鈐曆》一卷
《天一遁甲陰局鈐圖》一卷
《遁甲搜元經》一卷
《遁甲陽局鈐》一卷
《遁甲陰局鈐》一卷
杜惟翰一作「幹」
《太一集》八卷
《太一年表》一卷
《十三神太一》一卷
《禦序景祐三式太一福應集要》十卷
王處訥《太一青龍甲寅經》一卷
康洙序《時遊太一立成》一卷
廣夷《太一秘歌》一卷
《太一細行草》一卷
《太一雜集筆草》一卷
《太一時計鈐》一卷
《太一陽九百六經》一卷
《太一神樞長曆》一卷
《太一陽局鈐》一卷
《太一陰局鈐》一卷
《九宮太一》一卷
樂產《王佐秘珠》五卷
《神樞靈轄經》十卷
馬先《天寶靈應式經一作「記」
》五卷
《日遊太一五子元出軍勝負七十二局》一卷
《黃帝龍首經》一卷
《九宮經》三卷
《九宮圖》一卷
《九宮占事經》一卷
桑道茂《九宮》一卷
又《三命吉凶》二卷
《撮要日鑒》一卷
《六十四卦歌》一卷
郗良玉《三元九宮》一卷
《九宮應瑞太一圖》一卷
楊龍光《九宮要訣》一卷
又《九宮詩》一卷
《九宮推事式經》一卷
《祿命歌》一卷
《祿命經》一卷
《風後三命》三卷
朱琬《六壬寸珠集》一卷
《六壬錄》六卷
《五真降符六壬神武經》一卷
《六壬關例集》三卷
《六壬維幹照幽曆》六卷
張氏《六壬用三十六禽秘訣》三卷
《大六壬式局雜占》一卷
《六壬玄機歌》三卷
《六壬七曜氣神星禽經一作「紀」
》一卷
馬雄《絳囊經》一卷
《金匱經》三卷
《髓經心經鑒》三卷
徐琬《啟蒙纂要》一卷
李筌《玉帳歌》十卷
《秘寶翠羽歌》三卷
《明鑒連珠歌》一卷
《清華經》三卷
《推人鉤元法》一卷
由吾裕《式心經略》三卷
《式合書成》一卷
《用式法》一卷
《式經纂要》三卷
《玄女式鑒》一卷
《三式訣》三卷
《天關五符式》一卷
《三式參合立就曆》三卷
《金照式經》十卷
《雷公式局》一卷
《靈應式》五卷
《小遊宿曆》一卷
《三元六紀曆》一卷
《玉鈐曆》一卷
《明鑒起例曆》三卷
《枝元長曆》一卷
《日輪曆》一卷
《五音百忌曆》二卷
《葬疏》三卷
孫洪禮《萬歲迴圈曆》一卷
僧德濟《勝金曆》一卷
《畢天水曆》一卷
《畢天六甲曆》六卷
《選日樞要曆》四卷
《妍神曆》一卷
《擇十二月鉗曆》二卷
《七門行曆》一卷
《大要曆》三卷
《三皇秘要曆》一卷
《選課歲曆》一卷
《大明曆》二卷
杜崇龜《明時總要曆》一卷
陳恭釗《天寶曆注例》二卷
《唐七聖曆》一卷
《橫推曆》一卷
《兵鈐月鏡纂要立成曆》一卷
李淳風《十二宮入式歌》一卷
僧居白《五行指掌訣》二卷
逍遙子《鮮鶚經》三卷不知姓名
《三命總要》三卷
《太一中天密旨》三卷
《西天都例經》一卷
《三元經》三卷
《淘金歌》一卷
《三元高抬貴手》一卷
《五命》一卷
《五音鳳髓經》一卷
《大衍五行數法》一卷
《三局天關論》一卷
《六十甲子釋名》一卷
《金掌圖竅》一卷
《三局九格六陽三命大數法》
《奇門萬一訣》
《遁甲萬一訣》
《太一遁甲萬一訣》
已上四部無卷
《陰陽萬一訣》一卷
《金樞八象統元經》三卷
《太一陰陽二遁》一卷
《陰陽二遁局圖》一卷
《陰陽二遁立成曆》一卷
《遁甲玉女反閉局》一卷
《太一金鏡備式錄》十卷
《太一立成圖》一卷
《太一飛鳥十精曆》一卷
僧重輝一作「耀」
《正德通神曆》三卷
《大會殺曆》卷
史序《乾坤寶典》四百五十五卷
《乾坤總錄》五卷
黃淳《通乾論》五卷
《黃帝朔書》一卷托太公、師曠、東方朔撰
《年鑒》一卷
劉玄一作「先」
之《月令圖》一卷
《陰陽寶錄》一卷
《西天陰符紫微七政經論》一卷
《五符圖》一卷
《選日陰陽月鑒》一卷
李遂《通玄三命論》三卷
李燕《三命》一卷
又《陰陽詩》一卷
《三命九中歌》一卷
珞琭子《三命消息賦》一卷
凝神子《五行三命手鑒》一卷
《三命大行年入局韜鈐》三卷
《大行年推祿命法》一卷
《三命殺曆》一卷
孟遇《三命訣》三卷
《祿命人元經》三卷
《祿訣經》三卷
《五行貴盛生月法》
《五行消息訣》
蕭古一作「吉」
《五行大義》五卷
《金書四字五行》
《四季觀五行論》
珞琭子《五行家國通用圖錄》
《訓字五行歌》二卷
珞琭《五行疏》十卷
《樵子五行志》五卷
羅賓老《五行定分經》三卷
濮陽夏《樵子五行志》五卷
竇塗《廣古今陽複五行記》三十卷
《五行通用曆》
《金河流水訣》
王叔政《推太歲行年吉凶厄》
李燕《穆護詞》一卷一作馬融《消息機口訣》
《洪范碎金訓字》
《七曜氣神星禽經》三卷
《納禽宿經》
廖惟馨《星禽曆》
杜百一作「相伯」
子《禽法》
司馬先生《三十六禽歌》一卷
《占課禽宿情性訣》一卷
蘇登《神光經》一卷
許負《形神心鑒圖》一卷
始一作「姑」
布子卿《相法一作「書」
》一卷
朱述《相氣色面圖》一卷
玄靈子《秘術骨法圖》一卷
《相祿歌》二卷
《察色相書》一卷
《人鑒書》七卷
《龜照口訣》五卷
《人倫真訣》十卷
《女仙相書》三卷
《相氣色圖》五卷
雲蘿《通真神相一作「明」
訣》十卷
柳清風《相歌》二卷
郭峴述《顯光師相法》一卷
《十七家集眾相書》一卷
《占氣色要訣圖》一卷
柳陰一作「隨」
風《占氣色歌》一卷
《形神論氣色經》一卷
《元解訣》一卷
《相書》二卷
《月波洞中高抬貴手》一卷
《應玄玉鑒》一卷
《六神相字法》一卷
《相笏經》三卷
陳混掌《相笏經》一卷管輅、李淳風法
蕭繹《相馬經》一卷
常知非《馬經》三卷
穀神一作「鬼穀」
子《辨養馬一作「養良馬」
論》一卷
《相馬病經》三卷
《相犬經》一卷
王立豹《鷹鷂候訣》一卷
《鷹鷂五藏病源方論》一卷
《堪輿經》一卷
《太史堪輿》一卷
商紹《太史堪輿曆》一卷
《黃帝四序堪輿經》一卷
《占婚書》一卷
《周公壇經》三卷
王佐明《集壇經》一卷
李遠《龍紀聖異曆》一卷
《五音三元宅經》三卷
《陰陽宅經》一卷
《陰陽宅經圖》一卷
王澄《二宅心鑒》三卷
又《二宅歌》一卷
《陰陽二宅圖經》一卷
《黃帝八宅經》一卷
《淮南王見機八宅經》一卷
一行《庫樓經》一卷
《上象陰陽星圖》一卷
《金圖地鑒》一卷
《地鑒書》三卷
孫季邕《葬範》五卷
《地理六壬六甲八山經》八卷
《地理三寶經》九卷
《五音山岡訣》一卷
《地論經》五卷
《地理正經》十卷
朱仙桃《地理贊》一卷
又《玄堂範》一卷
《地理口訣》一卷
僧一行《地理經》十二卷
又《靈轄歌》三卷
《玉關歌》一卷
《含意歌》七卷
《通玄靈應頌》三卷
《天一通玄機微翼圖》一卷
《天一玄成局》一卷
《玄樞經》一卷
《玄樞纂要》一卷
《知人秘訣》二卷
《玄中祛惑經》三卷
《遁甲鈐》一卷
《八門遁甲入式歌》一卷
《三元陰局》一卷
《難逃論》一卷
《靈台篇》一卷
《藻鑒了義經》一卷
《蔀首經》三卷
《玄象秘錄》一卷
《真象論》一卷
《清霄玉鏡要訣》一卷
《二十八宿行度口訣》一卷
《星禽課》一卷
《群書古鑒錄》無卷
並不知作者
仁宗《洪範政鑒》十二卷
楊惟德王立《太一福應集要》一卷
楊惟德《景祐遁甲符應經》三卷
《七曜神氣經》二卷楊惟德、王立、李自正、何湛等撰
丘濬《霸國環周立成曆》一卷
張中《太一金照辨誤歸正論》一卷
魏申《太一總鑒》一百卷
上官經邦《大始元靈洞微數》一卷
張宏國《五行志訛辨》一卷
黃石公《地鏡訣》一卷一名《照寶曆》,題東方朔進
庾肩吾《金英玉髓經》一卷
陶弘景《握鏡圖》一卷
陳樂產《神樞靈轄經》十卷
李靖《九天玄機八神課》一卷
《六壬透天關法》一卷
李鼎祚《明鏡連珠》十卷
呂才《廣濟百忌曆》二卷
李淳風《乾坤秘奧》一卷
《九天觀燈法》一卷
《六壬精髓經》卷一名《竅中經》
《質龜論》一卷李淳風得於石室
僧一行《肘後術》一卷
《選日聽龍經》一卷
僧令岑《六壬翠羽歌》三卷
漢道士姚可久《山陰道士經》三卷
碧眼先生《壬髓經》三卷茅山野叟湯渭注
《發蒙陵西集》一卷
《發蒙入式真草》一卷
《陰陽集正曆》三卷
《選日纂聖精要》一卷
《玄女關格經》一卷
皆六壬占驗之訣
《式法》一卷起甲子,終癸亥,皆六壬推驗之法
《雜占覆射》一卷
《六壬金經玉鑒》一卷載六壬生旺克殺之數
《萬年秘訣》一卷載檢擇日辰吉凶之法
《玉女肘後術》一卷以六壬三傳之法為歌
《玉關歌》一卷載六壬三傳之驗
《黃河瓶子記》一卷
《神樞萬一秘要經》一卷
《越覆經》一卷
《事神歌》一卷
《會靈經》一卷載六壬雜占之法
《纈翠經》一卷
《灰火經》一卷
《蛇髓經》一卷以日辰衰旺為占
《九門經》一卷
《小廣濟立成雜曆》一卷
《文武百官赴任上官壇經》一卷
《玄通玉鏡占》一卷
《六壬課秘訣》一卷
《六壬課鈐》一卷
玉樞真人《玄女截壬課訣》一卷
《占燈法》一卷
《三鏡篇》一卷
《周易神煞旁通曆》一卷
《雜占秘要》一卷
《乾坤變異錄》一卷
《玄女簡要清華經》三卷
《太一占鳥法》一卷
《參玄通正曆》一卷
《擇日要法》一卷
《選時圖》二卷
《黃帝龍首經》一卷
《易鑒》一卷
《月纂》一卷
《萬勝候天集》一卷
並不知作者
《雲雨賦》一卷《崇文總目》有劉啟明《占候雲賦式》,即此書
鄭德源《飛電歌》一卷
僧紹端《神釋應夢書》三卷
詹省遠《夢應錄》一卷
楊惟德《六壬神定經》十卷
王升《六壬補闕新書》五卷
《上官撮要》一卷
陳從吉《類編圖注萬曆會同》三十卷
劉氏《三曆會同》一卷
周渭《彈冠必用》一卷
胡舜申《陰陽備用》十三卷
趙希道《涓吉撮要》一卷
顧晄《壇經簪飾》一卷
蔣文舉《陰陽備要》一卷
趙景先《拜命曆》一卷
徐道符《六壬歌》三卷
陸漸《六壬了了歌》一卷
余琇《六壬玄鑒》一卷
王齊《醫門玉髓課》一卷
張玄達《相押字法》一卷
苗公達《六壬密旨》二卷
楊稠《六壬旁通曆》一卷
劉玄之《月令節候圖》一卷
姜嶽《六壬賦》三卷
楊可《五行用式事神》一卷
郭璞《山海經》十八卷
趙浮丘公《相鶴經》一卷
左慈《助相規誡》一卷
郭璞《葬書》一卷
《山海圖經》十卷郭璞序,不著姓名
袁天剛《玄成子》一卷
孫思邈《坐照論並五行法》一卷
柳清風、周世明等《玉冊寶文》八卷
李淳風《立觀經》一卷
僧一行《地理經》十五卷
《呼龍經》一卷
《金歌四季氣色訣》一行撰論
孫知古《人倫高抬貴手》三卷
王澄《陰陽二宅集要》二卷
僧正固《骨法明鏡》三卷
丘延翰《銅函記》一卷
《天定盤古局》一卷
漢赤松子《海角經》一卷
《明鏡碎金》七卷
唐舉《肉眼通神論》三卷
《金鎖歌》一卷
鬼穀子《觀氣色出圖相》一卷
黃石公《八宅》二卷
許負《相訣》三卷
李淳風《一行禪師葬律秘密經》十卷
呂才《楊烏子改墳枯骨經》一卷
曾楊一《青囊經歌》二卷
楊救貧《正龍子經》一卷
曾文展《八分歌》一卷
李筌《金華經》三卷
宋齊丘《玉管照神局》二卷
《天花經》三卷序雲:「黃巢得于長安。」
晏氏《辨氣色上面詩》一卷不知名
劉虛白《三輔學堂正訣》一卷
危延真《相法》一卷
《五星六曜面部訣》一卷
裴仲卿《玄珠囊骨法》一卷
劉度具《氣色真相法》一卷
王希逸《地理秘妙歌訣》一卷
《地理名山異形歌》一卷
孫臏《葬白骨曆》卷亡
隱逸人《玉環經》一卷不知姓名
《天涯海角經》一卷不知作者,九江李麟注解
徽宗《太平睿覽圖》一卷
陳摶《人倫風鑒》一卷
司空班、範越鳳《尋龍入式歌》一卷
王洙《地理新書》三十卷
蘇粹明《地理指南》三卷
蔡望《五家通天局》一卷
《報應九星妙術文局》一卷
劉次莊《青囊本旨論二十八篇》一卷
胡翊《地理詠要》三卷
魏文卿《撥沙經》一卷
李誡《營造法式》三十四卷
《月波洞中記》一卷
《月師歌》一首言葬地二十四位星辰休咎
《麻子經》一卷
《玄靈子》三卷
《通心經》三卷
《藻鑒淵微》一卷
《雜相骨聽聲》卷亡
《氣色微應》三卷
《通微妙訣》卷亡
《中定聲氣骨法》卷亡
《金歌氣色秘錄》一卷
《學堂氣骨心鏡訣》卷亡
《玉葉歌》一卷
《洞靈經要訣》一卷
《雜相法》一卷
《天寶星經》一卷
《青囊經》卷亡
《陰陽七元升降論》卷亡
《玄女墓龍塚山年月》一卷
《玄女星羅寶圖訣》一卷
《紫微經歌》卷亡
《白鶴望山經》一卷
《八山二十四龍經》一卷
《天仙八卦真妙訣》一卷
《黃泉敗水吉凶法》三卷
《踏地賦》一卷
《分龍真殺五音吉凶進退法》一卷
《地理澄心秘訣》一卷
《八山穿珠歌》一卷
《山頭步水經》一卷
《山頭放水經》一卷
《大卦煞人男女法》一卷
《地理搜破穴訣》一卷
《臨山寶鏡斷風訣》一卷
《叢金訣》一卷
《錦囊經》一卷
《玉囊經》一卷
《黃囊大卦訣》一卷
《地理秘要集》一卷
《通玄論》一卷
《地理八卦圖》一卷
《駐馬經》一卷
《活曜修造吉凶法》一卷
《天中寶經知吉凶星位法》一卷
《修造九星法歷代史相》一卷
《相具經》一卷
並不知作者
《李仙師五音地理訣》一卷
赤松子《碎金地理經》二卷
《地理珠玉經》一卷
《地理妙訣》三卷
《石函經》十卷
《銅函經》三卷
《周易八龍山水論地理》一卷
《老子地鑒訣秘術》一卷
《五姓合諸家風水地理》一卷
《昭幽記》一卷
《鬼靈經並枯骨經》二卷
《唐刪定陰陽葬經》二卷
《唐書地理經》十卷
《青烏子歌訣》二卷
《金雞曆》一卷
《五音二十八將圖》一卷
《赤松子》三卷
《易括地林》一卷
丘延翰《五家通天局》一卷
《夫子掘鬥記》一卷
《孔子金钅巢記》一卷
《推背圖》一卷
鬼穀子《白虎經》一卷
又《白虎五通經訣》一卷
《洞幽秘要圖》一卷
《孝經雌雄圖》四卷
河上公《金藏秘訣要略》一卷
《玄珠握鑒》三卷
《玉函寶鑒》三卷
《真人水鑒》十三卷
張華《三鑒靈書》三卷
陶弘景《握鑒方》三卷
《證應集》三卷
《金婁先生秘訣》三卷
《真圖秘訣》一卷
《銘軌》五卷
胡濟川《小遊七十二局立成》一卷
《大小遊三奇五福立成》一卷
《十一神旁通太歲甲子圖》一卷
曹植《黃帝寶藏經》三卷
《括明經》一卷
《悟迷經》一卷
餘考一作「秀」
《旦暮經》一卷
《神樞萬一秘經》一卷
《紀重政秘要》一卷
《雷公印法》三卷
《雷公撮殺律》一卷
徐遂《發蒙》一卷
《玄女十課》一卷
呂佐周《地論七曜》一卷
《陰術氣神》一卷
《七曜氣神歷代帝紀》五卷
《玉堂秘訣》一卷
《大運秘要心髓訣》一卷
呂才《陰陽書》一卷
《五姓鳳髓寶鑒論》一卷
《陰陽雜要》一卷
《玄珠錄要》三卷
張良《玄悟歌》一卷
《鬥書》一卷
《陰陽》二卷
《論》一卷
《黃帝四序經》一卷
《寶台七賢論》一卷
《五姓玉訣旁通》一卷
《選日時向背》五卷
《陰陽立成選日圖》一卷
《七曜選日》一卷
《周公要訣圖》一卷
《師曠擇日法》一卷假黃帝問答
《淮南子術》一卷
《推貴甲子太極尊神經》一卷
《秘訣歌》一卷
《福應集》十卷
《連珠經》十卷
《玄女斷卦訣》一卷
《明體經》一卷
《心注瓶子記》一卷
《錦繡囊》一卷
《心鏡歌》三卷
《指要》三卷
《萬一訣》一卷
《符應》三卷
《隨軍樞要》三卷
《禳厭秘術詩》三卷
《廣知集》二卷
《圓象玄珠經》五卷
《脈六十四卦歌訣》一卷
《人元秘樞經》三卷
《陶隱居》一卷
《風後》一卷
《李寬》一卷
《通元論》三卷
《凝神子》三卷
《黃帝四序經》一卷
《聿斯四門經》一卷
《氣神經》三卷
《氣神帝紀》五卷
《符天人元經》一卷
《聿斯經訣》一卷
《大定露膽訣》一卷
《聿斯都利經》一卷
《應輪心鏡》三卷
《秤經》三卷
《聿斯隱經》三卷
《碧落經》十卷
《新書》三十卷
《三鏡》三卷
《九天玄女訣》一卷
《龍母探珠頌》一卷
《通玄玉鑒頌》一卷
《徵應集》三卷
王與之《鼎書》十七卷
右五行類八百五十三部,二千四百二十卷。
《三墳易典》三卷題箕子注
《周易三備》三卷題孔子師徒所述,蓋依託也
嚴遵《卦法》一卷
焦贛《易林傳》十六卷
京房《易傳演算法》一卷
《易傳》三卷
管輅《遇仙訣五音歌》六卷
《周易八仙歌》三卷
《易傳》一卷
郭璞《周易洞林》一卷
呂才《軌限周易通神寶照》十五卷
李淳風《周易玄悟》三卷
易通子《周易菥蓂璿璣軌革口訣》三卷
蒲乾貫《周易指迷照膽訣》三卷
黃法《五兆曉明龜經》一卷
祿隱居士《易英揲蓍圖》一卷不知名
中條山道士王鄯《易鏡》三卷
無惑先生《易鏡正經》二卷
耿格《大演天心照》一卷
牛思純《太極寶局》一卷
任奉古《明用蓍求卦》一卷
林壝《天道大備》五卷
《軌革金庭玉鑒》七卷
《周易神鏡鬼谷林》一卷
《通玄海底眼》一卷
《六十四卦頌諭》一卷
《爻象雜占》一卷
《六十四卦火珠林》一卷
《周易靈秘諸關歌》一卷
《齕骨林》一卷
《靈龜經》一卷
《軌革傳道錄》一卷
《證六十甲子納音五行》一卷
《龜圖》一卷
《周易讚頌》六卷
並不知作者
右蓍龜類三十五部,一百卷。
志第一百六十藝文六
苗銳《新刪定廣聖曆》二卷
僧一行《開元大衍曆議》十三卷
啟玄子《天元玉冊》十卷
甄鸞《五曹算術》二卷
《海島算術》一卷
趙君卿《周髀算經》二卷
張丘建《算經》三卷
夏侯陽《算經》三卷
王孝通《緝古算經》一卷
謝察微《算經》三卷
李籍《九章算經音義》一卷
又《周髀算經音義》一卷
李紹穀《求一指蒙算術玄要》一卷
郭獻之《唐寶應五紀曆》三卷
徐承嗣《唐建中貞元曆》三卷
邊岡《唐景福崇玄曆》十三卷
《大唐長曆》一卷
馬重績《晉天福調元曆》二十三卷
王處訥《周廣順明元曆》一卷
又《建隆應天曆》六卷
王朴《周顯德欽天曆》十五卷
《蜀武成永昌曆》三卷
《唐保大齊政曆》三卷
苗訓《太平乾元曆》九卷
《太平興國七年新修歷經》三卷
史序《儀天曆》十六卷
曹士蔿《七曜符天曆》二卷
《七曜符天人元曆》三卷
楊緯一作「繹」
《符天曆》一卷
王公佐《中正曆》三卷
《正象曆》一卷
李思議《重注曹士蔿小曆》一卷
《七曜符天曆》一卷
《大衍通玄鑒新曆》三卷
沈括《熙寧奉元曆》一部卷亡
《熙寧奉元歷經》三卷
《立成》十四卷
《備草》六卷
《比較交蝕》六卷
衛樸《七曜細行》一卷
《新曆正經》三卷
《義略》二卷
《立成》十五卷
《隨經備草》五卷
《七曜細行》一卷
《長曆》三十卷
並孫思恭注
《大衍歷經》二卷
《大衍曆立成》十一卷
《大衍曆議略》一卷
《大衍議》十卷
《宣明歷經》二卷
《宣明曆立成》八卷
《宣明曆要略》一卷
《大衍歷經》二卷
《正元曆立成》八卷
《崇元歷經》三卷
《崇元曆立成》七卷
《調元歷經》二卷
《調元曆立成》十二卷
《調元曆草》八卷
《欽天歷經》二卷
《欽天曆立成》六卷
《欽天曆草》三卷
《應天歷經》二卷
《應天曆立成》一卷
《乾元歷經》二卷
《乾元曆立成》二卷
《儀天歷經》二卷
《儀天曆立成》十三卷
《崇天歷經》二卷
《崇天曆立成》四卷
《明天歷經》三卷
《明天曆立成》十五卷
《明天曆略》二卷
《符天曆》三卷
姚舜輔《蝕神隱耀曆》三卷
丘濬《霸國環周立成曆》一卷
《陰陽集正曆》三卷
《曆日纂聖精要》一卷
《曆樞》二卷
《難逃論》一卷
《符天行宮》一卷
《轉天圖》一卷
《萬歲日出入晝夜立成曆》一卷
《五星長曆》一卷
《正象曆》一卷
胡秀林《正象歷經》一卷
章浦《符天九曜通元立成法》二卷
《氣神經》三卷
《氣神鈐曆》一卷
《氣神隨日用局圖》一卷
莊守德《七曜氣神歌訣》一卷
呂才《刻漏經》一卷
錢明逸《西國七曜曆》一卷
關子明注《安修睦都利聿斯訣》一卷
《聿斯隱經》一卷
《聿斯妙利要旨》一卷
李淳風注釋《九章經要略》一卷
又注釋《孫子算經》三卷
注王孝通《五經演算法》一卷
注甄鸞《五曹演算法》二卷
劉微一作「徽」
《九章算田草》九卷
王孝通《緝古算經》一卷
程柔《五曹算經求一法》三卷
魯靖《五曹時要算術》三卷
《五曹乘除見一捷例演算法》一卷
夏翰一作「翱」
《新重演議海島算經》一卷
甄鸞注徐嶽《大衍算術法》一卷
謝察微《發蒙算經》三卷
僧一行《心機算術括一作「格」
》一卷僧妻岩注
徐仁美《增成玄一算經》三卷
陳從運《得一算經》七卷
《三問田算術》一卷
龍受益《演算法》二卷
又《求一算術化零歌》一卷
《新易一法算範九例要訣》一卷
徐嶽《術數記遺》一卷
《合元萬分曆》三卷作者名術,不知姓
《注九章算經》九卷魏劉徽、唐李淳風注
《孫子算經》三卷不知名
《五曹算經》五卷李淳風等注
《長慶宣明大曆》二卷
《萬年曆》十二卷
《青蘿妙度真經大曆》一卷
《行漏法》一卷
《太始天元玉冊截法》六卷
《求一演算法》一卷
《細曆書》一卷
《玉曆通政經》三卷
並不知作者
燕肅《蓮花漏法》一卷
錢明逸《刻漏規矩》一卷
王普《小漏款職》一卷
《官曆刻漏圖》一卷
衛樸《奉元歷經》一卷
《觀天歷經》一卷紹聖、元符頒行
姚舜輔《紀元歷經》一卷
裴伯壽、陳得一《統元歷經》七卷
又《統元曆五星立成》二卷
《統元曆盈縮朏朒立成》一卷
《統元曆日出入氣刻立成》一卷
《統元曆義》二卷
《統元七曜細行曆》二卷
《統元曆氣朔八行草》一卷
《統元曆考古日食》一卷
《三曆會同集》十卷紹興初撰,不知名
張祚注《法算三平化零歌》一卷龍受益法
王守忠《求一術歌》一卷
《算範要訣》二卷
《明算指掌》三卷
江本《一位元演算法》二卷
任弘濟《一位元演算法問答》一卷
楊鍇明《微算經》一卷
《法算機要賦》一卷
《法算口訣》一卷
《演算法秘訣》一卷
《算術玄要》一卷
劉孝榮《新曆考古春秋日食》一卷
《新曆考漢魏周隋日月交食》一卷
《新曆考唐交食》一卷
《新曆氣朔八行》一卷
《強弱月格法數》一卷
賈憲《黃帝九章算經細草》九卷
張宋圖《史記律曆志訛辨》一卷
《儀象法要》一卷紹聖中編
《細行曆書》二十卷起慶元庚申,至嘉定己卯,太史局進
右曆算類一百六十五部,五百九十八卷。
《風後握機》一卷晉馬隆略序
《六韜》六卷不知作者
《司馬兵法》三卷齊司馬穰苴撰
孫武《孫子》三卷
吳起《吳子》三卷
《黃帝秘珠三略》三卷
《陰符二十四機》一卷
《握機圖》一卷
《決勝孤虛集》一卷
《太公兵書要訣》四卷
朱服校定《六韜》六卷
又校定《孫子》三卷
校定《司馬法》三卷
校定《吳子》二卷
校定《三略》三卷
魏武帝注《孫子》三卷
蕭吉注或題曹、蕭注
《孫子》一卷
賈林注《孫子》一卷
陳皞注《孫子》一卷
宋奇《孫子解》並《武經簡要》二卷
吳章注《司馬穰苴兵法》三卷
吳起《玉帳陰符》三卷
白起《陣書一作「圖」
》一卷
又《神妙行軍法》三卷
《戰國策》三十三卷
黃石公《神光輔星秘訣》一卷
又《兵法》一卷
《三鑒圖》一卷
《兵書統要》三卷
《三略秘要》三卷
成氏注《三略》三卷
諸葛亮《行兵法》五卷
又《用兵法》一卷
《行軍指掌》二卷
《占風雲氣圖》一卷
《兵書》七卷
陶侃《六軍鑒要》一卷
李靖《韜鈐秘術》一卷
又《總要》三卷
《六十甲子厭勝法》一卷
《兵書》三卷
《占風雪一作「雲」
氣》三卷
《風雲論》三卷
《三軍水鑒》三卷
《用兵手訣》七卷
《出軍占風氣候》十卷
《衛國公手記》一卷
李世勣《六十甲子內外行兵法》一卷
李淳風《諸家秘要》三卷
又《行軍明時秘訣》一卷
《太白華蓋法》二卷
《雲氣營寨占》一卷
《行軍曆》一卷
李筌《通幽鬼訣》二卷
又《軍旅一作「放」
指歸》三卷
《北帝武威經》三卷
《青囊托守勝敗歌》並《營野戰》一卷
李光弼《將律》一卷
又《武記》一卷
《九天察氣訣》三卷
《玄女厭陳法》一卷
又《兵要式》一卷
《行兵法》二卷
《兵法》一卷
《雜占法》一卷
《六甲陰符兵法》一卷
《軍謀前鑒》十卷
《兵家正書》十卷
《閫外紀一作「記」
事》十卷
李氏《秘要兵書》二卷
又《秘要兵術》四卷
《對敵權變逆順法》一卷
《佐國玄機》一卷
《炮經》一卷
《總戎志》二卷
李鼎祚《兵鈐手曆》一卷
《許子兵勝苑》十卷
《統軍玉鑒錄》一卷
張守一《鑿門詩》一卷
《秘寶興軍集》一卷
胡萬頃《軍鑒式》二卷
王適《行軍立成七十二局》一卷
《安營臨陣觀災氣》一卷
《決戰勝負圖》一卷
《風雲氣象備急占》一卷
《秘寶風雲歌》一卷
《九宮軍要秘術》一卷
《倚馬立成鑒圖》一卷
《出軍占怪曆》三卷
羅子岊一作「岊」
《神機武略歌》三卷
易靜《神機武略歌》一卷
《行軍占風氣》一卷
《軍占要略》二卷
鄭先忠《軍機討略策》三卷
《古今兵略》十卷
《論天鏡一作「鑒」
出戰要訣》一卷
《將兵秘要法》一卷
《武師左領記》二卷
牛洪道《玄機立成法》一卷
《孤虛明堂圖》一卷
《軍用立成》一卷
何延錫《辨解序》一卷
紀勳《軍國要制》五卷
《將軍總錄》三卷
李遠《武孝經》一卷
王巒《行軍廣要算經》三卷
《金符經》三卷
《十二月立成陣圖法》一卷
《行軍走馬立成法》一卷
《立成掌中法》一卷
《行軍要略分野星圖法》一卷
《黃道法》一卷
徐漢卿《制勝略》三卷
牟知白《專征小格略》一卷
《圖南兵略》三卷
《從征錄》五卷
《出軍別錄》一卷
《兵書總要》四卷
《兵策秘訣》三卷
《萬勝訣》二卷
《戰鬥秘訣》一卷
《英雄高抬貴手》一卷
《兵訣》一卷
《隨軍要訣》一卷
《軍謀要術》一卷
《韜鈐秘要》一卷
《軍旅要術》一卷
《軍秘禳厭術》一卷
《占軍機勝負龜訣》一卷
《訓將勝術》二卷
《兵書手鑒》二卷
《尉繚子》五卷
戰國時人
《常禳經》一卷
黃石公《三略》三卷
又《素書》一卷張良所傳
諸葛亮《將苑》一卷
《兵書手訣》一卷
《文武奇編》一卷
《武侯八陣圖》一卷
《鬼谷天甲兵書常禳術》三卷梁昭明太子撰
陶弘景《真人水照》十三卷
李靖《六軍鏡》三卷
《六十甲子禳敵克應決勝術》一卷
《玉帳經》一卷
《李靖兵鈐新書》一卷
並不知作者
《九天玄女孤虛法》一卷
李淳風《懸鏡經》十卷
《郭代公安邊策》三卷唐郭震撰
李筌《太白陰經》十卷
《占五行星度吉凶訣》一卷
注《孫子》一卷
《閫外春秋》十卷
李光弼《統軍靈轄秘策》一卷
《五家注孫子》三卷魏武帝、杜牧、陳皞、賈隱林、孟氏
杜牧《孫子注》三卷
裴緒《新令》二卷
曹、杜注《孫子》三卷曹操、杜牧
劉玄之《行軍月令》一卷
李大著《江東經略》十卷
《綦先生兵書》一十六卷
並不知名
許洞《虎鈐兵經》二十卷
樂產《太一王佐秘珠》五卷
盧元《韜珠秘訣》一卷
《黃帝太公兵法》三卷虞彥行進
趙善譽《南北攻守類考》六十三卷
柴叔達《浮光戰守錄》一卷
《沖晦郭氏兵學》七卷郭雍述
《論五府形勝萬言書》一卷
《閫外策鈐》五卷
《經武略》二百九十卷
《治亂貫怪記》三卷
《三賢安邊策》十一卷
《邊防備衛策》一卷
《出軍占候歌》一卷
《通玄玉鑒》一卷
《握鏡訣怪祥歌》一卷
《玄女遁甲經》三卷
《李僕射馬前訣》一卷
《防城動用》一卷
《彭門玉帳訣錄》一卷
《遁甲專征賦》一卷
《帝王中樞賦》二卷
《長世論》十卷
《武備圖》一卷
《兵鑒》五卷
《陰符握機運宜要》五卷
並不知作者
仁宗《攻守圖術》三卷
曾公亮《武經總要》四十卷
蔡挺《裕陵邊機處分》一卷
符彥卿《人事軍律》三卷
曾致堯《清邊前要》十卷
王洙《三朝經武聖略》十卷
《清邊武略》十五卷
《風角占》一卷康定間司天臺集
任鎮《康定論兵》一卷
趙珣《聚米圖經》五卷
《慶曆軍錄》一卷不知作者。
曾公奭《軍政備覽》一卷
耿恭《平戎議》三卷
《邊臣要略》二十卷
趙瑜《安邊致勝策》三卷
呂夏卿《兵志》三卷
丘濬《征蠻議》一卷
阮逸《野言》一卷
劉氵扈《備邊機要》一卷
薛向《陝西建明》一卷
吉天保《十家孫子會注》十五卷
王韶《熙河陣法》一卷
韓縝《元豐清野備敵》一卷
何去非《三備略講義》六卷
《備論》十四卷
戴溪《歷代將鑒博議》十卷
張文伯《百將新書》十二卷
劉溫潤《西夏須知》一卷
王維清《武昌要訣》一卷
徐矸《司命兵機秘略》二十八卷
徐確《總夫要錄》一卷
張預《集注百將傳》一百卷
餘壹《兵籌類要》十五卷
葉上達《神武秘略論》十卷
夏休《兵法》三卷
汪槔《進複府兵議》一卷
《古今屯田總議》七卷
游師雄《元祐分疆錄》二卷
《崇甯邊略》三卷不知作者
劉荀《建炎德安守禦錄》三卷
度濟《兵錄》八十卷
《西齋兵議》三卷文覺兄弟問答兵機
章穎《四將傳》三卷
《神機靈秘圖》三卷
《軍鑒圖》二卷
《紀重政軍機決勝立成圖》三卷
《兵書氣候旗勢圖》一卷
《諸家兵法秘訣》四卷
《行師類要》七卷
《古今兵書》十卷
《五行陣決》一卷
《會稽兵術》三卷
《六十甲子出軍秘訣一作「略」
》一卷
《玄珠要訣》一卷
《軍墊兵鈐》三卷
《韜鈐秘錄》五卷
《將略兵機論》十二卷
《三軍指要》五卷
《纂下六甲營圖》一卷
《五十七陣出軍甲子》一卷
《行軍玄機百術法》一卷
《兵書出軍雜占》五卷
《兵法機要》三卷
《神兵要術》三卷
《神兵機要》三卷
《總戎策》二卷
《兵書精訣》二卷
《權經對》三卷
《行軍用兵玄機》三卷
《兵機要論》五卷
《行軍備曆》六十卷
《兵機簡要》十卷
《兵談》三卷
韓霸《水陸陣圖》三卷
《強弩備術》三卷
《九九陣圖》一卷
《軍林要覽》三卷
《制勝權略》三卷
《兵書精妙玄術》十卷
《兵籍要樞》三卷
《太一行軍秘術詩》三卷
《戎機》二卷
《通神機要》三卷
劉玄一作「定」
之《兵家月令》一卷
又《軍令備急》一卷
湯渭《天一兵機舉要歌》一卷
王洪暉《行軍月令》四卷
裴守一《軍誡》三卷
《兵家正史》九卷
《行軍周易占》一卷
張從實《將律》一卷
焦大憲《兵易歌神兵苑》三卷
《星度用》一卷
《將術》一卷
《行兵攻具術》一卷
《行兵攻具圖》一卷
《兵家秘寶》一卷
《秘寶書》一卷
《軍律》三卷
張昭《制旨兵法》十卷
王洙《青囊括》一卷
杜希全《兵書要訣》三卷
釋利正《長慶人事軍律》三卷
董承祖《至德元寶玉函經》十卷
王公亮《行師類要》七卷
劉可久《契神經》一卷
李洿《靈關訣》二卷一名《靈關集益智》
《兵機法》一卷
《太一厭禳法》一卷
《五行陣圖》一卷
《兵論》十卷
《六十甲子行軍法》一卷
《會稽兵家術日月占》一卷
《統戎式令》一卷
《六甲五神用軍法》一卷
《要訣兵法立成歌》一卷
《六甲攻城破敵法》一卷
《馬前秘訣兵書》一卷
石普《軍儀條目》三卷
仁宗《神武秘略》十卷
又《行軍環珠》一部卷亡
又《四路獸守約束》一部卷亡
《軍誡》一卷
《武記》一卷
《定遠安邊策》三卷
《新集兵書要訣》三卷
《兵書要略》一卷
《揀將要略》十卷
《兵論》十卷
符彥卿《五行陣圖》一卷
《新集行軍月令》四卷
《雲氣圖》十二卷
《統戎式鏡》二卷
《行軍氣候秘法》三卷
《天子氣章雲氣圖》十二卷
《預知歌》三卷
《從軍占》三卷
《兵書論語》三卷
《彭門玉帳歌》三卷
《太一行軍六十甲子禳厭秘術詩》三卷
《兵機興要陽謂歌》一卷
郯子《新修六壬大玉帳歌》十卷
郭固《軍機決勝立成圖》一卷
又《兵法攻守圖術》三卷
王存《樞密院諸房例冊》一百四十二卷
蔡挺《教閱陣圖》一卷
林廣《陣法》一卷
王拱辰《平蠻雜議》十卷
《敵樓馬面法式及申明條約並修城女牆法》二卷
楊伋《兵法圖議》一卷
韓縝《樞密院五房宣式》一卷
又《論五府形勝萬言書》一卷
方坰《重演握奇》三卷
又《握奇陣圖》一卷
梁燾《安南獻議文字並目錄》五卷
《愈見禦戎》十冊
韓絳《宣撫經制錄》三卷
王革《政和營繕軍補錄序》一卷
餘台《兵籌類要》十五卷
《溱播州勝兵法》二部
任諒《兵書》十卷
右兵書類三百四十七部,一千九百五十六卷。
李廣《射評要錄》一卷
梁冀《彈棋經》一卷
梁元帝《畫山水松石格》一卷
姚最《續畫品》一卷
李嗣真《畫後品》一卷
竇蒙《畫錄拾遺》一卷
張又新《畫總載》一卷
裴孝源《貞觀公私畫錄》一卷
李淳風《曆監天元主物簿》三卷
皇甫松《醉鄉日月》三卷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十卷
韋蘊《九鏡射經》一卷
《唐畫斷》一卷
王琚《射經》一卷
王堅道《射訣》一卷
荊浩《筆法記》一卷
《李氏墨經》一卷
《張學士棋經》一卷
宋景真《唐賢名畫錄》一卷
《墨圖》一卷
《釣鼇圖》一卷
《端硯圖》一卷
《畫總錄》五卷
《嘯真》一卷
《樗蒲圖》一卷
並不知作者
蘇易簡《文房四譜》五卷
李永德《點頭文》一卷
李畋《益州名畫錄》三卷
唐績《硯圖譜》一卷
紀亶《廣弓經》一卷
王德用《神射式》一卷
劉懷德《射法》一卷
趙景《小酒令》一卷
趙明遠《皇宋進士彩選》一卷
蔡襄《墨譜》一卷
蔔恕《投壺新律》一卷
劉敞《漢官儀》三卷亦投子選也
唐詢《硯錄》二卷
竇譝《飲戲助歡》三卷
郭若虛《圖畫見聞志》六卷
司馬光《投壺新格》一卷
王趯《投壺禮格》二卷
劉道醇《新編五代名畫記》一卷
《宋朝畫評》四卷
李誡《新集木書》一卷
米芾《畫史》一卷
任權《弓箭啟蒙》一卷
張仲商《射訓》一卷
馬思永《射訣》一卷
王越石《射議》一卷
李孝美《墨苑》三卷
李薦《德隅堂畫品》一卷
溫子融《畫鑒》三卷
王慎修《宣和彩選》一卷
陳日華《金淵利術》八卷
黃鑄《玉簽詩》一卷
李洪《續文房四譜》五卷
何珪《射義提要》一卷
《射經》三卷
張仲素《射經》三卷
田逸《射經》四卷
王琚《射經》二卷
《九鑒射圖》一卷
徐鍇《射書》十五卷
韋蘊《射訣》一卷
李章《射訣》三卷
張子霄《神射訣》一卷
李靖《弓訣》一卷
《法射指訣》一卷
黃損《射法》一卷
張守忠《射記》一卷
《弓訣》一卷
呂惠卿《弓試》一部卷亡
上官儀《投壺經》一卷
鐘離景伯《草書洪範無逸中庸韻譜》十卷
唐績《棋圖》五卷
《金穀園九局譜》一卷
王積薪等《棋訣》三卷
《棋勢論並圖》一卷
徐鉉《棋圖義例》一卷
《棋勢》三卷
楊希蔡一作「璨」
《四聲角圖》一卷
又《雙泉圖》一卷
《玉溪圖》一卷
蔣元吉等《棋勢》三卷
太宗《棋圖》一卷
《局譜》一卷
韋延《棋圖》一卷
《奕棋經》一卷
《棋經要略》一卷
王子京《彈棋圖》一卷
《樗蒲經》一卷
《雙陸格》一卷
李郃《骰子彩選格》三卷
劉蒙叟《彩選格》一卷
《尋仙彩選》七卷
《葉子格》三卷
李煜妻周氏《系蒙小葉子格》一卷
《偏金葉子格》一卷
《小葉子例》一卷
謝赫《古今畫品》一卷
徐浩《畫品》一卷
曹仲連《畫評》一卷
李嗣真《畫後品》一卷
胡嶠《廣梁朝畫目》三卷
王叡《不絕筆畫圖》一卷
郭若虛《圖畫見聞訁志》六卷
朱遵度《漆經》三卷
《馬經》一卷
《辨馬圖》一卷
《馬口齒訣》一卷
《醫馬經》一卷
《明堂灸馬經》二卷
《論駝經》一卷
《療駝經》一卷
《醫駝方》一卷
右雜藝術類一百十六部,二百二十七卷。
陸機《會要》一卷
朱澹遠《語麗》十卷
杜公瞻《編珠》四卷
祖孝徵《修文殿御覽》三百六十卷
歐陽詢《藝文類聚》一百卷
虞世南《北堂書鈔》一百六十卷
高士廉、房玄齡《文思博要》一卷
徐堅《初學記》三十卷
《燕公事對》十卷
張鷟《龍筋鳳髓判》十卷
杜佑《通典》二百卷
陸贄《備舉文言》三十卷
張仲素《詞圃》十卷
白居易《白氏六帖》三十卷
《前後六帖》三十卷前白居易撰,後宋孔傳撰
李翰《蒙求》三卷
白廷翰《唐蒙求》三卷
劉綺莊《集類》一百卷
李商隱《金鑰》二卷
崔鉉《弘文館續會要》四十卷
李途《記室新書》三卷
顏休《文飛應韶》十五卷
高測《韻對》十卷
劉揚名《戚苑纂要》十卷
又《戚苑英華》十卷
孟詵《錦帶書》八卷
喬舜封《古今語要》十二卷
蘇冕《古今國典》一百卷
又《會要》四十卷
章得象《國朝會要》一百五十卷宋初至慶曆四年
大孝一作「存」
僚《御覽要略》十二卷
《冊府元龜音義》一卷
王欽若《彤管懿範》七十卷《目》十卷
《彤管懿範音義》一卷
歐陽詢《麟角》一百二十卷
《白氏家傳記》二十卷
薛高立《集類》三十卷
《邊崖類聚》三十二卷
《類事》十卷
徐叔暘《羊頭山記》十卷
于立政《類林》十卷
杜光庭《歷代忠諫書》五卷
《諫書》八十卷
《唐諫諍論》十卷
王昭遠《禁垣備對》十卷
魏玄成《勵忠節》四卷
王伯璵《勵忠節抄》十卷
《書判幽燭》四十卷
《軺車事類》三卷
周佑之《五經資政》二十卷
《經典政要》三卷
尹弘遠《經史要覽》三十卷
《章句纂類》十四卷
李知實一作「寶」
《檢志》三卷
李慎微一作「徵」
《理樞》七卷
鄒順《廣蒙書》十卷
劉漸《群書系蒙》三卷
《九經對語》十卷
錢承志《九經簡要》十卷
《經史事對》三十卷
《子史語類拾遺》十卷
韋稔《筆語類對》十卷
又《應用類對》十卷一名《筆語類對》
黃彬《經語協韻》二十卷
朱澹《語類》五卷
楊名《廣一作「唐」
略新書》三卷
《十議典錄》三卷
李德孫《學堂要記一作「紀」
》十卷
裴說《修文異名錄》十一卷
《搢紳要錄》二卷
段景《文場纂要》二卷
《文場秀句》一卷
王雲《文房纂要》十卷
《彫玉集類》二十卷
《彫金集》三卷
劉國潤《廣彫金類集》十卷
庾肩吾《彩璧》五卷
《金鑾秀蕊》二十卷
陸贄《青囊書》十卷
《蔣氏寶車一作「庫」
》十卷
《瓊林摘實》三卷
溫庭筠《學海》三十卷
鄭昺一作「嵎」《雙金》五卷
孫翰《錦繡穀》五卷
齊逸人《玉府新書》三卷
《叢髓》三卷
盧重華《文髓》一卷
《勁弩子》三卷
《玉苑麗文》五卷
段景《疊辭》二卷
《玉英》二卷
《玉屑》二卷
《金匱》二卷
《常修半臂》十卷
《紫香囊》二十卷
陸羽《警年》十卷
《窮神記》十卷
李齊莊《事解》七卷
《王氏千門》四十卷
郭道規《事鑒》五十卷
沈寥子《文鑒》四十卷
李大華《康國集》四卷
姚勖《起予集》四十卷
李貴臣《家藏高抬貴手錄》四卷
徐德言《分史衡鑒》十卷
薛洪《古今精義》十五卷
《筆藏論》三卷
蘇源《治亂集》三卷
《治道要言》十卷
馬幼昌《穿楊集》四卷
李欽玄《累玉集》十卷
支遷喬一作「奇」
《京國記》二卷
郭微《屬文寶海》一百卷
樂黃目《學海搜奇錄》六十卷
《皇覽總論》十卷
張陟《唐年經略志》十卷
楊九齡《名苑》五十卷
晁光乂《十九書語類》十卷
雍公叡注張楚金《翰苑》十一卷
劉濟《九經類議一作「義」
》二十卷
黎翹《廣略》六卷
王博古《修文海》十七卷
郭翔《春秋義鑒》三十卷
曹化《兩漢史海》十卷
楊知惲《名字族》十卷
馮洪敏《寶鑒絲綸》二十卷
胡旦《將帥要略》二十卷
劉顏《輔弼名對》四十卷
景泰《邊臣要略》二十卷
石待問《諫史》一百卷
王純臣《青宮懿典》十五卷
李虛一《溉漕新書》四十卷
《童子洽聞》一卷
《麟角抄》十二卷
雷壽之《古文類纂》十卷
《漢臣蒙求》二十卷
李伉《系蒙求》十卷
丘光庭《同姓名錄》一卷
王殷范《續蒙求》三卷
《王先生十七史蒙求》十六卷
黃簡《文選韻粹》三十五卷
白氏《玉連環》七卷
白氏《隨求》一卷不知名
《重廣會史》一百卷
《資談》六十卷
《聖賢事蹟》三十卷
《引證事類備用》三十卷
《門類解題》十卷
《瓊林會要》三十卷
《青雲梯籍》二十卷
《南史類要》二十卷
《粹籍》十五卷
《六朝摘要》十卷
《十史事類》十卷
《十史事語》十二卷
《三傳分門事類》十二卷
《嘉祐新編二經集粹》十卷
《鹿革事類》二十卷
《職官事對》九卷
《掞天集》六卷
《文章叢說》十卷
《新編經史子集名卷》六卷
《碎玉四淵海集》百九十五卷
《書林》四卷
《寶龜》三卷
《離辭筆苑》二卷
《詩句類》二卷
《南北事偶》三卷
《五色線》一卷
《珠浦》一卷
《重廣策府沿革》一卷
《鴻都編》一卷
《文章庫》一卷
《十三代史選》三十卷
《左傳類要》五卷
《唐朝事類》十卷
《群玉雜俎》三卷
《增廣群玉雜俎》四卷
《分聲類說》三十二卷
《文選雙字類要》四十卷
《書林事類》一百卷
並不知作者
鄭氏《歷代蒙求》一卷
孫應符《初學須知》五卷
王敦詩《書林韻會》二十八卷
曾恬《孝類書》二卷
邵笥《賡韻孝悌蒙求》二卷
譙令憲《古今異偶》一百卷
《宋六朝會要》三百卷章得象編,王珪續
《續會要》三百卷虞允文等撰
《中興會要》二百卷梁克家等撰
《孝宗會要》二百卷楊濟、鐘必萬總修
《光宗會要》一百卷
《甯宗會要》一百五十卷秘書省進
《國朝會要》五百八十八卷張從祖纂輯
王溥《續唐會要》一百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李安上《十史類要》十卷
李昉《太平御覽》一千卷
王倬《班史名物編》十卷
蘇易簡《文選菁英》二十四卷
宋白、李宗諤《續通典》二百卷
皮文粲《鹿門家鈔籍詠》五十卷
曾致堯《仙鳧羽翼》三十卷
僧守能《典類》一百卷
王欽若《冊府元龜》一千卷
葉適《名臣事纂》九卷
方龜年《群書新語》十一卷
晏殊《天和殿御覽》四十卷
《類要》七十七卷
宋癢《雞蹠集》二十卷
過勖《至孝通神集》三十卷
鄧至《群書故事》十五卷
《故事類要》三十卷
宋並《登瀛秘錄》八卷
范鎮《本朝蒙求》二卷
馬共《元祐學海》三十卷
任廣《書敘指南》二十卷
朱繪《事原》三十卷
陳紹《重廣六帖學林》三十卷
吳淑《事類賦》三十卷
王資深《摭史》四卷
馬永易《實賓錄》三十卷
《異號錄》三十卷
陳貽範《千題適變錄》十六卷
楊訁恣《古今名賢歌詩押韻》二十四卷
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二十六卷
葉庭珪《海錄碎事》二十三卷
陳天麟《前漢六帖》十二卷
蕭之美《十子奇對》三卷
《莊子寓言類要》一卷
《三傳合璧要覽》二卷
《三子合璧要覽》二卷
《四子合璧要覽》二卷
劉玨《兩漢蒙求》十卷
吳逢道《六言蒙求》六卷
徐子光《補注蒙求》四卷
又《補注蒙求》八卷
《群書治要》十卷秘閣所錄
蔡攸《政和會要》一百一十卷
晏袤數《會要》一百卷
謝諤《孝史》五十卷
度濟《諫錄》二十卷
葉才老《和李翰蒙求》三卷
林越《漢雋》十卷
倪遇《漢書家範》十卷
李宗序《隆平政斷》二十卷
鄭大中《漢規》四卷
張磁《仕學規範》四十卷
歐陽邦基《勸戒別錄》三卷
閻一德《古今政事錄》二十一卷
僧道蒙《仕途經史類對》十二卷
呂祖謙《觀史類編》六卷
《讀書記》四卷
洪邁《經子法語》二十四卷
《春秋左氏傳法語》六卷
《史記法語》八卷
《前漢法語》二十卷
《後漢精語》十六卷
《三國志精語》六卷
《晉書精語》五卷
《南史精語》六卷
《唐書精語》一卷
程大昌《演蕃露》十四卷
又《續演蕃露》六卷
《考古編》十卷
《續考古編》十卷
程俱《班左誨蒙》三卷
唐仲友《帝王經世圖譜》十卷
錢端禮《諸史提要》十五卷
陳傅良《漢兵制》一卷
《備邊十策》九卷
徐天麟《西漢會要》七十卷
《漢兵本末》一卷
曾綎《類說》五十卷
錢文子《補漢兵志》一卷
錢諷《史韻》四十二卷
鄒應龍《務學須知》二卷
高似孫《緯略》十二卷
《子略》四卷
吳曾《南北分門事類》十二卷
魏彥惇《名臣四科事實》十四卷
王掄《群玉義府》五十四卷
范師道《垂拱元龜會要詳節》四十卷
《國朝類要》十二卷
俞鼎、俞經《儒學警悟》四十卷
鄭厚《通鑒分六類要》四十卷
柳正夫《西漢蒙求》一卷
李孝美《文房監古》三卷
竇蘋《載籍討源》一卷
王仲閎《語本》二十五卷
毛友《左傳類對賦》六卷
俞觀能《孝經類鑒》七卷
胡宏《敘古蒙求》一卷
《玉山題府》二十卷
《熙寧題髓》十五卷
《帝王事實》十卷
《聖賢事實》十卷
《漢唐事實》十五卷
《國朝韻對》八卷
《引證事類》三十卷
《魯史分門屬類賦》一卷
《古今通編》八卷
《諸子談論》三卷
並不知作者
右類事類三百七部,一萬一千三百九十三卷。
《黃帝內經素問》二十四卷唐王冰注
《素問》八卷隋全元起注
《黃帝靈樞經》九卷
《黃帝針經》九卷
《黃帝灸經明堂》三卷
《黃帝九虛內經》五卷
揚玄操《素問釋音一作「言」
》一卷
《素問醫療訣》一卷
秦越人《難經疏》十三卷
《黃帝脈經》一卷
又《脈訣》一卷
張仲景《脈經》一卷
又《五藏榮衛論》一卷
《耆婆脈經》三卷
徐氏《脈經》三卷
王叔和《脈訣一作「經」
》一卷
《孩子脈論》一卷
李勣《脈經》一卷
張及《脈經手訣》一卷王善注
徐裔《脈訣》二卷
《韓氏脈訣》一卷
《脈經》一卷
《百會要訣脈經》一卷
《碎金脈訣》一卷
《元門脈訣》一卷
《身經要集》一卷
《太醫秘訣診候生死部》一卷
《倉公決死生秘要》一卷
《神農五藏論》一卷
《黃帝五藏論》一卷
《黃庭五藏經》一卷
《黃庭五藏六府圖》一卷
趙業《黃庭五藏論》七卷
張向容《大五藏論》一卷
又《小五藏論》一卷
《五藏金鑒論》一卷
段元一作「允」
亮《五藏鑒元一作「原」
》四卷
孫思邈《五藏旁通明鑒圖》一卷
又《針經》一卷
張文懿《藏府通玄賦》一卷
《五藏攝養明鑒圖》一卷
吳兢《五藏論應象》一卷
裴王庭《五色旁通五藏圖》一卷
《五藏要訣》一卷
《太元心論》一卷
岐伯《針經》一卷
扁鵲《針傳》一卷
玄悟《四神針經》一卷
甄權《針經抄》三卷
王處明《玄秘會要針經》五卷
呂博《金縢玉匱針經》三卷
《黃帝問岐伯灸經》一卷
顏齊《灸經》十卷
《明堂灸法》三卷
皇甫謐《黃帝三部針灸經》十二卷即《甲乙經》
岐伯《論針灸要訣》一卷
《山眺一作「兆」
針灸經》一卷
公孫克《針灸經》一卷
吳複珪《小兒明堂針灸經》一卷
王惟一《明堂經》三卷
《明堂玄真經訣》一卷
朱遂《明堂論》一卷
《金鑒集歌》一卷
《黃帝太素經》三卷楊上善注
《刺法》一卷
《太上天寶金鏡靈樞神景內編》九卷
《扁鵲注黃帝八十一難經》二卷秦越人撰
扁鵲《脈經》一卷
張仲景《傷寒論》十卷
《五藏論》一卷
王叔和《脈經》十卷
《脈訣機要》三卷
巢元方《巢氏諸病源候論》五十卷
崔知悌《灸勞法》一卷
王冰《素問六脈玄珠密語》一卷
褚澄《褚氏遺書》一卷
華佗《藥方》一卷
《金匱要略方》三卷張仲景撰,王叔和集
葛洪《肘後備急百一方》三卷
劉涓子《神仙遺論》十卷東蜀李頓錄
宇文士及《莊台記》六卷
師巫《顱經》二卷
孫思邈《千金方》三十卷
《千金髓方》二十卷
《千金翼方》三十卷
《玉函方》三卷
王起《仙人水鏡》一卷
王燾《外台秘方》四十卷
陳藏器《本草拾遺》十卷
孔志約《唐本草》二十卷
李昉《開寶本草》二十卷《目》一卷
盧多遜《詳定本草》二十卷《目錄》一卷
《補注本草》二十卷《目錄》一卷
李含光《本草音義》五卷
蕭炳《四聲本草》四卷
《本草韻略》五卷
楊損之《刪繁本草》五卷
杜善方《本草性類》一卷
陳士良《食性本草》十卷
龐安時《難經解義》一卷
宋庭臣《黃帝八十一難經注釋》一卷
張仲景《療黃經》一卷
又《口齒論》一卷
《金匱玉函》八卷王叔和集
扁鵲《療黃經》三卷
又《枕中秘訣》三卷
青鳥子《風經》一卷
吳希言《風論山兆一作「眺」
經》一卷
支義方《通玄經》十卷
呂廣《金韜玉鑒經》三卷
《雷一作「靈」
公仙人養性治一作「理」
身經》三卷
《醫源兆經》一卷
林億《黃帝三部針灸經》十二卷
楊曄《膳夫經手錄》四卷
《延年秘錄》十一卷
《混俗頤生錄》二卷
《千金纂錄》二卷
《金匱錄》五卷
司空輿《發焰錄》一卷
梅崇獻《醫門秘錄》五卷
《治風經心錄》五卷
郭仁普《拾遺候用深靈玄錄》五卷
《養性要錄》一卷
党求平《摭醫新說》三卷
代榮《醫鑒》一卷
衛嵩《金寶鑒》三卷
段元亮《病源手鑒》二卷
田誼卿《傷寒手鑒》三卷
《千金手鑒》二十卷
王勃《醫語纂要》一卷
華顒《醫門簡要》十卷
蘇越《群方秘要一作「會」
》三卷
古詵《三教保光纂要》三卷
《醫明要略》一卷
張叔和《新集病總要略》一卷
《外台要略》十卷
司馬光《醫問》七卷
《耆婆六十四問》一卷
伏氏《醫苑》一卷
《神農食忌》一卷
吳群《意醫紀曆》一卷
孔周南《靈方志》一卷
穆修靖《靈芝記》五卷羅公遠注
張隱居《金石靈台記》一卷
《菖蒲傳》一卷
李翱《何首烏傳》一卷
張尚容《延齡至寶抄》一卷
《醫家要抄》五卷
《黃帝問答疾狀》一卷
陶隱居《靈奇秘奧》一卷
《南海藥譜》一卷
《家寶義囊》一卷
《小兒藥證》一卷
《神仙玉芝圖》二卷
《經食草木法》一卷
孫思邈《芝草圖》三十卷
又《太常分藥格》一卷
《神枕方》一卷
《崔氏產鑒圖》一卷
《攝生月令圖》一卷
《六氣導引圖》一卷
《侍膳圖》一卷
徐玉《藥對》二卷
宗令祺《廣藥對》三卷
《方書藥類》三卷
江承宗《刪繁藥脈》三卷
蔣淮《療黃歌》一卷
晏封《草石論》六卷
《藥性論》四卷
張果《傷寒論》一卷
陳昌祚《明時政要傷寒論》三卷
李涉《傷寒方論》二十卷
《青烏子論》一卷
石昌璉《明醫顯微論》一卷
清溪子《消渴論》一卷
《龍樹眼論》一卷
邢一作「邾」
元樸《癰疽論》一卷
《癰疽論》三卷
李言少《嬰孺病論》一卷
楊全迪《崔氏小兒論》一卷
《療小兒疳病論》一卷
劉豹子《眼論》一卷
蘇巉一作「遊」
《玄感論》一卷
李暄《嶺南腳氣論》二卷
《發背論》二卷
邵英俊《口齒論》一卷
蕭一作「蘭」
宗簡《水氣論》三卷
《骨蒸論》一卷
唐一作「廣」
陵正師《口齒論》一卷
《風疾論》一卷
楊太業《三十六種風論》一卷
喻義《瘡腫論》一卷
又《療癰疽要訣》一卷
蘇遊《鐵粉論》一卷
又《玄感傳屍方》一卷
褚知義《鐘乳論》一卷
李昭明《嵩台論》三卷
《玉鑒論》五卷
王守愚《產前產後論》一卷
《小兒眼論》一卷
《普濟方》五卷
《應驗方》三卷
《應病神通方》三卷
張文仲《法象論》一卷
《小兒五疳二十四候論》一卷
劉涓子《鬼論》一卷
僧智宣《發背論》一卷
沈泰之《癰疽論》二卷
蘇敬徐玉唐侍中《三家腳氣論》一卷
吳升宋處《新修鐘乳論》一卷
白岑《發背論》一卷
西京巢氏《水氣論》一卷
李越一作「鉞」
《新修榮衛養生用藥補瀉論》十卷
楊大鄴《嬰兒論》二卷
《摘藥論》一卷
《制藥論法》一卷
《連方五藏論》一卷
《五勞論》一卷
《夭壽性術論》一卷
《咽喉口齒方論》五卷
《產後十九論》一卷
《小兒方術論》一卷
李溫《萬病拾遺》三卷
張機《金石制藥法》一卷
王氏《食法》五卷
嚴龜《食法》十卷
《養身食法》三卷
《太清服食藥法》七卷
《按摩法》一卷
《攝養禁忌法》一卷
王道中《石藥異名要訣》一卷
譚延鎬《脈色要訣》一卷
吳複圭《金匱指微訣》一卷
葉傳古《醫門指要訣》一卷
華子顒《相色經妙訣》一卷
《制藥總訣》一卷
《修玉粉丹口訣》一卷
《服雲母粉訣》一卷
《伏火丹砂訣序》一卷
陳玄《北京要術》一卷
蕭家《法饌》三卷
《饌林》四卷
《藥林》一卷
王氏《醫門集》二十卷
李崇慶《燕台集》五卷
《穿玉集》一卷
劉翰《今體治世集》三十卷
雷繼暉《神聖集》三卷
《華氏集》十卷
《楊氏莊台寶鑒集》三卷南陽公主
《傷寒證辨集》一卷
賈黃中《神醫普救方》一千卷《目》十卷
楊歸一作「師」
厚《產乳集驗方》三卷
安文恢《萬全一作「金」
方》三卷
孫廉《金鑒方》三卷
《金匱方》三卷
韋宙《獨行方》十二卷
又《玉壺備急方》一卷
鄭氏《惠民方》三卷
鄭氏《圃田通玄方》三卷
又《惠心方》三卷
《纂要秘要方》三卷
《溥濟安眾方》三卷
支觀《通玄方》十卷
劉氏《五藏旁通遵一作「導」
養方》一卷
白仁敘《集驗方》五卷
《服食導養方》三卷
孟氏《補養方》三卷
崔元亮《海上集驗方》十卷
崔氏《骨蒸方》三卷
元希聲《行要備急方》二卷
劉禹錫《傳信方》二卷
王顏《續傳信方》十卷
《嬰孩方》十卷
黃漢忠《秘要合煉方》五卷
《針眼一作「眼針」
鉤方》一卷
穆昌緒一作「叔」
《療眼諸方》一卷
《孩孺一作「嬰孩」
雜病方》五卷
朱傅《孩孺明珠變蒸七疳方》一卷
《小兒秘錄集要方》一卷
《延齡秘寶方集》五卷
《錄古今服食導養方》三卷
《服食神秘方》一卷
姚和《眾童延齡至寶方》十卷
又《保童方》一卷
許詠一作「泳」
《六十四問秘要方》一卷
《塞上方》三卷
《晨昏甯待方》二卷
王道《外台秘要乳石方》二卷
《耆婆要用方》一卷
崔行功《纂要方》十卷
《千金秘要備急方》一卷
華宗壽《升天一作「元」
廣濟方》三卷
段詠一作「泳」
《走馬備急方》一卷
《天寶神驗藥方》一卷
《貞元集要廣利方》五卷
《大和濟安方》一卷
羅普宣《靈寶方》一百卷
悟玄子《安神養性方》一卷
《篋中方》一卷
蕭存禮《百一問答方》三卷
包會《應驗方》三卷
《雜用藥方》五十五卷
《神仙雲母粉方》一卷
《服術方》一卷
《慶曆善救方》一卷
《胡道洽方》一卷
賈耽《備急單方》一卷
《李八百方》一卷
波駝波利譯《吞字貼腫方》一卷
李繼皋《南行方》三卷
杜氏《集驗方》一卷
韓待詔《肘後方》一卷
王氏《秘方》五卷
徒都子《膜外氣方》一卷
潛真子《神仙金匱服食方》二卷
楊太僕《醫方》一卷
沈承澤《集妙方》三卷
章秀言《草木諸藥單方》一卷
吳希言《醫門括源方》一卷
王朝昌《新集方》一卷
《老子服食方》一卷
《葛仙公杏仁煎方》一卷
《刪繁要略方》一卷
《集諸要妙方》一卷
《備急簡要方》一卷
《纂驗方》一卷
《養性益壽備急方》一卷
《奏聞單方》一卷
《反魂丹方》一卷
《玄明粉方》一卷
《瘰鬁方》一卷
《婆羅門僧服仙茅方》一卷
高福《攝生要錄》三卷
李絳《兵部手集方》三卷
孟詵《食療本草》六卷
沈知言《通玄秘術》三卷
昝殷《產寶》三卷
《食醫心鑒》二卷
甘伯宗《歷代名醫錄》七卷
鄭景岫《廣南四時攝生論》一卷
葉長文《啟玄子元和紀用經》一卷
張文懿《本草括要詩》三卷
雷斅《炮灸方》三卷
宋徽宗《聖濟經》十卷
通真子《續注脈賦》一卷
《脈要新括》二卷
李大參《家傷寒指南論》一卷
嚴器之《傷寒明理論》四卷
王維一《新鑄銅人腧穴灸圖經》三卷
高若訥《素問誤文闕義》一卷
《傷寒類要》四卷
徐夢符《外科灸法論粹新書》一卷
趙從古《六甲天元運氣鈐》二卷
丁德用《醫傷寒慈濟集》三卷
馬昌運《黃帝素問入試秘寶》七卷
王宗正《難經疏義》二卷
楊介存《四時傷寒總病論》六卷
僧文宥《必效方》三卷
陳師文《校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五卷
陳氏《經驗方》五卷不知名
唐慎微《大觀經史證類備急本草》三十二卷
王寔《傷寒證治》三卷
又《局方續添傷寒證治》一卷
郭稽中《婦人產育保慶集》一卷
裴宗元《藥詮總辨》三卷
孫用和《傳家秘寶方》五卷
錢乙《小兒藥證直訣》八卷
洪氏《集驗方》五卷不知名
李石《司牧安驥集》三卷
又《司牧安驥方》一卷
張渙《小兒醫方妙選》三卷
王俁《編類本草單方》三十五卷
趙鑄《癉虐備急方》一卷
李璆、張致遠《瘴論》二卷
鄭樵《鶴頂方》二十四卷
《本草外類》五卷
《食鑒》四卷
張傑《子母秘錄》十卷
王蘧《經效癰疽方》一卷
張銳《雞峰備急方》一卷
王世臣《傷寒救俗方》一卷
胡權《治癰疽膿毒方》一卷
錢竿《海上名方》一卷
何偁《經驗藥方》二卷
劉元寶《神巧萬全方》十二卷
黨永年《摭醫新說》三卷
史源《治背瘡方》一卷
王貺《濟世全生指迷方》三卷
王袞《王氏博濟方》三卷
王伯順《小兒方》三卷
漢東王先生《小兒形證方》三卷
胡愔《補瀉內景方》三卷
棲真子《嬰孩寶鑒方》十卷
蔣淮《藥證病源歌》五卷
成無已《傷寒論》一卷
朱旦《傷寒論方》一卷
沈虞卿《衛生產科方》一卷
沈柄《產乳十八論》卷亡
《溫舍人方》一卷不知名
党禹錫《嘉祐本草》二十卷
劉方明《幼幼新書》四十卷
吳得夫《集驗方》七卷
馬延之《馬氏錄驗方》一卷
李朝正《備急總效方》四十卷
陳言《三因病源方》六卷
陳抃《手集備急經效方》一卷
張允蹈《外科保安要用方》五卷
《史載之方》二卷
夏德懋《衛生十全方》十三卷
陸游《陸氏續集驗方》二卷
卓伯融《妙濟方》一卷
胡元質《總效方》十卷
王璆《百一選方》二十八卷
朱端章《衛生家寶方》六卷
又《衛生家寶產科方》八卷
《衛生家寶小兒方》二卷
《衛生家寶湯方》三卷
楊倓《楊氏家藏方》二十卷
許叔微《普濟本事方》十二卷
胡氏《經驗方》五卷不著名
《備用方》二卷嶽州守臣編,不著名氏
丘哲《備急效驗方》三卷
宋霖《丹毒備急方》三卷
黃環《備問方》二卷
王磧《易簡方》一卷
方導《方氏集要方》二卷
王世明《濟世萬全方》一卷
張松《究源方》五卷
董大英《活幼悟神集》二十卷
《安慶集》十卷
曾孚先《保生護命集》一卷
戴衍《尊生要訣》一卷
定齋居士《五痔方》一卷
李氏《癰疽方》一卷不知名
《集效方》一卷
《中興備急方》二卷
《灸經背面相》二卷
《神應針經要訣》一卷
《伯樂針經》一卷
《傷寒要法》一卷
《蘭室寶鑒》二十卷
《小兒秘要論》一卷
《紹聖重集醫馬方》一卷
《傳信適用方》一卷
《治未病方》一卷
《用藥須知》一卷
《治發背惡瘡內補方》一卷
《博濟嬰孩寶書》二十卷
《川玉集》一卷
《產後論》一卷
沖和先生《口齒論》一卷
《腳氣論》一卷
《靈苑方》二十卷
《秘寶方》二卷
《古今秘傳必驗方》一卷
《太醫西局濟世方》八卷
《產科經真環中圖》一卷
陳幵《醫鑒後傳》一卷
陳蓬《天元秘演》十卷
龐安時《難經解》一卷
朱肱《內外二景圖》三卷
《南陽活人書》二十卷
席延賞《黃帝針經音義》一卷
莊綽《膏肓腧穴灸法》一卷
《華氏中藏經》一卷靈寶洞主探微真人撰
劉溫舒《內經素問論奧》四卷
劉清海《五藏類合賦》一卷
《耆婆五藏論》一卷
劉皓《眼論審的歌》一卷
徐氏《黃帝脈經指下秘訣》一卷
平堯卿《傷寒玉鑒新書》一卷
《傷寒證類要略》二卷
董常《南來保生回車論》一卷
黃維《聖濟經解義》十卷
東軒居士《衛濟寶書》一卷
李檉《傷寒要旨》一卷
《醫家妙語》一卷
《小兒保生要方》三卷
湯民望《嬰孩妙訣論》三卷
伍起予《外科新書》一卷
《癰疽方》一卷
董汲《腳氣治法總要》一卷
程迥《醫經正本書》一卷
婁居中《食治通說》一卷
蘇頌《校本草圖經》二十卷
王懷隱《太平聖惠方》一百卷
姚和《眾童子秘要論》三卷
錢聞禮《錢氏傷寒百問方》一卷
閻孝忠《重廣保生信效方》一卷
劉甫《十全博救方》一卷
周應《簡要濟眾方》五卷
王素《經驗方》三卷
張田《幼幼方》一卷
劉彝《贛州正俗方》二卷
李端願《簡驗方》一卷
崔源《本草辨誤》一卷
晏傅正《明效方》五卷
葛懷敏《神效備急單方》一卷
沈括《良方》十卷
《蘇沈良方》十五卷沈括、蘇軾所著
陳直《奉親養老書》一卷
文彥博《藥准》一卷
董汲《旅舍備要方》一卷
初虞世《古今錄驗養生必用方》三卷
龐安《驗方書》一卷
《勝金方》一卷
《王趙選秘方》二卷
右醫書類五百九部,三千三百二十七卷。
凡子類三千九百九十九部,二萬八千二百九十卷。
志第一百六十一藝文七
集類四:一曰楚辭類,二曰別集類,三曰總集類,四曰文史類。
奏議《楚辭》十六卷楚屈原等撰。
洪興祖《補注楚辭》十七卷
《考異》一卷
《楚辭》十七卷後漢王逸章句。
周紫芝《竹坡楚辭贅說》一卷晁補之《續楚辭》二十卷
朱熹《楚辭集注》八卷《辨證》一卷
又《變離騷》一卷
黃銖《楚辭協韻》一卷
黃伯思《翼騷》一卷
《離騷》一卷錢杲之集傳。右楚辭十二部,一百四卷。
《董仲舒集》一卷
《枚乘集》一卷
《劉向集》五卷
《王褒集》五卷
《揚雄集》六卷
又《二十四箴》二卷
《李尤集》二卷
《張衡集》六卷
《張超集合》三卷
《蔡邕集》十卷
《諸葛亮集》十四卷
《曹植集》十卷
《魏文帝集》一卷
《王粲集》八卷
《陳琳集》十卷
《嵇康集》十卷
《阮林集》十卷
《張華集》二卷
又《詩》一卷
《江統集》一卷
《傅玄集》一卷
《束皙集》一卷
《張敏集》二卷
《潘嶽集》七卷
《索靖集》一卷
《劉琨集》十卷
《陸機集》十卷
《陸雲集》十卷
《郭璞集》六卷
《蘭亭詩》一卷
《陶淵明集》十卷
《謝莊集》一卷
《顏延之集》五卷
《謝靈運集》九卷
《謝惠連集》五卷
《王僧達集》十卷
《鮑昭集》十卷
《江淹集》十卷
《王融集》七卷
《孔稚圭集》十卷
《謝朓集》十卷
又《詩》一卷
顏之推《稽聖賦》一卷
《梁簡文帝集》一卷
《昭明太子集》五卷
《沈約集》九卷
又《詩》一卷
《劉孝綽集》一卷
《劉孝威集》一卷
《吳均詩集》三卷
《何遜詩集》五卷
《庾肩吾集》二卷
《任昉集》六卷
《庾信集》二十卷
又《哀江南賦》一卷
《陳後主集》一卷
《江總集》七卷
《沈炯集》七卷
《徐陵詩》一卷
《張正見集》一卷
《唐太宗詩》一卷
《玄宗詩》一卷
《王績集》五卷
《許敬宗集》十卷
《任敬臣集》十卷
《宋之問集》十卷
《沈牷期集》十卷
《崔融集》十卷
《李嶠詩》十卷
《蘇味道詩》一卷
《杜審言詩》一卷
《徐鴻詩》一卷
《王勃詩》八卷
又《文集》三十卷
《雜序》一卷
《楊炯集》二十卷
又《拾遺》四卷
《盧照鄰集》十卷
《駱賓王集》十卷
《陳子昂集》十卷
《劉希夷詩》四卷
《趙彥昭詩》一卷
《崔湜詩》一卷
《武平一詩》一卷
《李乂詩》一卷
《孫逖集》二十卷
《張說集》三十卷
又《外集》二卷
《蘇頲集》三十卷《張九齡集》二十卷
《李白集》三十卷
嚴從《中黃子》三卷
《毛欽一集》三十卷
《梁肅集》二十卷
《李翰集》一卷
《孟浩然詩》三卷《王昌齡集》十卷
《崔顥詩》一卷
《廬象詩》一卷
《李適詩》一卷
《陶翰詩》一卷
《皇甫曾詩》一卷
《皇甫冉集》二卷
《嚴維詩》一卷
《祖詠詩》一卷
《丘為詩》一卷
《常建詩》一卷
《岑參集》十卷
《崔國輔詩》一卷
《則天中興集》十卷
又《別集》一卷
《太宗禦集》一百二十卷
《真宗禦集》三百卷《目》十卷
又《禦集》一百五十卷
《仁宗禦集》一百卷《目錄》三卷
《英宗禦制》一卷
《神宗御筆手詔》二十一卷
又《禦集》一百六十卷
《哲宗禦制前後集》共二十七卷
《徵宗禦制崇觀宸奎集》一卷
又《宮詞》一卷
駱賓王《百道判》二卷
《阮籍集》十卷
李嶠《新詠》一卷
《阮鹹集》一卷
《吳筠一作集》十一卷
王道珪注《哀江南賦》一卷
《杜甫小集》六卷
《張庭芳注》《哀江南賦》一卷
薛蒼舒《杜詩刊誤一卷》
陸淳《東皋子集略》二卷
元結《元子》十卷
《魏文正公時務策》五卷又《琦玕子》一卷
郭元振《九諫書》一卷
《常袞詔集》二十卷又《安邦策》三卷
賀知章《人道表》一卷
李靖《霸國箴》一卷
《鮑防集》五卷
王起注《崔融寶圖贊》一卷又《雜感詩》一卷
《許恭集》十卷
令狐楚《梁苑文類》三卷
《任希古集》十卷
《李司空論事》十七卷
王勃《舟中纂序》五卷
《馮宿集》十卷
廬照鄰《幽優子》三卷
《邵說集》十卷
杜元穎《五題》一卷
《李紳批答》一卷
劉軻《翼孟》三卷
李德裕《窮愁志》三卷
又《雜賦》二卷
《平泉草木記》一卷《段全緯集》五卷
《薛逢別集》九卷
《李虞仲制集》四卷
《柳冕集》四卷
《李程表狀》一卷
《李群玉後集》五卷
又《詩集》二卷
《令狐綯表疏》一卷
夏侯韞《與涼州書》一卷
商璠《丹陽集》一卷
《舒元輿文》一卷
《譚正夫文》一卷
《張果一作文》一卷
來擇《秣陵子集》一卷
又《集》三卷
《齊夔文》一卷
《暢當詩》一卷
皇甫松《大隱賦》一卷
《于武陵詩》一卷
陸希聲《頤山錄詩》一卷
《陸鸞集》一卷
沈棲遠《景台編》十卷
《袁皓集》一卷
黃滔《編略》十卷
《賈島小集》八卷
《費冠卿詩》一卷《孟遲詩》一卷
《王德輿詩》一卷
鄭谷《宜陽集》一卷
鬱渾《百篇》一卷
《周濆詩》一卷
薛瑩《洞庭詩》一卷
《李洞詩集》三卷
《丁棱詩》一卷
《朱鄴賦》三卷
又《詩》三卷
《廬延讓詩集》一卷
《楊弇詩》一卷
《賀蘭明吉集》一卷
《徐融集》一卷
《韋說詩》一卷
《劉綺莊集》十卷
《張琳集》十卷
《徐杲集》八卷
《宗嚴集》一卷
《薛逢賦》四卷
又《別紙》十三卷
《宋言賦》一卷
郭賁《體物集》一卷
楊複恭《行朝詩》一卷
《韓偓詩》一卷
又《人翰林後詩》一卷
馮涓《懷秦賦》一卷
又《集》十三卷
《龍吟集》三卷
《長樂集》一卷
朱朴《荊山子詩集》四卷
又《雜表》一卷
《孫郃小集》三卷
楊士達《擬諷諫集》五卷
《陳光詩》一卷
《吳仁璧詩》一卷
戚同文《孟諸集》二十卷
《王振詩》一卷
嚴虔崧《寶囊》五卷
又《表狀》五卷
《倪明基詩》一卷
《李洪皋集》二卷
又《表狀》一卷
《韋文靖箋表》一卷
崔升魯史分門屬類賦》一卷
《韋鼎詩》一卷
《孫該詩》一卷
《衛單詩》一卷
《蔡融詩》一卷
《來鵬詩》一卷
《謝璧賦》一卷
又《詩集》四卷
《策林》十卷
《詠高士詩》一卷
《沃山焦山賦》一卷
扈蒙《鼇山集》二十卷
《毛欽一文》二卷
《張友正文》一卷
《南卓集》一卷
《陳陶文錄》十卷
封鼇《翰槁》八卷
《胡會集》十卷
《李商隱賦》一卷
又《雜文》一卷
《劉鄴集》四卷
又《叢事》三卷
《陳一作劉
黯集》一卷
陳汀《五源文集》三卷
又《賦》一卷
《張次宗集》六卷
劉三複《景台雜編》十卷
又《問遺集》三卷
《別集》一卷
《王嘏集》十卷
倪曙《獲槁集》三卷
又《賦》一卷
《皮日休別集》七卷
《陸龜蒙詩編》十卷又《賦》一卷
《錢珝制集》十卷又《舟中錄》二十卷
《楊夔集》五卷又《賦》一卷
《冗書》十卷
《冗餘集》十卷
鄭昌士《白岩集》五卷
又《詩集》十卷
《程遜集》十卷
溫庭筠《漢南真槁》十卷
又《集》十四卷
《握蘭集》三卷
《記室備要》三卷
《詩集》五卷
崔嘏《管記集》十卷
蔣文彧《記室定名集》三卷
盧肇《愈風集》十卷
又《大統賦注》六卷
《海潮賦》一卷
《通屈賦》一卷
鄭賓一作寶《行宮集》十卷
張澤《飲河集》十五卷
《劉宗一作'榮'望制集》八卷
陸真《禁林集》七卷
《張玄晏信集》二卷
《高駢集》三卷
《顧雲集遺》十卷
又《賦》二卷
《啟事》一卷
《苕一作'昭'亭雜筆》五卷
《篡新文苑》十卷
《苕一作'昭'川總載》十卷
康軿《九筆雜編》十五卷
《樂朋龜集》七卷
又《綸閣集》十卷
《徐寅別集》五卷
《吳融賦集》五卷
崔致遠《筆耕集》二十卷
又《別集》一卷
《崔遘集》二卷
《羅袞集》二卷
《李山甫雜賦》二卷
《李磎集》四卷
《羊昭業集》十五卷
章震《肥川集》十卷
又《磨盾集》十卷
李景略《南燕染翰》二十卷
孫郃《孫子文篡》四十卷
《汪文蔚集》三卷
劉韜美《從軍集》四十卷
《郭子儀錶奏》五卷
《顏真卿集》十五卷
《元結集》十卷
《李峴詩》一卷
《常袞集》三十三卷又《集》十卷
《韋應物集》十卷
《高適詩集》十二卷
《李嘉祏詩》一卷
《張謂詩》一卷
《盧綸詩》一卷
《李端詩》三卷
《耿緯詩》三卷
《司空文明集》一卷
《韓翃詩》五卷
《錢起詩》十二卷
《郎士元詩》二卷
《張繼詩》一卷
《陸贄集》二十卷
《王仲舒制集》二卷
《羊士諤詩》一卷
《雍裕之詩》一卷
《裴度集》二卷
《武元衡詩》三卷
《權德輿集》五十卷
《韓愈集》五十卷又《遺文》一卷
《昌黎文集序傳碑記》一卷
《西掖雅言》五卷
祝充《韓文音義》五十卷
朱熹《韓文考異》十卷
樊汝霖《譜注韓文》四十卷
洪興祖《韓文年譜》一卷
《韓文辨證》一卷
方菘卿《韓集舉正》一卷
《柳宗元集》三十卷
張敦頤《柳文音辨》一卷
《劉禹錫集》三十卷又《外集》十卷
《呂溫集》十集
《李觀集》五卷
《李賀集》一卷又《外集》一卷
《歐陽詹集》一卷
《歐陽袞集》一卷
《張籍集》十二卷
《孟東野詩集》十卷
《李翱集》十二卷
《皇甫湜集》八卷
《賈島詩》一卷
《盧仝詩》一卷
《劉叉詩》一卷
《沈亞之詩》十二卷
《樊宗師集》一卷
《吳武陵詩》一卷
《張碧詩》一卷又《歌行》一卷
《包幼正詩》一卷
《朱放詩》二卷
《符載集》二卷
《鮑溶歌詩》五卷
《李益詩》一卷
《李約詩》一卷
《熊孺登詩》一卷
《蔣防集》一卷
《崔元翰集》十卷
《張登集》六卷
《竇叔向詩》一卷
《竇鞏詩》一卷
《穆員集》九卷
《殷堯藩詩》一卷
《獨孤及集》二十卷
《張仲素詩》一卷
《劉言史詩》十卷
《章孝標集》七卷
《藏南傑《雜歌行》一卷
《朱灣詩》一卷
《張祐詩》十卷
《李絳文集》六卷
《元稹集》四十八卷又《元相逸詩》二卷
《趙陽詩》一卷
白居易《長慶集》七十一卷
《袁不約詩》一卷
《施肩吾集》十卷
《李甘集》一卷
《朱慶餘詩》一卷
《李程集》一卷
王涯《翰林歌詞》一卷
《令狐楚表奏》二卷又《歌詩》一卷
《李涉詩》一卷
《楊巨源詩》一卷
《喻鳧詩》一卷
《薛瑩詩》一卷
《牛僧孺集》五卷
《李德裕集》二十卷又《別集》十卷
《記集》二卷
《姑臧集》五卷德裕翰苑所作。
《杜牧集》二十卷
《溫庭筠集》七卷
《段成式集》七卷
《薛能詩集》十卷
《崔嘏制誥》十卷
《薛逢詩》一卷
《馬載詩》一卷
《姚鵠詩》一卷
《顧況集》十五卷
《顧非熊詩》一卷
《裴夷直詩》二卷
《項斯詩》一卷
劉駕《古風詩》一卷
《李廓詩》一卷
《韓宗詩》一卷
《李遠詩》一卷
曹鄴《古風詩》二卷
《許渾詩集》十二卷
《姚合詩集》十卷
《李頻詩》一卷
《李郢詩》一卷
《雍陶詩集》三卷
《於鄴詩》十卷
《陸暢集》一卷
《劉得仁詩集》一卷
趙嘏《編年詩》二卷
《孫樵集》三卷
《儲嗣宗詩》一卷
《李鍇詩》一卷
《鄭巢詩》一卷
鄭嵎《津陽門詩》一卷
李殷《古風詩》一卷
盧肇《文標集》三卷
《李商隱文集》八卷又《四六甲乙集》四十卷
《別集》二十卷
《詩集》三卷
《劉滄詩》一卷
《於鵠詩》一卷
《鄭畋集》五卷又《詩集》一卷
《論事》五卷
皮日休《文藪》十卷
《胥台集》一卷
《吊江都賦》一卷
《劉蛻集》十卷
《李昌符詩》一卷
侯圭《江都賦》一卷
《沈光詩集》一卷
《陸龜蒙集》四卷
《喻坦之集》一卷
《周賀詩》一卷
《曹唐詩》三卷
《許棠詩集》一卷
獨孤霖《玉堂集》二十卷
《李山甫詩》一卷
胡曾《詠史詩》三卷又《詩》一卷
《張喬詩》一卷
《王棨詩》一卷
於濆《古風詩》一卷
《聶夷中詩》一卷
《林寬詩》一卷
薛廷珪《鳳閣書詞》十卷
羅虯《比紅兒詩》十卷
《羅鄴詩》一卷
羅隱《湘南應用集》三卷
又《淮海寓言》七卷
《甲乙集》三卷
《外集詩》一卷
《啟事》一卷
《訁毚本》三卷
《訁毚書》五卷
《崔道融集》九卷
《高駢詩》一卷
《顧雲編槁》十卷又《鳳策聊華》三卷
司空圖《一鳴集》三十卷
《崔塗詩》一卷
《崔魯詩》一卷
《林嵩詩》一卷
《王駕詩》六卷
《唐彥謙詩集》二卷
《方幹詩》二卷
《徐凝詩》一卷
《周樸詩》一卷
《陳陶詩》十卷
《王貞白集》七卷
陸希聲《君陽遁叟山集記》一卷
《鄭渥詩》一卷
鄭雲叟《扌疑峰集》二卷
《杜甫詩》二十卷又《外集》一卷
《杜詩標題》三卷題鮑氏,不知名。
《王維集》十卷
《賈至集》十卷又《詩》一卷
《儲光義集》二卷
《綦毋潛詩》一卷
《劉長卿集》二十卷
《蕭穎士集》十卷
《李華集》二十卷
秦系《秦隱君詩》一卷
《張鼎詩》一卷
《程晏集》十卷
《李華集》二十卷
《張南史詩》一卷
《陳黯集》一卷
杜荀鶴《唐風集》二卷
《嚴郾詩》一卷
《李溪奏議》一卷
《吳融集》五卷
《褚載詩》一卷
《曹松詩》一卷
《翁承贊詩》一卷
《孫郃集》二卷
《秦韜玉集》三卷
《鄭穀詩》三卷又《詩》一卷
《外集》一卷
韓偓《香奩小集》一卷又《別集》三卷
《裴說詩》一卷
《李雄詩》三卷
《說李中集》三卷
《李善夷集》六卷
《黃璞集》五卷
孫元晏《六朝詠史詩》一卷
《竇永賦》一卷
《閻防詩》一卷
《王季友詩》一卷
《林藻集》一卷
《劉憲詩》一卷
《朱景玄詩》一卷
《蘇拯詩》一卷
《王建集》十卷
《楊炎集》十卷
《唐於公異奏記》一卷
《麥信陵詩》一卷
《劉商集》十卷
《戎昱集》五卷
《戴叔倫述槁》十卷
《張韋詩》一卷
《陳羽詩》一卷
《李慎詩》一卷
《劉威詩》一卷
《邵謁詩》一卷
鄭昌士《四六集》一卷
《柳倓詩》一卷
《任翻詩》一卷
《楊衡詩》一卷
《文丙詩》一卷
《皮氏玉笥集》一卷不知作者。
黃滔《莆陽黃禦史集》二卷
《黃寺丞詩》一卷不著名,題唐人。
《蘆中詩》二卷不知作者。
李琪《金門集》十卷
韋莊《浣花集》十卷
《諫草》一卷
殷文圭《冥搜集》二十卷又《登龍集》十五卷
《孫晟集》五卷
李崧《真珠集》一卷
高輦《昆玉集》一卷
《馬幼昌集》四卷
林鼎《吳江應用》二十卷
周延禧《百一集》二十卷
《沈文昌集》二十卷
張沈《一飛集》三卷
呂述《東平小集》三卷
《信陵詩》一卷
《馮道集》六卷又河間集》五卷
《詩集》十卷
李松《錦囊集》三卷又《別集》一卷
王仁裕《乘輅集》五卷又《紫閣集》十二卷
《紫泥集》十二卷
《紫泥後集》四十卷
《詩集》十卷
公乘億《珠林集》四卷又《華林集》三卷
《集》七卷
《賦》十二卷
王超《洋源集》十卷又《鳳鳴集》三卷
《孫開物集》十六卷
李琪《應用集》三卷
《崔拙集》二卷
李愚《白沙集》十卷又《五書》一卷
《丘光業詩》一卷
錢鏐《吳越石壁記》一卷
孫光憲《荊台集》四十卷又《筆傭集》十卷
《紀遇詩》十卷
《鞏湖編玩》三卷
《橘齊集》二卷
和凝《演論集》三卷又《遊藝集》五十卷
《紅藥編》五卷
賈緯《草堂集》二十卷又《續草堂集》十二卷
張正《西掖集》三十卷
《陳九疇集》五卷
《韋莊諫疏箋表》四卷
楊懷玉《忘筌集》三卷
《王倓後集》十卷
《喬諷集》十卷
《李洪茂集》十卷
毛文晏《昌城後寓集》十五卷又《西閣集》十卷
《東壁出言》三卷
杜光庭《廣成集》一百卷又《壺中集》三卷
庚傳昌《金行啟運集》二十卷
李堯夫《梓潼集》二十卷
勾令言《玄舟集》二十卷
童九齡《潼江集》二十卷
王朴《翰苑集》十卷
李瀚《丁年集》十卷
《塗昭良集》八卷
李昊《蜀祖經緯略》一百卷又《樞機集》二十卷
商文圭《從軍槁》二十卷又《鏤冰錄》二十卷
《筆耕詞》二十卷
遊恭《東裏集》三卷
又《廣東裏集》二十卷
《短兵集》三卷
朱潯《昌吳啟霸集》三十卷
沈松《錢金集》八卷
郭昭度《芸閣集》五十卷
《李氏金台鳳藻集》五十卷
李為光《斐然集》五卷
程簡之《金鏤集》十二卷
沈顏《陵陽集》五卷又《聱書》十卷
《解聱》十五卷
程柔《安居雜著》十卷
陳浚《揖讓錄》七卷
《李煜集》十卷又《集略》十卷
《詩》一卷
宋齊丘《祀玄集》三卷
孫晟《續古闕文》一卷
陳致雍《曲台奏議集》二十卷
孟拱辰《鳳苑集》三卷
湯筠《戎機集》五卷
喬舜《擬謠》十卷
《張安石詩》一卷
《趙摶歌詩》二卷
方納《遠華集》一卷
《韋藹詩》一卷
《張傑詩》一卷
謝磻隱《雜感詩》二卷
戴文一作又《回文詩》一卷
《守素先生遺榮詩集》三卷
《譚藏用詩》一卷
羅紹威《政餘詩集》一卷
《章碣詩》一卷
商緒《潛陽詩集》三卷
熊惟簡《湘西詩集》三卷
《李明詩集》五卷
《郭鵬詩》一卷
孟寶子《金鼇詩集》二卷
《李叔文一作父詩》一卷
《王希羽詩》一卷
《廖光圖詩集》二卷
《廖凝詩集》七卷
《廖邈詩集》二卷
《廖融詩集》四卷
《王梵志詩集》一卷
《左紹沖集》三卷
熊皦《屠龍集》五卷
《章一作辛郾詩》一卷
朱存《金陵覽古詩》二卷
《韓溉詩》一卷
《高蟾詩》二卷
《孫魴詩集》三卷
《成文幹詩集》五卷
吳蛻《一字至七字詩》二卷
羅浩源《廬山雜詠詩》一卷
王遒一作遵《詠史》一卷冀訪《詠史》十卷
孫玄晏《覽北史》三卷
崔道融《申唐詩》三卷
杜輦《詠唐史》十卷
趙容一作穀《刺賢詩》一卷
閻承琬《詠史》三卷
《六朝詠史》六卷
童汝為《詠史》六卷
陸元皓《詠劉子詩》三卷
《高邁賦》一卷
《謝觀賦集》八卷
《蔣防賦集》一卷
《俞嚴賦集》一卷
《侯圭賦集》一卷
《鄭瀆賦》二卷
《王翃賦集》二卷
《賈嵩賦集》三卷
《蔣凝賦集》三卷
《桑維翰賦》二卷
林絢《大統賦》二卷
《大紀賦》三卷
李希運《兩京賦》一卷
崔葆《數賦》十卷
毛濤一作鑄《渾天賦》一卷
劉惲《悲甘陵賦》一卷張龍泉、章孝標注。
盧獻卿《湣征賦》一卷
張瑩一作策《吊梁'梁'下或有'郊'字賦》一卷
王朴《樂賦》一卷
魯褒《錢神論》一卷
潘詢注《才命論》一卷
錢棲業《太虛潮論》一卷
杜光庭《三教論》一卷
《大寶論》一卷丁友亮《唐興替論》一卷
丘光庭《海潮論》一卷
趙昌嗣《海潮論》一卷
《九證心戒》一卷
杜嗣先《兔園策》十卷
鄭寬《百道判》一卷
《吳康仁判》一卷
《崔銳判》一卷
《趙璘表狀》一卷
《李善夷表集》一卷
《鄭嵎表狀略》三卷
《彭霽啟狀》一卷
《鄭氏貽孫集》四卷
《張浚表狀》一卷
趙鄰幾《禹別九州賦》三卷
《李巨川啟狀》二卷
鄭准《渚宮集》四卷
李翥《魚化集》一卷
《樊景表狀集》一卷
《羅貫啟狀》二卷
《梁震表狀》一卷
趙仁拱《潛龍筆職》三卷
《黃台江西表狀》二卷
《周慎辭表狀》五卷
郭洪《記室袖中備要》三卷
《金台倚馬集》九卷
《擬狀制集》三卷
《章表分門》一卷
《兩制珠璣集》二卷
《搢紳集》三卷
《蓬壺集》一卷
《忘機子》五卷並不知作者。
張昭《嘉善集》五十卷
高錫《簪履編》七卷
《王祐集》二十卷
羅處約《東觀集》十卷
郭贄《文懿集》三十卷
陳摶《釣潭集》二卷
《王溥集》二十卷
《趙止交集》二十卷
《薛居正集》三十卷
寶儀《端揆集》四十五卷
《白稹集》十卷
徐鉉《質論》一卷
《蘇易簡章表》十卷
《李昉集》五十卷
《朱昂集》三十卷
《王旦集》二十卷
《鞠常集》二十卷
《李瑩集》十卷
梁周翰《翰苑制草集》二十卷
王禹備《制誥集》十二卷
《韓奏議》三卷
楊億《虢略集》七卷
《劉宜集》一卷
《楊徽之集》五卷
趙師民《儒林舊德集》三十卷
《丘旭詩》一卷又《賦》一卷
曾致堯《直言集》一卷
《張翼詩》一卷
韋文化《韶程詩》一卷
趙晟《金山詩》一卷
李度《策名詩》一卷
《楊日嚴集》十卷
趙抃《成都古今集》三十卷
宋敏求《書闈前後集》《西垣制詞文集》四十八卷
《呂惠卿文集》一百卷又《奏議》一百七十卷
《龍鼎臣諫草》三卷
《程師孟文集》二十卷又《奏議》十五卷
《楊繪文集》八十卷
張方平《玉堂集》二十卷
王洙《昌元集》十卷
《承幹文集》十卷
《田況文集》三十卷
鄧綰《治平文集》三十卷又《翰林制集》十卷
《西垣制集》三卷
《奏議》二十卷
《雜文詩賦》五十卷
劉彝《明善集》三十卷又《居易集》二十卷
《趙世繁歌詩》十卷
《張詵文集》十卷又《奏議》三十卷
《韓絳文集》五十卷又《內外制集》十三卷
《奏議》三十卷
《龐元英文集》三十卷
《李常文集》六十卷又《奏議》二十卷
《孫覺文集》四十卷又《奏議》二十卷
《外集》十卷
《呂公孺詩集奏議》二十卷
《熊本文集》三十卷又《奏議》二十卷
《傳堯俞奏議》十卷
《葉康直文集》十卷
《李承之文集》三十卷又《奏議》二十卷
《盧秉文集》十卷又《奏議》三十卷
晃補之《雞肋集》一百卷
《王庠文集》五十卷
《劉紋集》六十卷
《孔文仲文集》五十卷
《孔武仲奏議》二卷
《蒲宗孟文集奏議》七十卷
《張利一奏議》三卷
《喬執中古律詩賦》十五卷又《雜文碑誌》十卷
《趙仲庠內外制》十卷又《雜文》五十卷
《制誥表章》十卷
《趙仲銳文集》十卷
《李之純文集》二十卷又《奏議》五卷
趙世逢《英華集》十卷
《李清臣文集》一百卷又《奏議》三十卷
又《奏議》三十卷
《李新集》四十卷
《逃洙文集》十卷
《杜紘文集》二十卷
又奏議十卷
《後山集》三十卷
曾肇《元祐制集》十二卷又《曲阜外集》三十卷
張舜民《書墁集》一百卷
《王存文集》五十卷
《李昭集》三十卷
蔣之奇《荊溪前後集》八十九卷又《別集》九卷
《北扉集》九卷
《西樞集》四卷
《卮言集》五卷
《芻言》五十篇
《舒亶文集》一百卷
《龔原文集》七十卷又《潁川唱和詩》三卷
《安燾文集》四十卷又《奏議》十卷
《張商英文集》一百卷
《蔡肇文集》三十卷
《劉跂集》二十卷
《秦敏學集》二卷
《曾孝廣文集》二十卷
《張閣文集》二十卷
《吳居厚文集》一百卷又《奏議》一百二十卷
《呂益柔文集》五十卷又《奏議》一卷
《姚祐文集》六十卷又《奏議》二十卷
《上官均文集》五十卷又《奏議》十卷
葉煥《繼明集》一卷
趙仲禦《東堂集》一卷
李長民《汴都賦》一卷
《鮑慎由文集》五十卷
《游酢文集》十卷
《劉安世文集》二十卷
《許安國詩》三卷
《唐恪文集》八十卷
《譚世勣文集》三十卷又《奏議》二十一卷
《外制》五卷
《師陶集》二卷
孫希廣《樵漁論》三卷
寶夢證《東堂集》三卷
《恭翔集》十卷
《盧文度集》二卷
《李慎儀集》十二卷
《唐鴻集》五卷
《青蕪編集》一卷
《陳光圖集》七卷
《李洪源集》二卷
《酈炎文》四篇
沈彬《閒居集》十卷
《羅隱後集》二十卷
又《汝江集》三卷
《芻言》五十篇
《歌詩》十四卷
《吳越掌書記集》三卷
熊皎《南金集》二卷
《龔霖詩》一卷
《倪曉賦》一卷
《譚用之詩》一卷
《扈載集》五卷
《南唐李後主集》十卷
《宋齊丘文傳》十三卷
《徐鍇集》十五卷
馮延巳《陽春錄》一卷
《田霖四六》一卷
潘佑《榮陽集》二十卷
左偃《鐘山集一卷》
《張為詩》一卷
徐寅《探龍集》五卷
張麟《答輿論》三卷
楊九齡《桂堂編事》二十卷
《蔡昆詩》一卷
《廖正圖詩》一卷
《劉昭禹詩》一卷
《孫魴詩》五卷
《李建勳集》二十卷
杜田注《杜詩補遺正繆》十二卷
薛舒《杜詩補遺》五卷
《續注杜詩補遺》八卷
洪興祖《杜詩辨證》二卷
範質集》三十卷
《趙普奏議》一卷
《李瑩集》一卷
《陶穀集》十卷
王佑《襄陽風景古遺跡詩》一卷
《柳開集》十五卷
《徐鉉集》三十二卷
《湯悅集》三卷
《宋白集》一百卷又《柳枝詞》一卷
《賈黃中集》三十卷
《李至集》三十卷
《張洎集》五十卷
《李諮集》二十卷
《楊樸詩》一卷
《潘閬詩》一卷
《羅處約詩》一卷
《李光輔集》一卷
《王操詩》一卷
盧稹《曲肱編》六卷
《趙湘集》十二卷
《古成之集》三卷
《章士廉集》二卷
《廖氏家集》一卷
王禹備《小畜集》三卷又《外集》二十卷
《承明集》十卷
《別集》十六卷
潘佑《榮陽集》二十卷
《田錫集》五十卷又《別集》三卷
《奏議》二卷
魏野《草堂集》二卷又《钜鹿東觀集》十卷
《張詠集》十卷
《寇准詩》三卷又《巴東集》一卷
《丁謂集》八卷又《虎丘錄》五十卷
《刀筆集》二卷
《青衿集》三卷
《知命集》一卷
《胡旦集》十六卷
《陳靖集》十卷
晃迥《昭德新編》三卷
《穆修集》三卷
《熊知至集》一卷
《劉隨諫草》二十卷
《林逋詩》七卷又《詩》二卷
《柴慶集》十卷
《劉夔應制》一卷
《謝伯初詩》一卷
《呂祐之集》二十卷
錢惟演《擁旄集》五卷
陳堯佐《愚丘集》二卷又《潮陽新編》一卷
《石介集》二十卷
《夏竦集》一百卷又《策論》十三卷
宋庠《緹巾集》十二卷又《操縵集》六卷
《王隨集》二十卷
《宋郊文集》四十四卷
《刀筆集》二十卷
《西川猥槁》三卷
《鄭文寶集》三十卷
楊億《蓬山集》五十四卷
又《武夷新編集》二十卷
《潁陰集》二十卷
《刀筆集》二十卷
《別集》十二卷
《汝陽雜編》二十卷
《鑾坡遺劄》十二卷
劉筠《冊府應言集》十卷又《榮遇集》二十卷
《中山刀筆集》三卷
《表奏》六卷
《肥川集》四卷
《韓丕詩》三卷
《種放集》十卷
李介《種放江南小集》二卷
《柴成務集》二十卷
《孫何集》四十卷
《孫僅詩》一卷
《許申集》一卷
《錢易集》六十卷
《高弁集》三卷
《錢昭度詩》一卷
《唐異詩集》一卷
《江為詩》一卷
《李畋集》十卷
《張餗集》三卷
《張景集》二十卷
《郭震集》四卷
《鄭修集》一卷
《許允豹詩》一卷
劉若中《永昌應制集》三卷
《陳漸集》十五卷
陳充《民士編》二十卷
錢彥遠《諫垣集》三十卷又《諫垣遺槁》五卷
《齊唐集》三十卷又《策論》十卷
《鮑當集》一卷又《後集》一卷
何涉《治道中術》六卷
《仲訥集》十二卷
《梅堯臣集》六十卷又《後集》二卷
《畢田詩》一卷
楊備《姑蘇百題詩》三卷
宋綬《常山祐殿集》三卷
又《讬居集》五卷
《常山遺劄》三卷
《許推官吟》一卷
袁陟《廬山四遊詩》一卷又《金陵訪古詩》一卷
《魯交集》三卷
《鄭伯玉詩》一卷
《顏太初集》十卷
《范太初集》二十卷
《范仲淹集》二十卷又《別集》四卷
《尺牘》二卷
《奏議》十五卷
《丹陽編》八卷
《呂申公試卷》一卷
《杜衍詩》一卷
丘浚《觀時感事詩》一卷
《困編》一卷
《晏殊集》二十八卷又《臨川集》三十卷
《詩》二卷
《二府集》十五卷
《二府別集》十二卷
《北海新編》六卷
《平臺集》一卷
《胡宿集》七十卷又《制詞》四卷
《包拯奏議》十卷
《戴真詩》二卷
《錢藻賢良策》五卷
《蘇舜欽集》十六卷
張伯玉《蓬萊詩》二卷
《孫複集》十卷
周曇《詠史詩》八卷
《尹洙集》二十八卷
崔公度《感山賦》一卷
《燕肅詩》二卷
《尹源集》六卷
又《幕中集》十六卷
《葉清臣集》十六卷
李淑《書殿集》二十卷
又《筆語》十五卷
《龍昌期集》八卷
《田況策論》十卷
《蔣康叔小集》一卷
《張俞集》二十六卷
《寇隨詩》一卷
《王琪詩》二十卷
《狄遵度集》十卷
《黃亢集》十二卷
《李問詩》一卷
李祺《刀筆集》十五卷
又《象台四六集》七卷
陳亞《藥名詩》一卷
《黃通集》三卷
《湛俞詩》一卷
《江休複集》四十卷
《王回集》十卷
《蘇洵集》十五卷
又《別集》五卷
李泰伯《直講集》三十三卷
又《後集》六卷
《黃庶集》六卷
《劉輝集》八卷
《王同集》十卷
《王令集》二十卷
又《廣陵文集》六卷
《餘靖集》二十卷
又《諫草》三卷
《孫沔集》十卷
《劉敞集》七十五卷
《蔡襄集》六十卷
又《奏議》十卷
《歐陽備集》五十卷
又《別集》二十卷
《六一集》七卷
《奏議》十八卷
《內外制集》八卷
《從諫集》八卷
《韓琦集》五十卷
又《諫垣存槁》三卷
《富弼奏議》十二卷
又《劄子》十六卷
《呂誨集》十五卷
又《章奏》二十卷
趙抃《南台諫垣集》二卷又《清獻盡言集》二卷
元絳《玉堂集》二十卷又《玉堂詩》十卷
《鄭獬集》五十卷
《王陶詩》三十卷
又《集》五卷
宋敏求《東觀絕筆》二十卷
《晃端友詩》十卷
程師孟《長樂集》一卷
《陶弼集》四十卷
《強至集》四十卷
《邵雍集》二十卷
《張載集》十卷
《張先詩》二十卷
《陳襄集》二十五卷
又《奏議》一卷
曾鞏《元豐類槁》五十卷
又《別集》六卷
《續槁》四十卷
《揚蟠詩》二十卷
《袁思正集》六卷
《晃端忠詩》一卷
《章望之集》四十卷
又《集》十一卷
《吳頎詩》一卷
《劉渙詩》十二卷
《吳孝宗集》二十卷
呂南公《灌園集》三十卷
《王韶奏議》六卷
《李師中詩》三卷
《楊繪諫疏》七卷
《傅翼之集》一卷
《任大中集》三卷
《方子通詩》一卷
王震《元豐懷遇集》七卷
《張徽集》三卷
又《北閩詩》一卷
《王無咎集》十五卷
《司馬光集》八十卷
又《全集》八十卷
《龔鼎臣集》五十卷
《文彥博集》三十卷
又《顯忠集》二卷
《王安石集》一百卷
《張方平集》四十卷
又《進策》九卷
《王珪集》一百卷
範鎮《諫垣集》十卷
又《奏議》二卷
《程顥集》四卷
《朱光庭奏議》三卷
《范祖禹集》五十五卷
《王嚴叟集》四十卷
《趙瞻集》二十卷
又《奏議》十卷
《揚傑集》十五卷
又《別集》十卷
《鮮於先集》二卷
《蘇頌集》七十二卷
又《略集》一卷
《劉分攵集》六十卷
《王剛中文集》六卷
《顏複集》十三卷
孔平仲《詩戲》一卷
《李清臣集》八十卷
又《進策》五卷
《程頤集》二十卷
蘇軾《前後集》七十卷
《奏議》十五卷
《補遺》三卷
《南徵集》一卷
《詞》一卷
《南省說書》一卷
《應詔集》十卷
《內外制》十三卷
《別集》四十六卷
《黃州集》二卷
《續集》二卷
《和陶詩》四卷
《北歸集》六卷
《但耳手澤》一卷
《年譜》一卷王宗稷編。
蘇轍《樂城集》八十四卷
《應詔集》十卷
《策論》十卷
《均陽雜著》一卷
《黃庭堅集》三十卷
《樂府》二卷
《外集》十四卷
《書尺》十五卷
《陳師道集》十四卷
又《語業》一卷
《秦觀集》四十又《奏議》
《蔣之奇集》一卷
《曾布集》三十卷
《呂惠卿集》五十卷
《曾肇集》五十卷
又《奏議》十二卷
《西垣集》十二卷
《庚辰外制集》三卷
《內制集》五卷
《張來集》七十卷
又《進卷》十二卷
《李昭集》三十卷
《晁補之集》七十卷
《李廌集》三十卷
《蔡肇集》六卷
又《詩》三卷
《呂陶集》六十卷
《張舜民集》一百卷
《張商英集》十三卷
《鄭俠集》二十卷
錢惟演《伊川集》五卷
《陳簡能集》一卷
又《治說》十卷
《應制策論》一卷
《金君卿集》十卷
劉煇《東歸集》十卷
《王安國集》六十卷
又《序言》八卷
《王安禮集》二十卷
《范純仁忠宣集》二十卷
又《彈事》五卷
《國論》五卷
韓維《南陽集》三十卷
又《潁邸記室集》一卷
《奏議》一卷
李複《潏水集》四十卷
《傅堯俞集》十卷
又《奏議》一卷
《陳師錫奏議》一卷
彭汝礪《鄱陽集》四十卷
《龍夬奏議》一卷
范百祿《榮國集》五十卷
又《奏議》六卷
《內制》五卷
《外制》五卷
鄒浩《文卿集》四十卷
《郭祥正集》三十卷
《陳瓘集》四十卷
又《責沈》一卷
《諫垣集》三卷
《四明尊堯集》五卷
《了齊親筆》一卷
《尊堯餘言》一卷
《李新集》四十卷
吳栻《蜀道紀行詩》三卷
又《菴峰集》一卷
《徐積集》一卷
任伯雨《戇草》二卷
又《乘桴集》三卷
《葛次仲集句詩》三卷
《鄭少微策》六卷
石柔《橘林集》十六卷
《謝逸集》二十卷又《溪堂詩》五卷
《謝過集》十卷
《陸純集》十卷
《張勵詩》二十卷
《廖正一集》八卷
《韓筠集》一卷
《張勸詩》二卷
王寀《南陔集》一卷
《楊天惠集》六十卷
《劉跋集》二十卷王家撰。
《唐庚集》二十二卷
《馬存集》十卷
又《經濟集》十二卷
《朱服集》十三卷
《毛滂集》十五卷
《李樵詩》二卷
《朱淢集》十二卷
《劉玨奏議》一卷
《崔鶠集》三十卷
《李若水集》十卷
《梅執禮集》十五卷
《晁說之集》二十卷
《楊時集》二十卷
又《龜山集》三十五卷
《李樸集》二十卷
《王安中集》二十卷
《徐俯集》三卷
《呂本中詩》二十卷
《翟汝文集》三十卷
《汪藻集》六十卷
《程俱集》三十四卷
《李綱文集》十八卷
趙鼎《得全居士集》二卷
又《忠正德文集》十卷
《朱勝非奏議》十五卷
禮《北海集》六十卷
葉夢得《石林集》一百卷又《奏議》十五卷
《建康集》八卷
孫覿《鴻慶集》四十二卷
《汪伯彥後集》二十五卷
又《續編》一卷
胡銓《澹菴集》七十卷
《李光前後集》三十卷
張澂《澹{山嚴}集》四十卷
李邴《草堂後集》二十六卷
饒節《倚松集》十四卷
《吳則禮集》十卷
韓駒《陵陽集》十五卷
又《別集》三卷
《傅察集》三卷
趙鼎臣《竹隱畸士集》四十卷
趙育《酒隱集》三卷
《曾匪集》十六卷
《陳東奏議》一卷
《章誼奏議》二卷
又《文集》二十卷
劉安世《元城盡言集》十三卷
許景衡《橫塘集》三十卷
《田書集》二卷
劉弇《龍雲集》三十二卷
《慕容彥逢集》三十卷
李端叔《姑溪集》五十卷
又《後集》二十卷
米芾《山林集拾遺》八卷
倪濤《玉溪集》二十二卷
張彥寶《東窗集》四十卷
又《詩》十卷
劉一止《苕溪集》五十五卷
王賞《玉台集》四十卷
馮時行《縉雲集》四十三卷
高登《東溪集》十二卷
仲並《浮山集》十六卷
王洋《東牟集》二十九卷
《關注集》二十卷
葛立方《歸愚集》二十卷
曹勳《松隱集》四十卷
《辛次膺奏議》二十卷
又《箋表》十卷
周麟之《海陵集》二十三卷
《王鎡集》二十三卷
任古《拙齊遺槁》三卷
任正言《小丑集》十二卷
又《續集》五卷
張積《鶴鳴先生集》四十一卷
呂大臨《玉溪先生集》二十八卷
胡恭《政議進槁》一卷
《葉訪所業》二卷
勾滋《遠齊文集》七卷
《吳正肅制科文集》十卷
王發《元祐進本制舉論》十卷
呂頤浩《忠穆文集》十五卷
張元幹《蘆川詞》二卷
《三雇隱客文集》十一卷
《文選精理》二十卷
岳陽黃氏《靈仙集》十五卷以上不知名。
《宋初梅花千詠》二卷
《易安居士文集》七卷宋李格非女撰。
又《易安詞》六卷
《辛棄疾長短句》十二卷
又《稼軒奏議》一卷
《吳楚紀行》一卷宋峽州守吳氏撰,不知名。
劉子翬《屏山集》九十卷
《劉珙集》九十卷
又《附錄》四卷
鄧良能《書潛集》三十卷
游桂《畏齊集》二十二卷
王十朋《南遊集》二卷
又《後集》一卷
史浩《真隱漫錄》五十卷
洪適《盤洲集》八十卷
洪遵《小隱集》七十卷
洪邁《野處猥槁》一百四卷
又《瓊野錄》三卷
劉儀鳳《奇堂集》三十卷
又《樂府》一卷
《羅願小集》五卷
張嵲《紫微集》三十卷
周紫芝《太倉稊米集》七十卷
毛開《樵隱集》十五卷
張行成《觀物集》三十卷
倪文舉《綺川集》十五卷
張嗣良《敞帚集》十四卷
韓元吉《愚戇錄》十卷
又《南澗甲乙槁》七十卷
宋汝為《忠嘉集》一卷
又《後集》一卷
《陳熙甫奏劄》一卷
陳康伯《葛谿集》三十卷
陳恬《澗上卷》三十卷
汪中立《符桂錄》三卷
王萊《龜湖集》十卷
何遲《蒙野集》四十九卷
曹彥章《箕潁集》一十卷
孫應時《燭湖集》十卷
沈興求《龜溪集》十二卷
呂祖儉《大愚集》十一卷
顏師魯文集》四十四卷
陳峴《東齊表奏》二卷
聶冠卿《蘄春集》十卷
《沈夏文集》二十卷
陳正伯《書舟雅詞》十一卷
《劉給事文集》一卷
《鄧忠臣文集》十二卷
賀鑄《慶湖遺老集》二十九卷
《林栗集》三十卷
又《奏議》五卷
龔茂良《靜泰堂集》三十九卷
周必大《詞科舊槁》三卷
又《掖垣類槁》七卷
《玉堂類槁》二十卷
《政府應制槁》一卷
《曆官表奏》十二卷
《省齊文槁》四十卷
《別槁》十卷
《平園續槁》四十卷
《承明集》十卷
《奏議》十二卷
《雜著述》二十三卷
《書槁》十五卷
《附錄》五卷
朱松《韋齊集》十二卷
又《小集》一卷
《朱熹前集》四十卷
《後集》九十一卷
《續集》十卷
《別集》二十四卷
張栻《南軒文集》四十八卷
《呂祖謙集》十五卷又《別集》十六卷
《外集》十六卷
《附錄》三卷
汪應辰《翰林詞章》五卷
《鄭伯集》三十卷
《鄭伯英集》二十六卷
陸九淵《象山集》二十八卷
又《外集》四卷
《潘良貴集》十五卷
《林待聘內外制》十五卷
吳鎰《敬齊集》三十二卷
沈樞《宜林集》三十卷
吳芾《湖山集》四十三卷又《別集》一卷
《和陶詩》三卷
《附錄》三卷
《當塗小集》八卷
吳天驥《鳳山集》十二卷
雍焯《過溪前集》二十卷
又《後集》三卷
趙彥端《介菴集》十卷
又《外集》三卷
《介菴詞》四卷
龐謙孺《白蘋集槁》四卷
《李迎遺槁》一卷
謝諤《江行雜著》三卷
曾豐《樽齊緣督集》十四卷
陳傅良《止齊集》五十二卷
《陳亮集》四十卷
又《外集詞》四卷
蔡幼學《育德堂集》五十卷
曾煥《毅齊集》十八卷
又《台城丙槁》四卷
《南城集》十八卷
《曾習之詩文》二卷
《蘇元老文集》三十二卷
彭克《玉壺梅花三百詠》一卷
《王景文集》四十卷
《劉安上文集》四十卷
《劉安節文集》五卷
《周博士文集》十卷不知名。
黃季岑《三餘集》十卷
吳億《溪園自怡集》十卷
周邦彥《清真居士集》十一卷
《程大昌文集》二十卷
楊椿《芸室文集》七十五卷
蔣邁《桂齊拙槁》二卷
《丘崇文集》十卷
羅適《赤城先生文集》十卷
王灼《頤室文集》五十七卷
余安行《石月老人文集》五十七卷
陸游《劍南續槁》二十一卷
又渭南集》五十卷
費氏《芸山居士文集》二十一卷不知名。
李正民《大隱文集》三十卷
杜受言《碔砆集》十三卷
鄧肅《栟櫚集》二十六卷
胡安國《武夷集》二十二卷
胡寅《斐然集》二十卷
程敦儒《寵堂集》六十八卷
又《後集》二十卷
朱翌集》四十五卷
又《詩》三卷
廖剛《高峰集》十七卷
趙令畤《安樂集》三十卷
《陸九齡文集》六卷
周孚《钅公刀編》三十二卷
玉堂梅林文集》二十卷又《雲溪類集》三十卷
李璜《蘖菴文集》十二卷
江公望《釣台棄槁》十四卷
吳沈《環溪集》八卷
《月湖信筆》三卷不知作者。
《趙雄奏議》二十卷
許開《志隱類槁》二十卷
項安世《丙辰海槁》四十七卷
趙逵《棲雲集》二十五卷
《黃策集》四十卷
《連寶學奏議》二卷不知名。
《衛膚敏諫議遺槁》二卷
姜夔《白石叢槁》十卷
陳伯魚《澹齊草紙目錄》四十二卷
彭龜年《止堂集》四十七卷
彭鳳《梅坡集》五卷
李彌遜《筠溪集》二十四卷
龔日華《北征讜議》十二卷
蕭之敏《直諒集》三卷
李士美《北門集》四卷
《劉清之文集》二十三卷
《葉適文集》二十八卷
周南《山房集》五卷
王秬複齊製錶》一卷
《倪思奏議》二十六卷
又《曆官表奏》十卷
《翰林奏草》一卷
《翰林前槁》二十卷
《翰林後槁》二卷
《畢仲游文集》五十卷
王之道《相山居士文集》二十五卷
又《相山長短句》二卷
王從三《近齊餘錄》五卷
謝伋《藥寮叢槁》二十卷
《羅點奏議》二十三卷
《李蘩奏議》二卷
《詹儀之奏議》二卷
胡孰《萬石書》一卷
《周行己集》十九卷
《鮑欽止集》二十卷
《黃裳集》六十卷
《林敏功集》十卷
《方孝能文集》一卷
《王庠集》五十卷
《秦敏學集》二卷
姚述堯《簫台公餘》一卷
蒙泉居士《韓文英華》二卷
蘇過《斜川集》十卷
王彥輔《鳳臺子和杜詩》三卷
《杜甫詩詳說》二十八卷不知作者。
《陸長翁文集》四十卷
詹叔義《狂夫論》十二卷
《朱敦儒陳淵集》二十六卷
又《詞》三卷
《王寔集》三十卷
《蘇庠集》三十卷
李師稷《皇華編》一卷
《劉一止集》五十卷苕溪集》多五卷。張攀《書目》以此本為《非有齊類槁》。
《葛勝仲集》八十卷
《傅崧卿集》六十卷
又《奏議》二卷《制誥》三卷
《勾龍如淵雜著》一卷
《洪皓》三卷
《胡宏集》一卷
《曾惇詩》一卷
《黃邦後集》三卷
又《強記集》八卷
《江袤集》二十卷
《盛浟策論》一卷
《林震集句》二句
《湓江集》六卷不知作者。
《周總集》一卷
《張守集》五十卷
又《奏議》二十五卷
又十八卷
范成大《石湖居士文集》卷亡。
又《石湖別集》二十九卷
《石湖大全集》一百三十六卷
許翰《襄陵文集》二十二卷
《樓钅龠文集》一百二十卷
張宰《蓮社文集》五卷
《胡世將集》十五卷
又《忠獻胡公集》六十卷
《洪龜父詩》一卷
柯夢得《抱甕集》十五卷
薑如晦《月溪集》三十二卷
《錢聞詩文集》二十八卷
又《廬山雜著》三卷
芮暉《家藏集》七卷
王咨《雪齊文集》四十卷
《李燾文集》一百二十卷
薛齊誼《六一先生事證》一卷告詞附。
王大昌《六一先生在滁詩》一卷
王居正《竹西文集》十卷
李觀《顯親集》六卷
陳汝錫《鶴溪集》十二卷
陳逢寅《山谷詩注》二十卷
朱熹校《昌黎集》五十卷
王洙注《杜詩》三十六卷
方醇道《類集杜甫詩史》三十卷
僧道翹《寒山拾得詩》一卷
傅自得《至樂齊集》四十卷
俞汝尚《溪堂集》四卷
《劉燾詩集》二十卷
《方惟深集》十卷又《錄》一卷
王庭《雲壑集》三卷
蔡柟《浩歌集》一卷
王庭珪《盧溪集》十卷
邵緝《荊溪集》十卷
吳氏《符川集》一卷不知名。
陳克《天臺詩》十卷
又《外集》四卷
劉綺《清溪詩集》三卷
王質《雪山集》三卷
蕭德藻《千{山嚴}擇槁》七卷
又《外編》三卷
楊萬里《江湖集》十四卷
又《荊溪集》十卷
《西歸集》八卷
《南海集》八卷
《朝天集》十一卷
《江西道院集》三卷
《朝天續集》八卷
《江東集》十卷
《退休集》十四卷
《危稹文集》二十卷
林憲《雪巢小集》二卷
葉鎮《曾稽覽古詩》一卷
《邵博文集》五十七卷
《鄭剛中文集》八卷
《李浩文集》二卷
《許及之文集》三十卷
又《涉齊課槁》九卷
《黃幹文集》十卷
《錦屏先生文集》十一卷不知名。
祝充《韓文音義》五十卷
宋德之《青城遺槁》二卷
《沈渙文集》五卷
《王述文集》二十卷
《毛友文集》四十卷
王性之《雪溪集》八卷
范浚《香溪文集》二十二卷
胡嶧《如村冗槁》二十卷
唐文若《遯菴文集》三十卷
黃公度《莆陽知稼翁集》十二卷
《方有聞文集》一卷
《陳興義詩》十卷
又《岳陽紀詠》一卷
張文伯《江南凱歌》二十卷
《曾幾集》十五卷
《張孝祥文集》四十卷
又《詞》一卷
《古風律詩絕句》三卷
石行正《玉{畾土}題詠》九卷
何耕《勸戒詩》一卷
孫稽仲《穀橋愚槁》十卷
《臨邛計用章集》十二卷
李縝《梅百詠詩》一卷
倪正甫《兼山小集》三十卷
黃當《複齊漫槁》二卷
丁逢《南征詩》一卷
《京鏜詩》七卷
又《詞》二卷
趙時逢《山窗斐槁》一卷
《王秤詩》四卷
徐璣《泉山詩槁》一卷
《黃虒詩槁》一卷
黃景說《白石丁槁》一卷
《吳賦之文集》一卷
曾布之《丹丘使君詩詞》一卷
朱存《金陵詩》一卷
《石召集》一卷
《潘鹹詩》一卷
《文史聊珠》十三卷不知作者。
《得全居士詞》一卷不知名。
汪遵《詠史詩》一卷
《韓遂詩》一卷
《張安石集》一卷
《盧士衡詩》一卷
《葉楚詩》一卷
《陳三思詩》一卷
《丁稜詩》一卷
《江漢編》七卷不知作者。
晉惠遠《廬山集》十卷
《僧棲白詩》一卷
《僧子蘭詩》一卷
《僧懷浦詩集》一卷
《僧虛中詩》一卷
《僧貫休集》三十卷
《僧清塞集》一卷
《僧齊已集》十卷
又《白蓮華或無'華'字編外集》十卷
《僧義現集》三卷
《僧應之集》一卷
《僧承訥集》一卷
《僧無願集》一卷
《僧靈穆集》一卷
《僧靈護筠源集》十卷
僧可朋《玉{畾土}集》十卷
《僧自牧《括囊集》十卷
《僧賓付集》一卷
僧尚顏《荊門集》五卷
《僧文雅集》一卷
僧光白《蓮社集》二十卷
又《虎溪集》十卷
《僧處默詩》一卷
僧希覺《擬江東集》五卷
《僧鴻漸詩》一卷
《僧智遲詩》一卷
《僧康白詩》十卷
《僧惠宗詩》三卷
僧文暢《碧雲集》一卷
《僧楚巒詩》一卷
《僧皎然詩》十卷
《僧無可詩》一卷
《僧靈澈詩》一卷
《僧修睦詩》一卷
《僧本先集》一卷
《僧文彧詩》一卷
《僧祐演集》二卷
《僧保暹集》二卷
僧智圓《間居編》五十一卷
《僧大容集》一卷
《僧來鵬詩》一卷
僧可尚《揀金集》九卷
《僧惠澄詩》一卷
《僧有鵬詩》一卷
《僧警淳詩》一卷
《僧靈一詩》一卷
止禪師《青谷集》二卷
僧惠洪《物外集》二卷
又《石門文字禪》三十卷
《僧祖可詩》十三卷
道士主父果詩》一卷
《魚玄機詩集》
《李季蘭詩集》一卷唐女道士李裕撰。
勾台符《臥雲編》三卷
《石仲元詩》二卷
《謝希孟詩》二卷
又《采蘋詩》一卷
《曹希蘊歌詩後集》二卷
《蒲氏玉清編》一卷
《吳氏南宮詩》二卷
《王尚恭詩》一卷王亢女。
《徐氏閨秀集》一卷
《王氏詩》一卷
王綸《瑤台集》二卷
《許氏詩》一卷許彥國母。
楊吉《登瀛集》五卷
《劉京集》四十卷
右別集類一千八百二十四部,二萬三千六百四卷。
志第一百六十二藝文八
孔逭《文苑》十九卷
蕭統《文選》六十卷李善注。
庚自直《類文》三百六十二卷
竇嚴《東漢文類》三十卷
《五臣注文選》三十卷
周明辨《文選彙聚》十卷
《文選類聚》十卷
常寶鼎《文選名氏類目》十卷
卜鄰《續文選》二十三卷
樂史《唐登科文選》五十卷
宋白《文苑英華》一千卷《目》五十卷
朱遵度《群書麗藻》一千卷《目》五十卷
王逸《楚辭章句》二卷
《楚辭釋文》一卷
《離騷約》二卷
徐鍇《賦苑》二百卷《目》一卷
《廣類賦》二十五卷
《靈仙賦集》二卷
《甲賦》五卷
《賦選》五卷
江文蔚《唐吳英秀賦》七十二卷
《桂香賦集》三十卷
楊翱《典麗賦》六十四卷
《類文賦集》一卷
謝壁《七賦》一卷
杜鎬《君臣賡載集》三十卷
李虛己《明良集》五百卷
劉元濟《正聲集》五卷
王正范《續正聲集》五卷
又《洞天集》五卷
韋莊《采玄集》一卷
陳正圖《備遺綴英集》二十卷
劉明素《麗文集》五卷
劉松《宜陽集》十卷
《叢玉集》七十卷
李商隱《桂管集》二十卷
樂瞻《文囿集》十卷
《雜文集》二十卷
劉贊《蜀國文英》八卷
《分門文集》十卷
劉從義《遺風集》二十一卷
遊恭《短兵集》三卷
《鮑溶集》六卷
皮日休《文藪》一卷
徐陵《玉台新詠》十卷
《廣玉台集》三十卷
《文選後名人詩》九卷
《高仲武詩甲集》五卷
《詩乙集》五卷
《唐省試詩集》三卷
雇陶《唐詩類選》二十卷
鐘安禮《資吟》五卷
張為《前賢詠題詩》三卷
僧玄鑒《續古今詩集》三卷
《詩纘集》三卷
元稹、白居易、李諒《杭越寄和詩集》一卷
《唐集賢院詩集》二卷
《蘇州名賢雜詠》一卷
《新安名士詩》三卷
《應制賞花詩》十卷
許恭宗《交館詞林詩》一卷
喬舜《桂香詩》一卷
雍子方、沈括編《集賢院詩》二卷
《趙仲庠詩》十卷
朱壽昌《樂府集》十卷
蔣文彧《廣樂府集》三卷
許南容《五子策林》十卷
周仁瞻《古今類聚策苑》十四卷
《禮部策》十卷
楊協《論苑》十卷
《唐淩煙閣功臣贊》一卷
《國子監武成王廟贊》二卷
《大中祥符封禪祥瑞贊》五卷
丁謂《大中祥符祀汾陰祥瑞贊》五卷
馬文敏《王言曾最抄》五卷
《唐制誥集》十卷
《元和制誥集》十卷
《元和制策》三卷
滕宗諒《大唐統制》三十卷
《擬狀注制集》十卷
費乙《舊制編錄》六卷
《貞元制敕書奏》一卷
毛文晏《咸通麻制》一卷
《雜制詔集》二十一卷
《朱梁宣底》八卷
《制誥》一作'詔'二卷
《後唐麻槁集》三卷
《長興制集》四卷
《江南制集》七卷
《吳越石壁集》二卷
李慎儀《集制》二十卷
《五代國初內制雜編》十卷
《建隆景德雜麻制》十五卷
《神哲徽三朝制誥》三卷
李琪《玉堂遺範》三十卷
蔡省風《瑤池集》二卷
《唐哀冊文》四卷
孫洙《褒恤雜錄》卷
《晉宋齊梁彈文》四卷
馬總《奏議集》二十卷
張元璥《歷代忠諫事對》十卷
《唐名臣奏》七卷
張易《唐直臣諫奏》七卷
《禦集諫書》八十卷
《唐奏議駁論》一卷
趙元拱《諫爭集》十卷
《唐初表章》一卷
《毛漸表奏》十卷
任諒《建中治本書》一卷
沈常《總戎集》十卷
雇臨、梁燾《總戎集》十卷
《續羽書》六卷
王紹顏《軍書》十卷
李緯《縱橫集》二十卷
趙化基《止戈書》五十卷
張鉶《管記苑》十卷
李大華《掌記略》十五卷
《新掌記略》九卷
林逢《續掌記略》十五卷
唐格《群經雜記》十卷
周明辨《五經手判》六卷
徐德言《分史衡鑒》十卷
劉分攵《經史新義》一部卷亡。
南康筆《代耕心鑒》十卷
《幹祿寶典》二十七卷
薛廷珪《克家志》九卷
趙世繁《忠孝錄》五卷
趙世逢《幽居錄》五卷
臧嘉猷《羽書集》三卷
呂延祚注《文選》三十卷
劉允濟《金門待詔集》五卷
僧惠淨《續古今詩苑英華》十卷
孫翌《正聲集》三卷
崔融《珠英學士集》五卷
竇常《南薰集》三卷
《搜玉集》一卷唐崔湜至融,凡三十七人,集者不知名。
《太平內制》三卷睿宗、玄宗時制詔。
賀鑒《歸鄉集》一卷
《唐德音》三十卷李林甫至崔湜百餘家詩。
《張曲江雜編》一卷
集者並不知名。
李康《玉台後集》十卷
殷璠《河獄英靈集》二卷
又《丹陽集》一卷
蕭昕《送邢桂州詩》一卷
曹恩《起予集》五卷
又《類表》五十卷
許孟容《謝亭詩集》一卷
《竇氏聊珠集》一卷
馬總《唐名臣奏議集》二十卷
《送毛仙翁詩集》一卷牛僧孺、韓愈等贈。
高仲武《中興間氣集》二卷錢起、張眾甫等詩。
《集賢院諸廳壁記》二卷李吉甫、武元衡、常袞題詠集
《大曆浙東酬唱集》一卷
《臨平詩集》一卷
《送白監歸東都詩》一卷
《洛中集》一卷
《名公唱和集》四卷
《垂風集》一卷
《咸通初表奏集》一卷
《唐十九家詩》十卷
《雲門寺詩》一卷
《章奏集類》二十卷
《唐百家詩選》二十卷
《陸海》六卷
集者並不知名。
令狐楚《斷金集》一卷
又《纂雜詩》一卷
劉禹錫《彭陽唱和集》二卷
又《彭陽唱和後集》一卷
《汝洛唱和集》三卷
《吳蜀集》一卷
《劉白唱和集》三卷
段成式《漢上題襟》十卷
檀溪子道民《連璧詩集》三十二卷
孟啟《本事詩》一卷
盧環《抒情集》二卷
《僧光上人詩》一卷
姚合《極玄集》一卷
韋莊《又玄集》三卷
皮日休《松陵集》十卷
柳宗直《西漢文類》四十卷
黃挺章《國秀集》三卷
宋太祖、真宗《禦制國子監兩廟贊》二卷
《賜陳摶詩》八卷
《漢魏文章》二卷
《漢名臣奏》二卷
《漢賢遺集》一卷
《三國志文類》六十卷
《晉代名臣集》十五卷
《謝氏蘭玉集》十卷
《古詩選集》十卷
《宋二百家詩》二十三卷
《長樂三王雜事》十四卷
集者並不知名。
陳彭年《宸章集》二十五卷
宋綬《本朝大詔令》二百四十卷
又《唐大詔令》一百三十卷《目錄》三卷
洪遵《中興以來玉堂制草》三十四卷
周必大《續中興玉堂制草》三十卷
韓忠彥《追榮集》十卷
朱翌《五制集》一卷
熊克《京口詩集》十卷
李仁剛《浯溪古今石刻集錄》一卷
侍其光祖《浯溪石刻後集再集》一卷
李燾《謝家詩集》一卷
曾慥《宋百家詩選》五十卷又《續選》二十卷
吳說編《古今絕句》三卷
廖敏得《浯溪石刻續集》一卷
呂祖謙《東萊集詩》二卷
孔文仲《三孔清江集》四十卷
《壯觀類編》一卷劉燾、楊萬里、米芾等作。
邵浩《坡門酬唱》二十三卷
倪恕《安陸酬唱集》六卷
管銳《橫浦集》二卷
方松卿《續橫浦集》二卷
趙不敵《清漳集》三十卷
廖遲《樵川集》十卷
洪適《荊門惠泉詩集》二卷
詹淵《括蒼集》三卷
陳百朋《續括蒼集》五卷
柳大雅《括蒼別集》五卷
胡舜舉《劍津集》十卷
許份《漢南酬唱集》一卷
楊恕《臨江集》三十四卷
汪浹《元祐榮觀集》五卷
衛博《定菴類槁》十二卷
于霆《南紀集》五卷
湯邦傑《南紀別集》一卷
家求仁《名賢雜詠》五十卷
又《草木蟲魚詩》六十八卷
程九萬《三老奏議》七卷
畢仲遊《元祐館職詔策詞記》一卷
謝逸《溪堂師友尺牘》六卷
《羅唐二茂才重校唐宋類詩》二十卷
《三洪制槁》六十二卷洪適、遵、邁撰。
李壁《中興諸臣奏議》四百五十卷
洪邁《唐一千家詩》一百卷
《三蘇文集》一百卷郎曄進。
《臨賀郡志》二卷
《相江集》十卷
《豫章類集》十卷
《千家名賢翰墨大全》五百一十八卷
《三蘇文類》六十八卷
《續本事詩》二卷
《集選》一百卷
《唐賢長書》一卷
《唐三十二僧詩》一卷
《四僧詩》八卷
《唐雜一卷》
《五代制詞》一卷
《重編類啟》十卷
《潤州金山寺詩》一卷
集者並不知名。
蔡省風《瑤池集》一卷
陳匡圖《擬玄類集》十卷
李昉、扈蒙《文苑英華》一千卷
劉吉《江南續又玄集》二卷
田錫《唐明皇制誥後集》一百卷
蘇易簡《禁林宴會集》一卷
子起《家宴集》五卷不知姓。
楊徵《論苑》十卷
馮翊嚴《滁州琅琊山古今名賢文章》一卷
朱博《叢玄集》二十卷
《二李唱和詩》一卷李昉、李至作。
楊億《西昆酬唱集》二卷
陳充《九僧詩集》一卷
《四釋聊唱詩集》一卷丁謂序。
楊偉《虢郡文齊集》五卷
姚鉉《唐文粹》一百卷
《謫仙集》十卷勾龍震集古今人詞,以李白為首。
僧仁贊《唐宋類詩》二十卷
許洞《徐鉉雜古文賦》一卷
郭希樸《養閑亭詩》一卷
幼暐《金華瀛洲集》三十卷
王鹹《典麗賦》九十三卷
《華林義門書堂詩集》一卷王欽若、錢惟演等作。
張逸、楊諤《潼川唱和集》一卷
李祺《天聖賦苑》一十八卷
又《珍題集》三十卷
滕宗諒《岳陽樓詩》二卷
陶叔獻《西漢文類》四十卷
徐徽《滁陽慶曆集》十卷
韓琦《閱古堂詩》一卷
《送僧符遊南昌集》一卷範鎮序。
《石聲編》一卷趙師旦家編集。
《南犍唱和詩集》一卷吳中複、吳秘、張穀等作。
鄭雍《古今名賢詩》二卷
歐陽修《禮部唱和詩集》三卷
《送元絳詩集》一卷《送文同詩》一卷鮮於侁序。
晏殊、張士遜《笑台詩》一卷
慧明大師《靈應天竺集》一卷
宋璋《錦裏玉堂編》五卷
孫洙《褒題集》三十卷又《張氏詩傳》一卷
宋敏求《寶刻叢章》三十卷
孫氏《吳興詩》三卷不知名。
林少穎《觀瀾文集》六十三卷
呂祖謙《皇朝文鑒》一百五十卷又《國趄名臣奏議》十卷
曾紘《江西續宗派詩集》二卷
石處道《松江集》一卷
江文叔《桂林文集》二十卷
劉褒《續集》十二卷
黃岦《續乙集》八卷
張修《桂林集》十二卷
徐大觀《又續集》四卷
丁逢《郴江前集》十卷
又《後集》五卷
《郴江續集》九卷
楊倓《南州集》十卷
王仁《澧陽集》四卷
道士田居寶《司空山卷》一卷
薑之茂《臨川三隱詩集》三卷
熊克《館學喜雪唱和詩》二卷
陳天麟《遊山唱和》一卷
史正心《清暉閣詩》一卷
葛郛《載德集》四卷
王十朋《楚東唱酬集》一卷
莫琮《椿桂堂詩》一卷
何紘《籍桂堂唱和集》一卷
莫若沖《清湘泮水酬和》一卷
陳讜《西江酬唱》一卷
廖伯憲《岳陽唱和》三卷
黃學行《又乙集》一卷
劉璿《政和縣齊酬唱》一卷
林安宅《南海集》三十卷
曾肇《滁陽慶曆前集》十卷
吳玨《滁陽慶曆後集》十卷
《幹越題詠》三卷李並序。
郝篪《都梁集》十卷
西湖寓隱《回文類聚》一卷
《郢州白雪樓詩》一卷蕭德藻序。
《三蘇翰墨》一卷蘇軾等書。
《桂香集》六卷
《留題落星寺詩》一卷《翰苑名賢集》一卷
《宋賢文集》三卷
《宋賢文藪》四十卷
《先容集》一卷
《制誥章表》二卷
又《制誥章表》十五卷
《儒林精選時文》十六卷
《玉堂詩》三十六卷
《辭林類槁》三卷
《海南集》十八卷
《鄞江集》九卷
《嘉禾詩文》一卷
《潯陽琵琶亭紀詠》三卷
《潯陽庚樓題詠》一
《翰苑名賢集》一卷
《滕王閣詩》一卷
《膾炙集》一卷
《玉枝集》三十二卷
《永康題紀詩詠》十三卷
《聖宋文粹》三十卷
《布袋集》一卷
《元祐密疏》一卷
《唐宋文章》二卷
《聖宋文選》十六卷
《唐宋詩後集》十四卷
《君山寺留題詩集》一卷
《制誥》三卷
《春貼子詞》一卷
《高麗表章》一卷
《登瀛集》五十二卷
《羅浮寓公集》三卷
《羅浮》一卷集者不知名。
陳材夫《仕途必用集》十卷
翁忱《岳陽別集》二卷
鐘興《秭歸集》八卷
蔔無咎《廬山記拾遺》一卷
商侑《盛山集》一卷
劉充《唐詩續選》十卷
王安石《建康酬唱詩》一卷
又《唐百家詩選》二十卷
《四家詩選》十卷
《送朱壽昌詩》三卷
韓忠彥《考德集》三卷
元積中《江湖堂詩集》一卷
孔延之《會稽掇英集》二十卷
程師孟《續會稽掇英集》二十卷
曾公亮《元日唱和詩》一卷
孫覺《荔枝唱和詩》一卷
蒲宗孟《曾公亮動德集》三卷
馬希孟《揚州集》三卷
曾旼《潤州類集》十卷
魏泰《襄陽題詠》二卷
蘇夢齡《摛華集》三卷
王得臣《江夏古今紀詠集》五卷
楊傑《高僧詩》一卷
孫頎《抄齊唱和集》一卷
薛傳正《錢塘詩前後集》三十卷
唐愈《江陵集古題詠》十卷
章粢《成都古今詩集》六卷
孫永《永簡公崇終集》一卷
道士龔元正《桃花源集》二卷
《紹聖三公詩》三卷司馬光、歐陽修、馮京所著。
陸經《靜照堂詩》一卷
劉珵《宣城集》三卷
唐庚《三謝集》一卷
上官彝《麻姑山集》三卷
翁公輔《下邳小集》九卷
彈粹《鵝城豐湖亭詩》一卷
蔡驛《惠泉詩》一卷
林虙《西漢詔令》十二卷
俞向《長樂集》十四卷
《四學士文集》五卷黃庭堅、晁補之、張耒、秦觀所著。
《內制》六卷晏殊以下所撰。
沈晦《三沈集》六十一卷
《輶軒唱和集》三卷洪皓、張邵、朱弁所集。
程邁《止戈堂詩》一卷
樊汝霖《唐書文藝補》六十三卷
何琥《蘇黃遺編》一卷
楊上行《宋賢良分門論》六十二卷
戴覺、李丁《單題詩》十二卷
廖剛《世糸採集》三卷
《送王周歸江陵詩》二卷杜衍等所撰。
許端夫《齊安集》十二卷
黃仁榮《永嘉集》十二卷
李知己《永嘉集》三卷
《晁新詞》一卷晁端禮、晁沖之所撰。
陸時雍《宏詞總類前後集》七十六卷
《梅江三孫集》三十一卷孫立節及子勴、孫何所著。
鮑喬《豫章類集》十卷
鄧植《小有天后集》一卷
蕭一致《濂溪大成集》一卷《館閣詞章》一卷《館閣詩》八卷並中興館閣諸臣所撰。右總集類四百三十五部,一萬六百五十七卷
劉勰《文心雕龍》十卷
鐘嶸《詩評》一卷
任昉《文章緣起》一卷
李允一作'元'或作'克'《翰林論》三卷
王昌齡《詩格》一卷又《詩中密旨》一卷
杜嗣先《兔園策府》三十卷
柳璨《史通析微》十卷
劉餗《史便》三卷
劉知幾《史通》二十卷
白居易《白氏金針詩格》三卷又《白氏制樸》一卷
僧皎然《詩式》五卷又《詩評》一卷
辛處信注《文心雕龍》十卷
王正范《文章高抬貴手》五卷
范攄《詞林》一卷
孫郃《文格》二卷
倪宥《文章高抬貴手》一卷
劉蒢《應求類》二卷
竇蘋《載籍討源》一卷
《舉要》二卷
吳武陵《十三代史駁議》十二卷
王鵬《唐史名賢論斷》二十卷
王損之《絲綸點化》二卷
方仲舒《究判玄微》一卷
樂史《登科記解題》二十卷
蔣之奇《廣州十賢贊》一卷
白行簡《賦要》一卷
範傳正《賦訣》一卷
浩虛舟《賦門》一卷
紇于俞《賦格》一卷
和凝《賦格》一卷
毛友《左傳類對賦》六卷
王維《詩格》一卷
王巳一作'超'《詩格》一卷
賈島《詩格密旨》一卷
元兢《詩格》一卷又《古今詩人秀句》二卷
僧辭遠《詩式》十卷
許文貴一作'貢'《詩鑒》一卷
僧元鑒《續古今詩人秀句》二卷
司馬光《續詩話》一卷
姚合《詩例》一卷
鄭谷《國風正訣》一卷
張仲素《賦樞》一卷
倪宥《詩體》一卷
張為《唐詩主客圖》二卷
僧齊己《玄機分明要覽》一卷又《詩格》一卷
李洞《賈島詩句圖》一卷
僧神彧《詩格》一卷
徐銳《詩格》一卷
馮鑒《修文要訣》二卷
林逋《句圖》三卷
李淑《詩苑類格》三卷
僧定雅《寡和圖》三卷
劉分攵《詩話》一卷
邵必《史例總論》十卷
司馬光《詩話》一卷
馬備《賦門魚钅龠》十五卷
蔡寬夫《詩史》二卷
吳處厚《賦評》一卷
蔡希蒢《古今名賢警句圖》一卷
魏泰《隱居詩話》一卷
楊九齡《正史雜編》十卷
郭思《瑤谿集》十卷
蔡條《西清詩話》三卷
李頎《古今詩話錄》七十卷
李錞《詩話》一卷
周紫芝《竹坡詩話》一卷
強行父《唐杜荀鶴警句圖》一卷
鄭樵《通志敘論》二卷
曾發《磅注摘遺》三卷
胡源《聲律發微》一卷
費哀《文章正派》十卷
《李善五臣同異》一卷
嚴有翼《藝苑雌黃》二十卷
方深道《集諸家老杜詩評》五卷
方絟《續老杜詩評》五卷
彭郁《韓文外抄》八卷
趙師懿《柳文筆記》一卷
葛立方《韻語陽秋》二十卷
呂祖謙《古文關鍵》二十卷
《新集詩話》十五卷集者不知名。
《元祐詩話》一卷
《歷代吟譜》二十卷
《唐宋名賢詩話》二十卷
《金馬統例》三卷
《詩談》十五卷
《韓文會覽》四十卷
並不知作者。右文史類九十八部,六百卷。
凡集類二知三百六十九部,三萬四千九百六十卷。
表第一
○宰輔一
宋宰輔年表,前九朝始建隆庚申,終靖康丙午,凡一百六十七年,居相位者七十二人,位執政者二百三十八人。後七朝始建炎丁未,終德祐丙子,凡一百四十九年,居相位者六十一人,位執政者二百四十四人。
敘古曰:古之史法主於編年,至司馬遷作《史記》始易以新意,然國家世祚,人事歲月,散于紀、傳、世家,先後始終,遽難考見,此表之不可無,而編年不容於盡變也。厥後班固《漢史》乃曰《百官公卿表》,先敘官名、職秩、印授等,然後書年以表其姓名。歐陽修《唐史》又專以宰相名篇,意必有所在矣。
宋自太祖至欽宗,舊史雖以《三朝》、《兩朝》、《四朝》各自為編,而年表未有成書。神宗時常命陳繹檢閱二府除罷官職事,因為《拜罷錄》。元豐間,司馬光嘗敘宋興以來百官公卿沿革除拜,作年表上之史館。自時而後,曾鞏、譚世勣、蔡幼學、李燾諸人皆嘗續為之。然表文簡嚴,世罕知好,故多淪落無傳。
今纂修《宋史》,故□□□□□□□□□□□□采紀、傳以為是表。其間所書宰輔官、職、勳□□□□間有不同者,官制沿革有時而異也。然中書位次既止於參知政事,而樞府職序自同知、副使而下雖簽書、同簽書亦與焉者,皆執政也,故不得而略焉。
夫大臣之用舍,關於世道之隆汙,千載而下,將使覽者即表之年觀紀及傳之事,此登載之不容於不謹也。表之所書,雖無褒貶是非於其間,然歲月昭於上,姓名著於下,則不惟其人之賢佞邪正可指而議,而當時任用之專否,政治之得失,皆可得而見矣。後之覽者,其必有所勸也夫,其亦有所戒也夫!
表略
表第二
○宰輔二
表略
表第三
○宰輔三
表略
表第四
○宰輔四
表略
表第五
○宰輔五
表略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昔者,帝王之有天下,莫不眾建同姓,以樹蕃屏,其不得以有國者,則亦授之土田,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故繼別之宗百世不遷,豈惟賴其崇獎維持以成不拔之基哉。蓋親親之仁,為國大經,理固然也。《周官》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於是敘昭穆之法隆殺行焉。此世系之所以不可不謹也。後世封建廢而宗法壞,帝王之裔,至或雜于民伍,淪為皂隸,甚可歎也。宋太祖、太宗、魏王之子孫可謂藩衍盛大矣,支子而下,各以一字別其昭穆,而宗正所掌,有牒、有籍、有錄、有圖、有譜,以敘其系,而第其服屬之遠近,列其男女昏因及官爵敘遷,而著其功罪生死歲月,雖封國之制不可以復古而宗法之嚴,恩禮之厚,亦可概見。然靖康之變,往往淪徙死亡於兵難,南渡所存十無二三,而國之枝葉日以悴矣。今因載籍之舊,考其源委,作《宗室世系表》。
太祖四子:長滕王德秀,次燕王德昭,次舒王德林,次秦王德芳。德秀、德林無後。
表略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表略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表略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表略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表略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表略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表略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表略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表略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表略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表略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表略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表略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表略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表略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表略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表略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表略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表略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表略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表略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表略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表略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表略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表略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表略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表略
列傳第一後妃上
○太祖母昭憲杜太后太祖孝惠賀皇后孝明王皇后孝章宋皇后太宗淑德尹皇后懿德符皇后明德李皇后元德李皇后真宗章懷潘皇后章穆郭皇后章獻明肅劉皇后李宸妃楊淑妃沈貴妃仁宗郭皇后慈聖光獻曹皇后張貴妃苗貴妃周貴妃楊德妃馮賢妃英宗宣仁聖烈高皇后
周人尊祖之詩曰:「厥初生民,時維薑嫄。」蓋推本後稷之所自出,以為王跡之所由基也。宋之興,雖由先世積累,然至宣祖功業始大。昭憲杜後實生太祖、太宗,內助之賢,母範之正,蓋有以開宋世之基業者焉。觀其訓太祖以《無逸》治天下,至於豫定太宗神器之傳,為宗社慮,蓋益遠矣。厥後慈聖光獻曹後擁佑兩朝,宣聖烈高後垂簾聽政,而有無祐之治。南渡而後,若高宗之以母道事隆祐,孝宗奉明慈怡愉之樂,皆足以為百王法程。宋三百餘年,外無漢王氏之患,內無唐武、韋之禍,豈不卓然而可尚哉。昭憲垂裕之功,至是茂矣。舊史稱昭憲性嚴毅,有禮法。《易》之《家人》上九曰:「有孚,威如,終吉。」其是之謂歟。作《後妃傳》。
太祖母昭憲杜太后,定州安喜人也。父爽,贈太師。母範氏,生五子三女,太后居長。既笄歸於宣祖。治家嚴毅有禮法。生邕王光濟、太祖、太宗、秦王廷美、夔王光贊、燕國陳國二長公主。
周顯德中,太祖為定國軍節度使,封南陽郡太夫人。及太祖自陳橋還京師,人走報太后曰:「點檢已作天子。」太后曰:「吾兒素有大志,今果然。」太祖即位,尊為皇太后。太祖拜太后于堂上,眾皆賀。太后愀然不樂,左右進曰:「臣聞'母以子貴',今子為天子,胡為不樂?」太后曰:「吾聞'為君難',天子置身兆庶之上,若治得其道,則此位可尊;苟或失馭,求為匹夫不可得,是吾所以憂也。」太祖再拜曰:「謹受教。」
建隆二年,太后不豫,太祖侍樂餌不離左右。疾亟,召趙普入受遺命。太后因問太祖曰:「汝知所以得天下乎?」太祖嗚噎不能對。太后固問之,太祖曰:「臣所以得天下者,皆祖考及太后之積慶也。」太后曰:「不然,正由周世宗使幼兒主天下耳。使周氏有長君,天下豈為汝有乎?汝百歲後當傳位於汝弟。四海至廣,萬幾至眾,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太祖頓首泣曰:「敢不如教。」太后顧謂趙普曰:「爾同記吾言,不可違也。」命普於榻前為約誓書,普於紙尾書「臣普書」。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
太后崩于滋德殿,年六十,諡曰明憲。葬安陵,神主祔享太廟。乾德二年,更諡昭憲,合祔安陵。
太祖孝惠賀皇后,開封人。右千牛衛率府率景思長女也。性溫柔恭順,動以禮法。景思常為軍校,與宣祖同居護聖營。晉開運初,宣祖為太祖聘焉。周顯德三年,太祖為定國軍節度使,封會稽郡夫人。生秦國晉國二公主、魏王德昭。五年,寢疾薨,年三十。建隆三年四月,詔追冊為皇后。乾德二年三月,有司上諡曰孝惠。四月,葬安陵西北,神主享於別廟。神宗時,與孝章、淑德、章懷並祔太廟。
孝明王皇后,邠州新平人。彰德軍節度饒第三女。孝惠崩,周顯德五年,太祖為殿前檢點校,聘後為繼室。後恭勤不懈,仁慈禦下。周世宗賜冠帔,封琅邪郡夫人。
太祖即位,建隆元年八月,冊為皇后。常服寬衣,佐禦膳,善彈箏鼓琴。晨起,誦佛書。事杜太后得驩心。生子女三人,皆夭。乾德元年十二月崩,年二十二。有司上諡,翰林學士竇儀撰哀冊文。二年四月,葬安陵之北。神主享於別廟。太平興國二年,祔享太廟。
孝章宋皇后,河南洛陽人,左衛上將軍偓之長女也。母漢永甯公主。後幼時隨母入見,周太祖賜冠帔。乾德五年,太祖召見,複賜冠帔。時偓任華州節度,後隨母歸鎮。孝明後崩,複隨母來賀長春節。開寶元年二月,遂納入宮為皇后,年十七。性柔順好禮,每帝視朝退,常具冠帔候接,佐禦饌。太祖崩,號開寶皇后。
太平興國二年,居西宮。雍熙四年,移居東宮。至道元年四月崩,年四十四。有司上諡,權殯普濟佛舍。三年正月,祔葬永昌陵北。命吏部侍郎李至撰哀冊文,神主享於別廟。神宗時,升祔太廟。
太宗淑德尹皇后,相州鄴人。滁州刺史廷勳之女。兄崇珂,保信軍節度。太宗在周時娶焉。早薨。及帝即位,詔追冊為皇后,並諡,葬孝明陵西北。神主享於別廟,後升祔太廟。
懿德符皇后,陳州宛丘人。魏王彥卿第六女也。周顯德中,歸太宗。建隆初,封汝南郡夫人,進封楚國夫人。太宗封晉王,改越國。開寶八年薨,年三十四。葬安陵西北。帝即位,追冊為皇后,諡懿德,享於別廟。至道三年十一月,詔有司議太宗配,宰相請以後配,詔從之。奉神主升祔太廟,後姊,周世宗後也,淳化四年殂。
明德李皇后,潞州上黨人。淄州刺史處耘第二女。開寶中,太祖為太宗聘為妃。既納幣,會太祖崩,至太平興國三年始入宮,年十九。雍熙元年十二月,詔立為皇后。後性恭謹莊肅,撫育諸子及嬪禦甚厚。嘗生皇子,不育。至道二年,封後嫡母吳氏為衛國太夫人,後改封楚國,及封後母陳氏為韓國太夫人。
太宗崩,真宗即位。至道三年四月,尊後為皇太后,居西宮嘉慶殿。咸平二年,宰相請別建宮立名,從之。四年宮成,移居之,仍上宮名曰萬安。景德元年崩,年四十五。諡明德。權殯沙台。三年十月,祔葬永熙陵。禮官請以懿德、明德同祔太宗廟室,以先後為次,從之。
李賢妃,真定人,乾州防禦使英之女也。
太祖聞妃有容德,為太宗聘之。開寶中,封隴西郡君。太宗即位,進夫人。生皇女二人,皆早亡,次生楚王元佐。妃嘗夢日輪逼己,以裾承之,光耀遍休,驚而悟,遂生真宗。太平興國二年薨,年三十四。
真宗即位,追封賢妃,又進上尊號為皇太后。有司上諡曰元德。咸平三年,祔葬永熙陵。以中書侍郎、平章事李沆為園陵使。車駕詣普安院攢宮,素服行禮,拜伏嗚咽。命駕部郎中、知制誥梁周翰撰哀冊。神主祔別廟。
大中祥符元年,追贈後父英檢校太尉、安國軍節度、常山郡王,母魏國太夫人。大中祥符三年,禮官趙湘請以後祔太宗廟室。真宗曰:「此重事也,俟令禮官議之。」六年秋,宰相王旦與群臣表請後尊號中去「太」字,升祔太廟明德之次,從之。
真宗章懷潘皇后,大名人,忠武軍節度美第八女。真宗在韓邸,太宗為聘之,封莒國夫人。端拱二年五月薨,年二十二。真宗即位,追冊為皇后,諡壯懷,葬永昌陵之側,陵名保泰。神主享於別廟,舊制後諡冠以帝諡。慶曆中,禮官言,「孝」字連太祖諡,「德」字連太宗諡。遂改「壯」為「章」,以連真宗諡雲。
章穆郭皇后,太原人,宣徽南院便守文第二女。淳化四年,真宗在襄邸,太宗為聘之。封魯國夫人,進封秦國。真宗嗣位,立為皇后。景德四年,從幸西京還,以疾崩,年三十二。
後謙約惠下,性惡奢靡。族屬入謁禁中,服飾華侈,必加戒勖。有以家事求言於上者,後終不許。兄子出嫁,以貧欲祈恩賚,但出裝具給之。上尤加禮重。
及崩,上深嗟悼。禮官奏皇帝七日釋服,特詔增至十三日。太常上諡曰壯穆。靈駕發引,命翰林學士楊億撰哀冊。葬永熙陵之西北,神主享於別廟。以後弟崇儀副使崇仁為壯宅使、康州刺史,侄承慶、承壽皆遷官。大中祥符中,封後母高唐郡太夫人梁氏萊國太夫人。仁宗即位,升祔真宗廟室,改諡章穆。
章獻明肅劉皇后,其先家太原,後徙益州,為華陽人。祖延慶,在晉、漢間為右驍衛大將軍;父通,虎捷都指揮使、嘉州刺史,從征太原,道卒。後,通第二女也。
初,母龐夢月入懷,已而有娠,遂生後。後在繈褓而孤,鞠於外氏。善播鞀。蜀人龔美者,以鍛銀為業,摧之入京師。後年十五入襄邸,王乳母秦國夫人性嚴整,因為太宗言之,令王斥去。王不得已,置之王宮指使張耆家。太宗崩,真宗即位,入為美人。以其無宗族,乃更以美為兄弟,改姓劉。大中祥符中,為修儀,進德妃。
自章穆崩,真宗欲立為皇后,大臣多以為不可,帝卒立之。李宸妃生仁宗,後以為己子,與楊淑妃撫禮甚至。後性警悟,曉書史,聞朝廷事,能記其本末。真宗退朝,閱天下封奏,多至中夜,後皆預聞。宮圍事有問,輒傅引故實以對。
天禧四年,帝久疾居宮中,事多決於後。宰相上寇准密議奏請皇太子監國,以謀泄罷相,用丁謂代之。既而,入內都知周懷政謀廢後殺謂,複用准以輔太子。客省使楊崇勳、內殿承制楊懷吉詣謂告,謂夜乘犢車,挾崇勳、懷吉造樞密使曹利用謀。明日,誅懷政,貶准衡州司馬。於是詔皇太子開資善堂,引大臣決天下事,後裁制於內。
真宗崩,遺詔尊後為皇太后,軍國重事,權取處分。謂等請太后禦別殿,太后遣張景宗、雷允恭諭曰:「皇帝視事,當朝夕在側,何須別禦一殿?」於是請帝與太后五日一禦承明殿,帝位左,太后位右,垂簾決事。議已定,太后忽出手書,第欲禁中閱章奏,遇大事即召對輔臣。其謀出於丁謂,非太后意也。謂既貶,馮拯等三上奏,請如初議。帝亦以為言,於是始同禦承明殿。百官表賀,太后哀慟。有司請制令稱「吾」,以生日為長寧節,出入禦大安輦,鳴鞭侍衛如乘輿。令天下避太后父諱。群臣上尊號曰應元崇德仁壽慈聖太后,禦文德殿受冊。
天聖五年正旦,太后禦會慶殿。群臣及契丹使者班廷中,帝再拜跪上壽。是歲郊祀前,出手書諭百官,毋請加尊號。禮成,帝率百官恭謝如元日。七年冬至,天子又率百官上壽,范仲淹力言其非,不聽。九月,詔長寧節百官賜衣,天下賜宴,皆如乾元節。
明道元年冬至,複禦文德殿。有司陳黃麾仗,設宮架、登歌、二舞。明年,帝親耕籍田,太后亦謁太廟,乘玉輅,服禕衣、九龍花釵冠,齋於廟。質明,服袞衣,十章,減宗彝、藻,去劍,冠儀天,前後垂珠翠十旒。薦獻七室,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加上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太后。
是歲崩,年六十五。諡曰章獻明肅,葬於永定陵之西北。舊制皇后皆二諡,稱制,加四諡自後始。追贈三世皆至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父封魏王。
初,仁宗即位尚少,太后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習亦少所假借,宮掖間未嘗妄改作。內外賜與有節,柴氏、李氏二公主入見,猶服髲鬀。太后曰:「姑老矣。」命左右賜以珠璣帕首。時潤王元份婦安國夫人李氏老,發且落,見太后,亦請帕首。太后曰:「大長公主,太宗皇帝女,先帝諸妹也;若趙家老婦,寧可比耶?」舊賜大臣茶,有龍鳳飾,太后曰:「此豈人臣可得?」命有司別制入香京挺以賜之。賜族人禦食,必易以釦器,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常服絁繻練裙,侍者見仁宗左右簪珥珍麗,欲效之。太后戒曰:「彼皇帝嬪禦飾也,汝安得學。」
先是,小臣方仲弓上書,請依武后故事,立劉氏廟,而程琳亦獻《武后臨朝圖》,後擲其書於地曰:「吾不作此負祖宗事。」有漕臣劉綽者,自京西還,言在庾有出剩糧千餘斛,乞付三司。後問曰:「卿識王曾、張知白、呂夷簡、魯宗道乎?此四人豈因獻羨餘進哉!」
後稱制凡十一年,自仁宗即位,乃諭輔臣曰:「皇帝聽斷之暇,宣詔名儒講習經史,以輔其德。」於是設幄崇政殿之西廡,而日命近臣侍講讀。
丁謂、曹利用既以侮權貶竄,而天下惕然畏之。晚稍進外家,任內宮羅崇勳、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勳等以此勢傾中外。兄子從德死,姻戚、門人、廝役拜官者數十人。禦史曹脩古、楊偕、郭勸、段少連論奏,太后悉逐之。
太后保護帝既盡力,而仁宗所以奉太后亦甚備。上春秋長,猶不知為宸妃所出,終太后之世無毫髮間隙焉。及不豫,帝為大赦,悉召天下醫者馳傳詣京師。諸嘗為太后謫者皆內徙,死者複其宮。其後言者多追詆太后時事,范仲淹以為言,上曰:「此朕所不忍聞也。」下詔戒中外毋輒言。
於是泰甯軍節度使錢惟演請以章獻、章懿與章穆並祔真宗室。詔三省與禮院議,皆以謂章穆皇后位崇中壺,已祔真宗廟室,自協一帝一後之文;章獻明肅處坤元之尊,章懿感日符之貴,功德莫與為比,謂宜崇建新廟,同殿異室,歲時薦饗,一用太廟之儀,仍別立廟名,以崇世享。翰林學士馮元等請以奉慈為名,詔依。慶曆五年,禮院言章獻、章懿二後,請遵國朝懿德、明德、元德三後同祔太宗廟室故事,遷祔真宗廟。詔兩制議,翰林學士王堯臣等議,請遷二後祔,序于章穆之次,從之。
李宸妃,杭州人也。祖延嗣,仕錢氏,為金華縣主簿;父仁德,終左班殿直。初入宮,為章獻太后侍兒,壯重寡言,真宗以為司寢。既有娠,從帝臨砌台,玉釵墜,妃惡之。帝心蔔:釵完,當為男子。左右取以進,釵果不毀,帝甚喜。已而生仁宗,封崇陽縣君;複生一女,不育。進才人,後為婉儀。仁宗即位,為順容,從守永定陵。章獻太后使劉美、張懷德為訪其親屬,得其弟用和,補三班奉職。
初,仁宗在繈褓,章獻以為己子,使楊淑妃保視之。仁宗即位,妃嘿處先朝嬪禦中,未嘗自異。人畏太后,亦無敢言者。終太後世,仁宗不自知為妃所出也。
明道元年,疾革,進位宸妃,薨,年四十六。
初,章獻太后欲以宮人禮治喪于外,丞相呂夷簡奏禮宜從厚。太后遽引帝起,有頃,獨坐簾下,召夷簡問曰:「一宮人死,相公云云,何歟?」夷簡曰:「臣待罪宰相,事無內外,無不當預。」太后怒曰:「相公欲離間吾母子耶!」夷簡從容對曰:「陛下不以劉氏為念,臣不敢言;尚念劉氏,是喪禮宜從厚。」太后悟,遽曰:「宮人,李宸妃也,且奈何?」夷簡乃請治用一品禮,殯洪福院。夷簡又謂入內都知羅崇勳曰:「宸妃當以後服殮,用水銀實棺,異時勿謂夷簡未嘗道及。」崇勳如其言。
後章獻太后崩,燕王為仁宗言:「陛下乃李宸妃有所生,妃死以非命。」仁宗號慟頓毀,不視朝累日,下哀痛之詔自責。尊宸妃為皇太后,諡壯懿。幸洪福院祭告,易梓宮,親哭視之,妃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太后,以水銀養之,故不壞。仁宗歎曰:「人言其可信哉!」遇劉氏加厚。陪葬永定陵,廟曰奉慈。又即景靈宮建神禦殿,曰廣孝。慶曆中,改諡章懿,升祔太廟。拜用和為彰信軍節度使、檢校侍中,寵賚甚渥。既而追念不已,顧無以厚其家,乃以福康公主下嫁用和之子瑋。
楊淑妃,益州郫人。祖瑫,父知儼,知儼弟知信,隸禁軍,為天武副指揮使。
妃年十二入皇子宮。真宗即位,拜才人,又拜婕妤,進婉儀,仍詔婉儀升從一品,位昭儀上。帝東封、西祀,凡巡幸皆從。章獻太后為修儀,妃與之位幾埒。而妃通敏有智思,奉順章獻無所忤,章獻親愛之。故妃雖貴幸,終不以為己間,後加淑妃。真宗崩,遺制以為皇太后。
始,仁宗在乳褓,章獻使妃護視,凡起居飲食必與之俱,所以擁佑扶持,恩意勤備。及帝即位,嘗召其侄永德見禁中,欲授以諸司副使。妃辭曰:「小兒豈勝大恩,小官可也。」更命為右侍禁。
章獻遺誥尊為皇太后,居宮中,與皇帝同議軍國事。閣門趣百僚賀,禦史中丞蔡齊目台吏毋追班,乃入白執政曰:「上春秋長,習知天下情偽,今始親政事,豈宜使女後相繼稱制乎?」乃詔刪去遺誥「同議軍國事」語,第存後號。奉緡錢二萬助湯沐,後名其所居宮曰保慶,稱保慶皇太后。
景祐三年,無疾而薨,年五十三。殯於皇儀殿。帝思其保護之恩,命禮官議加服小功。
初,仁宗未有嗣,後每勸帝擇宗子近屬而賢者,養于宮中,其選即英宗也。英宗立,言者謂禮慈母于子祭,于孫止,請廢後廟,瘞其主園陵。英宗弗欲遽也,下有司議,未上,會帝崩,遂罷。後父祖皆累贈至一品,知信贈節度使。知信子景宗,見《外戚傳》。
沈貴妃,宰相倫之孫,父繼宗,光祿少卿。大中祥符初,以將相家子被選。初為才人,曆美人、婕妤、充媛,至德妃。為人淑儉不華,帝亦以妃家世故,待之異眾。長秋虛位,帝欲立之,有從中沮之者,不果。嘉祐末,進貴妃。熙寧九年薨,年八十三。許出殯其家,車駕臨奠,輟視朝三日,諡昭靜。
仁宗郭皇后,其先應州金城人。平盧軍節度使崇之孫也。天聖二年,立為皇后。
初,帝寵張美人,欲以為後,章獻太后難之。後既立,而頗見疏。其後尚美人、楊美人俱幸,數與後忿爭。一日,尚氏於上前有侵後語,後不勝忿,批其頰,上自起救之,誤批上頸,上大怒。入內都知閻文應因與上謀廢後,且勸帝以爪痕示執政。上以示呂夷簡,且告之故,夷簡亦以前罷相怨後,乃曰:「古亦有之。」後遂廢。詔封為淨妃、玉京沖妙仙師,賜名清悟,居長樂宮。
於是中丞孔道輔、諫官禦史范仲淹段少連等十人伏閣言:「後無過,不可廢。」道輔等俱被黜責。景祐元年,出居瑤華宮,而尚美人亦廢于洞真宮入道,楊美人別宅安置。又賜後號金庭教主、沖靜元師。後帝頗念之,遣使存問,賜以樂府,後和答之,辭甚愴惋。帝嘗密令召入,後曰:「若再見召者,須百官立班受冊方可。」屬小疾,遣文應挾醫診視,數日,乃言後暴薨。中外疑閻文應進毒,而不得其實。上深悼之,追複皇后,而停諡冊祔廟之禮。
慈聖光獻曹皇后,真定人,樞密使周武惠王彬之孫也。明道二年,郭後廢,詔聘入宮。景祐元年九月,冊為皇后。性慈儉,重稼穡,常于禁苑種穀、親蠶,善飛帛書。
慶曆八年閏正月,帝將以望夕再張燈,後諫止。後三日,衛卒數人作亂,夜趙屋叩寢殿。後方侍帝,聞變遽起。帝欲出,後閉閤擁持,趣呼都知王守忠使引兵入。賊傷宮嬪殿下,聲徹帝所,宦者以乳嫗歐小女子始奏,後叱之曰:「賊在近殺人,敢妄言耶!」後度賊必縱火,陰遣人挈水踵其後,果舉炬焚簾,水隨滅之。是夕,所遣宦侍,後皆親剪其發,諭之曰:「明日行賞,用是為驗。」故爭盡死力,賊即禽滅。閤內妾與卒亂當誅,祈哀幸姬,姬言之帝,貸共死。後具衣冠見,請論如法,曰:「不如是,無以肅清禁掖。」帝命坐,後不可,立請,移數刻,卒誅之。
張妃怙寵上僭,欲假後蓋出遊。帝使自來請,後與之,無靳色。妃喜,還以告,帝曰:「國家文物儀章,上下有秩,汝張之而出,外廷不汝置。」妃不懌而輟。
英宗方四歲,育禁中,後拊鞠周盡;迨入為嗣子,贊策居多。帝夜暴疾崩,後悉斂諸門鑰置於前,召皇子入。及明,宰臣韓琦等至,奉英宗即位,尊後為皇太后。
帝感疾,請權同處分軍國事,禦內東門小殿聽政。大臣日奏事有疑未決者,則曰「公輩更議之」,未嘗出己意。頗涉經史,多援以決事。中外章奏日數十,一一能紀綱要。檢柅曹氏及左右臣僕,毫分不以假借,宮省肅然。
明年夏,帝疾益愈,即命撤簾還政,帝持書久不下,及秋始行之。敕有司崇峻典禮,以弟佾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神宗立,尊為太皇太后,名宮曰慶壽。帝致極誠孝,所以承迎娛悅,無所不盡,從行登玩,每先後策掖。後亦慈愛天至,或退朝稍晚,必自至屏扆候矚,間親持饍飲以食帝。外家男子,舊毋得入謁。後春秋高,佾亦老,帝數言宜使入見,輒不許。他日,佾侍帝,帝複為請,乃許之,因偕詣後閤。少焉,帝先起,若令佾得伸親親意。後遽曰:「此非汝所當得留。」趣遣出。
晚得水疾,侍醫莫能治。元豐二年冬,疾甚,帝視疾寢門,衣不解帶。旬日崩,年六十四。帝推恩曹氏,拜佾中書令,進官者四十餘人。
初,王安石當國,變亂舊章,後乘間語神宗,謂祖宗法度不宜輕改。熙甯宗祀前數日,帝至後所,後曰:「吾昔聞民間疾苦,必以告仁宗,因赦行之,今亦當爾。」帝曰:「今無他事。」後曰:「吾聞民間甚苦青苗、助役,宜罷之。安石誠有才學,然怨之者甚眾,帝欲愛惜保全之,不若暫出之於外。」帝悚聽,垂欲止,複為安石所持,遂不果。
帝嘗有意于燕薊,已與大臣定議,乃詣慶壽宮白其事。後曰:「儲蓄賜予備乎?鎧仗士卒精乎?」帝曰:「固已辦之矣。」後曰:「事體至大,吉凶悔吝生乎動,得之不過南面受賀而已;萬一不諧,則生靈所系,未易以言。苟可取之,太祖、太宗收復久矣,何待今日。」帝曰:「敢不受教。」
蘇軾以詩得罪,下禦史獄,人以為必死。後違預中聞之,謂帝曰:「嘗憶仁宗以制科得軾兄弟,喜曰:'吾為子孫得兩宰相。'今聞軾以作詩系獄,得非仇人中傷之乎?捃至於詩,其過微矣。吾疾勢已篤,不可以冤濫致傷中和,宜熟察之。」帝涕泣,軾由此得免。及崩,帝哀慕毀瘠,殆不勝喪。有司上諡,葬於永昭陵。
張貴妃,河南永安人也。祖穎,進士第,終建平令。父堯封,亦舉進士,為石州推官卒。時堯封史堯佐補蜀官,堯封妻錢氏求挈孤幼隨之官,堯佐不收恤,以道遠辭。妃幼無依,錢氏遂納于章惠皇后宮寢。長得幸,有盛寵。妃巧慧多智數,善承迎,勢動中外。慶曆元年,封清河郡君,歲中為才人,遷修媛。忽被疾,曰:「妾姿薄,不勝寵名,原為美人。」許之。皇祐初,進貴妃。後五年薨,年三十一。仁宗哀悼之,追冊為皇后,諡溫成。追封堯封清河郡王,諡景思。而堯佐因緣僥倖,致位通顯雲。
苗貴妃,開封人。父繼宗。母許,先為仁宗乳保,出嫁繼宗。帝登位,得複通籍。妃以容德入侍,生唐王昕、福康公主。封仁壽郡君,拜才人、昭容、德妃。英宗育於禁中,妃擁佑頗有恩。既踐阼,疇其前勞,進貴妃。贈其父至太師、吳國公,母陳、楚國夫人。福康下嫁,當貤恩外家,抑不肯言。元祐六年薨,年六十九。哲宗輟朝,出奠,發哀苑中,諡曰昭節。
周貴妃,開封人。生四歲,從其姑入宮,張貴妃育為女。稍長,遂得侍仁宗,生兩公主。帝崩,妃日一疏食,屏處一室,誦佛書,困則假寐,覺則複誦,晝夜不解衣者四十年。公主下嫁錢景臻、郭獻卿。連進至賢妃,徽宗立,加貴妃。曆五朝,勤約一致。啟壽藏于周氏塋南,傍建僧屋,費緡錢六萬,皆貯儲奉賜。郭公主先亡,詔許出外第,與親戚相往來。年九十三薨,諡昭淑。
楊德妃,定陶人。天聖中,以章獻太后姻連,選為禦侍,封原武郡君,進美人。端麗機敏,妙音律,組紃、書藝一過目如素習。父忠為侍禁,仁宗欲加獎擢,辭曰:「外官當積勞以取貴,今以恩澤徼幸,恐啟左右詖謁之端。」帝悅,命徙居肅儀殿。贈其祖貴州刺史,而官其叔弟五人。積與郭後不相能,後既廢,妃亦遣出。後複召為婕妤,曆修媛、修儀。熙寧五年薨,年五十四。贈德妃。
馮賢妃,東平人。曾祖炳,知雜禦史;祖起,兵部侍郎。妃以良家女,九歲入宮。及長,得侍仁宗,生邢、魯國二公主。封始平郡君。帝將登其品秩,力辭不拜。養女林美人得幸神宗,生二王而沒,王尚幼,妃保育如己子。累加才人、婕妤、修容。在禁掖幾六十年,始終五朝,動循禮度。薨,年七十七,贈賢妃。
英宗宣仁聖烈高皇后,亳州蒙城人。曾祖瓊,祖繼勳,皆有勳王室,至節度使。母曹氏,慈聖光獻後姊也,故後少鞠宮中。時英宗亦在帝所,與後年同,仁宗謂慈聖,異日必以為配。既長,遂成昏濮邸。生神宗皇帝、岐王顥、嘉王頵、壽康公主。治平二年冊為皇后。
後弟內殿崇班士林,供奉久,帝欲遷其官,後謝曰:「士林獲升朝籍,分量已過,豈宜援先後家比?」辭之。神宗立,尊為皇太后,居寶慈宮。帝累欲為高氏營大第,後不許。久之,但斥望春門外隙地以賜,凡營繕百役費,悉出寶慈,不調大農一錢。
元豐八年,帝不豫,浸劇,宰執王珪等入問疾,乞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太后權同聽政,帝頷之。珪等見太后簾下。後泣,撫王曰:「兒孝順,自官家服藥,未嘗去左右,書佛經以祈福,喜學書,已誦《論語》七卷,絕不好弄。」乃令王出簾外見珪等,珪等再拜謝且賀。是日降制,立為皇太子。初,岐、嘉二王日問起居,至是,令母輒入。又陰敕中人梁惟簡,使其妻制十歲兒一黃袍,懷以來,蓋密為踐阼倉卒備也。
哲宗嗣位,尊為太皇太后。驛召司馬光、呂公著,未至,迎問今日設施所宜先。未及條上,已散遣修京城役夫,減皇城覘卒,止禁庭工技,廢導洛司,出近侍尤亡狀者。戒中外毋苛斂,寬民間保戶馬。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預知。又起文彥博於既老,遣使勞諸途,諭以複祖宗法度為先務,且令亟疏可用者。
從父遵裕坐西征失律抵罪,蔡確欲獻諛以固位,乞複其官。後曰:「遵裕靈武之役,塗炭百萬,先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能寐,聖情自是驚悸,馴致大故,禍由遵裕,得免刑誅,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顧私恩而違天下公議!」確悚忄栗而止。
光、公著至,並命為相,使同心輔政,一時知名士匯進于廷。凡熙寧以來政事弗便者,次第罷之。於是以常平舊式改青苗,以嘉祐差役參募役,除市易之法,逭茶鹽之禁舉邊砦不毛之地以賜西戎,而宇內複安。契丹主戒其臣下,複勿生事於疆場,曰:「南朝盡行仁宗之政矣。」
蔡確坐《車蓋亭詩》謫嶺表,後謂大臣曰:「元豐之末,吾以今皇帝所書佛經出示人,是時惟王珪曾奏賀,遂定儲極。且以子繼父,有何間言?而確自謂有定策大功,妄扇事端,規為異時眩惑地。吾不忍明言,姑托訕上為名逐之耳。此宗社大計,奸邪怨謗所不暇恤也。」
廷試舉人,有司請循天聖故事,帝后皆禦殿,後止之。又請受冊寶於文德,後曰:「母后當陽,非國家美事,況天子正衙,豈所當禦?就崇政足矣。」上元燈宴,後母當入觀,止之曰:「夫人登樓,上必加禮,是由吾故而越黃制,於心殊不安。」但令賜之燈燭,遂歲以為常。
侄公繪、公紀當轉觀察使,力遏之。帝請至再,僅遷一秩,終後之世不敢改。又以官冗當汰,詔損外氏恩四之一,以為宮掖先。臨政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定。
宋用臣等既被斥,祈神宗乳媼入言之,冀得複用。後見其來,曰:「汝來何為?得非為用臣等遊說乎?且汝尚欲如曩日,求內降幹撓國政耶?若複爾,吾即斬汝。」媼大懼,不敢出一言。自是內降遂絕,力行故事,抑絕外家私恩。文思院奉上之物,無問巨細,終身不取其一。
列傳第二後妃下
○神宗欽聖獻肅向皇后欽成朱皇后欽慈陳皇后林賢妃武賢妃哲宗昭慈孟皇后昭懷劉皇后徽宗顯恭王皇后鄭皇后王貴妃韋賢妃喬貴妃劉貴妃欽宗朱皇后高宗憲節邢皇后憲聖慈烈吳皇后潘賢妃張賢妃劉貴妃劉婉儀張貴妃孝宗成穆郭皇后成恭夏皇后成肅謝皇后蔡貴妃李賢妃光宗慈懿李皇后黃貴妃甯宗恭淑韓皇后恭聖仁烈楊皇后理宗謝皇后度宗全皇后楊淑妃
神宗欽聖憲肅向皇后,河內人,故宰相敏中曾孫也。治平三年,歸於潁邸,封安國夫人。神宗即位,立為皇后。
帝不豫,後贊宣仁後定建儲之議。哲宗立,尊為皇太后。宣仁命葺慶壽故宮以居後,後辭曰:「安有姑居西而婦處東,瀆上下之分。」不敢徙,遂以慶壽後殿為隆祐宮居之。帝將卜後及諸王納婦,後敕向族勿以女置選中。族黨有欲援例以恩換閤職,及為選人求京秩者,且言有特旨,後曰:「吾族未省用此例,何庸以私情撓公法。」一不與。帝倉卒晏駕,獨決策迎端王。章惇異議,不能沮。
徽宗立,請權同處分軍國事,後以長君辭。帝泣拜,移時乃聽。凡紹聖、元符以還,惇所斥逐賢大夫士,稍稍收用之。故事有如禦正殿、避家諱、立誕節之類,皆不用。至聞賓召故老、寬徭息兵、愛民崇儉之舉,則喜見於色。才六月,即還政。
明年正月崩,年五十六。帝追念不已,乃數加恩兩舅,宗良、宗回,皆位開府儀同三司,封郡王。而自敏中以上三世,亦追列王爵,非常典也。
欽成朱皇后,開封人。父崔傑,早世;母李,更嫁朱士安。後鞠于所親任氏。熙甯初,入宮為禦侍,進才人、婕妤,生哲宗及蔡王似、徐國公主,累進德妃。
哲宗即位,尊為皇太妃。時宣仁、欽聖二太后皆居尊,故稱號未極。元祐三年,宣仁詔:《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其尋繹故實,務致優隆。於是輿蓋、仗衛、冠服,悉侔皇后。紹聖中,欽聖複命即閤建殿,改乘車為輿,出入由宣德東門,百官上箋稱「殿下」,名所居為聖瑞宮。贈崔、任、朱三父皆至師、保。徽宗立,奉禮尤謹。
崇甯元年二月薨,年五十一。追冊為皇后,上尊諡,陪葬永裕陵。
欽慈陳皇后,開封人。幼穎悟莊重,選入掖庭,為禦侍。生徽宗,進美人。帝崩,守陵殿,思顧舊恩,毀瘠骨立。左右進粥、藥,揮使去,曰:「得早侍先帝,願足矣!」未幾薨,年三十二。建中靖國元年,追冊為皇太后,上尊諡,陪葬永裕陵。
林賢妃,南劍人,三司使特之孫,司農卿洙之女。幼選入宮,既長,遂得幸,封永嘉郡君,升美人。生燕王俁、越王偲、邢國公主,進婕妤。元祐五年薨。詔用一品禮葬,贈貴儀,又贈賢妃。
武賢妃,始以選入宮。元豐五年,進才人。生吳王佖、賢和公主。曆美人、婕妤。徽宗即位,進昭儀、賢妃。大觀元年薨,乘輿臨奠,輟朝三日,諡曰惠穆。
哲宗昭慈聖獻孟皇后,洺州人,眉州防禦使、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元之孫女也。
初,哲宗既長,宣仁高太后曆選世家女百余入宮。後年十六,宣仁及欽聖向太后皆愛之,教以女儀。元祐七年,諭宰執:「孟氏子能執婦禮,宜正位中宮。」命學士草制。又以近世禮儀簡略,詔翰林、台諫、給舍與禮官議冊後六禮以進。至是,命尚書左僕射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韓忠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策使,簽書樞密院事王岩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右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范百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采、問名使,禦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帝親禦文德殿冊為皇后。宣仁太后語帝曰:「得賢內助,非細事也。」進後父閤門祗候在為宗儀使、榮州刺史,母王氏華原郡君。
久之,劉婕妤有寵。紹聖三年,後朝景靈宮,訖事,就坐,諸嬪禦立侍,劉獨背立簾下,後閤中陳迎兒呵之,不顧,閤中皆忿。冬至日,會朝欽聖太后于隆祐宮,後禦坐未髹金飾,宮中之制,惟後得之。婕妤在他坐,有慍色,從者為易坐,制與後等。眾弗能平,因傳唱曰:「皇太后出!」後起立,劉亦起,尋各複其所,或已撤婕妤坐,遂僕於地。懟不復朝,泣訴於帝。內侍郝隨謂婕妤曰:「毋以此戚戚,願為大家早生子,此坐正當為婕妤有也。」
會後女福慶公主疾,後有姊頗知醫,嘗已後危疾,以故出入禁掖。公主藥弗效,持道家治病符水入治。後驚曰:「姊甯知宮中禁嚴,與外間異邪?」令左右藏之;俟帝至,具言其故。帝曰:「此人之常情耳。」後即藝符於帝前。宮禁相汀傳,厭魅之端作矣。未幾,後養母聽宣夫人燕氏、尼法端與供奉官王堅為後禱祠。事聞,詔入內押班梁從政、管當禦藥院蘇珪,即皇城司鞫之,捕逮宦者、宮妾幾三十人,搒掠備至,肢體毀折,至有斷舌者。獄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錄,罪人過庭下,氣息僅屬,無一人能出聲者。敦逸秉筆疑未下,郝隨等以言脅之。敦逸畏禍及己,乃以奏牘上。詔廢後,出居瑤華宮,號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法名沖真。
初,章惇誣宣仁後有廢立計,以後逮事宣仁,惇又陰附劉賢妃,欲請建為後,遂與郝隨構成是獄,天下冤之。敦逸奏言:「中宮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詔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後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後也。」且言:「嘗覆錄獄事,恐得罪天下後世。」帝曰:「敦逸不可更在言路。」曾布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推治,故命敦逸錄問,今乃貶錄問官,何以取信中外?」乃止。帝久亦悔之,曰:「章惇誤我。」
元符末,欽聖太后將複後位,適有布衣上書,以後為言者,即命以官;於是詔後還內,號元祐皇后,時劉號元符皇后故也。崇甯初,郝隨諷蔡京再廢後,昌州判官馮澥上書言後不得複。台臣錢遹、石豫、左膚等連章論韓忠彥等信一布衣狂言,複己廢之後,以掠虛美,望斷以大義。蔡京與執政許將、溫益、趙挺之、張商英皆主其說。徽宗從之,詔依紹聖詔旨,複居瑤華宮,加賜希微元通知和妙靜仙師。
靖康初,瑤華宮火,徙居延甯宮;又火,出居相國寺前之私第。金人圍汴,欽宗與近臣議再複後,尊為元祐太后。詔未下而京城陷。時六宮有位號者皆北遷,後以廢獨存。張邦昌僭位尊號為宋太后,迎居延福宮,受百官朝。胡舜陟、馬伸又言,政事當取後旨。邦昌乃複上尊號元祐皇后,迎入禁中,垂簾聽政。
後聞康王在濟,遣尚書左右丞馮澥、李回及兄子忠厚持書奉迎。命副都指揮使郭仲荀將所部扈衛,又命禦營前軍統制張俊逆於道。尋降手書,播告天下。王至南京,後遣宗室士亻褭及內侍邵成章奉圭寶、乘輿、服禦迎,王即皇帝位,改元,後以是日撤簾,尊後為元祐太后。尚書省言,「元」字犯後祖名,請易以所居宮名,遂稱隆祐太后。
上將幸揚州,命仲荀衛太后先行,駐揚州州治。會張浚請先定六宮所居地,遂詔忠厚奉太后幸杭州,以苗傅為扈從統制。逾年,傅與劉正彥作亂,請太后聽政。又請立皇子。太后諭之曰:「自蔡京、王黼更祖宗法,童貫起邊事,致國家禍亂。今皇帝無失德,止為黃潛善、汪伯彥所誤,皆已逐矣。」傅等言必立皇太子,太后曰:「今強敵在外,我以婦人抱三歲小兒聽政,將何以令天下?」傅等泣請,太后力拒之。帝聞事急,詔禪位元子,太后垂簾聽政。朱勝非請令臣僚得獨對論機事,仍日引傅黨一人上殿,以釋其疑。太后從之,每見傅等,曲加慰撫,傅等皆喜。韓世忠妻梁氏在傅軍中,勝非以計脫之,太后召見,勉令世忠速來,以清岩陛。梁氏馳入世忠軍,諭太后意。世忠等遂引兵至,逆黨懼。朱勝非等誘以復辟,命王世修草狀進呈。太后喜曰:「吾責塞矣。」再以手劄趣帝還宮,即欲撤簾。帝令勝非請太后一出禦殿,乃命撤簾。是日,上皇太后尊號。
太后聞張浚忠義,欲一見之,帝為召浚至禁中。承議郎馮楫嘗貽書苗傅勸復辟,上未之知,太后白其事,楫得遷秩。
帝幸建康,命簽書樞密院事鄭玨衛太后繼發,比至,帝率群臣迎於郊。會防秋迫,命劉寧止制置江、浙,衛太后往洪州,百司非預軍事者悉從。仍命滕康、劉玨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從行,凡四方奏讞、吏部差注、舉辟、功賞之類,皆隸焉。複命四廂都指揮使楊惟忠,將兵萬人衛從。帝慮敵人來侵,密諭康、玨緩急取太后旨,便宜以行。過落星寺,舟覆,宮人溺死者十數,惟太后舟無虞。
既至洪州,議者言:「金人自蘄、黃渡江,陸行二百餘裏,即到洪州。」帝憂之,命劉光世屯江州。光世不為備,金人遂自大冶縣徑趣洪州。康、玨奉太后行,次吉州。金人追急,太后乘舟夜行。質明,至太和縣,舟人景信反,楊惟忠兵潰,失宮人一百六十,康、玨俱遁,兵衛不滿百,遂往虔州。太后及潘妃以農夫肩輿而行。帝慮太后徑入閩、廣,遣使曆詢後所在,及知在虔州,遂命中書舍人李正民來朝謁。
時虔州府庫皆空,衛軍所給,惟得沙錢,市買不售,與百姓交鬥,縱火肆掠。土豪陳新率眾圍城,康、玨、惟忠弗能禁。惟忠步將胡友自外引兵破新於城下,新乃去。帝聞,罷康、玨,命盧益、李回代之。諭輔臣曰:「朕初不識太后,自迎至南京,愛朕不啻己出。今在數千裏外,兵馬驚擾,當亟奉迎,以愜朕朝夕慕念之意。」遂遣禦營司都統辛企宗、帶禦器械潘永思迎歸。太后至越,帝親迎於行宮門外,遍問所過守臣治狀。
入宮禁中,嘗微苦風眩。有宮人自言善符呪,疾良已。太后驚曰:「仁吾豈敢複聞此語耶!」立命出之。太后生辰,置酒宮中,從容謂帝曰:「宣仁太后之賢,古今母后未有其比。昔奸臣肆為謗誣,雖嘗下詔明辨,而國史尚未刪定,豈足傳信?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帝也。」帝聞之悚然。後乃更修《神宗》、《哲宗實錄》,始得其正,而奸臣情狀益著。
帝事太后極孝,雖帷帳皆親視;或得時果,必先獻太后,然後敢嘗。宣教郎范燾與忠厚有憾,誣與太后密養欽宗子。帝曰:「朕于太后如母子,安得有此。」即治其罪。紹興五年春,患風疾,帝旦暮不離左右,衣弗解帶者連夕。
四月,崩於行宮之西殿,年五十九。遺命擇地攢殯,俟軍事寧,歸葬園陵。帝詔曰:「朕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凡喪祭用母后臨朝禮。」上尊號曰昭慈獻烈皇太后,推恩外家凡五十人。殯於會稽上皇村,附神主於哲宗室,位在昭懷皇后上。三年,改諡昭慈聖獻。
後性節儉謙謹,有司月供千緡而止。幸南昌,斥賣私絹三千匹充費。尋詔文書應奏者避後父名,不許;群臣請上太皇太后號,亦不許。忠厚直顯謨閣,台諫、給舍交章論列,後聞,即令易武,命學士院降詔,戒敕忠厚等不得預聞朝政、通貴近、至私第謁見宰執。以恩澤當得官者近八十員,後未嘗陳請。
初,後受冊日,宣仁太后歎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國有事變,必此人當之。」後皆如所雲。
昭懷劉皇后,初為禦侍,明豔冠後庭,且多才藝。由美人、婕妤進賢妃。生一子二女。有盛寵,能順意奉兩宮。時孟後位中宮,後不循列妾禮,且陰造奇語以售謗,內侍郝隨、劉友端為之用。孟後既廢,後竟代焉。右正言鄒浩上疏極諫,坐竄。徽宗立,冊為元符皇后。明年,尊為太后,名宮崇恩。帝緣哲宗故,曲加恩禮,後以是頗干預外事,且以不謹聞。帝與輔臣議,將廢之,而後已為左右所逼,即簾鉤自縊而崩,年三十五。
徽宗顯恭王皇后,開封人,德州刺史藻之女也。元符二年六月,歸於端邸,封順國夫人。徽宗即位,冊為皇后。生欽宗及崇國公主。後性恭儉,鄭、王二妃方亢寵,後待之均平。巨閹妄意迎合,誣以暗昧。帝命刑部侍郎周鼎即秘獄參驗,略無一跡,獄止。後見帝,未嘗一語輒及,帝幡然憐之。大觀二年崩,年二十五。諡曰靜和,葬裕陵之次。紹興中,始附微宗廟室,改上今諡雲。
鄭皇后,開封人也。父紳,始為直省官,以後貴,累封太師、樂平郡王。
後本欽聖殿押班,徽宗為端王,每日朝慈德宮,欽聖命鄭、王二押班供侍。及即位,遂以二人賜之。後自入宮,好觀書,章奏能自製,帝愛其才。崇甯初,封賢妃,迂貴妃有異寵。徽宗多賚以詞章,天下歌之。
王皇后崩,政和元年,立為皇后。將受冊,有司創制冠服,後言國用未足,冠珠費多,請命工改制妃時舊冠。又乞罷黃麾仗、小駕鹵簿等儀,從之。恩澤皆弗陳請。時族子居中在樞府,後奏:「外戚不當預國政,必欲用之,且令充妃職。」帝為罷居中。居中複用,後歸寧還言:「居中與父紳相往還,人皆言其招權市賄,乞禁絕,許禦史奏劾。」後性端謹,善順承帝意。劉貴妃薨,帝思之不已,將追冊為後。後即奏妃乃其養子,乞別議褒崇之禮,帝大喜。
欽宗受禪,尊為太上皇後,遷居甯德宮,稱甯德太后。從上皇幸南京,金師退,先歸。時用事者言,上皇將復辟於鎮江,人情危駭。或謂後將由端門直入禁中,內侍輩頗勸欽宗嚴備。帝不從,出郊迎後,於是兩宮歡甚洽。上皇聞之,即罷如洛之議。
汴京破,從上皇幸青城。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年五十二。紹興七年,何蘇等使還,始知上皇及後崩,高宗大慟。詔立重成服,諡顯肅。後親族各遷官有差。祔主徽宗室,以聞哀日為大忌。梓宮歸,入境,承之以槨,納翬衣其中,與徽宗各攢於會稽永佑陵。
先是,後至金營,訴於粘罕曰:「妾得罪當行,但妾家屬不預朝政,乞留不遣。」粘罕許之,故紳得歸。後既行,紳亦以是年薨,諡僖靖。家屬流寓江南,高宗憐之,詔所在尋訪賜官。有鄭藻者,後近屬也。紹興中帶禦器械用後祔廟恩,拜隴州防禦使;凡四使金,曆官至保信軍節度使,加太尉。卒,追封榮國公,諡端靖。
王貴妃,與鄭後俱為押班。徽宗立,封平昌郡君,進位至貴妃。生鄆王楷、莘王植、陳王機、惠淑康淑順德柔福沖懿帝姬。政和七年九月薨,諡曰懿肅。
韋賢妃,開封人,高宗母也。初入宮,為侍禦。崇甯末,封平昌郡君。大觀初,進婕妤,累遷婉容。高宗在康邸出使,進封龍德宮賢妃。從上皇北遷。建炎改元,遙尊為宣和皇后。封其父安道為郡王,官親屬三十人。由是遣使不絕。
紹興七年,徽宗及鄭皇后崩聞至,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處,屈己請和,正為此耳。」翰林學士朱震引唐建中故事,請遙尊為皇太后,從之。已而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年喪畢,然後舉行。乃先降禦劄,播告天下。後三代俱追封王。
帝以後久未歸,每顰蹙曰:「金人若從朕請,餘皆非所問也。」王倫使回,言金人許歸後。未幾,金人遣蕭哲來,亦言後將歸狀。遂豫作慈甯宮,命莫將、韓恕為奉迎使。十年,以金人猶未歸後,乃遙上皇太后冊寶于慈寧殿。是後,生辰、至、朔,皆遙行賀禮。
洪皓在燕,求得後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遂加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毅等還,帝又語之曰:「太後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
命何鑄、曹勳報謝,召至內殿,諭之曰:「朕北望庭闈,無淚可揮。卿見金主,當曰:'慈親之在上國,一老人耳;在本國,則所系甚重。'以至誠說之,庶彼有感動。」鑄等至金國,首以後歸為請。金主曰:「先朝業已如此,豈可輒改?」勳再三懇請,金主始允。鑄等就館,館伴耶律紹文來信,金主許從所請。洪皓聞之,先遣人來報。鑄等還,具言其實。遂命參政王次翁為奉迎使。金人遣其臣高居安、完顏宗賢等扈從以行。
十二年四月,次燕山,自東平舟行,由清河至楚州。既渡淮,命太后弟安樂郡王韋淵、秦魯國大長公主、吳國長公主迎于道。帝親至臨平奉迎,普安郡王、宰執、兩省、三衙管軍皆從。帝初見太后,喜極而泣。八月,至臨安,入居慈甯宮。
先是,以梓宮未還,詔中外輟樂。至是,慶太后壽節,始用樂。謁家廟,親屬遷官幾二千人。
太后聰明有智慮。初,金人許還三梓宮,太后恐其反覆,呼役者畢集,然後起攢。時方暑,金人憚行,太后慮有他變,乃陽稱疾,須秋涼進發。已而稱貸于金使,得黃金三千兩以犒其眾,由是途中無間言。太后在北方,聞韓世忠名,次臨平,呼世忠至簾前慰勞。還宮,帝侍太后,或至夜分未去,太后曰:「且休矣,聽朝宜早,恐妨萬幾。」又嘗謂:「兩宮給使,宜令通用;不然,則有彼我之分,而佞人間言易以入也。」
時皇后未立,太后屢為帝言,帝請降手書,太后曰:「我但知家事,外庭非所當預。」將行冊命,承平典禮,悉能記之。帝先意承志,惟恐不及,或一食稍減,輒不勝憂懼。常戒宮人曰:「太后年已六十,惟優遊無事,起居適意,即壽考康寧;事有所闕,懼母令太后知,第來白朕。」
十九年,太后年七十,正月朔,即宮中行慶壽禮,親屬各遷官一等。太后微恙,累月不出殿門,會牡丹盛開,帝入白,太后欣然步至花所,因留宴,竟日盡歡。忌日,以諭宰執。後苦目疾,募得醫皇甫坦,治即愈。
二十九年,太后壽登八十,複行慶禮。親屬進官一等;庶人等九十、宗子女若貢士已上父母年八十者,悉官封之。九月,得疾,上不視朝,敕輔臣祈禱天地、宗廟、社稷,赦天下,減租稅。俄崩于慈甯宮,諡曰顯仁。攢於永佑陵之西,祔神主太廟徽宗室。親屬進秩者十四人,授官者三人。
太后性節儉,有司進金唾壺,太后易,令用塗金。宮中賜予不過三數千,所得供進財帛,多積於庫。至是,喪葬之費,皆仰給焉。然好佛、老。初,高宗出使,有小妾言,見四金甲人執刀劍以衛。太后曰:「我祠四聖謹甚,必其陰助。」既北遷,常設祭;及歸,立祠西湖上。
喬貴妃,初與高宗母韋妃俱侍鄭皇后,結為姊妹,約先貴者毋相忘。既而貴妃得幸徽宗,遂引韋氏,二人愈相得。二帝北遷,貴妃與韋氏俱。至是,韋妃將還,貴妃以金五十兩贈高居安,曰:「薄物不足為禮,願好護送姊還江南。」複舉酒酌韋氏曰:「姊善重保護,歸即為皇太后;妹無還期,終死於朔漠矣!」遂大慟以別。
劉貴妃,其出單微。入宮,即大幸,由才人七遷至貴妃。生濟陽郡王棫、祁王模、信王榛。政和三年秋,薨。
先是,妃手植芭蕉於庭曰:「是物長,吾不及見矣!」已而果然。左右奔千告帝,帝初以其微疾,不經意,趣幸之,已薨矣,始大悲惻。特加緊四字諡曰明達懿文。敘其平生,弦諸樂府。又欲踵溫成故事追崇,使皇后表請,因冊贈為後,而以明達諡焉。
時又有安妃劉氏者,本酒保家女。初事崇轉宮,宮罷,出居宦者何聽家。內侍楊戩譽其美,複召入。妃以同姓養為女,遂有寵,為才人,進至淑妃。生建安郡王楧、嘉國公椅、英國公楒、和福帝姬。政和四年,加貴妃。朝夕得侍上,擅愛顓席,嬪禦為之稀進。擢其父劉宗元節度使。
妃天資警司,解迎意合旨,雅善塗飾,每制一服,外間即傚之。林靈素以技進,目為九華玉真安妃,省其像於神霄帝君之左。宣和三年薨,年三十四。初諡明節和文,旋用明達近比,加冊贈為皇后,葬其園之北隅。帝悼之甚,後宮皆往唁,帝相與啜泣。崔妃獨左視無戚容,帝悲怒,疑其為厭蠱。卜者劉康孫緣妃以進,喜妄談休咎,捕送開封獄。醫曹孝忠竺疾無狀,閣內待王堯臣坐盜金珠及出金明池遊宴事,亻並鞫治。獄成,同日誅死。遂廢崔妃為庶人。崔生王椿及帝姬五人雲。
欽宗朱皇后,開封祥符人。父伯材,武康軍節度使。欽宗在東宮,徽宗臨軒備禮,冊為皇太子妃。欽宗即位,立為皇后。追封伯材為恩平郡王。後既北遷,不知崩聞。慶元三年上尊號,諡仁懷,祔於太廟欽宗室,推恩後家十五人。五年,奉安神禦于景靈宮。
兄二人:孝孫,靖康中以節鉞換授右金吾衛上將軍,卒贈開府含義同三同;孝章,一日孝莊,官至永慶軍承宣使,卒贈昭化軍節度使。
高宗憲節邢皇后,開封祥符人。父煥,朝請郎。高宗居康邸,以歸聘之,封嘉國夫人。王出使,無人留居蕃衍宅。金人犯京師,夫人從三宮北遷。上皇遣曹勳歸,夫人脫所禦金環,使內侍持付勳曰:「幸為吾白大王,願如此環,得早相見也。」王憐之。及即位,遙冊為皇后,宮後親屬二十五人。
紹興九年,後崩于五國城,年三十四。金人秘之,高宗虛中宮以待者十六年。顯仁太后回鑾,始得崩聞。上為輟朝,行釋服之祭,諡懿節,祔主於別廟。
紹興十二年八月,後梓宮至,攢于聖獻太后梓宮之西北。帝思後,殊慘不樂,皇后吳氏知帝意,乃請為其侄珣、琚婚邢氏二女,以慰帝心。淳熙末,改諡憲節,祔高宗廟。
憲聖慈烈吳皇后,開封人。父近,以後貴,累官武翼郎,贈太師,追封吳王,諡宣靖。
近嘗夢至一亭,扁曰「侍康」;傍植芍藥,獨放一花,殊妍麗可愛,花下白羊一,近寤而異之。後以乙未歲生,方產時,紅光徹戶外。年十四,高宗為康王,被選入宮,人謂「侍康」之徵。
王即帝位,後常以戎服侍左右。後頗知書,從幸四明,衛士謀為變,入問帝所在,後紿之以免。未幾,帝航海,有魚躍入禦舟,後曰:「此周人白魚之祥也。」帝大悅,封和義郡夫人。還越,進封才人。後益博習書史,又善翰墨,由是寵遇日至,與張氏並為婉儀,尋進貴妃。
顯仁太后回鑾,亦愛後。憲節皇后崩聞至,秦檜等累表請立中宮,太后亦為言。紹興十三年,詔立貴妃為皇后。帝禦文德殿授冊,後即穆清殿廷受之。追王三代,親屬由後官者三十五人。
顯仁太后性嚴肅,後身承起居,順適其意。嘗繪《古列女圖》,置坐中為鑒;又取《詩序》之義,扁其堂曰「賢志」。
初,伯琮以宗子召入宮,命張氏育之。後時為才人,亦請得育一子,於是得伯玖,更名璩。中外議頗籍籍。張氏卒,並育於後,後視之無間。伯琮性恭儉,喜讀書,帝與後皆愛之,封普安郡王。後嘗語帝曰:「普安,其天日之表也。」帝意決,立為皇子,封建王。出璩居紹興。
高宗內禪,手詔後稱太上皇後,遷居德壽宮。孝宗即位,上尊號曰壽聖太上皇後。月朔,朝上皇畢,入見後如宮中儀。乾道七年,加號壽聖明慈。淳熙二年,以上皇行慶壽禮,複加壽聖齊明廣慈之號。十年,以後年七十,親屬推恩有差。十二年,加尊號曰備德。上皇崩,遺詔改稱皇太后。帝欲迎還大內,太后以上皇幾筵在德壽宮,不忍舍去,因名所禦殿曰慈福,居焉。光宗即位,更號壽聖皇太后,以壽皇故,不稱太皇太后也。帝嘗言及用人,後「宜崇尚舊臣。」紹熙四年,後壽八十,帝乃覲後,奉冊禮,加尊號曰隆慈備福。五年正月,帝率群臣行慶壽禮,嘉王侍側,後勉以讀書辨邪正、立綱常為先。夏,孝宗崩,始正太皇太后之號。
時光宗疾未平,不能執喪,宰臣請垂簾主喪事,後不可。已而宰執請如唐肅宗故事,群臣發喪太極殿,成服禁中,許之。後代行祭尊禮。尋用樞密趙汝愚請,于梓宮前垂簾,宣光宗手詔,立皇子嘉王為皇帝。翌日,冊夫人韓氏為皇后,撤簾。慶元元年,加號光祐,遷居重華宮。汝愚後以謫死,中書舍人汪義端目汝愚為李林甫,欲並逐其党,太后聞而非之。
三年十月,後寢疾,詔禱天地、宗廟、社稷,大赦天下,逾月而崩,年八十三。遺誥:「太上皇帝疾未痊癒,宜於宮中承重;皇帝服齊衰五月,以日易月。」詔服期年喪。諡曰憲聖慈烈,攢祔於永思陵。
潘賢妃,開封人,元懿太子母也。父永壽,直翰林醫局官。高宗居康邸時納之,邢後北遷,妃未有位號,帝即位,將立為後,呂好問諫止之,立為賢妃。太子薨,從隆祐太后于江西,逾年還。紹興十八年薨。永壽,贈太子少師。
張賢妃,開封人。建炎初,為才人,有寵,進婕妤。帝欲擇宗室子養禁中,輔臣問帝以宮中可付託者誰耶?帝曰:「已得之矣。」意在婕妤。已而伯琮入宮,年尚幼,婕妤與潘賢妃、吳才人方環坐,以觀其所向。時賢妃新失皇子,意忽忽不樂,婕妤手招之,遂向婕妤。帝因命婕妤母之,是為孝宗。尋遷婉儀,十二年卒,上為輟朝二日,贈賢妃。弟萃,閣門宣贊舍人,妃薨,遷秩二階。
劉賢妃,臨安人。入宮為紅霞帔,遷才人,累遷婕妤、婉容,紹興二十四年進賢妃。頗恃寵驕侈,嘗因盛夏以水晶飾腳踏,帝見之,命取為枕,妃懼,撤去之。淳熙十四年薨。
父懋,累官昭慶軍節度使。金人南侵,獻錢二萬緡以助軍興費。懋子允升,紹興末為和州防禦使、知閣門事。奉使還,遷蘄州防物使、福州觀察使。
劉婉儀,初入宮,封宜春郡夫人。尋進才人,與劉婉容俱被寵,進婉儀。婉儀頗恃恩招,嘗遣人諷廣州蕃商獻明珠香藥,許以官爵。舶官林孝澤言於朝,詔止其獻。金人將叛盟,劉錡主戰,幸醫王繼先從中沮之,因謀誅錡,帝不懌。一日,在婉儀位,有憂色。婉儀陰訪得其言,以寬譬帝意。帝怪與繼先言合,詰之,婉儀急,具以實對。帝大怒,托以他過廢之。兄伉,累官和州防禦使、知閣門事,婉儀既廢,乃與祠罷歸。
張貴妃,開封祥符人。初入宮,封永嘉郡夫人。乾道六年,進婉容。淳熙七年,封太上皇淑妃。十六年,進貴妃。紹熙元年薨。
美人馮氏,才人韓氏、吳氏、李氏、王氏俱被寵倖,後皆廢。吳氏,中宮近屬也,紹興三十年,複故封。李氏、王氏俱明豔,淳熙末,上皇愛之。及崩,憲聖後見二才人,每感憤,孝宗即追告命,許自便。蓋非常制雲。
孝宗成穆郭皇后,開封祥符人。奉直大夫直卿之女孫,其六世祖為章穆皇后外家。孝宗為普安郡王時納郭氏,封咸甯郡夫人。生光守及莊文太子、魏惠憲王愷、邵悼肅王恪。紹興二十六年薨,年三十一,追封淑國夫人。三十一年,用明堂恩,贈福國夫人。既建太子,追封皇太子妃。及受禪,追冊為皇后,諡恭懷,尋改安穆。及營阜陵,又改成穆,祔孝宗廟。
父瑊,累官昭慶軍承宣使,追封榮王。孝宗待郭氏恩禮彌厚,然不假外戚以官爵。後弟師禹、師元,官不過承宣使,師元不及建節而卒。將內禪,師禹始除節度使。光宗朝,官至太保,封永甯郡王。
成恭夏皇后,袁州宜春人。曾祖令吉,為吉水簿。夏氏初入宮,為憲聖太后閣中侍禦。普安郡王夫人郭氏薨,太后以夏氏賜王,封齊安郡夫人。即位,進賢妃。逾年,奉上皇命,立為皇后。乾道二年,謁家廟,親屬推恩十一人。三年崩,諡安恭。甯宗時,改諡成恭。
初,後之生也,有異光穿室,父協奇之,及長,以姿納宮中。久之,父居益困,及歸,客袁之僧舍,號夏翁。翁亡,後始貴。訪得其弟執中,補承信郎、閣門祗候。未幾,遷右武郎、閣門宣贊舍人,累遷奉國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甯宗即位,加少保。逾年,卒於家。
初,執中與其微時妻至京,宮人諷使出之,擇配貴族,欲以媚後,執中弗為動。他日,後親為言,執中誦宋弘語以對,後不能奪。既貴,始從師學,作大字頗工,複善騎射。高宗行慶壽禮,近戚爭獻珍環,執中獨大書「一人有慶,萬壽無疆」以獻。高宗喜,錫賚甚渥。嘗為館伴副使,連射皆命中,金人駭服。孝宗聞其才,將召用之,謝曰:「他日無累陛下,保全足矣。」人以此益賢之。
成肅謝皇后,丹陽人。幼孤,鞠于翟氏,因冒姓焉。及長,被選入宮。憲聖太后以賜普安郡王,封咸安郡夫人。王即位,進婉容。逾年,進貴妃。
成恭皇后崩,中宮虛位。淳熙三年,妃侍帝,過德壽宮,上皇諭以立後意。尋遣張去為傳旨,立貴妃為皇后,複姓謝氏。親屬推恩者十人。光宗受禪,上尊號壽成皇后。孝宗崩,尊為皇太后。慶元初,加號惠慈。嘉泰二年,加慈佑太皇太后。三年崩,諡成肅,攢錡於永阜陵。
後性儉慈,減膳羊,每食必先以進禦。服汗濯衣,有數年不易者。弟淵,以後貴,授武翼郎。後嘗戒之曰:「主上化行恭儉,吾亦躬服汗濯,爾宜崇謙抑,遠驕侈。」後曆閣門宣贊舍人、帶禦器械。光宗朝,遷果州團練使。甯宗立,轉萊州防禦使,擢知閣門事,仍幹辦皇城司。三遷至保信軍節度使,尋加太尉、開府儀同三司。成肅皇后崩,遺誥賜淵錢十萬緡、金二千兩、田十頃,僦緡日十千。後累升三少,封和國公。嘉定四年薨,贈太保。
蔡貴妃,初入宮,為紅霞帔,封和義郡夫人,進婉容。淳熙十年冬,拜貴妃。十二年秋薨。父滂,宜春觀察使。
李賢妃,初入宮,為典字,轉通義郡夫人,進婕妤。淳熙十年卒,贈賢妃。時李燾在經筵,嘗諫省後宮費。帝曰:「朕老矣,安有是?近葬李妃用三萬緡耳。」帝雖在位久,後宮寵倖,無著聞者。
光宗慈懿李皇后,安陽人,慶遠軍節度使、贈太尉道之中女。初,後生,有黑鳳集道營前石上,道心異之,遂字後曰鳳娘。道帥湖北,聞道士皇甫坦善相人,乃出諸女拜坦。坦見後,驚不敢受拜,曰:「此女當母天下。」坦言于高宗,遂聘為恭王妃,封榮國夫人,進定國夫人。乾道四年,生嘉王。七年,立為皇太子妃。
性妒悍,嘗訴太子左右于高、孝二宮,高宗不懌,謂吳後曰:「是婦將種,吾為皇甫坦所誤。」孝宗亦屢訓後:「宜以皇太后為法,不然,行當廢汝。」後疑其說出於太后。
及太子即位,冊為皇后。光宗欲誅宦者,近習皆懼,遂謀離間三宮。會帝得習疾,孝宗購得良藥,欲因帝至宮授之。宦者遂訴於後曰:「太上合藥一大丸,俟宮車過即投藥。萬一有不虞,其奈宗社何?」後覘藥實有。心銜之。頃之,內宴,後請立嘉王為太子,孝宗不許。後曰:「妾六禮所聘,嘉王,妾親生也,何為不可?」孝宗大怒。後退,持嘉王泣訴於帝,謂壽皇有廢立意。帝惑之,遂不朝太上。
帝嘗宮中浣手,睹宮人手白,悅之。他日,後遣人送食合於帝,啟之,則宮人兩手也。又黃妃有寵,因帝親郊,宿齋宮,後殺之,以暴卒聞。是夕風雨大作,黃壇燭盡滅,不能成禮。帝疾由是益增劇,不視朝,政事多決於後矣。後益驕奢,封三代為王,家廟逾制,衛兵多於太廟。後歸謁家廟,推恩親屬二十六人、使臣一百七十二人,下至李氏門客,亦奏補官。中興以來未有也。
是時,帝久不朝太上,中外疑駭。紹熙四年九月重明節,宰執、侍從,台諫連章請帝過宮。給事中謝深甫言:「父子至親,天理昭然。太上之愛陛下,亦猶陛下之愛嘉王。太上春秋高,千秋萬歲後,陛下何以見天下?」帝感悟,趣命駕朝重華宮。是日,百官班列俟帝出,至禦屏,後挽留帝入,曰:「天寒,官家且飲酒。」百僚、侍衛相顧莫敢言。中書舍人陳傅良引帝裾請毋入,因至屏後,後叱曰:「此何地,爾秀才欲所頭邪?」傅良下殿慟哭,後複使人問曰:「此何理也。」傅良曰:「子諫父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後益怒,遂傳旨罷還宮。其後孝宗崩,帝不能親執喪。
宰相趙汝愚謀內禪,立甯宗,尊後曰太上皇後,上尊號曰壽仁。慶元六年崩,年五十六,諡慈懿。
黃貴妃,淳熙末在德壽宮,封和義郡夫人。光宗為皇太子,傍無侍姬,上皇以夫人賜之,遂專寵。即位,拜貴妃。紹熙二年冬十一月,為皇后李氏所殺。帝聞而成疾。又有張貴妃,亦舊侍東宮,次婕妤符氏,後出嫁於民間。
甯宗恭淑韓皇后,相州人,其六世祖為忠獻王琦。初,後與姊俱被選入宮,後能順適兩宮意,遂歸平陽郡邸,封新安郡夫人,進崇國夫人。王受禪,冊夫人為皇后。後父同卿,由知泰州升揚州觀察使;母莊氏,封安國夫人。
慶元六年崩,諡恭淑。同卿累遷慶遠軍節度使,加太尉。慶元五年卒,贈太師,諡恭靖。
同卿季父侂胄,自以有定策功,聲勢熏灼。同卿每懼滿盈,不敢幹政。時天下皆知侂胄為後族,不知同卿乃後父也。同卿沒一年而後崩,侂胄竟敗,人始服其善遠權熱去。同卿子竢,後兄也,官至承宣使。
恭聖仁烈楊皇后,少以姿容選入宮,忘其姓氏,或雲會稽人。慶元元年三月,封平樂郡夫人。三年四月,進封婕妤。有楊次山者,亦會稽人,後自謂其兄也,遂姓楊氏。
五年,進婉儀。六年,進貴妃。恭淑皇后崩,中宮未有所屬,貴妃與曹美人俱有寵。韓侂胄見妃任權術,而曹美人性柔順,勸帝立曹。而貴妃頗涉書史,知古今,性複機警,帝竟立之。
次山客王夢龍知其謀,密以告後,後深銜之,與次山欲因事誅侂胄。會侂胄議用兵中原,俾皇子嚴入奏:「侂胄再起兵端,將不利於社稷。」帝不答。後從傍贊之甚力,亦不答。恐事泄,俾次山擇廷臣可任者,與共圖之。禮部侍郎史彌遠,素與侂胄有隙,遂欣然奉命。參知政事錢象祖,嘗諫用兵貶信州,彌遠乃先告之。禮部尚書衛涇、著作郎王居安、前右司郎官張鎡皆預其謀。開禧三年十一月三日,侂胄方早朝,彌遠密遣中軍統制夏震伏兵六部橋側,率健卒擁侂胄至玉津園,槌殺之。複命彌遠。象祖等俱赴延和殿,以殛侂胄聞,帝不之信,越三日,帝猶謂其未死。蓋是謀悉出中宮及次山等,帝初不知也。
後既誅侂胄,彌遠日益貴用事。嘉定十四年,帝以國嗣未定,養宗室子貴和,立為皇子,賜名竑。彌遠為丞相,既信任於後,遂專國政,竑漸不能平。初,竑好琴,彌遠買美人善琴者納之,而私厚美人家,令伺皇子動靜。竑嬖之,一日,竑指輿地圖示美人曰:「此瓊崖州也,他日必置史彌遠於此地。」美人以告彌遠。竑又書字於幾曰:「彌遠當決配八千里。」竑左右皆彌遠腹心,走白彌遠。彌遠大懼,陰蓄異志,欲立他宗室子昀為皇子,遂陰與昀通。
十七年閏八月丁酉,帝大漸,彌遠夜召昀入宮,後尚未知也。彌遠遣後兄子谷及石以廢立事白後,後不可曰:「皇子先帝所立,豈敢擅變?」是夜,凡七往反,後終不聽。穀等乃拜泣曰:「內外軍民皆已歸心,苟不立之,禍變必生,則楊氏無唯類矣。」後默然良久,曰:「其人安在?」彌遠等召昀入,後拊其背曰:「汝今為吾子矣!」遂矯詔廢竑為濟王,立昀為皇子,即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同聽政。
寶慶二年十一月戊寅,加尊號壽明。紹定元年正月丙子,複加慈睿。四年正月,後壽七十,帝率百官朝慈明殿,加尊號壽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十二月辛巳,後不豫,詔禱祠天地、宗廟、社稷、宮觀,赦天下。五年十二月壬午,崩於慈明殿。壽七十有一,諡恭聖仁烈。
次山官至少保,封永陽郡王。次山二子:谷封新安郡王,石永甯郡王。自有傳。侄孫鎮,尚理宗女周漢公主,官至左領軍衛將軍、附馬都統。宗族鳳孫等,皆任通顯雲。
後既立,賈貴妃專寵;貴妃薨,閻貴妃又以色進。後處之裕如,略不介懷。太后深賢之,而帝禮遇益加焉。開慶初,大元兵渡江,理宗議遷都平江、慶元,後諫不可,恐搖動民心,乃止。
理宗崩,度宗立。鹹淳三年,尊為皇太后,號壽和聖福。進封三代:父渠伯,魏王;祖深甫、曾祖景之,皆魯王。宗族男女各進秩賜封賞賚有差。度宗崩,瀛國公即位,尊為太皇太后。太后年老且疾,大臣屢請垂簾同聽政,強之乃許。加封五代。
太后以兵興費繁,痛自裁節,汰慈元殿提舉已下官,省泛索錢緡月萬。平章賈似道兵潰,陳宜中上疏請正其罪。太后曰:「似道勤勞三朝,豈宜以一旦罪而失遇大臣禮?」先削其官,後乃置法貶死。
京朝官聞難,往往避匿遁去。太后命揭榜朝堂曰:「我國家三百年,待士大夫不薄。吾與嗣君遭家多難,爾小大臣不能出一策以救時艱,內則畔官離次,外則委印棄城,避難偷生,尚何人為?亦何以見先帝於地下乎?天命未改,國法尚存。凡在官守者,尚書省即與轉一次;負國逃者,禦史覺察以聞。」
德祐元年六月朔,日食既,太后削「聖福」以應天變。丞相王龠老病,陳宜中、留夢炎庸懦無所長,日坐朝堂相爭戾。而張世傑兵敗于焦山,宜中棄官去。太后累召不至,遺書宜中母,使勉之。十月,始還朝。太后又親為書召夏貴等兵,曰:「吾母子不足念,獨不報先帝德乎?」貴等亦罕有至者。
是月,大元兵破常州,太后遣陸秀夫等請和,不從。宜中即率公卿請遷都,太后不許,宜中痛哭固請,不得已從之。明日當啟行,而宜中倉卒失奏,於是宮車已駕,日且暮而宜中不至,太后怒而止。明年正月,更命宜中使軍中,約用臣禮。宜中難之,太后涕泣曰:「苟存社稷,臣,非所較也。」未幾,大元兵薄皋亭山,宜中宵遁,文武百官亦潛相引去。
二月辛醜,大軍駐錢塘,宋亡。瀛國公與全後入朝,太后以疾留杭。是年八月,至京師,降封壽眷郡夫人。越七年終,年七十四,無子。
兄奕,宋時封郡王。侄堂,兩浙鎮撫大使,尚榮郡公主;暨、並節度使,端平初,頗幹國政雲。
度宗全皇后,會稽人,理宗母慈憲夫人侄孫女也。略涉書史,幼從父昭孫知岳州。開慶初,秩滿歸,道潭州。時大元兵自羅鬼入破全、衡、永、桂,圍潭州,人有見神人衛城者,已而潭獨不下。逾年事平,至臨安。
會忠王議納妃。初,丁大全請選知臨安府顧嵓女,已致聘矣;大全敗,嵓亦罷去。台臣論嵓大全黨,宜別選名族以配太子。臣僚遂言全氏侍其父昭孫,往返江湖,備嘗艱險;其處貴富,必能盡警戒相成之道。理宗以母慈憲故,乃詔後入宮,問曰:「爾父昭孫,昔在寶祐間沒于王事,每念之,令人可哀。」後對曰:「妾父可念,淮、湖之民尤可念也。」帝深異之,詔大臣曰:「全氏女言辭甚令,宜配塚嫡,以承祭祀。」
景定二年十一月,詔封永嘉郡夫人。十二月,冊為皇太子妃。弟永堅等補承信郎、直秘閣。
度宗立,鹹淳三年正月,冊為皇后。追贈三代,賜家廟、第宅。弟清夫、庭輝等一十五人,各轉一官。五年三月,後歸寧,推恩姻族五十六人,進一秩。咸平郡夫人全氏三十二人,各特封有差。
後生子不育,次生瀛國公。十年,度宗崩,瀛國公立,冊為皇太后。宋亡,從瀛國公入朝於燕京。後為尼正智寺而終。
楊淑妃,初選入宮為美人。咸淳三年,進封淑妃。推恩親屬幼節等三十四人進秩有差。生建國公昰。宋亡,是走溫州,又走福州。眾推為主,冊妃為太后;封弟昺衛王。昺,修容俞氏所生也。
至元十四年,大軍圍昰於海上。明年四月,昰卒,昺代立。十六年春二月,昺投海死,妃聞之大慟,曰:「我艱關忍死者,正為趙氏祭祀尚有可望爾,今天命至此,夫複何言!」遂赴海死。其將張世傑葬之海濱。
列傳第三宗室一
○魏王廷美燕王德昭秦王德芳秀王子侢附
昔周之初興,大封建宗室,及其東遷,晉、鄭有同獎之功。然其衰也,幹弱而枝強。後世於是有矯其失者,而封建不復古矣。宋承唐制,宗王繈褓即裂土而爵之。然名存實亡,無補於事。降至疏屬,宗正有籍,玉牒有名,宗學有教,郊祀、明堂,遇國慶典,皆有祿秩。所寓州縣,月有廩餼。至於宗女適人,亦有恩數。然國祚既長,世代浸遠,恆產豐約,去士庶之家無甚相遠者。靖康之亂,諸王駢首以弊于金人之虐,論者咎其無封建之實,故不獲維城之助焉。
雖然,東都之仁宗,南渡之高、寧,元良虛位,立繼小宗,大策一定,卒無動搖,磐石之固,亦可知矣。且宋於宗室,稍有過差,君臣之間,不吝于改,尤不憚於言。涪陵、武功,真宗即位,尋議追複改葬,封其子孫。濮邸尊稱,言者惟務格非,不少避忌。宋末濟邸,國事將亡,諫疏不息,必褒恤而後止。是蓋歷代之所難得者歟!表而出之,作《宗室傳》,
魏悼王廷美字文化,本名光美,太平興國初,改今名。太祖兄弟五人:兄光濟,早亡,宋興,追封邕王,改曹王;弟光義,即太宗;次廷美;次光贊,幼亡,追封夔王,改岐王。
建隆元年,授廷美嘉州防禦使。二年,遷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乾德二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開寶六年,加檢校太保、待中、京兆尹、永興軍節度使。太宗即位,加中書令、開封尹,封齊王,又加檢校太師。從征太原,進封秦王。
七年三月,或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上不忍暴其事,遂罷廷美開封尹,授西京留守,賜襲衣、通犀帶,錢千萬緡,絹、彩各萬匹,銀萬兩,西京甲第一區。詔樞密使曹彬餞廷美于瓊林苑。乙太常博士王遹判河南府事,開封府判官閻矩判留守事。以如京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楊守一為東上閣門使充馮樞密都承旨,賞其苦廷美陰謀功也。左衛將軍、樞密承旨陳從龍為左衛將軍,皇城使劉知信為右衛將軍,弓箭庫使惠延真為商州長史,禁軍列校皇甫繼明責為汝州馬步軍都指揮使,定人王榮為濮州教練使,皆坐交通廷美及受其燕犒也。榮未行,或又告榮嘗與廷美親吏狂言:「我不久當得節帥。」坐削籍,流海島。
會趙普再相,廉得盧多遜與廷美交通事上聞。上怒,責授多遜兵部尚書,下禦史獄。搏系中書守當官趙白、秦府孔目官閻密、小吏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衛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兼禦史知雜滕中正雜治之。多遜自言:累遣趙白以中書機事密告廷美。去年九月中,又令趙白言於廷美雲:「願宮車晏駕,盡力事大王。」廷美遣樊德明報多遜雲:「承旨言正會我意,我亦願宮車早晏駕。」私遺多遜馬箭等,多遜受之。
閻密初給事廷美,上即位,補殿直,仍隸秦王府,恣橫不法,言多指斥。王繼勳尤為廷美親信,嘗使求訪聲妓,怙勢取貨,贓汙狼藉。樊德明素與趙白遊處,多遜因之以結廷美。廷美又遣趙懷祿私召同母弟軍器庫副使趙廷俊與語。閻懷忠嘗為廷美詣淮海王錢俶求犀玉帶、金酒器,懷忠受俶私遺白金百兩、金器、絹扇等。廷美又嘗遣懷忠齎銀碗、錦彩、羊酒,詣其妻父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開封潘潾營燕軍校。至是,皆伏罪。
詔文武常參官集議朝堂。太子太師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遜及廷美顧望兄詛,大逆不道,宜行誅滅,以正刑章。趙白等處斬。」詔削奪多遜官爵,並家屬流崖州;廷美勒歸私第;趙白、閻密、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皆斬於都門外,籍其家財。詔:「秦王廷美男女等宜正名稱,貴州防禦使德恭等仍為皇侄;皇侄女適韓氏去雲陽公主之號;右監門將軍韓崇業降為右千牛衛率府率,仍去附馬都尉之號:併發遣西京,就廷美居止。」五月,貶西京留守判官閻矩為涪州司戶參軍,前開封推官孫嶼為融州司戶參軍,皆秦王廷美官屬,坐輔導無狀也。
趙普以廷美謫居西洛非便,複教知開封府李符上言:「廷美不悔過,怨望,乞徙遠郡,以防他變。」詔降廷美為涪陵縣公,房州安置。妻楚國夫人張氏,削國封。命崇儀使閻彥進知房州,監察禦史袁廓通判州事,各賜白金三百兩。八年正月,涪陵縣公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卒。雍熙元年,廷美至房州,因憂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上聞之,嗚咽流涕,謂宰相曰:「廷美自少剛愎,長益兇惡。朕以同氣至親,不忍置之於法,俾居房陵,冀其思過。方欲推恩復舊,遽茲殞逝,痛傷奈何!」因悲泣,感動左右,遂下詔追封廷美為涪王,諡曰悼,為發哀成服。
其後,太宗從容謂宰相曰:「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後出嫁趙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屬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於廷美。邇者,鑿西池,水心殿成,橋樑未備,朕將泛舟往焉。廷美與左右謀,欲以此時竊發,不果,即詐稱疾于邸,俟朕臨省,因而為變。有告其事者,若命有司窮究,則廷美罪不容誅。朕不欲暴揚其醜,及盧多遜交通事發,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過,益怨望,出不遜語,始命遷房陵以全宥之。至於廷俊,亦不加深罪,但從貶宥。朕于廷美,蓋無負矣!」言未訖,為之惻然。李昉對曰:「涪陵悖逆,天下共聞。西池,禁中事,若非陛下季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
初,昭憲太后不豫,命太祖傳位太宗,因顧謂趙普曰:「爾同記吾言,不可違也。」命普於榻前為約誓書,普於紙尾書雲「臣普書」,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或謂昭憲及太祖本意,蓋欲太宗傳之廷美,而廷美複傳之德昭。故太宗既立,即令廷美尹開封,德昭實稱皇子。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繼夭絕,廷美始不自安。已而柴禹錫等告廷美陰謀,上召問普,普對曰:「臣願備樞軸以察奸變。」退複密奏:「臣忝舊臣,為權幸所沮。」因言昭憲太后顧命及先朝自朔之事。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併發金匱得誓書,遂大感悟。召普謂曰:「人誰無過,朕不待五十,已盡知四十九年非矣。」辛亥,以普為司徒兼侍中。他日,太宗嘗以傳國之意訪之趙普,普曰:「太祖已誤,陛下豈容再誤邪?」於是廷美遂得罪。凡廷美所以遂得罪,普之為也。
至道初,命司門員外郎孫蠙為皇侄、諸孫教授,廷美諸子之在京者肆業焉。真宗即位,追複皇叔涪王廷美西京留守、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河南尹、秦王;張氏,楚國夫人。咸平二年閏三月,詔擇汝、鄧地,改葬汝州梁縣之新豐鄉。仁宗即位,贈太師、尚書令。徽宗即位,改封魏王。
子十人:德恭、德隆、德彝、德雍、德鈞、德欽、德潤、德文、德願、德存。故事,皇族封王者物故,則本宮之長封國公,其後以次受封。於是,德鈞子承簡屬最長,襲封徐國公,官至保康軍留後;贈彰化軍節度使、安定郡王,諡和懿。承簡既薨,德雍子承亮襲封昌國公;神宗即位,拜感德軍節度使,改封榮。
熙寧二年,詔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擇其後一人為宗,世世封公,以奉其祀,不以服屬盡故殺其恩禮。三年,太常禮院言:「本朝近制,諸王之後,皆用本宮最長一人封公繼襲。去年詔祖宗之子皆擇其後一人為宗,世世封公,即與舊制有異。按禮文,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孫承嫡者傳襲。若無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同母弟,立庶孫。曾孫以下准此。合依禮令,傳嫡承襲。」詔可。乃以承亮為秦國公,奉秦王廷美祀。明年薨,贈樂平郡王,諡曰恭靜。子克愉嗣。克愉卒,子叔牙嗣。元符三年,改今封。
德恭字複禮,太平興國四年,以皇子出閣,拜貴州防禦使。廷美徙房陵,諸子悉從行,因免官。廷美卒,複以德恭為峰州刺史,弟德隆為瀼州刺史韓崇業,為靜難行軍司馬。雍熙元年十二月,詔以德恭為左武衛大將軍,封安定郡侯,判濟州;德隆為右武衛大將軍,封長寧郡侯,判沂州。諸弟皆隨赴治所。令高品衛紹欽送至州,常奉外歲給錢三百萬。命起居舍人韓檢、右補闕劉蒙叟分任二州通判。上臨遣之,曰:「德恭等始曆郡,善裨贊之。苟有闕失而不力正,止罪爾等。」
端拱元年,進封德恭安定郡公。淳化四年,改左驍衛大將軍。至道二年,加左神武大將軍。真宗嗣位,就轉左武衛大將軍。咸平二年召赴闕,改封樂平郡公,判虢州。乞奉朝請,從之。遷勝州團練使。景德初,改衡州防禦使。三年,被疾,子承慶刲股肉食之。五月,卒,年四十五。上臨哭之慟,廢朝三日。贈保信軍節度使,追封申國公。天禧二年,從承慶請,加贈護國軍節度兼侍中。明道二年,追封高密郡王,諡慈惠。子承慶、承壽。
承慶,官至和州團練使卒贈武信軍節度使、循國公。子六人,克繼,善楷書,尤工篆隸,宗正薦之,仁宗親臨試,主令監蔡邕古文法寫《論語》、《詩》、《書》;複詔與朝士分隸《石經》。帝曰:「李陽冰,唐室之秀。今克繼,朕之陽冰也。」訓子弟力學,一門登儒科者十有二人。嘗進所集《廣韻字源》,帝稱善,藏之秘閣。元祐五年,以定武軍節度觀察留後卒,贈開府儀同三司、建國公,諡章靖。
承壽,終南作坊使,贈德州刺史、武當侯。子四人,克己,曉音律,嘗作《雅樂圖》樂曲以獻。侍宴大清樓,進所學虞世南書,賜器加等。終右千牛衛大將軍,贈深州防禦使、饒陽侯。子叔韶字君和,慶曆六年,與諸宗子帝前臨真宗禦書,選第一。皇祐初,進所為文,召試學士院中等,賜進士及第。自太子右監門率府副率遷右領軍衛將軍,入謝,命坐賜茶。仁宗曰:「宗子好學者頗多,獨爾以文章第進士,前此蓋未有也。朕欲天下知屬籍有賢者,宜勿忘所學。」叔韶頓首謝,既退,又出《九經》賜之。遷右屯衛大將軍。至和中,上書求試煩劇,加領賀州刺史,終和州防禦使,贈鎮東節度觀察留後、會稽郡公。克脩字子莊,仁宗為皇子時,得出入禁中侍學,故仁宗待遇殊厚。帝嘗禦大清樓召宗室試書,以克脩為善。終右神武軍大將軍、成州團練使,贈同州觀察使、馮翊侯。子叔充,父早世,異母弟叔瑁甚幼,叔充拊視誨敕成人。先是,繼母無敘封法,叔充請于朝,詔從之,遂為定制。藏書至萬卷。子九人,登科者三。卒官唐州防禦使,贈崇信軍節度使、尹國公,諡孝齊。遺表祈任子,有司格不下,子撫之抗章自列,乞如外官法。朝廷從其請。宗室正任有遺恩自此始。
德隆字日新。雍熙三年,卒官沂州守,年二十三,贈寧遠軍節度,追封臨沂郡公。天禧二年,從其子承訓之請,加贈崇信軍節度、同平章事。承訓官至順州刺史,卒贈深州團練使。
德彝字可久,太祖召鞠于宮中。德降卒,授右千牛衛大將軍,封長寧郡侯,代兄德隆判沂州,時年十九。飛蝗入境,吏民請坎瘞火焚之,德彝曰:「上天降災,守臣之罪也。」乃責躬引咎,齋戒致禱,既而蝗自殪。儒生乙恕者,郊居肄業,一日,有屍橫捨下,所司捕恕抵獄,將置於法。德彝疑其冤,命他司按之無異,因令緩刑以俟。未幾,果獲殺人者,恕遂得釋。進封郡公。淳化四年,為右監門衛大將軍,遷左武衛大將軍,改封廣平。部民詣闕乞留,有詔嘉獎。真守初,召還。咸平二年,命判滁州,與德恭並留不遣。三年,授徐州刺史,累遷保信軍節度觀察留後。大中祥符八年卒,年四十九。上臨奠,廢朝三日。贈昭信軍節度使,追封信都郡王,諡安簡。明道二年,改封潁川。
子承謨,前卒;承矩,終莊宅使,贈博州刺使;承勖至供奉官,贈六宅副使;承節、承拱,並西京作坊使;承街,內殿崇班;承錫,供奉官。
德雍字仲達,淳化初,授右驍衛將軍,曆右羽林、龍武二將軍,累廷蔡州觀察使、咸寧郡公,終天平軍節度觀察留後,贈宣德軍節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諡康簡。明道中,追封廣陵郡王。
子承睦、承亮。承睦,終左領軍衛大將軍、彭州團練、虔州觀察使、南康侯;承亮,封秦國公,事見上。
德鈞字子正,性和雅,善書翰,好為篇什。淳化初,拜右武衛將軍,四遷至右衛將軍。景德二年,加右監門衛大將軍。四年,卒,贈河州觀察使,追封安鄉侯。時妻亦卒,男女十四人皆幼,上甚嗟悼之。
子承震,早卒;承緒,供奉官;承偉、承雅、承裔、承鑒、承則,並西京作坊使;承裕,禮賓副使;承翊,內殿崇班;承簡,襲徐國公;承幹,終懷州防禦使,贈保靜軍節度使、蕭國公,子克敦,嗜經術,以宗正薦,召試中選,賜錢三十萬。元豐間,集父承幹遺文以進,神宗嘉之,詔:「承幹父子以藝文儒學名于宗藩,宜有褒勸。」於是追封承幹為東平王,而賜克敦敕書獎諭。以宣州觀察使卒,贈開府儀同三司、和國公。
德欽字丕從。淳化元年,授右屯衛將軍,四遷右羽林將軍。景德元年六月卒,年三十一。贈雲州觀察使,追封雲中侯。子承遵,西京作坊使。
德潤字溫玉,頗好學,善為詩。淳化元年,始授右領軍衛將軍,四遷右羽林將軍。咸平六年二月卒,年三十九。贈應州觀察使,追封金城侯。
德文字子矼,淳化初,授右監門衛將軍,累遷滑州觀察使、馮翊郡公。少好學,凡經史百家,手自抄撮,工為辭章。真宗以其刻勵如諸生,嘗因進見,戲呼之日「五秀才」,宮中由是悉稱之。德文本廷美第八子,其兄三人早卒,故德文於次為第五也。帝封泰山、祀汾陰、幸亳,德文必奏賦頌。帝每賜詩,輒令屬和。數言願得名士為師友,特命翰林學士楊億與之遊。億卒,為詩十章悼之。天聖中,遷橫海軍節度觀察留後,拜昭武軍節度使,易感德、武勝二軍,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仁宗嘗稱為「五相公」而不名。慶曆四年,宗室王者四人,以德文屬尊且賢,方漢東平王蒼,進封東平郡王,加兼侍中。德文雖老,嗜學不倦。晚被足疾,不能朝。六年,薨,年七十二。初得疾,仁宗臨視,親調藥飲之。及訃聞,複臨哭,贈太尉、中收令、申王,諡恭裕。子六人,承顯,以王后襲封康國公,官至昭化軍節度使。薨,年七十四,贈太尉、樂平郡王。
德願字公謹,淳化元年,授右千牛衛大將軍,三進秩為左武衛大將軍。咸平二年閏三月卒,年二十四。贈涼州觀察使,追封姑臧侯。
德存字安世,九歲授右千牛衛將軍,曆監門,至驍衛。從祠泰山,領獎州刺史。祀汾陰,以恩遷右羽林將軍。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卒,年三十。贈洮州觀察使,追封洮陽侯。子承衍,禮賓副使。
太祖四子:長滕王德秀,次燕懿王德昭,次舒王德林,次秦康惠王德芳。德秀、德林皆早亡,徽宗時,追賜名及王封。
燕懿王德昭字日新,母賀皇后。乾德二年出閣。故事,皇子出閣即封王。太祖以德昭沖年,欲其由漸而進,授貴州防禦禦。開寶六年,授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終太祖之世,竟不封以王爵。太宗太平興國元年,改京兆尹,移鎮永興,兼侍中,始封武功郡王。詔與齊王廷美自今朝會宜班宰相之上。三年二月,娶太子太傅王溥女,封韓國夫人。是冬郊祀,加檢校太尉。
四年,從征幽州。軍中嘗夜驚,不知上所在,有謀立德昭者,上聞不悅。及歸,以北征不利,久不行太原之賞。德昭以為言,上大怒曰:「待汝自為之,賞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上聞驚悔,往抱其屍,大哭曰:「癡兒何至此邪!」贈中書令,追封魏王,賜諡,後改吳王,又改越王。德昭喜慍不形於色。真宗即位,贈太傅。乾興初,加贈太師。子五人:惟正,惟吉,惟固,惟忠,惟和。
慶曆四年,詔封十王之後,以惟忠子從藹襲封潁國公,而惟吉子守巽以冀王后最長,與從藹同封。守巽官至和州防禦使,贈武成軍節度使、楚國公。從藹至齊州防禦使,贈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韓國公。守巽、從藹卒,以惟忠子從信襲封榮國公,官至雄州防禦使,贈保甯軍節度使、楚國公。從信卒,以惟忠之孫、從恪子世規襲封崇國公,官至右龍武大將軍、沂州防禦使以卒。守巽子世清,累官茂州防禦使。以本宮之長,得封申國公。熙寧中,坐上書請襲曾祖越懿王封不當,奪一官。既而議者是其說,乃遷越州觀察使,襲封越國公,進會稽郡王,至保信軍留後。愛諸弟,作棣萼會于邸中。會元豐升祔四後,受命告廟,方屬疾,自力就事,未幾薨。贈安化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虢王,諡恭安。子令廓嗣,元符三年,改今封。
先是,熙寧中,詔封楚康惠王之孫從式為安定郡王,奉太祖祀。及從式薨,乃以懿王曾孫世准襲封安定郡王。世准,從藹子也。為人內恕外嚴,無綺羅金玉之好,凡天子郊廟,必從祀。由金州觀察使拜保靜軍節度使。薨年六十八,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成王。世開襲封。
世開,從誨子、惟和孫也。七八歲,日誦萬言,既長,學問該治。事後母孝,撫孤侄如己子。宮官吳申為禦史,薦其學行,命試學士院,累召不赴。神宗褒異之,召對便殿,論事甚眾。時宮僚有缺,不即請,而以他官攝,故私謁公行。宗女當嫁,皆富家大姓以貨取,不復事銓擇。世開悉言之,帝嘉納,欲以為宗正,固辭,乃進一官。以其所列著為令。官至奉國軍留後。薨,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信王,諡獻敏。世雄嗣。
世雄亦從藹子,少力學知名。熙甯中,詔宗子以材能自表見者,官長及學官以名上。世雄子令鑠在選中。嘗請營都宅以處疏屬,立三舍以訓學者。詔用其議,置兩京敦宗院,六宮各建學。徽宗即位,以世雄于太祖之宗最為行尊,拜崇信軍節度使,襲安定郡王,知大宗正事。崇寧四年薨,年七十五。贈太尉,追封淄王,諡恭憲。世福襲封。
世福,從信子。官至集慶軍節度使。薨,贈儀王。令蕩襲爵。令蕩,秦康惠王曾孫也。
惟正,天聖七年,以久病,帝欲尉安之,由保信軍節度觀察留後、樂安郡公特拜建甯軍節度使。卒,贈侍中,追封同安郡王,諡僖靖。無子,以弟惟忠子從讜為嗣,官至左龍武大將軍、溫州團練使。坐射殺親事官削官爵,幽之別宅。從讜少好學,以剛褊廢,遂自剄死。帝甚悼之。贈濟州防禦使、濟南侯。
惟吉字國祥,母鄭國夫人陳氏。惟吉生甫彌月,太祖命輦至內廷,擇二女媼養視之,或中夜號啼,必自起撫抱。三歲,作弱弓輕矢,植金錢為的,俾之戲射,十發八中,帝甚奇之。五歲,日讀書誦詩。帝嘗射飛鳶,一發而中,惟吉從旁雀躍,喜甚,帝亦喜,鑄黃金為奇獸、瑞禽賜之。常乘小乘輿及小鞍鞁馬,命黃門擁抱,出入常從。太祖崩,惟吉裁六歲,晝夜哀號,孝章皇后慰諭再三,始進饘粥。太宗即位,猶在禁中,日侍中食。太平興國八年,始出居東宮,授左監門衛將軍,封平陽郡侯,加左驍衛大將軍,進封安定郡公。淳化四年,遷左羽林軍大將軍。至道二年,授閬州觀察使。凡邸第供億,車服賜與,皆與諸王埒,自余王子不得偕也。真宗即位,授武信軍節度,加同平章事。時石保吉先為使相,詔惟吉班其上。大中祥符初,封泰山,以疾不從行,詔許疾愈馳詣行在。還頓鄆州,惟吉迎謁,上勞問再三,改感德軍節度。明年,疾複作,上屢臨省之,親視灼艾,日給禦膳,為營佛事。三年五月薨,時年四十五。廢朝五日,贈中書令,追封南陽郡王,諡康孝。
惟吉好學,善屬文,性至孝。孝章皇后撫養備至,親為櫛沐。咸平初,以太祖孝章畫像、服玩、器用賜惟吉,歲時奠享,哀慕甚至。每誦《詩》至《蓼莪篇》,涕泗交下,宗室推其賢孝。雅善草隸飛白,真宗次為七卷,禦制序,命藏秘閣。其子守節,以父所書《真草千文》以獻,詔書褒答,仍付史館。追贈太尉,明道二年封冀王。子守節、守約、守巽、守度、守廉、守康。
守節,累遷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同知大宗正事。卒贈鎮江軍節度使,追封丹陽郡王,諡僖穆。子世永、世延。世永,襲邢國公,官至鎮南軍留後,熙甯元年薨,贈昭信軍節度使、南康郡王,諡修孝。世延,終右武衛大將軍、絳州防禦使,贈武寧軍節度觀察留後、彭城郡公。
寧約,終內園使、康州刺史,贈沂州團練使。子世靜、世長。世靜,至左武衛大將軍、均州防禦使,卒贈鎮海軍節度觀察留後、北海郡公。世長,終左武衛大將軍、解州防禦使,贈張信軍節度觀察留後、濟陽郡公。守巽及其子世清,事見上。守度,終左領軍衛大將軍、英州團練使,贈廣州觀察使、盧江侯。守廉,終供備庫副使,贈內藏庫使。守康,至供奉官。
惟固字宗幹,本名元扆,太平興國八年,改賜名授左千牛衛將軍。是冬卒。
惟忠安令德,初名文起,太平興國八年賜今名。授右千牛衛將軍,四遷右龍武軍。直宗即位,改右千牛衛大將軍。大中祥符二年,進左監門衛大將軍、敘州刺史。五年,進昌州團練使。八年卒,贈鄂州觀察使,追封江夏侯。明道二年,加贈彰化軍節度使,追封舒國公。子從恪、從藹、從秉、從穎、從謹、從質、從信、從讜。
從恪,累官西染院使,卒,贈磁州刺史、東萊侯。子世規,襲封崇國公。從藹,終左衛大將軍、齊州防禦使,贈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追封韓國公。子世豐,終太子右衛率,追贈進士及第。世准、世雄,並安定郡王。從信,封榮國公,官至雄州防禦使,贈保甯軍節度使、楚國公,諡安僖。子世福,襲安定郡王。從秉、從穎、從謹,並禮賓使。從質,內殿崇班。從讜,出繼惟正。
惟和字子禮,端拱元年,授右武衛將軍,曆右驍衛、神武龍武軍、右衛將軍。大中祥符元年,領澄州刺史。四年,遷右千牛衛大將軍。六年,卒,年三十六。贈汝州防禦使、臨汝侯。明道二年,加贈永清軍節度觀察留後,追封清源郡公。
惟和雅好學,為詩頗清麗,工筆劄優遊典籍,以禮法自居,宗室推重。嘗和禦制詩,上稱其有理致。及卒,上謂宰相王旦等曰「惟和好文力學,加之謹願,皇族之秀也,不幸短命!」嗟悼久之,至於泣下。錄其稿二十二軸,上親制序,藏于秘閣。子從審、從誨。
從審,終複州防禦使,贈甯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宣城郡公。嘗坐與人奸除名,已而複官。從誨,終左金吾衛大將軍、台州團練使,贈襄州觀察使、襄陽侯。子世開,安定郡王,事見上。
令畤字德麟,燕懿王玄孫也,蚤以才敏聞。無祐六年,簽書潁州公事。時蘇軾為守,愛其才,因薦於朝。宣仁太后曰:「宗室聰明者豈少哉?顧德行何如耳。」竟不許。軾被竄,令畤坐交通軾罰金。已而附內侍譚稹以進。紹興初,官至右朝請大夫。呂頤浩請以令畤主行在大宗正司,帝命易環衛官。頤浩言:「令畤讀書能文,恐不須易。」帝曰:「令畤昔事譚稹,頗違清議。」改右監門衛大將軍、榮州防禦使,權知行在大宗正事。遷洪州觀察使,襲封安定郡王。尋遷甯遠軍承宣使,同知行在大宗正事。四年薨,貧無以為殮,帝命戶部賜銀絹,贈開府儀同三司。
令矼,紹興五年,由邵武軍兵馬都監襲封,授華州觀察使,尋除同知大宗正事。逾年薨。
令詪,字君序,以父任補右班殿直。政和中,遷成忠郎,召試,授從事郎。宣和二年,以貢士試舍選合格,授宣教郎,調信州永豐縣丞。中興初,累遷福州運判,兼提點刑獄公事。秦檜方柄用,安定郡王絕封者十餘年;檜死,次令衿當封,適以事被拘,遂命令詪襲封。已而令詪以爵遜令衿,乃升令詪秘閣修撰,知台州,移知紹興府,召權戶部侍郎,令嚴、饒二州鑄錢局。先是,諸州錢監兵匠多缺不補,積其衣糧,號三分缺額錢,令詪請以其錢付諸鹽,省朝廷銅本錢。又建議州縣賣官田計所入高下,守令進秩減磨勘有差;州縣義倉多紅腐,請歲出三之一以易新粟;水旱為災,檢放不及七分處所,即許振恤:皆從之。令衿薨,令詪由崇慶軍承宣使再襲封。隆興初,除同知大宗正事,奏減生日支賜並郊祀賞給,以助軍興。詔褒之。遷敷文閣直學士,特授左中大夫、知紹興府,引疾乞祠以歸,尋薨,年六十八。令詪蒞事明敏有風采,然在廣東日,嘗與副使章茇不協,陰中以法,陷茇於死,世以此少之。
今衿,嘉孝穆公世失子也。博學有能文聲,中大觀二年舍選。靖康初,為軍器少監。言事忤旨,奪官。紹興七年,以都官員外郎召。張浚罷,令衿請對留浚,言官石公以揆論令衿阿大臣,複罷。久之,以事抵臨安,中丞李文會劾令衿「昔為大臣緩頰,今複奔走請托。」詔送吏部。吏部直令衿,奏除德安府通判,遷知泉州。泉屬邑有隱士秦系故廬,唐相薑公輔葬邑旁,令衿建堂合祠之,郡人感其化。歸寓三衢。嘗會賓客觀秦檜家廟記,口誦「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之句。通守汪召錫,檜兄婿也,頗疑令衿,諷教官莫汲訴令衿論日月無光,謗訕朝政。侍御史董德元承風旨劾之,誣以贓私。詔下令衿獄,案驗無狀,乃論令衿謗訕不遜,追一官勒停,令南外宗正司拘之。檜除召錫湖南提舉以報之,銜令衿,必欲置死地。初,趙鼎之子汾歸過衢,令衿贐之,侍御史徐嚞希檜旨,誣令衿與汾有密謀,伺朝廷機事。捕汾下大理寺,俾汾自誣與張浚、李光等謀逆,而令衿預焉。獄上,檜病不能省,乃獲免。檜死,複爵。二十六年,授明州觀察使襲封。引疾乞奉燕王祠,許之。尋加慶遠軍承宣使。二十八年薨,贈開府儀同三司。
令話,建炎末,為右武衛大將軍、信州防禦使。熙甯初,首封秦王孫從式,已而更封燕王曾孫世清。宣和中,又封秦王元孫令蕩。令蕩卒,令庇年最長,禮官以為小宗不當封。紹興元年六月,令話得襲封,授寧州觀察使。二年七月薨,贈開府儀同三司。
令德,乾道元年為武德郎。時安定郡王令詪換文階,大宗正司奏令德授定武軍承宣使,襲封。令德貧,幾不能出蜀。七年,令德薨,令憉當封,以沈湎聲色,不任襲。詔武德郎令抬襲封,除金州觀察使。令抬薨,時秦王后無當襲者,武翼郎子扌東屬燕王后,年又最長,得襲封。子扌東薨,九年九月,忠訓郎子肜襲,授容州觀察使。紹熙二年薨,年八十餘。慶元元年十月,忠翊郎子恭襲,授利州觀察使。子恭薨,嘉定二年七月,子覿襲,授金州觀察使。四年十一月,伯栩襲,授宣州觀察使。嘉定元年十月,伯柷襲,授福州觀察使。八年十一月,伯澤襲,授潭州觀察使。
秦康惠王德芳,開寶九年出閣,授貴州防禦使。太平興國元年,授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三年冬,加檢校太尉。六年三月,寢疾薨,年二十三。車駕臨哭,廢朝五日。贈中書令、岐王及諡。後加贈太師,改楚王。子三人:惟敘、惟憲、惟能。
慶曆四年,詔封十王之後,以惟敘子從照封安國公,終左金吾衛大將軍、歸州團練使。贈同州觀察使、齊國公。從照卒,以惟能子從古封安國公,終延州觀察使,贈保靜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楚國公,諡惠恪。從古卒,惟憲子從式襲封舒國公。
神宗即位,謂創業垂統,實自太祖,顧無以稱。乃下詔令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於郊廟,世世勿複絕。於是有司推擇,以從式應詔,封安定郡王,終保康軍節度使,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追封榮王,諡安僖。從式既薨,詔以越王曾孫世准襲封安定郡王,而以從式子世恩襲爵為楚國公,主楚王德芳之祀。遷楚州防禦使,卒贈奉國軍節度使,諡良僖。徽宗即位,改封楚王為秦王。
惟敘字懋功,性純謹,頗好學。端拱初,授左武衛將軍,四遷左衛將軍,領勤州刺史。大中祥符四年,從祀汾陰,拜左千牛衛大將軍。八月,卒,年三十五。贈懷州防禦使,追封河內侯。明道二年,加贈保靜軍節度觀察留後、高平郡公。子從照,封安國公。從溥,至右侍禁內殿崇班。
惟憲字有則,美豐儀,少頗縱肆,長修謹,善射,好吟詠,多讀道書。端拱初,授左屯衛將軍,累遷左羽林將軍、領演州刺史,加左衛大將軍、領賀州團練使,真拜資州團練使。大中祥符九年五月卒,年三十八。贈安德軍節度使兼侍中、英國公。子從式,始封安定郡王,事見上。從演,禮賓副使。從戎、從戒、從湜,並內殿崇班。從賁,供奉官。
惟能字若拙。端拱初,授右屯衛將軍,累遷右神武軍將軍。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卒,年三十。贈蔡州防禦使、張掖侯。明道二年,加贈集慶軍節度觀察留後、南康郡公。子從古,襲安國公。從善,內殿承制。從贄,崇班。
安僖秀王子侢,秦康惠王之後,高宗族兄也。康惠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東頭供奉官令儈,令儈生子侢。宣和元年,舍試合格,調嘉興丞。是年,子伯琮生,後被選入宮,是為孝宗。
子侢召赴都堂審察,改宣教郎,通判湖州,尋除直秘閣,賜五品服。孝宗既封建國公,就傅,子侢召對言:「宗室之寓於外者,當聚居官舍,選尊長鈐束之。年未十五附入州小學,十五入大學,許依進士就舉,未出官者亦許入學聽讀,及一年,聽參選。」高宗納其說。遷朝奉郎、秘閣修撰,知處州。已而乞祠,許之。累官左朝奉大夫。紹興十三年秋致仕,明年春,卒於秀州。時孝宗為普安郡王,疑所服,詔侍從、台諫議。秦熺等請解官如南班故事,普安亦自請持服,許之。及普安建節,子侢以恩贈太子少師。既為太子,加贈太師、中書令,封秀王,諡安僖。配張氏,封王夫人。
孝宗受禪,稱皇伯,園廟之制未備。紹熙元年,始即湖州秀園立廟,奉神主,建祠臨安府,以藏神貌,如濮王故事。仍班偉
嗣秀王伯圭字禹錫,孝宗同母兄也。初,以恩補將仕郎,調秀州華亭尉,累官至浙西提刑司幹辦公事,除明州添差通判。孝宗受禪,上皇詔除集英殿修撰、知台州。
伯圭在郡,頗著政績,除敷文閣待制,改知明州,充沿海制置使。蕃商死境內,遺貲巨萬,吏請沒入,伯圭不可,戒其徒護喪及貲以歸。升敷文閣直學士,以憂去,服闋,再知明州。新學宮,命宗子入學,閑以規矩。詔徙戍定海兵于許浦。伯圭奏:「定海當控扼之沖,不可撤備,請摘制司軍以實其地。」從之。
海寇猖獗,伯圭遣人諭降其豪葛明,又遣明禽其党倪德。二人素號桀黠,伯圭悉撫而用之,賊黨遂散。以功進一官,累升顯謨閣、龍圖閣學士。在郡十年,政寬和,浚湖陂,均水利,辨冤獄。嘗獲鑄銅者,不忍置諸法,諭令易業,民由是無再犯。
淳熙三年,授安德軍節度使,尋加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朝德壽宮,上皇賜玉帶,加少保,封滎陽郡王。高宗崩,入臨,充攢宮總護使,除少傅。光宗即位,升少師。逾年召見,遷太保,封嗣秀王,賜甲第于安僖祠側。
臣僚上言:「治平中追崇濮邸,王子孫幾二十人,皆自環衛序遷其官。今居南班者止師夔一人,非所以強本支而固磐石也。前未建秀邸時,欲賦以祿,則不免責以吏事;今已建邸,而猶責吏事,他日或不免於議。治則傷恩,不則廢法,曷歸之南班,俾無吏責而享富貴。」遂詔伯圭諸子得換班。
紹熙二年,除判大宗正事,建請別立宗學,以教宗子。超拜太師,免奉朝請。尋兼崇信軍節度使,賜第還湖州,尋薨於家。訃聞,帝為輟朝三日,追封崇王,諡憲靖。
伯圭性謙謹,不以近屬自居。每日見,行家人禮,雖宴私隆洽,執臣節愈恭。一日,孝宗問潛龍時事,伯圭辭曰:「臣老矣,不復能記。」問至再三,終不言。帝笑曰:「何太謹也。」益愛重之。嘗欲廣其居,並湖為複閣,有司既度材矣,伯圭固辭而止。阜陵成,遷中書令,凡五讓。甯宗嘉其志,詔別議褒崇之禮,贈贊拜不名,肩輿至殿門。子九人:師夔、師揆、師垂、師禼、師禹、師皋、師岩、師彌、師貢。
師夔字汝一,初以祖恩補官,調太平州蕪湖簿。隆興元年,改右承務郎,曆台州、秀州通判,直秘閣。尋知徽州,新學舍,進直徽猷閣,知湖州。時歸附從軍而廩於湖者眾,不能給,師夔請增廩,仍別給僦屋錢,以安其心。帝稱善,詔諸郡行之。除直龍圖閣,遷浙西提刑,改江東運判。
建康務場往往奪民利,為害滋甚,師夔首罷之。守臣以郡計所資,詣師夔請復舊,不從。池州軍帥霍政與守臣交上書相攻,詔師夔究曲直。政密遣人求庇,師夔斥之,具言狀,政坐罷去。
改秘閣修撰、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加敷文閣待制,轉永慶軍承宣使。紹熙元年,侍父入覲,除興甯軍節度使。甯宗即位,加檢校少保,充阜陵橋道頓遞使。阜陵成,遷開府儀同三司。侍父歸,父薨未逾月,師夔亦卒,年六十一。贈少師,追封新安郡王。
師揆字元輔,初補右承務郎奉祠。除添差湖州簽判,改婺州通判,加直秘閣。守臣韓元吉薦其材,上以問史浩,浩言其聰爽可任。召對,除江東提舉。奏免失陷常平人毋責償。改淮南漕,尋遷淮西提刑兼提舉,領屯田事。奏以荒圩給軍士,其屯田為民世業者勿奪,從之。及代去,吏請獻羨錢二十萬,師揆曰:「後將病民矣。」除直秘閣,改江東轉運副使,加秘閣修撰,知明州。
紹熙元年,授觀察使。甯宗即位,除奉國軍承宣使,尋升節度使。召見,賜肩輿,超檢校太保、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襲封。開禧元年奉朝請,嘉定七年薨,贈太傅,追封澧王,諡恭惠。
弟師禹,由保康軍節度使除開府儀同三司,襲封。十六年,薨,贈太傅,追封和王,諡端肅。
列傳第四宗室二
○漢王元佐昭成太子元僖商王元份越王元傑鎮王元偓楚王元侢周王元儼悼獻太子濮王允讓
太宗九子:長楚王元佐,次昭成太子元僖,次真宗,次商恭靖王元份,次越文惠王元傑,次鎮恭懿王元偓,次楚恭惠王元侢,次周恭肅王元儼,次崇王元億。
漢恭憲王元佐字惟吉,初名德崇,母元德皇后。少聰警,貌類太宗,帝鍾愛之。年十三,從獵近郊,兔走乘輿前,太宗使元佐射,一發而中,契丹使在側,驚異之。從征太原、幽薊。太平興國中,出居內東門別第,拜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衛王,赴上中書。後徙居東宮,改賜今名,加檢校太尉,進封楚王。
初,秦王廷美遷涪陵,元佐獨申救之。廷美死,元佐遂發狂,至以小過操挺刃傷侍人。雍熙二年,疾少間,帝喜,為赦天下。重陽日內宴,元佐疾新愈不與,諸王宴歸,暮過元佐第。曰:「若等侍上宴,我獨不與,是棄我也。」遂發忿,被酒,夜縱火焚宮。詔遣禦史捕元佐,詣中書劾問,廢為庶人,均州安置。宰相宋琪率百官三上表,請留元佐京師。行至黃山,召還,廢居南宮,使者守護。諮議趙齊王遹、翊善戴元頓首請罪,帝赦之曰:「是子朕教之猶不悛,汝等安能輔導耶?」
真宗即位,起為左金吾衛上將軍,複封楚王,聽養疾不朝,再加檢校太師、右衛上將軍。元佐生日,真宗賜以寶帶。平居不接人事,而事或預知。帝嘗遣術士管歸真為醮禳,左右未及白,元佐遽曰:「管歸真至矣。」帝聞之曰:「豈非為物所憑乎?」封泰山,真拜太傅;祀汾陰,遷太尉兼中書令。又加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遂拜天策上將軍、興元牧,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時禁中火,元佐表停奉稟助完宮闕,不許。加兼雍州牧。仁宗為皇太子,兼興元牧。仁宗即位,兼江陵牧。薨,年六十二,贈河中、鳳翔牧,追封齊王,諡恭憲。宗室子弟特給假七日,以鹵簿鼓吹導至永安,陪葬永熙陵。明導二年,改封潞王。又改魏王。子三人:允升、允言、允成。
仁宗封王后,以允言子宗說恭憲王長孫,嗣封祁國公。皇祐中,坐帷薄不修除名,又坐坑殺女僕,鎖閉宮室外宅。其子仲旻,官右武衛大將軍、道州刺史,後因朝,叩頭殿下泣訴雲:「父老且病,願納身官以贖。」神宗亦湣之,而未俞其請。出就馬,氣塞不能言,及家而卒。贈同州觀察使、馮翊侯。宗說幽死。
熙寧三年,以允升子宗惠襲封魏國公。中書言宗惠不應封,以恭憲庶長孫允言子宗立嗣。
宗立從張揆學《春秋》。太清樓侍宴,預坐悉賦裸玉詩,宗立詩先成,仁宗稱善。屢賜飛白書,旌其文雅。至是襲封,終武寧軍節度觀察留後,贈昭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南康郡王。子仲來嗣,終金州刺史。子不儻嗣。徽宗立,改封魏王為漢王。不儻卒,子彥清氣襲父爵,奉漢王祀,詔從之。
允升字吉先,初免乳,養明德太后宮,太后親撫視之。元佐有疾,允升始出第。真宗賜名元中,授右監門衛將軍,更賜今名。累遷澶州觀察使,封延安郡公,進武寧軍節度觀察留後,曆安德、建雄、安國軍節度使。景祐二年卒,贈太尉、平陽郡王,諡懿恭。子十三人,宗禮、宗旦、宗悌、宗惠知名。
宗禮嘗侍宴太清樓,仁宗賦詩,命屬和,侍射苑中,複獻詩。終虔州觀察使、成國公,贈安遠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韓國公。子仲翹、仲髦。
宗旦字子文,七歲如成人,選為仁宗伴讀。帝即位,獲超選,為群從所詆,上書言狀,帝曰:「宗旦陪朕幼學,勤勞居多,此出朕意,豈應訴以常格?」所生母死,請別擇葬域,歲時奠祀,後遂著為法。治平中,同知大示正事。神宗即位,拜崇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大宗正,賜方團金帶,非朝會得乘肩輿。元豐三年,封華陰郡王,加開府儀同三司。長屬籍十六年,宗子有過,優遊誨導,一善必以聞。異時赴朝請者,率以私丁給侍,宗旦建請,始得從官給。薨,贈太尉、滕王,諡恭孝,聽旗節印綬從葬。
宗悌字元發,輕財好施。故相王氏子持父所服帶求質錢,宗悌惻然曰:「宰相子亦至是乎!」歸帶而與之錢。所親用詐取藏鏹,得其狀,曰:「吾不以小故傷骨肉恩。」竟不問。所生母早世,宗悌不識也,聞父婢語平生,輒掩泣。繼得其肖貌,繪而奉之如生。終明州觀察使,贈保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東陽郡王,諡曰孝憲。
宗惠,封魏國公,尋以旁支黜。終武昌軍節度觀察留後、江夏郡王,贈郯王。
允言,累官左屯衛將軍。嘗托疾不朝,降太子左衛率府率,歲中複官。又坐笞侍婢,而兄允升勸止,悖慢無禮,貶副率,絕朝謁,出之別第。以祀汾陰恩,複率府率,還宮,久之,複朝謁,曆左監門衛大將軍、黃州刺史。天聖七年卒,贈明州觀察使、奉化侯。明道二年,贈安遠軍節度使,追封密國公。子宗說、宗立事並見上。宗育終右屯衛將軍,贈潁州防禦使、汝陰侯。
允成,終右神武將軍、濮州防禦使,贈安化軍節度使、郇國公。明道二年,加贈鎮江軍節度使兼侍中。子宗顏、宗訥、宗鼎、宗嚴、宗魯、宗儒、宗奭,皆為環衛、刺史。
昭成太子元僖,初名德明。太平興國七年出閣,授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廣平郡王,與兄衛王德崇同日受封。八年,進封陳王,改名元佑。詔自今宰相班宜在親王上,宰相宋琪、李昉清遵舊制,不允。宋琪等懇請久之,上早「宰相之任,實總百揆,與群司禮絕;藩邸之設,止奉朝請而已。元佐等尚幼,欲其知謙損之道,卿等無固讓也。」
雍熙二年,元佐被疾,以元僖為開封尹兼侍中,改今名,進封許王,加中書令。上為娶隰州團練使李謙溥女為夫人,因渭宰相曰:「朕嘗語諸子,今姻偶皆將相大臣之家,六禮具備,得不自重乎?」淳化元年,宰相呂蒙正複上言,乞班諸王下,詔不允。三年十一月己亥,元僖早入朝,方坐殿廬中,覺體中不佳,徑歸府。車駕遽臨視,疾已亟,上呼之猶能應,少頃遂薨。上哭之慟,廢朝五日,贈皇太子,諡恭孝。
元僖姿貌雄毅,沈靜寡言,尹京五年,政事無失。及薨,上追念不已,悲泣達旦不寐,作《思亡子詩》示近臣。
未幾,人有言元僖為嬖張氏妾所惑,張頗專恣,捶婢僕有至死者,而元僖不知。張又於都城西佛寺招魂葬其父母,僭差逾制。上怒,遣昭宣使王繼恩驗問,張縊死。左右親吏悉決杖停免,毀張氏父母塚墓,親屬皆配流。開封府判官、右諫議大夫呂端,推官、職方員外郎陳載,並坐裨贊有失,端黜為衛尉少卿,載為殿中侍御史。許王府諮議、工部郎中趙令圖,侍講、庫部員外郎閻象,並坐輔道無狀,削兩任免。詔停冊禮,以一品鹵簿葬。真宗即位,始詔中外稱太子之號焉。乾興初,改諡。無子,仁宗時,詔以允成子宗保出後昭成太子為孫。
宗保生二歲,母抱以入見章獻後,後留與處。宗保七歲,授左侍禁,帝親為巾其首。久之,歸本宮,詔朔望出入禁省。累官代州防禦使,襲封燕國公。性仁恕,主藏吏盜米至千斛,貰不問。嘗書「忍」字於座右以為戒。熙寧七年卒。神宗臨奠,其子仲鞠泣曰:「先臣幼養宮中,終身不自言。」帝感悼,遂優贈靜難軍節度使、新平郡王,諡恭靜。仲鞠亦好學能詩,事親居喪以孝聞。
宗保卒,子仲恕嗣,官至忠州團練使,諡純僖。子士盉嗣。
商恭靖王元份,初名德嚴。太平興國八年出閣,改名元俊,拜同平章事,封冀王。雍熙三年,改今名,加兼侍中、威武軍節度使,進封越王。淳化中,兼領建寧軍,改鎮寧海、鎮東。真宗即位,加中書令,徙鎮永興、鳳翔,改王雍。永熙複土,為山陵使,拜太傅。真宗北征,為東京留守。薨年三十七,贈太師、尚書令、鄆王。改陳王,又改潤王。治平中,封魯王。
元份寬厚,言動中禮,標望偉如,娶崇儀使李漢斌之女。李悍妒慘酷,宮中女婢小不如意,必加鞭杖,或致死。上每思恩賜,詔令均給,李盡取之。及元份臥病,上親臨問,見左右無侍者,因輟宮人為主湯劑。初,太宗崩,戚裏皆赴禁中,朝晡臨,李多稱疾不至。元份生日,李以衣服器用為壽,皆飾以龍鳳。居元份喪,無戚容,而有謗上之語。上盡知其所為,以元份故優容之。及是,複不欲顯究其罪狀,止削國封,置之別所。元份子三人:長允寧,次允懷,改允中,早卒;次則濮王允讓也。
允讓薨,以允甯子宗諤襲虢國公。至熙寧三年,以宗肅嗣封魯國公。宗肅,亦允寧子也。子仲先嗣。徽宗即位,改封魯王為商王,詔曰:「宗室諸王追封大國,其世襲子孫尚仍舊國,甚未稱正名之意。如魯王改封商王,其子尚襲魯國之類。基令大宗正司改正。」制以甯遠軍節度使、魯國公仲先改封商國公。
允寧字德之,性至孝,因父感疾,恍惚失常。既而嗜學,尤喜讀唐史,通知近朝典故,工虞世南楷法,真宗賜詩激賞之。又善射,嘗侍身後苑,屢破的,賜金帶器幣。初授右千牛衛將軍,四遷右武衛,曆唐州團練、潁州防物、同州觀察使,進彰信軍節度觀察留後、武定軍節度使。景祐元年卒,贈太尉、信安郡王,諡僖簡。子宗諤、宗敏、宗孟、宗肅。
宗諤封虢國公,官累集慶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進封豫章郡王。乞比外使相給奉,仁宗以非兼侍中,令詰主吏,宗諤上章自陳,於是禦史張商英劾其招權立威等罪,坐落平章事。英宗即位,還所奪。元豐五年薨,贈太尉、韓王。太常諡榮孝,上省集議駁之,改榮恭,僕射王珪複駁之,遂諡榮思。
宗肅封魯國公。兄宗諤嘗亡寶器,意宗肅家人子竊之,宗肅曰:「吾廉,不足取信兄弟如此乎?」立償其直。宗諤愧不取,乃施諸僧。久之器得,宗肅不復言。元豐五年,終安化軍留後,以嘗從英宗入慶寧,優贈鎮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北海郡王。
宗敏終右千牛衛大將軍、文州刺史,贈趙州觀察使、會稽侯。頗涉書傳。緣郊恩建請封所生母范氏,宗室子得封所生母,自宗敏始。
越文惠王元傑字明哲,初名德和。太平興國八年出閣,改名。授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益王。端拱初,加兼侍中、成都尹、劍南東西川節度。淳化中,徙封吳王,領揚潤大都督府長史、淮南鎮江軍節度使。至道二年,改揚州大都督、淮南忠正軍節度。真宗即位,授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徐州大都督、武甯泰甯等軍節度使,改封袞王。咸平中,再郊祀,皆為終獻,加守太保。六年七月暴薨,年三十二。
元傑穎悟好學,善屬詞,工草、隸、飛白,建樓貯書二萬卷,及為亭榭遊息之所。嘗作假山,既成,置酒召僚屬觀之。翊善姚坦獨頫首不視,元傑強之,坦曰:「坦見血山,安得假山。」言州縣鞭撻微民,以取租稅,假山實租稅所為耳。語見《姚坦傳》中。
及薨,真宗聞之震悼,不俟旦,步及中禁門,乃乘輦臨視,哀動左右,廢朝五日。贈太尉、尚書令,追封安王,諡文惠,後改邢王,後改陳王。無子。仁宗以恭憲王之孫、允言子宗望為之後。
宗望字子國,終右武衛大將軍、舒州防禦使,贈安化軍節度使觀察留後、高密郡公。仁宗嘗禦延和殿試宗子書,以宗望為第一;又常獻所為文,賜國子監書,及以塗金紋羅禦書「好學樂善」四字賜之。即所居建禦書閣,帝為題其榜。
子仲邠嗣。熙甯三年,與商恭靖王孫宗肅等同日封陳國公。官至陳州觀察使。卒,諡良僖。
子士關嗣。父卒,徒行護喪數百里,路人嗟惻。卒,贈陳州觀察使。徽宗即位,改封陳王為越王。
鎮恭懿王元偓字希道。端拱元年出閣,授檢校太保、左衛上將軍,封徐國公。至道二年,拜洪州都督、鎮南軍節度使。真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封彭城郡王。俄加檢校太傅,改鎮靜難、彰化,進封甯王。郊祀、東封,悉為亞獻,禮成,授檢校太尉兼侍中、護國鎮國等軍節度。
三年,文武官詣闕請祠後土,元偓以領節帥亦奏章以請,詔許之。將行,命為河、華管內橋道頓遞使。明年,車駕入境,元偓奏方物、酒餼、金帛、茗藥為貢,儀物甚盛。至河中,與判府陳堯叟分導乘輿度蒲津橋。上登鄭丘亭,目元偓曰:「橋道頓置嚴謹,爾之力也。」元偓頓首謝。及還,加中書令,領成德、安國等軍節度,改封相王。五年,加守太傅。
真宗自即位以來,屢以學術勖宗子。元偓首冠藩戚,益自修勵,上每制篇什,必令屬和。一日,謂宰相曰:「朕每戒宗子作詩習射,如聞頗精習,將臨觀焉。」因幸元官偓邸第,宴從官,宮僚畢會,賦七言詩。元偓奉觴上壽,賜襲衣、金帶、器幣、緡錢,又與宗室射於西南亭,日晡,從官退,上獨以中官從,幸元侢、元儼宮,複宴元偓宮,如家人禮,夜二鼓而罷。六年,進位太尉。
八年七月,以榮王宮火,徙元偓宮于景龍門外,車駕臨幸。是冬,加兼尚書令。天禧元年二月,換成德、鎮寧二鎮,進封徐王。二年春,宮邸遺燼,燔舍數區,元偓驚悸,暴中風眩薨,年四十二。帝臨哭,廢朝五日,贈太師、尚書令、鄧王,贈諡恭懿。
元偓姿表偉異,厚重寡言,曉音律。後改封密王,又改王蘇。治平中,追封韓王。
子允弼,八歲召入禁中,令皇子致拜,允弼不敢當。禦樓觀酺,得與王子並坐。皇子即位,是為仁宗。允弼累遷武甯軍節度使兼侍中,判大宗正事,封北海郡王。」英宗時,拜中書令,徙王東平。神宗即位,拜太保、鳳翔雄武軍節度使,朝朔望。熙甯二年,丁母憂,悲痛不勝喪,固辭起複。母葬有日而允弼病篤,顧諸子以不得終大事為恨。薨,帝臨哭之慟,輟朝三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相王,諡孝定。
允弼性端重,時然後言。諸宮增學官員,允弼已貴,猶日至講席,延伴讀官讀《孟子》一節。領宗正三十年,與濮安懿王共事,相友愛,為宗屬推敬。
子宗繢,襲祖恭懿王封為韓國公。卒,贈南康郡王,諡良孝。宗繢弟宗景,以相州觀察使同知大宗正事。神宗以其父允弼司宗久,故複選用之。宗景事母孝,居喪如不能勝。居第火冒,急赴家廟,不恤其他,火亦不為害。元祐中,累遷彰德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空,封濟陰郡王。宗景喪其夫人,將以妾繼室,先出之於外,而托為良家女且納焉。坐奪開府,既而還之。紹聖四年薨,年六十六,贈太師、循王,諡曰思。
宗繢既卒,子仲曆嗣,自平川節度使徙劍南西川。徽宗改封韓王為鎮王。
楚恭惠王元侢字令聞,七歲授檢校太保、右衛上將軍、涇國公。久之,領鄂州都督、武昌軍節度使。真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安定郡王,進檢校太傅。景德二年,郊祀,遷宣德、保寧兩鎮,進封舒王。大中祥符初,封泰山,加檢校太尉兼侍中,移平江、鎮江軍。從祀汾陰,加兼中書令,改鎮南、甯國軍節度使。五年,拜太保。自景德後,每有大事,皆為終獻。
元侢體素羸多病,上幸真源,時已被疾,懇求扈從。至鹿邑疾甚,肩輿先歸。車駕還,臨問數四。七年,薨,年三十四。廢朝五日,贈太尉、尚書令,追封曹王,諡恭惠。後改封華王、蔡王。有集三卷、筆劄一卷,上為制序,藏之秘閣。子允則,官至右千牛衛大將軍卒。
先是,諸王子授官,即為諸衛將軍,余以父官及族屬親疏差等。天禧元年,令宗正卿趙安仁議為定制。安仁請以宣祖、太祖、太宗孫初蔭授將軍,曾孫授右侍禁,玄孫授右班殿直,內父爵高者聽從高蔭,其事緣特旨者不以為例。詔中書、門下、樞密院參定行之。
允則無子,以平陽懿恭王之子宗達為後。熙甯三年,襲封蔡國公。鄰家失火,盜因為奸,竊宗達所服帶,既而得之,且知其主名,貸不問。浚井得鏹,複投之。官累武信軍留後。薨,贈安化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高密郡王。子仲約嗣。徽宗即位,改封蔡王為楚王。
周恭肅王元儼,少奇穎,太宗特愛之。每朝會宴集,多侍左右。帝不欲元儼早出宮,期以年二十始就封,故宮中稱為「二十八太保」,蓋元儼于兄弟中行第八也。
真宗即位,授檢校太保、左衛上將軍,封曹國公。明年,為平海軍節度使,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檢校太傅,封廣陵郡王。封泰山,改昭武、安德軍節度使,進封榮王;祀汾陰,加兼侍中,改鎮安靜、武信,加檢校太尉;祠太清宮,加兼中書令。坐侍婢縱火,延燔禁中,奪武信節,降封端王,出居故駙馬都尉石保吉第。每見帝,痛自引過,帝憫憐之。尋加鎮海、安化軍節度使,封彭王,進太保。仁宗為皇子,加太傅。曆橫海永清保平定國節度、陝州大都督,改通王、涇王。仁宗即位,拜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徙節鎮安、忠武,封定王,賜贊拜不名,又賜詔書不名。天聖七年,封鎮王,又賜劍履上殿。明道初,拜太師,換河陽三城、武成節度,封孟王,改永興鳳翔、京兆尹,封荊王,遷雍州、鳳翔牧。景祐二年大封拜宗室,授荊南、淮南節度大使,行荊州、揚州牧,仍賜入朝不趨。
元儼廣顙豐頤,嚴毅不可犯,天下崇憚之,名聞外夷。事母王德妃孝,妃每有疾,躬侍藥,晨夕盥潔焚香以禱,至憂念不食。母喪,哀戚過人。平生寡嗜欲,惟喜聚書,好為文詞,頗善二王書,工飛白。
仁宗沖年即位,章獻皇后臨朝,自以屬尊望重,恐為太后所忌,深自沉晦。因闔門卻絕人事,故謬語陽狂,不復預朝謁。及太后崩,仁宗親政,益加尊寵,凡有請報可,必手書謝牘。方陝西用兵,上所給公用錢歲五十萬以助邊費,帝不欲拒之,聽入其半。嘗問翊善王渙曰:「元昊平未?」對曰:「未也。」曰:「如此,安用宰相為。」聞者畏其言。
慶曆三年冬,大雨雪,木冰,陳、楚之地尤甚。占者曰:「憂在大臣。」既而元儼病甚。上憂形於色,親至臥內,手調藥,屏人與語久之,所對多忠言。賜白金五千兩,固辭不受,曰:「臣羸憊且死,將重費家國矣。」帝為嗟泣。明年正月薨,贈天策上將軍、徐袞二州牧、燕王,諡恭肅。比葬,三臨其喪。詔以元儼墨蹟及所為詩分賜宰臣,余藏秘閣。
子十三人:允熙、允良、允迪、允初,餘皆早卒。熙寧中,以允良子宗絳嗣封吳國公。徽宗改封吳王為周王。
允熙終右監門衛將軍、滁州刺史,贈博州防禦使、博平侯。
允良曆五節度,領寧海、平江兩軍,封華原郡王,改襄陽,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侍中,至太保、中書令。好酣寢,以日為夜,由是一宮之人皆晝睡夕興。薨,贈定王,有司以其反易晦明,諡曰榮易。
允迪累官耀州觀察使。居父喪不哀,又嘗宮中為優戲,為妻昭國夫人錢氏所告。制降右監門衛大將軍,絕朝謁,錢氏亦度為洞真道士。
允初,初名允宗,勤於朝會,雖風雨不廢。未嘗問財物厚薄,惟誦佛書,人以為不慧。累遷甯國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治平元年卒,贈中書令、博平郡王。無子。英宗臨奠,以允初後事屬其兄允良,乃以允成孫仲連為之後。
崇王元億,早亡,追賜名,封代國公。治平中,封安定郡王。徽宗即位,加封崇王。
真宗六子:長溫王禔,次悼獻太子祐,次昌王祗,次信王祉,次欽王祈,次仁宗。禔、祗、祈皆蚤亡,徽宗賜名追封。
悼獻太子祐,母曰章穆皇后。咸平初,封信國公。生九年而薨,追封周王,賜諡悼獻。仁宗即位,贈太尉、中書令。明道二年,追冊皇太子。
仁宗三子:長楊王昉,次雍王昕,次荊王曦,皆早亡。徽宗時改封。
濮安懿王允讓字益之,商王元份子也。天資渾厚,外莊內寬,喜慍不見於色。始為右千牛衛將軍。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於禁中。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官衛州刺史。仁宗即位,授汝州防禦使,累拜甯江軍節度使。上建睦親宅,命知大宗正寺。宗子有好學,勉進之以善,若不率教,則勸戒之,至不變,始正其罪,故人莫不畏服焉。慶曆四年,封汝南郡王,拜同平章事,改判大宗正司。嘉祐四年薨,年六十五,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濮王,諡安懿。仁宗在位久無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實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是為英宗。
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游縣君任氏合行典禮。詔須大祥後議之。
二年,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
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謂皆如親子也。又「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不二斬,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傳》曰:「何以大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
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后,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
況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於宗室眾多之中,簡推聖明,授以大業。陛下親為先帝之子,然後繼體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雖于陛下有天性之親,顧複之思,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竊以為濮王宜准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襄國、仙游並封太夫人,考之古今為宜稱。
於是中書奏:王珪等所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珪等議:「濮安于仁宗為兄,于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
中書又奏:「《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於所繼、所生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于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禦史台議奏。」
方議而皇太后手詔詰責執政,於是詔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禮官範鎮等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皇,立寢廟,序昭穆,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宜如前議為便。」自是禦史呂誨等彈奏歐陽脩首建邪議,韓琦、曾公亮、趙概附會不正之罪,固請如王珪等議。
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湫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游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後。」
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詔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
翌日,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繳納禦史敕告,家居待罪。誨等所列,大抵以為前詔稱「權罷集議」,後詔又稱「且欲以塋為園」,即追崇之意未已。英宗命閣門以告還之。誨等力辭台職。誨等既出,而濮議亦寢。至神宗元豐二年,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雲。
王二十八子。長宗懿,英宗時為宿州團練使,封和國公。神宗以宗懿濮安懿王元子,追封舒王。子仲鸞,常州防禦使。父薨,諸子皆進官,獨不忍受。喜翰墨,樂施與,九族稱賢。卒,贈武康軍節度使、洋國公,諡曰良。仲鸞弟仲汾,幼喜書史,一讀成誦。居父喪,鄰於毀瘠。卒官萊州防禦使,贈昭化軍節度使、榮國公。
次宗樸,為隴州防禦使,封岐國公。宗朴與英宗友愛。初,詔英宗入居慶甯宮,固辭,真樸率近屬敦勸,乃入。治平中,建濮王園廟,宗樸遂拜彰德軍節度使,封濮國公,奉王后。神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兼侍中,進封濮陽郡王。薨,贈太師、中書令,追封定王,諡僖穆。子仲佺,父歿,不食者數日。母葬時,天大雪,步泥中扶翼,道路歎惻。以潤州觀察使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宗朴既薨,宗誼襲封。官至昭化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薨,贈太師、中書令、慶陵郡王,諡莊孝。
宗暉,元豐中,以淮康軍節度使襲濮國公。安懿王及三夫人改祔,命為志並題神主,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開府儀同三司,進嗣濮王。哲宗立,改鎮南節度使、檢校司徒。紹聖元年薨,年六十七,贈太師,追封懷王,諡榮穆。子仲璲。先是,濮國嗣王四孟詣洛享園廟,以河南府縣官充亞、終獻。宗暉之襲封也,神宗始命以其子為之,仲璲遂以終獻侍祠,凡十餘年。父喪,哀痛不能勝,才服除而卒。官右監門衛大將軍、合州刺史。
宗晟,紹聖元年六月,以武安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加檢校司徒,嗣濮王。明年三月薨,年六十五,贈太師、昌王,諡端孝。宗晟好古學,藏書數萬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治平將郊而雨,或議改祫享,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宜改蔔。至誠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帝嘉納。及郊,雨霽。帝數被疾,密請早建儲貳,以系天下之望,世稱其忠。
宗晟薨,哲宗紹聖二年四月,宗愈以鎮安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徒嗣封。故事嗣王以四時詣祠所,宗愈方屬疾,或曰不可以暑行,曰:「吾身主祀而不往,非禮也。」強輿以行,疾遂亟。是年八月薨,年六十五,贈太師,追封襄王,諡恭憲。
宗綽嗣,官至河陽三城節度使、檢校司徒。紹聖三年二月薨,年六十二,贈太師,追封榮王,諡孝靖。
宗楚,累拜武勝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南陽郡王。紹聖三年三月,以檢校司徒改武昌節度使,嗣濮王。既嗣爵,當詣園薦獻,會疾,以弟宗漢代行,歎曰:「不能親奉籩豆,饗我先王,而浮食厚祿,安乎!」請以爵授弟,不許。四年六月薨,贈太師、惠王,諡僖節。
宗祐克己自約,肅然若寒士,好讀書,尤喜學《易》。嘉祐中,從父允初未立嗣,鹹推其賢,詔以宗祐為後,泣曰:「臣不幸幼失怙恃,將終身悲慕,忍為人後乎!敢以死請。」仁宗憐而從之。累遷清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乘城郡王。紹聖四年八月,加檢校司待,嗣濮王。時已病,當祠園廟,不肯移疾,自秋涉冬連往來。元符元年春,又亟往,遂薨於祠下。贈太師,追封欽王,諡穆恪。
宗漢,英宗幼弟也。累拜保寧軍留後、鄴國公、東陽安康郡王。元符初,以彰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空嗣濮王。徽宗即位,徙甯江、保平、泰寧三鎮,判大宗正事,加檢校司徒、太保、太尉。帝幸濮邸,遷其子孫官。時安懿王諸子獨宗漢在,恩禮隆腆。大觀三年八月薨,贈太師。追封景王,諡孝簡。宗漢善畫,當作《八雁圖》,人稱其工。仲增嗣。
仲增,濮王孫,于屬為長,故封。官至彰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政和五年九月薨,贈少師,追封簡王,諡穆孝。
仲禦,自幼不群,通經史,多識朝廷典故。居父宗晟喪,哲宗起知宗正,力辭,詔虛位以須終制。累遷鎮甯、保寧、昭信、武安節度使,封汝南、華原郡王。政和中,以檢校少傅、泰甯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嗣封。天寧節遼使在廷,宰相適謁告,仲禦攝事,率百僚上壽,若素習者。帝每見必加優禮,稱為嗣王。宣和四年五月薨,年七十一,贈太傅,追封郇王,諡康孝。
仲爰嗣。徽宗即位,拜建武節度使,為大宗正,加開府儀同三司,封江夏郡王,徙節泰甯定武,檢校少保、少傅。宣和五年六月薨,年七十,贈太保,追封恭王。
仲理嗣。靖康初,為安國軍節度使,加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
嗣濮王者,英宗本生父後也。治平三年,立濮王園廟。元豐七年,封王子宗暉為嗣濮王,世世不絕封。高宗南遷,奉濮王神主於紹興府光孝寺。
仲湜字巨源,楚榮王宗輔之子,安懿王孫也,初名仲泹。熙寧十年,授右內率府副率。累遷密州觀察使、知西外宗正事、保大軍承宣使。欽宗嗣位,授靖海節度使,更今名。召知大宗正事,未行,汴京失守。康王即帝位于南京,仲湜由漢上率眾徑謁時嗣濮王仲理北遷,乃詔仲湜襲封,加開府儀同三司,曆檢校少保、少傅。紹興元年,充明堂亞獻。七年,薨,帝為輟朝,賜其家銀帛,追封儀王,諡恭孝。仲湜事母以孝聞,喜親圖史。性酷嗜珊瑚,每把玩不去手,大者一株至以數百千售之。高宗嘗問墜地則何如,仲湜對曰:「碎矣。」帝曰:「以民膏血易無用之物,朕所不忍。」仲湜慚不能對。
子士從、士街、士篯、士街、士歆。士從,靖康末,為洺州防禦使。建炎二年,同知西外宗正事,主管高郵軍宗子。士從招潰卒置屯,奏假江、淮制置使,許之。賊李在犯楚州,士從遣部將乘虛掩襲,狃於小勝,軍無紀律,敗績。士從移司衡、溫二州。臣僚以其弟士篯撓州縣,士從不能制,遂罷。紹興四年,遷涇、洪二州觀察使,權知濮王園令。士從乞擇利便地奉安神位,從之。六年,士街授象州防禦使,遷華州觀察使、同知大宗正事、安慶軍承宣使,主奉濮王祠事。初,以軍興,南班宗子權罷歲賜,至有身歿而不能殮者,士街言於朝,詔復舊制。三十年,拜安德軍節度使。典宗司凡十四年。士篯官至安慶軍節度使、同知大宗正事。隆興元年,上言:「宗司文移視官敘高下,令詪,臣兄也,位反居臣下,失尊卑敘,乞易置之。」詔可其奏。士俴,官至崇慶軍節度使、知西外宗正事。右諫議何溥論士衎強市海舟,罷官。已而詔歸南班,奉朝請。隆興中,以邊事未寧,與士篯奏減奉給恩賞之半以助軍興。詔加獎諭。
仲儡,景王宗漢子也。初授右內率府副率,轉右監門衛大將軍。建炎末,授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紹興中,遷濟州,知南外宗正事。八年,加檢校少保、向德軍節度使,襲封嗣濮王。仲儡生而不慧,以次得封。入見榻前慟哭,帝驚問故,答語狂謬,帝優容之。九年,薨,上輟朝三日,追封瓊王,諡恭惠。
士俴,安懿王曾孫也。紹興二十五年十一月襲封,除崇慶軍節度使。初,仲儡薨,秦檜專政,罷襲,檜死,始封士俴。逾年薨,贈少師,追封思王,諡溫靖。
士輵,士俴弟也。紹興二十八年,由建州觀察使襲封,授昭化軍節度使。初,懿王神貌奉安報恩寺西挾,屋居隘陋,士輵請別營祠堂,許之。久之,加檢校少保,累加開府儀同三司,賜嗣濮王居為世業。除知大宗正事,累加三少,充醴泉觀使。淳熙七年薨,贈太傅,追封安王。
士歆,仲湜第十一子也。由保康軍節度使襲封,加開府儀同三司,累升三少。慶元二年薨,贈太傅,追封韶王。
不去,安懿王玄孫也。年七十六,累轉武功郎。士歆既薨,不去年最高,得襲封,除福州觀察使。由庶官襲封自不去始。慶元五年,轉武安軍承宣使。俄薨,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蔣國公。
不去,由武經大夫授利州觀察使,襲封。開禧初,遷寧遠軍承宣使。薨,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安國公。
不儔,開禧二年,由安遠軍承宣使襲封,除昭慶軍節度使,遷檢校少保。嘉定十年薨,贈少師,追封高平郡王。
不嫖,由武翼大夫襲封,授福州觀察使,時嘉定十一年也。逾年而薨,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惠國公。
不淩,父士芻。不嫖既薨,不淩由右千牛衛將軍授福州觀察使,襲封。嘉定十五年,遷奉國軍承宣使。十七年薨,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惠國公。
列傳第五宗室三
○吳王顥益王頵吳王佖燕王俁楚王似獻湣太子茂鄆王楷肅王樞景王杞濟王栩徐王棣沂王咢和王栻信王榛太子諶弟訓元懿太子信王璩莊文太子愭魏王愷景獻太子詢鎮王竑
英宗四子:長神宗,次吳榮王顥,次潤王顏,次益端獻王頵,皆宣仁聖烈高皇后出也。顏早亡,徽宗賜名追封。
吳榮王顥字仲明,初名仲糺,自右內率府副率為和州防禦使,封安樂郡公,轉明州觀察使,進祁國公。治平元年,加檢校太傅、保甯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東陽郡王。三年,出閣。神宗立,進封昌王;官制行,冊拜司空,徙王雍。哲宗嗣位,加太保,換成德、橫海二鎮,徙封揚王,賜贊拜不名,五日一謁禁中。帝致恭如家人禮。神宗祔廟,拜太傅,移鎮京兆、鳳翔。
自熙寧以來,顥屢請居外,章上輒卻。至元祐初,乃賜鹹宜坊第一區,榜曰「親賢」與弟頵對邸。車駕偕三宮臨幸,留宴終日。拜太尉,諸子皆命賜官,制曰:「先皇帝篤兄弟之好,以恩勝義,不許二叔出居於外,蓋武王待周公之意。太皇太后嚴朝廷之禮,以義制恩,始從其請,出就外宅,得孔子遠其子之意。二聖不同,同歸於道,皆可以為萬世法。朕承侍兩宮,按行新第,顧瞻懷思,潸然出涕。昔漢明帝問東平王:'在家何以為樂?'王言:'為善最樂。'帝大其言,因送列侯印十九枚,諸子五歲以上悉佩之,著之簡策,天下不以為私。今王諸子性于忠孝,漸於禮義,自勝衣以上,頎然皆有成人之風,朕甚嘉之。其各進一官,以助其為善之樂,尚勉之哉!毋忝父祖,以為邦家光。」徙封徐王,詔書不名。
宣仁有疾,顥旦旦入問,因亦被病。宣仁祔廟,拜太師,徙王冀,賜入朝不趨。改淮南、荊南節度使,徙封楚王。病益篤,帝親挾醫視診,令晝夜具起居狀聞,小愈則喜。既而薨,年四十七。帝即臨哭,輟朝五日,成服苑中。贈尚書令兼中書令、揚荊冀三州牧、燕王,諡曰榮,陪葬永厚陵。徽宗即位,改封吳王。
顥天資穎異,尤嗜學,始就外傅,每一經終,即遺講讀官以器幣服馬。工飛白,善射,好圖書,博求善本。神宗嘉其志尚,每得異書,亟馳使以示。嘗賜方團玉帶,俾服而朝,顥辭,乃為制玉魚以別之。是後親王遂踵為故實。初,居英宗喪,丐解官終制,以厭於至尊,不克遂。服慈聖光獻太后之服,易月當除,顥曰:「身為孫而情文缺然,若是可乎?請如心喪禮,須上禫除,即吉。」詔可。
子孝騫嗣,終甯國軍節度使、晉康郡王;孝錫終嘉州團練使,贈永國公。
益端獻王頵,初名仲恪,封大寧郡公,進鄮國公、樂安郡王、嘉王。所曆官賜,略與兄顥同。更武勝、山南西、保信、保靜、武昌、武安、武寧、鎮海、成德、荊南十節度,徙王曹、荊,位至太尉。元祐三年七月薨,年三十三,贈太師、尚書令、荊徐二州牧、魏王,諡端獻。徽宗改封益王。
頵端重明粹,少好學,長博通群書,工飛白、篆籀。賓接宮僚,歲滿當去,輒奏留,久者至十餘年。頗好醫書,手著《普惠集效方》,且儲藥以救病者。
子九人:孝哲,右驍衛將軍,早亡;孝奕,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贈司空、平原郡王;孝參,奉國軍節度使,改甯武、武勝,封豫章郡王;孝永,邢州觀察使,贈司空、廣陵郡王;孝詒、孝騭、孝悅、孝穎、孝願,皆至節度使。
神宗十四子:長成王佾,次惠王僅,次唐哀獻王俊,次褒王伸,次冀王僴,次哲宗,次豫悼惠王價,次徐沖惠王倜,次吳榮穆王佖,次儀王偉,次徽宗,次燕王俁,次楚榮憲王似,次越王偲。八王皆早薨:佾、僅、伸、偉,徽宗賜名追封;俊、僴、倜、價,徽宗改封。
吳榮穆王佖,帝第九子。初授山南東道節度使,封儀國公。哲宗立,加開府儀同三司、大寧郡王,進申王,拜司空。帝崩,佖于諸弟為最長,有目疾不得立。徽宗嗣位,以帝兄拜太傅,加殊禮,旋拜太師,曆京兆、真定尹,荊、揚、太原、興元牧,徙國陳。崇寧五年薨,輟視朝七日。贈尚書令兼中書令、徐州牧、燕王,諡榮穆。又加贈侍中,改封吳王。子有奕,武信軍節度使、和義郡王。
燕王俁,帝第十子;越王偲,帝第十二子。母曰林婕妤。俁初授定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成國公;偲初授武成軍節度使、檢校太尉、祁國公。哲宗朝,俁加開府儀同三司,封咸甯郡王;偲加開府儀同三司,封永甯郡王。是後累換節鋮,歷任尹牧,俁進封莘王,偲封睦王。徽宗朝,俱曆太保、太傅,俁進封衛王、魏王、燕王,偲進封定王、鄧王、越王。靖康元年,同遷太師,俁授河東劍南西川節度使、成都牧,偲授永興成德軍節度使、雍州真定牧。
二年,上皇幸青城,父老邀之不及,道遇二王,哭曰:「願與王俱死。」徐秉哲捕為首者戮之,益兵衛送二王于金營,北行至慶源境上,俁乏食薨,偲至韓州而薨。
紹興初,有崔紹祖者至壽春府,稱越王次子,受上皇蠟詔為天下兵馬大元帥,興師恢復。鎮撫使趙霖以聞。召赴行在,事敗,送台獄伏罪,斬於越州市。
楚榮憲王似,帝第十三子。初為集慶軍節度使、和國公,進普甯郡王。元符元年出閣,封簡王。似于哲宗為母弟,哲宗崩,皇太后議所立,宰相章惇以似對。後曰:「均是神宗子,何必然。」乃立端王。徽宗定位,加司徒,改鎮武昌、武成,徙封蔡,拜太保,移鎮保平、鎮安,又改鳳翔、雄武。以王府史語言指斥,送大理寺驗治,似上表待罪。
左司江諫江公望上疏,以為:「親隙不可開,開則言可離貳;疑跡不可顯,顯則事難磨滅。陛下之得天下也,章惇嘗持異議,已有隙跡矣。蔡王出於無心,年尚幼小,未達禍亂之萌,恬不以為恤。陛下一切包容,已開之隙複塗,已顯之跡複泯矣。恩意渥縟,歡然不失兄弟之情。若以曖昧無根之語,加諸至親骨肉之間,則有魏文'相煎太急'之譏,而忘大舜親愛之道,豈治世之美事邪。臣願陛下密詔有司,凡無根之言勿形案牘,倘有瑕可指,一人胸次,則終身不忘,跡不可泯,隙不可塗,則骨肉離矣。一有浸淫旁及蔡王之語,不識陛下將何以處之,陛下何顏見神考於太廟乎?」疏入,公望罷知淮陽軍。徽宗雖出公望,然頗思其言,止治其左右。
崇寧中,徙鎮荊南、武寧。崇寧五年薨,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冀州牧、韓王,改封楚王,諡榮憲。
子有恭,定國軍節度使、永甯郡王。
哲宗一子:獻湣太子茂,昭懷劉皇后為賢妃時所生。帝未有子,而中宮虛位,後因是得立。然才三月而夭,追封越王,諡沖獻。崇甯元年,改諡獻湣。後之立也,鄒浩凡三上疏諫,隨削其稿。至是,或謂浩有「殺卓氏而奪其子,欺人可也,詎可以欺天乎」之語,徽宗昭暴其事,複竄浩昭州,而峻茂典冊。後上表謝,然浩蓋無是言也。
徽宗三十一子:長欽宗,次袞王檉,次鄆王楷,次荊王楫,次肅王樞,次景王杞,次濟王栩,次益王棫,次高宗,次邠王材,次祁王模,次莘王植,次儀王朴,次徐王棣,次沂王咢,次鄆王栱,次和王栻,次信王榛,次漢王椿,次安康郡王楃,次廣平郡王楗,次陳國公機,次相國公梃,次瀛國公樾,次建安郡王楧,次嘉國公椅,次溫國公棟,次英國公楒,次儀國公桐,次昌國公柄,次潤國公樅。檉、楫、材、栱、椿、機六王早薨。
鄆王楷,帝第三子。初名煥。始封魏國公,進高密郡王、嘉王,曆奉甯、鎮安、鎮東、武甯、保平、荊南、甯江、劍南西川、鎮南、河東、甯海十一節度使。政和八年,廷策進士,唱名第一。母王妃方有寵,遂超拜太傅,改王鄆,仍提舉皇城司。出入禁省,不復限朝暮,於外第作飛橋複道以通往來。北伐之役,且將以為元帥,會白溝失利而止。欽宗立,改鎮鳳翔、彰德軍。靖康初,與諸王皆北遷。
肅王樞,帝第五子。初封吳國公,進建安郡王、肅王,曆節度六鎮。靖康初,金人圍京城,要帝子弟為質,且求輸兩河。於是遣宰臣張邦昌從樞使斡離不軍,為金人所留,約俟割地畢遣還,而挾以北去。
景王杞,初授武安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冀國公。大觀二年,改授山南東道節度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封文安郡王。政和中,授檢校太保,尋遷太保,改授護國、武昌軍節度使,追封景王。靖康元年,授荊南、鎮東軍節度使,遷太傅。
二年,遣詣金營充賀正旦使。既歸,又從上幸青城。及上皇出郊,杞日侍左右,衣不解帶,食不食肉,上皇制發願文,述祈天請命之意,以授杞。杞頓首泣。及北行,鬚髮盡白。
濟王栩,初授鎮洮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魯國公。大觀二年,改授彰武軍節度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封安康郡王,政和中,授檢校太保,改荊南、清海軍節度使,進封濟王。靖康元年,授護國、甯海軍節度使,遷太傅。
同景王杞為賀金人正旦使。既還,又與何桌為請命使,金帥紿栩曰:「自古有南即有北,不可相無,今所欲割地而已。」栩回以白上,且言金帥請與上皇相見,上曰:「豈可使上皇蒙塵。」遂自出,以栩從行。及索諸王家屬,栩夫人曹氏避難他出,徐秉哲捕而拘之,遂同北去。
徐王棣,初授鎮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徐國公。政和中,授檢校太保。宣和中,改鎮南軍節度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封高平郡王。尋改山南東道、河陽三城節度使,進封徐王。後從淵聖北去。
紹興二年,有萬州李勃者,偽稱祁王,內侍楊公謹與言徐王起居狀,勃遂改稱徐王。宣撫使張浚遣赴行在,上命王府故吏驗視,言非真,詔送大理,情得,棄市。
沂王咢,初授橫海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冀國公。政和中,授檢校太保。宣和中,改劍南西川節度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封河間郡王。尋改劍南東川、威武軍節度使,遷太保,進封沂王。
後從淵聖出郊,至北方,與駙馬劉彥文告上皇左右謀變,金遣人按問,上皇遣莘王植、駙馬蔡鞗等對辨,凡三日,咢、彥文氣折,金人誅之。
和王栻,初授靜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廣國公。三年,授檢校太保。尋改定武軍節度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封南康郡王。靖康元年,授瀛海、安化軍節度使、檢校太傅,追封和王。後從淵聖出郊。
有遺女一人,高宗朝封樂平縣主,出適杜安石,命大宗正司主婚。
信王榛,初授建雄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福國公。三年,授檢校太保。宣和末,改安遠軍節度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封平陽郡王。靖康元年,授慶陽、昭化軍節度使,遷檢校太傅,進封信王。
後從淵聖出郊,北行至慶源,亡匿真定境中。時馬廣與趙邦傑聚兵保五馬山砦,陰迎榛歸,奉以為主,兩河遺民聞風響應。
榛遣廣詣行在奏之,其略曰:「邦傑與廣,忠義之心,堅若金石,臣自陷賊中,頗知其虛實。賊今稍惰,皆懷歸心,且累敗於西夏,而契丹亦出攻之。今山西諸砦鄉兵約十余萬,力與賊抗,但皆苦窘,兼闕戎器。臣多方存恤,惟望朝廷遣兵來援,不然,久之恐反為賊用。臣于陛下,以禮言則君臣,以義言則兄弟,其憂國念親之心無異。願委臣總大軍,與諸砦鄉兵,約日大舉,決見成功。」廣既至,黃潛善、汪伯彥疑其非真,上識榛手書,遂除河外兵馬都元帥。潛善、伯彥終疑之,廣將行,密授朝旨,使幾察榛,複令廣聽諸路節制。廣知事不成,遂留於大名府不進。會有言榛將渡河入京,朝廷因詔擇日還京,以伐其謀。
金人恐廣以援兵至,急發兵攻諸砦,斷其汲道,諸砦遂陷。榛亡,不知所在,或曰後興上皇同居五國城。
紹興元年,鄧州有楊其姓者,聚千餘人,自稱信王。鎮撫使翟興覺詐,遣將斬之以聞。
欽宗皇太子諶,朱皇后子也。政和七年生,為嫡皇孫,祖宗以來所未有,徽宗喜。蔡京奏除檢校少保、常德軍節度使,封崇國公,從之。會王黼得政,謀傾京,言其以東宮比人主,遂降為高州防禦使。靖康元年,遷檢校少保、昭慶軍節度使、大寧郡王。尋進檢校少傅、甯國軍節度使。四月,詔立為皇太子。
二年,上幸青城,命密院同知孫傅兼太子少傅,吏部侍郎謝克家兼太子賓客,輔太子監國,稱制行事。未幾,金人請二帝諭太子出城。統制吳革力請留,欲以所募士微服衛太子潰圍以出。傅不許,乃謀匿民間,別求狀類太子者並宦者二人殺之,送金人,紿以宦者竊太子欲投獻,都人爭之,並傷太子。遲疑不決者五日。吳開、莫儔督脅甚急,範瓊恐變生,以危言讋衛士,遂擁太子與皇后共車以出。百官軍吏奔隨號哭,太學諸生擁拜車前,太子呼雲:「百姓救我!」哭聲震天,已而北去。弟訓。
訓乃北地所生。有碭山人留遇僧者,金人見之曰:「全似趙家少帝。」遇僧竊喜。紹興十年,三京路通,詔求宗室。遇僧自言少帝第二子,乃守臣遣赴行在,過泗州,州官孫守信疑之,白其守,請於朝。閣門言淵聖無第二子,詔寧信劾治。遇僧伏罪,黥隸瓊州。後有自北至者,曰:「淵聖小大王訓,見居五國城。」
元懿太子諱旉,高宗子也,母潘賢妃。建炎元年六月,生於南京。拜檢校少保、集慶軍節度使,封魏國公。金人侵淮南,帝幸臨安,會苗傅、劉正彥作亂,逼帝禪位於旉,改元明受。既而傅等伏誅,帝復位,乃以旉為皇太子,從幸建康。太子立,屬疾,宮人誤蹴地上金爐有聲,太子驚悸,疾轉劇,薨,諡元懿。
信王璩字潤夫,初名伯玖,藝祖七世孫,秉義郎子彥之子也。生而聰慧。
初,伯琮以宗子被選入宮,高宗命鞠于婕妤張氏;吳才人亦請於帝,遂以伯玖命才人母之,賜名璩,除和州防禦使,時生七歲矣。伯琮以建國公就傅,璩獨居禁中。俄拜節度使,封吳國公,宰執趙鼎、劉大中、王庶等堅持之,命不果行。會秦檜專政,遂除保大軍節度使,封崇國公。尋詔赴資善堂聽讀。紹興十五年,加檢校少保,進封恩平郡王,出就外第。時伯琮己封普安郡王,璩官屬禮制相等夷,號東、西府。逾年,改武昌軍節度使。
二十二年,子彥卒,璩去官持服,終喪,還舊官。顯仁太后崩,普安郡王始立為皇太子,璩因加恩稱皇侄,名位始定。遷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置司紹興府。
孝宗即位,璩表請入賀,許之,特授少保,改靜江軍節度使。頃之,省紹興府宗正事,改判西外宗正司。璩累章乞閑,改醴泉觀使。淳熙中,除少傅。高宗崩,奔赴得疾,逾年而薨,年五十九,追封信王,累贈太保、太師。
始,璩之入宮也,儲位未定者垂三十年,中外頗以為疑。孝宗既立,天性友愛,璩入朝,屢召宴內殿,呼以官,不名也,賜予無算。
子四人:師淳曆忠州團練使、永州防禦使,師瀹、師淪、師路並補武翼大夫。孫希楙,特補保義郎。
莊文太子諱愭,孝宗嫡長子也,母郭皇后。初名愉,補右內率府副率,尋賜名愭,除右監門衛大將軍、榮州刺史。孝宗為皇子時,愭拜蘄州防禦使。及受禪,除少保、永興軍節度使,封鄧王。故事皇子出閣,封王,兼兩鎮,然後加司空。愭自防禦使躐拜少保,章異數也。
乾道元年,立為皇太子,冊廣國夫人錢氏為妃。詔增東宮從衛,太子謙讓。及奏捐月給雜物,從之。三年秋,太子病暍,醫誤投藥,病劇。上皇與帝親視疾,為赦天下。越三日薨,年二十四,諡莊文。
太子賢厚,上皇與帝皆愛之。帝從禮官議服期,以日易月;文武百官服衰,服一日而除;東宮臣僚齊衰三月,臨七日而除。比葬,帝再至東宮,命宰臣奉諡冊,大小祥皆以執政官行禮。
子挺,錢氏所生也,甫晬,除福州觀察使,封榮國公,乾道九年卒,贈武當軍節度使,追封豫國公。
甯宗時,命宗子希璂為太子後。希璂,藝祖九世孫也,賜名搢,補右千牛衛將軍,置教授于府。開禧二年,除忠州防禦使。嘉定八年,更名思正。
魏惠憲王諱愷,莊文同母弟也。初補右內率府副率,轉右監門衛大將軍、貴州團練使。孝宗受禪,拜雄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慶王。
莊文太子薨,愷次當立,帝意未決。既而以恭王英武類己,竟立之。加愷雄武、保甯軍節度使,進封魏王,判甯國府。妻華國夫人韋氏,特封韓、魏兩國夫人,以示優禮。賜黃金三千兩、白金一萬兩,命宰設祖於玉津園,王登車,顧謂虞允文曰:「更望相公保全。」比至鎮,奏朝天申節,許之。
府長史上言,欲與司馬分治郡,俾王受成。愷奏曰:「臣被命判府,今專委長史、司馬,是處臣無用之地。況一郡置三判府,臣恐吏民紛競不一,徒見其擾。長史、司馬宜主錢谷、訟牒,俾擬呈臣依而判之,庶上下安,事益易治。」又請增士人貢額。朝廷悉從之。愷究心民事,築圩田之隤圮者,帝手詔嘉勞之。
淳熙元年,徙判明州。輟屬邑田租以贍學。得兩歧麥,圖以獻,帝複賜手詔曰:「汝勸課藝植,農不遊惰,宜獲瑞麥之應。」加愷荊南、集慶軍節度使,行江陵尹,尋改永興、成德軍節度使、揚州牧。七年,薨於明州,年三十五。帝素服發哀於別殿,贈淮南武甯軍節度使、揚州牧兼徐州牧,諡惠寧。
王性寬慈,上皇雅愛之。雖以宗社大計出王於外,然心每念之,賜賚不絕。訃聞,帝滋然曰:「向所以越次建儲者,正為此子福氣差薄耳!」治二郡有仁聲,薨之日,四明父老乞建祠立碑,以紀遺愛。
子二人。攄早卒。抦生於明州,母蔔氏,信安郡夫人,王薨,還居行在。抦性早慧,帝愛之,將內禪,升耀州觀察使,封嘉國公。慶元間,封吳興郡王,領昭慶軍節度使。開禧二年薨,贈太保,封沂王,諡靖惠。
子垓,三歲而夭。詔立宗室希瞿子為其後,更名均,領右千牛衛將軍,置教授于府。尋加福州觀察使。後更名貴和,即鎮王竑也。
景獻太子諱詢,燕懿王后,藝祖十一世孫也。初名與願。甯宗既失袞王,從宰執京鏜等請,取與願養于宮中,年六歲,賜名嚴,除福州觀察使。嘉泰二年,拜威武軍節度使,封衛國公,聽讀資善堂。
開禧元年,時邊事益急,金人請誅首謀用兵者,嚴用翊善史彌遠計,奏韓侂胄輕起兵端,上危宗社,宜賜黜罷,以安邊境。從之。
嚴立為皇太子,拜開府儀同三司,封榮王,更為幬。詔禦朝太子侍立,宰執日赴資善堂會議。尋用天禧故事,宰輔大臣並兼師傅、賓客,太子出居東宮,更名詢。嘉定十三年薨,年二十九,諡景獻。
鎮王竑,希瞿之子也。初,沂靖惠王薨,無嗣,以竑為之後,賜名均,尋改賜名貴和。太子詢薨,乃立貴和為皇子,賜名竑,授甯武軍節度使,封祁國公。嘉定十五年五月,加檢校少保,封濟國公。
十七年六月辛未,竑生子,詔告天地、宗廟、社稷、宮觀。八月祭未,賜竑子名銓,授左千牛衛大將軍。丁亥,銓薨,贈複州防禦使,追封永甯侯。竑上表稱謝。
竑好鼓琴,丞相史彌遠買美人善琴者,納諸禦,而厚廩其家,使美人目閑竑,動息必以告。美人知書慧黠,竑嬖之。宮壁有輿地圖,竑指瓊厓曰:「吾他日得志,置史彌遠於此。」又嘗呼彌遠為「新恩」。以他日非新州則恩州也。彌遠聞之,嘗因七月七日進乞巧奇玩以覘之,竑乘酒碎於地。彌遠大懼,日夕思以處竑,而竑不知也。
時沂王猶未有後,方選宗室希瓐子昀繼之。一日,彌遠為其父飯僧淨慈寺,獨與國子學錄鄭清之登惠日閣,屏人語曰:「皇子不堪負荷,聞後沂邸者甚賢,今欲擇講官,君其善訓迪之。事成,彌遠之坐即君坐也。然言出於彌遠之口,入於君之耳,若一語泄者,吾與君皆族矣。」清之拱手曰:「不敢。」乃以清之兼魏忠憲王府教授。清之日教昀為文,又購高宗書俾習焉。清之上謁彌遠,即以昀詩文翰墨以示,彌遠譽之不容口。彌遠嘗問清之:「吾聞其賢已熟,大要竟何如?」清之曰:「其人之賢,更僕不能數,然一言以斷之曰:不凡。」彌遠頷之再三,策立之意益堅。清之始以小官兼教授,其後累遷,兼如故。
甯宗崩,彌遠始遣清之往,告昀以將立之之意。再三言之,昀默然不應。最後清之乃言曰:「丞相以清之從遊之久,故使布腹心於足下。今足下不答一語,則清之將何以複命于丞相?」昀始拱手徐答曰:「紹興老母在。」清之以告彌遠,益相與歎其不凡。
竑跂足以需宣召,久而不至。彌遠在禁中,遣快行宣皇子,令之曰:「今所宣是沂靖惠王府皇子,非萬歲巷皇子,苟誤,則汝曹皆處斬。」竑不能自己,屬目牆壁間,見快行過其府而不入,疑焉。己而擁一人徑過,天已暝,不知其為誰,甚惑。
昀既至,彌遠引入柩前,舉哀畢,然後召竑。竑聞命亟赴,至則每過宮門,禁衛拒其從者。彌遠亦引入柩前,舉哀畢,引出帷,殿帥夏震守之。既而召百官立班聽遺制,則引竑仍就舊班,竑愕然曰:「今日之事,我豈當仍在此班?」震紿之曰:「未宣制以前當在此,宣制後乃即位耳。」竑以為然。未幾,遙見燭影中一人已在禦坐,宣制畢,閣門贊呼,百官拜舞,賀新皇帝即位。竑不肯拜,震捽其首下拜。皇后矯遺詔:竑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濟陽郡王,判甯國府。帝因加竑少保,進封濟王。九月丁醜,以竑充醴泉觀使,令就賜第。
寶慶元年正月庚午,湖州人潘壬與其弟丙謀立竑,竑聞變匿水竇中,壬等得之,擁至州治,以黃袍加身。竑號泣不從,不獲已,與之約曰:「汝能勿傷太后、官家乎?」眾許諾。遂發軍資庫金帛、會子犒軍,命守臣謝周卿率官屬入賀,偽為李全榜揭於門,數彌遠廢立罪,雲:「今領精兵二十萬,水陸進討。」比明視之,皆太湖漁人及巡尉兵卒,不滿百人耳。竑知其謀不成,率州兵討之。遣王元春告於朝,彌遠命殿司將彭任討之,至則事平。彌遠令客秦天錫托召醫治竑疾,竑本無疾。丙戌,天錫詣竑,諭旨逼竑縊於州治。
帝輟朝,賻銀絹各一千、會子萬貫,贈少師、保靜鎮潼軍節度使。給事中盛章、權直舍人院王既一再繳奏,詔從之。右正言李知孝累奏,追奪王爵,降封巴陵縣公。於是在廷之臣真德秀、魏了翁、洪咨夔、胡夢昱等每以竑為言,彌遠輒惡而斥遠之。
端平元年,詔複官爵。妻吳氏為比丘尼,賜惠淨法空大師,月給缽錢百貫。景定五年,度宗降詔,追複元贈節度使。德祐元年,提領戶部財用兼修國史常楙請立竑後,試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王應麟請更封大國,表墓錫諡,命大宗正司議選擇立後,迎善氣,銷惡運,莫先於此。下禮部議,贈太師、尚書令,依舊節度使,升封鎮王,諡昭肅。以田萬畝賜其家,遣應麟致祭。
列傳第六宗室四
子淔字正之,燕王五世孫。父令鑠,官至寶文閣待制。子淔以蔭補承務郎,累遷少府監主簿,改河南少尹。
時治西內,子淔有幹才,漕使宋昪器之。或事有未便,子淔輒力爭,昪每改容謝之。除蔡河撥發綱運官。會夏旱,河水涸,轉餉後期,貶秩一級。提舉三門、白波輦運事,除直秘閣。丁內艱,起複。累進龍圖閣、秘閣修撰,除陝西轉運副使。
初,蔡京鑄夾錫錢,民病壅滯,子淔請鑄小鐵錢以權之,因範格以進。徽宗大說,禦書「宣和通寶」四字為錢文。既成,子淔奏令民以舊銅錢入官,易新鐵錢。旬日,易得百余萬緡。帝手劄以新錢百萬緡付五路,均糴細麥,命子淔領其事。民苦限迫,詣子淔訴者日數百人,子淔奏請寬其期,民便之。會蔡京再相,言者希京意,論子淔亂錢法,落職奉祠。
靖康初,複秘閣修撰。金人侵洛,子淔奔荊南。潰兵祝靖、盛德破荊南城,子淔匿民家,靖等知之,來謁,言京城已破。子淔泣,說之曰「君輩宜亟還都城,護社稷,取功名,無貪財擾州縣也。」皆應曰:「諾。」子淔因草檄趣之。翌日,靖等遂北行。
紹興元年,召見,複徽猷閣直學士、知西外宗正司,改江西都轉運使。時建督府,軍須浩繁,子淔運餉不絕,以功進寶文閣直學士,再知西外宗正司。三京新複,除京畿都轉運使,以疾辭。卒於家,年六十七。
子淔幼警悟,蘇軾過其家,抱置膝上,謂其父曰:「此公家千里駒也。」及長,善談論,工詩。然崇甯、大觀間土木繁興,子淔每董其役,識者鄙之。
子崧字伯山,燕懿王后五世孫。登崇甯五年進士第。宣和間,官至宗正少卿,除徽猷閣直學士、知淮寧府。
汴京失守,起兵勤王,道阻未得進。聞張邦昌僭位,以書白康王:宜遣師邀金人河上,迎請兩宮,問罪僭逆,若議渡江,恐誤大計。遂與知潁昌府何志同等盟,傳檄中外。已而聞金人退,引兵襄邑,遣范塤、徐文中詣濟州,請王進兵南京,且言:「國家之制,無視王在外者,主上特付大王以元帥之權,此殆天意。亟宜承制號召四方豪傑,則中原可傳檄而定。」王命子崧充大元帥府參議官、東南道都總管。邦昌家在廬州,子崧檄通守趙令儦幾察之,且請捕誅其母子,以絕奸心。
又言:「自圍城以來,朝命隔絕,乞下諸路,凡有事宜,並取大元帥府裁決,偽檄毋輒行。宣撫使范訥逗撓營私,所宜加罪。宜蠲被兵州縣租,經理淮南、荊、浙形勢之地,毋為群盜所據。」
檄止諸路毋受邦昌偽赦,移書責邦昌曰:「人臣當見危致命,今議者籍籍,謂劫請傾危之計實由閣下,不然,金人何堅拒孫傅之請,而卒歸於閣下也。敵既遠去,宜速反正,若少遲疑,則天下共誅逆節,雖悔無及矣。」又遺書王時雍曰:「諸公相與亡人之國,方且以為佐命功臣,不知平日所學何事。」
會邦昌遣使迎王次第白子崧,子崧即貽王書曰:「似聞謂以京師殘破,不可複入,止欲即位軍中,便圖遷徙,臣竊惑焉。夫欲致中興,當謹舉措,宜先謁宗廟,覲母后,明正誅賞,降霈四方。若京師果不可都,然後徐議所向。」
遂傳檄京師,奏于隆祐太后曰:「諸路先聞二聖北遷,易姓改國,恐間有假討逆之名,以竊據州郡者。乞速下明詔,諭四方以迎立康王之意,庶幾人心慰安,奸宄自消矣。」尋以所部兵會濟州。
康王即位,子崧請放諸路常平積欠錢,又言:「台諫為人主耳目,近年用非其人,率取旨言事。請尊舊制,聽學士、中丞互舉。范祖禹、常安民、上官均先朝言事盡忠,請錄其子。」帝皆可其奏。因建三屯之議:一屯澶淵,一屯河中、陝、華,一屯青、鄆間,以張聲勢。萬一敵騎南侵,則三道並進,可成大功。
除延康殿學士、知鎮江府、兩浙路兵馬鈐轄。上章論王時雍、徐秉哲、吳開、莫儔、范瓊、胡思、王紹、王及之、顏博文、余大均等逼遷上皇,取太子,辱六宮,捕宗室,竊禁物,都人指為國賊。伏望肆諸市朝,以為臣子之戒。時滑州兩經殘破,子崧薦傅亮可任。除亮滑州通判,黃潛善沮之,命遂寢。
賊趙萬犯鎮江,子崧遣將擊萬於丹徒,調鄉兵乘城為備。頃之,官軍敗歸,鄉兵驚潰,子崧率親兵保焦山寺,賊據鎮江。
初,昌陵複土,司天監苗昌裔謂人曰:「太祖後當再有天下。」子崧習聞其說,靖康末起兵,檄文頗涉不遜。子崧與禦營統制辛道宗有隙,道示求得其文,上之。詔年史往案其獄,情得,帝震怒,不欲暴其罪,坐以前擅棄城,降單州團練副使,謫居南雄州。紹興二年赦,複集英殿修撰,而子崧已卒於貶所。
子櫟,燕懿王后五世孫。登元祐六年進士第。靖康中,為汝州太守。金人再渝盟,破荊湖諸州,獨子櫟能保境土。李綱言於朝,遷寶文閣直學士,尋提舉萬壽觀。紹興七年卒。
子砥,藝祖後令珦之子也。仕至鴻臚丞。北遷至燕山,久之,欲遁歸,乃遣其徒朱國賓、王孝安至中京,求得上皇宸翰,懷之以歸。建炎二年六月,至行在,帝命輔臣召問於都堂。子砥言:「金人講和以用兵,我國斂兵以待和。往者契存丹主和議,女真主用兵,十餘年間竟滅契丹。今複蹈其轍。譬人畏虎,啖虎以肉,食盡終必食人。若設陷阱待之,庶能制虎。」因複故官。已而賜對稱旨,命知台州,卒。
子晝字叔問,燕王五世孫。少警敏強記,工書翰。累官憲州通判。宣和初,充詳定《九域圖志》編修官。出知澤州,改密州。詔為刑部員外郎,以憂去。
建炎四年,遷吏部員外郎。尋用大宗正士亻褭薦,遷尚書左司員外郎,兼權貨務,歲收茶、鹽、香錢六百九萬餘緡,以功進秩一階。試太常少卿,集《太常因革禮》八十篇,為二十七卷。上言複春分祀高禖禮。除權禮部侍郎,遷徽猷待制、樞密都承旨。以公族為侍從,及改官制後都承旨用文臣,皆自子晝始。
衢、嚴、信、饒之民,生子多不舉,子晝請禁絕之。累求補外,遷徽猷閣直學士、知秀州。既而奉祠以歸,寓於衢。紹興十二年卒,年五十四。
子潚字清卿,秦康惠王后,孝靖公令奧之子也。七歲而孤,家貧力學。登宣和中進士第。調真州刑曹掾,與守爭獄事,解官去。改衢州推官。胡唐老奇其才,任之。屬時多故,子潚佐唐老繕完城具,苗、劉兵至城下,不能攻,以功進一秩。累官吏部郎中,求補外,遷戶部郎中,總領江、淮軍馬錢糧。諸司饋禮,月以千緡,悉歸之公帑。除直秘閣、兩浙轉運副使。朝廷遣人檢沙田蘆場,欲概增租額,子潚以承買異冒占,力止之。
時議者言:田之並太湖者被水患,宜分道諸浦注之江。詔子潚往案視。還言:「太湖當數州巨浸,豈松江一川所能獨泄。昔人於常熟北開浦二十四以達大江,又開浦十于昆山東南以入海,今皆湮塞,宜加疏浚。」從之。遂浚常熟東柵至雉浦入于涇穀;又疏鑿福山塘,至尚市橋北注大江,分殺其勢,水患用息。
明州守趙善繼治郡殘酷,子潚率諸監司劾罷之。除直敷文閣、知臨安府,吏不能欺,禁權家僦人子女為僕妾者。詔權戶部侍郎,升敷文閣待制,複知臨安府。調三衙卒修築都城,不擾而辦。金主亮渝盟,子潚獻助軍一十五萬錢,特遷一秩。帝幸建康,充行宮留守參謀官。扈蹕還,複知臨安府。金人來議和,子,子潚謂事情叵測,宜以軍禮待之。
孝宗嗣位,志圖恢復,子潚練兵,習為「鵝鸛魚麗陣」,上觀於便殿,嘉之,賜金帶。擢敷文閣直學士,移知明州、沿海制置使。台諫王十朋、王大寶抗疏留之,帝曰:「朕委以防海,行召還矣。」初,海寇以賂通郡胥吏,吏反為之用,匿其蹤跡,賊遂大熾,商舶不通。子潚以禮延土豪,俾率郡胥分道入海,告之曰:「用命者有厚賞,不則殺無貸。」胥眾震恐,爭指賊處,悉禽獲。凡豪猾為賊囊橐者,窮治之,海道遂平。
升龍圖閣直學士、知福州。歲饑,告糴旁郡,米價頓平,民賴以濟,進龍圖閣學士,移知泉州。吏有掠民女為妾者,其妻妒悍,殺而磔之,貯以缶,抵其兄興化掾,安廨中。妾父每日郡訴,吏不決。子潚訪知狀,丞遣人往興化,果得缶以歸,獄遂決。其發扌適概類此。乾道二年卒於官,年六十六。
用楊萬里、周必大薦,授臨安府司法,改淮西總所幹辦。移書約諸郡:綱必時發,至即受納,無滯留。始至,軍庫見錢不滿千緡,比去,庫錢充溢。
知臨安仁和縣。辟學宮四百餘畝。適大旱,蝗集御前蘆場中,互數裏。希言欲去蘆以除害,中使沮其策,希言驅卒燔之。臨平塘堤決,希言督役,親捧土投石,兵民爭奪,堤成,因築重堤,後不復決。民病和買絹折錢重,希言節公費,代其輸。
除太社令,遷樞密院編修官兼右司。上言:「諸將但務城守,敵來不拒,去不復追,異時之憂,殆不止保江而已。宜諭諸將,一軍受圍,諸軍共守,敵不渡淮則均受賞,以戰為守,毋以守為守。」遷宗正丞,請南班得與輸對,許之。累遷秘書丞、著作郎、軍器少監,皆兼右司,又充密院檢詳,為宰屬、樞掾凡六年,奉祠去。嘉定十七年卒,年六十一。贈資政殿大學士,封越國公,諡忠憲。
子與權,登進士第,再中刑法科。官至開府儀同三司。
希懌字伯和,燕王八世孫。登淳熙十四年進士第。趙汝愚帥福建,希懌為屬吏,嘗言:治人如修身,治政如理家,愛民如處昆弟。取古今官著惠愛者緝為一編,曰:「是吾師矣。」汝愚嘉之,薦于憲辛棄疾。棄疾尚氣,僚吏不敢與可否,希懌獨盡言無所避。屬邑候官苦稅重,每不登額,希懌稽核公帑羨錢以足之。棄疾亦薦其能。汝愚當國,調江東運司幹辦。
同寅有坐侂胄党者,諸司莫敢薦,希懌賢其人,請以薦己者薦之。改太平州通判。先是盜黥而逃者,捕得處死。希懌言:「強盜特貸命而輒逃者斬,今黥罪致死,非法之平也。」自是皆減死論。
遷江西茶鹽提舉。歲饑,惡少聚劫,希懌將自臨按,幕屬力止之,不聽,曰:「希懌不出,饑民終不得食,且召亂矣。」遂行,發粟賑給,禽首謀者治之,其黨遂散。升本路帥兼漕事。黑風峒羅世傳寇郴陽,奸民潛通賊,陰濟以糧。希懌捕治之,賊乏食,乃去。未幾,李元礪寇郴,陳廷佐寇南安,複誘羅世傳與合,劫掠至龍泉。有何光世者,能知賊動息,希懌授光世計,俾誘世傳誅元礪以自贖。功未竟,移知平江府,其後世傳果縛元礪以獻,廷佐勢孤,亦降。
移知太平州,希懌為倅日,習知其民利病,遂損折帛價,減榷酤額,以蘇民力。已而乞祠,遷端明殿學士,換昭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致仕。嘉定五年卒,年五十八,贈少保,封成國公。
士珸字公美,濮字懿王曾孫也。天資警敏,兒時儼如成人。比弱冠,為右監門衛大將軍、貴州團練使。從上皇北遷,次洺州東,與諸宗室議,欲遁還據城。謀未就而金人圍合,皆散走。士珸乘驢西亡,夜半盜奪驢去,徒步疾趨,遲明,抵武安酒家,語人曰:「我皇叔也。」邑官聞之來謁,資以衣冠鞍馬。因募得少壯百餘人,從至磁州,招集義兵以解洺圍。旬日間,得勝兵五千人,歸附者數萬。
時洺州守臣王麟欲叛降敵,軍民怒殺之,推統制韓一為主。士珸夜半薄城下,力戰破圍。翌日入城,部分守禦。敵治壕塹,樹鹿角,示以持久。士珸礪將士死守,飛火炮碎其攻具,以計生得其首領,敵乃解圍去。以功遷權知洺州,仍兼防禦使。
建炎二年,金人再犯洺,糧盡援絕,眾不能守,乃擁士珸出城,由白家灘抵大名府,詔赴行在。
紹興五年,遷泉州觀察使,再遷平海軍承宣使、知南外宗正事。時泉邸新建,向學者少,士珸奏宗子善軫文藝卓絕,眾所推譽,乞免文解,由是人知激勸。遷節度使,未拜而卒,年四十六。贈少師,追封和義郡王。淳熙中,諡忠靖。子不流,曆臨安、紹興帥,治有聲。
士亻褭字立之,郇康孝王仲禦第四子。有大志,好學,善屬文。初補右班殿直,累遷忠州防禦使、鄭州觀察使,由寧遠軍承宣使轉權同知大宗正事。時康王建大元帥府,士亻褭請于孟太后,乞命帥府得承制便宜行事,又請奉王承大統,太后從之,王遂即位。
除光山軍節度使,扈蹕南幸。黃潛善等用事,士亻褭論其誤國,潛善斥之,出知南外宗正事。會苗傅、劉正彥作亂,士亻褭易服入杭,以蠟書遺張浚,趣其勤王;複遺呂頤浩書,勉其與浚同濟國難。苗傅等怒浚,浚坐謫。複遺浚書,謂朝廷無他意,俾賊勿疑耳。事平,加檢校少保,除同知大宗正事。
丁母憂,起複,除知大宗正事。請序位安定郡王下,從之。累乞祠,不許。以定策功,詔其子不議改文秩,不怞易環衛官。加士亻褭檢校少師。尋加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入覲,勸帝留意恤民。
金人既歸河南、陝西地,命士亻褭謁陵寢,遂入柏城,披曆榛莽,隨宜葺治,禮畢而還。特封齊安郡王,以旌其勞。
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軍興,罷宗室賜予,至有喪不能斂者,士亻褭以聞。詔緦麻、袒免親任環衛官而身亡者,賜錢有差。
士亻褭數言事,忤秦檜。及嶽飛被誣,士亻褭力辨曰:「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聖不欲複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檜大怒,諷言者論士亻褭交通飛,蹤跡詭秘,事切聖躬,遂奪官。中丞萬俟離複希旨連擊之。謫居於建,凡十二年而薨,年七十。帝哀之,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階。
長子不凡,方苗傅之亂,刲股納蠟書,持告張浚,以功轉兩官,易文資。從趙哲收復建州,殺葉濃,以功賜爵二級。
士穹字仰夫,太宗五世孫。初以蔭補官,累轉太子率府副率。建炎初,隆祐太后幸洪州,敵奄至,百司散走。士穹至一大船中,見二帝禦容,負以走。遇潰兵數百,同行至山中,眾欲聚為盜,士穹出禦容示之曰:「盜不過求食為朝夕計耳,孰若仰給州縣。士穹以近屬諭之,必從。如此,則今日不饑餓,後日不失賞,是一舉而兩得也。」眾聽命。乃走謁太后虔州。
會虔民作亂,鄉兵在外為應,與官軍相持。士穹詣執政,謂當請太后急肆赦,人知免死,庶可安集;又宜急諭城中,城中定,則外寇可弭,譬如服藥,心腹已安,外禦風濕,乃餘事耳。赦既下,城中遂定。遷右監門衛大將軍、惠州防禦使。紹興二十一年卒,贈建甯軍承宣使,追封建安郡王。
士皘,太宗之後,商、濮王之裔也。從上皇俱北遷,乘間變姓名入僧寺中,落發,衣僧衣以行,抵會稽。扈駕循幸,以覃恩轉千牛衛將軍奉朝請而卒。
不群字介然,太宗六世孫。宣和中,量試授承事郎。靖康初,宰濟南章丘縣。縣當山東、河北之沖,不群募效用五千人,增城浚濠,為戰守備,敵攻圍兩月不能下。
遷維州通判,升直秘閣,通判鎮江府,辟充兩浙宣撫司主管機宜文字。高宗在越,詔改郴州。時群盜出沒湖、湘間,不群嚴備禦,盜不能犯。進直顯謨閣,移知鼎州,充湖北兵馬副鈐轄。既而朝廷慮郴失守,複留不群於郴。坐岳飛破曹成,成遁,因犯郴,不群乘城固守,拒卻之。
進直寶文閣,移知宣州。軍需以時辦,而民不擾。進秩二階。知廬州。酈瓊叛,擁不群北去,尋釋之以歸。帝召見,問瓊叛故,不群曰:「由劉錡除制置,瓊等以為圖己,兼撫諭後時,故叛。」帝悔之。除知荊南府,累遷兩浙路轉運副使,卒於官。
不棄字德夫,太宗之裔。紹興中,為江東轉運判官。秦檜忌四川宣撫使鄭剛中,以不棄能制之,除太府少卿、四川宣撫司總領官。初,趙開總蜀賦,宣撫司文移率用申狀,不棄至官,用張憲成故事,以平牒見剛中。剛中愕然,久之始悟其不隸己,遂有隙。不棄欲盡取宣撫司所儲,剛中不與,不棄怒。剛中辟利州轉運使王陟兼本司參議,不棄劾罷之。二人愈不相能,檜並召還,剛中在蜀,服用頗逾制,不棄複文致其事。檜乃罷剛中,升不棄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
逾年改工部侍郎,尋除敷文閣直學士、知紹興府。時浙東旱,饑民多流亡。提舉秦昌時,檜兄子也,不棄言其悉心振恤,全活甚眾,昌時得遷秩。其媚檜如此。未幾卒。
不尤,有武力。靖康之難,與王明募義兵,與金人戰,雄張河南、北。盜皆避其鋒,曰:「此小使軍也。」高宗即位,引眾歸,補武翼郎。從岳飛平湖寇。飛死,檜奪其兵,遣守橫州而卒。
子善悉,進士登第。累官敷文閣直學士、兩浙轉運副使。
不┋字仁仲,嗣濮王宗暉曾孫也。父士圃,從上皇北遷,遙拜集慶軍節度使。不┋初補保義郎,紹興二十七年登第,易左宣義郎,調婺州金華丞。治縣豪河汝翼,械請於郡,編隸他州,邑人懾服。
除永州通判。郡歲輸米,倍收其贏,民病之,不┋言於守,損其數。帥司檄不┋錄靖州獄,辨出冤者數十百人,靖人德之,繪其像以祠。
除知開州。開在巴東,俗鄙陋,不┋為興學,俾民知孝義。郡有鹽井,舊長吏必遣所親監之,私其處。不┋罷遣,鹽利倍入,郡計用饒,以羨餘代民輸夏秋兩稅及天申節銀絹。在開二年,民絕鬥爭,夜戶不閉。諸司交薦,以比古循吏。轉夔州轉運判官,開人數千遮城門,不得行。
至夔,民病上供銀。時部使者以親故攝大寧鹽場,專其利。不┋斥去,而鹽獲羨餘。乃出錢市羨鹽數十萬斤,易米得三萬餘斛,運抵湖北,市銀以歸,代諸郡納上供銀,省緡錢十五余萬。
改成都路轉運判官。適歲饑,不┋行抵瀘南,貸官錢五萬緡,遣吏分糴。比至,下令曰:「米至矣。」富民爭發粟,米價遂平。只流朱氏獨閉糴,邑民群聚發其廩。不┋抵朱氏法,籍其米,黥盜米者,民遂定。
永康軍歲治都江堰,籠石蛇絕江遏水,以灌數郡田。吏盜金,減役夫,堰不固而圮,田失水,故歲屢饑。不┋躬視,操板築,繩吏以法。乃出令:民業耕者田主貸之,事末作者富民振之,老幼疾患者官為粥視。全活數百萬。
黎州青羌奴兒結反,制司調兵往戍,屬不┋給餉。故事,富人出糧,而下戶以力致于邊。不┋曰:「民饑,不可擾也。」以糴余米發卒運之。已而朝廷命不┋攝製司。初,官兵敗,前制使遣人賂奴兒結以和。不┋曰:「奴兒結,吐蕃小種也,今且和,若大族何?」不聽。
會酋豪夢束畜列率數千人入漢地二百余裏,成都大恐。不┋靜以鎮之,召僚屬飲。夜遣步將領飛山軍徑赴沉黎,又徙綿州兵戍邛州為後援,戒之曰:「堅守勿動。」密檄諸蕃部:生獲吐蕃一人賞十縑,殺一人二縑。於是邛部川首領崖衤蔑合諸部落,大破吐蕃於漢源,斬夢束畜列首來獻,凡十有六日而平。嘉州虛恨蠻入寇,不┋標吐蕃首境上,蠻懼,一夕遁去。不┋乃令緣邊家出丁夫一人,分戍諸堡,複其家。不┋罷歸,蜀人送者自成都至雙流,遮道不得行。
未幾,除成都提刑,改江西路轉運判官。廷臣薦其賢,詔授右監門衛大將軍、惠州防禦使、知大宗正事。非常制也。吏白承受奏請須用中貴人,不┋曰:「有司不存乎?」罷不用。中貴人或請見。輒謝出之。
進明州觀察使,俄升昭慶軍承宣使。金人完顏烈來聘,充館伴副使。金使從者舊見館使,皆對揖,不┋不為禮。宴玉津園,不┋連射皆中,使者驚服。
不┋以文行訓勉族屬,薦其秀傑者,奏新學宮,增廣弟子員,仿大學校定法。置自訟齋,使有過者讀書其中,人人感勵。淳熙十四年卒,年六十七。贈開府儀同三司,封崇國公。
不┋性篤孝,生戒嚴歲,遭父北遷,每思慕涕泣。長力學,母曹氏止之,答曰:「君父仇未報,非敢志富貴也。」登第時已入仕,法當超兩秩,請回授其母。母封法止令人,高宗嘉其志,特封郡夫人。
居官所至有聲,立朝好言天下事。蜀中武帥操重權,不┋請複置安撫司,相維而治。其論王抃不宜揀選諸路軍,王友直不可為副都指揮使,尤人所難言者。遇大旱,一日九疏,勸上求直言,通下情,退而燔其稿。時布衣上書狂悖,多抵罪,不┋謂太上皇帝不罪言者,此宜書之御座右。帝悚然可之。既嘉其忠諒,每宴禁中,帝飲之酒,顧謂皇太子曰:「此賢宗室也。」一日,坐待漏院,有給事中白英國公借擊球馬,不┋正色曰:「上惟一皇孫,萬一馬驚墮,斬汝輩無益也。」馬竟不可得。所敬者朱熹、張栻,栻死為請諡,又請用熹。其好尚如此。
善俊字俊臣,太宗七世孫。父不衰,閩路兵馬鈐轄。善俊初補承節郎。紹興二十七年登第。換左承務郎,調南城丞,改昭信軍,簽判奇之。虞允文亦薦其有邊帥才,除幹辦諸司審計司。知郴州,敷奏稱旨,留為太府寺丞。
尋攝帥、知廬州。會歲旱,江、浙饑,民麋至。善俊括境內官田均給之,貸牛種,僦屋以居,死者為給槥,人至如歸。州城舊毀於兵,善俊葺完之,因言:「異時恃焦湖以通饋餫,今既堙涸,宜募鄉兵保孤、姥二山,治屋以儲粟。敵或敗盟,則吾城守有餘,餉道無乏矣。」又增築學舍,新包拯祠,春秋祀之,人感其化。
累遷龍圖閣直學士,移知建州。建俗生子往往不舉,善俊痛繩之,給金穀,捐己奉,以助其費。
再知廬州。首言和好不可恃,當高城浚池以為備。複芍陂、七門堰,農政用修。免責屬邑坊場、河渡羨錢,百姓德之。
以父憂去,服闋,起知鄂州。適南市火,善俊亟往視事,弛竹木稅,發粟振民,開古溝,創火巷,以絕後患。僚屬爭言用度將不足,善俊曰「吾將瘠己肥人。」乃省燕游車騎鼓吹之費,郡計用饒,代輸民役錢。
再知建州。歲饑,民群趨富家發其廩,監司議調兵掩捕,善俊曰:「是趣亂也。」諭許自新,平米價,民乃定。邑尉入盜十三人死罪,以希賞,善俊辨其冤。
徙知隆興府,移江西轉運副使。時朝廷議減月樁錢,善俊言:「及州不及縣,則縣仍迫取於民,猶不減也。宜一路通裁其額,下之漕臣,科郡縣輕重均減之。」又奏:「和買已是白科,從而折變,益加糜費,其數反重於正絹,並乞蠲減。黥卒遇赦還者,刺充鋪兵,可除民害。」所言多見用。
轉湖南帥。郴、桂地絕遠,守多非才,善俊謂宜精其選。代輸潭州經、總製錢,停醴陵淥水渡錢。加秘閣修撰,移知鎮江府。丁母憂,終喪而卒,年六十四。
善俊風儀秀整,喜功名,尤好論事。孝宗時,日中有黑子,地屢震,每以飭邊備為戒。孝宗英武獨運,缺相者累年,善俊極言相位不可無人,尤人所難言者。
善譽字靜之,父不倚,太宗之後也。善譽幼敏慧,力學。乾道五年,試禮部第一。初調昌國簿,攝邑事。勸編戶裒金買田,以助嫁娶喪葬。捕得海盜全黨,守欲上其功,善譽曰:「奈何以人命希賞。」守益賢之,薦於朝。授兩浙運幹,改知撫州臨川縣。縣嘗預借民賦,善譽閱籍發逋負,按籍征催,卒以時辦集,遂罷預借。
改常州添差通判。史浩言其賢,詔赴部堂審察,累遷大理丞、湖北常平茶鹽提舉。會大旱,善譽通融諸郡常平,計戶振貸,嗣歲麥禾倍收,民爭負以償。奏罷稅場十餘、渡四十五,民便之。俾諸郡售田,委郡文學董其入,以給計偕者。
移潼川路提刑、轉運判官。遂甯守徐詡乏廉聲,部使者以其故禦史,寬假之。善譽過遂寧,詡出迎,善譽抑使循廊,詡大沮。郡人聞之,爭訟其過。善譽劾諸朝,宰相王淮善詡,寢其章。善譽徑以聞,罷詡。又以羨貲給諸郡置莊,民生子及娠者俱給米,威惠並孚。宗子寓蜀者,少業儒,善譽即郡庠立學以教之,人始感勵。引年乞祠,歸處一室,以圖書自娛。無疾而卒,年四十七,時淳熙十六年也。
善譽早失怙恃,撫育諸季備至,居官廉靖自將,多所著述,郭雍、朱熹嘗取其《易說》雲。
汝述字明可,太宗八世孫。曾祖士說,從二帝北遷,臨河罵敵而死。汝述登淳熙十一年進士第。調南劍州順昌尉。嘉定六年,詔主管官告院,自是常兼宰士,累遷將作少監,權侍立修注官。八年,除起居郎兼密院都承旨,俄遷兵部侍郎。以母憂去,服闋,改邢部侍郎,遷尚書,知平江府,卒。
汝述為尉,應詔上封事,論議懇惻。立朝薦引,多知名之士。然為時相所親,躐躋通顯,人亦以此少之。
叔近,悼王元孫,榮良公克類之子也。建炎元年,為秀州守,杭卒陳通反,詔辛道宗將西兵討之。兵潰為亂,抵秀州城下,叔近乘城諭以禍福,亂兵乃去。未幾,差權兩浙提刑。叔近招通,通聽命。叔近以素隊數十人入賊城,眾猶不解甲。叔近置酒,推誠待之,遂皆感服,城中稍定。叔近奏:通初無叛心,止緣葉夢得賞不時給,遂至紛爭;今已就招,請赦其待二百餘人。帝許之。台諫皆言不可,遂寢。
叔近還秀州,已而王淵兵至杭,詐傳呼雲:「趙秀州來。」通郊迎,淵遂誅之。初,淵在汴京,狎娼周氏,周氏後歸叔近,淵銜之,乃誣叔近通賊,奪職拘於州,以朱芾代之。芾肆殘虐,軍民怨憤,小卒徐明率眾囚芾,迎叔近領郡事,叔近不得辭,因撫定之,請擇守於朝。
奏未達,朝廷命張俊致討。俊,淵部曲也,辭行,淵謂之「叔近在彼。」俊諭意。領兵至郡,叔近出迎,俊叱令置對。方操筆,群刀遽前,斷其右臂,叔近呼曰:「我宗室也。」俊曰:「汝既從賊,何雲宗室!」語未竟,已折首於地。徐明等見叔近死,遂反戈嬰城,縱火驅掠。翌日,俊斬關入,捕明等誅之。取周氏歸於淵,紹興九年,禦史言叔近之冤,贈集英殿修撰。
叔向,魏王之系也。方汴京破時,叔向潛出,之京西。金人退,引眾屯青城,入至都堂,叱王時雍等速歸政,置救駕義兵。其後為部將於渙上變,告叔向謀為亂,詔劉光世捕誅之。
彥倓字安卿,彭城侯叔褧曾孫也。父公廣,饒州太守。彥倓初調溧陽尉,邑民潘氏兄弟橫邑中,號「三虎」,畜僮僕數百,邑官莫敢誰何。彥倓白其寧治之,縛潘氏弟,正其罪。
改揚州司戶,攝獄掾。有告主藏吏錢餘千萬,治之急,吏泣請死。彥倓察其情,屏人問,則諸共貸也,攝宜興縣。縣自中興後,預借民明年稅,民挾此得慢其令。彥倓請禁預借,邑遂易治。
知臨安於潛縣。縣胥往往通台省吏,得肆其奸。彥倓執其黠者,械送府。台省吏從中救之,彥倓力爭,竟抵胥罪。浮橋屢以水敗,彥倓梁以石,民免溺死。臨安府通判。
開禧初,知興國軍。歲旱蝗,而軍需急,屬邑令吳格負上供銀尤多,彥倓坐累貶秩格愧謝。彥倓曰:「屬時多艱,宜寬民力以崇根本,何謝為?」潰卒據外城為變,彥倓募能斬捕者賞之。既而各斬首以獻,散其餘黨。
累遷湖南運判。徭人羅孟傳反,累歲不能平。彥倓謂帥臣曰:「徭人仇殺,乃其常情,況主斷不平,是遊之使叛也。能遣諜者離其黨與,俾還自相仇,破之易矣。」帥從其計,遂降隈傳。
彥橚字文長,悼王七世孫。祖訓之在《忠義傳》。彥橚登乾道二年進士第。尉樂清,會大旱,令循故事禱雨,而責租益急。彥橚曰:「損斂已責,所以和氣,何禱為?」已而果雨。累官福建路運幹,屬邑負振鹽本錢數千萬,累歲不能償,彥橚白其長,蠲之。
慶元初,知晉陵縣,歲饑,彥橚振恤有方,所活幾二十萬。又以羨錢為五等戶代輸。
擢監登聞檢院。時韓侂胄方柄用,朝士悉趨其門,彥橚切歎惋。出知汀州,州民葉姓者,嘯聚汀、贛間,彥橚遣將捕戮之。遷廣西提刑,諸郡鬻官鹽,取息之六以奉漕司,系增至八分。彥橚複其舊,以蘇民力,朝廷從之。
侂胄死,詔戶部侍郎兼樞密院檢詳。士大夫人前與兵議者,坐侂胄黨,將並逐之。彥橚歎曰:「士方以偽學廢,今又以兵端斥去,苟欲錮士,何患無名!」每見帝,必言才難。
遷湖廣總領。舊士卒物故,大將不落其籍,而私其月請,彥橚置別籍稽核之。或傳軍中有怨言,彥橚曰:「不樂者主帥耳,何損士卒。」持之三年,掛虛籍者贏三萬,額減錢百萬緡,用度以饒。比去,余七百萬,而諸路累積逋負猶四百萬,盡蠲之。
知平江府。郡之昆山並大海,盜出沒,可蹤跡,彥橚奏分其半置嘉定縣,屯兵以守。轉寶謨閣待制。卒於官,年七十一。
彥逾字德先,魏悼王后,崇簡國公叔寓曾孫也。紹興三十年登第。淳熙五年,知秀州。累遷太府少卿、四川總領。將入境,利西帥吳挺遣屬吏安丙來迓,彥逾見即喜其人,從容問之曰:「太尉統眾六萬,得無虛籍乎?」丙以情告。彥逾遺挺書,俾損虛籍數千,以寬四川之賦。挺不敢隱。改知鎮江府,郡適旱饑,彥逾節浮費,發粟振糴,民賴以濟。
遷戶部侍郎、工部尚書。孝宗崩,光宗疾,不能持喪。樞密趙汝愚議請立嘉王為皇帝,欲倚殿帥郭杲為用,遣中郎將范任告之,杲不應。時中外洶洶,彥逾見汝愚,對泣,汝愚密告以翊戴之議。彥逾大喜,力贊其決。郭杲嘗被誣,彥逾為白於帝,杲德之,遂馳告杲曰:「彥逾與樞密第能謀之耳,太尉為國虎臣,當任其責。」杲未及對,彥逾急責之,杲許諾,遂領兵為衛。甯宗即位,汝愚謂彥逾曰:「我輩宗臣,不當言功。」
會留正免相,汝愚登右揆,彥逾以端明殿學士出知建康,兼江東安撫使。未行,改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彥逾為政不擾,蜀人便安之。以定策勳,累遷資政殿大學士。嘉泰間,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嘉定間,乞祠以歸,尋卒。
彥逾始與汝愚協濟大計,冀汝愚引己共政,及外除,頗觖望,乃疏當時名臣上之,目為汝愚黨,帝由是疑汝愚。
其兩入蜀皆有聲。然吳氏世守武興,兼利西安撫,操重權。吳挺卒,朝廷用丘宗議,並利西安撫于東路,以革世將之弊。而彥逾奏利西安撫,乃領以武帥。其後吳曦因之以生變,人以是咎彥逾雲。
列傳第七公主
○秦國大長公主太祖六女太宗七女真宗二女仁宗十三女英宗四女神宗十女哲宗四女徽宗三十四女孝宗二女光宗三女魏惠獻王一女甯宗一女理宗一女
秦國大長公主,太祖同母妹也。初適米福德,福德卒。太祖即位,建隆元年,封燕國長公主,再適忠武軍節度使高懷德,賜第興寧坊。開寶六年十月薨,太祖臨哭,廢朝五日,賜諡恭懿。真宗追封大長公主。元符三年,改秦國。政和四年,改封恭懿大長帝姬。
有姊一人,未笄而夭。建隆三年,追封陳國長公主。元符改封荊國大長公主。政和改封恭獻大長帝姬。
太祖六女。申國、成國、永國三公主,皆早亡。
魏國大長公主,開寶三年,封昭慶公主,下嫁左衛將軍王承衍,賜第景龍門外。太宗即位,進封鄭國。淳化元年,改封秦國。真宗至道三年,進長公主。大中祥符元年薨,賜諡賢肅。元符改封魏國大長公主。政和改賢肅大長帝姬。
魯國大長公主,開寶五年,封延慶公主,下嫁左衛將軍石保吉。太宗即位,進封許國。淳化元年,改晉國。真宗初,進長公主。大中祥符二年,進大長公主。薨,賜諡賢靖。元符改封魯國。政和改賢肅大長帝姬。
陳國大長公主,開寶五年,封永慶公主,下嫁右衛將軍魏咸信。太宗即位,進封虢國。淳化元年,改齊國。真宗初,進許國長公主。咸平二年薨,諡貞惠,後改恭惠。景祐三年,追封大長公主。元符改封陳國。政和改賢慧大長帝姬。
太宗七女。長滕國公主,早亡。
徐國大長公主,太平興國九年,封蔡國,下嫁左衛將軍吳元扆。淳化元年,改魏國。薨,諡英惠。至道三年,追封燕國長公主。景祐三年,進大長公主。元符改徐國。政和改英惠大長帝姬。
邠國大長公主,太平興國七年為尼,號員明大師。八年卒。至道三年,追封曹國長公主。景祐三年,進大長公主。元符改邠國。
揚國大長公主,至道三年,封宣慈長公主。咸平五年,進魯國,下嫁左衛將軍柴宗慶,賜第普寧坊。宗慶,禹錫之孫,帝命主以婦禮謁禹錫第。曆徙韓、魏、徐、福四國。仁宗立,進鄧國大長公主。明道二年薨,追封晉曙,諡力靖。元符封揚國。政和改和靖大長帝姬。主性妒,宗慶無子,以兄子為後。
雍國大長公主,至道三年,封賢懿長公主。咸平六年,下嫁右衛將軍王貽永,進封鄭國,賜第。景德元年薨,諡懿順。景祐三年,追封大長公主。皇祐三年,改韓國。徽宗改封雍國。政和改懿順大長帝姬。
衛國大長公主,至道三年,封壽昌長公主。大中祥符二年,進封陳國,改吳國,號報慈正覺大師。改楚國,又改邠國。天禧二年,改建國。乾興元年,封申國大長公主。天聖二年薨,賜諡慈明。徽宗改衛國。政和改慈明大長帝姬。
荊國大長公主,幼不好弄,未嘗出房闥。太宗嘗發寶藏,令諸女擇取之,欲以觀其志,主獨無所取。真宗即位,封萬壽長公主,改隨國,下嫁附馬都尉郴遵勖。舊制選尚者降其父為兄弟行,時遵勖父繼昌亡恙,主因繼昌生日以舅禮謁之。帝聞,密以兼衣、寶帶、器模式幣助其為壽。遵勖賓客皆一昌賢士,每燕集,主必親視饔饎。嘗有盜入主第,帝命有司訊捕。主請出所逮系人,以私錢募告者,果得真盜,法當死,複請貰之。曆封越、宿、鄂、冀四國。明道元年,進魏國。
初,遵勖出守許州,暴得疾,主亟欲馳視之,左右白:須奏得報乃可行,主不待報而往,從者裁五六人。帝聞,遽命內侍督諸縣邏兵以衛主車。其後居夫喪,衰麻未嘗去身,服除,不復禦華麗。嘗燕禁中,帝親為簪花,辭曰:「自誓不復為此久矣。」嘗因浴僕地,傷右肱,帝遣內侍責侍者,主曰:「早衰力弱,不任步趨,非左右之過。」由是悉得免。
主善筆劄,喜圖史,能為歌詩,尤善女工之事。嘗誡諸子以「忠義自守,無恃吾以速悔尤」,視他子與己出均。及病目,帝挾醫診視,自後妃以下皆至第候問。帝親舐其目,左右皆感泣,帝亦悲慟曰:「先帝伯仲之籍十有四人,今獨存大主,奈何嬰斯疾!」複顧問子孫所欲,主曰:「豈可以母病邀賞邪?」齎白金三千兩,辭不受。帝因謂從臣曰:「大主之疾,倘可移於朕,亦所不避也。」主雖喪明,平居隱幾,沖淡自若。誡諸子曰:「汝父遺令:柩中無藏金玉,時衣數襲而已。吾歿後當亦如是。」
皇祐三年薨,年六十四。帝臨奠,輟視朝五日。追封齊國大長公主,諡獻穆。徽宗改封荊國。政和改獻穆大長帝姬。
真宗二女。長惠國公主,早亡。
升國大長公主,初入道。明道二年,封衛國長公主,號清虛靈照大師。慶曆七年,追封魯國,諡昭懷。徽宗改封升國大長公主。政和改昭大長帝姬。
仁宗十三女。徐國、鄧國、鎮國、楚國、商國、魯國、唐國、陳國、豫國九公主,皆早亡。
周、陳國大長公主,帝長女也。寶元二年,封福康。嘉祐二年,進封袞國。主幼警慧,性純孝。帝嘗不豫,主侍左右,徒跣籲天,乞以身代。帝隆愛之。
帝念章懿太后不及享天下養,故擇其兄子李瑋使尚主。瑋樸陋,與主積不相能。主中夜扣皇城門入訴,瑋皇懼自劾。諫官王陶論宮門夜開,乞繩治護衛,禦史又共論主第內臣多不謹,帝為黜都監梁懷一輩十餘人。後數年不復協,詔出瑋於外,主降封沂,屏居內廷。久之,複召瑋,使為附馬都尉如初。英宗立,進越國長公主。神宗治平四年,進楚國大長公主。
熙寧三年薨,年三十三。以瑋奉主無狀,貶陳州。輔臣議諡,帝以主事仁祖孝,命曰莊孝,追封秦國。徽宗加周、陳國。政和改封莊孝明懿大長帝姬。
秦、魯國賢穆明懿大長公主,仁宗皇帝第十女也。母曰周貴妃。嘉祐五年,封慶壽,進惠國。治平四年,進許國大長公主。下嫁吳越忠懿王之曾孫、右領軍衛大將軍錢景臻。改韓、周燕國。徽宗朝,進秦、魏兩國。政和三年,更封令德景行大長帝姬。
靖康二年,諸帝姬北徙,姬以先朝女,金人不知,留於汴。建炎初,複公主號,改封秦魯國。避地南渡,賊張遇掠其家,中子愕被害。公主至揚州朝謁,複避地之閩。
紹興三年,自閩至會稽,請入見,因留居焉。後徙台州。上以公主行尊年高,甚敬之,每入內,見必先揖。靖康中,戚裏例納節,至是,公主為其子忱請還舊官,上以忱為滬川節度使,仍詔戚裏不得援例。久之,又為忱請優賜推恩,上重違之,加忱開府儀同三司。時主有三子,愐、愷非己所出,故獨厚於忱。上戒之曰:「長主壽考如此,乃仁宗皇帝四十二年深仁厚澤,是以鐘慶於長主。長主待遇諸子,宜法仁宗用心之均一。」主感服。
薨,年八十六。上輟朝五日,幸其第臨奠,詔子孫皆進官一等。諡曰賢穆。二十九年,加諡明懿。
袞國大長公主,帝第十一女也。嘉祐六年,封永壽。進榮國長公主。治平四年,進邠國大長公主。熙甯九年,改魯國。下嫁左領軍衛大將軍曹詩。主性儉節,于池台苑囿一無所增飭。十年夏,旱,曹族以主生日將盛具為壽,主曰:「上方損膳徹樂,吾何心能安。」悉屏之。
元豐六年薨,年二十四,追封荊國,諡賢懿。遷其二子曄、旼皆領團練使。徽宗追封袞國,又改賢懿恭穆大長帝姬。
燕、舒國大長公主,帝第十二女也。嘉祐六年,封寶壽。八年,進順國長公主。治平四年,進冀國大長公主。元豐五年,改魏國,下嫁開州團練使郭獻卿。上,進楚國。徽宗改吳國,進吳、越國,改秦、袞國。政和二年薨,追封燕、舒國,諡懿穆,複改懿物大長帝姬。
英宗四女。舒國公主,早亡。
魏、楚國大長公主,帝長女。嘉祐八年,封德寧。治平三年,進封徐國,下嫁左衛將軍王師約。四年,進陳國長公主。元豐八年薨,追封燕國大長公主,諡惠和。元祐四年,追封秦國。徽宗追封魏國,加韓、魏國,又改惠和大長帝姬。
元豐三年,病篤。主性不妒忌,王詵以是自恣,嘗貶官。至是,帝命還詵官,以慰主意。太后臨問,已不省,後慟哭,久稍能言,自訴必不起,相持而泣。帝繼至,自為診脈,親持粥食之,主強為帝盡食。賜金帛六千,且問所須,但謝複詵官而已。明日薨,年三十。帝未上食即駕往,望第門而哭,輟朝五日。追封越國,諡賢慧。後進封大長公主,累改秦、荊、魏三國。
主好讀古文,喜筆劄,賙恤族黨,中外稱賢。詵不矜細行,至與妾奸主旁,妾數抵戾主。薨後,乳母訴之,帝命窮治,杖八妝以配兵。既葬,謫詵均州。子彥弼,生三歲卒。
韓、魏國大長公主,帝第三女,與魏國同生。始封壽康公主,改祁國、衛國,下嫁張敦禮。進冀國大長公主,改秦、越、楚國,加今封。政和三年,改賢德懿行大長帝姬。宣和五年薨。
神宗十女。楚國、鄆國、潞國、刑國、邠國、袞國六公主,皆早薨。
周國長公主,帝長女也。母曰欽聖憲肅後後。封延禧公主。生而警悟,自羈丱習嗜宛如成人。年十二卒,帝后皆變服哀送。追贈燕國。元符末,改封周國。
唐國長公主,帝第三女也。始封淑壽公主。初,帝念韓琦功德,欲與為婚姻,故哲宗緣先帝,以主降琦之子嘉彥。曆封溫、曹、冀、雍、越、燕六國。政和元年薨,追封唐國長公主。
潭國賢孝長公主,帝第四女也。母曰宋貴妃。始封康國。紹聖四年,下嫁王遇。曆韓、魯、陳、鄆四國。大觀二年薨,追加封諡。
徐國長公主,帝幼女也。母曰欽成皇后。始封慶國,進益、冀、蜀、徐四國。年及笄,猶處聖瑞宮。侍母疾,晝夜不暫去,藥餌非經手弗以進。迨疾革,號慟屢絕,左右不忍視。
崇寧三年,下嫁鄭王潘美之曾孫意。事姑修婦道。潘故大族,夫黨數千百人,賓接皆盡禮,無裏外言。志向沖淡,服玩不為紛華,歲時簡嬉遊,十年間惟一適西池而已。再生子,不成而死,滕妾得女,拊視如己出。政和三年,改稱柔惠帝姬。五年薨,年三十一,追封賢靜長帝姬。
哲宗四女。鄧國、揚國二公主,早亡。
陳國公主,始封德康公主,進瀛國、榮國。大觀四年,下嫁石端禮,徙陳國。改淑和帝姬。政和七年薨。
秦國康懿長公主,帝第三女也。始封康懿,進嘉國、慶國。政和二年,改韓國公主,出降潘正夫。改淑慎帝姬。靖康末,與賢德懿行大長公主俱以先朝女留於汴。建炎初,複公主號,改封吳國。覲上於越,以玉管筆、小玉山、奇畫為獻,上溫辭卻之。避地至婺州。
紹興四年入見,其子堯卿等五人各進官一等。主奏言:「祖宗以來,駙馬都尉石保吉、魏咸信、柴宗慶皆除使相。今正夫曆事四朝,在汴京曾建議迎陛下,至杭州又言禁衛未集,預宜防變,乞除開府。」上不許。八年再入見。留宮中三日。時極暑,上每正衣冠對之飲食,又為正夫求恩數,上曰:「官爵豈可私與人,況今日多事,未暇及此。」時趙鼎當國,方論群臣紹述之奸,頗抑正夫。鼎去位,正夫始得開府之命。給事中劉一正言其非舊制,恐援例者多,乃詔:「哲宗惟正夫為近親,余人毋得援。」顯仁太后歸,主同秦、魯國大長公主迎于道。十九年,又入朝。子長卿、粹卿、端卿皆自團練使升觀察使,從所請也。孝宗即位,進封秦國大長主。隆興二年薨,諡康懿。
主在日,正夫官至少傅,封和國公;溫卿甯國軍承宣使,長卿甯江軍承宣使,端卿昭信軍承宣使,清卿容州觀察使,墨卿、才卿並帶團練使,其盛如此。正夫薨於紹興二十二年,贈太傅。
徽宗三十四女。政和三年,改公主號為帝姬,國號易以美名,二字。
嘉德帝姬,建中靖國元年六月,封德慶公主。改封嘉福,尋改號帝姬,再封嘉德。下嫁左衛將軍曾夤。
榮德帝姬,初封永慶公主,改封榮福。尋改號帝姬,再封榮德。下嫁左衛將軍曹晟。
順淑帝姬,初封順慶公主。薨,追封益國。及改帝姬號,追封順淑。
安德帝姬,初封淑慶公主,改封安福。尋改號帝姬,再封安德。下嫁左衛將軍邦光。
茂德帝姬,初封延慶公主,改封康福。尋改號帝姬,再封茂德。下嫁宣和殿待制蔡鞗。
壽淑帝姬,初封壽慶公主。薨,追封豫國。及改帝姬號,追封壽淑。
安淑帝姬,初封安慶公主,改封隆福。薨,追封蜀國。及改帝姬號,追封安淑。
崇德帝姬,初封和慶公主,改封崇福。尋改帝姬號。下嫁左衛將軍曹湜。再封崇德。宣和二年薨。
柔福在五國城,適徐還而薨。靜善遂伏誅。柔福薨在紹興十一年,從梓宮來者以其骨至,葬之,追封和國長公主。
孝宗二女:長嘉國公主,紹興二十四年,封碩人,進永嘉郡主,三十二年卒。詔以醫官李師克等屬吏,孝宗時居東宮,奏:「臣女幼而多疾,不宜罪醫。」遂寢。乾道二年,贈嘉國公主。次女生五月而夭,未及封。
文安郡主,光宗長女也;次女封和政郡主;季女封齊安郡主。皆早卒。紹熙元年,並追贈公主。
安康郡主,魏惠獻王女也。初封永寧郡主,改封通義。以父遺表,遂升安康。歸殿前司前軍統領羅忠信子良臣。詔王府主管鄧從義諭旨:「皇女孫郡主宜執婦道,務成肅雍之德,毋敢或違。」賜申第居之。良臣以恩轉秉義郎,除閣門祗候官。開禧元年,郡主薨,年三十九。
祁國公主,甯宗女也。生六月而薨,追封祁國。
周、漢國公主,理宗女也。母賈貴妃,早薨。帝無子,公主生而甚鍾愛。初封瑞國公主,改升國。開慶初,公主年及笄,詔議選尚。宰臣請用唐太宗降士人故事,欲以進士第一人尚主,遂取周震炎。廷謝日,公主適從屏內窺見,意頗不懌,帝微知之。
景定二年四月,帝以楊太后擁立功,乃選太后侄孫鎮尚主。擢鎮右領軍衛將軍、駙馬都統,進封公主為周國公主。帝俗俚時見之,乃為主起第嘉會門,飛樓閣道,密邇宮苑,帝常禦小輦從宮人過公主第。特賜董役官減三年磨勘,工匠犒賞有差。明年,進封周、漢國公主,拜鎮慶遠軍承宣使。鎮宗族娣姒皆推官加封,寵異甚渥。
七月,主病。有鳥九首大如箕,集主家擣衣石上,是夕薨,年二十二。無子,帝哭之甚哀,諡端孝。鎮官節度使雲。
列傳第八
○范質子旻兄子杲王溥父祚魏仁浦子咸人孫昭亮
范質字文文素,大名宗城人。父守遇,鄭州防禦判官。質生之夕,母夢神人授以五色筆。九歲能屬文,十三治《尚書》,教授生徒。
後唐長興四年舉進士,為忠武軍節度推官,遷封丘令。晉天福中,以文章幹宰相桑維翰,深器之,即奏為監察禦史。及維翰出鎮相州,曆泰甯、晉昌二節度,皆請質為從事。維翰再相,質遷主客員外郎、直史館。歲余,召入為林學士,加比部郎中、知制誥。契丹侵邊,少帝命漢祖等十五將出征。是夜,質入直,少帝令召諸學士分草制,質曰:「宮城已閉,恐泄機事。」獨具草以進,辭理優贍,當時稱之。漢初,加中書舍人、戶部侍郎。周祖征叛,每朝廷遣使齎詔處分軍事,皆合機宜。周祖問誰為此辭,使者以質對。歎曰:「宰相器也。」
周祖自鄴起兵向闕,京城擾亂,質匿民間,物色得之,喜甚,時大雪,解袍衣之。且令草太后誥及議迎湘陰會儀注,質蒼黃論撰,稱旨。乃白太后,以質為兵部侍郎、樞密副使。周廣順初,加拜中書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翌日,兼參知樞密院事。郊祀畢,進位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從征高平還,加司徒、弘文館大學士。顯德四年夏,從征壽州還,加爵邑。質建議以律條繁冗,輕重無據,吏得因緣為奸。世宗特命詳定,是為《刑統》。六年夏,世宗北征,質病留京師,賜錢百萬,俾市醫藥。及平關南,至瀛州,質見於路左。師還,以樞密使魏仁浦為相,命質與王溥並參知樞密院事。世宗不豫,入受顧命。恭帝嗣位,加開府儀同三司,封蕭國公。
及太祖北征,為六師推載,自陳橋還府署。時質方就食閣中,太祖入,率王溥、魏仁浦就府謁見。太祖對之嗚咽流涕,具言擁逼之狀。質等未及對,軍校羅彥環舉刃擬質曰:「我輩無主,今日須得天子。」太祖叱彥環不退,質不知所措,乃與浦等降階受命。
宋初,加兼侍中,罷參知樞密。俄被疾,太祖征澤、潞,幸其第,賜黃金器二百兩、銀器千兩、絹二千匹、錢二百萬。太祖初即位,庶事謙抑,至於藩戚尚水崇建幕府賓佐未列於位。質因上奏曰:「自古帝王開基創業,封建子弟,樹立磐維,宗戚既隆,社稷永固。伏見皇弟泰甯軍節度使光義,自居戎職,特負將材,及領藩維,尤積時望;嘉州防禦使光美,雄俊老成,修身樂善,嘉譽日聞。乞並行封冊,申錫命書。皇子皇女雖在繈褓者,亦乞下有司許行恩制,此臣炎願也。臣又聞為宰相者,當舉賢能,以輔佐天子。竊以端日用殿學士呂余慶、樞密副使趙普精通治道,經事霸府,曆歲滋深,睹其公忠,誠堪毗倚。乞授以台司,俾申才用。」帝嘉納之。
先是,宰相見天子議大政事,必命坐面議之,從容賜茶而退,唐及五代猶遵此制。及質等憚帝英睿,每事輒具劄子進呈,具言曰:「如此庶盡稟承之方,免妄庸之失。」帝從之。由是奏禦浸多,始廢坐論之禮。
乾德初,帝將有事圜丘,以質為大禮使。質與鹵簿使張昭、儀仗使劉溫叟討論舊典,定
南郊行禮圖》上之。帝尤嘉獎。由是禮文始備,質自為序。禮畢,進封魯國公,質奉表固辭,不允。二年正月,罷為太子太傅。九月,卒,年五十四。將終,戒其子旻勿請諡,勿刻墓碑。太祖聞之,為悲惋罷朝。贈中書令,賵絹五百匹、粟麥各百石。
質力學強記,性明悟。舉進士時,和凝以翰林學士典貢部,鑒質所試文字,重之,自以登第名在十三,亦以其數處之。貢闈中謂之「傳衣缽」。其後質登相位,為太子太傅,封魯國公,皆與凝同雲。初,質既登朝,猶手不釋卷,人或勞之,質曰:「有善相者,謂我異日位宰輔。誠如其言,不學何術以處之。」後從世宗征淮南,詔令多出其手,吳中文士莫不驚伏。質每下制敕,未嘗破律,命刺史縣令,必以戶口版籍為急。朝廷遣使視民田,按獄訟,皆延見,為述天子憂勤之意,然後遣之。
世宗初征淮南,駐壽、濠,銳意攻取,且議行幸揚州。質以師老,與王溥泣諫乃止。及再駕揚州,因事怒竇儀,罪在不測。質入謁請見,世宗意其救儀,起避之。質趨前曰:「儀近臣也,過小不當誅。」因免冠叩頭泣下,曰:「臣備位宰相,豈可使人主暴怒,致近臣於死地耶?願寬儀罪。」世宗意遂解,複坐,即遣赦儀。
質性卞急,好面折人。以廉介自持,未嘗受四方饋遺,前後所得祿賜多給孤遺。閨門之中,食不異品。身沒,家無餘貲。太祖因諭輔相,謂侍臣曰:「朕聞範質止有居第,不事生產,真宰相也。」太宗亦嘗稱之曰:「宰輔中能循規矩、慎名器、持廉節,無出質右者,但欠世宗一死,為可惜爾。」從子校書郎杲求奏遷秩,質作詩曉之,時人傳誦以為勸戒。有集三十卷,又述朱梁至周五代為《通錄》六十五卷,行於世。子旻。
旻字貴參,十歲能屬文。以父任右千牛備身、太子司議郎,累遷著作佐郎。
宋初,為度支員外郎、判大理正事,俄知開封縣。太宗時領京尹,數召與語,頗器重之。
嶺南平,遷知邕州兼水陸轉運使。俗好淫祀,輕醫藥,重鬼旻下令禁之。且割己奉市藥以給病者,愈者千計,複以方書刻石置廳壁,民感化之。會南漢知廣州官鄧存忠劫土人二萬眾,攻州城七十餘日。旻屢出親戰,矢集於胸,猶激勵將卒殊死戰,賊遂少卻。病創日,堅壁固守,遣使十五輩求援。廣州救兵至,圍解,賜璽書獎之。旻病甚,詔令有司以肩輿載歸闕下。疾愈,通判鎮州,有能聲,賜錢二百萬,遷庫部員外郎。
開寶九年,知淮南轉運事。太祖謂旻曰:「朕今委卿以方面之重,凡除民隱、急軍須之務,悉以便宜從事,無庸一一中履也。」歲運米百余萬石給京師,當時稱有心計。
太平興國初,召為水部郎中。錢俶獻地,以旻為考功郎中,權知兩浙諸州軍事。旻上言:「俶在國日,徭賦繁苛,凡薪粒、蔬果、箕帚之屬悉收算。欲盡釋不取,以蠲其弊。」從之。車駕征晉陽,上書求從,召為右諫議大夫、三司副使,判行在三司,又兼吏部選事。師還,加給事中。坐受人請求擅市竹木入官,為王仁贍所發,貶房州司戶。語在《仁贍傳》。量移唐州。六年,卒,年四十六。有集二十卷、《邕管記》三卷。其後子貽孫上言,詔復舊官。貽孫官至主客員外郎。
杲字師回,父正,青州從事。杲少孤,質視如己子。刻志于學,與姑臧李均、汾陽郭昱齊名,為文深僻難曉,後生多慕效之。以蔭補太廟齋郎,再遷國子四門博士。
嘗攜文謁陶谷、竇儀,鹹大稱賞,謂杲曰:「若舉進士,當待汝以甲科。」及秋試,有上書言代閱之家不當與寒士爭科第,杲遂不應舉。稍遷著作佐郎,出為許、鄧二州從事,坐事免。太平興國初,遷著作郎、直史館,曆右拾遺、左補闕。雍熙二年,同知貢舉。俄上書自言其才比東方朔,求顯用,以觀其效。太宗壯之,擢知制誥。
杲家貧,貸人錢數百萬。母兄晞性嗇,嘗為興元少尹,居主洋兆,殖貨钜萬。親故有自長安來者,紿杲曰:「少尹不復靳財物,已揮金無算矣。」杲聞之喜,因上言兄老,求典京兆以便養。太宗從其請。改工部郎中,罷知制誥。杲既至,而晞吝如故,且常以不法事幹公府。杲大悔。杲視事逾年,境內不治。會賊帥劉渥剽掠屬縣,吏卒解散,遂驚悸成疾。
移知壽州,上言:「家世史官,願秉直筆,成國朝大典。」召為史館修撰,固求掌誥詞,帝從之。時翰林學士宋白左遷鄜州,賈黃中、李沆參知政事,蘇易螽轉承旨,杲連致書相府,求為學士,且言于宰相李昉曰:「先公嘗授以制誥一編,謂杲才堪此職。」因出示昉,昉屢開解之。未幾,太宗飛白書「玉堂」額以賜翰林,杲又上《玉堂記》,因請備職。太宗惡其躁競,改右諫議大夫、知濠州,複召為史館修撰。
初,太宗以太祖朝典策未備,乃議召杲。杲聞命喜甚,以為將加優擢,晨夜趨進。至宋州,遇朗州通判錢熙,杲問以「朝議將任僕何官」,熙言:「重修《太祖寶錄》爾。」杲默然久之。感疾,至京師,旬月卒,年五十六。太宗閔之,錄其二子。
杲性虛誕,與人交,好面譽背非,惟與柳開善,更相引重,始終無間。不善治生,家益貧,杲端坐終日,不知計所出,人皆笑之。子坦亦登進士第。
王溥字齊物,並州祁人。
父祚,為郡小吏,有心計,從晉祖入洛,掌鹽鐵案,以母老解職歸。漢祖鎮並門,統行營兵拒存丹,委祚經度芻粟;即位,擢為三司副使。曆周為隨州刺史。漢法禁牛革,輦送京師,遇暑雨多腐壞,祚請班鎧甲之式于諸,令裁之以輸,民甚便之。移刺商州,以奉錢募人開大秦山岩梯路,行旅感其惠。顯德初,置華州節度,以祚為刺史。未幾,改鎮潁州均部內租稅,補實流徙,以出舊籍。州境舊有通商渠,距淮三百,歲久湮塞,祚疏導之,遂通舟楫,郡無水患。曆鄭州團練使。宋初,升宿州為防禦,以祚為使。課民鑿井修火備,築城北堤以禦水災。因求致政,至闕下,拜左領軍衛上將軍,致仕。
溥,漢乾祐中舉進士甲科,為秘書郎。時李宗貞據河中,趙思綰反京兆,王景崇反鳳翔,周祖將兵討之,辟溥為從事。河中平,得賊中文書,多朝貴及藩相交結語。周祖籍其名,將按之,溥諫曰:「魑魅之形,伺夜而出,日月既照,氛沴自消。願一切焚之,以安反側。」周祖從之。師還,遷太常丞。從周祖鎮鄴。廣順順初,授左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二年,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三年,加戶部侍郎,改端明殿學士。周祖疾革,召學士草制,以溥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宣制畢,周祖曰:「吾無憂矣。」即日崩。
世宗將親征澤、潞,馮道力諫止,溥獨贊成之。凱還,加兼禮部尚書,監修國史。世宗嘗從容問溥曰:「漢禁止李崧以蠟書與契丹,猶有記其詞者,信有之耶?」溥曰:「崧為大臣,設有此謀,肯輕示外人?蓋蘇逢吉誣之耳。」世宗始悟,詔贈其官。世宗將討秦、鳳,求帥於溥,溥薦向拱。事平,世宗因宴酌酒賜溥曰:「為吾擇帥成邊功者,卿也。」從平壽春,制加階爵。顯德四年,丁外艱。起複,表四上,乞終喪。世宗大怒,宰相范質奏解之,溥懼入謝。六年夏,命參知樞密院事。
恭帝嗣位,加右僕射。是冬,表請修《世宗實錄》,遂奏吏館修撰、都官郎中、知制誥扈蒙,右司員外郎、知制誥張淡,左拾遺王格,直史館、左拾遺董淳,同加修纂,從之。
宋初,進位司空,罷參知樞密院。乾德二年,罷為太子太保。舊制,一品班於台省之後,太祖因見溥,謂左右曰:「溥舊相,當寵異之。」即令分台省班東西,遂為定制。五年,丁內艱。服闋,加太子太傅。開寶二年,遷太子太師。中謝曰,太祖顧左右曰:「溥十年作相,三遷一品,福履之盛,近世未見其比。」太平興國初,封祁國公。七年八月,卒,年六十一。輟朝二日,贈侍中,諡文獻。
溥性寬厚,美風度,好汲引後進,其所薦至顯位者甚眾。頗吝嗇。祚頻領牧守,能殖貨,所至有田宅,家累萬金。
溥在相位,祚以宿州防禦使家居,每公卿至,必首謁。祚置酒上壽,溥朝服趨侍左右,坐客不安席,輒引避。祚曰:「此豚犬爾,勿煩諸君起。」溥諷祚求致政,祚意朝廷未之許也,既得請,祚大罵溥曰:「我筋力未衰,汝欲自固名位,而幽囚我。」舉大梃將擊之,親戚勸諭乃止。
溥好學,手不釋卷,嘗集蘇冕《會要》及崔弦《續會要》,補其闕漏,為百卷,曰《唐會要》。又采朱梁至周為三十卷,曰《五十會要》。有集二十卷。
子貽孫、貽正、貽慶、貽序。貽正至國子博士。貽慶比部郎中。貽序,景德二年進士,後改名貽矩,至司封員外郎。貽正子克明,尚太宗女鄭國長公主,改名貽永,令與其父同行。見《外戚傳》。
貽孫字象賢,少隨周祖典商、潁二州,署衙內都指揮使。德中,以父在中書,改朝散大夫、著作佐郎。宋初,遷金部員外郎,賜紫,累遷右司郎中。淳化中,卒。太祖平吳、蜀,所獲文史副本分賜大臣。溥好聚書,至萬餘卷,貽孫遍覽之;又多藏法書名畫。太祖嘗問趙普,拜禮何以男子跪而婦人否,普問禮官,不能對。貽孫曰:「古詩雲'長跪問故夫',是婦人亦跪也。唐太后朝婦人始拜而不跪。」普問所出,對雲:「大和中,有幽州從事張建章著《渤海國記》,備言其事。」普大稱賞之。端拱中,右僕射李倓求郡省百官集議舊儀,貽孫具以對,事見《禮志》,時論許其諳練雲。
魏仁浦字道濟,衛州汲人。幼孤貧,母為假黃縑制暑服,仁浦年十三,歎曰:「為人子不克供養,乃使慈母求貸以衣我,我能安乎!」因慷慨泣下。辭母詣洛陽,濟河沉衣中流,誓曰:「不貴達,不復渡此!」晉末,隸樞密院為小史,任職端謹,儕輩不能及。契丹入中原,仁浦隨眾北遷。會契丹主殂於真定,仁浦得脫歸。魏帥杜重威素知仁浦謹厚,善書計,欲留補牙職。仁浦以重威降將,不願事之,遂遁去。重威遣騎追之,不及。漢祖起太原,次鞏縣,仁浦迎謁道左,即補舊職。
時周祖掌樞密,召仁浦問闕下兵數,仁浦悉能記之,手疏六萬人。周祖喜曰:「天下事不足憂也。」遷兵房主事,從周祖鎮鄴。
乾祐末,隱帝用武德使李鄴等謀,誅大臣楊邠、史弘肇等,密詔澶帥李洪義殺騎將王殷,令郭崇害周祖。洪義知事不濟,與殷謀,遣副使陳光穗齎詔示周祖。周祖懼,召仁浦入計,且示以詔曰:「朝廷將殺我,我死不懼,獨不念麾下將士乎?」仁浦曰:「侍中握強兵臨重鎮,有功朝廷,君上信讒,圖害忠良,雖欲割心自明,奚可得也,事將奈何。今詔始下,外無知者,莫若易詔以盡誅將士為名,激其怒心,非徒自免,亦可為楊、史雪冤。」周祖納其言,倒用留守印,易詔書以示諸將。眾懼且怒,遂長驅渡河。及即位,以仁浦為樞密副承旨,俄遷右羽林將軍,充承旨。
周祖嘗問仁浦諸州屯兵之數及將校名氏,令檢簿視之。仁浦曰:「臣能記之。」遂手疏於紙,校簿無差,周祖尤倚重焉。廣順末,太原劉崇寇晉州,仁浦居母喪,而宅邇宮城,周祖步登寬仁門,密遣小黃門召仁浦計事。明日,起複卓職。周祖大漸,謂世宗曰:「李洪義長興節鎮,魏仁浦無遣違禁密。」
世宗即位,授右監門衛大將軍、樞密副使。從征高平,周師不利,東偏已潰,仁浦勸世宗出陣西殊死戰,遂克之。師還,拜檢校太保、樞密使。故事,惟宰相生辰賜器幣鞍馬,世宗特以賜仁浦。從平壽春,加檢校太傅,進爵邑,遷中書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世宗欲命仁浦為禁止,議者以其不由科第,世宗曰:「古人為宰禁止者,盡由科第耶?」遂決意用之。恭帝嗣位,加刑部尚書。
宋初,進位右僕射,以疾在告。太祖幸其第,賜黃金器二百兩、錢二百萬。再上表乞骸骨,不許。乾德初,罷寧本官。開寶二年春宴,太祖笑謂仁浦曰:「何不勸我一杯酒?」仁浦奉觴上壽,帝密謂之曰:「朕欲親征太原,如何?」仁浦曰:「欲速不達,惟陛下慎之。」宴罷,就第,複賜上尊酒十石、禦膳羊百口。從征太原,中途遇疾。還,至梁侯驛卒,年五十九,贈侍中。
仁浦性寬厚,接士大夫有禮,務以德報怨。漢乾祐中,有鄭元昭者,開封浚儀人,為安邑、解縣兩池榷鹽使,遷解州刺史。會詔以仁浦婦翁李溫玉為榷鹽使管兩池,元昭不得專其利。仁浦方為樞密院主事,元昭意仁浦必庇溫玉,會李守貞以河中叛,溫玉子在城中,元昭即系溫玉以變聞。時周祖總樞務,知其有間,置而不問。顯德中,仁浦為樞密院,元昭水自安。及代歸闕,道洛都,以情告仁浦弟仁滌,仁滌曰:「公第去,可無憂。我兄素寬仁有度,雖公事不欲傷於人,豈念私隙乎?」元昭至京師,仁浦果不介意,白周祖授元昭慶州刺史。漢陷帝寵作坊使買延徽,延徽與仁浦並居,欲並其第,屢譖仁浦,幾至不測。及周祖入汴,有擒延徽授仁浦者,仁浦謝曰:「因兵戈以報怨,不忍為也。」力保全之。當時稱其長者。世宗朝近侍有改忤上至死者,仁浦力救之,全活者眾。淮南之役,獲賊數千人,仁浦從容上言,俾隸諸軍,軍中無濫殺者。
景德四年,其子鹹信請諡曰宣懿。
子鹹美、鹹熙、鹹信。咸美以左司禦率府率致仕。鹹熙性仁孝,嘗會賓客,家童數輩覆案碎器,客皆驚愕,鹹熙色不變,止令更設饌具。其寬厚若此。以父任,累遷屯田郎中,後至太僕少卿。卒年四十九。子昭慶部員外郎,昭文西染院使,昭素供奉官、閣門祗侯。
咸信字國寶,建隆初,授朝散大夫、太子右坊通事舍人,改供奉官。
初,太祖在潛邸,昭憲太后嘗至仁浦第,咸信方幼,侍母側,儼如成人。太后奇之,欲結姻好。開寶中,太宗尹京,成昭憲之意,延見咸信於便殿,命與禦帶黨進等較射,稱善。遂選尚永慶公主,授右衛將軍、附馬都尉。逾年,出領吉州刺史」
太平興國初,真拜本州防禦使。四年,詔用奉外賜錢十萬。五年,坐遣親吏市木西邊,矯制免所過稅算,罰一季奉。俄遷慎州觀察使。雍熙三年冬,契丹擾邊,王師出討,悉命諸主婿鎮要地:王承衍知大名,石保吉知河,鹹信知澶州。四年,本郡黃河清,咸信以聞,詔褒答之。籍田畢,就拜彰德軍節度。八月,遣歸治所。
淳化四年,河決澶淵,陷北城,再命知州事。太宗親諭方略,傳置而往。時遣閻承翰修河橋,鹹信請及流水未下造舟為便,承翰入奏:「方冬難成,請權罷其役。」鹹信因其去,乃集工成之。奏至,上大悅。河平,遣還役兵。俄詔留築堤,鹹信以為天寒地涸,無決溢之患,複奏罷之。
真宗即位,改定國軍節度。咸平中,大閱東郊,以為舊城內都巡檢。車駕北征,為貝冀路行營都統署,詔督師。至貝州,敵人退,召還行在所。景德初,從幸澶州,石保吉與李繼隆為排陣使。契丹請和,帝置酒行宮,面賞繼隆、保吉,咸信避席,自愧無功,上笑而撫尉之。二年,改武成軍節度,知曹州。秋霖積潦,鹹信決廣濟河堤以導之,民田無害。扈駕朝陵還,上言先墳在洛,欲立碑,求泣盟津,以便其事,即改知河陽。大中祥符初,從東封,加檢校太尉。將祀汾陰,命知澶州,令入內副都知張繼能諭旨。移領忠武軍節度。
未幾召還,年已昏眊,見上,希旨求寵渥。七年,表乞任用,上出示中書向敏中曰:「咸信聯榮戚裏,位居節制,複何望耶?」是冬,以新建南京,獎太祖舊臣,加同平章事。俄判天雄軍。天禧初,改陝州大都督府長史、保平軍節度。有感風疾苦,歸。真宗嘗謂宰相曰:「咸信老病,諸電子出版系統不克承順,身後複能保守其家業耶?」未幾卒,年六十九,贈中書令。錄其諸子孫侄,遷官者七人。
鹹信頗知書,善待士,然性吝喜利,仁浦所營邸舍悉擅有之。既卒,為諸侄所訟,時人恥之。
子昭易、昭侃。昭易西京作坊使,知隰州。昭侃改名昞,為崇儀使。
昭亮字克明,公主所生。幼未名,太宗召入禁中,命賦賞花詩,詩成上之,太宗大悅,酌以上尊酒,命筆題「從訓」、「昭亮」二名,令自擇之。拜如京副使,遷如京、洛苑使,掌翰林司。丁公主憂,起複,授六宅使,領富州刺史,遷內藏庫副蛤未幾,拜西上閣門使,進秩東上。上言閣門舊儀制未當,乃詔龍圖閣學士陳彭年、待制張知白、引進使白文肇與昭亮同加詳定,既成,賜白金千兩。又建議設儀石於內殿,加領恩州團練使。時鹹信在大名,屬生日,命昭帝就賜禮物。是日,告命至,軍府榮之。父卒,遷四方館使,仍兼掌客省,多糾群官之失儀者。昭亮多病在告,詔給其奉。天禧二年,卒。
昭亮未死日,數遣人入謁,求進用,加兼端州防禦使。未及拜命,死,仍以制書賜其家,贈貝州觀察使。以弟昭侃為供備庫使,子余慶為內殿崇班。
昭亮與陳彭年款昵,彭年嘗稱其才。昭亮居官務皦察,多遣人偵伺僚樞密承旨尹德潤嘗少之。會閣門副使焦守節、內殿崇班郭盛以役卒與德潤治第,昭亮廉知發其事,皆坐黜削。李維即王曾妻子叔父,同在翰林,曾受詔試舉人,以家事屬維。昭亮意曾受祈請,奏其竊語。遣中使參問無他狀,曾始得釋。昭亮陰險多此類,時人惡之。余慶改名成德,為供備庫副蛤
贊曰:五季至周之世宗,天下將定之時也。范質、王溥、魏仁浦,世宗之所拔擢,而皆有宰相之器焉。宋祖受命,遂為佐命元臣,天之所置,果非人之所能測歟。質以儒者曉暢軍事,及其為相,廉慎守法。溥刀筆家子,而好學終始不倦。仁浦嘗為小史,而與溥皆以寬厚長者著稱,豈非絕人之資乎。質臨終,戒其後勿請諡立碑,自悔深矣。太宗評質惜其欠世宗一死。嗚呼,《春秋》之法責備賢者,質可得免乎!
列傳第九
○石守信子保興保吉孫元孫王審琦子承衍承幹孫克臣等高懷德韓重斌子崇訓崇業
張令鐸羅彥環王彥升
石守信,開封浚儀人。事周祖,得隸帳下。廣順初,累遷親衛都虞候。從世宗征晉,遇敵高平,力戰,遷親衛左第一軍都校。師還,遷鐵騎左右都校。從征淮南,為先鋒,下六合,入渦口,克揚州,遂領嘉州防禦使,充鐵騎、控鶴四廂都指揮使。從征關南,為陸路副都部署,以功遷殿前都虞候,轉都指揮使、領洪州防禦使。恭帝即位,加領義成軍節度。
太祖即位,遷侍衛馬步軍副都指揮使,改領歸德軍節度。李筠叛,守信與高懷德率前軍進討,破筠眾于長平,斬首三千級。又敗其眾三萬於澤州,獲偽河陽節度範守圖,降太原援軍數千,皆殺之。澤、潞平,以功加同平章事。李重進反揚州,以守信為行營都部署兼知揚州行府事。帝親征至大儀頓,守信馳奏:「城破在朝夕,大駕親臨,一鼓可平。」帝亟赴之,果克其城。建隆二年,移鎮鄆州,兼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詔賜本州宅一區。
乾德初,帝因晚朝與守信等飲酒,酒酣,帝曰:「我非爾曹不及此,然吾為天子,殊不若為節度使之樂,吾終夕未嘗安枕而臥。」守信等頓首曰:「今天命已定,誰複敢有異心,陛下何為出此言耶?」帝曰:「人孰不欲富貴,一旦有以黃袍加汝之身,雖欲不為,其可得乎。」守信等謝曰:「臣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之。」帝曰:「人生駒過隙爾,不如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君臣之間無所猜嫌,不亦善乎。」守信謝曰:「陛下念及此,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稱病,乞解兵權,帝從之,皆以散官就第,賞齎甚厚。
已而,太祖欲使符彥卿管軍,趙普屢諫,以為彥卿名位已盛,不可複委以兵權,太祖不從。宣已出,普複懷之,太祖迎謂之曰:「豈非符彥卿事耶?」對曰:「非也。」因奏他事。既罷,乃出彥卿宣進之,太祖曰:「果然,宣何以複在卿所?」普曰:「臣托以處分之語有侏亻離者,複留之。惟陛下深思利害,勿複悔。」太祖曰:「卿苦疑彥卿,何也?朕待彥卿厚,彥卿豈負朕耶。」普對曰:「陛下何以能負周世宗?」太祖默然,事遂中止。
開寶六年秋,加守信兼侍中。太平興國初,加兼中書令。二年,拜中書令,行河南尹,充西京留守。三年,加檢校太師。四年,從征范陽,督前軍失律,責授崇信軍節度、兼中書令,俄進封衛國公。七年,徙鎮陳州,複守中書令。九年,卒,年五十七,贈尚書令,追封威武郡王,諡武烈。
甯信累任節鎮,專務聚斂,積財钜萬。尤信奉釋氏,在西京建崇德寺,募民輦瓦木,驅迫甚急,而傭直不給,人多苦之。子保興、保吉。
保興字光裔,本名保正,太祖取興守之義改之。建隆初,年十四,以蔭補供奉官。明年,遷尚食副使。太祖嘗召功臣子弟詢以時事,保興年最少,應對明白,太祖奇之,拜如京使。開寶中,領順州刺史。太宗征河東,為禦砦四面都巡檢。太平興國八年,出為高陽關監軍。守信卒,起複,領本州團練使。雍熙初,契丹擾邊,與戴興、楊守一併為澶州前軍駐泊。
李繼遷入鈔,徙銀、夏、綏府都巡檢使。嘗巡按罨子砦,並黑水河,趣谷中,夏人知之,以數千騎據險,渡河求戰。保興所部不滿二千人,乃分短兵伏於河滸,俟其半渡,急擊之,斬首百餘級,追北數十裏。優詔褒美。
共中,知平戎軍,徙莫州,俄為西京都巡檢使。淳化五年,真拜蘄州團練使,為永興軍鈐轄,改夏、綏、麟、府州鈐轄。至道二年,徙延州都巡檢使兼署州事,改本路副都部署,與範重召等五路討賊。有岌伽羅膩數族率眾來拒,保興選敢死士數百人銜枚夜擊,殲之。自是吳移、越移諸族歸降。還,至烏、白池,賊又為方陣來拒。保興麾眾出入陣中,會乘馬中流矢,挺身持滿,易騎奮呼,且行且鬥,凡三日四十二戰,賊遂引去。
咸平二年,知威虜軍。會夏人入鈔,保興發官帑錢數萬緡分給戰士,主者固執不可。保興曰:「城危如此,安暇中覆,事定,覆而不允,願以家財償之。」夏人退,驛置以聞,真宗貸而不問。
三年,就拜棣州防禦使。徙知邢州,改澶州。在郡頗峻刑罰,每捶人,令緩施其杖,移晷方畢。五年,以疾求歸京師。未幾卒,年五十八。子元孫。
保興世豪貴,累財钜萬,悉為季弟保從之子所廢。
保吉字祐之,初以蔭補天平軍衙內都指揮使。開寶四年,召見,賜襲衣、玉帶、金鞍勒馬。選尚太祖第二女延慶公主,拜左衛將軍、駙馬都尉,俄領愛州刺史。太平興國初,遷本州防禦使。五年,坐遣親吏市竹木秦、隴間,矯制度關,為王仁贍所發,罰一季奉。七年,改朔州觀察使。守信卒,起複,為威塞軍節度。雍熙三年,出知河陽。四年,召入,複命知大名府兼兵馬都部署,連改橫海、安國二鎮節度。
真宗即位,加檢校太尉、保平軍節度。車駕北巡,命為河北諸路行營都部署,屯定州。景德初,改武寧軍節度、同平章事。冬,幸澶淵,命民李繼隆分為駕前東西面都排陣使,軍於北門外。遼騎數萬驟至城下,保吉不介馬而馳當其鋒,遼人引去。俄而請盟,錫宴射于行宮後苑。帝謂繼隆等曰:「自古北邊為患,今其畏威服義,息戰安民,卿等力也。」保吉進曰:「臣受命禦患,上稟成算。至於布列行陣,指授方略,皆出於繼隆。」繼隆曰:「宣力用心,躬率將士,臣不及保吉。」帝曰:「卿等協和,共致太平,軍旅之事,朕複何憂。」歡甚,賜以襲衣、金帶、鞍勒馬。
二年,改鎮安軍節度。未幾,自治所來朝,願奉朝請,從之。四年,部民上治狀,乞還鎮所,詔獎諭之,仍從其請。大中祥符初,從東封,攝司徒,封祀壇奉俎,加檢校太師還鎮。冬,公主疾,詔歸視,主薨。明年,保吉卒,年五十七,贈中書令,諡莊武。
保吉姿貌環碩,頗有武幹。累世將相,家多財,所在有邸舍、別墅,雖饌品亦飾以彩繢。好治生射利,性尤驕倨,所至峻暴好殺,待屬吏不以禮。鎮大名也,葉齊、查道皆知名士,嘗械以運糧。初,程能為京西轉運,保吉托治其私負,能不從。至是,其子宿為屬邑吏,將辱之,會有辟召乃止。又染家貸錢,息不盡入,質其女,其父上訴,真宗亟命遣還。嘗有僕侵盜私積,不時求對,懇請配隸,帝曰:「是有常法,不可。」保吉請不已,帝戒勖之。
善弋獵,畜鷙禽獸數百,令官健羅鳥雀飼之,人有規勸者輒怒之。在陳州,盛飾廨舍以迓貴主。因完葺城壘,疏牖於上,以瞰衢路,如箭窗狀。未嘗上聞,賓佐諫之不聽,頗涉眾議。初,守信鎮陳,五十七年卒,及保吉繼是鎮,壽亦止是,談者異之。
保吉子貽孫,任崇儀使、帶禦器械,坐事免官。孝孫,西京左藏庫使。
元孫字善良,始名慶孫,避章獻太后祖諱易之。以守信蔭為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累遷如京副使。
仁宗即位,改文思副使、勾當法酒庫。吏盜酒,坐失察,追二官,複如京副使。為澶州巡檢,徙知莫州,有治跡,以禮賓使再任。又徙保州,領廉州刺史,兼廣信、安肅軍緣邊都巡檢。時開屯田,鑿塘水,有訟元孫擅汙民田者,遣官按視,訟者以誣服,即賜白金五百兩,詔褒諭之。再遷西上閣門使、並代州兵馬鈐轄,曆侍衛親軍步軍殿前都虞候、鄜延副都總管、緣邊安撫使,遷邕州觀察使。
康定初,夏人寇延州,元孫與戰于三川口,軍敗見執。傳者以為已死,贈忠正軍節度使兼太傅,錄其子孫七人。及元昊納款,縱元孫歸。諫官禦史奏:元孫軍敗不死,辱國,請斬塞下。賈昌朝獨言曰:「在春秋昌,晉獲楚將谷臣,楚獲晉將知,亦還其國不誅。」因入對,探袖出《魏志於禁傳》以奏曰:「前代將臣敗覆而還,多不加罪。」帝乃貸元孫,安置全州。以升祔赦,內徙襄州。侍御史劉湜言:「元孫失軍辱命,朝廷貸而不誅,若例從量移,無以勸用命之士。」元孫遂不徙。從徙許州,還京師卒。
王審琦字仲寶,其先遼西人,後徙家洛陽。漢乾祐初,隸周祖帳下,性純謹,甚親任之。從平李守貞,以功署廳直左番副將。廣順中,曆東西班行首、內殿直都知、鐵騎指揮使,從世宗征劉崇,力戰有功,遷東西班都虞候,改鐵騎都虞候,轉本軍右第二軍都校。世宗召禁軍諸校宴射苑中,審琦連中的,世宗嘉之,賞齎有加。俄領勤州刺史。
親征淮南,舒州堅壁未下,詔以郭令圖領刺史,命審琦中超以精騎攻其城,一夕拔之,擒其史,獲鎧仗軍儲數十萬計。令圖既入城,審琦等遂救黃州,數日,令圖為舒人所逐。審琦選輕騎銜枚夜發,信宿至城下,大敗舒人,令圖得複還治所。世宗嘉之,授散員都指揮使。又能上能下南唐軍於紫金山,先登,中流矢,轉控鶴右廂都校、領虔州團練使。世宗圍濠州,審琦率敢死士數千人拔其水砦,奪月城,濠州遂降。及攻楚州,為南面巡檢,城將陷,審琦意淮人必遁,設伏待之。少頃,城中兵果鑿南門而潰,伏兵擊之,斬數千級,系五千餘人,獻於行在,賜名馬、玉帶、錦彩數百匹。淮南平,改鐵騎右廂都校。又從平瓦橋關。恭帝即位,遷殿前都虞候、領睦州防禦使。
襟初,擢為殿前都指揮使、領泰寧軍節度。從征李筠,為禦營前洞屋都部署,為飛石所傷,車駕臨視。澤、潞平,改領武成軍節度。李重進叛,副石守信為前軍部署討之。
建隆二年,出為忠正軍節度。在鎮八年,為政寬簡。所部邑令以罪停其錄事吏,幕僚白令不先咨府,請按之。審琦曰:「五代以來,諸侯強橫,令宰不得專縣事。今天下治平,我忝守藩維,而部內宰能斥去黠吏,誠可嘉爾,何按之有?」聞者嘆服。
開寶二年,從征太原,為禦營四面都巡檢。三年,改鎮許州,賜甲第,留京師。太祖嘗召審琦宴射苑中,連中的,賜禦馬、黃金鞍勒。六年,與高懷德並加同平章事。七年,卒,年五十。
初,審琦暴疾,不能語,帝親臨視,及卒,又幸其第,哭之慟。賜中書令,追封琅琊郡王,賻贈加等。葬日,又為廢朝。
審琦重厚有方略,尤善騎射。鎮壽春,歲得租課,量入為出,未嘗有所誅求。素不能飲,嘗侍宴,太祖酒酣仰祝曰:「酒,天之美祿;審琦,朕布衣交也。方興朕共用富貴,何靳之不令飲邪?」祝畢,顧謂審琦曰:「天必賜卿酒量,試飲之,勿憚也。」審琦受詔,飲十杯無苦。自此侍宴常引滿,及歸私家即不能飲,或強飲輒病。
子承衍、承幹、承德、承祐、承俊、承偓、承僎、承僅、承休。承西上閣門使、會州刺史,承9244至如京使,承俊、承僎至內殿崇班,承偓至閣門祗候,承僅至左神武將軍致仕,承休至內殿承制。
承衍字希甫,幼端謹。審琦鎮袞、滑、壽春,皆署以牙職。開寶初,補內殿供奉官都知。三年,尚太祖女昭慶公主,授右衛將軍、附馬都尉,仍充都知。逾年,領恩州刺史,加本州防禦使。太平興國初,遷應州觀察使。二年春,太宗幸其第,賜宴,承衍以金器、名馬為壽,詔賜銀萬兩、錦彩五千匹。三年,加檢校太保。坐市竹木秦、隴,矯制免稅算,罰一季奉。七年,授前國軍節度。
雍熙中,出知天雄軍府兼都部署。時契丹擾鎮陽,候騎至冀州,去魏二百餘裏。鄰境戒嚴,城中大恐,屬上元節,承衍下令市中及佛寺然設樂,與賓佐宴游達旦,人賴以安。明年召還,複為貝冀都部署。端拱初,換永清軍節度,再知天雄軍。吏民千餘詣監軍,請為本道節帥,詔褒之。
真宗即位,改河中尹、護國軍節度,加檢校太尉。咸平六年,以疾求罷節鋮,三抗表不許。帝自臨問,至臥內慰勉久之,賜予甚厚,擇尚醫數人迭宿其第。卒,年五十二。車駕臨,贈中書令,給鹵簿葬,諡恭肅。其後公主請置守塚五戶,從之。
承衍善騎射,曉單律,頗涉學藝,好吟詠。以功臣子尚主貴顯,擁富貲,自奉甚厚。
子世安、世隆、世雄、世融。世安至崇儀副使、通事舍人。世隆字本支,以公主子為如京副使,曆洛苑、六宅二使、領平州刺史。性驕恣,每坐諸叔之上,人皆嗤之。景德初卒,特贈泰州防禦使。召見其三子,賜名克基、克緒、克忠,皆面授供奉官。世雄至內殿崇班。世融為內殿承制。世安子克正殿中丞。克基、克忠並為西染院副使兼閣門通事舍人。克緒至內殿承制。世隆幼子克明為西上閣門副使。
承幹字希悅,開寶中,授閑廄使,面賜紫袍、金帶,才十二歲。太平興國中,出監徐州軍,又為西京水南巡檢使,改如京使。表求治郡自效,命知潭州,遷六宅使、領昭州刺史,俄知澶州,加莊宅使。咸平中,兩賜川峽傳詔,慰撫官吏,經略蠻洞。連知延、代、並三州,皆兼兵馬鈐轄,改尚食使。鳳翔張雍病,命承幹代之,徙涇州,授下閣門使,改領永州刺史。景德中,真宗以天水近邊,蕃漢雜處,擇守臣撫治,擢承幹知秦州,徙知天雄軍。大中祥符初,進秩東上閣門使。承幹病足,在大名不能騎,政多廢馳,及代,賜告家居,表求解職,不允。以久不朝請,求近郡,改左武衛大將軍,知壽州。二年,卒,年四十九。詔遣其弟承倓巽馳往護喪。
承幹頗涉學,喜為詩,所至為一集。曉音律,多與士大夫游,意豁如也。初,審琦鎮壽春,承幹生於郡廨,至卒亦於其地,人鹹異之。
子世京為閣門祗候,世文內殿崇班。
克臣字子難。祖承衍尚秦國賢穆公主。克臣第景祐進士,仁宗閱其文,顧侍臣曰:「穆有孫登科,可喜也。」仕累通判壽州。鼓角卒夜入州廨,擊郡將,既就擒,而使所部被甲操刃立庭中,官吏駭觀。克臣徐言曰:「此不過為盜耳。」立遣甲者去,戒兒卒勿妄引他人,眾嘆服。是日天貺節,率掾屬朝謁如常儀,人賴以安,猶坐貶監潭州稅。
熙寧中,為開封、度支二判官,遷鹽鐵副使。時鄭俠以上書竄嶺表,克臣嘗薦俠,且饋之白金,又坐奪官。複為戶部副使,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京東多盜,克臣請以便宜處決,遂下諸郡使械送尤桀者斬以徇,盜為少河決曹村,克臣亟築堤城下,或曰:「河決澶淵,去鄆為遠,且州徙于高,八十年不知有水患,安事此。」克臣不聽,役愈急,堤成,水大至,不沒者才尺餘。複起甬道,屬之東平王陵埽,人得趨以避水。事寧,皆繪像祀之。
進天章閣侍制,徙知太原。王中正西討罔功,而誣克臣姑息士卒,使無固志,黜為單州。
明年,拜工部侍郎。至是,神宗幸尚書省,至部舍止輦,獎其治力,以為雖少者不及。顧其子附馬都尉師約使入覲。元祐四年,以龍圖閣直學士、太中大夫卒,年七十六。
師約字君授,少習進士業。英宗谷求儒生為主婿,命宰相召克臣諭旨,令師約持所為文至第。明日,獻賦一編,即坐中賦《大人繼明詩》,遂賜對,選為附馬都尉,尚徐國公主。授左衛將軍,面賜玉帶。又賜《九經》、筆硯,勉之進學。
神宗即位,拜嘉州刺史,遷成州團練使。國朝故事主婿未嘗居職,帝始令師約同管當三班院,試其才。明年,主就館乃罷,遷汝州防禦使。始制附馬都尉七年考績法。轉晉州觀察使。
哲宗立,遷鎮安軍節度觀察留後。宣仁後臨朝,師約屢上書言事。元符初,議者以為職不當上言,褫其秩。徽宗即位,乃複保平軍留後,又為樞密都承旨,未幾複罷。崇甯元年,卒,年五十九。
師約善射,嘗陪遼使燕射玉津園,一發中鵠,發必破的,屢受金帶及鞍勒馬之賜。
子殊,主所生,至閬州觀察使。
高懷德字藏用,真定常山人,周天平節度齊王行周之子。懷德忠厚倜儻,有武勇。行周曆延、潞二鎮及留守洛都,節制宋、亳,皆署以牙職。晉開運初,遼人侵邊,以行周為北面前軍都部署。懷德始冠,白行周願從北征。行周壯之,許其行,至戚城遇遼軍,被圍數重,援兵不至,危甚。懷德左右射,縱橫馳突,眾皆披靡,挾父而出。以功領羅州刺史,賜珍裘、寶帶、名馬以寵異之。及行周移鎮鄆州,改信州刺史,仍領牙校。又遷信州刺史,從行周再鎮宋州。
晉末,契丹南侵,以行周為邢趙路都部署禦之,留懷德甯睢陽。會杜重威降契丹,京東諸州群盜大起,懷德堅壁清野,敵不能入。行周率兵歸鎮,敵遂解去。漢初,行周移鎮魏博,及再領天平,以懷德為忠州刺史領職如故。周祖征慕容彥超,還過汶上,宏賜行周甚厚,並賜懷德衣帶、彩繒、鞍勒馬。
行周卒,召懷德為東西班都指揮使、領吉州刺史,改鐵騎都指揮使。太原劉崇入寇,世宗討之,以懷德為先鋒虞候。高平克捷,以功遷鐵騎右廂都指揮使、領果州團練使。
從征淮南,知廬州行府事,充招安使。戰廬州城下,斬首七百餘級。尋遷能捷左廂都指揮使、領兵州防禦使,賜駿馬七匹。南唐將劉仁贍據壽春,舒元據紫金山,置連珠砦為援,以抗周師。世宗命懷德率帳下親信數十騎覘其營壘。懷德夜涉淮,遲明,賊始覺來戰,懷德以少擊眾,擒其裨將以還,盡偵知其形勢強弱,以白世宗。世宗大喜,賜襲衣、金帶、器幣、銀鞍勒馬。世宗一日因按轡准需以觀賊勢,見一將追擊賊眾,奪槊以還,令左右問之,乃懷德也。召至行在慰勞,許以節鋮。
世宗北征,命與韓通率兵先抵滄州。初得關南,又命副陳思讓為雄州兵馬都部署,克瓦橋關,降姚內斌以。恭帝嗣位,擢為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江寧軍節度,又為北面行營馬軍都指揮使。
太祖即位,拜殿前副都點檢,移鎮滑州,充關南副都部署,尚宣祖女燕國長公主,加附馬都尉。李筠叛上黨,帝將親征,先令懷德率所與石守信進攻,破筠眾于澤州南。事平,以功遷忠武軍節度、檢校太尉。從平揚州。建隆二年,改歸德軍節度。開寶六年秋,加同平章事;冬,長公主薨,去附馬都尉號。
太宗即位,加兼侍中,又加檢校太師。太平興國三年春,被病,詔太醫王元佑、道士馬志就第療之。四年,從平太原,改鎮曹州,封冀國公。七年,改武勝軍節度。是年七月,卒,年五十七,贈中書令,追封渤海郡王,諡武穆。
懷德將家子,練習戎事,不喜讀書,性簡率,不拘小節。善音律,自為新聲,度曲極精妙。好射獵,嘗三五日露宿野次,獲狐兔累數百,或對客不揖而起,由別門引數十騎從禽於郊。
子處恭,曆莊宅使至右監門衛大將軍致仕。處俊至西京作坊使。
韓重贇,磁州武安人。少以武勇隸周太祖麾下。廣順初,補左班殿直副都知。從世宗戰高平,以功遷鐵騎指揮使。從征淮南,先登中流矢,轉都虞候。俄遷控鶴軍都指揮使、領虔州刺史。
宋初,以翊戴功,擬為龍捷左廂都校、領永州防禦使。從征澤、潞還,命代張光翰為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領江寧軍節度。討李重進,為行營馬步軍都虞候。建隆二年,改殿前都指揮使、領義成軍節度。三年,發京畿丁壯數千,築皇城東北隅,且令有司繪洛陽宮殿,按圖修之,命重贇其役。乾德三年秋,河決澶州,命重贇督丁壯數十萬塞之。
四年,太祖郊祀,以為儀仗都部署。時有譖贇私取親兵為腹心者,太祖怒,欲誅之。趙普諫曰:「親兵,陛下必不自將,須擇人付之。若重贇以讒誅,即人人懼罪,誰複為陛下將親兵者。」太祖納其言,重贇得不誅。後聞普嘗救己,即詣普謝,普拒不見。
五年二月,出為彰德軍節度。開寶二年,太祖征太原,過其郡,重贇迎謁于王橋頓,召赴燕飲。帝曰:「契丹知我是行,必率眾來援,彼意鎮、定無備,必由此路入。卿為我領兵倍道兼行,出其不意,破之必矣。」乃命為北面都部署。重贇令軍士銜枚夜發,果遇契丹兵於定州,見重贇旗幟,大駭欲引去,重贇乘之,大破其眾,獲馬數百匹。太祖大喜,優詔褒美。七年,卒,贈侍中。
重贇信奉釋氏,在安陽六七年,課氏采木為寺,郡內苦之。子崇訓、崇業。
重贇與張光翰、趙彥徽分領諸軍節度,嘉其翊戴功也。光翰,後唐山南節度使虔劍兄子,及卒,贈侍中。彥徽,真定安喜人,與太祖同事世宗,太祖兄事之,及卒,贈侍中。
崇訓子知禮,乾中,以蔭補供奉官,遷西京作坊副使,出為澶州河南北都巡檢使。從太宗征河東,還,以貝、冀等州都巡檢使權知麟州。
雍熙中,李繼遷寇夏州,崇訓領兵赴援,大敗之。徙監夏州軍。曆知越、泉、登、莫四州,徙知威虜軍,改如京使。咸平初,出知石州。屬繼遷犯境,崇訓追襲之,至賀蘭山而還。二年,再知麟州,又敗繼遷於城下。
崇訓由河西徙閩、越,再移北邊,凡二十五年,以勞擢西上閣門使、邠甯環慶清遠軍都巡檢使。徙鎮、定、高陽關行營鈐轄,屯鎮州,兼河北都轉運使事。契丹兵至方順河,將寇威虜軍,崇訓陳兵唐河,折其要路。敵遣別騎冠赤堠驛崇,崇訓分兵擒戮之。既而值霖雨,敵兵饑乏不敢進,遂遁去。移並、代鈐轄,權知並州。從產中署張進領兵由王門會大將王超,襲破契丹於定州。六年,授四方館使、樞密都承旨。又命為鎮、定、高馬步軍都鈐轄,屯定州。
景德初,契丹入寇至唐河,崇訓陳兵河南。翌日,又與王超追襲至鎮州。既而都部署桑贊逗留不進,崇訓帥兵獨往。時車駕幸澶州,召崇訓,乃還。三年春,拜檢校太傅。大中祥符二年,授右龍武軍大將軍,領韶州防禦使,以本官分司西京卒,年五十六。
崇訓為人長厚謙畏,未嘗忤物。
子允恭,禮賓副使,有謀略,好學,人以為能世其家雲。
崇業字繼源,以蔭補供奉官,選尚秦王美女雲陽公主,授左臨門衛將軍、附馬都尉。廷美得罪,降為右千牛衛率府率,分司西京,俄削秩,去附馬之號,從貶房陵。廷美卒,起為靜難軍行軍司馬。雍熙三年,授甯州刺史。公主卒,葬州境。真宗初,始得入朝。咸平四年,改左屯衛大將軍、領高州團練使,追封公主為虢國長公主。五年十月,卒,年四十一。
子允升為內殿承制、閣門祗候。
張令鐸,棣州厭次人。少以勇力隸軍伍。後唐清泰中,補甯衛小校。晉初,改隸奉國軍。漢乾祐中,從周太祖平河中,以功遷奉國軍指揮使。廣順初,遷控鶴指揮使。累遷本軍左廂都指揮使、領虔州團練使。從世宗征淮南,移領虎捷左廂,加常州防禦使。再征壽春,命與龍捷右廂柴貴分為京城左右廂巡檢。世宗將北征,命與韓通、高懷德領兵先赴滄州,又副韓令坤為霸州部署,率兵戍守。恭帝即位,授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領武信軍節度使。令鐸本名鐸,以與河中張鐸同姓名,故賜今名。
宋初,遷馬步軍都虞候、領陳州節制。太祖征李筠,以令鐸為東京卓城內都巡檢。建隆二年,出為鎮寧軍節度。帝為皇弟興元尹光美娶其第三女。開寶二年,來朝被病,車駕臨問,賜帛五千匹、銀五千兩,並賜其家人甚厚。明年春,卒于京師,年六十。帝甚悲悼,贈侍中。
令鐸性仁恕,嘗語人曰:「我從軍三十年,大小四十余戰,多摧堅陷敵,未嘗妄殺一人。」及卒,人多惜之。
子守正,至內園使。守恩,淳化中,累至崇儀副使,稍遷崇儀使,領錦州刺史。景德初,知原州,就加西上閣門使、知泰州,卒。錄其子奉禮郎永安為大理評事,後至殿中丞。
羅彥環,並州太原人。父全德,晉泌州刺史,彥環得補內殿直。
少帝在澶州,欲命使宣慰大名府,時河北契丹騎充斥,遂募軍中驍勇士十人從行,彥環備選。銜枚夜發,往返如期,由是補興順指揮使。開運末,契丹主至汴,擢為護聖指揮使。赴幽薊。彥環至元氏,聞漢祖建號太原,以為歸漢,漢祖嘉之。及入汴,擢為護聖指揮使。周初,遷散員都虞候,坐樞密使王浚党,出為鄧州教練使。世宗嗣位,召為伴飲指揮使,改馬步軍都軍頭。從向訓收秦、鳳有功,遷散指揮都虞候。
顯德末,太祖自陳橋入歸公署,見宰相范質等,未及言,彥不挺劍而前曰:「我輩無主,今日須天子。」質等由是降階聽命。擢為控鶴左廂都指揮使,改內外馬軍都軍頭、領眉州防禦使。從平澤、潞還,命代趙彥徽為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領武信軍節度。建隆二年,出為彰德軍節度。乾德二年,改安國軍節度,與昭義軍節度李繼勳大破契丹。四年春,又與閣門使田欽祚殺太原軍千余人于靜陽,禽其將鹿英等,獲馬三百匹。明年,移鎮華州。開寶二年,卒,年四十七。
王彥升字光烈,性殘忍多力,善擊劍,號「王劍兒」。本蜀人,後唐同光中,蜀平,徙家洛陽。
初事宦官驃騎大將軍孟漢瓊,漢瓊以其趫勇,言于明宗,補東班承旨。晉天福中,轉內殿直。開運初,契丹圍大名,少帝幸澶州,募勇敢士齎詔納城中,彥升與羅彥環應之。一夕突圍而入,以功遷護聖指揮使。周廣順中,從向拱破太原兵虒亭南,斬敵帥王璋於陣,以功遷龍捷右第九軍都虞候。累轉鐵騎右第二軍都校、領合州刺史。世宗征淮南,從劉崇進、宗偓破金牛水砦,禽偽軍校閻承旺、範橫。又從李重進扞吳兵于盛唐,斬二千人個利益級。又從張永德攻瀛州,下束城,改散員都指揮使。
太祖北征,至陳橋,為眾推戴。彥升以所部先入京,遇韓通于路,逐至第殺之。初,太祖誓軍入京不得有秋毫犯,及聞通死,意甚不樂。以建國之始,不及罪彥升,拜恩州團練使、領鐵騎左廂都指揮使。
後為京城巡檢,中夜詣王溥第,溥驚悸而出,既坐,乃曰:「此夕巡警甚困,聊就公一醉耳。」彥升意在求賄,溥佯不悟,置酒數行而罷。翌日,溥密奏其事,乃出為唐州刺史。
乾德初,遷申州團練使。開寶二年,改防州防禦使,是冬,又移原州。西人有犯漢法者,彥升不加刑,召僚屬飲宴,引所犯以手捽斷其耳,大嚼,卮酒下之。其人流血被體,股忄栗不敢動。前後啖者數人。西人畏之,不敢犯塞。七年,以病代還,次乾州卒,年五十八。太祖以其奪殺韓通,終身不授節鋮。
論曰:石守信而下,皆顯德舊臣,太祖開懷信任,獲其忠力。一日以黃袍之喻,使自解其兵柄,以保其富貴,以遺其子孫。漢光武之于功臣,豈過是哉。然守信之貨殖钜萬,懷德之馳逐敗度,豈非亦因以自晦者邪。至於審琦之政成下蔡,重贇之功宣廣陵,卓乎可稱。令鐸身四十余戰,未嘗妄殺,可主胃勇者之仁矣。彥環於革命之日,首挺劍以語范質,于宋則未必功以眾先,于周則其過不在人後矣。王彥升殺韓通,太祖雖不加罪,而終身不授節鋮,是足垂訓後人矣。保吉、承衍鹹以帝婿致位落鎮,其被驅策、著功,則保吉為優,況推功李繼隆,尤為不伐而有讓,然械役名士,縱意禽荒,累德多矣。
列傳第十
○韓令坤父倫慕容延劍子德豐從子德琛符彥卿子昭願昭壽
韓令坤,磁州武安人。
父倫,少以勇敢隸成德軍兵籍,累遷徐州下邳鎮將兼守禦指揮使。世宗以令坤貴,擢陳州行軍司馬,及令坤領陳州,徙倫許州。罷職,複居宛丘,多以不法幹郡政,私酤求市利,掊斂民財,公私患之。項城民武詣闕訴其事,命殿中侍御史率汀按之。倫詐報汀雲被詔赴闕,汀奏之。世宗怒,追劾具伏,法當棄市。令坤泣請于世宗,遂免死流海島。顯德六年,為左驍衛中郎將,遷左監門衛將軍。宋初,拜磁州刺史,轉亳州團練使。乾德四年,改本州防禦使,卒。
令坤少隸周祖帳下,廣順初,曆鐵騎散員都虞候,控鶴右第一軍都校、領和州刺史。世宗即位,授殿前都虞候。俄賞高平之功,為龍捷左廂都虞候、領容州團練使,進本廂都指揮使、領泗州防禦使。征太原,為行營前軍都校。未幾,為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定武軍節度。
世宗使宰相郴谷將兵征淮南,俾令坤等十二將以從。谷退保正陽,為吳人所乘。令坤與宣祖、李重進合兵擊之,大敗吳人。世宗親征,聞揚州無備,遣令坤及宣祖、白延遇、趙晁等襲之。令坤先令延遇以精騎數百遲明馳入,城中不之覺。令坤繼至撫之,民皆按堵。南唐東都副留守馮延魯為僧匿寺中,令坤求獲之,送行在,遂以令坤知州事。由是泰州懼,以城降。
時錢俶受詔攻常、潤,圍毗陵,反為南唐所敗。南唐乘勝遣將陸孟俊逼泰州,周師不能守,孟俊遂進軍蜀罔,逼揚州,令坤棄其城。世宗怒,命太祖與張永德領兵趨六合援之。令坤聞援至,複入城守,與孟俊兵戰,大敗之,擒孟俊,敗其將馬貴于楚州灣頭堰,擒漣州刺史秦進崇。俄命向拱為緣江招討使,以令坤副之,下壽州。歸朝,加檢校太尉、領鎮安軍節度使。世宗乃複幸淮右,次楚州,遣令坤率兵先入揚州,命權知軍府事。揚州城為吳人所毀,詔發丁壯別築新城,命令坤為修城都部署。
六年春,命令坤以汴、亳民導汴水入于蔡。三月,世宗將北征,命率龍捷、虎捷、驍武兵先赴大名,又副王晏為益津關一路都部署,俄為霸州都部署,率所部兵之。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尉、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冬,詔防北邊。
宋初,移領天平軍,加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同平章事。太祖親征李筠,詔令坤率兵屯河陽。及澤、潞平,還京,錫宴令坤等於禮賢講武殿,賜襲衣、器幣、鞍勒馬有差,以功加兼侍中。又從討李重進。建隆二年,改成德軍節度,充北面緣邊兵馬都部署。將赴鎮,上於別殿置酒餞之,因勖其為治。
乾德六年,疽發背卒,年四十六。太祖素服發哀于講武殿,錄其子慶朝為閑廄使,慶雄為閑廄副使。令坤有才略,識治道,與太祖同事周室,情好親密。鎮常山凡七年,北邊以寧。聞其卒,甚悼惜之。
初,南唐遣邊鎬破湖南,以馬希崇分司揚州,及令坤克取之,希崇以妓稀薄獻,令坤甚嬖之。會擒陸孟俊,將械送行在所,楊氏於簾間窺見之,即拊膺慟哭。令坤怪問之,楊氏曰:「孟俊往年入潭州,殺我家二百口,惟妾為希崇所匿得免,願甘心焉。」令坤以詰孟俊,孟俊具伏,令坤乃殺之。
慕容延釗,太原人。父章,襄州馬步軍都校、領開州刺。延釗少以勇幹聞。漢祖之興也,周祖為其佐命,以延釗隸帳下。周廣順初,補西頭供奉官,曆尚食副使、鐵騎都虞候。
世宗即位,為殿前散指揮使都校、領溪州刺史。高平之戰,督左先鋒,以功授虎捷左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遷殿前都虞候、領睦州防禦使。從征淮南,改龍捷左廂都校、沿江馬軍陪署。歸朝,複為殿前都虞候,出為鎮淮軍都部署。顯德五年,世宗在迎鑾江口,聞吳人舟數艘泊東氵布洲,即命延釗與右神武統軍宋延渥討之。延釗以驍騎由陸進,延渥督舟師沿江繼進,大破之。淮南平,遷殿前副都指揮使、領淮南節度。恭帝即位,改鎮寧軍節度,充殿前副都點檢,複為北面行營馬步軍都虞候。
太祖即位,延釗方握重兵屯真定,帝遣使諭旨,許以便宜從事。延釗與坤率所部兵按治邊境,以鎮靜聞。太祖嘉之,加殿前都點檢、同中書門下二品,避其父名故也。郴筠叛,初命與王全斌由東路會兵進討,俄為行營都部署、知潞州行府事;及平,加兼侍中,詔還澶州。
建隆二年,長春節來朝,賜宅一區。表解軍職,徙為山南東道節度、西南面兵馬都部署。是冬大寒,遣中使賜貂裘、百子氈帳。四年春,命師南征,以延釗為湖南道行營前軍都部署。時延釗被病,詔令肩輿即戎事。賊將汪端與眾數千擾朗州,延早擒之,磔於市。荊、湘既平,加檢校太尉。是冬,卒,年五十一。
初,延釗與太祖友善,顯德末,太祖任殿前都點檢,延釗為副,常兄事延釗;及即位,每遣使勞問,猶以兄呼之。洎寢疾,禦封藥以賜,聞其卒,慟哭久之。贈中書令,追封河南郡王,錄其子弟授官者四人。
子德業、德豐、德鈞。德業至衛州刺史,德鈞至尚食副使。延釗弟延忠,曆內殿直、供奉西頭官都知,至磁州刺史;延卿至虎捷軍都指揮使。延卿子德琛。
德豐字日新,幼聰悟,延釗愛之,嘗曰:「興吾門者必此子。」八歲,補山南東道衙內指揮使。延釗卒,授如京使。
開寶中,從征太原,領禦砦南面巡檢。又為揚州都監。征南唐,為洞子都監。城既下,命為升州都監。市厘安靜,澤國富饒,使者多裒聚金帛,德豐獨以廉潔聞。俄領蔚州刺史。
太平興國二年,知慶州兼邠、寧都巡檢。嘗破小遇族,奪名馬數十匹,詔書褒諭。居任九年,以簡靜為治,邊鎮安之。
雍熙四年,使登、萊閱強壯,及還,拜西上閣門使。是冬,出為定遠軍鈐轄,命領後陣中隊,別將萬騎以禦邊害。
淳化二年,進秩東上,知邢州。三年,改判四方館事,出知延州。時侯延廣知靈武,或言其得西夏情,倔強難制,命德豐代之,就賜白金三千兩。會建使名,改為四方館使。未幾,以所部不治,徙知慶州,俄又改靈州兼部署。谷價湧貴,德豐出私廩賑饑民,全活者眾。轉引進使。賊入境,德豐率兵擊走,獲羊馬甚眾。
咸平二年,遷客省使,知鎮州,召對便坐,撫慰甚至。昌冬,遼人南侵,德豐繕兵固守,饋饋不絕,詔獎之。三年,改滄州。德豐輕財好施,厚享將士。在西邊時,母留京師,妻孥寓長安,貧甚,真宗憫之,特詔給團練使奉。逾年,進潁州團練使,知貝、瀛二州。五年,卒,年五十五。家無餘財,談者善之。
子惟素,至殿內承制。
德琛權延釗蔭補供奉官,累遷內殿崇班、知夔州。李順之亂,賊猷張餘領眾十萬餘、舟千艘來寇。與順戰龍山,斬首千餘級;又與白繼贇擊賊,斬二萬科,悉焚其舟。賊剽開州,圍雲安,德琛往援之,又斬百餘級。累詔褒諭。曆西京作坊、左藏二副使。咸平二年,轉崇儀副使、荊湖北路鈐轄。蠻擾澧、鼎境上,德琛戰於北氵義,奪耕牛、鎧甲,斬馘以歸。徙峽路鈐轄,未至,複知夔州。景德中,領梧州刺史,複任峽路,再遷莊宅使,又為並、代鈐轄,知憲州。天禧初,改右監門衛大將軍。
符彥卿字冠侯,陳州宛丘人。父存審,後唐宣武軍節度、蕃漢為步軍都總管中書令。彥卿年十三,能騎射。事莊宗於太原,以謹願稱,出入臥內,及長,以為親從指揮使。入汴,遷散員指揮使。郭從謙之亂,莊宗左右皆引去,惟彥卿力戰,射殺十數人,俄矢集乘輿,遂慟哭而去。天成三年,以龍武都虞候、吉州刺史討王都於定州,大破契丹於嘉山。明年克其城,授耀州團練使。改慶州刺。奉詔築堡方渠北烏侖山口,以招黨項。清泰初,改易州,兼領北面騎軍,賜戎服、介胄、戰馬。嘗射獵遂城鹽台澱,一日射獐、彘、狼、狐、兔四十二,觀者神之。晉天福初,授同州節度。兄彥饒亦鎮滑台。俄而彥饒叛,彥卿上表待罪,乞田裏,晉祖釋不問。改左羽林統軍,俄兼領右羽林,改鎮鄜延。
少帝幼與彥卿狎,即位,召還,出鎮河陽三城。遼人南侵,詔彥卿率所部拒戰澶州。契丹騎兵數萬圍高行周於鐵丘,諸將莫敢當其鋒,彥卿獨引數百騎擊之,遼人遁去,行周得免。又李守貞討平青州楊光遠,移鎮許州,封祁國公。
開花運二年,與杜重威、李守貞經略北鄙。契丹主率眾十余萬圍晉盱陽城,軍中乏水,鑿井輒壞,爭絞泥吮之,人馬多渴死,時晉師居下風,將戰,弓弩莫施。彥卿謂張彥澤、皇甫遇曰:「與其束手就擒,曷若死戰,然未必死。」彥澤等然之。遂潛兵尾其後,順風擊之,契丹大敗,其主乘橐駝以遁,獲其器甲、旗仗數萬以。少帝嘉之,改武寧軍節度、同平章事。
為左右所間,會再出師河朔,彥卿不預,易其行伍,配以羸師數千,戍荊州口。及杜重威以大軍降于滹水,急詔彥卿與高領禁兵屯澶淵。會彥澤引遼兵入汴,彥卿與行周遂歸遼。遼主以陽城之敗詰彥卿,彥卿對曰:「臣事晉王,不敢愛死,今日之事,死生唯命。」遼主笑而釋之。
會徐、宋寇盜蜂起,遼主即遣彥卿歸鎮。行次甬橋,賊魁李仁恕擁眾數萬攻徐州。彥卿守習縋而出,大呼賊中曰:「相公當為國討賊,何故入虎口,乃助賊攻城?我雖父子,今為仇敵,當死戰,城不可入。」賊惶愧羅拜彥卿前,乞免罪,彥卿為設誓,乃解去。
漢祖入汴,彥卿自徐州來朝,改鎮袞州,加兼侍中。乾祐中,加兼中書令,封魏國公,拜守太保,移鎮青州。及殺楊邠輩,召促赴闕下。
周祖即位,封淮陽王。劉銖誅,以其京城第宅賜彥卿。及征袞州,彥卿朝行在,獻馬及錦彩、軍糧萬石,連被賜齎。俄移鎮鄆州。會召魏府王殷,欲以彥卿代鎮。俄遼人起兵,留殷控扼,故彥卿不入朝。殷得罪,即以彥卿為大名尹、天雄軍節度,進封衛王。
世宗初,並人擾潞州,潞兵敗,命彥卿領兵從磁州固鎮路壓其背。及帝親征,命為行營一行都部署知太原行府事,領步騎二萬亓討。
初,彥卿之行也,世宗以並人雖敗,朝廷饋運不繼,未議攻擊,且令觀兵城下,徐圖進取。及周師入境,汾、晉吏民望風款接,皆以久罹虐政,願輸軍須以資兵力,世宗從之。而連下數州,彥卿等皆以芻糧未備,欲旋軍。世宗不之省,乃調山東近郡輓軍食濟之。及世宗至城下,命與郭從義、向訓、白重贊、史彥超率萬騎屯忻口,以拒北援,又下盂縣。
遼人駐忻北,遊騎及近郊,史彥超以二千騎當其鋒,左右馳擊,彥超死之;敗遼眾二千餘,遼騎遁走。先知為遼人所掩,重傷數百人,諸將論議矛盾,師故不振。世宗乃班師,數賜彥卿繒彩、鞍勒馬,遣歸本鎮。還京,拜彥卿太傅,改封魏王。恭帝即位,加守太尉。
太祖即位,加守太師。建隆四年春,來朝,賜襲衣、玉帶。宴射于金鳳園,太祖七發皆中的,彥卿貢名馬稱賀。
開寶二年六月,移鳳翔節度,被病肩輿赴鎮,至西京,上言疾亟,請主不醫洛陽,從之。假滿百日,猶請其奉,為禦史所劾,下留司禦史台。太祖以姻舊特免推鞫,止罷其節制。八年六月,卒,年七十八。喪事官給。
彥卿將家子,勇略有謀,善用兵。存審之第四子,軍中謂之「符第四」。前後賞賜钜萬,悉分給帳下,故士卒樂為效死。遼人自陽城之敗,尤畏彥卿,或馬病不飲齕,必唾而呪曰:「此中豈有符王邪?晉少主既陷契丹,德光之母問左右曰:「彥卿安在?」或對曰:「聞其已遣歸徐州矣。」德光母曰:「留此人中原,何失策之甚!」其威名如此。
鎮大名餘十年,政委牙校劉思遇。思遇貪黠,怙勢斂貨財,公府之利多入其家,彥卿不之覺。時藩鎮率遣親吏受民租,概量增溢,公取其餘羨,而魏郡尤甚。太祖聞之,遣常參官主其事,由是斛量始平。詔以羨零部餘粟賜彥卿,以愧其心。
彥卿酷好鷹犬,吏卒有過,求名鷹犬以獻,雖盛怒必貰之。性不飲酒,頗謙恭下士,對賓客終日談笑,不及世務,不伐戰功。居洛陽七八年,每春月,乘小駟從家僮一二遊僧寺名園,優遊自適。
周世宗宣懿皇后、太宗懿德皇后,皆彥卿女也。自恭帝及太祖兩朝,賜詔書不名。子昭信、昭願、昭壽。昭信,天雄軍衙內都指揮使、領賀州刺史。周顯德初,卒,贈檢校太保、閬州防禦使。
昭願字致恭,謹厚謙約,頗讀書好事。周廣順中,以蔭補天雄軍牙職,俄領興州刺史。
開寶中,改領恩州。彥卿養疾居洛,入補供奉官。四年,改領羅州刺史。七年,遷西京作坊副使。俄授尚食使,出護陳、許、蔡、潁等州巡兵。從征太原,為禦營四面巡檢使。及攻幽州,命與定國軍節度偓率兵萬餘,置砦城南。師還,真拜蔡州刺史,知並澶二州。不逾月,複移並門兼副部署。丁內艱,起複,為本州團練使,連知永興軍、梓滑二州。
咸平初,又為天雄軍、邢州二鈐轄。三年,以疾求歸京師,詔遣中使、尚醫馳傳診視。既還,帝賜以名方禦藥,拜本州防禦使。四年,卒,年五十七。車駕臨哭,贈鎮東軍節度。子承煦,為左千牛衛將軍。
昭壽,初補供奉官。開寶七年,改西京作坊副使。曆遷六宅副使、領蘭州刺。雍熙二年冬,命與劉知信護鎮州屯兵。命遣將北征,又與知信為押隊都監,轉尚食使,真拜光州刺史。端拱二年,知洪州。淳化四年,改定州。咸平初,遷鳳州團練使、益州鈐轄。
昭壽以貴家子日事游宴,簡倨自恣,常紗帽素氅衣,偃息後圃,不理戎務,有所裁決,即令家人傳道。多集錦工就廨舍織纖麗綺帛,每有所須,取給于市,余半歲方給其直,又令部曲私邀取之。廣糴黍稻,未及成熟者亦取之,悉貯寺觀中,久之損敗,即勒道釋價之。縱其下淩忽軍校。
劍南自李順平後,人心洶洶,知州牛冕緩馳無政,昭壽又不能禦軍,人皆怨憤。神衛卒趙延順等八人謀欲害昭壽,未敢發。三年正旦,中使自峨眉山還京,昭壽戒馭吏具鞍馬將送之,延順等悉解廄中馬畺,奔逸庭下,陽逐喧呼,登廳執昭壽殺之,並殺二僕,據甲仗庫,取兵器。都監王澤聞之,急召本軍都虞候王均率兵擒捕。延順左執昭壽首,右操劍,彷徨無所適,卒見均至,即與眾推均為帥,合驍猛、威武兵為亂。牛冕洎轉運使張適奔漢州。是秋,官兵討平之。見《雷有終傳》。
昭壽子承諒,娶齊王女嘉興縣主,至內殿承制。
諭曰:五季之亂,內則權臣擅命,外則藩鎮握兵。宋興,內外廓清,若天去其疾,或納節以備宿衛,或請老以奉朝請。雖太祖善禦,諸臣知機,要亦否極而泰之象也。彥卿一門二後,累朝襲寵,有謀善戰,聲振殊俗,與時進退,其名將之賢者歟?令坤、延釗素與太祖親善,平荊、湘則南服底定,鎮常山則北邊載寧可,未嘗恃舊與功以啟嫌隙。創業君臣有過人者,類如是夫。
列傳第十一
○王景子廷義王晏郭從義曾孫承祐李洪信弟洪義武行德楊承信侯章
王景,萊州掖人,家世力田。景少倜儻,善騎射,不事生業,結裏中惡少為群盜。梁大將王檀鎮滑台,以景隸麾下,與後唐莊宗戰河上,檀有功,景嘗左右之。莊宗入汴,景來降,累遷奉聖都虞候。清泰末,從張敬達圍晉陽,會契丹來援,景以所部歸晉祖。
天福初,授相州刺史。範延光據鄴叛,屬郡多為所脅從,景獨分兵拒守,晉祖嘉之,遷耀州團練使。及代,曾晉祖幸,留為京城巡檢使,改洺州團練使。開運初,授侍衛馬軍左廂都校。二年,契丹南侵,少帝幸澶淵,恙高行周等大破契丹眾于戚城,遷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鄭州防禦使,出為晉州巡檢使、知州事,拜橫海軍節度。契丹至汴,以其党代景。景歸次常山,聞契丹主殂樂城,即間道歸鎮,斬關而入,契丹遁去。
漢乾祐初,加同平章事。會契丹饑,幽州民多度關求食,至滄州境者五千余人,景善懷撫,詔給田處之。
周祖微時與景善,及即位,加兼侍中。景起身行伍,素無智略,然臨政不尚刻削,民有訟必面詰之,不至大過即諭而釋去,不為胥吏所搖,由是部民便之。廣順初入朝,民周環等數百人遮道留之不獲,有截景馬鐙者,俄以景為護國軍節度,歲餘,遷鎮鳳翔。顯德初,封褒國公,加開府階。世宗即位,加兼中書令。先是,秦、鳳陷蜀,州旁蕃漢戶詣闕請收復,世宗命景與向拱率兵出大荼關進討,連陷砦柵,遂命景為西面行營都部署,大破蜀軍於上邽,斬首數萬級。是秋,秦州降。逾年,徙景鎮秦州兼西面緣邊都部署。恭帝即位,進封涼國公。
宋初,加守太保,封太原郡王。建隆二年春來朝,太祖宴賜加等,複以為鳳翔節度、西面緣邊都部署。四年,卒,年七十五。贈太傅,追封岐王,諡元靖。
初,景之奔晉也,妻坐戮,二子逃獲免。晉這厚,賞萬計,嘗問景所欲,對曰:「臣自歸國,受恩隆厚,誠無所欲。」固問之,景稽顙再拜曰:「臣昔為卒,嘗負胡床從隊長出入,屢過官妓侯小師家,意甚慕之。今妻被誅,誠得小師為妻足矣。」晉祖大笑,即以小師賜景。景甚寵嬖之,後累封楚國夫人。侯氏嘗盜景金數百兩,私遺舊人,景知而不責。
性謙退,折節下士,每朝廷使至,雖卑位必降階送迎,周旋盡禮。左右或曰:「王位尊崇,無自謙抑。」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是,我惟恐不謹耳。」初封郡王,朝廷以吏部尚書張昭將命,景尤加禮重,以萬餘緡遺昭。左右或言其過厚,景曰:「我在行伍間,即聞張尚書名,今使於我,是朝廷厚我也,豈可以往例為限耶?」
景子廷義、廷睿、廷訓。廷訓至驍衛大將軍致仕。
廷義起家供奉官,改如京副使,以善騎射,周世宗擢為虎捷都虞候,遷龍捷右第二軍都校、領珍州刺史。宋初,改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乾德四年,與韓重贇率師護治滑州靈河新堤。六年,增治京城,又命廷義董其役。開寶二年,加領橫州團練使,從征太原。廷義性勇敢,親彭士乘城,獨免胄,矢中其腦而顛,經宿卒,年四十七。太祖甚惜之,優詔贈建雄軍節度。廷義性驕傲,好誇誕,每言:「我當代王景之子。」聞者感笑之,因目為「王當代」。
王宴,徐州滕人,家世力田。晏少壯勇無賴,嘗率君冠行攻劫。梁末,徐方大亂,屬邑皆為他盜所剽,惟晏鄉里恃晏獲全。
後唐同光中,應募隸禁軍,累遷奉國小校。
晉開運末,與本軍都校趙暉、忠衛都校侯章等戍陝州。會契丹至汴,遣其將劉願據陝,恣行暴虐,晏與暉等謀曰:「今契丹南侵,天下洶洶,英雄豪傑固當乘時自奮。且聞太原劉公威德遠被,人心歸服,若殺願送款河東,為天下唱首,則取富貴如反掌耳。」暉等然之。晏乃率敢死士數人夜逾城,入府署,劫庫兵給其徒,遲明,斬願首級府門外。眾請暉為帥,章為本城副指揮使、內外巡檢使兼都虞候;遣其子漢倫奉表晉陽。時漢祖雖建號,威聲未振得晏等來歸,甚喜,即日以暉為保平軍節度,章為鎮國軍節度,晏為降州防禦使,仍領舊職。既而暉等表晏始謀功為第一,遷建雄軍節度。漢祖入汴,加同平章事。
周祖即位,加兼侍中。廣順元年,劉崇侵晉州,晏閉關不出,設伏城上。並人以為怯,競攀堞而登,晏麾伏兵擊之,顛死者甚眾,遂橋遁。遣漢倫追北數埂,斬首百餘級,擢漢倫濱州刺史。八月來朝,周祖以家彭城,授武寧軍節度,俾榮其鄉里。三年,周祖征袞州,次張康鎮,晏來朝,獻馬七匹,賜襲衣、金帶。親郊畢,封滕國公,加開府階。世宗即位,加兼中書令。
初,晏至鎮,悉召故時同為盜者遺以金帛,從容置酒語之曰:「吾鄉素多盜,我與諸君昔嘗為之。後來者固當出諸君之下,為我告諭,令不復為,若不能改,吾必盡滅其族。」由是人安靜,吏民詣闕舉留,請為晏立衣錦碑。世宗初,複請立德政碑。世宗命比部郎中、知制誥張正撰文賜之,詔改其鄉里為使相鄉勳德時,私門立戟。未幾,改河南尹、西京留守。顯德三年,移鳳翔節度。六年,從世宗北征,為益津關一路馬車都部署,韓令坤副焉,遂平三關。
太祖即位,進封趙國公。從征李筠,師還,改安遠軍節度。乾德元年,進封韓國公,上章請老,拜太子太師致仕。每朝會,令綴中書門下班。俄歸洛陽別墅。四年冬,卒,年七十七。廢朝三日,贈中書令。
初,晏為軍校,與平陸人王興善,其妻亦相為娣姒。晏既貴,乃薄興,興不能平。晏妻病,興語人曰:「吾能治之。」晏遽訪興,興曰:「我非能醫,但以公在陝時止一妻,今妓妾甚眾,得非待糟糠之薄,致夫人怏怏成疾耶?若能斥去女侍,夫人之疾可立愈。」晏以為謗己,乃誣以他事,悉案誅其夫妻。
守西洛日,白重贊鎮河陽,時世宗征淮南,重贊虎並人乘間為寇,因葺城壘,且約晏為援。晏意欲兼有三城,即與漢倫同率兵赴之。重贊聞其來,拒不納,遣人語之曰:「公在陝州已立大功,河陽小城不煩枉駕。」慚不能對,遂引兵還。
郭從義,其先沙陀部人。父紹古,事後唐武皇忠謹,特見信任,賜姓李氏。紹古卒,從義才丱角,莊宗畜于宮中,與諸子齒。明宗與紹古同事武皇,情好款狎,即位,以從義補內職,累遷內園使。
晉天福初,始複姓郭氏。坐事出為宿州團練副使。丁內艱北歸,遂家太原。漢祖在鎮,表為馬步軍都虞候,屢率師破破契丹於代北。及建大號,從義首贊其謀,擢鄭州防禦使,充東南道行營都虞候,領首軍自太行路渡河。
漢祖入汴,以為河北都巡檢使。杜重威據大名叛,以為行營諸軍都虞候,重威降,為鎮寧軍節度。趙思綰之叛,為行營都部署,賜戎裝、器仗、金帶。師至永興,圍其城,即以從義為永興軍節度。思綰糧盡,城中人相食,從義第書矢上射入城中,說思綰令降,仍表于朝廷,許以華州節制。隱帝從其計,即遣使諭思綰,思綰開門納款。翌日,從義具軍容入城,憩候館中,思綰入謁,即令武士執之,並其党三百餘人悉斬於市,以功加同平章事。周廣順初,加兼侍中,移鎮許州。顯德初,親郊,加檢校太師。世宗將征劉崇,從義適來朝,因請扈從,世宗甚悅,改天平軍節度,即令從符彥卿破契丹於忻口。師還,以功加兼中書令。四年,從征淮南,移鎮徐州。及世宗自迎鑾至泗州,見於行在。恭帝即位,加開府階。
宋初,加守中書令。太祖征揚州,從義迎謁于路,願扈從,不允。乾德二年,又為河中尹、護國國節度。六年,以疾歸京師。開寶二年,改左金吾衛上將軍。逾年,上章請老,拜太子太師致仕。四年,卒,年六十三,贈中書令。
從義性重厚,有謀略,多技藝,尤善飛白書。初,思綰之叛也,巡檢使喬守溫遁去,姬妾遁事,坐棄市,人皆冤之。從義善擊球,嘗侍太祖于便殿,命擊之。從義易衣跨驢,馳驟殿庭,周旋擊拂,曲盡其妙。既罷,上賜坐,謂之曰:「卿技固精矣,然非將相所為。」從義大慚。
子守忠、守信。守忠至閑廄副使。守信字寶臣,頗知書,與士大夫游,至東上閣門使、知邢州,卒。子世隆為比部員外郎。世隆子昭祐、承祐。昭祐為閣門祗候。
承祐字天錫,娶舒王元侢女,授西頭供奉官。仁宗為皇太子,承祐補左清道率府率、春坊左謁者,真宗為玉石小牌二,勒銘為戒飭之。帝即位,遷西院副使兼閣道通事舍人、勾當翰林司,遷西上閣門副使。坐盜禦酒及用尚方金器除名,岳州編管,徙許州別駕。起為率府率,遷西京作坊使、勾當右騏驥院。院之大校試路馬者,前鳴鞭擁禦蓋,承祐代試之,其狂僭如此。進六宅使、象州團練使。承祐性狡獪,緣東宮恩,又憑藉王邸親,既廢複用,乃僭言事,或指切人過失,同謂之「武諫官」。真授衛州刺史、知相州,入為群牧副使,改濰州團練使,曆知曹、鄭、澶、鄆、貝州。徙澶州兵馬總管,役卒有異謀者,廉得不待奏,捕斬之。再知澶州,會中使過,遽延入問管軍闕補何人,使者曰:「聞朝廷方擇才武者。」承祐起挽強自玄,左右皆笑。
入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以父喪,起複真定府、定州等路副都總管。諫官歐陽脩、餘靖論其非才,改知相州,尋徙大名府副都總管。樞密使杜衍惡承祐驕恣,奏罷軍,為相州觀察使、永興軍副都總管,改知邢州,徙河陽兵馬總管。衍去位,複進為殿前都虞候、並代州副都總管兼知代州,徙邢州。諫官錢明逸言承祐無廉守,邢民素厭苦之,改相州,徙秦鳳路副總管。累遷建武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
尋以宣徽南院使判應天府,府壁壘不完,盜至卒無以禦,承祐始城南關,浚沙、濉、盟三河。徙亳州。諫官言承祐祐在應天府給糧不以次,且擅留糧綱,批宣頭,不發戍還兵,越法杖配輕罪,借用翰林器,出入擁旗槍,以禁兵同周衛,體涉狂僭,無人臣禮。罷宣徽南院使,許州都總管,徙節保靜軍、知許州。
轉運使蘇舜元薦承祐有將帥才,政事如龔、黃。帝謂輔臣曰:「彼庸人,監司乃龔、黃比之,何所取信哉。」改知鄭州,未行,暴疾卒。贈太尉,諡曰密。承祐所至,多興作為煩擾,百姓苦之。
李洪信,並州晉陽人,漢聖太后弟也。後弟六人,洪信居長,少善騎射。後唐明宗在藩時,隸帳下,及即位,愛將朱弘實總領捧聖軍,弘實擢洪信為爪牙,漸遷小校。應順中,潞王舉兵,少帝弘實而東奔,捧聖軍數百唑行,洪信預焉。及次衛州,少帝與晉高祖遇,因有疑貳,謀害晉祖,其從兵皆亂。時漢祖方護晉祖,洪信以兵應之,獲免。清泰中,又為雍王重美牙校。
晉初,為興順左廂都指揮使。漢祖統禁軍,遷鎮太原,奏隸麾下。漢祖領陳州刺史、左護聖左廂都指揮使,俄加嶽州防禦使。從漢祖降鄴,以警扈之勞,授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武信軍節度。
乾祐中,以群小用事,心懷憂懼,白太后求解軍職,出為鎮寧軍節度。歲餘,遷保義軍節度。初,楊邠以元從功臣為方鎮者不諳政務,令三司擇軍將分補諸鎮都押牙、孔目官,或恃以朝選,藩帥難制。洪信聞內難,即召馬步軍都校聶召,奉國軍校楊德、王建、黃全武、楊進、翟本,右牙都校任溫、武,護聖都校康審澄及判官路濤、掌書記張洞、都押牙楊昭勍、孔目官魏守恭,悉殺之,誣奏謀逆。
周廣順初,加同平章事。洪信常以此妄殺自歉,及革命,內不自安。周祖猶以漢太后之故,移鎮京兆。本城兵不滿千,王峻西征至陝州,以援晉州為辭,又取去數百人。及劉崇北遁,遣禁兵千餘屯京兆,洪信益懼,即請入朝,懇辭藩鎮,拜左武衛上將軍。世宗即位,遷左驍衛上將軍。顯德五年,改右龍武軍統軍,從世宗北征,為合流口部署。
乾德五年,改左驍衛上將軍。開寶五年請老,以本官致仕。八年,卒,年七十四。
洪信無他才術,徒以外戚致位將相。斂財累钜萬,而吝嗇尤甚。時節鎮皆廣置帳下親兵,惟洪信最寡少。弟洪義。
洪義本名洪威,避周祖名改焉。漢祖鎮太原,補親校。開國,授護聖左廂都校、領嶽州防禦使,遷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武信軍節度。
少帝即位,改鎮寧軍節度。會誅楊邠、史弘肇等,時侍衛步軍都指揮使王殷屯澶州,即遣供奉官孟業齎密詔令洪義殺之,又令護聖都指揮使郭崇等害周祖於鄴。洪義素怯懦,慮殷覺,遷延不敢發,遽引業見殷,殷乃錮業,送密詔于周祖。洎周祖起兵,少帝又詔洪義扼河橋,及周祖兵至,洪義就降。漢室之亡,由洪義也。
廣順初,權知宋州節度,未幾,真拜歸德軍節度,加同平章事,權知許州。歲余,改鎮安州。顯德初,加檢校太師。世宗即位。中兼侍中,未幾,徙青州。六年夏,遷京兆尹、永興軍節度。恭帝嗣位,加開府階。
宋初,加兼中書令,移鄜州。乾德五年,代歸。卒年五十九,贈太師。
武行德,並州榆次人,身長九尺餘,材貌奇偉,家甚貧,常采樵鬻之自給。晉祖鎮並門,暇日,從禽郊外,值行德負薪趨拱于道左,晉祖見其魁岸,又所負薪異常,令力士更舉之,俱不能舉,頗奇之,因留帳下。
晉天福初,授奉國都頭,遷指揮使,改控鶴指揮使、甯國軍都虞候。開運中,契丹至汴,行德被獲,乃偽請於契丹以自效。契丹信之,方具舟數十艘載鎧甲,令行德率將校軍卒送歸其國。激汴至河陰,行德謂諸將曰:「我輩受國厚恩,而受制於契丹,與其離鄉井、投邊塞,為異域之鬼,曷若與諸君驅逐凶黨,共守河陽,姑俟契丹兵退,視天命所屬歸之,建功業,定禍亂,以圖富貴可乎?」眾素服行威名,皆曰:「所向惟命,不敢愛死。」行德即殺契丹監使,分授器甲,由汜水倍道抵河陽。契丹節度使崔廷勳出兵來拒,行德麾眾逆擊,自旦及午殊死戰,廷勳大敗,棄城走。行德遂據河陽,盡以府庫分給將士,因推行德知州事。時契丹兵尚充斥,行德厲士卒,繕甲兵,據上游,士氣益奮,人望歸之。
聞漢祖起太原,即自稱河陽都部署,遣其弟行友間道奉表勸進,漢祖覽奏喜甚,即授行德河陽三城節度。漢祖由晉、絳至洛,行德迎候境上,以所部兵翼至京師,還河陽。
乾祐中,加同平章事,移真定尹、成德軍節度。廣順實,加兼侍中,俄改忠武軍節度,遷河南尹、西京留守。時禁鹽入城,犯者法至死,告者給厚賞。洛陽民家嫗將入城鬻蔬,俄有僧從嫗買蔬,就筥翻視,密置鹽筥中,少答其直,不買而去。嫗持入城,抱關者搜得鹽,擒以詣府。行德見盛鹽補非村嫗所有,疑而詰之,嫗言:「適有僧自城外買蔬,取視久之而去。」即捕僧訊治之,具伏與關吏同誣以希賞。行德釋嫗,斬僧及抱關吏數輩。人畏之若神明,部下凜然。三年,丁外艱,起複。
顯德初,加開府階,進封譙國公。世宗即位,兼中書令。初,世宗處河東還,次河,以洛陽城頭缺,令葺之。行德率部民萬餘完其城,封邢國公。是秋,代王晏為武寧軍節度,與晏兩換其任。先是,唐末楊氏據淮甸,自甬橋東南決汴,匯為汙澤。二年,將議南征,遣行德率所部丁壯于古堤疏導之,東達於泗上。及親征,以行德為濠州行營都部署,破淮軍二千余人於郡境。俄遣率師屯定遠以逼其城,為吳所敗,死者數百人,行德以身免,左授右衛上將軍。五年,下淮南,複授行德保大軍節度兼中書令。恭帝嗣位,進封宋國公。
宋初,加中書令,進封韓國公,再授忠武軍節度,改封魏國公。乾德二年冬,移鎮安州,加開府儀同三司。開寶二年,入為太子太傅。太平興國三年,以本官致仕。四年,卒,年七十二,贈太師。
楊承信,字守真,其先沙陀部人。父光遠,仕晉至太師、壽王。承信,光遠第二子,幼以父任,自義武軍節院使領蘭州刺史,曆宣武、平盧二軍牙校。
開運初,光遠以青州叛,少帝遣李守貞等討之,食盡勢窮,承信兄承勳劫其父以降,青州平,光遠死。承信與弟承祚詣闕請死,詔釋之,以承信為右羽林將軍,承祚為右驍衛將軍,放歸,服喪私第,尋安置鄭州。初,光遠送款契丹求援,兵未至而光遠降。及契丹來寇,承勳昌為鄭州防禦使,召數其罪殺之。以承信為平戶軍節度,繼父職。仁漢曆安、鄜二州節度,累加檢校太師。
周廣順初,加同平章事。諸將西討劉崇,承信表求預行。以郊祀恩加開府階,封杞國公。世宗即位,進韓國公。顯德初,征淮南,為濠州攻城副都部署,改壽州北砦都部署兼知行府事。壽州平,累戰功,擢忠正軍節度、同平章事。時徙州治下蔡,承信既增文其城,又遣監軍薛友柔敗淮人六百余於廬州北。恭帝即位,進封魯國公。
宋初,加兼侍中,來朝,會征李筠,命為澤州西面都部署,筠平,移鎮河中。乾德元年,進封趙國公。二年,卒,年四十四,贈中書令。
承信身長八尺,美信表,善持論,且多藝能,雖叛臣之子,然累曆藩鎮,刻勵為政而不苛,故能始終富貴。其卒也,蒲民表乞祠之,則其遺愛之在人者可知矣。景德四年,錄其孫松為奉職。
侯章,並州榆次人。初在並門事後唐莊宗為隊長,明宗朝遷小校。晉開運末,為忠衛指揮使,屯兵陝州,為內外馬步軍都指揮使兼三城巡檢使。
會契丹入中原,與趙暉、王晏謀斬契丹將劉願,送款于漢祖。漢祖入汴,擢為鎮國軍節度。乾祐初,加同平章事,尋移鎮邠州。章居鎮無善政,傲上剝下,以貪猥聞,用見戶為逃,擅其租賦,乃矯奏貧民數千戶負稅租,久禁系不能輸,願以己奉代。時方姑息,詔褒之。副使趙彥鐸有良馬,章欲之不與,誣彥鐸謀逆之,殺之,亦置而不問。俄加檢校太師。
周初,加兼侍中。廣順二年入朝,獻銀帛,請開宴,周祖謂左右曰:「諸侯來朝,天子自當錫宴,以申愷樂,豈俟其貢奉為之耶?」使複賜之。仍令有司自今藩鎮有進奉者勿受。俄賜宴廣政殿,章又獻銀千兩、馬七匹上壽,複不納。三年,授鄧州節度。周祖親郊,加開府階,封申國公。世宗即位,加兼中書令。世宗親征壽陽,命章為攻城水砦都部署,右衛大將軍王璨副之。俄徙西北水砦都部署,再為武勝軍節度。
建隆元年八月,授太子太師,封楚國公。既罷節鎮,居常怏怏。一日於朝堂與故舊言晉、漢間事,時有輕忽章者,章厲聲曰:「當遼主疾作謀歸,有上書請避暑嵩山者,我粗人,以戰鬥取富貴,若此諛佞,未嘗為之。」坐中有慚者。乾德五年卒。
諭曰:王京輩微時,或至為盜、負薪,遭五代之亂,奮身戎功,重據邊要。宋興,稽顙北響,太祖待以誠信,宜無不自安者。景趨利改圖,乃至滅族。王晏、郭從義遷怒肆忿,誣人以死。侯章在藩邸有剝下之名,李洪義狃于肺腑之戚,而無外凜之志,咎孰甚焉。斯皆亂世之習,有不能盡去之者。武行德守洛邑,辯究欺罔,民用畏服,顧不優於諸人耶?
列傳第十二
○折德扆子禦勳禦卿曾孫克行馮繼業王承美李繼周孫行友子全照
折德扆世居雲中,為大族。父從阮,自晉、漢以來,獨據府州,控扼西北,中國賴之。仕周至靜難軍節度使。其鎮府州時,署德扆為馬步軍都校。廣順間,周世宗建府州為永安軍,以德扆為節度使,時從阮鎮邠甯,父子俱領節鎮,時人榮之。
顯德中,德扆率師攻下河市鎮,斬並軍五百餘級。入朝,以其弟德願權總州事。時世宗南征,還次通許橋,德扆迎謁,且請遷內地。世宗以其素得蕃情,不許,厚加賜賚而遣之。德扆未至,德願又破並軍五百余于沙穀砦,斬其將郝章、張劍。
宋初,德扆又破河東沙穀砦,斬首五百級。建隆二年來朝,待遇有加,遣歸鎮。乾德元年,敗太原軍於城下,擒其將楊璘。二年,卒,年四十八,贈侍中。子禦勳、禦卿。
禦勳字世隆,德扆鎮府州日,表為右職。德扆卒,以禦勳領汾州團練使、權知府州事。開寶二年,太祖征太原,禦勳詣行在謁見,以為永安軍留後。四年,以郊祀來朝,禮畢歸鎮。九年,郊祀西洛,複來朝,道病後期,改泰甯軍節度使,留京師。太平興國二年,卒,年四十,贈侍中。
禦卿,幼補節院使,禦勳知州事,署為兵馬都校。禦勳徙鎮,召為閑廄副使、知府州。太宗征河東,命禦卿與尹憲領屯兵同攻嵐州,又破岢嵐軍,擒其軍使折令圖以獻,遂下嵐州,又殺其憲州刺史霍翊,又擒其將馬延忠等七人。遷崇儀使。
淳化三年,凡四遷而為府州觀察使。五年,拜永安軍節度使。既而契丹眾萬餘入寇,禦卿大敗之於子河氵義,斬首五千級,獲馬千匹,契丹將號突厥太尉、司徒、舍利死者二十余人,擒其吐渾一人,自是契丹知所畏。太宗因遣使問禦卿曰:「西北要害皆屯勁兵,戎人何自而至?」禦卿對曰:「敵緣山峽小徑入,謀剽略。臣諜知之,遣人邀其歸路,因縱兵大擊,敗走之,人馬墜厓谷死者相忱,其大將韓德威僅以身免。皆聖靈所及,非臣之功也。」上嘉之。
歲餘,禦卿被病,德威諜知之,且為李繼遷所誘,率眾來侵,以報子河氵義之役。禦卿力疾出戰,德威聞其至,不敢進。會疾甚,其母密遣人召歸,禦卿曰:「世受國恩,邊寇未滅,禦卿罪也。今臨敵棄士卒自便,不可,死於軍中乃其分也。為白太夫人,無念我,忠孝豈兩全!」言訖泣下。翌日卒,年三十八。上聞悼惜久之,贈侍中,以其子惟正為洛苑使、知州事。惟正歸朝,以其弟惟昌繼之。
咸平二年,河西黃女族長蒙異保及惟昌所部啜訛引趙保吉之眾入冠麟州萬戶穀,進至松花砦,惟昌與從叔同巡檢使海超、弟供奉官惟信率兵赴戰。會保吉兵眾,官軍不敵,惟昌臂中流矢墜馬,攝弓起,得裨將馬突圍出,海超、惟信沒焉。九月,保吉党萬私保移埋複來寇,惟昌與宋思恭、劉文質合戰于埋井峰,敗走之。又破言泥族拔黃砦,焚其器甲、車帳,俘斬甚眾。以功領富州刺史,改文思使。景德元年,與王萬海等破賊砦,護芻糧抵麟州。秋,入朔州界,破狼水砦,時契丹方圍岢嵐軍,聞敗遁去。明年,拜興州刺史。
大中祥符二年,表求赴闕。真宗命近臣與射于苑中,宴賜甚厚。上言:「先臣禦卿蒙賜旗三十竿以壯軍容,請別給賜。」許之。七年,命河東民運糧赴麟州,當出兵為援,惟昌力疾領步騎屯寧遠砦,冒風沙而行。時疾已亟,猶與賓佐宴飲,談笑自若焉。明日卒,年三十七。以其弟惟忠繼之。
惟忠字藎臣,初以兄惟信戰沒,補西頭供奉官,擢閣門祗候。及惟昌卒,以惟忠為六宅使、知府州兼麟府路都巡檢使,領普州刺史;再遷左藏庫使,真拜嘉州刺史,改資州,進簡州團練使。喪母,起複雲麾將軍卒。
惟忠知兵事。天聖中,契丹與夏國會兵境上,聲言嫁娶,惟忠覘得其實,率麾下往備之,戒士卒毋輕動。一夕風霾,有騎走營中,以為寇至,惟忠堅臥不動,徐命擒之,得數誕馬,蓋虜所縱也。既卒,錄其弟侄子孫七人,以其子繼宣嗣州事。久之,特贈惟忠耀州觀察使。
寶元中,繼宣坐苛虐掊刻,種落嗟怨,絀為左監門衛將軍、楚州都監,擢其弟右侍禁繼閔為西京作坊使,嗣州事。
繼閔字廣孝。慶曆中,元昊兵攻麟州不克,進圍州城。城險且堅,東南有水門,厓壁峭絕,阻河。賊緣厓腹微徑魚貫而前,城中矢石亂下,賊轉攻城北,士卒複力戰,賊死傷甚眾,遂引去,圍豐州,豐州遂陷。繼閔以城守勞,特遷宮苑使、普州刺史。未幾,護送麟州戍卒冬服,賊伏兵邀擊之,盡掠所齎,繼閔脫身繇間道歸。會赦,止奪宮苑使,從複官,領果州團練使。自元昊反,繼閔招輯歸業者三千餘戶。皇祐二年,卒,以其弟繼祖嗣州事。
繼祖字應之,由右侍禁遷西染院使,累轉皇城使、成州團練使。臨政二十餘年。奏乞書籍,仁宗賜以《九經》。韓絳發河東兵城囉兀,繼祖為先鋒,深入敵帳,降部落戶八百。加解州防禦使卒。繼祖有子當襲州事,請以授兄之子克柔,詔從之,而進其三子官,錄二孫為借職。
弟繼世,少從軍,為延州東路巡檢。搜名山之內附,繼世先知之,遣其子克勤報種諤,諤用是取綏州。繼世以騎步萬軍于懷寧砦,入晉祠谷,往銀川,分名山之眾萬五千戶居於大理河。夏人來攻,再戰皆捷。諤抵罪逮系獄,以兵付之而行,遂同名山守綏州,綠功領忠州刺史。說韓絳城囉兀以撫橫山,因畫取河南之策,絳以為然。以左騏驥使、果州團練使卒。諸司使無賻禮,詔以繼世蕃官,捍邊有績,特給之。從子克行。
克行字遵道,繼閔子也。初仕軍府,無所知名。夏人寇環慶,種諤拒之,詔河東出師為援,克行請往。諤使以兵三千護餉道,戰于葭蘆川,先登,斬級四百,降戶千,馬畜萬計。諸老將矍然曰「真折太尉子也。」擢知府州。
秦兵討夏國,張世矩將河外軍民,克行與俱。廷議謂守臣難自行,詔克行選兵隸世矩。克行抗章願率部落先驅,未報,即委管鑰而西。大酋咩保吳良以萬騎來躡,克行為後拒,度賊半度隘,縱擊大破之,殺咩保吳良。師還自劾,釋不問。王中正出塞,克行先拔宥州,每出必勝,夏人畏之,益左廂兵,專以當折氏。
太原孫覽議城葭蘆,諸將論多不合,召克行問策,即頓兵吐渾河,約勒部伍,為深入窮討之狀,敵疑不敢動。既訖役,又入津慶、龍橫川,斬級三千。
詔河東進築八砦,通道鄜延。延帥遣秦希甫來共議,克行請兩路並力,以遠者為先,希甫曰:「由近及遠,法也。」克行曰:「不然,事有奇正。今乘士氣之銳,所利在速,故先遠役,以出其不意,若徐圖之,士心且怠矣。」希甫持不可,並上二義,卒用克行策。城成,諜言寇至,軍中皆戒嚴,克行止之曰:「彼自擾耳。」已而果然。
克行在邊三十年,善拊士卒,戰功最多,羌人呼為「折家之」。官至秦州觀察使,卒,贈武安軍節度使。子可大為榮州團練使、知府州。從子可適。
可適未冠有勇,馳射不習而能。鄜延郭逵見之,歎曰:「真將種也。」薦試廷中,補殿侍,隸延州。從種諤出塞,遇敵馬以少年易之,可適索與鬥,斬其首,取馬而還,益知名,米脂之役,與夏人戰三角嶺,得級多,又敗之于蒲桃穀東。兵久不得食,千人成聚,籍籍於軍門,或欲掩殺以為功,可適曰:「此以饑而逃耳,非叛也。」單馬出詰之曰:「爾輩何至是,不為父母妻子念而甘心為異域鬼耶?皆回面聲喏,流涕謝再生,各遣歸。
羌、夏人十萬人寇,可適先得其守烽卒姓名,詐為首領行視,呼出塞斬之,烽不傳,因卷甲疾趨,大破之于尾丁磑。回次檉楊溝,正午駐營,公騎據西山,曰:「彼若躡吾後,腹背受敵,必敗。」果舉軍來,可適所部才八千,轉戰至高嶺,乃從間道趣洪德,設伏邀其歸路。敵至,伏發沖之,其國母窬山而遁,焚棄輜重,雖帷賬首飾之屬亦不返,眾相蹈藉,赴厓澗死者如積。論前後功,至皇城使、成州團練使、知岷蘭州鎮戎軍。
渭帥章楶合熙、秦、慶三道兵築好水川,命總管王文振統之,而可適將軍為副。熙州兵千人失道盡死,文振歸罪於可適,楶即下之吏,宰相章惇欲按軍法,哲宗不許,猶削十三官而罷。楶請留以責效,乃以權第十二將
。嵬名阿埋、昧勒都逋,皆夏人桀黠用事者,詔可適密圖之,會二酋以畜牧為名會境上,可適諜知之,遣兵夜往襲,並俘其族屬三千人,遂取天都山。帝為禦文德殿受賀,以其地為西安州,遷可適東上合門使、洛州防禦使、涇原鈐轄、知州事,真拜和州防禦使,進明州觀察使,為副都總管。
帥鐘傳行邊,為敵所隔,以輕騎拔之,得歸。傳議取靈武,環慶亦請出師,命可適將萬騎往,即薄靈州川。夏人扶老挾稚,中夜入州城,明日俘獲甚夥,而慶兵不至,乃引還。詔使人覲,帝以傳策訪焉,對曰:「得之易,守之難,當先侵弱其地,待吾藩籬既固,然後可圖。」帝曰:「卿言是也。」進武安軍節度觀察留後、步軍都虞候。
大城蕭關,與傳議齟齬,會覆師數百於踏口,傳劾之,貶鄭州觀察使。俄知衛州,拜淮康軍節度使。轉運使請于平夏、通峽、鎮戎、西安四砦分築場圃,置芻粟五百萬,可適以費大難之,又欲借車牛以運,及致十萬斛於熙河,皆戾其意,乃中以疑謗,召為佑神觀使。明年,複以為渭州,命其子彥質直秘閣參軍事,數月而卒,年六十一。彥質,紹興中簽書樞密院,別有傳。
馮繼業字嗣宗,大名人,父暉,朔方節度,封衛王。繼業幼敏慧,有度量,以父任補朔方軍節院使,隨父曆邠、孟,及再領朔方,皆補牙職。周廣順初,暉疾,繼業圖殺其兄繼勳。暉卒,遂代其父為朔方軍留後。以郊祀恩,加靈州大都督府長史,遷朔方節度、靈環觀察、處置、度支、溫池榷稅等使。
恭帝時,繼業既殺兄代父領鎮,頗驕恣,時出兵劫略羌夷,羌夷不附,又撫士卒少恩,繼業慮其為變,以太祖居鎮日常得給事,乃豫徙其孥闕下。
建隆初,來朝,連以駝馬、寶器為獻。開寶二年,賜詔獎諭,拜靜難軍節度使。三年,改鎮定國軍,吏民立碑頌其遺愛。太平興國初來朝,封梁國公,留京師。明年,卒,年五十一,贈侍中。
王承美,豐州人,本河西藏才族都首領。其父事契丹,為左千牛衛將軍,開寶二年率眾來歸。承美授豐州牙內指揮使,父卒,改天德軍蕃漢都指揮使、知州事,移豐州刺史。遣軍校詣闕言,願誘退渾、突厥內附,上嘉其意。
太平興國七年,與契丹戰,斬獲以萬計,禽其天德軍節度使韋太以獻。明年,契丹來寇,又擊敗其眾萬餘,追北至青塚百餘裏,斬獲益眾。以功授本州團練使。以乞党族次首領弗香克浪買為歸德郎將,沒細大首領越移為懷化大將軍,瓦窯為歸德大將軍。淳化二年冬來朝,令歸所部,控子河議。自是諸蕃歲修貢禮,頗效忠順。
景德初來朝,以其守邊歲久,遷本州防禦使以還。自承美內屬,給奉同蕃官例,至是,特詔月增五萬。尋請於州城置孔子廟,詔可之。未幾被疾,遣中使挾醫視之。大中祥符五年,卒,贈恩州觀察使。六年,錄其子文寶、孫懷筠以官。
初,承美養其長孫文玉為子,奏署殿直,及卒,其本族首領上言文玉曉達軍政,請令襲承美任。下蕃漢議,議同,以為侍禁、知州事。文玉父文恭時為侍禁,在沂州,表訴其事,詔改文恭為供奉宮。九年,承美葬,詔以帛緡、米曲、羊酒賜其家。
李繼周,延州金明人。祖計都,父孝順,皆為金明鎮使,繼周嗣掌本族。
太平興國三年,東山蕃落集眾寇清化砦,繼周率眾敗之,殺三千餘人,補殿前承旨。雍熙中,又與侯延廣敗未藏、未腋等族於渾州西山。淳化四年,遷殿直,賜介胃、戎器、茶彩。明年,討李繼遷,命開治塞門、鴉兒兩路,又招降族帳首領二十余人,率所部人夏州,敗蕃兵數千于石堡砦。以功轉供奉官,複加恩賞,仍賜官第。
繼周以阿都關、塞門、盧關等砦最居邊要,遂規修築砦城。在磨盧家、媚咩、拽藏等族居近盧關,未嘗內順。繼周夜率所部往襲,焚之,斬首俘獲甚眾。至道二年,授西京作坊副使,賜袍帶、銀彩、雕戈以寵之。大軍討西夏,命為延州路踏白先鋒。會繼遷邀戰于路,繼周戰卻之。咸平初,改西京左藏庫副使。三年,複為先鋒,人賊境,焚積聚,殺人畜,獲器甲凡六十余萬。授供備庫使,領金明縣兵馬都監、新砦解家河盧關路都巡檢。五年,授西京作坊使。蕃騎人鈔,繼周逐之出境。景德元年,夏人圍麟州,繼周受詔率兵會李繼福掩擊之。加領誠州刺史。
大中祥符二年,卒,年六十七,詔邊臣擇其子可襲職者以名聞,邊臣言其子殿直士彬遜,從子士用朴忠練邊事,且為部落所伏。乃詔士彬管勾部族事,士用為巡檢都監以左右之。
士彬後至供備庫副使、金明縣都監、新砦解家河盧關路巡檢。康定元年,元昊反,攻保安軍,而潛兵襲金明,士彬父子俱被禽。士彬兄士紹至內殿崇班,士用至供奉官、閣門祗候。
李繼福者,亦與繼周同時歸順,授永平砦茇村軍主,以戰功曆歸德將軍,領順州刺史,至內殿崇班、新歸明諸族都巡檢。
孫行友,莫州清苑人,世業農。初,定州西二百里有狼山者,當易州中路,舊有城堡,邊人賴之以避寇。山中蘭若有尼,姓孫氏,名深意,有術惑眾。行友兄方諫名之為姑師,事之甚謹。及尼坐亡,行友益神其事,因以其術然香燈,聚民漸眾。自晉少帝與契丹絕好,邊州困於轉輸,逋民往往依方諫,推以為帥。方諫懼主帥捕逐,乃表歸朝,因署為東北面招收指揮使,且賜院額曰「勝福」。每契丹軍來,必率其徒襲擊之,鎧仗、畜產所得漸多,人益依以避難焉。易、定帥聞於朝,因以方諫為邊界游奕使,行友副之。自是捍禦侵鐵,多所殺獲。乘勝入祁溝關、平庸城,破飛狐砦,契丹頗畏之,邊民千余家賴以無患。然亦陰持兩端,以圖自固。
已而晉師失律,薊人道契丹陷中原,方諫之密構也。契丹授方諫定州節度,行友易州刺史。尋以蕃將耶律忠代方諫於雲州[10],方諫不受命,歸保狼山。契丹北歸,焚劫中山,方諫自狼山率眾複保定州,歸命於漢,授行友易州刺史,行義泰州刺史。弟兄掎角以居,寇每人,諸軍鎮閉壘坐視,一無所得。
行友嘗遣都校王友遇巡警于石河,與契丹遇,殺百餘騎,又嘗獲其刺史蔡幅順、清苑令王璉。乾祐中,契丹複犯塞,行友禦之,俘殺數百人。周太祖北征,行友道獻俘馘人馬以求見,且請自效,乃厚加賜予,留之軍門。及周祖受命,行友屢上言偵得契丹離合,願得勁兵三千乘間平定幽州,乃移言諫鎮華州,以行友為定州留後。顯德初,正授節鉞。世宗自河東還,加檢校太傅。六年,世宗北征,行友攻下契丹之易州,擒其刺史李在欽以獻。
宋初,加同平章事。狼山佛舍妖妄愈甚,眾趨之不可禁,行友不自安,累表乞解官歸出,詔不允。建隆二年,乃徙其帑廩,召集丁壯,繕治兵甲,欲還狼山以自固。兵馬都監藥繼能密表其事,太祖遣閣門副使武懷節馳騎會鎮、趙之兵。稱巡邊直入其城,行友不之覺。既而出詔示之,令舉族赴關,行友蒼黃聽命。既至,命侍御史李維岳就第鞫之,得實,下詔切責,削奪從前官爵。勒歸私第。仍戮其部下數人,遣使馳詣狼山,輦其尼師之屍焚之。行友弟易州刺史方進、兄子保塞軍使全暉皆詣關待罪,詔釋之。
四年秋,詔免行友禁錮。未幾,以郊祀恩,起為右能武軍將軍。乾德二年,遷右監門衛大將軍,又改左能武軍大將軍。太平興國六年,卒,年八十,贈左衛上將軍。方進至德州刺史。子全照。
全照字繼明,以蔭補殿直,雍熙中授京南巡檢,俄隸幽州部署曹彬麾下,遷供奉官、閣門祗候曆靜戎、威虜二軍監軍。從田重進擊賊有功,就加西京作坊使,兼知威虜軍,運為廣韶、延二路都巡檢使。淳化五年,率兵與李繼隆克綏州,因與張崇貴等同戍守之。俄護屯兵于夏州,兼和州事。召還,為登萊路都巡檢使,遷左藏庫使、延州監軍兼阿都關盧關路都巡檢事。
咸平初,人掌軍頭引見司。二年,加如京使,為涇原路鈐轄兼安撫都監,是冬徙並、汾等州都巡檢使。三年,改知順安軍,代還,複為環慶路鈐轄,與李繼和規度靈州道路。四年,加西上閣門使,複為環慶路鈐轄。五年,將城綏州,以慕興為綏州路部署,全照為鈐轄。既又慮全照素剛執,與興不協,乃以曹璨代之。既調兵夫二萬余,全照言其非便,乃罷。又嘗命度地河北,全照言沿河高阜可分置城堡屯戍者,甯邊軍南、武強縣側凡二處,上重於興役,止命營安平南,徙置祁州。俄知天雄軍府。六年夏,上裁定防秋禦戎之要,命為甯邊軍部署,領兵八千扼要害之路。以全照好陵人,取其嘗所保薦者王德鈞、裴自榮共事焉。
景德元年,上幸澶淵,命為駕前西面邢洺路馬步軍鈐轄兼天雄軍駐泊,兼管勾東南貝、冀等州鈐轄。全照言:「若敵騎南逼魏城,但得騎兵千百,必能設奇取勝。」上賞其忠果,乃傳詔都部署周瑩,若全照欲擊賊,即分兵給之。既而邊騎果逼府城,全照拒退之,真宗遣使勞慰。時契丹請和,朝廷遣曹利用就其行帳議事,全照疑非誠懇,勸判府王欽若留不遣,故德清軍不能守,吏民多為賊所害。及契丹出境,北面將帥還師並至府城,全照令以次雙行入門,魏能不從其約,率兵馬坌入,全照坐城樓引弓射之。欽若入朝就命,全照知軍府事,以城守勞,加檢校工部尚書,增食邑三百戶。徙鎮州。召還,進東上合門使,領英州刺史。
全照形短精悍,知兵,以嚴毅整眾,然性剛使氣,專任刑罰。中書初進擬嚴州刺史,上曰:「全照深刻,常慮人以嚴察議己,今授此州,似涉譏誚。」乃改焉。三年,為邠甯環慶都部署。趙德明納款,朝議減西鄙戍兵,令屯近地,全照以邊防不可無備,未即奉詔。上曰:「全照是好勇多言者,德明使已至闕,複何慮焉。」因徙全照知永興軍府,仍拜四方館使。西師移屯者至府,命全照兼駐泊鈐轄。全照許州有別墅,求典是州,可之。大中祥符中,遷引進使。逾歲表求歸朝,命掌閣門、客省、四方館事。四年,車駕西幸,留為新城都巡檢。未幾卒,年六十。
論曰:五代之季,邊圉之不靖也久矣。太祖之興,雖不勤遠略,而向之陸梁跋扈而不可制者,莫不竭忠效節,雖奔走僵僕而不避,豈人心之有異哉?良由威德之並用,控禦之有道也。折氏據有府谷,與李彝興之居夏州初無以異。太祖嘉其響化,許以世襲,雖不無世卿之嫌,自從阮而下,繼生名將,世篤忠貞,足為西北之捍,可謂無負于宋者矣。承美、繼周,分蒞種落,亦能世其職者也。繼業雖出賊叛之族,而有循良之風。方諫、行友介遼、晉間,持雨端以取將相,終以首鼠獲咎,其諸異端之害歟。全照職親禁衛,素稱嚴果,而昧於弭兵之利,君子所不予也。
列傳第十三
○侯益子仁矩仁寶孫延廣張從恩扈彥珂薛懷讓趙贊李繼勳藥元福趙晁子延溥
侯益,汾州平遙人。祖父以農為業。唐光化中,李克用據太原,益以拳勇隸麾下。從莊宗攻大名,先登,擒軍校,擢為馬前直副兵馬使。征劉守光,先登,遷軍使。破洺州,為機石傷足,莊宗親以藥傅其瘡。及愈,改護衛指揮使。梁小將李立、李建以驍勇聞,軍中憚之。會莊宗與梁人戰河上,益挺身出鬥,擒其二將,遷馬前直指揮使。莊宗入汴,為本直副都校。從明宗討趙在禮於鄴。會諸軍推戴明宗,益脫身歸洛,莊宗撫其背出涕。
明宗立,益面縛請罪,明宗曰:「爾盡忠節,又何罪也。」改本直左廂都校。天成初,朱守殷據夷門叛,益率所部斬關先入。轉左右馬前從馬直都校、領潘州刺史。王都據定州叛,益從王晏球攻討。會契丹來援,益逆擊之,破其眾唐河北,克其城,授甯州刺史。入為羽林軍五十指揮都校、領費州刺史。
時夏帥李仁福卒,子彝超擅命自立,以邀節鋮,命益帥師討之。明宗不豫,遽追還。
應順初,潞王舉兵鳳翔,以益為西面行營都虞侯。益知軍情必變,稱疾不奉詔,執政怒,出為商州刺史。蜀軍寇金州,益率鎮兵襲擊,大破這。詔賜襲衣、名馬,加西面行營都巡檢使。
晉初,召為奉國都校、領光州防禦使。范延光反大名,張從賓據河陽為聲援。晉祖召益謂曰:「宗社危若綴旒,卿能為朕死耶?」益曰:「願假銳卒五千人,破賊必矣。」以益為西面得營副都部署,率禁兵數千人,次虎牢。從賓軍萬餘人,夾汜水而陣。益親鼓,士乘之,大敗其眾,擊殺殆盡,汜水為之不流,從賓乘馬入水溺死。築京觀,刻石紀功,晉祖大喜,拜河陽三城節度,充鄴都行營都虞候。會延光以城降,移鎮潞州。
天福四年,晉祖追念虎牢之功,遷武寧軍節度、同平章事,遣中使謂益曰:「朕思卿前年七月九日大立戰功,故複以此月此日徙卿鎮彭門,領相印。」仍賜門戟,改鄉里為將相鄉勳賢裏,九月,徐州大火,益出金、粟振之。
明年,徙鎮秦州,充西面都部署。階州義軍校王君懷苦其刺史暴虐,率眾數千投蜀,請為先鋒下秦、成諸州。益聞之懼,請援於朝;又潛遺書於蜀將,以達誠意。少帝聞之,疑為邊患,議徙於內地。會蒲帥安審琦移鎮許下,以益為河中尹、護國軍節度。
契丹入汴,益率僚屬歸京師,詣契丹主,自陳不預北伐之謀。契丹授以鳳翔節度。
漢祖即位,加兼侍中。益自以嘗受契丹命,聞漢兵入洛,憂之,浚城隍為備,孟昶遣益所親掌樞密王處回齎書招益,複遣綿州刺史吳崇惲厚遺之。崇惲本秦州押衙,益故吏也。及何重建為帥遣崇惲奉表以階、秦歸蜀,授刺史,故昶遣之。益遂與其子歸蜀,昶令重建率川兵數萬出大散關以應之。漢祖知其事,遣客省使王景崇率禁軍數千,倍道趨岐下,召益入朝。時漢祖已不豫,召至臥內,謂之曰:「侯益貌順朝廷,心懷攜貳。爾往至彼,如益來,即置勿問;苟遲疑不決,即以便宜從事。」景崇至京兆,合岐、雍、邠、涇之師以破蜀軍。益懼,即謀入朝。
會聞漢祖崩,景崇欲誅益,慮隱帝不知先朝密旨。從事程渥,景崇裏人也。益因遣之說景崇曰:「君致位通顯,亦可少知止足,何必懷禍人之心,為已甚之事乎。況侯君親戚爪牙甚眾,事若妄發,禍亦旋踵至矣。」景崇怒曰:「子去,勿為遊說,吾將族爾。」益知不用渥言,即率數十騎奔入朝。隱帝遣侍臣問益結連蜀軍之由,益對曰:「臣欲誘之出關,掩殺這耳。」隱帝笑之。益厚賂史弘肇輩,言景崇之橫恣。諸權貴深庇護之,乃授以開封尹兼中書令。俄封魯國公。景崇聞之,遂據城叛,益親屬在城中餘七十口悉為景崇所害。
及周祖起兵,隱帝議出師禦之,益獻計曰:「王者無敵於天下,兵不宜輕出,況大名戍卒家屬盡在京城,不如閉關以挫其銳,遣其母妻發降以招之,可不戰而定。」慕容彥超以為益衰老,作懦夫計,沮之。隱帝遣益與彥超及張彥超、閻晉卿,吳虔裕守澶州。至赤罔,周師奄至,戰留子陂,漢軍不利。益臨陣,見士卒無鬥志,又占候不祥,乃與焦繼勳等夜謁周祖,周祖慰勞遣還。
廣順初,封楚國公,改太子太師,俄又改封齊國公。顯德元年冬,告老,以本官致仕歸洛。遣使賜茶藥錢帛,就撫問之。
太祖即位,遣賜器幣,歲一來朝,及祖以耆舊厚待之。乾德初,郊祀,詔綴中書門下班,禮與丞相等。三年,卒,年八十,贈中書令。
五子:仁願、仁矩、仁寶、仁遇、仁興。仁願至左金吾衛大將軍、蓬州刺史。仁遇,西京內園使。仁興,右屯衛將軍。仁願子延濟,西京作坊使、康州刺史。
仁矩從益為商州牙校。益之討張從賓也,仁矩首犯賊鋒,以功領蓬州刺史,充河南牙職。從益曆潞、徐、秦三鎮。開運初,入為氈毯使,出為天平行軍司馬。
漢妝,授隰州刺史,至郡決滯訟,一日釋擊囚百餘,獄為之空,民情悅服。仕周,曆左羽林將軍,出為泗州刺史,改通州,兼屯田鹽鐵監使。
宋初,曆祁、雄二州刺史。治軍有方略,歷數郡,鹹有善政。開寶二年,卒年五十六。太祖甚惜之,特命中使護喪。子延廣、延之、咸平二年進士及弟。
仁寶以蔭遷太子中允,即趙普妹婿。盧多遜與普有隙,普罷相,即以仁寶知邕州。州之右江生毒藥樹,宣化縣人常采貨之。仁寶以聞,詔盡伐去。九年不代。太平興國中,上言陳取交州之策,太宗大喜,令馳驛召歸。多遜遽奏曰:「若召仁寶,其謀必泄,蠻夷增備,未易取也。不如授仁寶飛輓之任,且經度之,別遣偏將發荊湖士卒一二萬人,長驅而往,勢必萬全。」帝以為然。遂以仁寶為交州水陸計度轉運使。前軍發,遇賊鋒甚盛,援兵不繼,遇害死江中。太宗聞之,甚悼惜,特贈工部侍郎,錄其子延齡、延世並為齋郎。延齡至殿中丞。延世至太子中舍。
延廣,初在繈褓中,遭王景崇之難,乳母劉氏以己子代延廣死。劉氏行丐抱持延廣至京師,還益。延廣父曆通、祁、雄三州刺史,悉以補牙職。仁矩在雄州日,方飲宴,虜數十騎白晝入州城,居民驚擾。延廣引親信數騎馳出衙門,射殺其酋長一人,斬首數級,悉禽其餘黨。延廣持首級以獻,仁矩喜,拊其背曰:「興吾門者必汝也。」監軍李漢超以其事聞,詔書褒美,賜錦袍銀帶。
仁矩卒,補西頭供奉官。從黨進討太原。太平興國初,預修永昌陵,出護延州軍兼緣邊巡檢,善撫士卒,下樂為用,戎人畏服,遷閣門祗候。會西北戎入寇,邊人擾亂,求可使徼巡者。近臣言:「延廣將家子,習邊事無出其右。」延廣時被病,強起之,遷崇儀副使,充同、鄜、坊、延、丹緣邊都巡檢使。延廣力疾入辭,太宗賜以各藥及方,遣太醫隨侍,其疾亦尋愈。戎人聞延廣之至,不敢複為寇亂。
叛卒劉渥嘯聚亡命數百人,寇耀州富平縣,謀入京兆,其勢甚盛。所過殺居民,奪財物,縱火而去,關右騷然。延廣率兵數百,自間道追之,會渥于富平西十五裏,渥眾已千餘人,相持久之。渥素憚延廣,傳言:「我草間求活,觀死如鴻毛耳,侯公家世富貴,奈何不思保守,而與亡卒爭一旦之命於鋒鏑之下。」延廣怒,因擊之,挺身與渥鬥大樹下,斷渥右臂,渥脫走,乘勢大破其眾。渥創甚,止穀中,後數日為追兵所獲。渥素號驍勇無敵,至是為延廣所殺,群盜喪氣,餘黨稍稍自歸,關右以定。上嘉之,擢拜崇儀使。
淳化二年,李繼遷始擾夏台,即命延廣領獎州刺史、知靈州,賜金帶名馬。會趙保忠陰結繼遷,朝廷命騎將李繼隆率兵問罪,以延廣護其軍。既而夏台平,保忠就縛。手詔褒美,錫賚甚厚。師還,留為延州鈐轄。會節帥田重進老耄,郡中不治,以延廣同知州事兼緣邊都巡檢使。
先是,延廣知靈州,部下嚴整,戎人悅服,李繼遷素避其鋒。監軍康贊元害其功,誣奏延廣得虜情,恐後倔強難制。遽詔還,以慕容德豐代之,部內甚不治。至道間,繼遷寇靈州,朝廷謀帥,同知樞密院事錢若水稱延廣可使,就拜寧州團練使、知靈州兼兵馬都部署。賜白金二千兩,歲增給錢二百萬。戎人塞道,郵傳饋餫皆不通,延廣獨引數十騎之鎮,戎人素服其威名,皆相率引避。
二年春,被病,上遣御醫馳驛視之。醫至,疾已亟,延廣謂中使李知信曰:「延廣自度必不起,家世受國恩,今日得死所矣,但恨未立尺寸功以報上耳。」言訖而卒,年五十。上聞之為出涕,賵賻甚厚,以其子為六品正員官。子紹隆,東染院使、帶禦器械。紹隆子宗亮,右侍禁、閣門祗候。
張從恩,並州太原人。父存信,振武軍節度。後唐明宗微時,嘗隸存信麾下。時從恩尚幼,頗無賴,明宗甚薄之,及即位,止授散秩。從恩不得志,乃退歸太原。
晉祖鎮河東,為少帝娶從恩女。晉初,以外戚擢為右金吾衛將軍,未幾,改刺貝州,遷北京副留守,移授澶州防禦使。曆樞密副使、宣徽南院使、權西京留守,俄判三司。安從進叛於襄陽,以從恩為行營兵馬都監。
少帝嗣位,襄陽平,遷檢校太尉、開封尹,充東京留守。少帝自鄴歸汴,改鄴都留守。錫賚加等,仍賜銀裝肩輿二,俾迎其家。明年,契丹擾河朔,從恩僅能完守。尋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歲,契丹將趙延昭據甘陵,命從恩為貝州行營都部署。從恩至,延昭遁去。詔與杜重威合兵三萬北伐。
開運初,改天平軍節度。契丹複擾邊,命十五將北征,以從恩充北面行營都監。二年,移鎮晉州,又改潞州。及契丹入汴,從恩欲降,從事高防諫曰:「公晉室之親,宜盡宦節。」從恩不聽,乃棄城而去。巡檢使王守恩悉取其家財,以城歸漢祖。漢祖至汴。從恩惶懼不敢出。漢祖召賜襲衣、金帶、鞍勒馬、器幣以安慰之。尋拜右衛上將軍,奉朝請。
周初,迂左金吾衛上將軍。周祖征兗州,從恩從行。世宗嗣位,加檢校太師,封褒國公。宋初,改封許國公,久之,以病免。乾德四後,卒,年六十九。
扈彥珂,代州雁門人。幼事王建立,以謹厚稱。晉天福中,建立節制潞州,卒,遺表薦彥珂,得補河東節度左都押衙。會漢祖自太原建號,擢為宣徽南院使。未幾,授鎮國軍節度,華商等州觀察、處置等使。
乾祐初,河中李守貞、永興趙思綰、鳳翔王景崇並據城叛,周祖為樞密使,總兵出征,道出華州。時議多以先討景崇、思綰為便,周祖意未決,彥珂曰:「三叛連衡,推守貞為主,宜先擊河中;河中平,則永興、鳳翔失勢矣。今舍近圖遠,若景崇、思綰逆戰於前,守貞兵其後,腹背受敵,為之奈何?」周祖從其言,及平河中,以功遷護國軍節度。時蒲人雕弊,思得良帥鎮撫。彥珂暗弱,朝議少之。
廣順初,就加同平章事,移鎮滑州。歲餘代歸。與鳳翔趙暉俱獻緡帛,請開宴,不納,以滑州李守貞宅賜之。世宗嗣位,授左衛上將軍。顯德三年,以老疾上章求退,授開府儀同三司、太子太師致仕,歸西京。太祖即位,遣使就賜器幣,數月卒,年七十五。
薛懷讓,其先戎人,徙居太原。少勇敢,喜戰鬥。後唐莊宗在鎮,得隸帳下,累曆軍職。明宗時,改神武右廂都校、領獎州刺史。東川董璋遣懷讓率本軍從晉祖討賊,賊平,遷絳州刺史。清泰初,移申州。明年,表乞罷郡赴代北軍,力陳不允。
晉天福中,範延光叛於鄴,以懷讓為招牧使。及戰,中流矢,詔賜湯藥存問。又曆沂、遼、密、懷四州刺史,所至無善政,頗事誅斂。楊光遠反青州,召懷讓至闕,賜襲衣、玉帶,為行營先鋒都指揮使,以功改宿州團練使。
會契丹南侵,少帝幸澶州,遣懷讓與李守貞、皇甫遇、梁漢璋率兵萬人緣河而下,以守汶陽。時契丹歲擾邊陲,朝廷擇驍將守要郡,命懷讓為洺州團練使。會符彥卿北討契丹,以懷讓為馬軍左廂排陣使。又從北面都招討杜重威為先鋒都指揮使。及重威降契丹於中渡橋,懷讓亦在籍中,非其志也。
契丹主北歸,留麻答守鎮州,麻答遣步健督洺州供運。懷讓聞漢祖舉義晉陽。即殺步健,奉表歸漢,漢祖遣郭從義分兵萬餘,與懷讓取邢州。時偽帥劉鐸守邢臺,堅壁拒之,不克而還。麻答遣副將楊安以八百騎攻懷讓,又命剛鐵將三百騎繼之。懷讓戰不勝,退保本州,契丹大掠其封內。及麻答為鎮軍所逐,楊安亟遁,鐸又納款漢祖。懷讓乘其不虞,遣人紿鐸雲:「我奉詔為邢州帥,今率眾襲契丹,請置頓於郡。」鐸無拒心,輒開門迎之,懷讓殺鐸,奪其城。漢祖即授以安國軍節度。
隱帝即位,移鎮同州。及殺楊邠等,急召懷讓至闕。會北郊兵敗,懷讓降于周祖。
周祖登位,賜襲衣、金帶、鞍勒馬,遣還任,加同平章事。劉崇入寇,懷讓表求西征,詔褒之。夏陽富人張廷徽誣告趙隱等五人為盜殺人,且厚賂懷讓子有光。懷讓知之,即諷吏掠治隱等,強伏之,遣掌書記李炳、親校賈進蒙追、判官劉震等鍛成其獄,隱等皆棄市。家人詣闕訴冤,懷讓亦自入朝,遽獻錢百萬,請開宴,不納。俄捕獲本賊,下禦史台鞫問,懷讓懼,獻馬十匹,複不納。有司請逮懷讓系獄,周祖以宿將,釋不問,杖流震等。俄以懷讓為左屯衛上將軍。
世宗即位,加左武衛上將軍。顯德五年,請老,拜太子太師致仕。恭帝即位,封杞國公。建隆元年,卒,年六十九。贈侍中。
懷讓好畜馬駝,馬有大鳥小鳥者,尤奇駿。漢隱帝使求之,吝而不獻。及罷節鎮,環衛祿薄,猶有馬百匹、橐駝三十頭,傾資以給芻粟,朝夕閱視為娛。家人屢勸鬻以供費,懷讓不聽。及死,童僕皆剺面以哭,蓋其俗也。
趙贊字元輔。本名美,後改焉。幽州薊人。祖德鈞,後唐盧龍節度,封北平王。父延壽,尚明宗女興平公主,至樞密使、忠武軍節度。
贊幼聰慧,明宗甚愛之,與諸孫、外孫石氏並育於六宅。暇日,因遍閱諸孫數十人,目贊曰:「是兒令器也。」贊七歲誦書二十七卷,應神童舉。明宗詔曰:「都尉之子,太尉之孫,幼能誦書,弱不好弄,克彰庭訓,宜錫科名,可特賜童子及弟。仍附長興三年禮部春榜。」久之,延壽出鎮宣武軍,因奏署牙內都校。
清泰末,晉祖起並門,命延壽以樞密使將兵屯上黨,德鈞將本軍自幽州來會。時晉祖以契丹之援,引兵南下,德鈞父子降晉,契丹主盡錮之北去,贊獨與母公主留西洛。天福三年,晉祖命贊奉母歸薊門,契丹署為金吾將軍。數年,契丹以延壽為范陽節度,又署贊為牙內都校。開運末,契丹主將謀南侵,委政延壽。及平原陷,贊複受契丹署為河中節度。延壽從契丹北歸,贊得留鎮河中。
未幾,漢祖起晉陽,贊奉表勸進,漢祖加檢校太尉,仍鎮河中。改京兆尹、晉昌軍節度。贊懼漢疑已,潛遣親吏趙仙奉表歸蜀。判官李恕者,本延壽賓佐,深所委賴,至家事亦參之。及贊出鎮,從為上介。至是,恕語贊曰:「燕王入遼,非所願也,漢方建國,必務懷柔,公若泥首歸朝,必保富貴,狠狽入蜀,理難萬全。儻複不容。後悔無及。公能聽納,請先入朝,為公申理。」贊即遣恕詣闕。漢祖見恕,問贊何以附蜀,恕曰:「贊家在燕薊,身受契丹之命,自懷憂恐,謂陛下終不能容,招引西軍,蓋圖苟免。臣意國家甫定,務安臣民,所以令臣乞哀求覲。」漢祖曰:「贊之父子亦吾人也,事契丹出於不幸。今聞延壽落於陷阱,吾忍不容贊耶。」恕未還,贊已離鎮入朝,即命為左繞衛上將軍,徙恕邠州判官。
贊仕周,曆左右羽林、左龍武三統軍。世宗南征,初遣贊率師巡警壽州城外,俄命為淮南道行營左廂排陣使。世宗歸京,留贊與諸將分兵圍壽春,贊獨當東面。諸將戰多不利,贊獨持重,自秋涉冬,未嘗挫衄。及受詔移軍,尺椽片瓦,悉輦而行,城中人無敢睥睨者。會吳遣驍將魯公綰帥十餘萬眾溯淮奄至,跨山為柵,阻服水,俯瞰城中。時大軍已解圍,贊與大將楊承信將輕騎斷吳人饟路,又獨以所部襲破公綰軍,為流矢所中。
世宗再征壽春,命造橋渦口,以通濠、泗。令騎帥韓令坤董其役,俾贊副之。屬霖雨淮水漲溢,濠人謀乘輕舟奄焚其橋,贊覘知之,設伏橋下。濠人果至,贊令強弩亂髮,殺獲甚眾。及世宗移兵趣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贊親督役,矢集於胄,中被重傷,猶力戰,遂拔其羊馬城,刺史唐景思死焉,團練使郭廷謂以城降。世宗詔褒美之。又以所部兵巡撫滁、和之間,破吳人五百于石潭橋。淮南平,以戰功多,授保信軍節度。贊入視事,盡去苛政,務從寬簡,居民便之。恭帝即位,加開府階。
宋初,加檢校太師,移忠正軍節度,預平維揚。歲餘,改鎮延州,受密旨許以便宜行事。將及州境,乃前後分置步騎,綿綿不絕,林莽之際,遠見旌旗,所部羌、渾來迎,無不懾服。
乾德六年,移建雄軍節度。秋,命將征太原,以贊為邠州路部署。開寶二年,太祖將討晉陽,又以為河東道行營前軍馬步軍都虞候。車駕薄城下,分軍四面,贊扼其西偏。並人乘晦自突門潛犯贊壘,贊率眾擊之,久而方退,弩矢貫足。及祖勞問數四,賜良藥傅之。四年,議鎮鄜州。
太宗即位,進封衛國公。及平興國二年,來朝,未見而卒,年五十五。贈侍中。
贊頗知書,喜為詩,容止閒雅,接士大夫以禮,馭眾有方略。其為政雖無異跡,而吏民畏服,亦近代賢帥也。
李繼勳,大名元城人。周祖領鎮,選隸帳下。廣順初,補禁軍列校,累遷至虎捷左廂都指揮使、領永州防禦使。顯德初,遷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領昭武軍節度。歲余,改領曹州。
世宗親征淮上,令繼勳領兵屯壽州城南,進洞屋、雲梯,以攻其城。繼勳怠於守禦,為其所敗,死者數萬,梯、屋悉皆被焚。召歸闕,出為河陽三城節度。議者以為失責帥之義。及再幸壽春回,左授繼勳右武衛大將軍,又以其掌書記陳南金裨贊無狀,並黜之。
顯德四年冬,複從世宗南征,及次迎鑾,即命繼勳帥黑龍船三十艘于江口灘,敗吳兵數百,獲戰船二艘,以功遷左領軍衛上將軍。七月,改右羽林統軍。六年春,世宗幸滄州,以繼勳為戰棹左廂都部署,前澤州刺史劉洪副之,俄權知邢州。恭帝即位,授安國軍節度,加檢校太傅。
宋初,加檢校太尉。太祖平澤、潞,繼勳朝於行在,即以為昭義軍節度。是秋,率師入河東,燔平遙縣,俘獲甚眾。建隆二年冬,又敗並軍千餘人,斬首百餘級,獲其遼州刺史傅延彥及弟延勳來獻。
乾德二年,詔與康延沼、尹訓率步騎萬餘攻遼州,太原將郝貴超領兵來援,戰於城下,繼勳大敗之。州將杜延韜危蹙,與拱衛都指揮使冀進、兵馬都監供奉官侯美籍部下兵三千送款於繼勳。即遣內供奉官都知慕容延忠入奏,詔褒之。未歲,並人誘契丹步騎六萬人來取遼州,複遣繼勳與羅彥瑰、郭進、曹彬等領六萬眾赴之,大破契丹及太原軍於城下。五年,加同平章事。
開寶初,將征河東,以繼勳為行營前軍都部署,敗並人於渦河。二年,太祖親征河東,命繼勳為行營前軍都部署。駕至城下,分軍四面,繼勳柵其南。三年春,移鎮大名。太平興國初,加兼侍中。俄以疾求歸洛陽,許之,賜錢千萬、白金萬兩。是秋,上表乞骸骨,拜太子太師致仕,朝會許綴中書門下班。尋卒,年六十二,贈中書令。
繼勳累曆藩鎮,所至無善政,然以質直稱。信奉釋氏。與太祖有舊,故特承寵遇。
弟繼偓,亦有武勇,周顯德末,補內殿直。宋初,累曆軍職。開寶中,為步軍副都軍頭。太平興國三年,遷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坐事改右衛率府率。六年,加本衛將軍、領獎州刺史。累至龍衛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
繼勳子守恩至如京使。守元至北作坊使,守徽為崇儀副使。
藥元福,並州晉陰人。幼有膽氣,善騎射。初事邢帥王檀為廳頭軍使,以勇敢聞。事後唐,為拱衛、威和親從馬鬥軍都校,天平軍內外馬軍都指揮使。晉天福中,為深州刺史。
開運初,契丹陷甘陵,圍魏郡,師次於河。少帝駐軍澶淵,契丹陣於城北,東西連亙,掩城兩隅,登陴望之,不見其際。元福以左千牛衛將軍領兵居陣東偏。澶民有馬破龍者告契丹曰:「先攻其東,即浮梁可奪。」契丹信之,盡銳來戰。元福與慕容鄴各領二百騎為一隊,躍出而鬥,元福奮鐵撾擊契丹,斃者數人,左右馳突,無不披靡,契丹兵潰。少帝登城,見元福力戰,召撫之曰:「汝奮不顧命,雖古之忠烈無以過之。」元福三馬皆中流矢,少帝擇名馬賜之。明日將戰,面授元福鄭州刺史,為權臣所沮,止刺原州,俄改泰州。
明年,契丹複入。命元福與李守貞、符彥卿、皇甫遇、張彥澤等禦之于陽城,為右廂副排陣使。晉師列方陣,設拒馬為行砦。契丹以奇兵出陣後,斷糧道,晉人乏水,士馬饑渴,鑿井未及泉,土輒壞塞,契丹順風揚塵,諸將皆曰:「彼勢甚銳,俟風反與戰,破之必矣。」守貞與元福謀曰:「軍中饑渴已甚,若俟風反出戰,吾屬為虜矣。彼謂我不能逆風以戰,宜出其不意以擊之,此兵家之奇也。」元福乃率麾下騎,開拒馬出戰,諸將繼至,契丹大敗,追北二十餘裏,殺獲甚眾,敵帥與百餘騎遁去。以元福為威州刺史。
會靈武節度王令溫以漢法治蕃部,西人苦之,共謀為亂,三族酋長拓跋彥超、石存、乜廝褒率眾攻靈州。令溫遣人間道入奏,乃以河陽節度馮暉鎮朔方,召關右兵進討,以元福將行營騎兵。元福與暉出威州土橋西,遇彥超兵七千餘,邀暉行李。元福轉戰五十裏,殺千級,禽三十餘人,又遣部校援出令溫,護送洛下。
朔方距威州七百里,無水草,號旱海,師須齎糧以行,至耀德食盡,比明,行四十裏。彥超等眾數萬,布為三陣,扼要路,據水泉,以待暉軍,軍中大懼。暉遣人賂以金帛,求和解彥超許之。使者往復數四,至日中,列陣如故。元福曰:「彼知我軍饑渴,邀我於險,既許和解而日中未決,此豈可信哉?欲困我耳。遷延至暮,則吾党成禽矣。」暉驚曰:「奈何?」元福曰:「彼雖眾而精兵絕少,依西山為陣者是也,餘不足患。元福請以麾下騎先擊西山兵,公但嚴陣不動,俟敵少卻,當舉黃旗為號;旗舉則合勢進擊,敗之必矣。」暉然其策,遂率眾進擊,敵眾果潰。元福即舉黃旗以招暉,暉軍繼進,彥超大敗,橫屍蔽野。是夕,入清邊軍。明日,至靈州。元福還郡,詔賜暉、元福衣帶繒帛銀器。
漢乾祐中,從趙暉討王景崇於鳳翔。時兵力寡弱,不滿萬人,蜀兵數萬來援,景崇至寶雞,依山列柵。都監李彥從以數千人擊蜀軍,眾寡不敵,漢軍少卻。元福領數百騎自後驅之,下令還顧者斬,眾皆殊死戰,大敗蜀兵,追至大散關,殺三千余人,餘皆棄甲遁去。鳳翔平,以功遷淄州刺史。
周廣順初,王彥超討徐州叛將楊溫,以元福為行營兵馬都監。數月克之,率師還京,改陳州防禦使。
未幾,劉崇引契丹擾晉州,命樞密使王峻率兵拒之,以元福為西北面都排陣使。軍過蒙坑,崇夜燒營遁。峻令元福與仇超、陳思讓追至霍邑,既行,又遣止之。元福謂思讓等曰:「劉崇召契丹擾邊,志在疲弊中國,今兵未交而遁,宜追奔深入,以挫其勢。」諸將畏懦,遂止。周祖知其事,明年,因調兵戍晉州,謂左右曰:「去年劉崇之遁,若從藥元福之言,則無邊患矣。」
俄與曹英、向訓討慕容彥超於兗州,元福為行營馬步軍都虞候。詔元福自晉州率所部入朝,即遣東行,賜六銖、袍帶、鞍馬、器仗。周祖謂曰:「比用曹州防禦使鄭璋,我度彥超凶狡,多計謀,恐璋不能集事,選爾代之。已敕曹英、向訓不令以軍禮見汝。」及至軍中,英、訓皆尊禮之,當時有為宿將。築連城以圍兗,彥超晝夜出兵,元福屢擊敗之,遂閉壁不敢出。十余日,元福營柵皆就,又穴地及築土山,百道攻其城。會周祖親征,元福以所部先入羊馬城,諸軍鼓噪角進,拔之。以功授建雄軍節度。
世宗高平之戰,劉崇敗走太原,遂縱兵圍其城。以元福為同州節度,充太原四面壕砦都部署。時攻具悉備,城中危急,以糧運不繼,詔令班師。元福上言曰:「進軍甚易,退軍甚難。」世宗曰:「一以委卿。」遂部分卒伍為方陣而南,元福以麾下為後殿,崇果出兵來追,元福擊走之。師還,加檢校太尉,移鎮陝州。又曆定、廬、曹三鎮。
宋初,加檢校太師。九月卒,年七十七,贈侍中。
元福雖老,筋骨不衰,人或言其氣貌益壯,當複領兵,必大喜,曲致禮待,或加以贈遣,時稱驍將。
趙晁,真定人。初事杜重威為列校。重威誅,屬周祖鎮鄴中,晁因委質麾下。周祖開國,擢為作坊副使。慕容彥超據兗州叛,以晁為行營步軍都監。兗州平,轉作坊使。晁自以逮事霸府,複有軍功,而遷拜不滿所望,居常怏怏。時樞密使王峻秉政,晁疑其軋己。一日使酒詣其第,毀峻,峻不之責。世宗嗣位,改控鶴左廂都指揮使、領賀州刺史。
從征劉崇,轉虎捷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兼行營步軍都指揮使。軍至河內,世宗意在速戰,令晁倍道兼行。晁私語通事舍人鄭好謙曰:「賊勢方盛,未易敵也,宜持重以挫其銳。」好謙以所言入白,世宗怒曰:「汝安得此言,必他人所教。言其人,則舍爾;不言,當死!」好謙懼,遂以實對。世宗即命並晁械於州獄,軍回始赦之。
及征淮南,改虎捷左廂、領閬州防禦使,充前軍行營步軍都指揮使,又為緣江步軍都指揮使。時李重進敗吳人于正陽,以降卒三千人付晁,晁一夕盡殺之。世宗不之罪。壽春平,拜檢校太保、河陽三城節度、孟懷等州觀察措置等使。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傅。
宋初,加檢校太尉。未幾,以疾歸京師,卒,年五十二。太祖甚悼之,贈太子太師,再贈侍中。
晁身長七尺,儀貌雄偉,好聚斂,處方鎮以賄聞。以周初與宣祖分掌禁軍,有宗盟之分,故太祖常優禮之,再加贈典焉。子延溥。
延溥,周顯德中,以父任補左班殿直。宋初,為鐵騎指揮使。開寶初,太祖親征晉陽,太宗守京邑,延溥以所部為帳下牙軍,轉殿前散員指揮使。九年,改鐵騎都虞候。
太宗即位,遷散指揮都虞候、領思州刺史。太平興國二年,轉內殿直都虞候。三年,改馬步軍都虞候。從平太原,略地燕薊。六軍扈從有後期至者,帝怒,欲置於法。延溥遂進曰:「陛下巡行邊陲,以防禦外侮,今契丹未殄,而誅譴將士,若舉後圖,誰為陛下戮力乎?」帝嘉納之。師還,遷內外馬步軍都軍頭、領本州防禦使。
五年,殿前白進超卒,即日以延溥為日騎、天武左右廂都指揮使。兼權殿前都虞候事。坐遣親吏市竹木所過關渡稱制免算,責授登州團練使,令赴任。是冬,帝北巡至大名,複以延溥為本州防禦使,即命為幽州東路行營壕砦都監。詔修緣邊城壘。逾年,加涼州觀察使,仍判登州。又為鎮州兵馬都部署,俄判霸州。
雍熙二年,改蔚州觀察使,判冀州。會命曹彬等北征,又與內衣庫使張紹勍、引進副使董願為幽州西北道行營都監。師還,命知貝州,改滑州部署。四年,再知貝州,以疾求代,代未至,卒,年五十。贈天德軍節度。
子承彬,至內殿崇班。承彬子鹹一,為虞部員外郎,知宗正丞事。鹹熙,天聖八年進十及第。
論曰:侯益在晉、漢時,數為反覆,觀其受命契丹,私交偽蜀,赤罔之戰,複夜謁周祖,宗屬長幼,遭景崇鯨鯢,殆無噍類,推其心跡,豈懷貳之罰歟?薛懷讓、趙晁為將,皆忍於殺降。晁子延溥,能救後至之誅,雖父子之親,仁暴相戾有若是者。余皆逢時奮武,致身榮顯。扈彥珂請擊河中,卒用其策,愚者之一慮雲。
列傳第十四
○郭崇楊廷璋宋偓向拱王彥超張永德王全斌曾孫凱康延澤王繼濤高彥暉附
郭崇,應州金城人。重厚寡言,有方略。初名崇威,避周祖名,止稱崇。父祖俱代北酋長。崇弱冠以勇力應募為卒。後唐清泰中。為應州騎軍都校。
晉祖割雲應地入為契丹,崇恥事之,奮身南歸,曆鄆、河中、潞三鎮騎軍都校。開運中,戍太原。會漢祖起義,以崇為前鋒。入汴,改護聖左第六軍都校、領郢州刺史,改領富州。
從周祖平河中,以功遷果州防禦使、領護聖右廂都指揮使。周祖鎮鄴,以崇領行營騎軍兼天雄軍都巡檢使。
乾祐三年冬,崇從周祖平國難,與李筠拒慕容彥超于劉子陂,走之,以崇補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遣馮道等迎湘陰公斌於徐州,將立之。會契丹南侵,周祖北征,次於澶州,為六軍推戴。樞密使王峻在京師聞變,遣崇率七百騎東拒斌,遇于睢陽。崇陣於牙門外,斌懼,登門樓呼崇曰:「汝等何遽至此?」崇曰:「澶州軍變,遣崇等來衛乘輿,非有他也。」斌召崇升樓,崇未敢登,即遣道下與語,崇乃登,具言軍情有屬,天命已定,斌執崇手泣,俛首久之。俄而斌所領衛兵都校張令超以眾歸崇,斌親將賈、王等數怒目視道,將害之。斌曰:「汝輩勿草草,此非關令公事。」崇即送斌就館舍。
廣順初,領定武軍節度,又為京城都巡檢使、修城都部署兼知步軍公事。未幾,複升陳州為節鎮,以潁州隸焉,命崇為節度。周祖親郊,加同平章事,出鎮澶州。周祖不豫,促還鎮所。
世宗立,並人侵潞州,命崇與符彥卿出固鎮以禦之。世宗親征,又副彥卿為行營都部署。師還,加兼侍中。冬,移真定尹、成德軍世度。四年,世宗征淮南,契丹出騎萬乘余掠邊,崇率師攻下束鹿縣,斬數百級,俘獲甚眾。五年,天清節,崇來朝,表求致政,不允,賜襲衣、金帶、器幣、鞍勒馬,遣之。世宗平關南,至靜安軍,崇來朝。恭帝嗣位,加檢校太師。
宋初,加兼中書令。崇追感周室恩遇,時複泣下。監軍陳思誨密奏其狀,因言:「常山近邊,崇有異心,宜謹備之。」太祖曰:「我素知崇篤於恩義,蓋有所激發爾。」遣人覘之,還言崇方對賓屬坐池潭小亭飲博,城中晏然。太祖笑曰:「果如聯言。」未幾來朝。時命李重進為平盧軍節度,重進叛,改命崇為節制。乾德三年,卒,年五十八。太祖聞之震悼,贈太師。
子守璘至洛苑副使,妻即明德皇后之姊也。子允恭,以父任授殿直,至崇儀副使、知常州卒。次女為仁宗皇后。天聖三年,詔贈崇尚書令兼中書令,守璘太尉、甯國軍節度,允恭太傅、安德軍節度。六年,又詔追封崇英國公,加贈守璘康清軍節度兼中書令,允恭忠武軍節度兼侍中。允恭子中庸,左侍禁、閣門祗候、副使;中和,娶潁川郡王德彝女,為西染院副使。
楊廷璋字溫玉,真定人。家世素微賤,有姊寡居京師,周祖微時,欲聘之,姊不從,令媒氏傳言恐逼,姊以告廷璋。廷璋往見周祖,歸謂姊曰:「此人姿貌異常,不可拒。」姊乃從之。
周祖從漢祖鎮太原,廷璋屢省其姊,周祖愛其純謹。姊卒,留廷璋給事左右。及出討三叛,入平國難,廷璋數獻奇計。即位,追冊廷璋姊為淑妃,擢廷璋為右飛龍使,廷璋固辭不拜,願推恩其父洪裕。即令召洪裕赴闕,以老病辭,就拜金紫光祿大夫、真定少尹。廷璋曆皇城使、昭義兵馬都監、澶州巡檢使。
世宗自澶淵還京,言廷璋有幹材,遷客省使。俄為河陽巡檢、知州事。涇帥史懿稱疾不朝,周祖命廷璋往代之。將行,謂之曰:「懿不就命,即圖之。」廷璋至,屏左右,以詔書示懿,諭以禍福,懿即日載路。俄聞周主崩,廷璋嘔血不食者數日。
世宗立,拜左驍衛大將軍,充宣徽北院使。征劉崇,以為建雄軍節度。在鎮數年,頗有惠愛。前後率兵入太原境,拔仁義、高壁等砦,獲刺史、軍校數十人,俘其民數千戶,獲兵器羊馬數萬計。並人棄沁州二百里,退保新城,廷璋遂置保安、興同、白壁等十餘砦。
會隰州刺史孫議卒,廷璋遣監軍李謙溥領州事。謙溥至,並人來攻其城,議者以為宜速救之。廷璋曰:「隰州城壁堅完,並人奄至,未能為攻城具,當出奇以破之。」乃募敢死士百余人,許以重賞,由間道遣人約謙溥為內應。既至,即銜枚夜擊,城中鼓噪以出,並人大潰,追北數十裏,斬首千餘級,獲器甲萬計。奏至,世宗喜曰:「吾舅真能禦寇。」詔褒之。
世宗自河東還,加檢校太保。顯德六年夏,率所部入河東界,下堡砦十三,降巡檢使靳漢晁等三人。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傅。
宋初,加檢校太尉。吏民詣闕,請立碑頌功德。太祖命盧多遜撰文賜之。李筠叛,潛遣親信使齎蠟書求援粼境,廷璋獲之,械送京師,因上攻取之策,即下詔委以經略。及車駕親征,詔廷璋率所部入陰地,分賊勢。賊平,歸鎮。是秋來朝,改鎮邠州。乾德四年,移鄜州。開寶二年,召為右千牛衛上將軍。四年,卒,年六十。賻帛二百匹。
廷璋美髯,長上短下,好修容儀,雖見小吏,未嘗懈惰。善待士,幕府多知名人。在晉州日,太祖命荊罕儒為鈐轄。罕儒以廷璋周朝近親,疑有異志,每入府中,從者皆持刀劍,欲圖廷璋。廷璋推誠待之,殊不設備,罕儒亦不敢發,終亦無患。議者以廷璋在涇州保全史懿,陰德之報也。
洪裕少時,嘗漁于境貂裘陂,忽有馳騎至者,以二石雁授洪裕,一翼掩左,一翼掩右,曰:「吾北嶽使者也。」言訖,忽不見。是年生淑妃,明年生廷璋,家遂昌盛。
廷璋子七人,皆不為求官,惟表其孤甥安崇勳得西頭供奉官。崇勳,後唐樞密使重誨子也。廷璋子坦、塤皆進士及弟。坦至屯田員外郎,鹽鐵副使、判官,塤為都官郎中。
宋偓河南洛陽人。謙恭下士。祖瑤,唐天德軍節度兼中書令。父廷浩,尚後唐莊宗女義甯公主,生偓。廷浩曆石、原、房三州刺史;晉初,為汜水關使,張從賓之叛,力戰死之。偓年十一,以父死事補殿直,遷供奉官。
晉祖嘗事莊宗,每偓母入見,詔令勿拜,因從容謂之曰:「朕於主家誠無所靳,但朝廷多事,府庫空竭,主所知也。今主居輦下,薪米為憂,當奉主居西洛以就豐泰。」命偓分司就養,敕有司供給,至於醯醢,率有加等。
漢祖在晉陽,遣其子承訓至洛,奉書偓母,與偓結昏,即永甯公主也。累授北京皇城使。漢乾祐初,拜右金吾衛大將軍、駙馬都尉。隱帝即位,授昭武軍節度,移鎮滑州。
周祖舉兵向闕,時偓在鎮,開門迎謁,周祖深德之。偓率所部兵從周祖,至劉子陂,隱帝衛兵悉走投周祖。周祖謂偓曰:「至尊危矣,公近親,可亟去擁衛,無令驚動。」偓策馬及禦營,軍已亂矣。廣順初,丁內艱,服除,授左監門衛上將軍。
世宗征淮南,令偓與左龍武統軍趙贊、右神武統軍張彥超、前景州刺史劉建于壽州四面巡檢。師還,以偓為右神武統軍,充行營右廂都排陣使,又為廬州城下副部署。吳人大發舟師。次東氵布洲,斷蘇、杭之路。世宗遣偓領戰艦數百艘襲之,又遣大將慕容延釗率步騎而進,水陸合勢大破之。
世宗嘗次於野,有虎逼乘輿,偓引弓射之,一發而斃。及江北諸州悉平,畫江為界。世宗駐迎鑾,命偓率舟師三千溯江而上,巡警諸郡。師還,複授滑州節制,又移鎮鄧州。恭帝即位,加開府儀同三司。
宋初,加檢校太師,遣領舟師巡撫江徼,舒州團練使司超副之。李重進謀以揚州叛,偓察其狀,飛章以聞。太祖令偓屯海陵,以觀重進去就。遂從征揚州,為行營排陣使。及平,以功改保信軍節度。來朝,徙鎮華州。會鑿池都城南,命偓率舟師數千以習水戰,東駕數臨觀焉。五年,改忠武軍節度。
開寶初,太祖納偓長女為後。偓本名延渥,以父名下字從「水」,開寶初,上言改為偓。三年,徙邠州。太平興國初,加同平章事。二年,移定國軍節度。四年,從平太原,又從征幽州。詔偓與尚食使侯昭願領兵萬餘,攻城南面。師還歸鎮。
五年冬,車駕幸大名,召偓詣行在,詔知滄州。六年,封邢國公。俄遷同州。九年,又為右衛上將軍。雍熙中,曹彬等北伐,班師,命偓知霸州,歸闕。端拱二年,卒,年六十四。廢朝,贈侍中,諡莊惠,中使護葬。
偓,莊宗之外孫,漢祖之婿,女即孝章皇后,近代貴盛,鮮有其比。子元靖至供備庫使,元度至供備庫副使,元載、元亨並至左侍禁、閣門祗候。初,孝章寢疾,語晉國長公主曰:「我瞑目無他憂,惟慮族屬不敦睦,貽笑於人。」景德中,偓幼子元翰果詣京府,求析家財。
元度子惟簡,為殿直,惟易為奉職。
向拱字星民,懷州河內人。始名訓,避周恭帝諱改焉。少倜儻負氣。弱冠,聞漢祖在晉陽招致天下士,將往依之。中途遇盜,見拱狀貌雄偉,意為富家子,隨之,將劫其財。拱覺,行至石會關,殺所乘驢市酒會裏中豪傑,告其故,咸出丁壯護拱至太原。以策幹漢祖,漢祖不納,客于周祖門下。及周祖領節鎮,署拱知客押牙。
周祖即位,授宮苑使。廣順中,遷皇城使,出監昭義屯軍。並人領馬步十五都來侵,拱與巡檢陳思讓逆戰于虎亭南,殺三百餘人,擒百人,獲其帥王璠、曹海金,又敗其軍于壺關。師還,會征慕容彥超,命為都監,賜以六銖、袍帶、鞍勒馬、器仗,即日遣行。賊平,命為陝州巡檢。未幾,改客省使、知陝州。
會延州高允權卒,其寺紹基欲求繼襲,即自領使務。朝廷益禁兵戍守,命拱權知州事,俄遷內客省使。嘗請禁州民賣軍裝兵器於西人,從之。所屬部落有侵盜漢戶者,拱招其酋帥犒之,令誓不敢侵犯。召拜左神武大將軍、宣徽南院使。
劉崇人寇,遣馬軍樊愛能、步軍何徽赴澤州,令拱監護之。世宗親征,拱以精騎居陣中。高平之捷,以功兼義成軍節度、河東行營前軍都監。師還,出鎮陳州。
先是,晉末,秦州節度何建以秦、成、階三州入蜀,蜀人又取鳳州。至是,宰相王溥薦拱討之,乃召拱與鳳翔王景並率兵出大散關,連下城砦。複命拱為西南面行營都監。蜀入聞鳳州急,發卒五千餘出鳳州北堂倉鎮路,行至黃花穀,將絕周師糧道。拱與王景偵知之,命排陣使張建雄領兵二千直抵黃花穀,又遣別將領勁卒千人出敵後,截其歸路。敵果為建雄所敗,奔堂倉,又為勁卒所逼,合勢掩擊,擒其監軍王巒、孫韜等千五百餘。由是劍門之下,州邑營砦,望風宵遁,秦、鳳、階、成平。召歸,宴于金祥殿。賜襲衣、金帶、銀器、繒帛、鞍勒馬。
顯德二年,世宗親征淮南,以拱權東京留守兼判開封府事。時揚州初平,南唐令境上出師,謀收復。韓令坤有棄城之意,即驛召拱赴行在,拜淮南節度,依前宣徽使兼緣江招討使,以令坤為副。時周師久駐淮陽,都將趙晁、白廷遇等驕恣橫暴,不相稟從,惟務貪濫,至有劫人妻女者。及拱至,戮其不奉法者數輩,軍中肅然。六月,追敘秦、鳳功,加檢校太尉。
時周師圍壽春經年未下,江、淮草寇充斥,吳援兵柵於紫金山,與城中烽火相應。而舒、蘄、和、泰複為吳人所據。拱上言欲且徙揚州之師並力攻壽春,俟其城下,然後改圖進取。世宗從之。拱乃封庫,付揚州主者;複遣本府牙將分部按巡城中。秋毫不犯,軍民感悅。及師行,吳人有負糗糧以送者。至壽春,與李重進合勢以攻其城,改淮南道招討都監,敗淮南軍二千于黃蓍砦。
世宗再幸壽州,召拱宴賜甚厚,以為武寧軍節度,命領其屬駐鎮淮軍。及克壽州,以功加同平章事、領武寧軍節度。四年,徙歸德軍節度。淮南平,改山南東道節度,俄充西南面水陸發運招討使。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師、河南尹、西京留守。
宋初,加兼侍中。太祖征李筠,拱迎謁至汜水,言於上曰:「筠逆節久著,兵力日盛,陛下宜急濟大河,逾太行,乘其未集而誅之,緩則勢張,難為力矣。」帝從其言,卷甲倍道趨之。筠果率兵南向,聞車駕至,惶駭走澤州城守,遂見擒。乾德初,從郊祀畢,封譙國公。
拱尹河南十餘年,專治園林第舍,好聲妓,縱酒為樂,府政廢弛,群盜晝劫。太祖聞之怒,移鎮安州,命左武衛上將軍焦繼勳代之,謂繼勳曰:「洛久不治,選卿代之,無複效拱為也。」
太平興國初,進封秦國公,來朝,授左衛上將軍。八年,代王彥超判左金吾街仗事。表獻西京長夏門北園,詔以銀五千兩償之。雍熙三年,卒,年七十五。贈中書令。
咸平初,真宗聞拱之後有寒餒流離者,錄其孫懌為國子助教。拱子德明,至洛苑使;昱,大中祥符八年進士出身。德明子悅,為虞部郎中。
王彥超,大名臨清人。性溫和恭謹,能禮下土。少事後唐魏王繼岌,從繼岌討蜀,還至渭南。會明宗即位,繼岌遇害,左右遁去,彥超乃依鳳翔重雲山僧舍暉道人為徒。暉善觀人,謂彥超曰:「子,富貴人也,安能久居此?」給資帛遣之。
時晉祖帥陝,乃召至帳下,委以心腹。及移鎮太原,將引兵南下,遣從事桑維翰求援契丹,以彥超從行。天福初,累遷奉德軍校,再轉殿前散指揮都虞候、領蒙州刺史。漢初,領嶽州防禦使兼護聖左廂都校,出為複州防禦使。
周祖平內難後,北征契丹,以彥超為行營馬步左廂都排陣使,從周祖入汴。時自彭門迎湘陰公入纘位,會軍變,周祖革命,即命彥超權知徐州節度。未行,湘陰公舊校鞏廷美據州叛,真拜彥超武寧軍節度,命討之。彥超督戰艦破其水砦,乘勝拔之。
又與樞密使王峻拒劉崇于晉州,彥超以騎兵進,崇遁去,授建雄軍節度。複以所部追賊至霍邑,賊步騎墮崖谷,死者甚眾。彥超歸鎮所,俄改河陽三城節度,移鎮河中。
顯德初,加同平章事。劉崇南寇,命彥超領兵取晉州路東向邀擊,從戰高平。彥超自陰地關與符彥卿會兵圍汾州,諸將請急攻,彥超曰:「城已危矣,旦暮將降,我士卒精銳,儻驅以先登,必死傷者眾,少待之。」翌日,州將董希顏果降。遂引兵趣石州,彥超親鼓士乘城,躬冒矢石,數日下之,擒其守將安彥進,獻行在。師還,改忠武軍節度,加兼侍中。詔率所部浚胡蘆河,城李晏口。工未畢,遼人萬餘騎來侵,彥超擊敗之,殺傷甚眾。
宰相李谷征淮南,以彥超為前軍行營副部署,敗淮南軍二千于壽州城下。吳兵水陸來援,穀退保正陽,吳人躡其後。會李重進兵至,合勢急擊,大敗吳人三萬餘眾,追北二十餘裏。還,改京兆尹、永興軍節度。六年夏,移鎮鳳翔。恭帝嗣位,加檢校太師、西面緣邊副都部署。
宋初,加兼中書令,代還。太祖與彥超有舊,因幸作坊,召從臣宴射,酒酣,謂彥超曰:「卿昔在複州,朕往依卿,何不納我?」彥超降階頓首曰:「勺水豈能止神龍耶!當日陛下不留滯於小郡者,蓋天使然爾。」帝大笑。彥超翌日奉表待罪,帝遣中使慰諭,令赴朝謁。
未幾,複以為永興軍節度。又以其父光祿卿致仕重霸為太子少傅致仕。乾德二年,複鎮鳳翔。三年,丁外艱,起複。開寶二年,為右金吾衛上將軍判街仗事。
太平興國六年,封邠國公。七年,彥超語人曰:「人臣七十致仕,古之制也。我年六十九,當自知止。」明年,表求致仕,加太子太師,給金吾上將軍祿。彥超既得請,盡斥去僕妾之冗食者,居處服用,鹹遵儉約。雍熙三年,卒,年七十三。贈尚書令。
開寶初,彥超自鳳翔來朝,與武行德、郭從義、白重贊、楊廷璋俱侍曲宴。太祖從容謂曰:「卿等皆國家舊臣,久臨劇鎮,王事鞅掌,非朕所以優賢之意。」彥超知旨,即前奏曰:「臣無勳勞,久冒榮寵,今已衰朽,願乞骸骨歸丘園,臣之願也。」行德等竟自陳夙昔戰功及履歷艱苦,帝曰:「此異代事,何足論?」翌日,皆罷行德等節鎮。時議以此許彥超。
初,彥超將致政,每戒諸子曰:「吾累為統帥,殺人多矣,身死得免為幸,必無陰德以及後,汝曹勉為善事以自庇。」及卒,諸子果無達者。宣化門內有大第,園林甚盛,不十餘年,其家已鬻之矣。孫克從,咸平元年進士及第,亦止於州縣。
張永德字抱一,並州陽曲人。家世饒財。曾祖丕,尚氣節。後唐武皇鎮太原,急於用度,多嚴選富家子掌帑庫。或調度不給,即坐誅,沒入貲寧。丕為之潢滿歲,府財有餘。宗人政當次補其任,率族屬泣拜,請丕濟其急,丕又為代掌一年,鄉里服其義。父穎事晉至安州防禦使。
永德生四歲,母馬氏被出,育于祖母,事繼母劉,以孝聞。周祖初為侍衛吏,與穎善,乃以女妻永德。永德迎其母妻詣宋州。時寇賊充斥,乃易弊衣,毀容儀,居委巷中。有賊過,即邀乞焉,給曰:「此悲田院耳。」賊即舍去,繇是免禍。周祖為樞密使。表永德授供奉官押班。
乾祐中,命賜潞帥常遇生辰禮幣。遇,周祖之外兄弟也。時周祖鎮鄴,被讒,族其家。永德,在潞州,聞有密詔授遇,永德探知其意,謂遇曰:「得非泣殺永德耶?永德即死無怨,恐累君侯家耳。」遇愕然曰:「何謂也?」永德曰:「奸邪蠹政,郭公誓清君側,願且以永德屬吏,事成足以為德,不成死未晚。」遇以為然,止令壯士嚴衛,然所以饋之甚厚。親問之曰:「君視丈人事得成否?」永德曰:「殆必成。」未幾,周祖使至,遇賀且謝曰:「老夫幾誤大事。」
初,魏人柴翁以經義教裏中,有女,後唐莊宗時備掖庭,明宗入洛,遣出宮。柴翁夫妻往迎之,至鴻溝,遇雨甚,逾旬不能前。女悉取裝具,計直千萬,分其半以與父母。令歸魏,曰:「兒見溝旁郵舍隊長,項黵黑為雀形者,極貴人也,願事之。」問之,乃周祖也。父母大愧,然終不能奪。他日,語周祖曰:「君貴不可言,妾有緡錢五百萬資君,時不可失。」周祖因其資,得為軍司。
柴翁好獨寢,人傳其能司冥間事。一日晨起,大笑不已,妻問之,不對。翁好飲,其妻逼令飲,極醉,因漏言曰:「花項漢作天子矣。」其妻頗露之,遇亦微有聞,未深言。至是,永德故以此諷遇,遇送永德歸周祖。
周祖登位,封永德妻為晉國公主,授永德左衛將軍、內殿直小底四班都知,加駙馬都尉、領和州刺史。逾年,擢為殿前都虞候、領恩州團練使,俄遷殿前都指揮使、泗州防禦使,時年二十四。
顯德元年,並州劉崇引契丹來侵。世宗親征,戰于高平,大將樊愛能、何徽方戰退衄。時太祖與永德各領牙兵二千,永德部下善左射,太祖與永德厲兵分進,大捷,降崇軍七千餘眾。及駐上党,世宗晝臥帳中,召永德語曰:「前日高平之戰,主將殊不用命,樊愛能而下,吾將案之以法。」永德曰:「陛下欲固守封疆則已,必欲開拓疆宇,威加四海,宜痛懲其失。」世宗擲枕於地,大呼稱善。翌日,誅二將以徇,軍威大振。進攻太原,師薄城下,永德與符彥卿、史彥超北控忻口以斷契丹援路。太原城四十裏,周師去城三百步,圍之二匝。自四月至六月,攻之不克。契丹援兵果至,彥超戰沒,繼敗其眾二千,餘眾遁去。以永德領武信軍節度。師還,徙義成軍節度。
時永德父穎為隸人曹澄等所害,因奔南唐。會議南征,永德請行自效,許之。師至壽春,劉仁瞻堅壁不下。永德出疲兵誘之,傍伏精騎,每戰陽不利,北退三十裏,伏兵突起夾攻,大敗之,仁贍僅以身免。
三年,世宗親征,至壽州城下,仁贍執澄等三人檻送行在,意求緩師,詔賜永德,俾其甘心。太祖與永德領前軍至紫金山,吳人列十八砦,戰備嚴整。敵壘西偏有高隴,下瞰其營中,永德選勁弓強弩伏隴旁,太祖麾兵直攻第一砦,戰陽不勝,淮人果空砦出鬥,永德亟登隴,發伏馳入據之,敵眾散走。翌日,又攻第二砦,鼓噪而進,始攻北門,淮人開南門而遁。時韓令坤在揚州。複為吳人所逼,欲退師。世宗怒,遣永德率師援之,又敗泗州軍千余于曲溪堰,俄屯下蔡。
時吳人以周師在壽春攻圍日急,又恃水戰,乃大發樓般蔽江而下,泊於濠、泗,周師頗不利。吳將林仁肇帥眾千余,水陸齊進,又以船數艘載薪,乘風縱火,將焚周浮梁,周人憂之。俄而風反,吳人稍卻,永德進兵敗之。又夜使習水者沒其船下,縻以鐵钅巢,引輕舠急擊。吳人既不得進,溺者甚眾,奪其巨艦數十艘。永德解金帶,賞習水者。乃距浮梁十余步,以鐵索千餘尺橫截長淮,又維巨木,自是備禦益堅矣。俄又敗千余眾於淮北岸,獲戰船數十艘,吳人多溺死。詔褒美之。
冬,擢為殿前都點檢。四年,從克壽州還,制授檢校太尉、領鎮寧軍節度。五年夏,契丹擾邊,命永德率步騎二萬拒之。從世宗北伐,還駐澶淵,解兵柄,加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恭帝嗣位,移忠武軍節度。
太祖即位,加兼侍中。永德入朝,授武勝軍節度。入覲,召對後苑,道舊故,飲以巨觥,每呼駙馬不名。時並、汾未下,太祖密訪其策。永德曰:「太原兵少而悍,加以契丹為援,未易取也。臣以每歲多設遊兵,擾其農事,仍發間使以諜契丹,絕其援,然後可下也。」帝然之。俄歸本鎮。
會出師討金陵,永德以己資造戰船數十艘,運糧萬斛,自順陽沿漢水而下。富民高進者,豪橫莫能禁,永德乃發其奸,置於法。進潛詣闕,誣永德緣險固置十餘砦,圖為不軌。太祖命樞密都承旨曹翰領騎兵察之,詰其砦所,進曰:「張侍中誅我宗黨殆盡,希中以法,報私憤爾。」翰以進授永德,永德遽解縛就市,笞而釋之。時稱其長者。
太平興國二年來朝,拜左衛上將軍。五年,坐市秦、隴竹木所過矯制免關市算,降為本衛大將軍。數月,復舊秩。六年,進封鄧國公。雍熙中,連知滄、雄、定三州。
端拱元年,拜安化軍節度。召還,為河北兩路排陣使,屯定州。嘗與契丹戰,斬獲甚眾。二年,丁內艱,起複。淳化初,又代田重進知鎮州。二年,改泰寧軍節度兼侍中,出判並州兼併代都部署。
永德明天文術,嘗與僚佐會食,有報遼兵寇州境者,永德用《太白萬勝訣》占之,語坐客曰:「彼雖以年月便利,乘金而來,反值歲星對逆,兵家大忌,必敗。」未幾,折禦卿捷報至,眾始歡伏。
自五代用兵,多姑息,藩鎮頗恣部下販鬻。宋初,功臣猶習舊事。太宗初即位,詔群臣乘傳出入,不得齎貨邀利,及令人諸處圖回,與民爭利。永德在太原,嘗令親吏販茶規利,闌出徼外市羊,為轉運使王嗣宗所發,罷為左衛上將軍。
真宗即位,進封衛國公。未幾,判左金吾街仗事。咸平初,屢表請老,授太子太師,分司西京,仍以其孫大理寺丞文蔚厘務洛下,以便就養。
二年冬,契丹入邊,帝將北巡,以永德宿將,召入對便殿,賜坐,訪以邊要。以老不可從行,留為東京內外都巡檢使。三年,制授檢校太師、彰德軍節度、知天雄軍。俄以衰耄,命還本鎮。是秋卒,年七十三。遣內園使馮守規護柩還京師、贈中書令。諸孫遷秩者五人。
永德出母,後適安邑劉祚。及永德鎮南陽,祚已卒,迎母歸州廨,起二堂,與繼母劉並居。劉卒,馬預中參,時年八十一,太宗勞之,賜冠帔,封莒國太夫人。同母弟劉再思,署子城使,於市西裏起大第,聚劉族。
初,永德寓睢陽,有書生鄰居臥疾,永德療之獲愈。生一日就永德求汞五兩,既得,即置鼎中煮之,成中金。自是日與永德遊,一日,告適淮上,語永德曰:「後當相遇於彼。」永德曰:「吳境不通,子何可去?」生曰:「吾自有術。」永德送行數舍,懇求藥法,生曰:「君當大貴,吾不吝此,慮損君福。」言訖而去。及永德屯下蔡,牙帳前後隊部曲八百人,皆金銀刀槊,繡旗幟。永德善騎射,左右分掛十的,握十矢,疾馳互發,發必中。淮民環觀,有一僧睥睨,永德遽召之,乃睢陽書生也。夜宿帳中,複求汞法。僧曰:「始語君貴,今不謬矣。終能謹節,當保五十年富貴,安用此為?然能降志禮賢,當別有授公藥法者。」永德由此益罄家資,延致方士,故太祖以方外待之。
初,睢陽書生嘗言太祖受命之兆,以故永德潛意拱響。太祖將聘孝明皇后也,永德出緡錢金帛數千以助之,故盡太祖朝而恩渥不替。
孫文蔚虞部員外郎,文炳殿中丞。
王全斌,並州太原人。其父事莊宗,為岢嵐軍使,私畜勇士余人,莊宗疑其有異志。召之,懼不敢行。全斌時年十二,謂其父曰:「此蓋疑大人有他圖,願以全斌為質,必得釋。」父從其計,果獲全,因以隸帳下。
及莊宗入洛,累曆內職。同光末,國有內難,兵入宮城,近臣宿將皆棄甲遁去,惟全斌與符彥卿等十數人居中拒戰。莊宗中流矢,扶掖至絳霄殿,全斌慟哭而去。明宗即位,補禁軍列校。晉初,從侯益破張從賓于汜水,以功遷護聖指揮使。周廣順初,改護聖為龍捷,以全斌為右廂都指揮使。及討慕容彥超於兗州,為行營馬步都校。顯德中,從向訓平秦、鳳,遂領恩州團練使。俄遷領泗州防禦使。從世宗平淮南,複瓦橋關,改相州留後。
宋初,李筠以潞州叛,全斌與慕容延釗由東路會大軍進討,以功拜安國軍節度。詔令完葺西山堡砦,不逾時而就。建隆四年,與洺州防禦使郭進等率兵入太原境,俘數千人以歸,進克樂平。
乾德二年冬,又為忠武軍節度。即日下詔伐蜀,命全斌為西川行營前軍都部署,率禁軍步騎二萬、諸州兵萬人由鳳州路進討。召示川峽地圖,授以方略。
十二月,率兵拔乾渠渡、萬仞燕子二砦,遂下興州,蜀刺史藍思綰退保西縣。敗蜀軍七千人,獲軍糧四十余萬斛。進拔石圌、魚關、白水二十余砦,先鋒史延德進軍三泉,敗蜀軍靈數萬,擒招討使韓保正、副使李進,獲糧三十余萬斛。既而崔彥進、康延澤等逐蜀軍過三泉,遂至嘉陵,殺虜甚眾。蜀人斷閣道,軍不能進,全斌議取羅川路以入,延澤潛謂彥進曰:「羅川路險,軍難並進,不如分兵治閣道,與大軍會於深渡。」彥進以白全斌,全斌然之。命彥進、延澤督治閣道,數日成,遂進擊金山砦,破小漫天砦。全斌由羅川趣深渡,與彥進會。蜀人依江列陣以待,彥進遣張萬友等奪其橋。會暮夜,蜀人退保大漫天砦。詰朝,彥進、延澤、萬友分三道擊之,蜀人悉其精銳來逆戰,又大破之,乘勝拔其砦,蜀將王審超、監軍崇渥遁去,複與三泉監軍劉延祚、大將王昭遠、趙崇韜引兵來戰,三戰三敗,追至利州北。昭遠遁去,渡桔柏江,焚梁,退守劍門。遂克利州,得軍糧八十萬斛。
自利州趨劍門,次益光。全斌會諸將議曰:「劍門天險,古稱一夫荷戈,萬夫莫前,諸君宜各陳進取之策。」待衛軍頭向韜曰:「降卒牟進言:'益光江東,越大山數重,有狹徑名來蘇,蜀人於江西置砦,對岸有渡,自此出劍關南二十裏,至清強店,與大路合。可於此進兵,即劍門不足恃也。'」全斌等即欲卷甲赴之,康延澤曰:「來蘇細徑,不須主帥親往。且人屢敗,並兵退守劍門,若諸帥協力進攻,命一偏將趨來蘇,若達清強,北擊劍關與大軍夾攻,破之必矣。」全斌納其策,命史延德分兵趨來蘇,造浮梁于江上,蜀人見梁成,棄砦而遁。昭遠聞延德兵趨來蘇,至清強,即引兵退,陣於漢源坡,留其偏將守劍門。全斌等擊破之,昭遠、崇韜皆遁走,遣輕騎進獲,傳送闕下,遂克劍州,殺蜀軍萬餘人。
四年正月十三日,師次魏城,孟昶遣使奉表來降,全斌等入成都。旬余,劉廷讓等始自峽路至。昶饋遺廷讓等及犒師,並同全斌之至。及詔書頒賞,諸軍亦無差降。由是兩路兵相嫉,蜀人亦構,主帥遂不協。全斌等先受詔,每制置必須諸將僉議,至是,雖小事不能即決。
俄詔發蜀兵赴闕,人給錢十千,未行者,加兩月廩食。全斌等不即奉命,由是蜀軍憤怨,人人思亂。兩路隨軍使臣常數十百人,全斌、彥進及王仁贍等各保庇之,不令部送蜀兵,但分遣諸州牙校。蜀軍至綿州果叛,劫屬邑,眾至十余萬,自號「興國軍」。有蜀文州刺史全師雄者,嘗為將,有威惠,士卒畏服。適以其族赴闕下。綿州遇亂,師雄恐為所脅,乃匿其家于江曲民舍。後數日為亂兵所獲,推為主帥。
全斌遣都監米光緒往招撫之,光緒盡滅師雄之族,納其愛女及橐裝。師雄聞之,遂無歸志,率眾急攻綿州,為橫海指揮使劉福、龍捷指揮使田紹斌所敗;遂攻彭州,逐刺史王繼濤,殺都監李德榮,據其城。成都十縣皆起兵應師雄,師雄自號「興蜀大王」,開幕府,置僚屬,署節帥二十餘人,令分據灌口、導江、郫、新繁、青城等縣。彥進與張萬友、高彥暉、田欽祚同討之,為師雄所敗,彥暉戰死,欽祚僅免,賊眾益盛。全斌又遣張廷翰、張煦往擊之,不利,退入成都。師雄分兵綿、漢間,斷閣道,緣江置砦,聲言欲攻成都。自是,邛、蜀、眉、雅、東川、果、遂、渝、合、資、簡、昌、普、嘉、戎、榮、陵十七州,並隨師雄為亂。郵傳不通者月余,全斌等甚懼。時城中蜀兵尚余二萬,全斌慮其應賊,與諸將謀,誘致夾城中,盡殺之。
未幾,劉廷讓、曹彬破師雄之眾於新繁,俘萬餘人。師雄退保郫縣,全斌、仁贍又攻破之。師雄走保灌口砦。賊勢既衄,餘黨散保州縣。有陵州指揮使元裕者,師雄署為刺史,眾萬餘,仁贍生擒之,磔於成都市。
俄虎捷指揮使呂翰為主將所不禮,因殺知嘉州客省使武懷節、戰棹都監劉漢卿,與師雄党劉澤合,眾至五萬,逐普州刺史劉楚信,殺通判劉沂及虎捷都校馮紹。又果州指揮使宋德威殺知州八作使王永昌及通判劉渙、都監鄭光弼,遂州牙校王可璙率州民為亂。仁贍等討呂翰於嘉州,翰敗走入雅州。師雄病死于金堂,推謝行本為主,羅七君為佐國令公,與賊將宋德威、唐陶鱉據銅山,旋為康延澤所破。仁贍又敗呂翰於雅州,翰走黎州,為下所殺,棄屍水中。後丁德裕等分兵招輯,賊眾始息。
全斌之入蜀也,適屬冬暮,京城大雪,太祖設氈帷于講武殿,衣紫貂裘帽以視事,忽謂左右曰:「我被服若此,體尚覺寒,念西征將沖犯霜雪,何以堪處!」即解裘帽,遣中黃門馳賜全斌,仍諭諸將,以不遍及也。全斌拜賜感泣。
初,成都平,命參知政事呂余慶知府事,全斌但典軍旅。全斌嘗語所親曰:「我聞古之將帥,多不能保全功名,今西蜀既平,欲稱疾東歸,庶免悔吝。」或曰:「今寇盜尚多,非有詔旨,不可輕去。」全斌猶豫未決。
會有訴全斌及彥進破蜀日,奪民家子女玉帛不法等事,與諸將同時召還。太祖以全斌等初立功,雖犯法,不欲辱以獄吏,但令中書問狀,全斌等具伏。詔曰:「王全斌、王仁贍、崔彥進等被堅執銳,出征全蜀,彼畏威而納款,尋馳詔以申恩。用示哀矜,務敦綏撫,應孟昶宗族、官吏、將卒、士民悉令安存,無或驚擾;而乃違戾約束,侵侮憲章,專殺降兵,擅開公帑,豪奪婦女,廣納貨財,斂萬民之怨嗟,致群盜之充斥。以至再勞調發,方獲平寧。洎命旋歸,尚欲含忍,而銜冤之訴,日擁國門,稱其隱沒金銀、犀玉、錢帛十六萬七百餘貫。又擅開豐德庫,致失錢二十八萬一千餘貫。遂令中書門下召與訟者質證其事。而全斌等皆引伏。其令禦史台於朝堂集文武百官議其罪。」
於是百官定議,全斌等罪當大辟,請准律處分。乃下詔曰:「有征無戰,雖舉于王師;禁暴戢兵,當崇于武德。蠢茲庸蜀,自敗奸謀,爰伐罪以宣威,俄望風而歸命。遽令按堵,勿犯秋毫,庶德澤之涵濡,俾生聚之寧息。而忠武軍節度王全斌、武信軍節度崔彥進董茲銳旅,奉我成謀,既居克定之全功,宜體輯柔之深意。比謂不日清謐,即時凱旋,懋賞策勳,抑有彝典。而罔思寅畏,速此悔尤,貪殘無厭,殺戮非罪,稽於偃革,職爾玩兵。尚念前勞,特從寬貸,止停旄鉞,猶委藩宣。我非無恩,爾當自省。全斌可責授崇義軍節度觀察留後,彥進可責授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特建隨州為崇義軍、金州為昭化軍以處之。仁贍責授右衛大將軍。」開寶開,車駕幸洛陽郊祀,召全斌侍祠,以為武寧軍節度。謂之曰:「朕以江左未平,慮征南諸將不尊紀律,故抑卿數年,為朕立法。今已克金陵,還卿節鉞。」仍以銀器萬兩、帛萬匹、錢千萬賜之。全斌至鎮數月卒,年六十九。贈中書令。天禧二年,錄其孫永昌為三班奉職。
全斌輕財重士,不求聲譽,寬厚容眾,軍旅樂為之用。黜居山郡十餘年,怡然自得,識者稱之」
子審鈞,崇儀使、富州刺史、廣州兵馬鈐轄;審銳,供奉官、閤門祗候。曾孫凱。
凱字勝之。祖審鈞,嘗為永興軍駐泊都監,以擊賊死,遂家京兆。饒于財,凱散施結客,日馳獵南山下,以踐蹂民田,捕至府。時寇准守長安,見其狀貌奇之。為言:「全斌取蜀有勞,而審鈞以忠義死,當錄其孤。」遂以為三班奉職、監鳳翔盩厔稅。曆左右班殿直、監益州市買院、慶州合水鎮兵馬監押、監在京草場。
先是,守卒掃遺稈自入,凱禁絕,而從欲害之。事覺,他監官皆坐故縱,凱獨得免。自右侍禁、雄州兵馬監押,擢閤門祗候、定邢趙都巡檢使。
元昊反,徙麟州都監。嘗出雙烽橋、染枝谷,遇夏人,破之。又破龐青、黃羅部,再戰於伺候烽,前後斬首三百餘級,獲區落馬牛、橐駝、器械以數千計。夏人圍麟州,乘城拒鬥,晝夜三十一日,始解去。特遷西頭供奉官。
代遷,邊寇猶鈔掠,以為內殿崇班、麟州路緣邊都巡檢使,與同巡檢張岊護糧道於青眉浪,寇猝大至,與岊相失。乃分兵出其後夾擊之。複與岊合,斬首百餘級。又入兔毛川,賊眾三萬,凱以後六千陷圍,流矢中面,鬥不解,又斬首百餘級,賊自蹂踐,死者以千數。遷南作坊副使,後為並、代州鈐轄,管勾麟府軍馬事。夏人二萬寇青塞堡,凱出鞋邪穀,轉戰四十裏,至杜古川,大敗之,複得所掠馬牛以還。
經略使明鎬言凱在河外九年,有功,遂領資州刺史。久之召還,未及見,會甘陵盜起,即命領兵赴城下。賊平,拜澤州刺史、知邠州。未幾,為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澤州團練使,曆環慶、並代、定州路副都總管,捧日天武四廂、綿州防禦使,累遷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涇州觀察使。又徙秦鳳路,辭日,帝諭以唃氏木征,交易阻絕,頗有入寇之萌,宜安靜以處之。凱至,與主帥以恩信撫接,遂複常貢。召拜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卒,年六十六。贈彰武軍節度使,諡莊恪。
凱治軍有紀律,善撫循士卒,平居與均飲食,至臨陣援枹鼓,毅然不少假。故士卒畏信,戰無不力,前後與敵遇,未嘗挫衄。兔毛川之戰,內侍宋永誠哭於軍中,凱劾罷之。尤篤好於故舊。
子緘。緘子詵,字晉卿,能詩善畫,尚蜀國長公主,官至留後。
康延澤,父福,晉護國軍節度兼侍中。延澤,天福中,以蔭補供奉官。周廣順二年,永興李洪信入覲,遣延澤往巡檢,遷內染院副使。
宋初,從慕容延釗、李處耘平湖湘。時荊南高保融卒,其子繼沖嗣領軍事,命延澤齎書幣先往撫之。且察其情偽。及還,盡得其機事,因前導大軍入境,遂下荊峽。以勞授正使。
乾德中,征蜀,為鳳州路馬軍都監,破白水、合子二砦,進擊西縣、三泉,獲韓保正。由來蘇路會大軍,克劍門。及孟昶降,延澤以百騎先入成都,安撫軍民,盡封府庫而還。就命為成都府都監。會全師雄複亂,徙為普州刺史。時有降兵二萬七千,諸將懼為內應,欲盡殺之。延澤請簡老幼疾病七千人釋之,余以兵衛還,浮江而下,賊若來劫奪,即殺之未晚。諸將不能用。俄出兵。敗賊党劉澤三萬人。複有王可璙率數郡賊兵來戰,延澤擊走之,追北至合州。又破可璙餘黨謝行本等,擒羅七君。事平,優詔嘉獎,就命為東川七州招安巡檢使。
全斌等得罪,延澤亦坐貶唐州教練使。開寶中,起為供奉官,遷左藏庫副使。坐與諸侄爭家財失官,居西洛卒。
兄延沼,幼隸後唐明宗帳下。仕晉祖,為尚食使,改散指揮使都虞候、興聖軍都指揮使,出為隨、澤二州刺史。
周祖北征,延沼與白文遇、李彥崇、曹奉金並從。廣順中,為侍衛馬步軍都頭、領信州刺史。從世宗征劉崇,率兵攻遼州,轉龍捷右廂都校、領嶽州防禦使,真拜蔡齊鄭楚四州防禦使、晉潞二州兵馬鈐轄。
宋初,李重進叛,以延沼為前軍馬軍都指揮使。建隆四年,改懷州防禦使。乾德六年,命李繼勳等征河東,以延沼為先鋒都監。太祖親征太原,以延沼宿將,熟練邊事,詔領兵屯潞州,會以疾歸郡。開寶二年,卒,年五十八。
王繼濤,河朔人,少給事漢祖左右。乾祐初,補供奉官,曆諸司副使。仕周,為右武衛大將軍。淮南平,為天長軍使。顯德五年,遷和州刺史。
宋初,為左驍騎大將軍,再遷左神武大將軍,乾德二年,命護徒治安陵隧道。
大軍伐蜀,為鳳州路砦使。興元降,王全斌命繼濤權府事。孟昶降,全斌又遣繼濤與供奉官王守訥部送昶歸闕。守訥白全斌,言繼濤問昶求宮妓、金帛,全斌遂留繼濤,止令守訥送昶俄詔以繼濤為彭州刺史。
綿州軍亂,劫全師雄為帥,率眾攻彭州,繼濤與都監李德榮拒之,德榮戰死,繼濤身被八槍,單騎走至成都。
素與通事舍人田欽祚有隙,會欽祚入朝,乃誣奏繼濤以他事。太祖驛召繼濤,將面質之,道病卒。詔曰:「故彭州刺史王繼濤,先登擊賊,身被重創,優典未加,齎志而歿。故階州刺史高彥暉,帥師討賊,奮不顧命,垂老之年,殞身鋒鏑。永言痛悼,不忘於懷。宜各賜其家粟帛。」
高彥暉,薊州漁陽人。仁契丹為瀛州守將。世宗北征,以城來降,遷耀、階二州刺史。
王師伐蜀,為歸州路先鋒都指揮使。全師雄之亂,崔彥進遣彥暉與田欽祚共討之。至導江,與賊遇,賊據隘路,設伏竹箐中,官軍至,遇伏發,遂不利。彥暉謂欽祚曰:「賊勢張大,日將暮,請收兵,詰朝與戰。」欽祚欲遁,慮賊曳其後,乃紿之曰:「公食厚祿,遇賊畏縮,何也?」彥暉複麾兵進。欽祚潛遁去。彥暉獨與部下十余騎力戰,皆死之,時年七十餘。
彥暉老將,練習邊事,上聞其歿,甚痛惜,故並命優恤之。
論曰:「郭崇感激昔遇,發於垂涕。太祖察其忠厚,亟焚思誨之奏。雖魏文不強于楊彪,宋武無猜于徐廣,何以加之。廷璋開懷以待罕孺,宋偓抗章以察重進,向拱獻謀以平上党,乘時建功,各奮所長,有足尚者。王彥超起自戎昭,曆典藩服,引年高蹈,武夫之貞;至於自悔多殺,垂戒後裔,近乎仁人之用心。張永德前朝勳伐,夙識太祖,潛懷尊奉,雖有橋公祖之知,而非人臣之不二心者矣。乾德伐蜀之師,未七旬而降款至,諸將之功,何可泯也。王全斌黷貨殺降,尋啟禍變,太祖罪之,而從八議之貸,斯得馭功臣之道。延澤能相地險,豫謀屯備。繼濤、彥暉,先登重傷,殞沒無避,鹹可稱焉。
列傳第十五
○趙普弟安易
趙普字則平,幽州薊人。後唐幽帥趙德鈞連年用兵,民力疲弊。普父回舉族徙常山,又徙河南洛陽。普沈厚寡言,鎮陽豪族魏氏以女妻之。
周顯德初,永興軍節度劉詞辟為從事,詞卒,遺表薦普於朝。世宗用兵淮上,太祖撥滁州,宰相范質奏普為軍事判官。宣祖臥疾滁州,普朝夕奉藥餌,宣祖由是待以宗分。太祖嘗與語,奇之。時獲盜百餘,當棄市,普疑有無辜者,啟太祖訊鞫之,獲全活者眾。淮南平,調補渭州軍事判官。太祖領同州節度,辟為推官;移鎮宋州,表為掌書記。
太祖北征至陳橋,被酒臥帳中,眾軍推戴,普與太宗排闥入告。太祖欠伸徐起,而眾軍擐甲露刃,喧擁麾下。及受禪,以佐命功,授右諫議大夫,充樞密直學士。
車駕征李筠,命普與呂餘慶留京師,普願扈從,太祖笑曰:「若勝胃介乎?」從平上黨,遷兵部侍郎、樞密副使,賜第一區。建隆三年,拜樞密使、檢校太保。
乾德二年,範質等三相同日罷,以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中書無宰相署敕,普以為言,上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之可乎?」普曰:「此有司職爾,非帝王事也。」令翰林學士講求故實,竇儀曰:「今皇弟尹開封,同平章事,即宰相任也。」令署以賜普。既拜相,上視如左右手,事無大小,悉咨決焉。是日,普兼監修國史。命薛居正、呂餘慶參知政事以副之,不宣制,班在宰相後,不知印,不預奏事,水押班,但奉行制書而已。先是,宰相兼敕,皆用內制,普相止用敕,非舊典也。
太祖數微行過功臣家,普每退朝,不敢便衣冠。一日,大雪向夜,普意帝不出。久之,聞叩門聲,普亟出,帝立風雪中,普惶懼迎拜。帝曰:「已約晉王矣。」已而太宗至,設重裀地坐堂中,熾炭燒肉。普妻行酒,帝以嫂呼之。因與普計下太原。普曰「太原當西北二面,太原既下,則我獨當之,不如姑俟削平諸國,則彈丸黑子之地,將安逃乎?」帝笑曰:「吾意正如此,特庫卿爾。」
五年春,加右僕射、昭文館大學士。俄丁內艱,詔起複視事。遂勸帝遣使分詣諸道,征丁壯籍名送京師,以備守衛;諸州置通判,使主錢谷。由是兵甲精銳,府為充實。
開寶二年冬,普嘗病,車駕幸中書。三年春,又幸其第撫問之。賜賚加等。六年,帝又幸其第。時錢王俶遣使致書於普,及海物十瓶,置於廡下。會車駕至,倉卒不及屏,帝顧問何物,普以實對。上曰:「海物必佳。」即命啟之。皆瓜子金也。普惶恐頓首謝曰:「臣未發書,實不知。」帝歎曰:「受之無妨,彼謂國家事皆由汝書生爾!」
普為政頗專,廷臣多忌之。時官禁私販秦、隴大木,普嘗遣親吏詣市屋材,聯巨筏至京師治第,吏因之竊貨大木,早稱普市貨鬻都下。權三司使趙玭廉得之以聞。太祖大怒,促令追班,將下制逐普,賴王溥奏解之。
故事,宰相、樞密使每候對長春殿,同止盧中;上聞普子承宗娶樞密使李崇矩女,即令分異之。普又以隙地私易尚食蔬圃以廣其居,又營邸店規利。盧多遜為翰林學士,因召對屢攻其短。會雷有粼擊登聞鼓,訟堂後官胡贊、李可度受賕骫法及劉偉偽作攝牒得官,王洞嘗納賂可度,趙孚授西川官稱疾不上,皆普庇之。太祖怒,下禦史府按問,悉抵罪,以有粼為秘書省正字。普恩益替,始詔參知政事與普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權。未幾,出為河陽三城節度、檢校太傅、同平章事。
太平興國初入朝,改太子少保,遷太子太保。頗為盧多遜所毀,奉朝請數年,鬱鬱不得志。會柴禹錫、趙鎔等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帝召問,普言願備樞軸以察奸變,退又上書,自陳預聞太祖、昭憲皇太后顧托之事,辭甚切至。太宗感悟,召見慰諭。俄拜司徒兼侍中,封梁國公。先是,秦王廷美班在宰相上,至是,以普勳舊,再登元輔,表乞居其下,從之。及涪陵事敗,多遜南遷,皆普之力也。
八年,出為武勝軍節度、檢校太尉兼侍中。帝作詩以餞之,普奉而泣曰:「陛下賜臣詩,當刻石,與臣朽骨同葬泉下。」帝為之動容。翌日,謂宰相曰:「普有功國家,朕昔與遊,今齒發衰矣,不容煩以樞務,擇善地處之,因詩什以導意。普感激泣下,朕亦為之墮淚。」宋琪對曰:「昨日普至中書,執禦詩涕泣,謂臣曰: '此生餘年,無階上答,庶希來世得效太馬力。'臣昨聞普言,今複聞宣諭,君臣始終之分,可謂兩全。」
雍熙三年春,大軍出討幽薊,久未班師,普手疏諫曰:
伏睹今春出師,將以收復關外,屢聞克捷,深快輿情。然晦朔屢更,薦臻炎夏,飛挽日繁,戰鬥未息,老師費財,誠無益也。
伏念陛下自翦平太原,懷徠閩、浙,混一諸夏,大振英聲,十年之間,遂臻廣濟。遠人不服,自古聖王置之度外,何足介意。竊慮邪諂之輩,蒙蔽睿聰,致興無名之師,深蹈不測之地。臣載披典籍,頗識前言,竊見漢武時主父偃、徐樂、嚴安所上書及唐相姚無崇獻明皇十事,忠言至論,可舉而行。伏望萬機之暇,一賜觀覽,其失未遠,雖悔可追。
臣竊念大發驍雄,動搖百萬之眾,所得者少,所喪者多。又聞戰者危事,難保其必勝;兵者兇器,深戒於不虞。所系甚大,不可不思。臣又聞上古聖人,心無固必,事不凝滯,理貴變通。前書有「兵久生變」之言,深為傑可慮,苟或更圖稽緩,轉失機宜。旬朔之間,時涉秋序,邊庭早涼,弓勁馬肥,我軍久困,切慮此際,或誤指蹤。臣方冒寵以守藩,曷敢興言而沮眾。蓋臣已日薄西山,餘沅無幾,酬恩報國,正在斯時。伏望速詔班師,無容玩敵。
臣複有全策,願達聖聰。望陛下精調禦膳,保養聖躬,挈彼疲氓,轉之富庶。將見邊烽不警,外戶不扃,率土歸仁,殊方異俗,相率響化,契丹獨將焉往?陛下計不出此,乃信邪謅之徒,謂契丹主少事多,所以用武,以中陛下之意。陛下樂禍求功,以為萬全,臣竊以為不可。伏願陛下審其虛實,究其妄謬,正奸臣誤國之罪,罷將士伐燕之師。非特多難興王,抑亦從諫則聖也。古之人尚聞屍諫,老臣未死,豈敢百諛為安身之計而不言哉?
帝賜手詔曰:
朕昨者興師選將,止令曹彬、米信等頓於雄、霸,裹糧坐甲以張軍聲。俟一兩月間山后平定,潘美、田重進等會兵以進,直抵幽州,然後控扼險固,恢復舊疆,此朕之志也。奈何將帥等不遵成算,各騁所見,領十萬甲士出塞遠門鬥,速取其郡縣,更還師以援輜重,往復勞弊,為遼人所襲,此責在主將也。
況朕踵百王之末,粗到承平,蓋念彼民陷於邊患,將救焚而拯溺,匪黷武以佳兵,卿當悉之也。疆場之事,已為之備,卿勿為憂。卿社稷元臣,忠言苦口,三複來奏,嘉愧實深。
普表謝曰:
昨以天兵久駐塞外,未克恢復,漸及炎蒸,事危勢迫,輒陳狂狷,甘俟憲章。陛下特鑒衷誠,親紆宸翰,密諭聖謀。臣竊審命師討罪,信為上策,將帥能遵成算,必可平定。惟其不副天心,由茲敗事。今既邊鄙有備,更複何虞。況陛下登極十年,坐隆大業,無一物之失所,見萬國之咸寧。所宜端拱穆清,嗇神和志,自可遠繼九皇,俯觀五帝。豈必窮邊極武,與契丹較勝負哉?臣素虧壯志,矧在衰齡,雖無功伐,願竭忠純。
觀者鹹嘉其忠。四年,移山南東道節度,自梁國公改封許國公。會詔下親耕籍田,普表求入覲,辭甚懇切。上惻然謂宰相曰:「普開國元臣,朕所尊禮,宜從其請。」既至,慰撫數四,普嗚咽流涕。陳王元僖上言曰:
臣伏見唐太宗有魏玄成、房玄齡、杜如晦,明皇有姚崇、宗魏知古,皆任以輔弼,委之心膂,財成帝道,康濟九區,宗祀延洪,史策昭煥,良由登用得其人也。今陛下君臨萬方,焦勞庶政,宵衣旰食,以民為心。曆考前王,誠無所讓,而輔相之重,未偕曩賢。況為邦在於任人,任人在乎公正,公正之道莫先於賞罰,斯為政之大柄也。敬賞罰匪當,淑慝莫分,朝廷紀綱,漸致隳紊。必須公正之人典衡軸,直躬敢言,以辨得失,然後彝倫式序,庶務用康。
伏見山南東道節度使趙普,開國元老,參謀締構,厚重有識,不妄希求恩顧以全祿位,不私徇人情以邀名望,此真聖朝之良臣也。竊聞之輩,朋黨比周,眾口嗷嗷,惡直醜正,恨不斥逐遐徼,以快其心。何者?蓋慮陛下之再用普也。然公讜之人,咸願陛下複委以政,啟沃君心,羽翼聖化。國有大事,使之謀之;朝有宏綱,使之舉之;四目未察,使之明之;四聰未至,使之達之」官人以材,則無竊祿,致君以道,則無苟容。賢愚洞分,玉石殊致,當使結朋黨以馳驁聲勢者氣索,縱巧佞以援引儕類者道消。沈冥廢滯得以進,名儒懿行得以顯,大政何患乎不舉,生民何患乎不康,匪窬期月之間,可臻清靜之治。臣知慮庸淺,發言魯直。伏望陛下旁采群議,俯察物情,苟用不失人,實邦國大幸。
籍田禮畢,太宗欲相呂蒙正,以其新進,藉普舊德為之表率,冊拜太保兼侍中。帝謂之曰:「卿國之勳舊,朕所毗倚,古人恥其君不及堯、舜,卿其念哉。」普頓首謝。
時樞密副使趙昌言與胡旦、陳象輿、董儼、梁顥厚善。會旦令翟馬周上封事,排毀時政,普深嫉之,奏流馬周,黜昌言等。鄭州團練使侯莫陳利用驕肆僭侈,大為不法,普廉得之,盡以條奏,利用坐流商州,普固請誅之。其嫉惡強直皆此類。
李繼遷之擾邊,普建議以趙保忠複領夏台故地,因令圖之。保忠反與繼遷同謀為邊患,時論歸咎於普,頗為同列所窺,不得專決。
舊制,宰相以未時歸第,是歲大熱,特許普夏中至午時歸私第。明年,免朝謁,止日赴中書視事,有大政則召對。冬,被疾請告,車駕屢幸其第省之,賜予加等。普遂稱疾篤,三上表求致仕,上勉從之,以普為西京留守、河南尹,依前守太保兼中書令。普三表懇讓。賜手詔曰:「開國舊勳,惟卿一人,不同他等,無至固讓,俟首塗有日,當就第與卿為別。」普捧詔涕泣,因力疾請對,賜坐移晷,頗言及國家事,上嘉納之。普將發,車駕幸其第。
淳化三年春,以老衰久病,令留守通判劉昌言奉表求致政,中使馳傳撫問,凡三上表乞骸骨。拜太師,封魏國公,給宰相奉料,令養疾,俟損日赴闕,仍遣其弟宗正少卿安易齎詔書賜之。又特遣使賜普詔曰:「卿頃屬微彖,懇求致政,朕以居守之重,慮煩耆耋,維師之命,用表尊賢。佇聞有瘳,與朕相見。今賜羊酒如別錄,卿宜愛精神,近醫藥,強飲食,以副朕眷遇之意。」七月卒,年七十一。
卒之先一歲,普生日,上遣其子承宗齎器幣、鞍馬就賜之。承宗複命,未幾卒。次歲,普已罷中書令。故事,無生辰之賜,特遣普侄婿左正言、直昭文館張秉賜之禮物。普聞之,因追悼承宗,秉未至而普疾篤。先是,普遣親吏甄潛詣上清太平宮致禱,神為降語曰:「趙普,宋朝忠臣,久被病,亦有冤累耳。」潛還,普力疾冠帶,出中庭受神言,涕泗感咽,是夕卒。
上聞之震悼。謂近臣曰:「普事先帝,與朕故舊,能斷大事,響與朕嘗有不足,眾所知也。朕君臨以來,每優禮之,普亦傾竭自效,盡忠國家,真社稷臣也,朕甚惜之。」因出涕,左右感動。廢朝五日,為出次發哀。贈尚書令,追封真定王,賜諡忠獻。上撰神道碑銘,親八分書以賜之。遣右諫議大夫范杲攝鴻臚卿,護喪事。縛綃布各五百匹,米麵各五百石。葬日,有司設鹵簿鼓吹如式。
二女皆笄,普妻和氏言願為尼,太宗再三諭之,不能奪。賜長女名志願,號智果大師;次女名志英,號智圓大師。
初,太祖側微,普從之遊,既有天下,普屢以微時所不足者言之。太祖豁達,謂普曰:「若塵埃中可識天子、宰相,則人皆物色之矣。」自是不復言。普少習吏事,寡學術,及為相,太祖常勸以讀書。晚年手不釋卷,每歸私第,闔戶啟篋取書,讀之竟日。及次日臨政,處決如流。既薨,家人發篋視之,則《論語》二十篇也。
普性深沈有岸穀,雖多忌克,而能以天下事為己任。宋初,在相位者多齷齪循默,普剛毅果斷,未有其比。嘗奏薦某人為某官,及祖不用。普明日複奏其人,亦不用。明日,普又以其人奏,太祖怒,碎裂奏牘擲地,普顏色不變,跪而拾之以歸。他日補綴舊紙,複奏如初。太祖乃悟,卒用其人。又有群臣當遷官,太祖素惡其人,不與。普堅以為請,太祖怒曰:「朕固不為遷官。卿若之何?」普曰:「刑以懲惡,賞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賞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豈得以喜怒專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隨之。太祖入宮,普立于宮門,久之不去,竟得俞允。
太宗入弭德超之讒,疑曹彬有軌,屬普再相,為彬辨雪保證,事狀明白。太宗歎曰:「朕聽斷不明,幾誤國事。」即日竄逐德超,遇彬如舊。
祖古守郡為奸利,事覺下獄,案劾,愛書未具。郊禮將近,太宗疾其貪墨,遣中使諭旨執政曰:「郊赦可特勿貸祖吉。」普奏曰:「敗官抵罪,宜正刑辟。然國家蔔郊肆類,對越天地,告於神明,奈何以吉而隳陛下赦令哉?」太宗善其言,乃止。
真宗咸平初,追封韓王。二年,詔曰:「故太師贈尚書令、追封韓王趙普,識冠人彝,才高王佐,翊戴興運,光啟鴻圖,雖呂望肆伐之勳,蕭何指縱之效,殆無以過也。自輔弼兩朝,周旋三紀,茂岩廊之碩望,分屏翰之劇權,正直不回,始終無玷,謀猷可複,風烈如生。宜預享於大丞,永同休于宗祏,茲為茂典,以答舊勳,其以普配饗太祖廟庭。」
普子承宗,羽林大將軍,知潭、鄆二州,皆有聲;承煦,成州團練使。弟固、安易。固至都官郎中。
安易字季和。建隆初,攝府州錄事參軍,節度使折德扆言其清幹,遂命即真。再遷河南府推官。會普居相位,十年不赴調。太平興國中,曆華、邢二鎮掌書記。部芻糧至太原城下,拜監察禦史,知興元府;轉殿中,賜緋魚袋。先是,兩川民輸稅者以鐵錢易銅錢。安易言其非便,請許納鐵錢,詔從之。九年,起拜宗正少卿,知定州。會以曹璨知州,徙安易為通判,未幾代歸。又表求外任,命知耀州,留不遣,命按視北邊事。
淳化中,嘗建議以蜀地用鐵錢,准銅錢數倍,小民市易頗為不便,請如劉備時令西川鑄大錢,以十當百。下都省集議,吏部尚書宋琪等言:「劉備時蓋患錢少,因而改作,今安易之請反患錢多,非經久計也。」而安易論請不已,仍募工鑄大錢百餘進之,極其精好,俄墜殿階皆碎,蓋熔鑠盡其精液矣。太宗不之詰,猶嘉其用心,賜以金紫,且遣其典鑄。既而大有虧耗,歲中裁得三千餘緡,眾議喧然,遂罷之。事具《食貨志》。
曆知襄、廬二州,就遷宗正卿,歸朝,複領卿職。時屬籍未備,奏請纂錄,咸平初,乃命梁周翰與安易同修。安易略涉書傳,性強狠,好談世務,而疏闊不可用。初,太宗嘗問農政,安易請複井田之制。又以其家本燕薊,多訪以邊事。
景德初,禮官詳定明德皇太后靈駕發引,于京師壬地權攢,依禮埋懸重,升祔神主。安易上言:
《禮》雲「既虞作主」,虞者,已葬設吉祭也。明未葬則未立虞主及神主。所以周制但鑿木為懸重,以主神靈。王后七月而葬,則埋懸重,掩玄堂,凶仗、轀輬車、龍輴之屬焚于柏城訖,始可立虞主。吉仗還京,備九祭,複埋虞主,然後立神主,升廟室。自曠古至皇朝,上奉祖宗陵廟行此禮,何以今日乃違典章,苟且升祔,方權攢妄立神主,未大葬輒埋懸重?且棺柩未歸園陵,則神靈豈入太廟?奈柏城未焚凶仗,則凶穢唐突祖宗。望約孝章近例,但於壬地權攢,未立神主升祔,凶儀一切祗奉。俟丙午年靈駕西去園陵,東回祔廟。如此則免於顛倒,不利國家。
乃詔有司再加詳定。判禮院孫何等上言:
按《晉書》羊太后崩,廢一時之祀,天地明堂,去樂不作。又按《禮》,王后崩,五祀之祭不行既殯而祭。所言五祀不行,則天地之祭不廢,遂議以園陵年月不便,須至變禮從宜。又緣先准禮文,候神主升祔畢,方行享祀。若俟丙午歲,則三年不祭宗廟,禮文有闕。況明德皇太后德配先朝,禮合升祔。遂與史館檢討同共參詳,以為廟未祔則神靈不至,伏恐祭祀難行。攢既畢則梓宮在郊,可以葬禮比附。遂按《禮》雲「葬者藏也,欲人不得而見也。」既不欲穿壙動土,則龍輴、攢木、題湊,蒙槨上四柱如屋以覆,盡塗之。所合埋重,一依近例,便可升祔神主。安易妄言,以凶仗為凶穢,目群官為顛倒,指梓宮為棺柩,令百司分析園陵,浼瀆聖聽,誣罔臣下。
安易又雲「昔日睹群官盡公,奉二帝諸後,並先山陵,後祔廟;今日睹群官顛倒,奉明德皇太后,獨先祔廟,後園陵」者。今詳當時先山陵後祔廟,正為年月便順,別無陰陽拘忌。今則年月未便,理合從宜。未埋重則禮文不備,未升祔則廟祭猶闕,須從變禮,以合聖情。兼明德皇太后將赴權攢,而安易所稱「柏城未焚凶仗,則凶穢唐突祖宗。」按《檀弓》雲:「喪之朝也,順死者之孝心也。」鄭玄注雲,謂遷柩於廟。
又雲:「其哀離其室也,故至於祖考之廟而後行,商朝而殯于祖,周朝而遂葬。」今亦遙辭宗廟而後行,豈可以《禮經》所出目為顛倒,吉凶具儀謂之唐突哉?
又雲:「孝章皇后至道元年崩,亦緣有所嫌避,未赴園陵,出京權攢之時,不立神主入廟。直至至道三年,西去園陵,禮畢,然後奉虞主還京,易神主祔廟,以合典禮。」今詳當時文籍,緣孝章為太宗嫂氏,上仙之時,止輟五日視朝,百官不曾成服,與今不同。從初亦無詔命令住廟享。今明德皇太后母儀天下,主上孝極曾、顏,況上仙之初,即有遣命權停享祀。今按禮文,固合如此。安易荒唐庸昧,妄有援引,以大功之親,比三年之制,欺罔君上,乃至於斯。
況安易以訐直自負,所詆者無非良善;以清要自高,所尚者無非鄙俗。名宦之志,老而益堅;詩書之文,懵而不習。本院所議,並明稱典故,旁考時宜,雖曰從權,粗亦稽古,請依無議施行。
從之。安易又屢言陵廟事,詞多鄙俚。晚歲進趨不已,時論嗤之。二年卒,年七十六。贈工部尚書。錄其子承慶為國子博士,孫從政為太常寺奉禮郎。
論曰:自古創業之君,其居潛舊臣,定策佐命,樹事建功,一代有一代之才,未嘗乏也。求其始終一心,休戚同體,貴為國卿,親若家相,若宋太祖之于趙普,可謂難矣。陳橋之事,人謂普及太宗先知其謀,理勢或然。事定之後,普以一樞密直學士立于新朝數年,范、王、魏三人罷相,始繼其位,太祖不亟于酬功,普不亟於得政。及其當揆,獻可替否,惟義之從,未嘗以勳舊自伐。偃武而修文,慎罰而薄斂,三百餘年之宏規,若平昔素定,一旦舉而措之。太原、幽州之役,終身以輕動為戒,後皆如其言。家人見其斷國大議,閉門觀書,取決方冊,他日竊視,乃《魯論》耳。昔傅說告商高宗曰:「學於古訓乃有獲,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普為謀國元臣,乃能矜式往哲,蓍龜聖模,宋之為治,氣象醇正,茲豈無助乎。晚年廷美、多遜之獄,大為太宗盛德之累,而普與有力焉。豈其學力之有限而猶有患失之心歟?君子惜之。
列傳第十六
○吳廷祚子元輔元載元扆李崇矩子繼昌王仁贍楚昭輔李處耘子繼隆繼和
吳廷祚,字慶之,並州太原人。少頗讀書,事周祖,為親校。廣順初,授莊宅副使,遷內軍器庫使、知懷州,入為皇城使。會天平符彥卿移鎮大名,以廷祚權知鄆州。
世宗即位,遷右羽林將軍,充內客省使。未幾,拜宣徽北院使。世宗征劉崇,為北面都巡檢使。師還,權判澶州。歸闕,加右監門衛大將軍。俄遷宣徽南院使、判河南府、知西京留守事。汴河決,命廷祚督丁壯數萬塞之。因增築堤防,自京城至臨淮,數旬訖工。世宗北征,權東京留守。是夏,河決鄭州原武縣,命廷祚發近縣丁壯二萬餘塞之。師還,以廷祚為左驍衛上將軍、檢校太傅,充樞密使。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尉。
宋初,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以其父名璋,故避之。會李筠叛,廷祚白太祖曰:「潞城岩險,且阻太行,賊據之,未易破也。筠素勇而輕,若速擊之,必離上黨來邀我戰,猶獸亡其藪,魚脫於淵,因可擒矣。」太祖遂親征,以廷祚留守東京兼判開封府。筠果領兵來,戰澤州南,其眾敗走。及討李重進,又為東京留守。
建隆二年夏,帝謂之曰:「卿掌樞務,有年於茲,與卿秦州,以均勞逸。明日制出,恐卿以離朕左右為憂,故先告卿。」即以為雄武軍節度。先是,秦州夕陽鎮西北接大藪,多材植,古伏羌縣之地。高防知州日,建議就置采造務,調軍卒分番取其材以給京師。西夏酋長尚波于率眾爭奪,頗傷役卒,防捕擊其黨,以狀聞。上令廷祚代防,齎詔赦尚波于等,夏人感悅。是年秋,以伏羌地來獻。
乾德二年來朝,改鎮京兆。開寶四年長春節來朝。俄遇疾,車駕臨問,命爇艾灸其腹,遣中使王繼恩監視之。未幾卒,年五十四。贈侍中,官給葬事。
廷祚謹厚寡言,性至孝,居母喪,絕水漿累日。好學,聚書萬餘卷。治家嚴肅,尤崇奉釋氏。
子元輔、元載、元範、元扆、元吉、元慶。元范、元慶仕皆至禮賓副使。元吉,閣門祗候。元吉子昭允,太子中舍。元慶子守仁,內殿崇班。
元輔字正臣,頗好學,善筆劄。周廣順中,以父任補供奉官。世宗嗣位,遷洛苑使。宋初,授左驍衛將軍、澶州巡檢,累官至定州鈐轄。卒,年四十八。子昭德、昭遜、昭普,並閣門祗候。
元載,建隆初,授太子右春坊通事舍人,賜緋魚袋。廷祚出鎮秦、雍,並補衙門都校。廷祚卒,授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加閣門祗候,與太祝母賓古使契丹。九年,擢為西上閣門副使,出知陝州。
雍熙三年,徙知秦州。州民李益者,為長道縣酒務官,家饒於財,僮奴數千指,恣橫持郡吏短長,長吏而下皆畏之。民負息錢者數百家,郡為督理如公家租調,獨推官馮伉不從。益遣奴數輩伺伉按行市中,拽之下馬,因毀辱之。先是,益厚賂朝中權貴為庇護,故累年不敗。及伉屢表其事,又為邸吏所匿,不得達。後因市馬譯者附表以聞,譯因入見,上其表。帝大怒,詔元載逮捕之。詔書未至,京師權貴已報益,益懼,亡命。元載以聞,帝愈怒,詔州郡物色急捕之,獲於河中府民郝氏家,鞫于禦史府,具得其狀,斬之,盡沒其家。益子仕衡先舉進士,任光祿寺丞,詔除籍,終身不齒。益之伏法,民皆飯僧相慶。
端拱初,遷西上閣門使。淳化二年,加領富州刺史,俄徙知成都府。蜀俗奢侈,好遊蕩,民無贏餘,悉市酒肉為聲妓樂,元載禁止之;吏民細罪又不少貸,人多怨咎。及王小波亂,元載不能捕滅,受代歸闕,而成都不守。
時李仕衡通判華州,常銜元載因事殺其父,伺元載至闕,遣人閱行裝,收其關市之稅。元載拒之,仕衡抗章疏其罪,坐責郢州團練副使。移單州,以疾授左衛將軍致政。卒,年五十三。
子昭明,為內殿崇班;昭矩,太子中舍。
元扆字君華。太平興國八年,選尚太宗第四女蔡國公主,授左衛將軍、駙馬都尉。明年正月,領愛州刺史。是冬,領本州團練使。
雍熙三年,有事北邊,元扆表求試劇郡,命知鄆州。逾年召入,尋知河陽。還朝,改鄯州觀察使。特詔朝會序班次節度使,奉祿賜予悉增之。再知河陽。
淳化元年,以主疾召還。主薨,複遣之任。五年,秋霖河溢,奔注溝洫,城壘將壞,元扆躬涉泥滓,督工補塞。民多構木樹杪以避水,元扆命濟以舟楫,設餅餌以食。時澶、陝悉罹水災,元扆所部賴以獲安。
真宗即位,換安州觀察使,俄知澶州。咸平三年,轉運使劉錫上其治狀,詔書嘉獎,遷甯國軍留後、知定州。時王超、王繼忠領兵逾唐河,與遼人戰,元扆度其必敗,乃急發州兵護河橋。既而超輩果敗,遼人乘之,至橋,見陣兵甚盛,遂引去。考滿,吏民詣闕貢馬,疏其善政十事,願借留樹碑,表其德政。詔褒之。屬歲旱,吏白召巫以土龍請雨。元扆曰:「巫本妖民,龍止獸也,安能格天?惟精誠可以動天。」乃集道人設壇,潔齋三日,百拜祈禱,澍雨沾洽。
景德三年代歸,拜武勝軍節度。三年,以陵域積水,議堙掘溝澗,命為修諸陵都部署,以內侍副都知閻承翰副之。出知潞州。初,並、代、澤、潞皆分轄戍卒,後並於太原。至是,以元扆臨鎮,遂分領澤、潞、晉、絳、磁、隰、威勝七州軍戎事,委元扆專總之。東封,表求扈從,命祀青帝。禮畢,加檢校太傅、知徐州。大中祥符四年,以祀汾陰恩,改領山南東道。五月,制書下,元扆被疾卒,年五十。贈中書令,諡忠惠。子弟進秩者五人。五年,葬元扆,時上元欲觀燈,帝為移次夕。
元扆性謹讓,在藩鎮有憂民心,待賓佐以禮。喜讀《春秋左氏》,聲色狗馬,一不介意。所得祿賜,即給親族孤貧者。將赴徐州,請對言:「臣族屬至多,其堪祿仕者皆為表薦,餘皆均奉贍之。」公主有乳媼,得入參宮禁,元扆慮其去後妄有請托,白上拒之。真宗深所嘉歎,於帝婿中獨稱其賢。及歿,甚悼惜之。且以元扆得疾,本州不以聞,詔劾其官屬。
子守禮,至六宅使、澄州刺史,以帝甥特贈和州防禦使;守嚴,至內殿崇班,天禧中,錄守嚴子承嗣、承緒並為殿直;守良為內殿崇班;守讓閣門祗候。
李崇矩,字守則,潞州上黨人。幼孤貧,有至行,鄉里推服。漢祖起晉陽,次上党,史弘肇時為先鋒都校,聞崇矩名,召署親吏。乾祐初,弘肇總禁兵兼京城巡檢,多殘殺軍民,左右懼,稍稍引去,惟崇矩事之益謹。及弘肇被誅,獨得免。
周祖與弘肇素厚善,即位,訪求弘肇親舊,得崇矩。謂之曰:「我與史公受漢厚恩,戳力同心,共獎王室,為奸邪所構,史公卒罹大禍,我亦僅免。汝史氏家故吏也,為我求其近屬,吾將恤之。」崇矩上其母弟福。崇矩素主其家,盡籍財產以付福,周祖嘉之,以崇矩隸世宗帳下。顯德初,補供奉官。從征高平,以功轉供備庫副使,改作坊使。恭帝嗣位,命崇矩告哀於南唐。還判四方館事。
宋初,李筠叛,命崇矩率龍捷、驍武左右射禁軍數千人屯河陽,以所部攻大會砦,拔之,斬首五百級。改澤、潞南面行營前軍都監,與石守信、高懷德、羅彥瑰同破筠眾于碾子穀。及平澤、潞,遣崇矩先入城,收圖籍,視府庫。因上言曰:「上黨,臣鄉里也。臣父尚槁葬,願護櫬歸京師。」許之,賜予甚厚。師還,會判三司張美出鎮,拜右監門衛大將軍,充三司使。從征李重進,還為宣徽北院使,仍判三司。
乾德二年,代趙普拜樞密使。五年,加檢校太傅。時劍南初平,禁軍校呂翰聚眾構亂,軍多亡命在其黨中,言者請誅其妻子。太祖疑之,以語崇矩。崇矩曰:「叛亡之徒固當孥戮,然案籍合誅者萬餘人。」太祖曰:「朕恐有被其驅率,非本心者。」乃令盡釋之。翰眾聞之,亦稍稍自歸。未幾,翰敗滅。
開寶初,從征太原。會班師,命崇矩為後殿。次常山,被病,帝遣太醫診視,命乘涼車還京師。崇矩叩頭言:「涼車乃至尊所禦,是速臣死爾。」固辭得免。
時趙普為相,崇矩以女妻普子承宗,相厚善,帝聞之不悅。有鄭伸者,客崇矩門下僅十年,性險詖無行,崇矩待之漸薄。伸銜之,因上書告崇矩陰事。崇矩不能自明。太祖釋不問,出為鎮國軍節度,賜伸同進士出身,以為酸棗主簿;仍賜器幣、襲衣、銀帶。六年,崇矩入為左衛大將軍。
太平興國二年夏,河防多決,詔崇矩乘傳自陝至滄、棣,按行河堤。是秋,出為邕、貴、潯、賓、橫、欽六州都巡檢使。未幾,移瓊、崖、儋、萬四州都巡檢使,麾下軍士咸憚于行,崇矩盡出器皿金帛,凡直數百萬,悉分給之,眾乃感悅。時黎賊擾動,崇矩悉抵其洞穴撫慰,以己財遺其酋長,眾皆懷附。代還,拜右千牛衛上將軍。雍熙三年,命代宋偓判右金吾街仗兼六軍司事。端拱元年,卒,年六十五。贈太尉,諡元靖。
崇矩性純厚寡言,尤重然諾。嘗事史弘肇,及卒,見其子孫,必厚禮之,振其乏絕。在嶺海四五年,恬不以炎荒嬰慮。舊涉海者多艤舟以俟便風,或旬餘,或彌月,崇矩往來皆一日而渡,未嘗留滯,士卒僮僕隨者皆無恙。信奉釋氏,飯僧至七十萬,造像建寺尤多。又喜黃白術,自遠迎其人,館于家以師之,雖知其詐,猶以為神仙,試已終無悔恨。子繼昌。
繼昌字世長。初,崇矩與太祖同府厚善,每太祖誕辰,必遣繼昌奉幣為壽。嘗畀弱弓輕矢,教以射法。建隆三年,蔭補西頭供奉官。太祖欲選尚公主,崇矩謙讓不敢當,繼昌亦自言不願。崇矩亟為繼昌聘婦,太祖聞之,頗不悅。
開寶五年,選魏咸信為駙馬都尉,繼昌同日遷如京副使。崇矩出華州,補鎮國軍牙職。入為右班殿直、東頭供奉官,監大名府商稅,歲課增羨。會詔擇廷臣有勞者,府以名聞。丁外艱,服闋,授西京作坊副使。淳化中,齊饑多盜,命為登、萊、沂、密七州都巡檢使。
至道二年,蜀賊平,餘黨頗嘯聚,拜西京作坊使、峽路二十五州軍捉賊招安都巡檢使,旋改兵馬鈐轄。賊酋喻雷燒者,久為民患,以金帶遺繼昌,繼昌偽納之,賊懈不設備,因掩殺之。進西京左藏庫使。
咸平三年,王均亂蜀,與雷有終、上官正、石普同受詔進討,砦於城西門。賊忽開城偽遁,有終等各以所部徑入,繼昌覺,亟止之不聽,因獨還砦。賊果閉關發伏,悉陷之,有終等僅以身免。繼昌按堵如故,所部諸校聞城中戰聲,泣請引去。繼昌曰:「吾位最下,當俟主帥命。」是夕,有終馳報至,徙繼昌屯雁橋門。三月,破彌牟砦,斬首千級,大獲器仗,進逼魚橋門,均脫走。繼昌入城,嚴戒部下,無擾民者。獲婦女童幼置空寺中,俟事平遣還其家。繼昌急領兵追賊至資州,聞均梟首乃還。以功領獎州刺史。俄知青州,入掌軍頭引見司。
景德二年,將幸澶州,遣先赴河上給諸軍鎧甲。遼人請和,欲近臣充使,乃令繼昌與其使姚東之偕詣遼部,俄與韓杞同至行在;及遼人聘至,又命至境首接伴。尋擢為西上閣門使。三年,又副任中正使契丹。是冬,將朝陵寢,以汝州近洛,衛兵所駐,命知州事兼兵馬鈐轄。駕還,召歸,出知延州兼鄜延路鈐轄。
大中祥符元年,進秩東上閣門使。俄以目疾求歸京師。入對,勞問再三,遣尚醫診視,假滿仍給以奉。少愈,令樞密院傳旨,將真拜刺史,複任延安。繼昌以疾表求休致。未幾,改右驍衛大將軍,領郡如故。祀汾陰,留為京師新城巡檢鈐轄,改左神武軍大將軍、權判右金吾街仗。其子遵勖,尚萬壽長公主。
天禧初,主誕日,邀繼昌過其家,迎拜為壽。帝知之,密以襲衣、金帶、器幣、珍果、美饌賜之。翌日,主入對,帝問繼昌強健能飲食,拜連州刺史,出知涇州。表求兩朝禦書及謁拜諸陵,皆許之。二年冬,卒,年七十二。遣中使護櫬以歸。錄其子贊善大夫文晟為殿中丞,殿直文旦為侍禁。
繼昌性謹厚,士大夫樂與之遊。為治尚寬,所至民懷之。任峽路時,與上官正聯職。正殘忍好殺,嘗有縣胥護芻糧,地遠後期,正令斬之,繼昌徐為解貸焉。鄭伸者,早死,其母貧餓,嘗詣繼昌乞丐,家人兢前詬逐。繼昌召見,與白金百兩,時人稱之。
遵勖初尚主,詔升為崇矩子,授昭德軍留後、駙馬都尉。
王仁贍,唐州方城人。少倜儻,不事生產,委質刺史劉詞。詞遷永興節度,署為牙校。詞將卒,遺表薦仁贍材可用。太祖素知其名,請于世宗,以隸帳下。
宋初,授武德使,出知秦州,改左飛龍使。建隆二年,遷右領軍衛將軍,充樞密承旨。高繼沖請命,以仁贍為荊南巡檢使。繼沖入朝,命知軍府。乾德初,遷左千牛衛大將軍。不逾月,加內客省使。
二年春,召赴闕,擢為樞密副使。七月,加左衛大將軍。興師討蜀,命仁贍為鳳州路行營前軍都監。蜀平,坐沒入生口財貨、殺降兵致蜀土擾亂,責授右衛大將軍。初,劍南之役,大將王全斌等貪財,軍政廢弛,寇盜充斥。太祖知之,每使蜀來者,令陳全斌等所入賄賂、子女及發官庫分取珠金等事,盡得其狀。及全斌等歸,帝詰仁贍,仁贍曆詆諸將過失,欲自解。帝曰:「納李廷珪妓女,開豐德庫取金寶,豈全斌輩邪?」仁贍不能對。廷珪,故蜀將也。帝怒,令送中書鞫全斌等罪,仁贍以新立功,第行降黜而已。帝幸洛,以仁贍判留守司、三司兼知開封府事。及召沈倫赴行在,以仁贍為東京留守兼大內都部署。駕還,遂判三司,俄命權宣徽北院事。
太平興國初,拜北院使兼判如故,加檢校太保。四年,親征太原,充大內部署,仍判留守司、三司,總轄裏外巡檢司公事。師還,加檢校太傅。五年,仁贍廉得近臣戚裏遣人市竹木秦、隴間,聯巨筏至京師,所過關渡,矯稱制免算;既至,厚結有司,悉官市之,倍收其直。仁贍密奏之,帝怒,以三司副使範旻、戶部判官杜載、開封府判官呂端屬吏。旻、載具伏罔上為市竹木入官;端為秦府親吏喬璉請托執事者。貶旻為房州司戶,載均州司戶,端商州司戶。判四方館事程德玄、武德使劉知信,翰林使杜彥圭,日騎、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趙延溥,武德副使竇神興,左衛上將軍張永德,左領軍衛上將軍祁廷訓,駙馬都尉王承衎、石保吉、魏鹹信,並坐販竹木入官,責降罰奉。是歲,車駕北巡,命仁贍為大內部署。
七年春,以政事與僚屬相矛盾,爭辯帝前,仁贍辭屈,責授右衛大將軍。翌日,改唐州防禦使,月給奉錢三十萬。仁贍之獲罪也,兵部郎中、判勾院宋琪及三司判官並降秩。先是,仁贍掌計司殆十年,恣下吏為奸,怙恩寵無敢發者;前者發範旻等事,中外益畏其口。會屬吏陳恕等數人率以皦察不畏強禦自任,因議本司事有不協者。朝參日,恕獨出班持狀奏其事。帝詰之,仁贍屈伏。帝怒甚,故及於譴,而恕等悉獎擢。琪與恕等聯事,始合謀同奏,至帝前而宋琪猶附會仁贍,故亦左降。仁贍既失權勢,因怏怏成疾,數日卒,年六十六。
後帝因言及三司財賦,謂宰相趙普等曰:「王仁贍領邦計積年,恣吏為奸,諸場院官皆隱沒官錢以千萬計,朕悉令罷之,命使分掌。仁贍再三言,恐虧舊數,朕拒之。未逾年,舊獲千緡者為一二萬緡,萬緡者為六七萬緡,其利數倍,用度既足,儻遇水旱,即可免民租稅。仁贍心知其非,頗亦慚悸,朕優容之。」子昭雍,為崇儀副使。
楚昭輔,字拱辰,宋州宋城人。少事華帥劉詞。詞卒,事太祖,隸麾下,以才幹稱,甚信任之。陳橋師還,昭憲太后在城中,太祖憂之,遣昭輔問起居,昭輔具言士眾推戴之狀,太后乃安。
宋初,為軍器庫使。太祖親討澤、潞,及征淮揚,並以昭輔為京城巡檢。建隆四年,權知揚州,使江表。還,命鉤校左藏庫金帛,數日而畢,條對稱旨。開寶四年,帝以其能心計,拜左驍衛大將軍、權判三司。六年,遷樞密副使。九年,命權宣徽南院事。
太平興國初,拜樞密使。三年,加檢校太傅。從征太原,加檢校太尉。俄以足疾請告,帝親臨問。以所居湫隘,命有司廣之,昭輔慮侵民地,固讓不願治。帝嘉其意,賜白金萬兩,令別市第。昭輔被疾,家居近一歲,始以石熙載代之。昭輔不求解職,上亦不忍罷。會郊祀畢,罷為驍騎衛上將軍。逾年卒,年六十九。廢朝,贈侍中,命中使護其喪歸葬鄉里。無子,錄其兄子吉為供奉官,敏為殿直。
昭輔性勤介,人不敢幹以私,然頗吝嗇,前後賜予萬計,悉聚而畜之。嘗引賓客故舊至藏中縱觀,且曰:「吾無汗馬勞,徒以際會得此,吾為國家守爾,後當獻於上。」及罷機務,悉以市善田宅,時論鄙之。
初,詞卒,昭輔來京師,問卜于瞽者劉悟。悟為筮蔔,曰:「汝遇貴人,見奇表豐下者即汝主也,宜謹事之,汝當貴矣。」及見太祖,狀貌如悟言,遂委質焉。
咸平三年,錄弟之子諒為借職。大中祥符八年,又錄從孫鼎為右班殿直。吉至內殿崇班。吉子隨,敏子咸,並進士及第,隨為太常博士,咸屯田員外郎。
李處耘,潞州上黨人。父肇,仕後唐,曆軍校,至檢校司徒。從討王都定州,契丹來援,唐師不利,肇力戰死之。晉末,處耘尚幼,隨兄處疇至京師,遇張彥澤斬關而入,縱士卒剽略。處耘年猶未冠,獨當裏門,射殺十數人,眾無敢當者。會暮夜,遂退。迨曉複鬥,又殺數人,鬥未解。有所親握兵,聞難來赴,遂得釋,裏中賴之。
漢初,折從阮帥府州,召置門下,委以軍務。從阮後曆鄧、滑、陝、邠四節度,處耘皆從之。在新平日,折氏甥詣闕誣告處耘之罪,周祖信之,黜為宜祿鎮將。從阮表雪其冤,詔複隸麾下。
顯德中,從阮遺表稱處耘可用,會李繼勳鎮河陽,詔署以右職。繼勳初不為禮,因會將吏宴射,處耘連四發中的,繼勳大奇之,令升堂拜母,稍委郡務,俾掌河津。處耘白繼勳曰:「此津往來者懼有奸焉,不可不察也。」居數月,果得契丹諜者,索之,有與西川、江南蠟書,即遣處耘部送闕下。
太祖時領殿前親軍,繼勳罷鎮,世宗以處耘隸太祖帳下,補都押衙。會太祖出征,駐軍陳橋,處耘見軍中謀欲推戴,遽白太宗,與王彥升謀,召馬仁瑀、李漢超等定議,始入白太祖,太祖拒之。俄而諸軍大噪,入驛門,太祖不能卻。處耘臨機決事,謀無不中,太祖嘉之,授客省使兼樞密承旨、右衛將軍。
從平澤、潞,遷羽林大將軍、宣徽北院使。討李重進,為行營兵馬都監。賊平,以處耘知揚州。大兵之後,境內凋弊,處耘勤於綏撫,奏減城中居民屋稅,民皆悅服。建隆三年,詔歸京師,老幼遮道涕泣,累日不得去。拜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賜甲第一區。
朗州軍亂,詔慕容延釗率師討之,以處耘為都監。入辭,帝親授方略,令會兵漢上。先是,朝廷遣內酒坊副使盧懷忠使荊南,覘勢強弱。使還,具言可取之狀,遂命處耘圖之。處耘至襄州,先遣閣門使丁德裕假道荊南,請具薪水給軍,荊人辭以民庶恐懼,願供芻餼於百裏外。處耘又遣德裕諭之,乃聽命。遂令軍中曰:「入江陵城有不由路及擅入民舍者斬。」
師次荊門,高繼沖遣其叔保寅及軍校梁延嗣奉牛酒犒師,且來覘也。處耘待之有加,諭令翌日先還。延嗣大喜,令報繼沖以無虞。荊門距江陵百餘裏,是夕,召保寅等飲宴延釗之帳。處耘密遣輕騎數千倍道前進。繼沖但俟保寅、延嗣之還,遽聞大軍奄至,即惶怖出迎,遇處耘於江陵北十五裏。處耘揖繼沖,令待延釗,遂率親兵先入登北門。比繼沖還,則兵已分據城中,荊人束手聽命。即調發江陵卒萬餘人,並其師,晨夜趨朗州。又先遣別將分麾下及江陵兵趨嶽州,大破賊于三江口,獲船七百餘艘,斬首四千級。又遇賊帥張從富於澧江,擊敗之。逐北至敖山砦,賊棄砦走,俘獲甚眾。處耘釋所俘體肥者數十人,令左右分啖之,黥其少健者,令先入朗州。會暮,宿砦中,遲明,延釗大軍繼至。黥者先入城言,被擒者悉為大軍所啖,朗人大懼,縱火焚城而潰。會朗帥周保權年尚幼,為大將汪端劫匿於江南砦僧寺中。處耘遣麾下將田守奇帥師渡江獲之。遂入潭州,盡得荊湖之地。
初,師至襄州,衢肆鬻餅者率減少,倍取軍人之直。處耘捕得其尤者二人送延釗,延釗怒不受,往復三四,處耘遂命斬於市以徇。延釗所部小校司義舍於荊州客將王氏家,使酒凶恣,王氏醞於處耘。處耘召義呵責,義又譖處耘於延釗。至白湖,處耘望見軍人入民舍,良久,舍中人大呼求救,遣捕之,即延釗圉人也,乃鞭其背,延釗怒斬之。由是大不協,更相論奏。朝議以延釗宿將貰其過,謫處耘為淄州刺史。處耘懼,不敢自明。在州數年,乾德四年卒,年四十七。廢朝,贈宣德軍節度、檢校太傅,賜地葬於洛陽偏橋村。
處耘有度量,善談當世之務,居常以功名為己任。荊湖之役,處耘以近臣護軍,自以受太祖之遇,思有以報,故臨事專制,不顧群議,遂至於貶。後太祖頗追念之。及開寶中,為太宗納其次女為妃,即明德皇后也。
子繼隆、繼和,自有傳;繼恂,官至洛苑使、順州刺史,贈左神武大將軍。繼恂子昭遜,為供備庫使。處疇,官至作坊使,子繼凝。
繼隆字霸圖,幼養于伯父處疇。及長,以父蔭補供奉官。處耘貶淄州,繼隆亦除籍。會長春節,與其母入貢,復舊官。時權臣與處耘有宿憾者,忌繼隆有才,繼隆因落魄不治產,以遊獵為娛。
乾德中平蜀,選為果、閬監軍,年方弱冠,母憂其未更事,將輔以處耘左右。繼隆曰:「是行兒自有立,豈須此輩,願不以為慮。」母慰而遣之。代還,夜涉棧道,雨滑,與馬偕墜絕澗,深十餘丈,絓於大樹。騎卒馳數十裏外,取火引綆以出之。
會征江南,領雄武卒三百戍邵州,止給刀盾。蠻賊數千陣長沙南,截其道。繼隆率眾力戰,賊遁去,手足俱中毒矢,得良藥而愈,部卒死傷者三之一。太祖聞其勇敢而器重之。又與石曦率兵襲袁州,破桃田砦,追賊二十裏,入潭富砦,焚其梯沖芻積。
複從李符督荊湖漕運,給征南諸軍。吳人以王師不便水戰,多出舟師斷餉道,繼隆屢與鬥,糧悉善達。日馳四五百里,常令往來覘候。一日中途遇虎,射殺之。嘗獲吳將,部送赴闕,至項縣而病,斬其首以獻,太祖益嘉之。與吳人戰,流矢中額,以所冠胄堅厚,得不傷。
太祖察其才,且追念其父,欲拔用之,謂曰:「升州平,可持捷書來,當厚賞汝。」時內侍使軍中者十數輩,皆伺城陷獻捷,會有機事當入奏,皆不願行,而繼隆獨請赴闕。太宗見其來,時城尚未下,甚訝之。繼隆度金陵破在旦夕,因言在途遇大風晦暝,城破之兆也。翌日,捷奏至,太祖召謂曰:「如汝所料矣。」吳將盧絳聚眾萬餘,攻掠州縣,命繼隆招來之。江南平,錄功遷莊宅副使。從幸西洛,改禦營前後巡檢使。
太平興國二年,改六宅使。嘗詔與王文寶、李神祐、劉承珪同護浚京西河,又與梁迥、竇神寶治決河。迥體肥碩,所乘舟弊不能濟,繼隆易以己舟。已而繼隆舟果覆,棲枯桑杪,賴他舟以度。
從征太原,為四面提舉都監,與李漢瓊領梯沖地道攻城西面,機石過其旁,從卒僕死,繼隆督戰無怠。討幽州,與郭守文領先鋒,破契丹數千眾。及圍范陽,又與守文為先鋒,大敗其眾于湖翟河南。
後為鎮州都監,契丹犯邊,與崔翰諸將禦之。初,太宗授以陣圖,及臨陣有不便,眾以上命不可違。繼隆曰:「事有應變,安可預定,設獲違詔之罪,請獨當也。」即從宜而行,敗之于徐河。
四年,遷宮苑使、領媯州刺史,護三交屯兵。與潘美出征北邊,破靈丘縣,盡略其人以歸。改定州駐泊都監。嘗領兵出土鐙砦,與賊戰,獲牛羊、車帳甚眾。詔書褒美。
李繼遷叛,命繼隆與田仁朗、王侁率兵擊之。四月,出銀州北,破悉利諸族,追奔數十裏,斬三千餘級,俘蕃漢老幼千餘,梟代州刺史折羅遇及其弟埋乞首,牛馬、鎧仗所獲尤多。又出開光穀西杏子坪,破保寺、保香族,斬其副首領埋乜已五十七人,降銀三族首領析八軍等三千餘眾,複破沒邵浪、悉訛諸族,及濁輪川東、兔頭川西,生擒七十八人,斬首五十九級,俘獲數千計。引師至監城,吳移、越移四族來降,惟岌伽羅膩十四族怙其眾不下,乃與尹憲襲擊之,夷其帳千餘,俘斬七千餘級。俄改領環州團練使,又護高陽關屯兵。
從曹彬征幽州,率兵助先鋒薛繼昭破其眾數千于固安南,下固安、新城,進克涿州,矢中左股,血流至踵,獲契丹貴臣一人。彬欲上其功,繼隆止之。俄而傅潛、米信軍敗眾潰,獨繼隆所部振旅而還。即命繼隆知定州,尋詔分屯諸軍,繼隆令書吏盡錄其詔。旬餘,有敗卒集城下,不知所向,繼隆按詔給券,俾各持詣所部。太宗益嘉其有謀。
三年,遷侍衛馬軍都虞候、領武州防禦使。契丹大入邊,出為滄州都部署。劉廷讓與敵戰君子館,先約繼隆以精卒後殿,緩急為援。既而敵圍廷讓數重,繼隆引麾下兵退保樂壽,廷讓力不敵,全軍陷沒,裁以單騎遁免。上怒,追繼隆赴闕,令中書問狀,既而得釋。逾年,加領本州觀察使。
端拱初,制授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保順節度。九月,出為定州都部署。初,朝議有寇至,令堅壁清野,勿與戰。一日,契丹驟至,攻蒲城,至唐河。護軍袁繼忠慷慨請出師,中黃門林延壽等五人以詔書止之。繼隆曰:「閫外之事,將帥得專。」乃與繼忠出兵,戰數合,擊走之。
二年冬,送芻粟入威虜軍,蕃將於越率騎八萬來邀王師,繼隆所領步騎裁一萬,先命千人設伏城北十裏,而與尹繼倫列陣以待。敵眾方食,繼倫出其不意,擊走之。繼隆追奔過徐河,俘獲甚眾。嘗有詔廢威虜軍,繼隆言:「梁門為北面保障,不可廢。」遂城守如故,訖為要地。
淳化初,上遣使至定州,密諭繼隆:「若契丹複入寇,朕當親討。」繼隆上奏曰:「自北邊肆孽,邊邑多虞,陛下不知臣不材,任以疆事,臣敢不講求軍實,震耀戎容,奉揚天聲,以遏外侮。然臣奉辭之日,曾瀝愚衷,誠以蜂蟻之妖,必就鯨鯢之戮。臣子之分,死生以之,望不議於親巡,庶靡勞于天步,今聆聖誨,將決親征,且一人既行,百司景從,次舍驅馳,郡縣供饋,勞費滋甚。殄此微妖,當責將帥,臣雖駑弱,誓死為期。」是歲,契丹不入邊,議遂止。
四年夏,召還,太宗面獎之,改領靜難軍節度,複遣還屯所。時夏州趙保忠與繼遷連謀,朝廷患之,又綏州牙校高文不舉城效順,河外蕃漢大擾,以繼隆為河西行營都部署、尚食使尹繼隆為都監以討之。既而繼遷遁去,擒保忠以獻。初,裨將侯延廣、監軍秦翰議請誅保忠,及出兵追之,繼隆曰:「保忠杌上肉爾,當請于天子。今繼遷遁去,千里窮磧,艱於轉餉,宜養威持重,未易輕舉。」延廣等服其言。
會密詔廢夏州,隳其城。繼隆命秦翰與弟繼和及高繼勳同入奏,以為朔方古鎮,賊所窺覦之地,存之可依以破賊;並請于銀、夏兩州南界山中增置保戍,以扼其沖,且為內屬蕃部之障蔽,而斷賊糧運。皆不報。
至道二年,白守宗守榮、馬紹忠等送糧靈州,為繼遷所邀,敗於洛浦河。上聞之怒,亟命繼隆為靈、環十州都部署。是秋,五路討繼遷,以繼隆出環州,取東關鎮,由赤檉、苦井路赴之。繼隆以所出道回遠乏水,請由橐駝路徑趨賊之巢穴。且遣繼和入奏,太宗召詰之,知其必敗,因遣周瑩齎手詔切責,督其進軍赤檉。瑩至,繼隆以便宜發兵,不俟報,與丁罕行十餘日,果不見賊而還。諸將失期,士卒困乏。繼隆素剛,因慚憤,肆殺戮,乃奏轉運使陳絳、梁鼎軍儲不繼,並坐削秩。
三年春,繼遷以蕃部從順者眾,遣其軍主史遇率兵屯橐駝口西北雙雉,以遏絕之。執倉族蕃官遇來告,繼隆遣劉承蘊、田敏會遇討之,斬首數千級,獲牛馬、橐駝萬計。
先是,受詔送軍糧赴靈州,必由旱海路,自冬至春,而芻粟始集。繼隆請由古原州蔚茹河路便,眾議不一,繼隆固執論其事,太宗許焉。遂率師以進,壁古原州,令如京使胡守澄城之,是為鎮戎軍。
真宗即位,改領鎮安軍節度、檢校太傅。逾月召還,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解兵柄歸本鎮。咸平二年,丁內艱,起複。會秋潦暴集,蔡水壞岸,繼隆乘危督士卒補塞,自辰訖午,沖波稍息。四年,加檢校太師。王師失利於望都,繼隆累表求詣闕面陳邊事,因乞自效。俄召還,延見詢訪,因言:「丑類侵擾,蓋亦常事,願委將帥討伐,不煩親征。」真宗慰諭之,改山南東道節度,判許州。景德初,明德皇太后不豫,詔入省疾。九月,複許會葬。是冬,契丹大入,逾魏郡至河上。真宗幸澶淵,繼隆表求扈從,命為駕前東西排陣使,先赴澶州,陳師於北城外,毀車為營。敵數萬騎急攻,繼隆與石保吉率眾禦之,追奔數裏。及上至,幸北門觀兵,召問慰勞,見其所部整肅,歎賞久之。翌日,幸營中,召從臣飲宴。二年春,還京,加開府儀同三司、食邑、實封。詔始下,會疾作,上親臨問。繼和時為並、代鈐轄,驛召省視。卒,年五十六。車駕臨哭之慟,為制服發哀。贈中書令,諡忠武。以其子昭慶為洛苑使,從子昭囗、昭遜,並為內殿崇班。又錄其門下二十余人。乾興初,詔與李沆,王旦同配享真宗廟庭。
繼隆出貴胄,善騎射,曉音律,感慨自樹,深沉有城府,嚴於禦下。好讀《春秋左氏傳》,喜名譽,賓禮儒士。在太宗朝,特被親信,每征行,必委以機要。真宗以元舅之親,不欲煩以軍旅,優遊近藩,恩禮甚篤。然多智用,能謙謹保身。明德寢疾,欲面見之,上促其往。繼隆但詣萬安宮門拜箋,終不入。又嘗命諸王詣第候謁,繼隆不設湯茗,第假王府從行茶爐烹飲焉。昭慶改名昭亮,至東上閣門使、高州刺史。
繼和字周叔,少以蔭補供奉官,三遷洛苑使。淳化後,繼隆多在邊任,繼和常從行,友愛尤至,每令入奏機事。繼隆罷兵柄,手錄唐李勣遺戒授繼和,曰:「吾門不墜者在爾矣。」
初,繼隆之請城鎮戎軍也,朝廷不果於行。繼和麵奏曰:「平涼舊地,山川阻險,旁扼夷落,為中華襟帶,城之為便。」太宗乃許焉。後複不守。咸平中,繼和又以為言,乃命版築,以繼和知其軍,兼原、渭、儀都巡檢使。城畢,加領平州刺史。建議募貧民及弓箭手,墾田積粟,又屢請益兵,朝議未許。上曰:「苟緩急,部署不為濟師,則或至失援矣。」命繼和兼涇、原、儀、渭鈐轄。時繼遷未弭,命張齊賢、梁顥經略,因訪繼和邊事。繼和上言:
鎮戎軍為涇、原、儀、渭北面扞蔽,又為環、慶、原、渭、儀、秦熟戶所依,正當回鶻、西涼、六穀、吐蕃、咩逋、賤遇、馬臧、梁家諸族之路。自置軍已來,克張邊備,方於至道中所葺,今已數倍。誠能常用步騎五千守之,涇、原、渭州苟有緩急,會於此軍,並力戰守,則賊必不敢過此軍;而緣邊民戶不廢耕織,熟戶老幼有所歸宿。
此軍苟廢,則過此新城,止皆廢壘。有數路來寇:若自隴山下南去,則由三百堡入儀州制勝關;自瓦亭路南去,則由彈箏峽入渭州安國鎮;自清石嶺東南去,則由小盧、大盧、潘谷入潘原縣;若至潘原而西則入渭州,東則入涇州;若自東石嶺東公主泉南去,則由東山砦故彭陽城西併入原州;其餘細路不可盡數。如以五千步騎,令四州各為備禦,不相會合,則兵勢分而力不足禦矣。故置此城以扼要路。
即令自靈、環、慶、鄜、延、石、隰、麟、府等州以外河曲之地,皆屬於賊,若更攻陷靈州,西取回鶻,則吐蕃震懼,皆為吞噬,西北邊民,將受驅劫。若以可惜之地,甘受賊攻,便思委棄,以為良策,是則有盡之地,不能供無已之求也。
臣慮議者以調發芻糧擾民為言,則此軍所費,上出四川,地裏非遙,輸送甚易。又劉琮方興屯田,屯田若成,積中有備,則四州稅物,亦不須得。
況今繼遷強盛,有逾曩日。從靈州至原、渭、儀州界,次更取棨子山以西接環州山內及平夏,次並黃河以東以南、隴山內外接儀州界,及靈州以北河外。蕃部約數十萬帳,賊來足以鬥敵,賊遷未盛,不敢深入。今則靈州北河外,鎮戎軍、環州並北徹靈武、平夏及山外黃河以東族帳,悉為繼遷所吞,縱有一二十族,殘破奔迸,事力十無二三。
自官軍瀚海失利,賊愈倡狂,群蕃震懼,絕無鬥志。兼以咸平二年棄鎮戎後,繼遷徑來侵掠軍界蕃族,南至渭州安國鎮北一二十裏,西至南市界三百餘裏,便於蕭關屯聚萬子、米逋、西鼠等三千,以脅原、渭、靈、環熟戶,常時族帳謀歸賊者甚多。賴聖謨深遠,不惑群議,複置此軍,一年以來,蕃部咸以安集,邊民無複愁苦。以此較之,則存廢之說,相失萬倍矣。
又靈州遠絕,居常非有尺布鬥粟以供王府,今關西老幼,疲苦轉餉,所以不可棄者,誠恐滋大賊勢,使繼遷西取秦、成之群蕃,北掠回鶻之健馬,長驅南牧,何以枝梧。昨朝廷訪問臣送芻糧道路,臣欲自蕭關至鎮戎城砦,西就胡盧河川運送。但恐靈州食盡,或至不守,清遠固亦難保,青岡、白馬曷足禦擀,則環州便為極邊。若賊從蕭關、武延、石門路入鎮戎,縱有五七千兵,亦恐不敵,即回鶻、西涼路亦斷絕。
伏見咸平三年詔書,緣邊不得出兵生事蕃夷,蓋謂賊如猛獸,不怫其心,必且不動。臣愚慮此賊他日愈熾,不若聽驍將銳旅屢入其境,彼或聚兵自固,則勿與鬥,妖黨才散,則令掩擊。如此則王師逸而賊兵勞,賊心內離,然後大舉。
及靈州孤壘,戍守最苦,望比他州尤加存恤。且守邊之臣,內憂家屬之窘匱,外憂奸邪之憎毀。憂家則思為不廉,憂身則思為退跡,思不廉則官局不治,思退跡則庶事無心,欲其奮不顧身,令出惟行,不可得已。良由賞未厚、恩未深也。賞厚則人無顧內之憂,恩深則士有效死之志。古之帝王皆懸爵賞以拔英俊,卒能成大功。
大凡君子求名,小人徇利。臣為兒童時,嘗聞齊州防禦使李漢超守關南,齊州屬州城錢七八萬貫,悉以給與,非次賞賚,動及千萬。漢超猶私販榷場,規免商算,當時有以此事達于太祖者,即詔漢超私物所在,悉免關征。故漢超居則營生,戰則誓死,貲產厚則心有所系,必死戰則動有成績。故畢太祖之世,一方為之安靜。今如漢超之材固亦不少,苟能用皇祖之遺法,選擇英傑,使守靈武,高官厚賞,不吝先與;往日,留半奉給其家,半奉資其用,然後可以責潔廉之節,保必勝之功也。
又戎事內制,或失權宜,漢時渤海盜起,龔遂為太守,尚聽便宜從事。且渤海,漢之內地,盜賊,國之饑民;況靈武絕塞,西鄙強戎,又非渤海之比。苟許其專制,則無失事機,縱有營私冒利,民政不舉,亦乞不問。用將之術,異於他官,貪勇知愚,無不皆錄,但使法寬而人有所慕,則久居者安心展體,竭材盡慮,何患靈州之不可守哉?
又朝廷比禁青鹽,甚為允愜。或聞議者欲開其禁。且鹽之不入中土,困賊之良策也。今若謂糧食自蕃界來,雖鹽禁不能困賊,此鬻鹽行賄者之妄談也。蕃粟不入賊境,而入于邊廩,其利甚明。況漢地不食青鹽,熟戶亦不入蕃界博易,所禁者非徒糧食也,至於兵甲皮幹之物,其名益多。以朝廷雄富,猶言摘山煮海,一年商利不入,則或闕軍須。況蕃戎所賴,止在青鹽,禁之則彼自困矣。望固守前詔為便。
五年,繼和領兵殺衛埋族於天麻川。自是壟山外諸族皆恐懼內附,願於要害處置族帳砦柵,以為戍守。繼和因請移涇原部署於鎮戎,以壯軍勢,又請開道環、延為應援。真宗以其精心戎事,甚嘉之。戎人伺警巡馳備,一夕,塞長壕,越古長城抵城下。繼和與都監史重貴出兵禦之,賊據險再突城隍,列陣接戰,重貴中重創,敗走之,大獲甲騎。有詔嘉獎,別出良藥、縑帛、牢酒以賜。
繼和習武藝,好談方略,頗知書,所至幹治。然性剛忍,禦下少恩,部兵終日擐甲,常如寇至;及較閱之際,杖罰過當,人多怨焉。真宗屢加勖勵,且為覆護之。嘗上言:「保捷軍新到屯所,多亡命者,請優賜緡錢;苟有亡逸,即按軍法。」舊制,凡賜軍中,雖緣奏請者,亦以特旨給之。上以繼和峻酷,欲軍士感其惠,特令以所奏著詔書中而加賜之。且以計情定罪,自有常制,不許其請。終以邊防之地,慮人不為用,遣張志言代還。既即路,軍中皆恐其複來。
六年,又出為並、代鈐轄。將行請對,欲領兵去按度邊壘。上曰:「河東岩險,兵甲甚眾,賊若入寇,但邀其歸路,自可致勝,不必率兵而往也。」
景德初,北邊入寇,徙北平砦。車駕駐澶淵,繼和受詔與魏能、張凝領兵赴趙州躡敵後。契丹請和,邊民猶未甯,又命副將張凝為緣邊巡檢安撫使。事平,複還並、代。時朝廷每詔書約束邊事,或有當行極斷之語,官吏不詳深意,即處大辟。繼和言其事,乃詔:「自今有雲重斷、極斷、處斬、決配之類,悉須裁奏。」先是,繼隆卒,繼和恥以遺奏得官。久之,遷西上閣門使。未幾,擢殿前都虞候、領端州防禦使。大中祥符元年卒,年四十六。贈鎮國軍節度,遣諸王率宗室素服赴吊。二子早卒。帝以其族盛大,諸侄皆幼,令三班選使臣為主家事。
弟繼恂,至洛苑使、順州刺史,贈左神武大將軍。子昭遜為供備庫使。
論曰:夫乘風雲之會,依日月之光,感慨發憤,效忠駿奔,居備要任,出握重兵,如是而令名克終,斯固可偉也。吳廷祚策李筠之破,如目睹其事,誠有將略。李崇矩秉純厚之德,感史弘肇之恩,保其叛亡之孥,然交鄭伸不知其傾險,坐謫炎海,固無先見之明矣;其子繼昌,忘父仇以恤伸母之貧,雖非中道,亦人所難。王仁贍征蜀,殺降附之卒,肆貪矯之行,鬱鬱而斃,自貽伊戚,尚何尤乎?楚昭輔當陳橋推戴,太祖遣之入安母后,亦必可托以事者;及為三司,善於心計,人不可幹以私,然終以訐直,取寡信之名,何歟?處耘于創業之始,功參締構,克荊山,靖衡、湘,勢如拉枯,而志昧在和,勳業弗究,良可惜也;幸聯戚畹之貴,秉旄繼世,抑造物之報,嗇此而豐彼歟?
列傳第十七
○曹彬子璨瑋琮潘美李超附
曹彬,字國華,真定靈壽人。父芸,成德軍節度都知兵馬使。彬始生周歲,父母以百玩之具羅于席,觀其所取。彬左手持干戈,右手持俎豆,斯須取一印,他無所視,人皆異之。及長,氣質淳厚。漢乾祐中,為成德軍牙將。節帥武行德見其端懿,指謂左右曰:「此遠大器,非常流也。」周太祖貴妃張氏,彬從母也。周祖受禪,召彬歸京師。隸世宗帳下,從鎮澶淵,補供奉官,擢河中都監。蒲帥王仁鎬以彬帝戚,尤加禮遇。彬執禮益恭,公府燕集,端簡終日,未嘗旁視。仁鎬謂從事曰:「老夫自謂夙夜匪懈,及見監軍矜嚴,始覺己之散率也。」
顯德三年,改潼關監軍,遷西上閣門使。五年,使吳越,致命訖即還。私覿之禮,一無所受。吳越人以輕舟追遺之,至於數四,彬猶不受。既而曰:「吾終拒之,是近名也。」遂受而籍之以歸,悉上送官。世宗強還之,彬始拜賜,悉以分遺親舊而不留一錢。出為晉州兵馬都監。一日,與主帥暨賓從環坐於野,會鄰道守將走價馳書來詣,使者素不識彬,潛問人曰:「孰為曹監軍?」有指彬以示之,使人以為紿己,笑曰:「豈有國戚近臣,而衣弋綈袍、坐素胡床者乎?」審視之方信。遷引進使。
初,太祖典禁旅,彬中立不倚,非公事未嘗造門,群居燕會,亦所罕預,由是器重焉。建隆二年,自平陽召歸,謂曰:「我疇昔常欲親汝,汝何故疏我?」彬頓首謝曰:「臣為周室近親,複忝內職,靖恭守位,猶恐獲過,安敢妄有交結?」遷客省使,與王全斌、郭進領騎兵攻河東平樂縣,降其將王超、侯霸榮等千八百人,俘獲千餘人。既而賊將蔚進率兵來援,三戰皆敗之。遂建樂平為平晉軍。乾德初,改左神武將軍。時初克遼州,河東召契丹兵六萬騎來攻平晉,彬與李繼勳等大敗之於城下。俄兼樞密承旨。
二年冬,伐蜀,詔以劉光毅為歸州行營前軍副部署,彬為都監。峽中郡縣悉下,諸將咸欲屠城以逞其欲,彬獨申令戢下,所至悅服。上聞,降詔褒之。兩川平,全斌等晝夜宴飲,不恤軍士,部下漁奪無已,蜀人苦之。彬屢請旋師,全斌等不從。俄而全師雄等構亂,擁眾十萬,彬複與光毅破之於新繁,卒平蜀亂。時諸將多取子女玉帛,彬橐中唯圖書、衣衾而已。及還,上盡得其狀,以全斌等屬吏。謂彬清介廉謹,授宣徽南院使、義成軍節度使。彬入見,辭曰:「征西將士俱得罪,臣獨受賞,恐無以示勸。」上曰:「卿有茂功,又不矜伐,設有微累,仁贍等豈惜言哉?懲勸國之常典,可無讓。」
六年,遣李繼勳、党進率師征太原,命為前軍都監,戰洞渦河,斬二千餘級,俘獲甚眾。開寶二年,議親征太原,複命為前軍都監,率兵先往,次團柏穀,降賊將陳廷山。又戰城南,薄於濠橋,奪馬千餘。及太祖至,則已分砦四面,而自主其北。六年,進檢校太傅。
七年,將伐江南。九月,彬奉詔與李漢瓊、田欽祚先赴荊南發戰艦,潘美帥步兵繼進。十月,詔以彬為升州西南路行營馬步軍戰棹都部署,分兵由荊南順流而東,破峽口砦,進克池州,連克當塗、蕪湖二縣,駐軍採石磯。十一月,作浮梁,跨大江以濟師。十二月,大破其軍於白鷺洲。
八年正月,又破其軍于新林港。二月,師進次秦淮,江南水陸十余萬陳於城下,大敗之,俘斬數萬計。及浮梁成,吳人出兵來禦,破之於白鷺洲。自三月至八月,連破之,進克潤州。金陵受圍,至是凡三時,吳人樵采路絕,頻經敗衄,李煜危急,遣其臣徐鉉奉表詣闕,乞緩師,上不之省。先是,大軍列三砦,美居守北偏,圖其形勢來上。太祖指北砦謂使者曰:「吳人必夜出兵來寇,爾亟去,令曹彬速成深溝以自固,無墮其計中。」既成,吳兵果夜來襲,美率所部依新溝拒之,吳人大敗。奏至,上笑曰:「果如此。」
長圍中,彬每緩師,冀煜歸服。十一月,彬又使人諭之曰:「事勢如此,所惜者一城生聚,若能歸命,策之上也。」城垂克,彬忽稱疾不視事,諸將皆來問疾。彬曰:「餘之疾非藥石所能愈,惟須諸公誠心自誓,以克城之日,不妄殺一人,則自愈矣。」諸將許諾,共焚香為誓。明日,稍愈。又明日,城陷。煜與其臣百餘人詣軍門請罪,彬慰安之,待以賓禮,請煜入宮治裝,彬以數騎待宮門外。左右密謂彬曰:「煜入或不測,奈何?」彬笑曰:「煜素忄耎無斷,既已降,必不能自引決。」煜之君臣,卒賴保全。自出師至凱旋,士眾畏服,無輕肆者。及入見,刺稱「奉敕江南幹事回」,其謙恭不伐如此。
初,彬之總師也,太祖謂曰:「俟克李煜,當以卿為使相。」副帥潘美預以為賀。彬曰:「不然,夫是行也,仗天威,遵廟謨,乃能成事,吾何功哉,況使相極品乎!」美曰:「何謂也?彬曰:「太原未平爾。」及還,獻俘。上謂曰:「本授卿使相,然劉繼元未下,姑少待之。」既聞此語,美竊視彬微笑。上覺,遽詰所以,美不敢隱,遂以實對。上亦大笑,乃賜彬錢二十萬。彬退曰:「人生何必使相,好官亦不過多得錢爾。」未幾,拜樞密使、檢校太尉、忠武軍節度使。
太宗即位,加同平章事。議征太原,召彬問曰:「周世宗及太祖皆親征,何以不能克?」彬曰:「世宗時,史彥超敗于石嶺關,人情驚擾,故班師;太祖頓兵甘草地,會歲暑雨,軍士多疾,因是中止。」太宗曰:「今吾欲北征,卿以為何如?」彬曰:「以國家兵甲精銳,剪太原之孤壘,如摧枯拉朽爾,何為而不可。」太宗意遂決。太平興國三年,進檢校太師,從征太原,加兼侍中。八年,為弭德超所誣,罷為天平軍節度使。旬餘,上悟其譖,進封魯國公,待之愈厚。
雍熙三年,詔彬將幽州行營前軍馬步水陸之師,與潘美等北伐,分路進討。三月,敗契丹于固安,破涿州,戎人來援,大破之于城南。四月,又與米信破契丹於新城,斬首二百級。五月,戰于岐溝關,諸軍敗績,退屯易州,臨易水而營。上聞,亟令分屯邊城,追諸將歸闕。
先是,賀令圖等言於上曰:「契丹主少,母后專政,寵倖用事,請乘其釁,以取幽薊。」遂遣彬與崔彥進、米信自雄州,田重進趣飛狐,潘美出雁門,約期齊舉。將發,上謂之曰:「潘美之師但先趣雲、應,卿等以十萬眾聲言取幽州,且持重緩行,不得貪利。彼聞大兵至,必悉眾救范陽,不暇援山后矣。」既而,美之師先下寰、朔、雲、應等州,重進又取飛狐、靈丘、蔚州,多得山后要害地,彬亦連下州縣,勢大振。每奏至,上已訝彬進軍之速。及彬次涿州,旬日食盡,因退師雄州以援餉饋。上聞之曰:「豈有敵人在前,反退軍以援芻粟,失策之甚也。」亟遣使止彬勿前,急引師緣白溝河與米信軍會,案兵養銳,以張西師之勢;俟美等盡略山后地,會重進之師而東,合勢以取幽州。時彬部下諸將,聞美及重進累建功,而已握重兵不能有所攻取,謀議蜂起。彬不得已,乃複裹糧再往攻涿州。契丹大眾當前,時方炎暑,軍士乏困,糧且盡,彬退軍,無複行伍,遂為所躡而敗。
彬等至,詔鞫於尚書省,令翰林學士賈黃中等雜治之,彬等具伏違詔失律之罪。彬責授右驍衛上將軍,彥進右武衛上將軍,信右屯衛上將軍,余以次黜。四年,起彬為侍中、武甯軍節度使。淳化五年,徙平盧軍節度。真宗即位,複檢校太師、同平章事。數月,召拜樞密使。
咸平二年,被疾。上趣駕臨問,手為和藥,仍賜白金萬兩。問以後事,對曰:「臣無事可言。臣二子材器可取,臣若內舉,皆堪為將。」上問其優劣,對曰:「璨不如瑋。」六月薨,年六十九。上臨哭之慟,對輔臣語及彬,必流涕。贈中書令,追封濟陽郡王,諡武惠;且贈其妻高氏韓國夫人;官其親族、門客、親校十餘人。八月,詔彬與趙普配饗太祖廟庭。
彬性仁敬和厚,在朝廷未嘗忤旨,亦未嘗言人過失。伐二國,秋毫無所取。位兼將相,不以等威自異。遇士夫於途,必引車避之。不名下吏,每白事,必冠而後見。居官奉入給宗族,無餘積。平蜀回,太祖從容問官吏善否,對曰:「軍政之外,非臣所聞也。」固問之,唯薦隨軍轉運使沈倫廉謹可任。為帥知徐州日,有吏犯罪,既具案,逾年而後杖之,人莫知其故。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而朝夕笞詈之,使不能自存。吾故緩其事,然法亦未嘗屈焉。」北征之失律也,趙昌言表請行軍法。及昌言自延安還,被劾,不得入見。彬在右府,為請於上,乃許朝謁。
子璨、珝、瑋、玹、、珣、琮。珝娶秦王女興平郡主,至昭宣使。玹左藏庫副使,尚書虞部員外郎,珣東上閣門使,琮西上閣門副使。玘之女,即慈聖光獻皇后也。芸,累贈魏王。彬,韓王。,吳王,諡曰安僖。之子佾、傅。佾見《外戚傳》。傅,後兄也,榮州刺史,諡恭懷。
璨字韜光,性沉毅,善射,以蔭補供奉官。常從彬征討,得與計議,彬以為類己,特鍾愛焉。
遷宮苑副使,出為高陽關及鎮、魏、並、代、趙五州都監。雍熙中,命知定州,改尚食使。淳化二年,領富州刺史,徙知代州。明年,擢為鎮州行營鈐轄,徙綏、銀、夏、麟、府等州鈐轄。契丹入寇,屢戰有功。諸將多欲窮追,璨慮有伏,力止之。至道初,遷四方館使、知靈州,徙河西鈐轄,改引進使。範廷召將兵出塞,命璨為之副。丁外艱,起複,為鄜延路副都部署,拜趙州刺史,領武州團練使,充麟、府、濁輪副部署。出蕃兵邀繼遷,俘馘甚眾。入為樞密都承旨,改領亳州團練使。
契丹入寇,命為鎮、定、高陽關三路行營都鈐轄,領康州防禦使,再知定州。明年冬,拜侍衛馬軍副都指揮使、天德軍節度。入為東京舊城都巡檢使,連拜彰國、保靜、武甯、忠武等軍節度使。在禁衛十餘年,未嘗忤旨。天禧三年春,以足疾授河陽節度使、同平章事。卒,年七十,贈中書令,諡武懿。
璨起貴胄,以孝謹稱,能自奮厲,以世其家。習知韜略,好讀《左氏春秋》,善撫士卒,兼著威愛。雖輕財不逮其父,而敬人和厚,亦有父風。子儀,官至耀州觀察使。
瑋字寶臣。父彬,曆武甯、天平軍節度使,皆以瑋為牙內都虞候,補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沉勇有謀,喜讀書,通《春秋三傳》,于《左氏》尤深。李繼遷叛,諸將數出無功,太宗問彬:「誰可將者?」彬曰:「臣少子瑋可任。」即召見,以本官同知渭州,時年十九。
真宗即位,改內殿崇班、知渭州。馭軍嚴明有部分,賞罰立決,犯令者無所貸。善用間,周知虜動靜,舉措如老將。彬卒,請持喪,不允,改閣門通事舍人。遷西上閣門副使,徙知鎮戎軍。李繼遷虐用其國人,瑋知其下多怨,即移書諸部,諭以朝廷恩信,撫養無所間,以動諸羌。由是康奴等族請內附。繼遷略西蕃還,瑋邀擊于石門川,俘獲甚眾。以鎮戎軍據平地,便於騎戰,非中國之利,請自隴山以東,循古長城塹以為限。又以弓箭手皆土人,習障塞蹊隧,曉羌語,耐塞苦,官未嘗與兵械資糧,而每戰輒使先拒賊,恐無以責死力,遂給以境內間田。春秋耕斂,州為出兵護作,而蠲其租。
繼遷死,其子德明請命於朝。瑋言:「繼遷擅河南地二十年,兵不解甲,使中國有西顧之憂。今國危子弱,不即捕滅,後更強盛,不可制。願假臣精兵,出其不意,禽德明送闕下,複河西為郡縣,此其時也。」帝方以恩致德明,不報。既而西延家、妙俄、熟魏數大族請拔帳自歸,諸將猶豫不敢應。瑋曰:「德明野心,不急折其翮,後必颺去。」即日,將其士薄大都山,受降者內徙,德明不敢拒。遷西上閣門使,為環慶路兵馬都鈐轄,兼知邠州。封泰山,進東上閣門使。
帝以瑋習知河北事,乃以為真定路都鈐轄,領高州刺史。瑋嘗上涇原、環慶兩道圖。至是,帝以示左右,曰:「華夷山川城郭險固出入戰守之要,舉在是矣。」因敕別繪二圖,以一留樞密院,一付本道,俾諸將得按圖計事。複為涇原路都鈐轄兼知渭州,與秦翰破章埋族于武延川,分兵滅撥臧於平涼,於是隴山諸族皆來獻地。瑋築堡山外,為籠竿城,募士兵守之。曰:「異時秦、渭有警,此必爭之地也。」祀汾陰,進四方館使。逾年,上表還州事,願專督軍旅。帝不欲遽更守臣,以密詔敦諭之。改引進使、英州團練使,複知秦州,兼涇、原儀、渭、鎮戎緣邊安撫使。
時唃廝嵒強盛,立遵佐之。立遵乃上書求號「贊普。」瑋言:「贊普,可汗號也。立遵一言得之,何以處唃廝嵒邪?且複有求,漸不可制。」乃以立遵為保順軍節度使,恩如廝鐸督。西羌將舉事,必先定約束,號為「立文法」。唃廝嵒使其舅賞樣丹與廝敦立文法於離王族,謀內寇。瑋陰結廝敦,解寶帶予之。廝敦感激,求自效,間謂瑋曰:「吾父何所使?欲吾首,猶可斷以獻。」瑋曰:「我知賞樣丹時至汝帳下,汝能為我取賞樣丹首乎?」廝敦愕然應之。後十餘日,果斷其首來。廝敦因獻南市地。南市者,秦、渭之厄也,瑋城之,表廝敦為順州刺史。
初,張佶知秦州,置四門砦,侵奪羌地,羌人多叛去,畏得罪不敢出。瑋招出之,令入馬贖罪,還故地,至者數千人,每送馬六十匹,給彩一端。築弓門、冶坊、床穰、靜戎、三陽、定西、伏羌、永寧、小洛門、威遠十砦,浚壕三百八十裏,皆役屬羌廂兵,工費不出民。伏羌首領廝雞波、李磨論私立文法,瑋潛兵滅其帳。其年,唃廝嵒率眾數萬大入寇,瑋迎戰三都穀,追奔三十裏,斬首千餘級,獲馬牛、雜畜、器仗三萬餘。遷客省使、康州防禦使。馬波叱臈立柵野吳穀,瑋選募神武軍二百人,斬柵,獲生口、孳畜甚眾。
宗哥大首領甘遵治兵于任奴川,瑋遣間殺遵,及破魚角蟬所立文法于吹麻城。既而河州、洮蘭、安江、妙敦、邈川、党逋諸城皆納質為熟戶。時瑋作塹抵拶嵒嚨。拶嵒嚨,西蕃要害地也。先是,瑋遣小吏楊知進護賜物通甘州可汗王,還過宗哥界,立遵邀知進,語曰:「秦州大人直以兵入拶嵒嚨來,幸為我言,願罷兵,歲入貢,約蕃漢為一家。」因使種人党失畢陵從知進來獻馬。自是唃廝嵒勢蹙,退保磧中不出。秦人請刻石紀功,有詔褒之。
天禧三年,德明寇柔遠砦,都巡檢楊承吉與戰不利。以瑋為華州觀察使、鄜延路副都總管、環、慶、秦等州緣邊巡檢安撫使。委乞、骨咩、大門等族聞瑋至,歸附者甚眾。拜宣徽北院使、鎮國軍節度觀察留後、簽書樞密院事。
宰相丁謂逐寇准,惡瑋不附己,指為准黨。除南院使、環慶路都總管安撫使。乾興初,謫左衛大將軍、容州觀察使、知萊州。瑋以宿將為謂所忌,即日上道,從弱卒十餘人,不以弓韔矢箙自隨。謂敗,複華州觀察使、知青州,徙天雄軍,以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知永興軍。拜昭武軍節度使、知天雄軍。以疾守河陽,數月,為真定府、定州都總管,改彰武軍節度使。卒,贈侍中,諡武穆。
瑋用士,得其死力。平居甚閒暇,及師出,多奇計,出入神速不可測。一日,張樂飲僚吏,中坐失瑋所在,明日,徐出觀事,而賊首已擲庭下矣。嘗稱疾,加砭艾,臥閣內不出。會賊至,瑋奮起裹創,被甲跨馬,賊望見,皆遁去。將兵幾四十年,未嘗少失利。唃廝嵒聞瑋名,即望瑋所在,東向合手加顙。契丹使過天雄,部勒其下曰:「曹公在此,毋縱騎馳驅也。」真宗慎兵事,凡邊事,必手詔詰難至十數反,而瑋守初議,卒無以奪。後雖他將論邊事者,往往密付瑋處之。
渭州有告戍卒叛入夏國者,瑋方對客奕棋,遽曰:「吾使之行也。」夏人聞之,即斬叛者,投其首境上。羌殺邊民,入羊馬贖罪。瑋下令曰:「羌自相犯,從其俗;犯邊民者,論如律。」自是無敢犯。
環、慶屬羌田多為邊人所市,致單弱不能自存,因沒彼中。瑋盡令還其故田,後有犯者,遷其家內地。所募弓箭手,使馳射,較強弱,勝者與田二頃。再更秋獲,課市一馬,馬必勝甲,然後官籍之,則加五十畝。至三百人以上,團為一指揮。要害處為築堡,使自塹其地為方田環之。立馬社,一馬死,眾出錢市馬。降者既多,因制屬羌百帳以上,其首領為本族軍主,次為指揮使,又其次為副指揮使,不及百帳為本族指揮使。其蕃落將校,止於本軍敘進,以其習知羌情與地利,不可徙他軍也。開邊壕,率令深廣丈五尺;山險不可塹者,因其峭絕治之,使足以限敵,後皆以為法。天雄卒有犯盜者,眾謂獄具必殺之,瑋乃處以常法。人或以為疑,瑋笑曰:「臨邊對敵,斬不用命者,所以令眾吾,非好殺也。治內郡,安事此乎?」
初守邊時,山東知名士賈同造瑋,客外舍。瑋欲按邊,即同舍,邀與俱。同問:「從兵安在?」曰:「已具。」既出就騎,見甲士三千環列,初不聞人馬聲。同歸,語人曰:「瑋殆名將也。」瑋為將不如其父寬,然自為一家。嘉祐八年,詔配享仁宗廟庭。
琮字寶章。兄珝,娶秦王女興平郡主。琮幼時,從主入禁中,太宗置膝上,拊其背曰:「曹氏有功我家,此亦佳兒也。」
及彬領鎮海軍節度使,補衙內都指揮使。彬卒,時遷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勾當騏驥院、群牧估馬司,市馬課有羨,再遷西上閣門副使。與曹利用連姻,利用貶,出為河陽兵馬都監,領內軍器庫,遷東上閣門使、榮州刺史。仁宗冊琮兄女為後,禮皆琮主辦,除衛州團練使。琮因奏曰:「陛下方以至公屬天下,臣既備後族,不宜冒恩澤,亂朝廷法。族人敢因緣請托,願致於理。」時論稱之。
出為環慶路馬步軍總管、知邠州,遷秦州防禦使、秦鳳路副都總管兼知秦州。度羨材為倉廩,大積谷古渭、冀城。生羌屢入鈔邊,琮懷以恩信,擊牛釃酒犒之,多請內屬。
寶元初南郊,召入侍祠。會元昊反,拜同州觀察使,複知秦州,上攻、守、禦三策。久之,兼同管勾涇原路兵馬、定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劉平、石元孫敗,關輔震恐。琮請籍民為義軍,以張兵勢,於是料簡鄉弓手數萬人。賊寇山外,還天都,劫儀、秦屬戶。琮發騎士,設伏以待之,賊遂引去。琮欲誘吐蕃犄角圖賊,得西川舊賈,使諭意。而沙州鎮王子遣使奉書曰:「我本唐甥,天子實吾舅也。自黨項破甘、涼,遂與漢隔。今願率首領為朝廷擊賊。」帝善琮策,改陝西副都總管、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拜步軍副都指揮使。與夏竦屯鄜州,還為馬軍副都指揮使,以疾卒。帝臨奠,後並出臨喪,就第成服。贈安化軍節度使兼侍中,諡忠恪。
琮小心謹畏,善贊謁,禦軍整嚴,死時家無餘貲。子牷,皇城使、嘉州防禦使。牷子詩,尚魯國大長公主。
潘美,字仲詢,大名人。父璘,以軍校戍常山。美少倜儻,隸府中典謁。嘗語其裏人王密曰:「漢代將終,凶臣肆虐,四海有改蔔之兆。大丈夫不以此時立功名、取富貴,碌碌與萬物共盡,可羞也。」會周世宗為開封府尹,美以中涓事世宗。及即位,補供奉官。高平之戰,美以功遷西上閣門副使。出監陝州軍,改引進使。世宗將用師隴、蜀,命護永興屯兵,經度西事。
先是,太祖遇美素厚,及受禪,命美先往見執政,諭旨中外。陝帥袁彥兇悍,信任群小,嗜殺黷貨,且繕甲兵,太祖慮其為變,遣美監其軍以圖之。美單騎往諭,以天命既歸,宜修臣職,彥遂入朝。上喜曰:「潘美不殺袁彥,能令來覲,成我志矣。」
李重進叛,太祖親征,命石守信為招討使,美為行營都監以副之。揚州平,留為巡檢,以任鎮撫,以功授秦州團練使。時湖南叛將汪端既平,人心未寧,乃授美潭州防禦使。嶺南劉鋹數寇桂陽、江華,美擊走之。溪峒蠻獠自唐以來,不時侵略,頗為民患。美窮其巢穴,多所殺獲,餘加慰撫,夷落遂定。乾德二年,又從兵馬都監丁德裕等率兵克郴州。
開寶三年,征嶺南,以美為行營諸軍都部署、朗州團練使,尹崇珂副之。進克富川,鋹遣將率眾萬餘來援,遇戰大破之,遂克賀州。十月,又下昭、桂、連三州,西江諸州以次降。美以功移南面都部署,進次韶州。
韶,廣之北門也,賊眾十余萬聚焉。美揮兵進乘之,韶州遂拔,斬獲數萬計。鋹窮蹙,四年二月,遣其臣王珪詣軍門求通好,又遣其左僕射蕭漼、中書舍人卓惟休奉表乞降。美因諭以上意,以為彼能戰則與之戰,不能戰則勸之守,不能守則諭之降,不能降則死,不能死則亡非此五者他不得受。美既令殿直冉彥袞部送漼等赴闕。
鋹複遣其弟保興率眾拒戰,美即率厲士卒倍道趨柵頭,距廣州百二十裏。鋹兵十五萬依山谷堅壁以待,美因築壘休士,與諸將計曰:「彼編竹木為柵,若攻之以火,彼必潰亂。因以銳師夾擊之,萬全策也。」遂分遣丁夫數千人,人持二炬,間道造其柵。及夜,萬炬俱發,會天大風,火勢甚熾。鋹眾驚擾來犯,美揮兵急擊之,鋹眾大敗,斬數萬計。長驅至廣州,鋹盡焚其府庫,遂克之,擒鋹送京師,露布以聞。即日,命美與尹崇珂同知廣州兼市舶使。五月,拜山南東道節度。五年,兼嶺南道轉運使。土豪周思瓊聚眾負海為亂,美討平之,嶺表遂安。
八年,議征江南。九月,遣美與劉遇等率兵先赴江陵。十月,命美為升州道行營都監,與曹彬偕往,進次秦淮。時舟楫未具,美下令曰:「美受詔,提驍果數萬人,期於必勝,豈限此一衣帶水而不徑度乎?」遂麾以涉,大軍隨之,吳師大敗。及採石磯浮梁成,吳人以戰艦二十餘鳴鼓溯流來趨利。美麾兵奮擊,奪其戰艦,擒其將鄭賓等七人,又破其城南水砦,分舟師守之。奏至,太祖遣使令亟徙置戰棹,以防他變。美聞詔即徙軍。是夜,吳人果來攻砦,不能克。進薄金陵,江南水陸十萬陳於城下,美率兵襲擊,大敗之。李煜危甚,遣徐鉉來乞緩師,上不之省,仍詔諸將促令歸附。煜遷延未能決,夜遣兵數千,持炬鼓噪來犯我師。美率精銳以短兵接戰,因與大將曹彬率士晨夜攻城,百道俱進。金陵平,以功拜宣徽北院使。
秋,命副黨進攻太原,戰於汾上,破之,且多擒獲。太平興國初,改南院使。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四年,命將征太原,美為北路都招討,判太原行府事。部分諸將進討,並州遂平。繼征范陽,以美知幽州行府事。及班師,命兼三交都部署,留屯以捍北邊。三交西北三百里,地名固軍,其地險阻,為北邊咽喉。美潛師襲之,遂據有其地。因積粟屯兵以守之,自是北邊以寧。美嘗巡撫至代州,既秣馬蓐食,俄而遼兵萬騎來寇,近塞,美誓眾銜枚奮擊,大破之。封代國公。八年,改忠武軍節度,進封韓國公。
雍熙三年,詔美及曹彬、崔彥進等北伐,美獨拔寰、朔、雲、應等州。詔內徙其民。會遼兵奄至,戰于陳家穀口,不利,驍將楊業死之。美坐削秩三等,責授檢校太保。明年,複檢校太師。知真定府,未幾,改都部署、判並州。加同平章事,數月卒,年六十七。贈中書令,諡武惠。咸平二年,配饗太宗廟庭。
子惟德至宮苑使,惟固西上閣門使,惟正西京作坊使,惟清崇儀使,惟熙娶秦王女,平州刺史。惟熙女,即章懷皇后也。美後追封鄭王,以章懷故也。
惟吉,美從子,累資為天雄軍駐泊都監。雖連戚裏,能以禮法自飭,揚曆中外,人鹹稱其勤敏雲。
李超者,冀州信都人。為禁卒,常從潘美軍中,主刑刀。美好乘怒殺人,超每潛緩之。美怒解,輒得釋,以是全者甚眾,人謂其有陰德。
子浚字德淵。中進士,累擢秘書、知康州。咸平中,入為刑部詳覆、禦史台推直官。屢上書言事,遷開封府推官,賜緋魚。景德初,拜虞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賜金紫。從幸澶淵,頗上疏言便宜。師還,命與陳堯咨安撫河北。逾年,判吏部銓。浚居憲府,未再歲,帝寵待之,擢樞密直學士。宰相王旦言:「浚雖有剸劇才,然驟曆清切,時望未允。」真宗曰:「朕業已許之矣。」尋知開封,能檢察隱微,京師稱之。累遷至右司郎中,出知秦州,暴疾卒。浚與李宗諤同歲同月後一日生,其卒也亦後一日,眾以為異。
論曰:曹彬以器識受知太祖,遂膺柄用。平居,於百蟲之蟄猶不忍傷,出使吳越,籍上私饋,悉用施予,而不留一錢;則其總戎專征,而秋毫無犯,不妄戮一人者,益可信矣。潘美素厚太祖,信任于得位之初,遂受征討之托。劉鋹遣使乞降,觀美所喻,辭義嚴正,得奉辭伐罪之體;則其威名之重,豈待平嶺表、定江南、征太原、鎮北門而後見哉?二人皆諡武惠,皆與配饗,兩家子孫,皆能樹立,享富貴。而光獻、章懷皆稱賢後,非偶然也。君子謂仁恕清慎,能保功名,守法度,唯彬為宋良將第一,豈無意哉?若李浚者,亦以材幹自結主知,遂曆清顯。謂為陰德所致,理或然也。
列傳第十八
○張美郭守文尹崇珂劉廷讓袁繼忠崔彥進張廷翰皇甫繼明張瓊
張美,字玄圭,貝州清河人。少善書計,初為左藏小吏,以強幹聞。三司薦奏,特補本庫專知,出為澶州糧料使。周世宗鎮澶淵,每有求取,美必曲為供給。周祖聞之怒,將譴責之,而恐傷世宗意,徙美為濮州馬步軍都虞候。
世宗即位,召為樞密承旨。時宰相景范判三司,被疾,世宗命美為右領軍衛大將軍,權判三司。世宗征淮南,留美為大內部署。一日,方假寐,忽覺心動,遽驚起行視宮城中。少頃,內醞署火起,既有備,即撲滅之。俄真授三司使。
四年,世宗再幸淮上,皆為大內都點檢。北征,又為大內都部署。師還,為左監門衛上將軍,充宣徽北院使,判三司。美強力有心計,周知其利病,每有所條奏厘革,上多可之,常以幹敏稱。世宗連歲征討,糧饋不乏,深委賴焉。然以澶淵有所求假,頗薄之,美亦自愧。恭帝嗣位,加檢校太傅。
宋初,加檢校太尉。初,李筠鎮上黨,募亡命,多為不法,漸倔強難制。美度筠必叛,陰積粟于懷、孟間。後筠果叛,太祖親討之,大軍十萬出太行,經費無闕,美有力焉。拜定國軍節度。縣官市木關中,同州歲出緡錢數十萬以假民,長吏十取其一,謂之率分錢,歲至數百萬,美獨不取。未幾,他郡有詣闕訴長吏受率分錢者,皆命償之。
乾德五年,移鎮滄州。太平興國初來朝,改左驍衛上將軍。美獻都城西河曲灣果園二、蔬圃六、亭舍六十余區。八年,請老,以本官致仕。雍熙二年,卒,年六十八。淳化初,諡恭惠。子守瑛,至供備庫使。孫士宗,至內殿承制。士宗卒,士禹為崇班,士安至閣門祗候,士宣為禮賓副使。
郭守文,並州太原人。父暉,仕漢為護聖軍使,從周祖征河中,戰死。守文年十四,居喪哀毀,周祖憐之,召隸帳下。廣順初,補左班殿直,再遷東第二班副都知。
宋初,遷西頭供奉官。蜀平,遷知簡州。時劍外多寇,守文悉招來集附。從潘美征嶺南,會擒劉鋹,遣守文馳傳告捷,遷翰林副使。從曹彬等平金陵,護送李煜歸闕下。時煜以拒命頗自歉,不欲生見太祖。守文察知之,因謂煜曰:「國家止務恢復疆土,以致太平,豈複有後至之責耶?」煜心遂安。改西京作坊使、領翰林司事。俄從黨進破並寇于團柏穀。
太平興國初,秦州內附,蕃部騷動,命守文乘傳撫諭,西夏悅伏。三年,遷西上閣門使。是夏,汴水決于寧陵,發宋、亳丁壯四千五百塞之,命守文董其役。是冬,又與閣門副使王侁、西入作副使石全振護塞靈河縣決河。
及征太原,守文與判四方館事梁迥分護行營馬步軍。會劉繼元降,其弟繼文據代州,依遼人之援以拒命,遣守文討平之。俄受詔護定州屯兵,大破遼人于蒲城。以功遷東上閣門使、領澶州刺史。召還,擢拜內客省使。八年,滑州房村河決,發卒塞之,命守文董其役。遼人擾雄州,命守文率禁兵數萬人赴援,既至,遼人遁去。
雍熙二年,詔守文率兵屯三交,俄加領武州團練使。屬夏人擾攘,命守文帥師討之,破夏州鹽城鎮岌羅膩等十四族,斬首數千級,俘獲生畜萬計。又破咩嵬族,殲焉。諸部畏懼,相率來降,凡銀、麟、夏三州歸附者百二十五族、萬六千餘戶,西鄙遂寧。五年春,大舉北伐,為幽州道行營前軍步軍水陸都監。卒與遼人遇,為流矢所中,氣色不撓,督戰益急,軍中服其量。會大軍不利,坐違詔逗遛退軍,左遷右屯衛大將軍。事具《曹彬傳》。
明年復舊職,裁三月,拜宣徽北院使。又與田欽祚並為北面排陣使,屯鎮州。端拱初,改南院使、鎮州路都部署。又為北面行營都部署兼鎮定、高陽關兩路排陣使。是冬,遼騎南侵,大破之唐河。端拱三年十月,卒,年五十五。太宗悼惜之,贈侍中。諡忠武,追封譙王,遣中使護喪,歸葬京師。
守文沈厚有謀略,頗知書,每朝退,習書百行,出言溫雅,未嘗忤人意。先是,將臣戍邊者多致寇以邀戰功,河朔諸州殆無寧歲,既敗岐溝關,乃命守文以內職總兵鎮常山以經略之。
守文既喪月餘,中使自北邊來言:「守文死,軍士皆流涕。」帝問:「何以得此?」對曰:「守文得奉祿賜賚悉犒勞士卒,死之日,家無餘財。」帝嗟歎久之,賜其家錢五百萬,為真宗納其女為夫人,即章穆皇后也。
子崇德至太子中舍。崇信至西京左藏庫使、同知皇城司,贈福州觀察使。崇儼至崇儀使、全州刺史,贈潤州觀察使。諸司使無廢朝、贈官之例,崇信、崇儼咸以後兄故,特示優禮。崇德子承壽,至虞部員外郎。天禧五年,錄承壽子若水為太常寺奉禮郎,崇仁為解州團練使。
尹崇珂,秦州天水人,後徙居大名。父延勳,曆磁、同、滁三州刺史。崇珂初事周世宗于藩邸,以謹厚稱。及即位,補東西班都知。從戰高平,有勞績,遷本班副點檢。從征淮南,遷都虞候,轉都指揮使,改前殿都指揮使。
宋初,出為淄州刺史。有善政,民詣闕請刻石頌德,太祖命殿中侍御史李穆撰文賜之。討湖南,為行營前軍馬軍都指揮使。荊湘平,授朗州團練使。又與潘美、丁德裕克郴州。
乾德中,征嶺表,以崇珂為行營馬步軍副部署。克廣州,擒劉鋹,即日詔與潘美同知廣州兼市舶轉運等使,錄功遷保信軍節度。未幾,南漢開府樂范、容州都指揮使鄧存忠、韶州賊帥周思瓊、春恩道都指揮使麥漢瓊等據五州之地以叛。崇珂討之,太祖遣中使李神祐督戰,數月,盡平其黨,還治所。
六年,卒,年四十二。贈侍中。遣中使護其喪,歸葬洛陽。以其子昭吉、弟崇珪並為西京作坊使,昭吉領會州刺史,崇珪領歙州刺史。
初,太宗在周朝娶崇珂妹,追諡淑德皇后。昭吉至洛苑使。次子昭輯,至供奉官、閣門祗候。
劉廷讓,字光乂,其先涿州范陽人。曾祖仁恭,唐盧龍軍節度。祖守文,襲滄州盧彥威,遂據其城,昭宗授以節鉞。後其弟守光囚父仁恭,守文舉兵討之,軍敗,為守光所殺。廷讓與其父延進避難南奔。少有膂力,周祖鎮鄴,以隸帳下。廣順初,補內殿直押班,累遷龍捷都校。從世宗征淮南,以功領雷州刺史。再遷涪州團練使、領鐵騎右廂。
宋初,轉江州防禦使、領龍捷右廂。從征李筠,為行營先鋒使。建隆二年,改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江寧軍節度。乾德二年春,詔領兵赴潞州,以備並寇。冬,興師伐蜀,為四川行營前軍兵馬副都部署,率禁兵步騎萬人、諸州兵萬人,由歸州進討。入其境,連破松木、三會、巫山等砦,獲蜀將南光海等五千餘人,擒戰棹都指揮使袁德宏等千二百人,奪戰艦二百餘艘。又獲水軍三千人,因度南岸,斬三千餘級。
初,夔州有鎖江為浮梁,上設敵棚三重,夾江列炮具。廷讓等將行,太祖以地圖示之,指鎖江曰:「我軍至此,溯流而上,慎勿以舟師爭勝,當先以步騎陸行,出其不意擊之,俟其勢卻,即以戰棹夾攻,取之必矣。」及師至,距鎖江三十裏,舍舟步進,先奪其橋,複牽舟而上,破州城,守將高彥儔自焚,悉如太祖計。遂進克萬、施、開、忠四州,峽中郡縣悉下。
明年正月,次遂州,州將陳俞率吏民來降。盡出府庫金帛以給將士。初出師也,太祖命之曰:「所得郡縣,當傾帑藏,為朕賞戰士,國家所收唯土疆爾。」故人皆效命,所至成功。蜀平,王全斌等皆坐縱部下掠奪子女玉帛及納賄賂左降,惟廷讓秋毫無犯。及全師雄等作亂,郡縣相應,寇盜蜂起。廷讓又與曹彬破之,以功改領鎮安軍節度,從征太原。開寶六年,出為鎮寧軍節度。太平興國二年,入為右驍衛上將軍。
雍熙三年,曹彬敗于岐溝關,諸將失律,多坐黜免。既而契丹擾邊,時議遣將,無愜上意者。時廷讓與宋偓、張永德並罷節鎮在環列,帝欲令擊契丹自效,乃遣分守邊郡,以廷讓知雄州,又徙瀛州兵馬都部署。是冬,契丹數萬騎來侵,廷讓與戰君子館。時天大寒,兵士弓弩皆不能彀,契丹圍廷讓數重。廷讓先分精兵屬李繼隆為後殿,緩急為援。至是,繼隆退保樂壽,廷讓一軍皆沒,死者數萬人,僅以數騎獲免。先鋒將賀令圖、楊重進皆陷於契丹。自是河朔戍兵無鬥志,又科鄉民為兵以守城,皆未習戰鬥。契丹遂長驅而入,陷深、祁、德數州,殺官吏,俘士民,所在輦金帛而去。博、魏之北,民尤苦焉。太宗聞之,下哀痛之詔。
初,廷讓詣闕待罪,太宗知為李繼隆所誤,不之責。四年,複命代張永德知雄州兼兵馬部署。是秋以疾聞,帝遣內醫診視,因上言求歸京師,不俟報,乃離屯所。帝怒,下禦史按問,獄具。下詔曰:「右驍衛上將軍劉廷讓,朕以其宿舊,曾董軍政,擢自環尹,付之成師,俾控邊關,式防寇鈔。而乃以病為解,不俟報命,委棄戎重,俶裝上道。矧萬旅所集,實制于中權,列燧相望,或虞於外侮。事機一失,咎責安歸。有司議刑,當在不赦。錄其素效,特從寬典,可削奪在身官爵,配隸商州。」又黜其子如京使永德為濠州團練副使,崇儀副使永和為唐州刺使史。廷讓既黜,怏怏不食,行至華州卒,年五十九。帝錄其舊勳,贈太師。
子永德至內殿崇班,永恭至西京作坊副使,永和為內殿承制,永錫至崇班,永保、永昌、永規並至閣門祗候,永崇為崇班,永甯及孫允忠並為閣門祗候。
袁繼忠,其先振武人,後徙並州。父進,仕周為階州防禦使。繼忠以父任補右班殿直。太祖平澤、潞,討並、汾,悉預攻戰。乾德中征蜀,隸大將劉廷讓麾下。既克蜀,知雲安軍,曆嘉、蜀二州監軍。開寶中伐廣南,為先鋒壕砦。廣南平,以功遷供奉官,護隰州白壁關屯兵。時河東拒命,繼忠累入其境,破三砦,擒將校二人,得生口、馬牛羊、鎧仗逾萬計。近戍主將懼無功受譴,以誠告繼忠,繼忠以所獲分與之,遂與都巡檢郭進略地忻、代州,改天平軍巡檢。
太宗即位,以為閣門祗候,令擊梅山洞賊,破之。又巡遏邊部于唐龍鎮。太宗征太原,繼忠預破鷹揚軍,先登陷陣。契丹入代境,繼忠率兵擊走之。以功遷通事舍人,護高陽關屯兵。與崔彥進破契丹長城口,殺獲數萬眾,璽書褒美。時有勸繼忠自論其功者,繼忠不答。會趙保忠來朝獻其地,綏州刺史李克憲偃蹇不奉詔,遣繼忠諭旨,竟率克憲入朝。遷西上閣門副使。詔與田仁朗率兵定河西諸州,大破西人于葭蘆州,遷引進副使,護定州屯兵。
雍熙二年,遷西上閣門使。三年,大將田重進征契丹,命繼忠為定州路行營馬步軍都監。領師取飛狐,下靈丘,平蔚州,擒其帥大鵬翼以獻,事見重進傳。師還,繼忠為後殿,行列甚整。至定州,重進欲斬降卒後期至者,繼忠諭以殺降不祥,皆救免之。遷判四方館事、領播州刺史,護屯兵如故。大將李繼隆以易州靜塞騎兵尤驍果,取隸麾下,畜其妻子城中。繼忠言於繼隆曰:「此精卒,止可守城,萬一敵至,城中誰與悍者?」繼隆不從。既而契丹入寇,城陷,卒妻子皆為所俘。繼隆疑此卒怨己,欲分隸諸軍。繼忠曰:「不可,但奏升其軍額,優以廩給,使之盡節可也。」從之,眾皆感悅。繼忠因自請以隸麾下。
會契丹騎大至,駐唐河北,諸將欲堅壁待之。繼忠曰:「今強敵在近,城中屯重兵不能剪滅,令長驅深入,侵略他郡,雖欲謀自安之計,豈折沖禦侮之用乎?我將身先士卒,死於寇矣!」辭氣慷慨,眾壯之。靜塞軍摧鋒先入,契丹兵大潰。太宗聞之,降璽書獎諭,賜予甚厚。淳化初,遷引進使,護鎮定、高陽關兩路屯兵。三年,被病,召赴闕,卒,年五十五。
繼忠長厚忠謹,士大夫多與游,前後賜賚钜萬計,悉以犒賞士卒。身死之日,家無餘財,搢紳稱之。子用成,雍熙初登進士第,至太常博士。
崔彥進,大名人。純質有膽略,善騎射。漢乾祐中,隸周祖帳下。廣順初,補衛士。世宗鎮澶淵,令領禁兵以從。顯德初,為控鶴指揮使。從征淮南,以功遷散員都虞候。從平瓦橋關,改東西班指揮使、領昭州刺史。
宋初,改控鶴右廂指揮使、領果州團練使。征李筠,為先鋒部署,以功遷常州防禦使。從平李重進,改虎捷右廂。建隆二年,遷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領武信軍節度。大舉伐蜀,為鳳州路行營前軍副都部署。蜀平,坐縱部下略玉帛、子女及諸不法事,左遷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太祖郊祀西洛,彥進來朝,授彰信軍節度。
太平興國二年,移鎮河陽。四年正月,遣將征太原,分命攻城,以彥進與郢州防禦使尹勳攻其東,彰德軍節度李漢瓊、冀州刺史牛思進攻其南,桂州觀察使曹翰、翰林使杜彥圭攻其西,毾信軍節度劉遇、光州刺史史珪攻其北。彥進督戰甚急,太祖嘉之。晉陽平,從征幽州,又與內供奉官江守鈞率兵攻城之西北。及班師,詔彥進與西上閣門副使薛繼興、閣門祗候李守斌領兵屯關南,以功加檢校太尉。是秋,契丹侵遂城,彥進與劉廷翰、崔翰等擊破之,斬首萬級。五年,車駕北巡,以彥進為關南都部署,敗契丹于唐興口。
雍熙三年正月,命將北伐,分兵三路,詔彥進為幽州道行營馬步軍水陸副都部署,與曹彬、米信出雄州。大軍失利,彥進坐違彬節制,別道回軍,為敵所敗,召還,貶右武衛上將軍,事具彬傳。四年春,授保靜軍節度。端拱元年,被病,召歸闕,卒,年六十七。贈侍中。
彥進頻立戰功,然好聚財貨,所至無善政。沒後,諸子爭家財,有司攝治。太宗召見,為決之,謂左右曰:「此細務,朕不宜親臨,但以彥進嘗任節制,不欲令其子辱于父耳。」
子懷遵至內殿崇班,懷清至崇儀副使。懷遵子上賢,娶鎮王女崇安縣主。懷清子從湜,娶岐王女永壽縣主,為西京左藏庫副使,後坐事除名。
張廷翰,澤州陵川人。初為漢祖親校。漢祖入汴,補內殿直,遷東西班軍使。周初,改護聖指揮使。從世宗平淮甸,以功遷鐵騎右第二軍都虞候。顯德末,改殿前散都頭都虞候。宋初,權為鐵騎左第二軍都校、領開州刺史。從平揚州,又以功遷控鶴左廂都指揮使、領果州團練使。未幾,轉龍捷左廂都指揮使、領春州團練使。乾德中,興師伐蜀,以廷翰為歸州路行營馬軍都指揮使,隨劉廷讓由歸州路進討。師次夔州,廷讓頓兵白帝廟西,俄而夔州監軍武守謙率所部來拒戰,廷翰引兵逆擊,敗之於豬頭鋪,乘勝拔其城。蜀平,授侍衛馬步軍都虞候、領彰國軍節度。開寶二年,寢疾,太祖親臨問,未幾卒,年五十三。贈侍中。
皇甫繼明,冀州蓚人。父濟,汾川令。繼明身長七尺,善騎射,以膂力聞郡中。刺史張廷翰以隸左右,薦于太祖,補殿前指揮使,曆左右番押班都知。
太宗即位,累遷至捧日軍都指揮使、領檀州刺史。太平興國七年,坐秦王廷美事,出為汝州馬步軍都指揮使。雍熙三年,召入為馬步軍副都軍頭。四年,複為捧日右廂第三軍都指揮使、領澶州刺史。田重進北征,繼明為前鋒,以功加馬步軍都軍頭。端拱二年,轉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領羅州防禦使。即日命副高瓊為並代部署。淳化二年,又副範廷召為平虜橋砦兵馬都部署,改高陽關部署。
至道元年,改領洋州觀察使,充環慶路馬步軍都部署。繼明謹願,禦下嚴肅,士卒頗畏憚之。二年,受詔護送輜重赴靈州,繼明已先約靈州部署田紹斌率軍迎援,適被病,裨將白守榮謂繼明曰:「君疾甚,不可行,恐失期會,守榮當率兵先往。」繼明宿將,慮守榮等輕佻,與戎人接戰,因謂之曰:「我疾少間。」遂矍鑠被甲上馬,強行至清遠軍,卒,年六十三,詔贈彰武軍節度。遷其子懷信為供奉官。
張瓊,大名館陶人。世為牙中軍。瓊少有勇力,善射,隸太祖帳下。周顯德中,太祖從世宗南征,擊十八裏灘砦,為戰艦所圍,一人甲盾鼓噪而前,眾莫敢當,太祖命瓊射之,一發而踣,淮人遂卻。
及攻壽春,太祖乘皮船入城壕。城上車弩遽發,矢大如椽,瓊亟以身蔽太祖,矢中瓊股,死而復蘇。鏃著髀骨,堅不可拔。瓊索杯酒滿飲,破骨出之,血流數升,神色自若。太祖壯之。及即位,擢典禁軍,累遷內外馬步軍都軍頭、領愛州刺史。數日,太宗自殿前都虞候尹開封。太祖曰:「殿前衛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制。」即命瓊代為都虞候,遷嘉州防禦使。
瓊性暴無機,多所淩轢。時史珪、石漢卿方用事,瓊輕侮之,目為巫媼。二人銜之切齒,發瓊擅乘官馬,納李筠隸僕,畜部曲百餘人,恣作威福,禁軍皆懼;又誣毀太宗為殿前都虞候時事。建隆四年秋,郊禋制下,方欲肅靜京師,乃召訊瓊。瓊不伏,太祖怒,令擊之。漢卿即奮鐵撾亂下,氣垂絕,曳出,遂下禦史案鞫之。瓊知不免,行至明德門,解所系帶以遺母。獄具,賜死于城西井亭。太祖旋聞家無餘財,止有僕三人,甚悔之。因責漢卿曰:「汝言瓊有僕百人,今何在?」漢卿曰:「瓊所養者一敵百耳。」太祖遂優恤其家。以其子尚幼,乃擢其兄進為龍捷副指揮使。
論曰:崔彥進與王全斌征蜀,黷貨殺降,以致蜀亂,惟劉廷讓一軍秋毫無犯,紀律嚴否於斯別矣。尹崇珂斤斤謹厚,臨淄攻守之績,嶺嶠廓清之勞,至於瘁事。皇甫繼明力疾以護軍行,純誠勇節,皆足嘉尚。張廷翰西征,未睹奇效。張美雖稱幹敏,而初有自愧之行。郭守文敦詩閱禮,輕財好施,慎保封疆,士卒樂用,終以勳舊蒙眷,聯姻戚裏。宋初諸將,要終而論,臧否異趣,何昭昭若是哉。
列傳第十九
○曹翰楊信弟嗣贊党進李漢瓊劉遇李懷忠米信田重進劉廷翰崔翰
曹翰,大名人。少為郡小吏,好使氣陵人,不為鄉里所譽。乾祐初,周太祖鎮鄴,與語,奇之,以隸世宗帳下。世宗鎮澶淵,署為牙校,入尹開封,留翰在鎮。會太祖寢疾,翰不俟召,歸見世宗,密謂曰:「主上不豫,王為塚嗣,不侍醫藥而決事於外廷,失天下望。」世宗悟,即入侍,以府事屬翰總決。
及世宗即位,補供奉官,從征高平,參豫謀畫。尋遷樞密承旨,護塞決河。世宗征淮南,留鎧甲千數在正陽,既而得降卒八百,部送歸京師。時翰適從京師來詣,過正陽十數裏許遇之,慮劫兵器為叛,矯殺之。及見世宗,具言其事,世宗不悅。翰曰:「賊以困歸我,非心服也,所得器甲,盡在正陽,苟為所劫,是複生一淮南矣。」因不之罪。從征瓦橋關,會班師,留知雄州。世宗大漸,諭範質等以王著為相,翰為宣徽使。質以著嗜酒,翰飾詐而專,並寢之。改德州刺史。
宋初,從征澤、潞,還,改濟州刺史。乾德二年,太祖親征西蜀,移刺均州,澗穀深險,翰令鑿石通道,師旋以濟;詔兼西南諸州轉運使,自石門徑趨歸州,餉運不乏,由夔、萬入會王全斌軍,成都以平。時全師雄擁眾十萬餘據郫縣叛,謀窺成都,翰率兵會劉光毅、曹彬等討平之。未幾,軍校呂翰殺武懷節,據嘉州以叛,翰及諸將奪其城。諜知賊約三鼓複來攻,翰戒知更使緩,向晨猶二鼓,賊眾不集而潰,因而破之,劍南遂平。師還,遷蔡州團練使。
開寶二年,從征太原,複為行營都壕砦使。既班師,會河決澶州,令翰董其役,翰出銀器助役,沉所乘白馬以祭;複決陽武,再護役,皆有成績。將征江南,命翰率兵先赴荊南,改行營先鋒使,進克池州。金陵平,江州軍校胡德、牙將宋德明據城拒命。翰率兵攻之,凡五月而陷,屠城無噍類,殺兵八百。所略金帛以億萬計,偽言欲致廬山東林寺鐵羅漢像五百頭于京師,因調巨艦百艘,載所得以歸。錄功遷桂州觀察使、判潁州。
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太原,為攻城南面都部署。與崔彥進、李漢瓊、劉遇三節度分部攻城,翰攻東北,而劉遇攻西北,與劉繼元直,城尤險固,遇欲與翰易處,翰言:「觀察使班次下,當部東北。」遇堅欲易之,數日不決。上慮諸將不協,遣諭翰曰:「卿智勇無雙,西北面非卿不能當也。」翰乃奉詔,築土山瞰城中,數日而就,繼元甚恐。軍中乏水,城西十余裏谷中有娘子廟,翰往禱之,穿渠得水,人馬以給。又從征幽州,率所部攻城東南隅,卒掘土得蟹以獻。翰謂諸將曰:「蟹水物而陸居,失所也。且多足,彼援將至,不可進拔之象,況蟹者解也,其班師乎?」已而果驗。
五年,從幸大名,拜威塞軍節度,仍判潁州,複命為幽州行營都部署。詔督役開南河,自雄達莫,以通漕運,議築大堤以捍之。翰遣徒數萬,伐巨木於漢境,遣騎五,授五色旗為斥候,前遇丘陵、水澤、寇賊、煙火,則各舉其旗以為應,又起烽燧於境上,敵疑不敢近塞,得巨木數萬以濟用,訖事歸鎮。
翰在郡歲久,征斂苛酷,政因以弛。上以其有功,每優容之。會汝陰令孫崇望詣闕,訴翰私市兵器,所為多不法。詔遣禦史滕中正乘傳鞫之,獄具,當棄市,上貸其罪,削官爵,流錮登州。雍熙二年,起為右千牛衛大將軍、分司西京。四年,召入為左千牛衛上將軍,賜錢五百萬,白金五千兩。淳化三年,卒,年六十九,贈太尉。上命遷其四子守謙、守能、守節、守貴官,其六子守讓、守贄、守澄、守恩、守英、守吉皆補殿直。
翰陰狡多智數,好誇誕,貪冒貨賂,飲酒至數鬥不亂。每奏事上前,雖數十條,皆默識不少差。嘗作《退將詩》曰:「曾因國難披金甲,恥為家貧賣寶刀。」翰直禁日,因語及之。上憫其意,故有銀錢之賜。咸平元年,賜諡武毅。
楊信,瀛州人。初名義。顯德中,隸太祖麾下為裨校。宋初,權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建隆二年,領賀州刺史。改鐵騎、控鶴都指揮使,遷殿前都虞候,領漢州防禦使。乾德初,親郊,為儀仗都部署。四年,信病喑,上幸其第,賜錢二百萬。五年,改靜江軍節度。開寶二年,散指揮都知杜廷進等將為不軌,謀泄,夜啟玄武門,召信逮捕,遲明,十九人皆獲,上親訊而誅之。六年,遷殿前都指揮使,改領建武軍節度。
太祖嘗令禦龍直習水戰于後池,有鼓噪聲,信居玄武門外,聞之,遽入,服皂綈袍以見。上謂曰:「吾教水戰爾,非有他也。」出,上目送之,謂左右曰:「真忠臣也。」九年,授義成軍節度。太平興國二年,改鎮寧軍,並領殿前都指揮使。三年春,以瘍疾在告,俄卒,贈侍中。
信雖喑疾而質實自將,善部分士卒,指顧申儆,動有紀律,故見信任,而終始無疑焉。有童奴田玉者,能揣度其意,每上前奏事,及與賓客談論,或指揮部下,必回顧玉,書掌為字,玉因直達其意無失。信未死前一日,喑疾忽愈,上聞而駭之,遽幸其第。信自言遭遇兩朝,恩寵隆厚,敘謝感慨,涕泗橫集。上加慰勉,錫賚有差。信弟嗣、贊。
嗣,建隆初以信薦為殿直,三遷崇儀副使、大山軍監軍。雍熙四年,就命知軍事。代還,以吏民借留再任,俄遷高陽關戰棹都監。淳化二年,改知保州,門無私謁。轉運使言其治狀,優遷威虜軍,改崇儀使,與曹思進同為靜戎軍、保州、長城、蒲城緣邊都巡檢使。改如京使,再知保州,有戰功。
真宗即位,加洛苑使。咸平初,領獎州刺史。三年,與敵人戰于廉良,斬首二千級,獲戰馬輜重甚眾,以功真拜保州刺史。召還,授本州團練使。時楊延昭方為刺史,嗣言:「嘗與延昭同官,驟居其上,不可,願守舊官。」上嘉其讓,乃遷延昭官。嗣與延昭久居北邊,俱以善戰聞,時謂之「二楊」。嗣以武人治郡,不屑細務,又兼領巡徼,在郡日少,城堞圮壞,有未葺者,詔供備庫副使趙彬代之,改深州團練都巡檢使兼保州鈐轄。
五年,邊人寇保州,嗣與楊延昭禦之,部伍不整,為所襲。士馬多亡失,代還,特宥其罪。明年,與防秋之策,條陳北面利害,以其練達邊事,出為鎮、定、高陽關三路後陣鈐轄,移定州副都部署,留其家京師,假官第以居。
景德初,改鎮州路副都部署。上以嗣耄年總軍政,慮有廢闕,旋命代之。連為趙、貝深三州部署。大中祥符五年,複出為天雄軍副都部署。六年,以左龍武大將軍致仕。明年卒,年八十一。錄其子承憲為侍禁。
贊稍知書,無異能,以兄故得掌禁旅,累資朝著至牧守焉。
党進,朔州馬邑人。幼給事魏帥杜重威,重威愛其淳謹,及壯,猶令與姬妾雜侍。重威敗,進以膂力隸軍伍。周廣順初,補散指揮使,累遷鐵騎都虞候。宋初,轉本軍都校、領欽州刺史,遷馬步軍副都軍頭、領虔州團練使,改虎捷右廂都指揮使、領睦州防禦使。建隆二年,改領閬州。乾德初,改龍捷左廂都虞候、領利州觀察使。後四年,權步軍。杜審瓊卒,命進代領其務。五年,領彰信軍節度兼侍衛步軍都指揮使。
開寶元年,將征太原,以進將河東行營前軍。開寶二年,太祖師臨晉陽、置砦四面,命進主其東偏。師未成列,太原驍將楊業領突騎數百來犯,進奮身從數人逐業;業急入隍中,會援兵至,緣縋入城獲免。上激賞之。六年,改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鎮安軍節度。九年,又命將河東行營兵征太原,入其境,敗太原軍於城北。太祖崩,召還。太平興國二年,出為忠武軍節度。在鎮歲餘,一日自外歸,有大蛇臥榻上寢衣中,進怒,烹食之。遇疾卒,年五十一,贈侍中。
進出戎行,形貌魁岸,居常恂恂,每擐甲胄,毛髮皆豎。進名進,自稱曰暉,人問之,則曰:「吾欲從吾便耳。」先是,禁中軍校,自都虞候已上,悉書所掌兵數於梃上,如笏記焉。太祖一日問進所掌幾何,進不識字,但舉梃以示於上曰:「盡在是矣。」上以其樸直,益厚之。嘗受詔巡京師,聞里間有畜養禽獸者,見必取而縱之,罵曰:「買肉不將供父母,反以飼禽獸乎。」太宗嘗令親吏臂鷹雛於市,進亟欲放之,吏曰:「此晉王鷹也。」進乃戒之曰:「汝謹養視。」小民傳以為笑,其變詐又如此。杜重威子孫有貧困者,進分月俸給之,士大夫或有愧焉。子崇義閑廄使,崇貴閣門祗候。
李漢瓊,河南洛陽人。曾祖裕,祁州刺史。漢瓊體質魁岸,有膂力。晉末,補西班衛士,遷內殿直。周顯德中,從征淮南,先登,遷龍旗直副都知,改左射指揮使。宋初,再遷鐵騎第二軍都校、領饒州刺史,遷控鶴左廂都校、領瀘州刺史,改澄州團練使,轉虎捷左廂都指揮使、領融州防禦使,遷侍衛馬軍都虞候、領洮州觀察使。
王師征江南,命領行營騎軍兼戰棹左廂都指揮使,自蘄春攻岐口砦,斬首數千級,獲樓船數百艘,沿流拔池州,破銅陵,取當塗,作浮梁于牛渚以濟大軍。分圍金陵,率所部度秦淮,取巨艦實葦其中,縱火攻其水砦,拔之。江南平,以功領振武軍節度。
太平興國二年,出為彰德軍節度。四年,太宗親征太原,改攻城都部署。漢瓊與牛思進主攻城南偏,漢瓊先登,矢集其腦,並中指,傷甚猶力疾戰。上召至幄殿,賜良藥以慰勞之。先是,攻城者以牛革冒木上,士卒蒙之而進,謂之洞子。上欲幸其中,以勞士卒,漢瓊極諫,以為矢石之下,非萬乘之尊所宜輕往,上乃止。太原平,改鎮州兵馬鈐轄。
契丹數萬騎寇中山,漢瓊與戰于蒲城,大敗之,逐至遂城,俘斬萬計,加檢校太尉。車駕幸大名,漢瓊上謁,陳邊事稱旨,命為滄州都部署,加賜戰馬、金甲、寶劍、戎具以寵之。六年,以病還京,賜白金萬兩,月餘卒,年五十五,贈中書令。
漢瓊性木強,使酒難近,然善戰有功。無子,弟漢贇、漢彬。太平興國初,漢贇補供奉官,嘗監高陽關、平戎軍,乘傳衢、婺二州,捕劇賊程白眉數十人,悉殲焉。累仕崇儀使、知甯州,大中祥符七年卒。漢彬至禮賓副使。
劉遇,滄州清池人。少魁梧有膂力。周祖鎮大名,隸帳下。廣順初,補控鶴都頭,改副指揮使。宋初,遷禦馬直指揮使,俄領漢州刺史,改領眉州。累遷控鶴右廂都指揮使、領瓊州團練使。從征太原,以功遷虎捷右廂,改領蔚州防禦使。開寶六年,轉侍衛步軍都虞候、領洮州觀察使。征江南,領步軍戰棹都指揮使。時吳兵三萬屯皖口,遇會諸路兵破之,擒其將朱令贇、王暉等,獲戎器數萬,金陵以平,錄功加領大同軍節度。車駕雩祀西洛,命率禁衛以從。
太平興國二年,出為彰信軍節度。四年,征太原,與史珪攻城北面,平之。進攻范陽,師還,坐所部失律,責授宿州觀察使。五年,從幸大名,複保靜軍節度、幽州行營都部署,護築保州、威虜、靜戎、平塞、長城五城。八年,徙鎮滑州。晨興方對客,足有灸瘡痛,其醫謂火毒不去,故痛不止。遇即解衣,取刀割瘡至骨,曰:「火毒去矣。」談笑如常時,旬餘乃差。遇性淳謹,待士有禮,尤善射,太宗待之甚厚。雍熙二年,卒,年六十六,贈侍中,歸葬京師。
李懷忠,涿州范陽人。初名懷義。太祖掌禁兵時,隸帳下為散都頭,累遷殿前都指揮使、都虞候、領開州刺史。乾德中,授東西班都指揮使,改領富州。開寶中,從太祖征晉陽,累月未下。會盛暑,欲班師以休息士卒,懷忠謂:「賊嬰孤城,內無儲峙,外無援兵,其勢危困,若急攻之,破在旦夕,臣願奮銳為士卒先。」會大熱,戰不利,懷忠中流矢,力疾戰益奮。還授散指揮使,遷富州團練使,改日騎左右廂都指揮使。
上幸西京,愛其地形勢得天下中正,有留都之意。懷忠乘間進曰:「東京有汴渠之漕,歲致江、淮米數百萬斛,禁衛數十萬人仰給於此,帑藏重兵皆在焉。根本安固已久,一旦遽欲遷徙,臣實未見其利。」上嘉納之。
太宗即位,改領本州防禦使,稍遷侍衛步軍都虞候、領大同軍節度。三年,改步軍都指揮使,五月,卒,贈侍中。錄其子紹宗等三人為供奉官。大中祥符三年,又錄其子德鈞為借職。
米信,舊名海進,本奚族,少勇悍,以善射聞。周祖即位,隸護聖軍。從世宗征高平,以功遷龍捷散都頭。太祖總禁兵,以信隸麾下,得給使左右,遂委心焉,改名信,署牙校。及即位,補殿前指揮使,遷直長。平揚州日,信執弓矢侍上側,有遊騎將迫乘輿,射之,一發而斃。遷內殿直指揮使。開寶元年,改殿前指揮使、領郴州刺史。
太宗即位,轉散都頭指揮使,繼領高州團練使。太平興國三年,遷領洮州觀察使。四年,征太原,命為行營馬步軍指揮使,與田重進分督行營諸軍。並人潛師來犯,信擊敗之,殺其將裴正。並州平,遂移兵攻范陽。師還,以功擢保順軍節度使。時信族屬多在塞外,會其兄子全自朔州奮身來歸,召見,俾乘傳詣代州,伺間迎致其親屬,發勁卒護送之。既而全宿留逾年,邊境斥候嚴,竟不能致。信慷慨歎曰:「吾聞忠孝不兩立,方思以身徇國,安能複顧親戚哉。」北望號慟,戒子侄勿複言。五年,命與郭守贇等同護定州屯兵。六年秋,遷定州駐泊部署。八年,改領彰化軍節度使。
雍熙三年,征幽薊,命信為幽州西北道行營馬步軍都部署,敗契丹於新城。契丹率眾複來戰,王師稍卻,信獨以麾下龍衛卒三百禦敵,敵圍之數重,矢下如雨,信射中數人,麾下士多死。會暮,信持大刀,率從騎大呼,殺數十人,敵遂小卻,信以百餘騎突圍得免。坐失律,議當死,詔特原之,責授右屯衛大將軍。明年,複授彰武軍節度。
端拱初,詔置方田,以信為邢州兵馬都部署以監之。二年,改鎮橫海軍。信不知書,所為多暴橫,上命何承矩為之副,以決州事。及承矩領護屯田,信遂專恣不法,軍人宴犒甚薄,嘗私市絹附上計吏,稱官物以免關征,上廉知之。四年,召為右武衛上將軍。明年,判左右金吾街仗事。未逾月,吏卒以無罪被捶撻者甚眾。強市人物,妻死買地營葬,妄發居民塚墓。家奴陳贊老病,箠之致死,為其家人所告。下禦史鞫之,信具伏。獄未上而卒,年六十七。贈橫海軍節度。子繼豐,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田重進,幽州人。形質奇偉,有武力。周顯德中,應募為卒,隸太祖麾下。從征契丹,至陳橋還,遷禦馬軍使,積功至瀼州刺史。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太原還,錄功擢為天德軍節度使。六年,改侍衛步軍指揮使。八年,改領靜難軍節度使。九年,河決滑州韓、房村,重進總護其役,以劉吉為之副,河遂塞。
雍熙中,出師北征,重進率兵傅飛狐城下,用袁繼忠計,伏兵飛狐南口,擒契丹驍將大鵬翼及其監軍馬贇、副將何萬通並渤海軍三千餘人,斬首數千級,俘獲以萬計,逐北四十裏,連下飛狐、靈州等城。進攻蔚州,其牙校李存璋等殺酋帥蕭啜理、執耿紹忠,率吏民來附。會曹彬之師不利,乃命重進董師駐定州,遷定州駐泊兵馬都部署。三年,率師入遼境,攻下岐溝關,殺守城兵千餘及獲牛馬輜重以還。四年春,改彰信軍節度。
淳化三年,改真定尹、成德軍節度。未幾,移京兆尹、永興軍節度。五年,改知延州,複還鎮。至道三年,卒,年六十九,贈侍中。
重進不事學,太宗居藩邸時,愛其忠勇,嘗遺以酒炙不受,使者曰:「此晉王賜也,何為不受?」重進曰:「為我謝晉王,我知有天子爾。」卒不受。上知其忠樸,故終始委遇焉。子守信六宅使,守吉閣門祗候。
劉廷翰,開封浚儀人。父紹隱,後唐末隸兵籍。晉天福中,以隊長戍魏博。範延光反,紹隱力戰死焉。周世宗鎮澶淵,廷翰以膂力隸帳下;即位,補殿前指揮使,累從征伐,以戰功再遷至散指揮第一直都知。
宋初,預平上黨、維揚,遷鐵騎都指揮使、領廉州刺史。太宗即位,遷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遷雲州觀察使。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太原,領鎮州駐泊都鈐轄。
太宗北伐,既班師,上以邊備在於得人,乃命廷翰、李漢瓊率兵屯真定,崔彥進屯關南,崔翰屯定州。冬,契丹果縱兵南侵。廷翰先陣于徐河,彥進率師出黑蘆堤北,銜枚躡契丹後,崔翰、漢瓊兵繼至,合擊之,大敗其眾于滿城。廷翰以功領大同軍節度、殿前都虞候。八年,改領彰信軍節度。雍熙四年春,改鎮滑、邢。端拱中,鎮州駐泊馬步軍都部署郭守文卒,上特命廷翰代之。淳化三年,改大名尹、天雄軍節度。三年,以病求解官,還闕,上親臨問,賜賚有加。未幾卒,年七十,贈侍中。
廷翰自衛士至上將,頗以武勇自任,寬厚容眾,雖不事威嚴,而長於禦下。為殿前都指揮使,入朝,常行眾中,每曆宮殿門,少識之者。嘗與郊祀恩,當追封三世,廷翰少孤,其大父以上皆不逮事,忘其家諱,上為撰名親書賜之。子贊元,宮苑使、澄州刺史;贊明,皇城使、勤州團練使。
崔翰,字仲文,京兆萬年人。少有大志,風姿偉秀,太祖見而奇之,以隸麾下。從周世宗征淮南,平壽春,取關南,以功補軍使。宋初,遷禦馬直副指揮使,從征澤、潞。開寶初,遷河東降民以實陝西地,晉人勇悍,多習武藝,命翰差擇之。及閱試河北鎮兵,取其驍果者以分配天武兩軍。九年,領端州刺史。
太宗即位,進本州團練使。太平興國二年秋,議武於西郊,時殿前都指揮使楊信病喑,命翰代之。翰分佈士伍,南北綿互二十裏,建五色旗號令,將卒望其所舉,以為進退,六師周旋如一。上禦台臨觀,大悅,以藩邸時金帶賜之,謂左右曰:「晉朝之將,必無如崔翰者。」
四年,從征太原,命總侍衛馬步諸軍,率先攻城,流矢中其頰,神色不變,督戰益急,上即軍帳撫問之。太原平,時上將有事幽薊,諸將以為晉陽之役,師罷餉匱,劉繼元降,賞賚且未給,遽有平燕之議,不敢言。翰獨奏曰:「所當乘者勢也。不可失者時也,取之易。」上謂然,定議北伐。既而班師,命諸將整暇以還。至金台驛,大軍南向而潰,上令翰率衛兵千余止之。翰請單騎往,至則諭以師律,眾徐以定,不戮一人。既複命,上喜,因命知定州,得以便宜從事,緣邊諸軍並受節制,軍市租儲,得以專用。
冬,契丹兵數萬寇蒲城,翰會李漢瓊兵于徐河,河陽節度崔彥進兵自高陽關繼至,因合擊之。契丹投西山坑谷中死者不可勝計,俘馘數萬,所獲他物又十倍焉。以功擢武泰軍節度使。
初,劉繼元降,上令翰往撫慰,俘略無得出城。時秦王廷美以數十騎將冒禁出,翰呵止之。至是,構於上。明年夏,出為感德軍節度使。至鎮時,盜賊充斥,翰誘其渠魁,戒以禍福,群盜感悟,散歸農畝,境內肅然。
雍熙二年,移知滑州。三年,北伐不利,上追念徐河之功,召翰為威虜軍行營兵馬都部署。四年春,改鎮定國軍。二年,移鎮鎮安軍。淳化三年召還,以疾留京師。稍間,入見上曰:「臣既以身許國,不願死於家,得以馬革裹屍足矣。」上壯之,複令赴鎮,月餘卒,年六十三,贈侍中。
翰驍勇有謀,所至多立功。輕財好施,死之日家無餘貲。晚年酷信釋氏。子繼顒,虞部員外郎。孫承業,內殿承制、閣門祗候;承佑,內殿崇班。
論曰:自曹翰而下,嘗任將帥居節鎮者凡十人,其初率由拳勇起家戎行,雖不事問學,而皆精白一心,以立事功。始終匹休,而無韓、彭之禍者,由制禦保全之有道也。楊信以篤實,重進以忠朴,劉遇以淳謹,廷翰以武勇稱,故皆終始委遇而不替。漢瓊雖木強使酒,米信所為雖多暴橫,黨進恂恂類懷奸詐,懷忠論遷似昧大體;然以征太原、平江南、戰徐河觀之,皆不害其為驍果也。至於好謀善戰,輕財好施,所至立功,則未有優於曹翰、崔翰者也。然不可與古之良將同日而語者,崔之論奏平燕,未免出於率爾;而曹之殺降卒,屠江州,則又過於忍者也。君子謂功莫優於二子,而過亦莫先於二子,信矣。
列傳第二十
○李瓊郭瓊陳承昭李萬超白重贊王仁鎬陳思讓孫若拙焦繼勳子守節劉重進袁彥祁廷訓張鐸李萬全田景咸王暉附
李瓊,字子玉,幽州人。祖傳正,涿州刺史。父英,涿州從事。瓊幼好學,涉獵史傳。挾策詣太原,會唐莊宗屬募勇士,即應募,與周祖等十人約為兄弟。一日會飲,瓊熟視周祖,知非常人。因舉酒祝曰:「凡我十人,龍蛇混合,異日富貴無相忘,苟渝此言,神降之罰。」皆刺臂出血為誓。周祖與瓊情好尤密,嘗造瓊,見其危坐讀書,因問所讀何書,瓊曰:「此《閫外春秋》,所謂以正守國,以奇用兵,較存亡治亂,記賢愚成敗,皆在此也。」周祖令讀之,謂瓊曰:「兄當教我。」自是周祖出入常袖以自隨,遇暇輒讀,每問難瓊,謂瓊為師。及討河中,乃解瓊兵籍,令參西征軍事。賊平,表於朝,授朝散大夫、大理司直。歲中,遷太子洗馬。周祖鎮鄴,表為大名少尹。
廣順初,拜將作監,充內作坊使,賜金紫。連知亳、陝二州,改濟州刺史。世宗初,遷洺州團練使,改安州防禦使,治郡寬簡,民請立碑頌德,詔中書舍人竇儀撰文賜之。宋初,召為太子賓客。建隆三年,上章請老,改右驍衛上將軍致仕。瓊信釋氏,明年四月八日,詣佛寺,遇疾歸,至暮卒,年七十三,贈太子少師。
郭瓊,平州盧龍人。祖海,本州兩冶使。父令奇,盧台軍使。瓊少以勇力聞,事契丹,為蕃漢都指揮使。後唐天成中,挈其族來歸,明宗以為亳州團練使,改刺商州,遷原州。清泰初,移階州,城壘未葺,蜀人屢寇,瓊患之,因徙城保險,民乃無患。受詔攻文州,拔二十餘砦,生擒數百人。
晉天福中,移刺警州,屬羌、渾騷動,朔方節度張希崇表瓊為部署,將兵共討平之。連領滑、坊、虢、衛四州。開運初,為北面騎軍排陣使。陽城之役,戰功居多。改沂州刺史,充荊口砦主兼東面行營都虞候。擒莫州刺史趙思以獻,改刺懷州。俄為北面先鋒都監。契丹陷中原,盜賊蜂起,山東為甚,契丹主命瓊複刺沂州以禦盜,瓊即日單騎赴郡。盜聞瓊威名,相率遁去。
漢乾祐中,淮人攻密州,以為行營都部署,未至,淮人解去。會平盧節度劉銖恃佐命之舊,稱疾不朝,將相大臣,懼其難制,先遣瓊與衛州刺史郭超以所部兵屯青州。銖不自安,置酒召瓊,伏壯士幕下,欲害瓊。瓊知其謀,屏去從者,從容就席,略無懼色,銖不敢發。瓊因為陳禍福,銖感其言,遂治裝。俄詔至,即日上道。瓊改潁州團練使,又加防禦使。時朗州結荊、淮、廣南合兵攻湖南,詔瓊以州兵合王令溫大軍攻光州,尋以內難不果。罷歸朝,遣詣河北計度兵甲芻糧。
周祖祀南郊,召權知宗正卿事。世宗征劉崇,為北面行營都監,曆絳、蔡、齊三州防禦使。在齊州,民饑,瓊以己俸賑之。人懷其惠,相率詣闕頌其德政,詔許立碑。
宋建隆三年,告老,加右領軍衛上將軍致仕,歸洛陽。乾德二年,卒,年七十二。瓊雖起卒伍,而所至有惠政,尊禮儒士,孜孜樂善,蓋武臣之賢者也。
陳承昭,江表人。始事李景為保義軍節度,周世宗征淮南,景以承昭為濠、泗、楚、海水陸都應援使。世宗既拔泗州,引兵東下,命太祖領甲士數千為先鋒,遇承昭於淮上擊敗之,追至山陽北,太祖親禽承昭以獻。世宗釋之,授右監門衛上將軍,賜錦袍、銀帶,改右領軍衛上將軍,分司西京。宋初入朝,太祖以承昭習知水利,督治惠民、五丈二河以通漕運,都人利之。建隆二年,河成,賜錢三十萬。承昭言其婿王仁表在南唐,帝為致書于李景,令遣歸闕,曆左右神武統軍。
四年春,大發近甸丁壯數萬,修畿內河堤,命承昭董其役。又令督諸軍子弟數千,鑿池于朱明門外,以習水戰。從征太原,承昭獻計請壅汾水灌城,城危甚,會班師,功不克就。乾德五年,遷右龍武軍統軍。開寶二年,卒,年七十四。贈太子太師,中使護喪。大中祥符元年,錄其孫宗義為三班借職。
李萬超,並州太原人。幼孤貧,負販以養母,晉祖起並門,萬超應募隸軍籍。戰累捷,稍遷軍校。從李守貞討楊光遠於青州,奮勇先登,飛石中其腦,氣不屬者久之。開運中,從杜重威拒契丹于陽城,流矢貫手,萬超拔矢複戰,神色自若。以功遷肅銳指揮使。
契丹入中原,時萬超以本部屯潞州,主帥張從恩將棄城歸契丹,會前驍衛將軍王守恩服喪私第,從恩即委以後事,遁去。及契丹使至,專領郡務,守恩遂無所預。萬超奮然謂其部下曰:「我輩垂餌虎口,苟延旦夕之命,今欲殺使,保其城。非止逃生,亦足建勳業,汝曹能乎?」眾皆躍然喜曰:「敢不唯命。」遂率所部大噪入府署,殺其使,推守恩為帥,列狀以聞。漢祖從其請,仍命史弘肇統兵先渡河至潞,見萬超,語之曰:「得複此州,公之力也。吾欲殺守恩,以公為帥,可乎?」萬超對曰:「殺契丹使以推守恩,蓋為社稷計爾。今若賊害於人,自取其利,非宿心也。」弘肇大奇之,表為先鋒馬步軍都指揮使,路經澤州,刺史翟令奇堅壁拒命,萬超馳至城下,諭之曰:「今契丹北遁,天下無主,並州劉公仗大義,定中土,所向風靡,後服者族,盍早圖之。」令奇乃開門迎納。弘肇即留萬超權州事,漢祖遂以為刺史。及征李守貞,以萬超為行營壕砦使。河中平,拜懷州刺史。
周祖開國,從征慕容彥超,又為都壕砦使,以功授洺州團練使,預收秦、鳳,改萊州。從平淮南,連移蘄、登二州,所至有善政。屬有詔重均田租,前牟平令馬陶,籍隸文登縣,隱苗不通,命系之,將斬而後聞。陶懼遁去,由是境內肅然。宋初,入為右武衛大將軍,遷左驍衛大將軍。開寶八年,卒,年七十二。
白重贊,憲州樓煩人,其先沙陀部族。重贊少從軍,有武勇。漢初,自散員都虞候三遷護聖都指揮使。乾佑中,李守貞據河中叛,隱帝以重贊為行營先鋒都指揮使。河中平,以功領端州刺史。周初,轉護聖左廂都指揮使。未幾,出為鄭州防禦使,改相州留後。廣順中,授義成軍節度。在鎮日,河屢決,重贊親部丁壯,塞大程、六合二堤,詔書褒美。
世宗征劉崇,以重贊為河東道行營馬軍都指揮使,重贊與李重進居陣西偏,樊愛能、何徽居陣東偏。既合戰,愛能與徽皆遁走,惟重贊與重進率所部力戰,世宗自督親軍合勢薄之,並人大敗。既誅愛能等,重贊以功授保大軍節度使。及世宗征太原,以河陽劉詞為隨駕都部署,命重贊副之。其忻州監軍殺刺史趙皋及契丹大將楊耨姑,以城降,而契丹兵猶盛,命重贊及符彥卿擊走之。世宗還京,改河陽三城節度、檢校太尉。及征淮南,命重贊率親兵三千軍於潁上。未幾,改淮南道行營馬步軍都虞候。俄遷彰義軍節度。
宋初,加檢校太師,改鎮涇州。有馬步軍教練使李玉,本燕人,凶狡,與重贊有隙。遂與部下閻承恕謀害重贊,密遣人市馬纓,偽造制書雲重贊構逆,令夷其族。乃自持偽制並馬纓,以告都校陳延正曰:「使者致而去矣。」延正具白重贊,重贊封其書以聞。太祖大駭,令驗視之,率皆誕謬,遂命六宅使陳思誨馳赴涇州,禽玉及承恕鞫問,伏罪棄市。延正擢領刺史以賞之,仍詔諸州,凡被制書有關機密,則詳驗印文筆跡。俄改泰寧軍節度。乾德四年,又為定國軍節度。開寶二年,改左千牛衛上將軍,奉朝請。三年,卒,年六十二。
王仁鎬,邢州龍岡人。後唐明宗鎮邢臺,署為牙校,即位,擢為作坊副使,累遷西上閣門使。清泰中,改右領軍衛將軍。晉天福中,青州楊光遠將圖不軌,以仁鎬為節度副使,伺其動靜。曆二年,或譖仁鎬於朝,改護國軍行軍司馬。仁鎬至河中數月,光遠反書聞。漢乾祐中,曆昭義、天雄二軍節度副使。
周祖鎮鄴,表仁鎬為副留守。及起兵,仁鎬預其謀。周祖即位,仁鎬為王峻所忌,出為唐州刺史,遷棣州團練使,入為右衛大將軍,充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顯德初,出為永興軍節度使。世宗嗣位,移河中。會殿中丞上官瓚使河中還,言河中民多匿田租,遂遣瓚按視均定。百姓苦之,多逃亡他郡,仁鎬抗論其事,乃止。丁繼母憂,去官。
五年,拜安國軍節度,制曰:「眷惟襄國,實卿故鄉。分予龍節之權,成爾錦衣之美。」郡民扶老攜幼,迎於境上,有獻錦袍者四,仁鎬皆重衣之,厚酬以金帛。視事翌日,省其父祖之墓,周視松檟,涕泗嗚咽,謂所親曰:「仲由以為不如負米之樂,信矣。」時人美之。郡有群盜,仁鎬遣使遺以束帛,諭之,悉遁去,不復為盜。恭帝嗣位,移山南東道節度。
宋初,加檢校太師。建隆二年,以疾召還,次唐州,卒於傳舍,年六十九。
仁鎬性端謹儉約,崇信釋氏,所得俸祿,多奉佛飯僧,每晨誦佛經五卷,或至日旰方出視事從事劉謙責仁鎬曰:「公貴為藩侯,不能勤恤百姓,孜孜事佛,何也?」仁鎬斂容遜謝,無慍色。當時稱其長者。
陳思讓,字後己,幽州盧龍人。父審確,仕後唐至晉,曆檀、順、涿、均、沁、唐、祁、城八州刺史。預征蜀,權利州節度,終金州防禦使。思讓初隸莊宗帳下,即位,補右班殿直。晉天福中,轉東頭供奉官,再遷作坊使。安從進叛於襄陽,以思讓為先鋒右廂都監,從武德使焦繼勳領兵進討。遇從進之師于唐州花山下,急擊大破之,從進僅以身免。以功領獎州刺史。從進平,授坊州刺史。
八年冬,契丹謀入寇,以思讓監澶州軍,賜鞍勒馬、器帛。討楊光遠於青州也,又為行營右廂兵馬都監,兵罷,改磁州刺史。會符彥卿北征契丹,思讓表求預行。未幾,改衛州。連丁內外艱。時武臣罕有執喪禮者,思讓不俟詔,去郡奔喪,聞者嘉之。起複隨州刺史。
漢初,移淄州,罷任歸朝。會淮南與朗州馬希灊合兵淮南,攻湖南,馬希廣來乞師,旋屬內難,又周祖北征,乃分兵令思讓往郢州赴援,兵未渡而希廣敗。思讓留於郢。
周祖即位,遣供奉官邢思進召思讓及所部兵還。劉崇僭號太原,周祖思得方略之士以備邊,遣思讓率兵詣磁州,控扼澤、潞。未幾,授磁州刺史,充北面兵馬巡檢。未行,升磁州為團練,即以思讓充使。
廣順元年九月,劉崇遣大將李瑰領馬步軍各五都,鄉兵十都,自團柏軍於鷂子店。思讓與都監向訓、張仁謙等率龍捷、吐渾軍,至虒亭西,與瑰軍遇,殺三百餘人,生禽百人,獲崇偏將王璠、曹海金,馬五十匹。俄遣王峻援晉州,以思讓與康延昭分為左右廂排陣使,令率軍自烏嶺路至絳州與大軍合。崇燒營遁去,思讓又與藥元福襲之。俄命權知絳州。明年春,遷絳州防禦使。
顯德元年九月,改亳州防禦使,充昭義軍兵馬鈐轄,屢敗並人及契丹援兵,遷安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充北面行營馬步軍排陣使。五年,敗並軍千余於西山下,斬五百級。是秋,邢州官吏、耆艾邢銖等四十人詣闕,求借留思讓,詔褒之。十二月,改義成軍節度觀察留後。
六年春,世宗將北征,命先赴冀州以俟命。及得瓦橋關,為雄州,命思讓為都部署,率兵戍守。世宗不豫還京,留思讓為關南兵馬都部署。恭帝嗣位,授廣海軍節度。
宋初,加檢校太傅。乾德二年,又為保信軍節度。時皇子興元尹德昭納思讓女為夫人。開寶二年夏,改護國軍節度、河中尹。七年,卒,年七十二。贈侍中。
思讓累曆方鎮,無敗政,然酷信釋氏,所至多禁屠宰,奉祿悉以飯僧,人目為「陳佛子」。身沒之後,家無餘財。弟思誨,至六宅使。子欽祚,累遷至香藥庫使、長州刺史。欽祚子若拙。
若拙字敏之。幼嗜學,思讓嘗令持書詣晉邸,太宗嘉其應對詳雅,將縻以軍職,若拙懇辭。太平興國五年,進士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鄂州,改太子右贊善大夫、知單州。以能政,就改太常丞,遷監察禦史,充鹽鐵判官。益州系囚甚眾,太宗覽奏訝之,召若拙面諭委以疏決,遷殿中侍御史、通判益州。淳化三年,就命為西川轉運副使,未幾,改正使,召歸。會李至守洛都,表若拙佐治,改度支員外郎,通判西京留司。久之,柴禹錫鎮涇州,複奏為通判,遷司封員外郎,部送芻糧至塞外,優詔獎之。
入為鹽鐵判官,轉工部郎中。與三司使陳恕不協,求徙他局,改主判開拆司。車駕北巡,命李沆留守東京,以若拙為判官。河決鄆州,朝議徙城以避水患,命若拙與閻承翰往規度,尋命權京東轉運使,因發卒塞王陵口,又于齊州浚導水勢,設巨堤於採金山,奏免六州所科梢木五百萬,民甚便之。河平,真授轉運使。召還,拜刑部郎中、知潭州。時三司使缺,若拙自謂得之。及是大失望,因請對,言父母年老,不願遠適,求納制命。上怒,謂宰相曰:「士子操修,必須名實相副,頗聞若拙有能幹,特遷秩委以藩任,而貪進擇祿如此。往有黃觀者,或稱其能,選為西川轉運使,輒訴免,當時黜守遠郡。今若拙複爾,亦須譴降。凡用人,豈以親疏為間,苟能盡瘁奉公,有所樹立,何患名位之不至也。」乃追若拙所授告敕,黜知處州,徙溫州。代還,複授刑部郎中,再為鹽鐵判官,改兵部郎中、河東轉運使,賜金紫。
會親祀汾陰,若拙以所部緡帛、芻粟十萬,輸河中以助費,經度制置使陳堯叟言其幹職,擢拜右諫議大夫,徙知永興軍府。時鄰郡歲饑,前政拒其市糴,若拙至,則許貿易,民賴以濟。又移知鳳翔府,入拜給事中、知澶州。蝗旱之余,勤於政治,郡民列狀乞留。天禧二年,卒,年六十四。錄其子映為奉禮郎。
若拙多誕妄,寡學術,當時以第二人及第者為榜眼,若拙素無文,故目為「瞎榜」雲。
焦繼勳,字成績,許州長社人。少讀書有大志,嘗謂人曰:「大丈夫當立功異域,取萬戶侯。豈能孜孜事筆硯哉?」遂棄其業,游三晉間為輕俠,以飲博為務。晉祖鎮太原,繼勳以儒服謁見,晉祖與語,悅之,留帳下。天福初,授皇城兼宮苑使,遷武德使。安重榮反鎮州,安從進自襄陽舉兵為應。晉祖命繼勳督諸將進討。至唐州南,遇從進軍萬餘,設伏擊敗之,禽其牙將安洪義、鮑洪等五十餘人,得山南東道印,從進單騎奔還。從進弟從貴率兵千餘人,援均州刺史蔡行遇,繼勳殺其眾七百,生禽百,獲從貴,斷腕放入城中,從進自此不能複鎮。繼勳以功就拜齊州防禦使。少帝即位,從進平,藉繼勳威名鎮之,徙襄陽防禦使。歲餘,入為右千牛衛大將軍,拜宣徽北院使,遷南院使。
西人寇邊,朝議發師致討,繼勳抗疏請行,拜秦州觀察使兼諸蕃水陸轉運使。既至,推恩信、設方略招誘,諸郡酋長相率奉玉帛、牛酒乞盟,邊境以安。俄徙知陝州,就遷保義軍兵馬留後。
漢初,鳳翔軍校陽彥昭據城叛,命繼勳率師討之,以功授保大軍節度。召入,會漢祖幸大名,留為京城右廂巡檢使,俄改右羽林統軍。隱帝末,命繼勳領兵北征。及周祖舉兵向闕,繼勳奉隱帝逆戰於留子陂,戰不利,遂歸周祖。
廣順初,改右龍武統軍。世宗征淮南,為左廂排陣使,又改右羽林統軍、左屯衛上將軍,以戰功拜彰武軍節度。
宋初,召為右金吾衛上將軍,改右武衛上將軍。乾德三年,權知延州。四年,判右街仗杜審瓊卒,命繼勳代之。時向拱為西京留守,多飲燕,不省府事,群盜白日入都市劫財,拱被酒不出捕逐。太祖選繼勳代之,月餘,京城肅然。太祖將幸洛,遣莊宅使王仁珪、內供奉官李仁祚部修洛陽宮,命繼勳董其役。車駕還,嘉其幹力,召見褒賞,以為彰德軍節度,仍知留府事。仁珪領義州刺史,仁祚為八作副使。繼勳以太平興國三年卒,年七十八,贈太尉。
繼勳獵涉史傳,頗達治道,所至有善政。然性吝嗇,多省公府用度,時論少之。子守節。
守節字秉直,初補左班殿直,選為江、淮南路採訪。還奏稱旨,擢閣門祗候。李順餘黨擾西川,命與上官正討平之。高、溪州蠻內寇,又命往圖方略,守節言:「山川回險,非我師之利。」詔許招納。
咸平中,置江淮南、荊湖路兵馬都監,首被選擢。又討施、夔州叛蠻,以大義諭其酋長,皆悔過內附,因為之畫界定約。還遷閣門通事舍人,監香藥榷易院,三司言歲課增八十余萬。時守節已為衣庫副使,當遷閣門副使,真宗謂輔臣曰:「守節緣財利羨餘而遷橫行,何以勸邊陲效命者?」止以為宮苑副使。
奉使契丹,館伴丁求說指遠山謂曰:「此黃龍府也。」守節應聲曰:「燕然山距此幾許?」求說慚服。久之,遷皇城副使,管勾軍頭引見司。坐以白直假樞密院副承旨尹德潤治第,免所居官。三遷東上閣門使,加榮州刺史。數請補外,曆知襄、鄧、汝三州,遷四方館使,以右神武大將軍致仕卒。
劉重進,幽州人,本名晏僧。梁末隸軍籍。晉初,以習契丹語,應募使北邊,改右班殿直,因賜是名。遷西頭供奉官,再使契丹。契丹主以其敏慧,留為帳前通事;俄南侵,署重進忠武軍節度。
漢初,移鎮鄧州。漢法,禁牛革甚嚴,州民崔彥、陳寶選八人自本鎮持革詣漢祖廟鞔鼓,重進杖遣之。判官史在德謂重進不善用法,宜置極典。及大理、刑部詳覆,重進所斷為是。在德坐故入,杖死之。
乾佑末,罷鎮來朝。周祖起兵至封丘,詔重進與左神武統軍袁義率兵拒之,重進望塵退走。周廣順初,從征兗州。未幾,封薛國公。俄召為右神武統軍,累加檢校太師。世宗南征,為右廂排陣使。顯德三年,世宗聞揚州無備,遣宣祖、韓令坤與重進等往襲取之,又為先鋒都部署,進克泰州。初,楊行密子孫居海陵,號永甯宮,周師渡淮,盡為李景所殺。重進入其家,得玉硯、玉杯盤、水晶盞、瑪瑙碗、翡翠瓶以獻。俄命判廬州行府事兼行營都部署,敗淮人千余於州境,又敗五百眾于白城湖。及世宗再巡,吳師潰於紫金山,有至東山口者,重進殺三千餘眾。及下壽州,以功授武勝軍節度。淮南平,改鎮邠州。世宗北征,為先鋒都指揮使。恭帝即位,封開府。
宋初,進封燕國公。建隆二年秋,授右羽林統軍。乾德五年,改左領軍衛上將軍。重進徒善譯語,無他才能,值契丹入中原,遂至方鎮。及在環衛,嘗從幸玉津園,太祖召與語。既退,謂左右曰:「觀重進應對不逮常人,前朝以為將帥,何足重耶?」六年,卒,年七十。
袁彥,河中河東人。少以趫勇應募從事,隸奉國營。漢乾佑中,周祖領軍討李守貞,以彥置麾下,及鎮鄴,以為部直小將。周廣順中,世宗在澶淵,遷為親事都校。世宗尹京,改開封府步直指揮使。顯德初,授內外步軍都軍頭,領泉州刺史。未幾,改嶽州防禦使。從征壽州,為城北造竹龍都部署。竹龍者,以竹數十萬竿,圍而相屬,上設版屋,載甲士數百人,以攻其城。又命于渦口修橋,橋成,世宗幸焉,因立為鎮淮軍。李繼勳以淮上失律,罷軍職,命彥為武信軍節度,權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又命為淮南道行營馬步軍副都指揮使,賜衣服、金帶、鞍勒馬、鎧甲、器仗,遣赴軍前。
太祖下滁陽,禽皇甫暉、姚鳳,彥皆有勞績,詔褒之。又令率師屯下蔡以逼壽春。及劉仁贍降,從世宗攻濠、泗,又禽南唐將許文績、邊鎬等以獻。師還,真授步軍都指揮使,領彰信軍節度。六年春,發近畿丁壯浚五丈河,命彥董其役。恭帝嗣位,移保義軍節度。
宋初,加檢校太尉。是秋來朝,改鎮曹州。乾德六年,為靜難軍節度。開寶二年,移鄜州。五年,罷鎮歸闕,卒,年六十六。景德四年,特詔錄其孫昭慶為借職。大中祥符八年,昭慶上彥周朝所受告敕有二聖名諱者,特遷殿直。
祁廷訓,本名廷義,避太宗舊名改焉。河南洛陽人。父珪,梁左監門衛大將軍。廷訓善書計、騎射,隸周祖帳下。廣順中,曆東西班右蕃行首、鐵騎都虞候。世宗即位,改東西班都指揮使,遷內殿直都指揮使,繼領蘭、睦二州刺史。從征淮南,賜以明光細甲,令董舟師巡江界。吳人伏兵三江口葭荻中,掩擊廷訓,廷訓力戰大破之,俘馘千人,餘黨遁去。江北平,以功遷吉州團練使,領鐵騎左廂都指揮使。月餘,遷嵐州防禦使,領龍捷右廂都指揮使。
宋初,為安遠軍節度觀察留後,是秋,改河陽。乾德二年,又改彰德軍節度留後,俄權知鄧州。五年,就拜義武軍節度。開寶二年,太祖征太原,以廷訓為北面副都部署。太平興國元年來朝。二年冬,改左領軍衛上將軍。五年,坐私販竹木貴鬻入官,責本衛大將軍。未幾,復舊官。六年,卒,年五十八。
廷訓形質魁岸,無才略,臨事多規避,時人目為「祁橐駝」,以其龐大而無所取也。
張鐸,河朔人,少以材武應募隸軍籍。漢初,為奉國右第六軍都指揮使,領澧州刺史。周祖以樞密使鎮鄴,鐸以所部從行,及起兵,鐸預焉。廣順初,鐸為奉國左廂都指揮使,韓通為右廂都指揮使;俄並兼防禦使,鐸領永州,通領睦州。會改奉國為虎捷,鐸仍領其職。是冬,出為密州防禦使,改亳州。三年,授鎮國節度。郊祀畢,加檢校太傅。世宗初,移彰義軍,未幾,加檢校太尉。顯德三年,又移河中尹、護國軍節度。
宋初,加檢校太師,俄複鎮涇州。州官歲市馬,鐸厚增其直而私取之,累至十六萬貫,及擅借公帑錢萬餘緡,侵用官曲六千四百餅。事發,召歸京師,本州械系其子保常及親吏宋習。太祖以鐸宿舊,釋不問,罷鎮為左屯衛上將軍,奉朝請而已。其所盜用,仍蠲除之,保常、習亦得釋。鐸又嘗假晉邸錢百六十萬,太宗即位,詔貰之。俄命判左金吾街仗。及駕征河東,以鐸為京城內外都巡檢,鄜州刺史高繼充、閑廄副使張守明分為裏城左右廂巡檢。雍熙三年,卒,年七十二。贈太傅。
子熙載至左千牛衛大將軍。熙載子禹珪字天錫,粗知書,有方略,幼事太宗藩邸,即位,補東西班承旨,改殿直,帶禦器械。以材勇擢居禁衛,殿前散祗候都虞候。咸平初,授內殿直都虞候,領恩州刺史。三年,出為滁州刺史,知洺、瀛、霸三州。並兼兵馬鈐轄,徙嵐州。西人勒厥麻誘眾叛,禹珪率眾討之,俘六千餘人,獲名馬孳畜甚眾。
景德初,授高陽關行營副都部署。契丹既請和,帝思守臣有武幹能鎮靜邊郡者,親錄十余人名付中書,禹珪預焉。遂知石州,徙代、兗州,又移澶州,頗勤政治,以瑞麥生、獄空,連詔嘉獎。會河堤決溢,禹珪率徒塞之,宰相王旦使兗州還,言其狀,優詔褒之。就拜洺州團練使,尋知廣信軍。天禧初,複為高陽關副都部署兼知瀛州。明年召還,將授四廂之職,卒,年五十九。錄其二子。
李萬全,吐谷渾部人。善左右射,隸護聖軍為騎士,累遷至本軍都校,與田景咸、王暉等從周祖入汴,號十軍主。顯德中,為彰武軍節度。宋初,加檢校太尉、橫海軍節度。乾德中代歸,太祖數召于苑中宴射。萬全無將略,惟挽強弓,老而不衰,帝亦以此賞之。
田景咸、王暉,皆太原人。景鹹仕漢,為奉國右廂都校,從周祖入汴,為龍捷左廂都校,改安國軍留後。俄真拜,升本軍節度。世宗時,拜武勝軍節度。宋初,為左驍衛上將軍。開寶三年卒。
景鹹性鄙吝,務聚斂,每使命至,惟設肉一器,賓主共食。後罷鎮,常忽忽不樂。妻識其意,引景鹹遍閱囊儲,景咸方自釋。在邢州日,使者王班至,景咸勸班酒曰:「王班請滿飲。」典客曰:「是使者姓名也。」景鹹悟曰:「我意'王班'是官爾,何不早諭我。」聞者笑之。
暉性亦吝嗇,貲甚富,而妻子飯疏糲,縱部曲誅求,民甚苦之。世宗以先朝功臣,知而弗問焉,至右神武統軍。建隆四年,終右領軍衛上將軍。
論曰:太祖事漢、周,同時將校多聯事兵間,及分藩立朝,位或相亞。宋國建,皆折其猛悍不可屈之氣,俛首改事,且為盡力焉。揚雄有言:「禦之得其道,則狙詐鹹作使。」此太祖之英武而為創業之君也歟!
列傳第二十一
○李穀昝居潤竇貞固李濤弟浣孫仲容王易簡趙上交子嚴張錫張鑄邊歸讜劉溫叟子燁孫幾劉濤邊光范劉載程羽
李穀,字惟珍,潁州汝陰人。身長八尺,容貌魁偉。少勇力善射,以任俠為事,頗為鄉人所困,發憤從學,所覽如宿習。年二十七,舉進士,連辟華、泰二州從事。
晉天福中,擢監察禦史。少帝領開封尹,以穀為太常丞,充推官。晉祖幸鄴,少帝居守,加穀虞部員外郎,仍舊職。少帝為廣晉尹,穀又為府推官。及即位,拜職方郎中,俄充度支判官,轉吏部郎中,罷職。天福九年春,少帝親征契丹,詔許扈從,充樞密直學士,加給事中。為馮玉、李彥韜所排。會帝再幸河北,改三司副使,權判留司三司事。
開運二年秋,出為磁州刺史、北面水陸轉運使。契丹入汴,少帝蒙塵而北,舊臣無敢候謁者,穀獨拜迎于路,君臣相對泣下。穀曰:「臣無狀,負陛下。」因傾囊以獻。會契丹主發使至州,穀禽斬之,密送款于漢祖,潛遣河朔酋豪梁暉入據安陽,契丹主患之,即議北旋。
會有告契丹以城中虛弱者,契丹還攻安陽,陷其城,穀自郡候契丹,遂見獲。契丹主先設刑具,謂之曰:「爾何背我歸太原?」穀曰:「無之。」契丹主因引手車中,似取所獲文字,而穀知其詐,因請曰:「如實有此事,乞顯示之。」契丹國制,人未伏者不即置死。自後凡詰穀者六次,穀詞不屈。契丹主病,且曰:「我南行時,人雲爾謂我必不得北還,爾何術知之?今我疾甚,如能救我,則致爾富貴。」穀曰:「實無術,蓋為人所陷耳。」穀氣色不撓,卒寬之。
俄而德光道殂,永康繼立,署穀給事中。時契丹將麻答守真定,而李崧、和凝與家屬皆在城中。會李筠、何福進率兵逐麻答,推護聖指揮使白再榮權知留後。再榮利崧等家財,令甲士圍其居以求賂,既得之,複欲殺崧等滅口。穀遽見再榮謂之曰:「今國亡主辱,公輩握勁兵,不能死節,雖逐一契丹將,城中戰死者數千人,非獨公之力也。一朝殺宰相,即日中原有主,責公以專殺,其將何辭以對?」再榮甚懼,崧等獲免。
漢初,入拜左散騎常侍。舊制,罷外郡歸本官,至是進秩,獎之也。俄權判開封府。時京畿多盜,中牟尤甚,穀誘邑人發其巢穴。有劉德輿者,梁時屢攝畿佐,居中牟,素有幹材,穀即署攝本邑主簿。浹旬,穀請侍衛兵數千佐德輿,悉禽賊黨,其魁一即縣佐史,一禦史台吏。搜其家,得金玉財貨甚眾,自是行者無患。俄遷工部侍郎。
周祖西征,為西南面行營水陸轉運使。關右平,改陳州刺史。會有內難,急召赴闕。周祖兵入汴,命權判三司。廣順初,加戶部侍郎。未幾,拜中書侍郎、平章事,仍判三司。初,漢乾祐中,周祖討河中,穀掌轉運,時周祖已有人望,屬漢政紊亂,潛貯異志,屢以諷穀,穀但對以人臣當盡節奉上而已。故開國之初,倚以為相。是歲,淮陽吏民數千詣闕請立生祠,許之,穀懇讓得止。
先是,禁牛革法甚峻,犯者抵死。穀乃校每歲用革之數,凡田十頃歲出一革,餘聽民私用。又奏罷屯田務,以民隸州縣課役,盡除宿弊。穀父祖本居河南洛陽,經巢之亂,園廬蕩盡,穀生於外。既貴,訪得舊地,建蘭若,又立垣屋,凡族人之不可仕者分田居之。詔改清風鄉高陽裏為賢相鄉勳德里。
二年,晨起僕階下,傷右臂,在告,旬中三上表辭相位,周祖不允,免朝參,視事本司,賜白藤肩輿,召至便殿勉諭。穀不得已,起視事。征兗州,為東京留守、判開封府事。
顯德初,加右僕射、集賢殿大學士。從世宗征太原,遇賊于高平,匿山穀中,信宿而出,追及乘輿,世宗慰撫之。世宗將趨太原,命穀先調兵食,又代符彥卿判太原行府事。師還,進位司空、門下侍郎,監修國史。穀以史氏所述本於起居注,喪亂以來遂廢其職,上言請令端明、樞密直學士編記言動,為內廷日曆,以付史官。是歲,河大決齊、鄆,發十數州丁壯塞之,命穀領護,刻期就功。
二年冬,議伐南唐,以穀為淮南道行營前軍都部署,兼知廬、壽等州行府事,忠武軍節度王彥副之,韓令坤以下十二將率從。穀領兵自正陽渡淮,先鋒都將白延遇敗吳軍數千於來遠,又破千余人於山口鎮,進攻上窯,又敗千餘眾,獲其小校數十人,長圍壽春。南唐遣大將劉彥貞來援,穀召將佐謀曰:「今援軍已過來遠,距壽陽二百里,舟棹將及正陽。我師無水戰之備,萬一斷橋樑,隔絕王師,則腹背受敵矣。不如退守浮梁,以待戎輅之至。」初,世宗至圉鎮,已聞此謀,亟走內侍乘驛止之。穀已退保正陽,仍焚芻糧,回軍之際,遞相掠奪,淮北役夫數百悉陷於壽春。世宗聞之怒,亟命李重進率師伐之,以穀判壽州行府。是秋,詔歸闕,得風痹疾,告滿百日,累表請致仕,優詔不允。每軍國大事,令中使就第問之。
四年春,吳人壁紫金山,築甬道以援壽春,不及者數裏。師老無功,時請罷兵為便,世宗令范質、王溥就穀謀之。穀手疏請親征,有必勝之利者三,世宗大悅,用其策。及淮南平,賞賜甚厚。出穀疏,令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為贊以賜之。是夏,世宗還,穀扶疾見便殿,詔令不拜,命坐禦坐側。以抱疾既久,請辭相位。世宗怡然勉之,謂曰:「譬如家有四子,一人有疾,棄而不養,非父之道也。朕君臨萬方,卿處輔相之位,君臣之間,分義斯在,奈何以祿奉為言。」穀愧謝而退。俄以平壽州,敘功加爵邑。是秋,穀抗表乞骸骨,罷相,守司空,加邑封,令每月肩輿一詣便殿,訪以政事。
五年夏,世宗平淮南回,賜穀錢百萬、米麥五百斛、芻粟薪炭等。恭帝即位,加開府儀同三司,進封趙國公。求歸洛邑,賜錢三十萬,從其請。太祖即位,遣使就賜器幣。建隆元年,卒,年五十八。太祖聞之震悼,贈侍中。
穀為人厚重剛毅,深沉有城府,雅善談論,議政事能近取譬,言多詣理,辭氣明暢,人主為之聳聽。人有難必救,有恩必報。好汲引寒士,多至顯位。與韓熙載善,熙載將南渡,密告穀曰:「若江東相我,我當長驅以定中原。」穀笑曰:「若中原相我,下江南探囊中物耳。」穀後果如其言。李昉嘗為穀記室,在淮上被病求先歸。穀視之曰:「子他日官祿當如我。」昉後至宰相、司空。
周顯德中,扈載以文章馳名,樞密使王朴薦令知制誥。除書未下,樸詣中書言之。穀曰:「斯人薄命,慮不克享耳。」樸曰:「公在衡石之地,當以材進人,何得言命而遺才。」載遂知制誥,遷翰林學士,未幾卒。世謂樸能薦士,穀能知人。穀歸洛中,昭義李筠以穀周朝名相,遺錢五十萬,他物稱是,穀受之。既而筠叛,穀憂恚而終。子吉至補闕,拱至太子中允。
昝居潤,博州高唐人。善書計。後唐長興中,隸樞密院為小吏,以謹願稱。晉初,出掌滑州廩庾,遂補牙職。會景延廣留守西洛,署為右職。延廣卒,居潤往依陝帥白文珂,文珂致仕,乃表薦居潤于周祖。
時世宗尹京,詔以補府中要職。即位,擢為軍器庫使。從征高平,以功遷客省使,知青州。從向拱西征,為行營都監,秦、鳳平,以居潤為秦州,曆知鳳翔、河中府。顯德三年秋,遷內客省使,代王樸知開封府。四年,再幸壽州,命為副留守。十月,幸淮上,以居潤為宣徽北院使兼副留守。五年夏,南征還,複判開封府。六年,征關南,為東京副留守。及吳廷祚出塞河,命居潤權知開封府事。廷祚為樞密使,真判開封府,改左領軍衛上將軍。恭帝嗣位,加檢校太傅。
太祖立,加檢校太尉。及征澤、潞,命赴澶州巡警。師還,權知鎮州,加左領軍衛上將軍。建隆二年,又權知澶州。八月,拜義武軍節度,在鎮數年,得風痹,詔還京師。乾德四年,卒,年五十九,贈太師。
居潤性明敏,有節概,篤於行義。初,晉室將亡,景延廣委其族自洛赴難,至則為遼人所執。遼人在洛者遽欲恣摽掠,延廣僚吏部曲悉遁,獨居潤力保護,其家以安。居潤與太祖同事世宗,情好款浹,嘗薦沈倫于太祖,以為純謹可用,後至宰相,世稱其知人。
子惟質至內園使,弟居濟至水部員外郎。大中祥符三年,錄其孫建中為三班借職。
竇貞固,字體仁,同州白水人。父專,後唐左諫議大夫。貞固幼能屬文,同光中舉進士,補萬全主簿。丁內艱去官,服除,授河東節度推官。時晉祖在藩,以貞固廉介,甚重之。及即位,擢為戶部員外郎、翰林學士,就拜中書舍人。
天福三年,詔百僚各上封事,貞固疏曰:「臣聞舉善為明,知人則哲。聖君在位,藪澤豈有隱淪;昭代用材,政理固無紊亂。求賢若渴,從諫如流,鄭所以譽子皮;囗囗囗囗,囗囗囗囗,魯所以譏文仲。為國之要,進賢是先。陛下方樹丕基,宜求多士。乞降詔百僚,令各司議定一人,有何能識,堪何職官,朝廷依奏用之。若能符薦引,果謂當才,所奏之官,望加獎賞;如乖其舉,或涉徇私,所奏之官,宜加黜罰。自然官由德序,位以才升。三人同行,尚聞擇善;十目所視,必不濫知。臣職在論思,敢陳狂狷。」書奏,帝深嘉之,命所司著為令典。明年,改禦史中丞,與太常卿崔棁、刑部侍郎呂琦、禮部侍郎張允同詳定正冬朝會禮節、樂章及二舞行列。曆刑部、門下二侍郎。
少帝即位,拜工部尚書。遷禮部尚書,知貢舉。舊制,進士夜試,繼以三燭。長興二年改令晝試,貞固以晝晷短,難盡士材,奏複夜試。擇士平允,時論稱之。改刑部尚書,出為潁州團練使。歲余,複拜刑部尚書。
漢祖入汴,貞固與禮部尚書王松率百官見於滎陽西,漢祖駐駕,勞問久之。初營宗廟,帝以姓自漢出,遂襲國號,尊光武為始祖,並親廟為五。詔群臣議,貞固上言曰:「按《王制》:'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一。'《正義》曰:'周之制七廟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也。'又曰:'七廟者,據周也。有其人則七,無其人則五。'至光武中興,及魏、晉、宋、齊、隋、唐,或立六廟,或立四廟,蓋建國之始,未盈其數也。《禮》曰'德厚者流光',此天子可以祀六世之義也。今陛下大定寰區,重興漢祚,旁求典禮,用正宗祧,伏請立高、曾、祖、禰四親廟。及自古聖王祖有功、宗有德、更立始祖在四廟之外,不拘定數,所以或五廟或七廟。今請尊高皇帝、光武皇帝為始祖,法文王、武王不遷之制,用歷代六廟之規,庶合典禮。」漢祖從之。論者以天子建國,各從其所起,堯自唐侯,禹生大夏是也。立廟皆祖其有功,商之契,周之後稷,魏之武帝,晉之三廟是也。高祖起于晉陽,而追嗣兩漢,徒以同姓為遠祖,甚非其義;貞固又以四親匹庶,上合高、光,失之彌遠矣。但援立親廟可也,佘皆非禮。俄遷吏部尚書。
初,帝與貞固同事晉祖,甚相得。時蘇逢吉、蘇禹珪自霸府僚佐驟居相位,思得舊臣冠首,以貞固持重寡言,有時望,乃拜司空、門下侍郎、平章事、弘文館大學士。貞固少時中蠱,若贅在喉中,常鯁閡。及為相日,因大吐,有物狀蜥蜴落銀盤中,毒氣沖盤,焚於中衢,臭聞百步外,人皆異之。隱帝即位,加司徒,改本貫永安鄉為賢相鄉,班瑞裏為勳貴裏。楊邠、史弘肇、王章樹黨恣橫,專權淩上,貞固但端莊自持,不能規救。
周祖兵起,貞固與蘇逢吉奉隱帝兵次於野,敗。逢吉倉黃自殺,貞固遂詣周祖。周祖稱太后制,委貞固與蘇禹珪、王峻同掌軍國政事。周祖登位,加兼侍中。會以馮道為首相,改監修國史。俄罷相,守司徒,封沂國公。世宗即位,以范質為司徒,貞固遂歸洛陽,輸課役,齒為編民。貞固不能堪,訴于留守向拱,拱不聽。
宋初,以前三公赴闕陪位,詣範質,求任東宮三少,預朝請,質不為奏。乃還洛,放曠山水,與布衣輩攜妓載酒以自適。開寶二年病困,自為墓誌,卒,年七十八。
李濤,字信臣,京兆萬年人。唐敬宗子郇王瑋十世孫。祖鎮,臨濮令。父元,將作監。朱梁革命,元以宗室懼禍,挈濤避地湖南,依馬殷,署濤衡陽令。濤從父兄郁仕梁為閣門使,上言濤父子旅湖湘,詔殷遣歸京師,補河陽令。
後唐天成初,舉進士甲科,自晉州從事拜監察禦史,遷右補闕。宋王從厚鎮鄴,以濤為魏博觀察判官。歲餘,入為起居舍人。
晉天福初,改考功員外郎、史館修撰。晉祖幸大樑,張從賞以盟津叛,陷洛陽,扼虎牢。故齊王全義子張繼祚者實党之,晉祖將族其家。濤上疏曰:「全義曆事累朝,頗著功效。當巢、蔡之亂,京師為墟,全義手披荊棘,再造都邑,垂五十年,洛民賴之。乞以全義之故,止罪繼祚妻子。」從之。嘗奉詔為宋州括田使,前雄州刺史袁正辭齎束帛遺濤,以田園為托,濤表其事,晉祖嘉之。正辭坐降一階,濤遷浚儀令。改比部郎中、鹽判官,改刑部郎中。
涇帥張彥澤殺記室張式,奪其妻,式家人詣闕上訴。晉祖以彥澤有軍功,釋其罪。濤伏閣抗疏,請置於法。晉祖召見諭之,濤植笏叩階,聲色俱厲,晉祖怒叱之,濤執笏如初。晉祖曰:「吾與彥澤有誓約,恕其死。」濤厲聲曰:「彥澤私誓,陛下不忍食其言;範延光嘗賜鐵券,今複安在?」晉祖不能答,即拂衣起,濤隨之,諫不已。晉祖不得已,召式父鐸、弟守貞、子希範等皆拜以官,罷彥澤節制。濤歸洛下,賦詩自悼,有「三諫不從歸去來」之句。先是,範延光據鄴叛,晉祖賜鐵券許以不死,終亦不免,故濤引之。晉祖崩,濤坐不赴臨,停。未幾,起為洛陽令,遷屯田職方郎中、中書舍人。
會契丹入汴,彥澤領突騎入京城,恣行殺害,人皆為濤危之。濤詣其帳,通刺謁見。彥澤曰:「舍人懼乎?」濤曰:「今日之懼,亦猶足下昔年之懼也。向使先皇聽僕言,寧有今日之事。」彥澤大笑,命酒對酌,濤神氣自若。
漢祖起義至洛,濤自汴奉百官表入對,漢祖問京師財賦,從契丹去後所存幾何,濤具對稱旨,漢祖嘉之。至汴,以為翰林學士。杜重威據鄴叛,高祖命高行周、慕容彥超討之,二帥不協。濤密疏請親征。高祖覽奏,以濤堪任宰輔,即拜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
隱帝即位,楊邠、周祖共掌機密,史弘肇握兵柄,與武德使李鄴等中外爭權,互作威福。濤疏請出邠等藩鎮,以清朝政。隱帝不能決,白于太后,太后召邠等諭之。反為所構,免相歸第。時中書廚釜鳴者數四,濤晝寢閣中,夢嚴飾廳事,群吏趨走,雲迎新宰相帶諸司使,既寤,心異之。數日濤罷,以邠為相兼樞密使。及周祖舉兵,太后倉皇涕泣曰:「不用李濤之言,宜其亡也。」
周初,起為太子賓客,曆刑部、戶部二尚書。世宗宴駕,為山陵副使。恭帝即位,封莒國公。
宋初,拜兵部尚書。建隆二年,濤被病。有軍校尹勳董浚五丈河,陳留丁壯夜潰,勳擅斬隊長陳琲等十人,丁夫七十人皆杖一百,刵其左耳。濤聞之,力疾草奏,請斬勳以謝百姓。家人謂濤曰:「公久病,宜自愛養,朝廷事且置之。」濤憤言曰:「人孰無死,但我為兵部尚書,坐視軍校無辜殺人,烏得不奏?」太祖覽奏嘉之,詔削奪勳官爵,配隸許州。濤卒,年六十四,贈右僕射。
濤慷慨有大志,以經綸為己任。工為詩,筆劄遒媚,性滑稽,善諧謔,亦未嘗忤物,居家以孝友聞。景德三年,其孫惟勤詣闕自陳,詔授許州司士參軍。子承休至尚書水部郎中,承休子仲容。
濤弟浣,字日新。幼聰敏,慕王、楊、盧、駱為文章。後唐長興初,吳越王錢騑卒,詔兵部侍郎楊凝式撰神道碑,令浣代草,凡萬余言,文彩遒麗,時輩稱之。秦王從榮召至幕中,從榮敗,勒歸田裏。久之,起為校書郎、集賢校理。晉天福中,拜右拾遺,俄召為翰林學士。會廢學士院,出為吏部員外郎,遷禮部郎中、知制誥。複置翰林,遷中書舍人,再為學士。時濤在西掖,縉紳榮之。
契丹入汴,浣與同職徐台符俱陷塞北。永康王兀欲襲位,置浣宣政殿學士。兀欲死,述律立,以其妻族蕭海貞為幽州節度使。海貞與浣相善,浣乘間諷海貞以南歸之計,海貞納之。
周廣順二年,浣因定州孫方諫密表言契丹衰微之勢,周祖嘉焉,遣諜者田重霸齎詔慰撫,仍命浣通信。浣複表述契丹主幼弱多寵,好擊鞠,大臣離貳,若出師討伐,因與通好,乃其時也,請速行之。屬中原多事,不能用其言。
浣在契丹嘗逃歸,為其所獲,防禦彌謹。契丹應曆十二年六月卒,時建隆三年也。濤收浣文章編之為《丁年集》。浣二子,承確主客郎中,承續職方郎中。
仲容字儀父,舉進士甲科,除大理評事、知三原縣。累擢監察禦史,為殿試進士考官。真宗問題義,對稱旨,詔試中書,擢左司諫、直史館。天聖中,以起居郎為知制誥,累遷右諫議大夫。在西掖八年,次當補學士,而不為宰相張士遜所喜,罷為給事中、集賢院學士、判史館、司農寺,複知制誥。及石中立、張觀補學士,始以為翰林侍讀學士。久之,兼龍圖閣學士,至戶部侍郎卒。
仲容性醇易,喜飲酒,不與物忤,與人言,未嘗及勢利。三弟早卒,字其諸孤十餘人如己子,當世稱其長者。然于吏事非所長。自集制草為《冠鳳集》十二卷。
王易簡,字國寶,京兆萬年人。性介特寡合。曾祖朏,唐劍州刺史。祖遠,連州刺史。父貫,唐州刺史。易簡少好學,工詩。會僖宗幸蜀,長安兵亂,避地山谷。梁乾化中,邵王友誨鎮陝,易簡舉進士,詣府拔解,友誨贈錢二十萬。明年遂擢第,複隱華山。邠帥韓恭辟觀察支使。府罷,華帥李保衡復辟從事。逾年,尹皓代保衡,易簡仍在幕府。
會朱友謙以河中叛歸莊宗,攻華州甚急,城中危懼,鹹請築月城以自固。皓恃勇不聽,下令曰:「有敢複言者斬。」易簡固請,乃許。板築始畢,外城果壞,軍民賴之。會夜不能攻,友謙遂遁去。皓卒,易簡歸田裏。久之,召為著作郎,數月棄去。複召為右拾遺,上書忤旨,出為鄧州節度推官。
後唐同光中,遣魏王繼岌伐蜀,以宰相郭崇韜為招討使,辟易簡為巡官,改魏王都督府記室參軍。明宗即位,周帥羅周恭辟為掌書記。府罷,退居華陰,作《小隱詩》二十首並序以見志,好事者多傳誦。秦王從榮聞而重之,謂宰相馮道、李愚曰:「易簡有才,豈宜久居外地。」即召為祠部員外郎,改水部郎中、知制誥,拜中書舍人。
晉初,賜金紫,判弘文館、史館事。晉祖為治務求速效,易簡上《漸治論》以諫之,詔書褒答,以論付史館。及廢翰林學士,易簡兼知內制,又拜禦史中丞,曆右丞、吏部侍郎、左丞、判吏部銓。嘗上言:「選門格敕條件具存,藩府官僚習熟者少,凡給文解,未曉規程,以致選人詣都,親求解樣,往來跋涉,重可傷閔,傳寫少差,旋複驗放。乞自今委南曹詳定解樣,兼錄長定格取解條,下諸州,板置州院門,每取解時,准條式遵行。」從之。晉祖在大樑,台省湫隘,易簡奏舉故事,一歲得元省錢二百萬,繕治省署及造器物,號為舉職。
周朝諱「簡」,易止名易。廣順初,遷禮部尚書。是冬,合三銓為一,令易簡權判,俄改刑部尚書。周祖將親郊,命判兵部,會冊四廟,命為副使。周祖晏駕,為山陵副使。顯德四年,告老,以太子少保致仕,歸鄉里。
宋初,召加少傅。所居華陰,構一鳴堂、二品樓,優遊自適。建隆四年四月,無疾卒,年七十九。子景讓,進士及第,至尚書郎。
趙上交,涿州范陽人。本名遠,字上交,避漢祖諱,遂以字稱。祖光鄴,鄂州錄事參軍。父簡章,涿州司馬。上交身長七尺,黑色,美風儀,善談論,負才任氣,為鄉里所推。
後唐同光中,嘗詣中山幹王都。有和少微者亦在都門下,忌之,頗毀訾上交,都遂不為禮。上交不得志,因南遊洛陽,與中官驃騎大將軍馬紹宏善。紹宏領北面轉運制置大使,表為判官,遷殿中丞。秦王從榮開府兼判軍衛,以上交為虞部員外郎,充六軍諸衛推官。李浣、張沆、魚崇遠皆白衣在秦府,悉與上交友善。累遷司封郎中,充判官。從榮素豪邁,不遵禮法,好昵群小。上交從容言曰:「王位尊崇,當修令德以慰民望,王忍為此,獨不見恭世子、戾太子之事乎?」從榮怒出之,曆涇、秦二鎮州節度判官。從榮及禍,僚屬皆坐斥,上交由是知名。
晉初,召為左司郎中、度支判官,曆右諫議大夫。會廢翰林學士,以上交為中書舍人、知內外制,遷刑部侍郎。嘗上言:「伏睹長興中詔書:'州縣官在任詳讞刑獄、昭雪人命者,不限歲月赴選,許令超資注官,仍賜章服。諸道州府給付公驗,躬赴行部投狀,隨給優牒,庶絕欺罔,以存激勸。'載詳元詔,止言州縣,未該內外職司。乞自今但能雪活冤獄,不限中外官,並加旌賞。諸道州縣委長吏抄案以聞。俟本人考滿,即詣刑部投狀,毋得隔越年歲,庶使內外同律。」詔從之。俄遷戶部侍郎,拜禦史中丞,彈舉無所阿避。
契丹入汴,立明宗幼子許王從益為帝,以禮部尚書王崧為左丞相,上交為右丞相。契丹去,上交請去偽號,稱梁王。漢祖將至,從益遣上交馳表獻款,授檢校禮部尚書、太僕卿,遷秘書監。周祖監國,命太師馮道迎湘陰公於徐州,以上交副之。
廣順初,拜禮部侍郎。會將試貢士,上交申明條制,頗為精密,始複糊名考校。擢扈載甲科,及取梁周翰、董淳之流,時稱得士。轉戶部侍郎。明年再知舉,謗議紛然。時樞密使王峻用事,常薦童子,上交拒之。峻怒,奏上交選士失實,貶商州司馬,朝議以為太重,會峻貶乃止,但坐所取士李觀、侯璨賦落韻,改太子詹事。
顯德初,遷賓客。二年,拜吏部侍郎,多請告不朝,時出遊別墅。世宗因問陶穀曰:「上交豈衰老乎?」穀對曰:「上交昔掌貢舉,放鬻市家子李觀及第,受所獻名園,多植花卉,優遊自適。」世宗怒,免其官。
宋初,起為尚書右丞。建隆二年正月,卒,年六十七。上交所蒞官以幹聞,當時稱有公輔器。尤好吟詠,有集二十卷,張昭為序。
子嚴,字可畏。七歲喪母,過哀。十二能屬文,與兄晙同舉進士,未成名而兄夭,遂以蔭補千牛備身,曆秘書郎、殿中丞、著作郎。卒,年二十六。有集十卷,太宗嘗取以入內。
張錫,福州閩縣人。梁末,劉君鐸任棣州刺史,辟為軍事判官。棣為鄆之屬郡,郡有曲務,鄆以牙將主之,頗橫恣,民有犯曲三斤,牙將欲置於死,君鐸力不能救。既而牙將盜麥百斛私造曲,事覺,錫判曰:「曲犯三斤,求生不克,麥盜百斛,免死誠難。」時郡吏以使府牙將乞免,錫不允,固置於法。
同光末,趙在禮舉兵於鄴,瀕河諸州多構亂,錫權知州事,即出省錢賞軍,皆大悅,一郡獨全,棣人賴之。後為淄川令,不畏強禦,專務愛民,刺史有所徵,不答,由是銜之。及代,白其事于宰相馮道。道知錫介直,即奏召為監察禦史,出為陝、虢觀察判官。晉開運二年,拜右補闕,曆起居郎、刑部員外郎、開封府判官、浚儀令、司門駕部二郎中,並以清節聞。周顯德中,以老疾求解官,授右諫議大夫致政。
宋初,改給事中。錫無子,宰相范質嘗兄事之,館於別墅。錫以執政之門,不欲久處,往依鄉人鄧州觀察判官黃保緒。建隆二年六月,卒於穰下。
張鑄,字司化,河南洛陽人。性清介,不事生產。曾祖居卿,祖裼,父文蔚,在唐俱舉進士。裼至翰林學士承旨、天平軍節度、檢校吏部尚書。文蔚,中書侍郎、平章事,《五代史》有傳。
鑄,梁貞明三年舉進士,補福昌衛、集賢校理,拜監察禦史,遷殿侍御史。仕後唐,曆起居郎、金部員外郎,賜緋,改右司員外郎。
明宗初,轉金部郎中,賜金紫。嘗上言曰:「國家以務農為本,守令以勸課為先,廣辟田疇,用實倉廩。竊見所在鄉村浮戶,方事墾辟,甫成生計,種田未至二頃,植木未及十年,縣司以定色役,民畏責斂,舍之而去,殊乖撫恤之方,徒設招攜之令。望令諸州應有荒田縱民墾蒔,俟及五頃已上,三年外始聽差科。」從之。使兩浙還,遷考功郎中。
晉天福初,福州王延義奉表稱藩,遣鑄持節冊為閩國王。少帝即位,改河南令。開運二年,召為太常少卿,避曾祖諱不拜,改秘書少監、判太常寺事。逾年,轉右庶子,分司西京。周廣順初,入為左諫議大夫、給事中,使朗州。顯德三年,授檢校禮部尚書、光祿卿,又以祖名請避,改秘書監、判光祿寺。宋初,加檢校刑部尚書。建隆四年,卒,年七十二。
鑄美姿儀,善筆劄,老能燈下細書如蠅頭。由晉以來,天地、宗廟及上徽號、封拜王公冊文,皆詔鑄書之。及卒,身無兼衣,家人鬻其服馬、園圃,得錢十萬以葬。
邊歸讜,字安正,幽州薊人,父退思,檀州刺史。歸讜弱冠以儒學名。後唐末,客遊並、邠。晉祖鎮太原,召置門下,表為河東節度推官、試秘書省校書郎,改太原府推官、試大理評事。
天福初,拜監察禦史。曆殿中侍御史、禮部員外郎,充戶部判官。遷水部郎中,賜金紫,拜比部郎中、知制誥。曆右諫議大夫、給事中。嘗上言:「使臣經過州縣,券料外妄自徵需,以豐傔從,多索人驢,用遞行李。挾命為勢,淩下作威,供億稍遲,即加鞭箠,吏民受辱,寧免怨嗟。欲望察訪得情,嚴示懲戒。」從之。俄遷右散騎常侍。
漢初,曆禮部、刑部二侍郎。時史弘肇怙權專殺,閭裏告訐成風。歸讜言曰:「邇來有匿名書及言風聞事,構害善良,有傷風化,遂使貪吏得以報復私怨,讒夫得以肆其虛誕。請明行條制,禁遏誣罔。凡顯有披論,具陳姓名。其匿名書及風聞事者並望止絕。」論者韙之。
周廣順初,遷兵部、戶部二侍郎。世宗聞其亮直,擢為尚書右丞、樞密直學士,以備顧問。就轉左丞,世宗以累朝以來憲綱不振,命為禦史中丞。
歸讜雖號廉直,而性剛介,言多忤物。顯德三年冬,大宴廣德殿,歸讜酒酣,揚袂言曰:「至於一杯而已。」世宗命黃門扶出之。歸讜回顧曰:「陛下何不決殺趙守微。」守微者,本村民,因獻策擢拾遺,有妻複娶,又言涉指斥,坐決杖配流,故歸讜語及之。翌日,伏閣請罪,詔釋之,仍於閣門複飲數爵,以愧其心。五年秋,歸讜與百官班廣德殿門外,忽厲聲聞於帝,詔奪一季奉。
宋初,遷刑部尚書。建隆三年,告老,拜戶部尚書致仕。乾德二年,卒,年五十七。子定,雍熙二年進士及第。
劉溫叟,字永齡,河南洛陽人。性重厚方正,動遵禮法。唐武德功臣政會之後。叔祖崇望,相昭宗。父岳,後唐太常卿。溫叟七歲能屬文,善楷隸。岳時退居洛中,語家人曰:「吾兒風骨秀異,所未知者壽耳。今世難未息,得與老夫皆為溫、洛之叟足矣。」故名之溫叟。以蔭補國子四門助教,河南府文學。清泰中,為左拾遺、內供奉。以母老乞歸就養,改監察禦史,分司。時台署廢弛,溫叟作新之。未幾,召為右補闕。
晉初,王松權知青州,表為判官,加朝散階。入為主客員外郎。少帝領開封尹,奏為巡官,命典文翰,又改廣晉府巡官。少帝即位,拜刑部郎中,賜金紫。改都官郎中,充翰林學士。初,嶽仕後唐,嘗居內署,至是溫叟複居斯任,時人榮之。溫叟既受命,歸為母壽,候立堂下。須臾聞樂聲,兩青衣舉箱出庭,奉紫袍、兼衣,母命捲簾見溫叟曰:「此即爾父在禁中日內庫所賜者。」溫叟拜受泣下,退開影堂列祭,以文告之。母感愴累日,不忍見溫叟。歲滿,加知制誥。
契丹入汴,溫叟懼,隨契丹北遷,與承旨張允共上表求解職。契丹主怒,欲出允等為縣令。趙延壽曰:「若學士才不稱職求解者,守本官可也,不可加貶出。」遂得罷職出院。漢祖南下,溫叟自洛從至鄭州,稱疾不行。及入汴,溫叟久之方至,授駕部郎中。
周初,拜左諫議大夫,逾年,改中書舍人,加史館修撰,判館事。顯德初,遷禮部侍郎、知貢舉,得進士十六人。有譖於帝者,帝怒,黜十二人,左遷太子詹事。溫叟實無私,後數年,其被黜者相繼登第。溫叟與張昭同修漢隱帝及周祖實錄,恭帝即位,遷工部侍郎兼判國子祭酒事。
宋初,改刑部。建隆九年,拜禦史中丞。丁內艱,退居西洛,旋複本官。三年,兼判吏部銓。因上言曰:「伏見兩京百司,漸乏舊人,多隳故事。雖檢閱具存於往冊,而舉行須在於攸司。蓋因年限得官,歸司者例與減選;冬集赴調,授任者尋又出京。兼有裁滿初官,不還舊局,但稱前資,用圖免役。又有嘗因停任,切欲歸司,而元敕不該,無由複職。遂使在司者失於教習,曆事者難於追還。伏望自今諸司職掌,除官勒留及歸司者,如理減外欠三選以下,仍須在司執行公事,及三十月即許赴集;如理選外欠三選以上,及在官不成資考者,即准元敕處分。若在任停官及在司停職者,經恩後於刑部出給雪牒,卻勒歸司,如無闕員,即令守闕,餘依敕格處分。
一日晚歸由闕前,太祖方與中黃門數人偶登明德門西闕,前騶者潛知之,以白溫叟。溫叟令傳呼如常過闕。翌日請對,具言:「人主非時登樓,則近制鹹望恩宥,輦下諸軍亦希賞給。臣所以呵導而過者,欲示眾以陛下非時不登樓也。」太祖善之。憲府舊例,月賞公用茶,中丞受錢一萬,公用不足則以贓罰物充。溫叟惡其名不取。任台丞十二年,屢求代。太祖難其人,不允。開寶四年被疾,太祖知其貧,就賜器幣,數月卒,年六十三。
溫叟事繼母以孝聞,雖盛暑非冠帶不敢見。五代以來,言執禮者惟溫叟焉。立朝有德望,精賞鑒,門生中尤器楊徽之、趙鄰幾,後皆為名士。范杲幼時,嘗以文贄溫叟,大加稱獎,以女妻之。
太宗在晉邸,聞其清介,遣吏遺錢五百千,溫叟受之,貯廳西舍中,令府吏封署而去。明年重午,又送角黍、執扇,所遣吏即送錢者,視西舍封識宛然,還以白太宗。太宗曰:「我錢尚不用,況他人乎?昔日納之,是不欲拒我也;今周歲不啟封,其苦節愈見。」命吏輦歸邸。是秋,太宗侍宴後苑,因論當世名節士,具道溫叟前事,太祖再三賞歎。
雍熙初,子炤罷徐州觀察推官待選,以貧詣登聞求注官。及引對,太宗問誰氏子,炤以溫叟對。太宗愀然,召宰相語其事,且言當今大臣罕有其比。因問:「炤當得何官?」宰相言:「免選以為厚恩。」帝曰:「其父有清操,錄其子登朝,庶足示勸。」擢炤太子右贊善大夫,曆判三司理欠、憑由司,江南轉運司,入朝為司封郎中。炳、燁並進士及第。
燁字耀卿,進士及第。積官秘書省著作郎。知龍門縣,群盜殺人,燁捕得之,將械送府,恐道亡去,皆斬之。眾服其果。通判益州,召還,時王曙治蜀,或言其政苛暴。真宗問:「曙治狀與淩策孰愈?」燁曰:「策在蜀,歲豐事簡,故得以寬假民。比歲小歉,盜賊竊發,非誅殺不能禁。然曙所行,亦未嘗出陛下法外。」帝善之。
天禧元年,始置監官。帝謂宰相曰:「諫官禦史,當識朝廷大體。」於是以燁為右正言。會歲薦饑,河決滑州,大興力役,饑殍相望。燁請策免宰相,以應天變。都城東南有泉出,民爭傳可以已疾,詔即其地建祥源觀。燁言其詭妄不經,且亢旱,不可興土木以營不急;又請罷提點刑獄,禁民棄父母事佛老者。皆不報。
表請補外,帝以燁屢言事,乃以判三司戶部勾院,出安撫京西。還,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遷右司諫。以尚書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權判吏部流內銓。請京朝官遭父母憂,官司毋得奏留,故事當起複者如舊。因詔益、梓、利、夔路長吏,仍舊奏裁,餘乞免持服者論其罪。改三司戶部副使,擢龍圖閣待制,提舉諸司庫務,權發遣開封府事。累遷刑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知河南府,徙河中府,卒。
初,王曙坐寇准貶官,在朝無敢往見者。燁歎曰:「友朋之義,獨不行於今歟?」往餞之,經宿而還。嘗善河中處士李瀆,瀆死,為陳其高行,詔以著作郎贈之。
唐末五代亂,衣冠舊族多離去鄉里,或爵命中絕而世系無所考。惟劉氏自十二代祖北齊中書侍郎環俊以下,仕者相繼,而世牒具存焉。子幾。
幾字伯壽,以燁任為將作監主簿。生而豪俊,長折節讀書,第進士。
從范仲淹辟,通判邠州。邠地鹵,民病遠汲,幾浚渠引水注城中。役興,客曰:「自郭汾陽城此州,苟外水可釃,何待今日?無為虛費勞人也!」幾不答。未幾,水果至,鑿五池於通逵,民大便利。
孫沔薦其才堪將帥,換如京使、知寧州。俗喜巫,軍校仗妖法結其徒,亂有日。幾使他兵伏壘門以伺,夜半盡禽之。加本路兵馬鈐轄、知邠州。
儂智高犯嶺南,幾上書願自效,以為廣東、西捉殺。道聞蔣偕、張忠戰沒,疾馳至長沙,見狄青曰:「賊若退守巢穴,瘴毒方興,當班師以俟再舉。若恃勝求戰,此成擒耳。」賊果悉眾來,大戰於歸仁鋪。前鋒孫節死,幾以右軍搏鬥,自辰至巳,勝負未決。幾言於青,出勁騎五千,張左右翼搗其中堅,賊駭潰。
進皇城使、知涇州。陛見,辭以母老,丐複文階歸養。仁宗諭之曰:「涇,內地也,將母莫便焉。」命特賜冠帔。領循州刺史,遷西上閣門使,再歸郎中班。曾公亮薦之,複以嘉州團練使為太原、涇原路總管。
夏人寇周家堡,轉運使陳述古攝渭帥,幾移文索援兵,不聽,率諸將偕請,又不聽,乃趣以手書。述古怒,移幾為鳳翔,且劾生事。朝廷以總管非轉運使所得徙置,遣禦史出按,述古黜,幾亦改鄜州。召判三班院。邊吏告夏人趨大順,英宗問幾。幾曰:「大順天險,非夏人可得近,正恐與趙明為仇爾。」帝曰:「明之子奔馬入城,幾為所掩,卿料敵一何神也。」以為秦鳳總管。
神宗即位,轉四方館使、知保州,治狀為河北第一。逾六年,即請老,還為秘書監致仕。元豐三年,祀明堂,大臣言幾知音,詔詣太常定雅樂。幾曰:「古樂備四清聲,沿五季亂離廢,請增之。」樂成,予一子官。
幾得謝二十年,放曠嵩、少間,遇唐末異人靖長官者得養生訣,故益老不衰。間與人語邊事,謂張耒曰:「比見詔書禁邊吏夜飲。此曹一旦有急,將使輸其肝腦,此平日禁其為樂,為今役者不亦難乎?夫椎牛釃酒,豐犒而休養之,非欲以醉飽為德,所以增士氣也。」耒敬識其語。再加通議大夫,卒,年八十一。
幾篤於風義,推父遺恩官從兄,已得任子,必先兄弟子之孤者。其議樂律最善,以為:「律主於人聲,不以尺度求合。古今異時,聲亦隨變,猶以古冠服加於今人,安得而稱。儒者泥古,致詳於形名度數間,而不知清濁輕重之用,故求於器雖合,而考於聲則不諧。」嘗游佛寺,聞鐘聲,曰:「聲澌而悲,主者且不利。」是夕,主僧死。在保州,聞角聲,曰:「宮微而商離,至秋,守臣憂之。」及期,幾遇疾。然所學頗雜鄭、衛雲。
劉濤,字德潤,徐州彭城人,後唐天成中,舉進士,釋褐為鳳翔掌書記,拜右拾遺,賜緋。時太常丞史在德上章,詞理鄙俗,仍犯廟諱。濤上言請正其罪,雖不允,時論是之。出為山南東道節度判官,召為左補闕,遷起居舍人。
晉天福初,改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遷工部郎中,賜金紫。曆度支、職方二郎中,掌左藏庫。時少帝奢侈,常以銀易金,廣其器皿。李崧判三司,令上庫金之數。及崧以元簿較之,少數千鎰。崧責曰:「帑庫通式,一曰不受虛數,毫釐則有重典。」濤曰:「帑司常有報不盡數,以備宣索。」崧令有司劾濤,濤事迫,以情告樞密使桑維翰,乃止罰一月奉。漢初,宰相蘇禹珪薦為中書舍人。
周廣順中,坐令子監察禦史頊代草誥命,左遷少府少監,分司西京;頊亦貶複州司戶。顯德初,就改太常少卿,俄拜右諫議大夫。四年,再知貢舉。樞密使王朴嘗薦童子劉譜于濤,濤不納,樸銜之。時世宗南征在迎鑾,濤引新及第人赴行在。朴時留守上都,飛章言濤取士不精。世宗命翰林學士李昉覆試,黜者七人。濤坐責授太子右贊善大夫。恭帝即位,遷右詹事。濤性剛毅不撓,素與宰相范質不協,常鬱鬱不得志,遂退居洛陽之清化裏,杜門以書史自娛。
太祖素知濤履行,開寶二年召赴闕,以老病求退,授秘書監致仕。年七十二卒。
清泰初,中書舍人盧導受詔主文,將鎖宿,濤力薦薛居正,以為文章器業必至台輔,導取之,後果為相。世稱其知人。
頊子晟,晟子訥、譚,並進士及第。晟至屯田員外郎,訥為殿中侍御史。
邊光範、字子儀,並州陽曲人。性謙退和雅,有吏材。父仁嗣,忠武軍節度副使。光范,後唐天成二年,起家榆次令,召為殿中丞,賜緋。長興四年,改太常丞。丁內艱。晉天福初,服闋,授檢校戶部員外郎、北京留守判官兼侍御史。二年,拜太府少卿。上書曰:「臣聞唐太宗有言:'朕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所委者惟都督、刺史。'則知此官實系治亂,必須得人。今則刺史或因緣世祿,或貢奉家財,或微立軍功,或但循官序。實恐撫民無術,禦吏無方,以此牧民,而民受其賜鮮矣。望選能吏以蘇民瘼,用致升平。」奏入,留中不出。俄為冊秦王李從嚴副使。張從恩以外戚為河南尹,奏授判官。遷秘書監兼禦史中丞,入拜大理少卿。
少帝尹京,改衛尉少卿,充開封府判官,又改光祿少卿,廣晉府判官,賜金紫。少帝即位,拜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事,遷給事中。會蝗災,遣使亳州括借軍糧,稱為平允。時與契丹失歡,河朔連兵,命光範出使修好。會契丹複南入,光范行至趙州,召還。開運元年,權知鄭州,拜左散騎常侍。二年,入為樞密直學士。少帝以光范藩邸舊僚,待遇尤厚。因游宴,見光范位翰林學士下,即日拜尚書禮部侍郎、知制誥,充翰林學士,仍直樞密院。
漢初,改檢校刑部尚書、衛尉卿。上言:「伏見朝廷除刺史,不限年月,或未及期年,又聞除代。往來跋涉,豈暇撫懷。望慎選良牧,立定年限,以責輯綏之效。」疏入,不報。乾佑二年,連使宋州虞城、汝州襄城,按視民田之傷稼者。是冬,為吳越加恩使。
周廣順初,出知陳州,遷秘書監,俄召拜禦史中丞,賜襲衣、銀器、繒彩、鞍勒馬,複為禮部侍郎。時禮部侍郎于貢部或掌或否,光範拜官,將及秋試,乃言於執政曰:「單門偶進,何言名第。若他曹公事,光範不敢辭;若處文衡,校閱名賢,品藻優劣,非下走所能。」執政曰:「公晉末為翰林、樞密直學士,勿避事也。」及期,光節辭疾不出,乃以翰林學士承旨徐台符掌之,時論多其自知。
世宗即位,改刑部侍郎、權知開封府,俄遷戶部。顯德三年,命往大名檢民田。五年,遣使普均租稅,光范詣宋州。時韓通掌禁兵,領宋師修汴堤,訪郡民,皆言光范均平之狀,乃具以聞,世宗嘉之。
宋初,征澤、潞,命光範為前軍轉運,計度鄭、洛、汝、孟、懷芻糧。秋,拜太常卿。時張昭為吏部尚書,朝議以其耆老,令光範簽判選事。
建隆四年,襄州節度慕容延釗征湖南,以光范權知州事,路當沖會,餉饋無闕。是冬郊祀,召還。會延釗卒,複知襄州。大軍數萬由陝路討蜀,出漢上,光範複當供億,人不知勞。嘗舉本鎮判官李楫為殿中侍御史,後坐事除籍,光范左遷太子賓客,仍知襄州。
五年,兼橋道使,朝廷遣使督治道,常六七輩,一使所調發民皆數百人,吏緣為奸,多私取民課,所發不充數,而道益不修。光范計其工,以州卒代民,官給器用,役不淹久,人以無擾。詔書褒美。開寶四年,複判吏部銓曹。禦史中丞劉溫叟卒,以光范判禦史台事,數月,真拜中丞。六年,以疾解銓曹任。卒,年七十三。
光範性至孝,謙退和易,雅有吏幹。母病疽,光範嘗吮之。景德中,錄其孫易從同學究出身。
劉載,字德輿,涿州范陽人。唐盧龍節度濟之六世孫。父昭,下蔡令。載,後唐清泰中舉進士。晉初,解褐校書郎,遷著作佐郎,賜緋,拜左拾遺、集賢殿直學士。漢初,為殿中侍御史,丁內艱,服闋,複拜舊官。判西京留台,改倉部員外郎。嘗著五論,曰《為君》、《為相》、《為將》、《去讒》、《納諫》,頗為文士所稱。
周世宗初,擢知制誥。顯德三年,拜右諫議大夫,與右拾遺鄭起、尚書博士李甯同校道書。遷給事中,使許州定田租。俄賜金紫,為魏王符彥卿加恩國信使。
宋初,浚五丈河,自陳橋達曹州之西境,命護其役。建隆四年,貝州節度使張光翰來朝,遣載權知州事。光翰歸鎮,載還,知貢舉。乾德初,掌建安榷貨務。六年,就為江南國主生辰使,召還,令知鎮州。
開寶四年,坐與何繼筠不協,改山南東道行軍司馬。十年不召,嘗受詔權點檢州事。太平興國初,複入為給事中。三年,出知襄州,六年,代還。告老,改工部侍郎致仕,乃賜一子出身。八年,卒,年七十一。
載尤好學,博通史傳,善屬文。嘗受詔撰明憲皇后諡冊文,又作《吊戰國賦》萬余言行於世。雅信釋典,敦尚名節。
子宗言,至比部郎中。宗望,景德二年進士及第。大中祥符四年,其孫介以載文集來獻,以為試將作主簿。
程羽,字沖遠,深州陸澤人。少好學,能屬文。晉天福中,擢進士第,授陽穀主簿。曆虞鄉、醴泉、新都令,皆有政績。開寶中,選為兩使判官,入對,太祖詢以時事,敷奏稱旨,擢著作郎,出知興州。逾年,改知興元府。囗囗囗囗。八年,詔歸闕,以本官領開封府判官。
羽性淳厚,蒞事恪謹。時太宗尹京,頗以長者待之。及即位,拜給事中,知開封府。未幾,出知成都府,為政寬簡,蜀人便之。入朝,拜禮部侍郎。上欲優以清職。故事,端明殿設學士二員,居翰林學士上,專備顧問,馮道、趙鳳始居是職,累朝因之。及是,即殿名以羽為文明殿學士,位在樞密副使下,且即泰甯坊營第以賜之。
太平興國五年,典試貢士,禦試得人居多。六年,以老疾求解職,拜兵部侍郎,未幾致仕,仍給全奉。雍熙元年,卒,年七十二。贈禮部尚書。
子希振,以蔭至尚書虞部員外郎。大中祥符元年卒。其子適,賜同學究出身。從孫琳,別傳。
論曰:五季為國,不四、三傳輒易姓,其臣子視事君猶傭者焉,主易則他役,習以為常。故唐方滅即北面于晉,漢甫稱禪已相率下拜于周矣。君子傷之,此《雜臣傳》所繇立也。李谷、邊歸讜、竇貞固、李濤輩,或在廟堂,或侍帷幄,世主之所寵任,社稷之所倚賴,而更事異姓,不能以名節生死,倫義廢矣。且穀以籌策自名,乃不能料藝祖有容人之量,及受李筠饋遺,懼其見殺,遂以憂死,又何繆耶?嗚呼,魏范粲、齊顏見遠,宜見褒于前史也。
列傳第二十二
○張昭竇儀弟儼偁呂余慶劉熙古子蒙正蒙叟石熙載子中立李穆弟肅
張昭,字潛夫,本名昭遠,避漢祖諱,止稱昭。自言漢常山王耳之後,世居濮州範縣。祖楚平,壽張令。楚平生直,即昭父也。初,楚平赴調長安,值巢寇亂,不知所終。直幼避地河朔,既寇,以父失所在,時盜賊蜂起,道路榛梗,乃自秦抵蜀,徒行丐食,求父所在,積十年不能得。乃發哀行服,躬耕海濱。青州王師範開學館,延置儒士,再以書幣招直,署賓職。師範降梁,直脫難北歸,以《周易》、《春秋》教授,學者自遠而至,時號逍遙先生。
昭始十歲,能誦古樂府、詠史詩百餘篇;未冠,遍讀《九經》,盡通其義。處儕類中,緩步闊視,以為馬、鄭不己若也。後至贊皇,遇程生者,專史學,以為專究經旨,不通今古,率多拘滯,繁而寡要;若極談王霸,經緯治亂,非史不可。因出班、範《漢書》十餘義商榷,乃授昭《荀紀》、《國志》等,後又盡得十三史,五七年間,能馳騁上下數千百年事。又注《十代興亡論》。處亂世,躬耕負米以養親。
後唐莊宗入魏,河朔遊士,多自效軍門,昭因至魏,攜文數十軸謁興唐尹張憲。憲家富文籍,每與昭燕語,講論經史要事,恨相見之晚,即署府推官。同光初,奏授真秩,加監察禦史裏行。憲為北京留守,昭亦從至晉陽。莊宗及難,聞鄴中兵士推戴明宗,憲部將符彥超合戍將應之。昭謂憲曰:「得無奉表勸進為自安之計乎?」憲曰:「我本書生,見知主上,位至保厘,乃布衣之極。苟靦顏求生,何面目見主於地下?」昭曰:「此古人之志也,公能行之,死且不朽矣。」相泣而去,憲遂死之,時論重昭能成憲之節。
時有害昭者,昭曰:「明誠所至,期不再生,主辱臣亡,死而無悔。」眾執以送彥超,彥超曰:「推官正人,無得害之。」又逼昭為榜安撫軍民。事寧,以昭為北京留守推官,加殿中侍御史、內供奉官,賜緋。天成三年,改安義軍節度掌書記。
時以武皇、莊宗實錄未修,詔正國軍節度盧質、西川節度副使何瓚、秘書監韓彥輝纘錄事蹟。瓚上言:「昭有史材,嘗私撰《同光實錄》十二卷,又聞其欲撰《三祖志》,並藏昭宗朝賜武皇制詔九十餘篇,請以昭所撰送史館。」拜昭為左補闕、史館修撰,委之撰錄。昭以懿祖、獻祖、太祖並不踐帝位,仍補為《紀年錄》二十卷,又撰《莊宗實錄》三十卷上之。優詔褒美,遷都官員外郎。
時皇子競尚奢侈,昭疏諫曰:
帝王之子,長於深宮,安于逸樂,紛華之玩,絲竹之音,日接於耳目,不與驕期而驕自至。儻非天資英敏,識本清明,以此蕩心,焉能無惑。苟不豫為教道,何以置之盤牙?臣見先帝時,皇子、皇弟盡喜無稽玩物之言,厭聞致治經邦之論,入則務飾姬薑,出則廣增僕馬;親賓滿坐,食客盈門,箴規者少,諧謔者多。以此而欲托以主治,不亦難乎?臣請諸皇子各置師傅,陛下令皇子屈身師事之,講論道德。使一日之中,止記一事,一歲之內,所記漸多。每月終,令師傅具錄聞奏。或皇子上謁之時,陛下更令侍臣面問,十中得五,為益良多,博識安危之理,深知成敗之由。
臣又聞古之人君,即位而封太子、拜諸王,究其所由,蓋有深旨。使庶不亂嫡,疏不間親,禮秩有常,邪慝不作。近代人君,失於此道,以至邦家構患,釁隙萌生。昔隋祖聰明,煬帝亦傾楊勇;太宗齊聖,魏王終覆承乾。臣每讀古書,深悲其事。願于聖代,杜此厲階。其于卜貳封宗,在臣未敢輕議。臣請諸皇子于恩澤賜與之間,婚姻省侍之際,依嫡庶而為禮秩,據親疏而定節文,示以等威,絕其徼幸,保宗之道,莫大於斯。
明宗覽疏而不用。
四年,上《武王以來功臣列傳》三十卷,以本官知制誥。明宗好畋獵,昭疏諫曰:
太祖初鎮太原,每年打鹿於北鄙;先帝在位,暇日射雁於近郊。此蓋軍務之余,畋遊自適。自先帝因圖啟祚,向明禦宇,則宜易彼諸侯之事,肅乎萬乘之儀。而猶因習舊風,失其威重,驅逐原獸,殆無虛日。
臣愚以為事有可畏者四焉。洛都舊制,宮城與禁苑相連,人君宴遊,不離苑囿,禦馬來往,輦路坦夷,不涉荒郊,何憂蹶失。今則驅馳驂服,涉曆榛蕪,此後節氣嚴凝,徑途凍滑,萬一有銜橛之變,陛下縱自輕,奈宗廟社稷何?所可畏者一也。又陛下新有四海,宜以德服萬邦。今則江、嶺未平,淮夷尚梗,彼初聞陛下革先朝之失政,還太古之淳風,禦物以慈,節財以儉,有典有則,不矜不驕,彼必有三苗率服之心,七旬來格之意。如聞陛下暫游近甸,彼即以為複好畋遊。所可畏者二也。臣又聞「作法於涼,其弊猶貪,作法於貪,弊將如何?」且打鹿射雁之事新,敗軌傾輈之轍在,常宜取鑒,不可因循。所可畏者三也。臣又聞「作事可法,貽厥孫謀。」若陛下以齊聖廣淵之機,聰明神武之量,其可以宴遊蒐狩之事,少累聖明,所謂「城中好廣眉,城外加半額」,為法之弊,靡不由茲。所可畏者四也。
伏望陛下居高慮遠,慎始圖終,思創業之艱難,知守成之不易,念老氏馳騁之戒,樹文王忠厚之基,約三驅之舊章,定四時之遊幸。始出有節,後不敢違。
疏奏,明宗嘉納之。
長興二年,丁內艱,賻絹布五十匹,米麥五十石。昭性至孝,明宗聞其居喪哀毀,複賜以錢幣。服除,改職方員外郎、知制誥,充史館修撰。上言乞複本朝故事,置觀察使察民疾苦,禦史彈事,諫官月給諫紙。並從之。又奏請勸農耕及置常平倉等數事。
明宗方務聽納,昭複上疏曰:「臣聞'安不忘危,治不忘亂'者,先儒之丕訓;'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者,前經之至戒。究觀列辟,莫不以驕矜怠惰,有虧盛德。恭惟太宗貞觀之初,玄宗開元之際,焦勞庶政,以致太平。及國富兵消,年高志逸,乃忽守約之道,或貽執簡之譏。陛下以慈儉化天下,以禮法檢臣鄰,絀奸邪之党,延正直之論,務遵純儉,以節浮費,信賞必罰,至公無私。其創業垂統之基,如貞觀、開元之始,然陛下有始有終,無荒無怠。臣又伏念保邦之道,有八審焉,願為陛下陳之:夫委任審於材器,聽受審於忠邪,出令審於煩苛,興師審於德力,賞罰審於喜怒,毀譽審於愛憎,議論審於賢愚,嬖寵審於奸佞。推是八審,以決萬機,庶可以臻至治。」明宗覽之稱善。
清泰初,改駕部郎中、知制誥,撰皇后冊文,遷中書舍人,賜金紫。二年,加判史館兼點閱三館書籍,校正添補。預修《明宗實錄》,成三十卷以獻。三年,遷禮部侍郎,改禦史中丞。
晉天福初,從幸汴州。昭請創宮闕名額及振舉朝綱、條疏百司廨舍。二年,改戶部侍郎,宰相桑維翰薦為翰林學士。內署故事,以先後入為次,不系官序。特詔昭立位次承旨崔棁。晉祖嘗幸內署,與昭語及並、魏舊事,甚重之,錫賚頗厚。直以昭故,授著作佐郎致仕,至是卒。歸西洛,賻賜加等。五年,服闋,召為戶部侍郎。以唐史未成,詔與呂琦、崔棁等續成之,別置史院,命昭兼判院事。昭又撰《唐朝君臣正論》二十五卷上之。改兵部侍郎。八年,遷吏部,判東銓,兼史館修撰、判館事。開運二年秋,《唐書》成二百卷,加金紫階,進爵邑。三年,拜尚書右丞,判流內銓,權知貢舉。
漢初,複為吏部侍郎。時追尊六廟,定諡號、樂章、舞曲,命昭權判太常卿事,月餘即真。乾佑二年,加檢校禮部尚書。少帝年十九,猶有童心,昵比群小。昭上言請聽政之暇,數召儒臣講論經義。
周廣順初,拜戶部尚書。子秉陽,為陽翟主簿,抵罪,昭自以失教,奉表引咎,左遷太子賓客。歲餘,復舊官。嘗奏請興制舉,設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閑吏治達於教化三科,職官、士流、黃衣、草澤並許應詔。諸州依貢舉體式,量試策論三道,共以三千字以上為准,考其文理俱優,解送尚書吏部,其登朝之官亦聽自舉。從之。
顯德元年,遷兵部尚書。世宗以昭舊德,甚重焉。二年,表求致仕,優詔不允,促其入謁。嘗詔撰《制旨兵法》十卷,又撰《周祖實錄》三十卷,及梁郢王均帝、後唐閔帝廢帝、漢隱帝五朝實錄;梁二主年祀浸遠,事皆遺失,遂不克修,餘三帝實錄,皆藏史閣。
世宗好拔奇俊,有自布衣及下位上書言事者,多不次進用。昭疏諫曰:「昔唐初,劉洎、馬周起於徒步,太宗擢用為相;其後,柳璨、朱朴方居下僚,昭宗亦加大用。此四士者,受知於明主;然太宗用之而國興,昭宗用之而國亡,士之難知如此。臣願陛下存舊法而用人,當以此四士為鑒戒。」世宗善之。詔令詳定《經典釋文》、《九經文字》、《制科條式》,及問六璽所出,並議《三禮圖》祭玉及鼎釜等。昭援引經據,時稱其該博。恭帝即位,封舒國公。
宋初,拜吏部尚書。乾德元年郊祀,昭為鹵簿使,奏複宮闕、廟門、郊壇夜警晨嚴之制。禮畢,進封鄭國公,與翰林承旨陶穀同掌選。穀嘗誣奏事,引昭為證,昭免冠抗論。太祖不說,遂三拜章告老,以本官致仕,改封陳國公。開寶五年,卒,年七十九。
昭博通學術,書無不覽,兼善天文、風角、太一、蔔相、兵法、釋老之說,藏書數萬卷。尤好纂述,自唐、晉至宋,專筆削典章之任。嶺南平,擒劉鋹,將獻俘,莫能知其禮。時昭已致政,太祖遣近臣就其家問之,昭方臥病,口占以授使者。著《嘉善集》五十卷、《名臣事蹟》五卷。
子秉圖進士及第,秉謙至尚書郎。
竇儀,字可象。薊州漁陽人。曾祖遜,玉田令。祖思恭,媯州司馬。父禹鈞,與兄禹錫皆以詞學名。禹鈞,唐天佑末起家幽州掾,曆沂、鄧、安、同、鄭、華、宋、澶州支使判官。周初,為戶部郎中,賜金紫。顯德中,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致仕。
儀十五能屬文,晉天福中舉進士。侍衛軍帥景延廣領夔州節度,表為記室。延廣後曆滑、陝、孟、鄆四鎮,儀並為從事。
開運中,楊光遠以青州叛,時契丹南侵,博州刺史周儒以城降,光遠與儒遣人引契丹輕騎于馬家渡渡河。時延廣掌衛兵,顏衎知州事,即遣儀入奏。儀謂執政曰:「昨與衎論事勢,有所預慮,所以乘驛晝夜不息而來。國家若不以良將重兵控博州渡,必恐儒引契丹逾東岸與光遠兵合,則河南危矣。」俄而儒果導契丹渡河,增置壘柵。少帝軍河上,即遣李守貞等率兵萬人,水陸並進,守汶陽,據要害。契丹果大至,擊走之。漢初,召為左補闕、禮部員外郎。
周廣順初,改倉部員外郎、知制誥。未幾,召為翰林學士。周祖幸南禦莊宴射,坐中賜金紫。曆駕部郎中、給事中,並充職。
劉溫叟知貢舉,所取士有覆落者,加儀禮部侍郎,權知貢舉。儀上言:「請依晉天福五年制,廢明經、童子科。進士省卷,令納五軸以上,不得有神道碑誌之類;帖經對義,有三通為合格;卻複盡試。其落第者,分為五等:以詞理紕繆之甚者為第五等,殿五舉;其次為第四等,殿三舉;以次稍可者為第三、第二、第一等,並許次年赴舉。其學究,請並《周易》、《尚書》為一科,各對墨義三十道;《毛詩》依舊為一科,亦對墨義六十道。及第後,並減為七選集。諸科舉人,第一場十否,殿五舉;第二、第三場十否,殿三舉;二場內有九否,殿一舉。解試之官坐其罪。進士請解,加試論一首,以五百言以上為准。」奏可。
俄以父病,上表解官。世宗親加慰撫,手封金丹,俾賜其父。父卒,歸葬洛陽。詔賜錢三十萬,米麥三百斛。終喪,召拜端明殿學士。從征淮南,判行在三司,世宗以其餉饋不繼,將罪之,宰相范質救解得免。淮南平,判河南府兼知西京留守事。恭帝即位,遷兵部侍郎,充職。俄使南唐,既至,將宣詔,會雨雪,李景請於廡下拜受,儀曰:「儀獲將國命,不敢失舊禮。儻以沾服失容,請俟他日。」景即拜命於庭。
建隆元年秋,遷工部尚書,罷學士,兼判大理寺。奉詔重定《刑統》,為三十卷。會翰林學士王著以酒失貶官,太祖謂宰相曰:「深嚴之地,當得宿儒處之。」範質等對曰:」竇儀清介重厚,然已自翰林遷端明矣。」太祖曰:「非斯人不可處禁中,卿當諭以朕意,勉令就職。」即日再入翰林為學士。
乾德二年,範質等三相並罷。越三日,始命趙普平章事。制書既下,太祖問翰林學士曰:「質等已罷,普敕何官當署?」承旨陶谷時任尚書,乃建議相位不可以久虛,今尚書乃南省六官之長,可以署敕。儀曰:「谷所陳非承平之制,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太祖曰:「儀言是也。」即命太宗署敕賜之。俄加禮部尚書。
時禦史台議,欲以左右僕射合為表首,太常禮院以東宮三師為表首。儀援典故,以僕射合為表首者六,而謂三師無所據。朝議是之。四年秋,知貢舉。是冬卒,年五十三,贈右僕射。
儀學問優博,風度峻整。弟儼、侃、偁、僖,皆相繼登科。馮道與禹鈞有舊,嘗贈詩,有「靈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之句,縉紳多諷誦之,當時號為竇氏五龍。
初,周祖平兗州,議將盡誅脅從者。儀白馮道、範質,同請于周祖,皆得全活。顯德中,太祖克滁州,世宗遣儀籍其府庫。太祖複令親吏取藏中絹給麾下,儀曰:「太尉初下城,雖傾藏以給軍士,誰敢言者。今既著籍,乃公帑物也,非詔不可取。」後太祖屢對大臣稱儀有執守,欲相之。趙普忌儀剛直,乃引薛居正參知政事。及儀卒,太祖憫然謂左右曰:「天何奪我竇儀之速耶!」蓋惜其未大用也。
侃,漢乾佑初及第,至起居郎。僖,周廣順初及第,至左補闕。
子絺、、誥,俱登進士第,絺至都官員外郎,至秘書丞。
儼字望之,幼能屬文。既冠,舉晉天福六年進士,辟滑州從事。府罷,授著作佐郎、集賢校理,出為天平軍掌書記,以母憂去職。服除,拜左拾遺。開運中,諸鎮恣用酷刑,儼上疏曰:「案名例律,死刑二,絞、斬之謂也。絞者筋骨相連,斬者頭頸異處,大辟之目,不出兩端。淫刑之興,近聞數等,蓋緣外地不守通規,或以長釘貫人手足,或以短刀臠人肌膚,遷延信宿,不令就死。冤聲上達,和氣有傷,望加禁止。」上從之。
儼仕漢為史館修撰。周廣順初,遷右補闕,與賈緯、王伸同修晉高祖少帝、漢祖三朝實錄。改主客員外郎、知制誥。時儀自閣下入翰林,兄弟同日拜命,分居兩制,時人榮之。俄加金部郎中,拜中書舍人。
顯德元年,加集賢殿學士,判院事。父憂去職,服闋,復舊官。時世宗方切於治道,儼上疏曰:「歷代致理,六綱為首:一曰明禮,禮不明則彝倫不敘。二曰崇樂,樂不崇則二儀不和。三曰熙政,政不熙則群務不整。四曰正刑,刑不正則巨奸不懾。五曰勸農,農不勸則資澤不流。六曰經武,武不經則軍功不盛。故禮有紀,若人之衣冠;樂有章,若人之喉舌;政有統,若人之情性;刑有制,若人之呼吸;農為本,若人之飲食;武為用,若人之手足。斯六者,不可斯須而去身也。陛下思服帝猷,寤寐獻納,亟下方正之詔,廓開藝能之路。士有一技,必得自效。故小臣不揆,輒陳禮、樂、刑、政、勸農、經武之言。」世宗多見聽納。
南征還。詔儼考正雅樂,俄權知貢舉。未幾,拜翰林學士,判太常寺。儼校鐘磬筦龠之數,辨清濁上下之節,複舉律呂旋相為宮之法,迄今遵用。
會詔中外臣僚,有所聞見,並許上章論議。儼疏曰:「設官分職,授政任功,欲為政之有倫,在位官之無曠。今朝廷多士,省寺華資,無事有員,十乃六七,止于計月待奉,計年待遷。其中廉幹之人,不無愧恥之意。如非曆試,何展公才。請改兩畿諸縣令及外州府五千戶以上縣令為縣大夫,升為從五品下。畿大夫見府尹如赤令之儀,其諸州府縣大夫見本部長如賓從之禮。郎中、員外郎、起居、補闕、拾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禦史、光祿少卿以下四品,太常丞以下五品等,並得衣朱紫。滿日,准在朝一任,約舊官遷二等。自拾遺、監察除授回日,即為起居、侍御史、中行員外郎。若前官不是三署,即罷後一年方得求仕。如此,則士大夫足以陳力,賢不肖無以駕肩,各系否臧,明行黜陟,利民益國,斯實良規。」又以為:「家國之方,守穀帛而已,二者不出國而出於民。其道在天,其利在地,得其理者蕃阜,失其理者耗嗇。民之顓蒙,宜有勸教。請于《齊民要術》及《四時纂要》、《韋氏月錄》中,采其關於田蠶園囿之事,集為一卷,鏤板頒行,使之流布。」疏奏不報。
宋初,就轉禮部侍郎,代儀知貢舉。當是時,祀事樂章、宗廟諡號多儼撰定,議者服其該博。車駕征澤、潞,以疾不從。卒,年四十二。
儼性夷曠,好賢樂善,優遊策府凡十餘年。所撰《周正樂》成一百二十卷,詔藏于史閣;其《通禮》未及編纂而卒。有文集七十卷。儼與儀尤為才俊,對景覽古,皆形諷詠,更迭倡和至三百篇,多以道義相敦勵,並著集。
儼顯德中奉使荊南。荊南自唐季以來,高氏據有其地,雖名藩臣,車服多僭侈逾制,以至司賓賤隸、候館小胥,皆盛服彯纓,與王人亢禮。儼諷以天子在上,諸侯當各守法度,悉令去之,然後宣達君命。
尤善推步星曆,逆知吉凶。盧多遜、楊徽之同任諫官,儼嘗謂之曰:「丁卯歲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太平,二拾遺見之,儼不與也。」又曰:「儼家昆弟五人,皆登進士第,可謂盛矣,然無及相輔者,唯偁稍近之,亦不久居其位。」卒如其言。儼有子早卒,以侄說為嗣。
偁字日章,漢乾祐二年舉進士。周廣順初,補單州軍事判官,遷秘書郎,出為絳州防禦判官。宋初,曆武甯軍掌書記西京留守判官、天雄歸德軍節度判官。開寶六年,拜右補闕、知宋州。嘗作《遂命賦》以自悼。太宗領開封尹,選偁判官。時賈琰為推官,偁不樂其為人。太宗嘗宴諸王,偁、琰與會,琰言矯誕,偁叱之曰:「巧言令色,心不獨愧乎。」上愕然,因罷會,出偁為彰義軍節度判官。
太平興國五年,車駕幸大名府,召至行在所,拜比部郎中。時議北征,偁請休兵牧馬,以徐圖之,上從其言。歸,以偁為樞密直學士,賜第一區。六年,遷左諫議大夫,充職。
七年,參知政事。上謂偁曰:「汝何能臻此?」偁曰:「陛下不忘舊臣。」太宗曰:「非也,卿能以公正責賈琰,朕旌直臣爾。」是秋卒,年五十八。車駕臨哭,贈工部尚書。
初,偁在涇州,與丁顥同官,顥子謂方幼,偁見之曰:「此兒必遠到。」以女妻之。後為宰相、三公。太祖嘗謂宰相曰:「近朝卿士,竇儀質重嚴整,有家法,閨門敦睦,人無讕語,諸弟不能及。僖亦中人材爾,偁有操尚,可嘉也。
呂余慶,幽州安次人,本名胤,犯太祖偏諱,因以字行。祖兗,橫海軍節度判官。父琦,晉兵部侍郎。余慶以蔭補千牛備身,曆開封府參軍,遷戶曹掾。晉少帝弟重睿領忠武軍節度,以余慶為推官。仕漢曆周,遷濮州錄事參軍。太祖領同州節制,聞余慶有材,奏為從事。世宗問曰:「得非嘗為濮州糾曹者乎?」即以為定國軍掌書記。世宗嘗鎮澶淵,濮為屬郡,故知其為人也。
太祖曆滑、許、宋三鎮,余慶並為賓佐。及即位,自宋、亳觀察判官召拜給事中,充端明殿學士。清泰中,琦亦居是職,官秩皆同,時人榮之。未幾,知開封府。太祖征潞及揚,並領上都副留守。建隆三年,遷戶部侍郎。丁母憂。荊湖平,出知潭州,改襄州,遷兵部侍郎、知江陵府。召還,以本官參知政事。
蜀平,命知成都府。時盜賊四起,軍士恃功驕恣,大將王全斌等不能戢下。一日,藥市始集,街吏馳報有軍校被酒持刃奪賈人物。余慶立捕斬之以徇,軍中畏伏,民用按堵。就加吏部侍郎。歸朝,兼劍南、荊南等道都提舉、三司水陸發運等使。開寶六年,與宰相更知政事印,旋以疾上表求解機務,拜尚書左丞。九年,卒,年五十。贈鎮南軍節度。
余慶重厚簡易,自太祖繼領藩鎮,余慶為元僚。及受禪,趙普、李處耘皆先進用,余慶恬不為意。未幾,處耘黜守淄州,余慶自江陵還,太祖委曲問處耘事,余慶以理辨釋,上以為實,遂命參知政事。會趙普忤旨,左右爭傾普,余慶獨辨明之,太祖意稍解,時稱其長者。至道中,以弟端為宰相,特詔贈侍中。
劉熙古,字義淳,宋州寧陵人,唐左僕射仁軌十一世孫。祖實進,嘗為汝陰令。熙古年十五,通《易》、《詩》、《書》;十九,通《春秋》、子、史。避祖諱,不舉進士。後唐長興中,以《三傳》舉。時翰林學士和凝掌貢舉,熙古獻《春秋極論》二篇、《演論》三篇,凝甚加賞,召與進士試,擢第,遂館于門下。
清泰中,驍將孫鐸以戰功授金州防禦使,表熙古為從事。晉天福初,鐸移汝州,又辟以隨。熙古善騎射,一日,有抃集戟門槐樹,高百尺,鐸惡之,投以瓦石不去,熙古引弓一發,貫抃於樹。鐸喜,令勿拔矢,以旌其能。後二歲,鐸卒,調補下邑令。俄為三司戶部出使巡官,領永興、渭橋、華州諸倉制置發運。仕漢,為盧氏令。周廣順中,改亳州防禦推官,曆澶州支使。秦、鳳平,以為秦州觀察判官。
太祖領宋州,為節度判官。即位,召為左諫議大夫,知青州。車駕征惟揚,追赴行在。建隆二年,受詔制置晉州榷礬,增課八十余萬緡。乾德初,遷刑部侍郎、知鳳翔府。未幾,移秦州。州境所接多寇患,熙古至,諭以朝廷恩信,取蕃部酋豪子弟為質,邊鄙以寧。轉兵部侍郎,徙知成都府。六年,就拜端明殿學士。丁母憂。開寶五年,詔以本官參知政事,選名馬、銀鞍以賜。歲餘,以足疾求解,拜戶部尚書致仕。九年,卒,年七十四。贈右僕射。
熙古兼通陰陽象緯之術,作《續聿斯歌》一卷、《六壬釋卦序例》一卷。性淳謹,雖顯貴不改寒素。曆官十八,登朝三十餘年,未嘗有過。嘗集古今事蹟為《歷代紀要》十五卷。頗精小學,作《切韻拾玉》二篇,摹刻以獻,詔付國子監頒行之。子蒙正、蒙叟。
蒙正字頤正,善騎射。乾德中,以蔭補殿直,遷供奉官。王師征江南,命乘傳軍中承奉事。盧絳以舟師來援潤州,蒙正白部署丁德裕,請分精甲百人,出與絳戰,矢中左肋,戰愈力。及下潤州,獲知州劉澄、監軍崔亮,部送闕下。
嶺南陸運香藥入京,詔蒙正往規畫。蒙正請自廣、韶江溯流至南雄;由大庾嶺步運至南安軍,凡三鋪,鋪給卒三十人;複由水路輸送。
又掌朝服法物庫,會重制繡衣、鹵簿,多其規式。太平興國四年,轉內藏庫副使,進崇儀使。自創內藏庫,即詔蒙正典領,凡二十餘年。
真宗初,改如京使,出知滄、冀、磁三州。戎人犯境,蒙正調丁男乘城固守,有勞。未幾,以擅乘驛馬,責授亳州團練副使。咸平四年,卒,年七十二。
蒙叟字道民,乾德中,進士甲科。曆嶽、宿二州推官,以所知論薦,授太子中允、知乾興,拜監察禦史,徙知濟州。俄以秦王子德恭判州事,就命為通判,郡事皆決于蒙叟。遷右補闕,轉起居舍人、戶部鹽鐵判官。再遷屯田郎中,曆知廬、濠、滁、汝四州,遷都官。
咸平中,上疏曰:「陛下已周諒闇,方勤萬務,望崇儉德、遵守前規,無自矜能,無作奢縱,厚三軍之賜,輕萬姓之徭,使化育被於生靈,聲教加於中外。且萬國已觀其始,惟陛下慎守其終,思鮮克之言,戒性習之漸,則天下幸甚。」上嘉之,以本官直史館。
車駕北巡,令知中宮名。表獻《宋都賦》,述國家受命建號之地,宜建都,立宗廟。時雖未遑,後卒從之。會詔直史館各獻舊文,以蒙叟所著為嘉,改職方郎中。景德中,以足疾,拜太常少卿致仕。卒,年七十三。
蒙叟好學,善屬辭,著《五運甲子編年曆》三卷。
子宗儒,太子中書;宗弼、宗誨,並進士及第。
石熙載,字凝績,河南洛陽人。周顯德中,進士登第。疏俊有量,居家嚴謹,有禮法。宋初,太宗以殿前都虞候領泰寧軍節制,辟為掌書記。及尹京邑,表為開封府推官。授右拾遺,遷左補闕。丁外艱,將起複,以讒出為忠武、崇義二軍掌書記。太宗即位,複以左補闕召,同知貢舉。時梅山洞蠻屢為寇,以熙載知潭州。召還,擢為兵部員外郎,領樞密直學士。未幾,簽書樞密院事,詔賜官第一區。
太平興國四年,親征河東,以給事中充樞密副使從行,還,遷刑部侍郎。五年,拜戶部尚書、樞密使,以病足在告,寢疾久之未愈。八年,上表求解職,詔加慰撫,授尚書右僕射。九年,卒,年五十七。贈侍中,諡元懿。上為悲歎累日,且謂其事君之心,純正無他,適當委用,而奄忽至此,深為可惜。國朝大臣謝事而卒,車駕臨視者,唯熙載焉。
熙載性忠實,遇事盡言,是非好惡,無所顧避。人有善,即推薦之,時論稱其長者。初,微時,為養負米。嘗行嵩陽道中,遇一叟,熟視熙載曰:「真人將興,子當居輔弼之位。」言訖不見。及居太宗幕下,頗盡誠節。典樞務日,上眷注甚篤,方將倚以為相,俄遘疾不起。
熙載事繼母牛氏以孝聞。弟熙導,牛氏前夫子,隨母歸石氏。以熙載故,奏補殿直。從弟熙古、幼弟熙政,皆登進士第,熙載撫之如一。熙載卒時,子中孚、中立皆幼,熙政患熙導以異姓居己上,乃詐傳上旨,令己籍熙導家財,由是交訟。有司歸罪熙導,上召問中孚、中立,令有司再鞫得實。熙導還本姓,中孚亦養子勿問,熙政坐除名。上素知熙載以母故育熙導甚厚,雖令還宗,而不奪其官,複以財產量給之。
咸平二年八月,熙載配饗太宗廟庭。熙政後至供備庫副使。中孚至尚書虞部員外郎,子行簡,大中祥符進士。
中立字表臣,年十三而孤。性疏曠,好諧謔,人不以為怒。初補西頭供奉官,後五年,改光祿寺丞。家財悉推與諸父,無所愛。擢直集賢院,與李宗諤、楊億、劉筠、陳越相厚善。校讎秘書,凡更中立者,人皆傳之。判三司理欠、憑由司。
帝幸亳,命修所過國經。為鹽鐵判官,累遷尚書禮部侍郎,判吏部南曹。注釋禦集,為檢閱官。改判戶部勾院,遷戶部郎中、史館修撰,糾察在京刑獄。以吏部郎中、知制誥領審官院。又同知禮部貢舉,判集賢院。坐舉官不當,落史館修撰,罷審官院。頃之,複糾察刑獄,領三班院。曆右諫議大夫、給事中,入為翰林學士,判秘閣。知制誥並知貢舉,詔中立與張觀兼行外制,遷尚書禮部侍郎,為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景佑四年,拜參知政事。明年,災異數見,諫官韓琦言:「中立在位,喜詼笑,非大臣體。」與王隨、陳堯佐、韓億皆罷,以戶部侍郎為資政殿學士,領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進大學士。遷吏部侍郎、提舉祥源觀,以太子少傅致仕,遷少師。卒,贈太子太傅,諡文定。
中立練習台閣故事,不汲汲近名。喜賓客,客至必與飲酒,醉乃得去。初,家產歲入百萬錢,末年費幾盡。帝聞其病,賜白金三百兩。既死,其家至不能辦喪。子居簡,至太子中允、集賢校理。
李穆,字孟雍,開封府陽武人。父咸秩,陝西大都督府司馬。穆幼能屬文,有至行。行路得遺物,必訪主歸之。從酸棗王昭素受《易》及《莊》、《老》書,盡究其義。昭素謂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語人曰:「李生異日必為廊廟器。」以所著《易論》三十三篇授之。
周顯德初,以進士為郢、汝二州從事,遷右拾遺。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選為洋州通判。既至,剖決滯訟,無留獄焉。移陝州通判,有司調郡租輸河南,穆以本鎮軍食闕,不即應命,坐免。又坐舉官,削前資。時弟肅為博州從事,穆將母就肅居,雖貧甚,兄弟相與講學,意泊如也。
開寶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遺、知制誥。五代以還,詞令尚華靡,至穆而獨用雅正,悉矯其弊。穆與盧多遜為同門生,太祖嘗謂多遜:「李穆性仁善,辭學之外無所豫。」對曰:「穆操行端直,臨事不以生死易節,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誠如是,吾當用之。」時將有事江南,已部分諸將,而未有發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為使。穆至諭旨,煜辭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與否,國主自處之。然朝廷甲兵精銳,物力雄富,恐不易當其鋒,宜熟思之,無自貽後悔。」使還,具言狀,上以為所諭要切。江南亦謂其言誠實。
太平興國初,轉左補闕。三年冬,加史館修撰、判館事,面賜金紫。四年,從征太原還,拜中書舍人。預修《太祖實錄》,賜衣帶、銀器、繒彩。七年,以與盧多遜款狎,又為秦王廷美草朝辭笏記,為言者所劾,責授司封員外郎。
八年春,與宋白等同知貢舉,及侍上禦崇政殿親試進士,上憫其顏貌臒瘁,即日複拜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判館事。五月,召為翰林學士。六月,知開封府,剖判精敏,奸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跡,權貴無敢幹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月余,丁母憂,未幾,起複本官。穆三上表乞終制,詔強起之,穆益哀毀盡禮。九年正月,晨起將朝,風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責授員外郎,複中書舍人,入翰林,參知政事,以至於卒,不及周歲。上聞其死,哭謂近臣曰:「穆國之良臣,朕方倚用,遽茲淪沒,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贈工部尚書。
穆性至孝,母嘗臥疾,每動止轉側,皆親自扶掖,乃稱母意。初,穆坐秦王事屬吏,其子惟簡紿祖母以穆奉詔鞫獄台中。及責授為省郎,還家,亦不以白母。每隔日,陽為入直,即訪親友,或遊僧寺。免歸,暨於牽複,母終弗之知。及居喪,思慕以至滅性。
穆善篆隸,又工畫,常晦其事。質厚忠恪,謹言慎行,所為純至,無有矯飾。深信釋典,善談名理,接引後進,多所薦達。尤寬厚,家人未嘗見其喜慍。所著文章,隨即毀之,多不留稿。
子惟簡,以父任將作監丞,多才藝,性沖澹,不樂仕進。去官家居三十餘年,人多稱之。真宗素聞其有履行,景德三年,詔授惟簡子郯將作監主簿。大中祥符七年冬,召惟簡入對,特拜太子中允致仕,後加太常丞。天禧四年,卒,賜其家錢十萬,仍給郯月奉終制。郯後為太子中舍。
肅字季雍,七歲誦書知大義,十歲為詩,往往有警語。舉進士,登甲科。性嗜酒。曆濮、博二州從事,遷保靜軍節度推官。詔方下,一夕與親友會飲,酣寢而卒,年三十三。嘗作《大宋樂章》九首,取九成、九夏之義,以頌國家盛德,其文甚工。又作《代周顒答北山移文》、《吊幽憂子文》、《病雞賦》,意皆有所規焉。
論曰:張昭居五季之末,專以典章撰述為事,博洽文史,旁通治亂,君違必諫,時君雖嘉尚之而不能從。宋興,敦獎碩儒,多所詢訪,庶幾獲稽古之效矣。竇氏弟昆以儒學進,並馳時望。儀之剛方清介,有應務之才,將試大用而遽淪亡。儼優遊文藝,修起禮樂。太宗尹京,偁實際引數僚,沖淡回翔,晚著忠讜。若其門族宦業之盛,世或以為陰德之報,其亦義方之效也。余慶當太祖居潛,歷任幕府,名亞趙普、李處耘;及二人登用,一不介意,其後相繼為眾所傾,乃能為之辯釋。熙古居大任,自處如寒素。熙載立朝,言無顧避,喜薦善人。穆以文學孝行見稱于時。數賢雖當創業之始,而進退之際,藹然承平多士之風焉,宜宋治之日進于盛也。
列傳第二十三
○薛居正子惟吉沈倫子繼宗盧多遜父億宋琪宋雄
薛居正,字子平,開封浚儀人。父仁謙,周太子賓客。居正少好學,有大志。清泰初,舉進士不第,為《遣愁文》以自解,寓意倜儻,識者以為有公輔之量。逾年,登第。
晉天福中,華帥劉遂凝辟為從事。遂凝兄遂清領邦計,奏署鹽鐵判官。開運初,改度支推官。宰相李崧領鹽鐵,又奏署推官,加大理寺直,遷右拾遺。桑維翰為開封府尹,奏署判官。
漢乾祐初,史弘肇領侍衛親軍,威權震主,殘忍自恣,無敢忤其意者。其部下吏告民犯鹽禁,法當死。獄將決,居正疑其不實,召詰之,乃吏與民有私憾,因誣之,逮吏鞫之,具伏抵法。弘肇雖怒甚,亦無以屈。周廣順初,遷比部員外郎,領三司推官,旋知制誥。周祖征兗州,詔居正從行,以勞加都官郎中。顯德三年,遷左諫議大夫,擢弘文館學士,判館事。六年,使滄州定民租。未幾,以材幹聞於朝,擢刑部侍郎,判吏部銓。
宋初,遷戶部侍郎。太祖親征李筠及李重進,並留司三司,俄出知許州。建隆三年,入為樞密直學士,權知貢舉。初平湖湘,以居正知朗州。會亡卒數千人聚山澤為盜,監軍使疑城中僧千餘人皆其黨,議欲盡捕誅之。居正以計緩其事,因率眾剪滅群寇,擒賊帥汪端,詰之,僧皆不預,賴以全活。
乾德初,加兵部侍郎。車駕將親征太原,大發民饋運。時河南府饑,逃亡者四萬家,上憂之,命居正馳傳招集,浹旬間民盡複業。以本官參知政事。五年,加吏部侍郎。開寶五年,兼淮南、湖南、嶺南等道都提舉三司水陸發運使,又兼門下侍郎,監修國史;又監修《五代史》,逾年畢,錫以器幣。六年,拜門下侍郎、平章事。八年二月,上謂居正等曰:「年谷方登,庶物豐盛,若非上天垂祐,何以及斯。所宜共思濟物,或有闕政,當與振舉,以成朕志。」居正等益修政事,以副上意焉。
太平興國初,加左僕射、昭文館大學士。從平晉陽還,進位司空。因服丹砂遇毒,方奏事,覺疾作,遽出。至殿門外,飲水升餘,堂吏掖歸中書,已不能言,但指廡間儲水器。左右取水至,不能飲,偃閣中,吐氣如煙焰,輿歸私第卒,六年六月也,年七十。贈太尉、中書令,諡文惠。
居正氣貌瑰偉,飲酒至數鬥不亂。性孝行純,居家儉約。為相任寬簡,不好苛察,士君子以此多之。自參政至為相,凡十八年,恩遇始終不替。
先是,太祖嘗謂居正曰:「自古為君者鮮克正己,為臣者多無遠略,雖居顯位,不能垂名後代,而身陷不義,子孫罹殃,蓋君臣之道有所未盡。吾觀唐太宗受人諫疏,直詆其非而不恥。以朕所見,不若自不為之,使人無異詞。又觀古之人臣多不終始,能保全而享厚福者,由忠正也。」開寶中,居正與沈倫並為相,盧多遜參知政事,九年冬,多遜亦為平章事。及居正卒,而沈倫責授,多遜南流,論者以居正守道蒙福,果符太祖之言。
居正好讀書,為文落筆不能自休。子惟吉集為三十卷上之,賜名《文惠集》。咸平二年,詔以居正配饗太祖廟庭。
惟吉字世康,居正假子也。居正妻妒悍,無子,婢妾皆不得侍側,故養惟吉,愛之甚篤。少有勇力,形質魁岸,與京師少年追逐,角抵蹴匊,縱酒不謹。雅好音樂,嘗與伶人游,居正不能知。蔭補右千牛衛備身,曆太子通奉舍人,改西頭供奉官。
太宗即位,三相子皆越次拔擢,沈倫、盧多遜子並為尚書郎,惟吉以不習文,故為右千牛衛大將軍。及居正卒,太宗親臨,居正妻拜于喪所,上存撫數四,因問:「不肖子安在,頗改行否?恐不能負荷先業,奈何!」惟吉伏喪側,竊聞上語,懼赧不敢起。自是盡革故態,謝絕所與游者,居喪有禮。既而多接賢士大夫,頗涉獵書史,時論翕然稱之。上知其改行,令知澶州,改揚州。上表自陳,遷左千牛衛大將軍。丁內艱,卒哭,起複本官,懇求終制,不許。俄詔知河南府,又知鳳翔府。
淳化五年,秦州溫仲舒以伐木為蕃戶攘奪,驅其部落徙居渭北,頗致騷動。詔擇守臣安撫之,乃命惟吉與仲舒對易其任。未幾,遷左領軍衛大將軍。至道二年,移知延州,未行,卒,年四十二。
惟吉既知非改過,能折節下士,輕財好施,所至有能聲。然禦家無法,及其死,家人爭財致訟,妻子辨對於公庭雲。
沈倫,字順儀,開封太康人。舊名義倫,以與太宗名下字同,止名倫。少習《三禮》於嵩、洛間,以講學自給。漢乾祐中,白文珂鎮陝,倫往依之。
周顯德初,太祖領同州節度,宣徽使昝居潤與倫厚善,薦于太祖,留幕府。太祖繼領滑、許、宋三鎮,皆署從事,掌留後財貨,以廉聞。及受周禪,自宋州觀察推官召為戶部郎中。奉使吳越歸,奏便宜十數事,皆從之。道出揚、泗,屬歲饑,民多死,郡長吏白於倫曰:「郡中軍儲尚百余萬斛,儻貸於民,至秋複收新粟,如此則公私俱利,非公言不可。」還具以白。朝論沮之曰:「今以軍儲振饑民,若薦饑無徵,孰任其咎?」太祖以問,倫曰:「國家以廩粟濟民,自當召和氣,致豐稔,豈複有水旱耶?此當決於宸衷。」太祖即命發廩貸民。
建隆三年,遷給事中。明年春,為陝西轉運使。王師伐蜀,用為隨軍水陸轉運使。先是,王全斌、崔彥進之入成都也,競取民家玉帛子女,倫獨居佛寺飯疏食,有以珍異奇巧物為獻者,倫皆拒之。東歸,篋中所有,才圖書數卷而已。太祖知之,遂貶全斌等,以倫為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親征太原,領大內都部署、判留司三司事。
先是,倫第庳陋,處之晏如。時權要多冒禁市巨木秦、隴間,以營私宅,及事敗露,皆自啟於上前。倫亦嘗為母市木營佛舍,因奏其事。太祖笑謂曰:「爾非逾矩者。」知其未葺居第,因遣中使按圖督工為治之。倫私告使者,願得制度狹小,使者以聞,上亦不違其志。
開寶二年,丁母憂,起複視事。六年,拜中書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提舉荊南、劍南水陸發運事。雩祀西洛,以倫留守東京兼大內都部署。俄召赴行在,令預大禮。
太平興國初,加右僕射兼門下侍郎,監修國史。親征太原,複以倫為留守、判開封府事。師還,加左僕射。五年,史官李昉、扈蒙撰《太祖實錄》五十卷,倫為監修以獻,賜襲衣、金帶。六年,加開府儀同三司。是歲疾作,自是多請告。
盧多遜事將發,倫已上表求致仕。明年多遜敗,以倫與之同列,不能覺察,詔加切責,降授工部尚書。其子都官員外郎繼宗,本由父蔭,不宜更在朝行,可落班簿。時倫病不能興,上表謝。未幾,倫再奉章乞骸骨,複授左僕射致仕。上以倫國初舊臣,遽複繼宗官以慰其心。雍熙四年,卒,年七十九。贈侍中。
倫清介醇謹,車駕每出,多令居守。好釋氏,信因果。嘗盛夏坐室中,恣蚊蚋噆其膚,童子秉箑至,輒叱之,冀以徼福。在相位日,值歲饑,鄉人假粟者皆與之,殆至千斛,歲餘盡焚其券。
微時娶閻氏,無子,妾田氏生繼宗。及貴,閻以封邑固讓田,倫乃為閻治第太康,田遂為正室,搢紳非之。
初,有司議諡倫曰恭惠,繼宗上言曰:「亡父始從冠歲,即事儒業,未遑從賊,遽赴賓招,叨遇明時,陟於相位。伏見國朝故相,薛居正諡文惠,王溥諡文獻,此雖近制,實為典常。若以臣父起家不由文學,即嘗曆集賢、修史之職,伏請改諡曰'文'。」
判太常禮儀院趙昂、判考功張洎駁曰:「沈倫逮事兩朝,早升台弼,有祗畏謹守之美,有矜恤周濟之心。案《諡法》:不懈於位,與夫謹事奉上、執事堅固、執禮禦賓、率事以信、接下不驕、能遠恥辱、賢而不伐、尊賢貴讓、愛民長悌、不懈為德、既過能改,數者皆謂之'恭'。又雲:慈民好與,與夫柔質慈民、愛民好柔、寬裕不苛、和質受諫,數者皆謂之'惠'。由漢以來,皆為美諡。如唐相溫彥博之出納明允,止諡曰'恭';竇易直之公舉無避,乃諡曰'恭惠'。而沈倫備位台衡,出於際會,徒能謹飭以自保全,以'恭'配'惠',厥美居多。又按《諡法》:道德博聞曰'文',忠信接禮曰'文',寬不慢、廉不劌曰'文',堅強不暴曰'文',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曰'文',德美才秀曰'文',修治班制曰'文'。昔張說之諡文正,楊綰之諡文簡,人不謂然。蓋行義有所未充,雖蒙特賜,誠非至公。若夫大臣子孫,許其為父陳請,則曲台、考功之司為虛器,而彰善癉惡之義微矣。繼宗以其父曾任集賢殿學士及監修國史之職,輒引薛居正、王溥為比,則彼皆奮跡辭場,曆典誥命,以'文'為諡,允合國章。至於集賢、國史,皆宰相兼領之任,非必由文雅而登。其沈倫諡,伏望如故。」從之。
繼宗字世卿,倫為樞密副使,以蔭補西頭供奉官。倫作相,授水部員外郎,加朝散大夫。遷都官、職方,知浚儀縣,轉屯田郎中,出知單州。代歸,命使京東計度財賦。濮州土貢銀,課民織造,不折省稅;鄆州節度配屬縣納藥物,皆為民病。繼宗歸,曆言於上以除其弊。至道末,領淮南轉運使。
繼宗貴家子,倦於從吏,既因疾,以將作少監致仕。東封歲,求扈從,複授職方郎中。禮畢,改太僕少卿、判吏部南曹,遷光祿少卿、判三司三勾院。
繼宗善營產業,厚於養生,不飲酒,不嗜音律,而喜接賓客,終日宴集無倦。大中祥符五年,卒,年五十五。前後錄其子惟溫、惟清、惟恭,並為將作監主簿。惟溫後至秘書丞;惟清娶密王女宜都縣主,至內殿承制。
盧多遜,懷州河內人。曾祖得一、祖真啟皆為邑宰。父億,字子元,少篤學,以孝悌聞。舉明經,調補新鄉主簿。秩滿,復試進士,校書郎、集賢校理。晉天福中,遷著作佐郎,出為鄆州觀察支使。節帥杜重威驕蹇黷貨,幕府賄賂公行,唯億清介自持。會景延廣鎮天平,表億掌書記;留守西洛,又表為判官。時國用窘乏,取民財以助軍,河南府計出二十萬緡,延廣欲並緣以圖羨利,增為三十七萬緡。億諫曰:「公位兼將相,既富且貴。今國帑空竭,不得已而取資於民,公何忍利之乎?」延廣慚而止。
漢初,以魏王承訓為開封尹,授億水部員外郎,充推官。時侍衛諸軍驕恣,朝廷姑息之,軍士成美以驢負鹽入都門,閽者不敢執,反擒平民孟柔送侍衛司。柔自誣伏,論當棄市。億察其冤,言于漢祖而釋之。
周初,為侍御史。漢末兵亂,法書亡失。至是,大理奏重寫律令格式,統類編敕。乃詔億與刑部員外郎曹匪躬、大理正段濤同加議定。舊本以京兆府改同五府,開封、大名府改同河南府,長安、萬年改為次赤縣,開封、浚儀、大名、元城改為赤縣。又定東京諸門薰風等為京城門,明德等為皇城門,啟運等為宮城門,升龍等為宮門,崇元等為殿門。廟諱書不成文,凡改點畫及義理之誤字二百一十有四。又以晉、漢及周初事關刑法敕條者,分為二卷,附編敕,自為《大周續編敕》,詔行之。俄以本官知雜事,加左司員外郎,遷主客度支郎中,並兼弘文館直學士。世宗晏駕,為山陵判官,出為河南令。
宋初,遷少尹。億性恬退,聞其子多遜知制誥,即上章求解。乾德二年,以少府監致仕。
多遜,顯德初,舉進士,解褐秘書郎、集賢校理,遷左拾遺、集賢殿修撰。建隆三年,以本官知制誥,曆祠部員外郎。乾德二年,權知貢舉。三年,加兵部郎中。四年,複權知貢舉。六年,加史館修撰、判館事。
開寶二年,車駕征太原,以多遜知太原行府事。移幸常山,又命權知鎮州。師還,直學士院。三年春,複知貢舉。四年冬,命為翰林學士。六年,使江南還,因言江南衰弱可圖之狀。受詔同修《五代史》,遷中書舍人、參知政事。丁外艱,數日起複視事。會史館修撰扈蒙請複修時政記,詔多遜專其事。金陵平,加吏部侍郎。
太平興國初,拜中書侍郎、平章事。四年,從平太原還,加兵部尚書。
多遜博涉經史,聰明強力,文辭敏給,好任數,有謀略,發多奇中。太祖好讀書,每取書史館,多遜預戒吏令白己,知所取書,必通夕閱覽,及太祖問書中事,多遜應答無滯,同列皆伏焉。
先是,多遜知制誥,與趙普不協,及在翰林日,每召對,多攻普之短。未幾,普出鎮河陽。太宗踐祚,普入為少保。數年,普子承宗娶燕國長公主女,承宗適知澤州,受詔歸闕成婚禮。未逾月,多遜白遣歸任,普由是憤怒。
初,普出鎮河陽,上言自訴雲:「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尹,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矧昭憲皇太后大漸之際,臣實預聞顧命。知臣者君,願賜昭鑒。」太祖手封其書,藏于宮中。至是,普複密奏:「臣開國舊臣,為權幸所沮。」因言昭憲顧命及先朝自訴之事。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表,因感悟,即留承宗京師。未幾,複用普為相,多遜益不自安。普屢諷多遜,令引退,多遜貪固權位,不能決。
會有以多遜嘗遣堂吏趙白交通秦王廷美事聞,太宗怒,下詔數其不忠之罪,責授守兵部尚書。明日,以多遜屬吏,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衛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知雜事滕中正雜治之。獄具,召文武常參官集議朝堂,太子太師王溥等七十四人奏議曰:「謹案兵部尚書盧多遜,身處宰司,心懷顧望,密遣堂吏,交結親王,通達語言,咒咀君父,大逆不道,幹紀亂常,上負國恩,下虧臣節,宜膏斧鉞,以正刑章。其盧多遜請依有司所斷,削奪在身官爵,准法誅斬。秦王廷美,亦請同盧多遜處分,其所緣坐,望准律文裁遣。」
遂下詔曰:「臣之事君,貳則有辟,下之謀上,將而必誅。兵部尚書盧多遜,頃自先朝擢參大政,洎予臨禦,俾正台衡,職在燮調,任當輔弼。深負倚毗,不思補報,而乃包藏奸宄,窺伺君親,指斥乘輿,交結藩邸,大逆不道,非所宜言。爰遣近臣,雜治其事,醜跡盡露,具獄已成,有司定刑,外廷集議,僉以梟夷其族,汙瀦其宮,用正憲章,以合經義。尚念嘗居重位,久事明廷,特寬盡室之誅,止用投荒之典,實汝有負,非我無恩。其盧多遜在身官爵及三代封贈、妻子官封,並用削奪追毀。一家親屬,並配流崖州,所在馳驛發遣,縱經大赦,不在量移之限。期周已上親屬,並配隸邊遠州郡。部曲奴婢縱之。餘依百官所議。中書吏趙白、秦王府吏閻密、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並斬都門外,仍籍其家,親屬流配海島。
閻密初給事廷美左右,太宗即位,補殿直,仍隸秦邸,恣橫不法。王繼勳尤廷美所親信,嘗使求訪聲妓,繼勳因怙勢以取貨賄。德明素與趙白遊處,多遜因之傳達機事,以結廷美。又累遣懷祿私召同母弟軍器庫副使趙廷俊與語。懷忠嘗為廷美使詣淮海國王錢俶遺白金、扣器、絹扇等,廷美又嘗遣懷忠齎銀器、錦彩、羊酒詣其妻父潘璘營宴軍校。至是皆伏罪。多遜累世墓在河面,未敗前,一夕震電,盡焚其林木,聞者異之。
多遜至海外,因部送者還,上表稱謝。雍熙二年,卒於流所,年五十二。詔徙其家于容州,未幾,複移置荊南。端拱初,錄其子雍為公安主簿,還其懷州籍沒先塋。雍卒,諸弟皆特敕除州縣官。
初,億性儉素,自奉甚薄。及多遜貴顯,賜賚優厚,服用漸侈,愀然不樂,謂親友曰:「家世儒素,一旦富貴暴至,吾未知稅駕之所。」後多遜果敗,人服其識。
咸平五年,又錄雍弟寬為襄州司士參軍。寬弟察,中景德進士,將廷試,特詔授以州掾。大中祥符二年,始改簿尉。三年,察奉多遜喪歸葬襄陽,又詔本州賜察錢三十萬。四年,仍錄其孫又元為襄州司士。
宋琪,字俶寶,幽州薊人。少好學,晉祖割燕地以奉契丹,契丹歲開貢部,琪舉進士中第,署壽安王侍讀,時天福六年也。幽帥趙延壽辟琪為從事,會契丹內侵,隨延壽至京師。延壽子贊領河中節度,漢初改授晉昌軍,皆署琪為記室。周廣順中,贊罷鎮,補觀城令。世宗征淮南,贊自右龍武統軍為排陣使,復辟琪從征。及金陵歸款,以贊鎮廬州,表為觀察判官。部有冤獄,琪辨之,免死者三人,特加朝散大夫。贊仕宋,連移壽陽、延安二鎮,皆表為從事。
乾德四年,召拜左補闕、開封府推官。太宗為府尹,初甚加禮遇,琪與宰相趙普、樞密使李崇矩善,出入門下,遂惡之,乃白太祖出琪知龍州,移閬州。開寶九年,為護國軍節度判官。
太宗即位,召赴闕。時程羽、賈琰皆自府邸攀附致顯要,抑琪久不得調。太平興國三年,授太子洗馬,召見詰責,琪拜謝,請悔過自新。遷太常丞,出知大通監。五年,召歸,將加擢用,為盧多遜所阻,改都官郎中,出知廣州,將行,複以藩邸舊僚留判三司勾院。七年,與三司使王仁贍廷辨事忤旨,責授兵部員外郎,俄通判開封府事,京府置通判自琪始。
八年春正月,擢拜右諫議大夫、同判三司。三月,改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是秋,上將以工部尚書李昉參預國政,以琪先入,乃遷琪為刑部尚書。十月,趙普出鎮南陽,琪遂與昉同拜平章事。自員外郎歲中四遷至尚書為相。上謂曰:「世之治亂,在賞當其功,罰當其罪,即無不治;謂為飾喜怒之具,即無不亂,卿等慎之。」
九年九月,上幸景龍門外觀水磑,因謂侍臣曰:「此水出於山源,清冷甘美,凡近河水味皆甘,豈非餘潤之所及乎?」琪等對曰:「實由地脈潛通而然,亦猶人之善惡以染習而成也。」其年冬,郊祀禮畢,加門下侍郎、昭文館大學士。
一日,上謂琪等曰:「在昔帝王多以崇高自處,顏色嚴毅,左右無敢質言者。朕與卿等周旋款曲,商榷時事,蓋欲通上下之情,無有壅蔽。卿等但直道而行,無得有所顧避。」琪謝曰:「臣等非才,待罪相府,陛下曲賜溫顏,令盡愚懇,敢不傾竭以副聖意。」會詔廣宮城,宣徽使柴禹錫有別第在表識內,上言願易官邸,上覽奏不悅。禹錫陰結琪,欲因白請盧多遜舊第,上益鄙之。先是,簡州軍事推官王浣引對,上嘉其雋爽,面授朝官。翼日,琪奏浣經學出身,一任幕職,例除七寺丞。上曰:「吾已許之矣,可與東宮官。」琪執不從,擬大理丞告牒進入,上批曰:「可右贊善大夫。」琪勉從命,上滋不悅。
初,上令琪娶馬仁瑀寡妻高繼沖之女,厚加賜與以助采。廣南轉運王延范,高氏之親也,知廣州徐休複密奏其不軌,且言其依附大臣。上因琪與禹錫入對,問延範何如人,琪未知其端,盛言延范強明忠幹,禹錫旁奏與琪同。上意琪交通,不欲暴其狀,因以琪素好詼諧,無大臣體,罷守本官;禹錫授左驍衛大將軍。琪將罷前數日,有異鳥集琪待漏之所,驅之不去,及是罷相,人以為先兆雲。
端拱初,上親耕籍田,以舊相進位吏部尚書。二年,將討幽薊,詔群臣各言邊事。琪疏上謂:
大舉精甲,以事討除,靈旗所指,燕城必降。但徑路所趨,不無險隘,必若取雄、霸路直進,未免更有陽城之圍。蓋界河之北,陂澱坦平,北路行師,非我所便。況軍行不離於輜重,賊來莫測其淺深。欲望回轅,西適山路,令大軍會于易州,循孤山之北,漆水以西,挾山而行,援糧而進,涉涿水,並大房,抵桑乾河,出安祖砦,則東瞰燕城,裁及一舍,此是周德威收燕之路。
自易水距此二百餘裏,並是沿山,村墅連延,溪澗相接,采薪汲水,我占上游。東則林麓平岡,非戎馬奔沖之地,內排槍弩步隊,實王師備禦之方,而于山上列白幟以望之,戎馬之來,二十裏外可悉數也。
從安祖砦西北有盧師神祠,是桑幹出山之口,東及幽州四十餘裏。趙德君作鎮之時,欲遏西沖,曾塹此水。況河次半有崖岸,不可徑度,其平處築城護之,守以偏師,此斷彼之右臂也。仍慮步奚為寇,可分雄勇兵士三五千人,至青白軍以來山中防遏,北是新州、媯川之間,南出易州大路,其桑乾河水屬燕城北隅,繞西壁而轉。大軍如至城下,于燕丹陵東北橫堰此水,灌入高梁河,高梁岸狹,桑水必溢。可於駐掞寺東引入郊亭澱,三五日瀰漫百餘裏,即幽州隔在水南。王師可於州北系浮梁以通北路,賊騎來援,已隔水矣。視此孤壘,浹旬必克。幽州管內洎山后八軍,聞薊門不守,必盡歸降,蓋勢使然也。
然後國家命重臣以鎮之,敷恩澤以懷之。奚、部落,當劉仁恭及其男守光之時,皆刺面為義兒,服燕軍指使,人馬疆土少劣於契丹,自被脅從役屬以來,常懷骨髓之恨。渤海兵馬土地,盛于奚帳,雖勉事契丹,俱懷殺主破國之怨。其薊門洎山后雲、朔等州,沙陀、吐渾元是割屬,鹹非叛黨。此蕃漢諸部之眾,如將來王師討伐,雖臨陣擒獲,必貸其死,命署置存撫,使之懷恩,但以罪契丹為名。如此則蕃部之心,願報私憾,契丹小丑,克日殄平。其奚、、渤海之國,各選重望親嫡,封冊為王,仍賜分器、鼓旗、軍服、戈甲以優遣之,必竭赤心,永服皇化。
俟克平之後,宣佈守臣,令于燕境及山后雲、朔諸州,厚給衣糧料錢,別作禁軍名額,召募三五萬人,教以騎射,隸於本州。此人生長塞垣,諳練戎事,乘機戰鬥,一以當十,兼得奚、、渤海以為外臣,乃守在四夷也。
然自阿保機時至於近日,河朔戶口,虜掠極多,並在錦帳。平盧亦邇柳城,遼海編戶數十萬餘,耕墾千里,既殄異類,悉為王民。變其衣冠,被以聲教,願歸者俾復舊貫,懷安者因而撫之,申畫郊圻,列為州縣,則前代所建松漠、饒落等郡,未為開拓之盛也。
琪本燕人,以故究知蕃部兵馬山川形勢。俄又上奏曰:
國家將平燕薊,臣敢陳十策:一、契丹種族,二、料賊眾寡,三、賊來佈置,四、備邊,五、命將,六、排陣討伐,七、和蕃,八、饋運,九、收幽州,十、滅契丹。
契丹,蕃部之別種,代居遼澤中,南界潢水,西距邢山,疆土幅員,千里而近。其主自阿保機始強盛,因攻渤海,死于遼陽。妻述律氏生三男:長曰東丹;次曰德光,德光南侵還,死于殺胡林;季曰自在太子。東丹生永康,永康代德光為主,謀起軍南侵,被殺於大神澱。德光之子述律代立,號為「睡王」。二年,為永康子明記所篡。明記死,幼主代立。明記妻蕭氏,蕃將守興之女,今幼主,蕭氏所生也。
晉末,契丹主頭下兵謂之大帳,有皮室兵約三萬,皆精甲也,為爪牙。國母述律氏頭下,謂之屬珊,屬珊有眾二萬,乃阿保機之牙將,當是時半已老矣。南來時,量分借得三五千騎,述律常留餘兵為部族根本。其諸大首領有太子、偉王、永康、南北王、于越、麻答、五押等。于越,謂其國舅也。大者千餘騎,次者數百騎,皆私甲也。
別族則有奚、,勝兵亦萬餘人,少馬多步。奚,其王名阿保得者,昔年犯闕時,令送劉琋、崔廷勳屯河、洛者也。又有渤海首領大舍利高模翰步騎萬餘人,並愆發左衽,竊為契丹之飾。複有近界尉厥裏、室韋、女真、黨項亦被脅屬,每部不過千餘騎。其三部落,吐渾、沙陀,洎幽州管內、雁門已北十餘州軍部落漢兵合二萬餘眾,此是石晉割以賂蕃之地也。蕃漢諸族,其數可見矣。
每蕃部南侵,其眾不啻十萬。契丹入界之時,步騎車帳不從阡陌,東西一概而行。大帳前及東西面,差大首領三人,各率萬騎,支散游奕,百十裏外,亦交相偵邏,謂之欄子馬。契丹主吹角為號,眾即頓舍,環繞穹廬,以近及遠。折木梢屈之為弓子鋪,不設槍營塹柵之備。每軍行,聽鼓三伐,不問昏晝,一匝便行。未逢大敵,不乘戰馬,俟近我師,即竟乘之,所以新羈戰蹄有餘力也。且用軍之術,成列而不戰,俟退而乘之,多伏兵斷糧道,冒夜舉火,土風曳柴,饋餉自齎,退敗無恥,散而複聚,寒而益堅,此其所長也。中原所長,秋夏霖霪,天時也;山林河津,地利也;槍突劍弩,兵勝也;財豐士眾,力強也。乘時互用,較然可知。
王師備邊破敵之計,每秋冬時。河朔州軍緣邊砦柵,但專守境,勿輒侵漁,令彼尋戈,其詞無措。或戎馬既肥,長驅入寇,契丹主行,部落萃至,寒雲翳日,朔雪迷空,鞍馬相持,氈褐之利。所宜守陴坐甲,以逸待勞,令騎士並屯于天雄軍、貝磁相州以來,若分在邊城,緩急難於會合;近邊州府,只用步兵,多屯弩手,大者萬卒,小者千人,堅壁固守,勿令出戰。彼以全國之兵,此以一郡之眾,雖勇懦之有殊,慮眾寡之不敵也。國家別命大將,總統前軍,以遏侵軼,只於天雄軍、刑洺貝州以來,設掎戎之備。俟其陽春啟候,虜計既窮,新草未生,陳荄已朽,蕃馬無力,疲寇思歸,逼而逐之,必自奔北。
前軍行陣之法,馬步精卒不過十萬,自招討以下,更命三五人藩侯充都監、副戎、排陣、先鋒等職,臨事分佈,所貴有權。追戎之陣,須列前後,其前陣萬五千騎,陣身萬人,是四十指揮,左右哨各十指揮,是二十將。每指揮作一隊,自軍主、都虞候、指揮使、押當,每隊用馬突或刃子槍一百餘,並弓劍、骨朵。其陣身解鐙排之,俟與戎相搏之時,無問厚薄,十分作氣,槍突交沖,馳逐往來,後陣更進。彼若乘我深入,陣身之後,更有馬步人五千,分為十頭,以撞竿,鐙弩俱進,為回騎之舍。陣哨不可輕動,蓋防橫騎奔沖,此陣以都監主之,進退賞罰,便可裁決。後陣以馬步軍八萬,招討董之,與前陣不得過三五裏,展梢實心,布常山之勢,左右排陣分押之。或前陣擊破寇兵,後陣亦禁其馳驟輕進,蓋師正之律也。
《牧誓》雲:「四伐五伐,乃止齊焉。」慎重之戒也。是以開運中晉軍掎戎,未嘗放散,三四年間,雖德光為戎首,多計桀黠,而無勝晉軍之處,蓋並力禦之。厥後以任人不當,為彥澤之所誤。如將來殺獲驅攘之後,聖人務好生之德,設息兵之謀,雖降志難甘,亦和戎為便。魏絳嘗陳五利,奉春僅得中策,曆觀載籍,前王皆然。《易》稱高宗用伐鬼方,《詩》美宣王薄伐蒨狁,是知戎狄侵軼,其來尚矣。然則兵為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若精選使臣,不辱君命,通盟繼好,弭戰息民,此亦策之得也。
臣每見國朝發兵,未至屯戍之所,已于兩河諸郡調民運糧,遠近騷然,煩費十倍。臣生居邊土,習知其事。況幽州為國北門,押蕃重鎮,養兵數萬,應敵乃其常事。每逢調發,惟作糗糧之備,入蕃旬浹,軍糧自齎,每人給面鬥余,盛之於囊以自隨。征馬每匹給生穀二鬥,作口袋,飼秣日以二升為限,旬日之間,人馬俱無饑色。更以牙官子弟,戮力津擎裹送,則一月之糧,不煩饋運。俟大軍既至,定議取捨,然後圖轉餉亦未為晚。臣去年有平燕之策,入燕之路具在前奏,願加省覽。
疏奏,頗採用之。
淳化二年,詔百官轉對,琪首應詔,建明堂、辟雍之議。五年,李繼遷寇靈武,命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為河西兵馬都部署以討之。西川賊帥李順攻劫州縣,以昭宣使王繼恩為劍南西川招安使。琪又上書言邊事曰:
臣頃任延州節度判官,經涉五年,雖未嘗躬造夷落,然常令蕃落將和斷公事,歲無虛月,蕃部之事,熟于聞聽。大約黨項、吐蕃風俗相類,其帳族有生戶、熟戶,接連漢界、入州城者謂之熟戶,居深山僻遠、橫過寇略者謂之生戶。其俗多有世仇,不相來往,遇有戰鬥,則同惡相濟,傳箭相率,其從如流。雖各有鞍甲,而無魁首統攝,並皆散漫山川,居常不以為患。
黨項界東自河西銀、夏,西至靈、鹽,南距鄜、延,北連豐、會。厥土多荒隙,是前漢呼韓邪所處河南之地,幅員千里。從銀夏至青、白兩池,地惟沙磧,俗謂平夏;拓拔,蓋蕃姓也。自鄜、延以北,多土山柏林,謂之南山;野利,蓋羌族之號也。
從延州入平夏有三路:一、東北自豐林縣葦子驛至延川縣接綏州,入夏州界;一、正北從金明縣入蕃界,至盧關四五百里,方入平夏州南界;一、西北曆萬安鎮經永安城,出洪門至宥州四五百里,是夏州西境。我師如入夏州之境,宜先招致接界熟戶,使為鄉導,其強壯有馬者,令去官軍三五十裏踏白先行。緣此三路,土山柏林,溪穀相接,而複隘狹不得成列,躡此鄉導,可使步卒多持弓弩槍鋸隨之,以三二千人登山偵邏,俟見坦途寧靜,可傳號勾馬遵路而行,我皆嚴備,保無虞也。
長興四年,夏州李仁福死,有男彝超擅稱留後。當時詔延州安從進與李彝超換鎮,彝超據夏州,固不奉詔,朝廷命邠州藥彥稠總兵五萬送從進赴任。時頓兵城下,議欲攻取,軍儲不繼,遽命班師。而振旅之時,不能嚴整,失戈棄甲,遂為邊人之利。
臣又聞黨項號為小蕃,非是勍敵,若得出山佈陣,止勞一戰,便可蕩除。深入則饋運艱難,窮追則窟穴幽隱,莫若緣邊州鎮,分屯重兵,俟其入界侵漁,方可隨時掩擊,非為養勇,亦足安邊。凡烏合之徒,勢不能久,利於速鬥,以騁兵鋒。莫若持重守疆,以挫其銳。彼無城守,眾乏餱糧,威賞不行,部族分散,然後密令覘其保聚之處,預於麟、府、鄜、延、甯、慶、靈、武等州約期會兵,四面齊進,絕其奔走之路,合勢擊之,可以剪除無噍類矣。仍先告語諸軍,擊賊所獲生口、資畜,許為己有,彼為利誘,則人百其勇也。
靈武路自通達軍入青岡峽五百里,皆蕃部熟戶。向來使人、商旅經由,並在部族安泊,所求賂遺無幾,謂之「打當」,亦如漢界逆旅之家宿食之直也。此時大軍或須入其境,則鄉導踏白,當如夏州之法。況彼靈州便是吾土,芻粟儲畜,率皆有備。緣路五七程,不煩供饋,止令逐都兵騎,裹糧輕齎,便可足用。諺所謂「磨鐮殺馬」,劫一時之力也,旬浹之餘,固無闕乏矣。
又臣曾受任西川數年,經歷江山,備見形勢要害。利州最是咽喉之地。西過桔柏江,去劍門百里,東南去閬州,水陸二百餘裏,西北通白水、清川,是龍州入川大路,鄧艾於此破蜀,至今廟貌存焉。其外三泉、西縣,興、鳳等州,並為要衝,請選有武略重臣鎮守之。
奏入,上密寫其奏,令繼隆擇利而行。
至道元年春,大宴於含光殿,上問琪年,對曰:「七十有九。」上因慰撫久之。二年春,拜右僕射,特令月給實奉一百千,又以其衰老,詔許五日一朝。是年九月被病,令其子貽序秉筆,授辭作《多幸老民敘》,大抵謂《洪範》五福,人所難全,而己兼有之,實天幸也。又口占遺表數百字而卒。贈司空,諡惠安。起複貽序為右贊善大夫,貽庥為大理評事,貽廣童子出身。貽序上表乞終喪制,從之。天禧初,錄其孫宗諒試秘書郎。
琪素有文學,頗諧捷。在使府前後三十年,周知人情,尤通吏術。在相位日,百執事有所求請,多面折之,以是取怨於人。
貽序嘗預修《冊府元龜》,筆劄遒勁。未幾,坐事左遷複州副使,起為殿中丞卒。
宋雄者,亦幽州人。初與琪齊名燕、薊間,謂之「二宋」。
雄仕契丹為應州從事。雍熙三年,王師北伐,雄與其節度副使艾正以城降,授正本州觀察使,以雄為鴻臚少卿同知州事。改光祿少卿,曆知均、唐二州。未幾,護河陰屯兵,以知河渠利害,因命領護汴口,均節水勢,以達轉漕,京師賴之。改太子詹事,複為光祿少卿,遷將作監。所至職務修舉,公私倚任焉。
雄涉獵文史,善談論,有氣節,士流多推許之。景德元年,卒,年七十六。錄其子可久為太常寺奉禮郎,賦祿終制。
論曰:自薛居正而下,嘗居相位者凡四人,其始終出處雖不同,然觀於其行事,概可見矣。初,朗州亡卒嘯聚為盜,監軍使疑城中僧千餘人皆與謀,欲盡殺之,居正緩其事,賊禽而僧不與,卒賴以活。沈倫使吳越還,請以揚、泗軍儲百萬余斛貸饑民,朝論難之。倫曰:「國家以廩粟濟民,自當召和氣,致豐稔,豈複有水旱?」得請乃已。太祖每取書史館,盧多遜預戒吏令白己,知所取,必通夕閱覽,以是答問多中。宋琪始為程羽、賈琰所抑,繼為多遜所忌,其後自員外郎歲中四遷至尚書,居相位。即此而觀,則守道蒙福者非幸致,而投荒竄死者非不幸也。宋雄善持論,有氣節,雖與琪齊名,而爵位不侔者,所遇不同焉爾。嗚呼,自昔懷材抱藝,而抑鬱下僚以終其身者多矣,豈特宋雄為然哉!
列傳第二十四
○李昉子宗訥宗諤孫昭述等呂蒙正張齊賢子宗誨賈黃中
李昉,字明遠,深州饒陽人。父超,晉工部郎中、集賢殿直學士。從大父右資善大夫沼無子,以昉為後,蔭補齋郎,選授太子校書。漢乾祐舉進士,為秘書郎。宰相馮道引之,與呂端同直弘文館,改右拾遺、集賢殿修撰。
周顯德二年,宰相李穀征淮南,昉為記室。世宗覽軍中章奏,愛其辭理明白,已知為昉所作,及見《相國寺文英院集》,乃昉與扈蒙、崔頌、劉袞、竇儼、趙逢及昉弟載所題,益善昉詩而稱賞之曰:「吾久知有此人矣。」師還,擢為主客員外郎、知制誥、集賢殿直學士。四年,加史館修撰、判館事。是年冬,世宗南征,從至高郵,會陶穀出使,內署書詔填委,乃命為屯田郎中、翰林學士。六年春,丁內艱。恭帝嗣位,賜金紫。
宋初,加中書舍人。建隆三年,罷為給事中。四年,平湖湘,受詔祀南嶽,就命知衡州,逾年代歸。陶穀誣奏昉為所親求京畿令,上怒,召吏部尚書張昭面質其事。昭老儒,氣直,免冠上前,抗聲雲:「翽罔上。」上疑之不釋,出昉為彰武軍行軍司馬,居延州為生業以老。三歲當內徙,昉不願。宰相薦其可大用,開寶二年,召還,複拜中書舍人。未幾,直學士院。
三年,知貢舉。五年,複知貢舉。秋,預宴大明殿,上見昉坐盧多遜下,因問宰相,對曰:「多遜學士,昉直殿爾。」即令真拜學士,令居多遜上。昉之知貢舉也,其鄉人武濟川預選,既而奏對失次,昉坐左遷太常少卿,俄判國子監。明年五月,複拜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冬,判吏部銓。時趙普為多遜所構,數以其短聞於上,上詢於昉,對曰:「臣職司書詔,普之所為,非臣所知。」普尋出鎮,多遜遂參知政事。
太宗即位,加昉戶部侍郎,受詔與扈蒙、李穆、郭贄、宋白同修《太祖實錄》。從政太原,車駕次常山,常山即昉之故里,因賜羊酒,俾召公侯相與宴飲盡歡,裏中父老及嘗與遊從者鹹預焉。七日而罷,人以為榮。師還,以勞拜工部尚書兼承旨。太平興國中,改文明殿學士。時趙普、宋琪居相位久,求其能繼之者,宿舊無逾於昉,遂命參知政事。十一月,普出鎮,昉與琪俱拜平章事。未幾,加監修國史,複時政記先進禦而後付有司,自昉議始也。
雍熙元年郊祀,命昉與琪並為左右僕射,昉固辭,乃加中書侍郎。王師討幽薊不利,遣使分詣河南、東,籍民為兵,凡八丁取一。昉等相率奏曰:「近者分遣使籍河南、東四十餘郡之民以為邊備,非得已也。然河南之民素習農桑,罔知戰鬥,一旦括集,必致動搖,若因而嘯聚,更須剪除。如此,則河北閭閻既困于戎馬,河南生聚複擾于萑蒲,矧當春和,有妨農作。陛下若以明詔既頒,難於反汗,則當續遣使臣,嚴加戒飭,所至點募,人情若有不安,即須少緩,密奏取裁,庶免後患。」上嘉納之。
端拱初,布衣翟馬周擊登聞鼓,訟昉居宰相位,當北方有事之時,不為邊備,徒知賦詩宴樂。屬籍田禮方畢,乃詔學士賈黃中草制,罷昉為右僕射,且加切責。黃中言:「僕射,百僚師長,實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非黜責也。若曰文昌務簡,以均勞逸為辭,斯為得體。」上然之。會邊警益急,詔文武群臣各進策備禦,昉又引漢、唐故事,深以屈己修好、弭兵息民為言,時論稱之。
淳化二年,複以本官兼中書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三年夏,旱蝗,既雨。時昉與張齊賢、賈黃中、李沆同居宰輔,以燮理非材,上表待罪,上不之罪。四年,昉以私門連遭憂戚,求解機務,詔不允,遣齊賢等諭旨,複起視事。後數月,罷為右僕射。先是,上召張洎草制,授昉左僕射,罷相,洎言:「昉居燮理之任,而陰陽乖戾,不能決意引退,俾居百僚師長之任,何以示勸?」上覽奏,乃令罷守本官。
晉侍中崧者,與昉同宗且同裏,時人謂崧為東李家,昉為西李家。漢末,崧被誅。至是,其子璨自蘇州常熟縣令赴調,昉為訟其父冤,且言:「周太祖已為昭雪贈官,還其田宅,錄璨而官之。然璨年幾五十,尚淹州縣之職,臣昔與之同難,豈宜叨遇聖明。儻推一視之仁,澤及衰微之祚,則已往之冤獲伸於下,而繼絕之恩永光簡冊矣。」詔授璨著作佐郎,後官至右贊善大夫。
明年,昉年七十,以特進、司空致事,朝會宴饗,令綴宰相班,歲時賜予,益加厚焉。至道元年正月望,上觀燈乾元樓,召昉賜坐於側,酌禦樽酒飲之,自取果餌以賜。上觀京師繁盛,指前朝坊巷省署以諭近臣,令拓為通衢長廊,因論:「晉、漢君臣昏暗猜貳,枉陷善良,時人不聊生,雖欲營繕,其暇及乎?」昉謂:「晉、漢之事,臣所備經,何可與聖朝同日而語。若今日四海清晏,民物阜康,皆陛下恭勤所致也。」上曰:「勤政憂民,帝王常事。朕不以繁華為樂,蓋以民安為樂爾。」因顧侍臣曰:「李昉事朕,兩人中書,未嘗有傷人害物之事,宜其今日所享如此,可謂善人君子矣。」
二年,陪祀南郊,禮畢入賀,因拜舞僕地,台吏掖之以出,臥疾數日薨,年七十二。贈司徒,諡文正。
昉和厚多恕,不念舊惡,在位小心循謹,無赫赫稱。為文章慕白居易,尤淺近易曉。好接賓客,江南平,士大夫歸朝者多從之遊。雅厚張洎而薄張佖,及昉罷相,洎草制深攻詆之,而佖朔望必詣昉。或謂佖曰:「李公待君素不厚,何數詣之?」佖曰:「我為廷尉日,李公方秉政,未嘗一有請求,此吾所以重之也。」
昉所居有園亭別墅之勝,多召故人親友宴樂其中。既致政,欲尋洛中九老故事,時吏部尚書宋琪年七十九,左諫議大夫楊徽之年七十五,郢州刺史魏丕年七十六,太常少卿致仕李運年八十,水部郎中朱昂年七十一,廬州節度副使武允成年七十九,太子中允致仕張好問年八十五,吳僧贊寧年七十八,議將集,會蜀寇而罷。
昉素與盧多遜善,待之不疑,多遜屢譖昉於上,或以告昉,不之信。及入相,太宗言及多遜事,昉頗為解釋。帝曰:「多遜居常毀卿一錢不直。」昉始信之。上由此益重昉。
昉居中書日,有求進用者,雖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絕之,已而擢用;或不足用,必和顏溫語待之。子弟問其故,曰:「用賢,人主之事;若受其請,是市私恩也,故峻絕之,使恩歸於上。若不用者,既失所望,又無善辭,取怨之道也。」
初,超未有子,昉母謝方娠,指腹謂叔母張曰:「生男當與叔母為子。」故昉出繼於超。昉再相,因表其事,求贈所生父母官。詔贈其祖溫太子太傅,祖母權氏莒國太夫人,超太子太師,謝氏鄭國太夫人。
昉素病心悸,數歲一發,發必彌年而後愈,蓋典誥命三十餘年,勞役思慮所致。及居相位,益加憂畏。有文集五十卷。子四人:宗訥、宗誨、宗諤、宗諒。宗誨,右贊善大夫。宗諒,主賓客員外郎。
宗訥字大辨,以蔭補太廟齋郎,遷第四室長。代謁吏部銓,邊光範意其年少,未能屬辭,語之曰:「苟援筆成六韻詩,雖不試書判,可入等矣。」宗訥易之,光範試詩賦,立就。明日,遂擬授秘書省正字;又明日,上命擢國子監丞。蓋上居藩邸時,每有篇詠,令昉屬和,前後數百章,皆宗訥繕寫,上愛其楷麗,問知為宗訥所書,故有是命。太平興國初,詔賈黃中集《神醫普救方》,宗訥暨劉錫、吳淑、呂文仲、杜鎬、舒雅皆預焉。雍熙初,昉在相位,上欲命宗訥為尚書郎,昉懇辭,以為非承平故事,止改秘書丞,曆太常博士。
宗訥頗習典禮。淳化中,呂端掌禮院,引宗訥同判,累遷比部郎中。咸平六年,卒,年五十五。子昭回,大中祥符五年獻文,召試賜進士第,後為屯田員外郎。昭遜,太子中舍。
宗諤字昌武,七歲能屬文,恥以父任得官,獨由鄉舉,第進士,授校書郎。明年,獻文自薦,遷秘書郎、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先是,後苑陪宴,校理官不與,京官乘馬不得入禁門。至是,皆因宗諤之請複之,遂為故事。
真宗即位,拜起居舍人,預重修《太祖實錄》。從幸大名,上疏曰:「國家馭邊之術,制勝之謀,將帥之短長,兵衛之眾寡,宸算廟謨,盡在吾術中矣。今之言事者,不過請陛下益兵貯糧,分道掩殺,言之甚易,行之則難。始受命則無不以攻堅陷陣為壯圖,及遇敵則惟以閉壘塞關為上計,孤君父之重委,致生靈之重困,興言及此,誠可歎息。自古行軍出師,無不首擇將帥。夫將帥隨材任使,守一郡,控一城,分領驍勇,爭據要害,又豈直三路主帥之名,然後能制六師生死之命乎?今陛下選任非不至也,權位非不重也,告戒非不丁寧也,處置非不專一也;而外敵犯塞,車駕親征,曾不聞出一人一騎為之救助,不知深溝高壘,秣馬厲兵,欲安用哉?臣以為臨軍易帥,拔卒為將,在此時也。有功者拔於朝,不用者戮於市,亦此時也。惟陛下圖之。然後下哀痛之詔,行蠲複之恩。回鸞上都,垂衣當寧,豈不盛哉。」
遷知制誥、判集賢院,纂《西垣集制》,刻石記名氏。嘗牒禦史台不平空,中丞呂文仲移文詰之,往復再三。宗諤執言兩省故事與台司不相統攝者凡八。事聞,卒如宗諤議。
景德二年,召為翰林學士。是秋,將郊,命判太常大樂、鼓吹二署。先是,樂工率以年勞遷補,至有抱其器而不知聲者。宗諤素曉音律,遂加審定,奏斥謬濫者五十人。因修完器具,更署職名,條上利病二十事,帝省閱而賞歎之。事具《樂志》。又著《樂纂》以獻,命付史館,自是月再肄習焉。
時諸神祠壇多闕外壝之制,因深塹列樹以表之,營葺齋室,舊典因以振起。屬契丹遣使來賀承天節,詔宗諤為館伴使,自郊勞至飲餞,皆刊定其儀。
大中祥符初,從封泰山,改工部郎中。二年,始建昭應宮,命副丁謂為同修宮使。三年,知審官院。屬祀汾陰後土,命為經度制置副使,同權河中府事。禮成,優拜右諫議大夫。
嘗侍宴玉宸殿,上謂曰:「聞卿至孝,宗族頗多,長幼雍睦。朕嗣守二聖基業,亦如卿之保守門戶也。」又曰:「翰林,清華之地,前賢揚曆,多有故事,卿父子為之,必周知也。」宗諤嘗著《翰林雜記》,以紀國朝制度,明日上之。
宗諤究心典禮,凡創制損益,靡不與聞。修定皇親故事、武舉武選入官資敘、閣門儀制、臣僚導從、貢院條貫,餘多裁正。
五年,迎真州聖像,副丁謂為迎奉使。五月,以疾卒,年四十九。帝甚悼之,謂宰相曰:「國朝將相家能以聲名自立,不墜門閥,唯昉與曹彬家爾。宗諤方期大用,不幸短命,深可惜也。」既厚賻其家,以白金賜其繼母,又錄其子若弟以官焉。
初,昉居三館、兩制之職,宗諤不數年,皆踐其地。風流儒雅,藏書萬卷。內行淳至,事繼母符氏以孝聞。二兄早世,奉嫂字孤,恩禮兼盡。與弟宗諒友愛尤至,覃恩所及,必先群從,及歿而己子有未仕者。程宿早卒,有弟無所依,宗諤為表請於朝而官之。勤接士類,無賢不肖,恂恂盡禮,獎拔後進,唯恐不及,以是士人皆歸仰之。
宗諤工隸書。有文集六十卷,《內外制》三十卷。嘗預修《續通典》、《大中祥符封禪汾陰記》、《諸路圖經》,又作《家傳》、《談錄》,並行於世。子昭遹、昭述、昭適。
昭述字仲祖,以父蔭為秘書省校書郎。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為刑部詳覆官,累遷秘書丞。群牧制置使曹利用薦為判官,鄆州牧地侵於民者凡數千頃,昭述悉複之。乙太常博士知開封縣,特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開封推官。坐嘗被曹利用薦,出知常州,遷為三司度支判官,改河北轉運使。江陵屯兵喧言倉粟陳腐,欲以動眾。昭述取以為奉,且以飯其僚屬,眾遂定。
徙湖南潭州,戍卒憤監軍酷暴,欲構亂,或指昭述謂曰:「如李公長者,何可負?」其謀遂寢。昭述聞之,以戒監軍。監軍自是不復為暴。比去,眾遮道羅拜,指妻子曰:「向非公,無噍類矣。」
徙淮南轉運使兼發運使,加直史館。徙陝西轉運使,糾察在京刑獄,為三司戶部副使,累遷刑部郎中。陝西用兵,提點陝西計置糧草,還授度支、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
河決澶淵,久未塞。會契丹遣劉六符來,乃命昭述城澶州,以治堤為名,調兵農八萬,逾旬而就。初,六符過之,真以為堤也,及還而城具,甚駭愕。初置義勇軍,人情洶洶,昭述乘疾置日行數舍,開諭父老,眾始安。宣撫使表其能,除龍圖閣直學士、知澶州,又為樞密直學士、陝西都轉運使。
河北始置四路,以為真定府路安撫使、知成德軍。大水,民多流亡,籍僧舍積粟為粥糜,活饑民數萬計。改龍圖閣學士、知秦州。諫官、禦史言昭述庸懦,不可負重鎮,留真定府。居四年,入領三班院,以翰林侍讀學士知鄭州。未幾,知通進銀台司,判太常寺,複領三班,累遷尚書右丞。從祫享致齋於朝堂,得暴疾卒。贈禮部尚書,諡恪。
李氏居京城北崇慶裏,凡七世不異爨,至昭述稍自豐殖,為族人所望,然家法亦不隳。
昭遘字逢吉,宗諤從子也,以蔭為將作監主簿。
幼時,楊億嘗過其家,出拜,億命為賦,既成,億曰:「桂林之下無雜木,非虛言也。」其後薦之,召試,授館閣校勘,改集賢院校理。坐失誤落秩。未幾,複為鹽鐵判官。
初,議罷天下職田及公使錢,昭遘以為不可。三司使姚仲孫惡其異己,請詰所以興利之實,昭遘爭不屈,遂罷判官,為白波發運使。因入奏事,仁宗謂曰:「前所論罷職田等事,卿言是也。」遷直史館、知陝州。諫官歐陽修言:「陝府,關中要地,昭遘無治劇材,不宜遣。」改判三司理欠司,徙度支判官。
使契丹還,道除陝西轉運使。坐家僮盜遼人銀酒杯,降知澤州。陽城冶鑄鐵錢,民冒山險輸礦炭,苦其役,為奏罷鑄錢。又言:「河東鐵錢真偽淆雜,不可不革。」
後複直史館、知陝州。城中舊無井,唐武德中,刺史長孫操始疏廣濟渠水入城,眾賴其利。昭遘至,立廟祠之。歸為三司戶部判官,糾察在京刑獄,進直龍圖閣,改集賢殿修撰,累遷尚書工部郎中。曆知鳳翔、河中府、晉州,遷管勾登聞檢院。擢天章閣待制、知滄州,用諫官吳及言,複改知陝州,徙鄭州卒。昭遘性和易,不忤物,能守家法。
呂蒙正字聖功,河南人。祖夢奇,戶部侍郎。父龜圖,起居郎。蒙正,太平興國二年擢進士第一,授將作監丞,通判升州。陛辭,有旨,民事有不便者,許騎置以聞,賜錢二十萬。代還,會征太原,召見行在,授著作郎、直史館,加左拾遺。五年,親拜左補闕、知制誥。
初,龜圖多內寵,與妻劉氏不睦,並蒙正出之,頗淪躓窘乏,劉誓不復嫁。及蒙正登仕,迎二親,同堂異室,奉養備至。龜圖旋卒,詔起複。未幾,遷都官郎中,入為翰林學士,擢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賜第麗景門。上謂之曰:「凡士未達,見當世之務戾於理者,則怏怏於心;及列於位,得以獻可替否,當盡其所蘊,雖言未必盡中,亦當僉議而更之,俾協於道。朕固不以崇高自恃,使人不敢言也。」蒙正初入朝堂,有朝士指之曰:「此子亦參政耶?」蒙正陽為不聞而過之。同列不能平,詰其姓名,蒙正遽止之曰:「若一知其姓名,則終身不能忘,不若毋知之為愈也。」時皆服其量。
李昉罷相,蒙正拜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監修國史。蒙正質厚寬簡,有重望,以正道自持。遇事敢言,每論時政,有未允者,必固稱不可,上嘉其無隱。趙普開國元老,蒙正後進,曆官一紀,遂同相位,普甚推許之。俄丁內艱,起複。
先是,盧多遜為相,其子雍起家即授水部員外郎,後遂以為常。至是,蒙正奏曰:「臣忝甲科及第,釋褐止授九品京官。況天下才能,老於岩穴,不沾寸祿者多矣。今臣男始離繈褓,膺此寵命,恐罹陰譴,乞以臣釋褐時官補之。」自是宰相子止授九品京官,遂為定制。
朝士有藏古鏡者,自言能照二百里,欲獻之蒙正以求知。蒙正笑曰:「吾面不過楪子大,安用照二百里哉?」聞者嘆服。
淳化中,右正言宋抗上疏忤旨,抗,蒙正妻族,坐是罷為吏部尚書,複相李昉。四年,昉罷,蒙正複以本官入相。因對,論及征伐,上曰:「朕比來征討,蓋為民除暴,苟好功黷武,則天下之人熸亡盡矣。」蒙正對曰:「隋、唐數十年中,四征遼碣,人不堪命。煬帝全軍陷沒,太宗自運土木攻城,如此卒無所濟。且治國之要,在內修政事,則遠人來歸,自致安靜。」上韙之。
嘗燈夕設宴,蒙正侍,上語之曰:「五代之際,生靈凋喪,周太祖自鄴南歸,士庶皆罹剽掠,下則火災,上則彗孛,觀者恐懼,當時謂無複太平之日矣。朕躬覽庶政,萬事粗理,每念上天之貺,致此繁盛,乃知理亂在人。」蒙正避席曰:「乘輿所在,士庶走集,故繁盛如此。臣嘗見都城外不數裏,饑寒而死者甚眾,不必盡然。願陛下視近以及遠,蒼生之幸也。」上變色不言。蒙正侃然復位,同列多其直諒。
上嘗欲遣人使朔方,諭中書選才而可責以事者,蒙正退以名上,上不許。他日,三問,三以其人對。上曰:「卿何執耶?」蒙正曰:「臣非執,蓋陛下未諒爾。」固稱:「其人可使,餘人不及。臣不欲用媚道妄隨人主意,以害國事。」同列悚息不敢動。上退謂左右曰:「蒙正氣量,我不如。」既而卒用蒙正所薦,果稱職。
至道初,以右僕射出判河南府兼西京留守。蒙正至洛,多引親舊歡宴,政尚寬靜,委任僚屬,事多總裁而已。
真宗即位,進左僕射。會營奉熙陵,蒙正追感先朝不次之遇,奉家財三百余萬以助用。葬日,伏哭盡哀,人以為得大臣體。咸平四年,以本官同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國朝以來三入相者,惟趙普與蒙正焉。郊祀禮成,加司空兼門下侍郎。六年,授太子太師,封蔡國公,改封隨,又封許。
景德二年春,表請歸洛。陛辭日,肩輿至東園門,命二子掖以升殿,因言:「遠人請和,弭兵省財,古今上策,惟願陛下以百姓為念。」上嘉納之,因遷從簡太子洗馬,知簡奉禮郎。蒙正至洛,有園亭花木,日與親舊宴會,子孫環列,迭奉壽觴,怡然自得。大中祥符而後,上朝永熙陵,封泰山,祠後土,過洛,兩幸其第,錫賚有加。上謂蒙正曰:「卿諸子孰可用?」對曰:「諸子皆不足用。有侄夷簡,任潁州推官,宰相才也。」夷簡由是見知於上。
富言者,蒙正客也。一日白曰:「兒子十許歲,欲令入書院,事廷評、太祝。」蒙正許之。及見,驚曰:「此兒他日名位與吾相似,而勳業遠過於吾。」令與諸子同學,供給甚厚。言之子,即弼也。後弼兩入相,亦以司徒致仕。其知人類如此。
許國之命甫下而卒,年六十八。贈中書令,諡曰文穆。
蒙正初為相時,張紳知蔡州,坐贓免。或言於上曰:「紳家富,不至此,特蒙正貧時勾索不如意,今報之爾。」上命即複紳官,蒙正不辨。後考課院得紳實狀,複黜為絳州團練副使。及蒙正再入相,太宗謂曰:「張紳果有贓。」蒙正不辨亦不謝。在西京日,上數遣中貴人將命至,蒙正待之如在相位時,不少貶,時人重焉。
子從簡,再為國子博士;惟簡,太子中舍;承簡,司門員外郎;行簡,比部員外郎;務簡,亦國子博士;居簡,殿中丞;知簡,太子右贊善大夫。
蒙正弟蒙休,咸平進士,至殿中丞。
龜圖弟龜祥,殿中丞、知壽州。子蒙亨,舉進士高等,既廷試,以蒙正居中書,故報罷。後曆下蔡、武平主簿。至道初,考課州縣官,蒙亨引對,文學、政事俱優,命為光祿寺丞,改大理寺丞,卒。次子蒙巽,虞部員外郎;蒙周,淳化進士及第。蒙亨子即夷簡也。次子宗簡,亦進士及第。
慶曆中,居簡提點京東刑獄,時夏竦有憾于石介,介死,竦言於上曰:「介未嘗死,北走鄰國矣。」乃遣中使發棺驗之。居簡謂曰:「萬一介果死,則朝廷為無故發人之墓,奈何?」中使曰:「於君何如?」居簡曰:「介死,當時必有內外親族及門生會葬,問之可也。」中使乃令結狀保證以聞,介事乃白。居簡長者,其行事多類此。
徐州妖人孔直溫挾左道誘軍士為變,或詣轉運使告,不受詞。居簡令易其牒,盡捕究黨與,貸詿誤者,請於朝,斬直溫等。濮州複叛,都民驚潰,居簡馳往,獲首惡誅之。因大閱兵亨勞,奸不得發。用二事,遷秩鹽鐵判官,拜集賢院學士、知梓州、應天府,徙荊南,進龍圖閣直學士、知廣州,陶甓甃城,人以為便。以兵部侍郎判西京禦史台,卒,年七十二。
張齊賢,曹州冤句人。生三歲,值晉亂,徙家洛陽。孤貧力學,有遠志,慕唐李大亮之為人,故字師亮。太祖幸西都,齊賢以布衣獻策馬前,召至行宮,齊賢以手畫地,條陳十事:曰下並、汾,曰富民,曰封建,曰敦孝,曰舉賢,曰太學,曰籍田,曰選良吏,曰慎刑,曰懲奸。內四說稱旨,齊賢堅執以為皆善,上怒,令武士拽出之。及還,語太宗曰:「我幸西都,唯得一張齊賢爾。我不欲爵之以官,異進可使帗汝為相也。」
太宗擢進士,欲置齊賢高第,有司偶失掄選,上不悅,一榜盡與京官,於是齊賢以大理評事通判衡州。時州鞫劫盜,論皆死,齊賢至,活其失入者五人。自荊渚至桂州,水遞鋪夫數千戶,困於郵役,衣食多不給,論奏減其半。四年,代還,會親征晉陽,齊賢上謁,遷秘書丞。忻州新下,命知州事。明年召還,改著作佐郎,直史館,改左拾遺。冬,車駕北征,議者皆言宜速取幽薊,齊賢上疏曰:
方今海內一家,朝野無事。關聖慮者,豈不以河東新平,屯兵尚眾,幽燕未下,輦運為勞?臣愚以為此不足慮也。自河東初下,臣知忻州,捕得契丹納米典吏,皆雲自山后轉般以授河東。以臣料,契丹能自備軍食,則於太原非不盡力,然終為我有者,力不足也。河東初平,人心未固,嵐、憲、忻、代未有軍砦,入寇則田牧頓失,擾邊則守備可虞。及國家守要害,增壁壘,左控右扼,疆事甚嚴,恩信已行,民心已定,乃于雁門陽武穀來爭小利,此其智力可料而知也。聖人舉事,動在萬全,百戰百勝,不若不戰而勝,若重之慎之,則契丹不足吞,燕薊不足取。
自古疆埸之難,非盡由敵國,亦多邊吏擾而致之。若緣邊諸砦撫禦得人,但使峻壘深溝,畜力養銳,以逸自處,寧我致人,此李牧所以用趙也。所謂擇卒不如擇將,任力不如任人。如是則邊鄙甯,邊鄙寧則輦運減,輦運減則河北之民獲休息矣。民獲休息,則田業增而蠶績廣,務農積穀,以實邊用。且敵人之心固亦擇利避害,安肯投諸死地而為寇哉?
臣聞家六合者以天下為心,豈止爭尺寸之事,角強弱之勢而已乎?是故聖人先本而後末,安內以養外。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堯、舜之道無他,在乎安民而利之爾。民既安利,則遠人斂衽而至矣。陛下愛民人、利天下之心,真堯、舜也。臣慮群臣多以纖微之利,克下之術,侵苦窮民,以為功能。至於生民疾苦,見之如不見,聞之如不聞,斂怨速尤,無大於此。伏望慎擇通儒,分路採訪兩浙、江南、荊湖、西川、嶺南、河東,凡前日賦斂苛重者,改而正之,因而利之,使賦稅課利通濟,可經久而行,為聖朝定法;除去舊弊,天下諸州有不便於民者,委長吏以聞。敢循故常者,重置之法。使天下耳目皆知陛下之心,戴陛下之惠,以德懷遠,以惠利民,則遠人之歸,可立而待也。
六年,為江南西路轉運副使,冬,改右補闕,加正使。齊賢至官,詢知饒、信、虔州土產銅、鐵、鉛、錫之所,推求前代鑄法,取饒州永平監所鑄以為定式,歲鑄五十萬貫,凡用銅八十五萬斤,鉛三十六萬斤,錫十六萬斤,詣闕面陳其事,敷奏詳確,議者不能奪。
先是,諸州罪人多錮送闕下,路死者十常五六。齊賢道逢南劍、建昌、虔州所送,索牒視之,率非首犯,悉伸其冤抑。因力言於朝,後凡送囚至京,請委強明吏慮問,不實,則罪及原問官屬。自是江南送罪人者為減太半。
先是,江南諸州小民,居官地者有地房錢,吉州緣江地雖淪沒,猶納勾欄地錢,編木而浮居者名水場錢,皆前代弊政,齊賢悉論免之。
初,李氏據有江南,民戶稅錢三千已上者戶出丁一人,黥面,自備器甲輸官庫,出即給之,日支糧二升,名為義軍。既內附,皆放歸農。至是,言者以為此輩久在行伍,不樂耕農,乞遣使選充軍伍,並其家屬送闕下。齊賢上言:「江南義軍,例皆良民,橫遭黥配,無所逃避。克復之後,便放歸農,久被皇風,並皆樂業。若逐戶搜索,不無驚擾。法貴有常,政尚清淨,前敕既放營農,不若且仍舊貫。」齊賢居使職,勤究民弊,務行寬大,江左人思之不忘。召還,拜樞密直學士,擢右諫議大夫、簽書樞密院事。
雍熙初,遷左諫議大夫。三年,大舉北伐,代州楊業戰沒。上訪近臣以策,齊賢請行,即授給事中、知代州,與部署潘美同領緣邊兵馬。是時遼兵自湖穀入寇,薄城下,神衛都校馬正以所部列南門外,眾寡不敵,副部署盧漢贇畏懦,保壁自固。齊賢選廂軍二千,出正之右,誓眾慷慨,一以當百,遼兵遂卻。
先是,約潘美以並師來會戰,無何,間使為遼人所得。齊賢以師期既漏,且虞美眾為遼所乘。既而美使至,雲師出並州,至北井,得密詔,東師敗績于君子館,並之全軍不許出戰,已還州矣。于時遼兵塞川,齊賢曰:「賊知美之來,而不知美之退。」乃閉其使密室,中夜發兵二百,人持一幟,負一束芻,距州城西南三十裏,列幟然芻。遼兵遙見火光中有旗幟,意謂並師至矣,駭而北走。齊賢先伏步兵二千於土磴砦,掩擊大敗之,擒其北大王之子一人,帳前舍利一人,斬數百級,獲馬二千、器甲甚眾。捷奏,且歸功漢贇。
端拱元年冬,拜工部侍郎。遼人又自大石路南侵,齊賢預簡廂兵千人為二部,分屯繁畤、崞縣。下令曰:「代西有寇,則崞縣之師應之;代東有寇,則繁畤之師應之。比接戰,則郡兵集矣。」至是,果為繁畤兵所敗。
二年,置屯田,領河東制置言方田都部署,入拜刑部侍郎、樞密副使。淳化二年夏,參知政事,數月,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齊賢母孫氏年八十余,封晉國太夫人,每人謁禁中,上歎其福壽、有令子,多手詔存問,加賜與,搢紳榮之。
初,王延德與朱貽業同掌京庾,欲求補外,貽業與參政李沆有姻婭,托之以請於沆,沆為請于齊賢,齊賢以聞。太宗以延德嘗事晉邸。怒其不自陳而幹祈執政,召見詰責。延德、貽業皆諱不以實對,齊賢不欲累沆,獨任其責。四年六月,罷為尚書左丞。十月,命知定州,以母老不願往,未幾,丁內艱,水漿不入口者七日,自是日啖粥一器,終喪不食酒肉蔬果。尋複轉禮部尚書、知河南府。時獄有大辟將決,齊賢至,立辨而釋之。三日,徙知永興軍。時閣門祗候趙贊以言事得幸,提點關中芻糧,所為多豪橫。齊賢論列其罪,卒抵於法。俄徙襄州,移荊南,又徙安州。逾年,加刑部尚書。
真宗即位,召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嘗從容為上言皇王之道,而推本其所以然,且言:「臣受陛下非常恩,故以非常為報。」上曰:「朕以為皇王之道非有跡,但庶事適治道則近之矣。」時戚裏有分財不均者更相訟,又入宮自訴。齊賢曰:「是非台府所能決,臣請自治。」上俞之。齊賢坐相府,召訟者問曰:「汝非以彼所分財多、汝所分少乎?」曰:「然。」命具款。乃召兩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貨財無得動,分書則交易之。明日奏聞,上大悅曰:「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郊祀,加門下侍郎。與李沆同事,不相得。坐冬至朝會被酒失儀,免相。
四年,李繼遷陷清遠軍,命為涇、原等州軍安撫經略使,以右司諫梁顥為之副。齊賢上言謂:「清遠軍陷沒以來,青岡砦燒棄之後,靈武一郡,援隔勢孤,此繼遷之所覬覦而必至者也。以事勢言之,加討則不足,防遏則有餘。其計無他,蕃部大族首領素與繼遷有隙者,若能啖以官爵,誘以貨利,結之以恩信,而激之以利害,則山西之蕃部族帳,靡不傾心朝廷矣。臣所領十二州軍,見二萬餘人,若緣邊料柬本城等軍,更得五萬餘人,招致蕃部,其數又逾十數萬。但彼出則我歸,東備則西擊,使之奔走不暇,何能為我患哉?今靈武軍民不翅六七萬,陷於危亡之地,若繼遷來春於我兵未舉之前,發兵救援靈武,盡驅其眾,並力攻圍,則靈州孤城必難固守。萬一失陷,賊勢益增,縱多聚甲兵,廣積財貨,亦難保必勝矣。臣所以乞封潘羅支為六谷王而厚以金帛者,恐繼遷旦暮用兵斷彼賣馬之路也。苟朝廷信使得達潘羅支,則泥埋等族、西南遠蕃,不難招集。西南既廩命,而緣邊之勢張,則鄜、延、環、慶之淺蕃,原、渭、震戎之熟戶,自然歸化。然後使之與對替甲兵及駐泊軍馬互為聲援,則萬山聞之,必不敢於靈州、河西頓兵矣。萬山既退,則賀蘭蕃部亦稍稍叛繼遷矣。若曰名器不可以假人,爵賞不可以濫及,此乃聖人為治之常道,非隨時變易之義也。」
齊賢又請調江淮、荊湘丁壯八萬以益防禦,朝議以為動搖,兼澤國人民,遠戍西鄙亦非便,計遂寢。
齊賢又言:「靈州鬥絕一隅,當城鎮完全、磧路未梗之時,中外已言合棄,自繼遷為患已來,危困彌甚。南去鎮戎約五百餘裏,東去環州僅六七日程,如此畏途,不須攻奪,則城中之民何由而出,城中之兵何由而歸?欲全軍民,理須應接。為今之計,若能增益精兵,以合西邊屯駐、對替之兵,從以原、渭、鎮戎之師,率山西熟戶從東界而入,嚴約師期,兩路交進。設若繼遷分兵以應敵,我則乘勢而易攻。且奔命途道,首尾難衛,千里趨利,不敗則禽。臣謂兵鋒未交,而靈州之圍自解。然後取靈州軍民,而置砦于蕭關、武延川險要處以僑寓之,如此則蕃漢士人之心有所依賴。裁候平寧,卻歸舊貫,然後縱蕃漢之兵,乘時以為進退,則成功不難矣。」時不能用。未幾,靈武果陷。
閏十二月,拜右僕射、判汾州,不行,改判永興軍兼馬步軍部署。時薛居正子惟吉妻柴氏無子早寡,盡畜其貨產及書籍論告,欲改適齊賢。惟吉子安上訴其事,上不欲置於理,命司門員外郎張正倫就訊,柴氏所對與安上狀異。下其事于禦史,乃齊賢子太子中舍宗誨教柴氏為詞。齊賢坐責太常卿、分司西京,宗誨貶海州別駕。
景德初,起為兵部尚書、知青州。上幸澶淵,命兼青、淄、濰州安撫使。二年,改吏部尚書。上疏言曰:「臣在先朝,常憂靈、夏兩鎮終為繼遷併吞,言事者以臣所慮為太過,略舉既往之事以明本末。當時臣下皆以繼遷只是懷戀父祖舊地,別無他心,先帝與以銀州廉察,庶滿其意。爾後攻劫不已,直至降麟、府州界八部族蕃酋,又脅制賀蘭山下帳族,言事者猶謂封獎未厚。洎陛下賜以銀、夏土壤,寵以節旄,自此奸威愈滋,逆志尤暴。屢斷靈州糧路,複撓緣邊城池,數年之間,靈州終為吞噬。當靈池、清遠軍垂欲陷沒,臣方受經略之命。臣思繼遷須是得一兩處強大蕃族與之為敵,此乃以蠻夷攻蠻夷,古今之上策也。遂請以六谷名目封潘羅支,俾其展效。其時近臣所見,全與臣謀不同,多為沮撓。及繼遷為潘羅支射殺,邊患謂可少息。今其子德明依前攻劫,析逋游龍缽等盡在部下,其志又似不小。臣慮德明乘大駕東幸之際,去攻六穀,則瓜、沙、甘、肅、于闐諸處漸為控制矣。向使潘羅支尚在,則德明未足為虞;今潘羅支已亡,廝鐸督恐非其敵。望委大臣經制其事。」
從東封還,複拜右僕射。時建玉清昭應宮,齊賢言繪畫符瑞,有損謙德,又違奉天之意,屢請罷其役。
三年,出判河陽,從祀汾陰還,進左僕射。五年,代還,請老,以司空致仕。入辭便坐,方拜而僕,上遽止之,許二子扶掖升殿,命益坐茵為三。
歸洛,得裴度午橋莊,有池榭松竹之盛,日與親舊觴詠其間,意甚曠適。七年夏,薨,年七十二。贈司徙,諡文定。
齊賢姿儀豐碩,議論慷慨,有大略,以致君自負。留心刑獄,多所全活。喜提獎寒雋。少時家貧,父死無以為葬,河南縣吏為辦其事,齊賢深德之,事以兄禮,雖貴不替也。仲兄昭度嘗授齊賢經,及卒,表贈光祿寺丞。又嘗依太子少師李肅家,肅死,為營葬事,歲時祭之。趙普嘗薦齊賢于太宗,未用,普即具前列事,以謂:「陛下若進齊賢,則齊賢他日感恩,更過於此。」上大悅,遂大用。種放之起,齊賢所薦也。齊賢四踐兩府,九居八座,以三公就第,康寧福壽,時罕其比。居相日,數起大獄,又與寇准相傾,人或以此少之。
齊賢諸子皆能有立:宗信,內殿崇班;宗理,大理寺丞;宗諒,殿中丞;宗簡,閣門祗候;宗訥,太子中舍;宗禮最賢,雖累資登朝,而畏羈束,故多居田裏。
宗誨字習之,齊賢第二子也。少喜學兵法,陰陽、象緯之書無不通究。以父任為秘書省正字,遷至太子中舍,貶海州別駕。嘗通判河陽,徙知富順監。會夷人鬥郎春叛,群獠皆騷動,宗誨將郡兵攻破之。擢開封府判官、三司度支勾院。宗誨在開封日,禦史王沿劾其嗜酒廢事,及為河北轉運使,乃發沿居喪假官舟賈販,朝論惡之。
會以調發擾民,徙知徐州。累遷太常少卿,後為永興軍兵馬鈐轄,又徙鄜延路兼知鄜州。元昊寇延安,劉平、石元孫敗沒,鈐轄黃德和遁還,延州不納,又走鄜州。宗誨曰:「軍奔將無所歸,激之則為亂矣。」乃納之,拘德和以聞。是時鄜城不完,且無備,傳言寇兵至,人心不安。宗誨乃嚴斥候,籍入而禁出,使老幼並力守禦之,敵亦自引去。領興州防禦使,複徙永興鈐轄兼知邠州,以秘書監致仕。
嘗事幹謁,其子曰:「昔賀秘監以道士服東歸會稽,明皇賜以鑒湖,以為休老之地。今洛下雖無鑒湖,而嵩、少、伊、瀍天下佳處,雖非朝廷所賜,皆閒逸之人所有爾。大人盍衣羽服以優遊,何必更事請謁乎?」宗誨曰:「吾作白頭老監秘書而眠,何以賀老流沙之服為哉?」時以為名言。
初,齊賢守代州,宗誨嘗預計畫,其保任親族不問疏近,以年為先後。然性貪,雖謝事,猶事貨殖,以至於卒。
子二人。子皋字叔謨,少有才名而不自負,人樂與之遊。最善尹洙,洙曰:「吾交天下士多矣,不以通否易意者,子皋也。」舉進士,試秘書郎、知新鄭縣。以齊賢相,遷校書郎,館閣獻頌,擢著作佐郎,進直史館,累官至尚書司封員外郎。
子憲字彥章,以蔭將作監主簿,以獻文賜同進士出身,累遷尚書刑部郎中、知光化軍。戍卒逐其帥韓綱,餘黨作亂,子憲招降之。徵稅重,人多逋負,子憲奏除之。曆太常少卿、三司鹽鐵判官、直史館、知洪州。遷右諫議大夫、知桂州,不赴,禦史劾之,降秘書監。複為光祿卿,加直秘閣、知廬州,遷秘書監,累職徙揚州,卒。
賈黃中,字媧民,滄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孫。父玭字仲寶,晉天福三年進士,解褐。宋初,為刑部郎中,終水部員外郎、知浚儀縣,年七十卒。玭嚴毅,善教子,士大夫子弟來謁,必諄諄誨誘之。初,通判鎮州,葬鄉黨群從之未葬者十五喪,孤貧不自給者,鹹教育而婚嫁之。
黃中幼聰悟,方五歲,玭每旦令正立,展書卷比之,謂之「等身書」,課其誦讀。六歲舉童子科,七歲能屬文,觸類賦詠。父常令蔬食,曰:「俟業成,乃得食肉。」十五舉進士,授校書郎、集賢校理,遷著作佐郎、直史館。
建隆三年,遷左拾遺,曆左補闕。開寶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禮院。黃中多識典故,每詳定禮文,損益得中,號為稱職。
嶺南平,以黃中為採訪使,廉直平恕,遠人便之。還奏利害數十事,皆稱旨。會克江表,選知宣州。歲饑,民多為盜,黃中出己奉造糜粥,賴全活者以千數,仍設法弭盜,因悉解去。
太宗即位,遷禮部員外郎。太平興國二年,知升州。時金陵初附,黃中為政簡易,部內甚治。一日,案行府署中,見一室扃鑰甚固,命發視之,得金寶數十匱,計直數百萬,乃李氏宮閣中遺物也,即表上之。上覽表謂侍臣曰:「非黃中廉恪,則亡國之寶,將汙法而害人矣。」賜錢三十萬。丁父憂,起複視事。五年,召歸闕。
有薦黃中文學高第,召試中書,拜駕部員外郎、知制誥。八年,與宋白、呂蒙正等同知貢舉,遷司封郎中,充翰林學士。雍熙二年,又知貢舉,俄掌吏部選。端拱初,加中書舍人。二年,兼史館修撰。凡再典貢部,多柬拔寒俊,除擬官吏,品藻精當。淳化二年秋,與李沆並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太宗召見其母王氏,命坐,謂曰:「教子如是,真孟母矣。」作詩以賜之,頒賜甚厚。
黃中素重呂端為人,屬端出鎮襄陽,黃中力薦於上,因留為樞密直學士,遂參知政事。當世文行之士,多黃中所薦引,而未嘗言,人莫之知也。然畏慎過甚,中書政事頗留不決。
四年冬,與沆並罷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乞留京,改知澶州。辭日,上戒之曰:「夫小心翼翼,君臣皆當然;若太過,則失大臣之體。」黃中頓首謝。上因謂侍臣曰:「朕嘗念其母有賢德,七十餘年未覺老,每與之語,甚明敏。黃中終日憂畏,必先其母老矣。」因目參知政事蘇易簡曰:「易簡之母亦如之。自古賢母不可多得。」易簡前謝曰:「陛下以孝治天下,獎及人親,臣實何人,膺茲榮遇。」
至道初,黃中遘疾,詔令歸闕。會建儲宮,擇大臣有德望者為賓友,黃中在選中。以久疾,改命李至、李沆兼賓客,黃中亦特拜禮部侍郎,代至兼秘書監。黃中素嗜文籍,既居內閣,甚以為慰。
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其母尚無恙,卒如上言。贈禮部尚書。上聞其素貧,別賜錢三十萬。既葬,其母入謝,又賜白金三百兩。上謂之曰:「勿以諸孫為念,朕當不忘也。」
黃中端謹,能守家法,廉白無私。多知台閣故事,談論亹癖,聽者忘倦焉。在翰林日,太宗召見,訪以時政得失,黃中但言:「臣職典書詔,思不出位,軍國政事,非臣所知。」上益重之,以為謹厚。及知政事,卒無所建明,時論不之許。有文集三十卷。
子守謙,雍熙二年進士;守正,獻文召試,賜進士第,後為虞部員外郎;守約,國子博士;守文,殿中丞;守訥,右贊善大夫。
論曰:《詩》雲:「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實為阿衡,實左右商王。」言有是君則有是臣,有是臣則足以相是君也。太宗勵精庶政,注意輔相,以昉舊德,亟加進用,繼擢蒙正、齊賢,迭居相位;複進黃中,俾參大政。而四臣者將順德美,修明庶政,以致承平之治,可謂君臣各盡其道者矣。君子謂李昉為多遜所毀而不校,蒙正為張紳所汙而不辨,齊賢為同列所累而不言,黃中多所薦引而不有其功,此固人之所難也。而況四臣者皆賢宰輔,又能進退有禮,皆以善終,非盛德君子,其孰能與於斯?
列傳第二十五
○錢若水從弟若沖蘇易簡郭贄李至辛仲甫王沔溫仲舒王化基子舉正舉元孫詔
錢若水,字澹成,一字長卿,河南新安人。父文敏,漢青州帥劉銖辟為錄事參軍,曆長水禜都尉、扶風令、相州錄事參軍。先是,府帥多以筆牘私取官庫錢,韓重贇領節制,頗仍其弊。文敏不從,重贇假他事廷責之,文敏不為屈。太祖嘉其有守,授右贊善大夫、知瀘州,召見講武殿,謂曰:「瀘州近蠻境,尤宜綏撫。聞知州郭思齊、監軍郭重遷掊斂不法,恃其荒遠,謂朝廷不知爾。至,為朕鞫之,苟一毫有侵於民,朕必不赦。」至郡,有政跡,夷人詣闕借留。詔改殿中丞,許再任。三遷司封員外郎,又知洺州、建昌軍。卒,年七十二。
若水幼聰悟,十歲能屬文。華山陳摶見之,謂曰:「子神清,可以學道;不然,當富貴,但忌太速爾。」雍熙中,舉進士,釋褐同州觀察推官,聽決明允,郡治賴之。淳化初,寇准掌選,薦若水洎王扶、程肅、陳充、錢熙五人文學高第,召試翰林,若水最優,擢秘書丞、直史館。歲餘。遷右正言、知制誥。會置理檢院於乾元門外,命若水領之。俄同知貢舉,加屯田員外郎。詔詣原、鹽等州制置邊事,還奏合旨,翌日改職方員外郎、翰林學士,與張洎並命。俄知審官院、銀台通進封駁司。嘗草賜趙保忠詔,有雲:「不斬繼遷,開狡兔之三穴,潛疑光嗣,持首鼠之兩端。」太宗大以為當。
至道初,以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真宗即位,加工部侍郎。數月,以母老上章,求解機務,詔不許。若水請益堅,遂以本官充集賢院學士、判院事。俄詔修《太宗實錄》,若水引柴成務、宗度、吳淑、楊億同修,成八十卷。真宗覽書流涕,錫賚有差。
初,太宗有畜犬甚馴,常在乘輿左右。及崩,嗚號不食,因送永熙陵寢。李至嘗詠其事,欲若水書之以戒浮俗,若水不從。呂端雖為監修,以不蒞局不得署名,至抉其事以為專美。若水稱詔旨及唐朝故事以折之,時議不能奪。既又重修《太祖實錄》,參以王禹偁、李宗諤、梁顥、趙安仁,未周歲畢。安仁時為宗正卿,上言夔王于太宗屬當為兄,《實錄》所紀繆誤。若水援國初詔令,廷諍數四乃定。
俄判吏部流內銓。從幸大名,若水陳禦敵安邊之策,有曰:
孫武著書,以伐謀為主;漢高將將,以用法為先。伐謀者,以將帥能料敵制勝也;用法者,以朝廷能賞罰不私也。今傅潛領雄師數萬,閉門不出,坐視邊寇俘掠生民,上孤委注之恩,下挫銳師之氣,蓋潛輩不能制勝,朝廷未能用法使然也。軍法,臨陣不用命者斬。今若斬潛以徇,然後擢如楊延朗、楊嗣者五七人,增其爵秩,分授兵柄,使將萬人,間以強弩,分路討除,孰敢不用命哉?敵人聞我將帥不用命,退則有死,豈獨思遁,抑亦來歲不敢犯邊矣。如此則可以坐清邊塞,然後鑾輅還京,天威懾于四海矣。
臣嘗讀前史,周世宗即位之始,劉崇結敵入寇,敵遣其將楊袞領騎兵數萬,隨崇至高平。當時懦將樊愛能、何徽等臨敵不戰,世宗大陳宴會,斬愛能等,拔偏將十余人,分兵擊太原。劉崇聞之,股忄栗不敢出,即日遁去。自是兵威大振。其後收淮甸,下秦、鳳,平關南,特席捲爾。以陛下之神武,豈讓世宗乎?此今日禦敵之奇策也。
若將來安邊之術,請以近事言之,太祖朝制置最得其宜。止以郭進在邢州,李漢超在關南,何繼筠在鎮定,賀惟忠在易州,李謙溥在隰州,姚內斌在慶州,董遵誨在通遠軍,王彥升在原州,但授緣邊巡檢之名,不加行營部署之號,率皆十餘年不易其任。立邊功者厚加賞賚,其位皆不至觀察使。蓋位不高則朝廷易制,任不易則邊事盡知。然後授以聖謀,來則掩殺,去則勿追,所以十七年中,北邊、西蕃不敢犯塞,以至屢使乞和,此皆陛下之所知也。苟能遵太祖故事,慎擇名臣,分理邊郡;罷部署之號,使不相統轄;置巡檢之名,俾遞相救應。如此則出必擊寇,入則守城,不數年間,可致邊烽罷警矣。
俄知開封府。時北邊未寧,內出手劄訪若水以策。若水陳備邊之要有五:
一曰擇郡守,二曰募鄉兵,三曰積芻粟,四曰革將帥,五曰明賞罰。
何謂擇郡守?今之所患,患在戰守不同心。望陛下選沉厚有謀諳邊事者,任為邊郡刺史,令兼緣邊巡檢,許召勇敢之士為隨身部曲。廩贍不充則官為支給。然後嚴亭障,明斥候,每得事宜,密相報示。寇來則互為救應,齊出討除;寇去則不令遠追,各務安靜。苟無大過,勿為替移;儻立微功,就加爵賞。如此則戰守必能同心,敵人不敢近塞矣。
何謂募鄉兵?今之所患,患在不知敵情。望詔逐州沿邊民為招收軍,給與糧賜,蠲其賦租。彼兩地之中,各有親族,使其懷惠,來布腹心。彼若舉兵,此必預知,苟能預知,則百戰百勝矣。
何謂積芻粟?今之所患,患在困民力。望陛下令緣邊各廣營田,以州郡長官兼其使額,每歲秋夏,較其課程,立鼓旗以齊之,行賞罰以勸之。仍縱商人入粟緣邊。儻鎮戍有三年之備,則敵人不敢動矣。
何謂革將帥?今之所患,患在重兵居外,輕兵居內。去歲傅潛以八萬騎屯中山,魏、博之間鎮兵全少,非鑾輅親征,則城邑危矣。望陛下慎選將臣任河北近鎮,仍依舊事節制邊兵,未能削部署之名,望且減行營之號;有警則暫巡邊徼,無事則卻復舊藩。豈惟不啟戎心,況複待勞以逸。如此則不失備邊之要,又無舉兵之名,且使重兵不屯一處,進退動靜,無施不可矣。
何謂明賞罰?今之所患,患在戎卒驕惰。臣自知府以來,見侍衛、殿前兩司送到邊上亡命軍卒,人數甚多。臣試訊之,皆以思親為言,此蓋令之不嚴也。平時尚敢如此,況臨大敵乎?望陛下以此言示將帥,俾申嚴號令,以警其下。古人雲:「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又曰:「法不可移,令不可違。」臣嘗聞郭進出鎮西山,太祖每遣戍卒,必諭之曰:「汝等謹奉法。我猶赦汝,郭進殺汝矣。」其假借如此,故郭進所至,未嘗少衄。陛下能鑒前日之事,即今日之元龜也。
若水又言:「邊部用兵,唯視太白與月為進退者,誠乙太白者將軍也,星辰者廷尉也。合則有戰,不合則無戰;合於東則主勝,合於西則客勝。陛下能用臣言以謹邊備,則邊部不召而自來矣。太祖臨禦十七年間,未嘗生事疆埸,而敵人往往遣使乞和者,以其任用得人而備禦有方也。陛下苟思兵者兇器,戰者危事,而不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則守在四夷,而常獲靜勝,此備禦之上策也。」
未幾,出知天雄軍兼兵馬部署。時言事者請城綏州,屯兵積穀以備黨項。邊城互言利害,前後遣使數輩按視,不能決。時已大發丁夫,將興其役,詔若水自大名馳往視之。若水上言:「綏州頃為內地,民賦登集,尚須旁郡轉餉。自賜地趙保忠以來,人戶凋殘,若複城之,即須增戍。芻糧之給,全仰河東。其地隔越黃河、鐵碣二山,無定河在其城下,緩急用兵,輸送艱阻。且其地險,若未葺未完,邊寇奔沖,難於固守。況城邑焚毀,片瓦不存,所過山林,材木匱乏。城之甚勞,未見其利。」複詣闕面陳其事,上嘉納之,遂罷役。初,若水率眾過河,分佈軍伍,鹹有節制,深為戍將推服。上謂左右曰:「若水,儒臣中知兵者也。」是秋,又遣巡撫陝西緣邊諸郡,令便宜制置邊事。還拜鄧州觀察使、並代經略使、知並州事。
六年春,因疾灸兩足,創潰出血數鬥,自是體貌羸鼛,手詔慰勞之,俾歸京師。數月,始赴朝謁,因與僚友會食僧舍,假寢而卒,年四十四。贈戶部尚書,賜其母白金五百兩。子延年甫七歲,錄為太常奉禮郎。
若水美風神,有器識,能斷大事,事繼母以孝聞。雅善談論,尤輕財好施。所至推誠待物,委任僚佐,總其綱領,無不稱治。汲引後進,推賢重士,襟度豁如也。精術數,知年壽不永,故懇避權位。其死也,士君子尤惜之。有集二十卷。
兄若愚,比部員外郎。從弟若沖,大中祥符中,調河陽令。有僕酗酒,杖之百數。僕挾刀夜潛室中,斷其臂,若沖大呼;又害其幼子。詔磔僕於其門。真宗念若水母老,遣使存問,賜緡、綿、羊、酒;且賜若沖帛三十端,補孟州別駕。延年後以獻文賜進士出身,曆太常博士、集賢校理。
蘇易簡,字太簡,梓州銅山人。父協舉蜀進士,歸宋,累任州縣,以易簡居翰林,任開封縣兵曹參軍,俄遷光祿寺丞,卒,特贈秘書丞。
易簡少聰悟好學,風度奇秀,才思敏贍。太平興國五年,年逾弱冠,舉進士。太宗方留心儒術,貢士皆臨軒覆試。易簡所試三千餘言立就,奏上,覽之稱賞,擢冠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升州,遷左贊善大夫。八年,以右拾遺知制誥。雍熙初,以郊祀恩進秩祠部員外郎。二年,與賈黃中同知貢舉。有詔,凡親屬就舉者,籍名別試。易簡妻弟崔范,匿父喪充貢,奏名在上第;又王千里者,水部員外郎孚之子,協為孚門生,千里預薦。上聞,坐範及千里罪。易簡緣是罷知制誥,以本官奉朝請。未幾,複知制誥。三年,充翰林學士。初,易簡充貢,宋白掌貢部,至是裁七年。易簡幼時隨父河南,賈黃中來使,嘗教之屬辭;及是,悉為同列。易簡連知貢舉,陳堯叟、孫何並甲廷試。
淳化元年,丁外艱。二年,同知京朝官考課,遷中書舍人,充承旨。先是,曲宴將相,翰林學士皆預坐,梁迥啟太祖罷之;又皇帝禦丹鳳樓,翰林承旨侍從升樓西南隅,禮亦廢。至是,易簡請之,皆復舊制。易簡續唐李肇《翰林志》二卷以獻,帝賜詩以嘉之。帝嘗以輕綃飛白大書「玉堂之署」四字,令易簡榜於廳額。易簡會韓伾、畢士安、李至等往觀。上聞,遣中使賜宴甚盛,至等各賦詩紀其事,宰相李昉等亦作詩頌美之。他日,易簡直禁中,以水試欹器。上密聞之,因晚朝,問曰:「卿所玩得非欹器耶?」易簡曰:「然,江南徐邈所作也。」命取試之。易簡奏曰:「臣聞日中則昃,月滿則虧,器盈則覆,物盛則衰。願陛下持盈守成,慎終如始,以固丕基,則天下幸甚。」
會郊祀,充禮儀使。先是,扈蒙建議以宣祖升配。易簡引唐故事,請以宣祖、太祖同配。從之。知審官院,言初任京朝官,未嘗曆州縣,不得擬知州、通判。詔可。改知審刑院,俄掌吏部選,遷給事中、參知政事。時趙昌言亦參知政事,與易簡不協,至忿爭上前,上皆優容之。未幾,昌言出使劍南,中路命改知鳳翔府。明年,易簡亦以禮部侍郎出知鄧州,移陳州。至道二年,卒,年三十九,贈禮部尚書。
易簡外雖坦率,中有城府。由知制誥入為學士,年未滿三十。屬文初不達體要,及掌誥命,頗自刻勵。在翰林八年,眷遇夐絕倫等。李沆後入,在易簡下,先參知政事,故以易簡為承旨,錫賚均焉。太宗遵舊制,且欲稔其名望而後正台輔,易簡以親老急於進用,因亟言時政闕失,遂參大政。
蜀人何光逢,易簡之執友也,嘗任縣令,坐賂削籍,流寓京師。會易簡典貢部,光逢代人充試以取貲,易簡于稠人中屏出之。光逢遂造謗書,斥言朝廷事,且譏易簡。易簡得其書以聞,逮捕光逢,獄具,坐棄市。易簡以殺光逢非其意,居常怏怏。母薛氏以殺父執切責之,易簡泣曰:「不渭及此易簡罪也。」及易簡參知政事,召薛氏入禁中,賜冠帔,命坐,問曰:「何以教子成此令器?」對曰:「幼則束以禮讓,長則教以詩書。」上顧左右曰:「真孟母也。」
易簡性嗜酒,初入翰林,謝日飲已微醉,餘日多沉湎。上嘗戒約深切,且草書《勸酒》二章以賜,令對其母讀之。自是每入直,不敢飲。及卒,上曰:「易簡果以酒死,可惜也。」易簡常居雅善筆劄,尤善談笑,旁通釋典,所著《文房四譜》、《續翰林志》及《文集》二十卷,藏于秘閣。三子,曰宿、曰壽、曰耆,大中祥符間,皆祿之以官雲。
郭贄,字仲儀,開封襄邑人。乾德中,舉進士,中首薦。太宗尹京,因事藩邸。太平興國初,擢為著作佐郎、右贊善大夫。俄兼皇子侍講,賜緋魚。太宗至東宮,出《戒子篇》命贄注解,且令委曲講說,以喻諸王。三年,與劉兼、張洎、王克正同知貢舉,遷右補闕,與宋白並拜中書舍人,賜金紫。五年,複與程羽、侯陟、宋白同知貢舉。置京朝官差遣院,凡將命出入、受代歸闕官,悉考校勞績,銓量才品,命贄、洎、滕中正、雷德驤領之。
七年,以本官參知政事。曹彬為弭德超所誣,贄極言救解,深為宰相趙普所重。嘗因論事奏曰:「臣受不次之遇,誓以愚直上報。」太宗曰:「愚直何益於事?」贄言:「雖然,猶勝奸邪。」
無何,以入對宿酲未解,左遷秘書少監、知荊南府。府俗尚淫祀,屬久旱,盛陳禱雨之具。贄始至,命悉撤去,投之江,不數日大雨。就加左諫議大夫,入為鹽鐵使。時諸路積逋欠犯人,雖死猶系其子孫。贄條陳其事,多所蠲貸。籍田,超拜工部侍郎。淳化中,知澶州,坐河決免所居官。久之,起為給事中,復工部侍郎,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
真宗即位,拜刑部,出知天雄軍。翌日,贄入對,懇辭。上曰:「全魏之地,所寄尤重,卿宜亟去。」入判太常寺、吏部流內銓,加集賢院學士、判院事。知河南府,歸朝,獻詩自陳,進秩吏部,俄兼秘書監。
初,真宗未出閣,贄已授經,上嘗至其家;後楊可法繼其任,上以為輔導不及贄,嘗稱贄純厚長者。至是,在秘府,屢賜對,詢訪舊事。且湣其已老,特拜工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作詩賜之,有「啟發沖言曉典常」語。東封,遷禮部尚書。太宗在晉邸時,凡制篇詠,多令屬和。真宗嘗訪其賜本,贄集為四卷以獻,詔獎之。大中祥符三年,卒,年七十六。上以舊學之故,特親臨哭之,贈左僕射,諡文懿。錄其子昭度為大理寺丞,昭升、昭用並大理評事,昭允左贊善大夫。
贄屬文敏速而不雕刻,昭度集為三十卷上之,賜名《文懿集》。性溫和,頗能延譽時雋。宋白以文學沉下位,贄薦引之,遂同掌誥命。趙昌言兒時,一見器之,及掌貢部,以為奏名之首,後卒貴顯。贄初充賦有聲,邑人同在籍中者忌之,潛加構毀,自是連上不中選。洎贄再知貢舉,邑人子以明經充薦,詔下日,悔泣而去。贄聞之,命其所親召還,慰諭俾就舉,遂預薦中第。然吝嗇,切於治生,晚節不事事,人頗以是少之。
李至,字言幾,真定人。母張氏,嘗夢八仙人自天降,授字圖使吞之,及寤,猶若有物在胸中,未幾,生至。七歲而孤,鞠于飛龍使李知審家。幼沉靜好學,能屬文。及長,辭華典贍。舉進士,釋褐將作監丞,通判鄂州。旋擢著作郎、直史館。會征太原,命督澤、潞芻糧,累遷右補闕、知制誥。太平興國八年,轉比部郎中,為翰林學士。冬,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雍熙初,加給事中。時議親征范陽,至上疏以為:「兵者兇器,戰者危事,用之之道,必務萬全。幽州為敵右臂,王師所向,彼必拒張,攻城數萬,兵食倍之。今日邊庾未充,況范陽之傍,坦無陵阜,去山既遠,取石尤難。金湯之堅,必資機石,儻有未備,願且繕完。畜威養銳,觀釁以伐謀,更縱彌年,亦未為晚。必若聖心獨斷,在於必行,則京師天下之本,陛下恭守宗廟,不離京國,示敵人以閒暇,慰億兆之仰望,策之上也。大名,河朔之咽喉,或暫駐鑾輅,揚言自將,以壯軍威,策之中也。若乃遠提師旅,親抵邊陲,北有契丹之虞,南有中原之慮,則曳裾之懇切,斷鞅之狂愚,臣雖不肖,恥在二賢後也。」至以目疾累表求解機政,授禮部侍郎,進秩吏部。
會建秘閣,命兼秘書監,選三館書置閣中,俾至總之。至每與李昉、王化基等觀書閣下,上必遣使賜宴,且命三館學士皆與焉。至是升秘閣,次於三館,從至請也。上嘗臨幸秘閣,出草書《千字文》為賜,至勒石,上曰:「《千文》乃梁武得破碑鐘繇書,命周興嗣次韻而成,理無足取。若有資于教化,莫《孝經》若也。」乃書以賜至。薦潘慎修、舒雅、杜鎬、吳淑等入充直館校理。請購亡書,間以新書奏禦,必便坐延見,恩禮甚厚。淳化五年,兼判國子監。至上言:「《五經》書疏已板行,惟二《傳》、二《禮》、《孝經》、《論語》、《爾雅》七經疏未備,豈副仁君垂訓之意。今直講崔頤正、孫奭、崔偓佺皆勵精強學,博通經義,望令重加讎校,以備刊刻。」從之。後又引吳淑、舒雅、杜鎬檢正訛謬,至與李沆總領而裁處之。
至道初,真宗初正儲位,以至與李沆並兼賓客,詔太子事以師傅禮。真宗每見必先拜,至等上表,不敢當禮。詔答曰:「朕旁稽古訓,肇建承華,用選端良,資於輔導。藉卿宿望,委以護調,蓋將勖以謙沖,故乃異其禮數。勿飾當仁之讓,副予知子之心。」至等相率謝。太宗謂曰:「太子賢明仁孝,國本固矣。卿等可盡心規誨,若動皆由禮,則宜贊助,事有未當,必須力言。至於《禮》、《樂》、《詩》、《書》義有可裨益者,皆卿等素習,不假朕之言諭也。」
真宗即位,拜工部尚書、參知政事。一日,上訪以靈武事,至上疏曰:「河湟之地,夷夏雜居,是以先王置之度外。繼遷異類,騷動疆埸,然臍不足弭其患,擢發不足數其罪。然聖人之道,務屈己含垢以安億民,蓋所損者小,所益者大。望陛下以元元為念,不以巨憝介意。料彼脅從亦厭兵久矣,苟朝廷舍之不問,啖以厚利,縻以重爵,亦安肯迷而不復訖於淪胥哉?昨鄭文寶絕青鹽使不入漢界,禁粒食使不及羌夷,致彼有詞,而我無謂,此之失策,雖悔何追。今若複禁止不許通糧,恐非制敵懷遠、不戰屈人之意。昔唐代宗雖罪田承嗣而不禁魏鹽,陛下宜行此事,以安邊鄙。使其族類有無交易,售鹽以利之,通糧以濟之,彼雖遠夷,必然向化,互相誥諭。一旦懷恩,舍逆效順,則繼遷豎子孤而無輔,又安能為我蜂蠆哉!今靈州不可不棄,非獨臣愚以為當然,若移朔方軍額於環州,亦一時之權也。或指靈州為咽喉之地,西北要衝,安可棄之以為敵有,此不智之甚,非臣之所敢知也。」後靈武卒不能守。
咸平元年,以目疾求解政柄,授武信軍節度,入辭節制,不允。居二年,徙知河南府。四年,以病求歸本鎮,許之。詔甫下,卒,年五十五。贈侍中,詔給其子惟良、惟允、惟熙等奉終制。
至嘗師徐鉉,手寫鉉及其弟鍇集,置於幾案。又賦《五君詠》,為鉉及李昉、石熙載、王祐、李穆作也。至剛嚴簡重,人士罕登其門。性吝嗇。幼育於知審,及貴,即逐其養子以利其資。知審因至亦至右金吾衛大將軍。
辛仲甫,字之翰,汾州孝義人。曾祖實,石州推官。祖迪,壽陽令。父藩,河東節度判官。仲甫少好學,及長,能吏事,偉姿儀,器局沉厚。周廣順中,郭崇掌親軍,領武定節制,置仲甫掌書記。顯德初,出鎮澶淵,仍署舊職。崇所親吏為廂虞候,部民有被劫殺者,訴陰識賊魁,即捕盜吏也,官不敢詰。仲甫請自捕逮,鞫之,吏故稽其獄,仲甫曰:「民被寇害而使自誣服,蠹政甚矣,焉用僚佐為?」請易吏以雪冤憤。崇悟,移鞫之,乃得實狀。崇移鎮真定,改深、趙、鎮觀察判官。
太祖受命,以崇為監軍。陳思誨密奏崇有奸狀,上怒且疑,遣中使馳往驗之。未至,崇憂懣失據,謂賓佐曰:「苟主人不察,為之奈何?」皆愕相視。仲甫曰:「皇帝膺運,公首效節,軍民處置,率循常度,且何以加辭。第遠偵使者,率僚屬盡郊迎禮,聽彼伺察,久當自辨矣。」崇如其言。使者至,視崇無他意,還奏,上大喜,歸罪於思誨。仲甫又隨崇為平盧軍節度判官。崇卒,改鄆、齊觀察判官,累雪冤枉。
乾德五年,入拜右補闕,出知光州。州有橫河與城直,會霖潦暴疾,水溢潰廬舍。仲甫集船數百艘,軍資民儲,皆賴以濟。六年,移知彭州。州卒誘營兵及諸屯戍,謀以長春節宴集日為亂。屬春初,仲甫出城巡視,見壕中草深,意可藏伏,命燒薙之。凶黨疑謀泄,有自首者。禽百餘人,盡斬之。先是州少種樹,暑無所休。仲甫課民栽柳蔭行路,郡人德之,名為「補闕柳」。太祖問群臣文武兼資者為誰,趙普以仲甫對。徙益州兵馬都監,代還,選為三司戶部判官。
太平興國初,遷起居舍人,奉使契丹。遼主問:「黨進何如人?如進之比有幾?」仲甫曰:「國家名將輩出,如進鷹犬材耳,何足道哉!」遼主欲留之,仲甫曰:「信以成命,義不可留,有死而已。」遼主竟不能屈。使還,以刑部郎中知成都府。既至,奏免歲輸銅錢,罷榷酤,政尚寬簡,蜀人安之。八年,加右諫議大夫。時彭州盜賊連結為害,詔捕未獲。仲甫誘令自縛詣吏者凡百余人,餘因散去。
九年,入知開封府,拜禦史中丞。雍熙二年,拜給事中、參知政事。端拱中,進戶部侍郎。時呂蒙正以長厚居相位,王沔任事,仲甫從容其間而已。淳化二年,以足疾罷為工部尚書,出知陳州。代歸,會蜀有寇,以仲甫素著恩信,將令輿疾招撫,以疾未行。無何,以太子少保致仕。真宗即位,加太子少傅。咸平三年,卒,年七十四,贈太子太保。子若沖、若虛、若蒙、若濟、若渝,皆能其官。孫有孚、有鄰,俱中進士。
王沔,字楚望,齊州人。太平興國初,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四年,太宗親征太原,見於行在,授著作郎、直史館。遷右拾遺,出為京西轉運副使。明年,加右補闕、知懷州。八年春,與宋白、賈黃中等同知貢舉,擢膳部郎中、樞密直學士。遷右諫議大夫、同簽書樞密院事,賜第崇德坊。雍熙元年,加左諫議大夫、樞密副使。端拱初,改戶部侍郎,參知政事。
淳化初,宰相趙普出守西洛。呂蒙正以寬簡自任,政事多決於沔,沔與張齊賢同掌樞務,頗不葉。齊賢出知代州,沔遂為副使,參預政事。陳恕好苛察,亦嘗與沔忤。淳化二年,齊賢洎恕參知政事,沔不自安,慮僚屬有以中書舊事告齊賢等。會左司諫王禹偁上言:「自今宰相及樞密使不得于本廳見客,許於都堂延接。」沔喜,即奏行之。直史館謝泌以為如此是疑大臣以私也,疏駁之。太宗追還前詔,沔暨恕因是罷守本官。翌日,蒙正亦罷。沔見上,涕泣,不願離左右。未幾,須鬢皆白。會省吏事發,連中書,因有奏毀者。上語毀者曰:「呂蒙正有大臣體,王沔甚明敏。」毀者慚而止。
三年,上欲黜陟官吏,命沔與謝泌、王仲華同知京朝官考課。沔上言,應京朝官殿犯,乞令刑部條報,以贓及公私罪分三等以聞。立法苛察,欲因是以求再用。受命甫旬日,方視事,以暴疾卒,年四十三,贈工部尚書。
沔聰察敏辯,有適時之用,上前言事,能委曲敷繹。每對禦讀所試進士辭賦,音吐明暢,經讀者多中高第。性苛刻,少誠信。掌機務日,凡謁見者必啖以甘言,皆喜過望,既而進退非允,人胥怨之。
沔弟淮,太平興國五年進士,任殿中丞。嘗掌香藥榷易院,坐髒論當棄市,以沔故,詔杖一百,降定遠主簿。沔以是頻為寇准所詆雲。
溫仲舒,字秉陽,河南人。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為大理評事,通判吉州。再遷秘書丞、知汾州,坐事除名。未幾,複起為右贊善大夫,通判睦州。端拱初,拜右正言、直史館、判戶部憑由司。三年,拜工部郎中、樞密直學士,知三班院。秋,彗星見,召對別殿,仲舒以為「國家平太原以來,燕、代之交,城守年深,殺傷剽掠,彼此迭見。大河以北,農桑廢業,戶口減耗。凋弊之餘,極力奉邊。丁壯備徭,老弱供賦。遺廬壞堵,不亡即死。邪人媚上,猶雲樂輸。加以兵卒踐更,行者辛苦,居者怨曠。願推恩宥,以綏民庶。」太宗嘉納之,遂赦河北。
淳化二年,拜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改同知樞密院事。四年,罷知秦州。先是,俗雜羌、戎,有兩馬家、朵藏、梟波等部,唐末以來,居於渭河之南,大洛、小洛門砦,多產良木,為其所據。歲調卒採伐給京師,必以貲假道於羌戶。然不免攘奪,甚至殺掠,為平民患。仲舒至,部兵曆按諸砦,諭其酋以威信,諸部獻地內屬。既而悉徙其部落於渭北,立堡砦以限之。民感其惠,為畫像祠之。會有言仲舒生事者,上謂近臣曰:「仲舒嘗總機密之職,在吾左右,當以綏懷為務。古伊、洛之間,尚有羌、渾雜居,況此羌部內屬,素居渭南,土著已久,一旦擅意斥逐,或至騷動,又煩吾關右之民。」乃命知鳳翔薛惟吉與仲舒對易其任。連知興元、江陵二府,加給事中。會內侍藍繼宗使秦州還,言得地甚利。乃召仲舒,拜戶部侍郎,尋參知政事。二砦後為內地,歲獲巨木之利。
咸平初,拜禮部尚書,罷政,出知河陽。逾年,知開封府。五年,以京府務劇求罷,遂以本官兼禦史中丞,尋遷刑部尚書、知天雄軍,徙河南。景德中,並州缺守,上以北門重鎮須大臣鎮撫,非張齊賢、溫仲舒不可,令宰相諭旨,皆不願往。未幾,複知審官院。大中祥符中,進秩戶部尚書。三年,判昭文館大學士,命下,卒,年六十七。贈左僕射,諡恭肅。
仲舒敏于應務。少與呂蒙正契厚,又同登第。仲舒黜廢累年,蒙正居中書,極力援引,及被任用,反攻蒙正,士論薄之。自為正言至貳樞密,皆與寇准同進,時人謂之「溫寇」。子嗣宗、嗣良、嗣先、嗣立。仲舒既卒,帝憫其孤弱,並祿以官。
王化基,字永圖,鎮定人。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為大理評事,通判常州。遷太子右贊善大夫、知嵐州。時趙普為相,建議以驟用人無益於治,改淮南節度判官,入為著作郎,遷右拾遺,抗疏自薦。太宗覽奏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召試,知制誥,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一日,侍便殿,問以邊事,對曰:「治天下猶植木焉,所患根本未固,固則枝幹不足憂。朝廷治,則邊鄙何患乎不安?」又嘗令薦士,即一疏數十人,王嗣宗、薛映、耿望,皆其人也。
化基嘗慕范滂為人,獻《澄清略》,言時事有五:
其一,複尚書省,曰:國家立制,動必法天。尚書省上應玄象,對臨紫垣,故六卿擬喉舌之官,郎吏應星辰之位,斯實乾文昭著,故事具明。方今省署,名實未稱。夫三司使額,乃近代權制;判官、推官、勾院、開拆、磨勘、憑由、理欠、孔目、勾押、前後行,皆州郡吏局之名。請廢三司,止於尚書省設六尚書分掌其事;廢判官、推官,設郎官分掌二十四司及左右司公事,使一人掌一司;廢孔目、勾押、前後行為都事、主事、令史;廢勾院、開拆、磨勘、憑由、理欠等司歸比部及左右司。如此即事益精詳,且盡去州郡吏局之名也。六卿如闕,即選名品相近、有才望者權之;郎官如闕,則於兩省三院選名幹有清望者,依資除之。其二十四司公事,若繁簡不同,望下本省府屬參酌其類,均而行之。
其二,慎公舉,曰:朝廷頻年下詔,以類求人。但聞例得舉官,未見擇其舉主。欲望自今先責朝官有聲望者,各舉所知,其舉得官員則置籍,並舉主名姓籍之。所舉之官,實著廉能,則特旌舉主;若所舉貪冒敗事,連坐舉主。陛下自登寶位,十年於茲,七經選掄,得人多矣。然下僚遠官,不無沉滯。望令採訪司及州郡長吏,廉察以聞,籍以待用,則下無遺材矣。
其三,懲貪吏,曰:貪吏之於民,其損甚大。屈法煩刑,徇私肆虐,使民之受害甚於木之受蠹。若乃用非其人而不繩以法,雖夷、齊、顏、閔不能自見。蓋中人之性,如水之在器,方員不常,顧用之者何如爾。望令諸路轉運使副兼採訪之名,責以覺察州、府、軍、監長吏得失,俟其澄清部內,則待以不次之擢,置於侍從之間。所貴周知物理,能備顧問,且足為外官之勸也。
其四,省冗官,曰:古人建官,初不必備者,惟得其人也。國家封疆雖逾前世,而分設庶官實倍常數,意欲盡籠天下之利,而民物轉加凋弊。二十年前,江、淮諸郡,揚、楚最居要衝,務穰事眾,地廣民繁。然止設知州一人署領官事,其餘通判官、推官及州官等,悉皆分管榷務、倉庫。當時事無不集,兼少獄訟。其後十年,臣任揚州時,朝廷添置監臨、使臣等職,實逾本州官數。諸州冗員,似此非一。今以朝官、諸色使臣及縣令、簿、尉等高卑相折而計之,一人月費不啻十千,以千人約之,歲計用十餘萬千,更倍萬約之,萬又過倍。使皆廉吏,止糜公帑;設或貪夫參錯其間,則取於民者又加倍焉。望委各路轉運使副,與知州同議裁減。若縣令、簿、尉等官自前多不備置,可兼者兼之,如此則冗官汰矣。
其五,擇遠官,曰:負罪之人,多非良善,貪殘兇暴,無所不至。若授以遠方牧民之官,其或怙惡不悛,恃遠肆毒。小民罹殃,卒莫上訴,甚非撫綏遠人之意也。若自今以往,西川、廣南長吏不任負罪之人,則遠人受賜矣。
書奏,太宗嘉納之。
初,柴禹錫任樞密,有奴受人金,而禹錫實不知也。參知政事陳恕欲因以中禹錫。太宗怒,引囚訊其事,化基為辨其誣。太宗感悟,以化基為長者。淳化中,拜中丞,俄知京朝官考課,遷工部侍郎。至道三年,超拜參知政事。咸平四年,以工部尚書罷知揚州。移知河南府,進禮部尚書。大中祥符三年,卒,年六十七。贈右僕射,諡惠獻。化基寬厚有容,喜慍不形,僚佐有相淩慢者,輒優容之。在中書,不以蔭補諸子官,然善教訓,故其子舉正、舉直、舉善、舉元皆有所立。
舉正字伯仲,幼嗜學,厚重寡言。化基以為類己,器愛異諸子,以蔭補秘書省校書郎。進士及第,知伊闕、任丘縣,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真宗實錄》院檢討、國史編修官。三遷尚書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修《三朝寶訓》,同修起居注,擢知制誥。其妻父陳堯佐為相,改龍圖閣待制、堯佐罷,以兵部郎中複知制誥,為翰林學士,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前一日,吏有馳報者,舉正方燕居齋舍,徐謂吏曰:「安得漏禁中語?」既入謝,仁宗曰:「卿恬於進取,未嘗幹朝廷以私,故不次用卿。」
時陝西用兵,呂夷簡以宰相判樞密院,舉正曰:「判名重,不可不避也。」乃改兼樞密使。遷給事中。禦史台舉李徽之為禦史,舉正友婿也,格不行。徽之訟曰:「舉正妻悍不能制,如謀國何?」歐陽修等亦論舉正懦默不任事,舉正亦自求去,遂以資政殿學士、尚書禮部侍郎知許州。光化軍叛卒轉寇傍境,而州兵有謀起為應者,舉正潛捕首惡者斬之。徙知應天府,累遷左丞。
皇佑初,拜禦史中丞,乃奏:「張堯佐庸人,緣妃家,一日領四使,使賢士大夫無所勸。」不報,舉正因留班廷諍,乃奪宣徽、景靈二使。又曰:「先朝用人,雖守邊累年者,官止遙郡刺史。今所用未盡得人,而克期待遷,使後有功者何所勸耶?且轉運使察官吏能否,生民休戚賴焉。命甫下而數更,不終歲而再易,恩澤所以未宣,民疾所以未瘳者,職此故也。」禦史唐介坐言事貶春州,舉正力言之,介得徙英州。居半歲,堯佐複為宣徽使。家居凡七上疏。及狄青為樞密使,又言青出兵伍不可為執政,力爭不能奪,因請解言職。帝稱其得風憲體,遣賜就第,賜白金三百兩,除觀文殿學士、禮部尚書、知河南府,入兼翰林侍讀學士。每進讀及前代治亂之際,必再三諷諭。
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諡安簡,賜黃金百兩。文章雅厚如其為人,有《平山集》、《中書制集》、《內制集》五十卷。
舉元字懿臣,以上文章賜進士出身。知潮州,江水敗堤,盜乘間竊發,舉元夜召裏豪計事,盜既獲,乃治堤。為河陰發運判官。或言大河決,將犯京師。舉元適入對,具論地形證其妄,已而果然。曆郡牧、戶部判官、京東轉運使。沙門島多流人,守吏顧貨橐,陰殺之。舉元請立監以較賞罰,自是全活者眾。徙淮南、河東。夏人來爭屈野地。舉元從數騎度河,設幕與之議,示以赤心,夏人感服。
治平中,又徙成都。邙井鹽歲入二百五十萬,為丹棱卓個所侵,積不售,下令止之,鹽登於舊。召提舉在京修造,英宗勞之曰:「官廬舍害于水,僅有存者,卿究心公家,毋憚其勞。」俄進鹽鐵副使,拜天章閣待制,知滄州,改河北都轉運使,知永興軍。慶人、夏人屯境上,有窺我意。舉元使二裨將以千騎扼其要害。長安遣從事來會兵涇原,戒勿輕舉。大將竇舜卿銳意請行,不聽。舉元曰:「不過三日,虜去矣。」至期果去。神宗以細劄諮攻守策,舉元請省官減戍,益備去兵,勿營亭障。輿論不合,遂引疾求解,徙陳州,未行而卒。官至給事中,年六十二。子詔。
詔字景獻,用蔭補官,通判廣信軍事,知博州。魏俗尚椎剽,奸盜相囊橐,詔請開反告殺並贖罪法,以攜其黨。元佑初,朝廷起回河之議,未決,而開河之役遽興。詔言河朔秋潦,水淫為災,民人流徙,賴發廩振贍恩,稍蘇其生,謂宜安之,未可以力役傷也。從之。擢開封府推官。富民貸後絕僧牒為緡錢十三萬,逾期複責倍輸,身死貲籍,又錮其妻子,詔請免之。出為滑州。州屬縣有退灘百餘頃,歲調民刈草給河堤,民病其役,詔募人佃之,而收其餘。為度支郎中,使契丹。時方討西夏,迓者耶律誠欲嘗我,言曰:「河西無禮,大國能容之乎?」詔曰:「夏人侮邊,既正其罪矣,何預兩朝和好事?」入賀,故事,跪而飲,蓋有誤拜者,乃強詔。詔曰:「南北百年,所守者禮,其可紛更耶?」卒跪飲之。
崇寧中,由大理少卿為卿,徙司農。禦史論詔在滁日請蘇軾書《醉翁亭碑》,罷主崇福宮。旋知汝州,鑄錢卒罵大校,詔斬以徇,而上章待罪。除直秘閣,言者複抉滁州事,罷去。起知深、兗二州,徙同州,過闕,留為左司郎中,遷衛尉、太府卿、刑部侍郎,詳定敕令。舊借緋紫者不佩魚,詔言:「章服所以辨上下,今與胥吏不異。」遂皆佩魚。曆工、兵、戶三部侍郎,轉開封尹。時子使京西,攝尹洛。父子兩京相望,人以為榮。
進刑部尚書,拜延康殿學士,提舉上清寶籙宮,複為工部尚書。徽宗閔其老,命毋拜,詔皇恐,於是但朝朔望。俄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九。
論曰:自昔參大政、贊機務,非明敏特達之士,不能勝其任。若又飭以文雅,濟以治具,則盡善矣。若水機鑒明敏,儒而知兵;李至剛嚴簡重,好古博雅,其於柄用宜矣。王沔臨事精密,能遠私謁,而考課之議,頗傷苛刻;仲甫以吏事為時用,未免苟容之誚,瑕瑜固不相掩也。仲舒見舉于蒙正,而反攻其短;易簡不能周恤光逢,而置之死地,其不可與郭贄辨曹彬之誣、化基伸禹錫之枉同日而語也明矣。此純厚長者之稱,所以獨歸於二子歟!舉正繼踐台佐,得風憲體;舉元任職邊郡,有持重稱。矧詔之父子又並尹兩京,克濟其美,何王氏子孫之多賢也!
列傳第二十六
○張宏趙昌言陳恕魏羽劉式附
劉昌言張洎李惟清
張宏,字臣卿,青州益都人。高祖茂昭,唐易、定節度使。曾祖元,易州刺史。祖持,蒲城令。父峭,業《春秋》,一舉不第,退居丘園,後唐天成中以賢帥後補協律郎,至平利令。
宏,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為將作監丞,通判宣州。改太子中允、直史館,遷著作郎,賜緋魚,預修《太平御覽》,曆左拾遺。六年,出為峽路轉運副使,就加左補闕、會省副使,知遂州,以勤幹聞,入為度支員外郎。
雍熙中,呂蒙正、李至、張齊賢、王沔薦其文行,改主客郎中、史館修撰。數日,以本官充樞密直學士,賜金紫。太宗召對便殿,謂曰:「成都重地,卿為朕鎮之。」因厚賜以遣。至鄭州,促召歸闕,拜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會太宗親試禮部不合格貢士,令樞密院給牒,因謂宏曰:「朕自禦極以來,親擇群材,大者為棟樑,小者為榱桷,卿與呂蒙正皆中朕選,大臣頗有沮議。非朕獨斷,豈能及此乎?」宏頓首謝。
時河朔用兵,宏居位元無所建白,禦史中丞趙昌言多言邊事,乃以昌言副樞密,宏為中丞,兩更其任。端拱初,改工部侍郎,再為樞密副使。淳化二年,以吏部侍郎罷,俄判吏部銓,權知開封府。太宗禦便殿慮囚,以府獄多壅,詔劾其官屬,宏等頓首請罪,乃釋之。真宗尹京,宏罷奉朝請。至道初,出知潞州。二年,就轉右丞。真宗即位,加工部尚書。咸平初,還朝,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二年,真宗以上封者眾,慮其稽留,命宏與王旦知登聞鼓院,再掌吏部選。四年,卒,年六十三。廢朝,贈右僕射,命中使蒞葬事。錄其子可久大理評事,可道太祝,可度奉禮郎。
宏循謹守位元,不求赫赫之譽,曆踐通顯,未嘗敗事。可久至虞部員外郎,可道國子博士,可度太子中舍。
趙昌言,字仲謨,汾州孝義人。父叡,從事使府,太宗尹開封,選為雍丘、太康二縣令,後終安、申觀察判官。
昌言少有大志,趙逢、高錫、寇准皆稱許之。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文思甚敏,有聲於場屋,為貢部首薦。廷試日,太宗見其辭氣俊辯,又睹其父名,謂左右曰:「是嘗為東畿宰,朕之生辰,必獻詩百韻為壽,善訓其子,亦為可嘉也。」擢置甲科,為將作監丞,通判鄂州。拜右拾遺、直史館,賜緋魚。選為荊湖轉運副使,遷右補闕,會省副職,改知青州。入拜職方員外郎,知制誥,預修《文苑英華》。雍熙初,加屯田郎中。明年,同知貢舉,俄出知天雄軍。
時曹彬、崔彥進、米信失律於歧溝,昌言遣觀察支使鄭蒙上疏,請誅彬等。優詔褒答,召拜禦史中丞。太宗宴金明池,特召預焉。憲官從宴,自昌言始也。
河東用兵,樞密副使張宏循默守位元,昌言多條上邊事,太宗即以昌言為左諫議大夫,代宏為樞密副使,遷工部侍郎。時鹽鐵副使陳象輿與昌言善,知制誥胡旦、度支副使董儼皆昌言同年,右正言梁顥嘗在大名幕下。四人者,日夕會昌言之第。京師為之語曰:「陳三更,董半夜。」有傭書翟潁,性險誕,與旦狎,旦為作大言之辭,使潁上之,為潁改姓名馬周,以為唐馬周複出也。其言多毀時政,自薦為大臣,及曆舉數十人皆公輔器,期昌言為內應。陳王尹開封,廉知以聞,詔捕潁系獄,鞠之,盡得其狀。昌言坐貶崇信軍節度行軍司馬,潁仗脊黥面,流海島,禁錮終身。
初,太宗厚遇昌言,垂欲相之。趙普以勳舊複入,晉昌言剛戾,乃相呂蒙正。裁數月,會有潁獄,普以昌言樹黨,再勸太宗誅之,太宗特寬焉。淳化二年,起昌言知蔡州,逾年,召拜右諫議大夫。或議馳茶鹽禁,以省轉漕。命昌言為江淮、兩浙制置茶鹽使,昌言極言非便,太宗不納,趣昌言往。昌言固執如初。即以戶部副使雷有終代之,卒以無利而罷。
昌言複知天雄軍,賜錢二百萬。大河貫府境,豪民峙芻茭圖利,誘姦人潛穴堤防,歲仍決溢。昌言知之。一日,堤吏告急,命徑取豪家廥積以給用,自是無敢為奸利者。屬澶州河決,流入禦河,漲溢浸府城,昌言籍府兵負土增堤,數不及千,乃索禁卒佐役,皆偃蹇不進。昌言怒曰:「府城將墊,人民且溺,汝輩食厚祿,欲坐觀耶?敢不從命者斬。」眾股忄栗赴役,不浹旬城完。太宗手詔褒諭之,召拜給事中、參知政事,俾乘疾置以入,即赴中書。
時京城連雨,昌言請出廄馬分牧外郡。或以盛秋備敵,馬不可闕。昌言曰:「塞下積水,敵必不至。」太宗從之。未幾,王小波、李順構亂於蜀,議遣大臣撫慰。昌言獨請發兵,無使滋蔓,廷論未決。會嘉、眉連陷,始命王繼恩等分路進討。昌言攝祭太廟,宿齋中,因召對滋福殿,複贊兵計,遂遣使督繼恩戰。繼恩禦眾寡術,餘寇未殄,握兵留成都,士無鬥志,郡縣複有陷者。太宗意頗厭兵,召昌言謂曰:「西川本自一國,太祖平之,訖今三十年矣。」昌言知意,即前指畫攻取之策。太宗喜,命昌言為川峽五十二州招安行營馬步軍都部署。昌言懇辭,敦諭不許,賜精鎧、良馬、白金五千兩,別賜手劄數幅,皆討賊方略。自繼恩以下,並受節度。既行,有奏昌言無嗣,鼻折山根,頗有反相,不宜遣握兵入蜀。從旬日,召宰相于北苑門曰:「昨令昌言入蜀,朕思之有所未便。且蜀賊小丑,昌言大臣,未易前進。且令駐鳳翔,止遣內侍衛紹欽齎手書指揮軍事,亦可濟也。」詔書追及,昌言已至鳳州,留候館百餘日。賊平,改戶部侍郎,罷政事,知鳳翔府。徙澶、涇、延三州。
真宗即位,遷兵部侍郎、知陝州,表求還京,不許。未幾,移知永興軍。咸平三年,與呂蒙正、寇准同召,以本官兼禦史中丞、知審官院。有言門資官不宜任親民,昌言手疏,以才不才在人,豈以寒雋世家為限,遂罷其議。加工部尚書,仍兼中丞。
先時,多遣台吏巡察群臣逾越法式者,昌言建議請准故事,令左右巡使分領之。會知審刑院趙安仁、判大理寺韓國華斷獄失中解職,昌言因上言:「詳斷官宜加慎擇,自今有議刑不當,嚴示懲罰,授以遠官,若有罪被問不即引伏者,許令追攝。又天下大辟斷訖,皆錄款聞奏,付刑部詳覆,用刑乖理者皆行按劾。惟開封府未嘗奏案,或斷獄有失,止罪元勘官吏,知府、判官、推官、檢法官皆不及責,則何以辨明枉濫,表則方夏?望自今如外州例施行。」從之。會孟州民常德方訟臨津尉任懿以賄登第,事下禦史,乃知舉王欽若受之,昌言以聞。欽若自訴,詔刑昺覆按,坐昌言故入,奪官,貶安遠軍行軍司馬,移武勝軍。
景德初,拜刑部侍郎。求兼三館職,命判尚書都省。真宗幸澶淵,以盟津居要,增屯兵,命知河陽。曆知天雄軍府。境內有小盜,昌言榜諭:「能告執者給賞,牙吏即遷職。」樞密使王繼英以為小盜不當擅為賞格,乃詔昌言易其榜,有勞者俟朝旨。未幾,徙知鎮州,遷戶部侍郎。大中祥符二年,卒,年六十五。贈吏部尚書,諡曰景肅。錄其子慶嗣為國子監丞,賦祿終喪。侄孫允明同學究出身。
昌言喜推獎後進,掌漕湖外時,李沆通判潭州,昌言謂有台輔之量,表聞於朝。王旦宰嶽州平江,昌言一見,識其遠大,以女妻之,後皆為賢相。王禹偁自卑秩擢詞職,亦昌言所薦也。
昌言強力尚氣概,當官無所顧避,所至以威斷立名,雖屢經擯斥,未嘗少自抑損。然剛愎縱率,對僚吏倨慢,時論以此少之。慶嗣至太子洗馬。
陳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少為縣吏,折節讀書。江南平,禮部侍郎王明知洪州,恕以儒服見,明與語,大奇之,因資送令預計偕。太平興國二年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洪州,恕以鄉里辭。改澧州。澧自唐季為節鎮兼領,吏多緣簿書幹沒為奸。恕盡擿發其弊,郡中稱為強明,以吏幹聞。
召入,為右贊善大夫,同判三司勾院,遷左拾遺,充度支判官。與判使王仁贍廷爭本司事,仁贍屈伏,坐貶秩;擢恕為度支員外郎,仍舊職。
再遷工部郎中、知大名府。時契丹內寇,受詔增浚城隍,其器用取於民者不時集,恕立擒府中大豪一人,會將吏將斬之。宗族號訴,賓佐競前請救,大豪叩頭流血,請翌日集事,違期甘死。恕令械之以徇,民皆恐忄栗,無敢後期者,數日功就。
會契丹引去,召入為戶部郎中、戶部副使,遷右諫議大夫、知澶州。驛召為河北東路營田制置使。太宗諭以農戰之旨,恕對曰:「古者兵出於民,無寇則耕,寇至則戰。今之戎士皆以募致,衣食仰給縣官,若使之冬持兵禦寇,春執耒服田,萬一生變,悔無及矣。」太宗曰:「卿第行,朕思之。」恕行數日,果有詔,止令修完城堡、通導溝瀆而已,營田之議遂寢。俄知代州,入判吏部選事,拜鹽鐵使。恕有心計,厘去宿弊,太宗深器之,親題殿柱曰:「真鹽鐵陳恕」。
遷給事中、參知政事。數月,太宗言及戶部使樊知古所部不治。恕與知古聯事,情好款洽,密以語之,欲知古修舉其職。知古訴于太宗,太宗怒恕泄禁中語,罷守本官。旋出知江陵府,大發群吏奸髒,坐徒、流、停、廢者甚眾,郡內惕息。
淳化四年,太宗從魏羽、段惟一之請,分三司為十道,置左右計使,以魏羽、董儼分主之;召恕為工部侍郎,充總計使,判左右計事。左右計使分判十道事,凡議論、計度並令恕等參預。恕以官司分隸,政令互出,難以經久,極言其非使。歲餘,果罷,複以恕為鹽鐵使。
時太宗留意金穀,召三司吏李溥等二十七人對於崇政殿,詢以計司利害。溥等言條目煩多,不可以口占,願給筆劄以對。太宗遣中黃門送詣相府,限五日悉條上之。溥等共上七十一事,詔以四十四事付有司行之,其十九事下恕等議可否。遣知雜禦史張秉、中使張崇貴監議,令中書籍其事,專檢舉之,無致廢格。賜溥等白金緡錢,悉補侍禁、殿直,領其職。太宗謂宰相曰:「溥等條奏事頗有所長。朕嘗語恕等,若文章稽古,此輩固不可望;若錢谷利病,頗自幼至長寢處其中,必周知根本。卿等但假以顏色,引令剖陳,必有所益。恕等剛強,終不肯降意詢問。」呂端對曰:「耕當問奴,織當問婢。」寇准曰:「夫子入太廟,每事問,乃以貴下賤,先有司之義。」
後數日,太宗又曰:「國家歲入財數倍于唐。唐中葉以降,藩鎮擅命,征賦多不入公家,下陵上替,經制隳壞。若前代為得,即已致太平,豈複煩朕心慮也。」因召恕等責以職事曠廢。恕等對曰:「今土宇至廣,庶務至繁,國用軍須,所費浩瀚,又遇諸州凡有災沴,必盡蠲其租。臣等每舉榷利,朝廷必以侵民為慮,皆尼而不行。縱使耿受昌、桑弘羊複生,亦所不逮。臣等駑力,惟盡心簿領,終不足上裨聖治。」太宗曰:「卿等清而不通,專守繩墨,終不能為國家度長絜大,剖煩析滯。只如京城倉庫,主吏當改職者,簿領中壹處節目未備,即至十年五年不決,以致貧無資給,轉徙溝壑。此卿等之過,豈不傷和氣哉?」恕等頓首謝。五年,賜三司錢百萬,募吏有能言本司不便者,令恕等量事大小,以錢賞之,錢盡更給。
至道二年,欲並三司,命官總判。其勾院、磨勘、理欠、憑由、支收、行帳、提點等司,令恕條列其事以聞。恕奏曰:「伏以封域浸廣,財穀繁多,三司之中,簿牒填委,朝廷設法,督責尤嚴,官吏救過不暇。若為三部各設主司,擇才非難,辦事亦易。事辦過鮮,不撓上心,此亦一時之良策也。其勾院、磨勘兩司,出於舊制,關防之要,莫加於此。理欠、憑由二司,雖非舊設,自理欠失序,憑由散落,故設二司專令典掌。綱目鹹具,制置有倫,逋欠無失理之名,憑由鮮流散之弊,實亦要切,不可廢除。若兩司並委一官,方及判官一員之事。其主轄支收司,先因從京支度財貨,轉輸外地,此除彼附,照驗稽滯,若京城得賢主史,使居此司,專行檢轄,凡支撥官物,便給除破文憑,卻于所司置簿記錄,催到收附文記,即乃勾銷簿書取捷之門,亦為允當。其行帳司近日權置,了絕舊帳,帳目告盡,司額自除。提點司是中旨特置,提振三司廢怠之事,固非有司敢得擬議也。」詔三司都憑由、理欠司宜令為一處,命官兼判。應諸道逋負官物,令三司逐部理約,理欠司但總其所逋之數糾督之。餘悉從恕奏。
恕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俾各條利害,恕閱之第為三等,語副使宋大初曰:「吾觀下等固滅裂無取。上等取利太深,此可行於商賈,不可行於朝廷。惟中等公私皆濟,吾裁損之,可以經久。」於是始為三法行之,貨財流通。
峽路諸州,承孟氏舊政,賦稅輕重不均,閬州稅錢千八百為一絹,果州六百為一絹。民前後擊登聞鼓陳訴,曆二十年,詔下本道官吏,因循不理。轉運副使張曄年少氣銳,會受詔按覆,即便宜行之。恕奏曄擅改法,計果州一歲虧上供絹萬餘,曄坐削一任免。
恕每便殿奏事,太宗或未深察,必形誚讓。恕斂板踧縮,退至殿壁負立,若無所容。俟意稍解複進,愨執前奏,終不改易,如是或至三四。太宗以其忠,多從之。遷禮部侍郎。真宗即位,加戶部,命條具中外錢谷以聞。恕久不進,屢趣之,恕曰:「陛下富於春秋,若知府庫充實,恐生侈心,臣是以不敢進。」真宗嘉之。
咸平二年,帝北巡,充行在轉運使。俄以母老求解,拜吏部侍郎,知通進銀台封駁司、審官院。上言:「封駁之任,實給事中之職,隸于左曹。雖別建官局,不可失其故號。請以門下封駁事隸銀台司。」從之。五年,知貢舉。恕自以洪人避嫌,凡江南貢士悉被黜退。又援貢舉非其人之條,故所取甚少,而所取以王曾為首,及廷試糊名考校,曾複得甲科,時議稱之。恕每自歎曰:「吾得曾,名世才也,不愧於知人矣。」
恕事母孝,母亡,哀慕過甚,不食葷茹,遂至羸瘠。起複視事,遷尚書左丞、權知開封府。恕已病,猶勉強親職,數月增劇,表求館殿之職,獲奉以濟其貧。真宗曰:「卿求一人可代者,聽卿去。」是時寇准罷樞密使,恕即薦以自代,遂以准為三司使,恕為集賢學士、判院事。准即檢尋恕前後改革興立之事,類以為冊,及以所出榜,別用新板,躬至恕第請判押。恕亦不讓,一一押之,自是計使無不循其舊貴。至李諮為三司使,始改茶法,恕之規模漸革矣。
帝重恕,詔太醫診療。百日,有司請停奉,不許,未幾,卒,年五十九。恕將卒,口占遺奏及約束後事,送終之具,無不周悉。真宗悼惜,廢朝,贈吏部尚書。錄其子執中為太常寺太祝,執古為奉禮郎。
恕頗涉史傳,多識典故,精於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幹以私。前後掌利柄十餘年,強力幹事,胥吏畏服,有稱職之譽。善談論,聽者忘倦。素不喜釋氏,嘗請廢譯經院,辭甚激切。真宗曰:「三教之興,其來已久,前代毀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論可也。」
恕性吝,怒子淳私用錢。及寢疾,上言淳不率教導,多與非類游,常習武藝,願出為外州軍校。真宗曰:「戎校管鎮兵,非丞郎家子弟所蒞也。」以為滁州司馬。恕卒,召復舊官,後竟以賄敗。執中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別有傳;執古至虞部員外郎;執方、執禮,並太子中舍。
魏羽者,字垂天,歙州婺源人。少能屬文,上書李煜,署弘文館校書郎。時建當塗縣為雄遠軍,以羽為判官。宋師渡江出其境,羽以城降,太祖擢為太子中舍,仍舊職。金陵平,入朝,出知興州。
太平興國初,知棣州,改京兆府。六年,受詔詣瀛州覆軍市租,得隱漏數萬計。因上言:「本州錄事參軍郭震十年未代;河間令崔能前任即墨,未滿歲遷秩。有司調選失平,疏遠何由聞達,請罪典司,以肅欺弊。」上賜詔褒諭。複命,遷太常博士、知宋州,又徙閬州,就改膳部員外郎。丁外艱,起複蒞事,入判大理寺。曆度支、戶部二判官,召拜本曹郎中。因上疏言三司職官頗眾,願省其半,可以責成,仍條列利病凡二十事。詔下有司詳議,皆以為便。改鹽鐵判官。時北邊多警,朝議耕戰之術,以羽為河北東路營田副使,改兩浙轉運使,遷兵部郎中。
淳化初,選為秘書少監,逾月,遷左諫議大夫,俄拜度支使,改鹽鐵使。四年,並三部為一司,以羽判三司。先是,三司簿領堆積,吏緣為奸,雖嘗更立新制,未為適中。是冬,羽上言:「依唐制天下郡縣為十道,兩京為左右計,各署判官領之。」制三司使二員,以羽為左計使,董儼為右計使,中分諸道以隸焉。未久,以非便罷,守本官,出知滑州。丁內艱,起複,加給事中,徙潭州,遣使諭旨。真宗即位,遷工部侍郎,連徙杭、揚二州,召權知開封府。車駕北巡,判留司三司,再為戶部度支使。
咸平四年,以疾解職,拜禮部侍郎。謝日,召升便殿,從容問諭,勉以醫藥。月餘卒,年五十八。
羽涉獵史傳,好言事。淳化中,許王暴薨,或有以宮府舊事上聞者。太宗怒,追捕僚吏,將窮究之。羽乘間上言曰:「漢戾太子竊弄父兵,當時言者以其罪當笞耳。今許王之過,未甚於是。」太宗嘉納之,繇是被劾者皆獲輕典。嘗建議有唐以來,凡制詔皆經門下省審,有非便者許其封駁,請遵故事,擇名臣專領其職,迄今不廢。
羽強力有吏幹,尤小心謹事。太宗嘗謂左右曰:「羽有心計,亦明吏道,但無執守,與物推移耳。曆劇職十年,始逾四十,須鬢盡白,亦可憐也。」羽出入計司凡十八年,習知金穀之事,然頗傷煩急,不達大體。
景德二年,長子玠卒,其妻自陳家貧無祿,上憫之。次子校書郎瓘為奉禮郎,後為殿中丞;琰為太子中舍。孫平仲,天禧三年同進士出身。
羽同時有劉式者,亦久居計司,創端拱中三年磨勘之法,首以式主之。
式字叔度,袁州人也。李煜時,舉《三傳》中第。歸宋,曆遷大理寺丞、贊善大夫、監通州豐利監及主三司都磨勘司,仍賜緋。式又建議置主轄支收司,以謹財賦出納,時以為當。遷秘書丞,與陳靖使高麗。至道中,並三勾院為一,命式領之。再轉工部員外郎,賜金紫。遷刑部。式深究簿領之弊,江、淮間舊有橫賦,逋積至多,式奏免之,人以為便。然多所條奏,檢校過峻,為下吏所訟,免官,卒。
真宗追錄前效,賜其子立本學究出身。次子立之,後為國子博士。立德、立禮,並進士及第,立禮為殿中丞。
劉昌言,字禹謨,泉州南安人。少篤學,文詞靡麗。本道節度陳洪進辟功曹參軍,掌箋奏。洪進遣子文顯入貢,令昌言偕行,太祖親勞之。
太平興國二年,洪進歸朝,改鎮徐州,又辟推官。五年,舉進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歸德軍掌書記。八年,複舉得第,遷保信、武信二鎮判官。宰相趙普鎮南陽,重昌言有吏幹。錢俶帥鄧,表薦之。移泰甯軍節度判官。入為左司諫、廣南安撫使。淳化初,趙普留守西京,表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屬昌言後事。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經理其家事。太宗以為忠於所舉,拜起居郎,賜金紫、錢五十萬。連對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給詼詭,能揣人主意,無不稱旨。太宗謂宰相曰:「昌言質狀非偉,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遷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樞密直學士,與錢若水同知審官院。二十八日,遷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昌言驟用,不為時望所伏,或短其閩語難曉,太宗曰:「惟朕能曉之。」又短其委母妻鄉里,十餘年不迎侍,別娶旁妻。太宗既寵之,詔令迎歸京師,本州給錢辦裝,縣次續食。時又有光祿丞何亮家果州,秘書丞陳靖家泉州,不迎其親。下詔戒諭文武官,父母在劍南、峽路、漳泉、福建、嶺南,皆令迎侍,敢有違者,禦史台糾舉以聞。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懼人傾奪。會誅凶人趙贊,昌言與贊素善,前在河南嘗保任之,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與贊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頓首稱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惡其為人。以給事中罷,出知襄州。上言:「水旱民輸稅愆期。舊制六月開倉,臣令先一月許所在縣驛輸納以便民。獲盜當部送闕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隸軍籍。此二事,臣從便宜,不如詔書,慮讒慝因而浸潤,願陛下察之。」太宗下詔責其不循舊章,斂怨於民,自今敢背棄詔條,譴責不復恕。
至道二年,徙知荊南府。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贈工部尚書。子有方,比部員外郎;有政,虞部員外郎。
張洎,滁州全椒人。曾祖旼,澄城尉。祖蘊,泗上轉運巡官。父煦,滁州司法掾。洎少有俊才,博通墳典。江南舉進士,解褐上元尉。李景長子弘冀卒,有司諡武宣。洎議以為世子之禮,但當問安視膳,不宜以「武」為稱。旋命改諡,擢監察禦史。洎自以論事稱旨,遂肆彈擊無所忌,大臣游簡言等嫉之。會景遷國豫章,留煜居守,即薦洎為煜記室,不得從。未幾,景卒,煜嗣。擢工部員外郎、試知制誥;滿歲,為禮部員外郎、知制誥。遷中書舍人、清輝殿學士,參預機密,恩寵第一。
洎舊字師黯,改字偕仁。清輝殿在後苑中,煜寵洎,不欲離左右,授職內殿,中外之務一以諮之。每兄弟宴飲,作妓樂,洎獨得預。為建大第宮城東北隅,及賜書萬餘卷。煜嘗至其第,召見妻子,賜予甚厚。
洎尤好建議,每上言,未即行,必稱疾,煜手劄慰諭之,始複視事。及王師圍城,逾年,城危甚,洎勸煜勿降,每引符命雲:「玄象無變,金湯之固,未易取也。北軍旦夕當自引退。苟一旦不虞,即臣當先死。」既而城陷,洎攜妻子及橐裝,自便門入止宮中,紿光政使陳喬同升閣,欲與俱死。喬自經氣絕,洎反下見煜曰:「臣與喬同掌樞務,國亡當俱死。又念主在,誰能為主白其事,不死,將有以報也。」
歸朝,太祖召責之曰:「汝教煜不降,使至今日。」因出帛書示之,乃圍城日洎所草詔,召上江救兵蠟丸書也。洎頓首請罪曰:「實臣所為也。犬吠非其主,此其一爾,他尚多有。今得死,臣之分也。」辭色不變。上奇之,貸其死,謂曰:「卿大有膽,不加卿罪。今之事我,無替昔日之忠也。」拜太子中允,歲餘,判刑部。太宗即位,以其文雅,選直舍人院,考試諸州進士。未幾,使高麗,複命,改戶部員外郎。太平興國四年,出知相州。明年夏,徙貝州。是冬,又知相州。部內不治,轉運使田錫言其狀,代還。洎求見廷辯,上以其儒生,不責以吏事,詔不問。令以本官知譯經院,遷兵部員外郎、禮、戶二部郎中。雍熙二年,同知貢舉。
端拱初,契丹寇邊,詔群臣言事。洎上奏,以練兵聚穀,分屯塞下,來則備禦,去則勿追為要略。會錢俶薨,太常定諡忠懿。洎時判考功,為覆狀,經尚書省集議。虞部郎中張佖奏駁曰:「按考功覆狀一句雲'亢龍無悔',實非臣子宜言者。況錢俶生長島夷,夙為荒服,未嘗略居尊位,終是藩臣,故名不可稱龍,位不可為亢。其'亢龍無悔'四字,請改正。」事下中書,以詰洎。對狀曰:「竊以故秦國王明德茂勳,格於天壤,處崇高之富貴,絕纖介之譏嫌。太常禮院稽其功行,定茲嘉諡,考功詳覆之際,率遵至公,故其議狀雲:'茲所謂受寵若驚,居亢無悔者也'。謹按《易·乾》之九三雲:'君子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王弼注雲:'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履重剛之險,因時而惕,不失其幾,可以無咎。處下卦之極,愈於上九之亢。'《易例》雲:'初九為元士,九二為大夫,九三為諸侯。'《正義》雲:'《易》之本理,以體為君臣。九三居下體之極,是人臣之體也。其免亢龍之咎者,是人臣之極,可以慎守免禍。故雲免亢極之禍也。 '《漢書·梁商傳贊》雲:'地居亢滿,而能以謹厚自終。'楊植《許由碑》雲:'錙銖九有,亢極一夫。'杜鴻漸《讓元帥表》雲:'祿位亢極,過逾涯量。'盧杞《郭子儀碑》雲:'居亢無悔,其心益降。'李翰《書霍光傳》雲:'有伊、周負荷之明,無九三亢極之悔。'張說《祁國公碑》雲:'一無目牛之全,一無亢龍之悔也。'況考功狀內止稱雲:'受寵若驚,居亢無悔。'即本無'亢龍無悔'之語。斯蓋張佖擅改公奏,罔冒天聰。請以元狀看詳,反坐其人,以懲奸妄。」俄下詔曰:「張洎援引故實,皆有依據。張佖學識甚淺,敷陳失實,尚示矜容,免其黜降,可罰一月俸。」
洎未幾選為太僕少卿、同知京朝官考課,拜右諫議大夫、判大理寺。又充史館修撰、判集賢院事。淳化中,上令史館修撰楊徽之等四人修正入閣舊圖,洎同奏詔,因討論故事,獨草奏以聞。洎又言:
按舊史,中書、門下、禦史台為三署,謂侍從供奉之官。今起居日侍從官先入殿庭,東西立定,俟正班入,一時起居。其侍從官東西列拜,甚失北面朝謁之儀。請准舊儀,侍從官先入起居,行畢,分侍立於丹墀之下,謂之「蛾眉班」。然後宰相率正班入起居,雅合於禮。
臣又聞古之王者,躬勤庶務,其臨朝之疏數,視政事之繁簡。唐初五日一朝,景雲初,始修貞觀故事。自天寶兵興之後,四方多故,肅宗而下,鹹只日臨朝,雙日不坐。其只日或遇陰霪、盛暑、大寒、泥濘,亦放百官起居。雙日宰相當奏事,即特開延英召對。或夷蠻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紫宸殿引見。陛下自臨大寶,十有五年,未嘗一日不雞鳴而起,聽天下之政,雖剛健不息,固天德之常然,而遊焉息焉,亦聖人之謨訓。儻君父焦勞于上,臣子緘默于下,不能引大體以爭,則忠良之心,有所不至矣。
臣欲望陛下依前代舊規,只日視朝,雙日不坐。其只日遇大寒、盛暑、陰霪、泥濘,亦放百官起居,其雙日於崇德、崇政兩殿召對宰臣。常參官以下及非時蠻夷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上閣引見,並請准前代故事處分。
奏入不報。
時,上令以《儒行篇》刻于版,印賜近臣及新第舉人。洎得之,上表稱謝,上覽而嘉之。翌日,謂宰相曰:「群臣上章獻文,朕無不再三省覽。如張洎一表,援引古今,甚不可得。可召至中書,宣諭朕意。」數月,擢拜中書舍人,充翰林學士。上顧謂近臣曰:「學士之職,清要貴重,非他官可比,朕常恨不得為之。」故事,赴上日設燕,教坊以雜戲進,久罷其事。至是,令盡設之,仍詔樞密直學士呂端、劉昌言及知制誥柴成務等預會,時以為榮。
俄判吏部銓。嘗引對選人,上顧之謂近臣曰:「張洎富有文藝,至今尚苦學,江東士人之冠也。」洎與錢若水同在禁林,甚被寵顧。時劉昌言驟擢樞要,人望甚輕,董儼方掌財賦,欲以計傾之。會楊徽之、錢熙嘗言洎及若水旦夕當大用。熙以語昌言,昌言曰:「洎必參政柄。若水後進年少,豈遽及此。」時翰林小吏諮事在側,昌言慮洎聞之,即對小吏盡述熙言,令告洎。洎方修飭邊幅以固恩寵,疑徽之遣熙以構飛語中己,遂白於上。上怒,召昌言質之,以徽之為鎮安軍行軍司馬,熙罷職,通判朗州。
會皇子益王元傑改封吳王,行揚州、潤州大都督府長史,領淮南、鎮江兩軍節制。洎當草制,因上疏議曰:「謹按前史,皇子封王,以郡為國,置傅相及內史、中尉等,佐王為治。自漢、魏以降,所封之王始不之國,朝廷命卿大夫臨郡,即稱內史行郡事。東晉永和、泰元之際,有琅邪王、會稽王、臨川王,故謝靈運、王羲之等為會稽、臨川內史,即其事也。唐有天下,以揚、益、潞、幽、荊五郡為大都督,署長史、司馬為上佐,即前代內史之類也。其大都督之號,非親王不授;其揚、益等郡,或有親王遙領,朝廷命大臣臨郡者,即皆長史、副大使知節度事也。臣請質之前代,段文昌出鎮揚州,雲'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李載義鎮幽州,雲'盧龍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即其例也。今益王以揚、潤二郡建社為吳國王,居大都督之任,又己正領節度事,豈宜卻加長史之號,乃是國王自為上佐矣。若或朝廷且以長史拜受,其加銜內又無副大使、知節度使之目,倘或他日別命守將,俾臨本郡,即不知以何名目而授除也。臣草制之夕,便欲上陳,慮奏報往反,有妨明日宣降。茲事有關國體,況吳王未領恩命,尚可改正,乞付中書門下,商議施行。」宰相以制命已行,難於追改。洎又上表論列,呂蒙正言:「越王領福州長史,今吳王獨為大都督,居越王之上,非便。」上令俟異日除授,並改正之。至明年,上郊祀覃慶,遂改焉。
俄奉詔與李至、范杲、張佖同修國史,又判史館。洎博涉經史,多知典故。每上有著述,或賜近臣詩什,洎必上表,援引經傳,以將順其意。上因賜詩褒美,有「翰長老儒臣」之句。與蘇易簡同在翰林,尤不協,及易簡參知政事,洎多攻其失。既而易簡罷,即以洎為給事中、參知政事,與寇准同列。
先是,准知吏部選事,洎掌考功,為吏部官屬。准年少,新進氣銳,思欲老儒附己以自大。洎夙夜坐曹視事,每冠帶候准出入於省門,揖而退,不交一談。准益重焉,因延與語。洎捷給善持論,多為准規畫,准心伏,乃兄事之,極口談洎於上。上欲進用,又知其在江左日多讒毀良善,李煜殺潘佑,洎嘗預謀,心疑之。翰林待詔尹熙古、吳郢皆江東人,洎嘗善待之。上一夕召熙古輩侍書禁中,因問以佑得罪故。熙古言煜忿佑諫說太直耳,非洎謀也。自是洗然,遂加擢用,蓋准推挽之也。既同秉政,奉准愈謹,政事一決於准,無所參預。專修時政記,甘言善柔而已。後因奏事異同,准複忌之。
至道二年五月,四方館使曹璨自河西馳騎入奏邊事,言繼遷率萬餘眾寇靈州。上詔宰相呂端、知樞密院事趙鎔等各以所見畫策,即日具奏來上。呂端相率詣長春殿見上,言曰:「臣等若各述所見,則非詢謀僉同之議,望許其為一狀,陳其利害。」洎越次奏曰:「端等備位輔弼,上有所詢問,反緘默不言,深失訐謨之體。」端曰:「洎欲有言,不過揣摩陛下意耳,必無鯁切之理。」上默然。翌日,洎上疏引賈捐之棄珠崖事,願棄靈武以省關西饋運。上嘗有此意,既而悔之,洎果迎合,覽奏不悅。既以疏付洎,謂之曰:「卿所陳,朕不曉一句。」洎惶恐而退。上召同知樞密院事向敏中等謂曰:「張洎上言,果為呂端所料,朕已還其疏矣。」
洎既議事不稱旨,恐懼,欲自固權位。上已嫉准專恣,恩寵衰替。洎慮一旦同罷免,因奏事,大言寇准退後多誹謗。准但色變,不敢自辯。上由是大怒,准旬日罷。未幾,洎病在告,滿百日,力疾請對,方拜,踣於上前,左右掖起之。明日,上章求解職,優詔不允。後月余,改刑部侍郎,罷知政事。奉詔嗚咽,疾遂亟,十餘日卒,年六十四。贈刑部尚書,以其二子皆為京官。
洎風儀灑落,文采清麗,博覽道釋書,兼通禪寂虛無之理。終日清談,亹癖可聽。尤險詖,好攻人之短。李煜既歸朝,貧甚,洎猶丐索之。煜以白金摐面器與洎,洎尚未滿意。時潘慎修掌煜記室,洎疑慎修教煜,素與慎修善,自是亦稍疏之。煜子仲宇雅好蒱博飲宴,洎因切諫之,仲宇謝過。後數月,人有言仲宇蒱博如故,洎遂與之絕。及仲宇死郢州,葬京師,洎亦不赴吊。與張佖議事不協,遂為仇隙,始以從父禮事佖,既而不拜。尤善事內官,在翰林日,引唐故事,奏內供奉官藍敏政為學士使,內侍裴愈副之。上覽奏,謂曰:「此唐室弊政,朕安可踵此覆轍,卿言過也。」洎慚而退。性鄙吝,雖親戚無所沾,及江表故舊,亦罕登其門。素與徐鉉厚善,後因議事相忤,遂絕交。然手寫鉉文章,訪求其筆劄,藏篋笥,甚於珍玩。洎有文集五十卷行於世。
子安期,至國子博士;方回,後為虞部員外郎。方回子懷玉,王欽若婿,賜進士及第,大理寺丞,秘書校理。
李惟清,字直臣,下邑人。父仲行,為章丘簿,因徙家焉。惟清,開寶中,以三史解褐涪陵尉。蜀民尚淫祀,病不療治,聽于巫覡,惟清擒大巫笞之,民以為及禍。他日又加箠焉,民知不神。然後教以醫藥,稍變風俗。時遣宦官督輸造船木,縱恣不法,惟清奏殺之,由是知名。秩滿,遷大理寺丞。
太平興國三年,遷為荊湖北路轉運判官。五年,改左贊善大夫,充轉運副使,升正使,就改監察禦史,兼總南路。嘗入奏事,太宗問曰:「荊湖累年豐稔,又無徭役,民間蘇否?」惟清曰:「臣見官賣鹽斤為錢六十四,民以三數鬥稻價,方可買一斤。」。乃詔斤減十錢。徙京西轉運使,入為度支判官,改主客員外郎。
雍熙三年,大舉取幽州,惟清以為兵食未豐,不可輕動。朝廷業已興師,奏入不報。判度支許仲宣建議通鹽法,以賣鹽歲課賦於鄉村,與戶稅均納。惟清奉詔往荊湖諸路詳定,奏言以鹽配民非便,遂罷。使還,上又問民間苦樂不均事,惟清言:「前在荊湖,民市清酒務官釀轉鬻者,鬥給耗二升,今三司給一升,民多他圖,而歲課甚減。」詔複其舊。未幾,出為京東轉運使。會募丁壯為義軍,惟清曰:「若是,天下不耕矣。」三上疏諫,繇是獨選河北,而余路悉罷。擢屯田郎中、度支副使。
端拱初,遷右諫議大夫,曆戶部使,改度支使。會遣使河朔治方田,大發兵。惟清以盛春妨農,懇求罷廢。太宗曰:「兵夫已發矣。止令完治邊城而已。」淳化三年,遷給事中,充鹽鐵使,遂以帳式奏禦。太宗曰:「費用若此,民力久何以堪?如可減省,即便裁度。」惟清曰:「此開寶軍興之際,其數倍多,蓋以將帥未得其人,邊事未寧,屯兵至廣也。臣聞漢有衛青、霍去病,唐有郭子儀、李晟,西北望而畏之。如此則邊事息而支用減矣。望慎擢將帥,以有威名者俾安邊塞,庶節費用。」上言:「彼一時,此一時也。今之西北變詐,與古不同。選用將帥,亦須深體今之幾宜。韓、彭雖古之名將,以彼時之見,制今之敵,亦恐不能成功。今縱得人,未可便如古委之。此乃機事,卿所未知也。」
淮南榷貨務賣嶽茶,斤為錢百五十。主吏言陳惡者二十六萬六千餘斤,惟清擅減斤五十錢,不以聞。滁、泗、濠、楚州、漣水軍亦以岳茶陳惡,減價市之。計虧錢萬四千餘貫,為勾院吏盧守仁所發,左授衛尉少卿,黜判官李琯為本曹員外郎,賜守仁錢十五萬。俄出知廣州。至道初,就拜右諫議大夫。太宗聞其廉平,詔獎之。二年,徙廣南東、西路都轉運使,尋召拜給事中。逾月,同知樞密院事。
惟清倜儻自任,有鉤距。臨事峻刻,所至稱強幹。然以俗吏進,無人望。才數月,真宗即位,加刑部侍郎,複除禦史中丞。既去樞要,怫郁尤甚,肆情彈擊。咸平元年。卒,年五十六,贈戶部尚書。
子永錫,蔭至光祿寺丞。頗涉學屬辭,尚氣少檢,喜交結。馮拯、王濟、皇甫選多與之遊,日聚舉子于家,談議時政。真宗將幸河朔,永錫猶服父喪,上章大言,列詆近臣,自謂有致太平滅敵之術。選為戶部判官,因對,袖表以獻,又自薦揚。真宗駐蹕大名,召赴行在,試策不中,貶瀧水縣主簿。選為南劍州團練副使,俄複光祿寺丞。六年,又坐交遊非類,監和州商稅,後至右贊善大夫。
次子永德,至殿中丞。
論曰:張宏為樞副,當用兵之際,循默備位;趙昌言為禦史中丞,屢上書言兵,乃兩易之。中丞可使循默者居之乎?宋失政矣。昌言識李沆,器王旦;陳恕取士得王曾,舉代得寇准;皆可謂知人之明。然趙好獎拔,而頗樹黨與,終以取敗;陳典貢舉,務黜南士,以避嫌疑,皆非君子所為也。昌言尚氣敢言,恕為宋人能吏之首,庶足稱矣。劉昌言感趙普之遇,身後經理其家;然委親鄉里,十年而不迎侍,厚薄失措,又何取乎?張洎初勸李煜勿降,既而不能死之,「犬吠非主」之對,徒以辯舌,僥倖得免。厥後揣摩百端,讒毀正直,利口之士,鮮不為反覆小人也。李惟清居臺端,恨失政柄,恣情鷙擊。舊史稱為俗吏,又奚責焉。
列傳第二十七
○柴禹錫張遜楊守一趙鎔周瑩王繼英王顯
柴禹錫,字玄圭,大名人。少時,有客見之曰:「子質不凡,若輔以經術,必致將相。」禹錫由是留心問學。時太宗居晉邸,以善應對,獲給事焉。太平興國初,授供奉官。三年,改翰林副使,遷如京使,仍掌翰林司。每夜直,上以藩府舊僚,多召訪外事。遷宣徽北院使,賜第寶積坊。告秦王廷美陰謀,擢樞密副使。逾年,轉南院使。服勞既久,益加勤敏。
雍熙中,議廣宮城。禹錫有別業在表識中,請以易官邸,上因是薄之。又與宰相宋琪厚善。會廣州徐休複密奏轉運王延範不軌狀,且言倚附大臣,無敢動搖者。上因訪琪及禹錫曰:「延範何如人?」延范與琪妻為疏屬,甚言其忠勤,禹錫亦傍贊之。上意其交通,滋不悅。禹錫又為琪請盧多遜故第,上益惡其朋比。坐琪以詼諧罷相,不欲顯言之也。下詔切責禹錫,以驍衛大將軍出知滄州。在任勤於政治,部民詣濱州列狀以聞。改涪州觀察使,徙澶、鎮二州駐泊部署,俄知潞州,州民乞留三載,詔獎之。徙知永興軍府,再召為宣徽北院使、知樞密院事。
至道初,制受鎮寧軍節度、知涇州。入謝日,上謂曰:「由宣徽罷者不過防禦使爾,今委卿旌節,兼之重鎮,可謂優異矣。」禹錫流涕哽咽而已。咸平中,移知貝州。是歲,契丹兵奄至城下,禹錫內嚴備禦,寇尋引去。明年,徙陝州。
景德初,子宗慶選尚,召禹錫歸闕,令公主就第謁見,行舅姑禮,固辭不許。頃之,還鎮。未幾,卒,年六十二,贈太尉。子宗亮,太子中允;宗慶,永清軍節度。
張遜,博州高唐人。數歲喪父,養于叔父職方員外郎幹,後隨母歸魏仁浦家,駙馬都尉咸信,其異父弟也。太宗在晉邸,召隸帳下。太平興國初,補左班殿直。從征太原還,遷文思副使,再遷香藥庫使。嶺南平後,交止歲入貢,通關市。並海商人遂浮舶販易外國物,甗婆、三佛齊、渤泥、占城諸國亦歲至朝貢,由是犀象、香藥、珍異充溢府庫。遜請于京置榷易署,稍增其價,聽商入金帛市之,恣其販鬻,歲可獲錢五十萬緡,以濟經費。太宗允之,一歲中果得三十萬緡。自是歲有增羨,至五十萬。
雍熙二年,錄其勞,遷領媯州刺史。三年,與安忠並命為東上閣門使。數月,會許仲宣罷判度支,即以遜為度支使。端拱初,遷鹽鐵使。二年,授宣徽北院使、簽署樞密院事。未幾,兼樞密副使、知院事。與同列寇准不協,每奏事,頗相矛盾。
一日,遜等晚歸私第,准與溫仲舒並轡,有狂民迎馬首拜呼萬歲。街使王賓舊與遜同事晉邸,遜又嘗舉賓,雅相厚善,因奏民迎准拜呼萬歲。准自辯:「實與仲舒同行,蓋遜令賓獨奏斥臣。」辭意俱厲,因互發其私。太宗惡之,下詔切責,遜左降右領軍衛將軍,准亦罷職。會判右金吾街仗蔡玉冒奏富人子為州大校,黜官,命遜代掌其事。
西蜀李順為亂,詔發兵水陸進討,以荊渚居其要害,命遜為右驍衛大將軍、知江陵府,賜錢二百萬,白金三千兩。遜既至,會峽路諸漕卒數千人聚江陵,有告其謀變以應蜀寇,府中議欲盡誅之。遜止捕首惡楊承進等二十一人斬於市,餘黨親加尉撫,飛奏以聞。太宗嘉之,詔以其卒分配州郡。數月,遜卒,年五十六,時至道元年也。贈桂州觀察使,歸葬京師。遜小心謹慎,徒以攀附至貴顯,其訏謀獻替無聞焉。
子敏中,初補供奉官。遜在宣徽,表言嘗業文,願改秩,即換大理寺丞,累至比部郎中。次子虛中,娶宗室申國公女,至供奉官、閣門祗候。敏中子先,進士及第。
楊守一,字象先,其先河南洛陽人。唐末避亂,徙家宋、鄭間。守一稍通《周易》及《左氏春秋》,事太宗于晉邸。太宗即位,補右班殿直。太平興國中,出護登州兵。召還,監儀鸞司。累遷西頭供奉官,其下多貴族子弟,頗豪縱徼幸。始置三班院,令守一專其事,考核授任,漸有條制。歲余,改翰林學士。守一初名守素,至是詔改之。
七年,與趙鎔、柴禹錫、相裏勳等告秦王廷美陰謀事,擢東上閣門使兼樞密都承旨。八年,改判四方館事。雍熙中,詔護遷雲、朔歸附安慶兵屯於潞州。三年,轉內客省使,仍兼都承旨。端拱元年,授宣徽北院使、簽署樞密院事。是秋,卒,年六十四。贈太尉,中使護葬。
守一性質直勤謹,無他材術,徒以肇自王府,久事左右,適會時機,故曆職通顯,飾終之禮,率加常數焉。
子安期曆國子博士,坐事貶卒。安期子夢得,進士及第。
趙鎔,字化鈞,滄州樂陵人。以刀筆事太宗于藩邸,即位,補東頭供奉官。因使吳越賜國信,及錢俶納土,遣檢校帑廩,轉內酒坊副使。以告秦王廷美陰事,遷六宅使,領羅州刺史。掌翰林司,擢東上閣門使。
郭贄參知政事,鎔以同府之舊,嘗有所請托,贄不從。鎔摭堂吏過失以聞,贄見上,白鎔私謁,即召鎔廷辯。詞屈,出為梓、遂州都巡檢使,改左驍衛大將軍,領郡如故。代還,知滄州兼兵馬部署。鎔在郡完城塹,嚴戰具。寇嘗數百騎至境上,聞有備,引去。遷左神武大將軍。會崔翰知州,改鎔為本州鈐轄。
又知廬州,因對,自陳願留,不許。逾年,召為樞密都承旨,同掌三班,俄拜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與柴禹錫並掌機務。嘗遣吏卒變服,散之京城察事。卒乘醉與賣書人韓玉鬥毆,不勝,因誣玉言涉指斥。禹錫等遽以聞,玉坐抵法。太宗尋知其冤,自後廉事不復聽。禹錫出鎮,鎔加知院事。真宗即位,改南院使、檢校太傅,以心疾求解。是秋,授壽州觀察使。咸平元年三月,卒,年五十五。贈忠正軍節度,錄其三子官。
鎔少涉獵文史,美書翰,委質晉邸,以勤謹被眷。本名容,太宗改為鎔,曰:「陶鎔所以成器也。」鎔性好佛,多蓄古書畫。三子:忠輔,西京左藏庫副使;忠願,虞部員外郎;忠厚,內殿崇班。
周瑩,瀛州景城人。右領軍衛上將軍景之子也。景家富財,好交結,曆事唐、漢、周。習水利,嘗浚汴口,導鄭州郭西水入中牟渠,修滑州河堤,累遷至是官。
太宗潛邸時,瑩得給事左右。即位,補殿直,領武騎卒巡警泉、福州。卒才數百,捕劇賊千餘,遷供奉官。天雄軍節度孫永佑、轉運使楊緘稱薦之,又使綏、銀州按邊事,還奏稱旨,擢鞍轡庫副使。
雍熙二年,為杭、睦五州都巡檢使兼杭州都監。會妖僧紹倫為變,瑩擒蕕之,逮捕就戮者三百餘人,人以為酷濫。代還,改崇儀使、滄州都監。召拜西上閣門使,領鎮、定、高陽關都監,加判四方館事。與郝守浚護塞宋州決河,俄改三路排陣鈐轄,曆知天雄軍、真定二府,就遷引進使。
至道二年,代還。會李繼隆討西夏,詔瑩詣軍前,授以機事,還拜客省使,簽書樞密院諸房公事,俄兼提點宣徽諸房、鼓司、登聞院,與劉承珪並任。
真宗嗣位,承珪分使河北告諭,加領富州刺史。上聞其母老病,閔之,特封武功郡太夫人。秋,拜宣徽北院使。先是,宣徽著位在樞密副使上,瑩表請居下,從之。咸平二年,大閱,命為隨駕部署。從征河朔,又為駕前馬步都部署。
三年,遷南院使、知樞密院事。會蜀平,部送脅從者數十百人至闕下。西川轉運使馬亮因入奏,請赦其罪遣還。瑩以為當盡誅之。令瑩、亮廷議,上是亮議,悉原其罪。
五年,高陽關都部署闕,蕃侯無足領之者,宰相請輟宣徽使以居其任。時王繼英任北院,上以瑩練達軍事,乃拜永清軍節度,兼領其任,為三路排陣使。瑩隸人有錢仁度者,頗有軍功,與虎翼小校劉斌相競,為殿直閻渥所發。以瑩故,詔勿問,止徙斌隸他軍。契丹入寇,詔步兵赴甯邊軍為援。瑩至,則寇兵已去,即日還屯所。上聞曰:「瑩何不持重少留,示以不測。輕於舉措,非將帥體也。」
景德初,丁內艱,起複,代王顯為天雄軍都部署兼知軍府事。嘗召洺州騎士千五百人赴大名,道與寇直,力戰,有死傷者,瑩猶謂其玩寇,將悉誅之。詔賜金帛,諭瑩勿治其罪。車駕北巡,為駕前東西貝冀路都部署。明年,改知陝州,俄徙永興軍府,又移邠州,兼環慶路都部署。時夏州內屬,詔省戍兵還營,以減饋餉之費。仍手詔諭瑩,瑩遽奏乞留,以張邊威。上謂瑩庸懦不智,以曹瑋代之,徙知澶州。
大中祥符初,改天平軍節度。明年,為鎮定都部署兼知定州。轉運使奏其曠弛,徙知澶州,境內屢有寇盜,宰相以瑩任居將帥,不能以威望鎮靖,請徙他郡。上曰:「處之閑僻,適使其自偷爾。」遂下詔督責,令其擒捕。時發卒修河防,而軍中所給糗糧,多腐敗不可食;又役使不均,瑩不加恤,以故亡命者眾。
七年,入朝,複遣還鎮。又以澶淵當契丹之沖,藉其廩給之厚,複命知澶州。九年,被疾,求還京師。卒,年六十六,贈侍中。初諡忠穆,後改元惠。錄其二子供奉官普、顯為內殿崇班,二孫永昌、永吉為殿直。
瑩居樞近,無他謀略,及蒞軍旅,曆藩鎮,功業無大過人者。故事,大禮覃慶,外藩無賜物例。東封歲,瑩鎮澶淵,車駕所經,故特有襲衣、金帶、器帛之賜。祀汾陰,瑩知定州,乃預上言:「禮成,所賜望于治所支給。」人鹹笑之。普後為崇儀副使,顯至內殿承制。
王繼英,開封祥符人。少從趙普給筆劄,普自罷河陽,為少保,從者皆去,繼英趨事逾謹。普再入相,繼英隸名中書五房、院。
時真宗在藩邸,選為導吏兼內知客事。太宗召見,謂曰:「汝昔事趙普,朕所備知。今奉親賢,尤宜盡節。」及建儲,授左清道率府副率兼左春坊謁者。謁者本宦職,副率品秩頗崇,非趨走左右者所宜為,俾兼領之,執政之誤也。
真宗即位,擢為引進使。咸平初,領恩州刺史兼掌閣門使,遷左神武大將軍、樞密都承旨,改客省使。契丹入寇,繼英密請車駕北巡,上從之,即命繼英馳傳詣鎮、定、高陽關閱視行宮儲頓,宣諭將士。俄充澶州鈐轄。會大將傅潛逗撓得罪,令繼英即軍中召還屬吏。
尋掌三班,拜宣徽北院使,與周瑩同知樞密院事。瑩出鎮,繼英遂冠樞宥,小心慎靖,以勤敏稱,上倚賴之。
景德初,授樞密使。舊制,樞密院使祖母及母止封郡太夫人,有詔特加國封。嘗因進補軍校,白上曰:「疏外之人急於攀附者,謂臣蒙蔽不為薦引。」上曰:「此輩雖有夤緣,亦須因事立功,方許擢用,不可過求僥倖,卿勿複言也。」
從幸澶州,契丹請和,諏訪經略,繼英預焉。明年郊祀,加特進、檢校太傅。三年,卒,年六十一。上臨哭之,賜白金五千兩,贈太尉、侍中,諡恭懿。且為葬其祖父,贈其妻賈長樂郡太夫人,錄其子婿、門下親吏數十人。
初,繼英幼孤,寄育外氏。既貴,外王父、諸舅有族殯者,時方奏遣其子營葬,會卒,特詔有司給辦焉。
子遵式、遵誨、遵度、遵範,皆至顯宦。
王顯,字德明,開封人。初為殿前司小吏,太宗居藩,嘗給事左右。性謹介,不好狎,未嘗踐市肆。即位,補殿直,稍遷供奉官。
太平興國三年,授軍器庫副使,遷尚食使。逾年,與郭昭敏並為東上閣門使。八年春,拜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是夏,制授樞密使。上謂之曰:「卿世家本儒,少遭亂失學,今典朕機務,無暇博覽群書,能熟《軍戒》三篇,亦可免於面牆矣。」因取是書及道德坊宅一區賜之。
其後居位既久,機務益繁,副使趙昌言、寇准鋒氣皆銳,慢顯,顯或失誤,護短終不肯改,上每面戒之。淳化三年八月,詔加切責,黜授隨州刺史,充崇信軍節度、觀察等使,遣之任。
俄知永興軍,徙延州。時夏台、益部寇擾,顯上疏曰:「間歲以來,戎事未息,李繼遷負恩于靈、夏,王小波幹紀于巴、邛,河右坤維並興師旅。而繼遷翻然向化,遣子入覲,願修職貢。陛下曲加容納,許其內附,示以德信,伸以恩錫,所以綏懷之者至矣。然而狼子野心,未可深信。所宜謹屯戍,固城壘,積芻糧,然後遴選才勇,付以邊任,縱有緩急,則備禦有素,彼又奚能為患哉?至若蜀寇未平,神人共憤,謂宜申飭將帥,速期蕩平,既免老師以費財,且防事久則生變。又況邛、蜀物產殷富,其間士卒驕怠,遲留顧戀,實兼有之。莫若勿憚往來,潛為更代,既可均其勞逸,抑可免於遷延。至於河北關防所當加謹者,誠以國家事西南,密謀興舉,若分中朝之勢力,則長外寇之奸謀矣。」
時制,沿邊糧斛不許過河西,河西青鹽不得過界販鬻,犯者不以多少,處斬。顯請犯多者依法,自餘別為科斷,以差其罪。章上未報,移知秦州。
初,溫仲舒知州日,開拓山林,諷藩部獻其地。後朝廷雖嘗給還,而採伐如故。轉運使盧知翰請量給蕃部茶彩,以酬所獻,詔遣張從式與顯同往規度。顯言:「乃者朝命以趙保吉修貢,邊城務使安靜,若今動眾開斥疆境,非便。」議遂罷。
咸平初,入朝,改橫海軍節度,出知鎮州。二年,曹彬卒,複拜樞密使。郊祀,加檢校太師。真宗幸大名,內樞惟顯與副使宋湜從,言者多謂顯專司兵要,謀略非長。會湜卒,乃以參知政事向敏中權同知樞密院事。三年春,改授山南東道節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定州路行營都部署、河北都轉運使兼知定州。秋,吏民詣駐泊都部署孔守正言顯治狀,願借留。守正以聞。明年秋,加鎮、定、高陽關三路都部署,許便宜從事。十月,契丹入寇,前軍過威虜軍。比時方積雨,契丹以皮為弦,濕緩不堪用,顯因大破之,梟獲名王、貴將十五人及羽林印二鈕,斬首二萬級。顯上言:「先奉詔令于近邊佈陣,及應援北平控扼之路。無何,敵騎已越亭障,顯之前陣雖有捷克,終違詔命。」上章請罪。上降手劄,以慰其憂悸。
明年,求致仕,不許,改河陽三城節度。將之鎮,時議親征契丹,顯言:「盛寒在序,敵未犯塞,鑾輿輕舉,直抵窮邊,寇若不逢,師乃先老。況今繼遷未滅,西鄙不寧,儻北邊部落,與之結援,則中國之患,未可量也。議者乃於此時請複幽薊,非計之得也。凡建議大事,上下協力,舉必成功。今公卿士大夫以至庶人,尚有異同,未可謂為萬全之舉。若能選擇將帥,訓練士卒,堅城壘而繕甲兵,亦足以待敵矣。必欲複燕、薊舊地,則必修文德、養勇銳,同時之利,以奉行天罰而後可。」
景德初,徙知天雄軍府。又言:「祖宗以來,多命近臣統領軍旅。今後宣徽使,宜於文武群臣中擇曉達邊事者為之。蓋位高則威名著,識遠則勳勞立故也。武臣以罪黜者,宜加容貸,不以一眚遂廢,苟用之有恩,必得其死力,故曰使功不如使過也。至若臨敵命將,則貴專任,出師應敵,則約束將校,使相應援。全是數者,則軍威倍壯,人心增勇矣。」既而上表請赴行在,從之。是年秋,遣還鎮。
契丹入寇,上議親征。顯複陳三策,謂:「大軍方在鎮定,契丹必不南侵,車駕止駐澶淵,詔鎮定出兵,會河南軍,合擊之可也。若契丹母子虛張聲勢,以抗我師,潛遣銳兵南攻駕前諸軍,則令鎮定之師直沖戎帳,攻其營砦,則沿河游兵不戰而自屈矣。否則遣騎兵千、步兵三千於濮州渡河,橫掠澶州,繼以大軍追北掩擊,亦可出其不意也。」已而契丹請盟,趙德明遣使修貢稱藩,朝廷加賞錫,且許通青鹽以濟邊民,從顯之請也。
三年冬,被病,詔中使偕尚醫療視。明年正月,許還京師。時車駕上陵,顯謂賓佐曰:「餘年位偕極,今天子道出虎牢,不得一拜屬車之塵,是遺恨也。」言訖涕下,至京,信宿卒,年七十六。車駕至鄭州,聞之,遣宮苑使鄧永遷馳還護喪,贈中書令,諡忠肅。錄其二子。
顯自三班不數年正樞任,獎擢之速,時無擬之者。顯吏軍司時,張永德以滑州節制為殿前都點檢。及顯自樞密鎮孟津兼相帥,永德由太子太師為相帥,同日宣制,永德兼大夫反在顯下,時人訝之。顯居中執政,矯情以厚胥吏,齪齪自固而已。在藩鎮,頗縱部曲擾下,論者非之。
子希逸字仲莊,以蔭補供奉官。好學,尤熟唐史,聚書萬餘卷。換秩授朝奉大夫、太子中允。咸平初,改殿中丞、直史館,預修《冊府元龜》,加祠部員外郎,卒。希範至如京副使。
論曰:自柴禹錫而下,率因給事藩邸,以攀附致通顯者凡七人。若守一之質直,趙鎔之勤謹,服勞雖久而益修乃職,則其被眷遇也宜矣。張遜優於理財而未免於媢嫉,周瑩練習軍旅而頗傷於酷濫,禹錫素稱勤敏而不能不涉於朋比,王顯雖謹介自將而昧於學識,故莫逃於齪齪之譏。若以勤謹被信任,耆德冠樞宥,而善終如始者,其惟繼英乎。《易》曰:「君子有終,吉。」此之謂也。
列傳第二十八
○陶穀扈蒙王著王祐子旭孫質楊昭儉魚崇諒張澹高錫從子冕
陶穀,字秀實,邠州新平人。本姓唐,避晉祖諱改焉。曆北齊、隋、唐為名族。祖彥謙,曆慈、絳、澧三州刺史,有詩名,自號鹿門先生。父渙,領夷州刺史,唐季之亂,為邠帥楊崇本所害。時穀尚幼,隨母柳氏育崇本家。
十餘歲,能屬文,起家校書郎、單州軍事判官。嘗以書幹宰相李崧,崧甚重其文。時和凝亦為相,同奏為著作佐郎、集賢校理。改監察禦史,分司西京,遷虞部員外郎、知制誥。會晉祖廢翰林學士,兼掌內外制。詞目繁委,穀言多委愜,為當時最。少帝初,賜緋袍、靴、笏、黑銀帶。天福九年,加倉部郎中。
穀性急率,嘗與兗帥安審信集會,杯酒相失,為審信所奏。時方姑息武臣,穀坐責授太常少卿。嘗上言:「頃蒞西台,每見台司詳斷刑獄,少有即時決者。至於閭閻夫婦小有爭訟,淹滯積時,坊市死亡喪葬,必俟台司判狀,奴婢病亡,亦須檢驗。吏因緣為奸,而邀求不已,經旬不獲埋瘞。望申條約以革其弊。」從之。俄拜中書舍人。嘗請教習樂工、停二舞郎,及禁民伐桑棗為薪,並從其請。開運三年,賜金紫。
契丹主北歸,脅穀令從行。穀逃匿僧舍中,衣布褐,陽為行者狀。軍士意其詐,持刃陵脅者日數四。穀頗工歷數,謂同輩曰:「西南五星連珠,漢地當有王者出。契丹主必不得歸國。」及耶律德光死,有孛光芒指北,穀曰:「自此契丹自相魚肉,永不亂華矣。」遂歸漢,為給事中。乾祐中,令常參官轉對。穀上言曰:「五日上章,曾非舊制。百官敘對,且異昌言。徒浼天聰,無益時政,欲乞停轉對。在朝群臣有所聞見,即許不時詣闕聞奏。」從之。
仕周為右散騎常侍,世宗即位,遷戶部侍郎。從征太原,時魚崇諒迎母后至,穀乘間言曰:「崇諒宿留不來,有顧望意。」世宗頗疑之。崇諒又表陳母病,詔許歸陝州就養,以穀為翰林學士。
世宗嘗謂宰相曰:「朕觀歷代君臣治平之道,誠為不易。又念唐、晉失德之後,亂臣黠將,僭竊者多。今中原甫定,吳、蜀、幽、並尚未平附,聲教未能遠被,宜令近臣各為論策,宣導經濟之略。」乃命承旨徐台符以下二十餘人,各撰《為君難為臣不易論》、《平邊策》以進。其策率以修文德、來遠人為意,惟穀與竇儀、楊昭儉、王朴以封疆密邇江、淮,當用師取之。世宗自克高平,常訓兵講武,思混一天下。及覽其策,忻然聽納,由是平南之意益堅矣。
顯德三年,遷兵部侍郎,加承旨。世宗留心稼穡,命工刻木為耕夫、織婦、蠶女之狀,置於禁中,思廣勸課之道,穀為贊辭以進。顯德六年,加吏部侍郎。
宋初,轉禮部尚書,依前翰林承旨。穀在翰林,與竇儀不協,儀有公望,慮其軋己,嘗附宰相趙普與趙逢、高錫輩共排儀,儀終不至相位。
乾德二年,判吏部銓兼知貢舉。再為南郊禮儀使,法物制度,多穀所定。時範質為大禮使,以鹵簿清遊隊有甲騎具裝,莫知其制度,以問於穀。穀曰:「梁貞明丁醜歲,河南尹張全義獻人甲三百副、馬具裝二百副。其人甲以布為裏,黃泬表之,青綠畫為甲文,紅錦綠青泬為下裙,絳韋為絡,金銅玦,長短至膝。前膺為人面二目,背連膺纏以紅錦騰蛇。馬具裝蓋尋常馬甲,但加珂拂於前膺及後鞦爾。莊宗入洛,悉焚毀。」質命有司如穀說,造以給用。又乘輿大輦,久亡其制,穀創意造之,後承用焉。明德門成,詔穀為之記。
乾德中,命庫部員外郎王貽孫、《周易》博士奚嶼同考試品官子弟。穀屬其子鄑於嶼,珝書不通,以合格聞,補殿中省進馬。俄為人所發,下禦史府案問,嶼責授乾州司戶,貽孫責授左贊善大夫,奪穀奉兩月。穀後累加刑部、戶部二尚書。開寶三年,卒,年六十八。贈右僕射。
穀強記嗜學,博通經史,諸子佛老,鹹所總覽;多蓄法書名畫,善隸書。為人雋辨宏博,然奔競務進,見後學有文采者,必極言以譽之;聞達官有聞望者,則巧詆以排之,其多忌好名類此。初,太祖將受禪,未有禪文,穀在旁,出諸懷中而進之曰:「已成矣。」太祖甚薄之。嘗自曰:「吾頭骨法相非常,當戴貂蟬冠爾。」蓋有意大用也,人多笑之。子邴,至起居舍人。天禧四年,錄谷孫寔試秘書省校書郎。
扈蒙,字日用,幽州安次人。曾祖洋,涿州別駕。祖智周,盧龍軍節度推官。父曾,內園使。蒙少能文,晉天福中,舉進士,入漢為鄠縣主簿。趙思綰叛,遣郭從義討之。郡縣吏供給皆戎服趨事,蒙寇服褒博,舉止舒緩,從義頗訝之。轉運使李穀謂曰:「蒙文學名流,不習吏事。」遂不之問。周廣順中,從歸德軍節度趙暉為掌書記,召為右拾遺、直史館、知制誥。蒙從弟載時為翰林學士,兄弟並掌內外制,時號「二扈」。
宋初,由中書舍人遷翰林學士,坐請托于同年仇華,黜為太子左贊善大夫,稍遷左補闕,掌大名市征。六年,複知制誥,充史館修撰。開寶中,受詔與李穆等同修《五代史》,詳定《古今本草》。五年,連知貢舉。
七年,蒙上書言:「昔唐文宗每召大臣論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執筆立於殿側,以紀時政,故《文宗實錄》稍為詳備。至後唐明宗,亦命端明殿學士及樞密直學士輪修日曆,送史官。近來此事都廢,每季雖有內殿日曆,樞密院錄送史館,然所記者不過臣下對見辭謝而已。帝王言動,莫得而書。緣宰相以漏泄為虞,昧于宣播,史官疏遠,何得與聞。望自今凡有裁制之官,優恤之言,發自宸衷、可書簡策者,並委宰臣及參知政事每月輪知抄錄,以備史官撰集。」從之,即以參知政事盧多遜典其事。
九年正月,受朝乾元殿,降王在列,聲明大備。蒙上《聖功頌》,以述太祖受禪、平一天下之功,其詞誇麗,有詔褒之。為盧多遜所惡,出知江陵府。
太宗即位,召拜中書舍人,旋複翰林學士。與李昉同修《太祖實錄》。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太原還,轉戶部侍郎,加承旨。雍熙三年,被疾,以工部尚書致仕。未幾,卒,年七十二。贈右僕射。
自張昭、竇儀卒,典章儀注,多蒙所刊定。初,太祖受周禪,追尊四廟,親郊,以宣祖配天。及太宗即位,禮官以為舜郊嚳,商郊冥,周郊後稷,王業所因興也。若漢高之太公,光武之南頓君,雖有帝父之尊,而無預配天之祭。故自太平興國三年、六年再郊,並以太祖配,于禮為允。太宗將東封,蒙定議曰:「嚴父莫大于配天,請以宣祖配天。」自雍熙元年罷封禪為郊祀,遂行其禮,識者非之。
蒙性沉厚,不言人是非,好釋典,不喜殺,縉紳稱善人。有笑疾,雖上前不自禁。多著述,有《鼇山集》二十卷行於世。載字仲熙,有傳,見《五代史》。
王著,字成象,單州單父人。性豁達,無城府。幼能屬文,漢乾佑中,舉進士。周祖鎮大名,世宗侍行,聞著名,召置門下,因得謁見周祖。廣順中,世宗鎮澶州,辟觀察支使。隨世宗入朝,遷殿中丞;即位,拜度支員外郎。顯德三年,充翰林學士。六年,丁家艱,起複。南唐李景使其弟從善來貢,會恭帝嗣位,命著伴送至睢陽,加金部郎中、知制誥,賜金紫。世宗靈駕赴慶陵,符後從行,公務悉資於著。
宋初,加中書舍人。建隆二年,知貢舉。時亳州獻紫芝,鄆州獲白兔,隴州貢黃鸚鵡,著獻頌,因以規諫。太祖甚嘉其意,下詔褒之。四年春,宿直禁中,被酒,發倒垂被面,夜扣滋德殿門求見。帝怒,發其醉宿倡家之過,黜為比部員外郎。乾德初,改兵部員外郎。二年,複知制誥。數月,加史館修撰、判館事。三年,就轉戶部郎中。六年,複為翰林學士,加兵部郎中,再知貢舉。開寶二年冬,暴卒,年四十二。
著少有俊才,世宗以幕府舊僚,眷待尤厚,常召見與語,命皇子出拜,每呼學士而不名。屢欲相之,以其嗜酒,故遲留久之。及世宗疾大漸,太祖與范質入受顧命,謂質等曰:「王著藩邸舊人,我若不諱,當命為相。」世宗崩乃止。著善與人交,好延譽後進,當世士大夫稱之。有傳,見《五代史》。
王祐,字景叔,大名莘人。祖言,仕唐黎陽令。父徹,舉後唐進士,至左拾遺。
祐少篤志詞學,性倜儻有俊氣。晉天福中,以書見桑維翰,稱其藻麗,由是名聞京師。鄴帥杜重威辟為觀察支使。漢初,重威移鎮睢陽,反側不自安,祐嘗勸之,使無反漢,不聽。祐坐是貶沁州司戶參軍,因作書貽鄉友以見志,辭氣俊邁,人多稱之。仕周,曆魏縣、南樂二令。
太祖受禪,拜監察禦史,由魏縣移知光州,遷殿中侍御史。乾德三年,知制誥。六年,加集賢院修撰,轉戶部員外郎。
太祖征太原,已濟河。諸州饋集上黨城中,車乘塞路,上聞之,將以稽留罪轉運使。趙普曰:「六師方至,而轉運使以獲罪聞,敵必謂儲峙不充,有以窺我矣,非威遠之道也。俾能治劇者,往蒞其州足矣。」即命祐知潞州。及至,饋餉無乏,路亦無壅,班師,召還。
會符彥卿鎮大名,頗不治,太祖以祐代之,俾察彥卿動靜,謂曰:「此卿故鄉,所謂畫錦者也。」祐以百口明彥卿無罪,且曰:「五代之君,多因猜忌殺無辜,故享國不永,願陛下以為戒。」彥卿由是獲免,故世謂祐有陰德。
繼以用兵嶺表,徙知襄州。湖湘平,移知潭州。召還,攝判吏部銓。時左司員外郎侯陟自揚州還,複判銓,祐判門下省,陟所注擬,祐多駁正。盧多遜與陟善,陟因訴之,多遜素惡祐不比己,遂出祐為鎮國軍行軍司馬。
太平興國初,移知河中府。入為左司員外郎,拜中書舍人,充史館修撰。未幾,知開封府,以病請告。太宗謂祐文章、清節兼著,特拜兵部侍郎。月餘卒,年六十四。
初,祐掌誥,會盧多遜為學士,陰傾趙普,多遜累諷祜比己,祜不從。一日,以宇文融排張說事勸釋之,多遜滋不悅。及普再入,多遜果敗,與宇文融事頗類,識者服其先見。
祐子三人:曰懿,曰旦,曰旭。旦自有傳。初,祐知貢舉,多拔擢寒俊,畢士安、柴成務皆其所取也。後與其子旦同入兩制,居中書。懿字文德,勵志為學,舉進士,嘗知袁州,有政績,卒,年四十九。
旭字仲明。嚴於治內,恕以接物,尤篤友義。以蔭補太祝,嘗知緱氏縣。時官鄰邑者多貪猥,民有「永寧三,緱氏一鎌」之謠。又知雍丘縣。
真宗尹京時,素聞其能,及踐阼,三遷至殿中丞。自旦居宰府,旭以嫌不任職。王矩嘗薦旭材堪治劇,真宗召旦謂曰:「前代弟兄同居要地者多矣,朝廷任才,豈以卿故屈之邪?」命授京府推官,旦固辭,改判南曹。由判國子監出知潁州,荒政修舉。
大中祥符間,旦既薨,揚曆中外,卓有政績,由兵部郎中出知應天府。卒,年六十八。懿子睦,旭子質,皆能其官。
質字子野。少謹厚淳約,力學問,師事楊億,億歎以為英妙。伯父旦見其所為文,嗟賞之。以蔭補太常寺奉禮郎。後獻文召試,賜進士及第,被薦為館閣校勘,改集賢校理,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丁父憂,與諸弟飯脫粟茹蔬。終喪,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少質,嘗因爭事,宗旦曰:「少年乃與丈人抗邪?」質曰:「事有當爭,職也。」卒不為屈。宗旦得盜鑄錢者百餘人,下獄治,退告質曰:「吾以術鉤致得之。」喜見於色。質曰:「以術鉤人置之死而又喜,仁者之政,固如是乎?」宗旦慚沮,為薄其罪。還判尚書刑部、吏部南曹,知蔡州。州人歲時祀吳元濟廟,質曰:「安有逆醜而廟食於民者。」毀之,為更立狄仁傑、李醞像而祠之,蔡人至今號「雙廟」。以本曹郎中召為開封府推官。時兄雍為三司判官,質不欲兄弟並居省府,懇辭,得知壽州,徙廬州。盜殺其徒,並貲而遁,捕得之。質論盜死,大理以謂法不當死,質曰:「盜殺其徒,自首者原之,所以疑懷其党,且許之自新,此法意也。今殺人取貲而捕獲,貸之,豈法意乎?」疏上,不報,降監舒州靈仙觀。采古今煉形攝生之術,撰《寶元總錄》百卷。逾年,韓琦知審刑院,請盜殺其徒,非自首者勿原。著為令。於是鄭戩、葉清臣皆言質非罪,且稱其材,起知泰州,遷度支郎中,徙荊湖北路轉運使。
嘗攝江陵府事,或訴民約婚後期,民言貧無貲以辦,故違約。質問其費幾何,出私錢予之。吏捕盜人衣者,盜叩頭曰:「平生不為過,迫饑寒而至於此。」質命取衣衣之,遣去。加史館修撰、同判吏部流內銓。擢天章閣待制,出知陝州,卒。
質家世富貴,兄弟習為驕侈,而質克己好善,自奉簡素如寒士,不喜畜財,至不能自給。初,旦為中書舍人,家貧,與昆弟貸人息錢,違期,以所乘馬償之。質閱書得故券,召子弟示之曰:「此吾家素風,爾曹當毋忘也。」范仲淹貶饒州,治朋黨方急,質獨載酒往餞。或以誚質,質曰:「範公賢者,得為之黨,幸矣。」世以此益賢之。
楊昭儉,字仲寶,京兆長安人。曾祖嗣複,唐門下侍郎、平章事、吏部尚書。祖授,唐刑部尚書。父景,梁左諫議大夫。
昭儉少敏俊,後唐長興中,登進士第。解褐成德軍節度推官。曆鎮、魏掌書記,拜左拾遺、直史館,與中書舍人張昭遠等同修《明宗實錄》。書成,遷殿中侍御史。
天福初,改禮部員外郎。晉祖命宰相馮道為契丹冊禮使,以昭儉為介,授職方員外郎,旋加虞部郎中,俄以本官知制誥。不逾月三拜命,時人榮之。又為荊南高從誨生辰國信使,賜金紫。使回,拜中書舍人,又為翰林學士。
時驕將張彥澤鎮涇原,暴殺從事張式,朝廷不加罪。昭儉與刑部郎中李濤、諫議大夫鄭受益抗疏論列,請置之法。疏奏不報。會有詔令朝臣轉對,或有封事,亦許以不時條奏。昭儉複上疏曰:「天子君臨四海,日有萬機,懋建諍臣,彌縫其闕。今則諫臣雖設,言路不通,藥石之論不達於聖聰,而邪佞之徒取容於左右。禦史台紀綱之府,彈糾之司,銜冤者固當昭雪,為蠹者難免放流。陛下臨禦以來,寬仁太甚,徒置兩司,殆如虛器。遂令節使慢侮朝章,屠害幕吏,始訴冤于丹闕,反執送於本藩。苟安跋扈之心,莫恤冤抑之苦。願回睿斷,誅彥澤以謝軍吏。」由是權臣忌之。會請告洛陽,不赴晉祖喪,為有司所糾,停官。
未幾,起為河南少尹,改秘書少監,尋複中書舍人。時河決數郡,大發丁夫,以本部帥董其役,既而塞之。晉少主喜,詔立碑記其事。昭儉表諫曰:「陛下刻石紀功,不若降哀痛之詔;摛翰頌美,不若頒罪己之文。」言甚切至,少主嗟賞之,卒罷其事。周世宗愛其才,複召入翰林為學士。歲余,改禦史中丞,多振舉台憲故事。未幾,以鞫獄之失,與知雜禦史趙礪、侍御史張糾並出為武勝軍節度行軍司馬。
開寶二年,入為太子詹事,以眼疾求退。六年,以工部尚書致仕。太宗即位,就加禮部尚書。太平興國二年,卒,年七十六。
昭儉美風儀,善談名理,事晉有直聲。然利口喜譏訾,執政大臣懼其構謗,多曲徇其意。
魚崇諒,字仲益,其先楚州山陽人,後徙於陝。崇諒初名崇遠,後避漢祖諱改之。幼能屬文,弱冠,相州刺史辟為從事。會魏帥楊師厚卒,建相州為昭德軍,分魏郡州縣之半以隸之。魏人不便,裨校張彥及帳下,囚節度使賀德倫歸款莊宗,崇諒奔歸陝。
明宗即位,秦王從榮表為記室。從榮誅,坐除籍,流慶州。清泰初,移華州。俄以從榮許歸葬,放還陝。三年,起為陝州司馬。仕晉,曆殿中侍御史,鳳翔李儼表為觀察支使。奉方物入貢,宰相薦為屯田員外郎、知制誥。開運末,契丹入汴,契丹相張礪薦為翰林學士。契丹主北歸,留崇諒京師。
漢祖之入,盡索崇諒所受契丹詔敕,焚於朝堂,複令知制誥。俄拜翰林學士,就加中書舍人。隱帝即位,崇諒以母老求就養,除保義軍節度副使,領台州刺史,食郡奉。會舉師討三叛,節度使白文珂在軍前,崇諒知後事。凡供軍儲、備調發,皆促期而辦,近鎮賴之。崇諒親屬盡在鳳翔城中,逾年城破,李穀為轉運使,庇護崇諒家數十口,皆無恙。崇諒請告,自岐迎居於陝。未幾,王仁裕罷內職,朝議請召崇諒為學士。
周祖踐祚,書詔繁委,皆崇諒為之。廣順初,加工部侍郎,充職。會兗州慕容彥超加封邑,彥超已懷反側,遣崇諒充使賜官告,仍慰撫之。時多進策人,命崇諒就樞密院引試,考定升降。
崇諒以母老思鄉裏,求解官歸養。詔給長告,賜其母衣服、繒帛、茶藥、緡錢,假滿百日,令本州月給錢三萬,米麵十五斛。俄拜禮部侍郎,複為學士。詔令侍母歸闕,崇諒再表以母老病乞終養,優詔不允。世宗征高平,崇諒尚未至,陶穀乘間言曰:「魚崇諒逗留不來,有顧望意。」世宗頗疑之。崇諒又表陳母病,詔許歸陝州就養。訖太祖朝不起。
太宗即位,詔授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兵部侍郎致仕。歲餘卒。
張澹,字成文,其先南陽人,徙家河南。澹幼而好學,有才藻。晉開運初,登進士第。宰相桑維翰器之,妻以女。解褐校書郎,直昭文館,再遷秘書郎,充鹽鐵推官,曆左拾遺、禮部員外郎,並充史館修撰。出為洛陽令,秩滿,授吏部員外,複充史館修撰。周恭帝初,拜右司員外郎、知制誥。
建隆二年,加祠部郎中。會秘書郎張去華上書自薦有文藝,願與澹及祠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殿中侍御史師頌並試,核定優劣。太祖令並試于講武殿,澹所對不應策問,責授左司員外郎。未幾,通判泰州兼海陵鹽監副使。蜀平,通判梓州,複拜祠部郎中。
開寶初,就轉倉部郎中。四年冬,以本官複知制誥。六年,會李昉責授,盧多遜使江南,內署闕學士,太祖令澹權直學士院。七年長春節,攝殿中監,進酒,命賜金紫。六月,權點檢三司事。不逾旬,疽發背卒,年五十六。太祖聞其無子,甚湣之,命中使護葬於洛陽。
澹美風儀,善談論,曆官厘務,所至皆治。初與詞臣校藝,黜居郎署,頗怏怏。晚年附會盧多遜,方再獲進用。
淳化中,太宗論及文士,曰:「澹典書命而試以策,非其所長,此蓋陶谷、高錫党、張去華以沮澹爾。若使穀輩出其不意而遽試之,豈有不失律者邪?」
高錫,字天福,河中虞鄉人。家世業儒,幼潁悟,能屬文。漢乾祐中,舉進士。王晏鎮徐州,辟掌書記;留守西洛,又辟河南府推官。坐按獄失實奪官,遷置涇州,會赦得歸。周顯德初,劉崇入寇,宰相請選將拒之。世宗銳意親征,破崇高平,誅敗將樊愛能等,由是政無大小悉親決之,不復責成有司。錫徒步詣招諫匭上書,請擇賢任官,分治眾職,疏奏不報。世宗嘗令翰林學士及兩省官分撰俳優詞,付教坊肄習,以奉遊宴。錫複上疏諫。後為蔡州防禦推官。
宋初,棄官歸京師,詣匭上疏,請禁兵器,疏入不報。建隆五年,又以書幹宰相范質,質奏用為著作佐郎。明年春,遷監察禦史。秋,拜左拾遺、知制誥,加屯田員外郎。
乾德初,賜緋。太宗尹京,石熙載在幕中,錫弟銑應進士舉,幹熙載,望首薦。銑辭藝淺薄,熙載不許,錫深銜之,數於帝前言熙載裨贊無狀。帝具以語太宗,且曰:「當為汝擇人代之。」太宗曰:「熙載勤於乃職,聞高錫嘗求薦其弟,熙載拒之,慮為錫所構。」帝大悟,雖怒之,未有以發。會使青州,私受節帥郭崇賂遺;又嘗致書澧州刺史為僧求紫衣,為人所告。事下禦史府核實,責貶萊州司馬。遇赦,改均州別駕,移陳州。太平興國八年,卒。
兄子冕。冕字子莊,周顯德中,詣闕上書,稱旨,擢為諫議大夫。宰相范質以為超擢太過,詔特授將仕郎,守右補闕,賜賚加等。宋初,由膳部都官員外郎累至膳部郎中,出知益州。雍熙二年,卒,年五十。贈右諫議大夫,錄其子垂休為固始主簿。
論曰:自唐以來,翰林直學士與中書舍人對掌訓辭,頌宣功德,箴諫闕失,不專為文墨之職也。宋興,亦采詞藻以備斯選,若穀之才雋,著之敏達,澹之治跡,錫之策慮,冕之敦質,咸有可觀。然豫成禪代之詔,見薄時君,終身不獲大用。及夫險詖忌前,酣鳷少檢,附勢希榮,構讒謀己,皆無取焉。蒙博洽長厚,繼竇儀裁定儀制,惜乎南郊之議,請去太祖以宣祖配天,為識者所非。昭儉抗論跋扈,志除驕將,而多言曆詆,自取惡名,抑好訐為直者與?崇諒奉親篤至,反罹間毀,終身歸養,而不復起,後蒙旌賁之典,則為善者聳動矣。祐以百口明符彥卿無他志,且言以猜忌殺無辜者享國不長,因以杜太宗之他疑,又卻盧多遜之傾趙普,以致被黜,仁者有後,宜乎子旦為宋元臣焉。
列傳第二十九
○顏衎劇可久趙逢蘇曉高防馮瓚邊珝王明許仲宣楊克讓段思恭侯陟李符魏丕董樞
顏衎,字祖德,兗州曲阜人。自言兗國公四十五世孫。少苦學,治《左氏春秋》。梁龍德中擢第,解褐授北海主簿,以治行聞。再調臨濟令。臨濟多淫祠,有針姑廟者,裏人奉之尤篤。衎至,即焚其廟。
後唐天成中,為鄒平令。符習初鎮天平,習,武臣之廉慎者,以書告屬邑毋聚斂為獻賀。衎未領書,以故規行之,尋為吏所訟。習遽召衎笞之,幕客軍吏鹹以為辱及正人,習甚悔焉,即表為觀察推官,且塞前事。長興初,召拜太常博士,習力奏留之。習致仕,衎東歸養親。
未幾,房知溫鎮青州,復辟置幕下。知溫險愎,厚斂多不法,衎每極言之,不避其患。晉祖入洛,知溫恃兵力偃蹇,衎勸其入貢。知溫以善終,衎之力也。知溫諸子不慧,衎勸令以家財十萬余上進。晉祖嘉之,歸功於衎。知溫子彥儒授沂州刺史,衎拜殿中侍御史。
俄遷都官員外郎,充東都留守判官,改河陽三城節度副使、檢校左庶子,知州事。居半歲,得家問,父在青州有風痺疾,衎不奏棄官去侍疾,不復有仕宦意。歲余,父疾不能起,衎親自掬矢,未嘗少倦。晉祖聞之,召為工部郎中、樞密直學士,連使促召至闕,辭曰:「臣無他才術,未知何人誤有聞達。望放臣還,遂其私養。」晉祖曰:「朕自知卿,非他人薦也。」俄廢樞密院,以本官奉朝請。逾年,上表請還侍養,授青州行營司馬。丁父憂,哀毀甚。俄召為駕部郎中、鹽鐵判官。以母老懇辭,有詔止守本官。
未幾,複出為天平軍節度副使。開運末,授左諫議大夫,權判河南府,召拜禦史中丞。喪亂之後,朝綱不振,衎執憲頗有風采。嘗上言:「才除禦史者,旋授外藩賓佐,複有以私故細事求假外拜,州郡無參謁之儀,出入失風憲之體,漸恐四方得以輕易,百辟無所準繩。請自今藩鎮幕僚,勿得任台官;雖親王、宰相出鎮,亦不得奏充賓佐。非奉制勘事,勿得出京,自餘不令厘雜務。」詔惟辟召入幕如故,餘從其請。複抗表求侍養,改戶部侍郎。衎又堅乞罷免,詔書褒許,即與其母東歸。
漢乾祐末,丁憂。服除,詔鄆州高行周津遣赴闕,衎辭以足疾,不至。周廣順初,起為尚書右丞,俄充端明殿學士。太祖征兗州,駐城下,遣衎往曲阜祠文宣王廟。城平,以衎權知州事。歸朝,權知開封。
時王峻持權,衎與陳觀俱為峻所引用。會峻敗,觀左遷,衎罷職,守兵部侍郎。顯德初,上表求解官,授工部尚書,致仕還鄉里,台閣縉紳祖餞都門外,冠蓋相望,時人榮之。建隆三年春,卒於家,年七十四。
衎守章句,無文藻,然諒直孝悌,為時所推。
劇可久,字尚賢,涿州范陽人。沉毅方正,明律令。與馮道、趙鳳為友。後唐同光初,鳳薦於朝,補徐州司法,以幹職聞。召為大理評事,賜緋。逾年,遷大理正,坐誤治獄責授登州司戶。遇赦,召為著作郎。仕晉,曆殿中少監、太子右諭德、大理少卿,賜金紫。晉祖崩,可久方在病告,有司糾以不赴國哀,坐免。未幾複官,遷大理卿。
周廣順初,改太僕卿,複為大理卿。會鄭州民李思美妻詣禦史台訴夫私鬻鹽,罪不至死,判官楊瑛置以大辟。有司攝治瑛,瑛具伏。可久斷瑛失入,減三等,徒二年半。宰相王峻欲殺瑛,召可久謂之曰:「死者不可複生,瑛枉殺人,其可恕耶?」可久執議益堅,瑛得免死。由是忤峻,改太僕卿,分司西京。顯德三年,所舉官犯髒,可久坐停任。明年,複起為右庶子。
世宗以刑書深古、條目繁細,難於檢討。又前後敕格重互,亦難詳審,於是中書門下奏曰:「伏以刑法者,禦人之銜勒,救弊之斧斤,有國家者不可一日而廢也。雖堯、舜之世,亦不能舍此而致治。今奉制旨,刪定律令,有以見明罰敕法之意也。竊以朝廷之所用者,《律》十二卷《律疏》三十卷、《式》二十卷、《令》三十卷《開成格》一十卷《大中統類》一十二卷,後唐以來至漢末編敕三十二卷,及國朝制敕等。律令則文辭古質,或難以詳明,格敕則條目繁多,或有所疑誤。將救舞文之弊,宜伸畫一之規。所冀民不陷刑,吏有所守。臣等商議,望准制旨施行。仍命侍御史知雜事張湜、太子右庶子劇可久、殿中侍御史率汀、職方郎中鄧守中、倉部郎中王瑩、司封員外郎賈玭、太常博士趙礪、國子博士李光贊、大理正蘇曉、太子中允王伸等十人編集新格,勒成部秩。律令之有難解者,就文訓釋;格敕之有繁雜者,隨事刪削;其有矛盾相違、輕重失宜者,盡從改正,無或拘牽。候畢日,委禦史台、尚書省四品以上及兩省五品以上官參詳可否,送中書門下議定。」從之。自是湜等於都省集議刪定,仍令大官供膳。五年,書成,凡三十卷,目曰《刑統》。宰相請頒天下,與律、疏、令、式並行。可久複拜大理卿。建隆三年,告老,改光祿卿致仕。卒,年七十七。
可久在廷尉四十年,用法平允,以仁恕稱。
趙逢,字常夫,媯州懷戎人。性剛直,有吏幹。父崇事劉守光為牙校。後唐天佑中,莊宗遣周德威平幽州,因誅崇。逢尚幼,德威錄為部曲,令與諸子同就學。及德威戰沒胡柳陂,逢乃遊學河朔間。久之西遊,客鳳翔李從門下。從卒,侯益領節制,逢又依之。漢乾佑中,益入為開封尹,表逢為巡官,逢不樂,乃求舉進士。是歲,禮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司徒翊典貢舉,擢登甲科。解褐授秘書郎、直史館。周廣順中,曆左拾遺、右補闕,皆兼史職。世宗嗣位,遷禮部員外郎、史館修撰。顯德四年,改膳部員外郎、知制誥。逾年,轉水部郎中,仍掌誥命,恭帝即位,賜金紫。
宋初,拜中書舍人。太祖征澤、潞,逢從行。次河內,聞李筠擁兵入寇,又慮太行艱險,乃妄言墜馬傷足,留於懷州。駕還京,有密旨除拜,逢當草制,又稱疾不入。太祖謂宰相曰:「此人得非規避行役者耶?」對曰:「誠如聖言。」遂貶房州司戶。會恩,量移汝州司馬。
乾德初,召赴闕,授都官郎中、知制誥,充史館修撰、判館事。二年,改判昭文館。未幾,充樞密直學士,加左諫議大夫。蜀平,出知閬州。時部內盜賊攻州城,逢防禦有功。賊既平,誅滅者僅千家。妻朱氏病死京師,詔給葬事。代還,遷給事中,充職。六年,權知貢舉。
太祖征太原,以逢為隨軍轉運使,鑄印賜之。會發諸道丁壯數十萬,築堤壅汾水灌晉陽城。逢白太祖乞效用,即命督其版築。時方盛暑,逢於烈日中親課力役,因而遘疾,輿歸京師。開寶八年,卒。
逢揚曆清近,所至有聲,然傷慘酷,又言多詆訐,故縉紳目之為「鐵橛」。大中祥符三年,特詔錄其子極為三班借職。
蘇曉,字表東,京兆武功人。父瓚,仕後唐,曆秘書少監。長興初,曉辟鄧州從事。漢祖鎮太原,表為觀察支使。周廣順初,由華州支使入為大理正。以讞獄有功,遷少卿。顯德中,曆屯田郎中。
宋初,詔與竇儀、奚嶼、張希讓等同詳定《刑統》為三十卷及《編敕》四卷。建隆四年,權大理少卿事,遷度支郎中。乾德三年,出為淮南轉運使,建議榷蘄、黃、舒、廬、壽五州茶,置十四場,規其利,歲入百余萬緡。開寶三年,遷司勳郎中,改西川轉運使,仍掌京城市征。
先是,朝廷遣供備庫使李守信市木秦、隴間,守信盜官錢巨萬,既受代,為部下所發,守信至中牟,自剄於傳舍。太祖命曉案之,逮捕甚眾。右拾遺、通判秦州馬適妻李,即守信息女。守信嘗用木為筏以遺適,曉得守信所送書以進,太祖將舍之,曉上章固請置於法,仍籍其家。余所連及者,多至破產,盡得所隱沒官錢。擢拜曉右諫議大夫、判大理寺,賜金紫,遷左諫議大夫。七年,監在京商稅。九年六月,卒,年七十三。
曉深文少恩,當時號為酷吏。及卒,無子,有一女甚鍾愛,亦先曉卒,人以為深刻所致。
高防,字修己,並州壽陽人。性沉厚,守禮法。累世將家。父從慶,戍天井關,與梁軍戰死。防年十六,護柩以歸。事母孝,好學,善為詩。初,張從恩為北京副留守,奏攝太原府倉曹掾。從恩移澶州防禦使,表為判官。有親校段洪進盜官木造器,市取其直。從恩聞之怒,將殺之。洪進懼,思緩其罪,紿曰:「判官使為之。」從恩召防詰之,防即引伏,洪進得免。從恩遺防錢十千、馬一匹遣之。防拜受而去,終不自明。既而悔之,命騎追及,防不得已而還,賓主如初。又居帳下歲餘,稍稍有言防自誣以活人,從恩益加禮重。從恩入為樞密副使,防授國子監丞。從恩留守西洛,又為推官。召拜殿中丞,充鹽鐵推官。以母憂去官,服除,隨從恩曆鄆、晉、潞三鎮判官。契丹入汴,晉主北行。從恩欲歸款契丹,召拜計議,防為陳逆順,請固守臣節。為左右所搖,從恩不用其言,遂歸契丹。既行,命副使趙行遷知留後,從恩所親王守恩為巡檢,與防同領郡事。防與守恩謀誅行遷,以城歸漢祖。漢祖召防赴太原,加檢校金部郎中。
乾祐初,授屯田員外郎,改浚儀令。時楊邠用事,與防有隙,未幾,免職。居數月,夢一吏以白帕裹印,自門入授防,防寤而思曰:「白主刑,吾當為主刑官乎?」俄而周祖即位,起為刑部員外郎,吏齎印至,一如夢中所睹。改開封令,遷本府少尹,除刑部郎中。宿州民以刃殺妻,妻族受賂,偽言風狂病喑。吏引律不加考掠,具獄上請覆。防雲:「其人風不能言,無醫驗狀,以何為證?且禁系逾旬,亦當須索飲食。願再劾,必得其情。」周祖然之,卒置於法。
世宗尹京,判官崔頌忤旨,簡求僚佐,宰相首以防薦。周祖曰:「朕方欲用之。」乃以防代頌。世宗即位,拜左諫議大夫,賜金紫、鞍勒馬。顯德二年,遷給事中。從征淮南,初下泰州,即命防權知州事兼判海陵監事。會吳師至,乃遷州民入牙城,分兵固守,以俟外援。俄而揚帥韓令坤馳騎召防,吳軍複至廣陵,防與令坤敗之。詔書嘉獎。三年,改左散騎常侍。其秋,召歸闕。複曆知蔡、宋二州。再從世宗南征,判行泗州,及城降,命防知州事,複知蔡州。五年,遷戶部侍郎。世宗謀取蜀,以防為西南面水陸轉運制置使,屢發芻糧赴鳳州,為征討之備。
太祖還自陳橋,防所居為裏民所略,詔賜綾絹、衣服、衾裯、鞍馬。及征李筠,防又為潞州東北路計度轉運使。澤、潞平,拜尚書左丞,賜銀器、彩帛、鞍勒馬。
建隆二年,出知秦州,州與夏人雜處,罔知教養,防齊之以刑,舊俗稍革。州西北夕陽鎮,連山谷多大木,夏人利之。防議建采造務,辟地數百里,築堡要地。自渭而北,夏人有之;自渭而南,秦州有之。募卒三百,歲獲木萬章。夏部尚波千等率諸族千餘人,涉渭奪木筏,殺役兵。防出與戰,俘四十七人以獻。太祖慮擾邊郡,詔諭酋帥,賜所獲之俘錦袍、銀帶以遣之,遂罷采木之役,命吳廷祚為節度以代防。歸為樞密直學士,複出知鳳翔。乾德元年卒,年五十九。太祖甚悼惜,賜其子太府寺丞延緒詔曰:「爾父有幹蠱之才,懷匪躬之節,朕所毗倚。遽茲淪亡,聞之鋋傷,不能自己。矧素尚清白,諒無餘資,殯殮所須,特宜優恤。今遣供奉官陳彥珣部署歸葬西洛,凡所費用,並從官給。」
馮瓚,字禮臣,齊州曆城人。性便佞,任數,務巧進。父知兆,後唐司農卿。瓚以蔭補,解褐授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出為諸城令。歲滿,授太子右贊善大夫。漢初,改監察禦史。周廣順元年,遷殿中侍御史。河陽判官宋仁范與洛陽嫠婦交訟,詔瓚劾之。獄成,大理斷以官當徒,追兩官告身,刑部員外郎張處素覆核無異,奏行。仁范詣闕訴其事,詔還一官,瓚洎處素俱坐降一階。顯德初,遷刑部員外郎,充三司判官。歲余,改祠部郎中,充集賢院直學士。
宋初,轉兵部郎中,加金紫階。瓚風神俊爽,善談論,有吏材,太祖甚寵之,擢拜左諫議大夫,出知舒州。境內有菰蒲魚鱉之饒,居民采以自給,防禦使司超盡征之,瓚奏奪民利,請蠲除,從之。建隆四年春,徙知廬州。乾德三年,以本官充樞密直學士。
時劍外初平,卒有亡命者散匿為盜,命瓚知梓州。無何,蜀軍校上官進率亡命三千餘人,掠民數萬,夜攻州城。瓚曰:「賊乘夜奄至,此烏合之眾,以箠梃相擊,必無固志。正可持重以鎮之,旦自潰矣。」城中止有雲騎兵三百,令分守城門。瓚坐城樓,密令促其更籌,未夜分擊五鼓,賊悉遁去。因縱兵追之,擒上官進,斬於市。誘其餘黨千餘人,並釋其罪,境內獲安。
初,太祖欲任用瓚,常與趙普言瓚有奇材。普忌之,乃遣詣蜀平冠,潛令所親信從其行,密察其過,即亡入京師擊登聞鼓,訟瓚及監軍綾錦副使李美、通判殿中侍御史李楫受賕為奸事。急召歸闕,親問之,詞理屢屈,乃屬吏。既而普遣人至潼關,閱其囊裝,得金帶珍玩之物,皆封題將以賂劉枿,枿方在太宗幕府。瓚具伏,普言法當死,太祖欲貸之,普固執不可,乃削去名籍。瓚流登州沙門島,美配隸通州海門島,枿免所居官。李楫者,嘗與王德裔佐王饒幕,太祖納孝明皇后,因識之。德裔輕率而楫謹厚,太祖薄德裔而厚楫,至是,楫特免配流。未幾,複為禦史。
瓚在海上凡十年不得召,開寶末,遇赦放還。太宗即位,授左贊善大夫。太平興國元年冬,與禮部員外郎賈黃中、左補闕程能分掌左藏三庫。先是,貨泉與金帛通。至是,以帑藏充溢,乃命分之。二年,複賜金紫。明年,判大理寺,改度支判官,遷秘書少監,充職。四年,上親征太原,以瓚為隨駕三司判官。凱旋,改大理卿兼判秘書省。以足疾求解,優詔免朝請,令于本司視事。瓚抗章請退,除給事中致仕,復舊勳階。五年,卒,年六十七。子克忠,至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邊珝,字待價,華州鄭人也。曾祖頡,石圌令。祖操,下邳令。父蔚,太常卿。珝,晉天福六年,舉進士,解褐秘書省校書郎、直洪文館。漢乾佑初,為右拾遺,加朝散大夫。澤州饑,奉詔視民田。周廣順元年,遷右補闕。三年,轉起居舍人。顯德二年,改庫部員外郎。丁外艱,服闋,授職方員外郎,知通州。珝課鬻鹽於狼山,歲增萬余石。
宋初,詣衛州視秋稼及掌京倉。建隆二年,兄玕自河南令入為吏部員外郎,複以珝為洛陽令。兄弟迭尹赤邑,時人榮之。乾德初,召為倉部郎中。蜀平,命珝知三泉縣。開寶初,遷職方郎中,監京兆曲務,又掌永安軍榷貨,奏徙務揚州。有富民訴廣陵尉謝圖殺其父,本部收尉囚之,官吏推劾累三百日,獄未具,州以狀聞。詔珝案鞫,盡得其實。乃富民以私憾誣告尉,即反坐之。就命權知州事,仍兼榷貨務。罷郡,又兼掌酒稅鹽礬務。未幾,丁母憂,起複,知州事。會征江表,兼領淮南轉運使。金陵平,知江北諸州轉運事。
太宗即位,遷吏部郎中。召還,賜金紫,充廣南轉運使。初至,桂州守張頌卒。頌,濰州人,槁葬城外。舊制不許以族行,僕人乃分匿其家財,珝召官吏悉追取之,部送其柩歸濰州。又屬郡守與護軍有忿隙者,但奏令易地,不致之於罪釁。太平興國五年,代歸。拜右諫議大夫,領吏部選事。七年,移知開封府。明年夏,卒,年六十三。
珝精力有吏材,帝方欲倚用,及聞其卒,嘆惜數四,賻其家絹四百匹,錢二十萬。珝一子早卒,以其從子俊為尉氏主簿。兄玕至金部郎中,弟玢右贊善大夫,從子仿至殿中丞,倚為比部員外郎。
王明,字如晦,大名成安人。晉天福中,舉進士不第。驍騎將藥元福為原州刺史,辟為從事。馮暉節制靈武,表為觀察巡官。周廣順初,元福領陳州防禦使,奏署判官。會劉崇寇晉州,命元福將兵援之,事多咨於明。
先是,州縣吏部送丁壯餉糧,一夕,夫盡遁去。元福怒,盡驅官吏出軍門,將就戮。明馳往止之,入白元福曰:「今軍儲無闕,丁夫數萬人,文吏懦不能制,斬之何益,不如寬以待之。賊敗凱旋,公無專殺之名,不亦善乎?」元福感悟,盡免其死。既而崇眾宵遁,即命元福為建雄軍節度留鎮,因奏署明為書記,賜緋魚。
顯德初,元福移鎮陝,恃功多驕恣,明以直道規之,忤其左右,多毀明於元福,元福亦稍疏之。明以父病求歸省,元福數召明,明因謝絕之。詣闕上書,求任州縣,曆清平、郾城二縣令。
宋初,荊南高繼沖入覲,授彭門節鉞,以明為武寧軍節度掌書記。乾德初,召公卿近臣各舉清白有吏幹者一人,給事中馬士元以明塞詔,召為左拾遺。蜀平,選知榮州,代歸,遷右補闕。會用兵於嶺南,選為荊湖轉運使。開寶三年,大舉南征,以明為隨軍轉運使。山路險絕,舟車不通,但以丁壯數萬人轉遞,供億不闕。每下一郡一城,必先保其簿書,守其倉庫。既而賀州未下,明入與主帥計曰:「當急取之,恐援兵至,則我師勝負未可知。」諸將頗猶豫。明乃擐甲胄,率所部護送輜重卒百人,擁丁夫數千,畚鍤皆作,堙其塹,直抵城門。城中懼,開門納款,遂據有之。因抵廣州,賊眾十余萬拒戰。是夕,大風髮屋折木,眾乃驚懼。明與都部署潘美等謀,命丁夫數千人,人持二炬,間道先搗賊壘,大軍蓐食,陣以待之。俄而萬炬皆發,焚其柵。賊驚,果來犯,大軍因迎擊之,賊大敗,斬首數萬,劉鋹以城降。廣州平,為本道轉運使。太祖嘉其功,擢授秘書少監,領韶州刺史,充轉運使。俄以潘美、尹崇珂為嶺南轉運使,以明為副使。明遍曆部內,視民疾苦,舊無名科斂,悉條奏除之,嶺表遂安。
七年,代歸,帝召見勞問,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是歲,將用師南唐,以明為黃州刺史,帝密授成算。明既視事,即完葺城壘,訓練士卒,眾莫解其意。俄而王師自荊渚乘戰艦而下,即以明為池州至岳州江路巡檢戰棹都部署。擊鄂州軍於江南,斬首三百級。又破萬余人于武昌,殺江南軍七百人,拔樊山砦。破江州軍,斬首三千級。又破江南軍三百人于江中,獲船十餘艘。又擊敗湖口軍萬餘眾,奪戰艦五百艘。
時南唐將朱令贇自上江領眾十五萬,連大艦沿流而下,將焚採石浮梁,抵金陵為援。明率所部舟師屯獨樹口,遣其子馳奏,請添造戰艦三百艘以襲令贇。帝曰:「非應急策也,令贇朝夕至,金陵之圍解矣。」乃密遣人諭明,令樹長木於洲浦間,若帆檣之狀。令贇望見之,果疑大軍襲其後,逗撓不敢進。明移檄諸軍,相為掎角,因督兵棹襲之。至小孤山,與諸軍合勢,大破之,擒令贇,眾赴水死者十五六。金陵平,詔明安撫諸郡,因命知洪州。太宗即位,兼領江南諸路轉運使。召為右諫議大夫,充三司副使。
太平興國七年,與侯陟同判三司事。八年,召分三司,各命使領之,改左諫議大夫,為鹽鐵使,遷給事中。雍熙四年,改光州刺史,出知並州。端拱元年,代還。表求換秩,改禮部侍郎。會契丹擾邊,詔以明知真定府。契丹遁去。淳化初,詔歸闕,知京朝官差遣事。二年,卒,年七十三。
子挺、扶,並進士及第。曆台省,累為轉運使,皆知名。挺至殿中侍御史,扶嘗直集賢院,至工部員外郎。景德中,錄幼子掞為光祿寺主簿。大中祥符八年,又錄其孫師顏為三班借職,掞至殿中丞。
許仲宣,字希粲,青州人。漢乾佑中,登進士第,時年十八。周顯德初,解褐授濟陰主簿,考功員外郎張乂薦為淄州團練判官。宋初赴調,引對便殿。仲宣氣貌雄偉,太祖悅之。擢授太子中允,受詔知北海軍。仲宣度其山川形勢、地理廣袤可以為州郡,因畫圖上之,遂升為濰州。
初,議建牧馬監,令仲宣行視諸州,頗得善地。從征並門,掌給納,四十餘州資糧悉能集事。帝益知其強幹。開寶四年,知荊南轉運事。及征江南,又兼南面隨軍轉運事,兵數十萬,供饋無闕。南唐平,以漕挽功拜刑部郎中。中謝日,召升殿獎諭,賜緋。九年,詔知永興軍府事。
太宗嗣位,遷兵部郎中,驛召赴闕,賜金紫。授西川轉運使,屬西南夷寇鈔邊境,仲宣親至大度河,諭以逆順,示以威福,夷人率服。會言事者雲,江表用兵時,仲宣幹沒官錢,召還,令禦史台盡索財計簿鉤校,凡數年而畢,無有欺隱。
改廣南轉運使,會征交州,其地炎瘴,士卒死者十二三,大將孫全興等失律,仲宣因奏罷其兵。不待報,即以兵分屯諸州。開庫賞賜,草檄書以諭交州。交州即送款內附,遣使修貢。仲宣複上章待罪,帝嘉之。
太平興國六年冬,南郊畢,遷吏部郎中。八年,與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兵部郎中劉保勳,刑部郎中辛仲甫皆以久次郎署,擢升諫垣,仲宣為左諫議大夫。未幾,召還,以本官權度支。雍熙四年,出知廣州,未上,移知江陵府,俄改河南府。端拱中,遷給事中。淳化元年,卒,年六十一。
仲宣性寬恕,倜儻不檢,有心計。初,為濟陰主簿時,令與簿分掌縣印。令畜嬖妾,與其室爭寵,令弗能禁。嬖欲陷其主,竊取其印藏之,封識如故,以授仲宣。翌日署事,發匣,則無其印,因逮捕縣吏數輩及令、簿家人,下獄鞫問,果得之於令舍灶突中。令聞之,倉皇失措,仲宣處之晏然,人服其量。嘗從征江南,都部署曹彬令取陶器數萬,給士卒為燈具。仲宣已預料置,奉之如其數。其才幹類此。
子待用至國子博士,待問再舉及第,至殿中丞,待旦至比部員外郎。待用子巨源,亦登進士第。
楊克讓,字慶孫,同州馮翊人。高祖公略,洪州都督。晉末,舉進士不第,州將劉繼勳辟為戶曹掾。漢乾佑中,本府節度張彥成表授掌書記。
周廣順初,彥成移鎮安陽、穰下,克讓以舊職從行。彥成入為執金吾,病篤,奏稱其材可用。克讓以彥成死未葬,不忍就祿,退居別墅,俟張氏子外除。時論稱之。曆鎮甯軍掌書記。顯德二年,調授鳳翔府司錄參軍,加兼監察禦史,以祖母老解官歸養。未幾,改延州觀察推官,與通判宋琪並為節度使趙贊所禮。累加朝散大夫兼殿中侍御史,連以家難去職。
太祖素知其名,會贊入覲,複稱其才,即起為左補闕,掌蘄口榷貨務。乾德六年,知果州。上言願畢襄事,特賜緡錢,許葬畢赴任。開寶三年,就命為西川轉運副使,蜀民懷其善政,璽書褒美。代歸闕下,疏民利病十事,稱旨。太祖召升殿,賜坐勞問,面賜金紫。將大用,為侯陟所沮,事見陟傳。
征南唐,命克讓知升州行府。升州平,就知州事兼水陸計度轉運使事,加兵部員外郎。太平興國初,就加刑部郎中、知大名府。會錢俶、陳洪進來歸疆土,以克讓為兩浙西南路轉運使。泉州民嘯聚為盜,克讓在福州,即率其屯兵至泉州,與王明、王文寶共討平之。四年,徙知廣州,俄兼轉運市舶使。明年,卒,年六十九。
克讓少好學,手寫經籍,盈於篋笥。多收圖畫墨蹟。曆官廉謹幹局,所至有聲。每視事,自旦至暮,或通夕,斷決如流,無有凝滯,當時稱為能吏。
子希閔字無間。生而失明,令諸弟讀經史,一曆耳輒不能忘。屬文善緘尺,趙普守西洛,府中箋疏,皆希閔所為。將奏署本府掾,固辭不受,普優加給贍。張齊賢、李沆、薛惟吉、張茂宗繼領府事,皆優待之。卒,年三十九,有集二十卷。自教三子:日華,日嚴,日休,皆登進士第。日華都官員外郎,日嚴職方員外郎,日休殿中丞。希閔弟希甫,淳化三年進士,至屯田員外郎。從子日宣,亦登進士第。
段思恭,澤州晉城人。曾祖約,定州司戶。祖昶,神山令。父希堯,晉祖鎮太原,辟為從事,與桑維翰同幕府。晉有天下,希堯累曆清顯。思恭以門蔭奏署鎮國軍節度使官。天福中,希堯任棣州刺史兼權鹽礬制置使。思恭解官侍養,奉章入貢,改國子四門博士,賜緋。開運初,出為華、商等州觀察支使。劉繼勳節制同州,辟為掌書記。繼勳入朝,會契丹入汴,軍士喧噪,請立思恭為州帥,思恭諭以禍福,拒而弗從,乃止。
漢祖建國,授左補闕。隱帝時,蝗,詔遍祈山川。思恭上言:「赦過宥罪,議獄緩刑,苟獄訟平允,則災害不生。望令諸州速決重刑,無致淹濫,必召和氣。」從之。曆度支、駕部。周顯德中,定濱州田賦,世宗嘉之,賜金紫。丁外艱,服闋,拜左司員外郎。
建隆二年,除開封令,遷金部郎中。乾德初,平蜀,通判眉州。時亡命集眾,攻逼州城,刺史趙廷進懼不能敵,將奔嘉州,思恭止之,因率屯兵與賊戰彭山。軍人皆觀望無鬥志,思恭募軍士先登者厚賞,於是諸軍賈勇,大敗賊,思恭矯詔以上供錢帛給之。後度支請按其罪,太祖憐其果乾,不許,令知州事。丁母憂,起複,俄召為考功郎中,知泗州。
會馮繼業自靈州舉宗來朝,帝以思恭代知州事,仍語之曰:「馮繼業言靈州非衛、霍名將鎮撫之不可,汝其往哉!」思恭曰:「臣奉詔而往,必能治之。」帝壯之,賜窄衣、金帶、錢二百萬,仍以途涉諸部,令別齎金帛以遺之。思恭下車,矯繼業之失,綏撫夷落,訪求民病,悉條奏免之。俄而回鶻入貢,路出靈州,交易於市,思恭遣吏市硇砂,吏爭直,與之競。思恭釋吏,械其使,數日貰之。使還醞其主,複遣使齎牒詣靈州問故,思恭理屈不報。自是數年,回鶻不復朝貢。
久之,遷右諫議大夫、知揚州。朝廷方經略江表,命思恭兼沿江巡檢。每出巡,委州事於通判,以牌印、鼓角、金鉦自隨。驛書自京師來者,令齎至其所,事多稽滯。因與通判李岧相告訐,詔以屬吏。思恭辭不直,責授太常少卿、改知宿州。太宗即位,遷將作監、知秦州。坐擅借官庫銀造器,又妄以貢奉為名,賤市狨毛虎皮為馬飾,為通判王廷範所發,降授少府少監、知邢州。太平興國六年,遷少府監雍熙元年,南郊畢,表乞復舊官,再為右諫議大夫。二年,知壽州。端拱初,遷給事中,尋知陝州。淳化三年,卒,年七十三。
思恭以門資歷顯官,不知書,無學術;然踐更吏事,所至亦著勤績。子惟一至太常博士、三司度支判官。從子惟幾,第進士,仕至兵部員外郎。
侯陟,淄州長山人。漢末,舉明經。周廣順初,試校書郎,為西州回鶻國信使判官,還補雷澤主簿。司門員外郎姚恕凡四薦陟,為襄城令、汝州防禦判官、濮陽襄邑令。建隆初,為冤句令,以清幹聞。二年,擢為左拾遺,仍知縣事。節度袁彥頗為不法,陟抗章言之,彥上表謝,自陳無罪,太祖亦不窮治。四年,令兼領本縣屯兵,俄改淮南轉運使,賜緋衣、黑銀帶,遷右補闕。乾德三年,就改侍御史。明年,入為左司員外郎、度支判官。朝議欲以本官領省事,改度支員外郎,依前充判官。開寶五年,複為左司員外郎。六年,權判吏部銓,俄賜金紫。十二月,詔與戶部員外郎、知制誥王祐等同知貢舉,未鎖宿,出知揚州。會出師收金陵,陟以所部敗南唐軍千人於宣化城。俄為部下所訟,追赴闕,陟度理窮,乃求哀盧多遜,多遜素與陟善,為其畫計。時江表未拔,太祖厭兵,南土暑熾,軍卒疫死,方議休兵,以為後圖。陟適從揚州來,知金陵危甚,多遜令上急變求見。陟時被病,令掖入,即大言曰:「南唐平在朝夕,陛下奈何欲班師,願急取之。臣若誤陛下,願夷三族。」上屏左右,召升殿問狀,遂寢前議,並赦陟罪,複知吏部選事。
太平興國初,遷戶部郎中。俄而選人有妄冒,事發,詞涉於陟。南曹雷德驤將奏劾之,陟造便殿自首,出為河北轉運使。征太原,為太原東路轉運使。駕還,次鎮州,命先還上都供頓軍需。以功遷左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事。五年,同知貢舉。開寶末,趙普在中書,陟嘗上疏言其短。至是,普再入相,陟頗憂恚。六年,南郊畢,加給事中。七年,三司使王仁贍左降,以陟與王明同判三司。八年,卒,贈工部尚書。
陟有吏幹,性狡獪,好進,善事權貴,巧中傷人。太祖嘗召刑部郎中楊克讓,命坐與語,且諭以將大用。陟素忌克讓,偵知之。因奏事,上問識楊克讓否,陟曰:「臣與克讓甚善,知其人才識,朝廷佳士也。近聞其自言上許以大用,多市白金作飲器以自奉,臣頗怪之。」上怒,亟令克讓出典郡。其險詖如此。
李符,字德昌,大名內黃人。漢乾祐中,郭從義討趙思綰於京兆,辟符在幕府,表為京兆府戶曹掾。曆郿縣主簿、保義軍節度推官。丁內艱,服除,調汝州防禦判官,權知州事。右庶子楊恪薦為大理正。乾德中,知歸州轉運司制置。
歸朝,以京西諸州錢帛不登,選知京西南面轉運事。奏便宜百餘條,凡四十八事,命著為令,賜緋魚。因奏對稱旨,遷起居郎。後荊湖轉運許仲宣隨軍討南唐,詔符赴荊湖調發芻糧,符領船數千艘順流而下。事畢,賜金紫。符又建議鑿橫江河以通漕運,發和州三縣丁壯給其役。太祖欲幸西京,有事於南郊。符上書陳八難曰:「京邑凋弊,一也;宮闕不備,二也;郊廟未修,三也;百司不具,四也;畿內民困,五也;軍食不充,六也;壁壘未設,七也;千乘萬騎盛暑扈行,八也。」不從。禮畢還京,改比部員外郎、判刑部。
太平興國初,遷駕部,轉祠部郎中,知廣州兼轉運使。二年,符圖海外諸城及嶺外花木各一以獻。在任有善政,民為立生祠。五年,召為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兼大理寺理。三司副使範旻得罪,以符代之。賜白金三千兩。車駕幸大名,領行在三司。未幾,坐與官屬競課最,罷職守本官。
七年春,開封尹秦王廷美出守西京,以符知開封府。廷美事發,太宗令歸第省過。趙普令符上言:「廷美在西洛非便,恐有他變,宜遷遠郡,以絕人望。」遂有房陵之貶。普恐泄言,坐符用刑不當,貶甯國軍行軍司馬。盧多遜貶崖州也,符白普曰:「珠崖雖遠在海中,而水土頗善。春州稍近,瘴氣甚毒,至者必死,願徙多遜處之。」普不答。先是,太宗尹京,符因宋琪薦弭德超事藩邸。符貶,德超為樞密副使,屢稱其冤。會德超以事貶,帝惡其朋黨,徙符嶺表,普移符知春州。至郡歲餘卒,年五十九。
符無文學,有吏幹,好希人主意以求進用,終以此敗。至道二年,郊祀,追複右諫議大夫。祥符五年,錄其子璜試將作監主簿。
魏丕,字齊物,相州人,頗涉學問。周世宗鎮澶淵,辟司法參軍。有盜五人獄具,丕疑其冤,緩之。不數日,果獲真盜,世宗嘉其明。慎曆頓丘、冠氏、元城三縣令。世宗即位,改右班殿直。自陳本以儒進,願受本資官。世宗曰:「方今天下未一,用武之際,藉卿幹事,勿固辭也。」未幾,出監明靈砦軍。世宗征淮甸,丕獲江南諜者四人,部送行在。詔獎之,賜錢十萬,遷供奉官、供備庫副使。
太祖即位,改作坊副使。時楊承信帥河中,或言其反側未安,命丕賜承信生辰禮物,陰察之。還,言其無狀。太祖嘗召對,語丕曰:「作坊久積弊,爾為我修整之。」丕在職盡力,以久次轉正使。開寶九年,領代州刺史。凡典工作十餘年,討澤潞、維揚,下荊廣,收川峽,征河東,平江南,太祖皆先期諭旨,令修創器械,無不精辦。舊床子弩射止七百步,令丕增造至千步。及改繡衣鹵簿,亦專敕丕裁制。丕撤本坊舊屋,為舍衢中,收僦直及鬻死馬骨,歲得錢七千余緡,工匠有喪者均給之。太祖幸洛郊祀,三司使王仁贍議雇民車牛運法物,太祖以勞民,不悅,召丕議之。丕請扌柬本坊匠少壯者二千餘,分為遞鋪輸之,時以為便。
雍熙四年,代郝正為戶部使。端拱初,遷度支使。是冬,出為黃州刺史。還朝,召對便坐,賜禦書《急就章》、《朱邸集》。丕退作歌以獻,因自述願授台省之職。太宗面諭曰:「知卿本儒生,然清望官奉給不若刺史之優也。」淳化初,改汝州刺史。曆知鳳州,改襄州。境內久旱,丕以誠禱之,一夕,雨沾足。明年,召還,屢求退居西洛,不許。
四年,表求致仕,授左武衛大將軍,仍領汝州刺史。俄判金吾街仗。初,六街巡警皆用禁卒,至是,詔左右街各募卒千人,優以廩給,使傳呼備盜。丕以新募卒引對,遂分四營,營設五都,一如禁兵之制。五年,改領郢州刺史。俄改領複州,遷左驍衛大將軍。咸平二年,卒,年八十一。
丕好歌詩,頗與士大夫游接,有時稱。南唐主李煜妻卒,遣丕充弔祭使,且使觀其意趣。煜邀丕登升元閣賦詩,丕有「朝宗海浪拱星辰」之句,以風動之。太宗嘗賜詩,令丕與柴禹錫和焉。
董樞,真定元氏人。後唐太清中,以獻書授校書郎。累曆賓佐。晉天福中,為左拾遺、知樞密院表奏。周廣順初,為左補闕。世宗即位,詔常參官各奏封事,樞上平吳策。淮南平,遷浚儀令。恭帝即位,遷殿中侍御史。
太祖乾德初,遷主客員外郎。上書請伐蜀,蜀平,通判劍州。會全師雄叛,攻劍。刺史張仁謙足疾不能戰,欲棄城走。樞固爭,戰賊敗之,因招餘眾降。仁謙飲樞令醉,密殺降數百,誣奏樞與賊通。會中使自成都還,備言其事,太祖並召之,庭辯曲直,仁謙遂屈。下禦史台鞫之,黜宋州教練使,以樞嘗貢西伐計,遷比部郎中。三年,出兼桂陽監使,上書請伐廣南。詔益桂陽戍卒三千,令樞統之。
開寶二年,又上方略。會劉鋹令內侍曾居實侵桂陽,樞擊退之。三年,大舉伐鋹,令樞率兵趨連口,克之。改兵部郎中,權知連州兼行營招撫使。嶺南平,賜錢三百萬。四年,移知襄州,又為河北轉運使,改判西京留司禦史台。
初,樞罷桂陽監,以左贊善大夫孔璘代之。璘通《三禮》,嘗講學於河朔。擢第,曆州縣。及升朝,蒞桂陽,歲滿,以太子洗馬趙瑜代之。
瑜,趙州人。家世豪右,自言諳練邊事。開寶中,命為易州通判,歲滿,移桂陽。瑜至,即稱疾,遂以著作郎張侃代之。侃至月餘,奏瑜在任累月,得羨銀數千斤,雖送官而不具數聞,計樞與璘隱沒可知矣。詔下禦史案之,獄具。有司計盜髒法,俱當死。太祖曰:「趙瑜非自盜,但不能發擿耳。」樞、璘並坐死,瑜決杖流海島。擢侃為屯田員外郎。
論曰:顏衎振舉風憲,不避強禦。劇可久居廷尉之任,以平允聞。趙逢果斷之士,而獨尚嚴酷,處之要密之職,則非所宜。蘇曉銳意深刻,樂致人罪,後嗣衰謝,厥報不誣。高防陳逆順以聳臣節,體明慎而究疑獄,治跡清操,沒而彌章。若其自誣以救人之死,古人何加焉。馮瓚省關市之苛賦,設方略以擊賊,功若可稱,而巧宦任數,竟致傾敗,理固然矣。邊珝、王明、許仲宣、楊克讓當官效用,以清幹稱。然仲宣寬簡持重,造次不撓,蓋人之難能者。王明累參戎事,預立戰功,至若開諭元福,止其暴誅,此赴蹈之仁也。段思恭遏亂兵,擊群寇,便宜從事,以著奇績,斯亦可矣。然不能動遵規矩,速訟左降者再焉。侯陟吏才適用,患在忮刻。李符博通時務,乃事深文,以致投荒自弊,遂為口實。魏丕久典工效,以濟戎用,至於平反冤盜之獄,救楊承信之誣,善尤可稱。董樞論平吳伐蜀及取廣南,鹹克舉之,且多戰功,而以貪墨取敗。惜哉!
列傳第三十
○馬令琮杜漢徽張廷翰吳虔裕蔡審廷周廣張勳石曦張藏英陸萬友解暉李韜王晉卿郭廷謂子延濬從子延澤趙延進輔超
馬令琮,本名令威,避周祖名改之,大名人。父全節,《五代史》有傳。全節曆橫海、定遠、昭義、彰德、定武、天雄六節度,皆署令琮為牙校,累授彰德牙內都指揮使、檢校尚書左僕射,領勤州刺史。令琮少善騎射,嘗從其父平安州及與鎮州安重榮戰,皆有功,由是知名。晉開運二年,全節卒,令琮起複,拜隰州刺史。漢祖開國,為西京巡檢使。周祖受命,改陳州刺史。征兗州,為京城四門外巡檢。世宗嗣位,移隨州。顯德二年,入為虎捷左第一軍都指揮使。六年,兼領建州刺史。
太祖即位,出刺懷州。李筠叛,將親征,召三司張美餉兵食,美言河內密邇上黨,令琮日夜儲蓄以俟王師。太祖善之,命授團練使。執政言令琮方供億大軍,不可移他郡,故升懷州為團練,以令琮充使,又充先鋒都指揮使。澤、潞平,為昭義兵馬鈐轄。逾年被疾,詔許歸郡。乾德元年,卒,年三十九。太祖甚憐之,錄其子延恩為殿直。
杜漢徽,京兆長安人。父阿孫,為太原威勝軍使。漢徽有膂力,善騎射,年十七,仕後唐武皇為廳直隊長。天成中,累遷護聖軍使。晉天福六年,與慕容鄴等討安州李金全,生禽指揮使孫厚,以功遷興順指揮使。八年,從征鎮州安重榮,改護聖指揮使,贈阿孫為左贊善大夫。開運二年,以所部戍深州,破契丹于樂壽,殺獲甚眾。漢初,從高行周討杜重威於鄴,屢為流矢所中,身被重創,猶力戰,觀者壯之。又率所部戍鎮州,破契丹于靈壽,獲車馬甚眾。周世宗征劉崇,漢徽有戰功,補龍捷左第五軍都虞候,移所部屯安平縣,破契丹于縣南,獲器甲車帳,遷本軍左第四軍都虞候。
宋初,補本軍都校,領茂州刺史,改領潮州。從平李筠,又從平李重進,錄功居多。建隆三年,出為天長軍使,移雄武軍使、知屯田事。是冬,被病,即以符印授通判宋鸞,請告歸京。家人勸其求醫藥,漢徽笑曰:「我在戎行四十年,大小百余戰,不死幸矣,安用藥為?」未幾,卒。
張廷翰,冀州信都人。父慎圖,仕周為兵部郎中。廷翰少慷慨,有智略,善騎射。晉天福中,冀州刺史張建武召補牙校,其後刺史李沖署為本州牢城軍校。契丹入中原,署其党何行通為刺史,契丹主道殂,州人共殺行通,推廷翰知州事。漢初,就拜刺史,廷翰盡捕殺行通者戮於市。為政寬厚簡易,民甚愛之。周廣順初,召赴闕,周祖見其貌魁偉,謂樞密使王峻曰:「冀州近邊,雖更擇人,亦無逾廷翰者。」即日遣還。在郡八年,契丹將高牟翰數擾邊,皆為廷翰擊走。廷翰家富於財,歲遣人齎金帛北入市善馬,常得數百匹,貢獻外悉遺貴近,甚獲美譽。顯德中,曆棣、海、沂三州團練使,屢率兵敗淮人,移萊州。
宋初,又曆冀、亳二州。乾德二年卒,年四十七。
吳虔裕,許州許田人。父徽,左屯衛將軍。虔裕少為郡吏,漢祖鎮許,愛其精謹,署以右職。及移鎮太原,以虔裕從。開國,擢為引進使,轉內客省使。時鎮州節度劉在明卒,遣虔裕率兵巡護。隱帝即位,召為宣徽北院使。
周祖討三叛,以虔裕為河中行營都監,率護聖諸軍五千以往。李守貞出兵五千餘,設梯橋,分五路于長連城西北以禦周祖。周祖令虔裕率大軍橫擊之,蒲人敗走,奪其梯橋,殺傷大半。師還,賜襲衣、玉帶。會樞密使楊邠上言求解職,隱帝遣人諭邠曰:「樞機之任,非卿不可,卿何聽間離而為此請耶?」使至而虔裕在坐,即颺言曰:「機要重地,非可久處,俾後來者迭居可也。」使還以白帝,帝怒,出虔裕為鄭州防禦使。乾祐末誅大臣,急詔入朝,命將兵守澶州。及留子陂戰敗,遂降周祖。廣順初,遣還,賜以襲衣、玉帶、鞍勒馬。從周祖討慕容彥超,破之。改汝州防禦使,曆右衛、左金吾衛二大將軍兼街仗使。
太平興國六年,遷右千牛衛上將軍,仍判左街仗事。虔裕掌金吾三十餘年,端拱初卒,年八十八,贈太尉。
虔裕性簡率,言多輕肆。右金吾上將軍王彥超告老,虔裕語人曰:「我縱僵僕殿階下,斷不學王彥超七十致仕。」人傳笑之。每朝會及從遊宴,太宗憐其壽高,常慰撫之。子延彬,至儀鸞副使,延彬子仁美,至內殿崇班。
蔡審廷,磁州武安人。曾祖凝,邢州別駕。祖綰,武安遠城三冶使。父顒,洺州長史。審廷少能騎射,晉初,應募補護聖散都頭。周顯德初,擢為殿前散員,轉鐵騎副兵馬使。從世宗戰高平有功,遷軍使。太祖為殿前都點檢,從世宗征淮南,審廷隸麾下,預戰紫金山,改副指揮使。
宋初,授殿前散都頭指揮使。從征李筠,攻澤州先登,為飛石傷足,帝賜以良藥、美酒。及車駕還京,幸其官署問之,賜齎甚厚。尋轉內殿直都虞候,俄改伴飯都指揮使。建隆中,領富州刺史兼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乾德初,授冀州刺史。征太原時,為北面步軍都指揮使,屯兵易州。審廷訓練士卒甚整,太祖過鎮陽,見於行在所,賜名馬、寶劍,命為鎮州兵馬都鈐轄。開寶八年卒,年六十九。
周廣,字大均,其先應州神武川人。父密,事晉,曆鄜、延、晉三鎮節度使。周廣順初,至太子太師致仕。廣幼從其父為牙校。漢初,授供奉官。未幾,擢左千牛衛將軍。周祖命將討慕容彥超於兗州,以廣為行營都監。賊平,錄功遷右武衛將軍。俄改右神武將軍,充鎮淮軍兵馬都監。從世宗征淮南。既得江北數州,即命廣勞來安集,民甚德之。因領常州刺史兼內外馬步軍都軍頭。淮南平,改眉州刺史。
宋初,授隰州刺史。乾德三年,遷潘州團練使,令訓練雄武諸營。開寶二年,從征太原,為攻城樓櫓戰棹都部署,師還,加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六年,改右屯衛大將軍,領郡如故。太平興國二年,卒。
張勳,河南洛陽人。晉開運中,事留守景延廣為典客,延廣表為供奉官。周世宗將征淮南,以勳為申州緣淮巡檢。因採光州機事聞於朝廷,即命勳率兵同討平之,遂監光州軍,充內外巡檢。後攻黃州,敗吳人于麻城,複破柏業山砦,目中流矢。遷內園副使。及征瀛、莫,以為霸州兵馬都監。
初,征李筠,勳從石守信董前軍,拔大會砦,及敗筠眾於太行,破澤州,皆預有功。太祖還京,命權知許州。未幾,李重進叛,又詔與石守信、李處耘先率兵進討。拔揚州,以勳為兵馬都監,遷氈毯使。討朗陵,充前軍兵馬都監。荊湖平,以功就拜衡州刺史。乾德初,克郴州及桂陽監,以勳為刺史兼監使。五年,代歸,至揚州卒,年六十八。太祖甚憐之,錄其子廷敏為殿直。勳性殘忍好殺,每攻破城邑,但揚言曰「且斬」,頗有橫罹鋒刃者。將赴衡州,州民皆涕泣相謂曰:「'張且斬'至矣,吾輩何以安乎!」
石曦,並州太原人,晉祖弟韓王暉之子。天福中,以曦為右神武將軍。曆漢至周,為右武衛、左神武二將軍。恭帝即位,初為左衛將軍。會高麗王昭加恩,命曦副左驍衛大將軍戴交充使。
建隆三年,再使高麗,遷左驍衛大將軍,護秦州屯兵。西人犯邊,曦率所領擊破之,斬渠帥十三人。太祖征晉,曦領兵二千人自澤、潞除道至太原,壅汾水灌其城,又益兵千人,部攻遼州。俄知雄州,代,為潭州鈐轄。開寶八年,領兵敗南唐軍二千余于袁州,平梅山、板倉諸洞蠻寇,俘馘數千人。太平興國中,曆右神武、右羽林大將軍,連知孟、襄二州,遷領誠州刺史。雍熙四年,改知霸州兼部署。會陳廷山謀以平戎軍叛入北邊,曦察知之,與侯延濟定計,禽廷山以獻。錄其功,加領本州團練使、同知鎮州。淳化二年,移原州,遷右龍武軍大將軍。被病請告,詔特給全奉。四年,卒,年七十四,賵賻加等。
張藏英,涿州范陽人,自言唐相嘉貞之後。唐末,舉族為賊孫居道所害。藏英年十七,僅以身免。後逢居道於豳州市,引佩刀刺之,不死,為吏所執。節帥趙德鈞壯之,釋而不問,以補牙職。藏英後聞居道避地關南,乃求為關南都巡檢使。至則微服攜鐵楇,匿居道舍側,伺其出擊之,僕於地,齧其耳啖之,遂禽歸。設父母位,陳酒肴,縛居道於前,號泣鞭之,臠其肉,經三日,刳其心以祭。即詣官首服,官為上請而釋之。燕、薊間目為「報仇張孝子」。契丹用為盧台軍使兼榷鹽制置使,領坊州刺史。周廣順三年,率內外親屬並所部兵千餘人,及煮鹽戶長幼七千餘口,牛馬萬計,舟數百艘,航海歸周。至滄州,刺史李暉以聞。周祖頗疑之,令館于封禪寺,俄賜襲衣、銀帶、錢十萬、絹百匹、銀器、鞍勒馬。數月,世宗即位,授德州刺史。未幾召歸,對便殿,詢以備邊之策。藏英請于深州李晏口置砦,及誘境上亡命者以隸軍,願為主將,得便宜討擊。世宗悉從之。以為緣邊招收都指揮使,賜名馬、金帶。藏英遂築城李晏口,累月,募得勁兵數千人。會遣鳳翔節度王彥超巡邊,為契丹所圍,藏英率新募兵馳往擊之,轉戰十餘裏,契丹解去。改濮州刺史,仍領邊任。契丹將高牟翰以精騎數千擾邊,藏英逆擊于胡盧河北,自旦至晡,殺傷甚眾。值暮收兵,契丹遁去。後因領兵巡樂壽,契丹幽州驍將姚內斌偵知藏英兵少,以精騎二千陣於縣之北,藏英率麾下擊之,自辰及申,士皆殊死戰,內斌遂解去。世宗降璽書褒美。征瓦橋關,為先鋒都指揮使,敗契丹騎數百于關北。下固安縣,又改關南排陣使。宋初,遷瀛州團練使,並護關南軍。建隆三年,卒於治所,年六十九。孫鑒,自有傳。
陸萬友,蔚州靈丘人。少隸太原為裨校。漢祖起義,擢為護聖指揮使。隱帝即位,出為天雄軍馬軍都指揮使。周祖之起兵也,萬友預謀。及踐阼,擢為散員都指揮使,領獎州刺史。世宗嗣位,遷龍捷左第三軍都指揮使。轉控鶴右廂都校、領虔州團練使,改虎捷右廂、領閬州防禦使。恭帝嗣位,出為安州防禦使。
宋初,曆沂、蘄二州防禦使。乾德四年,改汝州。開寶中,討南唐,造舟於採石磯以濟師,命萬友守之。江南平,為和州防禦使。太宗嗣位,以為晉、絳等州都巡檢使。帝征太原,克汾、石二州,以萬友為石州都巡檢使,俄兼知石州,移巡警鳳翔、秦、隴。代歸,詔知瀛州,在郡二年,政務苟簡。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大將軍,充河陰兵馬都監,逾年卒,年七十三。萬友始業圬鏝,既貴達,不忘本,以銀為圬鏝器數十事示子孫。性猛暴,以武勇自任,所至無善政。太宗以其勳舊,恩遇不替,聘其次女為許王夫人。
解暉,洺州臨洺人。父珪,應募為州兵,後唐天成中,西征至劍門,沒於陣。暉少有勇力,以父死戎事,得隸兵籍。戍雁門,與契丹接戰,斬首七級,獲酋長一人。以功遷奉國軍隊長。晉天福中,安重榮反鎮州,因舉兵向闕。至宋城,晉師逆戰,大破之。暉募軍中壯士百余人夜搗賊壘,殺獲甚眾。暉頻中流失,而督戰自若,顏色不撓,以功遷本軍列校。周廣順初,劉崇與契丹侵晉州,暉從都部署、樞密使王峻等往援之。暉率敢死士三十餘,夜入契丹帳擊之,殺獲甚眾,遷本軍第五指揮使。從世宗征淮南,率所部下黃州,禽刺史高弼,遷虎捷第一軍都虞候。
宋初,步軍都軍頭,從征澤州,力戰,目中流矢。師還,策勳為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建隆四年,充湖廣道行營前軍戰棹都指揮使。潭州平,降璽書獎諭。偽統軍黃從志據嶽州,暉率舟師討平之,生禽從志及將校十四人,俘斬數千,溺死者眾。改控鶴右第二軍都指揮使,領高州刺史。乾德六年,詔領所部軍屯上党,從李繼勳略太原。開寶九年,破太原軍於境上,斬首千餘級,獲馬三十匹。改均州刺史。
太平興國二年,詔於潞州北亂柳石圍中築城,名威勝軍,以暉為軍使。從征並州,與尚食使石彥斌率所部先下隆州,殺並州三百余,禽招討使李詢等六人以獻於行在所,賜予有加。複令與彥贇督戰士隸城西行營,分攻太原。劉繼元降,太宗以太原宮女三人賜暉,俄以功遷本州團練使、知霸州。雍熙初,充雲、應、寰、朔、忻、代等州都巡檢使。三年,代歸本郡。淳化二年,被病,上章告老,改右千牛衛上將軍致仕。詔未至而卒,年八十。
暉鷙猛木強,每受詔征伐,常身先之。人所憚者,暉視之若甚易,由是頻立戰功,金創遍體。時稱驍將。子守顒,至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李韜,河朔人。有勇力膽氣,善用槊,為禁軍隊長。周祖征三叛,韜從白文珂攻河中,兵傅其城。文珂夜詣周祖議犒軍,留韜城下。時營柵未備,李守貞乘虛來襲,營中忽見火發,知賊聚至,惶怖失據。客省使閻晉卿率左右數十人,遇韜於月城側,謂韜曰:「事急矣,城中人悉被黃紙甲,為火光所照,色俱白,此殊易辨,奈軍士無鬥志何?」韜憤怒曰:「豈有食君祿而不為國致死耶!」即援槊而進,軍中死士十餘輩隨韜犯賊鋒。蒲有猛將躍馬持戈擬韜,韜刺之,洞胸而墜。又連殺數十人,蒲軍遂潰,因擊,大破之,守貞自是閉壘不敢出。俄驍將王三鐵降,城遂平,韜由此知名。累遷軍校,出為趙州刺史,移慈州。乾德六年卒。
王晉卿,河朔人。少勇敢,為鄉里所推。周世宗在澶淵,晉卿以武藝求見,得隸帳下。及即位,補東頭供奉官。從戰高平,征淮甸,每遣宣傳密旨,甚親信之。洎北征,為先鋒都監,督戰有功,詔權控鶴都虞候。克關南,授軍器庫使。顯德四年,為龍捷右第一軍都指揮使,領彭州刺史。恭帝即位,出為濱州刺史。
乾德中,為興州刺史。四年,移漢州。時蜀初平,寇盜充斥,晉卿嚴武備,設方略,禽捕剪滅,靡有遺漏,自是雖劇賊無敢窺其境。然以賄聞,太祖惜其才而不問。秩滿歸闕,以疾求頤養,改左監門衛將軍、奉朝請。貢重錦十匹、銀千兩以謝,詔不納,以其黷貨,愧之也。未幾,詔戍北邊,疆場清肅。開寶四年,複授莫州刺史。在郡謹斥候,善撫循,士卒皆樂為之用,邊民安堵。六年八月卒,年六十七。
郭廷謂,字信臣,徐州彭城人。父全義,仕南唐為濠州觀察使。廷謂幼好學,工書,善騎射。補殿前承旨,改濠州中軍使,李景每令偵中朝機事入奏。全義卒,擢莊宅使、濠州監軍。周世宗攻淮右,南人屢敗,城中甚恐,廷謂與州將黃仁謙為固禦之計。周師遣諜以鐵券及其壘,廷謂拒之。城中負販之輩率不逞,廷謂慮其亡逸,籍置大寺,遣兵守之,給日食,俾制防城具,隨其所習,以故周師卒不得覘城中虛實。
周師為浮梁渦口,命張從恩、焦繼勳守之,廷謂語仁謙曰:「此濠、壽之患也。彼以騎士勝,故利於陸;我以舟師銳,故便於水。今夏久雨,淮流泛溢,願假舟兵二千,斷其橋,屠其城,直抵壽春。」仁謙初沮其議,不得已從之,即輕棹銜枚抵其橋,麾兵斷笮,悉焚之。周師大衄,死者不可計,焚其資糧而還。以功授武殿使。周師退保定遠,又募壯士為負販狀入定遠,偵軍多寡及守將之名。還曰:「武行德、周務勍也。」廷謂曰:「是可圖也。」又籍鄉兵萬餘洎卒五千,日夕訓練,依山銜枚設伏以破之,周師大潰,行德單騎脫走。時有以玉帛子女餉廷謂者,悉拒之,唯取良馬二百匹以獻。以功為滁州刺史、上淮巡檢應援兵馬都監。及紫金山之戰,南唐諸將多歸降者,獨廷謂以全軍還守濠州,追不能及。時濠守欲棄城走,廷謂止之。俄加本州團練使,繕戈甲,治溝壘,常若敵至。是秋,周師複至,表于景請援,且言周兵四臨,乞卑辭請和,以固鄰好。夜出敢死士千余襲周營,焚頭車洞屋,周師蹂躪死者甚眾。既而援兵不至,周師急擊,廷謂集諸軍壘門之外,南望大慟而降于周。至山陽,見世宗,特加宴勞,賜金帶、襲衣、良馬、器皿,拜亳州防禦使。以其弟本州馬步都校廷贊為和州刺史。命攻天長軍,降其將馬贇。又為樓櫓戰棹左右廂都監,俄歸譙郡。
宋初,從征上黨,再知亳州。乾德二年代還,改絳州防禦使。兩川平,馮瓚知梓州,為僕夫所訟,召廷謂為靜江軍節度觀察留後以代之。州承舊政,有莊宅戶、車腳戶,皆隸州將,鷹鷂戶日獻雉兔,田獵戶歲入皮革;又有鄉將、都將、鎮將輩互擾閭裏,廷謂悉除之。開寶五年,卒,年五十四。
廷謂性恭謹,事母以孝聞,未嘗不束帶立侍。子延濬。廷謂兄廷諭,仕南唐為太子洗馬致仕,宋初至秘書監。廷諭子延澤。
延濬字利川。幼謙和。廷謂為靜江軍節度使,延濬為桂州牙內都指揮使。廷謂卒,太祖錄延濬為供奉官,屢使西北,宣諭機事。
太平興國初,以內庭宣索及殿前賜齎、移文庫務未有專領之者。乃置合同憑由印,命延濬與內藏庫副使劉蒙正掌之。又領八作司及督治汴河。
雍熙三年,改崇儀使。詔與翟守素、田仁朗、王繼恩往河北,分路按行諸州城壘,發鎮兵葺之。端拱二年,詔建河北方田,命延濬等五人共往規畫,會罷其務而止。淳化四年,李順亂,改西京作坊使,充成都十州都巡檢使。時成都將陷,延濬單騎入城,與郭載議募亡卒退保劍門,賊數千來躡其後,擊破之。王繼恩率兵至,以延濬為先鋒壕砦使,即領兵倍道先進。賊出探騎數十,延濬悉禽之,盡得賊機事。延濬易旗變號,賊不知覺,斬關掩入,斬千餘級。繼恩又請延濬知漢州,州經兵燹,廨舍、橋樑、城砦悉毀。延濬募軍民葺之,又率州帑以應軍須。錄功,改洛苑使。又命率兵屯遂州,劍門鈐轄、轉運使劉錫言其勞,詔書嘉獎。真宗初,改內園使。代還,會河朔用兵,延濬馳往邊城,按視砦壘。咸平二年,疾卒。子有倫,為供奉官、閣門祗候。
延澤字德潤,南唐試秘書省正字。乾德中,四遷著作佐郎,轉殿中丞、知建州。淳化二年,太宗聞延澤洎右贊善大夫董元亨皆好學,博通典籍,詔宰相召問經史大義,皆條對稱旨,命為史館檢討。曆國子《周易》博士、國子博士。咸平中求休退,授虞部員外郎致仕。居濠州城南,有小園以自娛,其詠牡丹千餘首。聚圖籍萬餘卷,手自刊校。范杲、韓丕皆與之遊。景德初卒。元亨亦至虞部員外郎,嘗纘《玄門碑誌》三十卷。
趙延進,澶州頓丘人。父暉,周太子太師。暉為偏將時,趙在禮據鄴。延進頗親學,嘗與軍中少年入民家,競取財賄,延進獨持書數十編以歸,同輩哂之。
漢末,暉領鳳翔節度,未赴鎮,王景崇據城反,命暉為都招討使擊之。延進年十八,屢當軍鋒。景崇平,延進奉捷奏以入,授鳳翔牙內指揮使,領貴州刺史。暉徙宋州,亦從為牙職,改領榮州刺史。睢陽有盜數百,各立酋帥,為民患。延進以父命,領牙兵千餘悉禽戮之,詔書褒美。丁外艱,表求持服。既終喪,周世宗征淮南,延進獻萬縑以助軍,仍請對,世宗召見之。時延進有從兄為虎捷都虞候、帳前橫沖指揮使,世宗指延進語之曰:「爾弟拳勇有謀,將授以禁軍大校。」延進自陳好讀書,不願也。翌日,授右千牛衛將軍、濠州兵馬鈐轄,從征瓦橋關,為隨駕金吾街仗使。
宋初,遷右羽林軍將軍、濠州都監。會伐蜀,以襄州當川路津要,命為鈐轄、同知州務。蜀平,專領郡事。漢江水歲壞堤,害民田,常興工修護,延進累石為岸,遂絕其患。入為兩浙、漳泉國信使。開寶二年,授右龍武將軍、知靈州,以母老願留,得權判右金吾街仗使,曆知河中府、梓、相、青三州。
太平興國中,大軍平並州,討幽薊,皆為攻城八作壕砦使。嘗詔督造炮具八百,期以半月,延進八日成。太宗親試之,大悅。又令主城北諸洞子。及班師,命與孟玄哲、藥可瓊留屯定州。遼人擾邊,命延進與崔翰、李繼隆將兵八萬禦之,賜陣圖,分為八陣,俾以從事。師次滿城,遼騎坌至,延進乘高望之,東西亙野,不見其際。翰等方按圖佈陣,陣去各百步,士眾疑懼,略無鬥志。延進謂翰等曰:「主上委吾等以邊事,蓋期於克敵爾。今敵眾若此,而我師星布,其勢懸絕,彼若持我,將何以濟!不如合而擊之,可以決勝。違令而獲利,不猶愈于辱國乎?」翰等曰:「萬一不捷,則若之何?」延進曰:「倘有喪敗,則延進獨當其責。」於是改為二陣,前後相副。士眾皆喜,三戰,大破之,獲人馬、牛羊、鎧甲數十萬。以功遷右監門衛大將軍、知鎮州。及代,吏民數千守闕借留,詔許留一年。俄改右領軍衛大將軍,出為高陽關、平戎軍都監兼緣邊巡檢,改鈐轄。知揚州,召入,授右屯衛大將軍,徙知相州。遷右驍衛大將軍,改知鄧州。淳化初,飛蝗不入境,詔褒之。還,判右金吾街仗事。至道二年,拜右金吾衛大將軍。咸平二年卒,年七十三,贈左武衛上將軍。
延進姿狀秀整,涉獵經史,好作詩什,士流以此多之。延進妻即淑德皇后之妹,故在顯德、興國中,頗任以腹心。子昂,太平興國二年登進士第,至戶部郎中、直昭文館。
輔超,忻州秀容人,家世業農。超少勇悍有力,晉開運中應募,隸澶州軍籍。漢乾祐中,趙思綰據永興叛,周祖護諸將討之,督兵攻城。超率驍勇十七人升雲梯,斫北門樓,樓壞而入,士卒繼進,城遂陷,以功補小校。顯德中,從太祖征淮南,常執銳前驅,定滁、泗,破淮陰,下揚州,以功轉日騎副兵馬使。
宋初,從平上黨,再遷內直都知,太宗即位,以超為馬軍都軍頭。會親征太原,冒矢石攀堞先登,身被十三創,帝嘉其勇,賜錦袍、銀帶、帛五十段。詰朝,再乘城,中流矢者八,複加厚賜。大舉襲范陽,分兵三路,超隸偏將米信,為田重進先鋒,取飛狐、蔚州。遷馬步軍副都軍頭,俄出補曹州馬步軍都指揮使,領峰州刺史,改欒州。召歸,轉都軍頭。淳化三年,出為德州刺史,坐誣奏使者毆殺驛吏,責授右監門衛將軍,領誠州刺史。五年,複加都軍頭,領澄州刺史。真宗即位,加領獎州團練使,真拜萊州團練使,以年老願留京師,從之。景德元年卒,年七十七。
論曰:太祖有天下,凡五代之臣,無不以恩信結之,既以安其反側,亦藉其威力,以鎮撫四方。故一時諸將吳虔裕、蔡審廷之徒,數從征討,鹹有勞績焉。若馬令琮守河內,儲兵食以迎王師;解暉擊湖南,冒鋒鏑以禽敵將:此忠藎驍果,尤可稱者。漢徽之疾危辭藥,藏英之為親復仇,亦皆一節之美。惟張勳嗜殺,晉卿冒貨,雖立威著勤,所不取也。
列傳第三十一
○楊業子延昭等王貴附荊罕儒從孫嗣曹光實從子克明張暉司超
楊業,並州太原人。父信,為漢麟州刺史。業幼倜儻任俠,善騎射,好畋獵,所獲倍於人。嘗謂其徒曰:「我他日為將用兵,亦猶用鷹犬逐雉兔爾。」弱冠事劉崇,為保衛指揮使,以驍勇聞。累遷至建雄軍節度使,屢立戰功,所向克捷,國人號為「無敵」。
太宗征太原,素聞其名,嘗購求之。既而孤壘甚危,業勸其主繼元降,以保生聚。繼元既降,帝遣中使召見業,大喜,以為右領軍衛大將軍。師還,授鄭州刺史。帝以業老于邊事,複遷代州兼三交駐泊兵馬都部署,帝密封橐裝,賜予甚厚。會契丹入雁門,業領麾下數千騎自西陘而出,由小陘至雁門北口,南向背擊之,契丹大敗。以功遷雲州觀察使,仍判鄭州、代州。自是,契丹望見業旌旗即引去。主將戍邊者多忌之,有潛上謗書斥言其短,帝覽之皆不問,封其奏以付業。
雍熙三年,大兵北征,以忠武軍節度使潘美為雲、應路行營都部署,命業副之,以西上閣門使、蔚州刺史王侁,軍器庫使、順州團練使劉文裕護其軍。諸軍連拔雲、應、寰、朔四州,師次桑乾河,會曹彬之師不利,諸路班師,美等歸代州。
未幾,詔遷四州之民於內地,令美等以所部之兵護之。時契丹國母蕭氏與其大臣耶律漢甯、南北皮室及五押惕隱領眾十余萬,複陷寰州。業謂美等曰:「今遼兵益盛,不可與戰。朝廷止令取數州之民,但領兵出大石路,先遣人密告雲、朔州守將,俟大軍離代州日,令雲州之眾先出。我師次應州,契丹必來拒,即令朔州民出城,直入石碣穀。遣強弩千人列于穀口,以騎士援于中路,則三州之眾,保萬全矣。」侁沮其議曰:「領數萬精兵而畏懦如此。但趨雁門北川中,鼓行而往。」文裕亦贊成之。業曰:「不可,此必敗之勢也。」侁曰:「君侯素號無敵,今見敵逗撓不戰,得非有他志乎?」業曰:「業非避死,蓋時有未利,徒令殺傷士卒而功不立。今君責業以不死,當為諸公先。」將行,泣謂美曰:「此行必不利。業,太原降將,分當死。上不殺,寵以連帥,授之兵柄。非縱敵不擊,蓋伺其便,將立尺寸功以報國恩。今諸君責業以避敵,業當先死於敵。」因指陳家穀口曰:「諸君于此張步兵強弩,為左右翼以援,俟業轉戰至此,即以步兵夾擊救之,不然,無遺類矣。」美即與侁領麾下兵陣于穀口。自寅至巳,侁使人登托邏台望之,以為契丹敗走,欲爭其功,即領兵離穀口。美不能制,乃緣交河西南行二十裏。俄聞業敗,即麾兵卻走。業力戰,自午至暮,果至穀口。望見無人,即拊膺大慟,再率帳下士力戰,身被數十創,士卒殆盡,業猶手刃數十百人。馬重傷不能進,遂為契丹所擒,其子延玉亦沒焉。業因太息曰:「上遇我厚,期討賊捍邊以報,而反為奸臣所迫,致王師敗績,何面目求活耶!」乃不食,三日死。
帝聞之,痛惜甚,俄下詔曰:「執干戈而衛社稷,聞鼓鼙而思將帥。盡力死敵,立節邁倫,不有追崇,曷彰義烈!故雲州觀察使楊業誠堅金石,氣激風雲。挺隴上之雄才,本山西之茂族。自委戎乘,式資戰功。方提貔虎之師,以效邊陲之用。而群帥敗約,援兵不前。獨以孤軍,陷於沙漠;勁果猋厲,有死不回。求之古人,何以加此!是用特舉徽典,以旌遺忠。魂而有靈,知我深意。可贈太尉、大同軍節度,賜其家布帛千匹、粟千石。大將軍潘美降三官,監軍王侁除名、隸金州,劉文裕除名、隸登州。」
業不知書,忠烈武勇,有智謀。練習攻戰,與士卒同甘苦。代北苦寒,人多服氈罽,業但挾纊露坐治軍事,傍不設火,侍者殆僵僕,而業怡然無寒色。為政簡易,禦下有恩,故士卒樂為之用。朔州之敗,麾下尚百餘人,業謂曰:「汝等各有父母妻子,與我俱死,無益也,可走還,報天子。」眾皆感泣不肯去。淄州刺史王貴殺數十人,矢盡遂死,餘亦死,無一生還者。聞者皆流涕。業既沒,朝廷錄其子供奉官延朗為崇儀副使,次子殿直延浦、延訓並為供奉官,延瑰、延貴、延彬並為殿直。
延昭本名延朗,後改焉。幼沉默寡言,為兒時,多戲為軍陣,業嘗曰:「此兒類我。」每征行,必以從。太平興國中,補供奉官。業攻應、朔,延昭為其軍先鋒,戰朔州城下,流矢貫臂,鬥益急。以崇儀副使出知景州。時江、淮凶歉,命為江、淮南都巡檢使。改崇儀使、知定遠軍,徙保州緣邊都巡檢使,就加如京使。
咸平二年冬,契丹擾邊,延昭時在遂城。城小無備,契丹攻之甚急,長圍數日。契丹每督戰,眾心危懼,延昭悉集城中丁壯登陴,賦器甲護守。會大寒,汲水灌城上,旦悉為冰,堅滑不可上,契丹遂潰去,獲其鎧仗甚眾。以功拜莫州刺史。時真宗駐大名,傅潛握重兵頓中山。延昭與楊嗣、石普屢請益兵以戰,潛不許。及潛抵罪,召延昭赴行在,屢得對,訪以邊要。帝甚悅,指示諸王曰:「延昭父業為前朝名將,延昭治兵護塞有父風,深可嘉也。」厚賜,遣還。是冬,契丹南侵,延昭伏銳兵於羊山西,自北掩擊,且戰且退。及山西,伏發,契丹眾大敗,獲其將,函首以獻。進本州團練使,與保州楊嗣並命。帝謂宰相曰:「嗣及延昭,並出疏外,以忠勇自效。朝中忌嫉者眾,朕力為保庇,以及於此。」五年,契丹侵保州,延昭與嗣提兵援之,未成列,為契丹所襲,軍士多喪失。命李繼宣、王汀代還,將治其罪。帝曰:「嗣輩素以勇聞,將收其後效。」即宥之。六年夏,契丹複侵望都,繼宣逗遛不進,坐削秩,複用延昭為都巡檢使。時講防秋之策,詔嗣及延昭條上利害,又徙甯邊軍部署。
景德元年,詔益延昭兵滿萬人,如契丹騎入寇,則屯靜安軍之東。令莫州部署石普屯馬村西以護屯田。斷黑盧口、萬年橋敵騎奔沖之路,仍會諸路兵掎角追襲,令魏能、張凝、田敏奇兵牽制之。時王超為都部署,聽不隸屬。延昭上言:「契丹頓澶淵,去北境千里,人馬俱乏,雖眾易敗,凡有剽掠,率在馬上。願飭諸軍,扼其要路,眾可殲焉,即幽、易數州,可襲而取。」奏入,不報,乃率兵抵遼境,破古城,俘馘甚眾。
及請和,真宗選邊州守臣,御筆錄以示宰相,命延昭知保州兼緣邊都巡檢使。二年,追敘守禦之勞,進本州防禦使,俄徙高陽關副都部署。在屯所九年,延昭不達吏事,軍中牒訴,常遣小校周正治之,頗為正所罔,因緣為奸。帝知之,斥正還營而戒延昭焉。大中祥符七年,卒,年五十七。
延昭智勇善戰,所得奉賜悉犒軍,未嘗問家事。出入騎從如小校,號令嚴明,與士卒同甘苦,遇敵必身先,行陣克捷,推功于下,故人樂為用。在邊防二十餘年,契丹憚之,目為楊六郎。及卒,帝嗟悼之,遣中使護櫬以歸,河朔之人多望柩而泣。錄其三子官,其常從、門客亦試藝甄敘之。子文廣。
文廣字仲容。以班行討賊張海有功,授殿直。范仲淹宣撫陝西,與語奇之,置麾下。從狄青南征,知德順軍,為廣西鈐轄,知宜、邕二州,累遷左藏庫使、帶禦器械。治平中,議宿衛將,英宗曰:「文廣,名將後,且有功。」乃擢成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遷興州防禦使。秦鳳副都總管韓琦使築篳篥城,文廣聲言城噴珠,率眾急趣篳篥,比暮至其所,部分已定。遲明,敵騎大至,知不可犯而去,遺書曰:「當白國主,以數萬精騎逐汝。」文廣遣將襲之,斬獲甚眾。或問其故,文廣曰:「先人有奪人之氣。此必爭之地,彼若知而據之,則未可圖也。詔書褒諭,賜襲衣、帶、馬。知涇州、鎮戎軍,為定州路副都總管,遷步軍都虞候。遼人爭代州地界,文廣獻陣圖並取幽燕策,未報而卒,贈同州觀察使。
王貴者,並州太原人。廣順初,補衛士。宋初,累遷至散員都指揮使、馬步軍都軍頭,領勝州刺史。太平興國二年,出為淄州刺史。受詔從潘美北征,攻沁州,頗立戰功。及從楊業,為遼兵所圍,親射殺數十人,矢盡,張空弮又擊殺數人,遂遇害。年七十三。擢其子文晟供奉官、文昱殿直。
荊罕儒,冀州信都人。父基,王屋令。罕儒少無賴,與趙鳳、張輦為群盜。晉天福中,相率詣范陽,委質燕王趙延壽,得掌親兵。開運末,延壽從契丹主德光入汴,署罕儒密州刺史。漢初,改山南東道行軍司馬。周廣順初,為率府率,奉朝請,貧不能振。顯德初,世宗戰高平,戮不用命者,因求驍勇士。通事舍人李延傑以罕儒聞,即召赴行在,命為招收都指揮使。會征太原,命罕儒率步卒三千先入敵境。罕儒令人負束芻徑趨太原城,焚其東門。擢為控鶴弩手、大劍直都指揮使。從平淮南,領光州刺史,改泰州,為下蔡守禦都指揮使兼舒、蘄二州招安巡檢使。四年,泰州初下,真拜刺史兼海陵、鹽城兩監屯田使。明年三月,世宗幸泰州,以罕儒為團練使,賜金帶、銀器、鞍勒馬。六年春,軍吏耆艾詣闕請留,恭帝詔褒之。
建隆初,升鄭州防禦,以罕儒為使,改晉州兵馬鈐轄。罕儒恃勇輕敵,嘗率騎深入晉境,人多閉壁不出,虜獲甚眾。是年冬,複領千餘騎抵汾州城下,焚其草市,案兵以退。夕次京土原,劉鈞遣大將郝貴超領萬餘眾襲罕儒,黎明及之。罕儒遣都監、氈毯副使閻彥進分兵以禦貴超。罕儒錦袍裹甲據胡床享士,方割羊臂臑以啖,聞彥進小卻,即上馬麾兵徑犯賊鋒。並人攢戈舂之,罕儒猶格鬥,手殺十數人,遂遇害。劉鈞素畏罕儒之勇,常欲生致,及聞其死,求殺罕儒者戮之。太祖痛惜不已,擢其子守勳為西京武德副使。因索京土原之不效命者,黜慈州團練使王繼勳為率府率,閻彥進為殿直,斬其部下龍捷指揮使石進德等二十九人。
罕儒輕財好施。在泰州,有煮海之利,歲入钜萬,詔聽十收其八,用猶不足。家財入有籍,出不問其數。有供奉官張奉珪使泰州,自言後唐張承業之子。罕儒曰:「我生平聞張特進名,幸而識其子。」厚加禮待,遺錢五十萬,米千斛。
罕儒雖不知書,好禮接儒士。進士趙保雍登科覆落,客遊海陵。罕儒問其所欲,保雍以將歸京師,且言緣江榷務以絲易茗有厚利。罕儒立召主藏奴,令籍藏中絲,得四千餘兩,盡以與之。然好勇善戰,不顧勝負。常欲削平太原,志未果而及於敗,人皆惜之。罕儒兄延福。延福孫嗣。
嗣,乾德初,應募為控鶴卒,從李繼勳討河東。繼勳擇悍勇百人,間道截洛陽砦。嗣出行間請行,手斬五十餘級,賊焚砦宵遁。進薄汾河,賊將楊業扼橋路,嗣與眾轉戰,賊退逾橋。殺業所部兵千計,射中業從騎,獲旗鼓鎧甲甚眾,業退保城。進焚南門,奪羊馬城,矢集於面。賊數千夜來薄砦,繼勳選勇敢五百人接戰,而嗣為冠。及旦,戰數合,多所斬馘。
從太祖征太原,賊來拒,焚洞子。遣殿前楊信領百人援之,嗣預焉,率先陷陣。召見,補禦龍直。太平興國初,三遷至天武軍校。太宗再征太原,嗣自陳願率一隊先登,命主城西洞子。車駕巡師,嗣登城,手刃數賊,足貫雙箭,中手炮,折二齒。太宗見之,亟召賜錦袍、銀帶。從征幽州,隸殿前崔翰,斬三十級,補龍猛副指揮使。
五年,契丹侵雄州,據龍灣堤。嗣隸袁繼忠,繼忠令率千兵力戰奪路。內侍有至州閱城壘者,出郛外,敵進圍之,亟出兵接戰,十數合,斬騎卒七百餘。嗣軍夜相失,在古城莊外,三鼓突敵圍,壁于莫州城下,又領百人斧敵望櫓,斬五十級。敵為橋界河,將遁,嗣邀擊之,殺獲甚眾。六年,從崔彥進捍契丹於靜戎北,砦於慎興口。彥進遣嗣率所部度河,與契丹戰,敗之,追奔二十餘裏。八年,李繼遷寇邊,嗣從袁繼忠、田欽祚戍三叉口,為前鋒,斬賊千餘,追之,獲牛羊、鎧甲、弓矢數千計。進至萬井口、狐路谷,餘賊複來請戰。初以雄武千人為後殿,為賊所掩。繼忠命嗣援之,凡數戰,始與雄武合隊,因列陣格鬥,複奪人馬七百餘。欽祚夜還,依山為營,賊亦砦其下。募勁卒五十往襲之,嗣為其帥。抵賊所,刺殺百餘人,焚其砦而還,詔賜錦袍、銀帶。
雍熙三年,從田重進、譚延美率師入遼境,疾戰飛狐口,遼師不利。重進引全師合擊,遼騎引去。進至飛狐城北,遼將大鵬翼率眾複至。重進陣壓東偏,數戰不勝,命嗣出西偏,麾兵薄山崖,以短兵接戰。遼兵敗,投崖而下,手斬百餘級。散卒千餘在野,嗣呵止之,悉斷弦折筈來降,追至河槽,複擊退。余眾屯土嶺,裨將黃明與戰不勝,將退,嗣謂之曰:「汝且頓兵於此,為我聲援,我當奪此嶺。」遂力戰,追奔五十餘裏,抵倉頭而還。又領招收卒千人,克倉頭、小治二砦。黃明與戰,克直穀砦,命嗣屯焉。數日,遼人複致師,重進與戰,奔突往來,大軍頗擾。重進召嗣合戰,悉走之,奪炮具、鎧胄。賊乘夜複圍直谷、石門二砦,重進遣嗣以精兵五百濟之,嗣曰:「敵二萬餘,今援師甚寡,難以解圍。」重進頗憂之。嗣曰:「譚師屯小治,綰兵二千,願間道以往,邀其策應。」中夜,匹馬詣延美,延美曰:「敵勢若此,何可解也?」嗣曰:「請移全軍就平川,植旗立隊,別擇三二百人張白旗於道側。彼見旗幟綿亙遠甚,謂大軍繼至,嗣自以所部五百疾驅往鬥,必克其砦。」延美許焉。一日凡五七戰,遼兵遂引去,鹹如嗣所料。
蔚州之降也,重進先命嗣率勇士數十人縋入,見守將,得其實狀。翌日,將受降,而敵反拒大軍所出之路,遂與鬥,殺傷甚眾,屢縋入城,取守將之歸服者。重進之壘,糧運頗乏,嗣遣降卒輦州廩濟之。遼援兵大至,副都指揮使江謙妄言惑眾,嗣即斬之。悉收兵斂輜重還重進砦,與遼人轉戰。時軍校五人,其四悉鬥死,至大嶺,嗣與戰,敗走之。師還,太宗引見便殿,重進言其有勞,補本軍都虞候。
又從李繼隆禦敵于北平砦,將赴蒲城,道遇敵,疾戰,俘獲甚眾。又戰於鸞女祠,繼隆遣步卒二千,伏定州古城,為敵所攻,命嗣援之。至唐河橋,嗣扼橋路出戰,解敵圍數重,與伏兵合,分為三隊,背水為陣。敵將於越率騎百餘隊臨烽台求戰,嗣整兵與戰,數合,得與繼隆會,又陣於東偏,大敗之。繼隆以聞,詔嘉獎之,遷本軍都指揮使,領澄州刺史。
至道二年,加御前忠佐馬步軍頭、屯定州。遼人入侵,隸範廷召,提偏師捍遼兵於嘉山。廷召徙高陽,命嗣以兵二千為殿。過平敵城,遼眾十余萬來,嗣屢出戰。及桑贊、秦翰來援,夜二鼓,敵再至,嗣曰:「彼不利夜戰,我當破其砦,以趣大軍。」即與贊、翰合勢,戒所部望敵炬火多處並力沖之,詰旦,至瀛州。咸平三年,加領本州團練使,出為郎山路都巡檢使,破敵砦于蒲陰,俘獲甚眾。四年,命嗣領萬人斷西山路。會敵遽至,大兵不及進而止。五年,真拜蔡州團練使、趙州部署。逾年,徙滄州。是冬,遼人入侵,命率所部自齊州抵淄、青警備。景德初,又命與劉漢凝、田思明率兵至冀州防邊。俄赴澶州行在所。會遼人請和,複遣還任。曆鄆州、鳳翔、永興部署。車駕幸亳州,留為舊城內同都巡檢使。大中祥符七年,改虢州防禦使、邠甯環慶副部署,卒。嗣起行間,以勞居方面,經百五十余戰,歿。兄子信、貴,並為左侍禁,貴至內殿崇班。
曹光實,雅州百丈人。父疇,為蜀靜南軍使,控扼邛崍,以捍蠻夷。光實少武勇,有膽氣,輕財好施,不事細行,意豁如也。疇卒,光實嗣職,遷永平軍節度管內捕盜游奕使。
乾德中,太祖命王全斌等平蜀。俄而盜賊群起,夷人張忠樂者,嘗群行攻劫,且憾光實殺其徒黨,率眾數千,中夜奄至,環其居,鼓噪並進。光實負其母,揮戈突圍以出,賊眾辟易不敢近,賊殺其族三百餘口。又發塚墓,壞其棺槨。光實詣全斌,具以事白,誓雪冤憤。時蜀中諸郡未下,乃圖雅州地形要害,兼陳用兵攻取之策,請官軍先下之。全斌壯其志,令率兵先導,果克其城,獲忠樂而甘心焉。全斌乃署光實為義軍都指揮使。殘寇猶據沈黎,光實以所部盡平之。遂以光實知黎、雅二州兼都巡檢使,安集勞來,蠻族懷之。
六年秋,全斌遣入貢京師,遂言境內安乂,乞罷義軍歸農。太祖喜,謂左右曰:「此蜀中傑俊也。」詔升殿,勞問久之,以為黎州刺史。開寶三年,改唐州刺史。及平交、廣,群盜未息,以光實為嶺南諸州都巡檢使。既至,捕逐群盜,海隅以寧。太平興國二年,就遷本州團練使。車駕征河東,以光實知威勝軍事,令調軍食。光實入告,願提一旅奮銳先登,帝曰:「資糧事重,亦足宣力也。」河東平,命為汾、遼、石、沁等州都巡檢使。五年,改汝州團練使。大軍北征,與潘美分道出雁門。光實為前鋒,遇敵迎擊,敗之,斬首數千級,優詔嘉獎。
李繼捧之入朝也,以光實為銀、夏、綏、麟、府、豐、宥州都巡檢使。繼捧弟繼遷逃入蕃落,為邊患,光實乘間掩襲至地斤澤,俘斬甚眾,破其族帳,獲繼遷母妻及牛羊萬計。繼遷僅免,使人紿光實曰:「我數奔北,勢窘不能自存矣,公許我降乎?」因致情款,陳甥舅之禮,期某日降于葭蘆川。光實信之,且欲專其功,不與人謀。及期,繼遷先設伏兵,令十數人近城迎致光實,光實從數百騎往赴之。繼遷前導北行,將至其地,舉手麾鞭而伏兵應之,光實遂遇害,卒,年五十五。帝聞之驚悼,賵賻加等,以其子大理評事克讓為右贊善大夫,克恭為殿直。淳化二年,又錄克己為奉職,後至內殿承制;克廣至閣門祗候。從子克明。
克明字堯卿。既生,會敵攻百丈縣,父光遠遇害,姆抱克明匿葦蒲中得免。既長,喜兵法,善騎射,從父光實奇之。補為衙內都虞候。光實擊敵于葭蘆州,戰歿。克明時護輜重在後,聞光實死,懼軍亂,秘不發喪。陽令人西來傳光實命還軍銀州,而潛與僕張貴入敵中,獲光實屍以還,葬京師,由是顯名。
初,蜀人留京師者禁不得還鄉里,克明以母老,間道歸。李順反,聞克明將家子,且有名,欲脅以官。克明攜母遁山谷,夜止神祠中,夢有人叱之起,既覺而去,賊果至。及賊陷雅州,克明募眾數萬人以迎王師,遂複名山、火井、夾江等九縣。分兵嘉、眉、邛三州,立七砦以邀賊。複收雅州,斬六十餘人,賊將何承祿等走雲南。蜀平,擢西頭供奉官、黎州兵馬監押。以余寇未息,權邛州駐泊巡檢。明年,峽路潰卒鄧紹等複起攻雅州,克明又平之。還軍邛州,遇賊王珂,戰于延貢鎮,擊以矛,中左踝。後又設伏山下,以數十騎與賊接戰,克明偽北,而所部失期,伏不發。克明挺身走,賊追急,乃倚大石引弓三發,斃三人,由是獲免。入朝,改內殿崇班,為溫、台等七州都巡檢使。
景德中,蠻寇邕州,改供備庫副使、知邕州。左、右江蠻洞三十六,克明召其酋長,諭以恩信,是歲承天節,相率來集。克明慰拊,出衣服遺之,感泣而去。獨如洪峒恃險不至,克明諭兩江防遏使黃眾盈引兵攻之,斬其首領陸木前,梟於市。
宜州澄海軍校陳進反。時郁江暴漲,州城摧圯,克明率丁夫伐木為連舫,維之水上,狀如郛郭。又多張旗幟,浮巨筏,陳兵其上,為守禦備。募溪峒兵三千,而黃眾盈亦濟兵千五百,將趣象州。會巡撫使曹利用約克明會兵,行次貴州,遇賊,大敗之,斬首四百餘級。賊平,利用專其功。代還,真宗問南方事,對稱旨,賜一子官,遷供備庫使,江、淮、兩浙都大提舉捉賊。克明使人捕賊,輒出私錢資之,以故人人盡力。視賊中趫勇者,釋縛,使還捕其黨,前後獲千餘人。知江甯府張詠以其事聞,賜錢四十萬,領平州刺史、知辰州。撫水蠻叛,徙宜、融、桂、昭、柳、象、邕、欽、廉、白十州都巡檢使兼安撫使。既至,蠻酋獻藥一器,曰「溪峒藥」,藥箭中人,以是解之可不死。克明曰:「何以驗之?」曰:「請試以雞犬。」克明曰:「當試以人。」乃取藥箭刺酋股而飲以藥,即死,群蠻慚懼而去。
是年冬,安撫都監王文慶、馬玉出天河砦東,克明與中人楊守珍出環州樟嶺西,磴道危絕,林木深阻,蠻多伏弩以待。玉所向力戰,屢敗蠻軍。是時朝廷意在招附,數詔諭克明,而克明亦憚深入,屢移文止玉。玉至如門團,為蠻所扼,不得進。克明遷延顧望,月餘,乃至撫水州,與知州蒙承貴等約盟而還。
未幾,知桂州兼管勾溪峒公事,始置溪峒司。又奏閱廣南兩路土軍為忠敢軍。州人覆茅為屋,歲多火,克明選北軍教以陶瓦,又激江水入城,以防火災。代還,知滁州,徙鼎州。會交阯李公蘊寇邕州,以文思使複知邕州。既至,遣人入交阯諭以利害,公蘊拜表謝罪。遷西上閣門使,曆知登、舒、邵三州,複徙鼎州,卒。
張暉,幽州大城人。後唐清泰初,隸控鶴軍,累遷奉國、弩手都頭。晉開運末,與武行德奪契丹甲船于河陰。行德領河陽,以暉為弩手指揮使,複令引兵趣懷州。契丹將遁去,因領州軍。漢祖入汴,暉迎于滎陽,授懷州刺史。乾祐初,郢州刺史慕容業治多不法,以暉為緣漢都巡檢使,領唐州,屯兵至郢州,即代業。還京,改郢州刺史。
周廣順初,劉崇寇晉、絳,召暉為步軍左廂排陣使。師還,改沂州刺史。三年,吏民詣闕舉留,俄改冀州。會詔築李晏口、束鹿、安平、博野、百八橋、武強等城,命暉護其役,逾月而就。從世宗征淮甸,充壕砦都指揮使。既拔楚、泗,即授泗州。未幾,改耀州,俄為西南面橋道使。
宋初,從征澤、潞,為行營壕砦使,先登陷陣。事平,遷華州團練使,在郡頗有治狀。建隆二年,太原未下,詔入覲問計,暉對曰:「澤、潞經李筠之叛,瘡痍未複,軍旅一興,恐人力重困。不若戢兵育民,俟富庶而後為謀。」乃賜襲衣、金帶、鞍勒馬,令還州。朝廷方議伐蜀,遷鳳州團練使兼緣邊巡檢壕砦橋道使。暉盡得山川險易,因密疏陳之,太祖覽之大悅。乾德二年,大軍西下,乃以暉充西川行營先鋒都指揮使。督兵開大散關路,躬撫士卒,且役且戰,人忘其勞。十二月,至青泥嶺,卒。
天禧五年,暉妻年百五歲,家貧,詣闕自陳。詔賜束帛,錄其孫永德為三班借職。
司超,大名元城人。初事邢帥安叔千。漢祖在太原,超往依之,隸帳下為小校。漢祖將渡河,遣超先領勁騎,由晉、絳趨河陽。及入汴,以超為鄆州必敵指揮使。時京東諸州寇盜充斥,以超為宋、宿、亳三州游奕巡檢使。改宿州西固鎮守禦都指揮使,移屯潁州下蔡鎮。屢與淮人戰,有功。周世宗命宰相李谷討淮南,以超為步軍先鋒副都指揮使,又為廬、壽、光、黃等州巡檢使。大敗淮人三千余眾于盛唐縣,獲棹船四十餘艘,禽其監軍高弼、果毅指揮使許萬以獻。時黃州未下,即命超遙領刺史兼樓櫓戰棹右廂都校。師還,改光州刺史,敗吳軍千余于麻城北。顯德四年冬,與王審琦攻舒州,敗吳軍三千,先禽刺史施仁望獻於行在。即以超為舒州團練使。
宋初,命副宋偓領舟師巡撫江徼,月餘,特詔升舒州為防禦,以超充使。太祖討李重進,以為前軍步軍都指揮使,及平,遣歸治所。建隆三年春,遷蔡州防禦使。乾德六年,改絳州防禦使,徙晉州兵馬鈐轄。是秋,又副趙贊為邠州行營都部署,進攻河東。及太祖親征,為行營前軍步軍都指揮使,改鄭州防禦使。開寶七年,朝廷將討江左,以超久在淮右,習知江山險易,徙蘄州防禦使,行至淮西,卒,年七十一。天禧元年,錄其孫文睿為三班奉職。
論曰:昔許子卒于師,葬之加等。《春秋》書之,所以褒臣節而儆官守也。業、罕儒、光實鹹當捍城之寄,臨戎力戰,歿於敵境。雖罕儒恃勇不戒,光實甘賊遷之言,失在輕敵,然其忘軀徇節,誠可嘉也。業本太原驍將,感太宗寵遇,思有以報。常勝之家,千慮一失。然其素得士心。部卒不忍離去,從之以歿,則忠義之風概可見矣。嗣與延昭並克紹勳伐。延昭久居邊閫,總戎訓士,威名方略,聞于敵人,於嗣為優。暉于危時則有陷陣之功,平日則獻息戎之諫。超頻戰以清淮海,其忠誠勇果,率有可尚者焉。
列傳第三十二
○李進卿子延渥楊美何繼筠子承矩李漢超子守恩郭進牛思進附李謙溥子允正姚內斌董遵誨賀惟忠馬仁瑀
李進卿,並州晉陽人。少以驍勇隸護聖軍。晉天福中,杜重威帥師敗安重榮于宗城,進卿力戰有功,擢為興順軍校。周祖開國,命領所部兵戍靈壽,久之,遷龍捷指揮使。顯德初,從世宗戰高平,改鐵騎指揮使,曆散員左射都校,改鐵騎及內殿直都虞候。
宋初,領貴州刺史,三遷鐵騎左廂都指揮使,領乾州團練使。乾德初,遷控鶴左廂都指揮使,改漢州團練使。二年,轉虎捷左廂都指揮使,領澄州團練使。是歲冬,伐蜀,以進卿為歸州路行營步軍都指揮使,拔巫山砦,下夔、萬二州。蜀平,錄功拜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領保順軍節度。開寶二年,太祖親征河東,留進卿為在京都巡檢,潁州刺史常暉、淄州刺史韓光願分為河南、北巡檢。及還,改親軍馬軍都虞候。六年,遷步軍都指揮使,領靜江軍節度,卒,年五十九,贈侍中。子延渥、延信。延信至內殿崇班。
延渥以蔭補供奉官,尋為閣門祗候,三遷至西京左藏庫使。咸平初,曆知平戎、甯邊、順安軍、保州、威虜軍鈐轄,又知冀州。六年,徙瀛州。
景德初,契丹大舉擾邊,經胡盧河,逾關南,十月,抵城下。晝夜鼓噪,四面夾攻。旬日,其勢益張,唯擊鼓伐木之聲相聞,驅奚人負板秉燭乘墉而上。延渥率州兵強壯,又集巡檢史普所部乘城,發礧石巨木擊之,皆累累而墜,殺傷甚眾。翌日,契丹主與其母親鼓眾急擊,發矢如雨。延渥分兵拒守益堅,契丹遁去,死者三萬余,傷者倍之,獲鎧甲、兵矢、竿牌數百萬,驛書以聞。賜延渥錦袍、金帶,將士緡錢,遷延渥本州團練使。以通判、太子中允陸元凱為國子博士,賜緋;推官李翔為太子中允;錄事參軍蔡亨為右贊善大夫;侍禁、兵馬監押王誨,殿直、貝冀同巡檢史普為內殿崇班充職如故。
初,戍棚垂板護城才數寸許,契丹射之,矢集其上凡二百餘。及請葺城,詔取板視之,真宗頗稱其勞。又聞城守之際,陸元凱流矢中面,史普勇敢不避敵,複遷元凱屯田員外郎、普尚食副使。普尋卒,又錄其子昭度為右侍禁,昭儉為奉職。
二年,延渥徙知邢州,曆天雄軍、貝州副都部署,知冀、貝、博三州。大中祥符八年入朝,以疾,連賜告,換右領軍衛大將軍,領演州團練使。明年,從其請,以左武衛大將軍致仕。天禧初,卒。子宗禹,為內殿崇班。
楊美,並州文水人。本名光美,避太宗舊名改焉。美狀貌雄偉,武力絕人,以豪俠自任。漢乾祐中,周祖征三叛,美杖策詣軍門求見,周祖召與語,壯之,留帳下。廣順初,累遷禁軍大校,從世宗征淮南,以功擢鐵騎都指揮使,領白州刺史。
太祖與美有舊,即位,以為內殿直都知。建隆三年,升青州北海縣為軍,以美為軍使。為政尚簡易,民皆德之。乾德二年,召還,北海民數百詣闕乞留,詔諭之不去,笞為首者始罷。遷馬步軍都頭。會討蜀,以美為歸州路戰棹左右廂都指揮使。蜀平,遷內外馬步軍副都軍頭,領恩州團練使。開寶二年,改領端州防禦使。六年,加都軍頭,領宣州觀察使。俄授虎捷左右廂都指揮使,領河西軍節度。會遣党進、潘美征太原,命美為行營馬軍都虞候。太平興國二年冬,出為保靜軍節度。三年夏,以疾求解官歸京師,尋醫藥,詔遣內侍與道士馬志視之。未幾,卒,年四十八,贈侍中。命中使護葬。美為人任氣好施,凡得予賜及奉祿,盡賙給親戚故舊。死之日,家無餘財,人多歎息之。
何繼筠,字化龍,河南人。父福進,曆事後唐至周,累官忠武、成德、天平三節度。繼筠幼時與群兒戲,必分行伍為戰陣之象。晉初,補殿直。周祖討三叛,表繼筠從行。賊平,改供奉官。廣順初,福進鎮真定,署衙內都校,嘗領偏師出土門,與並人戰,斬首數千級,以功領欽州刺史。契丹將高模翰率二千騎擾深、冀,以葦伐度胡盧河。繼筠與虎捷都指揮使劉誠誨率兵拒之,至武強,獲老稚千餘人,模翰遁去。俄隨福進入朝,為內殿直都知。福進卒,起複,為濮州刺史,領兵戍靜安軍。契丹內侵,繼筠逆擊敗之,改棣州刺史。世宗征瓦橋關,命繼筠以所部兵出百井道,破並人數千眾。恭帝即位,以為西北面行營都監。
建隆二年,升棣州為團練,以繼筠充使。三年,命為關南兵馬都監。乾德四年,加本州防禦使。開寶元年秋,命昭義節度李繼勳等征太原,以繼筠為先鋒部署。至渦河,與並人遇,擊走之,奪汾河橋,敗其眾於城下,獲馬五百匹,擒其將張環、石贇以獻。二年春,太祖親征晉陽,契丹來援。繼筠時屯兵陽曲縣,驛召至行在所,授以方略,命將精騎數千赴石嶺關拒契丹,謂之曰:「翌日亭午,俟卿來奏捷也。」至期,帝禦北台以俟。見一騎自北來,亟遣逆問之,乃繼筠子承睿來獻捷。生擒刺史二人,獲生口百餘,斬首千余級,馬七百餘匹,器甲甚眾。初,並人恃契丹為聲援,及捷奏,太祖命以所獲首級、鎧甲示城下,並人喪氣。繼筠以功拜建武軍節度、判棣州。三年,來朝,詔賜鞍馬、戎杖,令戍邊。四年秋,來朝,疽發背。車駕幸其第,錫齎甚厚。未幾,卒,年五十一。帝親臨之,為之流涕,從容謂侍臣曰:「繼筠捍邊有功,朕不早授方鎮者,慮其數奇耳。今才領節制,果至淪沒,良可惜也。」贈侍中,賻絹五百匹,中使護喪,令以生平所佩劍及介胄同葬。
繼筠深沉有智略,前後備邊二十年,與士卒同甘苦,得其死力。善揣邊情,邊人畏伏,多畫像祠之。子承矩。
承矩字正則。幼為棣州衙內指揮使,從繼筠討劉崇,擒其將胡澄以獻。開寶四年,授閑廄副使。太平興國三年,漳、泉陳洪進納士,詔承矩乘傳監泉州兵。會仙遊、莆田、百丈寇賊嘯聚,承矩與喬維岳、王文寶討平之,以功就遷閑廄使。疏為政之害民者數十事上之,悉被容納。會改使名,即為崇儀使。五年,知河南府。時調丁男百十輩轉送上供綱,承矩以為橫役,奏罷其事。徙知潭州,凡六年,囹圄屢空,詔嘉獎之。入為六宅使。端拱元年,領潘州刺史,命護河陽屯兵。
米信知滄州,以其不習吏事,命承矩知節度副使,實專郡治。時契丹撓邊,承矩上疏曰:「臣幼侍先臣關南征行,熟知北邊道路、川源之勢。若于順安砦西開易河蒲口,導水東注於海,東西三百餘裏,南北五七十裏,資其陂澤,築堤貯水為屯田,可以遏敵騎之奔軼。俟期歲間,關南諸泊悉壅闐,即播為稻田。其緣邊州軍臨塘水者,止留城守軍士,不煩發兵廣戍。收地利以實邊,設險固以防塞,春夏課農,秋冬習武,休息民力,以助國經。如此數年,將見彼弱我強,彼勞我逸,此禦邊之要策也。其順安軍以西,抵西山百里許,無水田處,亦望選兵戍之,簡其精銳,去其冗繆。夫兵不患寡,患驕慢而不精;將不患怯,患偏見而無謀。若兵精將賢,則四境可以高枕而無憂。」太宗嘉納之。
屬霖雨為災,典者多議其非便。承矩引援漢、魏至唐屯田故事,以折眾論,務在必行。乃以承矩為制置河北緣邊屯田使,俾董其役。事具《食貨志》。由是自順安以東瀕海,廣袤數百里,悉為稻田,而有莞蒲蜃蛤之饒,民賴其利。
淳化四年,擢為西上閣門使、知滄州,逾年,徙雄州。禦書印紙錄其功最,仍賜以弓劍。承矩推誠禦眾,同其甘苦。邊民有告機事者,屏左右與之款接,無所猜忌,故契丹動息皆能前知。至道元年,契丹精騎數千夜襲城下,伐鼓縱火,以逼樓堞。承矩整兵出拒,遲明,列陣酣戰久之,斬馘甚眾,擒其酋所謂鐵林相公者,契丹遁去。是年春,府州嘗敗契丹眾,承矩條殺獲以諭州民,或揭於市,契丹愧忿,故有是役。太宗意其輕率致寇,複命與滄州安守忠兩換其任。魏廷式使河北,得雄州功狀,抗表上言。又遣內侍劉勍核實,及麾下士有功者千餘人,皆進擢齎賜。
真宗嗣位,複遣知雄州,賜承矩詔曰:「朕嗣守鴻業,惟懷永固,思與華夷共臻富壽。而契丹自太祖在位之日,先帝繼統之初,和好往來,禮幣不絕。其後克復汾、晉,疆臣貪地,為國生事,信好不通。今者聖考上仙,禮當訃告。汝任居邊要,洞曉詩書,凡有事機,必能詳究,輕重之際,務在得中。」承矩貽書契丹,諭以懷來之旨,然未得其要。
咸平二年,契丹南侵,屢遣內侍以密詔問禦遏之計,密封以獻。嘗詔聽邊民越拒馬河塞北市馬。承矩上言曰:「緣邊戰棹司自淘河至泥姑海口,屈曲九百餘裏,此天險也。太宗置砦一十六,鋪百二十五,廷臣十一人,戍卒三千餘,部舟百艘,往來巡警,以屏奸詐,則緩急之備,大為要害。今聽公私貿市,則人馬交度,深非便宜,且砦、鋪皆為虛設矣。」疏奏,即停前詔,屢被手劄褒飭。三年,召還,拜引進使。州民百余詣闕貢馬,乞借留承矩,詔書嘉獎,複遣之。承矩上言曰:
契丹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以馳騁為容儀,以弋獵為耕釣。櫛風沐雨,不以為勞;露宿草行,不以為苦。複恃騎戰之利,故頻年犯塞。臣聞兵有三陣:日月風雲,天陣也;山陸水泉,地陣也;兵車士卒,人陣也。今用地陣而設險,以水泉而作固,建設陂塘,綿亙滄海,縱有敵騎,安能折沖?昨者契丹犯邊,高陽一路,東負海,西抵順安,士庶安居,即屯田之利也。今順安西至西山,地雖數軍,路才百里,縱有丘陵岡阜,亦多川瀆泉源,因而廣之,制為塘埭,自可息邊患矣。
今緣邊守將多非其才,不悅詩書,不習禮樂,不守可疆界。制禦無方,動誤國家,雖提貔虎之師,莫遏犬羊之眾。臣按兵法,凡用兵之道,校之以計而索其情,謂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此料敵制勝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否則必敗。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也。伏望慎擇疆吏,出牧邊民,厚之以奉祿,使悅其心,借之以威權,使嚴其令。然後深溝高壘,秣馬厲兵,為戰守之備。修仁立德,布政行惠,廣安輯之道。訓士卒,辟田疇,勸農耕,畜芻粟,以備凶年。完長戟,修勁弩,謹烽燧,繕保戍,以防外患。來則禦之,去則備之,如此則邊城按堵矣。
臣又聞古之明王,安集吏民,順俗而教,簡募良材,以備不虞。齊桓、晉文皆募兵以服鄰敵,故強國之君,必料其民有膽勇者聚為一卒,樂進戰效力以顯忠勇者聚為一卒,能逾高赴遠、輕足善鬥者聚為一卒,此三者兵之練銳,內出可以決圍,外入可以屠城。況小大異形,強弱異勢,險易異備。卑身以事強,小國之形也。以蠻夷伐蠻夷,中國之形也。故陳湯統西域而郅支滅,常惠用烏孫而邊部寧。且聚膽勇、樂戰、輕足之徒,古稱良策,請試行之。且邊鄙之人,多負壯勇,識外邦之情偽,知山川之形勝。望于邊郡置營召募,不須品度人才,止求少壯有武藝者萬人。俟契丹有警,令智勇將統而用之,必顯成功,乃中國之長算也。
又如榷場之設,蓋先朝從權立制,以惠契丹,縱其渝信犯盟,亦不之廢,似全大體。今緣邊榷場,因其犯塞,尋即停罷。去歲以臣上言,於雄州置場賣茶,雖貲貨並行,而邊氓未有所濟。乞延訪大臣,議其可否,或文武中有抗執獨議,是必別有良謀。請委之邊任,使施方略,責以成功。苟空陳浮議,上惑聖聰,氐如靈州,足為證驗,況茲契丹又非夏州之比也。
四年十月,建議選銳兵于乾寧軍,挽刀魚船自界河直趣平州境,以牽西面之勢。五年,詔兼領制置屯田使。始建榷場,或者謂承矩意在繼好,然契丹無厭,未足誠信,徒使公行窺伺。會契丹有殺斥候卒者,複罷之。時契丹數窺邊城,大浚渠,頗撓其役。詔承矩握兵深入其境,以分其勢。承矩以無騎兵,第遣數千卒出混泥城,襲之而還。
景德元年,入朝,進領英州團練使。真宗謂宰相曰:「承矩讀書好名,以才能自許,宜擇善地處之。」冬,出知澶州。承矩自守邊以來,嘗欲朝廷懷柔遠人,為息兵之計。及是,車駕按巡本部,卒與契丹和,益加歎賞。韓杞之至也,命郊勞之。明年春,複知雄州。是歲,契丹始遣使奉幣。承矩以朝廷待邊人之禮悠久可行者,悉疏以聞。手詔嘉納,仍聽事有未盡者便宜裁處。三年,真拜雄州團練使。時邊兵稍息,農政未修。又置緣邊安撫使,命承矩為之,且詔邊民誘其複業。承矩曰:「契丹聞之,必謂誘其部屬也。」乃易詔文為水旱流民之意。王欽若時知樞密,援漢蟲達、周仲居改詔,請罪承矩。帝曰:「承矩任邊有功,當優假之。」第詔自今朝旨未便者,奏稟進止。
承矩頗有識鑒,典長沙日,李沆、王旦為佐,承矩厚待之,以為有公輔器。善推步,自知冥數,乃以老疾求僻郡。詔自擇其代,承矩以李允則為請。乃授承矩齊州團練使,遣之任,至郡裁七日,卒,年六十一。特贈相州觀察使,賻錢五十萬,絹五百匹,中使護葬。
以其子龜齡為侍禁;昌齡、九齡為殿直;遐齡為齋郎。緣邊洎涿、易州民,聞承矩卒,皆相率詣雄州發哀飯僧。昌齡娶齊王女太和縣主,至內殿崇班。昌齡子象中,為閣門祗候。
李漢超,雲州雲中人。始事鄴帥範延光,不為所知。又事鄆帥高行周,亦不見親信。會周世宗鎮澶淵,漢超遂委質焉。即位,補殿前指揮使,三遷殿前都虞候。
宋初,改散指揮都指揮使,領綿州刺史,累遷控鶴左廂都校,領恩州團練使。從平李重進,尋遷齊州防禦使兼關南兵馬都監。漢超在關南,人有訟漢超強取其女為妾及貸而不償者,太祖召而問之曰:「汝女可適何人?」曰:「農家也。」又問:「漢超未至關南,契丹如何?」曰:「歲苦侵暴。」曰:「今複爾耶?」曰:「否。」太祖曰:「漢超,朕之貴臣也,為其妾不猶愈于農婦乎?使漢超不守關南,尚能保汝家之所有乎?」責而遣之。密使諭漢超曰:「亟還其女並所貸,朕姑貰汝,勿複為也。不足於用,何不以告朕耶?」漢超感泣,誓以死報。在郡十七年,政平訟理,吏民愛之,詣闕求立碑頌德。太祖詔率更令徐鉉撰文賜之。
霸州監軍馬仁瑀嘗兄事漢超,多自肆,擅發麾下卒入遼境,剽奪人口、羊馬,由是二將交惡。太祖慮其生變,遣中使賜漢超、仁瑀金帛,令和解之。太平興國初,遷應州觀察使、判齊州,仍為關南巡檢。二年八月,卒於屯所。太宗甚悼惜,贈太尉、忠武軍節度,中使護葬。漢超善撫士卒,與之同甘苦,死之日,軍中皆流涕。子守恩。
守恩,少驍果善戰,有父風。初補齊州牙職。開寶二年,太祖親征太原,漢超為北面行營都監,守恩從父軍中。會契丹遣兵援河東,至定州西嘉山,將入土門,守恩領牙兵數千騎戰敗之。斬首三千級,獲戰馬、器甲甚眾,擒首領二十七人。隨漢超見於行在,賜戎服金帶、器幣、緡錢,太祖謂左右曰:「此稚子能若是,他日將帥才也。」漢超卒,擢為驍猛軍校,累官至隴州刺史、知靈州。與轉運使陳緯部芻糧過瀚海,為賊所邀,守恩及子廣文助教象之、隴州衙內指揮使望之、弟寄班守忠皆沒。真宗聞之震悼,特賜守恩洪州觀察使。次子祐之、順之、用之、潤之、慶之、成之、藏之。
郭進,深州博野人。少貧賤,為钜鹿富家傭保。有膂力,倜儻任氣,結豪俠,嗜酒蒲博。其家少年患之,欲圖殺進,婦竺氏陰知其謀,以告進,遂走晉陽依漢祖。漢祖壯其材,留帳下。晉開運末,契丹擾邊。漢祖建號太原。契丹主道殂,漢祖將入汴,進請以奇兵間道先趨洺州,因定河北諸郡。累遷乾、坊二州刺史。少帝即位,改磁州。
周廣順初,移淄州。二年,吏民詣觀察使舉留。是秋,遷登州刺史。會群盜攻劫居民,進率鎮兵平之,部內清肅,民吏千余人詣闕請立《屏盜碑》,許之。顯德初,移衛州。衛、趙、邢、洺間多亡命者,以汲郡依山帶河,易為出沒,伺間椎剽,吏捕之輒遁去,故累歲不能絕其黨類。進備知其情狀,因設計發擿之,數月間剪滅無餘,郡民又請立碑記其事。改洺州團練使,有善政,郡民複詣闕請立碑頌德,詔左拾遺鄭起撰文賜之。進嘗于城四面植柳,壕中種荷芰蒲,後益繁茂。郡民見之有垂涕者,曰:「此郭公所種也。」
建隆初,太祖親征澤、潞,遷本州防禦使,充西山巡檢。嘗與曹彬、王全斌入太原境,獲數千人。開寶二年,太祖親征河東,以進為行營前軍馬軍都指揮使。九年,命將征河東,以進為河東道、忻、代等州行營馬步軍都監,招徠山后諸州民三萬七千餘口。太平興國初,領雲州觀察使、判邢州,仍兼西山巡檢,賜京城道德坊第一區。
四年,車駕將征太原,先命進分兵控石嶺關,為都部署,以防北邊。契丹果犯關,進大破之,又攻破西龍門砦,俘馘來獻,自是並人喪氣。時田欽祚護石嶺軍,恣為奸利諸不法事,進雖力不能禁,亦屢形於言。進武人,性剛烈,戰功高,欽祚以他事侵之,心不能甘,自經死,年五十八,欽祚以暴卒聞。太宗悼惜久之,贈安國軍節度,中使護葬。後頗聞其事。因罷欽祚內職,出為房州團練使。
進有材幹,輕財好施,然性喜殺,士卒小違令,必寘于死,居家禦婢僕亦然。進在西山,太祖遣戍卒,必諭之曰:「汝輩謹奉法。我猶貸汝,郭進殺汝矣。」其禦下嚴毅若此。然能以權道任人,嘗有軍校自西山詣闕誣進者,太祖詰知其情狀,謂左右曰:「彼有過畏罰,故誣進求免爾。」遣使送與進,令殺之。會並人入寇,進謂誣者曰:「汝敢論我,信有膽氣。今舍汝罪,能掩殺並寇,即薦汝於朝;如敗,可自投河東。」其人踴躍聽命,果致克捷。進即以聞,乞遷其職,太祖從之。
初,開寶中,太祖令有司造宅賜進,悉用筒瓦。有司言:舊制,非親王公主之第不可用。帝怒曰:「進控扼西山十餘年,使我無北顧憂。我視進豈減兒女耶?亟往督役,無妄言。」太平興國初,又賜宅一區。
牛思進者,祁州無極人。少從軍,以膂力聞。嘗取強弓絓於耳,以手引之令滿。又負牆立,力士二人撮其乳曳之,嶷不動,軍中鹹異之。太平興國四年,知平定軍,從征河東,石嶺關部署郭進卒,命思進代之。師還,以功改本州團練使。七年,授右千牛衛上將軍致仕,卒。
李謙溥,字德明,並州盂人。性慷慨,重然諾。父蕘,後唐清泰中,晉祖鎮並門,署為參謀。天福初,為開封府推官,使契丹還,上言:「屈節外國,非久長策。」時晉祖方父事契丹,不悅其言,出為汝州魯山令,卒官。
謙溥少通《左氏春秋》。從晉祖入汴,補殿直,奉使契丹。少帝即位,改西頭供奉官,漢初,遷東頭。周祖討三叛及守鄴都,謙溥往來宣密命,周祖愛之。廣順初,遷供備庫副使。世宗征劉崇,遼州刺史張乙堅壁不下,遣謙溥單騎說之,乙以城降,以功改閑廄使。師還,留為晉州兵馬都監。以偏師入河東境,頻致克捷,世宗詔褒美之。會隰州刺史孫義卒,時世宗親征淮南,謙溥謂節帥楊廷璋曰:「大寧,咽喉要地,不可闕守。且車駕出征,若俟報,則孤城陷矣。」廷璋即署謙溥權隰州事。至郡,亟命浚城隍,嚴兵備,凡八日,並人果以數千騎來寇。時盛暑,謙溥單衣持扇,從二小吏登城,徐步按視戰具。並人退舍,後旬餘,大發沖車攻城。謙溥募敢死士,得百餘人,短兵堅甲,銜枚夜縋出城。會廷璋兵至,合勢夾攻,掩其不及。並人大擾,悉眾遁去。追北數十裏,斬首千余級,時顯德四年也。明年五月,攻破孝義縣,以功領衢州刺史、監軍如故。世宗北征,召赴行在。恭帝即位,為澶州巡檢使,詔城莫州,數旬而就。改丹州刺史。
建隆四年,移慈州,兼晉、隰緣邊都巡檢,行石州事,以興同砦為治所。冬,將有事於南郊。太祖命四路進兵,略地太原。鄭州刺史孫延進、絳州刺史沈繼深、通事舍人王睿等師出陰地,以謙溥為先鋒,會霍邑。謙溥因畫攻取之策,繼深等共沮之,延進不能用。軍還,出白璧關,次穀口,謙溥語諸將曰:「王師深入敵境,今既退軍,彼必乘我,諸君當備之。」諸將不答,謙溥獨令所部擐甲。俄追騎果至,延進等倉皇走穀中,獨謙溥麾兵拒之,並人引退。未幾,移隰州刺史。
開寶元年,命李繼勳等征太原,以謙溥為汾州路都監。太祖征晉陽,為東砦都監。前軍副部署黨進遣謙溥伐木西山以給軍用,未至,聞鼓聲,乃並人逼西砦。大將趙贊禦之,並眾未退,謙溥麾所部赴之。太祖遽至觀戰,怪其赴援者非精甲,問之,乃謙溥也,帝甚喜。謙溥在州十年,敵人不敢犯境。有招收將劉進者,勇力絕人,謙溥撫之厚,藉其死力,往來境上,以少擊眾。並人患之,為蠟丸書以間進,佯遺書道中,晉帥趙贊得之以聞。太祖令械進送闕下,謙溥詰其事,進伏請死。謙溥曰:「我以舉宗四十口保汝矣。」即上言進為並人所惡,此乃反間也。奏至,帝悟,遽令釋之,賜以禁軍都校戎帳、服具。進感激,願擊敵自效。
開寶三年,召謙溥為濟州團練使。後邊將失律,複為晉、隰緣邊巡檢使,邊民聞之喜,爭相迎勞于道左。六年,領兵入太原,連拔七砦。八年,以疾求歸,肩輿抵洛,太祖遣中使領太醫就視之。至京師,疾篤,累上章辭祿,不許。明年春,卒,年六十二。太祖甚痛惜之,賻贈有加,葬事官給。
謙溥與宣祖同裏閈,弟謙升與太祖為布衣交。其母閻嘗厚待太祖,及即位,數迎入宮中,使左右掖之,不令拜,命坐飲食,話及舊故,賜齎優厚。雍熙中,太宗為許王納謙升女為夫人,以謙升為如京副使。謙溥子允則、允正,允則至寧州防禦使。從子允恭為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允正字修己,以為蔭補供奉官。太平興國中,掌左藏庫,屢得升殿奏事,太宗頗記憶其舊故。雍熙中,與張平同掌三班,俄為閣門祗候。四年,遷閣門通事舍人。時女弟適許王,以居第質于宋偓,太宗詰之曰:「爾父守邊二十餘年,止有此第耳,何以質之?」允正具以奏,即遣內侍輦錢贖還,縉紳鹹賦詩頌美。
淳化中,命討戎、瀘州叛蠻。遷西上閣門副使。太宗慮京城獄囚淹系,命允正提總之。嘗請詔禦史台給開封府司錄司、左右軍巡、四排岸司印紙作囚簿,署禁系月日,條其罪犯,歲滿較其殿最。詔從其請。逾年,開封府上言:「京師浩穰,禁系尤眾,禦史府考較之際,胥吏奔命,有妨推鞫,況無欺隱,不煩推校。」卒罷之。允正又提點左右藏,屢乘傳北面,經度邊要。五年,為衛州修河部署。會建清遠軍積石砦,命詣瀚海部分其役。還,拜西上閣門使、並州駐泊鈐轄。俄代張永德知州事,徙代州。
咸平初,使西蜀詢訪民事,還,進秩東上閣門使,曆知鎮、莫二州。又為並、代馬步軍鈐轄。契丹擾邊,車駕駐大名,允正與高瓊率太原軍出土門路來會,召見便殿。所部有廣銳騎士數百,皆素練習,命允正引以入,賜緡錢。遣屯邢州,與石保吉逐遼人,遼人遁去。俄以兵會大名,複還並代。五年,合涇原儀渭、邠甯環慶兩路為一界,命王漢忠為都部署,驛召允正為鈐轄兼安撫都監,即日上道。又命與錢若水同詣洪德、懷安沿邊諸砦經度邊事,加領誠州刺史。七月,罷兩路之職,複任並代鈐轄。每錢若水按巡邊壘,即詔權蒞州事。進四方館使,代馬知節為鄜延部署、兼知延州,改客省使、知定州兼鎮定都鈐轄。
大中祥符三年,累表求還。至京師,將祀汾陰,以疾難於扈從,命為河陽部署以便養。會張崇貴卒,趙德明頗逾軼,亟詔徙允正為鄜延部署,內侍密詔存諭。禮成,領河州團練使。允正頗知書,性嚴毅,疏財,喜自修飭。素病佝僂,以是罕在要近,累典邊任,多殺戮。是秋,徙知永興軍,卒,年五十一。
姚內斌,平州盧龍人。仕契丹為關西巡檢、瓦橋關使。周顯德六年,太祖從世宗北征,兵次瓦橋關,內斌率眾五百人以城降。世宗以為汝州刺史,吏民詣闕舉留,恭帝詔褒之。內斌本名犯宣祖諱下一字,遂改今名。從平李筠,改虢州刺史。西夏數犯西鄙,以內斌為慶州刺史兼青、白兩池榷鹽制置使。在郡十數年,西夏畏伏,不敢犯塞,號內斌為「姚大蟲」,言其武猛也。
初,內斌降,其妻子皆在契丹。乾德四年,子承贊密自幽州來歸。五年,幽州民田光嗣等又以內斌兒女六人間道來歸,太祖並召見,賜以衣服、緡錢、鞍馬,令中使護送還內斌。開寶四年,召赴闕,上待之甚厚,遣歸治所。七年春,暴得疾卒,年六十四。遣中使護喪,歸葬洛陽,常賻外,賜其子田三十頃。承贊為供奉官、閣門祗候,死於陣;承鑒至殿中丞。
董遵誨,涿州范陽人。父宗本,善騎射,隸契丹帥趙延壽麾下,嘗以事說延壽,不能用。及延壽被執,舉族南奔。漢祖得之,擢拜隨州刺史,署遵誨隨州牙校。周顯德初,世宗北征,大將高懷德,遵誨之舅也,表遵誨從行。師次高平,與晉人遇。將接戰,晉兵未成列,懷德命遵誨先出奇兵擊之,晉人潰,大軍繼進,遂敗之。二年,討秦、鳳,大將韓通又表遵誨自隨。與賊戰于唐倉,先登陷陣,擒蜀招討使王鸞以獻,克秦、鳳二州。師還,錄其前後功,補東西班押班,又遷驍武指揮使。四年,從世宗征淮南,攻合肥,下之。六年,從韓通平雄、霸二州。
太祖微時,客遊至漢東,依宗本,而遵誨憑藉父勢,太祖每避之。遵誨嘗謂太祖曰:「每見城上紫雲如蓋,又夢登高台,遇黑蛇約長百尺餘,俄化龍飛騰東北去,雷電隨之,是何祥也?」太祖皆不對。他日論兵戰事,遵誨理多屈,拂衣而起。太祖乃辭宗本去,自是紫雲漸散。及即位,一日,便殿召見,遵誨伏地請死,帝令左右扶起,因諭之曰:「卿尚記往日紫雲及龍化之夢乎?」遵誨再拜呼萬歲。俄而部下有軍卒擊登聞鼓,訴其不法十余事,太祖釋不問。遵誨益惶愧待罪,太祖召而諭之曰:「朕方赦過賞功,豈念舊惡耶?汝可勿複憂,吾將錄用汝。」遵誨再拜感泣。又問遵誨:「母安在?」遵誨奏曰:「母氏在幽州,經患難睽隔。」太祖因令人賂邊民,竊迎其母,送與遵誨。遵誨遣外弟劉綜貢馬以謝,太祖解其所服真珠盤龍衣,命齎賜之。綜曰:「遵誨人臣,豈敢當此。」太祖曰:「吾方委以方面,不此嫌也。」
會李筠叛澤、潞,令遵誨從慕容延釗討之,遷馬軍都軍頭,因留之鎮守。三年,召歸,再遷為散員都虞候。乾德六年,以西夏近邊,授通遠軍使。遵誨既至,召諸族酋長,諭以朝廷威德,刲羊釃酒,宴犒甚至,眾皆悅服。後數月,複來擾邊,遵誨率兵深入其境,擊走之,俘斬甚眾,獲羊馬數萬,夷落以定。太祖嘉其功,就拜羅州刺史,使如故。太宗即位,兼領靈州路巡檢。
遵誨不知書,豁達無崖岸,多方略,能挽強命中,武藝皆絕人。在通遠軍凡十四年,安撫一面,夏人悅服。嘗有剽略靈武進奉使鞍馬、兵器者,遵誨部署帳下欲討之。夏人懼,盡歸所略,拜伏請罪,遵誨即慰撫令去。自是各謹封略,秋毫不敢犯。曆太祖、太宗朝,委遇始終不替,許以便宜制軍事。太平興國六年,卒,年五十六。帝軫悼久之,遣中使護葬,賵賻加等,錄其子嗣宗、嗣榮為殿直。
賀惟忠,忻州定襄人。少勇敢,善騎射。周祖將兵討三叛,惟忠謁于道左,自陳其有武藝,周祖悅之,即留置所部。洎開國,得隸世宗帳下,奏補供奉官,不辭,輒入朝。世宗怒之,及嗣位,終不遷擢。
初授儀鸞副使,令知易州,捍邊有功,尋遷正使。開寶二年,太祖駐常山,以惟忠為本州刺史兼易、定、祁等州都巡檢使。嘗中流矢,六年,金瘡發而卒。太祖聞之嗟悼,即以其子昭度為供奉官。
惟忠性剛果,知書,洞曉兵法,有方略。在易州繕完亭障,撫士卒,得其死力,每乘塞用兵,所向必克,威名震北邊,故十餘年間契丹不敢南牧。昭度至西京作坊使。淳化中,知通遠軍,有罪當棄市,減死流商州。
馬仁瑀,大名夏津人。十余歲時,其父令就學,輒逃歸。又遣于鄉校習《孝經》,旬餘不識一字。博士笞之,仁瑀夜中獨往焚學堂,博士僅以身免。常集裏中群兒數十人,與之戲,為行陣之狀,自稱將軍,日與之約,鞭其後期者,群兒皆畏伏。又市果均給之,益相親附。及長,善射,挽弓二百斤。
漢乾祐中,周祖鎮鄴,仁瑀年十六,願隸帳下,周祖素聞其勇,既見,甚喜,留置左右。廣順初,補內殿直。世宗嗣位,命衛士習射苑中,仁瑀弓力最勁,而所發多中,賜錦袍、銀帶。會太原劉崇入寇,世宗親征至高平,周師不利,諸將多引退。仁瑀謂眾曰:「主辱臣死,安用我輩!」乃控弦躍馬,挺身出陣射賊,斃者數十人,士氣益振,大軍乘之,崇遂敗績。世宗至上党,諸將坐失律誅者七十餘人。擢仁瑀為弓箭控鶴直指揮使,及還京,又遷散指揮使。從征淮南,至楚州,攻水砦。砦中建飛樓高百尺余,世宗觀之,相去殆二百步,樓上望卒厲聲嫚罵,世宗怒甚,命左右射之,遠莫能及。仁瑀引滿,應弦而顛。及淮南平,身被數十創,賜以良藥,遷內殿直都虞候。又從平三關。恭帝嗣位,詔從太祖北伐。
初以佐命功授散員都指揮使,領貴州刺史,俄遷鐵騎右廂都指揮使,又為虎捷左廂都指揮使,領扶州團練使。從平澤、潞,以功領常州防禦使,改龍捷左廂都指揮使。建隆二年,改領嶽州防禦使,俄又移領漢州。
初,詔仁瑀等領荊湖諸郡,不數歲,複其地。至是,將征蜀,又詔領川、峽諸郡,遂平之。先是,薛居正知貢舉,仁瑀私囑所與者,榜出,無其人。聞喜宴日,仁瑀酒酣,攜所囑者詣居正切責之。為禦史中丞劉溫叟所劾,帝優容之。王繼勳以後族驕恣,淩蔑將帥,人皆引避。獨仁瑀詞氣不相下,嘗攘臂欲毆之。會帝將講武郊外,遂欲相圖,各勒所部兵私市白梃。太祖密知之,詔罷講武,出仁瑀為密州防禦使。
太祖征晉陽,命仁瑀率師巡邊,至上谷、漁陽。契丹素聞仁瑀名,不敢出,因縱兵大掠,俘生口、牛羊數萬計。駕還,仁瑀歸治所。明年,群盜起兗州,賊首周弼、毛襲甚勇悍,材貌奇偉,弼號曰「長腳龍」。監軍討捕數不利,詔仁瑀掩擊。仁瑀率帳下十余卒入泰山,擒弼,盡獲其党,魯郊遂寧。
開寶四年,遷瀛州防禦使。兄子嘗因醉誤殺平民,系獄當死。民家自言非有宿憾,但過誤爾,願以過失殺傷論。仁瑀曰:「我為長吏,而兄子殺人,此怙勢爾,非過失也。豈敢以私親而亂國法哉?」遂論如律,給民家布帛為棺斂具。太平興國初,移知遼州。四年,車駕征太原,命仁瑀與成州刺史慕容超、飛龍使白重貴、八作使李繼升分兵攻城。及征范陽,命仁瑀率禁兵擊契丹于盧龍北,契丹兵奔潰。師還,遷朔州觀察使,判瀛州事。七年,卒,年五十。贈河西軍節度,葬事官給。
論曰:宋初,交、廣、劍南、太原各稱大號,荊湖、江表止通貢奉,契丹相抗,西夏未服。太祖常注意于謀帥,命李漢超屯關南,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鎮常山,賀惟忠守易州,何繼筠領棣州,以拒北敵。又以郭進控西山,武守琪戍晉州,李謙溥守隰州,李繼勳鎮昭義,以禦太原。趙贊屯延州,姚內斌守慶州,董遵誨屯環州,王彥升守原州,馮繼業鎮靈武,以備西夏。其族在京師者,撫之甚厚。郡中筦榷之利,悉以與之。恣其貿易,免其所過徵稅,許其召募亡命以為爪牙。凡軍中事皆得便宜,每來朝,必召對命坐,厚為飲食,錫齎以遣之。由是邊臣富貲,能養死士,使為間諜,洞知敵情;及其入侵,設伏掩擊,多致克捷,二十年間無西北之憂。以至命將出師,平西蜀,拓湖湘,下嶺表,克江南,所向遂志,蓋能推赤心以馭群下之所致也。
若李進卿、楊美亦專師西征,而美居北海,以樂易結民心,誠得為政之本。延渥、承矩、守恩、允正皆紹先業,以勳名著。承矩議屯田,贊和好,其謀甚遠。守恩以果敢死事。宋之武功,于斯為盛焉。
列傳第三十三
○王贊張保續趙玭盧懷忠王繼勳丁德裕張延通梁迥史珪田欽祚侯贇王文寶翟守素王侁劉審瓊
王贊,澶州觀城人。少為小吏,累遷本州馬步軍都虞候。周世宗鎮澶淵,每旬決囚,贊引律令辨析中理,問之,知其嘗事學問,即署右職。及即位,補東頭供奉官,累遷右驍衛將軍、三司副使。時張美為使,世宗問:「京城衛兵歲廩幾何?」美不能對,贊代奏甚析,美因是銜之。及征關南,言于世宗,以贊為客省使,領河北諸州計度使。五代以來,姑息藩鎮,有司不敢繩以法。贊所至,發擿奸伏,無所畏忌,振舉綱領,號為稱職,由是邊臣切齒。師還,複為三司副使。
建隆初,始平李重進,太祖素知贊材幹,可委以完葺,即令知揚州。既行,舟覆於閶橋下,溺死,親屬隨沒者三人。上甚嗟悼,謂左右曰:「溺吾樞密使矣!」蓋將大用也。賻其家絹三百匹,米、麥各二百斛。
張保續字嗣光,京兆萬年人。父洪,唐左武衛上將軍,保續以蔭補太廟齋郎。梁貞明中,調補臨濟尉,選充四方館通事舍人。後唐天成初,領瓜州官告國信副使。郊祀,改右贊善大夫。晉天福中,曆太府、光祿二少卿,職同正,領通事舍人。開運二年,契丹入寇,杜重威、李守貞、符彥卿等率兵禦之。命保續馳騎往來軍中諭機事。既而大破敵于陽城,使還,以本官充西上閣門副使。明年,使荊南,複命轉東上閣門副使。契丹犯闕,被驅北徙,留范陽,歲餘逃歸。
漢乾祐初,出為隴州防禦使。周祖革命,召為東上閣門副使,從平慕容彥超。累遷引進副使、知閣門事。世宗即位,授西上閣門使。明年,進秩東上閣門使。從上征淮南,會壽州納款,遣保續先往慰撫,及劉仁贍率將卒出降,以功遷判四方館事,就遷客省使。從平瓦橋關,奉使吳越。
宋初,遷衛尉卿,判四方館、客省、閣門事。保續性介直,好儉素,在閣門前後四十年,善宣贊辭,令聽者傾聳。累使藩國不辱命。曆事六朝,未嘗有過。從征李筠,以足疾留河內,後歸京師。建隆三年,卒,年六十四。
趙玭,澶州人。家富於財。晉天福中,以納粟助邊用,補集賢小史,調濮州司戶參軍。刺史白重進以其年少,欲試以事,因以滯獄授之。玭為平決,悉能中理。重進移刺虢、成二州,連辟為從事。會契丹構難,秦帥何重建獻地于蜀,孟知祥署高彥儔秦州節度,成為支郡,因署玭秦、成、階等州觀察判官。
周顯德初,命王景帥兵討秦鳳。彥儔出兵救援,未至,聞軍敗,因潰歸。比閉門不納,召官屬諭之曰:「今中朝兵甲無敵于天下,自用師西征,戰無不勝。蜀中所遣,將皆武勇者,卒皆驍銳者,然殺戮遁逃之外,幾無孑遺。我輩安忍坐受其禍?去危就安,當在今日。」眾皆俯伏聽命。玭遂以城歸朝。世宗欲命以藩鎮,宰相范質不可,乃授郢州刺史,曆汝、密、澤三州刺史。
建隆中,入為宗正卿。乾德初,出為泰州刺史。二年,改左監門衛大將軍、判三司。玭狂躁幸直,多忤上旨,太祖頗優容之。嘗廉得宰相趙普私市秦、隴大木事,潛以奏白,然懼普知,因稱足疾求解職。五年春,罷使,守本官。自是累獻密疏,皆留中不出,常疑普中傷。六年,詣闕,納所授告命,詔勒歸私第。又請退居鄆州,不許。玭不勝忿,逾年,伺普入朝,馬前揚言其短。上聞之,召玭及普於便殿,面質其事。玭大言詆普販木規利,上怒,促令集百官逐普,且諭其事。王溥等奏玭誣罔大臣,普事得解。上詰責玭,命武士撾之,令禦史鞫於殿庭。普為營救,得寬其罰,黜為汝州牙校。太平興國三年卒,年五十八。
盧懷忠,瀛州河間人。少有膂力,善騎射。漢乾祐初,寓居河中,值李守貞之叛,周祖圍其城,懷忠夜逾城出見,陳攻取便宜。河中平,奏補供奉官。從征慕容彥超於兗州。顯德初,監沂州軍,以所部破海州,功居多。世宗議北征,先遣懷忠按視出師道路。三關平,遷如京副使。
宋初,遷內酒坊副使。會朗州軍亂,太祖將出師致討,遣懷忠使荊南,因謂曰:「江陵人情去就,山川向背,我欲盡知之。」懷忠使還,奏曰:「繼沖甲兵雖整,而控弦不過三萬;年穀雖登,而民苦於暴斂。南邇長沙,東距金陵,西迫巴蜀,北奉朝廷。觀其形勢,蓋日不暇給矣。」太祖召宰相范質等謂曰:「江陵四分五裂之國,今出師湖南,假道荊渚,因而下之,萬全策也。」即以懷忠為前軍步軍都監。荊湖平,以功遷內酒坊使。
乾德二年,改判四方館事,知江陵府。四年,王師伐蜀。江陵當峽、江會沖,以供億之勞,遷客省使。又明年,使江南還,中途遇疾,肩輿歸京師。太祖遣醫丸艾以賜之,未幾卒,年四十九。大中祥符四年,錄其子熙為校書郎。
王繼勳,陝州平陸人。隸河中府為牙校。李守貞之叛,令繼勳據潼關,為郭從義所破,走還河中。俄白文珂、劉詞領兵至城下,守貞又遣繼勳與其愛將聶知遇夜出攻河西砦,複為漢兵所敗,被創而遁。繼勳度守貞必敗,遂逾城出降,周祖奏補供奉官。廣順初,領汾州刺史,充晉、磁、隰等州緣邊巡檢,曆憲、麟、石、磁四州刺史。
宋初,遷磁州團練使,坐境上用兵失律、荊罕儒陷陣,責授右監門衛率。初平荊襄,命權知道州,未幾,授本州刺史。州境與廣南接,劉鋹屢引兵入寇,繼勳因上言嶺表可圖之狀。及王師南伐,以為賀州道行營馬步軍都監。繼勳有武勇,在軍陣,常用鐵鞭、鐵槊、鐵楇,軍中目為「王三鐵」。
丁德裕,洺州臨洺人。父審琦,彰武軍節度。周廣順初,以蔭補供奉官。宋初,曆通事舍人、西上閣門副使。建隆三年,遷東上閣門使。從慕容延釗平荊湖,以功授引進使。又與潘美、尹崇珂克郴州,遷客省使。乾德五年,遷內客省使。時成都初平,群寇大起,用為西川都巡檢使,與閣門副使張延通同率師討之,擒賊帥康祚,磔於市。歲余,盡平其黨。頗與延通不協,歸朝,告其陰事,延通坐棄市。又奏轉運使、禮部郎中李鉉嘗醉酒,言涉指斥。上怒,驛召鉉下禦史案之。鉉言德裕在蜀日屢以事請求,多拒之,皆有狀。禦史以聞。太祖悟,止坐鉉酒失,責授左贊善大夫。
未幾,德裕亦出知潞州。會征江南,遣德裕為常州行營兵馬都監,領吳越兵,助主帥進討。常州平,命權知州事。又改升州東南路行營都監,敗潤州軍五千余於城下。及拔潤州,移領常、潤等州經略巡檢使。德裕以傾險為眾所惡,恃勢剛狠,不恤士卒,黷貨無厭,越人苦之。錢俶奏其事,貶房州刺史,卒。
張延通,潞州潞城人。父彥成,周右金吾衛上將軍。延通性穎悟,有才幹,蔭補供奉官。宋初,曆通事舍人,遷東上閣門副使。開寶中,為西川兵馬都監。太祖以蜀寇未平,命同內客省使丁德裕、引進副使王班、內臣張嶼領兵屯蜀部。德裕頗專恣,延通面質其短,德裕銜之。又與張嶼不協,延通亦為和解之,德裕疑延通與嶼為黨,益不悅。會太祖征太原,有使自行在至,備言太祖當盛暑躬冒矢石,勞頓萬狀。延通曰:「主上勤勞若此,而吾輩日享安樂。」蓋言不自安也。德裕不答。會張嶼先歸闕,太祖賜予甚厚。延通、德裕繼至,則召延通顧問,而待德裕稍薄。德裕頗疑懼,遂奏延通嘗對眾言涉指斥,且多不法事,指嶼為黨。太祖怒,即收延通、張嶼及王班下禦史台鞫之,延通等引伏。太祖始欲舍之,及引問,延通抗對不遜,遂斬之。嶼、班並內臣王仁吉並仗脊,嶼配流沙門島,班許州,仁吉西窯務,時開寶二年也。
梁迥,博州聊城人。少為吏部小史。周世宗在藩邸日,得給事左右。及嗣位,補殿直,改供奉官,四遷至左藏庫使。
太祖將討西蜀,以迥監秦州戍兵。蜀平,改監霸州兵,轉宮苑使。從征太原還,會命蜀州刺史聶章為沁州兵馬部署,以迥監其軍。無何,並人入寇,迥與閻彥進同率兵擊敗之,以功遷東上閣門使。開寶五年,命為廣南道兵馬都監兼諸州巡檢。
八年,奉使江南。迥素貪冒,外務矯飾,初若嚴毅不可犯,雖饋食亦不受,江南人頗憚之。既而奉以貲貨,殆直數萬緡,迥即大喜過望,登舟縱酒,繼日宴樂。及歸,戀戀不發,人多笑之。暨王師伐金陵,命迥與潘美、劉遇率步兵先赴荊南。且以迥護行營步兵及左廂戰棹,與吳人戰採石,殺獲甚眾。江南平,以功領順州團練使。
太宗即位,判四方館事,領禁軍戍澤州。太平興國三年,錢俶來朝,命往淮、泗迎勞。夏,汴水大決,詔迥發畿內丁男三千護塞汴口。四年,征太原,以迥為行營前軍馬步軍都監,督軍攻城,中流矢四。車駕還,命與孟玄哲、崔翰率兵屯定州,以功遷引進使。五年,受詔與潘美城並州於三交,及築緣邊堡障。七年,李繼遷寇邊,以迥領兵護銀、夏州。八年,召歸,授唐州防禦使,令赴職。
雍熙二年,繼遷誘殺都巡檢使曹光實,乘勢數寇邊。複召迥為銀、夏都巡檢使,赴邊捍禦之。三年夏,卒於銀州官舍,年五十九。
迥性粗率,尤不喜文士,故事,節帥出鎮及來朝,便殿宴勞,翰林學士皆預坐。開寶中,迥為閣門使,白太祖曰:「陛下宴犒將帥,安用此輩預坐?」自是罷之。至淳化中,翰林學士蘇易簡白于太宗,始複預焉。大中祥符八年,錄迥子廷翰為奉職。
史珪,河南洛陽人。父暉,晉嚴衛指揮使。珪少以武勇隸軍籍,周顯德中,遷小校。太祖領禁衛,以珪給事左右。及受禪,用為禦馬直隊長,四遷馬步軍副都軍頭兼控鶴、弓弩、大劍都指揮使。開寶六年,加都軍頭,領毅州刺史。
太祖初臨禦,欲周知外事,令珪博訪。珪廉得數事白於上,驗之皆實,由是信之,後乃漸肆威福。民有市官物不當價者,珪告其欺罔,當置法,列肆無不側目。上聞之,因下詔曰:'古人以獄市為寄者,蓋知小民唯利是從,不可盡法而繩之也。況先甲之令,未嘗申明。苟陷人于刑,深非理道。將禁其二價,宜示以明文,自今應市易官物,有妄增價直欺罔官錢者,案鞫得實,並以枉法論。其犯在詔前者,一切不問。」自是珪不復敢言。
時德州刺史郭貴知邢州,國子監丞梁夢升知德州,貴族人親吏之在德州者頗為奸利,夢升以法繩之。貴素與珪善,遣人以其事告珪,圖去夢升。珪悉記於紙,將伺便言之。一日,上因言:「爾來中外所任,皆得其人。」珪遽曰:「今之文臣,亦未必皆善。」乃探懷中所記以進,曰:「只如知德州梁夢升欺蔑刺史郭貴,幾至於死。」上曰:「此必刺史所為不法。夢升,真清強吏也。」因以所記紙付中書曰:「即以夢升為贊善大夫。」既又曰:「與左贊善。」珪以譖不行,居常怏怏。九年,坐漏泄禁中語,出為光州刺史。會歲饑,淮、蔡民流入州境,珪不待聞,即開倉減價以糶,所全活甚眾,吏民詣闕請植碑頌德者數百人。
太平興國初,以為揚、楚等九州都巡檢使。四年,征太原,命珪與彰信軍節度劉遇攻城北面。從征幽州,坐所部逗撓失律,責授定武行軍司馬。數月,召為右衛將軍、領平州刺史。督浚惠民河,自尉氏達京九十裏,數旬而畢,民鹹便之。會江、淮民麹謀首等數十百人聚為盜,命珪率龍猛騎兵五百往捕,悉獲之。六年,遷隰州刺史,知保州、靜戎軍。上緣邊便宜十五事,皆從之。
雍熙中,從曹彬征幽州,為押陣部署,以所部下涿州。師還,卒,年六十一。珪多智數,好以甘言小惠取譽於人,故所至不忍其去雲。
田欽祚,潁州汝陰人。父令方,漢虢州團練使。帳下伶人靖邊庭妻有美色,令方私之,邊庭不勝忿。會陝西三叛連衡,關輔間人情大擾。邊庭率其徒數人夜縋入州廨,害令方,因掠郡民投趙思綰,至潼關,與守關使者戰,遂敗散。朝廷錄欽祚為殿直,改供奉官。周世宗征淮南,為前軍都監。從征關南還,會塞澶淵決河,命欽祚領禁兵護役,因令督治澶州城。淮人寇高密,刺史王萬威求濟師,命欽祚領州兵援之,既至,圍解。
宋初,遷閣門通事舍人。乾德二年冬,討蜀,為北路先鋒都監,令乘傳往來宣達機事。孟昶降,奉捷書馳奏,遷西上閣門副使。蜀土寇亂,又遣欽祚率師討平之。四年春,並人寇樂平,從羅彥瑰拒之,獨以所部三千人破寇,擒副將一人,俘獲甚眾,以功遷西上閣門使。開寶二年,又與何繼筠破賊兵于石嶺關,領賀州刺史,判四方館使。三年,契丹寇中山,以欽祚為定州路兵馬都部署。與戰遂城,自旦及晡,殺傷甚眾。欽祚馬中流矢踣,騎士王超授欽祚以馬,軍複振,敵解去。朝廷將議討江表,遣欽祚覘之,還奏合旨,江南所得寶貨直三千萬,悉以賜欽祚。會興師,首命欽祚與曹彬、李漢瓊率騎軍先赴江陵,就命為升州西南路行營馬軍兼左廂戰棹都監。領兵敗吳軍萬余于溧水,斬其主帥李雄等五人,擒裨將二人。進圍金陵,為南面攻城部署。既平,以功加領汾州防禦使。
太平興國初,遷引進使,為晉州都鈐轄。太原驍將楊業率眾寇洪洞縣,欽祚擊敗之,斬首千餘級,獲馬數百。太宗賜欽祚白金五千兩,令市宅。四年,從征太原,護前鋒騎兵,屯石嶺關以扞契丹。
欽祚性剛戾負氣,多所忤犯,與主帥郭進不協,進戰功高,屢為欽祚所陵,心不能甘,遂自縊死。初,賊兵奄至,進出戰,欽祚但閉壁自守,既去,又不追。所受月奉芻粟,多販鬻規利,為部下所訴,責授睦州團練使。車駕北巡,以為幽州西路行營壕砦都監。六年秋,改房州團練使,逾年,又改柳州。嶺外多瘴氣,因遘疾,累表乞生還闕下。上憐之,遷郢州團練使。在郡二年,入覲,欽祚見上,涕泣不已。以為銀、夏、綏、宥都巡檢使,俄召還。會征幽州,命欽祚與宣徽南院使郭守文為排陣使。時欽祚已被病,受詔不勝喜,一夕,卒。
欽祚性陰狡,尤不喜儒士,好狎侮同列,人多惡之。子承誨,仕至供奉官、閣門祗候;承說,至崇儀副使。
侯贇,並州太原人。父義,漢遼州刺史。贇以蔭補殿前承旨。周顯德中,再遷至供奉官,使江南,複命領三門、集津發運使。
宋初,為諸衛將軍。先是,朝廷歲仰關中谷麥以給用,贇掌其事曆三十年,國用無闕。累遷至右武衛將軍。開寶中,曆知建安軍、揚、徐二州,皆有善政。太宗即位,移知福州,改右衛將軍。太平興國二年,錢俶初納土,詔贇馳往兩浙諸州閱視軍儲芻茭,累遷右衛大將軍。七年,知靈州,按視蕃落,宴犒以時,得邊士心,部內大治,遷左衛。在朔方凡十餘年,上念久次,求可代者而難其人。淳化二年,卒於官,年七十四,贈本衛上將軍。
王文寶,開封陽武人,以任子補殿直。太平興國初,累遷至軍器庫使。嘗使契丹。會陳洪進獻漳、泉地,以文寶監泉州兵。群盜大起,文寶與轉運使楊克讓、知州喬惟嶽共討平之。以功領媯州刺史,加內弓箭庫使。二年,京西轉運使程能議開新河,自襄、漢至京師,引白河水注焉,以通湘、潭之漕。詔發唐、鄧、汝、潁、許、蔡、陳、鄭丁夫數萬赴其役,又發諸州兵萬人助之。命文寶與六宅使李繼隆、作坊副使李仁祐、劉承珪分往護作。既而地高水下,不能通,卒堙廢焉。雍熙四年,改東上閣門使,曆知涇、延二州。會遼人寇通遠軍,命文寶率師致討,還遷判四方館事。
文寶曆內職三十年,雅好言外事,太祖、太宗頗信任之,中外鹹畏其口。出為高陽關兵馬鈐轄,淳化二年,卒於官。
翟守素,濟州任城人。父溥,晉左司禦率府率。守素以父任為殿直,曆漢、周,遷供奉官,領承天軍使。乾德中,為引進副使,從王全斌伐蜀,以往來馳告軍事為職。蜀平,擢判四方館事。以兩川餘寇未殄,慮致騷動,再令守素入蜀經略諸郡,分兵以防遏之。
開寶中,會麟、府內屬戎人爭地不決,因致擾亂,命守素馳往撫喻。守素辨其曲直,戎人悅服。從征太原,命海州刺史孫方進圍汾州,守素監其軍,轉引進使。
開寶三年,命為劍南十州都巡檢使,東上閣門使郭崇信副之。賜守素錢五百萬,入謝日,複遣為岐帥符彥卿官告使。守素辭以錫齎優厚,不敢更當奉使之詔,上不許。九年,吳越國王錢俶來朝,命守素護諸司供帳,迎勞郊外。並壘未下,詔與洺州防禦使郭進率兵深入其境,蹈藉禾稼,守素多所虜獲。太宗即位,遷客省使,領憲州刺史。
太平興國三年夏,河決滎陽,詔守素發鄭之丁夫千五百人,與卒千人領護塞之。是秋,梅山洞蠻恃險叛命,詔遣守素率諸州屯兵往擊之。值霖雨彌旬,弓弩解弛,不堪用,明日,將接戰,守素一夕令削木為弩。及旦,賊奄至,交射之,賊遂敗。乘勝逐北,盡平其巢穴。先是,數郡大吏、富人多與賊帥包漢陽交通,既而得其書訊數百封,守素並焚之,反側以定。俄而錢俶獻浙右之地,詔守素為兩浙諸州兵馬都監,安撫諸郡,人心甚悅,即以知杭州。歲滿,為西京巡檢使。秦王廷美以事勒歸私第,以守素權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屬洛陽歲旱艱食,多盜,上憂之。守素既至,漸以寧息。未幾,遷商州團練使。
雍熙二年,改知延州。自劉廷讓敗于君子館,河朔諸州城壘多圮。四年,詔守素與田仁朗、王繼恩、郭延濬分路按行,發諸州鎮兵增築,護其役。賜白金三十兩,留充天雄軍兵馬鈐轄、知大名府,改知潞州。會建方田,命為代北方田都部署、並州兵馬鈐轄,從屯夏州,改知鳳翔府。
淳化中,夏帥趙保忠上言,其弟繼遷誘戎人為寇,且求援師。詔守素率兵複屯夏州,未幾,又徙石州,以老病上疏求歸本郡,從之。三年,卒,年七十一。
守素逮事四朝,綿曆內職五十餘年。性謹慎,寬仁容眾,所至有治績。凡斷大辟獄,雖罪狀明白,仍遍詢僚寀,僉同而後決;屬吏有過不面折,必因公宴援往事之相類者言其獲咎,以微警之。新進後生多至節帥,而守素久次不遷,殊無隕獲意,時論以此多之。
王侁,字秘權,開封浚儀人。父朴,周樞密使,侁以父任太僕寺丞。朴卒,世宗幸其第,召見諸孤,以侁為東頭供奉官。開寶中,征江南,命侁率師戍桐城。王師渡江,與樊若水同知池州,領兵敗江南軍四千余于宣州。金陵平,加閣門祗候。
太平興國初,預討梅山洞蠻。契丹使來貢,詔侁送於境上。還,使靈州、通遠軍。及旋,言主帥所留牙兵率與邊人交結,頗桀黠難制,歲久當慮,請悉代之。太宗因遣侁調內郡卒往代之。戍者聞代,多不願還。侁察其中旅拒者斬之以徇,眾皆悚息,遂將以還。一歲中數往來西邊,多奏便宜,上多聽用,遷通事舍人。
四年,從征太原,以侁護陽曲、塌地、石嶺關諸屯,賜廄馬介胄。五月,即城下轉東上閣門副使。晉陽平,留為嵐、憲巡檢。九年,代還,遷西上閣門使,賜錢百萬。河西三族首領折遇乜叛入李繼遷,侁帥師討擒之,以功領蔚州刺史。王師北征,命為並州駐泊都監,又為雲、應等州兵馬都監。
侁性剛愎,以語激楊業,業因力戰陷於陣,侁坐除名,配隸金州,事載《楊業傳》。會赦,移均州團練副使。淳化五年召還,道病,至京師卒。
弟僎,供奉官、閣門祗候,坐征交阯軍敗誅;備、偃並進士及第,偃至太常博士。
朴弟格,宋初為右補闕、直史館,至都官員外郎、廣南轉運使。格子侗,太平興國進士,至都官員外郎。
劉審瓊,涿州范陽人。家素貧。漢乾祐中,湘陰公鎮彭門,審瓊始隸帳下。周祖受命,遁去,依永興軍節度劉詞,頗委任之。詞卒,屬太祖節鎮,給事左右。及受禪,補殿直。從平澤、潞,改供奉官。
開寶中,累遷至軍器庫使。會樞密使李崇矩門人鄭伸擊登聞鼓,誣告崇矩受太原席羲叟黃金,私結翰林學士扈蒙,以甲科私羲叟,引審瓊為證。上怒,召審瓊詰問,審瓊具言其誣枉,得解,遂出知鎮州。七年,太宗征河東,駐蹕月余,儲彳侍無闕,遷領檀州刺史、知潭州。州素多火,日調民積水為防,民甚勞之。審瓊至,悉罷之,以為民便。徙知河陽。淳化三年,受代歸,陳衰老,乞正受郡符。上閔其舊人,授坊州刺史。至道三年,卒於官。
審瓊嘗給事外諸侯,雅善酒令博鞠,年八十餘,筋力不衰,髭發黳黑。孫爽,進士及第,後為祠部員外郎、秘閣校理。
論曰:王贊奮跡小校,有奉公之節,繩奸列郡,不畏強禦。保續單車出使,不辱君命。懷忠識荊渚之將危。繼勳知番禺之可取。侯贇久治邊郡。文寶數護屯兵:斯各一時之效也。德裕、梁迥、欽祚、王侁皆練習戎旅,頗著勳勞,然率強戾而乏溫克,以速於戾,斯乃明哲之所戒。玭以剛險蒙悔吝,珪以發擿肆威福,其不逞者歟!守素不事躁競,審瓊克享期頤。《易》曰:「視履考祥,其旋元吉。」此之謂也。
列傳第三十四
○劉福安守忠孔守正譚延美元達常思德尹繼倫薛超丁罕趙瑫附郭密傅思讓李斌附田仁朗劉謙
劉福,徐州下邳人。少倜儻,魁岸有膂力。周顯德中,世宗征淮南,福徒步謁見于壽春。世宗奇之,因留麾下。每出戰,則令福率衛士為先鋒,與破紫金山砦。淮南平,錄功授懷德指揮使。
宋初,遷橫海指揮使,率所部隸步帥劉光毅,由峽路征蜀。比至成都,孟昶已降。大將王全斌部送降卒歸京師,至綿州,降卒盜庫兵,劫蜀舊將全師雄以叛,焚廬舍,剽財貨以去。刺史成彥饒以同、華兵百餘人守其城,全斌遣米光緒將七百騎及福所部以屯護之。光緒盡殺師雄妻孥,師雄領叛卒,益聚村民十余萬眾,攻城益急。會龍捷指揮使田紹斌率精銳百騎,由東山西北行,福領所部由山南行,出賊不意,夾擊之。賊眾大潰,斬首及溺江死者以萬計,以功授虎捷都虞候。繼隸曹彬麾下,平江南。還,授指揮使,領蔚州刺史。從太宗克並、汾,遷馬步都軍頭、武州團練使。端拱初,出為洺州防禦使。二年,改雄州防禦使兼本州兵馬部署。雄州地控邊塞,常屯重兵。福至部,按行城壘,調鎮兵以給繕完,出私錢以資宴犒,寇雖大至,而恃以無恐矣。淳化初,遷涼州觀察使、判雄州事。二年,卒,年六十四。贈太傅。
福雖不學,而禦下有方略,為政簡易,人甚德之。領雄州五年,郡境寧謐。福既貴,諸子嘗勸起大第,福怒曰:「我受祿厚,足以僦舍以庇。汝曹既無尺寸功以報朝廷,豈可營度居室,為自安計乎?」卒不許。既死,上聞其言,賜其子白金五千兩,使市第宅。
安守忠,字信臣,並州晉陽人。父審琦,為周平盧軍節度,封陳王。晉天福八年,審琦出領山南東道,以守忠為牙內指揮使,領繡州刺史。周顯德四年春,改鞍轡庫使。會淮南初下,命守忠馳往宣諭。時藩臣驕蹇,遇朝使多簡傲,守忠抗以正禮,無所辱命。未幾,改衛州刺史。
宋初,入為左衛將軍。建隆四年,湖南初平,命為永州刺史。乾德中,護河陰屯兵。蜀平,太祖知遠俗苦苛虐,南鄭為走集之地,故特命守忠知興元府以撫綏之。四年,改漢州刺史。時寇難甫平,使車旁午,公帑不足,守忠出私錢以給用。每遣使,太祖必戒之曰:「安守忠在蜀,能律已以正,汝行見之,當效其為人也。」開寶初,改濮州刺史。會河決澶州,命守忠副潁州團練使曹翰護役,河決遂塞。五年,知遼州。民有陰召並寇謀內應者,事泄,守忠悉斬以徇。九年,命將征太原,守忠受詔與孫晏宣由遼州入,既而與路羅砦監押馬繼恩遇,乃相與會兵入賊境,燔砦四十余,獲牛羊數千。議將深入,會上崩,乃班師。
太平興國初,移知靈州,在官凡七年。雍熙二年,改知易州,徙夏州。每西戎犯邊,戰無不捷,錄功就拜濮州團練使。端拱中,知滄州,改瀛州,兼高陽關駐泊部署,遷瀛州防禦使。初,守忠嘗夢一「濮」字方丈余,及領是郡幾二十年,於是始悟。淳化二年,徙知雄州。方與僚佐宴飲,有軍校謀變,擐甲及閽,閽者倉卒入白。守忠言笑自若,徐顧坐客曰:「此輩酒狂爾,擒之可也。」人服其量焉。明年,加耀州觀察使,兼判雄州。未幾召還,條陳邊事,敷奏稱旨,賜錢五百萬。五年,又知滄州。至道初,移雄州。三年,複知滄州。拜感德軍節度觀察留後,徙宋州,兼制置營田使。威德兼著,吏民不忍其去。咸平三年入覲,遣還未行,暴卒,年六十九,贈太尉。錄其子繼昌為供備庫副使,婿王世及為光祿寺丞。
守忠謹愨淡薄,為治簡靜。太祖居藩日,素相厚善,及受禪後,每優任之,守忠處之益謙。從征太原,多與謀略,人罕知之者。所至藩郡,樂施予,豐宴犒,且喜與士大夫游從,故時論多與之。初,審琦以愛妾故,為隸人所戕。守忠終身不畜妓妾,而喜佞佛,蓋有所懲雲。
孔守正,開封浚儀人。幼事後唐明宗子許王從益。漢初,為東西班承旨,事魏王承訓。周世宗征淮南,以材勇選為東班承旨。
宋初,補內殿直,兼領驍雄、吐渾指揮。從劉廷翰平蜀,還,遷驍雄副指揮使。開寶中,太祖征太原,守正隸何繼筠麾下。會契丹遣兵來援晉陽,守正接戰于石嶺關,大敗之,斬首萬級,獲其將王破得。時宋師之陷敵者數百人,守正以騎軍馳之,盡奪以還。
太平興國中,累遷日騎東西班指揮使。太宗親征晉陽,守正分主城西洞屋,領步卒大呼先登,繼與內侍蔡守恩等率騎兵力戰,晉軍遂潰。從征范陽,至金台驛,詔與劉仁蘊先趨岐溝關。時城未下,守正夜超垣,度鹿角,臨機橋,以大軍將至,說關使劉禹使降。禹解懸橋,守正遂入城,撫諭其軍民,以城守屬綦廷朗,而已赴行在。時契丹兵在涿州東,守正與傅潛率御前東西班分兩陣馳擊之,逐北二十餘裏,降其羽林兵數百人。繼與高懷德、劉廷翰合兵追之至桑乾河,契丹自是不敢近塞。以勞再遷日騎都指揮使,領濡州刺史。
端拱初,遷龍衛都指揮使,領長州團練使,出鎮真定。是年秋,出為潁州防禦使。未幾,太宗以其練習戎旅,特置龍衛、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以授之。改領振州防禦使。明年,拜殿前都虞候,領容州觀察使。一日,侍宴北苑,上入玄武門,守正大醉,與王榮論邊功於駕前,忿爭失儀,侍臣請以屬吏,上弗許。翌日,俱詣殿廷請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復省。」遂釋不問。俄命為定州行營副部署,受詔詣保州軍開道,遇敵于曹河,與戰數合,梟首三十余,獲馬五十匹,上聞而壯之。
淳化初,擢高陽關副都部署。軍中小將有詈其校長者,守正械送闕下,取裁於上,未嘗專決焉。明年,護浚惠民河,塞澶州決河,就命知州軍。改慎州觀察使,還,領代州部署,連移並代、夏綏、麟府三鎮。與李繼遷戰大橫岡,援範廷召出塞,破賊于白池,至行莊,焚掠甚眾,改代、夏二州部署。
真宗即位,複徙代州。咸平初,授昌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守正上言:「四任雁門,邊亭久安,願徙東北以自效。」會夏人入寇,改定州行營副都部署。四年,移彰德軍留後,以風疾妨政,改安化軍留後。景德初,複以不任職代。時議防秋北鄙,守正猶屢表請行。上閔之,不許。無何,卒,年六十六,贈泰甯軍節度使。
譚延美,大名朝城人。軀幹壯偉。少不逞,遇群盜聚謀將行剽劫,延美即趨就之。及就捕,法皆抵死,延美以與盜素不相識,獲免。自後往來澶、魏間,為盜於鄉里,鄉里患之。周世宗鎮澶淵,募置帳下。即位,補殿前散都頭。從征淮南,以勞遷控鶴軍副指揮使。又從克三關。時太祖領禁兵,留督牙隊。
建隆元年,補控鶴指揮使,稍遷都虞候、馬步副都軍頭。征湖南,與解暉分領行營戰棹都指揮使。時汪端寇攻朗州甚急,招討慕容延釗遣延美率兵赴之,大敗賊眾,擒端以還。擢鐵騎副指揮使,領睦州刺史,四遷至內殿直都知。
太平興國初,為蘄州刺史,連徙廬、壽、濠、光州軍巡檢使,劇賊之為害者悉就捕。六年,徙知威虜軍。雍熙三年,舉兵北伐,命延美為幽州西面行營都監,與田重進出飛狐北。俄遇敵,延美曰:「彼恃眾易我,宜出其不意先攻之。」即麾騎軍直進,敵兵將潰,大軍繼至,遂敗之,斬首五百,獲其將大鵬翼以獻,以功擢本州防禦使。逾年,改亳州,出為鎮州鈐轄。
端拱元年,徙知寧遠軍。一旦,契丹兵抵城下,延美開門以示之,不敢入。圍城數日,開門如故,民出取芻糧者無異平日,契丹卒疑之,遂引去。二年,進邕州觀察使、判亳州,兼知代州。是時任邊郡者,皆令兼領內地一州,處其家屬。徙知潞、陝、涇州。咸平四年,以左領軍衛上將軍致仕。六年,卒,年八十三,贈建武軍節度。子繼倫,至崇儀副使;雍,虞部員外郎。
元達,初名守旻,洺州雞澤人。身長八尺餘,負膂力,善射。家業農,不任作苦,委耒耜,慨歎而去之。事任俠,縱酒。嘗醉,見道旁槐樹,拔劍斬之,樹立斷。達私喜曰:「吾聞李將軍射石虎飲羽,今樹為我斷,豈神助歟?」嘗從少年數十百人欲起為盜,裏中父老交戒之,乃止。時郡以戶籍調役,達當送徒闕下,行數舍,乃悉縱之,曰:「吾觀汝曹,亦丈夫也,豈樂為是哉?可善自為計,吾亦從此逝矣!」已而郡遣追捕,至則達援弓引滿待之,追者不敢近。由是亡命山林間,為鄉里患。
太宗居晉邸時,達求見,得隸帳下。嘗侍太宗習射園亭,命之射,達射四發不中的,已而連中。上喜,為更其名曰達。及即位,補禦龍直隊長。雍熙初,累遷媯州刺史,繼領本州團練使。進州郡部送亡命者至闕,左右諷殺之,達奏曰:「此類竄匿者眾,豈能盡殺之哉?不如赦之,以開其自新之路,且以成好生之德。」上悅,因悉原之。端拱二年,擢侍衛步軍都虞候,領幽州刺史。曆北面行營都部署,由常山鎮入為京城巡檢。淳化四年卒,年四十二,贈昭化軍節度。
達雖奮自草野,曆職戎署,至交士夫,能折節盡禮,人以是稱之。
常思德,開封人。周顯德初,以材勇應募,隸天武軍,累遷神衛都虞候。雍熙初,從曹彬征幽州,因署牙校。尋鎮威虜軍。端拱初,以弓箭直都虞候領溪州刺史。淳化中,李順叛蜀,命往夔、峽招捕,師次達州新寧縣,調近州土兵掩殺賊徒三千余人於梁山。時雷有終領大軍抵合州境上,賊眾二萬來拒。思德與尹元、裴莊等合擊之,合州遂平。賊帥田奉正、蘇榮據果州,思德因其遁而追捕之,斬首八百。果州既定,余賊保渠州,及走廣安、梁山。乃分兵為二:抵廣安、梁山者,思德領之;趣渠州者,元、莊領之。合力進討,盡殲其黨。自是川、峽賴以安靜,無複寇患,以功真授汝州刺史。
初,曹彬北征不利,至涿州,左右皆潰散,獨思德以所部護至易州。語人曰:「既備戎行,則與主帥同死生可也。若視利害以為去就,將何面目以見君父乎?」太宗嘗聞其言,至是陛辭,深加慰勞,且諭之曰:「為臣以忠實為本,汝少壯時,既以驍勇自效,且能盡心于主將,事朕之日雖久,而忠實如一。今雖老,亦當盡心乃職,庶無負乎朕之委寄也。」
未幾,移慶州路副都部署、屯邠州。咸平初,與李繼隆同部芻糧赴靈州。以疾改陳留都監,換左神武大將軍。二年,卒,年六十五。
尹繼倫,開封浚儀人。父勳,郢州防禦使。嘗內舉繼倫以為可用,太祖以補殿直,權領虎捷指揮,預平嶺表,下金陵。太宗即位,改供奉官。從征太原,還,遷洛苑使,充北面緣邊都巡檢使。
端拱中,威虜軍糧饋不繼,契丹潛議入寇。上聞,遣李繼隆發鎮、定兵萬餘,護送輜重數千乘。契丹將於越諜知之,率精銳數萬騎,將邀于路。繼倫適領兵巡徼,路與寇直。于越徑趨大軍,過繼倫軍,不顧而去。繼倫謂其麾下曰:「寇蔑視我爾。彼南出而捷,還則乘勝驅我而北,不捷亦且泄怒於我,將無遺類矣。為今日計,但當卷甲銜枚以躡之。彼銳氣前趣,不虞我之至,力戰而勝,足以自樹。縱死猶不失為忠義,豈可泯然而死,為胡地鬼乎!」眾皆憤激從命。繼倫令軍中秣馬,俟夜,人持短兵,潛躡其後。行數十裏,至唐河、徐河間。天未明,越去大軍四五裏,會食訖將戰,繼隆方陣於前以待,繼倫從後急擊,殺其將皮室一人。皮室者,契丹相也。皮室既擒,眾遂驚潰。于越方食,失箸,為短兵中其臂,創甚,乘善馬先遁。寇兵隨之大潰,相蹂踐死者無數,餘黨悉引去。契丹自是不敢窺邊,其平居相戒,則曰:當避「黑面大王」,以繼倫面黑故也。以功領長州刺史,仍兼巡檢。
淳化初,著作佐郎孫崇諫自契丹逃歸,太宗詢以邊事,極言徐河之戰契丹為之奪氣,故每聞繼倫名,則倉皇不知所措。於是遷繼倫尚食使,領長州團練使,以勵邊將。淳化五年,李繼隆奉詔討夏州,以繼倫為河西兵馬都監。未幾,以深州團練使領本州駐泊兵馬部署。
至道二年,分遣將帥為五道,以討李繼遷。時大將李繼隆由靈環路往,逗撓不進。上怒,急召繼倫至京師,授靈、慶兵馬副都部署,欲以夾輔繼隆也。時繼倫已被病,強起受詔。上素聞其嗜酒,以上尊酒賜而遣之。即日乘驛赴行營,至慶州卒,年五十。上聞之嗟悼,賻賵加等,遣中使護其喪而歸葬焉。
薛超,遼州平城人。少有勇力。乾德初,應募為虎捷卒。從崔彥進伐蜀平,錄功補虞候,遷十將。太平興國初,四遷至天武指揮使。從征太原,領遊騎千人備禦鎮、定境上,以張軍勢。及車駕還,契丹頻寇鎮、定,侵掠無已。超從大將劉廷翰率兵至徐河,賊將領騎十余出挑戰,超躍馬直前,連射數人斃,敵勢遂卻。大軍乘之奮擊,斬首萬餘級。以功加步軍都軍頭,遷神衛軍都校,領敘州刺史。
雍熙三年,從潘美北征,至雁門、西陘,路與契丹遇,又戰敗之。追至寰州,斬首五百餘級,其將趙彥辛以城降。超連被創,流血濡甲縷,部分軍士自若,乘勝抵應州,其節度副使艾正以城降。還,加馬步軍都軍頭。淳化初,屯鎮州,遷天武指揮使,領澄州團練使。至道元年卒,年五十七。
丁罕者,潁州人。應募補衛士,累遷指揮使。從劉廷翰戰徐河,以奪橋功,遷本軍都虞候。累遷天武指揮使,領獎州團練使。淳化三年,出為澤州團練使、知霸州。會河溢壞城壘,罕以私錢募築,民鹹德之。五年,以容州觀察使領靈環路行營都部署,與李繼遷戰,斬首俘獲以數萬計。至道中,率兵從大將李繼隆出青岡峽,賊聞先遁,追十日程,不見而返。三年,真拜密州觀察使、知威虜軍,徙貝州。咸平二年,卒。子守德,能世其家。
趙瑫者,貝州清河人。由衛士累遷龍衛指揮使。亦以徐河戰功,加鎮州團練使,至兵馬部署。至道二年卒於官,年七十。贈歸義軍節度使。
郭密,貝州經城人。軀幹雄偉,膂力絕人。幼孤,隨母適同郡王乙,因冒姓王氏。以知瀛州馬仁瑀薦,隸晉王帳下,給事左右。太宗即位,補指揮使,複姓郭氏。至淳化間,凡八遷,移貝州駐泊兵馬部署。會夏人寇邊,以密有武略,擢領安州觀察使,充靈州兵馬都部署。訓練土卒,號令嚴肅,夏人畏服,邊境賴以寧謐。至道二年卒,年五十八。贈保順軍節度。
傅思讓者,冀州信都人。少無賴,有勇力,善騎射。太宗居晉邸,補親事都校。即位,補衛士直長,累遷至平州刺史。奉詔破契丹兵于唐興口。端拱中,四遷為容州觀察使、知莫州,移隴州。上命殿中丞林特同判州事,以夾輔之,以思讓所為多不法故也。至道二年卒,年七十四。贈保順軍節度。
李斌者,青州人。太宗在晉邸,聞其狀貌魁偉,召置左右。即位,補禦龍直副指揮使。太平興國中,以天武指揮使領鄭州刺史。七年,坐嘗受秦王廷美饋遺,貶曹州都校。雍熙三年,遷營州刺史。四年,領溪州團練使,連為貝、冀二州駐泊都監。淳化中,繼領萊州、洺州團練使。勤於政理,人服其清慎,轉運使陳緯以狀聞於朝。至道初,拜桂州觀察使,仍判洺州,徙滄州。及代,吏民不忍其去,鄰境亦上其善狀,詔書褒美之。咸平三年卒,年六十一。
田仁朗,大名元城人。父武,仕晉昭義軍節度使。仁朗以父任西頭供奉官。太祖即位,從討李重進,攻城有功,還,與右神武統軍陳承昭浚五丈河,以通漕運。
乾德中,討蜀,命仁朗為鳳州路壕砦都監。伐木除道,大軍以濟,錄功遷染院副使。太祖征太原,與陳承昭壅汾水灌城。城將陷,會班師。俄遷內染院使,數日,改左藏庫使。為中官所讒,太祖怒,立召詰之,至殿門,命去冠帶。仁朗神色不撓,從容曰:「臣嘗從破蜀,秋毫無犯,陛下固知之。今主藏禁中,豈複為奸利以自汙?」太祖怒釋,止停其職。
開寶六年,起為榷易使。七年,以西北邊內侵,選知慶州。仁郎至,率麾下往擊之,短兵將接,前鋒稍卻,仁朗斬指揮使二人,軍中震恐,爭乞效命,遂大破之。其酋長相率請和,仁朗烹牛置酒與之約誓,邊境乃寧,璽書褒美。
太平興國初,秦州羌為寇,命仁朗屯兵清水。會李飛雄事敗,召為西上閣門使。四年,征太原,命仁朗與閣門祗候劉緒按行太原城四面壕砦,閱視攻城梯沖、器械。太原平,留仁朗為兵馬鈐轄,閑廄使武再興、軍器庫副使賈湜並為巡檢。俄命仁朗與再興役民築榆次新城。從幸大名,又命為滄州鈐轄,俄遷東上閣門使、知秦州。九年,判四方館事。會議東封,命仁朗自京抵泰山,督役治道。
李繼遷為亂,命仁朗率兵巡銀、夏,歲餘召還。未幾,繼遷攻麟州,誘殺曹光實,遂圍三族砦。命仁朗與閣門使王侁、副使董願、宮苑使李繼隆,馳傳發邊兵數千擊之。仁朗次綏州,奏請益兵,留月餘俟報。會三族砦將折遇乜殺監軍使者,與繼遷合。太宗聞之大怒,亟遣軍器庫使劉文裕自三交乘疾置代仁朗。繼遷乘急攻撫寧砦,仁朗不知為文裕所代,喜謂諸將曰:「敵人逐水草散保岩險,常烏合為寇,勝則進,敗則走,無以窮其巢穴。今繼遷嘯聚羌、戎數萬,盡銳以攻孤壘,撫寧小而固,兵少而精,未可以旬浹破。當留信宿,俟其困,以大兵臨之,分強弩三百,邀其歸路,必成擒矣。」仁朗部署已定,欲示閒暇,日縱其樗博,不恤軍事。上知之,遣使召仁朗赴闕,下禦史按問仁朗請益兵及陷三族狀。仁朗對曰:「所召銀、綏、夏兵,其州皆留防城,不遣。所部有千餘人,皆曹光實舊卒,器甲不完,故請益兵。況轉輸芻粟未備,三族砦與綏相去道遠,非元詔所救。昨臣已定擒繼遷策,會詔代臣,其謀不果。」因言:「繼遷得部落情,願降優詔懷來之,或以厚利啖諸酋長密圖之。不爾,恐他日難制,大為邊患。」禦史以其狀聞,上大怒,切責憲府官吏曰:「仁朗不恤軍政,得為過乎?」大理遂當仁朗乏軍興及征人違期二十日以上,坐死,上特貸之,下詔責授商州團練副使,馳驛發遣。
是役也,仁朗計已決,為王侁等所構,逗撓不進軍,故及於貶。後數月,上知其無罪,召拜右神武軍大將軍。部修河北東路諸州城池,數月而就。留知雄州,加領澄州刺史。時河北用兵,大藩多用節將,朝議以通判權位不倫,選諸司使有吏幹者佐之,以仁朗知定州節度副使事。俄召赴闕,未聞命而卒,年六十,時端拱二年也。
仁朗性沉厚,有謀略。頗涉書傳,所至有善政。雅好音律,尤臻其妙。時內職中鹹以仁朗為稱首,故死之日人多惜之。
劉謙,博州堂邑人。曾祖直,以純厚聞於鄉黨,裏有盜其衣者,置不問。州將廉知,俾人故竊其衣,亦不訴理,即召詰前盜衣者,俾還之。直紿雲:「衣乃自以遺少年,非竊也。」州將義之,賜以金帛,不受而去。父仁罕,輕俠自任。五代末,寇盜充斥,仁罕率眾斷澶州浮橋以潰賊,因誘獲數十人,出芻粟給官軍。補內黃鎮將。嘗因事至酒家,遇群寇暴集,以計悉梟其首,攜詣西京留守向拱,補汜水鎮將,俄為散都頭。宋初,遷許州龍衛副指揮使。會王師征廣南,為前鋒。還,改同州都校,卒。
謙少感概,不拘小節。初詣嶺表省父,仁罕資以金帛,令北歸行商。還堂邑舊墅,嘗為鄉里惡少所辱,謙不勝怒,毆殺之。亡命京師,遂應募從軍,補衛士,稍遷內殿直都知。至道初,真宗升儲邸,增補宮衛,太宗禦便坐,親選諸校,授謙西頭供奉官、東宮親衛都知,賜袍笏、靴帶、器幣。真宗即位,擢授洛苑使。謙起行伍,不樂禁職,求換秩,改殿前左班指揮使,給諸司使奉料。咸平初,遷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領勤州刺史,加殿前右班都虞候。上幸大名,至北苑,屬謙有疾,遣歸將護,謙懇請從行。既俾其二子隨侍,仍挾尚醫以從,禦廚調膳以給之。疾瘳,毀所服鞍勒以遺中使,上聞,賜白金二百兩。駕還,改捧日左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四年,遷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領本州防禦使,權殿前都虞候。
時高翰為天武左廂都校,有卒負債殺人,瘞屍翰營中,累日,發土得之。上怒翰失檢察,執見於便殿。謙即前奏:「翰職在巡邏及閱教諸軍,不時在營,本營事宜責之軍頭。」上為釋翰罪。
景德初,加侍衛馬軍都虞候,改領潯州防禦使,俄權步軍都指揮使。明年冬,制授殿前副都指揮使、振武軍節度。先是,謙久權殿前都虞候,俄擢曹璨正授,謙頗形慨歎。至是,璨副馬軍,而升謙領禁衛焉。河北屯兵,常以八月給冬衣。謙上言邊城早寒,請給以六月,後以為例。無何,以足疾求典郡,上召見,敦勉之。
大中祥符初,從東封,上升泰山,詔都總山下馬步諸軍,與西京左藏庫副使趙守倫閱視山門,設施有法,著籍者乃得上焉。禮成,進授都指揮使,移領保靜軍節度。明年八月卒,年六十,贈侍中。初,謙將應募,與同軍王仁德訊於日者。日者指謙謂仁德曰:「爾當為此人廄吏。」及謙帥殿前,仁德果隸役廄中。
子懷懿,後為東染院副使。懷詮,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論曰:宋初諸將,率奮自草野,出身戎行,雖盜賊無賴,亦廁其間,與屠狗販繒者何以異哉?及見於用,皆能卓卓自樹,由禦之得其道也。劉福禦下有方略,所至著績,受祿雖厚,而不為燕安之謀,可謂國爾忘家者矣。守忠練達邊事,礻是身謙慎,弭卒校之變於談笑之頃,非善於行權者不能也。仁朗沈毅有謀,累從征討,綏州之役,不惟無功,而反坐逗撓,豈其計之不善哉?特為讒邪所構爾。自余諸子,皆積戰功以取通侯。若延美之開門示敵,思德之翼衛主帥,繼倫之襲擊契丹,薛超之裹創赴戰,元達之請赦亡命,郭密之訓撫士卒,斯皆忠義仁勇,有足稱者。罕、瑫、思讓,若斌、若謙,雖乏奇功,而亦克共乃職,能寡過者也。守正素練戎旅,累任邊要,而矜勞肆忿,視于勞謙之君子,能無愧乎。
列傳第三十五
○劉保勳滕中正劉蟠孔承恭宋璫袁廓樊知古郭載附臧丙徐休複張觀陳從信張平子從吉王繼升子昭遠尹憲王賓安忠
劉保勳,字修業,河南人。父處讓,仕後唐,入晉拜樞密使,出為彰德軍節度。保勳少好騎射。後唐清泰中,裁十許歲,攝潞州左司馬,隨父署彰德軍衙內都校。父卒,補供奉官。習刑名之學,頗工詩。因獻詩,宰相桑維翰奇之,奏擢為太常丞。曆漢為秘書丞。周廣順初,有薦其詳練法律,兼大理正,遷工部員外郎。曆掌鄆、宋、楚三州鹽、曲、商稅。
宋初,拜戶部。遭母喪,起複,出掌蘄口榷茶。徙雲安監鹽制置使,歲滿,出羨余百萬,轉運使欲以狀聞,保勳曰:「貪官物為己功,可乎?」乃止。開寶初,遷司封員外郎、監左藏庫。六年,知宋州。太平興國初,遷祠部郎中、通判晉州。二年,選為江南西路轉運使,賜錢百萬。三年,徙兩浙東北路。太宗征晉陽,改戶部郎中,為隨軍轉運使兼勾當北面轉運事。又與侯陟同勾當軍前諸事。會陝西北路轉運使雷德驤調發沁州軍糧後期,詔劾德驤,以保勳代之。太原平,命知並州。逾年召入,判大理寺,出知升州。是冬,召歸,點檢三司開拆司,會鹽鐵使闕,又命權領其事。遷兵部郎中兼判三司勾院。八年,拜右諫議大夫,俄知開封府。寡婦劉詣府訴夫主前妻子元吉置堇食中,毒己將死。按驗獄成,元吉妻撾登聞鼓訴冤,事下禦史台。其實劉有奸狀,元吉知之,劉慚悸成疾,故誣告之。保勳坐奪奉三月,俄以辛仲甫代之。未幾,複判大理寺。
雍熙二年,權禦史中丞兼勾當差遣院。是秋,罷權中丞。三年春,命曹彬等征幽州,保勳以本官知幽州行府事。子利涉以開封府兵曹督芻粟隨軍,常從其父。會王師不利,濟拒馬河,更相蹂躪,多死。保勳馬陷淖中,利涉自後掀出之,力不勝,人馬相擠壓,遂俱死。時年六十二。上命恤其後。保勳三子:二子先保勳死,季子隨沒。以其孫巨川為嗣,授秘書正字。端拱初,特召贈工部侍郎。
保勳性純謹,少寐,未嘗忤物,精於吏事,不憚繁劇。嘗語人曰:「吾受君命未嘗辭避,接同僚未嘗失意,居家積貲未嘗至千錢。」及死,聞者皆痛惜之。至道三年,又錄其次孫世長為正字。咸平初,保勳妻卒,詔賜錢十萬。巨川,累為比部郎中。
滕中正,字普光,青州北海人。曾祖瑤,高郵令。祖煦,即墨令。父保裔,興平令。中正弱冠,舉進士不第。周顯德中,滑帥向拱奏辟為掌書記。拱移鎮彭門,會中正丁外艱,複表奪情,仍署舊職,加朝散大夫。拱鎮襄陽,以中正為襄、均、房、複觀察判官。及留守西洛,又奏署河南府判官、檢校戶部員外郎。
乾德五年,度支員外郎侯陟表中正有材幹,入為殿中侍御史。兩川平,選知興元府,判西京留台,俄通判河南府留守司事。太祖雩祀西洛,以祗事之勤,轉倉部員外郎。
太宗即位,遷考功員外郎,授四川東路轉運使。太平興國五年,召為膳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六年,命與中書舍人郭贄、戶部郎中雷德驤同知京朝官考課。中正嘗薦舉監察禦史張白知蔡州,假貸官錢二百貫糴粟麥以射利,坐棄市。中正降為本曹員外郎,依舊知雜。未幾,又擢拜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雍熙元年春,大宴,上歡甚,以虛盞示群臣。宰相言飲酒過度,恐有失儀之責。上顧謂中正曰:「今君臣相遇,有失者勿彈劾也。」因是伶官盛言宴會之樂。上曰:「朕樂在時平民安。」是冬乾明節,群臣上壽酒,既三行,上目中正曰:「三爵之飲,實惟常禮,朕欲與群臣更舉一卮,可乎?」中正曰:「陛下聖恩甚厚,臣敢不奉詔。」殿上皆稱萬歲。
二年,以年老辭,出知河南府。未幾,被病罷,分司西京。淳化初,判留司禦史台,命其子元錫權河南司錄以便養。二年,卒,年八十四。
中正性峻刻,連鞫大獄,時議以為深文。權中丞日,振舉綱憲,人以稱職許之。二子並舉進士,元錫至刑部郎中,元晏後名世寧,至工部郎中。
劉蟠,字士龍,濱州渤海人。漢乾祐二年舉進士,解褐益都主簿。宋初,曆安遠軍及河陽節度推官、保義軍掌書記。乾德五年,召拜監察禦史,典染院事。初,蘇曉掌京城市征,頗幹集,及卒,選蟠代之。冬,命為太宗生辰使。開寶七年,與殿中丞劉德言同知淮南諸州轉運事。太平興國初,就遷倉部員外郎,改轉運使,歲漕江東米四百萬斛以給京師,頗為稱職。秩滿,部內僧道乞留,詔許再任,賜金紫,改駕部員外郎。八年,丁內艱,時以諸州綱運留滯,起複,知京城陸路發運司事。會河決韓村,大發丁夫塞之,命蟠調給其餉,未幾河塞。朝廷方議封禪,以蟠為東封水陸計度轉運使,會詔罷其禮。俄遷工部郎中,充河北水路轉運使。改刑部郎中,就充水陸轉運使,入判本部事。籍田畢,遷左諫議大夫。淳化初,兼同考京朝官差遣。二年,暴中風眩,上遣太醫視之,賜以金丹。卒,年七十三。賜錢十萬,給其喪事。
蟠性清介寡合,能攻苦食淡,專事苛刻,好設奇詐,以售知人主。典染作日,太祖多臨視之,蟠偵車駕至,輒衣短後衣,芒屩持梃以督役,頭蓬不治,遽出迎謁。太祖以為勤事,賜錢二十萬。嘗受詔巡茶淮南,部民私販者眾。蟠乘羸馬,偽稱商人,抵民家求市茶,民家不疑,出與之,即擒置於法。
子鍇,初以父蔭為大理評事,咸平二年,擢進士第。嘗獻《幸太學頌》。真宗中夜觀書,得鍇頌,頗嘉賞之,出以示輔臣,且言鍇幼孤,能自立,召試,命直史館。累遷至戶部郎中、鹽鐵副使。
孔承恭,字光祖,京兆萬年人。唐昭宗東遷,舉族隨之,遂占籍河南。五世祖戡,《唐書》有傳。戡孫迥,萊州刺史。迥子昌庶,虞部郎中。昌庶子莊,仕晉為右諫議大夫。由戡至莊,皆登進士第。承恭,莊之子也。以門蔭授秘書省正字,曆溫、安豐二縣主簿。時王審琦節制壽春,以承恭名家子,奏攝節度推官。府罷,調補鄭州錄事參軍,入為大理寺丞。獻宮詞,托意求進。太祖怒其引喻非宜,免所居官,放歸田裏。
太宗即位,以赦複授舊官。時初榷酒,以承恭監西京酒麴,歲增課六千萬。遷大理正,議獄平允,擢庫部員外郎,判大理少卿事。遷屯田、兵部二郎中,同考校京朝官課第。端拱三年,下詔曰:「九寺三監,國之羽儀,制度聲名,往往而在。各有副貳,率其司存,品秩素高,職任尤重。郎吏遷授,斯為舊章。比聞縉紳之流,頗以台閣自許,目為散地,甚無謂焉。朕將振之,自我而始。其以兵部郎中孔承恭為太常少卿,魏羽為秘書少監,戶部郎中柴成務為光祿少卿,魏庠為衛尉少卿,張洎為太僕少卿,呂端為大理少卿,臧丙為司農少卿,袁廓為鴻臚少卿,工部郎中張雍為太府少卿。」又以屯田郎中雷有終為少府少監,虞部郎中索湘為將作少監。時裴祚、慎從吉、宋雍先為少卿,皆改授東宮官。又詔承恭與左散騎常侍徐鉉刊正道書,俄以疾求解官,且言早遊嵩、少間,樂其風土,願卜居焉。上召見,哀其羸瘠,出禦藥賜之,授將作監致仕。以其子玢同學究出身,為登封縣尉,俾就祿養。未果行而卒,年六十二。
承恭少疏縱,及長,能折節自勵。嘗上疏請令州縣長吏詢訪耆老,求知民間疾苦、吏治得失,及舉令文「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請詔京兆並諸州於要害處設木牌刻其字,違者論如律。上皆為行之。尤奉佛,多蔬食,所得奉祿,大半以飯僧。嘗勸上不殺人,又請于征戰地修寺及普度僧尼,人多言其迂闊雲。
宋璫,字寶臣,華州渭南人。父鸞,監察禦史。璫,乾德中進士及第,拔萃登科,解褐青城主簿。好寫書,秩滿,載數千卷以歸。吳廷祚鎮永興,辟掌書奏。廷祚卒,複調下邽主簿,擢著作佐郎、知綿州。太宗即位,改右贊善大夫,為峽路轉運副使。代還,召對,賜緋魚。複出知秦州,有善政,就拜監察禦史,充陝西轉運使,以韋亶代知秦州,璫去州未百日,亶坐事系獄。上以璫前有治績,賜錢五十萬,再命知秦州,安集諸戎,部內清肅。
雍熙初,轉比部員外郎。在任凡六年,召歸,面賜金紫,授度支判官。俄遷屯田郎中、知益州,屬歲饑多盜,璫始至,以方略擒捕招輯,盜皆首伏屏息,下詔嘉獎。端拱初,就拜右諫議大夫。時兩川轉運使副皆坐事免,以璫為西川轉運使,加左諫議大夫,改知陝州。
淳化中,三吳歲饑、疾病,民多死,擇長吏養治之,命璫知蘇州。璫體豐碩,素病足,至州,地卑濕,疾益甚。人或勸其謝疾北歸,璫曰:「天子以民病俾我綏撫,我以身病而辭焉,非臣子之義也。」既而太白犯南斗,曰:「鬥為吳分,民方饑,天象如此,長吏得無咎乎!」四年,卒,年六十一。上聞之嗟悼,錄其子明遠為蒲城主簿,俾護其喪歸葬焉。
璫性清簡,曆官三十年,未嘗問家事,唯聚書以貽子孫。且曰:「使不忘本也。」明遠,淳化三年進士,後為都官員外郎。次子柔遠,亦舉進士及第。垂遠,閣門祗候。
袁廓,劍州梓潼人。在蜀舉進士及第。入宋,補雙流縣主簿。又為西平縣主簿,勾稽漏籍,得民丁萬餘,州將薦其勤職,就遷上蔡令,又以課最,擢太子右贊善大夫,令于禦史府分領推事,掌榷貨務。廓性誇誕,敢大言,好詆訐,太祖以奇士待之。
太宗即位,遷殿中丞,出知楚州。歸,掌京師市征,歲中增課數萬緡,上嘉之,賜緋魚,齎錢百萬。會錢俶盡籍土宇以獻,命廓按籍浙中,諸州軍倉庫之物悉輸京師,得以便宜從事。仍詔每公宴別席而坐,以寵異之。複命知鄆州,會河決,溢入城,浸居人廬舍,至冬月結為冰。廓大發民鑿取,以竹輿舁出城,散積之。使者至,謂其有略,致水不入城,乃以狀聞,拜監察禦史。至春凍解,州地下,流澌溢入為民患。
會秦王廷美遷置房州,以崇儀副使閻彥進知州事,廓通判州事,並賜白金三百兩。廓俄轉殿中侍御史,召為戶部判官,命與陳恕、李惟清專計度芻糧事。改戶部員外郎,又為度支判官。籍田,轉本曹郎中,判戶部勾院。
廓強項好爭,數與判使等較曲直於上前,聲氣俱厲,上每優容之。然勾稽精密,由是部領擁積,為郡吏所訴,詔禦史辨問,廓謁見宰相趙普自理。屬鄭州團練使侯莫陳利用得罪,廓嘗與利用書劄往還稔昵。普謂之曰:「職司常事,此不足雲,與利用交結款密,於理可乎?」廓驚慚泣下,不能對。數日,出知溫州。就遷鴻臚少卿。
同郡袁仁甫掌州之關征,素以宗盟之分,頗相親善,一旦不協,互有論奏。上遣光祿寺丞牛韶往按驗,韶至,並攝系獄置對。上疑廓被誣,驛召赴闕。廓性剛褊,被詰治峻急,詔書未至,以憤死。上聞,甚追悼之。複驗仁甫所訴,多無實狀,免韶官,貶仁甫商州長史,贈廓右諫議大夫。錄其子丘賀為奉禮郎,始十歲。上猶念廓不已,又詔削仁甫名籍,配隸商州。
樊知古,字仲師,其先京兆長安人。曾祖偁,濮州司戶參軍。祖知諭,事吳為金壇令。父潛,事李景,任漢陽、石埭二縣令,因家池州。知古嘗舉進士不第,遂謀北歸,乃漁釣採石江上數月,乘小舟載絲繩,維南岸,疾棹抵北岸,以度江之廣狹。開寶三年,詣闕上書,言江南可取狀,以求進用。太祖令送學士院試,賜本科及第,解褐舒州軍事推官。嘗啟於上,言老母親屬數十口在江南,恐為李煜所害,願迎至治所。即詔煜令遣之。煜方聞命,即厚給齎裝,護送至境上。
七年,召拜太子右贊善大夫。會王師征江表,知古為鄉導,下池州。八年,以知古領州事。先是,州民保險為寇,知古擊之,連拔三砦,擒其魁以獻,餘皆潰散。方議南征,命高品石全振往湖南造黃黑龍船,以大艦載巨竹絙,自荊南而下,遣八作使郝守浚濬等率丁匠營之。議者以謂江濤險壯,恐不能就,乃於石碑口試造之,移至採石,三日橋成,不差尺寸,從知古之請也。
金陵平,擢拜侍御史,令乘傳按行江南諸州,詢訪利民,複命知江南東路轉運事。數日,改授江南轉運使,賜錢一百萬。先是,江南諸州官市茶十分之八,複征其餘分,然後給符聽其所往,商人苦之。知古請蠲其稅,仍差增所市之直,以便於民。江南舊用鐵錢,十當銅錢之一,物價翔踴,民不便,知古亦奏罷之。先是,李煜用兵,權宜調斂,知古悉奏為常額。豫章洪氏嘗掌升州榷酤,逋鐵錢數百萬。至是,知古挾微時嘗辱于洪氏,責償銅錢以快意。
太宗即位,授庫部員外郎。召歸,換金紫,賜錢百萬,命為京西北路轉運使。太平興國六年,加虞部郎中,就改知邠州,移鳳翔府。入為鹽鐵判官,出領荊湖轉運使。雍熙初,遷比部郎中。會河朔用兵,分諸郡為兩路,以給漕輓。遷知古為東路轉運使,遷駕部郎中,賜錢五十萬。知古本名若水,字叔清,因召見,上問之曰:「卿名出何書?」對曰:「唐尚書右丞倪若水亮直,臣竊慕之。」上笑曰:「可改名'知古'」。知古頓首奉詔。倪若水實名「若冰」,知古學淺,妄引以對,人皆笑之。
端拱初,遷右諫議大夫、河北東西路都轉運使,賜白金千兩。兩路各置轉運副使,都轉運使之名自知古始。二年,詔加河北西路招置營田使。奏請修城木五百余萬、牛革三百萬。上曰:「萬里長城豈在於此?自古匈奴、黃河,互為中國之患。朕自即位以來,或疆埸無事,則有修築圩堤之役。近者邊烽稍警,則黃河安流無害,此蓋天意更迭垂戒,常令惕勵。然而預備不虞,古之善教,深溝高壘,亦王公設險之義也。所請過當,不亦重困吾民乎?」乃詔有司量以官物給之。
會度支使李惟清上言河北軍儲無備,請發河南十七軍州轉粟以赴。太宗謂:「農事方殷,豈可更興此役?」惟清固以為請,上遣左正言馮拯乘傳與知古計之。知古即言:「河北軍儲可以均濟足,俟農隙令民轉餉。」拯複命,太宗曰:「不細籌之,則民果受弊矣。」未幾,入朝奏事稱旨,拜給事中。俄為戶部使。
知古有才力,累任轉運使,甚得時譽。及在戶部,頻以職事不治,詔書切責,名益減。素與陳恕親善,恕時參知政事,太宗言及計司事有乖違者,恕具以告。後因奏事,知古遂自解。上問:「從何得知?」曰:「陳恕告臣。」上怒恕泄禁中語,且嫉知古輕佻,故兩罷之。出知古知梓州,未至,改西川轉運使。
知古自以嘗任三司使,一旦掌漕運劍外,鬱鬱不得志,常稱足疾,未嘗按行郡縣。蜀中富饒,羅紈錦綺等物甲天下,言事者競商榷功利。又土狹民稠,耕種不足給,由是兼併者益糴賤販貴以規利。
淳化中,青城縣民王小波聚眾為亂,謂其眾曰:「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輩均之。」附者益眾,遂攻陷青城縣,掠彭山,殺其令齊元振。巡檢使張與鬥于江源縣,射小波,中其額,旋病創死,亦被殺。眾遂推小波妻弟李順為帥。初,小波黨與裁百人,州縣失於備禦,故所在蜂起,至萬餘人。攻蜀州,殺監軍王亮及官吏十余人。陷邛州,害知州桑保紳、通判王從式及諸僚吏,逐都巡檢使郭允能。允能率麾下與戰新津江口,為賊所殺,同巡檢、殿直毛儼徒步以身免。賊勢益張,眾至數萬人,陷永康軍、雙流、新津、溫江、郫縣,縱火大掠,留其黨守之。往攻成都,燒西郭門,不利,引去。陷漢州、彭州,旋陷成都。
時已詔知梓州、右諫議大夫張雍代知古為轉運使。雍未至,知古與知府郭載及屬官走東川。詔複令掌兩川漕運。知古具伏擅離所部,制置無狀,上特宥之,以本官出知均州。視事旬日,憂悸卒,年五十二。上猶嗟憫,賜其子漢公同學究出身。
知古明俊有吏幹,辭辨捷給,及任西川,不能弭盜而逃,雖獲宥,終以慚死雲。
郭載,字鹹熙,開封浚儀人。父暉,右監門衛將軍、義州刺史。載蔭為右班殿直,累遷供奉官、閣門祗候。雍熙初,提舉西川兵馬捕盜事,太宗賜鞍馬、器械、銀錢以遣之。四年,以積勞加崇儀副使。召還,上言:「川、峽富人俗多贅婿,死則與其子均分其財,故貧者多。」詔禁之。端拱二年,擢引進副使、知天雄軍,入同勾當三班,出知秦州兼沿邊都巡檢使。先是,巡邊者多領兵騎以威戎人,所至頗煩苦之。載悉減去,戎人感悅。遷西上閣門使,改知成都府。
載在天雄軍,屢奏市糴朝臣段獻可、馮侃等所市粗惡,軍人皆曰:「此物安可充食?」太宗頗疑,使覆驗之,及報,與戴奏同。獻可等皆坐削官,仍令填償。及載受代,獻可等所市皆支畢,複有羨數。三司判勾馮拯以聞,太宗召度支使魏羽詰之。羽曰:「獻可等所市不至粗惡,亦無欠數。臣與侃親舊,是以未敢白。」太宗曰:「此公事爾,何用畏避?」因詔宰相謂曰:「此乃郭載力奏,朕累與卿等議,皆雲有實。今支畢,頗有羨余,軍士複無詞訴。郭載,朕向以純誠待之,何為矯誣及此?然已委西川,俟還日別當詰責。」於是獻可等悉複官。
載行至梓州,時李順已構亂,有日者潛告載曰:「益州必陷,公往當受禍,少留數日可免。」載怒曰:「吾受詔領方面,阽危之際,豈敢遷延邪?」即日入成都。順兵攻城益急,不能拒守,乃與樊知古率僚屬斬關出,以餘眾由梓州趨劍門,隨招安使王繼恩統兵討順,平之,複入成都。月余,憂患成病,卒,年四十。
載前在蜀,頗能為民除害,故蜀民悅之。再至成都,即值兵亂,及隨繼恩平賊,亦有所全濟。故其死也,成都人多嘆惜之。
臧丙,字夢壽,大名人。弱冠好學。太平興國初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大寧監,官課民煮井為鹽,丙職兼總其事。先是,官給錢市薪,吏多侵牟,至歲課不充,坐械系者常數十百人。丙至,召井戶面付以錢,既而市薪山積,歲鹽致有羨數。
太宗平晉陽,以丙為右贊善大夫、知遼州。丙素剛果,有吏幹。會同年生馮汝士以秘書丞知石州,與監軍不協,一夕剚刃於腹而死,事可疑。丙上疏言,汝士死非自殺,乞按治。上覽奏驚駭,即遣使鞫之,召丙問狀。丙曰:「汝士居牧守之任,不聞有私罪,而言自殺,若使冤死不明,不加宿直者以罪,今後書生不能治邊郡矣。」上嘉其直,改著作郎,俄遷右拾遺、直史館。加工部員外郎,充河東轉運使,俄兼本路營田使。代歸,授戶部郎中、同知審官院。
朝廷方以九寺亞列為重,改司農少卿。淳化二年,拜右諫議大夫,出知江陵府。歲餘,疾。上聞之,遣中使及尚醫馳往視之,逾月卒,年五十三。上軫悼之,以其子待用為四門助教。
丙舊名愚,字仲回。既孤,常夢其父召丙偶立于庭,向空指曰:「老人星見矣。」丙仰視之,黃明潤大,因望而拜。既寤,私喜曰:「吉祥也。」以壽星出丙入丁,乃改名焉,至是無驗。丙于禮不當更名,古人戒數占夢,無妄喜也。
待用曆金部郎中、東染院使、賀州刺史。次子列進士及第,至太常丞。
徐休複,字廣初,濮州鄄城人。太平興國初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轉運使薦其材,代歸,授太子右贊善大夫,改著作郎、直史館,賜緋魚,遷左拾遺。六年,加右補闕,充兩浙東北路轉運副使,移知明州。七年秋,被召赴闕,明年,授庫部員外郎、知制誥。九年,出知廣州,是歲,加水部郎中。雍熙二年,就遷比部郎中,充樞密直學士,賜金紫,依舊知州事。
休複與轉運使王延範不協,乃奏延範私養術士,厚待過客,撫部下吏有恩,發書與故人韋務升作隱語,偵朝廷事,反狀已具。詔遣內侍閻承翰與休複同按劾之,遂抵於法。
端拱初,加左諫議大夫,召為戶部使。淳化元年,罷使,遷給事中,連知青、潞二州。休複先上言,以父母槁葬青社,願得領州事,因營丘壟。至青州逾年,但聚財殖貨,終不言葬事。至潞州數月,瘍生於腦。既而疾甚,若見王延範,休複但號呼稱死罪,後數日卒,年五十三。
休複無他能,掌誥命甚不稱職,履行不見稱於搢紳雲。
張觀,字仲賓,常州毗陵人。在江南登進士第。歸宋,為彭原主簿。太平興國初,移興元府掾,複舉進士不第,調雞澤主簿。再求試,特授忠武掌書記,就改觀察判官。上請複刺史及不遣武德卒詣外州偵事,頗稱旨,召拜監察禦史,充桂陽監使。獻所業文,賜進士及第。
會三司言劍外賦稅輕,詔觀乘傳按行諸州,因令稍增之。觀上疏言:「遠民不宜輕動撓,因而撫之,猶慮其失所,況增賦以擾之乎?設使積粟流衍,用輸京師,愈煩漕輓,固不可也。或以分兵就食,亦非安存之策,徒斂怨於民,未見國家之利。」太宗深以為然,因留不遣。
其後,複上疏曰:
臣憑藉光寵,備位風憲,每遇百官起居日,分立于庭,司察不如儀者舉之。因見陛下天慈優容,多與近臣論政,德音往復,頗亦煩勞。至於有司職官,承意將順,簿書叢脞,咸以上聞,豈徒褻黷至尊,實亦輕紊國體。況帝王之道,言則左史書之,動則右史書之,列於緗素,垂為軌範,不可不慎也。若夫方今之急者,遠人未服,邊鄙不寧。陰陽未序,倉廩猶虛。淳樸未還,奢風尚熾。縣道未治,逋逃尚多。刑法未措,禁令猶密。墜典未複,封祀猶闕。凡此數者,皆朝廷之急務也。誠願陛下聽斷之暇,宴息之余,體貌大臣,以之揚榷,使沃心造膝,極意論思,則治體化源,何所不至?
臣又嘗讀唐史,見貞觀初始置崇文館,命學士、耆儒更直互進,聽朝之際,則入內殿講論文義,商榷時政。或日旰忘倦,或宵分始罷,書諸信史,垂為不朽。況陛下左右前後,皆端士偉人,伏望釋循常之務,養浩然之氣,深詔近臣,闡揚玄風,上為祖宗播無疆之休,下為子孫建不拔之業。與夫較量金穀,剖析毫釐,以有限之光陰,役無涯之細務者,安可同年而語哉!
上覽而稱之,召賜緋魚,以為度支判官。
歲余,遷左司,改鹽鐵判官。嘗因奏事白上曰:「陛下務敦淳化,殿宇采飾,皆徹去之,惟尚樸素,天下幸甚。然於服禦器用,臣願亦從純儉。」上曰:「朕庶事簡約,至於所服,多用絁絹,皆經浣濯爾,卿言甚善。」觀頓首謝。觀數在省署及長春殿次中,諮事于其使李惟清,辨說牴牾,失禮容,惟清不能甘,因奏解其任。觀抗章論列,上亦察其無失,故未幾複授舊職。又諫罷治佛寺,不報。俄出為諸路茶鹽制置副使,上疏言:更茶鹽之制,於理非便。不合旨,改知黃州,遷揚州,皆有善政。
會三司改舊貫,均州縣之籍以分其職,召為三司河東道判官。有詔計司官屬不得越局言他事,觀自以任諫官,乃上書指陳拾遺補闕之職,言事固當然,不奉詔。上怒,謂宰相曰:「朕俾警三司僚屬各率其職,非令諫官不言時務,觀乃妄有援引,以諷刺朕,姑為容忍,不欲深責。」乃令出知道州,移廣南西路轉運使。坐奏交州黎桓為亂兵所殺、丁濬復位事不實,被劾。獄未具,卒于桂州,年五十三。
觀廣覽《漢》、《史》,雅好論事,辭理切直,有古人之風焉。
論曰:保勳從其子以死事,宋榼忘其身以恤民,臧丙信友誼以明枉,其所履歷,皆有足觀。中正粗振風紀而峻深寡恕,袁廓剛狷誇誕以徼寵任,承恭平恕知止而好佞佛,固皆未盡於善。知古首獻征南之謀,遂階試用,而其攬轡舊都,猶尋宿怨,與昔人所謂不以私怨惡廢鄉黨之好者異矣。郭載肆為矯誣,而懷恚以死;休複虧慎終之孝,而樂致人於禍,庸何議焉?若觀之獻納忠讜,識達體要,則又可嘉者也。
陳從信,字思齊,亳州永城人。恭謹強力,心計精敏。太宗在晉邸,令典財用,王宮事無大小悉委焉。累官右知客押衙。開寶三年秋,三司言:倉儲月給止及明年二月,請分屯諸軍盡率民船,以資江、淮漕運。太祖大怒,責之曰:「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爾不素計而使倉儲垂盡,乃請屯兵括民船以運,是可卒致乎?今設汝安用?苟有所闕,當罪汝以謝眾!」三司使楚昭輔懼,詣太宗求寬釋,使得盡力。
太宗既許,召從信問之,對曰:「從信嘗游楚、泗,知糧運之患。良以舟人之食,日曆郡縣勘給,是以凝滯。若自發舟計日往復並支,可以責其程限。又楚、泗運米於舟,至京複輦入倉,宜宿備運卒,令即時出納,如此,每運可減數十日。楚、泗至京千里,舊八十日一運,一歲三運。若去淹留之虛日,則歲可增一運焉。今三司欲籍民舟,若不許,則無以責辦,許之,則冬中京師薪炭殆絕矣。不若募舟之堅者漕糧,其損敗者任載薪炭,則公私俱濟。今市米騰貴,官價鬥錢七十,賈者失利,無敢致于京師,雖居商厚儲亦匿而不糶,是以米益貴,民將餓殍。若聽民自便,即四方奔湊,米多而價自賤矣。」太宗明日具奏,太祖可之,其事果集焉。
太宗即位,遷東上閣門使,充樞密都承旨。會八作副使綦廷珪,因疾假滿不落籍,愈日不朝參,即入班中,宣徽使潘美、王仁贍並坐奪奉一季,從信與閣門使商鳳責授閑廄使、閣門祗候,餘抵罪有差。太平興國三年,改左衛將軍,複為樞密都承旨。太宗征並、汾,以為大內副部署。七年,坐秦王廷美事,以本官罷。明年,分使三部,以從信為度支使,賜第於浚儀寶積坊,加右衛大將軍。九年,卒,年七十三,贈太尉。
從信好方術,有李八百者,自言八百歲,從信事之甚謹,冀傳其術,竟無所得。又侯莫陳利用者,所為多不法,始因從信推薦,人以是少之。
張平,青州臨朐人。弱冠寓單州,依刺史羅金山。金山移滁州,署平馬步都虞候。太宗尹京兆,置其邸。及秦王廷美領貴州,複署為親吏。後數年,有訴平匿府中錢物,秦王白太宗鞫之,無狀,秦王益不喜,遂遣去。太宗憐其非罪,以屬徐帥高繼沖,繼沖署為鎮將。平歎曰:「吾命雖蹇,後未必不為福也。」
太宗即位,召補右班殿直,監市木秦、隴,平悉更新制,建都務,計水陸之費,以春秋二時聯巨筏,自渭達河,曆砥柱以集於京。期歲之間,良材山積。太宗嘉其功,遷供奉官、監陽平都木務兼造船場。舊官造舟既成,以河流湍悍,備其漂失,凡一舟調三戶守之,歲役戶數千。平遂穿池引水,系舟其中,不復調民。有寇陽拔華者,往來關輔間,為患積年。朝廷命內侍督數州兵討之,不克。平以好辭遣人說之,遂來歸。改崇儀副使,仍領其務。凡九年,計省官錢八十萬緡。
雍熙初,召還,同知三班事,遷如京使。三年,改西上閣門使。才三月,又改客省使。四年,代王明為鹽鐵使。平掌陽平署積年,是秋,聞陝西轉運使李安發其舊為陽平奸利,憂恚成疾而卒,年六十三。廢朝,贈右千牛衛上將軍,官給葬具。
平好史傳,微時遇異書,盡日耽玩,或解衣易之。及貴,聚書數千卷。在彭門日,郡吏有侮平者數輩,後悉被罪配京窯務。平子從式適董其役,見之,以語平。平召至第,為設酒饌勞之,曰:「公等不幸,偶罹斯患,慎勿以前為念。」給以緡錢,且戒從式善視之。未幾,遇赦得原,時人稱其寬厚。
從式事太宗藩邸,累官文思使。次子從吉,以蔭補殿直,轉供奉官、知宜州,屢破溪蠻。轉運使堯叟上其狀,累遷內殿崇班、閣門祗候。在任凡八年,代還,為如京副使。咸平中,知環州,嘗與宋沆率兵襲西夏,小衄,部署張凝表其專,責授內殿崇班。俄知澧州,復舊秩。景德四年,宜州軍校陳進叛,命副曹利用為廣南東、西路安撫使,將兵討之。次象州大鳥砦,與賊戰,進為先鋒郭志言所刺,遂入城,斬首六十級。以平賊功,改莊宅副使。未還,卒,年四十九。
王繼升,冀州阜城人。性純質謹願。事太宗于藩邸,太宗信任之。即位,補供奉官,累遷軍器庫副使。陳洪進來獻漳、泉之地,以繼升為泉州兵馬都監。會游洋洞民萬餘叛,攻泉,繼升潛率精騎二百夜擊破之,擒其魁,械送闕下,餘黨悉平。召還,遷軍器庫使,領順州刺史,知諸道陸路發運事。
雍熙四年,以諸道水陸發運並為一司,命繼升與刑部員外郎董儼同掌其事,號為稱職。俄遷右神武軍將軍。端拱初,改領本州團練使,三月,卒,年六十四。太宗頗嗟悼,贈洋州觀察使,葬事官給。子昭遠。
昭遠,形質魁偉,色黑,繼升名之「鐵山」。有膂力,善騎射。少時入山捕鷹鶻,值澗水暴漲十餘丈,昭遠升大樹,經宿得免。嘗涉河,冰陷,二公傍共援出之,昭遠神色自若。喜與裏中惡少游處,一日,眾祀裏神,昭遠適至,有以博投授之,謂曰:「汝他日儻有節鉞,試擲以蔔之。」昭遠一擲,六齒皆赤。
南游京師,事太宗于晉邸,特被親遇,常呼其小字。及即位,補殿前指揮使,稍遷都知。從征太原,先登,為流矢所中,血漬甲縷,戰益急。會劉繼元降,命守城門,籍兵仗。又從征范陽,多所擒獲,超散員指揮使。
涪王之遷房陵也,禁衛諸校楊均、王榮等以依附被譴,獨昭遠無所預,太宗以為忠。再遷東西班都虞候,轉殿前班都指揮使,領寰州刺史。改馬步軍都軍頭,命乘傳鎮、定、高陽關,募兵以備契丹。又為冀州駐泊都監,俄授澤州團練使、洺州都部署。太宗屢稱其能,可備急使。
端拱初,召為殿前都虞候,領勤州防禦使。命有司治綾錦院為公署,掘地得鐵若山形,或言此地即鐵山故營,又與昭遠幼名合,聞者異之。太宗嘗草書紈扇,作古詩賜諸將,意多比諷,其賜昭遠,尤加賞遇。二年,領沙州觀察使,再為並、代副都部署。至道中,李繼遷擾西鄙,絕靈武糧道,命昭遠為靈州路都部署,護二十五州芻粟,竟達靈武,繼遷不敢犯。
真宗即位,徙定州行營都部署。未幾,拜保靜軍節度使,充天雄軍都部署、知府事。咸平二年,移知河陽,數月卒,年五十六。時車駕在大名,為廢朝。贈太尉,諡惠和,中使護葬。
昭遠頗知書,性吝嗇,所至無善政。母弟昭懿亦事晉邸,至捧日都虞候。弟昭遜,西京作坊使。初,祖母郭氏嘗對昭遠母指昭遠曰:「此兒有貴相,他日必至公侯。」指昭懿曰:「此兒奉錢過二萬,不能勝矣。」果皆如其言。
昭遠子懷普,九歲事太宗左右,至西京左藏庫使、平州刺史。懷一,供備庫副使。懷正,內殿承制。懷英,內殿崇班。
尹憲,並州晉陽人。開寶中,事太宗于藩邸。太宗即位,擢為殿直,充延州保安軍使,改供奉官。太平興國四年,護府州屯兵,與鄜州三族會攻嵐州,破敵千餘眾,擒偽知嵐州事馬延忠,拔緣河諸砦。以功轉西京作坊副使。入朔州界,破甯武軍,殺其軍使,獲人馬、器甲甚眾。改護夏州兵,轉供備庫使。殺戮三氵義、醜奴莊、岌伽羅膩葉十四族,及誘其渠帥。屢降詔書褒美。雍熙初,詔就知夏州,攻破李繼遷之眾於地斤澤,繼遷遁走,俘獲四百餘帳。奏請于所部抽移諸帳,別置騎兵,號曰平砦,以備其用,詔從之。俄殺蘆關及南山野狸數族,諸族遂擾。代還,為洪州巡檢。未幾,命護莫州屯兵。
三年,詔知瀛州兼兵馬鈐轄,領富州刺史,遷東上閣門使。端拱二年,知滄州,移邢州,皆兼鈐轄。淳化初,與王文寶並命為四方館使,連護鎮、定州屯兵。改知貝州,移高陽關兵馬鈐轄。五年,知定州,與兵馬部署王榮不協。榮素粗暴,因忿毆憲僕地,憲怏怏致疾,數日卒,年六十三。
王賓,許州許田人。小心謹願。年十余,事宣祖左右,及長,善騎射。太宗領兗海節制,太祖以署府中右職。太平興國初,補東頭供奉官、亳州監軍。賓妻妒悍,賓不能制,時監軍不許挈家至任所,妻擅至亳,賓具白上。太宗召其妻,俾衛士捽之,杖百,以妻忠靖卒,一夕死。遷賓儀鸞副使,領內酒坊。
從征太原,又從征范陽,與彰信節度劉遇攻城東面。五年,車駕北巡,副王仁贍為大內都部署。七年,改洛苑使。會汴漕壅滯,軍食不給,詔別置水陸發運兩司,以賓有心計會,領演州刺史,與儒州刺史許昌裔同掌其事。凡四年,儲積增羨,號為稱職,俄改右神武將軍。
黎陽當舟車交會,禁兵常屯萬餘,以度支使張遜薦,命賓護黎陽軍,兼領黃、禦兩河發運事,俄領本州團練使。以賓請黎陽建通利軍,命就知軍事。賓規起公署、郵館,供帳之器鹹具。加本軍大將軍,歲別給錢二百萬,俄兼河北水陸路轉運使。
貝州兵屯無壁壘,分寓邸肆,賓選隙地築舍千二百餘以處之,優詔褒美。召為右羽林大將軍、判左金吾兼六軍諸衛儀仗司事。淳化四年,出知揚州兼淮南發運使,徙為通許鎮都監。至道元年,卒,年七十三,賻贈加等。
賓事宣祖、太祖、太宗殆六十年,最為勤舊,故恩寵尤異,前後賜賚數千萬,俱奉釋氏。在黎陽日,按見古寺基,即以奉錢修之,掘地丈余,得數石佛及石碣,有賓姓名,賓異其事以聞。詔名寺為淳化,賜新印經一藏、錢三百萬以助之。
安忠,河南洛陽人。祖叔千,仕晉累任方鎮,以太子太師致仕。父延韜,左清道率府率。忠形質魁岸,不知書,才通姓名而已。事太宗藩邸殆二十年,太宗即位,授東頭供奉官,掌弓箭庫。遷內弓箭庫副使、西京作坊使,掌翰林司、內衣庫,提點醫官院,掌屯兵於雄州。
會曹彬敗于拒馬河,忠分砦兵布列緣邊,以備遊騎,又鑿河葺城壁。俄徙威虜軍,又隸鎮定路大陣之左廂,就擢東上閣門使。與大將李繼隆、田重進、崔翰追契丹兵祁州北,詔書獎飭。端拱元年,移護高陽關屯兵。契丹侵鎮、定,又與崔翰拒之。傅潛陣於瀛州,忠當城之西面。二年,徙知壽州,逾月,移貝州。有劇賊十二人久為民患,忠捕之,悉獲。
淳化四年,判左金吾街仗。王賓出知揚州,以忠代為左龍武軍大將軍。忠泣請:「諸衛將軍列在朝外,不得迎左右,願復舊職。」上笑曰:「環列之官,古官也。大將軍三品,汝終不知朝廷表著之位。」因從其請。俄複東上閣門使,充淮南諸州兵馬鈐轄。至道三年,以病求歸,至泗州卒,年六十四。天禧元年,錄其孫惟慶為殿直。
論曰:太宗居潛,左右必求忠厚強幹之士。及即位,修舊邸之功,陳從信、張平、王繼升、尹憲、王賓、安忠六人者,咸備任使,又皆畀以兵食之重寄,而各振舉其職焉,有足稱者矣。然平不修舊怨,庶幾進於士夫之度。從信所進邪佞以術蠱惑上心,猶不免於近侍之常態歟!
列傳第三十六
○張鑒姚坦索湘宋太初盧之翰鄭文寶王子輿劉綜卞袞許驤裴莊牛冕張適附欒崇吉袁逢吉韓國華何蒙慎知禮子從吉
張鑒,字德明,瀛州團練使藏英之孫。父裔,以蔭補供奉官。鑒本將家,幼能嗜學,入衛州霖落山肄業,凡十餘年。太平興國三年,擢進士第,釋褐大理評事、監泰州紫墟榷務。升朝,為太子右贊善大夫、知婺州,就遷著作郎。還,拜監察禦史。奉詔決獄江左,頗雪冤滯。曆殿中侍御史。
會命曹彬等進討幽州,問群臣以方略,鑒上疏極言不可。論者以鑒燕人,沮議非忠也,太宗置不問。與趙延進同掌左藏,延進恃恩逾規,鑒廷奏之。有旨罷延進,以鑒判三司度支、憑由催欠司。時三部各置憑由催欠,鑒請並為一,從之。王明、李惟清薦其能,用為江南轉運使。本部有大姓為民患者,鑒以名聞。太宗盡令部送魁首及妻子赴闕,以三班職名羈縻之,江左震肅。又建議割瑞州清江、吉州新淦、袁州新喻三縣置臨江軍,時以為便。召還,特被慰獎。梓州符昭願驕僭不法,即以鑒代之。遷刑部員外郎、判大理寺,遷屯田郎中、判三司都催欠司,改都勾院,擢拜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台、封駁司,又掌三班。上言供奉官以下不考校殿最,恐無沮勸,即詔鑒兼磨勘職。改三司為左右計,分天下為十道,鑒奏其非便。未幾,果復舊。
淳化中,盜起西蜀,王繼恩討平之,而禦軍無政,其下恃功暴橫。益州張詠密奏,請命近臣分屯師旅,即遣鑒與西京作坊使馮守規偕往。召對後苑門,面授方略。鑒曰:「益部新複,軍旅不和,若聞使命驟至,易其戎伍,慮或猜懼,變生不測。請假臣安撫之名。」太宗稱善。鑒至蜀,繼恩猶偃蹇,不意朝廷聞其縱肆。鑒之行,付以空名宣頭及廷臣數人,鑒與詠即遣部戍卒出境,繼恩麾下使臣亦多遣東還,督繼恩輩分路討捕殘寇,而鑒等招輯反側。事平歸朝,未至,拜左諫議大夫、戶部使。
會五路進兵討西夏,令鑒乘傳往環州,與李繼隆議護送芻糧入靈州。及還,上疏曰:
關輔之民,數年以來,並有科役,畜產蕩盡,室廬頓空。加以浦洛之行,曾經剽劫。原州之役,又致遷延。非獨令之弗從,實緣力所不逮。況複先棄糧草,見今逐處追科,本戶稅租,互遣他州送納,往返千里,費耗十倍,愁苦怨歎,充塞路岐,自春徂冬,曾無暫息,餱糧乏絕,力用殫窮。顧此疲羸,尤堪軫恤。今若複有差率,益流致亡,縱令驅迫,必恐撓潰。願陛下特垂詔旨,無使重勞,因茲首春,俾務東作。
況靈州一方,僻居絕塞,雖西陲之舊地,實中夏之蠹區。竭物力以供須,困甲兵而援送,蕭然空壘,祗益外虞。不若以賜繼遷,使懷恩奉籍,稍息飛輓之役。事當深慮,理要預防。若待川決而後防,火熾而方戢,則焚溺之患深矣,雖欲拯救,其可得乎?
尋詔鑒專督軍糧,以軍興法從事,饋運頗集。
真宗即位,遷給事中、使如故。咸平初,改工部侍郎、出知廣州。居二年,民條其政績上請刻石。三年,移知朗州。溪洞群蠻數寇擾,鑒召酋豪,諭以威信,皆俯伏聽命。
初,鑒在南海,李夷庚為通判,謝德權為巡檢,皆與之不協。二人密言鑒以貲付海賈,往來貿市,故徙小郡。至是,鑒自陳有親故謫瓊州,每以奉米附商舶寄贍之,又言夷庚、德權憸人貪凶之狀,上意稍釋。召還,以疾徙知相州。有芝草生於監牧之室,鑒表其祥異,以為河朔弭兵款附之兆。優詔答之。景德初,卒,年五十八。子士廉為殿中丞,士宗太子洗馬,士程屯田員外郎。
姚坦,字明白,曹州濟陰人。開寶中,以《尚書》擢第,調補將陵尉。曆隰州推官、將作監丞、知潯州。太平興國三年召還,為著作佐郎、通判唐州。
八年,諸王出閣,詔給、諫以上,于朝班中舉年五十以上、通經有文行者,以備宮僚,乃以戶部員外郎王適、監察禦史趙齊為衛王府諮議,左贊善大夫戴玄為本府翊善。水部員外郎趙令圖為廣平郡王府諮議,國子博士閻象為本府翊善。又以起居舍人楊可法、國子博士楊幼英、左贊善大夫杜新及坦並為皇子翊善,國子博士邢昺為諸王府侍講,坦仍賜緋魚。太宗召適等謂曰:「諸子生長深宮,未知世務,必資良士贊導,使日聞忠孝之道。汝等皆朕所慎簡,各宜勉之。」坦曆殿中丞、倉部員外郎,賜金紫。遷本曹郎中,轉考功,仍為益王府翊善。
坦性木強固滯。王嘗于邸中為假山,費數百萬,既成,召賓僚樂飲,置酒共觀之。坦獨俯首,王強使視之,曰:「但見血山耳,安得假山!」王驚問故,坦曰:「在田舍時,見州縣催科,捕人父子兄弟,送縣鞭笞,流血被體。此假山皆民租稅所為,非血山而何?」是時太宗亦為假山,聞而毀之。
王少佚豫,坦即醜詆,王頗鄙其為人。自是坦每暴揚其事,上嘗誡之曰:「元傑知書好學,亦足為賢王矣。少不中節,亦須婉辭規諷,況無大故而詆訐之,豈裨贊之道邪?」頃之,左右乃教王詐稱疾不朝。太宗日使視疾,逾月不瘳,甚憂之,召王乳母問狀,乳母曰:「王本無疾,徒以姚坦檢束,居常不得自便,王不樂,故成疾。」上怒曰:「吾選端士,輔王為善。王不能用其諫,而又詐疾,欲使朕去正人以自便,何可得也。且王年少,必爾輩為之謀耳。」因命捽至後苑,杖之數十。召坦慰諭曰:「卿居王宮,能以正為群小所疾,大為不易。卿但如是,勿慮讒間,朕必不聽。」王薨,改衛尉少卿,判吏部南曹。他日因事得對,上以其舊人,召升殿與語。坦言及故府,意短諸王而稱己之敢言。坦退,上謂侍臣曰:「坦在宮邸,不能以正理誨諭,事有微失,即從而揚之,此賣直取名耳。」
景德初,求補郡,俾知鄧州。轉運使表其治狀,詔嘉獎之。大中祥符初,複知光州。二年,卒,年七十五。
索湘,字巨川,滄州鹽山人。開寶六年進士,釋褐鄆州司理參軍。齊州有大獄,連逮者千五百人,有司不能決。湘受詔推鞫,事隨以白。太平興國四年,轉運使和峴薦其能,遷太僕寺丞,充度支巡官。改太子右贊善大夫,轉殿中丞,充推官,拜監察禦史。九年,河決,壞民田,命與戶部推官元同按行。會詔下東封,與劉蟠同知泰山路轉運事,又為河北轉運副使。湘經度供饋,以能幹聞。事集,加屯田員外郎。
明年,契丹入寇,王師衄于君子館,敵兵乘勝據中渡橋,塞土門,將趨鎮州。諸將計議未定,湘為田重進畫謀,結大陣東行,聲言會高陽關兵,敵以為然,即擁眾邀我于平虜城。夜二鼓,率兵而南,徑入鎮陽,據唐河,乘其無備破砦柵。及敵兵覺,悉遁走。雍熙中,召為鹽鐵判官,改駕部員外郎。端拱二年,河北治方田,命副樊知古為招置營田使。會議罷,複為河北轉運使。轉虞部郎中,選為將作少監。居無何,有訟其擅易庫縑以自用者,坐授膳部員外郎、知相州。時有群盜聚西山下,謀斷澶州河橋,入攻磁、相州,援旗伐鼓,白晝抄劫。鄰郡發兵千人捕逐,無敢近。湘擇州軍得精銳三百人,偵其入境,即掩擊而盡擒之。轉運使王嗣宗以狀聞,詔復舊官,命為河東轉運使。湘以忻州推官石宗道、憲州錄事胡則為幹職,命以自隨,所至州郡,勾檢其簿領焉。二人後皆曆清要。明年,王超等率師趨烏白池,抵無定河。水源涸絕,軍士渴乏。時湘已輦大鍬千枚至,令鑿井,眾賴以濟。
真宗即位,入為右諫議大夫。複充河北轉運使,屬郡民有幹釀,歲輸課甚微,而不逞輩因之為奸盜。湘奏廢之。德州舊賦民馬以給驛,又役民為步遞,湘代以官馬兵卒,人皆便之。會內殿崇班閻日新建議,請於靜戎、威虜兩軍置場鬻茶,收其利以資軍用。湘言非便,遂止。又言事者請許榷場商旅以茶藥等物販易於北界,北界商旅許於雄、霸州市易,資其懋遷,庶息邊患。詔湘詳議以聞,乃上言曰:「北邊自興置榷場,商旅輻湊,制置深得其宜。今若許其交相販易,則沿邊商人深入戎界,竊為非便。又北界商人若至雄、霸,其中或雜奸偽,何由辨明?況邊民易動難安,蕃戎之情宜為羈制。望且仍舊為便。」會有詔規度複修定州新樂、蒲陰兩縣,湘以其地迫窄,非屯兵之所,遂奏罷之。
湘少文而長於吏事,曆邊部,所至必廣儲畜為備豫計,出入軍旅間,頗著能名。先是,邊州置榷場,與蕃夷互市,而自京輦物貨以充之,其中茶茗最為煩擾,複道遠多損敗。湘建議請許商賈緣江載茶詣邊郡入中,既免道途之耗,複有征算之益。又威虜、靜戎軍歲燒緣邊草地以虞南牧,言事者又請於北砦山麓中興置銀冶,湘以為召寇,亦奏罷之。
咸平二年,入為戶部使。受詔詳定三司編敕,坐與王扶交相請托,擅易板籍,責授將作少監。三年,出知許州,徙荊南,複為右諫議大夫、知廣州。四年,卒,詔遣其子希顏護喪傳置歸鄉里。
宋太初,字永初,澤州晉城人。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戎州,以善政聞。有詔褒美,遷將作監丞、贊善大夫、通判晉州,轉太常丞。雍熙三年,通判成都府,賜緋魚。會詔求直言,著《守成箴》以獻。淳化初,遷監察禦史。時北面用兵,選為雄州通判。入判度支勾院。二年,為京西轉運副使。未幾,移河東。四年,遷正使。改殿中侍御史。
至道初,遷兵部員外郎,充鹽鐵副使,賜金紫。時陳恕為使,太初有所規畫必咨恕,未嘗自用為功,恕甚德之。會西鄙有警,轉饋艱急,改刑部郎中、充陝西轉運使。二年,命白守榮、馬紹忠護芻糧,分三番抵靈州。轉運副使盧之翰違旨並往,為戎人所剽。上怒,捕太初及副使秘書丞竇玭系獄。太初責懷州團練副使,之翰、玭悉除名,之翰貶許州司馬,玭商州司戶掾。明年,起太初為祠部郎中,知梓州。俄復舊秩。
真宗嗣位,召還,複命經度陝西饋運事。咸平初,拜右諫議大夫、知江陵府。蠻寇擾動,太初以便宜制遏,詔獎之。三年,再知梓州。明年,益州雷有終以母老求還,詔太初就代。時分川峽為四路,各置轉運使。上以事有緩急,難於均濟,命太初為四路都轉運使,要切之務,俾同規畫。太初與鈐轄楊懷忠頗不協,時蜀土始安,上慮其臨事矛盾,亟召太初還。會禦史中丞趙昌言等坐事被劾,命權禦史中丞。先是,按劾有罪必豫請朝旨,太初以為失風憲體,獄成然後聞上,時論韙之。俄出知杭州。太初有宿疾,以浙右卑濕不便,求近地,得廬州。疾久,頗昏忘,不能治大郡,連徙汝、光二州。景德四年卒,年六十二。錄其弟繼讓試校書郎。
太初性周慎,所至有幹職譽。嘗著《簡譚》三十八篇,自序略曰:「廣平生纂文史老釋之學,嘗謂《禮》之中庸,伯陽之自然,釋氏之無為,其歸一也。喜以古聖道契當世之事,而患未博也,忽外物觸於耳目,內機發於性情,因筆而簡之,以備闕忘耳。」子傳慶,後為太子中舍。
盧之翰字維周,祁州人。曾祖玄暉,鴻臚卿。祖知誨,天雄軍掌書記。父宏,蔡州防禦判官。之翰少篤學,家貧,客游單州,防禦使劉乙館于門下。乙徙錢塘,之翰隨寓其郡。太平興國四年舉進士,不得解,詣登聞自陳,詔聽附京兆府解試。明年登第,解褐大理評事、知臨安縣,三遷殿中丞,通判洺州。
會契丹入寇,之翰募城中丁壯,決漳、禦河以固城壁,虜不能攻。吏民詣闕求借留。召還,遷太常博士,為河東轉運副使,徙京西轉運副使,改工部員外郎。建議導潩河合于淮,達許州,以便漕運。以勞加戶部員外郎。又改陝西轉運使,遷吏部員外郎。至道初,李順亂蜀,命兼西川安撫轉運使。賊平,還任。
之翰嘗薦李憲為大理丞,憲坐贓抵死,之翰當削三任。時副使鄭文寶議城清遠軍,又禁蕃商貨鹽,之翰心知其非便,以文寶方任事,不敢異其議。及文寶得罪,之翰並前愆,左授國子博士,領使如故。尋復舊職。會調發芻糧輸靈州,詔分三道護送,命洛苑使白守榮、馬紹忠領其事。之翰違旨擅並為一,為李繼遷邀擊於浦洛河,大失輜重。詔國子博士王用和乘傳逮捕,系獄鞫問。之翰坐除名,貶許州司馬。明年,起為工部員外郎、同勾當陝西轉運使。真宗即位,複吏部員外郎,充轉運使。以久次,召拜禮部郎中,賜金紫,複遣之任。
咸平元年,以疾命國子博士張志言代還。未幾,複出為京西轉運使。先是,朝廷議城故原州,以張守備,之翰沮罷之,其後西鄙不寧,修葺為鎮戎軍。之翰坐橫議非便,黜知歸州,便道之官,限五日即發。三年,授廣南西路轉運使。會廣州索湘卒,就改太常少卿、知州事。之翰無廉稱,又與轉運使淩策不協,陰發其事。五年,徙知永州,未行,卒,年五十七。
鄭文寶,字仲賢,右千牛衛大將軍彥華之子。彥華初事李煜,文寶以蔭授奉禮郎,掌煜子清源公仲寓書籍,遷校書郎。入宋,煜以環衛奉朝請,文寶欲一見,慮衛者難之,乃被蓑荷笠,以漁者見,陳聖主寬宥之意,宜謹節奉上,勿為他慮。煜忠之。後補廣文館生,深為李昉所知。
太平興國八年登進士第,除修武主簿。遷大理評事、知梓州錄事參軍事。州將表薦,轉光祿寺丞。留一歲,代歸。獻所著文,召試翰林,改著作佐郎、通判潁州。丁外艱,起知州事。召拜殿中丞,使川、陝均稅。次渝、涪,聞夔州廣武卒謀亂,乃乘舸泛江,一夕數百里,以計平之。授陝西轉運副使,許便宜從事。會歲歉,誘豪民出粟三萬斛,活饑民八萬六千口。既而李順亂西蜀,秦隴賊趙包聚徒數千,將趨劍閣以附之。文寶移書蜀郡,分兵討襲,獲其渠魁,餘黨殲焉。
文寶前後自環慶部糧越旱海入靈武者十二次,曉達蕃情,習其語。經由部落,每宿酋長帳中,其人或呼為父。遷太常博士。內侍方保吉出使陝右,頗恣橫,且言文寶與陳堯叟交遊,為薦其弟堯佐。驛召令辨對,途中上書自明。太宗察其事,坐保吉罪,厚賜文寶而遣之,俄又召至闕下,文寶奏對辯捷,上深眷遇。俄加工部員外郎。時龍猛卒戍環慶,七年不得代,思歸,謀亂。文寶矯詔以庫金給將士,且自劾,請代償。詔蠲其所費。
先是,諸羌部落樹藝殊少,但用池鹽與邊民交易谷麥,會饋輓趨靈州,為繼遷所鈔。文寶建議以為「銀、夏之北,千里不毛,但以販青白鹽為命爾。請禁之,許商人販安邑、解縣兩池鹽於陝西以濟民食。官獲其利,而戎益困,繼遷可不戰而屈」。乃詔自陝以西有敢私市者,皆抵死,募告者差定其罪。行之數月,犯者益眾。戎人乏食,相率寇邊,屠小康堡。內屬萬餘帳亦叛。商人販兩池鹽少利,多取他徑出唐、鄧、襄、汝間邀善價,吏不能禁。關、隴民無鹽以食,境上騷擾。上知其事,遣知制誥錢若水馳傳視之,悉除其禁,召諸族撫諭之,乃定。
朝廷議城古威州,遣內侍馮從順訪于文寶,文寶言:
威州在清遠軍西北八十裏,樂山之西。唐大中時,靈武朱叔明收長樂州,邠甯張君緒收六關,即其地也。故壘未圯,水甘土沃,有良木薪秸之利。約葫蘆、臨洮二河,壓明沙、蕭關兩戍,東控五原,北固峽口,足以襟帶西涼,咽喉靈武,城之便。
然環州至伯魚,伯魚抵青岡,青岡拒清遠皆兩舍,而清遠當群山之口,扼塞門之要,芻車野宿,行旅頓絕。威州隔城東隅,豎石盤互,不可浚池。城中舊乏井脈,又飛烏泉去城尚千余步,一旦緣邊警急,賊引平夏勝兵三千,據清遠之沖,乘高守險,數百人守環州甜水谷、獨家原,傳箭野狸十族,脅從山中熟戶,黨項孰敢不從,又分千騎守磧北清遠軍之口,即自環至靈七百里之地,非國家所有,豈威州可禦哉?請先建伯魚、青岡、清遠三城,為頓師歸重之地。
古人有言:「金城湯池,非粟不能守。」俟二年間,秦民息肩,臣請建營田積粟實邊之策,修五原故城,專三池鹽利,以金帛啖黨項酋豪子弟,使為朝廷用。不唯安朔方,制豎子,至於經營安西,綏複河湟,此其漸也。
詔從其議。
文寶至賀蘭山下,見唐室營田舊制,建議興複,可得秔稻萬餘斛,減歲運之費。清遠據積石嶺,在旱海中,去靈、環皆三四百里,素無水泉。文寶發民負水數百裏外,留屯數千人,又募民以榆槐雜樹及貓狗鴉烏至者,厚給其直。地舄鹵,樹皆立枯。西民甚苦其役,而城之不能守,卒為山水所壞。又令甯、慶州為水磑,亦為山水漂去。
繼遷酋長有嵬囉嵬悉俄者,文寶以金帛誘之,與手書要約,留其長子為質,令陰圖繼遷,即遣去。謂之曰:「事成,朝廷授汝以刺史。」文寶又預漆木為函,以備馳獻繼遷之首。又發民曳石碑石詣清遠軍,將圖紀功。而嵬囉等盡以事告繼遷,繼遷上表請罪。上怒文寶,猶含容之。既而文寶複請禁鹽,邊民冒法抵罪者甚眾。太常博士席羲叟決獄陝西,廉知其事,以語中丞李昌齡,昌齡以聞。文寶又奏減解州鹽價,未滿歲,虧課二十萬貫,複為三司所發。乃命鹽鐵副使宋太初為都轉運使,代文寶還,下禦史台鞫問,具伏。下詔切責,貶藍山令。未幾,移枝江令。
真宗即位,徙京山。咸平中召還,授殿中丞,掌京南榷貨。時慶州發兵護芻糧詣靈州,文寶素知山川險易,上言必為繼遷所敗。未幾,果如其奏。轉運使陳緯沒於賊,繼遷進陷清遠軍。時文寶丁內艱,服未闋,即命相府召詢其策略。文寶因獻《河西隴右圖》,敘其地利本末,且言靈州不可棄。時方遣大將王超援靈武,即複文寶工部員外郎,為隨軍轉運使。至環州,或言靈州已陷,文寶乃易其服,引單騎,冒大雪,間道抵清遠故城,盡得其實,遂奏班師,就除本路轉運使,上疏請再葺清遠軍。都部署王漢忠言其好生事,遂徒河東轉運使。嘗上言管內廣銳兵萬餘,難得資糧,請徙置近南諸州,又欲令強壯戶市馬,備征役。宰相李沆等以為廣銳州兵,皆本州守城,置營必慮安土重遷,徙之即致紛擾。又強壯散處鄉落,無所拘轄,勒其市馬,亦恐非便。上複令文寶條對,文寶固執前議,且言土人久留,恐或生事。上曰:「前令團並軍伍,改置營壁,欲其互移本貫,行之已久。」而文寶確陳其利,因命錢若水詳度以聞。若水所對與沆等同,遂罷之。
先是,麟、府屯重兵,皆河東輸饋,雖地裏甚邇,而限河津之阻。土人利於河東民罕至,則芻粟增價。上嘗訪使邊者,言河裁闊數十步,乃詔文寶於府州、定羌軍經度置浮橋,人以為便。會繼遷圍麟州,令乘傳晨夜赴之,圍解,遷刑部員外郎,賜金紫。頃之,寇准薦其熟西事,可備驅策,因複任陝西轉運使。嘗出手劄,密戒令邊事與僚屬計議,勿得過有須索,重擾於下。後有言其張惶者,詔徙京西,以朱台符代之。
景德元年冬,契丹犯邊,又徙河東。文寶安輯所部,募鄉兵,張邊備,又領蕃漢兵赴河北,手詔褒諭。未幾,複蒞京西。契丹請和,文寶陳經久之策,上嘉之。三年,召還,未至,遇疾,表求藩郡散秩。詔聽不除其籍,續奉養疾,以其子鄆州推官於陵為大理寺丞、知襄城縣,以便其養。大中祥符初,改兵部員外郎。車駕祀汾陰還,文寶至鄭州請見。上以其久疾,除忠武軍行軍司馬。文寶不就,以前官歸襄城別墅。六年,卒,年六十一。
文寶好談方略,以功名為己任。久在西邊,參預兵計,心有餘而識不足,又不護細行,所延薦屬吏至多,而未嘗擇也。晚年病廢,從子為邑,多撓縣政。能為詩,善篆書,工鼓琴。有集二十卷,又撰《談苑》二十卷、《江表志》三卷。
王子輿字希孟,密州莒人。曾祖甲,以義勇為鄉人所推。唐末,淄、青、徐、兗皆南結吳人以拒梁,梁得三鎮,吳人北侵益急,沂、密尤被其害。州民聚為八砦以扞寇,遂署甲為八砦都指揮使。祖徽,襲父職,晉末,賊帥趙重進掠高密,徽戰沒。父璉,複嗣其事。周世宗平淮南,始去兵即農,厚自封殖。
子輿少業文詞,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解褐北海主簿。曆大理評事,知臨海縣,改光祿寺丞。使西蜀決獄還,知興國軍。淳化中,雷有終為江、浙、荊湖茶鹽制置使,奏子輿為判官。轉太子中允,改著作郎,江、淮、兩浙制置茶鹽,就轉太常博士。真宗即位,遷殿中侍御史。因入對,與三司論列利害,以子輿為長。轉度支員外郎。子輿以每事上計司,移報稽滯,求兼省職,乃命為鹽鐵判官,仍領制置,增歲課五十餘萬貫。咸平三年,就命兼充淮南轉運使。
子輿精於吏事,久掌茶鹽漕運,周知利害,裁量經制,公私便之。所至郡縣,以公事申請者,文牒紛委,頃刻待報,子輿皆即決遣,曾無凝滯。明年,表求代,詔許自擇。子輿以卞袞、劉師道名聞,即命袞與師道為轉運使。召子輿,拜右諫議大夫、戶部使。五年二月,方奏事便殿,俄疾作僕地,命中使掖之以出,至第卒。以子道宗方幼,命三司判官朱台符檢校其家。子輿止一子,而三女皆幼。道宗尋卒,家寓楚州。子輿妻劉還父母家,子輿旅櫬在京師,景德中,官借船移柩,還葬其裏,鬻京師居第,以錢寄楚州官庫,以備三女資送。從其從弟之請也。
劉綜,字居正,河中虞鄉人。少依外兄通遠軍使董遵誨,遵誨嘗遣貢馬。太祖嘉其敏辯,將授三班之職。綜自陳素習詞業,願應科舉。及還,上解真珠盤龍衣以賜遵誨,綜辭曰:「遵誨人臣,安敢當此賜!」上曰:「吾委遵誨以方面,不以此為疑也。」
雍熙二年舉進士第,解褐邛州軍事推官。就改永康軍判官,遷大理評事、通判眉州,轉太僕寺丞。代還,對便殿,因言:「蜀地富庶,安寧已久,益州長吏,望慎擇其人。」上嘉之,改太子中允。未幾,李順果為亂,複召見,面賜緋魚。尋為三門發運司水陸轉運使,通判大名府。連丁家難,起知建安軍。
先是,天長軍及揚州六合縣民輸賦非便,綜奏請降天長軍為縣,隸揚州,以六合縣隸建安軍,自是民力均濟。時淮南轉運使王嗣宗兼發運事,規畫多迂滯。綜因上言請複置都大發運司,專幹其職。至道二年,遷太常丞,職事修舉,多稱薦之者。
咸平初,命代王欽若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出為河北轉運副使。嘗言:「州縣幕職官,以昏耄放罷者,其間有實廉謹之士,或幼累無托,或居止無定,全藉祿廩以濟朝夕,一旦停罷,則饑寒無依,以傷和氣。望自今並除致仕官。」又言:「法官斷獄,皆引律令之文,以定輕重之罪,及其奏禦,複雲慮未得中,別取進止,殊非一成不變之道,且複煩於聖斷。望自今降旨約束,不得複然。」時河北承兵寇之後,民戶凋弊,吏部所銓幕職州縣官皆四方之人,不習風俗,且有懷土之思,以是政事多因循不舉。綜建議請自今並以河朔人充之,冀其安居,勤於職事。
夏人擾西邊,環慶大屯士馬,詔徙綜為陝西轉運副使,轉太常博士。時梁鼎議禁解鹽,官自貨鬻,乃命綜與杜承睿制置青白鹽事。綜條上利害,力言非便,卒罷其事。時靈州孤危,獻言者或請棄之,綜上言曰:「國家財力雄富,士卒精銳,而未能剪除凶孽者,誠以賞罰未行,而所任非其材故也。今或輕從群議,欲棄靈川,是中賊之奸計矣。且靈州民淳土沃,為西陲巨屏,所宜固守,以為扞蔽。然後於浦洛河建軍城,屯兵積糧為之應援,此暫勞永逸之勢也。況鎮戎軍與靈州相接,今若棄之,則原、渭等州益須設備,較其勞費十倍而多,則利害之理昭然可驗矣。」俄充轉運使。
四年,又獻議於鎮戎軍置屯田務,又錄唐《安國鎮制置城壕鎮戎古記》石本以進,詔從其請。俄詣闕,奏事稱旨,賜金紫、緡錢五十萬,複遣蒞職。又嘗言:「天下州郡長吏,審官皆據資例而授,未為得人。自今西川、荊湖、江、浙、福建、廣南知州,或地居津要,或戶口繁庶之處,望親加選任。其執政舊臣及給、舍以上知州處,亦擇官通判。又京朝官當任遠官者,率以父母未葬為辭,意求規免。請自今父母委未葬者,許請告營辦。審官投狀,並明言父母已葬,方許依例考課,違者並罷其官。」從之。
五年,拜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六年,遷起居舍人,再為河北轉運使。時兩河用兵,邊事煩急,轉漕之任,尤所倚辦。綜繼領其職,號為詳練。至是眷矚甚厚,警急之際,輒資其奏處。契丹請和,乃遣近臣諭以擢用之意。景德三年,召拜戶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勾當三班院。綜言:「禦史員數至少,每奉朝請,劾制獄,多以他官承之,甚紊彝制。望詔兩制以上各舉材堪禦史者充,三院共置十員。若出使按獄,所經州郡,官吏能否,生民利病,刑獄枉濫,悉得察舉。」四年,西幸,道出河陽境上,時節度王顯被疾還京,以綜權知孟州事。未幾召還,複出知並州,以政績聞。州民乞留,優詔嘉獎。歸朝,知審官院,改吏、禮二部郎中,充職,兼知通進、銀台、封駁司。
大中祥符四年,館伴契丹使,因作《大雪歌》以獻。即命同知貢舉,以李宗諤代為館伴使。俄權知開封府。綜以貴要交結富民,為之請求,或托為親屬,奏授試秩,緣此謁見官司,頗紊公政,因建議請加抑止。又文武官居遠任,而家屬寓京師,其子孫弟侄無賴者,望嚴行約束,並其交遊輩劾罪,從之。七年,以老疾求典河中,真宗乙太甯宮廟長吏奉祠,綜艱於拜起,慮不克恭事,命知廬州。明年,罷學士,授右諫議大夫。八年卒,年六十一。
綜強敏有吏材,所至抑挫豪右,振舉文法,時稱幹治。然尚氣好勝,不為物論所許。子建中、正中,並贊善大夫。弟綽,淳化三年進士,官刑部郎中。
卞袞,字垂象,益州成都人。父震,工為詩。舉蜀進士,渝州刺史南光海辟為判官。蜀平,仍舊職。會賊杜承褒率眾圍城,援兵不至,震躬率士卒,且戰且拒,為流矢所中,創甚,不能臨軍。而州兵重傷,卷甲宵遁,刺史陳文襲不能遏賊,遂入據郡城,以偽官厚賄誘震,震皆斬其使。賊有東章者,本州兵校也。因遣人述朝廷威德,諭以禍福,章懼且信,因伏兵擊其黨類。承褒之眾素不為備,即時大潰,震與文襲分部餘卒夾攻之,賊眾遂平。文襲坐陷失州城,削籍為民。震以前功得贖,以虢州錄事參軍卒。
太平興國八年,袞登進士第,累遷大理評事、知將樂縣,改光祿寺丞、通判泗州。遷著作佐郎、廣南轉運司承受公事,俄通判宣州。淳化中,上命采庶僚中廉幹者,給禦書印紙,俾書課最,仍賜實奉以旌異之,袞預焉。改太常丞。咸平初,遷監察禦史,為淮南轉運副使、同荊湖發運使,以幹職聞,就加殿中侍御史。入判三司開拆司,再為淮南轉運使兼發運使。咸平六年,並三司使之職而分置副貳,以袞為刑部員外郎,充鹽鐵副使。景德初,疽發於背卒,年四十五。錄其弟扆為臨潁主簿,子鹹為將作監主簿。
袞明敏有吏幹,累掌財賦,清心治局,號為稱職。然性慘毒,掊克嚴峻,專事捶楚,至有「大蟲」之號。真宗嘗謂近臣曰:「袞公忠盡瘁,無所畏避,人罕能及,然頃在外任,頗傷殘酷,所至州縣,纖微之過,無所容貸。大凡督察部下,糾逖愆違,非有大故,所宜矜恕,官吏自當畏威懷恩,不敢貳過,公家之事亦無不濟。乃知為吏之方,適中為善也。」
許驤,字允升,世家薊州。祖信,父唐,世以財雄邊郡。後唐之季,唐知契丹將擾邊,白其父曰:「今國政廢弛,狄人必乘釁而動,則朔、易之地,民罹其災。苟不即去,且為所虜矣。」信以資產富殖,不樂他徙,唐遂潛齎百金而南。未幾,晉祖革命,果以燕、薊賂契丹,唐歸路遂絕。嘗擁商貲於汴、洛間,見進士綴行而出,竊歎曰:「生子當令如此!」因不復行商,卜居睢陽,娶李氏女,生驤,風骨秀異。唐曰:「成吾志矣!」
郡人戚同文以經術聚徒,唐攜驤詣之,且曰:「唐頃者不辭父母,死有餘恨,今拜先生,即吾父矣。又自念不學,思教子以興宗緒,此子雖幼,願先生成之。」驤十三,能屬文,善詞賦。唐不識字,而罄家產為驤交當時秀彥。
驤太平興國初詣貢部,與呂蒙正齊名,太宗尹京,頗知之。及廷試,擢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益州,賜錢二十萬。遷右贊善大夫。五年,轉右拾遺、直史館,改右補闕。六年,出為陝府西北路轉運副使。會罷副使,徙知鄜州。召還,為比部員外郎。曆知宣、升二州。雍熙二年,改江南轉運副使。洪、吉上供運船水損物,主吏懼罪,故覆舟,鞫獄者按以欺盜,當流死者數百人。驤馳往訊問,得其情實以聞,多獲輕典,優詔褒之。又上言:「劫盜配流,遇赦得原,還本鄉,讎告捕者,多所殺害,自今請以隸軍。」詔可。遷正使。端拱初,拜主客郎中,俄徙知福州。累表求還,不俟報,入朝,召對便殿,延問良久。改兵部郎中,領西川轉運使,以久處外任為辭,擢授右諫議大夫,就命知益州。召歸,上言:「蜀民浮窳易搖,宜擇忠厚者撫之,為預備。」既而李順叛,眾頗服其先見。命知審官院,遷禦史中丞,以疾固讓,不許。占謝日,命坐勞問,出良藥賜之曰:「此朕所服得驗者。」後驤以久病不能振職。真宗即位,改兵部侍郎。屢求小郡養疾,因入朝失儀,為禦史所糾,特詔不問,命知單州。咸平二年卒,年五十七。贈工部尚書。賜其子宗壽出身。
驤雖無他才略,而人以儒厚長者稱之。宗壽後為殿中丞。
裴莊字端己,閬州閬中人。曾祖琛,後唐昭州刺史。祖遠,河東觀察支使。父全福,鄮縣令。莊在蜀,以明經登第。歸宋,曆虹縣尉、高陵主簿,本府召權司理掾。轉運使雷德驤以威望自任,嘗巡按至境,官屬皆出迎候。莊獨視事本局,徐謁道周,德驤稱其有守。徙權忻州錄事參軍。先是,並州彳侍積軍儲,條制甚峻,掌出納者常十余人,莊代之,獨任其事。擢授絳州防禦推官,提點並、嵐二州緡帛芻糧,改遼州判官,仍蒞舊局
雍熙三年,命將巡邊,以莊掌隨軍糧料。內客省使楊守一稱薦之,授大理寺丞。時遷雲、朔降戶於汝、洛,遣莊安輯之。俄通判忻州,未上道,會魏鹹信出鎮澶州,改命通判。未逾年,鹹信表其能,遷太子中允。端拱初,潘美鎮真定,又辟為通判。時契丹掠趙、深,邊將無功,莊上書以為「周世宗誅樊愛能、何徽二將,遂取淮南,克巴蜀。願陛下申明紀律,無使玩寇。」又言:「緣邊砦柵戍兵既寡,戎人易以襲取,鹹請廢罷,以益州兵。」會詔建方田,莊複上言:「大役兵師,慮生事于邊鄙。」上善之。
淳化三年,召訪以邊事,稱旨,面賜緋魚,令授清資官。翌日,拜監察禦史、荊湖南路轉運使。未行,改三司鹽鐵判官。上疏請給兩省官諫紙,又引故事,禁屠月勿報重刑。會劉式建議請廢緣江榷務,莊力言其非便。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五年,李順亂蜀,命與雷有終並兼峽路隨軍轉運、同知兵馬事。或言莊本蜀人,不宜此任,上益倚信之,許以便宜。事平,轉殿中侍御史,曆工部、司封二員外郎,特召問討賊方略。
至道二年,遣將五路出討李繼遷,莊陰料師出無功,因請加恩繼遷,俟其倔強拒命,則按甲塞外,俘擒未晚。既而諸將果敗績。俄遷祠部郎中。真宗即位,遷度支,充河東轉運使。上章言:「慶、邠、延州、通遠軍,咸處邊要,請武幹如姚內斌、董遵誨者任之。」又言:「田紹斌嘗被疑,韓崇業本秦王婿,程德玄始事晉邸,初甚親近,後疏遠外遷,皆懷怨望,不宜委以戎寄。」未幾,移知蘇州。
咸平二年,命巡撫江南。使還,言池州、興國軍得良吏,餘無足稱者。且言:「朝廷所命知州、通判,率以資考而授,至有因循偷安,無政術而繼得親民者。其素蘊公器有政績者,偶緣公坐,則黜司冗務,真偽莫辨,僥倖滋甚。自今望慎選其人,勿以資格補授,有政績者加以恩禮。」
是年秋,契丹犯塞,命為河北轉運使。時傅潛統大軍駐定州北,莊屢條奏其無謀略,慮或失幾。會王顯掌樞密,顯與潛俱起攀附,頗庇之。莊奏至,多不報。徙知越州。俄傅潛得罪,莊因上言:「顯、潛皆非材,致誤邊事,請行嚴誅,以肅群議。」未幾,徙知宣州。會詔百辟上封直言,莊條列四事:一曰去暴征,二曰省煩刑,三曰擇吏職,四曰敦稼政。疏奏,詔令開陳其所宜行先後,莊對甚悉。改司封郎中。景德初,命安撫兩浙,奏能吏二十人,慢官者五人,多所升黜。又知潞、邢二州。
大中祥符初東封,改鴻臚少卿,入判登聞鼓院。祀汾陰,遷太僕少卿,為北嶽加號冊禮副使,撰《北行記》三卷以獻。六年,出知襄州。明年,車駕幸南京,莊以逮事太宗恩例,授太府卿,權判西京留司禦史台。天禧二年,入判刑部,以疾分司西京。郊祀,改光祿卿,求歸上都,以便醫藥。卒,年八十一。錄其孫慶孫,試將作監主簿。
莊有吏幹,頗無清操,慷慨敢言,太宗獎其忠讜,多所聽納。好為規畫,然寡學術。嘗建議請置廣聽院西垣學士,聞者嗤之。晚年退居,制棺櫝以自隨。喜接賓客,終日無倦。子奐,咸平三年進士,屯田郎中;稷,左班殿直、閣門祗候。
牛冕,字君儀,徐州彭城人。太平興國三年進士,解褐將作監丞、通判郴州,徙和州。加左贊善大夫,遷太常丞、知滁州,以勤政聞。召歸,轉監察禦史。
端拱元年,召試文章,遷左正言、直史館。出知潤州,徙泉州,未至,就命為福建轉運使,加左司諫。建議廢邵武軍歸化金坑,土人便之。至道初,召入,進秩兵部員外郎,知潭州。至郡才數日,複召拜兼侍御史知雜事。
真宗在東宮,冕嘗奉使賜生辰禮幣,即位尚記其名,改工部郎中。永熙陵複土,會闕中丞,命為儀仗使。時三司各設官局,多不均濟。冕請合為一使,分設其貳,則事務不煩而辦,其後卒用冕議。
咸平元年,選知益州,仍拜右諫議大夫。兩川自李順平後,民罹困苦,未安其業,朝廷緩於矜恤,故戍卒乘符昭壽之虐,嘯集為亂。冕與轉運使張適委城奔漢州,詔遣赴闕,至京兆,劾其罪,並削籍,冕流儋州,適為連州參軍。冕遇赦,移欽、英二州,曆鄂、海二州別駕、淮南節度副使。
大中祥符初,真宗語宰相曰:「冕素純善,黜棄久矣,量宜甄敘。」即起知漣水軍,俄複為祠部員外郎,卒,年六十四。子昭儉,至殿中丞。
張適者,太平興國五年進士。任藩郡,有治績,以廉敏稱。為水部員外郎、知鄜州。獲對,太宗喜其詞氣俊邁,賜緋魚。旋改京東轉運副使,加直集賢院,一日三被寵渥,時人榮之。徙西川轉運使,坐貶,後起為彰信軍節度副使、知淮陽軍,卒。
欒崇吉,字世昌,開封封丘人。少為吏部令史,上書言事,調補臨淄主簿。會令坐贓敗,即命崇吉代之。複以書判優等,改舒州團練判官,未行,留為中書刑房堂後官,改太子右贊善大夫,出掌揚州榷務。未幾,遷殿中丞,複為堂後官兼提點五房公事。
崇吉明習文法,清白勤事。至道初,擢度支員外郎、度支副使。時以堂後官著作佐郎楊文質為秘書丞、提點五房事,上召見,謂曰:「汝見擢用欒崇吉否?當自勖勵。」崇吉俄加祠部郎中。真宗時,累擢為江南轉運使。代還,判刑部兼鼓司、登聞院。後遷司農少卿、知洪州。有司歲斂民財造舟,崇吉至,奏罷之。以疾徙濠州,遷衛尉少卿,以將作監致仕,卒。子二人:源,虞部員外郎。沂,殿中丞。
袁逢吉,字延之,開封鄢陵人。曾祖儀,仕唐,以軍功至黃州刺史。祖光甫,尉氏令。父蟾,大理評事。逢吉四歲,能誦《爾雅》、《孝經》,七歲兼通《論語》、《尚書》。周太祖召見,發篇試之,賜束帛以賞其精習。開寶八年,擢《三傳》第,釋褐清江尉。知州王明薦其能,就除豐城令。明年,又與轉運使張去華條上治狀,以《春秋》博士召。端拱初,遷國子博士、度支推官。又判戶部勾院、度支、憑由理欠司。淳化中,改戶部判官。曆水部、司門員外郎。出為西京轉運使,轉水部郎中。宰相呂蒙正稱其有經術,宜任學官。會蜀叛,方籍其吏資授西川轉運使。至道初,徙荊湖北路。時賊方平,夔、峽猶聚官軍,供饋出於荊楚,逢吉憚涉遠,不赴軍前計度,坐乏糧餉,罷職知夔州。會遣使川、陝採訪,因條上知州、通判有治跡者七人,逢吉與朱協、李虛己、薛顏、邵曄、查道、劉檢預焉,皆賜詔褒諭。曆司門、庫部二郎中。
咸平中,複為京東轉運使,連知福、江、陳、襄四州。大中祥符中,權西京留司禦史台,徙知汝州,以逮事太祖,拜鴻臚少卿。七年,卒,年六十九。
逢吉性修謹,練達時務。初,鄆州牧馬草地侵民田數百頃,牒訴連上,凡五遣使按視,不決。逢吉受命往,則悉還所侵田,民鹹德之。兄及甫,曆京東、峽路轉運副使,至駕部郎中。逢吉子成務,至比部員外郎、京東轉運副使。從子楚材,至虞部員外郎。
韓國華,字光弼,相州安陽人。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瀘州,就遷右贊善大夫。代還,除彰德軍節度判官。遷著作佐郎、監察禦史。
雍熙中,假太常少卿使高麗。時太宗將北征,以高麗接遼境,屢為其所侵,命齎詔諭之,且令發兵西會。既至,其俗頗獷驁,恃險遷延,未即奉詔。國華移檄,諭以朝廷威德,宜亟守臣節,否則天兵東下,無以逃責。於是俯伏聽命。使還,賜緋魚。雍熙三年,改右拾遺、直史館,判鼓司、登聞院,俄充三司開拆推官。四年,判本司,遷左司諫,充鹽鐵判官。
淳化二年,契丹請和,朝議疑其非實,遣國華使河朔以察之。既至,盡得其詐以聞。每歲後苑賞花,三館學士皆得預。三年春,國華與潘太初因對,自言任兩省清官兼計司職,不得侍曲宴,願兼館職,即日命並直昭文館。後二日,陪預苑宴。三司屬官兼直館,自國華等始。未幾,授刑部員外郎,曆判三司勾院,複為鹽鐵判官,又為左計判官,尋都判三勾,賜金紫,改兵部員外郎、屯田郎中、京東轉運使,徙陝西路。舊制,川、陝官奉緡悉支鐵錢,資用多乏,國華奏增其數。加都官郎中,入判大理寺,改職方郎中。以詳定失中,命梁顥代之。知河陽、潞州,轉運使言其善綏輯,供億幹辦,詔獎之。
景德中,假秘書監使契丹,又為江南巡撫,入權開封府判官。真宗朝陵,魏咸信自曹州召入扈從,命國華權州事。俄改太常少卿、出知泉州。大中祥符初,遷右諫議大夫。四年,代還,至建州,卒於傳舍,年五十五。賜其子珫出身。
國華偉儀觀,性純直,有時譽。子琚、璩、琦,並進士及第。琦相英宗、神宗,自有傳。
真宗即位,複前資,因上言請開淮南鹽禁。時卞袞、楊允恭輩方以禁鹽為便,共排抑之,出知梧州。頃之,改水部郎中,上所著《兵機要類》十卷。時審官擬知漢陽軍,及引對,改知鄂州。大中祥符初,轉庫部。四年,加太府少卿。未幾,知太平州,又知袁州。州民多採金,蒙建議請以代租稅。上曰:「若此則農廢業矣。」不許。俄徙濠州。六年,上表謝事,授光祿少卿致仕,命未下,卒,年七十七。
慎知禮,衢州信安人。父溫其,有詞學,仕錢俶,終元帥府判官。知禮幼好學,年十八,獻書幹俶,署校書郎。未幾,命為掌書記。
宋初,介俶子惟濟入覲,歸,署營田副使。太平興國三年,從俶歸朝,授鴻臚卿。曆知陳州、興元府。知禮母年八十余,居宛丘,懇求歸養。退處十年,縉紳稱其孝。及母服除,表請納祿。至道三年,以工部侍郎致仕。知禮自幼至白首,歲讀《五經》,周而後止。每開卷,必正衣冠危坐,未嘗少懈焉。咸平初卒,年七十一。子從吉。
從吉字慶之,錢俶之婿也。為元帥府長史。歸宋,曆將作少監。會擇朝士有望者補少列,改太子右庶子。真宗升儲,換衛尉少卿。真宗即位,複為右庶子,遷詹事。從吉自歸朝,居散秩幾三十年,頗以文酒自娛,士大夫多與之遊。景德初,上言求領事務,判刑部。頗留意法律,條上便宜,天下所奏成案率多糾駁,取本司所積負犯人告身鬻之,以市什器。
大中祥符初,改授衛尉卿,糾察在京刑獄,拜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初,選人試判多藉地而坐,從吉以公錢市莞席給之。臨事敏速,勤心公家,所至務皦察,多請對陳事,上謂其無隱。
八年,改給事中、權知開封府。既受命,召戒之曰:「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太緩則滯,惟須酌中耳。請屬一無所受。」才數月,有咸平縣民張斌妻盧氏,訴侄質被酒詬悖。張素豪族,質本養子,而證左明白,質賄於吏。從吉子大理寺丞銳時督運石塘河,往來咸平,為請於縣宰,斷複質劉姓,第令與盧同居。質洎盧迭為訟,縣聞於府。從吉命戶曹參軍呂楷就縣推問。盧之從叔虢略尉昭一賂白金三百兩於楷,楷久不決。盧兄文質又納錢七十萬于從吉長子大理寺丞鈞,鈞以其事白從吉,而隱其所受。盧又詣府列訴,即下其事右軍巡院。昭一兄澄嘗以手書達錢惟演,雲寄語從吉,事逮鈞、銳,請緩之。從吉頗疑懼,密請付禦史台。即詔禦史王奇、直史館梁固鞫之。獄成,從吉坐削給事勒停,惟演罷翰林學士,楷、鈞免官,配隸衡、郢州,銳、文質皆削一官,澄、昭一併決杖配隸。
又高清者,庫部郎中士宏之子,景德中舉進士,宰相寇准以弟之女妻之。寇氏卒,故相李沆家複婿之。曆官以賄聞,頗恃姻援驕縱,被服如公侯家,以是欺蠹小民。知太康縣,民有詣府訴家產者,清納其賄,時已罷任,即逃居他所。銳嘗就清貸白金七十兩,清以多納賄賂,事將敗,求以為助。時方鞫盧氏獄,從吉請對,發其事,欲以自解。逮清等系獄,命比部員外郎劉宗吉、禦史江仲甫劾之。清枉法當死,特杖脊黥面,配沙門島;銳又削衛尉寺丞。從吉坐首露在已發,當贖銅,特削諫議大夫。天禧三年,起為衛尉卿。明年,判登聞鼓院。坐與寇准善,以光祿卿致仕。未幾卒,年七十。
從吉喜為詩,時有警語。兼工醫術。子孫登仕者甚眾,第進士升朝曳朱紱者數人。家富於財,尤能治生,多作負販器僦賃,以至鬻棺櫝於市。又善為饌具,分遺權要。晚年進趨彌篤,以至於敗,物論鄙之。子鏞,金部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鍇,太常博士。
論曰:八政之首食貨,以國家之經費不可一日而無也。然生之有道而用之有節,則存乎其人焉爾。張鑒將命西蜀,處制得宜,庶乎可與行權者也。子輿裁損經制,索湘議罷鬻茶,許驤謹守儒行,知禮篤信經學,國華不辱君命,皆有足稱者焉。太初自謂達性命之蘊,而卒流於釋、老之歸,文寶久任邊郡,而不免以生事蒙黜,劉綜著勞朔、易而短於經術,從吉勤於公務而疏於訓子,固未得為盡善也。自余諸子,之翰虧潔白之操,卞袞乏仁恕之道,冕之棄其城守,坦之疏於輔導,則君子所不取也。
列傳第三十七
○馬全義子知節雷德驤子有終孫孝先曾孫簡夫王超子德用
馬全義,幽州薊人。十餘歲學擊劍,善騎射。十五,隸魏帥範延光帳下。延光叛,晉祖征之,以城降,悉籍所部來上。全義在籍中,因補禁軍。以不得志,遂遁去。漢乾祐中,李守貞鎮河中,召置帳下。及守貞叛,周祖討之,全義每率敢死士,夜出攻周祖壘,多所殺傷。守貞貪而無謀,性多忌克,全義屢為畫策,皆不能用。城陷,遂變姓名亡命。
周廣順初,世宗鎮澶淵,全義往事之。從世宗入朝,周祖召見,補殿前指揮使,謂左右曰:「此人忠於所事,昔在河中,屢挫吾軍,汝等宜效之。」世宗即位,遷右番行首。從世宗戰高平,以功遷散員指揮使。從征淮南,以功遷殿前指揮使、右番都虞候。恭帝即位,授鐵騎左第二軍都校,領播州刺史。
宋初,曆內殿直都知、控鶴左廂都校,領果州團練使。從征李筠,筠退保澤州,城小而固,攻之未下,太祖患之,召全義賜食禦榻前問計,對曰:「筠守孤城,若並力急攻,立可殄滅,儻緩之,適足長其奸爾。」太祖曰:「此吾心也。」即麾兵急擊之。全義率敢死士數十人乘城,攀堞而上,為飛矢貫臂,流血被體。全義拔鏃臨敵,士氣益奮,遂克其城。遷虎捷左廂都校,領睦州防禦使。又從征李重進,領控鶴、虎捷兩軍為後殿。賊平班師,錄功居多,改龍捷左廂都校,領江州防禦使,俄被疾。太祖遣太醫診視,仍諭密旨曰:「俟疾間,當授以河陽節制。」全義疾已亟,但叩頭謝。數日卒,年三十八。特贈檢校太保、大同軍節度使。子知節。
知節字子元,幼孤。太宗時,以蔭補供奉官,賜今名。年十八,監彭州兵,以嚴蒞眾,眾憚之如老將。又監潭州兵,時何承矩為守,頗以文雅飾吏治,知節慕之,因折節讀書。雍熙間,護兵博州,契丹入邊,敗我師于君子館。先是,知節完城繕甲,儲積芻粟,吏民以為生事。既而契丹果至,以有備,引去。
徙知定遠軍。時議調河南十三州之民輸餉,河北轉運使樊知古適至軍議事,知節曰:「軍少粟多,簸其紅腐,尚當得十之六七。」知古從之,果獲粟五十萬斛,分給諸屯,遂省河南之役。時部民入保避寇,卒有盜婦女首飾者,護軍止笞遣之。知節曰:「民避外患而來,反罹內寇,此而可恕,何以肅下?」即命斬之。知深、慶二州,遷西京作坊使。旋知梓州。李順之叛,詔與王繼恩同討賊。繼恩恃勢自任,惡知節不附己,遣守彭州,付以羸兵三百,彭之舊卒,悉召還成都。知節累請益兵,不從。賊眾十萬攻城,知節力戰,自晨抵晡,士多死,慨然歎曰:「死賊手,非壯夫也。」即橫槊潰圍出,遲明,援兵至,複鼓噪入,賊遂潰去。太宗聞而歎曰:「賊眾我寡,知節不易當也。」授益州鈐轄,加益、漢九州都巡檢使,遷內園使。會韓景祐帳下劉旰脅牙兵為亂,連下州縣,眾逾二千,知節領兵三百,追至蜀州,與戰,旰走邛州。知節曰:「賊破邛州,必乘勝渡江薄我,既息而後戰,官軍雖倍,制之亦勞,不如乘其弊急擊之,破之必矣。」遂行。次方井鎮,與旰遇,殺之無噍類。
咸平初,領登州刺史、知秦州。州嘗質羌酋支屬餘二十人,逾二紀矣。知節曰:「羌亦人爾,豈不懷歸?」悉遣之。羌人感之,訖終,更不犯塞。時州有銀坑,歲久礦竭,課額弗除,主吏破產,償之不足。知節請蠲之,章三上,乃允。遷西上閣門使,知益州兼本路轉運使。自乾德後,歲漕蜀物,動逾萬計。時籍富民以部舟運,坐沉覆破產者眾。知節請代督以省校而程其漕事,自是蜀人賴以免患。
徙知延州兼鄜延駐泊部署。邊寇將至,方上元節,遽命張燈啟關,累夕宴樂。寇不測,即引去。會鎮州程德玄政事曠弛,徙知節代之。詔發澶、魏等六州糧輸定武,時兵交境上,知節曰:「糧之來,是資盜也。」止令於舟車所至收之,寇無所得而遁。
車駕在澶淵,時王超擁兵數十萬屯真定,逗留不進。知節移書誚讓之,超始出兵,猶以中渡無橋為辭。知節預命度材,一夕而具。景德中,徙知定州,未幾,拜東上閣門使、樞密都承旨,擢拜簽書樞密院事。
當是時,契丹已盟,中國無事,大臣方言符瑞,而知節每不然之,嘗言「天下雖安,不可忘戰去兵」以為戒。自陳年齒未衰,五七年間尚可驅策,如邊方有警,願預其行,但得副都部署名及良馬數匹、輕甲一聯足矣。上以為然,因命制銅鐵鎖子甲以賜焉。進宣徽北院使,加兼樞密副使。時王欽若為樞密使,知節薄其為人,遇事敢言,未嘗少屈。每廷議,得其不直,輒面詆之。時欽若寵顧方隆,知節愈不為下。
大中祥符七年,出為潁州防禦使、知潞州。天禧初,移知天雄軍,召拜宣徽南院使、知樞密院事。以疾乞罷,除彰德軍留後、知貝州兼部署。將行,真宗閔其臒瘁,止命歸鎮。時上黨、大名之民已爭來迎謁。未幾,卒,年六十五。贈侍中,諡正惠。
知節將家子,慷慨以武力智謀自許,又能好書,賓友儒者,所與善厚,必一時豪傑,論事謇謇未嘗有所顧忌,故聞其風者,亦知其為正直雲。
雷德驤,字善行,同州郃陽人。周廣順三年舉進士,解褐磁州軍事判官。召為右拾遺,充三司判官,賜緋魚。顯德中,入受詔均定隨州諸縣民田屋稅,稱為平允。
宋初,拜殿中侍御史,改屯田員外郎、判大理寺。其官屬與堂吏附會宰相趙普,擅增刑名,因上言,欲求見太祖以白其事。未引對,直詣講武殿奏之,辭氣俱厲。太祖詰之,德驤對曰:「臣值陛下日旰未食,方震威嚴爾。」帝怒,令左右曳出,詔置極典。俄怒解,黜為商州司戶參軍。刺史知德驤舊為省郎,以客禮之。及奚嶼知州,希宰相旨,至則倨受庭參。德驤不能堪,出怨言,嶼銜之。適有言德驤至郡為文訕上者,嶼召德驤與語,潛遣吏紿其家人取得之,即械系德驤,具狀以聞。太祖貸其罪,削籍徙靈武。數年,其子有鄰擊登聞鼓,訴中書不法事,趙普由是出鎮河陽。召德驤為秘書丞,俄分判禦史台三院事,又兼判吏部南曹。開寶七年,同知貢舉。太祖崩,以德驤為吳越國告哀使。還,遷戶部員外郎兼禦史知雜事,改職方員外郎,充陝西、河北轉運使。曆禮部、戶部郎中,入為度支判官。
太平興國四年,車駕征太原,為太原西路轉運使。六年,同知京朝官考課,俄遷兵部郎中。七年,以公累降本曹員外郎、出知懷州,未幾,復舊官,又命為兩浙轉運使。其子殿中丞有終亦為淮南轉運使,父子同日受詔,搢紳榮之。俄遷右諫議大夫。
雍熙二年,征歸朝,同知京朝官考課,初,帝謂宰相曰:「朕前日閱班籍,擇官為河北轉運使,所患不能周知群臣履行。自今令德驤錄京朝官履歷功過之狀引對,既得漸識群臣,擇才委任,且使有官政者樂於召對,負瑕累者恥于顧問,可以為懲勸矣。」
端拱初,遷戶部侍郎。會趙普再入相,宣制之日,德驤方立班,不覺墜笏,遽上疏,乞歸田裏。太宗召見,安諭之,賜白金三幹兩,罷知考課,止以本官奉朝請。會議事尚書省,乘酒叱起居員外郎鄭構為盜,禦史奏劾,下禦史台案問,具伏,帝止令罰月奉而釋之。訖趙普出守西洛,帝終保全之。
淳化二年,為其婿如京副使衛濯訟有鄰子秘書省校書郎孝先內亂,帝素憐德驤,恐暴揚其醜,不以孝先屬吏,止除名配均州。德驤坐失教,責授感德軍行軍司馬。並其子少府少監有終責授衡州團練副使。德驤因慚憤成疾,三年,卒,年七十五。有終為三司鹽鐵副使,表乞追復舊官,從之。
德驤無文采,頗以強直自任,性褊躁,多忤物,不為士大夫所與。
有鄰,開寶中,舉進士不第。其父既竄靈武,意宰相趙普擠抑之。時堂後吏胡贊、李可度在職歲久,或稱其請托受賕,而秘書丞王洞與德驤同年登第,有鄰每造謁洞,洞多以家事委之。一日,洞令有鄰市白金半鋌,因曰:「此令吾子知,要與胡將軍。」蓋謂贊也。時又有詔,應攝官三任解由全者許投牒有司,即得召試錄用。有鄰素與前攝上蔡主簿劉偉交遊,知偉雖嘗三攝,而一任失其解由,偉造偽印,令其兄前進士侁書寫之,因是得試送銓。遂具章告其事,並下禦史府按鞫。有鄰出入贊家,故其事多實。獄具,偉坐棄市,洞等並決杖除名,贊、可度仍籍其家。有鄰授秘書省正字,賜公服靴笏、銀鞍勒馬、絹百匹,自是累上疏密告人陰事。俄被病,白晝見偉入室,以杖箠其背。有鄰號呼聞於外,數日而死。賜德驤錢十萬,以給喪事。
有終字道成,幼聰敏,以蔭補漢州司戶參軍。時侯陟典選,木強難犯,選人聽署於庭,無敢嘩者。有終獨抗言,願為大郡治獄掾,陟叱之曰:「年未三十,安可任此官?」有終不為沮。署萊蕪尉。知監、左拾遺劉祺以有終年少,頗易之。有終發其奸贓,祺坐罪杖流海島,以有終代知監事。先是,三司補吏為冶官,率以貲進,多恣橫。至是,受署者憚有終,率多避免。太宗即位,聞其名,遣內侍伍守忠同掌監事,且察其治跡。守忠至裁周月,即還奏有終強濟之狀,亟詔為大理寺丞。會德驤任陝西轉運,奏為解州通判,特許德驤不巡察是州。有終入奏鹽池利害,改贊善大夫,令還權知軍事,省通判。太平興國六年,遷殿中丞、知密州,徙淮南轉運副使,賜緋魚,改太常博士。時德驤主漕兩浙,往往省於境上,時人榮之。
雍熙中,王師北征,命為蔚州飛狐路隨軍轉運使。入為鹽鐵判官,曆戶部、度支副使,賜金紫,出知升州。淳化初,就遷少府少監、知廣州。二年,女弟婿衛濯訟其家法不謹,有終坐親累,責授衡州團練副使,奪章服。俄丁外艱,行及許田,召歸,入對,賜錢八十萬,起為都官員外郎,曆度支、鹽鐵副使,複金紫。時以江南、嶺外茶鹽價不一,細民冒禁私販,多陷重辟。詔有終領江、淮、兩浙、荊湖、福建、廣南路茶鹽制置使,就出鹽產茶之地,以便宜裁制。使還,改工部郎中、知大名府,不逾月,複為少府少監,徙知江陵。
李順之亂,王師西征,命與裴莊為峽路隨軍轉運使、同知兵馬事。調發兵食,規畫戎事,皆有節制。師行至峽中,遇盜格鬥,眾渴乏,會天雨,軍士以兜牟承水飲之,且行且戰,進至廣安軍,軍壘瀕江,三面樹柵。會夜陰晦,賊眾奄至,鼓噪舉火,士伍恐懼,有終安坐櫛發自若。賊圍既合,有終引奇兵出其後擊之,賊眾驚擾,赴水死者無算。就拜右諫議大夫、知益州。次簡州,寓佛舍,度賊必至,命左右重閉,召土人嚴更警備,初夕,間道而出。賊圍守數重,及壞寺入,惟擊柝者在焉。俄兼同招安使。賊平,改知許州。三年,改給事中、知並州。
真宗嗣位,加工部侍郎。咸平二年,代還,知審刑院,俄授戶部使。三年,將巡師大名,遣有終乘驛先詣澶州督納糧草。車駕還,次德清軍,會益州奏至,神衛戍卒以正旦竊發,害兵馬鈐轄符昭壽,擁都虞候王均為亂,逐知州牛冕。即日,拜有終瀘州觀察使、知益州兼川峽兩路招安捉賊事。禦廚使李惠、洛苑使石普、供備庫副使李守倫並為招安巡檢使,給步騎八千,命往招討。又以洺州團練使上官正為東川都鈐轄,西京作坊使李繼昌為峽路都鈐轄,崇儀副使高繼勳、王阮並為益州駐泊都監,供奉官、閣門祗候孫正辭為諸州都巡檢使。
正月三日,均率眾陷漢州,進攻綿州,旬日不能下,趣劍門。先是,知劍州、秘書丞李士衡度寇必至,城不能守,悉徙官帑保劍門,焚其倉廩,及署榜招軍卒之流逸者,得數千人。已而賊果至,士衡與劍門都監、左藏庫副使裴臻逆擊之。時風雪連日,均眾無所掠,唯食敗糟,臻與戰,斬首數千級。賊眾疲劇宵遁,還保益州。士衡即馳騎入奏,上嘉之,拜士衡度支員外郎,賜緋;臻崇儀使、領峰州刺史,仍舊職。知蜀州、供奉官、閣門祗候楊懷忠聞變,即調鄉丁會十一路巡檢兵,刻期進討。蜀民不從賊者相率抗禦,儕伍謂之「清壇眾」。擇「清壇」之魁七十餘人,悉補巡檢將,遣判官高本馳驛以聞。十七日,懷忠率眾入益州,焚城北門,至三井橋。時均尚留劍門,與賊將魯麻胡陣于江瀆廟前,自晨至晡,戰數合,懷忠兵勢不敵,退還所部。懷忠部下多李順舊黨,頗貪剽劫,故敗績焉。
懷忠移文嘉、眉七州,調軍士丁男來會。二月,再攻益州。時均方遣逆党趙延順攻邛、蜀,懷忠逆與之戰,賊稍退。懷忠與轉運使陳緯麾兵由子城南門直入軍資庫,與緯署其庫籥。均眾皆銀槍繡衣,為數隊,分列子城中。賊兵出通遠門,與懷忠戰數合,會暮,懷忠複退軍筰橋,背水列陣,砦櫧木橋南,以扞邛、蜀之路。賊故不復能南略,自清水壩、溫江、金馬三道來攻櫧木砦,出官軍後,焚江原神祠,斷邛、蜀援路。懷忠三路分兵以抗之,斬首五百餘級,驅其餘眾入皂江,獲甲弩甚眾。乘勝逐賊至益州南十五裏,砦于雞鳴原,以俟王師。均亦閉成都東門以自固。
是月,有終等至,令石普先與綿、漢都巡檢張思鈞收復漢州,進壁升仙橋。賊出攻砦,有終擊走之。一日,均開城偽為遁狀,有終與上官正、石普率兵徑入,官軍分剽民財,部伍不肅。賊閉關發伏,布床榻於路口,官軍不得出,因為所殺。有終等緣堞而墜,李惠死之,退保漢州。益州城中民皆奔迸四出,複為賊黨分騎追殺,或囚縶之,支解族誅以恐眾。又脅士民僧道之少壯者為兵,先刺手背,次髡首,次黥面,給軍裝,令乘城,與舊賊黨相間。有終署榜招之,至則署其衣袂釋之,日數百人。
三月,進攻彌牟砦,斬首千餘級,複為賊所拒。四月,賊由升仙橋分路來寇,並軍於東偏,有終率兵逆擊,大敗之,殺千餘人,奪其傘蓋、金槍等物,均單騎還城。有終遣其子奉禮郎孝若馳奏,上召孝若問敗賊之由,笑謂左右曰:「均鼠竊爾,雖嬰城自守,計日可擒矣。」孝若因言嘗習武藝,願改秩以效,即補供奉官。俄以刑部員外郎馬亮為轉運使,國子博士張志言副之,供備庫副使張煦為綿、漢都巡檢使。楊懷忠又分所部砦于合水尾、浣花等處,樹機石、設笓籬以拒之。
賊自升仙之敗,徹橋塞門,官軍進至清還江,為梁而度。有終與石普屯於城北門之西,依壕為土山,分設鹿角,又得舊草場,造梯沖洞車攻具,普專主之。高繼勳、張煦、孫正辭攻城東,上官正、李繼昌、王阮攻城西,楊懷忠與巡檢殿直、閣門祗候馬貴攻城南,賊將趙延順盡驅凶黨以拒。既而延順中流矢死,又遣其党丁重萬立城門上,官軍射之,殪。每攻城,輒會雨,城滑不能上,官軍及丁夫為洞屋以進,賊又鑿地道出掩之,溺壕中死者千余,軍勢小衄。時方暑濕,軍士多疾,有終市藥他州療之。
是月,詔洛苑使、入內副都知秦翰為兩川捉賊招安使。有終與翰葉議,於城北魚橋又築土山。八月,克城北羊馬城,遂設雁翅敵棚,覆洞屋以進,逼羅城。九月,城北洞屋成,賊對設敵樓以抗官軍,有終遣卒焚之,賊自是銷沮,築月城以自固。有終募敢死士間道以入,賊為藥矢,中者立死。有終令卒蒙氈秉燧以入,悉焚其望櫓機石,先遣東西南砦鼓噪攻城,有終與石普分主洞屋以進。普穴城為暗門,門成,賊攢戟於前,無敢進者。有二卒請行,許以厚賞,乃麾戈直沖之,賊鋒稍卻,遂入城。有終登城樓下瞰,賊之餘眾,猶砦天長觀前,于文翁坊密設炮架。高繼勳白于馬亮,請給秸稈油凡,眾執長戟巨斧,秉炬以進,悉焚之。楊懷忠焚其砦天長觀前,追至大安門,複敗焉。是夕二鼓,均與其党二萬余南出萬里橋門,突圍而遁。有終疑有伏,遣人縱火城中。詰朝,與秦翰登門樓,牙吏有受偽署官職者,捕得,立樓下,傍積薪,厝火其上,索男子魁壯者令辨之,曰某嘗受某職,即命左右捽投火中。自晨至晡,焚死者數百人,時謂冤酷。均既走,度合水尾,由廣都略陵、榮,趣富順監,所過斷橋塞路,焚倉庫而去。
初,有終遣懷忠領虎翼軍追之,後二日,石普繼往,以全軍為後援。十月,均至富順,其將校以筏度江,趨戎、瀘蠻境。朝廷每歲孟冬朔,詔富順監具酒肴,犒內屬蠻酋。是日裁設具,而均黨適至,皆食焉。聞懷忠追騎將至,均心易之,謂其黨曰:「速降懷忠。」令其眾負擔以行。懷忠距富順六十裏,于楊家市少憩,賊眾在後者邀戰,懷忠遣騎士登高原覘賊,且語其左右曰:「縱賊度江,後悔無及,聞石侯將至,當以奇兵取之。」乃臨江列陣擊之,餘黨散走,有拏舟將度江而遁者,懷忠合強弩射之,溺死甚眾。懷忠張旗鳴鼙入城,均方在監署中,其眾多醉,均窮蹙縊死。虎翼軍校魯斌斬其首詣懷忠,獲僭偽法物、旌旗、甲馬甚眾,禽其党六千餘人,逆徒殲焉。懷忠旋軍出北門,石普之眾方至,奪均首馳歸成都,梟於北市。
均本隸開封散從直,後補軍校。初,神衛軍之戍成都者,以均及董福分二指揮以領之。福禦眾有法,部下皆優足。均縱其下飲博,軍裝亦以給費。是歲,車駕幸河朔,符昭壽與牛冕大閱於東郊,蜀人趨觀之,二軍衣服鮮弊不等,均眾因是慚憤。益州知州與鈐轄二廨並禁旅為牙隊,歲除,冕以酒肴犒部士,而昭壽既驕恣,複肆侵虐,冕亦寬馳無政,故詰朝合起為亂。
神衛卒既殺昭壽,是日,成都官吏方相與賀正,聞變,皆奔竄,牛冕與轉運張適縋城而出,惟都巡檢使劉紹榮冒刃格鬥。既而眾寡不敵,叛卒尚未有主,或欲奉紹榮為帥者,紹榮攝弓罵曰:「我燕人也,比棄鄉土來歸本朝,豈能與汝同逆,汝亟殺我,我肯負朝廷哉!」眾未敢動。監軍王澤與均適至,乃謂均曰:「汝所部為亂,盍自往招安?」均既往,叛卒即擁之為主,紹榮自經死。均僭號大蜀,改元化順,署置官稱,設貢舉,以張鍇為謀主。
鍇本名美,太原舊卒,後為神衛小校。狡獪,嘗曆戰陣,粗習陰陽,以熒惑同惡,故勸均為亂。均實戇忄耎無謀,嘗言:「官軍若至,我當先路出迎,自陳被脅之狀。」鍇聞之,擇軍中子弟署寄班,以防守均,令不與人接見。官軍圍城,每射箭招誘,及令均子弟至城下,均皆不之知。得箭書,鍇悉焚之。自起至敗,所守止一城而已。均初署親軍為天降虎翼,後果為虎翼軍所殺。
賊既平,遣承受供奉官楊崇勳乘傳告捷,賜崇勳錦袍、銀帶、器幣,有終加保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以秦翰為內園使、恩州刺史,石普為冀州團練使,高繼勳、王阮並為崇儀使,孫正辭為內殿崇班,李繼昌為獎州刺史,張煦為供備庫副使,楊懷忠為供備庫副使,馬貴為供奉官。是役也,懷忠之功居最,為石普所忌,朝廷微聞之,遣寄班安守忠按視戰所,盡得其功狀,以故懷忠複遷崇儀使,領恩州刺史。
四年,有終代還,命為涇、原、儀、渭、鎮戎路都部署,辭不拜,改知永興軍府,徙秦州。景德初,徙為並、代副都部署,賜黃金四百兩。丁內艱,起複,契丹入寇,上幸澶淵,詔有終率所部由土門抵鎮州,與大兵會。既而王超、桑贊逗撓無功,唯有終赴援,威聲甚振,河北列城,賴其雄張。俄而契丹修好,命還屯所,就判並州,召拜宣徽北院使、檢校太保。二年七月,暴疾卒,年五十九,贈侍中。錄其子孝若為內殿崇班、閣門祗候,孝傑為內殿崇班,孝緒為供奉官,孝恭為侍禁,親族、門客、給事輩遷補者八人。
有終倜儻自任,不拘小節,有幹局,沈敏善斷,不畏強禦,輕財好施。曆典藩閫,能撫士卒,豐於宴犒,官用不足,則傾私帑及榷錢以給之。家無餘財,奉身甚薄,常所禦者,銅鞍勒馬而已。第在崇仁裏者,德驤所創。有終在蜀嘗貸備用庫錢數百萬,奏納其第償之,優詔蠲免。為宣徽使,特給廉鎮公用錢歲二千貫。身沒之日,宿負猶不啻千萬,官為償之。王繼英在樞密,頗忌有終進用,屢言其在蜀及守邊厚費以收士卒心,真宗不之信,卒保護焉。
孝先字子思,有鄰子也。舉進士,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天長縣。以衛濯訟其內亂,除籍配均州。後複知宛丘縣,李繼隆判陳州,薦其能,加試大理評事。契丹內寇,真宗幸大名,孝先以部芻糧河北,首至行在,擢太常寺奉禮郎。
王均反益州,隨季父有終進討,孝先率先鋒與賊戰升仙橋,斬首數百,得均金槍黃傘以獻,改將作監丞。
李繼遷陷靈州,朝廷調兵,軍費多出於民,關內大擾。孝先請益募商人入粟塞下,償以茶鹽。召對稱旨,命馳驛陝西,與轉運使鄭文寶議立規畫,後多施行。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嘗建置三司拘收司,以檢天下財利出入之數,詔如其請。
知興元府,坐保任失實,降通判華州,徙知鄆州。宰相寇准舉,換內園使、知貝州。會慈州民張熙載詐稱黃河都總管,籍並河州郡芻糧數,至貝州。孝先覺其奸,捕系獄。孝先欲因此為奇功,以動朝廷,迫司理參軍紀瑛教熙載偽為契丹諜者,號景州刺史兼侍中、司空、大靈宮使,部送京師。樞密院按得孝先所教狀,謫澤州都監,利、虢三州,改環慶路兵馬鈐轄、知邠州。逾年,領昭州刺史,為益州鈐轄,再遷左藏庫使,擢西上閣門使、涇原路鈐轄兼知渭州,複知邠州,徙耀州,以為右領軍衛大將軍、昭州刺史,分司西京卒。子簡夫。
簡夫字太簡,隱居不仕。康定中,樞密使杜衍薦之,召見,以秘書省校書郎簽書秦州觀察判官。公事既罷,居長安,自以處士起,不復肯隨眾調官,多為岐路求辟薦。時三白渠久廢,京兆府遂薦簡夫治渠事。先時,治渠歲役六縣民四十日,用梢木數百萬,而水不足。簡夫用三十日,梢木比舊三之一,而水有餘。知坊州,徙簡州,用張方平薦,知雅州。
既而辰州蠻酋彭仕羲內寇,三司副使李參、侍御史朱處約安撫不能定,繼命簡夫往。至則督諸將進兵,築明溪上、下二砦,據其險要,拓取故省地石馬崖五百餘裏。仕羲內附。擢三司鹽鐵判官,以疾,知虢、同二州,累遷尚書職方員外郎,卒。錄其子壽臣為郊社齋郎。
簡夫始起隱者,出入乘牛,冠鐵冠,自號「山長」。關中用兵,以口舌捭闔公卿。既仕,自奉稍驕侈,騶禦服飾,頓忘其舊,裏閭指笑之曰:「牛及鐵冠安在?」
王超,趙州人,弱冠長七尺餘。太宗尹京,召置麾下。及即位,以隸禦龍直。淳化二年,累遷至河西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
真宗嗣位,以翊戴功,加檢校太傅、領天平軍節度。咸平二年秋,大閱禁兵二十萬於東郊,超執五方旗以節進退,上禦戎幄觀之,面賜褒獎。從幸大名,與都虞候張進並為先鋒。都大點檢傅潛逗撓得罪,以超為侍衛馬步軍都虞候、鎮州行營都部署,又帥鎮、定、高陽關三路。契丹入邊,與戰於遂城西,俘馘二萬計,斬其裨王騎將十五人,手詔褒美。
李繼遷陷清遠軍,以超將西面行營之師禦之,徙帥永興軍。宰相言超材堪將帥,遂以超帥定州路行營,王繼忠副之。尋加鎮、定、高陽關三路都部署,密遣中使賜以禦弓矢,許便宜從事。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咸平六年,遼師大入,超召鎮州桑贊、高陽關周瑩率兵會定州,瑩以非詔旨不至。遼兵圍望都,超、贊率兵赴之,陣于縣南六裏。繼忠在陣東偏,契丹出其背,遮絕糧道,人馬乏困,繼忠馳前與契丹戰,超、贊遂旋師,繼忠孤軍沒焉。上即遣劉承珪、李允則馳往,察退衄之狀,且言鎮州副部署李福、拱聖軍都指揮使王升當戰先旋,福坐削籍流封州,升決杖配隸瓊州。
景德初,上親巡澶淵,召超赴行在,複緩師期,契丹遂深入。會南北通好,故薄其責,止罷超三路帥,為崇信軍節度使,徙知河陽。又移鎮建雄,知青州,卒。贈侍中,再贈尚書令,追封魯國公,諡武康。
超為將善部分,禦下有恩。與高瓊同典禁旅,嘗休假他適,過營壘,軍校不時將迎,瓊即命箠罰,超以為非公行,不當加罪,人稱其恕。然臨軍寡謀,拙於戰鬥。子德用。
德用字元輔。父超為懷州防禦使,補衙內都指揮使。至道二年,分五路出兵擊李繼遷,超帥兵六萬出綏、夏,德用年十七,為先鋒,將萬人戰鐵門關,斬首十三級,俘掠畜產以數萬計。進師烏白池,他將多失道不至,虜銳甚,超按兵不進,德用請乘之,得精兵五千,轉戰三日,敵勢卻。德用曰:「歸師迫險必亂。」乃領兵距夏州五十裏,絕其歸路,下令曰:「亂行者斬!」一軍肅然,超亦為之按轡。繼遷躡其後,左右望見隊伍甚嚴整,莫敢近。超撫其背曰:「王氏有子矣。」
累遷內殿崇班,以御前忠佐為馬軍都軍頭,出為邢、洺、磁、相巡檢。盜張洪霸相聚界上,吏不能捕。德用以氈車載勇士,詐為婦人飾,過邯鄲。賊果來邀,勇士奮出,悉禽之。徙督捕陝西東路,盜賊相戒曰:「此禽張洪霸者。」皆相率逃去。為環、慶路指揮使,尋以奏事忤旨,責授鄆州馬步軍都指揮使。曆內殿直都虞候、殿前左班都虞候、柳州刺史,遷捧日左廂都指揮使、英州團練使。
天聖初,以博州團練使知廣信軍。城壞久不治,德用率禁軍增築之,有詔褒諭。徙冀州,曆龍神衛、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康州防禦使、侍衛親軍步軍馬軍都虞候。召還,又為並、代州馬步軍副都總管,遷殿前都虞候、步軍副都指揮使。曆桂州、福州觀察使。
章獻太后臨朝,有求內降補軍吏者,德用曰:「補吏,軍政也,不可與。」太后固欲與之,卒不奉詔,乃止。太后崩,有司請衛士坐甲,德用曰:「非故事也。」不奉詔。
仁宗閱太后閣中,得德用前奏軍吏事,奇之,以為可大用,拜檢校太保、簽書樞密院事。德用謝曰:「臣武人,幸得以馳驅自效,賴陛下威靈,待罪行間足矣。且臣不學,不足以當大事。」帝遣使者趣入院,遂為副使。久之,以奉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同知院事,遷知院。曆安德軍,加檢校太尉、定國軍節度使、宣徽南院使。趙元昊反,德用請自將討之,不許。
德用狀貌雄毅,面黑,頸以下白晰,人皆異之。言者論德用貌類藝祖,禦史中丞孔道輔繼言之,且謂德用得士心,不宜久典機密,遂罷為武甯軍節度使、徐州大都督府長史。有言德用市馬於府州者,上其券,乃市于商人者。言者猶不已,降右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州置判官,家人皆惶恐,德用舉止言色如平時,惟不接賓客而已。徙知曹州,或謂德用曰:「孔中丞害公,今死矣。」德用曰:「中丞言官,豈害我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起為保靜軍節度觀察留後、知青州,改澶州。陝西用兵久無功,契丹遣劉六符來求複關南地,以兵壓境。德用見帝,流涕言:「臣前被罪,陛下赦而不誅,今不足辱命。」帝慰勞,曰:「河北方警,藉卿鎮撫之。」又賜手詔慰勉,拜保靜軍節度使。歲大熟,六符見德用拜曰:「此公仁政所及也。」徙真定府、定州路都總管,還奏事,複以宣徽南院使判成德軍。未行,徙定州路都總管。日訓練士卒,久之,士殊可用。
契丹使諜者來覘,或請捕殺之,德用曰:「第舍之,彼得實以告,是服人之兵以不戰也。」明日大閱,援桴鼓之士皆踴躍,進退坐作,終日不戮一人。乃下令:「具糗糧,聽吾鼓聲,視吾旗幟所向。」覘者歸告契丹,謂漢兵將大入。既而復議和,遂徙陳州,又徙河陽。不行,入奉朝請,出判相州,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澶州。徙鄭州,封祁國公,還,為會靈觀使。
德用素善射,雖老不衰。侍射瑞聖園,辭曰:「臣老矣,不能勝弓矢。」帝再三諭之,持二矢未發。帝顧之,使必中,乃收弓矢謝,一發中的,再發又中。帝笑曰:「德用欲中即中爾,孰謂老且衰乎?」賜襲衣、金帶,加檢校太師,複判鄭州,徙澶州,改集慶軍節度使,封冀國公。皇祐三年,上疏乞骸骨,以太子太師致仕,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
德用將家子,習知軍中情偽,善以恩撫下,故多得士心。雖屢臨邊境,未嘗親矢石、督攻戰,而名聞四夷,閭閻婦女小兒,皆呼德用曰「黑王相公」。
帝嘗遣使問邊事,德用曰:「咸平、景德中,賜諸將陣圖,人皆死守戰法,緩急不相救,以至於屢敗。誠願不以陣圖賜諸將,使得應變出奇,自立異效。」帝以為然。
德用雖致仕,乾元節上壽,預班廷中。契丹使語譯者曰:「黑王相公乃複起耶?」帝聞之,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鄭州。至和元年,遂以為樞密使,命入謁拜。明年,富弼相,契丹使耶律防至,德用與防射玉津園。防曰:「天子以公典樞密而用富公為相,將相皆得人矣。」帝聞之喜,賜弓一,矢五十。後封魯國公,求去位至六七,乃以為忠武軍節度使、景靈宮使,又以為同群牧制置使。有詔五日一會朝,聽子孫一人扶掖。卒,年七十九,贈太尉、中書令,諡武恭。加賜其家黃金。
德用諸子中,鹹融最鍾愛,晚年頗縱之,多不法,後更折節自飭,官至左藏庫使、眉州防禦使。
論曰:全義、德驤,遇知太祖、太宗,超複翊戴真宗,宜致崇顯,然堇堇無俞人者,而各有子勒勳於國籍。若知節生將家,喜讀書,立朝爭事,以剛正稱天下,其邦之司直歟。有終起進士,明幹知兵,平蜀钜賊,振聲鄰敵,可謂「肇敏戎公」矣。至於精神折沖,名聞四夷,矯矯虎臣,則德用其有焉。
列傳第三十八
○王繼忠傅潛張昭允附戴興王漢忠王能張凝魏能陳興許均張進李重貴呼延贊劉用耿全斌周仁美
王繼忠,開封人。父珫,為武騎指揮使,戍瓦橋關,卒。繼忠年六歲,補東西班殿侍。真宗在藩邸,得給事左右,以謹厚被親信。即位,補內殿崇班,累遷至殿前都虞候,領雲州觀察使,出為深州副都部署,改鎮、定、高陽關三路鈐轄兼河北都轉運使,遷高陽關副都部署,俄徙定州。
咸平六年,契丹數萬騎南侵,至望都,繼忠與大將王超及桑贊等領兵援之。繼忠至康村,與契丹戰,自日昳至乙夜,敵勢小卻。遲明複戰,繼忠陣東偏,為敵所乘,斷餉道,超、贊皆畏縮退師,竟不赴援。繼忠獨與麾下躍馬馳赴,服飾稍異,契丹識之,圍數十重。士皆重創,殊死戰,且戰且行,旁西山而北,至白城,遂陷於契丹。真宗聞之震悼,初謂已死,優詔贈大同軍節度,賵賻加等,官其四子。
景德初,契丹請和,令繼忠奏章,乃知其尚在。朝廷從之,自是南北戢兵,繼忠有力焉。歲遣使至契丹,必以襲衣、金帶、器幣、茶藥賜之,繼忠對使者亦必泣下。嘗附表懇請召還,上以誓書約各無所求,不欲渝之,賜詔諭意。契丹主遇繼忠甚厚,更其姓名為耶律顯忠,又改名宗信,封楚王,後不知其所終。子懷節、懷敏、懷德、懷政。
真宗宮邸攀附者,繼忠之次有王守俊至濟州刺史,蔚昭敏至殿前都指揮使、保靜軍節度,翟明至洺州團練使,王遵度至磁州團練使,楊保用至西上閣門使、康州刺史,鄭懷德至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永州團練使,張承易至禮賓使,吳延昭至供備庫使,白文肇至引進使、昭州團練使,彭睿至侍衛馬軍副都指揮使、武昌軍節度,靳忠至侍衛馬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郝榮至安國軍節度觀察留後,陳玉至冀州刺史,崔美至濟州團練使,高漢美至鄭州團練使,楊謙至御前忠佐馬步軍副都軍頭、河州刺史。
傅潛,冀州衡水人。少事州將張廷翰。太宗在藩邸,召置左右。即位,隸殿前左班,三遷東西班指揮使。征太原,一日,再中流矢。又從征范陽,先到涿州,與契丹戰,生擒五百餘人。翌日,上過其所,見積屍及所遺器仗,嘉歎之。師旋,擢為內殿直都虞候。上對樞密言:「潛從行有勞,賞薄。」複加馬步都軍頭、領羅州刺史,改捧日右廂都指揮使、領富州團練使,遷日騎、天武左右廂都指揮使,領雲州防禦使。
雍熙三年,命大將曹彬北征,以潛為幽州道行營前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師敗于拒馬河,責授右領軍衛大將軍,自檢校司徒降為右僕射,仍削功臣爵邑。明年,起為內外馬步都軍頭、領藩州防禦使,尋拜殿前都虞候、領容州觀察使。端拱初,加殿前副都指揮使、領昭化軍節度,出為高陽關都部署。淳化二年四月,拜侍衛馬步軍都虞候、領武成軍節度。至道中,出為延州路都部署,改鎮州。
真宗即位,領忠武軍節度,數月召還。咸平二年,複出為鎮、定、高陽關三路行營都部署。契丹大入,緣邊城堡悉飛書告急,潛麾下步騎凡八萬餘,鹹自置鐵撾、鐵棰,爭欲奮擊。潛畏懦無方略,閉門自守,將校請戰者,則醜言罵之。無何,契丹破狼山砦,悉銳攻威虜,略甯邊軍及祁、趙游騎出邢、洺,鎮、定路不通者逾月。朝廷屢間道遣使,督其出師,會諸路兵合擊,範廷召、桑贊、秦翰亦屢促之,皆不聽。廷召等怒,因詬潛曰:「公恇怯乃不如一嫗爾。」潛不能答。都鈐轄張昭允又屢勸潛,潛笑曰:「賊勢如此,吾與之角,適挫吾銳氣爾。」然不得已,分騎八千、步二千付廷召等,于高陽關逆擊之,仍許出兵為援。洎廷召等與契丹血戰而潛不至,康保裔遂戰死。
及車駕將親征,又命石保吉、上官正自大名領前軍赴鎮、定與潛會。潛卒逗遛不發,致敵騎犯德、棣,渡河湊淄、齊,劫人民,焚廬舍。上駐大名而邊捷未至,且諸將屢請益兵,潛不之與。有戰勝者,潛又抑而不聞。上由是大怒,乃遣高瓊單騎即軍中代之,令潛詣行在。至,則下禦史府,命錢若水同劾按,一夕獄具。百官議法當斬,從駕群臣多上封請誅之。上貸其死,下詔削奪潛在身官爵,並其家屬長流房州。潛子內殿崇班從範亦削籍隨父流所,仍籍沒其貲產。五年,會赦,徙汝州。景德初,起為本州團練副使,改左千牛衛上將軍,分司西京。大中祥符四年,車駕西巡至洛,因令從駕還京,遷左監門大將軍,還其宅。久之,判左金吾街仗。天禧元年,卒。
張昭允者,字仲孚,衛州人。以父秉蔭,試大理評事。潘美妻以女,奏換右班殿直,以久次,遷通事舍人。端拱初,契丹內擾,命為雄州監軍。敵騎乘秋掠境上,昭允與知州田仁朗選銳卒襲其帳,敗走之。進西上閣門副使,提總左右藏金銀錢帛。
昭允以諸州絹常度外長數尺,請裂取付工官備他用,歲獲羨餘。既而土卒受冬服,度之不及程,出怨言,昭允坐免官。俄起為崇儀副使,累遷西上閣門使、河西馬步軍鈐轄,屯石州。會討李繼遷,王超出夏、綏州路,領後陣,超深入數百里,逾白池,道阻糧絕,昭允以所部援之,戎人大敗。
真宗即位,以昭允章懷皇后姊婿,頗被親信。咸平二年,命為鎮、定、高陽關行營馬步都鈐轄。時傅潛為都部署,畏忄耎城守,昭允屢勸其出兵,潛按兵不動。潛既得罪,昭允亦削奪官爵,長流道州。景德二年,起為楚州團練副使,改右神武將軍。大中祥符元年,卒。
昭允喜筆劄,習射,曉音律。子正中、居中。
戴興,開封雍丘人。年十餘歲,以勇力聞裏中。及長,身長七尺餘,美髭髯,眉目如畫。太宗在藩邸,興詣府求見,奇之,留帳下。即位,補禦馬左直,遷直長,再遷禦龍直副指揮使。從征太原,先登,中流矢,補禦龍弓箭直指揮使,遷都虞候。一日,帝問興曰:「汝頗有尊屬否?」對曰:「臣父延正、兄進皆力田。」即召延正為諸衛將軍,進為天武軍使。俄以興領嚴州刺史,改天武左廂都指揮使、領勝州團練使。
雍熙三年,曹彬等北征失律,諸將多坐黜免,以興為侍衛步軍都虞候,領雲州防禦使。契丹撓邊,命興屯澶州以備非常,改本州觀察使,充天雄軍副都部署。
端拱初,遷步軍都指揮使、領鎮武軍節度,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曆澶州,天雄軍都部署,改殿前副都指揮使,出帥鎮、定二州。時盜賊群起,會五巡檢兵討之,逾月不能克。興陰勒所部潛出擊之,擒戮殆盡。未幾,徙高陽關,遷殿前都指揮使,領定國軍節度,賜白金萬兩,歲加給錢七百萬。
淳化五年,出為定武軍節度,歲加給錢千萬。西北未平,徙夏州路行營都部署、知州事。時五路討李繼遷,興所部深入千餘裏,不見賊。會太宗崩,三上表求赴國哀,不俟報上道。及至京師,以擅離所部,左遷左領衛上將軍。咸平初,兼判左金吾街仗,俄出知京兆府,卒。贈太尉,遣中使護其喪歸葬鄉里。錄其子永和、永豐。
王漢忠,字希傑,徐州彭城人。少豪蕩,有膂力,形質魁岸,善騎射。節帥高繼沖欲召至帳下,漢忠不往。因毆殺裏中少年,遂亡。經宿復蘇,其父遣人追及于蕭縣,漢忠不肯還,西至京師。太宗在藩邸,召見,奇其材力,置左右。即位,補殿前指揮使,累遷內殿直都知。從征太原,先登,流矢中眸,戰益急,上壯之,遷東西班指揮使。劉繼元降,以所部安撫城中。師還,改殿前左班指揮使,三遷右班都虞候、領涿州刺史。雍熙中,改馬步軍都軍頭。端拱初,出為賓州團練使,曆冀、貝二州部署,徙天雄軍。二年,入為侍衛馬軍都虞候、領洮州觀察使、高陽關副都部署。契丹南侵,漢忠合諸軍擊敗之,斬馘甚眾。淳化初,徙定州。五年,遷殿前都虞候。
真宗即位,自中山召歸。俄複出為高陽關都部署,進領威塞軍節度。咸平三年,又為涇原、環慶兩路都部署兼安撫使,遷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改鎮、定、高陽關都部署、三路都排陣使。契丹掠中山,漢忠率諸將陣於野,契丹遁,追斬甚眾,獲其貴將。加殿前副都指揮使,改領保靜軍節度。
五年,罷西面經略使,命漢忠為邠甯、環慶兩路都部署,李允正、宋沆為鈐轄,領戍兵二萬五千人,委漢忠分道控制。數月召還,坐違詔無功,責為左屯衛上將軍、出知襄州,常奉外增歲給錢二百萬。未上道,暴得疾卒。贈太尉,以其長子內殿崇班從吉為閣門祗候,次子從政、從益為左右侍禁。
漢忠有識略,軍政甚肅,每行師,詰旦,必行香祝曰:「願軍民無犯吾令,違者一毫不貸。」故所部無盜。性剛果,不務小節,輕財樂施。好讀書,頗能詩。喜儒士,待賓佐有禮,名稱甚茂,以是自矜尚,群帥不悅。
漢忠沒後,其子從吉詣闕上書訟父冤,因曆詆群臣有行賂樹黨及蒙蔽邊防屯戍艱苦之事。真宗命樞密王繼英等問狀,從吉止誦狀中語,他無所對。上以從吉付禦史,具伏,乃進士楊逢為之辭。從吉坐除名,配隨州;逢杖配春州。
王能,廣濟定陶人。初事州將袁彥,太宗在晉邸,召置左右。即位,補內殿直,六遷至殿前左班指揮使,進散員都虞候。久之,領潘州刺史,再遷殿前右班都虞候兼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咸平初,自捧日右廂都指揮使出為濟州團練使、知靜戎軍。建議決鮑河,斷長城口,北注雄州塘水,為戎馬限,方舟通漕,以實塞下。又開方田,盡靜戎、順安之境。北邊來寇,能擊走之。
初,真宗詢軍校勤勇者,委以方面,因語宰相曰:「聞王能、魏能頗宣力公家,陳興、張禹珪亦有聲于時,才固難全,拔十得五,亦有助也。」景德初,擢本州防禦使,與魏能、張凝並命出為邢洺路都部署,俄改鎮、定、高陽關三路行營都部署、押策先鋒。護城祁州,躬率丁夫,旦暮不離役所,宴犒周洽。會詔使自北至者言之,手詔褒飭,連徙天雄軍、高陽關二部署,改定州副都部署。
大中祥符二年,詔合鎮、定兩路部署為一,命能領之。明年召入,拜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領曹州觀察使。祀汾陰,留為京城巡檢兼留司殿前司事。禮成,加領振武軍節度,複為鎮、定副都部署兼知定州。八年,表求入覲,許之。
先是,節帥陛見,必飲于長春殿,掌兵者則不預。至是,特令用藩臣例。有司言:「能既赴坐,則殿前馬軍帥皆當侍立。」由是特令諸帥預坐,自是掌兵者率以為例。俄還屯所,改領靜江軍節度。天禧元年,轉都指揮使、領保靜軍節度。是冬代還,入見,以足疾免舞蹈,賜宴。累表求解,特與告醫療。二年,制授彰信軍節度,罷軍職赴鎮,以地近其鄉里,寵之也。明年,卒,年七十八。贈太尉,而錄其子守信等官。
張凝,滄州無棣人。少有武勇,倜儻自任。鄉人趙氏子以材稱,凝恥居其下,因挾弓與角勝負。約築土百步射之,凝一發洞過,矢激十許步,抵大樹而止,觀者嘆服。節帥張美壯之,召置帳下。太宗在藩邸,聞其名,以隸親衛。即位,補殿前指揮使,稍遷散祗候班都虞候。
咸平初,契丹南侵,凝率所部兵設伏於瀛州西,出其不意,腹背奮擊,挺身陷敵。凝子昭遠,年十六,從行。即單騎疾呼,突入陣中,掖凝出,左右披靡不敢動。明年,契丹兵大至,車駕幸大名,凝與范廷召于莫州東分據要害,斷其歸路。契丹宵遁,凝縱兵擊之,盡奪所掠生口、資畜。徙鎮、定、高陽關路前陣鈐轄,遷趙州刺史。
四年,召還,代潘璘為邠甯環慶靈州路副部署兼安撫使。時斥堠數擾,轉運使劉綜懼飛輓不給,問計於凝。凝曰:「今當深入,因敵資糧,不足慮也。」乃自白豹鎮率兵入敵境,生擒賊將,燒蕩三百餘帳、芻糧八萬,斬首五千餘,獲牛馬、器甲二萬,降九百餘人。慶州蕃族胡家門等桀黠難制,凝因襲破之。又熟戶與生羌錯居,頗為誘脅,凝引兵至八州原、分水嶺、柔遠鎮,降峇等百七十餘族,合四千戶,邊境獲安。就加寧州團練使。
景德初,遷本州防禦使,代楊嗣為定州路行營副部署,徙保州駐泊,又兼北面安撫使。時王超為總帥,以大兵頓中山,朝議擇凝與魏能、田敏、楊延昭分握精騎,俟契丹至,則深入以牽其勢。超嘗請四人悉隸所部,上以本設奇兵撓敵之心腹,若複取裁大將,則無以責效,乃令凝等不受超節度。時魏能逗撓,退保城堡,眾皆憤悱,責讓能,凝獨默然。或問之,凝曰:「能粗材險愎,既不為諸君所容,吾複切言之,使其心不自安,非計也。」上聞而嘉其有識。
車駕觀兵澶淵,凝率眾抵易州。既而契丹受盟北歸,所過猶侵剽不已,遂以凝為緣邊安撫使,提兵躡其後,契丹乃不敢略奪。改高陽關部署。明年議勞,就加殿前都虞候,卒。
凝忠勇好功名,累任西北,善訓士卒,繕完器仗,前後賞賜多以犒師,家無餘資,京師無居第。真宗悼惜之,贈彰德軍節度,遣中使護喪還京,官給葬事,厚恤其家。子昭遠。
魏能,鄆人也。少應募,隸雲騎軍,後選補日騎左射,又隸殿前班,七遷散員左班都知。舊制,諸軍辭見,才器勇敢或迥異出群者,許將校交舉以任,使毋枉其志。能時戍外藩,鹹未有舉者。太宗曰:「能材勇過人,朕可自保。」由是進用之。
端拱二年,加御前忠佐馬軍副都軍頭,曆殿前左班都虞候、領溪州刺史,加秩轉馬步軍都軍頭。咸平三年,真拜黃州刺史。明年,為鎮、定、高陽關三路前陣鈐轄。五年,知鄭州團練使,複任威虜軍。
契丹入寇,能當城西,與諸將合戰,無憚色,大敗其眾,斬首二萬級。契丹統軍鐵林相公來薄陣,能發矢殪之,並其將十五人,奪甲馬、兵械益眾。契丹複入,能率州軍逆戰南關門,遣其子正與都監劉知訓間道絕敵行勢,戰數十合,退薄西山下,破走之,獲器甲十八萬。契丹嘗謀入鈔,能偵知,即發兵逆擊,生擒酋帥,殄滅殆盡。
六年,改威虜軍部署、知軍事。士民詣闕下乞留能,詔嘉之。能建言:戍卒逸邊境者,請沒其妻與子為奴婢。上慮嚴迫,聽緩期自新,違以法坐。會浚順安軍營田河道以扼寇,徙莫州路部署。石普屯兵順安之西境,詔能與楊延昭、田敏掎角為備。景德初,破敵長城口,追越陽山,斬首級、獲兵器益眾,詔賜錦袍、金帶。複以所部禦寇于順安。
六月,召拜防禦使,複出為甯邊軍路部署。詔推能果略,再任以威虜,使副精兵伺敵動止。邊人百余掠居民,樹蕃僧為帥,能與田敏、楊勳合兵設伏擊之,擒其帥。賊來逼城,能出兵拒之,少衄,即卻陣入城,張凝以兵擊卻之。會詔能與凝領偏師分道入幽、易,牽制契丹之勢,能畏忄耎不前,且不戢所部,多俘奪人馬。俄徙屯定州,及遣凝躡跡北行,能粗險,自度無功,心愧,多怨辭,以訕聞。朝議謂能剛猾少檢,不可專任,乃命綦政敏為鈐轄,俾同職焉。
明年,師還大名。時王能、曹璨各領兵歸闕,即城下,鈐轄孫全照遣能、璨之師由北門分道先入,能師繼之。能怒全照之後己,即疾驅競入,全照射之,能嚄唶不堪,奪全照弓以去。翌日,詣判府王欽若誣全照射傷押隊閣門楊凝,詞頗紛競。全照密疏能摧兵退縮,師緩失期,及師旋不整狀。上初聞能逗遛,微怒。會全照奏,乃質實于張凝、白守素等,即責授右羽林將軍,出為鞏縣都監。明年,以自陳,特改官右驍衛大將軍、虢州都監,累遷加領康州團練使。大中祥符八年,卒。錄其子正為閣門祗候,靖為三班奉職。
陳興,澶州衛南人。開寶中應募為卒,得隸禦龍右直。太宗征河東,幸幽陵,興常從,特被賞賜,累遷天武指揮使。端拱中,改御前忠佐步軍副都軍頭。王超為並、代部署,奏興隨軍,遣戍汾州。明年,李繼隆行營河西,興隸麾下,部清朔、龍衛諸軍,克綏、夏、銀州,繼隆命權知夏州。尋還屯所,受詔提轄河東緣邊城池、器甲、芻糧。至道初,繼隆薦其材幹,召補禦龍弩直都虞候。咸平初,為馬軍都軍頭、領蒙州刺史。三年,真授憲州刺史、知霸州,徙滄州副都部署,移石、隰駐泊。會城綏州,詔與錢若水往視利害,事具《若水傳》。
興起行伍,有武略,所至頗著聲績。真宗言軍校之材,必以興為能。大中祥符初,召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領登州防禦使,出為邠甯環慶路副都部署兼知邠州。坐擅釋劫盜,罷軍職,改敘州防禦使、知懷州。六年,卒。
端拱初,補指揮使。從李繼隆、秦翰赴夏州。擒趙保忠,令均率兵衛守。改龍衛第四指揮使,俄屯夏州,賊來犯境,一日十二戰,走之。又從石普擊賊于原州牛欄砦,深入,獲牛羊、漢生口甚眾。普表上其功,遷第三軍指揮使。
咸平初,以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戍秦州。王均之亂,遣乘傳之蜀,隸雷有終麾下,守魚橋門,又從秦翰追殺賊党於廣都,降其眾七千餘。驛召授東西班都虞候、領順州刺史。五年,稍遷散員都虞候。嘗召見,訪以北面邊事,翌日,真拜磁州刺史、深州兵馬鈐轄。六年,改涇州駐泊部署。數月,知鎮戎軍。嘗出巡警,至隴山木峽口,真宗以其無故離城,慮有狂寇奔突,詔書戒敕。俄以其不明吏治,用曹瑋代之,徙為邠州駐泊部署,改永興軍部署。車駕將巡澶淵,詔均與知府向敏中及鳳翔梁鼎同提總諸州巡檢捕盜事,至河陽,召赴行在。
時有王長壽者,本亡命卒,有勇力,多計慮,聚徒百餘。是春,抵陳留剽劫,縣民捕之不獲,朝廷遣使益兵,逐之澶、濮間。會契丹南侵,夾河民庶驚擾,長壽結黨愈眾,人皆患之。均至胙城,長壽與其徒五千餘人入縣鈔掠,均部下徒兵裼袒與鬥。均以方略誘之,生擒長壽,斬獲惡黨皆盡。上以方禦敵,未欲因捕賊獎均。但賞均部下卒,被傷者賜帛遷級焉。明年,追敘前勞,擢為本州團練使,尋出知代州。四年秋,均被疾,以米銳代還,未至而均卒。錄其子懷忠為奉禮郎,懷信為侍禁。幼子懷德,自有傳。
張進,兗州曲阜人,拳勇善射,挽強及石餘。應募曹州,隸鎮兵。太祖親選勇士,奇進才力,以補控鶴官,積勞至禦龍弩直都虞候、領恩州刺史。至道中,兼御前忠佐步軍都軍頭。太宗嘗幸內廄,進以親校執鉞前導,體質魁岸,迥出儕輩。太宗熟視異之,擢為天武右廂都指揮使、領賀州團練使。
咸平初,遷昭州防禦使,充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京城左右廂巡檢。未幾,遷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二年秋,閱武近郊,進與殿前都指揮使王超親執金鼓,節其進退,軍容甚肅。從上北征,又與超管勾大陣及先鋒策應。三年,權殿前都虞候,遷侍衛步軍都虞候、鎮州副部署,徙天雄軍部署。會河決鄆州王陵口,發數州丁男塞之,命進董其役,凡月余畢,詔褒之。移並、代副都部署。
李繼遷寇麟州,州將遣單介間道乞師太原。諸將以無詔旨,猶豫未決,進獨抗議,發兵赴援,既至而圍解,手詔褒美。契丹侵中山,命進率廣銳二萬騎,由土門會兵鎮、定,未至而敵退,複歸晉陽。景德元年,卒。上遣中使護喪還京,官給葬事。子元晉,至內殿崇班、閣門祗候。天禧末,錄其次子元素為三班借職。
李重貴,孟州河陽人。姿狀雄偉,善騎射。少事壽帥王審琦,頗見親信,以甥妻之,補合流鎮將。鎮有群盜,以其尚少,謀夜入劫鈔。重貴知之,即築柵課民習射,盜聞之潰去。太宗在藩邸,知其勇幹,召隸帳下。即位,補殿前指揮使,累遷至龍衛左第四軍都指揮使、領河州刺史,改捧日右廂都指揮使、領蠻州團練使。
至道二年,出為衛州團練使。未行,會命將五路討李繼遷,以重貴為麟府州濁輪砦路都部署。得對便殿,因言:「賊居沙磧中,逐水草牧畜,無定居,便戰鬥,利則進,不利則走。今五路齊入,彼聞兵勢太盛,不來接戰,且謀遠遁。欲追則人馬乏食,將守則地無堅壘。賊既未平,臣輩何顏以見陛下?」太宗善之,出禦劍以賜,又累遣使撫勞。既而諸將果無大功。及還,命為代、並副都部署。真宗即位,加本州防禦使,徙高陽關行營副都部署。
咸平二年,契丹南侵,議屯兵楊疃,張凝領先鋒遇敵,重貴率策應兵酣戰,全軍而還。範廷召自定州至,遇契丹兵交戰,康保裔大陣為敵所覆,重貴與凝赴援,腹背受敵,自申至寅,疾力戰,敵乃退。時諸將頗失部分,獨重貴與凝全軍還屯。凝議上將士功狀,重貴喟然曰:「大將陷沒而吾曹計功,何面目也!」上聞而嘉之。
明年春,以勞進階及食邑,徙知貝州,召至勞問,複遣入郡。是冬,徙滄州駐泊副都部署兼知州事。以疾求還京就醫藥,既愈,連為邢州、天雄軍二部署,又知冀州。景德初,車駕幸澶淵,召還,為大內都部署。明年春,出知鄭州,以疾甚,授左武衛大將軍、領潘州防禦使,改左羽林軍大將軍致仕。大中祥符三年,卒。
呼延贊,並州太原人。父琮,周淄州馬步都指揮使。贊少為驍騎卒,太祖以其材勇,補東班長,入承旨,遷驍雄軍使。從王全斌討西川,身當前鋒,中數創,以功補副指揮使。太平興國初,太宗親選軍校,以贊為鐵騎軍指揮使。從征太原,先登乘城,及堞而墜者數四,面賜金帛獎之。七年,從崔翰戍定州,翰言其勇,擢為馬軍副都軍頭,稍遷內員寮直都虞候。
雍熙四年,加馬步軍副都軍頭。嘗獻陣圖、兵要及樹營砦之策,求領邊任。召見,令之作武藝。贊具裝執鞬馳騎,揮鐵鞭、棗槊,旋繞廷中數四,又引其四子必興、必改、必求、必顯以入,迭舞劍盤槊。賜白金數百兩及四子衣帶。
端拱二年,領富州刺史。俄與輔超並加都軍頭。淳化三年,出為保州刺史、冀州副都部署。至屯所,以無統禦材,改遼州刺史。又以不能治民,複為都軍頭、領扶州刺史,加康州團練使。
咸平二年,從幸大名,為行宮內外都巡檢。真宗嘗補軍校,皆敘己功,或至喧嘩,贊獨進曰:「臣月奉百千,所用不及半,忝幸多矣。自念無以報國,不敢更求遷擢,將恐福過災生。」再拜而退,眾嘉其知分。三年,元德皇太后園陵,命掌護儀衛,及還而卒。
贊有膽勇,鷙悍輕率,常言願死於敵。遍文其體為「赤心殺賊」字,至於妻孥僕使皆然,諸子耳後別刺字曰:「出門忘家為國,臨陣忘死為主。」及作破陣刀、降魔杵,鐵折上巾,兩旁有刃,皆重十數斤。絳帕首,乘騅馬,服飾詭異。性複鄙誕不近理,盛冬以水沃孩幼,冀其長能寒而勁健。其子嘗病,贊刲股為羹療之。贊卒後,擢必顯為軍副都軍頭。
劉用,相州人。祖萬進,河中府馬步軍都指揮使。父守忠,左驍衛大將軍致仕。用曉音律,善騎射,事太宗于晉邸。即位,補軍職,累遷散都頭都虞候。端拱初,為馬步軍副都軍頭、領涼州刺史、鎮定招安使,轉捧日都指揮使。李順亂蜀,為西路行營鈐轄。賊平,遷祁州刺史。至道初,為河西、烏白池都鈐轄,斬首千餘級,奪馬五百匹,改高陽關副都部署。
真宗即位,加本州團練使、並州副都部署。咸平中,徙貝州,俄知瀛州,複為高陽關副都部署。時烽堠數警,用建議益邊兵,俟其南牧,即率驍銳出東路以牽制其勢,因圖上地形。上召宰相閱視,可其奏,且令轉運使於保州、威虜、靜戎、順安軍預備資糧。
六年,命將三路出師扞敵,詔用與劉漢凝、田思明領兵五千,由東路會石普、孫全照掎角攻之。未幾,換鎮州副部署。景德初,為邢州部署。車駕北征,用以城守之勞,進爵邑,曆知齊、陳、潞三州,大中祥符二年卒。
耿全斌,冀州信都人。父顥,懷順軍校。全斌少豐偉,顥攜謁陳摶,摶謂有藩侯相。顥戍西蜀,全斌往省,乘舟溯江,夜大風失纜,漂七十裏,至曙風未止,舟忽泊岸,人頗異之。後游京師,屬太宗在藩邸,全斌候拜於中衢,自薦材幹,得召試武藝,以善左射,隸帳下。即位,補東班承旨,稍遷驍猛副兵馬使。
從征太原,還,遇契丹于蒲陰,追擊至徐河,因據水口要害。遷補日騎副兵馬使、雲騎軍使,屯瀛州。與契丹戰,所乘馬兩中流矢死,凡三易乘,戰不卻,契丹為引去。端拱初,擊蕃部於宥州,敗之。曆雲騎指揮使、御前忠佐馬軍副都軍頭,改馬軍都軍頭,戍深州,累轉散直都虞候、領順州刺史,改殿前左班都虞候、馬步軍都軍頭。
全斌在軍中有能名。真宗嘗召問邊事,全斌口陳利害,甚稱旨。因謂輔臣曰:「元澄、鄭誠、耿全斌,人多稱之。觀其詞氣,若有志操,止在宿衛,無以見其才,宜以邊郡試之。」遂拜雄州刺史、知深州,徙石、隰部署以備河西。繼遷死,全斌率兵入伏落關,誘蕃部來歸者數千人。俄知安肅軍,嘗繪山川險易為圖以獻。
契丹來侵,自山北抵河滸,全斌遣子從政焚橋砦,分率精兵擊走之。改冀州刺史、高陽關鈐轄,擢從政為侍禁、寄班祗候。大中祥符初,封禪泰山,以為濮州鈐轄。其年還京師,卒。
周仁美,深州人。開寶中,應募隸貝州驍捷軍。關南李漢超選備給使,屢捕獲契丹諜者。從漢超戰於西嘉山,身中重創,補隊長。漢超上其功,隸殿前班,賜衣帶、鞍勒馬、什物、奴婢、器械。命王繼恩引入縱觀,過祗候庫,太祖問其力能負錢幾許,仁美曰:「臣可勝七八萬。」太祖曰:「可惜壓死。」止命負四萬五千,因賜之。稍遷右班都知、御前忠佐馬軍副都軍頭,戍環州。
時牛耶泥族累歲為寇,仁美與陳德玄、宋思恭往擊之,斬首三千級,獲牛羊三百餘,發戎族囷窖以餉師。又與思恭討募窟泉岌拖族,格鬥,斬八十餘級。至道初,石昌牛耶泥族複叛,德玄令仁美提兵撫輯之。仁美謂石昌鎮主和文顯曰:「此賊不除,邊患未弭。」因厚設肴酒,召酋長二十八人縛送州獄,自是諸族懾畏。
二年,又與馬紹忠、白守榮、田紹斌部芻糧趣清遠軍,仁美為先鋒。至岐子平,與虜角,走之。明日,又戰於浦洛河,自己至戌,戰數十合,進壁乾河。紹忠、守榮皆敗走,紹斌退止浦洛,獨仁美所部不滿三千,身中八創,護芻糧、官吏直抵清遠。紹斌繼至,深歎其勇幹,表上其功。
時運糧民道路被傷者相繼,仁美領徒援護,悉抵環州。又遇虜于橐駝路,擊走之。先是,諸蕃每貢馬京師,為繼遷邀擊,仁美領騎士為援,賊不敢犯。補澶州龍衛軍都虞候,部署李繼隆奏留麾下,選軍中伉健者千人,令仁美領之,屢入敵境,戰有功。
俄還澶州。召見,會令諸軍射,仁美自陳筋力未衰,願對殿廷發二矢,上許之。既而前奏曰:「臣老於戎門,多戍外郡,罕曾入覲京闕。前後征行,體被三十餘創,今日得對萬乘,千載之幸。儻或備員宿衛,立殿庭下一日足矣。」上顧傅潛而笑,潛亦稱其武幹,力留,補馬步軍副都軍頭。
潛屯北面,常以自隨。契丹攻蒲陰,仁美領萬騎解其圍。又從王超屯鎮、定、儀、渭,累遷龍衛軍都指揮使、領順州刺史,複屯鎮、定。時州有亡命卒聚盜,剽村閭為患,王超委仁美招捕。仁美選勇敢卒,詐亡命趣賊所,得其要領,即自往諭以禍福,留賊中一日。超忽失仁美,求之甚急。詰旦,仁美至,具道其事,乃出庫錢付仁美為賞。不數日,賊悉降,凡得二百餘人,以隸軍籍。
景德中,徙屯陳州,入掌軍頭引見司。大中祥符元年,從駕泰山,命檢視山下諸壇牲牢祭饌。明年,出為磁州團練使、知衛州,俄改滄州部署,移高陽關副部署。八年,擢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領獎州防禦使,遷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改領端州防禦使,權京新城內都巡檢。先是,巡兵捕亡卒盜賊,不獲皆有罰,而獲者無賞。仁美因差立賞格以聞,詔從其請。天禧三年,卒。
論曰:繼忠臨陣赴敵,以死自效,其生也亦幸而免,然在朔庭貴寵用事,議者方之李陵,而大節固已虧矣。潛為三路帥,握兵八萬餘,大敵在前,逗撓畏縮,致康保裔以無援戰沒,此而不誅,宋於是乎失刑矣。興、均輩或由藩邸進,或自行伍起,一時際會,出則書勳轅門,入則拱扈岩陛,求其如古名將,則未之見也。
列傳第三十九
○田紹斌王榮楊瓊錢守俊徐興王杲李重誨白守素張思鈞李琪王延範
田紹斌,汾州人。仕河東劉鈞為佐聖軍使,戍遼州。周顯德四年,領五十騎來歸,鈞屠其父母家屬。世宗召補驍武副指揮使。
嘗盜官馬,貿直盡償博進,事發,獄具,有司引見講武殿,紹斌稱死罪。太祖知其驍勇,欲宥之,執於門外,遣內侍私謂之曰:「爾今死有餘責。」紹斌曰:「若恩貸臣死,當盡節以報。」俄複引見,釋之,且密賜白金。
會征江南,擇諸軍借事得五百人,為步鬥軍,令紹斌領之,及率雲騎二千,抵升州城下,克獲居多。太祖親討河東,命紹斌從何繼筠扼契丹兵于北百井,奪賊鼓幟而還。
太平興國初,擢龍衛軍指揮使、領江州刺史。二年,梅山洞蠻叛,命與翟守素分往擊之。至邵州,聞蠻酋苞漢陽死,去其居十裏,大潰其眾,擒蠻二萬,令軍中取利劍二百斬之,餘五千遣歸諭諸洞,自是其黨帖服。太宗賜以金帛、緡錢、金帶、鞍馬。曆天武、日騎軍指揮使,改馬步都軍頭,出戍鎮、定、高陽關。
曹彬之攻幽州也,命為先鋒指揮使,數遇契丹兵鬥,奪牛羊、器甲。師還,召見便殿,加領溪州團練使,複遣屯北面。端拱元年,拜冀州防禦使,尋改解州。
淳化中,為河中、同、丹、坊、鄜、延、橫嶺蕃界都巡檢使。會鄭文寶議城席雞城砦為清遠軍,紹斌與文寶領其役。城畢,以文寶之請,命為知軍事。至道元年,拜會州觀察使,仍判解州,俄充靈州馬步軍部署。領徒入蕃討賊,斬首二千級,獲羊、馬、橐駝二萬計,馬以給諸軍之闕者。捷聞,手詔嘉諭之。數部金粟帛詣靈武、清遠,遠人讋服不擾。
未幾,皇甫繼明、白守榮等督轉餉於靈州,紹斌率兵援接,抵咸井。賊逾三千余來薄陣,且行且鬥,至耀德,凡殺千人。寇複尾後,紹斌為方陣,使被傷者居中,自將騎三百、步弩三百,與敵兵確於浦洛河,大敗之。
初,守榮與紹斌為期,既而繼明卒,故後一日,遂為賊所圍。守榮等欲擊之,紹斌曰:「蕃戎輕佻,勿棄輜重與戰,當按轡結陣徐行。」守榮等忿曰:「若但率兵來迎,勿預吾事。」紹斌因率所部去輜重四五裏。繼遷初見紹斌旌旗,不敢擊。守榮等自欲邀功,與戰。賊先伏兵,以羸騎挑戰,已而伏發,守榮等戰敗,丁夫愕眙遁,蹂踐至死者眾。紹斌率所部徐還,一無遺失。至清遠,與張延州會食。見濠中人裸而呼曰:「我白守榮也。」繩引而上,解衣遺之,遣內侍馬從順驛聞。太宗益嘉之,優詔褒美。
時命李繼隆、範廷召討繼遷,就命紹斌為本州都部署兼內外都巡檢使。繼隆以浦洛之敗上聞,言紹斌握兵不顧,自言「靈武非我不能守」,欲圖方面,有異志。太宗怒曰:「此昔嘗背太原來投,今又首鼠兩端,真賊臣也。」即遣使捕系詔獄鞫問,貶右監門衛率府副率、虢州安置。
真宗即位,召還,授右監門衛大將軍、領敘州刺史,尋改萊州防禦使,詔還其所籍居第,賜良馬十匹。調環、慶、靈州、清遠軍部署。慶州有野雞族,數為寇掠,道路患之。嘗有驍捷卒二十餘往邠州,為其掠奪,即馳告紹斌。紹斌召其酋帥三人,斷臂、馘、劓放還,寇感而化,帖服。紹斌素勇悍,與同職頗不葉。轉運使宋太初每按部靈州、清遠,多貿市,紹斌語發其私,太初心銜之,及還朝,言紹斌之過,尋赴召,直其事。
咸平二年,北面寇警,複命為鎮、定、高陽關路押先鋒,隸傅潛。潛遣與石普並戍保州,普陰與知州楊嗣議出兵擊討之。及夜,普、嗣未還,紹斌疑其敗衄,即領兵援之。普、嗣果為賊所困,度嚴涼河,頗喪師眾。及紹斌至,即合兵疾戰,獲一百四十餘人,以勞遷邢州觀察使。潛屯中山,紹斌三馳書於潛,且言:「邊眾大至,但列兵唐河南,背城與戰,慎無窮追。」潛性巽懦,聞之益不敢出,賊眾益熾,焚劫城砦。車駕駐大名,召潛屬吏,詞逮紹斌,即遣使械系,下禦史台鞫問,免官,黜為左衛率府副率,送往上都,禁其出入。五年,授右千牛衛將軍致仕。
景德初,起為左龍武軍將軍、永城兵馬都監。三年,遷左監門衛大將軍。帝以紹斌久失職,不宜在沖要,乃徙考城都監。大中祥符初,領長州刺史。從東封,朝覲壇就班,軍士建充庭旗,旗倒,壓紹斌僕地,遽起無傷。時紹斌已老,其壯健若此。遷左領軍衛大將軍、領康州團練使、鞏縣都監。二年,卒,年七十七。
紹斌長兵間,習戰法,其後累以格鬥立功,然性暴戾,故屢被黜。子守信,為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王榮,定州人。父洪嗣,仕晉為本州十縣游奕使。榮少有膂力,事瀛州馬仁瑀為廝役。太宗在藩邸,得隸左右。即位,補殿前指揮使,稍遷本班都知、員僚直都虞候。盜發棣州,州兵不能捕,榮往討擒之。加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領懿州刺史。坐受秦王廷美宴勞,出為濮州馬軍教練使。未行,馬仁瑀子告榮與秦王親吏善,因狂言「我不久當得節帥」,坐削籍,流海島。
雍熙中召還,為副軍頭。端拱初,改員寮左右直都虞候兼都軍頭,複領懿州刺史。累遷龍衛都指揮使、領羅州團練使。率兵戍遂城,邊騎來寇,擊敗之,擒千餘人。召拜侍衛馬軍都虞候、峰州觀察使,出為定州行營都部署。榮粗率,所為不中理,侵取官地蒔蔬,吝惜公錢,不以勞將士,且母老不迎養,供給甚薄。太宗聞而怒曰:「忠臣出於孝子之門,榮事親若此,竄逐之餘,凶行弗悛,豈可複置左右,效晉帝養成張彥澤邪?」即詔罷,督責,授右驍衛大將軍。寄班供奉官張明護定州兵,睹榮不法,間嘗規正。榮護短,每疾其攻己。莊宅使王斌亦監軍是州,素與榮善,意明構榮之罪,因摭明以報怨。下樞密院問狀,皆不實。上怒,語左右曰:「張明起賤微中,以蹴鞠事朕,潔己小心,見於輩流。夫刑罰之加,必當其罪。今王斌以榮故而曲奏明罪,欲致刑憲,苟失其當,適足以快榮之心,而誣罔得以肆行矣。且榮淩轢同類,事君與親鮮竭其力。國家賞罰之柄,非所敢私,將帥之職,非裨校同。朕豈党張明而棄王榮哉,奈何不求直於理之當也?」遂賜勞明緡錢、束帛,榮遷右羽林軍大將軍。
真宗即位,領獎州刺史,尋授濱州防禦使,遷涇原儀渭駐泊部署。咸平二年,車駕北征,召為貝、冀行營副都部署。師旋,複還涇原。明年,援送靈武芻糧,疏于智略,不嚴斥候,至積石,夜為蕃寇所劫,營部大亂,眾亡殆盡。法當誅,恕死,除名配均州。六年,起為左衛將軍。
景德初,權判左金吾街仗司事。上觀兵澶淵,契丹遊騎涉河冰抵濮州境,命為黃河南岸都巡檢使,與鄭懷德自行在領龍衛兵追襲。時已詔滄州部署荊嗣先率所部屯淄、青,遣榮等合兵邀擊之。二年,遷左神武軍大將軍、領恩州刺史。郊祀,改左龍武軍、領達州團練使。大中祥符中,遷左衛大將軍、領昌州防禦使。六年,朝太清宮,命為河南府駐泊都監。九年,卒,年七十。官其一子。榮善射,嘗引強注屋棟,矢入木數寸,時人目為「王硬弓」。
楊瓊,汾州西河人。幼事馮繼業,以材勇稱。太宗召置帳下。即位,隸禦龍直,三遷神勇指揮使。從征太原,以勞補禦龍直指揮使。雍熙初,改弩直都虞候兼御前忠佐馬步都軍頭、領顯州刺史。
淳化中,李順叛蜀,瓊往夔、峽擒賊招安,領兵自峽上,與賊遇,累戰抵渝、合,與尹元、裴莊分路進討,克資、普二州、雲安軍,斬首數千級。詔書嘉獎,遣使即軍中真拜單州刺史。
至道初,召還共職。明年,徙知霸州兼鈐轄。未幾,改防禦使,靈慶路副都部署、河外都巡檢使。賊累寇疆,瓊固捍有功。導黃河,溉民田數千頃。敗賊於合河鎮北,擒獲人畜居多。賊騎五百掠城下,擊破之,追北三十裏。並賜詔嘉諭。
咸平二年,命為涇原儀渭邠甯環慶清遠軍靈州路副都部署。尋徙鎮、定、高陽關三路押策先鋒,屯定州之北。明年,副王超為鎮州都部署,再遷環慶,徙定州。四年,召還,以鄜州觀察使充靈、環十州軍副都部署兼安撫副使。嘗遣使諭旨,賊若寇清遠及青岡、白馬砦,即合兵與戰。是秋,果長圍清遠,頓積石河。清遠屢走間使詣瓊請濟師,瓊將悉出兵為援,鈐轄內園使馮守規、都監崇儀使張繼能曰:「敵近,重兵在前,繼無以進,不可悉往。」乃止命副部署海州團練使潘璘、都監西京左藏庫劉文質率兵六千赴之,且曰:「伺我之繼至。」瓊逗遛不進,頓慶州。寇鼓兵攻南門,其子阿移攻北門,堙壕斷橋以戰。瓊遣鈐轄李讓督精卒六百往援,至則城陷矣。賊泊青岡城下,瓊與守規、繼能方緩行出師,及聞清遠之敗,益恇怯不前。順州刺史王瑰普謂瓊曰:「青岡地遠水泉,非屯師計,願棄之。」瓊合謀焚芻糧兵仗,驅老幼以出。瓊卻師,退保洪德砦,寇威浸熾,未嘗交一鋒。事聞於上,傳召瓊輩,悉系禦史獄,治罪當死。兵部尚書張齊賢等議請如律,詔特貸命,削官,長流崖州,繼能、守規輩同坐,籍其家業。明年,移道州。
景德初,起為右領軍衛將軍。分司西京。累遷左領軍衛大將軍、領賀州團練使、知兗州。有州卒自言得神術,能飛行空中,州人頗惑。瓊捕至,折其足,奏戮之。五年,卒,年六十七。錄其子舜臣為奉職。長子舜賓,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錢守俊,濮州雷澤人。少勇鷙,嘗為盜陂澤中,稱「轉陂鶻」。周顯德中,應募為鐵騎卒。早事太祖,從征淮南,戰紫金山,下壽春,獲戰艦千餘艘。繼從克關南。
宋初,補禁衛,隸散員直。乾德中,轉殿前班都知。尋征太原,方戰,矢中左足,拔而複進,格鬥不已。還,改東西班指揮使,遷馬步軍副都軍頭。太平興國四年,命與張紹勍、李神祐、劉承珪率師屯定州,以備北邊。俄加秩領演州刺史,移屯趙州。又從征范陽,師還,道遇敵,戰于徐河,斬首千級,奪馬百匹。雍熙三年,命將北征,田重進出飛狐道,守俊以偏師為援,邊騎雲集,守俊按甲從容進戰,大敗之。連護屯兵于趙、定。代還,掌軍頭引見司。
淳化三年,出為單州團練使。又明年,改遷齊州。時河西蕃部內擾,命以副都部署鎮其地。既而徙屯石州,數改官。時有言守俊病且老,握重兵不堪其職。召還,授左領軍衛大將軍、領潘州防禦使、權金吾街仗。大中祥符三年卒,年八十一。
守俊累從軍征討,前後中三十六創。景德中,錄其子允慶為奉職。弟守信,官崇儀副使;守榮,內園使。
徐興,青州人。以拳勇得隸兵籍。周顯德中,從太祖征淮右。宋初,隸禦龍直。會平澤、潞,上其功,補控鶴軍使。征晉陽,部卒壅汾水灌並州城,益多其勞。還,遷本軍副指揮使。
太平興國初,從潘美趣團柏穀,奮與賊鬥,有果敢氣,人莫能勝。生擒偽兵馬都監李美,身被重創,無所回撓。加指揮使。太宗征太原,討幽、薊,興從戰,屢中流矢,以著跡聞。補天武都虞候,累遷秩,出為洺州部署。初議建方田,命興董其事,尋複輟。端拱中,修鎮、定城,逾月訖工。改莫州防禦使、知靜戎軍,曆祁、博二州。
咸平中,為涇、原、環、慶十州部署。詔督轉靈武芻糧,道積石,率掠於寇。興以步兵畏恧,戰不利,時王榮援兵不應,遂敗走。坐削籍,流郢州。會赦,入為右衛將軍,遷左監門衛大將軍。景德二年卒,年六十八。
王杲,齊州人。周顯德中,應募為卒。從世宗收三關,隸先鋒。宋初,征澤、潞,平揚州,杲應選從行,既獲戰功,乃拔遷散指揮使,累轉馬軍副都軍頭,屯並州。雍熙中,為龍衛右第二軍都虞候。會遣趙保忠還夏州,命杲引兵護送。及還,保忠以方物贐,杲拒不納。太宗知之,詔賜白金百兩。遷右第一軍,屯鎮州。
契丹入寇,隸大將郭守文,扞城,杲守北關。寇退,命督餉槁趣威虜軍。還抵徐河,時尹繼倫與寇戰,小衄,杲適遇賊河上,即按兵拒之,殺賊,奪所乘馬。守文上聞,得召見問狀,補都軍頭、領勤州刺史,命監河北,有能聲,尋命閱教定州諸軍騎射,入掌軍頭引見司。
李順亂,與尹元並為西川招安使,敗賊,斬首萬級,以功真拜唐州刺史。時賊雖平,道路尚梗,餘黨或保山林以肆奸,杲與石普等追捕于彭州,於是始平。至道初,乃還。複遷靈州副部署,道環州,留改並州,徙知夏州。會趙保吉歸款,召還,次伏落津,移知石州,徙石、隰副部署。未幾,以轉餉河西失期,降右千牛衛大將軍。咸平五年,出為亳州永城縣都監。被召,將入見,以疾亟弗果,卒,年六十四。
李重誨,應州金城人。祖高,後唐莊宅使、獎州刺史。父彥榮,仕契丹,署環州刺史,重誨嘗為其應州馬步軍都指揮使。太平興國五年,潘美出師禦寇,重誨從其節度使蕭咄李迎戰於代州北嶺,大敗。美斬咄李,擒重誨以獻。太宗召見,補鄧州馬步軍都指揮使。會趙普出鎮,奏監州軍。
雍熙三年,召還,為武州刺史,出為忻州都巡檢、緣邊十八砦招安制置使,賜服帶、鞍馬。北兵寇邊,重誨以所部邀戰,敗之,獲羊馬、鎧甲甚眾,賜詔嘉美。會嶺蠻叛,改廣、桂、融、宜、柳州招安捉賊使,聽便宜從事。
至道初,累遷涇原儀渭鎮戎軍鈐轄。咸平三年,徙邠甯環慶路。坐轉餉靈武不嚴斥候,至積石為虜騎掠于道,營部大亂,除名,流光州。五年,起為內殿崇班、鄜延駐泊都監,俄遷崇儀使。景德中,趙德明既納款,或言以麟、府謀有他志。上以涇原地要兵眾,慮有緩急,遂徙重誨為鈐轄。複遷益州,改皇城使。大中祥符六年,卒,年六十八。
重誨純愨寡過。真宗悼其沒於遠土,命其子乘傳往護柩歸,聽止驛舍之別次。子禹謨,錄為將作監主簿。弟重睿,曆官澄州團練使。子禹偁,閣門祗候。
白守素,開封人。祖延遇,仕周至鎮國軍節度。父廷訓,宋初為龍捷都指揮使、領博州刺史。守素以蔭補東班承旨。太平興國五年,遷補右班殿直,以善射,授供奉官、帶禦器械,三遷至供備庫使。
咸平三年春,契丹犯邊,命與王能戍邢州,俄又與麥守恩、石贊領先鋒禦之。敵退,複與荊嗣督河北、京東捕賊。四年,命為鎮州行營鈐轄,領騎兵攝大陣西偏,屢當格鬥。俄改定州鈐轄,複徙鎮州。王繼忠之陷也,宋師還渡河,敵人乘之,守素據橋,有矢數百,每發必中,敵不敢近,遂引去。
真宗與輔臣議三路禦賊,鹹曰:「威虜扼北道要害尤甚,請分騎兵六千屯之,命魏能為部署。」上曰:「能頗強愎,尤難共事,聞守素久練邊計,張銳性頗和善,參知戎務,庶克相濟。」乃命守素、銳為鈐轄,戍順安以貳之。
景德元年,契丹侵長城口,守素與能發兵破之,追北過陽山,斬首級、獲器械甚眾,賜錦袍、金帶。俄徙屯冀州,轉運使劉綜舉其智勇,材任將帥,加領康州刺史。又提騎卒戍靜戎軍,兼蒞營田之役,俄為鎮、定鈐轄。是冬,契丹複內侵,守素敗其前鋒,獲車重,又入敵境,俘擒甚從。及請和,省邊戍之職,與曹璨留任鎮、定。追敘前勞,加合州團練使。
張思鈞,邢州沙河人。祖中正,漢澤州刺史。思鈞少善擊劍、挽強,善博奕。初應募為卒,晉開運間,遷廣銳軍使。周廣順初,從聶知遇攻河東,破其眾三千餘。從向訓東征,為捉生將,擒小校張萬于江豬嶺。又從符彥卿與並人鬥代州,留為南北兩關巡檢。
宋初,補龍衛指揮使。李繼勳下遼州,戰帶甲祠,斬首萬餘級,追奔至長城,擒其將莫山、鮑淑,掠人騎二百餘。俄屯潞州,合戰三十餘。乾德中,以勞秩遷都虞候。開寶三年,郭進、田欽祚戍三交,嘗從戰于石嶺關,斬首萬五千餘級。閣門祗候齊延琛、苗昶陷軍中,思鈞鼓勁騎突入,奪還。何繼筠入晉境,思鈞隸麾下,拔南橋徑度。大將之出,必辟為先鋒。太平興國初,屯定州,領兵援磁窯,戰敗其眾,身中五十創,奮不顧,乃逐賊,薄軍城,奪馬及鎧甲居多。未幾,邊人複攻,逆戰城下,斬首萬餘級。上嘉之,命賜服帶,領河州刺史。
雍熙三年,邊人寇河間,劉廷讓會戰君子館,命思鈞翼從。時天大寒,弓不得彀,援兵不至,於是敗績,陷留軍中數年,役役不得還。端拱初,自契丹始逃歸,授澄州刺史、知齊州。思鈞以武進,素不知民政,僅逾月,即徙濮、鄆、濱、棣州巡檢。至道中,改鄜延巡檢使。會葺右堡砦,擊寇走之。未幾,寇逼保安軍,與曹璨往援,追躡五十餘裏,至木場,寇乃遁去。
真宗即位,徙益州鈐轄兼綿、漢九州都巡檢使。咸平中,以王均之亂,出兵保綿州。賊陷漢州,思鈞進攻,克之,斬偽刺史苗進,又與石普敗賊彌牟砦。巴西尉傅翱有善馬,思鈞求之,翱不與。思鈞平賊,心恃功居多,召翱至,責以轉餉後期,斬之。上聞其事,傳召付禦史台鞫治,罪當斬,特貸之,削籍流封州。
六年,起為左司禦率府率、考城監軍。車駕幸澶淵,召詣行在,命李繼隆、石保吉同議兵事,賜服禦有加。景德二年,為西京水北都巡檢使,俄分司西京。召對行在,上憫其老,授唐州防禦副使,徙鄭州。大中祥待二年,再遷左千牛衛將軍。四年七月,卒,年八十九。子承恩,為三班奉職。
思鈞起行伍,征討稍有功。質狀小而精悍,太宗嘗稱其「樓羅」,自是人目為「小樓羅」焉。
李琪,河南伊闕人。幼生長兵家,得給事宣祖,左右太祖,以材力稱,進備執禦。及受禪,命補鎮職。太宗在京府,複令事之。由是累遷效忠都虞候、開封府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領富州刺史。嘗請對,自言經事太祖,而京師無居宅,太宗以官第假之。
琪性素鄙,曆事三朝,而行不加修。每分遣士卒守護關梁,必覬其贈遺,視所厚薄為重輕。太宗知之,遂改授屯衛大將軍,領郡如故,乃顧曰:「吾欲置琪於無過之地爾。」加左武衛大將軍。景德中,以老且病,表求五日一赴起居,俄為台諫所糾,令赴常參。真宗念其舊,特賜給月奉以養。大中祥符元年卒,年八十四。
王延範,江陵人。形貌奇偉,喜任俠,家富於財。父保義,為荊南高氏行軍司馬兼領武泰軍留後。高從誨奏署延范太子舍人。後隨從誨孫繼沖入覲,薦為大理寺丞、知泰州累遷司門員外郎。
太平興國九年,為廣南轉運使。性豪率尚氣,尤好術數。嘗通判梓州,有杜先生以左道惑眾,謂延範曰:「汝意有所之,我常陰為之助。」延範心喜,敢為恣橫。後為江南轉運使,有劉昴賣卜于吉州市,其言多驗,謂延範曰:「公當偏霸一方。」又有徐肇為延範推九宮演算法,得八少一,肇驚起曰:「君侯大貴不可言,當如江南李國主。」前戎城主簿田辨自言善相,謂延範曰:「君是坐天王形、頻伽眼、仙人鼻、雌龍耳、虎望,有大威德,猛烈富貴之相也。即日當乘四門輦。」至是,有豹入其公宇,噬傷數吏,從者皆恐忄栗,不敢進,延範獨拔戟前逐,刺殺之,益以此自負。與廣州掌務殿直趙延貴、將作監丞雷說會宿,觀天象,延貴指西方一大星曰:「此所謂'火星入南斗,天子下殿走'者也。
雷說出《星經》證之,乃太白行度經南斗,延貴謬為火星也。
延範日夕與掌市舶陸坦議欲發兵,會坦代歸,延范寓書左拾遣韋務升為隱語,偵朝廷機事。延范奴視僚屬,峻刑多怨。會懷勇小將張霸給使轉運司,延範因事杖之,霸知延范與知廣州徐休複不協,詣休複,告延範將謀不軌及諸不法事。休複馳奏之。太宗遣高品閻承翰乘傳,會轉運副使李琯暨休複雜治延範,具伏。與昴、辨、坦俱斬廣州市,籍沒延範家。務升除名配商州,延貴等皆抵罪,賜霸錢十萬。
論曰:紹斌從征討,凡逾百戰,未嘗以為憚;屢被廢斥,未嘗以為慊。太祖宥盜馬罪,引見賜予,屈法使過,用能致其力也。榮薄事親,下詔督過。瓊折州卒足以釋妖惑。王杲辭贐于夏。思鈞拔身自歸,當斬而貸。琪以鄙稱。守俊、興輩以勇得備給使。守素久練邊計,人頗畏伏。重誨雖將略不足,亦有可稱。大抵武夫悍卒,不能無過,而亦各有所長。略其過而用其長,皆足以集事。至於一勝一負,兵家常勢,顧其大節何如耳。若榮也,薄其所生,大節虧矣,屢以罪黜,宜哉。
列傳第四十
○呂端畢士安曾孫仲衍仲遊寇准
呂端,字易直,幽州安次人。父琦,晉兵部侍郎。端少敏悟好學,以蔭補千牛備身。曆國子主簿、太僕寺丞、秘書郎、直弘文館,換著作佐郎、直史館。太祖即位,遷太常丞、知浚儀縣,同判定州。開寶中,西上閣門使郝崇信使契丹,以端假太常少卿為副。八年,知洪州,未上,改司門員外郎、知成都府,賜金紫。為政清簡,遠人便之。
會秦王廷美尹京,召拜考功員外郎,充開封府判官。太宗征河東,廷美將有居留之命,端白廷美曰:「主上櫛風沐雨,以申吊伐,王地處親賢,當表率扈從。今主留務,非所宜也。」廷美由是懇請從行。尋坐王府親吏請托執事者違詔市竹木,貶商州司戶參軍。移汝州,複為太常丞、判寺事。出知蔡州,以善政,吏民列奏借留。改祠部員外郎、知開封縣,遷考功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使高麗,暴風折檣,舟人怖恐,端讀書若在齋閣時。遷戶部郎中、判太常寺兼禮院,選為大理少卿,俄拜右諫議大夫。
許王元僖尹開封,又為判官。王薨,有發其陰事者,坐裨贊無狀,遣禦史武元穎、內侍王繼恩就鞫於府。端方決事,徐起候之,二使曰:「有詔推君。」端神色自若,顧從者曰:「取帽來。」二使曰:「何遽至此?」端曰:「天子有制問,即罪人矣,安可在堂上對制使?」即下堂,隨問而答。左遷衛尉少卿。會置考課院,群官有負譴置散秩者,引對,皆泣涕,以饑寒為請。至端,即奏曰:「臣前佐秦邸,以不檢府吏,謫掾商州,陛下複擢官籍辱用。今許王暴薨,臣輔佐無狀,陛下又不重譴,俾亞少列,臣罪大而幸深矣!今有司進退善否,苟得潁州副使,臣之願也。」太宗曰:「朕自知卿。」無何,復舊官,為樞密直學士,逾月,拜參知政事。
時趙普在中書,嘗曰:「吾觀呂公奏事,得嘉賞未嘗喜,遇抑挫未嘗懼,亦不形於言,真台輔之器也。」歲余,左諫議大夫寇准亦拜參知政事。端請居准下,太宗即以端為左諫議大夫,立准上。每獨召便殿,語必移晷。擢拜戶部侍郎、平章事。
時呂蒙正為相,太宗欲相端,或曰:「端為人糊塗。」太宗曰:「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決意相之。會曲宴後苑,太宗作《釣魚詩》,有雲:「欲餌金鉤深未達,磻溪須問釣魚人。」意以屬端。後數日,罷蒙正而相端焉。初,端兄余慶,建隆中以藩府舊僚參預大政,端複居相位,時論榮之。端曆官僅四十年,至是驟被獎擢,太宗猶恨任用之晚。端為相持重,識大體,以清簡為務。慮與寇准同列,先居相位,恐准不平,乃請參知政事與宰相分日押班知印,同升政事堂,太宗從之。時同列奏對多有異議,惟端罕所建明。一日,內出手劄戒諭:「自今中書事必經呂端詳酌,乃得聞奏。」端愈謙讓不自當。
初,李繼遷擾西鄙,保安軍奏獲其母。至是,太宗欲誅之,以寇准居樞密副使,獨召與謀。准退,過相幕,端疑謀大事,邀謂准曰:「上戒君勿言於端乎?」准曰:「否。」端曰:「邊鄙常事,端不必與知,若軍國大計,端備位宰相,不可不知也。」准遂告其故,端曰:「何以處之?」准曰:「欲斬於保安軍北門外,以戒凶逆。」端曰:「必若此,非計之得也,願少緩之,端將覆奏。」入曰:「昔項羽得太公,欲烹之,高祖曰:'願分我一杯羹。'夫舉大事不顧其親,況繼遷悖逆之人乎?陛下今日殺之,明日繼遷可擒乎?若其不然,徒結怨仇,愈堅其叛心爾。」太宗曰:「然則何如?」端曰:「以臣之愚,宜置於延州,使善養視之,以招來繼遷。雖不能即降,終可以系其心,而母死生之命在我矣。」太宗撫髀稱善曰:「微卿,幾誤我事。」即用其策。其母后病死延州,繼遷尋亦死,繼遷子竟納款請命,端之力也。進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
太宗不豫,真宗為皇太子,端日與太子問起居。及疾大漸,內侍王繼恩忌太子英明,陰與參知政事李昌齡、殿前都指揮使李繼勳、知制誥胡旦謀立故楚王元佐。太宗崩,李皇后命繼恩召端,端知有變,鎖繼恩於閣內,使人守之而入。皇后曰:「宮車已晏駕,立嗣以長,順也,今將如何?」端曰:「先帝立太子正為今日,今始棄天下,豈可遽違命有異議邪?」乃奉太子至福甯庭中。真宗既立,垂簾引見群臣,端平立殿下不拜,請捲簾,升殿審視,然後降階,率群臣拜呼萬歲。以繼勳為使相,赴陳州。貶昌齡忠武軍司馬,繼恩右監門衛將軍、均州安置,旦除名流潯州,籍其家貲。
真宗每見輔臣入對,惟於端肅然拱揖,不以名呼。又以端軀體洪大,宮庭階戺稍峻,特令梓人為納陛。嘗召對便殿,訪軍國大事經久之制,端陳當世急務,皆有條理,真宗嘉納。加右僕射,監修國史。明年夏,被疾,詔免常參,就中書視事。上疏求解,不許。十月,以太子太保罷。在告三百日,有司言當罷奉,詔賜如故。車駕臨問,端不能興,撫慰甚至。卒,年六十六,贈司空,諡正惠,追封妻李氏涇國夫人,以其子藩為太子中舍,荀大理評事,蔚千牛備身,藹殿中省進馬。
端姿儀瑰秀,有器量,寬厚多恕,善談謔,意豁如也。雖屢經擯退,未嘗以得喪介懷。善與人交,輕財好施,未嘗問家事。李惟清自知樞密改禦史中丞,意端抑己,及端免朝謁,乃彈奏常參官疾告逾年受奉者,又構人訟堂吏過失,欲以中端。端曰:「吾直道而行,無所愧畏,風波之言不足慮也。」
端祖兗,嘗事滄州節度劉守文為判官。守文之亂,兗舉族被害。時父琦方幼,同郡趙玉冒鋒刃紿監者曰:「此予之弟,非呂氏子也。」遂得免。玉子文度為耀帥,文度孫紹宗十餘歲,端視如己子,表薦賜出身。故相馮道,鄉里世舊,道子正之病廢,端分奉給之。端兩使絕域,其國歎重之,後有使往者,每問端為宰相否,其名顯如此。
景德二年,真宗聞端後嗣不振,又錄蔚為奉禮郎。藩後病足,不任朝謁,請告累年,有司奏罷其奉,真宗特令復舊官,分司西京,給奉家居養病。端不蓄貲產,藩兄弟貧匱,又迫婚嫁,因質其居第。真宗時,出內府錢五百萬贖還之。又別賜金帛,俾償宿負,遣使檢校家事。藩、荀皆至國子博士,蔚至太子中舍。
畢士安,字仁叟,代州雲中人。曾祖宗昱,本縣令。祖球,本州別駕。父乂林,累辟使府,終觀城令,因家焉。士安少好學,事繼母祝氏以孝聞。祝氏曰:「學必求良師友。」乃與如宋,又如鄭,得楊璞、韓丕、劉錫為友,因為鄭人。
乾德四年,舉進士。邠帥楊廷璋辟幕府,掌書奏。開寶四年,曆濟州團練推官,專掌筦榷,歲課增羨。改兗州觀察推官。太平興國初,為大理寺丞,領三門發運事。吳越錢俶納土,選知台州,言:「錢氏上圖籍,有司皆張侈賦數,今湖海新民始得天子命吏,宜有安輯,願一用舊籍。」詔從之。明年,遷左贊善大夫,徙饒州,改殿中丞。召還,為監察禦史。複出知乾州,以母老願降任就養,改監汝州稻田務。
雍熙二年,諸王出閣,慎擇僚屬。以虞部郎中王龜從兼陳王府記室參軍,水部員外郎王素兼韓王府記室參軍,秘書丞張茂直兼益王府記室參軍,士安遷左拾遺兼冀王府記室參軍。太宗召謂曰:「諸子生長宮庭,未閑外事,年漸成人,必資良士贊導,使日聞忠孝之道,卿等勉之。」賜襲衣、銀帶、鞍勒馬。
士安本名士元,以「元」犯王諱,遂改焉。遷考功員外郎。端拱中,詔王府僚屬各獻所著文,太宗閱視累日,問近臣曰:「其才已見矣,其行孰優?」或以士安對。上曰:「正協朕意。」俄以本官知制誥,王請對願留府邸,不許。淳化二年,召入翰林為學士。大臣以張洎薦,太宗曰:「洎視畢士安詞藝踐曆固不減,但履行遠在下爾。」士安以父名乂林抗章引避,朝議謂二名不偏諱,不聽。
三年,與蘇易簡同知貢舉,加主客郎中。以疾請外,改右諫議大夫、知潁州。真宗以壽王尹開封府,召為判官。及為皇太子,以兼右庶子遷給事中。登位,命權知開封府事,拜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時近臣有怙勢強取民間訂婚女,其家訴於府,士安因對奏,還之。宮府常從為廷職者,每授任於外,必令士安戒勖。
咸平初,辭府職,拜禮部侍郎,複為翰林學士。詔選官校勘《三國志》、晉、唐書。或有言兩晉事多鄙惡不可流行者。真宗以語宰相,士安曰:「惡以戒世,善以勸後。善惡之事,《春秋》備載。」真宗然之,遂命刊刻。士安以目疾求解,改兵部侍郎,出知潞州,特加月給之數。入為翰林侍讀學士。景德初,兼秘書監。契丹謀入境,士安首疏五事應詔,陳選將、餉兵、理財之策,真宗嘉納。
李沆卒,進士安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入謝,真宗曰:「未也,行且相卿。」士安頓首。真宗曰:「朕倚卿以輔相,豈特今日。然時方多事,求與卿同進者,其誰可?」對曰:「宰相者,必有其器,乃可居其位,臣駑朽,實不足以勝任。寇准兼資忠義,善斷大事,此宰相才也。」真宗曰:「聞其好剛使氣。」又對曰:「准方正慷慨有大節,忘身徇國,秉道疾邪,此其素所蓄積,朝臣罕出其右者,第不為流俗所喜。今天下之民雖蒙休德,涵養安佚,而西北跳樑為邊境患,若准者正所宜用也。」真宗曰:「然,當藉卿宿德鎮之。」未閱月,以本官與准同拜平章事。士安兼監修國史,居准上。
准為相,守正嫉惡,小人日思所以傾之。有布衣申宗古告准交通安王元傑,准皇恐,莫知所自明。士安力辯其誣,下宗古吏,具得奸罔,斬之,准乃安。
景德元年九月,契丹統軍撻覽引兵分掠威虜、順安、北平,侵保州,攻定武,數為諸軍所卻,益東駐陽城澱,遂攻高陽,不得逞,轉窺貝、冀、天雄,兵號二十萬。真宗坐便殿,問策安出。士安與寇准條所以禦備狀,又合議請真宗幸澶淵。士安言澶淵之行,當在仲冬;准謂當亟往,不可緩。卒用士安議。
初,咸平六年,雲州觀察使王繼忠戰陷契丹。至是,為契丹奏請議和。大臣莫敢如何,獨士安以為可信,力贊真宗當羈縻不絕,漸許其成。真宗謂敵悍如此,恐不可保。士安曰:「臣嘗得契丹降人,言其雖深入,屢挫不甚得志,陰欲引去而恥無名,且彼寧不畏人乘虛覆其巢穴,此請殆不妄。繼忠之奏,臣請任之。」真宗喜,手詔繼忠,許其請和。
時已詔巡幸,而議者猶哄哄,二三大臣有進金陵及成都圖者。士安亟同准請對,力陳其不可,惟堅定前計。真宗嚴兵將行,太白晝見,流星出上臺北貫鬥魁。或言兵未宜北,或言大臣應之。士安適臥疾,移書准曰:「屢請舁疾從行,手詔不許,今大計已定,唯君勉之。士安得以身當星變而就國事,心所願也。」已而少間,追至澶淵,見於行在。時已聚兵數十萬,契丹大震,猶乘眾掠德清。至澶北鄙,為伏弩發射,撻覽死,眾潰遁去。
會曹利用自契丹使還,具得要領,又與其使者姚東之俱來,講和之議遂定。歲遺契丹銀絹三十萬,朝論皆以為過。士安曰:「不如此,契丹所顧不重,和事恐不能久。」及罷兵,從還,乃按邊要選良守將易置之:雄州以李允則,定州馬知節,鎮州孫全照,保州楊延昭,它所擇用各得其任。令塞上得境外牛馬類者悉還之,通互市,除鐵禁,招流亡,廣儲蓄。未幾,夏州趙德明亦款塞內附。二方既定,中外略安。量時制法,次第施行。複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等科,以廣取士。
二年,章七八上,以病求免,優詔不允。遣使敦諭,不得已,複起視事。十月晨朝,至崇政殿廬,疾暴作,真宗步出臨視,已不能言。詔內侍竇神寶以肩輿送歸第,卒,年六十八。車駕臨哭,廢朝五日,贈太傅、中書令,諡文簡。以皇城使衛紹欽治葬,有司給鹵簿。錄其子世長為太子中舍,慶長為大理寺丞,孫從古為將作監主簿。
士安端方沉雅,有清識,昷藉,美風采,善談吐,所至以嚴正稱。年耆目眊,讀書不輟,手自讎校,或親繕寫。又精意詞翰,有文集三十卷。嘗謂人曰:「僕仕宦無赫赫之譽,但力自規檢,庶幾寡過爾。」凡交遊無黨援,唯王祐、呂端見引重,王旦、寇准、楊億相友善,王禹偁、陳彭年皆門人也。禹偁,濟州人。幼時以事至士安官舍,士安識其非常童,留之,教以學,舉業日顯。後遂登科進用,更在士安前。及士安知制誥,其命乃禹偁詞也。
士安沒後,真宗謂寇准等曰:「畢士安,善人也,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飭躬慎行,有古人之風,遽此淪沒,深可悼惜。」及王旦為相,面奏:「陛下前稱畢士安清慎如古人,在位聞之感歎。仕至輔相,而四方無田園居第,沒未終喪,家用已屈,真不負陛下所知。然使其家假貸為生,宜有以周之者,竊謂當出上恩,非臣敢為私惠。」真宗感歎,賜白金五千兩。
子世長至衛尉卿,慶長至大府卿。孫從善光祿少卿,從古駕部郎中,從厚、從誨檢校水部員外郎,從簡博羅令,從道殿中丞,從范山南西道節度推官,從益太常寺太祝,從周朝散郎、知洋州。曾孫仲達、仲偃仕至郡守,仲衍、仲游、仲愈。
仲衍字夷仲,以蔭為陽翟主簿。張昪,縣人也,方鎮許,請於朝,欲興鄉校。既具材計工,又聽民自以其力輸助。邑子馬宏以口舌橫閭裏,謾謂諸豪曰:「張公興學,而縣令乃因以取諸民,由十百而至千萬未已也,君將不堪。誠捐百金予我,我能止役。」豪信其能,予百金。宏即詣府宣言:「縣吏盡私為學之費,又將賦於民。」昪果疑焉,敕縣且止,又揭其事於道。令欲上疏辯,仲衍曰:「亡益也,不如取宏治之,不辯自直矣。」會攝縣事,即逮捕驗治,五日得其奸,言於昪,流宏鄧州,一縣相賀。給事中張問居裏中,謂仲衍曰:「諺雲'鋤一惡,長十善',君之謂也。」
舉進士中第,調沈丘令。歐陽修、呂公著薦之,入司農為主簿,升丞。吳充引為中書檢正。奉使契丹,宴射連破的,眾驚異之。且偉其姿容,密使人取其衣為度,制服以賜。時預其元會,盡能記其朝儀節奏,圖畫歸獻。後錢勰出使,契丹主猶問:「畢少卿何官?今安在?」
王珪與充不相能,以仲衍為充所用,數求罪過欲傷之,卒無可乘,但留滯不遷。經四年,乃以秘閣校理同知太常禮院,為官制局檢討官,制文字千萬計,區別分類,損益刪補,皆曲盡其當。凡從中問其事,必須仲衍然後報,他人不知也。撰《中書備對》三十卷,士大夫家爭傳其書。
高麗使入貢,詔館之。上元夕,與使者宴東闕下,作詩誦聖德,神宗次韻賜焉,當時以為寵。官制行,帝自擢起居郎,王珪留除命,謂為太峻,爭於前。帝連稱曰:「是當得爾。」未幾,暴得疾,一夕卒,年四十三。帝遣中使唁其家,賻錢五十萬。
仲游字公叔,與仲衍同登第,調壽丘柘城主簿、羅山令、環慶轉運司幹辦公事。從高遵裕西征,運期迫遽,陝西八十縣饋輓之夫三十萬,一旦悉集,轉運使范純粹、李察度受其賦而給之食,必曠日乃可。會僚屬議,皆不知所為,以諉仲遊。仲游集諸縣吏,令先效金帛緡錢之最,戒勿啟扃鐍,共簿其名數以為質,預飭其斛量數千,洞撤倉庾牆壁,使贏糧者至其所,人自奭鬥概,輸其半而以半自給,不終朝霍然而散。翌日,大軍遂行。純粹、察歎且謝曰:「非君幾敗吾事。」
元祐初,為軍器衛尉丞。召試學士院,同策問者九人,乃黃庭堅、張耒、晁補之輩。蘇軾異其文,擢為第一。加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出提點河東路刑獄。韓縝以故相在太原,按視如列郡,縝奴告有卒剽其衣於公堂之側,縝怒,將置卒於理。仲遊曰:「奴衣服鮮薄而敢掠之于帥牙,非人情也。」取以付獄治,卒得免。太原銅器名天下,獨不市一物;懼人以為矯也,且行,買二茶匕而去。縝曰:「如公叔可謂真清矣。」
召拜職方、司勳二員外郎,改秘閣校理、知耀州。是歲大旱,仲遊先民之未饑,揭喻境內曰:「郡振施與平糴若干萬碩。」實虛張其數。富室知有備,亦相勸發廩。凡民就食者十七萬九千口,無一人去其鄉。
徽宗時,曆知鄭、鄆二州,京東、淮南轉運副使。入為吏部郎中,言孔子廟自顏回以降,皆爵命於朝,冠冕居正,而子鯉、孫伋乃野服幅巾以祭,為不稱。詔皆追侯之。
仲游為文切於事理而有根柢,不為浮誇詭誕、戲弄不莊之語。蘇軾在館閣,頗以言語文章規切時政。仲遊憂其及禍,貽書戒之曰:
孟軻不得已而後辯,孔子欲無言,古人所以精謀極慮,固功業而養壽命者,未嘗不出乎此。君自立朝以來,禍福利害系身者未嘗言,顧直惜其言爾。夫言語之累,不特出口者為言,其形於詩歌、贊於賦頌、托於碑銘、著于序記者,亦語言也。今知畏於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則見是者喜,非其所非則蒙非者怨;喜者未能濟君之謀,而怨者或已敗君之事矣。天下論君之文,如孫臏之用兵,扁鵲之醫疾,固所指名者矣。雖無是非之言,猶有是非之疑,又況其有耶?官非諫臣,職非禦史,而非是人所未是,危身觸諱以遊其間,殆猶抱石而救溺也。
司馬光為政,反王安石所為,仲遊予之書曰:
昔安石以興作之說動先帝,而患財之不足也,故凡政之可以得民財者無不用。蓋散青苗、置市易、斂役錢、變鹽法者,事也;而欲興作、患不足者,情也。苟未能杜其興作之情,而徒欲禁其散斂變置之事,是以百說而百不行。今遂廢青苗,罷市易,蠲役錢,去鹽法,凡號為利而傷民者,一掃而更之,則向來用事於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青苗不可廢,市易不可罷,役錢不可蠲,鹽法不可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動上意,雖致石人而使聽之,猶將動也。如是,則廢者可複散,罷者可複置,蠲者可複斂,去者可複存矣。則不足之情,可不預治哉?
為今之策,當大舉天下之計,深明出入之數,以諸路所積之錢粟一歸地官,使經費可支二十年之用。數年之間,又將十倍於今日。使天子曉然知天下之余於財也,則不足之論不得陳於前,然後所論新法者,始可永罷而不可行矣。
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非其人,故其法能行。今欲救前日之敝,而左右侍從、職司、使者,十有七八皆安石之徒,雖起二三舊臣,用六七君子,然累百之中存基十數,烏在其勢之可為也。勢未可為而欲為之,則青苗雖廢將複散,況未廢乎?市易雖罷且複置,況未罷乎?役錢、鹽法亦莫不然。以此救前日之敝,如人久病而少間,其父子兄弟喜見顏色而未敢賀者,以其病之猶在也。
光、軾得書聳然,竟如其慮。
仲愈曆國子監丞、諸王府侍講、知鳳翔府,坐兄仲游陷黨籍,例廢黜。徽宗曰:「畢仲衍被遇先帝,可除罪籍。」以仲愈為都官郎中,擢秘書少監,卒。
寇准,字平仲,華州下邽人也。父相,晉開運中,應辟為魏王府記室參軍。准少英邁,通《春秋》三傳。年十九,舉進士。太宗取人,多臨軒顧問,年少者往往罷去。或教准增年,答曰:「准方進取,可欺君邪?」後中第,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大名府成安縣。每期會賦役,未嘗輒出符移,唯具鄉里姓名揭縣門,百姓莫敢後期。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推官,轉鹽鐵判官。會詔百官言事,而准極陳利害,帝益器重之。擢尚書虞部郎中、樞密院直學士,判吏部東銓。嘗奏事殿中,語不合,帝怒起,准輒引帝衣,令帝複坐,事決乃退。上由是嘉之,曰:「朕得寇准,猶文皇之得魏徵也。」
淳化二年春,大旱,太宗延近臣問時政得失,眾以天數對。准對曰:「《洪範》天人之際,應若影響,大旱之證,蓋刑有所不平也。」太宗怒,起入禁中。頃之,召准問所以不平狀,准曰:「願召二府至,臣即言之。」有詔召二府入,准乃言曰:「頃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賕,吉贓少乃伏誅;淮以參政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仍複其官,非不平而何?」太宗以問沔,沔頓首謝,於是切責沔,而知淮為可用矣。即拜准左諫議大夫、樞密副使,改同知院事。
准與知院張遜數爭事上前。他日,與溫仲舒偕行,道逢狂人迎馬呼萬歲,判左金吾王賓與遜雅相善,遜嗾上其事。准引仲舒為證,遜令賓獨奏,其辭頗厲,且互斥其短。帝怒,謫遜,准亦罷知青州。
帝顧准厚,既行,念之,常不樂。語左右曰:「寇准在青州樂乎?」對曰:「准得善藩,當不苦也」數日,輒複問。左右揣帝意且複召用准,因對曰:「陛下思准不少忘,聞准日縱酒,未知亦念陛下乎?」帝默然。明年,召拜參知政事。
自唐末,蕃戶有居渭南者。溫仲舒知秦州,驅之渭北,立堡柵以限其往來。太宗覽奏不懌,曰:「古羌戎尚雜處伊、洛,彼蕃夷易動難安,一有調發,將重困吾關中矣。」准言:「唐宋璟不賞邊功,卒致開元太平。疆埸之臣邀功以稔禍,深可戒也。」帝因命准使渭北,安撫族帳,而徙仲舒鳳翔。
至道元年,加給事中。時太宗在位久,馮拯等上疏乞立儲貳,帝怒,斥之嶺南,中外無敢言者。准初自青州召還,入見,帝足創甚,自褰衣以示准,且曰:「卿來何緩耶?」准對曰:「臣非召不得至京師。」帝曰:「朕諸子孰可以付神器者?」准曰:「陛下為天下擇君,謀及婦人、中官,不可也;謀及近臣,不可也;唯陛下擇所以副天下望者。」帝俯首久之,屏左右曰:「襄王可乎?」准曰:「知子莫若父,聖慮既以為可,願即決定。」帝遂以襄王為開封尹,改封壽王,於是立為皇太子。廟見還,京師之人擁道喜躍,曰:「少年天子也。」帝聞之不懌,召准謂曰:「人心遽屬太子,欲置我何地?」准再拜賀曰:「此社稷之福也。」帝入語後嬪,宮中皆前賀。複出,延准飲,極醉而罷。
二年,祠南郊,中外官皆進秩。准素所喜者多得台省清要官,所惡不及知者退序進之。彭惟節位素居馮拯下,拯轉虞部員外郎,惟節轉屯田員外郎,章奏列銜,惟節猶處其下。准怒,堂帖戒拯毋亂朝制。拯憤極,陳准擅權,又條上嶺南官吏除拜不平數事。廣東轉運使康戩亦言:呂端、張洎、李昌齡皆准所引,端德之,洎能曲奉准,而昌齡畏忄耎,不敢與准抗,故得以任胸臆,亂經制。太宗怒,准適祀太廟攝事,召責端等。端曰:「准性剛自任,臣等不欲數爭,慮傷國體。」因再拜請罪。及准入對,帝語及馮拯事,自辯。帝曰:「若廷辯,失執政體。」准猶力爭不已,又持中書簿論曲直於帝前,帝益不悅,因歎曰:「鼠雀尚知人意,況人乎?」遂罷准知鄧州。
真宗即位,遷尚書工部侍郎。咸平初,徙河陽,改同州。三年,朝京師,行次閿鄉,又徙鳳翔府。帝幸大名,詔赴行在所,遷刑部,權知開封府。六年,遷兵部,為三司使。時合鹽鐵、度支、戶部為一使,真宗命准裁定,遂以六判官分掌之,繁簡始適中。
帝久欲相准,患其剛直難獨任。景德元年,以畢士安參知政事,逾月,並命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准以集賢殿大學士位士安下。是時,契丹內寇,縱遊騎掠深、祁間,小不利輒引去,徜徉無鬥意。准曰:「是狃我也。請練師命將,簡驍銳據要害以備之。」是冬,契丹果大入。急書一夕凡五至,准不發,飲笑自如。明日,同列以聞,帝大駭,以問准。准曰:「陛下欲了此,不過五日爾。」因請帝幸澶州。同列懼,欲退,准止之,令候駕起。帝難之,欲還內,准曰:「陛下入則臣不得見,大事去矣,請毋還而行。」帝乃議親征,召群臣問方略。
既而契丹圍瀛州,直犯貝、魏,中外震駭。參知政事王欽若,江南人也,請幸金陵。陳堯叟,蜀人也,請幸成都。帝問准,准心知二人謀,乃陽若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誅也。今陛下神武,將臣協和,若大駕親征,賊自當遁去。不然,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師,勞佚之勢,我得勝算矣。奈何棄廟社欲幸楚、蜀遠地,所在人心崩潰,賊乘勢深入,天下可複保邪?」遂請帝幸澶州。
及至南城,契丹兵方盛,眾請駐蹕以覘軍勢。准固請曰:「陛下不過河,則人心益危,敵氣未懾,非所以取威決勝也。且王超領勁兵屯中山以扼其亢,李繼隆、石保吉分大陣以扼其左右肘,四方征鎮赴援者日至,何疑而不進?」眾議畢懼,准力爭之,不決。出遇高瓊於屏間,謂曰:「太尉受國恩,今日有以報乎?」對曰:「瓊武人,願效死。」准複入對,瓊隨立庭下,准厲聲曰:「陛下不以臣言為然,盍試問瓊等?」瓊即仰奏曰:「寇准言是。」准曰:「機不可失,宜趣駕。」瓊即麾衛士進輦,帝遂渡河,禦北城門樓,遠近望見禦蓋,踴躍歡呼,聲聞數十裏。契丹相視驚愕,不能成列。
帝盡以軍事委准,准承制專決,號令明肅,士卒喜悅。敵數千騎乘勝薄城下,詔士卒迎擊,斬獲大半,乃引去。上還行宮,留准居城上,徐使人視准何為。准方與楊億飲博,歌謔歡呼。帝喜曰:「准如此,吾複何憂?」相持十餘日,其統軍撻覽出督戰。時威虎軍頭張瑰守床子弩,弩撼機發,矢中撻覽額,撻覽死,乃密奉書請盟。准不從,而使者來請益堅,帝將許之。准欲邀使稱臣,且獻幽州地。帝厭兵,欲羈縻不絕而已。有譖准幸兵以自取重者,准不得已,許之。帝遣曹利用如軍中議歲幣,曰:「百萬以下皆可許也。」准召利用至幄,語曰:「雖有敕,汝所許毋過三十萬,過三十萬,吾斬汝矣。」利用至軍,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河北罷兵,准之力也。
准在相位,用人不以次,同列頗不悅。它日,又除官,同列因吏持例簿以進。准曰:「宰相所以進賢退不肖也,若用例,一吏職爾。」二年,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准頗自矜澶淵之功,雖帝亦以此待准甚厚。王欽若深嫉之。一日會朝,准先退,帝目送之,欽若因進曰:「陛下敬寇准,為其有社稷功邪?」帝曰:「然。」欽若曰:「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准有社稷功,何也?」帝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澶淵之舉,是城下之盟也。以萬乘之貴而為城下之盟,其何恥如之!」帝愀然為之不悅。欽若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
由是帝顧准浸衰。明年,罷為刑部尚書、知陝州,遂用王旦為相。帝謂旦曰:「寇准多許人官,以為己恩。俟行,當深戒之。」從封泰山,遷戶部尚書、知天雄軍。祀汾陰,命提舉貝、德、博、洺、濱、棣巡檢捉賊公事,遷兵部尚書,入判都省。幸亳州,權東京留守,為樞密院使、同平章事。
林特為三司使,以河北歲輸絹闕,督之甚急。而准素惡特,頗助轉運使李士衡而沮特,且言在魏時嘗進河北絹五萬而三司不納,以至闕供,請劾主吏以下。然京師歲費絹百萬,准所助才五萬。帝不悅,謂王旦曰:「准剛忿如昔。」旦曰:「准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避。而准乃為己任,此其短也。」未幾,罷為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徙永興軍。
天禧元年,改山南東道節度使,時巡檢朱能挾內侍都知周懷政詐為天書,上以問王旦。旦曰:「始不信天書者准也。今天書降,須令准上之。」准從上其書,中外皆以為非。遂拜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景靈宮使。
三年,祀南郊,進尚書右僕射、集賢殿大學士。時真宗得風疾,劉太后預政于內,准請間曰:「皇太子人所屬望,願陛下思宗廟之重,傳以神器,擇方正大臣為羽翼。丁謂、錢惟演,佞人也,不可以輔少主。」帝然之。准密令翰林學士楊億草表,請太子監國,且欲援億輔政。已而謀泄,罷為太子太傅,封萊國公。時懷政反側不自安,且憂得罪,乃謀殺大臣,請罷皇后預政,奉帝為太上皇,而傳位太子,複相准。客省使楊崇勳等以告丁謂,謂微服夜乘犢車詣曹利用計事,明日以聞。乃誅懷政,降准為太常卿、知相州,徙安州,貶道州司馬。帝初不知也,他日,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准,何也?」左右莫敢對。帝崩時亦信惟准與李迪可托,其見重如此。
乾興元年,再貶雷州司戶參軍。初,丁謂出准門至參政,事准甚謹。嘗會食中書,羹汙准須,謂起,徐拂之。准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須邪?」謂甚愧之,由是傾構日深。及准貶未幾,謂亦南竄,道雷州,准遣人以一蒸羊逆境上。謂欲見准,准拒絕之。聞家僮謀欲報仇者,乃杜門使縱博,毋得出,伺謂行遠,乃罷。
天聖元年,徙衡州司馬。初,太宗嘗得通天犀,命工為二帶,一以賜准。及是,准遣人取自洛中,既至數日,沐浴,具朝服束帶,北面再拜,呼左右趣設臥具,就榻而卒。
初,張詠在成都,聞准入相,謂其僚屬曰:「寇公奇材,惜學術不足爾。」及准出陝,詠適自成都罷還,准嚴供帳,大為具待。詠將去,准送之郊,問曰:「何以教准?」詠徐曰:「《霍光傳》不可不讀也。」准莫諭其意,歸取其傳讀之,至「不學無術」,笑曰:「此張公謂我矣。」
准少年富貴,性豪侈,喜劇飲,每宴賓客,多闔扉脫驂。家未嘗爇油燈,雖庖匽所在,必然炬燭。
在雷州逾年。既卒,衡州之命乃至,遂歸葬西京。道出荊南公安,縣人皆設祭哭于路,折竹植地,掛紙錢,逾月視之,枯竹盡生筍。眾因為立廟,歲時享之。無子,以從子隨為嗣。准歿後十一年,複太子太傅,贈中書令、萊國公,後又賜諡曰忠湣。皇祐四年,詔翰林學士孫抃撰神道碑,帝為篆其首曰「旌忠」。
論曰:呂端諫秦王居留,表表已見大器,與寇准同相而常讓之,留李繼遷之母不誅。真宗之立,閉王繼恩於室,以折李後異謀,而定大計;既立,猶請去簾,升殿審視,然後下拜,太宗謂之「大事不糊塗」者,知臣莫過君矣。宰相不和,不足以定大計。畢士安薦寇准,又為之辨誣。契丹大舉而入,合辭以勸真宗,遂幸澶淵,終卻钜敵。及議歲幣,因請重賄,要其久盟;由是西夏失牽制之謀,隨亦內附。景德、咸平以來,天下乂安,二相協和之所致也。准于太宗朝論建太子,謂神器不可謀及婦人、謀及中官、謀及近臣。此三言者,可為萬世高抬貴手。澶淵之幸,力沮眾議,竟成雋功,古所謂大臣者,于斯見之。然挽衣留諫,面詆同列,雖有直言之風,而少包荒之量。定策禁中,不慎所與,致啟懷政邪謀,坐竄南裔。勳業如是而不令厥終,所謂「臣不密則失身」,豈不信哉!
列傳第四十一
○李沆弟維王旦向敏中
李沆,字太初,洺州肥鄉人。曾祖豐,泰陵令。祖滔,洺州團練判官。父炳,從邢帥薛懷讓辟,為觀察支使。懷讓徙同州,又為掌書記,曆邠州、鳳翔判官,拜殿中侍御史、知舒州。太祖征金陵,緣淮供億,惟舒尤甚,以勞加侍御史,卒。
沆少好學,器度宏遠,炳嘗語人曰:「此兒異日必至公輔。」太平興國五年,舉進士甲科,為將作監丞、通判潭州,遷右贊善大夫,轉著作郎。相府召試約束邊將詔書,既奏禦,太宗甚悅,命直史館。雍熙三年,右拾遺王化基上書自薦,太宗謂宰相曰:「李沆、宋湜,皆嘉士也。」即命中書並化基召試,並除右補闕、知制誥。沆位最下,特升於上,各賜錢百萬。又以沆素貧,多負人錢,別賜三十萬償之。四年,與翰林學士宋白同知貢舉。謗議雖眾,而不歸咎於沆。遷職方員外郎,召入翰林為學士。
淳化二年,判吏部銓。嘗侍曲宴,太宗目送之曰:「李沆風度端凝,真貴人也。」三年,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四年,以本官罷,奉朝請。未幾,丁內艱,起複,遂出知升州。未行,改知河南府。真宗升儲,遷禮部侍郎兼太子賓客,詔東宮待以師傅禮。真宗即位,遷戶部侍郎、參知政事。咸平初,以本官平章事,監修國史,改中書侍郎。
會契丹犯邊,真宗北幸,命沆留守,京師肅然。真宗還,沆迎於郊,命坐置酒,慰勞久之。累加門下侍郎、尚書右僕射。真宗問治道所宜先,沆曰:「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為先。」問其人,曰:「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後致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於閣門疏言仲舒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沆不喜也,因用他人副仲舒,罷致堯。帝嘗語及唐人樹黨難制,遂使王室微弱,蓋奸邪難辨爾。沆對曰:「佞言似忠,奸言似信,至如盧杞蒙蔽德宗,李勉以為真奸邪是也。」真宗曰:「奸邪之跡,雖曰難辨,然久之自敗。」
一夕,遣使持手詔欲以劉氏為貴妃,沆對使者引燭焚詔,附奏曰:「但道臣沆以為不可。」其議遂寢。駙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複問沆,沆曰:「賞典之行,須有所自。保吉因緣戚裏,無攻戰之勞,台席之拜,恐騰物議。」他日再三問之,執議如初,遂止。帝以沆無密奏,謂之曰:「人皆有密啟,卿獨無,何也?」對曰:「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夫人臣有密啟者,非讒即佞,臣常惡之,豈可效尤?」
時李繼遷久叛,兵眾日盛,有圖取朔方之意。朝廷困於飛輓,中外鹹以為靈州乃必爭之地,苟失之,則緣邊諸郡皆不可保。帝頗惑之,因訪於沆。沆曰:「繼遷不死,靈州非朝廷有也。莫若遣使密召州將,使部分軍民空壘而歸,如此,則關右之民息肩矣。」方眾議各異,未即從沆言,未幾而靈州陷,帝由是益重之。
沆為相,王旦參政事,以西北用兵,或至旰食。旦歎曰:「我輩安能坐致太平,得優遊無事耶?」沆曰:「少有憂勤,足為警戒。他日四方寧謐,朝廷未必無事。」後契丹和親,旦問何如,沆曰:「善則善矣,然邊患既息,恐人主漸生侈心耳。」旦未以為然。沆又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旦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見此,此參政他日之憂也。」沆沒後,真宗以契丹既和,西夏納款,遂封岱祠汾,大營宮觀,蒐講墜典,靡有暇日。旦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欲諫則業已同之,欲去則上遇之厚,乃以沆先識之遠,歎曰:「李文靖真聖人也。」當時遂謂之「聖相」。
寇准與丁謂善,屢以謂才薦於沆,不用。准問之,沆曰:「顧其為人,可使之在人上乎?」准曰:「如謂者,相公終能抑之使在人下乎?」沆笑曰:「他日後悔,當思吾言也。」准後為謂所傾,始伏沆言。
沆為相,接賓客,常寡言。馬亮與沆同年生,又與其弟維善,語維曰:「外議以大兄為無口匏。」維乘間達亮語,沆曰:「吾非不知也。然今之朝士得升殿言事,上封論奏,了無壅蔽,多下有司,皆見之矣。若邦國大事,北有契丹,西有夏人,日旰條議所以備禦之策,非不詳究。薦紳如李宗諤、趙安仁,皆時之英秀,與之談,猶不能啟發吾意。自餘通籍之子,坐起拜揖,尚周章失次,即席必自論功最,以希寵獎,此有何策而與之接語哉?苟屈意妄言,即世所謂籠罩。籠罩之事,僕病未能也。」沆又嘗言:「居重位實無補,惟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之,此少以報國爾。朝廷防制,纖悉備具,或徇所陳請,施行一事,即所傷多矣,陸象先曰' 庸人擾之'是已。憸人苟一時之進,豈念厲民耶?」沆為相,常讀《論語》。或問之,沆曰:「沆為宰相,如《論語》中'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尚未能行。聖人之言,終身誦之可也。」
景德元年七月,沆待漏將朝,疾作而歸,詔太醫診視,撫問之使相望於道。明日,駕往臨問,賜白金五千兩。方還宮而沆薨,年五十八。上聞之驚歎,趣駕再往,臨哭之慟,謂左右曰:「沆為大臣,忠良純厚,始終如一,豈意不享遐壽!」言終又泣下。廢朝五日,贈太尉、中書令,諡文靖。錄其弟國子博士贄為虞部員外郎,光祿寺丞源為太子中舍,屯田員外郎、直集賢院維為戶部員外郎。子宗簡為大理評事。甥蘇昂、妻兄之子朱濤並同進士出身。乾興元年,仁宗即位,詔配享真宗廟庭。
沆性直諒,內行修謹,言無枝葉,識大體。居位慎密,不求聲譽,動遵條制,人莫能幹以私。公退,終日危坐,未嘗跛倚。治第封丘門內,廳事前僅容旋馬。或言其太隘,沆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已寬矣。」至於垣頹壁損,不以屑慮。堂前藥闌壞,妻戒守舍者勿葺以試沆,沆朝夕見之,經月終不言。妻以語沆,沆曰:「豈可以此動吾一念哉!」家人勸治居第,未嘗答。弟維因語次及之,沆曰:「身食厚祿,時有橫賜,計囊裝亦可以治第,但念內典以此世界為缺陷,安得圓滿如意,自求稱足?今市新宅,須一年繕完,人生朝暮不可保,又豈能久居?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豐屋哉?」
沆與諸弟友愛,尤器重維,暇日相對宴飲清言,未嘗及朝政,亦未嘗問家事。沆沒後,或薦梅詢可用,真宗曰:「李沆嘗言其非君子。」其為信倚如此。
維字仲方,第進士,為保信軍節度推官。真宗初,獻《聖德詩》,召試中書,擢直集賢院,以沆相,避知歙州。至郡,興學舍,歲時行鄉射之禮。沆沒,入為戶部員外郎。
契丹請和,以為賀正旦使。真宗方幸西京,維還詣行在,具言其待遇禮厚,必保盟好。擢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自是每北使至,多命維主之。擢為翰林學士,累遷中書舍人,以疾辭,出知許州。複入翰林為學士承旨,加史館修撰。仁宗初,再遷為尚書左丞兼侍讀學士,預修《真宗實錄》,遷工部尚書。會塞下傳契丹將絕盟,複遣維往使。其主隆緒重維名,館勞加禮,使賦《兩朝悠久詩》。詩成,大喜。既還,帝欲用為樞密副使,或斥維賦詩自稱小臣,乃寢。遷刑部尚書,辭不拜,引李士衡故事求換官,除州觀察使,為諫官劉隨所詆,知亳州。請赴本鎮,改河陽。久之還朝,複出知陳州,卒。
維博學,少以文章知名,至老手不廢書。景德以後,巡幸四方,典章名物,多維所參定。嘗預定《七經正義》,修《續通典》、《冊府元龜》。性寬易,喜慍不見於色,獎借後進,嗜酒善謔,而好為詩。常曰:「人生觴詠自適,余何營哉?」既沒,家無餘貲。景祐元年,贈尚書右僕射。子師錫,虞部員外郎;公謹,太子中舍。
王旦,字子明,大名莘人。曾祖言,黎陽令。祖徹,左拾遺。父祐,尚書兵部侍郎,以文章顯于漢、周之際,事太祖、太宗為名臣。嘗諭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世多稱其陰德。祐手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旦幼沉默,好學有文,祐器之曰:「此兒當至公相。」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平江縣。其廨舊傳有物怪憑戾,居多不寧。旦將至前夕,守吏聞群鬼嘯呼雲:「相君至矣,當避去。」自是遂絕。就改將作監丞。趙昌言為轉運使,以威望自任,屬吏屏畏,入旦境,稱其善政,以女妻之。代還,命監潭州銀場。何承矩典郡,薦入為著作佐郎,預編《文苑英華》、《詩類》。遷殿中丞、通判鄭州。表請天下建常平倉,以塞兼併之路。徙濠州。淳化初,王禹偁薦其才任轉運使,驛召至京,旦不樂吏職,獻文。召試,命直史館。二年,拜右正言、知制誥。
初,祐以宿名久掌書命,旦不十年繼其任,時論美之。錢若水有人倫鑒,見旦曰:「真宰相器也。」與之同列,每曰:「王君淩霄聳壑,棟樑之材,貴不可涯,非吾所及。」李沆以同年生,亦推重為遠大之器。明年,與蘇易簡同知貢舉,加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內銓、知考課院。趙昌言參機務,旦避嫌,引唐獨孤郁、權德輿故事辭職。太宗嘉其識體,改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昌言出知鳳翔,即日以旦知制誥,仍兼修撰、判院事,面賜金紫,擇牯犀帶寵之,又令冠西閣。至道元年,知理檢院。二年,進兵部郎中。
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數月,為翰林學士兼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帝素賢旦,嘗奏事退,目送之曰:「為朕致太平者,必斯人也。」錢若水罷樞務,得對苑中,訪近臣之可用者,若水言:「旦有德望,堪任大事。」帝曰:「此固朕心所屬也。」咸平三年,又知貢舉,鎖宿旬日,拜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逾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
契丹犯邊,從幸澶州。雍王元份留守東京,遇暴疾,命旦馳還,權留守事。旦曰:「願宣寇准,臣有所陳。」准至,旦奏曰:「十日之間未有捷報,時當如何?」帝默然良久,曰:「立皇太子。」旦既至京,直入禁中,下令甚嚴,使人不得傳播。及駕還,旦子弟及家人皆迎于郊,忽聞後有騶訶聲,驚視之,乃旦也。二年,加尚書左丞。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兩朝國史》。
契丹既受盟,寇准以為功,有自得之色,真宗亦自得也。王欽若忌准,欲傾之,從容言曰:「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諸侯猶恥之,而陛下以為功,臣竊不取。」帝愀然曰:「為之奈何?」欽若度帝厭兵,即謬曰:「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滌恥。」帝曰:「河朔生靈始免兵革,朕安能為此?可思其次。」欽若曰:「唯有封禪泰山,可以鎮服四海,誇示外國。然自古封禪,當得天瑞希世絕倫之事,然後可爾。」既而又曰:「天里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也。」帝思久之,乃可,而心憚旦,曰:「王旦得無不可乎?」欽若曰:「臣得以聖意喻之,宜無不可。」乘間為旦言,旦黽勉而從。帝猶尤豫,莫與籌之者。會幸秘閣,驟問杜鎬曰:「古所謂河出圖、洛出書,果何事耶?」鎬老儒,不測其旨,漫應之曰:「此聖人以神道設教爾。」帝由此意決,遂召旦飲,歡甚,賜以尊酒,曰:「此酒極佳,歸與妻孥共之。」既歸發之,皆珠也。由是凡天書、封禪等事,旦不復異議。
大中祥符初,為天書儀仗使,從封泰山,為大禮使,進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受詔撰《封祀壇頌》,加兵部尚書。四年,祀汾陰,又為大禮使,遷右僕射、昭文館大學士。仍撰《祠壇頌》,將複進秩,懇辭得免,止加功臣。俄兼門下侍郎、玉清昭應宮使。五年,為玉清奉聖像大禮使。景靈宮建,又為朝修使。七年,刻天書,兼刻玉使,選禦廄三馬賜之。玉清昭應宮成,拜司空。京師賜酺,旦以慘恤不赴會,帝賜詩導意焉。《國史》成,遷司空。旦為天書使,每有大禮,輒奉天書以行,恒邑邑不樂。凡柄用十八年,為相僅一紀。
會契丹修和,西夏誓守故地,二邊兵罷不用,真宗以無事治天下。旦謂祖宗之法具在,務行故事,慎所變改。帝久益信之,言無不聽,凡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旦以為如何?」旦與人寡言笑,默坐終日,及奏事,群臣異同,旦徐一言以定。歸家,或不去冠帶,入靜室獨坐,家人莫敢見之。旦弟以問趙安仁,安仁曰:「方議事,公不欲行而未決,此必憂朝廷矣。」
帝嘗示二府《喜雨詩》,旦袖歸曰:「上詩有一字誤寫,莫進入改卻否?」王欽若曰:「此亦無害。」而密奏之。帝慍,謂旦曰:「昨日詩有誤字,何不來奏?」旦曰:「臣得詩未暇再閱,有失上陳。」惶懼再拜謝,諸臣皆拜,獨樞密馬知節不拜,具以實奏,且曰:「王旦略不辨,真宰相器也。」帝顧旦而笑焉。天下大蝗,使人於野得死蝗,帝以示大臣。明日,執政遂袖死蝗進曰:「蝗實死矣,請示於朝,率百官賀。」旦獨不可。後數日,方奏事,飛蝗蔽天,帝顧旦曰:「使百官方賀,而蝗如此,豈不為天下笑耶?」
宮禁火災,旦馳入。帝曰:「兩朝所積,朕不妄費,一朝殆盡,誠可惜也。」旦對曰:「陛下富有天下,財帛不足憂,所慮者政令賞罰之不當。臣備位宰府,天災如此,臣當罷免。」繼上表待罪,帝乃降詔罪己,許中外封事言得失。後有言榮王宮火所延,非天災,請置獄劾,當坐死者百余人。旦獨請曰:「始火時,陛下已罪己詔天下,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歸咎於人,何以示信?且火雖有跡,寧知非天譴耶?」當坐者皆免。
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之說。帝怒,欲付禦史問狀。旦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罪。」真宗怒不解,旦因自取嘗所占問之書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罪,願並臣付獄。」真宗曰:「此事已發,何可免?」旦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於不發而以罪人。」帝意解。旦至中書,悉焚所得書。既而複悔,馳取之,而已焚之矣。由是皆免。仁宗為皇太子,太子諭德見旦,稱太子學書有法。旦曰:「諭德之職,止於是耶?」張士遜又稱太子書,旦曰:「太子不在應舉,選學士不在學書。
契丹奏請歲給外別假錢幣。旦曰:「東封甚近,車駕將出,彼以此探朝廷之意耳。」帝曰:「何以答之?」旦曰:「止當以微物而輕之。」乃以歲給三十萬物內各借三萬,仍諭次年額內除之。契丹得之,大慚。次年,複下有司:「契丹所借金幣六萬,事屬微末,今仍依常數與之,後不為比。」西夏趙德明言民饑,求糧百萬斛。大臣皆曰:「德明新納誓而敢違,請以詔責之。」帝以問旦,旦請敕有司具粟百萬于京師,而詔德明來取之。德明得詔,慚且拜曰:「朝廷有人。」
寇准數短旦,旦專稱准。帝謂旦曰:「卿雖稱其美,彼專談卿惡。」旦曰:「理固當然。臣在相位久,政事闕失必多。准對陛下無所隱,益見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帝以是愈賢旦。中書有事送密院,違詔格,准在密院,以事上聞。旦被責,第拜謝,堂吏皆見罰。不逾月,密院有事送中書,亦違詔格,堂吏欣然呈旦,旦令送還密院。准大慚,見旦曰:「同年,甚得許大度量?」旦不答。寇准罷樞密使,托人私求為使相,旦驚曰:「將相之任,豈可求耶!吾不受私請。」准深憾之。已而除准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准入見,謝曰:「非陛下知臣,安能至此?」帝具道旦所以薦者。准愧歎,以為不可及。准在藩鎮,生辰,造山棚大宴,又服用僭侈,為人所奏。帝怒,謂旦曰:「寇准每事欲效朕,可乎?」旦徐對曰:「准誠賢能,無如騃何。」真宗意遂解,曰:「然,此正是騃爾。」遂不問。
翰林學士陳彭年呈政府科場條目,旦投之地曰:「內翰得官幾日,乃欲隔截天下進士耶?」彭年皇恐而退。時向敏中同在中書,出彭年所留文字,旦瞑目取紙封之。敏中請一覽,旦曰:「不過興建符瑞圖進爾。」後彭年與王曾、張知白參預政事,同謂旦曰:「每奏事,其間有不經上覽者,公批旨奉行,恐人言之以為不可。」旦遜謝而已。一日奏對,旦退,曾等稍留,帝驚曰:「有何事不與王旦來?」皆以前事對。帝曰:「旦在朕左右多年,朕察之無毫髮私。自東封後,朕諭以小事一面奉行,卿等謹奉之。」曾等退而愧謝,旦曰:「正賴諸公規益。」略不介意。
帝欲相王欽若,旦曰:「欽若遭逢陛下,恩禮已隆,且乞留之樞密,兩府亦均。臣見祖宗朝未嘗有南人當國者,雖古稱立賢無方,然須賢士乃可。臣為宰相,不敢沮抑人,此亦公議也。」真宗遂止。旦沒後,欽若始大用,語人曰:「為王公遲我十年作宰相。」欽若與陳堯叟、馬知節同在樞府,因奏事忿爭。真宗召旦至,欽若猶嘩不已,知節流涕曰:「願與欽若同下禦史府。」旦叱欽若使退。帝大怒,命付獄。旦從容曰:「欽若等恃陛下厚顧,上煩譴訶,當行朝典。願且還內,來日取旨。」明日,召旦前問之,旦曰:「欽若等當黜,未知坐以何罪?」帝曰:「坐忿爭無禮。」旦曰:「陛下奄有天下,使大臣坐忿爭無禮之罪,或聞外國,恐無以威遠。」帝曰:「卿意如何?」旦曰:「願至中書,召欽若等宣示陛下含容之意,且戒約之。俟少間,罷之未晚也。」帝曰:「非卿之言,朕固難忍。」後月餘,欽若等皆罷。
旦嘗與楊億評品人物,億曰:「丁謂久遠當何如?」旦曰:「才則才矣,語道則未。他日在上位,使有德者助之,庶得終吉;若獨當權,必為身累爾。」後謂果如言。
旦為兗州景靈宮朝修使,內臣周懷政偕行,或乘間請見,旦必俟從者盡至,冠帶出見於堂皇,白事而退。後懷政以事敗,方知旦遠慮。內臣劉承規以忠謹得幸,病且死,求為節度使。帝語旦曰:「承規待此以瞑目。」旦執不可,曰:「他日將有求為樞密使者,奈何?」遂止。自是內臣官不過留後。
旦為相,賓客滿堂,無敢以私請。察可與言及素知名者,數月後,召與語,詢訪四方利病,或使疏其言而獻之。觀才之所長,密籍其名,其人複來,不見也。每有差除,先密疏四三人姓名以請,所用者帝以筆點之。同列不知,爭有所用,惟旦所用,奏入無不可。丁謂以是數毀旦,帝益厚之。故參政李穆子行簡,以將作監丞家居,有賢行,遷太子中允。使者不知其宅,真宗命就中書問旦,人始知行簡為旦所薦。旦凡所薦,皆人未嘗知。旦沒後,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始知朝士多旦所薦雲。諫議大夫張師德兩詣旦門,不得見,意為人所毀,以告向敏中,為從容明之。及議知制誥,旦曰:「可惜張師德。」敏中問之,旦曰:「累于上前言師德名家子,有士行,不意兩及吾門。狀元及第,榮進素定,但當靜以待之爾。若複奔競,使無階而入者當如何也。」敏中啟以師德之意,旦曰:「旦處安得有人敢輕毀人,但師德後進,待我薄爾。」敏中固稱:「適有闕,望公弗遺。」旦曰:「第緩之,使師德知,聊以戒貪進、激薄俗也。」
石普知許州不法,朝議欲就劾。旦曰:「普武人,不明典憲,恐恃薄效,妄有生事。必須重行,乞召歸置獄。」乃下禦史按之,一日而獄具。議者以為不屈國法而保全武臣,真國體也。薛奎為江、淮發運使,辭旦,旦無他語,但雲:「東南民力竭矣。」奎退而曰:「真宰相之言也。」張士遜為江西轉運使,辭旦求教,旦曰:「朝廷榷利至矣。」士遜迭更是職,思旦之言,未嘗求利,識者曰:「此運使識大體。」張詠知成都,召還,以任中正代之,言者以為不可。帝問旦,對曰:「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他人往,妄有變更矣。」李迪、賀邊有時名,舉進士,迪以賦落韻,邊以《當仁不讓于師論》以「師」為「眾」,與注疏異,皆不預。主文奏乞收試,旦曰:「迪雖犯不考,然出於不意,其過可略。邊特立異說,將令後生務為穿鑿,漸不可長。」遂收迪而黜邊。
旦任事久,人有謗之者,輒引咎不辨。至人有過失,雖人主盛怒,可辨者辨之,必得而後已。素羸多疾,自東魯複命,連歲求解,優詔褒答,繼以面諭,委任無貳。天禧初,進位太保,為兗州太極觀奉上寶冊使,複加太尉兼侍中,五日一赴起居,入中書,遇軍國重事,不限時日入預參決。旦愈畏避,上疏懇辭,又托同列奏白。帝重違其意,止加封邑。一日,獨對滋福殿,帝曰:「朕方以大事托卿,而卿疾如此。」因命皇太子出拜,旦皇恐走避,太子隨而拜之。旦言:「太子盛德,必任陛下事。」因薦可為大臣者十余人,其後不至宰相惟李及、淩策二人,亦為名臣。旦複求避位,帝睹其形瘁,憫然許之。以太尉領玉清昭應宮使,給宰相半奉。
初,旦以宰相兼使,今罷相,使猶領之,其專置使自旦始焉。尋又命肩輿入禁,使子雍與直省吏挾扶,見於延和殿。帝曰:「卿今疾亟,萬一有不諱,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誰乎?」旦曰:「知臣莫若君,惟明主擇之。」再三問,不對。時張詠、馬亮皆為尚書,帝曆問二人,亦不對。因曰:「試以卿意言之。」旦強起舉笏曰:「以臣之愚,莫如寇准。」帝曰:「准性剛褊,卿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臣病困,不能久侍。」遂辭退。後旦沒歲餘,竟用准為相。
旦疾甚,遣內侍問者日或三四,帝手自和藥,並薯蕷粥賜之。旦與楊億素厚,延至臥內,請撰遺表。且言:「忝為宰輔,不可以將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敘生平遭遇,願日親庶政,進用賢士,少減焦勞之意。」仍戒子弟:「我家盛名清德,當務儉素,保守門風,不得事於泰侈,勿為厚葬以金寶置柩中。」表上,真宗歎之,遂幸其第,賜白金五千兩。旦作奏辭之,槁末,自益四句雲:「益懼多藏,況無所用,見欲散施,以息咎殃。」即舁至內闥,詔不許。還至門,旦已薨,年六十一。帝臨其喪慟,廢朝三日,贈太師、尚書令、魏國公,諡文正,又別次發哀。後數日,張旻赴鎮河陽,例宜飲餞,以旦故,不舉樂。錄其子、弟、侄、外孫、門客、常從,授官者十數人。諸子服除,又各進一官。已而聞旦奏槁自益四句,取視,泣下久之。旦有文集二十卷。乾興初,詔配享真宗廟廷。及建碑,仁宗篆其首曰:「全德元老之碑。」
旦事寡嫂有禮,與弟旭友愛甚篤。婚姻不求門閥。被服質素,家人欲以繒錦飾氈席,不許。有貨玉帶者,弟以為佳,呈旦,旦命系之,曰:「還見佳否?」弟曰:「系之安得自見?」旦曰:「自負重而使觀者稱好,無乃勞乎!」亟還之。故所服止於賜帶。家人未嘗見其怒,飲食不精潔,但不食而已。嘗試以少埃墨投羹中,旦惟啖飯,問何不啜羹,則曰:「我偶不喜肉。」後又墨其飯,則曰:「吾今日不喜飯,可別具粥。」旦不置田宅,曰:「子孫當各念自立,何必田宅,徒使爭財為不義爾。」真宗以其所居陋,欲治之,旦辭以先人舊廬,乃止。宅門壞,主者徹新之,暫於廡下啟側門出入。旦至側門,據鞍俯過,門成複由之,皆不問焉。三子:雍,國子博士;沖,左贊善大夫;素,別有傳。
向敏中,字常之,開封人。父瑀,仕漢符離令。性嚴毅,惟敏中一子,躬自教督,不假顏色。嘗謂其母曰:「大吾門者,此兒也。」敏中隨瑀赴調京師,有書生過門,見敏中,謂鄰母曰:「此兒風骨秀異,貴且壽。」鄰母入告其家,比出,已不見矣。及冠,繼丁內外憂,能刻厲自立,有大志,不屑貧窶。
太平興國五年進士,解褐將作監丞、通判吉州,就改右贊善大夫。轉運使張齊賢薦其材,代還,為著作郎。召見便殿,占對明暢,太宗善之,命為戶部推官,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時領外計者,皆以權寵自尊,所至畏憚,敏中不尚威察,待僚屬有禮,勤於勸勖,職務修舉。或薦其有武幹者,召入,將授諸司副使。敏中懇辭,仍獻所著文,加直史館,遣還任。以耕籍恩,超左司諫,入為戶部判官、知制誥。未幾,權判大理寺。
時沒入祖吉贓錢,分賜法吏,敏中引鐘離意委珠事,獨不受。妖尼道安構獄,事連開封判官張去華,敏中妻父也,以故得請不預決讞。既而法官皆貶,猶以親累落職,出知廣州。入辭,面敘其事,太宗為之感動,許以不三歲召還。翌日,遷職方員外郎,遣之。是州兼掌市舶,前守多涉譏議。敏中至荊南,預市藥物以往,在任無所須,以清廉聞。就擢廣南東路轉運使,召為工部郎中。太宗飛白書敏中洎張詠二名付中書,曰:「此二人,名臣也,朕將用之。」左右因稱其材,並命為樞密直學士。
時通進、銀台司主出納書奏,領於樞密院,頗多壅遏,或至漏失。敏中具奏其事,恐遠方有失事機,請別置局,命官專蒞,校其簿籍,詔命敏中與詠領其局。太宗欲大任敏中,當途者忌之。會有言敏中在法寺時,皇甫侃監無為軍榷務,以賄敗,發書曆詣朝貴求為末減,敏中亦受之。事下禦史,按實,嘗有書及門,敏中睹其名,不啟封遣去。俄捕得侃私僮詰之,雲其書尋納筒中,瘞臨江傳舍。馳驛掘得,封題如故。太宗大驚異,召見,慰諭賞激,遂決於登用。未幾,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自郎中至是百餘日,超擢如此。時西北用兵,樞機之任,專主謀議,敏中明辨有才略,遇事敏速,凡二邊道路、斥堠、走集之所,莫不周知。至道初,遷給事中。
真宗即位,敏中適在疾告,力起,見於東序,即遣視事。進戶部侍郎。會曹彬為樞密使,改為副使。咸平初,拜兵部侍郎、參知政事。從幸大名,屬宋湜病,代兼知樞密院事。時大兵之後,議遣重臣慰撫邊郡,命為河北、河東安撫大使,以陳堯叟、馮拯為副,發禁兵萬人翼從。所至訪民疾苦,宴犒官吏,莫不感悅。四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
故相薛居正孫安上不肖,其居第有詔無得貿易,敏中違詔質之。會居正子惟吉嫠婦柴將攜貲產適張齊賢,安上訴其事,柴遂言敏中嘗求娶己,不許,以是陰庇安上。真宗以問敏中,敏中言近喪妻不復議婚,未嘗求婚于柴,真宗因不復問。柴又伐鼓,訟益急,遂下禦史台,並得敏中質宅之狀。時王嗣宗為鹽鐵使,素忌敏中,因對言,敏中議娶王承衍女弟,密約已定而未納采。真宗詢于王氏,得其實,以敏中前言為妄,罷為戶部侍郎,出知永興軍。
景德初,複兵部侍郎。夏州李繼遷兵敗,為潘羅支射傷,自度孤危且死,屬其子德明必歸宋,曰:「一表不聽則再請,雖累百表,不得,請勿止也。」繼遷卒,德明納款,就命敏中為鄜延路緣邊安撫使,俄還京兆。
是冬,真宗幸澶淵,賜敏中密詔,盡付西鄙,許便宜從事。敏中得詔藏之,視政如常日。會大儺,有告禁卒欲倚儺為亂者,敏中密使麾兵被甲伏廡下幕中。明日,盡召賓僚兵官,置酒縱閱,無一人預知者。命儺入,先馳騁於中門外,後召至階,敏中振袂一揮,伏出,盡擒之,果各懷短刃,即席斬焉。既屏其屍,以灰沙掃庭,張樂宴飲,坐客皆股栗,邊藩遂安。時舊相出鎮,不以軍事為意。寇准雖有重名,所至終日遊宴,則以所愛伶人或付富室,輒厚有得。張齊賢倜儻任情,獲劫盜或至縱遣。帝聞之,稱敏中曰:「大臣出臨四方,惟敏中盡心於民事爾。」於是有複用之意。二年,又以德明誓約未定,徙敏中為鄜延路都部署兼知延州,委以經略,改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
大中祥符初,議封泰山,以敏中舊德有人望,召入,權東京留守。禮成,拜尚書右丞。
時吏部選人多稽滯者,命敏中與溫仲舒領其事。俄兼秘書監,又領工部尚書,充資政殿大學士,賜禦詩褒寵。祀汾陰,複為留守。敏中以厚重鎮靜,人情帖然,帝作詩遣使馳賜之。拜刑部尚書。五年,複拜同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加中書侍郎。尋充景靈宮使,宮成,進兵部尚書,為兗州景靈宮慶成使。
天禧初,加吏部尚書,又為應天院奉安太祖聖容禮儀使。進右僕射兼門下侍郎,監修國史。是日,翰林學士李宗諤當對,帝曰:「朕自即位,未嘗除僕射,今命敏中,此殊命也,敏中應甚喜。」又曰:「敏中今日賀客必多,卿往觀之,勿言朕意也。」宗諤既至,敏中謝客,門闌寂然。宗諤與其親徑入,徐賀曰:「今日聞降麻,士大夫莫不歡慰相慶。」敏中但唯唯。又曰:「自上即位,未嘗除端揆,非勳德隆重,眷倚殊越,何以至此。」敏中複唯唯。又曆陳前世為僕射者勳德禮命之重,敏中亦唯唯,卒無一言。既退,使人問庖中,今日有親賓飲宴否,亦無一人。明日,具以所見對。帝曰:「向敏中大耐官職。」徙玉清昭應宮使。以年老,累請致政,優詔不許。三年重陽,宴苑中,暮歸中風眩,郊祀不任陪從。進左僕射、昭文館大學士,奉表懇讓,又表求解,皆不許。明年三月卒,年七十二。帝親臨,哭之慟,廢朝三日,贈太尉、中書令,諡文簡。五子、諸婿並遷官,親校又官數人。
敏中姿表瑰碩,有儀矩,性端厚豈弟,多智,曉民政,善處繁劇,慎於采拔。居大任三十年,時以重德目之,為人主所優禮,故雖衰疾,終不得謝。及追命制入,帝特批曰:「敏中淳謹溫良,宜益此意。」其恩顧如此。有文集十五卷。
子傳正,國子博士;傳式,龍圖閣直學士;傳亮,駕部員外郎;傳師,殿中丞;傳范,娶南陽郡王惟吉女安福縣主,為密州觀察使,諡惠節。
傳亮子經,定國軍留後,諡康懿。經女即欽聖憲肅皇后也,以後族贈敏中燕王、傳亮周王、經吳王。敏中余孫繹、絳,並官太子中書。
論曰:宋至真宗之世,號為盛治,而得人亦多。李沆為相,正大光明,其焚封妃之詔以格人主之私,請遷靈州之民以奪西夏之謀,無愧宰相之任矣。沆嘗謂王旦,邊患既息,人主侈心必生,而聲色、土木、神仙祠禱之事將作,後王欽若、丁謂之徒果售其佞。又告真宗不可用新進喜事之人,中外所陳利害皆報罷之,後神宗信用安石變更之言,馴至棼擾。世稱沆為「聖相」,其言雖過,誠有先知者乎!王旦當國最久,事至不膠,有謗不校,薦賢而不市恩,救罪輒宥而不費辭。澶淵之役,請于真宗曰:「十日不捷,何以處之?」真宗答之曰:「立太子。」契丹逾歲給而借幣,西夏告民饑而假糧,皆一語定之,偉哉宰相才也。惟受王欽若之說,以遂天書之妄,斯則不及李沆爾。向敏中恥受贓物之賜以遠其汙,預避市舶之嫌以全其廉,堅拒皇甫侃之書以免其累,拜罷之際,喜慍不形,亦可謂有宰相之風焉。
列傳第四十二
○王欽若林特附丁謂夏竦子安期
王欽若,字定國,臨江軍新喻人。父仲華,侍祖郁官鄂州。會。江水暴至,徙家黃鶴樓,漢陽人望見樓上若有光景,是夕,欽若生。欽若早孤,鬱愛之。太宗伐太原時,欽若才十八,作《平晉賦論》獻行在。郁為濠州判官,將死,告家人曰:「吾曆官逾五十年,慎于用刑,活人多矣,後必有興者,其在吾孫乎!」
欽若擢進士甲科,為亳州防禦推官,遷秘書省秘書郎,監廬州稅。改太常丞、判三司理欠憑由司。時毋賓古為度支判官,嘗言曰:「天下逋負,自五代迄今,理督未已,民病幾不能勝矣。僕將啟蠲之。」欽若一夕命吏勾校成數,翌日上之。真宗大驚曰:「先帝顧不知邪?」欽若徐曰:「先帝固知之,殆留與陛下收人心爾。」即日放逋負一千余萬,釋系囚三千餘人。帝益器重欽若,召試學士院,拜右正言、知制誥,召為翰林學士。蜀寇王均始平,為西川安撫使。所至問系囚,自死罪以下第降之,凡列便宜,多所施行。還,授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以郊祀恩,加給事中。
河陰民常德方訟臨津縣尉任懿賂欽若得中第,事下禦史台劾治。初,欽若咸平中嘗知貢舉,懿舉諸科,寓僧仁雅舍。仁雅識僧惠秦者與欽若厚,懿與惠秦約,以銀三百五十兩賂欽若,書其數於紙,令惠秦持去。會欽若已入院,屬欽若客納所書于欽若妻李氏,惠秦減所書銀百兩,欲自取之。李氏令奴祁睿書懿名於臂,並以所約銀告欽若。懿再入試第五場,睿複持湯飲至貢院,欽若密令奴索取銀,懿未即與而登科去。仁雅馳書河陰,始歸之。德方得其書,以告禦史中丞趙昌言,昌言以聞。既捕祁睿等,亦請逮欽若屬吏。
祁睿本亳小吏,雖從欽若久,而名猶隸亳州。欽若乃言:「向未有祁睿,惠秦亦不及門。」帝方顧欽若厚,命邢昺、閻承翰等於太常寺別鞫之。懿更雲妻兄張駕識知舉官洪湛,嘗俱造湛門。始但以銀屬二僧,不知達主司為誰。昺等遂誣湛受懿銀,湛適使陝西還,而獄已具。時駕且死,睿又悉遁去,欽若因得固執祁睿休役後始傭於家,它奴使多新募,不識惠秦,故皆無證驗。湛坐削藉、流儋州,而欽若遂免。方湛代王旦入知貢舉,懿已試第三場,及官收湛贓,家無有也,乃以湛假梁顥白金器輸官,湛遂死貶所。人知其冤,而欽若恃勢,人莫敢言者。
景德初,契丹入寇,帝將幸澶淵。欽若自請北行,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判天雄軍、提舉河北轉運使,真宗親宴以遣之。素與寇准不協,及還,累表願解政事,罷為刑部侍郎、資政殿學士。尋判尚書都省,修《冊府元龜》,或褒贊所及,欽若自名表首以謝,即繆誤有所譴問,戒書吏但雲楊億以下,其所為多此類也。歲中,改兵部,升大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初,欽若罷,為置資政殿學士以寵之,准定其班在翰林學士下。欽若訴於帝,複加「大」字,班承旨上。以尚書左丞知樞密院事,修國史。
大中祥符初,為封禪經度制置使兼判兗州,為天書儀衛副使。先是,真宗嘗夢神人言「賜天書于泰山」,即密諭欽若。欽若因言,六月甲午,木工董祚于醴泉亭北見黃素曳草上,有字不能識,皇城吏王居正見其上有禦名,以告。欽若既得之,具威儀奉導至社首,跪授中使,馳奉以進。真宗至含芳園奉迎,出所上《天書再降祥瑞圖》示百僚。欽若又言至嶽下兩夢神人,願增建廟庭。及至威雄將軍廟,其神像如夢中所見,因請構亭廟中。封禪禮成,遷禮部尚書,命作《社首頌》,遷戶部尚書。從祀汾陰,複為天書儀衛副使,遷吏部尚書。明年,為樞密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初,學士晁迥草制,誤削去官,有詔仍帶吏部尚書。聖祖降,加檢校太尉。欽若居第在太廟後壖,自言出入訶導不自安,因易賜官第于安定坊。七年,為同天書刻玉使。
馬知節同在樞密,素惡欽若,議論不相下。會瀘州都巡檢王懷信等上平蠻功,欽若久不決,知節因面詆其短,爭於帝前。及趣論賞,欽若遂擅除懷信等官,坐是,罷樞密使,奉朝請。改刻玉副使、知通進銀台司。複拜樞密使、同平章事。上玉皇尊號,遷尚書右僕射、判禮儀院,為會靈觀使。有龜蛇見拱聖營,因其地建詳源觀,命欽若總領之。尋拜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明年,為景靈使,閱《道藏》,得趙氏神仙事蹟四十人,繪於廊廡。又明年,商州捕得道士譙文易,畜禁書,能以術使六丁六甲神,自言嘗出入欽若家,得欽若所遺詩。帝以問欽若,謝不省,遂以太子太保出判杭州。
仁宗為皇太子,自以東宮師保請歸朝,複為資政大學士。詔日赴資善堂侍講皇太子。會輔臣兼領三少,欽若以品高求換秩,拜司空,尋除山南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與宰相丁謂不相悅,以疾請就醫京師,不報。令其子從益移文河南府,輿疾而歸。謂言欽若擅去官守,命禦史中丞薛映就第按問。欽若惶恐伏罪,降司農卿、分司南京,奪從益一官。
仁宗即位,改秘書監,起為太常卿、知濠州,以刑部尚書知江甯府。仁宗嘗為飛白書,適欽若有奏至,因大書「王欽若」字。是時,馮拯病,太后有再相欽若意,即取字緘置湯藥合,遣中人齎以賜,且口宣召之。至國門而人未有知者。既朝,複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帝初臨政,欽若謂平時百官敘進,皆有常法,為《遷敘圖》以獻。《真宗實錄》成,進司徒,以郊祀恩,封冀國公。知邵武軍吳植病,求外徙,因殿中丞余諤以黃金遺欽若,未至,而植複遣牙吏至欽若第問之。欽若執以送官,植、諤皆坐貶。初,欽若安撫西川,植為新繁縣尉,嘗薦舉之。至是,亦當以失舉坐罪,詔勿問。兼譯經使,始赴傳法院,感疾亟歸。帝臨問,賜白金五千兩。既卒,贈太師、中書令,諡文穆,錄親屬及所親信二十余人。國朝以來宰相恤恩,未有欽若比者。
欽若嘗言:「少時過圃田,夜起視天中,赤文成'紫微'字。後使蜀,至褒城道中,遇異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既去,視其刺字,則唐相裴度也。」及貴,遂好神仙之事,常用道家科儀建壇場以禮神,朱書「紫微」二字陳於壇上。表修裴度祠于圃田,官其裔孫,自撰文以紀其事。
真宗封泰山、祀汾陰,而天下爭言符瑞,皆欽若與丁謂倡之。嘗建議躬謁元德皇太后別廟,為莊穆皇后行期服。議者以為天子當絕傍期,欽若所言不合禮。又請置先蠶並壽星祠,升天皇北極帝坐於郊壇第一龕,增執法、孫星位,別制王公以下車輅、鼓吹,以備拜官、婚葬。所著書有《鹵簿記》、《彤管懿範》、《天書儀制》、《聖祖事蹟》、《翊聖真君傳》、《五嶽廣聞記》、《列宿萬靈朝真圖》、《羅天大醮儀》。欽若自以深達道教,多所建明,領校道書,凡增六百餘卷。
欽若狀貌短小,項有附疣,時人目為「癭相」。然智數過人,每朝廷有所興造,委曲遷就,以中帝意。又性傾巧,敢為矯誕。馬知節嘗斥其奸狀,帝亦不之罪。其後仁宗嘗謂輔臣曰:「欽若久在政府,觀其所為,真奸邪也。」王曾對曰:「欽若與丁謂、林特、陳彭年、劉承珪,時謂之'五鬼'。奸邪險偽,誠如聖諭。」
欽若子從益,終贊善大夫,追賜進士及第。後無子,以叔之子為後。
林特字士奇。祖揆,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因家順昌。特少穎悟,十歲,謁江南李景,獻所為文,景奇之,命作賦,有頃而成,授蘭台校書郎。江南平,偽官皆入見,特袖文以進。太宗以為長葛尉,改遂州錄事參軍。代還,命中書引對,授大理寺丞、通判隴州,有治狀。田重進鎮永興,太宗以重進武人,選特與楊覃並為通判,人賜白金二百兩,給實奉。會出兵五路討李繼遷,督所部轉芻粟,先期以辦。呂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蒙正入相,薦之,入判三司戶部勾院。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所奏合旨。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為戶部副使,詔赴內朝。三司副使預內朝,自特始。徙鹽鐵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遷司封員外郎。車駕謁陵,為行在三司副使,詔與劉承珪、李溥比較江淮茶法。因裁定新制,歲增課百余萬,特遷祠部郎中。封泰山,祀汾陰,皆為行在三司副使。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將祀太清宮,遣特儲供具,為行在三司使。禮成,進給事中,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昭應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樞密使寇准言特奸邪,又數與爭事,帝為出准,特在職如故。後罷三司,以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兗州宮觀成,遷吏部侍郎。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時天下完富,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計,使幹財利佐之。然特亦天性邪險,善附會,故謂始終善特,當時與陳彭年等號「五鬼」,語在《王欽若傳》。
仁宗在東宮,以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改詹事。丁謂欲引為樞密副使,而李迪執不可。仁宗即位,進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謂貶,特亦落職知許州。還朝,以戶部尚書知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特體素羸,然未嘗一日謁告,及得疾,才五日而卒。贈尚書左僕射。太后遣中使祀奠。
特精敏,喜吏職,據案終日不倦。真宗數訪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傷,人以此憚焉。奉詔撰《會計錄》三十卷。又為《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慶賜總例》三十六卷。
子濰、洙。濰亦有吏能,曆官至三司鹽鐵副使,以秘書監致仕,卒。洙,官至司農卿、知壽州,臨事苛急,鼓角將夜入州廨,拔堂檻鐵鉤擊殺之。
丁謂,字謂之,後更字公言,蘇州長洲人。少與孫何友善,同袖文謁王禹偁,禹偁大驚重之,以為自唐韓愈、柳宗元後,二百年始有此作。世謂之「孫丁」。淳化三年,登進士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饒州。逾年,直史館,以太子中允為福建路採訪。還,上茶鹽利害,遂為轉運使,除三司戶部判官。峽路蠻擾邊,命往體量。還奏稱旨,領峽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會分川峽為四路,改夔州路。
初,王均叛,朝廷調施、黔、高、溪州蠻子弟以捍賊,既而反為寇。謂至,召其種酋開諭之,且言有詔赦不殺。酋感泣,願世奉貢。乃作誓刻石柱,立境上。蠻地饒粟而常乏鹽,謂聽以粟易鹽,蠻人大悅。先時,屯兵施州而饋以夔、萬州粟。至是,民無轉餉之勞,施之諸砦,積聚皆可給。特遷刑部員外郎,賜白金三百兩。時溪蠻別種有入寇者,謂遣高、溪酋帥其徒討擊,出兵援之,擒生蠻六百六十,得所掠漢口四百餘人。複上言:黔南蠻族多善馬,請致館,犒給緡帛,歲收市之。其後徙置夔州城砦,皆謂所經畫也。居五年,不得代,乃詔舉自代者,於是入權三司鹽鐵副使。未幾,擢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
景德四年,契丹犯河北,真宗幸澶淵,以謂知鄆州兼齊、濮等州安撫使,提舉轉運兵馬巡檢事。契丹深入,民驚擾,爭趣楊劉渡,而舟人邀利,不時濟。謂取死罪紿為舟人,斬河上,舟人懼,民得悉渡。遂立部分,使並河執旗幟,擊刁鬥,呼聲聞百餘裏,契丹遂引去。明年,召為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上《會計錄》,以景德四年民賦戶口之籍,較咸平六年之數,具上史館,請自今以咸平籍為額,歲較其數以聞,詔獎之。尋加樞密直學士。
大中祥符初,議封禪,未決,帝問以經費,謂對「大計有餘」,議乃決。因詔謂為計度泰山路糧草使。初,議即宮城乾地營玉清昭應宮,左右有諫者。帝召問,謂對曰:「陛下有天下之富,建一宮奉上帝,且所以祈皇嗣也。群臣有沮陛下者,願以此論之。」王旦密疏諫,帝如謂所對告之,旦不復敢言。乃以謂為修玉清昭應宮使,複為天書扶侍使,遷給事中,真拜三司使。祀汾陰,為行在三司使。建會靈觀,謂複總領之。遷尚書禮部侍郎,進戶部,參知政事。建安軍鑄玉皇像,為迎奉使。朝謁太清宮,為奉祀經度制置使、判亳州。帝賜宴賦詩以寵其行,命權管勾駕前兵馬事。謂獻白鹿並靈芝九萬五千本。還,判禮儀院,又為修景靈宮使,摹寫天書刻玉笈,玉清昭應宮副使。大內火,為修葺使。曆工、刑、兵三部尚書,再為天書儀衛副使,拜平江軍節度使、知升州。
天禧初,徙保信軍節度使。三年,以吏部尚書複參知政事。是歲,祀南郊,輔臣俱進官。故事,嘗為宰相而除樞密使,始得遷僕射,乃以謂檢校太尉兼本官為樞密使。時寇准為相,尤惡謂,謂媒蘖其過,遂罷准相。既而拜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玉清昭應宮使。周懷政事敗,議再貶准,帝意欲謫准江、淮間,謂退,除道州司馬。同列不敢言,獨王曾以帝語質之,謂顧曰:「居停主人勿複言。」蓋指曾以第舍假准也。
其後詔皇太子聽政,皇后裁制于內,以二府兼東宮官,遂加謂門下侍郎兼太子少傅,而李迪先兼少傅,乃加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故事,左、右丞非兩省侍郎所兼,而謂意特以抑迪也。謂所善林特,自賓客改詹事,謂欲引為樞密副使兼賓客,迪執不可,因大詬之。既入對,斥謂奸邪不法事,願與俱付禦史雜治,語在《迪傳》。帝因格前制不下,乃罷謂為戶部尚書,迪為戶部侍郎;尋以謂知河南府,迪知鄆州。明日,入謝,帝詰所爭狀,謂對曰:「非臣敢爭,乃迪忿詈臣爾,願複留。」遂賜坐。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複平章事。」乃更以杌進,即入中書視事如故。仍進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兼太子少師。天章閣成,拜司空。乾興元年,封晉國公。
仁宗即位,進司徒兼侍中,為山陵使。寇准、李迪再貶,謂取制草改曰:「當醜徒幹紀之際,屬先王違豫之初,罹此震驚,遂至沈劇。」凡與准善者,盡逐之。是時二府定議,太后與帝五日一禦便殿聽政。既得旨,而謂潛結內侍雷允恭,令密請太后降手書,軍國事進入印畫。學士草制辭,允恭先持示謂,閱訖乃進。蓋謂欲獨任允恭傳達中旨,而不欲同列與聞機政也。允恭倚謂勢,益橫無所憚。
允恭方為山陵都監,與判司天監邢中和擅易皇堂地。夏守恩領工徒數萬穿地,土石相半,眾議日喧,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謂庇允恭,依違不決。內侍毛昌達自陵下還,以其事奏,詔問謂,謂始請遣使按視。既而鹹謂複用舊地,乃詔馮拯、曹利用等就謂第議,遣王曾覆視,遂誅允恭。
後數日,太后與帝坐承明殿,召拯、利用等諭曰:「丁謂為宰輔,乃與宦官交通。」因出謂嘗托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嘗幹謂求管勾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且營奉先帝陵寢,而擅有遷易,幾誤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賴聖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乃降謂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黜宰相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即殿廬召舍人草詞,仍榜朝堂,布諭天下。追其子珙、珝、、珷一官,落珙館職。
先是,女道士劉德妙者,嘗以巫師出入謂家。謂敗,逮系德妙,內侍鞫之。德妙通款,謂嘗教言:「若所為不過巫事,不若托言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於是即謂家設神像,夜醮於園中,允恭數至請禱。及帝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龜蛇,令德妙持入內,紿言出其家山洞中。仍複教雲:「上即問若,所事何知為老君,第雲'相公非凡人,當知之'。」謂又作頌,題曰「混元皇帝賜德妙」,語涉妖誕。遂貶崖州司戶參軍。諸子並勒停。又坐與德妙奸,除名,配隸複州。籍其家,得四方賂遺,不可勝紀。其弟誦、說、諫悉降黜。坐謂罷者,自參知政事任中正而下十數人。在崖州逾三年,徙雷州,又五年,徙道州。明道中,授秘書監致仕,居光州,卒。詔賜錢十萬、絹百匹。
謂機敏有智謀,憸狡過人,文字累數千百言,一覽輒誦。在三司,案牘繁委,吏久難解者,一言判之,眾皆釋然。善談笑,尤喜為詩,至於圖畫、博奕、音律,無不洞曉。每休沐會賓客,盡陳之,聽人人自便,而謂從容應接于其間,莫能出其意者。
真宗朝營造宮觀,奏祥異之事,多謂與王欽若發之。初,議營昭應宮,料功須二十五年,謂令以夜繼晝,每繪一壁給二燭,七年乃成。真宗崩,議草遺制,軍國事兼取皇太后處分,謂乃增以「權」字。及太后稱制,又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由是太后深惡之,因雷允恭遂並錄謂前後欺罔事竄之。
在貶所,專事浮屠因果之說,其所著詩並文亦數萬言。家寓洛陽,嘗為書自克責,敘國厚恩,戒家人毋輒怨望,遣人致于洛守劉燁,祈付其家。戒使者伺燁會眾僚時達之,燁得書不敢私,即以聞。帝見感惻,遂徙雷州,亦出於揣摩也。謂初通判饒州,遇異人曰:「君貌類李贊皇。」既而曰:「贊皇不及也。」
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父承皓,太平興國初,上《平晉策》,補右侍禁,隸大名府。契丹內寇,承皓由間道發兵,夜與契丹遇,力戰死之,贈崇儀使,錄竦為潤州丹陽縣主簿。
竦資性明敏,好學,自經史、百家、陰陽、律曆,外至佛老之書,無不通曉。為文章,典雅藻麗。舉賢良方正,擢光祿寺丞、通判台州。召直集賢院,為國史編修官、判三司都磨勘司,累遷右正言。帝幸亳州,為東京留守推官。仁宗初封慶國公,王旦數言竦材,命教書資善堂。未幾,同修起居注,為玉清昭應宮判官兼領景靈宮、會真觀事,遷尚書禮部員外郎、知制誥。史成,遷戶部。景靈宮成,遷禮部郎中。
竦娶楊氏,楊亦工筆劄,有鉤距。及竦顯,多內寵,浸與楊不諧,楊悍妒,即與弟媦疏竦陰事,竊出訟之,又竦母與楊母相詬詈,偕訴開封府,府以事聞,下禦史台置劾,左遷職方員外郎、知黃州。後二年,徙鄧州,又徙襄州。屬歲饑,大發公廩,不足,竦又勸率州大姓,使出粟,得二萬斛,用全活者四十余萬人。仁宗即位,遷戶部郎中,徙壽、安、洪三州。洪俗尚鬼,多巫覡惑民,竦索部中得千餘家,敕還農業,毀其淫祠以聞。詔江、浙以南悉禁絕之。
竦材術過人,急於進取,喜交結,任數術,傾側反覆,世以為奸邪。當太后臨朝,嘗上疏乞與修《真宗實錄》,不報。既而丁母憂,潛至京師,依中人張懷德為內助,宰相王欽若雅善竦,因左右之,遂起複知制誥,為景靈判官、判集賢院,以左司郎中為翰林學士、勾當三班院兼侍讀學士、龍圖閣學士,又兼譯經潤文官。遷諫議大夫,為樞密副使、修國史,遷給事中。初,武臣賞罰無法,吏得高下為奸,竦為集前比,著為定例,事皆按比而行。改參知政事、祥源觀使。增設賢良等六科,複百官轉對,置理檢使,皆竦所發。與宰相呂夷簡不相能,複為樞密副使,遷刑部侍郎。史成,進兵部,尋進尚書左丞。
太后崩,罷為禮部尚書、知襄州,改潁州。京東薦饑,徙青州兼安撫使。逾年,罷安撫,遷刑部尚書、徙應天府。寶元初,以戶部尚書入為三司使。趙元昊反,拜奉甯軍節度使、知永興軍,聽便宜行事。徙忠武軍節度使、知涇州。還,判永興軍兼陝西經略安撫招討,進宣徽南院使。與陳執中論兵事不合,詔徙屯鄜州。
初,竦在涇州,朝廷遣龐籍就計事。竦上奏曰:
頃者繼遷逃背,屢寇朔方。至道初,洛苑使白守榮等率重兵護糧四十萬,遇寇浦洛河,糧卒並沒,守榮僅以身免。呂端始欲發兵,由麟府、鄜延、環慶三路趣平夏,襲其巢穴,太宗難之。後命李繼隆、丁罕、範廷召、王超、張守恩五路入討。繼隆與罕合兵,行旬日,不見賊;守恩見賊不擊;超及廷召至烏白池,以諸將失期,士卒困敝,相繼引還。時繼遷當繼捧入朝之後,曹光實掩襲之餘,遁逃窮蹙,而猶累歲不能剿滅。先皇帝鑒追討之敝,戒疆吏謹烽候、嚴卒乘,來即驅逐之,去無追捕也。
然拓跋之境,自靈武陷沒之後,銀、綏割棄已來,假朝廷威靈,其所役屬者不過河外小羌爾。況德明、元昊相繼猖獗,以繼遷窮蹙,比元昊富實,勢可知也。以先朝累勝之士,較當今關東之兵,勇怯可知也。以興國習戰之帥,方沿邊未試之將,工拙可知也。繼遷竄伏平夏,元昊窟穴河外,地勢可知也。若分兵深入,糗糧不支,師行賊境,利於速戰。儻進則賊避其鋒,退則敵躡其後,老師費糧,深可虞也。若窮其巢穴,須涉大河,長舟巨艦,非倉卒可具也。若浮囊挽梗,聯絡而進,我師半渡,賊乘勢掩擊,未知何謀可以捍禦?臣以為不較主客之利,不計攻守之便,而議追討者,非良策也。
因條上十事。時邊臣多議征討,朝廷鄉之,而竦言出師非便。既而詔以涇原、鄜延兩路兵進討,會元昊稍求納款,范仲淹請留鄜延兵,由是涇原兵亦不行。中國之師,卒不出塞。
竦上十事:一、教習強弩以為奇兵;二、羈縻屬羌以為藩籬;三、詔唃廝囉父子並力破賊;四、度地形險易遠近、砦柵多少、軍士勇怯,而增減屯兵;五、詔諸路互相應援;六、募土人為兵,州各一二千人,以代東兵;七、增置弓手、壯丁、獵戶以備城守;八、並邊小砦,毋積芻糧,賊攻急,則棄小砦入保大砦,以完兵力;九、關中民坐累若過誤者,許人入粟贖罪,銅一斤為粟五鬥,以贍邊計;十、損並邊冗兵、冗官及減騎軍,以舒饋運。當時頗採用之。
其募土人為兵,令下而楊偕奏言:「西兵比繼遷時十增七八,縣官困于供億,今州複益一二千人,則歲費不貲。若訓習士卒,使之精銳,選任將帥,求之方略,自然以寡擊眾,以一當百矣。竦雲「土兵訓練可代東兵」,此虛言也。自德明納款以來,東兵猶不可代,況今日乎?」朝廷下竦議,竦奏:「陝西防秋之敝,無甚東兵,不慣登陟,不耐寒暑,驕懦相習,廩給至厚。土兵便習,各護鄉土,山川道路,彼皆素知,歲省芻糧钜萬。且收聚小民,免饑餓為盜,代兵東歸,以衛京師,萬世利也。偕欲以寡擊眾,殆虛言也。」
偕複奏雲:
竦言土兵各護鄉土,自古兵有九地,士卒近家,謂之散地,言其易離散也。第以近事言之,閣門祗候王文恩出師敗北,而土兵皆竄走,惟東兵僅二百人,殺敵兵甚眾。以此知兵之強弱,88不系東西,在將有謀與無謀爾。今邊郡參用東兵、土兵,若盡罷東兵,亦非計也。古人有言:「非隴西之民有勇怯,乃將吏之制巧拙異也。」今防邊東兵,人月受米七鬥五升,土兵二石五鬥,而竦乃言東兵廩給至厚,又不知之甚也。竦又言募土兵訓練以代東兵,且土兵數萬,須募足訓練,雖三二歲未得成效,兵精猶恐奔北,豈有驟加訓練而能取勝哉?
竦議遂屈。
竦雅意在朝廷,及任以西事,頗依違顧避,又數請解兵柄。改判河中府,徙蔡州。慶曆中,召為樞密使。諫官、禦史交章論:「竦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每論邊事,但列眾人之言,至遣敕使臨督,始陳十策。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致軍變。元昊嘗募得竦首者與錢三千,為賊輕侮如此。今複用之,邊將體解矣。且竦挾詐任數,奸邪傾險,與呂夷簡不相能。夷簡畏其為人,不肯引為同列,既退,乃存之以釋宿憾。陛下孜孜政事,首用懷詐不忠之臣,何以求治?」會竦已至國門,言者論不已,請不令入見。諫官餘靖又言:「竦累表引疾,及聞召用,即兼驛而馳。若不早決,竦必堅求面對,敘恩感泣,複有左右為之地,則聖聽惑矣。」章累上,即日詔竦歸鎮,竦亦自請還節。徙知亳州,改授吏部尚書。歲中,加資政殿學士。
竦之及國門也,帝封彈疏示之,既至亳州,上書萬言自辨。複拜宣徽南院使、河陽三城節度使、判並州。請複置宦者為走馬承受。明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大名府。又明年,召入為宰相。制下,而諫官、禦史複言:「大臣和則政事修,竦前在關中,與執中論議不合,不可使共事。」遂改樞密使,封英國公。
竦以文學起家,有名一時,朝廷大典策累以屬之。多識古文,學奇字,至夜以指畫膚。文集一百卷。其為郡有治績,喜作條教,於閭裏立保伍之法,至盜賊不敢發,然人苦煩擾。治軍尤嚴,敢誅殺,即疾病死喪,拊循甚至。嘗有龍騎卒戍邊郡,剽,州郡莫能止,或密以告竦。時竦在關中,俟其至,召詰之,誅斬殆盡,軍中大震。其威略多類此。然性貪,數商販部中。在並州,使其僕貿易,為所侵盜,至杖殺之。積家財累钜萬,自奉尤侈,畜聲伎甚眾。所在陰間僚屬,使相猜阻,以鉤致其事,遇家人亦然。
子安期,字清卿,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召試,賜進士出身。累遷太常博士,擢提點荊湖南道刑獄。除開封府推官,徙判官,判三司鹽鐵勾院,出為京西轉運使。盜起部中,剽劫州縣,而光化軍戍卒相繼叛,勢且相合,安期督將吏捕斬殆盡。徙河東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郎中,徙江、淮發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會元昊納款,西邊罷兵,命往陝西與諸路經略安撫司議損邊費,頗奏省吏員及汰邊兵之不任役者五萬人。擢天章閣待制,遂為陝西都轉運使。徙河北,進兵部郎中。
時竦為樞密使,為請還所遷官,丐淮、浙一郡。複以為工部郎中、江淮發運使,徙知永興軍。進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知渭州。簡弓箭手,得驍勇萬人為步兵,騎又半之,教以戰陣法,由是土兵勝他路。又籍塞下閒田,募人耕種,歲得谷數萬斛,以備振發,名曰貸倉。
遷右諫議大夫,進樞密直學士,徙延州。未至,丁父憂。服除,辭所進職,複為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提舉集禧觀。以學士複知延州,州東北阻山,無城郭,虜騎嘗乘之。安期至,即大築城。時方暑,士卒有怨言,安期益令廣袤計數百步,令其下曰:「敢言者斬。」躬自督役,不逾月而就。元昊請畫疆界,朝廷欲遣使,以問安期。安期對曰:「此不足煩王人,衙校可辦也。」議遂決。暴得疾,卒,詔遣中使護其喪以歸。
安期雖乘世資,頗以才自厲,朝廷數器使之,然無學術,而求入侍經筵,為世所譏。其奉養聲伎,不減其父雲。
論曰:王欽若、丁謂、夏竦,世皆指為奸邪。真宗時,海內乂安,文治洽和,群臣將順不暇,而封禪之議成于謂,天書之誣造端於欽若,所謂以道事君者,固如是耶?竦陰謀猜阻,鉤致成事,一居政府,排斥相踵,何其患得患失也!欽若以贓賄幹吏議,其得免者幸矣。然而黨惡醜正,幾敗國家,謂其尤者哉。
列傳第四十三
○陳堯佐兄堯叟弟堯咨從子漸宋庠弟祁
陳堯佐,字希元,其先河朔人。高祖翔,為蜀新井令,因家焉,遂為閬州閬中人。父省華字善則,事孟昶為西水尉。蜀平,授隴城主簿,累遷櫟陽令。縣之鄭白渠為鄰邑強族所據,省華盡去壅遏,水利均及,民皆賴之,徙樓煩令。端拱三年,太宗親試進士,伯子堯叟登甲科,占謝,辭氣明辨,太宗顧左右曰:「此誰子?」王沔以省華對。即召省華為太子中允,俄判三司都憑由司,改鹽鐵判官,遷殿中丞。河決鄆州,命省華領州事。俄為京東轉運使,超拜祠部員外郎、知蘇州,賜金紫。時遇水災,省華複流民數千戶,殍者悉瘞之,詔書褒美。曆戶部、吏部二員外郎,改知潭州。省華智辨有吏幹,入掌左藏庫,判吏部南曹,擢鴻臚少卿。景德初,判吏部銓,權知開封府,轉光祿卿。舊制,卿監坐朵殿,太宗以省華權蒞京府,別設其位,升於兩省五品之南。省華以府事繁劇,請禁賓友相過,從之。未幾,因疾求解任,拜左諫議大夫,再表乞骸骨,不許,手詔存問,親閱方藥賜之。三年,卒,年六十八,特贈太子少師。
堯佐進士及第,曆魏縣、中牟尉,為《海喻》一篇,人奇其志。以試秘書省校書郎知朝邑縣,會其兄堯叟使陝西,發中人方保吉罪,保吉怨之,誣堯佐以事,降本縣主簿。徙下邽,遷秘書郎、知真源縣,開封府司錄參軍事,遷府推官。坐言事忤旨,降通判潮州。修孔子廟,作韓吏部祠,以風示潮人。民張氏子與其母濯于江,鱷魚尾而食之,母弗能救。堯佐聞而傷之,命二吏拏小舟操網往捕。鱷至暴,非可網得,至是,鱷弭受網,作文示諸市而烹之,人皆驚異。
召還,直史館、知壽州。歲大饑,出奉米為糜粥食餓者,吏人悉獻米至,振數萬人。徙廬州,以父疾請歸,提點開封府界事,後為兩浙轉運副使。錢塘江篝石為堤,堤再歲輒壞。堯佐請下薪實土乃堅久,丁謂不以為是,徙京西轉運使,後卒如堯佐議。徙河東路,以地寒民貧,仰石炭以生,奏除其稅。又減澤州大廣冶鐵課數十萬。徙河北,母老祈就養,召糾察在京刑獄,為禦試編排官,坐置等誤降官,監鄂州茶場。
天禧中,河決,起知滑州,造木龍以殺水怒,又築長堤,人呼為「陳公堤」。初營永定陵,複徙京西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徙度支,同修《真宗實錄》。不試中書,特擢知制誥兼史館修撰,知通進、銀台司。進樞密密直學士、知河南府,徙並州。每汾水暴漲,州民輒憂擾,堯佐為築堤,植柳數萬本,作柳溪,民賴其利。
召同修《三朝史》,代弟堯咨同知開封府,累遷右諫議大夫,為翰林學士,遂拜樞密副使。祥符知縣陳詁治嚴急,吏欲罪詁,乃空縣逃去,太後果怒。而詁連呂夷簡親,執政以嫌不敢辨。事下樞密院,堯佐獨曰:「罪詁則奸吏得計,後誰敢複繩吏者?」詁由是得免。以給事中參知政事,遷尚書吏部侍郎。
太后崩,執政多罷,以戶部侍郎知永興軍。過鄭,為郡人王文吉以變事告,下禦史中丞範諷劾治,而事乃辨。改知廬州,徙同州,複徙永興軍。初,太后遣宦者起浮圖京兆城中,前守薑遵盡毀古碑碣充磚甓用,堯佐奏曰:「唐賢臣墓石,今十亡七八矣。子孫深刻大書,欲傳之千載,乃一旦與瓦礫等,誠可惜也。其未毀者,願敕州縣完護之。」徙鄭州。會作章惠太后園陵,州供張甚嚴,賜書褒諭。既而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以災異數見,罷為淮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鄭州。以太子太師致仕,卒,贈司空兼侍中,諡文惠。
堯佐少好學,父授諸子經,其兄未卒業,堯佐竊聽已成誦。初肄業錦屏山,後從種放於終南山,及貴,讀書不輟。善古隸八分,為方丈字,筆力端勁,老猶不衰。尤工詩。性儉約,見動物,必戒左右勿殺,器服壞,隨輒補之,曰:「無使不全見棄也。」號「知餘子」。自志其墓曰:「壽八十二不為夭,官一品不為賤,使相納祿不為辱,三者粗可歸息于父母棲神之域矣。」陳摶嘗謂其父曰:「君三子皆當將相,惟中子貴且壽。」後如摶言。有《集》三十卷,又有《潮陽編》、《野廬編》、《愚丘集》、《遣興集》。
堯叟字唐夫,解褐光錄寺丞、直史館,與省華同日賜緋,遷秘書丞。久之,充三司河南東道判官。時宋、亳、陳、潁民饑,命堯叟及趙況等分振之。再遷工部員外郎、廣南西路轉運使。嶺南風俗,病者禱神不服藥,堯叟有《集驗方》,刻石桂州驛。又以地氣蒸暑,為植樹鑿井,每三二十裏置亭舍,具飲器,人免暍死。會加恩黎桓,為交州國信使。初,將命者必獲贈遺數千緡,桓責賦斂於民,往往斷其手及足趾。堯叟知之,遂奏召桓子,授以朝命,而卻其私覿。又桓界先有亡命來奔者,多匿不遣,因是海賊頻年入寇。堯叟悉捕亡命歸桓,桓感恩,並捕海賊為謝。
先是,歲調雷、化、高、藤、容、白諸州兵,使輦軍糧泛海給瓊州。其兵不習水利,率多沉溺,鹹苦之。海北岸有遞角場,正與瓊對,伺風便一日可達,與雷、化、高、太平四州地水路接近。堯叟因規度移四州民租米輸於場,第令瓊州遣蜑兵具舟自取,人以為便。
咸平初,詔諸路課民種桑棗,堯叟上言曰:「臣所部諸州,土風本異,田多山石,地少桑蠶。昔雲八蠶之綿,諒非五嶺之俗,度其所產,恐在安南。今其民除耕水田外,地利之博者惟麻苧爾。麻苧所種,與桑柘不殊,既成宿根,旋擢新幹,俟枝葉裁茂則刈獲之,周歲之間,三收其苧。複一固其本,十年不衰。始離田疇,即可紡績。然布之出,每端止售百錢,蓋織者眾、市者少,故地有遺利,民艱資金。臣以國家軍須所急,布帛為先,因勸諭部民廣植麻苧,以錢鹽折變收市之,未及二年,已得三十七萬餘匹。自朝廷克平交、廣,布帛之供,歲止及萬,較今所得,何止十倍。今樹藝之民,相率競勸;杼軸之功,日以滋廣。欲望自今許以所種麻苧頃畝,折桑棗之數,諸縣令佐依例書曆為課,民以布赴官賣者,免其算稅。如此則布帛上供,泉貨下流,公私交濟,其利甚博。」詔從之。代還,加刑部員外郎,充度支判官。
未幾,會撫水蠻酋蒙令國殺使臣擾動,命堯叟為廣南東、西兩路安撫使,賜金紫遣之。事平,遷兵部,拜主客郎中、樞密直學士、知三班兼銀台通進封駁司、制置群牧使。
河決澶州王陵口,詔往護塞之,遂與馮拯同為河北、河東安撫副使。時中外上封奏者甚眾,命與拯詳定利害,及與三司議減冗事。俄與拯並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有言三司官吏積習依違,文牒有經五七歲不決者,吏民抑塞,水旱災沴,多由此致。請委逐部判官檢覆判決,如複稽滯,許本路轉運使聞奏,命官推鞫,以警弛慢。乃詔堯叟與拯舉常參官幹敏者,同三司使議減煩冗,參決滯務。堯叟請以秘書丞直史館孫冕同領其事,凡省去煩冗文帳二十一萬五千餘道,又減河北冗官七十五員。
五年,郊祀,進給事中。會王繼英為樞密使,以堯叟簽署院事,奉秩恩例悉同副使,遷工部侍郎。真宗幸澶淵,命乘傳先赴北砦按視戎事,許以便宜。景德中,遷刑部、兵部二侍郎,與王欽若並知樞密院事。真宗朝陵,權東京留守。每裁剸刑禁,雖大辟亦止面取狀,亟決遣之,以故獄無系囚。真宗曰:「堯叟素有裁斷,然重事宜付有司按鞫而詳察之。」因密加詔諭。俄兼群牧制置使。始置使,即以堯叟為之,及掌樞密,即罷其任。至是,以國馬戎事之本,宜得大臣總領,故又委堯叟焉。自是多立條約。又著《監牧議》,述馬政之重。預修國史。
大中祥符初,東封,加尚書左丞。詔撰《朝覲壇碑》,進工部尚書,獻《封禪聖制頌》,帝作歌答之。祀汾陰,為經度制置使、判河中府。禮成,進戶部尚書。時詔王欽若為《朝覲壇頌》,表讓堯叟,不許。別命堯叟撰《親謁太寧廟頌》,加特進,賜功臣。又以堯叟善草隸,詔寫途中禦制歌詩刻石。
五年,與欽若並以本官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充樞密使,加檢校太尉。從幸太清宮,加開府儀同三司。未幾,與欽若罷守本官,仍領群牧。明年,複與欽若以本官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樞密使。堯叟素有足疾,屢請告。九年夏,帝臨問,勞賜加等。疾甚,表求避位,遣閣門使楊崇勳至第撫慰,以詢其意。堯叟詞志頗確,優拜右僕射、知河陽。肩輿入辭,至便坐,許三子扶掖升殿,賜詩為餞,又賜仲子希古緋服。
天禧初,病亟,召其子執筆,口占奏章,求還輦下,詔許之。肩輿至京師,卒,年五十七。廢朝二日,贈侍中,諡曰文忠,錄其孫知言、知章為將作監主簿。長子師古賜進士出身,後為都官員外郎。希古至太子中舍,坐事除籍。
堯叟偉姿貌,強力,奏對明辨,多任知數。久典機密,軍馬之籍,悉能周記。所著《請盟錄》三集二十卷。
母馮氏,性嚴。堯叟事親孝謹,怡聲侍側,不敢以貴自處。家本富,祿賜且厚,馮氏不許諸子事華侈。景德中,堯叟掌樞機,弟堯佐直史館,堯咨知制誥,與省華同在北省,諸孫任官者十數人,宗親登科者又數人,榮盛無比。賓客至,堯叟兄弟侍立省華側,客不自安,多引去。舊制登樞近者,母妻即封郡夫人。堯叟以父在朝,母止從父封,遂以妻封表讓於母,朝廷援制不許。父既卒,帝欲褒封其母,以問王旦。旦曰:「雖私門禮制未闕,公朝降命亦無嫌也。」乃封上党郡太夫人,進封滕國,年八十餘無恙,後堯叟數年卒。
堯咨字嘉謨,舉進士第一,授將作監丞、通判濟州,召為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判三司度支勾院,始合三部勾院兼總之。擢右正言、知制誥。崇政殿試進士,堯咨為考官,三司使劉師道屬弟幾道以試卷為識驗,坐貶單州團練副使。複著作郎、知光州。尋複右正言、知制誥,知荊南。改起居舍人,同判吏部流內銓。舊格,選人用舉者數遷官,而寒士無以進,堯咨進其可擢者,帝特遷之。改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以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工部郎中知永興軍。長安地斥鹵,無甘泉,堯咨疏龍首渠注城中,民利之。然豪侈不循法度,敞武庫,建視草堂,開三門,築甬道,出入列禁兵自衛。用刑慘急,數有仗死者。嘗以氣淩轉運使樂黃目,黃目不能堪,求解去,遂徙堯咨知河南府。既而有發堯咨守長安不法者,帝不欲窮治,止削職徙鄧州,才數月,複知制誥。
堯咨性剛戾,數被挫,忽忽不自樂。堯叟進見,帝問之,對曰:「堯咨豈知上恩所以保佑者,自謂遭讒以至此爾!」帝賜詔條其事切責,乃皇恐稱謝。還,判登聞檢院,複龍圖閣直學士。坐失舉,降兵部員外郎。喪母,起復工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會靈觀副使。邊臣飛奏唃廝囉立文法召蕃部欲侵邊,以為陝西緣邊安撫使。再遷右諫議大夫、知秦州,徙同州,以尚書工部侍郎權知開封府。入為翰林學士,以先朝初榜甲科,特詔班舊學士蔡齊之上。
換宿州觀察使、知天雄軍,位丞郎上。堯咨內不平,上章固辭,皇太后特以只日召見,敦諭之,不得已,拜命。自契丹修好,城壁器械久不治,堯咨葺完之。然須索煩擾,多暴怒,列軍士持大梃侍前,吏民語不中意,立至困僕。以安國軍節度觀察留後知鄆州。建請浚新河,自魚山至下杷以導積水。拜武信軍節度使、知河陽,徙澶州,又徙天雄軍。所居棟摧,大星霣於庭,散為白氣。已而卒,贈太尉,諡曰康肅。
堯咨于兄弟中最為少文,然以氣節自任。工隸書。善射,嘗以錢為的,一發貫其中。兄弟同時貴顯,時推為盛族。子述古,太子賓客致仕;博古,篤學能文,為館閣校勘,早卒。
從子漸字鴻漸,少以文學知名於蜀。淳化中,與其父堯封皆以進士試廷中,太宗擢漸第,輒辭不就,願擢其父,許之。至咸平初,漸始仕,為天水縣尉。時學者罕通揚雄《太玄經》,漸獨好之,著書十五篇,號《演玄》,奏之。召試學士院,授儀州軍事推官。舉賢良方正科,不中,複調隴西防禦推官,坐法免歸,不復有仕進意,蜀中學者多從之遊。堯咨不學,漸心薄之。堯咨後貴顯,與漸益不同,因言漸罪戾之人,聚徒太盛,不宜久留遠方。即召漸至京師,授潁州長史。丁謂等知其無他,得改鳳州團練推官,遷耀州節度推官。卒,有文集十五卷,自號金龜子。
宋庠,字公序,安州安陸人,後徙開封之雍丘。父杞,嘗為九江掾,與其妻鐘禱于廬阜。鐘夢道士授以書曰:「以遺爾子。」視之,《小戴禮》也,已而庠生。他日見許真君像,即夢中見者。
庠天聖初舉進士,開封試、禮部皆第一,擢大理評事、同判襄州。召試,遷太子中允、直史館,曆三司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再遷左正言。郭皇后廢,庠與禦史伏閣爭論,坐罰金。久之,知制誥。時親策賢良、茂才等科,而命與武舉人雜視。庠言:「非所以待天下士,宜如本朝故事,命有司設次具飲膳,斥武舉人令別試。」詔從之。
兼史館修撰、知審刑院。密州豪王澥私釀酒,鄰人往捕之,澥紿奴曰:「盜也。」盡使殺其父子四人。州論奴以法,澥獨不死。宰相陳堯佐右澥,庠力爭,卒抵澥死。改權判吏部流內銓,遷尚書刑部員外郎。仁宗欲以為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中書言故事無自知制誥除執政者,乃詔為翰林學士。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
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寶元中,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庠為相儒雅,練習故事,自執政,遇事輒分別是非。嘗從容論及唐入閣儀,庠退而上奏曰:
入閣,乃有唐只日於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唐有大內,又有大明宮,宮在大內之東北,世謂之東內,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內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禦之;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禦之;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閣,亦曰內衙,只日常朝則禦之。天子坐朝,須立伏於正衙殿,或乘輿止禦紫宸,即喚仗自宣政殿兩門入,是謂東、西上閣門也。
以本朝宮殿視之:宣德門,唐丹鳳門也;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今欲求入閣本意,施於儀典,須先立仗文德庭,如天子止禦紫宸,即喚仗自東、西閣門入,如此則差與舊儀合。但今之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對爾。又按唐自中葉以還,雙日及非時大臣奏事,別開延英殿,若今假日禦崇政、延和是也。乃知唐制每遇坐朝日,即為入閣,其後正衙立仗因而遂廢,甚非禮也。
庠與宰相呂夷簡論數不同,凡庠與善者,夷簡皆指為朋黨,如鄭戩、葉清臣等悉出之,乃以庠知揚州。未幾,以資政殿學士徙鄆州,進給事中。參知政事范仲淹去位,帝問宰相章得象,誰可代仲淹者,得象薦宋祁。帝雅意在庠,複召為參知政事。慶曆七年春旱,用漢災異策免三公故事,罷宰相賈昌朝,輔臣皆削一官,以庠為右諫議大夫。帝嘗召二府對資政殿,出手詔策以時事,庠曰:「兩漢對策,本延岩穴草萊之士,今備位政府而比諸生,非所以尊朝廷,請至中書合議條奏。」時陳執中為相,不學少文,故夏竦為帝畫此謀,意欲困執中也。論者以庠為知體。
明年,除尚書工部侍郎,充樞密使。皇祐中,拜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享明堂,遷工部尚書。嘗請複群臣家廟,曰:「慶曆元年赦書,許文武官立家廟,而有司終不能推述先典,因循顧望,使王公薦享,下同委巷,衣冠昭穆,雜用家人,緣偷襲弊,甚可嗟也。請下有司論定施行。」而議者不一,卒不果複。
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遊。而彥方偽造敕牒,為人補官,論死。諫官包拯奏庠不戢子弟,又言庠在政府無所建明,庠亦請去。乃以刑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河南府,後徙許州,又徙河陽,再遷兵部尚書。入覲,詔綴中書門下班,出入視其儀物。以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樞密使,封莒國公。數言:「國家當慎固根本,畿輔宿兵常盈四十萬,羨則出補更戍,祖宗初謀也,不苟輕改。」既而與副使程戡不協,戡罷,而禦史言庠昏惰,乃以河陽三城節度、同平章事判鄭州,徙相州。以疾召還。
英宗即位,移鎮武寧軍,改封鄭國公。庠在相州,即上章請老,至是請猶未已。帝以大臣故,未忍遽從,乃出判亳州。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及再登用,遂沉浮自安。晚愛信幼子,多與小人遊,不謹。禦史呂晦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隨,帝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之。」至亳,請老益堅,以司空致仕。卒,贈太尉兼侍中,諡元獻。帝為篆其墓碑曰「忠規德範之碑」。
庠自應舉時,與祁俱以文學名擅天下,儉約不好聲色,讀書至老不倦。善正訛謬,嘗校定《國語》,撰《補音》三卷。又輯《紀年通譜》,區別正閏,為十二卷。《掖垣叢志》三卷,《尊號錄》一卷,別集四十卷。天資忠厚,嘗曰:「逆詐恃明,殘人矜才,吾終身不為也。」沈邈嘗為京東轉運使,數以事侵庠。及庠在洛,邈子監曲院,因出借縣人負物,杖之,道死實以他疾。而邈子為府屬所惡,欲痛治之以法,庠獨不肯,曰:「是安足罪也!」人以此益稱其長者。弟祁。
祁字子京,與兄庠同時舉進士,禮部奏祁第一,庠第三。章獻太后不欲以弟先兄,乃擢庠第一,而置祁第十。人呼曰「二宋」,以大小別之。釋褐複州軍事推官。孫奭薦之,改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召試,授直史館,再遷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有司言太常舊樂數增損,其聲不和。詔祁同按試。李照定新樂,胡瑗鑄鐘磬,祁皆典之,事見《樂志》。預修《廣業記》成,遷尚書工部員外郎、同修起居注、權三司度支判官。方陝西用兵,調費日蹙,上疏曰:
兵以食為本,食以貨為資,聖人一天下之具也。今左藏無積年之鏹,太倉無三歲之粟,尚方冶銅匱而不發。承平如此,已自凋困,良由取之既殫、用之無度也。朝廷大有三冗,小有三費,以困天下之財。財窮用褊,而欲興師遠事,誠無謀矣。能去三冗、節三費,專備西北之屯,可曠然高枕矣。
何謂三冗?天下有定官無限員,一冗也;天下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二冗也;僧道日益多而無定數,三冗也。三冗不去,不可為國。請斷自今,僧道已受戒具者姑如舊,其他悉罷還為民,可得耕夫織婦五十余萬人,一冗去矣。天下廂軍不擇孱小尪弱而悉刺之,才圖供役,本不知兵,又且月支廩糧,歲費庫帛,數口之家,不能自庇,多去而為盜賊,雖廣募之,無益也。其已在籍者請勿論,其他悉驅之南畝,又得力耕者數十萬,二冗去矣。國家郡縣,素有定官,譬以十人為額,常以十二加之,即遷代、罪謫,隨取之而有。今一官未闕,群起而逐之,州縣不廣於前,而官五倍於舊,吏何得不苟進,官何得不濫除?請詔三班審官院內諸司、流內銓明立限員,以為定法。其門蔭、流外、貢舉等科,實置選限,稍務擇人,俟有闕官,計員補吏,三冗去矣。
何謂三費?一曰道場齋醮,無有虛日,且百司供億,至不可貲計。彼皆以祝帝壽、奉先烈、祈民福為名,臣愚以為此主者為欺盜之計爾。陛下事天地、宗廟、社稷、百神,犧牲玉帛,使有司端委奉之、歲時薦之,足以竦明德、介多福矣,何必希屑屑之報哉?則一費節矣。二曰京師寺觀,或多設徒卒,添置官府,衣糧率三倍他處。居大屋高廡,不徭不役,坐蠹齊民,其尤者也。而又自募民財,營建祠廟,雖曰不費官帑,然國與民一也,舍國取民,其傷一焉,請罷去之,則二費節矣。三曰使相節度,不隸藩要。夫節相之建,或當邊鎮,或臨師屯,公用之設,勞眾而饗賓也。今大臣罷黜,率叨恩除,坐靡邦用,莫此為甚。請自今地非邊要、州無師屯者,不得建節度;已帶節度,不得留近藩及京師,則三費節矣。
臣又聞之,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陛下能躬服至儉,風示四方,衣服起居,無逾舊規,後宮錦繡珠玉,不得妄費,則天下回應,民業日豐,人心不搖,師役可舉,風行電照,飲馬西河。蠢爾戎首,在吾掌中矣!
徙判鹽鐵勾院,同修禮書。次當知制誥,而庠方參知政事,乃以為天章閣待制,判太常禮院、國子監,改判太常寺。庠罷,祁亦出知壽州,徙陳州。還,知制誥、權同判流內銓,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留為翰林學士。提舉諸司庫務,數厘正弊事,增置勾當公事官,其屬言利害者,皆使先稟度可否,而後議于三司,遂著為令。徙知審官院兼侍讀學士。庠複知政事,罷祁翰林學士,改龍圖學士、史館修撰,修《唐書》。累遷右諫議大夫,充群牧使。庠為樞密使,祁複為翰林學士。
景祐中,詔求直言,祁奏:「人主不斷是名亂。《春秋》書:'殞霜,不殺菽。'天威暫廢,不能殺小草,猶人主不斷,不能制臣下。」又謂:「與賢人謀而與不肖者斷,重選大臣而輕任之,大事不圖而小事急,是謂三患。」其意主于強君威,別邪正,急先務,皆切中時病。
會進溫成皇后為貴妃。故事,命妃皆發冊,妃辭則罷冊禮。然告在有司,必俟旨而後進。又凡制詞,既授閣門宣讀,學士院受而書之,送中書,結三少銜,官告院用印,乃進內。祁適當制,不俟旨,寫誥不送中書,徑取官告院印用之,亟封以進。後方愛幸,覬行冊禮,得告大怒,擲於地。祁坐是出知許州。甫數月,複召為侍讀學士、史館修撰。祀明堂,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坐其子從張彥方遊,出知亳州。兼集賢殿修撰。
歲余,徙知成德軍,遷尚書禮部侍郎。請弛河東、陝西馬禁,又請複唐馱幕之制。居三月,徙定州,又上言:
天下根本在河北,河北根本在鎮、定,以其扼賊沖,為國門戶也。且契丹搖尾五十年,狼態猘心,不能無動。今垂涎定、鎮,二軍不戰,則薄深、趙、邢、洺,直搗其虛,血吻婪進,無所顧藉。臣竊慮欲兵之強,莫如多穀與財;欲士訓練,莫如善擇將帥;欲人樂鬥,莫如賞重罰嚴;欲賊顧望不敢前,莫如使鎮重而定強。夫恥怯尚勇,好論事,甘得而忘死:河北之人,殆天性然。陛下少勵之,不憂不戰。以欲戰之士,不得善將,雖鬥猶負。無穀與財,雖金城湯池,其勢必輕。
今朝廷擇將練卒,制財積糧,乃以陝西、河東為先,河北為後,非策也。西賊兵銳士寡,不能深入,河東天險,彼憚為寇。若河北不然,自薊直視,勢同建瓴,賊鼓而前,如行莞衽。故謀契丹者當先河北,謀河北者舍鎮、定無議矣。臣願先入穀鎮、定,鎮、定既充,可入谷餘州。列將在陝西、河東有功狀者,得遷鎮、定,則鎮、定重。天下久平,馬益少,臣請多用步兵。夫雲奔飆馳,抄後掠前,馬之長也;強弩巨梃,長槍利刀,什伍相聯,大呼薄戰,步之長也。臣料朝廷與敵相攻,必不深入窮追,毆而去之,及境則止,此不特馬而步可用矣。臣請損馬益步,故馬少則騎精,步多則鬥健,我能用步所長,雖契丹多馬,無所用之。
夫鎮、定一體也,自先帝以來為一道,帥專而兵不分,故定揕其胸,則鎮搗其肋,勢自然耳。今判而為二,其顯顯有害者,屯砦山川要險之地裂而有之,平時號令文移不能一,賊脫叩營壘,則彼此不相謀,尚肯任此責邪!請合鎮、定為一路,以將相大臣領之,無事時以鎮為治所,有事則遷治定,指授諸將,權一而責有歸,策之上也。陛下當居安思危,熟計所長,必待事至而後圖之,殆矣。
河東馬強,士習善馳突,與鎮、定若表裏,然東下井陘,不百里入鎮、定矣。賊若深入,以河東健馬佐鎮、定兵,掩其惰若歸者,萬出萬全,此一奇也。臣聞事切於用者,不可以文陳,臣所論件目繁碎,要待刀筆吏委曲可曉,臣已便俗言之,輒別上擇將畜財一封,乞下樞密院、三司裁制之。
又上《禦戎論》七篇。加端明殿學士,特遷吏部侍郎、知益州。尋除三司使。右司諫吳及嘗言祁在定州不治,縱家人貸公使錢數千緡,在蜀奢侈過度。既而禦史中丞包拯亦言祁益部多游燕,且其兄方執政,不可任三司。乃加龍圖閣學士、知鄭州。《唐書》成,遷左丞,進工部尚書。以羸疾,請便醫藥,入判尚書都省。逾月,拜翰林學士承旨,詔遇入直,許一子主湯藥。複為群牧使,尋卒。遺奏曰:「陛下享國四十年,東宮虛位,天下系望,人心未安。為社稷深計,莫若擇宗室賢材,進爵親王,為匕鬯之主。若六宮有就館之慶,聖嗣蕃衍,則宗子降封郡王,以避正嫡,此定人心、防禍患之大計也。」
又自為志銘及《治戒》以授其子:「三日斂,三月葬,慎無為流俗陰陽拘忌也。棺用雜木,漆其四會,三塗即止,使數十年足以臘吾骸、朽衣巾而已。毋以金銅雜物置塚中。且吾學不名家,文章僅及中人,不足垂後。為吏在良二千石下,勿請諡,勿受贈典。塚上植五株柏,墳高三尺,石翁仲他獸不得用。若等不可違命。若等兄弟十四人,惟二孺兒未仕,以此諉莒公。莒公在,若等不孤矣。」後贈尚書。
祁兄弟皆以文學顯,而祁尤能文,善議論,然清約莊重不及庠,論者以祁不至公輔,亦以此雲。修《唐書》十餘年,自守亳州,出入內外嘗以稿自隨,為列傳百五十卷。預修《籍田記》、《集韻》。又撰《大樂圖》二卷,文集百卷。祁所至,治事明峻,好作條教。其子遵《治戒》不請諡,久之,學士承旨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諡,諡曰景文。
論曰:咸平、天聖間,父子兄弟以功名著聞于時者,于陳堯佐、宋庠見之。省華聲聞,由諸子而益著。堯佐相業雖不多見,世以寬厚長者稱之。堯叟出典方州,入為侍從,課布帛,修馬政,減冗官,有足稱者。庠明練故實,文藻雖不逮祁,孤風雅操,過祁遠矣。君子以為陳之家法,宋之友愛,有宋以來不多見也,嗚呼賢哉!
列傳第四十四
○陳執中劉沆馮拯子行己伸己賈昌朝弟昌衡從子炎伯祖父琰梁適孫子美
陳執中,字昭譽,以父恕任,為秘書省正字,累遷衛尉寺丞、知梧州。上《復古要道》三篇,真宗異而召之。帝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執中進《演要》三篇,以蚤定天下根本為說。翌日,帝以他疏示輔臣,皆贊曰「善」。帝指其袖中曰:「又有善於此者。」出之,乃《演要》也。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擢右正言。逾月,遂立皇太子。明年,坐考禦試進士卷差謬,貶衛尉寺丞、監嶽州酒務。稍複殿中丞、通判撫州,複右正言。
曹利用婿盧士倫除福建運使,憚遠不行,利用為請,乃改京東。執中嘗劾奏之,利用挾私忿,出執中知漢陽軍。及利用得罪,乃召為群牧判官、權三司鹽鐵判官、知諫院、提舉諸司庫務,以尚書工部員外郎兼禦史知雜、同判流內銓,遷三司戶部副使。
明道中,安撫京東,進天章閣待制。使還,知應天府,徙江寧府、揚州,再遷工部郎中,改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元昊寇延州,手詔咨訪輔臣攻守方略,執中既上對,退,複奏疏曰:「元昊乘中國久不用兵,竊發西垂,以遊兵困勁卒、甘言悅守臣,一旦連犯亭障,延安幾至不保。此蓋範雍納詭說,失於戒嚴;劉平輕躁,喪其所部。上下紛攘,遠近震駭。自金明李士彬族破,而並邊籬落皆大壞。塞門、金明相距二百里,宜列修三城,城屯兵千人,益募弓箭手。寇大至則退保,小至則出鬥。選閣門祗候以上為寨主、都監,以諸司使為盧關一路都巡檢,以兵二千屬之,使為三砦之援。熟羌居漢地久者,委邊臣拊存之;反覆者,破逐之。至於新拊黠羌,如涇原康奴、滅臧、大蟲族,久居內地,常有叛心,不肆剪除,恐終為患。今軍須之出,民已愁歎,複欲遍修城池如河北之制,及夏須成,使神運之猶恐不能,民力其堪此乎?」陝西地險,非如河北,惟涇州、鎮戎軍勢稍平易,若不責外守而勞內營,非策之上也。宜修並邊城池,其次如延州之鄜、同,環慶之邠、寧,不過五七處,量為營葺,則科率減、民力蘇矣。今賊勢方張,宜靜守以驕其志,蓄銳以挫其鋒,增土兵以備守禦,省騎卒以減轉餉。然後徐議蕩平,改張節度,更須主張,將臣橫議不入,則忠臣盡節而捐軀矣。」
既而議刺土兵,久不決,罷知青州。又以資政殿學士知河南府,改尚書工部侍郎、陝西同經略安撫招討使。與夏竦同知永興軍,議邊事多異同,詔令互出巡邊,乃屯涇州,令諸部曰:「寇籍吾水草,鈔邊圖利,不除,且複至。」命悉焚之。表解兵柄,以為兵尚神密,千里稟命,非所以制勝,宜屬四路各保疆圉。朝議善之,就知陝州,複徙青州。於是請城傅海諸州,朝廷重興役,有詔不許。執中不奉詔,卒城之。
明年,沂卒王倫叛,趣淮南,執中遣巡檢傅永吉追至採石磯,捕殺之。召拜參知政事。諫官孫甫、蔡襄極論不可,帝遣使馳賜敕告。逾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西夏納款,與宰相賈昌朝請解樞密。七年春,旱,昌朝罷,執中降給事中。已而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逾月複官。
皇祐初,以足疾辭位,自陳不願為使相、大學士,學士孫抃當制,遂以尚書左丞知陳州。宰相文彥博、宋庠以為禮薄,帖麻改兵部尚書。遷吏部、觀文殿大學士。久之,拜集慶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河決商胡,走大名,程琳欲為堤,不果成而去。執中乘年豐調丁夫增築二十裏,以障橫潰。以吏部尚書複拜同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每朝退,閉中書東便門,以防漏泄。三司勾當公事及監場務官,權勢所引者,皆奏罷之,內外為之肅然。
會張貴妃薨,治喪皇儀殿,追冊為後。王洙、石全彬務以非禮導帝意,執中隨輒奉行,至以洙為員外翰林學士,全彬領觀察使,給留後奉。久之,嬖妾笞小婢出外舍死,禦史趙抃列八事奏劾執中,歐陽修亦言之。至和三年春,旱,諫官範鎮言:「執中為相,不病而家居。陛下欲弭災變,宜速退執中,以快中外之望。」既而禦史中丞孫抃與其屬郭申錫、毋湜、范師道、趙抃請合班論奏,詔令輪日入對,卒罷執中為鎮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逾年辭節,改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封英國公,徙河南府,又徙曹州,皆不赴。過都,以疾賜告,就第拜司徒、岐國公致仕,卒,贈太師兼侍中。
執中在中書八年,人莫敢幹以私,四方問遺不及門,惟殿前都指揮使郭承祐數至其家,為禦史所言,遂詔中書、樞密自今非聚廳無見賓客。及議諡,禮官韓維曰:「執中以公卿子,遭世承平,因緣一言,遂至貴顯。天子以後宮之喪,問所以葬祭之禮,執中位上相,不能總率群司考正儀典,知治喪皇儀非嬪禦之禮,追冊位號于宮闈有嫌,建廟用樂逾祖宗舊制,皆白而行之,此不忠之大者。閨門之內,禮分不明,夫人正室疏薄自絀,庶妾賤人悍逸不制,其治家無足言者。宰相不能秉道率禮,正身齊家,方杜門深居,謝絕賓客,曰:'我無私也,我不黨也。'豈不陋哉?諡法:'寵祿光大曰榮','不勤成名曰靈'。執中出入將相,以一品就第,寵祿光大矣;得位行政,賢士大夫無述焉,不勤成名矣;請諡曰榮靈。」後改諡恭襄,詔諡曰恭。帝篆其墓碑曰「褒忠之碑」。
子世儒,官至國子博士,妻李與群婢殺世儒所生母,世儒與謀,皆棄市。
劉沆,字沖之,吉州永新人。祖景洪,始,楊行密得江西,衙將彭玕據州自稱太守,屬景洪以兵,欲脅眾附湖南,景洪偽許之。複以州歸行密,退居不仕。及徐溫建國,以禮聘之,不起,官其子煦為殿直都虞候。父素,不仕,以財雄裏中,喜賓客。景洪嘗告人曰:「我不從彭玕,幾活萬人,後世當有隆者。」因名所居北山曰後隆山。山有牛僧孺讀書堂,即故基築台曰聰明台。沆母夢衣冠丈夫曰牛相公來,已來有娠,乃生沆。
及長,倜儻任氣。舉進士不中,自稱「退士」,不復出,父力勉之。天聖八年,始擢進士第二,為大理評事、通判舒州,有大獄曆歲不決,沆數日決之。章獻太后建資聖浮圖,內侍張懷信挾詔命,督役嚴峻,州將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罷懷信。再遷太常丞、直集賢院,出知衡州。大姓尹氏欺鄰翁老子幼,欲竊取其田,乃偽作賣券,及鄰翁死,遂奪而有之。其子訴於州縣,二十年不得直,沆至,複訴之。尹氏持積歲稅鈔為驗,沆曰:「若田千頃,歲輸豈特此耶?爾始為券時,嘗如敕問鄰乎?其人固多在,可訊也。」尹氏遂伏罪。遷太常博士,曆三司度支、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擢右正言、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奉使契丹,館伴杜防強沆以酒,沆沾醉,拂袖起,因罵之,坐是出知潭州。又降知和州,改右諫議大夫、知江州。
初,沆在府,有張彥方者,客越國夫人曹氏家,受富民金,為偽告敕。既敗系獄,沆抵彥方死,辭不及曹氏。曹氏,張貴妃母也。沆既用,諫官、禦史皆謂沆于彥方獨不盡,疑以此進,爭論之,帝不聽。貴妃薨,追冊皇后,沆為監護使。數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改園陵使。禦史中丞孫抃、禦史范師道、毋湜言,宰相不當為贈後典葬,不報。既葬,賜後閣中金器數百兩,力辭,而請其子瑾試學士院,遂帖職。
時中書可否多用例,人或援例以訟,而法有不行。沆進言三弊曰:「近臣保薦辟請,動逾數十,皆浮薄權豪之流交相薦舉。有司以之貿易,而遂使省、府、台、閣華資要職,路分、監司邊防寄任,授非公選,多出私門。又職掌吏人遷補有常,而或減選出官、超資換職、堂除便家、先次差遣之類。此近臣保薦之弊一也。審官、吏部銓、三班當入川、廣,乃求近地,當入近地,又求在京,及堂除升陟省府、館職、檢討之類。此近臣陳匄親屬之弊二也。其敘錢谷管庫之勞、捕賊昭雪之賞,常格雖存,僥倖猶甚。以法則輕,以例則厚,執政者不能持法,多以例與之。此敘勞幹進之弊三也。願詔中書、樞密,凡三事毋用例,餘聽如舊。」事既施行,而眾頗不悅,尋如舊。
文彥博、富弼複入為相。彥博為昭文館大學士,弼監修國史,沆遷兵部侍郎,位在弼下。論者以為非故事,由學士楊察之誤,乃帖麻改沆監修國史,弼為集賢殿大學士。沆既疾言事官,因言:「自慶曆後,台諫官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無當否悉論之,必勝而後已,專務抉人陰私莫辨之事,以中傷士大夫。執政畏其言,進擢尤速。」沆遂舉行禦史遷次之格,滿二歲者與知州。禦史范師道、趙抃歲滿求補郡,沆引格出之,中丞張昪等言沆挾私出禦史。時樞密使狄青亦因禦史言,罷知陳州,沆奏曰:「禦史去陛下將相,削陛下爪牙,此曹所謀,臣莫測也。」升等益論辨不已,罷沆為觀文殿大學士、工部尚書、知應天府。遷刑部尚書,徙陳州。
沆長於吏事,性豪率,少儀矩。然任數,善刺探權近過失,陰持之以軒輊取事,論者以此少之。卒,贈左僕射兼侍中。知制誥張瑰草詞詆沆,其家不敢請諡。帝為篆墓碑曰「思賢之碑」。子瑾,嘗為天章閣待制,坐法免,後以功複職。
馮拯,字道濟。父俊,事漢湘陰公劉贇。贇死,俊與從行千余人系侍衛獄,周太祖赦出之,授檢校太子賓客,戍安遠軍馭馬鎮,辭不行,因徙居河陽。
拯以書生謁趙普,普奇其狀,曰:「子富貴壽考,宜不下我。」舉進士,補大理評事、通判峽州,權知澤州,徙坊州,遷太常丞。江南旱,命馳傳振貸貧乏,察官吏能否,還奏稱旨,權知石州,擢右正言,歲餘代歸。出使河北,與轉運使樊知古計邊儲,還,判三司戶部理欠憑由司,為度支判官。
淳化中,有上封請立皇太子者,拯與尹黃裳、王世則、洪湛伏閣請立許王元僖,太宗怒,悉貶嶺外。拯知端州,既至,上言請遣使括諸路隱丁、更製版籍及議鹽法通商,凡十餘事。太宗欲召還參知政事,寇准素不悅拯,乃徙知鼎州。改通判廣州。郊祀畢,覃恩,拯與通判彭惟節皆遷尚書員外郎,惟節乙太常博士為屯田員外,而拯以左正言為虞部員外。拯書名舊在惟節上,及奏事如故,准切責之。拯上書言准阿意不平,准坐此罷。
拯以母喪請內徙,命知江州。真宗即位,進比部員外郎。禦史中丞李惟清表為推直官,判三司度支勾院,遷駕部。咸平初,坐試開封進士賦涉譏訕,下拯禦史台,未幾,釋之。
明年,兼侍御史知雜事。時西北用兵,王超、傅潛將兵出定、瀛間,觀望玩寇,拯極論之,不報。超等果逗撓覆軍。命拯按傅獄,抵潛罪,竄流之。擢祠部郎中、樞密直學士,權判吏部流內銓。以審官及銓法未備,建請凡蔭補京官,試讀一經,書家狀通習為中格,始得仕。同勾當三班院。向敏中宣撫河北、河東,拯及陳堯叟為副,宴餞長春殿。
明年,以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帝欲修綏州,謀諸輔臣,拯與宰相向敏中等皆曰便。宰相呂蒙正、參知政事王旦、王欽若皆曰宜棄勿修。帝遣洪湛馳驛往視,還,上七利二害,卒修完之。時上封者言:「三司多滯務,州郡稟疑事,吏民訴理冤獄,依違不決者輒數歲,水旱或由於此。」詔拯選幹強吏同三司使裁冗事、督舉稽留,遂與判度支勾院孫冕省帳牘二十一萬五千本,並廢冗官十五員。
遷尚書工部侍郎、簽書樞密院事。賜手劄訪邊事,拯謂:「備邊之要,不扼險以制敵之沖,未易勝也。若於保州、威虜間,依徐、鮑河為陣,其表勢可取勝矣。前歲王顯違詔不趨要地,契丹初壓境,王師未行,而契丹騎已入鈔,賴霖雨乃遁去。比王超奏敵已去,而東路奏敵方來,既聚軍中山以救望都,而兵困糧匱,將臣陷歿幾盡,超等僅以身免。今防秋,宜於唐河增屯兵至六萬,控定武之北為大陣,邢州置都總管為中陣,天雄軍置鈐轄為後陣,罷莫州狼山兩路兵。」從之。景德中,為參知政事,再遷兵部侍郎。攝事享太廟,有司供帳幔,守奉人宿廟室前,喧囂不肅,拯以聞。詔專為廟享制帟幕什器,藏宗正寺,禁吏卒登廟階。
王濟上編敕,帝以其煩簡不一,語輔臣曰:「顯德敕尤煩,蓋世宗嚴急,出於一時之意,臣下不敢言其失也。」王旦進曰:「詔敕宜簡,近亦傷於煩。」拯對曰:「開寶間,除諸州通判敕,刑獄、錢谷悉條列約束,今則略矣。」時契丹始盟,拯言邊方騷動,武臣幸之以為利。帝曰:「朝廷以信為守,然戒備不可廢也,此外,當靜治以安吾民爾。爾其奉承之。」
大中祥符初,嚴貢舉糊名法。拯與王旦論選舉帝前,拯請兼考策論,不專以詩賦為進退。帝曰:「可以觀才識者,文論也。」拯論事多合帝意如此。封泰山,為儀仗使。禮成,進尚書左丞。以疾在告,數請罷,帝以手詔諭旨,又命宰相王旦就第勸拯起視事。
從祀汾陰,為儀仗使,遷工部尚書。複以疾求罷,拜刑部尚書、知河南府,聽以府事委官屬。七年,除禦史中丞,又以疾辭,除戶部尚書、知陳州。真宗嘗謂王旦曰:「拯固求閑郡,何邪?」旦對曰「馬知節嘗譏拯好富貴,所欲節度使爾。拯恐為知節所量,不敢請大藩,殆為此也。」再知河南府,遷兵部尚書,入判尚書都省,以吏部尚書、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樞密使。其冬,拜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太子少傅、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進左僕射。
乾興元年,進封魏國公,遷司空兼侍中。輔臣會食資善堂,召議事,丁謂獨不預。謂知得罪,頗哀請。錢惟演遽曰:「當致力,無大憂也。」拯熟視惟演,惟演踧茳。及對承明殿,太后怒甚,語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怒少解。謂既貶,拯代謂為司徒、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又為山陵使,奉安真宗禦容於西京。尋在病告,帝賜白金五千兩,拯叩頭稱謝。五上表願罷相,拜武勝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兼侍中、判河南府。即臥內賜告及旌纛,遣內司賓撫問。還,奏其家儉陋,被服甚質。太后賜以衾裯錦綺屏,然拯平居自奉侈靡,顧禁中不知也。既卒,贈太師、中書令,諡文懿。
拯氣貌嚴重,宦者傳詔至中書,不延坐。工部尚書林特嘗詣第,累日不得通,白以咨事,使詣中書。既至,又遣堂吏謂之曰:「公事何不自達朝廷?」卒不見,特大愧而去。錢惟演營入相,拯以太后姻家力言之,遂出惟演河陽。子行己、伸己。
行己字肅之,以父任為右侍禁、涇原路駐泊都監、知憲州,因治狀增秩。曆石、保、霸、冀、莫五州,所至有能稱。
夏人既納款,疆候播言契丹治兵幽燕,大為戰具,議者欲解西備北,行己言:「遼、夏為與國,元昊入貢,容懷詭計,幽燕治兵,或為虛聲,邊鄙之虞,恐不在河朔也。」
皇祐中,知定州,韓琦薦為路鈐轄。徙知代州,管幹河東緣邊安撫事。夏人掠麟州,蕃部且盜耕屈野河西田,遇官軍逴邏者,輒聚射。詔行己計之。行己言:「此奸民無忌憚,非君長過,不宜以細故啟大釁,但加戒戢足矣。」
五臺山寺調廂兵義勇繕葺,為除和糴谷三萬,行己謂不可損歲入之儲,以事不急之務。進西上閣門使,四遷客省使,更高陽關、秦鳳、定州、大名府路馬步總管,以衛州防禦使致仕,預洛陽耆英之集。元祐中,終金州觀察使,年八十四。
伸己字齊賢,以蔭補右侍禁。累遷西頭供奉官,授閣門祗候、桂州兵馬都監。轉運使俞獻可辟知廉州。久之,安化蠻擾邊,獻可又薦知宜州。
天聖中,改桂、宜、融、柳、象沿邊兵馬都監,遂專溪峒事。以禮賓使複知宜州。代還,道改供備庫使、知邕州。治舍有井,相傳不敢飲,飲輒死。伸己日汲自供,終更無恙。旁城數裏,有金花木,土俗言花開即瘴起,人不敢近。伸己故以花盛時酣燕其下,亦複無害。明道恭謝,改東染院使、領榮州刺史、梓夔路兵馬鈐轄,遷洛苑使、知桂州兼廣西鈐轄。道江陵,會安化蠻犯邊,官軍不利,仁宗遣中人趣伸己討之。伸己日夜疾馳至宜州,繕器甲,募丁壯,轉糧餉,由三路以進。伸己臨軍,單騎出陣,語酋豪曰:「朝廷撫汝甚厚,汝乃自取滅亡耶!今我奉天子命來,汝聽吾言則生,不則無噍類矣。」眾仰泣羅拜曰:「不圖今日再見馮公也。」明日,蠻渠棄兵械率眾降軍門。
初,部卒以覆將畏匿,伸己曰:「紀律不明,主將也,戰士何罪?」請於朝,貸其死。以勞遷西上閣門使、知宜州。樂善蠻寇武陽,伸己遣諭禍福,蠻大悅,悉還所掠。又莫世堪負險強黠,抄劫邊戶,為疆場患。伸己設伏擒捕,皆置於法。遷果州團練使。在宜二年,徙桂州,改右武衛大將軍,守本官分司西京,卒。
始,安化蠻叛,區希範應募擊賊。賊平,希范詣闕,自言其功。朝廷下宜州,伸己謂希範無功妄要賞,遂編管全州。其後希範遁歸,謀為亂,欲殺伸己,嶺外騷然,議者皆罪伸己焉。
賈昌朝,字子明,真定獲鹿人。晉史官緯之曾孫也。天禧初,真宗嘗祈穀南郊,昌朝獻頌道左,召試,賜同進士出身,主晉陵簿。賜對便殿,除國子監說書。孫奭判監,獨稱昌朝講說有師法。他日書路隨、韋處厚傳示昌朝曰:「君當以經術進,如二公。」為潁川郡王院伴讀。再遷殿中丞,曆知宜興、東明縣。奭侍讀禁中,以老辭,薦昌朝自代,召試中書,尋複國子監說書。上言:「禮,母之諱不出於宮。今章獻太后易月制除,猶諱父名,非尊宗廟也。」詔從之。景祐中,置崇政殿說書,以授昌朝。誦說明白,帝多所質問,昌朝請記錄以進,賜名《邇英延義記注》,加直集賢院。
太平興國寺災,是夕,大雨震雷。朝廷議修復,昌朝上言:「《易·震》之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近年寺觀屢災,此殆天示警告,可勿繕治,以示畏天愛人之意。」西域僧獻佛骨、銅像,昌朝請加賜遣還,毋以所獻示中外。悉行其言。天章閣置侍講,亦首命昌朝。累遷尚書禮部郎中、史館修撰。
劉平為元昊所執,邊吏誣平降賊,議收其家。昌朝曰:「漢族殺李陵,陵不得歸,而漢悔之。先帝厚撫王繼忠家,終得繼忠用。平事未可知,使收其族,雖平在,亦不得還矣。」乃得不收。擢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兼侍講。初,銓法,縣令奉錢滿萬二千,乃舉令。昌朝曰:「法如此,則小縣終不得善令。」請概舉令,而與之奉如大縣。」
進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遷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兼判國子監。議者欲以金繒啖契丹使攻元昊,昌朝曰:「契丹許我有功,則責報無窮矣。」力止之。乃上言曰:「太祖初有天下,監唐末五代方鎮武臣、土兵牙校之盛,盡收其威權,當時以為萬世之利。及太宗時,將帥率多舊人,猶能仗威靈,稟成算,出師禦寇,所向有功。近歲恩幸子弟,飾廚傳,釣名譽,多非勳勞,坐取武爵,折沖攻守,彼何自而知哉?然邊鄙無事,尚得自容。自西羌之叛,士不練習,將不得人,以屢易之將馭不練之士,故戰則必敗。此削方鎮太過之弊也。況親舊、恩幸,出即為將,素不知兵,一旦付以千萬人之命,是驅之死地矣。此用親舊、恩幸之弊也。今楊崇勳、李昭亮尚任邊鄙,望速選士代之。方鎮守臣無數更易,刺史以上,宜慎所授,以待有功。此救弊之一端也。」又上備邊六事:
其一曰馭將帥。自古帝王,以恩威馭將帥,賞罰馭士卒,用命則軍政行而戰功集。太祖脫裘帽賜王全斌曰:「今日居此幄,尚寒不可禦,況伐蜀將士乎?」此馭之以恩也。曹彬、李漢瓊討江南,太祖召彬至前,立漢瓊等於後,授以劍曰:「副將以下,不用命者得專戮之。」漢瓊等股栗而退,此馭之以威也。太祖雖削武臣之權,然一時賞罰及用財集事,皆聽其專,有功則賞,有敗則誅。今每命將帥,必先疑貳,非近幸不信,非姻舊不委。今陝西四路,總管而下,鈐轄、都監、巡檢之屬,悉參軍政,謀之未成,事已先漏,甲可乙否,上行下戾,主將不專號令,故動則必敗。請自今命將,去疑貳,推恩惠,務責以大效,得一切便宜從事。偏裨有不聽令者,以軍法論,此馭將之道也。
其二曰複土兵。今河北河東強壯、陝西弓箭手之類,土兵遺法也。河北鄉兵,其廢已久,陝西土兵,數為賊破,存者無幾。臣以謂河北、河東強壯,已召近臣詳定法制,每鄉為軍。其材能絕類者,籍其姓名遞補之。陝西蕃落弓箭手,貪召募錢物,利月入糧奉,多就黥涅為營兵。宜優複田疇,使力耕死戰,世為邊用,可以減屯戍、省供饋矣。內地州縣,增置弓手,如鄉軍之法而閱試之。
其三曰訓營卒。太祖朝,令諸軍毋得食肉衣帛,營舍有粥酒肴則逐去,士卒有服繒彩者笞責之。異時被鎧甲、冒霜露,戰勝攻取,皆此曹也。今營卒驕惰,臨敵無勇。舊例三年轉員,謂之落權正授,雖未能易此制,即不必一例使為總管、鈐轄,擇有才勇可任將帥者授之。況今之兵仗製造,殊不適用。宜按八陣、五兵之法,以時教習。使啟殿有次序、左右有形勢,前卻相附,上下相援,令之曰:「失一隊長,則斬一隊。」何慮眾不為用乎?
其四曰制遠人。今四夷蕩然與中國通,在北則臣契丹,其西則臣元昊,二國合從,有掎角中國之勢。借使以歲幣羈縻之,臣恐不可勝算。古之備邊,西有金城、上郡,北則雲中、雁門。今自滄之秦,綿亙數千里,無山河之阻,獨恃州縣鎮戍爾。歲所供贍,又不下數千萬,一穀不熟,或至狼狽。契丹近歲兼用燕人治國,建官一同中夏。元昊據河南列郡而行賞罰,此中國患也。宜度西方諸國如沙州、唃廝、明珠、滅臧之族,近北如黑水女真、高麗、新羅之屬,舊通中國,募人往使,誘之使歸我,則勢分而釁生,體解而瓦裂矣。
其五曰綏蕃部。屬戶者,邊垂之屏翰也。延有金明,府有豐州,皆戎人內附之地。朝廷恩威不立,強敵迫之,塞上諸州,藐焉孤壘,蕃部既壞,土兵亦衰,破敵之日,未可期也。臣請陝西緣邊諸路,守臣皆帶「安撫蕃部」之名,擇其族大有勞者為酋帥,如河東折氏之比,庶可為吾藩籬之固也。
其六曰謹覘候。古者守封疆,出師旅,居則有行人之覘國,戰則有前茅之慮無,其謹如此。太祖命李漢超鎮關南,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鎮常山,賀惟忠守易州,何繼筠領棣州,郭進控山西,武守琪戍晉陽,李謙溥守隰州,董遵誨屯環州,王彥升守原州,馮繼業鎮靈武。筦榷之利,悉輸之軍中,聽其貿易,而免其徵稅。邊臣富於財,得以為間諜,羌夷情狀,無不預知。二十年間,無外顧之憂。今日西鄙任邊事者,敵之情狀與山川、道路險易之勢,絕不通曉。使蹈不測之淵,入萬死之地,肝腦塗地,狼狽相藉,何以破敵制勝耶?願監藝祖任將帥之制,邊城財用悉以委之。募敢勇之士為爪牙,臨陣自衛,無殺將之辱;募死力為覘候,而望敵知來,無陷兵之恥。
書奏,多施行之。
昌朝請度經費,罷不急。詔與三司合議,歲所省緡錢百萬。又言:「朝臣七十,筋力衰者,宜依典故致仕,有功狀可留者勿拘。」因疏耄昏不任事者八人,令致仕。慶曆三年,拜參知政事。上言:「用兵以來,天下民力頗困。請詔諸路轉運使,毋得承例折變科率,須科折者,悉聽奏裁。雖奉旨及三司文移,於民不便者,亦以上聞。」
以工部侍郎充樞密使,尋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仍兼樞密使。居兩月,拜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元昊歸石元孫,議賜死。昌朝獨曰:「自古將帥被執,歸者多不死。」元孫由是得免。詔有司議升祔奉慈廟三後,有司論不一。昌朝曰:「章獻母儀天下,章懿誕育聖躬,宜如詳符升祔元德皇后故事。章惠于陛下有慈保之恩,當別享奉慈廟如故。」乃奉二後神主,升祔真宗廟。密詔遷中外官一等,優賜諸軍,昌朝與同列力疏,乃止。又詔遷二府官,益固辭。元昊既款附,請宰相罷兼樞密使。
六年,日食。帝謂昌朝等曰:「謫見於天,願歸罪朕躬。卿宜究民疾苦,思所以利安之。」昌朝對曰:「陛下此言,足以弭天變,臣敢不夙夜孜孜以奉陛下。」帝又曰:「人主懼天而修德,猶人臣畏法而自新也。」昌朝因頓首謝。明年春,旱,帝避正寢,減膳。昌朝引漢災異冊免三公故事,上表乞罷。
參知政事吳育數與昌朝爭議上前,論者多不直昌朝。有向綬者知永靜軍,疑通判譖己,誣以事,迫令自殺。高若訥知審刑院,附昌朝議,欲從輕坐。吳育力爭,綬卒減死一等。未幾,若訥為禦史中丞,言大臣廷爭不肅,故雨不時若,遂罷育,而除昌朝武勝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河北安撫使。帝賜銀飾肩輿。尋以討貝州賊有功,移山南東道節度使。楊偕言賊發昌朝部中,不當賞。弗從。
契丹聚亡卒勇伉者,號「投來南軍」。邊法,卒亡自歸者死。昌朝除其法,歸者輒遷補,於是來者稍眾,因廉知契丹事。契丹遂拒亡卒,黜南軍不用。邊人以地外質,契丹故稍侵邊界。昌朝為立法,質地而主不時贖,人得贖而有之,歲餘,地悉複。
三司使葉清臣移用河北庫錢,昌朝格詔不與,清臣論列不已,遂出清臣河陽,徙昌朝判鄭州。過闕入覲,留為祥源觀使,拜尚書右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朝會班中書門下,視其儀物。歲中求外,複除山南東道節度使、右僕射、檢校太師兼侍中、判鄭州。固辭僕射、侍中,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賜中謝,自昌朝始也。
母喪去位,服除,判許州。召對邇英閣,帝問《乾卦》,昌朝上奏曰:「《乾》之上九稱:'亢龍有悔。'悔者,凶災之萌,爻在亢極,必有凶災。不言凶而言悔者,以悔有可凶可吉之義,修德則免悔而獲吉矣。'用九,見群龍無首,吉'。聖人用剛健之德,乃可決萬機。天下久盛,柔不可以濟,然亢而過剛又不能久。獨聖人外以剛健決事,內以謙恭應物,不敢自矜為天下首,乃吉也。」手詔優答。又言:「漢、唐都雍,置三輔內翼京師,朝廷都汴,而近京諸郡皆屬他道,制度不稱王畿。請析京東之曹州,京西之陳、許、滑、鄭,皆隸開封府,以四十二縣為京畿。」帝納之。將行,命講讀官餞於資善堂。複判大名府兼河北安撫使。時河決商胡,昌朝請複故道,不從。語在《河渠志》。六塔功敗,濱、棣、德、博民多水死,昌朝振救之甚力。內侍劉恢往視,還,言河決趙征村,與帝名嫌為不祥,時皆謂昌朝使之以搖當國者。嘉祐元年,進封許國公,又兼侍中,尋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樞密使。
三年,宰相文彥博請罷,諫官、禦史恐昌朝代彥博,乃相與言昌朝建大第,別創客位以待宦官,宦官有矯制者,樞密院釋不治。遂以鎮安軍節度使、右僕射、檢校太師、侍中兼充景靈宮使,出判許州。又以保平軍節度、陝州大都督府長史移大名府兼安撫使。英宗即位,徙鳳翔節度使,加左僕射、鳳翔尹,進封魏國公。治平元年,以侍中守許州,力辭弗許。明年,以疾留京師,乃以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卒,年六十八,諡曰文元。禦書墓碑曰「大儒元老之碑」。所著《群經音辨》、《通紀》、《時令》、《奏議》、《文集》百二十二卷。
昌朝在侍從,多得名譽。及執政,乃不為正人所與,而數有攻其結宦官、宮人者。初,昌朝侍講時,同王宗道編修資善堂書籍,其實教授內侍,諫官吳育奏罷之。及張方平留唐詢,而詢譖育,世以為昌朝指也。然言者謂昌朝釋宦官矯制,後驗問無事實雲。
子章,館閣校勘,蚤世。青,朝請大夫。弟昌衡。
昌衡字子平。舉進士,為梓州路轉運判官。賈人請富順井鹽,吏視賄多寡為先後,昌衡一隨月日給之。瀘州邊夷蠻,故時守以武吏,昌衡請由東銓調選。蠻驅馬來市,官第其良駑為二等,上者送秦州,下者輒輕估直而抑買,昌衡請嚴禁之。徙提點淮南刑獄、廣東轉運使,徙兩浙路。
熙寧更法度,核吏治,昌衡數以利害聞,神宗獎其論奏忠益。召為戶部副使、提舉市易司,課羨,增秩右諫議大夫,加集賢殿修撰、知河南府,曆陳、鄆、應天府、鄧州。以正議大夫致仕,卒。從子炎。
炎字長卿,以昌朝蔭,更曆筦庫,積遷至工部侍郎。政和中,以顯謨閣待制知應天府,徙鄆州、永興。初,陝西行鐵錢久,幣益輕。蔡京設法盡斂之,更鑄夾錫錢,幣稍重。京去相,轉運使李譓、陳敦複見所斂已多,遽請罷鑄。鐵錢既複行,其輕加初,自關以西皆罷市,民不聊生。炎獨一切弛禁,聽從其便。其後,宣徽使童貫又以兩者重輕相形,遂盡廢夾錫不得用,民益以為苦。炎徙知延安,因表言:「錢法屢變,人心愈惑。今人以為利者,臣見其害;以為是者,臣見其非。中產之家,不過畜夾錫錢一二萬,既棄不用,則惟有守錢而死耳。邊氓生理蕭條,官又一再變法,鄜延去敵迫近,民殊不安。民不安則邊不可守,願得內郡以養母。」乃命為潁州,未行,複留。又與貫制疆事不合,貫沮之,改河陽,又改鄧州。加直學士、知永興。入對,留為工部侍郎。貫簽書樞密院河西、北兩房,侍從邀炎俱往賀,炎曰:「故事無簽書兩房者,彼非執政,何賀為?」會以疾卒,年五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
昌朝伯祖父琰。琰字季華,晉中書舍人、給事中緯之子也。以蔭授臨淄、雍丘主簿,曆通判澧州。太宗尹京,奏以為開封府推官,加左贊善大夫。及即位,超拜左正議大夫、樞密直學士。未幾,擢三司副使。太平興國二年,卒。
琰風神峻整,有吏幹,佐太宗居幕府凡五年,勤於所職。昆弟五人,琰最幼,及琰曆官而諸兄相繼死。琰拊循孤幼,聚族凡百口,分給衣食,庭無間言,士大夫以此稱之。
琰子湜、汾。湜至軍器庫使。交阯黎桓之篡丁璿也,朝廷以孫全興將兵討焉。湜與王僎同掌軍事,黎桓偽降,全興信之,軍遂北,湜、僎並坐失律誅。汾至殿中丞。湜子昌符,賜同學究出身。汾子昌齡,第進士,為屯田員外郎。
梁適,字仲賢,東平人,翰林學士顥之子也。少孤,嘗輯父遺文及所自著以進,真宗曰:「梁顥有子矣。」授秘書省正字。為開封工曹,知昆山縣。徙梧州,奏罷南漢時民間折稅。更舉進士,知淮陽軍,又奏減京東預買百三十萬。論景祐赦書不當錄朱梁後,仁宗記其名,尋召為審刑詳議官。
梓州妖人白彥歡依鬼神以詛殺人,獄具,以無傷讞。適駁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可拒乎?是甚於刃也。」卒論死。有鳥似鶴集端門,稍下及庭中,大臣或倡以為瑞,適曰「此野鳥入宮庭耳,何瑞之雲?」
嘗與同院燕肅奏何次公案,帝顧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肅不能對,適進曰:「蓋寬饒、黃霸皆字次公。」帝悅,因詢適家世,益器之。他日宰相擬適提點刑獄,帝曰:「姑留之,俟諫官有闕,可用也。」遂拜右正言。
林瑀由中旨侍講天章閣,適疏其過。又言:「夏守贇為將無功,不宜複典宥密。」會婦党任中師執政,以嫌改直史館,修起居注。奉使陝西,與范仲淹條邊機十餘事。進知制誥、權發遣開封府。歲餘,出知兗州。萊蕪冶鐵為民病,當役者率破產以償,適募人為之,自是民不憂冶戶,而鐵歲溢。再遷樞密直學士、知延州。告歸治葬,過京師,得入見,自言前為朋黨擠逐,留為翰林學士。禦史交劾之,以侍讀學士知澶州,徙秦州。入知審刑院,擢樞密副使。
張堯佐一日除四使,言者爭之力,帝頗怒。適曰:「台諫論事,職耳。堯佐恩實過,恐非所以全之。」遂奪二使。儂智高入寇,移嫚書求邕、桂節度,帝將受其降。適曰:「若爾,嶺外非朝廷有矣。」乃遣狄青討之。賊平,帝曰:「向非適言,南方安危,未可知也。」遷參知政事。契丹欲易國書稱南北朝,適曰:「宋之為宋,受之於天,不可改也。契丹亦其國名,自古豈有無名之國哉?」遂止。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大璫王守忠求為節度使,適持不可;張貴妃治喪皇儀殿,又以為不可。將以適為園陵使,適言國朝以來無此制,由是浸與陳執中不合。
適曉暢法令,臨事有膽力,而多挾智數,不為清議所許。禦史馬遵、吳中複極論其貪黷怙權,罷知鄭州。京師茶賈負公錢四十萬緡,鹽鐵判官李虞卿案之急,賈懼,與吏為市,內交於適子弟,適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及罷,帝即還虞卿三司。複加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古渭初建砦,間為屬羌所鈔,益兵拒守,羌複驚疑。適具牛酒,召諭其種人,且罷所益兵,羌不為患。徙永興軍。夏人盜耕屈野河西田累年,朝廷欲正封,以適為定國軍節度使、知並州,至則悉複侵地六百里。還,知河陽,領忠武、昭德二鎮、檢校太師,複為觀文殿大學士,以太子太保致仕,進太傅。熙寧三年,卒,年七十。贈司空兼侍中,諡曰莊肅。
孫子美,紹聖中,提舉湖南常平。時新複役法,子美先諸路成役書,就遷提點刑獄。建中靖國初,除尚書郎中,中書舍人鄒浩封還之,改京西轉運副使。諫議大夫陳次升又言:「子美緣章惇姻家,連使湖外,承迎其旨意,一時逐臣在封部者,多被其虐,不宜使在近畿。」及徙成都路,累遷直龍圖閣、河北都轉運使,傾漕計以奉上,至捐緡錢三百萬市北珠以進。崇甯間,諸路漕臣進羨餘,自子美始。北珠出女真,子美市於契丹,契丹嗜其利,虐女真捕海東青以求珠。兩國之禍蓋基於此,子美用是致位光顯。
宣和四年,以疾罷為開府儀同三司、提舉嵩山崇福宮,卒,贈少保。子美為郡,縱侈殘虐,然有幹才,所至辦治雲。
論曰:此五人者,皆以文吏為宰相。執中建儲一言,適契上意,不然,何超遷之驟也。然與劉沆皆寡學少文,希世用事。馮拯議論多迎合王意,昌朝明經術而尚阿私,梁適曉法令而挾智術,斯君子所不與也。若執中不受私謁,沆臨事強果,拯從容一言免謂於誅死,此又足稱者焉。
列傳第四十五
○魯宗道薛奎王曙子益柔蔡齊從子延慶
魯宗道,字貫之,亳州譙人。少孤,鞠於外家。諸舅皆武人,頗易宗道,宗道益自奮厲讀書。袖所著文謁戚綸,綸器重之。舉進士,為濠州定遠尉,再調海鹽令。縣東南舊有港,導海水至邑下,歲久湮塞,宗道發鄉丁疏治之,人號「魯公浦」。改歙州軍事判官,再遷秘書丞。陳堯叟辟通判河陽。
天禧元年,始詔兩省置諫官六員,考所言為殿最,首擢宗道與劉燁為右正言。諫章由閣門始得進而不賜對,宗道請面論事而上奏通進司,遂為故事。嘗言:「守宰去民近,而無以區別能否。今除一守令,雖資材低下,而考任應格,則左司無擯斥,故天下親民者黷貨害政,十常二三,欲裕民而美化,不可得矣。漢宣帝除刺史守相,必親見而考察之。今守佐雖未暇親見,宜令大臣延之中書,詢考以言,察其應對,設之以事,觀其施為才不肖,皆得進退之。吏部之擇縣令放此,庶得良守宰宣助聖化矣。」真宗納之。宗道風聞,多所論列,帝意頗厭其數。後因對,自訟曰:「陛下用臣,豈欲徒事納諫之虛名邪?臣竊恥屍祿,請得罷去。」帝撫諭良久,他日書殿壁曰:「魯直」,蓋思念之也。尋除戶部員外郎兼右諭德。逾年,遷左諭德、直龍圖閣。
仁宗即位,遷戶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判吏部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狀,多厘正之,悉揭科條廡下,人便之。雷允恭擅易山陵,詔與呂夷簡等按視。還,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章獻太后臨朝,問宗道曰:「唐武后何如主?」對曰:「唐之罪人也,幾危社稷。」後默然。時有請立劉氏七廟者,太后問輔臣,眾不敢對。宗道不可,曰:「若立劉氏七廟,如嗣君何?」帝、太后將同幸慈孝寺,欲以大安輦先帝行,宗道曰:「夫死從子,婦人之道也。」太后遽命輦後乘輿。時執政多任子於館閣讀書,宗道曰:「館閣育天下英才,豈紈袴子弟得以恩澤處邪?」樞密使曹利用恃權驕橫,宗道屢於帝前折之。自貴戚用事者皆憚之,目為「魚頭參政」,因其姓,且言骨鯁如魚頭也。再遷尚書禮部侍郎、祥源觀使。在政府七年,務抑僥倖,不以名器私人。疾劇,帝臨問,賜白金三千兩。既卒,皇太后臨奠之,贈兵部尚書。
宗道為人剛正,疾惡少容,遇事敢言,不為小謹。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方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言之。」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盤,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后,太后臨朝,遂大用之。初,太常議諡曰剛簡,複改為肅簡。議者以為「肅」不若「剛」為得其實雲。
薛奎,字宿藝,絳州正平人。父化光,善數術,嘗以平晉策幹太宗行在,召見不用,罷歸。適奎始生,撫其首曰:「是子必至公輔。」奎舉進士,為州第一,乃推與裏人王嚴,而處嚴下。進士及第,為隰州軍事推官。州民常聚博僧舍,一日,盜殺寺奴取財去,博者適至,血偶涴衣,邏卒捕送州,考訊誣伏。奎獨疑之,白州緩其獄,後果得殺人者。徙儀州推官,嘗部丁夫運糧至鹽州,會久雨,粟麥漬腐,奎白轉運盧之翰,請縱民還州而償所失。之翰怒,欲劾奏之。奎徐曰:「用兵久,人疲轉餉,今幸兵食有餘,安用此陳腐以困民哉!」之翰意解,凡民所失,悉奏除之。改大理寺丞、知莆田縣。請蠲南閩時稅鹹魚、蒲草錢。
遷殿中丞、知長水縣,徙知永州。州有錢監,歲調兵三百人采鐵,而歲入不償費。奎奏聽民自采,而所輸輒倍之。遷太常博士。向敏中薦為殿中侍御史,出為陝西轉運使。趙德明言延州蕃落侵其地黑林平,下詔按驗。奎閱郡籍,德明嘗假道黑林平,移文錄示之,德明遂伏。未幾,坐失舉免。數月,起通判陝州,改尚書戶部員外郎、淮南轉運副使,遷江、淮制置發運使。疏漕河、廢三堰以便餉運,進吏部員外郎。父喪,奪哀,擢三司戶部副使。與使李士衡爭論事,改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知延州。
趙元昊每遣吏至京師請奉予,吏因市禁物,隱關算為奸利,奎廉得狀,請留蜀道縑帛於關中,轉致給之。遷吏部,擢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為政嚴敏,擊斷無所貸,帝益加重。使契丹,還,遷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上疏論擇人、求治、崇節儉、屏聲色,凡十數事。章獻太后稱制,契丹使蕭從順請見太后,且言南使至契丹者皆見太后,而契丹使來乃不得見。奎時館伴,折之曰:「皇太后垂簾聽政,雖本朝群臣,亦未嘗見也。」從順乃已。或讒雲奎漏禁中語,改授集賢院學士、知並州,改秦州。州宿重兵,經費常不足,奎務為儉約,教民水耕,謹商算。歲中積粟三百萬,征算餘三千萬,核民隱田數千頃,得芻粟十余萬。加樞密直學士、知益州。秦民與夷落數千人列奎治狀,請留,璽書褒諭,不許。成都民婦訟其子不孝,詰之,乃曰:「貧無以為養。」奎出俸錢與之,戒曰:「若複失養,吾不貸汝矣!」其母子遂如初。嘗夜燕,有戍卒殺人,人皆奔走,奎密遣捕殺之,坐客莫有知者。臨事持重明決,多此類也。
召為龍圖閣學士、權三司使,遂參知政事。帝諭曰:「先帝嘗以為卿可任,今用卿,先帝意也。」俄遷給事中。帝嘗謂輔臣曰:「臣事君鮮有克終者。」奎曰:「保終之道,匪獨臣不然也。」歷數唐開元、天寶時事以對,帝然之。遷尚書禮部侍郎。太后謁太廟,欲被服天子袞冕,奎曰:「必禦此,若何為拜?」力陳其不可,終不見聽。及太后崩,帝見左右泣曰:「太后疾不能言,猶數引其衣若有所屬,何也?」奎曰:「其在袞冕也。服之豈可見先帝於地下!」帝悟,卒以後服斂。因上言請逐內侍羅崇勳等。時二府大臣多罷去,奎得喘疾,數辭位,罷為戶部侍郎、資政殿學士、判尚書都省。帝手書禁方賜之,小間,入見。疾尋作,卒,贈兵部尚書,諡簡肅。
奎性剛不苟合,遇事敢言,真宗時數宴大臣,至有沾醉者。奎諫曰:「陛下即位之初,勵精萬幾而簡宴幸。今天下誠無事,而宴樂無度,大臣數被酒無威儀,非所以重朝廷也。」真宗善其言。及參政事,謀議無所避。能知人,范仲淹、龐籍、明鎬自為吏部選人,皆以公輔許之。無子,以從子為嗣。
王曙,字晦叔,隋東皋子績之後。世居河汾,後為河南人。中進士第,再調定國軍節度推官。咸平中,舉賢良方正科,策入等,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定海縣。還,為群牧判官,考集古今馬政,為《群牧故事》六卷,上之。遷太常丞、判三司憑由理欠司。坐舉進士失實,降監盧州茶稅,再遷尚書工部員外郎、龍圖閣待制。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轉運使,坐部吏受賕,降知壽州。徙淮南轉運使,勾當三班院,權知開封府。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繩盜以峻法,多致之死。有卒夜告其軍將亂,立辨其偽,斬之。蜀人比之張詠,號「前張後王」。入為給事中。仁宗為皇太子,與李迪同選兼賓客,複坐貢舉失實,黜官。複為給事中兼群牧使。其妻,寇准女也。准罷相且貶,曙亦降知汝州。准再貶,曙亦貶郢州團練副使。起為光祿卿、知襄州,又徙汝州。複給事中、知潞州。州有殺人者,獄已具,曙獨疑之。既而提點刑獄杜衍至,事果辨。曙為作《辨獄記》以戒官吏。
徙河南府、永興軍,召為禦史中丞兼理檢使,理檢置使自此始。玉清昭應宮災,系守衛者禦史獄。曙恐朝廷議修復,上言:「昔魯桓、僖宮災,孔子以為桓、僖親盡當毀者也。遼東高廟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以為高廟不當居陵旁,故災。魏崇華殿災,高堂隆以壹榭宮室為戒,宜罷之勿治,文帝不聽,明年,複災。今所建宮非應經義,災變之來若有警者。願除其地,罷諸禱祠,以應天變。」仁宗與太后感悟,遂減守衛者罪。已而詔以不復繕修諭天下。又請三品以上立家廟,複唐舊制。以尚書工部侍郎參知政事。以疾請罷,改戶部侍郎、資政殿學士、知陝州,徙河陽。再知河南府,遷吏部。召為樞密使,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逾月,首發疽,卒。贈太保、中書令,諡文康。
曙方嚴簡重,有大臣體,居官深自抑損。喜浮圖法,齊居蔬食,泊如也。初,錢惟演留守西京,歐陽修、尹洙為官屬。修等頗遊宴,曙後至,嘗厲色戒修等曰:「諸君縱酒過度,獨不知寇萊公晚年之禍邪!」修起對曰:「以修聞之,萊公正坐老而不知止爾!」曙默然,終不怒。及為樞密使,首薦修等,置之館閣。有集四十卷,《周書音訓》十二卷,《唐書備問》三卷,《莊子旨歸》三篇,《列子旨歸》一篇,《戴鬥奉使錄》二卷,集《兩漢詔議》四十卷。
子益恭、益柔。益恭字達夫,以蔭為衛尉寺丞。性恬淡,慕唐王龜之為人,數解官就養。曙參知政事,治第西京,益恭勸曙引年謝事,曙不果去。終父喪,遂以尚書司門員外郎致仕,間與浮圖、隱者出遊,洛陽名園山水,無不至也。以子登朝,累遷司農少卿,卒。
益柔字勝之。為人伉直尚氣,喜論天下事。用蔭至殿中丞。元昊叛,上備邊選將之策。杜衍、丁度宣撫河東,益柔寓書言:「河外兵餉無法,非易帥臣、轉運使不可。」因條其可任者。衍、度使還,以學術政事薦,知介丘縣。慶曆更用執政,異意者指為朋黨,仁宗下詔戒敕,益柔上書論辨,言尤切直。尹洙與劉滬爭城水洛事,自涇原貶慶州。益柔訟之曰:「水洛一障耳,不足以拒賊。滬裨將,洙為將軍,以天子命呼之不至,戮之不為過;顧不敢專執之以聽命,是洙不伸將軍之職而上尊朝廷,未見其有罪也。」不聽。范仲淹未識面,以館閣薦之,除集賢校理。預蘇舜欽奏邸會,醉作《傲歌》。時諸人欲遂傾正党,宰相章得象、晏殊不可否,參政賈昌朝陰主之,張方平、宋祁、王拱辰攻排不遺力,至列狀言益柔罪當誅。韓琦為帝言:「益柔狂語何足深計。方平等皆陛下近臣,今西陲用兵,大事何限,一不為陛下論列,而同狀攻一王益柔,此其意可見矣。」帝感悟,但黜監複州酒。久之,為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凡中旨所需不應法式,有司迎合以求進者,悉論之不置。出為兩浙、京東西轉運使。上言:「今考課法區別長吏能否,必明有顯狀,顯狀必取其更置興作大利。夫小政小善,積而不已,然後能成其大。取其大而遺其細,將競利圖功,恐事之不舉者日多,而虛名無實之風日起。願參以唐四善,兼取行實,列為三等。」不行。
熙甯元年,入判度支審院。詔百官轉對,益柔言:「人君之難,莫大於辨邪正;邪正之辨,莫大於置相。相之忠邪,百官之賢否也。若唐高宗之李義甫,明皇之李林甫,德宗之盧杞,憲宗之皇甫鎛,帝王之鑒也。高宗、德宗之昏蒙,固無足論;明皇、憲宗之聰明,乃蔽於二人如此。以二人之庸,猶足以致禍,況誦六藝、挾才智以文致其奸說者哉!」意蓋指王安石也。判吏部流內銓。舊制,選人當改京官,滿十人乃引見。由是士多困滯,且遇舉者有故,輒不用。益柔請才二人即引見,眾論翕然稱之。直舍人院、知制誥兼直學士院。董氈遇明堂恩,中書熟狀加光祿大夫,而舊階已特進,益柔以聞。帝謂中書曰:「非翰林,幾何不為羌夷所笑。」宰相怒其不申堂,用他事罷其兼直。遷龍圖閣直學士、秘書監,知蔡揚亳州、江甯應天府。卒,年七十二。
益柔少力學,通群書,為文日數千言。尹洙見之曰:「贍而不流,制而不窘,語淳而厲,氣壯而長,未可量也。」時方以詩賦取士,益柔去不為。范仲淹薦試館職,以其不善詞賦,乞試以策論,特聽之。司馬光嘗語人曰:「自吾為《資治通鑒》,人多欲求觀讀,未終一紙,已欠伸思睡。能閱之終篇者,惟王勝之耳。」其好學類此。
蔡齊,字子思,其先洛陽人也。曾祖綰,為萊州膠水令,因家焉。齊少孤,依外家劉氏。舉進士第一。儀狀俊偉,舉止端重,真宗見之,顧宰相寇准曰:「得人矣。」詔金吾給七騶,傳呼以寵之。狀元給騶,自齊始也。除將作監丞、通判袞州,徙濰州。以秘書省著作郎直集賢院。
仁宗初,為司諫、修起居注,改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錢惟演守河陽,請曲賜鎮兵錢,章獻太后將許之。齊曰:「上新即位,惟演外戚,請偏賞以示私恩,不可許。」遂劾奏惟演。以起居舍人知制誥,入為翰林學士,加侍讀學士。太后大出金帛修景德寺,遣內侍羅崇勳主之,命齊為文記之。崇勳陰使人誘齊曰:「趣為記,當得參知政事矣。」齊久之不上,崇勳讒之,罷為龍圖閣學士、知河南府。參知政事魯宗道固爭留之,不能得。以親老,改密州,徙應天府,召為右諫議大夫、禦史中丞。
太后崩,遺詔以楊太妃為皇太后,同裁制軍國事。閣門趣百官賀,齊使台吏毋追班,乃入白執政曰:「上春秋富,習知天下情偽,今始親政事,豈宜使女後相踵稱制乎!」遂罷預政。複為龍圖閣學士、權三司使。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捕得系獄,連逮甚眾。帝怒,使齊按問之。齊曰:「此小人無知,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帝悟,遽釋之。拜樞密副使。交阯虐其部人,款宜州自歸者八百餘人,議者謂不可內。齊曰:「蠻人去暴而歸有德,卻之不祥,請給荊湖閒田使自營;若縱去,當不復還舊部,必聚而為盜賊矣。」不從。後數年,蠻果為亂。蜀大姓王齊雄坐殺人除名。齊雄,太后姻家,未更赦,複官。齊曰:「果如此,法撓矣!」明日,入奏事曰:「齊雄恃勢殺人,不死,又亟授以官,是以恩廢法也。」帝曰:「降一等與官可乎?」齊曰:「以恩廢法,如朝廷何!」帝勉從之,乃抵齊雄罪。錢惟演附丁謂,樞密題名,輒削去寇准姓氏,雲「逆准不書」。齊言于仁宗曰:「寇准忠義聞天下,社稷之臣也,豈可為奸黨所誣哉!」仁宗遽令磨去。
郭皇后廢,將立富人陳氏女為後,齊極論之。拜禮部侍郎、參知政事。契丹祭天於幽州,以兵屯境上。輔臣欲調兵備邊,與齊迭議帝前,齊畫三策,料契丹必不叛盟。王曾與齊善,曾與夷簡不相能,曾罷相,齊亦以戶部侍郎歸班。尋出知潁州,卒,年五十二,贈兵部尚書,諡曰文忠。潁人見其故吏朱采會喪,猶號泣思之。
齊方重有風采,性謙退,不妄言。有善未嘗自伐。丁謂秉政,欲齊附己,齊終不往。少與徐人劉顏善,顏罪廢,齊上其書數十萬言,得複官。顏卒,又以女妻其子庠。所薦龐籍、楊偕、劉隨、段少連,後率為名臣。始,齊無子,以從子延慶為後。既歿,有遺腹子曰延嗣。
延慶字仲遠,中進士第,通判明州。曆福建路轉運判官,提點京東、陝西刑獄。神宗初,以集賢校理曆開封府推官。有衛士告黃衣老卒筒火入直,延慶察卒色辭,疑焉,詢之,果為所誣,即反坐告者。事聞,帝重之,加直史館、知河中府。明年,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判流內銓,拜天章閣待制、秦鳳等路都轉運使,以應辦熙河軍須功,進龍圖閣直學士。
王韶進師河州,羌斷其歸路。延慶曰:「兵事非吾所宜預,然主帥在難,不急援之,恐敗國事。」遂檄兵赴救,羌解去,韶得全師還。轉運判官蔡曚劾其擅興,朝廷問知狀,易曚他道。韶入朝,延慶攝熙帥。元夕張燈,羌乘隙伏兵北關下,遣其種二十九人偽請來屬,將舉火內應。延慶覘知,悉斬以徇,伏者宵潰。蕃官詐稱木征欲降,邀大將景思立來迎。延慶命毋輒出,即違節制,雖有功亦誅,思立不從,卒敗死。
徙知成都府兼兵馬都鈐轄。本道舊不置都鈐轄,至是特命之。茂州羈縻州蠻族九,自推一人為將統其眾,將常在州聽要束。州居群蠻中,無城塹,惟樹鹿角為固。蠻屢夜入剽人畜,徼貨來贖。民患苦,詣郡守李琪請築城。琪上於朝,詔延慶度其利便,延慶下其事,琪已去。後守范百常以為利,築之。蠻酋訴謂侵其土地,乞罷築,不許。蠻數百奄至,拒卻之。明日,又大至,盡焚鹿角及民盧舍,引梯沖攻牙城,百常扞禦,殺二蠻酋,乃退。然遊騎猶繞四山,南北路皆為所據,城中不敢出。百常募人間道告急于成都。延慶命與之和,奏乞遣近上內臣共經蠻事。詔押班王中正往,中正受旨,凡軍事皆令與都鈐轄議。將行,言茂去成都遠,一一與議,慮失事機,請得專決。於是事無巨細皆自處,延慶不復預。監司附中正,奏延慶區理失宜,致生邊患。徙知渭州,仍降為天章閣待制。
夏人禹臧苑麻疑邊境有謀,使人入塞賣馬,吏執以告。延慶曰:「彼疑,故來覘。執之,是成其疑。」約馬直授之使去。疆吏入敵境攘羊馬,得而戮諸境上,且告之曰:「兩境不相侵,則相保以安,故戮以戒。若有之,亦當爾也。」夏人悅服。
嘗得《安南行軍法》讀之,仿其制,部分正兵弓箭手人馬,團為九將,合百隊,分左右前後四部。隊有駐戰、拓戰之別,步騎器械,每將皆同。以蕃兵人馬為別隊,各隨所近分隸焉。諸將之數,不及正兵之半,乃所以制之。處老弱於城砦,較其遠近而為區別。使蕃、漢無得相雜,以防其變。具為書上之。時鄜延呂惠卿亦分畫兵,延慶條其不便,神宗善其議。召知開封府,拜翰林學士。以言者罷知滁州,曆瀛、洪州,複龍圖閣待制,帥高陽。閱歲,複直學士,移定武。元祐中,入為工部、吏部侍郎。卒,年六十二,賜錢三十萬,官庀其葬。
延慶有學問,平居簡嘿,遇事能別白是非,所至有惠政。既為伯父齊後,齊晚得子,乃歸其宗,籍家所有付之,無一毫自予,萊人義焉。
論曰:「章獻太后稱制時,群臣多希合用事,魯宗道、薛奎、蔡齊參預其間,正色孤立,無所回撓。宗道能沮劉氏七廟之議,奎正母后袞冕為非禮,齊從容一言絕女後相踵稱制之患,真所謂以道事君者歟!曙辨奸斷獄,為時良吏,在位又多薦拔名臣,若請群臣立家廟以復古禮,皆知為政之本焉。
列傳第四十六
○楊礪宋湜王嗣宗李昌齡從子紘趙安仁父孚子良規孫君錫陳彭年
楊礪,字汝礪,京兆鄮人。曾祖守信,唐山南西道節度、同平章事,本宦官複恭假子也。祖知禮,後唐均州刺史。父仁儼,入蜀仕王氏,為丹稜令。蜀平,補渭南主簿,累遷永和令。礪,建隆中舉進士甲科。父喪,絕水漿數日。服除,以祿不足養母,閒居無仕進意,鄉舊移書敦諭,礪乃赴官。解褐鳳州團練推官,歲餘,又以母疾棄官。開寶九年,詣闕獻書,召試學士院,授隴州防禦推官。入遷光祿寺丞,丁內艱,起就職。久之,轉秘書丞,改屯田員外郎、知鄂州,以善政聞。
端拱初,真宗在襄邸,遷庫部,充記室參軍,賜金紫。初,廣順中,周世宗節制澶州,礪贄文見之,館接數日。世宗入朝,礪處僧舍,夢古衣冠者曰:「汝能從乎?」礪隨往,睹宮衛若非人間,殿上王者秉珪南向,總三十餘。礪升謁之,最上者前有案,置簿錄人姓名,礪見己名居首,因請示休咎。王者曰:「我非汝師。」指一人曰:「此來和天尊,異日汝主也,當問之。」其人笑曰:「此去四十年,汝功成,予名亦顯矣。」礪再拜,寤而志之。礪初名勵,以籍作礪,遂改之。至是,受命謁見藩府,歸謂子曰:「吾今見襄王儀貌,即所夢來和天尊也。」遷水部郎中。真宗尹開封,礪為推官。真宗嘗問礪:「何年及第?」礪唯唯不對。後知其唱名第一,自悔失問,謂礪不以科名自伐,甚重之。儲宮建,兼右諭德,轉度支郎中。即位,拜給事中、判吏部銓。未幾,召入翰林為學士。咸平初,知貢舉,俄拜工部侍郎、樞密副使。二年,卒,年六十九。真宗軫悼,謂宰相曰:「礪介直清苦,方當任用,遽此淪謝。」即冒雨臨其喪。礪僦舍委巷中,乘與不能進,步至其第,嗟憫久之。廢朝,贈兵部尚書,中使護葬。
礪為文尚繁,無師法,每詩一題或數十篇。在翰林,制誥迂怪,見者哂之。有文集二十卷。子嶠至祠部郎中,嶧至太常博士,峭至太子中舍。少子嵎,至道初與張庶凝刊校真宗儲邸書籍,真宗即位,皆賜進士出身、直史館。嵎至祠部郎中,庶凝至太常丞。
宋湜,字持正,京兆長安人。曾祖擇,牟平令。祖贊,萬年令。父溫故,晉天福中進士,至左補闕;弟溫舒,亦進士,至職方員外郎,兄弟皆有時名。湜幼警悟,早孤,與兄泌勵志篤學,事母以孝聞。溫舒典耀州,湜侍行,代作箋奏,詞敏而麗。溫舒拊背曰:「此兒真國器,恨吾兄不及見也。」太平興國五年進士,釋褐將作監丞、通判梓州榷鹽院,就遷右贊善大夫。宋准薦其文,拜著作郎、直史館,賜緋。雍熙三年,以右補闕知制誥,與王化基、李沆並命,仍賜白金五百兩、錢五十萬。加戶部員外郎,與蘇易簡同知貢舉,俄判刑部,賜金紫。
淳化二年,妖尼道安訟大理斷獄不當,湜坐累,降均州團練副使。時母老,湜留其室奉養。移汝州,與王禹偁並召入,為禮部員外郎、直昭文館。五年,以職方員外郎再知制誥、判集賢院,知銀壹、通進、封駮司。至道元年,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三班。又兼修國史、判昭文史館事,加兵部郎中。
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丁內艱,起複。咸平元年冬,改給事中,充樞密副使。真宗北巡,將次大名,以扈從軍列為行陣,親禦鎧甲于中,諸王、樞密介胃以從,命湜與王顯分押後陣。駐蹕數日,常召見便殿,方奏事,疾作僕地。內侍掖出,太醫診視,撫問相繼,以疾亟聞。明年正月,真宗臨視,許以先歸,賜衾褥,曰:「此朕嘗禦者,雖故暗,亦足禦道途之寒。」又遣內侍護送供帳,至澶州,卒,年五十一。廢朝,贈吏部侍郎。以子綸為太祝,純為奉禮郎;弟某為光祿寺丞,湛為大理寺丞;侄孫選同學究出身。真宗再幸河朔,追悼之,加贈刑部尚書,諡曰忠定。
湜風貌秀整,有醞藉,器識沖遠,好學,美文詞,善談論飲謔,曉音律,妙于奕棋。筆法遒媚,書帖之出,人多傳效。喜引重後進有名者,又好趨人之急,當世士流,翕然宗仰之。有文集二十卷。
湜兄泌,太平興國二年進士,至起居郎、直史館、越王府記室參軍。
溫舒三子,沆、澥、濤。沆,剛率,喜談兵。太平興國五年進士,曆左正言、京西轉運使、度支判官。淳化二年,呂蒙正罷相,沆坐親黨,貶宜州團練副使,起為太子中允,換如京副使。咸平中,遣與梅詢使西京為安撫使,未行,罷為環慶路都監。與知環州張從古擅發兵襲敵,不與部署葉謀,又士卒有死傷者,責授供奉官。後為文思副使、京西提點刑獄,卒。澥有清節,居長安不仕,與種放、魏野遊,多篇什酬唱。濤,端拱二年進士,曆殿中丞、知襄城縣,以政績聞,賜緋魚。曆鹽鐵判官,累遷監察禦史、知虢州。純及泌子緯皆至殿中丞。
王嗣宗,字希阮,汾州人。曾祖同節,寶鼎令。祖待價,汾州防禦推官。父夢證,成州軍事判官。嗣宗少力學自奮,游京師,以文謁王祐,頗見優待。開寶八年,登進士甲科,補秦州司寇參軍。侍御史路沖知州事,為政苛急,盜賊群起。嗣宗乘間極言其闕失,沖大怒,系嗣宗於獄,又教無賴民被罪者訟嗣宗治獄枉濫。朝廷遣殿中丞王廷範按之,具獲訟者誣罔狀,嗣宗乃得釋。
太宗征河東,嗣宗陳邊事,召赴行在,授大理寺丞、通判睦州,改右贊善大夫、徙河州。太宗遣武德卒潛察遠方事,嗣宗械送京師,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賢俊,猥信此輩以為耳目,臣竊不取。」太宗怒其橫,遣使械嗣宗下吏,削秩。會赦,複官,尋以秘書丞通判澶州,並河東西,植樹萬株,以固堤防。上言:「本州榷酤鬥量,校以省鬥不及七升,民犯私釀者三石以上坐死,有傷深峻,臣恐諸道率如此制,望詔自今並准省鬥定罪。」從之。入為三司開拆推官,以左正言充河北轉運副使。時邊境用兵,崔翰為大將,嗣宗每以苦言激其展效,就賜緋魚。太宗將議親征,嗣宗上疏言契丹必不至之狀,甚見嘉納。改左司諫,賜白金千兩。入為度支判官,改駕部員外郎。妻病,夜抉本司署門取藥,為直官宋鎬所發,坐罷職。頃之,出知興元府,徙京西轉運使。又移河北,賜金紫,貝州驍捷卒五十餘人謀竊發,嗣宗率吏悉擒之,優詔嘉獎。遷虞部郎中,賜錢百萬。
至道初,移河東轉運使,以為政暴率聞。徙知耀州,又知同州,加比部郎中、淮南轉運使、江浙荊湖發運使。揚、楚間有窄家神廟,民有疾不餌藥,但竭致祀以徼福。嗣宗撤其廟,選名方,刻石州門,自是民風稍變。初,漕運經泗州浮橋,舟多覆壤,嗣宗徙置城隅,遂獲安濟。又建議外任官奉薄,貪猥者或致豐給,廉謹者終嬰貧匱,請以公田均賜之。就改職方郎中。
咸平三年,以漕運稱職,就拜太常少卿。逾年,以右諫議大夫充三司戶部使,改鹽鐵使。嘗與度支使梁鼎、戶部使梁顥同對,言曰:「國家經費甚繁,賦入漸少,加以冗食者眾,尤為耗蠹,所宜裁節。若用度不足,即複重擾於民矣。況西北二邊未平,有饋運之煩,臣等會議,事可省者,願條列以聞。」從之。明年,將郊祀,嗣宗因條上應奉諸物以及工作,凡減雜物十萬六千,省工九萬九千。又言計省條奏,事有可紀者,望令判使一員,撰錄送史館。詔以三司務繁,不當日有纂錄,可逐季錄送。會罷三部使,改左諫議大夫,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出知並州兼併代部署。州境有臥龍王廟,每窮冬,闔境致祭,值風雪寒甚,老幼踣於道,嗣宗亟毀之。轉運使鄭文寶上其政績,有詔褒美。先是,西邊市馬,以給北邊戰士,有瘠弱者即送闕下,署月道遠多死。嗣宗建議,以汾州地涼,接樓煩諸監,美水草,請就牧放,從之。召拜禦史中丞。
大中祥符間,真宗告謁太廟,嗣宗立班失儀,因自首。真宗謂憲官當守禮法,以其性粗略,不之責。加兼工部侍郎、權判吏部銓。嗣宗剛果率易,無所畏憚,每進見,極談時事,或及人間細務。頗輕險好進,深詆參知政事馮拯之短,遂結宰相王旦弟旭,使達意於旦以為助。旦疾其醜行,因力庇拯,嗣宗大怒。知制誥王曾從妹適孔冕家,閨門不睦。曾從東封,至冕家啜茗中毒,得良藥乃解。事已暴露,曾密疏方行大禮,願罷推究。宰相亦以冕先聖後,將有褒擢,乃隱其事。嗣宗獨謂曾誣構冕,懼反坐,乃求寢息。會愆雨,嗣宗請對,言:「孔冕為王曾所訟,儻朝旨鞫問,加之鍛煉,則冕終負冤枉。又侯德昭援赦敘緋,年考未滿,以欺詐得之,非吏部令史自首,亦無由知。沿堂行首李永錫坐贓除名,複引充舊職,尋送銓授令錄。」真宗亟召王旦等詰之。旦曰:「孔冕之罪,朝議特為容隱,不令按問,誠非冤枉也。德昭據吏部奏驗,乃行制命,及其首露,即已追奪。永錫先為縣吏,坐為本部節度市羊不輸算除名,及沿堂闕人,李沆以其魁梧,因選擬官,複用為副行首。在省祗事四年,陳牒乞班敘用,因複送銓。」真宗曰:「止此,乃致旱邪?」嗣宗理屈,複以他辭侵旦,旦不與抗,乃已。明年十月,嗣宗複請對,言:「去歲八月至今年十月不雨,宿麥不登。及秋,兗、鄆苦雨,河溢害稼,刑政有失,致成災沴。孔冕冤枉,播在人口,王曾尚居近班,願示黜退,以正朝典,臣請露章以聞。」真宗語王旦等曰:「曾實無罪,若嗣宗上章,亦須裁處。」旦曰:「冕不善之跡甚眾,但以宣聖之後不欲窮究,謂其冤枉,感傷和氣,恐未近理。」趙安仁曰:「今若再行按問,冕何能免罪?」王欽若曰:「臣請審問嗣宗,若再鞫冕,不能自隱,如何區處?」明日,嗣宗複對,且謝前言之失,真宗亦優容之。其強妄多此類。
將祀汾陰,以永興重地,思得大臣才兼文武者鎮之。因謂宰相曰:「嗣宗嘗自言知武事,可授廉車以當此任,宜召問之。」嗣宗願奉詔,即拜耀州觀察使、知永興軍府。真宗作詩賜之。時種放得告歸山,嗣宗逆於傳舍,禮之甚厚。放既醉,稍倨,嗣宗怒,以語譏放。放曰:「君以手搏得狀元耳,何足道也!」初,嗣宗就試講武殿,搏趙昌言帽,擢首科,故放及之。嗣宗愧恨,因上疏言:「所部兼併之家,侵漁眾民,淩暴孤寡,凡十餘族,而放為之首。放弟侄無賴,據林麓樵采,周回二百餘裏,奪編甿厚利。願以臣疏下放,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疏辭極於詬辱,至目放為魑魅。真宗方厚待放,令徙居嵩陽避之。
四年,邠甯陳興擅釋劫盜,徙嗣宗知邠州兼邠甯環慶路都部署。城東有靈應公廟,傍有山穴,群狐處焉,妖巫挾之為人禍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禱之,民語為之諱「狐」音。前此長吏,皆先謁廟然後視事。嗣宗毀其廟,熏其穴,得數十狐,盡殺之,淫祀遂息。徙知鎮州,發邊肅奸贓,肅坐貶。嗣宗嘗言徙種放、掘邠狐、按邊肅,為去三害。
居二歲,召還,授樞密副使、檢校太保。寇准為使,嗣宗與之不葉,累表解職,授檢校太傅、大同軍節度、知許州。嗣宗嘗遊是州,別墅在焉,時人以為榮。移知河南府。天禧初,改感德軍節度,洛下訛言相驚。徙知陝州,再表請老,且求入覲,遣使召還。郊祀,改靜難軍節度。既至闕下,病足,不能朝謁,乃求再知許州,不復議休退。寇准為相,素惡之,特命以左屯衛上將軍、檢校太尉致仕。表求面辭,以足疾艱於拜起,特免舞蹈,許其子扶掖之。對數刻,賜錢百萬,還許下。准貶,朝議以嗣宗藩輔舊臣,特令月給奉五十千。嗣宗尤睦宗族,撫諸侄如己子,著遺戒以訓子孫勿得析居,又令以《孝經》、弓劍、筆硯置壙中。五年,卒,年七十八。廢朝,贈侍中。諡曰景莊。錄其子二人、甥二人官。
嗣宗事三朝,最為宿舊。所至以嚴明禦下,尤傲狠,務以醜言淩挫群類。為中丞日,嘗忿宋白、郭贄、邢昺七十不請老,屢請真宗敕其休致,又遣親屬諷激之。及嗣宗晚歲疾甚,猶享厚祿,徘徊不去,嘗謂人曰:「僕惟此一事,未能免物議。」眾皆蚩之。嗣宗好為文,而劄尤甚。奉祀之歲,近臣皆為頌記,宰相以嗣宗所撰,不足發揮盛德,慮為後所誚,乃不許刻石。所著有《中陵子》三十卷。
子堯臣,內殿承制;唐臣,太子中舍。從子舜臣,供奉官、閣門祗候;禹臣,太子中舍。
李昌齡,字天錫,宋州楚丘人。曾祖確,膠水令。祖譚,邯鄲令。父運,太常卿。昌齡,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大理評事、通判合州。曆將作監丞、右贊善大夫、通判銀州。京城開金明池,昌齡獻詩百韻,太宗嘉之,擢右拾遺、直史館,賜緋。改右補闕,出知滁州。丁內艱,起為淮南轉運使,轉戶部員外郎、知廣州。
廣有海舶之饒,昌齡不能以廉自守,淳化二年代還。初,運嘗典許州,有第在城中,昌齡包苴輜重悉留貯焉,其至京城,但藥物藥器而已。會有言其貪者,太宗以為誣,召賜金紫,擢禮部郎中,逾月,為樞密直學士。昌齡上言:「廣州市舶,每歲商舶至,官盡增價買之,良苦相雜,少利。自今請擇其良者,官如價給之,苦者恣其賣,勿禁。雷、化、新、白、惠、恩等州山林有群象,民能取其牙,官禁不得賣。自今宜令送官,以半價償之,有敢隱匿及私市與人者,論如法。」詔皆從之。
是秋,初置審刑院於禁中。凡獄具上奏,先申審刑院,印付大理、刑部斷覆以聞,又下審刑中覆裁決,以付中書,當者行之,否則宰相聞以論決。命昌齡知院事。月余,又權判吏部流內銓,數日,授右諫議大夫,充戶部使。
三年,改度支使,拜禦史中丞。下詔禦史台,合行故事並條奏以聞,獄無大小,自中丞以下皆親臨鞫問,不得專責所司,李繼隆受命河朔征討,不赴台辭,昌齡糾之,遣吏追還,罰奉。又劾陝西轉運使鄭文寶生事邊境,築城沙磧,輕變禁法,文寶坐貶湖外。
至道二年,以本官參知政事。占謝便殿,太宗謂曰:「中書政本,當進用善良,博詢眾議,以正道臨之,即怨謗無由而生矣。」昌齡居位,頗選忄耎無所建明。真宗即位,加戶部侍郎。坐交結王繼恩,貶忠武軍節度行軍司馬。
咸平二年,起為殿中少監。會詔群臣言邊事,昌齡求面陳事機,不報。王均之亂,命知梓州。知雜禦史範正辭劾其廣舶宿犯,亟代還,知河陽。丁外艱,起複,奉朝請,以風恙求領小郡,複得光州,就改光祿卿。疾,不能治事。轉運使以聞,命守本官分司西京。尋請致仕,真宗曰:「昌齡素無清譽。」乃授秘書監,遂其請。大中祥符元年,卒,年七十二。廢朝,錄子虞卿試將作監主簿。昌齡兄昌圖至國子博士,弟昌言至太子中舍。昌言子晉卿、仲卿、耀卿,並進士及第,晉卿為秘書丞。從子紘。
紘字仲綱。父克明,仕至提點廣東刑獄。紘,進士及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歙縣。地產黃金,民輸以代賦,後金竭,責其賦如故。紘奏罷之。曆知於潛、剡縣,治有惠愛。禦史知雜呂夷簡薦之,改著作佐郎、監丹陽縣酒稅,知靈池縣。
劉均、蔡齊舉為禦史台推直官,拜監察禦史。時召成都府樂工許朝天等補教坊,紘言:「陛下即位,尚未能顯嚴穴之士,而首召伶人,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朝天等遂罷歸。遷殿中侍御史。閣門使王遵度領皇城,遣卒刺事,告賈人有為契丹間諜者,捕系皇城司按劾。命紘覆訊,紘悉得其冤,抵卒罪,降遵度曹州兵馬都監。
判三司開拆司。輔郡旱,流星墜西南有聲,會僧禳於文德殿,紘奏曰:「文德殿布政會朝之正位,每災異,輒聚緇黃贊唄於其間,何以示中外?」改鹽鐵判官,曆梓州、陝西、河北路轉運使,遷侍御史。建言:「西北久通好,士習安佚,不知戰陣之法。宜擇良將,練精卒,去冗惰,實倉廩,豐財用,為守禦備。」舉種世衡等數人,及奏罷貢餘物遺近臣。遷知雜事、權同判流內銓。
為三司度支副使,使契丹。故事,奉使者以皇城卒二人與偕,察其舉措,使者悉姑息以避中傷。前此劉隨為所誣,坐貶,久未複。紘使還,具言其枉,稍徙隨南京。除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遷刑部郎中,還,同知通進、銀台司,進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卒。
紘方介有吏材,篤於交遊,與劉顏為友,顏死,移任子恩官其子。
弟緯,起家三班借職,杜衍薦為閣門祗候,鎮戎軍瓦亭砦都監。積勞累遷至河北緣邊安撫副使。韓琦薦知保州,以左騏驥使、榮州刺史知雄州。治兵頗嚴,不事廚傳,數與宦者爭利害。積公使錢貯米三千斛為常平倉,奏下其法他州。遷西上閣門使,留再任,卒。子師中至天章閣待制。
趙安仁,字樂道,河南洛陽人。曾祖武唐,虢州刺史。父孚字大信。周顯德初,舉進士,調補開封尉。乾德中,為浦江令,持父喪,服闋,攝永寧令。會親征太原,部送本邑糧饋,民懷其惠,列狀以聞,即真授其任,擢宗正丞。開寶中,初置衣庫,令孚主之。俄坐事連逮抵罪,語見《趙普傳》。
太宗即位,起為國子監丞、知袁州。還,知開封府司錄參軍事,受詔與殿中侍御史柴成務、供奉官葛彥恭、殿直郭載行視黃河,分南北岸按行,複遙堤以紓湍決。孚言治遙堤不如分水勢,於是建議於澶、滑二州立分水之制。時決河未平,重惜民力而寢焉。朝廷議行封禪,孚上《封禪頌》,召拜秘書丞,賜緋魚。受詔鞫開封獄,得其非辜者,即日授推官。遷監察禦史,出知舒州,改殿中侍御史。
雍熙中,詔詢文武禦戎之策。孚奏議曰:「臣愚以為不用干戈,不勞飛輓,為萬世之利者,敢獻其說,惟明主擇之。古者兵交使在其間,雖飛矢在上,走驛在下,蓋信義不可廢也。昔苗民逆命,帝乃誕敷文德,而有苗格。又仲尼曰:'有能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只如並門一方,歷代難取,聖襟英斷,一舉成功。當其逆城危於累卵,生聚懷伏,而陛下猶遣通事舍人薛文寶入城諭之。日者北邊未賓,全燕猶梗,再興軍旅,將複土疆。臣竊計屯戍邊陲,故非獲已,暴露原野,豈是願為?欲望朝廷通達國信,近鑒唐高祖之降禮,遠法周古公之讓地。聖人以百姓之心為心,君子見幾而作,諭以禍福,示以恩威,議定邊疆,永息征戰。養民事天,濟時利物,莫過於此。臣又計彼雖嗜好不同,然去危就安,厭勞喜逸,亦人情之所同也。」上嘉之。雍熙中,廷策貢士,而安仁預為考會,賜金紫,因顧安仁問孚年幾,安仁曰:「臣父年六十二。」上曰:「孚,名士也。」亟召對,亦賜金紫。明年,卒。
安仁生而穎悟,幼時執筆能大字,十三通經傳大旨,早以文藝稱。趙普、沈倫、李昉、石熙載鹹推獎之。雍熙二年,登進士第,補梓州榷鹽院判官,以親老弗果往。會國子監刻《五經正義》板本,以安仁善楷隸,遂奏留書之。
曆大理評事、光祿寺丞,召試翰林,以著作佐郎直集賢院,賜緋。時王侯、內戚家多以銘誄為托。太宗制九紘琴、五紘阮,時多獻賦頌,上嘉文物之盛,悉閱覽,訂其工拙。時稱安仁、李宗諤、楊億辭雅贍,召詣中書獎諭。翌日,改遷太常丞。
真宗即位,拜右正言,預重修《太祖實錄》。上出師大名,安仁上疏曰:「臣以為有急務者三,大要者五。急務三者:其一,激勵戎臣,舉勸懲之典;其二,振救邊民,行優恤之惠;其三,車駕還京,重神武之威。大要五者:其一,選將略;其二,持兵勢;其三,求軍謀;其四,修軍政;其五,愛民力。」
咸平三年,同知貢舉。未幾,知制誥,副夏侯嶠巡撫江南,還,知審刑院。嘗有將校笞所部卒死,罪議大辟。安仁以軍中之令,非嚴不整,遂獲免死。繼判尚書刑部兼制置群牧使,同知三班、審官院。景德初,翰林學士梁顥召對,詢及當世台閣人物,上稱安仁文行。尋顥卒,即以安仁為工部員外郎,充翰林學士。
初,孚極陳和好之利。至是,安仁從幸澶州,會北邊請盟,首命安仁撰答書,又獨記太祖時聘問書式。遼使韓杞至,道命接伴,凡覲見儀制,多所裁定。館舍夕飲,杞舉柳丁曰:「此果嘗見高麗貢。」安仁曰:「橙橘產吳、楚,朝廷職方掌天下圖經,凡他國所產靡不知也。今給事中呂祐之嘗使高麗,未聞有橙柚。」杞失於誇誕,有愧色。杞既受襲衣之賜,且以長為解,將辭複左衽。安仁曰:「君將升殿受還書,天顏咫尺,如不衣所賜之衣,可乎?」杞乃服以入。
及姚東之至,又令安仁接伴。東之談次,頗矜兵強戰勝。安仁曰:「老氏雲:'佳兵者不祥之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樂殺人者不得志於天下。」東之自是不敢複言。王繼忠將兵陷沒,不能死節而反事之,東之屢稱其材。安仁曰:「繼忠早事藩邸,聞其稍謹,不知其他。」其敏於酬對,切中事機,類如此。時論翕然,稱其得體,上益器之,自是有意柄用。安仁又集和好以來事宜,及采古事,作《戴鬥懷柔錄》三卷以獻。
二年春,又與晁迥等同知貢舉。三年,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俄修國史。大中祥符初,議封禪,與王欽若並為泰山經制度置使、判兗州。禮畢,複拜工部侍郎。內外書詔有切要者,必經其裁。進秩刑部。五年,以兵部侍郎仍兼修史,奉祀,又同知禮儀院。八年,知貢舉。三典春闈,擇士平允,是故獨無譏誚,上再賜詩嘉之。
尋知兼宗正卿。舊制,宮闈令,凡有議奏與寺連署。上以安仁舊德,俾知寺,以次列狀取裁。寺掌玉牒屬籍,梁周翰始創其制而未備,安仁重加詳定,又為《仙源積慶圖》,皆統例精簡。奏置修玉牒官,事具《職官志》。國史成,遷右丞。是夏,又為景靈宮副使。屢得對言事,嘗奏曰:「方今治定功成,固軼前代,陛下尚親庶政,旰食忘倦,然而君臨之大,所宜分飭有司,為式於天下。」遂詔諸司掌常務有條例者,毋或奏稟。天禧二年,改禦史中丞。請給禦寶印曆,書三院禦史彈糾事。五月,暴疾卒,年六十一。廢朝,贈吏部尚書,諡文定,以其子溫瑜為大理寺丞,良規為奉禮郎,承裕為正字。
安仁質直純愨,無所矯飾,寬恕謙退,與物無競,雖家人僕使,未嘗見其喜慍。女弟適董氏,早寡,取歸給養。其甥董靈運尚幼,躬自訓導,為畢婚娶。幼少與宋元輿同學,元輿門地貴盛,待安仁甚厚。元輿蚤卒,家緒浸替,安仁屢以金帛濟之。善訓諸子,各授一經。尤嗜讀書,所得祿賜,多以購書。雖至顯寵,簡儉若平素。時閱典籍,手自讎校。三館舊闕虞世南《北堂書鈔》,惟安仁家有本,真宗命內侍取之,嘉其好古,手詔褒美。尤知典故,凡近世典章人物之盛,悉能記之。喜誨誘後進,成其聲名,當世推重之。有集五十卷。溫瑜,後為國子博士。
良規字元甫。父安仁奏為秘書省正字、同判太常寺。張知白薦之,召試,賜進士及第。用王曙舉,擢集賢校理兼宗正丞,預修《會要》。坐宗正吏盜太廟神禦物,出通判蘄州,徙河南府,知泰、滁二州。曆京西陝西路提點刑獄、荊湖南路轉運使,奏罷馬氏時所賦丁口米數萬石。權判三司開拆司、度支勾院,直集賢院、知廬州,積官至光祿卿,罷職。初與張憲、掌禹錫、齊廓、張子思並為太常少卿兼館職,當進諫議大夫,而執政靳之,止遷卿。故事,卿不兼職,故皆罷。未幾,皆還之。
改直秘閣、同判宗正事,遷秘書監,知同、陝、相三州。陝歲饑,百姓請閣殘稅二分,為官伐芟,以給河埽。或以為須報乃可行,良規曰:「若爾,無及矣。」檄縣遂行,而以擅命自劾。進太子賓客、權判殿中省,遷尚書工部侍郎、判本部、知濠州,卒。良規所至州郡,為政不甚力,然善委任佐屬,祿賜多分贍族人,余皆輸之酒家。子君錫。
君錫字無愧。性至孝。母亡,事父良規不違左右,夜則寢於旁。凡衾稠薄厚、衣服寒溫、藥石精粗、飲食旨否、櫛發翦爪、整冠結帶,如《內則》所載者,無不親之。及登進士第,以親故不願仕。良規每出,必扶掖上下,至雜立僕禦中。嘗從謁文彥博,彥博異其容止,問而知之,語諸子,令視以為法。
良規沒,調知武強縣。從韓琦大名幕府。彥博及吳充在樞管,更薦之為檢詳吏房文字,徙知大宗正丞,加秘閣校理,改宗正丞。時增諸宗院講書教授官,而逐院自備緡錢為月饋,貧者或不能以時致,宗師輒移文督取。君錫言:「國家養天下士于太學,尚不較其費,安有教育宗室令自行束脩之理!」詔悉從官給。曆開封府推官。
元祐初,遷司勳右司郎中、太常少卿,擢給事中。論蔡確、章惇有罪不宜複職;大河不可輕議東回,請亟罷修河司,以省邦費,寬民力。蘇軾出知杭州,君錫言:「軾之文,追攀《六經》,蹈藉班、馬,知無不言。壬人畏憚,為之消縮;公論倚重,隱如長城。今飄然去國,邪黨必謂朝廷稍厭直臣,且將乘隙複進,實系消長之機。不若留之在朝,用其善言則天下蒙福,聽其讜論則聖心開益,行其詔令則四方風動,而利博矣。」進刑部侍郎、樞密都承旨,拜禦史中丞。即上疏勸哲宗親講學,廣諮問,為躬政之漸。
君錫素有志行,後隨人低昂,無大建明。初稱蘇軾之賢,遇賈易劾軾題詩怨謗,即繼言「軾負恩懷逆,無禮先帝,願亟正其罪。」宣仁後覽之不悅,曰:「君錫全無執守。」複以吏部侍郎、天章閣待制知鄭陳澶三州、河南府,徙應天。因清明出郊,具奠謁杜衍、張昪、張方平、趙概、王堯臣、蔡抗、蔡挺之塋,邀七家子孫,陪祭于側,時人傳其風義。紹聖中,貶少府少監,分司南京,卒,年七十二。紹興六年,贈徽猷閣直學士。
陳彭年,字永年,撫州南城人。父省躬,鹿邑令。彭年幼好學,母惟一子,愛之,禁其夜讀書。彭年篝燈密室,不令母知。年十三,著《皇綱論》萬餘言,為江左名輩所賞。唐主李煜聞之,召入宮,令子仲宣與之遊。金陵平,彭年師事徐鉉為文。太平興國中,舉進士,在場屋間頗有雋名。嘗因京城大酺,跨驢出遊構賦,自東華門至闕前,已口占數千言。然佻薄好嘲詠,頻為宋白所黜,雍熙二年始中第。
調江陵府司理參軍。因監決死囚,怖之,換江陵主簿,曆澧、懷二州推官。在懷,深為知州喬惟岳倚任。會樊知古為河北轉運,以親嫌,徙澤州,丁內艱免。禦史中丞王化基薦其才,改衛尉寺丞,遷秘書郎,為大理寺詳斷官。坐事出監湖州鹽稅,尋又停官。彭年素貧窶,居喪免職,賴僕人傭販以濟。真宗即位,複為秘書郎。喬惟岳刺史海州,及知蘇、壽二州,並表彭年通判州事。
咸平三年,屢上疏言事,召試學士院,遷秘書丞、知閬州。未行,改金州。四年,上疏曰:「夫事有雖小而可以建大功,理有雖近而可以為遠計者,其事有五:一曰置諫官,二曰擇法吏,三日簡格令,四曰省冗員,五曰行公舉。此五者,實經世之要道,致治之坦塗也。」會詔舉賢良方正,翰林學士朱昂以彭年聞,召之,辭以貧乏,請終秩。
景德初,代還,真秘閣。杜鎬、刁衎薦其該博,命直史館兼崇文院檢討。又代潘慎修起居注,賜緋魚。獻《大寶箴》曰:
二儀之內,最靈者人。生民之中,至大者君。民既可畏,天亦無親。
所輔者德,所歸者仁。恭己禦下,輝光益新。載籍斯在,謀猷備陳。¤
內綏萬姓,外撫百蠻。治亂所始,言動之間。觀之則易,處之甚難。
由是先哲,喻彼投艱。苟能慮未,乃可防閑。審求逆耳,無惡犯顏。¤
既庶而富,教化乃施。慈儉之政,富庶之基。鰥寡孤獨,人之所悲。
發號施令,宜先及之。黃發鮐背,心實多知。左右侍從,何尚於茲。¤
瞻言百辟,鹹代天工。儻無虛授,可建大中。克彰慎柬,惟藉至公。
知人則哲,聽德則聰。才固難備,道亦少同。葑菲罔舍,杞梓乃充。¤
不扶自直,惟蓬在麻。非揀莫見,惟金在沙。參備顧問,必辨忠邪。
獻替以正,裨益無涯。自匿草澤,亦有國華。訪此髦士,可拒朋家。¤
三章之立,庶民作程。欽哉恤哉,可以措刑。七代之建,奸孽是平。
本仁本義,可以弭兵。是為齊禮,亦曰好生。有教無類,自誠而明。¤
宗廟社稷,饗之以恭。宮室苑囿,誡之在豐。春鬼秋獮,不廢三農。
擊石拊石,用格神宗。使人以悅,乃克成功。治國以政,罔或不從。¤
濟濟多士,用之有光。硜硜小器,謀之弗臧。忠言致益,豈讓膏粱。
六藝為樂,寧後笙簧。任賢勿貳,堯所以昌。改過不吝,湯所以王。¤
六合至廣,萬匯尤多。風俗靡一,嗜欲相摩。如馭朽索,若防決河。
左契斯執,六轡遂和。導之以德,民免嬰羅。不懈於位,俗乃偃戈。¤
先王之訓,罔不鹹然。吾君之治,亦取斯焉。小心翼翼,終日乾乾。
三靈降鑒,百祿無愆。由茲率土,永戴先天。巍巍洪業,億萬斯年。¤
頃之,預修《冊府元龜》。三年,遷右正言,充龍圖閣待制,賜金紫。先是,詔諫官禦史舉職言事,唯彭年與侍御史賈翱數有章奏,建白彈射,真宗令中書置籍記之。加刑部員外郎。與晁迥同知貢舉,請令有司詳定考試條式。真宗因命彭年與戚綸參定,多革舊制,專務防閑。其所取者,不復揀擇文行,止較一日之藝,雖杜絕請托,然置甲等者,或非宿名之士。
大中祥符中,議建封禪,彭年預詳定儀注,上言辨正包茅之用。禮成,進秩工部郎中,加集賢殿修撰。三年,改兵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遷右諫議大夫兼秘書監,詔就賜食廳編次《太宗禦集》,賜勳上柱國。
嘗因奏對,真宗謂之曰:「儒術汙隆,其應實大,國家崇替,何莫由斯。故秦衰則經籍道息,漢盛則學校興行。其後命曆迭改,而風教一揆。有唐文物最盛,朱梁而下,王風寢微。太祖、太宗丕變弊俗,崇尚斯文。朕獲紹先業,謹導聖訓,禮樂交舉,儒術化成,實二後垂裕之所致也。又君之難,由乎聽受;臣之不易,在乎忠直。其君以寬大接下,臣以誠明奉上,君臣之心皆歸於正。直道而行,至公相遇,此天下之達理,先王之成憲,猶指諸掌,孰謂難哉!」彭年曰:「陛下聖言精詣,足使天下知訓,伏願躬演睿思,著之篇翰。」真宗為制《崇儒術》、《為君難為臣不易》二論示之。彭年複請示輔臣,刻石國子監焉。
六年,召入翰林,充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同修國史。彭年嘗謁王旦,旦辭不見。翌日,見向敏中。敏中以彭年所上文字示旦,旦瞑目不覽,曰:「是不過興建符瑞,圖進取耳。」真宗奉祀亳州太清宮,丁謂為經度制置使,以彭年副之。又與謂同知禮儀院,禮成,加給事中。時謂懇讓進秩,彭年亦辭之,不許,又為天書同刻玉副使。國史成,遷工部侍郎。九年,拜刑部侍郎、參知政事,判禮儀院,充會靈觀使。
天禧大禮,為天書儀衛副使。又為參詳儀制奉寶冊使。正月九日,侍真宗朝天書,將詣太廟,退就中書閣中如廁,眩僕,肩輿還家。遣中使挾醫診療,旦夕存問。進兵部侍郎,表求罷奉,不許。二月,卒,年五十七。真宗親臨,涕泗久之。又睹所居陋弊,歎息數四。廢朝,贈右僕射,諡曰文僖,錄子佺期大理寺丞,孫彥先太常寺奉禮郎。真宗前後賜彭年禦制歌詩凡六篇。彭年妻入謁,出彭年像示之,錫齎甚厚。
彭年性敏給,博聞強記,慕唐四子為文,體制繁靡。貴至通顯,奉養無異貧約。所得奉賜,惟市書籍。大中祥符間,附王欽若、丁謂,朝廷典禮,無不參預。其儀制沿革、刑名之學,皆所詳練,若前世所未有,必推引依據以成就之。故時政大小,日有諮訪,應答該辯,一無凝滯,皆與真宗意諧。
及升內閣,李宗諤、楊億皆在後。宗諤卒,億病退,而彭年專任矣。事務既叢,形神皆耗,遂舉止失措,顛倒冠服,家人有不記其名者。奉詔同編《景德朝陵地裏》、《封禪》、《汾陰》三記,《閣門》、《客省》、《禦史台儀制》,又受詔編禦集及宸章,集歷代婦人文集。所著《文集》百卷,《唐紀》四十卷。
論曰:楊礪遭遇龍飛,致位崇顯,自以夢協其兆,而忠言善政,一無可述。惟棄官侍母,不以科名自伐,蓋有取焉。宋湜懿文多識,名動人主,至與李沆同命。雖去沆遠甚,然樂善好施,士類歸之,亦可尚也。王嗣宗治家能睦,為政可稱,所至立徹淫祀,亦人之所難。至於剛複少文,謀害王旦、王曾,與寇准相忤,其餘不足觀也矣。李昌齡累更劇任,遂階大用,黨邪徇貨,遂貽終身之玷,良可醜也。趙安仁言事,切中時弊,及答契丹書,不失祖宗規式,又能以兇器之言折敵,不使矜戰,可謂才辨之臣矣。其孫君錫于元祐反正,論格蔡確、章惇複官之命,庶幾無忝所生。陳彭年以辭藻被遇,上表獻箴,詳練儀制,若可嘉尚。乃附王欽若、丁謂,溺志爵祿,甘為小人之歸,豈不重可歎也哉!
列傳第四十七
○任中正弟中師周起程琳姜遵范雍孫子奇曾孫坦趙稹任布高若訥孫沔
任中正,字慶之,曹州濟陰人。父載,右拾遺。中正進士及第,為池州推官。曆大理評事、通判邵州,改太府寺丞、通判濮州。以翰林學士錢若水薦,遷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大名府。
轉運使陳緯徙陝西,舉中正自代,太宗曰:「朕自知之。」召為秘書丞、江南轉運副使。中正軀幹頎長,帝擇大笏,命內臣取緋衣之長者賜之。至部,歲大稔,民出租賦、平糴皆盈羨。發運使王子輿欲悉調餉京師,中正曰:「東南歲輸五百余萬,而江南所出過半。今歲有餘,或歲少歉則數不登,患及吾民矣。」乃止。
擢監察禦史、兩浙轉運使。民饑,中正不俟詔,發官廩振之。按晉州盛梁獄,論如法。遷殿中侍御史、判三司憑由司。既而有與梁善者,密中之,出為荊湖轉運使。遷左司諫、直史館、知梓州。擢樞密直學士,代張詠知益州。在郡五載,遵詠條教,蜀人便之。知審刑院,出知並州。遷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大中祥符九年,拜尚書工部侍郎、樞密副使。馬知節知密院,改同知院事。明年,曹利用為樞密使,複為副使,再進兵部侍郎、參知政事。
仁宗在東宮時,以右丞兼賓客。遷工部尚書。帝既即位,乃拜兵部尚書。中正素與丁謂善,謂且貶,左右莫敢言者,中正獨營救謂,降太子賓客、知鄆州。中正弟尚書兵部員外郎、判三司鹽鐵勾院中行,右正言中師,皆坐貶。頃之,以母老徙曹州,遷禮部尚書。卒,贈尚書左僕射,諡康懿。
初,中正母入謁禁中,與陳彭年、王曾、張知白妻同見真宗,命中正母為班首,且賜坐。中正事親孝,平居簡素,而飲食極豐美。
中師字祖聖,進士及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平陸縣。真宗將祀汾陰,命陳堯叟判河中府,以經制祀事,辟掌箋奏,累遷著作佐郎,曆知千乘、襄邑縣,改秘書丞。以張知白薦,遂為右正言。中正貶,中師亦降太常博士、監宿州酒稅。未幾,通判應天府。
曹利用辟為群牧判官,徙知滑州,入為開封府判官。累遷尚書度支郎中、直史館、知澶州。乙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視事之明日,吏白,故事當謁諸祠廟,而廨有淫祠,中師遽命撤去之。兼市舶使,市舶置使自此始。
還,為諫議大夫、判尚書刑部。加集賢院學士,再知澶州。未行,進龍圖閣直學士、知並州,許便宜從事。改樞密直學士、知益州。先是,轉運使韓瀆急於籠利,自薪芻、蔬果之屬皆有算,而中師盡奏蠲之。
康定中,任布守河陽,數上書論事,帝欲用之。呂夷簡薦中師才不在任布下,遂並召為樞密副使。明年,建北京,令中師領修建。進給事中,宣撫河東,不行。求補郡,以尚書禮部侍郎、資政殿學士知永興軍。求內徙,得知陳州。
逾年,上書言:「臣老矣,家本曹人,願得守曹。」遂以知曹州。改戶部侍郎。明年,請老,拜太子少傅致仕,進少師。卒,贈太子太傅,諡安惠。中師性樂易,平居自奉甚儉約,晚知養生之術,號大塊翁。
周起字萬卿,淄州鄒平人。生而豐下,父意異之,曰:「此兒必起吾門。」因名起。幼敏慧如成人。意知衛州,坐事削官,起才十三,詣京師訟父冤,父乃得複故官。舉進士,授將作監丞、通判齊州。擢著作佐郎、直史館,累遷戶部、度支判官。
真宗北征,領隨軍糧草事。以右正言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尋為東京留守判官,判登聞鼓院。封泰山,攝禦史中丞、考制度副使,所過得採訪官吏能否及民利病以聞。東封還,近臣率頌功德,起獨以居安為戒。進金部員外郎、判集賢院。
初置糾察刑獄司,因命起,起乃請諸已決而事有所枉及官吏非理榜掠者,並聽受訴,從之。擢樞密直學士、權知開封府。起聽斷明審,舉無留事。真宗嘗臨幸問勞,起請曰:「陛下昔龍潛於此,請避正寢,居西廡。」詔從之,名其堂曰繼照。
起嘗奏事殿中,適仁宗始生,帝曰:「卿知朕喜乎?宜賀我有子矣」即入禁中,懷金錢出,探以賜起。改勾當三班院兼判登聞檢院。從祀汾陰,貿權知河中府,徙永興、天雄軍,所至有風烈,數賜書褒諭。三遷右諫議大夫、知並州。拜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進禮部侍郎,為樞密副使。嘗與寇准過同列曹瑋家飲酒,既而客多引去者,獨起與寇准盡醉,夜漏上乃歸。明日入見,引咎伏謝。真宗笑曰:「天下無事,大臣相與飲酒,何過之有?」
起素善寇准。准且貶,起亦罷為戶部郎中、知青州,又降太常少卿、知光州。稍遷秘書監,徙揚、杭二州,又徙應天府。複為禮部侍郎、判登聞鼓院。以疾請知潁州,徙陳州、汝州。卒,贈禮部尚書,諡安惠。
起性周密,凡奏事及答禁中語,隨輒焚草,故其言,外人無知者。家藏書至萬餘卷。起能書。弟超,亦能書,集古今人書並所更體法,為《書苑》十卷,累官主客郎中。起子:延荷,以孝友聞,官殿中丞;延雋,頗雅厚,官太常少卿。
程琳,字天球,永寧軍博野人。舉服勤辭學科,補泰寧軍節度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壽陽縣,監左藏庫,召試,直集賢院。改太常博士、權三司戶部判官,契丹館伴使。契丹使者謂琳曰:「先皇帝嘗通使承天,太后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兄弟也。先皇帝視承天猶從母,故無嫌;今皇太后乃嫂也,禮不通問。」契丹使者語屈。後修《真宗實錄》,而大中祥符以來起居注闕,琳追述上之,遂修起居注,提舉在京諸司庫務,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
權三司使範雍使契丹,命琳發遣三司使。太倉贍軍粟陳腐不可食,歲且饑,琳盡發以貸民,凡六十萬斛,饑民賴以全活,而軍得善粟。鹽鐵官任布請鑄大錢一當十,度支判官許申請以銅鐵雜鑄,下其議。琳曰:「第五琦用大錢,法卒不可行。乞令申試之。」鑄卒不就。
契丹遣蕭蘊、杜防來,蘊出位圖示琳曰:「中國使者坐殿上高位,今我位元乃下,請升之。」琳曰:「此真宗所定,不可易。」防曰:「大國之卿,可以當小國之君。」琳曰:「南北雖兩朝,無小大之異,卿嘗坐我殿上,我顧小國耶?」防無以對。宰相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
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宰相張知白尤器之,當除命,喜曰:「不辱吾筆矣。」時歲饑,上疏請罷諸土木營造,蠲被災郡縣租賦。改樞密直學士、知益州。上元張燈,州人夜聚遊嬉,琳戒曰:「有火則隨救之,毋白也。」已而果有火,終宴人無知者。或告振武軍變,琳曰:「軍中動靜我自知之,苟有謀,不待告也。」
遷給事中、權知開封府。王蒙正子齊雄捶老卒死,貸妻子使以病告。琳察其色辭異,令有司驗得捶死狀。蒙正連姻章獻太后家,太后謂琳曰:「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琳曰:「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太后嘿然,遂論如法。外戚吳氏離其夫而挈其女歸,夫訴於府。琳命還女,吳氏曰:「已納宮中矣。」琳請於帝曰:「臣恐天下人有竊議陛下奪人妻女者。」帝亟命出之。笞而歸其妻。
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複為禦史中丞。不拜,以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再知開封府。改三司使,出納尤謹,禁中有所取,輒奏罷之。內侍言琳專,琳曰:「三司財賦,皆朝廷有也。臣為陛下惜,于臣何有?」帝然之。或請並天下農田稅物名者,琳曰:「合而為一,易於勾校,可也。後有興利之臣,複用舊名增之,是重困民,無已時也。」再遷吏部侍郎,遂參知政事,遷尚書左丞。
時元昊反,猶遣使來朝,眾請按誅之。琳曰:「遣使,常事也,殺之不祥。」後使者益驕橫,大臣患之。琳曰:「始不殺,無罪也;今既驕橫,可暴其惡誅之,國法也,又何患耶?」又議重賄唃廝囉使討賊,得地即與之。琳曰:「使角廝囉得地是複生一元昊矣。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中國利也。
故樞密副使張遜第在武成坊,其曾孫偕才七歲,宗室女生也,貧不自給。乳媼擅出券鬻第,琳欲得之,使開封府吏密諭媼,以偕幼,宜得禦寶許鬻乃售。乳媼以宗室女故,入宮見章惠太后。既得禦寶,琳乃市取之。又令吏市材木,買婦女。已而吏以贓敗,禦史按劾得狀,降光祿卿、知潁州。
頃之,為戶部侍郎,尋複吏部、知天雄軍。又以左丞為資政殿學士。及建天雄軍為北京,內侍皇甫繼明主營宮室,欲侈大以要賞。琳以為方事邊陲,又事土木以困民,不可。既而繼明數有論奏,帝遣禦史魚周詢按視,遂罷繼明,命琳獨主之。遷工部尚書,加大學士、河北安撫使。改武昌軍節度使、知永興軍、陝西安撫使。以宣徽北院使判延州,仍為陝西安撫使。
元昊死,諒祚立,方幼,三大將分治其國。議者謂可因此時,以節度使啖三將,使各有所部分,以弱其勢,可不戰而屈矣。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柔遠人,不如因而撫之。」議者惜其失幾。
既而遣使冊命,夏人方圍慶陽。琳曰:「彼若貪此,可緩慶州之難矣。」具禮幣賜予之數移報之,果喜,即日迎冊使,慶陽之圍亦解。嘗獲戎首,不殺,戒遣之,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久之,以五百戶驅牛羊扣邊請降,且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中亂,願自歸。」琳曰:「彼詐也。契丹至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間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邪?不然,誘我也。」拒不受。已而賊果以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琳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將勿動,賊疑有備,遂引去。
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大名府。琳持重不擾,前後守魏十年,度要害,繕壁壘,增守禦備。植雜木數萬,曰:「異時樓櫓之具,可不出於民矣。」人愛之,為立生祠。改武勝軍,又換鎮安軍節度使。上書曰:「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未報,得疾卒。贈中書令,諡文簡。
琳為人敏厲深嚴,長於政事,辨議一出,不肯下人。然性嗇於財,而厚自奉養。章獻太后時,嘗上《武后臨朝圖》,人以此薄之。
薑遵,字從式,淄州長山人。進士及第,為蓬萊尉,就辟登州司理參軍,開封府右軍巡判官。有疑獄,將抵死,遵辨出之。遷太常博士,王曾薦為監察禦史,殿中侍御史,開封府判官。知吉州高惠連與遵有隙,發遵在廬陵時贓事,按驗無狀,猶降通判延州。複入為侍御史、判戶部勾院。利州路饑,以遵為體量安撫,遷知邢州。
仁宗即位,徙滑州,為京東轉運使,徙京西。未幾,以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建言三司、開封府日接賓客,廢事,有詔禁止。曆三司副使,再遷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奏罷咸陽富民元氏歲貢梨。召拜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卒。贈吏部侍郎。
遵長於吏事,為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眾。在永興,太后嘗詔營浮屠,遵毀漢、唐碑碣代磚甓,既成,得召用。
范雍,字伯純,世家太原。曾祖仁恕,仕蜀為宰相。祖從龜,刑部侍郎,入朝,改右屯衛將軍,後葬河南,遂為河南人。雍中進士第,為洛陽縣主簿。累官殿中丞、知端州。遷太常博士。寇准辟為河南通判,還,判三司開拆司。河決滑州,選為京東轉運副使。曆河北、陝西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又徙度支。以尚書工部郎中為龍圖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還,提舉諸司庫務,勾當三班院。
環、原州屬羌擾邊,以雍為安撫使。建言:「屬羌因罪罰羊者,舊輸錢,而比年責使出羊,羌人頗以為患。請輸錢如舊,罪輕者以漢法贖金。」從之。遷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
雍在京東時,平滑州水患。以勞加龍圖閣直學士。明年,拜樞密副使。丁母憂,起複,遷給事中。玉清昭應宮災,章獻太后泣對大臣曰:「先帝竭力成此宮,一夕延燎幾盡,惟一二小殿存爾。」雍抗言曰:「不若悉燔之也。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為灰燼,非出入意;如因其所存,又將葺之,則民不堪命,非所以畏天戒也。」時王曾亦止之,遂詔勿葺。遷尚書禮部侍郎。
太后崩,罷為戶部侍郎、知陝州,改永興軍。是歲饑疫,關中為甚,雍為振恤。以疾,請近郡,遂知河陽。進吏部侍郎,徙應天府,又改河南府,進資政殿學士。陳安邊六事,又請於天雄軍聚甲兵以備河北,于水興軍、河中府益募土兵以備陝西,即涇原、環慶有警,河中援之。
既而元昊反,拜振武軍節度使、知延州。因言:「延州最當賊沖,地闊而砦柵疏,近者百里,遠者二百里,土兵寡弱,又無宿將為用,而賊出入於此,請益師。」不報。元昊先遣人通款於雍,雍信之,不設備。一日,引兵數萬破金明砦,乘勝至城下。會大將石元孫領兵出境,守城者才數百人。雍召劉平于慶州,平帥師來援,合元孫兵與賊夜戰三川口,大敗,平、元孫皆為賊所執。雍閉門堅守,會夜大雪,賊解去,城得不陷。左遷戶部侍郎、知安州。居一歲,複吏部侍郎、知河中府。
又為資政殿學士、知永興軍兼轉運司事,遷尚書左丞,加大學士。初,完永興城,或言其非便,詔止其役,雍匿詔而趣成之。明年,賊犯定川,邠、岐之間皆恐,而永興獨不憂寇。複徙河南府,又遷禮部尚書,卒。贈太子太師,諡忠獻。
雍為治尚恕,好謀而少成。在陝西,嘗請于商、虢置監鑄鐵錢,後不可行;又括諸路牛以興營田,亦隨廢。頗知人,喜薦士,後多至公卿者。狄青為小校時,坐法當斬,雍貸之。
子宗傑,為兵部員外郎、直史館,曆陝西轉運使,先雍卒。宗傑子子奇。
子奇字中濟,階祖雍蔭,簽書並州判官。以唐介薦,神宗賜對,提舉修在京倉。三司使又薦,按覆營繕,匠吏積為欺隱,懼罪,造飛語間之。神宗遣大閹張茂則察其無私,勞之曰:「為吏當如是,無恤人言。」授戶部判官,為湖南轉運副使。建言:「梅山蠻恃險為邊患,宜拓取之。」後章惇開五溪,議由此起。
入判將作監。使於遼,導者改路回遠,子奇謂曰:「此去雲中有直道,旬日可至,何為出此?」導者又欲沮子奇下馬館門外,子奇曰:「異時于中門下馬,今何以輒易?」導者計屈。曆河東、陝西、河北、京東四路轉運使,工部、左司二郎中,加直龍圖閣,使河北。諸郡猶榷鹽,奏罷之。
元祐初,為將作監、司農卿,複使陝西,以病解。起知鄭州,加集賢殿修撰、知河陽。召權戶部侍郎。刪酒戶苛禁及奴婢告主給賞法。未幾,出知慶州,廣儲蓄,繕城柵,嚴守備,羈黠羌,推誠待下,人樂為用。入為吏部侍郎,以待制致仕,卒,年六十三。子坦。
坦字伯履,以父任為開封府推官、金部員外郎、大理少卿,改左司員外郎。押伴夏國使,應對合旨,賜進士第,權起居舍人。使於遼,複命,具語錄以獻。徽宗覽而善之,付鴻臚,令後奉使者視為式。遷殿中監,知開封府,再命使遼。時興邊議,非時遣使以觀釁,坦以不宜始禍,辭其行。徽宗怒,責舒州團練副使,稍複集賢殿修撰,知江甯府、洪揚二州。
召為戶部侍郎,論當十及夾錫錢之弊。以便親請外,知河陽。入辭,徽宗曰:「夾錫錢之害,甚於當十,宜速正之,為一道率。」坦至,即奏罷之。政和初,複為戶部,遂改當十錢為當三;罷淮鹽入東北;鬻諸州公田,以實常平。又上疏言:「戶部歲入有限,用則無窮。今節度使八十員,留後至刺史數千員,自非軍功得之,宜減其半奉;及他工技末作,一切裁損。」時以為當。
時張商英為相,坦多與之合。及商英去,言者論坦助為匱竭之說,以搖眾聽;又言坦建議鬻田、改常平法、廢元符令及罷夾錫錢之罪,貶黃州團練副使,安置韶州。以赦,複徽猷閣待制,卒,年六十二。
趙稹,字表微。其先單父人,後徙宣城。為人誠質寬厚,少好學。吳太府卿田霖退居郡中,名有風鑒,故以女妻稹。擢進士第,曆平定軍判官、台州推官。改大理寺丞、知昆山縣,通判楚州。遷殿中丞、知通州。召還,同判宗正寺,樞密直學士李浚薦為監察禦史,再遷侍御史、判登聞鼓院、開封府判官,徙三司開拆、憑由司。帝祀汾陰,為留守推官。
遷尚書兵部員外郎、益州路轉運使,真宗諭曰:「蜀遠而數亂,其利害朕所欲聞。卿至,悉條上之,祗附常奏,毋著姓名。」稹至,數言部中事,至一日章數上。蒲江縣捕劫盜不得,反逮系平民,楚掠誣服。稹適行部,意其冤,馳入縣獄,問得狀,悉縱之。遷工部郎中。
召為侍御史知雜事、同判吏部流內銓,糾察在京刑獄。慎從吉知開封府,其子鈞、銳受賕,事連錢惟演。稹與王曾白其奸狀,從吉坐免,惟演亦罷去。
改三司鹽鐵副使,擢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益州。度支市錦六千匹,召工計歲織裁千餘匹,止以歲所織數上供。久之,或言稹不達民情,喜尊大,降知同州,徙鳳翔、京兆府,三遷工部侍郎,複糾察在京刑獄。加樞密直學士、知並州,代還,遷刑部侍郎。
天聖八年,擢樞密副使,遷吏部侍郎。時,權出宮掖,稹厚結劉美人家婢,以故致位政府。命未出,人馳告稹,稹問曰:「東頭?西頭?」蓋意在中書也。聞者皆以為笑。章獻太后崩,罷為尚書左丞、知河中府,遷禮部尚書。既病,乞骸骨,拜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諡僖質。
任布,字應之,河南人。後唐宰相圜四世孫也。力學,家貧,嘗從人借書以讀。進士及第,補安肅軍判官,輒刺問虜中事,上疏請飭邊備,仍奏河北利害。後契丹至澶淵,真宗識其名,特改大理寺丞、知安陽縣。通判嘉州,還,知開封府司錄事,通判大名府。初置提點刑獄,選布領荊湖南路。
入權三司鹽鐵判官,判度支勾院。京城東南有泉湧出,為築祥源觀,男女徒跣奔走瞻拜。布論之曰:「明朝不宜以神怪衒愚俗。」遂忤宰相意。又與徐奭、麻溫其試開封府進士,而奭潛發封卷視之。降監鄧州稅,徙知宿州。
時越州守闕,寇准曰:「越州有職分田,歲入且厚,今爭者頗眾,非廉士莫可予。」乃徙布越州。有祖訟其孫者「醉酒詈我」,已而悔,日哭於庭曰:「我老無子,賴此孫以為命也。」布聞之,貸其死,上書自劾,朝廷亦不之責。
寇准貶,布亦徙建州,累遷尚書職方員外郎。丁謂既逐,稍用為白波發運使。歲余,判三司開拆司,出為梓州路轉運使。富順監鹽井,歲久鹵薄而課存,主者至破產,或鬻子孫不能償。布奏除之。遷祠部郎中、權戶部判官,擢江、淮制置發運使。前使者多聚山海珍異之物以餉權要,布一切罷去。
召為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還,加直史館、知荊南。為鹽鐵副使,命管伴契丹使。曆兵部、刑部郎中,拜右諫議大夫、知真定府。或欲省河北兵,布言:「契丹、西夏方窺伺中國,備未可弛也。」築甬道屬滹沱河,跨絕泥潦。徙滑州,改天雄軍。遷給事中、集賢院學士、知許州。未幾,為龍圖閣直學士,徙澶州。黃德和誣劉平降賊,欲收平家,布力言平非降賊者。複徙真定,又徙河南府,未至,召為樞密副使。
布純約自守,及秉政,無所建明。子遜嘗上書,詆大臣及布皆為不才,禦史魚周詢因奏疏曰「布不才,其子能知之。」乃以尚書工部侍郎罷知河陽。議者以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改蔡州,授太子少保致仕,進少傅。皇祐間,詔陪祀明堂,稱疾不赴。賜一子進士出身,遷少師。
始,布歸洛中,作五知堂,謂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也。卒,贈太子太傅,諡恭惠。子達,性亦恬遠,尚釋氏學,曆官為司封郎中。
高若訥,字敏之,本並州榆次人,徙家衛州。進士及第,補彰德軍節度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再遷太常博士、知商河縣。縣有職分田,而牛與種皆假於民,若訥獨廢不耕。
禦史知雜楊偕薦為監察禦史裏行,遷尚書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裏行。改左司諫、同管勾國子監,遷起居舍人、知諫院。時范仲淹坐言事奪職知睦州,余靖、尹洙論救仲淹,相繼貶斥。歐陽修乃移書責若訥曰:「仲淹剛正,通古今,班行中無比。以非辜逐,君為諫官不能辨,猶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廷,是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耶!今而後,決知足下非君子。」若訥忿,以其書奏,貶修夷陵令。未幾,加直史館,以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王蒙正知蔡州,若訥言:「蒙正起裨販,因緣戚裏得官。向徙郴州,物論猶不平,今予之大州,可乎?」詔寢其命。大慶殿設祈福道場,若訥奏曰:「大慶殿非行禮不禦,非法服不坐,國之路寢也,豈可聚老、釋為瀆慢?」閻文應為入內都知,若訥言其肆橫不法,請出之,遂出文應為相州兵馬鈐轄。又奏三公坐而論道,今二府對才數刻,何以盡萬幾?宜賜坐從容,如唐延英故事。
擢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留判吏部流內銓,出為河東路都轉運使。召還,兼侍讀、權判尚書刑部。丁母憂,始許行服,給實奉終喪。服除,加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時宰相賈昌朝與參知政事吳育數爭事上前。明年春,大旱,帝問所以然者,若訥曰:「陰陽不和,責在宰相。《洪范》,大臣不肅,則雨不時若。」於是昌朝及育皆罷,若訥遂代育為樞密副使。
王則據貝州,討之,逾月未下。或議招降,若訥言:「河朔重兵所積,今釋不討,後且啟亂階。」及破城,知州張得一送禦史台劾治,有臣賊狀。朝廷議貸死,若訥謂:「守臣不死,自當誅,況為賊屈?」得一遂棄市。
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為樞密使。凡內降恩,若訥多覆奏不行。入內都知王守忠欲得節度使,固執為不可。若訥畏惕少過,而前騶驅路人輒至死,禦史奏彈之。皇祐五年,罷為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同群牧制置使、判尚書都省,止命舍人草詞。卒,贈右僕射,諡文莊。
若訥強學善記,自秦、漢以來諸傳記無不該通,尤喜申、韓、管子之書,頗明曆學。因母病,遂兼通醫書,雖國醫皆屈伏。張仲景《傷寒論訣》、孫思邈《方書》及《外台秘要》久不傳,悉考校訛謬行之,世始知有是書。名醫多出衛州,皆本高氏學焉。
皇祐中,詔累黍定尺以制鐘律,爭論連年不決。若訥以漢貨泉度一寸,依《隋書》定尺十五種上之。並損益祠祭服器,悉施用。有集二十卷。
孫沔,字元規,越州會稽人。中進士第,補趙州司理參軍。跌盪自放,不守士節,然材猛過人。後以秘書丞為監察禦史裏行。
景祐元年,禮院奏用冬至日冊後,沔奏:「喪未祥禫而行嘉禮,非制也。」同安縣尉李安世上書指切朝政,被劾,沔奏:「加罪安世,恐杜天下言者,請勿治。」黜知衡山縣。道上書言時事,再貶永州監酒。移通判潭州、知處州。複為監察禦史,再知楚州。所在皆著能跡。召為左正言,論事益有直名。遷尚書工部員外郎,提舉兩浙刑獄,遂以起居舍人為陝西轉運使。
時宰相呂夷簡求罷,仁宗優詔弗許。沔上書言:「自夷簡當國,黜忠言,廢直道,及以使相出鎮許昌,乃薦王隨、陳堯叟代己。才庸負重,謀議不協,忿爭中堂,取笑多士,政事寢廢。又以張士遜冠台席,士遜本乏遠識,至隳國事。蓋夷簡不進賢為社稷遠圖,但引不若己者為自固之計,欲使陛下知輔相之位非己不可,冀複思己而召用也。陛下果召夷簡還,自大名入秉朝政,於茲三年,不更一事。以姑息為安,以避謗為智。西州將帥累以敗聞,契丹無厭,乘此求賂。兵殲貨悖,天下空竭,刺史牧守,十不得一。法令變易,士民怨嗟,隆盛之基,忽至於此。今夷簡以病求退,陛下手和禦藥,親寫德音,乃謂'恨不移卿之疾在於朕躬',四方義士傳聞詔語,有泣下者。夷簡在中書二十年,三冠輔相,所言無不聽,所請無不行,有宋得君,一人而已,未知何以為陛下報?天下皆稱賢而陛下不用者,左右毀之也;皆謂憸邪而陛下不知者,朋黨蔽之也。比契丹複盟,西夏款塞,公卿忻忻,日望和平。若因此振紀綱,修廢墜,選賢任能,節用養兵,則景德、祥符之風,複見於今矣。若恬然不顧,遂以為安,臣恐土崩瓦解,不可複救。而夷簡意謂四方已寧,百度已正,欲因病默默而去,無一言啟沃上心,別白賢不肖,雖盡南山之竹,不足書其罪也。」
書聞,帝不之罪,議者喜其謇切。居兩月,以天章閣待制為都轉運使,又遷禮部郎中,為環慶路都總管、安撫經略使、知慶州。元昊死,諸將欲乘其隙,大舉滅之。沔曰:「乘危伐喪,非中國體。」三司所給特支,物惡而估高,軍士有語,優人因戲及之。沔曰:「此朝廷特賜,何敢妄言動眾!」命斬之徇。將佐爭言:「此特戲爾,不足深罪也。」沔徐呼還,杖脊配嶺南,謂之曰:「汝賴戲我前,即私議動眾,汝必死,而告者超遷矣。」明日,給特支,士無敢歡者。
曆知陝州、河東都轉運使,又知慶州,聚戰亡遺骸葬祭之,軍中感泣。凡三知慶州,邊人服其能。遷龍圖閣直學士,又遷樞密直學士、知成都府,未至,以母喪罷。服除,為陝西都轉運使。求知明州,會京東多盜,乃以知徐州,明購賞,嚴誅罰,盜遂止。
徙秦州,時儂智高反,沔入見,帝以秦事勉之。對曰:「臣雖老,然秦州不足煩聖慮,陛下當以嶺南為憂也。臣睹賊勢方張,官軍朝夕當有敗奏。」明日,聞蔣偕死,帝諭執政曰:「南事誠如沔所料。」宰相龐籍奏遣沔行,以為湖南、江西路安撫使,以便宜從事,加廣南東、西路安撫使。沔請益發騎兵,且增選偏裨二十八人,求武庫精甲五千。參知政事梁適折之曰:「毋張惶!」沔曰:「前日惟亡備,故至此。今指期滅賊,非可以僥倖勝,乃欲示鎮靜耶?夫實備不至而貌為鎮靜,危亡之道也。」居二日,促行,才與兵七百。沔憂賊度嶺而北,乃檄湖南、北曰:「大兵且至,其繕治營壘,多具宴犒。」賊疑不敢北侵。會遣狄青為宣撫使,沔與青會。青與智高遇,戰歸仁鋪,智高敗走。青還,沔留治後事,遷給事中。及還,帝問勞,解禦帶賜之,以知杭州。至南京,召為樞密副使。
張貴妃薨,追冊為皇后,命沔讀冊。故事,正後,翰林學士讀冊。沔既陳不可用宰相護葬,且曰:「陛下若以臣沔讀冊則可,以樞密副使讀冊則不可。」遂求罷職。以資政殿學士知杭州。遷大學士,徙知青州。又遷觀文殿學士、知並州。而諫官吳及、禦史沈起奏沔淫縱無檢,守杭及並所為不法,乃徙壽州。
詔按其跡,而使者奏:「沔在處州時,于遊人中見白牡丹者,遂誘與奸。及在杭州,嘗從蕭山民鄭旻市紗,旻高其直,沔為恨。會旻貿紗有隱而不稅者,事覺,沔取其家簿記,積計不稅者幾萬端,配隸旻他州。州人許明有大珠百,沔妻弟邊珣以錢三萬三千強市之。沔愛明所藏郭虔暉畫《鷹圖》,明不以獻。初,明父禱水仙大王廟生明,故幼名'大王兒'。沔即捕按明僭稱王,取其畫鷹,刺配之。及沔罷去,明詣提點刑獄,斷一臂自訟,乃得釋。杭州人金氏女,沔白晝使吏卒輿致,亂之。有趙氏女已許嫁莘旦,沔見西湖上,遂設計取趙女至州宅,與飲食臥起。所刺配人以百數,及罷,盜其按去,後有訴冤者多以無按,不能自解。在並州,私役使吏卒,往來青州、麟州市賣紗、絹、綿、紙、藥物。官庭列大梃,或以暴怒擊訴事者,嘗剔取盜足後筋,斷之。」奏至,乃責甯國節度副使,監司坐失察,皆被絀。其後複光祿卿,分司南京,居宿州。會恩,知濠州,以尚書禮部侍郎致仕。
英宗即位,遷戶部。帝與執政議守邊者,難其人,參知政事歐陽修奏:「孫沔向守環慶,養練士卒,招撫蕃夷,恩信最著。今雖七十,心力不衰,中間曾以罪廢,然宜棄瑕使過。」遂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府,又以為觀文殿學士、知慶州,徙延州,道卒。
沔居官以才力聞,強直少所憚,然喜宴遊女色,故中間坐廢。妻邊氏悍妒,為一時所傳。初,陝西用兵,朝廷多假邊帥倚以集事,近臣出帥或驕恣越法。及沔廢後,真定路安撫使呂溱繼得罪,自此守帥之權宜微矣。
論曰:君子惟能立身,而後可以佐國。中正、起自陷朋黨,遵、稹憸邪,沔頗知兵而以汙敗。琳有才器,能斷大事,然獻《武后臨朝圖》于章獻,君子鄙之。雍任邊寄而覆軍敗將,幾不自保。若訥喜申、韓、管子之書,中師、布少所建明,殆亦未足與議也。
列傳第四十八
○高瓊子繼勳繼宣范廷召葛霸子懷敏
高瓊,家世燕人。祖霸,父乾。五代時,李景據江南,潛結契丹,歲遣單使往復。霸將契丹之命,以乾從行使景。方至江左,諜間北使與中夏構隙,以紓疆場之難,遂殺霸,居乾濠州,聲言為汴人所殺。乾在濠州生三子,以江左蹙弱,尋挈族歸中朝,給田亳州之蒙城,因土著焉。
瓊少勇鷙無賴,為盜,事敗,將磔於市,暑雨創潰,伺守者稍怠,即掣釘而遁。事王審琦,太宗尹京邑,知其材勇,召置帳下。太宗嘗侍宴禁中,甚醉,及退,太祖送至苑門。時瓊與戴興、王超、李斌、桑贊從,瓊左手執靮,右手執鐙,太宗乃能乘馬。太祖顧瓊等壯之,因賜以控鶴官衣帶及器帛,且勖令盡心焉。
太宗即位,擢禦龍直指揮使。從征太原,命押弓弩兩班,合圍攻城。及討幽薊,屬車駕倍道還,留瓊與軍中鼓吹殿后,六班扈從不及,惟瓊首率所部見行在,太宗大悅,慰勞之。太平興國四年,遷天武都指揮使、領西州刺史。明年,改為神衛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車駕巡師大名,命瓊與日騎右廂都指揮使朱守節分為京城內巡檢。坐事,出為許州馬步軍都指揮使。
會有龍騎亡命卒數十人,因知州臧丙出郊,謀劫其導從以叛。瓊聞即白丙,趣還城,因自率從卒數十人,挾弓矢單騎追捕,至榆林村,及之。賊入村後舍,登牆以拒。賊首青腳狼者注弩將射瓊,瓊引弓一發斃之,遂悉擒送於州。丙上其事。會將北伐,召歸。授馬步軍都軍頭、領薊州刺史、樓船戰棹都指揮使,步船千艘赴雄州。又城易州。師還,為天武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
端拱初,遷左廂,改領富州團練使。是秋,出為單州防禦使,改貝州部署。其出守也,與範廷召、王超、孔守正並命焉。數月,廷召等皆複補兵職,瓊頗悒悒。時王承衍鎮貝丘,公主每入禁中,頗知上於瓊厚,承衍每寬慰之。二年,召還。故事,廉察以上入朝,始有茶藥之賜,至是特賜瓊焉。三月,遷朔、易帥臣,制授瓊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領歸義軍節度,廷召輩始加觀察使,不得與瓊比。出為並州馬步軍都部署,時潘美亦在太原,舊制,節度使領軍職者居上,瓊以美舊臣,表請居其下,從之。戍兵有以廩食陳腐嘩言者,瓊知之,一日,出巡諸營,士卒方聚食,因取其飯自啖之,謂眾曰:「今邊鄙無警,爾等坐飽甘豐,宜知幸也。」眾言遂息。改鎮州都部署。至道中,就改保大軍節度,典軍如故。
真宗即位,加彰信軍節度,充太宗山陵部署,複為並代都部署。咸平中,契丹犯塞,其母車帳至狼山大夏。上親巡河朔,遣楊允恭馳往,召瓊率所部出土門,與石保吉會鎮、定。既而傅潛以逗留得罪,即召瓊代之。兵罷,複還本任。轉運使言其政績,詔褒之。
咸平三年,代還,以手創不任持笏,詔執梃入謁,授殿前都指揮使。先是,范廷召、桑贊所將邊兵臨敵退衄,言者請罪之。以問瓊,瓊對曰:「兵違將令,於法當誅。然陛下去歲已釋其罪,今複行之,又方屯諸路,非時代易,臣恐眾心疑懼。」乃止。
景德中,車駕北巡。時前軍已與敵接戰,上欲親臨營壘,或勸南還,瓊曰:「敵師已老,陛下宜親往,以督其成。」上悅,即日進幸澶淵。明年,以罷兵,料簡兵卒諸班直十年者出補軍校,年老者退為本班剩員。瓊進曰:「此非激勸之道,宿衛豈不勞乎?」自是八年者皆得敘補焉。
馬軍都校葛霸權步軍司,會以疾在告,令瓊兼領二司。瓊從容上言曰:「臣衰老,儻又有犬馬之疾,則須一將總此二職。臣事先朝時,侍衛都虞候以上常至十員,職位相亞,易於遷改,且使軍伍熟其名望,邊藩緩急,亦可選用。」上深然之。未幾,以久疾求解兵柄,授檢校太尉、忠武軍節度。三年冬,疾甚,上欲親臨問之,宰相不可,乃止。卒,年七十二,贈侍中。
瓊不識字,曉達軍政,然頗自任,罕與副將參議。善訓諸子:繼勳、繼宣、繼忠、繼密、繼和、繼隆、繼元。繼勳、繼宣最知名。
繼勳字紹先,初補右班殿直。儀狀頎偉,太宗見而異之,召問其家世,以瓊子對。擢寄班祗候,累遷內殿崇班。
咸平初,王均據益州。以崇儀副使為益州兵馬都監、提舉西川諸州軍巡檢公事。招安使雷有終以兵五百授繼勳,守東郭二門,會賊攻彌牟砦,繼勳引兵轉鬥至嘉州,敗之,獲黃繖、金塗鎗以還。有終益以勁兵複進攻二門,克之,乃建幟城上。諸將知城拔,有終乃引軍薄天長門,賊複來拒戰。會日暮,有終欲少休,繼勳曰:「賊窘矣,急擊之,無失也。」率十數騎鏖戰,身被數創,血濡甲;馬死,更馬以進。會入內都知秦翰來援,賊退保子城,不敢出。繼勳潛知賊欲夜遁,開圍使得潰去,均卒敗滅。以功遷崇儀使。賊餘黨保山藪中,時出剽劫,乃徙綿漢劍門路都巡檢使。繼勳募惡少年偵賊動靜,窮躡岩穴,掩其不備,悉擒殺之。
又徙峽路鈐轄,還朝,遷洛苑使、並代州鈐轄。徙屯岢嵐軍。契丹聚兵五萬屯草城川,繼勳登高望之,謂軍使賈宗曰:「彼眾而陣不整,將不才也。我兵雖少,可以奇取勝。先伏兵山下,敵見我弱,必急攻我。我誘之南走,爾起乘之,當大潰。」轉戰至寒光嶺,伏發,契丹果敗,相蹂躪死者萬余人,獲馬、牛、橐駝甚眾。遷弓箭庫使,賜金帶、錦袍,領榮州刺史,徙麟、府州鈐轄。
時屯兵河外,饋運不屬。繼勳扼兔毛川,援送軍食,師乃濟。徙知環州,又徙瀛州。時歲饑,募富人出粟以給貧者。明年大稔,木生連理者四,郡人上治狀請留。遷內藏庫使,以宮苑使奉使契丹。還,知定州,遷西上閣門使、昭州團練使,徙鄜延路鈐轄,坐市馬虧價失官。已而複為西上閣門使、榮州刺史、知冀州、領果州團練使。徙貝州,複知瀛州。
仁宗即位,改東上閣門使,真授隴州團練使、知雄州。其冬,契丹獵燕薊,候卒報有兵入鈔,邊州皆警。繼勳曰:「契丹歲賴漢金繒,何敢損盟好邪?」居自若,已,乃知渤海人叛契丹,行剽兩界也。擢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連州防禦使,又知瀛州。曆步軍馬軍殿前都虞候、步軍副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涇原路副都總管兼知渭州。入宿衛,出為天雄軍都總管,願複護邊,既而留不遣。後為真定府定州路都總管,改威武軍節度觀察留後,遂拜保順軍節度使、馬軍副都指揮使。
恭謝禮成,徙昭信軍節度使,為莊獻明肅太后山陵、莊懿太后園陵都總管,以老病乞骸骨。召見便殿,許一子扶掖,俾勿拜,聽辭管軍。授建雄軍節度使、知滑州。河水暴溢,齧堤岸,繼勳雖老,躬自督役,露坐河上,暮夜猶不輟,水乃殺怒,滑人德之。卒,年七十八,輟視朝一日,贈太尉。繼勳性謙,有機略,善撫禦士卒,臨戰輒勝。在蜀有威名,號「神將」。
子遵甫,官至北作坊副使。嘉佑八年,遵甫女正位皇后,神宗即位,冊皇太后。累贈繼勳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康王,諡穆武。熙寧九年,帝詔宰相王珪為神道碑,禦篆碑首曰「克勤敏功鐘慶之碑」。遵甫亦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楚王。
繼宣字舜舉。幼善騎射,頗工筆劄,知讀書。以恩補西頭供奉官、惠民河巡督漕船。會歲饑多盜,兼沿河巡檢捉賊,遷閣門祗候、邠州兵馬都監。曹瑋守邠,數與言兵,薦其可用。
乾興初,以內殿崇班為益州都監。蜀人富侈,元夕大張燈,知府薛奎戒以備盜,繼宣籍惡少年飲犒之,使夜中潛志盜背,明日皆獲。曆磁、相、邢、洺都巡檢使,知安肅軍,徙保州。累遷禮賓使、益州路兵馬鈐轄。還,為西上閣門使、涇原路鈐轄兼安撫使、知渭州,遷四方館使、昭州刺史、知雄州。
初,元昊反,聲言侵關隴。繼宣請備麟府。未幾,羌兵果入寇河外,陷豐州。擢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恩州團練使、知並州。俄寇麟府,繼宣帥兵營陵井,抵天門關。是夕大雨,及河,師半濟,黑淩暴合,舟不得進,乃具牲酒為文以禱。已而淩解,師濟,進屯府穀,間遣勇士夜亂賊營。又募黥配廂軍,得二千餘人,號清邊軍,命偏將王凱主之。軍次三松嶺,賊數萬眾圍之,清邊軍奮起,斬首千餘級。其相躪藉死者不可勝計。築寧遠砦,相視地脈,鑿石出泉。已而城五砦,遷眉州防禦使,卒。
范廷召,冀州棗強人。父鐸,為裏中惡少年所害。廷召年十八,手刃父仇,剖取其心以祭父墓。弱冠,身長七尺餘,有膂力。嘗為盜,以勇壯聞。周廣順初,應募為北面招收指揮使。世宗即位,入補衛士。從征高平,戰疾力,遷殿前指揮使。從征淮南,戰紫金山,流矢中左股。
宋初,從平李筠、李重進,轉本班都知。又從征太原,再轉散都頭、都虞候、領費州刺史。太平興國中,以日騎軍都指揮使從平太原,征范陽。秦王廷美嘗遣親吏閻懷忠、趙瓊犒禁軍列校,廷召預焉,坐出為唐州馬步軍都指揮使。
雍熙三年,議北征,召入為馬步軍都軍頭、領平州刺史、幽州道前軍先鋒都指揮使。與賊遇固安南,破其眾三千,斬首千餘級,克固安、新城二縣,乘勝下涿州。廷召複與賊戰,中流矢,血漬甲縷,神色自若,督戰益急,詔褒之。師還,遷日騎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圍練使,又遷左廂,移領高州。端拱初,出為齊州防禦使,數月,授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領澄州防禦使。二年,轉殿前都虞候、領涼州觀察使、鎮州副都部署。大破契丹三萬眾于徐河,斬首數千級。
淳化二年,為平虜橋砦都部署,曆並代、環慶兩路副部署。至道中,遣將從五路討李繼遷,命廷召副李繼隆為環慶靈都部署。廷召出延州路,與賊遇白池,獲米募軍主吃囉等兵器、鎧甲數萬。是役也,諸將失期,獨廷召與王超大小數十戰,屢克捷,上嘉之。俄又為並代兩路都部署。三年,遷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河西軍節度,為定州行營都部署。
咸平二年,契丹入塞,車駕北巡。廷召與戰瀛州西,斬首二萬級,逐北至莫州東三十裏,又斬首萬餘,奪其所掠老幼數萬口,契丹遁去。師還,錄功加檢校太傅,益賦邑,又改殿前都指揮使。四年正月被疾,車駕臨問,卒,年七十五,贈侍中。
廷召在軍四十餘年,由顯德以來,凡親征,未嘗不從。善騎射,嘗出獵,有群鳥飛過,廷召發矢,並貫其三,觀者駭異。性惡飛禽,所至處彈射殆絕。尤不喜驢鳴,聞必擊殺之。
子守均至散員都虞候、演州刺史;守信內殿承制、閣門祗候;守宣內殿崇班;守慶更名珪,後為西京作坊副使、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
葛霸,真定人。姿表雄毅,善擊刺騎射。始事太宗于藩邸;踐阼,補殿前指揮使,稍遷本班都知,三遷至散員都虞候。雍熙中,幽州之師失律,大補軍校,以霸為驍騎軍都指揮使、領檀州刺史,戍定州。嘗遇敵唐河,與戰,敗走之,斬獲甚眾。俄召為御前忠佐馬步軍都軍頭。端拱初,出為博州團練使,曆潞、代二州部署。淳化元年,擢殿前都虞候、領潘州觀察使,為高陽關副都部署,進都部署。凡七戰。召還,制授保順軍節度,典軍如故。出為鎮州都部署,徙天雄軍。
咸平三年,車駕勞師於大名,霸與石保吉同來覲。時康保裔沒於河間,即日以霸為貝、冀、高陽關前軍行營都部署。二月,就遷副都指揮使。未幾,改邠甯、涇原、環慶三路都部署。四年,遷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領感德軍節度。
景德元年,河決澶州橫壟埽,命為修河都部署。未行,屬北邊有警,真宗議親征,以霸為駕前西面邢洺路都部署,又副李繼隆為駕前東面排陣使,駐澶州。明年召還,以功特加封邑。上言朝廷居明德心喪,尚遏音樂,請停迎授之制,奏可。是年冬,以霸久典兵,年且老,罷軍職,授昭德軍節度、並代都部署。時廷臣有隸麾下者,頗擾軍民,霸昏耄,為所罔,真宗知之,故有是召。
四年夏,徙知耀州。霸雖懦,然能謹直自持。會東封,表求扈蹕。既以疾不能從,車駕還次衛南,疾少間,迎謁行在。上嘉其意,勞問久之。未幾卒,年七十五,贈太尉。
子懷信、懷正、懷敏、懷煦。懷信至如京副使,懷煦內殿承制,懷正博州團練使、知滄、莫二州。
懷敏以蔭授西頭供奉官,加閣門祗候。曆同提點益州路刑獄、襄鄧都巡檢。使契丹,知隰、莫、保三州,累遷東染院使、康州刺史、知雄州,就遷西上閣門使。上《平燕策》。會歲旱,塘水涸,懷敏慮契丹使至測知其廣深,乃擁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召對邊事,複還雄州,改萊州團練使。濁流砦兵叛,殺官吏潰去,懷敏發兵掩襲,盡誅其黨。在雄州五年,徙滄州。
懷敏為王德用妹婿,德用貶,亦絳知滁州。陝西用兵,起為涇原路馬步軍副總管兼涇原秦鳳兩路經略、安撫副使。既入對,以曹瑋嘗所被介胄賜之,令制置鄜延、環慶兩路存廢砦柵。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眉州防禦使、本路副都總管、知涇原。遷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鄜延路副都總管。進殿前都虞候、知延州。范仲淹言其猾懦不知兵,複徙涇原路兼招討、經略、安撫副使。
慶曆二年,元昊寇鎮戎軍,懷敏出瓦亭砦,督砦主都監許思純、環慶路都監劉賀、天聖砦主張貴,及緣邊都巡檢使向進、劉湛、趙瑜等禦敵。軍次安邊砦,給芻秣未絕,懷敏輒離軍,夜至開遠堡北一裏而舍。既而自鎮戎軍西南,又先引從騎百餘以前,承受趙正曰:「敵近,不可輕進。」懷敏乃少止。日暮趨養馬城,與知鎮戎軍曹英及涇原路都監李知和王保王文、鎮戎軍都監李岳、西路都巡檢使趙璘等會兵。聞元昊徙軍新壕外,懷敏議質明襲之,乃命諸命將分四路趣定川砦:劉湛、向進出西水口,涇原路都監趙珣出蓮華堡,曹英、李知和出劉璠堡,懷敏出定西堡。知和與英督軍夜發。翌日,湛、進行次趙福堡,遇敵,戰不勝,保向家峽,懷敏使珣、英並鎮戎軍西路巡檢李良臣、孟淵援之。
俄報敵已拔柵逾邊壕,懷敏入保定川砦,敵毀板橋,斷其歸路,別為二十四道以過軍,環圍之。又絕定川水泉上流,以饑渴其眾。劉賀率蕃兵門於河西,不勝,餘眾潰去。懷敏為中軍屯塞門東偏,英等陣東北隅。敵自褊江三、葉燮會出,四面環之。先以銳兵沖中軍,不動,回擊英軍。會黑風起東北,部伍相失,陣遂擾。士卒攀城堞爭入,英面被流矢,僕壕中,懷敏部兵見之亦奔駭。懷敏為眾蹂躪幾死,輿致甕城,久之乃蘇。複選士據門橋,揮手刃以拒入城者。趙珣等以騎軍四合禦敵,敵眾稍卻,然大軍無鬥志。珣馳入,勸懷敏還軍中。
是夕,敵聚火圍城四隅,臨西北呼曰:「爾得非總管廳點陣圖者邪?爾固能軍,乃入我圍中,今複何往!」夜四鼓,懷敏召曹英、趙珣、李知和、王保、王文、許思純、劉賀、李良臣、趙瑜計議,莫知所出,遂謀結陣走鎮戎軍。雞鳴,懷敏自諭:「親軍左右及在後者皆毋得動,平明,從吾往安西堡。以英、珣為先鋒,賀、思純為左右翼,知和為殿,聽中軍鼓乃得行。」至卯,鼓未作,懷敏先上馬,而大軍按堵未動。懷敏周麾者再,將徑去,有執鞚者勸不可,懷敏不得已而還。使參謀郭京等取芻城中,未至,懷敏複上馬,叱執轡者使去,不聽,拔劍且擊之,士遂散。懷敏驅馬東南馳二百里,至長城壕,路已斷,敵周圍之,遂與諸將皆遇害。余軍九千四百余人,馬六百餘匹,為敵所斷。其子宗晟與趙正、郭京、承受王昭明等還保定川。
初,懷敏令軍中步兵毋得動,及前陣已去,後軍多不知者,故皆得存。時韓質、郝從政、胡息以兵六千保蓮華堡,劉湛、向進兵一千保向家峽,皆不赴援。於是敵長驅抵渭州,幅員六七百里,焚蕩廬舍,屠掠民畜而去。奏至,帝嗟悼久之,贈懷敏鎮戎軍節度使兼太尉,英、知和、珣、保、文、質、嶽、貴、璘、思純、良臣及同時戰沒者,及涇原巡檢楊遵、籠竿城巡檢姚奭、涇原都巡檢司監押董謙、同巡檢唐斌、指使霍達,皆贈官有差。複降向進等官,落郝從政、趙瑜職。
懷敏通時事,善候人情,故多以才薦之。及用為將,而輕率昧於應變,遂至覆軍。帝念之,賜諡忠隱。子宗晟、宗壽、宗禮、宗師,皆遷官。
論曰:真宗澶淵之役,高瓊之功亦盛矣。範廷召年十八,能手刃父仇;瓊將磔於市,幸以逃免;葛霸善擊刺馬射,給事藩邸:皆非素習韜略者也。及其出身戎行,迭居節鎮,而卓有可觀,由所遇之得其時也。或謂瓊頗自用,謀議不及參佐,而洞曉軍政;霸雖失於巽懦,而能謹直自持;廷召性雖癖,在軍中四十年,累從征討,所至有功:皆不害其為驍果也。廷召諸子,珪為最賢,霸子懷敏以戰死,固皆足稱。若繼宣、繼勳之將業,則過其父遠甚,此「克勤敏功鐘慶之碑」所由以立歟!夫以三子之自樹如此,而不得與狄青、郭逵同日而論者,豈非拳勇之有餘,而器識之不足也歟!
列傳第四十九
○曹利用孫繼鄴附張耆子希一等楊崇勳夏守恩弟守贇子隨狄青張玉孫節附郭逵
曹利用,字用之,趙州甯晉人。父諫,擢明經第,仕至右補闕,以武略改崇儀使。利用少喜談辯,慷慨有志操。諫卒,補殿前承旨,改右班殿直,遷為鄜延路走馬承受公事。
景德元年,契丹寇河北,真宗幸澶州,射殺契丹大將撻覽,契丹欲收兵去,使王繼忠議和,擇可使契丹者。利用適奏事行在,樞密院以利用應選,帝曰:「此重事也,毋輕用人。」明日,樞密使王繼英又薦利用,遂授閣門祗候、崇儀副使,奉書詣契丹軍。帝語利用曰:「契丹南來,不求地則邀賂爾。關南地歸中國已久,不可許;漢以玉帛賜單于,有故事。」利用憤契丹,色不平,對曰:「彼若妄有所求,臣不敢生還。」帝壯其言。
利用馳至軍中,耶律隆緒母見利用車上,車軛設橫板,布食器,召與飲食,其從臣重行坐。飲食畢,果議關南地,利用拒之。遣其臣韓杞來報命,利用再使契丹。契丹母曰:「晉德我,畀我關南地,周世宗取之,今宜還我。」利用曰:「晉人以地畀契丹,周人取之,我朝不知也。若歲求金帛以佐軍,尚不知帝意可否,割地之請,利用不敢以聞。」其政事舍人高正始遽前曰:「我引眾以來,圖複故地。若止得金帛歸,則愧吾國人矣。」利用曰:「子盍為契丹熟計,使契丹用子言,恐連兵結釁,不得而息,非國利也。」契丹度不可屈,和議遂定,利用奉約書以歸。擢東上閣門使、忠州刺史,賜第京師。契丹遣使來聘,遂命利用迎勞之。
知宜州劉永規馭下殘酷,軍校乘眾怨,殺永規叛,陷柳城縣,圍象州,分兵掠廣州,嶺南騷動。帝謂輔臣曰:「向者司天占候當用兵,朕固憂遠方守將非其人,以起邊釁,今果然。曹利用曉方略,盡心於事,其以為廣南安撫使。」利用至嶺外,遇賊武仙縣。賊持健標,蒙采盾,衣甲堅利,鋒鏑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長刀破盾,遂斬首以徇。嶺南平,遷引進使。曆客省使、嘉州防禦使,出為鄜延路總管。大中祥符七年,拜樞密副使,加宣徽北院使、同知院事,進知院事,遂拜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利用在位既久,頗恃功。天禧二年,輔臣丁謂、李迪爭論帝前,迪斥謂奸邪,因言利用與之為朋黨。利用曰:「以片文遇主,臣不如迪;捐軀以入不測之虜,迪不逮臣也。」迪坐是免,而利用以檢校太師兼太子少保為會靈觀使,進尚書右僕射。
乾興初,加左僕射兼侍中、武甯軍節度使、景靈宮使,詔如曹彬給公使錢歲萬緡。契丹使者蕭從順桀驁,稱疾留館下,不時發。朝廷遣使問勞,相望於道。利用請一切罷之,從順乃引去。
加司空。舊制,樞密使雖檢校三司兼侍中、尚書令,猶班宰相下。乾興中,王曾由次相為會靈觀使,利用由樞密使領景靈宮使,時重宮觀使,詔利用班曾上,議者非之。未幾,曾進昭文館大學士、玉清昭應宮使,將告謝,而利用猶欲班曾上,閣門不敢裁。帝與太後坐承明殿久之,遣押班趣班,閣門惶懼莫知所出,曾抗聲目吏曰:「但奏宰臣王曾等告謝。」班既定,而利用怏怏不平。帝使同列慰曉之,仍詔宰臣、樞密使序班如故事,而利用益驕,尚居次相張知白上。尋召張旻于河陽,為樞密使,利用疑代己,始悔懼焉。
初,章獻太后臨朝,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輊為禍福,而利用以勳舊自居,不恤也。凡內降恩,力持不予,左右多怨,太后亦嚴憚利用,稱曰「侍中」而不名。利用奏事簾前,或以指爪擊帶鞓,左右指以示太后曰:「利用在先帝時,何敢爾邪?」太后頷之。利用奏抑內降恩難屢卻,亦有不得已從之者。人揣知之,或紿太后曰:「蒙恩得內降輒不從,今利用家媼陰諾臣請,其必可得矣。」下之而驗,太后始疑其私,頗銜怒。
內侍羅崇勳得罪,太后使利用召崇勳戒敕之,利用去崇勳冠幘,詬斥良久,崇勳恨之。會從子汭為趙州兵馬監押,而州民趙德崇詣闕告汭不法事。奏上,崇勳請往按治,遂窮探其獄。汭坐被酒衣黃衣,令人呼萬歲,杖死。初,汭事起,即罷利用樞密使,加兼侍中判鄧州。及汭誅,謫左千牛衛將軍、知隨州。又坐私貸景靈宮錢,貶崇信軍節度副使,房州安置,命內侍楊懷敏護送;諸子各奪二官,沒所賜第,籍其貲,黜親屬十余人。宦者多惡利用,行至襄陽驛,懷敏不肯前,以語逼之,利用素剛,遂投繯而絕,以暴卒聞。
後其家請居鄧州,帝惻然許之,命其子內殿崇班淵監本州稅。明道二年,追複節度兼侍中,後贈太傅,還諸子宮,賜諡襄悼,命學士趙概作神道碑,帝為篆其額曰「旌功之碑」,詔歸所沒舊產。
利用性悍梗少通,力裁僥倖,而其親舊或有因緣以進者,故及於禍。然在朝廷忠藎有守,始終不為屈,死非其罪,天下冤之。
孫繼鄴字元嗣,其先金陵人。祖謙,事李升為長劍都指揮使,南伐閩,援兵不至,戰死。父承睿時為小校,憤將兵者不如期,致其父沒,乃刺殺之,亡去,轉徙淮、楚間。久之,入京師,以策上太宗,授左班殿直,終左藏庫使。
繼鄴初以三班奉職監涔陽酒稅。會宜州陳進反,曹利用辟以自隨,為前驅,破賊於象州大烏嶺。以功遷左侍禁、端州兵馬監押。徙秦州永寧砦,總徒城洛門,改西頭供奉官。晁迥薦為閣門祗候,上禦戎策十數事。又用曹瑋薦,為鄜延路兵馬都監,徙知環州,累遷崇儀副使。會修築洪德砦,與總兵者論事不協,絀為冀州兵馬都監,起知保安軍,徙涇州。使契丹。
樞密使曹利用欲用之,繼鄴惡其權盛,陰知利用將有禍,數以疾辭,遂除左龍武軍統軍致仕。利用貶,複為崇儀副使,遷供備庫使、知石州,徙保州,領恩州刺史、知雄州。累遷西上閣門使,擢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端州防禦使。出為環慶路副都總管,道改涇原路,兼知渭州。建言:「蕭關故道,前控大川,善水草,賊騎所從出也。誠得屬羌,與奉賜,且羈其酋領,使為藩籬,則可無西顧憂矣。」為步軍都虞候,徙真定路,卒。
張耆,字元弼,開封人。年十一,給事真宗藩邸,及即位,授西頭供奉官。嘗與石知顒侍射苑中,連發中的,擢供備庫副使、帶禦器械。
咸平中,契丹犯邊,以功遷南作坊使、昭州刺史、天雄軍兵馬鈐轄。邊兵未解,徙鎮州行營鈐轄,又徙定州。契丹圍望都,耆與諸將從間道往援,比至,城已陷矣。耆與敵戰,身被數創,殺契丹梟將。遲明複戰,而王繼忠為契丹所執。耆還,因言天道方利先舉者,請大舉討之,及上興師出境之日。帝以問輔臣,以為不可。遷昭州團練使、並代州鈐轄。明年,契丹兵複入,旁欲親征,耆奏邊事十餘條,多論兵貴持重及所以取勝者。召還,入對,帝曰:「卿嘗請北伐,契丹入塞,與卿所請興師之日同,悔不用卿策。今領守澶州而未得人,如何?」耆請行。帝喜,命為駕前西面鈐轄,令至澶州候契丹遠近。耆馳騎往,改東面排陣鈐轄。
事平,會曹州趙諫告耆受金,為人求薦禮部,貶供備庫使、潞州都監。久之,事稍辨,複官管勾皇城司。帝以耆曆河東,稔邊事,召耆至宣和閣,問地裏險易狀。耆因言:「雲、應、蔚、朔四郡,間遣人以文移至並、代間,非覘邊虛實,即欲熟道路。宜密諭代州,使自雲、應、蔚至者由大石穀入,自朔至者由土墱入,餘間道皆塞之以示險。」景德罷兵,耆與曹璨、李神祐、岑保正閱軍籍,請汰罷癃者。遷英州防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
從帝東封,遷絳州防禦使、殿前都虞候。時建玉清宮,耆奏疏謂殫國財力,非所以承天意。遷相州觀察使、馬軍副都指揮使。從祀汾陰,授威塞軍節度使,進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罷,判河陽。丁父母憂,起複,徙武甯軍節度使,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陳州。累遷鎮安軍、淮南節度使、判壽州。遣中書舍人張師德就賜告敕。尋召為樞密使兼群牧制置使、會靈觀使。
先名旻,至是表改名耆。加尚書左僕射,曆河陽、泰甯、山南東道、昭德軍節度使,進兼侍中,封鄧國公。章獻太后崩,以左僕射、護國軍節度出判許州,移襄、鄧、孟、許、陳、壽六州,封徐國公。
耆為人重密,有智數,真宗在東宮,嘗命授以《論語》、《左氏春秋》,後又賜《宸戒》二十條及《聖政記》、《冊府元龜》,故頗知傳記及術數之學,言象緯輒中。章獻太后微時嘗寓其家,耆事之甚謹。及太后預政,寵遇最厚,賜第尚書省西,凡七百楹,安佚富盛逾四十年。家居為曲闌,積百貨其中,與群婢相貿易。有病者親為診切,以藥儥之,欲錢不出也。所曆藩鎮,人頗以為擾。然禦諸子嚴,日一見之,即出就外舍,論者亦以此多之。以太子太師致仕,卒,贈太師兼侍中,諡榮僖。
子二十四人。得一,慶曆中守貝州,妖人王則作亂,不能死,又與之草禮儀,伏誅;可一,坐與群婢賊殺其妻,棄市;利一,團練使;誠一,客省使、樞密都承旨。
希一字簡翁,以父耆任,累官引進使,在知冀、邢等九州。貝州叛,希一先引兵至,得其水門。猶絓兄得一累,監洪州鹽。複為河北緣邊安撫副使。請徙邊兵內地以寬糴費,每州歲為市平以糴邊穀,使人不能高下其價;戍卒之孥給糧,先軍士一日,使其家為伍保,坐以逃亡之累,皆著為法。徙成都利州路鈐轄、真定府路總管。
累使遼及館客,遼人嘗以雄州不當禁漁界河、及役白溝兩屬民為言。希一曰:「界河之禁,起於大國統和年,今文移尚存。白溝本輸中國田租,我太宗特除之,自是大國侵牟立稅,故名兩屬,惡有中國不役之理?」遼人詞塞。以均州防禦使提舉集禧觀,卒。弟利一。
利一字和叔。以蔭補供奉官、光州都監。提點京東、淮南刑獄,知莫、冀二州,為河北緣邊安撫都監兼閣門通事舍人、知廣信軍。
諜告遼人宋元寇邊,利一置酒高會於譙門,元率眾遁去。徙知保州、雄州,累遷西上閣門使、嘉州團練使。遼人刺兩屬民為兵,民不堪其辱,利一綏來之。有大姓舉族南徙,慕而來者至二萬。利一發稟振恤,且移詰涿州,自是不敢複刺。
巡檢趙用有罪,坐不察舉,改衛州鈐轄。久之,為定州路鈐轄,進馬步軍總管,徙真定、大名府路。曆知代、滄、澶、鄭、相州,終雄州團練使。
楊崇勳,字寶臣,薊州人。祖守斌,事太祖為龍捷指揮使。父全美,事太宗為殿前指揮使。崇勳以父任為東西班承旨,事真宗於東宮。帝嘗曰:「聞若嗜學,吾授若書。」崇勳自是稍通兵法及前代興廢之事。真宗即位,遷左侍禁、西頭供奉官、寄班祗候。
雷有終討王均,崇勳承受公事,以奏捷擢內殿崇班。累遷西上閣門使、群牧都監,改副使,以左衛大將軍、恩州刺史為樞密都承旨,尋提舉樞密諸房、通進銀台司事。以英州防禦使為馬軍都虞候、並代州馬步軍副都總管,留為客省使、領群牧使。
真宗久不豫,寇准罷。入內副都知周懷政謀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複相准。嘗以謀訪崇勳,崇勳以變告。丁謂得其辭,夜造曹利用,共議發之。翌日,誅懷政,擢崇勳鄧州觀察使,不拜,乃以內客省使領桂州觀察使,複兼群牧使。初,群牧置使皆以文臣領之,崇勳曰:「馬者戰備,雖無事,可去邪?」
仁宗即位,以彰德軍節度觀察留後知陳州,授殿前都虞候、真定府定州路副都總管、知定州,曆馬軍副都指揮使、殿前都指揮使、振武軍節度使,拜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宮中火,為修葺副使。又曆鎮南、定武軍、山南東道節度使。
章獻與仁宗言,先帝最稱崇勳質信,可任大事,乃進樞密使。百官詣洪福院上章懿冊,退而立班奉慰,宰相張士遜過崇勳園飲,日中期不至。禦史中丞範諷劾奏,與士遜俱罷,以同平章事、河陽三城節度使判許州。翌日,改陳州。景祐初,懷政家人訟冤,遂罷同平章事,知壽州,徙亳州,複知陳州。
契丹將渝盟,朝廷擇將備邊,崇勳請行,複拜同平章事、判定州。既而老不任事,徙成德軍,又徙鄭州。坐其子宗誨納賕枉法,以左衛上將軍致仕,改太子太保,卒。贈太尉,溢恭密,尋改諡恭毅。
崇勳性貪鄙,久任軍職。當真宗時,每對,輒肆言中外事,喜中傷人,人以是畏之。在藩鎮日,嘗役兵工作木偶戲人,塗以丹白,舟戴鬻于京師。
夏守恩,字君殊,並州榆次人。父遇,為武騎軍校,與契丹戰,歿。時守恩才六歲。補下班殿侍,給事襄王宮,累遷西頭供奉官。
真宗即位,四遷至北作坊使、普州刺史。帝幸澶淵,守恩從行,數見任使。遷博州刺史,曆龍神衛、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泰州防禦使。帝不豫,中宮預政,以守恩領親兵,倚用之。擢殿前都虞候,以安遠軍節度使觀察留後管勾殿前馬步軍都指揮使事。
天聖初,加步軍副都指揮使、威塞軍節度使,為永定陵總管。雷允恭、邢中和徙皇堂,穿地得水泉,土石相半,人疫,功不就。守恩以聞,允恭等伏誅。徙節河陽三城,歸本鎮,知澶、相、曹三州,並代路馬步軍都總管,曆天雄、泰甯、武甯節度使,為真定府定州路都總管。
守恩所至,恃寵驕恣不法。其子元吉通賂遺,市物多不予直。定州通判李參發其贓,命侍御史趙及與大名府通判李鉞鞫問得實,法當死,帝命貸之,除名連州編管,卒貶所。
守贇字子美。初,守恩給事襄王邸,王問其兄弟,守恩言守贇四歲而孤,日侍王邸,不得時撫養,心輒念之。王為動容,即日召入宮,而憐其幼,聽就外舍。後二年,複召入,王乳母齊國夫人使傅婢拊視之。
稍長,習通文字。王為太子,守贇典工作事。及即位,授右侍禁。李繼遷叛,命使綏、夏伺邊釁,遷西頭供奉官、寄班祗候。帝幸大名,為駕前走馬承受。康保裔與賊戰,沒,部曲畏誅,聲言保裔降賊,密詔守贇往察之。守贇變服入營中,廉問得狀,還奏稱旨。詔恤保裔家,以守贇為真定路走馬承受公事。
帝幸澶淵及祀汾陰,皆為駕前巡檢,累遷東綾錦副使。從幸亳州,命修行宮。轉崇儀使、提舉倉草場。帝甚親信之,遣中使問守贇曰:「欲管軍乎?為橫行使乎?」守贇曰:「臣得日近冕旒足矣。」尋遷西上閣門使、提舉諸司庫務,以右千牛衛大將軍、昭州刺史為樞密都承旨,兼領三班院。
每契丹使至,與楊崇勳迭為館伴副使,凡十餘年。擢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改馬軍、並代州都總管。累遷步軍、馬軍殿前副都指揮使,建武、鎮東、保大軍節度使。俄以修大內勞,除殿前都指揮使,徙定國軍節度使。
守恩坐贓廢,守贇亦以鎮海軍節度使罷管軍,之本鎮。逾年,徙定州路都總管,召知樞密院事。既入見,帝問西事,守贇言:「平時小障屯兵馬不及千餘,賊兵盛至,固守不暇,安能出門邪?宜並其兵以據沖要,伺便邀擊,功或可成。」帝然之。
劉平、石元孫敗,人有以降賊誣告者。守贇頗辨其枉,引康保裔事為質,自請將兵擊賊。換宣徽南院使、陝西馬步軍都總管兼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命勾當禦藥院張德明、黎用信掌禦劍以隨之。然守贇性庸怯,寡方略,不為士卒所服。
尋詔駐軍河中,居數月,徙屯鄜州。其子隨為陝西緣邊招討副使。時晏殊、宋綬知樞密院,又召守贇同知院事。隨卒,守贇請罷,以宣徽南院使、天平軍節度使判澶州,以疾徙相州。疾稍平,複為真定府定州等路都總管,未至,徙高陽關,就判瀛州。卒,贈太尉,諡忠僖。
隨字君正,頗好儒術,多從士大夫游。以父蔭為茶酒班殿侍,遷右班殿直。仁宗在東宮,為率府副率兼春坊謁者。及即位,除內殿承制、閣門祗候,累遷西上閣門使,出為天雄軍兵馬鈐轄。以母疾召還,領三班院,再遷四方館使、營州刺史。出知衛州,真拜韶州團練使。徙邠州,遷泰州防禦使。
元昊反,為鄜延路副都總管。隨本名元亨,與元昊有嫌,因奏改焉。尋徙環慶路,未幾,複還鄜延。元昊為書及錦袍、銀帶投境上,以遺金明李士彬,且約與同叛。候人得之,諸將皆疑士彬,獨隨曰:「此行間爾。士彬與羌世仇,若有私約,通贈遺,豈使眾知邪?」乃召士彬與飲,厚撫之。士彬感泣,後數日,果擊賊,斬首獲羊馬自效。
及守贇知樞密院事,除耀州觀察使、知亳州。劉平、石元孫敗,以隨知河中府。守贇經略安撫陝西,留領會靈觀事。守贇還,複為陝西副都總管兼緣邊招討副使。帝曰:「朝廷方以邊事委卿,卿毋以父在機密為嫌。」時隨已病,次陝州,卒。贈昭信軍節度使,諡莊恪。隨在邊陲無多戰功,然慎重少過。
論曰:「曹利用投身不測之淵,以口舌啖契丹,使河北七十年無鋒鏑之虞,勳業固偉矣。嶺南之戰,亦豈可少哉!恃功怙寵,祝萌而弗悟,可悲也已!耆、崇勳二夏奮闒茸,位將相,皆驕侈貪吝,恃私恩,違清議,君子所不取也。
尹洙為經略判官,青以指使見,洙與談兵,善之,薦于經略使韓琦、范仲淹曰:「此良將材也。」二人一見奇之,待遇甚厚。仲淹以《左氏春秋》授之曰:「將不知古今,匹夫勇爾。」青折節讀書,悉通秦、漢以來將帥兵法,由是益知名。以功累遷西上閣門副使,擢秦州刺史、涇原路副都總管、經略招討副使,又加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惠州團練使。
仁宗以青數有戰功,欲召見問以方略,會賊寇渭州,命圖形以進。元昊稱臣,徙真定路副都總管,曆侍衛步軍殿前都虞候、眉州防禦使,遷步軍副都指揮使、保大安遠二軍節度觀察留後,又遷馬軍副都指揮使。
青奮行伍,十餘年而貴,是時面涅猶存。帝嘗敕青傅藥除字,青指其面曰:「陛下以功擢臣,不問門地,臣所以有今日,由此涅爾,臣願留以勸軍中,不敢奉詔。」以彰化軍節度使知延州,擢樞密副使。
皇祐中,廣源州蠻儂智高反,陷邕州,又破沿江九州,圍廣州,嶺外騷動。楊畋等安撫經制蠻事,師久無功。又命孫沔、余靖為安撫使討賊,仁宗猶以為憂。青上表請行,翌日入對,自言:「臣起行伍,非戰伐無以報國。願得蕃落騎數百,益以禁兵,羈賊首致闕下。」帝壯其言,遂除宣徽南院使、宣撫荊湖南北路、經制廣南盜賊事,置酒垂拱殿以遣之。時智高還據邕州,青合孫沔、余靖兵次賓州。
先是,蔣偕、張忠皆輕敵敗死,軍聲大沮。青戒諸將毋妄與賊鬥,聽吾所為。廣西鈐轄陳曙乘青未至,輒以步卒八千犯賊,潰于昆侖關,殿直袁用等皆遁。青曰:「令之不齊,兵所以敗。」晨會諸將堂上,揖曙起,並召用等三十人,按以敗亡狀,驅出軍門斬之。沔、靖相顧愕眙,諸將股栗。
已而頓甲,令軍中休十日。覘者還,以為軍未即進。青明日乃整軍騎,一晝夜絕昆侖關,出歸仁鋪為陣。賊既失險,悉出逆戰。前鋒孫節搏賊死山下,賊氣銳甚,沔等懼失色。青執白旗麾騎兵,縱左右翼,出賊不意,大敗之,追奔五十裏,斬首數千級,其党黃師宓、儂建中智中及偽官屬死者五十七人,生擒賊五百余人,智高夜縱火燒城遁去。遲明,青按兵入城,獲金帛钜萬、雜畜數千,招複老壯七千二百嘗為賊所俘脅者,慰遣之。梟黃師宓等邕州城下,斂屍築京觀於城北隅。時賊屍有衣金龍衣者,眾謂智高已死,欲以上聞。青曰:「安知非詐邪?甯失智高,不敢誣朝廷以貪功也。」初,青之至邕也,會瘴霧昏塞,或謂賊毒水上流,土飲者多死,青殊憂之。一夕,有泉湧砦下,汲之甘,眾遂以濟。
複為樞密副使,遷護國軍節度使、河中尹。還至京師,帝嘉其功,拜樞密使,賜第敦教坊,優進諸子官秩。初,青既行,帝每憂之曰:「青有威名,賊當畏其來。左右使令,非青親信者不可;雖飲食臥起,皆宜防竊發。」乃馳使戒之。及聞青已破賊,顧宰相曰:「速議賞,緩則不足以勸矣。」
始,交阯願出兵助討智高,餘靖言其可信,具萬人糧於邕、欽待之。詔以緡錢三萬賜交址為兵費,許賊平厚賞之。青既至,檄餘靖無通使假兵,即上奏曰:「李德政聲言將步兵五萬、騎一千赴援,非其情實。且假兵於外以除內寇,非我利也。以一智高而橫蹂二廣,力不能討,乃假兵蠻夷,蠻夷貪得忘義,因而啟亂,何以禦之?請罷交阯助兵。」從之。賊平,人服其有遠略。
青在樞密四年,每出,士卒輒指目以相矜誇。又言者以青家狗生角,且數有光怪,請出青于外以保全之,不報。嘉祐中,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相國寺,行止殿上,人情頗疑,乃罷青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陳州。明年二月,疽發髭,卒。帝發哀,贈中書令,諡武襄。
青為人慎密寡言,其計事必審中機會而後發。行師先正部伍,明賞罰,與士同饑寒勞苦,雖敵猝犯之,無一士敢後先者,故其出常有功。尤喜推功與將佐。始,與孫沔破賊,謀一出青,賊既平,經制餘事,悉以諉沔,退若不用意者。沔始歎其勇,既而服其為人,自以為不如也。尹洙以貶死,青悉力賙其家事。子諮、詠,並為閣門使。詠數有戰功。
熙甯元年,神宗考次近世將帥,以青起行伍而名動夷夏,深沈有智略,能以畏慎保全終始,慨然思之,命取青畫像入禁中,禦制祭文,遣使齎中牢祠其家。
張玉字寶臣,保定人。以六班散直隸狄青麾下,築青澗、招安砦。遇夏兵三萬,有馳鐵騎挑戰者,玉單持鐵簡出鬥,取其首及馬,軍中因號曰張鐵簡。以狀聞。仁宗曰:「真勇將也。」以為本路同巡檢。從征儂智高,抵歸仁驛,賊列三銳陳以逆官軍,軍小卻,玉率右廂突騎橫貫賊壘,賊大潰。帝召見,使作銳陳於殿廷下,觀破賊之勢。擢為廣西鈐轄,徙大名,進龍、神四廂都指揮使,為副都總管。
諒祚攻大順城,玉以兵三千夜擊之,驚潰而去。累遷昭州防禦使,徙涇原。熙甯中,慶州卒叛,玉襲逐于石門,卒窮蹙請降,玉斬二百人,坐奪職,降為陵州團練使,居數月,複之。
王韶開熙河,玉遷宣州觀察使,為副都總管。河北置三十七將,以玉為第一將。入為馬步軍都虞候,卒,贈建雄留後。
孫節,開封人。少隸軍籍,以才勇補右侍禁。與狄青同在延州,數攻破敵砦有功,累遷西京左藏庫副使。及青討智高,辟隸麾下。至歸仁鋪,節為前鋒,直前搏戰,賊銳甚,節鏖山下,俄中槍而沒。特贈忠武軍節度留後,封其妻為仁壽郡君,官其子二人、從子三人,給諸司副使奉,終其喪。
郭逵,字仲通,其先自邢徙洛。康定中,兄遵死于敵,錄逵為三班奉職,隸陝西范仲淹麾下。仲淹勉以問學。延安清剛社募兵誤殺熟羌,將論死,逵請而免之,活壯士十三人。方議取靈武,逵曰:「地遠而食不繼,城大而兵不多,未見其利。」未幾,涇原任福以全軍沒,人服其先見。
陳執中安撫京東,奏為駐泊將。執中與賓佐論當今名將,共推葛懷敏。逵曰:「懷敏易與爾,他日必敗朝廷事。」執中始怒,居數日,問曰:「君何以知葛懷敏非名將而敗事邪?」曰:「喜功徼幸,徒勇無謀,可禽也。」執中歎曰:「君真知兵,懷敏既覆師矣。」為真定兵馬監押。
保州卒叛,田況遣逵往招之。逵與亂者侍其臻嘗同事范仲淹,馳至城下,示以舊所佩紫囊。臻識之,即與其党韋貴、史克順皆再拜,邀逵登城。既見,申諭禍福,眾或疑不即下,曰:「若降,恐不免。」逵請以身為質,於是開城降。論功加閣門祗候、環慶兵馬都監。遭母憂,不得解官,凡三請乃許。慶帥杜杞贐以錢四十萬,謝弗受。卒喪,為涇原都監。拔古渭城,轉通事舍人,徙河北緣邊安撫都監。副吳奎使契丹,值其主受尊號,入觀禮。使還,黜為汾州都監。
龐籍鎮河東,俾權忻州。契丹來求天池廟地,籍不能決,以諉逵。逵訪得太平興國中故牘,證為王土,檄報之,契丹愧伏。
湖北溪蠻彭仕羲叛,加帶禦器械,為路鈐轄兼知澧州。得蠻親信為鄉導,盡平諸隘,遂破其所居桃花州,仕羲棄城走,眾悉降。遷禮賓使,徙南路鈐轄、知邵州。武岡蠻反,逵討平之。累遷容州觀察使。仁宗山陵,以逵掌宿衛。遷殿前都虞候,出為涇原路副都部署。
治平二年,以檢校太保同簽書樞密院,旋出領陝西宣撫使,判渭州。逵雖立軍功,而驟躋政地,議者不厭,諫官、禦史交論之,不聽。神宗即位,遷靜難軍留後,召還。言者複力爭,乃改宣徽南院使、判鄆州。至鄆七日,徙鎮鄜延。
種諤受嵬名山降,取綏州,夏人遂殺楊定。朝論以邊釁方起,欲棄綏。逵曰:「虜既殺王官,而又棄綏不守,見弱已甚。且名山舉族來歸,當何以處?」既而夏人欲以塞門、安遠二砦來易,朝廷許之。逵曰:「此正商於六百里之策也。非先交二砦,不可與。」遣其屬趙禼、薛昌朝與夏使議,唯言砦基,禼曰:「二砦之北,舊有三十六堡,且以長城嶺為界,西平王祥符所移書固在也。」虜使驚不能對,乃寢其請。初,詔焚棄綏州,逵匿而不下。至是,帝問大臣,皆莫知,逵始自劾向者違詔旨之罪,帝手詔褒答。
夏人又求以亡命景詢易名山,逵曰:「詢,庸人也,于事何所輕重!受之則不得不還名山,恐自是蕃酋無複敢向化矣。」逵詗得殺楊定者首領姓名,諜告將斬之於境以謝罪,逵曰:「是且梟死囚以紿我。」報曰:「必執李崇貴、韓道喜來。」夏人言:「殺之矣。」逵命以二人狀貌物色詰問虜,情得,乃執獻之。加檢校太尉、雄武軍留後。
韓絳主種諤計圖橫山,與逵議出兵。逵曰:「諤,狂生爾,朝廷徒以家世用之,必誤大事。」絳怒,以為沮撓,奏召逵還。明年,慶州亂,出判永興,徙秦州。王韶開熙河,逵案其不法。朝廷遣蔡確鞫之,謂逵誣罔,落宣徽使、知潞州。徙太原,複宣徽使。
交阯李乾德陷邕管,召為安南行營經略招討使兼荊湖、廣南宣撫使,請鄜延、河東舊吏士自隨。將行,宴於便殿,賜中軍旗章劍甲以示寵。次長沙,先遣將複邕、廉;至廣西,討拔廣源州,降守將劉應紀;又拔決裏隘,乘勝取桄榔、門州,大戰富良江,斬偽王子洪真。乾德窮蹙,奉表歸命。時兵夫三十萬人,冒暑涉瘴地,死者過半。至是,與賊隔一水不得進,乃班師。坐貶左衛將軍,西京安置,屏處十年。哲宗立,複左屯衛大將軍致仕。起知潞州,進廣州觀察使、知河中。辭歸洛,改左武衛上將軍、提舉崇福宮,卒。輟視朝一日,贈雄武軍節度使。
逵忼慨喜兵學,神宗嘗訪八陣遺法,對曰:「兵無常形,是特奇正相生之一法爾。」因為帝論其詳。在延安,使以教兵,久不就。逵擇諸校習金鼓屯營者六十四人,使人教一隊,頃刻而成。尤善用偏裨,每至所部,令人自言所能,暇日閱按之,故臨陣皆盡其技。
李複圭治慶州之敗,既斬李信、劉甫,又欲罪鄜延都巡檢使白玉。玉見逵托以後事,且泣言不得終養母。逵哀之,不遣,申救甚力,得免。已而玉大捷於新砦,神宗謂逵曰:「白玉能以功補過,卿之力也。」每戰,先招懷,後戰鬥,愛惜士卒,不妄加誅戮。其殺賊婦女老弱者,皆不賞。雖坐征南無功久廢,猶隱然為一時宿將雲。
論曰:宋至仁宗時,承平百年,武夫鷙卒遭時致位者雖有之,起健卒至政府,隱然為時名將,惟青與逵兩人爾。青在邊境凡二十五戰,無大勝,亦無大敗,最後昆侖一舉,頗著奇雋。考其識量,亦過人遠矣。逵料葛懷敏之敗,如燭照龜卜,一時最為知兵。雖南征無功,用違其長,又何尤焉。
列傳第五十
○吳育宋綬子敏求從子昌言李若穀子淑孫壽朋複圭王博文子疇王鬷
吳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父待問,與楊億同州裏,每造億,億厚禮之。門下少年多易之,億曰:「彼他日所享,非若曹可望也。」累官光祿卿,以禮部侍郎致仕。
育少奇穎博學,舉進士,試禮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評事,遷寺丞。曆知臨安、諸暨、襄城三縣。自秦悼王葬汝後,子孫從葬,皆出宦官典護。歲時上塚者,往來呼索擾州縣。育在襄城,請凡官所須,具成數,毋容使者妄索,羊豕悉出大官,由是民省供費殆半。宦官過者銜之,或中夜叩縣門,索牛駕車,育拒不應。異時宗子所過,縱鷹犬暴民田,入襄城境,輒相戒約,毋敢縱者。
舉賢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賢院、通判蘇州。還知太常禮院,奏定禮文,名《太常新禮慶曆祀儀》。改右正言,曆三司鹽鐵、戶部二判官。尋以本官供諫職。
元昊僭號,議出兵討之。群臣曰:「元昊,小丑也,旋即誅滅矣。」育獨建言:「元昊雖稱蕃臣,其尺賦鬥租,不入縣官,且服叛不常,請置之,示不足責。且已僭輿服,勢必不能自削,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拊而收之。」不報。複上言:「宜先以文誥告諭之,尚不賓,姑嚴守禦,不足同中國叛臣亟加征討。且征討者,貴在神速;守禦者,利於持重。羌人剽悍多詐,出沒不時,我師乘銳,見小利小勝,必貪功輕進,往往墮賊計中。第嚴約束,明烽候,堅壁清野,以挫其鋒。」時方銳意討之,既而諸將多覆軍者,久之無功,卒封元昊為夏國主,如育所議。
育又上言:「天下久安,務因循而厭生事,政令紀綱,邊防機要,置不復修。一有邊警,則倉皇莫知所為,殆稍安靜,則又無敢輒言者。若政令修,紀綱肅,財用富,恩信給,賞罰明,將帥練習,士卒精銳,則四夷望風,自無他志。若一不備,則乘間而起矣。」
又曰:「漢通西域諸國,斷匈奴右臂。諸戎內附,雖有桀黠,不敢獨叛。唐太宗嘗賜回鶻可汗並其相手書,納其貢奉,厚以金帛。真宗命潘羅支攻殺李繼遷,而德明乃降。元昊第見朝廷比年與西域諸戎不通朝貢,乃得以利啗鄰境,固其巢穴,無肘腋之患。跳樑猖獗,彼得以肆而不顧矣。請募士諭唃廝囉及他蕃部,離散其黨與,使並力以攻,而均其恩賜,此伐謀之要也。」因錄上真宗時通西域諸蕃事蹟。除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誥,進翰林學士,累遷禮部郎中。
契丹與元昊構兵,元昊求納款。契丹使來請勿納元昊,朝廷未知所答。育因上疏曰:「契丹受恩,為日已久。不可納一叛羌,失繼世兄弟之歡。今二蕃自鬥,鬥久不解,可觀形勢,乘機立功。萬一過計亟納元昊,臣恐契丹窺兵趙、魏,朝廷不得元昊毫髮之助,而太行東西,且有煙塵之警矣。宜使人諭元昊曰:'契丹汝世姻,一旦自絕,力屈而歸我,我所疑也,若無他者,當順契丹如故,然後許汝歸款。'告契丹曰:'已詔元昊,如能投謝轅門,即聽內附;若猶堅拒,當為討之。' 如此,則彼皆不能歸罪我矣。」於是召兩制,出契丹書,令兩制同上對,不易育議。
尋知開封府。居數日,發大奸吏一人,流嶺外。又得巨盜,積贓萬九千緡,獄具而輒再變,帝遣他吏按之,卒伏法。時歲饑多盜,育嚴賞功之法,嘗得盜而未賞者,一切賞之,以明不欺。
慶曆五年,拜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居數月,改參知政事。山東盜起,帝遣中使按視,還奏:「盜不足慮。兗州杜衍、鄆州富弼,山東人尊愛之,此可憂也。」帝欲徙二人於淮南。育曰:「盜誠無足慮者,小人乘時以傾大臣,禍幾不可禦矣。」事遂寢。章獻、章懿太后升祔真宗廟,議者請覃恩,且優賜軍士。育曰:「無事而啟僥倖,誰為陛下建此議者,請治之。」已而外人多怨執政者,帝以語輔臣。育曰:「此必建議者欲動搖上聽,臣以身許國,何憚此耶?」
向綬知永靜軍,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發其陰事,因構獄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經死。綬宰相子,大臣有營助,欲傅輕法。育曰:「不殺綬,無以示天下。」卒減死一等,流南方。禦史唐詢請罷制科,帝刊其名付中書,育奏疏駁議,帝因諭輔臣曰:「彼上言者,乞從內批行下,今乃知欺罔也。」育曰:「非睿聽昭察,則挾邪蠹國,靡所不為。願出姓名按劾,以明國法。」
育在政府,遇事敢言,與宰相賈昌朝數爭議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論辨不已,乃請曰:「臣所辨者,職也;顧力不勝,願罷臣職。」乃複以為樞密副使。明年大旱,禦史中丞高若訥曰:「大臣喧爭為不肅,故雨不時若。」遂罷昌朝,而育歸給事中班。未幾,出知許州,徙蔡州。設伍保法,以檢制盜賊。時京師有告妖人千數聚確山者,詔遣中使往召捕者十人。至,則以巡檢兵往索之,育曰:「使者欲得妖人還報邪?」曰:「然。」曰:「育在此,雖不敏,聚千人境內,毋容不知。此特鄉民用浮圖法相聚,以利錢財爾,一弓手召之,可致也。今以兵往,人相驚疑,請留毋往。」中使以為然。頃之,召十人者至,械送闕下,皆無罪釋之。而告者伏辜。
尋以資政殿學士知河南府,徙陝州。上字論詔獄曰:「先王凝旒黈纊,不欲聞見人之過失也。設有罪,即屬之有司。楊儀嘗為三司判官,近自禦史台移劾都亭驛,械縛過市,人人不測為何等大獄。及聞案具,乃止請求常事。使道路眾口紛紛竊議,朝廷之士,人皆自危,豈養廉恥、示敦厚之道哉。」
遷禮部侍郎、知永興軍,召兼翰林侍讀學士。以疾辭,且請便郡。帝語大臣曰:「吳育剛正可用,第嫉惡太過耳。」因命知汝州,遣內侍賜以禁中良藥。會疾不已,又請居散地,以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禦史台。外台舊不領民事,時張堯佐知河陽,民訟久不決,多詣育訴。育為辨曲直,判書狀尾,堯佐畏懼奉行。複為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知陝州,進資政殿大學士。召還,判尚書都省。
一日,侍讀禁中,帝因語及「臣下毀譽,多出愛憎,卿所當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聖主之行,如日月之明。進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曉其惡,則陰邪不能構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數欲大用,為諫官劉元瑜誣奏育在河南嘗貸民出息錢。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判延州。
夏人既稱臣,而並邊種落數侵耕為患。龐籍守並州,欲築堡備之。育謂:「要契未明而亟城,則羌人必爭,爭而受患者必麟府也。」移文河東,又遺籍手書及疏於朝,不報。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驍將郭恩,而太原將佐皆得罪去。疾複作,辭不任邊事,求解宣徽使,複以為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知河中府,徙河南。病革,視事如平日,因閱囚辨非罪,竄舞文吏二人。已而卒,年五十五。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育性明果,所至作條教,簡疏易行而不可犯。遇事不妄發,發即人不能撓。辨論明白,使人聽之不疑。
初尹開封,范仲淹在政府,因事與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撫河東,有奏請,多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其在二府,待問以列卿奉朝請,育不自安,請罷去,不聽。及出帥永興,時待問尚亡恙,肩輿迎侍,時人榮之。晚年在西台,與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遺事至數百篇。體素羸,少時力學,得心疾。後得古方,和丹砂餌之,大醉,一夕而愈。後數發,每發數十日乃已。有集五十卷。弟充,為宰相,自有傳。
宋綬,字公垂,趙州平棘人。父皋,尚書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綬幼聰警,額有奇骨,為外祖楊徽之所器愛。徽之無子,家藏書悉與綬。綬母亦知書,每躬自訓教,以故博通經史百家,文章為一時所尚。
初,徽之卒,遺奏補太常寺太祝。年十五,召試中書,真宗愛其文,遷大理評事,聽于秘閣讀書。大中祥符元年,復試學士院,為集賢校理,與父皋同職。後賜同進士出身,遷大理寺丞。及祀汾陰,召赴行在,與錢易、陳越、劉筠集所過地志、風物、故實,每舍止即以奏。將祠亳州太清宮,以簽書亳州判官事,入為左正言、同判太常禮院。久之,判三司憑由司。建言:「比歲下赦令釋逋負,後期未報者六十八州。請于諸路選官考核,欺半月以聞。」於是脫械系三千二百人,蠲積負數百萬。
擢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兼史館修撰、玉清昭應宮判官。累遷戶部郎中、權直學士院,同修《真宗實錄》,進左司郎中,遂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勾當三班院。始詔讀唐史,固求解三班以顓進講。同修國史,遷中書舍人。昭應宮災,罷二學士。逾年,複翰林學士。史成,遷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讀學士。
時太后猶稱制,五日一禦承明殿,垂簾決事,而仁宗未嘗獨對群臣也。綬奏言:「唐先天中,睿宗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處分軍國重務,除三品以下官,決徒刑。宜約先天制度,令群臣對前殿,非軍國大事,除拜皆前殿取旨。」書上,忤太后意,改龍圖閣學士,出知應天府。太后崩,帝思綬言,召還,將大用,而宰相張士遜沮止之,複加翰林侍讀學士。詔定章獻明肅、章懿太后祔廟禮,綬援《春秋》考仲子之宮、唐坤儀廟故事,請別築宮曰奉慈廟以安神主,事多採用。
始置端明殿學士,以命綬,綬固辭。又言:「帝王禦天下,在總攬威柄。而一紀以來,令出簾帷。自陛下躬親萬務,內外延首,思見聖政,宜懲違革弊,以新百姓之耳目。而賞罰號令,未能有過於前日,豈非三事大臣不能推心悉力,以輔陛下之治耶?頃太后朝多吝除拜,而邪幸或徑取升擢,議者謂恩出太后。今恩賞雖行,又謂自大臣出,非大臣朋黨罔上,何以得此。朋黨之為朝廷患,古今同之。或窺測帝旨,密令陳奏;或附會己意,以進退人。大官市恩以招權,小人趨利以售進,此風浸長,有蠹邦政。太宗嘗曰:'國家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防;奸邪共濟為內患,深可懼也。'真宗亦曰:'唐朋黨尤盛,王室遂卑。'願陛下思祖宗之訓,念王業艱難,整齊綱紀,正在今日。」張士遜罷,乃拜綬參知政事。
初,有詔罷修寺觀,而章惠太后以舊宅為道觀,諫官、禦史言之。帝曰:「此太后奩中物也,諫官、禦史欲邀名邪?」綬進曰:「彼豈知太后所為哉,第見興土木違近詔,即論奏之。且事有疑似,彼猶指為過,或陛下有大闕失,近臣雖不言,然傳聞四方,為聖政之累,何可忽也。太祖嘗謂唐太宗為諫官所詆,不以為愧。何若動無過舉,使無得而言哉?」
郭皇后廢,帝命綬作詔曰:「當求德閥,以稱坤儀。」既而左右引富人陳氏女入宮,綬曰:「陛下乃欲以賤者正位中宮,不亦與前日詔語戾乎?」後數日,王曾入對,又論奏之。帝曰:「宋綬亦如此言。」時大臣繼有論者,卒罷之。
帝春秋富,天下久無事,綬慮宴樂有漸,乃言:「人心逸于久安,而患害生於所忽。故立防於無事,銷變於未萌。事至而應,不亦殆歟?臣願飭勵群司,不以承平自怠。」又上:「馭下之道有三:臨事尚乎守,當機貴乎斷,兆謀先乎密。能守則奸不能移,能斷則邪不能惑,能密則事不能撓。願陛下念之!至若深居燕間,聲味以調六氣,節宣以順四時,保養聖躬,宗社之休也。」再遷吏部侍郎。
時宰相呂夷簡、王曾論議數不同。綬多是夷簡,而參知政事蔡齊間有所異,政事繇此依違不決,於是四人者皆罷。綬以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留侍講筵,權判尚書都省。歲余,加資政殿大學士,以禮部尚書知河南府。
元昊反,劉平、石元孫敗沒,帝以手詔賜大臣居外者,詢攻守之策。綬畫十事以獻。複召知樞密院事,遷兵部尚書、參知政事。時綬母尚在,綬既得疾,不視事,猶起居自力,區處後事。尋卒,贈司徒兼侍中,諡宣獻。
綬性孝謹清介,言動有常。為兒童時,手不執錢。家藏書萬餘卷,親自校讎,博通經史百家,其筆劄尤精妙。朝廷大議論,多綬所財定。楊億稱其文沈壯淳麗,曰:「吾殆不及也。」及卒,帝多取所書字藏禁中。初,郊祀,綬攝太僕卿。帝問儀物典故,占對辨洽,因上所撰《鹵簿圖》十卷。子敏求。
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為館閣校勘。預蘇舜欽進奏院會,出簽書集慶軍判官。王堯臣修《唐書》,以敏求習唐事,奏為編修官。持祖母喪,詔令居家修書。卒喪,同知太常禮院。
石中立薨,子繼死,無他子。其孫祖仁疑所服,下禮官議。敏求謂宜為服三年,當解官,斬衰。同僚援據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議,遂定為令。加集賢校理。從宋庠辟,通判西京。為群牧度支判官。墜馬傷足,出知亳州。治平中,召為《仁宗實錄》檢討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太常寺。
英宗在殯,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為大行未發引,不可。逾年,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義服,服降而練,可嫁娶矣。坐前後議異,貶秩知絳州。王珪、範鎮乞留之,使成《實錄》。神宗曰:「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得無責。」然敏求議初不誤,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求為說,故因是去之。是歲,即詔還。
徐國公主以夫兄為侄奏官,敏求疏其亂天倫,執正之。王安石惡呂公著,誣其言韓琦欲因人心,如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之惡,出之潁州。敏求當草制,安石諭旨使明著罪狀,敏求但言敷陳失實。安石怒白於帝,命陳升之改其語,敏求請解職,未聽。
會李定自秀州判官除禦史,敏求封還詞頭,遂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奉朝請。策試賢良方正,孔文仲對語切直,擢置優等,安石愈怒,罷文仲。人為敏求懼,帝獨全護之,除史館修撰、集賢院學士。鄧潤甫為帝言:「比群臣多尚告訐,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士,以變薄俗。」乃加敏求龍圖閣直學士,命修《兩朝正史》,掌均國公箋奏。元豐二年,卒,年六十一。特贈禮部侍郎。
敏求家藏書三萬卷,皆略誦習,熟於朝廷典故,士大夫疑議,必就正焉。補唐武宗以下《六世實錄》百四十八卷,它所著書甚多,學者多咨之。嘗建言:「河北、陝西、河東舉子,性樸茂,而辭藻不工,故登第者少。請令轉運使擇薦有行藝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材參用,而士有可進之路。又州郡有學舍而無學官,故士輕去鄉里以求師,請置學官。」後頗施行之。族弟昌言。
昌言字仲謨,以蔭為澤州司理參軍。州有殺人獄,昌言疑其冤,堅請跡捕,果得真犯者。稍遷河陰發運判官。自濟源之官,見道上棄屍若剮剝狀者甚眾,竊歎郡縣之不治。既至河陰,得凶盜六輩,殺人而鬻之,如是十餘年,掩其家,猶得執縛未殺者七人。縣吏與市井少年共為胠橐,昌言窮治其淵藪,皆法外行之,而流其家人。擢都水監丞。
熙甯初,河決棗強而北。昌言建議,欲於二股河口西岸新灘,立土約障水,使之東流。候稍深,即斷北流,縱出葫盧下流,以除恩、冀、深、瀛水患。詔從之。提舉河渠王亞以為不可成,不如修生堤。朝廷遣翰林學士司馬光往視,如昌言策。不兩月,決口塞。光奏昌言獨有功,若與同列均受賞,恐不足以勸。詔理提點刑獄資序,遷開封府推官、同判都水監。汴水漲,昌言請塞訾家口。已而汴流絕,監丞侯叔獻唱為昌言罪,昌言懼,求知陝州。曆濮、冀二州。河決曹村,召判都水監,往護河堤。靈平埽成,轉少府監。卒,贈絹二百匹。
李若穀,字子淵,徐州豐人。少孤遊學,依姻家趙況於洛下,遂葬父母緱氏。舉進士,補長社縣尉。州葺兵營,課民輸木,檄尉受之,而吏以不中程,多退斥,欲苛苦輸者,因以取賕;若穀度財,別其長短、大小為程,置庭中,使民自輸。
改大理寺丞、知宜興縣。官市湖洑茶,歲約戶稅為多少,率取足貧下,若穀始置籍備勾檢。茶惡者舊沒官,若穀使歸之民,許轉貿以償其數。知連州。真宗將朝謁太清宮,選通判亳州。累遷度支員外郎、權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會河決白馬,調取芻楗,同列盧士倫協三司意,趣刻擾州縣,而若穀寬之。士倫不悅,構於朝,徙知陝州。盜聚青灰山久不散,遣牙吏持榜招諭之,盜殺其黨與自歸。改梓州。
天聖初,判三司戶部勾院。使契丹,陛辭,不俟垂簾請對,乃遽詣長春殿奏事,罷知荊南。士族元甲恃蔭屢犯法,若穀杖之,曰:「吾代若父兄訓之爾。」王蒙正為駐泊都監,挾太后姻橫肆,若穀繩以法。監司右蒙正,奏徙若穀潭州。
洞庭賊數邀商人船殺人,輒投屍水中。嘗捕獲,以屍無驗,每貸死,隸他州。既而逃歸,複功劫,若穀擒致之,磔於市。自是寇稍息。累遷太常少卿、集賢殿修撰、知滑州。河齧韓村堤,夜馳往,督兵為大埽,至旦堤完。以右諫議大夫知延州。州有東西兩城夾河,秋、夏水溢,岸輒圮,役費不可勝紀。若穀乃制石版為岸,押以巨木,後雖暴水,不復壞。官倉依山而貯穀少,若穀使作露囤,囤可貯二萬斛,他郡多取法焉。遷給事中、知壽州。豪右多分占芍陂,陂皆美田,夏雨溢壞田,輒盜決。若谷摘冒占田者逐之,每決,輒調瀕陂諸豪,使塞堤,盜決乃止。
加集賢院學士、知江寧府。卒挽舟過境,寒瘠甚者,留養視之,須春溫遣去。民丐於道者,以分隸諸僧寺,助給舂爨。還,勾當三班院,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河南府。貴人多葬洛陽,敕使須索煩擾,若穀奏令鴻臚預約所調移府,逆為營辦。改樞密直學士、知並州。民貧失婚姻者,若谷出私錢助其嫁娶。贅婿、亡賴委妻去,為立期,不還,許更嫁。並多降人,喜盜竊,籍累犯者,以三人為保,有犯,並坐之,悛者削去籍名。
若穀性資端重,在政府,論議常近寬厚。治民多智慮,愷悌愛人,其去,多見思。少時與韓億為友,及貴顯,婚姻不絕焉。子淑。
淑字獻臣,年十二,真宗幸亳,獻文行在所。真宗奇之,命賦詩,賜童子出身。試秘書省校書郎,寇准薦之,授校書郎、館閣校勘。
乾興初,遷大理評事。修《真宗實錄》,為檢討官。書成,改光祿寺丞、集賢校理,為國史院編修官。召試,賜進士及第,改秘書郎,進太常丞、直集賢院、同判太常寺,擢史館修撰,再遷尚書禮部員外郎,上時政十議。改知制誥、勾當三班院,為翰林學士,進吏部員外郎。會若穀參知政事,改侍讀學士,加端明殿學士。若谷罷,進本曹郎中,典豫王府章奏。
以右諫議大夫知許州。歲饑,取民所食五種上之,帝惻然,為蠲其賦。權知開封府,複為翰林學士、中書舍人。言者指其在開封多褻近吏人,改給事中、知鄭州。徙河陽,轉尚書禮部侍郎,複為翰林學士。罷端明殿學士,判流內銓,複加端明殿學士。
初,在鄭州,作《周陵詩》。國子博士陳求古以私隙訟其議訕朝廷,除龍圖閣學士,出知應天府。累表論辨,不報,乃請侍養。明年,複端明、侍讀二學士,判太常寺。父喪免官,終喪起複,再為翰林學士。諫官包拯、吳奎等言淑性奸邪,又嘗請侍養父而不及其母,罷翰林學士,以端明、龍圖閣學士奉朝請。丁母憂,服除,為端明、侍讀二學士。遷戶部侍郎,複為翰林學士,而禦史中丞張升等又論奏之,不拜,除兼龍圖閣學士。由是台郁不得志,出知河中府,暴感風眩,卒。贈尚書右丞。
淑警慧過人,博習諸書,詳練朝廷典故,凡有沿革,帝多諮訪。製作誥命,為時所稱。其他文多裁取古語,務為奇險,時人不許也。
初,宋郊有學行,淑恐其先用,因密言曰:「'宋',國姓;而'郊'者交,非善應也。」又宋祁作《張貴妃制》,故事,妃當冊命,祁疑進告身非是,以淑明典故問之,淑心知其誤,謂祁曰:「君第進,何疑邪?」祁遂得罪去,其傾側險陂類此。嘗修《國朝會要》、《三朝訓鑒圖》、《閣門儀制》、《康定行軍賞罰格》,又獻《系訓》三篇,所著別集百餘卷。子壽朋、複圭。
壽朋字延老。慶曆初,與弟複圭同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判吏部南曹。使行諸陵,奏言:「昭憲皇后誕育二聖,為國文母,獨以合葬安陵,不及時祭,請更其禮。」從之。遷群牧判官,擊斷敏甚。皇城卒邏其縱遊無度,出知汝州。盡推職田之入歸前守楊畋;畋死,又經理其家。以饑歲營州廨勞民,降為荊門軍。
曆開封府推官、戶部判官、知鳳翔府滄州。滄地震,壞城郭帑庾。壽朋以席為屋,督吏采繕葺,未數月,複其舊。括蕪田三萬頃,縱民耕,擇其壯者使習兵。河方北湧,隨塞之,故道狹,壽朋度必東潰,諭居人徙避,後三縣四鎮果墊焉。司馬光出使。薦其能,加直史館。入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進戶部、鹽鐵副使。性疏雋任俠,奉祠西太一宮,飲酒食肉如常時,暴得疾卒。詔中使撫其孥,賜白金三百兩。
複圭字審言。通判澶州。北使道澶,民主驛率困憊。豪杜氏十八家,詭言唐相如晦後,每賕吏脫免,複圭按籍役之。知滑州。兵匠相忿鬩,揮所執鐵椎,椎殺爭者於廳事,立斬之。徙知相州。
自太宗時,聚夏人降者五指揮,號「廳子馬」,子弟相承,百年無它役。複圭斥不如格者,選能騎射士補之。為度支判官、知涇州。始時二稅之入,三司移折已重,轉運使又覆折之,複圭為奏免,民立生祠。曆湖北、兩浙、淮南、河東、陝西、成都六轉運使。浙民以給衙前役,多破產,複圭悉罷遣歸農,令出錢助長名人承募,民便之。瀕海人賴蛤沙地以生,豪家量受稅於官而占為己有,複圭奏蠲其稅,分以予民。
熙甯初,進直龍圖閣、知慶州。夏人築壘於其境,不犯漢地。複圭貪邊功,遣大將李信帥兵三千,授信以陳圖,使自荔原堡夜出襲擊,敗還,複圭斬信自解。又欲澡前恥,遣別將破其金湯、白豹、西和市,斬首數千級。後七日,秉常舉國入寇。禦史謝景溫劾複圭擅興,致士卒死傷,邊民流離,謫保靜軍節度副使。歲餘,知光化軍。張商英言:「夏人謀犯塞之日久矣,與破金湯適相值,非複圭生事。」乃召判吏部流內銓,知曹、蔡、滄州,還為鹽鐵副使,以集賢殿修撰知荊南,卒。
複圭臨事敏決,稱健吏,與人交不以利害避。然輕率躁急,無威重,喜以語侵人,獨為王安石所知,故既廢即起。
王博文,字仲明,曹州濟陰人。祖諫,給事太宗藩邸,為西京作坊副使。博文年十六,善屬文,舉進士開封府,以回文詩百篇為公卷,人謂之「王回文」。淳化三年,太宗親試進士,以年少罷歸。後諫卒官廬州,州守劉蒙叟為言,召試舍人院,為安豐主簿,曆南豐尉,有能名。調南劍州軍事推官,改大理寺丞,監荊南榷貨務,遷殿中丞。陳堯咨薦之,試中書,賜進士第,擢知濠州,曆真州。真宗幸亳,權江、淮制置司事。改監察禦史、梓州路轉運使。以疾,請出知海州,徙密州。負海有鹽場,歲饑,民多盜鬻,吏捕之輒抵死。博文請弛鹽禁,候歲豐乃複,從之。除殿中侍御史。
天禧中,朱能、王先在長安偽為《乾祐天書》,事覺,能既敗死,先與其徒就禽,詔博文乘驛按劾。博文唯治首惡,脅從者七人,得以減論。還為開封府判官,丁母憂。
始,博文幼喪父,其母張氏改適韓氏。及博文在朝,謂子無絕母禮,請得以恩封之。母死,又謂古之為父後者不為出母服,以廢宗廟祭也。今喪者皆祭,無害於行服。乃請解官持服,然議者以喪而祭為非禮。服除,為三司戶部判官。出為河北轉運使,遷侍御史、陝西轉運使。
屬羌撒逋渴以族落數千帳叛,既又寇原州柳泉鎮、環州鵓鴿泉砦,梧州刺史杜澄、內殿崇班趙世隆戰沒。博文劾奏內侍都知周文質、押班王懷信為涇原、環慶兩路鈐轄,提重兵駐大拔砦,玩寇逗留,耗用邊費,請用曹瑋、田敏代。既而文質、懷信坐法,遂以瑋知永興軍,使節制邊事。會瑋病不行,又用敏為涇原路總管,寇遂平。
遷尚書兵部員外郎,為三司戶部副使,再遷戶部郎中、龍圖閣待制、判吏部流內銓、權發遣三司使事。與監察禦史崔暨、內侍羅崇勳同鞫真定府曹汭獄。及還,權知開封府,進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為走馬承受賈德昌所毀,徙鳳翔府,又徙永興軍。明年,德昌以贓敗,改樞密直學士,複知秦州。
初,沿邊軍民之逃者必為熟戶畜牧,又或以遺遠羌易羊馬,故常沒者數百人。其禽生羌,則以錦袍、銀帶、茶絹賞之。間有自歸,而中道為夏人所得,亦不能辨,坐法皆斬。博文乃遣習知邊事者,密持信紙往招,至則悉貸其罪,由是歲減殊死甚眾。朝廷下其法旁路。
又言河西回鶻多緣互市家秦、隴間,請悉遣出境,戒守臣使譏察之。再遷右諫議大夫,以龍圖閣學士複知開封府。都城豪右邸舍侵通衢,博文製錶木按籍,命左右判官分撤之,月余畢。出知大名府,遷給事中。召權三司使,遂同知樞密院事,逾月而卒。帝臨奠,贈尚書吏部侍郎。
博文以吏事進,多任劇繁,為政務平恕,常語諸子曰:「吾平生決罪,至流刑,未嘗不陰擇善水土處,汝曹志之。」然治曹汭獄,議者多謂博文希太后旨,縱崇勳傅致其罪。子疇。
疇字景彝,以父蔭補將作監主簿。中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翰林學士宋祁提舉諸司庫務,薦疇勾當公事。時有宦官同提舉者,疇辭於中書曰:「翰林先進,疇恐不得事也。然以朝士大夫而為閹人指使,則疇實恥之。」
用賈昌朝薦,改編修《唐書》。仁宗獵近郊,疇引十事以諫。皇祐中,手詔禁貴戚近習私謁者,疇獻《聖政惟公頌》。召試,直秘閣,為開封府推官。宦者李允良訴其叔父死,疑為仇家所毒,請發棺驗視,眾欲許之,疇獨不可。曰:「苟無實,是無故而暴屍,且安知非允良有奸?」窮治,果與其叔父家有怨。曆三司度支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時陳升之拜樞密副使,諫官、禦史唐介等奏彈升之不當大用,朝廷持不行,介等爭數月不已,乃兩罷之。而論者謂介等為眾人游談所誤。疇疏言:「浮華險薄之徒,往來諫官、禦史家,掎摭人罪,浸以成俗,請出詔戒勵。」從之。遷給事中。
英宗既即位,感疾,皇太后垂簾聽政。其後帝疾平,猶未禦正殿,疇上疏請禦朝聽政。及永昭陵複土,祭仁宗虞主于集英殿,以宗正卿攝事。疇奏曰:「人子之葬其親,送形而往,迎神而返,故虞祭所以安神也。位尊者禮重,禮重者祭多,故天子之虞數至於九。今山陵,嗣君不得親往,則道路五虞,理可命宗正攝事。若神主既至,則四虞之祭,雖或聖躬未寧,亦宜勉強。況陛下在藩邸,以好古知禮、仁孝聰明聞於中外,此先帝所以托天下也。臣願始終令德,以全美名。」
帝既視朝前後殿,而於聽事猶持謙抑。疇複上疏曰:「廟社擁佑陛下,起居安平,臨朝以時,僅逾半載,而未聞開發聽斷,德音遏塞,人情缺然。伏望思太祖、太宗艱難取天下之勞,真宗、仁宗憂勤守太平之力,勉於聽決大政,以慰母后之慈。勿為疑貳謙抑,自使盛德暗然不光。」
未幾,又上疏曰:
董仲舒為武帝言天人之際曰:「事在勉強而已。勉強學問,則聞見廣而智益明;勉強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陛下起自列邸,光有天命,然而祖宗基業之重,天人顧享之際,所以操心治身、正家保國者,尤在於勉強力行也。陛下昔在宗藩,已能務德好學,語言舉動未嘗越禮,是天性有聖賢之資。自疾平以來,於茲半歲,而臨朝高拱,無所可否。群臣關白軍國之政者日益至,其請人主財決者日益多,然猶聖心盤桓,無所是非者,何也?得非以初繼大統,或慮未究朝廷之事,故謙抑而未皇耶?或者聖躬尚未寧,而不欲自煩耶?抑有所畏忌而不言耶?苟為謙抑而未皇,則國家萬務,日曠月廢,其勢將趨於禍亂無疑也。若聖躬未能寧,則天下之名醫良工,日可召於前。而方技不試,藥石不進,養疾於身,坐俟歲月,非求全之道也。苟有所畏忌而不言,則又過計之甚也。
今中外之事,無可疑畏,臣嘗為陛下力言之矣。陛下何不坦心布誠、廓開大明以照天下,外則與執政大臣講求治體,內則於母后請所未至。延禮賢俊,諮訪忠直,廣所未見,達所未聞。若陛下朝行之,則眾心夕安矣。況陛下向居藩邸,日夕於側者,惟一二講學之師,與左右給使之人耳。修身行己,德業日新,而知者無幾,則是為善多而得名常少也;然而終能德成行尊,美名遠聞,此先帝之所以屬心也。今處億兆之上,有一言動則天下知之,簡冊書之,比之於昔,是善行易顯而美名易成也。然而尚莫之聞者,是不為爾,非不能也。有始有終者,聖賢之能事,在陛下勉強而已。
疇又上疏欲車駕行幸,以安人心。時大臣亦有請,帝乃出禱雨,都人瞻望歡呼。數日,皇太后還政,疇又上疏:「請詔二府大臣講求所以尊崇母后之禮。若朝廷嚴奉之體,與歲時朔望之儀,車服承衛之等威,百司拱擬之制度,它時尊稱之美號,外家延賞之恩典,凡可以稱奉親之意者,皆宜優異章大,以發揚母后之功烈,則孝德昭於天下矣。」
時詔近臣議仁宗配祭。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祀神州地祇,乙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饗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而學士王珪等與禮官上議,以謂季秋大饗,宜以仁宗配,為嚴父之道。知制誥錢公輔獨謂仁宗不當配祭。疇以謂珪等議遺真宗不得配,公輔議遺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於禮意未安。乃獻議曰:「請依王珪等議,奉仁宗配饗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說、《孝經》嚴父之禮。奉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仿唐貞觀、顯慶故事。太宗依舊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冬祀神州祗,餘依本朝故事。如此,則列聖並侑;對越昊穹,厚澤流光,垂裕萬祀。必如公輔之議,則陷四聖為失禮,導陛下為不孝,違經戾古,莫此為甚。」自此公輔不悅,而朝廷以疇論事有補,帝與執政大臣皆器異之。
遷翰林學士、尚書禮部侍郎、同提舉諸司庫務。數月,拜樞密副使。於是公輔言疇望輕資淺,在台素餐,不可大用,又頗薦引近臣可為輔弼者。公輔坐貶。疇在位五十五日,卒。帝甚悼惜之,臨哭,賜白金三千兩,贈兵部尚書,諡忠簡。
疇名臣子,性介特,厲風操,喜言朝廷事。好治容服,坐立嶷然,言必文,未嘗慢戲,吏治審密,文辭嚴麗。其執政未久、終於位及所享壽,類其父雲。
王鬷字總之,趙州臨城人。七歲喪父,哀毀過人。既長,狀貌奇偉。舉進士,授婺州觀察推官。代還,真宗見而異之,特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祁縣,通判湖州。再遷太常博士、提點梓州路刑獄,權三司戶部判官。使契丹還,判都磨勘司。以尚書度支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上言:「方調兵塞決河,而近郡災歉,民力雕敝,請罷土木之不急者。」改三司戶部副使。樞密使曹利用得罪,鬷以同裏為利用所厚,出知湖州,徙蘇州。還為三司鹽鐵副使。
時龍圖閣待制馬季良方用事,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居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之。季良挾章獻姻家,眾莫敢迕其意,鬷獨不可,曰:「與民競利,豈國體耶!」擢天章閣待制、判大理寺、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安撫淮南,權判吏部流內銓,累遷刑部。
益、利路旱饑,為安撫使,以左司郎中、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殺馬、脅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於是眾皆出,命軍校指亂者,得十餘人,即戮之。及旦,人莫知也。其為政有大體,不為苛察,蜀人愛之。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景祐五年,參知政事。明年,遷尚書工部侍郎、知樞密院事。
天聖中,鬷嘗使河北,過真定,見曹瑋,謂曰:「君異日當柄用,願留意邊防。」鬷曰:「何以教之?」瑋曰:「吾聞趙德明嘗使人以馬榷易漢物,不如意,欲殺之。少子元昊方十餘歲,諫曰:'我戎人,本從事鞍馬,而以資鄰國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從而斬之,失眾心矣。'德明從之。吾嘗使人覘元昊,狀貌異常,他日必為邊患。」鬷殊未以為然也。比再入樞密,元昊反,帝數問邊事,鬷不能對。及西征失利,議刺鄉兵,又久未決。帝怒,鬷與陳執中、張觀同日罷,鬷出知河南府,始歎瑋之明識。未幾,得暴疾卒。贈戶部尚書,諡忠穆。
鬷少時,館禮部尚書王化基之門,樞密副使宋湜見而以女妻之。宋氏親族或侮易之,化基曰:「後三十年,鬷富貴矣。」果如所言。
論曰:吳育剛毅不撓,而設施無聞,其才不逮志者與?宋綬博洽明敏,若穀務長厚,博文習吏事,當仁宗時,先後與政,僅能恭慎寡過,保有祿位,施及後嗣。敏求、淑俱練達典故,傅以文采,而淑以傾險敗德,視疇之介特,數建忠謀,則賢不肖之相去遠矣。王鬷不留意曹瑋之言,卒以昧于邊事見黜,宜哉!
列傳第五十一
○李諮程戡夏侯嶠盛度丁度張觀鄭戩明鎬王堯臣孫抃田況
李諮,字仲詢,唐趙國公峘之後。峘貶死袁州,因家新喻,遂為新喻人。諮幼有至性,父文捷出其母,諮日夜號泣,食飲不入口,父憐之而還其母,遂以孝聞。舉進士,真宗顧左右曰:「是能安其親者。」擢第三人,除大理評事、通判舒州,召試中書,為太子中允、直集賢院。曆三司、開封府判官,再遷左正言,出為淮南轉運副使。帝幸亳,以勞,遷尚書禮部員外郎。會江南饑,徙江東轉運副使,為度支判官。擢知制誥,寇准數改諮所擬制辭,諮不樂,以父留鄉里請外,遂出知荊南。會翰林學士闕,宰相擬他官,帝曰:「不如李諮。」遂為學士。
仁宗即位,超遷本曹郎中、權知開封府,數月,權三司使,拜右諫議大夫。嘗奏事兩宮曰:「天下賦調有定,今西北寢兵且二十年,而邊饋如故。戍兵雖未可滅,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宜一切裁損以厚下。」即詔諮與禦史中丞劉筠等同議冗費,以景德較天禧,計所減得十三之上。
時陝西緣邊數言軍食不給,度支都內錢不足支月奉,章獻太后憂之,命呂夷簡、魯宗道、張士遜與諮等經度其事。諮曰:「舊法商人入粟邊郡,算茶與犀象、緡錢,為虛實三估,出錢十四文,坐得三司錢百文。」諮請變法以實錢入粟,實錢售茶,三者不得相為輕重。既行而商人果失厚利,怨謗蜂起。諮以疾累請郡,改樞密直學士、知洪州。行數月,而禦史台鞫吏王舉、句獻私商人,多請慈州礬,會計茶法不折虛費錢,妄稱增課百萬緡,以覬恩賞。諮坐不察奪職。
久之,進給事中、知杭州,複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衣冠子弟恃蔭無賴者,諮悉杖之,境內肅然。還,勾當三班院,坐舉吏降左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事,是歲,禁中火,倉卒營造,應辦舉集。
進尚書禮部侍郎,拜樞密副使。數月,遭父喪,起複,遷戶部侍郎、知諫院事。是時榷茶法浸壞,乃詔諮、蔡齊等更議之。諮以前坐變法得罪,固辭,不許。於是複用諮所變法,語具《食貨志》。卒,贈右僕射,諡憲成。
諮性明辨,周知世務,其處煩猝,常若閒暇,吏不敢欺。在樞府,專務革濫賞,抑僥倖,人以為稱職。無子,以族子為後。
程戡,字勝之,許州陽翟人。少力學,舉進士甲科,補涇州觀察推官,再遷秘書丞、通判許州。曹利用貶,戡以利用婿降通判蘄州。徙虔州,州人有殺母,暮夜置屍仇人之門,以誣仇者。獄已具,戡獨辨之,正其罪。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知歸州,召為侍御史、三司度支判官。
寶元初,忻、代地震,壞城郭、廬舍,死傷甚眾,命戡安撫,頗以便宜從事。改起居舍人、知諫院,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三司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
未幾,知渭州。陝西有保毅軍,人苦其役。戡奏曰:「保毅在鄉兵外,不黥而有籍,所以佐邊備也。已隸保捷兵,而保毅籍如故,州縣以供力役,率困憊,至破析財產售田者,猶數戶出一夫,民不勝苦。」因詔:私役保毅者以計傭律坐之。
進樞密直學士、知成都府。坐嘗保任貝州張得一,得一伏誅,奪職出知鳳翔府,尋徙河中。禦史中丞張觀辨之,複為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徙瀛州,四遷給事中。契丹使過,稱疾,求著帽見,戡使謂曰:「有疾,可毋相見,見當如禮。」使者語屈,冠而見。
人言歲在甲午蜀且有變,孟知祥之割據,李順之起而為盜,皆此時也。仁宗自擇戡再知益州,遷端明殿學士,召見慰遣。至彭州,民妄言有兵變,捕斬之。守益州者以嫌,多不治城堞,戡獨完城浚池自固,不以為嫌也。
召拜參知政事,奏禁蜀人妖言誣民者。避宰相文彥博親,改尚書戶部侍郎、樞密副使。數與宋庠爭議,諫官、禦史皆論之,戡亦自請罷。除吏部侍郎、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同群牧制置使,尋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判延州。
英宗即位,以安武軍節度使留再任。初,覃恩,蕃官例不序遷。至是,用戡奏始皆得遷。又請首領有戰功材武,皆得召見,選補為蕃官。延州夾河為兩城,雉堞頗卑小。敵登九州台,則下瞰城中。戡調兵夫大增築之。橫山酋豪怨諒祚,欲率其屬叛,取靈、夏,來求兵為援。戡言:「豺虎非自相搏,則未易取也;癰疽非其自潰,則未易攻也。諒祚久悖慢,宜乘此許之,所謂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利也。」會英宗不豫,大臣重生事,不報。
言者請選大臣帥永興,屯重兵以制五路,敕戡具利害以聞。戡以為「四路距永興皆十數驛,設有警,使聽節制,則不及事矣。且關中財賦不贍,宿軍多,何以給之?」
治平初,命宦官王昭明等領四路蕃部事。戡曰:「蕃部所以亡去,苦邊吏苛暴,為西人誘略爾。今昭明等徒能呼召首領,犒以牛酒,恐未足以結其心也。而甚動邊聽,宜更置路分鈐轄、都監,各部一將兵,兼沿邊巡檢使,無複專蕃部事。」從其奏。夏人遣使入貢,僭漢官移文於州,稱其國中官曰樞密。戡止令稱使副不以官,稱樞密曰「領廬」,方許之。
戡告老章累上,終弗聽,遣使以手詔問勞,賜茶藥、黃金,乃再上章曰:「臣老疾劇矣,高奴屯勁兵為要地,豈養病所耶?」召還,道卒。贈太尉,諡康穆。
戡久在邊,安重習事,治不近名。然不為言者所與,或傳戡交通宦官閻士良,至令妻出見之。
夏侯嶠,字峻極,其先幽州人。高祖秀,為濟州钜野鎮游奕使,因家焉。父浦,梁開平中,以明經至棣州錄事參軍。嶠幼好學,弱冠,以辭賦稱,周相李谷延置門下。又依西京留守向拱,攝伊陽令;拱移安州,又令攝錄事參軍。
太平興國初,舉進士甲科,解褐大理評事、通判興州,累遷右贊善大夫。從征太原,督芻糧於河朔。遷殿中丞、通判邠州。歲滿,拜監察禦史、通判興元府,進秩殿中。
雍熙二年代還,對便殿。太宗語有司曰:「此人朕自知其才行,勿須奏擬。」即日改左補闕、直史館,賜緋魚。會王師護邊,乘傳督河間餫道,就命知莫州。逾月,徙洪州,改起居郎。真宗在襄邸,太宗擇朝士謹厚者為官屬,即召入為翊善,賜金紫,加直昭文館。真宗尹京府,命兼推官,加司封員外郎。東宮建,複兼中舍,遷工部郎中。及嗣位,拜給事中、知審刑院。數月,擢樞密院副使。
咸平元年,以戶部郎中罷。二年,始建講讀之職,命嶠為翰林侍讀學士。及楊徽之卒,又命兼秘書監。是秋,江、浙饑,命為江南巡撫使,所過疏理刑訟,存問耆老,務從寬簡,人以為便。使還,采病民二十餘事上之,亟詔厘革。又判吏部選事。
嶠善鼓琴,好讀莊、老書,淳厚謹慎,居官無過失。真宗尤愛重之,多所詢訪,每以善人目之。素好道,留意養生,少疾。景德元年五月,以選人俟對崇政殿,暴中風眩,亟詔取金丹,上尊酒餌之,肩輿還第,遣內侍召外內名醫診視。其夕卒,年七十二。詔贈兵部尚書,賵賜外,增賜白金三百兩給葬。錄其子大理寺丞晟為太子中舍,孫恭為奉禮郎,侄孫蔚賜同學究出身。嶠在近侍,恩遇甚渥。卒後數月,畢士安為相,撫坐歎曰:「使夏侯君在,吾豈先據此位!」有集十五卷。
大中祥符初,晟上《漢武封禪圖》,繢金匱、玉匱、石感、石距之狀,鹹有注釋,上覽而善之。至駕部員外郎。恭至太子中舍。
盛度,字公量,世居應天府,後徙杭州余杭縣。曾祖璫,仕錢氏為余杭縣令。父豫,從錢俶入朝,終尚書度支郎中。度舉進士第,補濟陰尉。選為封丘主簿,改府倉曹參軍,為光祿寺丞、禦史台推勘官,改秘書省秘書郎。試學士院,為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
契丹寇邊,從幸大名,數上疏論邊事。奉使陝西,因覽疆域,參質漢、唐故地,繪為《西域圖》以獻。改開封府判官,坐決獄失實,降監洪州稅。起知建昌軍、三司鹽鐵判官,改起居舍人、知制誥。度嘗奏事便殿,真宗問其所上《西域圖》,度因言:「酒泉、張掖、武威、敦煌、金城五郡之東南,自秦築長城,西起臨洮,東至遼碣,延袤萬里。有郡、有軍、有守捉,襟帶相屬,烽火相望,其為形勢備禦之道至矣。唐始置節度,後以宰相兼領,用非其人,故有河山之險而不能固,有甲兵之利而不能禦。今複繪山川、道路、壁壘、區聚,為《河西隴右圖》,願備上覽。」真宗稱其博學。
後遷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以疾不拜,改會靈觀判官,入翰林為學士,加史館修撰。曆兵部郎中、景靈宮副使。寇准罷相,度以交通周懷政,出知光州。乾興初,再謫和州團練副使。丁謂貶,起為祠部郎中,複兵部郎中,遷太常少卿、知筠州,更虔、滁、蘇三州。還知審刑院,以右諫議大夫知揚州,加集賢院學士。
初,度謫洪州,建請複賢良方正科,又請建四科以取士,曰:博通墳典達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軍謀宏遠堪任將帥科,明曉法律能按章覆問科。既而用夏竦議,置六科,其議亦自度始。
複為翰林學士、史館修撰,遷給事中。嘗受詔與禦史中丞王隨議通解鹽,聽商旅入錢算鹽,語在《食貨志》。尋進承旨,以禮部侍郎兼端明殿學士,召問邊計,退而條十事上之。又兼侍讀學士。
景祐二年,拜參知政事。時王曾、呂夷簡為相,度與宋綬、蔡齊並參知政事,曾與齊善,而夷簡與綬善,惟度不得志於二人。及二人俱辭相,仁宗問度曰:「王曾、呂夷簡力求退,何也?」度對曰:「二人腹心之事,臣不得而知,陛下詢二人以孰可代者,則其情可察矣。」仁宗果以問曾,曾薦齊,又問夷簡,夷簡薦綬,於是四人俱罷,而度獨留。遷知樞密院事。
章得象既相,以度嘗位其上,即拜武甯軍節度使。坐令開封府吏馮士元強取其鄰所賃官舍,以尚書右丞罷。複知揚州,加資政殿學士、知應天府。暴感風眩,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諡文肅。
度好學,家居列圖書,每歸,未嘗釋手。敏于為文,而氾濫不精。嘗奉詔同編《續通典》、《文苑英華》,注釋禦集。真宗祀汾陰,仁宗在藩邸,詔掌起居箋奏及留司章奏。有《愚穀》、《銀台》、《中書》、《樞中》四集,又有《中書》、《翰林》二制集。
天禧三年,詔許中書舍人、給事中、諫議大夫母封郡太君,而學士不預。時度官兵部郎中,因請追封其母,自是學士官未至諫議者,其母皆得封郡君。
度體肥大,艱於拜起,賓客有拜之者,則俯伏不能興,往往瞪視而詬詈之。性極猜險,雖平居,僚友不敢易語言。所至,下貧無賴,多所縱舍;稍有貲者,一切繩之以法。
子申甫,終尚書兵部郎中、集賢校理,嘗為福建轉運使,頗以修潔稱。
從兄京,有吏能,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卒。
丁度,字公雅,其先恩州清河人。祖顗,後唐清泰初陷契丹,逃歸,徙居祥符。父逢吉,以醫術事真宗藩邸,然好聚書,與儒者遊。度強力學問,好讀《尚書》,尚擬為《書命》十餘篇。大中祥符中,登服勤詞學科,為大理評事、通判通州,改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坐解送國子監進士失實,監齊州稅。還知太常禮院,判吏部南曹。上書論六事:一、增講讀官;二、增諫員;三、補蔭用大功以上親;四、選河北、河東役兵補禁軍;五、籍令佐墾田為殿最;六、凡緣公事坐私罪仗者,聽保任遷官。章獻太后善之。
舊制,監司及藩鎮辭謁皆賜對。仁宗初即位,止令附中書、樞密奏之,度言,附奏非所以防壅蔽也。又嘗獻《王鳳論》于章獻太后,以戒外戚。曆三司磨勘司、京西轉運使。司天言永昌陵有白氣,請增築以厭之,有詔按視。度奏神道貴靜,不可輕繕治,乃止。入知制誥,遷翰林學士,糾察在京刑獄,判太常禮院兼群牧使。
劉平、石元孫敗,帝遣使問所以禦邊。度奏曰:「今士氣傷沮,若複追窮巢穴,饋糧千里,輕用人命以快一朝之意,非計之得也。唐都長安,天寶後,河、湟覆沒,涇州西門不開,京師距寇境不及五百里,屯重兵,嚴烽火,雖常有侵軼,然卒無事。太祖時,疆場之任,不用節將。但審擢材器,豐其廩賜,信其賞罰,方陲輯寧幾二十年。為今之策,莫若謹亭障,遠斥堠,控扼要害,為制禦之全計。」因條上十策,名曰《備邊要覽》。
時西疆未寧,二府三司,雖旬休不廢務。度言:「苻堅以百萬師寇晉,謝安命駕出遊以安人心。請給假如故,無使外夷窺朝廷淺深。」從之。累遷中書舍人,為承旨。
時葉清臣請商州置監鑄大錢,以一當十。度奏曰:「漢之五銖,唐之開元及國朝錢法,輕重大小,最為折中。歷代改更,法雖精密,不能期年,即複改鑄。議者欲繩以峻法,革其盜鑄。昔漢變錢幣,盜鑄死者數十萬。唐鑄乾元及重輪乾元錢,錢輕幣重,嚴刑不能禁止。今禁旅戍邊,月給百錢,得大錢裁十,不可畸用,舊錢不出,新錢愈輕,則芻糧增價。臣嘗知湖州,民有抵茶禁者,受千錢立契代鞭背。在京西,有強盜殺人,取其弊衣,直不過數百錢。盜鑄之利,不啻數倍。複有湖山絕處,凶魁嘯聚,爐冶日滋,居則鑄錢,急則為盜。民間銅鉛之器,悉為大錢,何以禁止。」
度又言:「祥符、天聖間,牧馬至十余萬,其後言者以天下無事,不可虛費,遂廢八監。然猶秦渭環階麟府文州、火山保德岢嵐軍,歲市馬二萬二百匹,補京畿、塞下之闕。自西鄙用兵,四年所牧,三萬而已。馬少地閑,坊監誠可罷;若賊平馬歸,則不可闕。今河北、河東、京東西、淮南皆籍丁壯為兵,請令民畜一戰馬者,得免二丁,仍不許貲產以升戶等,則緩急有備,而國馬蕃矣。」
慶曆中,副杜衍宣撫河東。久之,遷端明殿學士、知審刑院。時江西轉運使移屬州,凡市米鹽鈔,每百緡貼納錢三之一。通判吉州李虞卿受財免貼納,事覺,大理將以枉法論。度曰:「枉法,謂於典憲有所阿曲。虞卿所違者,轉運使移文爾。」遂貸虞卿死。
帝嘗問,用人以資與才孰先?度對曰:「承平時用資,邊事未平宜用才。」時度在翰林已七年,而朝廷方用兵,故對以此。諫官孫甫論度所言,蓋自求柄用,帝諭輔臣曰:「度在侍從十五年,數論天下事,顧未嘗及私,甫安從得是語。」
未幾,擢工部侍郎、樞密副使。因言:「周世宗募驍健,有朝出群盜、夕備宿衛者;太祖閱猛士實騎軍。請擇河北、河東、陝西就糧馬軍,以補禁旅之闕。」又言:「契丹嘗渝盟,預備不可忽。」因上《慶曆兵錄》五卷、《贍邊錄》一卷。明年,參知政事。會春旱,降秩中書舍人,逾月,複官。
後二年,衛士為變,事連宦官楊懷敏,樞密使夏竦請禦史與宦官同于禁中鞫之,不可滋蔓,令反側者不自安。度曰:「宿衛有變,事關社稷,此而可忍孰不可忍!請付外台窮治黨與。」爭於帝前。仁宗從竦言,度遂求解政事,罷為紫宸殿學士兼侍讀學士。禦史何郯言,紫宸非官稱所宜。改觀文殿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再遷尚書左丞,卒。贈吏部尚書,諡文簡。
度性淳質,不為威儀,居一室十餘年,左右無姬侍。然喜論事,在經筵歲久,帝每以學士呼之而不名。嘗問蓍龜占應之事,乃對:「卜筮雖聖人所為,要之一技而已,不若以古之治亂為監。」又嘗示以欹器曰:「朕欲臨天下以中正之道。」度對曰:「臣等亦願無傾滿以事陛下。」因奏太宗嘗作此器,真宗亦嘗著論,於是帝制《後述》以賜之。
度著《邇英聖覽》十卷、《高抬貴手精義》三卷、《編年總錄》八卷,奉詔領諸儒集《武經總要》四十卷。子諷,集賢校理。
張觀,字思正,絳州絳縣人。少謹願好學,有鄉曲名。中服勤辭學科,擢為第一,授將作監丞、通判解州。會鹽池吏以贓敗,坐失舉劾,降監河中府稅。複通判果州,改秘書省秘書郎。
仁宗即位,遷太常丞,擢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判官,同修起居注,改右司諫、知制誥、判登聞檢院,出知杭州。還判國子監,權發遣開封府事,進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累遷左司郎中,以給事中權禦史中丞。
時星流、地震、雷發正月,詔求直言。觀謂:「承平日久,政寬法慢,用度漸侈,風俗漸薄,以致災異。」因上四事:一曰知人,二曰嚴禁,三曰尚質,四曰節用。河北大雨水,又條七事,曰:「導積水以廣播種,緩催欠以省禁錮,寬刑罰以振淹獄,收逃田以募歸複,罷工役以先急務,止配率以阜民財,通商旅以濟艱食。複知審官院,遂拜同知樞密院事。
康定中,西兵失利,因議點鄉兵,久之不決,遂與王鬷、陳執中俱罷,以資政殿學士、尚書禮部侍郎知相州。徙澶州。河壞孫陳埽及浮梁,州人大恐,或請趨北原以避水患。觀曰:「太守獨去,如州民何。」乃躬率卒徒增築之,堤完,水亦退。
徙鄆州。舊法,亦東通安邑鹽,而瀕海之地禁私煮。觀上言:「利之所在,百姓趨之,雖日殺於市,恐不能止,請弛禁以便民。」歲免黥配者不可勝計。曆知應天府、孟州、河南府,以吏部侍郎兼禦史中丞。以父居業高年多病,請便郡,以觀文殿學士知許州。月余,拜左丞。丁父憂,哀毀過人,既練而卒。贈吏部尚書,諡文孝。
觀性至孝,初為秘書郎,其父方為州從事,因上書願以官授父。真宗嘉之,以居業為京官。及觀貴,居業繇恩至太府卿。居業嘗過洛,嘉其山川風物,曰:「吾得老於此足矣。」觀於是買田宅、營林榭,以適其意。早起奉藥、膳,然後出視事,未嘗一日廢也。趣尚恬曠,持廉少欲,平生書必為楷字,無一行草,類其為人。仁宗飛白書「清」字賜觀,以賞其節。然于吏事非所長,知開封府,民犯夜禁,觀詰之曰:「有人見否?」眾傳以為笑。
鄭戩,字天休,蘇州吳縣人。早孤力學。客京師,事楊億,以屬辭知名,後複還吳。及億卒,賓客弟子散去,戩乃倍道會葬。舉進士,擢甲科,授太常寺奉禮郎、簽書甯國軍節度判官事,召試學士院,為光祿寺丞、集賢校理、通判越州。還,改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禮院,注釋禦制《發願文》、《三寶贊》,升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知制誥。判國子監;選明經生講解經義。徙知審刑院,遷起居舍人、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
吏馮士為奸利,有告士元受賕藏禁書者,戩窮治之。辭連宰相呂夷簡、知樞密院盛度、參知政事程琳,遂逮捕夷簡子公綽、公弼參劾其狀。既而士元流海島,度、琳坐嘗交關士元罷去,其餘絀罰者自禦史中丞孔道輔、天章閣待制龐籍又十餘人,朝議畏其皦核。戩敏強善聽決,喜出不意,獨假貸細民,即豪宗大姓,繩治益急,政有能跡。徙權三司使,複轉運使考課格,分別殿最。又勾較三司出入,得羨錢四百萬緡,以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改樞密副使。
戩與參知政事宋庠,為宰相呂夷簡所忌,與庠皆罷,以資政殿學士知杭州。錢塘湖溉民田數十頃,錢氏置撩清軍,以疏淤填之患。既納國後不復治,葑土堙塞,為豪族僧坊所占冒,湖水益狹。戩發屬縣丁夫數萬辟之,民賴其利。事聞,詔本郡歲治如戩法。
遷給事中,徙並州,道改鄆州,又徙永興軍。建言:「凡軍行所須,願下有司相緩急,析為三等,非急罷去。」先是,衙吏輸木京師,浮渭泛河,多漂沒,既至,則斥不中程,往往破家不能償,戩奏歲減二十余萬;又奏罷括糴,以勸民積粟。長安故都多豪惡,戩治之尚嚴,甚者至黥竄,人皆惕息。
未幾,為陝西四路都總管兼經略、安撫、招討使,駐涇州,聽便宜從事。遷尚書禮部侍郎。時知慶州滕宗諒、知渭州張亢過用公使錢,戩致於法。行邊至鎮戎軍,趣蓮花堡,天寒,與將佐置酒,元昊擁兵近塞。會暮塵起,有報敵騎至者,戩曰:「此必三川將按邊回,非敵騎也。」已而果然。及疆事少寧,詔還,知永興軍。
初,靜邊砦主劉滬謀築水洛、結公二城,以通秦、渭援兵,招生羌大王族為邊衛。戩使滬與著作佐郎董士廉督其役。會罷戩四路,宣撫使韓琦、知渭州尹洙皆以為不便,召滬、士廉罷役歸,不聽。乃使裨將狄青將兵以往,械送德順軍獄。戩力爭於朝,卒城之。
進戶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知並州。契丹與元昊方交兵,邊奏互上,獨戩不以聞。詔遣使問其故,戩對曰:「敵自相攻,中國不足憂也。」麟、府間有棄地曰草城川,戩募土人為弓箭手,計口給田。初,兵興,用不足。河東行鐵錢,山多炭、鐵,鼓鑄利厚,重辟不能止。戩乃請三當一。令既下,兵民相扇動,數千人邀走馬承受訴。承受,中貴人,不能遏。又群噪州門,守門者拒不得入。戩聞,悉召至庭下,推首謀者數十人,黥隸他州,事乃定。
遷吏部侍郎,改宣徽北院使,拜奉國軍節度使,卒。贈太尉,諡文肅。戩遇事,果敢必行。然憑氣近俠,用刑峻深,士民多怨之。
明鎬字化基,密州安丘人。中進士第,補蘄州防禦推官。真宗崩,上《真頌》四十六篇,改大理寺丞。薛奎領秦州,辟為節度判官。奎徙益州,辟知錄事參軍。程琳代奎,奏為簽書節度判官,就通判州事,遷太常博士。還朝,仁宗問鎬所能,奎稱其沈鷙有謀,能斷大事,除開封推官。獻《六冗書》,進尚書祠部員外郎,為三司戶部判官,改刑部員外郎、京東轉運使,遷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益州路轉運使。會歲饑,民無積聚,盜賊間發,鎬為平物價,募民為兵,人賴以安。
知陵州,楚應幾贓敗,或告以先期奏之,鎬曰:「獲罪則已,安可欺朝廷耶?」卒坐失察,降知同州。未逾月,會元昊寇延州,起為陝西轉運使。虜破金明砦,既去,議修復其城,帥臣擁兵不即進,而鎬止以百餘騎,自督將士,一月而成。又嘗閱同州廂軍,得材武者三百餘人,教以強弩,奏為清邊軍,號最驍悍。其後,陝西、河東頗仿置之。
遷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知陝州,徙江、淮制置發運使。未行,會賊破豐州,擢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修建寧中候百勝砦、鎮川清塞堡,凡五城,以勞遷左司郎中。
明年,擢龍圖閣直學士、知並州。鎬大巡邊以備賊。時邊任多紈袴子弟,鎬乃取尤不職者杖之,疲軟者皆自解去,遂奏擇習事者守堡砦。軍行,娼婦多從之,鎬欲驅逐,惡傷士卒心,會有忿爭殺娼婦者,吏執以白,鎬曰:「彼來軍中何耶?」縱去不治,娼婦聞皆散走。以樞密直學士、左諫議大夫知成德軍,入知開封府。
王則叛,命鎬為體量安撫使;則未下,又命參知政事文彥博為宣撫使,以鎬副之。貝州平,遷端明殿學士、給事中、權三司使,諸將悉超遷,都虞候、士卒八千四百人,第其功為五等,每等遷一資。彥博數推鎬功,拜參知政事。
已而疽發背,帝謂輔臣曰:「鎬忠亮有勞,及其未亂,思一見之。」臨問,惻然曰:「方賴卿謀國事,何遽被疾!」鎬氣憊,猶能頓首謝。翌日,卒,諡文烈。鎬端挺寡言,所至安靜有體,而遇事不苟,為世所推重。
王則者,本涿州人。歲饑,流至恩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恩、冀俗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初,則去涿,母與之訣別,刺「福」字於其背以為記。妖人因妄傳字隱起,爭信事之,而州吏張巒、卜吉主其謀,党連德、齊諸州,約以慶曆八年正旦,斷澶州浮梁,亂河北。會其党潘方淨以書謁北京留守賈昌朝,事覺被執,故不待期,亟以七年冬至叛。
時知州張得一方與官謁天慶觀,則率其徒劫庫兵,得一走保驍捷營。賊焚門,執得一囚之。兵馬都監、內殿承制田斌以從卒巷鬥,不勝而出。城扉闔,提點刑獄田京、任黃裳持印,棄其家縋城出,保南關。賊從通判董元亨取軍資庫鑰,元亨拒之,殺元亨。又出獄囚,囚有憾司理參軍王獎者,遂殺獎。既而節度判官李浩、清河令齊開、主簿王湙皆被害。
則僭號東平郡王,以張巒為宰相,卜吉為樞密使,建國曰安陽。榜所居門曰中京,居室廄庫皆立名號,改年曰得聖,以十二月為正月。百姓年十二以上、七十以下,皆涅其面曰「義軍破趙得勝」。旗幟號令,率以「佛」為稱。城以一樓為一州,書州名,補其徒為知州,每面置一總管。然縋城下者日眾。於是令守者伍伍為保,一人縋,餘悉斬。
有州民汪文慶、郭斌、趙宗本、汪順者,自城上系書射鎬帳,約為內應,夜垂絙以引官軍。既內數百人,焚樓櫓,賊覺,率眾拒戰。初,官軍既登,欲專其功,斷絙以絕後來者。及與賊戰,兵寡不敵,與文慶等複縋而下。是夜,城幾克。則期正月十四日出要劫契丹使,諜者以告。鎬遣殿侍安素伏兵西門,賊果以數百人夜出,伏發,皆就獲。
城峻不可攻,乃為距闉,將成,為賊所焚。遂即南城為地道,日攻其北牽制之。及文彥博至,穴通城中,選壯士中夜由地道入,眾登城。賊縱火牛,官軍以槍中牛鼻,牛還攻之,賊大潰,開東門遁。閣門祗候張姻緣壕與戰,死之。總管王信捕得則,其餘眾保村舍,皆焚死。檻送則京師,支解以徇。則叛凡六十六日。
王堯臣,字伯庸,應天府虞城人。舉進士第一,授將作監丞、通判湖州。召試,改秘書省著作郎、直集賢院。會從父沖坐事,出堯臣知光州。父喪,服除,為三司度支判官,再遷右司諫。
郭皇后薨,議者歸罪內侍都知閻文應,堯臣請窮治左右侍醫者,不報。時上元節,有司張燈,堯臣俟乘輿出,即上言:「後已復位號,今方在殯,不當遊幸。」帝為罷張燈。擢知制誥、同知通進銀台司、提舉諸司庫務,知審刑院,入翰林為學士、知審官院。
陝西用兵,為體量安撫使。將行,請曰:「故事,使者所至,稱詔存問官吏將校,而不及於民。自元昊反,三年於今,關中之民凋弊為甚,請以詔勞來,仍諭以賊平蠲租賦二年。」仁宗從之。
使還,上言:
陝西兵二十萬,分屯四路,然可使戰者止十萬。賊眾入寇,常數倍官軍。彼以十戰一,我以一戰十,故三至而三勝,由眾寡不侔也。涇原近賊巢穴,最當要害,宜先備之。今防秋甚邇,請益團士兵,以二萬屯渭州,為鎮戎山外之援;萬人屯涇州,為原、渭聲勢;二萬屯環慶,萬人屯秦州,以制其衝突。
且賊之犯邊,不患不能入,患不能出也。並塞地形,雖險易不同,而兵行須由大川,大川率有砦柵為控扼。賊來利在虜掠,人自為戰,故所向無前。若延州之金明、塞門砦,鎮戎之劉璠、定川堡,渭州山外之羊牧隆城、靜邊砦,皆不能扼其來。故賊不患不能入也。既入漢地,分行鈔略,驅虜人畜,劫掠財貨,士馬疲困,奔趨歸路,無複鬥志。若以精兵扼險,強弩注射,旁設奇伏,斷其首尾,且追且擊,不敗何待。故賊之患在不能出也。
賊屢乘戰勝,重掠而歸,諸將不能追擊者,由兵寡而勢分也。若尚循故轍,必無可勝之理。
又論:「延州、鎮戎軍、渭州山外三敗之由,皆為賊先據勝地,誘致我師,將帥不能據險擊歸,而多倍道趨利。兵方疲頓,乃與生羌合戰;賊始縱鐵騎沖我軍,繼以步卒挽強注射,鋒不可當,遂致掩覆,此主帥不思應變以懲前失之咎也。願敕邊吏,常遠斥候,遇賊至,度遠近立營砦,然後量敵奮擊,毋得輕出。」詔以其言戎邊吏。
時韓琦坐好水川兵敗徙秦州,范仲淹亦以擅複元昊書降耀州。堯臣言:二人者,皆忠義智勇,不當置之散地。又薦種世衡、狄青有將帥才。明年,賊果自鎮戎軍、原州入寇,敗葛懷敏,乘勝掠平涼、潘原,關中震恐,自邠、涇以東,皆閉壘自守。仲淹自將慶州兵捍賊,賊引去。仁宗思其言,乃複以琦、仲淹為招討使,置府涇州,益屯兵三萬人,而使堯臣再安撫涇原。
初,曹瑋開山外地,置籠竿等四砦,募弓箭手,給田使耕戰自守。其後將帥失撫禦,稍侵奪之,眾怨怒,遂劫德勝砦將姚貴,閉城畔。堯臣適過境上,作書射城中,諭以禍福,眾遂出降。乃為申明約束如舊而去。
既還,上言:「自陝西用兵,夏竦、陳執中並以兩府舊臣,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韓琦、范仲淹止為經略、安撫副使。既而張存知延州,王沿知渭州,張奎知慶州,俱是學士、待制之職,亦止管勾本路總管司事。及竦、執中罷,四路置帥,遂各帶都總管及經略、安撫、招討等使,因而武臣副總管亦為副使。今琦、仲淹、龐籍既為陝西四路都總管、緣邊經略安撫招討等使,四路當稟節制,而尚帶經略使名者九人,各置司行事。名號不異,而所稟非一。今請逐路都總管、副總管並罷經略,只充緣邊安撫使。」既而滕宗諒亦以為請,遂罷之。
又言:「鄜延、環慶路,其地皆險固而易守;惟涇原自漢、唐以來,為沖要之地。自鎮戎軍至渭州,沿涇河大川直抵涇、邠,略無險阻。雖有城砦據平地,賊徑交屬,難以捍防,如郭子儀、渾瑊,常宿重兵守之。自元昊叛命數年,由此三入寇。朝廷置帥府於涇州,為控扼關、陝之會,誠合事機。然頻經敗覆,邊地空虛,士氣不振。願深監近弊,精擇將佐;其新集之兵,未經訓練,宜易以舊人。儻一路兵力完實,則賊不敢長驅入寇矣。」因論沿邊城砦、控扼要害、賊徑通屬及備禦輕重之策為五事上之。又請涇、原五州營田,益置弓箭手,及請徹潼關樓櫓,皆報可。
以戶部郎中權三司使,辟張溫之、杜杞等十余人為副使、判官。時入內都知張永和建議,收民僦舍錢十之三以助軍費。堯臣入對曰:「此衰世之事,召怨而攜民,唐德宗所以致朱泚之亂也。」度支副使林濰畏永和,附會其說,堯臣奏黜濰,議乃定。
夔州轉運使請增鹽井歲課十余萬緡,堯臣以為上恩未嘗及遠人,而反牟取厚利,適足以斂怨,罷之。遷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為群牧使。丁母喪,服除,轉右諫議大夫。
初,學士蘇易簡、丁度皆自郎中進中書舍人充承旨,及堯臣為承旨,不遷官,意宰相賈昌朝所抑。及是,文彥博為相,因其歲滿,遂優遷之。大享明堂,加給事中。與三司更議茶法,較天下每歲財賦出入,上其數,遂拜樞密副使。
會儂智高反,請析廣西宜、容、邕州為三路,以融、柳、象隸宜州,白、高、竇、雷、化、郁林、儀、藤、梧、龔、瓊隸容州,欽、賓、廉、橫、潯、貴隸邕州;遇蠻入寇,三路會支郡兵掩擊,令經略、安撫使守桂州以統制焉;益募澄海、忠敢土軍分屯,運全、永、道三州米以餉之,罷遣北兵遠戍。時狄青經制嶺南,詔青審議,以為便。
居樞密三年,務裁抑徼幸,於是有鏤匿名書以布京城,然仁宗不以為疑也。以戶部侍郎參知政事。久之,帝欲以為樞密使,而當制學士胡宿固抑之,乃進吏部侍郎。卒,贈尚書左僕射,諡文安。
堯臣以文學進,典內外制十餘年,其為文辭溫麗。執政時,嘗與宰相文彥博、富弼、劉沆勸帝早立嗣,且言英宗嘗養宮中,宜為後,為詔草挾以進,未果立。
元豐三年,子同老進遺稿論父功,帝以訪文彥博,具奏本末,遂加贈太師、中書令,改諡文忠。
孫抃,字夢得,眉州眉山人。六世祖長孺,喜藏書,號「書樓孫氏」,子孫以田為業。至抃始讀書屬文。中進士甲科,以大理評事通判絳州。召試學士院,除太常丞、直集賢院,為開封府推官,判三司開拆司,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知制誥,遷起居舍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史館修撰,累遷尚書吏部郎中。抃雖久處顯要,罕所建明。
皇祐中,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制下,諫官韓絳論奏抃非糾繩才,不可任風憲。抃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捷給若嗇夫者謂之有議論,刻深若酷吏者謂之有政事。諫官所謂才者,無乃謂是乎?若然,臣誠不能也。」仁宗察其言,趣視事,且命知審官院。抃辭以任言責不當兼事局,乃止。
在台,數言事,不為矯激,尤喜稱薦人才。帝欲除入內都知王守忠領武甯軍節度使,抃奏罷之。溫成皇后葬,以劉沆為監護使,抃奏沆為宰相,不當為後妃護葬喪事。時又議為後建陵立廟,抃率官屬言非禮。因相與請對,固爭不能得,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禦史請罷宰相梁適,未聽,抃奏曰:「適在相位,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篤訓子弟。言事官數論奏,未聞報可,非罷適無以慰物論。」宰相陳執中婢為嬖妾張氏榜殺,置獄取證左,執中弗遣,有詔勿推。抃複與官屬請對論列,疏十上,適、執中卒皆罷。
改翰林學士承旨,複兼侍讀學士。帝讀《史記龜策傳》,問:「古人動作必由此乎?」對曰:「古有大疑,既決於己,又詢於眾,猶謂不有天命乎,於是命龜以斷吉凶。所謂'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蔔筮'。蓋聖人貴誠,不專人謀,默與神契,然後為得也。」帝善其對。
諫官陳升之上選用、責任、考課轉運使三法,命抃與禦史中丞張升典之,卒亦無所進退焉。再遷禮部侍郎。抃久居侍從,泊如也,人以為長者。既而樞密副使程戡罷,帝欲用舊人,即以命抃。歲中,參知政事。
抃性篤厚寡言,質略無威儀。居兩府,年益耄,無所可否。又善忘,語言舉止多可笑,好事者至傳以為口實。禦史韓縝彈奏之,罷為觀文殿學士、同群牧制置使,複兼侍讀學士。英宗即位,進戶部侍郎。告老,以太子少傅就第,卒。贈太子太保,諡文懿。
田況,字元均,其先冀州信都人。晉亂,祖行周沒於契丹。父延昭,景德中脫身南歸,性沈鷙,教子甚嚴,累官至太子率府率。況少卓犖有大志,好讀書。舉進士甲科,補江陵府推官,再調楚州判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舉賢良方正,改太常丞、通判江寧府。
趙元昊反,夏竦經略陝西,辟為判官。時竦與韓琦、尹洙等畫上攻守二策,朝廷將用攻策,范仲淹議未可出師。況上疏曰:
昔繼遷擾邊,太宗部分諸將五路進討,或遇賊不擊,或戰衄而還。又嘗令白守素、馬紹忠護送糧餉於靈州,諸將多違詔自奮,浦洛河之敗,死者數萬人。今將帥士卒,素已懦怯,未甚更練。又知韓琦、尹洙同建此策,恐未甚稟服,臨事進退,有誤大舉。其不可一也。
計者以為賊常並力而來,我常分兵以禦,眾寡不敵,多貽敗衄,今若全師大舉,必有成功,此思之未熟爾。夫三軍之命,系於將帥。人之才有大小,智有遠近,以漢祖之善將,不若淮陰之益辦,況庸人乎?今徙知大眾可以威敵,而不思將帥之才否,此禍之大者也。兩路之人,眾十余萬,庸將驅之,若為舒卷;賊若據險設伏,邀截衝擊,首尾前後,勢不相援,一有不利,則邊防莫守,別貽後患。安危之計,決於一舉。其不可二也。
自西賊叛命以來,雖屢乘機會,然終不敢深寇郡縣,以厭其欲者,非算之少也。直以中國之大,賢俊之盛,甲兵之眾,未易可測。今師深入,若無成功,挫國威靈,為賊輕侮,或別墮奸計,以致他虞。其不可三也。
計者又雲,將帥雖未足倚,下流勇進,或有其人。自劉平、石元孫陷沒,士氣挫怯,未能振起。今兵數雖多,疲懦者眾,以庸將驅怯兵,入不測之地,獨其下使臣數輩,幹賞蹈利,欲邀奇功,未見其利。其不可四也。
計者又雲,非欲深絕沙磧,以窮妖巢,但淺入山界,以挫賊氣,如襲白豹城之比。臣謂乘虛襲掠,既不能破戎首、拉凶黨,但殘戮孥弱,以厚怨毒,非王師吊伐招徠之體。然事出無策,為彼之所為,亦當霆發雷逝,往來輕速,以掩其不備。今興師十萬,鼓行而西,賊已清野據險以待,我師何襲挫之有?其不可五也。
自元昊寇邊,人皆知其誅賞明、計數黠。今未有間隙可窺,而暴為興舉,計事者但欲決勝負于一戰。幸其或有所成,否則願自比王恢以待罪,勇則勇矣,如國事何。其不可六也。
昨仲淹奏乞朝廷,敦包荒之量,存鄜延一路。今諸將勒兵嚴備,未行討伐,容示以恩意,歲時之間,或可招納。若使涇原一路獨入,則孤軍進退,憂患不淺。傳聞賊謀,俟我師諸路入界,並兵以敵,此正陷賊計中。其不可七也。
以臣所見,夏竦、韓琦、尹洙同獻此策,今若奏乞中罷,則是自相違異;欲果決進討,則又仲淹執議不同。乞召兩府大臣定議,但令嚴設邊備,若有侵掠,即出兵邀擊;或賊界謹自守備,不必先用輕舉。如此則全威制勝,有功而無患也。
於是罷出師議。
況又言治邊十四事。遷右正言,管勾國子監、判三司理欠憑由司,專供諫職,權修起居注,遂知制誥。嘗面奏事,論及政體,帝頗以好名為非,意在遵守故常,況退而著論上之。其略曰:
名者由實而生,非徒好而自至也。堯、舜三代之君,非好名者。而鴻烈休德,倬若日月,不能纖晦者,有實美而然也。設或謙弱自守,不為恢閎睿明之事,則名從而晦矣,雖欲好之,豈可得耶。
方今政令寬弛,百職不修,二虜熾結,淩慢中國,朝廷恫矜下民橫罹殺掠,竭瀝膏血,以資繕備,而未免侵軼之憂。故屈就講和,為翕張予奪之術。自非君臣朝夕恥憤,大有為以遏後虞,則勢可憂矣。陛下若恐好名而不為,則非臣之所敢知也。陛下倘奮乾剛,明聽斷,則有英睿之名;行威令,懾奸宄,則有神武之名;斥奢汰,革風俗,則有崇儉之名;澄冗濫,輕會斂,則有廣愛之名;悅亮直,惡巧媚,則有納諫之名;務諮詢,達壅蔽,則有勤政之名;責功實,抑偷幸,則有求治之名。今皆非之而不為,則天下何所望乎?抑又聖賢之道曰名教,忠誼之訓曰名節,群臣諸儒所以尊輔朝廷,紀綱人倫之大本也。陛下從而非之,則教化微,節義廢,無恥之徒爭進,而勸沮之方不行矣,豈聖人率下之意耶。
時邊奏契丹修天德城及多葺堡砦。況意其蓄奸謀,乃上疏曰:
朝廷予契丹金帛歲五十萬,朘削生民,輸將道路,疲弊之勢,漸不可久。而近西羌通款,歲又予二十萬,設或複肆貪瀆,再有規求,朝廷尚可從乎?臣至愚,不當大責,每念至此,則惋歎不已。矧兩府大臣,皆宗廟社稷、天下生民所望而系安危者,豈不為陛下思之哉?每旦垂拱之對,不過目前政事數條而已,非陛下所以待輔臣,非輔臣所以憂朝廷之意也。
有唐故事,肅宗以天下未乂,除正衙奏事外,別開延英以詢訪宰相,蓋旁無侍衛,獻可替否,曲盡討論。今北敵桀慢,而河朔將佐之良愚,中兵之善窳,道路之夷險,城壘之堅弊,軍政之是否,財糧之多少,在兩府輔臣,實未有知之者。萬一變發所忽,制由中出,少有差跌,則事不測矣。如前歲蕭英、劉六符始來,和議未決,中外惶擾,不知為計,此臣所目睹也。和議既定,又複恬然若無事者,是豈得為安哉。
願因燕閑,召執政大臣于便殿,從容賜坐,訪逮時政,專以慮患為急。則人人惟恐不知以誤應對,事事惟恐不集以孤聖懷,旦夕憂思,不敢少懈,同心協力,必有所為。今不以此為務,而日以委瑣之事,更相辯對,議者羞之。臣叨備近列,實系朝廷休戚,惟陛下不以人廢言。
尋為陝西宣撫副使,還領三班院。保州雲翼軍殺州吏據城叛,詔況處置之。既而除龍圖閣直學士、知成德軍。況督諸將攻,以敕榜招降叛卒二千餘人,坑其構逆者四百二十九人,以功遷起居舍人。徙秦州。丁父憂,詔起複,固辭。又遣內侍持手敕起之,不得已,乞歸葬陽翟。既葬,托邊事求見,泣請終制,仁宗惻然許之。帥臣得終喪自況始。服除,以樞密直學士、尚書禮部郎中知渭州。
遷右諫議大夫、知成都府。蜀自李順、王均再亂,人心易搖,守得便宜決事,多擅殺以為威,雖小罪,猶並妻子徙出蜀,至有流離死道路者。況至,拊循教誨,非有甚惡不使遷,蜀人尤愛之。
遷給事中,召為禦史中丞。既至,權三司使,加龍圖閣學士、翰林學士。況鉤考財賦,盡知其出入,乃約《景德會計錄》,以今財賦所入,多於景德,而歲之所出,又多於所入。因著《皇祐會計錄》上之。以禮部侍郎為三司使。至和元年,擢樞密副使,遂為樞密使。以疾,罷為尚書右丞、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提舉景靈宮,遂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諡宣簡。
況寬厚明敏,有文武材。與人若無不可,至其所守,人亦不能移也。其論天下事甚多,至並樞密院於中書以一政本,日輪兩制館閣官一員於便殿備訪問,以錫慶院廣太學,興鎮戎軍、原渭等州營田,汰諸路宣毅、廣捷等冗軍,策元昊勢屈納款,必令盡還延州侵地,毋過許歲幣,併入中青鹽,請戮陝西陷歿主將隨行親兵。其論甚偉,然不盡行也。有奏議二十卷。
始,契丹寇澶州,略得數百人,以屬其父延昭。延昭哀之,悉縱去,因自脫歸中國。延昭生八男,子多知名,況長子也。保州之役,況坑殺降卒數百人,朝廷壯其決,後大用之。然卒無子,以兄子為後。
論曰:時治平而文德用,則士之負藝者致位政府,宜矣。李諮、程戡曉暢吏事。諮變茶法,雖浮議動搖,乍行乍止,卒無能易其說;戡任邊寄,守以安靜,非必智謀,抑所遇之時耳。嶠尚莊、老,以善著稱。張觀、丁度、孫抃,世推其德性淳易,而盛度每為寮友猜憚,心跡固何如也。戩明偉宏放,亦一時之俊。堯臣論議鏗鏗,正誼而不謀利,其最優乎。鎬堅正寡合,馭軍嚴,臨事果,其安撫河東邊塞,後來父老道其舉動措置,輒嗟歎追思。況有文武才略,言事精暢,然欲懲兵驕,乃坑降卒,弗忌陰禍,惜哉!
列傳第五十二
○田錫王禹偁張詠
田錫,字表聖,嘉州洪雅人。幼聰悟,好讀書屬文。楊徽之宰峨眉,宋白宰玉津,皆厚遇之,為之延譽,繇是聲稱翕然。太平興國三年,進士高等,釋褐將作監丞、通判宣州。遷著作郎、京西北路轉運判官。改左拾遺、直史館,賜緋魚。錫好言時務,既居諫官,即上疏獻軍國要機者一、朝廷大體者四。其略曰:
頃歲王師平太原,未賞軍功,迄今二載。幽燕竊據,固當用兵,雖稟宸謀,必資武力。願陛下因郊禋、耕籍之禮,議平戩之功,則駕馭戎臣,莫茲為重,此要機也。
今交州未下,戰士無功,《春秋》所謂「老師費財」者是也。臣聞聖人不務廣疆士,惟務廣德業,聲教遠被,自當來賓。周成王時,越裳九譯來貢,且曰:「天無迅風疾雨、海不揚波三年矣。意者中國其有聖人乎?盍往朝之。」交州瘴海,得之如獲石田,臣願陛下務修德以來遠,無鈍兵以挫銳,又何必以蕞爾蠻夷,上勞震怒乎?此大體之一也。
今諫官不聞廷爭,給事中不聞封駁,左右史不聞升陛軒、記言動,豈聖朝美事乎?又禦史不敢彈奏,中書舍人未嘗訪以政事,集賢院雖有書籍而無職官,秘書省雖有職官而無圖籍。臣願陛下擇才任人,使各司其局,苟職業修舉,則威儀自嚴。此大體之二也。
爾者寓縣平甯,京師富庶。軍營馬監,靡不恢崇;佛寺道宮,悉皆輪奐。加又辟西苑,廣禦池,雖周之靈囿,漢之昆明,未足為比。而尚書省湫隘尤甚,郎曹無本局,尚書無聽事。九寺三監,寓天街之兩廊,貢院就武成王廟,是豈太平之制度邪?臣願陛下別修省寺,用列職官。此大體之三也。
案獄官令,枷杻有短長,鉗鎖有輕重,尺寸斤兩,並載刑書,未聞以鐵為枷者也。昔唐太宗觀《明堂圖》,見人之五藏皆麗於背,遂減徒刑。況隆平之時,將措刑不用,於法所無,去之可矣。此大體之四也。
疏奏,優詔褒答,賜錢五十萬。僚友謂錫曰:「今日之事鮮矣,宜少晦以遠讒忌。」錫曰:「事君之誠,惟恐不竭,矧天植其性,豈為一賞奪邪?」時趙普為相,令有司受群臣章奏,必先白錫。錫貽書於普,以為失至公之體,普引咎謝之。
六年,為河北轉運副使,驛書言邊事曰:
臣聞動靜之機,不可妄舉;安危之理,不可輕言。利害相生,變易不定;取捨無惑,思慮必精。夫動靜之機,不可妄舉者,動謂用兵,靜謂持重。應動而靜,則養寇以生奸;應靜而動,則失時以敗事。動靜中節,乃得其宜。今北鄙繹騷,蓋亦有以居邊任者,規羊馬細利為捷,矜捕斬小勝為功,賈怨結仇,興戎致寇,職此之由。前歲邊陲俶擾,親迂革輅,戎騎既退,萬乘方歸。是皆失我機先,落其術內,勞煩耗斁,可勝言哉。伏願申飭將帥,慎固封守,勿尚小功。許通互市,俘獲蕃口,撫而還之。如此不出五載,河朔之民,得務農業,亭障之地,可積軍諸。然後待其亂而取之則克,乘其衰而兵之則降,既心服而忘歸,則力省而功倍。
誠願考古道,務遠圖,示綏懷萬國之心,用駕馭四夷之策,事戒輒發,理貴深謀,所謂安危之理,不可輕言者。國家務大體,求至治則安;舍近謀遠,勞而無功則危。為君有常道,為臣有常職,是務大體也。上不拒諫,下不隱情,是求至治也。漢武帝躬秉武節,登單于之台;唐太宗手結雨衣,伐遼東之國:則是舍近謀遠也。沙漠窮荒,得之無用,則是勞而無功也。在位之臣,敢言者少,言而見聽,未必蒙福,言而不從,方且虞禍,欲下不隱情得乎?惡在其務大體而求至治也。
臣又謂利害相生,變易不定者,《兵書》曰:「不能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蓋事有可進而退,則害成之事至焉;可退而進,則利用之事去焉。可速而緩,則利必從之而失;可緩而速,則害必由之而致。可誅而赦,則奸宄之心,或有時而生害;可赦而誅,則患勇之人,或無心于利國。可賞而罰,則有以害勤勞之功;可罰而賞,則有以利僭逾之幸。能審利害,則為聰明。以天下之耳聽之則聰,以天下之目視之則明。故《書》曰「明四目、達四聰」,此之謂也。臣又謂取捨不可以有惑者,故曰「孟賁之狐疑,不如童子之必至」。思慮不可以不精者,故曰「差若毫釐,繆以千里」。自國家圖燕以來,連兵未解,財用不得不耗,人心不得不憂,願陛下精思慮,決取捨,無使曠日持久,窮兵極武焉。
書奏,上嘉之。七年,徙知相州,改右補闕。複上章論事。
明年,移睦州。睦州人舊阻禮教,錫建孔子廟,表請以經籍給諸生,詔賜《九經》,自是人知向學。會文明殿災,又拜章極言時政,上嘉納焉。轉起居舍人,還判登聞鼓院,上書請封禪。以本官知制誥,尋加兵部員外郎。
端拱二年,京畿大旱,錫上章,有「調變倒置」語,忤宰相,罷為戶部郎中,出知陳州。坐稽留殺人獄,責授海州團練副使,後徙單州。召為工部員外郎,複論時政闕失,俄詔直集賢院。至道中,復舊官。
真宗嗣位,遷吏部。出使秦、隴,還,連上章言,陝西數十州苦於靈、夏之役,生民重困,上為之戚然。同知審官院兼通進、銀台、封駁司,賜金紫;與魏廷式聯職,以議論不協求罷,出知泰州。會彗星見,拜疏請責躬以答天戒,再召見便殿。及行,降中使撫諭,仍加優賜。
咸平三年,詔近臣舉賢良方正,翰林學士承旨宋白以錫應詔。還朝,屢召對言事。錫嘗奏曰:「陛下即位以來,治天下何道?臣願以皇王之道治之。舊有《御覽》,但記分門事類。臣請鈔略四部,別為《御覽》三百六十卷,萬幾之暇,日覽一卷,經歲而畢。又采經史要切之言。為《禦屏風》十卷,置扆座之側,則治亂興亡之鑒,常在目矣。」真宗善其言,詔史館以群書借之,每成書數卷,即先進內。錫乃先上《御覽》三十卷、《禦屏風》五卷。
《御覽序》曰:「聖人之道,布在方冊。《六經》則言高旨遠,非講求討論,不可測其淵深。諸史則跡異事殊,非參會異同,豈易記其繁雜。子書則異端之說勝,文集則宗經之辭寡。非獵精義以為鑒戒,舉綱要以觀會通,為日覽之書,資日新之德,則雖白首,未能窮經,矧王者乎?臣每讀書,思以所得上補聖聰,可以銘於座隅者,書於禦屏;可以用於常道者,錄為御覽。冀以涓埃之微,上裨天地之德,俾功業與堯、舜比崇,而生靈亦躋仁壽之域矣。」
《禦屏風序》曰:「古之帝王,盤盂皆銘,幾杖有戒,蓋起居必睹,而夙夜不忘也。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武王銘於幾杖曰:'安不忘危,存不忘亡,熟惟二者,後必無凶。'唐黃門侍郎趙智為高宗講《孝經》,舉其要切者言之曰:'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憲宗采《史》、《漢》、《三國》已來經濟之要,號《前代君臣事蹟》,書於屏間。臣每覽經、史、子、集,因取其語要,輒用進獻,題之禦屏,置之座右,日夕觀省,則聖德日新,與湯、武比靈斯矣。」
五年,再掌銀台,覽天下奏章,有言民饑盜起及詔敕不便者,悉條奏其事。上對宰相稱錫「得爭臣之體」,即日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擢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連上八疏,皆直言時政得失。六年冬,病卒,年六十四。遺表勸上以慈儉守位,以清淨化人,居安思危,在治思亂。上覽之惻然,謂宰相李沆曰:「田錫,直臣也。朝廷少有闕失,方在思慮,錫之章奏已至矣。若此諫官,亦不可得。」嗟惜久之,特贈工部侍郎。錄其二子,並為大理評事,給奉終喪。
錫耿介寡合,未嘗趨權貴之門,居公庭,危坐終日,無懈容。慕魏徵、李絳之為人,以盡規獻替為己任。嘗曰:「吾立朝以來,章疏五十有二,皆諫臣任職之常言。苟獲從,幸也,豈可藏副示後,謗時賣直邪?」悉命焚之。然性凝執,治郡無稱。所著有《咸平集》五十卷。
王禹偁,字元之,濟州钜野人。世為農家,九歲能文,畢士安見而器之。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授成武主簿。徙知長洲縣,就改大事評事。同年生羅處約時宰吳縣,日相與賦詠,人多傳誦。端拱初,太宗聞其名,召試,擢右拾遺、直史館,賜緋。故事,賜緋者給塗金銀帶,上特命以文犀帶寵之。即日獻《端拱箴》以寓規諷。
時北庭未寧,訪群臣以邊事。禹偁獻《禦戎十策》,大略假漢事以明之:「漢十二君,言賢明者,文、景也;言昏亂者,哀、平也。然而文、景之世,軍臣單于最為強盛,肆行侵掠,候騎至雍,火照甘泉。哀、平之時,呼韓邪單于每歲來朝,委質稱臣,邊烽罷警。何邪?蓋漢文當軍臣強盛之時,而外任人、內修政,使不能為深患者,由乎德也。哀、平當呼韓衰弱之際,雖外無良將,內無賢臣,而致其來朝者,系于時也。今國家之廣大,不下漢朝,陛下之聖明,豈讓文帝。契丹之強盛,不及軍臣單于,至如撓邊侵塞,豈有候騎至雍,而火照甘泉之患乎?亦在乎外任人、內修德爾。臣愚以為:外則合兵勢而重將權,罷小臣詗邏邊事,行間諜離其党,遣趙保忠、折禦卿率所部以掎角。下詔感勵邊人,使知取燕薊舊疆,非貪其土地;內則省官以寬經費,抑文士以激武夫,信用大臣以資其謀,不貴虛名以戒無益,禁遊惰以厚民力。」帝深嘉之。又與夏侯嘉正、羅處約、杜鎬表請同校《三史書》,多所厘正。
二年,親試貢士,召禹偁,賦詩立就。上悅曰:「此不逾月遍天下矣。」即拜左司諫、知制誥。是冬,京城旱,禹偁疏雲:「一穀不收謂之饉,五穀不收謂之饑。饉則大夫以下,皆損其祿;饑則盡無祿,廩食而已。今旱雲未沾,宿麥未茁,既無積蓄,民饑可憂。望下詔直雲:'君臣之間,政教有闕,自乘輿服禦,下至百官奉料,非宿衛軍士、邊庭將帥,悉第減之,上答天譴,下厭人心,俟雨足複故。'臣朝行中家最貧,奉最薄,亦願首減奉,以贖耗蠹之咎。外則停歲市之物;內則罷工巧之伎。近城掘土,侵塚墓者瘞之;外州配隸之眾,非贓盜者釋之。然後以古者猛虎渡河、飛蝗越境之事,戒敕州縣官吏。其餘軍民刑政之弊,非臣所知者,望委宰臣裁議頒行,但感人心,必召和氣。」
未幾,判大理寺,廬州妖尼道安誣訟徐鉉,道安當反坐,有詔勿治。禹偁抗疏雪鉉,請論道安罪,坐貶商州團練副使,歲余移解州。四年,召拜左正言,上以其性剛直不容物,命宰相戒之。直弘文館,求補郡以便奉養,得知單州,賜錢三十萬。至郡十五日,召為禮部員外郎,再知制誥。屢獻討李繼遷便宜,以為繼遷不必勞力而誅,自可用計而取。謂宜明數繼遷罪惡,曉諭蕃漢,垂立賞賜,高與官資,則繼遷身首,不梟即擒矣。其後潘羅支射死繼遷,夏人款附,卒如禹偁言。
至道元年,召入翰林為學士,知審官院兼通進、銀台、封駁司。詔命有不便者,多所論奏。孝章皇后崩,遷梓宮于故燕國長公主第,群臣不成服。禹偁與客言,後嘗母信儀天下,當遵用舊禮。坐謗訕,罷為工部郎中、知滁州。初,禹偁嘗草《李繼遷制》,送馬五十匹為潤筆,禹偁卻之。及出滁,閩人鄭褒徒步來謁,禹偁愛其儒雅,為買一馬。或言買馬虧價者,太宗曰:「彼能卻繼遷五十馬,顧肯虧一馬價哉?」移知揚州。真宗即位,遷秩刑部,會詔求直言,禹偁上疏言五事:
一曰謹邊防,通盟好,使輦運之民有所休息。方今北有契丹,西有繼遷。契丹雖不侵邊,戍兵豈能減削?繼遷既未歸命,饋餉固難寢停。關輔之民,倒懸尤甚。臣愚以為宜敕封疆之吏,致書遼臣,俾達其主,請尋舊好。下詔赦繼遷罪,複與夏台。彼必感恩內附,且使天下知陛下屈己而為民也。
二曰減冗兵,並冗吏,使山澤之饒,稍流於下。當乾德、開寶之時,土地未廣,財賦未豐,然而擊河東,備北鄙,國用未足,兵威亦強,其義安在?由所蓄之兵銳而不眾,所用之將專而不疑故也。自後盡取東南數國,又平河東,土地財賦,可謂廣且豐矣,而兵威不振,國用轉急,其義安在?由所蓄之兵冗而不盡銳,所用之將眾而不自專故也。臣愚以為宜經制兵賦,如開寶中,則可高枕而治矣。且開寶中設官至少。臣本魯人,占籍濟上,未及第時,一州止有刺史一人、司戶一人,當時未嘗闕事。自後有團練推官一人,太平興國中,增置通判、副使、判官、推官,而監酒、榷稅算又增四員。曹官之外,更益司理。問其租稅,減於曩日也;問其人民,逃于昔時也。一州既爾,天下可知。冗吏耗於上,冗兵耗於下,此所以盡取山澤之利,而不能足也。夫山澤之利,與民共之。自漢以來,取為國用,不可棄也;然亦不可盡也。只如茶法從古無稅,唐元和中,以用兵齊、蔡,始稅茶。唐史稱是歲得錢四十萬貫,今則數百萬矣,民何以堪?臣故曰減冗兵,並冗吏,使山澤之饒,稍流於下者此也。
三曰艱難選舉,使入官不濫。古者鄉舉裏選,為官擇人,士君子學行修於家,然後薦之朝廷,歷代雖有沿革,未嘗遠去其道。隋、唐始有科試,太祖之世,每歲進士不過三十人,經學五十人。重以諸侯不得奏辟,士大夫罕有資蔭,故有終身不獲一第,沒齒不獲一官者。太宗毓德王藩,睹其如此。臨禦之後,不求備以取人,舍短用長,拔十得五。在位將逾二紀,登第殆近萬人,雖有俊傑之才,亦有容易而得。臣愚以為數百年之艱難,故先帝濟之以泛取,二十載之霈澤,陛下宜糾之以舊章,望以舉場還有司,如故事。至於吏部銓官,亦非帝王躬親之事,自來五品已下,謂之旨授官,今幕職、州縣而已,京官雖有選限,多不施行。臣愚以為宜以吏部還有司,依格敕注擬可也。
四曰沙汰僧尼,使疲民無耗。夫古者惟有四民,兵不在其數。蓋古者井田之法,農即兵也。自秦以來,戰士不服農業,是四民之外,又生一民,故農益困。然執干戈衛社稷,理不可去。漢明之後,佛法流入中國,度人修寺,歷代增加。不蠶而衣,不耕而食,是五民之外,又益一而為六矣。假使天下有萬僧,日食米一升,歲用絹一匹,是至儉也,猶月費三千斛,歲用萬縑,何況五七萬輩哉。不曰民蠹得乎?臣愚以為國家度人眾矣,造寺多矣,計其費耗,何啻億萬。先朝不豫,舍施又多,佛若有靈,豈不蒙福?事佛無效,斷可知矣。願陛下深鑒治本,亟行沙汰,如以嗣位之初,未欲驚駭此輩,且可以二十載,不度人修寺,使自銷鑠,亦救弊之一端也」
五曰親大臣,遠小人,使忠良蹇諤之士,知進而不疑,奸憸傾巧之徒,知退而有懼。夫君為元首,臣為股肱,言同體也。得其人則勿疑,非其人則不用。凡議帝王之盛者,豈不曰堯、舜之時,契作司徒,咎繇作士,伯夷典禮,後夔典樂,禹平水土,益作虞官。委任責成,而堯有知人任賢之德。雖然,堯之道遠矣,臣請以近事言之。唐元和中,憲宗嘗命裴垍銓品庶官,垍曰:「天子擇宰相,宰相擇諸司長官,長官自擇僚屬,則上下不疑,而政成矣。」識者以垍為知言。願陛下遠取帝堯,近鑒唐室,既得宰相,用而不疑。使宰相擇諸司長官,長官自取僚屬,則垂拱而治矣。古者刑人不在君側,《語》曰:「放鄭聲,遠佞人。」是以周文王左右,無可結襪者,言皆賢也。夫小人巧言令色,先意希旨,事必害正,心惟忌賢,非聖明不能深察。舊制,南班三品,尚書方得升殿;比來三班奉職,或因遣使,亦許升殿,惑亂天聽,無甚於此。願陛下振舉紀綱,尊嚴視聽,在此時矣。
臣愚又以為今之所急,在先議兵,使眾寡得其宜,措置得其道。然後議吏,使清濁殊塗,品流不雜,然後艱選舉以塞其源,禁僧尼以去其耗,自然國用足而王道行矣。
疏奏,召還,複知制誥。咸平初,預修《太祖實錄》,直書其事。時宰相張齊賢、李沆不協,意禹偁議論輕重其間。出知黃州,嘗作《三黜賦》以見志。其卒章雲:「屈於0身而不屈於道兮,雖百謫而何虧!」三年,濮州盜夜入城,略知州王守信、監軍王昭度,禹偁聞而奏疏,略曰:
伏以體國經野,王者保邦之制也。《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自五季亂離,各據城壘,豆分瓜剖,七十餘年。太祖、太宗,削平僭偽,天下一家。當時議者,乃令江淮諸郡毀城隍、收兵甲、徹武備者,二十餘年。書生領州,大郡給二十人,小郡減五人,以充常從。號曰長吏,實同旅人;名為郡城,蕩若平地。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為強幹弱枝之術,亦匪得其中道也。臣比在滁州,值發兵挽漕,關城無人守禦,止以白直代主開閉,城池頹圮,鎧仗不完。及徙維揚,稱為重鎮,乃與滁州無異。嘗出鎧甲三十副,與巡警使臣,彀弩張弓,十損四五,蓋不敢擅有修治,上下因循,遂至於此。今黃州城雉器甲,複不及滁、揚。萬一水旱為災,盜賊竊發,雖思禦備,何以枝梧。蓋太祖削諸侯跋扈之勢,太宗杜僭偽覬望之心,不得不爾。其如設法救世,久則弊生,救弊之道,在乎從宜。疾若轉規,固不可膠柱而鼓瑟也。今江、淮諸州,大患有三:城池墮圮,一也;兵仗不完,二也;軍不服習,三也;濮賊之興,慢防可見。望陛下特紆宸斷,許江、淮諸郡,酌民戶眾寡,城池大小,並置守捉。軍士多不過五百人,閱習弓劍,然後漸葺城壁,繕完甲胄,則郡國有禦侮之備,長吏免剽略之虞矣。
疏奏,上嘉納之。
四年,州境二虎鬥,其一死,食之殆半。群雞夜鳴,經月不止。冬雷暴作。禹偁手疏引《洪范傳》陳戒,且自劾;上遣內侍乘馹勞問,醮禳之,詢日官,雲:「守土者當其咎。」上惜禹偁才,是日,命徙蘄州。禹偁上表謝,有「宣室鬼神之問,不望生還;茂陵封禪之書,止期身後」之語。上異之,果至郡未逾月而卒,年四十八。訃聞,甚悼之,厚賻其家。賜一子出身。
禹偁詞學敏贍,遇事敢言,喜臧否人物,以直躬行道為己任。嘗雲:「吾若生元和時,從事于李絳、崔群間,斯無愧矣。」其為文著書,多涉規諷,以是頗為流俗所不容,故屢見擯斥。所與游必儒雅,後進有詞藝者,極意稱揚之。如孫何、丁謂輩,多遊其門。有《小畜集》二十卷、《承明集》十卷、《集議》十卷、詩三卷。子嘉祐、嘉言俱知名。
嘉祐為館職,寇准曰:「吾尹京,外議雲何?」對曰:「人言丈人且入相。」准曰:「於吾子意何如?」嘉祐曰:「以愚觀之,不若不為相之善也,相則譽望損矣。自古賢相,所以能建功業、澤生民者,其君臣相得,如魚之有水,故言聽計從,而臣主俱榮。今丈人負天下重望,中外有太平之責焉,丈人于明主,能若魚之有水乎?」准大喜,執其手曰:「元之雖文章冠天下,至於深識遠慮,或不逮吾子也。」嘉祐官不顯。
嘉言以進士第為江都簿,真宗嘗觀禹偁奏章,嗟美切直,因訪其後,宰相以嘉言聞。即召對,擢大理評事,至殿中侍御史。
曾孫汾舉進士甲科,仕至工部侍郎,入元祐黨籍。
張詠,字複之,濮州鄄城人。少任氣,不拘小節,雖貧賤客遊,未嘗下人。太平興國五年,郡舉進士,議以詠首薦。有夙儒張覃者未第,詠與寇准致書郡將,薦覃為首,眾許其能讓。是歲,詠登進士乙科,大理評事、知鄂州崇陽縣。再遷著作佐郎。以蘇易簡薦,入為太子中允,遷秘書丞、通判麟相二州,乞掌濮州市征以便養。俄召還,賜緋魚,知浚儀縣。會李沆、宋湜、寇准連薦其才,以為荊湖北路轉運使,奏罷歸、峽二州水遞夫,就轉太常博士。
太宗聞其強幹,召還,超拜虞部郎中,賜金紫。旬日,與向敏中並擢為樞密直學士、同知銀台通進封駁司兼掌三班院。張永德為並代部署,有小校犯法,笞之至死,詔案其罪。詠封還詔書,且言:「陛下方委永德邊任,若以一部校故,推辱主帥,臣恐下有輕上之心。」太宗不從。未幾,果有營兵脅訴軍校者,詠引前事為言,太宗改容勞之。
出知益州,時李順構亂,王繼恩、上官正總兵攻討,緩師不進。詠以言激正,勉其親行,仍盛為供帳餞之。酒酣,舉爵屬軍校曰:「汝曹蒙國厚恩,無以塞責,此行當直抵寇壘,平蕩丑類。若老師曠日,即此地還為爾死所矣。」正由是決行深入,大致克捷。繼恩帳下卒縋城夜遁,吏執以告。詠不欲與繼恩失歡,即命縶投眢井,人無知者。時寇略之際,民多脅從,詠移文諭以朝廷恩信,使各歸田裏。且曰:「前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吾化賊為民,不亦可乎?」時民間訛言,有白頭翁午後食人兒女,一郡囂然。至暮,路無行人,既而得造訛者戮之,民遂帖息。詠曰:「妖訛之興,沴氣乘之,妖則有形,訛則有聲,止訛之術,在乎識斷,不在乎厭勝也。」
初,蜀士知向學,而不樂仕宦。詠察郡人張及、李畋、張逵者皆有學行,為鄉里所稱;遂敦勉就舉,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勸。民有諜訴者,詠灼見情偽,立為判決,人皆厭服。好事者編集其辭,鏤板傳佈。詠嘗曰:「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各就其黨詢之,則無不審矣。」其為政,恩威並用,蜀民畏而愛之。丁外艱,起複,改兵部郎中。會詔川、陝諸州參用銅鐵錢,每銅錢一當鐵錢十。詠上言:「昨經利州,以銅錢一換鐵錢五,綿州銅錢一換鐵錢六,益州銅錢一換鐵錢八。若一其法,公私非便。望依旬估折納銅錢。」
真宗即位,加左諫議大夫。咸平初,入拜給事中、戶部使,改禦史中丞。承天節齊會,丞相大僚有酒失者,詠奏彈之。二年,同知貢舉。是夏,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屬歲歉,民多私鬻鹽以自給,捕獲犯者數百人,詠悉寬其罰而遣之。官屬請曰:「不痛繩之,恐無以禁。」詠曰:「錢塘十萬家,饑者八九,苟不以鹽自活,一旦蜂聚為盜,則為患深矣。俟秋成,當仍舊法。」有民家子與姊婿訟家財。婿言妻父臨終,此子裁三歲,故見命掌貲產;且有遺書,令異日以十之三與子,餘七與婿。詠覽之,索酒酹地,曰:「汝妻父,智人也,以子幼故托汝。苟以七與子,則子死汝手矣。」亟命以七給其子,餘三給婿,人皆服其明斷。知永興軍府。
五年,馬知節自益徙延州,朝議擇可代者。真宗以詠前在蜀治行優異,複命知益州,仍加刑部侍郎、樞密直學士,就遷吏部侍郎。轉運使黃觀上其治狀,有詔褒美。會遣謝濤巡撫西蜀,上因令傳諭詠曰:「得卿在蜀,朕無西顧之憂矣。」歸朝,複掌三班,領登聞檢院。
詠剛中歲瘍生腦,頗妨巾櫛,求知潁州。真宗以其公直,有時望,再任益部,皆以政績聞,不當蒞小郡。令中書召問,將委以青社或真定,令其自擇。詠辭不就,遂命知升州。大中祥符初,加左丞。三年春,州民以詠秩滿借留,就轉工部尚書,令再任。是秋,以江左旱歉,命充升、宣等十州安扶使,進禮部。上聞詠腦瘍甚,憫之,令薛映馳驛代還。以疾未見,恨不得面陳所蘊,乃抗論言:「近年虛國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無用之土木,皆賊臣丁謂、王欽若啟上侈心之為也。不誅死,無以謝天下。」章三上,出知陳州。
初,詠與青州傅霖少同學。霖隱不仕。詠既顯,求霖者三十年不可得,至是來謁。閽吏白傅霖請見,詠責之曰:「傅先生天下賢士,吾尚不得為友,汝何人,敢名之!」霖笑曰:「別子一世尚爾邪,是豈知世間有傅霖者乎?」詠問:「昔何隱,今何出?」霖曰:「子將去矣,來報子爾。」詠曰:「詠亦自知之。」霖曰:「知複何言。」翌日別去。後一月而詠卒,年七十。贈左僕射,諡忠定。
詠剛方自任,為治尚嚴猛,嘗有小吏忤詠,詠械其頸。吏恚曰:「非斬某,此枷終不脫。」詠怒其悖,即斬之。少學擊劍,慷慨好大言,樂為奇節。有士人遊宦遠郡,為僕夫所持,且欲得其女為妻,士人者不能制。詠遇於傳舍,知其事,即陽假此僕為馭,單騎出近郊,至林麓中,斬之而還。嘗謂其友人曰:「張詠幸生明時,讀典墳以自律,不爾,則為何人邪?」故其言曰:「事君者廉不言貧,勤不言苦,忠不言己效,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性躁果卞急,病創甚,飲食則痛楚增劇,禦下益峻,尤不喜人拜跪,命典客預戒止。有違者,詠即連拜不止,或倨坐罵之。真守嘗稱其材任將帥,以疾不盡其用。自號乖崖,以為「乖」則違眾,「崖」不利物。有集十卷。弟詵,為虞部員外郎。
論曰:《傳》雲:「邦有道,危言危行。」三人者,躬骨鯁蹇諤之節,蔚為名臣,所遇之時然也。禹偁制戎之策,厥後果符其言,而醇文奧學,為世宗仰。錫身沒之後,特降褒命,以賁直操,與夫容容嘿嘿,以持祿固位者異矣。詠所至以政績聞。天子嘗曰:「詠在蜀,吾無西顧之憂。」其被獎與如此。然皆骯髒自信,道不諧偶,故不極於用雲。
列傳第五十三
○掌禹錫蘇紳王洙子欽臣胥偃柳植聶冠卿馮元趙師民張錫張揆楊安國
掌禹錫,字唐卿,許州郾城人。中進士第,為道州司理參軍。試身言書判第一,改大理寺丞,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並州。擢知廬州,未行,丁度薦為侍御史,上疏請嚴備西羌。時議舉兵,禹錫引周宣薄伐為得,漢武遠討為失;且建畫增步卒,省騎兵。舊法,薦舉邊吏,貪贓皆同坐。禹錫奏謂:「使貪使愚,用兵之法也。若舉邊吏必兼責士節,則莫敢薦矣。材武者孰從而進哉?」後遂更其法。
出提點河東刑獄。杜衍薦,召試,為集賢校理,改直集賢院兼崇文院檢討。曆三司度支判官、判理欠司、同管勾國子監。曆判司農、太常寺。數考試開封國學進士,命題皆奇奧,士子憚之,目為「難題掌公」。遷光祿卿,改直秘閣。英宗即位,自秘書監遷太子賓客。禦中劾禹錫老病不任事,帝憐其博學多記,令召至中書,示以彈文。禹錫惶怖自請,遂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卒。
禹錫矜慎畏法,居家勤儉,至自舉幾案。嘗預修《皇祐方域圖志》、《地理新書》,奏對帝前,王洙推其稽考有勞,賜三品服。及校正《類篇》、《神農本草》,載藥石之名狀為《圖經》。喜命術,自推直生日,年庚寅,日乙酉,時壬午,當《易》之《歸妹》、《困》、《震》初中末三卦。以世應飛伏納五甲行軌析數推之,卦得二十五少分,三卦合七十五年約半,祿秩算數,盡於此矣。著《郡國手鑒》一卷,《周易集解》十卷。好儲書,所記極博,然迂漫不能達其要。常乘駑馬,衣冠污垢,言語舉止多可笑,僚屬或慢侮之,過閭巷,人指以為戲雲。
蘇紳,字儀甫,泉州晉江人。進士及第。曆宜、複、安三州推官,改大理寺丞。母喪,寓揚州。州將盛度以文學自負,見其文,大驚,自以為不及,由是知名。再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通判洪州,徙揚州。歸,上十議,進直史館,為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判官。時眾星西流,並代地大震,方春而雷,詔求直言,紳上疏極言時事。
安化蠻蒙光月率眾寇宜州,敗官軍,殺鈐轄張懷志等六人。紳上言曰:
國家比以西北二邊為意,而鮮複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患,誠不可不慮也。臣頃從事宜州,粗知本末。安化地幅員數百里,持兵之眾,不過三四千人。然而敢肆侵擾,非特恃其險絕,亦由往者守將失計,而國家姑息之太過也。
向聞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蠻人騷動,朝廷興兵討伐。是時,唯安撫都監馬玉勒兵深入,多殺所獲。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逞。蠻人畏伏其名,至今言者猶惜之。使當時領兵者皆如玉,則蠻當殄滅,無今日之患矣。至使乘隙蹂邊,屠殺將吏,其損國威,無甚於此。朝廷儻不以此時加兵,則無以創艾將來,而震疊荒裔。彼六臣者,雖不善為馭,自致喪敗,然銜冤負恥,當有以刷除。
臣觀蠻情,所恃者地形險厄,據高臨下,大軍難以並進。然其壤土磽確,資蓄虛乏,刀耕火種,以為餱糧。其勢可以緩圖,不可以速取;可以計覆,不可以力爭。今廣東西教閱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軍,皆慣涉險阻。又所習兵器,與蠻人略同。請速發詣宜州策應,而以他兵代之。仍命轉運使備數年軍食,今秋、冬之交,嵐氣已息,進軍據其出路,轉粟補卒,為曠日持久之計。伺得便利,即圖深入,可以傾蕩巢穴,杜絕蹊逕。縱使奔迸林莽,亦且壞其室廬,焚其積聚,使進無鈔略之獲,退無攻守之備。然後諭以國恩,許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其土地,募民耕種,異時足以拓外夷為遮罩也。
仍詔旁近諸蠻,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為聲援;如獲首級,即優賞以金帛。計若出此,則不越一年,逆寇必就殄滅。況廣西溪峒、荊湖、川峽蠻落甚多,大抵好為騷動。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數十年無俶擾之虞矣。
朝廷施用其策,遣馮伸己守桂州經制之,蠻遂平。
又陳便宜八事:
一曰重爵賞。先王爵以褒德,祿以賞功,名以定流品,位以民才實。未有無德而據高爵,無功而食厚祿,非其人而受美名,非其才而在顯位者。不妄與人官,非惜寵也,蓋官非其人,則不肖者逞。不妄賞人,非愛財也,蓋實非其人,則徼幸者眾。非特如此而已,則又敗國傷政,納侮詒患。上幹天氣,下戾人心,災異既興,妖孽乃見。故漢世五侯同日封,天氣赤黃,及丁、傅封而其變亦然。楊宣以為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
二曰慎選擇。今內外之臣,序年遷改,以為官濫,而複有論述微效,援此希進者。朝臣則有升監司,使臣則有授橫行。不問人材物望,可與不可,並甄祿之。不三數年,坐致清顯。如此不止,則異日必以將相為賞矣。
三曰明薦舉。今有位多援親舊,或迫於權貴,甚非薦賢助國,為官擇人之道。若要官闕人,宜如祖宗故事,取班簿親擇五品以上清望官,各令舉一二人,述其才能德業,陛下與執政大臣,參驗而擢之。試而有效,則先賞舉者,否則黜責之。如此,則人人得以自勸。又選人條約太嚴。舊制,三人保者,得選京官,今則五人。舊轉運使、提點刑獄率當三人,今止當一人。舊大兩省官歲舉五人,今才舉三人;升朝官舉三人,今則舉一人。舊不以在任及所統屬皆得奏舉,今則須在任及統屬方許論薦。驅馳下僚,未免有賢愚同滯之歡也。
四曰異服章。朝班中執技之人與丞郎清望同佩金魚,內侍班行與學士同服金帶,豈朝廷待賢才、加禮遇之意?宜加裁定,使采章有別,則人品定而朝儀正矣。
五曰适才宜。古者自黃、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專去留。今審官院、流內銓,則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兵部。不問官職之閑劇,才能之長短,惟以資歷深淺為先後,有司但主簿籍而已。欲賢不肖有別,不可得也。太宗皇帝始用趙普議,置考課院以分中書之權,今審官是也,其職任豈輕也哉?宜擇主判官,付之以事權,責成其選事。若以為格例之設久,不可遽更。或有異才高行,許別論奏,如寇准判銓,薦選人錢若水等三人,並遷朝官為直館。其非才亦許奏殿,如唐盧從願為吏部,非才實者並令罷選,十不取一是也。
六曰擇將帥。漢制邊防有警,左右之臣,皆將帥也。唐室文臣,自員外、郎中以上,為刺史、團練、防禦、觀察、節度等使,皆是養將帥之道,豈嘗限以文武?比年設武舉,所得人不過授以三班官,使人監臨,欲圖其建功立事,何可得也?臣僚舉換右職者,必人才弓馬兼書算策略,亦責之太備。宜使有材武者居統領之任,有謀畫者任邊防之寄,士若素養之,不慮不為用也。
七曰辨忠邪。夫忠賢之嫉奸邪,謂之去惡,惡不去則害政而傷國。奸邪陷忠良,謂之蔽明,明不蔽,則無以稔其慝而肆其毒矣。忠邪之端,惟人主深辨之。自古稱帝之聖者,莫如唐堯,然而四凶在朝,圮毀善類。好賢之甚者,莫如漢文,然而絳、灌在列,不容賢臣。願監此而不使譽毀之說得行,愛憎之徒逞志,則忠賢進而邪慝消矣。
八曰修預備。國家承平,天下無事將八十載,民食宜足而不足,國用宜豐而未豐,甚可怪也。往者明道初,蟲螟水旱,幾遍天下。始之以饑饉,繼之以疾疫,民之轉流死亡,不可勝數。幸而比年稍稔,流亡稍複,而在位未嘗留意於備預之道,莫若安民而厚利,富國而足食。欲民之安,則不之擇守宰、明教化;欲民之利,則為之去兼併、禁遊末。恤其疾苦,寬其徭役,則民安而利矣。欲國之富,則必崇節儉,敦質素,蠲浮費。欲食之足,則省官吏之冗,去兵釋之蠹,絕奢靡之弊,塞凋偽之原,則國食足矣。民足于下,國富於上,雖有災沴,不足憂也。
書奏,帝嘉納之。進史館修撰,擢知制誥,入翰林為學士。再遷尚書禮部郎中。
王素、歐陽修為諫官,數言事,紳忌之。會京師閔雨,紳請對,言:「《洪範》五事,'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僭,厥罰常昜。'蓋言國之號令,不專於上,威福之柄,或移臣下,虛嘩憤亂,故其咎僭。」又曰:「庶位逾節茲謂僭。刑賞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昜。今朝廷號令,有不一者,庶位有逾節而陵上者,刑賞有妄加於下者,下人有謀而僭上者。此而不思,雖禱於上下神祇,殆非天意。」紳意以指諫官。諫官亦言紳舉禦史馬端非其人,改龍圖閣學士、知揚州,複為翰林學士、史館修撰、權判尚書省。
紳銳於進取,善中傷人。陰中王德用,其疏至有「宅枕乾岡,貌類藝祖」之語,帝惡之,匿其疏不下。遂出紳,以吏部郎中改侍讀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河陽,徙河中。未行感疾,為醫者藥所誤,猶力疾笞之,已而卒。
紳博學多知,喜言事。嘗請罷連日視朝,複唐制朔望喚仗入閣,間開便殿,延對輔臣;寬制舉科格,以收才傑;選命諫員,勿侵禦史職事。趙元昊反,請詔邊帥為入討之計,且曰:「以十年防守之費,為一歲攻取之資;不爾,則防守之備,不止於十年矣。」又曰:「今邊兵止備陝西,恐賊出不意窺河東,即麟、府不可不慮,宜稍移兵備之。鄜、延與原州、鎮戎軍,皆當賊沖,而兵屯從寡不均。或寇原州、鎮戎軍,則鄜、延能應援。陝西屯卒太多,永興為關、隴根本,而戍者不及三千。宜留西戍之兵,壯關中形勢,緩急便於調發。郡縣備盜不謹,請增尉員,益弓手藉。」其論利害甚多。
紳與梁適同在兩禁,人以為險詖,故語曰:「草頭木腳,陷人倒卓。」子頌,別有傳。
王洙,字原叔,應天宋城人。少聰悟博學,記問過人。初舉進士,與郭稹同保。人有告稹冒祖母禫,主司欲脫洙連坐之法,召謂曰:「不保,可易也。」洙曰:「保之,不願易。」遂與稹俱罷。再舉,中甲科,補舒城縣尉。坐覆縣民鐘元殺妻不實免官
後調富川縣主簿。晏殊留守南京,厚遇之,薦為府學教授。召為國子監說書,改直講。校《史記》、《漢書》,擢史館檢討、同知太常禮院,為天章閣侍講。專讀寶訓、要言于邇英閣。累遷太常博士、同管勾國子監,預修《崇文總目》成,遷尚書工部員外郎。修《國朝會要》,加直龍圖閣、權同判太常寺。坐赴進奏院賽神與女妓雜坐,為禦史劾奏,黜知濠州,徙襄州。
會貝卒叛,州郡皆恟々,襄佐史請罷教閱士,不聽。又請毋給真兵,洙曰:「此正使人不安也。」命給庫兵,教閱如常日,人無敢嘩者。
徙徐州。時京東饑,朝廷議塞商胡,賦楗薪,輸半而罷塞。洙命更其餘為穀粟,誘願輸者以餔流民,因募其壯者為兵,得千余人,盜賊衰息。有司上其最,為京東第一,徙亳州。複為天章閣侍講、史館檢討。
帝將祀明堂,宋祁言:「明堂制度久不講,洙有《禮》學,願得同具其儀。」詔還洙太常,再遷兵部員外郎,命撰《大饗明堂記》。除史館修撰,遷知制誥。詔諸儒定雅樂,久未決。洙與胡瑗更造鐘磬,而無形制容受之別。皇祐五年,有事於南郊,勸上用新藥,既而議者多非之,卒不復用。
夏竦卒,賜諡文獻。洙當草制,封還其目曰:「臣下不當與僖祖同諡。」因言:「前有司諡王溥為文獻,章得象為文憲,字雖異而音同,皆當改。」於是太常更諡竦文莊,而溥、得象皆易諡。
嘗使契丹,至靴澱。契丹令劉六符來伴宴,且言耶律防善畫,向持禮南朝,寫聖容以歸,欲持至館中。洙曰:「此非瞻拜之地也。」六符言恐未得其真,欲遣防再往傳繪,洙力拒之。
嘗言天下田稅不均,請用郭諮、孫琳千步開方法,頒州縣以均其稅。貴妃張氏薨,治喪皇儀殿,追冊溫成皇后。洙鉤摭非禮,陰與內侍石全彬附會時事。陳執中、劉沆在中書,喜其助己,擢洙為翰林學士。既而溫成即園立廟,且欲用樂,詔禮院議。禮官論未一,洙令禮直官填印紙,上議請用樂,朝廷從其說。禮官吳充、鞠直卿移文開封府,治禮直官擅發印紙罪。知府蔡襄釋不問,而諫官範鎮疏禮院議園陵前後不一,請詰所以。禦史繼論之不已,宰相意充等風言者,皆罷斥。
既而洙以兄子堯臣參知政事,改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罷一學士,換二學士且兼講讀,前此未嘗有也。是歲,京東、河北秋大稔。洙言:「近年邊糴,增虛價數倍,雖複稍延日月之期,而終償以實錢及山澤之物,以致三司財用之蹙。請借內藏庫禁錢,乘時和糴京東、河北之粟,以供邊食,可以坐紓便糴之急。」又言:「近時選諫官、禦史,凡執政之臣嘗所薦者,皆不與選。且士之飭身勵行,稍為大臣所知,反置而不用,甚可惜也。」及得疾逾月,帝遣使問:「疾少間否,能起侍經席乎?」時不能起矣。
洙泛覽傳記,至圖緯、方技、陰陽、五行、算數、音律、詁訓、篆隸之學,無所不通。及卒賜諡曰文,禦史吳中複言官不應得諡,乃止。預修《集韻》、《祖宗故事》、《三朝經武聖略》、《鄉兵制度》,著《易傳》十卷、雜文千有餘篇。子欽臣。
欽臣字仲至,清亮有志操,以文贄歐陽修,修器重之。用蔭入官,文彥博薦試學士院,賜進士及第。曆陝西轉運副使。元祐初,為工部員外郎。奉使高麗,還,進太僕少卿,遷秘書少監。開封尹錢勰入對,哲宗言:「此閱書詔,殊不滿人意,誰可為學士者?」勰以欽臣對。哲宗曰:「章惇不喜。」乃以勰為學士,欽臣領開封。改集賢殿修撰、知和州。徙饒州,斥提舉太平觀。徽宗立,複待制、知成德軍。卒,年六十七。
欽臣平生為文至多,所交盡名士,惟嗜古,藏書數萬卷,手自讎正,世稱善本。
胥偃,字安道,潭州長沙人。少力學,河東柳開見其所為文曰:「異日必得名天下。」舉進士甲科,授大理評事、通判湖、舒二州,直集賢院、同判吏部南曹、知太常禮院,再遷太常丞、知開封縣。
與禦史高升試府進士,既封彌卷首,輒發視,擇有名者居上。降秘書省著作佐郎、監光化軍酒。起通判鄧州,複太常丞。林特知許州,辟通判州事,徙知漢陽軍。還判三司度支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商書刑部員外郎,遂知制誥,遷工部郎中,入翰林為學士,權知開封府。
忻州地震,偃以為:「地震,陰之盛。今朝廷政令,不專上出,而後宮外戚,恩澤日蕃,此陽不勝陰之效也。宜選將練師,以防邊塞。」趙元昊朝貢不至,偃曰:「遽討之,太暴。宜遣使問其不臣狀,待其辭屈而後加兵。則其不直者在彼,而王師之出有名矣。」又奏:「戍兵代還,宜如祖宗制,閱其藝後殿次進之。」
會有衛卒賂庫吏求揀冬衣,坐系者三十餘人。時八月,霜雪暴至。偃推《洪範》「急,恒寒若」之咎,請從未減,奏可。西塞用兵,士卒妻子留京師者犯法當死,帝不忍用刑,或欲以毒置飲食中,令得善死。偃極言其不可,帝亦悔而止。宦人程智誠與三班使臣馮文顯八人抵罪,帝使赦智誠三人,而文顯五人坐如法。偃曰:「恤近遺遠,非政也,況同罪異罰乎?」詔並釋之。未幾,卒。
偃未仕時,家有良田數十頃,既貴,悉以予族人。初,天下職田,無日月之限,而赴官者多以前後為斷。偃請水陸田各限以月,因著為令。嘗與謝絳受詔試中書吏,而大臣有以簡屬偃者,偃不敢發視,亟焚之。歐陽修始見偃,偃愛其文,召置門下,妻以女。偃糾察刑獄,范仲淹尹京,偃數糾其立異不循法者。修方善仲淹,因與偃有隙。
子元衡,有學行,能自立,為尚書都官員外郎,並其子茂諶鹹早卒。偃妻,直史館刁約之妹。與元衡婦韓、茂諶婦謝皆寡居丹陽,閨門有法,江、淮人至今稱之。
柳植,字子春,真州人。少貧,自奮為學,從祖開頗器之。舉進士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滁州。遷著作郎、直集賢院、知秀州。除三司度支判官,出知宣州。擢修起居注、知制誥。求知蘇州,徙杭州,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中。召還,為翰林學士,遷諫議大夫、禦史中丞。既而以疾辭,改侍讀學士、知鄧州。遷給事中、移潁州。
先是,張海、郭邈山叛京西,攻掠縣鎮,而光化卒邵興亦率其徒作亂,逐官吏,取庫兵而去。時植領京西安撫使,坐賊發部中不能察,降右諫議大夫、知黃州。久之,複其官。坐薦張得一落職,未幾,複其職如故。曆知壽、亳、蔡、揚四州,分司西京,遂致仕。累遷吏部侍郎,卒。
植平居畏慎,寡言笑,所至官舍,蔬果不輒采,家無長物,時稱其廉。
聶冠卿,字長孺,歙州新安人。五世祖師道,楊行密版奏,號問政先生,鴻臚卿。冠卿舉進士,授連州軍事推官。楊億愛其文章,於是大臣交薦,召試學士院,校勘館閣書籍。遷大理寺丞,為集賢校理、通判蘄州。坐嘗校《十代興亡論》謬誤落職。
再遷太常博士,複集賢校理。言:「天下旬奏獄,雖笞、杖並覆,而徒、流不系獄者乃不以聞,非所以矜慎刑罰之意。請自今罷覆笞、杖罪,自徒以上雖不系獄,亦奏覆。」從之。判登聞鼓院,曆開封府判官、三司鹽鐵度支判官,同修起居注。累遷尚書工部郎中。
初,翰林侍講學士馮元修大樂,命冠卿檢新閱事蹟。又預選《景祐廣樂記》,特遷刑部郎中、直集賢院。以兵部郎中、知制誥判太常禮院,糾察刑獄。奉使契丹,其主謂曰:「君家先世奉道,子孫固有昌者。」嘗觀所著《蘄春集》,詞極清麗,因自擊球縱飲,命冠卿賦詩,禮遇甚厚。還,同知通進銀台司、審刑院,入翰林為學士。母亡,起複,判昭文館。未幾,兼侍讀學士。
冠卿每進讀《左氏春秋》,必引尊王黜霸之義以諷。一日,墜笏上前,帝憫冠卿喪毀羸瘠,既退,賜禁中湯劑。未幾,告歸葬親,至揚州卒。詔以其弟太常博士世卿通判宣州。初,世卿監延豐倉,掘地得古磚,有隸書字,半漫滅。其可辨者雲:「公先世餌霞棲雲,高尚不仕,累石于江濱。」又雲:「昭王大丞相聶。」又雲:「水龍夜號,夕雞駭飛。其年九月十二日卒,年五十有五。」冠卿始見而惡之,至是,校所卒歲月及其享年,無少異者。
冠卿嗜學好古,手未嘗釋卷,尤工詩,有《蘄春集》十卷。
論曰:學士大夫異于眾人者,以操行修爾。《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君子不可不慎也。禹錫迂陋,不知止足之戒,取譏當世。紳急進喜傾。洙阿諛附會,晚節汙變,卒忘平生之學。偃之恬正,植之廉介,冠卿之雅尚,其列侍從,庶亡愧焉。
馮元,字道宗。高祖禧,唐末官廣州,以術數仕劉氏。傳三世至父邴,廣南平,入朝為保章正。元幼從崔頤正、孫奭為《五經》大義,與樂安孫質、吳陸參、譙夏侯圭善,群居講學,或達旦不寢,號「四友」。進士中第,授江陰尉。
時詔流內銓取明經者補學官,元自薦通《五經》。謝泌笑曰:「古治一經,或至皓首,子尚少,能盡通邪?」對曰:「達者一以貫之。」更問疑義,辨析無滯。補國子監講書,遷大理評事,擢崇文院檢討兼國子監直講。王旦聞其名,嘗令說《論語》、《老子》,群子弟侍聽,因薦之。
真宗試進士殿中,召元講《易》。元進說曰:「地天為《泰》者,以天地之氣交也。君道至尊,臣道至卑,惟上下相與,則可以輔相天地,財成萬化。」帝悅。未幾,遷太子中允、直龍圖閣,詔預內朝,直龍圖閣預內朝自此始。
天禧初,數與查道、李虛己、李行簡入講《易》于宣和門北閣。遷太常丞兼判禮部、吏部南曹。皇子為壽春郡王,王旦又薦元宜講經資善堂。帝以元少,更用崔遵度。會遵度卒,擢左正言兼太子右諭德。
仁宗即位,遷戶部員外郎,為直學士兼侍講。與孫奭以經術並進講論,自是仁宗益響學。曆會靈觀副使、知通進銀台司、判登聞檢院、同判國子監。故事,國子監多宿儒典領,後頗用公卿子弟,任均管庫。及奭、元並命,士議悅服。同知貢舉,進龍圖閣學士,預修《三朝正史》。為翰林學士、判都省三班院、史館修撰、判流內銓兼群牧使,四遷給事中。
明道元年,當監護宸妃葬事。及帝親政,追冊宸妃為莊懿皇后,改葬永定陵。既發壙而流泉沮洳,言者以監護不職,罷翰林學士、知河陽。王曾為言元東朝舊臣,不宜以細故棄外。即召為翰林侍講學士,遷禮部侍郎、知審官院,複判禮院、國子監。上《金華五箴》,賜書褒答。修《景祐廣樂記》,書成,遷戶部侍郎。足疾氣駮,屬李淑、宋祁為銘志。卒,贈本部尚書,諡章靖。
元性簡厚,不治聲名,非慶吊未嘗過謁二府。執親喪,自括發至祥練,皆案禮變服,不為世俗齋薦,遇祭日,與門生對坐,誦說《孝經》而已。多識古今台閣品式之事,尤精《易》。
初,七歲,方讀《易》,每夜夢異人,以紺蓮華與元吞之,且曰:「善讀此,後必貴顯。」元且老,率三日一誦《易》。無子,以兄之子譓為後。
趙師民,字周翰,青州臨淄人。九歲能屬文,舉進士第,孫奭辟兗州說書,領諸城主簿。師民學問精博,奭自以為不及。夏竦尤所奇重,稱為「盛德君子」,論其文行,願回兩子恩,授以京秩。除齊州推官、青州教授,更天平軍節度推官。
年五十來京師,近臣張觀、宋郊、王堯臣、龐籍、韓琦、明鎬列薦,為國子監直講,兼潤、冀二王宮教授。改著作佐郎、宗正寺主簿,加崇文院檢討、崇政殿說書,遷宗正丞。
會趙元昊反,罷進講。師民上書陳十五事:一曰咨輔相,二曰命將帥,三曰柬侍從,四曰擇守宰,五曰治軍旅,六曰修邊防,七曰求諫諍,八曰延講誦,九曰革貢舉,十曰久官政,十一曰謹財用,十二曰不遺年,十三曰容誹謗,十四曰除忌諱,十五曰慎出令。因獻《勸講箴》。明年春,帝遂禦迎陽門,召近臣觀圖畫,複命講讀經史。師民見朝廷厭兵,屈意以招元昊,內不能平。乃上言請任方面,以圖報效。遷天章章閣侍講、同知貢舉,進待制、同判宗正寺。
嘗講《詩》「如彼泉流」,曰:「水之初出,喻王政之發。順行則通,通故清潔;逆亂則壅,壅故濁敗。賢人用,則王政通而世清平;邪人進,則王澤壅而世濁敗。幽王失道,用邪絀正,正不勝邪,雖有善人,不能為治,亦將相牽而淪於污濁也。」帝曰:「水何以喻政?」對曰:「水者,順行而潤下,利萬物,故以喻政,此於比興,義最大。」
後講《論語》,問「修文德」,曰:「文者,經天緯地之總稱。君人之道,撫之以仁,制之以義,接之以禮,講之以信,皆是。」帝曰:「然其所先者,無若信也。」曰:「信者,天下之大本,仁義禮樂,皆必由之,此實至道之要。」複問「鑽燧改火」,曰:「古之聖王,舉動必順天時,所以四時變,火隨木色。近世漸務苟簡,以為非治具而遂廢之,至其萬事皆不如古。」又問:「子夏、子張所言交道孰勝?」曰:「聖哲之道,含覆廣大,與天地參。善者有以進德,惡者俾之改行。子張之言為優。」
他日讀《漢記》,問長安城,眾莫能知,共推師民。因陳自古都雍年世,舊址所在,若畫諸掌。帝悅曰:「何其所記如此!」在經筵十餘年,甚見器異。嘗盛夏屬疾家居,帝飛白書團扇為「和平」字,賜以寄意。
累請補郡,除龍圖閣直學士、知耀州。帝自寫詩寵行,目以「儒林舊德」。將行,上疏曰:
近睹太陽食於正朔,此雖陰陽之事,亦慮是天意欲以感動聖心。臣非瞽史,不知天道,但率愚意言之。其月在亥,亥為水,水為正陰。其日在丙,丙為正陽。月掩日,陰侵陽,下蔽上之象也。《詩》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又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謂以陰奸陽,失其敘也。又曰:「百川沸騰,山塚崒崩。高岸為穀,深谷為陵。」謂下陵上,侵其權也。又曰:「皇父卿士,番惟司徒。家伯維宰,中允膳夫。聚子內史,蹶維趣馬,楀維師氏。」謂大小之臣,有不得其人者也。宗周之間,時王失德。今而引喻,蓋事有所譬,固當不諱。
凡天之示象,由人君有失,不然,則下蔽其上。古人君之失,不過暴虐怠慢,奢侈縱放,不師古始。舍是,何失道之有?今聖心慈仁恭勤,儉約自檢,動循典禮,如此自非下蒙上、邪撓正,使主恩不下究,而誰之咎歟?望陛下朝夕咨于丞弼心膂之臣,洎左右近侍耳目之官。其忠而純者,與之慎柬內外百執事及州縣牧宰,使主恩究於下,不為群邪所蔽塞,則億兆之幸也。
三遷刑部郎中,複領宗正,卒。
師民淳靜剛敏,舉止凝重。幼喪父,哀感,不畜婢妾,年四十四始婚。志尚清遠,專以讀書為事。性極慈恕,勤於吏治,政有惠愛。嘗奏蠲陝西旱租。又欲論榷酤諸敝,會仁宗不豫而止。常患近世官失其守,作《正官名》,議多不載。有集三十卷。子彥若,試中書舍人。
張錫,字貺之,其先京兆人。曾祖山甫,嘗從唐僖宗入蜀,蜀平,徙家漢陽。錫進士甲科,為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南昌縣。遷著作郎、知新州。初建學於州,自是人始知學。再遷太常博士、監染院。詔選能吏治畿縣,乃以錫知東明。始至,令其下曰:「吾所治者三:恃力、恃富、恃贖者,吾所先也。」歲中以治跡聞。樞密直學士李及薦為監察禦史。丁謂貶崖州,議還內地。錫疏謂:「奸邪弄國,本與天下共棄之;今複還,是違天下意。」由是止徙雷州。
王清昭應宮災,連系甚眾。錫言:「天災反以罪人,恐重天怒,願修德以應之。」會論者眾,獄遂解。遷殿中侍御史,權三司鹽鐵判官,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改尚書兵部員外郎,還判度支勾院,為京東轉運使。淄、青、齊、濮、鄆諸州人冒耕河壖地,數起爭訟。錫命籍其地,收租絹歲二十余萬,訟者亦息。判鹽鐵勾院,為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召兼侍御史知雜事、判大理寺、權知諫院,安撫利、夔路。曆度支、鹽鐵副使。喪母,起複,擢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累遷右司郎中,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滑州,遷右諫議大夫、知審官院。進翰林侍讀學士、判太常寺、國子監。卒,贈尚書工部侍郎。
錫淳重清約,雖貴,奉養如少賤時。讀書老而彌篤。初,舉廣文館進士,考官任隨以為第一,及隨死,無子,錫屢賙其家。
張揆字貫之,其先范陽人,後徙齊州。擢進士第,曆北海縣尉,改大理寺丞。以疾解官,十年不出戶。讀《易》,因通揚雄《太玄經》。陳執中安撫京東,薦揆經明行淳,召為國子監直講,徙諸王府侍講。以尚書度支員外郎直史館、荊王府記室參軍。府罷,權三司戶部判官。上所著《太玄集解》數萬言。詔對邇英閣,令揲耆,得斷首,且言:「斷首准《易》之《》,蓋以陽剛決陰柔,君子進、小人退之象。」仁宗悅。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讀,累遷右諫議大夫,進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判太常寺。一日,進讀漢《馬後傳》。至服大練、抑止外家,因言:「今妃族太盛,不可不裁損,使保其家。」帝嘉納之。詔改王溥諡,有議欲為文忠者,揆曰:「溥,周之宰相,國亡不能死,安得為忠?」乃諡為文康。加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刑院,出知齊州。卒,贈尚書禮部侍郎。
揆性剛狷少容,闊於世務,然好讀書,老而不倦。與弟掞相友愛,掞,為龍圖閣直學士。
楊安國字君倚,密州安丘人。父光輔,居馬耆山,學者多從受經,州守王博文薦為太學助教。孫奭知兗州,又薦為太常寺奉禮郎,州學講書。既而奭與馮元薦安國為國子監直講,並召光輔至。仁宗命說《尚書》,光輔曰:「堯、舜之事,遠而未易行,願講《無逸》一篇。」時年七十餘矣,而論說明暢。帝悅,欲留為學官,固辭,以國子監丞老於家。
安國《五經》及第,為枝江縣尉,後遷大理寺丞。光輔教授兗州,請監兗州酒稅,徙監益州糧料院,入為國子監直講,景祐初,置崇政殿說書,安國以國子博士預選。久之,進天章閣侍講、直龍圖閣,遂為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皆兼侍講。進翰林侍講學士,曆判尚書刑部、太常寺,糾察在京刑獄,累遷給事中。年七十餘,卒,贈尚書禮部侍郎。
安國講說,一以注疏為主,無他發明,引喻鄙俚,世或傳以為笑。尤喜緯書及注疏所引緯書,則尊之與經等。在經筵二十七年,仁宗稱其行義淳質,以比先朝崔遵度。
嘗講《易》至《鼎卦》,帝問:「九四象如何?」安國對:「九四上承至尊,上應初爻,行重非據,故折足覆餗。亦猶任得其人,則雖重可勝,非其人,必有顛覆之患。」帝稱善。又嘗講《周官》至「大荒大劄,則薄征緩刑」,因進言曰:「古所謂緩刑,乃貰過誤之民爾。今眾持兵仗取民廩食,一切寬之,恐無以禁奸。」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迫於餓莩。至起為盜。州縣既不能振恤,乃捕而殺之。不亦甚乎。」嘗請書《無逸篇》于邇英閣之後屏,帝曰:「朕不欲背聖人之言,」,命蔡襄書《無逸》、王洙書《孝經》四章列置左右。
論曰:馮元質直博雅,有古君子之風,歐陽修稱師民醇儒碩學,在仁宗時,並繇宿望,先後執經勸講,庶有所補益矣。張錫清慎斂晦,晚始見知。揆及安國父子俱侍經幄,考求其說,亡過人者。夫博習修潔之士,潛德隱行,不聞於世者多矣。由是言之,士遇不遇,豈非命哉!
列傳第五十四
○尹洙孫甫謝絳子景溫葉清臣楊察
尹洙,字師魯,河南人。少與兄源俱以儒學知名。舉進士,調正平縣主簿。曆河南府戶曹參軍、安國軍節度推官、知光澤縣。舉書判拔萃,改山南東道節度掌書記、知伊陽縣,有能名。用大臣薦,召試,為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會范仲淹貶,敕榜朝堂,戎百官為朋黨。洙上奏曰:「仲淹忠亮有素,臣與之義兼師友,則是仲淹之黨也。今仲淹以朋黨被罪,臣不可苟免。」宰相怒,落校勘,複為掌書記、監唐州酒稅。
西北久安,洙作《敘燕》、《息戍》二篇,以為武備不可弛。
《敘燕》曰:
戰國世,燕最弱。二漢叛臣,持燕挾虜,蔑能自固,以公孫伯珪之強,卒制于袁氏。獨慕容乘石虎亂,乃並趙。雖勝敗異術,大概論其強弱,燕不能加趙。趙、魏一,則燕固不敵。唐三盜連衡百餘年,虜未嘗越燕侵趙、魏,是燕獨能支虜也。自燕入於契丹,勢日熾大。顯德世,雖複三關,尚未盡燕南地。國初,始與併合,勢益張,然止命偏師備禦。王師伐蜀伐吳,泰然不以兩河為顧,是趙、魏足以制之明矣。並寇既平,悉天下銳專力契丹,不能攘尺寸地。頃嘗以百萬眾駐趙、魏,訖敵退莫敢抗,世多咎其不戰。然我眾負城,有內顧心,戰不必勝,不勝則事亟矣,故不戰未嘗咎也。
原其弊,在兵不分。設兵為三,壁於爭地,掎角以疑其勢,設覆以待其進。邊壘素固,驅民以守之,俾其兵頓堅城之下,乘間夾擊,無不勝矣。蓋兵不分有六弊:使敵蓄勇以待戰,無他枝梧,一也;我眾則士怠,二也;前世善將兵者必問幾何,今以中才盡主之,三也;大眾儻北,彼遂長驅無複顧忌,四也;重兵一屬,根本虛弱,纖人易以幹說,五也;雖委大柄,不無疑貳,複命貴臣監督,進退皆由中禦,失於應變,六也。兵分則盡易其弊,是有六利也。
勝敗兵家常勢。悉內以擊外,失則舉所有以棄之,苻堅淝水、哥舒翰潼關是也。是則制敵在謀不在眾。以趙、魏、燕南,益以山西,民足以守,兵足以戰。分而帥之,將得專制,就使偏師挫衄,他眾尚奮,詎能系國安危哉?故師覆於外而本根不搖者,善敗也。昔者六國各有地千里,師敗于秦,散而複振,幾百戰猶未及其都,守國之固也。陳勝、項梁舉關東之眾,朝敗而夕滅,新造之勢也。以天下之廣謀其國,不若千里之固,而襲新造之勢,僥倖于一戰,庸非惑哉?兵既久弭,士大夫誦習,謂百世不復用,非甚妄者不談。然兵果廢則已,儻後世複用之,鑒此少以悟世主,故跡其勝敗雲。
《息戍》曰:
國家割棄朔方,西師不出三十年,而亭徼千里,環重兵以戍之。雖種落屢擾,即時輯定,然屯戍之費,亦已甚矣。西戎為寇,遠自周世,西漢先零,東漢燒當,晉氐、羌,唐禿發,歷朝侵軼,為國劇患。興師定律,皆有成功,而勞弊中國,東漢尤甚,費用常以億計。孝安世,羌叛十四年,用二百四十億。永和末,複經七年,用八十餘億。及段紀明,用裁五十四億,而剪滅殆盡。今西北涇原、邠甯、秦鳳、鄜延四帥,戍卒十余萬。一卒歲給,無慮二萬,騎卒與冗卒,較其中者,總廩給之數,恩賞不在焉,以十萬較之,歲用二十億。白靈武罷兵,計費六百余億,方前世數倍矣。平世屯戍,且猶若是,後雖有他警,不可一日輟去,是十萬眾,有增而無損期也。國家厚利募商入粟,傾四方之貨,然無水漕之運,所挽致亦不過被邊數郡爾。歲不常登,廩有常給,頃年亦嘗稍匱矣。儻其乘我薦饑,我必濟師,饋饟當出於關中,則未戰而西垂已困,可不慮哉?
按唐府兵,上府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為今之計,莫若籍丁民為兵,擬唐置府,頗損其數。又今邊鄙雖有鄉兵之制,然止極塞數郡,民籍寡少,不足備敵。料京兆西北數郡,上戶可十余萬,中家半之,當得兵六七萬。質其賦無他易,賦以帛名者不易以五穀,畜馬者又蠲其雜徭。民幸于庇宗,樂然隸籍。農隙講事,登材武者為什長、隊正,盛秋旬閱,常若寇至。以關內、河東勁兵傅之,盡罷京師禁旅,慎簡守帥,分其統,專其任。分統則兵不重,專任則將益勵,堅其守備,習其形勢,積粟多,教士銳,使虜眾無隙可窺,不戰而懾。《兵志》所謂「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其廟勝之策乎?
又為《述享》、《審斷》、《原刑》、《敦學》、《矯察》、《考績》、《廣諫》,凡《雜議》共九篇上之。
趙元昊反,大將葛懷敏辟為經略判官。洙雖用懷敏辟,尤為韓琦所深知。頃之,劉平、石元孫戰敗,朝廷以夏竦為經略、安撫使,范仲淹、韓琦副之,複以洙為判官。洙數上疏論兵,請便殿召對二府大臣議邊事,及講求開寶以前用兵故實,特出睿斷,以重邊計。又請減並柵壘,召募土兵,省騎軍,增步卒。又上鬻爵令。時詔問攻守之計,竦具二策,令琦與洙詣闕奏之。帝取攻策,以洙為集賢校理。洙遂趨延州謀出兵,而仲淹持不可。還至慶州,會任福敗于好水川,因發慶州部將劉政銳卒數千,趨鎮戎軍赴救,未至,賊引去。夏竦奏洙擅發兵,降通判濠州。當時言者謂福之敗,由參軍耿傅督戰太急。後得傅書,乃戒福使持重,毋輕進。洙以傅文吏,無軍責而死於行陣,又為時所誣,遂作《憫忠》、《辨誣》二篇。
未幾,韓琦知秦州,辟洙通判州事,加直集賢院。上奏曰:
漢文帝盛德之主,賈誼論當時事勢,猶雲可為慟哭。孝武帝外制四夷,以強主威,徐樂、嚴安尚以陳勝亡秦、六卿篡晉為戒。二帝不以危亂滅亡為諱,故子孫保有天下者十餘世。秦二世時,關東盜起。或以反者聞,二世怒,下吏;或曰逐捕今盡,不足憂,乃悅。隋煬帝時,四方兵起,左右近臣皆隱賊數,不以實聞,或言賊多者,輒被詰。二帝以危亂滅亡為諱,故秦、隋宗社數年為丘墟。陛下視今日天下之治,孰與漢文?威制四夷,孰與漢武?國家基本仁德,陛下慈孝愛民,誠萬萬于秦、隋矣。至於西有不臣之虜,北有強大之鄰,非特閭巷盜賊之勢也。
自西夏叛命四年,並塞苦數擾,內地疲遠輸。兵久於外而休息無期,卒有乘弊而起。《兵法》所謂「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當此之時,陛下宜夙夜憂懼,所以慮事變而塞禍源也。陛下延訪邊事,容納直言,前世人主。勤勞寬大,未有能遠過者。然未聞以宗廟為憂,危亡為懼,此賤臣所以感憤於邑而不已也。何者?今命令數更,恩寵過濫,賜與不節。此三者,戒之慎之,在陛下所行爾,非有難動之勢也。而因循不革,弊壞日甚。臣謂陛下不以宗廟為憂、危亡為懼者,以此。
未命令者,人主所以取信於下也。異時民間,朝廷降一命令,皆竦視之;今則不然,相與竊語,以為不久當更,既而信然,此命令日輕於下也。命令輕,則朝廷不尊矣。又聞群臣有獻忠謀者,陛下始甚聽之,年複一人沮之,則意移矣。忠言者以信之不能終,頗自詘其謀,以為無益,此命令數更之弊也。
夫爵賞,陛下所持之柄也。近時外戚、內臣以及士人,或因緣以求恩澤,從中而下謂之「內降」。臣聞唐氏政衰,或母后專制,或妃主擅朝,樹恩私黨,名為「斜封」。今陛下威柄自出,外戚、內臣賢而才者,當與大臣公議而進之,何必襲「斜封」之弊哉。且使大臣從之,則壞陛下綱紀;不從,則沮陛下德音。壞綱紀,忠臣所不忍為;沮德音,則威柄輕於上。且盡公不阿,朝廷所以責大臣。今乃自以私昵撓之,而欲責大臣之不私,難矣。此恩寵過濫之弊也。
夫賜予者,國家所以勤功也。比年以來,嬪禦及伶官、太醫之屬,賜予過厚。民間傳言,內帑金帛,皆祖宗累朝積聚。陛下用之,不甚愛惜,今之所存無幾。疏遠之人,誠不能知內府豐匱之數,但見取於民者日煩,即知畜於公帑者不厚。臣亦知國家自西方宿兵,用度浸廣,帑藏之積,未必悉為賜予所費,然下民不可家至而戶曉,獨見陛下行事感動爾。往歲聞邊將王珪,以力戰賜金,則無不悅服;或見優人所得過厚,則往往憤歎。人情不可不察,此賜予不節之弊也。
臣所論三事,皆人人所共知,近臣從諛而不言,以至今日。方今非獨四夷之為患,朝政日弊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故臣願先正於內,以正於外。然後忠謀漸進,紀綱漸舉,國用漸足,士心漸奮。邊境之患,庶乎息矣。惟深察秦、隋惡聞忠言所以亡,遠法漢王不諱危亂所以存,日親盛德,與民更始,則天下幸甚。
仁宗嘉納之。
改太常丞、知涇州。以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會鄭戩為陝西四路都總管,遣劉滬、董士廉城水洛,以通秦、渭援兵。洙以為前此屢困於賊者,正由城砦多而兵勢分也。今又益城,不可,奏罷之。時戩已解四路。而奏滬等督役如故。洙不平,遣人再召滬,不至;命張忠往代之,又不受。於是諭狄青械滬、士廉下吏。戩論奏不已,卒徙洙慶州而城水洛。又徙晉州,遷起居舍人、直龍圖閣、知潞州。會士廉詣闕上書訟洙,詔遣禦史劉湜就鞫,不得他罪。而洙以部將孫用由軍校補邊,自京師貸息錢到官,亡以償。洙惜其才可用,恐以犯法罷去,嘗假公使錢為償之,又以為嘗自貸,坐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天下莫不以為湜文致之也。徙監均州酒稅,感疾,沿牒至南陽訪醫,卒,年四十七。嘉祐中,宰相韓琦為洙言,乃追複故官,及官其子構。
洙內剛外和,博學有識度,尤深於《春秋》。自唐末曆五代,文格卑弱。至宋初,柳開始為古文,洙與穆修復振起之。其為文簡而有法,有集二十七卷。自元昊不庭,洙未嘗不在兵間,故于西事尤練習。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盡當時利害。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費,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而元昊臣,洙亦去而得罪矣。
孫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少好學,日誦數千言,慕孫何為古文章。初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推官。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杜衍辟為永興司錄,凡吏職,纖末皆倚辦甫。甫曰:「待我以此,可以去矣。」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衍與宴語,甫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曆評其才性所長。衍曰:「吾辟屬官,得益友。」諸生亦多從甫學問。
徙知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蜀用鐵錢,民苦轉貿重,故設書紙代錢,以便市易。轉運使以偽造交子多犯法,欲廢不用。甫曰:「交子可以偽造,錢亦可以私鑄,私鑄有犯,錢可廢乎?但嚴治之,不當以小仁廢大利。」後卒不能廢。衍為樞密副使,薦於朝,授秘閣校理。
是歲,詔三館臣僚言事。甫進十二事,按祖宗故實,校當世之治有所不逮者,論述以為諷諫,名《三聖政範》。改右正言。時河北降赤雪,河東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範五行傳》及前代變驗,上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緩之應。舒緩則政事弛,賞罰差,百官廢職,所以召亂也。晉太康中,河陰降赤雪。時武帝怠於政事,荒宴後宮。每見臣下,多道常事,不及經國遠圖,故招赤眚之怪,終致晉亂。地震者,陰之盛也。陰之象,臣也,後宮也,四夷也。三者不可過盛,過盛則陰為變而動矣。忻州趙分,地震六年。每震,則有聲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惟唐高宗本封于晉,及即位,晉州經歲地震。宰相張行成言,恐女謁用事,大臣陰謀,宜制於未萌。其後武昭儀專恣,幾移唐祚。天地災變,固不虛應,陛下救紓緩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時出英斷,以懾奸邪,以肅天下。救陰盛之變,莫若外謹戎備,內制後宮。謹戎備,則切責大臣,使之預圖兵防,熟計成敗;制後宮,則凡掖庭非典掌禦幸者,盡出之,且裁節其恩,使無過分,此應天之實也。」時契丹、西夏稍強,後宮張修媛寵倖,大臣專政,甫以此諫焉。
又言:「修媛寵恣市恩,禍漸已萌。夫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婢妾爾。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帝曰:「用物在有司,朕恨不知爾。」甫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
夏國乞盟,甫上一利、曰害曰:「宿兵以來,國用空耗。今若與之約和,則邊兵可減,科斂可省。其為利一也。始,契丹聲言,嘗遣使諭西人使臣中國。今和議既成,必恃其功。去歲有割地之請,朝廷已增歲賂,若更有求,將安拒之?其為害一也。自承平四十年,武事不飭,及邊鄙有警,而用不習之將,不練之兵,故久無成功。然比來邊臣中材謀勇健者,往往復出,方在講訓不懈,以張中國之威。一旦因議和弛備,複如曩日,緩急必不可用。其為害二也。自元昊拒命,終不敢深入關中者,以唃廝囉等族不附,慮為後患也。今中國與之和,獲歲遺之厚,彼必專力以制二蕃,強大之勢,自茲為始。其為害三也。且朝廷恃久安之勢,法令紀綱,弛而不葺。及西戎累敗,王師始議更張,以救前弊。今見戎人請和,苟貪無事,他時之患,不可救矣。其為害四也。凡利害之機,願陛下熟圖之。」
又言:「張子奭使夏州回,元昊複稱臣,然乞歲賣青鹽十萬石,兼欲就京師互市諸物,仍求增歲給之數。臣以謂西鹽數萬石,其直不下錢十余萬緡。況朝廷已許歲賜二十五萬,若又許其賣鹽,則與遺契丹物數相當。使契丹聞之,則貪得之心生矣。況自德明之時,累乞放行青鹽,先帝以其亂法,不聽。及請之不已,追德明弟入質而許之,是則以彼難從之事,杜其意也。蓋鹽,中國之大利,又西戎之鹽,味勝解池所出,而出產無窮。既開其禁,則流於民間,無以堤防矣。兼聞張子奭言,元昊自拒命以來,收結人心,鈔掠所得,旋給其眾,兵力雖勝,用度隨窘。當此之時,尤宜以計困之,安得汲汲與和,曲徇其請乎?」
時陝西經略招討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還朝,甫建議請詔琦等,條四路將官能否,為上、中、下三等,黜其最下者。保州兵變前,有告者,大臣不時發之。甫因言樞密使副當得罪,使,乃杜衍也。邊將劉滬城水洛於渭州,總管尹洙以滬違節度,將斬之。大臣稍主洙議,甫以謂:「水洛通秦、渭,於國家為利,滬不可罪。」由是罷洙而釋滬。衍屢薦甫,洙與甫素善者,而甫不少假借,其鯁亮不私如此。
甫嘗言參知政事陳執中不學亡術,不可用。帝難之,由是求補外,不許。其後奏丁度因對求進用,帝曰:「度未嘗請也。」度乞與甫辯,且指甫為宰相杜衍門人。乃以右司諫出知鄧州,徙安州,曆江東、兩浙轉運使。
范仲俺知杭州,多以便宜從事。甫曰:「范公,大臣也。吾屈於此,則不得伸於彼矣。」一切繩之以法,然退未嘗不稱其賢。再遷尚書兵部員外郎,改直史館、知陝州,徙晉州。為河東轉運使、三司度支副使,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留為侍讀。卒,特贈右諫議大夫。
甫性勁果,善持論,有文集七卷,著《唐史記》七十五卷。每言唐君臣行事,以推見當時治亂,若身履其間,而聽者曉然,如目見之。時人言:「終日讀史,不如一日聽孫論也。」《唐史》藏秘閣。
謝絳,字希深,其先陽夏人。祖懿文,為杭州鹽官縣令,葬富陽,遂為富陽人。父濤,以文行稱,進士起家,為梓州榷鹽院判官。李順反成都,攻陷州縣,濤嘗畫守禦之計。賊平,以功遷觀察推官,權知華陽縣。亂亡之後,田廬荒廢,詔有能占田而倍入租者與之,於是腴田悉為豪右所占,流民至無所歸。濤收詔書,悉以田還主。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興國軍。還,以治行召對長春殿,命試學士院。會契丹入寇,真宗議親征,時曹、濮多盜,而契丹聲言趨齊、鄆,以濤知曹州。屬縣賦稅多輸睢陽助兵食,是歲霖潦,百姓苦於轉送,濤悉留不遣。奏曰:「江、淮漕運,日過睢陽,可取以餉軍。願留曹賦繇廣濟河以饋京師。」轉運使論以為不可,詔從濤奏。嘗使蜀還,舉所部官三十餘人。宰相疑以為多,濤曰:「有罪,願連坐之。」奉使舉官連坐,自濤始。久之,用馮拯薦,複召試,以尚書兵部員外郎直史館,遂兼侍御史知雜事。真宗山陵靈駕所經道路,有司請悉壞城門、廬舍,以過車輿象物。濤言:「先帝車駕封祀,儀物大備,猶不聞有所毀撤,且遺詔從儉薄。今有司治明器侈大,以勞州縣,非先帝意,願下少府裁損之。」進直昭文館,累官至太子賓客。
絳以父任試秘書省校書郎,舉進士中甲科,授太常寺奉禮郎、知汝陰縣。善議論,喜談時事,嘗論四民失業,累數千言。天禧中,上疏謂宋當以土德王天下。時大理寺丞董行父,請用天為統,以金為德。詔兩制議,皆言:「用土德,則當越唐上承于隋;用金德,則當越五代紹唐。而太祖實受終周室,豈可弗遵傳繼之序?」絳、行父議皆黜不用。
楊億薦絳文章,召試,擢秘閣校理、同判太常禮院。丁母憂,服除,仁宗即位,遷太常博士。用鄭氏《經》、唐故事議宣祖非受命祖,不宜配享感生帝,請以真宗配之。翰林學士承旨李維以為不可。尋出通判常州。天聖中,天下水旱、蝗起,河決滑州,絳上疏曰:
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谷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按《洪範》、京房《易傳》皆以為簡祭祀,逆天時,則水不順下;政令逆時,水失其性,則壞國邑,傷稼穡;顓事者知,誅罰絕理,則大水殺人;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上下皆蔽,茲謂隔,其咎旱:天道指類示戒,大要如此。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上塞時變,固宜策告殃咎,變更理化,下罪己之詔,修順時之令,宣群言以導壅,斥近幸以損陰。而聖心優柔,重在改作,號令所發,未聞有以當天心者。
夫風雨、寒暑之于天時,為大信也;信不及於物,澤不究於下,則水旱為沴。近日制命,有信宿輒改,適行遽止,而欲風雨以信,其可得乎?天下之廣,萬幾之眾,不出房闥,豈能盡知?而在廷之臣,未聞被數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澤即佞幸,上下皆蔽,其應不虛。
昔兩漢日食、地震、水旱之變,則策免三公,以示戒懼。陛下進用丞弼,極一時之選,而政道未茂,天時未順,豈大臣輔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篤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責成,以極其效;謂之不然,則更選賢者。比來奸邪者易進,守道者數窮,政出多門,俗喜由徑。聖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分職受業;而宰相方考賢進吏,無敢建白。欲德不用之應,又可驗矣。
今陽驕莫解,蟲孽漸熾,河水妄行。循故道之跡,行尋常之政,臣恐不足回靈意、塞至戒。古者,穀不登則虧膳,災屢至則降服,凶年不塗塈。願下詔引咎,損太官之膳,避路寢之朝,許士大夫斥諱上聞,譏切時病。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斂,勿崇私恩,更進直道,宣德流化,以休息天下。至誠動乎上,大惠浹於下,豈有時澤之艱哉!
仁宗嘉納之。
會修國史,以絳為編修官,史成,遷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時濤官西京,且老矣,因請便養,通判河南府。又論:「唐室麗正、史官之局,並在大明、華清宮內。太宗皇帝肇修三館,更立秘閣于升龍門左,親為飛白書額,作贊刻石閣下。景德中,圖書浸廣,真宗皇帝益以內帑四庫。二聖數嘗臨幸,親加勞問,遞宿廣內者,有不時之召。人人力道術、究藝文,知天子尊禮甚勤,而名臣高位,繇此其選也。往者遭遘延燔,未遑中葺,或引兩省故事,別建外館,直舍卑喧,民櫩叢接。大官衛尉,供擬滋削,虧體傷風,莫茲為甚。陛下未嘗迂翠華、降玉趾,寥寥冊府,不聞輿馬之音,曠有日矣。議者以謂慕道不篤于古,待士少損於前。士無延訪之勤,而因循相尚,不自激策,文雅漸弊,竊為聖朝惜之。願辟內館,以恢景德之制。」詔可。
絳雖在外,猶數論事。奏言:「近歲不逞之徒,托言數術,以先生、處士自名,禿巾短褐,內結權幸,外走州邑,甚者矯誣詔書,傲忽官吏。請嚴禁止。嘗以墨敕賜封號者,追還之。」
還權開封府判官,言:
蝗亙田野,坌人郛郭,跳擲官寺,井郾皆滿。魯三書螟,《谷梁》以為哀公用田賦虐取於民。朝廷斂弛之法,近于廉平,以臣愚所聞,似吏不甚稱而召其變。凡今典城牧民,有顓方面之執:才者掠功取名,以嚴急為術,或辯偽無實,數蒙獎錄;愚者期會簿書,畏首與尾。二者政殊,而同歸於弊。
夫為國在養民,養民在擇吏,吏循則民安,氣和而災息。願先取大州邑數十百,詔公卿以下,舉任州守者,使得自辟屬縣令長,務求術略,不限資考。然後寬以約束,許便宜從事。期年條上理狀,或徙或留,必有功化風跡,異乎有司以資而任之者焉。漢時,詔問京房災異可息之術,房對以考功課吏。臣願陛下博訪理官,除煩苛之命;申敕計臣,損聚斂之役。勿起大獄,勿用躁人,務靜安,守淵默。《傳》曰:「大侵之禮,百官備而不制。言省事也。」如此而沴氣不弭,嘉休不至,是靈意訁讕,而聖言罔惑歟。
會郭皇后廢,絳陳《詩白華》,引申後、褒姒事以諷,辭甚切至。徙三司度支判官,再遷兵部員外郎。上言:「邇來用物滋侈,賜予過制,禁中須索,去年計為緡錢四十五萬。自今春至四月,已及二十余萬。比詔裁節費用,而有司移文,但求咸平、景德簿書。簿書不存,則無所措置。臣以謂不若推近及遠,遞考歲用而裁節之,不必咸平、景德為准也。」
初,詔罷織密花透背,禁人服用,且雲自掖庭始。既而內人賜衣,複取於有司。又後苑作制玳瑁器,索龜筒於市。龜筒,禁物也,民間不得有,而索不已。絳皆論罷之。又言:「號令數變則虧國體,利害偏聽則惑聰明。請者務欲各行,而守者患於不一。請罷內降,凡詔令皆由中書、樞密,然後施行。」因進《聖治箴》五篇。
以父憂去,服除,擢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太常禮院。吏部擬官,舊視職田有無,不問多寡,以是不均。絳為核其實,以多寡為差,其有名而無實者皆不用,人以為便。初改判禮院為知禮儀事,自張絳建請。
使契丹,還,請知鄧州。距州百二十裏,有美陽堰,引湍水溉公田。水來遠而少,利不及民;濱堰築新土為防,俗謂之墩者,大小又十數,歲數壞,輒調民增築。奸人蓄薪茭,以時其急,往往盜決堰墩,百姓苦之。絳按召信臣六門堰故跡,距城三裏,壅水注鉗廬陂,溉田至三萬頃。請複修之,可罷州人歲役,以水與民,未就而卒,年四十六。
絳以文學知名一時,為人修潔醞藉,所至大興學舍,嘗請諸郡立學。在河南修國子學,教諸生,自遠錠而至者數百人。好施宗族,喜賓客,以故,卒之日,家無餘貲。有文集五十卷。子景初、景溫、景平、景回。景平好學,著詩書傳說數十篇,終秘書丞。景回早卒。
景溫字師直。中進士第,通判汝、莫二州,江東轉運判官。興宣城百丈圩,議者以為罪,降通判、知漣水軍。神宗初,知諫院邵亢直其前事,徙真州,提點江西刑獄。曆京西、淮南轉運使。
景溫平生未嘗仕中朝,王安石與之善,又景溫妹嫁其弟安禮,乃驟擢為侍御史知雜事。安石方惡蘇軾,景溫劾軾向丁憂歸蜀,乘舟商販。朝廷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師窮其事,訖無一實。蘇頌等論李定不持母服,景溫察安石指,為辨於前。已而事下臺,景溫難違眾議,始雲定當追服。又言薛向不當得侍從,王韶邊奏誣罔,浸失安石意,然猶以嘗助己,但改直史館兼侍讀。不敢拜,出知鄧州。
逾年,進陝西都轉運使,以不奉司農約束,改知鄧、襄、澶三州,加直龍圖閣,判將作監。轉右諫議大夫、知潭州。章惇開五溪,景溫協力拓築,論功進官,召拜禮部侍郎。複出知洪州、應天府、瀛州。
元祐初,進寶文閣直學士、知開封府。未滿歲,禦史中丞劉摯言其非撥煩吏。右司諫王覿言:「瀛州妖婦李自稱事九仙聖母,能與人通語言,談禍福。景溫在郡為所惑,禮餉甚厚,遣十兵挈之入京。數遣子慥至其處;補李婿為小史,使出入官府,崇大聲勢;至縱嬖妾之弟,醉歐市人。為政若此,尚何惜而不加譴。」於是罷知蔡州。
三年初,置權六曹尚書,以為刑部。劉安世複論之,改知鄆州,再曆永興軍。時章惇為相,景溫言元祐大臣改先帝之政,並西夏人偃蹇終未順命,宜罷分畫,以馬跡所至為境。惇用其說,徙知河陽,卒,年七十七。
葉清臣,字道卿,蘇州長洲人。父參,終光祿卿。清臣幼敏異,好學善屬文。天聖二年,舉進士,知舉劉筠奇所對策,擢第二。宋進士以策擢高第,自清臣始。授太常寺奉禮郎、簽書蘇州觀察判官事。還為光祿寺丞、集賢校理,通判太平州、知秀州。入判三司戶部勾院,改鹽鐵判官。
上言九事:請遣使循行天下,知民疾苦,察吏能否;興太學,選置博士,許公卿大臣子弟補學生;重縣令;諸科舉人取名大義,責以策問;省流外官,無得入仕;聽武臣終三年之喪;罷度僧;廢讀經一業;訓兵練將,慎出令,簡條約。詞多不載。出知宣州,累遷太常丞,同修起居注,判三司鹽鐵勾院,進直史館。
是冬,京師地震,上疏曰:「天以陽動,君之道也;地以陰靜,臣之道也。天動地靜,主尊臣卑。易此則亂,地為之震。乃十二月二日丙夜,京師地震,移刻而止;定襄同日震,至五日不止,壞廬寺,殺人畜,凡十之六。大河之東,彌千五百里而及都下,誠大異也。屬者熒惑犯南斗,治曆者相顧而駭。陛下憂勤庶政,方夏泰寧,而一歲之中,災變仍見。必有下失民望、上戾天意者,故垂戒以啟迪清衷。而陛下泰然不以為異,徒使內侍走四方,治佛事,修道科,非所謂消複之實也。頃范仲淹、餘靖以言事被黜,天下之人,齰舌不敢議朝政者,行將二年。願陛下深自咎責,許延忠直敢言之士,庶幾明威降鑒,而善應來集也。」書奏數日,仲淹等皆得近徙。
會詔求直言,清臣複上疏言大臣專政,仁宗嘉納之。清臣請外,為兩浙轉運副使。並太湖有民田,豪右據上游,水不得泄,而民不敢訴。嘗建請疏盤龍匯、滬瀆港入於海,民賴其利。以右正言知制誥,知審官院,判國子監。
時陝西用兵,上言:「當今將不素蓄,兵不素練,財無久積。小有邊警,外無驍將,內無重兵。舉西北二垂觀之,若濩落大瓠,外示雄壯,其中空洞,了無一物。脫不幸戎馬猖突,腹內諸城,非可以計術守也。自元昊僭竊,因循至於延州之寇,中間一歲矣。而屯戍無術,資糧不充,窮年畜兵,了不足用,連監牧馬,未幾已虛。使蚩蚩之甿無所倚而安者,此臣所以孜孜憂大瓠之穿也。今羌戎稍卻,變詐亡窮,豈宜乘即時之小安,忘前日之大辱?又將泰然自處,則後日視今,猶今之視前也。」
元昊圍延州,既解去,鈐轄內侍盧守勤與通判計用章更訟於朝。時內侍用事者,多為守勤遊說,朝廷議薄守勤罪,而流用章嶺南。清臣上疏曰:「臣聞眾議,延州之圍,盧守勤首對範雍號泣,謀遣李康伯見元昊,為偷生之計。計用章以為事急,不若退保鄜州,李康伯遂有'死難,不可出城見賊'之語。自元昊退,守勤懼金明之失、二將之沒,朝廷歸罪邊將;又思倉卒之言,一旦為人所發,則禍在不測。遂反覆前議,移過於人,先為奏陳,冀望取信。正如黃德和誣奏劉平,欲免退走之罪。尋聞計用章亦疏斥守勤事狀,詔文彥博置劾,未分曲直,而遽罪用章、康伯,牲赦守勤。此必有議者結中人、惑聖聽,以為方當用師邊陲,不可輕起大獄。臣觀前史,魏尚、陳湯雖有功,尚不免削爵,罰作案驗吏士。何況擁兵自固,觀望不出,恣縱羌賊,破一縣,擒二將。大罪未戮,又自蔽其過,矯誣上奏,此而不按,何罪不容?設用章有退保之言,止坐畏懦;而守勤謀見賊之行,乃是歸款。二者之責,孰重孰輕,望詔彥博鞫正其獄。苟用章之狀果虛,守勤之罪果白,用章更置重科,物論亦允。無容偏聽一辭,以虧王道無黨之義。」其後獄具,守勤才降湖北兵馬都監。
時西師未解,急於經費,中書進擬三司使,清臣初不在選中。帝曰:「葉清臣才可用。」擢為起居舍人、龍圖閣學士、權三司使公事。始奏編前後詔敕,使吏不能欺,簿帳之叢冗者,一切刪去。內東門、禦廚皆內侍領之,凡所呼索,有司不敢問,乃為合同以檢其出入。清臣與宋庠、鄭戩雅相善,為呂夷簡所惡,出知江寧府。逾年,入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丁父憂,言者以清臣為知兵,請起守邊。及服除,宰相陳執中素不悅之,即除翰林侍讀學士、知邠州。道由京師,因請對,改澶州,進尚書戶部郎中、知青州。徙知永興軍,浚三白渠,溉田逾六千頃。
仁宗禦天章閣,召公卿,出手詔問當世急務。清臣聞之,為條對,極論時政闕失,其言多劘切權貴。且曰:「陛下欲息奔競,此系中書。若宰相裁抑奔競之流,則風俗惇厚,人知止足;宰相用憸佞之士,則貪榮冒進,激成渾波。向有職在管庫,日趨走時相之門。入則取街談巷言,以資耳目;出則竊廟謨朝論,以驚流輩。一旦皆擢職司,以酬所任。比日人士競踵此風,出入權要之家,時有'三屍'、'五鬼'之號。乃列館職,或置省曹。且台諫官為天子耳目,今則不然,盡為宰相肘腋。宰相所惡,則捃以微瑕,公行擊搏;宰相所善,則從而唱和,為之先容。中書政令不平,賞罰不當,則箝口結舌,未嘗敢言。人主纖微過差,或宮闈小事,即極言過當,用為訐直。供職未逾歲時,遷擢已加常等。宋禧為禦史,勸陛下宮中畜犬設棘,以為守衛。削弱朝體,取笑四夷,不加訶譴,擢為諫官。王達兩為湖南、江西轉運使,所至苛虐,誅剝百姓,徒配無辜,特以宰相故舊,不次拔擢,遂有河北之行。如此,是長奔競也。」其他所列利害甚眾。
會河決商胡,北道艱食,複以為翰林學士、權三司使。舊制,有三司使、權使公事,而清臣所除,止言「權使」,自是分三等焉。以戶部副使向傳式不職,奏請出之。皇祐元年春,帝禦便殿,訪近臣以備邊之策。清臣上對,略曰:
陛下臨禦天下,二十八年,未嘗一日自暇自逸。而西夏、契丹頻歲為患者,豈非將相大臣,不得其人,不能為陛下張威德而攘四夷乎?昔王商在廷。單于不敢仰視。郅都臨代,匈奴不敢犯邊。今內則輔相寡謀,綱紀不振;外則兵不素練,將不素蓄。此外寇得以內侮也。慶曆,劉六符來,執政無術略,不能折沖樽俎,以破其謀。六符初亦疑大國之有人,藏奸計而未發。既見表裏,遂肆陸梁。只煩一介之使,坐致二十萬物,永匱膏血,以奉腥膻。此有識之士,所以為國長太息也。
今詔問:「北使詣闕,以伐西戎為名,即有邀求,何以答之?」臣聞誓書所載,彼此無求。況元昊叛邊,累年致討,契丹坐觀金鼓之出,豈有毫髮之助?今彼國出師,輒求我助,奸盟違約,不亦甚乎?若使辯捷之人,判其曲直,要之一戰,以破其謀,我直彼曲,豈不憚服。苟不知咎,或肆侵陵,方河朔災傷之餘,野無廬舍,我堅壁自守,縱令深入,其能久居?既無所因之糧,則亟當遁去。然後選擇驍勇,遏絕歸師,設伏出奇,邀擊首尾,若不就禽,亦且大敗矣。
詔問:「輔翊之能,方面之才,與夫帥領偏裨,當今敦可以任此者。」臣以為不患無人,患有人而不能用爾。今輔翊之臣,抱忠義之深者,莫如富弼。為社稷之固者,莫知范仲淹。諳古今故事者,莫如夏竦。議論之敏者,莫如鄭戩。方面之才,嚴重有紀律者,莫如韓琦。臨大事能斷者,莫如田況。剛果無顧避者,莫如劉渙。宏達有方略者,莫如孫沔。至於帥領偏裨,貴能坐運籌策,不必親當矢石,王德用素有威名,范仲淹深練軍政,龐籍久經邊任,皆其選也。狄青、范全頗能馭眾,蔣偕沉毅有術略,張亢倜儻有膽勇,劉貽孫材武剛斷,王德基純愨勁勇,此可補偏裨者也。
詔謂:「朔方災傷,軍儲缺乏。」此則三司失計置,轉運使不舉職,固非一日。既往固已不咎,來者又複不追,臣未見其可也。且如施昌言承久弊之政,方欲竭思慮、辦職事,一與賈昌朝違戾,遂被移徙,軍儲何由不乏?自去年秋八月,計度市糴,而昌朝執異議,仲春尚未與奪,財賦何緣得豐?先朝置內帑,本備非常。今為主者之吝,自分彼我,緩急不以為備,則臣不知其所為也。至如粒食之重,轉徙為難,莫若重立爵等,少均萬數,豪民詿誤,使得入粟,以免杖笞,必能速辦。夫能儉嗇以省費,漸致于從容。德音及此,天下之福也。比日多以卑官躐請厚奉,或身為內供奉而有遙刺之給,或為觀察使便占留後之封,幸門日開,賜予無藝,若令有司執守,率循舊規,庶幾物力亦獲寬弛。
詔問:「戰馬乏絕,何策可使足用?」臣前在三司,嘗陳監牧之弊,占良田九萬餘頃,歲費錢百萬緡。天閑之數,才三四萬,急有徵調,一不可用。今欲不費而馬立辦,莫若賦馬于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五路。上戶一馬,中戶二戶一馬,養馬者複其一丁。如此,則坐致戰馬二十萬匹,不為難矣。
時清臣以河北乏兵食,自汴漕米繇河陰輸北道者七十余萬;又請發大名庫錢,以佐邊糴。而安撫使賈昌朝格詔不從,清臣固爭,且疏其跋扈不臣。宰相方欲兩中之,乃徙昌朝鄭州,罷清臣為侍讀學士、知河陽。卒,贈左諫議大夫。
清臣天資爽邁,遇事敢行,奏對無所屈。郭承祐妻舒王元偁女,封郡主,給奉;及承祐為殿前副都指揮使,妻以不加封,請增月給,清臣執奏不可。仁宗曰:「承祐管軍,妻又諸王女,當優之。」清臣曰:「是終為僥倖。」遂卷其奏置懷中,不行。數上書論天下事,陳九議、十要、五利,皆當世可行者。有文集一百六十卷。子均,為集賢校理。
楊察,字隱甫。其先晉人,從唐僖宗入蜀,家于成都。至其祖鈞,始從孟昶歸朝。鈞生居簡,仕真宗時,至尚書都官員外郎,嘗官廬州,遂為合肥人。居簡生察,景祐元年,舉進士甲科,除將作監丞、通判宿州。遷秘書省著作郎、直集賢院,出知潁、壽二州,入為開封府推官,判三司鹽鐵、度支勾院,修起居注,曆江南東路轉運使。屬吏以察年少,易之。及行部,數摘奸隱,眾始畏伏。察在部,專以舉官為急務。人或議之,察曰:「此按察職也,苟掎拾羨餘,則俗吏之能,何必我哉!」召為右正言、知制誥,權判禮部貢院。時上封者請罷有司糊名考士,及變文格,使為放軼以襲唐體。察以謂:「防禁一潰,則奔競複起。且文無今昔,惟以體要為宗,若肆其澶漫,亦非唐氏科選之法。」前議遂寢。
晏殊執政,以妻父嫌,換龍圖閣待制。母憂去職,服除,複為知制誥,拜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擢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論事無所避。會詔舉禦史,建言:「臺屬供奉殿中,巡糾不法,必得通古今治亂良直之臣。今舉格太密,公坐細故,皆置不取,恐英偉之士,或有所遺。」禦史何郯以論事不得實,中書問狀。察又言:「禦史,故事許風聞;縱所言不當,自系朝廷采擇。今以疑似之間,遽被詰問,臣恐台諫官畏罪緘默,非所以廣言路也。」
又數以言事忤宰相陳執中。未幾,三司戶部判官楊儀以請求貶官,察坐前在府失出笞罪,雖去官,猶罷知信州。徙揚州,複為翰林侍讀學士,又兼龍圖閣學士、知永興軍,加端明殿學士、知益州。再遷禮部侍郎,複權知開封府,複兼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內侍楊永德毀察於帝,三司有獄,辭連衛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詔移開封府鞫之。察由是乞罷三司,乃遷戶部侍郎兼三學士,提連集禧觀,進承旨。逾年,複以本官充三司使。餌鐘乳過劑,病癰卒。贈禮部尚書,諡宣懿。
察美風儀。幼孤,七歲始能言,母頗知書,嘗自教之。敏于屬文,其為制誥,初若不用意;及稿成,皆雅致有體,當世稱之。遇事明決,勤於吏職,雖多益喜不厭。癰方作,猶入對,商畫財利,歸而大頓,人以為用神太竭雲。有文集二十卷。無子,以兄子庶為嗣。
弟寘,舉進士第一,通判潤州,以母憂不赴,毀瘠而卒。時人傷之。
論曰:當仁宗在位時,宋興且百年,海內嘉靖,上下安佚。然法制日以玩弛,僥倖之弊多。自西陲用兵,關中困擾,天子憫勞元元,奮然欲用群材以更內外之治,于時俊傑輩出。尹洙崎嶇兵間,亦頗論天下之事。孫甫馳騁言路,咸以文學、方正知名。絳文詞議論,尤為儒林所宗。朝廷方欲倚用之,不幸死矣。最後,清臣、察繇進士高等,不數年致位侍從,立朝謇謇,無所附麗,為一時名臣。豈非出於上之所自擢,故奮勵不撓,以圖報稱哉?
列傳第五十五
○韓丕師頏張茂直梁顥子固楊徽之楊澈呂文仲王著呂祐之潘慎修杜鎬查道從兄陶
韓丕,字太簡,華州鄭人。父杲,晉開運中,為曲陽主簿,契丹攻城,陷沒焉。母改適他氏。丕幼孤貧,有志操,讀書於驪山、嵩陽,通《周易》、《禮記》,為人講說。常有山林之志,家雖甚貧,處之晏如。年長,始學文。開寶中,鄭牧知文州,與之偕行,遂薄遊兩川。及牧知成都,劉熙古延置門下,掌書奏,以孫女妻之。
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聲名籍甚,公卿多薦之者。嘗著《孟母碑》、《返魯頌》,人多諷誦之。解褐大理評事、通判衡州。石熙載薦其文行,代還,以文學試中書,擢著作佐郎、直史館,賜緋魚。未幾,改左拾遺。八年,遷職方員外郎、知制誥。雍熙初,加虞部郎中。二年,與賈黃中、徐鉉同知貢舉。丕屬思艱澀,及典書命,傷於稽緩。宰相宋琪性褊急,常加督責,或申以諧謔,丕不能平。又舍人王祐以前輩負氣,每陵轢面折之。丕乃表求外郡,出知虢州,就改職方郎中。端拱初,拜右諫議大夫,賜金紫,知河陽、濠州。
丕起寒素,以沖澹自處,不奔競於名宦,太宗甚嘉重之。淳化二年,召入為翰林學士,終以遲鈍不敏於用。俄罷職,充集賢殿修撰、知均州。就遷給事中、工部侍郎,徙金州。召還,充史館修撰,又出知滁州,就加禮部。大中祥符二年,卒。
丕純厚畏慎,似不能言者。曆典州郡,雖不優於吏事,能以清介自持,時稱其長者雲。
師頏,字霄遠,大名內黃人。父均,後唐長興二年進士,終永興節度判官,因家關右。頏少篤學,與兄頌齊名。建隆二年舉進士,竇儀典貢舉,擢之上第。釋褐耀州軍事推官,以疾解,久不赴調。開寶中,複為解州推官。太平興國初,召還,遷大理寺丞、陝西河北轉運判官,就改著作佐郎。秩滿,遷監察禦史、通判永興軍府。坐秦王廷美假公帑緡錢,左授乾州團練副使,尋復舊官。六年,改殿中侍御史、通判邠州。徙知簡州,轉起居舍人。以公累去官,複為殿中侍御史,知資、眉二州。頏所至,以簡靜為治,蜀人便之。代還,遷侍御史、知安州,賜緡錢二十萬。移朗州,超拜工部郎中,命知陝州,賜金紫。
時西鄙用兵,餫道所出,軍士多亡命,嘯聚山林為盜。頏嚴其巡捕,盜越他境。改刑部郎中,未幾召還。真宗以其舊人,素負才望,而久次於外,累召對,詢其文章。頏謙遜自晦,上益嘉之。翌日,命以本官知制誥,兼史館修撰。咸平二年,與溫仲舒、張詠同知貢舉。明年,召入翰林為學士。五年,複與陳恕同典貢部,又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俄卒,年六十七。詔遣官護葬,給其子仲回秘書丞奉終喪。
頏曠達夷雅,搢紳多慕其操尚。有集十卷。子三人:仲回,端拱元年進士及第,至太常博士;仲宰,國子博士;仲說,殿中丞。
張茂直,字林宗,兗州瑕丘人。父延升,以經術教授鄉里。茂直方弱冠,慕容彥超據州城,驅之守陴。及周師破敵,擁城守者列坐,將斬之。有卒挾刃謂茂直曰:「汝發甚鬒,惜為頸血所汙,可先斷之。」茂直許焉。刃未及發,會得釋。後勵志於學。
開寶中,州將器其為人,首薦之,且給錢五萬,以助其裝。二年,登進士第,解褐海州推官,進司農寺丞、通判泰州。為轉運使韋務升誣奏,徙監梓州富國監。代還,自陳得雪。複通判靜安軍。軍不領縣,城闉之外,即深州之下博,茂直奏割下博隸焉。進秩著作佐郎。扈蒙薦其才,改秘書丞。
會福州民訟田,命茂直按之,將行,留不遣。參知政事李至稱其端實,命入益王元傑府為記室參軍。王好學,多為詩什,遇茂直甚厚。雖受時果之賜,亦分餉焉。王嘗遣使征詩,茂直援筆而就,甚稱賞之。
端拱元年,召對,賜金紫。數日,改度支員外郎,三遷本曹郎中。真宗居藩時,茂直與朱昂並在諸王府,每預宴集,屢因酬唱識其名。即位,選用舊臣,得茂直及昂,與梁周翰、師頏輩相繼知制誥。茂直既入西閣,會元傑生旦,遣持禮幣為賜,複至舊府,時人榮之。
茂直淳至寡言,晚年多疾,才思梗澀不稱職。改秘書少監,出知潁州。咸平四年,卒,年七十五。子成列,端拱二年進士及第;成務,比部員外郎。
梁顥,字太素,鄆州須城人。曾祖涓,成武主簿。祖惟忠,以明經歷佐使府,至天平軍節度判官。父文度早世,顥養于叔父。王禹偁始與鄉貢,顥依以為學,嘗以疑義質于禹偁,禹偁拒之不答。顥發憤讀書,不期月,複有所質,禹偁大加器賞。初舉進士,不中第,留闕下。獻疏曰:
臣曆觀史籍,唐氏之禦天下也,列聖間出,人文闡燿,尚且渴於共治,旁求多彥,設科之選,逾四十等。當時秉筆之士,彬彬翔集,表著所以。左右前後,有忠有良,導化原、樹治本者,享三百年,得人之由也。
五代不競,茲制日淪。國家興儒,追風三代。方今科名之設,俊造畢臻,秉筆者如林,趨選者如雲。貢于諸侯,考于春官,陛下躬臨慎擇,必盡至公。奈何所取不出於詩賦、策論,簡於心者援而陟之,咈於心者推而黜之,寧無濫陟枉黜之失耶?其間闒茸妄進,濫廁科場者,間亦有之。
若曰陛下嘉惠孤寒沉滯之士,罔計賢否,悉拔而登之,一視同仁。臣竊謂此非確論。蓋聖人在上,則內君子而外小人。若薰蕕同器,甚非所以正人倫、淳風俗也。況丘園之下,豈無宏才茂德之士。陛下誠能設科以擢異等之士,俾陳古今之治亂、君臣之得失、生民之休戚、賢愚之用舍,庶幾有益於治,不特詩賦、論策之小技,以應有司之求而已。
疏上,不報。
雍熙二年,複舉進士,廷試,方禹中獻賦。太宗召升殿,詢其門第,賜甲科,解褐大名府觀察推官。四年,與梁湛並召為右拾遺、直史館,賜緋。判鼓司、登聞院。顥在大名佐趙昌言。昌言人掌樞密,會翟馬周事,顥坐貶虢州司戶參軍。起知魚台縣,就加大理評事。召還,遷殿中丞。頃之,複直史館,壓開封府推官、三司關西道判官,轉太常博士,丁內艱,起令赴職,改右司諫。
真宗初,詔群臣言事,顥時使陝西,途中作《聽政箴》以獻。還為度支判官。咸平元年,與楊勵、李若拙、朱台符同知貢舉。時詔錢若水重修《太祖實錄》,表顥參其事,又同修起居注。扈蹕大名,詔訪群臣邊事,顥上疏曰:
臣聞自古用兵之道,在乎明賞罰而已。然而賞不可以獨任,罰不可以少失。故《兵法》曰:「罰之不行,譬如驕子之不可用。」又曰:「善為將者,威振敵國,令行三軍。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敗事者,雖親必罰。」故孫武斬隊長而兵皆整,穰苴斬監軍而敵遂退。以此言之,兵法不可不正也。
昨者命將出師,乘秋備塞,而傅潛奉明詔,握重兵,逗撓無謀,守陴玩寇,老精兵於不用。以至蕃馬南牧,邊塵畫驚,河朔之民,流移失所,魏博以北,蹂踐一空。遂至殘妖未殄,鑾輅親征,此所謂以賊遺君父者也。乃或赦而不問,則何以謝橫死之民;或黜而不戮,則何以恢用兵之略。以軍法論之,固合斬潛以徇軍中,降詔以示天下。如此,則協前古之典章,戒後來之將帥,然後擇邊臣之可用者,就委用之。
臣嘗讀漢史,李廣之屯兵行師也,無部伍行陣,就善水草,人人自便,不擊刁鬥以自衛,遠於斥候,未嘗遇害,而廣終為名將,士卒樂用。又唐高祖之備北邊也,選頸兵為遊騎,不齎軍糧,隨逐水草,遇敵則殺,當時以為得策。願於邊將中,不以名位高卑,但擇其武勇謀略素為眾所推服者,取十人焉。人付騎士五十,器甲完備,輕齎糧糗,逐水草以為利,往復扞禦。不令入郡邑,不許聚處,遇有寇兵,隨時掩捕。仍令烽候相望,交相救應。緣邊州郡守城兵帥,即堅壁以待之。遇遊騎近城,掩殺邊寇,內量出兵甲援救。如此,則乘城者不堅閉壘門,免坐觀於勝負;捍邊者不苟依郡郭,可行備於寇攘。雖匪良籌,且殊膠柱。
時論頗稱之。
三年,與李宗諤、趙安仁並命知制誥,賜金紫,是年冬,王均平,命為峽路安撫使。歸掌三班。韓國華判大理,以斷刑失中,乃選顥以代之。四年,張齊賢使關右安撫,以顥為之副。
顥有吏才,每進對,詞辯明敏,真宗嘉賞之。凡群臣上封者,悉付顥洎薛映詳閱可否。冬,以河北饑盜,命與映分為東、西路巡檢使。還,拜右諫議大夫,充戶部使。會罷三部使,以顥為翰林學士同知審官院、三班。景德元年,權知開封。
顥美風姿,強力少疾,閨門雍睦。與人交久而無改,士大夫多之。六月,暴病卒,年九十二。上甚軫惻,賜贈加等。所著文集十五卷。子固、述、適。適相仁宗,別有傳。
固字仲堅。幼有志節,嘗著《漢春秋》,顥器賞之。初,以顥遺蔭,賜進士出身。服闋,詣登聞院讓前命,願赴鄉舉,許之。大中祥符元年,舉服勤詞學科,擢甲第。解褐將作監丞、同判密州,就遷著作佐郎。歸朝,改著作郎、直史館,賜緋。曆戶部判官、判戶部勾院。
為人氣調俊爽,善與人交,疏財慷慨,尚氣義,明於吏道。馬元方領三司,臨事粗率,固摭其曠闕之狀,屢請對條奏。嘗詔鞠獄,時稱平審。天禧大禮成,奏頌甚工。無幾卒,年三十三。有集十卷。
楊徽之,字仲猷,建州浦城人。祖郜,仕閩為義軍校。家世尚武,父澄獨折節為儒,終浦城令。徽之幼刻苦為學,邑人江文蔚善賦,江為能詩,徽之與之遊從,遂與齊名。嘗肄業于潯陽廬山,時李氏據有江表,乃潛服至汴、洛,以文投竇儀、王樸,深賞遇之。
周顯德中,舉進士,劉溫叟知貢部,中甲科。同時登第者十六人,世宗命覆試,惟徽之與李覃、何嚴、趙鄰幾中選。解褐校書郎、集賢校理。宰相范質深器重之。曆著作佐郎、右拾遺。竇儼纂禮樂書,徽之預焉。
乾德初,與鄭並出為天興令,府帥王彥超素知其名,待以賓禮。蜀平,移峨眉令。時宋白宰玉津,多以吟詠酬答。複為著作佐郎、知全州,就遷左拾遺、右補闕。太平興國初,代還。太宗素聞其詩名,因索所著。徽之以數百篇奏禦,且獻詩為謝,其卒章有「十年流落今何幸,叨遇君王問姓名」語。太宗覽之稱賞,自是聖制多以別本為賜。遷侍御史、權判刑部。嘗屬疾,遣尚醫診療,賜錢三十萬。轉庫部員外郎,賜金紫,判南曹,同知京朝官差遣。會詔李昉等采緝前代文字,類為《文苑英華》,以徽之精于風雅,分命編詩,為百八十卷。曆遷刑、兵二部郎中。獻《雍熙詞》,上賡其韻以賜。
端拱初,拜左諫議大夫,出知許州。入判史館事,加修撰。因次對上言,曰:「自陛下嗣統鴻圖,闡揚文治,廢墜修舉,儒學響臻,乃至周岩野以聘隱淪,盛科選以來才彥,取士之道,亦已至矣。然擅文章者多超遷,明經業者罕殊用,向非振舉,曷勸專勤,師法不傳,祖述安在!且京師四方之會,太學首善之地。今五經博士,並闕其員,非所以崇教化、獎人材、繇內及外之道也。伏望浚發明詔,博求通經之士,簡之朝著,拔自草萊,增置員數,分教胄子,隨其所業,授以本官,廩稍且優,旌別斯在。淹貫之士,既蒙厚賞,則天下善類知所勸矣,無使唐、漢專稱得人。」太宗嘉納之,顧謂宰相曰:「徽之儒雅,操履無玷,置於館閣宜矣。」未幾,改判集賢院。嘗詔預觀燈乾元樓,上嘉其精力不衰。
時劉昌言拔自下位,不逾時參掌機務,懼無以厭人望,常求自安之計。董儼為右計使,欲傾昌言代之,嘗謂徽之曰:「上遇張洎、錢若水甚厚,旦夕將大用。」有直史館錢熙者,與昌言厚善,詣徽之,徽之語次及之。熙遽以告昌言,昌言以告洎。洎方固寵,謂徽之遣熙構飛語中傷己,遂白上。上怒,召昌言質其語。出徽之為山南東道行軍司馬,熙落職通判朗州。徽之未行,改鎮安軍行軍司馬。
真宗尹京,妙選僚佐,驛召為左諫議大夫,與畢士安並充開封府判官,召對便殿,諭以輔導意。東宮建屬,以徽之兼左庶子。嘗出巡田,真宗作詩言懷,因以寄之。遷給事中。即位,拜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俄兼秘書監。咸平初,加禮部侍郎。二年春,以衰疾求解近職,改兵部,仍兼秘書監,入謝,命坐,勞之曰:「圖書之府,清淨無事,俾卿得以養性也。」是秋,特置翰林侍讀學士,命與夏侯嶠、呂文仲並為之,賜宴秘閣,且褒以詩。
未幾,以足疾請告,上取名藥以賜。郊祀不及扈從,錫齎如侍祠之例。車駕北巡,徽之力疾辭于苑中。上顧謂曰:「卿勉進醫藥,比見,當不久也。」及駐蹕大名,特降手詔存諭。明年春正月,車駕還,又遣使臨問。卒,年八十。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錢五十萬,絹五百匹。錄其外孫宋綬太常寺太祝,侄孫偃、集並同學究出身。
徽之純厚清介,守規矩,尚名教,尤疾非道以幹進者。嘗言:「溫仲舒、寇准用搏擊取貴位,使後輩務習趨競,禮俗浸薄。」世謂其知言。徽之寡諧於俗,唯李昉、王祐深所推服,與石熙載、李穆、賈黃中為文義友。自為郎官、禦史,朝廷即待以舊德。善談論,多識典故,唐室以來士族人物,悉能詳記。酷好吟詠,每對客論詩,終日忘倦。既沒,有集二十卷留於家,上令夏侯嶠取之以進。徽之無子。後徽之妻王卒,及葬,複以緡帛賜其家。
澈字晏如,徽之宗人也,世家建陽。父思進,晉天福中北渡海,因家于青州之北海,累佐使幕。澈幼聰警,七歲讀《春秋左氏傳》,即曉大義。周宰相李谷召令默誦,一無遺誤,穀甚異之。年十六,思進為鎮趙從事,會昭慶令缺,使府命澈假其任。時河決鄰郡,府督役甚急。澈部徒數千,徑大澤中,多蘆葦,令采刈為筏,順流而下。既至,執事者訝以後期,俄而葦筏繼至,駭而問之,澈以狀對,乃更嗟賞。
建隆初,舉進士,時竇儀典貢部,謂澈文詞敏速,可當書檄之任。調補河內主簿,再遷青州司戶參軍。知州張全操多不法,澈鞫獄平允,無所阿畏。太祖知其名,召試禁中,改著作佐郎,出知渠州。江南平,改通判虔州,令就大將曹彬分兵以行。既入境,偽帥郭再興擁兵自固,澈單騎直趨其壘,諭以朝廷威信,再興即奉符以代。澈悉料城中軍士之勇壯者,凡五百人為一綱,部送京師。土豪黎、羅二姓,聚眾依山謀亂,澈率兵平之,擒二豪,械送闕下。
遷右贊善大夫、知淄州。事親以孝聞,求便侍養,徙同判青州。三遷祠部員外郎,複知淄州,又知舒州,累轉祠部郎中。咸平初,遴選王府僚佐,以澈為雍王府記室參軍,賜金紫,加度支郎中。
景德初,車駕幸澶淵,王為東京留守,澈遷兵部郎中,充留守判官。軍巡囚逸,王驚而感疾,及薨,又得閨門殘忍之狀,坐輔導不善免官。未幾,起為祠部郎中。卒,年七十四。子巒,淳化進士,職方員外郎。
呂文仲,字子臧,歙州新安人。父裕,偽唐歙州錄事參軍。文仲在江左,舉進士,調補臨川尉,再遷大理評事,掌宗室書奏。入朝,授太常寺太祝,稍遷少府監丞。預修太平《御覽》、《廣記》、《文苑英華》,改著作佐郎。太平興國中,上每禦便殿觀古碑刻,輒召文仲與舒雅、杜鎬、吳淑讀之。嘗令文仲讀《文選》,繼又令讀《江海賦》,皆有賜齎。以本官充翰林侍讀,寓直禦書院,與侍書王著更宿。時書學葛湍亦直禁中,太宗暇日,每從容問文仲以書史、著以筆法、湍以字學。雍熙初,文仲遷著作佐郎,副王著使高麗。複命改左正言,巡撫福建。未幾,賜金紫,加左諫議大夫。
淳化中,與陳堯叟並兼關西巡撫使。時內品方保吉專幹榷酤,威制郡縣。民疲吏擾,變易舊法,訟其掊克者甚眾。文仲等具奏其實,太宗怒甚。亟召保吉,將劾之,反為保吉所訟,下禦史驗問。文仲所坐皆細事,而素巽懦,且恥與保吉辨對,因自誣伏,遂罷職。既而太宗知其由,複令直秘閣;逾月,再為侍讀。一日,召於崇政殿,讀上草書經史故實數十軸,詔模刻于石。遷起居舍人、兵部員外郎、同判吏部銓,知銀台通進封駁司、審官院。咸平三年,拜工部郎中,充翰林侍讀學士,受詔集太宗歌詩為三十卷,詔書加獎,又知審刑院。六年,授禦史中丞。
景德中,鞫曹州奸民趙諫獄。諫多與士大夫交遊,內出姓名七十餘人,令悉窮治。文仲請對,言逮捕者眾,或在外郡,苟悉索之,慮動人聽。上曰:「卿執憲,當嫉惡如仇,豈公行黨庇邪?」文仲頓首曰:「中司之職,非徒繩糾愆違,亦當顧國家大體。今縱七十人悉得奸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但籍其名,更察其為人,置於冗散,或舉選對揚之日擯斥之,未為晚也。」上從其言。三年,遷工部侍郎,複為翰林侍讀學士。
文仲久居禁近,頗周密兢慎。一日早朝,暴得風疾,請告逾百日,詔續其奉。明年,改刑部侍郎,充集賢院學士,未幾卒,錄其子永為奉禮郎。
文仲富詞學,器韻淹雅。其使高麗也,善於應對,清淨無所求,遠俗悅之。後有使高麗者,必詢其出處。然性頗齷齪,不為時論所許。有集十卷。
王著,字知微,文仲同時人。自言唐相石泉公方慶之後,世家京兆渭南。祖賁,廣明中眾僖宗入蜀,遂為成都人。賁仕王建,為雅州刺史。父景環,萬州別駕。著,偽蜀明經及第,曆平泉、百丈、永康主簿。蜀平赴闕,授隆平主簿,凡十一年不代。著善攻書,筆跡甚媚,頗有家法。太宗以字書訛舛,欲令學士刪定,少通習者。太平興國三年,轉運使侯陟以著名聞,改衛寺丞、史館祗候,委以詳定篇韻。六年,召見,賜緋,加著作佐郎、翰林侍書與侍讀,更直於禦書院。
太宗聽政之暇,嘗以觀書及筆法為意,諸家字體,洞臻精妙。嘗令中使王仁睿持禦劄示著,著曰:「未盡善也。」太宗臨學益勤,又以示著,著答如前。仁睿詰其故,著曰:「帝王始攻書,或驟稱善,則不復留心矣。」久之,複以示著。著曰:「功已至矣,非臣所能及。」其後真宗嘗對宰相語其事,且嘉著之善於規益,於侍書待詔中亦無其比。
雍熙二年,遷左拾遺,使高麗。端拱初,加殿中侍御史。二年,與文仲同賜金紫。明年,卒,特加賵賜,錄其子嗣複為奉禮郎。
呂祐之,字元吉,濟州钜野人。父文贊,本州錄事參軍。祐之,太平興國初,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洋州。改右贊善大夫,出為泰寧軍節度判官,移天雄軍。召拜殿中侍御史,決獄西蜀。還知貝州,換右補闕、直史館、同判吏部南曹,遷起居舍人。
端拱中,副呂端使高麗,假內庫錢五十萬以辦裝。還,遇風濤,舟欲覆,祐之悉取所得貨沉之,即止。複獻《海外覃皇澤詩》十九首,太宗嘉之,仍蠲其所貸。淳化初,判戶部勾院,會分備三館職,以祐之與趙昂、安德裕並直昭文館。俄以本官知制誥,賜金紫,同知貢舉。
有東野日宣者,祐之以妻族嘗薦舉之,坐鞫獄陳州不實,貶官,祐之亦降授殿中丞,再直史館。未幾,複知制誥。太宗嘗閱班簿,擇近臣舉官,睹祐之姓名,宰相因言其前坐舉無狀。上曰:「此正可令贖過矣。」即取祐之焉。
至道初,拜右諫議大夫,賜金紫,知審官院。出知襄州,徙壽州。真宗即位,轉給事中,複知襄州,移升州。歲餘,又典襄陽。歸,掌吏部選事,知通進、銀台司,與呂文仲並拜工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自置侍讀、侍講,甚艱其選,至是裁七人。祐之第其名氏,刻石于秘閣。
祐之純謹長者,不喜趨競,所至無顯譽,備顧問,不能有所啟發。會文仲以疾罷近職,祐之亦出為集賢院學士,仍並遷刑部侍郎。景德四年,卒,年六十一。有集三十卷。
潘慎修,字成德,泉州莆田縣人。父承祐,仕閩,後歸江南,仕李景,至刑部尚書致仕。慎修少以父任為秘書省正字,累遷至水部郎中兼起居舍人。
開寶末,王師征江南,李煜遣隨其弟從鎰入貢買宴錢,求緩兵。留館懷信驛。旦夕捷書至,邸吏督從鎰入賀。慎修以為國且亡,當待罪,何賀也?自是每群臣稱賀,從鎰即奉表請罪。太祖嘉其得禮,遣呂使慰諭,供帳牢餼悉加優給。煜歸朝,以慎修為太子右贊善大夫。煜表求慎修掌記室,許之。煜卒,改太常博士。曆膳部、倉部、考功三員外,通判壽州,知開封縣,又知湖、梓二州。
淳化中,秘書監李至薦之,命以本官知直秘閣。慎修善弈棋,太宗屢召對弈,因作《棋說》以獻。大抵謂:「棋之道在乎恬默,而取捨為急。仁則能全,義則能守,禮則能變,智則能兼,信則能克。君子知斯五者,庶幾可以言棋矣。」因舉十要以明其義,太宗覽而稱善。俄與直昭文館韓援使淮南巡撫,累遷倉部、考功二部郎中。咸平中,又副邢昺為兩浙巡撫使,俄同修起居注。景德初,上言衰老,求外任。真宗以儒雅宜留秘府,止聽解記注之職。數月,擢為右諫議大夫、翰林侍讀學士。從幸澶州,遘寒疾,詔令肩輿先歸。明年正月,卒,年六十九。賻錢二十萬,絹一百匹。
慎修疾雖亟,精爽不亂,托陳彭年草遺奏,不為諸子幹澤,但以主恩未報為恨。上憫之,錄其子汝士為大理評事,汝礪為奉禮郎。令有司給舟載其柩歸洪州。
慎修風度醞藉,博涉文史,多讀道書,善清談。先是,江南舊臣多言李煜暗懦,事多過實。真宗一日以問慎修,對曰:「煜或懵理若此,何以享國十餘年?」他日,對宰相語及之,且言慎修溫雅不忘本,得臣子之操,深嘉獎之。當時士大夫與之游者,鹹推其素尚。然頗恃前輩,待後進倨慢,人以此少之。有集五卷。
汝士至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
杜鎬,字文周,常州無錫人。父昌業,南唐虞部員外郎。鎬幼好學,博貫經史。兄為法官,嘗有子毀父畫像,為旁親所訟,疑其法不能決。鎬曰:「僧道毀天尊、佛像,可比也。」兄甚奇之。舉明經,解褐集賢校理,入直澄心堂。
江南平,授千乘縣主簿。太宗即位,江左舊儒多薦其能,改國子監丞、崇文院檢討。會將祀南郊,彗星見,宰相趙普召鎬問之。鎬曰:「當祭而日食,猶廢;況謫見如此乎?」普言於上,即罷其禮。翌日,遷著作佐郎,改太子左贊善大夫,賜緋魚。曆殿中丞、國子博士,加秘閣校理。太宗觀書秘閣,詢鎬經義,進對稱旨,即日改虞部員外郎,加賜金帛。又問:「西漢賜與悉用黃金,而近代為難得之貨,何也?」鎬曰:「當是時,佛事未興,故金價甚賤。」又嘗召問天寶梨園事,敷奏詳悉。再遷駕部員外郎,判太常禮院,與朱昂、劉承珪編次館閣書籍,虞部郎中,事畢,賜金紫,改直秘閣。會修《太祖實錄》,命鎬檢討故事,以備訪問。
景德初,置龍圖閣待制,因以命錫鎬,加都官郎中。從幸澶淵,遇懿德皇后忌日,疑軍中鼓吹之禮,時鎬先還備儀仗,命馳騎問之。鎬以武王載木主伐紂,前歌後舞為對。預修《冊府元龜》,改司封郎中。四年,拜右諫議大夫、龍圖閣直學士,賜襲衣、金帶,班在樞密直學士下。時特置此職,儒者榮之。
大中祥符中,同詳定東封儀注,遷給事中。三年,又置本閣學士,遷鎬工部侍郎,充其職。上日,賜宴秘閣,上作詩賜之,進秩禮部侍郎。六年冬,卒,年七十六。錄其子渥為大理寺丞及三孫官。
鎬博聞強記,凡所檢閱,必戒書吏雲:「某事,某書在某卷、幾行。」覆之,一無差誤。每得異書,多召問之,鎬必手疏本末以聞,顧遇甚厚。士大夫有所著撰,多訪以古事,雖晚輩、卑品請益,應答無倦。年逾五十,猶日治經史數十卷,或寓直館中,四鼓則起誦《春秋》。所居僻陋,僅庇風雨,處之二十載,不遷徙。燕居暇日,多挈醪饌以待賓友。性和易,清素有懿行,士類推重之。
查道,字湛然,歙州休寧人。祖文徽,仕南唐至工部尚書。父元方,亦仕李煜,為建州觀察判官。王師平金陵,盧絳據歙州,遣使傳檄至郡,元方斬其使。及絳擒,太祖聞元方所為,優獎之。拜殿中侍御史、知泉州,卒。
道幼沉嶷不群,罕言笑,喜親筆硯,文徽特愛之。未冠,以詞業稱。侍母渡江,奉養以孝聞。母嘗病,思鱖羹,方冬苦寒,市之不獲。道泣禱於河,鑿冰取之,得鱖尺許以饋。又刲臂血寫佛經,母疾尋愈。後數年,母卒,絕意名宦,遊五台,將落發為僧。一夕,震雷破柱,道坐其下,了無怖色,寺僧異之,鹹勸以仕。
端拱初,舉進士高第,解褐館陶尉。曹彬鎮徐州,辟為從事,深被禮遇。改興元觀察推官。寇准薦其才,授著作佐郎。淳化中,蜀寇叛,命道通判遂州。召對,出禦書曆,俾錄其課,給以實奉。至道三年,有使兩川者,得道公正清潔之狀以聞,優詔嘉獎。遷秘書丞,俄徙知果州。
時寇党尚有伏岩穀依險為柵者,其酋何彥忠集其徒二百餘,止西充之大木槽,彀弓露刃。詔書招諭之,未下,鹹請發兵殄之。道曰:「彼遇人也,以懼罪,欲延命須臾爾。其黨豈無詿誤邪?」遂微服單馬數僕,不持尺刃,間關林壑百里許,直趨賊所。初悉驚畏,持滿外向。道神色自若,踞胡床而坐,諭以詔意。或識之曰:「郡守也,嘗聞其仁,是寧害我者。」即相率投順羅拜,號呼請罪,悉給券歸農。加賜袍帶驛奏,璽書褒諭。
咸平四年代歸,賜緋魚。上言曰:「朝廷命轉運使、副,不惟審度金谷,蓋以察廉郡縣,庶臻治平,以召和氣。今觀所至,或匪盡公,蓋無懲勸之科,致有因循之弊。望自今每使回日,先令具任內曾薦舉才識者若干,奏絀貪猥者若干,朝廷議其否臧,以為賞罰。」從之。俄出知寧州。會舉賢良方正之士,李宗諤以道名聞,策入第四等,拜左正言、直史館。未幾,出為西京轉運副使。六年,始令三司使分部置副,召入,拜工部員外郎、充度支副使,賜金紫。
道儒雅迂緩,治劇非所長。卞哀為鹽鐵副使,與道同候對,將升殿,遽出奏牘請道同署。及上詢問事本,道素未省視,不能對,遂以本官罷,出知襄州。卒不能自辯,亦無慍色。
大中祥符元年,歸直史館,遷刑部員外郎,預修《冊府元龜》。三年,進秩兵部,為龍圖閣待制,與張知白、孫奭、王曙並命焉。加刑部郎中、判吏部選事,糾察在京刑獄。奉使契丹,以久次,進右司郎中。真宗退朝之暇,召馮元講《易》便坐,惟道與李虛己、李行簡預焉。
天禧元年,以耳聵難於對問,表求外任,得知虢州。將行,上禦龍圖閣飲餞之。秋,蝗災民歉,道不候報,出官廩米賑之,又設粥糜以救饑者,給州麥四千斛為種於民,民賴以濟,所全活萬餘人。二年五月,卒,訃聞,真宗軫惜之。詔其子奉禮郎循之乘傳往治喪事,遷大理評事,賦祿終制。
道性淳厚,有犯不較,所至務寬恕,胥吏有過未嘗笞罰,民訟逋負者,或出己錢償之,以是頗不治。嘗出按部,路側有佳棗,從者摘以獻,道即計直掛錢於樹布去。兒時嘗戲畫地為大第,曰:「此當分贍孤遺。」及居京師,家甚貧,多聚親族之煢獨者,祿賜所得,散施隨盡,不以屑意。與人交,情公切至,廢棄孤露者,待之愈厚,多所周給。
初,赴舉,貧不能上,親族裒錢三萬遺之。道出滑台,過父友呂翁家。翁喪,貧窶無以葬,其母兄將鬻女以襄事。道傾褚中錢與之,且為其女擇婿,別加資遣。又故人卒,貧甚,質女婢於人。道為贖之,嫁士族。搢紳服其履行。好學,嗜弈棋,深信內典。平居多茹蔬,或止一食,默坐終日,服玩極於卑儉。嘗夢神人謂曰:「汝位至正郎,壽五十七。」而享年六十四,論者以為積善所延也。有集二十卷,從兄陶。
陶字大均,初事李煜,以明法登科,補常州錄事參軍。歸朝,詔大理評事,試律學,除本寺丞,遷大理正,曆侍御史、權判大理寺,賜緋。斷官仲禹錫訟陶用法非當,陶抗辯得雪。遷工部郎中,俄知台州,累遷兵部。咸平五年,朱博為大理,議趙文海罪不當,宰相請以陶代。真宗曰:「聞陶亦深文,當加戒勖。」即遷秘書少監、判寺事。時楊億知審刑,陶屢攻其失,又命代之,賜金紫。陶持法深刻,用刑多失中,前後坐罰金百餘斤,皆以失入,無誤出者。景德三年,卒,年七十。子拱之,淳化三年進士,後為都官郎中;慶之,太子中舍。
論曰:典誥命者,以詞章典雅為先;侍講讀者,以道德洽聞為貴。自昔皆難其人,至宋尤重其選。太宗崇尚儒術,聽政之暇,以觀書為樂,置翰林侍讀學士以備顧問。真宗克紹先志,兼置侍講學士,且因內閣以設職名,俾鴻碩之士更直迭宿,相與從容講論。以丕之清介,頑之和豫,顥之明敏,茂直之淳厚,俾領詞職,固無忝矣。若文仲之器韻淹雅,慎修之醞藉該貫,杜鎬之博聞強識,查道之純孝篤義,置諸左右,啟沃尤多,豈直講論文義而已哉。若祐之不喜趨競,徽之深疾幸進,風采凝峻,又其卓然者也。徽之嘗謂:「溫仲舒、寇准以搏擊取貴位,使後輩務習趨競,禮俗浸薄。」君子以為名言雲。
列傳第五十六
○孔道輔子宗翰鞠詠劉隨曹修古郭勸段少連
孔道輔,字原魯,初名延魯,孔子四十五代孫也。父勖,進士及第,為太平州推官,以殿中丞通判廣州。會真宗東封,躬詣孔子祠。帝問宰相:「孔氏今孰為名者?」或言勖有治行,即召對,以為太常博士、知曲阜縣。初,勖在廣州,以清潔聞,及被召,蕃酋爭持寶貨以獻,皆慰遣之。後為禦台推直官,累遷秘書監、分司南京,管勾祖廟,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後道輔卒,年八十九。
道輔幼端重,舉進士第,為寧州軍事推官,數與州將爭事。有蛇出天慶觀真武殿中,一郡以為神,州將帥官屬往奠拜之,欲上其事。道輔徑前以笏擊蛇,碎其首,觀者初驚,後莫不嘆服。遷大理寺丞、知仙源縣,主孔子祠事。孔氏故多放縱者,道輔一繩以法。上言廟制庳陋,請加修崇,詔可。再遷太常博士。章獻太后臨朝,召為左正言。受命日,論奏樞密使曹利用,尚禦藥羅崇勳竊弄威柄,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對稱刻,太后可其言,乃退。未幾,為直史館、判三司理欠憑由司。
奉使契丹,道除右司諫、龍圖閣待制。契丹晏使者,優人以文宣王為戲,道輔艴然徑出。契丹使主客者邀道輔還坐,且令謝之。道輔正色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慢侮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道輔何謝!」契丹君臣默然,又酌大卮謂曰:「方天寒,飲此,可以致和氣。」道輔曰:「不和,固無害。」既還,言者以為生事,且開爭端。仁宗問其故,對曰:「契丹比為黑水所破,勢甚蹙。平時漢使至契丹,輒為所侮,若不較,恐益慢中國。」帝然之。曆判吏部流內銓、糾察在京刑獄。坐糾事不當,出知鄆州,徙青州。還判流內銓,遷尚書兵部員外郎,複出知徐、許二州,徙應天府。
明道二年,召為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會郭皇后廢,道輔率諫官孫祖德、范仲淹、宋郊、劉渙,禦史蔣堂、郭勸、楊偕、馬絳、段少連十人,詣垂拱殿伏奏:「皇后天下之母,不當輕議絀廢。願賜對,盡所言。」帝使內侍諭道輔等至中書,令宰相呂夷簡以皇后當廢狀告之。道輔語夷簡曰:「大臣之于帝后,猶子事父母也;父母不和,可以諫止,奈何順父出母乎?」夷簡曰:「廢後有漢、唐故事。」道輔複曰:「人臣當道君以堯、舜,豈得引漢、唐失德為法邪?」夷簡不答,即奏言:「伏閣請對,非太平美事。」於是出道輔知泰州。明日晨,入至待漏,聞有詔,亟馳出城。頃之,徙徐州,又徙兗州,進龍圖閣直學士,遷給事中。在兗三年,複入為禦史中丞。
道輔性鯁挺特達,遇事彈劾無所避,出入風采肅然,及再執憲,權貴益忌之。初,道輔與其父裏中僦郭贄舊宅居之,有言於帝者曰:「道輔家近太廟,出入傳呼,非所以尊神明。」即詔道輔他徙。集賢校理張宗古上言,漢內史府在太廟耎垣中,國朝以來,廟垣下皆有官私第舍,謂不須避。帝出宗古通判萊州。道輔歎曰:「憸人之言入矣!」
會受詔鞠馮士元獄,事連參知政事程琳。宰相張士遜素惡琳,而疾道輔不附己,將逐之,察帝有不悅琳意,即謂道輔:「上顧程公厚,今為小人所誣,見上,為辨之。」道輔入對,言琳罪薄不足深治。帝果怒,以道輔朋黨大臣,出知鄆州。已而道輔知為士遜所賣,頗憤惋。時大寒上道,行至韋城,發病卒,天下莫不以直道許之。皇祐三年,王素因對語及道輔,仁宗思其忠,特贈尚書工部侍郎。子宗翰。
宗翰字周翰。登進士第,知仙源縣,而為治有條理,遇族人有恩,不以私故骫法。王珪、司馬光皆上章論薦,由通判陵州為夔峽轉運判官,提點京東刑獄、知虔州。城濱章、貢、兩江,歲為水齧。宗翰伐石為址,冶鐵錮之,由是屹然,詔書褒美。曆陝、揚、洪、兗州,皆以治聞。哲宗初立求言,吏民上書以千數,詔司馬光采閱其可用者十五人,獨稱獎其二,乃宗翰與王鞏也。
元祐初,召為司農少卿,遷鴻臚卿。言:「孔子之後,自漢以來有褒成、奉聖、宗聖之號,皆賜實封或縑帛,以奉先祀。至於國朝,益加崇禮。真宗東封臨幸,賜子孫世襲公爵,然兼領他官,不在故郡,於名為不正。講自今襲封之人,使終身在鄉里。」詔改衍聖公為奉聖公,不領他職,給廟學田萬畝,賜國子監書,立學官以誨其子弟。進刑部侍郎,屬疾求去,以寶文閣待制知徐州,未拜而卒。
鞠詠字詠之,開封人。父勵,尚書膳部員外郎、廣南轉運使。詠十歲而孤,好學自立。舉進士,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錢塘縣,改著作郎、知山陰縣。
仁宗即位,乙太常博士召為監察禦史。錢惟演自亳州來朝,圖入相。詠言:「惟演憸險,嘗與丁謂為婚姻,緣此大用。後揣知謂奸狀已萌,懼牽連得禍,因此力攻謂。今若遂以為相,必大失天下望。」太后遣內侍持奏示之,惟演猶顧望不行。詠語諫官劉隨曰:「若相惟演,當取白麻廷毀之。」惟演聞,乃亟去。
大安殿柱生芝草,召群臣就觀。詠言:「陛下新即位,河決未寒,霖雨害稼,宜思所以應災變。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退斥邪佞為國寶,以訓勸兵農、豐積倉廩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時王欽若複相,詠嫉欽若阿倚,數睥睨其短,欽若心忌之。會詠兼左巡使,率府率崇俊入朝失儀,詠言崇俊少在邊,今老矣,此不足罪。欽若奏詠廢朝廷儀,出通判信州。又坐鞠陳絳獄失實,徙邵州。欽若卒,禦史中丞王臻奏還詠殿中侍御史,為三司鹽鐵判官。曹利用貶死,利用嘗所薦擢者多領兵守邊,朝廷俗罷去之,詠請一切毋治。
天聖六年夏,大星晝隕,有聲如雷,詠條五事上之。因言:「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雖老而有器識,宜蒙訪對,其心有補。」又言:「三司使胡則,丁謂黨也,性貪巧,不可任利權。」河北、京師旱饑,奏請出太倉米十萬石振饑民。江、淮制置使鐘離瑾因奏計,多致東南物以賂權貴。詠請禦史台劾狀,帝面諭瑾亟還所部。以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權同判吏部流內銓,為三司鹽鐵副使。
八年,特置天章閣待制,以詠及範諷為之。判登聞檢院。定國軍節度使張士遜入覲,冀得再用。詠奏曰:「曹利用擅威福,士遜與之共事,相親厚,援薦以至相位。陛下以東宮僚屬用之,臣願割舊恩,伸公義,趣使之藩。」士遜乃赴鎮。明年詠卒。嘗著《道釋雜言》數十篇,別構淨室以居,自號深寧子。
劉隨,字仲豫,開封考城人。以進士及第,為永康軍判官。軍無城堞,每伐巨木為柵,壞輒以他木易之,頗用民力。隨因令環植楊柳數十萬株,使相連屬,以為限界,民遂得不擾。屬縣令受賕鬻獄,轉運使李士衡托令於隨,不從。士衡憤怒,乃奏隨苛刻,不堪從政,罷歸,不得調。初,西南夷市馬入官,苦吏誅索,隨為繩按之。既罷,夷人數百訴於轉運使曰:「吾父何在?」事聞,乃得調。
後改大理寺丞,為詳斷官。李溥以贓敗,事連權貴,有司希旨不窮治,隨請再劾之,卒抵溥罪。晁迥薦通判益州,呂夷簡安撫川峽,又言其材,乙太常博士改右正言。數月,坐嘗為開封府發解巡捕官,而不察舉人,私以策辭相授,降監濟州稅,稍徒通判晉州。
還朝,遷右司諫,為三司戶部判官。隨在諫職數言事,嘗言:「今之所切,在於納諫,其餘守常安靖而已。」又奏:「頻年水旱,咎在執事大臣忿爭不和。請察王欽若等所爭,為辨曲直。」又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而定王之外,封策未行。望擇賢者,用唐故事,增廣嗣王、郡王之封,以慰祖宗意。」時下詔蜀中,選優人補教坊,隨以為賤工不足辱詔書。又劾奏江、淮發運使鐘離瑾載奇花怪石數十艘,納禁中及賂權貴。累疏論丁謂奸邪,不宜還之內地;胡則,謂之黨,既以罪出陳州,不當複進職。王欽若既死,詔塑其像茅山,列於仙官。隨言:「欽若贓汙無忌憚,考其行,豈神仙耶?宜察其妄。」又言:「李維以詞臣求換武職,非所以勵廉節。」前後所論甚眾。
帝既益習天下事,而太后猶未歸政,隨請軍國常務,專稟帝旨,又諫太后不宜數幸外家,太后不悅。會隨請外,出知濟州,改起居郎。久之,遷尚書刑部員外郎,入兼侍御史知雜事。上言:「比年庶官僥倖請托,或對見之際,涕泗祈恩,或績效甚微,衒鬻要賞。亦有藩翰之臣,位尊職重,表章不遜,請求靡厭。按察之司,燕安顧望,以容奸為大體,以舉職為近名,以巧詐為賢,以恬退為拙。以至貪殘者瀆於貨財,老疾者不知止足。請行申儆之法。」朝廷為下詔戒中外。
未幾,權同判吏部流內銓,以長定格從事,吏不得為奸。改三司鹽鐵副使。使契丹,以病足痹,辭不能拜。及還,為有司劾奏,奪一官,出知信州,徙宜州,再遷工部郎中、知應天府。召為戶部副使,改天章閣待制,不旬日卒。
隨與孔道輔、曹修古同時為言事官,皆以清直聞。隨臨事明銳敢行,在蜀,人號為「水晶燈籠。」初,使契丹還,會貶,而官收所得馬十五乘。既卒,帝憐其家貧,賜錢六十萬。
曹修古,字述之,建州建安人。進士起家,累遷秘書丞、同判饒州。宋綬薦其材,召還,乙太常博士為監察禦史。上四事,曰行法令、審故事、惜材力、辨忠邪,辭甚切至。又奏:「唐貞觀中,嘗下詔令致仕官班本品見任上,欲其知恥而勇退也。比有年余八十,尚任班行,心力既衰,官事何補。請下有司,敕文武官年及七十,上書自言,特與遷官致仕,仍從貞觀舊制,即宿德勳賢,自如故事。」因著為令。
修古嘗偕三院禦史十二人晨朝,將至朝堂,黃門二人行馬不避,呵者止之,反為所詈。修古奏:「前史稱,禦史台尊則天子奠。故事,三院同行與知雜事同,今黃門侮慢若此,請付所司劾治。」帝聞,立命笞之。晏殊以笏擊人折齒。修古奏:「殊身任輔弼,百僚所法,而忿躁亡大臣體。古者,三公不按吏,先朝陳恕於中書榜人,即時罷黜。請正典刑,以允公議。」
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白晝見,詔日官同考定。及奏,以謂土宿留參。順不相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修古奏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未足為信。今罰舜臣等,其事甚小,然恐人人自此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為福,天變不告,所損至大。」禁中以翡翠羽為服玩,詔市于南越。修古以謂重傷物命,且真宗時嘗禁采狨毛,故事未遠。命罷之。時頗崇建塔廟,議營金閣,費不可勝計,修古極陳其不可。
久之,出知歙州,徙南劍州,複為開封府判官。曆殿中侍御史,擢尚書刑部員外郎、知雜司事、權同判吏部流內銓。未逾月,會太后兄子劉從德死,錄其姻戚至於廝役幾八十人,龍圖閣直學士馬季良、集賢校理錢暖皆緣遺奏超授官秩,修古與楊偕、郭勸、段少連交章論列。太后怒,下其章中書。大臣請黜修古知衢州,餘以次貶。太后以為責輕,命皆削一官,以修古為工部員外郎、同判杭州,未行,改知興化軍。會赦複官,卒。
修古立朝,慷慨有風節。當太后臨朝,權幸用事,人人顧望畏忌,而修古遇事輒言,無所回撓。既沒,人多惜之。家貧,不能歸葬,賓佐賻錢五十萬。委女泣白其母曰:「奈何以是累吾先人也。」卒拒不納。太后崩,帝思修古忠,特贈右諫議大夫,賜其家錢二十萬,錄其婿劉勳為試將作監主簿。修古無子,以兄子覲為後。
覲知封州,儂智高亂,死之,見《忠義傳》。弟修睦,性廉介自立,與修古同時舉進士,有聲鄉里,累官尚書都官員外郎、知邵武軍。禦史中丞杜衍薦以為侍御史。歲余,改司封員外郎,出知壽州,徙泉州。坐失舉,奪一官罷去。後以知吉州,不行,上書請老,不聽,分司南京,未幾致仕,年五十一。章得象表其高,詔還所奪官,卒。
曹氏自修古以直諒聞,其女子亦能不累於利,至覲,又能死其官,而修睦亦恬於仕進,不待老而歸,世以是賢之。
郭勸,字仲褒,鄆州須城人。舉進士,授甯化軍判官,累遷太常博士、通判密州。特遷尚書屯田員外郎、梓州路轉運判官。以母老固辭,複為博士、通判萊州。州民霍亮為仇人誣罪死,吏受賕傅致之,勸為辨理得免。擢殿中侍御史。
時宋綬出知應天府,杜衍在荊南,勸言:「綬有辭學,衍清直,不宜處外。」又言:「武勝軍節度使錢惟演遷延不赴陳州,覬望相位;弟惟濟任觀察使、定州總管,自請就遷留後;胡則以罪罷三司使,乃遷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請趣惟演上道,罷惟濟兵權,追則除命。」又論劉從德遺奏恩濫,貶太常博士、監濰州稅。
改祠部員外郎、知萊州。月余,複為侍御史、判三司鹽鐵勾院。郭皇后廢,議選納陳氏,勸進諫曰:「正家以正天下,自後妃始。郭氏非有大故,不當廢。陳氏非世閥,不可以儷宸極。」疏入,後已廢,而陳氏議遂寢。
遷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同知諫院。馬季良自貶所求致仕,朝廷從之。勸言:「致仕所以待賢者,豈負罪貶黜之人可得,請追還敕誥。」又言:「發運使劉承德獻輪扇浴器,大率以媚上也。請付外毀,以戒邪佞。」
趙元昊襲父位,以勸為官告使,所遺百萬,悉拒不受。還,兼侍御史知雜事、權判流內銓,遷工部郎中、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知延州。元昊將山遇率其族來歸,且言元昊將反。勸與兵馬鈐轄李渭議,自德明納貢四十年,有內附者未嘗留,乃奏卻之。是冬,元昊果反,遣其使稱偽官來。勸視其表函猶稱臣,因上奏曰:「元昊雖僭中國名號,然尚稱臣,可漸以禮屈之,願與大臣熟議。」遂落職知齊州,改淄州,數月,移磁州。元昊益侵邊,關陝擾攘,言者猶指勸不當絕山遇事,又降兵部員外郎。丁母憂,起複,知鳳翔府,尋複待制。
召權戶部副使,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滑州,再遷兵部郎中,徙滄州,又徙成德軍。盜起甘陵,徙鄆州。既而知成德軍韓琦言,勸所遣將張忠、劉遵,平賊功皆第一,特詔獎諭。未幾,召為翰林侍讀學士,複判流內銓,改左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遷給事中,辭不受,而請贈其祖萊陽令寧,遂以為尚書祠部員外郎。
衛士有相惡者,陰置刃衣篋中,從勾當皇城司楊景宗入禁門,既而為閽者所得,景宗輒隱不以聞。勸請先治景宗罪,章再上,不聽,又廷爭累日,卒貶景宗。祀明堂,將加恩中外官,勸就齋次,帥群禦史求對,不許,又極論之。是年,複為侍讀學士、同知通進銀台司。
勸性廉儉,居無長物。嘗謂諸子曰:「顏魯公雲,'生得五品服章紱,任子為齋郎,足矣。'」及再為侍讀,曰:「吾起諸生,志不過郡守,今年七十,列侍從,可以歸矣。」遂用元日拜章,三上不得謝,賜銀使市田宅。後二年卒。
子源明,治平中,為太常博士。會禦史知雜事呂誨等奏彈中書議追崇濮安懿王典禮非是,被黜,以源明補監察禦史裏行。源明乞免除命,請追誨等,遂聽免。後以職方員外郎知單州,卒。
段少連,字希逸,開封人。其母嘗夢鳳集家庭,寤而生少連。及長,美姿表,倜儻有識度。舉服勤詞學,為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崇陽縣。崇陽劇邑,自張詠為令有治狀,其後惟少連能繼其風跡。權杭州觀察判官。預校《道經》,改秘書省著作佐郎,曆知蒙城、名山、金華三縣,以本省丞為審刑院詳議官。張士遜守江寧,辟通判府事,還為禦史台推直官,遷太常博士。論劉從德遺奏恩濫,降秘書丞、監漣水軍酒稅。複為博士、通判天雄軍。
太后崩,召為殿中侍御史,與孔道輔等伏閣言郭皇后不當廢,少連坐贖。複上疏曰:「陛下親政以來,進用直臣,開闢言路,天下無不歡欣。一旦以諫官、禦史伏閣,遽行黜責,中外皆以為非陛下意。蓋執政大臣,假天威以出道輔、仲淹,而斷來者之說也。竊睹戒諭:'自今有章,宜如故事密上,毋得群詣殿門請對。'且伏閣上疏,豈非故事,今遽絕之,則國家複有大事,誰敢旅進而言者。昔唐城王仲舒伏閣雪陸贄,崔元亮叩殿陛理宋申錫,前史以為美事。今陛下未忍廢黜皇后,而兩府列狀議降為妃,諫官、禦史,安敢緘默。陛下深惟道輔等所言為阿黨乎?為忠亮乎?」疏入不報。
又上疏曰:
高明粹清,凝德無累者,天之道也。氛祲蔽翳,晦明偶差,乃陰陽之沴爾。象天德者,君之體也。治陰陽者,臣之職也。陛下秉一德、臨萬方,有生之類,莫不浸涵德澤。而氛祲蔽翳,偶差晦明,以累聖德者,由大臣懷錄而不諫,小臣畏罪而不言。臣獨何人,敢貢狂瞽。竊痛陛下履仁聖之具美,乏骨鯁之良輔,因成不忍之忿,又稽不遠之複。臣是以瀝肝膽,披情愫,為陛下廓清氛祲蔽翳之累。
《易》曰:「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詩》雲:「刑于寡妻,以禦於家邦。」若然,則君天下修化本者,莫不自內而刑外也。況聞入道降妃之議,出自臣下。且後妃有罪,黜出告宗廟,廢則為庶人,安有不示之於天下,不告之於祖宗,而陰行臣下之議乎?且皇后以小過降為妃,則臣下之婦有小過者,亦當降為妾矣。比抗章請對,不蒙賜召,豈非奸邪之臣,離間陛下耶?臣等赴中書,時執政之臣,謂後有妒忌之行,始議入道,終降為妃。兼雲有上封者,慮後不利於聖躬,故築高垣,置在別館。臣等備言中外之議,以為未可。願速降明詔,複中宮位號,以安民心。翌日詔出,乃雲「中宮有過,掖庭具知,特示涵容,未行遽黜,置之別館,俾自省修,供給之間,一切如故。」臣未寧黜置別館,為後為妃?詔書不言,安所取信。況皇后事陛下一紀有餘,而輔臣倉卒以降黜之議,惑於宸聽,搢紳循默,無敢為陛下言者。臣所謂氛祲蔽翳,以累聖德者,蓋臣職有曠爾。
臣竊恐奸邪之人,引漢武幽陳皇后故事,以諂惑陛下。且漢武驕奢淫縱之主,固不足踵其行事。而為人臣者,思致君如堯、舜,豈致君如漢武哉!今皇后置於別館,必恐懼修省,陛下仁恕之德,施於天下,而獨不加于中宮乎?願詔複中宮位號,杜絕非間,待之如初。天地以正,陰陽以和,人神共歡,豈不美哉。陛下苟為邪臣所蔽,不加省察,臣恐高宗王后之枉,必見於他日,宮闈不正之亂,未測於將來,惟聖神慮焉。
未幾,除開封府判官,改尚書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為三司度支判官,出為兩浙轉運副使。舊使者所至郡縣,索簿書,不暇殫閱,往往委之吏胥,吏胥持以為貨。少連命郡縣上簿書悉緘識,遇事間指取一二自閱,摘其非是者按之,餘不及閱者,全緘識以還。由是吏不能為奸,而州縣簿書莫敢不治矣。部吏有過,召詰曰:「聞子所為若此,有之乎?有當告我,我容汝自新;苟以為無,吾不使善人被謗,即為汝辨明矣。」吏不敢欺,皆以實對。少連每得其情,諄諄戒飭使去,後有能自改過者。猶保任之。秀州獄死無罪人,時少連在杭,吏畏恐聚謀,偽為死者服罪款,未及綴,屬少連已拏舟入城,訊獄吏,具服請罪,以為神明。是時,鄭向守杭,無治才。訟者不服,往往自州出,徑趨少連;少連一言處決,莫不盡其理。
徙使淮南,兼發運司事,加兵部員外郎。又徙陝西。附馬都尉柴宗慶知陝州,縱其下撓民,少連入境,劾奏之。入兼侍御史知雜事,逾月,為三司度支副使。河東地震,奉使安撫。還,擢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廣州。時元昊反,范仲淹薦少連才堪將帥,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涇州,改渭州,命未至而卒。少連通敏有才,遇事無大小,決遣如流,不為權勢所屈。既卒,仁宗嘆惜之。
論曰:古人有言:「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采。」當天聖、明道間,天子富於春秋,母后稱制,而內外肅然,紀綱具舉,朝政亡大闕失,奸人不得以自肆者,繇言路得人故也。是時,孔道輔、鞠詠、劉隨、曹修古迭為諫官、禦史,郭勸、段少連繼之,皆侃侃正色,遇事輒言,被斥逐,不更其守。及帝既親政,道輔、勸、少連複任言責,郭後之廢,引議慷慨,犯人主,責大臣,其氣益壯,遺風餘烈,天下至今稱之。《詩》所謂「邦之司直」,其庶幾歟!
列傳第五十七
○彭乘嵇穎梅摯司馬池子旦從子裏曾孫朴李及燕肅子度孫瑛蔣堂劉夔馬亮陳希亮
彭乘,字利建,益州華陽人。少以好學稱州裏,進士及第。嘗與同年生登相國寺閣,皆瞻顧鄉關,有從宦之樂,乘獨西望,悵然曰:「親長矣,安敢舍晨昏之奉,而圖一身之榮乎!」翌日,奏乞侍養。居數日,授漢陽軍判官,遂得請以歸。久之,有薦其文行者,召試,為館閣校勘。固辭還家,後複除鳳州團練推官。
天禧初,用寇准薦,為館閣校勘,改天平軍節度推官。預校正南、北《史》、《隋書》,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遷本省丞、集賢校理。懇求便親,得知普州,蜀人得守鄉郡自乘始。普人鮮知學,乘為興學,召其子弟為生員教育之。乘父卒,既葬,有甘露降于墓柏,人以為孝感。服除,知荊門軍,改太常博士。召還,同判尚書刑部,出知安州,徙提點京西刑獄,改夔州路轉運使。會土賊田忠霸誘下溪州蠻將內寇,乘適按郡至境,大集邊吏,勒兵下山以備賊,賊遁去。因遣人間之,其黨斬忠霸,夷其家。召修起居注,擢知制誥,累遷工部郎中,入翰林為學士,領吏部流內銓、三班院,為群牧使。既病,仁宗敕太醫診視,賜以禁中珍劑。卒,賜白金三百兩。禦史知雜何郯論請贈官,不許,詔一子給奉終喪。
初,修起居注缺中書舍人,而乘在選中,帝指乘曰:「此老儒也,雅有恬退名,無以易之。」及召見,諭曰:「卿先朝舊臣,久補外,而未嘗自言。」對曰:「臣生孤遠,自量其分,安敢過有所望。」帝頗嘉之。乘質重寡言,性純孝,不喜事生業。聚書萬餘卷,皆手自刊校,蜀中所傳書,多出於乘。晚歲,曆典贊命,而文辭少工雲。
嵇穎,字公實,應天宋城人。父適,嘗為石首主簿。民有父子坐重系,府檄適按之,抵其父于法,而子獲免;父死,假人言曰:「主簿,仁人也,行且生賢子,後必大。」明年潁生。
天聖中,進士及第,授蔡州團練判官。王曾知青州、徙天雄軍,皆辟為從事。後用曾薦,遷太子中允,為集賢校理。曆開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同修起居注,擢知制誥,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召入翰林為學士,未及謝,卒。詔以告敕、襲衣、金帶、鞍勒馬賜其家。
穎舉進士,時王曾、張知白相繼為南京留守,見穎謹厚篤學,謂其子弟曰:「若曹師表也。」張堯封嘗從穎學,所為文,多留穎家。其後堯封女入禁中,為修媛,甚被寵倖,令其弟化基詣穎,求編次其父稿,為序以獻之。潁不答,亦不以獻。
梅摯,字公儀,成都新繁人。進士,起家大理評事、知藍田上元縣,徙知昭州,通判蘇州。二浙饑,官貸種食,已而督償頗急,摯言借貸本以行惠,乃重困民,詔緩輸期。
慶曆中,擢殿中侍御史。時數有災異,引《洪範》上《變戒》曰:「'王省惟歲',謂王總群吏如歲,四時有不順,則省其職。今日食于春,地震于夏,雨水於秋。一歲而變及三時,此天意以陛下省職未至,而丁寧戒告也。伊、洛暴漲漂廬舍,海水入台州殺人民,浙江潰防,黃河溢埽,所謂'水不潤下'。陛下宜躬責修德,以回上帝之眷佑。陰不勝陽,則災異衰止,而盛德日起矣。」
徙開封府推官,遷判官。僧常瑩以簡劄達宮人,輦官鄭玉醉呼,歐徼巡卒,皆釋不問,摯請悉杖配之。改度支判官,進侍御史。論石元孫「不死行陳,系縲以還,國之辱也,不斬無以厲邊臣。」再奏不報。李用和除宣徽使,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摯言:「國初,杜審瓊亦帝舅也,官止大將軍;李繼隆累有戰功,晚年始拜使相。祖宗慎名器如此,今不宜亟授無功。」以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權判大理寺。言:「權陝西轉運使張堯佐非才,繇宮掖以進,恐上累聖德。」及奏減資政殿學士員,召待制官同議政,複百官轉對。帝謂大臣曰:「梅摯言事有體。」以為戶部副使。
會宴契丹使紫宸殿,三司副使當坐殿東廡下。同列有謂曲宴例坐殿上,而大宴當止殿門外爾。因不即坐,與劉湜、陳洎趨出。降知海州,徙蘇州,人為度支副使。初,河北歲饑,三司益漕江、淮米餉河北。後江、淮饑,有司尚責其數,摯奏減之。
擢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還判吏部流內銓,進龍圖閣學士、知滑州。州歲備河,調丁壯伐灘葦,摯以疲民,奏用州兵代之。河大漲,將決,夜率官屬督工徒完堤,水不為患,詔獎其勞。勾當三班院、同知貢舉。請知杭州,帝賜詩寵行。累遷右諫議大夫,徙江寧府,又徙河中。卒。
摯性淳靜,不為矯厲之行,政跡如其為人。平居未嘗問生業,喜為詩,多警句。有奏議四十餘篇。
司馬池,字和中,自言晉安平獻王孚後,征東大將軍陽葬安邑瀾洄曲,後魏析安邑置夏縣,遂為縣人。池少喪父,家貲數十萬,悉推諸父,而自力讀書。時議者以蒲阪、竇津、大陽路官運鹽回遠聞,乃開口道,自聞喜逾山而抵垣曲,鹹以為便。池謂人曰:「昔人何為舍逕而就迂,殆必有未便者。」眾不以為然。未幾,山水暴至,鹽車人牛盡沒入河,眾乃服。
舉進士,當試殿庭而報母亡,友匿其書。池心動,夜不能寐,曰:「吾母素多疾,家豈無有異乎?」行至宮城門,徘徊不能入。因語其友,而友止以母疾告,遂號慟而歸。後中第,授永寧主簿。出入乘驢。與令相惡,池以公事謁令,令南向踞坐不起,池挽令西向偶坐論事,不為少屈。曆建德、郫縣尉。蜀人妄言戍兵叛,蠻將入寇,富人爭瘞金銀逃山谷間。令閭丘夢松假他事上府,主簿稱疾不出,池攝縣事。會上元張燈,乃縱民遊觀,凡三夕,民心遂安。
調鄭州防禦判官、知光山縣。禁中營造,詔諸州調竹木,州符期三日畢輸。池以土不產大竹,轉市蘄、黃,非三日可致,乃更與民自為期,約過不輸者罪之,既而輸竹先諸縣。
盛度薦於朝,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監安豐酒稅,徙知小溪縣。劉燁知河南府,辟知司錄參軍事,歲餘,通判留守司。樞密使曹利用奏為群牧判官,辭不就,朝廷固授之。利用嘗委括大臣所負進馬價,池曰:「令之不行,由上犯之。公所負尚多,不先輸,何以趣他人。」利用驚曰:「吏紿我已輸矣。」亟命送官,數日而諸負者皆入。利用貶,其黨畏罪,徒而毀短者甚眾,池獨揚言於朝,稱利用枉,朝廷卒不問。
會詔百官轉對,池言:「唐制門下省,詔書之出,有不便者得以封還。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詔書一切自中書以下,非所以防過舉也。」內侍皇甫繼明給事章獻太后閣,兼領估馬司,自言估馬有羨利,乞遷官。事下群牧司,閱無羨利。繼明方用事,自製置使以下皆欲附會為奏,池獨不可。除開封府推官,敕至閣門,為繼明黨所沮,罷知耀州。擢利州路轉運使、知鳳翔府。
召知諫院,上表懇辭。仁宗謂宰相曰:「人皆嗜進,而池獨嗜退,亦難能也。」加直史館,複知鳳翔。有疑獄上讞,大理輒複下,掾屬惶遽引咎。池曰:「長吏者政事所繇,非諸君過。」乃獨承其罪,有詔勿劾。岐陽鎮巡檢夜飲富民家,所部卒執之,俾為約,不敢複督士卒,而後釋其縛;池捕首惡誅之,巡檢亦坐廢。
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遂兼侍御史知雜事。嘗言:「陝西用兵無宿將,劉平好自用而少智謀,必誤大事。」後平果敗。更戶部度支、鹽鐵副使。歲滿,中書進名,帝曰:「是固辭諫官者。」擢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徙同州,又徙杭州。
池性質易,不飾廚傳,剸劇非所長,又不知吳俗,以是謗譏聞朝廷。轉運使江鈞、張從革劾池決事不當十餘條,及稽留德音,降知虢州。初,轉運使既奏池,會吏有盜官銀器,械州獄,自陳為鈞掌私廚,出所賣過半;又越州通判載私物盜稅,乃從革之姻,遣人私請。或謂池可舉劾以報仇,池曰:「吾不為也。」人稱其長者。徙知晉州,卒。子旦、光,光自有傳。從子裏。
旦字伯康。清直敏強,雖小事必審思,度不中不釋。以父任,為秘書省校書郎,曆鄭縣主簿。鄭有婦藺訟奪人田者,家多金錢,市黨買吏,合為奸謾,十年不決。旦取案一閱,情偽立見,黜吏十數輩,冤者以直。又井元慶豪欺鄉里,莫敢誰何,旦擒致於法。時旦年尚少,上下易之,自是驚服。吏捕蝗,因緣搔民。旦言:「蝗,民之仇,宜聽自捕,輸之官。」後著為令。丁內外艱,服除,監饒州永平鑄錢監。知祁縣,天大旱,人乏食,群盜剽敓,富家巨室至以兵自備。旦召富者開以禍福,於是爭出粟,減直以糶,猶不失其贏,饑者獲濟,盜患亦弭。
舉監在京百萬倉,時祁隸太原,以太原留,不召。通判乾州,未行,舉監在京雜物庫。知宜興縣,其民囂訟,旦每獄必窮根株,痛繩之,校系縣門,民稍以詆冒為恥。市貫大溪,賈昌朝所作長橋,壞廢歲久,旦勸民葺複,不勞而成。
時王安石守常州,開運河,調夫諸縣。旦言:「役大而亟,民有不勝,則其患非徒不可就而已。請令諸縣歲遞一役,雖緩必成。」安石不聽。秋,大霖雨,民苦之,多自經死,役竟罷。曆知梁山軍、安州。旦治郡有大體,所施設,取於適理便事。再監鳳翔太平宮,以熙寧八年致仕。曆官十七,遷至太中大夫。元祐二年,卒,年八十二。
旦澹薄無欲,奉養苟完,人不見其貴。與弟光尤友愛終始,人無間言。光居洛,旦居夏縣,皆有園沼勝概。光歲一往省旦,旦亦間至洛視光。凡光平時所與論天下事,旦有助焉。及光被門下侍郎召,固辭不拜。旦引大義語之曰:「生平誦堯、舜之道,思致其君,今時可而違,非進退之正也。」光幡然就位。方是時,天下懼光之終不出,及聞此,皆欣然稱旦曰:「長者之言也。」
裏字昭遠。進士釋褐,授威勝軍判官,改大理寺丞。龐籍為鄜延經略使,奏通判鄜州。州將武人,不法,裏平居與之歡甚,臨事正色力爭,不少假借。性廉靜質直,所至有惠政。每罷官,至京師,未嘗有所謁視。審官榜久闕,人所不取者,乃受之而去。後知乾州,為太常少卿而卒。
朴字文季,少育于外祖範純仁。紹聖党事起,父宏上書論辨得罪。純仁責永州,疾失明,客至,必令樸導以見。時方七歲,進揖應對如成人,客皆驚歎。以純仁遺恩為官。宏死,徒跣負柩還。調晉甯軍士曹參軍。通判不法,轉運使王似諷樸伺其過,樸不可,曰:「下吏而陷長官,不唯亂常,人且不食吾餘矣,死不敢奉教。」似賢而薦之。
靖康初,入為虞部、右司員外郎。金人次汴郊,命樸使之。二酋問樸家世,具以告。喜曰:「賢者之後也。」待之加禮,乃吐腹心,諭以亟求講解。朴複命,任事者疑不決。都城陷,宗思樸之言,以為兵部侍郎。二帝將北遷,又貽書請存立趙氏,金人憚之,挾以北去,且悉取其孥。開封儀曹趙鼎,為匿其長子倬于蜀,故得免。
建炎登極,赦至燕,樸私令齎詣徽宗,為人所告。金主憐其忠,釋之。徽宗崩,樸與奉使朱弁在燕共議制服,弁欲先請,樸曰:「為臣子聞君父喪,當致其哀,尚何請。設請而不許,奈何?」遂服斬衰,朝夕哭。金人亦義而不問。又遣朱松年間行,以金人情實歸報。宋因王倫出使,持黃金賜樸。倫還,言金命樸為行台左丞,樸辭而止,益重之。後卒於真定。訃聞,詔稱其忠節顯著,贈兵部尚書,諡曰忠潔。
李及,字幼幾,其先范陽人,後徙鄭州。父覃,左拾遺。及舉進士,再調升州觀察推官。寇准薦其才,擢大理寺丞、知興化軍。以殿中丞通判曹州。州民趙諫者,素無賴,持郡短長,縱為奸利。及受命,諫在京師,乃謁及,及不之見,慢罵而去,投匿名書誣及,因以毀朝政。會上封者發諫事,命轉運使與及察其狀。及條上諫前後所為不道,詔禦史劾得其實,斬於都市,及由是知名。擢知隴州。
初,置提點刑獄,內出及與陳綱二人名付中書。明日,以綱使河北,及使陝西,特遷一官。還判三司磨勘司,出知鳳翔府,徙延州,除三司戶部副使,為淮南轉運使,累遷太常少卿、知秦州。議者以及謹厚,非守邊才。及至秦州,州將吏亦頗易之。會有禁卒白晝攫婦人金釵於市,束執以來。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詰問,其人服罪。及亟命斬之,觀書如故,於是將士皆驚服。改左司郎中、樞密直學士,以右諫議大夫召還,勾當三班院,再遷尚書工部侍郎,曆知杭州、鄆州、應天、河南府,召拜禦史中丞。卒,年七十。特贈禮部尚書,諡恭惠。
及資質清介,所治簡嚴,喜慰薦下吏,而樂道人之善。在杭州,惡其風俗輕靡,不事宴遊。一日,冒雪出郊,眾謂當置酒召客,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未嘗市吳中物。比去,唯市《白樂天集》。在河南,杜衍為提點刑獄,間與衍會,而具甚疏薄。他日,中貴人用事者至,亦無加品,衍歎其清德。娶張氏,性嫉悍。及嘗生子,鞠之外舍,張固請歸保養之,乃會親屬,以子擊堂柱,碎其首。及遂無子,以弟之子為後。
燕肅,字穆之,青州益都人。父峻,慷慨任俠,楊光遠反時,率其屬迎符彥卿,遂家曹州。肅少孤貧,遊學。舉進士,補鳳翔府觀察推官。寇准知府事,薦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臨邛縣。縣民嘗苦吏追擾,肅削木為牘,民訟有連逮者,書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至。知考城縣,通判河南府。召為監察禦史,准方知河南,奏留之。
遷殿中侍御史、提點廣南西路刑獄,遷侍御史,徙廣南東路。還,為丁謂所惡,出知越州。徙明州,俗輕悍喜鬥,肅下令獨罪先毆者,於是鬥者為息。直昭文館,為定王府記室參軍,判尚書刑部。建言:「京師大辟一覆奏,而州郡之獄有疑及情可憫者上請,多為法司所駁,乃得不應奏之罪。願如京師,死許覆奏。」遂詔疑獄及情可憫者上請,語在《刑法志》。其後大辟上請者多得貸,議自肅始。
擢龍圖閣待制、權知審刑院、知梓州,還,同糾察在京刑獄,再判刑部,累遷左諫議大夫、知亳州,徙青州。屬歲歉,命兼京東安撫使。入判太常寺兼大理寺,複知審刑。肅言:「舊太常鐘磬皆設色,每三歲親祠,則重飾之。歲既久,所塗積厚,聲益不協。」乃詔與李照、宋祁同按王樸律,即劃滌考擊,合以律准,試于後苑,聲皆協。又詔與章得象、馮元詳刻漏。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潁州,徙鄧州。官至禮部侍郎致仕,卒。
肅喜為詩,其多至數千篇。性精巧,能畫,入妙品,圖山水罨布濃淡,意象微遠,尤善為古木折竹。嘗造指南、記裏鼓二車及欹器以獻,又上《蓮花漏法》。詔司天臺考於鐘鼓樓下,雲不與《崇天曆》合。然肅所至,皆刻石以記其法,州郡用之以候昏曉,世推其精密。在明州,為《海潮圖》,著《海潮論》二篇。子度,孫瑛。
度字唐卿。登進士第,知陳留縣。京東蝗,年饑盜發,度勸邑豪出粟六萬以濟民,又行保伍法以察盜,善狀日聞。通判永興軍。三司使王堯臣舉為戶部判官,以伐閱淺,始命權發遣,遂為故事。
出知滑。滑與黎陽對境,河埽下臨魏都,霖潦暴至,薪芻不屬。度曰:「魏實為河朔根本,不可坐視成敗。」悉以所儲茭楗禦之,埽賴以不潰。複為戶部判官。歲皇祐甲午,益州言:「歲在甲午,蜀再亂,今又值之,民為戚戚。」乃命度出使備不虞,還奏無足慮。權河北轉運副使,六塔河決,坐貶秩知蔡州,徙福州。閩故多盜,度請假事權制攝一道,遂加兵馬鈐轄。入為戶部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知潭州。卒,年七十。
度有心計,凡六佐大農。慶曆中,三司請榷河北鹽。度言:「川峽不榷酒,河北不禁鹽,此祖宗順民俗,不易之制也,榷之非是。」會張方平亦論之,議遂寢。
瑛字仁叔,以蔭為瑕丘尉。縣人習為盜,瑛榜諭曰:「今平民或呼以盜,必怒見詞色,顧乃舍耕稼本業,為人所不肯為者。及陷於罪,則終身不齒於鄉閭,尉不忍以是待汝。」盜感悟,為稍弭。累遷太府丞、開封少尹。曆廣東轉運判官,進副使,加進秘閣。時方尚老氏教,瑛言:「守臣任滿考課,乞以興崇教法、拯葺道宮為善最。」從之。連進直龍圖閣。
時瑛在嶺嶠七年,括南海犀珠、香藥,奉宰相內侍,人目之為「香燕」。遂以徽猷閣待制提舉醴泉觀,拜戶部侍郎。徽宗賜書「仁人義士之家」以表之,蓋取王安石頌其曾大父肅詩語也。轉開封尹,賜進士出身,兼侍讀,且將大用。後以禦史言瑛不能撥煩戢奸吏,致賊殺不辜,罷為龍圖閣直學士。未數月,為戶部尚書。
靖康初,以龍圖閣學士知河陽。金兵入寇,三城當兵沖,瑛至,未及備,而兵騎大集,乘銳攻城,瑛不能禦,將出奔,為亂兵所害,年五十。建炎初,賜端明殿學士。
蔣堂,字希魯,常州宜興人。擢進士第,為楚州團練推官。滿歲,吏部引對,真宗覽所試判,善之,特授大理寺丞、知臨川縣。縣富人李甲多為不法,前令莫能制,堂戒諭不悛,白州以兵索其家,得僭乘輿物,置於死。
曆通判眉、許、吉、楚州,乙太常博士知泗州,召為監察禦史。禁中火,有司請究所起,多引宮人屬吏。堂言:「火起無跡,安知非天意也,陛下宜修德應變。有司乃欲歸咎宮人,以之屬吏,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詔原之。論奏郭皇后不當廢,坐贖。再遷侍御史、判三司度支勾院,出為江南東路轉運使,徙淮南,兼江、淮發運事。
時廢發運使,上封者屢以為非便。堂言:「唐裴耀卿、劉晏、第五琦、李巽、裴休,皆嘗為江淮、河南轉運使,不聞別置使名。國朝卞袞、王嗣宗、劉師道,亦止為轉運兼領發運司事,而歲輸京師常足。」時雖用其議,後卒複。在江、淮,歲薦部史二百人。或謂曰:「一有謬舉,且得罪,何以多為?」堂曰:「十得二三,亦足報國。」坐失按蘄州王蒙正故入部吏死罪,降知越州。州之鑒湖,馬臻所為,溉田八千頃,食利者萬家,前守建言聽民自占,多為豪右所侵,堂奏複之。
徙蘇州,入判刑部,徙戶部勾院,曆戶部、度支、鹽鐵副使,安撫梓夔路,擢天章閣待制、江淮制置發運使。先是,發運使上計,造大舟數十,載江、湖物入遺京師權貴,堂曰:「吾豈為此,歲入自可附驛奉也。」前後五年,未嘗一至京師。就除河東路都轉運使,未行,知洪州。改應天府,累遷左司郎中、知杭州,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慶曆初,詔天下建學。漢文翁石室在孔子廟中,堂因廣其舍為學宮,選屬官以教諸生,士人翕然稱之。楊日嚴在蜀,有能名,堂素不樂之。於是節遊宴,減廚傳,專尚寬縱,頗變日嚴之政。又建銅壺閣,其制宏敞,而材不預具,功既半,乃伐喬木於蜀先主惠陵、江瀆祠,又毀後土及劉禪祠,蜀人浸不悅,獄訟滋多。久之,或以為私官妓,徙河中府,又徙杭州、蘇州。以尚書禮部侍郎致仕,卒,特贈吏部侍郎。
堂為人清修純飭,遇事毅然不屈,貧而樂施。好學,工文辭,延譽晚進,至老不倦,尤嗜作詩,有《吳門集》二十卷。
劉夔,字道元,建州崇安人。進士中第,補廣德軍判官,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權侍御史。李照改制大樂鐘磬,夔以為:「樂之大本,與政化通,不當輕易其器。願擇博學之士以補卿、丞,凡四方妄獻說以要進者,請一切罷之。」帝善其言。
曆三司戶部判官,判度支勾院,江西、兩浙、淮南轉運使,加直史館、知陝州,改太常少卿、知廣州。所至有廉名。權三司度支副使。桂陽監蠻唐和寇邊,以右諫議大夫、龍圖閣直學士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初至,遣人諭蠻酋使降;不從,乃舉兵擊敗和于銀江源,進破其巢穴,蠻逃遁遠去。前將以帛購蠻首,至是有持首取購者,按問,乃輒殺平民,誅之而罷購,州境獲安。還,權判吏部流內銓、知審刑院。
河北大水,民流入京東為盜,詔增京東守備。帝問誰可守鄆者,宰相以夔對,進給事中、樞密直學士以往。至鄆,發廩振饑,民賴全活者甚眾,盜賊衰息,賜書褒諭。大臣議欲修復河故道,夔極言其不可,遂罷。遷工部侍郎、知福州。請解官入武夷山為道士,弗許。知建州,尋告老,遂以戶部侍郎致仕。英宗即位,遷吏部。卒,年八十三。
夔嘗過江東,見二囚系累年矣。問之,曰:「前此殺吉州掾徐鹹,疑二人者。」夔為言於朝,釋之,後果得真盜。嘗遇隱者,得養生術,遂蔬食及獨居,退處一閣,家人罕見其面。至老,手足耳目強明,如少壯時。不治財產,所收私田有餘穀,則以振鄉里貧人。前死數日,自作遺表,以祿賜所餘分親族。告其家人曰:「某日,吾死矣。」如期而死。無子。
馬亮,字叔明,廬州合肥人。舉進士,為大理評事、知蕪湖縣,再遷殿中丞、通判常州。吏民有因緣亡失官錢,籍其貲猶不足以償,妻子連逮者至數百人。亮縱去,緩與之期,不逾月,盡輸所負。羅處約使江東,以亮治行聞,擢知濮州。
會諸路轉運司置糾察刑獄官,以福建路命亮,覆訊冤獄,全活者數十人。遷太常博士、知福州。蘇易簡薦亮才任繁劇,召還,同提點三司都勾院、磨勘憑由司。久之,出知饒州。州豪白氏多執吏短長,嘗殺人,以赦免,愈驁橫,為閭裏患,亮發其奸,誅之,部中畏懾。州有鑄錢監,匠多而銅錫不給,亮請分其工之半,別置監于池州,歲增鑄緡錢十萬。遷殿中侍御史。
真宗即位,上書言:「陛下初政,軍賞宜速,而所在不時給,請遣使分督之。又赦書蠲除州縣逋負,而有司趣責愈急,宜如赦推恩以寬民。故事,以親王尹開封,地尊勢重,嫌隙易生,願鑒其繇,以示保全親愛之道。契丹仍歲南侵,河朔蕭然,請修好以息邊民。」帝善其言,以亮為可用。
王均反,以為西川轉運副使。賊平,主將邀功,誅殺不已,亮全活千餘人。城中米鬥千錢,亮出廩米裁其價,人賴以濟。召問蜀事,會械送賊詿誤者八十九人至闕下,執政欲盡誅之。亮曰:「愚民脅從,此特百之一二,余竄伏山林者眾。今不貸之,反側之人,聞風疑懼,一唱再起,是滅一均、生一均也。」帝悟,悉宥之。加直史館,複遣還部。
時諸州鹽井,歲久泉涸,而官督所負課,系捕者州數百人。亮盡釋系者,而奏廢其井,又除屬部舊逋官物二百余萬。還知潭州,屬縣有亡命卒剽攻,為鄉閭患,人共謀殺之。事覺,法當死者四人,亮鹹貸之,曰:「為民去害,而反坐以死罪,非法意也。」徙升州。行次江州,屬歲旱民饑,湖湘漕米數十舟適至,亮移文守將,發以振貧民。因奏:「瀕江諸郡皆大歉,而吏不之救,願罷官糴,令民轉粟以相賙。」
以右諫議大夫知廣州。時宜州陳進初平,而澄海兵從進反者家屬二百余人,法當配隸,亮悉置不問。鹽戶逋課,質其妻子于富室,悉取以還其家。海舶久不至,使招來之,明年,至者倍其初,珍貨大集,朝廷遣中使賜宴以勞之。是歲東封,亮敦諭大食陀婆離、蒲含沙貢方物泰山下。
曆知虔洪二州、江陵府,再遷尚書工部侍郎,複知升州,徙杭州,加集賢院學士。先是,江濤大溢,調兵築堤而工未就,詔問所以捍江之策。亮褒詔禱伍員祠下,明日,潮為之卻,出橫沙數裏,堤遂成。人為禦史中丞。建言:「士民父祖未葬而析居,請自今未葬者,毋得輒析。」明年,改兵部侍郎、知廬州,徙江陵,又徙江寧府。仁宗初,拜尚書右丞,複知廬州,召判尚書都省兼知審刑院,遷工部尚書、知亳州,又遷江寧府,以太子少保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
亮有智略,敏於政事,然其所至無廉稱。呂夷簡少時,從其父蒙亨為縣福州,亮見而奇之,妻以女。妻劉恚曰:「嫁女當與縣令兒邪?」亮曰:「非爾所知也。」陳執中、梁適為京官,田況、宋庠及其弟祁為童子時,亮皆厚遇之,曰:「是後必大顯。」世以亮為知人。亮卒,時夷簡在相位,有司諡曰忠肅,人不以為是也。子仲甫,為天章閣待制。
陳希亮,字公弼,其先京兆人。唐廣明中,違難遷眉謅青神之東山。希亮幼孤好學,年十六,將從師,其兄難之,使治錢息三十余萬.希亮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業成,乃召兄子庸、諭使學,遂俱中天聖八年進士第,裏人表其閭曰「三俊」。
初為大理評事、知長沙縣。有僧海印國師,出入章獻皇后家,與諸貴人交通,恃勢據民地,人莫敢正視,希亮捕治置諸法,一縣大聳。郴州竹場有偽為券給輸戶送官者,事覺,輸戶當死,希亮察其非辜,出之,已而果得其造偽者。再遷殿中丞,徙知鄠縣。老吏曹腆侮法,以希亮年少,易之。希亮視事,首得其罪。腆叩頭出血,願自新,希亮戒而舍之,卒為善吏。巫覡歲斂民財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民訛言有緋衣三老人行火。希亮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餘家。及罷去,父老送之出境,泣曰:「公去我,緋衣老人複出矣。」遷太常博士。有言郴獄活人死罪,賜五品服。
初,蜀人官蜀,不得通判州事。希亮以母老,願折資為縣侍親,於是知臨津縣。母終,服除,為開封府司錄司事。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希亮言:「陝西用兵,願以此饋軍。」詔罷之。青州民趙禹上書,言趙元昊必反,宰相以禹狂言,徙建州,元昊果反。禹訟所部,不受,亡至京自理,宰相怒,下開封獄。希亮言禹可賞不可罪,爭不已。上釋禹,賞為徐州推官,且欲以希亮為禦史。會外戚沈元吉以奸盜殺人,希亮一問得實,自驚僕死,沈氏訴之,詔禦史劾希亮及諸掾吏。希亮曰:「殺此賊者獨我耳。」遂引罪坐廢。
期年,盜起京西,殺守令,富弼薦希亮可用,起知房州。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希亮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民恃以安。殿侍雷甲以兵百餘人逐盜竹山,甲不能戢,所至為暴。或疑為盜,告希亮盜入境,且及門。希亮即勒兵阻水拒之,命持滿無得發,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吏士皆欲斬甲以徇,希亮獨治為暴者十餘人,使甲以捕盜自贖。
時劇賊党軍子方張,轉運使使供奉官崔德贇捕之。德贇既失黨軍子,遂圍竹山民賊所嘗舍者曰向氏,殺父子三人,梟首南陽市。曰:「此黨軍子也。」希亮察其冤,下德贇獄,未服。党軍子獲于商州,詔賜向氏帛,複其家,流德贇通州。或言華陰人張元走夏州,為元昊謀臣。詔徙其族百余口于房,幾察出入,饑寒且死。希亮曰:「元事虛實不可知,使誠有之,為國者終不顧家,徒堅其為賊耳。此又皆其疏屬,無罪。」乃密以聞,詔釋之。老幼哭希亮庭下曰:「今當還故鄉,然奈何去父母乎?」遂畫希亮像祠焉。
代還,執政欲以為大理少卿,希亮曰:「法吏守文,非所願,願得一郡以自效。」乃以為宿州。州跨汴為橋,水與橋爭,常壞舟。希亮始作飛橋,無柱,以便往來。詔賜縑以褒之,仍下其法,自畿邑至於泗州,皆為飛橋。
皇祐元年,移滑州。奏事殿上,仁宗勞之曰:「知卿疾惡,無懲沈氏子事。」未行,詔提舉河北便糴。都轉運使魏瓘劾希亮擅增損物價。已而瓘除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希亮乞廷辨。既對,仁宗直希亮,奪瓘職知越州,且欲用希亮。希亮言:「臣與轉運使不和,不得為無罪。」力請還滑。會河溢魚池埽,且決,希亮悉召河上使者,發禁兵捍之。廬於所當決,吏民涕泣更諫,希亮堅臥不動,水亦去,人比之王尊。
是歲,盜起宛句,晝劫張郭鎮,執濮州通判井淵。仁宗以為憂,問執政可用者。未及對,仁宗曰:「朕得之矣。」乃以希亮為曹州。不逾月,悉擒其黨。
淮南饑,安撫、轉運使皆言壽春守王正民不任職,正民坐免,詔希亮乘傳代之。轉運使調裏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萬石,謂之拆役米。米翔貴,民益饑。希亮至,除之,且表其事,旁郡皆得除。又言正民無罪,職事辦治。詔複以正民為鄂州。
久之,徙知廬州。虎翼軍士屯壽春者,以謀反誅,遷其餘不反者數百人於廬,皆自疑不安。一日,有竊入府舍將為不利者。希亮笑曰:「此必醉耳。」貸而流之,盡以其餘給左右使令,且以守倉庫。人為之懼,希亮益加親信,皆感德,指心誓為希亮死。改提點刑獄江東,遷度支郎中,徙河北。
嘉祐二年,入為開封府判官,改判三司戶部勾院。朝廷以三司事冗,簿書留滯,乃命希亮又兼開拆司。榮州鬻鹽凡十八井,歲久澹竭,有司責課如初,民破產籍沒者三百餘家。希亮為言,還其所籍,歲蠲三十余萬斤。三司簿書滯留者,自天禧以來,末帳六百有四,明道以來,生事二百一十二萬,希亮日夜課吏,凡九月,去其三之二。度支吏不時勾,希亮杖之。副使以希亮擅決罰,由是事複滯。
會接伴契丹使還,自請補外,乃以為京西轉運使,賜三品服。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自稱周大王,震動汝、洛間。希亮聞之,即日輕騎出按,吏請以兵從,希亮不許。其賊二十四人道遇希亮,以希亮輕出,意色閑和,不能測,遂相與列訴道周。希亮徐問其所苦,命一老兵押之,曰:「以是付葉縣,聽吾命。」既至,令曰:「汝以自首,皆無罪,然必有首謀者。」眾不敢隱,乃斬元以徇,流軍校一人,餘悉遣赴役如初。
遷京東轉運使。濰州參軍王康赴官,道博平,大猾有號「截道虎」者,毆康及其女幾死,吏不敢問。希亮移捕甚急,卒流海島;又劾吏故縱,坐免者數人。除州守暴苛,以細過籍民產數十家,獲小盜,使必自誣抵死。希亮言其狀,卒以廢去。
數上章請老,不允,移知鳳翔。倉粟支十二年,主者以腐敗為憂,歲饑,希亮發十二萬石貸民。有司懼為擅發,希亮身任之。是秋大熟,以新易舊,官民皆便。于闐使者入朝,過秦州,經略使以客禮享之。使者驕甚,留月餘,壞傳舍什器,縱其徒入市掠飲食,民戶皆晝閉。希亮聞之曰:「吾嘗主契丹使,得其情。使者初不敢暴橫,皆譯者教之,吾痛繩以法,譯者懼,其使不敢動矣。況此小國乎?」乃使教練使持符告譯者曰:「入吾境,有秋毫不如法,吾且斬若。」取軍令狀以還。使者至,羅拜庭下,希亮命坐兩廊飲食之,護出其境,無一人嘩者。
英宗即位,遷太常少卿。獄有盜,法當死,僚官持不可。久之,盜殺守吏遁去。希亮以前議讞於朝,而希亮之議是。僚官懼,欲以事中希亮,希亮自顧無有其事。始,州郡以酒相餉,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希亮以遺遊士之貧者,既而曰:「此亦私也。」以家財償之。遂借此上書自劾,求去不已,坐是分司西京。未幾致仕,卒,年六十四。希亮嘗夢異人按圖而告之年,至是果然。贈工部侍郎。
希亮為人清勁寡欲,不假人以色,自王公貴人,皆嚴憚之。見義勇發,不計禍福。所至,奸民猾吏,易心改行,不改者必誅。然出於仁恕,故嚴而不殘。少與蜀人宋輔遊,輔卒於京,母老,子端平幼,希亮養其母終身,以女妻端平,使同諸子學,卒登進士第。
四子。忱,度支郎中。恪,滑州推官。恂,大理寺丞。慥字季常,少時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慕朱家、郭解為人,閭裏之俠皆宗之。在岐下,嘗從兩騎挾二矢與蘇軾遊西山。鵲起於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乃怒馬獨出,一發得之。因與軾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稍壯,折節讀書,欲以此馳騁當世,然終不遇。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晚年皆棄不取。遁于光、黃間,曰岐亭。庵居蔬食,徒步往來山中,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不與世相聞,人莫識也。見其所著帽方屋而高,曰:「此豈古方山冠之遣像乎?」因謂之「方山子。」及蘇軾謫黃,過岐亭,識之,人始知為慥雲。
論曰:乘雅恬退,潁不阿貴戚,有儒者之風。摯淳靜而不矯,池質易而長厚,肅議法平恕,及、堂、夔清修自守,蓋侍從之選也。希亮為政嚴而不殘,其良吏與。馬亮饒才智而寡廉稱,士論以此惜之。
列傳第五十八
○狄棐子遵度郎簡孫祖德張若谷石揚休祖士衡李垂張洞李仕衡李溥胡則薛顏許元鐘離瑾孫沖崔嶧田瑜施昌言
狄棐,字輔之,潭州長沙人。少隨父官徐州,以文謁路振,振器愛之,妻以女。舉進士甲科,以大理評事知分宜縣。曆開封府司錄,知壁州。道長安,為寇准所厚,准複入相,乃薦通判益州。擢開封府判官,曆京西益州路轉運、江淮制置發運使,累遷太常少卿、知廣州,加直昭文館。代還,不以南海物自隨,人稱其廉。拜右諫議大夫、龍圖閣直學士、權判吏部流內銓,出知滑州,進給事中,徙天雄軍。會給郊賞帛不善,士卒嘩噪趣府門,棐不能治。事聞,命侍御史劉夔按視,未及境,眾不自安。棐馳白夔,請紿以行河事。夔至,與轉運使李絳誅首惡數人。棐坐罷懦,降知隨州,徙同州。勾當三班院,進樞密直學士,曆知陝鄭州、河中河南府,複判流內銓。出知揚州,未行,卒。
有狄國賓者,仁傑之後,分仁傑告身與棐,棐奏錄國賓一官,而自稱仁傑十四世孫。棐在河中時,有中貴人過郡,言將援棐於上前。棐答以他語,退謂所親曰:「吾湘潭一寒士,今官侍從,可以老而自汙耶?」其為政愷悌,不為表襮,死之日,家無餘貲。
子遵度,字元規。少穎悟,篤志於學。每讀書,意有所得,即仰屋瞪視,人呼之,弗聞也。少舉進士,一斥於有司,恥不復為。以父任為襄縣主簿,居數月,棄去。好為古文,著《春秋雜說》,多所發明。嘗患時學靡敝,作《擬皇太子冊文》、《除侍御史制》、《裴晉公傳》,人多稱之。尤嗜杜甫詩,賞贊其集。一夕,夢見甫為誦世所未見詩,及覺,才記十餘字,遵度足成之,為《佳城篇》。後數月卒。有集十二卷。
郎簡,字叔廉,杭州臨安人。幼孤貧,借書錄之,多至成誦。進士及第,補試秘書省校書郎、知甯國縣,徙福清令。縣有石塘陂,歲久湮塞,募民浚築,溉廢田百餘頃,邑人為立生祠。調隨州推官。及引對,真宗曰:「簡歷官無過,而無一人薦,是必恬於進者。」特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分宜縣,徙知竇州。縣吏死,子幼,贅婿偽為券冒有其貲。及子長,屢訴不得直,乃訟於朝。下簡劾治,簡示以舊牘曰:「此爾翁書耶?」曰:「然。」又取偽券示之,弗類也,始伏罪。
徙藤州,興學養士,一變其俗,藤自是始有舉進士者。通判海州,提點利州路刑獄。官罷,知泉州。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廣南東路轉運使,擢秘書少監、知廣州,捕斬賊馮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複歸判尚書刑部,出知江寧府,曆右諫議大夫、給事中、知揚州,徙明州。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遷刑部。卒,年八十有九,特贈吏部侍郎。
簡性和易,喜賓客。即錢塘城北治園廬,自號武林居士。道引服餌,晚歲顏如丹。尤好醫術,人有疾,多自處方以療之,有集驗方數十,行於世。一日,謂其子潔曰:「吾退居十五年,未嘗小不懌,今意倦,豈不逝歟?」就寢而絕。幼從學四明朱頔,長學文于沈天錫,既仕,均奉資之。後二人亡,又訪其子孫,為主婚嫁。平居宴語,惟以宣上德、救民患為意。孫沔知杭州,榜其裏門曰德壽坊。然在廣州無廉稱,蓋為潔所累。潔,終尚書都官員外郎。
孫祖德,字延仲,濰州北海人。父航,監察禦史、淮南轉運。祖德進士及第,調濠州推官、校勘館閣書籍。時校勘官不為常職,滿歲而去。改大理寺丞、知榆次縣,上書言刑法重輕。以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西京留守司。方冬苦寒,詔罷內外工作,而錢惟演督修天津橋,格詔不下。祖德曰:「詔書可稽留耶?」卒白罷役。
入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章獻太后春秋高,疾加劇,祖德請還政。已而疾少間,祖德大恐。及太后崩,諸嘗言還政者多進用,遂擢尚書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知諫院。言郭皇后不當廢,獲罪,以贖論。久之,遷天章閣待制。
時三司判官許申因宦官閻文應獻計,以藥化鐵成銅,可鑄錢,裨國用。祖德言:「偽銅,法所禁而官自為,是教民欺也。」固爭之,出知兗徐蔡州、永興軍。徙鳳翔府,請置鄉兵。改龍圖閣直學士、知梓州,累遷右諫議大夫、知河中府。曆陳許蔡潞鄆亳州、應天府,以疾得潁州,除吏部侍郎致仕,卒。有《論事》七卷。
祖德少清約,及致仕,娶富人妻,以規有其財。已而妻悍,反資以財而出之。子珪,江東轉運使。
張若穀,字德繇,南劍沙縣人。進士及第,為巴州軍事推官。會蜀寇掠鄰郡,若穀攝州事,率眾為守禦備,賊乃引去。調全州軍事推官。入見,真宗識其名,顧曰:「是嘗在巴州禦賊者耶?」特改大理寺丞、知蒙陽縣。三司言:「廣寧監歲鑄緡錢四十萬,其主監宜擇人。」乃以命若穀。歲餘,所鑄贏三十萬緡。擢知處州,曆江湖淮南益州路轉運、江淮制置發運使。入為三司度支、鹽鐵副使,累遷右諫議大夫、知並州。
先是,麟、府歲以繒錦市蕃部馬,前守輒罷之。若穀以謂:互市,所以利戎落而通邊情,且中國得戰馬;亟罷之,則猜阻不安。奏複市如故,而馬入歲增。提舉諸司庫務,權判大理寺,進樞密直學士,曆知澶州、成德軍、揚州、江寧府,入知審官院,糾察在京刑獄,知通進銀台司、應天府。改龍圖閣學士,徙杭州。會歲饑,斥餘廩為糜粥賑救之。權判吏部流內銓、知洪州,累官至尚書左丞致仕。
若谷素為宰相張士遜引拔,然所至亦自有循良跡,不激訐取名雲。
石揚休,字昌言,其先江都人。唐兵部郎中仲覽之後,後徙京兆。七代祖藏用,右羽林大將軍,明于歷數,嘗召家人謂曰:「天下將有變,而蜀為最安處。」乃去依其親眉州刺史李滈,遂為眉州人。
揚休少孤力學,進士高第,為同州觀察推官,遷著作佐郎、知中牟縣。縣當國西門,衣冠往來之沖也,地瘠民貧,賦役煩重,富人隸太常為樂工,僥倖免役者凡六十餘家。揚休請悉罷之。改秘書丞,為秘閣校理、開封府推官,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曆三司度支、鹽鐵判官。坐前在開封嘗失盜,出知宿州。
頃之,召入為度支判官,修起居注。初,記注官與講讀諸儒,皆得侍坐邇英閣。揚休奏:「史官記言動,當立以侍。」從其言。判鹽鐵勾院,以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同判太常寺。初,內出香祠溫成廟,帝誤書名稱臣,揚休言:「此奉宗廟禮,有司承誤不以聞。」帝嘉之。兼勾當三班院,為宗正寺修玉牒官。遷工部郎中,未及謝,卒。
揚休喜閑放,平居養猿鶴,玩圖書,吟詠自適,與家人言,未嘗及朝廷事。及卒,發楮中所得上封事十余章,其大略:請增諫官以廣言路,置五經博士使學者專其業,出禦史按察諸道以防壅蔽,複齒胄之禮以強宗室,擇守令,重農桑,禁奢侈,皆有補于時者。然揚休為人慎默,世未嘗以能言待之也。至於誥命,尤非所長。
平生好殖財。因使契丹,道感寒毒,得風痹,謁告歸鄉,別墳墓。揚休初在鄉時,衣食不足,徙步去家十八年。後以從官還鄉里,疇昔同貧窶之人尚在,皆曰:「昌言來,必賙我矣。」揚休卒不揮一金,反遍受裏中富人金以去。
祖士衡,字平叔,蔡州上蔡人。少孤,博學有文,為李宗諤所知,妻以兄子。楊億謂劉筠曰:「祖士衡辭學日新,後生可畏也。」舉進士甲科,授大理評事、通判蘄州,再遷殿中丞、直集賢院,改右正言、戶部判官。未幾,提舉在京諸司庫務,遷起居舍人、注釋禦集檢閱官,遂知制誥,為史館修撰,糾察在京刑獄,同知通進、銀台司。天聖初,以附丁謂,落職知吉州。言者又以在郡不修飭,複降監江州稅。士衡兒時過外家,有僧善相,見之,語人曰:「是兒神骨秀異,他日有名于時,若年過四十,當位極人臣。」年三十九,卒於官。
李垂,字舜工,聊城人。咸平中,登進士第,上《兵制》、《將制書》。自湖州錄事參軍召為崇文校勘,累遷著作郎、館閣校理。上《導河形勝書》三卷,欲複九河故道,時論重之。又累修起居注。丁謂執政,垂未嘗往謁。或問其故,垂曰:「謂為宰相,不以公道副天下望,而恃權怙勢。觀其所為,必游朱崖,吾不欲在其黨中。」謂聞而惡之,罷知亳州,遷潁、晉、絳三州。明道中,還朝,閣門祗候李康伯謂曰:「舜工文學議論稱于天下,諸公欲用為知制誥,但宰相以舜工未嘗相識,盍一往見之。」垂曰:「我若昔謁丁崖州,則乾興初已為翰林學士矣。今已老大,見大臣不公,常欲面折之,焉能趨炎附熱,看人眉睫,以冀推挽乎?道之不行,命也。」執政知之,出知均州。卒,年六十九。
五子,仲昌最知名,銳於進取,嘗獻計修六塔河無功,自殿中丞責英州文學參軍。
張洞,字仲通,開封祥符人。父惟簡,太常少卿。洞為人長大,眉目如畫,自幼開悟,卓犖不群。惟簡異之,抱以訪裏之蔔者。曰:「郎君生甚奇,必在策名,後當以文學政事顯。」既誦書,日數千言,為文甚敏。未冠,曄然有聲,遇事慷慨,自許以有為。時,趙元昊叛擾邊。關、隴蕭然,困於飛挽,且屢喪師。仁宗太息,思聞中外之謀。洞以布衣求上方略,召試舍人院,擢試將作監主簿。
尋舉進士中第,調漣水軍判官,遭親喪去,再調潁州推官。民劉甲者,強弟柳使鞭其婦,既而投杖,夫婦相持而泣。甲怒,逼柳使再鞭之。婦以無罪死。吏當夫極法,知州歐陽修欲從之。洞曰:「律以教令者為首,夫為從,且非其意,不當死。」眾不聽,洞即稱疾不出,不得已讞於朝,果如洞言,修甚重之。
晏殊知永興軍,奏管勾機宜文字。殊儒臣,喜客,遊其門者皆名士,尤深敬洞。改大理丞、知鞏縣。會殊留守西京,複奏知司錄。殊晚節驟用刑,幕府無敢言。洞平居與殊賦詩飲酒,傾倒無不至,當事有官責,持議甚堅,殊為沮止,洞亦自以不負其知。
樞密副使高若訥、參知政事吳育薦其文學,宜為館職,召試學士院,充秘閣校理、判祠部。時天下戶口日蕃,民去為僧者眾。洞奏:「至和元年,敕增歲度僧,舊敕諸路三百人度一人,後率百人度一人;又文武官、內臣墳墓,得置寺撥放,近歲滋廣。若以勳勞宜假之者,當依古給戶守塚,禁毋樵采而已。今祠部帳至三十余萬僧,失不裁損,後不勝其弊。」朝廷用其言,始三分減一。知太常禮院,宰相陳執中將葬,洞與同列諡為榮靈,其孫訴之,詔孫抃等復議,改曰恭。洞駁奏:「執中位宰相,無功德而罪戾多,生不能正法以黜之,死猶當正名以誅之。」竟從抃等議。
初,皇后郭氏忤旨得罪廢沒,後仁宗悔之,詔追複其號,二十餘年矣。至是,有司請祔於廟。知制誥劉敞以謂:「《春秋》書'禘於太廟,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當許其號,不許其禮。」洞奏:「後嘗母天下,無大過惡,中外所知。陛下既察其偶失恭順,洗之於既沒,猶曰不許其禮,於義無當。且廢後立後,何嫌於嫡?此當時大臣護已然之失,乖正名之典,而敞複引《春秋》'用致夫人'。按《左氏》哀薑之惡所不忍道,而二《傳》有非嫡之辭,敞議非是。若從變禮,尚當別立廟。」不行。轉太常博士,判登聞鼓院。仁宗方響儒術,洞在館閣久,數有建明,仁宗以為知《經》,會覆考進士崇政殿,因賜飛白「善經」字寵之。洞獻詩謝,複賜詔獎諭。
出知棣州,轉尚書祠部員外郎。河北地當六塔之沖者,歲決溢病民田。水退,強者遂冒占,弱者耕居無所。洞奏一切官為標給,蠲其租以綏新集。河北東路民富蠶桑,契丹謂之「綾絹州」,朝廷以為內地不慮。洞奏:「今滄、景,契丹可入之道,兵守多缺,契丹時以販鹽為名,舟往來境上,此不可不察。願度形勢,置帥、增屯戍以控扼之。」
時天下久安,薦紳崇尚虛名,以寬厚沉默為德,於事無所補,洞以謂非朝廷福。又謂:「諫官持諫以震人主,不數年至顯仕,此何為者。當重其任而緩其遷,使端良之士不亟易,而浮躁者絕意。」致書歐陽修極論之。召權開封府推官。
英宗即位,轉度支員外郎。英宗哀疚,或經旬不禦正殿,洞上言:「陛下春秋鼎盛,初嗣大統,豈宜久屈剛健,自比沖幼之主。當躬萬機,攬群材,以稱先帝付畀之意,厭元元之望。」大臣亦以為言,遂聽政。命考試開封進士,既罷,進賦,題曰《孝慈則忠》。時方議濮安懿王稱皇事,英宗曰:「張洞意諷朕。」宰相韓琦進曰:「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英宗意解。
詔訊祁國公宗說獄,宗說恃近屬,貴驕不道,獄具,英宗以為辱國,不欲暴其惡。洞曰:「宗說罪在不宥。雖然,陛下將懲惡而難暴之,獨以其坑不辜數人,置諸法可矣。」英宗喜曰:「卿知大體。」洞因言:「唐宗室多賢宰相名士,蓋其知學問使然。國家本支蕃衍,無親疏一切厚廩之,不使知辛苦。婢妾聲伎,無多寡之限,至滅禮義,極嗜欲。貸之則亂公共之法,刑之則傷骨肉之愛。宜因秩品立制度,更選老成教授之。」宗室緣是怨洞,痛詆訾言,上亦起藩邸,賴察之,不罪也。
轉司封員外郎、權三司度支判官。對便殿稱旨,英宗遂欲進用,大臣忌之,出為江西轉運使。江西薦饑,征民積歲賦,洞為奏免之。又民輸綢絹不中度者,舊責以滿匹,洞命計尺寸輸錢,民便之。移淮南轉運使,轉工部郎中。淮南地不宜麥,民艱於所輸,洞複命輸錢,官為糴麥,不逾時而足。洞在棣時,夢人稱敕召者,既出,如拜官然,顧視旌旗吏卒羅於庭。至是,夢之如初。自以年不能永,教諸子部分家事。未幾卒,年四十九。
李仕衡,字天均,秦州成紀人,後家京兆府。進士及第,調鄠縣主簿。田重進守京兆,命仕衡鞫死囚五人,活者四人。重進即其家謂曰:「子有陰施,此門當高大之。」徙知彭山縣,就加大理評事,遷光祿寺丞。父益,以不法誅,仕衡亦坐除名。
後會赦,寇准薦其材,盡複其官,領渭橋輦運,通判邠州,再遷秘書丞,徙知劍州。王均反,仕衡度州兵不足守,即棄城焚芻粟,輦金帛東守劍門。既而賊陷漢州,攻劍州,州空無所資,即趨劍門。仕衡預招賊眾,得千餘人,待之不疑。賊將至,與鈐轄裴臻迎擊之,斬首數千級。乃乘驛入奏,擢尚書度支員外郎,賜服緋魚。已而使者言仕衡嘗棄城,降監虔州稅。
召還,判三司鹽鐵勾院。度支使梁鼎言:「商人入粟于邊,率高其直,而售以解鹽。商利益博,國用日耗。請調丁夫轉粟,而輦鹽諸州,官自鬻之,歲可得緡錢三十萬。」仕衡曰:「安邊無大於息民,今不得已而調劍之,又增以轉粟挽鹽之役,欲其不困,何可得哉!」不聽,遂行鼎議,而關中大擾。乃罷鼎度支使,以仕衡為荊湖北路轉運使,徙陝西。初,歲出內帑緡錢三十萬,助陝西軍費。仕衡言歲計可自辦,遂罷給。
真宗謁陵寢,因幸洛,仕衡獻粟五十萬斛,又以三十萬斛饋京西。朝廷以為材,召為度支副使。上言:「關右既弛鹽禁,而永興、同華耀四州猶率賣鹽,年額錢請減十之四。」詔悉除之。累遷司封郎中,為河北轉運使。又奏罷內帑所助緡錢百萬。建言:「河北歲給諸軍帛七十萬,而民艱于得錢,悉預假於裏豪,出倍償之息,以是工機之利愈薄。方春民不足,請戶給錢,至夏輸帛,則民獲利而官用足矣。詔優其直,仍推其法於天下。
封泰山,獻錢帛、芻糧各十萬,見於行宮,遷右諫議大夫。祀汾陰,又助錢帛三十萬,乃命同林特提舉京西、陝西轉運事。權知永興軍,進給事中。逾月,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頃之,河北闕軍儲,議者以謂仕衡前過助封祀費,真宗聞之,以為河北都轉運使。駕如亳州,又貢絲錦、縑帛各二十萬。後集粟塞下,至钜萬斛。或言粟腐不可食,朝廷遣使取視之,而粟不腐也。棣州汙下苦水患,仕衡奏徙州西北七十裏,既而大水沒故城丈餘。南郊,複進錢帛八十萬。先是,每有大禮,仕衡必以所部供軍物為貢,言者以為不實。仕衡乃條析進六十萬皆上供者,二十萬即其羨餘。帝不之罪,謂王旦曰:「仕衡應猝有材,人欲以此中之。然朝廷所須,隨大小即辦,亦其所長也。」明年旱蝗,發積粟賑民,又移五萬斛濟京西。
遷尚書工部侍郎、權知天雄軍。民有盜瓜傷主者,法當死,仕衡以歲饑,奏貸之。盜起淄、青間,遷刑部侍郎、知青州。前守捕群盜妻子置棘圍中,仕衡至,悉縱罷之使去。未幾,其徒有梟賊首至者。入為三司使,帝作《寬財利論》以賜之。乃更陝西入粟法,使民得受錢與茶。舊市羊及木,責吏送京師,而羊多道死,木至湍險處往往漂失,吏至破產不能償。仕衡乃許吏私附羊,免其算,使得補死者;聽民自采木輸官,用入粟法償其直。遷吏部侍郎。
仁宗即位,拜尚書左丞,以足疾,改同州觀察使、知陳州。州大水,築大堤以障水患。徙潁州,複知陳州。曹利用,仕衡婿也。利用被罪,降仕衡左龍武軍大將軍,分司西京。歲余,改左衛大將軍,卒。其後諸子訴其父有勞于國,非意左遷,詔追複同州觀察使。
仕衡前後管計事二十年,雖才智過人,然素貪,家貲至累钜萬,建大第長安裏中,嚴若官府。
子丕緒,蔭補將作監主簿。及仕衡歸老,丕緒時為尚書虞部員外郎,請解官就養。朝廷以為郎,故事不許,請削一官,乃聽。未幾,還之。居十餘年,仕衡死,服除,久之不出。大臣為言,起僉書永人軍節度判官事。曆通判永興軍、同州,知解州、興元府、華州,累遷司農卿致仕,卒。丕緒居官廉靜,不為矯激。家多圖書,集歷代石刻,為數百卷藏之。
李溥,河南人。初為三司小吏,陰狡多智數。時天下新定,太宗厲精政事,嘗論及財賦,欲有所更革,引三司吏二十七人對便殿,問以職事。溥詢其目,請退而條上。命至中書,列七十一事以聞,四十四事即日行之,餘下三司議可否。於是帝以溥等為能,語輔臣曰:「朕嘗諭陳恕等,如溥輩雖無學,至於金穀利害,必能究知本末,宜假以色辭,誘令開陳。而恕等強愎自用,莫肯詢問。」呂端對曰:「耕當問奴,織當問婢。」寇准曰:「孔子入太廟,每事問。蓋以貴下賤,先有司之義也。」帝以為然,悉擢溥等以官,賜錢幣有差。
溥為左侍禁、提點三司孔目官,請著內外百官諸軍奉祿為定式。加閣門祗候。催運陝西糧草,赴清遠軍,還,提舉在京倉草場,勾當北作坊。齊州大水,壞民廬舍,欲徙州城,未決,命溥往視,遂徙城而還。又與李仕衡使陝西,增酒榷緡錢歲二十五萬。三遷崇儀使。
景德中,茶法既弊,命與林特、劉承珪更定法,募人入金帛京師,入芻粟塞下,與東南茶皆倍其數,即以溥制置江、淮等路茶鹽礬稅兼發運事,使推行之。歲課緡錢,果增其舊,特等皆受賞。溥時已為發運副使,遷為使,仍改西京作坊使。然茶法行之數年,課複損於舊。江、淮歲運米輸京師,舊止五百余萬斛,至溥乃增至六百萬,而諸路獄有餘畜。高郵軍新開湖水散漫多風濤,溥令漕舟東下者還過泗州,因載石輸湖中,積為長堤,自是舟行無患。累遷北作坊使。
時營建玉清昭應宮,溥與丁謂相表裏,盡括東南巧匠遣詣京,且多致奇木怪石,以傅會帝意。建安軍鑄玉皇、聖祖,溥典其事,丁謂言溥蔬食者周歲,而溥亦數奏祥應,遂以為迎奉聖像都監、領順州刺史,遷獎州團練使。溥自言江、淮歲入茶,視舊額增五百七十余萬斤。並言,漕舟舊以使臣若軍大將,人掌一綱,多侵盜,自溥並三綱為一,以三人共主之,使更相司察。大中祥符九年,初運米一百二十五萬石,才失二百石。會溥當代,詔留再任,特遷宮苑使。
初,譙縣尉陳齊論榷茶法,溥薦齊任京官,禦史中丞王嗣宗方判吏部銓,言齊豪民子,不可用。真宗以問執政,馮拯對曰:「若用有材,豈限貧富。」帝曰:「卿言是也。」因稱溥畏慎小心,言事未嘗不中利害,以故任之益不疑。然溥久專利權,內倚丁謂,所言輒聽。帝嘗語執政曰:「群臣上書論事,法官輒沮之,雲非有大益,無改舊章,然則何以廣言路。」王旦對曰:「法制數更,則詔令牴牾,故重於變易。」因言:「溥嘗請盜販茶鹽者贓仗皆沒官,已可之矣。」帝曰:「此特畏溥之強,不敢退卻,自今雖小吏言,亦宜詳究行之。」
溥既專且貪,繇是浸為不法。發運使黃震條其罪狀以聞,罷知潭州。命禦史鞫治,得溥私役兵為姻家林特起第,附官舟販竹木,奸贓十數事。未論決,會赦,貶忠武軍節度副使。仁宗即位,起知淮陽軍,曆光、黃二州,複以贓敗,貶蔡州團練副使。久之,監徐州利國監,以千牛衛將軍致仕,卒。
胡則,字子正,婺州永康人。果敢有材氣。以進士起家,補許田縣尉,再調憲州錄事參軍。時靈、夏用兵,轉運使索湘命則部送芻糧,為一月計。則曰:「為百日備,尚恐不支,奈何為一月邪?」湘懼無以給,遣則遂入奏。太宗因問以邊策,對稱旨,顧左右曰:「州縣豈乏人?」命記姓名中書。後李繼隆討賊,久不解,湘語則曰:「微子幾敗我事。」一日,繼隆移文轉運司曰:「兵且深入,糧有繼乎?」則告湘曰:「彼師老將歸,欲以糧乏為辭耳,姑以有餘報之。」已而果為則所料。湘為河北轉運使,奏改秘書省著作佐郎、僉書貝州觀察判官事。
後乙太常博士提舉兩浙榷茶,就知睦州,徙溫州。歲余,提舉江南路銀銅場、鑄錢監,得吏所匿銅數萬斤,吏懼且死,則曰:「馬伏波哀重囚而縱之,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生乎?」籍為羨餘,不之罪。改江、淮制置發運使,累遷尚書戶部員外郎。真宗幸亳還,擢三司度支副使。
初,丁謂舉進士,客許田,則厚遇之,謂貴顯,故則驟進用。至是,謂罷政事,出則為京西轉運使,遷禮部郎中。部內民訛言相驚,至遣使安撫乃定。坐是,徙廣西路轉運使。有番舶遭風至瓊州,且告食乏,不能去。則命貸錢三百萬,吏白夷人狡詐,又風波不可期。則曰:「彼以急難投我,可拒而不與邪?」已而償所貸如期。又按宜州重辟十九人,為辨活者九人。複為發運使,累遷太常少卿。
乾興初,坐丁謂黨,降知信州,徙福州,以右諫議大夫知杭州。入權吏部流內銓,坐失舉,複為太常少卿、知池州。未行,複諫議大夫、知永興軍,徙河北都轉運使,以給事中權三司使,通京東西、陝西鹽法,人便之。初,則在河北,殿中侍御史王沿嘗就則假官舟販鹽,又以其子為名祈買酒場。至是,張宗誨擿發之,按驗得實,出則知陳州。逾月,授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劉隨上疏言:「則奸邪貪濫聞天下,比命知池州,不肯行,今以罪去,驟加美職,何以風勸在位?」後徙杭州,再遷兵部侍郎致仕,卒。
則無廉名,喜交結,尚風義。丁謂貶崖州,賓客隨散落,獨則間遣人至海上,饋問如平日。在福州時,前守陳絳嘗延蜀人龍昌期為眾人講《易》,得錢十萬。絳既坐罪,遂自成都械昌期至。則破械館以賓禮,出俸錢為償之。
昌期者,嘗注《易》、《詩》、《書》、《論語》、《孝經》、《陰符經》、《老子》,其說詭誕穿鑿,至詆斥周公。初用薦者補國子四門助教,文彥博守成都,召置府學,奏改秘書省校書郎,後以殿中丞致仕。著書百餘卷,嘉祐中,詔取其書。昌期時年八十餘,野服自詣京師,賜緋魚,絹百匹。歐陽修言其異端害道,不當推獎,奪所賜服罷歸,卒。
薛顏字,彥回,河中萬泉人。舉《三禮》中第,為嘉州司戶參軍。代還引見,太宗顧問之,對稱旨,改將作監丞、監華州酒稅。以秘書省著作佐郎使夔、峽,疏決刑獄。還,改太子左贊善大夫、知雲安軍,徙渝、閬二州,擢三司鹽鐵判官,河北計置糧草。
初,丁謂招撫溪蠻,有威惠,部人愛之。留五年,詔謂自舉代,謂薦顏為峽路轉運使,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始,孟氏據蜀,徙夔州於東山,據峽以拒王師,而民居不便也,顏為複其故城。宜州陳進反,命勾當廣南東、西路轉運司事。賊平,遷金部員外郎,改河東轉運使。
祀汾陰,徙陝西。河中浮橋歲為水所敗,顏即北岸釃上流為支渠,以殺水怒,因取渠水溉其旁田,民頗利之。坊州募人煉礬,歲久課益重,至有破產被系不能償者。顏奏:「罷坊礬,則晉礬當大售。」後如其策。徙河北。曆知河陽、杭徐州,累遷光祿少卿,以少府監知江寧府。邏者晝劫人,反執平人以告。顏視其色動,曰:「若真盜也。」械之,果引伏。轉右諫議大夫、知河南府。
仁宗即位,遷給事中。丁謂分司西京,以顏雅與善,徙知應天府,又徙耀州。部有豪姓李甲,結客數十人,號「沒命社」,少不如意,則推一人以死鬥之,積數年,為鄉人患,莫敢發。顏至,大索其黨,會赦當免,特杖甲流海上,余悉籍於軍。以光祿卿分司西京,卒於家。
嘗屬杜衍為墓誌,衍卻之。仁宗聞其事,他日,謂衍曰:「薛顏有醜行,卿不欲志其墓,誠清識也。」孫向,自有傳。
許元,字子春,宣州宣城人。以父蔭為太廟齋郎,改大理寺丞,累遷國子博士,監在京榷貨務,三門發運判官。元為吏強敏,尤能商財利。慶曆中,江、淮歲漕不給,京師乏軍儲,參知政事范仲淹薦元可獨倚辦,擢江、淮制置發運判官。至,則悉發瀕江州縣藏粟,所在留三月食,遠近以次相補,引千餘艘轉漕而西。未幾,京師足食,朝廷以為任職,就遷副使。遂以尚書主客員外郎為使,進金部,特賜進士出身,遷侍御史。
嘗欲與施昌言分行二浙、江南調發軍食。仁宗聞之,語輔臣曰:「東南歲比不登,民力匱乏,嘗詔損歲漕百萬石,而元與昌言乃更欲分道而出,是必誅求疲民以自為功,非朕志也。」下詔戒飭。既而元欲專六路財賦,收羨餘以媚三司,憚諸部不從,請以六路轉運司自隸,既可之矣,而轉運使多論其罪,事遂寢。擢天章閣待制,再遷郎中,以疾請還。曆知揚、越、泰州,卒。
元在江、淮十三年,以聚斂刻剝為能,急於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為王堯臣所知。發運使治所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元視勢家貴族,立榷巨艦與之;即小官惸獨,伺候歲月,有不能得。人以是憤怨,而元自為以當然,無所愧憚。
鐘離瑾,字公瑜,廬州合肥人。舉進士,為簡州推官,以殿中丞通判益州。建言:「州郡既上雨,後雖凶旱,多隱之以成前奏,請令監司劾其不實者。」擢開封府推官,出提點兩浙刑獄。衢、潤州饑,聚餓者食之,頗廢農作,請發米二萬斛賑給,家毋過一斛。後徙淮南轉運副使,曆京西、河東、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殿直王乙者,請自揚州召伯埭東至瓜州,浚河百二十裏,以廢二埭。詔瑾規度,以工大不可就,止置閘召伯埭旁,人以為利。累遷尚書刑部郎中,為三司戶部副使,除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未逾月,得疾,仁宗封藥賜之,使未及門而卒。
孫沖,字升伯,趙州平棘人。舉明經,曆古田青陽尉、鹽山麗水主簿。嘗並喪父母去官,有司循五代故事,必六年乃聽調,沖援古制,以書幹宰相,不納。後舉進士,登甲科。授將作監丞,曆通判晉、絳、保州,坐與保州守爭事,降監吉州酒,累遷太常博士。
河決棣州,知天雄軍寇准請徙州治河,命沖往按視。還言:「徙州動民,亦未免治堤,不若塞河為便。」遂以沖知棣州,自秋至春,凡四決,沖皆塞之,就除殿中侍御史。准為樞密使,卒徙州陽信。而沖坐守護河堤過嚴,民輸送往來堤上者輒榜之,為使者論奏,徙知襄州。沖複上疏論徙州非便,著《河書》以獻。
會京西蝗,真宗遣中使督捕,至襄,怒沖不出迎,乃奏蝗唯襄為甚,而州將日置酒,無恤民意。帝怒,命即州置獄。沖得屬縣言歲稔狀,馳驛上之。時使者猶未還,帝悟,為追使者笞之。以侍御史為京西轉運。塞滑州決河,權知滑州。參知政事魯宗道總河事,用太常博士李渭策,欲盛夏興役。沖言徒費薪楗,困人力,雖塞必決。遂罷知河陽。累遷刑部郎中,曆湖北、河東轉運使。
會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他軍,一軍大噪,捽守佐堂下劫之,約與善帛乃免。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沖適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詔給善帛。使者至潞,沖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愈誘之亂也。」卒留不與。入判登聞鼓院,以目疾改兵部郎中、直史館、知河中府,徙潞州,複為河東轉運使,遷太常少卿,擢右諫議大夫,複知潞州,遷翰林院學士。及徙同州,權西京留司禦史台,遷給事中。喪明,卒。
沖為吏,所至以強幹稱,能任鉤距,多得事情,然無家法,晚節尤寡廉聲。孫永,自有傳。
崔嶧,字之才,京兆長安人。進士及第,累官尚書職方員外郎、知遂州。建議瞿塘峽置關如劍門,以察奸人。事既施行,徙提點刑獄。嘉陵江歲調民丁治堤堨,嶧更用州兵代其役。文州蕃卒數剽攻邊戶,守臣慮生事,多以牛酒和遣。嶧請守臣歲時得行邊,益募勇壯,伺其發,一切捕擊之,後無複內寇。就除轉運使。曆三司戶部判官、河東轉運使。會更錢法,潞州民大擾,推其首惡誅之,人心遂定。
後為戶部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東都轉運使,遷給事中,還,糾察在京刑獄。諫官、禦史言宰相陳執中縱嬖妾殺婢,命按治。嶧以為執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妾殺之,頗左右執中,即授龍圖閣待制、知慶州。羌井坑族亂,潛兵討平。曆知同州、鳳翔府,改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知河中府。
嶧所至貪奸,比老益甚。在鳳翔,轉運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至河中。請老,以刑部侍郎致仕,卒。
田瑜,字資忠,河南壽安人。舉進士,曆袁、郢、合三州軍事推官,遷大理寺丞,知鹿邑、建陽縣,徙知蒙、江二州,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提點廣南西路刑獄。慶曆中,區希範誘溪洞環州蠻叛,上以瑜習知南方事,就除荊湖北路轉運使。瑜檄屬郡募民擊賊,又督轉粟以守要害,故兵所至皆不乏食,賊勢大挫。
徙兩浙轉運按察使。杭州龍山堤歲決,水冒民居,輒賦芻塞之。瑜與民約,每芻十束,更輸石一尺。率五歲,得石百萬,為石堤,堤固而歲不調民。加直史館、益州路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擢天章閣待制、知廣州,累遷諫議大夫、權三司戶部副使。
儂智高犯邕,瑜條上用兵禦賊十事。智高平,召對便殿,具言南方山川險要,所以備守之策,乃以為廣南東路體量安撫使。還,糾察刑獄,同判吏部流內銓,除龍圖閣直學士、知青州。城中有殺人投屍井中者,吏以其無主名,不以聞。瑜廉得之,大出金帛購賊,後數日,鄰州民執賊以告。屬歲凶多盜,瑜立賞罰、設方略捕格之,境中肅然。徙知澶州,背發疽卒。
瑜瑾厚少文,而於吏事頗盡心,然禦下急,無廉稱。
施昌言,字正臣,通州靜海人。舉進士高第,授將作監丞、通判滁州。後乙太常博士召試館職,不中選,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太平州。上《政論》三十篇。入為殿中侍御史、開封府判官。安撫淮南,還,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遷三司度支副使,除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言事者以為濱、棣等六州河可涉,宜有城守如邊,以待契丹。詔昌言與宦官楊懷敏往視。懷敏以為當城如邊,昌言曰:「六州地千里,又河數移徙,城之甚難而無利。契丹未渝盟先自困,非便也。」或請於麟、府立十二砦以拓境,又詔昌言與明鎬、張元度可否,昌言獨以為:「麟、府在河外,於國家無毫髮入,而至今饋守者,徒以畏蹙國之虛名。今不當又事無利之砦,以重困財力。」就除知慶州。在州所為不法,語徹朝廷。昌言疑通判陳湜言之,追發湜罪,湜坐廢,昌言亦降知華州。
曆知滄州、河陽,移河北都轉運使。議塞商胡埽決河,令複故道,與北京留守賈昌朝累論。徙江、淮發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應天府,又知延州。召還,會塞六塔河,以為都大修河制置使,辭,弗許,加樞密直學士、知澶州,以便役事。河決,奪一官知滑州,又知杭州,加龍圖閣學士,複知滑州。以老求罷,乃以知越州。至京師,卒。
昌言為發運使時,召范仲淹後堂,出婢子為優,雜男子慢戲,無所不言。仲淹怪問之,則皆昌言子也,仲淹大不懌而去。其治家如此。
論曰:狄棐、郎簡、孫祖德、張若谷、石揚休、祖士衡並以文辭高第,累侍從,曆方州,始為名臣,終鮮大過,考其行事可見也。李垂甯去華近,不肯見宰相;張洞以直言正論為大臣所忌,則其抱負從可知矣。若李仕衡而下十人,皆能任劇繁,然或寡廉稱,或有醜行,君子恥之。
列傳第五十九
○楊偕王沿子鼎杜杞楊畋周湛徐的姚仲孫陳太素馬尋杜曾附李虛己張傅俞獻卿陳從易楊大雅
楊偕,字次公,坊州中部人。唐左僕射於陵六世孫。父守慶,仕廣南劉氏,歸朝,為坊州司馬,因家焉。偕少從種放學於終南山,舉進士,釋褐坊州軍事推官、知汧源縣,再調漢州軍事判官。道遇術士曰:「君知世有化瓦石為黃金者乎?」就偕試之,既驗,欲授以方。偕曰:「吾從吏祿,安事化金哉?」術士曰:「子志若此,非吾所及也。」出戶,失所之。
在官,數上書論時政,又上所著文論。召試學士院,不中,改永興軍節度推官。又上書論陝西邊事,複召試,不赴,即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審刑院詳議官,再遷太常博士。宋綬薦為監察禦史,改殿中侍御史。與曹修古連疏,言劉從德遺奏恩太濫,貶太常博士、監舒州稅。以尚書祠部員外郎知光州,改侍御史,為三司度支判官。
時郭皇后廢,偕與孔道輔、范仲淹力爭。道輔、仲淹既出,偕止罰金。乃言願得與道輔等皆貶,不報。富民陳氏女選入宮,將以為後,偕複上疏諫上。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季良以罪斥置滁州,自言得致仕。偕以謂致仕用優賢者,不當以寵罪人,又數論升降之弊,仁宗嘉納之。判吏部流內銓,徙三司度支副使,擢天章閣待制、河北轉運使。按知定州夏守恩贓數萬,守恩流嶺南。明年,丁母憂,願終制,不許,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河中府。
元昊反,劉平、石元孫戰沒。偕聞,乃偽為書馳告延州曰:「朝廷遣救兵十萬至矣。」命旁郡縣大具芻糧、什器以俟。比書至,賊已解去。夏竦為陝西經略使,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歸衛京師。偕言:「方關中財用乏,複增土兵,徒耗國用。今賊勢方盛,雖大增土兵,亦未能減戍兵東歸,第竦懼敗事,欲以兵少為解爾。」竦複奏偕不忠,沮邊計,偕爭愈力。時陝西議立五保,偕又以為擾民,疏請罷之。徙陝州,又徙河東都轉運使。詔大選三路之民,募為兵。偕複言:「方今兵不為少,苟多而不練,則其勢易以敗,又困國而難供。」時論者惟務多兵,而偕論常如此。
進樞密直學士、知並州。及元昊入寇,密詔偕選強壯萬人,策應麟、府。偕奏:「出師臨陣,無紀律則士不用命。今發農卒赴邊,慮在路逃逸及臨陣退縮、不稟號令,請以軍法從事。」詔如所請。並人大驚畏,都轉運使文彥博奏罷之。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偕至,一繩以法,命率所部兵從副總管赴河外,戒曰:「遇賊將戰,一稟副總管節度。」中人不服,捧檄訴。偕叱曰:「汝知違主帥命即斬首乎?」監軍怖汗,不覺墮笏,翌日告疾,未幾遂卒。於是軍政肅然。
元昊大掠河北,詔修寧遠砦。偕言:寧遠砦在河外,介麟、豐二州之間,無水泉可守。請建新麟州於嵐州,有白塔地可建砦屯兵。謂「遷有五利,不遷有三害。省國用,惜民力,利一也。內禦岢嵐、石府州沿河一帶賊所出路,利二也。我據其要,則河冰雖合,賊不敢逾河而東,利三也。商旅往來以通貨財,利四也。方河凍時,得所屯兵馬五七千人以張軍勢,利五也。今麟州轉輸束芻鬥粟,費直千錢,若因循不遷,則河東之民,困於調發無已時,害一也。以孤壘餌敵,害二也。道路艱阻,援兵難繼,害三也。且州之四面,屬羌遭賊驅脅,蕩然一空,止存孤壘,猶四支盡廢,首面心腹獨存也。今契丹又與西賊共謀,待冰合來攻河東,若朝廷不思禦捍之計而修寧遠砦,是求虛名而忽大患也。況靈、夏二州皆漢、唐郡,一旦棄之,一麟州何足惜哉!」書奏,帝謂輔臣曰:「麟州,古郡也。咸平中,嘗經寇兵攻圍,非不可守,今遽欲棄之,是將退而以河為界也。宜諭偕速修復寧遠,以援麟州。」
明年,改左司郎中、本路經略安撫招討使,賜錢五十萬。偕列六事於朝:一、罷中人預軍事;二、徙麟州;三、以便宜從事;四、出冗師;五、募武士;六、專捕援。且曰:「能用臣言則受命,不然則已。」朝廷不從,偕累奏不已,乃罷知邢州,徙滄州。求面論兵事,召還,今間日入對。
偕在並州日,嘗論《八陣圖》及進神楯、劈陣刀,其法外環以車,內比以楯。至是,帝命以步卒五百,如其法佈陣於庭,善之,乃下其法于諸路。其後王吉果用偕刀楯法敗元昊于兔毛川。久之,遷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院,複以為左司郎中。元昊乞和而不稱臣,偕以謂連年出師,國力日蹙,宜權許之,徐圖誅滅之計。諫官王素、歐陽修、蔡襄累章劾奏:「偕職為從官,不思為國討賊,而助元昊不臣之請,罪當誅。陛下未忍加戮,請出之,不宜留處京師。」帝以其章示偕,偕不自安,乃求知越州,道改杭州。時襄謁告過杭而輕遊裏市,或謂偕合言於朝。對曰:「襄嘗緣公事抵我,我豈可以私報耶?」又上《太平可致十象圖》。
還,判太常、司農寺,改右諫議大夫。請老,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於其歸,特賜宴。嘗召問,賜不拜。卒,遺奏《兵論》一篇,帝憐之,特贈兵部侍郎。偕性剛而忠樸,敢為大言,數上書論天下事,議者以為迂闊難用。與人少合,尤喜古今兵法,有《兵書》十五卷,集十卷。子忱、慥,皆有雋才,早卒。
王沿,字聖源,大名館陶人。少治《春秋》。中進士第,試秘書省校書郎,曆知彭城、新昌二縣,改相州觀察推官,知宗城縣。張知白薦其才,擢著作佐郎,入為審刑院詳議官,再遷太常博士。上書論:
漢、唐之初,兵革才定,未暇治邊圉,則屈意以講和。承平之後,武力有餘,而外侮不已,則以兵治之,孝武之於匈奴,太宗之於突厥頡利是也。宋興七十年,而契丹數侵深、趙、貝、魏之間,先朝患徵調之不已也,故屈己與之盟。然彼以戈矛為耒耜,以剽虜為商賈;而我壘不堅,兵不練,而規規於盟歃之間,豈久安之策哉?
夫善禦敵者,必思所以務農實邊之計。河北為天下根本,其民儉嗇勤苦,地方數千里,古號豐實。今其地,十三為契丹所有,餘出征賦者,七分而已。魏史起鑿十二渠,引漳水溉斥鹵之田,而河內饒足。唐至德後,渠廢,而相、魏、磁、洺之地並漳水者,累遭決溢,今皆斥鹵不可耕。故沿邊郡縣,數蠲租稅,而又牧監芻地,占民田數百千頃,是河北之地,雖十有其七,而得賦之實者,四分而已。以四分之力,給十萬防秋之師,生民不得不困也。且牧監養馬數萬,徒耗芻豢,未嘗獲其用。請擇壯者配軍,衰者徙之河南,孳息者養之民間。罷諸坰牧,以其地為屯田,發役卒、刑徒田之,歲可用獲穀數十萬斛。夫漳水一石,其泥數鬥,古人以為利,今人以為害,系乎用與不用爾。願募民複十二渠,渠複則水分,水分則無奔決之患。以之灌溉,可使數郡瘠鹵之田,變為膏腴,如是,則民富十倍,而帑廩有餘矣。以此馭敵,何求而不可。
詔河北轉運使規度,而通判洺州王軫言:「漳河岸高水下,未易疏導;又其流濁,不可溉田。」沿方遷監察禦史,即上書駁軫說,帝雖嘉之而不即行,語在《河渠志》。時樞密副使晏殊以笏擊從者折齒,知開封府陳堯咨、判官張宗誨日嗜酒惰事,沿皆彈奏之。天聖五年,安撫關陝,減諸縣秋稅十二三。還,為開封府推官。又體量河朔饑民,所至不俟詔,發官廩濟之。就除轉運副使。上言:
本朝制兵刑,未幾于古。自契丹通好三十年,二邊常屯重兵,坐耗國用,而未知所以處之。請教河北強壯,以代就糧禁卒之闕;罷招廂軍,以其冗者隸作屯田。行之數年,禁卒當漸銷減,而強壯悉為精兵矣。
古者「刑國平,用中典」,而比者以敕處罪,多重於律。以絹估罪者,敕以緡直代之,律坐髡鈦而役者,敕黥竄以為卒。比諸州上言,謫卒太多,衣食不足,願勿複謫者七十餘州。以律言之,皆不至是,是以繁文罔之而置於理也。誠願削深文而用正律,以錢定罪者,悉從絹估;黥竄為卒者,止從髡鈦。此所謂勝殘去殺,無待百年者也。
被詔鞫曹汭獄於真定府,遷殿中侍御史。母喪服除,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知邢州,複起為河北轉運使。奏罷二牧監,以地賦民。導相、衛、邢、趙水下天平、景祐諸渠,溉田數萬頃。因詣闕奏事,上所著《春秋集傳》十六卷,複上書以《春秋》論時事。授直昭文館,為三司戶部副使,徙鹽鐵,遷兵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時朝廷將減卒戍,就食內地,詔與知州、總管、鈐轄等議。沿即奏減卒數萬,知樞密院李諮以為不可,複下沿邊都監議。沿上疏曰:「兵機當在廊廟之上,豈可取責小人哉!」諮惡其言,奏罷之,降知滑州,徙成德軍。建學校,行鄉飲酒禮。
遷刑部郎中、河東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並州。時元昊數寇河東,建議徙豐州,不報,已而州果陷。進樞密直學士、右司郎中,為涇原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增屯兵,城中隘甚,乃築西關城五裏。改涇州觀察使。元昊入寇,副都總管葛懷敏率兵出捍,沿教懷敏率兵據瓦亭待之。懷敏進兵鎮戎,沿以書戒勿入,第背城為砦,以羸師誘賊,賊至,發伏擊之可有功。懷敏不聽,進至定川,果為所敗。賊乘勝犯渭州,沿率州人乘城,多張旗幟為疑兵,賊遂引去。坐懷敏敗,複為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知虢州,尋降天章閣待制,而為權禦史中丞賈昌朝所奏,落待制。未幾,徙知成德軍,複待制,又徙河中府,卒。
沿好建明當世事,而其論多齟齬。初興河北水利,導諸渠溉民田,論者以為無益。已而邢州民有爭渠水至殺人者,然後人知沿所建為利。嘗論以《春秋》法斷事,然真定之獄,人以為沿傅致之。有文集二十卷,《唐志》二十一卷。子鼎。
鼎字鼎臣,以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王堯臣領三司,舉勾當公事,數上書論時政得失。時天子患吏治多弛,監司不舉職,而范仲淹等方執政,擇諸路使者令按舉不法,以鼎提點江東刑獄。與轉運使楊紘、判官王綽競擿發吏,至微隱罪無所貸。於是所部官吏怨之,目為「三虎」。仁宗聞之,不說,後傅惟幾奉使江東,戒以毋效「三虎」為也。仲淹等罷,鼎與紘、綽皆為人所言,時鼎提點兩浙刑獄,降知深州。
王則以貝州反,深卒龐旦與其徒,謀以元日殺軍校、劫庫兵應之。前一日,有告者。鼎夜出檄,遣軍校攝事外邑,而陰為之備。翌日,會僚吏置酒如常,叛黨愕不敢動。鼎刺得實,徐捕首謀十八人送獄。獄具,俟轉運使至審決。未至,軍中恟恟謀劫囚。鼎因謂僚吏曰:「吾不以累諸君。」獨命取囚桀驁者數人,斬於市,眾皆失色,一郡帖然。轉運使至,囚未決者半,訊之,皆伏誅。
明年,河北大饑,人相食,鼎經營賑救,頗盡力。徙建州,其俗生子多不舉,鼎為條教禁止。時盜販茶鹽者眾,一切杖遣之,監司數以為言,鼎弗為變。徙提點河北刑獄,治奸贓益急,所劾舉,不避貴勢。召為開封府判官,改鹽鐵判官,累遷司封員外郎、淮南兩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內侍楊永德奏請沿汴置鋪挽漕舟,歲可省卒六萬,鼎議以為不可。永德橫猾,執政重違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員將永德就鼎議,發八難,永德不能複。鼎因疏言:「陛下幸察用臣,不宜過聽小人,妄有所改,以誤國計。」於是永德言不用。
居二年,遂以為使。前使者多漁市南物,因奏計京師,持遺權貴。鼎一無所市,獨悉意精吏事,事無大小,必出於己。凡調發綱吏,度漕路遠近,定先後為成法,於是勞逸均,吏不能為重輕。官舟禁私載,舟兵無以自給,則盡盜官米為奸。有能居販自贍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償所逋。鼎為移州縣督償之,舟人有以自給,不為奸,而所運米未嘗不足也。入為三司鹽鐵副使。數與包拯爭議,不少屈。拯素強,然無如之何。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徙使河東,卒。
鼎性廉不欺,嘗任其子,族人欲增年以圖速仕,鼎不可。父死,分諸子以財,鼎悉推與其弟。嘗知臨邛縣,轉運使選攝新繁,新繁多職田,鬥粟不以自入。奉使契丹,得千縑,散之族人,一日盡。所至不擾,唯市飲食日用物,增直以償。事繼母孝,教育孤侄甚至,自奉養儉約。當官明敏,強直不可撓。所薦士多知名,有終身不識者。然性猜忌,其行部,至於藥餌,皆手自扃鐍。至潞州八義館,疾作,不知人事,左右遑遽,發藥奩,悉無題識,莫敢進,以迄於卒。初,鼎與弟豫皆有才氣,好上書言事,仁宗稱之,以為豫孟浪,鼎所言多可用。豫為人不事羈檢,以大理寺丞知伊闕縣,有異政。棄官浮游江、湖間,殖貨自給以卒。
杜杞,字偉長。父鎬,蔭補將作監主簿,知建陽縣。強敏有才。閩俗,老而生子輒不舉。杞使五保相察,犯者得重罪。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知橫州。時安化蠻寇邊,殺知宜州王世寧,出兵討之。杞言:「嶺南諸郡,無城郭甲兵之備,牧守非才。橫為邕、欽、廉三郡咽喉,地勢險阻,可屯兵為援。邕管內制廣源,外控交阯,願擇文臣識權變練達嶺外事者,以為牧守,使經制邊事。」改通判真州,徙知解州,權發遣度支判官。盜起京西,掠商、鄧、均、房,焚光化軍,授京西轉運、按察使。居數月,賊平。
會廣西區希范誘白崖山蠻蒙趕反,有眾數千,襲破環州、帶溪普義鎮寧砦,嶺外騷然。擢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廣南西路轉運按察安撫使。行次真州,先遣急遞以書諭蠻,聽其自新。次宜州,蠻無至者。杞得州校,出獄囚,脫其械,使入洞說賊,不聽。乃勒兵攻破白崖、黃坭、九居山砦及五峒,焚毀積聚,斬首百餘級,複環州。賊散走,希範走荔波洞,杞遣使誘之,趕來降。杞謂將佐曰:「賊以窮蹙降我,威不足制則恩不能懷,所以數叛,不如盡殺之。」乃擊牛馬,為曼陀羅酒,大會環州,伏兵發,誅七十餘人。後三日,又得希範,醢之以遺諸蠻,因老病而釋者,才百餘人。禦史梅摯劾杞殺降失信,詔戒諭之,為兩浙轉運使。明年,徙河北,拜天章閣待制、環慶路經略安撫使、知慶州。杞上言:「殺降者臣也,得罪不敢辭。將吏勞未錄,臣未敢受命。」因為行賞。蕃酋率眾千餘內附,夏人以兵索酋而劫邊戶,掠馬牛,有詔責杞。杞言:「彼違誓舉兵,酋不可與。」因移檄夏人,不償所掠,則酋不可得,既而兵亦罷去。
杞性強記,博覽書傳,通陰陽數術之學,自言吾年四十六死矣。一日據廁,見希範與趕在前訴冤,叱曰:「爾狂僭叛命,法當誅,尚敢訴邪!」未幾卒。有奏議十二卷。
兄植,以文雅知名,累任監司,終少府監。弟樞,亦強敏,為比部員外郎。有張彥方者,溫成皇后母越國夫人客也。坐奸利論死,語連越國夫人。開封不敢窮治,執政以後故,亦不復詰。獄上,中書遣樞慮問,樞揚言將駁正;亟改用諫官陳升之,權幸切齒於樞。前此,禦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論張堯佐除宣徽使,樞嘗出班問其故。至是,蓋累月矣,坐是罪樞,絀監衡州稅,卒。
楊畋〈字樂道,保靜軍節度使重勳之曾孫。進士及第,授秘書省校書郎、並州錄事參軍,再遷大理寺丞、知嶽州。慶曆三年,湖南徭人唐和等劫掠州縣,擢殿中丞、提點本路刑獄,專治盜賊事。乃募才勇,深入峒討擊。然南方久不識兵,士卒多畏懾。及戰孤漿峒,前軍衄,大兵悉潰,畋踣岩下,藉淺草得不死。卒厲眾平六峒,以功,遷太常博士。未幾,坐部將胡元戰死,降知太平州。歲餘,賊益肆。帝遣禦史按視,還言:「畋嘗戰山下,人樂為用,今欲殄賊,非畋不可。」乃授東染院使、荊湖南路兵馬鈐轄。賊聞畋至,皆恐畏,逾嶺南遁。又詔往韶、連等州招安之。乃約賊使出峒,授田為民,而轉運使欲授以官與貲,納質使還。畋曰:「賊剽攻湖、廣七年,所殺不可勝計,今使飽貲糧、據峒穴,其勢不久必複亂。」明年春,賊果複出陽山。畋即領眾出嶺外,涉夏、秋,凡十五戰,賊潰,畋感瘴疾歸。蠻平,願還舊官,改尚書屯田員外郎、直史館、知隨州。
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奉使河東。丁父憂,會儂智高陷邕州,召至都門外,辭以喪服不敢見。仁宗賜以服飾禦巾,入對便殿。即日,除起居舍人、知諫院、廣南東西路體量安撫、經制賊盜。畋至韶州,會張忠戰死,智高自廣州回軍沙頭,將濟。畋令蘇緘棄英州,蔣偕焚糧儲,及召開贇、岑宗閔、王從政退保韶州。賊勢愈熾,畋不能抗,遂殺蔣偕、王正倫,敗陳曙,複據邕州。畋坐是落知諫院、知鄂州,再降為屯田員外郎、知光化軍。明年,又降為太常博士,歲終,徙邠州。
複起居舍人,為河東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遷吏部員外郎。奉使契丹,以曾伯祖業嘗陷虜,辭不行。河北舊以土絹給軍裝,三司使張方平易以他州絹。畋既同書奏聞,外議籍籍,又密陳其不可。久之,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判吏部流內銓。上言:「願擇宗室之賢者,使侍膳禁中,為宗廟計。」
嘉祐三年冬,河北地震。明年,日食正旦。複上疏曰:「漢成帝時,日食地震,哀、平之世,嫡嗣屢絕,此天所以示戒也。陛下宜早立皇嗣,以答天意。」改知制誥。李珣自防禦使遷觀察,劉永年自團練使遷防禦,畋當草制,封還詞頭。因言:「祖宗故事,郭進戍西山,董遵誨、姚內斌守環、慶,與強寇對壘,各十餘年,未嘗轉官移鎮,重名器也。今珣等無尺寸功,特以外戚故除之,恐非祖宗意。」不報,詔他舍人草制。而範鎮言:「朝廷如以畋言為是,當罷珣等所遷官;倘以為非,乞複令畋命詞。」不允。進龍圖閣直學士,複知諫院。
嘉祐六年,京師大水,畋上言:「《洪範五行傳》:'簡宗廟則水不潤下。'又曰:'聽之不聰,厥罰常水。'去年夏秋之交,久雨傷稼,澶州河決,東南數路,大水為沴。陛下臨禦以來,容受直諫,非聽之不聰也。以孝事親,非簡於宗廟也。然而災異數見,臣愚殆以為萬機之聽,必有失於審者;七廟之享,必有失於順者,惟陛下積思而矯正之。」乃下其章禮官並兩制考議,鹹言南郊三聖並侑,溫成皇后立廟,皆違經禮。於是詔:「自今南郊以太祖皇帝定配,改溫成廟為祠殿。」
舊制,內侍十年一遷官。樞密院以為僥倖,乃更定歲數倍之。畋言:「文臣七遷,而內侍始得一磨勘,為不均。宜如文武官僚例,增其歲考。」遂詔南班以上仍舊制,無勞而嘗坐罪徒者,即倍其年。議者謂畋以士人比閹寺為失。卒,贈右諫議大夫。
畋出於將家,折節喜學問,為士大夫所稱。大山下討蠻,家問至,即焚之,與士卒同甘苦,破諸峒。及用之嶺南,以無功斥,名稱遂衰。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特賜黃金二百兩。其後端午贈講讀官,禦飛白書扇,遣使特賜置其柩。
周湛,字文淵,鄧州穰人。進士甲科,為開州推官。中身言書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戎州。俗不知醫,病者以祈禳巫祝為事,湛取古方書刻石教之,禁為巫者,自是人始用醫藥。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知虔州,提點廣南東路刑獄。
初,江、湖民略良人,鬻嶺外為奴婢。湛至,設方略搜捕,又聽其自陳,得男女二千六百人,給飲食還其家。徙京西路,鄧州美陽堰歲役工數十萬,溉州縣職田,而利不及民,湛奏罷之。為鹽鐵判官,三司帳籍浩煩,吏胥離析為弊欺。湛為立勘同法,歲減天下計帳七千。為江南西路轉運使,州縣簿領案牘,淆混無紀次,且多亡失,民訴訟無所質,至久不能決。湛為立號,以月日比次之,詔下其法諸路。又以徭賦不均,百姓巧于避匿,因條其詭名挾佃之類十二事,且許民自言,凡括隱戶三十萬。
還為戶部判官,又為夔州路轉運使。雲安鹽井歲賦民薪茅,至破產責不已,湛為蠲鹽課而省輸薪茅。判鹽鐵勾院,乙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為江、淮制置發運使。陛辭,仁宗誡以毋納包苴于京師。湛惶恐對曰:「臣蒙聖訓,不敢苟附權要,以謀進身。」湛治煩劇,能得其要,所至喜條上利害,前後至數十百事。天資強記,吏胥滿前,一見輒識其姓名。大江曆舒州長風沙,其地最險,謂之石牌灣,湛役三十萬工,鑿河十裏以避之,人以為利。
除度支副使。舊制,發運司保任軍將至三司,不得考覆而皆遷之。至是,以名上者三十五人,湛盡覆其濫者。拜右諫議大夫。使契丹,辭不行。
知襄州,襄人不善陶瓦,率為竹屋,歲久侵據官道,簷廡相逼,火數為害。湛至,度其所侵,悉毀徹之,自是無火患。然豪姓不便,提點刑獄李穆奏湛擾人,徙知相州。右司諫吳及疏曰:「湛裁損居民第,為官也;百姓侵官而主司禁之,其職然也。況聞湛明著律令,約民以信,乃奉法行事,百姓自知罪不敢訴。郡從事高直溫,夏竦子婿也。竦邸店最廣,故加譖于穆,且謂湛伐木若干株。昔之民居侵越官道,木在道側,既正其侵地,則木在中衢,固宜翦去。又湛種楸桐千餘本,課戶貯水,以嚴火禁。又于民居得眾汲舊井四,廢而復興,人得其利。道傍之井,反在民居之下,其侵越豈不白乎?望詔執政大臣辨正湛、穆是非,明垂獎黜。若謂湛已行之命,憚於追改,是傷風敗俗,貽患於後,不若追改之愈也。湛守大郡,于湛不為重輕,但國家舉錯有所未安,奉職者將何以勸邪?」未幾卒。湛為人脫易,少威儀,然善射弩,雖隔屋亦中的雲。
徐的,字公准,建州建安人。擢進士第,補欽州軍卅推官。欽土煩鬱,人多死瘴癘。的見轉運使鄭天監,請曰:「徙州瀕水可無患,請轉而上聞。」從之,天監因奏留的使辦役。的短衣持梃,與役夫同勞苦,築城郭,立樓櫓,以備戰守。畫地居軍民,為府舍、倉庫、溝渠、厘肆之類,民皆便之。
遷大理寺丞、知吳縣,移梁山軍,通判常州。屬歲饑,出米為糜粥以食餓者。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臨江軍,擢廣南西路提點刑獄。安化州蠻攻殺將吏,所部卒畏誅,謀欲叛。的馳至宜州,慰曉之曰:「爾曹亡懼,能出力討賊,猶可立功以自贖。若朝叛則夕死。非計也。」眾皆斂手聽命。奏複澄海、忠敢軍,後皆獲其用。改知舒州,徙荊湖北路轉運使。辰州蠻彭士義為寇,的開示恩信,蠻黨悔過自歸。
攝江陵府事,城中多惡少年,欲為盜,輒夜縱火,火一夜十數發。的籍其惡少年姓名,使相保任,曰:「爾輩遞相察,不然,皆爾罪也。」火遂息。太子洗馬歐陽景猾橫不法,為裏人害,的發其奸,竄之嶺外。以兵部員外郎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奏通泰州海安、如皋縣漕河,詔未下,的以便宜調兵夫浚治之,出滯鹽三百萬,計得錢八百萬緡。遂為制置發運使。
軍賊王倫起山東,轉掠淮南,的團兵待之。會青州改遣裨將傅永吉追殺人曆陽,的與賞,遷工部郎中。複治泰州西溪河,發積鹽,加直昭文館。區希范、蒙趕寇衡湘,命的招撫之。既至,再宿,會蠻酋相繼出降。三司以郊祠近,宜召還計事,既還,蠻複叛。除度支副使、荊湖南路安撫使,至桂陽,降者複眾。其欽景、石硋、華陰、水頭諸洞不降者,的皆討平之,斬其酋熊可清等千餘級。卒於桂陽。
論曰:宋承平時,書生知兵者蓋寡,偕、沿數上書言邊事,策畫論議,有得有失,固皆一時之俊。畋由將家子力學第進士,再討徭賊,前勝後敗,兵家之常也。杞、的俱以征宜州蠻立功,杞則殺降失信,的則招徠以恩,其優劣概可見矣。湛強敏,所至有治績,史稱善射,抑亦文臣之習武事者歟。鼎性孝友,自奉甚約,而疏于財,居官清辨,土俗有生子不舉者輒禁之,獨發摘吏奸貽眾怒,或以「虎」目之,豈其然乎?
姚仲孫,字茂宗,本曹南著姓,曾祖仁嗣,陳州商水令,因家焉。父曄,舉進士第一,官至著作佐郎。仲孫早孤,事母孝。擢進士第,補許州司理參軍。民婦馬氏夫被殺,指裏胥嘗有求而其夫不應,以為裏胥殺之,官捕系辭服。仲孫疑其枉,知州王嗣宗怒曰:「若敢以身任之耶?」仲孫曰:「幸毋遽決,冀得徐辨。」後兩月,果得殺人者。
調邢州推官,徙資州。轉運使檄仲孫詣富順監按疑獄,全活數十人。資州更二守,皆惽老,事多決于仲孫。改大理寺丞、知建昌縣。初,建昌運茶抵南康,或露積於道,間為霖潦所敗,主吏至破產不能償。仲孫為券,吏民輸山木,即高阜為倉,邑人利之。徙通判彭州。嘗以天下久無事,不可以弛兵備,因上前世禦戎料敵之策,名《防邊高抬貴手》。通判睦州,徙滁州。歲旱饑,有詔發官粟以賑民,而主吏不時給。仲孫既至州,立劾主吏,夜索丁籍盡給之。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
王鬷守益州,辟通判州事。召為右司諫。入內都知閻文應求為都知,仲孫數其罪,白上曰:「方帝齋宿太廟,而文應叱醫官,聲聞行在。郭皇后暴薨,中外莫不疑文應置毒者。」出文應為泰州兵馬鈐轄,又稱疾留,複論奏,乃亟去。
以起居舍人知諫院,管勾國子監,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時諫議大夫十二員,仲孫曰:「諫議大夫蓋朝廷之選,不宜以歲月序進。今諸寺卿至前行郎中三十五員,貼近職者猶不在數,若以年勞授,則數年之外,諫議大夫員益多。請艱其選,以處材望之臣,餘悉次補卿監。」乃詔當選者奏聽旨。先是,諸路複提點刑獄,還朝多擢為省府官。仲孫請第其課為三等升黜之,即詔仲孫司考課之法。
曆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大修城壘兵備,仁宗賜詔褒之。權知澶州,河壞明公埽,絕浮橋,仲孫親總役堤上,埽一夕複完。權知大名府,夜領禁兵塞金堤決河。是歲,澶、魏雖大水,民不及患。進禮部郎中、龍圖閣學士,徙陝西都轉運使,未行,權三司使事。屬西北備邊,募兵益屯及賞賜、聘問之費,不可勝計。仲孫悉心經度,雖病,未嘗輒廢事。坐小吏詐為文符,出知蔡州。因母憂喪一目,卒。
陳太素,字仲華,河南緱氏人。中進士第。嘗為大理詳斷官,入審刑為詳議官,權大理少卿,又判大理事。任刑法二十餘年,朝廷有大獄疑,必召與議。太素為推原人情,以傅法意,眾皆釋然,自以為不及。雖號明習法令,然所論建,亦或有不中。每臨案牘,至忘寢食,大寒暑不變。子弟或止之,答曰:「囹圄之苦,豈不甚於我也。」曆知江陰軍、兗州、明州,有治跡。在大理,耳疾,數求罷,執政以為任職,弗許。累官至尚書兵部郎中,卒。
太素家行修治,尤喜論刑名。常以為有司議法,當據文直斷,不可求曲當法;求典當法,所以亂也。
同時有馬尋者,須城人。舉《毛詩》學究,累判大理寺,以明習法律稱。曆提點兩浙陝西刑獄、廣東淮南兩浙轉運使,知湖、撫、汝、襄、洪、宣、鄧、滑八州。襄州饑,人或群入富家掠囷粟,獄吏鞫以強盜,尋曰:「此脫死爾,其情與強盜異。」奏得減死,論著為例。終司農卿。
又有杜曾者,濮州人。為吏號知法,嘗言:「國朝因唐大中制,故殺,人雖已傷未死、已死更生,皆論如已殺。夫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先王不易之典。律雖謀殺已傷則絞,蓋甚其處心積慮,陰致賊害爾。至於故殺,初無殺意,須其已死,乃有殺名;苟無殺名而用殺法,則與謀殺孰辨?自大中之制行,不知殺幾何人矣。請格勿用。」又言:「近世赦令,殺人已傷未死者,皆得原減,非律意。請傷者從律保辜法,死限內者論如已殺,勿赦。」皆著為令。
李虛己,字公受,五世祖盈,自光州從王潮徙閩,遂家建安。父寅,有清節,仕江南李氏,至諸司使。江南國除,授殿前承旨,辭不拜。時偽官皆入留京師,而寅母獨在江南,乃遣其長子歸養。舉進士,起家為衢州司理參軍。母老,棄官以歸。虛己亦中進士第,曆沈丘縣尉,知城固縣,改大理評事,累遷殿中丞,提舉淮南茶場。召知榮州,未行,改遂州。
時太宗勵精政事,嘗手書累二十餘紙,曰:「公勤潔己、奉法除奸、惠愛臨民者,乃可書為勞績,月給奉以實錢。」命有司擇群臣以治最聞者賜之,仍諭曰:「除奸之要,在乎奉法,不可因以生事。」時虛己被賜,因獻詩自陳父子遭遇,榮及祖母。帝悅,為批其紙尾曰:「虛己學古入官,榮親事生,奉書為郡,欲布親規,朕得良二千石矣。」遂賜五品服,又賜其祖母錢五十萬,命翰林學士張洎會兩制、三館儒臣遍閱所批詔。其後以南郊恩封群臣母妻,虛己又請罷其妻封以授祖母,詔悉封之,世以為榮。
會遣使察川峽吏能否,而州多不治,唯虛己與薛顏、邵曄、查道數人,以能任職稱。再遷尚書屯田員外郎。以便親,請通判洪州。是時寅已謝歸,春秋高,寅母尚無恙,虛己雙舉迎侍。寅至豫章,樂其山水,曰:「此可以終吾身也。」遂臨州之東湖,築第宇以居。虛己為侍御史,出提點荊湖南路刑獄,徙淮南轉運副使,累遷兵部郎中,為龍圖閣待制,曆判大理寺。久之,求補外,真宗稱其儒雅循謹,特遷右諫議大夫。數月,出知河中府。召權禦史中丞。未幾,以疾辭,進給事中、知洪州。遷尚書工部侍郎,徙池州。求分司南京,卒。初,寅之請老,年未六十。虛己分司而歸,年六十九。其季虛舟仕至余幹縣令,坐法免官,不復言仕。
初,太宗既賜虛己錢,翌日,以語宰相曰:「虛己詩思可嘉,予錢五十緡矣。」宰相對以所予乃五十萬,帝知其誤,由是詔群臣以章獻者閣門勿受,皆由中書門下閱而上之。然論者謂虛己父子篤行,家甚貧,雖人主一時之誤,殆天賜也。寅事親孝,治家有法,閨門之內肅如也。虛己、虛舟又以孝友清慎世其家。虛舟之子寬,為尚書金部郎中;定,為司農少卿,為吏頗有能名。
虛己喜為詩,數與同年進士曾致堯及其婿晏殊唱和。初,致堯謂曰:「子之詞詩雖工,而音韻猶啞。」虛己未悟。後得沈休文所謂「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遂精於格律。有《雅正集》十卷。
張傅,字岩卿,唐初功臣公謹之裔。祖播,為亳州團練副使,子孫因為譙人。傅進士及第,稍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奉符縣。時方修會真宮、天書觀及增治嶽祠,以辦事稱,賜錢二十萬。宰相向敏中冊東嶽帝號還,薦之,知楚州。會歲饑,貽書發運使求貸糧,不報。因歎曰:「民轉死溝壑矣,報可待邪?」乃發上供倉粟賑貸,所活以萬計,因拜章待罪,詔獎之。
提點江西刑獄,徙江東,就除轉運使,入權三司鹽鐵判官。會河決濟北,民多被害,命安撫京東。累遷工部郎中,出為兩浙轉運使,改荊湖北路,複為鹽鐵判官,再遷兵部,為陝西轉運使,徙江、淮發運使,未至,召還。屬西京奏兵食乏,因言馮翊、華陰積粟多,可運二十萬石,繇三門下濟之。遂留為侍御史知雜事,判吏部流內銓,進三司度支副使。以疾請外,遷太常少卿、知應天府。逾月,為右諫議大夫,徙青州,遷給事中、知鄆州,複知應天府,遂以工部侍郎致仕,卒。
傅強力治事,七為監司,所至審核簿書,勾擿奸隱,州縣憚之。傅曰:「奚為我憚哉。吾所以事事致察者,正所以愛州縣也。吏不敢慢,則州縣不復犯法矣。」人亦以為然。天禧中,有術士自言數百歲,少時嘗游秦悼王家,曆見唐肅宗、代宗朝,由是出入禁中,見尊重,人無敢詰其偽。傅見之,訊以唐事,術士語屈。
俞獻卿,字諫臣,歙人。少與兄獻可以文學知名,皆中進士第。獻可有吏稱,曆吏部郎中、龍圖閣待制。獻卿起家補安豐縣尉。有僧貴寧,積財甚厚,其徒殺之,詣縣紿言師出遊矣。獻卿曰:「吾與寧善,不告而去,豈有異乎?」其徒色動,因執之,得其所瘞屍,一縣大驚。再調昭州軍事推官,會宜州陳進亂,象州守不任事,轉運使檄獻卿往佐之。及至,守謀棄城,獻卿曰:「臨難苟免,可乎?賊至,尚當力擊;不勝,有死而已,奈何棄去。」初,昭州積緡錢钜萬,獻卿盡用平糴,至積谷數萬,及是大兵至,賴以饋軍。改大理寺寺丞,為本寺詳斷官。曆知慎、仁和二縣,再遷太常博士、知南雄州,徙潮州。
除殿中侍御史,為三司鹽鐵判官。上言:「天下穀帛日益耗,物價日益高,欲民力之不屈,不可得也。今天下穀帛之直,比祥符初增數倍矣。人皆謂稻苗未立而和糴,桑葉未吐而和買。自荊湖、江、淮間,民愁無聊,轉運使務刻剝以增其數,歲益一歲。又非時調率營造一切費用,皆出於民,是以物價積高,而民力積困也。陛下誠以景德中西、北二邊通好最盛之時一歲之用較之,天禧五年,凡官吏之要冗,財用之盈縮,力役之多寡,賊盜之增減,較然可知其利害也。況自天禧以來,日侈一日,又甚於前。夫卮不盈者漏在下,木不茂者蠹在內。陛下宜知其有損於彼,無益於此,與公卿大臣,朝夕圖議而救正之。」帝納其言,為罷諸宮觀兵衛,又命官除無名之費以钜萬計。
淮、浙鹽利不登,命獻卿往經度之,更立新法,歲增鹽課緡錢甚眾。會其兄為鹽鐵副使,徙開封府判官。朝廷擇陝西轉運使,宰相連進數人,不稱旨。他日,獻卿在所擬中。帝曰:「此可以除陝西轉運使。」時邊吏多因事邀功,涇原路鈐轄擅于武延川鑿邊壕、置堡砦,獻卿度必招寇患,亟檄罷之。未幾,賊果至,殺將士,塞所鑿壕而去。徙京西。因入對,甚言趙振堪將帥,范仲淹、明鎬可大用,及條上邊策甚備。
除福建轉運使,還判三司鹽鐵勾院,累遷尚書刑部郎中、直史館、知荊南,曆戶部、度支、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杭州。暴風,江潮溢決堤,獻卿大發卒鑿西山,作堤數十裏,民以為便。還,勾當三班院,知通進、銀台司,最後知應天府,以刑部侍郎致仕,卒。
陳從易,字簡夫,泉州晉江人。進士及第,為嵐州團練推官,再調彭州軍事推官。王均盜據成都,連陷綿、漢諸郡,彭人謀殺兵馬都監以應之。時從易攝州事,斬其首謀者,召餘黨曉以禍福,貰之,眾皆呼悅。乃率厲將吏,修嚴守械,戒其家僮積薪舍後,曰:「吾力不足以守,當死於此。」賊聞其有備,不敢入境。賊平,安撫使王欽若以狀聞,召為秘書省著作佐郎、大理寺詳斷官。遷太常博士,出知邵武軍。預修《冊府元龜》,改監察禦史。真宗宴近臣崇和殿,召從易預,賦詩稱旨。遷侍御史,改刑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虔州。會歲大饑,有持杖盜取民穀者,請一切減死論,凡生者千餘人。
天禧中,坐薦送別頭進士失實,降工部員外郎。以父老,求鄉郡。宰相寇准惡其疏己,除吉州,從易因對自言改福州。未行,遭父喪,服除,糾察在京刑獄,出為湖南轉運使,徙知荊南,擢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又坐嘗課校太清樓書字非偽誤而從易妄判竄之,降直史館。明年複職。在廣三年,以清德聞。入為左司郎中、知制誥。
初,景德後,文士以雕靡相尚,一時學者鄉之,而從易獨守不變。與楊大雅相厚善,皆好古篤行,時朝廷矯文章之弊,故並進二人,以風天下。兼史館修撰,遷左諫議大夫。命使契丹,以年老,辭不行。又辭職請補郡,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卒。
從易好學強記,為人激直少容,喜別白是非,多面折人,或尤其過,從易終不變。王欽若最善之,嘗謂人曰:「數日不見簡夫,輒忽忽不懌。」及廢居南京,時丁謂方用事,人畏謂,無敢往見欽若者。從易將使湖南,欲過之,遇汴水旱涸,遂告謂曰:「從易願使湖外者,非獨為貧也,亦以王公在宋,故就省之爾。今汴涸,義不可從他道進,幸公許少留。」謂即大喜曰:「王公之門,獨君為知我者。」留權糾察刑獄,從易不敢當,乃聽歸館,須汴通乃行。時寇准貶道州,謂又謂從易曰:「廬陵之事,可以釋憾矣。」從易對曰:「當以故相事之爾。」謂有愧色。其行志多類此。所著《泉山集》二十卷,《中書制稿》五卷,《西清奏議》三卷。
楊大雅,字子正,唐靖恭諸楊虞卿之後。虞卿孫承休,唐天祐初,以尚書刑部員外郎為吳越國冊禮副使,楊行密據江、淮,道阻不克歸,遂家錢塘。大雅,承休四世孫也。錢俶歸朝,挈其族寓宋州。大雅素好學,日誦數萬言,雖飲食不釋卷。進士及第,曆新息、鄢陵縣主簿,改光祿寺丞、知新昌縣,徙知潯州,監在京商稅,再遷秘書丞。
咸平中,交趾獻犀,因奏賦,召試,遷太常博士。久之,又上書自薦,獻所為文,複召試。直集賢院,出知筠、袁二州,提舉開封府界諸縣鎮事,為三司監鐵判官,知越州,提點淮南路刑獄。還,考試國子監生,坐失薦,迭降監陳州酒。徙知常州,判三司都磨勘司、戶部勾院。遷集賢殿修撰、知應天府。還,糾察在京刑獄,以兵部郎中知制誥。大雅初名侃,至是,避真宗藩邸諱,詔改之。居二歲,拜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亳州,卒。
大雅朴學自信,無所阿附,直集賢院二十五年不遷,有出其後者,往往致榮顯。或笑其違世自守,大雅歎曰:「吾不學乎世,而學乎聖人,由是以至此。吾之所有,不敢以薦於人,而嘗自獻乎天子矣。」天禧中,使淮南,循江按部,過金陵境上,遇風覆舟,得傍卒拯之,及岸,冠服盡喪。時丁謂鎮金陵,遣人遺衣一襲,大雅辭不受,謂以為歉。宰相王欽若亦不悅之。晚與陳從易並命知制誥。大雅嘗因轉對,上《原治》十七篇。所著《大隱集》三十卷,《西垣集》五卷,《職林》二十卷,《兩漢博聞》十二卷。
論曰:仲孫以才力自奮于時,論事著效,號為能吏。太素、尋、曾能知法意,理官之良也。虛己、獻卿立朝雖徽,卓犖大節,及為他官,所至有吏稱。若從易拒釋憾之言,大雅辭襲衣之遺,卒使權奸愧歉,抑又可尚哉。
列傳第六十
○邊肅梅詢馬元方薛田寇瑊楊日嚴李行簡章頻陳琰李宥張秉張擇行鄭向郭稹趙賀高覿袁抗徐起張旨齊廓鄭驤
邊肅,字安國,應天府楚丘人。進士及第,除大理評事、知於潛縣,累遷太常博士。三司使魏羽薦為戶部判官,祀南郊,超薦尚書度支員外郎。帝以三司鉤取無法,至道初,置行帳司,以會財用之數,命肅主之。帳成,遷工部郎中。
真宗幸大名府,命肅經度行在糧草。改判開拆司,出知曹州,徙邢州。會契丹大入,先是地屢震,城堞摧圮,無守備,帝在澶州,密詔肅:「若州不可守,聽便宜南保他城。」肅匿詔不發,督丁壯乘城而辟諸門,悉所部兵陣以代之。騎傅城下,肅與戰小勝,契丹莫測也,居三日,引去。時鎮、魏、深、趙、磁、洺六州閉壁不出,老幼趨城者,肅悉開門納之。
擢樞密直學士,徙宣州。車駕朝陵,徙河南府。還,勾當三班院。出知天雄軍,徙真定府,累遷給事中。以王嗣宗代肅。嗣宗與肅有舊隙,諷通判東方慶訟肅前在州,私以公錢貿易規利,遣吏強市民羊,買女口自入。嗣宗上其事,帝以肅近臣,不欲屬吏,遣劉綜、任中正以章示之,肅引伏。以守城功,止奪三官,貶嶽州團練副使。久之,徙武昌、安遠軍節度副使,起知光州,以泰寧軍節度副使徙泗州,又徙泰州,卒。
子調,終尚書兵部員外郎、福建路轉運使。
梅詢,字昌言,宣州宣城人。少好學,有辭辨。進士及第,為利豐監判官。後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禦史台推勘官,預考進士于崇政殿,真宗過殿廬,奇其占對詳敏,召試中書,除集賢院。
李繼遷攻靈州急,吳淑上書請遣使諭秦、隴以西諸戎,使攻繼遷。詢亦請以朔方授潘羅支,使自攻取。帝問誰可使羅支者,詢請行,未至而靈州陷。還,為三司戶部判官。詢自以為遇主知,屢上書陳論西北事。時契丹數侵河北,詢請遣大臣臨邊督戰,募遊手擊賊。又論曹瑋、馬知節才可用,傅潛、楊瓊敗當誅,田紹斌、王榮等可責其效以贖過,凡數十事,其言甚壯。
帝欲命知制誥,李沆力言其險薄望輕,不可用。後斷田訟失實,降通判杭州,知蘇州,就徙兩浙轉運副使,判三司開拆司。坐議天書,出知濠州。為湖北轉運使,擅假驛馬與邵曄子省親疾而馬死,奪官一級,降通判襄州。知鄂州,徙蘇州,為陝西轉運使。坐薦舉朱能,貶懷州團練副使。又以善寇准,徙池州。起知廣德軍,曆楚、壽、陝州。複直集賢院,改直昭文館、知荊南,擢龍圖閣待制,糾察在京刑獄。曆龍圖閣直學士、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判流內銓,為翰林侍讀學士、群牧使。累遷給事中、知審官院。
仁宗禦邇英閣,讀《正說養民篇》,覽歷代戶口登耗之數,顧謂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幾何?」詢對曰:「先帝所作,蓋述前代帝王恭儉有節,則戶口充羨;賦斂無藝,則版圖衰減。炳然在目,作鑒後王。自五代之季,生齒凋耗,太祖受命,而太宗、真宗休養百姓,天下戶口之數,蓋倍於前矣。」因詔三司及編修院檢閱以聞。病足,出知許州,卒。故事,侍讀學士無出外者。天禧中,張知白罷參知政事,領此職,始出知大名府。非曆二府而出者自詢始。
詢性卞急好進,而侈於奉養,至老不衰。然數為朝廷言兵。在濠州,夢人告曰:「呂丞相至矣。」既而呂夷簡通判州事,故待之甚厚。其後,援詢於廢斥中,以至貴顯,夷簡力也。
馬元方,字景山,濮州鄄城人。父應圖,嘗知頓丘縣,太宗攻幽州,應圖部芻糧,沒虜中。元方去發為浮屠,間行求父屍,不得,訴於朝。上哀之,為官其兄元吉。
元方,淳化三年進士及第,為韋城縣主簿,改大理寺評事、知萬年縣。諸將討李繼遷,關輔轉餉逾瀚海,多失亡,獨元方所部全十九。以勞,遷本寺丞,為禦史台推勘官,遷殿中丞。戶部使陳恕奏為判官,元方言:「方春民貧,請預貸庫錢,至夏秋,令以絹輸官。」行之,公私果便,因下其法諸路。
知徐州,改太常博士、梓州路轉運使。後知鄆州,量括牧地數千頃。為京東轉運副使,遷轉運使。按部至濮州,被酒毆知州蔣信,降知宿州,下詔切責之。徙滑州,為京西轉運使,知應天府,累遷太常少卿。擢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公事,眾論不以為允。真宗謂宰臣曰:「元方在三司,何多謗也?」王旦曰:「元方盡心營職,然其性卞急,且不納僚屬議,而醜言詆之,所以賈怨。」帝曰:「僚屬顧不有賢俊邪?」歲餘,以煩苛罷。進給事中、權知開封府。以樞密直學士知並州,留再任,賜白金五百兩,詔中書諭以委屬之意。官至兵部侍郎,卒。
薛田,字希稷,河中河東人。少師事種放,與魏野友善。進士,起家丹州推官。李允正知延州,辟為從事,向敏中至,亦薦其材。改著作佐郎、知中江縣。真宗祀汾陰,田時居父喪,經度制置使陳堯叟奏起通判陝州。還,拜監察禦史,以母憂去。會祀太清宮,又用丁謂奏,起通判亳州。遷殿中侍御史、權三司度支判官,改侍御史、益州路轉運使。民間以鐵錢重,私為券以便交易,謂之「交子」,而富家專之,數致爭訟。田請置交子務,以榷其出入,未報。及寇瑊守益州,卒奏用其議,蜀人便之。
就除陝西轉運使,進直昭文館、知河南府,複入度支為副使。使契丹還,擢龍圖閣待制、知天雄軍。未幾,擢知開封府,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累遷左司郎中。代還,知審刑院。羌人內寇,特遷右諫議大夫、知延州。久之,以疾徙同州,又徙永興軍,辭不行,卒。
田性頗和厚,初以幹敏數為大臣所稱,後屢更任使,所治無赫赫名。
寇瑊,字次公,汝州臨汝人。初,母夢神人授珠,吞之而娠,生而眉目美秀。擢進士,授蓬州軍事推官。李順餘黨謝才盛等複起為盜,瑊設方略,擒送京師。
徙開封推官。會施州蠻叛,轉運使移瑊權領施州。先是,戍兵仰他州饋糧,瑊至,請募人入米,償以鹽,軍食遂足,而民力紓。複招諭高州刺史田彥伊子承寶入朝,得給印紙為高州官族。未幾,溪南蠻複內寇,瑊率眾擒其酋領戮之,以白芀子弟數百人築柵,守其險要。
就除大理寺丞、知開州,遷殿中丞、通判河南府。坐解送諸料失實,降監晉州稅。乙太常博士通判並州,改監察禦史。真宗祀汾陰,王嗣宗知永興,辟權通判,專領祠事。遷殿中侍御史,為開封府判官。嘗奏事,帝詢施州備禦之術,因諭之曰:「東川控蠻夷,爾功已試,其為朕鎮撫之。」命為梓州路轉運使。
晏州多剛縣酋鬥望劫瀘州,燒淯井監,殺官吏。瑊趨富順監,命部兵多張旗幟,逾山西北趨戎州,盡取公私舟載糧甲,具音樂,合兩路兵至江安,誘納溪、藍、順史個松,南廣移、悅等州刺史及八姓烏蠻首領,使斷賊徑。用夷法,植竹為誓門,橫竹系貓、犬、雞各一於其上,老夷人執刀劍,謂之「打誓」,呼曰:「誓與漢家同心擊賊。」即刺牲血和酒而飲。瑊給鹽及酒食、針梳、衣服等,付以大榜,約大軍至,揭榜以別逆順,「不殺汝老少,不燒汝欄柵。」夷人大喜。帝遣內殿崇班王懷信議攻討招輯之宜,瑊奏:「夷人嘗於二年春燒淯井監,殺吏民。既赦貸其罪,複來寇邊,聲言朝廷且招安,得酒食衣服矣。若不討除,則戎、瀘、資、榮、富順監諸夷競起為邊害矣。」詔發陝西兵,益以白芀子弟合六千三百人,緣淯井溪轉鬥,凡十一陣,破之。夷人相率來附,納牛羊、銅鼓、器械甚眾,而鬥望猶旅拒不從。瑊命懷信分兵拔其柵,與都巡檢使符承順進戰思晏江口,鬥望等始驚遽,勢稍卻,明日,複分三道來拒王師,懷信等格戰,瑊乘其後,大破之。鬥望眾萬餘,囂不能軍,溺死者眾,遂降。因籍軍之勇悍千人,分五都以隸禁軍,為甯遠指揮,使守淯井監,更建砦柵,浚三壕以環之。就加侍御史,召為三司鹽鐵判官,逾月,出為河北轉運使。
天禧中,河決澶淵。瑊視役河上,堤墊數裏,眾皆奔潰,而瑊獨留自若。須臾,水為折去,眾頗異之。遷工部郎中,上言:「契丹約和以來,河北減戍卒之半,而複刺土兵,其實益三分之一,而塞下軍儲不給。請行入中、鑿頭、便糴三說之法。」入為三司度支副使。未幾,以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益州。
仁宗即位,遷給事中。瑊與丁謂厚善,帝謂輔臣曰:「瑊有吏幹,毋深譴也。」徙鄧州,坐失舉,降少府監、知金州,複右諫議大夫。會河決,徙知滑州,總領修河。既而以歲饑罷役,瑊言:「病民者特楗芻耳,幸調率已集,若積之經年,則朽腐為棄物,後復興工斂之,是重困也。」乃再詔塞河。河平,擢樞密直學士。
明年,複給事中、知秦州,又坐失舉奪一官。召權三司使,複其官如故。時有議茶法者,帝訪以利害,瑊曰:「議者未知其要爾。河北入中兵食,皆仰給於商旅。若官盡其利,則商旅不行,而邊民困于饋運,茶法豈可以數更?」帝然之。權知開封府,戚裏有毆妻至死,更赦事發者。太后怒曰:「夫婦齊體,奈何毆致死邪?」瑊對曰:「傷居限外,事在赦前,有司不敢亂天下法。」卒免死。天聖末,再使契丹,未行而卒。
瑊少孤,鞠于祖母王氏,及登朝,以妻封邑回授之,朝臣得回封祖母自瑊始。性頗疏財,通音律,知術數。初附丁謂,故少達,及謂敗左遷,鬱鬱不自得,秘書丞彭齊賦《喪家狗》以刺之。
楊日嚴,字垂訓,河南人。進士及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安丘縣。三司辟為檢法官,遷大理寺丞,又為本寺檢法官,監都進奏院,通判亳、陳二州,判吏部南曹兼登聞鼓院。出知襄州,徙廬、鄲二州,入為開封府判官。
使契丹還,為兩浙轉運副使。未行,會青、徐饑,改京東轉運使。因請江、淮、陝西轉粟五十萬,以賑貧民;又開清河八十裏抵暖水河,並堤起倉廩,以便漕運。加直史館,徙益州轉運使,又徙江、淮制置發運使。還,曆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累遷太常少卿,以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河中府,加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時用兵伐元昊,三司急財用,有詔析戶版為十等,第賦役;民以歲租占佃官田廬者,高其估,募輸錢就市為己業,人苦其擾。又陝西奏收市益、梓、利路溪洞馬,而不知其實無馬也。日嚴皆奏罷之。遷勾當三班院、知通進銀台司。聞後為守者,其政不便蜀人,因進對,猶從容言:「遠方所宜撫安之,無容變法以生事。」遷給事中,以龍圖閣學士知澶州。召權知開封府,吏械囚不謹,囚自殺,坐是罷府事。判太常、司農寺,同知審官院,卒。
日嚴初為益州轉運使,無他治能,及知益州,頗為蜀人所信愛。兄日華,曆官至太常少卿、三司副使。
李行簡,字易從,同州馮翊人。家貧,刻志於學,讀《六經》每至夜分,寒暑不易。又聚木葉學書,筆法遒勸。與裏中富人楊士元同學,既而同時中進士第,士元資遺行簡,謝不取。起家隴州司理參軍,徙彭州軍事推官。
陵州富民陳子美父死,繼母詐為父書逐出之,累訴不得直,轉運使檄行簡劾正其獄。改秘書省著作郎,再遷太常博士、知坊州。禦史中丞王嗣宗薦為監察禦史,王旦數稱其才,真宗雅亦知之,再遷侍御史。
陝西旱蝗,命往安撫,發倉粟救乏絕,又蠲耀州積年逋租。還,擢龍圖閣待制,曆尚書刑部郎中。帝數幸龍圖閣,命講《周易》,間訪大臣能否,行簡所對無怨昵,各道其所長,人以為長者。久之,拜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乾興初,改給事中,以足疾請外,得知河中府,徙虢州,卒。
章頻,字簡之,建州浦城人。與弟頔皆以進士試禮部預選,會詔兄弟毋並舉,頻即推其弟,棄去。後六年,乃擢第。自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南昌縣,改大理寺丞、知九隴縣,遷殿中丞。
眉州大姓孫延世偽為券奪族人田,久不能辨,轉運使使按治之。頻視券墨浮朱上,曰:「是必先盜印然後書。」既引伏,獄未上,而其家人複訴于轉運使,更命知華陽縣黃夢松覆按,無所異。夢松用此入為監察禦史,頻坐不時具獄,降監慶州酒,徙知長洲縣。
天禧初,增置諫官、禦史十二人,頻以選得召對,稱旨,擢監察禦史。陳、亳間民訛言兵起,老幼皆奔,命安撫京西。還,為三司度支判官。青州麻士瑤殺從子溫裕,並其財,遣往按治,士瑤伏誅。又詔鞫邛州牙校訟鹽井事。皇城使劉美依倚後家受賕,使人市其獄,頻請捕系,真宗以後故不問。忤旨,出知宣州,改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
頻雅善丁謂,謂貶,左遷尚書比部員外郎、監饒州酒。起知信州,進刑部員外郎、知福州。王氏時,賦民官田,歲輸租稅而已。至是,或謂鬻之可得緡錢二十余萬,頻疏以為不可。徙知潭州。改廣西轉運使,擿宜州守貪暴不法,既罷去,反訟頻子許嘗被刑,而冒奏為秘書省校書郎,頻坐謫知饒州。複入為度支判官,累遷刑部郎中。
使契丹,至紫濛館卒。契丹遣內侍就館奠祭,命接伴副使吳克荷護其喪,以錦車駕橐駝載至中京,斂以銀飾棺,又具鼓吹羽葆,吏士持甲兵衛送至白溝。詔遣其子訪乘傳扈其柩以歸。訪官三班奉職,即許也。
陳琰,字伯玉,澶州臨河人。進士及第,曆溧陽、欒城縣主簿,遷大理寺丞、監真定府稅,知金堂、夏津二縣。再遷太常博士。轉運使盧士倫,曹利用婿也,怙勢聽獄不以直,訟者不已,付琰評決,琰直之。禦史知雜韓億聞其事,奏為監察禦史。丁父喪,哀毀,墳木連理。憂除,遷殿中侍御史。
天聖五年祀南郊,中外以為丁謂複還,琰上疏曰:「亂常肆逆,將而必誅,陰懷奸惡,有殺無赦。丁謂因緣險佞,據竊公台。賄賂包苴,盈於私室;哇。琰始奏選官監視,謂之「定計鬥面」。積遷至尚書工部郎中,卒。
李宥字仲嚴,唐之後裔,自吳徙青,遂為青人。祖成,五代末,以詩酒遊公卿間,善摹寫山水,至得意處,疑非筆墨所成。人欲求者,先為置酒,酒酣落筆,煙景萬狀,世傳以為寶。赦。」帝然之。
為三司度支判官,遷侍御史。曆京西、河東、河北轉運副使,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汴倉納糧綱,概量不實,操舟者坐亡失所載,或杖背徒重役。琰始奏選官監視,謂之「定計鬥面」。積遷至尚書工部郎中,卒。
李宥,字仲嚴,唐之後裔,自吳徙青,遂為青人。祖成,五代末,以詩酒遊公卿間,善摹寫山水,至得意處,疑非筆墨所成。人欲求者,先為置酒,酒酣落筆,煙景萬狀,世傳以為寶。父覺,見《儒林傳》。
宥幼孤,不好弄,長讀書屬文,不雜交遊。舉進士,調火山軍判官。入館校勘書籍,遷集賢校理,遂直院。知蘄州,歲凶人散,委嬰孩而去者相屬於道。宥令吏收取,計口給谷,俾營婦均養之,每旬閱視,所活甚眾。或殺人,以米十石給傭者,使就獄,曰:「我重賄吏,爾必不死。」宥得其情,論如法。
提點荊湖刑獄,權戶部判官,利州轉運使,判戶部勾院,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同判太常寺。舊宗廟五饗,輔臣攝事,中廢且久,止差從官。宥因對力言,遂複故事。以諫議大夫知江甯府。民有告人殺其子者,曰:「吾子去家時,巾若巾,今巾是矣。」民自誣服。宥疑,召問,卒伸其枉。府舍火,宥畏兵亂,闔門不救,降秘書監致仕。起分司南京,改太子賓客,判留司禦史台,卒。
宥性清介,然與物無忤,好獎拔士人。外族甚貧,宥有別業,以券畀之。既死,家無餘財,官賜錢十萬。
張秉,字孟節,歙州新安人。父諤,字昌言,南唐秘書丞、通判鄂州。宋師南伐,與州將許昌裔葉議歸款,太祖召見,勞賜良厚,授右贊善大夫。蜀平,選知閬州。太平興國中,即除西川轉運副使。先是,土人罕習舟楫,取峽江中競渡者給漕運役,覆溺常十四五。諤建議置威棹軍分隸管勾,自是無覆舟之患。累遷荊湖、江、浙等道制置茶鹽副使,卒。
秉舉進士,儀狀豐麗,屬詞敏速,善書翰,太宗喜之,擢置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宣州。遷監察禦史,深為宰相趙普所器,以弟之子妻之。會有薦其才,得知鄭州。召還,直昭文館,遷右司諫。會以趙昌言為制置茶鹽使,秉與薛映副之。入為右計司河南西道判官,俄換鹽鐵判官、度支員外郎、知制誥、判吏部銓、知審官院。唐朝故事,南省首曹罕兼掌誥,多退為行內諸曹郎。至是,用此制,其後進改,多優遷首曹,遂隳舊制矣。遷工部郎中,依前知制誥。
真宗嗣位,進秩兵部郎中、判昭文館。時草敕用官制,有「頃因微累,謫於遐荒」之語,上覽之曰:「若此,則是先朝失刑矣。」遂除秉左諫議大夫,連知潁、襄二州。徙鳳翔府,訴以母老貧窶,詔給裝錢,未行,改江陵。丁母憂,起複,知河南府。景德初,徙河陽,換澶州。車駕將幸河上,又徙知滑州。道出韋城,秉迎謁境上,俾預從官侍食;遣與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部丁夫鑿淩,以防契丹南渡。
召歸闕,複判吏部銓,拜工部侍郎、同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糾察在京刑獄。複與周起同試東封路服勤辭學、經明行修舉人。出知永興軍府,會祀汾陰,為東京留守判官,轉禮部侍郎,加樞密直學士,複知並州。將行,懇求禦詩為餞,上為作五言賜之。徙相州。九年,複糾察在京刑獄,暴疾卒。
秉典藩府,無顯赫譽,及再至太原,臨事少斷,多與賓佐博弈。雖久踐中外,然無儀檢,好諧戲,人不以宿素稱之。好飭衣服,潔饌具,每公宴及朋友家集會,多自挈肴膳而往。家甚貧,常質衣以給費焉。
張擇行,字行先,青州益都人。進士起家,曆北海、臨沂主簿,自宣州觀察推官為大理寺丞。初,石亭縣掾檄將陵塞決河,眾欲登舟以濟,擇行獨以為不可,皆笑其怯。既而舟果覆,擇行坐堤上董役,埽卒不潰。
除監察禦史、殿中侍御史,改言事禦史、右司諫。與唐介、包拯共論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不當,語甚切。又論河北兵多、財不足,願分兵就食內地,不報。遷侍御史知雜事,擢天章閣待制、知諫院,累遷吏部員外郎。禦史皆言宰相陳執中嬖妾笞小婢,死外舍。擇行以為主命妾笞婢,於律不當坐,禦史固迫之,因中風不能語。除戶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提舉兗州仙源縣景靈宮,逾年而卒。
鄭向,字公明,開封陳留人。舉進士中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蔡州,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濠州,徙蔡州。召試集賢院,未幾,除三司戶部判官,修起居注。遷度支員外郎,為鹽鐵判官。出為兩浙轉運副使,疏潤州蒜山漕河抵于江,人以為便。複為鹽鐵判官,擢知制誥、同勾當三班院。使契丹,再遷兵部郎中、提點諸司庫務,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卒。
五代亂亡,史冊多漏失,向著《開皇紀》三十卷,摭拾遺事,頗有補焉。
郭稹,字仲微,開封祥符人。世寓鄭州,舉進士中甲科,為河南縣主簿。除國子監直講,議者以其資淺,罷還河南。時孫奭、馮元判監事,因奏稹學問通博,他選莫能及,乃得留。居二歲,陳堯咨知大名,辟簽書府判官事,改大理寺丞。奭等複薦為直講。奭出知兗州,又薦稹與賈昌朝赴中書試講說,而稹固辭。召試學士院,為集賢校理。馮元知河陽,辟為通判,徙通判河南府。入為三司度支、戶部判官,累遷尚書刑部員外郎,同修起居注。
康定元年使契丹,告用兵西鄙。契丹厚禮之,與同出觀獵,延稹射。稹一發中走兔,眾皆愕視,契丹主遺以所乘馬及他物甚厚。既還,轉兵部,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擢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暴感風眩卒。
稹性和易,文思敏贍,尤刻意於賦,好用經語對,頗近於諧。聚古書畫,不計其貲購求之。婦張悍嫉,無子。初,稹幼孤,母邊更嫁王氏,既而母亡,稹解官服喪。知禮院宋祁言稹服喪為過禮,詔下有司博議,用馮元等奏,聽解官申心喪,語在《禮志》。
論曰:肅之守邢,以贏兵卻敵,開門納避難之民,功在王府。元方為並州,有勤留之命,其宜民可知。宥在蘄,則活饑氓;在江寧,則直冤獄。吏之良者歟!然皆不能無小累也。日嚴、行簡臨政,視秉、擇行、向、稹雖無瑕可指,亦皆無赫赫名。詢以厚呂夷簡,複致貴顯;瑊、頻坐善丁謂,並遭斥謫,固無足議者。琰言謂奸邪,不當用南郊恩牽複,與唐袁高論執盧杞正相類,識者韙之。
趙賀,字余慶,開封封邱人。少時,嘗喪明,久之,遇異醫輒愈。喜飲酒,至終日不亂。事繼母至孝。舉《毛詩》及第,補臨朐縣主簿。賀有幹力,知州寇准且知賀。淳化中,調丁壯塞澶州決河,眾多逸去,獨賀全所部而歸。臨朐父老張樂迎賀,准使由譙門過,曰:「旌賀之能也。」改大理評事。鹽池吏欺緡錢,選賀往解州鉤校出入,賀悉得其奸。
契丹入寇,真宗決策澶淵,遣使八人省州縣,賀以太子中舍安撫京東。改殿中丞,曆通判明州、宿州。徙知漢州,蜀吏喜弄法,而賀精明,吏不敢欺,事更賀所,多被究詰,人目為「趙家關」,謂如關梁不可越也。
召權三司戶部判官,真補度支判官,出為京東轉運副使,徙京西。又徙益州路轉運使,尋糾察在京刑獄,累遷尚書工部郎中、提舉諸司庫務,為江、淮制置發運使。發運司占隸三司軍將,分部漕船,舊皆由主吏白遣,受賕不平,或數得詣富饒郡,因以商販,貧者至不能堪其役。賀乃籍諸州物產厚薄,分劇易為三等,視其功過自裁定,由是吏巧不得施,歲漕米溢常數一百七十萬。
蘇州太湖塘岸壞,及並海支渠多湮廢,水侵民田。詔賀與兩浙轉運使徐奭兼領其事,伐石築堤,浚積潦,自吳江東赴海。流民歸占者二萬六千戶,歲出苗租三十萬。遷刑部郎中,曆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知延、同、秦三州、江陵府,累遷光祿卿,入判大理寺,以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徙鄧州,歲余,判宗正寺,出知越州。坐失舉,降知濠州,改廬州。遷給事中,複判宗正寺,知鄭、蔡、壽三州,卒。
在臨朐時,用轉運使李中庸薦改官。中庸沒,無子,賀為主葬,圖其象,歲時祠於家。子宗道,終集賢校理。
高覿,字會之,宿州蘄人。進士起家,為嘉興縣主簿。後以孫奭薦,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泗州。詔定淮南場茶法,覿陳說利害,不報。擢提點利州路刑獄,召為三司戶部判官,安撫河北。還,為京西轉運使。徙益州。彭州廣磧、麗水二峽地出金,宦者挾富人請置場,募人夫採取之。覿曰:「聚眾山谷間,與夷獠雜處,非遠方所宜,且得不償失。」奏罷之。王蒙正恃章獻太后親,多占田嘉州,詔勿收賦,覿又極論其不可。坐失察嘉州守張約受賕,貶通判杭州,徙知福州。入為三司鹽鐵判官,曆陝西、河北轉運使,累遷兵部郎中,複入戶部、鹽鐵為副使,遷右諫議大夫、河東都轉運使,加集賢院學士,判尚書刑部,進給事中、知單州,卒。
子秉常,為梓州路轉運使。
袁抗,字立之,洪州南昌人。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調陽朔縣主簿,薦補桂州司法參軍。撫水蠻寇融州,轉運使俞獻可檄抗權融州推官,督兵糧與謀軍事。蠻治舟且至,抗即楊梅、石門兩隘建水柵二,據其沖,賊不得入,後因置戍不廢。事平,特遷衡州推官,改大理寺丞,累遷國子博士、知南安軍,擢提點廣南東路刑獄。浙東叛卒鄂鄰鈔閩、越,轉南海,與廣州兵逆戰海中。值大風,有告鄰溺死者,抗獨曰:「是日風勢趣占城,鄰未必死。」後果得鄰於占城。
還為度支三司判官,以尚書金部員外郎為梓州路轉運使,徙益州路。時三司歲市上供綾錦、鹿胎萬二千匹,抗言:「蜀民困憊,願少紓其力,以備秦中他日之用。」是年郊祀,蠲其數之半。黎州歲售蠻馬,詔擇不任戰者卻之。抗奏:「朝廷與蠻夷互市,非所以取利也。今山前後五部落仰此為衣食,一旦失利侵侮,不知費直幾馬也。臣念蜀久安,不敢奉詔。」尋如舊制。除江、淮發運使,召為三司鹽鐵副使。時抗老矣,為禦史所劾,罷知宣州。累遷光祿少卿,分司南京。明堂覃恩,改少府監,卒。
抗喜藏書,至萬卷,江西士大夫家鮮及也。抗子陟,少刻厲好學,善為詩,終殿中丞。
徐起,字豫之,濮州鄄城人。舉進士,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隰川縣,積官尚書都官員外、知楚州。樞密直學士張宗象薦之,擢提點廣南西路刑獄。入判三司開拆司,曆開封、三司度支判官。館伴契丹使,還奏:「所過州縣,使者既去,官吏將校皆出郊旅賀,燕飲久之,城邑為之空。」乃下約束禁止之。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部有戍卒殺人系獄,其徒欲劫之。起聞,亟往按誅之,分其徒隸他州。
徙江西,知徐州,就為轉運使。募富室得米十七萬斛,賑餓殍,又移粟以贍河北、京西者,凡三百萬。與安撫使劉夔不相能,徙京西。又徙江東,起請開長淮舊浦,以便漕運。知洪州,徙兗州。有都巡檢虐所部,而部兵百餘人持兵至庭下。州人大恐,起不為動,以禍福開諭之,眾感泣聽命。因按致其首,奏罷都巡檢。複為度支判官,累遷秘書監、知湖州,卒。
張旨,字仲微,懷州河內人。父延嘉,頗讀書,不願仕,州上其行,賜號嵩山處士。旨進保定軍司法參軍,上書轉運使鐘離瑾,願補一縣尉,捕劇賊以自效。瑾壯其請,為奏徙安平尉,前後捕盜二百餘人。嘗與賊鬥,流矢中臂,不顧,猶手殺數十人。擢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遂城縣,遷著作佐郎。
明道中,淮南饑,自詣宰相陳救禦之策。命知安豐縣,大募富民輸粟,以給餓者。既而浚渒河三十裏,疏泄支流注芍陂,為斗門,溉田數萬頃,外築堤以備水患。再遷太常博士、知尉氏縣,徙通判忻州。
元昊反,特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府州。州依山無外城,旨將築之,州將曰:「吾州據險,敵必不來。」旨不聽。城垂就,寇大至,乃聯巨木補其罅,守以強弩。中外不相聞者累日,人心震恐。庫有雜彩數千段,旨矯詔賜守城卒,卒皆東望呼萬歲,賊疑以救至也。州無井,民取河水以飲,賊斷其路。旨夜開門,率兵擊賊小卻,以官軍壁兩旁,使民出汲。複以渠泥覆積草,賊望見,以為水有餘。督居民乘城力戰,賊死傷者眾,隨解去。以功遷都官員外郎,徙知萊州。
葉清臣舉材堪將帥,召對,改知邢州,擢提點河東路刑獄。范仲淹、歐陽修復言其鷙武有謀略,除閣門使,固辭。進工部郎中、知鳳翔府,加直史館、知梓州,以直龍圖閣知荊南。入判尚書刑部,累遷光祿卿,知潞、晉二州。以老疾,權判西京禦史台,尋卒。
齊廓,字公辟,越州會稽人。舉進士第,自梧州推官累遷太常博士、知審刑詳議官,知通、泰州。提點荊湖南路刑獄。潭州鞫系囚七人為強盜,當論死。廓訊得其狀非強,付州使劾正,乃悉免死。平陽縣自馬氏時稅民丁錢,歲輸銀二萬八千兩,民生子,至壯不敢束發,廓奏蠲除之。曆三司度支、開封府判官,出為江西、淮南轉運使。時初兼按察,同時奉使者,競為苛刻邀聲名,獨廓奉法如平時,人以為長厚。入判鹽鐵勾院,加史館、知荊南府,徙明、舒、湖三州,積官光祿卿、直秘閣,以疾分司南京,改秘書監,卒。
廓寬柔恭謹,人犯之不校。弟唐,為吉州司理參軍,博覽強記,嘗舉賢良方正,對策入等。越州蔣堂奏廓及唐父母垂老,窮居鄉里,二子委而之官,唐複久不歸省,於是罷唐,令歸侍養。廓方使湖南,雖置不問,然士論薄之。
鄭驤,字士龍,河南人。登進士第,更慶、汝、鄭、秦州推官,改秘書省著作郎、知垣曲縣。康繼英辟簽書衛州判官事,劉從德代繼英,又表驤有善狀,進一官。尋監左藏庫,遷太常博士、知乾州,提點益州路刑獄,為三司度支判官。建言:「蜀人引江水溉田,率有禁,歲旱利不均,宜弛其禁。」又言:「京西旱,舊禁粟無出國門,可且勿禁。」
慶曆中,與魚周詢刺陝西民兵十余萬。除陝西轉運、按察使兼三門發運使,加直史館、河北轉運使,入為度支副使。河決德州,入王紀口,議欲徙州,詔驤往視之,還言州不當徙,已而州果無患。又為河北轉運使。王則反,討平之。除天章閣待制、知鳳翔府。先是,皇甫泌、夏安期皆為轉運使,泌先謫去,安期後至,不及賞,驤因辭不受,願命推功與二人。複為河北都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郎中,以疾知華州,卒。
論曰:曆觀數子,風跡雖不同,其為政愛民,謙己利物,有古道焉。若旨浚渒河,覿罷採金,抗論互市,起賑窮戢暴,驤推功與人,皆無所愧矣。趙賀不忘李中庸,而齊廓兄弟棄親以徇榮,用心何其不同哉!
列傳第六十一
○王臻魚周詢賈黯李京吳鼎臣附呂景初馬遵附吳及范師道李絢何中立沈邈
王臻,字及之,潁州汝陰人。始就學,能文辭。曾致堯知壽州,有時名,臻以文數十篇往見,致堯覽之,歎曰:「潁、汝固多奇士。」舉進士第,為大理評事,曆知舒城、會昌縣,通判徐、定二州,以殿中丞知兗州,特遷監察禦史。
中使就營景靈宮、太極觀,臻佐助工費有勞,遷殿中侍御史,擢淮南轉運副使。時發運司建議浚淮南漕渠,廢諸堰,臻言:「揚州召伯堰,實謝安為之,人思其功,以比召伯,不可廢也。浚渠亦無所益。」召為三司度支判官,而發運司卒浚渠以通漕,臻坐前異議,降監察禦史、知睦州。道複官,徙福州。閩人欲報仇,或先食野葛,而後趨仇家求鬥,即死其處,以誣仇人。臻辨察格鬥狀,被誣者往往釋去,俗為之少變。又民間數以火訛相驚,悉捕首惡杖之,流海上,民乃定。
仁宗即位,遷提舉在京諸司庫務,曆三司戶部、度支副使,擢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累遷尚書工部郎中。奸人偽為皇城司刺事卒,嚇民以取賕,臻購得其主名,黥竄三十餘人,都下肅然。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建言:「三司、開封府諸曹參軍及赤縣丞尉,率用貴遊子弟,驕惰不習事。請易以孤寒登第、更仕宦書考無過者為之。」又言:「在京百司吏人入官,請如《長定格》,歸司三年。」皆可其奏。未幾,卒。臻剛嚴善決事,所至有風跡。
魚周詢,字裕之,開封雍丘人。早孤,好學。舉進士中第,為大理評事,曆知南華、分宜、靜海三縣,遷太常博士、通判漢州。城中夜有火,部眾救之,植劍於前曰:「攘一物者斬!」火止,民無所失亡。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知真州,徙提點荊湖南路刑獄。求便郡,知安州,徙蔡州,召為侍御史。陝西用兵,科斂煩數,命安撫京西路,還賜緋衣銀魚。為開封府判官,又使陝西刺民兵,判三司理欠、憑由司。進起居舍人、知諫院,固辭,乃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為三司鹽鐵副使。時渭州城水洛,尹洙、鄭戩爭未決,詔周詢與都轉運使程戡相利害。周詢是戩議,遂城之。遷吏部員外郎,擢天章閣待制、知成德軍,徙河北都轉運使,拜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慶曆八年,手詔近臣訪天下之務。周詢對曰:
陛下患西陲禦備,天下繹騷,趣募兵士,急調軍食,雖常賦有增,而經用不足。臣以謂唐季及五代,強臣專地,中國所制,疆域非廣。及祖宗有天下,俘吳、楚、蜀、晉,北捍獯鬻,西服羌戎,所用甲兵,所入租賦,比之於今,其數尚寡。然而摧堅震敵,庫府無空虛之弊,縣官無煩費之勞,蓋賞信罰必,將選兵精之效也。近元昊背惠,西方宿師。朝廷用空疏闒茸者為偏裨,以遊惰怯懦者備行伍,故大舉即大敗,小戰輒小奔。徒日費千金,度支不給,賣官鬻爵,淆雜仕流,以鐵為錢,隳壞國法。而又官立鹽禁,驅民齎輦,蕩析恆產,怨咨盈路。去秋水旱繼作,今春饑饉相屬,生靈重困,於茲為劇。今元昊幼子新立,乃朝廷寬財用、惜民力之時也,速宜經度,以紓匱乏。願委安撫使與本路守邊、掌計臣僚同議,裁減冗兵,節抑浮費,禁止橫斂,廩假貧民,去武臣之庸懦,出守宰之貪殘。仍冀特發宸衷,出內帑錢助關陝費,使通鹽商之利,改錢幣之法,宣佈德澤,與民休息。然後勸勉農桑,隱括稅籍,收遺利,抑兼併,則公有羨財,私有餘力矣。
陛下患承平浸久,仕進多門,人汙政濫,員多闕少,滋長奔競,靡費廩祿。臣以謂國家於制舉、進士、明經之外,複有任子、流外之補,負瑕釁、服輿台者,亦置班列。歷年既久,紛猥塞路,求人任事,適用者鮮,而又亟更數易,交錯道塗,額置有常,詔除無限,凡守一闕,動逾再期。預閫籍、服武弁者,坐費水衡之給,虛計歲考之期;赴銓調、守選格者,居多困乏之歎,行寡廉恥之風。官冗之弊,一至於此!願陛下特詔,進士先取策論,諸科兼通經義,中第解褐,無令過多。其文武班奏薦並流外出官者,權停五七年,自然名器不濫,奔競衰息矣。
陛下患牧守之職,罕聞奏最。臣聞漢宣帝勉厲二千石,其有治效者,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故良吏為盛。國家鑒諸侯專地之患,一切用郡守治之。而班行浸冗,序遷者眾。乃有地處藩宣,秩為卿監,而未曆省府提轉,則為沉抑。內重外輕,何以求治?改弦易轍,正在此時。願詔兩府大臣,選委兩制、台諫官參舉,如兩任通判可充知州軍京朝官,依次除補。若治狀尤異,即升省府提轉。其常例入知州者,一切停罷,則進擢得人,牧守重矣。
陛下患將帥之任,艱於稱職。臣聞晏子薦司馬穰苴曰:「文能附眾,武能威敵。」是知將帥之材,非文武兼備,則不可為。我朝自二邊款附,久不用兵。近歲有西北之警,補授帥臣,出於遽猝,非自卒伍,即恩澤侯。無信義以結士心,無莊嚴以正師律,退則奔北,進則被擒,虧損威靈,取侮夷狄,命將之失,未有若今之甚也。願擇名臣,選舉深博有謀、知兵練武之士,不限資級,試以邊任,臨軒敦遣,假以威權,如祖宗朝任郭進、李漢超輩,閫外之事,俾得專之,無以謗讒輕有遷徙,使其足以取重,則安有不稱職之憂乎?
陛下患西北多故,邊情罔測,獻奇譎空言者多,陳悠久實效者少,備豫不虞,理當先物。臣聞國家和約北戎,爵命西夏,偃革止戈,逾四十載。而守邊多任庸人,不嚴武備,因循姑息,為敵所窺,致元昊悖逆,耶律張惶。未免屈己為民,息兵講好,皆用苟安之謀,而無經遠之策。此班固所謂「不選武略之臣,恃吾所以待寇而行貨賂,割剝百姓以奉寇仇」者也。願陛下特議減三路兵馬之駑冗者,以紓經費,以息科斂。然後選將帥,擇偏裨,使戢肅驕兵,飭利戎器,識山川形勝,用兵奇正。河朔曠平,可施車陣,亦宜講求其法。雖二邊異時侵軼,恃吾有以待之,庶幾無患矣。
時執政及近臣所對多疏闊,仁宗頗嘉周詢詳敏。知恩州張得一誅,坐失舉,出知永興軍;數日,改知成德軍,未行,卒。帝嗟悼之,特贈尚書工部侍郎。
周詢性和易,聞見該洽,明吏事。在安州時,園吏見大蛇垂闌楯,即視之,乃周詢醉而假寐,世傳其異。
賈黯,字直孺,鄧州穰人。擢進士第一,起家將作臨丞、通判襄州。還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遷左正言、判三司開拆司。
黯自以年少遭遇,備位諫官,果於言事。首論韓琦、富弼、范仲淹可大用。杜樞覆張彥方獄,將駁正,忤執政意,執政以他罪絀樞。黯言:「樞無罪,且旨從中出,不因臣下彈奏。恐自此貴幸近習,言一得入,則將陰肆讒毀,害及善良,不可不察。」時言者或論事亡狀,輒戒勵窮詰。黯奏:「諫官、禦史,跡既疏遠,未嘗預聞時政,不免采于傳聞,一有失言,而詰難沮辱隨之,非所以開廣言路。請如唐太宗用王珪、魏徵故事,每執政奏事,聽諫官一人隨入。」執政又患言事官旅進,論議上前不肯止。乃詔:「凡欲合班上殿者,皆稟中書俟旨。」黯論以為:「今得進見言事者,獨諫官、禦史,若然,言路將壅,陛下不得聞外事矣。請如故便。」皆弗許。
儂智高反,余靖知桂州,楊畋安撫廣南東、西路,皆許便宜行事。黯言:「二人臨事,指蹤不一,則下將無所適從。又靖專節制西路,若賊東向,則非靖所統,無以使眾,不若並付靖經制兩路。」從之。皇祐四年,同修起居注,徙判鹽鐵勾院,遷左司諫。建言天下複置義倉,下其說諸路,而論者不一,黯亦反復辨析,卒不果行。宰相劉沆請中外薦舉陳乞,一切以詔令從事,毋用例。論者以為非便,黯奏罷之。狄青除樞密副使,黯言:「國初武臣宿將,扶建大業,平定列國,有忠勳者,不可勝數。然未有以卒伍登帷幄者。」不報。會靈觀災,又言:「天意所欲廢,當罷營繕,赦守衛者罪,以示儆懼修省之意。」擢知制誥。
初,仁宗視事退,禦邇英閣,召侍臣講讀,而修起居注官獨先出。黯言:「君臣訪對,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預聞,請並召侍經筵。」許之。初,邇英、延義二閣,講讀官自有記注。至是,乃罷焉。直龍圖閣錢延年擢天章閣待制,黯當命辭,即詆延年不才,不宜汙侍從,封詞目還中書,命遂寢。
判吏部流內銓。益州推官桑澤父留鄉里,死三年矣。澤為弗知者而調京師,既覺而去。黯奏劾,廢終身。福州推官劉抃挾數術,言人禍福,多遊公卿門,黯奏以為靈台郎。
時詔兩制、兩省官唯公事許至中書、樞密院見執政,群臣心知其非,而嫌於自言。後黯知許州,乃言:「他官皆得見執政,而侍從近臣,反疏斥疑間如此。嘗聞先朝用王禹偁請,百官候謁宰相,並于政事堂,樞密使亦須聚坐接見,以防請托。令下,左正言謝泌上書,以謂非人主推赤心待大臣,大臣展四體報人主之誼。」即時追寢前詔。
徙襄州,迎父之官,而父有故人在部中,遣直廳卒致問。黯輒笞卒,父恚,一夕歸鄉里。他日,疾且亟,黯內懷不自安,請徙郡及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而禦史吳中複等劾黯輒委州印,撓朝廷法,絀知郢州。未及行,父死。服除,勾當三班院,為翰林學士。唐介等坐言陳升之不當柄用,皆外補。黯奏介等敢言,請寬之。以疾請郡,改侍讀學士、知鄧州。未行,疾愈,複以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
時官吏有以祖父嫌名,援律為請授他官。黯言:「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律:'府號、官稱犯祖父名而冒榮居之,又上書若奏事犯祖廟諱,罪皆有差。'又曰:'若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今官吏許避嫌名,則或有如此而不自言者,可坐以冒榮之律乎?國朝雍熙中,嘗詔:'除官犯私諱者,三省禦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許用式奏改,餘不在此制。'請約雍熙詔書,自某品而上,以禮律從事。」詔非嫌名及二名,不以品秩高下皆聽避。
累遷尚書左司郎中、權知開封府。兩軍獄囚歲瘐死者眾,而吏不任其責。黯言:「吏或怠於視囚,饑渴疾病,因以致死,請歲計死者多少而賞罰之。」府吏額七百人,以罪廢複敘者,皆數外補之,黯請敘者須有闕乃補。然所斷治,或出己見,人不以為允。禦史中丞王疇與其屬陳經、呂誨、傅堯俞,諫官司馬光、龔鼎臣、王陶,皆言黯剛愎自任,赦書下府,罪應釋者反重行之。罷為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英宗即位,遷中書舍人。受詔撰《仁宗實錄》,權知審刑院,為群牧使。時封拜皇子,並除檢校太傅。黯言:「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師,天子之所師法。子為父師,于義不可,蓋前世因循弗思之過。請自今皇子及宗室屬卑者,皆毋兼師傅官,隨其遷序,改授三公。」下兩制議,請如黯奏。而中書亦謂:「自唐以來,親王無兼師傅者。國朝以三師、三公皆虛名,故因而授之,宜正其失。」詔可。
遷給事中、權禦史中丞。未幾,以呂誨知雜事,誨嘗彈治黯,逡巡引避。黯言嘗薦誨為禦史,知其方正謹厚,一時公言,非有嫌怨,願終與共事,誨乃就職。時帝初即位,王廣淵、周孟陽以藩邸之舊,數召對。黯言:「俊乂滿朝,未有一被召者,獨親近一二舊人,示天下以不廣。請如太宗故事,召侍從館閣之臣,以備顧問。」帝嘗從容謂黯曰:「朕欲用人,少可任者。」黯對:「天下未嘗乏人,顧所用如何爾。」退而上五事:一、知人之明,二、養育以漸,三、材不求備,四、以類薦舉,五、擇取自代。
後與兩制合議,請以濮王為皇伯,執政弗從,數詣中書爭論。會大雨水,時黯已被疾,疏言:「簡宗廟,逆天時,則水不潤下。今二三執政,知陛下為先帝后,乃阿諛容說,違背經義,建兩統貳父之說,故七廟神靈震怒,天降雨水,流殺人民。」既病,求出,以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未行,卒,年四十四。口占遺奏數百言,猶以濮王議為請。贈尚書禮部侍郎。
李京,字伯升,趙州人。進士中第,曆平定軍判官、冀州推官,改大理寺丞、知魏縣。奉法嚴正,吏不便,欲以苛中京,遂相率遁去。監司果議以苛刻斥京,知府任布曰:「如此,適墮吏計中。」京賴以免。徙永昌縣,通判趙州。王拱辰薦為監察禦史裏行,遷監察禦史。
時太史言日當食不食,群臣皆賀。京上疏曰:「陛下因天之戒,恐懼修省,避正殿,減常膳,故精意感格,日當食而陰雲蔽虧。雖宋景公之熒惑退舍,商大戊之桑穀並枯,無以異也。然臣區區竊有所疑者,自寶元初,定襄地震,壞城郭,覆廬舍,壓死者以數萬人。殆今十年,震動不已,豈非西、北二邊,有窺中國之意乎?二月雷發聲,在《易》為《豫》,言萬物出地,皆悅豫也。八月收聲,在《易》為《歸妹》,言雷聲入地,避群陰之害也。今孟夏雷未發聲,豈非號令不信乎?願陛下飭邊臣備夷狄,戒輔臣慎出命,以厭禍於未形。又尚美人棄外館多年,比聞複召入,臣慮假媚道以為蠱惑,宜亟絕之。苗繼宗嬪禦子弟,乃緣恩私,為府界提點。宜割帷薄之愛,重名器之分,庶幾不累聖政。」仁宗嘉納,授右正言、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加史館修撰。
數上書論事,宰相賈昌朝不悅。京嘗屬侍御史吳鼎臣薦推直官李實,鼎臣希昌朝意,以告中丞高若訥。若訥為鼎臣上京簡,謫京太常博士、監鄂州稅。既至,引令狐峘、錢徽事言:「臣為禦史諫官,首尾五年,凡六上章、四親對,自陳疾故,懇求外補。臣之出處,粗有本末。向者在台,見《入閣圖》,三院禦史立班各異。聞元日將入閣,而禦史王贄、何郯皆謁告歸。會推直官李實歲將滿,因簡鼎臣宜留實補禦史,鼎臣亦謂議協公望,不意逾兩月,乃誣臣與實為朋黨。臣初被黜,閱諸橐中,鼎臣所遺私書別紙故在,臣令男諶亟悉焚毀。臣與實僚友,鼎臣鄉曲之舊,鼎臣為禦史,臣延譽推引,實有力焉。待之不疑,因以誠告,豈謂傾險包藏,甘為鷹犬,惟陛下察之。」未幾,卒官。詔錄諶為郊社齋郎。
鼎臣,棣州人。既逐京,會昌朝罷,夏竦自北京召為相。鼎臣先論竦在並州杖殺私僕,複與諫官、禦史言竦論議與陳執中異,不可共事。竦既罷,遂以刑部員外郎知諫院。上言:「朝廷方與契丹保誓約,而楊懷敏增廣塘水,輒生事,民或怨叛,雖斬懷敏,無及矣。」遂為河北體量安撫,令經度塘水利害,而鼎臣更顧望,依違不能決。昌朝與都轉運使施昌言議河事不合,鼎臣自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代昌言,數月卒。
呂景初,字沖之,開封酸棗人。以父蔭試秘書省校書郎,舉進士,曆汝州推官,改著作佐郎、知夏陽縣,僉書河南府判官,通判並州。高若訥薦為殿中侍御史。
張貴妃薨,有司請依荊王故事,輟視朝五日,或欲更增日,聽上裁,乃增至七日。景初言:「妃一品當輟朝三日,禮官希旨,使恩禮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妃既追冊為皇后,又詔立忌,景初力爭,乃罷。
時兵冗,用度乏,景初奏疏曰:「聖人在上,不能無災,而有救災之術。今百姓困窮,國用虛竭,利源已盡,惟有減用度爾。用度之廣,無如養兵。比年招置太多,未加揀汰。若兵皆勇健,能捍寇敵,竭民膏血以啖之,猶為不可,況羸疾老怯者,又常過半,徒費粟帛,戰則先奔,致勇者亦相牽以敗。當祖宗時,四方割據,中國才百餘州,民力未完,耕植未廣,然用度充足者,兵少故也,而所征皆克。自數十年來,用數倍之兵,所向必敗。以此,知兵在精,不在眾也。議者屢以為言,陛下不即更者,由大臣偷安避怨,論事之臣,又複緘默,則此弊何時而息。望詔中書、樞密院,議罷招補,而汰冗濫。」
又言:「坐而論道者,三公也。今輔臣奏事,非留身求罷免,未嘗從容獨見,以評講治道。雖願治如堯、舜,得賢如稷、契,而未至於治者,抑由此也。願陛下于輔臣、侍從、台諫之列,擇其忠信通治道者,屢詔而數訪之,幸甚!」又與言事禦史馬遵、吳中複奏彈梁適與劉宗孟連姻,而宗孟與冀州富人共商販。下開封府劾治,所言不實,皆坐謫,景初通判江寧府。徙知衡州,複召還台。
嘉祐初,大雨水,景初曰:「此陰盛陽微之誡也。」乃上疏稱:「商、周之盛,並建同姓;兩漢皇子,多封大國;有唐宗室,出為刺史;國朝二宗,相繼尹京。是欲本支盛強,有磐石之安,則奸雄不敢內窺,而天下有所倚望矣。願擇宗子之賢者,使得問安侍膳于宮中,以消奸萌,或尹京典郡,為夾輔之勢。」時狄青為樞密使,得士卒心,議者憂其為變。景初奏疏曰:「天象謫見,妖人訛言,權臣有虛聲,為兵眾所附,中外為之恟々。此機會之際,間不容髮,蓋以未立皇子,社稷有此大憂。惟陛下蚤為之計,則人心不搖,國本固矣。」數詣中書白執政,請出青。文彥博以青忠謹有素,外言皆小人為之,不足置意。景初曰:「青雖忠,如眾心何,蓋為小人無識,則或以致變。大臣宜為朝廷慮,毋牽閭裏恩也。」知制誥劉敞亦論之甚力,卒出青知陳州。
李仲昌以河事敗,內遣中人置獄。景初意賈昌朝為之,即言:「事無根原,不出政府,恐陰邪用此,以中傷善良。」乃更遣禦史同訊。遷右司諫,安撫河北。還,奏比部員外郎鄭平占籍真定,有由七百餘頃,因請均其徭役,著限田令。以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都水監,改度支副使,遷吏部員外郎,擢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以病,未入謝而卒。
馬遵者字仲塗,饒州樂平人。嘗以監察禦史為江、淮發運判官,就遷殿中侍御史為副使。入為言事禦史,謫知宣州,後複為右司諫,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改吏部,直龍圖閣,卒。性樂易,善議論,其言事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稱道之。
吳及,字幾道,通州靜海人。年十七,以進士起家,為侯官尉。閩俗多自毒死以誣仇家,官司莫能辨,及悉為讞正,前後活五十三人,提點刑獄移其法於一路。辟大理寺檢法官,徙審刑院詳議,累遷太常博士。
是時,仁宗春秋既高,無子,及因推言閹寺,以及繼嗣事。至和元年,上疏曰:
臣聞「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臣幸得待罪法吏,輒原刑法之本,以效愚忠。切惟前世肉刑之設,斷支體,刻肌膚,使終身不息。漢文感緹縈之言,易之鞭箠,然已死而笞未止,外有輕刑之意,其實殺人。祖宗鑒既往之弊,蠲除煩苛,始用折杖之法,新天下耳目,茲蓋曠古聖賢,思所未至,陛下深惻民隱,親覽庶獄。曆世用刑,無如本朝之平恕,宜乎天降之祥。而方當隆盛之時,未享繼嗣之慶,臣竊惑焉。
或者宦官太多,而陛下未悟也。何則?肉刑之五,一曰宮,古人除之,重絕人之世。今則宦官之家,競求他子,剿絕人理,希求爵命。童幼何罪,隱於刀鋸,因而夭死者,未易悉數。夫有疾而夭,治世所羞,況無疾乎?有罪而宮,前王不忍,況無罪乎?臣聞漢永平之際,中常侍四員,小黃門十人爾。唐太宗定制,無得逾百員。且以祖宗近事較之,祖宗時宦官凡幾何人,今凡幾何人?臣愚以謂胎卵傷而鳳凰不至,宦官多而繼嗣未育也。伏望順陽春生育之令,浚發德音,詳為條禁。進獻宦官,一切權罷,擅宮童幼,置以重法。若然,則天心必應,聖嗣必廣,召福祥、安宗廟之策,無先於此。
書奏,帝異其言,欲用為諫官,而及以父憂去。
嘉祐三年,始擢秘閣校理,逾月,改右正言。複上疏曰:「帝王之治,必敦骨肉之愛,而以至親夾輔王室。《詩》曰:'懷德惟甯,宗子惟城。'故同姓者,國家之屏翰;儲副者,天下之根本。陛下以海宇之廣,宗廟之重,而根本未立,四方無所系心,上下之憂,無大於此。謂宜發自聖斷,擇宗室子以備儲副。以服屬議之,則莫如親;以人望言之,則莫如賢。既兼親賢,然後優封爵以寵異之,選重厚樸茂之臣以教導之,聽入侍禁中,示欲為後,使中外之人悚然瞻望,曰:'宮中有子矣。'陛下他日有嫡嗣,則異其恩禮,複令歸邸,於理無嫌,於義為順,弭覬覦之心,屬天下之望,宗廟長久之策也。」既而又言:「開寶詔書:'內侍臣年三十無養父者,聽養一子為嗣,並以名上宣徽院,違者抵死。'比年此禁益弛,夭絕人理,陰累聖嗣。願詔大臣明示舊制,上順天意,以綏福祐。」明年,遂權罷內臣進養子。
管勾登聞檢院。又上書論政事,謂:「倉廩空虛,內外匱乏,其弊在於官多兵冗。請汰冗兵,省冗官,然後除民之疾苦。」因條上十餘事,多施用之。建請擇館職,分校館閣書,並求遺書於天下,語在《藝文志》。
明年,日食三朝,及言:「日食者,陰侵陽之戒。在人事,則臣陵君,妻乘夫,四夷侵中國。今大臣無姑息之政,非所謂臣陵君,失在陛下淵默臨朝,使陰邪未盡屏也。後妃無權橫之家,非所謂妻乘夫,失在左右親倖,驕縱亡節也。疆埸無虞,非所謂四夷侵中國,失在將帥非其人,為敵所輕也。」因言孫沔在並州,苛暴不法,燕飲無度;龐藉前在並州,輕動寡謀,輒興堡砦,屈野之衄,為國深恥。沔繇此坐廢。
又言:「春秋有告糴,陛下恩施動植,視人如傷。然州郡官司各專其民,擅造閉糴之令,一路饑,則鄰路為之閉糴;一郡饑,則鄰郡為之閉糴。夫二千石以上,所宜同國休戚,而坐視流離,豈聖朝子育兆民之意哉!」遂詔:「鄰州、鄰路災傷而輒閉糴,論如違制律。」
久之,遷右司諫、管勾國子監。在職數年,以勁正稱,遇事無小大輒言。嘗請毋納群臣上尊號,出後宮私身及非執事人,毋以禦寶白劄子賜近幸家人冠帔及比丘尼紫衣;並責執政大臣因循苟簡,畏避怨謗,宜用唐李吉甫故事,選拔賢俊,約杜預遺法,旌擢守令;複置將作監官屬,專領營造;論入內都知任守忠陵轢駙馬都尉李瑋及幹求內降。
會諫官陳升之建請裁節班行補授,下兩制、台諫官集議。主鐵冶者,舊得補班行。至是,議罷之。既定稿,及與禦史沈起輒增注興國軍磁湖鐵冶如舊制。主磁湖冶者,大姓程叔良也。翰林學士胡宿等即劾及與起職在台諫,而為程氏經營占錮恩例,請詔問狀,皆引伏。及出為工部員外郎、知廬州,進戶部、直昭文館、知桂州。卒,錄其弟齊為太廟齋郎。
及當官有守,初為檢法官,三司請重鑄鐵錢法至死。下有司議,及爭不可,主者恚曰:「立天下法,當由一檢法邪?」及曰:「義理為先,安有高下?」卒不為詘。
范師道,字貫之,蘇州長洲人。進士及第,為撫州判官,後知廣德縣。縣有張王廟,民歲祠神,殺牛數千,師道禁絕之。通判許州,累遷都官員外郎,吳育舉為禦史。奏請罷內降推恩,擇宰相久其任,選宗室賢者養宮中備儲貳。
初,皇祐中,賈昌朝上議置五輔郡,設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號為「拱輔京師」,而論者謂宦官謀廣親事親從兵,欲取京畿財賦贍之,因以收事柄。師道力奏非便,遂復舊制。又以四年貢舉,士苦淹久,請易為三年。宰相劉沆護葬溫成皇后,禮官議稱「陵」,師道以為非典制,數以爭,沆惡之,引著令「台官滿二年當補外」,出知常州。台諫官共言師道不當去,不報。徙廣南東路轉運使。舊補攝官皆委吏胥,無先後遠近之差,師道為置籍次第之。召為鹽鐵判官,道改兩浙轉運使,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管勾國子監。
後宮周氏、董氏生公主,諸閣女禦多遷擢。師道上疏曰:「禮以制情,義以奪愛,常人之所難,惟聰明睿哲之主然後能之。近以宮人數多而出之,此盛德事也。然而事有系風化治亂之大,而未以留意,臣敢為陛下言之。竊聞諸閣女禦,以周、董育公主,禦寶白劄並為才人,不自中書出誥。而掖庭覬覦遷拜者甚多,周、董之遷可矣,女禦何名而遷乎?才人品秩既高,古有定員,唐制止七人而已。祖宗朝宮闈給侍不過二三百,居五品之列者無幾,若使諸閣皆遷,則不復更有員數矣。外人不能詳知,止謂陛下于寵倖太過,恩澤不節耳。夫婦人女子,與小人之性同,寵倖太過,則瀆慢之心生,恩澤不節,則無厭之怨起,禦之不可不以其道也。且用度太煩,須索太廣,一才人之奉,月直中戶百家之賦,歲時賜予不在焉。況誥命之出,不自有司,豈盛時之事耶?恐斜封、墨敕,複見於今日矣。」
時大星隕東南,有聲如雷。又上疏曰:「《漢》、《晉天文志》:'天狗所下,為破軍殺將,伏屍流血。'《甘氏圖》:'天狗移,大賊起。'今朝廷非無為之時也,而備邊防盜,未見其至。雖有將帥,不老則愚,士卒雖多,勁勇者少。小人思亂,伺隙乃作,必有包藏險心,投隙而動者。宜揀拔將帥,訓練卒伍,詔天下預為備禦。」仁宗晚年尤恭儉,而四方無事,師道言雖過,每優容之。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都水監。與諫官、禦史數奏樞密副使陳升之不當用,升之罷,師道亦出知福州。頃之,以工部郎中入為三司鹽鐵副使。感風眩,遷戶部,直龍圖閣、知明州,卒。
師道厲風操,前後在言責,有聞即言,或獨爭,或列奏。如陳執中家人殺婢,卒坐免;奪王拱辰宣徽使、李淑翰林學士;及王德用、程戡領樞密,宦官石全彬、閻士良升進,皆嘗奏數其罪焉。
李絢,字公素,邛州依政人。少放蕩亡檢,兄綯教之書,嚴其課業而出,絢遨自若,比暮綯歸,絢徐取書視之,一過輒誦數千言,綯奇之。稍長,能屬文,尤工歌詩。嘗以事被系,既而逸去。
擢進士第,再授大理評事、通判邠州。元昊犯延州,並邊皆恐。邠城陴不完,絢方攝守,即發民治城,僚吏皆謂當言上逮報,絢不聽。帝聞之喜,因詔他州悉治守備。還為太子中允、直集賢院,曆開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為京西轉運使。是時,范雍知河南,王舉正知許州,任中師知陳州,任布知河陽,並二府舊臣,絢皆以不才奏之。
未幾,召修起居注,糾察在京刑獄。時宰相杜衍各拔知名士置台省,惡衍者指絢為其黨。絢嘗舉陸經,經坐贓貶;而任布又言絢在京西苛察,出知潤州。改太常丞,徙洪州。時五溪蠻寇湖南,擇轉運使,帝曰:「有館職善飲酒者為誰,今安在?」輔臣未諭,帝曰:「是往歲城邠州者,其人才可用。」輔臣以絢對,遂除湖南轉運使。絢乘驛至邵州,戒諸部按兵毋得動,使人諭蠻以禍福,蠻罷兵受約束。
複修起居注,權判三司鹽鐵勾院,複糾察在京刑獄。以右正言、知制誥奉使契丹,知審官院,遷龍圖閣直學士、起居舍人、權知開封府,治有能名。絢夜醉,晨奏事酒未解,帝曰:「開封府事劇,豈可沉湎於酒邪?」改提舉在京諸司庫務,權判吏部流內銓。初,慈孝寺亡章獻太后神禦物,盜得,而絢誤釋之,詘知蘇州,未行,卒。
絢疏明樂易,少周遊四方,頗練世務。數上書言便宜。仁宗春秋高,未有繼嗣,絢因祀高禖還獻賦,大指言宜遠嬖寵,近賢良,則神降之福,子孫繁衍,帝嘉納之。性嗜酒,終以疾死。
何中立,字公南,許州長社人。幼警邁,與狄遵度遊,遵度曰:「美才也!」其父棐遂以女妻之。進士及第,授大理評事,曆僉書鎮安、武勝二鎮節度判官,遷殿中丞,召試學士院,為集賢校理。改太常博士、修起居注,遷祠部員外郎、知制誥,權發遣開封府事。
初,有盜慈孝寺章獻皇太后神禦服器者,既就縶,李絢以屬吏,考掠不得其情,輒釋去。中立至,人複執以來,中立曰:「此真盜也。」窮治之,卒伏罪。遷兵部員外郎,糾察在京刑獄。除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言者以為非治邊才,改慶州。奏曰:「臣不堪于秦,則不堪于慶矣,願守汝。」不報。戍卒有告大校受贓者,中立曰:「是必挾他怨也。」鞭卒竄之。或曰:「貸奸可乎?」中立曰:「部曲得持短長以制其上,則人不自安矣。」還判太常寺,遷刑部郎中,進樞密直學士、知許州,改陳州。訛言大水至,居人皆恐,中立捕誅之。又徙杭州,暴中風卒。
中立頗以文詞自喜,然嗜酒無行。慶曆中,集賢校理蘇舜欽監進奏院,為賽神會,預者皆一時知名士,中立亦在召中。已而辭不往,後舜欽等得罪,中立有力焉。
沈邈,字子山,信州弋陽人。進士及第,起家補大理評事、知侯官縣,通判廣州,累遷都官員外郎,曆知真州、福州。慶曆初,為侍御史。時呂夷簡罷相,輔臣皆進官,邈言:「爵祿所以勸臣下,非功而授則為濫。今邊鄙屢警,未聞廟堂之謀有以折外侮,無名進秩,臣下何勸焉。」又論:「夏竦除樞密使,而竦陰交內侍劉從願。使從願內濟狡譎,竦外專機務,奸党得計,人主之權去矣。」其言甚切。權鹽鐵判官,轉兵部員外郎。時選諸路轉運加按察使,邈與張昷之、王素首被選。邈加直史館,使京東。歲余,入為侍御史知雜事。未幾,擢天章閣待制、知澶州,徙河北都轉運使,又徙陝西,歲中,加刑部郎中、知延州,卒。
邈疏爽有治才,然性少檢。在廣州時,歲游劉王山,會賓友縱酒,而與閭裏婦女,笑言無間。
論曰:慶曆以來,任諫官、禦史,名有風采,見推于時者,繇臻、京之輩,凡數十人,觀其所陳,蓋不虛得。及之論閹宦,真仁人之言,其最優乎!絢、中立、邈亦有美才,致位通顯,然皆以酒失自累,故不能無貶焉。
列傳第六十二
○張昷之魏瓘弟琰滕宗諒劉越附李防趙湘唐肅子詢張述黃震胡順之陳貫子安石範祥子育田京
張昷之字景山。父秘,自有傳。昷之進士及第,補樂清尉,潤州觀察推官,校勘館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常州,知溫州。蔡齊薦其材可用,擢提點淮南路刑獄。楊崇勳知亳州,恃恩為不法,誣蒙城知縣王申罪,械送獄。昷之廉得冤狀,乃出申,配奸吏若干人。徙廣南東路轉運使。夷人有犯,其酋長得自治而多慘酷,請一以漢法從事。權度支判官,為京西轉運使,加直史館,徙河北。被邊諸州發卒斬西山木,卒逃入契丹者歲數百人,敵既利其所開地,又得亡卒,故不急。昷之戒斬伐毋得深入北地,卒亦不敢逃。
還,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按察使。保州、廣信、安肅軍自五代以來別領兵萬人,號緣邊都巡檢司,亦曰策先鋒,以知州、軍為使,置副二人,分所領卒為三部,使援鄰道。太祖嘗用之有功,詔每出巡別給糧錢以優之。其後州將不復出,內侍為副,數出巡,部卒偏得廩賜,軍中以為不均。通判保州石待舉言於昷之,請合三部兵更出入,季一出即別給錢糧,餘悉罷,仍請以武臣代內侍。時楊懷敏方任邊事,尤不悅巡檢司。雲翼卒惡石待舉,遂殺之以作亂。昷之自魏馳至城下,召諸將部分攻城,使人請懷敏曰:「不即來,當以軍法從事。」既至,又以兵自衛,昷之曰:諸將方集,獨敢以兵隨,將欲反邪!」叱去衛者。城開,田況潛殺降兵數百人,昷之預知其謀。除戶部副使,既而坐前事奪職,知虢州。
王則反貝州,有言昷之在河北捕得妖人李教不殺,使得逸去,今乃為則主謀,事平,無其人。會冀州人段得政詣闕,自言「嘗為叔父屯田郎中曇賕免緣坐」,且言「曇以書屬昷之」,乃下禦史按劾,雖不得書,猶奪三官,監鄂州稅。知漢陽軍,稍遷刑部郎中,複待制、知湖州,徙揚州。以光祿卿致仕,卒。昷之喜吏事,所至有聲。退居築家廟,率子弟歲時奉祠。
魏瓘,字用之。父羽奏補秘書省校書郎、監廣積倉,知開封府倉曹參軍。持法精審,明吏事。上元起彩山,闕前張燈,與宦者護作,宦者挾氣,視瓘年少,輒誅索侵擾。瓘密以聞,詔杖宦者遣之。
瓘門人魏綱上疏詆天書,流海島,瓘亦坐是停官。複監鄧州稅、鄂州茶,以大理寺丞知衡山縣,通判壽州,曆知循、隨、安州,提點廣南西路刑獄。邕州獠戶緣逋負沒婦女為傭者一千餘人,悉奏還其家。就除轉運使。劉鋹時計口以稅,雖舟居皆不免,至是而雷、化、欽、廉、高州猶未除,瓘為除之。減柳州無名役四百人。召權度支判官。尋以罪降知洪州,徙梓州路轉運使,還知蔡州、潭州,為京西轉運使,江、淮制置發運使,自主客郎中遷太常少卿,知廣州。築州城環五裏,疏東江門,鑿東西澳為水閘,以時啟閉焉。拜右諫議大夫,再任臨江軍判官。
史沆性險詖,嘗為瓘所劾免。會廣州封送貢餘椰子煎等餉京師,輒邀留之,飛奏指以為珍貨,詔遣內侍發驗無有,沆坐不實廢,瓘亦降知鄂州。未逾年,複為陝西轉運使,徙河北。以給事中知開封府,政事嚴明,吏民憚之。內東門索命婦車,得賂遺掖庭物,付府驗治,獄未上,內降釋罪。諫官吳奎言法當執奏,而瓘不即奏行,請以廢法論,降知越州。
儂智高寇廣東、西,獨廣州城堅守不能下。於是論築城功,遷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複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給禁卒五千,聽以便宜從事。屬狄青已破賊,召還,糾察在京刑獄。議者請開六塔河,塞商胡北流,宰相主其說,命瓘按視,還奏以為不可塞。下溪州蠻彭士羲叛,將發兵討除。進龍圖閣直學士、知荊南。瓘以為「五溪之險,師行鳥道,諸將貪功生事,于國家何所利?」因條上三策,以招徠為上,守禦為下,功取為失。不報。後卒如瓘議。徙澶州、滑州。又徙鄧州,不行,請老,以吏部侍郎致仕,卒。
瓘所至整辦,與人置對未嘗屈。史沆、王逵以善訟名天下,瓘既廢沆,又嘗奏抵逵罪,專任機數,不稱循吏。弟琰。
琰字子浩,以父恩授秘書省正字,為吏強敏,名齊於瓘。嘗通判陳州,適歲饑,百姓相率強取人粟,坐死者甚眾,琰曰:「此迫於窮餓,豈得已者。」坐其首黥之。曆知壽、潤、滁、安州。壽州盜殺寺童子,有司執僧笞服,琰憫其非罪,命脫械縱去,一府爭以為不可,後數日得真盜。富人犯法當死而死獄中,琰曰:「是嘗欺匿異籍孤弱者財,所以自斃,覬不可窮治爾,其吏受賕而為之謀乎?」後有告者如琰所料。累官司農卿、知福州,徙廣州。以疾告,得知江寧府。晚昏眊,縱私人亂法,日笞撲無罪吏卒。監司劾奏,召判刑部,乃致仕,進衛尉卿,卒。
滕宗諒,字子京,河南人。與范仲淹同年舉進士,其後仲淹稱其才,乃以泰州軍事推官召試學士院。改大理寺丞,知當塗、邵武二縣,遷殿中丞,代還。會禁中火,詔劾火所從起,宗諒與秘書丞劉越皆上疏諫。宗諒曰:「伏見掖庭遺燼,延熾宮闥,雖沿人事,實系天時。詔書亟下,引咎滌瑕,中外莫不感動。然而詔獄未釋,鞫訊尚嚴,恐違上天垂戒之意,累兩宮好生之德。且婦人柔弱,箠楚之下,何求不可,萬一懷冤,足累和氣。祥符中,宮掖火,先帝嘗索其類置之法矣,若防患以刑而止,豈複有今日之虞哉。況變警之來,近在禁掖,誠願修政以禳之,思患以防之。凡逮系者特從原免,庶災變可銷而福祥來格也。」疏奏,仁宗為罷詔獄。時章獻太后猶臨朝,宗諒言國家以火德王,天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請太后還政,而越亦上疏。太后崩,擢嘗言還政者,越已卒,贈右司諫,而除宗諒左正言。
劉越者字子長,大名人。少孤貧,有學行,亦宗諒同年進士。嘗知襄城、固始二縣,有能名。既贈官,又官其一子,賜其家錢十萬。
宗諒後遷左司諫,坐言宮禁事不實,降尚書祠部員外郎、知信州。與範諷雅相善,及諷貶,宗諒降監池州酒。久之,通判江寧府,徙知湖州。元昊反,除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知涇州。葛懷敏軍敗於定州,諸郡震恐,宗諒顧城中兵少,乃集農民數千戎服乘城,又募勇敢,諜知寇遠近及其形勢,檄報旁郡使為備。會范仲淹自環慶引蕃漢兵來援,時天陰晦十餘日,人情憂沮,宗諒乃大設牛酒迎犒士卒;又籍定州戰沒者於佛寺祭酹之,厚撫其孥,使各得所,於是邊民稍安。
仲淹薦以自代,擢天章閣待制,徙慶州。上言:「朝廷既授范仲淹、韓琦四路馬步軍都總管、經略安撫招討使,而諸路亦帶招討稱號,非所宜。」詔罷之。禦史梁堅劾奏宗諒前在涇州費公錢十六萬貫,及遣中使檢視,乃始至部,日以故事犒賚諸部屬羌,又間以饋遺游士故人。宗諒恐連逮者眾,因焚其籍以滅姓名。仲淹時參知政事,力救之,止降一官,知虢州。禦史中丞王拱辰論奏不已,複徙嶽州,稍遷蘇州,卒。
宗諒尚氣,倜儻自任,好施與,及卒,無餘財。所蒞州喜建學,而湖州最盛,學者傾江、淮間。有諫疏二十餘篇。
李防,字智周,大名內黃人。舉進士,為莫州軍事推官。隨曹彬入契丹,授忠武軍節度推官。括磁、相二州逃戶田,增租賦十余萬。因請均定田稅,又請縣有破逃五十戶者令佐降下考,百戶殿三選,二百戶停所居官,能招攜者旌賞之。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潞州,遷秘書丞。體量二浙民饑,建言逃戶田宜即召人耕種,使人不敢輕去甽畝,而官賦常在。又請京師置折中倉,聽人入粟,以江、浙、荊湖物償之。擢開封府推官,請與判官間三五日即府司軍巡院察冤獄。出為陝路轉運副使。先是沿江水遞,歲役民丁甚眾,頗廢農作,防悉以城卒代之。會分川、陝為四路,徙防梓州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為三司戶部判官。
景德初,江南旱,詔與張知白分東、西路安撫。上言:「秦羲嘗增江、淮、兩浙、荊湖榷酤錢,民頗煩擾。江南以歲饑權罷,而淮南、荊湖未被德音。」詔悉罷之,仍詔羲等毋得複增榷酤之利。遂為江南轉運。淮南舊不禁鹽,制置司請禁鹽而官自鬻之,使兵夫輦載江上,且多漂失之患。防請令商人入錢帛京師,或輸芻糧西北邊,而給以鹽,則公私皆利,後採用之。徙知應天府,鑿府西障口為斗門,泄汴水,淤旁田數百畝,民甚利之。又徙興元府,入為三司鹽鐵判官,失舉免官。後起通判河南府,徙知宿、延、亳三州,為利州路轉運使,累遷兵部郎中、糾察刑獄,擢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進給事中,複知延州,更耀、潞二州,卒。
防好建明利害,所至必有論奏,朝廷頗施行之。其精力過人。防在江南,晏殊以童子謁見,防命賦詩,使還薦之,後至宰相。
趙湘,字巨源,華州人。進士甲科,曆彰武、永興、昭武三軍節度推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新繁縣。以吏最,命知商州,徙隴州、興元府,再遷太常博士。上《補政忠言》十篇,召判宗正寺,賜白金二百兩。久之,上書言:「元德李太後母育聖躬,請祔太宗廟室。」後用其說。冊趙德明,假尚書禮部員外郎,為官告副使。
擢殿中侍御史,權判三司勾院,上言:「漢章帝以《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而無鞫獄斷刑之政,遂定令毋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今季冬誕聖之月而決大辟不廢。願詔有司,自仲冬留大辟弗決,俟孟春臨軒閱視,情可矜惻者貸之,他論如法。」真宗曰:「此固善矣,然慮系囚益淹久,吏或因緣為奸爾。」湘又上書請封禪。未幾,命管勾南宮北宅事。東封泰山,為東京留守推官,禮成,遷侍御史。升州火,命湘往致祠,兼問民疾苦。還言轉運使劉炤弛職不按部,知洪州馬景病不任事,皆罷黜之。
糾察刑獄,改尚書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湘又言:「舊制文武常參官日趨朝,並赴待漏院俟禁門辟,今則辰漏上始放外朝,故朝者多後時乃入。望敕正衙門主者察晚至,以懲其慢。若風雨寒暑託病不朝者罪之。」時帝親制五箴以自儆,湘因言:「宗室風化所本,宜有以訓厲,願特製銘以賜南北邸。」帝悅,為制宗室座右銘,賜甯王元偓以下並及湘,且諭之曰:「卿宗姓也,故賜卿。」
祀汾陰,為考制度副使,請如《周官》置土訓,錄所過州縣山川與俗好惡,日上奏禦。兼判宗正寺。曆三司戶部、度支副使。祀太清宮,管勾留司三司事。為鹽鐵副使,再遷工部郎中、直昭文館,出知河南府,徙河中府,為京西轉運使。又徙鳳翔府、延州,遷太常少卿、知襄州。又知應天府,進右諫議大夫,複知河南,為集賢院學士,以疾徙虢州,卒。
唐肅,字叔元,杭州錢塘人。當錢俶時,始七歲,能誦《五經》,名聞其國中。後與孫何、丁謂、曹商游,學者慕之。舉進士,調郿縣主簿,徙泰州司理參軍。有商人寓逆旅,而同宿者殺人亡去,商人夜聞人聲,往視之,血沾商人衣,為捕吏所執,州趣獄具。肅探知其冤,持之,後數日得殺人者。後守雷有終就辟為觀察推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知聞喜、福昌縣,通判陝州。召拜監察禦史。或薦肅為群牧判官,真宗曰:「朕欲別用肅。」遂提點梓州路刑獄。遷殿中侍御史,入為三司戶部判官,出知舒州。遷侍御史,為福建路轉運使,判三司開拆司。再遷工部郎中、知洪州。尋為江南東路轉運使,擢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還,遷刑部。為龍圖閣待制、登聞檢院,知審刑院,卒。子詢。
詢字彥猷,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天聖中,詔許天下士獻文章,應詔者百數,有司第其善者,詢數人而已,詔賜進士及第、知長興縣。
後乙太常博士知歸州,用翰林學士吳育薦為禦史,未至,喪母。服除,育方參政事,宰相賈昌朝與詢有親嫌,育數與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禦史,昌朝欲留詢,不得已,以知廬州。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不用,比入見,中丞張方平乃奏留詢,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昌朝雅不善育,詢希其旨上奏曰:「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茂才異等科,漢、唐皆不常置。若天見災異,政有闕失,則詔在位薦之,不可與進士同時設科。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當世要務,罷秘閣之試。」育亦奏言:「三代以來,取士之盛,莫如漢、唐。漢詔舉賢良文學直言極諫之士,非有災異而舉。唐制科之盛,固不專於災異也。況災異之出,或彌年所無,則此舉奚設?或頻歲而有,則於事太煩。令禮部進士數年一舉,因以制科隨之,則事與時宜。又從而更張之,使遺材絕望,非所以廣賢路也。」仁宗是育言,詔禮部:「自今制科隨進士貢舉,其著為令。」時育由制科進,帝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詆,意在育不在制科也。
育弟婦故駙馬都尉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詢又奏育弟婦久寡不使更嫁,欲用此附李氏自進。後詢終以故事罷禦史,除尚書工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湖州,徙江西轉運使。
會詔淮南、江、浙、荊湖六路轉運司移文發運使如所屬,詢爭以為不可,乃移福建路。還,為三司戶部判官,又判磨勘司,出為江東轉運使。上言:「執政純取科名顯者修起居注,非故事。」未幾,起居注闕人,帝特用詢,遂知制誥。以參知政事曾公亮親嫌,出知蘇州,徙杭、青二州,進翰林侍讀學士,累遷右諫議大夫。召還,勾當三班院,判太常寺,進給事中,卒,贈禮部侍郎。有集三十卷。
詢少刻勵自修,已而不固所守,及知湖州,悅官妓取以為妾。好畜硯,客至輒出而玩之,有《硯錄》三卷。子坰,附王安石為監察禦史裏行,自有傳。
論曰:宋承平日久,吏多以嚴刻為治。昷之辨冤獄,配奸吏;瓘奏還婦女為傭者若干人;琰吏事不下於瓘,脫械縱囚,審知奸弊,何其明且決也。宗諒、劉越以孤生立朝,請太后還政。越年不逮用,聲名與宗諒同矣。防請罷榷酤,興水利,湘廉問疾苦,按不稱職者;肅明於獄訟:皆不多見也。然昷之以殺降而奪官,瓘以能置對而興謗,詢傅會喜進,竊非其據,雖列侍從,君子所不與也。
張述,字紹明,遂州小溪人。舉進士,調咸陽縣主簿,改大理寺丞,遷太常博士。皇祐中,仁宗未有嗣,述上書曰:「生民之命,系於宗廟社稷,而繼嗣為之本。匹夫有百金之產,猶能定謀托後,事出於素,況有天下者哉。陛下承三聖之業,傳之千萬年,斯為孝矣。宗廟社稷未有托焉,此臣所以夙夜彷徨而為陛下憂也。謂宜慎擇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至和元年,複上疏曰:「臣聞'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四方'。離為日,君象也。二明相繼故能久照,東升西沒,晝夜迭運,數之常也。陛下禦天下且三紀矣,是日之正中也,而未聞以繼照為慮,臣竊疑之。曆觀前世或令出宮闈,或謀起閽寺,或奸臣首議,利幼主以專政,假後宮以盜權,安危之機發於頃刻。朝議恬然,曾不為計,此臣拳拳為陛下言也。」述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仁宗終不以為罪。
述慷慨喜論事,曆通判延州,知泗州,皆有政跡。後以尚書職方員外郎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路提點坑冶鐵錢事,行至萬州,道病卒。
黃震,字伯起,建州浦城人。進士及第,累遷著作佐郎、通判遂州。嘗給兩川軍士緡錢,詔至西川,而東川獨不及,軍士謀為變。震白主者曰:「朝廷豈忘東川邪?殆詔書稽留爾。」即開州帑給錢如西川,眾乃定,明日詔至。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提點湖北路刑獄,還,判三司磨勘司,擢江、淮發運使。
先是,李溥自三司小吏為發運使十餘年,奸贓狼籍,丁謂黨之,無敢言者。震將行,上書自陳,辭頗憤激,真宗知其意在溥也,諭之曰:「卿當與人和。」震對曰:「廉正公忠,臣職也。負陛下任使者,臣不敢與之和。」既至,發溥奸贓數十事,溥坐廢;而震亦為溥訟,奪一官。罷,畏謂權,不敢自直,及謂貶,乃複官,知饒州,徙廣東轉運使。廣南歲進異花數千本,至都下枯死者十八九,道路苦其煩擾,震奏罷之。震在真宗朝數論事,既卒,詔進其官一等。
胡順之,字孝先,原州臨涇人。登進士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休寧縣。民有汪姓者豪橫,縣不能制,歲租賦常不入,適以訟逮捕,不肯出。順之曰:「令不行何以為政。」命積薪環而焚之,豪大駭,少長趨出,叩頭伏辜,推其長械送州,致之法。為青州從事。高麗入貢,中貴人挾以為重,使州官旅拜於郊。順之曰:「青,大鎮也。在唐押新羅、渤海,奈何卑屈如此?」獨不拜。大姓麻士瑤陰結貴侍,匿兵械,服用擬尚方,親黨僕使甚多,州縣被陵蔑,莫敢發其奸。會士瑤殺兄子溫裕,其母訴於州,眾相視曰:「孰敢往捕者?」順之持檄徑去,盡得其黨。有詔鞫問,士瑤論死,其子弟坐流放者百餘人。改著作佐郎、知常熟縣,遷秘書丞,分司南京。
仁宗即位,遷太常博士。天聖、明道間,再上宰相書,乞太后還政,宰相匿不以聞。太后崩,順之附疾置自言,求其書,出宰相家。仁宗嘉其忠,特遷尚書屯田員外郎。其後數論朝廷事,仲淹愛其才,然挾術尚權,喜縱橫捭闔。以目失明廢,州裏皆憚焉。
陳貫,字仲通,其先相州安陽人,後葬其父河陽,因家焉。少倜儻,數上疏言邊事。舉進士,真宗識貫名,擢置高第。為臨安縣主簿,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刑部詳覆官,改秘書丞,為審刑院詳議官,曆知衛州、涇州。督察盜賊,禁戢不肖子弟,簿書筦庫,賦租出入,皆自檢核。嘗謂僚屬曰:「視縣官物如己物,容有奸乎?」州人憚其嚴。擢利州路轉運使。歲饑,出職田粟賑饑者,又帥富民令計口占粟,悉發其餘。徙陝西,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入為三司鹽鐵判官。領河北轉運使,請疏徐、鮑、曹、易四水,興屯田。徙河東,曆三司戶部、鹽鐵副使,以刑部郎中直昭文館,知相州。還朝卒。
貫喜言兵,咸平中,大將楊瓊、王榮喪師而歸,貫上書曰:「前日不斬傅潛、張昭允,使瓊輩畏死不畏法,請自今合戰而奔者,主校皆斬;大將戰死,裨校無傷而還,與奔軍同。軍衄城圍,別部力足救而不至者,以逗留論。」真宗嘉納之。又嘗上《形勢》、《選將》、《練兵論》三篇,大略言:
地有六害。今北邊既失古北之險,然自威虜城東距海三百里,沮澤磽確,所謂天設地造,非敵所能輕入。由威虜西極狼山不百里,地廣平,利馳突,此必爭之地。凡爭地之利,先居則佚,後起則勞,宜有以待之。
昔李漢超守瀛州,契丹不敢視關南尺寸地。今將帥大抵用恩澤進,雖謹重可信,卒與敵遇,方略何從而出邪?故敵勢益張,兵折於外者二十年。
方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賴廩給賜予而已,恬於休息,久不識戰,可以衛京師,不可以戍邊境。請募土人隸本軍,籍丁民為府兵,使北捍契丹,西捍夏人。敵之情偽,地勢之險易,彼皆素知,可不戰而屈人之兵矣。
後以疾卒。著《兵略》,世頗稱之。子安石。
安石字子堅,以蔭鎖廳及第。嘉祐中,為夔、峽轉運判官。民蓄蠱毒殺人,捕誅其魁並得良藥圖,由是遇毒者得不死。提點陝西刑獄,攝帥鄜延,能用諜者,敵動靜輒先聞。嘗敕邊民戒嚴,既而數萬騎奄至,無所獲而去,璽書嘉之。曆使京西、河東、淮南、京東,知蘇州、邠州、河中府。戶部副使韓絳鎮太原,議行鹽法,與監司多不合,加安石集賢殿修撰,為河東都轉運使,議始定。謂其僚曰:「興事當有漸,急則擾。」乃出鹽付民而俾之券,使隨所得貿易,鬻畢而歸券,私販為減。進天章閣待制。
官軍西征時,遣縣令佐督餉,安石謂文吏畏怯,武人邀功,乃但取敢行者。申約束以防眾潰,曰:「事不豫警,俟其犯而誅之,是罔民也。」王中正帥東師而西,報安石持四十日糧,而師駐白草平彌月。安石深念曰:「吾頓兵益久,而秦甲未至,倘不足於食,將以乏軍興罪我。」即擅發民再餉,乃以聞。李舜舉劾其專,詔置獄于潞,安石自麟州會逮,俄而他路饋糧多不繼,神宗察其無罪,赦之。
尚書省初建,召為戶部侍郎。嘗與右曹李定同奏事,帝目留之曰:「卿豈非在淮南日不肯保李定持服者乎?」對曰:「詔問臣,臣不敢不以實奏。」帝曰:「以實事君,朕所與也。」進吏部侍郎。選人將改京官,須次久,臨當引對,率困于刑寺審問,或沮以微文,則一跌不復。安石則罷再問,以絕曩弊,遂為後法。出知永興軍、鄧、襄、陳、鄭州、河陽,至龍圖閣直學士。紹聖元年卒,年八十一。
范祥,字晉公,邠州三水人。進士及第,自乾州推官稍遷殿中丞、通判鎮戎軍。元昊圍城急,詳帥將士拒退之。請築劉璠堡、定川砦,從之。曆知慶、汝、華三州,提舉陝西銀銅坑冶鑄錢。祥曉達財利,建議變鹽法,後人不敢易,稍加損益,人輒不便,語在《食貨志》。提點本路刑獄,制置解鹽,累遷度支員外郎,權轉運副使。古渭砦距秦州三百里,道經啞兒峽,邊城數請城之,朝廷以饋餉之艱不許。祥權領州事,驟請修築,未報,輒自興役。蕃部驚擾,青唐族羌攻破廣吳嶺堡,圍啞兒峽砦,官軍戰死者千餘人,坐削一官,知唐州。後複官,提舉陝西緣邊青、白鹽,改制置解鹽使,卒。
嘉祐中,包拯言:「祥通陝西鹽法,行之十年,歲減榷貨務使緡錢數百萬,其勞可錄。」官其子孫景郊社齋郎。熙甯中,平洮、岷、疊、宕、河州數千里,置郡縣,以古渭為通遠軍。權陝西轉運副使張詵奏:「朝廷複洮、隴故地,自將帥至裨佐悉有功賞。臣見洮、渭父老言,皇祐中,轉運使祥因熟羌數被寇掠,其部族願輸土置城以為守禦,乃即古渭為砦。祥此舉足以消沮邊隙,可謂知攻守之利矣。兵出少挫,身黜謀廢,臣竊悲之。冀推原舊功,少賜褒恤,使天下知祥死猶被恩,且舒祥忠義之氣。」詔贈秘書,錄一子未官者。子育。
又使河東,論韓絳築囉兀二砦:「始調外郡稍遠邊城前後三十萬夫,遼州最為窮僻,然猶上戶配夫四百三十四,僦直計三千緡,下者十六人,其直十萬。輦運所經二十二驛,宣撫司不先告期,轉運使臨時督辦,致民皆破產,上下莫敢言。獨遼守李宏能約民力所勝,而饋不失期,顧以訴其實,翻令鞫罪。願貸被劾官吏,其芻糧在道者隨所至受之,使已困之民咸蒙德澤。」神宗皆從之。坐劾李定親喪匿服,罷禦史,檢正中書戶房,固辭,乃知韓城縣。
詔往鄜延議畫地界,育言:「保疆不如持約,持約不如敦信。前日疆埸嘗嚴矣,一旦約敗兵拏,鬥者跌於前,耕者侵於後,是封溝不足恃也。使人左去而兵革右興,金繒朝委而烽煙夕舉,是持約不足恃也。今我見利而加兵,當講好之後,複自立界,不亦愧乎!」安南行營郭逵、趙卨以兵十萬伐交阯,行及長沙,病死相屬,逵、卨又不輯睦,育疏其不便,不從。久之,知河中府,加直集賢院,徙鳳翔,以直龍圖閣鎮秦州。
元祐初,召為太常少卿,改光祿卿、樞密都承旨。劉安世暴其閨門不肅,出知熙州。時又議棄質孤、勝如兩堡,育爭之曰:「熙河以蘭州為要塞,此兩堡者蘭州之蔽也。棄之則蘭州危,蘭州危則熙河有腰膂之憂矣。」又請城李諾平、汝遮川,曰:「此趙充國屯田古榆塞之地也。」不報。入為給事中、戶部侍郎,卒。高宗紹興中,采其抗論棄地及進築之策,贈寶文閣學士。
田京,字簡之,世居滄州,其後徙亳州鹿邑。舉進士,調蜀州司法參軍,自秦州觀察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大理寺詳斷官。
趙元昊反,侍讀學士李仲容薦京知兵法,召試中書,擢通判鎮戎軍。夏守贇為陝西經略使,奏兼管勾隨軍糧料。入對,陳方略,賜五品服。尋為經略安撫判官。守贇既罷,以武略應運籌決勝科,及試秘閣,與他科偕試六論,京自以記誦非所長,引去。
又參夏竦軍事。會遺翰林學士晁宗愨即軍中問攻守孰便,眾欲大舉入討,京曰:「夏人之不道久矣,未易破也。今欲驅不習之師,深入敵境,與之角勝負,此兵家所忌,師出必敗。」或曰:「不如講和。」京曰:「敵兵未嘗挫,安肯降我哉?」未幾,元昊使黃延德叩延州乞降,以奇兵出原、渭,敗大將任福。夏竦素不悅京,坐是改通判廬州,徙知邵武軍,提點河北路刑獄事。乃上言:「請擇要官守滄、衛,鑿西山石臼廢道以限戎馬,義勇聚教,複給糧,置卒守烽燧,用奇正法訓兵,徙戰馬內地以息邊費。」凡十餘事,仁宗頗嘉納之。
入為開封府判官,坐械囚送獄道死,出知蔡州,徙相、邢二州,複提點河北刑獄事。王則據恩州反,京縋城趣南關,入驍健營撫士卒。保州振武兵焚民居欲應賊,京捕斬之乃定。賊遣其党崔象偽出降,京以其持妖言惑眾,又斬以徇,由是營兵二十六指揮在外者皆懾服,不敢叛。州之南關,民眾多如城中,得不陷賊,京有功焉。京督士攻城甚力,賊系京妻子乘城迫使呼曰:「毋亟攻,城中將屠我輩矣。」京叱諸軍益進攻,注矢仰射,殺其家四人。賊知京無所顧,乃牽妻子去,恩州平。以不能預察賊,降監鄆州稅。
先是,駐泊都監田斌亦以賊發不能捕,待罪兵間,及城破,從諸將入,以功遷宮苑副使,而京獨被謫。禦史言失察賊過輕,忘家為國義獨重,不宜左遷,乃徙通判兗州。又徙知江陰軍,知密州,曆提點淮南刑獄事、京西轉運使,累遷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滄州轉運使。
京能招輯流民,為之給田除稅租,凡增戶萬七千,特遷工部郎中。然傳者謂流民之數多不實,又強為人田非其所樂,侵民稅地,仿古屯田法,其後法不成,所給種錢牛價,民多不償,鞭笞督責,至累年不能平,公私皆患之。擢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改兵部郎中,複知滄州,拜右諫議大夫,卒。
京喜論議,然語繁而迂,頗通兵戰、曆算、雜家之術。為人尚氣節,少時與常山董士廉、汾陰郭京相友善,俱以倜儻聞。著《天人流術》、《通儒子》十數書,又有奏議十卷。
論曰:人臣之職,當奮不顧身,而庸人怯夫於國事則噎喑而不言,若胡越肥瘠之不相干,如張述者其亦忠且果矣。黃震指李溥忤權臣,胡順之擊強宗,為眾人所不敢為;陳貫論兵事,范祥畫邊計,皆一時雋士。妖盜竊發,京出孤力保城南,置妻孥之憂,先登示賊,其勇蓋可壯也。
列傳第六十三
○周渭梁鼎範正辭子諷劉師道王濟方偕曹穎叔劉元瑜楊告趙及劉湜王彬仲簡
周渭,字得臣,昭州恭城人。幼孤,養于諸父。力學,工為詩。劉鋹據五嶺,昭州皆其地也,政繁賦重,民不聊生。渭率鄉人六百逾嶺,將避地零陵。未至,賊起,斷道絕糧,複還恭城,則廬舍煨燼,遂奔道州。為盜所襲,渭脫身北上。
建隆初,至京師,為薛居正所禮。上書言時務,召試,賜同進士出身,解褐白馬主簿。縣大吏犯法,渭即斬之。上奇其才,擢右贊善大夫。時魏帥符彥卿專恣,朝廷選常參官強幹者蒞其屬邑,以渭知永濟縣。彥卿郊迎,渭揖於馬上,就館始與相見,略不降屈。縣有盜傷人而逸,渭捕獲,並暴廋匿者按誅之,不以送府。
乾德中,通判興州。州領罝口砦多戍兵,監軍敖很,縱其下為暴,居人苦之。渭馳往諭以禍福,斬其軍校,眾皆懾服。詔書嘉獎,命兼本砦鈐轄。開寶元年,鳳州七房冶主吏盜隱官銀,擇渭往代。周歲,羨課數倍,賜緋魚,又遷知棣州。殿直傅延翰為監軍,謀作亂走契丹,為部下所告,渭擒之以聞;命械至闕下,鞫得實,斬於西市。渭在郡以簡肅稱,及還,吏民遮道泣留,俄詔賜錢百萬。
太平興國二年,為廣南諸州轉運副使。初,渭之入中原,妻子留恭城。開寶三年,平廣南,詔昭州訪求,賜錢米存恤之。及是,渭始還故里,鄉人以為榮。渭奏去劉鋹時稅算之繁者,重定田賦,興學校。遷殿中丞。屬有事交阯,主將逗撓無功。有二敗卒擐甲先至邕州市,奪民錢,渭捕斬之。後至者悉令解甲以入,訖無敢犯。移書交阯,諭朝廷威信,將刻日再舉。黎桓懼,即遣使入貢。就加監察禦史,在嶺南凡六年。徙知揚州,進殿中侍御史,改兩浙東、西路轉運使,入為鹽鐵判官。遷侍御史,曆判戶部、度支二勾院,出知亳州,賜金紫,俄換宋州。加職方員外郎,為益州轉運使。坐從子違詔市馬,黜為彰信軍節度副使。咸平二年,真宗聞其清節,召還,將複用,詔下而卒,年七十七。上閔其貧不克葬,賻錢十萬,以其子建中為乘氏主簿。
渭妻莫荃,賢婦人也。渭北走時,不暇與荃訣,二子孩幼,荃尚少,父母欲嫁之。荃泣誓曰:「渭非久困者,今違難遠適,必能自奮。」於是親蠶績碓舂,以給朝夕,二子皆畢婚娶。凡二十六年,複見渭,時人異之。朱昂著《莫節婦傳》紀其事。
梁鼎字凝正,益州華陽人。祖鉞,仕蜀為劍門關使。父文獻,乘氏令。鼎,太平興國八年進士甲科,解褐大理評事、知秭歸縣,再遷著作佐郎。端拱初,獻《聖德徽號頌》萬餘言,試文,遷殿中丞、通判歙州,以能聲聞,有詔嘉獎。徙知吉州,民有蕭甲者,豪猾為民患,鼎暴其凶狀,杖脊黥面徙遠郡。太宗尤賞其強幹,代還,賜緋魚,舊例當給銀寶瓶帶,太宗特以犀帶賜之,記其名於禦屏。
淳化中,上言曰:「《書》雲:'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此乃堯、舜氏所以得賢人治天下也。三代而下,典章尚存,兩漢以還,沿革可見。至於唐室,此道尤精,有考功之司,明考課之令,下自簿尉,上至宰臣,皆歲計功過,較定優劣,故人思激厲,績效著聞。五代兵革相繼,禮法陵夷,顧惟考課之文,祇拘州縣之輩,黜陟既異,名存實亡。且夫今之知州,即古之刺史,治狀顯著者,朝廷不知;方略蔑聞者,任用如故。大失勸懲之理,浸成苟且之風。是致水旱薦臻,獄訟填溢,欲望天下承平,豈可得也。伏惟陛下繼二聖之丕圖,為億兆之司牧,念百官之未乂,思四海之未康,特詔有司,申明考績之法,庶幾官得其人,民受其賜矣。」
俄為開封府判官,遷太常博士、三司右計判官,又為總計判官,會複三部,換度支判官。至道初,鼎洎陳堯叟建議興三白渠,及陳、許、鄧、穎、蔡、宿、亳數州用水利墾田,事具《食貨志》。遷都官員外郎、江南轉運副使,就改起居舍人,徙陝西。二年,五將分道擊李繼遷,李繼隆擅出赤檉路無功,還奏軍儲失期,鼎坐削三任。複為殿中丞,領職如故。以母老求郡,曆知徐、密二州。真宗踐位,復舊官。咸平四年,遷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賜金紫。時三司督逋負嚴急,有久被留系者,命鼎與薛映按籍詳定,多所蠲免。逾月,拜右諫議大夫、度支使。
時西鄙未寧,建議陝西禁解池鹽,所在官鬻,詔從之。以鼎為制置使,楊覃為轉運使,張賀副之,又以內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鹽事。議者多言:「邊民舊食青鹽,其價甚賤。洎禁青鹽以困賊,令商賈入粟,運解鹽于緣邊,價直與蕃鹽不相遠,故蕃部齎鹽至者,不能貨鬻。今若禁解池鹽,與內地同價,則民必冒禁複市青鹽,乃資盜糧也。」時劉綜為陝西轉運使,鼎奏罷之。綜歸朝,亦密陳其非便。鼎既行,即移文禁止鹽商,所在約束乖當,延州劉廷偉、慶州鄭惟吉皆不從規畫。
又鼎奏運咸陽倉粟以實邊,粟已陳腐,鼎即與民,俟秋收易新粟,朝廷聞而止之,上封章密陳其煩擾者甚眾,鼎始謀多沮,遂令林特乘傳與永興張詠會鼎等同議可否,於是依舊通鹽商。鼎坐首議改作非是,詔罷度支使,守本官。未幾,丁內艱,起複。景德初,知三班院、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出知鳳翔府。以居憂哭泣傷目,表求判西京留司禦史台。三年,卒,年五十二,賜二子出身。
鼎偉姿貌,磊落尚氣,有介節,居官峻厲,名稱甚茂。好學,工篆、籀、八分。嘗著《隱書》三卷,《史論》二十篇,《學古詩》五十篇。子申甫、吉甫。
範正辭,字直道,齊州人。父勞謙,獲嘉令。正辭治《春秋公羊》、《穀梁》,登第,調補安陽主簿。開寶中,判入等,遷國子監丞、知戎州,改著作佐郎。代還,治逋欠於淄州,轉運使稱其能,轉左贊善大夫,就知淄州。太宗征河東,諸州部糧多不及期,正辭所部長山縣吏張秀督民輸,受錢二千,即杖殺之,郡中畏服。
太平興國中,改殿中丞,通判棣、深二州,遷國子博士。禦史中丞劉保勳奏充台直,會有言饒州多滯訟,選正辭知州事,至則宿系皆決遣之,胥吏坐淹獄停職者六十三人。會詔令料州兵送京師,有王興者,懷土憚行,以刃故傷其足,正辭斬之。興妻詣登聞上訴,太宗召見,正辭廷辨其事。正辭曰:「東南諸郡,饒實繁盛,人心易動。興敢扇搖,苟失控馭,則臣無待罪之地矣。」上壯其敢斷,特遷膳部員外郎,充江南轉運副使,賜錢五十萬。
饒州民甘紹者,積財钜萬,為群盜所掠,州捕系十四人,獄具,當死。正辭按部至,引問之,囚皆泣下,察其非實,命徙他所訊鞫。既而民有告群盜所在者,正辭潛召監軍王願掩捕之。願未至,盜遁去,正辭即單騎出郭二十裏,追及之。賊控弦持弰來逼,正辭大呼,以鞭擊之,中賊雙目,執之。賊自刃不殊,余賊渡江散走,追之不獲,旁得所棄贓。賊尚有餘息,正辭即載歸,令醫傅藥,創既愈,按其奸狀,伏法,而前十四人皆得釋。
端拱二年,代歸,與洛苑副使綦仁澤、西京作坊副使尹宗諤同監折中倉。先是,令商人輸米豆而以茶鹽酬其直,謂之「折中」,複有言其弊,罷之,至是複置焉。遷倉部員外郎,同知幕府州縣官考課,改判刑部,曆戶部、鹽鐵二判官,遷考功員外郎,通判定、揚、杭三州。真宗即位,遷膳部郎中,召判三司勾院,俄複為鹽鐵判官。咸平二年,出為河東轉運使。三年,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
時李昌齡自忠武行軍起知梓州,董儼知壽州,王德裔、楊緘皆任轉運使,後失官宰畿邑。正辭上言:「昌齡輩貪墨著聞,願陛下罷其民政。」詔追還儼敕,餘悉代之。又言:「治民之官,牧宰為急。」舉吳奮等五人堪任大郡,複請令奮等各舉知縣、縣令,從之。坐鞫任懿獄,貶滁州團練副使。會赦,複為倉部考功員外郎、通判鄆州,知淮陽軍,複膳部郎中,以年老,求監兗州商稅。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卒,年七十五。子識、諷,並進士及第。
諷字補之,以蔭補將作監主簿,獻《東封賦》,遷太常寺奉禮郎。又獻所為文,召試入等,出知平陰縣。會河決王陵埽,水去而土肥,失阡陌,田訟不能決,諷分別疆畔,著為券,民持去不復爭。諷辨數激昂,喜為名聲,然亦操持在己,吏不敢欺。為縣存視貧弱,至豪猾大家,峻法治之。
舉進士第,遷大理評事、通判淄州。歲旱蝗,他穀皆不立,民以蝗不食菽,猶可藝,而患無種,諷行縣至鄒平,發官廩貨民。縣令爭不可,諷曰:「有責,令無預也。」即出貸三萬斛;比秋,民皆先期而輸。徙知梁山軍,以母老不行,得通判鄆州。時知州李迪貶衡州副使,宰相丁謂戒使者持詔書促上道,諷輒留迪數日,為治裝祖行。詔塞決河,州募民入芻揵,而城邑與農戶等,諷曰:「貧富不同而輕重相若,農民必大困。且詔書使度民力,今則均取之,此有司誤也。也。」即改符,使富人輸三之二,因請下諸州以鄆為率,朝廷從其言。
徙知廣濟軍,民避水堤居,凡給徭於官者,諷悉縱使護其家,奏除其租賦。累遷太常博士,以疾監舒州靈仙觀。尚禦藥張懷德至觀齋祠,諷頗要結之,懷德薦于章獻太后,遂召還。問所欲言,對曰:「今權臣驕悍,將不可制。」蓋指曹利用也。利用貶,拜右司諫、三司度支判官。百官轉對,敕近臣閱視其可行者,類次以聞。諷奏曰:「非上親覽決可否,則誰肯為陛下極言者。」玉清昭應宮災,下有司治火所起,諷曰:「此天之戒告,乃複置獄以窮治之,非所以應天也。」獄由是得解。議者疑複修,諷上書諫:「山木已盡,人力已竭,宮必不成。臣知朝廷亦不為此,其如疑天下何。宜詔示四方,使明知之。」於是下詔罷修。改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錢惟演自許州來朝,圖相位,諷奏:「惟演嘗為樞密使,以皇太后姻屬罷之,示天下以不私,固不可複用。」遂以惟演守河南。使契丹,道過幽州北,見原野平曠,慨然曰:「此為戰地,不亦信哉。」遼人相目不敢對。擢天章閣待制、知審刑院,出知青州,再遷戶部郎中。時山東饑,宰相王曾,青人,家積粟多,諷發取數千斛濟饑民,因請遣使安撫京東。入為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又請益漕江、淮米百萬,自河陽、河陰東下以賑貸之。錢惟演倡議獻、懿二太后宜祔真宗廟室,諷彈奏之;及言其在太后時權寵甚盛,且與後族連姻,請絀去。仁宗不聽,諷袖告身以對曰:「陛下不聽臣言,臣今奉使山陵,而惟演守河南,臣早暮憂刺客。願納此,不敢複為禦史中丞矣。」帝不得已可之,諷乃趨出,遂貶惟演隨州。
陳堯佐罷參知政事,有王文吉者,告堯佐謀反,仁宗遣中官訊問,複以屬諷。夜中被旨究詰,旦得其誣狀奏之。時上章懿皇后諡,宰相張士遜、樞密使楊崇勳日中不赴慰班,諷彈士遜與崇勳,俱罷。諷嘗侍對,帝語及郭後亡子。諷言亡子大義當廢,陰合帝旨,以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時狄棐為直學士已久,諷盛氣淩棐,宰相李迪右之,遂特詔班棐上,論者非之。尋轉閣學士,又疾免三司使,改翰林侍讀學士、管勾祥源觀。徙會靈觀,複改閣學士、給事中、知兗州。
既至郡,而龐籍為廣南東路轉運使,未行,上言:「向為侍御史,嘗奏彈諷以三司使曲為左藏監庫吳守則奏課遷官。尚美人同父弟娶守則女,諷以銀鞍勒遺守則相結納。既出兗州,乃紿言貧,假翰林白金器數千兩自隨,而增產于齊州,市官田虧平估。」置獄于南京劾之,諷坐方聽旨擅馳驛還兗州,當贖。籍所奏有不實,當免官。宰相呂夷簡嫉諷詭激,特貶諷武昌軍節度行軍司馬;貸籍,止降官知臨江軍。由是宰相李迪等坐親善諷皆斥。
歲中徙保信軍,聽居舒州持母喪,又許歸齊州。日飲酒自縱,為時所譏。服除,改將作少監、知淮陽軍,遷光祿卿、知陝州,道改潞州。入見帝言:「元昊不可擊,獨以兵守要害,捍侵掠,久當自服。倘內修百度,躬節儉,如祖宗故事,則疆事不足憂。」複給事中,卒。
諷嘗建議朝廷當差擇能臣,留以代大臣之不稱職者。大臣聞而惡之。又數短參知政事王隨於帝前,因奏:「外人謂臣逐隨將取其位,願先出臣,為陛下引奸邪去,而朝廷清矣。」又嘗與張士遜議事不合,諷曰:「世謂大事未易可議,小事不足為,所為終何事邪?」及為龐籍訟,人謂大臣陰諷籍焉。
諷類曠達,然捭闔圖進,不守名檢,所與遊者輒慕其所為,時號「東州逸黨」。山東人顏太初作《逸黨詩》刺之,而薑潛者又嘗貽書以疏其過雲。
子寬之,終尚書刑部郎中、知濠州。
劉師道,字損之,一字宗聖,開封東明人。父澤,右補闕。師道,雍熙二年舉進士,初命和州防禦推官,曆保寧、鎮海二鎮從事,凡十年。王化基、呂祐之、樂史薦於朝,擢著作佐郎,才一月,會考課,又遷殿中丞,出知彭州,就加監察禦史。轉運使劉錫、馬襄上其治跡,召歸。會浦洛之敗,奉詔劾白守榮輩,獄成,太宗獎其勤,面賜緋魚。
川陝豪民多旁戶,以小民役屬者為佃客,使之如奴隸,家或數十戶,凡租調庸斂,悉佃客承之。時有言李順之亂,皆旁戶鳩集,請擇旁戶為三耆長迭主之,疇歲勞則授以官,詔師道使兩川議其事。師道以為迭使主領則爭忿滋多,署以名級又重增擾害,廷奏非便,卒罷之。改祠部員外郎,出為京東轉運使。真宗嗣位,進秩度支。咸平初,範正辭薦其材堪長民,徙知潤州。三年,改淮南轉運副使兼淮南、江、浙、荊湖發運使。四年,以漕事入奏,特遷司封,俄為正使,改工部郎中,代查道為三司度支副使。七月,擢樞密直學士,掌三班。俄擢權三司使,從幸澶淵,判隨駕三司,充都轉運使。
師道弟幾道,舉進士禮部奏名,將廷試,近制悉糊名較等,陳堯咨當為考官,教幾道於卷中密為識號。幾道既擢第,事泄,詔落其籍,永不預舉。師道固求辨理,詔曹利用、邊肅、閻承翰詣禦史府推治之。坐論奏誣罔,責為忠武軍行軍司馬,堯咨免所居官,為鄆州團練副使。二年,以郊祀恩,起為工部郎中、知複州,換秀州。
大中祥符二年,以兵部郎中知潭州,遷太常少卿。師道敏於吏事,所至有聲,吏民畏愛。長沙當湖、嶺都會,剖煩析滯,案無留事。歲滿,複加樞密直學士,換左司郎中,留一任。七年,李應機代還。應機未至郡,六月,師道暴病卒,年五十四,錄幾道為試秘書省校書郎。
師道性慷慨尚氣,善談世務,與人交敦篤。工為詩,多與楊億輩酬唱,當時稱之。
王濟,字巨川。其先真定人,祖卿,有祠辨,趙王熔召置幕府。熔政衰,卿懼禍,避地深州饒陽,遂為縣人。父恕,後唐時童子及第,開寶中,知秀州。會盜起,城陷,為盜所殺,將並害濟。濟伏柩號慟,謂賊曰:「吾父已死,吾安用生為,但恨力不能殺汝,以報父仇爾!」賊義之,舍去。濟攜父骨匿山谷間。既而官軍大集,濟脫身謁其帥朱乙,陳討賊之計。乙嘉之,遺以束帛,奏假驛置遣歸。
先是,濟母終於岳陽,權窆佛舍。至是,乃並護二喪還饒陽。州將以聞,太祖召見,以其尚少,且俾就學。雍熙中,上書自陳死事之孤,得試學士院,補龍溪主簿。時調福建輸鶴翎為箭羽。鶴非常有物,有司督責急,一羽至直數百錢,民甚苦之。濟諭民取鵝翎代輸,仍驛奏其事,因詔旁郡悉如濟所陳。縣有陂塘數百頃,為鄉豪斡其利,會歲旱,濟悉導之,分溉民田。汀州以銀冶構訟,十年不決,逮係數百人,轉運使使濟鞫之,才七日情得,止坐數人。
再調胙城尉,徙臨河主簿。轉運使王嗣宗被詔舉法官,以濟名聞。遷光祿寺丞、權大理丞,改刑部詳覆官、通判鎮州。牧守多勳舊武臣,倨貴陵下,濟未嘗撓屈。戍卒頗恣暴不法,夜或焚民舍為盜。一夕,報有火,濟部壯士數十潛往偵伺,果得數輩並所盜物,即斬之。馳奏其事,太宗大悅。都校孫進使酒無賴,毆折人齒,濟不俟奏,杖脊送闕下,繇是軍城畏肅。就遷太子中舍,詔書獎勞。召判登聞鼓院,拜監察禦史。上疏陳統天下之術、節民物之道,大者有十:擇左右,別賢愚,正名器,去冗食,加奉祿,謹政教,選良將,分兵戍,修民事,開仕進。其言切于時,詞多不載。
咸平初,濟以刑綱尚繁,建議請刪定制敕,乃命張齊賢領其事,濟預焉。《刑統》舊條:持仗行劫,不以贓有無,悉抵死。齊賢議貨不得財者,濟曰:「刑,期於無刑。以死懼之,尚不畏,況緩其死乎?」因與齊賢廷爭數四。濟詞氣甚厲,目齊賢為腐儒。然卒從齊賢議,人以濟為刻。改鹽鐵判官。
車駕巡師大名,調丁夫十五萬修黃、汴河,濟以為勞民,詔濟馳往經度,還奏省十六七。齊賢時為相,以河決為憂。因對,並召濟見,齊賢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濟曰:「河決亦陰陽災沴,宰相苟能和陰陽,弭災沴,為國家致太平,河之不決,臣亦可保。」齊賢曰:「若是,則今非太平邪?」濟曰:「北有契丹,西有繼遷,兩河、關右歲被侵擾。以陛下神武英略,苟用得其人,可以馴致,今則未也。」上動容,獨留濟問邊事。濟曰:「陛下承二聖之基,擁百萬之眾,蠢茲醜虜,敢爾憑陵,蓋謀謨當國之人未有如昔之比。臣謂國家所恃,獨一洪河耳!此誠急賢之秋;不然,臣懼敵人將飲馬於河渚矣。」又著《備邊策》十五條以獻。
三年,選官判大理寺,上曰:「法寺宜擇當官不回者,苟非其人,或有冤濫,即感傷和氣。王濟近數言事,似有操持,可試之。」遂令濟權判大理寺事。福津尉劉瑩集僧舍,屠狗群飲,杖一伶官致死,濟論以大辟,遇赦從流。時王欽若知審刑,與濟素不相得,又以濟嘗忤齊賢,乃奏瑩當以德音原釋。齊賢、王欽若議濟坐故入,停官。逾年,複為監察禦史、通判河南府。
景德初,徙知河中府。契丹南侵,上幸澶淵,詔緣河斷橋樑,毀船舫,稽緩者論以軍法。濟曰:「陝西有關防隔閡,舳艫遠屬,軍儲數萬,一旦沉之,可惜;又動搖民心。」因密奏寢其事,上深嘉歎,遣使褒諭。未幾,召拜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三年,判司農寺。時周伯星見,濟乘間言曰:「昔唐太宗以豐年為上瑞。臣願陛下日慎一日,居安慮危,則天下幸甚。」受詔與劉綜改定茶法,頗易舊制,由是忤丁謂、林特、劉承規輩,因與欽若迭詆訾之。
四年,拜本曹郎中,出知杭州。上面加慰諭,仍戒以朝廷闕失許密上言。遷刑部郎中。郡城西有錢塘湖,溉田千餘頃,歲久湮塞。濟命工浚治,增置斗門,以備潰溢之患,仍以白居易舊記刻石湖側,民頗利之。睦州有狂僧突人州廨,出妖言,與轉運使陳堯佐按其實,斬之,上嘉其能斷。大中祥符三年,徙知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屬歲旱民饑,躬督官吏為糜粥,日親嘗而給之;錄饑民為州兵,全活甚眾。是歲卒,年五十九,遺奏大旨以進賢退諛佞、罷土木不急之費為言。
濟頗涉經史,好讀《左氏春秋》,性剛直,無所畏避。少時,深州刺史念金鎖一見器之,且托後於濟。金鎖沒,濟撫其孤,授置祿仕。素與內臣裴愈有隙,愈坐事,上怒甚,命憲府鞫之,濟適知雜事,力為辨理,遂獲輕典。子孝傑,國子博士。
論曰:渭有清節,臨事多從便文。鼎好規畫。師道喜論世務。正辭按貪吏,辨冤獄。濟議論挺特,無所畏避。五臣者,仕不過監司、郡守,而名稱甚茂,可尚哉。
方偕,字齊古,興化莆田人。年二十,及進士第,為溫州軍事推官。歲饑,民欲隸軍就廩食,州不敢擅募。偕乃詣提點刑獄呂夷簡曰:「民迫流亡,不早募之,將聚而為盜矣。」夷簡從之,籍為軍者七千人。後遷汀州判官,權知建安縣。縣產茶,每歲先社日,調民數千鼓噪山旁,以達陽氣。偕以為害農,奏罷之。
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知福清、資陽縣。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為禦史台推直官。澧州逃卒傭民家自給,一日,誣告民事摩駝神,歲殺十二人以祭。州逮其族三百人系獄,久不決。偕被詔就劾,令卒疏所殺主名,按驗皆亡狀,事遂辨,卒以誣告論死。知雜事龐籍薦為禦史裏行,再遷侍御史。南京鴻慶宮災,偕引漢罷原廟故事,請勿複修。
元昊寇塞門,鄜延副總管趙振逗撓不出救,詔偕往按之,法當斬。偕奏:「兵寡不敵,苟出以餌賊,無益也。」振由是得不死。為開封府判官、江南安撫。三司歲出乳香、綿綺下州郡配民,偕奏罷之。更鹽鐵判官,遷兵部員外郎兼禦史知雜事,言:「以罪謫監當者,監司勿得差權親民官。」判大理寺,改度支副使,擢天章閣待制、江淮制置發運使、知杭州,遷刑部郎中。
偕以吏事進,治杭州有能聲。喜飲酒,至酣宴無節。數月,暴中風,乙太常少卿分司西京,遷光祿卿,卒。
曹穎叔,字秀之,亳州譙人。初名熙,嘗夢之官府,見穎叔名,遂更名穎叔。進士及第,曆威勝軍判官、渭州軍事推官。禦史中丞蔡齊薦為台主薄,改大理寺丞。韓億知亳州,辟僉書節度判官事,通判儀州。韓琦、文彥博薦其才,徙夔州路轉運判官。夔、峽尚淫祠,人有疾,不事醫而專事神,穎叔悉禁絕之,乃教以醫藥。提點陝西路刑獄,夏人納款,詔與戶部副使夏安期、轉運使柳灝減戍卒吏員之冗者。為開封府判官,時禦史宋禧鞫衛士獄于內侍省,禧不能辨,及獄具,內侍使禧自為牒,穎叔言禧為制使辱命,請置之法。元昊死,為夏國祭奠使。除直史館、知鳳翔府,徙益州路轉運使,權度支副使。
儂智高寇嶺南,朝議以閩中久弛兵備,擢天章閣待制、知福州。累遷右司郎中,為陝西都轉運使。自慶曆鑄大鐵錢行陝西,民盜鑄不已,三司上榷鐵之議。穎叔曰:「鐵錢輕而貨重,不可久行,況官自榷鐵乎?請罷鑄諸郡鐵錢,以三鐵錢當銅錢之一。」從之。兩川和買絹給陝西兵,而蜀人苦於煩斂,穎叔為歲出本路緡錢五十萬,以易軍衣之餘者,兩川之民始無擾焉。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然年老,漸昏耄,事頗壅積,人或嘲誚之,卒於官。
劉元瑜字君玉,河南人。進士及第,補舞陽縣主簿,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雍丘縣,通判隰、並二州,知郢州。乙太常博士為監察禦史,上言:「考課之法,自朝廷至員外郎、郎中、少卿,須清望官五人保任始得遷,故浮薄輩日趨權門,非所以養廉恥也。」詔罷之。
提舉河北便糴。會永甯雲翼軍士謀為變,吏窮捕,黨與謀劫囚以反,百姓竊知多逃避。元瑜馳至,斬為首者,其餘皆釋去不問。曆京西、河東轉運使,遷右司諫。劾奏「集賢校理陸經謫官在河南日,杖死爭田寡婦,且貸民鏹,監司列薦其才,投托權要,遂複館職,請重置於法,並坐保薦者。」詔屬吏,遂竄經袁州。
又疏「李用和、曹琮、李昭亮不可典軍;梁適不當翰林學士;范仲淹以非罪貶,既複天章閣待制,宜在左右;尹洙、余靖、歐陽修皆以朋黨斥逐。此小人惡直醜正者也。」既而與靖等相失,反言:「前除夏竦為樞密使,諫臣數人摭其舊過,召至都門而罷之。自此以進退大臣為己任,激訐陰私為忠直,薦延輕薄,列之館閣,以唱和為朋比。近除兩府,出自聖斷,獨黨人以進用不出於己,議論紛然,臣恐複被疏罷矣。前日孫甫薦葉清臣,毀丁度,效此也。」因論:「靖知制誥不宜兼領諫職,且奉使契丹,對契丹主,效六國語,辱國命,請加罪。」修、靖深惡之,繇是論者以元瑜為奸邪。
元瑜性貪,至竅販禁物,親與小人爭權,時論鄙之。
楊告字道之,其先漢州綿竹人。父允恭,西京左藏庫使,數任事有功。既死,賜告同學究出身,調廬江尉。時張景笞吏死而吏捕急,逃歸告,懼告不見納,告曰:「君勿憂也,吾死生以之。」景卒免。改豐城主簿,邑有賊殺人,投屍于江,人知主名,而畏不敢言,告聞,親往擒賊。有言賊欲報怨者,告不為動。既而果乘夜欲刺告,告又捕得,致於法,境內肅然。
再調南劍州判官,知南安、六合、錢塘、甯國縣,改大理寺丞、通判江寧州。盜殺商人,鑿舟沉屍江中。有被誣告者笞服,獄具,告疑其無狀,後數日,果得真盜。徙知池州,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開封府推官、開拆司。為趙元昊旌節官告使,元昊專席自尊大,告徙坐即賓位,莫之屈也。除京西轉運副使。屬部歲饑,所至發公廩,又募富室出粟賑之。民伐桑易粟,不能售,告命高其估以給酒,官民獲濟者甚眾。以疾,權管勾西京留台。頃之,判三司憑由、理欠司,為淮南轉運使,徙制置發運使,除三司戶部副使,更度支,安撫河東,改鹽鐵副使。曆祠部、度支、司封郎中,以少府監複為制置發運使。拜右諫議大夫、知鄭州,徙江甯府、壽州。
告曉法令,頗知財利,而不務苛刻,時號能吏,然喜事權貴以要進。一子,力學有文,數為近臣薦,召試,賜同進士出身,未幾卒。告悲傷之,尋卒。
趙及,字希之,其先幽州良鄉人。父的,事契丹為蔚州靈丘令,雍熙中,王師北征,乃歸,授偃師令,因家焉。及舉進士,為慈州軍事推官,徙廣信軍判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魏縣,徙九隴,以母老監葉縣稅,曆黃河、禦河催綱,通判青州、大名府,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被舉為殿中侍御史、權宗正丞。詔劾夏守恩獄,內侍岑守中用賄撓法,及劾正其罪。遷侍御史,夏守贇經略西鄙還,及言其無功,不可複樞府。又疏罷郭承祐團練使。
未幾,請知懷州,徙徐州,還為三司戶部判官,遷兵部員外郎、京東轉運按察使。知萊州張周物貪暴,及劾奏,貶周物嶺外。擢兼侍御史知雜事,數論時政,權判吏部流內銓。初,銓吏匿員闕,與選人為市,及奏闕至即榜之,吏部榜闕自及始。遷戶部副使,以疾,改刑部郎中、直昭文館、知衛州,召為鹽鐵副使。又以疾,請知汝州,歲餘,複召為副使,不赴。徙知河中府,特拜天章閣待制、右司郎中。祀明堂,遷右諫議大夫。還判大理寺、流內銓。出知徐州,疾甚,求解近職,還州事,乃以本官管勾南京留司禦史台,未赴,卒。
及和厚謙退,內行尤篤,所治有聲,民吏愛之。
劉湜,字子正,徐州彭城人。舉進士,為澶州觀察推官,再調湖南節度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益都縣,徙陰平。再遷太常博士、通判劍州。審閬州獄,活死囚七人。王堯臣安撫陝西,薦之,擢知耀州。富平有盜掠人子女者,既就擒,陽死,伺間逸去;捕得,複陽死,守者以報,湜趣焚其屍。拜監察禦史,王德用自隨州詔還,近臣言其有反相,湜保右之。曆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判官,遷殿中侍御史。上言:「轉運使掎摭郡縣,苛束官吏,人不得騁其材,宜稍寬假,不為改者繩治之。」詔詣渭州劾尹洙私用公使錢,頗傅致重法,以故洙坐廢。還,為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同判吏部流內銓,除鹽鐵副使。議者謂湜探宰相意,深致洙罪,故得優擢焉。
明年,宴紫宸殿,副使當坐殿東廡,湜不即坐,趣出。閣門奏之,坐謫知沂州,徙兗州。又坐沂州誤出囚死罪,降知海州。起為河東轉運使,遷戶部員外郎,複為鹽鐵副使兼領河渠事。汴水絕,鑿河陰新渠,通漕運如故。會江南饑,擢天章閣待制、知江寧府,奏運蘇州米五十萬斛,以貸饑民。除戶部郎中、知廣州。儂智高初平,湜練士兵,葺械器,作鐵鎖斷江路。有盜據山,敕貸罪招之,不肯降。湜知並山民資之食,即徙民絕餉,盜困蹙乞降,民安之。居二年,母老求內徙,遂徙徐州。湜喜曰:「昔布衣隨計,今以侍從官三品複典鄉郡,過始望矣。」又以左司郎中知鄆州,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
湜少賤,母更嫁營卒,既登第,具袍笏趨卒舍迎母,裏人觀歎。然嗜酒,持法少恕,改知密州,以病卒。
王彬,光州固始人。祖彥英,父仁偘,從其族人潮入閩。潮有閩土,彥英頗用事,潮惡其逼,陰欲圖之。彥英覺之,挈家浮海奔新羅。新羅長愛其材,用之,父子相繼執國政。
彬年十八,以賓貢入太學。淳化三年,進士及第,曆雍丘尉。皇城司陰遣人下畿縣刺史,多厲民,令佐至與為賓主。彬至,捕鞫之,得所受賂,致之法,自是詔親事官毋得出都城。易右班殿直,辭不受。後以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筠州,曆知撫州。撫州民李甲、饒英恃財武斷鄉曲,縣莫能制。甲從子詈縣令,人告甲語斥乘輿。彬按治之,索其家得所藏兵械,又得服器有龍鳳飾,甲坐大逆棄市。並按英嘗強取人孥,配嶺南,州裏肅然。
擢提點荊湖南路刑獄,徙知潭州,入判三司戶部勾院,出為京西轉運使,徙河北。部吏馬崇正倚章獻太后姻家豪橫不法,彬發其奸贓,下吏。忤太后意,徙京東,又徙河東、陝西。複為三司鹽鐵判官,判都理欠、憑由司,累遷太常少卿,卒。
仲簡字畏之,揚州江都人。以貧,傭書楊億門下,億教以詩賦,遂舉進士。曆通判鄭州、河南府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蕪湖縣,通判楚州,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改侍御史、安撫京東,遷知真州,入為三司度支判官。經制陝西糧草,就遷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知陝州。徙江東轉運使,除侍御史知雜事,為三司鹽鐵副使、工部郎中。奉使陝西,多任喜怒,以馬箠擊軍士流血,仁宗面詰之,不能對,出為河東轉運使。
逾年,複為鹽鐵副使,再遷兵部,擢天章閣待制、知廣州。儂智高犯邕州,沿江而下,人告急,簡輒囚之,仍榜於道,敢妄言惑眾者斬,以是人不復為避賊計。比智高至,始令民入城,民爭道,競以金帛遺閽者,相蹂踐至死者甚多,其不得入者,皆附賊。賊既去,以其能守城,徙知荊南。既而言者論之,遂落職,又降刑部郎中、知筠州。複為兵部郎中,徙洪州,卒。
論曰:士抱一藝者,思奮勵以功名自效,況其設施見於政事者乎?方偕、曹穎叔、楊告、趙及、王彬之流皆文吏,能推恩行利,剗煩去蠹,其治不下古人。劉元瑜、劉湜輩亦不減此數人,然而元瑜譏詆餘靖,湜文致尹洙,公議所不與也。仲簡小才,所謂鬥筲之器也,何足道哉!
列傳第六十四
○楊億弟偉從子紘晁迥子宗愨劉筠薛映
楊億,字大年,建州浦城人。祖文逸,南唐玉山令。億將生,文逸夢一道士,自稱懷玉山人來謁。未幾,億生,有毛被體,長尺餘,經月乃落。能言,母以小經口授,隨即成誦。七歲,能屬文,對客談論,有老成風。雍熙初,年十一,太宗聞其名,詔江南轉運使張去華就試詞藝,送闕下。連三日得對,試詩賦五篇,下筆立成。太宗深加賞異,命內侍都知王仁睿送至中書,又賦詩一章,宰相驚其俊異,削章為賀。翌日,下制曰:「汝方髫齔,不由師訓,精爽神助,文字生知。越景絕塵,一日千里,予有望於汝也。」即授秘書省正字,特賜袍笏。俄丁外艱,服除,會從祖徽之知許州,億往依焉。務學,晝夜不息,徽之間與語,歎曰:「興吾門者在汝矣。」
淳化中,詣闕獻文,改太常寺奉禮郎,仍令讀書秘閣。獻《二京賦》,命試翰林,賜進士第,遷光祿寺丞。屬後苑賞花曲宴,太宗召命賦詩於坐側;又上《金明池頌》,太宗誦其警句于宰相。明年三月,苑中曲宴,億複以詩獻。太宗訝有司不時召,宰相言:「舊制,未貼職者不預。」即以億直集賢院。表求歸鄉里,賜錢十五萬。至道初,太宗親制九弦琴、五弦阮,文士奏頌者眾,獨稱億為優,賜緋魚。二年春,遷著作佐郎,帝知其貧,屢有沾賚,嘗命為越王生辰使。時公卿表疏,多假文於億,名稱益著。
真宗在京府,徽之為首僚,邸中書疏,悉億草定。即位初,超拜左正言。詔錢若水修《太宗實錄》,奏億參預,凡八十卷,而億獨草五十六卷。書成,乞外補就養,知處州。真宗稱其才長於史學,留不遣,固請,乃許之任。郡人周啟明篤學有文,深加禮待。召還,拜左司諫、知制誥,賜金紫。
咸平中,西鄙未寧,詔近臣議靈州棄守之事。億上疏曰:
臣以為存有大害,棄有大利,國家輓粟之勞,士卒流離之苦,悉皆免焉。堯、舜、禹,聖之盛者也,地不過數千里,而明德格天,四門穆穆。武丁、成王,商、周之明主也,然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蠻荊,北不過太原,而頌聲並作,號為至治。及秦、漢窮兵拓土,肝腦塗地,校其功德,豈可同年而語哉!昔西漢賈捐之建議棄朱崖,當時公卿,亦有異論,元帝力排眾說,奮乎獨見,下詔廢之,人頌其德。故其詔曰:「議者以棄朱崖羞威不行,夫通于時變,即憂萬民之饑鋨,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凶年不備,況乎避不嫌之辱哉?」臣以為類于靈武也,必以失地為言,即燕薊八州,河湟五郡,所失多矣,何必此為?
臣竊惟太祖命姚內斌領慶州,董遵誨領環州,統兵裁五六千,悉付以閫外之事,士卒效命,疆埸晏然,朝廷無旰食之憂,疆埸無羽書之警。臣乞選將臨邊,賜給廩賦,資以策略,許以便宜而行。儻寇擾內屬,撓之以勁兵,示之以大信,懷荒振遠,諭以賞格,彼則奔潰眾叛,安能與大邦為敵哉?若欲謀成廟堂,功在漏刻,臣以為彼眾方黠,積財猶豐,未可以歲月破也。直須棄靈州,保環慶,然後以計困之爾。如臣之策,得驍將數人,提銳兵一二萬,給數縣賦以資所用,令分守邊城,則寇可就擒,而朝廷得以無虞矣。
景德初,以家貧,乞典郡江左,詔令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時以吏部銓主事前宜黃簿王太沖為大理評事,億以丞吏之賤,不宜任清秩,即封詔還。未幾,太沖補外。俄判史館,會修《冊府元龜》,億與王欽若同總其事。其序次體制,皆億所定,群僚分撰篇序,詔經億竄定方用之。三年,召為翰林學士,又同修國史,凡變例多出億手。大中祥符初,加兵部員外郎、戶部郎中。
五年,以疾在告,遣中使致太醫視之,億拜章謝,上作詩批紙尾,有「副予前席待名賢」之句。以久疾,求解近職,優詔不許,但權免朝直。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輩厚善。當時文士,咸賴其題品,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誹。王欽若驟貴,億素薄其人,欽若銜之,屢抉其失;陳彭年方以文史售進,忌億名出其右,相與毀訾。上素重億,皆不惑其說。億有別墅在陽翟,億母往視之,因得疾,請歸省,不待報而行。上親緘藥劑,加金帛以賜。億素體羸,至是,以病聞,請解官。有嗾憲官劾億不俟命而去,授太常少卿,分司西京,許就所居養療。嘗作《君可思賦》,以抒忠憤。《冊府元龜》成,進秩秘書監。
七年,病癒,起知汝州。會加上玉皇聖號,表求陪預,即代還,以為參詳儀制副使,知禮儀院,判秘閣、太常寺。天禧二年冬,拜工部侍郎。明年,權同知貢舉,坐考較差謬,降授秘書監。丁內艱,屬行郊禮,以億典司禮樂,未卒哭,起復工部侍郎,令視事。四年,複為翰林學士,受詔注釋禦集,又兼史館修撰、判館事,權景靈宮副使。十二月,卒,年四十七。錄其子紘為太常寺奉禮郎。
億天性穎悟,自幼及終,不離翰墨。文格雄健,才思敏捷,略不凝滯,對客談笑,揮翰不輟。精密有規裁,善細字起草,一幅數千言,不加點竄,當時學者,翕然宗之。而博覽強記,尤長典章制度,時多取正。喜誨誘後進,以成名者甚眾。人有片辭可紀,必為諷誦。手集當世之述作,為《筆苑時文錄》數十篇。重交遊,性耿介,尚名節。多周給親友,故廩祿亦隨而盡。留心釋典禪觀之學,所著《括蒼武夷潁陰韓城退居汝陽蓬山冠鼇》等集、《內外制》、《刀筆》,共一百九十四卷。弟倚,景德中舉進士,得第三等及第;以億故,升為第二等。億無子,以從子紘為後。弟偉。
偉字子奇,幼學於億。天禧元年獻頌,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及第。以試秘書省校書郎知衢州龍遊縣,再補蘄州錄事參軍,國子監薦為直講。駙馬都尉李遵勖守澶州,辟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事。遷大理寺丞、知河間縣,再遷太常博士。用近臣薦,為集賢校理、通判單州。會巡檢部卒李素合州卒二百餘人,謀殺巡檢使,入鼓角門,州將不敢出。偉挺身往問曰:「若屬何為而反?」俱曰:「將有訴於州,非反也。」偉曰:「持兵來,非反而何?若屬皆有父母妻子,以一朝忿而欲魚肉之乎?」悉令投兵,坐籍首惡得十余人,斬之。徙知祥符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權開封府判官,又判三司開拆司,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同修起居注。
偉清慎,無治劇才,常秉小笏以朝。知制誥缺。中書以偉名進。仁宗曰:「此非秉小笏者邪?」遂命知制誥,權諫院。嘗曰:「諫臣宜陳列大事,細故何足論。」然當時譏其亡補。遷刑部郎中,為翰林學士。祀明堂,遷右司郎中、判太常寺,為群牧使兼侍讀學士,進中書舍人。卒,贈尚書禮部侍郎。
紘字望之,以蔭曆官知鄞縣。鄞濱海,惡少販魚鹽者,群居洲島,或掠商人財物入海,吏不能禁。紘至,設方略,使識者質惡少船,及歸,始給還,且戒諭之,由是不敢為盜。以億文獻,賜進士出身。通判越州,知筠州,提點江東刑獄,除轉運、按察使。江東饑,紘開義倉賑之,吏持不可。紘曰:「義倉,為民也,稍稽,人將殍矣。」
紘禦下急,常曰:「不法之人不可貸。去之,止不利一家爾,豈可使郡邑千萬家俱受害邪?」聞者望風解去,或過期不敢之官。與王鼎、王綽號「江東三虎」。坐降知衡州,徙越州。為荊南轉運使,徙福建,不赴,知湖州,複為江東轉運使。官至太常少卿,卒。紘性嚴,雖家居,兒女不敢妄言笑。聚書數萬卷,手抄事實,名《窺豹篇》。
晁迥,字明遠,世為澶州清豐人,自其父佺,始徙家彭門。迥舉進士,為大理評事,曆知嶽州錄事參軍,改將作監丞,稍遷殿中丞。坐失入囚死罪,奪二官。複將作丞,監徐、婺二州稅,遷太常丞。真宗即位,用宰相呂端、參知政事李沆薦,擢右正言、直史館。獻《咸平新書》五十篇,又獻《理樞》一篇。召試,除右司諫、知制誥,判尚書刑部。
帝北征,雍王元份留守京師,加右諫議大夫,為判官,進翰林學士。未幾,知審官院,為明德、章穆二園陵禮儀使,同修國史。知大中祥符元年貢舉。封泰山,祀汾陰,同太常詳定儀注,累遷尚書工部侍郎。使契丹,還,奏《北庭記》,加史館修撰、知通進銀台司。獻《玉清昭應宮頌》,其子宗操繼上《景靈宮慶成歌》。帝曰:「迥父子同獻歌頌,搢紳間美事也。」
史成,擢刑部侍郎,進承旨。時朝廷方修禮文之事,詔令多出迥手。嘗夜召對,帝令內侍持燭送歸院。方盛暑,為蠲宿直,令三五日一至院;迥辭以非故事,乃聽俟秋還直。遷兵部侍郎,請分司西京,特拜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禦史台。賜一子官河南,以就養。
仁宗即位,遷禮部尚書。居台六年,累章請老,以太子少保致仕,給全俸,歲時賜賚如學士。天聖中,迥年八十一,召宴太清樓,免舞蹈。子宗愨為知制誥,侍從同預宴。迥坐禦史中丞之南,與宰臣同賜禦飛白大字。既罷,所以寵賚者甚厚,進太子少傅。後複召對延和殿,帝訪以《洪範》雨昜之應。對曰:「比年變災薦臻,此天所以警陛下。願陛下修飭王事,以當天心,庶幾轉亂而為祥也。」既而獻《斧扆》、《慎刑箴》,《大順》、《審刑》、《無盡燈頌》,凡五篇。及感疾,絕人事,屏醫藥,具冠服而卒,年八十四。罷朝一日,贈太子太保,諡文元。
迥善吐納養生之術,通釋老書,以經傳傅致,為一家之說。性樂易寬簡,服道履正,雖貴勢無所屈,曆官臨事,未嘗挾情害物。真宗數稱其好學長者。楊億嘗謂迥所作書命無過褒,得代言之體。喜質正經史疑義,摽括字類。有以術命語迥,迥曰:「自然之分,天命也。樂天不憂,知命也。推理安常,委命也。何必逆計未然乎?」所著《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錄》十卷,《耆智餘書》、《隨因紀述》、《昭德新編》各三卷。子宗愨。
宗愨字世良,以父蔭為秘書省校書郎。屢獻歌頌,召試,賜進士及第。又除館閣校勘,三遷大理寺丞、集賢校理兼注釋禦集檢閱官。迥領西台,宗愨求便養,通判許州。仁宗即位,遷殿中丞、同修起居注。天聖中,百官轉對,宗愨請減上供,墾閒田,擇獄官,令監司舉縣令。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知制誥。宋綬嘗謂:「自唐以來,唯楊於陵身見其子嗣複繼掌書命,今始有晁氏焉。」父憂,奪喪,管勾會靈觀,入翰林為學士。母亡,又起複,兼龍圖閣學士、權發遣開封府事,辨雪疑獄有能名。
元昊反,關中久宿師,以宗愨安撫陝西,與夏竦議攻守策。未還,道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會朝廷以金飾胡床及金汲器賜唃廝羅,宗愨曰:「仲叔于奚辭邑請繁纓,孔子曰:'不如多與之邑。'繁纓,諸侯之馬飾,猶不可與陪臣,況以乘輿之器賜外臣乎?必欲優其禮,不若加賜金帛。」後從帝郊祠感疾,數求罷,除資政殿學士、給事中。數日,卒。贈工部尚書,諡文莊。
宗愨性敦厚,事父母孝,篤於故舊,凡任子恩皆先其族人。在翰林,一夕草將相五制,褒揚訓戒,人得所宜。嘗密詔訪邊策,陳七事,頗施用之。
劉筠,字子儀,大名人。舉進士,為館陶縣尉。還,會詔知制誥楊億試選人校太清樓書,擢筠第一,以大理評事為秘閣校理。真宗北巡,命知大名府觀察判官事。自邊鄙罷兵,國家閒暇,帝垂意篇籍,始集諸儒考論文章,為一代之典。筠預修圖經及《冊府元龜》,推為精敏。真宗將祀汾睢,屢得嘉獎,召筠及監察禦史陳從易崇和殿賦歌詩,帝數稱善。車駕西巡,又命筠纂土訓。是時四方獻符瑞,天子方興禮文之事,筠數上賦頌。及《冊府元龜》成,進左正言、直史館、修起居注。嘗屬疾,予告滿,輒再予,積二百日,每詔續其奉。
遷左司諫、知制誥,加史館修撰,出知鄧州,徙陳州。還,糾察在京刑獄,知貢舉,遷尚書兵部員外郎。複請鄧州,未行,進翰林學士。初,筠嘗草丁謂與李迪罷相制,既而謂複留,令別草制,筠不奉詔,乃更召晏殊。筠自院出,遇殊樞密院南門,殊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內有所愧也。帝久疾,謂浸擅權,筠曰:「奸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請補外,以右諫議大夫知廬州。
仁宗即位,遷給事中,複召為翰林學士。逾月,拜禦史中丞。先是,三院禦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榜台中,禦史自言事,毋白丞雜。知天聖二年貢舉,數以疾告,進尚書禮部侍郎、樞密直學士、知潁州。召還,複知貢舉,進翰林學士承旨兼龍圖閣直學士、同修國史、判尚書都省。祀南郊,為禮儀使,請宿齋太廟日,罷朝饗玉清昭應宮,俟禮成,備鑾駕恭謝。從之。筠素愛廬江,遂築室城中,構閣藏前後所賜書,帝飛白書曰「真宗聖文秘奉之閣」。再知廬州,營塚墓,作棺,自為銘刻之。既病,徙於書閣,卒。
筠,景德以來,居文翰之選,其文辭善對偶,尤工為詩。初為楊億所識拔,後遂與齊名,時號「楊劉」。凡三入禁林,又三典貢部,以策論升降天下士,自筠始。性不苟合,遇事明達,而其治尚簡嚴。然晚為陽翟同姓富人奏求恩澤,清議少之。著《冊府應言》、《榮遇》、《禁林》、《肥川》、《中司》、《汝陰》、《三入玉堂》凡七集。一子蚤卒,田廬沒官。包拯少時,頗為筠所知。及拯顯,奏其族子為後,又請還所沒田廬雲。
薛映,字景陽,唐中書令元超八世孫,後家於蜀。父允中,事孟氏為給事中。歸朝,為尚書都官郎中。映進士及第,授大理評事,曆通判綿、宋、升州,累遷太常丞。王化基薦為監察禦史、知開封縣。太宗召對,為江南轉運使,改左正言、直昭文館,為江、淮、兩浙茶鹽制置副使。改京東轉運使,徙河東,兼河西隨軍。求便親,知相州。再領漕京東,積遷尚書禮部郎中,擢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兼制置群牧使。同梁顥安撫河北,還,權判度支。
映以右諫議大夫知杭州。映臨決蜂銳,庭無留事。轉運使姚鉉移屬州:「當直司毋得輒斷徒以上罪。」映即奏:「徒、流、笞、杖,自有科條,苟情狀明白,何必系獄,以累和氣。請詔天下,凡徒流罪於長吏前對辨,無所異,聽遣決之。」朝廷施用其言。與鉉既不協,遂發鉉納部內女口及鬻銅器抑取其直,又廣市綾羅不輸稅。真宗遣禦史台推勘官儲拱劾鉉,得實,貶連州文學。映坐嘗召人取告鉉狀,當贖金,帝特貰之。
在杭五年,入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封泰山,為東京留守判官,遷給事中、勾當三班院,出知河南府。祀汾陰還,駐蹕西京,以映有治狀,賜禦書嘉獎。
遷尚書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判尚書都省,進樞密直學士、知升州。建言:「州以牛賦民出租,牛死,租不得蠲。」帝覽章矍然,曰:「此朝廷豈知邪?」因令諸州條奏,悉蠲之。頃之,糾察在京刑獄,再判都省。曆尚書左丞、知揚州。徙並州,又徙永興軍,拜工部尚書兼禦史中丞。仁宗即位,遷禮部,再為集賢院學士、判院事、知曹州,分司南京。卒,贈右僕射,諡文恭。
映好學有文,該覽強記,善筆劄,章奏尺牘,下筆立成。為治嚴明,吏不能欺。每五鼓冠帶,黎明據案決事,雖寒暑,無一日異也。子耀卿秘閣校理,孫紳直龍圖閣。
論曰:自唐末詞氣浸敝,迄于五季甚矣。先民有言:「政厖土裂,大音不完,必混一而後振。」宋一海內,文治日起。楊億首以辭章擅天下,為時所宗,蓋其清忠鯁亮之氣,未卒大施,悉發於言,宜乎雄偉而浩博也。劉筠後出,能與齊名,氣象似爾,至於文體之今古,時習使然,遑暇議是哉。晁迥寬易,與物無忤,父子先後典書命,稱為名臣。薛映學藝、吏術俱優,而挾忿以抉人之私,君子病之。
列傳第六十五
○謝泌孫何弟僅朱台符戚綸張去華子師德樂黃目柴成務
謝泌,字宗源,歙州歙人。自言晉太保安二十七世孫。少好學,有志操。賈黃中知宣州,一見奇之。太平興國五年進士,解褐大理評事、知清川縣,徙彰明,遷著作佐郎。端拱初,為殿中丞,獻所著文十編、《古今類要》三十卷,召試中書,以直史館賜緋。時言事者眾,詔閣門,非涉僥望乃許受之。繇是言路稍壅。泌抗疏陳其不可,且言:「邊鄙有事,民政未乂,狂夫之言,聖人擇焉。苟詰而拒之,四聰之明,將有所蔽。願采其可者,拒其不可者,庶顒顒之情,得以上達。」複言:「國家圖書,多失次序。唐景龍中,嘗分經、史、子、集為四庫,命薛稷、沈佺期、武平一、馬懷素分掌,望遵複故事。」遂令直館分典四部,以泌知集庫。改左正言,使嶺南採訪。
淳化二年,久旱,複上言時政得失。時王禹偁上言:「請自今庶官候謁宰相,並須朝罷於政事堂,樞密使預坐接見,將以杜私請。」詔從之。泌上言曰:「伏睹明詔,不許宰相、樞密使見賓客,是疑大臣以私也。《書》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張說謂姚元崇曰:'外則疏而接物,內則謹以事君。此真大臣之禮。'今天下至廣,萬機至繁,陛下以聰明寄於輔臣,自非接下,何以悉知外事?若令都堂候見,則庶官請見咨事,略無解衣之暇。今陛下囊括宇宙,總攬英豪,朝廷無巧言之士,方面無姑息之臣,奈何疑執政,為衰世之事乎。王禹偁昧於大體,妄有陳述。」太宗覽奏,即追還前詔,仍以泌所上表送史館。會修正殿,頗施采繪,泌複上疏。亟命代以丹堊,且嘉其忠藎,拜左司諫,賜金紫、錢三十萬。一日,得對便殿,太宗稱其任直敢言,泌奏曰:「陛下從諫如流,故臣得以竭誠。昔唐季孟昌圖者,朝疏諫而夕去位,鑒於前代,取亂宜矣。」太宗動色久之。時,群臣升殿言事者,既可其奏,得專達於有司,頗容巧妄。泌請自今凡政事送中書,機事送樞密,金谷送三司,覆奏而行,從之。
俄判三司鹽鐵勾院。奉詔解送國學舉人,黜落既多,群聚喧詬,懷甓以伺泌出。泌知之,潛由他塗入史館,數宿不敢出,請對自陳。太宗問:「何官騶導嚴肅,都人畏避?」有以台雜對者,即授泌虞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上元觀燈,泌特預召,自是為例。轉金部員外郎,充鹽鐵副使。頃之,魏羽為使,即泌之外舅,以親嫌,改度支副使。因郊祀,條上軍士賞給之數。太宗曰:「朕惜金帛,止備賞賜爾。」泌因曰:「唐德宗朱泚之亂,後唐莊宗馬射之禍,皆賞軍不豐所致。今陛下薄于躬禦,賞賜特優,實歷代之所難也。」俄與王沔同磨勘京朝官。太宗孜孜為治,每禦長春殿視事罷,複即崇政殿臨決,日旰未進禦膳。泌言:「請自今長春罷政,既膳後禦便坐。」不報。俄知三班、通進銀台司,出知湖州。再遷主客郎中、知虢州。
真宗初,邊人屢寇,泌上疏曰:
臣竊惟聖心所切者,欲天下朝夕太平爾。雍熙末,趙普錄唐姚崇《太平十事》以獻。未幾,普複相,時稱致治之策無出於此。尋普病,又遼騎擾邊,因循未行。今北邊謐寧,繼遷請命,則可行於今日矣。臣以為先朝未盡行者,俟陛下爾。陛下自臨大寶,邊不加兵,西北肅然,民安歲登,則太平之象,複何遠哉。至於省不急之務,削煩苛之政,抑奔競,來直言,斯皆致太平之術,又豈讓唐開元之治也。議者或謂,方今用兵異於開元,且開元邊戎孔熾,明皇卒與之和。至如漢高祖亦然。此皆屈己以寧天下,豈以輕大國而競小忿乎。請以近事言,往歲討交止,王師一動,南方幾搖。先皇以為得之無用,棄之實便,及授官為蕃屏,則至今竄伏。石晉之末,恥講和契丹,遂致天下橫流,豈得為強?或者有言,敵所嗜者禽色,所貪者財利,余無他智計。先朝平晉之後,若不舉兵臨之,但與財帛,則幽薊不日納土矣。察此,乃知其情古猶今也、漢祖、明皇所用之計,正可以餌其心矣。
臣伏睹近詔,以不逞之徒所陳述,皆閭閻事。臣聞古先哲王詢于芻蕘,察於邇言者,蓋慮視聽之蔽,故采此以達物情,亦罕行其事也。先朝有侯莫陳利用、陳廷山、鄭昌嗣、趙贊之徒,喋喋利口,賴先帝聖聰,尋翦除之,然為患已深矣。臣又聞輔時佐主,建萬世之基,立不拔之策者,必倚老成之人。至如成、康刑措,由任周、召;文、景清靜,不易蕭、曹;明皇太平,亦資姚、宋。夫精練國政,斟酌王度,未聞市井之胥,走塵之吏,可當其任也。惟陛下察往古用賢致治之道,則賢者亦必盡忠竭力,以輔成太平之治矣。
咸平二年,徙知同州。代還,知鼓司、登聞院。五年,與陳恕同知貢舉,複知通進、銀台司,加刑部,出為兩浙轉運使。近制,文武官告老皆遷秩,令錄授朝官,並給半俸。泌言:「請自今七十以上求退者,許致仕;因疾及歷任犯贓者,聽從便。」詔可。徙知福州,代還,民懷其愛,刻石以紀去思。轉兵部郎中,複知審官院,直昭文館。知荊南府,改襄州,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大中祥符五年卒,年六十三。
泌性端直,然好方外之學,疾革,服道士服,端坐死。帝聞而歎異,遣使臨問恤賜,錄其子衍為太常寺奉禮郎,衒將作監主簿。衍為太子中舍。
孫何,字漢公,蔡州汝陽人。祖鎰,唐末秦宗權據州,強以賓佐起之。鎰偽疾不應,還家,以講授為業。父庸,字鼎臣,顯德中,獻《贊聖策》九篇,引唐貞觀所行事,以魏元成自況。得對,言曰:「武不可黷,斂不可厚,奢不可放,欲不可極。」世宗奇其言,命中書試,補開封兵曹掾。建隆初,為河南簿。太平興國六年,鴻臚少卿劉章薦其材,改左贊善大夫。曆殿中丞、知龍州而卒。
何十歲識音韻,十五能屬文,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與丁謂齊名友善,時輩號為「孫丁」。王禹偁尤雅重之。嘗作《兩晉名臣贊》、《宋詩》二十篇、《春秋意》、《尊儒教儀》,聞于時。淳化三年舉進士,開封府、禮部俱首薦,及第又得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陝州。召入直史館,賜緋,遷秘書丞、京西轉運副使。曆右正言,改右司諫。
真宗初,何獻五議:其一,請擇儒臣有方略者統兵;其二,請世祿之家肄業太學,寒雋之士州郡推薦,而禁投贄自媒者;其三,請複製舉;其四,請行鄉飲酒禮;其五,請以能授官,勿以恩慶例遷。上覽而善之。咸平二年,舉入閣故事,何次當待制,獻疏曰:
六卿分職,邦家之大柄也。有吏部辨考績而育人材,有兵部簡車徒而治戎備,有戶部正版圖而阜貨財,有刑部謹紀律而誅暴強,有禮部祀神示而選賢俊,有工部繕宮室而修堤防,六職舉而天下之事備矣。故周之會府,漢之尚書,立庶政之根本,提百司之綱紀。令、僕率其屬,丞、郎分其行,二十四司粲焉星拱,郎中、員外判其曹,主事、令史承其事。四海九州之大,若網在綱。
唐之盛時,亦不聞別分利權,創使額,而軍須取足。及元宗侈心既萌,召發既廣,租調不充,於是蕭景、楊釗始以地官判度支,而宇文融為租調地稅使,始開利孔,以構禍階。至於肅、代,則有司之職盡廢,而言利之臣攘臂於其間矣。於是叛亂相仍,經費不充,迫於軍期,切于國計,用救當時之急,卒以權宜裁之。五代短促,曾莫是思。
今國家三聖相承,五兵不試,太平之業,垂統立制,在此時也。所宜三部使額,還之六卿,慎擇戶部尚書一人,專掌鹽鐵使事,俾金部郎中、員外郎判之。又擇本行侍郎二人,分掌度支、戶部使事,各以本曹郎中、員外郎分判之,則三使洎判官,雖省猶不省也。仍命左右司郎中、員外總知帳目,分勾稽違。職守有常,規程既定,則進無掊克之慮,退有詳練之名,周官唐式,可以複矣。茲事非艱,在陛下行之爾。
是冬,從幸大名,詔訪邊事。何疏曰:
陛下嗣位以來,訓師擇將,可謂至多,以高祖之大度,兼蕭王之赤心,神武冠于百王,精兵倍於前代。分閫仗鉞者,固當以身先士卒為心,賊遺君父為恥。而列城相望,堅壁自全,手握強兵,坐違成算,遂使腥膻得計,蛇豕肆行,焚劫我郡縣,系累我黎庶。陛下攄人神之忿怒,憫河朔之生靈,爰禦六師,親幸澶、魏,天聲一振,敵騎四逃,雖鎮、定道路已通,而德、棣烽塵未息,此殆將帥或未得人,邊奏或有壅閼,鄰境不相救援,糗糧須俟轉輸之所致也。
將帥者何?或恃勇無謀,或忌功玩寇,但全城堡,不恤人民。邊奏者何?護塞之臣,固祿守位,城池焚劫,不以實聞,老幼殺傷,托言他盜。不救援者何?緣邊州縣,城壘參錯,如輔車唇齒之相依,若頭目手足之相衛,托稱兵少不出,或待奏可乃行。俟輦輸者何?敵騎往還,猋馳鳥逝,贏糧景從,萬兩方行,迨乎我來,寇已遁去。此四者,當今急務。擇將帥,則莫若文武之內,參用謀臣;防壅閼,則莫若凡奏邊防,陛見庭問;合救援,則莫若督以軍令,聽其便宜;運糗糧,則莫若輕齎疾驅,角彼趫捷。
今大駕既駐鄴下,契丹終不敢萌心南牧,所慮薦食者,惟東北無備之城,繕完周防,不可不慎。且蜂蠆有毒,豺狼無厭。今契丹西畏大兵,北無歸路,獸窮則搏,物不可輕,餘孽尚或稽誅,奔突亦宜預備。大河津濟,處處有之,亦望量屯禁兵,扼其要害,則請和之使,不日可待。
真宗覽而嘉之。及傅潛逗撓無功,何又請斬潛以徇。俄權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副使,又獻疏請擇州縣守宰,省三司冗員,遴選法官,增秩益奉。未幾,徙兩浙轉運使,加起居舍人。景德初,代還,判太常禮院。俄與晁迥、陳堯咨並命知制誥,賜金紫,掌三班院。何先已被疾,勉強親職。一日,奏事上前,墜奏牘於地,俯而取之,複墜笏。有司劾以失儀,詔釋之。何慚,上章求改少卿監,分司西京養疾,上不許,第賜告,遣醫診視。醫勉其然艾,何答曰:「死生有命。」卒不聽。是冬卒,年四十四。上在澶淵,聞之憫惜,錄其子言為大理評事。
何樂名教,勤接士類,後進之有詞藝者,必為稱揚。然性褊急,不能容物。在浙右專務峻刻,州郡病焉。好學,著《駁史通》十餘篇,有集四十卷。弟僅。
僅字鄰幾。少勤學,與何俱有名于時。咸平元年,進士甲科,兄弟連冠貢籍,時人榮之。解褐舒州團練推官,會詔舉賢良方正之士,趙安仁以僅名聞。策入第四等,擢光祿寺丞、直集賢院,俄知浚儀縣。景德初,拜太子中允、開封府推官,賜緋。北邊請盟,遣使交聘,僅首為國母生辰使。改本府判官,遷右正言、知制誥,賜金紫,同知審官院。是冬,永興孫全照求代,真宗思擇循良任之,禦書邊肅洎僅二名示宰相。或言僅嘗倅京府,諳民政,乃命知永興軍府。僅純厚長者,為政頗寬,嘗詔戒焉。大中祥符元年,加比部員外郎。代還,知審刑院。頃之,拜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權知開封府。改左諫議大夫,出知河中府。歸朝,複領審刑院。久次,進給事中。天禧元年正月卒,年四十九。錄其子大理評事和為衛尉寺丞。
僅性端愨,中立無競,篤於儒學,士大夫推其履尚,有集五十卷。僅弟侑亦登進士第,至殿中丞。
朱台符字拱正,眉州眉山人。父賦,舉拔萃,曆度支判官,卒于殿中丞。台符少聰穎,十歲能屬辭,嘗作《黃山樓記》,士友稱之。及長,善詞賦。時太宗廷試貢士,多擢敏速者,台符與同輩課試,以尺晷成一賦。淳化三年,進士登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青州。召入直史館,賜緋魚,再遷秘書丞、知浚儀縣。
咸平元年,與楊礪、李若拙、梁顥同知貢舉,俄以京府舊僚,擢太常博士,出為京西轉運副使。時北邊為梗,台符上言曰:
臣聞蠻夷猾夏,《帝典》所載,商、周而下,數為邊害。或振旅薄伐,或和親修好,歷代經營,斯為良策。至於秦築長城而黔首叛,漢絕大漠而海內虛,逞志一時,貽笑萬代,此商鑒不遠也。頃者,晉氏失禦,中原亂離,太祖深鑒往古,酌取中道,與民休息,遣使往來。二十年間,罕聞入寇,大省戍邊之卒,不興出塞之兵。關防寧謐,府庫充溢,信深得制禦之道也。
幽薊之地,實維我疆,尚隔混同,所宜開拓。太宗平晉之後,因其兵勢,將遂取之。人雖協謀,天未厭亂,螗斧拒轍,用稽靈誅。重興吊伐之師,又作遷延之役。自茲厥後,大肆凶鋒,殺略軍民,攻拔城砦,長驅深入,莫可禁止。當是時也,以河為塞,而趙、魏之間,幾非國家所有。既阻歡盟,乃為備禦,屯士馬,益將帥,芻粟之飛輓,金帛之委輸,贍給賞賜,不可勝數。繇是國家之食貨,匱於河朔矣。
陛下自天受命,與物更始,繼遷授節,黎桓加爵,咸命使者鎮撫其邦。惟彼契丹,未加渥澤,非所以柔遠能邇,昭王道之無偏也。今祥禫將終,中外引頸觀聽德音。臣愚以為宜於此時赦契丹罪,擇文武才略習知邊境辨說之士,為一介使,以嗣位服除,修好鄰國,往告諭之。彼十年以來,不復犯塞,以臣計之,力有不足,志欲歸向,而未得其間也。今若垂天覆之仁,假來王之便,必歡悅慕義,遣使朝貢。因與之盡捐前惡,複尋舊盟,利以貨財,許以關市,如太祖故事,使之懷恩畏威。則兩國既和,無北顧之憂,可以專力西鄙,繼遷自當革心而束手矣,是一舉而兩得也。
台符又自請往使,時論韙之。
咸平二年春,旱,詔求直言。台符上疏,請重農積谷,任將選兵,慎擇守令,考課黜陟,輕徭節用,均賦慎刑,責任大臣,與圖治道。奏入,優詔褒答。入為鹽鐵判官,改判戶部勾院,拜工部員外郎,換度支判官。景德初,鄭文寶為陝西轉運,或言其張惶生事,徙台符代之,仍賜金紫。
台符俊爽好謀,然頗以刻碎為舉職。與楊覃聯事,覃頗欲因仍舊貫,台符則更革煩擾,議事違戾,交相掎奏,以不協聞,命禦史視其狀。九月,徙台符知郢州,覃知隨州。三年,召還,會執政有不喜者,複出知洪州,卒於舟次,年四十二。賜其子公佐同學究出身,賵錢二十萬。
台符好學,敏於屬辭,喜延譽後進,有集三十卷。公佐及台符弟昌符,大中祥符中,舉進士,廷試並得第五人。初,昌符登科,宰相言昌符即台符弟,上因言台符有文學及著述可采,甚嗟悼之。公佐卒,又以次子壽隆試將作監主簿。昌符為屯田員外郎。
戚綸字仲言,應天楚丘人。父同文,字文約,自有傳。綸少與兄維以文行知名,篤于古學,喜談名教。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解褐沂水主簿。按版籍,得逋戶脫口漏租者甚眾。徙知太和縣。同文卒於隨州,綸徒步奔訃千里餘。俄詔起複蒞職,就加大理評事。江外民險悍多構訟,為《諭民詩》五十篇,因時俗耳目之事,以申規誨,老幼多傳誦之。每歲時必與獄囚約,遣歸祀其先,皆如期而還。遷光祿丞,坐鞫獄陳州失實,免官。著《理道評》十二篇,錢若水、王禹偁深所賞重。久之,複授大理評事、知永嘉縣。境有陂塘之利,浚治以備水旱。複為光祿寺丞,轉運使又上其政績,連詔褒之。
真宗即位,轉著作佐郎、通判泰州。將行,秘書監楊徽之薦其文學純謹,宜在館閣,命為秘閣校理。受詔考校司天臺職官,定州縣職田條制。詔館閣官以舊文獻,上嘉綸所著,特改太常丞,俄判鼓司、登聞院。出內府緡帛市邊糧,詔綸乘傳往均市之。
景德元年,判三司開拆,賜緋魚,改鹽鐵判官。上疏言邊事,甚被嘉獎。十月,拜右正言、龍圖閣待制,賜金紫。時初建是職,與杜鎬並命,人皆榮之。綸久次州縣,留意吏事,每便殿請對,語必移晷,或夜中召見,多所敷啟。俄上奏曰:「夫出納獻替,王臣之任;章疏奏議,諫者之職。臣屢蒙召對,皆延數刻,屈萬乘之尊,接一介之士,聖德淵深,包納荒穢,體其至愚,不罪觸犯,安敢循嘿不言。謹摭十事該治本者附于章左:一曰王畿關輔,二曰五等封建,三曰複製科,四曰崇國學,五曰辟曠土,六曰修貢舉,七曰任大臣,八曰置平糴,九曰益廂軍、減禁兵,十曰修《六典》令式。」詞頗深切,上為嘉獎。
二年,與趙安仁、晁迥、陳充、朱巽同知貢舉,綸上言取士之法,多所規制,並納用焉。預修《冊府元龜》,會置官總在京諸司之務,凡百三十司,命綸與劉承珪同領其事。判鴻臚寺。先是,群臣詔葬,公私所費無定式。綸言其事,詔同晁迥、朱巽、劉承珪校品秩之差,定為制度,遂遵行之。綸以三公、尚書、九列之任,唐末以來,有司漸繁,綱目不一,謂宜采《通禮》、《六典》令式,比類沿革,著為大典,時論稱之。進秩右司諫、兵部員外郎。時詔禁群臣匿名上封及非次升殿奏事,綸謂「忠讜之入,當開獎言路,若疏遠之士,尤艱請對」,上頗嘉之。
大中祥符元年,掌吏部選事。上初受靈文,綸上疏曰:「臣遐稽載籍,曆考秘文,驗靈應之垂祥,顧天人之相接。陛下紹二聖丕業,啟萬世鴻基,勤行企道,恭默思元,上天降鑒,瑞牒昭錫,聿示臨民之戒,用恢奕葉之祥。乞詔有司,速修大祀,載命侍從,摹寫祥符,勒於嘉玉,藏之太廟,別以副本秘於中禁,傳示萬葉,無敢怠荒。然臣恐流俗幻惑狂謀,以人鬼之妖辭,亂天書之真旨。伏望端守元符,凝神正道,以答天貺,以惠烝黎。」是冬,封泰山,命綸同計度發運事。禮成,遷戶部郎中、直昭文館,待制如故。被詔,同編《東封祥瑞封禪記》。會峻待制之秩,又兼集賢殿修撰。建議修釋奠儀,頒於天下;立常平倉,隸司農寺,以平民糴,皆從之。嘗宴餞種放于龍圖閣,詔近臣為序,上覽綸所作,稱其有史才。
三年,擢樞密直學士,上作詩寵之。祀汾陰,複領發運之職。居無何,出知杭州,就加左司郎中。屬江潮為患,乃立埽岸,以易柱石之制,雖免水患,而眾頗非其變法。胡則時領發運,嘗居杭州,肆縱不檢,厚結李溥,綸素惡之。通判吳耀卿,則之黨也,伺綸動靜,密以報則。則時為當塗者所昵,因共捃摭綸過,徙知揚州。惟揚亦溥、則巡內,持之益急,求改僻郡,徙徐州。八年,與劉綜並罷學士,授左諫議大夫。代還,複知青州。歲饑,發公廩以救餓殍,全安甚眾。徙鄆州,王遵誨為勸農副使,嘗佐西邊,寓家永興,閨門不肅,事將發,知府寇准為平之。綸因戲謔語及准,遵誨恚怒,以為汙己,遂奏綸謗訕,坐左遷嶽州團練副使,易和州。天禧四年,改保靜軍副使。是冬,以疾求歸故里,改太常少卿,分司南京。五年,卒,年六十八。
綸篤于古學,善談名理,喜言民政,頗近迂闊。事兄維友愛甚厚,維卒,訃聞,哀慟不食者數日。與交遊故舊,以信義著稱。士子謁見者,必詢其所業,訪其志尚,隨才誘誨之。嘗雲:「歸老後,得十年在鄉閭講習,亦可以恢道濟世。」大中祥符中,繼修禮文之事,綸悉參其議,與陳彭年並職,屢召對,多建條式,恩寵甚盛。樂於薦士,每一奏十數人,皆當時知名士。晚節為權幸所排,遂不復振。善訓子弟,雖至清顯,不改其純儉。既沒,家無餘貲。張知白時知府事,輟奉以助其喪。家人于幾閣間,得《遺戒》一篇,大率皆誘勸為學。有集二十卷。又前後奏議,有機務利害、備邊均田之策,別為《論思集》十卷,分上下篇。天聖中,其子舜賓獻之,詔贈左諫議大夫。舜賓,官太子中舍。
張去華,字信臣,開封襄邑人。父誼,字希賈。好學,不事產業。既孤,諸父使督耕隴上,他日往視之,見閱書於樹下,怒其不親穡事,詬辱之。誼謂其兄曰:「若不就學於外,素志無成矣。」遂潛詣洛陽龍門書院,與宗人沆、鸞、湜結友,故名聞都下。
長興中,和凝掌貢舉,誼舉進士,調補耀州團練推官。晉天福初,代還。會凝由內署拜端明殿學士,署門不接賓客,誼聞之,即日致書於凝,以為「切近之職,實當顧問,四方利害,所宜詢訪,若不接賓客,聾瞽耳目,坐虧職業,雖為自安計,其可得乎?」凝大奇之,他日,薦于宰相桑維翰曰:「凝門生中有張誼者,性介直,頗涉辭藝,可備諫職。」未幾,超拜左拾遺。誼以晉室新造,典禮未完,數上章請複有唐故事。又言契丹有援立之助,所宜敦信謹備,不可自逸,以啟釁端。改右補闕,充集賢殿修撰,曆禮部員外郎、侍御史。改倉部、知制誥,加禮部郎中。
乾祐初,真拜中書舍人。時蘇逢吉、楊邠、王章輩攀附漢祖,驟得大用,搢紳多附之,誼不為屈,故共嫉之。遣誼為吳越宣諭使,與兵部郎中馬承翰同往賜官告。浙人每迓朝使,必列步騎以自誇詫,誼與承翰竊笑之。又乘酒,言詞有輕發者,錢俶甚恥之,乃奏誼擅箠防援官。又夜集,與承翰使酒,語相侵,坐貶均州司戶,改房州司馬,歲餘卒。
去華幼勵學,敏於屬辭,以蔭補太廟齋郎。周世宗平淮南,去華時年十八,慨然歎曰:「兵戰未息,民事不修,非馭國持久之術。」因著《南征賦》、《治民論》,獻於行在。召試,授禦史台主簿。屬三院議事,不得預坐,謂所親曰:「簿領之職,非壯夫所為。」即棄官歸鄭州,杜門不出者三載。
建隆初,始攜文游京師,大為李昉所稱。明年,舉進士甲科,即拜秘書郎、直史館。以歲滿不遷,上章自訴,因言制誥張澹、盧多遜、殿中侍御史師頌文學膚淺,願得校其優劣。太祖立召澹輩與去華臨軒策試,命陶穀等考之。澹以所對不應問,降秩,即擢去華為右補闕,賜襲衣、銀帶、鞍勒馬。朝議薄其躁進,以是不遷秩者十六年。嘗得對便殿,詢及家世,遂訴父始忤權貴,因罹重貶。宰相薛居正亦為言之,太祖為之動容,且曰:「漢室不道,奸臣擅權,此朕所親見也。」荊湖平,命通判道州。去華上言:「桂管為五嶺沖要,令劉鋹保境固守,賴之為捍蔽,若大軍先克其城,以趣番禺,如踐無人之境。」且言桂州可取之狀,有詔嘉獎。代還,知磁、乾二州,選為益州通判,遷起居舍人、知鳳翔府。
從太宗征太原,監隨駕左藏庫,就命為京東轉運使。曆左司員外郎、禮部郎中。太平興國七年,為江南轉運使。雍熙中,王師討幽州,去華督宋州饋運至拒馬河,就命掌河北轉運事。三年,知陝州,未行,著《大政要錄》三十篇以獻,上覽而嘉之,詔書褒美,賜彩五十匹,因留不遣。會許王尹京,命為開封府判官,殿中侍御史陳載為推官,並賜金紫。謂曰:「卿等皆朝之端士,特加選用,其善佐吾子。」各賜錢百萬。逾歲,就拜左諫議大夫,又令樞密使王顯傳旨,諭以輔成之意。未幾,有廬州尼道安訟弟婦不實,府不為治,械系送本州。弟婦即徐鉉妻之甥。道安伐登聞鼓,言鉉以尺牘求請,去華故不為治。上怒,去華坐削一任,貶安州司馬。歲餘,召授將作少監、知興元府,未行,改晉州。遷秘書少監、知許州。
真宗嗣位,複拜左諫議大夫。未幾,遷給事中、知杭州。兩浙自錢氏賦民丁錢,有死而不免者,去華建議請除之,有司以經費所仰,固執不許。咸平二年,徙蘇州。頃之,以疾求分司西京。在洛葺園廬,作中隱亭以見志。景德元年,改工部侍郎致仕。三年,卒,年六十九。
去華美姿貌,善談論,有蘊藉,頗尚氣節。在營道得父同門生何氏二子,教其學問。受代,攜之京師,慰薦館穀,並登仕籍。嘗獻《元元論》,大旨以養民務穡為急,真宗深所嘉賞,命以縑素寫其論為十八軸,列置龍圖閣之四壁。然不飾邊幅,頗為清議所貶,以是不登顯用。有集十五卷。子師古至國子博士,師錫殿中丞,師顏國子博士。
師德,字尚賢。去華十子,最器師德。嘗欲任以官,辭不就。去華曰:「此兒必繼吾志。」真宗祀汾陰,知河南府薛映薦其學行,又獻《汾陰大禮頌》於行在。是歲,舉進士亦為第一,時人榮之。除將作監丞、通判耀州。遷秘書省著作郎、集賢校理、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建言:「有逋負官物而被系,本非侵盜,若煢獨貧病無以自償,願特蠲之。」帝用其言。嘗奏事殿中,帝訪以時事,而條對甚備。帝喜曰:「朕藩邸知卿父名,今又知卿才。」其後每遣使,帝輒曰:「張師德可用。」契丹、高麗使來,多以師德主之。天禧初,安撫淮南,苦風眩,改判司農寺。擢右正言、知制誥,判尚書刑部。頃之,出知潁州,遷刑部員外郎、判大理寺,為群牧使、景靈宮判官,再遷吏部郎中。以疾,知鄧州,徙汝州,拜左諫議大夫,罷知制誥。
師德孝謹有家法,不交權貴,時相頗不悅之。然亦多病,在西掖九年不遷,卒於官。有文集十卷。子景憲,為太中大夫。
樂黃目,字公禮,撫州宜黃人。世仕江左李氏。父史,字子正。齊王景達鎮臨川,召掌奏箋,授秘書郎。入朝,為平原主簿。太平興國五年,與顏明遠、劉昌言、張觀並以見任官舉進士。太宗惜科第不與,但授諸道掌書記。史得佐武成軍,既而複賜及第。上書言事,擢為著作佐郎、知陵州,獻《金明池賦》,召為三館編修。
雍熙三年,獻所著《貢舉事》二十卷,《登科記》三十卷,《題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選》五十卷,《孝弟錄》二十卷,《續卓異記》三卷。太宗嘉其勤,遷著作郎、直史館。轉太常博士、知舒州,遷水部員外郎。淳化四年春,與司封員外郎、直昭文館李蕤同使兩浙巡撫,加都官、知黃州。又獻《廣孝傳》五十卷,《總仙記》一百四十一卷。詔秘閣寫本進內。史好著述,然博而寡要,以五帝、三王,皆雲仙去,論者嗤其詭誕。
咸平初,遷職方,複獻《廣孝新書》五十卷,《上清文苑》四十卷。出知商州。史前後臨民,頗以賄聞。俄以老疾為言,聽解職,分司西京。五年,郊祀畢,奉留守司表入賀,因得召對。上見其矍鑠不衰,又知篤學,盡取所著書藏秘府,複授舊職,與黃目同在文館,人以為榮。出掌西京磨勘司,黃目為京西轉運。改判留司禦史台。車駕幸洛,召對,賜金紫。史久在洛,因卜居,有亭榭竹樹之勝,優遊自得。未幾卒,年七十八。所撰又有《太平寰宇記》二百卷,《總記傳》百三十卷,《坐知天下記》四十卷,《商顏雜錄》、《廣卓異記》各二十卷,《諸仙傳》二十五卷,《宋齊丘文傳》十三卷,《杏園集》、《李白別集》、《神仙宮殿窟宅記》各十卷,《掌上華夷圖》一卷。又編己所著為《仙洞集》百卷。
黃目淳化三年舉進士,補伊闕尉。遷大理寺丞、知壽安縣。咸平中,徙知壁州,未行,上章言邊事,召對,拜殿中丞。久之,直史館、知浚儀縣。俄上言曰:「伏以從政之原,州縣為急;親民之任,牧宰居先。今朝官以數任除知州,簿尉以兩任入縣令,雖功過易見,而能否難明。伏見唐開元二年選群官,有宏才通識、堪致理化者,授刺史、都督。又引新授縣令于宣政殿,試理人策一道,惟鄄城令袁濟及格,擢授醴泉令,餘二百人,且令赴任,十餘人並放令習學。臣欲望自今審官院差知州,銓曹注縣令,候各及三二十人,一次引見於御前,試時務策一道。察言觀行,取其才識明于吏治、達於教化者充選;其有不分曲直、罔辨是非者,或黜之厘務,或退守舊資。如此,則官得其人,事無不治。」上頗嘉其好古。曆度支、鹽鐵判官,遷太常博士、京西轉運使。丁內艱,時真宗將幸洛,以供億務繁,起令蒞職。史尋卒,上複詔權奪。
大中祥符中,使契丹還,改工部員外郎、廣南西路轉運使。就拜起居郎,改陝西轉運使,賜金紫。陳堯咨知永興,好以氣淩黃目,因表求解職,不許。堯咨多縱恣不法,有密言其事者,詔黃目察之,得實以聞,堯咨坐罷龍圖閣職,徙知鄧州。八年,黃目入判三司三勾院。天禧初,馬元方奏黃目職事不舉,遂分三勾院,以三人掌之。黃目罷任,奉朝請。逾月,拜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充會靈觀判官。黃目屬辭淹緩,朝議以為不稱職。時以盛度知京府,辭不拜,即遷黃目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度為會靈觀判官,兩換其任。
仁宗升儲,拜給事中兼左庶子。入內副都知張繼能,嘗以公事請托黃目,至是未申謝,事敗,降左諫議大夫、知荊南府。明年,複為給事中,徙潭州。長沙月給,減于荊渚,特詔增之,又諭以兵賦繁綜寄任之意。五年,代還,知審官院。黃目以風疾題品乖當,改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數月,求外任,得知亳州。俄而幼子死,聞訃慟絕,所疾加甚,卒,年五十六。錄其子理國為衛尉寺丞,定國為大理評事。
黃目面柔簡默,為吏處劇,亦無敗事。有集五十卷,又撰《學海搜奇錄》四十卷,《聖朝郡國志》二十卷。黃目兄黃裳,弟黃庭,黃裳孫滋,並進士及第。黃裳、黃庭皆至太常博士。
柴成務,字寶臣,曹州濟陰人也。父自牧,舉進士,能詩,至兵部員外郎。成務乾德中京府拔解,太宗素知其名,首薦之,遂中進士甲科,解褐陝州軍事推官。改曹、單觀察推官,遷大理寺丞。太平興國五年,轉太常丞,充陝西轉運副使,賜緋,再遷殿中侍御史。八年,與供奉官葛彥恭使河南,案行遙堤。曆知果、蘇二州,就為兩浙轉運使,改戶部員外郎、直史館,賜金紫。入為戶部判官、遷本曹郎中。太宗選郎官為少卿監,以成務為光祿少卿。
俄奉使高麗,遠俗尚拘忌,以月日未利拜恩,稽留朝使。成務貽書,往反開諭大體,國人信服,事具《高麗傳》。淳化二年,為京東轉運使。會宋州河決,成務上言:「河水所經地肥澱,願免其租稅,勸民種藝。」從之。召拜司封郎中、知制誥,賜錢三十萬。時呂蒙正為宰相,嘗與之聯外姻,避嫌辭職,不許。俄與魏庠同知京朝官考課。四年,又與庠同知給事中事,凡制敕有所不便者,許封駁以聞。
蜀寇平,使峽路安撫,改左諫議大夫、知河中府。時銀、夏未甯,蒲津當饋輓之沖,事皆辦集,得脫戶八百家以附籍。府城街陌頗隘狹,成務曰:「國家承平已久,如車駕臨幸,何以駐千乘萬騎邪?」乃奏撤民廬以廣之。其後祀汾陰,果留蹕河中,衢路顯敞,鹹以為便。
真宗即位,遷給事中、知梓州。未幾代還,又遣知青州,表求俟永熙陵複土畢之任。旋受詔與錢若水等同修《太宗實錄》,書成,知揚州。入判尚書刑部,本司小吏倨慢,成務怒而笞之,吏擊登聞鼓訴冤,有詔問狀。成務歎曰:「忝為長官,杖一胥而被劾,何面目據堂決事邪!」乃求解職。景德初,卒,年七十一。
成務有詞學,博聞稽古,善談論,好諧笑,士人重其文雅。然為郡乏廉稱,時論惜之。文集二十卷。成務年六十六始有子,比卒,裁六歲,授奉禮郎,名貽範,後為國子博士。
論曰:泌述唐、漢之治,台符陳商、周之鑒,曆布腹心,奏議反覆論當世事,盡言無隱。何建五議,綸摭十事,皆切於輔治。何勤接士類,綸樂於薦士,皆足以儀錶當世者也。去華頗尚氣節,而能作成後進;黃目屬辭淹緩,而著述浩瀚;成務寡清白之操,而專對不辱,俱有足稱者焉。
列傳第六十六
○喬維岳王陟附張雍董儼魏廷式盧琰宋摶淩策楊覃陳世卿李若拙子繹陳知微
喬維岳,字伯周,陳州南頓人。治《三傳》。周顯德初登第,授太湖主簿。四年,遷平輿令。開寶中,右拾遺劉稹薦其才,擢為太子中舍、知高郵軍,通判揚州,徙常州。金陵平,又移升州,改殿中丞。太平興國初,徙襄州,俄丁內艱。三年,陳洪進表納疆土,以其子文顯為泉州留後,朝廷議擇能臣關掌郡事,即起維嶽為通判。會盜起仙遊莆田縣、百丈鎮,眾十余萬攻城,城中兵裁三千,勢甚危急。監軍何承矩、王文寶欲盡屠其民,燔府庫而遁。維嶽挺然抗議,以為:「朝廷寄以綏遠,今惠澤未布,盜賊連結,反欲屠城,豈詔意哉。」承矩等因複堅守,既而轉運使楊克讓率福州兵破賊,圍遂解,詔褒之。
歸朝,為淮南轉運副使,遷右補闕,進為使。淮河西流三十裏曰山陽灣,水勢湍悍,運舟多罹覆溺。維嶽規度開故沙河,自末口至淮陰磨盤口,凡四十裏。又建安北至淮澨,總五堰,運舟所至,十經上下,其重載者皆卸糧而過,舟時壞失糧,綱卒緣此為奸,潛有侵盜。維嶽始命創二斗門於西河第三堰,二門相距逾五十步,覆以廈屋,設縣門積水,俟潮平乃泄之。建橫橋岸上,築土累石,以牢其址。自是弊盡革,而運舟往來無滯矣。
嘗按部至泗州,慮獄,法掾誤斷囚至死。維嶽詰之,法掾俯伏,且泣曰:「有母年八十餘,今獲罪,則母不能活矣。」維嶽憫之,因謂曰:「他日朝制按問,第雲轉運使令處茲罪。」卒如其言,獲免;維嶽坐贖金百二十斤,罷使職,權知楚州。遷戶部員外郎。代還,為度支判官,轉本曹郎中,出為兩浙轉運使,曆知懷州、滄州。
會考課京朝官,召還。屬真宗以壽王尹京,精擇府僚,留為開封府推官。或言維嶽在淮南,決獄不平允,左右有知其事者辨之,太宗特加賞異。儲闈建,兼左諭德,轉太常少卿。京府事繁,維嶽評處詳敏。有王陟為司錄,真宗亦稱其明幹。及踐祚,即命維岳與畢士安權知開封府,拜給事中、知審官院。維嶽體肥年衰,艱於拜趨,陳乞外遷小州。上嘉其靜退,特授海州刺史。
咸平初,知蘇州。素病風,上以吳中多食魚蟹,乃徙壽州,仍命太醫馳療之。四年,卒,年七十六。贈兵部侍郎,官給其葬。大中祥符中,錄其孫世昌、獻之,並賜同學究出身。維岳明習吏事,有治劇才。在懷州,王欽若始舉進士,維岳知其貴;又善待陳彭年,自刺郡連奏為通判,皆稱薦之。
王陟者,潞州上黨人。淳化三年舉進士,補嵐州團練推官。內侍羅懷嗣言其督運有勞,遷晉州觀察推官。至道初,度支判官李擇言薦為著作佐郎、同判大名府,留知開封府司錄參軍。前司錄閻仲卿喜雲為,屢升殿奏事,真宗尹京時頗不悅。及陟代之,以謹幹聞,尤被待遇。即位,召賜緋魚袋,改著作郎、開封府推官,乘傳陝西,與轉運使督饋靈武芻糧。
咸平初,遷太常博士,出為河東轉運使,賜金紫。時趙保吉納款,屢遣與內侍張崇貴裁度邊事,正其經界,又副崇貴使夏州賜告命。代歸,會溫仲舒知貢舉,命陟與刑部員外郎董龜正同考試及封印卷首。俄改工部員外郎、知棣州。
五年,召歸,判三司鹽鐵勾院。初,上以京府之舊,頗隆眷遇,將加擢用。會有言其在貢部,舉子有納賄成名者,恃恩寵,希顯要,僦大第以居,事遂寢。六年,卒。上甚憫之,錄其子若拙為奉禮郎,若穀為太廟齋郎。後陟妻卒,又命給其子奉,使終喪制。若拙官國子博士。
張雍,德州安德縣人。治《毛氏詩》。開寶六年中第,釋褐東關尉。太平興國初,有薦其材者,召歸,改將作監丞、知南雄州。遷太子右贊善大夫、知開封府司錄參軍事,俄為秘書丞,充推官。
京城民王元吉者,母劉早寡,有奸狀,為姻族所知,憂悸成疾。又懼元吉告之,遂遣侍婢訴元吉寘堇食中以毒己,病將死。事下右軍巡按之,未得實;移左軍巡,推吏受劉賂掠治,元吉自誣伏。俄而劉死,府慮囚,元吉始以實對。又移付司錄,盡捕元推吏,稍見誣構之跡。且以逮捕者眾,又獄已累月未能決,府中懼其淹,列狀引見,詔免死決徒。元吉大呼曰:「府中官吏悉受我賂,反使我受刑乎?」府不敢決,元吉曆陳所受賂主名,又令妻張擊登聞鼓訴之。上召張臨軒顧問,盡得其枉狀,立遣中使捕元推官吏,付禦史鞫治。時滕中正為中丞,雍妻父也,詔供奉官蔚進別鞫之。雍坐與知府劉保勳、判官李繼凝初慮問,元吉稱冤,徙左軍巡,雍戒吏止令鞫其毒母狀,致吏訊掠慘暴。上怒,雍及左右軍巡判官韓昭裔、宋廷煦悉坐免所居官,保勳、繼凝各奪一等奉,左右軍巡使殿直龐則、王榮並降為殿前承旨。
雍熙初,雍複為秘書丞、禦史台推直官,改鹽鐵推官,遷右補闕,充判官。端拱初,轉工部郎中、判度支勾院。未幾,又為鹽鐵判官兼判勾院。逾年,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月餘,出為淮南轉運使。淳化初,選為太府少卿。二年,加右諫議大夫,徙兩浙轉運使,入知審刑院。三年,充戶部使,出知梓州,就命為西川轉運使,俄複知梓州。
五年,蜀州青城民王小波、李順作亂,眾至萬人。雍訓練士卒,得城中兵三千餘人,又募強勇千餘守城,輦綿州金帛以實帑藏。推官陳世卿治戎器,掌書記施謂、榷鹽院判官謝濤伐山木為竿,銷銅鐘為箭鏑,紐布為索,守械悉備。遣推官盛梁請兵於朝。未幾,益綿邛彭漢州、永康軍悉陷於賊。順入成都,僭號大蜀王,勢甚盛,遣其党楊廣將十萬眾寇劍門,相裏貴帥眾十萬圍梓潼。雍與監軍盧斌登堞望之,賊所出兵,皆老弱疲憊,無鎧甲,斌笑請開北門擊之,雍曰:「不可,賊或詐見老弱,設伏伺我。又城中吏民心未定,脫為伏兵所突,則墮其奸計,非良策也。」言未畢,果有卒依敵樓呼嘯,與外應和,雍亟斬以徇。賊大設梯沖火車,晝夜鼓噪,攻城益急,城中大恐,雍命發機石碎之,火箭雜下。賊稍退,複治攻具城西北隅,雍紿曰:「軍士趣治裝,吾將開東門擊賊。」陽遣步騎五百臨東門。賊升牛頭山瞰城內,信然,伏精兵萬餘山之東隅以待我。雍即召敢死士百輩縋而下,盡焚其攻具,自午達申殆盡,賊以為神。凶党數乘城進戰,皆不利。一日,北風晝晦,賊乘風縱火,急攻北門。雍與盧斌等領兵據門,立矢石間,固守不動,賊為之少卻。長圍八十餘日,會王繼恩遣石知顒來援,賊始潰去。遣施謂入奏,上手詔褒美,擢雍給事中,斌西京作坊使、領成州刺史,世卿掌書記,謂節度判官,濤觀察推官。又以通判將作監丞趙賀為太子中舍,監軍供奉官辛規為內殿崇班。
至道二年,改工部侍郎。明年召歸,複知永興軍,轉禮部侍郎,改刑部,充度支使。咸平四年,遷鹽鐵使。上以雍齪齪小心,三司事重,宜有裁制,乃用王嗣宗代之。又以其無過,特拜戶部侍郎,複知審刑院,出知秦州,徙鳳翔府。
景德初,權知開封府事。上覽奏獄,京府囚二百餘人,以為淹系,遣給事中董儼、直昭文館韓國華同慮問,決遣之。三年,改兵部侍郎、同知審官院。明年,車駕朝陵,判留司尚書省,出知鄧州。大中祥符元年,請老,以尚書右丞致仕,誥命未至而卒,年七十。
雍性鄙吝,蒞事勤恪,善為米鹽苛察以肅下,恃其清幹,受遇于時,益矯厲以取名譽。所至藩鎮宴犒,率皆裁節;聚公錢為羨餘,以輸官帑;集會賓佐,糲食而已。在三司置簿籍,有「桉前急」、「馬前急」、「急中急」之目,頗為時論所誚。雍姿貌魯朴,始登科,為滕中正婿,中正子錫、世寧鹹笑之。中正曰:「此人異日必顯達壽考,非汝曹所及。」錫兄弟雖有名,然終不越郎署,亦無耆年者。子太沖,官殿中丞。
董儼,字望之,河南洛陽人。太平興國三年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饒州,加著作佐郎。五年,授左拾遺、直史館。轉右補闕,充淮南西路轉運副使。會罷使,就命知光州。儼狂躁務進,不樂外郡,上書乞還京師。太宗怒,降為秘書丞,削史館職,徙知忠州。複為右補闕,俄複直史館。會並水陸發運為一,儼與王繼升同領其事,就轉刑部員外郎。
端拱初,進郎中、三司度支副使。坐翟馬周事,左授海州團練副使,移知泰州。逾年,以戶部員外郎知泉州,召為京東轉運使。時三司改易制度,置三計使,因留拜右諫議大夫,充右計使。使罷,出知揚州,遷右諫議大夫。徙潭州,轉給事中,曆知廣岳洪三州、江陵府。
景德中,歸朝。會開封府系囚二百餘人,朝議以其稽滯,命儼與韓國華、張雍同慮問,裁決之。俄判吏部銓,加工部侍郎。時黃觀罷西川轉運歸闕,儼與知雜禦史王濟姻家,因托濟言於觀,求薦己知益州。未幾,觀複領陝西轉運,得對便殿,儼謂其必薦己。他日,面陳:「自以孤直不為權要所容,況黃觀庸淺無操持,恐為執政所使,妄有論薦,俾臣遠適,惟陛下察之。」真宗不之詰。數日,王濟得對,因述儼嘗有私托,且言:「儼性本矯詐,臣語觀不可許之。」真宗不欲暴其事,乃出儼知青州。儼複請對,言為權臣所擯,上慰遣之,久而不去,乃謂之曰:「爾自告黃觀求知益州,複有何人排斥乎?」儼即矍然,且言:「觀、濟嘗議益州須得臣往彈壓之。」上以其詞不類,因令條析以聞,複遣使陝西質問黃觀。觀具述儼托王濟求薦之事,且言儼素待臣非厚。初,淳化中,儼為計使,觀為判官。儼知觀不飲酒,一日聚食,親酌以勸觀,觀為強飲之。有頃,都監趙贊召觀議事,觀即往。贊曰:「飲酒耶?」觀以實對。翌日,儼與贊密奏觀嗜酒廢職,故觀因是及之。乃詔樞密直學士劉綜與禦史雜治之,儼方引伏,坐責授山南東道節度行軍司馬,不署州事。
大中祥符初,會赦,起知郢州,病疽卒,年五十四。儼俊辯有材幹,不學無操行,所至厚納貨賂。嘗令引贊吏改制朱衣,每夕納儼第,而潛以輕帛制衣易之。在銓司,命胥吏市物,及請其直,則呵責之,其鄙屑如此。又廣畜姬媵,頗事豪侈。用傾狡圖位,終以是敗,士大夫醜之。東封恩,複其官。子仲容、仲宗,並為太子中舍。兄偉至殿中丞致仕。
魏廷式,字君憲,大名宗城人。少明法學。嘗客游趙州,舍于監軍魏鹹美之廨,廨有西堂,素凶,鹹美知廷式有膽氣,命居之,卒無恙。來京師,咸美弟咸信延置館舍,以同宗善待之。太平興國五年中第,釋褐朗州法曹掾。轉運使李惟清以其吏材奏,知桃源縣,遷將作監丞。端拱初,改著作佐郎、通判潁州。
淳化二年,始命李昌齡判審刑院,以廷式明練刑章,奏為詳議官。屢進對,太宗悅其明辨,遷太子左贊善大夫。時初較廷臣殿最,命廷式與樞密都承旨趙鎔、李著同勾當三班,多所規制。越王生日,令持禮物賜之,超拜主客員外郎、判三司都勾院,換河南東道判官,改戶部員外郎、知利州。
李順為盜,就命充陝西至益州路轉運使。後入奏事,太宗謂曰:「有事當白中書。」廷式曰:「臣三千七百裏外乘驛而至,以機事上聞,願取斷宸衷,非為宰相來也。」即不時召對,問方略稱旨,賜錢五十萬,令還任。賊平,知寧州,未至,召入判大理寺。
至道初,乘傳河朔決獄,複出知宋、潭二州。湖南地土衍沃,民喜訟產,有根柢巧偽難辨者,廷式立裁之,吏民鹹服。轉吏部員外郎、知桂州,曆工部郎中。真宗即位,改刑部。會王繼恩有罪下吏,命廷式同按之,逾宿而獄具。俄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拜右諫議大夫、知審刑院,出知涇州。咸平二年卒,年四十九。錄其子攝太常寺太祝舜卿為太祝,禹卿同學究出身。
廷式所至,以嚴明稱,剛果敢言,為人主厚遇,然性傾險,喜中傷人,士君子憚其口而鄙其行。
盧琰,字錫珪,淄州淄川人。父浚,右諫議大夫。琰太平興國八年進士舉,解褐曆城主簿。曆大理評事、知安吉縣。三遷太常丞、通判並州。至道中,就加太常博士。咸平二年,選為開封府判官,與推官李防並命。真宗謂宰相曰:「人之有材,難得盡知,但曆試而後可見。」占謝日,特升殿,諭以天府事繁慎選之意,仍賜緡錢。會獄空,有詔獎之。遷工部員外郎,為河北轉運副使。
時北鄙未寧,調發軍儲,糧道不絕。以職務修舉,召入,遷秩刑部,賜金紫,複遣之任。會城祁州,命專董其役。契丹入邊,車駕幸澶州,琰自定州隨軍至大名,即單騎赴行在。召對,勞問久之。其子士宗時為隰州推官,特遷大理寺丞。契丹請和,琰上言領職六年,求歸闕,許之。以使勞,優拜吏部員外郎、判三司三勾院。會宋摶使契丹,命權戶部副使。時議東封,又權京東轉運使,往營頓置。加戶部郎中,複判三勾院。
大中祥符二年,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數月,授三司度支副使。祀汾陰歲,命與鮑中和同判留守司三司,加吏部郎中,俄拜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府。五年,再為河北轉運使。琰勤於吏職,所至以幹集聞。頗知命,嘗語親舊曰:「官五品,服三品,天不與者壽爾。」明年被疾,詔遣中使將太醫診視。六年,卒,年五十九。時琰母八十餘,無恙,上憫之,以士宗為太常博士,特命知懷州;又以次子秘書丞士倫為太常博士,給祿終喪。士倫至工部郎中、度支副使,士宗自有傳。
宋摶,字鵬舉,萊州掖人。治《毛氏詩》。開寶八年,宋准典貢部,得第,調補遂甯尉。曆濰州司理參軍,改白龍令。膳部員外郎鞠礪薦其能,遷右贊善大夫、知利豐監,徙知藤州。改殿中丞、通判洪州。複有薦者,召還,命提點河北西路刑獄,未行,改監左藏庫。遷國子博士、通判西京留守司,得對便坐,賜錢三十萬。久之,徙江南轉運使,就遷度支員外郎。
真宗嗣位,遷司封員外郎、河東轉運使。上言:「大通監冶鐵盈積,可備諸州軍數十年鼓鑄,願權罷采以紓民。」又請科諸州丁壯為兵,以增戎備。在任凡十一年。河東接西北境,時邊事未息,屯師甚廣,摶經制漕運,以幹治稱。連他徙,州郡輒乞留,有詔褒飭。兩至夏州界部發居民,數詣闕奏事稱旨。屢以秩滿請代,朝議以摶善職,就加祠部郎中,賜金紫。嘗薦代州承受使臣王白,上以本置此職,止於視軍政、察邊事,摶不應保奏。因詔諸路,自今勿得舉承受使臣。
景德四年,入判三司勾院,逾月,為戶部副使。大中祥符初,進秩刑部郎中,俄使契丹,會疾,契丹主以車迎之。二年,卒,年六十六。子可法至太子中舍,舜元登進士第。摶卒,舜元自筠州判官改著作佐郎。又賜其孫出身。
淩策,字子奇,宣州涇人。世給事州縣。策幼孤,獨厲志好學,宗族初不加禮,因決意渡江,與姚鉉同學于廬州。雍熙二年舉進士,起家廣安軍判官。改西川節度推官,以強幹聞。淳化三年,就命為光祿寺丞,簽書兩使判官。代還,拜左贊善大夫、通判定州,賜朱衣、銀章、禦書曆,給以實奉。李順之亂,川陝選官多憚行,策自陳三蒞蜀境,諳其民俗,即命知蜀州。又以巴西當益之餫道,徙綿州,加太常博士。
還朝,會命為廣南西路轉運使,進屯田員外郎。入為戶部判官,遷都官。先是,嶺南輸香藥,以郵置卒萬人,分鋪二百,負簷抵京師,且以煩役為患。詔策規制之,策請陸運至南安,泛舟而北,止役卒八百,大省轉送之費。盧之翰任廣州,無廉稱,以策有幹名,拜職方員外郎、直史館,命代之,賜金紫。廣、英路自吉河趣板步二百里,當盛夏時瘴起,行旅死者十八九。策請由英州大源洞伐山開道,直抵曲江,人以為便。代還,知青州。東封,以供億之勤,超拜都官郎中,入判三司三勾院,出知揚州。屬江、淮歲儉,頗有盜賊,以策領淮南東路安撫使。駕旋,使停,進秩司封。時洪州水,知州李玄病,上與宰相曆選朝士,將徙策代之。上曰:「南昌水潦艱殆,長吏當便宜從事,不必稟于外計也。」王旦言:「策蒞事和平,可寄方面,望即以江南轉運使授之,仍詔諭差選之意。」饒州產金,嘗禁商市鬻,或有論告,逮系滿獄。策請縱民販市,官責其算,人甚便之。五年,召拜右諫議大夫、集賢殿學士、知益州。初,策登第,夢人以六印加劍上遺之,其後往劍外凡六任,時以為異。策勤吏職,處事精審,所至有治跡。
九年,自蜀代還,上頗有意擢用,會已病,命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糾察在京刑獄。真宗嘗對王旦言:「策有才用,治蜀敏而有斷。」旦曰:「策性淳質和,臨事強濟。」上深然之。是秋,拜給事中、權禦史中丞。時榷茶之法弊甚,詔與翰林學士李迪、知雜禦史呂夷簡同議經制,稍寬其舊。
明年,疾甚,不能朝謁,累遣中使挾醫存問,賜名藥。複表求典益,尋遷工部侍郎,從其請。天禧二年三月卒,年六十二。錄其子將作監主簿瓘、琬並為奉禮郎,續給其奉。策兄簡,官國子博士,分司南京。
楊覃,字申錫,漢太尉震之後。唐有京兆尹憑居履道坊,僕射于陵居新昌坊,刑部尚書汝士居靖恭坊,時稱「三楊」,皆為盛門,而靖恭尤著。汝士弟虞卿、漢公、魯士皆顯名。虞卿至工部侍郎、京兆尹,生堪,為太子少師。堪生承休,昭宗朝,以兵部員外郎使吳越,會楊行密據淮甸,絕其歸路,因留浙中。承休生岩,即覃祖也,署為鎮海軍節度副使,奏領春州刺史。岩生鬱,早卒。
覃少獻書于嗣王俶,俶私署著作佐郎,從俶歸朝,為禹城尉。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擢第,授徐州觀察推官,改著作佐郎、知戎州。再遷太常博士,使陝西,蠲逋負。覃本名蟫,至是,太宗為改焉。淳化中,轉屯田員外郎、同判壽州。巡撫使潘慎修上其政績,有詔嘉獎,就命知州事。數月,召還,未上道,會丁內艱,州民列狀乞留,轉運使以聞,有詔奪情。
時田重進為永興節度,選覃與林特同判軍府事,賜覃緋魚,仍賜禦書曆,給以實奉。重進不法,覃事多抗執,重進頗不悅,形於辭色。覃表求徙任,不許,就轉都官員外郎。時討李繼遷,調發芻糧,覃、特皆以苛急促辦為務。覃令鉗手,特令即械頸,雖衣冠舊族不免,人用怨嗟。改職方員外郎。
咸平初,遷屯田郎中、三門發運使。呂蒙正在河南,薦其材,詔入判三司磨勘、憑由、理欠司。四年春,旱,覃上言:「古之用刑,皆避三統之月,漢舊章斷獄報重,盡三冬之月。又唐太宗凡斷重刑日,敕減膳徹樂。今春物方盛,時雨尚愆,輦觳之下,獄系甚繁。望詔有司,死罪未得論決,俟雨降,乃複常典。仍望自今凡決重刑日,依唐故事,以彰至仁之德。」嘗獻《時務策》五篇:一曰禦戎,二曰用兵,三曰為政,四曰選賢,五曰刑罰。文多不載。
明年,權同知貢舉,出為陝西轉運使,賜金紫。會邊臣言繼遷死,願乘此時深入致討。覃建議:「伐喪非禮,且其子尚在,當為之備。請詔邊臣謹守疆候,毋得輕舉,俟其眾叛親離,則亡無日矣。」時西鄙屯兵,調役甚繁,副使朱台符務有為,而覃務循舊,且言邊事不宜更張。初,寇准知青州,台符為通判。至是,准作相,覃意台符憑恃僚舊,密以上聞。坐不協,徙知隨州。王超節制漢東,覃移唐州。
景德二年,召歸。屬河北兵革之後,命覃詣澶、濱、棣、德、博州巡撫振給之。出知潭州,王師討宜賊,軍須多出長沙,曹利用以聞,詔書褒勞,加刑部郎中。大中祥符二年,代馮亮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月余,改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
覃勤於吏事,所至以幹濟稱。南海有蕃舶之利,前後牧守或致謗議,惟覃以廉著,遠人便之。加右諫議大夫。四年,卒,年五十四。遣其長子奉禮郎文友乘傳赴喪,詔本州護柩還其家,官給所費。錄其次子文敏為揚州司士參軍。覃從弟蛻及從子侃、傅,並登進士第。蛻官司封員外郎,侃後名大雅,自有傳。
陳世卿字光遠,南劍人。雍熙二年,登進士第,解褐衡州推官。再調東川節度推官。會李順寇兩川,知州張雍以州兵馬為數部,使官分領。世卿素善射,當城一面,親射中數百人。賊寢盛,同幕皆謀圖全計。世卿正色曰:「食君祿,當委身報國,奈何欲避難為他圖耶?」亟出白雍曰:「此徒皆懦儒,存之適足惑眾,不若遣出求援。」雍從之。賊既引去,世卿適丁外艱,雍表其材,詔追出視事,就改掌書記。凡七年,歸朝,為秘書郎,遷太常丞、知新安縣。或薦其堪任憲台,即召歸,會張钅監出知廣州,表為通判。將行,召見,賜緋,加太常博士。
景德初,徙知建州。真宗知其材幹,逾月,授福轉建運使,規畫南劍州安仁等銀場,歲增課羨,詔獎之。俄代姚鉉為兩浙路轉運使,曆祠部員外郎,判三司三勾院。大中祥符四年,改度支員外郎,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屬澧州慈利縣下溪等四州蠻人侵縣境地四百餘裏,朝命世卿與閣門祗候史方、知澧州劉仁霸同領兵討之,遂還所侵地,標正經界,取其要領,又令納所掠漢口千餘,複置澧川、武口等砦以控制之,自是平定,有詔嘉獎。還朝,屢述溪洞利害。召對,真宗器其材,複自言願效用於煩劇。會邵曄知廣州,被疾,乃授世卿秘書少監代之,加賜金紫。郡有計口買鹽之制,人多不便,至,即奏除之。九年,卒,年六十四。錄其子南安主簿儼為太祝。
李若拙,字藏用,京兆萬年人。父光贊,貝、冀觀察判官。若拙初以蔭補太廟齋郎,複舉拔萃,授大名府戶曹參軍。時符彥卿在鎮,光贊居幕下,若拙得以就養。俄又舉進士,王祐典貢舉,擢上第,授密州防禦推官。登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太祖嘉其敏贍,改著作佐郎。故事,制策中選者除拾遺、補闕。若拙以恩例不及,上書自陳,執政惡之,出監商州坑冶。遷太子左贊善大夫,以官稱與父名同,辭,不許。太平興國二年,知乾州,會李飛雄詐乘驛稱詔使,事敗伏法。太宗以若拙與飛雄父若愚連名,疑其昆弟,命殿直盧令珣即捕系州獄,乃與若愚同宗,通家非親,不知其謀,猶坐削籍流海島。歲余,起授衛尉寺丞、知隴州。
四年,復舊官。以政聞,超授監察禦史、通判泰州。同帥宋偓年老政弛,又徙若拙通判焉。未幾,禦史中丞滕中正薦之,召歸台。頃之,改右補闕。時諸王出閣,若拙獻頌稱旨,召見,賜緋魚,同勾當河東轉運兼雲、應等八州事。嘗詣闕言邊事,太宗嘉之。又同掌水陸發運司。
雍熙三年,假秘書監使交州。先是,黎桓制度逾僭。若拙既入境,即遣左右戒以臣禮,繇是桓聽命,拜詔盡恭。燕饗日,以奇貨異物列於前,若拙一不留眄。取先陷蠻使鄧君辯以歸,禮幣外,不受其私覿。使還,上謂其不辱命。遷起居舍人,充鹽鐵判官。
淳化二年,出為兩浙轉運使。契丹寇邊,改職方員外郎,徙河北路,賜金紫。五年,直昭文館,遷主客郎中、江南轉運使。若拙質狀魁偉,尚氣有幹才,然臨事太緩。宰相以為言,罷使知涇州。至道二年,黎桓複侵南鄙,又詔若拙充使,至,則桓複稟命。使還,真宗嗣位,召見慰問,進秩金部郎中。召試學士院,改兵部郎中,充史館修撰,俄知制誥。咸平初,同知貢舉,被疾,改右諫議大夫。車駕北巡,判留司禦史台。明年,使河朔按邊事,知升、貝二州。四年,卒,年五十八。子繹。
繹字縱之,幼謹願自修。初,以父使交阯有勞,補太廟齋郎,改太常寺太祝。舉進士中第,除將作監丞。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華州。蒲城民李蘊訴人盜其從子亡去,繹問曰:「若有仇耶?」曰:無有。」曰:「有失亡邪?」曰:「無有。」繹揮蘊去,因密刺蘊。蘊有陰罪,侄覺之,懼事暴,殺之以滅口。遂收蘊致法。擢提點河北刑獄,權知貝州。歲旱,繹為酒務,市民薪草溢常數,餓者皆以樵采自給,得不死,官入亦數倍。邊民歲輸防城火牛草十余萬,委積久,輒腐敗,繹奏罷之。三遷本曹郎中,為利州路轉運使。
河北經費不支,仁宗問誰可任者,參知政事薛奎薦繹,遂徙河北。進刑部郎中、直史館、知延州,改兵部,為江、淮制置發運使。內出絹五十萬匹,責貿于東南。繹曰:「百姓饑,不宜重擾。」輒奏罷之。甫半年,漕課視常歲增五之一。遷太常少卿,再知延州。繹所至頗稱治,自以久宦在外,意不自得,作《五知先生傳》,謂知時、知難、知命、知退、知足也。嘗兩知鳳翔府,至是,又徙鳳翔。尋為右諫議大夫,卒。
陳知微,字希顏,高郵人。咸平五年,進士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歙州。擢為著作佐郎、直史館,俄充三司戶部判官。奉使契丹,遷太常博士、判三司都磨勘司,再為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副使,奏還東平監所侵民田六百八十家。又決古廣濟河通運路,罷夾黃河,歲減夫役數萬計。
遷右司諫,徙荊湖南路轉運使。召還,拜比部員外郎、知制誥。淮南饑,遣知微巡撫,所至按視儲糧,察諸官吏能否。使還,判吏部銓,兼刑部。知微祠藻雖無奇采,而平雅適用。一日,進改群官,除目紛委,適當知微次直,思亦敏速。又判司農寺,糾察在京刑獄。天禧二年,加玉清昭應宮判官,俄以疾聞,真宗遣中貴挾太醫往視之。卒,年五十。錄其子舜卿為太常奉禮郎,給奉終喪,又假官船載其柩還鄉里。
知微儀狀甚偉,沉厚有材幹,不務皦察,時人許其處劇,惜其母老不克終養。有集三十卷。子堯卿,大中祥符五年,進士及第。
論曰:維岳明習吏事,才足以治劇,而能曲全法掾,其仁恕藹然。雍雖素稱鄙吝,而勤恪清幹,觀其捍守,亦可見矣。儼務進黷貨,廷式傾險忌刻,自不容于清議。若琰、摶經制漕運有方,策之處事精詳,治跡昭著,覃之律身廉潔,兼勤吏事,世卿之安遠,若拙之專對,皆為時論所許。繹以謹願,克世其家,知微敦實有材幹,不辱其職,亦可尚也。至若王陟以謹幹稱,而取士以謗致汙,惜哉!
列傳第六十七
○上官正盧斌周審玉裴濟李繼宣張旦張煦張佶
上官正,字常清,開封人。少舉《三傳》,後為鄜州攝官。雍熙中,召授殿前承旨,屢遣鞫獄,遷供奉官、閣門祗候、天雄監軍。淳化中,轉作坊副使、劍門都監。李順之亂,分其黨趨劍門,時疲兵數百人,正奮勵士氣以禦之。會成都監軍宿翰領兵投劍門,與正兵合,因迎擊,大破賊數千眾,斬馘殆盡。奏至,太宗嘉之,詔書獎飭,並賜襲衣、金帶,超正為六宅使、劍州刺史、充劍門部署,翰自供奉官擢崇儀使、領昭州刺史。數月,正被疾,請尋醫,至闕。疾愈,入對,上勞問久之,複遣還任所,賜以金丹、良藥、衣帶、白金千兩、馬三匹,授以方略,令招撫殘孽,慰勉遣之。
初,川賊甚盛,朝議深以棧路為憂,正以孤軍力戰挫賊鋒,自是閣道無壅,王師得以長驅而入。賊眾三百餘,敗歸成都,順怒其驚眾,盡斬之,然自此沮氣矣。後賊既誅,餘寇匿山谷,恃險結集,剽劫為患。王繼恩百計召誘不至,正諭以朝廷恩信,皆相率出降。未幾,加峰州團練使,與雷有終並為西川招安使,代王繼恩。
正木強好淩人,自謂平賊有勞,受人主知,無所顧忌。數面攻兩川官吏之短而暴揚之,眾積怨怒,多上章訴其不法者。太宗謂近臣曰:「人臣可任用者,朕常欲保全。正婞直而失于謙和,每謗書至,朕雖力與明辯,然眾怒難犯,恐其不能自全。」乃賜手劄戒諭曰:「言者,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不可不慎也。夫遇事輒發,悔不可及。儻自恃無瑕,而好面攻人之短,豈謂喜怒不形於色耶?當以和輯遠民為念,斯盡善矣。」正上表謝。
真宗即位,改莊宅使。是秋,廣武叛卒劉旴嘯聚數千輩,逐都巡檢使韓景祐,略漢蜀邛州、懷安永康軍。正與鈐轄馬知節領兵趨新津,抵方井,擊敗之,斬旴,平其黨。遷南作坊使,賜錦袍、金帶。咸平初,召還,擢拜東上閣門使、勾當軍頭引見司,俄權戶部使。二年,出知滄州,徙高陽關副都部署,真拜洺州團練使。車駕北巡,以為行營先鋒鈐轄。
尋知青州,未行,會王均叛蜀,命為峽路都鈐轄,移知梓州。又曆滄、瀛、鎮、貝四州,高陽關部署。以足疾,求知磁州,手詔慰勉。會邢州地震,民居不安,徙正典之。移潞州。景德中,以河北新經兵革,慎擇守臣,以正知貝州,遷洺州防禦使,複知滄州,移同州。再表引年,授左龍武軍大將軍、平州防禦使,分司西京。尋以本官致仕,賜全俸,仍以見緡給之。四年,卒,年七十五。子璨至內殿崇班。
盧斌,開封人。以筆劄事晉邸,太宗即位,補殿直。雍熙中,領兵屯霸州。會大舉北伐,令以五千騎隨曹彬抵祁溝。時契丹據河,王師乏水,斌請以千弩斫砦,契丹遁去,遂移軍夾河。既克涿州,令斌以萬人戍守,會食盡,大兵將還,斌因懇言:「涿州深在北境,外無援兵,內無資糧,丁籍殘失,守之無利。今若還師,必須結陣而去,以一陣之役,比於固守,其利百矣。」複慮遼人乘便剽襲,宜為之備。彬以為然,遂令斌擁城中老幼,並狼山南還易州。彬之旋也,無複行伍,果為契丹所乘。諸將皆以失律被譴,斌亦下樞密院問狀,太宗聞其嘗建議棄涿州,遂釋不問。以為霸州破虜軍緣邊巡檢。
端拱中,又為永舉軍、華州巡檢。時大賊侯和尚、劉渥劫興平、櫟陽,殺捕賊官二人。斌率兵掩襲,且追且鬥,薄南山,渡渭水,抵鳳翔,複至耀州,擒錐並盡。以勞,改供奉官。召還,面加獎慰,授閣門祗候,又賜白金、緡錢、衣帶。尋為梓、遂十二州都巡檢使,太宗諭之曰:「川陝人情易搖,設有寇攘,雖他境亦當襲逐,仍許便宜從事,不須中覆。」淳化二年,賊任誘等寇昌、合州。斌率兵頓昌州南牛鬥山,偵知賊在龍水鎮,值大雨,斌馳馬四十裏,騎從數十人,遂斬誘等百餘級,賊眾悉平。
三年,富順監蠻掠榮州,斌晨夜倍道以赴,得州兵千人,署隨軍糧料以張其勢。蠻乃遁,追至地頭鎮東南八十裏,樹柵,招其酋甫羌一阿奴綱,諭以朝旨,歃血刻石為盟而遣之。俄而榮、戎、資州、富順監賊十五隊鈔鄉邑,斌擒三百人,部送闕下,餘悉臨敵斬戮。
四年,賊王盡複起榮、資,斌擊滅之,盡縛以獻。遷內殿崇班。是冬,李順為亂,斌即率兵六百抵成都,鬥戰連月,殺數萬人。明年,成都不守,斌還梓州,集十州兵赴援,知州張雍委以監護之任。會江水泛溢,毀子城。斌勸諭州民,翌日,畚鍤大集,自城西大濠中掘塹深丈,決西河水,注之以環城。二月,賊渠相裏貴眾二十一萬傅城下,城中兵裁三千。斌曰:「軍法倍兵不戰,然狂醜烏合,非訓練之師,以吾仗天子威靈,必可殲蕩。」即感厲士伍,負土塞南北門,為固守之計。又突出與賊戰,擊刺三十餘合,賊稍卻。俄複大設機石、連弩、沖車、雲梯,四面鼓噪乘城,矢石亂下,斌與州將隨機設備。長圍八十日,會王繼恩令石知顒率兵來援,斌出東門迎勞王師,賊不戰而潰。斌乘勝追斬及納降二萬餘。五月,賊數萬圍閬州,斌領千兵赴之,斬首五千,圍遂解。又至蓬州老雅山,賊眾三千為陣拒斌,斌擊敗之,至城下,賊複大集,斬三千級。蓬州平,斌傳詔安撫蓬、閬、渠、達四州,擢授西京作坊使,領成州刺史。
斌在川峽六年,以孤軍禦寇,累立戰功,表求入奏。太宗遣使諭之曰:「俟妖孽盡殄,當召汝。」既而賊黨集梓、綿、漢三州境上,斌往平之。未幾,代還,太宗親加勞問。拜東上閣門使、檢校左僕射,加食邑三百戶,賜白金千兩、袍笏、金帶。上言:「葭萌路出師討賊,可直入利州。若寇焚棧道,劍門之險不足固也,請置砦柵。」從之。
尋命為銀、夏兵馬鈐轄,遣與李繼隆等五路出師討李繼遷。斌求對,懇言曰:「羌夷之族,馬驕兵悍,往來無定,敗則走他境,疾戰沙漠,非天兵所利。不若堅保靈州,於內地多積芻糧,以師援送。苟其至也,會兵首尾擊之,庶幾無枉費,而不失固圉之策矣。」時業已出師,不從其議。改授靈環路鈐轄,領兵二萬為前鋒,令于烏、白池與諸軍會。斌謂李繼隆曰:「靈州抵烏、白池,月余方至。若自環州橐駝路,裁十日程。」即不俟詔而往,與諸將失期,不見賊而還。俄徙屯寧州,以疾召歸,勾當軍頭引見司。咸平初,卒,年五十。子文質殿中丞。
周審玉,開封人。父勳,以親校事唐明宗,累立戰功,太平興國中,至隰州團練使。周顯德初,審玉蔭補殿直,從世宗平瓦橋關,甚見親信。太祖受禪,為供奉官,未幾,加閣門祗候。累遷崇儀、洛苑副使,西京作坊使。雍熙中,契丹犯塞,潘美屯師定州,審玉為監軍。嘗與敵戰,而先鋒劉緒陷賊,審玉躍馬趣擊,拔緒而還,以勇敢聞。
淳化中,知貝州。有驍捷卒戍州者三十七人,同謀殺審玉,劫庫兵而叛,推虞候趙鹹雍為首。審玉覺之,與轉運使王嗣宗率兵悉擒其黨,斬十五級,磔咸雍於市。先是,咸雍父鏻,晉天福中,嘗誘契丹屠州城。至是五十年,而其子戮於都市,舊老猶記其事,鹹異之。審玉以功領順州刺史。
至道初,徙並州鈐轄。咸平初,知鳳翔府。有桑門乘傳而西,以市木為名,威動府縣。審玉曰:「此有所倚而為也。」因按詰之,盡得其奸狀,杖其背,械送闕下。以目疾,代還,奉朝請,俄丁內艱。既而謂親友曰:「僕齒發遲暮,而未能辭祿仕者,良以慰母心爾,今可行其志矣。」乃拜章請老,得千牛衛大將軍致仕。三年,卒,年七十四。審玉晚年,好讀《神農本草》,留意方術。少長兵間,習知攻守之法。真宗嘗召至便坐,示以攻戰器。方奏對,疾作,詔遣使就第,賜白金慰恤之。子允迪,為虞部員外郎。
裴濟字仲溥,絳州聞喜人。唐相耀卿八世孫,後徙家河中。濟少事晉邸,同輩有忮悍者,濟屢糾其過失,被譖,出補太康鎮將。未幾,譖濟者坐法。太宗知濟可任,會即位,補殿直,為天威軍兵馬監押。及平太原,征幽薊,濟迎謁陪扈,令監軍易州,契丹攻城不能下。以勞,遷西頭供奉官。
太平興國末,江表盜起,命為巡檢,遷崇儀副使。召還,遷崇儀使。監戍兵於威虜軍,塗次鎮州,夜有賊騎扣城門,大呼曰:「官軍至矣。」州將然之,促守吏開關,濟遽止之曰:「此必妄也。」及旦,果有敵兵遁去。太宗嘉之,遷西上閣門使、定州都監,就加行營鈐轄,尋知定州。契丹三萬騎來攻,濟逆擊于徐河,斬數千級,獲牛馬、鎧仗甚眾。
淳化初,與周瑩同判四方館,未幾,為鎮州行營鈐轄。又與李繼隆擊賊于唐河,濟短兵陷陣,賊大敗走,優詔褒美。初,繼隆以濟性剛,不悅之;及是役,撫濟恨相知之晚。改四方館使,複知定州,徙天雄軍鈐轄。遷客省使,複知定州。至道二年,改內客省使、知鎮州。立春日,出土牛以祭,酌奠始畢,有卒挾牛去。濟察其舉止,知欲為變,亟命擒之,果有竊發者數十人,已劫鄽間矣,悉搜捕腰斬之,軍民肅然。濟在鎮、定凡十五年,威績甚著。召還,知天雄軍。
咸平初,李繼遷叛,以濟領順州團練使、知靈州兼都部署。至州二年,謀緝八鎮,興屯田之利,民甚賴之。其年,清遠軍陷,夏人大集,斷餉道,孤軍絕援,濟刺指血染奏,求救甚急,兵不至,城陷,死之。上聞嗟悼,特贈鎮江軍節度。三子並優進秩。濟在諸使中甚有聲望,及沒,夏人皆惜之。景德中,濟妻永泰郡君景氏卒,特詔追封平陽郡夫人,諸子給奉終喪。
子德谷虞部郎中,德基至如京使,德豐殿中丞。濟兄麗澤、弟麗正,並進士及第。麗澤至右補闕,麗正至金部員外郎。麗正子德輿,為殿中丞。
李繼宣,開封浚儀人。乾德中,補右班殿直,令與禦帶更直,裁十七歲。嘗命往陝州捕虎,殺二十餘,生致二虎、一豹以獻。太平興國初,掌南作坊使,改供奉官,出為邠、甯、慶三州巡檢、都監。繼宣本名繼隆,與明德皇后兄同姓名。至是,太宗為改焉。
五年,召還,承受定州路奏事。奉詔修長城口、平塞威虜靜戎軍、保州,又領兵入敵境,獲老幼千余,牛畜數百。又率兵捍契丹于乾甯泥姑海口。契丹寇靜戎軍,從崔彥進過拒馬河接戰,自午至申,大敗之。又為貝州監軍。
雍熙三年,曹彬北征,繼宣從先鋒李繼隆至方城,力戰三日,大軍繼至,遂克固州。進壁涿州東,又與敵鬥,乘勝攻北門,克之。日領輕騎度涿河,覘敵勢,又將五千騎援米信,因率勁騎追至新城北,大敗之,斬其酋賀恩相公,繼宣亦中流矢。大軍還雄州取芻糧,遇契丹新城,疾戰至暮,繼宣中十創,劍及兜鍪。明日複戰,繼隆為敵所邀,繼宣以所部拔之,且戰且行,奪涿河,數日,乃至涿州。及棄州保歧溝關,又戰拒馬上,追奔至孤山,契丹乃引去。留屯滿城,俄還貝州。召入,以功超授崇儀使,代王繼恩為易州駐泊都監,賜錢五十萬,白金五百兩。又領騎兵五千戍北平,押大陣東偏,受田重進節度,屯長城口。敵至大溝,繼宣進滿城。敵至定州,奪唐河橋,重進召繼宣洎田紹斌赴援,紹斌為敵所敗,繼宣獨按部轉鬥入定州。敵兵北去,重進命將五千騎躡其後,抵拒馬河。及敵據楊疃,繼宣徑掩擊之,遂焚廬舍而遁。
雍熙四年,為高陽關行營都監。端拱初,契丹騎至瀛、鎮,繼宣率步騎萬人入敵境,抵勝務,焚聚落,獲生口,契丹乃引還。時易州候騎不至,繼宣于易州、平塞軍、長城口、威虜靜戎順安軍至高陽,為望櫓七所,舉烽以候警急。二年,為鎮、定、高陽關三路排陣都監,押大陣西偏。與李繼隆部芻糧抵威虜,還度徐河,為敵追襲。繼宣駐軍與鬥,殺獲甚眾。又領騎二千,敗契丹於保州西射城,追薄西山,有詔褒美。
淳化三年,徙知保州,又轉莊宅使。築關城,浚外濠,葺營舍千五百區;造船一百艘,入雞距泉以運糧,人鹹便之。數月,徙定州行營都監,戍深州,改高陽關行營都監。課軍中勁弩,為入陣之備。五年,領高州刺史。會契丹泛海劫千乘縣,繼宣請於海口置砦以禦之。
至道三年,遷北作坊使,俄召還,加南作坊使,出為鎮州行營鈐轄。契丹寇定州,命主無地分馬。敵至懷德橋,繼宣領兵三千掩襲之。至則契丹已壞橋,繼宣橫木而度,追奔五十餘裏。契丹焚鎮州中渡、常山二橋,繼宣領兵趣之,契丹保豐隆山砦,繼宣伐木治常山橋,契丹聞之,大懼,拔砦遁走。
繼宣銳於追襲,傅潛為部署,繼宣詣潛請行,頗為所抑。及召潛屬吏,詔繼宣與高瓊同主軍事,逐敵越拒馬河,複為鎮州鈐轄。受詔按視緣邊城砦,權知威虜軍,敵騎至城下,屢出兵設伏,斬獲甚眾。俄還鎮州。
咸平四年,拜西上閣門使,領康州刺史,為前陣鈐轄,與秦翰、楊延昭、楊嗣分屯靜戎、威虜。敵至,會師於威虜,延昭、嗣輕騎先赴羊山,繼宣與翰、分左右隊客整所部,翰全軍亦往,繼宣留壁赤虜,止以二騎繼進。至,則延昭、嗣適為敵所乘。繼宣即召赤虜之師,與翰師合勢大戰,敵走上羊山。繼宣逐之,環山麓至其陰。繼宣馬連中矢斃,凡三易騎,進至牟山谷,大克捷。延昭、嗣、翰之師,初頓赤虜,既而退保威虜,繼宣以所部獨與敵角,薄暮,始至威虜。詔書稱獎,特加檢校官及食邑。
明年,徙定州鈐轄,捍契丹于唐河。會緣邊都巡檢使楊延昭、楊嗣禦敵師敗,詔繼宣與內殿崇班王汀代之。望都之敗,敵騎剽郡縣,繼宣壁徐河,契丹數十隊薄威虜,威虜魏能與戰,走之,久而繼宣始至。又寇靜戎,汀請分兵自將襲契丹,繼宣拒之,雖日出遊騎偵敵勢,屢徙砦而未嘗出戰。為能、汀所發,召還,令樞密院問狀,降為如京副使。
景德初,加如京使、鎮州鈐轄。契丹乘秋來攻,時桑贊病足,鄭誠赴定州,繼宣獨主鎮州全師,曆屯邢、趙。及與契丹和,命為高陽關鈐轄。是冬,複為西上閣門使,領康州刺史。三年,兼知瀛州。繼宣罕識字,上以河間郡事繁,慮獄訟有枉,命高繼勳代之,止為鈐轄。
大中祥符初,徙鎮、定兩路鈐轄,進秩東上閣門使。召還,改鄆州部署,加四方館使。以疾,授西京水南都巡檢使,每夕罕巡警,為留司所舉,特詔增巡檢一員,專主夜巡。六年,疾甚,求至京師尋醫,卒,年六十四。子守忠,左侍禁、閣門祗候。
張旦,趙州人。勇敢善射,以經學中第,至國子博士。淳化中,知陵州。時李順構亂,連下城邑。賊党數萬攻陵州,州兵不滿三百,舊不設城塹。旦修完戰具,置鹿角砦,驅市人進戰,大敗之,殺五千餘人,獲器械萬計。詔書褒之,特遷水部員外郎,賜緋魚,由是知名。數月,西川招安使上官正言:「雅州密邇蠻蜑,在於鎮撫須得其人,伏見水部員外郎張旦,前守陵州,以孤軍抗群寇,保全壁壘,至今劍外伏其威名。望改授諸司使,令知州事。」上以省郎之重,不欲換他職,乃授刑部員外郎,賜金紫。乘傳之任,寇不敢犯。
真宗即位,遷兵部員外郎,改尚食使、知德清軍。景德中,契丹入寇,陷軍壁。旦與其子利涉率眾奮擊,並戰沒。上聞之驚悼,特贈左衛大將軍、深州團練使,利涉崇儀副使。錄其四子官。時有上封事者,言朝廷宜優加恩典,以勸忠臣。詔以恤旦事告諭天下。
又虎翼都虞候胡福戍軍城,率兵力戰,金創遍體,猶奮劍轉鬥,矢無虛發,麾下已盡,獨挺刃殺數十人。副指揮使尚祚能運大撾,所斬首拉肋者,亦百餘人,眾寡不敵,遂與指揮使張睿、劉福、都頭輔能等四人並死之。真宗嘉歎其忠勇,遣使訪遺骸,唯得福屍,命其子厚葬之。贈福洺州團練使,祚濱州刺史,睿演州刺史,劉福臨州刺史,能等並贈諸衛率府副率。又邯鄲令李晦辭赴任,值道梗,留德清同拒敵;侍禁夏承皓部兵至大名界遇敵,皆戰沒。贈晦辭工部員外郎,承皓崇儀使。時又贈受事河朔而沒者,殿直劉超供備庫使,入內高班內品李知順為六宅副使,奉職胡度等三人為內殿崇班,仍各錄其子,及賜其家金帛。
張煦,字輔昜,開封人。開寶末,補府中牙職。雍熙二年,自陳太宗尹京嘗事左右,命為殿前承旨,遷殿直、歙州監軍。凶人黃行達弟坐法抵死,行達誣州將故入其罪,詔宣州通判姚鉉與煦鞫之,即日決遣。還擢供奉官、閣門祗候。占謝日,又改內殿崇班、鎮定、邢、趙、山西、土門路都巡檢使。契丹騎兵剽境上,煦以所部斬首數十,走之。葛霸、周瑩、李繼宣稱其幹舉,有詔嘉獎。代還,拜供備庫副使,權知環州。數月,改岢嵐軍使,又知保安軍。
咸平中,王均亂蜀,以煦為綿、漢、劍門路都巡檢使。又與雷有終進攻成都,煦主東砦,焚其郛及樓堞,均突圍而遁。賊平,以功就遷正使,徙益州都監,與知州宋太初同提總本路諸軍事。有戰艦卒將謀擾動,煦即日斬之。
夏人寇邊,改涇原儀渭都鈐轄。又為邠甯環慶路鈐轄兼巡檢、安撫都監,累躡寇入賊中,掩殺甚眾,有詔嘉獎。會遣王超、張凝、秦翰援靈武,命煦為西路行營都監。至鎮戎,聞靈武已陷,複還本任。與張凝入西夏境,出白豹鎮,至柔遠川,夏人七百余邀戰,煦與慶州監軍張綸擊殺甚眾。清遠故城有酋長,請以甲騎三萬來降。煦與凝曰:「此詐也。」亟嚴兵以待之,果然。凝按部歸環州,道為敵所邀。煦聞之,領所部銳兵自慶州赴之,一昔與凝會,射殺其大將,與凝同還。
景德元年,加領賀州刺史,複為涇原儀渭鎮戎軍鈐轄,再知環州。四年,宜州戍卒陳進反,命副曹利用為廣東西路安撫使。賊眾擁判官宜州盧均,僭號南平王,圍象州,煦以兵會利用斬之。初與利用同署紙,人持百枚,備給立功將士。及破賊,利用在前軍無所給,煦在後而所給過半,真宗謂其太過。賊平,改如京使,知懷州。
東封歲,權河陽鈐轄,遷文思使、知曹州。會江、淮災歉,分命大藩長吏綏撫,以煦為江南西路安撫都監。俄還濟陰,加北作坊使,又徙滄州,就轉宮苑使,領康州刺史。大中祥符九年,加領昭州團練使、知鄜州。未幾,複知滄州。天禧三年,拜西上閣門使,徙並代鈐轄。以老疾求近郡,得知磁州。四年,卒,年七十三。煦明術數,善相宅,時稱其妙。
張佶,字仲雅,本燕人,後徙華州渭南。初名志言,後改焉。父昉,殿中少監。佶少有志節,始用蔭補殿前承旨,以習儒業,獻文求試,換國子監丞。遷著作佐郎、監三白渠、知涇陽縣。端拱初,為太子右贊善大夫。曹州民有被誣殺人者,詔往按之,發擿奸伏,冤人得雪。尋通判忻州,遷殿中丞,兼禦河督運。
至道中,通判陝州,再部送芻糧赴靈武,就改國子博士。咸平初,擢為陝西轉運副使,賜緋魚。至延安,遇夏人入寇,親督兵擊敗之。三年,徙西川轉運副使。時詔討王均,以饋餉之勞,遷虞部員外郎。賊平,分川峽為四路,以佶為利州路轉運使。有薦其武幹者,召還,授如京使、涇原鈐轄兼知鎮戎軍。徙麟府路鈐轄,夏人來寇,佶率兵與戰,親射殺酋帥,俘獲甚眾,餘黨遁去。詔書褒之,賜錦袍、金帶。景德中,徙益州鈐轄,加宜州刺史,遷文思使。佶禦軍撫民,甚有威惠,蜀人久猶懷之。
大中祥符四年,車駕祀汾陰,以為西京舊城巡檢、鈐轄。禮成,加授北作坊使,充趙德明官告使。又為鄜延鈐轄。會秦州李浚暴卒,上語近臣曰:「天水邊要,宜速得人。」馬知節稱佶可任,上然之,遂改左騏驥使,就命知秦州。至州,置四門砦,開拓疆境,邊部頗怨。又臨渭置采木場,戎人不之爭,移帳而去。佶不甚存撫,亦不奏加賚賜,邊人追悔,引眾劫掠,佶深入掩擊,敗走之。議者又欲加恩宗哥、立遵等族,以扼平夏,佶請拒絕之,事具《吐蕃傳》。朝廷始務甯邊,以佶輕信易事,徙邠甯路鈐轄。天禧初,召為契丹國信副使,再任邠寧,兼知邠州,遷宮苑使。未逾月,擢拜西上閣門使,複為涇原鈐轄。四年,卒,年六十九。
佶涉獵書史,好吟詠,勇敢善射,有方略,其總戎護塞,以威名自任。子宗象,兵部員外郎、直史館、度支判官。
論曰:自古盛德之世,未嘗無邊圉之患,要在得果毅之臣以捍禦之。昔人有言「誰能去兵」,漢祖亦雲「安得猛士」,蓋為此也。李順叛蜀,攻陷郡邑,正捍劍門,斌守梓潼,其績最多。契丹入寇,審玉、繼宣,拔陷將於重圍之中,固有餘勇,佶、煦宣力西南,勤幹威惠,亦皆可取。濟、旦以孤城捍強寇,援絕戰死,一代死事之表表者,其可泯諸。
列傳第六十八
○王延德常延信程德玄王延德魏震張質楊允恭秦羲謝德權閻日新靳懷德
王延德,開封東明人。曾祖芝,濮陽令。祖璋,相州錄事參軍。父溫。晉末契丹內寇,溫率鄉豪捍蔽境內,裏人德之。宣祖掌畿甸兵,與溫厚善,延德方總角,宣祖愛其謹重,召置左右。太宗尹京,署為親校,專主庖膳,尤被倚信。
太平興國初,授禦廚副使,數月,遷正使。從征太原,未幾,加尚食使,賜浚儀縣壽昌坊宅一區。俄領薊州刺史,兼掌武德司,改皇城使,掌禦輦院、左藏庫。延德所領凡五印,因對懇讓,遂罷左藏、禦廚。八年,兼充親王諸宮使。延德素謹慎,以舊恩,每延訪外事。端拱初,領本州團練使。淳化中,當進秩,延德與王繼恩、杜彥鈞使額已極,特置昭宣使,以延德等為之。至道二年,加領平州防禦使。
真宗嗣位,改領懷州。永熙複土,提點緣路供頓。咸平初,出知華州,占謝日,面請罷昭宣使,從之。實以禦侮正秩,奉給優厚故也。上幸大名,為東京舊城都巡檢使。明年,以風痹請告,遣還本郡,是冬卒,年六十四。贈邕州觀察使。
延德所至,好撰集近事。掌禦廚則為《司膳錄》,掌皇城司則為《皇城紀事錄》,從郊祀為行宮使則為《南郊錄》,奉詔修內則為《版築記》,從靈駕則為《永熙皇堂錄》、《山陵提轄諸司記》,及治郡則為《下車奏報錄》。先是,詔史官修太祖、太宗《實錄》,多以國初事訪延德,又上《太宗南宮事蹟》三卷。子應昌,莊宅使、端州團練使。
常延信,並州平晉人。祖思,仕周曆昭義、歸德、平盧三鎮節度,延信皆補牙職,領和州刺史。思卒,入為六宅使,領郡如故。
建隆初,改領平州,坐與妻族相訟,左授右監門衛副率,領護滑州黃河堤。開寶中,為京新城外汴河南巡檢,出為潼關監軍。延信以關路岩險,奏易道路及填禁坑,役工四十余萬。又監通許鎮兵,改梓、遂十二州都巡檢使,賜袍帶、錢百萬。太平興國初,秩滿,留再任,賜錢四十萬。時亡命卒多以山林為寇,延信嘗領徒捕殺三百餘人。又為唐、鄧都巡檢使,代還,繼改右清道、右司禦二副率。
雍熙三年,命督鎮州以北至軍前芻糧。是冬,為全、邵六州都巡檢使,令疾置之任。就充羊狀六砦都鈐轄,遷右衛副率。會誠州蠻歸款,命延信馳入溪洞,索其要領。又逐蠻直趣古鎮,過西延、大木諸洞,蠻人懾伏。
淳化中,曆襄、鄧、宋、曹等州都巡檢使,改左監門衛將軍,屢部徒修護河防,改左領軍、左屯衛二將軍,充西京水南都巡檢使。有盜掠彭婆鎮及甲馬營,延信馳以往,悉擒之。咸平中,曆太康、鞏縣二監軍。景德二年,卒,年六十四。
程德玄,字禹錫,鄭州滎澤人。善醫術。太宗尹京邑,召置左右,署押衙,頗親信用事。太祖大漸之夕,德玄宿信陵坊,夜有扣關疾呼趣赴宮邸者。德玄遽起,不暇盥櫛,詣府,府門尚關。方三鼓,德玄不自悟,盤桓久之。俄頃,見內侍王繼恩馳至,稱遺詔迎太宗即位。德玄因從以入,拜翰林使。
太平興國二年,陳洪進來朝,命德玄迎勞之。船艦度淮,暴風起,眾恐,皆請勿進。德玄曰:「吾將君命,豈避險?」以酒祝而行,風浪遽止。三年,遷東上閣門使,兼翰林司事。是秋,領代州刺史。從征太原,為行宮使,師還,以功改判四方館事。俄遷領本州團練使,又加領本州防禦使。
五年,坐市秦、隴竹木聯筏入京師,所過矯制免算,又高其估以入官,為王仁贍所發,責授東上閣門使,領本州刺史。陝府西南轉運使、左拾遺韋務升,京西轉運使、起居舍人程能,判官、右贊善大夫時載,坐縱德玄等於部下私販鬻,務升洎能並責授右贊善大夫,載將作監丞。是冬,車駕幸魏府,命總禦營四面巡檢,掌給諸軍資糧。
德玄攀附至近列,上頗信其言,繇是趨附者甚眾。或言其交遊太盛,遂出為崇信軍節度行軍司馬。逾年,複拜慈州刺史,移知環州。時西鄙酋豪相繼內附,詔以空名告敕百道付德玄,得便宜補授。頃之,以疾求致仕,優詔不許。淳化三年,改本州團練使、知邠州。未半歲,複典環州。李順之寇西蜀,移知鳳州,兼領鳳、成、階、文等州駐泊兵馬事,徙慶州。咸平中,入朝,真宗命坐撫勞,訪以邊事。俄出知並州兼併代副都部署,移鎮州,受代歸闕。景德初,卒,年六十五。大中祥符中,其子繼宗上章,懇祈贈典,上憫之,特贈鄭州防禦使。
兄德元同仕王府,至內酒坊副使。繼宗,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次子繼忠,內殿崇班。德元子賁,大中祥符五年舉進士,累遷太常博士。
王延德,大名人。少給事晉邸。太平興國初,補殿前承旨,再遷供奉官。六年,會高昌國遣使朝貢,太宗以遠人輸誠,遣延德與殿前承旨白勳使焉。自夏州渡河,經沙磧,曆伊州,望北庭萬五千里。雍熙二年,使還,撰《西州程記》以獻,授崇儀副使,掌禦廚。明年,拜正使,出知慶州。
淳化三年,代還,監折博倉。延德與張齊賢善,因國子博士朱貽業通言齊賢,求免掌庾,希進用。齊賢為言之,上怒曰:「延德願掌倉以自效,未逾月,又禱宰相求免,何也?」因召延德詰責,自言未嘗遣貽業詣相府有所求請。上疑齊賢不實,召貽業至,貽業又諱之,齊賢恥自辨,因頓首稱罪。上怒,即以延德領懿州刺史以寵之。五年,提點三司衙司、磨勘憑由司。未幾,拜左屯衛大將軍、樞密都承旨,俄授度支使。
真宗即位,轉左千牛衛上將軍,充使如故。延德前使西域,冒寒不汗,得風痹疾,艱於步履。咸平初,出為舒州團練使、知鄆州,徙青州,坐市物有剩利,降授左武衛將軍。久病落籍,遣家人代詣登聞鼓院求休致,上以其久事先帝,複授左千牛衛上將軍致仕。景德三年,卒,年六十八。
延德以攀附得官,傾險好進,時人惡之。兄延之,乾德六年進士,至屯田郎中致仕。
魏震,不知何許人。祖浩,贍國軍榷鹽制置使。父鉞,蒲台令。震初用祖蔭,當補廷職,自以習詞業,不屑就。姚恕嘗與鉞蒲台交代,及為皇子教授,太宗在藩邸,恕嘗稱震之材,因召寘邸中。即位,補殿直、廬壽八州巡檢。從征河東,掌行在左藏庫,改供奉官。雍熙初,溫州進瑞木成文,震作詩賦以獻,拜崇儀副使,賜白金二千兩,掌內弓箭庫。出知保州,會諸將北伐,為幽州西北路鈐轄。下飛狐、蔚州,以功就遷崇儀使、知蔚州。複知保州,移秦州鈐轄。端拱中,召拜西上閣門使,俄知廬州,徙澶州。淳化二年,進東上閣門使、知鳳州,坐事免。至道初,起為洛苑使、知洪州。二年,複為東上閣門使,知定、代二州並兼行營鈐轄。咸平元年卒。子致恭,殿中丞。
張質,字守樸,博州高唐人。少孤,養于兄贊。贊為樞密院典謁,質因得隸兵房,頗為趙普、曹彬所知。太宗征河東,還駐鎮陽,彬方典樞務。一夕,議調發屯兵,時,軍載簿領,阻留在道。質潛計兵數,部分軍馬,及得兵籍較之,悉無差謬。淳化中,累遷本房副都承旨。
咸平初,授左監門衛將軍、樞密副都承旨。先是,樞密吏皆以年勞次補,有至主事而懵其職者。景德三年夏,內出公事三條,令主事以下詳決之,命質與禮房副承旨尹德潤宿禦書院考第。翌日,上親臨閱視,凡選補四十餘人,不中式除崇班、供奉官、奉職者十餘人。以質為左屯衛大將軍,加給月奉,曆右神武軍、右衛二大將軍。
大中祥符七年,轉都承旨。在樞要僅五十日,練習事程,精敏端愨,未嘗有過。舊,本院吏罕有遷至都承旨者,上素知質廉謹,故以授之。嘗召問五代以降洎國初軍籍更易之制,且命條具利害,質纂為三篇,目曰《兵要》以進,上覽而稱善。
好養生之術,老而不衰,以是多接隱人方士,然語不及公家事。每大祀巡幸,質多為行宮使,或領巡檢提點供頓之務。天禧元年九月,方候對承明殿,暴中風眩,輿歸卒,年七十四。錄其子大理評事純為衛尉寺丞,孫思道為三班奉職。
楊允恭,漢州綿竹人。家世豪富,允恭少倜儻任俠。乾德中,王師平蜀,群盜竊發,允恭裁弱冠,率鄉里子弟砦于清泉鄉,為賊所獲,將殺之。允恭曰:「苟活我,當助爾。」賊素聞其豪宗,乃釋之。陰結賊帥子,日與飲博,陽不勝,償以貲,使伺賊。賊將害允恭,其子以告,因遁去。內客省使丁德裕討賊至州,允恭以策幹之,署綿、漢招收巡檢,賊平,補殿前承旨。
太平興國中,以殿直掌廣州市舶。自南漢之後,海賊子孫相襲,大者及數百人,州縣苦之。允恭因部運入奏其事,太宗即命為廣、連都巡檢使。又以海鹽盜入嶺北,民犯者眾,請建大庾縣為軍,官輦鹽市之。詔建為南安軍,自是冒禁者少。賊有葉氏者,眾五百餘,往來海上。允恭集水軍,造輕舠,掩襲其首,斬之。餘黨棄船走,伏匿山谷,允恭伐木開道,悉殲焉。賊寇每遇風濤,則遁止洲島間。允恭領眾涉海,捕之殆盡,賊皆望風奔潰。又抵漳、泉賊所止處,盡奪先所劫男女六十餘口還其家。詔書嘉獎,賜錢十萬,轉供奉官。詔歸,改內殿崇班。
時緣江多賊,命督江南水運,因捕寇黨。行及臨江軍,擇驍卒拏輕舟伺下江賊所止,夜發軍城,三鼓,遇賊百餘,拒敵久之,悉梟其首。又趣通州境上躡海賊,賊系眾舟。張幕,發勁弩、短炮。允恭兵刃所向,多為幕所縈,炮中允恭左肩,流血及袖,容色彌壯。徐遣善泅者以繩連鐵鉤散擲之,壞其幕,士卒爭進,賊赴水死者大半,擒數百人。自是江路無剽掠之患。以功轉洛苑副使,江、淮、兩浙都大發運、擘畫茶鹽捕賊事;賜紫袍、金帶、錢五十萬。先是,三路轉運使各領其職,或廩庾多積,而軍士舟楫不給,雖以官錢雇丁男挽舟,而土人憚其役,以是歲上供米,不過三百萬。允恭盡籍三路舟卒與所運物數,令諸州擇牙吏,悉集,允恭乃辨數授之。江、浙所運,止於淮、泗,由淮、泗輸京師,行之一歲,上供者六百萬。
淳化五年,轉西京作坊使。初,產茶之地,民輸賦者悉計其直,官售之,精粗不校,鹹輸榷務。商人弗肯售,久即焚之。允恭曰:「竭民利而取之,積腐而棄之,非善計也。」至道初,劉式建議請廢緣江榷務,許商人過江,聽私貨鬻。允恭以為諸州新陳相糅,兩河諸州風土,各有所宜,非雜以數品,即商人少利。請依舊江北置務,均色號,以年次給之。事下三司,鹽鐵使陳恕等以允恭議為是,詔從之。即命允恭為發運使,始改「擘畫」為「制置」,以西京作坊副使李廷遂、著作佐郎王子輿並為同發運使。
巢、廬江二縣舊隸廬州,道遠多寇,民輸勞費。允恭請以二縣建軍,詔許之,以無為為額。淮南十八州軍,其九禁鹽地,則上下其直,民利商鹽之賤,故販者益眾,至有持兵器往來為盜者。允恭以為行法宜一,即奏請悉禁,而官遣吏主之。事下三司,三司言其不可,允恭再三為請,太宗始從之。是歲,收利巨萬。允恭與王子輿、秦羲同主茶鹽之任,多作條制,遂變新法。
真宗即位,改西京左藏庫使。又言川峽鐵錢之弊,曰:「凡民田之稅,昔輸銅錢之一,今輸鐵錢亦一;而吏卒奉舊給銅錢之一,今給鐵錢五;及行用交易,則鐵錢之十,為銅錢之一。且民入田稅,以一為十,官失其九矣;吏卒奉給,增一為五,官又失其四矣;吏卒得五用十,複失其半矣。臣在先朝,嘗陳其事,願變法以革其弊,先帝方議行之,會賊順叛擾而止。今陛下繼成先烈,可遂建其法,使民不失所。且饒、信之銅,積數千萬,若遣運于荊,達於蜀,蜀素多銅,俾夔、益、遂各置監鼓鑄,歲用均給,不十年,悉用銅錢矣。」議雖未用,然自是吏卒奉給,始改用十鐵錢易銅錢之一。
俄知通利軍,兼黃、禦河發運使。會議減西鄙屯兵,以息轉餉,召允恭與崇儀副使竇神寶、閣門祗候李允則馳往經度,圖上郡縣山川之形勝。允恭因建議曰:「自環州入積石、抵靈武七日程。芻粟之運,其策有三。然以人以驢,其費頗煩,而所載數鮮。莫若用諸葛亮木牛之制,以小車發卒分鋪運之。每一車四人挽之,旁設兵衛,加戈刃於其上,寇至則聚車於中,合士卒之力,禦寇於外。」尋為議者所沮而止。複遣之任,又議,江、淮鹽鐵使陳恕力爭,詔從允恭之議。加領康州刺史。
咸平初,以北邊賣馬,未有定直,命允恭主平其估,乃置估馬司,鑄印以為常制。王均之亂,上慮南方有聚寇,命允恭為荊湖、江、浙都巡檢使,內殿崇班楊守遵副之,賜與甚厚。二年夏,以疾聞,遣其子大理評事可乘傳侍疾。七月,卒於升州,年五十六,賜其次子告同學究出身,賻錢二十萬、絹百匹。又以錢五萬、帛五十匹給其家。命揚州官造第一區賜之。
允恭有膽幹,能以方略捕賊。王小波之亂也,李順之兄自榮據綿竹,土人多被脅從。允恭兄允升、弟允元,率鄉里子弟並力破之;又為王師鄉導,執自榮詣劍門以獻。王繼恩表其事,詔賜允升學究出身,授本縣令,允元什邡令。明年,召赴闕,授允升右贊善大夫,允元大理評事。
可,咸平元年進士,喜屬文,有吏幹,累召試,曆戶部、鹽鐵判官,知洪、宣、潤、壽、潭州,至都官員外郎。告,虞部員外郎。
秦羲,字致堯,江寧人。世仕江左。曾祖本,岳州刺史。祖進遠,甯國軍節度副使。父承裕,建州監軍使、知州事。李煜之歸朝也,承裕遣羲詣闕上符印,太祖召見,悅其趨對詳謹,補殿直,令督廣濟漕船。太平興國中,有南唐軍校馬光璉等亡命荊楚,結徒為盜。羲受詔,縛光璉以獻,太宗壯之。積勞改西頭供奉官,決獄于淮南諸州。
淳化中,又督洛南采銅。雷有終稱其有心計,遣監興國軍茶務。會楊允恭改茶鹽法,薦羲掌真州榷務,尋提點淮南西路茶鹽,得羨余十余萬,遂與允恭同為江、淮制置,擢授閣門祗候,兼制置礬稅。
咸平初,入奏,真宗面加慰勞。淮南榷鹽,二歲增錢八十三萬餘貫,以勞改內殿崇班,又兼制置荊湖路。江南群盜久為民患,羲討捕皆盡。四年,領發運使事,改供備庫副使,獻議增榷酤歲十八萬緡,所增既多,尤為刻下。會歲旱,詔罷之。景德初,遷供備庫使、知江陵府。坐舉官不如狀,削秩。
大中祥符初,起授供備庫副使、宿州監軍,稍遷東染院副使。明年,廣州言澄海兵嘗捕宜賊,頗希恩桀驁,軍中不能制,部送闕下。上以遠方大鎮,宜得材幹之臣鎮撫之。宰相曆言數人,皆不稱旨。上曰:「秦羲可當此任。」複授供備庫使,充廣州鈐轄。曆東染院使、知蘇州,改崇儀使、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因對,求典藩郡,遷內園使、知泉州。天禧四年,代還。道病卒,年六十四。
羲知書,好為詩,喜賓客,頗有士風。曆財貨之任,凡十餘年,精勤練習,號為稱職。
謝德權,字士衡,福州人。父文節,初仕王氏,為侯官令。後入南唐,為忠烈都虞侯、饒州團練使,以驍勇聞。周世宗南征,文節獨擐甲度大江,潛覘敵壘,吳人號為「鐵龍」。後守鄂州,拒宋師,戰沒。
德權初以父死事,李煜署莊宅副使。歸宋,詣登聞檢院自薦,補殿前承旨,遷殿直、陝西巡檢,以勞就改右侍禁。咸陽浮橋壞,轉運使宋太初命德權規畫,乃築土實岸,聚石為倉,用河中鐵牛之制,纜以竹索,繇是無患。
京城衢巷狹隘,命德權廣之。既受詔,則先撤貴要邸舍,群議紛然。有詔止之,德權面請曰:「臣己受命,不可中止。今沮事者皆權豪輩,吝屋室僦資耳,非有他也。」上從之。因條上衢巷廣袤及禁鼓昏曉之制。
會有凶人劉曄、僧澄雅訟執政與許州民陰構西夏為叛者,詔溫仲舒、謝泌鞫問,令德權監之。既而按驗無狀,翌日,對便殿,具奏其妄。泌獨曰:「追攝大臣,獄狀乃具。」德權曰:「泌欲陷大臣耶!若使大臣無罪受辱,則人君何以使臣,臣下何以事君?」仲舒曰:「德權所奏甚善。」上乃可之。
六年,命城新樂縣,遷供奉官。又命浚北平砦濠,葺蒲陰城。一日,遽乘傳詣闕求對,且言:「邊民多挈族入城居止。前歲契丹入塞,傅潛閉壘自固,康保裔被擒,王師未有勝捷。臣以為今歲契丹必寇內地,令邊兵聚屯一處,尤非便利,願速分戍鎮、定、高陽三路。天雄城壘闊遠,請急詔蹙之,仍葺澶州城,北治德清軍城塹,以為豫備。臣實慮蒲陰工作未訖,寇必暴至。」上慰遣之,既而契丹果圍蒲陰。及聞有詔修河北行宮,德權又驛奏,請車駕毋渡河,及至澶州,德權單馬間道赴行在。
未幾,遷內殿崇班、提轄三司衙司。德權為設條制,均其差使。有大將隸內侍主藏,內侍為奏留,規免煩重之役。德權攜奏白上,極言僥倖,上稱其有守。又命提總京城四排岸,領護汴河兼督輦運。前是,歲役浚河夫三十萬,而主者因循,堤防不固,但挑沙擁岸址,或河流氾濫,即中流複填淤矣。德權須以沙盡至土為垠,棄沙堤外,遣三班使者分地以主其役。又為大錐以試築堤之虛實,或引錐可入者,即坐所轄官吏,多被譴免者。植樹數十萬以固岸。建議廢京師鑄錢監,徙西窯務于河陰,大省勞費。改崇儀副使,兼領東西八作司。先時,每營造患工少,至終歲不成。德權按其役,皆克日而就。
大中祥符元年,議東封,命與劉承珪、戚綸同計度發運,遷供備庫使。預修玉清昭應宮。時,累徙民舍以廣宮地。劉承珪議掘地及丈,加築以壯基址。德權患其勞役過甚,日與忿爭,不能奪,遂求罷,複領京城倉草場。導金水河,自皇城西環太廟,凡十餘裏。三年,出知泗州,占謝日,自陳:「臣久領京務,頗慮中外觀聽,謂臣負譴外遷,願稍進其秩。」詔改西染院使遣之。至任,逾月卒,年五十八。以其子平為定遠主簿,給奉終喪。
德權清苦幹事,好興功利,多所經畫。見官吏徇私者,必面斥之,所至整肅。然喜采察纖微,以聞於上,朝論惡之。
閻日新,宿州臨渙人。少為本州牙職,補三司使役吏。淳化中,選隸壽王府,主邸中記簿。真宗即位,擢為供奉官,提點雄、霸、靜戎軍榷場。咸平元年,遷內殿崇班、永興軍駐泊都監,徙劍門關兼知劍門縣,就加供備庫副使、慶州都監。景德初,命管勾邠、寧、環州駐泊兵馬。時,部署張凝屢入邊界焚族帳,日新皆提兵應援。俄知涇州,未幾,移慶州。上言:「野溪、三門等族恃嶮隘,桀黠難制,請開古川道,東至樂業鎮,西出府城。」從之。就轉供備庫使、知環州兼邠甯環慶路鈐轄、緣邊都巡檢使、安撫都監。俄換涇原儀渭路。二年,遷如京使,領萬州刺史。上朝陵、東封,皆命為行宮使。
大中祥符初,改文思使。日新起胥史,好雲為以進取,嘗上言:「群臣子弟以蔭得官,往往未童齔以受奉,望自今年二十以上,乃給廩。又京城百官早朝,而學士、丞、郎、舍人以上,導從呵止太盛,難於趨避,望令裁減。」又屢請對,多所建白。且自陳筋力尚壯,願正授刺郡,守邊城以效用。
俄真拜坊州刺史、知渭州兼涇原路駐泊鈐轄。將祀汾陰,故改知同州事,儼信頓即日新所部,車駕至,迎謁獻方物。勞問久之,遂從祀睢上,賜以襲衣、金帶。還過新市鎮,又設彩樓樂伎以迎駕。明年,徙知徐州。代還,以足疾,改右領軍衛大將軍、昭州團練使、知單州。疾益甚,許還京師。天禧初,卒,年六十八。
靳懷德,博州高唐人。祖昌範,殿中丞。父隱,禹城令。懷德太平興國中明法,解褐廣安軍判官。秩滿,授鴻臚寺丞,曆著作佐郎、太子左贊善大夫、通判相州,改殿中丞、通判廣州,遷國子博士、通判滄州。曆虞部、比部員外郎,又通判莫州,知德州。
咸平中,契丹入寇,懷德固守城壁,又轉運使劉通言其善政,連有詔褒之。徙知密州,會留後孔守正之鎮,代還。鹽鐵使陳恕、判官王濟薦其武幹,換如京使、知邛州。懷德本名湘,素遊寇准之門,准父名湘,景德中,准方為相,懷德乃改名焉。俄知滄州。大中祥符初,召還,複遣之任,吏民詣轉運使李士衡借留懷德,士衡以聞。未幾,遷文思使。三年秋,以江左旱歉,命為洪、虔十州安撫都監。未至任,改知曹州。
明年春,選為益州鈐轄,加領長州刺史。懷德曆官以強幹稱,然酗酒多失,將行,別詔戒勖。真宗又面諭之,就遷北作坊使。在劍外,軍民甚畏愛之。複以善職入拜西上閣門使,改領昭州刺史、知澶州。是州居水陸之要,懷德悉心撫治,頗著政績,使車往復,多稱譽焉。又知陝州,逾年,歸闕而卒,時天禧元年,年七十三。
論曰:世乏全材,則各錄其所長而用焉,亦皆可以集事功。允恭有心計,好言事,是時摘山煮海,方舟之漕,規制未備,故因其建白而從之,利甚博焉。羲亦精心敏職,士大夫許其醞藉。德權清廉強忮,矯名好威,然其斥謝泌以大臣非可受辱,識堂陛之分,長者之言哉。延德而下,遘會進陟,迭居事任,其指使治跡,各有可取者焉。
列傳第六十九
○李迪子柬之肅之承之及之孫孝基孝壽孝稱王曾弟子融張知白杜衍
李迪字復古,其先趙郡人,後徙幽州。曾祖在欽,避五代亂,又徙家濮。迪深厚有器局,嘗攜其所為文見柳開,開奇之曰:「公輔材也。」
舉進士第一,授將作監丞,曆通判徐、兗州。改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為三司鹽鐵判官。東封泰山,複通判兗州,坐嘗解開封府進士失當,謫監海州稅。改右司諫,起知鄆州,詔糾察在京刑獄,遷起居舍人,安撫江、淮,以尚書吏部員外郎為三司鹽鐵副使,擢知制誥。
真宗幸亳,為留守判官,遂知亳州。亡卒群剽城邑,發兵捕之,久不得。迪至,悉罷所發兵,陰聽察知賊區處,部勒驍銳士,擒賊,斬以徇。代歸,會唃廝囉叛,帝憂關中,召對長春殿,進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永興軍。城中多無賴子弟,喜犯法,迪奏取其甚者,部送闕下。徙陝西都轉運使,入為翰林學士。
嘗歸沐,忽傳詔對內東門,出三司使馬元方所上歲出入材用數以示迪。時頻歲蝗旱,問何以濟,迪請發內藏庫以佐國用,則賦斂寬,民不勞矣。帝曰:「朕欲用李士衡代元方,俟其至,當出金帛數百萬借三司。」迪曰:「天子于財無內外,願下詔賜三司,以示恩德,何必曰借。」帝悅。又言:「陛下東封時,敕所過毋伐木除道,即驛舍或州治為行宮,裁令加塗塈而已。及幸汾、亳,土木之役,過往時幾百倍。今蝗旱之災,殆天意所以儆陛下也。」帝深然之。
他日,又召對龍圖閣,命迪草詔,徐謂迪曰:「曹瑋在秦州,屢請益兵,未及遣,遽辭州事,第怯耳。誰可代瑋者?」迪對曰:「瑋知唃廝囉欲入寇,且窺關中,故請益兵為備,非怯也。且瑋有謀略,諸將皆非其比,何可代?陛下重發兵,豈非將上玉皇聖號,惡兵出宜秋門邪?今關右兵多,可分兵赴瑋。」帝因問關右兵幾何,對曰:「臣向在陝西,以方寸小冊書兵糧數備調發,今猶置佩囊中。」帝令自探取,目黃門取紙筆,具疏某處當留兵若干,餘悉赴塞下。帝顧曰:「真所謂頗、牧在禁中矣。」未久,唃廝囉果犯邊。秦州方出兵,複召迪問曰:「瑋此舉勝乎?」對曰:「必勝。」居數日,奏至,瑋與敵戰三都穀,果大勝。帝曰:「卿何以知瑋必勝?」迪曰:「唃廝囉兵遠來,使諜者聲言以某日下秦州會食,以激怒瑋。瑋勒兵不動,坐待敵至,是以逸待勞也。臣用此知其勝。」帝益重之,自是欲大用矣。
初,上將立章獻後,迪屢上疏諫,以章獻起於寒微,不可母天下。章獻深銜之。天禧中,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周懷政之誅,帝怒甚,欲責及太子,群臣莫敢言。迪從容奏曰:「陛下有幾子,乃欲為此計。」上大寤,由是獨誅懷政等。仁宗為皇太子,除太子太傅,迪辭乙太宗時未嘗立保傅,止兼太子賓客,詔皇太子禮賓客如師傅。加禮部侍郎。寇准罷,帝欲相迪,迪固辭。一日,對滋福殿,有頃,皇太子出拜曰:「陛下用賓客為宰相,敢以謝。」帝顧謂迪曰:「尚可辭邪!」拜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集賢殿大學士。
初,真宗不豫,寇准議皇太子總軍國事,迪贊其策,丁謂以為不便,曰:「即日上體平,朝廷何以處此?」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邪?」力爭不已。於是皇太子于資善堂聽常事,他皆聽旨。准既貶,謂浸擅權用事,至除吏不以聞。迪憤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至宰相,有以報國,死猶不恨,安能附權幸為自安計邪!」自此不協。時議二府皆進秩兼東宮官,迪以為不可。謂又欲引林特為樞密副使,而遷迪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故事,宰相無為左丞者。既而帝禦長春殿,內出制書置榻前,謂輔臣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迪進曰:「東宮官屬不當增置,臣不敢受此命。宰相丁謂罔上弄權,私林特、錢惟演而嫉寇准。特子殺人,事寢不治,准無罪罷斥,惟演姻家使預政,曹利用、馮拯相為朋黨。臣願與謂俱罷,付禦史台劾正。」帝怒,留制不下,左遷迪戶部侍郎。謂再對,傳口詔入中書複視事,出迪知鄆州。
仁宗即位,太后預政,貶准雷州,以迪朋黨傅會,貶衡州團練副使。謂使人迫之,或諷謂曰:「迪若貶死,公如士論何?」謂曰:「異日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謂敗,起為秘書監、知舒州,曆江寧府、兗州、青州,複兵部侍郎、知河南府。來朝京師,時太后垂簾,語迪曰:「卿向不欲吾預國事,殆過矣。今日吾保養天子至此,卿以為何如?」迪對曰:「臣受先帝厚恩,今日見天子明聖,臣不知皇太后盛德,乃至於此。」太后亦喜。以尚書左丞知河陽,遷工部尚書。太后崩,召為資政殿學士、判尚書都省。未幾,複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景祐中,範諷得罪,迪坐姻黨,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改相州。既而為資政殿大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迪素惡呂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鑒義。夷簡請辨,詔訊之,乃迪在中書所行事,夷簡以齋祠不預。降太常卿、知密州。複刑部尚書、知徐州。迪奏所部鄰兗州,欲行縣因祠嶽為上祈年、禱皇子。仁宗語輔臣曰:「大臣當為百姓訪疾苦,祈禱非迪所宜,其毋令往。」久之,改戶部尚書、知兗州,複拜資政殿大學士。
元昊攻延州,武事久弛,守將或為他名以避兵。迪願守邊,詔不許,然甚壯其意。除彰信軍節度使、知天雄軍,徙青州。逾年,之本鎮。請老,以太子太傅致仕,歸濮州。後其子柬之為侍御史知雜事,奉迪來京師。帝數遣使問勞,欲召見,以疾辭。薨,年七十七。贈司空、侍中,諡文定。帝篆其墓碑曰「遺直之碑」,又改所葬鄧侯鄉曰遺直鄉。子柬之、肅之、承之、及之,孫孝壽、孝基、孝稱。
柬之字公明,曉國朝典故。獻文,召試,賜進士出身,為館閣校勘、宣化軍使。境上有廢河故道,官收行者稅,謂之「幹渡錢」,奏除之。進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曆知邢漢廬州、鳳翔府,京東、陝西轉運使,擢侍御史知雜事。
柬之自少受知於寇准,至是論准保護之功。仁宗惻然,即賜其碑曰「旌忠」。拜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建言補蔭之門太廣,遂詔裁定,自二府而下,通三歲減入仕者一千人。知荊南、河陽、澶州,改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禦史台。
英宗即位,富弼薦其學行,復舊職,兼侍讀。帝勞之曰:「卿通議耆儒,方咨訪以輔不逮,豈止經術而已。」帝頗欲肅正宮省,柬之諫曰:「陛下,長君也,立自宗藩,眾方觀望,願曲為容覆。」賜潁王生日禮物,故事,王拜賜竟,即退。帝諭王令留柬之食,冀其從容也。王即位未幾,柬之請老,自工部尚書拜太子少保致仕。舊無閣門謝辭式,特賜對延和,命之坐,仍置宴資善堂,遣使諭之曰:「以先帝梓宮在殯,朕不得為詩。」令講讀官皆賦詩,勸勞甚渥,又敕王珪敘其事。柬之出都門,即幅巾白衣以見客。再遷少師。熙寧六年,卒,年七十八。
有李受者,字益之,長沙之瀏陽人也。仕于治平中,至右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屢以老乞骸骨,不聽。神宗立,進給事中、龍圖閣直學士。複言:「臣在先帝時,年已七十,不敢竊祿以自安。今又加數年,筋力憊矣,惟陛下哀之。」於是拜刑部侍郎致仕,賜宴賦詩及序,如柬之禮。相去數月,故時稱「二李」。卒年八十,贈工部尚書。
肅之字公儀,迪弟子也。以迪蔭,監大名府軍資庫。大河溢,府檄修冠氏堤,工就弗擾,民悅之,請為宰。邑多盜,時出害人。肅之令比戶置鼓,有盜,輒擊鼓,遠近皆應,盜為之衰止。為禦河催綱。橫隴之決,使者檄護金堤,滿歲無河患。
通判澶州。契丹泛使將過郡,而樓堞壞圮,肅之謂郡守曰:「吾州為景德破敵之地,當示雄疆,今保障若是,且奈何?」遂鳩工構城屋,凡千區。已而中貴人銜命來視,規置一新,驚賞嗟異,聞之朝。擢知德州,提點開封府界內縣鎮,夔路、湖南刑獄。儂蠻暴嶺外,肅之親捍諸境,會蔣偕失利,亟率兵往躡于臨賀,賊引去。狄青、孫沔交薦之,徙湖北轉運使。辰陽彭仕羲叛,討平之,猶以過左遷,知齊州。改江東、兩浙、河北轉運使,進度支副使、江淮發運使。
神宗初即位,諒祚寇大順城。肅之入奏,帝訪以西夏事,奏對稱旨。以為右諫議大夫、知慶州;數日,徙瀛州。大雨地震,官舍民廬推陷。肅之出入泥潦中,結草囷以儲庾粟之暴露者,為茇舍以居民,啟廩振給,嚴儆盜竊,一以軍法從事。天子聞而嘉之,遣使勞賜。遷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出知定州。還,遷三司使,又出為永興軍、青、齊二州。元豐二年,複知開封,為樞密都承旨,加龍圖閣直學士、知鄆州。四年,提舉太極觀。卒,年八十二。
肅之內行修飭,母喪,廬墓三年,不入城郭。季弟承之,生而孤,鞠育誨道,至於成人,遂相繼為侍從。帝稱其一門忠孝雲。
承之字奉世,性嚴重,有忠節。從兄柬之將仕以官,辭不受,而中進士第,調明州司法參軍。郡守任情骫法,人莫敢忤,承之獨毅然力爭之。守怒曰:「曹掾敢如是邪?」承之曰:「事始至,公自為之則已,既下有司,則當循三尺之法矣。」守憚其言。
嘗建免役議,王安石見而稱之。熙甯初,以為條例司檢詳文字,得召見。神宗語執政曰:「承之言制置司事甚詳,非他人所及也。」改京官。他日,謂之曰:「朕即位以來,不輕與人改秩,今以命汝,異恩也。」
檢正中書刑房,察訪淮浙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還奏《役書》二十篇,加集賢校理。又察訪陝西,時郡縣昧於奉法,斂羨餘過制。承之曰:「是豈朝廷意邪?」悉裁正其數。遷集賢殿修撰,擢寶文閣待制,為同群牧使,糾察在京刑獄兼樞密都承旨,出知延州,入權三司使。
蔡確治相州獄,多引朝士,皆望風自折服。承之為帝言其險詖之狀,帝意始悟,趣使詰竟。遷龍圖閣直學士,懇辭,乞授兄肅之,曰:「臣少鞠于兄,且兄為待制十年矣。」帝曰:「卿兄弟孝友,足厲風俗。肅之亦當遷也。」即並命焉。
商人犯禁貨北珠,乃為公主售,三司久不敢決。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亟索之。帝聞之曰:「有司當如此矣。」進樞密直學士。坐補吏不當,降待制、知汝州。未幾,為陝西都轉運使,召拜給事中、吏部侍郎、戶部尚書,複以樞密直學士知青州。曆應天府、河陽、陳、鄆、揚州而卒。
及之字公達,亦迪弟之子。由蔭登第,通判安肅軍。康定中,夏人犯邊,契丹復發兵並塞,疆候戒嚴。及之言:「契丹以與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張虛勢以疑我,必不失誓好,願毋過虞。」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亡卒張海倚山嘯聚,白晝掠城市。及之督捕,單騎與海語,諭使歸命,當奏貸其死。海感動弛備,奏方上,而眾兵集,悉獲之。知信州,靈鷲山浮屠,犯法者眾,及之治其奸,流數十人,乃自劾。朝廷嘉之,釋不問。入判刑部。嘗撰次唐史有益治體者,為《君臣龜監》八十卷。王堯臣上其書,並表其學行,韓琦亦以館職薦之。召試,除直秘閣,曆開封府判官、知涇、晉、陝三州。
及之吏事精明,所居官皆稱職。乙太中大夫致仕,再轉正議大夫。卒,年八十五。
柬之子孝基,及之子孝壽、孝稱。
孝基字伯始。進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顧侍臣曰:「此李迪孫邪?能世其家,可尚也。」晏殊、富弼薦其材任館閣,欲一見之。孝基曰:「名器可私謁邪?」竟不往。
知汝陰、雍丘縣,通判閬州、舒州,知隨州。所治雖劇,然事來亟斷,不為證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或問其術,曰:「無他,省事耳。」閬中江水齧城幾沒,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決水歸旁谷,城賴以全。舒吏受賂鬻獄,以殺人罪加平民,孝基劾治三日,得其情,乃抵吏罪。以親須養,求監崇福宮,判西京國子監。凡就閑十年,累官光祿卿,與父柬之同謝事,才年五十,士大夫美之,以比二疏。
孝基為人沖澹,善養生,平居輕安。弟孝稱進對,帝問起居狀,歡曰:「度越常人遠矣。」後十一年,無疾卒。
孝壽字景山,為開封府戶曹參軍。元符中,呂嘉問知府事,受章惇、蔡卞指,鍛煉上書人,命孝壽攝司錄事,成其獄。徽宗即位,嘉問先已得罪,孝壽亦削秩。蔡京為政,以為府推官,遷大理、太僕卿,擢顯謨閣待制,為開封尹。
前此,閭裏亡賴子,自斷截臂腕,托廢疾淩良民,無所憚畏。孝壽悉搜出之,部付旁郡,一切治理。加直學士,出知興仁、開德府。京起蘇州章綖獄,還孝壽開封,使往即訊。至蘇州,窮治鑄錢,逮系逾千數,方冬慘掠囚,墮指脫足不可計,死則投於垣外。日夜鍛煉,疑未就,京猶嫌其緩,召使還。其後,綖兄弟竟用此黥竄。又知虢、兗二州。坐守興仁日與巡檢戲射狂人張立死,除名。居無何,起知蘇州。
政和初,拜刑部侍郎,複改開封尹。奉宸庫吏呂壽盜金,系獄而逃。孝壽盡執守兵,論為故縱,非任事之吏與不上直者,亦以不即追掩繩之。凡配隸四十人,陰賂杖者使加重,六七人才出關而死。帝聞之,命悉還餘人。於是諫議大夫毛注論其殘忍苛虐,乞加譴,不聽。孝壽猶以獄空上表賀。
孝壽雖亡狀,亦時有可觀。有舉子為僕所淩,忿甚,具牒欲送府,同舍生勸解,久乃釋。戲取牒效孝壽花書判雲:「不勘案,決杖二十。」僕明日持詣府,告其主仿尹書判私用刑。孝壽即追至,備言本末,孝壽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如數與僕杖,而謝舉子。時都下數千人,無一僕敢肆者,時以此稱之。明年,以疾,罷為龍圖閣學士、提舉醴泉觀。卒,贈正奉大夫。
孝稱字彥聞,以蔭登朝。值郊恩得封父,及之已官通議大夫,有司限以格,孝稱言,恐非朝廷所以推恩優老之意,詔特許之,遂為著令。
崇寧中,提舉湖北、京西常平,提點京西南路刑獄。蔡京之姻宋喬年為京畿轉運使,有囚逸,捕得之。孝稱上其功,喬年受賞,而孝稱用是得工部員外郎。不閱月,遷大理少卿。連奏獄空,進為卿,且數增秩,擢工部、戶部二侍郎,為開封尹。
陳瓘之子正匯在杭州上書,告京不利社稷。郡守蔡薿執送京師,並逮瓘詣獄,孝稱脅使證其子,瓘不可。暨獄上,竟竄正匯海島。京愈德之,進刑部尚書,而以其兄孝壽代為尹。孝稱請班兄下,不許。避親嫌,徙工部。卒,贈光祿大夫。
王曾,字孝先,青州益都人。少孤,鞠于仲父宗元,從學于裏人張震,善為文辭。咸平中,由鄉貢試禮部、廷對皆第一。楊億見其賦,歎曰:「王佐器也。」以將作監丞通判濟州。代還,當召試學士院,宰相寇准奇之,特試政事堂,授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
景德初,始通和契丹,歲遣使致書稱南朝,以契丹為北朝。曾曰:「從其國號足矣。」業已遣使,弗果易。遷右正言、知制誥兼史館修撰。時瑞應遝至,曾嘗入對,帝語及之。曾奏曰:「此誠國家承平所致,然願推而弗居,異日或有災沴,則免輿議。」及帝既受符命,大建玉清昭應宮,下莫敢言者,曾陳五害以諫。舊用郎中官判大理寺,帝欲重之,特命曾。且謂曾曰:「獄,重典也,今以屈卿。」曾頓首謝。仍賜錢三十萬,因請自辟僚屬,著為令。遷翰林學士。帝嘗晚坐承明殿,召對久之,既退,使內侍諭曰:「向思卿甚,故不及朝服見卿,卿勿以我為慢也。」其見尊禮如此。
知審刑院。舊違制無故失,率坐徒二年,曾請須親被旨乃坐。既而有犯者,曾乃以失論。帝曰:「如卿言,是無複有違制者。」曾曰:「天下至廣,豈人人盡曉制書,如陛下言,亦無複有失者。」帝悟,卒從曾議。再遷尚書主客郎中。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遂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時宮觀皆以輔臣為使。王欽若方挾符瑞,傅會帝意,又陰欲排異己者,曾當使會靈,因以推欽若,帝始疑曾自異。及欽若相,會曾市賀皇后家舊第,其家未徙去,而曾令人舁土置門外,賀氏訴禁中。明日,帝以語欽若,乃罷曾為尚書禮部侍郎、判都省,出知應天府。天禧中,民間訛言有妖起若飛帽,夜搏人,自京師以南,人皆恐。曾令夜開裏門,敢倡言者即捕之,卒無妖。徙天雄軍,複參知政事,遷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
真宗不豫,皇后居中預政,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後,中外以為憂。錢惟演,後戚也,曾密語惟演曰:「太子幼,非宮中不能立。加恩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所以安劉氏也。」惟演以為然,因以白後。帝崩,曾奉命入殿廬草遺詔:「以明肅皇后輔立皇太子,權聽斷軍國大事。」丁謂入,去「權」字。曾曰:「皇帝沖年,太后臨朝,斯已國家否運。稱'權',猶足示後。且增減制書有法,表則之地,先欲亂之邪?」遂不敢去。仁宗立,遷禮部尚書。群臣議太后臨朝儀,曾請如東漢故事,太後坐帝右,垂簾奏事,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令入內押班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官,禍端兆矣。」謂不聽。既而允恭坐誅,謂亦得罪。自是兩宮垂簾,輔臣奏事如曾議。
謂初敗,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托,雖有罪,請如律議功。」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時真宗初崩,內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倚以為重。拜中書侍郎兼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會靈觀使。王欽若卒,曾以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玉清昭應宮使。曾以帝初即位,宜近師儒,即召孫奭、馮元勸講崇政殿。天聖四年夏,大雨。傳言汴口決,水且大至,都人恐,欲東奔。帝問曾,曾曰:「河決奏未至,第民間妖言爾,不足慮也。」已而果然。陝西轉過使置醋務,以榷其利,且請推其法天下,曾請罷之。
曾方嚴持重,每進見,言利害事,審而中理;多所薦拔,尤惡僥倖。帝問曾曰:「比臣僚請對,多求進者。」曾對曰:「惟陛下抑奔競而崇恬靜,庶幾有難進易退之人矣。」曹利用惡曾班己上,嘗怏怏不悅,語在《利用傳》。及利用坐事,太后大怒,曾為之解。太后曰:「卿嘗言利用強橫,今何解也?」曾曰:「利用素恃恩,臣故嘗以理折之。今加以大惡,則非臣所知也。」太后意少釋,卒從輕議。
始,太后受冊,將禦大安殿,曾執以為不可,及長寧節上壽,止共張便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悅。會玉清昭應宮災,乃出知青州。以彰信軍節度使複知天雄軍,契丹使者往還,斂車徒而後過,無敢嘩者。人樂其政,為畫像而生祠之。改天平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南府。景祐元年,為樞密使。明年,拜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封沂國公。
曾進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嘗問曾曰:「明揚士類,宰相之任也。公之盛德,獨少此耳。」曾曰:「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歸?」仲淹服其言。初,呂夷簡參知政事,事曾謹甚,曾力薦為相。及夷簡位曾上,任事久,多所專決,曾不能堪,論議間有異同,遂求罷。仁宗疑以問曾曰:「卿亦有所不足邪?」時外傳知秦州王繼明納賂夷簡,曾因及之。帝以問夷簡,曾與夷簡交論帝前。曾言亦有過者,遂與夷簡俱罷,以左僕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寶元元年冬,大星晨墜其寢,左右驚告。曾曰:「後一月當知之。」如期而薨,年六十一。贈侍中,諡文正。
曾資質端厚,眉目如畫。在朝廷,進止皆有常處,平居寡言笑,人莫敢幹以私。少與楊億同在侍從,億喜談謔,凡僚友無不狎侮。至與曾言,則曰:「餘不敢以戲也。」平生自奉甚儉,有故人子孫京來告別,曾留之具饌,食後,合中送數軸簡紙,啟視之,皆它人書簡後裁取者也。皇祐中,仁宗為篆其碑曰「旌賢之碑」,後又改其鄉曰旌賢鄉。大臣賜碑篆自曾始。仁宗既祔廟,詔擇將相配享,以曾為第一。曾無子,養子曰縡。又以弟子融之子繹為後,尚書兵部郎中、秘閣校理致仕,卒。
子融字熙仲。初以曾奏,為將作監主簿。祥符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同知禮院。獻所為文,召試,直集賢院。嘗論次國朝以來典禮因革,為《禮閣新編》上之。以其書藏太常。
權三司度支、鹽鐵判官。任布請鑄大錢,行之京城。三司使程琳集官議,子融曰:「今軍營半在城外,獨行大錢城中,可乎?」事遂寢。權同糾察刑獄、知河陽。又集五代事,為《唐餘錄》六十卷以獻。進直龍圖閣,累遷太常少卿、權判大理寺。乃取讞獄輕重可為准者,類次以為斷例。
拜天章閣待制、尚書吏部郎中、知荊南。盜張海縱掠襄、鄧,至荊門,子融閱州兵,將迎擊之,賊引去。遷右諫議大夫、知陝州,徙河中府。既而勾當三班院,遷給事中,以尚書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知兗州。不赴,改刑部侍郎致仕。英宗即位,進兵部,卒。
本名皞,字子融。元昊反,請以字為名。性儉嗇,街道卒除道,侵子融邸店尺寸地,至自詣開封府訴之。然教飭子孫,嚴厲有家法。晚學佛氏,從僧懷璉遊。
張知白,字用晦,滄州清池人。幼篤學,中進士第,累遷河陽節度判官。咸平中疏,言當今要務,真宗異之,召試舍人院,權右正言。獻《鳳扆箴》,出知劍州。逾年,召試中書,加直史館,面賜五品服,判三司開拆司。
江南旱,與李防分路安撫。及還,權管勾京東轉運使事。周伯星見,司天以瑞奏,群臣伏閣稱賀。知白以為人君當修德應天,而星之見伏無所系,因陳治道之要。帝謂宰臣曰:「知白可謂乃心朝廷矣。」東封,進右司諫。又言:「咸平中,河湟未平,臣嘗請罷郡國所上祥瑞。今天下無事,靈貺並至,望以《泰山諸瑞圖》寘玉清昭應宮,其副藏秘閣。」
陝西饑,命按巡之。尋知鄧州。會關右流傭至境,知白既發倉廩,又募民出粟以濟。擢龍圖閣待制、知審官院,再遷尚書工部郎中,使契丹。知白以朝廷制官,重內輕外,為引唐李嶠議遷台閣典藩郡,乃自請補外,不許,遂命糾察在京刑獄,固請,知青州。還京師,求領國子監。帝曰:「知白豈倦於處劇邪?」宰臣言:「知白更踐中外,未嘗為身謀。」乃遷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拜給事中、參知政事。
郊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時同列王曾遷給事中,猶班知白上,知白心不能平,累表辭之。曾亦固請列知白下,乃加知白金紫光祿大夫,複為給事中、判禮儀院。曾罷,還所辭官。時王欽若為相,知白論議多相失,因稱疾辭位,罷為刑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知大名府。及欽若分司南京,宰相丁謂素惡欽若,徙知白南京留守,意其報怨。既至,待欽若加厚。謂怒,複徙知白亳州,遷兵部。仁宗即位,進尚書右丞,為樞密副使,以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會靈觀使、集賢殿大學士。時進士唱第,賜《中庸篇》,中書上其本,乃命知白進讀,至修身治家之道,必反復陳之。
知白在相位,慎名器,無毫髮私。常以盛滿為戒,雖顯貴,其清約如寒士。然體素羸,憂畏日侵,在中書忽感風眩,輿歸第。帝親問疾,不能語,薨。為罷上巳宴,贈太傅、中書令。禮官謝絳議諡文節,禦史王嘉言言:「知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可謂正矣,諡文正。」王曾曰:「文節,美諡矣。」遂不改。
知白九歲,其父終邢州,殯於佛寺。及契丹寇河北,寺宇多頹廢,殯不可辨。知白既登第,徒行訪之,得佛寺殿基,恍然識其處。既發,其衣衾皆可驗,眾歎其誠孝。嘗過陝州,與通判孫何遇,讀道旁古碑凡數千言,及還,知白略無所遺。天聖中,契丹大閱,聲言獵幽州,朝廷患之。帝以問二府,眾曰:「備粟練師,以備不虞。」知白曰:「不然,契丹修好未遠,今其舉者,以上初政,試觀朝廷耳,豈可自生釁邪!若終以為疑,莫如因今河決,發兵以防河為名,彼亦不虞也。」未幾,契丹果罷去。無子,以兄子子思為後,仕至尚書工部侍郎致仕。
杜衍,字世昌,越州山陰人。父遂良,仕至尚書度支員外郎。衍總發苦志厲操,尤篤於學。擢進士甲科,補揚州觀察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平遙縣。使者薦之,通判晉州。
詔舉良吏,擢知乾州。陳堯咨安撫陝西,有詔藩府乃賜宴,堯咨至乾州,以衍賢,特賜宴,仍徙衍權知鳳翔府。及罷歸,二州民邀留境上,曰:「何奪我賢太守也?」乙太常博士提點河東路刑獄,遷尚書祠部員外郎。按行潞州,折冤獄,知州王曙為作《辨獄記》。高繼升知石州,人告繼升連蕃族謀變,逮捕系治,久不決,衍辯其誣,抵告者罪。寧化軍守將鞫人死罪,不以實,衍覆正之。守將不伏,訴之,詔為置獄,果不當死。徒京西路,又徙知揚州。有司奏衍辨獄法當賞,遷刑部。章獻太后遣使安撫淮南,使還,未及他語,問杜衍安否,使者以治狀對。太后歎曰:「吾知之久矣。」
徙河東轉運副使、陝西轉運使。召為三司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江陵府。未行,會河北乏軍費,選為都轉運使,遷工部郎中,不增賦於民而用足。還為樞密直學士。求補外,以右諫議大夫知天雄軍。
始,衍為治謹密,不以威刑督吏,然吏民亦憚其清整。仁宗特召為禦史中丞。奏言:「中書、樞密,古之三事大臣,所謂坐而論道者也。止只日對前殿,何以盡天下之事?宜迭召見,賜坐便殿,以極獻替可否,其他,不必親煩陛下也。」又議常平法曰:「歲有豐凶,穀有貴賤,官以法平之,則農有餘利矣。今豪商大賈,乘時賤收,水旱,則稽伏而不出,冀其翔踴,以圖厚利,而困吾民也。請量州郡遠近,戶口眾寡,嚴賞罰,課責官吏,出納無壅,增損有宜。公糴未充,則禁爭糴以規利者;糴畢而儲之,則察其以供軍為名而假借者。州郡闕母錢,願出官帑助之。否則勸課之官,家至日見,亦奚益於事哉。」
兼判吏部流內銓。選補科格繁長,主判不能悉閱,吏多受賕,出縮為奸。衍既視事,即敕吏函銓法,問曰:「盡乎?」曰:「盡矣。」力閱視,具得本末曲折。明日,令諸吏無得升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是吏不能為奸利。數月,聲動京師。改知審官院,其裁制如判銓時。遷尚書工部侍郎、知永興軍。民有晝亡其婦者,為設方略捕,立得殺人賊,發所瘞屍,並得賊殺他婦人屍二,秦人大驚。徙並州。元昊反,以太原要衝,加龍圖閣學士。
寶元二年,遷刑部侍郎、複知永興軍。時方用兵,民苦調發,吏因緣為奸。衍區處計畫,量道裏遠近,寬其期會,使民得次第輸官,比他州費,省錢過半。召還,權知開封府,權近聞衍名,莫敢幹以私。拜同知樞密院事,改樞密副使。夏竦上攻守策,宰相欲用出師。衍曰:「僥倖成功,非萬全計。」爭議久之,求罷不許,賜手詔敦勉。為河東宣撫使,拜吏部侍郎、樞密使。每內降恩,率寢格不行,積詔旨至十數。,輒納帝前。諫官歐陽修入對,帝曰:「外人知杜衍封還內降邪?凡有求於朕,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於所封還也。」
契丹與元昊戰黃河外,參知政事范仲淹宣撫河東,欲以兵自從。衍曰:「二國方交鬥,勢必不來,我兵不可妄出。」仲淹爭議帝前,詆衍,語甚切。仲淹嘗父行事衍,衍不以為恨。契丹婿劉三嘏避罪來歸,輔臣議厚館之,以詰契丹陰事。諫官歐陽修亦請留三嘏,帝以問衍。衍曰:「中國主忠信,若自違誓約,納叛亡,則不直在我。且三嘏為契丹近親,而逋逃來歸,其謀身若此,尚足與謀國乎!納之何益,不如還之。」乃還三嘏。拜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
衍好薦引賢士,而沮止僥倖,小人多不悅。其婿蘇舜欽,少年能文章,論議稍侵權貴,監進奏院,循前例,祠神以伎樂娛賓,集賢校理王益柔為衍所知,或言益柔嘗戲作《傲歌》,禦史皆劾奏之,欲因以危衍。諫官孫甫言:「丁度因對求大用,請屬吏。」度知甫所奏誤,力求置對。衍以甫方奉使契丹,寢甫奏,度深銜之。及衍罷,度草制指衍朋比。時范仲淹、富弼欲更理天下事,與用事者不合,仲淹、弼既出宣撫,言者附會,益攻二人之短。帝欲罷仲淹、弼政事,衍獨左右之,然衍平日議論,實非朋比也。以尚書左丞出知兗州。慶曆七年,衍甫七十,上表請還印綬,乃以太子少師致仕。
衍為宰相,賈昌朝不喜,議者謂故相一上章得請,以三少致仕,皆非故事,蓋昌朝抑之也。皇祐元年,特遷太子太保,召陪祀明堂,仍詔應天府敦遣就道,都亭驛設帳具幾杖待之,稱疾固辭。進太子太傅,賜其子同進士出身,又進太子太師。知制誥王洙謁告歸應天府,有詔撫問,封祁國公。
衍清介不殖私產,既退,寓南都凡十年,第室卑陋,才數十楹,居之裕如也。出入從者十許人,烏帽、皂履、綈袍、革帶。或勸衍為居士服,衍曰:「老而謝事,尚可竊高士名邪!」善為詩,正書、行、草皆有法、病革,帝遣中使賜藥,挾太醫往視,不及,卒,年八十。贈司徒兼侍中,諡正獻。戒其子努力忠孝,斂以一枕一席,小壙庳塚以葬。自作遺疏,其略曰:「無以久安而忽邊防,無以既富而輕財用,宜早建儲副,以安人心。」語不及私。
論曰:李迪、王曾、張知白、杜衍,皆賢相也。四人風烈,往往相似。方仁宗初立,章獻臨朝,頗挾其才,將有專制之患。迪、曾正色危言,能使宦官近習,不敢窺覦;而仁宗君德日就,章獻亦全令名,古人所謂社稷臣,於斯見之。知白、衍勁正清約,皆能靳惜名器,裁抑僥倖,凜然有大臣之概焉。宋之賢相,莫盛於真、仁之世,漢魏相,唐宋璟、楊綰,豈得專美哉!
列傳第七十
○晏殊龐籍孫恭孫王隨章得象呂夷簡子公綽公弼公孺張士遜
晏殊,字同叔,撫州臨川人。七歲能屬文,景德初,張知白安撫江南,以神童薦之。帝召殊與進士千余人並試廷中,殊神氣不懾,援筆立成。帝嘉賞,賜同進士出身。宰相寇准曰:「殊江外人。」帝顧曰:「張九齡非江外人邪?」後二日,復試詩、賦、論,殊奏:「臣嘗私習此賦,請試他題。」帝愛其不欺,既成,數稱善。擢秘書省正字,秘閣讀書。命直史館陳彭年察其所與遊處者,每稱許之。
明年,召試中書,遷太常寺奉禮郎。東封恩,遷光祿寺丞,為集賢校理。喪父,歸臨川,奪服起之,從祀太清宮。詔修寶訓,同判太常禮院。喪母,求終服,不許。再遷太常寺丞,擢左正言、直史館,為升王府記室參軍。歲中,遷尚書戶部員外郎,為太子舍人,尋知制誥,判集賢院。久之,為翰林學士,遷左庶子。帝每訪殊以事,率用方寸小紙細書,已答奏,輒並稿封上,帝重其慎密。
仁宗即位,章獻明肅太后奉遺詔權聽政。宰相丁謂、樞密使曹利用,各欲獨見奏事,無敢決其議者。殊建言:「群臣奏事太后者,垂簾聽之,皆毋得見。」議遂定。遷右諫議大夫兼侍讀學士,太后謂東宮舊臣,恩不稱,加給事中。預修《真宗實錄》。進禮部侍郎,拜樞密副使。上疏論張耆不可為樞密使,忤太后旨。坐從幸玉清昭應宮從者持笏後至,殊怒,以笏撞之折齒,禦史彈奏,罷知宣州。數月,改應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來,天下學校廢,興學自殊始。召拜禦史中丞,改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兵部侍郎、兼秘書監,為三司使,複為樞密副使,未拜,改參知政事,加尚書左丞。太后謁太廟,有請服袞冕者,太后以問,殊以《周官》後服對。太后崩,以禮部尚書罷知亳州,徙陳州,遷刑部尚書,以本官兼禦史中丞,複為三司使。
陝西方用兵,殊請罷內臣監兵,不以陣圖授諸將,使得應敵為攻守;及募弓箭手教之,以備戰鬥。又請出宮中長物助邊費,凡他司之領財利者,悉罷還度支。悉為施行。康定初,知樞密院事,遂為樞密使。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慶曆中,拜集賢殿學士、同平章事,兼樞密使。
殊平居好賢,當世知名之士,如范仲淹、孔道輔皆出其門。及為相,益務進賢材,而仲淹與韓琦、富弼皆進用,至於台閣,多一時之賢。帝亦奮然有意,欲因群材以更治,而小人權幸皆不便。殊出歐陽修為河北都轉運,諫官奏留,不許。孫甫、蔡襄上言:「宸妃生聖躬為天下主,而殊嘗被詔志宸妃墓,沒而不言。」又奏論殊役官兵治僦舍以規利。坐是,降工部尚書、知穎州。然殊以章獻太后方臨朝,故志不敢斥言;而所役兵,乃輔臣例宣借者,時以謂非殊罪。
徙陳州,又徙許州,稍複禮部、刑部尚書。祀明堂,遷戶部,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永興軍,徙河南府,遷兵部。以疾,請歸京師訪醫藥。既平,複求出守,特留侍經筵,詔五日一與起居,儀從如宰相。逾年,病浸劇,乘輿將往視之。殊即馳奏曰:「臣老疾,行愈矣,不足為陛下憂也。」已而薨。帝雖臨奠,以不視疾為恨,特罷朝二日,贈司空兼侍中,諡元獻,篆其碑首曰「舊學之碑」。
殊性剛簡,奉養清儉。累典州,吏民頗畏其悁急。善知人,富弼、楊察,皆其婿也。殊為宰相兼樞密使,而弼為副使,辭所兼,詔不許,其信遇如此。文章贍麗,應用不窮,尤工詩,閒雅有情思,晚歲篤學不倦。文集二百四十卷,及刪次梁、陳以後名臣述作,為《集選》一百卷。
子知止,為朝請大夫。
龐籍,字醇之,單州成武人。及進士第,為黃州司理參軍,知州夏竦以為有宰相器。調開封府兵曹參軍,知府薛奎薦為法曹。遷大理寺丞、知襄邑縣。
預修《天聖編敕》,為刑部詳覆官。擢群牧判官,因轉封言:「舊制不以國馬假臣下,重武備也。樞密院以帶甲馬借內侍楊懷敏,群牧覆奏,乃賜一馬,三日,乃複借之,數日而複罷。樞密掌機命,反覆乃如此。平時,百官奏事上前,不自批章,止送中書、樞密院。近歲璽書內降,浸多於舊,無以防偏請、杜幸門矣。往者,王世融以公主子毆府吏,法當贖金,特停任。近作坊料物庫主吏盜官物,輒自逃避。以宮掖之親,三司遽罷追究。今日聖斷乃異於昔,臣竊惑焉。祥符令檢下稍嚴,胥吏相率空縣而去,令坐罷免。若是,則清強者沮矣。」
久之,出知秀州,召為殿中侍御史,章獻太后遺誥:章惠太后議軍國事;籍請下閣門,取垂簾儀制盡燔之。又奏:「陛下躬親萬機,用人宜辨邪正、防朋黨,擢進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孔道輔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醇之,天子禦史也。」為開封府判官,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籍言:「祖宗以來,未有美人稱教旨下府者,當杖內侍。」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數劾範諷罪,諷善李迪,皆寢不報,反坐言宮禁事不得實,以祠部員外郎罷為廣南東路轉運使。又言範諷事有不盡如奏,諷坐貶,籍亦降太常博士、知臨江軍。尋複官,徙福建轉運使。
景祐三年,為侍御史,改刑部員外郎、知雜事,判大理寺,進天章閣待制。元昊反,為陝西體量安撫使。坐令開封府吏馮士元市女口,降知汝州。徒同州,就除陝西都轉運使。文彥博鞫黃德和獄,未上,詔籍同案。籍言曰:「德和退怯當誅。劉平力戰而沒,宜加恤其子孫。」又建言:「頻歲災異,天久不雨。宮中費用奢靡,出納不嚴,須索煩多,有司無從鉤校虛實。臣竊謂凡乘輿所費,宮中所用,宜務加裁抑,取則先帝,修德弭災之道也。今宿兵西鄙,將士力戰,弗獲功賞;而內官、醫官、樂官,無功勞,享豐賜,天下指目,謂之'三官'。願少裁損,無厚賚予,專勵戰功,寇不足平也。」
進龍圖閣直學士、知延州,俄兼鄜延都總管、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明年,改延州觀察使,力辭,換左諫議大夫。自元昊陷金明、承平、塞門、安遠、栲栳砦,破五龍川,邊民焚掠殆盡,籍至,稍葺治之。戍兵十萬無壁壘,皆散處城中,畏籍,莫敢犯法。金明西北有渾州川,土沃衍。川尾曰橋子穀,寇出入之隘道。使部將狄青將萬餘人,築招安砦于穀旁,數募民耕種,收粟以贍軍。周美襲取承平砦,王信築龍安砦,悉複所亡地,築十一城。及開名、平戎道,通永和、烏仁關,更東西陣法為方陣,頗損益兵械。元昊遣李文貴齎野利旺榮書來送款,籍曰:「此詐也。」乃屯兵青澗城。後數月,果大寇定川,籍召文貴開諭之,遣去。既而元昊又以旺榮書來,會帝厭兵,因招懷之,遣籍報書,使呼旺榮為太尉。籍曰:「太尉三公,非陪臣所得稱,使旺榮當之,則元昊不得臣矣。今其書自稱'寧令'或'謨寧令',皆其官名也,於義無嫌。」朝廷從之。
會敵新破涇原城砦,方議修復。使者往返,逾年,又遣賀從勖來,改名曰曩霄,稱男不稱臣。籍不敢聞,從勖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若得至京師,天子不許,更歸議之。」籍送使者闕下,因陳便宜,言:「羌久不通和市,國人愁怨。今辭理浸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請遣使者申諭之。」朝廷採用其策。元昊既臣,召籍為樞密副使。籍言:「自陝西用兵,公私俱困,請並省官屬,退近塞之兵就食內地。」從之,於是頗省邊費。改參知政事,拜工部侍郎、樞密使,遷戶部,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籍初入相,且獨員,而遽為昭文館大學士,出殊拜也。
儂智高反,師數不利,遣狄青為宣撫使。諫官韓絳謂武人不宜專任,帝以問籍。籍曰:「青起行伍,若以文臣副之,則號令不專,不如不遣。」詔嶺南諸軍,皆受青節度。既而捷書至,帝喜曰:「青破賊,卿之力也。」遂欲以青為樞密使、同平章事,籍力爭之,不聽。嶺南平,二廣舉人推恩者六百九十一人,論者以為過。
頃之,齊州學究皇甫淵以捕賊功,法當賞錢,數上書求用。道士趙清貺與籍姊家親,紿為淵白籍,乃與堂吏共受淵賂。小吏訴之,下開封府,捕清貺,刺配遠州,道死。韓絳言籍陰諷府杖殺清貺以滅口,覆之無狀。言不已,乃罷知鄆州。居數月,加觀文殿大學士。拜昭德軍節度使、知永興軍,改並州。
仁宗不豫,籍嘗密疏,請擇宗室之賢者為皇子,其言甚切。坐擅聽麟州築堡白草平,而州將武戡等為夏人所敗,複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遷尚書左丞,不拜。徙定州,召還京師,上章告老,尋以太子太保致仕,封潁國公。薨,年七十六。時仁宗不豫,廢朝、臨奠皆不果,第遣使吊賻其家。贈司空,加侍中,諡莊敏。
籍曉律令,長於吏事。持法深峭,軍中有犯,或斷斬刳磔,或累笞至死,以故士卒畏服。治民頗有惠愛,及為相,聲望減于治郡時。子元英,朝散大夫。孫恭孫。
恭孫字德孺,以蔭,補通判施州。崇甯中,部蠻向文強叛,詔轉運使王蘧領州事致討,恭孫說降文強而斬之。蘧上其功,進三秩,知涪州,遂以開邊為己任。誘珍州駱文貴、承州駱世華納土,費不貲。轉運判官朱師古劾恭孫生事,詔黜師古而以恭孫代,於是溱、播、溪、思、費等州相繼降。每開一城,輒褒遷,五年間,至徽猷閣待制。威州守乞通保、霸二州,進恭孫直學士、知成都府,委以招納。未幾,其酋董舜咨、董彥博來納土,詔遣赴闕,皆拜承宣使,賜第京師,更名保州祺州、霸州亨州,使恭孫進築之。言者論其貪縱,究治如章,謫保靜軍節度副使。才逾月,起知陳州,複待制,帥瀘州。又以築思州,進學士。前後在西南二十年,所得州縣,多張名簿,實瘠鹵不毛地,繕治轉餉,為蜀人病,無幾時皆廢。宣和中,卒。
王隨,字子正,河南人。登進士甲科,為將作監丞、通判同州,遷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判三司磨勘司。為京西轉運副使,陛辭,且言曰:「臣父母家洛中,乃在所部,得奉湯藥,聖主之澤也。」真宗因賜詩寵行,以羊酒束帛令過家為壽。遷淮南轉運使,父憂,起複。時歲比饑,隨敕屬部出庫錢,貨民市種糧,歲中約輸絹以償,流庸多複業。徙河東轉運使,三遷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擢知制誥,以不善制辭,出知應天府。一日,帝謂宰相曰:「隨治南京太寬。」王旦曰:「南京,都會之地,隨臨事汗漫,無以彈壓」。改知揚州。再加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
仁宗為太子,拜右庶子,仍領府事。周懷政誅,隨自陳嘗假懷政白金五十兩,奪知制誥,改給事中、知杭州。乾興初,複降秘書少監,徙通州。以州少學者,徙孔子廟,起學舍,州人喜,遣子弟就學。母喪,起複光祿卿、知潤州,徙江寧府。歲大饑,轉運使移府發常平倉米,計口日給一升,隨置不聽,曰:「民所以饑者,由兼併閉糴,以邀高價也。」乃大出官粟,平其價。
複給事中,為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秦卒有負罪逃入蕃部者,戎人輒奴畜之,小不如意,複執出求賞,前此坐法多死。隨下教能自歸者免死,聽複隸軍籍,由是多來歸者。又建請增蕃落卒,給廢陷馬地,募民耕種。坐事,徙河南府。入為禦史中丞,同知禮部貢舉,遷尚書禮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
明道中,為江淮安撫使,還拜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請與同列日獻前代名臣規諫一事。議者謂非輔弼之職,其事遂寢。加吏部侍郎、知樞密院事,為莊惠皇太后園陵監護使,拜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自薛居正後,故事,初相無越遷門下侍郎者,學士丁度之失也。
頃之,以疾在告,詔五日一朝,入中書視事。為相一年,無所建明。與陳堯佐、韓億、石中立同執政,數爭事。會災異屢發,諫官韓琦言之,四人俱罷。隨以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陽。薨,贈中書令,諡章惠,後改文惠。
隨外若方嚴,而治失於寬。晚更卞急,輒嫚罵人。性喜佛,慕裴休之為人,然風跡弗逮也。
章得象,字希言,世居泉州。高祖仔鈞,事閩為建州刺史,遂家浦城。得象母方娠,夢登山,遇神人授以玉象,及生,父奐複夢家庭積笏如山。長而好學,美姿表,為人莊重。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玉山縣,遷本寺丞。
真宗將東封泰山,以殿中丞簽書兗州觀察判官事,知台州,曆南雄州,徙洪州。楊億以為有公輔器,薦之。或問之,億曰:「閩士輕狹,而章公深厚有容,此其貴也。」得象嘗與億戲博李宗諤家,一夕負錢三十萬,而酣寢自如。他日博勝,得宗諤金一奩;數日博又負,即反奩與宗諤,封識未嘗發也。其度量宏廓如此。
未幾,召試,為直史館、安撫京東,權三司度支判官,累遷尚書刑部郎中,使契丹,遂以兵部郎中知制誥。逾年,為翰林學士,遷右諫議大夫,以給事中為群牧使,遷禮部侍郎兼龍圖閣學士,進承旨兼侍講學士,擢同知樞密院事,遷戶部侍郎,遂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帝謂得象曰:「向者太后臨朝,群臣邪正,朕皆默識之。卿清忠無所附,且未嘗有所幹請,今日用卿,職此也。」
陝西用兵,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兼樞密使,辭所加官。明年,以工部尚書為昭文館大學士。慶曆五年,拜鎮安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封郇國公,徙判河南府,守司空致仕,薨。故事,致仕官乘輿不臨奠,帝特往焉。贈太尉兼侍中,諡文憲。皇祐中,改諡文簡。
得象在翰林十二年,章獻太后臨朝,宦官方熾,太后每遣內侍至學士院,得象必正色待之,或不交一言。在中書凡八年,宗党親戚,一切抑而不進。仁宗銳意天下事,進用韓琦、范仲淹、富弼,使同得象經畫當世急務,得象無所建明,禦史孫抗數言之,得象居位自若。既而章十上請罷,帝不得已,許之。初,閩人謠曰:「南台江合出宰相。」至得象相時,沙湧可涉雲。
論曰:殊、籍、隨、得象皆起孤生,致位宰相。籍通曉法令,隨練習民事,皆能用其所長。然籍終至絀免,隨數遭譴斥,何其才之難得也。得象渾厚有容,殊喜薦拔人物,樂善不倦,方之諸人,殊其最優乎!
呂夷簡,字坦夫,先世萊州人。祖龜祥知壽州,子孫遂為壽州人。夷簡進士及第,補絳州軍事推官,稍遷大理寺丞。祥符中,試材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或言六科所以求闕政,今封禪告成,何闕政之求,罷之。通判通州,徙濠州,再遷太常博士。
河北水,選知濱州。代還奏:「農器有算,非所以勸力本也。」遂詔天下農器皆勿算。擢提點兩浙刑獄,遷尚書祠部員外郎。時京師大建宮觀,伐材木於南方。有司責期會,工徒至有死者,誣以亡命,收系妻子。夷簡請緩其役,從之。又言:「盛冬挽運艱苦,須河流漸通,以卒番送。」真宗曰:「觀卿奏,有為國愛民之心矣。」擢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蜀賊李順叛,執送闕下,左右稱賀。既而屬禦史台按之,非是,賀者趣具順獄,夷簡曰:「是可欺朝廷邪?」卒以實奏,忤大臣意。歲蝗旱,夷簡請責躬修政,嚴飭輔相,思所以共順天意;及奏彈李溥專利罔上。寇准判永興,黥有罪者徙湖南,道由京師,上准變事。夷簡曰:「准治下急,是欲中傷准爾,宜勿問,益徙之遠方。」從之。趙安仁為禦史中丞,夷簡以親嫌,改起居舍人、同勾當通進司兼銀台封駁事。使契丹,還,知制誥。兩川饑,為安撫使,進龍圖閣直學士,再遷刑部郎中、權知開封府。治嚴辦有聲,帝識姓名于屏風,將大用之。
仁宗即位,進右諫議大夫。雷允恭擅徙永定陵地,夷簡與魯宗道驗治,允恭誅,以給事中參知政事,因請以祥符天書內之方中。真宗祔廟,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奸邪,獎忠直,輔成聖德,所以報先帝者,宜莫若此也。」故事,郊祠畢,輔臣遷官,夷簡與同列皆辭之,後為例。遷尚書禮部侍郎、修國史,進戶部,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景靈宮使。玉清昭應宮災,太后泣謂大臣曰:「先帝尊道奉天而為此,今何以稱遺旨哉。」夷簡意其將複營構也,乃推《洪範》災異以諫,太后默然。因奏罷二府兼宮觀使。進吏部,拜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史成,辭進官。
天聖末,加中書侍郎。章懿太后為順容,薨,宮中未治喪,夷簡朝奏事,因曰:「聞有宮嬪亡者。」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預宮中事邪?」引帝偕起。有頃獨出,曰:「卿何間我母子也?」夷簡曰:「太后他日不欲全劉氏乎?」太后意稍解。有司希太后旨,言歲月葬未利。夷簡請發哀成服,備儀仗葬之。
大內火,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輔臣請對,帝禦拱辰門,百官拜樓下,夷簡獨不拜。帝使人問其故,曰:「宮庭有變,群臣願一望清光。」帝舉簾見之,乃拜。詔以為修大內使。內成,進尚書右僕射兼門下侍郎,辭僕射,乃兼吏部尚書。
初,荊王子養禁中,既長,夷簡請出之。太后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所親非儒學之臣,恐無益聖德。」即日命還邸中。太后崩,帝始親政事,夷簡手疏陳八事,曰:正朝綱,塞邪徑,禁貨賂,辨佞壬,絕女謁,疏近習,罷力役,節冗費。其勸帝語甚切。
帝始與夷簡謀,以張耆、夏竦皆太后所任用者也,悉罷之,退告郭皇后。後曰:「夷簡獨不附太后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夷簡亦罷為武勝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陳州。及宣制,夷簡方押班,聞唱名,大駭,不知其故。而夷簡素厚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因使為中詗,久之,乃知事由皇后也。歲中而夷簡複相。初,劉渙上疏請太后還政,太后怒,使投嶺外,屬太后疾革,夷簡請留之。至是,渙以前疏自言,帝擢渙右正言,顧謂夷簡:「向者樞密院亟欲投渙,賴卿以免。」夷簡謝,因曰:「渙由疏外故敢言,大臣或及此,則太后必疑風旨自陛下,使子母不相安矣。」帝以夷簡為忠。郭後以怒尚美人,批其頰,誤傷帝頸。帝以爪痕示執政大臣,夷簡以前罷相故,遂主廢後議。仁宗疑之,夷簡曰:「光武,漢之明主也,郭後止以怨懟坐廢,況傷陛下頸乎?」夷簡將廢後,先敕有司,無得受台諫章奏。於是禦史中丞孔道輔、右司諫范仲淹率台諫詣閣門請對,有旨令台諫詣中書,夷簡乃貶出道輔等,後遂廢。宗室子益眾,為置大宗正糾率,增教授員。加右僕射,封申國公。
王曾與夷簡數爭事,不平,曾斥夷簡納賂市恩。夷簡乞置對,帝問曾,曾語屈,於是二人皆罷。夷簡以鎮安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徙天雄軍。未幾,以右僕射複入相,逾年,進位司空,辭不拜,徙許國公。時方飭兵備,以判樞密院事,而諫官田況言總判名太重,改兼樞密使。
契丹聚兵幽薊,聲言將入寇,議者請城洛陽。夷簡謂:「契丹畏壯侮怯,遽城洛陽,亡以示威,景德之役,非乘輿濟河,則契丹未易服也。宜建都大名,示將親征以伐其謀。」或曰:「此虛聲爾,不若修洛陽。」夷簡曰:「此子囊城郢計也。使契丹得渡河,雖高城深池,何可恃耶?」乃建北京。
未幾,感風眩,詔拜司空、平章軍國重事,疾稍間,命數日一至中書,裁決可否。夷簡力辭,複降手詔曰:「古謂髭可療疾,今翦以賜卿。」三年春,帝禦延和殿召見,敕乘馬至殿門,命內侍取兀子輿以前。夷簡引避久之,詔給扶毋拜。乃授司徒、監修國史,軍國大事與中書、樞密同議。固請老,以太尉致仕,朝朔望。既薨,帝見群臣,涕下,曰:「安得憂國忘身如夷簡者!」贈太師、中書令,諡文靖。
自仁宗初立,太后臨朝十餘年,天下晏然,夷簡之力為多。其後元昊反,四方久不用兵,師出數敗;契丹乘之,遣使求關南地。頗賴夷簡計畫,選一時名臣報使契丹、經略西夏,二邊以寧。然建募萬勝軍,雜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戰鬥。用宗室補環衛官,驟增奉賜,又加遺契丹歲繒金二十萬,當時不深計之,其後費大而不可止。郭後廢,孔道輔等伏閣進諫,而夷簡謂伏閣非太平事,且逐道輔。其後范仲淹屢言事,獻《百官圖》論遷除之敝,夷簡指為狂肆,斥於外。時論以此少之。
夷簡當國柄最久,雖數為言者所詆,帝眷倚不衰。然所斥士,旋複收用,亦不終廢。其于天下事,屈伸舒卷,動有操術。後配食仁宗廟,為世名相。始,王旦奇夷簡,謂王曾曰:「君其善交之。」卒與曾並相。後曾家請禦篆墓碑,帝因慘然思夷簡,書「懷忠之碑」四字以賜之。有集二十卷。
子公綽、公弼、公著、公孺。公著自有傳。
公綽字仲裕,蔭補將作監丞、知陳留縣。天聖中,為館閣對讀。召試,直集賢院,辭,改校理,遷太子中允。夷簡罷相,複為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出知鄭州。嘗問民疾苦,父老曰:「官籍民產,第賦役重輕,至不敢多畜牛,田疇久蕪穢。」公綽為奏之,自是牛不入籍。還判吏部南曹,累遷太常博士、同判太常寺。請複太醫局,及請設令、丞、府史如天官醫師。鈞容直假太常旌纛、羽籥,為優人戲,公綽執不可,遂罷之。糾察在京刑獄。虎翼卒劉慶告變,下吏案驗,乃慶始謀,眾不從,慶反誣眾以邀賞。因言:「京師衛兵百萬,不痛懲之,則眾心搖。」遂斬慶以徇。遷尚書工部員外郎,為史館修撰。
時夷簡雖謝事,猶領國史,公綽辭修撰。夷簡薨,還兵部員外郎,複為修撰。服除,複同判太常寺兼提舉修祭器。公綽以郊廟祭器未完,制度多違禮,請悉更造。故事,薦新諸物,禮官議定乃薦,或後時陳敗。公綽采《月令》諸書,以四時新物及所當薦者,配合為圖。又以歲大、中、小祠凡六十一,禘祫二,祼獻興俯,玉帛尊彝,菁茆醓醢,鐘石歌奏,集為《郊祀總儀》上之。又言:「古者,天地、宗廟、日月、五方、百神之祀,鹹有尊罍,五齊三酒,分實其中,加明水、明酒,以達陰陽之氣。今有司徒設尊罍,而酌用一尊,非禮神之意。宜按《周禮》實齊酒,取火於日,取水於月,因天地之潔氣。」又言:「祖宗配郊,當正位,今側鄉之,非所以示尊嚴也。」初,諡諸後,皆系祖宗諡,而真宗五後獨曰「莊」。公綽曰:「婦人從夫之諡,真宗諡章聖,而後曰'莊',非禮也,願更為'章'。」多施行之。
曆知制誥、龍圖閣直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永興軍,改樞密直學士、知秦州。安遠砦、古渭州諸羌來獻地,公綽顧其屬曰:「天下之大,豈利區落尺寸地以為廣邪?」卻之。弓箭手馬多闕,公綽諭諸砦戶為三等,凡十丁為社,至秋成,募出金帛市馬,馬少,則先後給之。祀明堂,遷刑部郎中,召為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歲餘,願罷府事,進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刑院兼判太常寺。
初,公綽在開封府,宰相龐籍外屬道士趙清貺受賂,杖脊道死。至是,禦史以為公綽受籍旨,杖殺清貺以滅口,左遷龍圖閣學士、知徐州。方杖清貺時,實非公綽所臨。頃之,公綽亦自辨,複侍讀學士,徙河陽,留侍經筵。時久不雨,帝顧問:「何以致雨?」曰:「獄久不決,即有冤者,故多旱。」帝親慮囚,已而大雨。遷右司郎中,未拜,卒。贈左諫議大夫。
公綽通敏有才,父執政時,多涉幹請,喜名好進者趨之。嘗漏泄除拜以市恩,時人比之竇申。
公弼字寶臣。賜進士出身,積遷直史館、河北轉運使。自寶元、慶曆以來,宿師備邊。既西北撤警,而將屯如故,民疲饋餉。公弼始通禦河,漕粟實塞下,冶鐵以助經費;移近邊屯兵就食京東;增城卒,給板築;蠲冗賦及民逋數百萬。夷簡之亡也,仁宗思之,問知公弼名,識於殿柱。至是,益材其為。擢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瀛州,入權開封府。嘗奏事退,帝目送之,謂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
改同群牧使,以樞密直學士知渭、延二州,徙成都府。其治尚寬,人疑少威斷。營卒犯法當杖,捍不受,曰:「寧以劍死。」公弼曰:「杖者國法,劍汝自請。」杖而後斬之,軍府肅然。英宗罷三司使蔡襄,召公弼代之。初,公弼在群牧時,帝居藩,得賜馬頗劣,欲易不可。至是,帝謂曰:「卿曩歲不與朕馬,是時固已知卿矣。蔡襄主計,訴訟不時決,故多留事。卿繼其後,將何以處之?」公弼頓首謝,對曰:「襄勤於事,未嘗有曠失,恐言之者妄耳。」帝以為長者。拜樞密副使。時言事者數與大臣異議去,公弼諫曰:「諫官、禦史,為陛下耳目,執政為股肱。股肱耳目,必相為用,然後身安而元首尊。宜考言觀事,視其所以而進退之。」彗出營室,帝憂之,同列請飭邊備。公弼曰:「彗非小變,陛下宜側身修德,以應天戒,臣恐患不在邊也。」
神宗立,司馬光劾內侍高居簡,帝未決。公弼曰:「光與居簡,勢不兩立。居簡,內臣耳,而光中執法,願陛下擇其重者。」帝曰:「然則當奈何?」公弼曰:「遷居簡一官,而解其近職,光當無爭。」從之進。樞密使。議者欲並環慶、鄜延為一路,公弼曰:「自白草西抵定遠,中間相去千里,若合為一路,猝有緩急,將何以應?」又欲下邊臣使議之,公弼曰:「廟堂之上不處決,而諉邊吏,可乎?」乃止。
王安石知政事。嗛公弼不附己,白用其弟公著為禦史中丞以逼之。公弼不自安,立上章避位,不許。陳升之建議,衛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減其牢廩,徙之淮南。公弼以為非人情,帝曰:「是當退為剩員者,今故為優假,何所害?」對曰:「臣不敢生事邀名,正恐誤國耳。既使去本土,又削其廩,儻二十萬眾皆反側,為之奈何?」韓絳議複肉刑,公弼力陳不可,帝皆為之止。
安石立新法,公弼數言宜務安靜,又將疏論之。從孫嘉問竊其稿示安石,安石先白之,帝不樂,遂罷為觀文殿學士、知太原府。韓絳宣撫秦、晉,將取囉兀城,令河東發兵二萬,趣神堂新路。公弼曰:「虜必設伏以待我。永和關雖回遠,可安行無患。」乃由永和。既而新路援兵果遇伏,詔褒之。麟州無井,唯沙泉在城外,欲拓城包之,而土善陷,夏人每至圍城,人皆憂渴死。公弼用其僚鄧子喬計,仿古拔軸法,去其沙,實以末炭,墳土於其上,板築立,遂包泉於中。自是城堅不陷,而州得以守。
俄以疾,請知鄭州。王韶取熙河,朝廷謀秦鳳帥,帝曰:「公弼在河東,方出師倉卒時,有緩禦之能,宜使往。」乃拜宣徽西院使、判秦州。帝疑其不肯行,公弼聞命即治裝,帝喜,召之入對,慰勞而遣之。既赴鎮,羌董氈輒治書稱敕,公弼卻之,曰:「藩臣安得妄稱敕?」董氈懼,自是不復敢。才旬月,複以疾求解,為西太一宮使。薨,年六十七。贈太尉,諡曰惠穆。
公孺字稚卿。任為奉禮郎,賜進士出身,判吏部南曹。占對詳敏,仁宗以為可用。知澤、潁、廬、常四州,提點福建、河北路刑獄,入為開封府推官。民鬻薪為盜所奪,逐之遭傷,尹包拯命笞盜。公孺曰:「盜而傷主,法不止笞。」執不從,拯善其守。及使三司,而公孺為判官,事皆咨決之。判都水監,未幾,改陝西轉運使。
神宗得綏州,遣使議守棄之便,久未決。命公孺往,與郭逵議合,遂存綏州。常平法行,公孺請以青苗、免役歸提刑司。徙知渭州,再徙鄆州。坐失人死刑,責知蔡州。
元豐初,帝召公孺,慰之曰:「長安謀帥,無以易卿。」命知永興軍。徙河陽,洛口兵千人,以久役思歸,奮斧鍤排關,不得入,西走河橋,觀聽洶洶。諸將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諭之曰:「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一度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皆佇立以俟。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餘複送役所。語其校曰:「若複偃蹇者,斬而後報。」眾帖息。乃自劾專命,詔釋之。
知審官東院,出知秦州。李憲以詔出兵,欲盡駐原、渭,公孺不可,與憲相論奏,坐徙相州,更陳、杭、鄭、瀛四州。元祐初,加龍圖閣直學士,複以為秦州,固辭,改秘書監。遷刑部侍郎、知開封府,為政明恕。幕人遷黼坐設,毀其角,法當徒,公孺請罪,數十人皆以杖免。原廟亡珠,系治典吏久,公孺曰:「主者番代不一,曷嘗以珠數相授受,歲時諱日,宮嬪狎至,奈何顓指吏卒乎?」請之,得釋。擢戶部尚書,以病,提舉醴泉觀。卒,年七十。贈右光祿大夫。
公孺廉儉,與人寡合。嘗護曹佾喪,得厚餉,辭不受,談者清其節焉。
張士遜,字順之。祖裕,嘗主陰城鹽院,因家陰城。士遜生百日始啼。淳化中,舉進士,調鄖鄉主簿,遷射洪令。轉運使檄移士遜治郪,民遮馬首不得去,因聽還射洪。安撫使至梓州,問屬吏能否,知州張雍曰:「射洪令,第一也。」改襄陽令,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邵武縣,以寬厚得民。前治射洪,以旱,禱雨白崖山陸使君祠,尋大雨,士遜立廷中,須雨足乃去。至是,邵武旱,禱歐陽太守廟,廟去城過一舍,士遜徹蓋,雨沾足始歸。改秘書丞、監折中倉,曆禦史台推直官。
翰林學士楊億薦為監察禦史。貢舉初用糊名法,士遜為諸科巡鋪官,以進士有姻党,士遜請避去,真宗記名於禦屏,自是有親嫌者皆移試,著為令。中書擬人充江南轉運使,再擬輒見卻,帝獨用士遜。再遷侍御史,徙廣東,又徙河北。河侵棣州,詔徙州陽信,議者患糧多,不可遷。士遜視瀕河數州方艱食,即計餘以貸貧者,期來歲輸陽信,公私利之。
仁宗出閣,帝選僚佐,謂宰臣曰:「翊善、記室,府屬也,王皆受拜。今王尚少,宜以士遜為友,令王答拜。」於是以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為壽春郡王友,改升王府諮議參軍,遷右諫議大夫兼太子右庶子,改左庶子。士遜言:「詣資善堂,升階列拜,而皇太子猶跪受,宜詔皇太子坐受之。」帝不許。詔士遜等遇太子侍駕出入許陪從。判史館,知審刑院,以太子賓客、樞密直學士判集賢院。既而二府大臣皆領東宮官,遂換太子詹事,擢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兼詹事,累遷尚書左丞,遂拜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曹汭獄事起,宦者羅崇勳、江德明方用事,因譖利用。帝疑之,問執政,眾顧望未有對者。士遜徐曰:「此獨不肖子為之,利用大臣,宜不知狀。」太后怒,將罷士遜。帝以其東宮舊臣,加刑部尚書、知江甯府,解通犀帶賜之。後領定國軍節度使、知許州。
明道初,複入相,進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明年,進門下侍郎、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是歲旱蝗,士遜請如漢故事冊免,不許。及帝自損尊號,士遜又請降官一等,以答天變,帝慰勉之。群臣上章懿諡冊,退而入慰,士遜與同列過楊崇勳園飲,日中不至。禦史中丞範諷劾士遜,以尚書左僕射判河南府,崇勳亦以使相判許州。翌日入謝,班崇勳下。帝問其故,士遜曰:「崇勳為使相,臣官僕射,位當下。」遂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以崇勳知陳州。時士遜罷已累日,制猶用宰相銜,有司但奉行制書,不復追改。徙河南府。
寶元初,複以門下侍郎、兵部尚書入相,封郢國公。士遜與輔臣奏事,帝從容曰:「朕昨放宮人,不獨閔幽閉,亦省浮費也。近複有獻孿女者,朕卻而弗受。」士遜曰:「此盛德事也。」帝徐曰:「近言者至有毀大臣、揭君過者。」士遜曰:「陛下審察邪正,則憸訐之人,宜自戒懼矣。」馮士元獄既具,帝以決獄問士遜。士遜曰:「台獄阿徇,非出自宸斷,何以愜中外之論邪。」帝曰:「君子小人各有黨乎?」士遜曰:「有之,第公私不同爾。」帝曰:「法令必行,邪正有別,則朝綱舉矣。」
康定初,士遜言禁兵久戍邊,其家在京師,有不能自存者。帝命內侍條指揮使以下為差等,出內藏緡錢十萬賜之。士遜又請遣使安撫陝西,帝命遣知制誥韓琦以行。於是詔樞密院,自今邊事,並與士遜等參議。及簡輦官為禁軍,輦官攜妻子遮宰相、樞密院喧訴,士遜方朝,馬驚墮地。時朝廷多事,士遜亡所建明,諫官韓琦論曰:「政事府豈養病之地邪。」士遜不自安,累上章請老,乃拜太傅,封鄧國公致仕。詔朔望朝見及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與一子五品服。士遜辭朝朔望。間遣中使勞問,禦書飛白「千歲」字賜之,士遜因建千歲堂。嘗請買城南官園,帝以賜士遜。宰相得謝,蓋自士遜始。就第凡十年,卒,年八十六。帝臨奠,贈太師、中書令,諡文懿,禦篆其墓碑曰「舊德之碑」。
士遜生七日,喪母,其姑育養之。既長,事姑孝謹,姑亡,為行服,徒跣扶柩以葬,追封南陽縣太君。初,陳堯佐罷參知政事,人有挾怨告堯佐謀反,複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士遜曰:「憸人構陷善良,以搖朝廷,奸偽一開,亦不能自保矣。」帝悟,抵告者以罪,誣諫官事亦不下。然曹利用在樞府,藉寵肆威,士遜居其間,無所可否,時人以「和鼓」目之。士遜嘗納女口宮中,為禦史楊偕所劾。
子友真字益之。初補將作監主簿,再遷為丞。士遜為請館閣校勘,仁宗曰:「館閣所以待英俊,不可。」乃令館閣讀書,詔校勘毋得增員。後編三館書籍,遷秘閣校理、同知禮院,賜進士出身,知襄州。坐軍賊張海剽劫不能制,罷歸。後除史館修撰,禦史何郯言:「史館修撰,故事,皆試知制誥,友直不當得。」改集賢殿修撰。以天章閣待制知陝州,同勾當三班院。侍宴集英殿,猶衣緋衣,仁宗顧見之,乃賜金紫。累遷工部郎中、知越州。州民每春斂財,大集僧道士女,謂之「祭天」,友直下令禁絕,取所斂財建學以延諸生。卒官。士遜嘗記帝東宮舊事,而史官未之見,友直纂為《資善錄》上之。
幼子友正字義祖,杜門不治家事,居小閣學書,積三十年不輟,遂以書名。神宗評其草書,為本朝第一。
論曰:呂夷簡、張士遜皆以儒學起家,列位輔弼。仁宗之世,天下承平,因時制宜,濟以寬厚,相臣預有力焉。士遜練習民事,風跡可紀,而依違曹利用以取譏。方夷簡在下僚,諸父蒙正以宰相才期之。及其為相,深謀遠慮,有古大臣之度焉。在位日久,頗務收恩避怨,以固權利,郭後之廢,遂成其君之過舉,咎莫大焉。雖然,呂氏更執國政,三世四人,世家之盛,則未之有也。
列傳第七十一
○韓琦子忠彥曾公亮子孝寬孝廣孝蘊陳升之吳充王珪從父罕從兄琪
韓琦,字稚圭,相州安陽人。父國華,自有傳。琦風骨秀異,弱冠舉進士,名在第二。方唱名,太史奏日下五色雲見,左右皆賀。授將作監丞、通判淄州,入直集賢院、監左藏庫。時方貴高科,多徑去為顯職,琦獨滯筦庫,眾以為非宜,琦處之自若。禁中需金帛,皆內臣直批旨取之,無印可驗,琦請復舊制,置傳宣合同司,以相防察。又每綱運至,必俟內臣監蒞,始得受,往往數日不至,暴露廡下。衙校以為病,琦奏罷之。
曆開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拜右司諫。時宰相王隨、陳堯佐,參知政事韓億、石中立,在中書罕所建明,琦連疏其過,四人同日罷。又請停內降,抑僥倖。凡事有不便,未嘗不言,每以明得失、正紀綱、親忠直、遠邪佞為急,前後七十餘疏。王曾為相,謂之曰:「今言者不激,則多畏顧,何補上德?如君言,可謂切而不迂矣。」曾聞望方崇,罕所獎與,琦聞其語,益自信。權知制誥。
益、利歲饑,為體量安撫使。異時郡縣督賦調繁急,市上供綺繡諸物不予直,琦為緩調蠲給之,逐貪殘不職吏,汰冗役數百,活饑民百九十萬。趙元昊反,琦適自蜀歸,論西師形勢甚悉,即命為陝西安撫使。劉平與賊戰,敗,為所執,時宰入他誣,收系平子弟,琦辨直其冤。
進樞密直學士,副夏竦為經略安撫、招討使。詔遣使督出兵,琦亦欲先發以制賊,而合府固爭,元昊遂寇鎮戎。琦畫攻守二策馳入奏,仁宗欲用攻策,執政者難之。琦言:「元昊雖傾國入寇,眾不過四五萬人,吾逐路重兵自為守,勢分力弱,遇敵輒不支。若並出一道,鼓行而前,乘賊驕惰,破之必矣。」乃詔鄜延、涇原同出征。既還營,元昊來求盟。琦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命諸將戒嚴,賊果犯山外。琦悉兵付大將任福,令自懷遠城趨德勝砦出賊後,如未可戰,即據險置伏,要其歸。及行,戒之至再。又移檄申約,苟違節度,雖有功,亦斬。福竟為賊誘,沒于好水川。竦使人收散兵,得琦檄於福衣帶間,言罪不在琦。琦亦上章自劾,猶奪一官,知秦州,尋複之。
會四路置帥,以琦兼秦鳳經略安撫、招討使。慶曆二年,與三帥皆換觀察使,范仲淹、龐籍、王沿不肯拜,琦獨受不辭。未幾,還舊職,為陝西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屯涇州。琦與范仲淹在兵間久,名重一時,人心歸之,朝廷倚以為重,故天下稱為「韓範」。東兵從宿衛來,不習勞苦,琦奏增土兵以代戍,建德順軍以蔽蕭關、嗚沙之道。方謀取橫山,規河南,而元昊稱臣,召為樞密副使。
元昊介契丹為援,強邀索無厭,宰相晏殊等厭兵,將一切從之。琦陳其不便,條所宜先行者七事:一曰清政本,二曰念邊計,三曰擢材賢,四曰備河北,五曰固河東,六曰收民心,七曰營洛邑。繼又陳救弊八事,欲選將帥,明按察,豐財利,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謂:「數者之舉,謗必隨之,願委計輔臣,聽其注措。」帝悉嘉納。遂宣撫陝西,討平群盜張海、郭邈山;禁卒羸老不任用者,悉汰之;盡修鄜延城障,須敵悉歸所侵地,乃許和。歸陳西北四策,以為:「今當以和好為權宜,戰守為實務。請繕甲厲兵,營修都城,密定討伐之計。」
時二府合班奏事,琦必盡言,雖事屬中書,亦指陳其實。同列或不悅,帝獨識之,曰:「韓琦性直。」琦與范仲淹、富弼皆以海內人望,同時登用,中外跂想其勳業。仲淹等亦以天下為己任,群小不便之,毀言日聞。仲淹、弼繼罷,琦為辨析,不報。尹洙與劉滬爭城水洛事,琦右洙,朝論不謂然。乃請外,以資政殿學士知揚州,徙鄆州、成德軍、定州。兼安撫使,進大學士,又加觀文殿學士。
初,定州兵狃平貝州功,需賞賚,出怨語,至欲噪城下。琦聞之,以為不治且亂,用軍制勒習,誅其尤無良者。士死攻戰,則賞賻其家,籍其孤嫠繼稟之,威恩並行。又仿古三陣法,日月訓齊之,由是中山兵精勁冠河朔。京師發龍猛卒戍保州,在道為人害,至定,琦悉留不遣,易素教者使之北,又振活饑民數百萬。璽書褒激,鄰道視以為准。
拜武康軍節度使、知並州。承受廖浩然,怙中貴勢貪恣,既誣逐前帥李昭亮,所為益不法,琦奏還之,帝命鞭諸本省。契丹冒占天池廟地,琦召其酋豪,示以曩日彼所求修廟檄,無以對,遂歸我斥地。既又侵耕陽武砦地,琦鑿塹立石以限之。始,潘美鎮河東,患寇鈔,令民悉內徙,而空塞下不耕,於是忻、代、寧化、火山之北多廢壤。琦以為此皆良田,今棄不耕,適足以資敵,將皆為所有矣。遂請距北界十裏為禁地,其南則募弓箭手居之,墾田至九千六百頃。久之,求知相州。
嘉祐元年,召為三司使,未至,迎拜樞密使。三年六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六年閏八月,遷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封儀國公。帝既連失三王,自至和中病疾,不能禦殿。中外惴恐,臣下爭以立嗣固根本為言,包拯、范鎮尤激切。積五六歲,依違未之行,言者亦稍怠。至是,琦乘間進曰:「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系。自昔禍亂之起,皆由策不早定。陛下春秋高,未有建立,何不擇宗室之賢者,以為宗廟社稷計?」帝曰:「後宮將有就館者,姑待之。」已又生女。
一日,琦懷《漢書·孔光傳》以進,曰:「成帝無嗣,立弟之子。彼中材之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願以太祖之心為心,則無不可者。」又與曾公亮、張昇、歐陽修極言之。會司馬光、呂誨皆有請,琦進讀二疏,未及有所啟,帝遽曰:「朕有意久矣,誰可者?」琦皇恐對曰:「此非臣輩所可議,當出自聖擇。」帝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慧,大者可也。」琦請其名,帝以宗實告。宗實,英宗舊名也。琦等遂力贊之,議乃定。
英宗居濮王喪,議起知宗正。琦曰:「事若行,不可中止。陛下斷自不疑,乞內中批出。」帝意不欲宮人知,曰:「只中書行足矣。」命下,英宗固辭。帝複問琦,琦對曰:「陛下既知其賢而選之,今不敢遽當,蓋器識遠大,所以為賢也。願固起之。」英宗既終喪,猶堅臥不起。琦言:「宗正之命初出,外人皆知必為皇子,不若遂正其名。」乃下詔立為皇子。明年,英宗嗣位,以琦為仁宗山陵使,加門下侍郎,進封衛國公。
琦既輔立英宗,門人親客,或從容語及定策事,琦必正色曰:「此仁宗聖德神斷,為天下計,皇太后內助之力,臣子何與焉。」英宗暴得疾,太后垂簾聽政。帝疾甚,舉措或改常度,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琦與歐陽修奏事簾前,太后嗚咽流涕,具道所以。琦曰:「此病固爾,病已,必不然。子疾,母可不容之乎?」修亦委曲進言,太后意稍和,久之而罷。後數日,琦獨見上,上曰:「太后待我無恩。」琦對曰:「自古聖帝明王,不為少矣。然獨稱舜為大孝,豈其餘盡不孝耶?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為可稱。但恐陛下事之未至爾,父母豈有不慈者哉。」帝大感悟。及疾愈,琦請乘輿因禱雨具素服以出,人情乃安。太后還政,拜琦右僕射,封魏國公。
夏人寇大順,琦議停歲賜,絕和市,遣使問罪。樞密使文彥博難之,或舉寶元、康定事,琦曰:「諒祚,狂童也,非有元昊智計,而邊備過當時遠甚。亟詰之,必服。」既而諒祚上表謝,帝顧琦曰:「一如所料。」帝寢疾,琦入問起居,言曰:「陛下久不視朝,願早建儲,以安社稷。」帝頷之,即召學士草制,立潁王。
神宗立,拜司空兼侍中,為英宗山陵使。琦執政三世,或病其專。禦史中丞王陶劾琦不赴文德殿押班為跋扈。琦請去,帝為黜陶。永厚陵複土,琦不復入中書,堅辭位。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入對,帝泣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賜興道坊宅一區,擢其子忠彥秘閣校理。琦辭兩鎮,乃但領淮南。
會種諤擅取綏州,西邊俶擾,改判永興軍,經略陝西。琦言:「邊臣肆意妄作,棄約基亂,願召二府亟決之。」琦入辭,曾公亮等方奏事,乞與琦同議。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備員政府,所當共議。今日,藩臣也,不敢預聞。」又言:「王陶指臣為跋扈,今陛下乃舉陝西兵柄授臣,複有劾臣如陶者,則臣赤族矣。」帝曰:「侍中猶未知朕意邪?」琦初言綏州不當取,已而夏人誘殺楊定,琦複言,賊既如此,綏今不可棄。」樞密院以初議詰之,琦具論其故,卒存之。
熙甯元年七月,複請相州以歸。河北地震、河決,徒判大名府,充安撫使,得便宜從事。王安石用事,出常平使者散青苗錢。琦亟言之。帝袖其疏以示宰臣,曰:「琦真忠臣,雖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謂可以利民,今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強與之乎?」安石勃然進曰:「苟從其欲,雖坊郭何害。」明日,稱疾不出。當是時,新法幾罷,安石複出,持前議益堅。琦又懇奏,安石下之條例司,令其屬疏駁,刊石頒天下。琦申辨愈切,不克從。於是請解四路安撫使,止領一路,安石欲沮琦,即從之。六年,還判相州。
契丹來求代北地,帝手詔訪琦,琦奏言:
臣觀近年以來,朝廷舉事,似不以大敵為恤。彼見形生疑,必謂我有圖複燕南意,故引先發制人之說,造為釁端。所以致疑,其事有七:高麗臣屬北方,久絕朝貢,乃因商舶誘之使來,契丹知之,必謂將以圖我。一也。強取吐蕃之地以建熙河,契丹聞之,必謂行將及我。二也。遍植榆柳于西山,冀其成長以制蕃騎。三也。創團保甲。四也。諸州築城鑿池。五也。置都作院,頒弓刀新式,大作戰車。六也。置河北三十七將。七也。契丹素為敵國,因事起疑,不得不然。
臣昔年論青苗錢事,言者輒肆厚誣,非陛下之明,幾及大戮。自此,聞新法日下,不敢複言。今親被詔問,事系安危,言及而隱,死有餘罪。臣嘗竊計,始為陛下謀者,必曰治國之本,當先聚財積穀,募兵於民,則可以鞭笞四夷。故散青苗錢,使民出利;為免役之法,次第取錢;迨置市易務,而小商細民,無所措手。新制日下,更改無常,官吏茫然,不能詳記,監司督責,以刻為明。今農怨於甽畝,商歎于道路,長吏不安其職,陛下不盡知也。夫欲攘斥四夷,以興太平,而先使邦本困搖,眾心離怨,此則為陛下始謀者大誤也。
臣今為陛下計,謂宜遣使報聘,具言向來興作,乃修備之常,豈有他意;疆土素定,悉如舊境,不可持此造端,以隳累世之好。以可疑之形,如將官之類,因而罷去。益養民愛力,選賢任能,疏遠奸諛,進用忠鯁,使天下悅服,邊備日充。若其果自敗盟,則可一振威武,恢復故疆,攄累朝之宿憤矣。
疏上,會安石再入相,悉以所爭地與契丹,東西七百里,論者惜之。八年,換節永興軍,再任,未拜而薨,年六十八。前一夕,大星隕於治所,櫪馬皆驚。帝發哀苑中,哭之慟。輟朝三日,賜銀三千兩,絹三千匹,發兩河卒為治塚,篆其碑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勳」。贈尚書令,諡曰忠獻,配享英宗廟庭。常令其子若孫一人官於相,以護丘墓。故事,三省長官,惟尚書令為尤重,贈者必兼他官。至琦,乃單贈。後又詔,雖當追策,不復更加師保,蓋貴之也。
琦蚤有盛名,識量英偉,臨事喜慍不見於色,論者以重厚比周勃,政事比姚崇。其為學士臨邊,年甫三十,天下已稱為韓公。嘉祐、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當是時,朝廷多故,琦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或諫曰:「公所為誠善,萬一蹉跌,豈惟身不自保,恐家無處所。」琦歎曰:「是何言也。今臣盡力事君,死生以之。至於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遂輟不為哉。」聞者愧服。在魏都久,遼使每過,移牒必書名,曰:「以韓公在此故也。」忠彥使遼,遼主問知其貌類父,即命工圖之,其見重於外國也如此。
琦天資樸忠,折節下士,無賤貴,禮之如一。尤以獎拔人才為急,儻公論所與,雖意所不悅,亦收用之,故得人為多。選飭群司,皆使奉法循理。其所建請,第顧義所在,無適莫心。在相位時,王安石有盛名,或以為可用,琦獨不然之。及守相,陛辭,神宗曰:「卿去,誰可屬國者,王安石何如?」琦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上不答。其鎮大名也,魏人為立生祠。相人愛之如父母,有鬥訟,傳相勸止,曰:「勿撓吾侍中也。」與富弼齊名,號稱賢相,人謂之「富韓」雲。徽宗追論琦定策勳,贈魏郡王。子五人:忠彥、端彥、純彥、粹彥、嘉彥。端彥右贊善大夫。純彥官至徽猷閣直學士。粹彥為吏部侍郎,終龍圖閣學士。嘉彥尚神宗女齊國公主,拜駙馬都尉,終瀛海軍承宣使。
忠彥字師樸,少以父任,為將作監簿,複舉進士。琦罷政,忠彥以秘書丞召試館職,除校理、同知太常禮院,為開封府判官、三司鹽鐵判官。出通判永寧軍,召還,為戶部判官。
琦薨,服除,為直龍圖閣,擢天章閣待制、知瀛州。朝廷以夏人囚廢其主秉常,用兵西方,既下米脂等城砦數十,夏人求救於遼,遼人移書繼至。會遣使賀遼主生辰,神宗以命忠彥,遂以給事中奉使。遼遣趙資睦迓之,語及西事,忠彥曰:「此小役也,何問為?」遼主使其臣王言敷燕於館,言敷問:「夏國胡罪,而中國兵不解?無失兩朝之歡,則善矣。」忠彥曰:「問罪西夏,于二國之好何預乎?」
使還。時官制行,章惇為門下侍郎,奏:「給事中東省屬官,封駁宜先稟而後上。忠彥奏:「朝廷之事,執政之所行也。事當封駁,則與執政固已異矣,尚何稟議之有。」詔從其請。左僕射王珪為南郊大禮使,事之當下者,自從其所畫旨。忠彥以官制駁之曰:「今事於南郊者,大禮使既不從中畫旨,處分出一時者,又不從中書奏審。官制之行,曾未期月,而廟堂自渝之,後將若之何?」乃詔事無钜細,必經三省而後行。拜禮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定州。
元祐中,召為戶部尚書,擢尚書左丞。弟嘉彥尚主,改同知樞密院事,遷知院事。哲宗親政,更用大臣,言者觀望,爭言垂簾時事。忠彥言:「昔仁宗始政,當時亦多譏斥章獻時事,仁宗惡其持情近薄,下詔戒飭。陛下能法仁祖用心,則善矣。」以觀文殿學士知真定府,移定州。忠彥在西府,以用兵西方非是,願以所取之地棄還之,以息民力。至是,言者以為言,降資政殿學士,改知大名府。徽宗即位,以吏部尚書召拜門下侍郎。忠彥陳四事:一曰廣仁恩,二曰開言路,三曰去疑似,四曰戒用兵。逾月,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上用忠彥言,數下詔蠲天下逋負,盡還流人而甄敘之,忠直敢言若知名之士,稍見收用。
進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封儀國公。而曾布為右相,多不協,言事者助布排忠彥,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大名府。又以欽聖欲複廢後,為忠彥罪,再降太中大夫,懷州居住。又論忠彥在相位,不應棄湟州,謫崇信軍節度副使,濟州居住。逮複湟、鄯,又謫磁州團練副使。複太中大夫,遂以宣奉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二。子治,徽宗時,為太僕少卿,出知相州。以疾丐祠,命其子肖胄代之,別有傳。
論曰:琦相三朝,立二帝,厥功大矣。當治平危疑之際,兩宮幾成嫌隙,琦處之裕如,卒安社稷,人服其量。歐陽修稱其「臨大事,決大議,垂紳正笏,不動聲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謂社稷之臣」。豈不信哉!忠彥世濟其美,繼登相位,宜矣。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舉進士甲科,知會稽縣。民田鏡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坐父買田境中,謫監湖州酒。久之,為國子監直講,改諸王府侍講。歲滿,當用故事試館職,獨獻所為文,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擢天章閣待制,賜金紫。先是,待制不改服。仁宗面錫之,曰:「朕自講席賜卿,所以尊寵儒臣也。」遂知制誥兼史館修撰,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吏叢猥,非賕謝不行,貴遊子弟,多倚勢請謁。公亮掇前後章程,視以從事,吏不能舉手。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廋耳。」索之,果然。複入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未幾,擢給事中、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除樞密使。嘉祐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公亮明練文法,更踐久,習知朝廷台閣典憲,首相韓琦每咨訪焉。仁宗末年,琦請建儲,與公亮等共定大議。密州民田產銀,或盜取之,大理當以強。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雖強,與盜物民家有間矣。」固爭之,遂下有司議,比劫禁物法,盜得不死。初,東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無死者。
契丹縱人漁界河,又數通鹽舟,吏不敢禁,皆謂:與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後將奈何?雄州趙滋勇而有謀,可任也。」使諭以指意,邊害訖息。英宗即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尋加戶部尚書。帝不豫,遼使至不能見,命公亮宴于館,使者不肯赴。公亮質之曰:「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處之安乎?」使者即就席。神宗即位,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
熙寧二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以老避位,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明年,起判永興軍。先是,慶卒叛,既伏誅,而餘黨越佚,自陝以西皆警備。閱義勇,益邊兵,移內地租賦,人情騷然。公亮一鎮以靜,次第奏罷之,專務裁抑冗費。長安豪喜造飛語,聲言營卒怨減削,謀以上元夜結外兵為亂,邦人大恐。或勸毋出遊,公亮不為動,張燈縱觀,與賓佐竟夕乃歸。居一歲,還京師。旋乙太傅致仕。元豐元年卒,年八十。帝臨哭,輟朝三日,贈太師、中書令,諡曰宣靖,配享英宗廟庭。及葬,禦篆其碑首曰「兩朝顧命定策亞勳之碑」。
公亮方厚莊重,沈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矩;然性吝嗇,殖貨至钜萬,帝嘗以方張安世。初薦王安石,及同輔政,知上方向之,陰為子孫計,凡更張庶事,一切聽順,而外若不與之者。嘗遣子孝寬參其謀,至上前略無所異,於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寬至樞密以報之。蘇軾嘗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譏其持祿固寵雲。子孝寬,從子孝廣、孝蘊。
孝寬字令綽,以蔭知桐城縣。選知咸平縣,民詣府訴雨傷麥,府以妄杖之。孝寬躬行田,辨其實,得蠲賦。除秘閣修撰、提點開封府界鎮縣。
保甲法行,民相驚言且籍為兵。知府韓維上言,乞候農隙行之。孝寬榜十七縣,揭賞告捕扇惑者,民兵不敢訴,維之言不得行。入知審官東院、判刑部。
熙寧五年,遷樞密都承旨,承旨用文臣,自孝寬始。擢拜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丁父憂,除喪,以端明殿學士知河陽,徙鄆。鄆有孟子廟,孝寬請於朝,得封鄒國公,配享孔子。連徙鎮,以吏部尚書召,道卒,年六十六。贈右光祿大夫。
孝廣字仲錫。元豐末,為北外都水丞。元祐中,大臣議複河故道,召孝廣問之,言不可,出通判保州。久之,複為都水丞。前此,班行使臣部木筏至者,須校驗無所失亡,乃得送銓,監吏領賕謝,不時遣。孝廣治籍疏姓名,謹其去留,一歲中,歸選者百輩。
除京西轉運判官,入為水部員外郎。河決內黃,詔孝廣行視,遂疏蘇村,鑿钜野,導河北流,紓澶、滑、深、瀛之害。遷都水使者。洛水頻歲湓湧,浸齧北岸,孝廣按河堤,得廢口遺跡,曰:「此昔人所以殺水勢也。」即日浚決之,累石為防,自是無水患。出提點永興路刑獄,陝西、京西轉運副使,還為左司郎中,擢戶部侍郎,進尚書。坐錢帛不給費,罷為天章閣待制、知杭州。又以前聘契丹失奉使體,奪職。尋複之,移知潭州,加顯謨閣直學士、知鄆州。
孝廣與胡安國、鄒浩善,皆大觀中忤時相,禦史論之,複奪職知饒州。逾年,徙廣州,曆成德軍、太原府,得故職以卒,年六十,贈正議大夫。孝廣涖官以嚴稱,獲盜,輒碎其手焉。
時京邑有盜,徽宗怒,期三日不獲,坐尹罪。孝蘊奏:「求盜急則遁益遠,小緩當自出。」從其言,得盜。崇寧建殿中省,擢為監。居數月,言者論其與張商英善,以集賢殿修撰出知襄州,徙江浙荊淮發運。泗州議開直河,以避漲溢沙石之害,孝蘊以淮、汴不相接,不可成。既而工役大集,竟成之,策勳第賞,辭不受。未幾,河果塞,召為戶部侍郎,帝嘗問右曹儲物幾何,疾作不能對。徙工部,以顯謨閣待制知杭州。其後坐累,連削黜,至貶安遠軍節度副使。
宣和二年,始複天章閣待制、知歙州。方臘起青溪,孝蘊約敕郡內,無得奔擾,分兵守厄塞,有避賊來歸者,獲罪,使出境,人稍恃以安。會移青州,既行而歙陷,道改杭州,時賊已破杭,孝蘊單車至城下。城既克復,軍士多殺人,孝蘊下令,脅從者得自首,無輒殺,皆束手不敢驁。論功,進顯謨閣直學士,又加龍圖閣學士。卒,年六十五,贈通議大夫。
陳升,之字昜叔,建州建陽人。舉進士,曆知封州、漢陽軍,入為監察禦史、右司諫,改起居舍人、知諫院。時俗好藏去交親尺牘,有訟,則轉相告言,有司據以推詰。升之謂:「此告訐之習也,請禁止之。」又言:「三館為搢紳華途,近者用人益輕,遂為貴遊進取之階,請嚴其選。」詔自今臣僚乞子孫恩者,毋得除館閣。
著作佐郎王瓘遇殿帥郭承祐於道,訶怒不下馬,執送府。升之言,京官不宜為節度使下馬,因劾承祐驕恣,解其任。張堯佐緣後宮親,為三司使,尋為宣徽使;內侍王守忠領兩鎮留後,求升正班;禦史張昪補郡,久不召;彭思永論事,令窮問所從來;唐介擊宰相,斥嶺南:升之皆極諫。遷侍御史知雜事。凡任言責五年,所上數十百事,然持論不堅,以故不盡施用。
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知瀛州、真定府,加龍圖閣直學士,複知諫院。上言:「天下州縣治否,朝廷不能周知,悉付之轉運使。今選用不精,又無考課,非暗滯罷懦,則淩肆刻薄,所以疾苦愁歎,雍圩上聞。必欲垂意元元,宜從此始。」乃詔翰林學士承旨孫抃、權禦史中丞張昪,與升之同領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功務。
升之初為諫官時,嘗請抑絕內降,詔許有司執奏勿下。至是,申言之。詔委三省劾正其罪,仍揭於朝堂。文彥博乞罷相,升之慮樞密使賈昌朝複用,疏論其邪,昌朝卒罷去。遷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歲餘,拜樞密副使。於是諫官禦史唐介、范師道、呂誨、趙抃、王陶交章論升之陰結宦者,故得大用。仁宗以示升之,升之丐去。帝謂輔臣曰:「朕選用執政,豈容內臣預議邪。」乃兩罷之。以升之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徙太原府。
治平二年,複拜樞密副使。神宗立,以母老請郡,為觀文殿學士、知越州。熙甯元年,徙許,中道改大名府,過闕,留知樞密院。故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並置。時文彥博、呂公著既為使,帝以升之三輔政,欲稍異其禮,故特命之。明年,同制置三司條例司,與王安石共事。數月,拜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升之既相,遂請免條例司,其說以為宰相無所不統,所領職事,豈可稱司。安石曰:「古之六卿,即今之執政,有司馬、司徒、司空,各名一職,何害於理?」升之曰:「若制置百司條例則可,但今制置三司一官,則不可。」由是忤安石,稱疾歸臥逾十旬,帝數敦諭,乃出。會母喪,去位;終制,召為樞密使。足疾不能立朝,七年,冬祀,又不能相禮。拜鎮江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揚州,封秀國公。卒,年六十九。贈太保、中書令,諡曰成肅。
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王安石用事,患正論盈庭,引升之自助。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為相。甫得志,即求解條例司,又時為小異,陽若不與之同者。世以是譏之,謂之「筌相」。升之初名旭,避神宗嫌名,改焉。
吳充,字沖卿,建州浦城人。未冠舉進士,與兄育、京、方皆高第。調穀熟主簿,入為國子監直講、吳王宮教授。等輩多與宗室狎,充齒最少,獨以嚴見憚,相率設席受經。充作《六箴》以獻,曰視,曰聽,曰好,曰學,曰進德,曰崇儉。仁宗命繕寫賜皇族,英宗在藩邸,書之坐右。
除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選人胡宗堯者,翰林學士宿之子,坐小累,不得改京官。判銓歐陽修為之請,仇家譖修以為黨宿,詔出修同州。充言:「修以忠直擢侍從,不宜用讒逐。若以為私,則臣願與修同貶。」於是修復留,而充改知太常禮院。張貴妃薨,治喪越式,判寺王洙命吏以印紙行文書,不令同僚知。充移開封治吏罪,忤執政意,出知高郵軍。還為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曆知陝州,京西、淮南、河東轉運使。
英宗立,數問充所在,會入覲,語其為吳王宮教授時事,嘉勞之。尋權鹽鐵副使。熙甯元年,知制誥。神宗諭以任用意,曰:「先帝知卿久矣。遂同知諫院。言:「士大夫親沒,或槁殯數十年,傷敗風化,宜限期使葬。」詔著為令。河北水災、地震,為安撫使。使還,王安石參知政事,充子安持,其婿也,引嫌解諫職,知審刑院,權三司使,為翰林學士。三年,拜樞密副使。王韶取洮州,蕃酋木征遁去,充請招還故地,縻以爵秩,使自領所部,永為外臣,無庸列置郡縣,殫財屈力。時方以開拓付韶,充言不用。
八年,進檢校太傅、樞密使。充雖與安石連姻,而心不善其所為,數為帝言政事不便。帝察其中立無與,欲相之,安石去,遂代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充欲有所變革,乞召還司馬光、呂公著、韓維、蘇頌,乃薦孫覺、李常、程顥等數十人。光亦以充可告語,與之書曰:「自新法之行,中外洶洶。民困於煩苛,迫於誅斂,愁怨流離,轉死溝壑。日夜引領,冀朝廷覺悟,一變敝法,幾年於茲矣。今日救天下之急,苟不罷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息征伐之謀,而欲求成效,猶惡湯之沸,而益薪鼓橐也。欲去此五者,必先別利害,以悟人主之心。欲悟人主之心,必先開言路。今病雖已深,猶未至膏肓,失今不治,遂為痼疾矣。」充不能用。
王珪與充並相,忌充,陰掣其肘。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鉤致充語,帝獨明其亡他。及確預政,充與議變法於前,數為所詘。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複置獄。充既數遭同列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益侵。元豐三年三月,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逾月,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諡曰正憲。
充內行修飭,事兄甚謹。為相務安靜。性沉密,對家人語,未嘗及國家事,所言於上,人莫知者。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幹朝廷,帝益悲之。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知不可而弗能勇退也。子安詩、安持。安詩在元祐時為諫官、起居郎。安持為都水使者,遷工部侍郎,終天章閣待制。安詩子儲、安持子侔,官皆員外郎,坐與妖人張懷素通謀,誅死。
王珪,字禹玉,成都華陽人,後徙舒。曾祖永,事太宗為右補闕。吳越納土,受命往均賦,至則悉除無名之算,民皆感泣。使還,或言其多弛賦租。帝詰之,對曰:「使新附之邦,蒙天子仁恩,臣雖得罪,死不恨。」帝大悅。
珪弱歲奇警,出語驚人。從兄琪讀其所賦,唶曰:「騏驥方生,已有千里之志,但蘭筋未就耳。」舉進士甲科,通判揚州。吏民皆少珪,有大校嫚不謹,捽置之法。王倫犯淮南,珪議出郊掩擊之,賊遁去。召直集賢院,為鹽鐵判官、修起居注。接伴契丹使,北使過魏,舊皆盛服入。至是,欲便服,妄雲衣冠在後乘。珪命取授之,使者愧謝。遂為賀正旦使。進知制誥、知審官院,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遭母憂,除喪,複為學士,兼侍讀學士。
先是,三聖並侑南郊,而溫成廟享獻同太室。珪言:「三後並配,所以致孝也,而瀆乎饗帝。後宮有廟,所以廣恩也,而僭乎饗親。」於是專以太祖侑于郊,而改溫成廟為祠殿。嘉祐立皇子,中書召珪作詔,珪曰:「此大事也,非面受旨不可。」明日請對,曰:「海內望此舉久矣,果出自聖意乎?」仁宗曰:「朕意決矣。」珪再拜賀,始退而草詔。歐陽修聞而歎曰:「真學士也。」帝宴寶文閣,作飛白書分侍臣,命珪識歲月姓名。再宴群王,又使為序,以所御筆、墨、箋、硯賜之。
英宗立,當撰先帝諡,珪言:「古者賤不誄貴,幼不誄長,故天子稱天以誄之,制諡於郊,若雲受之於天者。近制,唯詞臣撰議,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請令兩制共議。」從之。濮王追崇典禮,珪與侍從、禮官合議宜稱皇伯,三夫人改封大國,執政不以為然。其後三夫人之稱,卒如初議。始,珪之請對而作詔也,有密譖之者。英宗在位之四年,忽召至蕊珠殿,傳詔令兼端明殿學士,錫之盤龍金盆,諭之曰:「秘殿之職,非直器卿於翰墨間,二府員缺,即出命矣。曩有讒口,朕今釋然無疑。」珪謝曰:「非陛下至明,臣死無日矣。」神宗即位,遷學士承旨。珪典內外制十八年,最為久次,嘗因展事齋宮,賦詩有所感,帝見而憐之。熙寧三年,拜參知政事。九年,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元豐官制行,由禮部侍郎超授銀青光祿大夫。五年,正三省官名,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蔡確為右僕射。先是,神宗謂執政曰:「官制將行,欲新舊人兩用之。」又曰:「御史大夫,非司馬光不可。」珪、確相顧失色。珪憂甚,不知所出。確曰:「陛下久欲收靈武,公能任責,則相位可保也。」珪喜,謝確。帝嘗欲召司馬光,珪薦俞充帥慶,使上平西夏策。珪意以為既用兵深入,必不召光,雖召,將不至。已而光果不召。永樂之敗,死者十余萬人,實珪啟之。
八年,帝有疾,珪白皇太后,請立延安郡王為太子。太子立,是為哲宗。進珪金紫光祿大夫,封岐國公。五月,卒於位,年六十七。特輟朝五日,賻金帛五千,贈太師,諡曰文恭。賜壽昌甲第。
珪以文學進,流輩咸共推許。其文閎侈瑰麗,自成一家,朝廷大典策,多出其手,詞林稱之。然自執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率道諛將順。當時目為「三旨相公」,以其上殿進呈,雲「取聖旨」;上可否訖,雲「領聖旨」;退諭稟事者,雲「已得聖旨」也。紹聖中,邢恕謗起,黃履、葉祖洽、劉拯交論珪元豐末命事,以為當時兩府大臣,嘗議奏請建儲,珪輒語李清臣雲:「他自家事,外庭不當管。」恕又誘教高遵裕子士京上奏,言珪欲立雍王,遣士京故兄士充,傳道言語於禁中。珪由是得罪,追貶萬安軍司戶參軍,削諸子籍。徽宗即位,還其官封。蔡京秉政,複奪贈諡。政和中,又複之。珪季父罕,從兄琪。
罕字師言,以蔭知宜興縣。縣多湖田,歲訴水,輕重失其平。罕躬至田處,列高下為圖,明年訴牒至,按圖示之,某戶可免,某戶不可免,眾皆服。范仲淹在潤,奏下其式于諸道。西方用兵,仍年科箭羽于東南,價踴貴,富室至豫貯以待鬻。罕白郡守,倍其直市之,而令民輸錢。旁州聞之,皆願如常州法。累遷戶部判官。修太宗別廟,中貴人大慮材,將一新之。罕白是特歲久丹漆黯暗,但當致飾耳,榱櫨皆如故,唯易一楹,省緡錢十萬。
出為廣東轉運使。儂智高入寇,罕行部在潮,廣州守仲簡自圍中遣書邀罕,罕報曰:「吾家亦受困,非不欲歸,顧獨歸無益,當求所以相濟者。」遂還惠州。州之惡少年正相率為盜,裏落驚擾,惠人要罕出城,及郊,遮道求救護者數千計。罕擇父老可語者問以策,曰:「吾屬皆有田客,欲給以兵,使相保聚。」罕曰:「有田客者如是,得矣,無者奈何?」乃呼耆長髮裏民,補壯丁,每長二百人;又令邑尉增弓手二千。巳時下令,約申而集。募有方略者,許以官秩、金帛,使為甲首。久之,無至者。有婦人訴為僕奪釵珥,捕得之,並執奪攘者十八輩,皆梟首決口置道左,傳曰:「此耆長髮為壯丁不肯行者也。」觀者始有怖色。至期,得六百人,尉所部亦至。於是染庫帛為旗;授之。割牛革為盾形,柔之湯中,每盾削竹簽十六,穿於革,以木為鼻,使持之自蔽。斷苦竹數千,銛其末,使操為兵。悉出公私戎器。檄告屬城,仿而行之。數日,眾大振,向之惡少年,皆隸行伍,無敢動。乃簡卒三千,方舟建旗,伐鼓作樂,順流而下。將至廣,悉眾登岸,斬木為鹿角,積高數仞,營于南門。智高戴黃蓋臨觀,相去三十步,見已嚴備,不敢犯。罕徐開門而入,智高遂解去。時南道郵驛斷絕,罕上事,不得通;而提點刑獄鮑軻遁處南雄,數具奏。及賊平,軻受賞,罕謫監信州酒。安撫使孫沔言罕實有功,複以為西路轉運使。或傳智高不死,走火峒,儂宗旦據險聚眾,邕守蕭注謀擊之。罕呼宗旦子日新謂之曰:「汝父內為交阯所仇,外為邊將希賞之餌,非計也。汝歸報,擇利而為之。於是父子俱降。
徙知潭州。擢戶部、度支副使,複為潭州。為政務適人情,不加威罰。有狂婦數訴事,出言無章,卻之則勃罵,前守每叱逐之。罕獨引至前,委曲徐問,久稍可曉,乃本為人妻,無子,夫死,妾有子,遂逐婦而據家資,屢訴不得直,因憤恚發狂。罕為治妾而反其資,婦良愈,郡人傳為神明。監司上治狀,敕書褒諭,賜絹三百。徙知明州。以光祿卿卒,年八十。兄之子珪少孤,罕教養有恩,後珪貴,每予書,必以盛滿為戒雲。
琪字君玉,兒童時已能為歌詩。起進士,調江都主簿。上時務十二事,請建義倉,置營田,減度僧,罷鬻爵,禁錦綺、珠貝,行鄉飲、籍田,複製科,興學校。仁宗嘉之,除館閣校勘、集賢校理。
帝宴太清樓,命館閣臣作《山水石歌》,琪獨蒙褒賞。詔通判舒州。歲饑,奏發廩救民,未報,先振以公租,守以下皆不聽,琪挺身任之。知複州,民毆佃客死,吏論如律。琪疑之,留未決,已而新制下,凡如是者聽減死。曆開封府推官,直集賢院、兩浙淮南轉運使、修起居注、鹽鐵判官、判戶部勾院、知制誥。嘗入對便殿,帝從容謂曰:「卿雅有心計,若三司缺使,當無以易卿。」
會奉使契丹,因感疾還,上介誣其詐,責信州團練副使。久之,以龍圖閣待制知潤州。轉運使欲浚常、潤漕河,琪陳其不便,詔寢役。而後議者卒請廢古城埭,破古函管而浚之,河反狹,舟不得方行,公私交病。徙知江寧。先是,府多火災,或托以鬼神,人不敢求。琪召令廂邏,具為作賞捕之法,未幾,得奸人,誅之,火患遂息。複知制誥,加樞密直學士、知鄧州,徙揚州,入判太常寺,又出知杭州,複為揚州、潤州。以禮部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二。
琪性孤介,不與時合。數臨東南名鎮,政尚簡靜。每疾俗吏飾廚傳以沽名譽,故待賓客頗闊略。間造飛語起謗,終不自恤。葬於真州。詔真、揚二州發卒護其窆,蓋異數也。
論曰:公亮靜重鎮浮,練達典憲,與韓琦並相,號稱老成。升之自為言官,即著直聲。然皆挾術任數,公亮疾琦專任,薦王安石以間之,升之陰助安石,陽為異同,以避清議,二人措慮如此,豈誠心謀國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及安石去位,充、珪實代之,天下喁喁,思有所休息。充力不逮心,同僚左掣右伺,至鞅鞅以死,傷哉,其不足與有行也。珪容身固位,于勢何所重輕,而陰忌正人,以濟其患失之謀,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
列傳第七十二
○富弼子紹庭文彥博
富弼,字彥國,河南人。初,母韓有娠,夢旌旗鶴雁降其庭,雲有天赦,已而生弼。少篤學,有大度,范仲淹見而奇之,曰:「王佐才也。」以其文示王曾、晏殊,殊妻以女。
仁宗複製科,仲淹謂弼:「子當以是進。」舉茂材異等,授將作監丞、簽書河陽判官。仲淹坐爭廢後事貶,弼上言:「是一舉而二失也,縱未能複後,宜還仲淹。」不聽。通判絳州,遷直集賢院。趙元昊反,弼疏陳八事,乞斬其使者。召為開封府推官、知諫院。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弼請罷宴徹樂,就館賜北使酒食。執政不可,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朝廷羞。」後聞契丹果罷宴,帝深悔之。時禁臣僚越職言事,弼因論日食,極言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破金明,鈐轄盧守懃不救,內侍黃德和引兵走,大將劉平戰死,德和誣其降賊。弼請按竟其獄,德和坐要斬。夏守贇為陝西都部署,又以入內都知王守忠為鈐轄。弼言:「用守贇既為天下笑,今益以守忠,殆與唐監軍無異。守勤、德和覆車之轍,可複蹈乎!」詔罷守忠。又請令宰相兼領樞密院。時西夏首領二人來降,位補借奉職。弼言當厚賞以勸來者。事下中書,宰相初不知也。弼歎曰:「此豈小事,而宰相不知邪!」更極論之,於是從弼言。除鹽鐵判官、史館修撰,奉使契丹。慶曆二年,為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堂吏有偽為僧牒者,開封不敢治。弼白執政,請以吏付獄,呂夷簡不悅。
會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蕭英、劉六符來求關南地。朝廷擇報聘者,皆以其情叵測,莫敢行,夷簡因是薦弼。歐陽修引顏真卿使李希烈事,請留之,不報。弼即入對,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帝為動色,先以為接伴。英等入境,中使迎勞之,英托疾不拜。弼曰:「昔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起。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英矍然起拜。弼開懷與語,英感悅,亦不復隱其情,遂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曰:「可從,從之;不然,以一事塞之足矣。」弼具以聞。帝唯許增歲幣,仍以宗室女嫁其子。
進弼樞密直學士,辭曰:「國家有急,義不憚勞,奈何逆以官爵賂之。」遂為使報聘。既至,六符來館客。弼見契丹主問故,契丹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將以何為?群臣請舉兵而南,吾以謂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也。」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耳。」契丹主驚曰:「何謂也?」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亂,土宇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克,然壯士健馬物故太半。今中國提封萬里,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群臣何利焉?」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弼又曰:「塞雁門者,以備元昊也。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補闕,非違約也。」契丹主曰:「微卿言,吾不知其詳。然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弼曰:「晉以盧龍賂契丹,周世宗複取關南,皆異代事。若各求地,豈北朝之利哉?」
既退,六符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何如?」弼曰:「本朝皇帝言,朕為祖宗守國,豈敢妄以土地與人。北朝所欲,不過租賦爾。朕不忍多殺兩朝赤子,故屈己增幣以代之。若必欲得地,是志在敗盟,假此為詞耳。澶淵之盟,天地鬼神實臨之。今北朝首發兵端,過不在我。天地鬼神,其可欺乎!」明日,契丹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又言得地則歡好可久。弼反覆陳必不可狀,且言:「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獵罷,六符曰:「吾主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今惟有結昏可議耳。」弼曰:「婚姻易生嫌隙。本朝長公主出降,齎送不過十萬緡,豈若歲幣無窮之利哉?」契丹主諭弼使歸,曰:「俟卿再至,當擇一受之,卿其遂以誓書來。」
弼歸複命,複持二議及受口傳之詞於政府以往。行次樂壽,謂副使張茂實曰:「吾為使者而不見國書,脫書詞與口傳異,吾事敗矣。」啟視果不同,即馳還都,以晡時入見,易書而行。及至,契丹不復求婚,專欲增幣,曰:「南朝遺我之辭當曰'獻',否則曰'納'。」弼爭之,契丹主曰:「南朝既懼我矣,于二字何有?若我擁兵而南,得無悔乎!」弼曰:「本朝兼愛南北,故不憚更成,何名為懼?或不得已至於用兵,則當以曲直為勝負,非使臣之所知也。」契丹主曰:「卿勿固執,古亦有之。」弼曰:「自古唯唐高祖借兵于突厥,當時贈遺,或稱獻納。其後頡利為太宗所擒,豈複有此禮哉!」弼聲色俱厲,契丹知不可奪,乃曰:「吾當自遣人議之。」複使劉六符來。弼歸奏曰:「臣以死拒之,彼氣折矣,可勿許也。」朝廷竟以「納」字與之。始受命,聞一女卒;再命,聞一子生,皆不顧。又除樞密直學士,遷翰林學士,皆懇辭,曰:「增歲幣非臣本志,特以方討元昊,未暇與角,故不敢以死爭,其敢受乎!」
三年,拜樞密副使,辭之愈力,改授資政殿學士兼侍讀學士。七月,複拜樞密副使。弼言:「契丹既結好,議者便謂無事,萬一敗盟,臣死且有罪。願陛下思其輕侮之恥,坐薪嘗膽,不忘修政。」以誥納上前而罷。逾月,複申前命,使宰相諭之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遼故也。」弼乃受。帝銳以太平責成宰輔,數下詔督弼與范仲淹等,又開天章閣,給筆劄,使書其所欲為者;且命仲淹主西事,弼主北事。弼上當世之務十余條及安邊十三策,大略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倖、去宿弊為本,欲漸易監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於是小人始不悅矣。
元昊遣使以書來,稱男不稱臣。弼言:「契丹臣元昊而我不臣,則契丹為無敵於天下,不可許。」乃卻其使,卒臣之。四年,契丹受禮雲中,且發兵會元昊伐呆兒族,于河東為近,帝疑二邊同謀。弼曰:「兵出無名,契丹不為也。元昊本與契丹約相左右,今契丹獨獲重幣,元昊有怨言,故城威塞以備之。呆兒屢寇威塞,契丹疑元昊使之,故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或請調發為備,弼曰:「如此正墮其計,臣請任之。」帝乃止,契丹卒不動。夏竦不得志,中弼以飛語。弼懼,求宣撫河北,還,以資政殿學士出知鄆州。歲餘,讒不驗,加給事中,移青州,兼京東路安撫使。
河朔大水,民流就食。弼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得公私廬舍十余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缺、寄居者,皆賦以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病瘠者廩之,仍書其勞,約他日為奏請受賞。率五日,輒遣人持酒肉飯糗慰藉,出於至誠,人人為盡力。山林陂澤之利可資以生者,聽流民擅取。死者為大塚葬之,目曰「叢塚」。明年,麥大熟,民各以遠近受糧歸,凡活五十余萬人,募為兵者萬計。帝聞之,遣使褒勞,拜禮部侍郎。弼曰:「此守臣職也。」辭不受。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為粥食之,蒸為疾疫,及相蹈藉,或待哺數日不得粥而僕,名為救之,而實殺之。自弼立法簡便周盡,天下傳以為式。
王則叛,齊州禁兵欲應之,或詣弼告。齊非弼所部,恐事泄變生,適中貴人張從訓銜命至青,弼度其可用,密付以事,使馳至齊,發吏卒取之,無得脫者。即自劾顓擅之罪,帝益嘉之,複以為禮部侍郎,又辭不受。遷大學士,徙知鄭、蔡、河陽,加觀文殿學士,改宣徽南院使、判並州。至和二年,召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與文彥博並命。宣制之日,士大夫相慶于朝。帝微覘知之,以語學士歐陽修曰:「古之命相,或得諸夢蔔,豈若今日人情如此哉?」修頓首賀。帝弗豫,大臣不得見,中外憂栗。弼、彥博入問疾,因托禳禬事止宿連夕,每事皆關白乃行,宮內肅然,語在《彥博傳》。嘉祐三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弼為相,守典故,行故事,而傅以公議,無容心於其間。當是時,百官任職,天下無事。六年三月,以母憂去位,詔為罷春宴。故事,執政遭喪皆起複。帝虛位五起之,弼謂此金革變禮,不可施于平世,卒不從命。英宗立,召為樞密使。居二年,以足疾求解,拜鎮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揚州,封祁國公,進封鄭。
熙甯元年,徙判汝州。詔入覲,許肩輿至殿門。神宗禦內東門小殿,令其子掖以進,且命毋拜,坐語,從容訪以治道。弼知帝果于有為,對曰:「人主好惡,不可令人窺測;可測,則奸人得以傅會。當如天之監人,善惡皆所自取,然後誅賞隨之,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又問邊事,對曰:「陛下臨禦未久,當布德行惠,願二十年口不言兵。」帝默然。至日昃乃退。欲以集禧觀使留之,力辭赴郡。明年二月,召拜司空兼侍中,賜甲第,悉辭之,以左僕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時有為帝言災異皆天數,非關人事得失所致者。弼聞而歎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此必奸人欲進邪說,以搖上心,使輔拂諫爭之臣,無所施其力。是治亂之機,不可以不速救。」即上書數千言,力論之。又言:「君子小人之進退,系王道之消長,願深加辨察,勿以同異為喜怒、喜怒為用舍。陛下好使人伺察外事,故奸險得志。又多出親批,若事事皆中,亦非為君之道;脫十中七八,積日累月,所失亦多。今中外之務漸有更張,大抵小人惟喜生事,願深燭其然,無使有悔。」是時久旱,群臣請上尊號及用樂,帝不許,而以同天節契丹使當上壽,故未斷其請。弼言此盛德事,正當以此示之,乞並罷上壽。帝從之,即日雨。弼又上疏,願益畏天戒,遠奸佞,近忠良。帝手詔褒答之。
王安石用事,雅不與弼合。弼度不能爭,多稱疾求退,章數十上。神宗將許之,問曰:「卿即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神宗默然,良久曰:「王安石何如?」弼亦默然。拜武甯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南,改亳州。青苗法出,弼以謂如是則財聚於上,人散於下,持不行。提舉官趙濟劾弼格詔旨,侍御史鄧綰又乞付有司鞫治,乃以僕射判汝州。安石曰:「弼雖責,猶不失富貴。昔鯀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此二罪,止奪使相,何由沮奸?」帝不答。弼言:「新法,臣所不曉,不可以治郡。願歸洛養疾。」許之。遂請老,加拜司空,進封韓國公致仕。弼雖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無不言。郭逵討安南,乞詔逵擇利進退,以全王師;契丹爭河東地界,言其不可許;星文有變,乞開廣言路;又請速改新法,以解倒縣之急。帝雖不盡用,而眷禮不衰,嘗因安石有所建明,卻之曰:「富弼手疏稱'老臣無所告訴,但仰屋竊歎'者,即當至矣。」其敬之如此。
元豐三年,王堯臣之子同老上言:「故父參知政事時,當仁宗服藥,嘗與弼及文彥博議立儲嗣,會翌日有瘳,其事遂寢。」帝以問彥博,對與同老合,帝始知至和時事。嘉弼不自言,以為司徒。六年八月,薨,年八十。手封遺奏,使其子紹庭上之。其大略雲:
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納說圖任之際,聽受失宜,上誤聰明,浸成禍患。今上自輔臣,下及多士,畏禍圖利,習成敝風,忠詞讜論,無複上達。臣老病將死,尚何顧求?特以不忍上負聖明,輒傾肝膽,冀哀憐愚忠,曲垂採納。
去年永樂之役,兵民死亡者數十萬。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窮,豈諱過恥敗不思救禍之時乎?天地至仁,寧與羌夷校曲直勝負?願歸其侵地,休兵息民,使關、陝之間,稍遂生理。兼陝西再團保甲,又葺教場,州縣奉行,勢侔星火,人情惶駭,難以複用,不若寢罷以綏懷之。臣之所陳,急於濟事。若夫要道,則在聖人所存,與所用之人君子、小人之辨耳。陛下審觀天下之勢,豈以為無足慮邪?
帝覽奏震悼,輟朝三日,內出祭文致奠,贈太尉,諡曰文忠。
弼性至孝,恭儉好修,與人言必盡敬,雖微官及布衣謁見,皆與之亢禮,氣色穆然,不見喜慍。其好善嫉惡,出於天資。常言:「君子與小人並處,其勢必不勝。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小人不勝,則交結構扇,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迨其得志,遂肆毒于善良,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其終身皆出於此雲。元祐初,配享神宗廟庭。哲宗篆其碑首曰:「顯忠尚德」,命學士蘇軾撰文刻之。紹聖中,章惇執政,謂弼得罪先帝,罷配享。至靖康初,詔復舊典焉。
紹庭字德先,性靖重,能守家法。弼薨,兩女與婿及甥皆同居,紹庭待之與父時不殊,一家之事毫髮不敢變,族裏稱焉。曆宗正丞、提舉三門白波輦運、通判絳州。建中靖國初,除提舉河北西路常平,辭曰:「熙甯變法之初,先臣以不行青苗被罪,臣不敢為此官。」徽宗嘉之,擢祠部員外郎。未幾,出知宿州。卒,年六十八。子直柔,紹興中,同知樞密院事,別有傳。
文彥博,字寬夫,汾州介休人。其先本敬氏,以避晉高祖及宋翼祖諱改焉。少與張昪、高若訥從潁昌史炤學,炤母異之,曰:「貴人也。」待之甚厚。及進士第,知翼城縣,通判絳州,為監察禦史,轉殿中侍御史。
西方用兵,偏校有監陳先退、望敵不進者,大將守著令皆申覆。彥博言:「此可施之平居無事時爾。今擁兵數十萬,而將權不專,兵法不峻,將何以濟?」仁宗嘉納之。黃德和之誣劉平降虜也,以金帶賂平奴,使附己說以證。平家二百口皆械系。詔彥博置獄於河中,鞫治得實。德和党援盛,謀翻其獄,至遣他禦史來。彥博拒不納,曰:「朝廷慮獄不就,故遣君。今案具矣,宜亟還,事或弗成,彥博執其咎。」德和並奴卒就誅。以直史館為河東轉運副使。麟州餉道回遠,銀城河外有唐時故道,廢弗治,彥博父洎為轉運使日,將複之,未及而卒。彥博嗣成父志,益儲粟。元昊來寇,圍城十日,知有備,解去。遷天章閣待制、都轉運使,連進龍圖閣、樞密直學士、知秦州,改益州。嘗擊球鈐轄廨,聞外喧甚,乃卒長杖一卒,不伏。呼入問狀,令引出與杖,又不受,複呼入斬之,竟球乃歸。召拜樞密副使、參知政事。
貝州王則反,明鎬討之,久不克。彥博請行,命為宣撫使,旬日賊潰,檻則送京師。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薦張環、韓維、王安石等恬退守道,乞褒勸以厲風俗。與樞密使龐籍議省兵,凡汰為民及給半廩者合八萬,論者紛然,謂必聚為盜,帝亦疑焉。彥博曰:「今公私困竭,正坐兵冗。脫有難,臣請死之。」其策訖行,歸兵亦無事。進昭文館大學士。禦史唐介劾其在蜀日以奇錦結宮掖,因之登用。介既貶,彥博亦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改忠武軍節度使、知永興軍。至和二年,複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與富弼同拜,士大夫皆以得人為慶,語見《弼傳》。
三年正月,帝方受朝,疾暴作,扶入禁中。彥博呼內侍史志聰問狀,對曰:「禁密不敢漏言。」彥博叱之曰:「爾曹出入禁闥,不令宰相如天子起居,欲何為邪?自今疾勢增損必以告,不爾,當行軍法。」又與同列劉沆、富弼謀啟醮大慶殿,因留宿殿廬。志聰曰:「無故事。」彥博曰:「此豈論故事時邪?」知開封府王素夜叩宮門上變,不使入;明旦言,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為亂。沆欲捕治,彥博召都指揮使許懷德,問都虞候何如人,懷德稱其願可保。彥博曰:「然則卒有怨,誣之耳。當亟誅之以靖眾。」乃請沆判狀尾,斬於軍門。
先是,弼用朝士李仲昌策,自澶州商胡河穿六漯渠,入橫壟故道。北京留守賈昌朝素惡弼,陰約內侍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俟執政聚時,於殿庭抗言國家不當穿河於北方,致上體不安。彥博知其意有所在,然未有以制之,後數日,二人又上言,請皇后同聽政,亦繼隆所教也。史志聰以其狀白執政。彥博視而懷之,不以示同列,而有喜色,徐召二人詰之曰:「汝今日有所言乎?」曰:「然。」彥博曰:「天文變異,汝職所當言也。何得輒預國家大事?汝罪當族!」二人懼,色變。彥博曰:「觀汝直狂愚耳,未忍治汝罪,自今無得複然。」二人退,乃出狀示同列。同列皆憤怒曰:「奴敢爾僭言,何不斬之?」彥博曰:「斬之,則事彰灼,于中宮不安。」眾皆曰:「善。」既而議遣司天官定六漯方位,複使二人往。繼隆白請留之,彥博曰:「彼本不敢妄言,有教之者耳。」繼隆默不敢對。二人至六漯,恐治前罪,更言六漯在東北,非正北也。帝疾愈,彥博等始歸第。當是時,京師業業,賴彥博、弼持重,眾心以安。沆密白帝曰:「陛下違豫時,彥博擅斬告反者。」彥博聞之,以沆判呈,帝意乃解。禦史吳中複乞召還唐介。彥博因言,介頃為禦史,言臣事多中臣病,其間雖有風聞之誤,然當時責之太深,請如中複奏。時以彥博為厚德。久之,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封潞國公,改鎮保平、判大名府。又改鎮成德,遷尚書左僕射、判太原府。俄複鎮保平、判河南。丁母憂,英宗即位,起複成德軍節度使,三上表乞終喪,許之。
初,仁宗之不豫也,彥博與富弼等乞立儲嗣。仁宗許焉,而後宮將有就館者,故其事緩。已而彥博去位,其後弼亦以憂去。彥博既服闋,複以故官判河南,有詔入覲。英宗曰:「朕之立,卿之力也。」彥博竦然對曰:「陛下入繼大統,乃先帝聖意,皇太后協贊之力,臣何聞力之有?兼陛下登儲纂極之時,臣方在外,皆韓琦等承聖志受顧命,臣無與焉。」帝曰:「備聞始議,卿於朕有恩。」彥博遜避不敢當。帝曰:「暫煩西行,即召還矣。」尋除侍中,徙鎮淮南、判永興軍,入為樞密使、劍南西川節度使。
熙寧二年,相陳升之,詔:「彥博朝廷宗臣,其令升之位彥博下,以稱遇賢之意。」彥博曰:「國朝樞密使,無位宰相上者,獨曹利用嘗在王曾、張知白上。臣忝知禮義,不敢效利用所為,以紊朝著。」固辭乃止。夏人犯大順,慶帥李複圭以陳圖方略授鈐轄李信等,趣使出戰。及敗,乃妄奏信罪。彥博暴其非,宰相王安石曲誅信等,秦人冤之。慶州兵亂,彥博言於帝曰:「朝廷行事,務合人心,宜兼采眾論,以靜重為先。陛下厲精求治,而人心未安,蓋更張之過也。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舉之敝爾。」安石知為己發,奮然排之曰:「求去民害,何為不可?若萬事隳脞,乃西晉之風,何益於治?」禦史張商英欲附安石,摭樞密使他事以搖彥博,坐不實貶。彥博在樞府九年,又以極論市易司監賣果實,損國體斂民怨,為安石所惡,力引去。拜司空、河東節度使、判河陽,徙大名府。身雖在外,而帝眷有加。
時監司多新進少年,轉運判官汪輔之輒奏彥博不事事,帝批其奏以付彥博曰:「以侍中舊德,故煩臥護北門,細務不必勞心。輔之小臣,敢爾無禮,將別有處置。」未幾,罷去。初,選人有李公義者,請以鐵龍爪治河,宦者黃懷信沿其制為浚川杷,天下指笑以為兒戲,安石獨信之,遣都水丞範子淵行其法。子淵奏用杷之功,水悉歸故道,退出民田數萬頃。詔大名核實,彥博言:「河非杷可浚,雖甚愚之人,皆知無益,臣不敢雷同罔上。」疏至,帝不悅,複遣知制誥熊本等行視,如彥博言。子淵乃請覲,言本等見安石罷,意彥博複相,故傅會其說。禦史蔡確亦論本奉使無狀。本等皆得罪,獨彥博勿問。尋加司徒。
元豐三年,拜太尉,複判河南。於是王同老言至和中議儲嗣事,彥博適入朝,神宗問之,彥博以前對英宗者複於帝曰:「先帝天命所在,神器有歸,實仁祖知子之明,慈聖擁佑之力,臣等何功?」帝曰:「雖雲天命,亦系人謀。卿深厚不伐善,陰德如丙吉,真定策社稷臣也。」彥博曰:「如周勃、霍光,是為定策。自至和以來,中外之臣獻言甚眾,臣等雖嘗有請,弗果行。其後韓琦等訖就大事,蓋琦功也。」帝曰:「發端為難,是時仁祖意已定,嘉祐之末,止申前詔爾。正如丙吉、霍光,不相掩也。」遂加彥博兩鎮節度使,辭不拜。將行,賜宴瓊林苑,兩遣中謁者遺詩祖道,當世榮之。
王中正經制邊事,所過稱受密旨募禁兵,將之而西。彥博以無詔拒之,中正亦不敢募而去。久之,請老,乙太師致仕,居洛陽。元祐初,司馬光薦彥博宿德元老,宜起以自輔。宣仁後將用為三省長官,而言事者以為不可,及命平章軍國重事,六日一朝,一月兩赴經筵,恩禮甚渥。然彥博無歲不求退,居五年,複致仕。紹聖初,章惇秉政,言者論彥博朋附司馬光,詆毀先烈,降太子少保。卒,年九十二。崇寧中,預元祐黨籍。後特命出籍,追複太師,諡曰忠烈。
彥博逮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元祐間,契丹使耶律永昌、劉霄來聘,蘇軾館客,與使入覲,望見彥博於殿門外,卻立改容曰:「此潞公也邪?」問其年,曰:「何壯也!?軾曰:「使者見其容,未聞其語。其綜理庶務,雖精練少年有不如;其貫穿古今,雖專門名家有不逮。」使者拱手曰:「天下異人也。」既歸洛,西羌首領溫溪心有名馬,請于邊吏,願以饋彥博,詔許之。其為外國所敬如此。
彥博雖窮貴極富,而平居接物謙下,尊德樂善,如恐不及。其在洛也,洛人邵雍、程顥兄弟皆以道自重,賓接之如布衣交。與富弼、司馬光等十三人,用白居易九老會故事,置酒賦詩相樂,序齒不序官,為堂,繪像其中,謂之「洛陽耆英會」,好事者莫不慕之。神宗導洛通汴,而主者遏絕洛水,不使入城中,洛人頗患苦之。彥博因中使劉惟簡至洛,語其故,惟簡以聞。詔令通行如初,遂為洛城無窮之利。
彥博八子,皆曆要官。第六子及甫,初以大理評事直史館,與邢恕相善。元祐初,為吏部員外郎,以直龍圖閣知同州。彥博平章軍國,及甫由右司員外郎引嫌改衛尉、光祿少卿。彥博再致仕,及甫知河陽,召為太僕卿,權工部侍郎,罷為集賢殿修撰、提舉明道宮。蔡渭、邢恕持及甫私書造梁燾、劉摯之謗,逮詣詔獄,及甫有憾於元祐,從而實之,亦坐奪職。未幾,複之,卒。
論曰:國家當隆盛之時,其大臣必有耆艾之福,推其有餘,足芘當世。富弼再盟契丹,能使南北之民數十年不見兵革。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文彥博立朝端重,顧盼有威,遠人來朝,仰望風采,其德望固足以折沖禦侮於千里之表矣。至於公忠直亮,臨事果斷,皆有大臣之風,又皆享高夀於承平之秋。至和以來,建是大計,功成退居,朝野倚重。熙、豐而降,弼、彥博相繼衰老,憸人無忌,善類淪胥,而宋業衰矣!《書》曰:「番番良士,膂力既愆,我尚有之。」豈不信然哉!
列傳第七十三
○范仲淹子純祐純禮純粹範純仁子正平
范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後。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家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仲淹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朱氏,從其姓,名說。少有志操,既長,知其世家,乃感泣辭母,去之應天府,依戚同文學。晝夜不息,冬月憊甚,以水沃面;食不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舉進士第,為廣德軍司理參軍,迎其母歸養。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監泰州西溪鹽稅,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晏殊知應天府,聞仲淹名,召寘府學。上書請擇郡守,舉縣令,斥游惰,去冗僭,慎選舉,撫將帥,凡萬餘言。服除,以殊薦,為秘閣校理。仲淹泛通《六經》,長於《易》,學者多從質問,為執經講解,亡所倦。嘗推其奉以食四方游士,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晏如也。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自仲淹倡之。
天聖七年,章獻太后將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壽。仲淹極言之,且曰:「奉親於內,自有家人禮,顧與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為後世法。」且上疏請太后還政,不報。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時方建太一宮及洪福院,市材木陝西。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今又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宜罷修寺觀,減常歲市木之數,以蠲除積負。」又言:「恩幸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事雖不行,仁宗以為忠。
太后崩,召為右司諫。言事者多暴太后時事,仲淹曰:「太后受遺先帝,調護陛下者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後德。」帝為詔中外,毋輒論太后時事。初,太后遺誥乙太妃楊氏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仲淹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
歲大蝗旱,江、淮、京東滋甚。仲淹請遣使循行,未報。乃請間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何如?」帝側然,乃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振之,且禁民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且條上救敝十事。
會郭皇后廢,率諫官、禦史伏閣爭之,不能得。明日,將留百官揖宰相廷爭,方至待漏院,有詔出知睦州。歲余,徙蘇州。州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人興作,未就,尋徙明州,轉運使奏留仲淹以畢其役,許之。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判國子監,遷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時呂夷簡執政,進用者多出其門。仲淹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況進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夷簡不悅。他日,論建都之事,仲淹曰:「洛陽險固,而汴為四戰之地,太平宜居汴,即有事必居洛陽。當漸廣儲蓄,繕宮室。」帝問夷簡,夷簡曰:「此仲淹迂闊之論也。」仲淹乃為四論以獻,大抵譏切時政。且曰:「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新莽之禍。臣恐今日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夷簡怒訴曰:「仲淹離間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黨也。」仲淹對益切,由是罷知饒州。
殿中侍御史韓瀆希宰相旨,請書仲淹朋黨,揭之朝堂。於是秘書丞余靖上言曰:「仲淹以一言忤宰相,遽加貶竄,況前所言者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乎?陛下既優容之矣,臣請追改前命。」太子中允尹洙自訟與仲淹師友,且嘗薦己,願從降黜。館閣校勘歐陽修以高若訥在諫官,坐視而不言,移書責之。由是,三人者偕坐貶。明年,夷簡亦罷,自是朋黨之論興矣。仲淹既去,士大夫為論薦者不已。仁宗謂宰相張士遜曰:「向貶仲淹,為其密請建立皇太弟故也。今朋黨稱薦如此,奈何?」再下詔戒敕。
仲淹在饒州歲餘,徙潤州,又徙越州。元昊反,召為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改陝西都轉運使。會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進仲淹龍圖閣直學士以副之。夷簡再入相,帝諭仲淹使釋前憾。仲淹頓首謝曰:「臣鄉論蓋國家事,于夷簡無憾也。」
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自請行,遷戶部郎中兼知延州。先是,詔分邊兵:總管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領三千人。寇至禦之,則官卑者先出。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於是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為六,各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眾寡,使更出禦賊。時塞門、承平諸砦既廢,用種世衡策,城青澗以據賊沖,大興營田,且聽民得互市,以通有無。又以民遠輸勞苦,請建鄜城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春夏徙兵就食,可省糴十之三,他所減不與。詔以為康定軍。
明年正月,詔諸路入討,仲淹曰:「正月塞外大寒,我師暴露,不如俟春深入,賊馬瘦人饑,勢易制也。況邊備漸修,師出有紀,賊雖猖獗,固已懾其氣矣。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第按兵不動,以觀其釁,許臣稍以恩信招來之。不然,情意阻絕,臣恐偃兵無期矣。若臣策不效,當舉兵先取綏、宥,據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計,則茶山、橫山之民,必挈族來歸矣。拓疆禦寇,策之上也。」帝皆用其議。仲淹又請修承平、永平等砦,稍招還流亡,定堡障,通斥候,城十二砦,於是羌漢之民,相踵歸業。
久之,元昊歸陷將高延德,因與仲淹約和,仲淹為書戒喻之。會任福敗于好水川,元昊答書語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大臣以為不當輒通書,又不當輒焚之,宋庠請斬仲淹,帝不聽。降本曹員外郎、知耀州,徙慶州,遷左司郎中,為環慶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初,元昊反,陰誘屬羌為助,而環慶酋長六百余人,約為鄉道'事尋露。仲淹以其反復不常也,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閱其人馬,為立條約:「若仇已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已殺者斬。負債爭訟,聽告官為理,輒質縛平人者,罰羊五十、馬一。賊馬入界,追集不赴隨本族,每戶罰羊二,質其首領。賊大入,老幼入保本砦,官為給食;即不入砦,本家罰羊二;全族不至,質其首領。」諸羌皆受命,自是始為漢用矣。
改邠州觀察使,仲淹表言:「觀察使班待制下,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愛臣,呼臣為'龍圖老子'。今退而與王興、朱觀為伍,第恐為賊輕矣。」辭不拜。慶之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祐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諸將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皆具,旬日而城成,即大順城是也。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大順既城,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益少。
明珠、滅臧勁兵數萬,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上言曰:「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已喪師。平時且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表裏,南入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也。若北取細腰、胡蘆眾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可無憂矣。」其後,遂築細腰、胡蘆諸砦。
葛懷敏敗於定川,賊大掠至潘原,關中震恐,民多竄山谷間。仲淹率眾六千,由邠、涇援之,聞賊已出塞,乃還。始,定川事聞,帝按圖謂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無憂矣。」奏至,帝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也。」進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仲淹以軍出無功,辭不敢受命,詔不聽。
時已命文彥博經略涇原,帝以涇原傷夷,欲對徙仲淹,遣王懷德喻之。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鳳,環慶之兵,掎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複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秦州委文彥博,慶州用滕宗諒總之。孫沔亦可辦集。渭州,一武臣足矣。」帝採用其言,複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張亢帥渭。
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輒犯其境。元昊請和,召拜樞密副使。王舉正懦默不任事,諫官歐陽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請罷舉正用仲淹,遂改參知政事。仲淹曰:「執政可由諫官而得乎?」固辭不拜,願與韓琦出行邊。命為陝西宣撫使,未行,複除參知政事。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有不能守者,朝廷欲按誅之。仲淹曰:「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守令皆得不誅。
帝方銳意太平,數問當世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帝再賜手詔,又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條對,仲淹皇恐,退而上十事:
一曰明黜陟。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內外須在職滿三年,在京百司非選舉而授,須通滿五年,乃得磨勘,庶幾考績之法矣。二曰抑僥倖。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任子之法無冗濫矣。三曰精貢舉。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參考履行無闕者,以名聞。進士先策論,後詩賦,諸科取兼通經義者。賜第以上,皆取詔裁。餘優等免選注官,次第人守本科選。進士之法,可以循名而責實矣。四曰擇長官。委中書、樞密院先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知州;次委兩制、三司、禦史台、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知州通判舉知縣、令。限其人數,以舉主多者從中書選除。刺史、縣令,可以得人矣。五曰均公田。外官廩給不均,何以求其為善耶?請均其入,第給之,使有以自養,然後可以責廉節,而不法者可誅廢矣。六曰厚農桑。每歲預下諸路,風吏民言農田利害,堤堰渠塘,州縣選官治之。定勸課之法以興農利,減漕運。江南之圩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矣。七曰修武備。約府兵法,募畿輔強壯為衛士,以助正兵。三時務農,一時教戰,省給贍之費。畿輔有成法,則諸道皆可舉行矣。八曰推恩信。赦令有所施行,主司稽違者,重置於法;別遣使按視其所當行者,所在無廢格上恩者矣。九曰重命令。法度所以示信也,行之未幾,旋即厘改。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刪去煩冗,裁為制敕行下,命令不至於數變更矣。十曰減徭役。戶口耗少而供億滋多,省縣邑戶少者為鎮,並使、州兩院為一,職官白直,給以州兵,其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民無重困之憂矣。
天子方信向仲淹,悉採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獨府兵法,眾以為不可而止。
又建言:「周制,三公分兼六官之職,漢以三公分部六卿,唐以宰相分判六曹。今中書,古天官塚宰也,樞密院,古夏官司馬也。四官散於群有司,無三公兼領之重。而二府惟進擢差除,循資級,議賞罰,檢用條例而已。上非三公論道之任,下無六卿佐王之職,非治法也。臣請仿前代,以三司、司農、審官、流內銓、三班院、國子監、太常、刑部、審刑、大理、群牧、殿前馬步軍司,各委輔臣兼判其事。凡官吏黜陟、刑法重輕、事有利害者,並從輔臣予奪:其體大者,二府僉議奏裁。臣請自領兵賦之職,如其無補,請先黜降。」章得象等皆曰不可。久之,乃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農田,仲淹領刑法,然卒不果行。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幸濫,考覈官吏,日夜謀慮興致太平。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於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將。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乃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宣撫使、知邠州。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以疾請鄧州,進給事中。徙荊南,鄧人遮使者請留,仲淹亦願留鄧,許之。尋徙杭州,再遷戶部侍郎,徙青州。會病甚,請潁州,未至而卒,年六十四。贈兵部尚書,諡文正。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賜藥存問,既卒,嗟悼久之。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仲淹內剛外和,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而好施予,置義莊裏中,以贍族人。泛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裏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歎息。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四子:純祐、純仁、純禮、純粹。
純祐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方十歲,能讀諸書;為文章,籍籍有稱。父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師。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純祐尚未冠,輒白入學,齒諸生之末,盡行其規,諸生隨之,遂不敢犯。自是蘇學為諸郡倡。寶元中,西夏叛,仲淹連官關陝,皆將兵。純祐與將卒錯處,鉤深擿隱,得其才否。由是仲淹任人無失,而屢有功。仲淹帥環慶,議城馬鋪砦,砦逼夏境,夏懼扼其沖,侵撓其役。純祐率兵馳據其地,夏眾大至,且戰且役,數日而成,一路恃之以安。純祐事父母孝,未嘗違左右,不應科第。及仲淹以讒罷,純祐不得已,蔭守將作監主簿,又為司竹監,以非所好,即解去。從仲淹之鄧,得疾昏廢,臥許昌。富弼守淮西,過省之,猶能感慨道忠義,問弼之來公耶私耶,弼曰「公」。純祐曰「公則可」。凡病十九年卒,年四十九。子正臣,守太常寺太祝。
純禮字彝叟,以父仲淹蔭,為秘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縣。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於一路,獨永安不受令。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範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他日,眾質之,純禮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滬南有邊事,調度苛棘,純禮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於民。民圖像於廬,而奉之如神,名曰「範公庵」。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純禮曰:「草濕則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庫吏盜絲多罪至死,純禮曰:「以棼然之絲而殺之,吾不忍也。」聽其家趣買以贖,命釋其株連者。除戶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
元祐初,入為吏部郎中,遷左司。又遷太常少卿、江淮荊浙發運使。以光祿卿召,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純禮凡所封駁,正名分紀綱,皆國體之大者。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純禮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謁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耒能供職,豈不能見君?壞禮亂法,所不當為。」聞者皆悚動。禦史中丞擊執政,將遂代其位,先以諷純禮。純禮曰:「論人而奪之位,寧不避嫌邪?命果下,吾必還之。」宰相即徙純禮刑部侍郎,而後出命。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去知亳州、提舉明道宮。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尹以刻深為治,純禮曰:「寬猛相濟,聖人之訓。今處深文之後,若益以猛,是以火濟火也。方務去前之苛,猶慮未盡,豈有寬為患也。」由是一切以寬處之。中旨鞫享澤村民謀逆,純禮審其故,此民入戲場觀優,歸途見匠者作桶,取而戴於首曰:「與劉先生如何?」遂為匠擒。明日入對,徽宗問何以處之,對曰:「愚人村野無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應為杖之,足矣。」曰:「何以戒後人?」曰:「正欲外間知陛下刑憲不濫,足以為訓爾。」徽宗從之。
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侍御史陳次升乞除罷言官並自內批,不由三省進擬,右相曾布力爭不能得,乞降黜次升。純禮徐進曰:「次升何罪?不過防柄臣各引所親,且去不附己者爾。」徽宗曰:「然。」乃寢布議。
呂惠卿告老,徽宗問執政,執政欲許之。純禮曰:「惠卿嘗輔政,其人固不足重,然當存國體。」曾布奏:「議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純禮曰:「古者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大農告匱,帑庾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謾邪?」因從容諫曰:「邇者朝廷命令,莫不是元豐而非元祐。以臣觀之,神宗立法之意固善,吏推行之,或有失當,以致病民。宣仁聽斷,一時小有潤色,蓋大臣識見異同,非必盡懷邪為私也。今議論之臣,有不得志,故挾此藉口。以元豐為是,則欲賢元豐之人;以元祐為非,則欲斥元祐之士,其心豈恤國事?直欲快私忿以售其奸,不可不深察也。」
又曰:「自古天下汨亂,系於用人。祖宗於此,最得其要。太祖用呂余慶,太宗用王禹偁,真宗用張知白,皆從下列置諸要途。人君欲得英傑之心,固當不次飭拔。必待薦而後用,則守正特立之士,將終身晦跡矣。」左司諫江公望論繼述事當執中道,不可拘一偏。徽宗出示其疏,純禮贊之曰:「願陛下以曉中外,使知聖意所向,亦足以革小人徇利之情。乞褒遷公望,以勸來者。」
純禮沉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範右丞不可。」詵怒。會詵館遼使,純禮主宴,詵誣其輒斥禦名,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潁昌府,提舉崇福宮。崇寧中,啟黨禁,貶試少府監,分司南京。又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單州。五年,複左朝議大夫,提舉鴻慶宮。卒,年七十六。
純粹字德孺,以蔭遷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與同列有爭,出知滕縣,遷提舉成都諸路茶場。元豐中,為陝西轉運判官。時五路出師伐西夏:高遵裕出環慶,劉昌祚出涇原,李憲出熙河,種諤出鄜延,王中正出河東。遵裕怒昌祚後期,欲按誅之,昌祚憂恚病臥,其麾下皆憤焉。純粹恐兩軍不協,致生他變,勸遵裕往問昌祚疾,其難遂解。神宗責諸將無功,謀欲再舉。純粹奏:「關陝事力單竭,公私大困,若複加騷動,根本可憂。異時言者必職臣是咎,臣寧受盡言之罪於今日,不忍默默以貽後悔。」神宗納之,進為副使。
吳居厚為京東轉運使,數獻羨賦。神宗將以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助陝西,純粹語其僚曰:「吾部雖急,忍複取此膏血之餘?」即奏:「本路得錢誠為利,自徐至邊,勞費甚矣。」懇辭弗受。入為右司郎中。哲宗立,居厚敗,命純粹以直龍圖閣往代之,盡革其苛政。時蘇軾自登州召還,純粹與軾同建募役之議,軾謂純粹講此事尤為精詳。
複代兄純仁知慶州。時與夏議分疆界,純粹請棄所取夏地,曰:「爭地未棄,則邊隙無時可除。如河東之葭蘆、吳堡,鄜延之米脂、羲合、浮圖,環慶之安疆,深在夏境,於漢界地利形勢,略無所益。而蘭、會之地,耗蠹尤深,不可不棄。」所言皆略施行。純粹又言:「諸路策應,舊制也。自徐禧罷策應,若夏兵大舉,一路攻圍,力有不勝,而鄰路拱手坐觀,其不拔者幸爾。今宜修明戰守救援之法。」朝廷是之。及夏侵涇原,純粹遣將曲珍救之,曰:「本道首建應援牽制之策,臣子之義,忘軀徇國,無謂鄰路被寇,非我職也。」珍即日疾馳三百里,破之于曲律,搗橫山,夏眾遁去。元祐中,除寶文閣待制,再任,召為戶部侍郎,又出知延州。
紹聖初。哲宗親政,用事者欲開邊釁,禦史郭知章遂論純粹元祐棄地事,降直龍圖閣。明年,複以寶文閣待制知熙州。章惇、蔡卞經略西夏,疑純粹不與共事,改知鄧州。曆河南府、滑州,旋以元祐黨人奪職,知均州。徽宗立,起知信州,複故職,知太原,加龍圖閣直學士,再臨延州。改知永興軍。尋以言者落職,知金州,提舉鴻慶宮。又責常州別駕,鄂州安置,錮子弟不得擅入都。會赦,複領祠。久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清宮。黨禁解,複徽猷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餘。
純粹沉毅有幹略,才應時須,嘗論賣官之濫,以為:「國法固許進納取官,然未嘗聽其理選。今西北三路,許納三千二百緡買齋郎,四千六百緡買供奉職,並免試注官。夫天下士大夫服勤至於垂死,不沾世恩,其富民猾商,捐錢千萬,則可任三子,切為朝廷惜之。」疏上,不聽。凡論事剴切類此。
純仁字堯夫,其始生之夕,母李氏夢兒墮月中,承以衣裾,得之,遂生純仁。資警悟,八歲,能講所授書。以父任為太常寺太祝。中皇祐元年進士第,調知武進縣,以遠親不赴;易長葛,又不往。仲淹曰:「汝昔日以遠為言,今近矣,複何辭?」純仁曰:「豈可重於祿食,而輕去父母邪?雖近,亦不能遂養焉。」仲淹門下多賢士,如胡瑗、孫複、石介、李覯之徙,純仁皆與從遊。晝夜肄業,至夜分不寢,置燈帳中,帳頂如墨色。
仲俺沒,始出仕,以著作佐郎知襄城縣。兄純祐有心疾,奉之如父,藥膳居服,皆躬親時節之。賈昌朝守北都,請參幕府,以兄辭。宋庠薦試館職,謝曰:「輦轂之下,非兄養疾地也。」富弼責之曰:「台閣之任豈易得?何庸如是。」卒不就。襄城民不蠶織,勸使植桑,有罪而情輕者,視所植多寡除其罰,民益賴慕,後呼為「著作林」。兄死,葬洛陽。韓琦、富弼貽書洛尹,使助其葬,既葬,尹訝不先聞。純仁曰:「私室力足辦,豈宜慁公為哉?」
簽書許州觀察判官、知襄邑縣。縣有牧地,衛士牧馬,以踐民稼,純仁捕一人杖之。牧地初不隸縣,主者怒曰:「天子宿衛,令敢爾邪?」白其事於上,劾治甚急。純仁言:「養兵出於稅畝,若使暴民田而不得問,稅安所出?」詔釋之,且聽牧地隸縣。凡牧地隸縣,自純仁始。時旱久不雨,純仁籍境內賈舟,諭之曰:「民將無食,爾所販五穀,貯之佛寺,候食闕時吾為糴之。」眾賈從命,所蓄十數萬斛。至春,諸縣皆饑,獨境內民不知也。
治平中,擢江東轉運判官,召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時方議濮王典禮,宰相韓琦、參知政事歐陽修等議尊崇之。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宜如先朝追贈期親尊屬故事。純仁言:「陛下受命仁宗而為之子,與前代定策入繼之主異,宜如王珪等議。」繼與禦史呂誨等更論奏,不聽。純仁還所授告敕,家居待罪。既而皇太后手書尊王為皇,夫人為後。純仁複言:「陛下以長君臨禦,奈何使命出房闈,異日或為權臣矯托之地,非人主自安計。」尋詔罷追尊,起純仁就職。純仁請出不已,遂通判安州,改知蘄州。曆京西提點刑獄、京西陝西轉運副使。
召還,神宗問陝西城郭、甲兵、糧儲如何,對曰:「城郭粗全,甲兵粗修,糧儲粗備。」神宗愕然曰:「卿之才朕所倚信,何為皆言粗?」對曰:「粗者未精之辭,如是足矣。願陛下且無留意邊功,若邊臣觀望,將為他日意外之患。」拜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奏言:「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財利,民心不寧。《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願陛下圖不見之怨。」神宗曰:「何謂不見之怨?」對曰:「杜牧所謂'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是也。」神宗嘉納之,曰:「卿善論事,宜為朕條古今治亂可為監戒者。」乃作《尚書解》以進,曰:「其言,皆堯、舜、禹、湯、文、武之事也。治天下無以易此,願深究而力行之。」加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
神宗切於求治,多延見疏逖小臣,咨訪闕失。純仁言:「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願加深察。」富弼在相位,稱疾家居。純仁言:「弼受三朝眷倚,當自任天下之重,而恤己深於恤物,憂疾過於憂邦,致主處身,二者胥失。弼與先臣素厚,臣在諫省,不錄私謁以致忠告,願示以此章,使之自省。」又論呂誨不當罷禦史中丞,李師中不可守邊。
及薛向任發運使,行均輸法于六路。純仁言:「臣嘗親奉德音,欲修先王補助之政。今乃效桑羊均輸之法,而使小人為之,掊克生靈,斂怨基禍。安石以富國強兵之術,啟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舊學。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財利則背孟軻,鄙老成為因循,棄公論為流俗,異己者為不肖,合意者為賢人。劉琦、錢顗等一言,便蒙降黜。在廷之臣,方大半趨附。陛下又從而驅之,其將何所不至。道遠者理當馴致,事大者不可速成,人材不可急求,積敝不可頓革。儻欲事功亟就,必為憸佞所乘,宜速還言者而退安石,答中外之望。」不聽。遂求罷諫職,改判國子監,去意愈確。執政使諭之曰:「毋輕去,已議除知制誥矣。」純仁曰:「此言何為至於我哉,言不用,萬鐘非所顧也。」
其所上章疏,語多激切。神宗悉不付外,純仁盡錄申中書,安石大怒,乞加重貶。神宗曰:「彼無罪,姑與一善地。」命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轉運使。以新法不便,戒州縣未得遽行。安石怒純仁沮格,因讒者遣使欲捃摭私事,不能得。使者以他事鞭傷傳言者,屬官喜謂純仁曰:「此一事足以塞其謗,請聞於朝。」純仁既不奏使者之過,亦不折言者之非。後竟坐失察僚佐燕游,左遷知和州,徙邢州。未至,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過闕入對,神宗曰:「卿父在慶著威名,今可謂世職。卿隨父既久,兵法必精,邊事必熟。」純仁揣神宗有功名心,即對曰:「臣儒家,未嘗學兵,先臣守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陛下使臣繕治城壘,愛養百姓,不敢辭;若開拓侵攘,願別謀帥臣。」神宗曰:「卿之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爾。」遂行。
秦中方饑,擅發常平粟振貸。僚屬請奏而須報,純仁曰:「報至無及矣,吾當獨任其責。」或謗其所全活不實,詔遣使按視。會秋大稔,民歡曰:「公實活我,忍累公邪?」晝夜爭輸還之。使者至,已無所負。邠、甯間有叢塚,使者曰:「全活不實之罪,於此得矣。」發塚籍骸上之。詔本路監司窮治,乃前帥楚建中所封也。朝廷治建中罪,純仁上疏言:「建中守法,申請間不免有殍死者,已坐罪罷去。今緣按臣而及建中,是一罪再刑也。」建中猶贖銅三十斤。環州種古執熟羌為盜,流南方,過慶呼冤,純仁以屬吏,非盜也。古避罪讕訟,詔禦史治于寧州。純仁就逮,民萬數遮馬涕泗,不得行,至有自投於河者。獄成,古以誣告謫。亦加純仁以他過,黜知信陽軍。
移齊州。齊俗兇悍,人輕為盜劫。或謂:「此嚴治之猶不能戢,公一以寬,恐不勝其治矣。」純仁曰:「寬出於性,若強以猛,則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取玩之道也。」有西司理院,系囚常滿,皆屠販盜竊而督償者。純仁曰:「此何不保外使輸納邪?」通判曰:「此釋之,複紊,官司往往待其以疾斃於獄中,是與民除害爾。」純仁曰:「法不至死,以情殺之,豈理也邪?」盡呼至庭下,訓使自新,即釋去。期歲,盜減比年大半。
丐罷,提舉西京留司禦史台。時耆賢多在洛,純仁及司馬光,皆好客而家貧,相約為真率會,脫粟一飯,酒數行,洛中以為勝事。複知河中,諸路閱保甲妨農,論救甚力。錄事參軍宋儋年暴死,純仁使子弟視喪,小殮,口鼻血出。純仁疑其非命,按得其妾與小吏奸,因會,寘毒鱉肉中。純仁問食肉在第幾巡,曰:「豈有既中毒而尚能終席者乎?」再訊之,則儋年素不食鱉,其曰毒鱉肉者,蓋妾與吏欲為變獄張本,以逃死爾。實儋年醉歸,毒於酒而殺之。遂正其罪。
哲宗立,複直龍圖閣、知慶州。召為右諫議大夫,以親嫌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除給事中。時宣仁後垂簾,司馬光為政,將盡改熙甯、元豐法度。純仁謂光:「去其太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熟講而緩行,不然,滋為民病。願公虛心以延眾論,不必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得乘間迎合矣。役議或難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光不從,持之益豎。純仁曰:「是使人不得言爾。若欲媚公以為容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哉。」又雲:「熙寧按問自首之法,既已行之,有司立文太深,四方死者視舊數倍,殆非先王寧失不經之意。」純仁素與光同志,及臨事規正,類如此。初,種古因誣純仁停任。至是,純仁薦為永興軍路鈐轄,又薦知隰州。每自咎曰:「先人與種氏上世有契義,純仁不肖,為其子孫所訟,甯論曲直哉。」
元祐初,進吏部尚書,數日,同知樞密院事。初,純仁與議西夏,請罷兵棄地,使歸所掠漢人,執政持之未決。至是,乃申前議,又請歸一漢人予十縑。事皆施行。邊俘鬼章以獻,純仁請誅之塞上,以謝邊人,不聽。議者欲致其子,收河南故地,故赦不殺。後又欲官之,純仁複固爭,然鬼章子卒不至。
三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純仁在位,務以博大開上意,忠篤革士風。章惇得罪去,朝廷以其父老,欲畀便郡,既而中止。純仁請置往咎而念其私情。鄧綰帥淮東,言者斥之不已。純仁言:「臣嘗為綰誣奏坐黜,今日所陳為綰也,左降不宜錄人之過太深。」宣仁後嘉納。因下詔:「前日希合附會之人,一無所問。」
學士蘇軾以發策問為言者所攻,韓維無名罷門下侍郎補外。純仁奏軾無罪,維盡心國家,不可因譖黜官。及王覿言事忤旨,純仁慮朋黨將熾,與文彥博、呂公著辨於簾前,未解。純仁曰:「朝臣本無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彥博、公著皆累朝舊人,豈容雷同罔上。昔先臣與韓琦、富弼同慶曆柄任,各舉所知。常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綱打盡。'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並錄歐陽修《朋黨論》以進。
知漢陽軍吳處厚傅致蔡確安州《車蓋亭詩》,以為謗宣仁後,上之。諫官欲寘於典憲,執政右其說,唯純仁與左丞王存以為不可。爭之未定,聞太師文彥博欲貶於嶺嶠,純仁謂左相呂大防曰:「此路自乾興以來,荊棘近七十年,吾輩開之,恐自不免。」大防遂不敢言。及確新州命下,純仁于宣仁後簾前言:「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今舉動宜與將來為法,此事甚不可開端也。且以重刑除惡,如以猛藥治病,其過也,不能無損焉。」又與王存諫于哲宗,退而上疏,其略雲:「蓋如父母之有逆子,雖天地鬼神不能容貸,父子至親,主於恕而已。若處之必死之地,則恐傷恩。」確卒貶新州。
大防奏確党人甚盛,不可不問。純仁面諫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遂上疏曰:「朋黨之起,蓋因趣向異同,同我者謂之正人,異我者疑為邪黨。既惡其異我,則逆耳之言難至;既喜其同我,則迎合之佞日親。以至真偽莫知,賢愚倒置,國家之患,率由此也。至如王安石,正因喜同惡異,遂至黑白不分,至今風俗,猶以觀望為能,後來柄臣,固合永為商鑒。今蔡確不必推治黨人,旁及枝葉。臣聞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則是舉用正直,而可以化枉邪為善人,不仁者自當屏跡矣。何煩分辨黨人,或恐有傷仁化。」司諫吳安詩、正言劉安世交章擊純仁黨確,純仁亦力求罷。
明年,以觀文殿學士知潁昌府。逾年,加大學士、知太原府。其境土狹民眾,惜地不葬。純仁遣僚屬收無主燼骨,別男女異穴,葬者三千餘。又推之一路,葬以萬數計。夏人犯境,朝廷欲罪將吏。純仁自引咎求貶。秋,有詔貶官一等,徙河南府,再徙潁昌。
召還,複拜右僕射。因入謝,宣仁後簾中諭曰:「或謂卿必先引用王覿、彭汝礪,卿宜與呂大防一心。」對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保位蔽賢,望陛下加察。」純仁將再入也,楊畏不悅,嘗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大防約畏為助,欲引為諫議大夫。純仁曰:「諫官當用正人,畏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後畏叛大防,凡有以害大防者,無所不至。宣仁後寢疾,召純仁曰:「卿父仲淹,可謂忠臣。在明肅皇后垂簾時,唯勸明肅盡母道;明肅上賓,唯勸仁宗盡子道。卿當似之。」純仁泣曰:「敢不盡忠。
宣仁後崩,哲宗親政,純仁乞避位。哲宗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為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上疏,其要以為「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也」。
是時,用二三大臣,皆從中出,侍從、台諫官,亦多不由進擬。純仁言:「陛下初親政,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又群小力排宣仁後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監,議者不恤國事,一何薄哉。」遂以仁宗禁言明肅垂簾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
蘇轍論殿試策問,引漢昭變武帝法度事。哲宗震怒曰:「安得以漢武比先帝?」轍下殿待罪,眾不敢仰視。純仁從容言:「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事之始,進退大臣,不當如訶叱奴僕。」右丞鄧潤甫越次曰:「先帝法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哲宗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哲宗為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謝純仁曰:「公佛地位中人也。」轍竟落職知汝州。
全台言蘇軾行呂惠卿告詞,訕謗先帝,黜知英州。純仁上疏曰:「熙甯法度,皆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之際,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禦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禦史來之邵言高士敦任成都鈐轄日不法事,及蘇轍所謫太近。純仁言:「之邵為成都監司,士敦有犯,自當按發。轍與政累年,之邵已作禦史,亦無糾正,今乃繼有二奏,其情可知。」
純仁凡薦引人材,必以天下公議,其人不知自純仁所出。或曰:「為宰相,豈可不牢籠天下士,使知出於門下?」純仁曰:'但朝廷進用不失正人,何必知出於我邪?」哲宗既召章惇為相,純仁堅請去,遂以觀文殿大學士加右正議大夫知潁昌府。入辭,哲宗曰:「卿不肯為朕留,雖在外,于時政有見,宜悉以聞,毋事形跡。」徙河南府,又徙陳州。初,哲宗嘗言:「貶謫之人,殆似永廢。」純仁前賀曰:「陛下念及此,堯、舜用心也。」
既而呂大防等竄嶺表,會明堂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純仁聞而憂憤,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以勿為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於此,無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系大矣。不然,死亦何憾。」乃疏曰:「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臣曾與大防等共事,多被排斥,陛下之所親見。臣之激切,止是仰報聖德。向來章惇、呂惠卿雖為貶謫,不出裏居。臣向曾有言,深蒙陛下開納,陛下以一蔡確之故,常軫聖念。今赴彥若已死貶所,將不止一蔡確矣。願陛下斷自淵衷,將大防等引赦原放。」疏奏,忤惇意,詆為同罪,落職知隨州。
明年,又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時疾失明,聞命怡然就道。或謂近名,純仁曰:「七十之年,兩目俱喪,萬里之行,豈其欲哉?但區區之愛君,有懷不盡,若避好名之嫌,則無為善之路矣。」每戒子弟毋得小有不平,聞諸子怨章惇,純仁必怒止之。江行赴貶所,舟覆,扶純仁出,衣盡濕。顧諸子曰:「此豈章惇為之哉?」既至永,韓維責均州,其子訴維執政日與司馬光不合,得免行。純仁之子欲以純仁與光議役法不同為請,純仁曰:「吾用君實薦,以至宰相。昔同朝論事不合則可,汝輩以為今日之言,則不可也。有愧心而生者,不若無愧心而死。」其子乃止。
居三年,徽宗即位,欽聖顯肅後同聽政,即日授純仁光祿卿,分司南京,鄧州居住。遣中使至永賜茶藥,諭曰:「皇帝在藩邸,太皇太后在宮中,知公先朝言事忠直,今虛相位以待,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醫之。」純仁頓首謝。道除右正議大夫、提舉崇福宮。不數月,以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詔之。有曰:「豈唯尊德尚齒,昭示寵優;庶幾鯁論嘉謀,日聞忠告。」純仁以疾,捧詔而泣曰:「上果用我矣,死有餘責。」徽宗又遣中使賜茶藥,促入覲,仍宣渴見之意。
純仁乞歸許養疾,徽宗不得已許之。每見輔臣問安否,乃曰:「範純仁,得一識面足矣。」遂遣上醫視疾。疾小愈,丐以所得冠帔改服色酬醫。詔賜醫章服,令以冠帔與族侄。疾革,以宣仁後誣謗未明為恨。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其略雲:「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資以事君。」又雲:「惟宣仁之誣謗未明,致保佑之憂勤不顯。」又雲:「未解疆埸之嚴,幾空帑藏之積。有城必守,得地難耕。」凡八事。建中靖國改元之旦,受家人賀。明日,熟寐而卒。年七十五。詔賻白金三十兩,敕許、洛官給其葬,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宣,禦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性夷易寬簡,不以聲色加人,誼之所在,則挺然不少屈。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沒之日,幼子、五孫猶未官。嘗曰:「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至聖賢地位也。」又戒曰:「《六經》,聖人之事也。知一字則行一字。要須'造次顛沛必於是 ',則所謂'有為者亦若是'爾。豈不在人邪?」弟純粹在關陝,純仁慮其于西夏有立功意。與之書曰:「大輅與柴車爭逐,明珠與瓦礫相觸,君子與小人鬥力,中國與外邦校勝負,非唯不可勝,兼亦不足勝,不唯不足勝,雖勝亦非也。」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惟儉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其人書於坐隅。有文集五十卷,行於世。子正平、正思。
正平字子夷,學行甚高,雖庸言必援《孝經》、《論語》。父純仁卒,詔特增遺澤,官其子孫,正平推與幼弟。紹聖中,為開封尉,有向氏於其墳造慈雲寺。戶部尚書蔡京以向氏後戚,規欲自結,奏拓四鄰田廬。民有訴者,正平按視,以為所拓皆民業,不可奪;民又撾鼓上訴,京坐罰金二十斤,用是蓄恨正平。
及當國,乃言正平矯撰父遺表。又謂李之儀所述《純仁行狀》,妄載中使蔡克明傳二聖虛佇之意,遂以正平逮之儀、克明同詣禦史府。正平將行,其弟正思曰:「議《行狀》時,兄方營窀穸之事,參預筆削者,正思也,兄何為哉?」正平曰:「時相意屬我,且我居長,我不往,兄弟俱將不免,不若身任之。」遂就獄,捶楚甚苦,皆欲誣服。獨克明曰:「舊制,凡傳聖語,受本於御前,請寶印出,注籍於內東門。」使從其家得永州傳宣聖語本有禦寶,又驗內東門籍皆同。其遺表八事,諸子以朝廷大事,防後患,不敢上之,繳申潁昌府印寄軍資庫。自潁昌取至,亦實。獄遂解。正平羈管象州,之儀羈管太平州。正平家屬死者十余人。
會赦,得歸潁昌。唐君益為守,表其所居為忠直坊,取所賜「世濟忠直」碑額也。正平告之曰:「此朝廷所賜,施于金石,揭於墓隧,假寵于範氏子孫則可;若於通途廣陌中為往來之觀,以聳動庸俗,不可也。」君益曰:「此有司之事,君家何預焉?」正平曰:「先祖先君功名,人所知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異時不獨吾家詒笑,君亦受其責矣。」竟撤去之。正平退閑久,益工詩,尤長五言,著《荀裏退居編》,以壽終。
論曰:自古一代帝王之興,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諸賢,無愧乎此。仲淹初在制中,遺宰相書,極論天下事,他日為政,盡行其言。諸葛孔明草廬始見昭烈數語,生平事業備見於是。豪傑自知之審,類如是乎!考其當朝,雖不能久,然先憂後樂之志,海內固已信其有弘毅之器,足任斯責,使究其所欲為,豈讓古人哉!」純仁位過其父,而幾有父風。元祐建議攻熙、豐太急,純仁救蔡確一事,所謂謀國甚遠,當世若從其言,元祐黨錮之禍,不至若是烈也。仲淹謂諸子,純仁得其忠,純禮得其靜,純粹得其略。知子孰與父哉!
列傳第七十四
○韓億子綜韓絳子宗師韓維韓縝子宗武
韓億,字宗魏,其先真定靈壽人,徙開封之雍丘。舉進士,為大理評事、知永城縣,有治聲。他邑訟不決者,郡守皇甫選輒屬億治之。通判陳州,會河決,治堤費萬計,億不賦民而營築之。真宗嘗欲召試,而與王旦有親嫌,特召見,改一官知洋州。州豪李甲,兄死迫嫂使嫁,因誣其子為他姓,以專其貲。嫂訴于官,甲輒賂吏掠服之,積十餘年,訴不已。億視舊牘未嘗引乳醫為證,召甲出乳醫示之,甲亡以為辭,冤遂辨。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相州。河北旱,轉運使不以實聞,億獨言歲饑,願貸民租。有誣其子綱請求受金者,億請自置獄按之,事雖辨,猶降通判大名府。尋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安撫淮、浙,除開封府判官,出為河北轉運使。
仁宗初,進直史館、知青州,以司封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大理寺丞。吳植知臨江軍,使人納金于宰相王欽若,因牙吏至京師,審之,語頗泄,欽若知不可掩,執吏以聞。詔付台治,而植自言未嘗納金,反誣吏誤以問所親語達欽若。億窮治之,蓋植以病懼廢,金未達而事已露也。植乃除名。並按欽若,詔釋不問。三司更茶法,歲課不登,億承詔劾之,由丞相而下皆坐失當之罰,其不撓如此。自薛奎後,億獨掌台務者逾年。
除龍圖閣待制,奉使契丹。時副使者,章獻外姻也,妄傳皇太后旨于契丹,諭以南北歡好傳示子孫之意,億初不知也。契丹主問億曰:「皇太后即有旨,大使何獨不言?」億對曰:「本朝每遣使,皇太后必以此戒之,非欲達於北朝也。」契丹主大喜,曰:「此兩朝生靈之福也。」人謂副使既失辭,而億更以為恩意,甚推美之。
知亳州,召知審刑院,再遷兵部郎中、同判吏部流內銓,以右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故事,益州歲出官粟六萬石,辰糶貧民。是歲大旱,億倍數出粟,先期予民,民坐是不饑。又疏九升江口,下溉民田數千頃。維、茂州地接羌夷,蕃部歲至永康官場鬻馬,億慮其覘兩川,奏徙場黎州境上。拜禦史中丞,請如唐制,置禦史裏行。
景祐二年,以尚書工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時承平久,武備不戒,乃請二府各列上才任將帥者數十人,稍試用之。又言武臣宜知兵,而書禁不傳,請纂其要授之。於是帝親集《神武秘略》,以賜邊臣。
唃廝囉與趙元昊相攻,來獻捷。朝廷議加唃廝囉節制。億曰:「彼皆蕃臣也,今不能諭令解仇,乃因而加賞,非所以綏禦四方也。」議遂寢。元昊歲遣人至京師,出入民間無他禁,億請下詔為除館舍禮之,官主貿易,外雖若煩擾,實羈防之。
知開封府范仲淹獻《百官圖》,指宰相呂夷簡差除不平,而陰薦億可用。仲淹既貶,帝以諭億。億曰:「仲淹舉臣以公,臣之愚陛下所知;舉臣以私,則臣委質以來,未嘗交托於人。」遂除戶部、參知政事。會忻州地大震,諫官韓琦言宰相王隨、陳堯佐非輔弼才,又言億子綜為群牧判官,不當自請以兄綱代之。遂與宰相皆罷,知應天府,尋加資政殿學士、知成德軍。改澶州,複知亳州,官至尚書左丞,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諡忠憲。
億性方重,治家嚴飭,雖燕居,未嘗有惰容。見親舊之孤貧者,常給其昏葬。每見天下諸路有奏捃拾官吏小過者,輒顏色不懌,曰:「天下太平,聖主之心,雖昆蟲草木,皆欲使之得所。今仕者大則望為公卿,次亦望為侍從、職司一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錮之于盛世?」八子:綱、綜、絳、繹、維、縝、緯、緬。
綱,尚書水部員外郎。慶曆中,知光化軍,性苛急,不能撫循士卒。會盜張海剽劫至境上,綱帥禁兵乘城,給餅餌多不時,民具酒食犒軍,輒收其羊豕,市錢制兵器,士皆憤怒。又嘗命軍校作陣圖,不成,將斬之,眾益駭。一日,士方食,軍校邵興叱眾起勿食。綱怒,執數人系獄。興懼,帥眾劫庫兵為亂,欲殺綱。綱攜妻子縋城,由漢江而下。興等遂縱火掠城中,引眾趨蜀道,為官兵所敗,遂斬之,餘黨悉誅。綱坐棄城除名,編管英州。
綜字仲文。蔭補將作監主簿,遷大理評事。舉進士中第,通判鄧州、天雄軍。會河溢金堤,民依丘塚者數百家。綜令曰:「能濟一人,予千錢。」民爭操舟筏以救,已而丘塚多潰。呂夷簡自北京入相,薦為集賢校理、同知太常院。曆開封府推官,數月,遷三司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
使契丹,契丹主問其家世,綜言億在先朝嘗持禮來,契丹主喜曰:「與中國通好久,父子俱使我,宜酌我酒。」綜率同使者五人起為壽,契丹主亦離席酬之,歡甚。既還,陳執中以為生事,出知滑州,徙許州。
殿前指揮使許懷德從妹亡,有別產在陽翟,以無子,籍於官,懷德欲私有之,訟未決。因楊儀為書屬綜,書至而轉運使已徙獄他州矣。綜坐得書不以聞,奪集賢校理,知袁州。未幾,複為江東轉運使。還,再修起居注,累遷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卒。
綜嘗為契丹館伴使,使者欲為書稱北朝而去契丹號。綜曰:「自古未有建國而無號者。」使慚,遂不復言。其後朝廷擇館伴契丹使者,帝曰:「孰有如韓綜者乎?」子宗道,為戶部侍郎、寶文閣待制。
綱子宗彥,字欽聖。蔭補將作監主簿。舉進士甲科,累遷太常博士。以大臣薦,召試,為集賢校理。曆提點京西、京東刑獄。應天府失入平民死罪,獄成未決,通判孫世甯辨正之。獄吏當坐法,而尹劉沆縱弗治;宗彥往按舉,沆複沮止之。宗彥疏沆於朝,抵吏罪。仁宗春秋高,未有嗣。宗彥上書曰:「漢章帝詔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鬥,複其夫勿算一歲,著為令。臣考尋世次,帝八子,長則和帝,而質、安以下諸帝皆其系胄,請修胎養之令。」且曰:「人君務蕃毓其民,則天亦昌衍其子孫矣。」以尚書兵部員外郎判三司鹽鐵勾院,卒。
綜子宗道,曆官至戶部侍郎、寶文閣待制。
韓絳,字子華。舉進士甲科,通判陳州。直集賢院,為開封府推官。有男子冷青,妄稱其母頃在掖庭得幸,有娠而出生己,府以為狂,奏流汝州。絳言,留之在外將惑眾。追責窮治,蓋其母嘗執役宮禁,嫁民冷緒,生一女,乃生青,遂論棄市。
曆戶部判官。江南饑,為體量安撫使,行便民事數十條;宣州守廖詢貪暴不法,下吏寘諸理,民大悅。使還,同修起居注,擢右正言。仁宗謂絳曰:「用卿出自朕,卿凡論事,不宜過激,當存朝廷大體,要令可行,毋使朕為不聽諫者。」
入內都都知王守忠兼判內侍省,絳言:「判名太重,且國朝以來,未有兼判兩省者。」詔自今勿複除。道士趙清貺出入宰相龐籍家,以賂敗,開封杖流之,道死。絳言籍諷府殺之,籍與尹俱謫去。未幾複進,絳力爭不得,遂解言職。明年,知制誥,乞守河陽,召判流內銓。河決商胡,用李仲昌議,開六塔河而患滋甚,命絳安撫河北。時宰主仲昌,人莫敢異。絳劾其蠹國害民,罪不可貸,仲昌遂竄嶺表。遷龍圖閣直學士、知瀛州。歐陽修率同列言:「絳宜在朝廷,瀛非所處也。」留知諫院,糾察在京刑獄。為翰林學士、禦史中丞。
帝禱茅山求嗣,絳草祝辭,因勸帝汰出宮人,及限內臣養子,以重絕人之世,皆從之。掖庭劉氏通請謁為奸,絳以告帝。帝曰:「非卿言,朕無由知。」不數日,出劉氏及他不謹者。真定守呂溱犯法,從官通章請貰之,絳曰:「法行當自貴者始,更相請援,則公道廢矣。」並劾諸請者,溱遂絀。富弼用張茂實掌禁兵,絳言:「人謂茂實為先帝子,豈宜用典宿衛?」不報,闔門待罪,自言不敢複稱禦史中丞。詔召之,及出,不秉笏穿朝堂,諫官論之,罷知蔡州。
數月,以翰林侍讀學士知慶州。熟羌據堡為亂,即日討平之。加端明殿學士、知成都府。張詠鎮蜀日,春糶米,秋糶鹽,官給券以惠貧弱,曆歲久,權歸豪右;中人奉使至蜀,使酒吏主貿易,因附益以取悅,絳悉奏罷之。召知開封府,為三司使。請以川、陝職田谷輸常平倉,而隨其事任道裏差次給直。帝歎曰:「眾方姑息,卿獨不能徇時邪!」即行之。內諸司吏數幹恩澤,絳輒執不可。為帝言:「身犯眾怒,懼有飛語。」帝曰:「朕在藩邸日,頗聞有司以國事為人情。卿所守固善,何憚於讒?」
神宗立,韓琦薦絳有公輔器,拜樞密副使。始請建審官西院,掌武臣升朝者,以息吏奸。神宗嘗問天下遺利,絳請盡地力。因言差役之弊,願更定其法,役議自此始矣。代陳升之同制置三司條例,王安石每奏事,必曰:「臣見安石所陳非一,皆至當可用,陛下宜省察。」安石恃以為助。熙寧三年,參知政事。夏人犯塞,絳請行邊,安石亦請往。絳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乃以為陝西宣撫使。既,又兼河東,幾事不可待報者,聽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十二月,即軍中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開幕府于延安。絳素不習兵事,注措乖方,選蕃兵為七軍,用知青澗城種諤策,欲取橫山,令諸將聽命於諤,厚賞犒蕃兵,眾皆怨望;又奪騎兵馬以與之,有抱馬首以泣者。既城囉兀,又冒雪築撫寧堡,調發騷然。已而二城陷,趣諸道兵出援,慶卒遂作亂。議者罪絳,罷知鄧州。明年,以觀文殿學士徙許州,進大學士,徙大名府。七年,複代王安石相。既顓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呂惠卿爭論,乃密請帝再用安石。安石至,頗與絳異。有劉佐者,坐法免,安石欲抆拭用佐,絳不可。議帝前未決,即再拜求去。帝驚曰:「此小事,何必爾?」對曰:「小事尚不伸,況大事乎!」帝為逐佐。未幾,絳亦出知許州。
元豐元年,拜建雄軍節度使、知定州。入為西太一宮使。六年,知河南府。夏,大雨,伊、洛間民被溺者十五六。絳發廩振恤,環城築堤,數月,水複至,民賴以免。哲宗立,更鎮江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康國公,為北京留守。河決小吳,都水議傍魏城鑿渠東趨金堤,役甚棘。絳言:「功必不成,徒耗費國力,而使魏人流徙,非計也。」三奏,訖罷之。元祐二年,請老,以司空、檢校太尉致仕。明年,卒,年七十七。贈太傅,諡曰獻肅。
絳臨事果敢,不為後慮。好延接士大夫,數薦司馬光可用,終以黨王安石複得政,是以清議少之。
子宗師,字傳道,以父任曆州縣職。既登第,王安石薦為度支判官、提舉河北常平。累官至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卒。初,宗師在神宗朝,數賜對,常弗忍去親側,屢辭官不拜,世以孝與之。
韓維,字持國。以進士奏名禮部,方億輔政,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父沒後,閉門不仕。宰相薦其好古嗜學,安於靜退,召試學士院,辭不就。富弼辟河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修薦為檢討、知太常禮院。禮官議祫享東向位,維請虛室以待太祖。溫成後立廟用樂,維以為不如禮,請一切裁去。議陳執中諡,以為張貴妃治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靈。詔諡曰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議訖不行,乞罷禮院。以秘閣校理通判涇州。
神宗封淮陽郡王、潁王,維皆為記室參軍。王每事咨訪,維悉心以對,至拜起進趨之容,皆陳其節。嘗與論天下事,語及功名。維曰:「聖人功名,因事始見,不可有功名心。」王拱手稱善。聞維引疾請郡,上章留之。時禁中遣使泛至諸臣家,為王擇妃。維上疏曰:「王孝友聰明,動履法度,方向經學,以觀成德。今蔔族授室,宜曆選勳望之家,謹擇淑媛,考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苟取華色而已。」
左、右史闕,英宗訪除授例,執政曰:「用館閣久次及進士高第者。」帝曰:「第擇人,不必專取高科。」執政以維對,遂同修起居注、侍邇英講。帝初免喪,簡默不言。維上疏曰:「邇英閣者,陛下燕閑之所也。侍於側者,皆獻納論思之臣。陳於前者,非經則史。可以博咨訪之義,窮仁義之道,究成敗之原。今禮制終畢,臣下傾耳以聽玉音,陛下之言,此其時也。臣請執筆以俟。」進知制誥、知通進銀台司。
禦史呂誨等以濮議得罪,維諫曰:「誨等審議守職,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之法而止爾。請追還前詔,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複誨等職任,以全政體。」既而責命不由門下,維又言:「罷黜禦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與聞,紀綱之失,無甚於此。乞解銀台司。」不從,遂闔門待罪。有詔舉台官二人,維言:「呂誨、範純仁有已試之效,願複其職。」翰林學士范鎮作批答不合旨,出補郡。維言:「鎮所失只在文字,當涵容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為太重,連退二近臣,而眾莫知其所謂,自此誰敢盡忠者?」
潁王為皇太子,兼右庶子。神宗即位,維進言:「百執事各有職位,當責任,若代之行事,最為失體。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君設施,自有先後。」因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後世禮文之變,以伸規諷,帝皆嘉納。除龍圖閣直學士。
禦史中丞王陶彈宰相韓琦為跋扈,罷為翰林學士。維言:「中丞之言是,宰相安得無罪?若其非是,安得止罷台職?今為學士,是遷也。」參知政事吳奎論陶事,出知青州。維言進退大臣,不當如是。詔遷奎官。維又言:「執政罷免,則為降黜;今複遷官,則為褒進。二者理難並行,此與王陶罷中丞而加學士何以異?」章上,奎還就職。維援前言求去,知汝州。數月,召兼侍講、判太常寺。
初,僖祖主已遷,及英宗祔廟,中書以為僖祖與稷、契等,不應毀其廟。維言:「太祖戡定大亂,子孫遵業,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非有所因,若以所事稷、契事之,懼有未安,宜如故便。」王安石方主初議,持不行。熙甯二年,遷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明年,為禦史中丞,以兄絳在樞府,力辭之。安石亦惡其言保甲事,複使為開封。始分置八廂決輕刑,轂下清肅。時吳充為三司使,帝曰:「維、充以文學進,及任煩劇,而皆稱職,可謂得人矣。」兼侍讀學士,充群牧使。考試制舉人,孔文仲對策入等,以切直罷歸。維言:「陛下毋謂文仲為一賤士,黜之何損。臣恐賢俊解體,忠良結舌,阿諛苟合者將窺隙而進,為禍不細。」安石益惡之。
樞密使文彥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劇,當除韓維佐卿。」明日,維奏事殿中,以言不用,請郡。帝曰:「卿東宮舊人,當留以輔政。」對曰:「使臣言得行,賢于富貴;若緣攀附舊恩以進,非臣之願也。」遂出知襄州,改許州。
七年二月,召為學士承旨。入對,帝曰:「天久不雨,朕日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當痛自責己,廣求直言。」退,又上疏曰:「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撻取足,至伐桑為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若夫動甲兵,危士民,匱財用於荒夷之地,朝廷處之不疑,行之甚銳;至於蠲除租稅,寬裕逋負,以救愁苦之民,則遲遲而不肯發。望陛下奮自英斷行之,過於養人,猶愈過於殺人也。」上感悟,即命維草詔求直言。其略曰:「意者聽納不得於理與?獄訟非其情與?賦斂失其節與?忠言讜論郁于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眾與?」詔出,人情大悅。有旨體量市易、免行利病,權罷力田、保甲,是日乃雨。
王安石罷,會絳入相,加端明殿學士、知河陽,複知許州。帝幸舊邸,進資政殿學士。曾鞏當制,稱其純明亮直,帝令改命詞。維知帝意,請提舉嵩山崇福宮。帝崩,赴臨闕庭。宣仁後手詔勞問,維對曰:「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困則思息,鬱則思通。誠能常以利民為本,則民富;常以憂民為心,則民樂;賦役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則勞困息;法禁非人情所便者蠲之,則鬱塞通。推此而廣之,盡誠而行之,則子孫觀陛下之德,不待教而成矣。」
未幾,起知陳州,未行,召兼侍讀,加大學士。嘗言:「先帝以夏國主秉常廢,故興問罪之師。今既復位,有蕃臣禮,宜還其故地。」因陳兵不可不息者三,地不可不棄者五。又言:「仁宗選建儲嗣,一時忠勳皆被寵祿;範鎮首開此議,賞獨不及,願褒顯其功。」鎮於是複起用。
元祐更役法,命維詳定。時四方書疏多言其便,維謂司馬光曰:「小人議論,希意迎合,不可不察。」成都轉運判官蔡曚附會定差,維惡而劾之。執政欲廢王安石《新經義》,維以當與先儒之說並行,論者服其平。拜門下侍郎。禦史張舜民以言事罷,王岩叟救之,折簡密詢上官均。語泄,詔岩叟分析。維曰:「臣下折簡聚談,更相督責,乃是相率為善,何害於理?若瑣瑣責善,懼於國事無益也。」
維處東省逾年,有忌之者密為讒訴,詔分司南京。尚書右司王存抗聲簾前曰:「韓維得罪,莫知其端,臣竊為朝廷惜。」乃還大學士、知鄧州。兄絳為之請,改汝州。久之,以太子少傅致仕,轉少師。
紹聖中,坐元祐党,降左朝議大夫,再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均州安置。諸子乞納官爵,聽父裏居。哲宗覽奏惻然,許之。元符元年,以幸睿成宮,複左朝議大夫,是歲卒。年八十二。徽宗初,悉追復舊官。
韓縝,字玉汝。登進士第,簽書南京判官。仁宗以水災求直言,縝上疏曰:「今國本未立,無以系天下心,此陰盛陽微之應。」詞極剴切。劉沆薦其才,命編修三班敕。前此,武臣不執親喪。縝建言:「三年之服,古今通制;晉襄衰墨從戎,事出一時。」遂著令,自崇班以上聽持服。為殿中侍御史。參知政事孫抃持祿充位;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赴闕,樞密院輒畫旨除為真;劉永年以外戚除防禦使;內侍史志聰私役皇城親從:縝皆極論之。帝為罷抃,寢向與永年之命,而正志聰罪。遷侍御史、度支判官,出為兩浙、淮南轉運使,移河北。
夏諒祚死,子秉常嗣,遣使求封冊。朝廷方責夏人不修職貢,欲擇人詰其使。縝適陛辭,神宗命之往。縝至驛問罪,使者引服,迨夜,奏上。帝喜,改使陝西。入知審官西院、直舍人院。以兄絳執政,改集賢殿修撰、鹽鐵副使,以天章閣待制知秦州。嘗宴客夜歸,指使傅勍被酒,誤隨入州宅,與侍妾遇,縝怒,令軍校以鐵裹杖箠殺之。勍妻持血衣,撾登聞鼓以訴,坐落職,分司南京。秦人語曰:「甯逢乳虎,莫逢玉汝。」其暴酷如此。久之,還待制、知瀛州。
熙寧七年,遼使蕭禧來議代北地界。召縝館客,遂報聘,令持圖牒致遼主,不克見而還。知開封府,禧再至,複館之。詔乘驛詣河東,與禧分畫,以分水嶺為界。複命,賜襲衣、金帶,為樞密都承旨,還龍圖閣直學士。元豐五年,官制行,易太中大夫、同知樞密,進知院事。
哲宗立,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首相蔡確與章惇謀誣東朝,及確為山陵使,縝暴其奸狀,由是東朝及外廷悉知之。確使還,欲以其屬高遵惠、張璡、韓宗文為美官。宣仁後以訪縝,縝曰:「遵惠為太后從父;璡者,中書郎璪之弟;宗文,臣侄也。今擢用非次,則是君臣各私其親,何以示天下?」乃止。
元祐元年,禦史中丞劉摯、諫官孫覺、蘇轍、王覿,論縝才鄙望輕,在先朝為奉使,割地六百里以遺契丹,邊人怨之切骨,不可使居相位。章數十上,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移永興、河南,拜安武軍節度使、知太原府,易節奉寧軍。請老,為西太一宮使,以太子太保致仕。紹聖四年卒,年七十九。贈司空,諡曰莊敏。
縝外事莊重,所至以嚴稱。雖出入將相而寂無功烈,厚自奉養,世以比晉、何、曾雲。子宗武。
宗武,第進士,韓宗彥鎮瀛州,辟為河間令。值河溢,增堤護城,吏率兵五百伐材近郊,雖墓木亦不免,父老遮道泣,宗武入府白罷之。徽宗即位,為秘書丞,因日食上疏言:「近世事有微漸而不可不察者五:大臣不畏公論,小臣趨利附下,一也。人主怠於政事,威柄下移,怨讟歸上,二也。左右無輔拂之士,守邊無禦侮之臣,三也。開境土以速邊患,耗賦財以弊民力,四也。歲穀不登,倉庾空竭,民人流亡,盜賊數起,五也。根治朋黨,追複私怨。正士黜廢,耆老殲亡,旋起大獄,害及善類。文章號令,衰於前世。大河決溢,饑饉薦臻。執政大臣,人懷異意,排去舊怨,以立新黨,徒為紛紛,無憂國忘家之慮。誠願躬攬權綱,收還威柄,敷言奏功,考察名實,不以侍禦之好、鐘鼓之娛為樂。仁祖惻怛至誠,以收天下之心;神宗厲精不息,以舉天下之事;皆所宜法。」不報。
哲宗將祔廟,中旨索省中書畫甚急。宗武言:「先帝祔廟,陛下哀慕方深,而丹青之玩,取索不已,播之於外,懼損聖德。陛下踐祚,如日初升,當講劘典訓,開廣聖學,好玩易志,正古人所戒也。」疏入,皇太后見之,怒曰:「是皆內侍數輩所為爾。」欲盡加罰,帝委曲申救,乃已。明日,太后對宰相獎歎,令俟諫官員闕即用之。尋除都官員外郎,改開封府推官。丐外,為淮南轉運判官。前使者貸上供錢,禁庭遣使來索。宗武奏具狀,詞極鯁切,坐貶秩,罷歸。久之,蔡京欲以知潁州。帝語秘書事,京不敢複言,遂致仕。官累太中大夫,年八十二卒。
論曰:王稱曰:「昔袁安未嘗以贓罪鞫人,史氏以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韓億不悅捃人小過,而君子知其後必大,皆盛德事也。億有子位公府,而行各有適。絳適於同,維適於正,縝適於嚴。嗚呼,維其賢哉!」
列傳第七十五
○包拯吳奎趙抃子屼唐介子淑問義問孫恕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複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禦史裏行,改監察禦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禦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曆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穀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恒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高抬貴手。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余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複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禦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党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吳奎,字長文,濰州北海人。性強記,於書無所不讀。舉《五經》,至大理丞,監京東排岸。慶曆宿衛之變,奎上疏曰:「涉春以來,連陰不解,《洪範》所謂 '皇之不極,時則有下伐上'者。今衛士之變,起於肘腋,流傳四方,驚駭群聽。聞皇城司官六人,其五已受責,獨楊懷敏尚留。人謂陛下私近幸而屈公法,且獲賊之際,傳令勿殺,而左右輒屠之。此必其黨欲以滅口,不然,何以不奉詔?」遂乞召對面論,仁宗深器之。再遷殿中丞,策賢良方正入等,擢太常博士、通判陳州。
入為右司諫,改起居舍人,同知諫院。每進言,惟勸帝禁束左右奸幸。內東門闌得賂遺物,下吏研治,而開封用內降釋之。奎劾尹魏瓘,出瓘越州。彭思永論事,詔詰所從受。奎言:「禦史法許風聞,若窮核主名,則後誰敢來告以事?是自塗其耳目也。」上為罷不問。郭承祐、張堯佐為宣徽使,奎連疏其不當,承祐罷使,出堯佐河中。
皇祐中,頗多災異,奎極言其徵曰:「今冬令反燠,春候反寒,太陽虧明,五星失度,水旱作沴,饑饉薦臻,此天道之不順也。自東徂西,地震為患,大河橫流,堆阜或出,此地道之不順也。邪曲害政,陰柔蔽明,群小紛爭,眾情壅塞,西、北貳敵,求欲無厭,此人事之不和也。夫帝王之美,莫大於進賢退不肖。今天下皆謂之賢,陛下知之而不能進;天下皆謂之不肖,陛下知之而不能退。內寵驕恣,近習回撓,陰盛如此,寧不致大異乎?又十數年來下令及所行事,或有名而無實,或始是而終非,或橫議所移,或奸謀所破,故群臣百姓,多不甚信,以謂陛下言之雖切而不能行,行之雖銳而不能久。臣願謹守前詔,堅如金石,或敢私撓,必加之罪,毋為人所測度,而取輕於天下。」
唐介論文彥博,指奎為黨,出知密州。加直集賢院,徙兩浙轉運使。入判登聞檢院、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奉使契丹,會其主加稱號,要入賀。奎以使事有職,不為往。歸遇契丹使于塗,契丹以金冠為重,紗冠次之。故事,使者相見,其衣服重輕必相當。至是,使者服紗冠,而要奎盛服。奎殺其儀以見,坐是出知壽州。
至和三年,大水,詔中外言得失。奎上疏曰:「陛下在位三十四年,而儲嗣未立。在禮,大宗無嗣,則擇支子之賢者。以昭穆言,則太祖、太宗之曾孫,所宜建立,以系四海之望。俟有皇子則退之,而優其禮於宗室,誰曰不然?陛下勿聽奸人邪謀,以誤大事。若倉卒之際,柄有所歸,書之史冊,為萬世歎憤。臣不願以聖明之資,當危亡之比。此事不宜優遊,願蚤裁定。定之不速,致宗祀無本,鬱結群望,推之咎罰,無大於此。」帝感其言,拜翰林學士,權開封府。
奎達于從政,應事敏捷,吏不敢欺。富人孫氏辜榷財利,負其息者,至評取物產及婦女。奎發孫宿惡,徙其兄弟于淮、閩,豪猾畏斂。居三月,治聲赫然。除端明殿學士、知成都府,以親辭,改鄆州,複還翰林,拜樞密副使。治平中,丁父憂,居喪毀瘠,廬於墓側,歲時潔嚴祭祀,不為浮屠事。
神宗初立,奎適終制,以故職還朝。逾月,參知政事。時已召王安石,辭不至,帝顧輔臣曰:「安石曆先帝朝,召不赴,頗以為不恭。今又不至,果病耶,有所要耶?曾公亮曰:「安石文學器業,不敢為欺。」奎曰:「臣嘗與安石同領群牧,見其護短自用,所為迂闊。萬一用之,必紊亂綱紀。」乃命知江寧。
奎嘗進言:「陛下在推誠應天,天意無他,合人心而已。若以至誠格物,物莫不以至誠應,則和氣之感,自然而致。今民力困極,國用窘乏,必俟順成,乃可及他事。帝王所職,惟在於判正邪,使君子常居要近,小人不得以害之,則自治矣。」帝因言:「堯時,四凶猶在朝。」奎曰:「四凶雖在,不能惑堯之聰明。聖人以天下為度,未有顯過,固宜包容,但不可使居要近地爾。」帝然之。禦史中丞王陶,以論文德不押班事詆韓琦,奎狀其過。詔除陶翰林學士,奎執不可。陶又疏奎阿附。陶既出,奎亦以資政殿大學士知青州。司馬光諫曰:「奎名望清重,今為陶絀奎,恐大臣皆不自安,各求引去。陛下新即位,于四方觀聽非宜。」帝乃召奎歸中書。及琦罷相,竟出知青州。明年薨,年五十八。贈兵部尚書,諡曰文肅。
奎喜獎廉善,有所知輒言之,言之不從,不止也。少時甚貧,,既通貴,買田為義莊,以賙族党朋友。沒之日,家無餘資,諸子至無屋以居,當時稱之。
趙抃,字閱道,衢州西安人。進士及第,為武安軍節度推官。人有赦前偽造印,更赦而用者,法吏當以死。抃曰:「赦前不用,赦後不造,不當死。」讞而生之。知崇安、海陵、江原三縣,通判泗州。濠守給士卒廩賜不如法,聲欲變,守懼,日未入,輒閉門不出。轉運使檄抃攝治之,抃至,從容如平時,州以無事。
翰林學士曾公亮未之識,薦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幸,聲稱凜然,京師目為「鐵面禦史。」其言務欲朝廷別白君子小人,以謂:「小人雖小過,當力遏而絕之;君子不幸詿誤,當保全愛惜,以成就其德。」溫成皇后之喪,劉沆以參知政事監護,及為相,領事如初。抃論其當罷,以全國體。又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且多過失;宣徽使王拱辰平生所為及奉使不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複以論梁適,相繼被逐。
抃言其故,悉召還。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修、賈黯複求郡。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如修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要,傷之者眾耳。」修、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蜀地遠民弱,吏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饋餉。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窮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相慰,奸吏竦服。召為右司諫。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董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陳升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海、范師道言升之奸邪,交結宦,進不以道。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抃與言者亦罷,出知虔州。虔素難治,抃禦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令,使人自為治。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嶺外仕者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並給其道裏費。召為侍御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竟往焉。昌朝不悅。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者八百餘人。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從之。坐者獲免,而募亦隨足。昌朝始愧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及是,複有此獄,皆謂不免。抃察其亡他,曰:「是特酒食過耳。」刑首惡而釋余人,蜀民大悅。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諭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神宗立,召知諫院。故事,近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及謝,帝曰:「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乎?」未幾,擢參知政事。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密啟聞,帝手詔褒答。
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韓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時安石家居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既出,安石持之愈堅。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十輩,騷動天下。安石強辯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俗,違眾罔民,順非文過。近者台諫侍從,多以言不聽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于體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奏入,懇乞去位,拜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
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大學士複知成都。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乞以便宜從事。既至蜀,治益尚寬。有卒長立堂下,呼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方。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眾,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室家計可也。」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劍州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師畀獄吏,以意決之,悉從輕比。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與法合。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血以受盟。抃使易用牲,皆歡呼聽命。
乞歸,越州。吳越大饑疫,死者過半。抃盡救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者以全。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複徙杭,以太子少保致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屼奉抃遍游諸名山,吳人以為榮。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贈太子少師,諡曰清獻。
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平生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余人,施德煢貧,蓋不可勝數。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於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其為政,善因俗施設,猛寬不同,在虔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神宗每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晚學道有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宰相韓琦嘗稱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屼字景仁。由蔭登第,通判江州,改溫州,代還,得見。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僕丞,擢監察禦史。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元祐中,複為禦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党于要塗,子弟多處管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爭進。自王安石柄國,持內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是循習為常。資望淺者,或居事權繁重之地;無出身者,或預文字清切之職,今宜杜絕其源。」又言:「台諫之臣,或稍遷其位,而陰奪言責;或略行其言,而退與善地;或兩全並立,苟從講解;或置而不問,外示包容。使忠鯁之士,蒙羞難退,皆朝廷所宜深察也。」傅堯俞、王岩叟、梁燾、孫升以事去,屼言:「諸人才能學術,為世推稱;忠言嘉謨,見於已試,宜悉召還朝。」所言皆切時務。
避執政親嫌,改都官員外郎,出提點京東刑獄。元符中,曆鴻臚、太僕少卿。曾布知樞密院,將白為都承旨,蔡卞摭其救傅堯俞事,遂不用。未幾卒。
初,抃廬母墓三年,縣榜其裏曰「孝弟」。處士孫侔為作《孝子傳》。及兀執父喪,而甘露降墓木。屼卒,子雲又以毀死,人稱其世孝。
唐介,字子方,江陵人。父拱,卒漳州,州人知其貧,合錢以賻,介年尚幼,謝不取。擢第,為武陵尉,調平江令。民李氏貲而吝,吏有求不厭,誣為殺人祭鬼。嶽守捕其家,無少長楚掠,不肯承。更屬介訊之,無他驗。守怒白於朝,遣禦史方偕徙獄別鞫之,其究與介同。守以下得罪,偕受賞,介未嘗自言。
知莫州任丘縣,當遼使往來道,驛吏以誅索破家為苦。介坐驛門,令曰:「非法所應給,一切勿與。稍毀吾什器者,必執之。」皆帖伏以去。沿邊塘水歲溢,害民田,中人楊懷敏主之,欲割邑西十一村地豬漲潦,介築提蘭之,民以為利。通判德州,轉運使崔嶧取庫絹配民而重其估。介留牒不下,且移安撫司責數之。嶧怒,數馳檄按詰,介不為動。既而果不能行。
入為監察禦史裏行,轉殿中侍御史。啟聖院造龍鳳車,內出珠玉為之飾。介言:「此太宗神禦所在,不可喧瀆;後宮奇靡之器,不宜過制。」詔亟毀去。張堯佐驟除宣徽、節度、景靈、群牧四使,介與包拯、吳奎等力爭之,又請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庭論,奪其二使。無何,複除宣徽使、知河陽。介謂同列曰:「是欲與宣徽,而假河陽為名耳,不可但已也。」而同列依違,介獨抗言之。仁宗謂曰:「除擬本出中書。」介遂劾宰相文彥博守蜀日造間金奇錦,緣閹侍通宮掖,以得執政;今顯用堯佐,益自固結,請罷之而相富弼。又言諫官吳奎表裏觀望,語甚切直。帝怒,卻其奏不視,且言將遠竄。介徐讀畢,曰:「臣忠憤所激,鼎鑊不避,何辭於謫?」帝急召執政示之曰:「介論事是其職。至謂彥博由妃嬪致宰相,此何言也?進用塚司,豈應得預?」時彥博在前,介責之曰:「彥博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隱。」彥博拜謝不已,帝怒益甚。梁適七介使下殿,修起居注蔡襄趨進救之。貶春州別駕,王舉正言以為太重,帝旋悟,明日取其疏入,改置英州,而罷彥博相,吳奎亦出。又慮介或道死,有殺直臣名,命中使護之。梅堯臣、李師中皆賦詩激美,由是直聲動天下,士大夫稱真禦史,必曰唐子方而不敢名。
數月,起監郴州稅,通判潭州,知複州,召為殿中侍御史。遣使賜告。趣詣闕下。入對,帝勞之曰:「卯遷謫以來,未嘗以私書至京師,可謂不易所守矣。」介頓首謝,言事益無所顧。他日請曰:「臣既任言責,言之不行將固爭,爭之重以累陛下,願得解職。」換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為開封府判官,出知揚州,徙江東轉運使。禦史吳中複言,介不宜久居外。文彥博再當國,奏:「介向所言,誠中臣病,願如中複言。」然但徒河東。
久之,入為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複知諫院。帝自至和後,臨朝淵默。介言:「君臣如天地,以交泰為理。願時延群下,發德音,可否萬幾,以幸天下。」又論:宮禁幹丐恩澤,出命不由中書,宜有以抑絕;賜予嬪禦之費,多先朝時十數倍,日加無窮,宜有所朘損;監司薦舉,多得文法小吏,請令精擇端良敦樸之士,毋使與憸薄者同進;諸路走馬承受淩擾郡縣,可罷勿遣,以權歸監司;兗國公主夜開禁門,宜劾宿衛主吏,以嚴宮省。帝悉開納之。
禦史中丞韓絳劾宰相富弼,弼家居求罷,絳亦待罪。介與王陶論絳以危法中傷大臣,絳罷。介嫌于右宰相,請外,以知荊南。敕過門下,知銀台司何郯封還之,留權開封府。旋以論罷陳升之,亦出知洪州。加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樞密直學士、知瀛州。
治平元年,召為禦史中丞。英宗謂曰:「卿在先朝有直聲,故用卿,非繇左右言也。」介曰:「臣無狀,陛下過聽,願獻愚忠。自古欲治之主,亦非求絕世驚俗之術,要在順人情而已。祖宗遺德餘烈,在人未遠,願覽已成之業以為監,則天下蒙福矣。明年,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帝曰:「朕視河東,不在中執法下,暫煩卿往耳。」夏人數擾代州邊,多築堡境上。介遣兵悉撤之,移諭以利害,遂不敢動。
神宗立,以三司使召。熙甯元年,拜參知政事。先時,宰相省閱所進文書于待漏舍,同列不得聞。介謂曾公亮曰:「身在政府而文書弗與知,上或有所問,何辭以對?」乃與同視,後遂為常。帝欲用王安石,公亮因薦之,介言其難大任。帝曰:「文學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經術不可任耶?」對曰:「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退謂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諸公當自知之。」中書嘗進除目,數日不決,帝曰:「當問王安石。」介曰:「陛下以安石可大用,即用之,豈可使中書政事決于翰林學士?臣近每聞宣諭某事問安石,可即行之,不可不行,如此則執政何所用,恐非信任大臣之體也。必以臣為不才,願先罷免。」
安石既執政,奏言:「中書處分劄子,皆稱聖旨,不中理者十八九,宜止令中書出牒。」帝愕然。介曰:「昔寇准用劄子遷馮拯官不當,拯訴之,太宗謂:'前代中書用堂牒,乃權臣假此為威福。太祖時以堂帖重於敕命,遂削去之。今複用劄子,何異堂帖?'張洎因言:'廢劄子,則中書行事,別無公式。」太宗曰:'大事則降敕,其當用紮子,亦須奏裁。'此所以稱聖旨也。如安石言,則是政不自天子出,使輔臣皆忠賢,猶為擅命,苟非其人,豈不害國?」帝以為然,乃止。介自是數與安石爭論。安石強辯,而帝主其說。介不勝憤,疽發於背,薨,年六十。
介為人簡伉,以敢言見憚。每言官缺,眾皆望介處之,觀其風采。神宗謂其先朝遺直,故大用之。然居政府,遭時有為,而扼于安石,少所建明,聲名減於諫官、禦史時。比疾亟,帝臨問流涕,複幸其第吊哭,以畫像不類,命取禁中舊藏本賜其家。贈禮部尚書,諡曰質肅。子淑問、義問,孫恕。
淑問字士憲。第進士,至殿中丞。神宗以其家世,擢監察禦史裏行,諭以謹家法、務大體。淑問見帝初即位,銳於治,因言:「中旨數下,一出特斷,當謹出納、別枉直,使命令必行。今詔書求直言,而久無所施用,必欲屈群策以起治道,願行其言。」初,詔侍臣講讀。淑問言:「王者之學,不必分章句、飾文辭。稽古聖人治天下之道,歷代致興亡之由,延登正人,博訪世務,以求合先王,則天下幸甚。」河北饑,流人就食京師,官振廩給食,來者不止。淑問曰:「出粟不繼,是誘之失業而就死地也。」條三策上之。
滕甫為中丞,淑問力數其短,帝以為邀名,乃詔避其父三司使,出通判複州。久之,知真州,提點湖北刑獄,言新法不便,乞解使事,黜知信陽軍,以病免。數年,起知宣州,徙湖州,入為吏部員外郎。又引疾求外,帝以為避事,降監撫州酒稅。哲宗立,司馬光薦其行己有恥,難進,召為左司諫,以病致仕,數月卒。
義問字士宣。善文辭,鎖廳試禮部,用舉者召試秘閣,父介引嫌罷之。熙寧中,辟京西轉運司管勾文字。神宗覽本道章奏,知義問所為。以其名訪輔臣,因黃好謙領使事,諭之曰:「唐義問風力強敏,行且用矣,可面詔之。」尋以為司農管當公事。方行手實法,所在騷然。義問言:「今造簿甫二歲,民不堪命,不宜複改為。」從曾孝寬使河東,還奏事,記利害綱目於笏,帝取而熟視之,曆舉以問,應析如流。帝喜曰:「欲見卿,非今日也。」擢湖南轉運判官。一路敷免役錢,又分戶五等,儲其羨為別賦,號「家力錢」,義問奏除之。移使京西,文彥博守西都,義問求罷去。彥博告以再入相時,嘗薦其父,晚同為執政,相得甚歡,故義問乃止。時陝西大舉兵,多亡卒,所至成聚。義問請令詣官自陳,給券續食,人以為便。會有不悅之者,免歸。
元祐中,起知齊州,提點京東刑獄、河北轉運副使。屬邑尉因捕盜誤遺火,盜逸去,民家被焚,訟尉故縱火。郡守執尉,抑使服,義問辨出之,方旱而雨。用彥博薦,加集賢修撰,帥荊南,請廢渠陽諸砦。蠻楊晟秀斷之以叛,即拜湖北轉運使,討降之,複砦為州。進直龍圖閣,以集賢殿修撰知廣州。章惇秉政,治棄渠陽罪,貶舒州團練副使。後七年,複故官,知潁昌府,卒。
恕,崇甯初,為華陽令,以不能奉行茶法,忤使者,謝病免歸。其弟意方為南陵令,亦以病自免,兄弟杜門躬耕。恕尋以宣教郎致仕。靖康元年,禦史中丞許翰言其高行,詔起為監察禦史。意亦以宰相吳敏薦,召對,而貧不能行,竟餓死江陵山中。
論曰:拯為開封,其政嚴明,人到於今稱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謂剛者乎:奎博學清重,君子人也。抃所至善治,民思不忘,猶古遺愛。介敢言,聲動天下,斯古遺直也。夫聽諫者,明君所難,以唐文皇猶弗終於魏徵,觀四臣面諍,鯁吭逆心,或不能堪,而仁宗容之無咈,誠盛德之主哉!屼世孝,淑問難進,義問強敏,恕高行不隕家聲,有足美雲。
列傳第七十六
○邵亢從父必馮京錢惟演從弟易易子彥遠明逸諸孫景諶勰即
邵亢,字興宗,丹陽人。幼聰發過人,方十歲,日誦書五千言。賦詩豪縱,鄉先生見者皆驚偉之。再試開封,當第一,以賦失韻,弗取。范仲淹舉亢茂才異等,時布衣被召者十四人,試崇政殿,獨亢策入等,除建康軍節度推官。或言所對策字少,不應式,宰相張士遜與之姻家,故得預選,遂報罷。而士遜子實娶它邵,與亢同姓耳。士遜既不能與直,亢亦不自言。
趙元吳叛,亢言:「用兵在於擇將,今天下久不知戰,而所任多儒臣,未必能應變。武人得長一軍,又已老,詎能身先矢石哉?間起故家恩幸子弟,彼安識攻守之計?況將與卒素不相附,又亡堅甲利兵之禦。此不待兩軍相當,而勝敗之機,固已形矣。」因獻《兵說》十篇。
召試秘閣,授潁州團練推官。晏殊為守,一以事諉之。民稅舊輸陳、蔡,轉運使又欲覆折緡錢,且多取之。亢言:「民之移輸,勞費已甚。方仍歲水旱,又從而加取,無乃不可乎?」遂止。入為國子監直講、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張貴妃薨,立園陵,禁京城樂一月,亢累疏罷之。進集賢校理。仁宗繼嗣未立,亢言:「國之外患在邊圉,然禦之之術,不過羈縻勿絕而已。內患則不然,系社稷之安危,不可不蚤定也。」提點開封縣鎮公事。比有縱火者,一不獲則主吏坐罪,民或自燔其居以中吏。亢請非延及旁舍者,雖失捕,得勿坐。徙為府推官,改度支判官。
契丹遣使賀乾元節,未至,仁宗崩。議者謂宜卻,或欲俟其及國門而諭使之還,亢請令奉書至柩前,使見嗣君。從之。選為潁王府翊善,加直史館。召對群玉殿,英宗訪以世事,稱之曰:「學士真國器也。」擢同修起居注。建言:「陛下初政,欲治國者先齊家,潁王且授室,願採用古昏禮。公主下降,不宜厭舅姑之尊。」帝深納之。他日,諭王曰:「以翊善端直樸厚,輟為諫官矣。」王出道帝語,遂以知制誥知諫院。東宮建,為右庶子。
神宗立,遷龍圖閣直學士。有譖之者曰:「先帝大漸時,亢嘗建垂簾之議。」禦史吳申即論之。帝知其妄,置不問。亢自訴曰:「方先帝不豫,群臣莫得進見,臣無由面陳,必有章奏。乞索之禁中,若得之,臣當伏誅;不然,則讒臣者,豈宜但已,願下獄考實。」帝不許。時待制以上為帥、守,每他徙必遷職秩,亢請未滿兩歲者勿推恩。王陶劾韓琦,吳奎與之辨。亢詆奎所言顛倒,失大臣體,蓋欲亻並撼琦。琦與奎竟同日去。
進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亢遇事敏密,吏操辭牘至前,皆反覆閱之。人或以為勞,亢曰:「決是非於須臾,正當爾。初雖煩,後乃省也。」籍裏閭惡少年與吏之廢停者,一有所犯,皆遷處之,畿下鬥訟為之衰止。拜樞密副使。
夏人誘殺知保安軍楊定,朝廷謀西討。亢曰:「天下財力殫屈,未宜用兵,唯當降意撫納,俟不順命,則師出有名矣。」因條上其事。詔報之曰:「中國民力,大事也。兵興之後,不無倍率,人心一搖,安危所系。今動自我始,先違信誓,契丹聞之,將不期而自合,茲朕所深憂者。當悉如卿計。」未幾,夏主諒祚死,國人執殺定者來請和。或欲乘此更取塞門地,亢以為幸人之喪,非義也,乃止。
亢在樞密逾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嘗與諫官孫覺言,欲以陳升之代亢,而使守長安。覺遽劾亢薦升之,帝怒其希指,黜覺,亢亦引疾辭,以資政殿學士知越州。曆鄭、鄆、亳三州。薨,年六十一。贈吏部尚書,即其鄉賜以居宅,諡曰安簡。從父必。
必字不疑。舉進士,為上元主簿。國子監立石經,必善篆隸,召充直講。選為《唐書》編修官。必以史出眾手,非古人撰述之體,辭不就。進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天子且親祠,執事者習禮壇下。必言:「《周官·大宗伯》:'凡王之禱祠,肄儀為位。'鄭康成釋雲:'若今肄司徒府。'古禮如此。今即祠所習之,為不敬。」乃徙於尚書省。張貴妃受冊,禮官議命婦入賀儀未決,或曰:「妃為修媛時,命婦已不敢亢禮,況今日乎?」必曰:「宮省事秘不可知。既下有司議,惟有外一品南省上事百官班見之儀,然禮無不答。」眾議乃定。
出知常州,召為開封府推官。坐在常州日杖人至死,責監邵武稅,然杖者實不死。久之,知高郵軍,提點淮南刑獄,為京西轉運使。必居官震厲風采,始至郡,惟一赴宴集;行部,但一受酒食之饋。以為數會聚則人情狎,多受饋則不能行事,非使者體也。入修起居注、知制誥。
雄州種木道上,契丹遣人夜伐去,又數漁界河中。事聞,命必往使,必以理折契丹,屈之。還,知諫院。編《仁宗禦集》成,遷寶文閣直學士、權三司使,加龍圖閣學士、知成都。卒於道,年六十四。遣中使護其喪歸。
馮京,字當世,鄂州江夏人。少雋邁不群,舉進士,自鄉舉、禮部以至廷試,皆第一。時猶未娶,張堯佐方負宮掖勢,欲妻以女。擁至其家,束之以金帶,曰:「此上意也。」頃之,宮中持酒殽來,直出奩具目示之。京笑不視,力辭。出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還,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吳充以論溫成皇后追冊事,出知高郵,京疏充言是,不當黜。劉沆請亻並斥京,仁宗曰:「京亦何罪?」但解其記注,旋複之。
試知制誥。避婦父富弼當國嫌,拜龍圖閣待制、知揚州。改江甯府,以翰林侍讀學士召還,糾察在京刑獄。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數月不詣丞相府,韓琦語弼,以京為傲。弼使往見琦,京曰:「公為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以為公重,非傲也。」出安撫陝西,請城古渭,通西羌唃氏,畀木征官,以斷夏人右臂。除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神宗立,複為翰林學士,改禦史中丞。王安石為政,京論其更張失當,累數千百言,安石指為邪說,請黜之。帝以為可用,擢樞密副使。河東麟、府、豐三州,城壘兵械不治,官吏皆受譴。京以先帥本道,上章自劾曰:「使諸路帥臣,知其雖一時脫去,後能僥竊名位者,猶必行法,將不敢複偷惰曠職。」優詔不聽。進參知政事。數與安石論辨,又薦劉分攵、蘇軾掌外制。安石令保甲養馬,京謂必不可行。會選人鄭俠上書言時政,薦京可相,呂惠卿因是譖京與俠通,罷知亳州。未幾,以資政殿學士知渭州。茂州夷叛,徙知成都府。蕃部何丹方寇雞粽關,聞京兵至,請降。議者遂欲蕩其巢窟,京請於朝,為禁侵掠,給稼器,餉糧食,使之歸。夷人喜,爭出犬豕割血受盟,願世世為漢藩。惠卿告安石罪,發其私書,有曰「勿令齊年知」,齊年謂京也,與安石同年生。帝以安石為欺,複召京知樞密院。京以疾未至,帝中夕呼左右語曰:「適夢馮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賜京詔,有「渴想儀刑,不忘夢寐」之語。及入見,首以所夢告焉。頃之,以觀文殿學士知河陽。
哲宗即位,拜保甯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又改鎮彰德。於是范祖禹言:「京再執政,初與王安石不合,後為呂惠卿所傾,其中立不倚之操,為先帝稱挹。且昭陵學士,獨京一人存,若付以樞密,必允公論。」時京已老,乃以為中太一宮使兼侍講,改宣徽南院使,拜太子少師,致仕。紹聖元年,薨,年七十四。帝臨奠於第,贈司徒,諡曰文簡。
始,京鄉居,受恩通判南宮成,迨貴,以郊恩官其子。嘗過外兄朱適,出侍妾,詢知為同年進士妻,亟請而嫁之。其為郡守,諸縣公事至,即曆究之,苟與縣牘合而處斷麗於法者,呼法吏決罪,不以侍獄。報下捷疾,一無壅滯,人服其敏雲。
錢惟演,字希聖,吳越王俶之子也,少補牙門將,從俶歸朝,為右屯衛將軍。曆右神武軍將軍。博學能文辭,召試學士院,以笏起草立就,真宗稱善。改太僕少卿,獻《咸平聖政錄》。命真秘閣,預修《《冊府元龜》,詔與楊億分為之序。除尚書司封郎中、知制誥,再遷給事中、知審官院。大中祥符八年,為翰林學士,坐私謁事罷之。尋遷尚書工部侍郎,再為學土、會靈觀副使。又坐貢舉失實,降給事中。復工部侍郎,擢樞密副使、會靈觀使兼太子賓客,更領祥源觀。累遷工部尚書。
仁宗即位,進兵部。王曾為相,以惟演嘗位曾上,因拜樞密使。故事,樞密使必加檢校官,惟演止以尚書充使,有司之失也。初,惟演見丁謂權盛,附之,與為婚。謂逐寇准,惟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獨刊去准,名曰「逆准」,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慮並得罪,遂擠謂以自解。宰相馮拯惡其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劉美,乃太后姻家,不可與機政,請出之。」乃罷為鎮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即日改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逾年,請入朝,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未即行,冀複用,侍御史鞠詠奏劾之,惟演乃亟去。天聖七年,改武勝軍節度使。明年來朝,上言先壟在洛陽,願守宮鑰。即以判河南府,再改泰甯軍節度使。
惟演雅意柄用,抑鬱不得志。及帝耕籍田,求侍祠,因留為景靈宮使。太后崩,詔還河南。惟演不自安,請以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並配真宗廟室,以希帝意。惟演既與劉美親,又為其子曖娶郭後妹,至是,又欲與莊懿太后族為婚。禦史中丞範諷劾惟演擅議宗廟,且與後家通婚姻。落平章事,為崇信軍節度使,歸本鎮。未幾,卒,特贈侍中。太常張瑰按,《諡法》敏而好學曰「文」,貪而敗官曰「墨」,請諡文墨。其家訴於朝,詔章得象等覆議,以惟演無貪黷狀,而晚節率職自新,有惶懼可憐之意,取《諡法》追悔前過曰「思」,改諡曰思。慶曆間,二太后始升祔真宗廟室,子曖複訴前議,乃改諡曰文僖。
惟演出於勳貴,文辭清麗,名與楊億、劉筠相上下。於書無所不讀,家儲文籍侔秘府。尤喜獎厲後進。初,真宗諡號稱「文」,惟演曰「真宗幸澶淵禦契丹,盟而服之,宜兼諡'武'。下有司議,乃加諡「武定」。所著《典懿集》三十卷,又著《金坡遺事》、《飛白書敘錄》《逢辰錄》、《奉藩書事》。惟演嘗語人曰:「吾平生不足者,惟不得于黃紙上押字爾。」蓋未嘗曆中書故也。子曖、晦、暄,從弟易。
晦字明叔,以大理評事娶獻穆大長公主女,累遷東上閣門使、貴州團練使。王守忠領兩使留後,移閣門定朝立燕坐位,晦因言:「天子大朝會,令宦者齒士大夫坐殿上,必為外夷所笑。」守忠更欲以禮服進酒,晦又以為不可。勾當三班院、群牧都監,授忠州防禦使、知河中府。帝因戒曰:「陝西方罷兵,民困久矣。卿為朕愛撫,毋縱酒樂,使人呼為貴戚子弟也。」晦頓首謝。改潁州防禦使,為秦鳳路馬步軍總管。複還三班院,同提舉集禧觀。曆霸州防禦使,為群牧副使,卒。
暄字載陽,以父蔭累官駕部郎中、知撫州,移台州。台城惡地下,秋潦暴集,輒圮溺,人多即山為居。暄為增治城堞,壘石為台,作大堤捍之。進少府監、權鹽鐵副使。暄鉤考諸路逋租,兩浙轉運使負課當坐,暄上言:「浙部仍歲饑,故租賦不登籍,今使者獲罪,必亟斂於民,民不堪矣。」神宗即詔釋之。官制行,為光祿卿,出知鄆州,拜寶文閣待制,卒。子景臻,尚秦、魯國大長公主。景臻子忱,在《外戚傳》。
易字希白。始,父倧嗣吳越王,為大將胡進思所廢,而立其弟俶。俶歸朝,群從悉補官,易與兄昆不見錄,遂刻志讀書。昆字裕之,舉進士,為治寬簡便民,能詩,善草隸書,累官右諫議大夫,以秘書監于家。
易年十七,舉進士,試崇政殿,三篇,日未中而就。言者惡其輕俊,特罷之。然自此以才藻知名。太宗嘗與蘇易簡論唐世文人,歎時無李白。易簡曰:「今進士錢易,為歌詩殆不下白。」太宗驚喜曰:「誠然,吾當自布衣召置翰林。」值盜起劍南,遂寢。真宗在東宮,圖山水扇,會易作歌,賞愛之。
易再舉進士,就開封府試第二。自謂當第一,為有司所屈,乃上書言試《朽索之馭六馬賦》,意涉譏諷。真宗惡其無行,降第二。明年,第二人中第,補濠州團練推官。召試中書,改光祿寺丞、通判蘄州。奏疏曰:「堯放四罪而不言殺,彼四者之凶,尚惡言殺,非堯仁之至乎?古之肉刑者劓、椓、黥、刖皆非死,尚以為虐。近代以來,斷人手足,鉤背烙筋,身見白骨而猶視息,四體分落乃方絕命。以此示人,非平世事也。今四方長吏競為殘暴,婺州先斷賊手足,然後斬之以聞。壽州巡檢使磔賊於闤闠之中,其旁猶有盜物者。使嚴刑可誡於眾,則秦之天下無叛民矣。臣以謂非法之刑,非所以助治,惟陛下除之。」帝嘉納其言。
景德中,舉賢良方正科,策入等,除秘書丞、通判信州。東封泰山,獻《殊祥錄》,改太常博士、直集賢院。祀汾陰,幸亳州,命修《車駕所過圖經》,獻《宋雅》一篇,遷尚書祠部員外郎。坐發國子監諸科非其人,降監潁州稅。數月,召還。久之,判三司磨勘司。上言:「官物在籍,而三司移文厘正,或其數細微,輒歷年不得報,徒擾州縣。自今官錢百、穀鬥、帛二尺以下,非欺紿者除之。」真宗雅眷詞臣,其典掌誥命,皆躬自柬拔。擢知制誥、判登聞鼓院、糾察在京刑獄。累遷左司郎中,為翰林學士,
儤直未滿,卒。仁宗憐之,召其妻盛氏至禁中,賜以冠帔。
易才學瞻敏過人,數千百言,援筆立就。又善尋尺大書行草,及喜觀佛書,嘗校《道藏經》,著《殺生戒》,有《金閨》、《瀛州》、《西垣制集》一百五十卷,《青雲總錄》、《青雲新錄》《南部新書》、《洞微志》一百三十卷。子彥遠、明逸,相繼皆以賢良方正應詔。宋興以來,父子兄弟制策登科者,錢氏一家而已。
彥遠字子高,以父蔭補太廟齋郎,累遷大理寺丞。舉進士第,以殿中丞為禦史台推直官。通判明州,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知潤州。上疏曰:
陛下即位以來,內無聲色之娛,外無畋漁之樂,而前歲地震,雄、霸、滄、登,旁及荊湖,幅員數千里,雖往昔定襄之異,未甚於此。今複大旱,人心嗷嗷,天其或者以陛下備寇之術未至,牧民之吏未良,天下之民未安,故出譴告以示之。苟能順天之戒,增修德業,宗社之福也。
今契丹據山后諸鎮,元昊盜靈武、銀、夏,衣冠車服,子女玉帛,莫不有之。往時,元昊內寇,出入五載,天下騷然。及納款賜命,則被邊長吏,不復銓擇,高冠大裾,恥言軍旅,一日契丹負恩,乘利入塞,豈特元昊之比耶?湖、廣蠻獠劫掠生民,調發督斂,軍須百出,三年於今,未聞分寸之效。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講長久之計,以上答天戒。
時旱蝗,民乏食,彥遠發常平倉賑救之。部使者詰其專且搉價,彥遠不為屈。召為右司諫,請勿數赦,擇牧守,增奉入以養廉吏,息土木以省功費。遷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諫院。會諸路奏大水,彥遠言陰氣過盛,在《五行傳》「下有謀上之象」,請嚴宮省宿衛。未幾,有挾刃犯謻門者。特賜五品服。又上疏曰:
農為國家急務,所以順天養財,禦水旱,制蠻夷之原本也。唐開元戶八百九十余萬,而墾田一千四百三十余萬頃。今國家戶七百三十余萬,而墾田二百一十五萬餘頃,其間逃廢之田,不下三十余萬,是田疇不辟,而遊手者多也。勸課其可不興乎?
本朝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而徒有虛文,無勸導之實。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為佐,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屋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於籍,然後設法勸課,除害興利。歲終農隙,轉運司考校之,第其賞罰。
楊懷敏妄言契丹主宗真死,乃除入內副都知;內侍黎用信以罪竄海島,赦歸,遽得環衛官致仕;許懷德、慎鏞高年未謝事;楊景宗、郭承祐闟冗小人,宜廢不用:曆舉劾之,多見聽納。彥遠性豪邁,其任言職,數有建明。卒於官。
明逸字子飛。繇殿中丞策制科,轉太常博士。為呂夷簡所知,擢右正言。首劾范仲淹、富弼:「更張綱紀,紛擾國經。凡所推薦,多挾朋黨。乞早罷免,使奸詐不敢效尤,忠實得以自立。」疏奏,二人皆罷;其夕,杜衍亦免相。明逸蓋希章得象、陳執中意也。
石元孫與夏人戰沒,以死事褒贈,既而生歸,朝廷釋不問。明逸請正其僨軍之罪,乃竄之遠方而奪其恩。進同修起居注、知制誥,擢知諫院,為翰林學士。自登科至是,才五年。加史館修撰、知開封府。妄人冷青自稱皇子,捕至府,明逸方正坐,青七曰:「明逸安得不起?」明逸為起,坐尹京無威望;又獄吏榜婦人酂氏墮足死,罷為龍圖閣學士、知蔡州。曆揚、青、鄆、曹州、應天府,還,判流內銓、知通進銀台司,複出知成德軍、渭州。加端明殿學士、知秦州。
先是,于闐入貢,道邈川,唃廝囉留不遣。會其妻亡,前帥張方平請因而恤之,且誘其般次入貢,詔賻絹千匹。明逸言:「朝廷撫唃氏至厚,頃以招馬為名,賂繒縕;邀請六事,既徇其五,而猶觖望。今壅遏荒服之貢,固有罪矣,豈可複加賜以辱國體?」從之。而於闐使與般次亦皆至。廝囉有子質于秦,別子木征居河州。殿侍程從簡私與之盟,令過洮河,許以官,且歸其質子。事不驗,木征怒,留貢使。明逸械從簡往詰,因斬之。木征惶懼,悉遣所留者。
治平初,複為翰林學士。神宗立,禦史論其傾險憸薄,頃附賈昌朝、夏竦以陷正人,文辭淺繆,豈應冒居翰院?乃罷學士。久之,知永興軍。熙寧四年,卒,年五十七。贈禮部尚書,諡曰修懿。
藻字醇老,明逸之從子也。幼孤,刻厲為學。第進士,又中賢良方正科,為秘閣校理。
慈聖後臨朝,藻三上書乞還政。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加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平居樂易無崖岸,而居官獨立守繩墨,為政簡靜有條理,不肯徇私取顯。數求退,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東院。卒,年六十一。神宗知其貧,賻錢五十萬,贈太中大夫。
景諶,景臻之從兄也。繇殿直巡轄兩京馬遞,中進士第。初赴開封解試,時王安石得其文,以為知道者。既薦送之,又推譽於公卿間,自是執弟子禮。安石提點府界,景諶為屬主簿,又以文薦之。執喪居許,聞安石得政,喜,因事來京師謁之。方盛夏,安石與僧智緣臥於地,一最親者袒坐其側。顧景諶褫服脫帽,未及它語,卒然問曰:「青苗、助役如何?」景諶曰:「利少害多,異日必為民患。」又問:「孰為可用之人?」曰:「居喪不交人事,而知人尤難事也。」遂辭出。
後調官複來,安石已作相,又往詣之。安石令先與弟安國相見。安國亦與之善,謂景諶曰:「相君欲以館閣相處而任以事。」景諶曰:「百事皆可為,所不知者新書、役法耳。」及見安石,安石欲令治峽路役書,且委以戎、滬蠻事。景諶曰:「峽路民情,僕固不能知;而戎、滬用兵,系朝廷舉動、一路生靈休戚,願擇知兵愛人者。」安石大怒,坐上客數十人,皆為之懼。退就謁舍,賞激之與詆以為矯者參半。景諶笑曰:「自古以來,好利者眾,而顧義者寡,故天下萬事,皆由人而不在於己。苟為利所動,而由於人,則盜亦可為也。夫盜之所以為盜者,利勝於義,而不知所以為之者耳。吾又何憾焉?」遂與安石絕。熙甯末,從張景憲辟知瀛州,終身為外官,僅至朝請郎而卒。
勰字穆父,彥遠之子也。生五歲,日誦千言。十三歲,制舉之業成。熙甯三年試應,既中秘閣選,廷對入等矣,會王安石惡孔文仲策,遷怒罷其科,遂不得第。以蔭知尉氏縣,授流內銓主簿。判銓陳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襄曰:「此非臣所能,主薄錢勰為之耳。」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安石使弟安禮來見,許用為禦史。勰謝曰:「家貧母老,不能為萬里行。」安石知不附己,命權鹽鐵判官,曆提點京西、河北、京東刑獄。元豐定官制,勰方居喪。帝于左司郎中格自書其姓名,須終制日授之。
奉使吊高麗,外意頗謂欲結之以北伐。勰入請使指,帝曰:「高麗好文,又重士大夫家世,所以選卿,無他也。」乃求呂端故事以行,凡饋餼非故所有者皆弗納。歸次紫燕島,王遣二吏追餉金銀器四千兩。勰曰:「在館時既辭之矣,今何為者?」吏泣曰:「王有命,徒歸則死,且左番已受。」勰曰:「左右番各有職,吾唯例是視,汝可死,吾不可受。」竟卻之。還,拜中書舍人。
元祐初,遷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老吏畏其敏,欲困以事,導人訴牒至七百。勰隨即剖決,簡不中理者,緘而識之,戒無複來。閱月聽訟,一人又至,呼詰之曰:「吾固戒汝矣,安得欺我?」其人讕曰:「無有。」勰曰:「汝前訴云云,吾識以某字。」啟緘示之,信然,上下皆驚吒。宗室、貴戚為之斂手,雖丞相府謁吏幹請,亦械治之。積為眾所憾,出知越州,徙瀛州。召拜工部、戶部侍郎,進尚書,加龍圖閣直學士,複知開封,臨事益精。蘇軾乘其據案時遺之詩,勰操筆立就以報。軾曰:「電掃庭訟,響答詩筒,近所未見也。」
哲宗蒞政,翰林缺學士,章惇三薦林希,帝以命勰,仍兼侍讀。以嘗行惇謫詞,懼而求去。帝曰:「豈非'鞅鞅非少主之臣,硜硜無大臣之節'者乎?朕固知之,毋庸避也。」嘗侍經幄,帝留與之語曰:「台臣論徐邸事,其辭及鄭、雍,小人離間骨肉如此。若雍有請,當付卿以美詔慰安之。」既而雍章至,勰答詔雲:「弗容群枉,規欲動搖,朕察其厚誣,力加明辨,夫何異趣,乃爾乞身。」帝見之,謂能道所欲言者。惇因是極意排詆,諷全台攻之,言不已。罷知池州,卒於官,年六十四。訃未至,帝猶即其從弟景臻問安否。元符末,追複龍圖閣學士。
即字中道,吳越王諸孫也。第進士,為睦州推官。部使者有獄在衢,啖即以薦牘,使往治。即曰:「吾寧老冗選中,豈忍以數十人易一薦乎?」至,則平反之。辟鄜延幕府。崇寧中,為陝西轉運判官。王師複銀州,轉餉最。徽宗召對,問曰:「靈武可取乎?」對曰:「夏人去來飄忽,不能持久,是其所短;然其民皆兵,居不縻飲食,動不勤轉餉,願敕邊臣先為不可勝以待釁,庶可得志。」帝曰::「大砦泉可取否?」對曰:「是所謂瀚海也。臣聞其地皆舄鹵,無水泉,或以飲馬,口鼻皆裂,正得之無所用。」帝然之。
除直龍圖閣、知慶州。至鎮,築安邊城,歸德堡,包地萬頃,縱耕其中,歲得粟數十萬。徙知延安府,加集賢殿修撰,又進徽猷閣待制、顯謨閣直學士。在延五年,童貫宣撫陝西,得便宜行事。時長安百物踴貴,錢幣益輕,貫欲力平之,計司承望風旨,取市價率減什四,違者重置於法,民至罷市。徐處仁爭之,得罪。又行均糴法,賤入民粟,而高金帛估以賞,下至蕃兵、射士之授田者,鹹被抑配,關內騷然,幾於生變。即亦屢抗章,極陳其害,貶永州團練副使,然糴害亦寢。
數月,還待制、知興仁府,從太原,以童貫宣撫本道辭,不許。居二年,以疾提舉洞霄宮,複真學士。睦寇作,起知宣州。即自力上道,至則悉意應軍須。貫上其功,進龍圖閣學士。貫遂引為河北、河東參謀,以老固辭,乃轉正奉大夫致仕。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忠定。
論曰:進士自鄉舉至廷試皆第一者才三人,王曾、宋庠為名宰相,馮京為名執政,風節相映,不愧其科名焉。邵亢知太常,裁損張貴妃恤典,潁王授室、公主下嫁,請用古典,可謂不愧其官守矣。邵必亦習禮者也,預修《唐書》而能力辭,以為史出眾手,非古人撰述之體,豈非名言乎?錢惟演敏思清才,著稱當時,然急於柄用,阿附希進,遂喪名節。錢氏三世制科,易、明逸皆掌書命,時人榮之。惜乎易以輕俊,明逸以傾。
列傳第七十七
○張方平王拱辰張
趙概胡宿子宗炎從子宗愈宗回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少穎悟絕倫,家貧無書,從人假三史,旬日即歸之,曰:「吾已得其詳矣。」凡書皆一閱不再讀,宋綬、蔡齊以為天下奇才。舉茂材異等,為校書郎、知昆山縣。又中賢良方正,選遷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趙元昊且叛,為嫚書來,規得譴絕以激使其眾。方平請:「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除器,為不可勝以待之。雖終於必叛,而兵出無名,吏士不直其上,難以決勝。小國用兵三年,而不見勝負,不折則破;我以全制其後,必勝之道也。」時天下全盛,皆謂其論出姑息,決計用兵。方平上《平戎十策》,以為:「入寇當自延、渭,巢穴之守必虛。宜屯兵河東,卷甲而趨之,所謂攻其所必救,形格勢禁之道也。」宰相呂夷簡善其策而不果行。當召試館職,仁宗曰:「是非兩策制科者乎?何試也?」命直集賢院,俄知諫院。夏人寇邊,方平首乞合樞密之職於中書,以通謀議。帝然之,遂以宰相兼樞密使。時調諸道弓手,刺其壯者為宣毅、保捷,方平連疏爭之,弗聽。既而兩軍驕甚,合二十余萬,皆市人不可用,如方平言。
夏竦節制陝西並護諸將,四路以稟複失事機,且詔使出師,逗遛不行。及豐州陷,劉平等覆師,主帥皆坐譴,竦獨不預,方平劾罷之,而請四路帥臣,各自任戰守。西師久未解,元昊亦困弊,方平言:「陛下猶天地父母也,豈與犬豕豺狼較乎?願因郊赦,引咎示信,開其自新之路。」帝喜曰:「是吾心也。」是歲,改慶曆赦書,敕邊吏通其善意,元昊竟降。既,以修起居注使契丹。契丹主顧左右曰:「有臣如此,佳哉」騎而擊球於前,酌玉卮飲之,且贈以所乘馬。還,知制誥,權知開封府。府事叢集,前尹率書板識之,方平獨默記決遣,無少差忘。進翰林學士。元昊既臣,而與契丹有隙,來請絕其使,議者不可。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強敵,非計也。宜賜元昊詔,使之審處,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下。如此,於西、北為兩得矣。」時韙其謀。拜禦史中丞,改三司使。
初,王拱辰議榷河北鹽,方平見曰:「河北再榷鹽,何也?」帝曰:「始立法耳。」方平曰:「昔周世宗以鹽課均之稅中,今兩稅鹽錢是也。豈非再榷乎?」帝驚悟,方平請直降手詔罷之。河朔父老迎拜於澶州,為佛老會七日,以報上恩,事具《食貨志》。加端明殿學士、判太常寺。
禁中衛卒夜變,帝旦語二府,獎張貴妃扈蹕功。夏竦即倡言:「當求所以尊異之禮。」方平聞之,謂陳執中曰:「漢馮婕妤身當猛獸,不聞有所尊異;且皇后在而尊貴妃,古無是事。果行之,天下之責,將萃於公矣。」執中瞿然而罷。
帝以豐財省費訪群臣,方平既條對,又獨上數千言,大略以為:「祥符以來,務為姑息,漸失祖宗之舊。取士、任子、磨勘、遷補之法壞,命將養兵,皆非舊律。國用既窘,則政出多門;大商豪民乘隙射利,而茶鹽香礬之法亂。此治忽盛衰之本,不可以不急。」帝覽對甚悅,且大用,會判官楊儀得罪,坐與交,出知滁州。頃之,知江寧府,入判流內銓。
以侍講學士知滑州,徙益州。未至,或扇言儂智高在南詔,將入寇,攝守亟調兵築城,日夜不得息,民大驚擾。朝廷聞之,發陝西步騎兵仗,絡繹往戍蜀。詔趣方平行,許以便宜從事,方平曰:「此必妄也。」道遇戍卒,皆遣歸,他役盡罷。適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得邛部川譯人始造此語者,梟首境上,而流其餘黨,蜀人遂安。
複以三司使召。方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為奏免橫賦四十萬,減鑄鐵錢十余萬緡。又建言:「國家都陳留,當四通五達之道,非若雍、洛有山川足恃,特倚重兵以立國耳。兵恃食,食恃漕運,以汴為主,汴帶引淮、江,利盡南海。天聖已前,歲調民浚之,故水行地中。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役費為功,汴日以塞,今仰而望焉,是利尺寸而喪丘山也。」乃畫上十四策。富弼讀其奏,漏盡十刻,帝稱善。弼曰:「此國計大本,非常奏也。」悉如其說行之。
遷尚書左丞、知南京。未幾,以工部尚書帥秦州。諜告夏人將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已而寇不至,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不得至,有備故也。倘罪之,後之邊臣,將不敢為先事之備矣。」方平不自安,請知南京。
英宗立,遷禮部尚書,請知鄆州。還,為學士承旨。帝不豫,召至福寧殿,帝馮幾言,言不可辨。方平進筆請,乃書雲:「明日降詔,立皇太子。」方平抗聲曰:「必潁王也,嫡長而賢,請書其名。」帝力疾書之,乃退草制。
神宗即位,召見,請約山陵費,帝曰:「奉先可損乎?」對曰:「遺制固雲,以先志行之,可謂孝矣。」又請差減錫賚,以乾興為准,費省什七八。方平進詔草,帝親批之,曰:「卿文章典雅,煥然有三代風,又善以豐為約,意博而辭寡,雖《書》之訓誥,殆無加也。」其見稱重如此。
拜參知政事。禦史中丞司馬光疏其不當用,不聽。光解中丞,曾公亮議用王安石,方平以為不可。數日,遭父憂,服闋,以觀文殿學士留守西京。入覲,留判尚書都省,力請知陳州。安石行新法,方平陛辭,極論其害,曰:「民猶水也,可以載舟,亦可以覆舟;兵猶火也,弗戢必自焚。若新法卒行,必有覆舟、自焚之禍。」帝憮然。
韓絳主西師,慶卒亂,京西轉運使令一路各會兵於州,民大駭。方平持檄不下而奏之,帝曰:「守臣不當爾邪!」命罷諸郡兵。召為宣徽北院使,留京師。王安石深沮之,以為青州。未行,帝問祖宗禦戎之要,對曰:「太祖不勤遠略,如靈夏、河西,皆因其酋豪,許之世襲;環州董遵誨、西山郭進、關南李漢超,皆優其祿賜,寬其文法。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間諜精審,吏士用命,故能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及太宗謀取燕薊,又內徙李彝興、馮暉,於是朝廷始旰食矣。真宗澶淵之克,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三朝之事如此。近歲疆埸之臣,乃欲試天下於一擲,事成徼利,不成詒患,不可聽也。」帝曰:「慶曆以來,卿知之乎?元昊初臣,何以待之?」對曰:「臣時為學士,誓詔封冊,皆出臣手。」帝曰:「卿時已為學士,可謂舊德矣。」
契丹泛使蕭禧來議疆事,臨當辭,臥驛中不起。方平謂樞密使吳充曰:「但令主者日致饋勿問,且使邊郡檄其國可也。」充啟從之,禧即行。除中太一宮使。
王安石弛銅禁,奸民日銷錢為器,邊關海舶不復譏錢出,錢日耗。方平極論其害,請詰安石:「舉累朝之令典,一旦削除之,其意安在?」帝頗采其言,而方平求去。進使南院,判應天府。帝曰:「朕欲卿與韓絳共事,而卿論政不同;欲置卿樞密,而卿論兵複異。卿受先帝末命,訖無以副朕意乎?」遂行。
高麗使過府,長吏當送迎,方平言:「臣班視二府,不可為陪臣屈。」詔但遣少尹。王師征安南,方平言:「舉西北壯士健馬,棄之炎荒,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若師老費財,無功而還,社稷之福也。」後皆如其言。
新法鬻河渡坊場,司農並及祠廟,宋閼伯、微子廟皆為賈區。方平言:「宋王業所基,閼伯封于商丘,以主大火;微子為始封之君,是二祠者,亦不得免乎?」帝震怒,批牘尾曰:「慢神辱國,無甚於斯!」於是天下祠廟皆得不鬻。數請老,以太子少師致仕。官制行,廢宣徽使,獨命領之如故。哲宗立,加太子太保。元祐六年,薨,年八十五。贈司空。遺令毋請諡,尚書右丞蘇轍為請,乃諡曰文定。
方平慷慨有氣節,既告老,論事益切,至於用兵、起獄,尤反覆言之。且曰:「臣且死,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平居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守蜀日,得眉山蘇洵與其二子軾、轍,深器異之。嘗薦軾為諫官。軾下制獄,又抗章為請,故軾終身敬事之,敘其文,以比孔融、諸葛亮。晚,受知神宗。王安石方用事,嶷然不小屈,以是望高一時。守宋都日,富弼自亳移汝,過見之曰:「人固難知也。」方平曰:「謂王安石乎?亦豈難知者!方平頃知皇祐貢舉,或稱其文學,辟以考校。既入院,凡院中之事,皆欲紛更。方平惡其人,檄使出,自是未嘗與語也。」弼有愧色,蓋弼素亦善安石雲。
王拱辰,字君貺,開封咸平人。元名拱壽,年十九,舉進士第一,仁宗賜以今名。通判懷州,入直集賢院,曆鹽鐵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誥。慶曆元年,為翰林學士。
契丹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塘濼何為者?一葦可杭,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即可路矣。」仁宗以問拱辰,對曰:「兵事尚詭,彼誠有謀,不應以語我,此誇言爾。設險守國,先王不廢,而祖宗所以限敵人也。」至是,又使六符來,求關南十縣,斥太宗伐燕為無名,舉朝莫知所答。拱辰曰:「王師征河東,契丹既通使,而寇石嶺關以援賊。太宗怒,遂回軍伐之,豈謂無名?」乃作報書曰:「既交石嶺之鋒,遂有薊門之役。」契丹得報,遂繼好如初。帝喜,謂輔臣曰:「非拱辰深練故實,殆難答也。」
權知開封府,拜禦史中丞。夏竦除樞密使,拱辰言:「竦經略西師,無功稱而歸。今置諸二府,何以厲世?」因對,極論之。帝未省,遽起,拱辰前引裾,乃納其說,竦遂罷。又言:「滕宗諒在慶州,所為不度,而但降秩守虢,懼邊臣則效,宜施重責。」未聽,即家居,求自貶。乃徙宗諒嶽州,敕拱辰赴台。入見,帝曰:「言事官第自舉職,勿以朝廷未行為沮己,而輕去以沽名。自今有當言者,宜力陳毋避。」
僧紹宗以鑄佛像惑眾,都人競投金冶中,宮掖亦出貲佐之。拱辰言:「西師宿邊,而財費於不急,動士心,起民怨。」詔亟禁之。蘇舜欽會賓客於進奏院,王益柔醉作《傲歌》,拱辰風其僚魚周詢、劉元瑜舉劾之。兩人既竄廢,同席者俱逐。時杜衍、範促淹為政,多所更張,拱辰之黨不便。舜欽、益柔皆仲淹所薦,而舜欽,衍婿也,故因是傾之,由此為公議所薄。
複以翰林學士權三司使。坐舉富民鄭旭,出知鄭州,徙澶、瀛、並三州。數歲還,為學士承旨兼侍讀。帝于邇英閣置《太玄經》、蓍草,顧曰:「朕每閱此。卿亦知其說乎?」拱辰具以對,且曰:「願陛下垂意《六經》,旁采史策,此不足學也。」
至和三年,複拜三司使。聘契丹,見其主混同江,設宴垂釣,每得魚,必酌拱辰酒,親鼓琵琶以侑飲。謂其相曰:「此南朝少年狀元也,入翰林十五年,故吾厚待之。」使還,禦史趙抃論其輒當非正之禮,「異時北使援此以請,將何辭拒之?」湖南轉運判官李章、知潭州任顓市死商真珠,事敗,具獄上,拱辰悉入珠掖庭。抃並劾之。除宣徽北院使,抃言:「宣徽之職,本以待勳勞者,唯前執政及節度使得為之,拱辰安得汙此選?」乃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曆泰定二州、河南大名府,積官至吏部尚書。
神宗登極,恩當轉僕射,歐陽脩以為此宰相官,不應序進,但遷太子少保。熙甯元年,複以北院使召還。王安石參知政事,惡其異己,乘二相有故,出為應天府。八年,入朝,為中太一宮使。
元豐初,轉南院使,賜金方團帶。再判大名,改武安軍節度使。三路籍民為保甲,日聚而教之,禁令苛急,往往去為盜,郡縣不敢以聞。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財力,奪其農時,是以法驅之,使陷於罪罟也。浸淫為大盜,其兆已見。縱未能盡罷,願財損下戶以紓之。」主者指拱辰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報國也。」上章不已。帝悟,於是第五等戶得免。
哲宗立,徙節彰德,加檢校太師。是年薨,年七十四。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懿恪。
論曰:方平、拱辰之才,皆較然有過人者,而不免司馬光、趙抃之論。豈其英發之氣,勇於見得,一時趨鄉未能盡適於正與?及新法行,方平痛陳其弊,拱辰爭保甲,言尤剴切,皆諤諤不少貶,為國老成,望始重矣。若方平識王安石于辟校貢舉之時,而知其後必亂政,其先見之明,無忝呂誨雲。
張昪字杲卿,韓城人。舉進士,為楚邱主簿。南京留守王曾稱其有公輔器。累官度支員外郎。夏竦經略陝西,薦其才,換六宅使、涇原秦鳳安撫都監。未幾,以母老,求歸故官,得知絳州,改京西轉運使。知鄧州,又以母辭。或指為避事,范仲淹言於朝曰:「張昪豈避事者?」乃許歸養。曆戶部判官、開封府推官,至知雜禦史。
張堯佐緣恩驟用,知開封府;內侍楊懷敏夜直禁中,而衛士為變,皆極論之。昪性質樸,不善擇言,至斥張貴妃為一婦人,謂懷敏得志,將不減劉季述。仁宗讀之不懌,以語陳升之。升之曰:「此忠直之言,不激切,則聖意不可回矣。」帝乃解。以天章閣待制知慶州,改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
初,青唐蕃部藺氈,世居古渭,積與夏人有隙,懼而獻其地。攝帥範祥無遠慮,亟城之。諸族畏其逼,舉兵叛。昪至,請棄勿城。詔戶部副使傅求審視之,以為不可棄,與昪議殊。先是,副總管劉渙討叛羌,逗撓不時進,昪命他將郭恩代之,羌乃潰去。渙黜其功,讕訟恩多殺老稚,以撼昪。朝廷命張方平守秦,徙渙涇原,亦徙昪青州。將罪昪,方平辭曰:「渙、昪有階級,今互言而兩罷帥,不可為也。」昪乃複留。
至和二年,召兼侍讀,拜禦史中丞。劉沆在相位,以禦史范師道、趙抃嘗攻其惡,陰欲出之。昪曰:「天子耳目之官,奈何用宰相怒而斥?」上章力爭之,沆竟罷去。帝見昪指切時事無所避,謂曰:「卿孤立,乃能如是。」對曰:「臣仰托聖主,致位侍從,是為不孤。今陛下之臣,持祿養望者多,而赤心謀國者少,竊以為如陛下乃孤立爾。」帝為之感動。
契丹主宗真遣使齎其畫像來,求帝畫像,未報而死。子洪基立,以為請,詔昪報聘,諭使更致新主像。契丹欲先得之,昪曰:「昔文成以弟為兄屈,尚先致敬,況今為伯父哉!」遂無以奪,乃複以洪基像來。嘉祐三年,擢樞密副使,遷參知政事、樞密使。昪愛惜官資,凡內降所與,多持不下。見帝春秋高,前後屢進言儲嗣事,卒與韓琦同決策。
英宗立,請老,帝曰:「太尉勤勞王家,詎可遽去?」但命五日一至院,進見無蹈舞。司馬光上疏言:「近歲以來,大臣年高者皆不敢自安其位,言事者欲以為名,又從而攻之。使其人無可取,雖少壯何為?果有益於時,雖老何傷?昪為人忠謹清直,不可幹以私,若使且居其位,於事亦未有曠廢也。」昪請不已,始賜告,令養疾,遂以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改鎮河陽三城。拜太子太師致仕。熙寧十年薨,年八十六。贈司徒兼侍中,諡曰康節。
趙概,字叔平,南京虞城人。少篤學自力,器識宏遠,為一時名輩稱許。中進士第,通判海州,為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奏事殿中,仁宗面賜銀緋。
出知洪州,州城西南薄章江,有泛溢之虞,概作石堤二百丈,高五丈,以障其沖,水不為患。僚吏鄭陶、饒奭挾持郡事,為不法,前守莫能制。州之歸化卒,皆故時群盜。奭造飛語曰:「卒得廩米陳惡,有怨言,不更給善米,且生變。」概不答。卒有自容州戍逃歸而犯夜者,斬之以徇,因收陶、奭抵罪,闔府股栗。
加直集賢院、知青州。坐失舉澠池令張誥免,久乃起,監密州酒。知滁州,山東有寇李二過境上,告人曰:「我東人也,公嘗為青州,民愛之如父母,我不忍犯。」率眾去。
召修起居注。歐陽修後至,朝廷欲驟用之,難於越次。概聞,請郡,除天章閣待制、糾察在京刑獄,修遂知制誥。逾歲,概始代之。郊祀,當任子、進階爵,乞回其恩,封母郡太君。宰相謂曰:「君即為學士,擬封不久矣。」概曰:「母年八十二,願及今拜君賜以為榮。」乃許之,後遂為例。
蘇舜欽等以群飲逐,概言:「預會者皆館閣名士,舉而棄之,觖士大夫望,非國之福也。」不報。求知蘇州,終母喪,入為翰林學士。聘契丹,契丹主會獵,請賦《信誓如山河詩》」詩成,親酌玉杯為概勸,且授侍臣劉六符素扇,寫之納袖中,其禮重如此。還,兼侍讀學士。諫官郭申錫論事忤旨,帝欲加罪,概曰:「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今黜之,何以示天下?」乃止。
以龍圖閣學士知鄆州、應天府,代韓絳為禦史中丞。絳以論張茂實不宜典宿衛罷,概至,首言之,茂實竟去。禦藥院內臣有寄資至團練使者,謂之暗轉。概請明限以年,詔俟出院優遷之,毋得累寄。擢樞密使、參知政事。數以老求去。熙甯初,拜觀文殿學士、知徐州。自左丞轉吏部尚書,前此,執政遷官,未有也。以太子少師致仕,退居十五年,嘗集古今諫爭事,為《諫林》百二十卷上之。神宗賜詔曰:「請老而去者,類以聲問不至朝廷為高。唯卿有志愛君,雖退處山林,未嘗一日忘也。當置於坐右,時用省閱。」元豐六年薨,年八十八。贈太子太師,諡曰康靖。
概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怒。雖在事如不言,然陰以利物者為不少,議者以比劉寬、婁師德。坐張誥貶六年,念之終不衰,誥死,恤其家備至。歐陽修遇概素薄,又躐知制誥,及修有獄,概獨抗章明其罪,言為仇者所中傷,不可以天下法為人報怨。修得解,始服其長者。為鄆州時,吏按前守馮浩侵公使錢三十萬,當以職田租償。概知其貧,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為類此。
概初名禋,嘗夢神人金書名簿有「趙概」,遂更雲。
胡宿,字武平,常州晉陵人。登第,為揚子尉。縣大水,民被溺,令不能救,宿率公私船活數千人。以薦為館閣校勘,進集賢校理。通判宣州,囚有殺人者,將抵死,宿疑而訊之,囚憚箠楚不敢言。辟左右複問,久乃雲:「旦將之田,縣吏縛以赴官,莫知其故。」宿取具獄繙閱,探其本辭,蓋婦人與所私者殺其夫,而執平民以告也。
知湖州,前守滕宗諒大興學校,費錢數十萬。宗諒去,通判、僚吏皆疑以為欺,不肯書曆。宿誚之曰:「君輩佐滕侯久矣,苟有過,盍不早正?乃陰拱以觀,俟其去而非之,豈昔人分謗之意乎?」坐者大慚謝。其後湖學為東南最,宿之力為多。築石塘百里,捍水患,民號曰胡公塘,而學者為立生祠。
久之,為兩浙轉運使。召修起居注、知制誥。入內都知楊懷敏坐衛士之變,斥為和州都監,未幾,召入複故職。宿封還詞頭,且言:「懷敏得不窮治誅死,已幸,豈宜複在左右?」命遂寢。
慶曆六年,京東、兩河地震,登、萊尤甚。宿兼通陰陽五行災異之學,乃上疏曰:「明年丁亥,歲之刑德,皆在北宮。陰生於午,而極於亥。然陰猶強而未即伏,陽猶微而不能勝,此所以震也。是謂龍戰之會,其位在乾。若西北二邊不動,恐有內盜起於河朔。又登、萊視京師,為東北少陽之位,今二州置金坑,多聚民鑿山谷,陽氣耗泄,故陰乘而動。宜即禁止,以寧地道。時以為迂闊。明年,王則果以貝州叛。皇祐五年正月,會靈宮災,是歲冬至,郊,以二帝並配。明年大旱,宿言:「五行,火,禮也。去歲火而今又旱,其應在禮,此殆郊丘並配之失也。」即建言並配非古,宜用迭配如初。時議者謂士大夫言,七十當致仕,其不知止者,請令有司按籍舉行之。宿以為非優老之義,當少緩其期法:武吏察其任事與否,勿斷以年;文吏使得自陳而全其節。及言皇祐新樂與舊樂難並用;禮部間歲一貢士不便,當用三年之制。皆如其言。
唐介貶嶺南,帝遣中使護以往。宿言:「事有不可測,介如不幸道死,陛下受殺直臣之名。」帝悟,追還使者。遷翰林學士,知審官、刑院。李仲昌開六塔河,民被害,詔獄薄其罪。宿請斬以謝河北,仲昌由是南竄。袞國公主下降,將行冊禮。宿諫曰:「陛下昔封兩長主,未嘗冊命,今施之愛女,殆非漢明帝所謂'我子豈得與先帝子等'之義也。」
涇州卒以折支不時給,出惡言,且欲相扇為亂。既置於法,乃命劾三司吏。三司使包拯護弗遣。宿曰:「涇卒固悖慢,然當給之物,越八十五日而不與,計吏安得為無罪?拯不知自省,公拒制命,紀綱益廢矣。」拯懼,立遣吏。韓琦守並州,請複其節鎮。宿言:「參、商為仇讎之星。國家受命於商丘,而參為晉地。今欲崇晉,非國之利也。宋興削平四方,並最後服,故太宗不使列于方鎮,八十年矣,宜如故便。」議遂止。後琦秉政,卒複之。
拜樞密副使。曾公亮任雄州,趙滋顓治界河事。宿言于英宗曰:「憂患之來,多藏於隱微,而生於所忽。自滋守邊,北人捕魚伐葦,一切禁絕,由此常與鬥爭。南北通好六十載,內外無患,近年邊遽來上,不過侵誣尺寸,此城砦之吏移文足以辨詰,何至於興甲兵哉?今搢紳中有恥燕薊外屬者,天時人事未至,而妄意難成之福。願守兩朝法度,以惠養元元,天下幸甚。」宿以老,數乞謝事。治平三年,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明年,以太子少師致仕,未拜而薨,年七十二。贈太子太傅,諡曰文恭。
宿為人清謹忠實,內剛外和,群居不嘩笑,與人言,必思而後對。故臨事重慎,不輒發,發亦不可回止。居母喪三年,不至私室。其當重任,尤顧惜大體。在審官、刑院,擇詳議官,有在選中者,嘗監征榷,以水災負課。同列謂小累不足白,宿竟白之,而薦其才足用,仁宗聽納。同列退而誚曰:「公固欲白上,倘緣是不用,奈何?」宿曰:「彼之得否,不過一詳議官。宿平生以誠事主,今白首矣,忍以毫髮欺乎?為之開陳,聽吾君自擇爾。」少與一僧善,僧有秘術,能化瓦石為黃金。且死,將以授宿,使葬之。宿曰:「後事當盡力,他非吾所冀也。」僧歎曰:「子之志,未可量也。」其篤行自勵,至於貴達,常如布衣時。
子宗炎,從子宗愈、宗回。
宗炎字彥聖,由將作監主簿鎖廳登第。為國子大宗正丞、開封府推官、考功吏部郎中。舊制,選人改京官,舉將小絓吏議,輒尼不行。宗炎請先引見,俟舉者罪即追止,從之。
哲宗崩,遼使來弔祭,宗炎以鴻臚少卿迓境上。使者不易服,宗炎以禮折之,須其聽命,乃相見。暨還,升為卿。初,父宿使遼,遼人重之。其後宗炎婿鄧忠臣迓客,客問:「中外嘗有充使者否?」忠臣以宿告,且言:「前使鴻臚,其子也。」客歎:「胡氏世不乏人。」俄以直龍圖閣知潁昌府,曆密州而卒。
宗炎善為詩,藻思清婉。歐陽修守亳,與客遊郡圃,或誦其詩,修賞味不已,以為有鮑、謝風致。其重之如此。
宗愈字完夫,舉進士甲科,為光祿丞。宿得請杭州,英宗問:「子弟誰可繼者?」以宗愈對。召試學士院。
神宗立,以為集賢校理。久之,兼史館檢討,遂同知諫院。修內卒盜皇城器物,宗愈言:「唐長孫無忌不解佩刀入東上閣門,校尉論當死。今禁卒為盜,而入內都知不能覺察,願正其罪。」殿帥直廬在長慶門內,久而自置隸圉。宗愈曰:「嚴禁旅,所以杜奸宄也。奈何令私人得為之?萬一凶黠者竄名其間,將不可悔。請易募老卒。」
王安石用李定為禦史,宗愈言:「禦史當用學士及丞、雜論薦,又須官博士、員外郎。今定以幕職不因薦得之,是殆一出執政意,即大臣不法,誰複言之?」蘇頌、李大臨不草制,坐絀;宗愈又爭之,安石怒,出通判真州。曆提點河東刑獄、開封府推官、吏部右司郎中。
元祐初,進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禦史中丞。時更定役法,書成,衙校募不足者,聽差入等戶。宗愈言:「法貴均一,若持兩端,則于文有害。是乃差法,非募法也。請刪之。」
哲宗嘗問朋黨之弊,對曰:「君子指小人為奸,則小人指君子為党。君子,蓋義之與比者。陛下能擇中立之士而用之,則黨禍熄矣。」明日,具《君子無党論》以進。拜尚書右丞。於是諫議大夫王覿論其不當,而劉安世、韓川、孫覺等合攻之,朝廷依違。逾年,出覿潤州,而言者愈力。乃罷為資政殿學士、知陳州,徙成都府,蜀人安其政。召為禮部尚書,遷吏部,卒,年六十六。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宗回字醇夫,用蔭登第,為編修敕令官、司農寺幹當公事、京西轉運判官、提點刑獄、京東陝西轉運使、吏部郎中。紹聖初,以直龍圖閣知桂州,進寶文閣待制。坐系平民死,降集賢殿修撰、知隨州,改秦州、慶州,複為待制。
先是,熙河將王贍下邈川有功,帥孫路不樂贍,奪其兵與王湣。朝廷知之,以宗回代路,加直學士。時青唐瞎征內附,而心牟欽氈勒兵立別酋隴拶,還其地,勢複張。瞎征大懼,自髡為僧以祈免。王贍怨孫路,因言青唐不煩兵可下。至,則駐宗哥城不進。宗回怒,日夜檄趣之,且戒贍曰:「青唐兵甚弱,隴拶稚子,何能為,而怯懦逗遛,吾將以軍法從事。」又遣王湣複至邈川,聲言代贍。贍懼,乃率步騎掩青唐,據之,隴拶降。詔以青唐為鄯州,邈川為湟州。未幾,屬羌郎阿章叛,拒官軍。宗回遣將王吉、魏釗討之,皆敗死。又遣鈐轄種樸往。樸言:「賊鋒方銳,且盛寒,宜少緩師。」宗回不聽,督之急。樸不得已,行,亦敗死。於是轉運判官秦希甫言湟、鄯難守,以為棄之便。事下宗回,宗回持不可,希甫罷去。會徽宗棄鄯州,於是任伯雨再疏其罪,奪職知蘄州。
還,為待制。曆慶、渭、陳、延、澶州。兄宗愈入黨籍,宗回亦罷郡。居亡何,錄其堅守湟、鄯之議,起知秦州。進樞密直學士,徙永興、鄭州、成德軍,複坐事去。大觀中卒,贈銀青光祿大夫。
胡氏自宿始大,及宗愈仍世執政,其後子孫至侍從、九卿者十數,遂為晉陵名族。
論曰:張昪清忠諒直,趙概雅量過人,胡宿學通天人之奧,考其立朝大節,皆磊落為良執政。宗愈仍居右轄,而學術視宿則有間矣。宗回非邊將材,其守河湟之議,蓋以趣種朴於死,蘄合上意,以解其責爾。若胡氏之世大也,殆脫萬人于水死,而陰德之所致與?
列傳第七十八
○歐陽修子發棐
劉敞弟分攵子奉世曾鞏弟肇
歐陽修,字永叔,廬陵人。四歲而孤,母鄭,守節自誓,親誨之學,家貧,至以荻畫地學書。幼敏悟過人,讀書輒成誦。及冠,嶷然有聲。
宋興且百年,而文章體裁,猶仍五季余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舊,論卑氣弱。蘇舜元、舜欽、柳開、穆修輩,咸有意作而張之,而力不足。修游隨,得唐韓愈遺稿於廢書簏中,讀而心慕焉。苦志探賾,至忘寢食,必欲並轡絕馳而追與之並。
舉進士,試南宮第一,擢甲科,調西京推官。始從尹洙遊,為古文,議論當世事,迭相師友,與梅堯臣遊,為歌詩相倡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為館閣校勘。
范仲淹以言事貶,在廷多論救,司諫高若訥獨以為當黜。修貽書責之,謂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若訥上其書,坐貶夷陵令,稍徙乾德令、武成節度判官。仲淹使陝西,辟掌書記。修笑而辭曰:「昔者之舉,豈以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久之,複校勘,進集賢校理。慶曆三年,知諫院。時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韓琦、范仲淹皆在位,增諫官員,用天下名士,修首在選中。每進見,帝延問執政,咨所宜行。既多所張弛,小人翕翕不便。修慮善人必不勝,數為帝分別言之。初,范仲淹之貶饒州也,修與尹洙、餘靖皆以直仲淹見逐,目之曰「黨人」。自是,朋黨之論起,修乃為《朋黨論》以進。其略曰:「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財貨,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反相賊害,雖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曰小人無朋。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故曰惟君子則有朋。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可謂無朋矣,而紂用以亡。武王有臣三千,惟一心,可謂大朋矣,而周用以興。蓋君子之朋,雖多而不厭故也。故為君但當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修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帝獨獎其敢言,面賜立品服。顧侍臣曰:「如歐陽修者,何處得來?」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誥。故事,必試而後命,帝知修,詔特除之。
奉使河東。自西方用兵,議者欲廢麟州以省饋餉。修曰:「麟州,天險,不可廢;廢之,則河內郡縣,民皆不安居矣。不若分其兵,駐並河內諸堡,緩急得以應援,而平時可省轉輸,於策為便。」由是州得存。又言:「忻、代、岢嵐多禁地廢田,願令民得耕之,不然,將為敵有。」朝廷下其議,久乃行,歲得粟數百萬斛。凡河東賦斂過重民所不堪者,奏罷十數事。使還,會保州兵亂,以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陛辭,帝曰:「勿為久留計,有所欲言,言之。」對曰:「臣在諫職得論事,今越職而言,罪也。」帝曰:「第言之,毋以中外為間。」賊平,大將李昭亮、通判馮博文私納婦女,修捕博文系獄,昭亮懼,立出所納婦。兵之始亂也,招以不死,既而皆殺之,脅從二千人,分隸諸郡。富弼為宣撫使,恐後生變,將使同日誅之,與修遇於內黃,夜半,屏人告之故。修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況脅從乎?既非朝命,脫一郡不從,為變不細。」弼悟而止。
方是時,杜衍等相繼以黨議罷去,修慨然上疏曰:「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說不遠。欲廣陷良善,不過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須誣以顓權,其故何也?去一善人,而眾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之利;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為一一求瑕,唯指以為黨,則可一時盡逐,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則難以他事動搖,唯有顓權是上之所惡,必須此說,方可傾之。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敵國之福也。今此四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於內,四夷相賀於外,臣為朝廷惜之。」於是邪党益忌修,因其孤甥張氏獄傅致以罪,左遷知制誥、知滁州。居二年,徙揚州、潁州。複學士,留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召判流內銓,時在外十二年矣。帝見其發白,問勞甚至。小人畏修復用,有詐為修奏,乞澄汰內侍為奸利者。其群皆怨怒,譖之,出知同州,帝納吳充言而止。遷翰林學士,俾修《唐書》。奉使契丹,其主命貴臣四人押宴,曰:「此非常制,以卿名重故爾。」
知嘉祐二年貢舉。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輒黜。畢事,向之囂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馬首,街邏不能制;然場屋之習,從是遂變。
加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承包拯威嚴之後,簡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師亦治。旬月,改群牧使。《唐書》成,拜禮部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修在翰林八年,知無不言。河決商胡,北京留守賈昌朝欲開橫壟故道,回河使東流。有李仲昌者,欲導入六塔河,議者莫知所從。修以為:「河水重濁,理無不淤,下流既淤,上流必決。以近事驗之,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複,但勢不能久耳。橫壟功大難成,雖成將複決。六塔狹小,而以全河注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不若因水所趨,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縱使入海,此數十年之利也。」宰相陳執中主昌朝,文彥博主仲昌,竟為河北患。
台諫論執中過惡,而執中猶遷延固位。修上疏,以為「陛下拒忠言,庇愚相,為聖德之累」。未幾,執中罷。狄青為樞密使,有威名,帝不豫,訛言籍籍,修請出之於外,以保其終,遂罷知陳州。修嘗因水災上疏曰:「陛下臨禦三紀,而儲宮未建。昔漢文帝初即位,以群臣之言,即立太子,而享國長久,為漢太宗。唐明宗惡人言儲嗣事,不肯早定,致秦王之亂,宗社遂覆。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後建立英宗,蓋原於此。
五年,拜樞密副使。六年,參知政事。修在兵府,與曾公亮考天下兵數及三路屯戍多少、地理遠近,更為圖籍。凡邊防久缺屯戍者,必加搜補。其在政府,與韓琦同心輔政。凡兵民、官吏、財利之要,中書所當知者,集為總目,遇事不復求之有司。時東宮猶未定,與韓琦等協定大議,語在《琦傳》。英宗以疾未親政,皇太后垂簾,左右交構,幾成嫌隙。韓琦奏事,太后泣語之故。琦以帝疾為解,太后意不釋,修進曰:「太后事仁宗數十年,仁德著於天下。昔溫成之寵,太后處之裕如;今母子之間,反不能容邪?」太后意稍和,修復曰:「仁宗在位久,德澤在人。故一日晏駕,天下奉戴嗣君,無一人敢異同者。今太后一婦人,臣等五六書生耳,非仁宗遺意,天下誰肯聽從。」太后默然,久之而罷。
修平生與人盡言無所隱。及執政,士大夫有所幹請,輒面諭可否,雖台諫官論事,亦必以是非詰之,以是怨誹益眾。帝將追崇濮王,命有司議,皆謂當稱皇伯,改封大國。修引《喪服記》,以為:「'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降三年為期,而不沒父母之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也。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曆考前世,皆無典據。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故中書之議,不與眾同。」太后出手書,許帝稱親,尊王為皇,王夫人為後。帝不敢當。於是禦史呂誨等詆修主此議,爭論不已,皆被逐。惟蔣之奇之說合修意,修薦為禦史,眾目為奸邪。之奇患之,則思所以自解。修婦弟薛宗孺有憾于修,造帷薄不根之謗摧辱之,輾轉達于中丞彭思永,思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神宗初即位,欲深護修。訪故宮臣孫思恭,思恭為辨釋,修杜門請推治。帝使詰思永、之奇,問所從來,辭窮,皆坐黜。修亦力求退,罷為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明年,遷兵部尚書、知青州,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辭不拜,徙蔡州。
修以風節自持,既數被污蔑,年六十,即連乞謝事,帝輒優詔弗許。及守青州,又以請止散青苗錢,為安石所詆,故求歸愈切。熙甯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五年,卒,贈太子太師,諡曰文忠。
修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六一居士。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阱在前,觸發之不顧。放逐流離,至於再三,志氣自若也。方貶夷陵時,無以自遣,因取舊案反覆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於是仰天歎曰:「以荒遠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知。」自爾,遇事不敢忽也。學者求見,所與言,未嘗及文章,惟談吏事,謂文章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凡歷數郡,不見治跡,不求聲譽,寬簡而不擾,故所至民便之。或問:「為政寬簡,而事不弛廢,何也?」曰:「以縱為寬,以略為簡,則政事弛廢,而民受其弊。吾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不為繁碎耳。修幼失父,母嘗謂曰:「汝父為吏,常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吾問之,則曰:'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修聞而服之終身。
為文天才自然,豐約中度。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於至理,以服人心。超然獨騖,眾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師尊之。獎引後進,如恐不及,賞識之下,率為聞人。曾鞏、王安石、蘇洵、洵子軾、轍,布衣屏處,未為人知,脩即遊其聲譽,謂必顯於世。篤于朋友,生則振掖之,死則調護其家。
好古嗜學,凡周、漢以降金石遺文、斷編殘簡,一切掇拾,研稽異同,立說于左,的的可表證,謂之《集古錄》。奉詔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蘇軾敘其文曰:「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識者以為知言。
子發字伯和,少好學,師事安定胡瑗,得古樂鍾律之說,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靡不悉究。以父恩,補將作監主薄,賜進士出身,累遷殿中丞。卒,年四十六。蘇軾哭之,以謂發得文忠公之學,漢伯喈、晉茂先之流也。
中子棐字叔弼,廣覽強記,能文辭,年十三時,見脩著《鳴蟬賦》,侍側不去。修撫之曰:「兒異日能為吾此賦否?」因書以遺之。用蔭,為秘書省正字,登進士乙科,調陳州判官,以親老不仕。修卒,代草遺表,神宗讀而愛之,意修自作也。服除,始為審官主簿,累遷職方員外郎、知襄州。曾布執政,其婦兄魏泰倚聲勢來居襄,規占公私田園,強市民貨,郡縣莫敢誰何。至是,指州門東偏官邸廢址為天荒,請之。吏具成牘至,棐曰:「孰謂州門之東偏而有天荒乎?」卻之。眾共白曰:「泰橫于漢南久,今求地而緩與之,且不可,而又可卻邪?」棐竟持不與。泰怒,譖於布,徙知潞州,旋又罷去。元符末,還朝。曆吏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秘閣知蔡州。蔡地薄賦重,轉運使又為覆折之令,多取於民,民不堪命。會有詔禁止,而佐吏憚使者,不敢以詔旨從事。棐曰:「州郡之於民,詔令苟有未便,猶將建請。今天子詔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詔止之。若有憚而不行,何以為長吏?」命即日行之。未幾,坐黨籍廢,十餘年卒。
論曰:「三代而降,薄乎秦、漢,文章雖與時盛衰,而藹如其言,曄如其光,皦如其音,蓋均有先王之遺烈。涉晉、魏而弊,至唐韓愈氏振起之。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歐陽修又振起之。挽百川之頹波,息千古之邪說,使斯文之正氣,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此兩人之力也。愈不獲用,修用矣,亦弗克究其所為,可為世道惜也哉!
劉敞,字原父,臨江新喻人。舉慶曆進士,廷試第一。編排官王堯臣,其內兄也,以親嫌自列,乃以為第二。通判蔡州,直集賢院,判尚書考功。
夏竦薨,賜諡文正。敞言:「諡者,有司之事,竦行不應法。今百司各得守其職,而陛下侵臣官。」疏三上,改諡文莊。方議定大樂,使中貴人參其間。敞諫曰:「王事莫重于樂。今儒學滿朝,辨論有餘,而使若趙談者參之,臣懼為袁盎笑也。」權度支判官,徙三司使。
秦州與羌人爭古渭地。仁宗問敞:「棄守孰便?」敞曰:「若新城可以蔽秦州,長無羌人之虞,傾國守焉可也。或地形險利,賊乘之以擾我邊鄙,傾國爭焉可也。今何所重輕,而殫財困民,捐士卒之命以規小利,使曲在中國,非計也。」議者多不同,秦州自是多事矣。
溫成後追冊,有佞人獻議,求立忌。敞曰:「豈可以私昵之故,變古越禮乎?」乃止。吳充以典禮得罪,馮京救之,亦罷近職。敞因對極論之。帝曰:「充能官,京亦亡它,中書惡其太直,不相容耳。」敞曰:「陛下寬仁好諫,而中書乃排逐言者,是蔽君之明,止君之善也。臣恐感動陰陽,有日食、地震、風霾之異。」已而果然。因勸帝收攬威權,無使聰明蔽塞,以消災咎。帝深納之,以同修起居注。未一月,擢知制誥。宰相陳執中惡其斥己,沮止之,帝不聽。宦者石全彬領觀察使,意不愜,有慍言,居三日為真,敞封還除書,不草制。
奉使契丹,素習知山川道徑,契丹導之行,自古北口至柳河,回屈殆千里,欲誇示險遠。敞質譯人曰:「自松亭趨柳河,甚徑且易,不數日可抵中京,何為故道此?」譯相顧駭愧曰:「實然。但通好以來,置驛如是,不敢變也。」順州山中有異獸,如馬而食虎豹,契丹不能識,問敞。敞曰:「此所謂駮也。」為說其音聲形狀,且誦《山海經》、《管子》書曉之,契丹益嘆服。使還,求知揚州。
狄青起行伍為樞密使,每出入,小民輒聚觀,至相與推誦其拳勇,至壅馬足不得行。帝不豫,人心動搖,青益不自安。敞辭赴郡,為帝言曰:「陛下幸愛青,不如出之,以全其終。」帝頷之,使出諭中書,青乃去位。
揚之雷塘,漢雷陂也,舊為民田。其後官取瀦水而不償以它田,主皆失業。然塘亦破決不可漕,州複用為田。敞據唐舊券,悉用還民,發運使爭之,敞卒以予民。天長縣鞫王甲殺人,既具獄,敞見而察其冤,甲畏吏,不敢自直。敞以委戶曹杜誘,誘不能有所平反,而傅致益牢。將論囚,敞曰:「冤也。」親按問之。甲知能為己直,乃敢告,蓋殺人者,富人陳氏也。相傳以為神明。徙鄆州,鄆比易守,政不治,市邑攘敓公行。敞決獄訟,明賞罰,境內肅然。客行壽張道中,遺一囊錢,人莫敢取,以告裏長,裏長為守視,客還,取得之。又有暮遺物市中者,旦往訪之,故在。先是,久旱,地多蝗。敞至而雨,蝗出境。召糾察在京刑獄。營卒桑達等醉鬥,指斥乘輿。皇城使捕送開封,棄達市。敞移府,問何以不經審訊。府報曰:「近例,凡聖旨及中書、樞密所鞫獄,皆不慮問。」敞奏請一準近格,樞密院不肯行,敞力爭之,詔以其章下府,著為令。
嘉祐祫享,群臣上尊號,宰相請撰表。敞說止不得,乃上疏曰:「陛下不受徽號且二十年。今複加數字,不足盡聖德,而前美並棄,誠可惜也。今歲以來,頗有災異,正當寅畏天命,深自抑損,豈可於此時乃以虛名為累。」帝覽奏,顧侍臣曰:「我意本謂當爾。」遂不受。
蜀人龍昌期著書傳經,以詭僻惑眾。文彥博薦諸朝,賜五品服。敞與歐陽修俱曰:「昌期違古畔道,學非而博,王制之所必誅,未使即少正卯之刑,已幸矣,又何賞焉。乞追還詔書,毋使有識之士,窺朝廷深淺。」昌期聞之,懼不敢受賜。
敞以識論與眾忤,求知永興軍,拜翰林侍讀學士。大姓範偉為奸利,冒同姓戶籍五十年,持府縣短長,數犯法。敞窮治其事,偉伏罪,長安中訁雚喜。未及受刑,敞召還,判三班院,偉即變前獄,至於四五,卒之付禦史決。
敞侍英宗講讀,每指事據經,因以諷諫。時兩宮方有小人間言,諫者或訐而過直。敞進讀《史記》,至堯授舜以天下,拱而言曰:「舜至側微也,堯禪之以位,天地享之,百姓戴之,非有他道,惟孝友之德,光於上下耳。」帝竦體改容,知其以義理諷也。皇太后聞之,亦大喜。
積苦眩瞀,屢予告。帝固重其才,每燕見他學士,必問敞安否;帝食新橙,命賜之。疾少間,複求外,以為汝州,旋改集賢院學士、判南京禦史台。熙甯元年,卒,年五十。
敞學問淵博,自佛老、卜筮、天文、方藥、山經、地志,皆究知大略。嘗夜視鎮星,謂人曰:「此於法當得土,不然,則生女。」後數月,兩公主生。又曰:「歲星往來虛、危間,色甚明盛,當有興于齊者。」歲余而英宗以齊州防禦使入承大統。嘗得先秦彝鼎數十,銘識奇奧,皆案而讀之,因以考知三代制度,尤珍惜之。每曰:「我死,子孫以此蒸嘗我。」朝廷每有禮樂之事,必就其家以取決焉。為文尤贍敏。掌外制時,將下直,會追封王、主九人,立馬卻坐,頃之,九製成。歐陽修每於書有疑,折簡來問,對其使揮筆,答之不停手,修服其博。長於《春秋》,為書四十卷,行于時。弟分攵,子奉世。
分攵字貢父,與敞同登科,仕州縣二十年,始為國子監直講。歐陽修、趙概薦試館職,禦史中丞王陶有夙憾,率侍御史蘇寀共排之,分攵官已員外郎,才得館閣校勘。熙甯中,判尚書考功、同知太常禮院。
詔封太祖諸孫行尊者為王,奉太祖後。分攵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宜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著矣。」後二王紹封,如分攵議。
方更學校貢舉法,分攵曰:「本朝選士之制,行之百年,累代將相名卿,皆由此出,而以為未嘗得人,不亦誣哉。願因舊貫,毋輕議改法。夫士修於家,足以成德,亦何待于學官程課督趣之哉。」
王安石在經筵,乞講者坐。分攵曰:「侍臣講論於前,不可安坐,避席立語,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禮官皆同其議,至今仍之。考試開封舉人,與同院王介爭詈,為監察禦史所劾罷。禮院廷試始用策,初,考官呂惠卿列阿時者在高等,訐直者反居下。分攵覆考,悉反之。又嘗詒安石書,論新法不便。安石怒摭前過,斥通判泰州,以集賢校理、判登聞檢院、戶部判官知曹州。曹為盜區,重法不能止。分攵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至,則治尚寬平,盜亦衰息。為開封府判官,複出為京東轉運使。部吏罷軟不逮者,務全安之。徙知兗、亳二州。吳居厚代為轉運使,能奉行法令,致財賦,乃追坐分攵廢弛,黜監衡州鹽倉。
哲宗初,起知襄州。入為秘書少監,以疾求去,加直龍圖閣、知蔡州。於是給事中孫覺、胡宗愈、中書舍人蘇軾、範百祿言:「分攵博記能文章,政事侔古循吏,身兼數器,守道不回,宜優賜之告,使留京師。」至蔡數月,召拜中書舍人。請復舊制,建紫微閣於西省。竟以疾不起,年六十七。
分攵所著書百卷,尤邃史學。作《東漢刊誤》,為人所稱。預司馬光修《資治通鑒》,專職漢史。為人疏俊,不修威儀,喜諧謔,數用以招怨悔,終不能改。
奉世字仲馮,天資簡重,有法度。中進士第。熙甯三年,初置樞密院諸房檢詳文字,以太子中允居吏房。
先是,進奏院每五日具定本報狀,上樞密院,然後傳之四方。而邸吏輒先期報下,或矯為家書,以入郵置。奉世乞革定本,去實封,但以通函騰報。從之。神宗稱其奉職不苟,加集賢校理、檢正中書戶房公事,改刑房,進直史館、國史院編修官。大理治相州獄,詳斷官竇革以白奉世,奉世曰:「君自以法從事,毋庸白。」後蔡確以是文致奉世罪,謫降蔡州糧料院。久之,為吏部員外郎。
元祐初,曆度支左司郎中、起居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戶部吏部侍郎、權戶部尚書。七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哲宗親政,用二內侍為押班,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還之。帝謂有近例,奉世曰:「雖有近例,奈人不可戶曉,顧以率先施行為非耳。」帝為反命。既而章惇當國,奉世乞免去。
紹聖元年,以端明殿學士知成德軍,改定州。逾年,知成都府。過都入覲,欲述朋黨傾邪之狀。帝將聽其來,曾布曰:「元祐變先朝法,無一當者,奉世有力焉,最為漏網,恐不足見。」遂不許。明年,責光祿少卿,分司南京,居郴州。禦史中丞邢恕劾奉世合劉摯傾害大臣,附呂大防、蘇轍,遂登政府,再貶隰州團練副使。
徽宗立,盡還其官職,知定州、大名府、鄆州。崇甯初,再奪職,責居沂、袞,以赦得歸。政和三年,複端明殿學士。薨,年七十三。
奉世優於吏治,尚安靜,文詞雅贍,最精《漢書》學。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怍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
曾鞏,字子固,建昌南豐人。生而警敏,讀書數百言,脫口輒誦。年十二,試作《六論》,援筆而成,辭甚偉。甫冠,名聞四方。歐陽修見其文,奇之。
中嘉祐二年進士第。調太平州司法參軍,召編校史館書籍,遷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為實錄檢討官。出通判越州,州舊取酒場錢給募牙前,錢不足,賦諸鄉戶,期七年止;期盡,募者志於多入,猶責賦如初。鞏訪得其狀,立罷之。歲饑,度常平不足贍,而田野之民,不能皆至城邑。諭告屬縣,諷富人自實粟,總十五萬石,視常平價稍增以予民。民得從便受粟,不出田裏,而食有餘。又貸之種糧,使隨秋賦以償,農事不乏。
知齊州,其治以疾奸急盜為本。曲堤周氏擁貲雄裏中,子高橫縱,賊良民,汙婦女,服器上僭,力能動權豪,州縣吏莫敢詰,鞏取置於法。章邱民聚黨村落間,號「霸王社」,椎剽奪囚,無不如志。鞏配三十一人,又屬民為保伍,使幾察其出入,有盜則鳴鼓相援,每發輒得盜。有葛友者,名在捕中,一日,自出首。鞏飲食冠裳之,假以騎從,輦所購金帛隨之,誇徇四境。盜聞,多出自首。鞏外視章顯,實欲攜貳其徒,使之不能複合也。自是外戶不閉。河北發民浚河,調及它路,齊當給夫二萬。縣初按籍三丁出夫一,鞏括其隱漏,至於九而取一,省費數倍。又弛無名渡錢,為橋以濟往來。徙傳舍,自長清抵博州,以達于魏,凡省六驛,人皆以為利。徙襄州、洪州。會江西歲大疫,鞏命縣鎮亭傳,悉儲藥待求,軍民不能自養者,來食息官舍,資其食飲衣衾之具,分醫視診,書其全失、多寡為殿最。師征安南,所過州為萬人備。他吏暴誅亟斂,民不堪。鞏先期區處猝集,師去,市里不知。加直龍圖閣、知福州。南劍將樂盜廖恩既赦罪出降,余眾潰複合,陰相結附,旁連數州,尤桀者呼之不至,居人懾恐。鞏以計羅致之,繼自歸者二百輩。福多佛寺,僧利其富饒,爭欲為主守,賕請公行。鞏俾其徒相推擇,識諸籍,以次補之。授帖於府庭,卻其私謝,以絕左右徼求之弊。福州無職田,歲鬻園蔬收其直,自入常三四十萬。鞏曰:「太守與民爭利,可乎?」罷之。後至者亦不復取也。
徙明、亳、滄三州。鞏負才名,久外徒,世頗謂偃蹇不偶。一時後生輩鋒出,鞏視之泊如也。過闕,神宗召見,勞問甚寵,遂留判三班院。上疏議經費,帝曰:「鞏以節用為理財之要,世之言理財者,未有及此。」帝以《三朝》、《兩朝國史》各自為書,將合而為一,加鞏史館修撰,專典之,不以大臣監總,既而不克成。會官制行,拜中書舍人。時自三省百職事,選授一新,除書日至十數,人人舉其職,於訓辭典約而盡。尋掌延安郡王牒奏。故事命翰林學士,至是特屬之。甫數月,丁母艱去。又數月而卒,年六十五。
鞏性孝友,父亡,奉繼母益至,撫四弟、九妹于委廢單弱之中,宦學昏嫁,一出其力。為文章,上下馳騁,愈出而愈工,本原《六經》,斟酌於司馬遷、韓愈,一時工作文詞者,鮮能過也。少與王安石游,安石聲譽未振,鞏導之于歐陽修,及安石得志,遂與之異。神宗嘗問:「安石何如人?」對曰:「安石文學行義,不減揚雄,以吝故不及。」帝曰:「安石輕富貴,何吝也?」曰:「臣所謂吝者,謂其勇於有為,吝於改過耳。」帝然之。呂公著嘗告神宗,以鞏為人行義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以是不大用雲。弟布,自有傳,幼弟肇。
肇字子開,舉進士,調黃岩簿,用薦為鄭州教授,擢崇文校書、館閣校勘兼國子監直講、同知太常禮院。太常自秦以來,禮文殘缺,先儒各以臆說,無所稽據。肇在職,多所厘正。親祠皇地祗於北郊,蓋自肇發之,異論莫能奪其議。
兄布以論市易事被責,亦奪肇主判。滯於館下,又多希旨窺伺者,眾皆危之,肇恬然無慍。曾公亮薨,肇狀其行,神宗覽而嘉之。遷國史編修官,進吏部郎中,遷右司,為《神宗實錄》檢討。元祐初,擢起居舍人。未幾,為中書舍人。論葉康直知秦州不當,執政訝不先白,禦史因攻之。肇求去,範純仁語於朝曰:「若善人不見容,吾輩不可居此矣。」力為之言,乃得釋。
門下侍郎韓維奏範百祿事,太皇太后以為讒毀,出守鄧。肇言:「維為朝廷辨邪正是非,不可以疑似逐。」不草制。諫議大夫王覿,以論胡宗愈,出守潤,肇言:「陛下寄腹心于大臣,寄耳目於台諫,二者相須,闕一不可。今覿論執政即去之,是愛腹心而塗耳目也。」帝悟,加覿直龍圖閣。
太皇受冊,詔遵章獻故事,禦文德殿。肇言:「天聖初,兩制定議受冊崇政,仁宗特改焉,此蓋一時之制。今帝述仁宗故事,以極崇奉孝敬之誠,可謂至矣。臣竊謂太皇當於此時特下詔揚帝孝敬之誠,而固執謙德,屈從天聖兩制之議,止於崇政,則帝孝愈顯,太皇之德愈尊矣。」坤成節上壽,議令百官班崇政。肇又言:「天聖三年,近臣班殿廷,百官止請內東門拜表。至九年,始禦會慶。今太皇盛德,不肯自同章獻,宜如三年之制。」並從之。
四年,春旱,有司猶講春宴。肇同彭汝礪上疏曰:「天菑方作,正君臣側身畏懼之時。乃相與飲食燕樂,恐無以消複天變。」翼日,有旨罷宴。蔡確貶新州,肇先與汝礪相約極論。會除給事中,汝礪獨封還制書,言者謂肇賣友,略不自辨。以寶文閣待制知潁州,徙鄧、齊、陳州、應天府。
日食四月朔,當降詔求言。肇具述帝旨,詔下,投匭者如織。章惇惡之,欲因事去肇,帝不聽。元祐臣僚被譴者,鹹以赦恩甄敘。肇請亻並錄死者,作訓詞,哀厚惻怛,讀者為之感愴。遷翰林學士兼侍讀。諫官陳瓘、給事中龔原以言得罪,無敢救,肇極力論解。時論者謂元祐、紹聖,均為有失,兄布傳帝命,使肇作詔諭天下。肇見帝言:「陛下思建皇極,以消弭朋黨,須先分別君子小人,賞善罰惡,不可偏廢。」開說備至。已而詔從中出。布之拜相,肇適當制,國朝學士弟草兄制,唯韓維與肇,為衣冠榮。建中靖國元年,太史奏日又當食四月。肇請對言:「比歲日食正陽,咎異章著。陛下簡儉清淨之化,或衰於前;聲色服玩之好,或萌於心;忠邪賢不肖,或有未辨;賞慶刑威,或有未當。左右阿諛,壅蔽矯舉,民冤失職,鬱不得伸。此宜反覆循省,痛自克責,以塞天變。」言發涕下,帝悚然順納。
兄布在相位,引故事避禁職,拜龍圖閣學士、提舉中太一宮。未幾,出知陳州,曆太原、應天府、揚定二州。崇甯初,落職,謫知和州,徙嶽州,繼貶濮州團練副使,安置汀州。四年,歸潤而卒,年六十一。
自熙寧以來四十年,大臣更用事,邪正相軋,黨論屢起,肇身更其間,數不合。兄布與韓忠彥並相,日夕傾危之。肇既居外,移書告之曰:「兄方得君,當引用善人,翊正道,以杜惇、卞複起之萌。而數月以來,所謂端人起士,繼跡去朝,所進以為輔佐、侍從、台諫,往往皆前日事惇、卞者。一旦勢異今日,必首引之以為固位計,思之可為慟哭。比來主意已移,小人道長。進則必論元祐人於帝前,退則盡排元祐者于要路。異時惇、卞縱未至,一蔡京足以兼二人,可不深慮。」布不能從。未幾,京得政,布與肇俱不免。
肇天資仁厚,而容貌端嚴。自少力學,博覽經傳,為文溫潤有法。更十一州,類多善政。紹興初,諡曰文昭。子統,至左諫議大夫。
論曰:劉敞博學雄文,鄰于邃古,其為考功,仁宗賜夏竦諡,上疏爭之,以為人主不可侵臣下之官;及奉詔定樂,中貴預列,又諫曰:「臣懼為袁盎所笑。」此豈事君為容悅者哉。分攵雖疏雋,文埒於敞。奉世克肖,世稱「三劉」。曾鞏立言于歐陽修、王安石間,紆徐而不煩,簡奧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謂難矣。肇以儒者而有能吏之才。宋之中葉,文學法理,鹹精其能,若劉氏、曾氏之家學,蓋有兩漢之風焉。
列傳第七十九
○蔡襄呂溱王素從子靖從孫震余靖彭思永張存
蔡襄,字君謨,興化仙遊人。舉進士,為西京留守推官、館閣校勘。范仲淹以言事去國,餘靖論救之,尹洙請與同貶,歐陽修移書責司諫高若訥,由是三人者皆坐譴。襄作《四賢一不肖詩》,都人士爭相傳寫,鬻書者市之,得厚利。契丹使適至,買以歸,張於幽州館。
慶曆三年,仁宗更用輔相,親擢靖、修及王素為諫官,襄又以詩賀,三人列薦之,帝亦命襄知諫院。襄喜言路開,而慮正人難久立也。乃上疏曰:「朝廷增用諫臣,脩、靖、素一日並命,朝野相慶。然任諫非難,聽諫為難;聽諫非難,用諫為難。三人忠誠剛正,必能盡言。臣恐邪人不利,必造為禦之之說。其禦之之說不過有三,臣請為陛下辨之。一曰好名。夫忠臣引君當道,論事唯恐不至,若避好名之嫌無所陳,則土木之人,皆可為矣。二曰好進。前世諫者之難,激於忠憤,遭世昏亂,死猶不辭,何好進之有?近世獎拔太速,但久而勿遷,雖死是官,猶無悔也。三曰彰君過。諫爭之臣,蓋以司過舉耳,人主聽而行之,足以致從諫之譽,何過之能彰。至於巧者亦然,事難言則喑而不言,擇其無所忤者,時一發焉,猶或不行,則退而曰吾嘗論某事矣,此之謂好名。默默容容,無所愧恥,躡資累級,以挹顯仕,此之謂好進。君有過失,不救之于未然,傳之天下後世,其事愈不可掩,此之謂彰君過。願陛下察之,毋使有好諫之名而無其實。」
時有旱蝗、日食、地震之變,襄以為:「災害之來,皆由人事。數年以來,天戒屢至。原其所以致之,由君臣上下皆闕失也。不顓聽斷,不攬威權,使號令不信于人,恩澤不及於下,此陛下之失也。持天下之柄,司生民之命,無嘉謀異畫以矯時弊,不盡忠竭節以副任使,此大臣之失也。朝有敝政而不能正,民有疾苦而不能去,陛下寬仁少斷而不能規,大臣循默避事而不能斥,此臣等之罪也。陛下既有引過之言,達於天地神祇矣,願思其實以應之。」疏出,聞者皆悚然。
進直史館,兼修起居注,襄益任職論事,無所回撓。開寶浮圖災,下有舊瘞佛舍利,詔取以入,宮人多灼臂落發者。方議複營之,襄諫曰:「非理之福,不可徼幸。今生民困苦,四夷驕慢,陛下當修人事,奈何專信佛法?或以舍利有光,推為神異,彼其所居尚不能護,何有於威靈。天之降災,以示儆戒,顧大興功役,是將以人力排天意也。」
呂夷簡平章國事,宰相以下就其第議政事,襄奏請罷之。元昊納款,始自稱「兀卒」,既又譯為「吾祖」。襄言:「'吾祖'猶雲'我翁',慢侮甚矣。使朝廷賜之詔,而亦曰'吾祖',是何等語邪?」
夏竦罷樞密使,韓琦、范仲淹在位,襄言:「陛下罷竦而用琦、仲淹,士大夫賀于朝,庶民歌于路,至飲酒叫號以為歡。且退一邪,進一賢,豈遂能關天下輕重哉?蓋一邪退則其類退,一賢進則其類進。眾邪並退,眾賢並進,海內有不泰乎!雖然,臣切憂之。天下之勢,譬猶病者,陛下既得良醫矣,信任不疑,非徒愈病,而又壽民。醫雖良術。不得盡用,則病且日深,雖有和、扁,難責效矣。」
保州卒作亂,推懦兵十余輩為首惡,殺之以求招撫。襄曰:「天下兵百萬,苟無誅殺決行之令,必開驕慢暴亂之源。今州兵戕官吏、閉城門,不能討,從而招之,豈不為四方笑。乞將兵入城,盡誅之。」詔從其議。
以母老,求知福州,改福建路轉運使,開古五塘溉民田,奏減五代時丁口稅之半。複修起居注。唐介擊宰相,觸盛怒,襄趨進曰:「介誠狂愚,然出於進忠,必望全貸。」既貶春州,又上疏以為此必死之謫,得改英州。溫成後追冊,請勿立忌,而罷監護園陵官。
進知制誥,三禦史論梁適解職,襄不草制。後每除授非當職,輒封還之。帝遇之益厚,賜其母冠帔以示寵,又親書「君謨」兩字,遣使持詔予之。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襄精吏事,談笑剖決,破奸發隱,吏不能欺。以樞密直學不士再知福州。郡士周希孟、陳烈、陳襄、鄭穆以行義著,襄備禮招延,誨諸生以經學。俗重凶儀,親亡或秘不舉,至破產飯僧,下令禁止之。徙知泉州,距州二十裏萬安渡,絕海而濟,往來畏其險。襄立石為梁,其長三百六十丈,種蠣於礎以為固,至今賴焉。又植松七百里以庇道路,閩人刻碑紀德。
召為翰林學士、三司使,較天下盈虛出入,量力以制用。剗剔蠹敝,簿書紀綱纖悉皆可法。
英宗不豫,皇太后聽政,為輔臣言:「先帝既立皇子,宦妾更加熒惑,而近臣知名者亦然,幾敗大事,近已焚其章矣。」已而外人遂雲襄有論議,帝聞而疑之。會襄數謁告,因命擇人代襄。襄乞為杭州,拜端明殿學士以往。治平三年,丁母憂。明年卒,年五十六。贈吏部侍郎。
襄工於書,為當時第一,仁宗尤愛之,制《元舅隴西王碑文》命書之。及令書《溫成後父碑》,則曰:「此待詔職耳。」不奉詔。于朋友尚信義,聞其喪,則不禦酒肉,為位而哭。嘗飲會靈東園,坐客誤射矢傷人,遽指襄。他日帝問之,再拜愧謝,終不自辨。
蔡京與同郡而晚出,欲附名閥,自謂為族弟。政和初,襄孫佃廷試唱名,居舉首,京侍殿上,以族孫引嫌,降為第二,佃終身恨之。乾道中,賜襄諡曰忠惠。
呂溱,字濟叔,揚州人。進士第一。通判亳州,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坐預進奏院宴飲,出知蘄、楚、舒三州。複修起居注。
儂智高寇嶺南,詔奏邸毋得輒報。溱言:「一方有警,使諸道聞之,共得為備。今欲人不知,此何意也。」進知制誥,又出知杭州,入為翰林學士。疏論宰相陳執中奸邪,仁宗還其疏。溱曰:「以口舌論人,是陰中大臣也。願出以示執中,使得自辨。」未幾,執中去,溱亦以侍讀學士知徐州,賜宴資善堂,遣使諭曰:「此特為卿設,宜盡醉也。」詔自今由經筵出者視為例。
徙成德軍,時方開六塔河,宰相主其議。會地震,溱請罷之,以答天戒。溱豪侈自放,簡忽於事。與都轉運使李參不相能,還,判流內銓,參劾其借官麹作酒,以私貨往河東貿易,及違式受饋贐,事下大理議。溱乃未嘗受,而外廷紛然謂溱有死罪。帝知其過輕,但貶秩,知和州。禦史以為未抵罪,分司南京。起知池州、江寧府,複集賢院學士,加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時為京尹者比不稱職,溱精識過人,辨訟立斷,豪惡斂跡。嘗以職事對,神宗察其有疾色,勉以近醫藥,已而果病。改樞密直學士、提舉醴泉觀,遂卒,年五十五。贈禮部侍郎。帝悼念之,詔中書曰:「溱立朝最孤,知事君之節,絕跡權貴,故中廢十餘年,人無言者。方擢領要劇,而奄忽淪亡,家貧子幼,遭此大禍,必至狼狽。宜優給賻禮,官庀其葬,以厲臣節。」敕其婦兄護喪歸。
溱開敏,善議論,一時名輩皆推許。然自貴重,在杭州接賓客,不過數語,時目為「七字舍人」雲。
王素,字仲儀,太尉旦季子也。賜進士出身,至屯田員外郎。禦史中丞孔道輔薦為侍御史。道輔貶,出知鄂州。仁宗思其賢,擢知諫院。素方壯年,遇事感發。嘗言:「今中外無名之費,倍蓰於前,請省其非急者。」適皇子生,將進百僚以官,惠諸軍以賞。素爭曰:「今西夏畔渙,契丹要求,縣官之須,且日急矣。宜留爵秩以賞戰功,儲金繒以佐邊費。」議遂已。
京師旱,素請帝禱於郊,帝曰:「太史言月二日當雨,今將以旦日出禱。」素曰:「臣非太史,然度是日必不雨。帝問故,曰:「陛下知其且雨而禱之,應天不以誠,故臣知不雨。」帝曰:「然則明日詣醴泉觀。」素曰:「醴泉之近,猶外朝耳,豈憚暑不遠出邪?」帝悚然。更詔詣西太一宮,諫官故不在屬車間,乃命素扈從。日甚熾,埃氛翳空,比輿駕還,未薄城,天大雷電而雨。
王德用進二女子,素論之,帝曰:「朕真宗皇帝之子,卿王旦之子,有世舊,非他人比也。德用實進女,然已事朕左右,奈何?」素曰:「臣之憂正恐在左右爾。」帝動容,立命遣二女出。賜素銀緋,擢天章閣待制、淮南都轉運按察使。時新置按察,類多以苛為明。素獨不擿細故,即有貪刻,必繩治窮竟,以故下吏愛而畏之。改知渭州,坐市木河東有擾民狀,降華州,又奪職徙汝。俄悉還其故,遷龍圖閣直學士。
初,原州蔣偕建議築大蟲巉堡,宣撫使聽之。役未具,敵伺間要擊,不得成。偕懼來歸死。素曰:「若罪偕,乃是墮敵計。」責偕使畢力自效。總管狄青曰:「偕往益敗,不可遣。」素曰:「偕敗則總管行,總管敗,素即行矣。」青不敢複言,偕卒城而還。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至和秋,大雨,蔡河裂,水入城。詔軍吏障朱雀門,素曰:「皇上不豫,兵民廬舍多覆壓,眾心怦怦然,奈何更塞門以動眾。」違詔止其役,水亦不害。
出知定州、成都府。先是,牙校歲輸酒坊錢以供廚傳,日加厚,輸者轉困。素一切裁約之。鐵錢佈滿兩蜀,而鼓鑄不止,幣益輕,商賈不行,命罷鑄十年,以權物價。凡為政,務合人情,蜀人紀其目,號曰「王公異斷」。複知開封。素以三公子少知名,出入侍從將帥,久頗鞅鞅,厭倦劇煩,事多鹵莽不治,盜賊數發。禦史糾其過,出知許州。
治平初,夏人寇靜邊砦。召拜端明殿學士,複知渭州,於是三鎮、涇原蕃夷故老皆歡賀,比至,敵解去。拓渭西南城,浚隍三周,積粟支十年。屬羌奉土地來獻,悉增募弓箭手。行陳出入之法,身自督訓。其居舊穿土為室,寇至,老幼多焚死,為築八堡使居之。其從領於兩巡檢,人莫得自便。素曰:「是豈募民兵意邪?」聽散耕田裏,有警則聚,故士氣感奮,精悍他道莫及。嘗宴堂上,邊民傳寇至,驚入城。諸將曰:「使奸人亦從而入,將必為內應,合拒勿內。」素曰:「若拒之東去,關中必搖。吾在此,敵必不敢犯我,此當有奸言。」乃下令:「敢稱寇至者斬。」有頃,候騎從西來,人傳果妄,諸將皆服其明。
換澶州觀察使、知成德軍,改青州觀察使。熙甯初。還,以學士知太原府。汾河大溢,素曰:「若壞平晉,遂灌州城矣。」亟命具舟楫,築堤以捍之。一夕,水驟至,人賴以安。入知通進、銀台司,轉工部尚書,仍故職致仕。故事,雖三公致仕,亦不帶職。朝廷方新法制,素首以學士就第。卒,年六十七,諡曰懿敏。子鞏,從子靖,從孫震。
鞏有雋才,長於詩,從蘇軾遊。軾守徐州,鞏往訪之,與客游泗水,登魋山,吹笛飲酒,乘月而歸。軾待之于黃樓上,謂鞏曰:「李太白死,世無此樂三百年矣。」軾得罪,鞏亦竄賓州。數歲得還,豪氣不少挫。後曆宗正丞,以跌盪傲世,每除官,輒為言者所議,故終不顯。
靖字詹叔,蚤孤,自力於學,好講切天下利害。以祖蔭曆通判閬州、知滁州,主管北京禦史台。契丹數遣橫使來,靖疏言:「彼利中國賜遺,挾虛聲以濟其欲,漸不可長,宜有以折之。」又請複明經科,加試貢士以策,觀其所學,稍變聲律之習。
擢利州路轉運判官,提點陝西刑獄。鄉戶役於州縣者,優則願久留,勞則欲亟去,吏得權其遲速。靖一以歲月遣代,遂為令。徙河東長子縣。賊殺人,捕治十數輩,不得實,皆釋去。靖閱其牘曰:「此真盜也。」教吏曲折訊囚,果服罪。為開封府推官。曹、濮盜害,官吏久不獲,靖受詔督捕,成擒者十八九。因言盜之不戢,由大姓為囊橐,請並坐之,著為令。
徙廣南轉運使。熙甯初,廣人訛言交阯且至,老幼入保。事聞,中外以為憂。神宗曰:「王靖在彼,可無念。」即拜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居二年,入為度支副使,卒。
子古,字敏仲,第進士。熙甯中,為司農主簿,使行淮、浙振旱菑,究張若濟獄,劾轉運使王廷老、張靚失職,皆罷之。連提舉四路常平,王安禮欲用為太常丞,神宗謂古好異論,止以為博士。加上仁宗、英宗諡,因升祔四後,初議不發冊,古言:「發冊之禮,雖為祔廟節文,而升祔之重,乃由冊而後顯。今既行升祔,則禮不可廢。」乃詔用竹冊。又定諸神祠封額、爵號之序。
出為湖南轉運判官,提點淮東刑獄,曆工部、吏部、右司員外郎,太府少卿。奉使契丹,異時北使所過,凡供張悉貸于民,古請出公錢為之,民得不擾。紹聖初,遷戶部侍郎,詳定役法,與尚書蔡京多不合。京言:「臣欲用元豐人額雇直,而古乃用司馬光法。」詔徙古兵部,尋以集賢殿修撰為江、淮發運使,進寶文閣待制、知廣州。言者論其常指平歲為凶年,妄散邦財,奪職知袁州。
徽宗立,複拜戶部侍郎,遷尚書。與禦史中丞趙挺之偕領放欠,挺之言:「古蠲除太多,欲盡傾天下之財,不可用。」遂改刑部。攻不已,以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墮崇寧黨籍,責衡州別駕,安置溫州。複朝散郎,尋卒。
震字子發,以父任試銓優等,賜及第。上諸路學制,神宗稱其才。以習學中書刑房公事,遂為檢正。預修條例,加館閣校勘,檢正孔目吏房。
元豐官制行,震與吳雍從輔臣執筆入記上語,面授尚書右司員外郎,使自書除目,舉朝榮之。兼修《市易敕》,帝諭之曰:「朝廷造法,皆本先王之制,推行非人,故不能善後。且以錢貸民,有不能償,輒籍其家,豈善政也。宜計其負幾何,悉捐之。」震頓首奉詔。
進起居舍人,使行西邊,還為中書舍人。元祐初,遷給事中,禦史王岩叟劾之,以龍圖閣待制知蔡州,曆五郡。紹聖初,複為給事中,權吏部尚書,拜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震與章惇皆呂惠卿所薦,而素不相能。府奏獄空,哲宗疑不實。震謂惇抑已,於是潁昌蓋漸有訟,許賂惇子弟,震捕漸掠治,頗得蹤跡。惇懼,以獄付大理,而徙震為樞密都承旨,遂坐折獄滋蔓、傾搖大臣,奪職知嶽州,卒。
余靖,字安道,韶州曲江人。少不事羈檢,以文學稱鄉里。舉進士起家,為贛縣尉,試書判拔萃,改將作監丞、知新建縣,遷秘書丞。數上書論事,建言班固《漢書》舛謬,命與王洙並校司馬遷、范曄二史。書奏,擢集賢校理。
范仲淹貶饒州,諫官禦史莫敢言。靖言:「仲淹以刺譏大臣重加譴謫,倘其言未合聖慮,在陛下聽與不聽耳,安可以為罪乎?汲黯在廷,以平津為多詐;張昭論將,以魯肅為粗疏。漢皇、吳主熟聞訾毀,兩用無猜,豈損令德。陛下自親政以來,屢逐言事者,恐鉗天下口,不可。」疏入,落職監筠州酒稅。尹洙、歐陽修亦以仲淹故,相繼貶逐,靖繇是益知名。徙監泰州稅,知英州,遷太常博士,複為校理、同知禮院。
慶曆中,仁宗銳意欲更天下敝事,增諫官員,使論得失,以靖為右正言。時四方盜賊竊發,州郡不能制。靖言:「朝廷威制天下在賞罰,今官吏弛事,群盜蜂起,大臣齷齪守常,不立法禁,可為國家憂也。請嚴捕賊賞罰,及定為賊劫質、亡失器甲除名追官之法。」
司天言太白犯歲星,又犯執法。靖上疏請責躬修德,以謝天變。使契丹,辭日,以所奏事書笏,各舉一字為目,凡數十事。帝顧見之,命悉條奏,日幾昃,乃罷。進修進居注。開寶寺靈感塔災,複上疏言:「五行之占,本是災變,朝廷所宜誡懼,以答天意。聞嘗詔取舊瘞舍利入禁中閱視,道路傳言,舍利在內廷有光怪,竊恐巧佞之人,推為靈異,惑亂視聽,再圖營造。臣聞帝王之道,能勤儉厥德,感動人心,則雖有危難,後必安濟。今自西垂用兵,國帑虛竭,民亡儲蓄,十室九空。陛下若勤勞罪己,憂人之憂,則四民安居,海內蒙福。如不恤民病,廣事浮費,奉佛求福,非天下所望也。若以舍利經火不壞,遽為神異,即本在土中,火所不及。若言舍利皆能出光怪,必有神靈憑之,此妄言也。且一塔不能自衛,為火所毀,況藉其福以庇民哉?」
靖在職數言事,嘗論夏竦奸邪,不可為樞密使;王舉正不才,不宜在政府;狄青武人,使之獨守渭州,恐敗邊事;張堯佐以修媛故,除提點府界公事,非政事之美,且郭後之禍,起于楊、尚,不可不監。太常博士王翼西京治獄還,賜五品服,靖曰:「治獄而錫服,外人不知,必以為翼深文重法,能希陛下意,以取此寵,所損非細事也。嘗有工部郎中呂覺以治獄賜對,祈易章綬,陛下諭之曰:'朕不欲因鞫囚與人恩澤。'覺退以告臣,臣嘗書之起居注。陛下前日諭覺是,則今日賜翼非矣。是非與奪之間,貴乎一體。小人望風希進,無所不至,幸陛下每于事端,抑其奔競。」其說多見納用。
會西鄙厭兵,元昊請和,議增歲賜。靖言:「景德中,契丹舉國興師,直抵澶淵,先帝北征渡河,止捐金繒三十萬與之。今元昊戰雖累勝,皆由將帥輕敵易動之故。數年選將練兵,始知守戰之備,而銳意解仇,所予至二十六萬。且戎事有機,國力有限,失之於始,雖悔何追。夫以景德之患,近在封域之內,而歲賜如彼;今日之警,遠在邊鄙之外,而歲賜如此。若元昊使還,益有所許,契丹聞之,寧不生心?無厭之求,自此始矣。儻移西而備北,為禍更深。但思和與不和,皆有後患,則不必曲意俯徇,以貽國羞。」擢知制誥。
元昊既歸款,朝廷欲加封冊,而契丹以兵臨西境,遣使言:「為中國討賊,請止毋和。」朝議難之。會靖數言契丹挾詐,不可輕許,即遣靖往報,而留夏國封策不發。靖至契丹,卒屈其議而還。朝廷遂發夏冊,臣元昊。西師既解嚴,北邊亦無事。靖三使契丹,亦習外國語,嘗為番語詩,禦史王平等劾靖失使者體,出知吉州。靖為諫官時,嘗劾奏太常博士茹孝標不孝,匿母喪,坐廢。靖既失勢,孝標詣闕言靖少游廣州,犯法受榜。靖聞之不自得,求侍養去。改將作少監,分司南京,居曲江。已而授左神武軍大將軍、雅州刺史、壽州兵馬鈐轄,辭不就。再遷衛尉卿、知虔州,丁父憂去。
儂智高反邕州,乘勝掠九郡,以兵圍廣州。朝廷方顧南事,就喪次起靖為秘書監、知潭州,改桂州,詔以廣南西路委靖經制。智高西走邕州,靖策其必結援交止,而脅諸峒以自固,乃約李德政會兵擊賊於邕州,備萬人糧以待之;而詔亦給緡錢二萬助德政興師,且約賊平更賞以緡錢二萬。又募儂、黃諸姓酋長,皆縻以職,使不與智高合。既而朝廷遣狄青、孫沔將兵共討賊。青卻交阯,援兵不用,賊平。就遷靖給事中。禦史梁茜言賞薄,又遷尚書工部侍郎。初,青兵未至前,戒部將勿戰。靖迫鈐轄陳曙出鬥,敗走。青至,按軍法斬曙及指使袁用等於坐,靖瞿然起拜。及諸將班師,獨留靖廣西,遣人入特磨道擒智高母子弟三人,生致之闕下。加集賢院學士,徙知潭州,又徙青州。
交阯蠻申紹泰寇邕州,殺五巡檢。以靖安撫廣西,至則召交阯用事臣費嘉祐詰問之,嘉祐至,紿以近邊種落相侵報,誤犯官軍,願悉推治,還所掠及械罪人以自贖。靖信之,厚謝遣去,嘉祐遂歸,不復出。
知廣州,官至工部尚書,代歸,卒。三司使蔡襄為靖言,特贈刑部尚書,諡曰襄。靖嘗夢神人告以所終官而死秦亭,故靖常畏西行。及卒,則江甯府秦淮亭也。
彭思永,字季長,廬陵人。第進士,知南海、分寧縣,通判睦州。台州大水敗城,人多溺,往攝治焉。盡葬死者,作文祭之;民貧不能葺居,為伐木以助之,數月,公私之舍皆具,城築高於前,而堅亦如之。
知潮州、常州。入為侍御史,論內降授官賞之弊,謂斜封非盛世所當有,仁宗深然之。皇祐祀明堂前一日,有傳百官皆進秩者。思永言不宜濫恩,以益僥倖。時張堯佐已貴而猶覬執政,王守忠已受寵而求旄節。思永率同列言之,或曰:「俟命出,未晚也。」思永曰:「先事而言,第得罪爾;命一出,不可止矣。」遂獨抗疏曰:「陛下覃此謬恩,豈為天下孤寒哉。不過為堯佐、守忠取悅眾人耳。外戚秉政,宦侍用權,非社稷之福也。」帝怒,中丞郭勸、諫官吳奎為之請,乃以泛恩轉司封員外郎而解台職,為湖北轉運使。
下溪蠻彭仕羲作亂,先移書激罵辰州守。守將討之,思永按部適至,仕羲懼,遣使迎謝,寢其謀。
加直史館,為益州路轉運使。成都府吏盜公錢,付獄已三歲,出入自如。思永攝府事甫一日,即具獄。民以楮券為市,藏衣帶中,盜置刃於爪,捷取之,鮮敗者。思永得一人詰之,悉黥其黨隸兵間。中使歲祠峨眉,率留成都掊珍玩,價直數百萬錢,悉出於民。思永朘其三之一,使怒去,而不能有所中傷也。
尋為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知瀛州。北俗以桑麻為產籍,民懼賦不敢藝,日益貧,思永始奏更之。徒知江寧府。
治平中,召為禦史中丞。濮王有稱親之議,言事者爭之,皆斥去。思永更上疏極論曰:「濮王生陛下,而仁宗以陛下為嗣,是仁宗為皇考,而濮王于屬為伯,此天地大義,生人大倫。如乾坤定位,不可得而變也。陛下為仁廟子,曰考曰親,乃仁廟也;若更施于濮王,是有二親矣。使王與諸父夷等,無有殊別,則於大孝之心亦為難安。臣以為當尊為濮國大王,祭告之辭,則曰'侄嗣皇帝書名昭告于皇伯父'。在王則極尊崇之道,而於仁廟亦無所嫌矣,此萬世之法也。」疏入,英宗感其切至,垂欲施行,而中書持之甚力,卒不果。
神宗即位,禦史蔣之奇糾歐陽修陰事,挽思永自助。思永以為帷薄之私,非外人所知,但其首建濮議,違典禮以犯眾怒,不宜更在政府。詔問語所從來,思永不肯對,而極陳大臣專恣朋黨。乃出知黃州,改太平州。熙寧三年,以戶部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一。
思永仁厚廉恕。為兒時,旦起就學,得金釵於門外,默坐其處。須臾亡釵者來物色,審之良是,即付之。其人欲謝以錢,思永笑曰:「使我欲之,則匿金矣。」始就舉,持數釧為資。同舉者過之,出而玩,或墜其一於袖間,眾相為求索。思永曰:「數止此耳。」客去,舉手揖,釧墜於地,眾皆服其量。居母喪,窶甚,鄉人饋之,無所受。子衛,亦孝謹,以父老,棄官家居十餘年,族裏稱之。
張存,字誠之,冀州人。舉進士,為安肅軍判官。天禧中,詔銓司以身言書判取士,才得二人,存預其選。改著作佐郎,知大名府朝城縣。寇准為守,異待之。禦史中丞王曙,屢薦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
仁宗初親政,罷百官轉對,存請複之。又言:「前者曹修古輩同忤旨廢黜,布衣林獻可因上封事竄惡地,恐自今忠直之言,與夫理亂安危之機,蔽而不達。」因曆引周昌、朱雲、辛慶忌、辛毗事,以開帝意。曆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戶部度支副使。西邊動兵,以天章閣待制為陝西都轉運使。
黃德和之誣劉平也,存奏言:「平與敵接戰,自旦至暮,殺傷相當,因德和引卻,以致潰敗。方賊勢甚張,非平搏戰,其勢必不沮;延州孤壘,非平解圍,其城必不守。身既陷沒,而不幸又為讒狡所困,邊臣自此無複死節矣。」朝廷采其說,始遣文彥博按治,由是平得直,而德和誅。
元昊求款附,議者猶執攻討之策。存建言:「兵役不息,生民疲弊。敵既有悛心,雖名號未正,頗羈縻之。」遷龍圖閣直學士,知延州。以母老憚行,徙澤州,還為待制。逾年,知成德軍,複學士。
契丹與元昊結昏,陰謀相首尾,聚兵塞上而求關南。存言:「河北城久不治,宜留意。」乃以為都運使,盡城諸州。入知開封府,複使河北。王則反,坐失察,降知汀州。
存婿李易攵之弟李教,因醉為妖言,事覺自縊死。或言教不死,在貝州,父母私屬以存故得免。禦史案驗無狀,猶奪職知池州,又徙郴。久之,乃複職,以吏部侍郎致仕,凡十五年,積遷禮部尚書。
存性孝友,嘗為蜀郡,得奇繒文錦以歸,悉布之堂上,恣兄弟擇取。常曰:「兄弟,手足也;妻妾,外舍人耳。奈何先外人而後手足乎?」收恤宗屬,嫁聘窮嫠,不使一人失所。家居矜莊,子孫非正衣冠不見。與賓友燕接,垂足危坐終日,未嘗傾倚。棗強河決,勢逼冀城,或勸使他徒,曰:「吾家,眾所望也,苟輕舉動,使一州吏民何以自安。」訖不徙。卒,年八十八,諡恭安。
論曰:蔡襄、王素、餘靖,皆昭陵賢禦史也。襄數論治體,推韓琦、范仲淹之賢。素請罷不急之賞,論仁宗納二女子為非。靖黜夏竦、王舉正為不可用。蓋仁宗銳於求治,數君子提綱振紀而扶持之,卒成慶曆之治,良有以也。夫襄精於民事,吏不敢欺;靖用兵蠻徼,卒收功名;素在西邊多惠政,其尹開封,雖頗厭煩劇,再為渭州,邊民老幼,至相率稱賀,其惠之在民者,深矣哉。若呂溱論陳執中,則不欲以口舌中人。彭思永名士,能識程頤之賢,而不能容歐陽修之剛;蔣之奇之誣,竟坐是黜,士論憾之。劉平之死,眾莫敢言,張存獨處而明之。使忠義之氣,死而復生,較之諸人,亦無忝焉。
列傳第八十
○鄭獬陳襄錢公輔孫洙豐稷呂誨劉述劉琦錢顗鄭俠
鄭獬,字毅夫,安州安陸人。少負俊材,詞章豪偉峭整,流輩莫敢望。進士第一。通判陳州,入直集賢院、度支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誥。
英宗郎位,治永昭山陵,悉用乾興制度。獬言:「今國用空乏,近者賞軍,已見橫斂,富室嗟怨,流聞京師。先帝節儉愛民,蓋出天性,凡服用器玩,極于樸陋,此天下所共知也。而山陵制度,乃欲效乾興最盛之時,獨不傷儉德乎?願飭有司,損其名數。」又言:「天子初即位,郡國馳表稱賀,例官其人,此出五代余習,因仍未改。今庶官猥眾,充溢銓曹。況前日群臣進官,已布維新之澤,不須複行此恩,以開僥倖。」皆不報。又上疏言:「陛下初臨禦,恭默不言,所與共政者七八大臣而已,焉能盡天下之聰明哉?願申詔中外,許令盡言,有可採錄,召與之對。至於臣下進見,訪以得失,虛心求之,必能有益治道。」帝嘉納之。時詔諸郡敦遣遺逸之士,至則試之秘閣,命以官。頗有謬舉者,眾論喧嘩,旋即廢罷。獬言:「古之薦士,以謂拔十得五,猶得其半;況今所失未至十五,而遽以浮言廢之,可乎?願複此科,使豪俊無遺滯之歎。」未及行,出知荊南。治平中,大水求言,獬上疏曰:「陛下側身思咎,念有以消複之,不知求忠言者,將欲用之邪,抑但舉故事邪?觀前世之君,因變異以求諫者甚眾,及考其實,則能用其言而載於行事者,蓋亦鮮矣。今詔發天下忠義之士,必有極其所韞,以薦諸朝,一日萬機,勢未能盡覽,不過如平時下之中書、密院,至於無所行而後止。如是則與前世之為空言者等爾。謂宜選官置屬,掌所上章,與兩府近臣從容講貫,可則行之,否則罷之,有疑焉,則廣詢而決之。群臣得而眾事舉,此應天之實也。天下之進言也甚難,而上之受言也常忽。願陛下采群臣之章疏,容而聽之,史冊大書,以為某年大水,詔求直言,用某人之辭而求某事,以出夫前世之為空言者,無令徒掛牆壁為虛文而已。」還,判三班院。
神宗初,召獬夕對內東門,命草吳奎知青州及張方平、趙抃參政事三制,賜雙燭送歸舍人院,外廷無知者。遂拜翰林學士。朝廷議納橫山,獬曰:「兵禍必起於此。」已而種諤取綏州,獬言:「臣竊見手詔,深戒邊臣無得生事。今乃特尊用變詐之士,務為掩襲,如戰國暴君之所尚,豈帝王大略哉!諤擅興,當誅。」又請因諒祚告哀,遣使立其嗣子,識者韙之。
權發遣開封府。民喻興與妻謀殺一婦人,獬不肯用按問新法,為王安石所惡,出為侍讀學士、知杭州。禦史中丞呂誨乞還之,不聽。未幾,徙青州。方散青苗錢,獬言:「但見其害,不忍民無罪而陷憲網。」引疾祈閑,提舉鴻慶宮,卒,年五十一。家貧子弱,其柩槁殯僧屋十餘年,滕甫為安州,乃克葬。
陳襄,字述古,福州侯官人。少孤,能自立,出遊鄉校,與陳烈、周希孟、鄭穆為友。時學者沉溺于雕琢之文,所謂知天盡性之說,皆指為迂闊而莫之講。四人者始相與倡道于海濱,聞者皆笑以驚,守之不為變,卒從而化,謂之「四先生」。
襄舉進士,調浦城主簿,攝令事。縣多世族,以請托肋持為常,令不能制。襄欲稍革其俗,每聽訟,必使數吏環立於前。私謁者不得發,老奸束手。民有失物者,賊曹捕偷兒至,數輩相撐拄,襄語之曰:「某廟鐘能辨盜,犯者捫之輒有聲,餘則否。」乃遣吏先引以行,自率同列詣鐘所祭禱,陰塗以墨,而以帷蔽之。命群盜往捫,少焉呼出,獨一人手無所汙,扣之,乃為盜者;蓋畏鐘有聲,故不敢觸,遂服罪。
知河陽縣,始教民種稻。富弼為郡守,一見即禮遇之。襄留意教化,進縣子弟於學。或讒之於弼,謂其誘邑子以資過客,弼疑焉。人勸毀學舍以塞謗,不聽。久之,弼以語襄,襄曰:「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往矣。公苟有惑志,何名知己,」益講說不少懈。弼由是愈益奇之,及入相,薦為秘閣校理、判祠部。譯經僧死,遺表度十僧,列子廟三年度一道士,皆抑不行。
知常州,運渠橫遏震澤,積水不得北入江,為常、蘇二州病。襄度渠之丈尺與民田步畝,定其數,授以浚法。未幾,遂削望亭古堰,水不復積。入為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神宗立,奉使契丹,以設席小異于常,不即坐。契丹移檄疆吏,坐出知明州。明年,同修起居注,知諫院,改侍御史知雜事。論青苗法不便,曰:「臣觀制置司所議,莫非引經以為言,而其實則稱貸以取利,事體卑削,貽中外譏笑。是特管夷吾、商鞅之術,非聖世所宜行。望貶斥王安石、呂惠卿以謝天下。」又乞罷韓絳政府,以杜大臣爭利而進者,且言韓維不當為中丞,劉述、範純仁等無罪,宜複官。皆不聽,而召試知制誥。襄以言不行,辭不肯試,願補外。安石欲以為陝西轉運使,帝惜其去,留修起居注。襄懇辭,手詔諭之,乃就職。逾年,為知制誥,安石又欲出之,帝不許。尋直學士院,安石益忌之,擿其書詔小失,出知陳州,徙杭州,以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兼侍讀,判尚書都省。卒,年六十四,贈給事中。
襄蒞官所至,必務興學校。平居存心以講求民間利病為急。既亡,友人劉尋視其篋,得手書累數十幅,盈紙細書,大抵皆民事也。在經筵時,神宗顧之甚厚,嘗訪人材之可用者。襄以司馬光、韓維、呂公著、蘇頌、範純仁、蘇軾至於鄭俠三十三人對,謂光、維、公著皆股肱心膂之臣,不當久外;謂俠愚直敢言,發于忠義,投竄瘴癘,朝不謀夕,願使得生還。帝不能盡用。
錢公輔,字君倚,常州武進人。少從胡翼之學,有名吳中。第進士甲科。通判越州,為集賢校理、同判吏部南曹。曆開封府推官、戶部判官、知明州。衙前法以三等差次勞勤,應格者聽指酒場以自補,富者足欲而貧得日困,充募益鮮;額有不足,至役鄉民,破產不供費。公輔取酒場官鬻之,分輕重以給役者,不復調民。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
英宗即位,陳《治平十議》,大要言采民政,分吏課,擇守宰,置二府官屬。又作《帝問》一篇上之。王疇為翰林學士未久,擢副樞密。公輔謂疇素望淺,不草制。帝以初政用大臣,而公輔格詔,謫為滁州團練使。議者以為重,呂誨等上章救之,不得。逾年,起知廣德軍。神宗立,拜天章閣待制、知鄧州,複知制誥。入見,帝勞苦之,使錄《十議》以進,命知諫院。嘗至中書白事,富弼謂曰:「上求治如饑渴,正賴君輩同心以濟。」公輔曰:「朝廷所為是,天下誰敢不同!所為非,公輔欲同之,不可得已。」
王安石雅與之善,既得志,排異己者,出滕甫鄆州。公輔數於帝前言甫不當去。薛向更鹽法,安石主其議,而公輔謂向當黜,遂拂安石意,罷諫職,旋出知江寧府。明年,帝欲召還,安石言其助小人為異議,不宜在左右,但徙揚州。以病乞越,改提舉崇福觀,卒,年五十二。
孫洙,字臣源,廣陵人。羈丱能文,未冠擢進士。包拯、歐陽修、吳奎舉應制科,進策五十篇,指陳政體,明白剴切。韓琦讀之,太息曰:「慟哭流涕,極論天下事,今之賈誼也。」再遷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
治平中求言,以洙應詔疏時弊要務十七事後多施行,兼史館檢討、同知諫院,乞增諫員以廣言路。凡有章奏,輒焚其稿,雖親子弟不得聞。王安石主新法,多逐諫官禦史,洙知不可,而鬱鬱不能有所言,但力求補外,得知海州。免役法行,常平使者欲加斂緡錢,以取贏為功,洙力爭之。方春旱,發運使調民浚漕渠以通鹽舸,洙持之不下,三上奏乞止其役。旱蝗為害,致禱於朐山,澈奠,大雨,蝗赴海死。
尋幹當三班院。三班員過萬數,功罪籍不明,前後牴牾,吏左右出入,公為欺奸。洙革其甚者八事,定為令。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先是,百官遷敘,用一定之詞,洙建言:「群臣進秩,事理各異,而同用一詞;至或一門之內,數人拜恩,名體散殊,而格以一律。苟從簡便,非所以暢王言、重命令也。」詔自今封贈蔭補,每大禮一易,他皆隨等撰定。
元豐初,兼直學士院。澶州河平,作靈津廟,詔洙為之碑,神宗獎其文。擢翰林學士,才逾月,得疾。時參知政事闕,帝將用之,數遣中使、尚醫勞問。入朝期日,洙小愈,在家習肄拜跽,僨不能興,於是竟卒,年四十九。帝臨朝嗟惜,常賻外賜錢五十萬。
洙博聞強識,明練典故,道古今事甚有條理。出語皆成章,雖對親狎者,未嘗發一鄙語。文詞典麗,有西漢之風。士大夫共以丞輔期之,不幸早世,一時憫傷焉。
豐稷,字相之,明州鄞人。登第,為穀城令,以廉明稱。從安燾使高麗,海中大風,檣折,舟幾覆,眾惶擾莫知所為,稷獨神色自若。燾歎曰:「豐君未易量也。」知封丘縣,神宗召對,問:卿昔在海中遭風波,何以不畏?」對曰:「巨浸連天,風濤固其常耳,憑仗威靈,尚何畏!」帝悅,擢監察禦史。治參知政事章惇請托事,無所移撓,出惇陳州。徒著作佐郎、吏部員外郎,提點利州、成都路刑獄。
入為殿中侍御史。上疏哲宗曰:「陛下明足以察萬事之統,而不可用其明;智足以應變曲當,而不可用其智。順考古道,二帝所以聖;儀刑文王,成王所以賢。願以《洪範》為元龜,祖訓為寶鑒,一動一言,思所以為則于四海,為法於千載,則教化行,習俗美,而中國安矣。」劉奉世冊立夏國嗣子乾順,而乾順來賀坤成節,奉世遽出境,稷劾之,奉世以贖論,遷右司諫。揚、荊二王為天子叔父,尊寵莫並,密令蜀道織錦茵。稷於正衙論曰:「二聖以儉先天下,而宗王僭侈,官吏奉承,皆宜糾正。」既退,禦史趙幾謂曰:「聞君言,使幾汗流浹背。」改國子司業、起居舍人,曆太常少卿、國子祭酒。車駕幸太學,命講《書 ·無逸篇》,賜四品服,除刑部侍郎兼侍講。元祐八年春,多雪,稷言:「今嘉祥未臻,沴氣交作,豈應天之實未充,事天之禮未備,畏天之誠未孚歟?宮掖之臣,有關預政事,如天聖之羅崇勳、江德明,治平之任守忠者歟?願陛下昭聖德,祗天戒,總正萬事,以消災祥。」帝親政,召內侍居外者樂士宣等數人。稷言:「陛下初親萬機,未聞登進忠良,而首召近幸,恐上累大德。」
以集賢院學士知潁州、江寧府,拜吏部侍郎,又出知河南府,加龍圖閣待制。章惇欲困以道路,連歲亟徙六州。徽宗立,以左諫議大夫召,道除禦史中丞。入對,與蔡京遇,京越班揖曰:「天子自外服召公中執法,今日必有高論。」稷正色答曰:「行自知之。」是日,論京奸狀,既而陳瓘、江公望皆言之,未能動。稷語陳師錫等曰:「京在朝,吾屬何面目居此?」擊之不已,京遂去翰林。又乞辨宣仁誣謗之禍,且言:「史臣以王安石《日錄》亂《神宗實錄》,今方修《哲宗實錄》,願申飭之。」時宦官漸盛,稷懷《唐書·仇士良傳》讀於帝前,讀數行,帝曰:「已諭。」稷為若不聞者,讀畢乃止。
曾布得助嬖昵,將拜相,稷約其僚共論之。俄轉工部尚書兼侍讀,布遂相。稷謝表有佞臣之語,帝問為誰,對曰:「曾布也。陛下斥之外郡,則天下事定矣。」改禮部。論宋用臣不當賜美諡,不為書敕。哲宗升祔,議功臣配享,稷以為當用司馬光、呂公著。或謂二人嘗得罪,不可用。稷曰:「止論其有功于時爾,如唐五王豈非得罪于中宗,何嫌於配享?」又言:「陛下以'建中靖國'紀元,臣謂尊賢納諫,舍己從人,是謂'建中';不作奇技淫巧,毋使近習招權,是謂'靖國'。以副體元謹始之義。」禁內織錦緣宮簾為地衣,稷言:「仁宗衾褥用黃絁,服御用縑繒,宜守家法。」詔罷之。
稷盡言守正,帝待之厚,將處之尚書左丞,而積忤貴近,不得留,竟以樞密直學士守越。蔡京得政,修故怨,貶海州團練副使、道州別駕,安置台州。除名徙建州,稍複朝請郎。卒,年七十五。建炎中,追複學士,諡曰清敏。
初,文彥博嘗品稷為人似趙抃,及賜諡,皆以「清」得名。稷三任言責,每草疏,必密室,子弟亦不得見。退多焚稿,未嘗以時政語人。所薦士如張庭堅、馬涓、陳瓘、陳師錫、鄒浩、蔡肇,皆知名當世雲。
論曰:熙寧行新法,輕進少年爭趨競進,老成知務者逡巡引退,何其見幾之明耶?獬議論剴切,精練民事,青苗法行,獬獨幡然求去,至窘迫不堪,弗恤也。襄奮起海隅,屢折不變,學者卒從而化,乃心民事,死猶不已。公輔以忤安石見黜,洙為諫官不能言,至免役取贏,洙方力爭,所謂不揣其本者歟!稷劾蔡京,論司馬光、呂公著當配享廟庭,蓋亦名侍從也。
呂誨,字獻可,開封人。祖端,相太宗、真宗。誨性純厚,家居力學,不妄與人交。進士登第,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御史。時廷臣多上章訐人罪,誨言:「台諫官許風聞言事,蓋欲廣採納以補闕政。苟非職分,是為侵官。今乃詆斥平生,暴揚曖昧,刻薄之態浸以成風,請下詔懲革。」樞密副使程戡結貴幸,致位政地,誨疏其過,以宣徽使判延州。複上言:「戡以非才罷,不宜更委邊任;宣徽使地高位重,非戡所當得也。」兗國公主薄其夫,夜開禁門入訴。誨請並劾閽吏,且治主第宦者罪,悉逐之。禦藥供奉官四人遙領團練使,御前忠佐當汰複留,誨劾樞密使宋庠陰求援助,徇私紊法。詔罷庠而用陳升之為副使,誨又論之。升之既去,誨亦出知江州,時嘉祐六年也。
上疏請蚤建皇嗣,曰:「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唯陛下思忠言,奮獨斷,以遏未然之亂。又聞太史奏,彗躔心宿,請備西北。按《天文志》,心為天王正位,前星為太子,直則失勢,明則見祥。今既直且暗,而妖彗乘之,臣恐咎證不獨在西北也。自夏及秋,雨淫地震,陰盛之沴,固有冥符。近者宗室之中,訛言事露,流傳四方,人心駭惑,窺覦之志,可不防其漸哉!願為社稷宗廟計,審擇親賢,稽合天意,宸謀已定,當使天下共知。萬一有奸臣附會其間,陽為忠實,以緩上心,此為患最大,不可不察也。」仁宗以誨章付中書韓琦,由此定議。
召為侍御史,改同知諫院。英宗不豫,誨請皇太后日命大臣一員,與淮陽王視進藥餌。都知任守忠用事久,帝之立非守忠意,數間諜東朝,播為惡言,內外洶懼。誨上兩宮書,開陳大義,詞旨深切,多人所難言者。帝疾小愈,屢言乞親萬幾。太后歸政,誨言於帝曰:「後輔佐先帝歷年,閱天下事多矣。事之大者,宜關白咨訪然後行,示弗敢專。」遂論守忠平生罪惡,並其黨史昭錫竄之南方。內臣王昭明等為陝西四路鈐轄,專主蕃部。誨言:「自唐以來,舉兵不利,未有不自監軍者。今走馬承受官品至卑,一路已不勝其害,況鈐轄乎?」卒罷之。
治平二年,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上言:「台諫者,人主之耳目,期補益聰明,以防壅蔽。舊三院禦史,常有二十員,而後益衰減,蓋執政者不欲主上聞中外之闕失。今台闕中丞,禦吏五員,惟三人在職,封章十上,報聞者八九。諫官二人,一他遷,一出使,言路壅塞,未有如今日之甚者。竊為陛下羞之。」帝覽奏,即命邵必知諫院。
於是濮議起,侍從請稱王為皇伯,中書不以為然,誨引義固爭。會秋大水,誨言:「陛下有過舉而災沴遽作,惟濮王一事失中,此簡宗廟之罰也。」郊廟禮畢,複申前議,七上章,不聽;乞解台職,亦不聽。遂劾宰相韓琦不忠五罪,曰:「昭陵之土未幹,遽欲追崇濮王,使陛下厚所生而薄所繼,隆小宗而絕大宗。言者論辨累月,琦猶遂非,不為改正,中外憤郁,萬口一詞。願黜居外藩,以慰士論。」又與禦史範純仁、呂大防共劾歐陽修「首開邪議,以枉道說人主,以近利負先帝,陷陛下于過舉」。皆不報。已而詔濮王稱親,誨等知言不用,即上還告敕,居家待罪,且言與輔臣勢難兩立。帝以問執政,修曰:「禦史以為理難並立,若臣等有罪,當留禦史。」帝猶豫久之,命出禦史,既而曰:「不宜責之太重。」乃下遷誨工部員外郎、知蘄州。
神宗立,徙晉州,加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召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複知諫院,拜禦史中丞。初,中旨下京東買金數萬兩,又令廣東市真珠,傳雲將備宮中十閣用度。誨言:「陛下春秋富盛,然聰明睿知,以天下為心,必不留神於此,願亟罷之。」
王安石執政,時多謂得人。誨言其不通時事,大用之,則非所宜。著作佐郎章辟光上言,岐王顥宜遷居外邸。皇太后怒,帝令治其離間之罪。安石謂無罪。誨請下辟光吏,不從,遂上疏劾安石曰:「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陛下悅其才辨而委任之。安石初無遠略,惟務改作立異,罔上欺下,文言飾非,誤天下蒼生,必斯人也。如久居廟堂,必無安靜之理。辟光之謀,本安石及呂惠卿所導。辟光揚言:'朝廷若深罪我,我終不置此二人。'故力加營救。願察於隱伏,質之士論,然後知臣言之當否。」帝方注倚安石,還其章。誨求去,帝謂曾公亮曰:「若出誨,恐安石不自安。」安石曰:「臣以身許國,陛下處之有義,臣何敢以形跡自嫌,苟為去就。」乃出誨知鄧州。蘇頌當制,公亮謂之曰:「辟光治平四年上書時,安石在金陵,惠卿監杭州酒稅,安得而教之?」故制詞雲:「黨小人交譖之言,肆罔上無根之語。」制出,帝以咎頌,以公亮之言告,乃知辟光治平時自言他事,非此也。誨之將有言也,司馬光勸止之,誨曰:「安石雖有時名,然好執偏見,輕信奸回,喜人佞己。聽其言則美,施於用則疏;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且上新嗣位,所與朝夕圖議者,二三執政而已,苟非其人,將敗國事。此乃腹心之疾,救之惟恐不逮,顧可緩耶?」誨既斥,安石益橫。光由則服誨之先見,自以為不及也。
明年,改知河南,命未下而寢疾矣。旋提舉崇福宮,以疾表求致仕曰:「臣本無宿疾,醫者用術乖方,妄投湯劑,率任情意,差之指下,禍延四支。一身之微,固無足恤,奈九族之托何!」蓋以身疾諭朝政也。
誨三居言責,皆以彈奏大臣而去,一時推其鯁直。居病困,猶旦夕憤歎,以天下事為憂。既革,司馬光往省之,至則目已瞑。聞光哭,蹶然而起,張目強視曰:「天下事尚可為,君實勉之。」光曰:「更有以見屬乎?」曰:「無有。」遂卒,年五十八,海內聞者痛惜之。
元祐初,呂大防、範純仁、劉摯表其忠,詔贈通議大夫,以其子由庚為太常寺太祝。自誨罷去,禦史劉述、劉琦、錢顗皆以言安石被黜。
劉述字孝叔,湖州人。舉進士,為禦史台主簿,知溫、耀、真三州,提點江西刑獄,累官都官員外郎,六年不奏考功課。知審官院胡宿言其沉靜有守,特遷兵部員外郎,改荊湖南北、京西路轉運使,再以覃恩遷刑部郎中。
神宗立,召為侍御史知雜事,又十一年不奏課。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嘗言去奢當自後宮始,章辟光宜誅,高居簡宜黜,張方平不當參大政,王拱辰不當除宣徽使。皆不報。滕甫為中丞,述將論之。甫聞,先請對。甫退,述乃言甫為言官無所發明,且擿其隱慝。帝曰:「甫遇事輒爭,裨益甚多,但外人不知耳。甫談卿美不輟口,卿無言也。」
王安石參知政事,帝下詔專令中丞舉禦史,不限官高卑。趙抃爭之,弗得。述言:「舊制,舉禦史官,須中行員外郎至太常博士,資任須實曆通判,又必翰林眾學士與本台丞雜互舉。蓋眾議僉舉,則各務盡心,不容有偏蔽私愛之患。今專委中丞,則愛憎在於一己。若一一得人,猶不至生事;萬一非其人,將受權臣屬托,自立黨援,不附己者得以中傷,媒蘖誣陷,其弊不一。夫變更法度,其事不輕,而止是參知政事二人,同書劄子。且宰相富弼暫謁告,曾公亮已入朝,台官今不闕人,何至急疾如此!願收還前旨,俟弼出,與公亮同議,然後行之。」弗聽。
述兼判刑部,安石爭謀殺刑名,述不以為是。及敕下,述封還中書,奏執不已。安石白帝,詔開封府推官王克臣劾述罪。於是述率禦史劉琦、錢顗共上疏曰:「安石執政以來,未逾數月,中外人情囂然胥動。蓋以專肆胸臆,輕易憲度,無忌憚之心故也。陛下任賢求治,常若饑渴,故置安石政府。必欲致時如唐、虞,而反操管、商權詐之術,規以取媚。遂與陳升之合謀,侵三司利柄,取為己功;開局設官,用八人者分行天下,驚駭物聽,動搖人心。去年因許遵文過飾非,妄議自首按問之法,安石任一偏之見,改立新議,以害天下大公。章辟光獻岐邸遷外之說,疏間骨肉,罪不容誅。呂誨等連章論奏,乞加竄逐。陛下雖許其請,安石獨進瞽言,熒惑聖聽。陛下以為愛己,隱忍不行。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世子孫,守而勿失;乃欲事事更張,廢而不用。安石自應舉曆官,尊尚堯、舜之道,以倡率學者,故士人之心靡不歸向,謂之為賢。陛下亦聞而知之,遂正位公府。遭時得君如此之專,乃首建財利之議,務為容悅,言行乖戾,一至於此。剛狠自任,則又甚焉。奸許專權之人,豈宜處之廟堂,以亂國紀!願早罷逐,以慰安天下元元之心。曾公亮位居丞弼,不能竭忠許國,反有畏避之意,陰自結援以固寵,久妨賢路,亦宜斥免。趙抃則括囊拱手,但務依違大臣,事君豈當如是!」
疏上,安石奏先貶琦、顗監處、衢州鹽務。公亮疑太重,安石曰:「蔣之奇亦降監,當從之。」司馬光乃上疏曰:「臣聞孔子曰:'守道不如守官。'孟子曰: '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此古今通義,人臣之大節也。彼謀殺已傷自首刑名,天下皆知其非。朝廷既違眾議而行之,又以守官之臣而罪之,臣恐失天下之心也。夫絏食鷹鸇者,求其鷙也,鷙而烹之,將安用哉!今琦、顗所坐,不過疏直,乃以迕犯大臣,猥加譴謫,恐臣下自此以言為諱。乞還其本資,以靖群聽。」不報。
開封獄具,述三問不承。安石欲置之獄,光又與範純仁爭之,乃議貶為通判。帝不許,以知江州。逾歲,提舉崇禧觀。卒,年七十二,紹興初,贈秘閣修撰。
劉琦,字公玉,宣城人。博學強覽,立志峻潔。以都官員外郎通判歙州。召為侍御史,建言:「自城綏州,數致羌寇,宜棄之。」浙西開漕渠,役甚小,使者張大其事,以功遷官。言者論其非,詔琦就劾,官吏人人惴恐。琦但按首謀二人而已。既貶,通判鄧州而卒,年六十一。
錢顗,字安道,常州無錫人。初為甯海軍節度推官,守孫沔用威嚴為治,屬吏奔走聽命。顗當官而行,無所容撓,遇不可,必爭之,由是獨見器重。知贛、烏程二縣,皆以治行聞。
治平末,以金部員外郎為殿中侍御史裏行。許遵議謀殺案問刑名,未定而入判大理,顗以為:「一人偏詞,不可以汨天下之法,遵所見迂執,不可以當刑法之任。」不從。二年而貶,將出臺,於眾中責同列孫昌齡曰:「平日士大夫未嘗知君名,徒以昔官金陵,媚事王安石,宛轉薦君,得為禦史。亦當少思執國,奈何專欲附會以求美官?
顗今當遠竄,君自謂得策邪?我視君犬彘之不如也。」即拂衣上馬去。
後自衢徙秀州。家貧母老,至丐貸親舊以給朝晡,而怡然無謫官之色。蘇軾遺以詩,有「烏府先生鐵作肝」之句,世因目為「鐵肝禦史」。卒,年五十三。
鄭俠,字介夫,福州福清人。治平中,隨父官江甯,閉戶苦學。王安石知其名,邀與相見,稱獎之。進士高第,調光州司法參軍。安石居政府。凡所施行,民間不以為便。光有疑獄,俠讞議傅奏,安石悉如其請。俠感為知己,思欲盡忠。
秩滿,徑入都。時初行試法之令,選人中式者超京官,安石欲使以是進,俠以未嘗習法辭。三往見之,問以所聞。對曰:「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數事,與邊鄙用兵,在俠心不能無區區也。」安石不答。俠退不復見,但數以書言法之為民害者。久之,監安上門。安石雖不悅,猶使其子雱來,語以試法。方置修經局,又欲辟為檢討,更命其客黎東美諭意。俠曰:「讀書無幾,不足以辱檢討。所以來,求執經相君門下耳。而相君發言持論,無非以官爵為先,所以待士者亦淺矣。果欲援俠而成就之,取其所獻利民便物之事,行其一二,使進而無愧,不亦善乎?」
是時,免役法出,民商鹹以為苦,雖負水、舍發、擔粥、提茶之屬,非納錢者不得販鬻。稅務索市利錢,其末或重于本,商人至以死爭,如是者不一。俠因東美列其事。未幾,詔小夫裨販者免征,商之重者十損其七,他皆無所行。
是時,自熙寧六年七月不雨,至於七年之三月,人無生意。東北流民,每風沙霾曀,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並城民買麻糝麥麩,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至身被鎖械,而負瓦楬木,賣以償官,累累不絕。俠知安石不可諫,悉繪所見為圖,奏疏詣閣門,不納。乃假稱密急,發馬遞上之銀台司。其略雲:「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麥苗焦枯,五種不入,群情懼死;方春斬伐,竭澤而漁,草木魚鱉,亦莫生遂。災患之來,莫之或禦。願陛下開倉廩,賑貧乏,取有司掊克不道之政,一切罷去。冀下召和氣,上應天心,延萬姓垂死之命。今台諫充位,左右輔弼又皆貪猥近利,使夫抱道懷識之士,皆不欲與之言,陛下以爵祿名器,駕馭天下忠賢,而使人如此,甚非宗廟社稷之福也。竊聞南征北伐者,皆以其勝捷之勢、山川之形,為圖來獻,料無一人以天下之民質妻鬻子,斬桑壞舍,流離逃散,遑遑不給之狀上聞者。臣謹以逐日所見,繪成一圖,但經眼目,已可涕泣。而況有甚於此者乎!如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疏奏,神宗反覆觀圖,長籲數四,袖以入。是夕,寢不能寐。翌日,命開封體放免行錢,三司察市易,司農發常平倉,三衛具熙河所用兵,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權息追呼,方田、保甲並罷,凡十有八事。民間歡叫相賀。又下責躬詔求言。越三日,大雨,遠近沾洽。輔臣入賀,帝示以俠所進圖狀,且責之,皆再拜謝。
安石上章求去,外間始知所行之由,群奸切齒,遂以俠付禦史,治其擅發馬遞罪。呂惠卿、鄧綰言於帝曰:「陛下數年以來,忘寐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相與環泣於帝前,於是新法一切如故。
安石去,惠卿執政,俠又上疏論之。仍取唐魏徵、姚崇、宋璟、李林甫、盧祀傳為兩軸,題曰《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業圖跡》。在位之臣暗合林甫輩而反於崇、璟者,各以其類,複為書獻之。並言禁中有被甲、登殿等事。惠卿奏為謗訕,編管汀州。禦史台吏楊忠信謁之曰:「禦史緘默不言,而君上書不已,是言責在監門而台中無人也。」取懷中《名臣諫疏》二帙授俠曰:「以此為正人助。」惠卿暴其事,且嗾禦史張琥並劾馮京為黨與。俠行至太康,還對獄,獄成,惠卿議致之死。帝曰:「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嘉,豈宜深罪?」但徙英州。既至,得僧屋將壓者居之,英人無貧富貴賤皆加敬,爭遣子弟從學,為築室以遷。
哲宗立,始得歸。蘇軾、孫覺表言之,以為泉州教授。元符七年,再竄于英。徽宗立,赦之,仍還故官,又為蔡京所奪,自是不復出。布衣糲食,屏處田野,然一言一話,未嘗忘君。宣和元年卒,年七十九。裏人揭其閭為鄭公坊,州縣皆祀之於學。紹熙初,詔贈朝奉郎。官其孫嘉正為山陰尉。
論曰:誨以言三黜,述、琦、顗窮厄至死,皆充然無悔,身雖不偶,而聲名則昭著於天下後世矣。俠以區區小官,雖未信而諫,能以片言悟主,殃民之法幾於一舉而空之,功雖不成,而此心亦足以白於天下後世。呂惠卿、鄧綰之罪,可勝誅哉!
列傳第八十一
○何郯吳中複從孫擇仁陳薦王獵孫思恭周孟陽齊恢楊繪劉庠朱京
何郯,字聖從,本陵州人,徙成都。第進士,由太常博士為監察禦史,轉殿中侍御史,言事無所避。王拱辰罷三司使守亳,已而留經筵,郯乞正其營求之罪。石介死,樞密使夏竦讒其詐,朝廷下京東體實,郯與張昪極陳竦奸狀,事得寢。楊懷敏以衛卒之亂,猶為副都知,郯又與昪及魚周詢論之。仁宗召諭雲:「懷敏實先覺變,宜有所寬假。」郯等皆言不可,卒出之。郯爭辨尤力。帝曰:「古有碎首諫者,卿能之乎?」對曰:「古者君不從諫,則臣有碎首;今陛下受諫如流,臣何敢掠美而歸過君父。」帝欣納之。
夏竦倡張貴妃之功,諫官王贄遂言賊根本起于皇后閣,請究其事,冀搖動中宮,而陰為妃地。帝以語郯,郯曰:「此奸人之謀也。」乃止不究。辣負罪不去,郯等奏出知河南,竦乞留京師。郯言:「佞人在君側,為善政累,願勿革前命。」竦遂行。
時詔群臣陳左右朋邪、中外險詐,久而無所行。郯請閱實其是否,因言曰:「誠以待物,物必應以誠。誠與疑,治亂之本也,不可以一臣詐而疑眾臣,一士詐而疑眾士。且擇官者宰相之職,今用一吏,則疑其從私,故細務或勞於親決。分閫者將帥之任,今專一事,則疑其異圖,故多端而加羈制。博訪者大臣之體,今見一士,則疑其請托。相先後者士之常,今進其類,則疑為朋黨。君臣交疑,而欲天下無否塞之患,不可得矣。」
都知王守忠以修祭器勞,遷景福殿使,給兩使留後奉。郯曰:「守忠勞薄賞重。舊制,內臣遙領止于廉察。今雖不授留後,而先給其祿;既得其祿,必得其官;若又從之,則何求不可。」既又詔許如正班。守忠移閤門,欲綴本品坐宴,郯又言:「祖宗之制,未有內臣坐殿上者。此弊一開,所損不細。」守忠聞之,不敢赴。知雜禦史闕,執政欲進其黨,帝以郯不阿權勢,越次用之。郯遍曆三院,有直聲。晚節頗回畏,因地震言陰盛臣強,以譏切韓琦;又乞召還王陶以迎合上意,由是聲名損于禦史時也。
以母老求西歸,加直龍圖閣、知漢州。將行,上疏言:「張堯佐緣後宮親,叨竊非據,外庭竊議,謂將處以二府。若此命一出,言事之臣,必以死爭之。倘罷堯佐則傷恩,黜言者則累德,累德、傷恩,皆為不可。臣謂莫若富貴堯佐而不假之以權,如李用和可也。」其後卒罷堯佐宣徽之命。進集賢殿修撰、知梓州,擢天章閣待制,還判銀台司。時封駁之職廢,郯乞准故事,凡詔敕並由門下,從之。唐介出荊南,敕過門下,郯封還之,介複留諫院。遷龍圖閣直學士,為河東都轉運使。故相梁適帥太原,病不能事,內臣蘇安靜鈐轄兵馬,怙寵不法,皆劾奏之。
曆知永興、河南。治平末,再知梓州。居三年,老而病,猶乞進用。神宗薄之,詔提舉成都玉局觀。從臣外祠自此始。遂以尚書右丞致仕。卒,年六十九。
吳中複,字仲庶,興國永興人。父仲舉,仕李煜為池陽令。曹彬平江南,仲舉嘗殺彬所招使者。城陷,彬執之,仲舉曰:「世祿李氏,國亡而死,職也。」彬義而不殺。
中複進士及第,知峨眉縣。邊夷民事淫祠太盛,中複悉廢之。廉于居官,代還,不載一物。通判潭州,禦史中丞孫抃薦為監察禦史,初不相識也。或問之,抃曰:「昔人恥為呈身禦史,今豈有識面台官耶?」遷殿中侍御史。彈宰相梁適,仁宗曰:「馬遵亦言之矣。」且問中複曰:「唐自天寶後治亂分,何也?」中複曆引姚、宋、九齡、林甫、國忠用舍以對。適罷,中複亦通判虔州,未至,複還台。
富弼主李仲昌開六漯河,內臣劉恢密告所斷岡與國姓上名同,賈昌朝陰助之,欲以搖弼。詔中複往治,促行甚急。中複言:「獄起奸臣,非盛世所宜有。」馳至,較其名,乃趙征村也,亦無岡勢,獄以故得止。又彈宰相劉沆,沆罷。改右司諫,同知諫院。遷禦史知雜事、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澤州、瀛州,移河東都轉運使,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江寧府。郵兵苦巡轄官苛刻,縶而鞭之。獄具,法不至死,中複以便宜戮首惡,流其餘,入奏為令。曆成德軍、成都府、永興軍。
河北行青苗法,使者至,將先下州縣。中複檄之曰:「斂散自有期,今先事擾之,何也?」拒不聽,且以報。安撫司韓琦方疏諫青苗,錄其語以上。熙寧亻並省郡邑,以永康為縣,中複言:「永康控威、茂,不可廢。」其後因夷竟複之。關內大旱,民多流亡。中複請加賑恤,執政惡之,遣使往視,謂為不實,削一階,提舉玉隆觀。起知荊南,坐過用公使酒,免。卒,年六十八。中複樂易簡約,好周人之急,士大夫稱之。從孫擇仁。
擇仁字智夫,以父任,為開封雍丘主簿。元祐中,金水河堤壞,十六縣皆選屬庀役,得詣朝堂白事。宰相范純仁獨異之,曰:「簿領中乃有是人邪?」
建中靖國初,畿內饑,多盜,以擇仁知太康縣。始至,召令賊曹曰;「民窮而盜,非天性也,我以靜鎮之。若亡命椎埋故犯,我一切誅之,毋得貸。」群盜相戒不入境。中貴人譚稹奴犯法,按致於理。稹羞恚造譖,徽宗召戶部郎中宋喬年往鞫。喬年,伉吏也,疾驅至。候者惶遽入白,擇仁著衣冠坐廡下。喬年慮囚擿隱,剔抉帑庾出入,不能得毫毛罪,乃歸傳舍。擇仁上謁,喬年迎笑曰:「所以來,為察君罪,顧乃得一奇士,吾今薦君矣。」居數日,召詣闕。
方有事青唐,擢熙河路轉運判官,即以直秘閣為副使,從招討使王厚領兵深入,克蘭、廓城柵十三。加龍圖,進集賢殿修撰,為京畿都轉運使。鄭州城惡,受命更築之。或讒於帝曰;:「新城雜以沙土,反不如故,且速圮。」帝怒,密遣取塊城上,緘以來,令衛卒三投之,堅緻如削鐵,讒不能售。遂拜戶部侍郎兼知開封府。故事,尹以三日聽訟,右曹吏十輩列庭下,自占姓名,一人雲:「某人送某獄,某人當杖,某人去」,而尹無所可否。有竇鑒者,以捕盜寵,官諸司使,服金帶。擇仁視事,狃舊態來前,叱而械諸獄,一府大驚。賣珠人居民貨久不返,度事急,匿宦官楊戩第,擇仁跡取之,竄於遠。
戩中以事,出為顯謨閣直學士、知熙州,從永興軍。走馬承受藍從熙言其擅改茶法,奪職,免。再閱歲,以徽猷閣待制領江、淮發運,還直學士、知渭州。以病提舉崇福宮,起知青州,不克拜,卒,年六十六。
陳薦字彥升,邢州沙河人。舉進士,為華陽尉。盜殺人,棄屍民田。薦出驗,有以移屍告者。田主又殺其母。縣欲聞致殺二人,以逭薦失盜之責。薦不可,曰:「焉有誣人以自貰者邪!」已而獲盜。
從韓琦定州、河東幕府。性木強簡澹,獨琦知之最深,每語人曰:「廉於進,勇於退,嫌疑間毫髮不處,與人交久而不變,如彥升者,無幾也。」琦輔政,薦為秘閣校理、判登聞檢院、知太常禮院。
英宗諸王出閣,選為記室參軍,直集賢院。潁王為皇太子,加右諭德;王即位,拜天章閣待制,進知制誥、知諫院。薛向首謀取橫山,功不成,薦請以漢王恢之罪罪向。楊繪論曾公亮用人不當,言既行而遷侍讀,罷諫職。薦曰;「此乃宰相欲杜繪言爾,所言是,宜責宰相。」疏入不報。
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河決棗強,水官議于恩、冀、深、瀛之間築堤三百六十裏,期一月就功,役丁夫八萬。薦曰:「河未能為數州害,民力方困,願以歲月為之。」還,判流內銓、太常寺。議學校貢舉法,請會三年貢士數均之諸路,計口察孝廉如漢制。權主管禦史台,言李定匿所生母喪,不宜為禦史。罷台事。又以議典禮不合,出知蔡州。召為寶文閣學士兼侍讀,進資政殿學士。
屢求退,以為本州,命兩省燕餞資善堂。擢其子厚禦史台主簿。未幾,提舉崇福宮。卒,年六十九,贈光祿大夫。
王獵,字得之,長垣人。累應進士不第,乃治生積錢,既而歎曰:「此敗吾志也。」悉以班諸親族。慶曆用兵,詔求遺逸,范仲淹薦之,得出身為永興藍田主薄。府使之掌學。諸生有犯法者,獵自責數,以為教之不至,屏出之府。帥意其私,捕生下獄,獵前白曰:「此特年少不率教爾。致於理,不足以益美化,恐適貽士類辱。」帥悟而喜曰:「吾慮初不及此。」即釋生而待獵加敬。徙林慮令,縣依山,俗以搜田為生,不知學。獵立孔子廟,擇秀民誨之。漢杜喬墓在境中,往奠謁,建祠其旁。居官無絲發擾,吏民愛信,共目為清長官。
入為吳王潭王宮教授、睦親廣親宅講書、諸王侍講。凡在京藩十二年,宗室無高卑少長,各得其歡如一日。英宗在邸,尊禮之;入為皇子,即拜說書;及即位,拜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方議濮王稱,以問獵,獵不可。帝曰:「王待侍講厚,亦持此說邪?」對曰:「臣荷皇恩厚,不敢以非禮名號加于王,所以報王也。」帝大悟,自是不復議。以疾請謝事,不許。疾愈入見,帝喜曰:「侍講乃欲舍朕去乎?」
神宗立,進龍圖閣直學士。求知襄州,未行,改滑州。自工部郎中為本曹侍郎致仕,給全奉。後八年卒,年八十。詔賻絹千匹,官其二孫,賜家人冠帔,人以為寵。
孫思恭,字彥先,登州人。擢第後,即遭父喪,不肯複從官,二十年間才三書吏考。為宛丘令,轉運使以水災時調春夫,爭弗得,乃棄官去。吳奎薦其學行,補國子直講,加秘閣校理。事神宗藩邸為說書,又為侍講、直集賢院。以居中都久,力請補外,王奏留之。及即位,擢天章閣待制。
思恭性不忤物,犯而不校,篤於事上。有所見,必密疏以聞。帝亦間訪以政。歐陽修初不知思恭,修出政府,思恭盡力救解。出知江甯府、鄧州,以疾移單州,管幹南京留司禦史台。卒,年六十一。
思恭精關氏《易》,尤妙於《大衍》。嘗修天文院渾儀,著《堯年至熙寧長曆》,近世歷數之學,未有能及之者。
周孟陽,字春卿,其先成都人,徙海陵。醇謹夷緩。第進士,為潭王宮教授、諸王府記室。
英宗居環列,以其質厚,禮重之;會除知宗正寺,力辭,凡上十八表,皆孟陽為文。又從容陳古事以諷,英宗悚然起拜;及為皇子,愈堅臥不出。孟陽入見臥內,勸之曰:「天子知太尉賢,參以天人之助,乃發德音。何為堅拒如此?」英宗曰:「非敢徼福,以避禍也。」孟陽曰:「今已有此跡,設固辭不拜,使中人別有所奉,遂得燕安無患乎?」時中使趣召十輩,又命宗諤傾一宮往請,不能動,及是,意乃決。
帝即位,命為皇子位說書,以嘗侍藩邸,固辭。加直秘閣、同知太常禮院。數引對,訪以時務。最後,召至隆儒殿,在邇英苑中,群臣未嘗至。人疑且大用,帝亦諭以不次進擢意。孟陽稱他人,使代己,乃遷集賢殿修撰、同判太常寺兼侍讀。神宗初立,入奏事,方升殿,帝望見慟哭,左右皆泣下。拜天章閣待制。卒,年六十九。詔特官其婿及子孫二人,除其家負官緡錢數萬。
齊恢,字熙業,蒲陰人。唐宰相映之裔也。第進士,曆通判陳州,提點成都府路刑獄三年,徙河東。凡公帑格外饋餉之物,一無所受。單車而東,入為戶部判官。神宗出閣,精簡宮僚,韓琦薦其賢,以直昭文館,為潁王府翊善,進太子左諭德。帝即位,拜天章閣待制,知通進、銀台司。出知相州,召知審官西院,糾察在京刑獄。卒,年六十六。恢居鄉里,恂恂稱君子;臨政府,明白簡約,不苛擾,所至人愛之。帝念舊僚,自諫議大夫特贈工部侍郎。
楊繪,字元素,綿竹人。少而奇警,讀書五行俱下,名聞西州。進士上第,通判荊南。以集賢校理為開封推官,遇事迎刃而解,諸吏惟日不足,繪未午率沛然。仁宗愛其才,欲超置侍從,執政見其年少,不用。以母老,請知眉州,徙興元府。吏請攝穿窬盜庫縑者,繪就視之,蹤跡不類人所出入,則曰;「我知之矣。」呼戲沐猴者詰於庭,一訊具伏,府中服其明。在郡獄無系囚。
神宗立,召修起居注、知制誥、知諫院。詔遣內侍王中正、李舜舉等使陝西,繪言:「陛下新即位,天下拭目以觀初政。館閣、台省之士,朝廷所素養者不之遣,顧獨遣中人乎?」向傳範安撫京東西路,繪請易之,以杜外戚幹進之漸。執政曰:「不然,傳範久領郡,有政聲,故使守鄆,非由外戚也。」帝曰:「諫官言是,斯可窒異日妄求矣。」曾公亮請以其子判登聞鼓院,用所厚曾鞏為史官。繪爭曰:「公亮持國,名器視如己物。向者公亮官越,占民田,為郡守繩治,時鞏父易占亦官越,深庇之。用鞏,私也。」帝為寢其命。繪亦解諫職,改兼侍讀,繪固辭,滕甫言於帝。帝詔甫曰:「繪抗跡孤遠,立朝寡援,不畏強禦,知無不為。朕一見許其忠藎,擢置言職,信之亦篤矣。今日之除,蓋難與宰相並立于輕重之間,姑令少避爾,卿其諭朕意。」繪曰:「諫官不得其言則去,經筵非姑息之地。」卒不拜。未閱月,複知諫院,擢翰林學士,為禦史中丞。
時安石用事,賢士多謝去。繪言:「老成之人,不可不惜。當今舊臣多引疾求去:範鎮年六十有三、呂誨五十有八、歐陽修六十有五而致仕;富弼六十有八而引疾;司馬光、王陶皆五十而求散地,陛下可不思其故乎?」又言:「方今以經術取士,獨不用《春秋》,宜令學者以《三傳》解經。」免役法行,繪陳十害。安石使曾布疏其說。詔繪分析,固執前議,遂罷為侍讀學士、知亳州,曆應天府、杭州。再為翰林學士。
議者欲加孔子帝號,繪以為非禮,又言不宜用遼曆改置閏,悉從之。繪常薦屬吏王永年,禦史蔡承禧言其私通饋賂,坐貶荊南節度副使。詳在《竇卞傳》。數月,分司南京,改提舉太平觀,起知興國軍。元祐初,複天章閣待制,再知杭州。卒,年六十二。
繪為吏敏強,主愛利,而受性疏曠,訖以是見廢斥。然表裏洞達,一出於誠,為范祖禹所咨重。為文立就,有集八十卷。
劉庠,字希道,彭城人。八歲能詩。蔡齊妻以子,用齊遺奏,補將作監主簿。複中進士第,為高密廣平院教授。
英宗求直言,庠上書論時事。帝以示韓琦,琦對之「未識」,帝益嘉重,除監察禦史裏行。日食甫數日,苑中張具待幸,庠言非所以祗天戒,詔罷之。會聖宮修仁宗神禦殿,甚宏麗。庠言:「天子之孝,在繼先志,隆大業,不在宗廟之靡。宜損其制,以昭先帝儉德。」奉宸庫被盜,治守藏吏。庠言:「皇城幾察厲禁,實近侍主之,當並按。」仁宗外家李珣犯銷金法,庠奏言,法行當自貴近始。帝不豫,儲嗣未正,庠拜疏謂:「太子,天下本。漢文帝于初元即為無窮計。潁王長且賢,宜亟立,使日侍禁中,閱四方章奏。」帝皆行之。
神宗立,遷殿中侍御史,為右司諫。言:「中國禦戎之策,守信為上。昔元昊之叛,五來五得志,海內為之困弊。今莫若示大信、舍近功,為國家長利。」奉使契丹。故事,兩國忌日不相避。契丹張宴白溝,日當英宗祥祭,庠丐免,契丹義而聽之。
除集賢殿修撰、河東轉運使。庠計一路之產,鐵利為饒,請復舊冶鼓鑄,通隰州鹽礬,博易以濟用。又請募民入粟塞下,豫為足食。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契丹侵霸州土場,或言河北不可不備。庠上五策,料其必不動,已而果然。大河東流,議者欲徙而北。內侍程昉希功,請益兵濟役。庠請遲以歲月,徐觀其勢而順導之。朝廷是其議。移知真定府,又為河東都轉運使,召知開封府。
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欲見之,戒典謁者曰:「今日客至勿納,惟劉尹來,即告我。」有語庠者曰:「王公意如此,盍一往見。」庠謂:「見之,何所言?自彼執政,未嘗一事合人情。脫問青苗、免役,將何辭以對?」竟不往。奏論新法,神宗諭之曰:「奈何不與大臣協心濟治乎?」庠曰:「臣子于君父各伸其志。臣知事陛下,不敢附安石。」會與蔡確爭廷參禮,遂以為龍圖閣直學士、知太原府。請複憲州募民子弟剽銳工技擊者,籍為勇敢,仿漢謫戍法,貰流以下罪徙實河外。
契丹建牙雲中,遣騎涉內地,邊吏執之。契丹檄取紛然,又遣使議疆事。眾疑其造兵端,欲大為備。庠奏言:「雲朔歲儉,軍無見糧。契丹張形示強,造端首禍,曲在彼不在我,願勿聽。宜先諭以理,然後飭兵觀釁。」帝嘉使者辭順,訖以黃嵬山分水嶺立新疆。遭母喪,服終,知成都府。乞禁西山六州與漢人婚姻,勿蹈吐蕃取維州之害。徙秦州。坐失舉,降知虢州,移江寧府、滁州,徙永興軍。時西征無功,關內騷動。庠過關,力言虛內事外,恐搖根本,帝感納其忠。
元祐初,加樞密直學士、知渭州。卒,年六十四。宣仁聞之曰:「帥臣極難得,劉庠可惜也。」庠有吏能,淹通歷代史,王安石稱其博。卒後,蘇頌論庠治平建儲之功,詔褒錄其子。
朱京,字世昌,南豐人。父軾,有隱德。京博學淹貫,登進士甲科。教授亳州、應天府,入為太學錄。神宗數召見論事,擢監察禦史。時中丞及同僚多罷去,京抗疏曰:「禦史假之則重,略之則輕。今耳目之官,屢進屢卻,則言者不若靜默為賢,直者不若柔從為智。偷安取容,雖得此百數,亦何益國邪?」他日入見,帝勞之曰:「昨覽奏疏,所補多矣。」京風神峻整,見者憚之,目為真禦史。
初,台臣奏事,必先移閤門,得班乃入。京嘗以名聞,翌旦既入,會有先之者,不及對而退。帝問京安在,左右以告,詔趣之入,辰漏且盡,為留班以須。未幾,論大臣除擬有愛憎之私。中書言其失實,謫監興國軍鹽稅。曆太常博士、湖北、京西、江東轉運判官,提點淮西刑獄、司封員外郎。元符初,遷國子司業。京在元祐時,嘗為《幸太學頌》,或擿其語有及先朝者,京亦固辭不拜。徽宗初立,複命之,逾月而卒。
論曰:何郯、吳中複,皆良禦史也。郯出夏竦,阻王守忠,奸人庶幾少戢矣。中複恥識面台官,其所守可見矣。薦之論李定,思恭之右歐陽修,繪請惜老成,庠不附新法,數子所見,何其同也。獵為令而興孔子廟,孟陽以教授而參決大計,此其卓然者乎。恢臨政簡約,無可議者。京持論端確,竟以去位,君子惜之。
列傳第八十二
○蔚昭敏高化周美閻守恭孟元劉謙趙振張忠范恪馬懷德安俊向寶
蔚昭敏,字仲明,開封祥符人。父興,事周世宗,數戰伐有功,又從太宗平太原,終龍尉都虞候。真宗為襄王,昭敏自東班殿侍選隸襄王府。帝即位,授西頭供奉官,累遷崇儀使、冀貝行營兵馬都監。契丹以五千騎突至冀州城南,昭敏帥部兵與戰,敗之,得其器甲,賊遁去,而師不失一人。
咸平四年,領順州刺史、定州行營鈐轄兼押大陣,又為鎮、定、高陽關三路先鋒。契丹入寇,帝北巡至大名,契丹退趨莫州,昭敏與範廷召追至莫州東三十裏,斬首萬餘級,擒生口甚眾,契丹委器甲遁去。拜唐州團練使,累遷至殿前副都指揮使,遷都指揮使、保靜軍節度使。以足疾,命入謁無拜。卒,贈侍中。
高化,字仲熙,真定人。少沉勇有力,不事耕稼,學擊劍,善射。契丹犯河北,應募轉餉飛狐口。楊業留戲下,使捕賊酋大鵬翼,獲之。會契丹又犯真定,乃辭業還家,家屬盡為契丹所掠去。從州將入京師,遂隸禁軍,選為襄王牽龍官。王尹京,命巡內外八廂,積獲奸盜甚眾。盜有遺化金帛者,化弗受。一日,王趨急召出府門,馬驚墮,化掖之而起。王曰:「微爾。吾幾殆。」益親信之。
真宗即位,擢禦龍弩直雙員都頭,累遷禦龍骨朵直都虞候。乾興初,授天武右第二軍都指揮使、榮州刺史,遷天武右廂都指揮使、蜀州團練使。天聖六年夏,大雨,命護汴堤。夜馳至城西,堤欲壞,督守兵負土不能遏。時夏守恩方典軍,積材木城隅,化盡取以塞堤,乃得無患。仁宗嘉之,進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龔州防禦使,為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徙涇原路、權知渭州,遷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
發兵襲明珠族,不利,降滑州總管。改興州防禦使、真定路副都總管,徙高陽關路。修護章惠太后園陵,累拜殿前副都指揮使,曆建武軍節度使。以老,辭管軍。詔入朝,化又固請,改武安軍節度使、知滄州,未行,改相州。部有大獄已具,皆當論死。化疑之,遣移訊,果出無罪者三人。逾年,複告老,以右屯衛上將軍致仕。卒,年八十。贈太尉,諡曰恭莊。
化謹質少過,馭軍有法。雖起身行伍,然頗知民事焉。
周美,字之純,靈州回樂人。少隸朔方軍,以材武稱。趙保吉陷靈州,美棄其族,間走歸京師,天子召見,隸禁軍。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禦城北門,美慷慨自陳,願假數騎縛契丹將至闕下,帝壯之,常令宿衛。
天聖初,德明部落寇平涼方渠,美以軍候戍邊,與州將追戰,破之于九井原、烏侖河,斬首甚眾。累遷天武都虞候。元昊反,陝西用兵,經略使夏竦薦其材,擢供備庫使、延州兵馬都監。夏人既破金明諸砦,美請於經略使范仲淹曰:「夏人新得志,其勢必複來。金明當邊沖,我之蔽也,今不亟完,將遂失之。」仲淹因屬美複城如故。數日賊果來,其眾數萬薄金明,陣于延安城北三十裏。美領眾二千力戰,抵暮,援兵不至,乃徙軍山北,多設疑兵。夏人望見,以為救至,即引去。既而複出艾蒿砦,遂至郭北平,夜鬥不解。美率眾使人持一炬從間道上山,益張旗幟,四面大噪,賊懼走。獲牛羊、橐駝、鎧甲數千計,遂募兵築萬安城而還。敵複寇金明,美引兵由虞家堡並北山而下,敵即引卻。遷文思使,徙知保定軍。經略使龐籍表留之,改東路都巡檢使。敗敵于金湯城,焚其族部二十一。
元昊大入,據承平砦。諸將會兵議攻討,洛苑副使種世衡請齎三日糧直搗敵穴。美曰:「彼知吾來,必設伏待我。不如間道掩其不意。」世衡不聽。美獨以兵西出芙蓉穀,大破敵。世衡等果無功。未幾,敵複略土塠砦,美迎擊於野家店,追北至拓跋穀,大敗其眾。以功遷右騏驥使。軍還,築柵于蔥梅官道穀,以據敵路。令士卒益種營田,而收穀六千斛。複率眾繇廳子部西濟大理河,屠劄萬多移二百帳,焚其積聚以歸。籍、仲淹交薦之,除鄜延路兵馬都監,遷賀州刺史。
初,美自靈武來,上其所服精甲,詔藏軍器庫。至是,加飾黃金,遣使即軍中賜之。又破敵於無定河,乘勝至綏州,殺其酋豪,焚廬帳,獲牛馬、羊駝、器械三百計,因城龍口平砦。敵以精騎數千來襲,美從百餘騎馳擊破之。加本路鈐轄,遂為副總管。遷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通州刺史;進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陵州團練使。
慶曆中,又城清水、安定、黑水、佛堂、北橫山、乾穀、土明、柳穀、雕巢、盧兒、原安砦十一堡。安定之役,諜報敵數萬將大至,經略使遣管勾機宜楚建中分諸將兵,趣城黑水以待。諸將憚敵且至,不肯與兵。美曰:「兵常以寡擊眾,何自怯也。」卒以兵二千與建中,而敵亦引去。每邊書至,諸將各擇便利,獨美未嘗辭難,然所向輒克,諸將以此服之。曆侍衛親軍馬軍殿前都虞候、眉州防禦使、步軍副都指揮使、遂州觀察使、鄜延副都總管。召還,授耀州觀察使,又進馬軍副都指揮使。卒,贈忠武軍節度使,諡忠毅。
自陝西用兵,諸將多不利,美前後十余戰,平族帳二百,焚二十一,招種落內附者十一族,複城堡甚多。在軍中所得祿賜,多分其戲下,有餘,悉饗勞之。及死,家無餘貲。子蚤卒,以孫永清為子,官至引進副使。
閻守恭,並州榆次人。父榮,倜儻有志略,劉繼元欲召至帳下,辭以母老不就。守恭生而體貌奇偉,榮曰:「是必當事太平天子,吾無恨矣。」後十七年,劉氏平,徙太原民於大名府,因家焉。往來負販於並、汾間,過西山,聞郭進為都巡檢使,太宗甚寵遇之。乃慨然曰:「進不遇主,亦行伍爾,吾自度豈不及進邪?」遂應募,隸拱聖軍,擢殿前押班。
咸平中,從幸河北,以功為捧日副指揮使,曆拱聖、龍衛、捧日指揮使,累遷左第二軍指揮使、乾州刺史。明道中,落軍職,以德州刺史為永興軍兵馬鈐轄,徙並代路。
守恭性沉勇,禦軍嚴。雖家居如對賓客。常訪求士大夫,取郭進事而師法之。所得奉祿悉散予人。在並州,因春社會賓客曰:「守恭,太原一貧民爾。徒步位刺史,老複官鄉里,逾分多矣。今日與卿輩訣。」後十日卒。
孟元,字善長,洺州人。性謹願少過,頗喜讀書。少隸禁軍,以挽強選補殿侍,累遷散都頭班指揮使,擢如京使、並代州兵馬都監,改鈐轄,徙高陽關路,又徙真定路。
王則據貝州反,元赴城下攻戰,被數十創,又中機石,墜濠中。既出,戰愈力。更募死士由永濟渠穴地以進。賊平,改右騏驥使,徙大名府路鈐轄。河朔饑,權知滄州。民鬻鹽為生,歲荒鹽多不售,民無以自給。元度軍食有餘,悉用易鹽,繇是民不轉徙。
禦史中丞郭勸言其貝州功而賞未當,乃擢普州刺史,遷宮苑使,專管勾麟府軍馬事。護築永寧堡,敵不敢動。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團練使、高陽關馬步軍總管,遷天武、捧日四廂都指揮使,又遷步軍都虞候、眉州防禦使、並代路副都總管。判北京賈昌朝奏為大名府路副都總管,徙定州路,遷馬軍都虞候,徙鄜延路,行至鄭州卒,贈遂州觀察使。
劉謙,字漢宗,開封人。少補衛士,數遷至捧日右廂都指揮使,領嘉州團練使兼京城巡檢。元昊反,改博州團練使、環慶路馬步軍總管兼知邠州。謙不讀書,然鬥訟曲直,皆區處當理。前守者多強市民物以飾廚傳,謙獨無所撓,邠人頗愛之。夏竦奏為涇原路總管,徙知涇州,未行,會賊寇鎮戎軍,謙引兵深入賊境,破其聚落而還。以功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象州防禦使。暴疾卒,贈永清軍節度觀察留後。
趙振,字仲威,雄州歸信人。景德中,從石普于順安軍。獲契丹陣圖,授三班借職。後數年,為隰州兵馬監押,捕盜於青灰山,殺獲甚眾。
高平蠻叛,徙湖北都巡檢使兼制置南路。以南方暑濕,弓弩不利,別創小矢,激三百步,中輒洞穿,蠻遂駭散。歲中,遷慶州沿邊都巡檢使。時,金湯李欽、白豹神木馬兒、高羅跛臧三族尤悍難制,振募降羌,啖以利,令相攻,破十餘堡。欽等詣振自歸。振為置酒,先酹,取細仗,圍財數分,植百步外共射。欽等百發不中,振十矢皆貫,欽等皆驚,誓不復敢犯。
明年,涇原屬羌胡薩逋歌等叛,鈐轄王懷信以兵數千屬振游奕,屢捷。從數十騎詣懷信,遇賊十倍,射殪數十,餘悉退散。數月,賊數萬圍平遠砦,都監趙士龍戰沒。振出別道,力戰抵砦,奪取水泉,率敢死士破圍,賊走,追斬數千級,徙涇原都鹽,曆知順安、保安、廣信軍、霸州,改京東都大提舉捉賊。明年,知環州,累遷象州防禦使。
元昊將反,為金銀冠珮隱飾甲騎遺屬羌,振潛以金帛誘取之,以破其勢,得冠珮銀鞍三千、甲騎數百。告鄰部俾以環為法,不聽,於是東茭、金明、萬劉諸族勝兵數萬,悉為賊所有。及劉平等皆敗,唯環慶無患。自本路馬步軍副總管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鄜延路副都總管、知延州,代範雍。尋改捧日、天武四廂。振謂將吏曰:「今賊以我夷傷,必乘勝以進,勢宜固守。尚慮諸城不能皆如吾謀,苟延州弗支,則陝西未可測,此天下安危之機也。」
未幾,賊寇塞門砦。振有兵幾八千,按甲不動。砦中兵才千人,屢告急,被圍五月,才遣百餘人赴之,砦遂陷。砦主高延德、鹽押王繼元皆沒於賊。振坐擁兵不救,為都轉運使龐籍所奏,貶白州團練使、知絳州。未行,會延德、繼元家複訴於朝,敕禦史方偕就劾振。法當斬,再貶太子左清道率府率、潭州安置。逾年,複右武衛將軍、惠州團練使、並代路兵馬鈐轄,就遷副總管、祁州團練使。
元昊既破豐州,將襲近砦,振率鈐轄張亢、麥允言出麟州深柏堰,擊破之。兼領嵐、憲六州軍事。河外饑,振設法通砦外商,得米數十萬斛,軍民以濟。進博州防禦使,改解州致仕。複起為左神武軍大將軍,卒。
振剛強自負,有武力,便弓馬,喜謀畫,輕財尚氣,眾樂為用。子珣、瑜,皆工騎射。
珣年十六,仁宗召試便殿,授三班借職。景祐中,有言珣藝益進,且習書史。複召見閱武伎,又試策略於中書,條對數千言。自殿直進閣門祗候,未幾,除濠州兵馬都監。
初,珣隨父在西邊,訪得五路徼外形勝利害,作《聚米圖經》五卷。詔取其書,並召珣至,又上《五陣圖》、《兵事》十餘篇。帝給步騎使按陣,既成,臨觀之。陳執中招討陝西,薦為緣邊巡檢使。呂夷簡、宋庠為奏曰:「用兵以來,策士之言以萬計,無如珣者。」即擢通事舍人、招討都監。珣自以年少新進,辭都監。授兵萬人,御賜鎧仗,令自擇偏裨、參佐,居涇原,兼治籠竿城。
麻氈、党留百餘帳處近塞為暴,珣白府,引兵二萬,自靜邊曆揆吳抵木寧襲賊,俘獲數千計。靜邊將劉滬殿后,為賊所掩。珣登阪望見,從騎數百複入,拔滬之眾以出,土皆嘆服。瞎氈居龕穀無所屬,珣與書招之,遺以綈綿,瞎氈聽命。
改本路都監,詔追入朝。將行,適元昊大入,府檄留珣,會葛懷敏於瓦亭。懷敏已屯五穀口西至馬欄城,聞夏人徙軍新壕外,議欲質明掩襲。珣謂懷敏曰:「敵遠來,眾倍鋒銳,莫若依馬欄城布柵以扼其路,守鎮戎城以便餉道,俟其衰擊之,此必勝之道也。不然,必為賊所屠。」懷敏不聽,兵遂逼鎮戎城,越界壕,抵定川。未及陣,夏人引鐵騎來犯,珣居陣西北,瑜亦在軍中,戰甚力。東壁兵輒潰,中軍大擾,珣擁刀斧手前鬥,夏眾稍卻,我軍複陣。懷敏詰朝退走,就食鎮戎。俄夏騎四合,珣被擒,瑜以身免。
珣美風儀,性勁特好學,恂恂類儒者。既沒,人多惜之。贈莫州刺史,後卒賊中。瑜弟璞,亦知名。
張忠,字聖毗,開封人。先世業農,忠慷慨不事生產。初隸禁軍,累遷龍、神衛左第二軍指揮使。仁宗即位,遷天武左第三指揮使、融州刺史,改天武右廂指揮使、潮州團練使。未幾,真拜齊州團練使,擢知滄州、本路鈐轄。楊懷敏以忠禦下急,因奏對言之,徙澶州總管。會河決商胡,詔留戍滿卒以助堤役,輒群噪,將劫庫兵為亂。州將恐,召忠議。忠潛捕倡前者數人,斬以徇。明年,以疾求醫京師,卒。
范恪,字許國,開封人。初名全,少隸軍籍于許州,選入捧日軍,又選為殿前指揮使,曆行門、龍旗直、散員押班。康定元年,元昊數寇邊。試武伎,擢內殿崇班、慶州北路都巡檢使,與攻白豹城,破之。既還,夏人遣騎襲其後。恪設伏崖險,敵半度,邀擊之,斬首四百級,生獲七十餘人。以功遷內殿承制。
嘗會諸道兵攻十二盤暨咄當、迷子砦,中流矢,督戰愈力。視炮石中有火爨者,恪取號於眾曰:「賊矢石盡,用灶下甓矣。」於是士卒爭奮,果先得城。遷供備庫副使。
恪有弓勝一石七鬥,其箭鏃如鏵,名曰鏵弓。又於羽間識其官稱、姓氏,凡所發必中,至一箭貫二人。他日,取蕉蒿砦歸,恪獨殿后,為數千騎所襲。屬視矢箙止有二鏵,即為引滿之勢,賊遽卻。嘗與總管杜惟序、鈐轄高繼隆將兵分討漢乞、薛馬、都嵬等三砦,恪先破都嵬,而繼隆圍薛馬不能下,恪馳往取之,既又援惟序下漢乞砦。改左騏驥副使。
虜犯大順城,諸將皆閉城自守。恪率兵二千余,戰克之。改宮苑副使、環慶路兵馬都監,因特召見。仁宗謂曰:「適有邊奏,賊犯高平軍劉璠堡,可乘驛亟往。」遂遷禮賓使、榮州刺史、環慶路鈐轄,手詔令趣范仲淹麾下起兵赴援。恪晝夜兼行,比至平涼,賊已解。頃之,遷洛苑使,權秦鳳路兵馬總管。
恪驍勇善射,臨難敢前,故數有戰功,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累遷至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曆坊州刺史、解州防禦、宣州觀察使、保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以疾出為永興軍路副都總管,數月卒,贈昭化軍節度使。
馬懷德,字得之,開封祥符人。父玉,東頭供奉官,言懷德可試引弓、擊劍、角牴,補三班奉職,為延州南安砦主、東路巡檢。數以少擊西賊,敗其眾。范仲淹知延州,修青澗城,奏懷德為兵馬監押,以所部兵入賊境,破遮鹿、要冊二砦,親射殺其酋狗兒廂主,遷左班殿直。又率蕃漢燒蕩賊海溝、茶山、龍柏、安化十七砦三百餘帳,斬首數百級,虜馬駝牛羊萬數,遷右侍禁。
以范仲淹、韓琦薦,授閣門祗候,延州龐籍入奏為東路都巡檢使。夷黑神、厥保等十八砦,賊以四萬騎犯邊,趨僕射穀。懷德以兵數千據谷旁高原待之,斬首二百級,得畜產、器械以千數。遷內殿崇班。又以兵修龍安城,虜不敢犯,遂為鄜延路都監。又城綏平,破賊青化、押班、吃當三砦,殺獲甚眾。
元昊為夏國主,命國子博士高良夫與懷德會西人畫界。龐籍具論其前後功,遷供備庫副使兼閣門通事舍人。時用兵久,民多亡散,懷德招輯有方,經略使梁適奏請推其法諸路。曆知保安軍、環州、環慶益利路鈐轄,累遷至四方館使、舒州團練使,徙鄜延路副都總管。
坐違法賂宦官閻士良,為安撫呂景初奏,降四方館使、英州刺史。大名府路總管,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象州防禦使、鄜延路副都總管,遷馬軍都虞候,徙環慶路。環州蕃官蘇恩以其屬叛,往降之。又遷殿前都虞候、步軍副指揮使、隨州觀察使。
英宗即位,遷靜難軍節度觀察留後,召還,卒,贈安遠軍節度使。嘗因戰,流矢中其顙,鏃入於骨,以弩弦系鏃,發機而出之。
安俊,字智周,其先太原人。祖贇,高州團練使。仁宗為皇太子,俊以將家子謹厚,選為資善堂祗候。及即位,補右班殿直,累遷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為環州都監。破趙元昊吃江、井那等諸砦,安撫使韓琦上其功,遷內殿崇班、環慶路都監,徙涇原。契丹欲渝盟,與狄青、範恪同召至京師,將使備北邊,擢內園副使。翌日,改禮賓使。
會葛懷敏敗,命為秦鳳路鈐轄,複徙涇原。因條上禦戎十三事,改原州,徙麟州,遷六宅使、貴州刺史、知忻州,徙代州。為帥臣誣奏,降京東路鈐轄。富弼知青州,為之辨理,真除虢州刺史,徙高陽關路,又遷原州刺史,知滄、涇、冀三州。秦州築古渭城,蕃部大擾,徙秦鳳路總管。曆龍神衛、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果州團練使,環慶路副總管;遷侍衛步軍都虞候、陵州防禦使。卒,贈閬州觀察使。
俊久在邊,羌人識之。環州得俘虜,知州種世衡問之曰:「若屬於吾將孰畏?」曰:「畏安大保。」指俊於坐曰:「此長髯將軍是也。」
向寶,鎮戎軍人,為御前忠佐,換禮賓使,涇原、秦鳳鈐轄。積勞,自皇城使帶禦器械,曆真定、鄜延副總管,遷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嘉州團練使,卒。
寶善騎射,年十四,與敵戰,斬首二級。及壯,以勇聞。有虎踞五原卑邪州,東西百里斷人跡,寶一矢殪之。道過潼關,巨盜郭邈山多載關中金帛、子女,寶射走之,盡得其所掠。嘗至太原,梁適射弩再中的,授寶矢射之,四發三中。適曰:「今之飛將也。」神宗稱其勇,以比薛仁貴。及死,厚恤其家。
論曰:蔚昭敏、高化、周美,蓋皆有功于邊鄙者。化在蜀州,取軍中積材以塞水患,又能平反冤獄,脫人于死,蓋武人之知民事者。美敗夏人,焚族部,城堡砦,未嘗擇便利,而所向輒勝;所得祿賜,悉分與麾下,士亦樂為之用,推古良將,何以加此。閻守恭慕郭進為人,而慷慨自效,起徒步至刺史,其志亦豈小哉。孟元、劉謙、馬懷德、範恪皆經略西鄙,數戰有功。其初起自卒伍,而能練習民事、招輯散亡,不獨一武夫而已。趙振挽強命中,精曉兵機。塞門之敗,振擁兵不救,何獨暗於此邪?」子珣年少習書史,閱武技,用兵以來,人以為無如珣者。籠竿一戰,西人奔走不暇,從容而拔劉滬于死,英風義烈,何可少哉!葛懷敏以不用珣計而取敗,珣亦力戰而沒,惜哉!安俊、向寶無多戰功,夏人皆識其名而畏之。張忠區區,較之諸人,未可同日語也。
列傳第八十三
○石普張孜許懷德李允則張亢兄奎劉文質子渙滬趙滋
石普,其先幽州人,自言唐河中節度雄之後,徙居太原。祖全,事周為鐵騎軍使。父通,事太宗于晉邸。普十歲給事邸中,以謹信見親,補寄班祗候,再遷東頭供奉官。賊邢橐駝、賈禿指數百人寇掠永興諸縣,命普督兵往捕,悉獲之。遷內殿崇班、帶禦器械。李順叛,普為西川行營先鋒,與韓守英、馬知節誅斬之。遷西京作坊使、欽州刺史。順餘黨複寇邛蜀,偽稱邛南王。又為西川都提舉捉賊使。時蜀民疑不自安,多欲為盜者,普因馳入對,面陳:「蜀亂由賦斂苛急,農民失業,宜稍蠲減之,使自為生,則不討而自平矣。」帝許之。普即日還蜀,揭榜諭之,莫不悅服。賊平,賜白金三千兩、襲衣、金帶、鞍勒馬。累遷洛苑使、富州團練使、延州緣邊都巡檢使。羌酋乜羽內寇,普追殺之。
從真宗幸大名,會王均叛,以為川峽路招安巡檢使,佐雷有終率諸將進討。至天回鎮,賊出拒戰,普領前陣力擊破之。賊退保益州,王師圍城數月不下,普繕車炮,又為地道攻城。城破,均夜半突圍,由南門遁,普引兵追擊于富順監,均自殺,餘黨皆平。遷冀州團練使,賜黃金三百兩、白金三千兩。故事,正任不兼帶禦器械,帝特以命普。
契丹犯邊,為保州兵馬鈐轄、北面行營押策先鋒,與契丹戰廉良城,又戰長城口,獲俘馘器甲甚眾。徙定州路副都總管。靈州失守,益兵備關中,徙永興軍副都總管。時軍制疏略,凡號令進退,及呼召將佐、會合別屯,皆遣人馳告。普上請曰:「臣嘗將兵,輒破一錢,與別將各持半,用相合為信。」帝為置傳信牌,漆木長六寸,闊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置鑿枘令可合。又穿二竅,容筆墨,上施紙劄,每臨陣則分持,或傳令則書其言,系軍吏之頸,至彼為合契。又獻《禦戎圖》,請設塹以陷敵馬,並上所置戰械甚眾。徙為莫州總管。
初,契丹南侵,敗我兵於望都。既而諜者言複欲大入寇,帝自畫軍事,以手詔示輔臣曰:
鎮、定、高陽三路兵宜會定州,夾唐河為大陣,立柵以守。量寇遠近出軍。俟敵疲則先鋒出致師,用騎卒居中,環以步卒,接短兵而已,無遠離隊伍。
又分兵出三路:以六千騎屯威虜軍,魏能、白守素、張銳領之;五千騎屯保州,楊延昭、張禧、李懷岊領之;五千騎屯北平塞,田敏、楊凝、石延福領之,以當賊鋒。始至勿輕鬥,待其氣衰,背城以戰。若南越保州,與大軍遇,則令威虜之師與延昭會,使腹背受敵。若不攻定州,縱軼南侵,則復會北平田敏,合勢入契丹界,邀其輜重,令雄、霸、破虜已來,互為聲援。
又命孫全照、五德鈞、裴自榮將兵八千屯甯邊軍,李重貴、趙守倫、張繼旻將兵五千屯邢州,扼東西路。契丹將遁,則令定州大軍與三路騎兵會擊之,令普統軍一萬于莫州,盧文壽、王守俊監之,敵騎北去,則西趨順安軍襲擊,斷西山之路。如河冰已合,敵由東路,則劉用、劉漢凝、田思明以兵五千會普、全照為掎角,仍命石保吉將萬兵鎮大名,以張軍勢。
繢圖以授諸將。
後數月,敕輔臣曰:「北邊已屯大兵,而邊奏至,敵未有釁,且聚軍虛費,民力何以給之?」宜有制畫,以為控遏。且靜戎、順安軍界,先開營田、河道,可以扼黑盧口、三台、小李路,亦可通漕運至邊。宜乘此用眾浚治,使及軍城,彼或撓吾役,即合兵擊之。」李沆等曰:「設險以制敵,守邊之利也。」遂詔內侍閻文慶與靜戎、順安知軍事王能、馬濟督其事,而徙普屯順安之西,與威虜魏能、保州楊延昭、北平田敏為掎角。
內侍馮仁俊掌禦劍于莫州,與普不葉。帝曰:「勿窮治以驕將帥。」第召仁俊還。又令普率所部屯乾寧軍,複遷普冀州團練使,徙本州總管。車駕幸澶淵,時王繼忠已陷契丹,契丹欲請和,因繼忠遣人持信箭為書遺普,且通密表。事平,遷容州觀察使。向敏中為鄜延路都總管,以普副之。趙德明納款,詔降制命,普言:「不宜授以押蕃落使,使之總制屬羌,則強橫不可制矣。」乃止兼管內蕃落使。
未幾,徙並代路,給公使錢二千五百緡,普援例歲給錢三千緡,樞密院言無此例。又言李漢超守河朔時,歲給以萬計,今並代屯軍多,不足以犒軍,帝不納。改桂州觀察使、鎮州路總管,遷保平軍節度觀察留後,赴本鎮。帝祀汾陰,還至陝西,普請駐蹕城中。因賜詩,令扈從至西京。拜河西軍節度使、知河陽,徙許州。築大流堰,引河通漕京師。上《軍儀條目》二卷、《用將機宜要訣》二圖。時方崇尚符瑞,而普請罷天下醮設,歲可省緡錢七十余萬,以贍國用,繇是忤帝意。
大中祥符九年,上言九月下旬日食者三;又言:「商賈自秦州來,言唃廝囉欲陰報曹瑋,請以臣所獻陣圖付瑋,可使瑋必勝。」帝以普言逾分,而樞密使王欽若言普欲以邊事動朝廷,帝怒,命知雜禦史呂夷簡劾之。獄具,集百官參驗,九月下旬日不食。坐普私藏天文,下百官雜議,罪當死。議以官當。詔除名,貶賀州,遣使縶送流所。帝謂輔臣曰:「普出微賤,性輕躁,幹求不已。既懵文藝,而假手撰述,以揣摩時事。聞在系所思其幼子,時時泣下,可聽挈家以行。」甫至賀州,授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房州安置,增房州屯兵百人護守。
稍複為左千牛衛將軍,其妻表求普領小郡,遷左領軍衛大將軍。仁宗即位徙安州,遷左屯衛大將軍,徙蔡州。坐失保任,降本衛將軍。曆遷左千牛、左領軍衛大將軍,起知信陽軍,徙光州。以私用孔子廟錢,貶太子左監門率府副率,滁州安置。以左衛將軍分司西京,給官第居蔡州,遷大將軍,卒。
普倜儻有膽略,凡預討伐,聞敵所在,即馳赴之。兩平蜀盜,大小數十戰,摧鋒與賊角,眾推其勇。頗通兵書、陰陽、六甲、星曆、推步之術。太宗嘗曰:「普性剛驁,與諸將少合。」然藉其善戰,每厚遇之。後以罪廢,每太宗忌日,必盡室詣佛寺齋薦,率以為常。
張孜,開封人。母微時生孜,後入宮乳悼獻太子。孜方在繈褓,真宗以付內侍張景宗曰:「此兒貌厚,汝謹視之。」景宗遂養以為子。蔭補三班奉職、給事春坊司,轉殿直。
皇太子即位,遷供奉官、閣門祗候。為陳州兵馬都監,築堤袁家曲捍水,陳以無患。五遷至供備庫使,領恩州團練使、真定路兵馬鈐轄,曆知莫、貝、瀛三州。轉運使名張昷之奏罷冀、貝驍捷軍士上關銀、奚錢,事下孜議,孜言:「此界河策先鋒兵,有戰必先登,故平時賜予異諸軍,不可罷。」昷之猶執不已,遂奏罷保州雲翼別給錢糧,軍怨果叛。
契丹欲背盟,富弼往使,命孜為副,議論雖出弼,然孜亦安重習事。以勞遷西上閣門使、知瀛州,拜單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並代副總管。河東更鐵錢法,人情疑貳,兵相率扣府欲訴,閉門不納。是日幾亂,孜策馬從數卒往諭之,皆散還營。遷濟州防禦使、侍衛馬軍都虞候,又遷殿前都虞候,加桂州管內觀察使,遷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虎翼兵教不中程,指揮使問狀,屈強不肯對,乘夜,十餘人大噪,趣往將害人,孜禽首惡斬之然後聞。遷昭信軍節度觀察留後、馬軍副都指揮使。
孜長於宮禁中,內外頗涉疑似,言者請罷孜兵柄,乃出為甯遠軍節度使、知潞州,徙陳州。仁宗以其無他,複召為馬軍副都指揮使。禦史中丞韓絳又言:「孜不當典兵,而宰相富弼薦引之,請黜弼。」弼引咎求罷政事。諫官禦史皆言進擬不自弼。絳家居待罪,曰:「不敢複稱禦史矣。」坐此謫知蔡州。而孜尋以罪罷,知曹州。卒,贈太尉,諡勤惠。孜初名茂實,避英宗舊名,改「孜」雲。
許懷德,字師古,開封祥符人。父均,磁州團練使。懷德長六尺餘,善騎射擊刺。少以父任為東西班殿侍,累擢至殿前指揮使、左班都虞候。
元昊寇邊,選為儀州刺史、鄜延路兵馬鈐轄,遷副總管。夏人三萬騎圍承平砦,懷德時在城中,率勁兵千餘人突圍,破之。夏人複陣,有出陣前據鞍嫚罵者,懷德引弓一發而踣,敵乃去。屠金明縣,複進圍延州。懷德遽還,夜遣裨將以步騎千餘人,出不意擊之,斬首二百級,遂解延州。遷鳳州團練使,專領延州東路茭村一帶公事。
徙秦鳳路,未行,坐夏人破塞門砦不赴援,降甯州刺史。頃之,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陵州團練使、本路副都總管。遷康州防禦使,又坐當出討賊逗留不進,所部兵夫棄隨軍芻糧,更赦,徙秦鳳路副都總管,改捧日、天武四廂。又以賊侵掠屬羌,亡十餘帳,徙永興軍,又徙高陽關、並代路,曆殿前都虞候、遂州觀察使、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殿前副都指揮使、甯遠軍節度使。會從妹亡,無子,懷德欲冒有其田,事覺,罷管軍,知亳州,徙徐州。歲餘,複為殿前副都指揮使。祀明堂,進都指揮使,更保寧、建雄二節度。
年八十猶生子,筋力過人。在宿衛十四年,數乞身,帝不許。懷德曰:「臣年過矣,倘為禦史所彈,且不得善罷。」即詔為減數歲。卒,贈侍中,諡榮毅。
懷德自初擢守邊,連以畏懦被謫,已而與功臣並進典軍,及坐請托得罪,去而複還。時遭承平,保寵終祿。故事,節度使移鎮加恩,皆別上表再辭,每降批答,遣內侍齎賜,必有所遺。懷德以祫享加恩,既又移鎮,乃共為一表以辭。翰林學士歐陽修劾其慢朝命,詔以修章示之,懷德謝罪而已,不復別進表。其鄙吝如此。
李允則,字垂範,濟州團練使謙溥子也。少以材略聞,蔭補衙內指揮使,改左班殿直。太平興國七年,幽薊還師,始置榷場於靜戎軍,允則典其事。還,使河東路決系囚,原治逋欠。又使荊湖察官吏,與轉運使檢視錢帛、器甲、刑獄,遂擢閣門祗候。浚治京師諸河,創水門,鄭州水磑。西川賊劉旰平,上官正議修城未決,命允則與王承衎、閻承翰往視。還,言西川以無城難守,宜如正議。又言兵分則緩急不為用,請亻並屯要害,以便饋餉。高溪州蠻田彥伊入寇,遣詣辰州,與轉運使張素、荊南劉昌言計事。允則以蠻徼不足加兵,悉招輯之。
累遷供備庫副使、知潭州。將行,真宗謂曰:「朕在南衙,畢士安嘗道卿家世,今以湖南屬卿。」初,馬氏暴斂,州人出絹,謂之地稅。潘美定湖南,計屋輸絹,謂之屋稅。營田戶給牛,歲輸米四斛,牛死猶輸,謂之枯骨稅。民輸茶,初以九斤為一大斤,後益至三十五斤。允則請除三稅,茶以十三斤半為定制,民皆便之。湖湘多山田,可以藝粟,而民惰不耕。乃下令月所給馬芻,皆輸本色,繇是山田悉墾。湖南饑,欲發官廩先賑而後奏,轉運使執不可,允則曰:「須報逾月,則饑者無及矣。」明年薦饑,複欲先賑,轉運使又執不可,允則請以家資為質,乃得發廩賤糶。因募饑民堪役者隸軍籍,得萬人。轉運使請發所募兵禦邵州蠻,允則曰:「今蠻不攪,無名益戍,是長邊患也。且兵皆新募,饑瘠未任出戍。」乃奏罷之。陳堯叟安撫湖南,民列允則治狀請留,堯叟以聞。召還,連對三日,帝曰:「畢士安不謬知人者。」
遷洛苑副使、知滄州。允則巡視州境,浚浮陽湖,葺營壘,官舍間穿井。未幾,契丹來攻,老幼皆入保而水不乏,斫冰代炮,契丹遂解去。真宗複召謂曰:「頃有言卿浚井葺屋為勞民者,及契丹至,始見善為備也。」轉西上閣門副使、鎮定高陽三路行營兵馬都監,押大陣東面。請對,自陳武藝非所長,不可以當邊劇。帝曰:「卿為我運籌策,不必當矢石也。」賜白金二千兩,副以幃幄、什器,凡下諸路宣敕,必先屬允則省而後行。及王超敗,人心震搖,允則勸超衰絰向師哭,以解眾忿。真宗知允則始屢趣超進兵,手詔褒厲。
契丹通好,徙知瀛州,上言:「朝廷已許契丹和議,但擇邊將,謹誓約,有言和好非利者,請一切斥去。」真宗曰:「茲朕意也。」遷西上閣門副使。何承矩為河北緣邊安撫、提點榷場,及承矩疾,詔自擇代,乃請允則知雄州。初,禁榷場通異物,而邏者得所易瑉玉帶。允則曰:「此以我無用易彼有用也,縱不治。」遷東上閣門使、獎州刺史。河北既罷兵,允則治城壘不輟,契丹主曰;「南朝尚修城備,得無違誓約乎?」其相張儉曰;「李雄州為安撫使,其人長者,不足疑。」既而有詔詰之,允則奏曰:「初通好不即完治,恐他日頹圮因此廢守,邊患不可測也。」帝以為然。
城北舊有徹城,允則欲合大城為一。先建東嶽祠,出黃金百兩為供器,道以鼓吹,居人爭獻金銀。久之,密自徹去,聲言盜自北至,遂下令捕盜,三移文北界,乃興版築,揚言以護祠。而卒就關城浚壕,起月堤,自此徹城之人,悉內城中。始,州民多以草覆屋,允則取材木西山,大為倉廩營舍。始教民陶瓦甓,標裏閈,置廊市、邸舍、水磑。城上悉累甓,下環以溝塹,蒔麻植榆柳。廣閻承翰所修屯田,架石橋,構亭榭,列堤道,以通安肅、廣信、順安軍。
歲修禊事,召界河戰棹為競渡,縱北人遊觀,潛寓水戰。州北舊多設陷馬坑,城上起樓為斥堠,望十裏;自罷兵,人莫敢登。允則曰:「南北既講和矣,安用此為?」命徹樓夷坑,為諸軍蔬圃,浚井疏洫,列畦隴,築短垣,縱橫其中,植以荊棘,而其地益阻隘。因治坊巷,徙浮圖北原上,州民旦夕登望三十裏,下令安撫司,所治境有隙地悉種榆,久之榆滿塞下。顧謂僚佐曰:「此步兵之地,不利騎戰,豈獨資屋材耶?」
上元舊不燃燈,允則結彩山,聚優樂,使民夜縱遊。明日,偵知北酋欲間入城中觀,允則與同僚伺郊外。果有紫衣人至,遂與俱入傳舍,不交一言,出奴女羅侍左右,劇飲而罷。且置其所乘騾廡下,使遁去,即幽州統軍也。後數日,為契丹所誅。嘗宴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輟,副使請救,不答。少頃火熄,命悉瘞所焚物,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不浹旬,兵數已完,人無知者。樞密院請劾不救火狀,真宗曰:「允則必有謂,姑詰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焚,必奸人所為。舍宴而救,事或不測。」
又得諜,釋縛厚遇之,諜言燕京大王遣來,因出所刺緣邊金穀、兵馬之數。允則曰:「若所得謬矣。」呼主吏按籍書實數與之。諜請加緘印,因厚賜以金,縱還。未幾,諜遽至,還所與數,緘印如故,反出彼中兵馬、財力、地裏委曲以為報。一日,民有訴為契丹民毆傷而遁者。允則不治,與傷者錢二千,眾以為怯。逾月,幽州以其事來詰,答以無有。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比得報,以為妄,乃殺諜。雲翼卒亡入契丹,允則移文督還,契丹報以不知所在。允則曰:「在某所。」契丹駭,不敢隱,既歸卒,乃斬以徇。曆四方館引進使、高州團練使。天禧二年,以客省使知鎮州,徙潞州。仁宗即位,領康州防禦使。天聖六年,卒。
允則不事威儀,間或步出,遇民可語者,延坐與語,以是洞知人情。訟至,無大小面訊立斷。善撫士卒,皆得其用。盜發輒獲,人亦莫知所由。身無兼衣,食無重羞,不畜資財。在河北二十餘年,事功最多,其方略設施,雖寓於遊觀、亭傳間,後人亦莫敢隳。至於國信往來,費用儀式,多所裁定。晚年居京師,有自契丹亡歸者,皆命舍允則家。允則死,始寓樞密院大程官營。
張亢,字公壽,自言後唐河南尹全義七世孫。家於臨濮。少豪邁有奇節,事兄奎甚謹。進士及第,為廣安軍判官、應天府推官。治白沙、石樑二渠,民無水患。改大理寺丞、簽書西京判官事。
通判鎮戎軍,上言:「趙德明死,其子元昊喜誅殺,勢必難制,宜亟防邊。」因論西北攻守之計,章數十上,仁宗欲用之,會丁母憂。既而契丹聚兵幽、涿間,河北增備,遂起為如京使、知安肅軍。因入對曰:「契丹歲享金帛甚厚,今其主孱而歲歉,懼中國見伐,特張言耳,非其實也。萬一倍約,臣請擐甲為諸軍先。」
元昊反,為涇原路兵馬鈐轄、知渭州,累遷右騏驥使、忠州刺史,徙鄜延路、知鄜州。上疏曰:
舊制,諸路總管、鈐轄、都監各不過三兩員,余官雖高,止不過一路。總管、鈐轄不預本路事。今每路多至十四五員,少亦不減十員,皆兼本路分事,不相統制,凡有論議,互報不同。按唐總管,統軍,都統,處置、制置使,各有副貳,國朝亦有經略、排陣使,請約故事,別置使名,每路軍馬事,止以三兩員領之。
又涇原一路,自總管、鈐轄、都監、巡檢及城砦所部六十餘所,兵多者數千人,少者才千人,兵勢既分,不足以當大敵。若敵以萬人為二十隊,多張聲勢以綴我軍,後以三五萬人大入奔突,則何以支?
又比來主將與軍伍移易不定,人馬強弱,配屬未均。今涇原正兵五萬,弓箭手二萬,鄜延正兵不減六七萬,若能預為團結,明定節制,迭為應援,以逸待勞,則烏合饑餒之眾,豈能窺我淺深乎?請下韓琦、范仲淹分按,逐路以馬步軍八千已上至萬人,擇才位兼高者為總領。其下分為三將:一為前鋒,一為策前鋒,一為後陣。每將以使臣、忠佐三兩人,分屯要害之地,敵小入則一將出,大入則大將出。
又量敵數多少,使鄰路出兵應接,此所謂常山蛇勢也。今萬人已上為一大將,一路又有主帥,延州領三大將,鄜州一大將,保安軍及西路巡檢、德靖砦共為一大將,則鄜延路兵五萬人矣。原渭州、鎮戎軍各一大將,渭州山外及瓦亭各一大將,則涇原路五萬人矣。弓箭手、熟戶不在焉。昨延州之敗,蓋由諸將自守不相應援。請令邊臣預定其法,敵寇某所,則某將為先鋒,某將出某所為奇兵,某將出某所為聲援,某城砦相近出敢戰死士某所設覆,都、同巡檢則各扼要害。
又令鄰路取某路出應,仍潛用旗幟為號。昨劉平救延州,前鋒陷賊者已二千騎,平猶不知。趙瑜部馬軍間道先進,而趙振與王逵趨塞門,至高頭平路,白馬報敵張青蓋駐山東,振麾兵掩襲,乃瑜也。臣在山外策應,未嘗用本指揮旗號,自以五行支幹別為引旗。若甲子日本軍相遇,則先見者張青旗,後見者以緋旗應之,此是幹相生,其幹相克及支相生克亦如之。蓋兵馬出入,晝則百步之外不能相知,若不預為之號,必誤軍事。國家承平日久,失於訓練,今每指揮藝精者不過百余人,餘皆瘦弱不可用。且官軍所恃者,步軍與強弩爾。臣知渭州日,見廣勇軍彍弩者三百五十人,引一石二鬥者僅百人,餘僅及七八鬥,正欲閱習時易為力爾。臣以跳鐙弩試,皆不能張,閱習十餘日,裁得百餘人。又教以小坐法,亦十餘日,又教以帶甲小坐法,五十餘日始能服熟。若安前弊以應新敵,其有必勝之理乎?
又兵官務張邊事,以媒進邀賞,劉平之敗,正繇貪功輕進,鎮戎軍最近賊境,每報賊騎至,不問多寡,凡主兵者皆出,至邊壕則賊已去矣。蓋權均勢埒,各不相下,若不出,則恐得怯懦之罪。且諸路騎兵不能馳險,計其芻粟,一馬之費,可養步軍五人。馬高不及格,宜悉還坊監,止留十之三,餘以步兵代之。又比來禁衛隊長,繇年勞換前班者,或為諸司使副,白丁試武技,亦命以官,而諸路弓箭手生長邊陲,父祖效命,累世捍賊,乃無進擢之路,何以激勸邊民?
竊聞大帥議五路進師,且有用兵以來,屢出無功,若一旦深入,臣切以為未可也。山界諸州城砦,距邊止二三百里,夏兵器甲雖精利,其鬥戰不及山界部族,而財糧又盡出山界。若十月後令諸將分番出界,使夏人不得耕牧。然後出步兵,負十日糧,人日給米一升,馬日給粟四升、草五分,賊界有草地,以半資放牧,亦可減輓運之半。王師既行,使唃廝囉及九姓回紇分制其後,必蕩覆巢穴。
又言:「陝西民調發之苦,數倍常歲,宜一切權罷,令安撫司與逐州長吏減省他役,顓應邊須。及選殿侍軍將各三十人,以駝、騾各二百,留其半河中,以運鄜、延、保安軍軍須,其半留乾州或永興軍,以運環、慶、原、渭、鎮戎軍軍須,分一轉運使專董其事。又鄜州四路半當沖要,嘗以閑慢路遞鋪兵卒之半,貼沖要二路。驛百人,每三人挽小車,載二百五十斤至三百斤,若團亻並輦運,邊計亦未至失備,而民力可以寬矣。」
初,亢請乘驛入對,詔令手疏上之,後多施用。進西上閣門使,改都鈐轄,屯延州。又奏邊機軍政措置失宜者十事,言:
王師每出不利,豈非節制不立,號令不明,訓練不至,器械不精?或中敵詭計,或自我貪功;或左右前後自不相救,或進退出入未知其便;或兵多而不能用,或兵少而不能避;或為持權者所逼,或因懦將所牽;或人馬困饑而不能奮,或山川險阻而不能通:此皆將不知兵之弊也。未聞深究致敗之由而為之措置,徒益兵馬,未見勝術。一也。
去春敵至延州,諸路發援兵,而河東、秦鳳各逾千里,涇原、環慶不減十程。去秋賊出鎮戎,遠自鄜延發兵,千里遠鬥,銳氣已衰,如賊已退,乃是空勞師徒,異時更寇別路,必又如此,是謂不戰而自弊。二也。
今鄜延副都總管許懷德兼管勾環慶軍馬,環慶副總管王仲寶複兼鄜延,其涇原、秦鳳總管等亦兼鄰路,雖令互相策應,然環州至延州十四五驛,徑赴亦不下十驛;涇原至秦鳳千里,若發兵互援,而山路險惡,人馬之力已竭。三也。
四路軍馬各不下五六萬,朝廷罄力供億,而邊臣但言兵少,每路欲更增十萬人,亦未見功效。且兵無節制一弊,無奇正二弊,無應援三弊,主將不一四弊,兵分勢弱五弊。有此五弊,如驅市人而戰,雖有百萬,亦無益於事。四也。
古人教習,須三年而後成,今之用兵已三年矣,將帥之材孰賢孰愚,攻守之術孰得孰失,累年敗衄,而居邊要者未知何謀。使更數年未罷兵,國用民力,何以克堪。若因之以饑饉,加之以他寇,則安危之策,未知如何。五也。
今言邊事者甚眾,朝廷或即奏可,或再詳究以聞,或付有司。前條方行,後令即變,胥史有鈔錄之勞,官吏無商略之暇,邊防軍政,一無定制。六也。
夏竦、陳執中皆朝廷大臣,凡有邊事,當付之不疑。今但主文書、守詔令,每有宣命,則翻錄行下;如諸處申稟,則令候朝旨。如是,則何必以大臣主事?七也。
前河北用兵,減冗官以省費,今陝西日以增員,如制置青白鹽使副、招撫蕃部使臣十餘員,所占兵士千余人,請給歲約萬緡。複有都大提舉馬鋪器甲之類,諸州並募克敵、致勝、保捷、廣銳、宣毅等兵,久未曾團結訓練,但費軍廩,無益邊備。八也。
今軍有手藝者,管兵之官,每一指揮,抽占三之一。如延州諸將不出,即有兵二萬,除五千守城之外,其餘止一萬五千。若有警急,三日內不能團集,況四十裏外便是敵境,一有奔突,何以備之?九也。
陝西教集鄉兵,共十余萬人。市井無賴,名掛尺籍,心薄田夫,豈無奸盜雜於其中?苟無措置,他日為患不細。十也。
既而複請面陳利害,不報。
會元昊益熾,以兵圍河外。康得輿無守禦才,屬戶豪乜囉叛去,導夏人自後河川襲府州,兵至近道才覺,而蕃漢民被殺掠已眾。攻城不能下,引兵屯琉璃堡,縱遊騎鈔麟、府間,二州閉壁不出。民乏飲,黃金一兩易水一杯。時豐州已為夏人所破,麟、府勢孤,朝廷議棄河外守保德軍未果,徙亢為並代都鈐轄、管勾麟府軍馬事。單騎叩城,出所授敕示城上,門啟,既入,即縱民出采薪芻汲澗穀。然夏人猶時出鈔掠,亢以州東焦山有石炭穴,為築東勝堡;下城旁有蔬畦,為築金城堡;州北沙坑有水泉,為築安定堡,置兵守之。募人獲於外,腰鐮與衛送者均得。其時禁兵皆敗北,無鬥志,乃募役兵敢戰者,夜伏隘道,邀擊夏人遊騎。比明,有持首級來獻者,亢以錦袍賜之,禁兵始慚奮曰:「我顧不若彼乎?」又縱使飲博,方窘乏幸利,咸願一戰。亢知可用,始謀擊琉璃堡,使諜伏敵砦旁草中,見老羌方炙羊髀占吉凶,驚曰:「明當有急兵,且趣避之。」皆笑曰:「漢兒皆藏頭膝間,何敢!」亢知無備,夜引兵襲擊,大破之。夏人棄堡去,乃築宣威砦于步駝溝捍寇路。
時麟州饋路猶未通,敕亢自護賞物送麟州。敵既不得鈔,遂以兵數萬趨柏子砦來邀。亢所將才三千人,亢激怒之曰:「若等已陷死地,前鬥則生,不然,為賊所屠無餘也。」士皆感厲。會天大風,順風擊之,斬首六百餘級,相蹂踐赴崖谷死者不可勝計,奪馬千餘匹。乃修建寧砦。夏人數出爭,遂戰于兔毛川。亢自抗以大陣,而使驍將張岊伏短兵強弩數千於山后。亢以萬勝軍皆京師新募市井無賴子弟,罷軟不能戰,敵目曰「東軍」,素易之,而怯虎翼軍勇悍。亢陰易其旗以誤敵,敵果趣「東軍」,而值虎翼卒,搏戰良久,伏發,敵大潰,斬首二千級。不逾月,築清塞、百勝、中候、建寧、鎮川五堡,麟、府之路始通。
亢複奏:「今所通特一徑爾,請更增並邊諸柵以相維持,則可以廣田牧,壯河外之勢。」議未下,會契丹欲渝盟,領果州團練使、知瀛州。葛懷敏敗,遷四方館使、涇原路經略安撫招討使、知渭州,亢聞詔即行,及至,敵已去。鄭戩統四路,亢與議不合,遷引進使,徙並代副都總管。禦史梁堅劾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奪引進使,為本路鈐轄。及夏人與契丹戰河外,複引進使、副都總管,知代州兼河東沿邊安撫事。范仲淹宣撫河東,複奏亢前所增廣堡砦,宜使就總其事。詔既下,明鎬以為不可,屢牒止之。亢曰:「受詔置堡砦,豈可得經略牒而止耶?坐違節度,死所甘心,堡砦必為也。」每得牒,置案上,督役愈急。及堡成,乃發封自劾,朝廷置不問。蕃漢歸者數千戶,歲減戍兵萬人,河外遂為並、汾遮罩。
複知瀛州,因言:「州小而人眾,緩急無所容,若廣東南關,則民居皆在城中。」夏竦前在陝西,惡亢不附己,特沮其役,然卒城之。加領眉州防禦使,複為涇原路總管、知渭州。會給郊賞,州庫物良而估賤,三司所給物下而估高,亢命均其直,以便軍人。轉運使奏亢擅減三司所估。會竦為樞密使,奪防禦使,降知磁州。禦史宋禧繼言亢嘗以庫銀市易,複奪引進使,為右領衛大將軍、知壽州。
後陝西轉運使言亢所易庫銀非自入者,改將作監、知和州。坐失舉,徙筠州。久之,複為引進使、果州團練使,又複眉州防禦使、真定府路副都總管。遷客省使,以足疾知衛州,徙懷州。坐與鄰郡守議河事,會境上經夕而還,降曹州鈐轄。改河陽總管,以疾辭,為秘書監。未幾,複客省使、眉州防禦使、徐州總管,卒。
亢好施輕財,凡燕犒饋遺,類皆過厚,至遣人貿易助其費,猶不足。以此人樂為之用。同學生為吏部,亢憐其老,薦為縣令。後既為所累,出筠州,還,所薦者複求濟,亢又贈金帛,終不以屑意。馭軍嚴明,所至有風跡,民圖像祠之。
奎字仲野,先亢中進士。曆並、秀州推官,監衢州酒。徐生者毆人至死,系婺州獄,再問輒言冤。轉運使命奎複治。奎視囚籍印窾偽,深探之,乃獄吏竄易,卒釋徐生,抵吏罪,眾驚伏。同時薦者三十九人,改大理寺丞,知合淝縣,徙南充縣。
以殿中丞通判瀘州,罷歸。會秦州鹽課虧緡錢數十萬,事連十一州。詔奎往按,還奏三司發鈔稽緩,非諸州罪。因言:「鹽法所以足軍費,非仁政所宜行。若不得已,令商人轉貿流通,獨關市收其征,上下皆利。孰與設重禁壅閼之為民病?」於是悉除所負。未幾,知江州,徙楚州,遷太常博士,召為殿中侍御史、知滑州,徙邢州。母病,輒割股肉和藥以進,母遂愈。其後母卒,廬於墓,自負土植松柏。
服終,授度支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以侍御史為河東轉運使,進刑部員外郎、知禦史雜事。安撫京東,募民充軍凡十二萬,奏州縣吏能否數十人。還為戶部副使。及分陝西為四路,擢天章閣待制、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知慶州,以父名余慶辭,不許。曆陝西都轉運使、知永興軍、河東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澶、青、徐、揚等州,再遷吏部郎中。
時李宥知江寧府,府廨盡焚。諫官言金陵始封之地,守臣視火不謹,宜擇才臣繕治之。遷右諫議大夫、知江寧府。奎簡材料工,一循舊制,不逾時複完。還,判吏部流內銓,徙審官院、知河南府。河南宮闕歲久頗摧圮,奎大加興葺。又按唐街陌,分榜諸坊。初,全義守洛四十年,洛人德之,有生祠。及見奎偉儀觀,曰:「真齊王孫也。」因復興齊王祠。歲余,以能政聞,遷給事中,歸朝。京東盜起,加樞密直學士、知鄆州,數月,捕諸盜,悉平。
奎治身有法度,風力精強,所至有治跡,吏不敢欺,第傷苛細。亢豪放喜功名,不事小謹。兄弟所為不同如此,然皆知名一時。子燾,龍圖閣直學士。
劉文質,字士彬,保州保塞人,簡穆皇后從孫也。父審琦,虎牢關使,從討李重進戰死。文質幼從母入禁中,太宗授以左班殿直,遷西頭供奉官、寄班祗侯。帝頗親信之,數訪以外事。嘗謂內侍竇神興曰:「文質,朕之近親,又忠謹,其賜白金百斤。」出為兩浙走馬承受公事,擢西京左藏庫副使、岢嵐軍使,賜金帶、名馬。徙知麟州,改麟府濁輪砦兵馬鈐轄。擊蕃酋萬保移,走之。越河破契丹,拔黃太尉砦,殺獲萬計,賜錦袍、金帶。徙知慶州。
李繼遷入寇,文質將出兵,而官吏不敢發庫錢。乃以私錢二百萬給軍,士皆感奮,遂大破賊。徙涇州,充麟州、清遠軍都監,又破敵于枝子平。咸平中,清遠軍陷,坐逗撓奪官,雷州安置。久之,起為太子率府率、杭州駐泊都監。封泰山,以內殿崇班為青、齊、淄、濰州巡檢。進禮賓副使、石隰緣邊同都巡檢使,徙秦州鈐轄。建小落門砦,親率士版築。會李浚知秦州,因就賜白金五百兩。
天禧中,知代州。先是,蕃部獲逃卒,給絹二匹、茶五斤,卒皆論死。時捕得百三十九人,文質取二十九人,以赦後論如法,餘悉配隸他州。再遷內園使、知邠州,數從曹瑋出戰,築堡障。複徙秦州鈐轄,領連州刺史,再知代州,卒。厚賻其家,官子三人。
文質以簡穆親,又父死事,故前後賜予異諸將。真宗嘗問保塞之舊,文質上宣祖、太祖賜書五函。仁宗亦以書賜之。然性剛,喜評刺短長,於貴近無所避,故不大顯。子十六人,渙、滬皆知名。
渙字仲章,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監並州倉。天聖中,章獻太后臨朝久,渙謂天子年加長,上書請還政。後震怒,將黥隸白州,呂夷簡、薛奎力諫得免。仁宗親政,擢為右正言。郭後廢,渙與孔道輔、范仲淹等伏闕爭之,皆罰金。會河東走馬承受奏,渙頃官並州,與營妓遊,黜通判磁州,尋知遼州。
夏人叛,朝廷議遣使通河西唃氏,渙請行。間道走青唐,諭以恩信。唃氏大集族帳,誓死捍邊,遣騎護出境,得其誓書與西州地圖以獻。加直昭文館,遷陝西轉運使、由工部郎中知滄州,改吉州刺史,知保州。州自戍卒叛後,兵益驕。渙至,虎翼軍謀舉城叛,民大恐。渙單騎徐叩營,械首惡者歸,斬之,一軍帖服。徙登州,益治刀魚船備海寇,寇不敢犯,詔嘉獎之。
曆知邢、恩、冀、涇、澶五州。恩承賊蹂踐後,渙經理繕葺有敘,兵民犯法,一切用重典,威令大振。治平中,河北地震,民乏粟,率賤賣耕牛以苟朝夕。渙在澶,盡發公錢買之。明年,民無牛耕,價增十倍,渙複出所市牛,以元直與民,澶民賴不失業。曆秦鳳、涇原、真定、定州路總管,四遷至鎮寧軍節度觀察留後。熙寧中,還,為工部尚書致仕。
渙有才略,尚氣不羈,臨事無所避,然銳於進取。方升拓洮、岷,討安南,渙既老,猶露章請自效,不報。卒,年八十一。
滬字子浚,頗知書傳,深沉寡言,有知略。以蔭補三班奉職,累遷右侍禁。康定中,為渭州瓦亭砦監押,權靜邊砦,擊破黨留等族,斬一驍將,獲馬牛橐駝萬計。時任福敗,邊城晝閉,居民畜產多為賊所掠,滬獨開門納之。
遷左侍禁,韓琦、范仲淹薦授閣門祗候。又破穆寧生氐。西南去略陽二百里,中有城曰水洛,川平土沃,又有水輪、銀、銅之利,環城數萬帳,漢民之逋逃者歸之,教其百工商賈,自成完國。曹瑋在秦州,嘗經營不能得。滬進城章川,收善田數百頃,以益屯兵,密使人說城主鐸廝那令內附。會鄭戩行邊,滬遂召鐸廝那及其酋屬來獻結公、水洛、路羅甘地,願為屬戶。戩即令滬將兵往受地。既至而氐情中變,聚兵數萬合圍,夜縱火呼嘯,期盡殺官軍。滬兵才千人,前後數百里無援,滬堅臥,因令晨炊緩食,坐胡床指揮進退,一戰氐潰,追奔至石門,酋皆稽顙請服。因盡驅其眾隸麾下,以通秦、渭之路。又敗臨洮氐於城下。遷內殿崇班。
戩以三將兵遣董士廉助築城,功未半,會戩罷四路招討使,而涇原路尹洙以為不便,令罷築,且召滬,不聽,日增版趣役。洙怒,使狄青械滬、士廉下獄。氐眾驚,收積聚、殺吏民為亂,朝廷遣魚周詢、程戡往視,氐眾詣周詢,請以牛羊及丁壯助工役,複以滬權水洛城砦主。城成,終以違本路安撫使節制,黜一官,為鎮戎軍西路都巡檢。複內殿崇班,瘍發首,卒。弟淵將以其柩東歸,居人遮道號泣請留,葬水洛,立祠城隅,歲時祀之。
經略司言,得熟戶蕃官牛裝等狀,願得滬子弟主其城。乃命其弟淳為水洛城兵馬監押,城中有碑記滬事。
趙滋,字子深,開封人。父士隆,天聖中,以閣門祗候為邠甯環慶路都監,戰沒。錄滋三班奉職。滋少果敢任氣,有智略。康定初,以右侍禁選捕京西叛卒有功,遷左侍禁,後為涇原儀渭、鎮戎軍都巡檢。會渭州得勝砦主姚貴殺監押崔絢,劫宣武神騎卒千餘人叛,攻羊牧隆城。滋馳至,諭降八百餘人,貴窮,走出砦。招討使令滋給賜降卒及遷補將吏,滋以為如是是誘其為亂,藏其牒不用,還,為招討使所怒,故賞弗行。
范仲淹、韓琦經略陝西,舉滋可將領,得閣門祗候,為鎮戎軍西路都巡檢。時京西軍賊張海久未伏誅,命滋都大提舉陝西、京西路捉賊,數月賊平。後為京東東路都巡檢。富弼為安撫使,舉再任登州。乳山砦兵叛,殺巡檢,州將誅首惡數人,不窮按。滋承檄驗治,馳入其壘,次第推問,得党與百余人付獄,眾莫敢動。
在京東五年,數獲盜,不自言,弼為言,乃自東頭供奉官超授供備庫副使、定州路駐泊都監。嘗因給軍食,同列言粟不善,滋叱之曰:「爾欲以是怒眾耶?使眾有一言,當先斬爾以徇。」韓琦聞而壯之,以為真將帥材。及琦在河東,又奏滋權並代路鈐轄,改管勾河東經略司公事。建言:「代州、寧化軍有地萬頃,皆肥美,可募人田作,教戰射,為堡砦。」人以為利。
累遷西上閣門副使,曆知安肅軍、保州。滋強力精悍,有吏能,所至稱治。會契丹民數違約,乘小舟漁界河中,吏憚生事,累歲莫敢禁。後又遣大舟十餘,自海口運鹽入界河。朝廷患之,以滋可任,徙知雄州。滋戒巡兵,舟至,輒捕其人殺之,輦其舟,移文還涿州,漁者遂絕。契丹因使人以為言,而知瀛州彭思永、河北轉運使唐介燕度,皆以滋生事,請罷之。朝廷更以為能,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嘉州團練使,遷天武、捧日四廂都指揮使。
英宗即位,領端州防禦使、步軍都虞候,賜白金五百兩,留再任。未幾,卒,贈遂州觀察使。
滋在雄州六年,契丹憚之。契丹嘗大饑,舊,米出塞不得過三鬥,滋曰:「彼亦吾民也。」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馭軍嚴,戰卒舊不服役,滋役之如廂兵,莫敢有言。繕治城壁、樓櫓,至於簿書、米鹽,皆有條法。性尤廉謹,月得公使酒,不以入家。然傲慢自譽,此其短也。
論曰:石普曉暢軍事,習知民庸,然揣麾時政,終以罪廢。張孜雖稱持重,跡其所長,無足取者。許懷德以懦不任事,數遭貶斥,其不及普遠矣。劉文質以私錢給軍,且脫人於死,仕雖偃蹇,聲名俱章章矣。渙以小官,能抗疏母后,輯暴弭奸,則其餘事也。滬,水洛之戰,從容退師,滬之才略,其最優者歟?趙滋有吏能,出米塞下以振契丹,亦仁人之用心。李允則在河北二十年,設施方略,不動聲氣,契丹至以長者稱之。張亢起儒生,曉韜略,琉璃堡、兔毛川之捷,良快人意,區區書生,功名如此,何其壯哉!奎以治跡著稱,其視亢蓋所謂難為兄難為弟者歟?
列傳第八十四
○劉平弟兼濟郭遵附任福王珪武英桑懌耿傅王仲寶附
劉平,字士衡,開封祥符人。父漢凝,從太宗征河東岢嵐、憲州,累遷崇儀使。平剛直任俠,善弓馬,讀書強記。進士及第,補無錫尉,擊賊殺五人,擢大理評事。知鄢陵縣,徙南充。夷人寇淯井監,轉運使以平權瀘州事,平率土丁三千擊走之。祠汾陰,遷本寺丞。還,路由安州,遇賊十數人,平發矢斃三賊,餘駭散。以寇准薦,為殿中丞、知瀘州,夷人懲前敗,不敢擾邊。
召拜監察禦史,數上疏論事,為丁謂所忌。久之,除三司鹽鐵判官、河北安撫,改殿中侍御史、陝西轉運使。與副使論事不合,徙知襄州。仁宗即位,遷侍御史。
初,真宗知其才,將用之。丁謂乘間曰;「平,將家子,素知兵,若使將西北,可以制敵。」後章獻太后思謂言,特改衣庫使、知邠州。屬戶明珠、磨糜族數反覆,平潛兵殺數千人,以功領賓州刺史、鄜延路兵馬鈐轄,徙涇原路,兼知渭州。胡則為陝西都轉運使,平奏曰:「則,丁謂黨,今隸則部,慮掎摭致罪。」徙汝州,改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行數驛,召還,真拜信州刺史、知雄州。居四年,遷忻州團練使、知成德軍。
景祐元年,拜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永州防禦使、知定州,徙環慶路副都總管,進侍衛親步軍都虞候。奏言:「元昊勢且叛,宜嚴備之。」尋坐被酒破鎖入甲仗庫,為轉運使蘇耆所劾,落管軍,知同州。上疏自列,召入問狀,複為步軍都虞候、知澶州。時議塞河,而平言不知河事,乃徙滄州副都總管。
時呂夷簡為宰相,台諫官數言政事闕失,平奏書曰:「臣見范仲淹等毀訾大臣,此必有要人授旨仲淹輩,欲逐大臣而代其位者。臣于真宗朝為禦史,顧當時同列,未聞有奸邪黨與詐忠賣直,所為若此。臣慮小臣以淺文薄伎,偶致顯用,不識朝廷典故,而論事浸淫,遂及管軍將校。且武人進退,與儒臣異路,若掎摭短長,妄有舉劾,則心搖而怨結矣。願明諭台諫官,毋令越職,仍不許更相引薦。或闕員,則朝廷自擇忠純耆德用之。」論者以謂希夷簡意也。改高陽關副總管。
寶元元年,以殿前都虞候為環慶路馬步軍副總管。會元昊反,遷邕州觀察使,為鄜延路副總管兼鄜延、環慶路同安撫使。頃之,兼管勾涇原路兵馬,進步軍副都指揮使、靜江軍節度觀察留後。獻攻守之策曰:
五代之末,中國多事,唯制西戎為得之。中國未嘗遣一騎一卒,遠屯塞上,但任土豪為眾所伏者,封以州邑,征賦所入,足以贍兵養士,由是無邊鄙之虞。太祖定天下,懲唐末藩鎮之盛,削其兵柄,收其賦入,自節度以下,第坐給奉祿,或方面有警,則總師出討,事已,則兵歸宿衛,將還本鎮。彼邊方世襲,宜異於此,而誤以朔方李彝興、靈武馮繼業一切亦徙內地。自此靈、夏仰中國戍守,千里運糧,兵民並困。
其後靈武失守,而趙德明懼王師問罪,願為藩臣。于時若止棄靈、夏、綏、銀,與之限山為界,則無今日之患矣。而以靈、夏兩州及山界蕃漢戶並授德明,故蓄甲治兵,漸窺邊隙,鄜延、環慶、涇原、秦隴所以不能弛備也。
今元昊嗣國,政刑慘酷,眾叛親離,複與唃廝囉構怨,此乃天亡之時。臣聞寇不可玩,敵不可縱。或元昊不能自立,別有酋豪代之,西與唃廝囉複平,北約契丹為表裏,則何以制其侵軼?今元昊國勢未強,若乘此用鄜延、環慶、涇原、秦隴四路兵馬,分兩道,益以蕃漢弓箭手,精兵可得二十萬,三倍元昊之眾,轉糧二百里,不出一月,可收山界洪、宥等州。招集土豪,縻之以職,自防禦使以下、刺史以上,第封之,給以衣祿金帛;又以土人補將校,使勇者貪于祿,富者安於家,不期月而人心自定。及遣使諭唃廝囉,授以靈武節度,使撓河外族帳,以窘元昊。複出麟、府、石州蕃漢步騎,獵取河西部族,招其酋帥,離其部眾,然後以大軍繼之,元昊不過鼠竄為窮寇爾,何所為哉!
且靈、夏、綏、銀地不產五穀,人不習險阻,每歲資糧,取足洪、宥。而洪、宥州羌戶勁勇善戰,夏人恃此以為肘腋。我苟得之,以山為界,憑高據險,下瞰沙漠,各列堡障,量以戎兵鎮守,此天險也。廟朝之謀,不知出此,而爭靈、夏、綏、銀,連年調發,老師費財,以致中國疲弊,小丑猖獗,此議臣之罪也。
今朝廷或貸元昊罪,更示含容,不惟宿兵轉多,經費尤甚。萬一元昊潛結契丹,互為掎角,則我一身二疾,不可並治。必輕者為先,重者為後,如何減兵以應河北?請召邊臣,與二府定守禦長策。
疏奏未報。
屬元昊盛兵攻保安軍,時平屯慶州,範雍以書召平,平率兵與石元孫合軍趨土門。既又有告敵兵破金明、圍延州者,雍複召平與元孫救延州。平素輕敵,督騎兵晝夜倍道行,明日,至萬安鎮。平先發,步軍繼進,夜至三川口西十裏止營,遣騎兵先趨延州爭門。時鄜延路駐泊都監黃德和將二千餘人,屯保安北碎金穀,巡檢萬俟政、郭遵各將所部分屯,範雍皆召之為外援,平亦使人趣其行。詰旦,步兵未至,平與元孫還逆之。行二十裏,乃遇步兵,及德和、萬俟政、郭遵所將兵悉至,將步騎萬餘結陣東行五裏,與敵遇。
時平地雪數寸,平與敵皆為偃月陣相響。有頃,敵兵涉水為橫陣,郭遵及忠佐王信薄之,不能入。官軍並進,殺數百人,乃退。敵複蔽盾為陣,官軍複擊卻之,奪盾,殺獲及溺水死者幾千人。平左耳、右頸中流矢。日暮,戰士上首功及所獲馬,平曰:「戰方急,爾各志之,皆當重賞汝。」語未已,敵以輕兵薄戰,官軍引卻二十步。黃德和居陣後,望見軍卻,率麾下走保西南山,眾從之,皆潰。平遣其子宜孫馳追德和,執轡語曰:「當勒兵還,亻並力抗敵,奈何先奔?」德和不從,驅馬遁赴甘泉。平遣軍校杖劍遮留士卒,得千餘人。轉鬥三日,賊退還水東。平率餘眾保西南山,立七柵自固。敵夜使人叩柵,問大將安在,士不應。複使人偽為戍卒,遞文移平,平殺之。夜四鼓,敵環營呼曰:「如許殘兵,不降何待!」平旦,敵酋舉鞭麾騎,自山四出合擊,絕官軍為二,遂與元孫皆被執。
初,德和言平降賊,朝廷發禁兵圍其家。及命殿中侍御史文彥博即河中府置獄,遣龐籍往訊焉,具得其實。遂釋其家,德和坐腰斬。而延州吏民亦詣闕訴平戰沒狀,遂贈朔方軍節度使兼侍中,諡壯武,賜信陵坊第,封其妻趙氏為南陽郡太夫人,子孫及諸弟皆優遷,未官者錄之。其後降羌多言平在興州未死,生子於賊中。及石元孫歸,乃知平戰時被執,後沒於興州。弟兼濟。
兼濟字寶臣,以父蔭補三班奉職。善騎射,讀兵書知大旨。為襄州兵馬監押。漢江暴漲,兼濟解衣涉水,率眾捍城,州賴以完。擢閣門祗候、雄霸州界河巡檢,徙晉、絳、澤、潞都巡檢使。歲饑,太行多盜,禽二百餘人。改左侍禁、鄜延路兵馬都監,權知保安軍,曆同提點陝西、河東刑獄,徙知籠竿城。
夏人寇邊,眾號數萬,兼濟將兵千餘,轉戰至黑松林,敗之。屬其兄平戰沒於三川口,特授內殿崇班、知原州。入辭,仁宗慰勉之曰:「國憂未弭,家仇未報,不可不力也。」屬戶明珠族叛,諸將欲亟討。兼濟第日縱飲擊鞠,繆為不知,以疑其意。既而叛者自潰,乃追襲之,射殺其酋長,收余眾以歸。徙甯州,破靳廝韈砦,徙鄜州。
元昊既稱藩,徙梓夔路鈐轄,又徙知鎮戎軍。兼濟禦下嚴急,轉運使言士心多怨,請徙諸內地。改涇原路鈐轄,複知寧州,又知原州,徙冀州、廣信軍。累遷文思使、惠州刺史、河北緣邊安撫副使,擢西上閣門使、同管勾三班院,出知雄州。
先是,邊民避罪逃者,契丹輒納之,守將畏事不敢詰,兼濟悉移檄責還。徙冀州,逾月,改忻州,複管勾三班院,卒。
郭遵者,開封人也,家世以武功稱。遵少隸軍籍,稍遷殿前指揮使。乾興中,改左班殿直、並代路巡檢。遷右侍禁、慶州柔遠砦兵馬監押。召試騎射優等,遷左侍禁、閣門祗候。為秦州三陽砦主,徙延州西路都巡檢使。
遵用鐵杵、槍、槊、共九十斤,其後耕者得其器于戰處,皇祐中,乃亻並與其衣冠葬之河南。逵自有傳。
任福,字祐之,其先河東人,後徙開封。咸平中,補衛士,由殿前諸班累遷至遙郡刺史。元昊反,除莫州刺史、嵐石隰州緣邊都巡檢使。既辭,奏曰:「河東地介大河,斥堠疏闊,願嚴守備,以戒不虞。」仁宗善之,命知隴州,擢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詔陝西增城壘、器械,福受命四十日,而戰守之備皆具。以忻州團練使為鄜延路副總管、管勾延州東路蕃部事。
尋知慶州,複兼環慶路副總管。上言:「慶州去蕃族不遠,願勒兵境上,按亭堡,謹斥堠。」因經度所過山川道路,以為緩急攻守之備。帝益善之,聽便宜從事。
夏人寇保安、鎮戎軍,福與子懷亮、侄婿成暠自華池鳳川鎮聲言巡邊,召諸將牽制敵勢。行至柔遠砦,犒蕃部,即席部分諸將,攻白豹城。夜漏未盡,抵城下,四面合擊。平明,破其城,縱兵大掠,焚巢穴,獲牛馬、橐駝七千有餘,委聚方四十裏,平骨咩等四十一族。以功拜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賀州防禦使,改侍衛馬軍都虞候。
康定二年春,朝廷欲發涇原、鄜延兩路兵西討,詔福詣涇原計事。會安撫副使韓琦行邊趨涇原,聞元昊謀寇渭州,琦亟趨鎮戎軍,盡出其兵,又募敢勇得萬八千人,使福將之。以耿傅參軍事,涇原路駐泊都監桑懌為先鋒,鈐轄朱觀、都監武英、涇州都監王珪各以所部從福節制。琦戒福等亻並兵,自懷遠城趨得勝砦,至羊牧隆城,出敵之後。諸砦相距才四十裏,道近糧餉便,度勢未可戰,則據險設伏,待其歸邀擊之。福引輕騎數千,趨懷遠城捺龍川,遇鎮戎軍西路巡檢常鼎、劉肅,與敵戰于張家堡南,斬首數百。夏人棄馬羊橐駝佯北,懌引騎趨之,福踵其後。諜傳敵兵少,福等頗易之。薄暮,與懌合軍屯好水川,觀、英屯龍落川,相距隔山五裏,約翌日會兵川口。路既遠,芻餉不繼,士馬乏食已三日。追奔至籠竿城北,遇夏軍,循川行,出六盤山下,距羊牧隆城五裏結陣,諸將方知墮敵計,勢不可留,遂前格戰。懌馳犯其鋒,福陣未成列,賊縱鐵騎突之,自辰至午,陣動,眾傅山欲據勝地。俄伏發,自山背下擊,士卒多墜崖塹,相覆壓,懌、肅戰死。敵分兵數千,斷官軍後,福力戰,身被十餘矢。有小校劉進者,勸福自免。福曰:「吾為大將,兵敗,以死報國爾。」揮四刃鐵簡,挺身決鬥,槍中左頰,絕其喉而死。乃亻並兵攻觀、英。戰既合,王珪自羊牧隆城引兵四千,陣於觀軍之西;渭州駐泊都監趙津將瓦亭騎兵二千繼至。珪屢出略陣,陣堅不可破,英重傷,不能視軍。敵兵益至,官軍遂大潰,英、津、珪、傅皆死;內殿崇班訾贇、西頭供奉官王慶、侍禁李簡、李禹亨、劉鈞亦戰沒;軍校死者數十人,士死者六千余人。唯觀以兵千餘保民垣,四響縱射,會暮,敵引去,與福戰處相距五裏,然其敗不相聞也。福子懷亮亦死之。
方元昊傾國入寇,福臨敵受命,所統皆非素撫之兵,既又分出趨利,故至於甚敗。奏至,帝震悼,贈福武勝軍節度使兼侍中,賜第一區,月給其家錢三萬,粟、麥四十斛。追封母為隴西郡太夫人,妻為琅琊郡夫人,錄其子及從子凡六人。
王珪,開封人也。少拳勇,善騎射,能用鐵杵、鐵鞭。年十九,隸親從官,累遷殿前第一班押班,擢禮賓副使、涇州駐泊都監。
康定初,元昊寇鎮戎軍,珪將三千騎為策先鋒,自瓦亭至師子堡,敵圍之數重,
珪奮擊披靡,獲首級為多。叩鎮戎城,請益兵,不許。城中惟縋糗糧予之。師既飽,因語其下曰:「兵法,以寡擊眾必在暮,我兵少,乘其暮擊之,可得志也。」複馳入,有驍將持白幟植槍以詈曰:「誰敢與吾敵者!」槍直珪胸而傷右臂,珪左手以杵碎其腦。繼又一將複以槍進,珪挾其槍,以鞭擊殺之。一軍大驚,遂引去。珪亦以馬中箭而還,仁宗特遣使撫諭之;然以其下死傷亦多,止賜名馬二匹,黃金三十兩,裹創絹百匹;複下詔暴其功塞下,以厲諸將。
是歲,改涇原路都監。明年,為本路行營都臨,勒金字處置牌賜之,使得專誅殺。尋至黑山,焚敵族帳,獲首級、馬駝甚眾。會敵大入,以兵五千從任福屯好水川,連戰三日,諸將皆敗。任福陷圍中,望見麾幟猶在,珪欲援出之,軍校有顧望不進者,斬以徇。乃東望再拜曰:「非臣負國,臣力不能也,獨有死報爾。」乃複入戰,殺數十百人,鞭鐵撓曲,手掌盡裂,奮擊自若。馬中鏃,凡三易,猶馳擊殺數十人。矢中目,乃還,夜中卒。
珪少通陰陽術數之學,始出戰,謂其家人曰:「我前後大小二十余戰,殺敵多矣,今恐不得還。我死,可速去此,無為敵所仇也。」及敵攻瓦亭,購甚急,果如所料。鎮戎之戰,以所得二槍植山上,其後邊人即其處為立祠。贈金州觀察使,追封其妻安康郡君,錄其子光祖為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後為東上閣門使;光世,西頭供奉官;光嗣,左侍禁。
武英字漢傑,太原人。父密,隨劉繼元歸朝,仕至侍禁、鎮定同巡檢。與契丹戰,沒於望都,贈西京左坊使,錄英為三班借職,以右班殿直為忻、代州同巡檢。會州將出獵,因留帳飲,英曰;「今空郡而來,萬一敵乘間入城,奈何?」既而敵百餘騎果入寇,英領眾左右馳射,悉禽獲之。以功遷左班殿直、監雄州榷場,改右侍禁、閣門祗候,為環州都巡檢使,徙洪德砦主,又徙慶州柔遠砦。
元昊寇延州,英主兵攻後橋,以分敵勢。擢內殿承制、環慶路駐泊都監。破党平族,又從任福破白豹城,遷禮賓副使,尋兼涇原行營都監。與任福合諸將戰張家堡,斬首數十百,敵棄羊馬偽遁。諸將皆趨利爭進,英以為前必有伏,眾不聽,已而伏發。福等既敗,英猶力戰,自辰至申,矢盡遇害。贈邢州觀察使。錄其子三班奉職永符為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永孚,西頭供奉官;永昌,左侍禁。侄永保,右班殿直;永錫,三班奉職。
桑懌,開封雍丘人。勇力過人,善用劍及鐵簡,有謀略。其為人不甚長大,與人接,常祗畏若不自足,語言如不出其口,卒遇之,不知其勇且健也。兄慥,舉進士,有名。懌以再舉進士,不中。
嘗遭大水,有粟二廩,將以舟載之,見百姓走避水者,遂棄其粟而載之,得皆不死。歲饑,聚人共食其粟,盡而止。後徙居汝、潁間,耕龍城廢田數頃以自給。
諸縣多盜,懌自請補耆長,得往來察奸,因召裏中惡少年戒曰:「盜不可為,吾不汝容也。」有頃,裏老父子死未斂,盜夜脫其衣去,父不敢告縣。懌疑少年王生者,夜入其家,得其衣,不使之知也。明日,見而問之曰:「爾許我不為盜,今裏中盜屍衣者,非爾邪?」少年色動,即推僕地,縛之,詰共盜者姓名,盡送縣,皆伏辜。
嘗之郟城,遇尉出捕盜,招懌飲酒。與俱行,至賊所藏,尉怯甚,陽為不知,將去。懌曰:「賊在此,欲何之?」乃下馬,獨格殺數人,因盡縛之。又聞襄城有盜十許人,獨提一劍以往,殺數人,盡縛其餘,汝旁縣為之無盜。京西轉運使奏其事,補郟城尉。
天聖中,河南諸縣多盜,轉運使奏移澠池尉。群盜保青灰山,時出攘剽。有宿盜王伯者,尤為民害,朝廷每授巡檢使,必疏姓名使捕之。懌至官,巡檢偽為宣頭以示懌,牒招致之。懌不知其偽也,因挺身入賊中,與伯同臥起,十余日,伯遂與懌出至山口,為巡檢伏兵所執,懌幾不免。懌曰:「巡檢懼無功爾。」即以伯與巡檢,使自為功。巡檢俘獻京師,而懌不復自言。朝廷知之,為黜巡檢,擢懌右班殿直、永安縣巡檢。
明道末,京西旱蝗,有惡賊二十三人,樞密院召懌至京師,授以賊名姓,使往捕。懌曰:「盜畏吾名,必潰,潰則難得矣,宜先示之以怯。」至則閉柵,戒軍吏不得一人輒出。居數日,軍吏不知所為,數請出自效,輒不許。夜,與數卒變為盜服以出,跡盜所嘗行處。入民家,民皆走,獨一媼留,為具飲食,如事群盜。懌歸,閉柵三日,複往,自攜具就媼饌,而以餘遺媼,媼以為真盜。乃稍就媼,與語及群盜,一媼曰:「彼聞桑殿直來,皆遁去。近聞閉營不出,知其不足畏,今皆還矣,某在某處。」懌又三日往,厚遺之,遂以實告曰:「我桑殿直也,為我察其實而慎勿泄。」後三日複來,於是媼盡得居處之實以告。懌明日部分軍士,盡擒諸盜。其尤強梁者,懌自馳馬以往,士卒不及從,惟四騎追之,遂與賊遇,手殺三人。凡二十三人者,一日皆獲。
還京師,樞密吏求銀,為致閣門祗候。懌曰:「用賂得官,非我欲,況貧無銀;有,固不可也。」吏怒,匿其功狀,止免其短使而已。除兵馬監押,未行,會宜州蠻叛,殺海上巡檢,官軍不能制,因命懌往,盡手殺之。還,乃授閣門祗候。懌曰:「是行也,非獨吾功,位有居吾上者,吾乃其佐也。今彼留而我還,我賞厚而彼輕,得不疑我蓋其功而自伐乎?受之,徒慚吾心。」將讓其賞以歸己上者。或譏以好名,懌歎曰:「士顧其心如何爾,當自信其心以行,若欲避名,則善皆不可為也。」益辭之,不許。
寶元初,遷西頭供奉官、廣西駐泊都監。元昊反,參知政事宋庠薦其有勇略,遷內殿崇班、鄜延路兵馬都監。逾月,徙涇原路,屯鎮戎軍,與任福遇敵于好水川,力戰而死。贈解州防禦使;子湜皇城使。
耿傅字公弼,河南人。祖昭化,為蜀州司戶參軍。盜據城,欲脅以官,昭化大罵,至斷手足,不屈而死。
傅少喜俠尚氣,初以父蔭為三班奉職,換伊陽縣尉,曆明州司理參軍,遷將作監丞、知永寧縣。河南守宋綬薦其材,遷通判儀州,徙慶州。時議進兵西討,以傅督一道糧饋。
會元昊入寇,參任福行營軍事,遇敵姚家川,諸將失利,敵騎益至,武英勸傅避去,傅不答。英歎曰:「英當死,君文吏,無軍責,奈何與英俱死?」朱觀亦白傅少避賊鋒,而傅愈前,指顧自若,被數創,乃死。
始,傅與觀營籠落川,夜作書遺福,以其日小勝,前與敵大軍遇,深以持重戒之。自寫題觀名,以致福軍中。傅死後,韓琦得其書于隨軍孔目官彭忠,奏上之。詔贈傅右諫議大夫,官其子瑗為太常寺太祝,琚為太常寺奉禮郎,璋為將作監主簿,珪試秘書省校書郎,琬同學究出身。
王仲寶字器之,密州高密人。初為刑部史,補齊州章邱尉。以捕群盜六十余人有功,用開封府判官鞠仲謀薦,召對,改右班殿直,為鎮、定、保、深、永寧、天雄六州軍巡檢。又以捕賊功,遷左班,徙河北西路提舉捉賊,擒磁州名賊王遇仙、博州孫流油輩,凡四十人。
夜有盜叩戶外乞降,左右欲殺之,為首級論功,仲寶不可,納舍中使寢。擢閣門祗候,命乘驛捕登州海賊百餘人,獲之。還,為河北提舉捉賊,又捕斬百餘人。知信安軍,複為河北提舉捉賊。有盜百餘依西山,官軍不能捕,仲寶悉招出,隸軍籍,奏以自隨。徙澤、潞、晉、絳、慈、隰、威勝軍巡檢使,至官才八日,獲太行山宿賊八十人。累賜金帛、緡錢。使契丹,積遷內殿承制。
天聖初,知鎮戎軍,改供備庫副使。破康奴族,獲首領百五十、羊馬七千,詔獎其功。凡五年,還,巡護惠民河堤岸,遷供備庫使、麟府路兵馬鈐轄、知麟州。會鎮戎軍蕃族內寇,徙涇原路鈐轄,複知鎮戎軍,又徙原、環二州。以西京左藏庫使、惠州刺史知利州,徙並、代州鈐轄,改西上閣門使。建言:「緣邊博糴,屬羌苦之,數逃去。請寬其法,使得複業,以捍邊境。」久之,遷東上閣門使。
元昊寇延州,仲寶將兵至賀蘭穀,以分兵勢,敗蕃將羅逋於長雞嶺。遷四方館使,領濮州團練使,為涇原路總管、安撫副使兼管勾秦鳳路軍馬事。與西羌戰六盤山,俘馘數百人。
時任福大敗好水川,別將朱觀被圍于姚家堡,仲寶以兵救之,拔觀出圍,乘以從馬。時諸將皆沒,獨仲寶與觀得還。徙環慶路副都總管、知慶州。未幾,兼本路經略安撫、招討副使。破金湯城,複賜詔獎諭,徙澶州副總管。安撫使范仲淹以仲寶武幹未衰,奏留之。明年以磁州防禦使知代州,除左屯衛大將軍致仕,卒。
論曰:元昊乘中國弛備,悉眾寇邊,王師大衄者三,夫豈天時不利哉?亦人謀而已。好水之敗,諸將力戰以死。噫,趨利以違節度,固失計矣;然秉義不屈,庶幾烈士者哉!
列傳第八十五
○景泰王信蔣偕張忠郭恩張岊張君平史方盧鑒李渭王果郭諮田敏侍其曙康得輿張昭遠
景泰,字周卿,普州人。進士起家,補坊州軍事推官。後以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慶州,即上言:「元昊雖稱臣,誠恐包藏禍心。當選主將,練士卒,修城池,儲資糧,以備不虞。」三疏不報。俄元昊反,又上《邊臣要略》二十卷。遷都官、知成州,奏《平戎策》十有五篇。
會有薦泰知兵者,召對稱旨,換左藏庫使、知寧州。任福敗,徙原州。元昊眾十萬,分二道,一出劉璠堡,一出彭陽城,入攻渭州。葛懷敏援劉璠,戰崆峒北,敗沒,敵騎逾平涼,至潘原。泰率兵五千,從間道赴原,而先鋒左班殿直張迥逗遛不進,泰斬以徇。遇敵彭陽西,裨將夏侯觀欲退守彭陽,泰弗許,乃依山而陣。未成列,敵騎來犯,泰陰遣三百騎,分左右翼,張旗幟為疑兵。敵欲遁去,將校請進擊,泰止之,遣士搜山,果得伏兵,與戰,斬首千餘級。以功遷西上閣門使、知鎮戎軍兼兵馬鈐轄。久之,領忠州刺史,徙秦鳳路馬步軍總管,卒。
子思立,熙寧中屢有戰功,為引進使、忠州防禦使、知河州,與董氈部兵戰,沒,後思忠以左藏庫副使、遂州駐泊都監擊瀘州夷人,陷於羅個暮山下。兄弟繼死王事,人皆憐其忠。
王信,字公亮,太原人。家故饒財,少勇悍。大中祥符中,盜起晉、絳、澤、潞數州,信應募籍軍,與其徒生擒賊七十人,累以功補龍、神衛指揮使。部使者表薦,召閱其藝,遷御前忠佐,領河中府、同幹鄜延丹坊州慶成軍管界捉賊,又遷龍衛都虞候兼鄜延巡檢。
康定初,劉平、石元孫戰于三川,信以所部兵薄賊,斬首數十級。遷捧日都虞候,改西京作坊使、知鎮戎軍,徙保安軍兼鄜延路兵馬都監。始至之夕,敵眾號數萬傅城,軍吏氣懾。信領勁兵二千,夜出南門與戰,失其前鋒,因按軍不動。遲明,潛上東山整軍,乘勢而下,擊走之,獲首級、馬牛居多。遷鈐轄兼經略、安撫、招討都監,領貴州刺史。葛懷敏戰敗,信出兵拒敵,俘斬甚眾。進保州刺史,就遷馬步軍都總管。四路置招討使,遂為本路招討副使。累遷馬步軍都虞候、象州防禦使,徙高陽關路。
王則反貝州,用安撫使明鎬奏,為貝州城下都總管。城破,則遁,信率兵執則而還,餘黨自焚死。拜感德軍節度觀察留後,召為步軍副都指揮使,未至,卒。贈武寧軍節度兼侍中。
蔣偕,字齊賢,華州鄭縣人。幼貧,有立志。父病,嘗刲股以療,父愈,詰之曰:「此豈孝邪?」曰:「情之所感,實不自知也。」舉進士,補韶州司理參軍,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大理寺詳斷官。
密州豪人王澥使奴殺一家四人,偕當澥及奴皆大辟。宰相陳堯佐欲寬澥,判審刑院宋庠與偕持之不從,偕以是知名。
陝西用兵,數上書論邊事,遷秘書丞、通判同州,計置陝西錢糧。逾年,為沿邊計置青白鹽使。用龐籍、范仲淹薦,改北作坊副使、環慶路兵馬都監,曆知汾、涇二州,徙原州。邊民苦屬戶為鈔盜,偕得數輩,腰斬境上,盜為息。遷北作坊使兼本路鈐轄,明珠、康奴諸族數為寇,偕潛兵伺之,斬首四百,擒酋豪,焚帳落,獲馬、牛、羊千計。所俘皆刳割磔裂於庭下,坐客為廢飲食,而偕語笑自若。徙華州兵馬鈐轄。
湖南蠻唐和內寇,徙潭州鈐轄。賊平,知忻州,徙冀州。坐擅率糧草。降知霸州。逾年,徙恩州,領韶州刺史。屬兵糧乏絕,朝廷方募民入粟,增虛直,給券詣京師射取錢貨,謂之交鈔,患未有應令者,偕使州倉謬為入粟數,輒作鈔,遣屬官持至京師轉貿,得緡錢以補軍食。為禦史彈奏,降知坊州。
儂智高反,除宮苑使、韶州團練使,為廣南東西路鈐轄。賊方圍廣州。偕馳傳十七日至城下。戰士未集,會儂智高徙軍沙頭,安撫楊畋檄偕焚糧儲,退保韶州。坐此,降潭州駐泊都監,再降北作坊使、忠州刺史。命未至,軍次賀州太平場,賊夜入營,襲殺之。贈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
初,偕入廣州,即數知州仲簡曰:「君留兵自守,不襲賊,又縱步兵馘平民以幸賞,可斬也。」簡曰:「安有團練使欲斬侍從官?」偕曰:「斬諸侯劍在吾手,何論侍從!」左右解之,乃止。卒以輕肆敗。
張忠,開封人。初隸龍騎備征,選為教駿。有軍校恣掊斂,忠歐殺之,坐配鼎州。既遁去為盜,複招出。隸龍猛軍,以材武補三班借職、陝西總管司指使。數攻破堡砦,殺劇賊張海、郭邈山。從平恩州,功第一。累遷如京使、資州刺史,曆真定府、定州、高陽關、京東西路兵馬鈐轄。
儂智高反,就移廣東,領英州團練使。初,智高圍廣州,時洪州駐泊都監蔡保恭及知英州蘇緘以兵八千人據邊渡村,扼賊歸路,忠奪而將之。謂其下曰:「我十年前一健兒,以戰功為團練使,若曹勉之。」於是不介騎而前。會先鋒遇賊奔,忠手拉賊帥二人,馬陷濘,不能奮,遂中標槍死。錄其父率府副率致仕余慶為左監門衛大將軍,賜第一區,給半俸終身;封其母為河內郡夫人;弟願遷右班殿直、閣門祗候;官其子永壽、永吉、永德及其婿劉錞凡四人。封長女為清河縣君。
郭恩,開封人。初隸諸班,出為左侍禁、閣門祗候,曆延州西路都巡檢、環州肅遠砦主,累遷內殿承制、秦鳳路兵馬都監。開古渭州路,為前鋒,斬首九百餘級,擢崇儀副使。會掌烏族叛,又率兵攻討,斬首八十五級,遷六宅副使。累勞,補崇儀使,為秦隴路兵馬鈐轄,徙並、代州鈐轄,管勾麟府軍馬事。
夏人歲侵屈野河西地,至耕獲時,輒屯兵河西以誘官軍。經略使龐籍每戒邊將,斂兵河東毋與戰。嘉祐二年,自正月出屯,至三月然後去。通判並州司馬光行邊至河西白草平,數十裏無寇跡。是時,知麟州武戡、通判夏倚已築一堡為候望,又與光議曰:「乘敵去,出不意可更增二堡,以據其地。請還白經略使,益禁兵三千、役兵五百,不過二旬,壁壘可城。然後廢橫戎、臨塞二堡,徹其樓櫓,徙其甲兵,以實新堡,列烽燧以通警急。從衙城紅樓之上,俯瞰其地,猶指掌也。有急,則州及橫陽堡出兵救之;敵來耕則驅之,種則蹂踐之;敵盛則入堡以避。如是,則堡外必不敢耕種,州西五六十裏之內晏然矣。」籍遂檄麟州如其議。
五月,恩及武戡、走馬承受公事內侍黃道元等以巡邊為名,往按視之。會訁冋者言,敵兵盛屯沙黍浪,恩欲止不行。道元怒,以言脅恩,夜率步騎一千四百餘人,不甲者半,循屈野河北而行,無複部伍。夏人舉火臥牛峰,戡指以謂恩曰:「敵已知吾軍至矣。」道元曰:「此爾曹故欲沮我師。」及聞鼓聲,道元猶不信。行至穀口,恩欲休軍,須曉乃登山。道元奮衣起曰:「幾年聞郭恩名,今日懦怯與賈逵何殊?」恩亦慍曰:「不過死耳!」乃行。比明,至忽裏堆。敵數十人皆西走,相去數十步,止。恩等踞胡床,遣使騎呼之,敵不應,亦不動。俄而起火,敵騎張左右翼,自南北交至。堆東有塹,其中有梁,謂之「斷道堰」。恩等東據梁口,與力戰,自旦至食。時敵自兩旁塹中攀緣而上,四面合擊,恩眾大潰。
夏倚方在紅樓,見敵騎自西山大下,與推官劉公弼率城中諸軍,閉門乘城。武戡走東山,趣城東,抉門以入。恩、道元及府州寧府砦兵馬都監劉慶皆被執。使臣死者五人,軍士三百八十七人,已馘耳鼻得還者百餘人,亡失器甲甚眾。恩不肯降,乃自殺。贈同州觀察使,封其妻為京兆郡君,錄其子弟有差,給舊俸三年。武戡坐棄軍除名,編管江州。
張岊,字子雲,府州府穀人。以貲為牙將,有膽略,善騎射。天聖中,西夏觀察使阿遇有子來歸。阿遇寇麟州,虜邊戶,約還子然後歸所虜。麟州還其子,而阿遇輒背約。安撫使遣岊詰問,岊徑造帳中,以逆順諭阿遇,阿遇語屈,留岊共食。阿遇袖佩刀,貫大臠啖岊,岊引吻就刀食肉,無所憚。阿遇複弦弓張鏃,指岊腹而彀,岊食不輟,神色自若。阿遇撫岊背曰:「真男子也。」翌日,又與岊縱獵,雙兔起馬前,岊發兩矢,連斃二兔。阿遇驚服,遺岊馬、橐駝,悉歸所虜。州將補為來遠砦主。手殺偽首領,奪其甲馬。時年十八,名動一軍。
元昊犯鄜延,詔麟府進兵。岊以都教練使從折繼閔破浪黃、党兒兩族,射殺數十人,斬偽軍主敖保,以功補下班殿侍、三班差使。
時敵騎方熾,中人促賜軍衣,至麟州,不得前。康得輿管勾軍馬司事,遣岊馳騎五十往護之。至青眉浪,遇賊接戰,流矢貫雙頰,岊拔矢,鬥愈力,奪馬十二匹而還。賊兵攻府州甚急,城西南隅庳下,賊將登,眾囂曰:「城破矣!」岊乘陴大呼搏賊,賊稍卻,飛矢中右目,下身被三創,晝夜督守。又帥死士開關,護州人汲於河,訖圍解,城中水不乏,以勞,遷右班殿直。然賊嘗往來邀奪饋運,以岊為麟、府州道路巡檢。至深柏堰,遇賊數千,分兵追擊,斬首百餘級,奪兵械、馬牛數百。近郊民田,比秋成未敢獲,岊以計幹張亢,得步卒九百人護之,大敗賊于龍門川。從諸將通麟州糧道,破賊于柏子砦。改左班殿直。
內侍宋永誠傳詔砦下,岊護永誠,遇賊三松嶺。賊以精騎挑戰,矢中岊臂,猶躍馬左右馳射,諸將乘勝而進,賊皆棄潰。特改西頭供奉官,又遷內殿崇班。賊破豐州,岊與諸將一日數戰,破容州刺史耶布移守貴三砦,俘獲萬計。遷禮賓副使。
明鎬在河東,以岢嵐軍當雲、朔路,奏岊為麟府路駐泊都監兼沿邊都巡檢使,駐岢嵐。張亢修並砦堡障,初議置安豐砦于石台神,岊以為非要害之地,遂徙砦於生地骨堆以扼賊。左右親信咸曰:「擅易砦地可乎?」岊曰:「苟利國家,得罪無憾也。」卒易之。已而本道上言,左遷絳州兵馬都監。二州未解嚴,複麟府駐泊都監,屯安豐。累遷洛苑使。嘗從數騎夜入羌中偵機事,既還,羌覺追之,岊隨羌疾馳,效羌語,與羌俱數裏,乃得脫。前後數中流矢,創發臂間,卒。
張君平,字士衡,磁州滏陽人。以父承訓與契丹戰死,補三班差使殿侍、黔州指揮使。獠兵屢入寇,君平引兵擊破之,以功遷奉職,除駐泊監押,徙容、白等州巡檢。又以捕賊功,遷右班殿直。
謝德權薦君平河陰窖務,擢閣門祗候,管勾汴口。建言:歲開汴口,當擇其地;得其地,則水湍駛而無留沙,歲可省功百余萬。又請沿河縣植榆柳,為令佐、使臣課最,及瘞汴河流屍。悉從其言。天聖初,議塞滑州決河,以君平習知河事,命以左侍禁簽書滑州事兼修河都監。既而河未塞,召同提點天封府界縣鎮公事。以嘗護滑州堤有功,特遷內殿崇班。君平以京師數罹水災,請委官疏鑿近畿諸州古溝洫,久之,稍完,遂詔畿內及近畿州縣長吏,皆兼管勾溝洫河道。
自畿至泗州,道路多群寇,君平請兩驛增置使臣,專主捕盜,而罷夾河巡檢,於是行者無患。複為滑州修河都監,遷供備庫副使。河平,改西作坊使,就遷鈐轄,卒。
君平有吏材,尤明於水利,自議塞河,朝廷每訪以利害。河平,君平且死,論者惜之。錄三子官。子鞏,皇祐中,以尚書虞部員外郎為河陰發運判官,管勾汴口,嗣其父職雲。
論曰:孔子謂:「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不與也。」老氏曰:「佳兵者不祥。」景泰輩或起書生,或奮行伍,或出亡命,非有將率之材也。泰、信以區區之卒,嘗摧西夏之強鋒,頗知持重以制敵耳。蔣、張輕肆自用,竟殞于烏合之寇。恩怵道元之勢,身啖虎口,守義不屈,猶足尚也。岊之驍勇,固非臨事而懼者。君平死戰之子,乃明習水利,以吏材稱,亦可謂善變矣。
史方,字正臣,開封人。應《周易》學究不中,補西第二班殿侍,再遷三班奉職,為潭、澧、鼎沿邊同巡檢,改右班殿直、閣門祗候。會澧州訴民下溪州蠻侵其土地,遣乘驛往視。自竹疏驛至申文崖,複地四百餘裏,得所掠五百餘人,又置澧州、武口、楊泉、索溪四砦,以扼賊沖。就知邵州,徙澧州,遷右待禁。
天禧中,下溪州蠻彭仕漢寇辰州,殺巡檢王文慶。方勒兵入溪洞討捕,降其党李順同等八百餘人,誅其尤惡者社忽等十九人。遷西頭供奉官、知辰州兼沿邊溪洞都巡檢使,修南、北江五砦,徙夔州。時富、順州蠻田彥晏寇施州,焚暗利砦。方領兵直抵富、順,蕩其巢穴,窮追彥晏至七女柵,降之。遷內殿崇班,改內殿承制,奉使契丹,以供備庫副使知環州、環慶路兵馬都監。
盧鑒,字正臣,金陵人。累舉進士不中,授三班奉職、監坊州酒稅,以右班殿直為鄜延路走馬承受公事。李繼遷寇邊,與總管王榮敗走之;又與鈐轄張崇貴擊賊,焚其積聚,斬首級而還。擢閣門祗候,為本路兵馬都監。複出蕩族帳,獲羊牛萬計。徙鳳翔、秦隴、階、成等州提點賊盜公事,尋為都巡檢使,徙利州都監。
初,繼遷聲言石隕帳前,有文曰:「天誡爾勿為中國患。」鑒時為承受,入奏事,真宗問之,鑒曰:「此詐為之以欺朝廷也,宜益為備。」至是,繼遷陷靈武,帝思其言,特遷右侍禁、知儀州。州有制勝關,最號險要,繼遷欲乘虛襲取之,放言將由此大入。諜者以告。有詔徙老幼、芻粟於內地。鑒曰:「此奸謀也,且示虜弱,搖民心,臣不敢奉詔。」卒不徙,已而賊亦不至。再遷西頭供奉官、知利州。
會歲饑,以便宜發倉粟振民。秩滿,民請留,詔留一年。提點河東路刑獄,曆知保州、廣信軍、原州,就為環慶路都監兼知慶州,徙環州。平磨媚族於合道鎮。坐事徙知丹州。累遷西京左藏庫使、恩州刺史,為環慶路鈐轄兼知環州,改西上閣門使、秦州,卒。
李渭,字師望,其先西河人,後家河陽。進士起家,為臨潁縣主簿,累官至太常博士。會河決滑州,天聖初,上治河十策,參知政事魯宗道奉詔行河。秦渭換北作坊副使,與張君平並為修河都監。未幾皆罷,以渭為鄆州兵馬都監,徙知憲州,又知鳳州兼階、成州鈐轄。
初,屬戶寇陷階州沙灘砦,渭至,詰所以然者,乃都校趙釗擾之,奏流釗道州,以恩信諭酋帥,複其砦。遷軍器庫副使,曆知原、環、慶三州。時詔舉勇略任邊者,李諮以渭應詔。徙益利路兵馬鈐轄,領惠州刺史,遷東八作使,擢西上閣門使。徙鄜延路,再遷四方館使。
寶元元年,元昊將山遇率其族來歸,且言元昊反狀,渭與知州郭勸謀,卻之。既而元昊果反。又與勸奏,以為元昊表至猶稱臣,可漸屈以禮。朝廷初以渭兼知鄜州,坐是貶為尚食使、知汝州,徙磁州。元昊犯邊,言者益歸罪於渭,複降右監門衛將軍、白波兵馬都監,卒。
王果字仲武,深州饒陽人。舉明法。曆大理寺詳斷官,遷光祿寺丞,以太子右贊善大夫為審刑院詳議官,遷殿中丞。奏邊策,試舍人院,改衣庫副使、知永寧軍,更尚食使、知保州。
契丹謀致書求關南地,使未至,果購諜者先得其稿,奏之,擢領賀州刺史兼高陽關路兵馬鈐轄。中官楊懷敏領沿邊屯田事,大廣塘水,邊臣莫敢言,果獨抗辨水侵民田,無益邊備。懷敏怒,訴果以不法,左遷青州兵馬都監。曆永興軍兵馬鈐轄、知隴州。
俄詔還,遷皇城使、河北沿邊安撫副使,徙知定州兼真定路兵馬鈐轄。叛卒據保州,果坐多傷士眾,徙知密州。又知忻州、鄜州,權秦鳳路兵馬總管,遷西上閣門使,徙知滄州,卒。
郭諮,字仲謀,趙州平棘人。八歲始能言,聰敏過人。舉進士,曆通利軍司理參軍、中牟縣主簿,改大理寺丞、知濟陰縣。建言:「澶、滑堤狹,無以殺大河之怒,故漢以來河決多在澶、滑。且黎陽九河之原,今若引河出汶子山下,穿金堤,與橫壟合,以達於海,則害可息。」詔本道使者共議,弗合。部夫坐小法,監通利軍稅。
洺州肥鄉縣田賦不平,歲久莫治,轉運使楊偕遣諮攝令以往。既至,閉閣數日,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除無地之租者四百家,正無租之地者百家,收逋賦八十萬,流民乃複,偕奏其才,遷殿中丞、知館陶縣。
康定西征,諮上戰略,獻《拒馬槍陣法》,其制利山川險隘,以騎士試上前,擢通判鎮戎軍,募兵教習。會三司議均稅法,知諫院歐陽修言,惟諮方田法簡而易行,詔諮與孫琳均蔡州上蔡縣稅。以母憂免官。用宰相呂夷簡薦,起為崇儀副使、提舉黃禦河堤岸。
時富弼使契丹,諮入對,陳大水禦戎之要。詔與楊懷敏、鄧保信行河,其議「決黎陽大河,下與胡蘆、滹沱、後唐河以注塘泊,混界河,使東北抵於海,上溢鸛鵲陂,下注北當城,南視塘泊,界截虜疆,東至海口,西接保塞。惟保塞正西四十裏,水不可到,請立堡砦,以兵戍之。」詔儲用興役,會契丹約和而止。知丹、利二州。
王則叛,立彥博薦諮知冀州,運糧助攻討。賊平,徙忻州,開渭渠,導汾水,興水利,置屯田。轉運使任顓言諮有巧思,自為兵械皆可用。詔以所作刻漏、圓盾、獨轅弩、生皮甲來上,帝頗嘉之。除益州路兵馬鈐轄,累遷英州刺史,後為契丹祭奠副使、知汾州。未行,言獨轅弩可試,改鄜延路兵馬鈐轄,許置弩五百,募士兵教之。既成,經略使夏安期言其便,詔立獨轅弩軍。以西上閣門使知潞州。言懷、保二郡旁山,可以植稻;定武唐河抵瀛、莫間,可興水田。又作鹿角車、陷馬槍,請廣獨轅弩於他道。詔諮置弩千分給並、潞,諮因上疏曰:「臣自冠武弁,未嘗一日不思禦戎之計。頃使契丹,觀幽燕地方不及三百里,無十萬人一年之費,且烏合之眾,非二十萬不敢舉。若以術制之,使舉不得利,居無以給,不逾數年,必棄幽州而遁。臣慶曆初經書河北大水,界斷敵疆,乃其術也。臣所創車弩可以破堅甲,制奔沖,若多設之,助以大水,取幽薊如探囊中物爾。」
時三司議均田租,召還,諮陳均括之法四十條。複上《平燕議》曰:「契丹之地,自瓦橋至古北口,地狹民少。自古北口至中原,屬奚、契丹,自中原至慶州,道旁才七百餘家。蓋契丹疆土雖廣,人馬至少,儻或南牧,必率高麗、渤海、黑水、女真、室韋等國會戰,其來既遠,其糧匱乏。臣聞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用兵之善計。又聞得敵自至者勝,先據便地者佚。以臣所見,請舉慶曆之策,合眾河於塘泊之北界,以限戎馬,然後以景德故事,頓兵自守。步卒十二萬,騎卒三萬,強壯三萬,歲計糧餉百八十三萬六千斛。又傍河郡邑,可以水運以給保州應援。以拒馬車三千,陷馬槍千五百,獨轅弩三萬,分選五將,臣可以備其一,來則戰,去則勿追。幽州糧儲既少,敵不可久留,不半年間,當遁沙漠。則進兵斷古北口,砦松亭關,傳檄幽薊,燕南自定。且彼之所恃者,惟馬而已。但能多方致力,使馬不獲伸用,則敵可破,幽燕可取。」帝壯其言,詔置獨轅弩二萬,同提舉百司及南北作坊,以完軍器。
諮嘗謂:作汴乘索河三十六陂之流,危京師,請自鞏西山七裏店孤柏嶺下鑿七十裏,導洛入汴,可以四時行運。詔都水監楊佐同往計度。歸,未及論功而卒。
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雍熙中,王師討幽薊,曹彬進兵涿州,敵斷其後。王繼恩募勇士持書抵彬,敏應募,間行由祁溝關達涿州。彬得詔,選壯士五十人衛敏還,道遇賊,力戰,四十八人死,敏與兩人者,僅以身免。彬上其事,太宗召見,複令齎詔諭彬。師還,補敏易州靜砦指揮使。
端拱初,以所部兵屯定州。契丹攻北唐河,大將李繼隆遣部將逆戰,為敵所乘。奄至水南。敏以百騎奮擊,敵懼,退水北,遂引去。又出狼山,襲契丹,至滿城,獲首級甚眾。既而敵陷易州,敏失其家所在。帝擢敏本軍都虞候,賜白金三百兩,使間行求其父母,得之以歸。徙屯鎮州,而升其指揮為內員僚直。
李繼隆討夏州,奏隸麾下。敏率兵至靈州橐駝口雙塠西,遇敵,斬首三千級,獲羊馬、橐駝、鎧仗數萬計。繼隆上其功,遷御前忠佐馬步軍副都軍頭。既而又從傅潛於定州。時契丹斷蒲陰路,城中有神勇軍士千余人。屬敵兵盛,不敢戰,敏率輕銳援出之。真宗幸天雄軍,詔敏隸高瓊,使追賊至寧遠軍,以功領涿州刺史。王均亂西川,從招安使雷有終敗賊于靈池山。賊平,遷馬步軍都軍頭。
咸平中,契丹複入寇,敏從王顯為鎮、定先鋒,大敗契丹於遂城西羊山,斬其酋長。真授單州刺史,後為邢州兵馬鈐轄。未幾,從王起屯定州,遇契丹於望都,逆戰,斬首二千餘級。徙北平砦兵馬鈐轄,領騎兵五千以當其沖。
先是,兩地供輸民多為契丹鄉導,敏自魚臺北悉驅南徙,凡七百餘戶,送定州。遷北平砦總管,賜禦劍,聽以便宜從事。至是,契丹複入寇,複與敵戰楊村,敗之。敏諜知契丹主去北平十裏蒲陰駐砦,敏夜率銳兵,襲破其營帳。契丹主大驚,問撻覽曰:「今日戰者誰?」撻覽曰:「所謂田廂使者。」契丹主曰:「其鋒銳不可當。」遂引眾去。
敵攻瀛州不下,欲乘虛犯貝、魏,詔敏與魏能、張凝三路兵,入敵境縱擊,以牽其勢。敏出西路,抵易州南十裏,屯師石村,虜獲人畜、鎧仗以萬計。尋詔三路兵還定州,敏遇敵於鎮州之北馬頭嶺,複大破之。契丹請和,乃徙敏鎮定路都鈐轄,遷本州團練使,充鎮定路總管。徙永興軍、陝州,曆鄜延、環慶、鳳翔三路,久之,為環慶路都總管。
時後橋屬羌數擾邊,敏誅違命者十八族,又敗羅骨於三店川,遷鄭州防禦使、涇原路總管,後徙環慶。坐與部豪往還納賂為不法,降左屯衛大將軍、昭州防禦使。既而以虢州圍練使知隰州,複為環慶路都總管、儀州防禦使,卒。敏在邊二十餘年,凡遷授,多以功伐,雖晚不自飭,而朝廷亦優容之。
侍其曙,字景升。父稹,左監門衛大將軍。曙少舉進士不第,以父任為殿前承旨,改右班殿直。咸平中,以閣門祗候為蘇、杭、湖、秀等州都巡檢使。遷左侍禁,領東西排岸司,與謝德權提舉在京倉草場。嘗于倉隙地牧牛羊,為德權所訟。真宗以問德權曰:「牛羊食倉粟邪?」曙聞而自劾,帝勉諭之。它日,召曙問:「汝才孰與德權?」對曰:「德權畏法慎事,臣乃敢於官倉牧牛羊,是不及也。」人多稱之。
鄂州男子聞人若挫,告其徒永興民李琰將作亂,命曙同度支判官李應機往按之。至則設方略,捕琰党三十餘人,皆伏法。琰辭連己所不快者數十人,一切不問。青州卒龐德訟其校李緒謀以眾叛,帝疑其誣,又命曙至青州,與通判魏德升同至劾,無驗,遂棄德市。知青州張齊賢奏曙擅戮人,帝曰:「不爾,無以安被告者。」曙還,奏德憚緒治軍嚴,故誣之。帝擢緒本軍虞候,而進曙東頭供奉官。初,太宗平河東,建塔於太原故城,塔毀,帝欲新之,遣內待經度,計工二百萬。帝疑,命曙往,減費十九。改內殿崇班。
祥符二年,黎州夷人為亂,詔曙乘驛往招撫,其酋首納款,殺牲為誓。曙按行鹽井,夷人複叛。曙率部兵百余,生擒首領三人,斬首數十級。因上言蠻阻險拒命,請必加討。詔知慶州孫正辭、環慶駐泊都監張繼勳領陝西兵,同曙俱進,所至皆降。曙又言:王師已至而方出,請誅之。真宗謂王旦曰:「已降而殺之,何以信四夷?」不許。夷人平,遷內殿承制,再遷如京副使、知登州。
會歲饑,請漕江、淮米以振貧乏,活者甚眾。累遷西京作坊使、惠州刺史、知桂州,徙滑州,遷西上閣門使,徙鄆州,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卒。曙為人沈敏,有幹略,善論利害事,朝廷數任使之。
康得輿,字世基,河南洛陽人。父贊元,嘗以作坊使從曹光實襲李繼遷,獲其母妻,擢崇儀使、武州刺史。贊元死,真宗追其功,錄德輿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涇原路走馬承受,擢閣門祗候。河齧陽武埽,詔遣德輿完築。曆開封府西路都巡檢、勾當榷貨務,皆兼領埽事。改巡護開府等六州黃河堤岸。
天聖中,使夏州,賜趙德明冬服。夏人謂曰:「前康將軍戰靈武者,非先世邪?」德輿懼其復仇,紿曰:「非也。」還,勾當汴口,改西頭供奉官。用樞密使曹利用薦,遷內殿崇班、河陰兵馬都監,建沿汴斗門以節水。會積雨,汴水將溢,德輿請自京西導水入護龍河,水得不溢。曆知原州、慶州,益州路兵馬鈐轄,久之,領昭州刺史,徙並代兵馬鈐轄、管勾麟府路軍馬事。
有蕃部乜羅為殿侍,求錦袍、驛料,德輿不與,乜羅頗出怨言。後有譖乜羅與賊通,戰則反射漢人,乜羅無以自明,乃謀附賊。指揮張岊聞之,召乜羅與飲,乜羅泣曰:「我豈附賊者邪?蓋逃死耳。」岊以告德輿:「乜羅叛,信矣,不可不殺。」元昊方屢入寇,德輿不聽,曰:「今日豈殺蕃部時邪?」岊曰:「叛者特乜羅,非眾所欲也,請為君召與飲,僕崖谷中,聲言墮馬死,安知漢殺之?」德輿猶豫不決,以問所親,所親惡岊,短毀之,岊計不得行。
知府州折繼閔聞賊將至,以告德輿,德輿怒曰:「君不召之,何以知其來也!」賊果以乜羅為響導,自後河川入襲府州。蕃漢欲入城,德輿閉門不納,或降賊,或為賊所殺,不可勝計。賊既圍府州,德輿與馬步軍副總管王元、兵馬鈐轄楊懷忠按兵不出戰,但移文轉運司調軍食。轉運副使文彥博籍民輦運,至境以俟,而德輿等終不出。及陷豐州,才出屯州城數裏,三日而還。居民望見,以謂寇複至,皆棄其所齎,入保城郭。然朝廷不悉聞,輿與止坐不出戰,降為東染院使、河陽兵馬都監。尋複昭州刺史、知保州,徙真定府定州路總管,曆知代、石、儀三州,大名府路鈐轄,提舉金堤,累遷西上閣門使。
至和中,河決小吳埽,破東堤頓丘口,居民避水者趨堤上,而水至不得達,德輿以巨船五十,順流以濟之,遂免墊溺。複領果州團練使、知冀州,徙趙州。有告雲翼卒謀以上元夜劫庫兵為亂,德輿會賓屬燕飲自若,陰遣人捕首謀誅之。徙陳州鈐轄,卒。
張昭遠,字持正,滄州無棣人。父凝,殿前都虞候、寧州防禦使。契丹內寇,凝與康保裔伏兵瀛州,陷圍中。昭遠年十八,挺身掖出之,擢左班殿直、寄班祗候。每出使還,奏利害,多稱旨。為忻州都巡檢,改閣門祗候、知狄山軍,管勾河東緣邊安撫司,再遷內殿崇班。
天禧初,閣門副使缺員,樞密院方奏擬人,真宗曰:「朕有人矣。張昭遠知邊略,曹儀習朝儀,可並除西上閣門副使。」俄為河北緣邊安撫副使,尋知瀛州,改東上閣門副使、知定州,以引進副使複知瀛州,遷西上閣門使、知雄州。獻言歲會四榷場入中銀,帝謂輔臣曰:「先朝置榷場,所以通貨,非所以計貿易之利也。」
會大雨,陂塘大溢,昭遠勒兵築長堤,以捍其沖。徙鄜延路兵馬鈐轄,進都鈐轄,築堡成平川。領忠州刺史、知成德軍,遷四方館使。滹沱河決,壞城郭,乃修五關城,外環以堤,民至今為利。擢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新州防禦使,曆步軍馬軍都虞候、嘉州防禦使,知代州。召還,改莫州防禦使,罷管軍,授左龍武軍大將軍、昭州防禦使,卒。特贈應州觀察使。
論曰:郭諮以其智巧材略,自見於功利之間,有足稱者。曙,抑其次也,餘皆碌碌者矣。如方之禦寇,鑒之料敵,王果持法峭深,治軍嚴辦,茲其長也。田敏屢有戰功,而貪墨敗度,幸容于時。李渭治無遠略,一失機會,關中兵禍,數年不解。德輿閉城以棄其民,昭遠計榷場所入,焉知聖人懷柔之意哉。
列傳第八十六
○王安石子雱唐坰附王安禮王安國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父益,都官員外郎。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擢進士上第,簽書淮南判官。舊制,秩滿許獻文求試館職,安石獨否。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穀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彥博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尋召試館職,不就。修薦為諫官,以祖母年高辭。修以其須祿養言於朝,用為群牧判管,請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度支判官,時嘉祐三年也。
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于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於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爾。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弊,明詔大臣,為之以漸,期合於當世之變。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俄直集賢院。先是,館閣之命屢下,安石屢辭;士大夫謂其無意於世,恨不識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閣門吏齎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隨而拜之,則避於廁;吏置敕於案而去,又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自是不復辭官矣。
有少年得鬥鶉,其儕求之不與,恃與之昵輒持去,少年追殺之。開封當此人死,安石駁曰:「按律,公取、竊取皆為盜。此不與而彼攜以去,是盜也;追而殺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詔放安石罪,當詣閣門謝。安石言:「我無罪。」不肯謝。禦史舉奏之,置不問。
時有詔舍人院無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爭之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複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為陛下守法;而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諫官、禦史無敢逆其意者,臣實懼焉。」語皆侵執政,由是益與之忤。以母憂去,終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於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絳、絳弟維及呂公著交,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神宗在藩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維曰:「此非維之說,維之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為太子庶子,又薦自代。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寧府。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甯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一日講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與卿從容論議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皋、夔、稷、禼;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眾,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皋、夔、稷、禼、傅說之賢,亦將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爾。」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讒慝,則皋、夔、稷、禼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登州婦人惡其夫寢陋,夜以刃斮之,傷而不死。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帝從安石說,且著為令。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後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於世務爾。」上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為然。於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令判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之。安石令其党呂惠卿預其事。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並興,號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餘輩,頒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均輸法者,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假以錢貨,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免役之法,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下至單丁、女戶,本來無役者,亦一概輸錢,謂之助役錢。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財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保馬之法,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戶一匹,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使自市,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令、佐分地計量,驗地土肥瘠,定其色號,分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稅數。又有免行錢者,約京師百物諸行利入厚薄,皆令納錢,與免行戶祗應。自是四方爭言農田水利,古陂廢堰,悉務興複。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監之額,又設措置河北糴便司,廣積糧谷於臨流州縣,以備饋運。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
禦史中丞呂誨論安石過失十事,帝為出誨,安石薦呂公著代之。韓琦諫疏至,帝感悟,欲從之,安石求去。司馬光答詔,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怒,抗章自辨,帝為巽辭謝,令呂惠卿諭旨,韓絳又勸帝留之。安石入謝,因為上言中外大臣、從官、台諫、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重輕。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權者與物相為重輕,雖千鈞之物,所加損不過銖兩而移。今奸人欲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於是陛下與流俗之權適爭輕重之時,加銖兩之力,則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權,已歸於流俗矣,此所以紛紛也。」上以為然。安石乃視事,琦說不得行。
安石與光素厚,光援朋友責善之義,三詒書反覆勸之,安石不樂。帝用光副樞密,光辭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寢。公著雖為所引,亦以請罷新法出潁州。禦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驟用秀州推官李定為禦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蘇頌封還詞頭,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育論定不孝,皆罷逐。翰林學士范鎮三疏言青苗,奪職致仕。惠卿遭喪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亞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明年春,京東、河北有烈風之異,民大恐。帝批付中書,令省事安靜以應天變,放遣兩路募夫,責有司、郡守不以上聞者。安石執不下。
開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斷腕者,知府韓維言之,帝問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紛然驚異;況于二十萬戶百姓,固有蠢愚為人所惑動者,豈應為此遂不敢一有所為邪?」帝曰:「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
東明民或遮宰相馬訴助役錢,安石白帝曰:「知縣賈蕃乃范仲淹之婿,好附流俗,致民如是。」又曰:「治民當知其情偽利病,不可示姑息。若縱之使妄經省台,鳴鼓邀駕,恃眾僥倖,則非所以為政。」其強辯背理率類此。
帝用韓維為中丞,安石憾曩言,指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因維辭而止。歐陽修乞致仕,馮京請留之,安石曰:「修附麗韓琦,以琦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則壞一郡,在朝廷則壞朝廷,留之安用?」乃聽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謂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鯀。靈台郎尤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隸英州。唐坰本以安石引薦為諫官,因請對極論其罪,謫死。文彥博言市易與下爭利,致華嶽山崩。安石曰:「華山之變,殆天意為小人發。市易之起,自為細民久困,以抑兼併爾,于官何利焉。」閼其奏,出彥博守魏。於是呂公著、韓維,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
禮官議正太廟太祖東向之位,安石獨定議還僖祖於祧廟,議者合爭之,弗得。上元夕,從駕乘馬入宣德門,衛士訶止之,策其馬。安石怒,上章請逮治。禦史蔡確言:「宿衛之士,拱扈至尊而已,宰相下馬非其處,所應訶止。」帝卒為杖衛士,斥內侍,安石猶不平。王韶開熙河奏功,帝以安石主議,解所服玉帶賜之。
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於色,對朝嗟歎,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數,堯、湯所不免,此不足招聖慮,但當修人事以應之。」帝曰:「此豈細事,朕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爾。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遜語。自近臣以至後族,無不言其害。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為誰,若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爾。」馮京曰:「臣亦聞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其言,臣未之聞也。」監安上門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俠又坐竄嶺南。慈聖、宣仁二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自禮部侍郎超九轉為吏部尚書。
呂惠卿服闋,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為參知政事,又乞召韓絳代己。二人守其成謨,不少失,時號絳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而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複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又起李士寧獄以傾安石。絳覺其意,密白帝請召之。八年二月,複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來。《三經義》成,加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子雱為龍圖閣直學士。雱辭,惠卿勸帝允其請,由是嫌隙愈著。惠卿為蔡承禧所擊,居家俟命。雱風禦史中丞鄧綰,複彈惠卿與知華亭縣張若濟為奸利事,置獄鞫之,惠卿出守陳。
十月,彗出東方,詔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於民者。安石率同列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軫;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二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傅會,豈無偶合。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寧'。其言夏、商多歷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驗,欲禳之,國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僑終不聽,鄭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誕,況今星工哉?所傳占書,又世所禁,謄寫偽誤,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于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複有所陳。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猶怨咨,此無庸恤。」帝曰:「豈若並祁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臥,帝慰勉起之。其黨謀曰:「今不取上素所不喜者暴進用之,則權輕,將有窺人間隙者。」安石是其策。帝喜其出,悉從之。時出師安南,諜得其露布,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濟。」安石怒,自草敕榜詆之。
華亭獄久不成,雱以屬門下客呂嘉問、練亨甫共議,取鄧綰所列惠卿事,雜他書下制獄,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于陳,惠卿以狀聞,且訟安石曰:「安石盡棄所學,隆尚縱橫之末數,方命矯令,罔上要君。此數惡力行於年歲之間,雖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又發安石私書曰:「無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謝無有,歸以問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憤恚,疽發背死。安石暴綰罪,去「為臣子弟求官及薦臣婿蔡卞」,遂與亨甫皆得罪。綰始以附安石居言職,及安石與呂惠卿相傾,綰極力助攻惠卿。上頗厭安石所為,綰懼失勢,屢留之於上,其言無所顧忌;亨甫險薄,諂事雱以進,至是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屢謝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傷不堪,力請解幾務。上益厭之,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明年,改集禧觀使,封舒國公。屢乞還將相印。元豐二年,複拜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換特進,改封荊。哲宗立,加司空。
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傅。紹聖中,諡曰文,配享神宗廟庭。崇寧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廟,列于顏、孟之次,追封舒王。欽宗時,楊時以為言,詔停之。高宗用趙鼎、呂聰問言,停宗廟配享,削其王封。
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又作《字說》,多穿鑿傅會。其流入於佛、老。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黜《春秋》之薯,不使列於學官,至戲目為「斷爛朝報」。
安石未貴時,名震京師,性不好華腴,自奉至儉,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世多稱其賢。蜀人蘇洵獨曰:「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作《辯奸論》以刺之,謂王衍、盧杞合為一人。
安石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回。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不可,安石傅經義,出己意,辯論輒數百言,眾不能詘。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罷黜中外老成人幾盡,多用門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複相,歲餘罷,終神宗世不復召,凡八年。子雱。
雱字元澤。為人慓悍陰刻,無所顧忌。性敏甚,未冠,已著書數萬言。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歎曰:「此可撫而有也。使西夏得之,則吾敵強而邊患博矣。」其後王韶開熙河,安石力主其議,蓋兆於此。舉進士,調旌德尉。
雱氣豪,睥睨一世,不能作小官。作策二十餘篇,極論天下事,又作《老子訓傳》及《佛書義解》,亦數萬言。時安石執政,所用多少年,雱亦欲預選,乃與父謀曰:「執政子雖不可預事,而經筵可處。」安石欲上知而自用,乃以雱所作策及注《道德經》鏤板鬻於市,遂傳達於上。鄧綰、曾布又力薦之,召見,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神宗數留與語,受詔注《詩》、《書》義,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書成,遷龍圖閣直學士,以病辭不拜。
安石更張政事,雱實導之。常稱商鞅為豪傑之士,言不誅異議者法不行。安石與程顥語,雱囚首跣足,攜婦人冠以出,問父所言何事。曰:「以新法數為人所阻,故與程君議。」雱大言曰:「梟韓琦、富弼之頭於市,則法行矣。」安石遽曰:「兒誤矣。」卒時才三十三,特贈左諫議大夫。
唐坰者,以父任得官。熙甯初,上書雲:「秦二世制于趙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強。」神宗悅其言。又雲:「青苗法不行,宜斬大臣異議如韓琦者數人。」安石尤喜之,薦使對,賜進士出身,為崇文校書。上薄其人,除知錢塘縣。安石欲留之,乃令鄧綰薦為禦史,遂除太子中允。數月,將用為諫官,安石疑其輕脫,將背己立名,不除職,以本官同知諫院,非故事也。
坰果怒安石易己,凡奏二十疏,論時事,皆留中不出。乃因百官起居日,扣陛請對,上令諭以他日,坰伏地不起,遂召升殿。坰至禦坐前,進曰:「臣所言,皆大臣不法,請對陛下一一陳之。」乃措笏展疏,目安石曰:「王安石近禦坐,聽劄子。」安石遲遲,坰訶曰:「陛下前猶敢如此,在外可知!」安石悚然而進。坰大聲宣讀,凡六十條,大略以「安石專作威福,曾布等表裏擅權,天下但知憚安石威權,不復知有陛下。文彥博、馮京知而不敢言。王珪曲事安石,無異廝僕。」且讀且目珪,珪慚懼俯首。「元絳、薛向、陳繹,安石頤指氣使,無異家奴。張琥、李定為安石爪牙,台官張商英乃安石鷹犬。逆意者雖賢為不肖,附己者雖不肖為賢。」至詆為李林甫、盧杞。上屢止之,坰慷慨自若,略不退懾。讀已,下殿再拜而退。侍臣衛士,相顧失色,安石為之請去。閣門糾其瀆亂朝儀,貶潮州別駕。鄧綰申救之,且自劾繆舉。安石曰:「此素狂,不足責。」改監廣州軍資庫,後徙吉州酒稅,卒官。
論曰:朱熹嘗論安石「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複見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凶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甯、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問韓琦曰:「安石何如?」對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神宗不聽,遂相安石。嗚呼!此雖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王安禮,字和甫,安石之弟也。早登科,從河東唐介辟。熙甯中,鄜延路城囉兀,河東發民四萬負餉,宣撫使韓絳檄使佐役,後帥呂公弼將從之。安禮爭曰:「民兵不習武事,今驅之深入,此不為寇所乘,則凍餓而死爾,宜亟罷遣。」公弼用其言,民得歸,而他路遇敵者,全軍皆覆。公弼執安禮手言曰:「四萬之眾,豈偶然哉。果有陰德,相與共之。」
初,絳專爵賞,既上最,多失實,公弼以狀聞。詔即河東議功,公弼將受之。安禮曰:「宣撫使以宰相節制諸道,且許便宜,封授一有不韙,人猶得非之。公藩臣,乃欲隃進功狀于非其任邪?」公弼遽辭。遂薦安禮於朝,神宗召對,欲驟用之。安石當國,辭,以為著作佐郎、崇文院校書。他日得見,命之坐,有司言八品官無賜坐者,特命之。遷直集賢院,出知潤州、湖州,召為開封府判官。嘗偕尹奏事,既退,獨留訪以天下事,帝甚鄉納。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
蘇軾下禦史獄,勢危甚,無敢救者。安禮從容言:「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語罪人。軾以才自奮,謂爵位可立取,顧錄錄如此,其心不能無觖望。今一旦致於理,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帝曰:「朕固不深譴也,行為卿貰之。卿第去,勿漏言,軾方賈怨於眾,恐言者緣以害卿也。」李定、張璪皆擿使勿救,安禮不答,軾以故得輕比。
進知制誥。彗星見,詔求直言。安禮上疏曰:「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陛下有仁民愛物之心,而澤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不均不直,謂忠者為不忠,不賢者為賢,乘權射利者,用力殫於溝瘠,取利究於園夫,足以幹陰陽而召星變。願察親近之行,杜邪枉之門。至於祈禳小數,貶損舊章,恐非所以應天者。」帝覽數嘉歎,諭之曰:「王珪欲使卿條具,朕嘗謂不應沮格人言,以自壅障。今以一指蔽目,雖泰、華在前弗之見,近習蔽其君,何以異此,卿當益自信。」
以翰林學士知開封府,事至立斷。前滯訟不得其情,及且按而未論者幾萬人,安禮剖決,未三月,三獄院及畿、赤十九邑,囚系皆空。書揭於府前,遼使過而見之,歎息誇異。帝聞之,喜曰:「昔秦內史廖從容俎豆,以奪由餘之謀,今安禮能勤吏事,駭動殊鄰,于古無愧矣。」特升一階。
帝數失皇子,太史言民墓多迫京城,故不利國嗣,詔悉改蔔,無虜數十萬計,眾洶懼。安禮諫曰:「文王蔔世三十,其政先於掩骼埋胔,未聞遷人之塚以利其嗣者。」帝惻然而罷。
邏者連得匿名書告人不軌,所涉百餘家。帝付安禮曰:「亟治之。」安禮驗所指,皆略同,最後一書加三人,有姓薛者,安禮喜曰:「吾得之矣。」呼問薛曰:「若豈有素不快者耶?」曰有持筆來售者,拒之,鞅鞅去,其意似見銜。即命捕訊,果其所為也。即梟其首於市,不逮一人,京師謂為神明。
宗室令騑以數十萬錢買妾,久而斥歸之,訴府督元直。安禮視妾,既火敗其面矣,即奏言:「妾之所以直數十萬者,以姿首也,今炙敗之,則不復可鬻,此與炮烙之刑何異。請勿理其直而加厚譴,以為戒。」詔從之,仍奪令騑俸。
後宮造油箔,約三年損者反其價,才一年有損者,中官持詣府,請如約,詞氣甚厲。安禮曰:「庸詎非置之不得其地,為風雨燥濕所壞耶。苟如是,民將無複得直,約不可用也。」卒不追。以是宗室、中貴人皆憚之。
元豐四年,初分三省,置執政,拜中大夫、尚書右丞。轉左丞。王師問罪夏國,涇原承受梁同奏:「轉運使葉康直餉米,惡不可食。」帝大怒曰:「貴糴遠餉,反不可用。徒弊民力于道路,康直可斬也。」安禮曰:「此一梁同之言,疑未必實,當按之。」乃遣判官張大寧與同參核,且械系康直以俟。既而米可用者什八九,帝意解,赦康直。
是時,伐夏不得志,李憲又欲再舉。帝以訪輔臣,王珪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錢鈔五百萬緡,以供軍食有餘矣。」安禮曰:「鈔不可啖,必變而為錢,錢又變為芻粟。今距出征之期才兩月,安能集事。」帝曰:「李憲以為已有備,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獨無意乎?唐平淮蔡,唯裴度謀議與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於閹寺,朕甚恥之。」安禮曰:「淮西,三州爾,有裴度之謀,李光顏、李醞之將,然猶引天下之兵力,曆歲而後定。今夏氏之強非淮蔡比,憲材非度匹,諸將非有光顏、醞輩,臣懼無以副聖意也。」帝悟而止。後欲除憲節度使,安禮又以為不可。
禦史中丞舒亶上章詆執政,且言:「尚書不置錄目,有旨按吏罪。」安禮請取台錄以為式,乃與省中同,遂並列亶他事,亶坐廢。徐禧計議邊事,安禮曰:「禧志大才疏,必誤國。」及永樂敗書聞,帝曰:「安禮每勸朕勿用兵,少置獄,蓋為是也。」
久之,禦史張汝賢論其過,以端明殿學士知江甯府,汝賢亦罷。元祐中,加資政殿學士,曆揚、青、蔡三州。又為禦史言,失學士,移舒州。紹聖初,還職,知永興軍。二年,知太原府。苦風痹,臥帳中決事,下不敢欺。卒,年六十二,贈右銀青光祿大夫。
安禮偉風儀,論議明辨,常以經綸自任,而闊略細謹,以故數詒口語雲。
王安國,字平甫,安禮之弟也。幼敏悟,未嘗從學,而文詞天成。年十二,出所為詩、銘、論、賦數十篇示人,語皆警拔,遂以文章聞于世,士大夫交口譽之。於書無所不通,數舉進士,又舉茂材異等,有司考其所獻序言為第一,以母喪不試,廬於墓三年。
熙甯初,韓絳薦其材行,召試,賜及第,除西京國子教授。官滿,至京師,上以安石故,賜對。帝曰:「卿學問通古今,以漢文帝為何如主?」對曰:「三代以後未有也。」帝曰:「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爾。」對曰:「文帝自代來,入未央宮,定變故俄頃呼吸間,恐無才者不能。至用賈誼言,待群臣有節,專務以德化民,海內興於禮義,幾致刑措,則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帝曰:「王猛佐苻堅,以蕞爾國而令必行,今朕以天下之大,不能使人,何也?」曰:「猛教堅以峻刑法殺人,致秦祚不傳世,今刻薄小人,必有以是誤陛下者。願顓以堯、舜、三代為法,則下豈有不從者乎。」又問:「卿兄秉政,外論謂何?」曰:「恨知人不明,聚斂太急爾。」帝默然不悅,由是別無恩命,止授崇文院校書,後改秘閣校理。屢以新法力諫安石,又質責曾布誤其兄,深惡呂惠卿之奸。
先是,安國教授西京,頗溺于聲色,安石在相位,以書戒之曰:「宜放鄭聲。」安國複書曰「亦願兄遠佞人。」惠卿銜之。及安石罷相,惠卿遂因鄭俠事陷安國,坐奪官,放歸田裏。詔以諭安石,安石對使者泣下。既而複其官,命下而安國卒,年四十七。
論曰:安石惡蘇軾而安禮救之,昵惠卿而安國折之,議者不以咎二弟也,惟其當而已矣。安禮為政,有足稱者。安國早卒,故不見於用雲。
列卷第八十七
○李清臣安燾張璪蒲宗孟黃履蔡挺兄抗王韶子厚寀薛向子嗣昌章楶
李清臣,字邦直,魏人也。七歲知讀書,日數千言,暫經目輒誦,稍能戲為文章。客有從京師來者,與其兄談佛寺火,清臣從傍應曰:「此所謂災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因作《浮圖災解》。兄驚曰:「是必大吾門。」韓琦聞其名,以兄之子妻之。
舉進士,調邢州司戶參軍、和川令。歲滿,薦者逾十數,應得京官。適舉將薛向有公事未竟,閡銓格,判銓張掞擿使自陳勿用。清臣曰:「人以家保己而己舍之,薄矣。須待之。」掞離席曰:「君能如是,未可量也。」應材識兼茂科,歐陽修壯其文,以比蘇軾。治平二年,試秘閣,考官韓維曰:「荀卿氏筆力也。」試文至中書,修迎語曰:「不置李清臣於第一,則謬矣。」啟視如言。
時大雨霖,災異數見,論者歸咎濮議。及廷對,或謂曰:「宜以《五行傳》'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必擢上第。」清臣曰:「此漢儒附會之說也,吾不之信。民間豈無疾痛可上者乎?」即條對言:「天地之大,譬如人一身,腹心肺腑有所攻塞,則五官為之不寧。民人生聚,天地之腹心肺腑也;日月星辰,天地之五官也。善止天地之異者,不止其異,止民之疾痛而已。」策入等,以秘書郎簽書平江軍判官,名聲籍甚。英宗知之,語王廣淵曰:「韓琦固忠臣,但避嫌太審。如李清臣者,公議皆謂可用,顧以親抑之可乎?」既而詔舉館閣,歐陽修薦之,得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從韓絳使陝西。慶卒亂,家屬九指揮應誅,清臣請於絳,配隸為奴婢。絳坐貶,清臣亦通判海州。久之,還故官,出提點京東刑獄。齊、魯盜賊為天下劇,設耳目方略,名捕且盡。作《韓琦行狀》,神宗讀之曰:「良史才也。」召為兩朝國史編修官,撰《河渠》、《律曆》、《選舉》諸志,文直事詳,人以為不減《史》、《漢》。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翰林學士。元豐新官制,拜吏部尚書。清臣官右正言,當易承議階,帝曰:「安有尚書而猶承議郎者?」乃授朝奉大夫。六年,拜尚書右丞。哲宗即位,轉左丞。
時熙、豐法度,一切厘正,清臣固爭之,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陽,徙河南、永興。召為吏部尚書,給事中姚勔駁之,改知真定府。班行有王宗正者,致憾于故帥,使其妻詣使者,告前後饋餉過制,囚係數百人。清臣至,立奏解其獄,而竄宗正。帝親政,拜中書侍郎,勔複駁之,不聽。
紹聖元年,廷試進士,清臣發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紛而役法病,或東或北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主意皆絀元祐之政,策言悟其指,於是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
範純仁去位,清臣獨顓中書,亟複青苗、免役法,除諸路提舉官。覬為相,顧蘇轍軋己,乃擿轍嘗以漢武比先帝激上怒,轍罷。時召章惇未至,清臣心益覬之。已而惇入相,複與為異。惇既逐諸臣,並籍文彥博、呂公著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曰:「更先帝法度,不為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曰:「是豈無中道耶?合揭榜朝堂,置餘人不問。」鄜延路金明砦主將張輿戰沒,惇怒,議盡戮全軍四千人。清臣曰:「將死亦多端,或先登爭利,或輕身入敵。今悉誅吏士,異時亡將必舉軍降虜矣。」於是但誅牙兵十六輩。
上幸楚王第,有狂婦人遮道叫呼,告清臣謀反,屬吏捕治,本澶州娼而為清臣姑子田氏外婦者。清臣不能引去,用禦史言,以大學士知河南,尋落職知真定府。
初,蔡確子渭上書訴父冤,造奇譖以陷劉摯罪,清臣心知其誣,弗之省,坐奪學士。徽宗立,入為門下侍郎。僕射韓忠彥與之有連,惟其言是聽,出範純禮、張舜民,不使呂希純、劉安世入朝,皆其謀也。尋為曾布所陷,出知大名府而卒,年七十一。贈金紫光祿大夫。
清臣蚤以詞藻受知神宗,建大理寺,築都城,皆命作記,簡重宏放,文體各成一家。為人寬洪,不忮害。嘗為舒亶所劾,及在尚書,亶以贓抵罪,獨申救之,曰:「亶信亡狀,然謂之贓則不可。」再為姚勔所駁,當紹聖議貶,或激使甘心,清臣為之言曰:「勔以議事,所見或不同,豈應以臣故而加重?」帝悟,薄勔罪。起身窮約,以儉自持,至富貴不改。居官奉法,毋敢撓以私。然志在利祿,不公于謀國,一意欲取宰相,故操持悖謬,竟不如願以死。後朝議以複孟後罪,追貶武安軍節度副使,再貶雷州司戶參軍。
安燾,字厚卿,開封人。幼警悟。年十一,從學裏中,羞與群兒伍,聞有老先生聚徒,往師之。先生曰:「汝方為誦數之學,未可從吾遊,當群試省題一詩,中選乃置汝。」燾無難色。詩成,出諸生上,由是知名。
登第,調蔡州觀察推官,至太常丞、主管大名府路機宜文字。用歐陽修薦,為秘閣校理、判吏部南曹、荊湖北路轉運判官、提點刑獄兼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時方興新法,奉行之吏,或迎合求進。司農符檄日夜下,如免役增寬剩,造簿供手實,青苗責保任,追胥苛切,其類旁午。燾平心奉法,列其泰甚於朝。移使京東路,過闕入見,神宗偉其儀觀,留檢正中書孔目房、修起居注。
元豐初,高麗新通使,假燾左諫議大夫往報之。高麗迎勞,館餼加契丹禮數等,使近臣言:「王遇使者甚敬,出誠心,非若奉契丹苟免邊患而已。」燾笑答曰:「尊中華,事大國,禮一也,特以罕至有加爾。朝廷與遼國通好久,豈複於此較厚薄哉!」使還,帝以為知禮,即授所假官,兼直學士院。
知審刑院,決剖滯訟五百餘案。因言:「每蔽獄上省,輕重有疑,則必致駁,勢既不敵,故法官顧避稽停。請自今以疑獄讞者,皆得輕論。」從之。求知陳州,還,為龍圖閣直學士、判軍器監。
命館遼使。方宴近郊,使者不令其徒分坐廡下,力爭之,使無以奪。至肆儀將見,又不使綴行分班,使者入,余皆坐門外,壽請令門見而出,眾始愧悔。逮辭日,悉如儀。或謂細故無足較,燾曰:「契丹喜嘗試人,其漸不可長也。」俄權三司使,改戶部尚書。六年。同知樞密院。
夏人款塞,乞還侵疆。燾言:「地有非要害者固宜予,然羌情無厭,當使知吾宥過而息兵,不應示以厭兵之意。」哲宗立,複仍前議,二府遂欲並棄熙河。燾固爭之,曰:「自靈武而東,皆中國故地。先帝有此武功,今無故棄之,豈不取輕於外夷?」於是但以葭蘆等四砦歸之。
蔡確輩更用事,燾循循其間,不能有所建明。元祐二年,進知院事。時複洮、河,擒鬼章青宜結,二邊少清,而並塞猶苦寇掠。燾言:「為國者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好則疲民,畏則遺患。今朝廷每戒疆吏,非舉國入寇毋得應之,則固畏用兵矣。雖僅保障戍,實墮其計中,願複講攻擾之策。且乾順幼豎,梁氏擅權,族党酋渠多反側顧望。若有以離間之,未必不回戈而複怨,此一奇也。」其後夏人自相攜貳,使來修貢,悉如燾策。
宣仁太後患國用不足,頗裁冗費,宗室奉亦在議中。燾諫曰:「陛下雖痛抑外家,以示至公,然此舉不可不深思而熟計。」太后悟,遂止。
大河北流,宰相主水官議,必欲回之東注。燾以河流入濼澱,久必淤淺,恐河朔無以禦敵,遂上言曰:「自小吳未決之前,河雖屢徙,而盡在中國,故京師得以為北限。今決而西,則河尾益北,如此不已,將南岸遂屬敵界。彼若建橋樑,守以州郡,窺兵河外,可為寒心。今水官之議,不過論地形,較功費;而獻納之臣,不考利害輕重,徒便於治河,而以設險為緩,非至計也。」帝雖然之,而回河之議紛起,東北蕭然煩費,功亦不就。
三年,同列皆序遷,且新用執政,燾獨如初。詔增其兩秩,燾懇辭曰:「是雖有故事,竊意以一時同列超升之故,特用是以慰安其心爾。今日願自臣革之,使朝廷不為姑息,而大臣稍敦廉恥之風,庶或有補。」竟不受。以母憂去,卒喪,拜觀文殿學士、知鄭州,徙潁昌及河南府,入為門下侍郎。
宣仁之喪,宗室既為三年服,才越歲,章惇拜相,欲革為期。燾爭之曰:「上以先後保佑之久,追崇如恐不盡,茲用明道故實耳。遽改之,播諸天下,非佳聲也。」乃止。燾與惇布衣交,覬其助己,燾不肯少下之。陽翟民蓋漸有財訟,而與諫官來之邵交通,開封得其事。惇右之邵,欲薄其罪,燾不可;複欲並劾開封,燾又不可,遂與惇隙。明堂齋祠,為儀仗使,後官有絕馳道穿仗而過者,燾方舉劾,諫官常安民又言,教坊不當于相國寺作樂。帝怒,欲逐安民,燾為救釋。惇遂譖其相表裏,出知鄭州,徙大名。
父日華,本三班院吏,以燾恩封光祿大夫,至是卒,年九十餘。燾免喪,徽宗立,複知樞密院。舊制,內侍出使,以所得旨言於院,審實乃得行。後多輒去,燾請按治之。都知閻守懃領他職,祈罷不以告,亦劾之,帝敕守懃詣燾謝。郝隨得罪,或揣上意且起用,欲援赦為階,亦爭之。
以老避位,帝將寵以觀文殿大學士,有間之者曰:「是宰相恩典也。」但以學士知河南。將行,上疏曰:「自紹聖、元符以來,用事之臣,持紹述之名,誑惑君父,上則固寵位而快恩仇,下則希進用而肆朋附。彼自為謀則善矣,未嘗有毫髮為公家計者也。夫聽言之道,必以其事觀之。臣不敢高談遠引,獨以神考之事切於今者為證。熙甯、元豐之間,中外府庫,無不充衍,小邑所積錢米,亦不減二十萬,紹聖以還,傾竭以供邊費,使軍無見糧,吏無月俸,公私虛耗,未有甚於此時,而反謂紹述,豈不為厚誣哉!願陛下監之,勿使飾偏辭而為身謀者複得行其說。」又言:「東京黨禍已萌,願戒履霜之漸。」語尤激切。
初,建青唐邈川為湟州,戍守困於供億。燾在樞府,因議者以為可棄,奏還之。崇甯元年議其罪,降端明殿學士,再貶甯國軍節度副使,漢陽軍安置。湟州複,又降祁州團練副使。鄯州之複,又移建昌軍,然棄鄯州時,燾居憂不預也,終不敢自明。閱再歲,始複通議大夫,還洛卒,年七十五。後五歲,悉還其官職。
子扶,靖康時為給事中。金人入京師,責取金帛,扶與梅執禮、陳知質、程振皆見殺。
張璪,初名琥,字邃明,滁州全椒人,洎之孫也。早孤,鞠于兄環,欲任以官,辭不就。未冠登第,曆鳳翔法曹、縉雲令。
王安石與環善,既得政,將用之,而環已老,乃引璪同編修中書條例,授集賢校理、知諫院、直舍人院。楊繪、劉摯論助役,安石使璪為文詰之,辭,曾布請為之,由是忤安石意。神宗欲命璪知制誥,安石薦用布,以璪同修起居注。自縣令至是,才歲餘。坐奏事不實,解三職,已而複之。
時建議武學,璪言:「古之太學,舞幹習射,受成獻功,莫不在焉。文武之才,皆自此出,未聞偏習其一者也。請無問文武之士,一養於太學。」朝廷既複河、隴,欲因勢戡定夔、蜀、荊、廣諸夷,璪言:「先王務治中國而已。今生財未盡有道,用財未盡有禮,不宜遽及徂征之事。」皆不聽。以集賢殿修撰知蔡州,複知諫院兼侍御史知雜事。
盧秉行鹽法于東南。操持峻急,一人抵禁,數家為黥徙,且破產以償告捕,二年中犯者萬人。璪條列其狀。又言:「行役法以來,最下戶亦每歲納錢,乞度寬羨數均損之,以惠貧弱。」後皆施行。
鄭俠事起,璪媚呂惠卿,劾馮京與俠交通有跡,深其辭,致京等於罪。判司農寺,出知河陽。元豐初,入權度支副使,遂知制誥、知諫院。判國子監,薦蔡卞可為直講。建增博士弟子員,月書、季考,歲校,以行藝次升,略仿《周官》鄉比之法,立齋舍八十二。學官之盛,近代莫比,其議多自璪發之。
蘇軾下臺獄,璪與李定雜治,謀傅致軾於死,卒不克。詳定郊廟奉祀禮文,議者多以國朝未嘗躬行方澤之禮為非正,詔議更制。璪請於夏至之日,備禮容樂舞,以塚宰攝事。帝曰:「在今所宜,無以易此。」卒行其說。為翰林學士,詳定官制,以寄祿二十四階易前日省、寺虛名,而職事名始正。
四年,拜參知政事,改中書侍郎。哲宗立,諫官、禦史合攻之,謂:「璪奸邪便佞,善窺主意,隨勢所在而依附之,往往以危機陷人。深交舒亶,數起大獄,天下共知其為大奸。小人而在高位,德之賊也。」疏入,皆不報。最後,劉摯言:「璪初奉安石,旋附惠卿,隨王珪,黨章惇,諂蔡確,數人之性不同,而能探情變節,左右從順,各得其歡心。今過惡既章,不可不速去。」如是逾歲,乃以資政殿學士知鄭州,徙河南、定州、大名府,進大學士,知揚州以卒。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諡曰簡翼。
蒲宗孟,字傳正,閬州新井人。第進士,調夔州觀察推官。治平中,水災地震,宗孟上書,斥大臣及宮禁、宦寺,熙甯元年,改著作佐郎。神宗見其名,曰:「是嘗言水災地震者邪!」召試學士院,以為館閣校勘、檢正中書戶房兼修條例,進集賢校理。
時三司新置提舉帳司官,祿豐地要,人人欲得之。執政上其員,帝命與宗孟。命察訪荊湖兩路,奏罷辰、沅役錢及湖南丁賦,遠人賴之。呂惠卿制手實法,然猶許災傷五分以上不預。宗孟言:「民以手實上其家之物產而官為注籍,以正百年無用不明之版圖而均齊其力役,天下良法也。然災傷五分不預焉。臣以為使民自供,初無所擾,何待豐歲?願詔有司,勿以豐凶弛張其法。」從之,民於是益病矣。
俄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知制誥,帝又稱其有史才,命同修兩朝國史,為翰林學士兼侍讀。舊制,學士唯服金帶,宗孟入謝,帝曰:「學士職清地近,非他官比,而官儀未寵。」乃加佩魚,遂著為令。樞密都承旨張誠一預書局事,頗肆橫,挾中旨以脅同列。宗孟持其語質帝前,皆非是,因叩頭白其奸。帝察其不阿,欲大用,拜尚書左丞。
帝嘗語輔臣,有無人才之歎,宗孟率爾對曰:「人才半為司馬光邪說所壞。」帝不語,直視久之,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馬光邪!未論別事,只辭樞密一節,朕自即位以來,唯見此一人;他人,則雖迫之使去,亦不肯矣。」宗孟慚懼,至無以為容。僅一歲,禦史論其荒於酒色及繕治府舍過制,罷知汝州。逾年,加資政殿學士,徙毫、杭、鄆三州。
鄆介梁山濼,素多盜,宗孟痛治之,雖小偷微罪,亦斷其足筋,盜雖為衰止,而所殺亦不可勝計矣。方徙河中,禦史以慘酷劾,奪職知虢州。明年,複知河中,還其職。帥永興,移大名。宗孟厭苦易地,頗默默不樂,複求河中。卒,年六十六。
宗孟趣尚嚴整而性侈汰,藏帑豐,每旦刲羊十、豕十,然燭三百入郡舍。或請損之,慍曰:「君欲使我坐暗室忍饑邪?」常日盥潔,有小洗面、大洗面、小濯足、大濯足、小大澡浴之別。每用婢子數人,一浴至湯五斛。他奉養率稱是。嘗以書抵蘇軾雲:「晚年學道有所得。」軾答之曰:「聞所得甚高,然有二事相勸:一曰慈,二曰儉也。」蓋針其失雲。
黃履,字安中,邵武人。少游太學,舉進士,調南京法曹,又為高密、廣平王二宮教授、館閣校勘,同知禮院。擢監察禦史裏行,辭禦史,改崇政殿說書兼知諫院。
神宗嘗詢天地合祭是非,對曰:「國朝之制,冬至祭天圓丘,夏至祭地方澤,每歲行之,皆合于古。猶以有司攝事未足以盡,於是三歲一郊而親行之,所謂因時制宜者也,雖施之方今,為不可易。惟合祭之非,在所當正。然今日禮文之失,非獨此也,願敕有司正群祀,為一代損益之制。」詔置局詳定,命履董之,北郊之議遂定。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同修國史。遭母憂去,服除,以禮部尚書召對闕中。
閩省鹽法苦,言者眾,神宗謂履自閩來,恃以為決。履乃陳法甚便,遂不復革,鄉論鄙之。遷禦史中丞。履以大臣多因細故罰金,遂言:「賈誼有雲:'遇之以禮,則群臣自喜。'群臣且然,況大臣乎?使罪在可議,黜之可也;可恕,釋之可也,豈可罰以示辱哉!」時又制侍郎以下不許獨對,履言:「陛下博訪萬務,雖遠外微官,猶令獨對,顧于侍從乃弗得願也。」遂刊其制。禦史翟思言事,有旨詰所自來。履諫曰:「禦史以言為職,非有所聞,則無以言。今乃究其自來,則人將懲之,台諫不復有聞矣,恐失開言路之意。」事乃寢。
哲宗即位,徙為翰林學士。履素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至是,更自謂有定策功。劉安世發其罪,以龍圖閣直學士知越州,坐舉禦史不當,降天章閣待制。曆舒、洪、蘇、鄂、青州、江甯、應天、潁昌府。紹聖初,複龍圖閣直學士,為禦史中丞。極論呂大防、劉摯、梁燾垂簾時事,乞正典刑;又言司馬光變更先朝已行之法為罪。
先是,北郊之論雖定,猶不果行,履又建言:「陽複陰消,各因其時。上圓下方,各順其體。是以聖人因天祀天,因地祀地,三代至漢,其儀不易。及王莽諂事元後,遂躋地位,同席共牢,曆世襲行,不能全革。逮神宗考古揆今,以正大典,嘗有意於茲矣。今承先志,當在陛下及二三執政。」哲宗詢諸朝,章惇以為北郊止可謂之社。履曰:「天子祭天地。蓋郊者交於神明之義,所以天地皆稱郊。故《詩序》雲'郊祀天地'。若夫社者,土之神而已,豈有祭大祇亦謂之社乎?」哲宗可之,遂定郊議。拜尚書右丞。
會正言鄒浩以言事貶新州,履曰:「浩以親被拔擢之故,敢犯顏納忠,陛下遽斥之死地,人臣將視以為戒,誰複敢為陛下論得失乎?乞徙善地。」坐罷知亳州。徽宗立,召為資政殿學士兼侍讀,複拜右丞。未逾年,求去,加大學士、提舉中太一宮,卒。
論曰:哲宗親政之初,見慮未定,范、呂諸賢在廷,左右弼謨,俾日邇忠讜,疏絕回遹,以端其志向,元祐之治業,庶可守也。清臣怙才躁進,陰覬柄用,首發紹述之說,以隙國是,群奸洞之,沖決莫障,重為薦紳之禍焉。至於興大獄以傾馮京、蘇軾者,璪也;助成手實之法,以壞人材、讕司馬光者,宗孟也;訐垂簾之事,擊呂大防、劉摯等去之者,履也。清臣真小人之靡,三子抑其亞乎。燾論議識趣,有可稱述,雖立朝無附,而依違蔡確、章惇間,無所匡建,非大臣之道也。
蔡挺,字子政,宋城人。第進士,調虔州推官。秩滿,以父希言當官蜀,乞代行,遂授陵州團練推官。王堯臣安撫陝西,辟管勾文字。富弼使遼,奏挺從,至雄州,誓書有所更易,遣挺還白。仁宗欲知契丹事,召對便殿,挺時有父喪,聽以衫帽人。
范仲淹宣撫陝西、河東,奏挺通判涇州,徙鄜州。河北多盜,精擇諸郡守,以挺知博州。申飭屬縣嚴保伍,得居停奸盜者數人,弛其宿負,補為吏,使之察警,盜每發輒得。均博平、聊城二縣稅,歲衍钜萬。三司下其法于四方,然大抵增賦也。
為開封府推官、提點府界公事。部修六漯河,用李仲昌議,塞北流,入於六漯。一夕複決,兵夫芟楗漂溺不可計。降知滁州,言者以為輕,乃貶秩停官。
越數歲,稍起知南安軍,提點江西刑獄,提舉虔州鹽。自大庾嶺下南至廣,驛路荒遠,室廬稀疏,往來無所芘。挺兄抗時為廣東轉運使,乃相與謀,課民植松夾道,以休行者。江閩鹽賊率千百為州縣害,挺諭所部與期,使首納器甲,原其罪,得兵械萬計。官鹽惡而價貴,盜鹽善而價且下,故私販日滋。挺簡僚吏至淮轉新鹽,明殿賞,以官數之餘畀之,於是賊黨破散,宿弊遂絕,歲增賣鹽四十萬。
改陝西轉運副使,進直龍圖閣、知慶州,因上書論攻守大計。夏人大入,挺盡斂邊戶入保,戒諸砦無出戰。諒祚親帥軍數萬攻大順,挺料城堅不可破,而柔遠城惡,亟遣總管張玉將銳師守之。先布鐵蒺藜大順城旁水中,騎渡水多躓,驚言有神。過三日不克,諒祚督帳下決戰,挺伏強弩壕外,飛矢貫其鎧,遂引卻。移寇柔遠,玉夜斫營,夏人驚擾潰去。環州熟羌思順舉族投諒祚,倚為鄉導。挺宣言思順且複來,命葺其舊舍,出兵西為迎候之舉。諒祚果疑思順,毒之死。挺築城馬練平為荔原堡,分屬羌三千人守之。
神宗即位,加天章閣待制、知渭州。舉籍禁兵悉還府,不使有隱占。建勤武堂,五日一訓之,偏伍鉦鼓之法甚備。儲勁卒於行間,遇用奇,則別為一隊。甲兵整習,常若寇至。又分義勇為伍番,番三千人,參正兵防秋與春,以八月、正月集,四十五日而罷,歲省粟帛、錢緡十三萬有奇。括並邊生地冒耕田千八百頃,募人佃種,以益邊儲。取邊民闌市蕃部田八千頃,以給弓箭手。又築城定戎軍為熙寧砦,開地二千頃,募卒三千人耕守之。
諜告夏人候胡盧河,挺出奇兵迎擊之。夏人潰,分諸將躡而討之,蕩其七族。進右諫議大夫,賜金帛三千。夏人複犯諸砦,環慶兵不能禦,挺遣張玉以萬人往解其圍。慶州軍變,挺討平之,進龍圖閣直學士。廣銳卒徙營,眾憚遷,欲為亂,城中震擾,挺推斬首惡十九人,訖徙營。蕃部歲饑,以田質於弓箭手,過期輒沒。挺為貸官錢,歲息什一,後遂推為蕃漢青苗、助役法。又自以意制渡河大索及兵械鐮槍,皆獲其用。
熙寧五年,拜樞密副使。帝問挺涇原訓兵之法,召部將按於崇政殿,善之,下以為諸郡法。河州景思立戰死,帝開天章閣訪執政,挺請行。帝曰:「此小事,不足煩卿。河朔有警,卿當行矣。」契丹議雲中地,挺請罷沿邊戍人,示以無事,因乞置三十七將,皆行其策。
七年冬,奏事殿中,疾作而僕,帝親臨賜藥,罷為資政殿學士、判南京留司禦史台。元豐二年,薨,年六十六。贈工部尚書,諡曰敏肅。
挺譎而多知,人莫能窺其城府。初,為富弼、范仲淹客,頗泄其幾事于呂夷簡以自售。在渭久,鬱鬱不自聊,寓意詞曲,有「玉關人老」之歎。中使至,則使優伶歌之,以達於禁掖。神宗湣焉,遂有樞密之拜雲。
抗字子直。中進士,調太平州推官。聞父疾,委官去。稍遷睦親宅講書。英宗在宮邸,器重之,請于安懿王,願得與遊。每見,必衣冠盡禮,義兼師友。再遷太常博士、通判秦州,為秘閣校理,乞知蘇州。州並江湖,民田苦風潮害,抗築長堤,自城屬昆山,亙八十裏,民得立塍堨,大以為利。
徙廣東轉運使。岑水銅冶廢,官給虛券為市,久不償。人無所取資,聚而私鑄,抗盡給之,人得直以止。番禺歲運鹽英、韶,道遠,多侵竊雜惡。抗命十舸為一運,擇攝官主之,歲終會其殿最,增十五萬緡。
英宗立,召為三司判官。廣部去京師遠,不即至,帝見南來者必問之。及入對,諭曰:「卿乃吾故人,朕望於卿者厚,勿以常禮自疏也。」以史館修撰同知諫院。方議安懿王典禮,抗引禮為人後之誼,指陳切至,涕淚被面,帝亦感泣。都城大水,抗請見,帝迎問之,抗推原變異,守前說以對。大臣畏其諫,列白為知制誥,遷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帝惜其去,曰:「第行,且召矣。」
郡兵番戍,室家留營多不謹,夫歸輒首原,抗下令悉按以法,戍者感焉。帝不豫,趣命為太子詹事,未至而神宗立,改樞密直學士、知秦州。過闕,帝見之,悲慟不自勝,曰:「先帝疾大漸,猶不忘卿。」遂赴鎮。
秦有質院,質諸羌百餘人,自少至老,扃系之,非死不出,抗皆縱釋,約毋得擅相仇殺。已而有犯者,斬以徇,莫敢奸令。居數日,夢英宗召語,眷如平生,欲退複留。覺為家人言,感念歔欷。及靈駕發引之旦,東望號慟,見僚佐於便室,驟得疾卒,年六十。特贈禮部侍郎。又欲賜諡,吳奎曰:「抗以舊恩,自雜學士贈官,已逾常制。」遂止。
王韶,字子純,江州德安人。第進士,調新安主簿、建昌軍司理參軍。試製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
熙甯元年,詣闕上《平戎策》三篇,其略以為:「西夏可取。欲取西夏,當先複河、湟,則夏人有腹背受敵之憂。夏人比年攻青唐,不能克,萬一克之,必並兵南向,大掠秦、渭之間,牧馬于蘭、會,斷古渭境,盡服南山生羌,西築武勝,遣兵時掠洮、河,則隴、蜀諸郡當盡驚擾,瞎征兄弟其能自保邪?今唃氏子孫,唯董氈粗能自立,瞎征、欺巴溫之徒,又法所及,各不過一二百里,其勢豈能與西人抗哉!武威之南,至於洮、河、蘭、鄯,皆故漢郡縣,所謂湟中、浩亹、大小榆、枹罕,土地肥美,宜五種者在焉。幸今諸羌瓜分,莫相統一,此正可併合而兼撫之時也。諸種既服,唃氏敢不歸?
唃氏歸則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且唃氏子孫,瞎征差盛,為諸羌所畏,若招諭之,使居武勝或渭源城,使糾合宗黨,制其部族,慣用漢法,異時族類雖盛,不過一延州李士彬、環州慕恩耳。為漢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無所連結,策之上也。」神宗異其言,召問方略,以韶管幹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蕃部俞龍珂在青唐最大,渭源羌與夏人皆欲羈屬之,諸將議先致討。韶因按邊,引數騎直抵其帳,諭其成敗,遂留宿。明旦,兩種皆遣其豪隨以東。久之,龍珂率屬十二萬口內附,所謂包順者也。
韶又言:「渭源至秦州,良田不耕者萬頃,願置市易司,頗籠商賈之利,取其贏以治田。」帝從其言,改著作佐郎,仍命韶提舉。經略使李師中言:「韶乃欲指占極邊弓箭手地耳,又將移市易司于古渭,恐秦州自此益多事,所得不補所亡。」王安石主韶議,為罷師中,以竇舜卿代,且遣李若愚按實。若愚至,問田所在,韶不能對。舜卿檢索,僅得地一頃,既地主有訟,又歸之矣。若愚奏其欺,安石又為罷舜卿而命韓縝。縝遂附會實其事,師中、舜卿皆坐謫,而韶為太子中允、秘閣校理。後帥郭逵上韶盜貸市易錢,安石以為不足校,徙逵涇原。
帝志複河、隴,築古渭為通遠軍,以韶知軍事。五年七月,引兵城渭源堡及乞神平,破蒙羅角、抹耳水巴等族。初,羌保險,諸將謀置陣平地,韶曰:「賊不舍險來鬥,則我師必徒歸。今已入險地,當使險為吾有。」乃徑趣抹邦山,壓敵軍而陣,令曰:「敢言退者斬!」賊乘高下鬥,師小卻。韶躬披甲胃,麾帳下兵逆擊之,羌大潰,焚其廬帳而還,洮西大震。。會瞎征度洮為之援,餘黨複集。韶命別將由竹牛嶺路張軍聲,而潛師越武勝,遇瞎征首領瞎夔等,與戰破之,遂城武勝,建為鎮洮軍。進右正言、集賢殿修撰。複擊走瞎征,降其部落二萬。更名鎮洮為熙州,以熙、河、洮、岷、通遠為一路,韶以龍圖閣待制知熙州。
六年三月,取河州,遷樞密直學士。降羌叛,韶回軍擊之。瞎征以其間據河州,韶進破訶諾木藏城,穿露骨山,南入洮州境,道狹隘,釋馬徒行,或日至六七。瞎征留其黨守河州,自將尾官軍,韶力戰破走之,河州複平。連拔宕、岷二州,疊、洮羌酋皆以城附。軍行五十有四日,涉千八百里,得州五,斬首數千級,獲牛、羊、馬以萬計。進左諫議大夫、端明殿學士。七年,入朝,又加資政殿學士,賜第崇仁坊。
還至興平,聞景思立敗于踏白城,賊圍河州,日夜馳至熙。熙方城守,命撤之。選兵得二萬。議所向,諸將欲趨河州。韶曰:「賊所以圍城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設伏待我,且新勝氣銳,未可與爭。當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此所謂'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者也。」乃直扣定羌城,破結河族,斷夏國通路,進臨寧河,分命偏將入南山。瞎征知援絕,拔柵去。
初,思立之覆師也,羌勢複熾,朝廷議棄熙河,帝為之旰食,數下詔戒韶持重勿出。及是,帝大喜。韶還熙州,以兵循西山繞出踏白後,焚八千帳,瞎征窮蹙丐降,俘以獻。拜韶觀文殿學士、禮部侍郎。資政、觀文學士,非嘗執政而除者,皆自韶始。官其兄弟及兩子,前後賜絹八千匹。未幾,召為樞密副使。
熙河雖名一路,而實無租人,軍食皆仰給他道。轉運判官馬瑊捃官吏細故,韶欲罷瑊,王安石右瑊,韶始沮,於是與安石異。數以母老乞歸,帝語安石勉留之。
安南之役,韶言:「決裏、廣源之建,臣以為貪虛名而忘實禍,執政乃疑臣為刺譏。方舉事之初,臣力爭極論,欲寬民力而省財用,但同列莫肯聽,至以熙河事折臣。臣本意不費朝廷而可以至伊吾盧甘,初不欲令熙河作路,河、岷作州也。今與眾異論,償不求退,必致不容。」韶本鑿空開邊,驟躋政地,乃以勤兵費財歸曲朝廷,帝由是不悅,以故罷職知洪州,又坐謝表怨慢,落職知鄂州。元豐二年,還其職,複知洪州。四年,病疽卒,年五十二。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襄敏。
韶起孤生,用兵有機略。臨出師,召諸將授以指,不復更問,每戰必捷。嘗夜臥帳中,前部遇敵,矢石已交,呼聲震山谷,侍者往往股栗,而韶鼻息自如。在鄂宴客,出家姬奏樂,客張繢醉挽一姬不前,將擁之,姬泣以告。韶徐曰:「本出汝曹娛客,而令失歡如此。」命酌大杯罰之,談笑如故,人亦服其量。韶交親多楚人,依韶求仕,乃分屬諸將,或殺降羌老弱予以首為功級。韶晚節言動不常,頗若病狂狀。既病疽,洞見五臟,蓋亦多殺徵雲。子十人,厚、寀最顯。
厚字處道。少從父兵間,暢習羌事,官累通直郎。元祐棄河、湟,厚上疏陳不可,且詣政事堂言之,不聽。紹聖中,用薦者換禮賓副使、幹當熙河公事。
會羌酋瞎征、隴拶爭國,河州守將王贍與厚同獻議複故地。元符元年六月,師出塞。七月,下邈川,降瞎征。九月,次青唐,隴拶出迎。遂定湟、鄯。詔賜隴拶姓名曰趙懷德,進厚東上閣門副使、知湟州。既而他種叛,合兵來攻,厚不能支。朝廷度二州不可守,乃以畀懷德,而貶厚右內府率,再貶賀州別駕。
崇甯初,蔡京複開邊,還厚前秩,於是羌人多羅巴奉懷德之弟溪賒羅撒謀複國。懷德畏偪,奔河南,種落更挾之以令諸部。朝廷患眾羌扇結,命厚安撫洮西,遣內客省使童貫偕往。多羅巴知王師且至,集眾以拒。厚聲言駐兵而陰戒行,羌備益弛,乃與偏將高永年異道出。多羅巴三子以數萬人分據險,厚進擊破殺之,唯少子阿蒙中流矢去,道遇多羅巴,與俱遁。遂拔湟州。以功進威州團練使、熙河經略安撫。
三年四月,厚帥大軍次於湟,命永年將左軍循宗水而北,別將張誡將右軍出宗谷而南,自將中軍趨綏遠,期會宗哥川,羌置陳臨宗水,倚北山,溪賒羅撒張黃屋,建大旆,乘高指呼,望中軍旗鼓爭赴之。厚麾游騎登山攻其背,親帥強弩迎射,羌退走,右軍濟水擊之,大風從東南來,揚沙翳羌目,不得視,遂大敗,斬首四千三百餘級,俘三千餘人。羅撒以一騎馳去,其母龜茲公主與諸酋開鄯州降。厚計羅撒必且走青唐,將夜追之,童貫以為不能及,遂止。師下青唐,知羅撒留一宿去,貫始悔之。厚將大軍趣廓州,酋落施軍令結以眾降,遂入廓州。超拜厚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
明年,羅撒複入寇,永年戰死,羌焚大通河橋以叛,新疆大震。厚坐逗遛,降郢州防禦使。已而趙懷德約降未決,厚以書諭之,懷德即納款。還厚舊官。入朝,提舉醴泉觀,卒。贈甯遠軍節度使,諡曰莊敏。
寀字輔道。好學,工詞章。登第,至校書郎。忽若有所睹,遂感心疾,唯好延道流談丹砂、、神仙事。得鄭州書生,托左道,自言天神可祈而下,下則聲容與人接。因習行其術,才能什七八,須兩人共為乃驗。外間歡傳,浸淫徹禁庭。
徽宗方崇道教,侍晨林靈素自度技不如,願與之遊,拒弗許。戶部尚書劉昺,寀外兄也,久以爭進絕還往,神降寀家,使因昺以達,寀言其故,神曰:「第往與之言,汝某年月日在蔡京後堂談某事,有之否?」昺驚駭汗浹,不能對,蓋所言皆陰中傷人者。乃言之帝,即召。寀風儀既高,又善談論,應對合上指。帝大喜,約某日即內殿致天神。靈素求與共事,又弗許。或謂靈素,但勿令鄭書生偕,寀當立敗。即白帝曰:「寀父兄昔在西邊,密與夏人謀反國。遲至尊候神,且圖不軌。」帝疑焉。及是日,寀與書生至東華門,靈素戒閽卒獨聽寀入。帝齋潔敬待,越三夕無所聞,乃下寀大理,獄成,棄市,寀竄瓊州。
薛向,字師正。以祖顏任太廟齋郎,為永壽主簿,權京兆戶曹。有商胡齎銀二篋,出樞密使王德用書,雲以與其弟。向適監稅,疑之曰:「烏有大臣寄家問而諉胡人者?」鞫之,果妄。
為邠州司法參軍。夏人叛,秦中治城,侍御史陳洎行邊,向詣洎陳三敝,言:「今板築暴興,吏持斧四出伐木,無問井閭丘隴,民不敢訴。必不得已,宜且葺邊城。函關,秦東塞,今西鄉設守,是為棄關內乎?三司貸龍門富人錢,以百年全盛之天下,一方有警,即稱貸於民,非義也。」洎上其說,悉從之。邠守貪遝,欲因事為邪,並治於城,立表於市以撤屋,冀得賂免,向力爭罷之。
監在京榷貨務,連歲羨緡錢,當遷秩,移與其兄。三司判官董沔議改河北便糴,行鈔法。向曰:「如此,則都內之錢不繼,茶、鹽、香、象將益不售矣。」有司主沔議,既而邊糴滯不行,沔坐黜。
以向知鄜州。大水冒城郭,沉室廬,死者相枕。郡卒戍延安。詣主將求歸視。弗得,皆亡奔。至,則家人無存者,聚謀為盜,民大恐。向遣吏曉之曰:「冒法以赴急,人之常情,而不聽若輩歸,此武將不知變之過也。亟往收溺屍,貰汝擅還之罪。」眾人庭下泣謝,一境乃安。
又論河北糴法之弊,以為:「度支歲費錢緡五百萬,所得半直,其贏皆入賈販家。今當有以權之,遇穀貴,則官糴于澶,魏,載以給邊;新陳未交,則散糴價以救民乏;軍食有餘,則坐倉收之。此策一行,穀將不可勝食矣。」朝廷是向計,始置便糴司於大名,以向為提點刑獄兼其事。武強有盜殺人而逸,尉捕平民抑使承,向覆其冤,脫六囚於死。
入為開封度支判官,權陝西轉運副使、制置解鹽。鹽足支十年,而歲調畦夫數千,向奏損其數。兼提舉買馬,監牧沙苑養馬,歲得駒三百,而費錢四千萬,占田千頃。向請斥閒田予民,收租入以市之。乃置場于原、渭,以羨鹽之直市馬,於是馬一歲至萬匹。昭陵複土,計用錢糧五十萬貫石,三司不能供億,將移陝西緣邊入鹽中于永安縣。向陳五不可,以為失信商旅,遂舉所闕之數以獻。嘗夜至靈寶縣,先驅入驛,與客崔令孫爭舍。令孫正病臥,驚而死,罷知汝州。甫數月,複以為陝西轉運副使,進為使。厚陵役費,其助如永昭時,凡將漕八年,所入鹽、馬、芻、粟數累萬,民不益賦,其課為最。
夏將嵬名山以綏州來歸,青澗城主種諤將往迎,詔向與議。諤不俟命,亟率所部出塞,遂城之。廷議劾諤擅興,將致法。向言:「諤今者之舉,蓋忘身以徇國,有如不稱,臣請坐之。」諤既貶,向亦罷知絳州,再貶信州,移潞州。張靖使陝西還,陳向制置鹽、馬之失。詔向詣闕與辯,靖辭窮,即罪之。
神宗知向材,以為江、浙、荊、淮發運使。綱舟曆歲久,篙工利於盜貨,嘗假風水沉溺以滅跡。向募客舟分載,以相督察。官舟有定數,多為主者冒占,悉奪畀屬州,諸運皆詣本曹受遣;以地有美惡,利有重輕,為立等式,用所漕物為誅賞。遷天章閣待制。環慶有疆事,帝以向習知地形,召詣中書。舊制,發運使上計毋得出人,唯止都門達章奏。至是,弛其禁。熙甯四年,權三司使。明堂禮成,有司誤遷向右諫議大夫,詔罰吏而向官不奪。河、洮用兵,縣官費不可計,向未嘗乏供給。及解嚴,上疏乞戒將帥裁溢員,汰冗卒、省浮費、節橫賦,手敕褒納。進龍圖閣直學士。
遼人求代北地,北邊擇牧,加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知定州。高陽關募兵,敵陰遣人應選。向諜知之,主者覺,縱使亡去,向遣邏捕取之,械送瀛州,戮於市。北使久留都亭,數出不遜語,而雲、應點兵,涿、易治道,僉謂必諭盟。向曰:「彼欲疆議速成,故多張虛勢以撼我。使者懼不如其請,故肆嫚言以徼幸取成。兵來不除道,其亦無能為也已。」後皆如向言。遷工部侍郎。向控辭,賜詔弗允。故事,前兩府辭官乃降詔,兩省得詔自向始。元豐元年,召同知樞密院。
向幹局絕人,尤善商財,計算無遺策,用心至到,然甚者不能無病民,所上課間失實。時方尚功利,王安石從中主之,禦史數有言,不聽也。向以是益得展奮其材業,至於論兵帝所,通暢明決,遂由文俗吏得大用。及在政地,同列質以西北事,則養威持重,未嘗啟其端,非常所以屬望意。會詔民畜馬,向既奉命,旋知民不便,議欲改為。於是舒亶論向反覆無大臣體,斥知潁州。又改隨州,卒,年六十六。元祐中,錄其言,諡曰恭敏。子紹彭,有翰墨名,中子嗣昌。
嗣昌亦以吏材奮。崇寧中,曆熙河轉運判官,梓州、陝西轉運副使,直龍圖閣、集賢殿修撰,入為左司郎中,擢徽猷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知渭州,改慶州。監公使庫皇置坐獄,嗣昌奏請之。遂以監臨自盜責安化軍節度副使,安置郢州。起知相州,複待制、知太原府。論築涇原三倉勞,加顯謨閣直學士;又以撫納西羌功,進延康、宣和殿學士,拜禮部、刑部尚書。坐啟擬反覆罷,提舉崇福宮。久之,遷延康殿學士、知延安府,賜第京師。當遷官,丐回授其子昶京秩。
嗣昌前後因事六七貶,多以欺罔獲罪。至是,言者並論之,降為待制,卒。
先是,徽宗有意圖北方,遣譚稹銜命訪諸帥,韓粹彥、洪中孚皆力雲不可,嗣昌乃潤飾諜詞,以開邊隙。及論事帝前,語至興師,或感激流涕。造亂之咎,人皆歸責焉。
章楶,字質夫,建州浦城人。祖頻,為侍御史,忤章獻後旨黜官,仁宗欲用之而卒,楶以叔得象蔭,為孟州司戶參軍。應舉入京,聞父對獄于魏,棄不就試,馳往直其冤。還,試禮部第一,擢知陳留縣,曆提舉陝西常平、京東轉運判官、提點湖北刑獄、成都路轉運使,入為考功、吏部、右司員外郎。
元祐初,以直龍圖閣知慶州。時朝廷戢兵,戒邊吏勿妄動,且捐葭蘆、安疆等四砦予夏,使歸其永樂之人。夏得砦益驕。楶言:「夏嗜利畏威,不有懲艾,邊不得休息,宜稍取其土疆,如古削地之制,以固吾圉。然後諸路出兵,據其要害,不一再舉,勢將自蹙矣。」遂乘便出討,以致其師,夏果人圍環州。楶先用間知之,遣驍將折可適伏兵洪德城。夏師過之,伏兵識其母梁氏旗幟,鼓噪而出,斬獲甚眾。又預毒于牛圈瀦水,夏人馬飲者多死。召權戶部侍郎。明年,除知同州。紹聖初,知應天府,加集賢殿修撰、知廣州,徙江、淮發運使。
哲宗訪以邊事,對合旨,命知渭州。至即上言城胡蘆河川,據形勝以逼夏。乃以三月及熙河、秦風、環慶四路之師,陽繕理他堡壁數十所,自示其怯。或以楶怯,請曰:「此夏必爭之地,夏方營石門峽,去我三十裏,能奪而有之乎?」楶又陽謝之,陰具板築守戰之備,帥四路師出胡蘆河川,築二城于石門峽江口好水河之陰。二旬有二日成,賜名平夏城、靈平砦。方興役時,夏以其眾來乘,楶迎擊敗之。既而環慶、鄜延、河東、熙河皆相繼築城,進拓其境,夏人愕視不敢動。夏主遂奉其母合將數十萬兵圍平夏,疾攻十餘日,建高車臨城,填塹而進,不能克,一夕遁去。夏統軍嵬名阿埋、西壽監軍妹勒都逋皆勇悍善戰,楶諜其弛備,遣折可適、郭成輕騎夜襲,直人其帳執之,盡俘其家,虜馘三千余、牛羊十萬,夏主震駭。哲宗為禦紫宸殿受賀,累擢楶樞密直學士、龍圖閣端明殿學士,進階大中大夫。
楶在涇原四年,凡創州一、城砦九,薦拔偏裨,不間廝役,至於夏降人折可適、李忠傑、朱智用,鹹受其馭。夏自平夏之敗,不復能軍,屢請命乞和,哲宗亦為之寢兵。楶立邊功,為西方最。
時章惇用事,楶與惇同宗,其得興事,頗為世所疑。徽宗立,請老,徙知河南。入見,留拜同知樞密院事,俾其子縡為開封推官以便養。逾年,力謝事罷,授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未幾,卒。徽宗悼之。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諡曰莊簡,賻恤甚厚。
楶七子:縡、綜、糸京、綰、綖、縯、縝。縡、糸京最知名。縡繇推官為戶部員外郎、提點淮南東路刑獄、權知揚州兼提舉香鹽事。時方鑄崇寧大錢,令下,市區晝閉,人持錢買物,至日旰,皇皇無肯售。縡飾市易務致百貨,以小錢收之;且檄倉吏糶米,以大錢予之,盡十日止,民心遂安。未幾,新鈔法行,舊鈔盡廢,一時商賈束手,或自殺。縡得訴者所持舊鈔,為錢以千計者三十萬,上疏言鈔法誤民,請如約以示大信。上怒,罷縡,降兩官。
糸京第進士,曆陝西轉運判官,入為戶部員外郎。中書侍郎劉逵之妻,糸京姊也。逵漸複元祐之政,糸京多贊之。蔡京欲擠逵,且惎糸京不附己,使其黨攻之,出糸京湖州。論者不已,差主管西京崇福宮。
綜曆通判常州,綰知丹徒縣,綖簽判西安州,縯簽判蘇州,楶孫茇承奉郎,藎監蘇州稅,俱列仕顯。
及京複相,遂興制獄,傾章氏。綖居蘇州,或得私鑄錢數巨罌,京風言者誣綖與州人鬱寶所鑄。詔遣李孝壽、張茂直、沈畸、蕭服更往鞫之,連係數百人,累月卒無實,獄多死者。京大怒,別遣孫傑鞫之,傅致如章,綖刺面配沙門島,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籍入其家。竄縡台州,綜秀州,糸京溫州,綰睦州,縯永州,茇處州,藎均州,官司降罷除名者十余人,時論冤之。
孫傑擢龍圖閣直學士、知蘇州,張商英入相,始辨前獄,移綖常州,糸京複朝奉郎、通判秀州。頃之,綖改授內殿崇班,糸京秘書省校書郎,遷戶部員外郎,出提點兩浙刑獄,以龍圖閣直學士知越州。譚稹宣撫燕山,請糸京為參謀,加右文殿修撰。金人破蔚州,背歸山后議,稹以錯置乖方罷。糸京落職送吏部,會赦恩,上書告老,複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卒。
論曰:神宗奮英特之資,乘財力之富,銳然欲複河、湟,平靈、夏,而蔡挺、王韶、章楶輩起諸生,委褒衣,樹勳戎馬間。世非無材,顧上所趣尚磨厲奚如耳。觀挺之治兵,韶之策敵,楶之制勝,亦一時良將。薛向雖無三子勞,而董漕邊饣襄,不乏仰給,持重樞府,不啟事端,又其善也。若厚之降隴拶、瞎征,取湟、鄯、廓州,功足繼韶。而嗣昌造釁北伐,乃悖于向,可勝誅邪?雖然,佳兵好還,道家所戒,卒之寀以左道殺,綖以鑄錢陷,此非其驗也與。
列傳第八十八
○常秩鄧綰子洵武李定舒亶蹇周輔子序辰徐鐸王廣淵弟臨王陶王子韶何正臣陳繹
常秩,字夷甫,潁州汝陰人。舉進士不中,屏居裏巷,以經術著稱。嘉祐中,賜束帛,為潁州教授,除國子直講,又以為大理評事;治平中,授忠武軍節度推官、知長葛縣,皆不受。
神宗即位,三使往聘,辭。熙寧三年,詔郡「以禮敦遣,毋聽秩辭」。明年,始詣闕,帝曰:「先朝累命,何為不起?」對曰:「先帝亮臣之愚,故得安閭巷。今陛下嚴詔趣迫,是以不敢不來,非有所決擇去就也。」帝悅,徐問之:「今何道免民於凍餒?」對曰:「法制不立,庶民食侯食,服侯服,此今日大患也。臣才不適用,願得辭歸。」帝曰:「既來,安得不少留?異日不能用卿,乃當去耳。」即拜右正言、直集賢院、管幹國子監,俄兼直舍人院,遷天章閣侍講、同修起居注,仍使供諫職,複乞歸,改判太常寺。
七年,進寶文閣待制兼侍讀,命其子立校書崇文院。九年,病不能朝,提舉中太一宮、判西京留司禦史台。還潁。十年,卒,年五十九,贈右諫議大夫。
初,秩隱居,既不肯仕,世以為必退者也。後安石為相更法,天下沸騰,以為不便,秩在閭閻,見所下令,獨以為是,一召遂起。在朝廷任諫爭,為侍從,低首抑氣,無所建明,聞望日損,為時譏笑。秩長於《春秋》,至斥孫複所學為不近人情。著講解數十篇,自謂「聖人之道,皆在於是」。及安石廢《春秋》,遂盡諱其學。
立,始命為天平軍推官,秩死,使門人趙沖狀其行,雲:「自秩與安石去位,天下官吏陰變其法,民受塗炭,上下循默,敗端內萌,莫覺莫悟。秩知其必敗。」紹聖中,蔡卞薦立為秘書省正字、諸王府說書侍講,請用為崇政殿說書,得召對,又請以為諫官。卞方與章惇比,曾布欲傾之,乘間為哲宗言立附兩人,因暴其行狀事,以為詆毀先帝。帝亟下史院取視,言其不遜,以責惇、卞,惇、卞懼,請貶立,乃黜監永州酒稅。
鄧綰,字文約,成都雙流人。舉進士,為禮部第一。稍遷職方員外郎。熙寧三年冬,通判寧州。時王安石得君專政,條上時政數十事,以為宋興百年,習安玩治,當事更化。又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聖澤。以臣所見寧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知天下皆然。誠不世之良法,願勿移於浮議而堅行之。」其辭蓋媚王安石。又貽以書頌,極其佞諛。
安石薦于神宗,驛召對。方慶州有夏寇,綰敷陳甚悉。帝問安石及呂惠卿,以不識對。帝曰:「安石,今之古人;惠卿,賢人也。」退見安石,欣然如素交。宰相陳升之,馮京以綰練邊事,屬安石致齋,複使知寧州。綰聞之不樂,誦言:「急召我來,乃使還邪?」或問:「君今當作何官?」曰:「不失為館職。」「得無為諫官乎?」曰:「正自當爾。」明日,果除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鄉人在都者皆笑且罵,綰曰:「笑駡從汝,好官須我為之。」
時常平、水利、免役、保甲之政,皆出司農,故安石藉綰以威眾。綰請先行免役於府界,次及諸道。利州路歲用錢九萬六千緡,而轉運使李瑜率三十萬,綰言:「均役本以裕民,今乃務聚斂,積寬餘,宜加重黜。」富弼在亳,不散青苗錢,綰請付吏究治。畿縣民訴助役,詔詢其便否兩行之,綰與曾布輒上還堂帖。中丞楊繪言未聞司農得繳奏者,不報。凡呂公著、謝景溫所置推直官、主簿,悉罷去之,而引蔡確、唐坰為禦史。
五年春,擢禦史中丞。國朝故事,未有台雜為中丞者,帝特命之。又加龍圖閣待制。建言:「頃時禦史罷免,猶除省府職司,蓋厥初選用既審,則議論雖不合,人材亦不可遺,願籍前後諫官、禦史得罪者姓名,以次甄錄,使於進退間與凡僚稍異,則思竭盡矣。」
遼人來理邊地,屯兵境上,聲言將用師,於是兩河戒嚴,且令河北修城守之具。綰曰:「非徒無益,且大擾費。」帝從其言而止。又言:「遼妄為地訟,意在窺我。去冬聚兵累月,逡巡自罷,其情偽可見。今當禦之以堅強,則不渝二國之平,平則彼不我疑,而我得以遠慮。苟先之以畏屈,彼或將力爭,則大為中國之恥。」帝覽疏嘉之。
安石去位,綰頗附呂惠卿。及安石複相,綰欲彌前跡,乃發惠卿置田華亭事,出知陳州。又論三司使章惇協濟其奸,出知湖州。初,惠卿弟和卿創手實法,綰曰:「凡民養生之具,日用而家有之。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訐之憂,人懷隱匿之慮,無所措手足矣。商賈通殖貨財,交易有無,不過服食、器用、米粟、絲麻、布帛之類,或春有之而夏以蕩析,或秋貯之而冬已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錄,其勢安得不犯?徒使嚚訟者趨賞報怨以相告訐,畏怯者守死忍困而已。」詔罷其法。遷翰林學士,仍為中丞。
綰慮安石去失勢,乃上言宜錄安石子及婿,仍賜第京師。帝以語安石,安石曰:「綰為國司直,而為宰臣乞恩澤,極傷國體,當黜。」又薦彭汝礪為禦史,安石不悅,遽自劾失舉。帝謂綰操心頗僻,賦性奸回,論事薦人,不循分守,斥知虢州。逾歲,為集賢院學士、知河陽,元豐中,以待制知荊南、陳、陝,徙永興軍,改青州。奏言歲大稔,鬥粟五七錢。帝知其佞,令提舉官酌市價以聞。進龍圖閣直學士、知鄧州。
無祐初,徙揚州。言者論其奸,改滁州,未去鄧而卒,年五十九。子洵仁、洵武。洵仁,大觀中為尚書右丞。
洵武字子常,第進士,為汝陽簿。紹聖中。哲宗召對,為秘書省正字、校書郎、國史院編修官,撰《神宗史》,議論專右蔡卞,詆誣宣仁後尤切,史禍之作,其力居多。遷起居舍人。
徽宗初,改秘書少監,既而用蔡京薦,複史職,禦史陳次升、陳師錫言:「洵武父綰在熙甯時以曲媚王安石,神宗數其邪僻奸回,今置洵武太史,豈能公心直筆,發揚神考之盛德,而不掩其父之惡乎?且其人材凡近,學問荒繆,不足以汙此選。」不聽。遷起居郎。
時韓忠彥、曾布為相,洵武因對言:「陛下乃先帝子,今相忠彥乃琦之子。先帝行新法以利民,琦嘗論其非,今忠彥為相,更先帝之法,是忠彥能繼父志,陛下為不能也。必欲繼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京出居外鎮,帝未有意複用也,洵武為帝言:「陛下方紹述先志,群臣無助者。」乃作《愛莫助之圖》以獻。其圖如《史記》年表,列旁行七重,別為左右,左曰元豐,右曰元祐,自宰相、執政、侍從、台諫、郎官、館閣、學校各為一重。左序助紹述者,執政中唯溫益一人,餘不過三四,若趙挺之、範致虛、王能甫、錢遹之屬而已。右序舉朝輔相、公卿、百執事咸在,以百數。帝出示曾布,而揭去左方一姓名。布請之,帝曰:「蔡京也。洵武謂非相此人不可,以與卿不同,故去之。」布曰洵武既與臣所見異,臣安敢豫議?」明日改付溫益,益欣然奉行,請籍異論者,於是決意相京。進洵武中書舍人、給事中兼侍講,修撰《哲宗實錄》,遷吏部侍郎。
洵武疏言:「神宗稽古建官,既正省、台、寺、監之職,而以寄祿階易空名矣。今在選七階,自兩使判官至主簿、尉,有帶知安州雲夢縣而為河東幹當公事者,有河中司錄參軍而監楚州鹽場者,有瀛州軍事推官、知大名府元城縣充濮州教授者,殽亂紛錯,莫甚於此。謂宜造為新名,因而制錄。」詔悉更之。遷刑部尚書,又請初出官人兼用刑法試,俾知為吏之方。崇甯三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中書侍郎。
妖人張懷素獄興,其黨有與洵武連昏者,坐出知隨州。提舉明道宮,複端明殿學士,知亳州、河南府,召為中太一宮使,連進觀文殿學士,為大名尹。政和中,夏祭,入侍祠。以佑神觀使兼侍讀留修國史,改保大軍節度使。未幾,知樞密院。
五谿蠻擾邊,即仿陝西弓箭手制,募邊民習知溪洞險易者,置所司教以戰陣,勸以耕牧,得勝兵幾萬人以鎮撫之。遷特進,拜少保,封莘國公,恩典如宰相。宣和元年,薨,年六十五,贈太傅,諡曰文簡。
鄧氏自綰以來,世濟其奸,而洵武阿二蔡尤力。京之敗亂天下,禍源自洵武起焉。
李定,字資深,揚州人。少受學於王安石。登進士第,為定遠尉、秀州判官。熙甯二年,孫覺薦之,召至京師,謁諫官李常,常問曰:「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何如?」定曰:「民便之,無不喜者。」常曰:「舉朝方共爭是事,君勿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據實以言,不知京師乃不許。」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命定知諫院,宰相言前無選人除諫官之比,遂拜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封還制書,皆罷去。
禦史陳薦疏:「定頃為涇縣主簿,聞庶母仇氏死,匿不為服。」詔下江東、淮、浙轉運使問狀,奏雲:「定嘗以父年老,求歸侍養,不雲持所生母服。」定自辯言,實不知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而以侍養解官。曾公亮謂定當追行服,安石力主之,改為崇政殿說書。禦史林旦、薛昌朝言,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勸講之地,並論安石,章六七上,安石又白罷兩人,定亦不自安,蘄解職,以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八年,加集賢殿修撰、知明州。
元豐初,召拜寶文閣待制、同知諫院,進知制誥,為禦史中丞。劾蘇軾《湖州謝上表》,擿其語以為侮慢。因論軾自熙甯以來,作為文章,怨謗君父,交通戚裏。逮赴台獄窮治,當會赦,論不已,竄之黃州。方定自鞫軾獄,勢不可回。一日,於崇政殿門外語同列曰:「蘇軾乃奇才也。」俱不敢對。
請複六案糾察之職,並諸路監司皆得鉤考,從之。彗出東方,求直言,太史謂有兵變,帝命宦者視衛士飲食。定言一飯不足市恩,適起小人之心,乃止。或議廢明堂祀,帝以訪定。定曰:「三歲一郊或明堂,祖宗以來,未之有改。誰為此言,願治其妄。」帝曰:「聽卿言足矣。」遷翰林學士。坐論府界養馬事失實,罷知河陽,留守南京,召為戶部侍郎。哲宗立,以龍圖閣學士知青州,移江寧府。言者爭暴其前過,又謫居滁州。元祐二年,卒。
定於宗族有恩,分財振贍,家無餘貲。得任子,先及兄息。死之日,諸子皆布衣。徒以附王安石驟得美官,又陷蘇軾於罪,是以公論惡之,而不孝之名遂著。
舒亶,字通道,明州慈溪人。試禮部第一,調臨海尉。民使酒詈逐後母,至亶前,命執之,不服,即自起斬之,投劾去。王安石當國,聞而異之,禦史張商英亦稱其材,用為審官院主簿。使熙河括田,有績,遷奉禮郎。鄭俠既貶,複被逮,亶承命往捕,遇諸陳。搜俠篋,得所錄名臣諫草,有言新法事及親朋書尺,悉按姓名治之,竄俠嶺南,馮京、王安國諸人皆得罪。擢亶太子中允、提舉兩浙常平。
元豐初,權監察禦史裏行。太學官受賂,事聞,亶奉詔驗治,凡辭語微及者,輒株連考竟,以多為功。加集賢校理。同李定劾蘇軾作為歌詩議訕時事。亶又言:「王詵輩公為朋比,如盛僑、周邠固不足論,若司馬光、張方平、范鎮、陳襄、劉摯,皆略能誦說先王之言,而所懷如此,可置而不誅乎?」帝覺其言為過,但貶軾、詵,而光等罰金。
未幾,同修起居注,改知諫院。張商英為中書檢正,遺亶手帖,示以子婿所為文。亶具以白,雲商英為宰屬而幹請言路,坐責監江陵稅。始,亶以商英薦得用;及是,反陷之。進知雜禦史、判司農寺,超拜給事中、權直學士院。逾月,為禦史中丞。舉劾多私,氣焰熏灼,見者側目,獨憚王安禮。
亶在翰林,受廚錢越法,三省以聞,事下大理。初,亶言尚書省凡奏鈔法當置籍,錄其事目。今違法不錄,既案奏,乃謾以發放曆為錄目之籍,亶以為大臣欺罔。而尚書省取台中受事籍驗之,亦無錄目,亶遽雜他文書送省,於是執政復發其欺。大理鞫廚錢事,謂亶為誤。法官吳外厚駁之,禦史楊畏言亶所受文籍具在,無不承之理。帝曰:「亶自盜為贓,情輕而法重;詐為錄目,情重而法輕。身為執法,而詐妄若是,安可置也!」命追兩秩勒停。亶比歲起獄,好以疑似排抵士大夫,雖坐微罪廢斥,然遠近稱快。十餘年,始複通直郎。
崇甯初,知南康軍。辰溪蠻叛,蔡京使知荊南,以開邊功,由直龍圖閣進待制,明年,卒,贈直學士。
蹇周輔,字磻翁,成都雙流人。少與范鎮、何郯為布衣交。年未冠,試大廷,不第。鎮、郯既貴達,周輔始特奏名,再舉進士,知宜賓、石門二縣,通判安肅軍,為禦史台推直官。善於訊鞫,鉤索微隱,皆用智得情。嘗有詔獄,事連掖庭掌寶侍史,它司累月不能決,乃命周輔。度不可追逮,奏請以要辭示主者詰服之,時以為知體。及治李逢獄竟,台臣雜治無異辭,神宗稱其能,擢開封府推官,出為淮南轉運副使。盜廖恩聚黨閩中,多害兵吏,改使福建,護諸將以討之,恩遂降。
元豐初,循唐制,歸百司獄於大理寺,選為少卿,遷三司度支副使。先是,湖南例食淮鹽,周輔始請運廣鹽數百萬石,分鬻郴、全、道州;又以淮鹽增配潭、衡諸郡,湘中民愁困,法既行,遂領于度支。以集賢殿修撰為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召為戶部侍郎、知開封府,事多不決。授中書舍人,不拜,改刑部侍郎。元祐初,言者暴其立江西、福建鹽法,掊克欺誕,負公擾民,罷知和州。徙廬州。卒,年六十六。
周輔強學,善屬文,神宗嘗命作《答高麗書》,屢稱善。為吏深文刻核,故老而獲戾。子序辰。
序辰字授之,登第後數年,以泗州推官主管廣西常平。周輔方使閩,上言父子並祗命遠方,家無所托,蘄改一近地。乃易京西,旋提舉江西常平,繼父行鹽法。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右司諫。哲宗立,改司封員外郎。周輔得罪,以序辰成其惡,降簽書廬州判官。起知楚州,提點江東刑獄。
紹聖中,遷左司員外郎,進起居郎、中書舍人、同修國史。疏言:「朝廷前日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惟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訕讟宗廟,睥睨兩宮,觀事考言,實狀彰著,然蹤跡深秘,包藏禍心,相去八年之間,蓋已不可究質。其章疏案牘,散在有司,若不匯緝而藏之,歲久必致淪棄。願悉討奸臣所言行,選官編類,入為一帙,置之一府,以示天下後世大戒。」遂命序辰及徐鐸編類。由是縉紳之禍,無一得脫者。遷禮部尚書,與安惇看詳訴理事。以奉使遼國無狀,黜知黃州。閱四月,除龍圖閣待制、知揚州。
徽宗立,中書言序辰類元祐章牘,傅致語言,指為謗訕。詔與惇並除名勒停,放歸田裏。蔡京為相,複拜刑部、禮部侍郎,為翰林學士,進承旨。有言其在先帝遏密中以音樂自娛者,黜知汝州。二年,徙蘇州。坐縱部民盜鑄錢,謫單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又坐守蘇時以天寧節同其父忌日,輒於前一日設宴,及節日不張樂,移永州。會赦,複官中奉大夫,遂卒。序辰亦有文,善傅會,深文刻核,似其父雲。
徐鐸字振文,興化莆田人。熙甯進士第一,簽書鎮東軍判官,紹聖末,以給事中直學士院。蹇序辰建議編類元祐諸臣章牘事狀,詔鐸同主之。凡一時施行文書,攈拾附著,纖悉不遺。遷禮部侍郎。鐸雖雲封駁,而是時凡給事中不肯書讀者,輒命代行之。貢院獲舉人挾書,開封尹蔣之奇將以徒定罪,鐸爭不可,之奇為從輕比。既上省,章惇怒,罰府吏,舉人竟坐刑,鐸不復敢有言,眾傳以為笑。後議除禦史中丞,或摭此事以為無所執持,乃止。
徽宗立,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禦史中丞豐稷論鐸編類事狀,率視章惇好惡為輕重,存歿名臣,橫罹竄斥,序辰既放歸田裏,鐸之罪不在其下。詔落職知湖州。崇寧中,拜禮部尚書。方議廟制,鐸請增為九室。議者疑已祧之主不可複祔、鐸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與本朝之僖祖,皆嘗祧而複,今宜存宣祖於當祧,複翼祖於已祧,禮無不稱。」從之。進吏部尚書,卒。
論曰:「士學不為己,而俯仰隨時,如挈皋居井上,求其立朝不撓,不可得已。常秩在嘉祐、治平時,三辭羔雁之聘,若能隱居以求其志者。及王安石用事,一召即至,容容歷年,曾無一嘉謨,而竊顯位。至定之黨附,亶之凶德,宜為世所指名。綰及周輔二家,父子並同惡相濟,而序辰與鐸編類事狀,流毒元祐名臣,忠義之士,為之一空,馴致靖康之禍,可勝歎哉。
王廣淵,字才叔,大名成安人。慶曆中,上曾祖《明家集》,詔官其後,廣淵推與弟廣廉,而以進士為大理法直官、編排中書文字。裁定祖宗禦書十卷,仁宗喜之,以知舒州,留不行。
英宗居藩邸,廣淵因見昵,獻所為文,及即位,除直集賢院。諫官司馬光言:「漢衛綰不從太子飲,故景帝待之厚。周張美私以公錢給世宗,故世宗薄之。廣淵交結奔競,世無與比,當仁宗之世,私自托于陛下,豈忠臣哉?今當治其罪,而更賞之,何以厲人臣之節?」帝不聽,用為群牧、三司戶部判官,從容謂曰:「朕于《洪范》得高明沉潛之義,剛內以自強,柔外以應物,人君之體,無出於是。卿為朕書之於欽明殿屏,以備觀省,非特開元《無逸圖》也。」加直龍圖閣。帝有疾,中外憂疑,不能寢食,帝自為詔諭之曰:「朕疾少間矣。」廣淵宣言於眾。
神宗立,言者劾其漏泄禁中語,出知齊州,改京東轉運使,得于內省傳達章奏。曾公亮、王安石持不可,乃止。廣淵以方春農事興而民苦乏,兼併之家得以乘急要利,乞留本道錢帛五十萬,貸之貧民,歲可獲息二十五萬,從之。其事與青苗錢法合,安石始以為可用,召至京師。禦史中丞呂公著摭其舊惡,還故官。程顥、李常又論其抑配掊克,迎朝廷旨意以困百姓。會河北轉運使劉庠不散青苗錢奏適至,安石曰:「廣淵力主新法而遭劾,劉庠故壞新法而不問,舉事如此,安得人無向背?」故顥與常言不行。徙使河東,擢寶文閣待制、知慶州。
宣撫使興師入夏境,檄慶會兵。方授甲,卒長吳逵以眾亂,廣淵亟召五營兵禦之。逵率二千人斬關出,廣淵遣部將姚兕、林廣追擊,降其眾。柔遠三都戍卒欲應賊,不果,廣淵陽勞之,使還戍,潛遣兵間道邀襲,盡戮之。猶以盜發所部,削兩秩。二年,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
廣淵小有才而善附會,所辟置類非其人。帝謂執政曰:「廣淵奏辟將佐,非貴遊子弟,即胥史輩,至於濮宮書吏亦預選,蓋其人與時君卿善。一路官吏不少,置而不取,乃用此輩,豈不誤朝廷事?已下詔切責,卿等宜貽書申戒之。」卒,年六十,贈右諫議大夫。元豐初,詔以其被遇先帝之故,弟臨自皇城使擢為兵部郎中、直昭文館,子得君賜進士出身。
臨字大觀,亦起進士,簽書雄州判官。嘉祐初,契丹泛使至,朝論疑所應,臨言:「契丹方饑困,何能為?然《春秋》許與之義,不可以不謹。彼嘗求馴象,可拒而不拒;嘗求樂章,可與而不與,兩失之矣。今橫使之來,或謂其求聖像,聖像果可與哉?」朝廷善其議。治平中,詔求武略,用近臣薦,自屯田員外郎換崇儀使、知順安軍,改河北沿邊安撫都監。上備禦數十策,大略皆自治而已。
契丹刺兩輸人為義軍,來歸者數萬。或請遣還,臨曰:「彼歸我而遣之,必為亂,不如因而撫之。」詔從其請,自是來者益多,契丹悔失計。進安撫副使,曆知涇、鄜州、廣信、安肅軍。
召對,還文階,知齊州、滄州、荊南,入為戶部副使,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府、河中,卒。
王陶,字樂道,京兆萬年人。第進士,至太常丞而丁父憂。陶以登朝在郊祀後,恩不及親,乞還所遷官,丐追贈。詔特聽之,仍俟服闋,除太子中允。
嘉祐初,為監察禦史裏行。衛卒入延福宮為盜,有司引疏決恩降其罪。陶曰:「禁省之嚴,不應用外間會降為比。」於是流諸海島,主者皆論罰。中貴人導煉丹者入禁廷,陶言:「漢、唐方士,名為化黃金、益年壽以惑人主者,後皆就戮。請出之。」陳升之為樞密副使,論其不當,升之去,陶亦知衛州,改蔡州。明年,複以右正言召。陶言:「臣與四人同補郡,今獨兩人召,請並還唐介、呂誨等。」
英宗知宗正寺,逾年不就職。陶上疏曰:「自至和中聖躬違豫之後,天下顒顒,無所寄命,交章抗疏,請早擇宗室親賢,以建儲嗣,危言切語,動天感人。夫為是議者,豈皆懷不忠孝、為奸利附托之人哉?發于至誠,念宗廟社稷無窮大計而已。陛下順民欲而安人心,故親發德音,銳為此舉,中外搖搖之心,一旦定矣。厥後浸潤稽緩,豈免憂疑?流言或雲事由嬪禦、宦侍姑息之語,聖意因而惑焉。婦人近幸,詎識遠圖?臣恐海內民庶,謂陛下始者順天意民心命之,今者聽左右姑息之言而疑之,使遠近奸邪得以窺間伺隙,可不惜哉!」因請對,仁宗曰:「今當別與一名目。」既而韓琦決策,遂立為皇子。英宗即位,加直史館、修起居注、皇子位伴讀、淮陽潁王府詡善、知制誥,進龍圖閣學士、知永興軍,召為太子詹事。
神宗立,遷樞密直學士,拜禦史中丞。郭逵以簽書樞密宣撫陝西,詔令還都。陶言:「韓琦置逵二府,至用太祖故事,出師劫制人主,琦必有奸言惑亂聖德。願罷逵為渭州。」帝曰:「逵先帝所用,今無罪黜之,是章先帝用人之失也,不可。」陶既不得逞,遂以琦不押文德常朝班奏劾之。陶始受知於琦,驟加獎拔。帝初臨禦,頗不悅執政之專,陶料必易置大臣,欲自規重位,故視琦如仇,力攻之,琦閉門待罪。帝徙陶為翰林學士,旋出知陳州,入權三司使。呂公著言其反覆不可近,又以侍讀學士知蔡州,曆河南府、許、汝、陳三州,以東宮舊臣加觀文殿學士。帝終薄其為人,不復用。元豐三年,卒,年六十一,贈吏部尚書,諡曰文恪。
陶微時苦貧,寓京師教小學。其友姜愚氣豪樂施,一日大雪,念陶奉母寒餒,荷一鍤剗雪,行二十裏訪之。陶母子凍坐,日高無炊煙。愚亟出解所衣錦裘,質錢買酒肉、薪炭,與附火飲食,又捐數百千為之娶。陶既貴,尹洛,愚老而喪明,自衛州新鄉往謁之,意陶必念舊哀己。陶對之邈然,但出尊酒而已。愚大失望,歸而病死。聞者益薄陶之為人。
王子韶,字聖美,太原人。中進士第,以年未冠守選,複遊太學,久之乃得調。王安石引入條例司,擢監察禦史裏行,出按明州苗振獄。安石惡祖無擇,子韶迎其意,發無擇在杭州時事,自京師逮對,而以振獄付張載,無擇遂廢。中丞呂公著等論新法,一台盡罷。子韶出知上元縣,遷湖南轉運判官。禦史張商英劾其不葬父母,貶知高郵縣。由司農丞提舉兩浙常平。入對,神宗與論字學,留為資善堂修定《說文》官。官制行,為禮部員外郎,以入省後期,改庫部。
元祐中,曆吏部郎中、衛尉少卿,遷太常諫官。劉安世言:「熙甯初,士大夫有'十鑽'之目,子韶為'衙內鑽',指其交結要人子弟,如刀鑽之利。又陷祖無擇于深文,搢紳所共鄙薄,豈宜汙禮樂之地!」改衛尉卿。安世複言:「七寺正卿班少常上,因彈擊而獲超遷,是啟僥倖也。」乃出知滄州。入為秘書少監,迎伴遼使,禦下苛刻,軍吏因被酒刃傷子韶及其子。又出知濟州,建言乞追複先烈以貽後法,複乙太常少卿召,進秘書監,拜集賢殿修撰、知明州,卒。崇寧二年,子相錄元祐中所上疏稿聞於朝,詔贈顯謨閣待制。
何正臣,字君表,臨江新淦人。九歲舉童子,賜出身,複中進士第。元豐中,用蔡確薦,為禦史裏行。遂與李定、舒亶論蘇軾,得五品服,領三班院。會正禦史專六察,正臣言:「幸得備言路,以激濁揚清為職,不宜兼治它曹。」神宗善之,為悉罷禦史兼局,而正臣解三班,加直集賢院,擢侍御史知雜事。
韓存寶討瀘夷無功,命治其獄,被以逗撓罪誅之。還,除寶文閣待制、知審官東院,尚書省建為吏部侍郎。逾年,嫚於奉職,銓擬多牴牾。事聞,以制法未善為解。王安禮曰:「法未善,有司所當請,豈得歸罪於法?」乃出知潭州。時詔州縣聽民以家貲易鹽,吏或推行失指。正臣條上其害,謂無益於民,亦不足以佐國用,遂寢之,民以為便。後曆刑部侍郎、知宣州,卒。
陳繹,字和叔,開封人。中進士第,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刊定《前漢書》,居母喪,詔即家讎校。英宗臨政淵嘿,繹獻五箴,曰主斷、明微、廣度、省變、稽古。同判刑部,獄訟有情法相忤者,讞之。或言刑曹唯知正是否,不當有所輕重。繹曰:「持法者貴審允,心知失刑,惡得坐視?」由是多所平反。帝稱其文學,以為實錄檢討官。
神宗立,為陝西轉運副使,入直舍人院、修起居注、知制誥,拜翰林學士,以侍講學士知鄧州。繹不能肅閨門,子與婦一夕俱殞于卒伍之手,傲然無慚色。召知通進、銀台司,帝語輔臣曰:「繹論事不避權貴。」命權開封府。時獄有小疑,輒從中覆;至繹,特聽便宜處決。久之。還翰林,仍領府。治司農吏盜庫錢獄未竟,中書檢正張諤判寺事,懼失察,以帖詰稽留,繹遣吏示以成牘。言者論其徇宰屬、縱有罪,出知滁州。郊祀恩,複知制誥,言者再論之,得秘書監、集賢院學士。
元豐初,知廣州。庫有檀香佛像,繹以木易之。事覺,有司當為官物有剩利。帝曰:「是以事佛麗重典矣。」時繹已加龍圖閣待制、知江寧府,乃貶建昌軍,奪其職。後複太中大夫以卒,年六十八。
繹為政務摧豪黨,而行與貌違,暮年繆為敦樸之狀,好事者目為「熱熟顏回」。
論曰:王廣淵在仁宗時,因近昵獻文于英宗潛邸,固已有竊取功名之心,蓋為臣之不忠者,雖列侍從,烏足道哉!王陶始為韓琦所知,在禦史時,頗能譏切時政。及為中丞,則承望風旨,攻琦如仇讎,欲自取重位。其忘薑愚布衣之義,又不足責矣。王子韶之陷祖無擇,何正臣之論蘇軾,皆小人之盜名。陳繹希合用事,固無足道,然於獄事多所平反,惜乎閨門不肅,廉恥並喪,雖明曉吏事,亦何取焉。
列傳第八十九
○任顓李參郭申錫傅求張景憲竇卞張瑰孫瑜許遵盧士宗錢象先韓璹杜純弟紘杜常謝麟王宗望王吉甫
任顓,字誠之,青州壽光人。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至衛尉丞。上其文,乃賜第,擢鹽鐵判官。陝西鑄康定大銅錢,顓曰:「壞五為一,以一當十,恐犯者眾。」卒如其言。
夏人納款,遣使要請十一事,甚者欲去臣稱男。顓押伴,一切曉以義,辭折而去。又再遣使來欲自買賣,且通青鹽,增歲賜。詔許置榷場,其議多顓所發。出為京西轉運使,奏計京師。元昊為下所殺,遣楊守素來告哀。守素,乃始為元昊謀不稱臣、納賜節者也,仁宗記嘗屈其使者,複使押伴。顓問守素其主所以死,不能對,訖去,不敢肆。改知鳳翔府。帝語輔臣,顓宜備朝廷委任,留判三司恁由司。為諒祚冊禮使,采摭西夏風物、山川、道裏、出入攻取之要,為《治戎精要》三篇上之。
進直史館,遷河東轉運使。帝嘗以禁帑金帛賜河北,亦欲與河東。顓辭曰:「受委制財用,而先有求,不敢。」顓為使者,每行部,必擇僚佐之賢者一人與俱,凡事必與議,未嘗以胥吏自隨,人安其政。入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
儂賊犯嶺外,以知潭州。宣撫司以宣毅卒有功,檄補軍校,顓察其色動,曰:「必有異志。」執按之,具服為賊內應。搜其家,得所記潭事甚悉,梟首以徇。詔書褒激,賜白金五百兩,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坐在潭日賤市死商珠,降為待制。時四路以邊警聞,渭獨無所上,朝廷疑斥候不密,顓力言無他虞,帝使覘之,信。乃還學士,徙徐州,以太子賓客致仕。積官戶部侍郎,卒,年七十八。
李參,字清臣,鄆州須城人。以蔭知鹽山縣。歲饑,諭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不能糴者,給以糟籺,所活數萬。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貪濫不法,轉運使使參按之,得其事,守恩謫死。知荊門軍,荊門歲以夏伐竹,並稅簿輸荊南造舟,積日久多蠹惡不可用,牙校破產不償責。參請冬伐竹,度其費以給,余募商人與為市,遂除其害。
曆知興元府,淮南、京西、陝西轉運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參審訂其闕,令民自隱度麥粟之贏,先貸以錢,俟穀熟還之官,號「青苗錢」。經數年,廩有羨糧。熙甯青苗法,蓋萌於此矣。
朝廷患邊費益廣,參建議輦錢邊郡,以平估糴,權罷入中法。比其去,省榷貨錢千萬計。召為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與安撫使郭申錫相視決河,議不協;又與真定呂溱相惡,二人皆得罪,參移使河東,知荊南。
嘉祐七年,召為三司使,參知政事孫抃曰:「參為主計,外台將承風刻剝天下,天下之民困矣。」乃改群牧使。詔王安石、王陶置局經度國計,參言:「官各有職,臣若不任事,當從廢黜。不然,乞罷此局。」從之。
治平初,加集賢院學士、知瀛州,賜黃金百兩,帥臣有賜自參始。再遷樞密直學士、知秦州。蕃酋藥家族作亂,討平之,得良田五百頃,以募弓箭手。居鎮閱歲,未嘗以邊事聞。英宗遣使問故,對曰:「將在邊,期於無事而已,不敢妄以寇貽主憂。」以疾解邊任,判西京禦史台,起知曹、濮二州。神宗久知其才,書姓名於殿柱。以知永興軍,不行,卒,年七十四。
參無學術,然剛果嚴深,喜發擿奸伏,不假貸,事至即決,雖簿書纖悉不遺,時稱能吏。
郭申錫,字延之,魏人。自言唐代西元振之後。第進士,為晉陵尉。民訴弟為人所殺,申錫察其色懼而哭不哀,曰:「吾得賊矣,非汝乎?」執而訊之,果然。久之。知博州。州兵出戍,有欲脅眾為亂者,申錫戮一人,黥二人,乃定。奏至,仁宗曰:「小官臨事如此,豈易得?」即為禦史台推直官。數上疏論事,大臣不便。鞫獄慶州。京東盜執濮州通判井淵,遷知州事,未閱月,悉擒凶黨,斬以徇。
召為侍御史,遂知雜事。張貴妃追冊、起園陵,張堯佐為使相,陳執中嬖妾殺婢,余靖引胡恢有醜行,高若訥引范祥啟邊釁,申錫皆奏劾之,屢詆權幸無所避,帝謂之曰:「近世士大夫,方未達時,好指陳時事,及被進用則不然,是資言以進耳,卿勿為也。」
諜稱契丹遣泛使,命體量安撫河北,還為鹽鐵副使。相視決河,坐訟李參失實,黜知濠州。帝明榜朝堂,稱其欺誣,以儆在位。旋加直史館、知江寧府,再副鹽鐵,進天章閣待制、知鄧州河中。
種諤取綏州,申錫曰:「邊患將自此始。」及諒祚死,請捐前故,聽其子襲爵,且言曰:「二虜賴歲幣甚厚,渝平豈其所利,必有以致之。但得重將守邊,不要功生事,則善矣。」著《邊鄙守禦策》。以給事中致仕,卒,年七十七。
傅求,字命之,考城人。進士甲科,通判泗州。淮水溢,毀城。朝廷遣中使護築,絕淮取土,道遠,度用兵六十萬。求相汴堤旁有高埠,夷之得土,載以回舟,省工費殆半。
徙大名府,府守呂夷簡委以事。夷簡入相,薦其才,擢知宿州,提點江西、益州刑獄,為梓州路轉運使。夷獠寇合江,鈐轄司會兵掩擊,求馳往按所以狀,乃縣吏冒取播州田,獠故恐而叛。即黥吏置嶺南,夷人聞之,散去。益州文彥博上其狀,進秩,徙陝西。
關中行當十鐵錢,盜鑄不可計,求請變法。時州縣已散二百八十萬緡,亟下令更為當三。民出不意,蕩產失業,多自經死,然盜鑄遂止。自康定用兵,移稅輸邊,民力大困,求令輸本州,而轉錢以供邊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召為戶部副使。
隴右蕃酋蘭氈獻古渭州地,秦州範祥納之,請繕城屯兵,又括熟戶田,諸羌靳之,相率叛。夏人欲得渭地,又移文來索。後帥張昪以祥貪利生事,請棄之。詔求往視,求以為城已訖役,且已得而棄,非所以強國威。乃詔諭羌眾,反其田,報夏人以渭非其有,不應索,正其封疆而還,兵遂解。進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
環之定邊砦蕃官蘇恩,以小過疑懼而遁,將佐議致討。涇原既出師境上,求謂恩非素攜二者,乘以兵,必起邊患。但遣裨將從十數卒扣其帳,開以禍福,恩感泣,還砦如初。入判太常寺,權發遣開封府,遷樞密直學士、知定州,複以龍圖閣學士權開封。
求本有吏能幹局,至是,春秋浸高,且病聵。三司大將錢吉密殺妹,為鄰所告,求不能決,反坐告者;又斷獄數差失。禦史言其不勝任,出知兗州。卒,年七十一。
張景憲,字正國,河南人。以父師德任淮南轉運副使。山陽令鄭昉贓累巨萬,親戚多要人,景憲首案治,流之嶺外,貪吏望風引去。徙京西、東轉運使。王逵居鄆,專持吏短長,求請賄謝如所欲,景憲上其惡,編置宿州。熙甯初,為戶部副使。
韓絳築撫寧、囉兀兩城,帝命景憲往視。始受詔,即言城不可守,固不待到而後知也。未幾,撫寧陷。至延安,又言:「囉兀邈然孤城,鑿井無水,將何以守,臣在道,所見師勞民困之狀非一,願罷徒勞之役,廢無用之城,嚴飭邊將為守計。令邊郡召生羌,與之金帛、官爵,恐黠羌多詐,緩急或為內應,宜亟止之。」陝西轉運司議,欲限半歲令民悉納錢於官,而易以交子。景憲言:「此法可行於蜀耳,若施之陝西,民將無以為命。」其後卒不行。
加集賢殿修撰,為河東都轉運使。議者欲分河東為兩路,景憲言:「本道地肥磽相雜,州縣貧富亦異,正宜有無相通,分之不便。」議遂寢,改知瀛州,上言:「比歲多不登,民債逋欠。今方小稔,而官督使並償,道路流言,其禍乃甚於凶歲。願以寬假。」帝從之,仍下其事。
元豐初年,知河陽。時方討西南蠻,景憲入辭,因言:「小丑跳樑,殆邊吏擾之耳。且其巢穴險阻,若動兵遠征,萬一饋餉不繼,則我師坐困矣。」帝曰:「卿言是也,然朝廷有不得已者。」明年,徙同州,乙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
景憲在仁宗朝為部使者,時吏治尚寬,獨多舉刺;及熙寧以來,吏治峻急,景憲反濟以寬。方新法之行,不劾一人。居官不畏強禦,非公事不及執政之門。自負所守,於人少許可,母卒,一夕鬚髮盡白,世以此稱之。
竇卞,字彥法,曹州冤句人,進士第二,通判汝州。秦悼王葬汝,宗室來汝者眾,役兵三千。郡守林濰以汝與其鄉近,因使輦薪芻、鐵石致其家。眾怨憤,謀殺濰,會日暮門閉,不果,遂挾大校叛。卞啟關招諭之,曰:「汝曹特醉酒狂呼爾,毋恐。」眾少定,乃密推首惡羈之,請於朝,詔濰致仕,悉配徙亂者。
加集賢校理、知太常院,知絳州,開封府推官。方禁銷金為衣,皇城卒捕得之,屬卞治,以中禁為言。奏曰:「真宗行此制,自掖廷始,今不正以法,無以示天下,且非祖宗立法意。」英宗曰:「然。文王'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正謂是也。」從其請。
出知深州。熙甯初,河決滹沱,水及郡城,地大震。流民自恩、冀來,踵相接,卞發常平粟食之。吏白擅發且獲罪,卞曰:「俟請而得報,民死矣。吾甯以一身活數萬人。」尋以請,詔許之。外間訛言水大至,卞下令敢言者斬。一日,複報大水且至,吏請閉門,卞不可,既而果妄。時發六州卒築武強,陳卒惰,主者笞之,不服。卞曰:「廂兵犯將校,法不至重,然興役聚工,不可拘以常法。」命斬之以聞,有詔嘉獎。還為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進天章閣待制,判昭文館、將作監。
始,卞官汝時,與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頗厚,及在京師,永年求監金曜門庫,卞為禱提舉揚繪,繪薦為之。永年置酒於家,延繪、卞至,出其妻侑飲,且時致薄餉。永年以事系獄死,禦史發其私,卞坐奪職,提舉靈仙觀。卒,年四十五。
張瑰,字唐公,洎之孫也。舉進士,以婦父王飲若嫌,召試學士院,賜第,除秘閣校理、同知太常禮院。諡錢惟演曰文墨,其子撾登聞鼓上訴,仁宗使問狀,瑰條奏甚切,朝廷不能奪,乃賜諡曰思。溫成廟祠享如神禦,請殺其禮。
判吏部南曹,為開封府推官、知洪州。營校督役苛急,其徒三百人將以夜殺之。求不獲,持鍤噪於門,請易校。瑰召問諭遣,明日,推治黠十人,不為易校。積閥當遷,十年不會課,文彥博為言,特遷之。徙兩浙轉運使,加直史館、知潁州、揚州,即拜淮南轉運使。
三司下諸道責羨財,淮南獨上金九錢,三司使怒,移文譙切,瑰以賦數民貧對。入修起居注、知制誥。草故相劉沆贈官制,頗言其附會取顯位。沆子瑾帥子弟婦女衰絰詣闕,哭訴瑰挾私怨,且醜詆其人。執政以褒贈乃恩典,瑰不當為貶詞,出知黃州,然瑾亦竟不敢請父諡。還判流內銓。英宗時,論第在先朝乞蚤定儲副者,進左諫議大夫、翰林侍讀學士。劉瑾又訟其判銓日調其子不應法,複出濠州。曆應天府、河南、河陽,請為太平州。
瑰平生薦士,後雖不如所舉,未嘗以令自首,故再坐削階。當官遇事輒言,觸忤勢要,至屢黜,終不悔。卒,年七十。
孫瑜,字叔禮,博平人。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賈昌朝薦為崇文檢討、同知禮院、開封府判官。
使契丹,適西討捷書至,館伴要入賀,啖以厚餉,瑜辭以奉使有指,不肯賀。加秘閣校理、兩浙轉運使。入辭,仁宗訪其家世,謂曰:「卿孫奭子邪?奭,大儒也,久以道輔朕。」因面賜金紫。
先是,郡縣倉庾以鬥斛大小為奸,瑜奏均其制,黜吏之亡狀者,民大喜。有言其變新器非便,下遷知曹州。尋有言瑜所作量法均一誠便者,乃還其元資,徙知蔡州,毀吳元濟像,以其祠事裴度。大水緣城隙入,瑜使囊沙數千捍其沖,城得弗壞。更相、兗、濰、單四州,累官工部侍郎,卒,年七十九。
始,奭之亡,朝廷錄其子孫,時瑜之子為諸孫長,瑜曰:「吾忍因父喪而官吾子乎?」以兄之孤上之。瑜天資整敏,齊家以嚴稱。善與人交,一受知終身不易。所薦士有過,或教使自言,曰:「已知之而複擠之。吾不為也。」
論曰:「宋至神宗,承平百餘年,風行政成,士皆守官稱職,雖上之化,亦下之氣習使然也。當時仕於朝廷,出守方嶽,持節一道,專對四方者,各有其人,其政跡且多可紀,自顓至瑜是已。顓能折夏人,屈元昊使者;參擊貪除害,乃心邊事;申錫除凶党,詆權幸;求黥黠吏,禁盜鑄;卞以身活人;瑰不貢羨財;景憲因母死而發白;孫瑜不忍以父喪而得官:此其行尤昭昭者歟。
許遵,字仲途,泗州人,第進士,又中明法,擢大理寺詳斷官、知長興縣。水災,民多流徙,遵募民出米振濟,竟以無患。益興水利,溉田甚博,邑人便利,立石紀之。
為審刑院詳議官,知宿州、登州。遵累典刑獄,強敏明恕。及為登州,執政許以判大理,遵欲立奇以自鬻。會婦人阿雲獄起。初,雲許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寢田舍,懷刀斫之,十餘創,不能殺,斷其一指。吏求盜弗得,疑雲所為,執而詰之,欲加訊掠,乃吐實。遵按雲納采之日,母服未除,應以凡人論,讞於朝。有司當為謀殺已傷,遵駁言:「雲被問即承,應為按問。審刑、大理當絞刑,非是。」事下刑部,以遵為妄,詔以贖論。未幾,果判大理。恥用議法坐劾,複言:「刑部定議非直,雲合免所因之罪。今棄敕不用,但引斷例,一切按而殺之,塞其自守之路,殆非罪疑惟輕之義。」詔司馬光、王安石議。光以為不可,安石主遵,禦史中丞滕甫、侍御史錢顗皆言遵所爭戾法意,自是廷論紛然。安石既執政,悉罪異己者,遂從遵議。雖累問不承者,亦得為按問。或兩人同為盜劫,吏先問左,則按問在左;先問右,則按問在右。獄之生死,在問之先後,而非盜之情,天下益厭其說。
熙寧間,出知壽州,再判大理寺,請知潤州,又請提舉崇福宮。尋致仕,累官中散大夫。卒,年八十一。
盧士宗,字公彥,濰州昌樂人。舉《五經》,曆審刑院詳議、編敕刪定官,提點江西刑獄。侍講楊安國以經術薦之,仁宗禦延和殿,詔講官悉升殿聽其講《易》。明日,複命講《泰卦》,又召經筵官及僕射賈昌朝聽之。授天章閣侍講,賜三品服,加直龍圖閣、天章閣待制、判流內銓。
李參、郭申錫有決河訟,詔士宗劾之。士宗言兩人皆為時用,有罪當驗問,不宜逮鞫。於是但黜申錫為州。進龍圖閣直學士、知審刑院、通進銀台司。
仁宗神主祔廟,禮院請以太祖、太宗為一世,而增一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詔兩制與禮官考議,孫抃等欲如之。士宗以為:「在禮,太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昭穆,親盡即毀,示有終也。自漢以來,天子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祀四世或六世,其以上之主,屬雖尊于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帝之世,瘞太上廟主于國,魏明帝遷處士主于國邑,晉武、惠祔廟,遷征西、豫章府君。大抵過六世則遷其主,蓋太祖已正東向之位,則並三昭三穆為七世矣。唐高祖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高宗祔廟又遷宣宗,皆前世成法,惟明皇九廟祀八世,於事為不經。今大行祔廟,僖祖親盡當遷,於典禮為合,不當添展一室。」詔抃等再議,卒從八室之說,議者咎之。
出知青州,入辭,英宗曰:「學士忠純之操,朕所素知,豈當久處外。」命再對,及見,論知人安民之要,勸帝守祖宗法。禦史言其罕通吏事,且衰病,改沂州。
熙甯初,以禮部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一。士宗以儒者長刑名之學,而主於仁恕,故在刑部審刑,前後十數年。
錢象先,字資元,蘇州人。進士高第,呂夷簡薦為國子監直講,曆權大理少卿、度支判官、河北、江東轉運使,召兼天章閣侍講。詳定一路敕成,當進勳爵,仁宗以象先母老,欲慰之,獨賜紫章服。進待制、知審刑院,加龍圖閣直學士,出知蔡州。
象先長於經術,侍邇英十餘年,有所顧問,必依經以對,反復諷諭,遂及當世之務,帝禮遇甚渥。故事,講讀官分日迭進,象先已得蔡,帝猶諭之曰:「大夫行有日矣,宜講徹一編。」於是同列罷進者浹日。徙知河南府、陳州,複兼侍講、知審刑院。
象先旁通法家說,故屢為刑官,條令多所裁定。嘗以為犯敕者重,犯令者輕,請移敕文入令者甚眾。又議告捕法,以為罪有可去,有可捕,苟皆許捕,則奸人將倚法以害善良,因削去許捕百餘事。其持心平恕類此。複知許、潁、陳三州,以吏部侍郎致仕。卒,年八十一。
韓璹,字君玉,衛州汲人。登進士第,知定州安喜縣。為政強力,能使吏不賄,守韓琦稱其才。為開封司錄。嘉祐寬恤諸道,分遣使者。璹曰:「京師諸夏本,顧獨不蒙惠乎?」乃具徭役利害上之,詔司馬光、陳洙詳定條式,遂革大姓漁並之弊。提點利州路、河北刑獄,以開封府判官迎契丹使。使問:「南朝不聞打圍,何也?」璹曰:「我後仁及昆蟲,非時不為耳。」
熙甯初,為梓州路轉運使。朝廷命諸道議更役法,璹首建並綱減役之制,綱以數計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計者二百八十有三,省役人五百。又請裁定諸州衙簿,於是王安石言:「璹所言皆久為公私病,監司背公養譽,莫之或恤,而獨能體上意,宜加賞。」乃下褒詔,且賜帛二百。入為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知澶州。坐失舉,降太常少卿。河決,晝夜捍禦。神宗念其勞,複故官太中大夫,判將作監,轉正議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七。
璹吏事絕人,閱按牘,終身不忘,澶州民懷思之。他日,郡守或欲有所為,民必曰:「此已經韓太中矣。」以故輒止。
杜純,字孝錫,濮州鄄城人。少有成人之操,伯父沒官南海上,其孤弱,樞不能還。純白父請往,如期而喪至。
以蔭為泉州司法參軍。泉有蕃舶之饒,雜貨山積。時官於州者私與為市,價十不償一,惟知州關詠與純無私買,人亦莫知。後事敗,獄治多相牽系,獨兩人無與。詠猶以不察免,且檄參對。純憤懣,陳書使者為訟冤,詠得不坐。
熙甯初,以河西令上書言政,王安石異之,引置條例司,數與論事,薦於朝,充審刑詳議官。或議複肉刑,先以刖代死刑之輕者,純言:「今盜抵死,歲不減五十,以死懼民,民常不畏,而況於刖乎?人知不死,犯者益眾,是為名輕而實重也。」事遂寢。
秦帥郭逵與其屬王韶成訟,純受詔推鞫,得韶罪。安石主韶,變其獄,免純官。韓絳為相,以檢詳三司會計。安石再來,乃請監池州酒。久之,為大理正。上言:「朝廷非不惡告訐,而有覘事者以擿抉隱微,蓋京師聚萬姓,易以宿奸,于計當然,非擾人也。比來或徒隸觖望,或民相怨仇,或意冒告賞,但泛雲某有罪,某知狀,官不識所逮之囚,囚不省見逮之故。若許有司先計其實,而坐為欺者以誣告,當無不竟矣。」
隰州商尹奇貿溫泉礬有羨數,雲官潤之,寺欲械訊河東。純曰:「奇情止爾,若傅致其罪,恐自是民無複敢貨礬,則數百萬之儲,皆為土石。請姑沒其羨而釋其人。」曹州民王坦避水患,以車載貨入京,征商者以為匿稅,寺議黥坦,純複爭之,卿楊汲奏為立異,又廢於家。
元祐元年,範純仁、韓維、王存、孫永交薦之,除河北轉運判官。初更役書,司馬光稱其論議詳盡,予之書曰:「足下在彼,朝廷無河北憂。」純因建言:「河防舊隸轉運,今乃領屬都水外丞,計其決溢之變,前日不加多,今日不加少。然出財之司。則常憂費而緩不急;用財之官,則甯過計而無不及,不如使之歸一。」後如其言。
召為刑部員外郎、大理少卿,擢侍御史。言者詆其不由科第,改右司郎中,尋知相州,徙徐州,陝西轉運使。還,拜鴻臚、光祿卿,權兵部侍郎,謝病,以集賢院學士提舉崇福宮,改修撰。卒,年六十四,弟紘。
紘字君章,起進士,為永年令。歲荒,民將他往,召諭父老曰:「令不能使汝必無行,若留,能使汝無饑。」皆喜聽命。乃官給印券,使稱貸於大家,約歲豐為督償,於是鹹得食,無徙者。明年稔,償不愆素。神宗聞其材,用為大理詳斷官、檢詳樞密刑房,修《武經要略》。以職事對,帝翌日語宰相,嘉其論奏明白,未果用。
紘每議獄,必傅經誼。民間有女幼許嫁,未行而養於婿氏,婿氏殺以誣人,吏當如昏法。紘曰:「禮,婦三月而廟見,未廟見而死,則歸葬於家,示未成婦也。律,定昏而夫犯,論同凡人。養婦雖非禮律,然未成婦則一也。」議乃定。又論:「天下囚應死,吏懦不行法,輒以疑讞。夫殺人而以疑讞,是縱民為殺之道也。請治妄讞者。」不從。
擢刑部郎中。元祐初,為夏國母祭奠使。時夏人方修貢,入其國,禮猶倨,迓者至衣毛裘,設下人坐,蒙以黲,且不跪受詔。紘責之曰:「天王吊禮甚厚,今不可以加禮。」夏人畏懼加敬。他日,夏使至,請歸複侵疆。紘逆之至館,使欲入見有所陳,紘止之,答語頗不遜。紘曰:「國主設有請,必具表中,此大事也,朝廷肯以使人口語為可否乎?」隨語連拄之,乃不敢言。
遷右司郎中、大理卿,以直秘閣知齊、鄧二州,複為大理卿,權刑部侍郎,加集賢殿修撰,為江淮發運使、知鄆州。獄系囚三百人,紘至之旬日,處決立盡。又以刑部召,未至,還之鄆。
嘗有揭幟城隅,著妖言其上,期為變,州民皆震。俄而草場白晝火,蓋所揭一事也,民又益恐。或請大索城中,紘笑曰:「奸計正在是,冀因吾膠擾而發,奈何墮其術中?彼無能為也。」居無何,獲盜,乃奸民為妖如所揣,遂按誅之。徙知應天府,卒,年六十二。
紘事兄純禮甚備。在鄆州聞訃,泣曰:「兄教我成立,今亡不得臨,死不瞑矣。」適詣闕,迎其柩於都門,哀動行路。悉以奉錢給寡嫂,推其子恩,官其子若孫一人。宦京師時,裏人馬隨調選,病臥逆旅,紘載與歸,醫視之。隨竟死,為治喪第中。或以為嫌,不自恤,其風義蓋天性雲。
杜常,字正甫,衛州人,昭憲皇后族孫也。折節學問,無戚裏氣習。嘗跨驢讀書,驢嗜草失道,不之覺,觸桑木而墮,額為之傷。中進士第,調河陽司法參軍事,富弼禮重之。積遷河東轉運判官,提點河北刑獄,曆兵部左司郎中、太常少卿、太僕太府卿、戶工刑吏部侍郎,出知梓州、青、鄆、徐州、成德軍。
崇寧中,至工部尚書,以龍圖閣學士知河陽軍。苦旱,及境而雨,大河決,直州西上埽,勢危甚。常親護役,徙處埽上,埽潰水溢,及常坐而止。於是役人盡力,河流遂退,郡賴以安。卒,年七十九。
謝麟,字應之,建州甌寧人。登第,調會昌令。民被酒夜與仇鬥,既歸而所親殺之,因誣仇。麟知死者無子,所親利其財,一訊得實。再調石首令,縣苦江水為患,堤不可禦,麟疊石障之,自是人得安堵,號「謝公堤」。
元祐初,複以朝議大夫、直秘閣知潭州,加直龍圖閣,曆徙江寧、鳳翔府、渭桂二州。融江有夷警,將吏議致討,麟以計平之。戍兵從北來,不能水土,麟部土人使極南,而北兵止屯近郡,賴以全者甚眾。卒於官。
王宗望,字磻叟,光州固始人。以蔭累擢夔州路轉運副使。哲宗即位,行赦賞軍,萬州彌旬不給。庖卒朱明因眾怒,白晝入府宅,傷守臣,左右驚散,他兵籍籍謀兆亂。宗望聞變,自夔疾驅至,先命給賞,然後斬明以徇,且竄視守傷而不救者。乃自劾,朝廷嘉之。曆倉部郎中、司農少卿、江淮發運使。
楚州沿淮至漣州,風濤險,舟多溺。議者謂開支氏渠引水入運河,歲久不決,宗望始成之,為公私利。代吳安持為都水使者。自大河有東、北流之異,紛爭十年,水官無所適從。宗望謂回河有創立金堤七十裏,索緡錢百萬,詔從之。右正言張商英論其誕謾,而宗望奏已有成績,遂增秩三等,加直龍圖閣、河北都轉運使,擢工部侍郎,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卒,年七十七。元符中,治其導河東流事,以為附會元祐,追所得恩典雲。
王吉甫,字邦憲,同州人。舉明經,練習法律,試斷刑入等,為大理評事,累遷丞、正、刑部員外郎、大理少卿。
舒亶以官燭引至第,執政欲坐以自盜。吉甫謂不可,執政怒,移獄他所,吉甫亦就辨。亶乃用飲食論罪,不以燭也。南郊起幔城,役卒急於畢事,董役者責之曰:「此殆類白露屋耳。」卒訴之。吏當非所宜言論死。吉甫謂非咒詛不應死,遂求對。神宗怒曰:「得非為白露屋事來邪?」吉甫從容敷陳,不少懾,帝為霽怒,其人得釋。蘇軾南遷,所過,郡守有延館之者,走馬使上聞,詔鞫之。吉甫議當笞,宰相章惇不悅。吉甫曰:「法如是,難以增加成罪。」卒從笞。太倉火,議誅守者十餘人,亦爭之,皆得不死。其持論寬平,大抵類此。
請知齊州、梓州。梓在東川為壯藩,戶口最盛。轉運使欲增折配以取羨餘。吉甫謂其僚曰:「民力竭矣,一增之後,不可複減,吾甯貽使者怒,忍為國斂怨、為民基禍哉。」竟卻之。曆提點梓州路京畿刑獄、開封少尹、知同、刑、漢三州,以中大夫卒,年七十。
吉甫老於為吏,廉介不回,但一于用法,士恨其少緣飾雲。
列傳第九十
○孫長卿周沆李中師羅拯馬仲甫王居卿孫構張詵蘇寀馬從先沈遘弟遼從弟括李大臨呂夏卿祖無擇程師孟張問陳舜俞樂京劉蒙附苗時中韓贄楚建中張頡盧革子秉
孫長卿,字次公,揚州人。以外祖朱巽任為秘書省校書郎。天禧中,巽守雍,命隨所取浮圖像入見。仁宗方權聽天下事,嘉其年少敏占對,欲留侍東宮,辭以母疾。詔遷官知楚州糧料院。郡倉積米五十萬,陳腐不可食,主吏皆懼法,毋敢輕去,長卿為酌新舊均渫之,吏罪得免。
通判河南府。秋,大雨,軍營壞,或言某眾將叛,洛中譁然。長卿馳諭之曰:「天雨敗屋廬,未能葺,汝輩豈有欲叛意,得無有乘此動吾軍者邪?」推首惡一人誅之,留宿其所,眾遂定。詔汰三陵奉先卒,汰者群噪府下,長卿矯制使還,而具言不可汰之故,朝廷為止。知和州,民訴人殺弟,長卿察所言無理,問其資,曰:「上等也。」「家幾人?」曰:「惟此弟爾。」曰:「然則汝殺弟也。」鞫之,服,郡人神明之。
提點益州路刑獄,曆開封鹽鐵判官、江東淮南河北轉運使、江浙荊淮發運使。歲漕米至八百萬,或疑其多,長卿曰:「吾非欲事羨贏,以備饑歲爾。」議者謂楚水多風波,請開盱眙河,自淮趣高郵,長卿言:「地阻山回繞,役大難就。」事下都水。調工數百萬,卒以不可成,罷之。時又將弛茶禁而收其征,召長卿議,長卿曰:「本祖宗榷茶,蓋將備二邊之糴,且不出都內錢,公私以為便。今之所行,不足助邊糴什一,國用耗矣。」乃條所不便十五事,不從。
改陝西都轉運使。逾年,知慶州。州據險高,患無水,蓋嘗疏引澗穀汲城中,未幾複絕。長卿鑿百井,皆及泉。泥陽有羅川、馬嶺,上構危棧,下臨不測之淵,過者惴恐。長卿訪得唐故道,辟為通塗。加集賢院學士、河東都轉運使,拜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
熙甯元年,河北地大震,城郭倉庾皆隤,長卿盡力繕補。神宗知其能,轉兵部侍郎,留再任。明年,卒,年六十六。
長卿無文學,而長於政事,為能臣。性潔廉,不以一毫取諸人。定州當得園利八十萬,悉歸之公。既沒,詔中使護其喪歸葬。
周沆,字子真,青州益都人。第進士,知渤海縣。歲滿,縣人請留,既報可,而以親老求監州稅。通判鳳翔,初置轉運判官。沆使江西,求葬親,改知沂州。曆開封府推官。
湖南蠻唐、盤二族寇暴,殺居民,官軍數不利,以沆為轉運使。沆言:「蠻驟勝方驕,未易鬥力,宜須秋冬進兵。且其地險氣毒,人驍悍,善用钅延盾,北軍不能確。請選邕、宜、融三州卒三千人習知山川技藝者,徑搗其巢,布餘兵絡山足,出則獵取之。俟其勢窮力屈,乃可順撫。」朝廷用其策,二族皆降。加直史館、知潭州。他道兵來戍者,率兩期乃代,多死瘴癘,沆清以期為斷,戍人便之。
徙河東轉運使。民盜鑄鐵錢,法不能禁,沆高估錢價,鑄者以無利,自息。入為度支副使。
儂智高亂定,仁宗命安撫廣西,諭之曰:「嶺外地惡,非賊所至處,毋庸行。」對曰:「君命,仁也;然遠民罹塗炭,當布宣天子德澤。」遂往,遍行郡邑。民避寇棄業,吏用常法,滿半歲則聽人革佃。沆曰:「是豈與凶年詭征役者同科?」奏申其期。擢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改河北。
李仲昌建六塔河之議,以為費省而功倍。詔沆行視,沆言:「近計塞商胡,本度五百八十萬工,用薪芻千六百萬;今才用功一萬,薪芻三百萬。均一河也,而功力不相侔如是,蓋仲昌先為小計,以來興役爾。況所規新渠,視河廣不能五之一,安能容受?此役若成,河必泛溢,齊、博、濱、棣之民其魚矣。」既而從初議,河塞複決,如沆言。
又徙河東轉運使,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召知通進銀台司、判太常寺。英宗既即位,契丹賀乾元節使至,沆館客,欲取書柩前,使者以非典故,不可。沆折之曰:「昔貴國有喪,吾使至柳河即反,今聽于幾筵達命。恩禮厚矣,尚何雲?」使者立授書。朝廷未知契丹主年,沆乘間雜他語以問,得其實,使者悔之曰:「今複應兄事南朝矣。」
進樞密直學士、知成德軍。俗方棄親事佛。沆閱按,斥數千人還其家。以戶部侍郎致仕,卒,年六十九。
李中師,字君錫,開封人。舉進士,陳執中薦為集賢校理、提點開封府界。境多盜,中師立賞格,督吏分捕,盡得之。進秩,辭不受,乃擢度支判官,為淮南轉運使。兩浙饑,移淮粟振贍,僚屬議勿與,中師曰:「朝廷視民,淮、浙等爾。」卒與之。徙河東,入為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知澶州、河南府。召權三司使、龍圖閣直學士,複為河南。前此多大臣居守,委事掾幕,吏習弛緩,中師一以嚴整齊之。號為治辦。然用法刻深,煩碎無大體,唯厚結中人。
初,神宗嘗對宰相稱其治狀,富弼曰:「陛下何從知之?」帝默然。中師銜弼沮已,及再至,弼已老,乃籍其戶,令出免役錢與富民等。又希司農指,多取餘,視他處為重,洛人怨之。朝廷以中師率先推行,召為群牧使。乞廢河南、北監牧,省國費,而養馬於民,不報。後竟行其說,民不堪命。權發遣開封府,卒,年六十一。有女嫁陳執中子世儒,坐夫事誅死。
羅拯,字道濟,祥符人。第進士,曆官知榮州。州介兩江間,每江漲,輒犯城郭,拯作東西二堤除其患。選知秀州,為江西轉運判官、提點福建刑獄。泉州興化軍水壞廬舍,拯請勿征海運竹木,經一年,民居皆複其舊。
遷轉運使。邵武之光澤不榷酒,以課賦民,號「黃麹錢」,拯均之他三邑,人以為便。改江、淮發運副使。江、淮故無積倉,漕船系岸下,俟糴入乃得行,蓋官吏以淮南不受陳粟為逃譴計。拯始請凡米至而不可上供者,以廩軍;又貯浙西米於潤倉以時運,自是漕增而費省。轉為使。
拯使閩時,泉商黃謹往高麗,館之禮賓省,其王雲自天聖後職貢絕,欲命使與謹俱來。至是,拯以聞,神宗許之,遂遣金悌和主貢。高麗複通中國自茲始。加天章閣待制。居職七年,徙知永興軍、青、潁、秦三州,卒,年六十五。
拯性和柔,不與人校曲直。為發運使時,與副皮公弼不協。公弼徙他道,禦吏劾其貸官錢,拯力為辨理。錢公輔為諫官,嘗論拯短,而公輔姻黨多在拯部內,往往薦進之。或譏以德報怨,拯曰:「同僚不協,所見異也;諫官所言,職也。又何怨乎?」時論服其長者。
馬仲甫,字子山,廬江人,太子少保亮之子也。舉進士,知登封縣。轅轅道險厄,遂傭民鑿平為坦塗,人便其行,為刻石頌美。通判趙州,知台州,為度支判官。
內侍楊永德言漕舟淮、汴間,惟水遞鋪為便。詔仲甫偕往訂可否,還言其害十餘條,議遂格。出為夔路轉運使。歲饑,盜粟者當論死,仲甫請罪減一等,詔須奏裁。複言:「饑羸拘囚,比得報,死矣,請決而後奏。」
徙使淮南。真、揚諸州地狹,出米少,官糴之多,價常踴登,濱江米狼戾,而農無所售。仲甫請移糴以紓其患,兩益於民,從之。遂繇戶部判官為發運使。自淮陰徑泗上浮長淮,風波覆舟,歲罹其患。仲甫建議鑿洪澤渠六十裏,漕者便之。
拜天章閣待制、知瀛州秦州。古渭介青唐之南,夏人在其北,中通一徑,小警則路絕。仲甫得篳栗城故址,自雞川砦築堡,北抵南穀,環數百里為內地,詔賜名甘穀堡。故時羌人入城貿易,皆僦邸,仲甫設館處之,陽示禮厚,實閑之也。
熙甯初,守亳、許、揚三州,糾察在京刑獄,知通進、銀台司,複為揚州,提舉崇禧觀,卒。
王居卿,字壽明,登州蓬萊人,以進士至知齊州,提舉夔路京東刑獄、鹽鐵判官。建言商賈轉百貨市塞上者,聽以家貲抵於官,為給長券,至賣所,並輸徵稅直,公私便之。
出知揚州,改京東轉運使。青州河貫城中,苦泛溢為病,居卿即城立飛梁,上設樓櫓,下建門,以時閉啟,人誦其智。徙河北路。河決曹村,居卿立軟橫二埽以遏怒流,而不與水爭。朝廷賞其功,建以為都水法。召拜戶部副使、提舉市易,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知秦州、太原府,卒,年六十二。居卿俗吏,特以言利至從官。
孫構字紹先,博平人。中進士第,為廣濟軍判官,歲入圭田粟六百石,構止受百石,餘以畀學官。久之,知黎州,夷年墨數擾邊,用間殺之。蜀帥呂公弼上其事,擢知真州。凶歲得盜,令名指党伍,悉置諸法,境內為清。
遷度支判官。夔州部夷梁承秀、李光吉、王兗導生獠入寇,轉運判官張詵請誅之。選構為使,倍道之官,至則遣渝州豪杜安行募千人往襲,自督官軍及黔中兵擊其後,斬承秀,入討二族,火其居。余眾保黑崖嶺,黔兵從間道夜噪而進,光吉墜崖死,兗自縛降。以其地建南平軍。錄功加直昭文館。
徙湖北轉運使。章惇興南、北江蠻事,構諭降懿、洽二州,納歸附州十四。初,渡辰溪,舟毀而溺,得援者僅免,神宗憫之。賜帛三百。北江酋彭師晏常持向背,構知向水酋彭儒武與有隙,檄使攻之。師晏降,得其下溪州地,五溪皆平。進集賢殿修撰,賜三品服。交止入寇,拜右諫議大夫、知桂州,聲言將掎角搗其巢穴,寇聞引去。以疾提舉崇福宮,換太中大夫,卒,年六十四。
構喜功名,勇於建立,西南邊事自此始雲。
張詵,字樞言,建州浦城人。第進士,通判越州。民患苦衙前役,詵科別人戶,籍其當役者,以差人錢為雇人充,皆以為便。知襄邑縣,擢夔路轉運判官。錄辟土之功,加直集賢院,改陝西轉運副使。召對,帝曰:「朕未識卿,每閱章奏,獨卿與蔡挺有所論請,使人了然。尋當以帥事相屬。」及入辭,賜服金紫。
明年,直龍圖閣、知秦州。前此將吏貪功,多從羌地獵射,因起邊患。詵至,申令毋得犯,得一人,斬諸境上,群羌感悅,遷天章閣待制、知熙州。董氈遣鬼章逼岷州,詵往討,董氈迎戰,破之於錯鑿城,斬首萬級。
元豐初,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徙杭州。將行,複命權經略熙河事,趣使倍道行。時倉卒治戎,有司計產調夫,戶至累首,民多流亡。詵中塗訴其狀,乞敕劍外招攜之,不報。會靈武師罷,乃赴杭,道過京師,帝訪以西事,對曰:「彼勢雖弱,而我師未銳,邊備未飭,願以歲月圖功。」累官正議大夫,卒,年七十二。
詵性孝友,廉于財,平生不殖田業。既建拓瀘夷地被進用後,雖有善言可紀,終不逭清議雲。
蘇寀字,公佐,磁州滏陽人。擢第,調兗州觀察推官,受知于守杜衍。為大理詳斷官。民有母改嫁而死,既葬,輒盜其柩歸祔,法當死。寀曰:「子取母祔父,豈與發塚取財等?」請而生之。
遷審刑院詳議、禦史台推真官,知單州,提點梓州益州路刑獄、利路轉運使。文州歲市羌馬,羌轉買蜀貨,猾駔上下物價,肆為奸漁。寀議置折博務,平貨直以易馬,宿弊頓絕。
入判大理寺,為湖北、淮南、成都路轉運使,擢侍御史知雜事,判刑部。使契丹,還及半道,聞英宗晏駕,契丹置宴仍用樂,寀謂送者曰:「兩朝兄第國家,君臣之義,吾與君等一也。此而可忍,孰不可忍。」遂為之徹樂。
進度支副使,以集賢殿修撰知鳳翔。還,糾察在京刑獄,又出知潭州、廣州,累轉給事中,知河南府,無留訟。入知審刑院,卒。寀長於刑名,故屢為法官,數以讞議受詔獎焉。
馬從先,字子野,祥符人。少盡力於學。父當任子,推以與其弟。由進士累官太常少卿、知宿州。宿在淮、汴間,素難治,從先以囊博者、重坐者厚賞以求盜。禁屠牛、鑄錢,嚴甚。大水,發廩振流亡,全活數十萬。代還,知壽州,以老辭,英宗諭遣之曰:「聞卿治行籍甚,壽尤重于宿,姑為朕往。」既至,治如曩時。由太子賓客轉工部侍郎致仕。從先性整嚴,雖盛夏不袒跣。晚學佛,預言其終時,年七十六而卒。
論曰:長卿性務廉潔,以能臣稱,中師用法刻深,以治辨稱,雖均為材吏,而優劣自見。拯及仲甫俱能為國興利除害。構始開西南邊,詵遂拓瀘夷被進用,雖有他善。而不能逭清議。至於沆決河議,綏遠民,折鄰使,曆有可稱述者,其最優歟。
沈遘,字文通,錢塘人,以蔭為郊社齋郎。舉進士,廷唱第一,大臣謂已官者不得先多士,乃以遘為第二。通判江寧府,歸,奏《本治論》。仁宗曰:「近獻文者率以詩賦,豈若此十篇之書為可用也。」除集賢校理。頃之,修起居注,遂知制誥。以父扶坐事免,求知越州,徙杭州。
為人疏雋博達,明於吏治,令行禁止。民或貧不能葬,給以公錢,嫁孤女數百人,倡優養良家子者,奪歸其父母。善遇僚寀,皆甘樂傾盡為之耳目,刺閭巷長短,纖悉必知,事來立斷。禁捕西湖魚鱉,故人居湖上,蟹夜入其籬間,適有客會宿,相與食之,旦詣府,遘迎語曰:「昨夜食蟹美乎?」客笑而謝之。小民有犯法,情稍不善者,不問法輕重,輒刺為兵,奸猾屏息。提點刑獄鞫真卿將按其狀,遘為稍弛,而刺者複為民。
嘉祐遺詔至,為次於外,不飲酒食肉者二十七日。召知開封府,遷龍圖閣直學士,治如在杭州。蚤作視事,逮午而畢,出與親舊還往,從容燕笑,沛然有餘暇,士大夫交稱其能。拜翰林學士、判流內銓。丁母憂,英宗閔其去,賚黃金百兩,仍命扶喪歸蘇州。既葬,廬墓下,服未竟而卒,年四十,世咨惜之。弟遼,從弟括。
遼字睿達,幼挺拔不群,長而好學尚友,傲睨一世。讀左氏、班固書,小摹仿之。輒近似,乃鋤植縱舍,自成一家。趣操高爽,縹縹然有物外意,絕不喜進取。用兄任監壽州酒稅。吳充使三司,薦監內藏庫。熙甯初,分審官建西院,以為主簿,時方重此官,出則奉使持節。遼故受知于王安石,安石嘗與詩,有「風流謝安石,瀟灑陶淵明」之稱。至是當國,更張法令,遼與之議論,浸浸咈意,日益見疏,於是坐與其長不相能,罷去。
久之,乙太常寺奉禮郎監杭州軍資庫,轉運使使攝華亭縣。他使者適有夙憾,思中以文法,因縣民忿爭相牽告,辭語連及,遂文致其罪。下獄引服,奪官流永州,遭父憂不得釋。更赦,始徙池州。留連江湖間累年,益偃蹇傲世。既至池,得九華、秋浦間,玩其林泉,喜曰:「使我自擇,不過爾耳。」既築室于齊山之上,名曰雲巢,好事者多往遊。
遼追悔平生不自貴重,悉謝棄少習,杜門隱幾,雖筆硯亦埃塵竟日。間作為文章,雄奇峭麗,尤長於歌詩,曾鞏、蘇軾、黃庭堅皆與唱酬相往來,然竟不復起,元豐末,卒,年五十四。
括字存中,以父任為沭陽主簿。縣依沐水,乃職方氏所書「浸曰沂、沭」者,故跡漫為汙澤,括新其二坊,疏水為百渠九堰,以播節原委,得上田七千頃。
擢進士第,編校昭文書籍,為館閣校勘,刪定三司條例。故事,三歲郊丘之制,有司按籍而行,藏其副,吏沿以幹利。壇下張幔,距城數裏為園囿,植采木、刻鳥獸綿絡其間。將事之夕,法駕臨觀,禦端門、陳仗衛以閱嚴警,遊幸登賞,類非齋祠所宜。乘輿一器,而百工侍役者六七十輩。括考禮沿革,為書曰《南郊式》。即詔令點檢事務,執新式從事,所省萬計,神宗稱善。
遷太子中允、檢正中書刑房、提舉司天監,日官皆市井庸販,法象圖器,大抵漫不知。括始置渾儀、景表、五壺浮漏,招衛樸造新曆,募天下上太史占書,雜用士人,分方技科為五,後皆施用。加史館檢討。
淮南饑,遣括察訪,發常平錢粟,疏溝瀆,治廢田,以救水患。遷集賢校理,察訪兩浙農田水利,遷太常丞、同修起居注。時大籍民車,人未諭縣官意,相扌延為憂;又市易司患蜀鹽之不禁,欲盡實私井而輦解池鹽給之。言者論二事如織,皆不省,括侍帝側,帝顧曰:「卿知籍車乎?」曰:「知之。」帝曰:「何如?」對曰:「敢問欲何用?」帝曰:「北邊以馬取勝,非車不足以當之。」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曆世。然古人所謂兵車者,輕車也,五禦折旋,利於捷速。今之民間輜車重大,日不能三十裏,故世謂之太平車,但可施於無事之日爾。」帝喜曰:「人言無及此者,朕當思之。」遂問蜀鹽事,對曰:「一切實私井而運解鹽,使一出於官售,誠善。然患萬、戎、瀘間夷界小井尤多,不可猝絕也,勢須列候加警,臣恐得不足償費。」帝頷之。明日,二事俱寢。擢知制誥,兼通進、銀台司,自中允至是才三月。
為河北西路察訪使。先是,銀冶,轉運司置官收其利,括言:「近寶則國貧,其勢必然;人眾則囊橐奸偽何以檢頤?朝廷歲遺契丹銀數千萬,以其非北方所有,故重而利之。昔日銀城縣、銀坊城皆沒於彼,使其知鑿山之利,則中國之幣益輕,何賴歲餉,鄰釁將自茲始矣。」
時賦近畿戶出馬備邊,民以為病,括言:「北地多馬而人習騎戰,猶中國之工強弩也。今舍我之長技,強所不能,何以取勝。」又邊人習兵,唯以挽強定最,而未必能貫革,謂宜以射遠入堅為法。如是者三十一事,詔皆可之。
遼蕭禧來理河東黃嵬地,留館不肯辭,曰:「必得請而後反。」帝遣括往聘。括詣樞密院閱故牘,得頃歲所議疆地書,指古長城為境,今所爭蓋三十裏遠,表論之。帝以休日開天章閣召對,喜曰:「大臣殊不究本末,幾誤國事。」命以畫圖示禧,禧議始屈。賜括白金千兩使行。至契丹庭,契丹相楊益戒來就議,括得地訟之籍數十,預使吏士誦之,益戒有所問,則顧吏舉以答。他日複問,亦如之。益戒無以應,謾曰:「數裏之地不忍,而輕絕好乎?」括曰:「師直為壯,曲為老。今北朝棄先君之大信,以威用其民,非我朝之不利也。」凡六會,契丹知不可奪,遂舍黃嵬而以天池請。括乃還,在道圖其山川險易迂直,風俗之純龐,人情之向背,為《使契丹圖抄》上之。拜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嘗白事丞相府,吳充問曰:「自免役令下,民之詆訾者今未衰也,是果於民何如?」括曰:「以為不便者,特士大夫與邑居之人習於複除者爾,無足恤也。獨微戶本無力役,而亦使出錢,則為可念。若悉弛之,使一無所預,則善矣。」充然其說,表行之。
蔡確論括首鼠乖刺,陰害司農法,以集賢院學士知宣州,明年,複龍圖閣待制、知審官院,又出知青州,未行,改延州。至鎮,悉以別賜錢為酒,命廛市良家子馳射角勝,有軼群之能者,自起酌酒以勞之,邊人歡激,執弓傅矢,唯恐不得進。越歲,得徹劄超乘者千餘,皆補中軍義從,威聲雄他府。以副總管種諤西討援銀、宥功,加龍圖閣學士。朝廷出宿衛之師來戍,賞賚至再而不及鎮兵。括以為衛兵雖重,而無歲不戰者,鎮兵也。今不均若是,且召亂。乃藏敕書,而矯制賜緡錢數萬,以驛聞。詔報之曰:「此右府頒行之失,非卿察事機,必擾軍政。」自是,事不暇請者,皆得專之。蕃漢將士自皇城使以降,許承制補授。
諤師次五原,值大雪,糧餉不繼,殿直劉歸仁率眾南奔,士卒二萬人皆潰入塞,居民怖駭。括出東郊餞河東歸師,得奔者數千,問曰:「副都總管遣汝歸取糧,主者為何人?」曰:「在後。」即諭令各歸屯。及暮,至者八百,未旬日,潰卒盡還。括出按兵,歸仁至,括曰:「汝歸取糧,何以不持軍符?」歸仁不能對,斬以狗。經數日,帝使內侍劉惟簡來詰叛者,具以對。
大將景思誼、曲珍拔夏人磨崖葭蘆浮圖城,括議築石堡以臨西夏,而給事中徐禧來,禧欲先城永樂。詔禧護諸將往築,令括移府並塞,以濟軍用。已而禧敗沒,括以夏人襲綏德,先往救之。不能援永樂,坐謫均州團練副使。元祐初,徙秀州,繼以光祿少卿分司,居潤八年卒,年六十五。
括博學善文,于天文、方志、律曆、音樂、醫藥、蔔算,無所不通,皆有所論著。又紀平日與賓客言者為《筆談》,多載朝廷故實、耆舊出處,傳於世。
李大臨,字才元,成都華陽人。登進士第,為絳州推官。杜衍安撫河東,薦為國子監直講、睦親宅講書。文彥博薦為秘閣校理。考試舉人,誤收失聲韻者,責監滁州稅。未幾,還故職。
仁宗嘗遣使賜館閣官禦書,至大臨家,大臨貧無皂隸,方自秣馬,使者還奏,帝曰:「真廉士也。」以親老,請知廣安軍,徙邛州。還,為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
神宗雅知其名,擢修起居注,進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言青苗法有害無益,王安石怒。會李定除禦史,宋敏求、蘇頌相繼封還詞命,次至大臨,大臨亦還之。帝批:「去歲詔書,台官不拘官職奏舉,後未審更制也。」頌、大臨合言:「故事,台官必以員外郎、博士,近制但不限此,非謂選人亦許之也。定以初等職官超朝籍,躐憲台,國朝未有。幸門一開,名器有限,安得人人滿其意哉。」複詔諭數四,頌、大臨故爭不已,乃以累格詔命,皆歸班,大臨以工部郎中出知汝州。
辰溪貢丹砂,道葉縣,其二篋化為雙雉,鬥山谷間。耕者獲之,人疑為盜,械送於府。大臨識其異,訊得實,釋耕者。徙知梓州,加集賢殿修撰,複天章閣待制。甫七十,致仕七年而卒。
大臨清整有守,論議識大體,因爭李定後名益重,世並宋敏求、蘇頌稱為「熙寧三舍人」雲。
呂夏卿,字縉叔,泉州晉江人。舉進士,為江甯尉。編修《唐書》成,直秘閣、同知禮院。仁宗選任大臣,求治道,夏卿陳時務五事,且言:「天下之勢,不能常安,當于未然之前救其弊;事至而圖之,恐無及已。」朝廷頗采其策。
英宗世,歷史館檢討、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帝嘗訪以政,對曰:「兩朝不惜金帛以和二邊,脫民鋒鏑之禍,古未有也。願勿失前好。」出知潁州,得奇疾,身體日縮,卒時才如小兒,年五十三。
夏卿學長于史,貫穿唐事,博采傳記雜說數百家,折衷整比。又通譜學,創為世系諸表,于《新唐書》最有功雲。
祖無擇,字擇之,上蔡人。進士高第。曆知南康軍、海州,提點淮南廣東刑獄、廣南轉運使,入直集賢院。時封孔子後為文宣公,無擇言:「前代所封曰宗聖,曰奉聖,曰崇聖,曰恭聖,曰褒聖;唐開元中,尊孔子為文宣王,遂以祖諡而加後嗣,非禮也。」於是下近臣議,改為衍聖公。
出知袁州。自慶曆詔天下立學,十年間其敝徒文具,無命教之實。無擇首建學官,置生徒,郡國弦誦之風。由此始盛。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加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進學士,知鄭、杭二州。
神宗立,知通進、銀台司。初,詞臣作誥命,許受潤筆物。王安石與無擇同知制誥,安石辭一家所饋不獲,義不欲取,置諸院梁上。安石憂去,無擇用為公費,安石聞而惡之。熙甯初,安石得政,乃諷監司求無擇罪。知明州苗振以貪聞,禦史王子韶使兩浙,廉其狀,事連無擇。子韶,小人也,請遣內侍自京師逮赴秀州獄。蘇頌言無擇列侍從,不當與故吏對曲直,禦史張戩亦救之,皆不聽。及獄成,無貪狀,但得其貸官錢、接部民坐及乘船過制而已。遂謫忠正軍節度副使。安石猶為帝言:「陛下遣一禦史出,即得無擇罪,及知朝廷於事但不為,未有為之而無效者。」尋複光祿卿、秘書監、集賢院學士,主管西京禦史台,移知信陽軍,卒。
無擇為人好義,篤于師友,少從孫明複學經術,又從穆修為文章。兩人死,力求其遺文匯次之,傳於世。以言語政事為時名卿,用小累鍛煉放棄,訖不復振,士論惜之。
論曰:沈遘以文學致身,而長於治才。沈括博物洽聞,貫乎幽深,措諸政事,又極開敏。呂夏卿號稱史才,尤精譜諜之學。宋之縉紳,士各精其能,學不苟且,故能然也。李大臨官居繳駁,克舉其職;祖無擇治郡所至,能修校官,是皆班班可紀者。然大臨以論李定絀,無擇以忤安石廢棄終身,即是亦足以知二人之賢矣。
程師孟,字公辟,吳人。進士甲科。累知南康軍、楚州,提點夔路刑獄。瀘戎數犯渝州,邊使者治所在萬州,相去遠,有警率浹日乃至,師孟奏徙於渝。夔部無常平粟,建請置倉,適凶歲,振民不足,即矯發他儲,不俟報。吏懼,白不可。師孟曰:「必俟報,餓者盡死矣。」竟發之。
徙河東路。晉地多土山,旁接川谷,春夏大雨,水濁如黃河,俗謂之「天河」,可溉灌。師孟出錢開渠築堰,淤良田萬八千頃,裒其事為《水利圖經》,頒之州縣。為度支判官,知洪州,積石為江堤,浚章溝,揭北閘以節水升降,後無水患。
判三司都磨勘司。接伴契丹使,蕭惟輔曰:「白溝之地當兩屬,今南朝植柳數裏,而以北人漁界河為罪,豈理也哉?」師孟曰:「兩朝當守誓約,涿郡有案牘可覆視,君舍文書,滕口說,遽欲生事耶?」惟輔愧謝。
出為江西轉運使。盜發袁州,州吏為耳目,久不獲。師孟械吏數輩送獄,盜即成擒。加直昭文館、知福州。築子城,建學舍,治行最東南。徙廣州,州城為儂寇所毀,他日有警,民駭竄,方伯相踵至,皆言土疏惡不可築。師孟在廣六年,作西城。及交阯陷邕管,聞廣守備固,不敢東。時師孟已召還,朝廷念前功,以為給事中、集賢殿修撰、判都水監。
賀契丹生辰,至涿州,契丹命席,迎者正南向,涿州官西向,宋使介東向。師孟曰:「是卑我也。」不就列。自日昃爭至暮,從者失色,師孟辭氣益厲,叱儐者易之,於是更與迎者東西向。明日,涿人餞於郊,疾馳過不顧;涿人移雄州,以為言,坐罷歸班。複起知越州、青州,遂致仕,以光祿大夫卒,年七十八。
師孟累領劇鎮,為政簡而嚴,罪非死者不以屬吏。發隱擿伏如神,得豪惡不逞跌宕者,必痛懲艾之,至剿絕乃已,所部肅然。洪、福、廣、越為生立祠。
張問,字昌言,襄陽人也。進士起家,通判大名府。群牧地在魏,歲久冒入於民,有司按舊籍括之,地數易主,券不明,吏苟趣辦,持詔書奪人田,至毀室盧、發丘墓。問至,則曰:「是豈朝廷意耶?」其上以聞。仁宗諭大臣曰:「吏用心悉如問,何患赤子之不安也。」立罷之。
擢提點河北刑獄。大河決,議築小吳,問言:「曹村、小吳南北相直,而曹村當水沖,賴小吳堤薄,水溢北出,故南堤無患。若築小吳,則左強而右傷,南岸且決,水並京畿為害,獨可于孫、陳兩埽間起堤以備之耳。」詔付水官議,久不決,小吳卒潰。
徙江東、淮南轉運使,加直集賢院、戶部判官,複為河北轉運使。所部地震,河再決,議者欲調京東民三十萬,自澶築堤抵乾寧。問言:「堤未能為益,災傷之餘,力役勞民,非計也。」神宗從之。問十年不奏考課,詔特遷其官,入為度支副使,拜集賢殿修撰、河東轉運使。坐誤軍須,貶知光化軍,未幾,複使河北。諸葛公權之亂,郡縣株蔓,連逮至數百千人,問上疏申理,止誅首惡。
熙寧末,知滄州。自新法行,問獨不阿時好。歲饑,為帝言民苟免常平、助役之苦,反以得流亡為幸,語切直驚人。元豐定官制,王安禮薦問可任六曹侍郎,帝以其好異論,不用。曆知河陽、潞州。元祐初,為秘書監、給事中,累官正議大夫,卒,年七十五。
問處己廉潔、嘗仕鄜延幕府,與種世衡善,父喪,世稀遺汝州田十頃,辭弗受。使歸,未至而世衡卒。其子古,用父治命,亦不納田,蕪穢者三十年。後汝守請以給學,朝廷命反諸種氏。
熙甯時,有陳舜俞、樂京、劉蒙,亦以役法廢黜。
舜俞,字令舉,湖州烏程人。博學強記。舉進士,又舉制科第一。熙寧三年,以屯田員外郎知山陰縣,詔俟代還試館職。舜俞辭曰:「爵祿名器,砥礪多士,宜示以至神,烏可要期如付劑契?」繳中書帖上之。
青苗法行,舜俞不奉令,上疏自劾曰:「民間出舉財物,取息重止一倍,約償緡錢,而穀粟、布縷、魚鹽、薪蔌、櫌鋤、釜錡之屬,得雜取之。朝廷募民貸取,有司約中熟為價,而必償緡錢,欲如私家雜償他物不可得,故愚民多至賣田宅、質妻孥。有識耆老,戒其鄉黨子弟,未嘗不以貰貸為苦。祖宗著令,以財物相出舉,任從書契,官不為理。其保全元元之意,深遠如此。今誘之以便利,督之以威刑,方之舊法,異矣。詔謂振民乏絕而抑兼併,然使十戶為甲,浮浪無根者毋得給俵,則乏絕者已不蒙其惠。此法終行,愈為兼併地爾。何以言之?天下之有常平,非能人人計口受餉,但權穀價貴賤之柄,使積貯者不得深藏以邀利爾。今散為青苗,唯恐不盡,萬一饑饉薦至,必有乘時貴糶者,未知將何法以制之?官制既放錢取息,富室藏鏹,坐待鄰里逋欠之時,田宅妻孥隨欲而得,是豈不為兼併利哉。雖分為夏秋二科,而秋放之月與夏斂之期等,夏放之月與秋斂之期等,不過輾轉計息,以給為納,使吾民終身以及世世,每歲兩輸息錢,無有窮已。是別為一賦以敝海內,非王道之舉也。」奏上,責監南康軍鹽酒稅,五年而卒。
舜俞始嘗棄官歸,居秀之白牛村,自號白牛居士。已而複出,遂貶死。蘇軾為文哭之,稱其「學術才能,兼百人之器,慨然將以身任天下之事,而人之所以周旋委曲、輔成其天者不至。一斥不復,士大夫識與不識,皆深悲之」雲。
京,荊南人。為布衣時,鄉里稱其行義,事母至孝。妻張氏家絕,挾女弟自隨,京未嘗見其面。妻死,京寢食於外,為嫁之。嘉祐初,詔訪遺逸,以薦聞,得校書郎,為湖陽、赤水二縣令。神宗求言,京上疏以畏天保民為請。知長葛縣。助役法行,京曰:「提舉常平官言不便。」使之條析,又不報,且不肯治縣事,自列丐去。提舉官劾之,詔奪著作佐郎。經十年,乃複官,監黃州酒稅,以承議郎致仕。元祐初,召赴闕,不至,終於家。
蒙字子明,渤海人。恥為詞賦,不肯舉進士;習茂才異等,又不欲自售。都轉運使劉庠舉遺逸,召試第一,知湖陽縣。常平使者召會諸縣令議免役法,蒙為不便,不肯與議,退而條上其害,即投劾去,亦奪官。歸鄉教授,養親講學,從遊甚眾。元豐二年,卒,才年四十。門人朋友誄其行,號曰正思先生。元祐初,賜其家帛五十匹。
苗時中,字子居,其先自壺關徙宿州。以蔭主寧陵簿。邑有古河久陻,請開導以溉田,為利甚博,人謂之苗公河。
調潞州司法參軍。郡守欲入一囚於死,執不可。守怒,責甚峻,時中曰:「寧歸田裏,法不可奪。」守悟而聽之。熙甯中,以司農丞使梓州路,密薦能吏十人,後皆進用,人卒莫之知。
交人犯邊,擢廣西轉運副使。師討交人罪,次富良江,久不進。時中曰:「師無進討意,賊必從間道來,乘我不備,冀萬一之勝,勢窮然後降耳。」密備之,既而果從上流來,戰敗,始納款。
徙梓州轉運副使。韓存寶討蠻乞弟,逗遛不行。時中曰:「師老矣,將士暴露,非計之善者。」存寶不聽,卒坐誅。林廣代存寶。乞弟既降,複逸去,將士相視失色。及暮,刁鬥不鳴,時中問廣,廣曰:「既失賊,故縱兵追之,不暇恤爾。」時中曰:「天子以十萬眾相付,豈以一死為勇耶。今入異境,變且不測。」廣悟,亟止追者,整軍以進。會得詔班師,軍行,時中以糧道遠,創為扌贊運法,食以不乏。遷兩階,為發運副使、河東轉運使,加直龍圖閣、知桂州,進寶文閣待制,至戶部侍郎,卒。
韓贄,字獻臣,齊州長山人。登進士第,至殿中侍御史。坐微累,黜監江州稅。道除知睦州,複為侍御史。荊湖災,出持節安撫。湘中自馬氏擅國,計丁輸米,身死產竭不得免,贄奏除之。改知諫院,進天章閣待制。宰相梁適以私容奸,狄青起卒伍、位樞密,內侍王守忠遷官不次,皆舉劾無所諱。
出知滄、瀛二州,遷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河決商胡而北,議者欲複之。役將興,贄言:「北流既安定,驟更之,未必能成功。不若開魏金堤使分注故道,支為兩河,或可紓水患。」詔遣使相視,如其策,才役三千人,幾月而畢。入判都水監,權開封府,政簡而治。知河南府,建永厚陵,費省而不擾,神宗稱之。還知審刑院、糾察在京刑獄,知徐州,以吏部侍郎致仕。
贄性行淑均,平居自奉至約,推所得祿賜買田贍族党,賴以活者殆百數。退休十五年,謝絕人事,讀書賦詩以自娛。年八十五,卒。
楚建中,字正叔,洛陽人。第進士,知榮河縣。民苦鹽稅不平,建中約田多寡以為輕重。主管鄜延經略機宜文字。夏人來正土疆,往蒞其事。眾暴至,兩騎傅矢引滿向之,建中披腹使射,曰:「吾不憚死。」騎即去,眾服其量。元昊歸款,建中白府請築安定、黑水八堡以控東道,夏人果來,聞有備,不敢入。累遷提點京東刑獄、鹽鐵判官。昭陵建,命裁定調度,省數十萬計。曆夔路、淮南、京西轉運使,進度支副使。
神宗用事西鄙,以建中嘗為邊臣所薦,召欲用之,言不合旨,出知滄州。久之,為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知慶州、江甯、成德軍,以正議大夫致仕。元祐初,文彥博薦為戶部侍郎,不拜。卒,年八十一。
張頡,字仲舉,其先金陵人,徙鼎州桃源。第進士,調江陵推官。歲旱饑,朝廷遣使安撫,頡條獻十事,活數萬人。知益陽縣,縣接梅山溪峒,多蠻獠出沒,頡按禁地約束,召徭人耕墾,上其事,不報。累遷開封府判官、提點江西刑獄、廣東轉運使。
熙甯中,章惇取南江地,建沅、懿等州,克梅山,與楊光僭為敵。頡居憂於鼎,移書朝貴,言南江殺戮過甚,無辜者十八九,浮屍蔽江,民不食魚者數月。惇疾其說,欲分功啖之。乃言曰:「頡昔令益陽,首建梅山之議,今日成功,權輿於頡。」詔賜絹三百匹。尋擢江、淮制置發運副使,改知荊南,複徙廣西轉運使。時建廣源為順州,將城之,頡謂無益,朝廷從其議。坐捽罵參軍沈竦罷歸。
未幾,以直集賢院知齊、滄二州,進直龍圖閣、知桂州。入覲,帝首言:「卿鄉者論順州不可守,信然。」時有獻言者謂:「海南黎人陳被蓋五洞酋領,異時盛強,且為中國患。今請出兵自效,宜有以撫納之。」命頡處其事。頡使一介往呼之。出,補以牙校,喜而去。詔問何賞之薄,對曰:「荒徼蠻蜒無他覬,得是足矣。」尋罷兵,海外訖無事。
久之,轉運使馬默劾其經理宜州蠻事失宜,罷職知均州。哲宗立,還故職,知鳳翔、廣州,召為戶部侍郎。
盧革,字仲辛,湖州德清人。少舉童子,知杭州馬亮見所為詩,嗟異之。秋,貢士,密戒主司勿遺革。革聞,語人曰:「以私得薦,吾恥之。」去弗就。後二年,遂首選;至登第,年才十六。
慶曆中,知龔州。蠻入寇,桂管騷動,革經畫軍須,先事而集。移書安撫使杜杞,請治諸郡城,及易長吏之不才者。又言:「嶺外小郡,合四五不當中州一大縣,無城池甲兵之備,將為賊困,宜度遠近並省之。」後儂智高來,九郡相繼不守,皆如革慮。
知婺、泉二州,提點廣東刑獄、福建湖南轉運使。複請外,神宗謂宰相曰:「革廉退如是,宜與嘉郡。」遂為宣州。以光祿卿致仕。用子秉恩轉通議大夫,退居於吳十五年。秉為發運使,得請歲一歸覲。後帥渭,乞解官終養。帝數賜詔慰勉,時以為榮。卒,年八十二。
秉字仲甫,未冠,有雋譽。嘗謁蔣堂,坐池亭,堂曰:「亭沼粗適,恨林木未就爾。」秉曰:「亭沼如爵位,時來或有之;林木非培植根株弗成,大似士大夫立名節也。」堂賞味其言,曰:「吾子必為佳器。」
中進士甲科,調吉州推官、青州掌書記、知開封府倉曹參軍,浮湛州縣二十年,人無知者。王安石得其壁間詩,識其靜退,方置條例司,預選中。奉使淮、浙治鹽法,與薛向究索利病,出本錢業鬻海之民,戒不得私鬻,還奏,遂為定制。
檢正吏房公事,提點兩浙、淮東刑獄,顓提舉鹽事,持法苛嚴,追胥連保,罪及妻孥,一歲中犯者以千萬數。進制置發運副使。東南饑,詔損上供米價以糴。秉言:「價雖賤,貧者終艱得錢,請但償糴本,而以其餘振贍。」是歲上計,神宗問曰:「聞滁、和民捕蝗充食,有諸?」對曰:「有之,民饑甚,殍死相枕籍。」帝惻然曰:「前此獨趙抃為朕言之耳。」先是,發運使多獻餘羨以希恩寵,秉言:「職在董督六路財賦,以時上之,安得羨。今稱羨者,率正數也。請自是罷獻,獨以七十萬緡償三司逋。」
加集賢殿修撰、知謂州。五路大出西討,唯涇原有功,進寶文閣待制。夏境胡盧川距塞二百里,恃險遠不設備,秉遣將姚麟、彭孫襲擊之。俘斬萬計。遷龍圖閣直學士。夏酋仁多嵬丁舉國入寇,犯熙河定西城,秉治兵瓦亭,分兩將駐靜邊砦,指夏人來路曰:「吾遲明坐待捷報矣。」及明果至,見宋師,驚曰:「天降也。」縱擊之,皆奔潰。或言嵬丁已死,有識其衣服者,諸將請以聞。秉曰:「幕府上功患不實,吾敢以疑似成欺乎?」他日物色之,嵬丁果死,詔褒賜服馬、金幣,且使上所獲器甲。
秉守邊久,表父革年老,乞歸。移知湖州,行三驛,複詔還渭,慰藉優渥。革聞,亦以義止其議。已而革疾亟。乃得歸。元祐中,知荊南。劉安世論其行鹽法虐民,降待制、提舉洞霄宮,卒。
論曰:宋室之人才亦盛矣。青苗法始行,滿朝耆壽故臣、法家拂士,引古今通誼,盡力爭之而不能止,往往多自引去。及數年之後,憲令既成,天下亦莫如之何。已而間守遠郡,尚能懇懇為民有言。舜俞、京、蒙俱以區區一縣令,力抗部使者,視棄其官如弊屣,類非畏威懷祿者能之。師孟活饑羸,興水利,擿奸誅惡,所曆可稱;逮使契丹,正坐席禮,毅然不少屈。時中止林廣縱兵追蠻,深達兵家之變。贄居諫省,舉劾無所避,允有直臣之風。建中雅量卻敵,辭嚴氣正,尤為奇偉。頡雖有才,而深文狡獪,豈其天性然。革始終廉退,秉不免于阿徇時好,行鹽法以虐民,父子之相遠哉。
列傳第九十一
○滕元發李師中陸詵子師閔趙禼孫路游師雄穆衍
滕元發,初名甫,字元發。以避高魯王諱,改字為名,而字達道,東陽人。將生之夕,母夢虎行月中,墮其室。性豪雋慷慨,不拘小節。九歲能賦詩,范仲淹見而奇之。舉進士,廷試第三,用聲韻不中程,罷,再舉,複第三。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孫沔守杭,見而異之,曰:「奇才也,後當為賢將。」授以治劇守邊之略。
召試,為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鹽鐵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英宗書其姓名藏禁中,未及用。神宗即位,召問治亂之道,對曰:「治亂之道如黑白、東西,所以變色易位者,朋黨汩之也。」神宗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曰:「君子無党,辟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不然,雖上聖亦殆。」神宗以為名言,太息久之。進知制誥、知諫院。禦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神宗以問元發,元發曰:「宰相固有罪,然以為跋扈,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
拜禦史中丞。種諤擅築綏州,且與薛向發諸路兵,環、慶、保安皆出剽掠,夏人誘殺將官楊定。元發上疏極言諒祚已納款,不當失信,邊隙一開,兵連民疲,必為內憂。又中書、樞密制邊事多不合,中書賞戰功而樞密降約束,樞密詰修堡而中書降褒詔。元發言:「戰守,大事也,而異同如是,願敕二府必同而後下。」宰相以其子判鼓院,諫官謂不可。神宗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元發曰:「人有訴宰相,使其子達之,可乎?」神宗悟,為罷之。
京師郡國地震,元發上疏指陳致災之由,大臣不悅,出知秦州。神宗曰:「秦州,非朕意也。」留不遣。館伴契丹使楊興公,開懷與之語,興公感動,將去,泣之而別。河北地大震,命元發為安撫使。時城舍多圮,吏民懼壓,皆幄寢茇舍,元發獨處屋下,曰:「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瘞死食饑,除田租,修堤障,察貪殘,督盜賊,北道遂安。除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民王穎有金為鄰婦所隱,閱數尹不獲直。穎憤而致傴,扶杖訴於庭。元發一問得實,反其金,穎投杖仰謝,失傴所在。
夏國主秉常被篡,元發言:「繼遷死時,李氏幾不立矣。當時大臣不能分建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為患。今秉常失位,諸將爭權,天以此遺陛下,若再失此時,悔將無及。請擇立一賢將,假以重權,使經營分裂之,可不勞而定,百年之計也。」神宗奇其策,然不果用。
元發在神宗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神宗知其誠藎,事無巨細,人無親疏,輒皆問之。元發隨事解答,不少嫌隱。王安石方立新法,天下詾詾,恐元發有言,神宗信之也,因事,以翰林侍讀學士出知鄆州。徙定州。初入郡,言新法之害,且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既為郡,乃親見之。」歲旱求言,又疏奏:「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詔,應熙寧三年以來所行有不便者,悉罷之,則民心悅而天意解矣。」皆不聽。
曆青州、應天府、齊、鄧二州。會婦党李逢為逆,或因以擠之,黜為池州,未行,改安州。流落且十歲,猶以前過貶居筠州。或以為複有後命,元發談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憂哉。」遂上章自訟,有曰:「樂羊無功,謗書滿篋;即墨何罪,毀言日聞。」神宗覽之惻然,即以為湖州。
哲宗登位,徙蘇、揚二州,除龍圖閣直學士,複知鄆州。學生食不給,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元發曰:「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乃請以為學田,遂絕其訟。時淮南、京東饑,元發慮流民且至,將蒸為癘疫。先度城外廢營地,召諭富室,使出力為席屋,一夕成二千五百間,井灶器用皆具。民至如歸,所全活五萬。徙真定,又徙太原。
元發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帥。河東十二將,其八以備西邊,分半番休。元發至之八月,邊遽來告,請八將皆防秋。元發曰:「夏若並兵犯我,雖八將不敵;若其不來,四將足矣。」卒遣更休。防秋將懼,扣閣爭之。元髮指其頸曰:「吾已舍此矣,頭可斬,兵不可出。」是歲,塞上無風塵警,詔以四砦賜夏人,葭蘆在河東,元發請先畫境而後棄,且曰:「取城易,棄城難。」命部將訾虎領兵護邊,夏不敢近。夏既得砦,又欲以綏德城為說,畫境出二十裏外。元發曰:「是一舉而失百里,必不可。」九上章爭之。
以老力求淮南,乃為龍圖閣學士,複知揚州,未至而卒,年七十一,贈左銀青光祿大夫,諡曰章敏。
李師中,字誠之,楚丘人。年十五,上封事言時政。父緯為涇原都監,夏人十余萬犯鎮戎,緯帥兵出戰,而帥司所遣別將郭志高逗遛不進,諸將以眾寡不敵,不敢複出,緯坐責降。師中詣宰相辯父無罪,時呂夷簡為相,詰問不屈,夷簡怒,以為非布衣所宜言。對曰:「師中所言,父事也。」由是知名。
舉進士,鄜延龐籍辟知洛川縣。民有罪,妨其農時者必遣歸,令農隙自詣吏。令當下者榜於民,或召父老諭之。租稅皆先期而集。民負官茶直十萬緡,追系甚眾,師中為脫桎梏,語之曰:「公錢無不償之理,寬與汝期,可乎?」皆感泣聽命。乃令鄉置一匱,籍其名,許日輸所負,一錢以上輒投之。書簿而去。比終歲,逋者盡足。官移諸郡粟于邊,已而反之,盛冬大雪,勞且費,至賤售予兼併家。師中令過縣願輸者聽,躬坐庾門,執契以須,數日,得萬斛。使下其法於他縣。嘗出鄉亭,見戎人雜耕,皆兵興時入中國,人藉其力,往往結為婚姻,久而不歸。師中言若輩不可雜處,言之經略使,並索旁郡者,徙諸絕塞。
龐籍為樞密副使,薦其才。召對,轉太子中允、知敷政縣,權主管經略司文字。夏人以歲賜緩,移邊曰:「願勿逾歲暮。」詔吏報許,師中更牒曰:「如故事。」樞密院劾為擅改制書,師中曰:「所改者郡牒耳,非制也。」朝廷是之,薄其過。
提點廣西刑獄。桂州靈渠故通漕,歲久石窒舟滯,師中即焚石,鑿而通之。邕管有馬軍五百,馬不能夏,多死。師中謂地皆險阻,無所事騎,奏罷之。士人補攝官,銓授無法,權在吏。悉記其名,使待除於家。
還,知濟、兗二州。濟水堙塞久,師中訪故道,自兗城西南啟鑿之,功未半而去。遷直史館、知鳳翔府。種諤取綏州,師中言:「西夏方入貢,叛狀未明,恐彼得以藉口,徒啟其釁端也。」鄜延路覘知西夏駐兵綏、銀州,檄諸路當牽制,師中疏論牽制之害。時諸將皆請行,師中曰:「不出兵,罪獨在帥,非諸將憂也。」既而此舉卒罷。
熙甯初,拜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西人入寇,以師中知秦州。詔賜以《班超傳》,師中亦以持重總大體自處。前此多屯重兵於境,寇至則戰,嬰其銳鋒,而內無以遏其入。師中簡善守者列塞上,而使善戰者中居,令諸城曰:「即寇至,堅壁固守;須其去,出戰士尾襲之。」約束既熟,常以取勝。
王韶築渭、涇上下兩城,屯兵以脅武勝軍,撫納洮、河諸部。下師中議,遂言:「今修築必廣發兵,大張聲勢,及令蕃部納土,招弓箭手,恐西蕃及洮、河、武勝軍部族生疑。今不若先招撫青唐、武勝及洮、河諸族,則西蕃族必乞修城砦,因其所欲,量發兵築城堡,以示斷絕夏人鈔略之患,部人必歸心。唐於西域,每得地則建為州,其後皆陷失,以清水為界。大抵根本之計未實,腹心之患未除,而勤遠略、食土地者,未有不如此者。」詔師中罷帥事。韶又請置市易,募人耕緣邊曠土,師中奏阻其謀。王安石方主韶,坐以奏報反覆罪,削職知舒州。徙洪、登、齊,複待制、知瀛州。又乞召司馬光、蘇軾等置左右。師中言時政得失,又自稱薦曰:「天生微臣,蓋為聖世,有臣如此,陛下其舍諸。」呂惠卿易攵其語,以為罔上,遂貶和州團練副使安置。還右司郎中,卒,年六十六。
師中始仕州縣,邸狀報包拯參知政事,或雲朝廷自此多事矣。師中曰:「包公何能為,今鄞縣王安石者,眼多白,甚似王敦,他日亂天下,必斯人也。」後二十年,言乃信。
其志尚甚高,每進見,多陳天人之際、君臣大節,請以進賢退不肖為宰相考課法。在官不貴威罰,務以信服人,至明而恕。去之日,民擁道遮泣,馬不得行。杜衍、范仲淹、富弼皆薦其有王佐才。然好為大言,以故不容於時而屢黜,氣未嘗少衰。
陸詵,字介夫,余杭人。進士起家,簽書北京判官。貝州亂,給事不乏興;賊平,又條治其獄,無濫者。加集賢校理、通判秦州。范祥城古渭,詵主饋餉,具言:「非中國所恃,而勞師屯戍,且生事。」既而諸羌果怒爭,塞下大擾,經二歲乃定。
判太常禮院、吏部南曹,提黠開封縣鎮。咸平龍騎軍皆故群盜,牢廩不時得,毆蒞給官,還營不自安,大校柴元煽使亂。詔詵往視,許元以不死,命取始禍者自贖,眾皆帖然。
提點陝西刑獄。時鑄錢法壞,議者欲變大錢當一,詵言:「民間素重小銅錢而賤大鐵錢,他日以一當三猶輕之,今減令均直,大錢必廢。請以一當二,則公私所損亡幾,而商賈可以通行;兼盜鑄者計其直無贏,將必自止。」從之。
徙湖南、北轉運使,直集英院,進集賢殿修撰、知桂州。奏言:「邕去桂十八驛,異時經略使未嘗行飭武備,臣願得一往,使群蠻知省大將號令,因以聲震南交。」詔可。自儂徭定後,交人浸驕,守帥常姑息。詵至部,其使者黎順宗來,偃蹇如故態。詵絀其禮,召問折諭,導以所當為,懾伏而去。詵遂至邕州,集左、右江四十五峒首詣麾下,閱簡工丁五萬,補置將吏,更鑄印給之,軍聲益張。交人滋益恭,遣使入貢。召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命張田代之,英宗戒以毋得改詵法。
道除知延州,趣入覲,帝勞之曰:「卿在嶺外,施設無不當者。鄜延最當敵要,今將何先?」對曰:「邊事難以隃度,未審陛下欲安靜邪,將威之也?」帝曰:「大抵邊陲當安靜。昨王素為朕言,惟朝廷與帥臣意如此;至如諸將,無不貪功生事者。卿謂何如?」詵曰:「素言是也。」諒祚寇慶州,以敗還,聲言益發人騎,且出嫚辭,複攻圍大順城。詵謂由積習致然,不稍加折誚,則國威不立。乃留止請時服使者及歲賜,而移宥州問故。帝喜曰:「固知詵能辦此。」諒祚聞之大沮,盤旋不敢入,乃報言:「邊吏擅興兵,今誅之矣。」朝廷遣何次公持詔書諭告,詵以為未可。明年,又乞留賜冬服及大行遺留二使,而自以帥牒告之故。諒祚始因詵謝罪,共貢職。
銀州監軍嵬名山與其國隙,扣青澗城主種諤求內附,諤以狀聞,遂欲因取河南地。詵曰:「數萬之眾納土容可受,若但以眾來,情偽未可知,且安所置之。」戒諤毋妄動。諤持之力,詔詵召諤問狀,與轉運使薛向議撫納。詵、向言:「名山誠能據橫山以捍敵,我以刺史世封之,使自為守,故為中國之利。今無益我而輕啟西,非計也。」乃共畫三策,令幕府張穆之入奏,而穆之陰受向指,詭言必可成。神宗意詵不協力,徙知秦鳳。諤遂發兵取綏州,詵欲理諤不稟節制之狀,未及而徙。詵馳見帝,請棄綏州而上諤罪,帝愈不懌,罷知晉州。既諤抵罪,向、穆之皆坐貶,以詵知真定,改龍圖閣學士、知成都。
青苗法出,詵言:「蜀峽刀耕火種,民常不足。今省稅科折已重,其民輕侈不為儲積,脫歲儉不能償逋,適陷之死地,願罷四路使者。」詔獨置成都府一路。熙寧三年,卒,年五十九。子師閔。
師閔以父任為官。熙甯末,李稷提舉成都路茶場,辟幹當公事;不三年,提舉本路常平,遂居稷職。在蜀茶額三十萬,稷既增而五之,師閔又衍為百萬。稷死,師閔訟其前功,乞賜之土田。詔賜稷十頃,進師閔都大提舉成都、永興路榷茶,位視轉運使。又兼買馬、監牧,事權震川,建請無不遂志,所行職事,他司莫預聞。茶禍既被于秦、蜀,又欲延荊、楚、兩河,神宗不許。元祐初,用禦史中丞劉摯言,遣黃廉入蜀訪察。右司諫蘇轍論其六害,謂:「李稷引師閔共事,增額置場,以金銀貨拘民間物折博,賤取而貴出之,其害過於市易。自法始行,至今四變,利益深,民益困。立法之虐,未有甚於此者。」廉奏至,如轍所陳。乃貶師閔主管東嶽廟。
久之,起知蘄州。會複置常平官,李清臣在中書,即以師閔使河北。尋加直秘閣,複領秦、蜀茶事,於是一切如初。又使掾屬詣闕奏券馬事,安壽、韓忠彥議頗異,獨曾布以為然,曰:「但行之一年,而以較綱馬,利害即可見矣。」師閔遂詳令蕃漢商人願持馬受券者,于熙、秦兩路印驗價給之,而請直於太僕,若此券盛行,則買馬場可罷。既用其策,明年,太僕會綱馬之籍,死者至什二,而券馬所損才百分一。詔獎之,賜以金帛。改陝西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知秦州。
諸道方進築被爵賞,師閔在秦無所事,怏怏不釋。曾布議使督本部兵赴熙河共攻,師閔承命踴躍,集兵四萬以待。而章惇陰諷熙帥鐘傳先出塞,敕師閔聽傳節制,築淺井,又築羅,皆不成而還。傳更檄會兵于耳關,未至複卻。秦鳳之師再出再返,勞且弊,言者乞加責,不聽。
旋進寶文閣待制,召為戶部侍郎。未及拜,坐秦州詐增首虜事,落職知鄞。未幾,還之。曆河南、永興軍、延安府,卒。
趙禼,字公才,邛州依政人。第進士,為汾州司法參軍。郭逵宣撫陝西,辟掌機宜文字。種諤擅納綏州降人數萬,朝廷以其生事,議誅諤,反故地歸降人,以解仇釋兵。禼上疏曰:「諤無名興舉,死有餘責。若將改而還之,彼能聽順而亡絕約之心乎?不若諭以彼眾餓莩,投死中國,邊臣雖擅納,實無所利,特以往年俘我蘇立、景詢輩爾。可遣詢等來,與降人交歸,各遵紀律,而疆場寧矣。如其蔽而不遣,則我留橫山之眾,未為失也。
又徙逵帥鄜延,為逵移書執政,請存綏州以張兵勢,先規度大理河川,建堡砦,畫稼穡之地三十裏,以處降者。若棄綏不守,則無以安新附之眾。援種世衡招蕃兵部敵屯青澗城故事。朝廷從之,活降人數萬,為東路捍蔽。熙甯初,夏人誘殺知保安軍楊定等,既而以李崇貴、韓道喜來獻,且請和。朝廷欲官其任事之酋,鐫歲賜以為俸給,因使納塞門、安遠二砦而還綏州。禼言:「綏實形勢之地,宜增廣邊障,乃無窮之利。若存綏以觀其變,計之得也。」神宗召問狀,對曰:「綏之存亡,皆不免用兵。降二萬人入吾肝脾,隙已深,不可亡備。」神宗然之。除集賢校理。
夏人犯環慶,後複來賀正。禼請邊吏離其心腹,因以招橫山之眾,此不戰而屈人兵也。遷提點陝西刑獄。韓絳宣撫陝西,河東兵西討,禼為絳言:「大兵過山界,皆砂磧,乏善水草,又亡險隘可以控扼,今切危之。若乘兵威招誘山界人戶,處之生地,當先經畫山界控扼之地,然後招降;不爾,勞師遠攻,未見其利。」絳欲取橫山,納種諤之策,遂城囉兀,以禼權宣撫判官。諤趣河東兵會銀川,規以後期斬將。禼白絳,令諤自往中路迎東兵。諤懼違節制,乃不敢逞。加直龍圖閣、知延州。
夏人屢欲款塞,每以虛聲搖邊。詔問方略,禼審計形勢,為破敵之策以獻。遣裨將曲珍、呂真以兵千人分巡東西路。夏人方以四萬眾自間道欲取綏,道遇珍,皇駭亟戰,真繼至,夏眾敗走。夏自失綏,意未能已。禼揣知其情,奏言:「夏使請和,必欲畫綏界,願聽本路經略司分畫;歲賜,則俟通和之日複焉。」明年,遂用禼策,以綏為綏德城。
初,鄜延地皆荒瘠,占田者不出租賦,倚為藩蔽。寶元用兵後,凋耗殆盡,其曠土為諸酋所有。禼因招問曰:「往時汝族戶若干,今皆安在?」對:「大兵之後,死亡流散,其所存止此。」禼曰:「其地存乎?」酋無以對。禼曰:「聽汝自募丁,家使占田充兵,若何?吾所得者人爾,田則吾不問也。」諸酋皆感服歸募,悉補亡籍。又檢括境內公私閒田,得七千五百餘頃,募騎兵萬七千。禼以異時蕃兵提空簿,漫不可考,因議涅其手。屬歲饑,令蕃兵願刺手者,貸常平谷一斛,於是人人願刺,因訓練以時,精銳過於正兵。神宗聞而嘉之,擢天章閣待制。
交阯叛,詔為安南行營經略、招討使,總九將軍討之,以中官李憲為貳。禼與議不合,請罷憲。神宗問可代者,禼以郭逵老邊事,願為裨贊,於是以逵為宣撫使,禼副之。逵至,輒與禼異:禼欲乘兵形未動,先撫輯兩江峒丁,擇壯勇啖以利,使招徠攜貳,隳其腹心,然後以大兵繼之,逵不聽;禼又欲使人齎敕榜入賊中招納,又不聽。遂令燕達先被廣源,複還永平。禼以為廣源間道距交州十二驛,趣利掩擊,出其不意,川途並進,三路致討,勢必分潰,固爭不能得。賊乘緩遂據江列戰艦數百艘,官軍不能濟。禼分遣將吏伐木治攻具,機石如雨,其艦被擊皆廢。徐以罷卒致賊,設伏擊之,斬首數千級,馘其渠酋,遂皆降。逵怍於玩寇,乃移疾先還。逵既坐貶,禼亦以不即平賊,降為直龍圖閣、知桂州。後複天章閣待制、權三司使。
時西師大舉,五路並進,以禼為河東轉運使,領降卒赴鄜延餉種諤軍。諤抵罪,禼又坐餽輓不給,黜知相州。既而鐫職知淮陽軍,居數月,盡複故職。
知慶州。羌移名昌詭稱送幣,將入寇,禼知蕃主白信可使,信適以罪系獄。破械出之,告以其故,約期日使往,果縛取以歸。明年,夏人欲襲取新壘,大治攻械。禼具上撓夏計。及夏侵蘭州,禼遣曲珍將兵直抵鹽韋,俘馘千,驅孳畜五千。其酋栧厥嵬名宿兵于賀蘭原,時出攻邊,禼遣將李照甫、蕃官歸仁各將兵三千左右分擊,耿端彥兵四千趍賀蘭原,戒端彥曰:「賀蘭險要,過嶺,則砂磧也。使敵入平夏,無繇破之。」又選三蕃官各輕兵五百,取間道出敵砦後,邀其歸路。端彥與戰賀羅平,敵敗,果趍平夏。千兵伏發,敵駭潰,斬馘甚眾,生擒嵬名,斬首領六,獲戰馬七百,牛羊、老幼三萬餘。遷龍圖閣直學士,複帥延安。
元祐初,梁乙埋數擾邊,禼知夏將入侵,檄西路將劉安、李儀曰:「夏即犯塞門,汝徑以輕兵搗其腹心。」後果來犯,安等襲洪州,俘斬甚眾,夏遂入貢。既而以重兵壓境,諸將亟請益戍兵為備,禼徐諭之曰:「第謹斥堠、整戈甲,無為寇先,戍兵不可益也。」因遣人詰夏,夏兵遂去。遷樞密直學士。
乙埋終不悛。使間以善意問乙埋:「何苦與漢為仇。必欲寇,第數來,恐汝所得不能償所亡,洪州是也。能改之,吾善遇汝。」遺之戰袍、錦彩,自是乙埋不復窺塞。禼乃縱間,國中疑而殺之。
五年,拜端明殿學士,遷太中大夫。夏遣使以地界為請,朝廷許還葭蘆、米脂、浮屠、安疆四砦,以禼領分畫之議。夏既得四砦,猶未有恭順意,未幾複犯涇原。會禼卒、年六十五,贈右光祿大夫。紹聖四年,以禼與元祐棄地議,系其名於黨籍。
孫路字正甫,開封人。進士及第。元豐中,為司農丞。鄧潤甫薦為禦史,召對,其言不合新政,神宗語輔臣以為不可用,下遷主簿。路鞅鞅不釋,求通判河州,徙蘭州。夏人入寇,論捍禦功,進五階,除陝西轉運判官。
元祐初,為吏部、禮部員外郎,侍講徐王府。司馬光將棄河、湟,邢恕謂光曰:「此非細事,當訪之邊人,孫路在彼四年,其行止足信,可問也。」光亟召問,路挾輿地圖示光曰:「自通遠至熙州才通一徑,熙之北已接夏境,今自北關辟土百八十裏,瀕大河,城蘭州,然後可以捍蔽。若捐以予敵,一道危矣。」光幡然曰:「賴以訪君,不然幾誤國事。」議遂止。
遷右司郎中,以直龍圖閣知慶州。章惇柄國,復議取棄地。時諸道相視未進,路聲言修舊壘,載器甲樓鹵,頓大順城下,夜半趍安疆,遲明據之,六日而城完。加寶文閣待制,遂築興平、橫山。進龍圖閣直學士,徙知熙州。
涇原城西安,詔出師牽制其勢。路即將眾臨會州,遂建取青唐之策。大將王湣、王贍搗邈川,贍先至,下之。湣與爭功,路右湣,顓屬以兵;贍有請,輒弗應。贍訴諸朝,召拜路兵部尚書,以龍圖閣學士知成都。未行,坐他事削職,知興國軍。徽宗立,曆太原、河南、永興軍、河中府,卒。
游師雄,字景叔,京兆武功人。學于張載,第進士。為儀州司戶參軍,遷德順軍判官。鄜延將劉琯與主帥議戰守策,欲自延安入安定、黑水,師雄以地薄賊境,懼有伏,請由他道。既而諜者言夏伏精騎于黑水傍,琯謝曰:「微君言,吾不返矣。」
趙禼帥延安,辟為屬。時夏人擾邊,戍兵在別堡,龍安以北諸城兵力鹹弱,禼患之。師雄請發義勇以守,多聚石城上,待其至。夏人知有備,不敢入,但襲荒堆、三泉而還。歲饑,行諸壘振貸,計口賦糧,人無殍亡。運石瑩甲,深溝繕城,邊備益固。
元祐初,為宗正寺主簿。執政將棄四砦,訪于師雄。師雄曰:「此先帝所立,以控制夏人者也,若何棄之,不惟示中國之怯,將起敵人無厭之求。儻瀘、戎、荊、奧視以為請,亦將與之乎?萬一燕人遣一乘之使,來求關南十縣,為之奈何?」不聽。因著《分疆錄》。遷軍器監丞。
吐蕃寇邊,其酋鬼章青宜結乘間脅屬羌構夏人為亂,謀分據熙河。朝廷擇可使者與邊臣措置,詔師雄行,聽便宜從事。既至,諜知夏人聚兵天都山,前鋒屯通遠境。吐蕃將攻河州,師雄欲先發以制之,請于帥劉舜卿。舜卿曰:「彼眾我寡,奈何?」師雄曰:「在謀不在眾。脫事不濟,甘受首戮。」議三日乃定,遂分兵為二,姚兕將而左,種誼將而右。兕破六逋宗城,斬首千五百級,攻講朱城,斷黃河飛梁,青唐十萬眾不得度。誼破洮州,擒鬼章及大首領九人,斬首千七百級。捷書聞,百僚表賀,遣使告永裕陵。將厚嘗師雄,言者猶以為邀功生事,止遷一官,為陝西轉運判官、提點秦鳳路刑獄。
夏人侵涇原,複入熙河,師雄言:「蘭州距賊一舍,通遠不百里,非有重山複嶺之阻。宜於定西、通渭之間建安遮、納迷、結珠三柵,及護耕七堡,以固藩籬,此無窮之利也。」詔付範育,皆如初議。
入拜祠部員外郎,加集賢校理,為陝西轉運使。內地移粟于邊,民以輦僦為病。師雄言:「往者邊土不耕,仰給於內,今積粟已多,軍食自足,宜令內地量轉輸致之直,以免大費。」報可。召詣闕,哲宗勞之曰:「洮州之役,可謂雋功,但恨賞太薄耳。」對曰:「皆上稟廟算,臣何力之有焉。唯當時將士勳勞未錄,此為欠也。」因陳其本末。拜衛尉少卿。哲宗數訪邊防利病,師雄具慶曆以來邊臣施置之臧否,朝廷謀議之得失,及方今禦敵之要,凡六十事,名曰《紹聖安邊策》,上之。
出知邠州,改河中府,進直龍圖閣、知秦州,未至,詔攝熙州。以夏人擾邊,詔使者與熙帥、秦帥共謀之。使者銳于討擊,師雄謂:「進築城壘以自蔽,席捲之師未應深入也。」上章爭之,不報。既而使者知攻取之難,卒用師雄策。
自複洮州之後,於闐、大食、物林、邈黎諸國皆懼,悉遣使入貢。朝廷令熙河限其二歲一進。師雄曰:「如此,非所以來遠人也。」未幾還秦,徙知陝州。卒,年六十。師雄慷慨豪邁,有志事功,議者以用不盡其材為恨。
穆衍,字昌叔,河內人,徙河中。第進士,調華池令。民牛為仇家斷舌而不知何人,訟於縣,衍命殺之。明日,仇以私殺告,衍曰:「斷牛舌者乃汝耶?」訊之具服。
元祐初,大臣議棄熙、蘭,衍與孫路論疆事,以為「蘭棄則熙危,熙棄則關中震。唐自失河、湟,西邊一有不順,則警及京都。今二百餘年,非先帝英武,孰能克復。若一旦委之,恐後患益前,悔將無及矣」。議遂止。改陝西轉運判官,金部、戶部員外郎。熙河分畫未決,詔衍視之。還言:「質孤、勝如據兩川美田,實彼我必爭之地,自西關失利,遂廢不守。請界二壘之間,城李諾平以控要害,及他城堡皆起亭障,以通涇原。」明年,遂城李諾,名曰定遠。三遷左司郎中。
紹聖初,以直秘閣為陝西轉運使,加直龍圖閣、知慶州,徙延安,又徙秦州,未行而卒。年六十三。敕河中官庀其葬,後追錄不棄蘭州議,官其一子。
論曰:自熙寧至於紹聖,四方之事多矣。夏人乍服乍叛,其地或予或奪,廟堂之上,論靡有定,相為短長,元發、師中輩七人,一時謀謨,蓋可考也。元發論君子小人,言簡而盡,足動人主,而神宗惑安石之言,竟弗之悟。師中豫識安石於鄞令,以為目肖王敦,將亂天下,蓋又先于呂誨矣。詵能鎮撫西夏,又能靖交阯之難,誠有禦邊之才;其子師閔為時籠利,無足取者。趙禼狃於西陲之勝,取敗南裔,後獲嵬名,庶足自贖。朝臣議棄河、湟,孫路以一言止之,使司馬光自悔幾於誤國;及取青唐,下邈川,可驗其能,然右王湣而困王贍,非大將之器也。游師雄之禽鬼章,複洮州,以致諸國入貢,校之諸將,其功獨為雋偉。衍為政得民心,既去而亂兵不忍驚其母,德之足以感人,有如是夫。
列傳第九十二
○楊佐李兌從弟先沈立張掞張燾俞充劉瑾閻詢葛宮從子思書張田榮李載姚渙朱景子光庭李琮朱壽隆盧士宏單煦楊仲元余良肱潘夙
楊佐,字公儀,本唐靖恭諸楊後,至佐,家于宣。及進士第,為陵州推官。州有鹽井深五十丈,皆石也,底用柏木為幹,上出井口,垂綆而下,方能及水。歲久幹摧敗,欲易之,而陰氣騰上,入者輒死;惟天有雨,則氣隨以下,稍能施工,晴則亟止。佐教工人以木盤貯水,穴竅灑之,如雨滴然,謂之「雨盤」。如是累月,井幹一新,利複其舊。
累遷河陰發運判官,幹當河渠司。皇祐中,汴水殺溢不常,漕舟不能屬。佐度地鑿瀆以通河流,於是置都水監,命佐以鹽鐵判官同判。京城地勢南下,涉夏秋則苦霖潦,佐開永通河,疏溝澮出野外,自是水患息。又議治孟陽河,議者謂不便。佐言:「國初歲轉京東粟數十萬,今所致亡幾,儻不浚復舊跡,後將廢矣。」乃從其策。
出為江、淮發運使。孟陽之役,調民七、八千,夷丘墓百數,怨聲盈塞。詔開封鞫治,官吏獨舍佐不問。糾察刑獄劉敞請加貶黜,不聽。召為鹽鐵副使,拜天章閣待制,複判都水,知審官院,權發遣開封府。
嘗使契丹,虜饋以方物,書獨稱名。英宗升遐,奉遺留物再往使,卒於道,年六十一。詔護喪歸,賻以黃金,恤其家。
李兌,字子西,許州臨潁人。登進士第,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御史。按齊州叛卒,獄成,有欲夜篡囚者,兌以便宜斬之,人服其略。
張堯佐判河陽,兌言堯佐素無行能,不宜以戚裏故用。改同知諫院。狄青宣撫廣西,入內都知任守忠為副,兌言以宦者觀軍容,致主將掣肘,非計。仁宗為罷守忠。太常新樂成,王拱辰以為十二鐘磬一以黃鐘為律,與古異,胡瑗及阮逸亦言聲不能諧。詔近臣集議,久而不決。兌言:「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詎容輕議。願參新舊,但取諧和近雅者,合而用之。」進侍御史知雜事,擢天章閣待制、知諫院。轉運使制祿與郡守殊,時有用彈劾奪節及老疾請郡者,一切得仍奉稍。兌言非所以勸沮,乃詔悉依所居官格。兌在言職十年,凡所論諫,不自表襮,故鮮傳世。
出知杭州,帝書「安民」二字以寵。徙越州,加龍圖閣直學士、知廣州,南人謂自劉氏納土後,獨兌著清節。還知河陽,帝又寵以詩。徙鄧州。富人榜僕死,系頸投井中而以縊為解。兌曰:「既赴井,複自縊,有是理乎?必吏受賕教之爾。」訊之果然。
兌曆守名郡,為政簡嚴,老益精明。自鄧歸,泊然無仕宦意。對便殿,力丐退,英宗命無拜,以為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禦史台。積官尚書右丞,轉工部尚書致仕。卒,年七十六,諡曰莊。從弟先。
先字淵宗,起進士,為虔州觀察推官,攝吉州永新令。兩州俗尚訟,先為辨枉直,皆得其平。
知信州、南安軍,撫楚州,曆利、梓、江東、淮南轉運使。壽春民陳氏施僧田,其後貧弱,往丐食僧所而僧逐之,取僧園中筍,遂執以為盜。先詰其由,奪田之半以還之。所至治官如家,人目以俚語:在信為「錯安頭」,謂其無貌而有材也;在楚為「照天燭」,稱其明也。楚有民迫於輸賦,殺牛鬻之。裏胥白於官,先湣焉,但令與杖。通判孫龍舒以為徒刑,毀其桉。明日龍舒來,先引囚曰:「汝罪應杖,以通判貸汝矣。」遣之出。
積官至秘書監致仕。兄兌尚無恙,事之彌篤。以子敘封,得太中大夫,閒居一紀卒,年八十三。子庭玉,年六十即棄官歸養。人賢其家法雲。
沈立,字立之,曆陽人。舉進士,簽書益州判官,提舉商胡埽。采摭大河事蹟、古今利病,為書曰《河防通議》,治河者悉守為法。遷兩浙轉運使。蘇、湖水,民艱食,縣戒強豪民發粟以振,立亟命還之,而勸使自稱貸,須歲稔,官為責償。茶禁害民,山場、榷場多在部內,歲抵罪者輒數萬,而官僅得錢四萬。立著《茶法要覽》,乞行通商法,三司使張方平上其議。後罷榷法,如所請;立召為戶部判官。
奉使契丹,適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不則見於門。立折之曰:「往年北使講見儀,未嘗令北使易冠服,況門見邪?」契丹愧而止。
遷京西北轉運使。都水方興六塔河,召與議,立請止修五股等河及漳河,分殺水勢以省役,從之。加集賢修撰、知滄州,進右諫議大夫、判都水監,出為江、淮發運使。居職辦治,加賜金,數詔嘉之。知越州、杭州、審官西院、江寧府。
初,立在蜀,悉以公粟售書,積卷數萬。神宗問所藏,立上其目及所著《名山水記》三百卷。徙宣州,提舉崇禧觀。卒,年七十二。
張掞,字文裕,齊州曆城人。父蘊,咸平初,監淄州兵。契丹入寇,遊騎至淄、青間,州人將棄城,蘊拔刀遮止於門,力治守備,遊騎為之引去。郡守愧,始謀掠為己功,反陷以罪,蘊受而不校。
掞幼篤孝,蘊病,刲股肉以療。舉進士,知益都縣。當督賦租,置裏胥弗用,而民皆以時入。石介獻《息民論》,請以益都為天下法。丁內艱,時隆寒,徒跣舉柩,叩首流血,與兄揆廬墓左。
明道中,京東饑,盜起,以禦史中丞範諷薦,知萊州掖縣。民訴旱於州,拒之,掞自薦奏聞,詔除登、萊稅。通判永興軍,為集賢校理,四遷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成德軍。宦者閻士良為鈐轄,多撓帥權,用危法中軍校,掞直之,而劾士良。英宗登極,朝廷使來告,士良辭疾居家,宴客自若,奏抵其罪。入判太常、司農寺,累官戶部侍郎致仕。熙寧七年,卒,年八十。
掞忠篤誠愨,既老益康寧。少從劉潛、李冠遊,及其死,率裏人葬之,置田贍其孥。事揆如父,理家必諮而行,為鄉黨矜式。
張燾,字景元,樞密直學士奎之子也。舉進士,通判單州。州卒謀亂,期有日,燾得告者,徐詣營取首惡,置諸法。知沂、濰二州。沂產布,濰產絹,而有司科賦相反,燾始革之。濰多圭田,率計畝徵絹,而蠲河役,燾不肯踵例,廢法還其役,入損於舊五之四,且命吏曰:「吾知守己而已,無妨後人,汝勿著為式。」
提點河北刑獄,攝領澶州,七日而商胡決。燾拯溺救饑,所全活者十余萬,猶坐免。數年,複提點河東、陝西、京西刑獄,為鹽鐵判官、淮南轉運使、江淮發運副使。泗州水,城且壞,燾悉力營護,詔寵其勞。入為戶部副使。京師賦曲於酒,人有常籍,毋問售不售,或蹶產以償。燾請罷歲額,嚴禁令,隨所用曲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溢。官修睦親宅,議取民居,燾言:「芳林園有餘地,宗室足自處,無庸起民居。」從之。孝嚴殿成,請圖乾興以來文武大臣像于壁。
遷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蒲津浮橋壞,鐵牛皆沒水中,燾以策列巨木於岸以為衡,縋石其秒,挽出之,橋複其初。保安二土豪善騎射,為邊人所憚,故縱善馬誘使取之,而強以漢法。燾按得其狀,俱以隸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蜀人苦多盜,燾嚴保伍,使不得隱,而申其捕限。南蠻寇黎、雅,討走之,罷磨刀崖戍卒。改知瀛州。
母喪服闋。故事,起執政以詔,近臣以堂帖;神宗特命賜詔。判太常寺,知鄧、許二州,複判太常,知通進、銀台司,提舉崇福宮,由給事中易通議大夫。卒,年七十。
燾才智敏給,常從范仲淹使河東。至汾州,民遮道數百趨訴,仲淹以付。燾方與客弈,局未終,處決已竟。英宗時,三司前奏事,帝詰鑄錢本末,皆不能對,燾悉論無隱。帝是之,顧左右識其姓名,後欲以為觀察使守邊,曰:「卿家世事也。」燾對曰:「臣叔父亢有大才,臣愚不可繼。」遂止。
俞充字公達,明州鄞人。登進士第。熙甯中為都水丞,提舉沿汴淤泥溉田,為上腴者八萬頃。檢正中書戶房,加集賢校理、淮南轉運副使,遷成都路轉運使。茂州羌寇邊,充上十策禦戎。神宗遣內侍王中正同經制,建三堡,複永康為軍,因詐殺羌眾以為中正功,與深相結,至出妻拜之。中正還闕,舉充可任。召判都水監,進直史館。中書都檢正禦史彭汝礪論其媚事中正,命遂寢。
河決曹村,充往救護,還,陳河防十餘事,概論「水衡之政不修,因循苟且,浸以成習。方曹村決時,兵之在役者僅十餘人,有司自取敗事,恐未可以罪歲也。」加集賢殿修撰、提舉市易,歲登課百四十萬。故事當賜錢,充曰:「奏課,職也,願自今罷賜。」詔聽之。
擢天章閣待制、知慶州。慶陽兵驕,小繩治輒肆悖,充嚴約束,斬妄言者五人於軍門。聞有病苦則巡撫勞餉,死不能舉者出私財以周其喪,以故莫不畏威而懷惠。環州田與夏境犬牙交錯,每獲必遭掠,多棄弗理,充檄所部複以時耕植。慕家族山夷叛,舉戶亡入西者且三百,充遣將張守約耀兵塞上,夏人亟反之。
充之帥邊,實王珪薦,欲以遏司馬光之入。充亦知帝有用兵意,屢倡請西征,後言:「夏酋秉常為母梁所戕,或雲雖存而囚,不得與國政。其母宣淫凶恣,國人怨嗟,實為興師問罪之秋也。秉常亡,將有桀黠者起,必為吾患。今師出有名,天亡其國,度如破竹之易。願得乘傳入覲,面陳攻討之略。」詔令掾屬入議,未及行,充暴卒,年四十九。
劉瑾,字元忠,吉州人,沆之子也。第進士,為館閣校勘。沆亡,得褒贈。知制誥張瑰草詞,語涉譏貶,瑾泣涕不能食,闔門衰絰,邀宰相自言。朝廷為改書命,黜瑰為州,瑾亦坐衰服入公門罷職。沒喪不就官,丐守墳墓。王素為請,以伸孝子之志。詔複職,遷集賢校理、通判睦州,為淮南轉運副使。召修起居注,加史館修撰、河北轉運使,拜天章閣待制、知瀛州。坐與世居通問,徙明州。未行,改鎮廣州。與樞密院論戍兵不合,改虔州。戰棹都監楊從先奉旨募兵不至,擅遣其子懋糾諸縣巡檢兵集郡下,瑾怒責之,遽發悖謬語,懋訴瑾於朝,遂廢於家。逾年,複待制、知江州,曆福州、秦州、成德軍,卒。
瑾素有操尚,所蒞以能稱,然禦下苛嚴,少縱舍,好面折人短,以故多致訾怨。
閻詢,字議道,鳳翔天興人。少時以學問著聞,擢進士第,又中書判拔萃科。累遷秘書丞,為監察禦史裏行。詔治王素獄,坐有姻嫌不以聞,降監河陽酒稅,累遷為鹽鐵判官。使契丹。詢頗諳北方疆理,時契丹在靴澱,迓者王惠導詢由松亭往,詢曰:「此松亭路也,胡不徑蔥嶺而迂枉若是,豈非誇大國地廣以相欺邪?」惠慚不能對。加直龍圖閣、知梓州。徙河東轉運使,言:三路土兵疲老者,聽其族以強壯者代。」從之。進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大河漲,壞浮橋,詢易為長橋。拜天章閣待制、知廣州,不即赴,罷職知商州。神宗轉右諫議大夫,改邠、同二州,提舉上清太平宮,卒,年七十九。
葛宮,字公雅,江陰人。舉進士,授忠正軍掌書記。善屬文,上《太平雅頌》十篇,真宗嘉之,召試學士院,進兩階。又獻《寶符閣頌》,為楊億所稱。知南充縣,東川饑,民艱食,部使者檄守資、昌兩州,以惠政聞。知南劍州。土豪彭孫聚党數百,憑依山澤為盜,出害吏民,不可捕,宮遣沙縣尉許抗諭降之。並溪山多產銅、銀,吏挾奸罔利,課歲不登,宮一變其法,歲羨余六百萬。三司使聞於朝,論當賞。宮曰:「天地所產,吾顧盜之,又可為功乎?」卒不言。
徙知滁、秀二州,秀介江湖間,吏為關涇瀆上,以征往來,間有昏葬,趨期者多不克,宮命悉毀之。積官秘書監、太子賓客。治平中,轉工部侍郎。熙寧五年,卒,年八十一。宮性敦厚,恤錄宗黨,撫孤嫠,賴以存者甚眾。
宮弟密,亦以進士為光州推官。豪民李新殺人,嫁其罪于邑民葛華,且用華之子為證。獄具,密得其情,出之。法當賞,密白州使勿言。仕至太常博士。天性恬靖,年五十,忽上章致仕,姻黨交止之,笑曰:「俟罪疾、老死不已而休官者,安得有餘裕哉。」即退居,號草堂逸老,年八十四乃終。平生為詩慕李商隱,有西昆高致。
子書思,踵登第,調建德主簿。時密已老,欲迎以之官,密難之。書思曰:「曾子不肯一日去親側,豈以五鬥移素志哉?」遂投劾歸養十年餘。近臣表其志行,以為泗州教授,弗就。密不得已,許以他日偕行,始乞監新市鎮。居父喪,哀毀骨立,盛暑不釋苴麻,終禫不忍去塚舍。累年,乃出仕,曆封丘主簿、漣水縣丞。時兄書元為望江令,同隸淮南監司,有舍兄而薦己者,移書乞改薦兄,不許,則封檄還之。其篤行類皆若此。仕至朝奉郎,亦告老,父子歸休皆不待年。卒,年七十三,特諡曰清孝。子勝仲,孫立方,皆以學業至侍從,世為儒家。勝仲自有傳。
論曰:佐、立擅水衡之政,為時所稱。兌居官論諫,無所表襮,先克承之。掞之孝,燾之智,瑾之苛嚴,詢之辭令,皆著一時,自致顯官。俞充制軍禁暴,足為能臣,而希時相之意,倡請西征,使其不死,邊陲之禍,其可既乎?葛氏自宮以下,簪纓相繼,盛哉。
張田,字公載,澶淵人。登進士第,知應天府司錄。歐陽修薦其才,通判廣信軍。夏竦、楊懷敏建策增七郡塘水,詔通判集議,田曰:「此非禦敵策也,壞良田,浸塚墓,民被其患,不為便。」因奏疏極論,謫監郢州稅。
久之,通判冀州。內侍張宗禮使經郡,酣酒自恣,守貳無敢白者,田發其事,詔配西陵灑掃。攝度支判官。祫享太廟,又請自執政下差減賚費,唐介論其虧損上恩,出知蘄州。俄提點湖南刑獄,介與司馬光又狀其傾險,改知湖州,徙廬州,治有善跡。
移桂州。異時蠻使朝貢假道,與方伯抗禮,田獨坐堂上,使引入拜於庭,而犒賄加腆。土豪劉紀、廬豹素為邊患,訖田去,不敢肆。京師禁兵來戍,不習風土,往往病于瘴癘,田以兵法訓峒丁而奏罷戍。或告交阯李日尊兵九萬,謀襲特磨道,諸將請益兵,田曰:「交阯兵不滿三萬,必其國有故,張虛聲以赫我耳。」諜既得實,果其兄弟內相殘,懼邊將乘之也。宜州人魏利安負罪亡命西南龍蕃,從其使入貢,凡十反。,至是龍以烈來,複從之。田因其入謁,詰責之,梟其首,欲並斬以烈,叩頭流血請命。田曰:「汝罪當死,然事幸在新天子即位赦前,汝自從朝廷乞恩。」乃密請貸其死。
熙甯初,加直龍圖閣、知廣州。廣舊無外郭,民悉野處,田始築東城,環七裏,賦功五十萬,兩旬而成。初,役人相驚以白虎夜出,田跡知其偽,召戒邏者曰:「今夕有白衣人出入林間者,謹捕之。」如言而獲。城既就,東南微陷,往視之,暴卒,年五十四。
田為人伉直自喜,好嫚罵,氣陵其下,故死無哀者。然臨政以清,女弟聘馬軍帥王凱,欲售珠犀于廣,顧曰:「南海富諸物,但身為市舶使,不欲自汙爾。」作欽賢堂,繪古昔清刺史像,日夕師拜之。蘇軾嘗讀其書,以侔古廉吏。
榮諲,字仲思,濟州任城人。父宗范,知信州鉛山縣。詔罷縣募民采銅,民散為盜,宗範請複如故。真宗嘉異,擢提點江、浙諸路銀銅坑冶,曆官九年。
諲舉進士,至鹽鐵判官。晉州產礬,京城大豪歲輸鐵五萬緡,顓其利,諲請榷於官,自是數入四倍。為廣東轉運使。廣有板步古河路絕險,林箐瘴毒。諲開真陽峽,至洸口古徑,作棧道七十間抵清遠,趨廣州,遂為夷塗。
複入為開封府判官。太康民事浮屠法,相聚祈禳,號「白衣會」,縣捕數十人送府。尹賈黯疑為妖,請殺其為首者而流其餘,諲持不從,各具議上之。中書是諲議,但流其首而杖餘人。加直史館、知澶州。
改京東轉運使。萊陽產銀砂,民有私采者,事露,安撫使欲論以劫盜。諲曰:「山澤之利,人得有之,所盜者豈民財耶?」貸免甚眾。又使成都府路,召為戶部副使,以集賢殿修撰知洪州。以疾故,徙舒州,未至而卒。累官秘書監,年六十五。
李載,字伯熙,黎陽人。少苦學,隆暑讀書,置足于水,雖得疾,不舍去。登進士第,調冀州推官。知大名冠氏縣,府守呂夷簡入相,薦其材,知齊州。鈐轄趙瑜使酒毆載,乃扃戶避逸。瑜得罪,載坐不舉劾,黜為信陽軍。安撫使錢明逸等為之申理,改常州。知祥符縣,有巫以井泉飲人,雲可愈疾,趨者旁午,載杖巫,堙其井。曆知虢州、漣水軍。
載性篤孝,侍母病不解帶,至病亟不能食,載亦不食,母知之,為強食。六為州,一以寬厚稱。以光祿卿提舉仙源觀,卒,年七十四。
姚渙字虛舟,世家長安。隋開皇中,有景徹者,以討平瀘夷,策功為普州刺史,卒,子孫遂家普州。渙第進士,監益州交子務,發奸隱萬緡,主吏皆當死,渙曰:「戮人以幹澤,非吾志也,義不蔽奸而已。」請于使者,願不受賞,於是全活者眾。知峽州。宜都民為盜所殘,縣執囚訊服,以獄上。渙移劾於他有司,居亡何,真盜獲。大江漲溢,渙前戒民徙儲積、遷高阜,及城沒,無溺者。因相地形築子城、埽台,為木岸七十丈,繚以長堤,楗以薪石,厥後江漲不為害,民德之。徙知涪州,賓化夷多犯境,渙施恩信拊納,酋豪爭羅拜廷下,訖渙去無警。終光祿卿,年六十七。
朱景,字伯晦,河南偃師人。舉進士,調滎澤簿。西方用兵,詔侍從館閣舉縣令,景預選,知隴州汧源縣。累遷知汝州。葉驛道遠,隸囚為送者所虐,多死,俗傳為「葉家關」,景重禁以絕其患。擢知壽州,秩祿視提點刑獄。始至,亟發廩振給,以勸富者出積穀,所活數萬。城西居民三千室,建請築外郭環入之,公私稱便。再遷光祿卿。
熙甯初,病革,自占遺表,呼其子光庭操筆書之。其略雲:「切聞河北水災、地震,陛下當減膳避殿,齋居加省,召二府大臣朝夕咨訪闕失,思所以弭咎。」凡數百言,無一語求恩。卒,年七十一。詔加賻贈,錄其子以官。
光庭字公掞,十歲能屬文。辭父蔭擢第,調萬年主簿。數攝邑,人以「明鏡」稱。曆四縣令。曾孝寬以才薦,神宗召見,問欲再舉安南之師。光庭對曰「願陛下勿以人類畜之。蓋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使,何益於廣土辟地也。」又問治何經,對曰:「少從孫複學《春秋》。」又問:「今中外有所聞乎?」對曰:「陛下更張法度,臣下奉行或非聖意,故有便有不便。誠能去其不便,則天下受福矣。」帝以其言為疏闊,不用。簽書河陽判官,從呂大防于長安幕府。五路出師討西夏,雍為都會,事倚以辦,調發期會甚急,光庭每執不從。使者怒,將加以乏興罪,光庭求免去,大防為之解。
哲宗即位,司馬光薦為左正言,首乞罷提舉常平官、保甲青苗等法。論蔡確為山陵使,而乃先靈駕而行,為臣不恭。又言章惇欺罔肆辯,韓縝挾邪冒寵,言甚切。宣仁後嘉其守正,諭令盡言,毋有所畏避。遷左司諫,又論「蘇軾試館職發策雲:'今欲師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於媮;欲法神考之厲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於刻。'臣謂仁宗難名之盛德,神考有為之善志,而不當以'媮'、'刻'為議論,望正其罪,以戒人臣之不忠者。」未幾,中丞傅堯俞、侍御史王岩叟相繼論列。宣仁後曰:「詳覽文意,是指今日百官有司、監司守令言之,非所以諷祖宗也。」遂止。
河北饑,遣持節行視,即發廩振民;而議者以耗先帝積年兵食之蓄,改左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拜侍御史。論蔡確怨謗之罪,確貶新州。拜右諫議大夫、給事中。乞補外,除集賢殿修撰、知亳州。數月召還,複為給事中。
坐封還劉摯免相制,複落職守亳。歲餘,徙潞州,加集賢院學士。鄰境旱饑,流民入境者踵接,光庭日為食以食之,常至暮,自不暇食,遂感疾,猶自力視事。出禱雨,拜不能興,再宿而卒,年五十八。紹聖中,追貶柳州別駕。元符初,又停錮其諸子。
光庭始學于胡瑗,瑗告以為學之本在於忠信,故終身行之。徽宗立,複其官。
李琮,字獻甫,江寧人。登進士第,調甯國軍推官。州庾積穀腐敗,轉運使移州散於民,俾至秋償新者。守將行之,琮曰:「谷不可食,強與民責而償之,將何以堪。」持不下,守愧謝而止。
呂公著尹開封,薦知陽武縣。役法初行,琮處畫盡理,旁近民相率撾登聞鼓,願視以為則。徽宗召對,擢利州路、江東轉運判官。行部至宣城,按民田詭稱逃絕者九千戶,他縣皆然。言於朝,命以戶部判官使江、浙,選強明吏立賞剔抉。吏幸賞,以多為功,琮亦因是希進,民患苦之,得緡錢百余萬。進度支判官,頒職式于諸道。淮南賦入甲它部,以為轉運副使,徙梓州路。
元祐初,言者論其括隱稅之害,黜知吉州。禦史呂陶又言巴蜀科折已重,琮複強民輸稅,且無得以奇數併合,人尤咨怨。於是凡以括田受賞者悉奪之。曆相、洪、潞三州。潞有謀亂者,為書期日揭道上,部使者聞之,懼,檄索奸甚亟。琮置不問,以是日置酒高會,訖無他。入為太府卿,遷戶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杭州、永興軍、河南、瀛州。卒,年七十五。
琮長於吏治,而所至主於掊克,為士論嗤鄙。子回,紹興初參知政事。
朱壽隆,字仲山,密州諸城人。以蔭知九隴縣。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壽隆曰:「寧有盡室就焚無一脫者,殆必有奸。」逾月獲盜,果殺其人而縱火也。知宿州,宿多劇盜,至白晝被甲剽攻,郡縣不能制。壽隆設方略耳目,捕斬千餘人。
擢提點廣西刑獄。嶺外新經儂寇,修營城障,貴州虐用其人,不能聊生。壽隆馳詣州,械守送獄,奏黜之。老稚婦女遭亂,流轉不能自還者,檄所在資送其還。舊制,溪蠻侵暴羈縻州,雖殺人無得仇報,壽隆請聽相償,蠻始畏戢。
曆鹽鐵度支判官、夔路轉運使。巴峽地隘,民困於役,免其不應法者千五百人。複為鹽鐵判官、京東轉運使,賜三品服。歲惡民移,壽隆諭大姓富室畜為田僕,舉貸立息,官為置籍索之,貧富交利。以少府監知揚州,卒,年六十八。
壽隆為人和厚,接談怡怡,必當於理,而不屈於權貴。狄青討賊,欲殺裨將不用命者數人,壽隆極論罪不當死。孫沔在坐,曰:「儂賊害民萬計,此何足惜。」壽隆曰:「王師之來以除民害,顧可效賊為暴邪?」青感其言而止。
盧士宏,字子高,新鄭人。以父任屢更州縣,所至著清名。知信陽軍。官捕為妖術者,餘黨懼及,群聚山谷間,士宏請減其罪招之,即相帥歸命。徙知漢州,校實民產,使力役不濫,人德之。又知洋州。先是,圭田多虛籍。士宏考校,令隨實以輸,自部使者而下,皆十損七八。文彥博、包拯以廉能薦,由三司開拆司擢夔州路轉運使,遂知廣州。或傳安南舟數百泊海中,將為寇,嶺徼驚搖。士宏灼其非,是日,從賓客宴游為樂,民賴以安。受代還,引疾丐便郡,知鄭州。未幾,以光祿卿致仕。卒,年七十三。凡衣衾棺槨之制,皆有遺命,戒諸子勿為銘志。
單煦,字孟陽,平原人。舉進士,知洛陽縣。民以妖幻傳相教授,煦跡捕戮三十餘人,當得上賞,不肯言。轉知昌州,時詔城蜀治,煦以蜀地負山帶江,一旦毀籬垣而興板築,其費巨萬,非民力所堪,請但築子城。轉運使即移諸郡如其議。
徙清平軍使。有二盜殺人,捕治不承,煦縱使之食,甲食之既,乙不下嚥,執而訊之,果殺人者。為禦史台推直官,江南人誣轉運使呂昌齡以賄,中丞張昪訊而論之。鞫未就,敕煦往治,煦不肯阿其長,卒直昌齡。乞外遷,知濮、合二州。合居涪、漢間,夏秋患於淫潦,煦築東堤以禦之。赤水縣鹽井涸,奏蠲其賦。累官光祿卿,卒,年七十七。
煦友愛兄熙,兄嘗毆人至死,未有知者。煦曰:「家貧親老,仰兄以養,義當代之死。」即趨詣鬥所以待捕。已而死者蘇,驚問之,煦以情告。其人感歎,遂輟訟。
楊仲元,字舜明,管城人。第進士,調宛丘主簿。民訴旱,守拒之,曰:「邑未嘗旱,狡吏導民而然。」仲元白之曰:「野無青草,公日宴黃堂,宜不能知,但一出郊可見矣。狡吏非他,實仲元也。」竟免其稅。知澤州沁水縣,民持物來輸者,視其價稍增之,餘則下其估。官有所須,不強賦民,聽以所有與官為入,度相當則止,率常先辦。河外用兵,督餫轉西界,夕宿洪穀口。仲元相其地,乃寇所由徑路,亟命去之。民以困乏為辭,不聽,寇果夜出劫諸部,沁水獨免。後二十年,其子過縣,父老拜泣曰:「河西之役,非公無今日矣。」
初,軍期尚緩,而仲元督行良急。至則芻糧有不集者皆可賤市,後期者物數倍其價,民始知其為利。州買羊,斂民差出錢帛滋蔓,病民為甚,仲元更其令,戶才費錢百。又遣吏市羔於他所,明年以供州,不科一錢。徙知鄖鄉縣,宰相張士遜先塋隸境內,將屬之,召不往。至則按籍均役之,雖堂帖求免,不為減。
曆知光、虔、虢三州,官光祿卿,改中散大夫。戒諸子曰:「吾入官五十年,未嘗以私怒加人,雖杖刑之微,苟有兩比,不敢與輕法,以是為報國耳。」卒,年七十五。
余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第進士,調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視驗屍與刃,疑之曰:「豈有刃盈尺傷不及寸乎?」白府請自捕逮,未幾,果獲真殺人者。民有失財物逾十萬,逮平民數十人,方暑,搒掠號呼聞於外;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詰之,贓盡得。
改大理寺丞,出知湘陰縣。縣逋米數千石,歲責裏胥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潮善溢,漂官民廬舍,良肱累石堤二十裏障之,潮不為害。時王陶為屬官,常以氣犯府帥,吏或訴陶,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曰:「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也。」帥遂已。後陶官於朝,果以直聞。知虔州,士大夫死嶺外者,喪車自虔出,多弱子寡婦。良肱悉力振護,孤女無所依者,出俸錢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軍。丁母憂,服除,為三司使判官。
方關、陝用兵,朝議貸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遂格。內府出腐幣售三司,三司吏將受之,良肱獨曰:「若賦諸軍,軍且怨;不則貨諸民,民且病。請付文思,以奉帷幄。
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舉汴河司。汴水澱汙,流且緩,執政主挾河議。良肱謂:「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複行地中。」弗聽。又議伐汴堤木以資挾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余裏,江、淮漕卒接踵,暑行多病暍,藉蔭以休。又其根盤錯,與堤為固,伐之不便。」屢爭不能得,乃請不與其事。執政雖怒,竟不為屈。改太常少卿、知潤州,遷光祿卿、知宣州,治為江東最。請老,提舉洪州玉隆觀,卒,年八十一。七子,卞、爽最知名。卞字洪範,爽字荀龍,皆以任子恩試校書郎。
卞博學多大略,累為唐州判官、湖北安撫司勾當機宜文字。討叛蠻有功,知沅州。蠻殺沿邊巡檢,卞設方略複平之,加奉議郎。先是,良肱為鼎州推官,五溪蠻叛,良肱運糧境上,周知其利害,上書言:「此彈丸地,不足煩朝廷費,不如棄與而就撫之。」當時是其議,未果棄也。及蠻叛,斷渠陽道,扼官軍不得進,卞適使湖北,帥唐義問即授卞節制諸將。陰選死士三千人,夜銜枚繞出賊背,伐山開道,漏未盡數刻,入渠陽。黎明整眾出,賊大駭,盡銳來戰,奮擊大破之。鼓行度險,賊七遇七敗,斬首數千級,蠻遂降。尋有詔廢渠陽軍為砦,盡拔居人護出之。紹聖初,治棄渠陽罪,免歸。徽宗即位,複奉議郎,管勾玉隆觀。未幾,複渠陽為靖州,又論前事免,終於家。
爽尚氣自信,不少貶以合世。應元豐詔,上便宜十五事,言過剴切。元祐末,爽複極言請太皇太后還政事,章惇憾爽不附己,乃擿其言為謗訕,以瀛州防禦推官除名,竄封州。久之,起知明州,未行,以言者罷,監東嶽廟。崇甯中,與卞俱入黨籍。
潘夙,字伯恭,鄭王美從孫也。天聖中,上書論時政,授仁壽主簿。久之,知韶州,擢江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湖北刑獄。邵州蠻叛,湖南騷動,遷轉運使,專制蠻事,親督兵破其團峒九十。徙知滑州,改湖北轉運便,知桂州。坐在湖北時匿名書誣判官韓繹,謫監隨州酒稅。起知光化軍。大臣以將帥才舉之,易端州刺史,再遷徙鄜州。召對,訪交、廣事稱旨,還司封郎中、直昭文館,複知桂州。
論曰:士之官斯世,有一善可稱,致生民鹹被其澤於無窮者,故州郡之寄為尤重,張田免禁兵毒于瘴厲,士宏考圭田出於實輸,朱景父子、諲、載、煦、渙、士宏、壽隆輩,皆有德在民。仲元不以私怒加人,良肱明於折獄,夙以將家子而能留心邊務,用當其材,舉能其官。若琮也雖長於吏治,而所至掊克,君子奚取焉。
列傳第九十三
○徐禧李稷附高永能沈起劉彝熊本蕭注陶弼林廣
徐禧,字德占,洪州分寧人。少有志度,博覽周遊,以求知古今事變、風俗利疚,不事科舉。熙甯初,王安石行新法,禧作《治策》二十四篇以獻。時呂惠卿領修撰經義局,遂以布衣充檢討。神宗見其所上策,曰:「禧言朝廷用經術變士,十已八九,然竊襲人之語,不求心通者相半,此言是也。宜試于有用之地。」即授鎮安軍節度推官、中書戶房習學公事。歲余召對,顧問久之,曰:「朕多閱人,未見有如卿者。」擢太子中允、館閣校勘、監察禦史裏行。
與中丞鄧綰、知諫院範百祿雜治趙世居獄。李士寧者,挾術出入貴人間,嘗見世居母康,以仁宗禦制詩贈之。又許世居以寶刀,且曰:「非公不可當此。」世居與其黨皆神之,曰:「士寧,二三百歲人也。」解釋其詩,以為至寶之祥。及鞫世居得之,逮捕士甯,而宰相王安石故與士寧善,百祿劾士寧以妖妄惑世居,致不軌。禧奏:「士甯遺康詩實仁宗制,今獄官以為反,臣不敢同。」百祿言:「士寧有可死之狀,禧故出之以媚大臣。」朝廷以禦史雜知、樞密承旨參治,而百祿坐報上不實貶,進禧集賢校理、檢正禮房。
安石與惠卿交惡,鄧綰言惠卿昔居父喪,嘗貸華亭富人錢五百萬買田事,詔禧參鞫。禧陰右惠卿,綰劾之,會綰貶官,獄亦解。禧出為荊湖北路轉運副使。元豐初,召知諫院。惠卿在鄜延,欲更蕃漢兵戰守條約,諸老將不謂然,帝頗采聽,將推其法于他路,遣禧往經畫。禧是惠卿議,渭帥蔡延慶亦以為不然,帝召延慶還,加禧直龍圖閣,使往代,以母憂不行。服除,召試知制誥兼禦史中丞。官制行,罷知制誥,專為中丞。鄧綰守長安,禧疏其過,帝知其以惠卿故,雖改綰青州,亦左遷禧給事中。
種諤西討,得銀、夏、宥三州而不能守。延帥沈括欲盡城橫山,瞰平夏,城永樂,詔禧與內侍李舜舉往相其事,令括總兵以從,李稷主饋餉。禧言:「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故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阻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厄。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複,于邊將事功,實為俊偉,軍鋒士氣,固已百倍;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貲。若選擇要會,建置堡柵,名雖非州,實有其地,舊來疆塞,乃在腹心。已與沈括議築砦堡各六。砦之大者周九百步,小者五百步,堡之大者二百步,小者百步,用工二十三萬。」遂城永樂,十四日而成。禧、括、舜舉還米脂。明日,夏兵數千騎趨新城,禧亟往視之。或說禧曰:「初被詔相城,禦寇,非職也。」禧不聽,與舜舉、稷俱行,括獨守米脂。先是,種諤還自京師,極言城永樂非計,禧怒變色,謂諤曰:「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諤曰:「城之必敗,敗則死,拒節制亦死;死于此,猶愈于喪國師而淪異域也。」禧度不可屈,奏諤跋扈異議,詔諤守延州。夏兵二十萬屯涇原北,聞城永樂,即來爭邊。人馳告者十數,禧等皆不之信,曰:「彼若大來,是吾立功取富貴之秋也。」禧亟赴之,大將高永享曰:「城小人寡,又無水,不可守。」禧以為沮眾,欲斬之,既而械送延獄。比至,夏兵傾國而至,永享兄永能請及其未陳擊之。禧曰:「爾何知,王師不鼓不成列。」禧執刀自率士卒拒戰。夏人益眾,分陣迭攻抵城下。曲珍兵陳于水際,官軍不利,將士皆有懼色。珍白禧曰:「今眾心已搖,不可戰,戰必敗,請收兵入城。」禧曰:「君為大將,奈何遇敵不戰,先自退邪?」俄夏騎卒度水犯陳。鄜延選鋒軍最為驍銳,皆一當百,銀槍錦襖,光彩耀日,先接戰而敗,奔入城,蹂後陳。夏人乘之,師大潰,死及棄甲南奔者幾半。珍與殘兵入城,崖峻徑窄,騎卒緣崖而上,喪馬八千匹,遂受圍。水砦為夏人所據,掘井不及泉,士卒渴死者太半。夏人蟻附登城,尚扶創拒鬥。珍度不可敵,又白禧,請突圍而南;永能亦勸李稷盡捐金帛,募死士力戰以出,皆不聽。戊戌夜大雨,城陷,四將走免,禧、舜舉、稷死之,永能沒于陳。
初,括奏夏兵來逼城,見官兵整,故還。帝曰:「括料敵疏矣,彼來未出戰,豈肯遽退邪、必有大兵在後。」已而果然。帝聞禧等死,涕泣悲憤,為之不食。贈禧金紫光祿大夫、吏部尚書,諡曰忠湣。官其家二十人。稷工部侍郎,官其家十二人。
禧疏曠有膽略,好談兵,每雲西北可唾手取,恨將帥怯爾。呂惠卿力引之,故不次用。自靈武之敗,秦、晉困棘,天下企望息兵,而沈括、種諤陳進取之策。禧素以邊事自任,狂謀輕敵,猝與強虜遇,至於覆沒。自是之後,帝始知邊臣不可信倚,深自悔咎,遂不復用兵,無意於西伐矣。子俯自有傳。
李稷,字長卿,邛州人。父絢,龍圖閣直學士。稷用蔭曆管庫,權河北西路轉運判官,修拓深、趙、邢三州城,役無愆素,然峭刻嚴忍。察訪使者以為言,都水丞程昉亦訴其越職。詔令件析。禦史周尹又論稷父死二十年不葬,僅徙東路,俄提舉蜀部茶場。甫兩歲,羨課七十六萬緡,擢鹽鐵判官。詔推揚其功以勸在位,遂為陝西轉運使、制置解鹽。秦民作舍道傍者,創使納「侵街錢」,一路擾怨,與李察皆以苛暴著稱。時人語曰:「甯逢黑殺,莫逢稷、察。」
種諤起興、靈議,稷聞之亦上言:「可令邊面諸將各出兵撓之,使不得耕種,則其國必困,國困眾離,取可決也。」及出境,稷督餉,民苦折運,多散逸,稷令騎士執之,斷其足筋,宛轉山谷間,凡數十人,累日乃得死。始,稷受旨得斬郡守以下,於是上下相臨以峻法,雖小吏護丁夫,亦顓戮不請。軍食竟不繼。諤謀斬稷,客呂大鈞引義責之,複使還取糧。既集,諤猶宣言稷乏軍興,致大功不就,坐削兩秩,貶為判官。
永樂既城,稷悉輦金、銀、鈔、帛充牣其中,欲誇示徐禧,以為城甫就而中已實。積金既多,故受圍愈急,而稷守之不敢去,以及於難。李舜舉別有傳。
高永能,字君舉,世為綏州人。初,伯祖文不舉州來歸,即拜團練使,已而棄之北遷,其祖文玉獨留居延州,至永能始家青澗。少有勇力,善騎射,由行伍補殿侍,稍遷供奉官。種諤取綏州,發永能兵六千先驅入囉兀,五戰皆捷,轉供備庫副使。治綏德城,辟地四千頃,增戶千三百,即知城事。
元豐初,為鄜延都監。秋,大稔,夏人屯二千騎于大會平,將取稼。永能簡精騎突過其營,騎卒驚潰,獲鈐轄二人。轉六宅使。夏人患之,令曰:「有得高六宅者,賞金等其身。」經略使呂惠卿行邊,永能伏騎穀中,以備侵軼。邊騎果至,馳出擊走之。夏兵二萬犯當川堡,永能以千騎與相遇,度不能支,依險設疑兵,且鬥且卻,而令後騎揚塵,若援兵至者,奮而前,遂解去。擢本路鈐轄。
四年,西討,永能為前鋒,圍米脂城。邊人十萬來援,永能謂弟永亨曰:「彼恃眾集易吾軍,營當大川,宜嚴陳待其至,張左右翼擊之,可破也。」詰旦,鏖戰於無定河,斬首數千級,得馬三千、橐駝牛羊萬計。城猶未下,密遣諜說降其東壁守將,衣以文錦,導以鼓吹,耀諸城下,酋令介訛遇乃出降。進東上閣門使、甯州刺史,以年請老,不許,又進四方館使、榮州團練使。
永樂之役,獻謀皆不用。城既陷,其孫昌裔欲援之從間道出,永能歎曰:「吾結髮從事西羌,戰未嘗挫,今年已七十,受國大恩,恨無以報,此吾死所也。」顧易一卒敝衣,戰而死。其子世亮與昌裔求得屍以歸。詔贈房州觀察使,錄世亮為忠州刺史,諸孫皆侍禁殿直。
永能家世州將,所領多故部曲,拊之有恩惠,遇敵則身先之。下有傷者,載以己副馬,故能得士死力。遠近喜言其事,稱之曰「老高」。及死,邊人無不痛惜。嘗過其遠祖唐綏州刺史思祥淘沙川廟,得畫像及神道碑上之,詔即所在賜田三十頃,以奉祭祀。
永能之亡,延州將皇城使寇偉亦力戰而沒,贈均州防禦使。
沈起,字興宗,明州鄞人。進士高第,調滁州判官,與監真州轉般倉。聞父病,委官歸侍,以喪免,有司劾其擅去。終喪,薦書應格當遷用,帝謂輔臣曰:「觀過知仁。今由父疾而致罪,何以厚風教而勸天下之為人子者。」乃特遷之,知海門縣。
縣負海地卑,間歲海潮至,冒民田舍,民徙以避,棄其業。起為築堤百里,引江水灌溉其中,田益辟,民相率以歸,至立祠以報。禦史中丞包拯舉為監察禦史。吏部格,選吏以贓私絓法,無輕重終身不遷。起論其情可矜者,可限年敘用,遂著為令。立縣令考課法,設河渠司領諸道水政,乞采漢故事,擇卿大夫子弟入宿衛,選賢良文學高第給事宮省,勿專任宦官,宗室袒免親令補外官,複府兵,汰冗卒,書數十上。以論興國鐵官事不合,出通判越州,改知蘄、楚二州。
京東歲饑盜起,除提點刑獄。至,則開首贖法攜其伍,盜內自睽疑,轉相束縛唯恐後。改開封府判官,為湖南轉運使。凡羽毛、筋革、舟楫、竹箭之材,多出所部,取於民無制,吏挾為奸。起會其當用,自與商人貿易,所省什六七。召為三司鹽鐵副使,直舍人院。
熙甯三年,韓絳使陝西,加起集賢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慶州軍變,將寇長安,起率兵討平之。會韓絳城綏州不利,起亦罷知江寧府。入知吏部流內銓。奉使契丹,至王庭,其位著乃與夏使等,起曰:「彼陪臣爾,不當與王人齒。」辭不就列,遂升東朝使者,自是為定制。六年,拜天章閣待制、知桂州。
自王安石用事,始求邊功,王韶以熙河進,章惇、熊本亦因此求奮。是時,議者言交阯可取,朝廷命蕭注守桂經略之。注蓋造謀者也,至是,複以為難。起言:「南交小丑,無不可取之理。」乃以起代注,遂一意事攻討。妄言密受旨,擅令疆吏入溪洞,點集土丁為保伍,授以陳圖,使歲時肄習。繼命指使因督餫鹽之海濱,集舟師寓教水戰。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悉禁止之。於是交阯益貳,大集兵丁謀入寇。
蘇緘知邕州,以書抵起,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起不聽,劾緘沮議,起坐邊議罷。命劉彝代之以守廣,日遏絕其表疏,於是交人疑懼,率眾犯境,邊陷廉、白、欽、邕四州,死者數十萬人。事聞,貶起團練使,安置郢州,徙越,又徙秀而卒。
起生平喜談兵,嘗以兵法謁范仲淹,仲淹器其材,注孫武書以自見,卒用此敗。
劉彝,字執中,福州人。幼介特,居鄉以行義稱。從胡瑗學,瑗稱其善治水,凡所立綱紀規式,彝力居多。第進士,為邵武尉,調高郵簿,移朐山令。治簿書,恤孤寡,作陂池,教種藝,平賦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無不至。邑人紀其事,目曰「治範」。
熙甯初,為制置三司條例官屬,以言新法非便罷。神宗擇水官,以彝悉東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漲,議開長城口,彝請但啟楊橋斗門,水即退。為兩浙轉運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不事醫藥。彝著《正俗方》以訓,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醫易業,俗遂變。加直史館,知桂州。禁與交人互市,交阯陷欽、廉、邕三州,坐貶均州團練副使,安置隨州。又除名為民,編隸涪州,徙襄州。元祐初,複以都水丞召還,病卒於道,年七十。著《七經中義》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陽集》三十卷。
論曰:兵,兇器也,雖聖人猶曰未學。輕敵寡謀,鮮有不自焚者。永樂之陷,安南之畔,死者百萬,罹禍甚慘,良由數人者不自量度,以開邊釁。禧、稷、永能之死,宜矣。起執議益堅,妄意輕舉,雖貶官莫贖其責。彝不能行所學,而規規然蹈前車之轍,以濟其過,焉得無罪?
熊本,字伯通,番陽人。兒時知學,郡守范仲淹異其文。進士上第,為撫州軍事判官,稍遷秘書丞、知建德縣。縣令頃包魚池為圭田,本弛以與民。
熙甯初,上書言:「陛下師用賢傑,改修法度,得稷、禼、皋、夔之佐。」由是提舉淮南常平、檢正中書禮房事。
六年,瀘州羅、晏夷叛,詔察訪梓、夔,得以便宜治夷事。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鄉導爾。」以計致百餘人,梟之瀘川,其徒股栗,願矢死自贖。本請於朝,寵以刺史、巡檢之秩,明示勸賞,皆踴躍順命,獨柯陰一酋不至。本合晏州十九姓之眾,發黔南義軍強弩,遣大將王宣、賈昌言率以進討。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柯陰窘,乞降,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公上,受貢職。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從風而靡,願世為漢官奴。遷刑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神宗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至於檄奏詳明,近時鮮儷焉。」賜三品服。西南用兵蠻中始此。
蔡京時為秀州推官,本言其學行純茂,練習新法,薦為幹當公事。河、湟初複,本為秦鳳路都轉運使。熙河法禁闊略,蓄積不支歲月,本奏省冗官百四十員,歲減浮費數十萬。
渝州南川獠木鬥叛,詔本安撫。本進營銅佛壩,抗其尤,焚積聚,以破其黨。木鬥氣索,舉溱州地五百里來歸,為四砦九堡,建銅佛壩為南平軍。初,熟獠王仁貴以木鬥親系獄,本釋其縛置麾下,至是推鋒先登。大臣議加本天章閣待制,帝曰:「本之文,朕所自知,當典書命。」遂知制誥。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別錄以進。
又上疏雲:「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於趣時適治而已。議者猥用持盈守成之說,文苟簡因循之治,天下之吏因以安常習故為俗,奮言納忠者,悠悠之徒相與蹙額盱衡而詆罵之。陛下出大號,發大政,可謂極因革之理。然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群圜視四起,交歡而合噪,或諍於廷,或謗於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將伺隙而逞。願陛下深念之,勿使噪歡之眾有以窺其間,而終萬世難就之業,天下幸甚。」本之意,專以媚王安石也。
範子淵創浚河之役,文彥博爭之,命本行視,議如彥博。安石白出本分司西京。居三年,起知滁州,改廣州,召為工部侍郎。宜州蠻擾邊,道除龍圖閣待制、知桂州。至則諭溪洞酋長,戒邊吏勿生事,請選將練兵代戍,益市馬以足騎兵,宜州遂無事。民蔡寶全扇龍蕃與峒戶相仇殺,欲引兵致討以為功。本質之,色動,縛而投之海。蠻夷以為神。
諜告交人明年將入寇,使者實其言,詔訪,本曰:「使者在道,安得此?藉使有謀,何自先知之?」已而果妄。是時,既以順州賜李乾德,疆畫未正,交人緣是輒暴勿陽地而逐儂智會。智會來乞師,本檄問狀,乾德斂兵謝本,因請以宿桑八洞不毛之地賜之,南荒遂安。
轉運判官許彥先議通湖南鹽於西廣,計口授民,度可得息三十萬。本言:「桂管民貧地瘠,恐不堪命。」議遂格。入為吏部侍郎。逾年,力請外,仍請制、知洪州。言者謂本棄八洞為失謀,奪一官,徙杭州、江寧府,再知洪州。召還,卒於道。有文集、奏議共八十卷。
蕭注,字岩夫,臨江新喻人。磊落有大志,尤喜言兵。常言:「四方有事,吾將兵數萬,鼓行其間,戰必勝,攻必取,豈不快哉!」
舉進士,攝廣州番禺令。儂智高圍州數月,方舟數百攻城南,勢危甚。注自圍中出,募海濱壯士,得二千人,乘大舶集上流,因颶風起,縱火焚賊舟,破其眾。即日發縣門納援兵,民持牛酒、芻糧相繼入,城中人始有生意。自是每戰以勝歸。蔣偕上其功,擢禮賓副使、廣南駐泊都監。賊還據邕管,餘靖患其嘯誘諸洞,以屬注。注挺身入蠻中,施結恩信。狄青師次賓州,召會諸將,疑注倚賊聲勢為奸利,欲誅之。注覺,托為遊辭,不肯往。賊破,青始聞注前功,以知邕州。
智高走大理國,母與二弟寓特磨道。注帥師往討,獲一裨將。引致臥內,與之語,具得賊情,悉擒送闕下。拜西上閣門副使。募死士使入大理取智高,至則已為其國所殺,函首歸獻。轉為使。
居邕數年,陰以利啖廣源群蠻,密繕兵甲,乃上疏曰:「交阯雖奉朝貢,實包禍心,常以蠶食王土為事。往天聖中,鄭天益為轉運使,嘗責其擅賦雲河洞。今雲河乃落蠻數百里,蓋年侵歲吞,馴致於是。臣已盡得其要領,周知其要害。今不取,異日必為中國憂。願馳至京師,面陳方略。」未報,而甲洞申紹泰犯西平,五將被害。諫官論注不法致寇,罷為荊南鈐轄、提點刑獄。李師中又劾其沮威嗜利,略智高閹民為奴,發洞丁采黃金無帳籍可考。中使按驗頗有實,貶泰州團練副使。淮南轉運使言:「注椎牛屠狗,招集遊士,部勒為兵,教之騎射,請徙大州以縻之。」詔改鎮南軍節度副使。
近臣有訟注廣州功者,起為右監門將軍、邠州都監。熙甯初,以禮賓使知寧州。環慶李信之敗,列城皆堅壁,注獨啟關夜宴如平時。複閣門使,管幹麟府軍馬。辭雲:「身本書生,差長拊納,不閑戰鬥,懼無以集事。」時有言「交人挫於占城,眾不滿萬,可取也」。遂以注知桂州。
入覲,神宗問攻取之策,對曰:「昔者臣有是言,是時溪洞之兵,一可當十;器甲堅利,親信之人皆可指呼而使。今兩者不如昔,交人生聚教訓十五年矣,謂之 '兵不滿萬',妄也。」既至桂,種酋皆來謁。注延訪山川曲折,老幼安否,均得其歡心,故李乾德動息必知之。然有獻征南策者,輒不聽。會沈起以平蠻自任,帝使代注而罷,注歸,卒於道,年六十一。詔優錄其子,賻絹三百。
注有膽氣,嗜殺,而能相人。自陝西還,帝問注:「韓絳為安撫使,施設何如?」對曰:「廟算深遠,臣不能窺。然知絳當位極將相。」帝喜曰:「果如卿言,絳必成功。」問王安石,曰:「安石牛目虎顧,視物如射,意行直前,敢當天下大事。然不如絳得和氣為多,惟氣和能養萬物爾。」王韶為建昌參軍,注曰:「君他日類孫沔,但壽不及。」後皆如其言。
儂智高犯南海,畋為安撫使,辟參軍謀。使下英江會諸將議擊,未至,智高解去。弼舍舟,從其徒數十人,間關步出赴畋。次臨賀,大將蔣偕適戰死,餘眾畏亡將被誅,多降賊。弼數與之遇,亟矯畋命揭榜道上,諭使歸,許以不死,凡得千五百人。府罷,調陽朔令。課民植木官道旁,夾數百里,自是行者無夏秋暑暍之苦,它郡縣悉效之。攝興安令。移書說桂守蕭固浚靈渠以通漕,不聽;至李師中,卒浚之。師征安南,饋餉於是乎出,大為民利。
知賓、容、欽三州,換崇儀副使,遷為使,知邕州。邕經儂寇,井隧蕩然,人不樂其生。弼綏輯惠養,至忘其勤。諸峒獻土物求內附,弼降意撫答,謝其贄,皆感悅無犯邊者。邕地卑下,水易集,夏大雨彌月,弼登城以望,三邊皆漫為陂澤,亟窒垠江三門,諭兵民即高避害。俄而水大至,弼身先版歃,召僚吏賦役,為土囊千餘置道上,水果從竇入,隨塞之。城雖不壞,而人皆乏食,則為發廩以振于內,方舟以饁于外,水不及女牆者三板,旬有五日乃退,公私一無所失亡。自橫、潯以東數州皆沒。弼久於邕,請便郡,徙鼎州。章惇經理五溪蠻事,薦為辰州,遷皇城使。降北江彭師宴,授忠州刺史。
郭逵南征,轉弼康州團練使,複知邕州。民再罹禍亂,散匿山谷,弼率百騎深入左江峒,民知其至,扶老攜幼以歸。逵帥官軍臨富良江,使弼殿。交人納款,逵欲班師,恐為所襲。乃以計夜起,軍不整,騎步相蹈藉亂行。賊隔江陰伺覘,知弼殿,弗敢追。弼申令帳下毋動,遲明,結隊徐行,逵賴以善還。建所得廣源峒為順州,桄榔為縣。進弼西上閣門使,留知順州。
州去邕二千里,多毒草瘴霧,戍卒死者什七八,弼亦疾甚,然蚤莫勞軍,視其良苦,意氣激揚,士莫不感泣,強奮起為用。交人襲取桄榔,揚聲欲圖州,獨難弼。弼素得人心,賊動息皆先知。獲間諜不殺,諭以逆順,縱之去,恩威兩施,以是終弼在不敢犯。加東上閣門使,未拜而卒。詔錄其家五人。
弼能為詩,好士樂施,所得俸祿,悉以與人,家至貧不恤也。既死,妻在鄉里,僦屋以居。
林廣,萊州人。以捧日軍卒為行門,授內殿崇班,從環慶蔡挺麾下。李諒祚寇大順城,廣射中之。李信敗于荔原,廣引兵西入,破十二盤,攻白豹、金湯,皆先登。夜過洛河,夏人來襲,廣揚聲選強弩列岸側,實卷甲疾趨,夏人疑不敢渡。嘗護中使臨邊,將及烏雞川,遽率眾循山行。道遇熟羌以險告,廣不答,夏人果伏兵于川,計不行而去。告者乃諜也。
夏人圍柔遠城,廣止守,戒士卒即有變毋得輕動。火夜起積薪中,眾屯守自若。明日,敵至馬平川,大持攻具來。廣被甲啟他門鼓而出,若將奪其馬,敵舍城救馬,廣複入,益修守備,夜募死士斫其營。夏人數失利,始引退。累遷禮賓使。韓絳奏為本道將。
慶兵據北城叛,廣在南城,望其眾進退不一,曰:「是不舉軍亂也。」挺身縋城出其後,諭以逆順,皆投兵聽命。出者財三百人,廣語餘眾曰:「亂者去矣,汝曹事我久,能聽命,不唯得活,仍有功。」得百餘人。激厲要束,使反攻城下兵,禽戮皆盡,遂平北城。出追亂者,至石門山與之遇,諭之不肯降;縱兵尾擊,敵知不得免,始請命。廣曰:「不從吾言,今窘而就死,非降也。」悉斬之。遷本路都監。詔入對,神宗獎金湯、石門之功,慰賜甚厚,將使開熙河。辭以不習洮、隴事,乃遷鈐轄使,還徙鄜延。攻踏白城,功最,遷皇城使。進討洮羌,加帝禦器械、環慶副都總管。安南用師,詣闕請行。帝曰:「南方卑濕。知卿病足,西邊方開拓,宜複歸。」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英州刺史。邊臣或言:「往者劉平因救鄰道戰沒,今宜罷援兵。」廣曰:「此乃制賊長計也。使賊悉力寇一路,而他道不救,雖古名將亦無能為已。平之所以敗,非出援罪。」乃止。
再轉步軍都虞候。韓存寶討瀘蠻乞弟,逗撓不進,詔廣代之。廣至,閱兵合將,搜人材勇怯,三分之,日夕肄習,間椎牛享犒,士心皆奮。遣使開曉乞弟,仍索所亡卒。乞弟歸卒七人,奏書降而身不至。乃決策深入,陳師瀘水,率將吏東鄉再拜。誓之曰:「朝廷以存寶用兵亡狀,使我代之,要以必禽渠魁。今孤軍遠略,久駐賊境,退則為戮,冒死一戰,勝負未可知。縱死,猶有賞,愈於退而死也。與汝等戮力而進,可乎?」眾皆踴躍。廣挾所得渠帥及質子在軍,而令以次酋護餉,以是入箐道而無鈔略之患。師行有二途,從納溪抵江門近而險,從甯遠抵樂共壩遠而平。蠻意官軍必出江門,盛兵阻隘;而師趨樂共,蠻不能支,皆遁去。廣分兵繞帽溪,掩江門後,破其險,水際皆通行,益前進,每戰必捷。次落婆遠,乞弟遣叔父阿汝約降求退舍,又約不解甲。廣策其有異,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明日,乞弟擁千人出降,匿弩士氈裘,猶豫不前謝恩。廣發伏擊之,蠻奔潰,斬阿汝及大酋二十八人。乞弟以所乘馬授弟阿字,大將王光祖追斬之,軍中爭其屍,乞弟得從江橋下脫走。得其種落三萬,進次歸徠州,窮探巢穴,發故酋甫望個恕塚。天寒,士多墮指,而乞弟竟不可得。監軍先受密詔,聽引兵還,遂班師。
拜衛州防禦使、馬軍都虞候。西兵未解,上疏求面陳方略。及入見,言:「韓存寶雖有罪,功亦多,以今日朝廷待諸將,存寶不至死。」廣還部,至閿鄉,疽發斷頸卒,年四十八。
廣為人有風義,輕財好施,學通《左氏春秋》。臨事持重,長於料敵,以智損益《八陳圖》,又撰約束百餘條列上,邊地頗推行之。其名聞於西夏。秉常母梁氏將內侮,論中國將帥,獨畏廣,聞其南征,乃舉兵。然在瀘以敕書招蠻,既降而殺之,此其短也。遄被惡疾死,或以為殺降之報雲。
論曰:宋太宗既厭兵,一意安邊息民,海內大治。真宗、仁宗深仁厚澤,涵煦生民,然仁文有餘,義武不足,蓋是時中國之人,不見兵革之日久矣。於是契丹、西夏起為邊患,乃不吝繒帛以成和好。神宗撫承平之運,銳焉有為,積財練兵,志在刷恥,故一時材智之士,各得暴其所長,以興立事功,若熊本、蕭注、陶弼、林廣實然。本、注起身科第,弼能詩好士,廣學通《左氏春秋》。昔孫權勸呂蒙學,文武豈二致哉!本上書以媚時相,廣之征蠻,發塚殺降,君子疵之。
列傳第九十四
○種世衡子古諤誼孫朴師道師中
種世衡,字仲平,放之兄子也。少尚氣節,昆弟有欲析其貲者,悉推與之,惟取圖書而已。以放蔭補將作監主簿,累遷太子中舍。
嘗知涇陽縣,裏胥王知謙以奸利事敗,法當徙,遁去。比郊赦輒出,世衡曰「送府則會赦」,杖其脊而請罪于府,知府李諮奏釋之。後通判鳳州。州將王蒙正,章獻後姻家也,所為不法。嘗幹世衡以私,不聽,蒙正怒,乃誘知謙訟冤而陰助之,世衡坐流竇州,徙汝州。弟世材上一官以贖,為孟州司馬。久之,龍圖閣直學士李紘為辨其誣,宋綬、狄棐繼言之,除衛尉寺丞,曆監隨州酒,簽書同州、鄜州判官事。
西邊用兵,守備不足。世衡建言,延安東北二百里有故寬州,請因其廢壘而興之,以當寇沖,右可固延安之勢,左可致河東之粟,北可圖銀、夏之舊。朝廷從之,命董其役。夏人屢出爭,世衡且戰且城之。然處險無泉,議不可守。鑿地百五十尺,始至於石,石工辭不可穿,世衡命屑石一畚酬百錢,卒得泉。城成,賜名青澗城。遷內殿崇班、知城事。開營田二千頃,募商賈,貸以本錢,使通貨贏其利,城遂富實。間出行部族,慰勞酋長,或解與所服帶。嘗會客飲,有得敵情來告者,即以飲器予之,繇是屬羌皆樂為用。再遷洛苑副使、知環州。
蕃部有牛家族奴訛者,素屈強,未嘗出謁郡守,聞世衡至,遽郊迎。世衡與約,明日當至其帳,往勞部落。是夕大雪,深三尺。左右曰:「地險不可往。」世衡曰:「吾方結諸羌以信,不可失期。」遂緣險而進。奴訛方臥帳中,謂世衡必不能至,世衡蹴而起,奴訛大驚曰:「前此未嘗有官至吾部者,公乃不疑我耶!」率其族羅拜聽命。
羌酋慕恩部落最強,世衡嘗夜與飲,出侍姬以佐酒。既而世衡起入內,潛於壁隙中窺之。慕恩竊與侍姬戲,世衡遽出掩之,慕恩慚懼請罪。世衡笑曰:「君欲之耶?」即以遺之,由是得其死力。諸部有貳者,使討之無不克。有兀二族,世衡招之不至,即命慕恩出兵誅之。其後百餘帳皆自歸,莫敢貳。因令諸族置烽火,有急則舉燧,介馬以待。
葛懷敏敗,率羌兵數千人以振涇原,無敢後者。嘗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辭某事、請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人人自厲,皆精於射,繇是數年敵不敢近環境。
遷東染院使、環慶路兵馬鈐轄。范仲淹檄令與蔣偕築細腰城,世衡時臥病,即起,將所部甲士晝夜興築,城成而卒。
初,世衡在青澗城,元昊未臣,其貴人野利剛浪夌、遇乞兄弟有材謀,皆號大王。親信用事,邊臣欲以謀間之。慶曆二年,鄜延經略使龐籍,兩為保安軍守劉拯書,賂蕃部破醜以達野利兄弟,而涇原路王沿、葛懷敏亦遣人持書及金寶以遣遇乞。會剛浪夌令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詣世衡請降,世衡知其詐,曰:「與其殺之,不若因以為間。」留使監商稅,出入騎從甚寵。有僧王光信者,趫勇善騎射,習知蕃部山川道路。世衡出兵,常使為鄉導,數蕩族帳,奏以為三班借職,改名嵩。世衡為蠟書,遣嵩遺剛浪夌,言浪埋等已至,朝廷知王有向漢心,命為夏州節度使,奉錢月萬緡,旌節已至,趣其歸附,以棗綴畫龜,喻其早歸之意。剛浪夌得書大懼,自所治執嵩歸元昊。元昊疑剛浪夌貳己,不得還所治,且錮嵩穽中。使其臣李文貴以剛浪夌旨報世衡,且言不達所遺書意,或許通和,願賜一言。世衡以白籍。時朝廷已欲招拊,籍召文貴至,諭以國家寬大開納意,縱使還報。元昊得報,出嵩,禮之甚厚,使與文貴偕來。自是繼遣使者請降,遂稱臣如舊。世衡聞野利兄弟已誅,為文越境祭之。籍疏嵩勞,具言元昊未通時,世衡畫策遣嵩冒艱險間其君臣,遂成猜貳,因此與中國通,請優進嵩官。遷三班奉職。後嵩因對自陳,又進侍禁、閣門祗候。
世衡死,籍為樞密使。世衡子古上書訟父功,為籍所抑。古複上書,遂贈世衡成州團練使,詔流內銓授古大縣簿尉,押還本貫。籍既罷,古複辯理,下禦史考驗,以籍前奏王嵩疏為定。詔以其事付史官,聽古從官便郡。
世衡在邊數年,積穀通貨,所至不煩縣官益兵增饋。善撫養士卒,病者遣一子專視其食飲湯劑,以故得人死力。及卒,羌酋朝夕臨者數日,青澗及環人皆畫象祠之。子古、諤、診,皆有將材。關中號曰「三種」。誼,其幼子也。孫朴、師道、師中。
古字大質,少慕從祖放為人,不事科舉。當任官,辭以與弟,時稱「小隱君」。世衡卒,錄古為天興尉,累轉西京左藏庫副使、涇原路都監、知原州。
羌人犯塞,古禦之。斬級數百。築城鎮戎之北,以據要害。神宗召對,遷通事舍人,官其三弟。與弟診破環州折薑會,斬首二千級,遷西上閣門副使。民有損直鬻田於熟羌以避役者,古按其狀,得良田三千頃,丁四千,悉刺為民兵。曆環慶、永興軍路鈐轄。
坐訟範純仁不當,奪一官,知寧州,徙鎮戎軍。熙河師十萬道境上,須芻糧,僚佐以他路為言。古曰:「均王師也。」命給之。又徙鄜、隰二州,卒,年七十。
古明達孝義。弟諤坐擅興系獄,乞納官贖其罪。世衡遺張問田千畝,問返之,而世衡死,古終不復受。然世衡受知於范仲淹,因立青澗功,而古以私憾訟純仁,士論少之。
諤字子正,以父任累官左藏庫副使,延帥陸詵薦知青澗城。
夏酋令夌內附,詵恐生事,欲弗納,諤請納之。夏人來索,詵問所以報,諤曰:「必欲令夌,當以景詢來易。」乃止。詢者,中國亡命至彼者也。
夏將嵬名山部落在故綏州,其弟夷山先降,諤使人因夷山以誘之,賂以金盂,名山小吏李文喜受而許降,而名山未之知也。諤即以聞,詔轉運使薛向及陸詵委諤招納。諤不待報,悉起所部兵長驅而前,圍其帳。名山驚,援槍欲鬥,夷山呼曰:「兄已約降,何為如是?」文喜因出所受金盂示之,名山投槍哭,遂舉眾從諤而南。得酋領三百、戶萬五千、兵萬人。將築城,詵以無詔出師,召諤還。軍次懷遠,晨起方櫛,敵四萬眾坌集,傅城而陳。諤開門以待,使名山帥新附百餘人挑戰,諤兵繼之,鼓行而出。至晉祠據險,使偏將燕達、劉甫為兩翼,身為中軍,乃閉壘,悉老弱乘城鼓噪以疑賊。已而合戰,追擊二十裏,俘馘甚眾,遂城綏州。詵劾諤擅興,且不稟節制,欲捕治,未果而詵徙秦。言者交攻之,遂下吏,貶秩四等,安置隨州。會侯可以言水利入見,神宗問其事,對曰:「種諤奉密旨取綏而獲罪,後何以使人?」帝亦悔,複其官。
韓絳宣撫陝西,用為鄜延鈐轄。絳城囉兀,規橫山,令諤將兵二萬出無定川,命諸將皆受節度,起河東兵會銀州。城成而慶卒叛,詔罷師,棄囉兀,責授汝州團練副使。再貶賀州別駕,移單州,又移華州。絳再相,訟其前功,複禮賓副使、知岷州。董氈將鬼章聚兵於洮、岷,新羌多叛,諤討襲誅之。從李憲出塞,收洮州,下逋宗、講珠、東宜諸城,掩擊至大河,斬首七千級。
遷東上閣門使、文州刺史、知涇州,徒鄜延副總管。上言:「夏主秉常為其母所囚,可急因本路官搗其巢穴。」遂入對,大言曰:「夏國無人,秉常孺子,臣往持其臂以來耳。」帝壯之,決意西討,以為經略安撫副使,諸將悉聽節制。諤即次境上,帝以諤先期輕出,使聽令于王中正。敵屯兵夏州,諤率本路並畿內七將兵攻米脂,三日未下。夏兵八萬來援,諤禦之無定川,伏兵發,斷其首尾,大破之,降守將令介訛遇。捷書聞,帝大喜,群臣稱賀,遣中使諭獎,而罷中正。諤留千人守米脂,進次銀、石、夏州,不見敵。始,被詔當會靈武,諤迂枉不進,士卒饑憊,欲以糧運不繼歸罪轉運使李稷。駐軍麻家平,大校劉歸仁以眾潰,詔令班師。猶遷鳳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諤謀據橫山之志未已,遣子樸上其策。帝召樸問狀,擢為閣門祗候。將進城橫山,命徐禧、李舜舉使鄜延計議。諤言:「橫山延袤千里,多馬宜稼,人物勁悍善戰,且有鹽鐵之利,夏人恃以為生;其城壘皆控險,足以守禦。今之興功,當自銀州始。其次遷宥州,又其次修夏州,三郡鼎峙,則橫山之地已囊括其中。又其次修鹽州,則橫山強兵戰馬、山澤之利,盡歸中國。其勢居高,俯視興、靈,可以直覆巢穴。」而禧與沈括定議移銀州,城永樂,與諤始謀異,乃奏留諤守延。既而永樂受圍,諤觀望不救,帝冀其後效,置不問,且虞賊至,就命知延州。疽發背卒,年五十七。
諤善馭士卒,臨敵出奇,戰必勝,然詐誕殘忍,左右有犯立斬,或先刳肺肝,坐者掩面,諤飲食自若。敵亦畏其敢戰,故數有功。李稷之饋軍也,旦入諤營,軍吏鳴鼓聲喏。諤呼問吏曰:「軍有幾帥?要當借汝頭以代運使。」即叱斬之。稷惶怖遽出。嘗渡河,猝遇敵,紿門下客曰:「事急矣,可衣我衣,乘我馬,從旗鼓千騎,亟趨大軍。」客信之,敵以為諤,追之,幾不免。自熙寧首開綏州,後再舉西征,皆其兆謀,卒致永樂之禍。議者謂諤不死,邊事不已。
誼字壽翁。熙甯中,古入對,神宗問其家世,命誼以官。從高遵裕複洮、岷,又平山后羌,至熙河副將。
使青唐,董氈遣鬼章迎候境上,取道故為回枉,以誇險遠。誼固習其地裏,誚之曰:「爾跳樑坎井間,謂我不知遠近邪?」命趨便道。鬼章怒,脅以兵,誼聲氣不動,卒改塗。外為路都監。自蘭州渡河討賊,斬首六百,累轉西京使。元祐初,知岷州。鬼章誘殺景思立,後益自矜,大有窺故土之心,使其子詣宗哥請益兵入寇,且結屬羌為內應。誼刺得其情,上疏請除之。詔遣游師雄就商利害,遂與姚兕合兵出討。羌迎戰,擊走之,追奔至洮州。誼亟進攻,晨霧蔽野,跬步不可辨。誼曰:「吾軍遠來,彼固不知厚薄,乘此可一鼓而下也。」遂親鼓之。有頃,霧霽,先登者已得城,鬼章就執。誼戲問之曰:「別後安否?」不能對,徐謂人曰:「我生惡種使,今日果為所擒。天不使我複有故土,命也。」遂俘以歸。拜西上閣門使、康州刺史,徙知鄜州。
夏人犯延安,趙禼使誼統諸將。敵聞誼至,皆潰去。延人謂:「得誼,勝精兵二十萬。」進熙河鈐轄、知蘭州。蘭與通遠皆絕塞,中間保障不相接,腴田多棄不耕,誼請城李諾平以扼沖要。會遷東上閣門使、保州團練使,卒,年五十五。
誼倜儻有氣節,喜讀書。蒞軍整嚴,令一下,死不敢避;遇敵,度不勝不出,故每戰未嘗負敗。岷羌酋包順、包誠恃功驕恣,前守務姑息,誼至,厚待之。適有小過,叱下吏,將置法,順、誠叩頭伏罪,願效命以贖,乃使輸金出之,群羌畏惕。及洮州之役,二人功最多。
朴以父任右班殿直,積勞,遷至皇城使、昌州刺史,徙熙河蘭會鈐轄兼知河州,安撫洮西沿邊公事。
河南蕃部叛,屬羌阿章率他族拒官軍,熙帥胡宗回使樸出討。時樸至州才二日,以賊鋒方銳,且盛寒,欲姑徐之,而宗回馳檄至六七,不得已,遂出兵。羌知樸來,伏以待。樸遇伏,首尾不相應,樸殊死戰,為賊所殺,以馬負其屍去。羌乘勝追北。師還遇隘,壅迮不得行。偏將王舜臣者善射,以弓卦臂,獨立敗軍後。羌來可萬騎,有七人介馬而先。舜臣念此必羌酋之尤桀黠者,不先殪之,吾軍必盡。乃宣言曰:「吾令最先行者眉間插花。」引弓三發,隕三人,皆中面;餘四人反走,矢貫其背。萬騎咢眙莫敢前,舜臣因得整眾。須臾,羌複來。舜臣自申及酉,抽矢千餘發,無虛者。指裂,血流至肘。薄暮,乃得逾隘。將士氣奪,無敢複言戰。當是時,微舜臣則師殲矣。事聞,贈樸雄州防禦使,官其後十人。
師道字彝叔。少從張載學,以蔭補三班奉職,試法,易文階,為熙州推官、權同穀縣。縣吏有田訟,彌二年不決。師道繙閱案牘,窮日力不竟,然所訟止母及兄而已。引吏詰之曰:「母、兄,法可訟乎。汝再期擾鄉里足未?」吏叩頭服罪。
通判原州,提舉秦鳳常平。議役法忤蔡京旨,換莊宅使、知德順軍。又謂其詆毀先烈,罷入黨籍,屏廢十年。以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涇原都鈐轄知懷德軍。夏國畫境,其人焦彥堅必欲得故地,師道曰:「如言故地,當以漢、唐為正,則君家疆土益蹙矣。」彥賢無以對。
童貫握兵柄而西,翕張威福,見者皆旅拜,師道長揖而已。召詣闕,徽宗訪以邊事,對曰:「先為不可勝,來則應之。妄動生事,非計也。」貫議徙內郡弓箭手實邊,而指為新邊所募。帝複訪之,對曰:「臣恐勤遠之功未立,而近擾先及矣。」帝善其言,賜襲衣、金帶,以為提舉秦鳳弓箭手。時五路並置官,帝謂曰:「卿,吾所親擢也。」貫滋不悅,師道不敢拜,以請,得提舉崇福宮。久之,知西安州。
夏人侵定邊,築佛口城,率師往夷之。始至渴甚,師道指山之西麓曰:「是當有水。」命工求之,果得水滿穀。累遷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洺州防禦使、知渭州。督諸道兵城席葦,土賦工,敵至,堅壁葫蘆河。師道陳於河滸,若將決戰者。陰遣偏將曲克徑出橫嶺,揚言援兵至,敵方駭顧,楊可世潛軍軍其後,姚平仲以精甲衷擊之,敵大潰,斬首五十級,獲橐駝、馬牛萬計,其酋僅以身免。卒城而還。
又詔帥陝西、河東七路兵征臧底城,期以旬日必克。既薄城下,敵守備甚固。官軍小怠,列校有據胡床自休者,立斬之,屍於軍門。令曰:「今日城不下,視此。」眾股栗,噪而登城,城即潰,時兵至才八日。帝得捷書喜,進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應道軍承宣使。
從童貫為都統制,拜保靜軍節度使。貫謀伐燕,使師道盡護諸將。師道諫曰:「今日之舉,譬如盜入鄰家不能救,又乘之而分其室焉,無乃不可乎?」貫不聽。既次白溝,遼人噪而前,士卒多傷。師道先令人持一巨梃自防,賴以不大敗。遼使來請曰:「女真之叛本朝,亦南朝之所甚惡也。今射一時之利,棄百年之好,結豺狼之鄰,基他日之禍,謂為得計可乎?救災恤鄰,古今通義,惟大國圖之。」貫不能對,師道複諫宜許之,又不聽,密劾其助賊。王黼怒,責為右衛將軍致仕,而用劉延慶代之。延慶敗績于盧溝,帝思其言,起為憲州刺史、知環州,俄還保靜軍節度使,複致仕。
金人南下,趣召之,加檢校少保、靜難軍節度使、京畿河北制置使,聽便宜檄兵食。師道方居南山豹林谷,聞命即東。過姚平仲,有步騎七千,與之俱北。至洛陽,聞斡離不已屯京城下,或止勿行曰:「賊勢方銳,願少駐汜水,以謀萬全。」師道曰:「吾兵少,若遲回不進,形見情露,祗取辱焉。今鼓行而前,彼安能測我虛實?都人知吾來,士氣自振,何憂賊哉!」揭榜沿道,言種少保領西兵百萬來。遂抵城西,趨汴水南,徑逼敵營。金人懼,徙砦稍北,斂遊騎,但守牟駝岡,增壘自衛。
時師道春秋高,天下稱為「老種」。欽宗聞其至,喜甚,開安上門,命尚書右丞李綱迎勞。時已議和,入見,帝問曰:「今日之事,卿意如何?」對曰:「女真不知兵,豈有孤軍深入人境而能善其歸乎?」帝曰:「業已講好矣。」對曰「臣以軍旅之事事陛下,余非所敢知也。」拜檢校少傅、同知樞密院、京畿兩河宣撫使,諸道兵悉隸焉。以平仲為都統制。師道時被病,命毋拜,許肩輿入朝。金使王汭在廷頡頏,望見師道,拜跪稍如禮。帝顧笑曰:「彼為卿故也。」京城自受圍,諸門盡閉,市無薪菜。師道請啟西、南壁,聽民出入如常。金人有擅過偏將馬忠軍者,忠斬其六人。金人來訴,師道付以界旗,使自為制,後無有敢越佚者。又請緩給金幣,使彼惰歸,扼而殲諸河,執政不可。
種氏、姚氏皆為山西巨室,平仲父古方以熙河兵入援。平仲慮功名獨歸種氏。乃以士不得速戰為言達於上。李綱主其議,令城下兵緩急聽平仲節度。帝日遣使趣師道戰,師道欲俟其弟秦鳳經略使師中至,奏言過春分乃可擊。時相距才八日,帝以為緩,竟用平仲斫營,以及於敗。既敗,李邦彥議割三鎮,師道爭之不得。李綱罷,太學諸生、都人伏闕願見種、李,詔趣使彈壓。師道乘車而來,眾褰廉視之,曰:「果我公也。」相率聲喏而散。
金師退,乃罷為中太一宮使。禦史中丞許翰見帝,以為不宜解師道兵柄。上曰:「師道老矣,難用,當使卿見之。」令相見於殿門外。師道不語,翰曰:「國家有急,詔許訪所疑,公勿以書生之故不肯談。」師道始言:「我眾彼寡,但分兵結營,控守要地,使彼糧道不通,坐以持久,可破也。」翰歎味其言,複上奏謂師道智慮未衰,尚可用。於是加檢校少師,進太尉,換節鎮洮軍,為河北、河東宣撫使,屯滑州,實無兵自隨。
師道請合關、河卒屯滄、衛、孟、滑,備金兵再至。朝論以大敵甫退,不宜勞師以示弱,格不用。既而師中戰死,姚古敗,朝廷震悚,召師道還。太原陷,又使巡邊。次河陽,遇王汭,揣敵必大舉,亟上疏請幸長安以避其鋒。大臣以為怯,複召還。既至,病不能見。十月,卒,年七十六。帝臨奠,哭之慟,贈開府儀同三司。
京師失守,帝搏膺曰:「不用種師道言,以至於此!」金兵之始退也,師道申前議,勸帝乘半濟擊之,不從,曰:「異日必為國患。」故追痛其語。建炎中,加贈少保,諡曰忠憲。
師中字端孺。曆知環、濱、邠州、慶陽府、秦州,侍衛步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房州觀察使,奉甯軍承宣使。
金人內侵,詔提秦鳳兵入援,未至而敵退,乃以二萬人守滑。遣副姚古為河北制置使,古援太原,師中援中山、河間。或謂師中自磁、相而北,金人若下太行,則勢不能自還,此段凝師於河上比也。時大臣立議矛盾,樞密主破敵,而三省令護出之。師中渡河,即上言:「粘罕已至澤州,臣欲由邢、相間捷出上黨,搗其不意,當可以逞。」朝廷疑不用。乾離不還,師中逐出境。粘罕至太原,悉破諸縣,為鎖城法困之,內外不相通。姚古雖複隆德、威勝,扼南北關,而不能解圍。於是詔師中由井陘道出師,與古掎角,進次平定軍,乘勝複壽陽、榆次,留屯真定。時粘罕避暑雲中,留兵分就畜牧,覘者以為將遁,告諸朝。知樞密院許翰信之,數遣使督師中出戰,且責以逗撓。師中歎曰:「逗撓,兵家大戮也。吾結髮從軍,今老矣,忍受此為罪乎!」即日辦嚴,約古及張灝俱進,輜重賞犒之物,皆不暇從行。五月,抵壽陽之石坑,為金人所襲。五戰三勝,回趨榆次,去太原百里,而古、灝失期不至,兵饑甚。敵知之,悉眾攻,右軍潰而前軍亦奔。師中獨以麾下死戰,自卯至巳,士卒發神臂弓射退金兵,而賞齎不及,皆憤怨散去,所留者才百人。師中身被四創,力疾鬥死。
師中老成持重,為時名將,諸軍自是氣奪。劉韐言:「師中聞命即行,奮不顧身,雖古忠臣,不過也。」請加優贈,以勸死國者。詔贈少師,諡曰莊湣。
論曰:宋懲五季藩鎮之弊,稍用逢掖治邊陲、領介胄。然兵勢國之大事,非素明習,而欲應變決策於急遽危難之際,豈不僕哉。種氏自世衡立功青澗,撫循士卒,威動羌、夏,諸子俱有將材,至師道、師中已三世,號山西名將。徽宗任宦豎起邊釁,師道之言不售,卒基南北之禍。金以孤軍深入,師道請遲西師之至而擊之,長驅上黨;師中欲出其背以掩之,可謂至計矣。李綱、許翰顧以為怯緩逗撓,動失機會,遂至大衄,而國隨以敗,惜哉!
列傳第九十五
○司馬光子康呂公著子希哲希純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待制。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群兒戲于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為圖。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乃簪一枝。
除奉禮郎,時池在杭,求籤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丁內外艱,執喪累年,毀瘠如禮。服除,簽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樞密副使龐籍薦為館閣校勘,同知禮院。中官麥允言死,給鹵簿。光言:「繁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視繁纓,不亦大乎。」夏竦賜諡文正,光言:「此諡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當之?」改文莊。加集賢校理。
從龐籍辟,通判並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為河東患。籍命光按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籍得罪去。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
改直秘閣、開封府推官。交趾貢異獸,謂之麟,光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為瑞,願還其獻。」又奏賦以風。修起居注,判禮部。有司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光言:「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為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為災當益甚,不當賀。」從之。
同知諫院。蘇轍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將黜之,光言:「轍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宜黜。」詔置末級。
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諫官範鎮首發其議,光在並州聞而繼之,且貽書勸鎮以死爭。至是,複面言:「臣昔通判並州,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聞命,複上疏曰:「臣向者進說,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為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未幾,詔英宗判宗正,辭不就,遂立為皇子,又稱疾不入。光言:「皇子辭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袞國公主嫁李瑋,不相能,詔出瑋衛州,母楊歸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主。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獨無雨露之感乎?瑋既黜,主安得無罪?」帝悟,降主沂國,待李氏恩不衰。進知制誥,固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時朝政頗姑息,胥史喧嘩則逐中執法,輦官悖慢則退宰相,衛士凶逆而獄不窮治,軍卒詈三司使而以為非犯階級。光言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充媛董氏薨,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制惟皇后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定後宮封贈法,後與妃俱贈三代,光論:「妃不當與後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席,正為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聖光獻後同聽政。光上疏曰:「昔章獻明肅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小人,負謗海內。今攝政之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漢宣帝為孝昭後,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後詔兩制集議濮王典禮,學士王珪等相視莫敢先,光獨奮筆書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王宜准封贈期親尊屬故事,稱為皇伯,高官大國,極其尊榮。」議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為按。既上與大臣意殊,禦史六人爭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請與俱貶。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訴于朝。光與呂誨乞加宜罪,不從。明年,夏人犯邊,殺略吏士。趙滋為雄州,專以猛悍治邊,光論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魚界河,伐柳白溝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為不材,將代之。光謂:「國家當戎夷附順時,好與之計較末節,及其桀驁,又從而姑息之。近者西禍生於高宜,北禍起于趙滋;時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以生事為能,漸不可長。宜敕邊吏,疆場細故輒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遺賜直百余萬,光率同列三上章,謂:「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乾興故事。若遺賜不可辭,宜許侍從上進金錢佐山陵。」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遣舅氏,義不藏於家。後還政,有司立式,凡後有所取用,當覆奏乃供。光雲:「當移所屬使立供已,乃具數白後,以防矯偽。」
曹佾無功除使相,兩府皆遷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遷除無名,則宿衛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已而遷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復爭之,因論:「守忠大奸,陛下為皇子,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構,國之大賊。乞斬于都市,以謝天下。」責守忠為節度副使,蘄州安置,天下快之。
詔刺陝西義勇二十萬,民情驚撓,而紀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韓琦。琦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驁,使驟聞益兵二十萬,豈不震懾?」光曰:「兵之貴先聲,為無其實也,獨可欺之於一日之間耳。今吾雖益兵,實不可用,不過十日,彼將知其詳,尚何懼?」琦曰:「君但見慶曆間鄉兵刺為保捷,憂今複然,已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矣。」光曰:「朝廷嘗失信,民未敢以為然,雖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無憂。」光曰:「公長在此地,可也;異日他人當位,因公見兵,用之運糧戍邊,反掌間事耳。」琦嘿然,而訖不為止。不十年,皆如光慮。
王廣淵除直集賢院,光論其奸邪不可近:「昔漢景帝重衛綰,周世宗薄張美。廣淵當仁宗之世,私自結于陛下,豈忠臣哉?宜黜之以厲天下。」進龍圖閣直學士。
神宗即位,擢為翰林學士,光力辭。帝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何辭為?」對曰:「臣不能為四六。」帝曰:「如兩漢制詔可也;且卿能進士取高第,而雲不能四六,何邪?」竟不獲辭。
禦史中丞王陶以論宰相不押班罷,光代之,光言:「陶由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複為。臣願俟既押班,然後就職。」許之。遂上疏論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說甚備。且曰:「臣獲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獻,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禦藥院內臣,國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近歲暗理官資,非祖宗本意。因論高居簡奸邪,乞加遠竄。章五上,帝為出居簡,盡罷寄資者。既而複留二人,光又力爭之。張方平參知政事,光論其不葉物望,帝不從。還光翰林兼侍讀學士。
光常患歷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鑒,遂為《通志》八卷以獻。英宗悅之,命置局秘閣,續其書。至是,神宗名之曰《資治通鑒》,自製《序》授之,俾日進讀。
詔錄潁邸直省官四人為閣門祗候,光曰:「國初草創,天步尚艱,故禦極之初,必以左右舊人為腹心耳目,謂之隨龍,非平日法也。閣門祗候在文臣為館職,豈可使廝役為之。」
西戎部將嵬名山欲以橫山之眾,取諒祚以降,詔邊臣招納其眾。光上疏極論,以為:「名山之眾,未必能制諒祚。幸而勝之,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眾歸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獨失信諒祚,又將失信於名山矣。若名山余眾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見侯景之事乎?」上不聽,遣將種諤發兵迎之,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號,光當答詔,言:「先帝親郊,不受尊號。末年有獻議者,謂國家與契丹往來通信,彼有尊號我獨無,於是複以非時奉冊。昔匈奴冒頓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不聞漢文帝複為大名以加之也。願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悅,手詔獎光,使善為答辭,以示中外。
執政以河朔旱傷,國用不足,乞南郊勿賜金帛。詔學士議,光與王珪、王安石同見,光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也。」安石曰:「常袞辭堂饌,時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世急務,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光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此蓋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爭議不已。帝曰:「朕意與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會安石草詔,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不敢複辭。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邇英進讀,至曹參代蕭何事,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對曰:「寧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漢武取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漢業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呂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者, '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風朝廷耳。」帝問光,光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諸侯變禮易樂者,王巡守則誅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是為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執政侵其事。今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則胥吏矣。今為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則以他語詆光。帝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舉錢出息,尚能蠶食下戶,況懸官督責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願取則與之,不願不強也。」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昔太宗平河東,立糴法,時米鬥十錢,民樂與官為市。其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世世患。臣恐異日之青苗,亦猶是也。」帝曰:「坐倉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糴米百萬斛,則省東南之漕,以其錢供京師。」光曰:「東南錢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棄其有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光言,至論也。」
它日留對,帝曰:「今天下洶洶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眾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論其是非。今條例司所為,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為是耳,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為天下邪?」帝欲用光,訪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內懷附之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大機也。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為重。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立赤幟也。」
安石以韓琦上疏,臥家求退。帝乃拜光樞密副使,光辭之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誠能罷制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過謂使者騷動州縣,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憂,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資於人。今出錢貸民而斂其息,富者不願取,使者以多散為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負,必令貧富相保,貧者無可償,則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責使代償數家之負。春算秋計,輾轉日滋,貧者既盡,富者亦貧。十年之外,百姓無複存者矣。又盡散常平錢谷,專行青苗,它日若思複之,將何所取?富室既盡,常平已廢,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民之羸者必委死溝壑,壯者必聚而為盜賊,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謂曰:「樞密,兵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為辭。」對曰:「臣未受命,則猶侍從也,于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光乃得請,遂求去。
葵天申為察訪,妄作威福,河南尹、轉運使敬事之如上官;嘗朝謁應天院神禦殿,府獨為設一班,示不敢與抗。光顧謂台吏曰:「引蔡寺丞歸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監竹木務官富贊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
元豐五年,忽得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置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可。」又將以為東宮師傅。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資治通鑒》未就,帝尤重之,以為賢于荀悅《漢紀》,數促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及書成,加資政殿學士。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
帝崩,赴闕臨,衛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沖,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光謂:「開言路。」詔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悅者,設六語雲:「若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進;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罰無赦。」後複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言,言則入六事矣。」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者以千數。
起光知陳州,過闕,留為門下侍郎。蘇軾自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但毛舉細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所建,為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眾議甫定。遂罷保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複其舊。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無此事。」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複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光歎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簡與呂公著雲:「光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所托,今以屬公。」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諸將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廢提舉常平司,以其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邊計以和戎為便。謂監司多新進少年,務為刻急,令近臣於郡守中選舉,而於通判中舉轉運判官。又立十科薦士法。皆從之。
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令子康扶入對,且曰:「毋拜。」遂罷青苗錢,複常平糶糴法。兩宮虛己以聽。遼、夏使至,必問光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毋輕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為戒,光曰:「死生,命也。」為之益力。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千。詔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陝州。諡曰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京師人罷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畫像以祀,飲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
光於物澹然無所好,於學無所不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紹聖初,禦史周秩首論光誣謗先帝,盡廢其法。章惇、蔡卞請發塚斫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諡,僕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戶參軍。徽宗立,複太子太保。蔡京擅政,複降正議大夫,京撰《奸黨碑》,令郡國皆刻石。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於後世。」聞者愧之。
靖康元年,還贈諡。建炎中,配饗哲宗廟庭。
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敏學過人,博通群書,以明經上第。光修《資治通鑒》,奏檢閱文字。丁母憂,勺飲不入口三日,毀幾滅性。光居洛,士之從學者退與康語,未嘗不有得。塗之人見其容止,雖不識,皆知其為司馬氏子也。以韓絳薦,為秘書,由正字遷校書郎。光薨,治喪皆用《禮經》家法,不為世俗事。得遺恩,悉以與族人。服除,召為著作佐郎兼侍講。
上疏言:「比年以來,旱為虐,民多艱食。若複一不稔,則公私困竭,盜賊可乘。自古聖賢之君,非無水旱,惟有以待之,則不為甚害。願及今秋熟,令州縣廣糴,民食所餘,悉歸於官。今冬來春,令流民就食,候鄉里豐穰,乃還本土。凡為國者,一絲一毫皆當愛惜,惟於濟民則不宜吝。誠能捐數十萬金帛,以為天下大本,則天下幸甚。」拜右正言,以親嫌未就職。
為哲宗言前世治少亂多,祖宗創業之艱難,積累之勤勞,勸帝及時向學,守天下大器,且勸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訓迪,其言切至。邇英進講,又言:「《孟子》於書最醇正,陳王道尤明白,所宜觀覽。」帝曰:「方讀其書」。尋詔講官節以進。
康自居父喪,居廬疏食,寢於地,遂得腹疾,至是不能朝謁。賜優告。疾且殆,猶具疏所當言者以待,曰:「得一見天子極言而死無恨。」使召醫李積於兗。積老矣,鄉民聞之,往告曰:「百姓受司馬公恩深,今其子病,願速往也。」來者日夜不絕,積遂行;至,則不可為矣。年四十一而卒。公卿嗟痛于朝,士大夫相吊于家,市井之人,無不哀之。詔贈右諫議大夫。
康為人廉潔,口不言財。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賜白金二千兩,康以費皆官給,辭不受。不聽。遣家吏如京師納之,乃止。
論曰:熙寧新法病民,海內騷動,忠言讜論,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擯棄不用。聚斂之臣日進,民被其虐者將二十年。方是時,光退居於洛,若將終身焉。而世之賢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婦,日夕引領望其為相,至或號呼道路,願其毋去朝廷,是豈以區區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德之盛而誠之著也。
康濟美象賢,不幸短命而死,世尤惜之。然康不死,亦將不免於紹聖之禍矣。
呂公著,字晦叔,幼嗜學,至忘寢食。父夷簡器異之,曰:「他日必為公輔。」恩補奉禮郎,登進士第,召試館職,不就。通判潁州,郡守歐陽修與為講學之友。後修使契丹,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首以公著對。判吏部南曹,仁宗獎其恬退,賜五品服。除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壽星觀營真宗神禦殿,公著言:「先帝已有三種禦,而建立不已,殆非祀無豐昵之義。」進知制誥,三辭不拜。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英宗親政,加龍圖閣直學士。方議追崇濮王,或欲稱皇伯考,公著曰:「此真宗所以稱太祖,豈可施于王。」及下詔稱親,且班諱,又言:「稱親則有二父之嫌,王諱但可避於上前,不應與七廟同諱。」呂誨等坐論濮王去,公著言:「陛下即位以來,納諫之風未彰,而屢絀言者,何以風示天下?」不聽。遂乞補外,帝曰:「學士朕所重,其可以去朝廷?」請不已,出知蔡州。
神宗立,召為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司馬光以論事罷中丞,還經幄。公著封還其命曰:「光以舉職賜罷,是為有言責者不得盡其言也。」詔以告直付閣門。公著又言:「制命不由門下,則封駁之職,因臣而廢。願理臣之罪,以正紀綱。」帝諭之曰:「所以徙光者,賴其勸學耳,非以言事故也。」公著請不已,竟解銀台司。
熙甯初,知開封府。時夏秋淫雨,京師地震。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至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為邪說所亂。顏淵問為邦,孔子以遠佞人為戒。蓋佞人惟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惟恐不合於義,則其勢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禮官用唐故事,請以五月禦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公著曰:「陛下方度越漢、唐,追複三代,何必于陰長之日,為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從之。
二年,為禦史中丞。時王安石方行青苗法,公著極言曰:「自古有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亦未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謂賢者,今皆以此舉為非,而生議者一切祗為流俗浮論,豈昔皆賢而今皆不肖乎?」安石怒其深切。帝使舉呂惠卿為禦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帝以語安石,安石益怒,誣以惡語,出知潁州。
八年,彗星見,詔求直言。公著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為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夫士之邪正、賢不肖,既素定矣。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為天下之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為天下至不肖。其于人材既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古之為政,初不信於民者有之,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於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于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起知河陽,召還,提舉中太一宮,遷翰林學士承旨,改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帝從容與論治道,遂及釋、老,公著問曰:「堯、舜知此道乎?」帝曰:「堯、舜豈不知?」公著曰:「堯、舜雖如此,而惟以知人安民為難,所以為堯、舜也。」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禦臣下。對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從諫爾。」帝善其言。
未幾,同知樞密院事。有欲複肉刑者,議取死囚試劓、刖,公著曰:「試之不死,則肉刑遂行矣。」乃止。夏人幽其主,將大舉討之。公著曰:「問罪之師,當先擇帥,苟未得人,不如勿舉。」及兵興,秦、晉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著數白其害。
元豐五年,以疾丐去位,除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俄永樂城陷,帝臨朝歎曰:「邊民疲弊如此,獨呂公著為朕言之耳。」徙揚州,加大學士。將立太子,帝謂輔臣,當以呂公著、司馬光為師傅。
哲宗即位,以侍讀還朝。太皇太后遣使迎,問所欲言,公著曰:「先帝本意,以寬省民力為先。而建議者以變法侵民為務,與己異者一切斥去,故日久而弊愈深,法行而民愈困。誠得中正之士,講求天下利病,協力而為之,宜不難矣。」至則上言曰:「人君初即位,當正始以示天下,修德以安百姓。修德之要,莫先於學。學有緝熙于光明,則日新以底至治者,學之力也。謹昧死陳十事,曰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又乞備置諫員,以開言路。拜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元祐元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三省並建,中書獨為取旨之地。乃請事於三省者,與執政同進呈,取旨而各行之。又執政官率數日一聚政事堂,事多決於其長,同列莫得預。至是,始命日集,遂為定制。與司馬光同心輔政,推本先帝之志,凡欲革而未暇與革而未定者,一一舉行之。民歡呼鼓舞,鹹以為便。光薨,獨當國,除吏皆一時之選。時科舉罷詞賦,專用王安石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說。凡士子自一語上,非新義不得用,學者至不誦正經,唯竊安石之書以幹進,精熟者轉上第,故科舉益弊。公著始令禁主司不得出題老、莊書,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為學,經義參用古今諸儒說,毋得專取王氏。複賢良方正科。
右司諫賈易以言事訐直詆大臣,將峻責,公著以為言,止罷知懷州。退謂同列曰:「諫官所論,得失未足言。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明有進諛說惑亂者,正賴左右爭臣耳,不可豫使人主輕厭言者也。」眾莫不嘆服。
吐蕃首領鬼章青宜結久為洮、河患,聞朝廷弭兵省戍,陰與夏人合謀複取熙、岷。公著白遣軍器丞游師雄以便宜諭諸將,不逾月,生致于闕下。
帝宴近臣於資善堂,出所書唐人詩分賜。公著乃集所講書要語明白、切於治道者,凡百篇進之,以備遊意翰墨,為聖學之助。
三年四月,懇辭位,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宋興以來,宰相以三公平章重事者四人,而公著與父居其二,士豔其榮。詔建第於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會議。凡三省、樞密院之職,皆得總理。間日一朝,因至都堂,其出不以時,蓋異禮也。
明年二月薨,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複逝。」痛閔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贈太師、申國公,諡曰正獻,御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為本,平居無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暑不揮扇,寒不親火,簡重清靜,蓋天稟然。其識慮深敏,量閎而學粹,遇事善決,苟便於國,不以私利害動其心。與人交,出於至誠,好德樂善,見士大夫以人物為意者,必問其所知與其所聞,參互考實,以達於上。每議政事,博取眾善以為善,至所當守,則毅然不回奪。神宗嘗言其于人材不欺,如權衡之稱物。尤能避遠聲跡,不以知人自處。
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所謂使人之意消者,于晦叔見之。」又謂人曰:「晦叔為相,吾輩可以言仕矣。」後安石得志,意其必助己,而數用公議,列其過失,以故交情不終。于講說尤精,語約而理盡。司馬光曰:「每聞晦叔講,便覺己語為煩。」其為名流所敬如此。
紹聖元年,章惇為相,以翟思、張商英、周秩居言路,論公著更熙、豐法度,削贈諡,毀所賜碑,再貶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司戶參軍。徽宗立,追複太子太保。蔡京擅政,複降左光祿大夫,入黨籍,尋複銀青光祿大夫。紹興初,悉還贈諡。子希哲、希純。
希哲字原明,少從焦千之、孫複、石介、胡瑗學,複從程顥、程頤、張載遊,聞見由是益廣。以蔭入官,父友王安石勸其勿事科舉,以僥倖利祿,遂絕意進取。安石為政,將置其子雱於講官,以希哲有賢名,欲先用之。希哲辭曰:「辱公相知久,萬一從仕,將不免異同,則疇昔相與之意盡矣。」安石乃止。
公著作相,二弟已官省寺,希哲獨滯管庫,久乃判登聞鼓院,力辭。公著歎曰:「當世善士,吾收拾略盡,爾獨以吾故置不試,命也夫!」希哲母賢明有法度,聞公著言,笑曰:「是亦未知其子矣。」
終公著喪,始為兵部員外郎。范祖禹,其妹婿也,言于哲宗曰:「希哲經術操行,宜備勸講,其父常稱為不欺暗室。臣以婦兄之故,不敢稱薦,今方將引去,竊謂無嫌。」詔以為崇政殿說書。其勸導人主以修身為本,修身以正心誠意為主。其言曰:「心正意誠,則身修而天下化。若身不能修,雖左右之人且不能諭,況天下乎?」
擢右司諫,辭,未聽,私語祖禹曰:「若不得請,當以楊畏、來之邵為首。」既而不拜。會紹聖黨論起,禦史劉拯論其進不由科第,以秘閣校理知懷州。中書舍人林希又言:「呂大防由公著援引,故進希哲以酬私恩。凡大防輩欺君賣國,皆公著為之倡;而公著之惡,則希哲導成之,豈宜汙華職。」於是但守本秩,俄分司南京,居和州。
徽宗初,召為秘書少監,或以為太峻,改光祿少卿。希哲力請外,以直秘閣知曹州。旋遭崇寧黨禍,奪職知相州,徙邢州。罷為宮祠。羈寓淮、泗間,十餘年卒。
希哲樂易簡儉,有至行,晚年名益重,遠近皆師尊之。子好問,有傳。
希純字子進,登第,為太常博士。元祐祀明堂,將用皇祐故事,並饗天地百神,皆以祖宗配。希純言:「皇祐之禮,事不經見,嘉祐既已厘正。至元豐中,但以英宗配上帝,悉罷從祀群神,得嚴父之義,請循其式。」從之。
曆宗正、太常、秘書丞。哲宗議納後,希純請考三代昏禮,參祖宗之制,博訪令族,參求德配。凡世俗所謂勘婚之書,淺陋不經,且一切屏絕,以防附會。遷著作郎,以父諱不拜。擢起居舍人,權太常少卿。
宣仁太后崩,希純慮奸人乘間進說搖主聽,即上疏曰:「自元祐初年,太皇聽斷,所用之人皆宿有時望,所行之事皆人所願行。唯是過惡得罪之徒,日伺變故,捭闔規利,今必以更改神宗法度為說。臣以為先帝之功烈,萬世莫掩。間有數事,為小人所誤,勢雖頗有損益,在於聖德,固無所虧。且英宗、神宗何嘗不改真宗、仁宗之政,亦豈盡用慶祖、太宗之法乎?小人既誤先帝,複欲誤陛下,不可不察。」未幾,拜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內侍梁從政、劉惟簡除內省押班,希純以親政之始,首錄二人,無以示天下,持不行。由是閹寺側目,或於庭中指以相示曰:「此繳還二押班詞頭者也。」
章惇既相,出為寶文閣待制、知亳州。諫官張商英憾希純,攻之力。又以外親嫌,連徙睦州、歸州。自京東而之浙西,自浙西而上三峽,名為易地,實困之也。公著追貶,希純亦以屯田員外郎分司南京,居金州。又責舒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建中靖國元年,還為待制、知瀛州。徽宗聞其名,數稱之。曾布忌希純,因其請覲,未及見,亟以邊,遽趣遣之。俄改潁州,入崇寧黨籍。卒,年六十。
論曰:公著父子俱位至宰相,俱以司空平章軍國事,雖漢之韋、平,唐之蘇、李,榮盛孰加焉。夷簡多智數,公著則一切持正,以應天下之務,嗚呼賢哉。其論人才,如權衡之稱物,故一時賢士,收拾略盡。司馬光疾甚,諄諄焉以國事為托,當時廷臣,莫公著若也審矣。追考其平生事業,蓋守成之良相也。然知子之賢而不能薦,殆猶未免於避嫌,而有愧于從祖雲。希哲、希純世濟其美,然皆隱于崇寧党禍,何君子之不幸歟!
列傳第九十六
○範鎮從子百祿從孫祖禹
范鎮,字景仁,成都華陽人。薛奎守蜀,一見愛之,館於府舍,俾與子弟講學。鎮益自謙退,每步行趨府門,逾年,人不知其為帥客也。及還朝,載以俱。有問奎入蜀何所得,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宋庠兄弟見其文,自謂弗及,與為布衣交。
舉進士,禮部奏名第一。故事,殿廷唱第過三人,則首禮部選者,必越次抗聲自陳,率得置上列。吳育、歐陽修號稱耿介,亦從眾。鎮獨不然,同列屢趣之,不為動。至第七十九人,乃從呼出應,退就列,無一言,廷中皆異之。自是舊風遂革。
調新安主簿,西京留守宋綬延置國子監,薦為東監直講。召試學士院,當得館閣校理,主司妄以為失韻,補校勘。人為忿鬱,而鎮處之晏如。經四年,當遷,宰相龐籍言:「鎮有異材,不汲汲於進取。」超授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擢起居舍人、知諫院。上疏論:「民力困敝,請約祖宗以來官吏兵數,酌取其中為定制,以今賦入之數什七為經費,儲其三以備水旱非常。」又言:「周以塚宰製國用,唐以宰相判鹽鐵、度支。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財已匱,樞密益兵無窮;民已困,三司取財不已。請使二府通知兵民大計,與三司同制國用。」
契丹使至,虛聲示強,大臣益募兵以塞責,歲費百千萬。鎮言:「備契丹莫若寬三晉之民,備靈夏莫若寬秦民,備西南莫若寬越、蜀之民,備天下莫若寬天下之民。夫兵所以衛民而反殘民,臣恐異日之憂不在四夷,而在冗兵與窮民也。」
商人輸粟河北,取償京師,而榷貨不即予鈔,久而鬻之,十才得其六。或建議出內帑錢,稍增價與市,歲可得羨息五十萬。鎮謂:「外府內帑,均為有司。今使外府滯商人,而內帑乘急以牟利,至傷國體。」仁宗遽止之。
葬溫成後,太常議禮,前謂之園,後謂之陵,宰相劉沆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鎮曰:「嘗聞法吏舞法矣,未聞禮官舞禮也。請詰前後議禮異同狀。」集賢樣理刁約論壙中物侈麗,吳充、鞠真卿爭論禮,並補外,皆上章留之。石全斌護葬,轉觀察使,他吏悉優遷兩官。鎮言:「章獻、章懿、章惠三後之葬,推恩皆無此比。乞追還全斌等告敕。」副都知任守忠、鄧保吉同日除官,內臣無故改官者又五六人。時有敕,凡內降非准律令者,並許執奏。曾未一月,大臣輒廢不行。鎮乞正中書、樞密之罪,以示天下。
帝天性寬仁,言事者競為激訐,至汙人以帷箔不可明之事。鎮獨務引大體,非關朝廷安危,生民利疚,則闊略不言。陳執中為相,鎮論其無學術,非宰相器。及嬖妾笞殺婢,禦史劾奏,欲逐去之。鎮言:「今陰陽不和,財匱民困,盜賊滋熾,獄犴充斥,執中當任其咎。禦史舍大責細,暴揚燕私,若用此為進退,是因一婢逐宰相,非所以明等級,辨堂陛。」識者韙之。
文彥博、富弼入相,詔百官郊迎。鎮曰:「隆之以虛禮,不若推之以至誠。陛下用兩人為相,舉朝皆謂得人。然近制,兩制不得詣宰相居第,百官不得間見,是不推之以誠也。願罷郊迎,除謁禁,則於禦臣之術為兩得矣。」議減任子及每歲取士,皆自鎮發之。又乞令宗室疏屬補外官,帝曰:「卿言是也。顧恐天下謂朕不能睦族耳。」鎮曰:「陛下甄別其賢者用之,不沒其能,乃所以睦族也。」雖不行,至熙甯初,卒如其言。
帝在位三十五年,未有繼嗣。嘉祐初,暴得疾,中外大小之臣,無不寒心,莫敢先言者。鎮獨奮曰:「天下事尚有大於此者乎?」即拜疏曰:「置諫官者,為宗廟社稷計。諫官而不以宗廟社稷計事陛下,是愛死嗜利之人,臣不為也。方陛下不豫,海內皇皇莫知所為,陛下獨以祖宗後裔為念,是為宗廟之慮,至深且明也。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真宗以周王薨,養宗子于宮中,天下之大慮也。願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屬之尤賢者,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與圖天下事,以系億兆人心。」疏奏,文彥博使客問何所言,以實告,客曰:「如是,何不與執政謀?」鎮曰:「自分必死,故敢言。若謀於執政,或以為不可,豈得中輟乎?」章累上,不報。執政諭之曰:「奈何效希名幹進之人。」鎮貽以書曰:「比天象見變,當有急兵,鎮義當死職,不可死亂兵之下。此乃鎮擇死之時,尚何顧希名幹進之嫌哉?」又言:「陛下得臣疏,不以留中而付中書,是欲使大臣奉行也。臣兩至中書,大臣皆設辭拒臣,是陛下欲為宗廟社稷計,而大臣不欲也。臣竊原大臣畏避之意,恐行之而陛下中變耳。中變之禍,不過一死。國本不立,萬一有如天象所告急兵之變,死且有罪,其為計亦已疏矣。願以臣章示大臣,使其自擇死所。」聞者股栗。
除兼侍御史知雜事,鎮以言不從,固辭。執政諭鎮曰:「今間言已入,為之甚難。」鎮複書執政曰:「事當論其是非,不當問其難易。諸公謂今日難於前日,安知異日不難於今日乎?」凡見上面陳者三,言益懇切。鎮泣,帝亦泣,曰:「朕知卿忠,卿言是也,當更俟三二年。」章十九上,待命百餘日,鬚髮為白。朝廷知不能奪,乃罷知諫院,改集賢殿修撰,糾察在京刑獄,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誥。鎮雖解言職,無歲不申前議。見帝春秋益高,每因事及之,冀以感動帝意。至是,因入謝,首言:「陛下許臣,今複三年矣,願早定大計。」又因祫享,獻賦以諷。其後韓琦遂定策立英宗。
遷翰林學士。中書議追尊濮王,兩制、台諫與之異,詔禮官檢詳典禮。鎮判太常寺,率其屬言:「漢宣帝於昭帝為孫,光武于平帝為祖,其父容可稱皇考,議者猶非之,謂其以小宗合大宗之統也。今陛下既以仁宗為考,又加于濮王,則其失非特漢二帝比。凡稱帝若考,若寢廟,皆非是。」執政怒,召鎮責曰:「方令檢詳,何遽列上!」鎮曰:「有司得詔,不敢稽留,即以聞,乃其職也。奈何更以為罪乎?」會草制,誤遷宰相官,改侍讀學士。
明年,還翰林,出知陳州。陳方饑,視事三日,擅發錢粟以貸。監司繩之急,即自劾,詔原之。是歲大熟,所貸悉還。神宗即位,複為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台司。故事,門下封駁制旨,省審章奏,糾擿違滯,皆著所授敕,後乃刊去。鎮始請複之,使知所守。
王安石改常平為青苗,鎮言:「常平之法,起于漢盛時,視穀貴賤發斂,以便農末,最為近古,不可改。而青苗行于唐之衰世,不足法。且陛下疾富民之多取而少取之,此正百步、五十步之間耳。今有兩人坐市貿易,一人故下其直以相傾,則人皆知惡之,可以朝廷而行市道之所惡乎?」呂惠卿在邇英言:「今預買絹,亦青苗之比。」鎮曰:「預買,亦敝法也。若府庫有餘,當並去之,豈應援以為比。」韓琦極論新法之害,送條例司疏駁,李常乞罷青苗錢,詔命分析,鎮皆封還。詔五下,鎮執如初。司馬光辭樞密副使,詔許之,鎮再封還。帝以詔直付光,不由門下。鎮奏曰:「由臣不才,使陛下廢法,有司失職,乞解銀台司。」
舉蘇軾諫官,禦史謝景溫奏罷之;舉孔文仲制科,文仲對策,論新法不便,罷歸故官。鎮皆力爭之,不報。即上疏曰:「臣言不行,無顏複立於朝,請謝事。臣言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欲以為禦史,禦史台為之罷陳薦,舍人院為之罷宋敏求、呂大臨、蘇頌,諫院為之罷胡宗愈。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李師中。及禦史一言蘇軾,則下七路掎摭其過;孔文仲則遣之歸任。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鑒乎?言青苗有見效者,不過歲得什百萬緡錢,緡錢什百萬,非出於天,非出於地,非出於建議者之家,蓋一出於民耳。民猶魚也,財猶水也,養民而盡其財,譬猶養魚而竭其水也。」
疏五上,其後指安石用喜怒為賞罰,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臣知言入觸大臣之怒,罪且不測。然臣職獻替而無一言,則負陛下矣。」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自草制極詆之。以戶部侍郎致仕,凡所得恩典,悉不與。鎮表謝,略曰:「願陛下集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為腹心,以養和平之福。」天下聞而壯之。安石雖詆之深切,人更以為榮。既退,蘇軾往賀曰:「公雖退,而名益重矣!」鎮愀然曰:「君子言聽計從,消患於未萌,使天下陰受其賜,無智名,無勇功;吾獨不得為此,使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日與賓客賦詩飲酒,或勸使稱疾杜門,鎮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何!」同天節乞隨班上壽,許之,遂為令。軾得罪,下臺獄,索與鎮往來書文甚急,猶上書論救。久之,徙居許。
哲宗立,韓維言:「鎮在仁宗時,首啟建儲之議,未嘗以語人,人亦莫為言者。」具以十九疏上之。拜端明殿學士,起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且欲以為門下侍郎。鎮雅不欲起,從孫祖禹亦勸止之,遂固辭,改提舉崇福宮。祖禹謁告歸省,詔賜以龍茶,存勞甚渥。複告老,以銀青光祿大夫再致仕,累封蜀郡公。
鎮于樂尤注意,自謂得古法,獨主房庶以律生尺之說。司馬光謂不然,往復論難,凡數萬言。初,仁宗命李照改定大樂,下王朴樂三律。皇祐中,又詔胡瑗等考正。神宗時詔鎮與劉幾定之。鎮曰:「定樂當先正律。」神宗曰:「然,雖有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鎮作律尺、龠合、升鬥、豆區、鬴斛,欲圖上之,又乞訪求真黍,以定黃鐘。而劉幾即用李照樂,加用四清聲而奏樂成。詔罷局,賜齎有加。鎮曰:「此劉幾樂也,臣何與焉。」至是,乃請太府銅為之,逾年而成,比李照樂下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禦延和殿,召執政同閱視,賜詔嘉獎。下之太常,詔三省、侍從、台閣之臣,皆往觀焉。鎮時已屬疾,樂奏三日而薨,年八十一。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忠文。
鎮平生與司馬光相得甚歡,議論如出一口,且約生則互為傳,死則作銘。光生為《鎮傳》,服其勇決;鎮複銘光墓雲:「熙寧奸朋淫縱,險詖憸猾,賴神宗洞察於中。」其辭峭峻。光子康屬蘇軾書之,軾曰:「軾不辭書,懼非三家福。」乃易他銘。
鎮清白坦夷,遇人必以誠,恭儉慎默,口不言人過。臨大節,決大議,色和而語壯,常欲繼之以死,雖在萬乘前,無所屈。篤於行義,奏補先族人而後子孫,鄉人有不克婚葬者,輒為主之。兄鎡,卒於隴城,無子,聞其有遺腹子在外,鎮時未仕,徒步求之兩蜀間,二年乃得之,曰:「吾兄異于人,體有四乳,則兒亦必然。」已而果然,名曰百常。少受學于鄉先生龐直溫,直溫子昉卒于京師,鎮娶其女為孫婦,養其妻子終身。
其學本《六經》,口不道佛、老、申、韓之說。契丹、高麗皆傳誦其文。少時賦《長嘯》,卻胡騎,晚使遼,人相目曰:此「長嘯公」也。兄子百祿亦使遼,遼人首問鎮安否。
百祿字子功,鎮兄鍇之子也。第進士,又舉才識兼茂科。時治平水災,大臣方議濮禮,百祿對策曰:「簡宗廟、廢祭祀,則水不潤下。昔漢哀尊共皇,河南、潁川大水;孝安尊德皇,京師、郡國二十九大水。蓋大宗隆,小宗殺;宗廟重,私祀輕。今宜殺而隆,宜輕而重,是悖先王之禮。禮一悖,則人心失而天意睽,變異所由起也。」對入三等。
熙甯中,鄧綰舉為禦史,辭不就。提點江東、利、梓路刑獄,加直集賢院。利州武守周永懿以賄敗,百祿請複至道故事,用文吏領兵,以轄邊界,從之。熊本治瀘蠻事,有夷酋力屈請降,裨將賈昌言欲殺以為功,百祿諭之不聽,往謂本曰:「殺降不祥,活千人者封子孫。奈何容驕將橫境內乎?」本矍然,即檄止之。
七年,召知諫院。屬歲旱,請講求急務,收還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將死之民。論手實法曰:「造薄手實,許令告匿。戶令雖有手實之文,而未嘗行。蓋謂使人自占,必不以實告,而明許告訐,人將為仇。然則禮、義、廉、恥之風衰矣。」五路置三十七將,專督所部兵,至許辟置布衣參軍謀。百祿察其中,或以恩澤市,或以敗收,或未曆邊方,或起於群盜,疏列其亡狀者十四人,請仍舊制,將佐顓教閱,余付之州縣,事多施行。
與徐禧治李士寧獄,奏士甯熒惑童婦,致不軌生心,罪死不赦。禧右士寧,以為無罪。執政主禧,貶百祿監宿州酒。元豐末,入為司門吏部郎中、起居郎。
哲宗立,遷中書舍人。司馬光復差役法,患吏受賕,欲加流配。百祿固爭曰:「民今日執事,受謝於人,明日罷役,則以財賂人。苟繩以重典,黥面赭衣必將充塞道路。」光悟曰:「微君言,吾不悉也。」遂已。
元祐元年,為刑部侍郎。諸郡以故鬥殺情可矜者請讞,法官曰:「宜貸。」光曰:「殺人不死,法廢矣。」百祿曰:「謂之殺人,則可;若制刑以為無足疑,原情以為無足憫,則不可。今概之死,則二殺之科,自是遂無足疑憫者矣。」時又詔天下獄不當讞而輒讞者抵罪。有司重於請,至枉情以求合法。百祿曰:「熙寧之法,非可疑可憫而讞者免駁勘,元豐則刊之,近則有奏劾之詔,故官吏畏避,不憚論殺。」因條五年死貸之數以聞。門下省猶駁正當貸者,又例在有司者還中書,百祿又爭之,後悉從其請。
改吏部侍郎。議者欲汰胥吏,呂大防趣廢其半,百祿曰:「不可。廢半則失職者眾,不若以漸消之,自今闕吏勿補,不數歲,減斯過半矣。」不聽。
都水王孝先議回河故道,大防意向之,命百祿行視。百祿以東流高仰,而河勢順下,不可回,即馳奏所以然之狀,且取神宗詔令勿塞故道者並上之。大防猶謂:「大河東流,中國之險限。今塘濼既壞,界河淤淺,河且北注矣。」百祿言:「塘濼有限寇之名,無禦寇之實。借使河徙而北,敵始有下流之憂,乃吾之利也。先帝明詔具在,奈何妄動搖之。」乃止。
俄兼侍讀,進翰林學士。為帝言分別邪正之目,凡導人主以某事者為公正,某事者為奸邪,以類相反,凡二十餘條。願概斯事以觀其情,則邪正分矣。
以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勤於民事,獄無系囚。僚吏欲以圄空聞,百祿曰:「千里之畿,無一人之獄,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不許。經數月,複為翰林學士,拜中書侍郎。是歲郊祀,議合祭天地,禮官以「昊天有成命」為言。百祿曰:「此三代之禮,奈何複欲合祭乎?'成命'之頌,祀天祭地,均歌此詩,亦如春夏祈穀而歌《噫嘻》,亦豈為一祭哉?」爭久不決,質於帝前。宰相曰:「百祿之言,禮經也;今日之用,權制也。陛下始郊見,宜以並事天地為恭。」於是合祭。
熙河範育言:「阿裏骨酷暴且病,溫溪心八族皆思內附,可以計納。」百祿曰:「中國以信撫四夷,阿裏骨未有過,溪心虛實未可知,無釁而動,非策也。」又請進築納迷等三城,百祿曰:「是皆良田,為必爭之地,我既城之,若賊騎時出,我何以耕?後雖欲棄之,為費已甚,亦不能矣。」帝皆從之。右僕射蘇頌坐稽留除書免,百祿以同省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徙河陽、河南。薨,年六十五,贈銀青光祿大夫。
子祖述,監潁州酒稅,攝獄掾,閱具獄,活兩死囚,州人以為神。知鞏縣,鑿南山導水入洛,縣無水患,文彥博稱其能。以父墮黨籍,監中嶽廟。久之,通判涇州。知台州,奏罷黃甘、葛蕈之貢。主管西京禦史台。靖康多難,避地至汝州。汝守趙子櫟邀與共守,於是旁郡盡陷,汝獨全。累官朝議大夫,卒。從弟祖禹。
祖禹字淳甫,一字夢得。其生也,母夢一偉丈夫被金甲入寢室,曰:「吾漢將軍鄧禹。」既寤,猶見之,遂以為名。幼孤,叔祖鎮撫育如己子。祖禹自以既孤,每歲時親賓慶集,慘怛若無所容,閉門讀書,未嘗預人事。既至京師,所與交遊,皆一時聞人。鎮器之曰:「此兒,天下士也。」
進士甲科。從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鑒》,在洛十五年,不事進取。書成,光薦為秘書省正字。時王安石當國,尤愛重之。王安國與祖禹友善,嘗諭安石意,竟不往謁。富弼致仕居洛,素嚴毅,杜門罕與人接,待祖禹獨厚;疾篤,召授以密疏,大抵論安石誤國及新法之害,言極憤切。弼薨,人皆以為不可奏,祖禹卒上之。
神宗崩,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自漢以來,不惟人臣無服,人君遂不為三年之喪。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宮中實行三年服。君服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服既除,至葬又服之,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殯宮,是以吉服臨喪;人主衰服在上,是以先帝之服為人主之私喪,此二者皆禮之所不安也。」
哲宗立,擢右正言。呂公著執政,祖禹以婿嫌辭,改祠部員外郎,又辭。除著作佐郎、修《神宗實錄》檢討,遷著作郎兼侍講。
神宗既祥,祖禹上疏宣仁後曰:「今即吉方始,服禦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蕩心悅目者,不宜有加於舊。皇帝聖性未定,睹儉則儉,睹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願止于未然。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此宗社無疆之福。」故事,服除當開樂置宴,祖禹以為因除服而開樂設宴,則似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不可。
夏暑權罷講,祖禹言:「陛下今日之學與不學,系他日治亂。如好學,則天下君子欣慕,願立於朝,以直道事陛下,輔佐德業,而致太平;不學,則小人皆動其心,務為邪諂,以竊富貴。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為陛下惜也。」遷起居郎,又召試中書舍人,皆不拜。呂公著薨,召拜右諫議大夫。首上疏論人主正心修身之要,乞太皇太后日以天下之勤勞、萬民之疾苦、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開導上心,曉然存之於中,使異日眾說不能惑,小人不能進。
蔡確既得罪,祖禹言:「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流傳四方,無不震聳。確去相已久,朝廷多非其黨,間有偏見異論者,若一切以為黨確去之,懼刑罰失中,而人情不安也。」
蔡京鎮蜀,祖禹言:「京小有才,非端良之士。如使守成都,其還,當使執政,不宜崇長。」時大臣欲于新舊法中有所創立。祖禹以為:「朝廷既察王安石之法為非,但當複祖宗之舊,若出於新舊之間,兩用而兼存之,紀綱壞矣。」遷給事中。
吳中大水,詔出米百萬斛、緡錢二十萬振救。諫官謂訴災者為妄,乞加驗考。祖禹封還其章,雲:「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稍施懲譴,恐後無複敢言者矣。」
兼國史院修撰,為禮部侍郎。論擇監司守令曰:「祖宗分天下為十八路,置轉運使、提點刑獄,收鄉長、鎮將之權悉歸於縣,收縣之權歸於州,州之權歸於監司,監司之權歸於朝廷。上下相維,輕重相制,建置之道,最為合宜。監司付以一路,守臣付以一州,令宰付以一縣,皆與天子分土而治,其可不擇乎?祖宗嘗有考課之法,專察諸路監司,置簿於中書,以稽其要。今宜委吏部尚書,取當為州者,條別功狀以上三省,三省召而察之,苟其人可任,則以次表用之。至官,則令監司考其課績,終歲之後,可以校優劣而施黜陟焉。如此則得人必多,監司、郡守得人,縣令不才,非所患也。」
聞禁中覓乳媼,祖禹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上疏勸進德愛身,又乞宣仁後保護上躬,言甚切至。既而宣仁諭祖禹,以外議皆虛傳,祖禹複上疏曰:「臣言皇帝進德愛身,宜常以為戒。太皇太后保護上躬,亦願因而勿忘。今外議雖虛,亦足為先事之戒。臣侍經左右,有聞于道路,實懷私憂,是以不敢避妄言之罪。凡事言于未然,則誠為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陛下甯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拜翰林學士,以叔百祿在中書,改侍講學士。百祿去,複為之。范氏自鎮至祖禹,比三世居禁林,士論榮慕。
宣仁太后崩,中外議論洶洶,人懷顧望,在位者畏懼,莫敢發言。祖禹慮小人乘間害政,乃奏曰:「陛下方攬庶政,延見群臣,此國家隆替之本,社稷安危之機,生民休戚之端,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可不畏哉?先後有大功于宗社,有大德於生靈,九年之間,始終如一。然群小怨恨,亦為不少,必將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為言,以事離間,不可不察也。先後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退,亦順眾言而逐之。是皆上負先帝,下負萬民,天下之所仇疾而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辨析是非,深拒邪說,有以奸言惑聽者,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貼然無事矣。此等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初,蘇軾約俱上章論列,諫草已具,見祖禹疏,遂附名同奏,曰:「公之文,經世之文也。」竟不復出其稿。
祖禹又言:「陛下承六世之遺烈,當思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人民者祖宗之人民,百官者祖宗之百官,府庫者祖宗之府庫。一言一動,如臨之在上,質之在傍,則可以長享天下之奉。先後以大公至正為心,罷安石、惠卿所造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複安,人心離而複合,乃至遼主亦戒其臣勿生事曰:'南朝專行仁宗之政矣。'外夷之情如此,中國之人心可知。先後日夜苦心勞力,為陛下立太平之基。願守之以靜,恭己以臨之,虛心以處之,則群臣邪正,萬事是非,皆了然於聖心矣。小人之情專為私,故不便於公;專為邪,故不便於正;專好動,故不便於靜。惟陛下痛心疾首,以為刻骨之戒。」章累上,不報。
忽有旨召內臣十余人,祖禹言:「陛下親政以來,四海傾耳,未聞訪一賢臣,而所召者乃先內侍,必謂陛下私于近習,望即賜追改。」因請對,曰:「熙甯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勳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相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賴先帝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群小,已佈滿中外,不可複去。蔡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種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悼悔,以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於京東,王子京行茶法于福建,蹇周輔行鹽法于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於西川,劉定教保甲于河北,民皆愁痛嗟怨,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先後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縣。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為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奸言。萬一過聽而複用之,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復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甯、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總兵,權勢震灼。中正兼幹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之工,無時休息,罔市井之微利,為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臣十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複用,願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不見從,遂請外。上且欲大用,而內外梗之者甚眾,乃以龍圖閣學士知陝州。言者論祖禹修《實錄》詆誣,又摭其諫禁中雇乳媼事,連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昭州別駕,安置永州、賀州,又徙賓、化而卒,年五十八
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過。至遇事,則別白是非,不少借隱。在邇英守經據正,獻納尤多。嘗講《尚書》至「內作色荒,外作禽荒」六語,拱手再誦,卻立雲:「願陛下留聽。」帝首肯再三,乃退。每當講前夕,必正衣冠,儼如在上側,命子弟侍,先按講其說。開列古義,參之時事,言簡而當,無一長語,義理明白,粲然成文。蘇軾稱為講官第一。
祖禹嘗進《唐鑒》十二卷,《帝學》八卷,《仁宗政典》六卷。而《唐鑒》深明唐三百年治亂,學者尊之,目為「唐鑒公」雲。建炎二年,追複龍圖閣學士。子沖,紹興中仕至翰林侍讀學士,《儒林》有傳。
論曰:熙甯、元豐之際,天下賢士大夫望以為相者,鎮與司馬光二人,至稱之曰君實、景仁,不敢有所軒輊。光思濟斯民,卒任天下之重;鎮嶷然如山,確乎其不可拔。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易地則皆然,未易以功名優劣論也。百祿受學於鎮,故其議論操修,粹然一出於正。祖禹長於勸講,平生論諫,不啻數十萬言。其開陳治道,區別邪正,辨釋事宜,平易明白,洞見底蘊,雖賈誼、陸贄不是過雲。
列傳第九十七
○蘇軾子過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遊學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程氏讀東漢《範滂傳》,慨然太息,軾請曰:「軾若為滂,母許之否乎?」程氏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
比冠,博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好賈誼、陸贄書。既而讀《莊子》,歎曰:「吾昔有見,口未能言,今見是書,得吾心矣。」嘉祐二年,試禮部。方時文磔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修思有以救之,得軾《刑賞忠厚論》,驚喜,欲擢冠多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複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後以書見修,修語梅聖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頭地。」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
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複對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制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
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叛官。關中自元昊叛,民貧役重,岐下歲輸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經砥柱之險,衙吏踵破家。軾訪其利害,為修衙規,使自擇水工以時進止,自是害減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複異辭矣。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與修注如何?」琦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複入三等,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求贈一官,於是贈光祿丞。洵將終,以兄太白早亡,子孫未立,妹嫁杜氏,卒未葬,屬軾。軾既除喪,即葬姑。後官可蔭,推與太白曾孫彭。
熙寧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制、三館議。軾上議曰:
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皂隸未嘗無人,而況于學校貢舉乎?雖因今之法,臣以為有餘。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責實,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而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制,臣以為不足。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雖聖人不能複。故風俗之變,法制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複之,則難為力。
慶曆固嘗立學矣,至於今日,惟有空名僅存。今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食遊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獄訟聽於是,軍旅謀於是,又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乃無大更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曆之際何異?故臣謂今之學校,特可因仍舊制,使先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至於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視祖宗之世,貢舉之法,與今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所得人才,與今為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辦?較此四者之長短,其議決矣。
今所欲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詞,或曰專取策論而罷詩賦,或欲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經生不帖墨而考大義,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願陛下留意于遠者、大者,區區之法何預焉。臣又切有私憂過計者。夫性命之說,自子貢不得聞,而今之學者,恥不言性命,讀其文,浩然無當而不可窮;觀其貌,超然無著而不可挹,此豈真能然哉!蓋中人之性,安於放而樂於誕耳。陛下亦安用之?
議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軾議,意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軾退,言於同列。安石不悅,命權開封府推官,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會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軾疏言:「陛下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
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
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制置三司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于內,使者四十余輩,分行營幹於外。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余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例司。
今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部度五千餘人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率意爭言。官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廩,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
自古役人,必用鄉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顧役,而欲措之天下。單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複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汙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謂至矣。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
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于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倖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能,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台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議所與,台諫亦與之;公議所擊,台諫亦擊之。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恒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安石滋怒,使禦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高麗入貢,使者發幣于官吏,書稱甲子。軾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吾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
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安。徙知密州。司農行手實法,不時施行者以違制論。軾謂提舉官曰:「違制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提舉官驚曰:「公姑徐之。」未幾,朝廷知法害民,罷之。
有盜竊發,安撫司遣三班使臣領悍卒來捕,卒兇暴恣行,至以禁物誣民,入其家爭鬥殺人,且畏罪驚潰,將為亂。民奔訴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散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徙知徐州。河決曹村,泛於梁山泊,溢于南清河,匯於城下,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民皆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驅使複入。軾詣武衛營,呼卒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且為我盡力。」卒長曰:「太守猶不避塗潦,吾儕小人,當效命。」率其徒持畚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台,尾屬於城。雨日夜不止,城不沈者三版。軾廬於其上,過家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複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
徙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托諷,庶有補于國。禦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語,並媒蘖所為詩以為訕謗,逮赴台獄,欲置之死,鍛煉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
三年,神宗數有意複用,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國史至重,可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曰:「軾不可,姑用曾鞏。」鞏進《太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紮移軾汝州,有曰:「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材實難,不忍終棄。」軾未至汝,上書自言饑寒,有田在常,願得居之。朝奏入,夕報可。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連年不解,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啟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不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安石厲聲曰:「安石須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須是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爭減半年磨勘,雖殺人亦為之。」安石笑而不言。
至常,神宗崩,哲宗立,複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軾舊善司馬光、章惇。時光為門下侍郎,惇知樞密院,二人不相合,惇每以謔侮困光,光苦之。軾謂惇曰:「司馬君即時望甚重。昔許靖以虛名無實,見鄙於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譽,播流四海,若不加禮,必以賤賢為累'。先主納之,乃以靖為司徒。許靖且不可慢,況君實乎?」惇以為然,光賴以少安。
遷起居舍人。軾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于宰相蔡確。確曰:「公徊翔久矣,朝中無出公右者。」軾曰:「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確曰:「希固當先公耶?」卒不許。元祐元年,軾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賜銀緋,遷中書舍人。
初,祖宗時,差役行久生弊,編戶充役者不習其役,又虐使之,多致破產,狹鄉民至有終歲不得息者。王安石相神宗,改為免役,使戶差高下出錢雇役,行法者過取,以為民病。司馬光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複差役,差官置局,軾與其選。軾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十室九空,斂聚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于農,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奸。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三代之法,兵農為一,至秦始分為二,及唐中葉,盡變府兵為長征之卒。自爾以來,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穀帛以養兵,兵出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複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大類此。公欲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罷長征而複民兵,蓋未易也。」光不以為然。軾又陳於政事堂,光忿然。軾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力,韓公不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光笑之。尋除翰林學士。
二年,兼侍讀。每進讀至治亂興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開導,覬有所啟悟。哲宗雖恭默不言,輒首肯之。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軾曆言:「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入鎮戎,殺掠數萬人,帥臣不以聞。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
軾嘗鎖宿禁中,召入對便殿,宣仁後問曰:「卿前年為何官?」曰:「臣為常州團練副使。」。曰:「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驚曰:「臣雖無狀,不敢自他途以進。」曰:「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歎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卿耳。」軾不覺哭失聲,宣仁後與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賜茶,徹御前金蓮燭送歸院。
三年,權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軾寬其禁約,使得盡技。巡鋪內侍每摧辱舉子,且持暖昧單詞,誣以為罪,軾盡奏逐之。
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未行,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作詩借郝處俊事以譏太皇太后。大臣議遷之嶺南。軾密疏:「朝廷若薄確之罪,則于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于太皇太后仁政為小累。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詔赦之,則於仁孝兩得矣。」宣仁後心善軾言而不能用。軾出郊,用前執政恩例,遣內侍賜龍茶、銀合,慰勞甚厚。
既至杭,大旱,饑疫並作。軾請於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複得賜度僧牒,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春,又減價糶常平米,多作饘粥藥劑,遣使挾醫分坊治病,活者甚眾。軾曰:「杭,水陸之會,疫死比他處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復發橐中黃金五十兩,以作病坊,稍畜錢糧待之。
杭本近海,地泉咸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于水。白居易又浚西湖水入漕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頃,民以殷富。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歲輒浚治,宋興,廢之,葑積為田,水無幾矣。漕河失利,取給江潮,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淘,為民大患,六井亦幾於廢。軾見茅山一河專受江潮,鹽橋一河專受湖水,遂浚二河以通漕。複造堰閘,以為湖水畜泄之限,江潮不復入市。以餘力複完六井,又取葑田積湖中,南北徑三十裏,為長堤以通行者。吳人種菱,春輒芟除,不遣寸草。且募人種菱湖中,葑不復生。收其利以備修湖,取救荒余錢萬緡、糧萬石,及請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楊柳其上,望之如畫圖,杭人名為蘇公堤。
杭僧淨源,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舶至高麗,交譽之。元豐末,其王子義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淨源死,其徒竊持其像,附舶往告。義天亦使其徒來祭,因持其國母二金塔,雲祝兩宮壽。軾不納,奏之曰:「高麗久不入貢,失賜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若受而不答,將生怨心;受而厚賜之,正墮其計。今宜勿與知,從州郡自以理卻之。彼庸僧猾商,為國生事,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未幾,貢使果至,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費二萬四千餘緡。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民獲交易之利,無複侵撓之害矣。
浙江潮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而浮山峙于江中,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洄洑激射,歲敗公私船不可勝計。軾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門,並山而東,鑿為漕河,引浙江及溪谷諸水二十余裏以達于江。又並山為岸,不能十裏以達龍山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嶺,鑿嶺六十五丈以達嶺東古河,浚古河數裏達于龍山漕河,以避浮山之險,人以為便。奏聞,有惡軾者,力沮之,功以故不成。
軾複言:「三吳之水,瀦為太湖,太湖之水,溢為松江以入海。海日兩潮,潮濁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輒滌去,海口常通,則吳中少水患。昔蘇州以東,公私船皆以篙行,無陸挽者。自慶曆以來,松江大築挽路,建長橋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吳多水,欲鑿挽路、為十橋,以迅江勢」。亦不果用,人皆以為恨。軾二十年間再蒞杭,有德於民,家有畫像,飲食必祝。又作生祠以報。
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轍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轍辭右丞,欲與兄同備從官,不聽。軾在翰林數月,複以讒請外,乃以龍圖閣學士出知潁州。先是,開封諸縣多水患,吏不究本末,決其陂澤,注之惠民河,河不能勝,致陳亦多水。又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且鑿黃堆欲注之於淮。軾始至潁,遣吏以水準准之,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若鑿黃堆,淮水顧流潁地為患。軾言於朝,從之。
郡有宿賊尹遇等,數劫殺人,又殺捕盜吏兵。朝廷以名捕不獲,被殺家複懼其害,匿不敢言。軾召汝陰尉李直方曰:「君能禽此,當力言於朝,乞行優賞;不獲,亦以不職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與母訣而後行。乃緝知盜所,分捕其黨與,手戟刺遇,獲之。朝廷以小不應格,推賞不及。軾請以己之年勞,當改朝散郎階,為直方賞,不從。其後吏部為軾當遷,以符會其考,軾謂已許直方,又不報。
七年,徙揚州。舊發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征商不得留難。故操舟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家,補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近歲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困,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舊,從之。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
是歲,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導駕入太廟。有赭繖犢車並青蓋犢車十餘爭道,不避儀仗。軾使禦營巡檢使問之,乃皇后及大長公主。時禦史中丞李之純為儀仗使,軾曰:「中丞職當肅政,不可不以聞之。」純不敢言,軾于車中奏之。哲宗遣使齎疏馳白太皇太后,明日,詔整肅儀衛,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謁。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高麗遣使請書,朝廷以故事盡許之。軾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猶不肯予。今高麗所請,有甚於此,其可予乎?」不聽。
八年,宣仁後崩,哲宗親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時國事將變,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天下治亂,出於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極,小民皆能自通;迨於大亂,雖近臣不能自達。陛下臨禦九年,除執政、台諫外,未嘗與群臣接。今聽政之初,當以通下情、除壅蔽為急務。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物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蚤,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幸甚。」
定州軍政壞馳,諸衛卒驕惰不教,軍校蠶食其廩賜,前守不敢誰何。軾取貪污者配隸遠惡,繕修營房,禁止飲博,軍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戰法,眾皆畏伏。然諸校業業不安,有卒史以贓訴其長,軾曰:「此事吾自治則可,聽汝告,軍中亂矣。」立決配之,眾乃定。會春大閱,將吏久廢上下之分,軾命舉舊典,帥常服出帳中,將吏戎服執事。副總管王光祖自謂老將,恥之,稱疾不至。軾召書吏使為奏,光祖懼而出,訖事,無一慢者。定人言:「自韓琦去後,不見此禮至今矣。」契丹久和,邊兵不可用,惟沿邊弓箭社與寇為鄰,以戰射自衛,猶號精銳。故相龐籍守邊,因俗立法。歲久法弛,又為保甲所撓。軾奏免保甲及兩稅折變科配,不報。
紹聖初,禦史論軾掌內外制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無所蒂芥,人無賢愚,皆得其歡心。又貶瓊州別駕,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藥餌皆無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築室,儋人運甓畚土以助之。獨與幼子過處,著書以為樂,時時從其父老遊,若將終身。
微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團練副使,徒永州。更三大赦,遂提舉玉局觀,複朝奉郎。軾自元祐以來,未嘗以歲課乞遷,故官止於此。建中靖國元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六。
軾與弟轍,師父洵為文,既而得之於天。嘗自謂:「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駡之辭,皆可書而誦之。其體渾涵光芒,雄視百代,有文章以來,蓋亦鮮矣。洵晚讀《易》,作《易傳》未究,命軾述其志。軾成《易傳》,複作《論語說》;後居海南,作《書傳》;又有《東坡集》四十卷、《後集》二十卷、《奏議》十五卷、《內制》十卷、《外制》三卷、《和陶詩》四卷。一時文人如黃庭堅、晁補之、秦觀、張耒、陳師道,舉世未之識,軾待之如朋儔,未嘗以師資自予也。
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但為小人忌惡擠排,不使安於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以其孫符為禮部尚書。又以其文置左右,讀之終日忘倦,謂為文章之宗,親制集贊,賜其曾孫嶠。遂崇贈太師,諡文忠。軾三子:邁、迨、過,俱善為文。邁,駕部員外郎。迨,承務郎。
過字叔党。軾知杭州,過年十九,以詩賦解兩浙路,禮部試下。及軾為兵部尚書,任右承務郎。軾帥定武,謫知英州,貶惠州,遷儋耳,漸徙廉、永,獨過侍之。凡生理晝夜寒暑所須者,一身百為,不知其難。初至海上,為文曰《志隱》,軾覽之曰:「吾可以安於島夷矣。」因命作《孔子弟子別傳》,軾卒於常州,過葬軾汝州郟城小峨眉山,遂家潁昌,營湖陰水竹數畝,名曰小斜川,自號斜川居士。卒,年五十二。
初監太原府稅,次知潁昌府郾城縣,皆以法令罷。晚權通判中山府。有《斜川集》二十卷。其《思子台賦》、《颶風賦》早行於世。時稱為「小坡」,蓋以軾為「大坡」也。其叔轍每稱過孝,以訓宗族。且言:「吾兄遠居海上,惟成就此兒能文也。」七子:籥、籍、節、笈、篳、笛、箾。
論曰:蘇軾自為童子時,士有傳石介《慶曆聖德詩》至蜀中者,軾曆舉詩中所言韓、富、杜、范諸賢以問其師。師怪而語之,則曰:「正欲識是諸人耳。」蓋已有頡頏當世賢哲之意。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師,一日而聲名赫然,動于四方。既而登上第,擢詞科,入掌書命,出典方州。器識之閎偉,議論之卓犖,文章之雄雋,政事之精明,四者皆能以特立之志為之主,而以邁往之氣輔之。故意之所向,言足以達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為。至於禍患之來,節義足以固其有守,皆志與氣所為也。仁宗初讀軾、轍制策,退而喜曰:「朕今日為子孫得兩宰相矣。」神宗尤愛其文,宮中讀之,膳進忘食,稱為天下奇才。二君皆有以知軾,而軾卒不得大用。一歐陽修先識之,其名遂與之齊,豈非軾之所長不可掩抑者,天下之至公也,相不相有命焉,嗚呼!軾不得相,又豈非幸歟?或謂:「軾稍自韜戢,雖不獲柄用,亦當免禍。」雖然,假令軾以是而易其所為,尚得為軾哉?
列傳第九十八
○蘇轍族孫元老
蘇轍,字子由,年十九,與兄軾同登進士科,又同策制舉。仁宗春秋高,轍慮或倦於勤,因極言得失,而於禁廷之事,尤為切至。曰:
陛下即位三十餘年矣,平居靜慮,亦嘗有憂於此乎,無憂於此乎?臣伏讀制策,陛下既有憂懼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竊意陛下有其言耳,未有其實也。往者寶元、慶曆之間,西夏作難,陛下晝不安坐,夜不安席,天下皆謂陛下憂懼小心如周文王。然自西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為有事之不懼也。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為憂樂之節易矣。臣疏遠小臣,聞之道路,不知信否?
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歌舞飲酒,優笑無度,坐朝不聞咨謨,便殿無所顧問。三代之衰,漢、唐之季,女寵之害,陛下亦知之矣。久而不止,百蠹將由之而出。內則蠱惑之所汙,以傷和伐性;外則私謁之所亂,以敗政害事。陛下無謂好色于內,不害外事也。今海內窮困,生民愁苦,而宮中好賜不為限極,所欲則給,不問有無。司會不敢爭,大臣不敢諫,執契持敕,迅若兵火。國家內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為一阱以耗其遺餘,臣恐陛下以此得謗,而民心不歸也。
策入,轍自謂必見黜。考官司馬光第以三等,範鎮難之。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會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考官胡宿以為不遜,請黜之。仁宗曰:「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棄之,天下其謂我何?」宰相不得已,置之下等,授商州軍事推官。時父洵被命修《禮書》,兄軾簽書鳳翔判官。轍乞養親京師。三年,軾還,轍為大名推官。逾年,丁父憂。服除,神宗立已二年,轍上書言事,召對延和殿。
時王安石以執政與陳升之領三司條例,命轍為之屬。呂惠卿附安石,轍與論多相牾。安石出《青苗書》使轍熟議,曰:「有不便,以告勿疑。」轍曰:「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為利也。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奸,雖有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則恐鞭箠必用,州縣之事不勝煩矣。唐劉晏掌國計,未嘗有所假貸。有尤之者,晏曰:'使民僥倖得錢,非國之福;使吏倚法督責,非民之便。吾雖未嘗假貸,而四方豐凶貴賤,知之未嘗逾時。有賤必糴,有貴必糶,以此四方無甚貴、甚賤之病,安用貸為?'晏之所言,則常平法耳。今此法見在而患不修,公誠能有意於民,舉而行之,則晏之功可立俟也。」安石曰:「君言誠有理,當徐思之。」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會河北轉運判官王廣廉奏乞度僧牒數千為本錢,于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斂,與安石意合,於是青苗法遂行。安石因遣八使之四方,訪求遺利。中外知其必迎合生事,皆莫敢言。轍往見陳升之曰:「昔嘉祐末,遣使寬恤諸路,各務生事,還奏多不可行,為天下笑。今何以異此?」又以書抵安石,力陳其不可。安石怒,將加以罪,升之止之,以為河南推官。會張方平知陳州,辟為教授。三年,授齊州掌書記。又三年,改著作佐郎。複從方平簽書南京判官。居二年,坐兄軾以詩得罪,謫監筠州鹽酒稅,五年不得調。移知績溪縣。
哲宗立,以秘書省校書郎召。元祐元年,為右司諫。宣仁後臨朝,用司馬光、呂公著,欲革弊事,而舊相蔡確、韓縝、樞密使章惇皆在位,窺伺得失,轍皆論去之。呂惠卿始諂事王安石,倡行虐政以害天下。及勢鈞力敵,則傾陷安石,甚于仇讎,世尤惡之,至是,自知不免,乞宮觀以避貶竄。轍具疏其奸,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馬光以王安石雇役之害,欲複差役,不知其害相半於雇役。轍言:「自罷差役僅二十年,吏民皆未習慣。況役法關涉眾事,根芽盤錯,行之徐緩,乃得審詳。若不窮究首尾,忽遽便行,恐既行之後,別生諸弊。今州縣役錢,例有積年寬剩,大約足支數年,且依舊雇役,盡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審議差役,趁今冬成法,來年役使鄉戶。但使既行之後,無複人言,則進退皆便。」光又以安石私設《詩》、《書新義》考試天下士,欲改科舉,別為新格。轍言:「進士來年秋試,日月無幾,而議不時決。詩賦雖小技,比次聲律,用功不淺。至於治經,誦讀講解,尤不輕易。要之,來年皆未可施行。乞來年科場,一切如舊,惟經義兼取注疏及諸家論議,或出己見,不專用王氏學。仍罷律義,令舉人知有定論,一意為學,以待選試,然後徐議元祐五年以後科舉格式,未為晚也。」光皆不能從。
初,神宗以夏國內亂,用兵攻討,乃於熙河增蘭州,于延安增安疆、米脂等五砦。二年,夏遣使賀登位,使還,未出境,又遣使入境。朝廷知其有請蘭州、五砦地意,大臣議棄守未決。轍言曰:「頃者西人雖至,疆場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蓋知朝廷厭兵,確然不請,欲使此議發自朝廷,得以為重。朝廷深覺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勢窮,始來請命,一失此機,必為後悔。彼若點集兵馬,屯聚境上,許之則畏兵而予,不復為恩;不予則邊釁一開,禍難無已。間不容髮,正在此時,不可失也。況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聽斷,將帥吏士,恩情未接,兵交之日,誰使效命?若其羽書遝至,勝負紛然,臨機決斷,誰任其責?惟乞聖心以此反覆思慮,早賜裁斷,無使西人別致倡狂。」於是朝廷許還五砦,夏人遂服。遷起居郎、中書舍人。
朝廷議回河故道,轍為公著言:「河決而北,自先帝不能回。今不因其舊而修其未至,乃欲取而回之,其為力也難,而為責也重,是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公著悟,竟未能用。進戶部侍郎。轍因轉對,言曰:「財賦之原,出於四方,而委於中都。故善為國者,藏之於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餘,則轉運司常足;轉運司既足,則戶部不困。唐制,天下賦稅,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於今,上供之數可謂少矣。然每有緩急,王命一出,舟車相銜,大事以濟。祖宗以來,法制雖殊,而諸道蓄藏之計,猶極豐厚。是以斂散及時,縱舍由己,利柄所在,所為必成。自熙寧以來,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術,欲求富國,而先困轉運司。轉運司既困,則上供不繼;上供不繼,而戶部亦憊矣。兩司既困,故內帑別藏,雖積如丘山,而委為朽壤,無益於算也。」尋又言:
臣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部所行,體例不同,利害相遠,宜隨事措置,以塞弊原。謹具三弊以聞:其一曰分河渠案以為都水監,其二曰分胄案以為軍器監,其三曰分修造案以為將作監。三監皆隸工部,則本部所專,其餘無幾,出納損益,制在他司。頃者,司馬光秉政,知其為害,嘗使本部收攬諸司利權。當時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猶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
蓋國之有財,猶人之有飲食。飲食之道,當使口司出納,而腹制多寡。然後分佈氣血,以養百骸,耳目賴之以為聰明,手足賴之以為力。若不專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則雖欲求一飽不可得矣,而況于安且壽乎!今戶部之在朝廷,猶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異此?自數十年以來,群臣每因一事不舉,輒入建他司。利權一分,用財無藝。他司以辦事為效,則不恤財之有無;戶部以給財為功,則不問事之當否。彼此各營一職,其勢不復相知,雖使戶部得材智之臣,終亦無益,能否同病,府庫卒空。今不早救,後患必甚。
昔嘉祐中,京師頻歲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監。置監以來,比之舊案,所補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監丞,侵奪轉運司職事。轉運司之領河事也,郡之諸埽,埽之吏兵、儲蓄,無事則分,有事則合。水之所向,諸埽趨之,吏兵得以並功,儲蓄得以並用。故事作之日,無暴斂傷財之患,事定之後,徐補其闕,兩無所妨。自有監丞,據法責成,緩急之際,諸埽不相為用,而轉運司不勝其弊矣。此工部都水監為戶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並建六曹,隨曹付事,故三司故事多隸工曹,名雖近正而實非利。昔胄案所掌,今內為軍器監而上隸工部,外為都作院而上隸提刑司,欲有興作,戶部不得與議。訪聞河北道近歲為羊渾脫,動以千計。渾脫之用,必軍行乏水,過渡無船,然後須之。而其為物,稍經歲月,必至蠹敗。朝廷無出兵之計,而有司營戢,不顧利害,至使公私應副,虧財害物。若專在轉運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院為戶部之害,二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緩急,物有利害,皆得專之。今工部以辦職為事,則緩急利害,誰當議之?朝廷近以箔場竹箔,積久損爛,創令出賣,上下皆以為當。指揮未幾,複以諸處營造,歲有科制,遂令般運堆積,以破出賣之計。臣不知將作見工幾何,一歲所用幾何?取此積彼,未用之間,有無損敗,而遂為此計。本部雖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複言。此工部將作監為戶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類此者多矣,臣不能遍舉也。故願明詔有司,罷外水監丞,舉河北河事及諸路都作院皆歸轉運司,至於都水、軍器、將作三監,皆兼隸戶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費之多少,而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遲速。苟可否、多少在戶部,則傷財害民,戶部無所逃其責矣。苟良苦、遲速在工部,則敗事乏用,工部無所辭其譴矣。制出於一,而後天下貧富,可責之戶部矣。
哲宗從之,惟都水仍舊。
朝廷以吏部元豐所定吏額,比舊額數倍,命轍量事裁減。吏有白中孚曰:「吏額不難定也。昔之流內銓,今侍郎左選也,事之煩劇,莫過此矣。昔銓吏止十數,而今左選吏至數十,事不加舊而用吏至數倍,何也?昔無重法、重祿,吏通賕賂,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給重祿,賕賂比舊為少,則不忌人多而幸於少事。此吏額多少之大情也。舊法,日生事以難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輕者至一厘以下,積若干分而為一人。今若取逐司兩月事定其分數,則吏額多少之限,無所逃矣。」轍曰:「此群吏身計所系也。若以分數為人數,必大有所損,將大致紛訴,雖朝廷亦不能守。」乃具以白宰執,請據實立額,俟吏之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羨額當盡。功雖稍緩,而見吏知非身患,不復怨矣。呂大防命諸司吏任永壽與省吏數人典之,遂背轍議以立額,日裁損吏員,複以好惡改易諸局次。永壽複以贓刺配,大防略依轍議行之。代軾為翰林學士,尋權吏部尚書。使契丹,館客者侍讀學士王師儒能誦洵、軾之文及轍《茯苓賦》,恨不得見全集。使還,為禦史中丞。
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人心已定,惟元豐舊黨分佈中外,多起邪說以搖撼在位,呂大防、劉摯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夙怨,謂之「調停」。宣仁後疑不決,轍面斥其非,複上疏曰:
臣近面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聖意似不以臣言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親君子,遠小人,則主尊國安;疏君子,任小人,則主憂國殆。此理之必然。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悅而引之於內,以自遺患也。故臣謂小人雖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庶務,無所偏廢可也。若遂引之於內,是猶患盜賊之欲得財,而導之於寢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開之以坰牧,無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則難去,君子潔身重義,沮之則引退。古語曰:「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蓋謂此矣。
先帝聰明聖智,疾頹靡之俗,將以綱紀四方,比靈斯三代。而臣下不能將順,造作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二聖因民所願,取而更之,上下忻慰。則前者用事之臣,今朝廷雖不加斥逐,其勢亦不能複留矣。尚賴二聖慈仁,宥之于外,蓋已厚矣。而議者惑於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謂之「調停」。非輩若返,豈肯但已哉?必將戕害正人,漸復舊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禍,蓋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惟陛下斷自聖心,勿為流言所惑,勿使小人一進,後有噬臍之悔,則天下幸甚。
疏入,宣仁後命宰執讀於簾前,曰:「轍疑吾君臣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諸臣從而和之,「調停」之說遂已。
轍又奏曰:
竊見方今天下雖未大治,而祖宗綱紀具在,州郡民物粗安。若大臣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則人心自定,雖有異黨,誰不歸心?向者異同反覆之心,蓋亦不足慮矣。但患朝廷舉事,類不審詳,曩者,黃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鑿,欲導之使東,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及陛下遣使按視,知不可為,猶或固執不從。經今累歲,回河雖罷,減水尚存,遂使河朔生靈,財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順,朝廷招來之厚,惟恐失之。而熙河將吏創築二堡,以侵其膏腴,議納醇忠,以奪其節鉞,功未可覬,爭已先形。朝廷雖知其非,終不明白處置,若遂養成邊釁,關陝豈複安居?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者也。
昔嘉祐以前,鄉差衙前,民間常有破產之患。熙寧以後,出賣坊場以雇衙前,民間不復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之初,務於復舊,一例複差。官收坊場之錢,民出衙前之費,四方驚顧,眾議沸騰。尋知不可,旋又複雇。去年之秋,又複差法。又熙寧雇役之法,三等人戶,並出役錢,上戶以家產高強,出錢無藝,下戶昔不充役,亦遣出錢。故此二等人戶,不免咨怨。至於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錢不多,雇法之行,最為其便。罷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躍可知,唯是中等則反為害。且如畿縣中等之家,例出役錢三貫,若經十年,為錢三十貫而已。今差役既行,諸縣手力,最為輕役;農民在官,日使百錢,最為輕費。然一歲之用,已為三十六貫,二年役滿,為費七十餘貫。罷役而歸,寬鄉得閒三年,狹鄉不及一歲。以此較之,則差役五年之費,倍於雇役十年。賦役所出,多在中等。如此條目,不便非一,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厭差役,今五年矣。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者也。
臣以聞見淺狹,不能盡知當今得失。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輩猶知其非,而況于心懷異同,志在反覆,幸國之失,有以藉口者乎?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識於心,多造謗議,待時而發,以搖撼眾聽矣。伏乞宣諭宰執,事有失當,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無倦。苟民心既得,則異議自消。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貴,海內蒙福,上下攸同,豈不休哉!
大臣恥過,終莫肯改。
六年,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初,夏人來賀登極,相繼求和,且議地界。朝廷許約,地界已定,付以歲賜。久之,議不決。明年,夏人以兵襲涇原。殺掠弓箭手數千人,朝廷忍之不問,遣使往賜策命。夏人受禮倨慢,以地界為辭,不復入謝,再犯涇原。四年,來賀坤成節,且議地界。朝廷先以歲賜予之,地界又未決。夏人乃於疆事多方侵求,熙河將佐範育、種誼等,遂背約侵築買孤、勝如二堡,夏人即平蕩之。育等又欲以兵納趙醇忠,及擅招其部人千餘,朝廷卻而不受,西邊騷然。轍乞罷育、誼,別擇老將以守熙河。宣仁後以為然,大臣竟主育、誼,不從。轍又面奏:「人君與人臣,事體不同。人臣雖明見是非,而力所不加,須至且止;人君於事,不知則已,知而不能行,則事權去矣。臣今言此,蓋欲陛下收攬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若專聽所謂,不以漸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不免逐去。事至如此,豈朝廷美事?故臣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六年,熙河奏:「夏人十萬騎壓通遠軍境,挑掘所爭崖巉,殺人三日而退。乞因其退,急移近裏堡砦於界,乘利而往,不須複守誠信。」下大臣會議。轍曰:「當先定議欲用兵耶,不用耶?」呂大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轍曰:「凡用兵,先論理之曲直。我若不直,兵決不當用。朝廷須與夏人議地界,欲用慶曆舊例,以彼此見今住處當中為直,此理最簡直。夏人不從,朝廷遂不固執。蓋朝廷臨事,常患先易後難,此所謂先易者也。既而許於非所賜城砦,依綏州例,以二十裏為界,十裏為堡鋪,十裏為草地。要約才定,朝廷又要兩砦界首侵夏地,一抹取直,夏人見從。又要夏界更留草地十裏,夏人亦許。凡此所謂後難者也。今欲於定西城與隴諾堡一抹取直,所侵夏地凡百數十裏。隴諾祖宗舊疆,豈所謂非所賜城砦耶?此則不直,致寇之大者也。」劉摯曰:「不用兵雖美,然事有須用兵者,亦不可不用也。」轍奏曰:「夏兵十萬壓熙河境上,不於他處,專於所爭處殺人、掘崖巉,此意可見,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熙河輒敢生事,不守誠信,臣欲詰責帥臣耳。」後屢因邊兵深入夏地,宣仁後遂從轍議。
時三省除李清臣吏部尚書,給事中范祖禹封還詔書,且言姚勔亦言之。三省複除蒲宗孟兵部尚書。轍奏:「前除清臣,給諫紛然,爭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宣仁後曰:「奈闕官何?」轍曰:「尚書闕官已數年,何嘗闕事?今日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溫伯無異。此三人者,非有大惡,但昔與王珪、蔡確輩並進,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見今尚書共闕四人,若並用似此四人,使黨類互進,恐朝廷自是不安靜矣。」議遂止。
紹聖初,哲宗起李清臣為中書舍人,鄧潤甫為尚書左丞。二人久在外,不得志,稍複言熙、豐事以激怒哲宗意。會廷試進士,清臣撰策題,即為邪說。轍諫曰:
伏見禦試策題,曆詆近歲行事,有紹複熙甯、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為之志,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複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算,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墜也。至於其他,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于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
漢武帝外事四征,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任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為明,以讖決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帝即位,深鑒其失,代之以寬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號稱太平,而群臣因其極盛,為天書之說。章獻臨禦,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宮,以泯其跡;及仁宗聽政,絕口不言。英宗自藩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帝嗣位,或請複舉其事,寢而不答,遂以安靜。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聖,豈其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臣不勝區區,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人懷私忿,而以先帝為辭,大事去矣。
哲宗覽奏,以為引漢武方先朝,不悅。落職知汝州。居數月,元豐諸臣皆會於朝,再責知袁州。未至,降朝議大夫、試少府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三年,又責化州別駕,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即位,徙永州、嶽州,已而複太中大夫,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宮。崇甯中,蔡京當國,又降朝請大夫,罷祠,居許州,再複太中大夫致仕。築室于許,號潁濱遺老,自作傳萬餘言,不復與人相見。終日默坐,如是者幾十年。政和二年,卒,年七十四。追複端明殿學士。淳熙中,諡文定。
轍性沉靜簡潔,為文汪洋澹泊,似其為人,不願人知之,而秀傑之氣終不可掩,其高處殆與兄軾相迫。所著《詩傳》、《春秋傳》、《古史》、《老子解》、《欒城文集》並行於世。三子:遲、適、遜。族孫元老。
元老字子廷。幼孤力學,長於《春秋》,善屬文。軾謫居海上,數以書往來。軾喜其為學有功,轍亦愛獎之。黃庭堅見而奇之,曰:「此蘇氏之秀也。」舉進士,調廣都簿,曆漢州教授、西京國子博士、通判彭州。
政和間,宰相喜開邊西南,帥臣多啖誘近界諸族使納土,分置郡縣以為功,致茂州蠻叛,帥司遽下令招降。元老歎曰:「威不足以服,則恩不足以懷。」乃移書成都帥周燾曰:「此蠻跳樑山谷間,伺間竊發。彼之所長,我之所短,惟施、黔兩州兵可與為敵。若檄數千人,使倍道往赴,賢於官軍十萬也。其次以為夔、陝兵大集,先以夔兵誘其前,陝兵從其後,不十日,賊必破。彼降而我受焉,則威懷之道得。今不討賊,既招而還,必複叛,不免重用兵矣。」燾得書,即召與計事。元老又策:「茂有兩道,正道自濕山趨長平,絕嶺而上,其路險以高;間道自青崖關趨刁溪,循江而行,其路夷以徑。當使正兵陣濕山,而陰出奇兵搗刁溪,與石泉並力合攻,賊腹背受敵,擒之必矣。」燾皆不能用,竟得罪。後帥至,如元老策,蠻勢蹙,乃降。
除國子博士,曆秘書正字、將作少監、比部考功員外郎,尋除成都路轉運副使,為軍器監,司農、衛尉、太常少卿。
元老外和內勁,不妄與人交。梁師成方用事,自言為軾外子,因緣欲見之,且求其文,拒不答。言者遂論元老蘇軾從孫,且為元祐邪說,其學術議論,頗仿軾、轍,不宜在中朝。罷為提點明道宮。元老歎曰:「昔顏子附驥尾而名顯,吾今以家世坐累,榮矣。」未幾卒,年四十七。有詩文行于時。
論曰:蘇轍論事精確,修辭簡嚴,未必劣于其兄。王安石初議青苗,轍數語柅之,安石自是不復及此,後非王廣廉傅會,則此議息矣。轍寡言鮮欲,素有以得安石之敬心,故能爾也。若是者,軾宜若不及,然至論軾英邁之氣,閎肆之文,轍為軾弟,可謂難矣。元祐秉政,力斥章、蔡,不主調停;及議回河、雇役,與文彥博、司馬光異同;西邊之謀,又與呂大防、劉摯不合。君子不党,於轍見之。轍與兄進退出處,無不相同,患難之中,友愛彌篤,無少怨尤,近古罕見。獨其齒爵皆優於兄,意者造物之所賦與,亦有乘除於其間哉!
列傳第九十九
○呂大防兄大忠弟大鈞大臨劉摯蘇頌
呂大防,字微仲,其先汲郡人。祖通,太常博士。父賁,比部郎中。通葬京兆藍田,遂家焉。大防進士及第,調馮翊主簿、永壽令。縣無井,遠汲於澗,大防行近境,得二泉,欲導而入縣,地勢高下,眾疑無成理。大防用《考工》水地置泉之法以准之,不旬日,果疏為渠,民賴之,號曰「呂公泉」。
遷著作佐郎、知青城縣。故時,圭田粟入以大鬥而出以公鬥,獲利三倍,民雖病不敢訴。大防始均出納以平其直,事轉聞,詔立法禁,命一路悉輸租於官概給之。青城外控汶川,與敵相接。大防據要置邏,密為之防,禁山之樵采,以嚴障蔽。韓絳鎮蜀,稱其有王佐才。入權鹽鐵判官。
英宗即位,改太常博士。禦史闕,內出大防與範純仁姓名,命為監察禦史裏行。首言:「紀綱賞罰,未厭四方之望者有五:進用大臣而權不歸上;大臣疲老而不得時退;外國驕蹇而不擇將帥;議論之臣裨益闕失,而大臣沮之;疆場左右之臣,有敗事而被賞、舉職而獲罪者。」又言:「富弼病足請解機務,章十餘上而不納;張昪年幾八十,聰明已耗,哀乞骸骨而不從;吳奎有三年之喪,以其子召之者再,遣使召之者又再;程戡辭老不能守邊,恐死塞上,免以屍柩還家為請,亦不許。陛下欲盡君臣之分,使病者得休,喪者得終,老者得盡其餘年,則進退盡禮,亦何必過為虛飾,使四人之誠,不得自達邪?」
是歲,京師大水,大防曰:「雨水之患,至入宮城廬舍,殺人害物,此陰陽之沴也。」即陳八事,曰:主威不立,臣權太盛,邪議幹正,私恩害公,遼、夏連謀,盜賊恣行,群情失職,刑罰失平。會執政議濮王稱考,大防上言:「先帝起陛下為皇子,館于宮中,憑幾之命,緒言在耳,皇天后土,實知所托。設使先帝萬壽,陛下猶為皇子,則安懿之稱伯,于理不疑。豈可生以為子,沒而背之哉?夫人君臨禦之始,宜有至公大義厭服天下,以結其心。今大臣首欲加王以非正之號,使陛下顧私恩而違公義,非所以結天下之心也。」章累十數上,出知休寧縣。
神宗立,通判淄州。熙甯元年,知泗州,為河北轉運副使。召直舍人院。韓絳宣撫陝西,命為判官,又兼河東宣撫判官,除知制誥。四年,知廷州。大防、昉欲城河外荒堆砦,眾謂不可守,大防留戍兵修堡障,有不從者斬以徇。會環慶兵亂,絳坐黜,大防亦落知制誥,乙太常博士知臨江軍。
數月,徙知華州。華嶽摧,自山屬渭河,被害者眾。大防奏疏,援經質史,以驗時事。其略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先王所以興也;'我生不有命在天 ',後王所以壞也。《書》雲:'惟先格王,正厥事。'願仰承天威,俯酌時變,為社稷至計。」除龍圖閣待制、知秦州。元豐初,徙永興。神宗以彗星求言,大防陳三說九宜:曰治本,曰緩末,曰納言。養民、教士、重谷,治本之宜三也;治邊、治兵,緩末之宜二也;廣受言之路,寬侵官之罰,恕誹謗之罪,容異同之論,此納言之宜四也。累數千言。時用兵西夏,調度百出,有不便者輒上聞,務在寬民。及兵罷,民力比他路為饒,供億軍須亦無乏絕。進直學士。居數年,知成都府。
遷吏部尚書。夏使來,詔訪以待遇之計,且曰:「向者所得邊地,雖建立城堡,終慮孤絕難保。棄之則弱國,守之又有後悔,為當奈何?」大防言:「夏本無能為,然屢遣使而不布誠款者,蓋料我急於議和耳。今使者到闕,宜令押伴臣僚,扣其不賀登極,以觀厥意,足以測情偽矣。新收疆土,議者多言可棄,此慮之不熟也。至於守禦之策,惟擇將帥為先。太祖用姚內斌、董遵誨守環、慶,西人不敢入侵。昔以二州之力,禦敵而有餘;今以九州之大,奉邊而不足。由是言之,在於得人而已。」元祐元年,拜尚書右丞,進中書侍郎,封汲郡公。西方息兵,青唐羌以為中國怯,使大將鬼章青宜結犯邊。大防命洮州諸將乘間致討,生擒之。
三年,呂公著告老,宣仁後欲留之京師。手劄密訪至於四五,超拜大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提舉修《神宗實錄》。大防見哲宗年益壯,日以進學為急,請敕講讀官取仁宗邇英禦書解釋上之,置於坐右。又摭乾興以來四十一事足以為勸戒者,分上下篇,標曰《仁祖聖學》,使人主有欣慕不足之意。
哲宗禦邇英閣,召宰執、講讀官讀《寶訓》,至「漢武帝籍南山提封為上林苑,仁宗曰:'山澤之利當與眾共之,何用此也。'丁度曰:'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及於憂勤,此蓋祖宗家法爾。'」大防因推廣祖宗家法以進,曰:「自三代以後,唯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見有時,如漢武帝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母后,皆朝夕見,此事親之法也。前代大長公主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至事姑之禮見獻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法也。前代宮闈多不肅,宮人或與廷臣相見,唐入閣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內外整肅,此治內之法也。前代外戚多預政事,常致敗亂;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宮室多尚華侈;本朝宮殿止用赤白,此尚儉之法也。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輿入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禦後殿,豈乏人力哉,亦欲涉曆廣庭,稍冒寒暑,此勤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聞陛下昨郊禮畢,具禮謝太皇太后,此尚禮之法也。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畋獵,不尚玩好,不用玉器,不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須遠法前代,但盡行家法,足以為天下。」哲宗甚然之。
大防樸厚惷直,不植黨朋,與範純仁並位,同心戮力,以相王室。立朝挺挺,進退百官,不可幹以私,不市恩嫁怨以邀聲譽,凡八年,始終如一。
懇乞避位,宣仁後曰:「上方富於春秋,公未可即去,少須歲月,吾亦就東朝矣。」未果而後崩。為山陵使,複命以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知潁昌府。尋改永興軍,使便其鄉社。入辭,哲宗勞慰甚渥,曰:「卿暫歸故鄉,行即召矣。」未幾,左正言上官均論其隳壞役法,右正言張商英、禦史周秩、劉拯相繼攻之,奪學士,知隨州,貶秘書監,分司南京,居郢州。言者又以修《神宗實錄》直書其事為誣詆,徙安州。
兄大忠自渭入對,哲宗詢大防安否,且曰:「執政欲遷諸嶺南,朕獨令處安陸,為朕寄聲問之。大防樸直,為人所賣,三二年可複相見也。」大忠泄其語于章惇,惇懼,繩之愈力。紹聖四年,遂貶舒州團練副使,安置循州。至虔州信豐而病,語其子景山曰:「吾不復南矣!吾死汝歸,呂氏尚有遺種。」遂薨,年七十一。大忠請歸葬,許之。
大防身長七尺,眉目秀髮,聲音如鐘。自少持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游目,燕居如對賓客。每朝會,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冠昏喪祭,一本于古,關中言《禮》學者推呂氏。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則書於籍,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犯而行罰,不悛者絕之。」
徽宗即位,複其官。高宗紹興初,又複大學士,贈太師、宣國公,諡曰正湣。
大忠字進伯。登第,為華陰尉、晉城令。韓絳宣撫陝西,以大忠提舉永興路義勇。改秘書丞,檢詳樞密院吏、兵房文字。令條義勇利害。大忠言:「養兵猥眾,國用日屈,漢之屯田,唐之府兵,善法也。弓箭手近於屯田,義勇近於府兵,擇用一焉,兵屯可省矣。」為簽書定國軍判官。
熙寧中,王安石議遣使諸道,立緣邊封溝,大忠與範育被命,俱辭行。大忠陳五不可,以為懷撫外國,恩信不洽,必致生患。罷不遣。令與劉忱使契丹,議代北地,會遭父喪。起複,知代州。契丹使蕭素、梁潁至代,設次,據主席,大忠與之爭,乃移次於長城北。換西上閣門使、知石州。大忠數與素、潁會,凡議,屢以理折之,素、潁稍屈。已而複使蕭禧來求代北地,神宗召執政與大忠、忱議,將從其請。大忠曰:「彼遣一使來,即與地五百里,若使魏王英弼來求關南,則何如?」神宗曰:「卿是何言也。」對曰:「陛下既以臣言為不然,恐不可啟其漸。」忱曰:「大忠之言,社稷大計,願陛下熟思之。」執政知不可奪,議卒不決,罷忱還三司,大忠亦終喪制。其後竟以分水嶺為界焉。
元豐中,為河北轉運判官,言:「古者理財,視天下猶一家。朝廷者家,外計者兄弟,居雖異而財無不同。今有司惟知出納之名,有餘不足,未嘗以實告上。故有餘則取之,不足莫之與,甚大患也。」乃上生財、養民十二事。徙提點淮西刑獄。時河決,飛蝗為災,大忠入對,極論之,詔歸故官。
元祐初,曆工部郎中、陝西轉運副使、知陝州,以直龍圖閣知秦州,進寶文閣待制。夏人自犯麟府、環慶後,遂絕歲賜,欲遣使謝罪,神宗將許之。大忠言:「夏人強則縱,困則服,今陽為恭順,實懼討伐。宜且命邊臣詰其所以來之辭,若惟請是從,彼將有以窺我矣。」
時郡糴民粟,豪家因之制操縱之柄。大忠選僚寀自旦入倉,雖鬥升亦受,不使有所壅閼。民喜,爭運粟於倉,負錢而去,得百余萬斛。
馬涓以進士舉首入幕府,自稱狀元。大忠謂曰:「狀元雲者,及第未除官之稱也,既為判官則不可。今科舉之習既無用,修身為己之學,不可不勉。」又教以臨政治民之要,涓自以為得師焉。謝良佐教授州學,大忠每過之,聽講《論語》,必正襟斂容曰:「聖人言行在焉,吾不敢不肅。」
嘗獻曰:「夏人戍守之外,戰士不過十萬,吾三路之眾,足以當之矣。彼屢犯王略,一不與校,臣竊羞之。」紹聖二年,加寶文閣直學士、知渭州,付以秦、渭之事,奏言:「關、陝民力未裕,士氣沮喪,非假之歲月,未易枝梧。」因請以職事對。大抵欲以計徐取橫山,自汝遮殘井迤邐進築,不求近功。
既而鐘傅城安西,王文鬱亦用事,章惇、曾布主之,大忠議不合;又乞以所進職為大防量移,惇、布陳其所言與元祐時異,徙知同州,旋降待制致仕。卒,詔複學士官,佐其葬。
大鈞字和叔。父蕡,六子,其五登科,大鈞第三子也。中乙科,調秦州右司理參軍,監延州折博務。改光祿寺丞、知三原縣。請代蕡入蜀,移巴西縣。蕡致仕,大鈞亦移疾不行。
韓絳宣撫陝西、河東,辟書寫機密文字。府罷,移知候官縣,故相曾公亮鎮京兆,薦知涇陽縣,皆不赴。丁外艱,家居講道。數年,起為諸王宮教授。求監鳳翔船務,制改宣義郎。
會伐西夏,鄜延轉運司檄為從事。既出塞,轉運使李稷饋餉不繼,欲還安定取糧,使大鈞請於種諤。諤曰:「吾受命將兵,安知糧道!萬一不繼,召稷來,與一劍耳。」大鈞性剛直,即曰:「朝廷出師,去塞未遠,遂斬轉運使,無君父乎?」諤意折,強謂大鈞曰:「君欲以此報稷,先稷受禍矣!」大鈞怒曰:「公將以此言見恐邪?吾委身事主,死無所辭,正恐公過耳。」諤見其直,乃好謂曰:「子乃爾邪?今聽汝矣!」始許稷還。是時,微大鈞盛氣誚諤,稷且不免。未幾,道得疾,卒,年五十二。
大鈞從張載學,能守其師說而踐履之。居父喪,衰麻葬祭,一本於禮。後乃行於冠昏、膳飲、慶吊之間,節文粲然可觀,關中化之。尤喜講明井田兵制,謂治道必自此始,悉撰次為圖籍,可見於用。雖皆本於載,而能自信力行,載每歎其勇為不可及。
大臨字與叔。學于程頤,與謝良佐、游酢、楊時在程門,號「四先生」。通《六經》,尤邃於《禮》。每欲掇習三代遺文舊制,令可行,不為空言以拂世駭俗。
其論選舉曰:「古之長育人才者,以士眾多為樂;今之主選舉者,以多為患。古以禮聘士,常恐士之不至;今以法待士,常恐士之競進。古今豈有異哉。蓋未之思爾。夫為國之要,不過得人以治其事,如為治必欲得人,惟恐人才之不足,而何患於多?如治事皆任其責,惟恐士之不至,不憂其競進也。今取人而用,不問其可任何事;任人以事,不問其才之所堪。故入流之路不勝其多,然為官擇士則常患乏才;待次之吏曆歲不調,然考其職事則常患不治。是所謂名實不稱,本末交戾。如此而欲得人而事治,未之有也。今欲立士規以養德厲行,更學制以量才進藝,定試法以區別能否,修辟法以興能備用,嚴舉法以核實得人,制考法以責任考功,庶幾可以漸復古矣。」
富弼致政於家,為佛氏之學。大臨與之書曰:「古者三公無職事,惟有德者居之,內則論道於朝,外則主教于鄉。古之大人當是任者,必將以斯道覺斯民,成己以成物,豈以爵位進退、體力盛衰為之變哉?今大道未明,人趨異學,不入于莊,則入於釋。疑聖人為未盡善,輕禮義為不足學,人倫不明,萬物憔悴,此老成大人惻隱存心之時。以道自任,振起壞俗,在公之力,宜無難矣。若夫移精變氣,務求長年,此山谷避世之士獨善其身者之所好,豈世之所以望於公者哉?」弼謝之。
元祐中,為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范祖禹薦其好學修身如古人,可備勸學,未及用而卒。
劉摯,字莘老,永靜東光人。兒時,父居正課以書,朝夕不少間。或謂:「君止一子,獨不可少寬邪?」居正曰:「正以一子,不可縱也。」十歲而孤,鞠於外氏,就學東平,因家焉。
嘉祐中,擢甲科,曆冀州南宮令。縣比不得入,俗化凋敝,其賦甚重,輸絹匹折稅錢五百,綿兩折錢三十,民多破產。摯援例旁郡,條請裁以中價。轉運使怒,將劾之。摯固請曰:「獨一州六邑被此苦,決非法意,但朝廷不知耳。」遂告於朝。三司使包拯奏從其議,自是絹為錢千三百,綿七十有六。民歡呼至泣下,曰:「劉長官活我!」是時,摯與信都令李沖、清河令黃莘皆以治行聞,人稱為「河朔三令」。
徙江陵觀察推官,用韓琦薦,得館閣校勘。王安石一見器異之,擢檢正中書禮房,默默非所好也。才月餘,為監察禦史裏行,欣然就職,歸語家人曰:「趣裝,毋為安居計。」未及陛對,即奏論:「亳州獄起不止,小人意在傾富弼以市進,今弼已得罪,願少寬之。」又言:「程昉開漳河,調發猝迫,人不堪命。趙子幾擅升畿縣等,使納役錢,縣民日數千人遮訴宰相,京師喧然,何以示四方?張靚、王廷老擅增兩浙役錢,督賦嚴急,人情嗟怨。此皆欲以羨餘希賞,願行顯責,明朝廷本無聚斂之意。」
及入見,神宗面賜褒諭。因問:「卿從學王安石邪?安石極稱卿器識。」對曰:「臣東北人,少孤獨學,不識安石也。」退而上疏曰:「君子小人之分,在義利而已。小人才非不足用,特心之所向,不在乎義。故希賞之志,每在事先;奉公之心,每在私後。陛下有勸農之意,今變而為煩擾;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以為聚斂。其有愛君之心,憂國之言者,皆無以容於其間。今天下有喜於敢為,有樂於無事。彼以此為流俗,此以彼為亂常。畏義者以進取為可恥,嗜利者以守道為無能。此風浸成,漢、唐黨禍必起矣。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臣願陛下虛心平聽,審察好惡,前日意以為是者,今更察其非;前日意以為短者,今更用其長。稍抑虛嘩輕偽、志近忘遠、幸于苟合之人,漸察忠厚慎重、難進易退、可與有為之士。收過與不及之俗,使會于大中之道,則施設變化,惟陛下號令之而已。」
又論率錢助役、官自雇人有十害,其略曰:「天下州縣戶役,虛實重輕不同。今等以為率,則非一法所能齊;隨其所宜,各自立法,則紛擾散殊,何以統率?一也。新法謂版籍不實,故令別立等第。且舊籍既不可信,今何以得其無失?不獨搔擾生事患,將使富輸少,貧輸多,二也。天下上戶少,中戶多。上戶役數而重,故以助錢為幸。中戶役簡而輕,下戶役所不及。今概使輸錢,則為不幸,三也。有司欲多得雇錢,而患上戶之寡,故不用舊籍,臨時升降,使民何以堪命?四也。歲有豐凶,而役人有定數,助錢不可闕。非若稅賦有倚閣、減放之期,五也。谷、麥、布、帛,歲有所出,而助法必輸見錢,六也。二稅科買,色目已多,又概率錢以竭其所有,斯民無有悅而願為農者,戶口當日耗失,七也。僥倖者又將緣法生奸,如近日兩浙倍科錢數,自以為功,八也。差法近者十餘年,遠或二十年,乃一充役,民安習之久矣。今官自雇人,直重則民不堪,輕則人不願,不免以力毆之就役,九也。且役人必用鄉戶,家有常產,則必知自愛;性既愚實,則罕有盜欺。今一切雇募,但得輕猾浮偽之人,巧詐相資,何所不至?十也。」
會禦史中丞楊繪亦言其非,安石使張琥作十難以詰之,琥辭不為,司農曾布請為之。既作十難,且劾摯、繪欺誕懷向背。詔問狀,繪懼謝罪。摯奮曰:「為人臣豈可壓於權勢,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實!」即條對所難,以伸其說。且曰:「臣待罪言責,采士民之說以聞於上,職也。今有司遽令分析,是使之較是非,爭勝負,交口相直,無乃辱陛下耳目之任哉!所謂向背,則臣所向者義,所背者利;所向者君父,所背者權臣。願以臣章並司農奏宣示百官,考定當否。如臣言有取,幸早施行,若稍涉欺罔,甘就竄逐。」不報。
摯明日複上疏曰:「陛下起居言動,躬蹈德禮,夙夜厲精,以親庶政。天下未至於安且治者,誰致之耶?陛下注意以望太平,而自以太平為己任,得君專政者是也。二三年間,開闔動搖,舉天下無一物得安其所者。蓋自青苗之議起,而天下始有聚斂之疑;青苗之議未允,而均輸之法行;均輸之法方擾,而邊鄙之謀動;邊鄙之禍未艾,而助役之事興。至於求水利,行淤田,並州縣,興事起新,難以遍舉。其議財,則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則下至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輕用名器,淆混賢否:忠厚老成者,擯之為無能;狹少儇辯者,取之為可用;守道憂國者,謂之流俗;敗常害民者,謂之通變。凡政府謀議經畫,除用進退,獨與一掾屬決之,然後落筆。同列預聞,反在其後。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門如市。今西夏之款未入,反側之兵未安,三邊瘡痍,流潰未定。河北大旱,諸路大水,民勞財乏,縣官減耗。聖上憂勤念治之時,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誤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也。」疏奏,安石欲竄之嶺外,神宗不聽,但謫監衡州鹽倉。繪出知鄭州,琥亦落職。摯乞詣鄆遷葬,然後奔赴貶所,許之。
先是,倉吏與綱兵奸利相市,鹽中雜以偽惡,遠人未嘗食善鹽。摯悉意核視,且儲其羨以為賞,弊減什七。父老目為「學士鹽」。久之,簽書南京判官。會司農新令,盡斥賣天下祠廟,依坊場河度法收淨利。南京閼伯廟歲錢四十六貫,微子廟十三貫。摯歎曰:「一至於此!」往見留守張方平曰:「獨不能為朝廷言之耶?」方平瞿然,托摯為奏曰:「閼伯遷商丘,主祀大火,火為國家盛德所乘,曆世尊為大祀。微子,宋始封之君,開國此地,本朝受命,建號所因。又有雙廟者,唐張巡、許遠孤城死賊,能捍大患。今若令承買小人規利,冗褻瀆慢,何所不為,歲收微細,實損大體。欲望留此三廟,以慰邦人崇奉之意。」從之。又見《方平傳》。
入同知太常禮院。元豐初,改集賢校理、知大宗正寺丞,為開封府推官。神宗開天章閣,議新官制,除至禮部郎中,曰:「此南宮舍人,非他曹比,無出劉摯者。」即命之。俄遷右司郎中。
初,宰掾每於執政分廳時,請間白事,多持兩端伺意指。摯始請以公禮聚見,共決可否。或不便摯所請,坐以開封不置曆事罷歸。明年,起知滑州。哲宗即位,宣仁後同聽政,召為吏部郎中,改秘書少監,擢侍御史。上疏曰:「昔者周成王幼沖踐祚,師保之臣,周公、太公其人也。仁宗皇帝盛年嗣服,用李維、晏殊為侍讀,孫奭、馮元為侍講,聽斷之暇,召使入侍。陛下春秋鼎盛,在所資養。願選忠信孝悌、惇茂老成之人,以充勸講進讀之任,便殿燕坐,時賜延對,執經誦說,以廣睿智,仰副善繼求治之志。」
他日講筵進讀,至仁宗不避庚戌臨奠張士遜,侍讀曰:「國朝故事,多避國音。國朝角音,木也,故畏庚辛。」哲宗問:「果當避否?」摯進曰:「陰陽拘忌,聖人不取,如正月祈穀必用上辛,此豈可改也?漢章帝以反支日受章奏,唐太宗以辰日哭張公謹,仁宗不避庚戌日,皆陛下所宜取法。」哲宗然之。
摯又言:「諫官禦史員缺未補,監察雖滿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而不預言責。臣請增補台諫,並許言事。」時蔡確、章惇在政地,與司馬光不相能。摯因久旱上言:「《洪範》:'庶征肅,時雨若。'《五行傳》:'政緩則冬旱。'今廟堂大臣,情志乖暌,議政之際,依違排狠,語播於外,可謂不肅。政令二三,舒緩不振。比日日青無光,風霾昏曀,上天警告,皆非小變。願進忠良、通壅塞,以答天戒。」
蔡確為山陵使,神宗靈駕發引前夕不入宿,摯劾之,不報。及使回,既朝即視事,摯又奏確不引咎自劾。無何,確上表自陳,嘗請收拔當世之耆艾,以陪輔王室,蠲省有司之煩碎,以慰安民心。摯謂:「使確誠有是請,不言於先朝,為不忠之罪;言於今日,為取容之計。誠無是請,則欺君莫大於此。」又疏確過惡大略有十,論章惇兇悍輕侻,無大臣體,皆罷去。
初,神宗更新學制,養士以千數,有司立為約束,過於煩密。摯上疏曰:「學校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所從出,非行法之所。雖群居眾聚,帥而齊之,不可無法,亦有禮義存焉。先帝體道制法,超漢軼唐,養士之盛,比靈斯三代。然而比以太學屢起獄訟,有司緣此造為法禁,煩苛愈於治獄,條目多於防盜,上下疑貳,以求苟免。甚可怪者,博士、諸生禁不相見,教諭無所施,質問無所從,月巡所隸之齋而已。齋舍既不一,隨經分隸,則又《易》博士兼巡《禮》齋,《詩》博士兼巡《書》齋,所至備禮請問,相與揖諾,亦或不交一言而退,以防私請,以杜賄賂。學校如此,豈先帝所以造士之意哉?治天下者,遇人以君子、長者之道,則下必有君子、長者之行而應乎上。若以小人、犬彘遇之,彼將以小人、犬彘自為,而況以此行於學校之間乎?願罷其制。」又請雜用經義、詩賦取士,複賢良方正科,罷常平、免役,引朱光庭、王岩叟為言官。執憲數月,正色彈劾,多所貶黜,百僚敬憚,時人以比包拯、呂晦。
元祐元年,擢禦史中丞。摯上疏曰:「上之所好,下必有甚。朝廷意在總核,下必有刻薄之行;朝廷務在寬大,下必有苟簡之事。習俗懷利,迎意趨和,所為近似,而非上之意本然也。今因革之政本殊,而觀望之俗故在。昨差役初行,監司已有迎合爭先,不校利害,一概定差,一路為之騷動者。朝廷察其如此,固已黜之矣。以是觀之,大約類此。向來黜責數人者,皆以非法掊克,市進害民,然非欲使之漫不省事。昧者不達,矯枉過正,顧可不為之禁哉?請立監司考績之制。」
拜尚書右丞,連進左丞、中書侍郎,遷門下侍郎。胡宗愈除右丞,諫議大夫王覿疏其非是,宣仁後怒,將加深譴。摯開救甚力,簾中厲聲曰:「若有人以門下侍郎為奸邪,甘受之否?」摯曰:「陛下審察毀譽每如此,天下幸甚!然願顧大體,宗愈進用,自有公議,必致貶諫官而後進,恐宗愈亦所未安。」宣仁後意解,覿得補郡守。
摯與同列奏事論人才,摯曰:「人才難得,能否不一。性忠實而才識有餘,上也;才識不逮而忠實有餘,次也;有才而難保,可藉以集事,又其次也。懷邪觀望,隨時勢改變,此小人也,終不可用。」哲宗及宣仁後曰:「卿常能如此用人,國家何憂!」六年,拜尚書右僕射。
摯性峭直,有氣節,通達明銳,觸機輒發,不為利怵威誘。自初輔政至為相,修嚴憲法,辨白邪正,專以人物處心,孤立一意,不受謁請。子弟親戚入官,皆令赴銓部以格調選,未嘗以幹朝廷。與呂大防同位,國家大事,多決於大防,惟進退士大夫,實執其柄。然持心少恕,勇於去惡,竟為朋讒奇中。先是,邢恕謫官永州,以書抵摯。摯故與恕善,答其書,有「永州佳處,第往以俟休複」之語。排岸官茹東濟,傾險人也,有求於摯,不得,見其書,陰錄以示禦史中丞鄭雍、侍御史楊畏。二人方交章擊摯,遂箋釋其語上之,曰:「'休複'者,語出《周易》,'以俟休複'者,俟他日太皇太后複子明辟也。」又章惇諸子故與摯之子遊,摯亦間與之接。雍、畏謂延見接納,為牢籠之計,以冀後福。宣仁後於是面喻摯曰:「言者謂卿交通匪人,為異日地,卿當一心王室。若章惇者,雖以宰相處之,未必樂也。」摯皇懼退,上章自辨,執政亦為之言。宣仁後曰:「垂簾之初,摯排斥奸邪,實為忠直。但此二事,非所當為也。」以觀文殿學士罷知鄆州。給事中朱光庭駁雲:「摯忠義自奮,朝廷擢之大位,一旦以疑而罷,天下不見其過。」光庭亦罷。七年,徙大名,又為雍等所遏,徙知青州。
紹聖初,來之邵、周秩論摯變法、棄地罪,奪職知黃州,再貶光祿卿,分司南京,蘄州居住。將行,語諸子曰:「上用章惇,吾且得罪。若惇顧國事,不遷怒百姓,但責吾曹,死無所恨。正慮意在報復,法令益峻,奈天下何!」憂形於色,無一言及遷謫意。四年,陷邢恕之謗,貶鼎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惟一子從。家人涕泣願侍,皆不聽。至數月,以疾卒,年六十八。
初,摯與呂大防為相,文及甫居喪,在洛怨望,服除,恐不得京官,抵書邢恕曰:「改月遂除,入朝之計未可必。當塗猜怨於鷹揚者益深,其徒實繁。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濟之以'粉昆',必欲以眇躬為甘心快意之地,可為寒心。」其謂司馬昭者,指呂大防獨當國久;'粉昆'者,世以駙馬都尉為'粉侯',韓嘉彥尚主,以兄忠彥為'粉昆'也。恕以書示蔡碩、蔡渭,渭上書訟摯及大防等十餘人陷其父確,謀危宗社,引及甫書為證。時章惇、蔡卞誣造元祐諸人事不已,因是欲殺摯及梁燾、王岩叟等。以為摯有廢立之意,遂起同文館獄,用蔡京、安惇雜治,逮問及甫。及甫元祐末德大防除權侍郎,又忠彥雖罷,哲宗眷之未衰,乃托其亡父嘗說司馬昭指劉摯,「粉」謂王岩叟面白如粉,「昆」謂梁燾字況之,「況」猶「兄」也。又問實狀,但雲:「疑其事勢如此。」會摯卒,京奏不及考驗,遂免其子官,與家屬徙英州,凡三年,死於瘴者十人。
徽宗立,詔反其家屬,用子跂請,得歸葬。跂又伏闕訴及甫之誣,遂貶及甫並渭於湖外,複摯中大夫。蔡京為相,降朝散大夫。後又複觀文殿大學士、太中大夫。紹興初,贈少師,諡曰忠肅。
摯嗜書,自幼至老,未嘗釋卷。家藏書多自讎校,得善本或手抄錄,孜孜無倦。少好《禮》學,其究《三禮》,視諸經尤粹。晚好《春秋》,考諸儒異同,辨其得失,通聖人經意為多。其教子孫,先行實,後文藝。每曰:「士當以器識為先,一號為文人,無足觀矣。」
跂能為文章,遭黨事,為官拓落,家居避禍,以壽終。
蘇頌,字子容,泉州南安人。父紳,葬潤州丹陽,因徙居之。第進士,曆宿州觀察推官、知江寧縣。時建業承李氏後,稅賦圖籍,一皆無藝,每發斂,高下出吏手。頌因治訊他事,互問民鄰里丁產,識其詳。及定戶籍,民或自占不悉,頌警之曰:「汝有某丁某產,何不言?」民駭懼,皆不敢隱,遂剗剔夙蠹,成賦一邑,簡而易行,諸令視以為法,至領某民拜庭下以謝。凡民有忿爭,頌喻以鄉党宜相親善,若以小忿而失歡心,一旦緩急,將何賴焉。民往往謝去,或半途思其言而止。時監司王鼎、王綽、楊紘於部吏少許可,及觀頌施設,則曰:「非吾所及也。」
調南京留守推官,留守歐陽修委以政,曰:「子容處事精審,一經閱覽,則修不復省矣。」時杜衍老居睢陽,見頌,深器之,曰:「如君,真所謂不可得而親疏者。」衍又自謂平生人罕見其用心處,遂自小官以至為侍從、宰相所以施設出處,悉以語頌,曰:「以子相知,且知子異日必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故頌後曆政,略似衍雲。
皇祐五年,召試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至和中,文彥博為相,請建家廟,事下太常。頌議以為:「禮,大夫士有田則祭,無田則薦,是有土者乃為廟祭也。有田則有爵,無土無爵,則子孫無以繼承宗祀,是有廟者止於其躬,子孫無爵,祭乃廢也。若參合古今之制,依約封爵之令,為之等差,錫以土田,然後廟制可議。若猶未也,即請考案唐賢寢堂祠饗儀,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祐中,詔禮院議立故郭皇后神禦殿于景靈宮,頌謂:「敕書雲:'向因忿鬱,偶失謙恭',此則無可廢之事。又雲:'朕念其自曆長秋,僅週一紀,逮事先後,祗奉寢園',此則有不當廢之悔。又雲:'可追複皇后,其祔廟諡冊並停。'此則有合祔廟及諡冊之義。請祔郭皇后于後廟,以成追複之道。」眾論未定,宰相曾公亮問曰:「郭後,上元妃,若祔廟,則事體重矣。」頌曰:「國朝三聖,賀、尹、潘皆元妃,事體正相類。今止祔後廟,則豈得有同異之言。」公亮曰:「議者以謂陰逼母后,是恐萬歲後配祔之意。」頌曰:「若加一'懷'、'哀'、'湣'之諡,則不為逼矣。」公亮歎重。
遷集賢校理,編定書籍。頌在館下九年,奉祖母及母,養姑姊妹與外族數十人,甘旨融怡,昏嫁以時。妻子衣食常不及,而處之晏如。富弼嘗稱頌為古君子,及與韓琦為相,同表其廉退,以知潁州。通判趙至忠本邊徼降者,所至與守競,頌待之以禮,具盡誠意。至忠感泣曰:「身雖夷人,然見義則服,平生誠服者,唯公與韓魏公耳。」
仁宗崩,建山陵,有司以不時難得之物厲諸郡。頌曰:「遺詔務從儉約,豈有土不產而可強賦乎?量其有無,事亦隨集。」英宗即位,召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頌言:「周制六軍出於六鄉,在三畿四郊之地;唐設十二衛,亦散佈畿內郡縣,又以關內諸府分隸之,皆所以臨制四方,為國藩衛。國朝禁兵,多屯京師及畿內東南諸縣,雖饋運為便,而西邊武備殊闕。今中牟、長垣都門要衝,二鄙驛置皆由此,而舊不屯兵,闃無防守,請置營益兵,以備非常。」明年,饑民果乘虛犯長垣,戕官吏,如頌慮。頌又請以獲盜多寡為縣令殿最法,以謂:「巡檢、縣尉,但能捕盜,而不能使人不為盜;能使其不為盜者,縣令也。且民罹剽劫之害,而長官不任其責,可乎?」
遷度支判官。送契丹使,宿恩州,驛舍火,左右請出避,頌不動。州兵欲入救,閉門不納,徐使防卒撲滅之。初火時,郡人洶洶,唱使者有變,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賴頌安靜而止。遂聞京師,神宗疑焉。頌使還,入奏,稱善久之。命為淮南轉運使。召修起居注,擢知制誥、知通進銀台司、知審刑院。
時知金州張仲宣坐枉法贓罪至死,法官援李希輔例,杖脊黥配海島。頌奏曰:「希輔、仲宣均為枉法,情有輕重。希輔知台,受賕數百千,額外度僧。仲宣所部金坑,發檄巡檢體究,其利甚微,土人憚興作,以金八兩屬仲宣,不差官比校,止系違令,可比恐喝條,視希輔有間矣。」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頌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今貸死而黥之,使與徒隸為伍,雖其人無可矜,所重者,污辱衣冠耳。」遂免仗黥,流海外,遂為定法。
又言:「提舉青苗官不能體朝廷之意,邀功爭利,務為煩擾。且與諸司不相臨統,文移同異,州縣莫知適從。乞與常平、眾役一切付之監司,改提舉為之屬,則事有統一,而於更張之政無所損也。」不從。
大臣薦秀州判官李定,召見,擢太子中允,除監察禦史裏行。宋敏求知制誥,封還詞頭。複下,頌當制,頌奏:「祖宗朝,天下初定,故不起孤遠而登顯要者。真宗以來,雖有幽人異行,亦不至超越資品。今定不由銓考,擢授朝列;不緣禦史,薦置憲台。雖朝廷急於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所益者小,所損者大,未敢具草。」次至李大臨,亦封還。神宗曰:「去年詔,台官有闕,委禦史台奏舉,不拘官職高下。」頌與大臨對曰:「從前臺官,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員外郎以下舉充。後為難得資敘相當,故朝廷特開此制。止是不限博士、員郎,非謂選人亦許奏舉。若不拘官職高下,並選人在其間,則是秀州判官亦可為裏行,不必更改中允也。今定改京官,已是優恩,更處之憲台,先朝以來,未有此比。幸門一啟,則士塗奔競之人,希望不次之擢,朝廷名器有限,焉得人人滿其意哉!」執奏不已,於是並落知制誥,歸工部郎中班,天下謂頌及敏求、大臨為「三舍人」。
歲餘,知婺州。方溯桐廬,江水暴迅,舟橫欲覆,母在舟中幾溺矣,頌哀號赴水救之,舟忽自正。母甫及岸,舟乃覆,人以為純孝所感。徙亳州,有豪婦罪當杖而病,每旬檢之,未愈,譙簿鄧元孚謂頌子曰:「尊公高明以政稱,豈可為一婦所紿。但諭醫如法檢,自不誣矣。」頌曰:「萬事付公議,何容心焉。若言語輕重,則人有觀望,或致有悔。」既而婦死,元孚慚曰:「我輩狹小,豈可測公之用心也。」加集賢院學士、知應天府。呂惠卿嘗語人曰:「子容,吾鄉里先進,苟一詣我,執政可得也。」頌聞之,笑而不應。凡更三赦,大臨還侍從,頌才授秘書監、知通進銀台司。吳越饑,選知杭州。一日,出遇百餘人,哀訴曰:「某以轉運司責逋市易緡錢,夜囚晝系,雖死無以償。」頌曰:「吾釋汝,使汝營生,奉衣食之餘,悉以償官,期以歲月而足,可乎?」皆謝不敢負,果如期而足。
頌宴客有美堂,或告將兵欲亂,頌密使捕渠領十輩,荷校付獄中,迨夕會散,坐客不知也。及修兩朝正史,轉右諫議大夫。使契丹,遇冬至,其國曆後宋曆一日。北人問孰為是,頌曰:「曆家算術小異,遲速不同,如亥時節氣交,猶是今夕;若逾數刻,則屬子時,為明日矣。或先或後,各從其曆可也。」北人以為然。使還以奏,神宗嘉曰:「朕嘗思之,此最難處,卿所對殊善。」因問其山川、人情向背,對曰:「彼講和日久,頗竊中國典章禮義,以維持其政,上下相安,未有離貳之意。昔漢武帝自謂:'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雖久勤征討,而匈奴終不服。'至宣帝,呼韓單于稽首稱藩。唐自中葉以後,河湟陷於吐蕃,憲宗每讀《貞觀政要》,慨然有收復意。至宣宗時,乃以三關、七州歸於有司。由此觀之,外國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國之盛衰也。」頌意蓋有所諷,神宗然之。
元豐初,權知開封府,頗嚴鞭樸。謂京師浩穰,須彈壓,當以柱後惠文治之,非亳、潁臥治之比。有僧犯法,事連祥符令李純,頌置不治。禦史舒亶糾其故縱,貶秘書監、知濠州。
初,頌在開封,國子博士陳世儒妻李惡世儒庶母,欲其死,語群婢曰:「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既而母為婢所殺,開封治獄,法吏謂李不明言使殺姑,法不至死。或譖頌欲寬世儒夫婦,帝召頌曰:「此人倫大惡,當窮竟。」對曰:「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寬,亦不敢諭之使重。」獄久不決。至是,移之大理。意頌前次請求,移禦史台逮頌對。禦史曰:「公速自言,毋重困辱。」頌曰:「誣人死,不可為已,若自誣以獲罪,何傷乎?」即手書數百言伏其咎。帝覽奏牘,以為疑,反覆究實,乃大理丞賈種民增減其文傅致也,由是事得白。同列猶以嘗因人語及世儒帷薄事,頌應曰:「然。」以是為泄獄情,罷郡。
未幾,知河陽,改知滄州。入辭,帝曰:「朕知卿久,然每欲用,輒為事奪,命也夫!卿直道,久而自明。」頌頓首謝。召判尚書吏部兼詳定官制。唐制,吏部主文選,兵部主武選;神宗謂三代、兩漢本無文武之別,議者不知所處。頌言:「唐制吏部有三銓之法,分品秩而掌選事。今欲文武一歸吏部,則宜分左右曹掌之,每選更以品秩分治。」於是吏部始有四選法。
因陛對,神宗謂頌曰:「欲修一書,非卿不可。契丹通好八十餘年,盟誓、聘使、禮幣、儀式,皆無所考據,但患修書者遷延不早成耳。然以卿度,此書何時可就?」頌曰:「須一二年。」曰:「果然,非卿不能如是之敏也。」及書成,帝讀《序引》,喜曰:「正類《序卦》之文。」賜名《魯衛信錄》。
帝嘗問宗子主祭、承重之義,頌對曰:「古者貴賤不同禮,諸侯、大夫世有爵祿,故有大宗、小宗、主祭、承重之義,則喪服從而異制,匹士庶人亦何預焉。近代不世爵,宗廟因而不立,尊卑亦無所統,其長子孫與眾子孫無以異也。今《五服敕》,嫡孫為祖、父為長子猶斬衰三年,生而情禮則一,死而喪服獨異,恐非先王制禮之本意。世俗之論,乃以三年之喪為承重,不知為承大宗之重也。臣聞慶曆中,朝廷議百僚應任子者,長子與長孫差優與官,餘皆降殺,亦近古立宗之法。乞詔禮官、博士參議禮律,合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禮,立為宗子繼祖者,以異於眾子孫之法。士庶人不當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違禮教也。」除吏部侍郎,遷光祿大夫。遭母喪,帝遣中貴人唁勞,賜白金千兩。
元祐初,拜刑部尚書,遷吏部兼侍讀。奏:「國朝典章,沿襲唐舊,乞詔史官采《新》、《舊唐書》中君臣所行,日進數事,以備聖覽。」遂詔經筵官遇非講讀日,進漢、唐故事二條。頌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事者,必述己意,反復言之。又謂:「人主聰明,不可有所向,有則偏,偏則為患大矣。今守成之際,應之以無心,則無不治。」每進讀至弭兵息民,必援引古今,以動人主之意。
既又請別制渾儀,因命頌提舉。頌既邃於律曆,以吏部令史韓公廉曉算術,有巧思,奏用之。授以古法,為台三層,上設渾儀,中設渾象,下設司辰,貫以一機,激水轉輪,不假人力。時至刻臨,則司辰出告。星辰緾度所次,占候則驗,不差晷刻,晝夜晦明,皆可推見,前此未有也。
頌前後掌四選五年,每選人改官,吏求垢瑕,故為稽滯。頌敕吏曰:某官緣某事當會某處,仍引合用條格,具委無漏落狀同上。自是吏不得逞。每訴者至,必取按牘使自省閱,訴者服,乃退;其不服,頌必往復詰難,度可行行之,苟有疑,則為奏請,或建白都堂。故選官多感德,其不得所欲者,亦心服而去。
遷翰林學士承旨。五年,擢尚書左丞。嘗行樞密事。邊帥遣種樸入奏:「得諜言,阿裏骨已死,國人未知所立。契丹官趙純忠者,謹信可任,願乘其未定,以勁兵數千,擁純忠入其國立之。」眾議如其請。頌曰:「事未可知,其越境立君,使彼拒而不納,得無損威重乎?徐觀其變,俟其定而撫輯之,未晚也。」已而阿裏骨果無恙。
七年,拜右僕射兼中書門下侍郎。頌為相,務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職。量能授任,杜絕僥倖之原,深戒疆場之臣邀功生事。論議有未安者,毅然力爭之。賈易除知蘇州,頌言:「易在禦史名敢言,既為監司矣,今因赦令,反下遷為州,不可。」爭論未決。諫官楊畏、來之邵謂稽留詔命,頌遂上章辭位,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繼出知揚州。徒河南,辭不行,告老,以中太一宮使居京口。紹聖四年,拜太子少師致仕。
方頌執政時,見哲宗年幼,諸臣太紛紜,常曰:「君長,誰任其咎耶?」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後,哲宗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後,必再稟哲宗;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貶元祐故臣,禦史周秩劾頌。哲宗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此老。」徽宗立,進太子太保,爵累趙郡公。建中靖國元年夏至,自草遺表,明日卒,年八十二。詔輟視朝二日,贈司空。
頌器局閎遠,不與人校短長,以禮法自持。雖貴,奉養如寒士。自書契以來,經史、九流、百家之說,至於圖緯、律呂、星官、演算法、山經、本草,無所不通。尤明典故,喜為人言,亹亹不絕。朝廷有所製作,必就而正焉。
嘗議學校,欲博士分經;課試諸生,以行藝為升俊之路。議貢舉,欲先行實而後文藝,去封彌、謄錄之法,使有司參考其素,行之自州縣始,庶幾複鄉貢裏選之遣範。論者韙之。
論曰:大防重厚,摯骨鯁,頌有德量。三人者,皆相於母后垂簾聽政之秋,而能使元祐之治,比靈斯嘉祐,其功豈易致哉!大防疏宋家法八事,言非溢美,是為萬世矜式。摯正邪之辨甚嚴,終以直道慍於群小,遂與大防並死於貶,士論冤之。頌獨巋然高年,未嘗為奸邪所汙,世稱其明哲保身。然觀其論知州張仲宣受金事,犯顏辨其情罪重輕,又陳刑不上大夫之義,卒免仲宣於黥。自是宋世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豈非所為多雅德君子之事,造物者自有以相之歟?
列傳第一百
○王存孫固趙瞻傅堯俞
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於江西,五年始歸。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文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
慶曆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賕,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久之,除密州推官。修潔自重,為歐陽修、呂公著、趙概所知。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存在三館歷年,不少貶以幹進。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稟中書俟旨。存乞複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韙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論圜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周禮》。官制行,神宗切於用人,存請自熙寧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詿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隨材召擢,以備官使。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眾。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官司謁禁,本防請托,而吊死問疾,一切杜絕,皆非便也。」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京師並河居人,盜鑿汴堤以自廣,或請令培築複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詔矣。存曰:「此吾職也。」入言之。即曰馳其役,都人歡呼相慶。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財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複徙之兵部。太僕寺請內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存言:「如此,官制壞矣。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臨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元祐初,還戶部,固辭不受。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三年,遷左丞。
有建議罷教畿內保甲者,存言:「今京師兵籍益削,又廢保甲不教,非國家根本久長之計。且先帝不憚艱難而為之,既已就緒,無故而廢之,不可。」門下侍郎韓維罷,存言:「去一正人,天下失望,忠黨沮氣,讒邪之人爭進矣。」又論杜純不當罷侍御史,王覿不當罷諫官。
四方奏讞大辟,刑部援比請貸,都省屢以無可矜恕卻之。存曰:「此祖宗制也。有司欲生之,而朝廷破例殺之,可乎?」又言:「比廢進士專經一科,參以詩賦,失先帝黜詞律、崇經術之意。」河決而北幾十年,水官議還故道,存爭之曰:「故道已高,水性趨下,徒費財力,恐無成功。」卒輟其役。蔡確以詩怨訕,存與範純仁欲薄其罪,確再貶新州,存亦罷,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始,存之徙兵部,確力也。至是,為確罷,士大夫善其能損怨。歲余,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揚、潤相去一水,用故相例,得歲時過家上塚,出賜錢給鄰里,又具酒食召會父老,親與酬酢,鄉黨傳為美談。
召為吏部尚書。時,在廷朋黨之論浸熾,存為哲宗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人。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為党,賴仁宗聖明,不為所惑。今日果有進此說者,願陛下察之。」由是複與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
紹聖初,請老,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致仕。舊制,當得東宮保傅,議者指存嘗議還西夏侵地,故殺其恩典,既而降通議大夫。存嘗悼近世學士貴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循庶人之制。及歸老築居,首營家廟。建中靖國元年,卒,年七十九。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存性寬厚,平居恂恂,不為詭激之行,至其所守,確不可奪。司馬光嘗曰:「並馳萬馬中能駐足者,其王存乎!」
孫固,字和父,鄭州管城人。幼有立志。九歲讀《論語》,曰:「吾能行此。」徂徠石介一見,以公輔期之。擢進士第,調磁州司戶參軍。從平貝州,為文彥博言脅從罔治之義,與彥博意協,故但誅首惡,余無所及。轉霍邑令,遷秘書丞,為審刑詳議官。宰相韓琦知其賢,諭使來見,固不肯往。琦益器重之,引為編修中書諸房文字。
治平中,神宗為潁王,以固侍講;及為皇太子,又為侍讀。至即位,擢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通進銀台司。種諤取綏州,固知神宗志欲經略西夏,欲先事以戒,即上言:「待遠人宜示之信,今無名舉兵,非計之得。願以漢韓安國、魏相、唐魏征論兵之略,參校同異,則是非炳然矣。兵,兇器也,動不可妄,妄動將有悔。」大臣惡其說,出知澶州。
還知審刑院,複領銀台、封駁兼侍讀,判少府監。神宗問:「王安石可相否?」對曰:「安石文行甚高,處侍從獻納之職,可矣。宰相自有其度,安石狷狹少容。必欲求賢相,呂公著、司馬光、韓維其人也。」凡四問,皆以此對。及安石當國,更法度,固數議事不合;青苗法出,又極陳其不便。及韓琦疏至,神宗感動,謂固曰:「朕熟計之,誠不便。」固出語執政曰:「及上有意,宜亟圖之,以福天下。」既而竟從安石。固複領銀台司。
孔文仲對制策忤時政,報罷。固言:「陛下以名求士,而士以實應,今反過之,何哉?今謂文仲之言以惑天下,臣恐天下不惑文仲之言,以文仲之黜為惑也。」胡宗愈坐言事逐,蘇頌、陳薦以論李定罷,固皆引誼爭之。
時議尊僖祖為始祖,固議曰:「漢高以得天下與商、周異,故太上皇不得為始封;光武中興,不敢祖舂陵而祖高帝。宋有天下,傳之萬世,太祖功也,不當替其祀;請以為始祖,而為僖祖別立廟。禘祫之日,奉其祧主東向以伸其尊,合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之意。」韓琦見而歎曰:「孫公此議,足以不朽矣。」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真定府。遼人盜耕解子平地,歲且久,吏爭弗能還。固微得其要領,折愧之,正疆地二百里。熙寧末,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元豐初,同知樞密院事。時征安南,建順州,其地瘴癘不堪守,固請棄之,內徙者二萬戶。
諜者告夏人幽其主,神宗欲西討,固數言舉兵易,解禍難。神宗曰:「夏有釁不取,則為遼人所有,不可失也。」固曰:「必不得已,請聲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長自守焉。」神宗笑曰:「此真酈生之說爾。」時執政有言便當直度河,不可留行。固曰:「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神宗曰:「朕已屬李憲。」固曰:「伐國,大事也,豈可使宦官為之!今陛下任李憲,則士大夫孰肯為用乎?」神宗不悅。他日,固又曰:「今五路進師而無大帥,就使成功,兵必為亂。」神宗曰:「大帥誠難其人。」呂公著曰:「既無其人,曷若已之。」固曰:「公著言是也。」初議五路入討,會於靈州,李憲由熙河入,輒不赴靈州,乃自開蘭、會,欲以弭責。固曰:「兵法期而後至者斬。今諸路皆進,而憲獨不行,雖得蘭、會,罪不可赦。」神宗不聽,其後師果無功。神宗曰:「朕始以孫固言為迂,今悔無及矣。」
改太中大夫、樞密副使,進知院事,以疾避位,拜觀文殿學士、知河陽,尋提舉嵩山崇福宮。哲宗即位,以正議大夫知河南府,徙鄭州。元祐二年,召除侍讀、提舉中太一宮,遂拜門下侍郎。哲宗與太皇太后矜其年高,每朝會豫節拜儀,聽休於幄次。固數乞骸骨,太皇太后曰:「卿,先帝在東宮時舊臣。今帝新聽政,勉留輔導;或體中未安,取文書于家治之可也。」固感激,強起視事,複知樞密院事,累官右光祿大夫。五年,卒,年七十五。哲宗、太皇太后皆出聲泣。時文彥博致仕歸洛,將宴餞崇政殿,以固在殯,罷之。輟視朝二日,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溫靖。
固宅心誠粹,不喜矯亢,與人居久而益信,故更曆夷險,而不為人所疾害。嘗曰:「人當以聖賢為師,一節之士,不足學也。」又曰:「以愛親之心愛其君,則無不盡矣。」司馬光退處,固每勸神宗召歸;及光為陳州,過鄭,固與論天下大事至數十,曰:「公行且相,宜視先後緩急審處之。」傅堯俞銘其墓曰:「司馬公之清節,孫公之淳德,蓋所謂不言而信者也。」世以為確論。紹聖時奪遺澤,元符二年,奪所贈官,列元祐黨籍。政和中,徽宗以固嘗為神宗宮僚,特出籍,悉還所奪。
趙瞻,字大觀,其先亳州永城人。父剛,太子賓客,徙鳳翔之盩厔。瞻舉進士第,調孟州司戶參軍,移萬泉令。捐圭田修學宮,士自遠而至。改知夏縣,作八監堂,書古賢令長治跡以自監。又以秘書丞知永昌縣,築六堰灌田,歲省科斂數十萬,水訟鹹息,民以比召、杜。升太常博士,知威州。瞻以威、茂雜群獠,險而難守,不若合之而建郡於汶川,條著其詳,為《西山別錄》。後熙甯中,朝廷經理西南,就瞻取其書考焉。
遷尚書屯田員外郎。英宗治平初,自都官員外郎除侍御史。上疏曰:「英斷獨化,人主至權也。審至權者,當主以天下之大公,揆以天下之正論,如是而後權可一也。若夫積久之敝,陛下其思焉。刑賞施設之失,可革則革;號令言動之過,可止則止。輔相賴其用,宜責其效;台諫知其才,宜信其說。兵柄宜削諸宦官,邊議宜付諸宿將。蓋權不可矯而為也,以從天下之望耳。」英宗稱善。
久之,詔遣內侍王昭明等四人為陝西諸路鈐轄,招撫諸部。瞻以唐用宦者為觀軍容、宣慰等使,後世以為至戒,宜追還內侍,責成守臣,章三上,言甚激切。會文彥博、孫沔經略西夏,別遣馮京安撫諸路,瞻又請罷京使,專委宿將。夏人入侵王官,慶帥孫長卿不能禦,加長卿集賢院學士,瞻言長卿當黜不宜賞,賞罰倒置。京東盜賊數起,瞻請易置曹、濮守臣之不才者,未報。乃求退,力言追還昭明等,英宗改容,納其言。
二年秋,京師大水,詔百官言事,多留中,瞻請「悉出章疏,付兩省詳擇以聞」,從之。時議追崇濮安懿王,瞻引漢師丹、董宏事,謂其屬薛溫其曰:「事將類此,吾必以死爭,固吾所也。」中書請安懿王稱親,瞻爭曰:「仁宗既下明詔子陛下,議者顧惑禮律所生所養之名,妄相訾難,彼明知禮無兩父貳斬之義,敢裂一字之詞,以亂厥真。且文有去婦出母者,去已非婦,出不為母,辭窮直書,豈足援以斷大議哉?臣請與之庭辨,以定邪正。」已而皇太后手書尊王為皇,瞻歎曰:「向者太后切責大臣,議乃得罷。今邪臣與中官交締,歸過至尊而自為之地,吾與首議之臣,不並生矣!」因複力陳。會假太常少卿接契丹賀正使,入對,英宗問前事,對曰:「陛下為仁宗子,而濮王又稱皇考,則是二父,二父非禮。」英宗曰:「禦史嘗見朕欲皇考濮王乎?」瞻曰:「此乃大臣之議,陛下未嘗自言。」英宗曰:「是中書過耳,朕自數歲時,先帝養為子,豈敢稱濮考?」瞻曰:「臣請退諭中書,作詔以曉天下。」時連日晦冥,英宗指天示瞻曰:「天道如此,安敢妄為褒尊。朕意已決,無庸宣告。」瞻曰:「陛下祗畏天戒,不以私妨公,甚盛德也。」及使還,聞呂誨等諫濮議皆罷去,乞與同貶,不報。趣入對,英宗曰:「卿欲就龍逢、比干之名,孰若效伊尹、傅說哉?」瞻皇懼,言:「臣不敢奉詔,使朝廷有同罪異罰之譏。」遂通判汾州。
神宗即位,遷司封員外郎、知商州,又除提點陝西刑獄。熙寧三年,為開封府判官。神宗問:「卿知青苗法便乎?」對曰:「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擾攘中,掊民財誠便。今欲為長久計,愛養百姓,誠不便。」初,王安石欲瞻助己,使其黨餌以知雜禦史。瞻不應,由是不得留京師,出為陝西轉運副使,改永興軍轉運使。以親老,請知同州。七年,朝廷患錢重,議以交子權之,命瞻制置。瞻曰:「有本錢足恃,法乃可行,如多出空券,是罔民也。」議不合,移京西轉運使;又以親老不行,徙陝州,請還鄉里,除提舉鳳翔太平宮。丁外艱,服除,易朝請大夫、知滄州。
哲宗立,轉朝議大夫,召為太常少卿,遷戶部侍郎。元祐三年,擢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明年,以中大夫同知院事。因進對言:「機政所急,人才而已。今臣選武臣難遽盡知,請詔諸路安撫、轉運使舉使臣,科別其才,第為三等,籍之以備選注。」
初,元豐中,河決小吳,北注界河,東入於海。神宗詔,東流故道淤高,理不可回,其勿複塞。乃開大吳以護北都。至是,都水王令圖請還河故道,下執政議。瞻曰:「自河決已八年,未有定論。今遽興大役,役夫三十萬,用木二千萬,臣竊憂焉。朝廷方遣使相視,若以東流未便,宜亟從之;若以為可回,宜為數歲之計,以緩民力」。議者又謂河入界河而北,則失中國之險,昔澶淵之役,非河為限,則北兵不止。瞻曰:「王者恃德不恃險。昔堯、舜都蒲、冀,周、漢都鹹、鎬,皆歷年數百,不聞以河障外國。澶淵之役,蓋廟社之靈,章聖之德,將相之智勇,故敵帥授首,豈獨河之力哉?」後使者以東流非便,水官複請塞北流,瞻固爭之,卒詔罷役,如瞻所議。
洮、河諸族以青唐首領浸弱可制,欲倚中國兵威以廢之,邊臣亟請興師。瞻曰:「不可。禦外國以大信為本,且既爵命之,彼雖失眾心,無犯王略之罪,何辭而伐之?若其不克,則兵端自此複起矣。」乃止。瞻又奏廢渠陽軍,以紓荊湖之力;乞詔諭西夏使歸永樂遺民,夏人聽命。
五年,卒,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語輔臣曰:「惜哉,忠厚君子也。」車駕親臨,輟視朝二日。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曰懿簡。紹聖中,言者以傅會元祐諸臣,追奪所贈官,列於黨籍。
瞻著《春秋論》二十卷,《史記牴牾論》五卷,《唐春秋》五十卷,《奏議》十卷,《文集》二十卷,《西山別錄》一卷。四子:孝諶,瀛州錄事參軍;獻誠,唐城令;某,蚤卒;彥詒,太康主簿。
傅堯俞,字欽之,本鄆州須城人,徙孟州濟源。十歲能為文,及登第,猶未冠。石介每過之,堯俞未嘗不在,介曰:「君少年決科,不以遊戲為娛,何也?」堯俞曰:「性不喜囂雜,非有他爾。」介歎息奇之。嘗監西京稅院事,留守晏殊、夏竦皆謂曰:「子有清識雅度,文約而理盡,卿相才也。」
知新息縣,累遷太常博士。嘉祐末,為監察物史。袞國公主下嫁李瑋,為家監梁懷吉、張承照所間,與夫不相中。仁宗斥二人於外,未幾,複還主家,出瑋知衛州。堯俞言:「主恃愛薄其夫,陛下為逐瑋而還隸臣,甚悖禮,為四方笑,後何以誨諸女乎?」
皇城邏卒吳清誣奏富民殺人,鞠治無狀,有司須清辨,內侍主者不遣。堯俞言:「陛下惜清,恐不復聞外事矣。臣以為不若使付外,暴其是非而行賞罰焉,則事之上聞者皆實,乃所以廣視聽也。縱而不問,則讒者肆行,民無所措手足,尚欲求治,得乎?」內侍李允恭、朱晦屈法任其子,趙繼寵越次管當天章閣,蔡世甯掌內藏,而以珠私示內人。堯俞以為嬖寵恩幸過失,當防之於漸,悉劾之。
時乏國用,言利者爭獻富國計。堯俞奏曰:「今度支歲用不足,誠不可忽,然欲救其弊,在陛下宜自儉刻,身先天下,無奪農時,勿害商旅,如是可矣。不然,徒欲紛更,為之無益,聚斂者用,則天下殆矣。」
仁宗春秋高,皇嗣未立,堯俞請建宗室之賢,以慰天下望。及英宗為皇子,有司闕供饋,仁宗未知。堯俞言:「陛下既以宗社之重建皇嗣,宜以家人禮,使皇子朝夕侍膳左右,以通慈孝之誠。今禮遇有闕,非所以隆親親、重國本也。」於是詔有司供具甚厚。
英宗即位,轉殿中侍御史,遷起居舍人。皇太后與英宗同聽政,英宗有疾,既平,堯俞上書皇太后,請還政。久之,聞內侍任守忠有讒間語,堯俞諫皇太后曰:「外間物論紛惑,兩宮之情未通。臣謂天下之可信者,無大於以天下與人,亦無大於受天下以公,況皇帝以明睿之資,貫通古今,而受人之天下乎?如誅竄讒人,則慈孝之聲並隆矣。」於是皇太后還政,逐守忠。堯俞言于英宗曰:「皇太后給事左右之人,宜頗錄其勤勞,少加恩惠,上慰母后,下安反側。且守忠已去,其餘不問可也。」
遷右司諫、同知諫院。英宗眷遇堯俞,嘗雪中賜對,堯俞自東廡升,英宗傾身東向以待,每奏事退,多目送之。嘗問曰:「多士盈庭,孰忠孰邪?」堯俞曰:「大忠大佞,固不可移;中人之性,系上所化。」英宗納其言。
時英宗初躬庶政,猶謙讓任大臣,堯俞言:「大臣之言是,陛下偶以為然而行之可也;審其非矣,從而徇之,則人主之柄安在?願君臣之際,是是非非,毋相面從。總覽眾議,無所適莫,則威柄歸陛下矣。」嘗因論事,英宗曰:「卿何不言蔡襄?」對曰:「若襄有罪,何不自正典刑,安用臣言?」英宗曰:「欲使台諫言,以公議出之。」對曰:「若付之公議,臣但見襄辦山陵事有功,不見其罪。臣身為諫官,使臣受旨言事,臣不敢。」
陝西言,近邊熟戶頗逃失。詔以內侍李若愚等為陝西四路鈐轄,專使招納,歲一入奏事。堯俞言:「此安撫、經略使職也。且若愚等,陛下不信其言,則如不用;言必見從,則邊帥之權,移於四人矣。」尋罷之。
大臣建言濮安懿王宜稱皇考,堯俞曰:「此于人情禮文,皆大謬戾。」與侍御史呂誨同上十餘疏,其言極功。主議者知恟々不可遏,遂易「考」稱「親」。堯俞又言:「'親',非父母而何?亦不可也。夫恩義存亡一也,先帝既以陛下為子,當是時,設濮王尚無恙,陛下得以父名之乎?」又因水災言:「簡宗廟,則水不潤下。今以濮王為皇考,于仁宗之廟,簡孰甚焉。」
俄命堯俞與趙瞻使契丹,比還,呂誨、呂大防、範純仁皆以諫濮議罷,複除堯俞侍御史知雜事。堯俞拜疏必求罷去,英宗面留之。堯俞言:「誨等已逐,臣義不當止。」因再拜辭,英宗愕然,曰:「是果不可留也。」遂出知和州。通判楊洙乘間問曰:「公以直言斥居此,何為未嘗言及禦史時事?」堯俞曰:「前日言職也,豈得已哉?今日為郡守,當宣朝廷美意,而反呫呫追言前日之闕政,與誹謗何異?」
神宗即位,徙知廬州。熙甯三年,至京師。王安石素與之善,方行新法,謂之曰:「舉朝紛紛,俟尹來久矣,將以待制、諫院處君。」堯俞曰:「新法世以為不便,誠如是,當極論之。平生未嘗好欺,敢以為告。」安石慍之,但授直昭文館、權鹽鐵副仗,俄出為河北轉運使,改知江寧府。陛辭,言:「仁廟一室,與藝祖、太宗並為百代不遷之主。」
徙許州、河陽、徐州,再歲六移官,困于道路,知不為時所容,請提舉崇福宮。先是,徐人告有談天文休咎者,堯俞以事未白,不受辭。談者後伏誅,堯俞坐不即捕,削官職。稍起,監黎陽縣倉草場,郡掾行縣,堯俞從眾出迎盡禮。守為遣他吏代主出納,堯俞不可,曰:「居其官安得曠其職。」雖寒暑,必日至庾中治事,凡十年。
哲宗立,自知明州召為秘書少監兼侍講,擢給事中、吏部侍郎、禦史中丞。奏言:「人才有能有不能,如使臣補闕拾遺以輔盛德,明善正失以平庶政,舉直措枉以正大臣,臣雖不才,敢不盡力。若使窺人陰私,抉人細故,則非臣所能,亦非臣之志也。」禦史張舜民以言事罷,詔堯俞更舉禦史,堯俞封還詔書,請留舜民。不聽,即以堯俞為吏部侍郎,堯俞不可,遂以龍圖閣待制知陳州。未幾,複為吏部侍郎、禦史中丞。
前宰相蔡確坐詩誹謗,貶新州,宰執、侍從以下,罷者七八人,禦史府為之一空。堯俞曰:「確之党,其尤者固宜逐,其餘可以一切置之。」且言:「以陛下盛德,而乃于此不能平?願聽之如蚊虻之過耳,無使有纖微之忤,以奸太和之氣。事至,以無心應之,聖人所以養至誠而禦遐福也。」
水官李偉議大河可從孫村導之還故道。堯俞言:「河事雖不可隃度,然比遣使按之,皆言非便。而偉又繆悠不肯任責,豈可以遽興大役。」朝廷遂置偉議。進吏部尚書兼侍讀。元祐四年,拜中書侍郎。六年,卒,年六十八。哲宗與太皇太后哭臨之,太皇太后語輔臣曰:「傅侍郎清直一節,終始不變,金玉君子也。方倚以相,遽至是乎!」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曰獻簡。紹聖中,以元祐黨人,奪贈諡,著名黨籍。後黨錮解,下詔褒贈,錄其子。
堯俞厚重言寡,遇人不設城府,人自不忍欺。論事君前,略無回隱,退與人言,不復有矜異色。初,自諫官補郡,眾疑法令有未安者,必有所不從,堯俞一切遵之,曰:「君子素其位而行,諫官有言責也,為郡知守法而已。」徐前守侵用公錢,堯俞至,為償之,未足而去。後守移文堯俞使償入之,考實非堯俞所用,卒不辯。司馬光嘗謂河南邵雍曰:「清、直、勇之德,人所難兼,吾於欽之見焉。」雍曰:「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激,勇而能溫,是為難爾。」從孫察,見《忠義傳》。
論曰:存、固、瞻、堯俞,初皆善王安石;及其秉政,未嘗受所誘餌,與論新法,終不詭隨。及元祐區別正邪,其論蔡確詩謗之罪恐為已甚,將啟朋黨之禍,豈非先知之明乎?他有更張,隨事諫止,不少循默。然無矯枉過中之失,故能不亟不徐,進退有道,在元祐諸臣中,身名俱全,亦難矣哉。
列傳第一百一
○梁燾王岩叟鄭雍孫永
梁燾,字況之,鄆州須城人。父蒨,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燾以蒨任,為太廟齋郎。舉進士中第,編校秘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字。
元豐時久旱,上書論時政曰:
陛下日者閔雨,靖惟政事之闕,惕然自責。丁卯發詔,癸酉而雨,是上天顧聽陛下之德言,而喜其有及民之意也。當四方仰雨十月之久,民刻於新法,嗷嗷如焦,而京師尤甚,闤闠細民,罔不失職,智愚相視,日有大變之憂。陛下既惠以詔旨,又施之行事,講除刻文,蠲損緡錢等,一日之間,歡聲四起。距誕節三日而膏澤降,是天以雨壽陛下之萬年,感聖心於大寤,有以還其仁政也。
然法令乖戾,為毒於民者,所變才能萬一。人心之不解,故天意亦未釋,而雨不再施。陛下亦以此為戒,而夙夜慮之乎?今陛下之所知者,市易事耳。法之為害,豈特此耶?曰青苗錢也,助役錢也,方田也,保甲也,淤田也。兼是數者,而天下之民被其害。青苗之錢未一及償,而責以免役;免役之錢未暇入,而重以淤田;淤田方下,而複有方田;方田未息,而迫以保甲。是徒擾百姓,使不得少休於聖澤。其為害之實,雖一有言之者,必以下主吏,主吏妄報以無是,則從而信之,恬不復問,而反坐言者。雖間遣使循行,而苟且寵祿,巧為妄誕,成就其事,至請遍行其法,上下相隱,習以成風。
臣謂天下之患,不患禍亂之不可去,患朋黨蔽蒙之俗成,使上不得聞所當聞,故政日以敝,而禍亂卒至也。陛下可不深思其故乎?
疏入,不報。
內侍王中正將兵出疆,幹賞不以法。燾爭之不得,請外,出知宣州。入辭,神宗曰:「樞臣雲卿不肯安職,何也?」對曰:「臣居官五年,非敢不安職,恐不勝任使,故去耳。」神宗曰:「王中正功賞文書,何為獨不可?」曰:「中正罔冒僥覬,臣不敢屈法以負陛下。」未幾,提點京西刑獄,哲宗立,召為工部郎中,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有請宣仁後禦文德殿服袞冕受冊者,燾率同列諫,引薛奎諫章獻明肅皇后不當以王服見太廟事,宣仁後欣納。又論市易已廢,乞蠲中下戶逋負;又乞欠青苗下戶,不得令保人備償。
文彥博議遣劉奉世使夏國,禦史張舜民論其不當遣,降通判虢州。燾言:「禦史持紀綱之官,得以犯顏正論,況臣下過失,安得畏忌不言哉?今禦史敢言大臣者,天下之公議;大臣不快禦史者,一夫之私心。罪天下敢言之公議,便一夫不快之私心,非公朝盛事也。」時同論者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王覿、孫升、韓川,凡七人,悉召至都堂,敕諭以「事當權其輕重,故不惜一新進禦史,以慰老臣。」燾又言:「若論年齡爵祿,則老臣為重;若論法度綱紀,則老臣為輕。禦史者,天子之法官也,不可以大臣鞅鞅而斥去。願還舜民,以正國體。」章十上,不聽。
燾又面責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舜民制命,以為失職。坐詬同列,出為集賢殿修撰、知潞州,辭不拜,曰:「臣本論張舜民不當罷,如以為非,即應用此受斥。今乃得以微罪冒美職,守劇郡,如此則朝廷命令,不能明辨曲直,以好惡示天下矣。」不報。至潞,值歲饑,不待命發常平粟振民。流人聞之,來者不絕,燾處之有條,人不告病。
明年,以左諫議大夫召。甫就道,民攀轅不得行,逾太行,抵河內乃已。既對,上書言:「帝富於春秋,未專宸斷;太皇保佑聖主,制政簾帷,奸人易為欺蔽。願正綱紀,明法度,採用忠言,講求仁術。」兩宮嘉納焉。
前宰相蔡確作詩怨謗,燾與劉安世交攻之。燾又言:「方今忠於確者,多於忠朝廷之士;敢為奸言者,多於敢正論之人。以此見確之氣焰凶赫,根株牽連,賊化害政,為患滋大。」確卒竄新州。燾進禦史中丞。鄧潤甫除吏部尚書,燾論潤甫柔佞不立,巧為進取。不聽。改權戶部尚書,不拜,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鄭州。旬日,入權禮部尚書,為翰林學士。
元祐七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蔡京帥蜀,燾曰:「元豐侍從,可用者多;惟京輕險貪愎,不可用。」又與同列議夏國地界,不能合,遂丐去。哲宗遣近臣問所以去意,且令密訪人才。燾曰:「信任不篤,言不見聽,而詢問人才,非臣所敢當也。」使者再至,乃言:「人才可大任者,陛下自知之。但須識別邪正,公天下之善惡,圖任舊人中堅正純厚有人望者,不牽左右好惡之言以移聖意,天下幸甚。」
以疾,罷為資政殿學士、同醴泉觀使。故事,非宰相不除使,遂置同使以寵之。力辭,改知潁昌府。既出京師,哲宗遣中貴諭以複用之旨。紹聖元年,知鄆州。朋黨論起,哲宗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以故最後責,竟以司馬光党黜知鄂州。三年,再貶少府監。分司南京。明年,三貶雷州別駕,化州安置。三年卒,年六十四。徙其子於昭州。徽宗立,始得歸。
燾自立朝,一以引援人物為意。在鄂作《薦士錄》,具載姓名。客或見其書,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燾笑曰:「燾出入侍從,至位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愧多矣。」其好賢樂善如此。
王岩叟,字彥霖,大名清平人。幼時,語未正已知文字。仁宗患詞賦致經術不明,初置明經科,岩叟年十八,鄉舉、省試、廷對皆第一。調欒城簿、涇州推官,甫兩月,聞弟喪,棄官歸養。
熙甯中,韓琦留守北京,以為賢,辟管勾國子監,又辟管勾安撫司機宜文字,監晉州折博、煉鹽務。韓絳代琦,複欲留用。岩叟謝曰:「岩叟,魏公之客,不願出他門也。」士君子稱之。後知定州安喜縣,有法吏罷居鄉里,導人為訟,岩叟捕撻於市,眾皆竦然。定守呂公著歎曰:「此古良吏也。」有詔近臣舉禦史,舉者意屬岩叟而未及識,或謂可一往見。岩叟笑曰:「是所謂呈身禦史也。」卒不見。
哲宗即位,用劉摯薦,為監察禦史。時六察尚未言事,岩叟入台之明日,即上書論社稷安危之計,在從諫用賢,不可以小利失民心。遂言役錢斂法太重,民力不勝,願複差法如嘉祐時。又言河北榷鹽法尚行,民受其弊,貧者不復食。錄大名刻石《仁宗詔書》以進,又以河北天下根本,自祖宗以來,推此為惠。願複其舊。
江西鹽害民,詔遣使者往視。岩叟曰:「一方病矣,必待使還而後改為,恐有不及被德澤而死者。願亟罷之。」又極陳時事,以為「不絕害本,百姓無由樂生;不屏群邪,太平終是難致。」時下詔求民疾苦,四方爭以其情赴訴,所司憚於省錄,頗成壅滯。岩叟言:「不問則已,言則必行之。不然,天下之人必謂陛下以空言說之,後有詔令,孰肯取信?」李定不持所生母仇氏服,岩叟論其不孝,定遂分司。
宰相蔡確為裕陵複土使,還朝,以定策自居。岩叟曰:「陛下之立,以子繼父,百王不易之道。且太皇太后先定于中,而確敢貪天自伐。章惇讒賊狼戾,罔上蔽明,不忠之罪,蓋與確等。近簾前爭役法,詞氣不遜,無事上之禮。今聖政不出房闥,豈宜容此大奸猶在廊廟!」於是二人相繼退斥。
遷左司諫兼權給事中。時並命執政,其間有不協時望者,岩叟即繳錄黃,上疏諫。既而命不由門下省以出,岩叟請對,言之益切。退就閣上疏曰:「臣為諫官既當言,承乏給事又當駁,非臣好為高論,喜忤大臣,恐命令斜出,尤損紀綱。」疏凡八上,命竟寢。又言:「三省胥吏,月饗厚奉,歲累優秩。而朝廷每舉一事,輒計功論賞,不知平日祿賜,將焉用之?姑息相承,流弊已極。望飭勵大臣,事為之制。」即詔裁抑僥倖,定為十七條。
遷侍御史。兩省正言久闕,岩叟上疏曰:「國朝仿近古之制,諫臣才至六員,方之先王,已為至少。今複虛而不除,臣所未諭。豈以為治道已清,而無事於言邪?人材難稱,不若虛其位邪?二者皆非臣所望於今日也。願趣補其闕,多進正人以壯本朝;正人進,則小人自消矣。」
諸路水災,朝廷行振貸,戶部限以災傷過七分、民戶降四等始許之。岩叟言:「中戶以上,蓋亦艱食。乞毋問分數、等級,皆得貸,庶幾王澤無間,以召至和矣。」坐張舜民事,改起居舍人,不拜,以直集賢院知齊州。請河北所言鹽法,行之京東。明年,複以起居舍人召。嘗侍邇英講,進讀《寶訓》,至節費,岩叟曰:「凡言節用,非偶節一事便能有濟。當每事以節儉為意,則積久累日,國用自饒。」讀仁宗知人事,岩叟曰:「人主常欲虛心平意,無所偏系,觀事以理,則事之是非,人之邪正,自然可見。」
司馬康講《洪範》,至「乂用三德」,哲宗曰:「止此三德,為更有德。」蓋哲宗自臨禦,淵默不言,岩叟喜聞之,因欲風諫,退而上疏曰:「三德者,人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者也。臣請別而言之。夫明是非於朝廷之上,判忠邪於多士之間,不以順己而忘其惡,不以逆己而遺其善,私求不徇於所愛,公議不遷於所憎。竭誠盡節者,任之當勿二;罔上盜寵者,棄之當勿疑。惜紀綱,謹法度,重典刑,戒姑息,此人主之正直也。遠聲色之好,絕盤游之樂,勇於救天下之弊,果於斷天下之疑,邪說不能移,非道不能說,此人主之剛德也。居萬乘之尊而不驕,享四海之富而不溢,聰明有餘而處之若不足,俊傑並用而求之如不及,虛心以訪道,屈己以從諫,懼若臨淵,怯若履薄,此人主之柔德也。三者足以盡天下之要,在陛下力行何如耳。」岩叟因侍講,奏曰:「陛下退朝無事,不知何以消日?」哲宗曰:「看文字。對曰:「陛下以讀書為樂,天下幸甚。聖賢之學,非造次可成,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絕它好,始可謂之專;久而不倦,始可謂之勤。願陛下特留聖意。」哲宗然之。
岩叟館伴遼賀正旦使耶律寬,寬求觀《元會儀》,岩叟曰:「此非外國所宜知。」止錄《笏記》與之,寬不敢求。進權吏部侍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湖北諸蠻互出擾邊,無有寧歲,岩叟請專以疆事委荊南唐義問。遂自草檄文,喻義問以朝廷方敦尚恩信,勿為僥倖功賞之意,後遂安輯。
初,夏人遣使入貢,及為境上之議,故為此去彼來,牽致勞苦,每違期日。岩叟請預戒邊臣,夏違期,一不至則勿複應,自後不復敢違。質孤、勝如二堡,漢趙充國留屯之所,自元祐講和,在蘭州界內,夏以為形勝膏腴之地,力爭之。二堡若失,則蘭州、熙河遂危。延帥欲以二堡與夏,蘇轍主其議。及熙河、延安二捷同報,轍奏曰:「近邊奏稍頻,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猶如此,入秋可虞,不若早定議。」意在與之也。岩叟曰:「形勢之地,豈可輕棄,不知既與,還不更求否?」太皇太后曰:「然。」議遂止。
夏人數萬侵定西之東、通遠之北,壞七厓匙堡,掠居人,轉侵涇原及河外鄜、府州,眾遂至十萬。熙帥范育偵伺夏右廂種落大抵趣河外,三疏請乘此進堡砦,築龕穀、勝如、相照、定西而東徑隴諾城。朝議未一,或欲以七巉經毀之地,皆以與夏。岩叟力言不可與,彼計得行,後患未已。因請遣官諭熙帥,即以戶部員外郎穆衍行視,築定遠以據要害。其調兵貲費,一從便宜,不必中覆。定遠遂城,皆岩叟之力。
拜中書舍人。滕甫帥太原,為走馬承受所撼,徙潁昌。岩叟封還詞頭,言:「進退帥臣,理宜重慎。今以小臣一言易之,使後人畏憚不自保,此風浸長,非委任安邊之福。」乃止。
複為樞密都承旨、權知開封府。舊以推、判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多為異同,或累日不竟,吏疲於咨稟。岩叟創立逐官分治之法,自是署為令。都城群偷所聚,謂之「大房」,每區容數十百人,淵藪詭僻,不可勝究。岩叟令掩捕撤毀,隨輕重決之,根株一空。供備庫使曹續以產貿萬緡,市儈逾年負其半,續盡力不可取。一日啟戶,則所負皆在焉。驚扣其故,儈曰:「王公今日知府矣。」初,曹氏之隸韓絢與同隸訟,事連其主,就逮之。曹氏者,慈聖後之族也。岩叟言:「部曲相訟,不當論其主。今不惟長告訐之風,且傷孝治。慈聖仙遊未遠,一旦因廝役之過,使其子孫對吏,殆聖情有所不忍。」詔竄絢而絕其獄。岩叟常謂:「天下積欠多名,催免不一,公私費擾,乞隨等第多寡為催法。」朝廷乃定五年十科之令。
元祐六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入謝,太皇太后曰:「知卿才望,不次超用。」岩叟又再拜謝,進曰:「太后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願信之勿疑,守之勿失。」複少進而西,奏哲宗曰:「陛下今日聖學,當深辨邪正。正人在朝,則朝廷安,邪人一進,便有不安之象。非謂一夫能然,蓋其類應之者眾,上下蔽蒙,不覺養成禍胎爾。」又進曰:「或聞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不知果有之否?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雲:'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泰,小人在內、君子在外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此際不可不察。」兩宮深然之。
上清儲詳宮成,太皇太后謂輔臣曰:「此與皇帝皆出閣中物營之,以成先帝之志。」岩叟曰:「陛下不煩公,不勞民,真盛德事。然願自今以土木為戒。」又以宮成將戒肆赦,岩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於聖治也。」
哲宗方選後,太皇太后曰:「今得狄諮女,年命以便,然為是庶出過房,事須評議。」岩叟進曰:「按《禮經·問名篇》,女家答曰:'臣女,夫婦所生。'及外氏官諱,不識今者狄氏將何辭以進?」議遂寢。哲宗選後既定,太皇太后曰:「帝得賢後,有內助功,不是小事。」岩叟對曰:「內助雖後事,其正家須在皇帝。聖人言:'正家而得天下'。當慎之於始。」太皇太后以是語哲宗者再。岩叟退取歷代後事可為法者,類為《中宮懿範》上之。
宰相劉摯、右丞蘇轍以人言求避位,岩叟曰:「元祐之初,排斥奸邪,緝熙聖治,摯與轍之功居多。原深察讒毀之意,重惜腹心之人,無輕其去就。」兩宮然之。後摯竟為禦史鄭雍所擊,岩叟連上疏論救。摯去位,禦史遂指為黨,罷為端明殿學士、知鄭州。言者猶未厭,太皇太后曰:「岩叟有大功,今日之命,出不獲已耳。」
明年,徙河陽,數月卒,年五十一。贈左正議大夫。紹聖初,追貶雷州別駕。司馬光以其進諫無隱,稱之曰:「吾寒心栗齒,憂在不測,公處之自如,至於再三,或累十數章,必行其言而後已。」為文語省理該,深得制誥體。有《易》、《詩》、《春秋傳》行於世。
鄭雍,字公肅,襄邑人。進士甲科,調兗州推官。韓琦上其文,召試秘閣校理、知太常禮院。英宗之喪,論宗室不當嫁娶,與時相忤,通判峽州,知池州,複還太常禮院,曆開封府判官。
熙甯、元豐間,更制變令,士大夫多違己以求合,雍獨靜默自守。改嘉王、岐王府記室參軍。神宗末年,二王既長,猶居禁中,雍獻四箴規戒,且諷使求出外邸。凡在邸七年,用久次,以轉運使秩留。宣仁後知其賢,及臨政,擢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
鄧潤甫除翰林承旨,雍當制。制未出,言事者五人交章攻之,換為侍讀學士。雍言:二職皆天下精選,以潤甫之過薄,不當革前命;以為奸邪,不當在經幄。今中外咸謂朝廷姑以是塞言者,如此則邪正何由可辨,善惡何由可明?若每事必待言,是賞罰之柄,不得已而行,非所以示信天下之道。」潤甫仍為承旨。周童乞以王安石配享神宗廟,雍言:「安石持國政,不能上副屬任,非先帝神明,遠而弗用,則其所敗壞,可勝言哉!今穜以小臣輒肆橫議,願正其罪。」從之。
使契丹還,徙右諫議大夫,言:「朝廷重內輕外,選用牧伯,罕輟從班,以閥閱輕淺者充員,不復為來日慮。願自今稍積資望,以慚試之。」吳中大饑,方議振恤,以民習欺誕,敕本部料檢,家至戶到。雍言:「此令一布,吏專料民而不救災,民皆死於饑。今富有四海,奈何謹圭撮之濫,而輕比屋之死乎?」哲宗悟,追止之。
侍御史賈易沽激自喜,中丞趙彥若懦不自立,雍並論之,遂罷易,左轉彥若,以雍為中丞。雍辭曰:「中丞以臣言去而身承其乏,非所以厚風俗也。」不許。時二府禁謁加嚴,雍歎曰:「旁招俊乂,列於庶位,宅百揆職也。彼有足不及公卿之門者,猶當物色致之,奈何設禁若是!且二府皆天子所改容而體貌之者,乃複防閑其私如此乎?」於是援賈誼廉恥節行之說以諫,詔弛其禁。
刑部讞囚,宰執論殺之,有司以為可生,不奉詔,得罪。雍言:「是固可罪,然究其用心,在於廣好生之德耳,若遽以為罪,臣恐鄰於嗜殺。今使有司欲殺而朝廷生之,猶恐仁恩德意不白於天下,而況反是者哉!」哲宗嘉納,囚遂得生。
初,邢恕以書抵宰相劉摯,摯答之,有'自愛以俟休複'之語,排岸司茹東濟錄書示雍與殿中侍御史楊畏,雍、畏釋其語曰:「'俟休複'者,俟他日太后復辟也。」遂並以此事論摯威福自恣,乞罷之以收主柄。又論王嚴叟、朱光庭、梁燾等三十人皆為摯黨,以閉其援。及摯出知鄆州,光庭方為給事中,繳還摯麻詞,嚴叟、燾力救之,哲宗以先入之言,不納。雍之攻摯,人以為附左相呂大防也。又有請暴摯陰事者,雍曰:「吾為國擊宰相,非仇摯也。彼之陰事,何有於國哉?」置不以聞。
拜尚書右丞,改左丞。雍在政地,哲宗稱其事上有禮。紹聖初,治元祐眾臣,雍頓首自列,哲宗明其亡他心,諭使勿去。周秩乘隙抵之,謂雍初為侍從時,因徐王私於權臣以進。哲宗怒曰:「此是何言也!使徐王聞之,豈能自安?」黜秩知廣德軍,敕銀台毋受雍辭去奏章,東府吏毋聽雍妻子輒出,且令學士錢勰善為留詔。二年,始以資政殿學士知陳州,徙北京留守。
初,章惇以白帖貶謫元祐臣僚,安燾爭論不已,哲宗疑之。雍欲為自安計,謂惇曰:「熙甯初,王安石作相,常用白帖行事。」惇大喜,取其案牘懷之,以白哲宗,遂其奸。雍雖以此結惇,然卒罷政,坐元祐黨,奪職知鄭州。數日,改成都府。元符元年,提舉崇福宮,歸,未至而卒,年六十八。政和中,複資政殿學士。
孫永,字曼叔,世為趙人,徙長社。年十歲孤,祖給事中沖,列為子行,蔭將作監主簿,肄業西學,群試常第一。沖戒之曰:「洛陽英雋所萃,汝年少,不宜多上人。」自是不復試。沖卒,喪除,複列為孫,換試銜,擢進士第,調襄城尉、宜城令,至太常博士。禦史中丞賈黯薦為禦史,以母老不就。韓琦讀其詩,歎譽之,引為諸王府侍讀。神宗為潁王,出新錄《韓非子》畀宮僚讎定,永曰:「非險薄刻核,其書背《六經》之旨,願毋留意。」王曰:「廣藏書之數耳,非所好也。」及為皇太子,進舍人;即位,擢天章閣待制,安撫陝西。民景詢外叛,詔捕送其孥,勿以赦原。永言:「陛下新禦極,曠澤流行,惡逆者猶得虧除。今緣坐者弗宥,非所以示信也。」
曆河北、陝西都轉運使。時邊用不足,以解鹽、市馬別為一司,外台不得與。永奏曰:「鹽、馬,國之大計,使主者專其柄,既無以統隸,苟為非法,孰從而制之?」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熙河策,永折之曰:「邊陲方安靜,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會新築劉家堡失利,眾請戮偏裨以塞責。永曰:「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於我安乎?」竟用是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以詳定編敕知審官東院召還,神守問:「青苗、助役之法,於民便否?」對曰:「法誠善,然強民出息輸錢代徭,不能無重斂之患。若用以資經費,非臣所知也。」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黥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問:「此法既下,吏尚為奸乎?」對曰:「強盜罪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議複肉刑,事下永。永奏曰:「刻人肌膚,深害仁政,漢文帝所不忍,陛下忍之乎?」神宗曰:「事固未決,待卿始定耳。」不果行。
進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呂嘉問言,吏欲使都人列肆輸錢以免直。下府詢究,曹椽以為便。永占書紙尾,不暇省。既乃行市易抵當法,貸民錢而為之期,有不能償而死者。神宗頗知之,嘉問妄變其名以罔聽。神宗慮立法未盡,詔永及韓維究實。永奏言:「市算下逮錐刀,為人患苦。」禦史張琥劾永棄同即異,罷為提舉中太一宮。
元豐中,判軍器監。有司病皮革不給,嚴隱匿之科,亡賴輩肆情為訐,至婦人冠飾亦不免。永請聽人以所藏之善者售於官,得貸其餘,訐訟既息,國用亦濟。出知太原,且行,神宗訪以時務,永言:「近者造戎器倍常,外間謂將有事於征討。兵非輕用之物,原軫不戢自焚之戒。」神宗曰:「此備豫不虞,若四方安平,豈有輕動之理?卿言是也。」忻、代產鹽,苦惡不堪食,轉運使必欲理之,以盜販闌越之罪罪兵吏。永言:「鹽,民食也,不可禁;兵,武備也,不可闕。顧以惡鹽累防兵,非計也。」詔弛其禁。
入判將作,進端明殿學士。病不能朝,神宗遣上醫調視,六命近侍問安否,至虛樞密位以待。辭去益力,提舉崇福宮。逾年,起知陳州,徙潁昌。永裕起陵,許、汝當運粟數十萬斛於陵下,調民牛數萬,永請而免。哲宗召拜工部尚書。太皇太后下詔求言,永陳保馬、保甲、免役三事最敝,願一切罷去,複修監牧、保伍、差徭之法。太皇太后皆納之。元祐元年,遷吏部,又屬疾,改資政殿學士兼侍讀,提舉中太一宮,未拜而卒,年六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賻金帛二千,諡曰康簡。
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范純仁、蘇頌皆稱之為國器。
論曰:「宋之衰也,人才尚多。梁燾、王岩叟盡忠事上,凡有過舉,知無不言,雖或從或違,而隱然有虎豹在山之勢矣。第以新州之舉,於是為過。故他日紹聖複以藉口,使元祐眾賢皆罹其禍,由是再變而為宣、政之奸臣,國日危矣。鄭雍易其所守,肆擊劉摯,波及者三十人,欲結章惇以取容,然而終亦不免。小人反覆,專務自全,竟何益哉?孫永之為人,庶得其中焉。
列傳第一百二
元絳許將鄧潤甫林希弟旦蔣之奇陸佃吳居厚溫益
元絳,字厚之,其先臨川危氏。唐末,曾祖仔倡聚眾保鄉里,進據信州,為楊氏所敗,奔杭州,易姓曰元。祖德昭,仕吳越至丞相,遂為錢塘人。絳生而敏悟,五歲能作詩,九歲謁荊南太守,試以三題,上諸朝,貧不能行。長,舉進士,以廷試誤賦韻,得學究出身。再舉登第,調江寧推官,攝上元令。
民有號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為僕妾,有欲告者,則殺以滅口。絳捕置於法。甲與乙被酒相毆擊,甲歸臥,夜為盜斷足。妻稱乙,告裏長,執乙詣縣,而甲已死。絳敕其妻曰:「歸治而夫喪,乙已伏矣。」陰使信謹吏跡其後,望一僧迎笑,切切私語。絳命取僧系廡下,詰妻奸狀,即吐實。人問其故,絳曰:「吾見妻哭不哀,且與傷者共席而襦無血污,是以知之。」
安撫使范仲淹表其材,知永新縣。豪子龍聿誘少年周整飲博,以技勝之,計其貲折取上腴田,立券。久而整母始知之,訟於縣,縣索券為證,則母手印存,弗受。又訟于州,于使者,擊登聞鼓,皆不得直。絳至,母又來訴,絳視券,呼謂聿曰:「券年月居印上,是必得周母他牘尾印,而撰偽券續之耳。」聿駭謝,即日歸整田。
知通州海門縣。淮民多盜販鹽,制置使建言,滿二十斤者皆坐徒。絳曰「海濱之人,恃鹽以為命,非群販比也。」笞而縱之。擢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州大水冒城,民廬蕩析。絳出庫錢,即其處作室數千區,命人自占,與期三歲償費,流移者皆複業。又甓其城,因門為閘,以禦湍漲,後人守其法。入為度支判官。
儂智高叛嶺南,宿軍邕州而歲漕不足。絳以直集賢院為廣東轉運使,建瀕江水砦數十,以待逋寇;繕治十五城,樓堞械器皆備,軍食有餘。以功遷工部郎中,曆兩浙、河北轉運使,召拜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福州,進龍圖閣直學士,徙廣、越、荊南,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拜三司使、參知政事。數請老,神宗命其子耆寧校書崇文院,慰留之。
會太學虞蕃訟博士受賄,事連耆寧,當下獄。絳請上還職祿,而容耆寧即於訊外,從之。於是禦史至第薄責絳,絳一不自辨,罷知亳州。入辭,帝謂曰:「朕知卿,一歲即召矣。卿意欲陳訴乎?」絳謝罪,願得潁,即以為潁州。明年,加資政殿學士、知青州,過都,留提舉中太一宮,力疾入謁,曰:「臣疾憊子弱,倘一旦不幸死,則遺骸不得近先人丘墓。」帝惻然曰:「朕為卿辦襄,雖百子何以加。」詔毋多拜,乘輿行幸勿扈從。又明年,以太子少保致仕。
絳所至有威名,而無特操,少儀矩。仕已顯,猶謂遲晚。在翰林,諂事王安石及其子弟,時論鄙之。然工於文辭,為流輩推許。景靈宮作神禦十一殿,夜傳詔草《上樑文》,遲明,上之。雖在中書,而蕃夷書詔,猶多出其手。既得謝,帝眷眷命之曰:「卿可營居京師,朕當資幣金,且便耆寧仕進。」絳曰:「臣有田廬在吳,乞歸鬻之,即築室都城,得望屬車之塵,幸矣。敢冀賜邪。」既行,追齎白金千兩,敕以蚤還。絳至吳逾歲,以老病奏,恐不能奉詔。三年而薨,年七十六。贈太子少師,諡曰章簡。
許將字沖元,福州閩人。舉進士第一。歐陽修讀其賦,謂曰:「君辭氣似沂公,未可量也。」簽書昭慶軍判官,代還,當試館職,辭曰:「起家為官,本代耕爾,願以守選餘日,讀所未見書。」宰相善其志,以通判明州。神宗召對,除集賢校理、同知禮院,編修中書條例。自太常丞當轉博士,超改右正言;明日,直舍人院;又明日,判流內銓:皆神宗特命,舉朝榮之。初,選人調擬,先南曹,次考功。綜核無法,吏得緣文為奸,選者又不得訴長吏。將奏罷南曹,辟公舍以待來訴者,士無留難。進知制誥,特敕不試而命之。
契丹以兵二十萬壓代州境,遣使請代地,歲聘之使不敢行,以命將。將入對曰:「臣備位侍從,朝廷大議不容不知。萬一北人言及代州事,不有以折之,則傷國體。」遂命將詣樞密院閱文書。及至北境,居人跨屋棟聚觀,曰:「看南朝狀元。」及肄射,將先破的。契丹使蕭禧館客,禧果以代州為問,將隨問隨答。禧又曰:「界渠未定,顧和好體重,吾且往大國分畫矣。」將曰:「此事,申飭邊臣豈不可,何以使為?」禧慚不能對。歸報,神宗善之,以將知審官西院、直學士院、判尚書兵部。
時河北保甲、陝西河東弓箭社、閩楚槍仗手雖有名籍,其多少與年月不均,以致閱按無法,將一切整攝之。進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為同進所忌。會治太學虞蕃訟,釋諸生無罪者,蔡確、舒亶因陷之,逮其父子入禦史府,逾月得解,黜知蘄州。
明年,以龍圖閣待制起知秦州,改揚州,又改鄆州。上元張燈,吏籍為盜者系獄,將曰:「是絕其自新之路也。」悉縱遣之,自是民無一人犯法,三圄皆空。父老歎曰:「自王沂公後五十六年,始再見獄空耳。」鄆俗士子喜聚肆以謗官政,將雖弗禁,其俗自息。
召為兵部侍郎。上疏言:「兵措於形勢之內,最彰而易知;隱于權用之表,最微而難能。此天下之至機也。是以治兵有制,名雖不同,從而橫之,方而圓之,使萬眾猶一人;車馬有數,用雖不同,合而分之,散而斂之,取四方猶跬步;制器有度,工雖不同,左而右之,近而遠之,運眾算猶掌握。非天下之至神,孰能與此?」又條奏八事,以為「兵之事有三:曰禁兵,曰廂兵,曰民兵。馬之事有三:曰養馬,曰市馬,曰牧馬。兵器之事有二:曰繕作,曰給用。」及西方用兵,神宗遣近侍問兵馬之數,將立具上之;明日,訪樞臣,不能對也。
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元祐三年,再為翰林學士。四年,拜尚書右丞。將自以在先朝為侍從,每討熙、豐舊章以聞。中旨用王文郁、姚兕領軍,執政復議用張利一、張守約。將始與執政同議,複密疏利一不可用。言者論其窺伺主意,炫直賣友。罷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移揚州,又移大名府。
會黃河東、北二議未決,將曰:「度今之利,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因內黃之口以行北,而盡閉諸口,以絕大名諸州之患。俟水大至,觀故道足以受之,則內黃之口可塞;不足以受之,則梁村之口可以止;兩不能相奪,則各因其自流以待之」
紹聖初,入為吏部尚書,上疏乞依元豐詔,定北郊夏至親祀。拜尚書左丞、中書侍郎。章惇為相,與蔡卞同肆羅織,貶謫元祐諸臣,奏發司馬光墓。哲宗以問將,對曰:「發人之墓,非盛德事。」方黨禍作,或舉漢、唐誅戮故事,帝複問將,對曰:「二代固有之,但祖宗以來未之有,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唐者,以未嘗輒戮大臣也。」哲宗皆納之。
將嘗議正夏人罪,以涇原近夏而地廣,謀帥尤難,乞用章楶,楶果有功。崇甯元年,進門下侍郎,累官金紫光祿大夫,撫定鄯、廓州。邊臣欲舉師渡河,朝議難之。將獨謂:「外國不可以爽信,而兵機有不可失,既已戒期,願遂從之。」未幾,捷書至,將以複河、湟功轉特進,凡居政地十年。
禦史中丞朱諤取將舊謝章表,析文句以為謗,且謂:「將左顧右視,見利則回,幡然改圖,初無定論。元祐間嘗為丞轄,則盡更元豐之所守。紹聖初複秉鈞軸,則陰匿元祐之所為。逮至建中,尚此冒居,則紹聖之所為已皆非矣。強顏今日,亦複偷安,則建中之所為亦隨改焉。」遂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言者不已,降資政殿學士、知潁昌府,移大名,加觀文殿學士、奉國軍節度使。在大名六年,數告老,召為佑神觀使。政和初,卒,年七十五。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文定。
子份,龍圖閣學士。
鄧潤甫,字溫伯,建昌人。嘗避高魯王諱,以字為名,別字聖求,後皆複之。第進士,為上饒尉、武昌令。舉賢良方正,召試不應。熙寧中,王安石以潤甫為編修中書條例、檢正中書戶房事。神宗覽其文,除集賢校理、直舍人院,改知諫院、知制誥。同鄧綰、張琥治鄭俠獄,深致其文,入馮京、王安國、丁諷、王堯臣罪。
擢禦史中丞。上疏曰:「向者陛下登用雋賢,更易百度,士狃於見聞,蔽於俗學,競起而萃非之,故陛下排斥異論,以圖治功。然言責之路,反為壅抑;非徒抑之,又或疑之。論恤民力,則疑其違道幹譽;論補法度,則疑其同乎流俗;論斥人物,則疑其訐以為直。故敢言之氣日以折,而天下事變,有不得盡聞。曩變法之初,勢自當爾。今法度已就緒,宜有以來天下論議。至於淫辭詖行,有挾而發,自當屏棄。如此,則善言不伏,而致大治也。」
李憲措置熙河邊事,潤甫率其屬周尹、蔡承禧、彭汝礪上書切諫,其略雲:「自唐開元以來,用楊思勖、魚朝恩、程元振、吐突承璀為將。有功,則負勢驕恣,陵轢公卿;無功,則挫損國威,為四國笑。今陛下使憲將兵,功之成否,非臣等所能預料。然以往事監之,其有害必矣。陛下仁聖神武,駕禦豪傑,雖憲百輩,顧何能為,獨不長念卻慮,為萬世之計乎?豈可使國史所書,以中人將兵自陛下始?後世沿襲故跡,視以為常,進用其徒握兵柄,則天下之患,將有不可勝言者矣!」不聽。
又言:「興利之臣,議前代帝王陵寢,許民請射耕墾,而司農可之。唐之諸陵,因此悉見芟劉,昭陵喬木,翦伐無遺。熙寧著令,本禁樵采,遇郊祀則敕吏致祭,德意可謂遠矣。小人掊克,不顧大體。願絀創議之人,而一切如令。」從之。
遷翰林學士。因論奏相州獄,為蔡確所陷,落職知撫州。移杭州,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召複翰林學士兼掌皇子閣箋記,一時製作,獨倚潤甫焉。哲宗立,惟潤甫在院,一夕草制二十有二。進承旨,修撰《神宗實錄》。以母喪去,終制,為吏部尚書。梁燾論其草蔡確制,妄稱有定策功,乃以龍圖閣學士知亳州。閱歲,複以承旨召。數月,除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請郡,得知蔡州,移永興軍。
元祐末,以兵部尚書召。紹聖初,哲宗親政,潤甫首陳武王能廣文王之聲,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開紹述。遂拜尚書左丞。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年六十八。輟視朝二日。以嘗掌均邸箋奏,優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安惠。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舉進士,調涇縣主簿,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神宗朝,同知太常禮院。皇后父喪,太常議服淺素,希奏:「禮,後為父降服期。今服淺素,不經。」及遣使高麗,希聞命,懼形於色,辭行。神宗怒,責監杭州樓店務。歲餘,通判秀州,複知太常禮院,遷著作佐郎、禮部郎中。元豐六年,詔修《兩朝寶訓》,上之。元祐初,曆秘書少監、起居舍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言者疏其行誼浮偽,士論羞薄,不足以玷從列。以集賢殿修撰知蘇州,更宣、湖、潤、杭、亳五州,加天章閣待制。
紹聖初,進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道闕下,會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嘗曰:「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或曰:「希可。」惇欲使希典書命,逞毒于元祐諸臣,且許以為執政。希亦以久不得志,將甘心焉,遂留行。複為中書舍人,修《神宗實錄》兼侍讀。
哲宗問:「神宗殿曰宣光,前代有此名乎?」希對曰:「此石勒殿名也。」乃更為顯承。時方推明紹述,盡黜元祐群臣,希皆密豫其議。自司馬光、呂公著、大防、劉摯、蘇軾、轍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奸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一日,希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了名節矣。」
遷禮部,吏部尚書、翰林學士,擢同知樞密院。始,惇疑曾布在樞府間己,使希為貳,以相伺察。希日為布所誘,且怨惇不引為執政,遂叛惇。會邢恕論希罪,惇因並去之,罷知亳州,移杭州,布不能救也。旋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徽宗立,徙大名。上河東邊計三策,朝廷以其詞命醜正之罪,奪職知揚州,徙舒州。未幾卒,年六十七。追贈資政殿學士,諡曰文節。弟旦。
旦,第進士,熙甯中,由著作佐郎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居台五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入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
元祐元年,拜殿中侍御史。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然後知利病。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獻。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得觀望迎合,犯令幹譽,終之,必行黜罰以恐懼之。於是人人知戒,言將出而複止;至於冉申諭告,方達天聰。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今二人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邪謀。」遂論呂惠卿、鄧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又言:「近彈王中正、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徒,亦宜編削。」詔並降支郡營校。又論崔台符、賈種民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曆右司郎中、秘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
子膚,坐元符上書,陷於黨籍。
蔣之奇,字穎叔,常州宜興人。以伯父樞密直學士堂蔭得官。擢進士第,中《春秋三傳》科,至太常博士;又舉賢良方正,試六論中選,及對策,失書問目,報罷。英宗覽而善之,擢監察禦史。
神宗立,轉殿中侍御史,上謹始五事:一曰進忠賢,二曰退奸邪,三曰納諫諍,四曰遠近習,五曰閉女謁。神宗顧之曰:「斜封、墨敕必無有,至於近習之戒,孟子所謂'觀遠臣以其所主」者也。」之奇對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何憂不治。」
初,之奇為歐陽修所厚,制科既黜,乃詣修盛言濮議之善,以得禦史。複懼不為眾所容,因修妻弟薛良孺得罪怨修,誣修及婦吳氏事,遂劾修。神宗批付中書,問狀無實,貶監道州酒稅,仍榜朝堂。至州,上表哀謝,神宗憐其有母,改監宣州稅。
新法行,為福建轉運判官。時諸道免役推行失平,之奇約僦庸費,隨算錢高下均取之,民以為便。遷淮東轉運副使。歲惡民流,之奇募使修水利以食流者。如揚之天長三十六陂,宿之臨渙橫斜三溝,尤其大也,用工至百萬,溉田九千頃,活民八萬四千。
曆江西、河北、陝西副使。之奇在陝西,經賦入以給用度,公私用足。比其去,庫緡八十余萬,邊粟皆支二年。移淮南,擢江、淮、荊、浙發運副使。元豐六年,漕粟至京,比常歲溢六百二十萬石,錫服三品。請鑿龜山左肘至洪澤為新河,以避淮險,自是無覆溺之患。詔增二秩,加直龍圖閣,升發運使。凡六年,其所經度,皆為一司故事。
元祐初,進天章閣待制、知潭州。禦史韓川、孫升、諫官朱光庭皆言之奇小人,不足當斯選。改集賢殿修撰、知廣州。妖人岑探善幻,聚黨二千人,謀取新興,略番禺,包據嶺表,群不逞借之為虐,其勢張甚。之奇遣鈐轄楊從先致討,生擒之。加寶文閣待制。南海饒寶貨,為吏者多貪聲,之奇取前世牧守有清節者吳隱之、宋璟、盧奐、李勉等,繪其象,建十賢堂以祀,冀變其習。
徙河北都轉運使、知瀛州。遼使耶律迪道死,所過郡守皆再拜致祭。之奇曰:「天子方伯,奈何為之屈膝邪!」奠而不拜。入為戶部侍郎。未幾,複出知熙州。夏人論和,請畫封境。之奇揣其非誠心,務守備,謹斥候,常若敵至。終之奇去,夏人不敢犯塞。
紹聖中,召為中書舍人,改知開封府,進龍圖閣直學士,拜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符末,鄒浩以言事得罪,之奇折簡別之,責守汝州。閱月,徙慶州。
徽宗立,複為翰林學士,拜同知樞密院。明年,知院事。沅州蠻擾邊,之奇請遣將討之,以其地為徽、靖二州。崇甯元年,除觀文殿學士、知杭州。以棄河、湟事奪職,由正議大夫降中大夫。以疾告歸,提舉靈仙觀。三年,卒,年七十四。後錄其嘗陳紹述之言,盡複官職。
之奇為部使者十二任,六曲會府,以治辦稱。且孜孜以人物為己任,在閩薦處士陳烈,在淮南薦孝子徐積,每行部至,必造之。特以畔歐陽修之故,為清議所薄。
子瑎至侍從,曾孫芾別有傳。
陸佃,字農師,越州山陰人。居貧苦學,夜無燈,映月光讀書。躡屩從師,不遠千里。過金陵,受經於王安石。熙甯三年,應舉入京。適安石當國,首問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還為擾民,如青苗是也。」安石驚曰:「何為乃爾?吾與呂惠卿議之,又訪外議。」佃曰:「公樂聞善,古所未有,然外間頗以為拒諫。」安石笑曰:「吾豈拒諫者?但邪說營營,顧無足聽。」佃曰:「是乃所以致人言也。」明日,安石召謂之曰:「惠卿雲:'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質究矣。」既而承之還,詭言於民無不便,佃說不行。
禮部奏名為舉首。方廷試賦,遽發策題,士皆愕然;佃從容條對,擢甲科。授蔡州推官。初置五路學,選為鄆州教授,召補國子監直講。安石以佃不附己,專付之經術,不復咨以政。安石子雱用事,好進者坌集其門,至崇以師禮,佃待之如常。
同王子韶修定《說文》。入見,神宗問大裘襲袞,佃考禮以對。神宗悅,用為祥定郊廟禮文官。時同列皆侍從,佃獨以光祿丞居其間。每有所議,神宗輒曰:「自王、鄭以來,言禮未有如佃者。」加集賢校理、崇政殿說書,進講《周官》,神宗稱善,始命先一夕進稿。同修起居注。元豐定官制,擢中書舍人、給事中。哲宗立,太常請複太廟牙盤食。博士呂希純、少卿趙令鑠皆以為當複。佃言:「太廟,用先王之禮,於用俎豆為稱;景靈宮、原廟,用時王之禮,於用牙盤為稱,不可易也。」卒從佃議。
是時,更先朝法度,去安石之黨,士多諱變所從。安石卒,佃率諸生供佛,哭而祭之,識者嘉其無向背。遷吏部侍郎,以修撰《神宗實錄》徙禮部。數與史官范祖禹、黃庭堅爭辨,大要多是安石,為之晦隱。庭堅曰:「如公言,蓋佞史也。」佃曰:「盡用君意,豈非謗書乎!」
進權禮部尚書。鄭雍論其穿鑿附會,改龍圖閣待制、知潁州。佃以歐陽修守潁有遺愛,為建祠宇。《實錄》成,加直學士,又為韓川、朱光庭所議,詔止增秩,徙知鄧州。未幾,知江寧府。甫至,祭安石墓。句容人盜嫂害其兄,別誣三人同謀。既皆訊服,一囚父以冤訴,通判以下皆曰:「彼怖死耳,獄已成,不可變。」佃為閱實,三人皆得生。紹聖初,治《實錄》罪,坐落職,知秦州,改海州。朝論灼其情,複集賢殿修撰,移知蔡。
徽宗即位,召為禮部侍郎。上疏曰:「人君踐祚,要在正始,正始之道,本於朝廷。近時學士大夫相傾競進,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以忠厚為重遲,以靜退為卑弱。相師成風,莫之或止,正而救之,實在今日。神宗延登真儒,立法制治,而元祐之際,悉肆紛更。紹聖以來,又皆稱頌。夫善續前人者,不必因所為,否者賡之,善者揚焉。元祐紛更,是知賡之而不知揚之之罪也;紹聖稱頌,是知揚之而不知賡之之過也。願咨謀人賢,詢考政事,惟其當之為貴,大中之期,亦在今日也。」徽宗遂命修《哲宗實錄》。
遷吏部尚書,報聘於遼,歸,半道聞遼主洪基喪,送伴者赴臨而返,誚佃曰:「國哀如是,漢使殊無弔唁之儀,何也?」佃徐應曰:「始意君匍匐哭踴而相見,即行吊禮;今偃然如常時,尚何所吊?」伴者不能答。
拜尚書右丞。將祀南郊,有司欲飾大裘匣,度用黃金多,佃請易以銀。徽宗曰:「匣必用飾邪?」對曰:「大裘尚質,後世加飾焉,非禮也。」徽宗曰:「然則罷之可乎?數日來,豐稷屢言之矣。」佃因贊曰:「陛下及此,盛德之舉也。」徽宗欲親祀北郊,大臣以為盛暑不可,徽宗意甚確。朝退,皆曰:「上不以為勞,當遂行之。」李清臣不以為然。佃曰:「元豐非合祭而是北郊,公之議也。今反以為不可,何耶?」清臣乃止。
禦史中丞趙挺之以論事不當,罰金。佃曰:「中丞不可罰,罰則不可為中丞。」諫官陳瓘上書,曾布怒其尊私史而壓宗廟。佃曰:「瓘上書雖無取,不必深怒,若不能容,是成其名也。」佃執政與曾布比,而持論多近恕。每欲參用元祐人才,尤惡奔競,嘗曰:「天下多事,須不次用人;苟安甯時,人之才無大相遠,當以資歷序進。少緩之,則士知自重矣。」又曰:「今天下之勢,如人大病向愈,當以藥餌輔養之,須其安平;苟為輕事改作,是使之騎射也。」
轉左丞。禦史論呂希純、劉安世複職太驟,請加鐫抑,且欲更懲元祐餘黨。佃為徽宗言不宜窮治,乃下詔申諭,揭之朝堂。讒者用是詆佃,曰:「佃名在黨籍,不欲窮治,正恐自及耳。」遂罷為中大夫、知亳州,數月卒,年六十一。追複資政殿學士。
佃著書二百四十二卷,於禮家、名數之說尤精,如《埤雅》、《禮象》、《春秋後傳》皆傳於世。
天子方興鹽、鐵,居厚精心計,籠絡鉤稽,收羨息錢數百萬。即萊蕪、利國二冶官自鑄錢,歲得十萬緡。詔褒揭其能。擢天章閣待制、都轉運使。前使者皆以不任職蒙譴,居厚與河北蹇周輔、李南公會境上,議鹽法,搜剔無遺。居厚起州縣凡流,無閥閱勳庸,徒以言利得幸,不數歲,至侍從,嗜進之士從風羨美。又請以鹽息買絹,資河東直;發大鐵錢二十萬貫,佐陝西軍興;且募民養保馬。當時商功利之臣,所在成聚,居厚最為掊克。
劇盜王沖因民不忍,聚眾數千,欲乘其行部至徐,篡取投諸冶。居厚聞知,間道遁去。元祐治其罪,責成州團練副使,安置黃州。章惇用事,起為江、淮發運使。疏支家河通漕,楚、海之間賴其利。召拜戶部侍郎、尚書,以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為永泰陵橋道頓遞使。坐積雨留滯,罷知和州。
崇甯初,複尹開封,拜尚書右丞,進中書門下侍郎。以老避位,為資政殿學士、東太一宮使,恩許仍服方團金球文帶。自是,前執政在京師者視此。出為亳州、洪州,徙太原,道都門,留使祐神觀,複還政府,遷知樞密院。政和三年,以武康軍節度使知洪州,卒,年七十九。贈開府儀同三司。
居厚在政地久,以周謹自媚,無赫顯惡,唯一時聚斂,推為稱首。
溫益,字禹弼,泉州人。第進士,曆大宗正丞、利州路湖南轉運判官、工部員外郎。紹聖中,由諸王府記室出知福州,徙潭州。鄒浩南遷過潭,暮投宿村寺,益即遣州都監將數卒夜出城,逼使登舟,竟淩風絕江而去。他逐臣在其境內,若範純仁、劉奉世、韓川、呂希純、呂陶,率為所侵困,用事者悅之。未及用,而徽宗以藩邸恩,召為太常少卿,遷給事中兼侍讀。陳瓘指言其過,謂不宜列侍從、處經帳,不報。改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猶兼侍讀。時執政倡言,帝當為哲宗服兄弟之服。曾肇在邇英讀《史記·舜紀》,因言:「昔堯、舜同出黃帝,世數已遠,然舜為堯喪三年者,以嘗臣堯故也。」益意附執政,進曰:「《史記》世次不足信,堯、舜非同出。」遷吏部尚書。
建中靖國元年,拜尚書右書。鄧洵武獻《愛莫助之圖》,帝初付曾布,布辭。改付益,益得藉手以為宜相蔡京,天下之善士,一切指為異論,時人惡之。布與京爭事帝前,辭頗厲,益叱曰:「曾布安得無禮!」帝不樂,布由是得罪,而京遂為相。進益中書侍郎。
益仕宦從微至著,無片善可紀,至其狡譎傅合,蓋天稟然。及是,乃時有立異。京一日除監司、郡守十人,益稍不謂然。京知中書舍人鄭居中與益厚,使居中自從其所問之,居中以告。益曰:「君在西掖,每見所論事,舍人得舉職,侍郎顧不許耶?今丞相所擬錢和而下十人,皆其姻黨耳,欲不逆其意得乎?」京聞而頗憚焉。逾年,卒,年六十六。
子萬石至尚書。
論曰:王安石為政,一時士大夫之素知名者,變其所守而從之,比比皆然;元絳所蒞,鹹有異政,亦諂事之,陋矣。許將嘗力止發司馬光墓,此為可稱;而言者謂其仕於元祐、紹聖以至建中,左右視利,幡然改圖,初無定論。鄧潤甫初掌箋記,盛有文名,而首贊紹述之謀,又表章蔡確定策之功,雖有他長,無足觀矣。林希草制,務醜詆正人,自知隳壞名節,擲筆而悔之,何晚也;弟旦反其所為,糾劾巨奸,善惡豈相掩哉!蔣之奇始慫恿濮議,晚摭飛語,擊舉主以自文,小人之魁傑者也。吳居厚奉行新法,剝下媚上,溫益阿附二蔡,物議不容。陸佃雖受經安石,而不主新法,元祐黨人之罪,請一施薄罰而已,猶差賢於眾人焉。
列傳第一百三
○孫覺弟覽李常孔文仲弟武仲平仲李周鮮于侁顧臨李之純從弟之儀王覿子俊義馬默
孫覺,字莘老,高郵人。甫冠,從胡瑗受學。瑗之弟子千數,別其老成者為經社,覺年最少,儼然居其間,眾皆推服。登進士第,調合肥主簿。歲旱,州課民捕蝗輸之官,覺言:「民方艱食,難督以威。若以米易之,必盡力,是為除害而享利也。」守悅,推其說下之他縣。嘉祐中,擇名士編校昭文書籍,覺首預選,進館閣校勘。神宗即位,直集賢院,為昌王記室,王問終身之戒,為陳諸侯之孝,作《富貴二箴》。擢右正言。
神宗將大革積弊,覺言:「弊政固不可不革,革而當,其悔乃亡。」神宗稱其知理。嘗從容語及知人之難,覺曰:「堯以知人為難,終享其易。蓋知人之要,在於知言。人主用臣之道,任賢使能而已。賢能之分既殊,任使之方亦異。至於所知有限量,所能有彼此,是功用之士也,可以處外而不可以處內,可以責之事而不可責之言。陛下欲興太平之治,而所擢數十人者,多有口才,而無實行。臣恐日浸月長,匯征牆進,充滿朝廷之上,則賢人日遠,其為患禍,尚可以一二言之哉。願觀《詩》、《書》之所任使,無速於小利近功,則王道可成矣。」
邵亢在樞府,無所建明,神宗語覺,欲出之,用陳升之以代。覺退,即奏疏如所言。神宗以為希旨,奪官兩級。執政曰:「諫官有出外,無降官之理。」神宗曰:「但降官,自不能住。」覺連章丐去雲:「去歲有罰金禦史,今茲有貶秩諫官,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乃通判越州,複右正言,徙知通州。熙寧二年,詔知諫院,同修起居注,知審官院。
王安石早與覺善,驟引用之,將援以為助。時呂惠卿用事,神宗詢於覺,對曰:「惠卿即辯而有才,過於人數等,特以為利之故,屈身于安石,安石不悟,臣竊以為憂。」神宗曰:「朕亦疑之。」其後王、呂果交惡。
青苗法行,首議者謂:「《周官》泉府,民之貸者,至輸息二十而五,國事之財用取具焉。」覺奏條其妄,曰:「成周賒貸,特以備民之緩急,不可徒與也,故以國服為之息。然國服之息;說者不明。鄭康成釋經,乃引王莽計羸受息,無過歲什一為據,不應周公取息,重于莽時。況載師所任地,漆林之征特重,所以抑末作也。今以農民乏絕,將補耕助斂,顧比末作而征之,可乎?國事取具,蓋謂泉府所領,若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有買有予,並賒貸之法而舉之。倘專取具於泉府,則塚宰九賦,將安用邪?聖世宜講求先王之法,不當取疑文虛說以圖治。今老臣疏外而不見聽,輔臣遷延而不就職,門下執正而不行,諫官請罪而求去。臣誠恐奸邪之人,結党連伍,乘眾情之洶洶,動搖朝廷,釣直幹譽,非國家之福也。」安石覽之,怒,覺適以事詣中書,安石以語動之曰:「不意學士亦如此!」始有逐覺意。會曾公亮言畿縣散常平錢,有追呼抑配之擾,安石因請遣覺行視虛實。覺既受命,複奏疏辭行,且言:「如陳留一縣,前後曉示,情願請錢,卒無一人至者,故陳留不散一錢。以此見民實不願與官中相交。所有體量,望賜寢罷。」遂以覺為反覆,出知廣德軍,徙湖州。
松江堤沒,水為民患。覺易以石,高丈餘,長百里,堤下化為良田。徙廬州,改右司諫。以祖母喪求解官,下太常議,不可。詔知潤州,覺已持喪矣。服除,知蘇州,徙福州。閩俗厚於婚喪,其費無藝。覺裁為中法,使資裝無得過百千。令下,嫁娶以百數,葬埋之費亦率減什伍。連徙亳、揚、徐州。徐多盜,捕得殺人者五,其一僅勝衣,疑而訊之,曰:「我耕於野,與甲遇,強以梃與我,半夜挾我東,使候諸門,不知其他也。」問吏:「法何如?」曰:「死。」覺止誅其首,後遂為例。
知應天府,入為太常少卿,易秘書少監。哲宗即位,兼侍講,遷右諫議大夫。時諫官、禦史論事有限,毋得越職。覺請申《唐六典》及天禧詔書,凡發令造事之未便,皆得奏陳。論宰相蔡確、韓縝進不以德,確自訟有功無罪,覺隨所言折之,確竟去。縝白遷覺給事中,辭曰:「間者,執政畏人議己,則遷官以餌之,願與縝俱罷。」逾月,縝去。
進吏部侍郎,領右選,在選萬五千員,闕才五之二,至有三年不得調者。覺請自軍功、保甲進者補指使,宗室袒免從員外置,一日得闕數千。改主左選,請磨勘歲以百人為限。擢禦史中丞,數月,以疾請罷,除龍圖閣學士兼侍講,提舉醴泉觀,求舒州靈仙觀以歸。哲宗遣使存勞,賜白金五百兩。卒,年六十三。
覺有德量,為王安石所逐。安石退居鐘山,覺枉駕道舊,為從容累夕;迨其死,又作文以誄,談者稱之。紹聖中,以覺為元祐黨,奪職追兩官。徽宗即位,複官職。有《文集》、《奏議》六十卷,《春秋傳》十五卷。弟覽。
覽字傅師。擢第,知尉氏縣。有屯將遇下虐,士卒謀因大閱殺之以叛。覽聞之,馳往,士猶群語不顧,覽呼諭之曰:「將誠無狀,然天子何負汝輩,乃欲致族滅邪?」皆感謝去就列。屯將徐至,覽命吏趣具奏,眾意遂安。神宗壯其材,以為司農主簿。舒亶判寺且兼諫院,欲引覽自助,覽拒不答。亶怒,用帳籍違事劾之。出提舉利州、湖南常平,改京西轉運判官,入為右司員外郎。荊湖開疆,命往相其便。覽言:「沅州所招溪洞百三十,宜從本郡隨事要束,勿建官置戍以為民困。自誠州至融江口,可通西廣鹽,以省北道餉饋。」悉從之。
使還,為河東、河北轉運副使,加直龍圖閣,曆知河中應天府、江淮發運使。進寶文閣待制,由桂徙廣,又改渭州。夏人入邊,檄大將苗履禦之,履稱疾移告,立按正其罪,竄諸房陵,轅門肅然。召知開封府,至則拜戶部侍郎。與蔡京論役法不合,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太原。夏人據橫山,並河為寨,秦、晉之路皆塞。覽謀複取葭蘆戍,阻險不得前。夏人數萬屯境上,覽下令吾兵少,須滿五萬。及西夏人聞而濟師,覽不為動,相持益久,忽令具糗糧,嚴兵械,曰:「敵至矣!」居數日,果大入,覽奮擊敗之,遂城葭蘆而還。策勳,加樞密直學士。
覽雖立邊功,議論多觸執政,屢遭絀削,曆知河南、永興,徙成都。辭不行,降為寶文閣待制。卒,年五十九。
李常,字公擇,南康建昌人。少讀書廬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抄書九千卷,名舍曰李氏山房。調江州判官、宣州觀察推官。發運使楊佐將薦改秩,常推其友劉琦,佐曰:「世無此風久矣。」並薦之。
熙甯初,為秘閣校理。王安石與之善,以為三司條例檢詳官,改右正言、知諫院。安石立新法,常預議,不欲青苗收息。至是,疏言:「條例司始建,已致中外之議。至於均輸、青苗,斂散取息,傅會經義,人且大駭,何異王莽猥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安石見之,遣所親密諭意,常不為止。又言:「州縣散常平錢,實不出本,勒民出息。」神宗詰安石,安石請令常具官吏主名,常以非諫官體,落校理,通判滑州。歲余複職,知鄂州,徙湖、齊二州。齊多盜,論報無虛日。常得黠盜,刺為兵,使在麾下,盡知囊括處,悉髮屋破柱,拔其根株,半歲間,誅七百人,奸無所匿。徙淮南西路提點刑獄。元豐六年,召為太常少卿,遷禮部侍郎。
哲宗立,改吏部,進戶部尚書。或疑其少幹局,慮不勝任,質于司馬光。光曰:「用常主邦計,則人知朝廷不急於征利,聚斂少息矣。」常轉對,上七事,曰崇廉恥,存鄉舉,別守宰,廢貪贓,審疑獄,擇儒師,修役法。時役法差、免二科未定,常謂:「法無新陳,便民者良;論無彼己,可久者確。今使民俱出貲則貧者難辦,俱出力則富者難堪,各從其願,則可久爾。」乃折衷條上之。赦恩,蠲市易逋負不滿二百緡者,常請息過其數亦勿取。
拜禦史中丞,兼侍讀,加龍圖閣直學士。論取士,請分詩賦、經義為兩科,以盡所長。初,河決小吳,議者欲自孫村口導還故處,及是,役興,常言:「京東、河北饑困,不宜導河。」詔罷之。諫官劉安世以吳處厚繳蔡確詩為謗訕,因力攻確。常上疏論以詩罪確,非所以厚風俗。安世並劾常,徙兵部尚書,辭不拜,出知鄧州。徙成都,行次陝,暴卒,年六十四。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元祐會計錄》三十卷。
常長孫覺一歲,始與覺齊名,俱受知于呂公著。其論議趣舍,大略多同;所終官職又同;其死,先後一夕雲。
孔文仲,字經父,臨江新喻人。性狷直,寡言笑,少刻苦問學,號博洽。舉進士,南省考宮呂夏卿,稱其詞賦贍麗,策論深博,文勢似荀卿、楊雄,白主司,擢第一。調余杭尉。恬介自守,不事請謁。轉運使在杭,召與議事,事已,馳歸,不詣府。人問之,曰:「吾於府無事也。」再轉臺州推官。
熙甯初,翰林學士范鎮以制舉薦,對策九千餘言,力論王安石所建理財、訓兵之法為非是,宋敏求第為異等。安石怒,啟神宗,御批罷歸故官。齊恢、孫固封還御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言文仲不當黜,五上章,不聽。範鎮又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亦不聽。蘇頌歎曰:「方朝廷求賢如饑渴,有如此人而不見錄,豈其論太高而難合邪,言太激而取怨邪?」
吳充為相,欲置之館閣,又有忌之者,僅得國子直講。學者方用王氏經義進取,文仲不習其書,換為三班主簿,出通判保德軍。時征西夏,眾數十萬皆道境上,久不解,邊人厭苦。文仲陳三不便,曰:「大兵未出,而丁夫預集;河東顧夫,勞民而損費;諸路出兵,首尾不相應。虞、夏、商、周之盛,未嘗無外侮,然懷柔制禦之要,不在彼而在此也。」
元祐初,哲宗召為秘書省校書郎,進禮部員外郎。有言:「皇族唯楊、荊二王得稱皇叔,余宜各系其祖,若唐人稱諸王孫之比。」文仲曰:「上新即位,宜廣敦睦之義,不應疏間骨肉。」議遂寢。遷起居舍人,擢左諫議大夫。日食七月朔,上疏條五事,曰邪說亂正道,小人乘君子,遠服侮中國,斜封奪公論,人臣輕國命,宜察此以消厭兆祥。論青苗、免役,首困天下,保甲、保馬、茶鹽之法,為遣螫留蠹。改中書舍人。
三年,同知貢舉。文仲先有寒疾,及是,晝夜不廢職。同院以其形瘵,勸之先出,或居別寢。謝曰:「居官則任其責,敢以疾自便乎!」於是疾益甚,還家而卒,年五十一。士大夫哭之皆失聲。蘇軾拊其柩曰:「世方嘉軟熟而惡崢嶸,求勁直如吾經父者,今無有矣!」詔厚恤其家,命弟平仲為江東轉運判官,視其葬。
初,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聲起江西,時號「三孔」。後追貶梅州別駕。元符末,複其官。有文集五十卷。
武仲字常父。幼力學,舉進士,中甲科。調穀城主簿,選教授齊州,為國子直講。喪二親,毀瘠特甚,右肱為不舉。元祐初,曆秘書省正字、校書,集賢校理,著作郎,國子司業。嘗論科舉之弊,詆王氏學,請複詩賦取士。又欲罷大義,而益以諸經策,禦試仍用三題。進起居郎兼侍講邇英殿,除起居舍人,數月,拜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初,罷侍從轉對,專責以論思。武仲言:「苟不持之以法,則言與不言,將各從其意。願輪二人次對。」時議祠北郊,久不決。武仲建用純陰之月親祠,如神州地祗。擢給事中,遷禮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洪州。請:「從臣為州者,杖以下公坐止劾官屬,俟獄成,聽大理約法,庶幾刑不逮貴近,又全朝廷體貌之意。」遂著為令。
徙宣州,坐元祐黨奪職,居池州。卒,年五十七。元符末,追複之。所著《詩書論語說》、《金華講義》、《內外制》、《雜文》共百餘卷。
平仲字義甫。登進士第,又應制科。用呂公著薦,為秘書丞、集賢校理。文仲卒,歸葬南康。詔以平仲為江東轉運判官護葬事,提點江浙鑄錢、京西刑獄。紹聖中,言者詆其元祐時附會當路,譏毀先烈,削校理,知衡州。提舉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陷失官米之直六十萬,置獄潭州。平仲疏言:「米貯倉五年半,陳不堪食,若非乘民闕食,隨宜泄之,將成棄物矣。倘以為非,臣不敢逃罪。」乃徙韶州。又坐前上書之故,責惠州別駕,安置英州。徽宗立,複朝散大夫,召為戶部、金部郎中,出提舉永興路刑獄,帥鄜延、環慶。黨論再起,罷,主管袞州景靈官,卒。平仲長史學,工文詞,著《續世說》、《繹解稗》、《詩戲》諸書傳於世。
李周,字純之,馮翊人。登進士第,調長安尉。歲饑,官為粥以食餓者,民坌集不可禁,縣以屬周,周設梐枑,間老少男女,無一亂者。都巡檢趙瑜詰盜南山,諸尉皆屬焉,瑜悍急,多行無禮,獨于周不敢肆。
轉洪洞令。民有世絕而官錄其產者,其族晚得遺券,周取以還之。郡吏咎周,周曰:「利民,所以利國也。」縣之南有澗,支流湓入,歲賦菑楗,調徒遏之。周始築新堤,民不告病。改知雲安縣,蠲鹽井之征且百萬。通判施州。州介群獠,不習服牛之利,為辟田數千畝,選謫戍知田者,市牛使耕,軍食賴以足。
司馬光將薦為禦史,欲使來見,周曰:「司馬公之賢,吾固願見,但聞薦而往,所謂'呈身禦史'也。」卒不往。神宗詔近臣舉士,孫固以周聞。神宗召對,謂曰:「知卿不遊權門,識今執政乎?」對曰:「不識也。」「識司馬光乎?」曰:「不識也。」訪禦邊之術,曰:「四邊,手足爾。若疲中國以勤遠略,致百姓窮困,聚為盜賊,懼成腹心之憂。」神宗頷之,翼日,語固曰:「李周,樸忠之士也。朕且以為禦史。」執政意其異己,請試以事。除提點京西刑獄。
時方興水利,或請釃湍河為六渠,以益鉗廬陂水,度用工八十萬。周曰:「湍河原高委下,捍以堤,猶患決溢,若又導之,必致為害。」乃疏言:「渠成未可必,而費已不貲。盍姑鑿其一而試之,倘可以足用,行之。」渠卒無功。明年,河溢,鄧城幾沒,始思其議。竟以直道罷,判西京國子監。慈聖後複士,庀職陵下,中貴人至者旁午,次舍帟幕,競為華靡。周曰:「臣子執喪,不能寢苫枕塊,奈何又從而侈乎?」訖役,山陵使第功載,人人自言,周獨否。
哲宗立,召為職方郎中。朝廷議和西夏,畀以侵地,至欲棄蘭州。周曰:「隴右故為唃氏所有,常為吾藩籬。今唃氏破滅,若棄之,必歸夏人。彼以區區河南,百年為勍敵,苟益以河湟,是盡得吐蕃之地,非秦、蜀之利也。」遂不果棄。遷太常少卿、秘書少監,以直龍圖閣為陝西轉運使,複入為太常少卿,進權工部侍郎,旋以集賢院學士知邠州,恩禮如待制。徙鳳翔府、河中府、陝州,提舉崇福宮,改集賢殿修撰。卒年八十。紹聖中,追貶賀州別駕,後復舊職。
周自為小官,沉晦自匿,未嘗私謁執政,有公事,公詣中書白之。薛向使三司,欲辟為屬,及相見,卒不敢言,退而歎曰:「若人未易屈也。」以是不偶於世。
鮮於侁,字子駿,閬州人。唐劍南節度使叔明裔孫也。性莊重,力學。舉進士,為江陵右司理參軍。慶曆中,天下旱,詔求言。侁推災變所由興,又條當世之失有四,其語剴切。唐介與同鄉裏,稱其名于上官,交章論薦。侁盛言左參軍李景陽、枝江令高汝士之美,乞移與之,介益以為賢。調黟令,攝治婺源。奸民汪氏富而狠,橫裏中,因事抵法,群吏羅拜曰:「汪族敗前令不少,今不舍,後當詒患。」侁怒,立杖之,惡類屏跡。
通判綿州。綿處蜀左,吏狃貪成風,至課卒伍供薪炭、芻豆,鬻果蔬多取贏直。侁一切弗取,郡守以下效之。趙抃使蜀,薦於朝,未及用。從何郯辟,簽書永興軍判官。萬年令不任職,系囚累百,府使往治,數日,空其獄。神宗詔求直言,侁為蔡河撥發,應詔陳十六事,神宗愛其文。詔近臣舉所知,範鎮以亻先應選,除利州路轉運判官。
初,王安石居金陵,有重名,士大夫期以為相。侁惡其沽激要君,語人曰:「是人若用,必壞亂天下。」至是,乃上書論時政,曰:「可為憂患者一,可為太息者二,其他逆治體而召民怨者,不可概舉。」其意專指安石。安石怒,毀短之。神宗曰:「侁有文學,可用。」安石曰:「陛下何以知之?」神宗曰:「有章奏在。」安石乃不敢言。初,助役法行,詔諸路各定所役緡錢。利州轉運使李瑜定四十萬,侁爭之曰:「利州民貧地瘠,半此可矣。」瑜不從,各以其事聞。時諸路役書皆未就,神宗是侁議,諭司農曾布使頒以為式。因黜瑜,而升侁副使,仍兼提舉常平。部民不請青苗錢,安石遣吏廉按,且詰侁不散之故。侁曰:「青苗之法,願取則與,民自不願,豈能強之哉!」
左藏庫使周永懿守利州,貪虐不法,前使者畏其凶,莫敢問。侁捕械於獄,流之衡湘,因請更以文臣為守,並易班行領縣事。凡居部九年,治所去閬中近,姻戚旁午,待之無所私,各得其歡心。蘇軾稱侁上不害法,中不廢親,下不傷民,以為「三難」。二稅輸絹綿,侁奏聽民以畸零納直。其後有李元輔者,輒變而多取之,父老流涕曰:「老運使之法,何可改?」蓋侁之侄師中亦居是職,故稱「老」以別之。
徙京東西路。河決澶淵,議欲勿塞,侁言:「東州匯澤惟兩濼,夏秋雨淫,猶溢而害,若縱大河注其中,民為魚矣。」作《議河書》上之,神宗嘉納。後兩路合為一,以侁為轉運使。
時王安石、呂惠卿當路,正人多不容。侁曰:「吾有薦舉之權,而所列非賢,恥也。」故凡所薦如劉摯、李常、蘇軾、蘇轍、劉分攵、范祖禹,皆守道背時之士。元豐二年召對,命知揚州。神宗曰:「廣陵重鎮,久不得人,今朕自選卿往,宜善治之。」蘇軾自湖州赴獄,親朋皆絕交。道揚,侁往見,台吏不許通。或曰:「公與軾相知久,其所往來書文,宜焚之勿留,不然,且獲罪。」亻先曰:「欺君負友,吾不忍為,以忠義分譴,則所願也。」為舉吏所累,罷主管西京禦史台。
哲宗立,念東國困于役,吳居厚掊斂虐害,竄之,複以侁使京東。司馬光言於朝曰:「以侁之賢,不宜使居外。顧齊魯之區,凋敝已甚,須侁往救之,安得如侁百輩,布列天下乎?」士民聞其重臨,如見慈父母。召為太常少卿。侍從議神宗廟配享,有欲用王安石、吳充者,侁曰:「先朝宰相之賢,誰出富弼右?」乃用弼。拜左諫議大夫。
侁見哲宗幼沖,首言君子小人消長之理甚備。又言:「制舉,誠取士之要,國朝尤為得人。王安石用事,諱人詆訾新政,遂廢其科。今方搜羅俊賢,廓通言路,宜複六科之舊。」又乞罷大理獄,許兩省、諫官相往來,減特奏名舉人,嚴出官之法,京東鹽得通商,複三路義勇以寬保甲,罷戎、瀘保甲以寬民力,事多施行。在職三月,以疾求去。除集賢殿修撰、知陳州。詔滿歲進待制。居無何,卒,年六十九。
侁刻意經術,著《詩傳》、《易斷》,為范鎮、孫甫推許。孫複與論《春秋》,謂今學者不能如之。作詩平澹淵粹,尤長於《楚辭》,蘇軾讀《九誦》,謂近屈原、宋玉,自以為不可及也。
顧臨,字子敦,會稽人。通經學,長於訓詁。皇祐中,舉說書科,為國子監直講,遷館閣校勘、同知禮院。熙甯初,神宗以臨喜論兵,詔編《武經要略》。初命都副承旨提舉,神宗謂臨館職,改提舉曰館幹。且召臨問兵,對曰:「兵以仁義為本,動靜之機,安危所系,不可輕也。」因條十事以獻。出權湖南轉運判官,提舉常平。議事戾執政意,罷歸。改同判武學,進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請知潁州。入為吏部郎中、秘書少監,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
元祐二年,擢給事中。朝廷方事回河,拜臨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於是,翰林學士蘇軾與李常、王古、鄧溫伯、孫覺、胡宗愈言:「臨資性方正,學有根本,慷慨中立,無所回撓。自處東省,封駁論議,凜然有古人之風。僥倖之流,側目畏憚。忽去朝廷,眾所嗟惜,宜留置左右,以補闕遺,別選深知河事者往使河北。」諫議大夫梁燾亦言:「都漕之職,在外豈無其人,在朝求如臨者,恐不易得。」皆不報。臨至部,請因河勢回使東流。複以給事中召還。曆刑、兵、吏三部侍郎兼侍讀,為翰林學士。
紹聖初,以龍圖閣學士知定州,徙應天、河南府。中人梁惟簡坐嘗事宣仁太后得罪,過洛,轉運使郭茂恂狥時宰意,劾臨與之宴集,奪職知歙州,又以附會黨人,斥饒州居住。卒,年七十二。徽宗立,追複之。
李之純,字端伯,滄州無棣人。登進士第。熙甯中,為度支判官、江西轉運副使。禦史周尹劾廣西提點刑獄許彥先受邕吏金,命之純往究其端,乃起於出婢之口。之純以為蕪俚之言,不治,彥先得免。
徙成都路轉運使。成都歲發官米六千石,損直與民,言者謂惠民損上,詔下其議。之純曰:「蜀郡人恃此為生百年,奈何一旦奪之。」事遂已。秩滿複留,凡數歲,始還朝。神宗勞之曰:「遐方不欲數易大吏,使劍外安靖,年谷屢豐,以彰朝廷綏遠之意,汝知之乎?」以為右司郎中,轉太僕卿。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滄州,召為戶部侍郎。未至,改集賢殿修撰、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知瀛州。俄以直學士知成都府,還為戶部,三遷禦史中丞。建言:「朝廷事下六部,但隨省吏視其前後批,以制緩急之序,是為胥吏顓處命令也。若大臣不暇省,宜令列曹長貳隨其所承,當行即行,當止即止,必稟而後決,毋拘于文,則吏不得舞權,而下情達矣。」又言:「眾賢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燮理陰陽,輔相之職。間者,國論稍虧雍睦,語言播傳,動系觀望,不可以不謹。」
董敦逸、黃慶基論蘇軾托詞命以毀先帝,蘇轍以名器私所親,皆以臨司罷,之純疏其誣罔,乃更黜之。以疾,改工部尚書。紹聖中,劉拯劾其阿附轍,出知單州。卒,年七十五。從弟之儀。
之儀字端叔。登第幾三十年,乃從蘇軾於定州幕府。曆樞密院編修官,通判原州。元符中,監內香藥庫。禦史石豫言其嘗從蘇軾辟,不可以任京官,詔勒停。徽宗初,提舉河東常平。坐為範純仁遺表,作行狀,編管太平,遂居姑熟,久之,徙唐州,終朝請大夫。
之儀能為文,尤工尺牘,軾謂入刀筆三昧。
王覿,字明叟,泰州如皋人。第進士。熙甯中,為編修三司令式刪定官。不樂久居職,求潤州推官。二浙旱,郡遣吏視苗傷,承監司風旨,不敢多除稅。覿受檄覆按,歎曰:「旱勢如是,民食已絕,倒廩贍之,猶懼不克濟,尚可責以賦邪?」行數日,盡除之。監司怒,捃摭百出。會朝廷遣使振貸,覿請見,為言民間利病。使者喜,歸薦之,除司農寺主簿,轉為丞。司農時為要官,進用者多由此選。覿拜命一日,即求外,韓絳高其節,留檢詳三司會計。絳出潁昌,辟簽書判官。坐在潤公闕免,屏居累年,起為太僕丞,徙太常。
哲宗立,呂公著、範純仁薦其可大任,擢右正言,進司諫。上疏言:「國家安危治亂,系于大臣。今執政八人,而奸邪居半,使一二元老,何以行其志哉?」因極論蔡確、章惇、韓縝、張璪朋邪害正。章數十上,相繼斥去。又劾竄呂惠卿。朝論以大奸既黜,慮人情不安,將下詔慰釋之,且戒止言者。覿言:「誠出於此,恐海內有識之士,得以輕議朝廷。舜罪四凶而天下服,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治。當是之時,不聞人情不安,亦不聞出命令以悅其黨也。蓋人君之所以禦下者,黜陟二柄而已。陟一善而天下之為善者勸,黜一惡而天下之為惡者懼。豈以為惡者懼而朝廷亦為之懼哉?誠為陛下惜之。」覿言雖切,然不能止也。
夏主新立,有輕中國心。覿曰:「小羌窺我厭兵,故桀驁若是。然所當憂者,不在今秋而在異日,所當謹者,不在邊備而在廟謨。翕張取予之權,必持重而後可。」洮東擒鬼章,檻至闕下,覿曰:「老羌雖就擒,其子統眾如故,疆土種落未減于前,安可遽戮以賈怨。宜處之洮、岷、秦、雍間,以示含容好生之德,離其石交而壞其死黨。」又言:「今民力凋瘵,邊費亡極,不可不深為之計。」於是疏將帥非其人者請易之,茶鹽之害民者請革之,至逋債、振瞻、賦斂、科須,皆指陳其故。
差役法複行,覿以為:「朝廷意在便民,而議者遂謂免役法無一事可用。夫法無新舊,惟善之從。」因采掇數十事於差法有助可以通行者上之。遂論青苗之害,乞盡罷新令,而複常平舊法,曰:「聚斂之臣,惟知罔利自媒,不顧後害。以國家之尊,而與民爭錐刀之利,何以示天下?」又言:「刑罰世輕世重。熙甯大臣,謂刑罰不重,則人無所憚。今法令已行,可以適輕之時,願擇質厚通練之士,載加芟正。」於是置局編匯,俾覿預焉。大抵皆用中典,《元祐敕》是也。
神宗複唐制,諫官分列兩省。至是,大臣議徙之外門,而以其直舍為制敕院,名防漏泄,實不欲使與給舍相通。覿爭之曰:「制敕院,吏舍也。奪諫省以廣吏舍,信胥吏而疑諍臣,何示不廣也。」乃不果徙。
覿在言路,欲深破朋黨之說。朱光庭訐蘇軾試館職策問,呂陶辯其不然,遂起洛、蜀二黨之說。覿言:「軾之辭,不過失輕重之體爾。若悉考同異,深究嫌疑,則兩岐遂分,黨論滋熾。夫學士命詞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黨之名,大患也。」帝深然之,置不問。
尋改右司員外郎,未幾,拜侍御史、右諫議大夫。坐論尚書右丞胡宗愈,出知潤州,加直龍圖閣、知蘇州。州有狡吏,善刺守將意以撓權,前守用是得譏議。覿窮其奸狀,置於法,一郡肅然。民歌詠其政,有「吏行水上,人在鏡心」之語。徙江、淮發運使,入拜刑、戶二部侍郎,與豐稷偕使遼,為遼人禮重。紹聖初,以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蜀地膏腴,畝千金,無閒田以葬,覿索侵耕官地,表為墓田。江水貫城中為渠,歲久湮塞,積苦霖潦而多水災,覿疏治複故,民德之,號「王公渠」。徙河陽,貶少府少監,分司南京,又貶鼎州團練副使。
徽宗即位,還故職,知永興軍。過闕,留為工部侍郎,遷禦史中丞。改元詔下,覿言:「'建中'之名,雖取皇極。然重襲前代紀號,非是,宜以德宗為戒。」時任事者多乖異不同,覿言:「堯、舜、禹相授一道,堯不去四凶而舜去之,堯不舉元凱而舜舉之,事未必盡同;文王作邑于豐而武王治鎬,文王關市不征,澤梁無禁,周公征而禁之,不害其為善繼、善述。神宗作法於前,子孫當守於後。至於時異事殊,須損益者損益之,於理固未為有失也。」當國者忿其言,遂改為翰林學士。
日食四月朔,帝下詔責躬,覿當制,有「惟德弗類,未足以當天心」之語,宰相去之,乃力請外。以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徙海州,罷主管太平觀,遂安置臨江軍。
覿清修簡澹,人莫見其喜慍。持正論始終,再罹譴逐,不少變。無疾而卒,年六十八。紹興初,追複龍圖閣學士。從子俊義。
俊義字堯明。遊學京師,資用乏,或薦之童貫,欲厚聘之,拒不答。林靈素設講席寶籙宮,詔兩學選士問道。車駕將臨視推恩,司成以俊義及曹偉應詔,俊義辭焉。人曰:「此顯仕捷逕也,不可失。」俊義曰:「使辭不獲命,至彼亦不拜。倘見困辱,則以死繼之。」逮至講所,去禦幄跬步,內侍呼姓名至再,俊義但望幄致敬,不肯出;次呼曹偉,偉回首,俊義目之,亦不出。既罷,皆為之懼,俊義處之恬然。
以太學上舍選,奏名列其下,徽宗親程其文,擢為第一。及賜第,望見容貌甚偉,大說,顧侍臣曰:「此朕所親擢也,真所謂'俊義'矣。自古未有人主自為主司者,宜即超用。」蔡京邀使來見,曰:「一見我,左右史可立得。」俊義不往,僅拜國子博士。居二年,乃得改太學博士。
鄆王謁先聖,有司議諸生門迎。俊義曰:「此豈可施於人臣哉?禮如見宰相足矣。」乃序立敦化堂下,及王至,猶辭不敢當。進吏部員外郎。嘗入對,帝問:「卿知前所以親擢乎?蓋主司之意不一,是以天子自提文衡也。衛膚敏、吳安國今安在?」具以對,即召為館職,而遷俊義右司員外郎。為王黼所惡,以直秘閣知嶽州。卒,年四十七。
俊義與李祁友善,首建正論于宣和間。當是時,諸公卿稍知分別善惡邪正,兩人力也。祁字肅遠,亦知名士,官不顯。
馬默,字處厚,單州成武人。家貧,徒步詣徂徠從石介學。諸生時以百數,一旦出其上。既而將歸,介語諸生曰:「馬君他日必為名臣,宜送之山下。」
登進士第,調臨濮尉,知須城縣。縣為鄆治所,鄆吏犯法不可捕,默趨府,取而杖之客次,闔府皆驚。曹佾守鄆,心不善也,默亦不為屈。後守張方平素貴,掾屬來前,多閉目不與語。見默白事,忽開目熟視久之,盡行其言,自是諉以事。治平中,方平還翰林,薦為監察禦史裹行,遇事輒言無顧。方平間遣所親儆之曰:「言太直,得無累舉者乎?」默謝曰:「辱知之深,不敢為身謀,所以報也。」
時議尊崇濮安懿王,台諫呂誨等力爭以為不可,悉出補外。默請還之,不報。遂上言:「濮王生育聖躬,人誰不知。若稱之為親,義無可據,名之不正,失莫大焉。願蔽自宸心,明詔寢罷,以感召和氣,安七廟之神靈,是一舉而眾善隨之也。」又言:「致治之要,求賢為本。仁宗以官人之權,盡委輔相,數十年間,賢而公者無幾。官之進也,不由實績,不自實聲,但趨權門,必得顯仕。今待制以上,數倍祖宗之時,至謀一帥臣,則協於公議者十無三四。庶僚之眾,不知幾人,一有難事,則曰無人可使。豈非不才者在上,而賢不肖混淆乎?願陛下明目達聰,務既其實,曆試而超升之,以幸天下。」
刑部郎中張師顏提舉諸司庫務,繩治不法,眾吏懼搖,飛語讒去之。默力陳其故,以為:「惡直醜正,實繁有徒。今將去積年之弊,以興太平,必先官舉其職。宜崇獎師顏,厲以忠勤,則屍素括囊之徒,知所勸矣。」
西京會聖宮將創仁宗神禦殿,默言:「事不師古,前典所戒。漢以諸帝所幸郡國立廟,知禮者非之。況先帝未嘗幸洛,而創建廟祀,實乖典則。願以禮為之節,義為之制,亟止此役,以章清靜奉先之意。」會地震河東、陝西郡,默以為陰盛,慮為邊患,宜備之。後數月,西夏果來侵。
神宗即位,以論歐陽修事,通判懷州。上疏陳十事:一曰攬威權,二曰察奸佞,三曰近正人,四曰明功罪,五曰息大費,六曰備凶年,七曰崇儉素,八曰久任使,九曰擇守宰,十曰禦邊患。攬威權,則天子勢重,而大臣安矣;察奸佞,則忠臣用,而小人不能幸進矣;近正人,則諫諍日聞,而聖性開明矣;明功罪,則朝廷無私,而天下服矣;息大費,則公私富,而軍旅有積矣;備凶年,則大恩常施,而禍亂不起矣;崇儉素,則自上化下,而民樸素矣;久任使,則官不虛授,而職事舉矣;擇守宰,則庶績有成,而民受賜矣;禦邊患,則四遠畏服,而中國強矣。
除知登州。沙門島囚眾,官給糧者才三百人,每益數,則投諸海。砦主李慶以二年殺七百人,默責之曰:「人命至重,恩既貸其生,又從而殺之,不若即時死鄉里也。汝胡不以乏糧告,而顓殺之如此?」欲按其罪,慶懼,自縊死。默為奏請,更定《配島法》凡二十條,溢數而年深無過者移登州,自是多全活者。其後蘇軾知登州,父老迎于路曰:「公為政愛民,得如馬使君乎?」
徙知曹州,召為三司鹽鐵判官。以默與富弼善,且論新法不便,出知濟、袞二州。還,提舉三司帳司。為神宗言用兵形勢,及指畫河北山川道裏,應對如流。神宗喜,將用之,大臣滋不悅,以提點京東刑獄。
默性剛嚴疾惡,部吏有望風投檄去者。金鄉令以賄著,其父方執政,詒書曰:「馬公素剛,汝有過,將不免。」令懼,悉取不義之物焚撤之。改廣西轉運使,會安化等蠻歲饑內寇,默上平蠻方略,以為「勝負不在兵而在將。富良宵遁,郭逵怯懦;邕城陷沒,蘇緘老謬;歸仁鋪覆軍,陳曙先走;昆侖關喪師,張守節不戰,儂智高破亡,因狄青之智勇;歐希範之誅滅,乃杜杞之方略,此足驗矣。」
以疾求歸,知徐州。屬城利國監苦吳居厚之虐,默皆革之。召為司農少卿。司馬光為相,欲盡修祖宗法,問默以複鄉差衙前法如何?默曰:「不可。如常平,自漢為良法,豈宜盡廢?去其害民者可也。」其後役人立為一州一縣法,常平提舉官省歸提刑司,頗自默發之。除河東轉運使。時議棄葭蘆、吳堡二砦,默奏控扼險阻,敵不可攻,棄之不便。由是二砦得不棄。移袞州,請褒錄石介後,詔官其孫。東州薦饑,流民大集,所振活數萬計。入拜衛尉卿,權工部侍郎,轉戶部。告老,以寶文閣待制複知徐州,改河北都轉運使。
初,元豐間,河決小吳,因不復塞,縱之北流。元祐議臣以為東流便,水官遂與之合。默與同時監司上議,以北流為便。禦史郭知章複請從東流,於是作東西馬頭,約水複故道,為長堤壅河之北流者,勞費甚大。明年,複決而北,竟不能使之東。
久之,告老,提舉鴻慶宮。紹聖時,坐附司馬光,落待制致仕。元符三年,複之。卒,年八十。紹興中,以其子純請,贈開府儀同三司,加贈太保。
論曰:《詩》雲:「時靡有爭,王心載寧。」王安石之為相,可謂致天下之爭,而君心不寧矣。孫覺、李常力諍新法,甯失故人之意,毅然去之而無悔,賢哉。孔文仲之策制科,以微官慷慨論事,言雖不聽,而名徹上聰。安石既斥其人,又廢其科,何遷怒之甚耶!鮮于侁早識安石敗事,與呂誨同見幾先。馬默用張方平薦為禦史,至於盡言而不諱,方平止之而不聽,斯為不負知己矣。李周之耿介,顧臨之用兵,李之純、王覿再黜而不改其正,亦足以見一時之多賢焉。
列傳第一百四
○劉安世鄒浩田晝王回曾誕附陳瓘任伯雨
劉安世,字器之,魏人。父航,第進士,曆知虞城、犀浦縣。虞城多奸猾,喜寇盜;犀浦民弱而馴。航為政,寬猛急緩不同,兩縣皆治。知宿州。押伴夏使,使者多所要請,執禮不遜,且欲服球文金帶入見,航皆折正之。以群牧判官為河南監牧使。持節冊夏主秉常,凡例所遺寶帶、名馬,卻弗受。還,上《禦戎書》,大略雲:「辨士好為可喜之說,武夫徼冀不貲之寵,或為所誤,不可不戒。」為河北西路轉運使。熙寧大旱求言,航論新政不便者五,又上書言:「人主不可輕失天下心,宜乘時有所改為,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不報。乃請提舉崇福宮,起知涇、相二州。王師西征,徙知陝府。時倉卒軍興,饋餉切急,縣令佐至荷校督民,民多棄田廬,或至自盡。航獨期會如平日,事更以辦。終太僕卿。
安世少時持論已有識。航使監牧時,文彥博在樞府,有所聞,每呼安世告之。安世從容言:「王介甫求去,外議謂公且代其任。」彥博曰:「安石壞天下至此,後之人何可為?」安世拱手曰:「安世雖晚進,竊以為未然。今日新政,果順人所欲而為人利乎?若不然,公當去所害,興所利,反掌間耳。彥博默不應,他日見航,歎獎其堅正。
登進士第,不就選。從學于司馬光,咨盡心行己之要,光教之以誠,且令自不妄語始。調洺州司法參軍,司戶以貪聞,轉運使吳守禮將按之,問于安世,安世雲:「無之。」守禮為止。然安世心常不自安,曰:「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對,吾其違司馬公教乎!」後讀揚雄《法言》「君子避礙則通諸理」,意乃釋。
光入相,薦為秘書省正字。光薨,宣仁太后問可為台諫于呂公著,公著以安世對。擢右正言。時執政頗與親戚官,安世言:「祖宗以來,大臣子弟不敢受內外華要之職。自王安石秉政,務快私意,累聖之制,掃地不存。今廟堂之上,猶習故態。」因曆疏文彥博以下七人,皆耆德魁舊,不少假借。
章惇以強市昆山民田罰金,安世言:「惇與蔡確、黃履、邢恕素相交結,自謂社稷之臣,貪天之功,僥倖異日,天下之人指為'四凶'。今惇父尚在,而別籍異財,絕滅義理,止從薄罰,何以示懲?」會吳處厚解釋確《安州詩》以進,安世謂其指斥乘輿,犯大不敬,與梁燾等極論之,竄之新州。宰相范純仁至於禦史十人,皆緣是去。
遷起居舍人兼左司諫,進左諫議大夫。有旨暫罷講筵,民間歡傳宮中求乳婢,安世上疏諫曰:「陛下富於春秋,未納後而親女色。願太皇太后保祐聖躬,為宗廟社稷大計,清閒之燕,頻禦經帷,仍引近臣與論前古治亂之要,以益聖學,無溺於所愛而忘其可戒。」哲宗俯首不語。後曰:「無此事,卿誤聽爾。」明日,後留呂大防告之故。大防退,召給事中范祖禹使達旨。祖禹固嘗以諫,於是兩人合辭申言之甚切。
鄧溫伯為翰林承旨,安世言其「出入王、呂黨中,始終反覆。今之進用,實系君子小人消長之機。乞行免黜。」不報。遂請外,改中書舍人,辭不就。以集賢殿修撰提舉崇福宮,才六月,召為寶文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範純仁複相,呂大防白後欲令安世少避。後曰:「今既不居言職,自無所嫌。」又語韓忠彥曰:「如此正人,宜且留朝廷。」乃止。呂惠卿複光祿卿,分司,安世爭以為不可,不聽。出知成德軍。章惇用事,尤忌惡之。初黜知南安軍,再貶少府少監,三貶新州別駕,安置英州。
同文館獄起,蔡京乞誅滅安世等家,讒雖不行,猶徙梅州。惇與蔡卞將必置之死,因使者入海島誅陳衍,諷使者過安世,脅使自裁。又擢一土豪為轉運判官,使殺之。判官疾馳將至梅,梅守遣客來勸安世自為計。安世色不動,對客飲酒談笑,徐書數紙付其僕曰:「我即死,依此行之。」顧客曰:「死不難矣。」客密從僕所視,皆經紀同貶當死者之家事甚悉。判官未至二十裏,嘔血而斃,危得免。
昭懷後正位中宮,惇、卞發前諫乳婢事,以為為後設。時鄒浩既貶,詔應天少尹鼛孫以檻車收二人赴京師。行數驛而徽宗即位赦至,鼛乃還。凡投荒七年,甲令所載遠惡地無不曆之。移衡及鼎,然後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真定府,曾布又忌之,不使入朝。蔡京既相,連七謫至峽州羈管。稍複承議郎,卜居宋都。宣和六年,複待制,中書舍人沈思封還之。明年卒,年七十八。
安世儀狀魁碩,音吐如鐘。初除諫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不肖,使在言路。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膽,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主上方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辭,當可免。」母曰:「不然,吾聞諫官為天子諍臣,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當捐身以報國恩。正得罪流放,無問遠近,吾當從汝所之。」於是受命。在職累歲,正色立朝,扶持公道。其面折廷爭,或帝盛怒,則執簡卻立,伺怒稍解,複前抗辭。旁侍者遠觀,蓄縮悚汗,目之曰「殿上虎」,一時無不敬懾。
家居未嘗有惰容,久坐身不傾倚,作字不草書,不好聲色貨利。其忠孝正直,皆則象司馬光。年既老,群賢凋喪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益重。梁師成用事,能生死人,心服其賢,求得小吏吳默嘗趨走前後者,使持書來,啖以即大用,默因勸為子孫計,安世笑謝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吾欲為元祐全人,見司馬光於地下。」還其書不答。死葬祥符縣。後二年,金人發其塚,貌如生,相驚語曰:「異人也!」為之蓋棺乃去。
鄒浩,字志完,常州晉陵人。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呂公著、範純仁為守,皆禮遇之。純仁屬撰樂語,浩辭。純仁曰:「翰林學士亦為之。」浩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純仁敬謝。
元祐中,上疏論事,其略曰:「人材不振,無以成天下之務。陛下視今日人材,果有餘邪,果不足邪?以為不足,則中外之百執事未嘗不備。以為有餘,則自任以天下之重者幾人?正色昌言不承望風旨者幾人?持刺舉之權以肅清所部者幾人?承流宣化而使民安田裏者幾人?民貧所當富也,則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當澄也,則曰民情不可擾;人物所當求也,則曰從古不乏材;風俗所當厚也,則曰不切于時變,是皆不明義理之過也。」
蘇頌用為太常博士,來之邵論罷之。後累歲,哲宗親擢為右正言。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浩論其不可而止。陝西奏邊功,中外皆賀,浩言:「先帝之志而陛下成之,善矣。然兵家之事,未戰則以決勝為難,既勝則以持勝為難,惟其時而已。苟為不然,將棄前功而招後患。願申敕將帥,毋狃屢勝,圖惟厥終。」
京東大水,浩言:「頻年水異繼作,雖盈虛之數所不可逃,而消複之方尤宜致謹。《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不以為數之當然,此消複之實也。」
蹇序辰看詳元祐章奏,公肆詆欺,輕重不平。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及先帝並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以其近似難分之跡,而典刑輕重隨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願加省察,以為來事之監。」
章惇獨相用事,威虐震赫,浩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罪,未報。而賢妃劉氏立,浩言:
立後以配天子,安得不審。今為天下擇母,而所立乃賢妃,一時公議,莫不疑惑,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不可不遵用之爾。蓋郭後與尚美人爭寵,仁祖既廢後,並斥美人,所以示公也。及立後,則不選於妃嬪而卜于貴族,所以遠嫌,所以為天下萬世法也。陛下之廢孟氏,與郭後無以異。果與賢妃爭寵而致罪乎,抑其不然也?二者必居一於此矣。孟氏罪廢之初,天下孰不疑立賢妃為後。及讀詔書,有「別選賢族」之語;又聞陛下臨朝慨歎,以為國家不幸;至於宗景立妾,怒而罪之,於是天下始釋然不疑。今竟立之,豈不上累聖德?
臣觀白麻所言,不過稱其有子,及引永平、祥符事以為證。臣請論其所以然,若曰有子可以為後,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也,所以立者,以德冠後宮故也。祥符德妃亦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鐘英甲族故也。又況貴人實馬援之女,德妃無廢後之嫌,迥與今日事體不同。頃年冬,妃從享景靈宮,是日雷變甚異。今宣制之後,霖雨飛雹,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陰淫不止。上天之意,豈不昭然!考之人事既如彼,求之天意又如此,望不以一時改命為難,而以萬世公議為可畏,追停冊禮,如初詔行之。
帝謂:「此亦祖宗故事,豈獨朕邪?」對曰:「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不之取,而效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帝變色,猶不怒,持其章躊躇四顧,凝然若有所思,付外。明日,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蔡卞、安惇、左膚繼請治其祖送者王回等,語在他傳。
徽宗立,亟召還,複為右正言,遷左司諫。上疏謂:「孟子曰:'左右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於是知公議不可不恤,獨斷不可不謹。蓋左右非不親也,然不能無交結之私;諸大夫非不貴也,然不能無恩仇之異。至於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則所謂公議也。公議之所在,概已察之,必待見賢然後用,見不可然後去,則所謂獨斷也。惟恤公議於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于公議已聞之後,則人君所以致治者,又安有不善乎?伏見朝廷之事,頗異于即位之初,相去半年,遽已如是,自今以往,將如之何?願陛下深思之。」
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又言:「陛下善繼神宗之志,善述神宗之事,孝德至矣。尚有五朝聖政盛德,願稽考而繼述之,以揚七廟之光,貽福萬世。」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徙杭、越州。
初,浩還朝,帝首及諫立後事,獎歎再三,詢諫草安在。對曰:「焚之矣。」退告陳瓘,瓘曰:「禍其在此乎。異時奸人妄出一緘,則不可辨矣。」蔡京用事,素忌浩,乃使其黨為偽疏,言劉後殺卓氏而奪其子。遂再責衡州別駕,語在《獻湣太子傳》。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
誥所與游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也。
晝字承君,陽翟人。樞密使況之從子,以任為校書郎。調磁州錄事參軍,知西河縣,有善政,民甚德之。議論慨慷,有前輩風。
與鄒浩以氣節相激勵。元符中,浩為諫官,晝監京城門,往見浩曰:「平生與君相許者何如,今君為何官?」浩曰:「上遇群臣,未嘗假以辭色,獨於浩差若相喜。天下事固不勝言,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貴有益也。」晝然之。既而以病歸許,邸狀報立後,晝謂人曰:「志完不言,可以絕交矣。」浩得罪,晝迎諸塗。浩出涕,晝正色責曰:「使志完隱默官京師,遇寒疾不汗,五日死矣。豈獨嶺海之外能死人哉?願君毋以此舉自滿,士所當為者,未止此也。」浩茫然自失,歎謝曰:「君之贈我厚矣。」
建中靖國初,入為大宗正丞。曾布數羅致之,不為屈;欲與提舉常平官,亦辭。請知淮陽軍,歲大疫,日挾醫問病者藥之,遇疾卒。淮陽人祀以為土神雲。
回字景深,仙遊人。第進士,調松滋令。荊、沔俗用人祭鬼,回捕治甚嚴,其風遂革。知鹿邑縣,入為宗正寺簿。元符中,葉祖洽薦為睦親宅講書。與鄒浩友善,皇后劉氏立,浩將論之,密告回,回曰:「事寧有大於此者乎?子雖有親,然移孝為忠,亦太夫人素志也。」
浩南遷,人莫敢顧。回斂交遊錢與治裝,往來經理,且慰安其母。邏者以聞,逮詣詔獄,眾為之懼,回居之晏然。禦史詰之,對曰:「實嘗預議,不敢欺也。」因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獄上,除名停廢。即徒步出都門,行數十裏,其子追及,問以家事,不答。祖洽亦坐黜。
徽宗立,召還舊官,擢監察禦史。數日卒,年五十三。岑象求、王覿、賈易上章,乞錄其子,恤其家,以獎勸忠義。詔除子渙老郊社齋郎,蔡京為相,奪之,仍列名黨籍。
誕,公亮從孫也。孟後之廢,誕三與浩書,勸力請複後,浩不報。及浩以言南遷,誕著《玉山主人對客問》以譏之,其略曰:「客問:鄒浩可以為有道之士乎?主人曰:浩安得為知道。雖然,予於此時議浩,是天下無全人也。言之尚足為來世戒。《易》曰:'知幾其神乎?'又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方孟後之廢,人莫不知劉氏之將立,至四年之後而冊命未行,是天子知清議之足畏也。使當其時,浩力言複後,能感悟天子,則無今日劉氏之事,貽朝廷於過舉,再三言而不聽,則義亦當矣。使是時得罪,必不若是酷以貽老母之憂矣。嗚呼!若浩者,雖不得為知幾之士,然百世之下,頑夫廉,懦夫有立志,尚不失為聖人之清也。」其書既出,識者或以比韓愈《諫臣論》。誕仕亦不顯。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調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守蔡卞察其賢,每事加禮,而瓘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人張懷素,謂非世間人,時且來越,卞留瓘小須之,瓘不肯止,曰:「子不語怪力亂神,斯近怪矣。州牧既信重,民將從風而靡。不識之,未為不幸也。」後二十年而懷素誅。明州職田之入厚,瓘不取,盡棄於官以歸。
章惇入相,瓘從眾道謁。惇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明此,則可行矣。天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惇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果然,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複改作,則誤國益甚矣。為今之計,唯消朋黨,持中道,庶可以救弊。」意雖忤惇,然亦驚異,頗有兼收之語。至都,用為太學博士。會卞與惇合志,正論遂絀。卞党薛昂、林自官學省,議毀《資治通鑒》,瓘因策士題引神宗所制序文以問,昂、自意沮。
遷秘書省校書郎。紹述之說盛,瓘奏哲宗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考其當否,必使合於民情,所以成帝王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反復究問,意感悅,約瓘再入見。執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瓘論議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嘗雲:「人主托言者以耳目,誠不當以淺近見聞,惑其聰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禦史龔擊蔡京,朝廷將逐,瓘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常安民、孫諤、董敦逸、陳次升、鄒浩五人者,皆與京異議而去。今又罷,將若公道何。」遂草疏論京,未及上,時皇太后已歸政,瓘言外戚向宗良兄弟與侍從希寵之士交通,使物議籍籍,謂皇太后今猶預政。由是罷監揚州糧料院。瓘出都門,繳四章奏之,並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後亦命勿遽去,畀十僧牒為行裝,改知無為軍。
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瓘語子正匯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若受其薦進,複有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汝其書之。但郊祀不遠,彼不相容,則澤不及汝矣,能不介於心乎?」正匯願得書。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爭辯移時,至箕踞誶語,瓘色不為動,徐起白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失待士禮。」布矍然改容。信宿,出知泰州。崇甯中,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複宣德郎。
正匯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跡。杭守薿執送京師,先飛書告京俾為計。事下開封府制獄,並逮瓘。尹李孝稱逼使證其妄,瓘曰:「正匯聞京將不利社稷,傳于道路,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奸邪,必為國禍。瓘固嘗論之於諫省,亦不待今日語言間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歎息,謂曰:「主上正欲得實,但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匯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瓘亦安置通州。
瓘嘗著《尊堯集》,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是非,不可傳信;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張商英為相,取其書,既上,而商英罷,瓘又徙台州。宰相遍令所過州出兵甲護送;至台,每十日一徙告;且命凶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瓘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制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瓘曰:「然則何用許。使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何得為罪?時相學術淺短,為人所愚。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干犯名分乎?」悈慚,揖使退。所以窘辱之百端,終不能害。宰相猶以悈為怯而罷之。
在台五年,乃得自便。才複承事郎,帝批進目,以為所擬未當,令再敘一官,仍與差遣,執政持不行。卜居江州,複有譖之者,至不許輒出城。旋令居南康,才至,又移楚。瓘平生論京、卞,皆披擿其處心,髮露其情慝,最所忌恨,故得禍最酷,不使一日少安。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
瓘謙和不與物競,閒居矜莊自持,語不苟發。通于《易》,數言國家大事,後多驗。靖康初,詔贈諫議大夫,召官正匯。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謂輔臣曰:「陳瓘昔為諫官,甚有讜議。近覽所著《尊堯集》,明君臣之大分,合于《易》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王安石號通經術,而其言乃謂'道隆德駿者,天子當北面而問焉',其背經悖理甚矣。瓘宜特賜諡以表之。」諡曰忠肅。
任伯雨,字德翁,眉州眉山人。父孜,字遵聖,以學問氣節推重鄉里,名與蘇洵埒,仕至光祿寺丞。其弟伋,字師中,亦知名,嘗通判黃州,後知滬州。當時稱「大任」、「小任」。
伯雨自幼,已矯然不群,邃經術,文力雄健。中進士第,調施州清江主簿。郡守檄使蒞公庫,笑曰:「裏名勝母,曾子不入,此職何為至我哉?」拒不受。知雍丘縣,禦吏如束濕,撫民如傷。縣枕汴流,漕運不絕,舊苦多盜,然未嘗有獲者,人莫知其故。伯雨下令網舟無得宿境內,始猶不從,則命東下者斧斷其纜,趣京師者護以出,自是外戶不閉。
使者上其狀,召為大宗正丞,甫至,擢左正言。時徽宗初政,納用讜論,伯雨首擊章惇,曰:「惇久竊朝柄,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輒逞異意,睥睨萬乘,不復有臣子之恭。向使其計得行,將置陛下與皇太后于何地!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義不明,大法不立矣。臣聞北使言,去年遼主方食,聞中國黜惇,放箸而起,稱甚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北使又問,何為只若是行遣?以此觀之,不獨孟子所謂'國人皆曰可殺',雖蠻貊之邦,莫不以為可殺也。」章八上,貶惇雷州。繼論蔡卞六大罪,語在《卞傳》。
建中靖國改元,當國者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故以「中」為名。伯雨言:「人才固不當分黨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並進可以致治者。蓋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並用,終於君子盡去,小人獨留。唐德宗坐此致播遷之禍,建中乃其紀號,不可以不戒。」
時議者欲西北典郡專用武臣,伯雨謂:「李林甫致祿山之亂者,此也。」又論鐘傅、王贍生湟、鄯邊事,失與國心,宜棄其地,以安邊息民;張耒、黃庭堅、晁補之、歐陽棐、劉唐老等宜在朝廷。上書皇太后,乞暴蔡京之惡,召還陳瓘,以全定策之勳。
時以正月朔旦有赤氣之異,詣火星觀以禳之,伯雨上疏言:「嘗聞修德以弭災,未有禳祈以消變。《洪範》以五事配五行,說者謂視之不明,則有赤眚、赤祥。乞攬權綱以信賞罰,專威福以殊功罪,使皇明赫赫,事至必斷,則乖氣異象,轉為休祥矣。」又言:「比日內降浸多,或恐矯傳制命。漢之鴻都賣爵,唐之墨敕斜封,此近監也。」
王覿除禦史中丞,仍兼史官,伯雨謂:「史院宰相監修,今中丞為屬,非所以重風憲,遠嫌疑。」已而覿除翰林,伯雨複論曰:「學士爵秩位序,皆在中丞上。今覿為之,是諫官論事,非特朝廷不行,適足以為人遷官爾。」
伯雨居諫省半歲,所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諭以少默即為真。伯雨不聽,抗論愈力,且將劾曾布。布覺之,徙為度支員外郎,尋知虢州。崇寧黨事作,削籍編管通州。為蔡卞所陷,與陳瓘、龔、張庭堅等十三人皆南遷,獨伯雨徙昌化。奸人猶未甘心,用匿名書複逮其仲子申先赴獄,妻適死于淮,報訃俱至。伯雨處之如平常,曰:「死者已矣,生者有負於朝廷,亦當從此訣。如其不然,天豈殺無辜耶!」申先在獄,鍛煉無所傅致,乃得釋,居海上三年而歸。宣和初,卒,年七十三。
長子象先,登世科,又中詞學兼茂舉,有司啟封,見為黨人子,不奏名,調秦州戶曹掾。聞父謫,棄官歸養。王安中辟燕山宣撫幕,勉應之,道引疾還,終身不復仕。申先以布衣特起至中書舍人。
紹興初,高宗詔贈伯雨直龍圖閣,又加諫議大夫,采其諫章,追貶章惇、蔡卞、邢恕、黃履,明著誣宣仁事以告天下。淳熙中,賜諡忠敏。
論曰:劉安世複文彥博之言,時年尚少,然其言即元祐之初政,而司馬光之用心也。鄒浩諫立劉後,反復曲折,極人所難言。二人除言官,俱入白其母,母俱勉以盡忠報國,無分毫顧慮後患意。鳴呼,賢哉!陳瓘、任伯雨抗跡疏遠,立朝寡援,而力發章惇、曾布、蔡京、蔡卞群奸之罪,無少畏忌,古所謂剛正不撓者歟!
列傳第一百五
○陳次升陳師錫彭汝礪弟汝霖汝方呂陶張庭堅龔夬孫諤陳軒江公望陳祐常安民
陳次升,字當時,興化仙遊人。入太學,時學官始得王安石《字說》,招諸生訓之,次升作而曰:「丞相豈秦學邪?美商鞅之能行仁政,而為李斯解事,非秦學而何?」坐屏斥。既而第進士,知安丘縣。轉運使吳居厚以聚斂進,檄尉罔徵稅於遠郊,得農家敗絮,捕送縣,次升縱遣之。居厚怒,將被以文法,會禦史中丞黃履薦,為監察禦史。
哲宗立,使察訪江、湖。先是,蹇周輔父子經畫江右鹽法,為民害,次升舉劾之。還言:「額外上供之數未除,異日必有非法之斂,願從熙寧以來創行封椿名錢悉賜豁免。又役法未定,人情熒惑,乞速定差雇及均數之等,先為之節而審行之。」提點淮南、河東刑獄。
紹聖中,複為禦史,轉殿中。論章惇、蔡卞植黨為奸,乞收還威福之柄。禁中火,彗出西方,次升請修德求言,以弭天變。掖庭鞫厭魅獄,次升言:「事關中宮,宜付外參治。今屬於閹寺之手,萬一有冤濫,貽後世譏。」濟陽郡王宗景請以妾為妻,論其以宗藩廢禮,為聖朝累。
初,惇、卞以次升在元祐間外遷,意其不能無怨望,卞又與同鄉裏,故延置憲府,欲使出力為助,擠排眾賢;而一無所附。時方編元祐章疏,毒流搢紳。次升言:「陛下初即位,首下詔令,導人使諫;親政以來,又揭敕榜,許其自新。今若考一言之失,致於譴累,則前之詔令適所以誤天下,後之敕榜適所以誑天下,非所以示大信也。」又論卞客周穜貪鄙,鄭居中憸佞。由是惇、卞交惡之,使所善太府少卿林顏致己意,嘗以美官。次升曰:「吾知守官而已,君為天子卿士,而為宰相傳風旨邪?」惇、卞益不樂,乘間白為河北轉運使,帝曰:「漕臣易得耳,次升敢言,不當去。」更進左司諫。
宣仁有追廢之議,次升密言:「先太后保佑聖躬,始終無間,願勿聽小人銷骨之謗。」帝曰:「卿安所聞?」對曰:「臣職許風聞,陛下毋詰其所從來可也。」呂升卿察訪廣南,次升言:「陛下無殺流人之意,而遣升卿出使。升卿資性慘刻,喜求人過,今使逞志釋憾,則亦何所不至哉?」乃止不遣。
次升累章劾章惇,皆留中。帝嘗謂曰:「章惇文字勿令絕。」次升退告王鞏,鞏曰:「君胡不雲:諫臣,耳目也;帝王,心也。心所不知,則耳目為之傅達;既知之,何以耳目為?」居數日,複入見,帝申前旨,乃以鞏語對。帝曰:「然。顧未有代之者爾。」訖不克去。京師富家乳婢怨其主,坐兒于上而嵩呼者三。邏系獄。次升乞戒有司無得觀望。帝問大臣何謂,蔡卞曰:「正謂觀望陛下爾。」誣其毀先烈,擬謫監全州酒稅,帝以為遠,改南安軍。
徽宗立,召為侍御史。極論惇、卞、曾布、蔡京之惡,竄惇于雷,居卞于池,出京于江寧。遷右諫議大夫。獻體道、稽古、修身、仁民、崇儉、節用六事,言多規切。崇甯初,以寶文閣待制知潁昌府,降集賢殿修撰,繼又落修撰,除名徙建昌,編管循州,皆以論京、卞故。政和中,用赦恩復舊職。卒,年七十六。
次升三居言責,建議不苟合,劉安世稱其有功於元祐人,謂能遏呂升卿之行也。它所言曾肇、王覿、張庭堅、賈易、李昭、呂希哲、範純禮、蘇軾等,公議或不謂然。
陳師錫字伯修,建州建陽人。熙甯中,遊太學,有俊聲。神宗知其材,及廷試,奏名在甲乙間,帝偶閱其文,屢讀屢歎賞,顧侍臣曰:「此必陳師錫也。」啟封果然,擢為第三。調昭慶軍掌書記,郡守蘇軾器之,倚以為政。軾得罪,捕詣台獄,親朋多畏避不相見,師錫獨出餞之,又安輯其家。
知臨安縣,為監察禦史。上言:「宋興,享國長久號稱太平者,莫如仁宗,切考致治之本,不過延直言,禦群下,進善退邪而已。明道中,親覽萬幾,見政事之多辟,輔佐之失職,自呂夷簡、張耆、夏竦、陳堯佐、范雍、晏殊等,一日罷去。寶元初,冬雷地震,用諫官韓琦之言,王隨、陳堯佐、韓億、石中立同時見黜。其後,不次擢用杜衍、范仲淹、富弼、韓琦,以成慶曆、嘉祐之治。願稽皇祖納諫、禦臣之意,以興治功。」帝善其言。
時詔進士習律,師錫言:「陛下方大闡學校,用經術訓迪士類,不應以刑名之學亂之。夫道德,本也;刑名,末也。教之以本,人猶趨末,況教之以末乎?望追寢其制,使得悉意本業。」用事者謂倡為詖說,出知宿遷縣。
元祐初,蘇軾三上章,薦其學術淵源,行己潔素,議論剛正,器識靖深,德行追蹤于古人,文章冠絕於當世。乃入為秘書省校書郎,遷工部員外郎,加秘閣校理,提點開封縣鎮。建言:「銓法,選人用舉者遷升,而歲有定額。今請托者溢數,而寒畯有不足之患,請為之限約。」畿內將官苛慘失士心,方大閱,群卒嘩噪,將吏莫知所為。師錫馳至軍,推首惡者致諸法,按閱如初,而劾斥其將,縣人嘆服。樞密院猶以事不先白為罪,罷知解州。曆考功員外郎,知宣州、蘇州。
徽宗立,召拜殿中侍御史。疏言:「元豐之末,中外洶洶矣。宣仁聖後再安天下,委國而治者,司馬光、呂公著爾。章惇誣其包藏禍心,至於追貶。天相陛下,發潛繼統,而惇猶據高位,光等贈諡未還,墓碑未複。願早攄宸略,以慰中外之望。」
蔡京為翰林學士,師錫言:「京與弟卞同惡,迷國誤朝。而京好大喜功,銳於改作,日夜交結內侍、戚裏,以覬大用。若果用之,天下治亂自是而分,祖宗基業自是而隳矣。京援引死黨至數百人,鄧洵武內行汙惡,搢紳不齒,豈可滓穢史筆?向宗回、宗良亦陰為京助。是皆國之深患,為陛下憂,為宗廟憂,為賢人君子憂。若出之於外,社稷之福也。」帝曰:「此於東朝有礙,卿為我處之。」對曰:「審爾,臣當具白太后。」遂上封事言:「自昔母后臨朝,危亂天下,載在史冊,可考而知。至於手書還政,未有如聖母,退抑謙遜,真可為萬世法。而蔡京陰通二向,妄言宮禁預政,以誣聖德,不可不察也。」
詔索秘閣圖畫,師錫言:「《六經》載道,諸子言理,歷代史籍,祖宗圖畫,天人之蘊,性命之妙,治亂安危之機,善惡邪正之跡在焉。望留意於此,以唐山水圖代《無逸》為監。」
俄改考功郎中,師錫抗章言曰:「臣在職數月,所言皆當今急務。若以為非,陛下方開納褒獎;若以為是,則不應遽解言職。如蔡京典刑未正,願受竄貶。」於是出知潁、廬、滑三州。坐黨論,監衡州酒;又削官置郴州。卒,年六十九。師錫始與陳瓘同論京、卞,時號「二陳」。紹興中,贈直龍圖閣。
彭汝礪,字器資,饒州鄱陽人。治平二年,舉進士第一。曆保信軍推官、武安軍掌書記、潭州軍事推官。王安石見其《詩義》,補國子直講,改大理寺丞,擢太子中允,既而惡之。
禦史中丞鄧綰將舉為禦史,召之不往;既上章,複以失舉自列。神宗怒,逐綰,用汝礪為監察禦史裏行。首陳十事:一正己,二任人,三守令,四理財,五養民,六振救,七興事,八變法,九青苗,十鹽事。指擿利害,多人所難言者。又論呂嘉問市易聚斂非法,當罷;俞充諂中人王中正,至使妻拜之,不當檢正中書五房事。神宗為罷充,詰其語所從,汝礪曰:「如此,非所以廣聰明也。」卒不奉詔。及中正與李憲主西師,汝礪言不當以兵付中人,因及漢、唐禍亂之事。神宗不懌,語折之。汝礪拱立不動,伺間複言,神宗為改容,在廷者皆嘆服。宗室以女賣婚民間,有司奏罷之。汝礪言:「此雖疏屬,皆天家子孫,不可使閭閻之賤得以貨取,願更著婚法。」
元豐初,以館閣校勘為江西轉運判官,陛辭,複言:「今不患無將順之臣,患無諫諍之臣;不患無敢為之臣,患無敢言之臣。」神宗嘉其忠藎。代還,提點京西刑獄。
元祐二年,召為起居舍人。時相問新舊之政,對曰:「政無彼此,一於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見其可。」逾年,遷中書舍人,賜金紫。詞命雅正,有古人風。其論詩體四韻事尤力,大臣有持平者,頗相左右,一時進取者疾之,欲排去其類,未有以發。
會知漢陽軍吳處厚得蔡確安州詩上之,傅會解釋,以為怨謗。諫官交章請治之,又造為危言,以激怒宣仁後,欲置之法。汝礪謂此羅織之漸也,數以白執政,不能救,遂上疏論列,不聽。方居家待罪,得確謫命除目草詞,曰:「我不出,誰任其責者。」即入省,封還除目,辨論愈切。諫官指汝礪為朋黨,宣仁後曰:「汝礪豈黨確者,亦為朝廷論事爾。」及確貶新州,又須汝礪草詞,遂落職知徐州。初,汝礪在台時,論呂嘉問事,與確異趣,徙外十年,確為有力。後治嘉問它獄,以不阿執政,坐奪二官。至是,又為確得罪,人以此益賢之。
加集賢殿修撰,入權兵、刑二部侍郎。有獄當貸,執政以特旨殺之,汝礪持不下。執政怒,罰其屬。汝礪言:「制書有不便,許奏論。汝礪屬又何罪?」遂自劾請去,章四上。詔免屬罰,徙汝礪禮部,真拜吏部侍郎。
哲宗躬聽斷,修熙甯、元豐政事,人皆爭獻所聞,汝礪獨無建白。或問之,答曰:「在前日則無敢言,於今則人人能言之矣。」進權吏部尚書。言者謂嘗附會劉摯,以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未行,章數上,又降待制、知江州。將行,哲宗問所欲言,對曰:「陛下今所複者,其政不能無是非,其人不能無賢否。政惟其是,則無不善;人惟其賢,則無不得矣。」
至郡數月而病去。其遺表略雲:「土地已有餘,願撫以仁;財用非不饒,願節以禮。佞人初若可悅,而其患在後;忠言初若可惡,而其利甚博。」至於恤河北流移,察江南水旱,凡數百言。朝廷方以樞密都承旨命之而已卒,乃以告賜其家。年五十四。
汝礪讀書為文,志於大者,言動取捨,必合於義,與人交,必盡誠敬。兄無子,為立後,官之。少時師事桐廬倪天隱,既死,並其母妻葬之,且衣食其女。同年生宋渙死,經理其後,不啻如子。所著《易義》、《詩義》、《詩文》凡五十卷。弟汝霖、汝方。
汝霖字岩老。第進士,以曾布薦,為秘書丞,擢殿中侍御史,由是附布。時紹述之論復興,都水丞李夷行乞複詩賦,汝霖劾之。韓忠彥議權合祭,汝霖言其非禮。遷侍御史。門下侍郎李清臣與布異,布先諷江公望使擊之,將處以諫議大夫,公望弗聽。汝霖竟逐清臣,果得諫議。
鞫趙諗反獄,窮其黨與。元祐禍再興,吳材、王能甫排斥不已,汝霖言:「諸人罪狀,已經紹聖出削,案籍具在,但可據以行,不必候指名彈擊。」於是司馬光以下複貶。布失位,汝霖罷知泰州,又謫濮州團練副使。後以顯謨閣待制卒。
汝方字宜老。以汝礪蔭為滎陽尉、臨城主簿。汝礪卒,棄官歸葬。豐稷留守南京,辟司錄。宣和初,通判衢州,使者疏其治狀,擢知州事。
方臘起睦之青溪,與衢接境。寇至,無兵可禦,眾望風奔潰。汝方獨與其僚段約介守孤城,三日而陷,罵賊以死,年六十六。徽宗褒歎之,超贈龍圖閣直學士、通議大夫,諡曰忠毅,官其家七人。
呂陶,字元鈞,成都人。蔣堂守蜀,延多士入學,親程其文,嘗得陶論,集諸生誦之,曰:「此賈誼之文也。」陶時年十三,一坐皆驚。由是禮諸賓筵。一日,同遊僧舍,共讀寺碑,酒闌,堂索筆書碑十紙,行斷句闕,以示陶曰:「老夫不能盡憶,子為我足之。」陶書以獻,不繆一字。
中進士第,調銅梁令。民龐氏姊妹三人冒隱幼弟田,弟壯,訴官不得直,貧至庸奴於人。及是又訴。陶一問,三人服罪,弟泣拜,願以田半作佛事以報。陶曉之曰:「三姊皆汝同氣,方汝幼時,適為汝主之爾;不然,亦為他人所欺。與其捐半供佛,曷若遺姊,複為兄弟,顧不美乎?」弟又拜聽命。
知太原壽陽縣。府帥唐介辟簽書判官,暇日促膝晤語,告以立朝事君大節,曰:「君廊廟人也。」以介薦,應熙寧制科。時王安石從政,改新法,陶對策枚數其過,大略謂:「賢良之旨,貴犯不貴隱。臣愚,敢忘斯義?陛下初即位,願不惑理財之說,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埸之事。陛下措意立法,自謂庶幾堯、舜,然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論如彼,獨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神宗顧安石取卷讀,讀未半,神色頗沮。神宗覺之,使馮京竟讀,謂其言有理。司馬光、范鎮見陶,皆曰:「自安石用事,吾輩言不復效,不意君及此,平生聞望,在茲一舉矣。」
安石既怒孔文仲,科亦隨罷,陶雖入等,才通判蜀州。張商英為禦史,請廢永康軍,下旁郡議,陶以為不可。及知彭州,威、茂夷入寇,陶召大姓潛具守備,城門啟閉如平時,因以永康前議上於朝,軍遂不廢。
王中正為將,蜀道畏,事之甚謹,而其所施悉謬戾,陶奏召還之。李杞、蒲宗閔來榷茶,西州騷動。陶言:「川蜀產茶,視東南十不及一,諸路既皆通商,兩川獨蒙禁榷。茶園本是稅地,均出賦租,自來敷賣以供衣食,蓋與解鹽、晉礬不同。今立法太嚴,取息太重,遂使良民枉陷刑辟,非陛下仁民愛物之意也。」宗閔怒,劾其沮敗新法,責監懷安商稅。或往吊之,陶曰:「吾欲假外郡之虛名,救蜀民百萬之實禍。幸而言行,所濟多矣。敢有榮辱進退之念哉。」起知廣安軍,召為司門郎中。
元祐初,擢殿中待禦史,首獻邪正之辨曰:「君子小人之分辨,則王道可成,雜處於朝,則玫體不純。今蔡確、韓縝、張璪、章惇,在先朝,則與小人表裏,為賊民害物之政,使人主德澤不能下流;在今日,則觀望反覆,為異時子孫之計。安燾、李清臣又依阿其間,以伺勢之所在而歸之。昔者負先帝,今日負陛下。願亟加斥逐,以清朝廷。」於是數人相繼罷去。
時議行差役,陶言:「郡縣風俗異制,民之貧富不均,當此更法之際,若不預設防禁,則民間雖無納錢之勞,反有偏頗之害。莫若以新舊二法,裁量厥中。」會陶謁告歸,詔於本道定議。陶考究精密,民以為便。還朝,遂正兩路轉運使李琮、蒲宗閔之罪;又奏十事,皆利害切於蜀者。
蘇軾策館職,為朱光庭所論,軾亦乞補郡,爭辨不已。陶言:「台諫當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權以報私隙。議者皆謂軾嘗戲薄程頤,光庭乃其門人,故為報怨。夫欲加軾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問以為譏謗,恐朋黨之敝,自此起矣。」由是兩置之。
陶與同列論張舜民事不合,傅堯俞、王岩叟攻之,太皇太后不納,遷陶左諫議,繼出為梓州、淮西、成都路轉運副使。入拜右司郎中、起居舍人。大臣上殿,有乞屏左右及史官者,陶曰:「屏左右已不可,況史官乎?大臣奏事而史官不得聞,是所言私也。」詔定為令。遷中書舍人。奏使契丹歸,乞修邊備。哲宗喜曰:「臣僚言邊事,惟及陝西,不及河北。殊不知河北有警,則十倍陝西矣!卿言甚善。」進給事中。
哲宗始親政,陶言:「太皇保祐九年,陛下所深知,尊而報之,惟恐不盡。然臣猶以無可疑為疑,不必言而言,萬一有奸邪不正之謀,上惑淵聽,謂某人宜複用,某事宜複行,此乃治亂安危之機,不可不察也。」俄以集賢院學士知陳州,徙河陽、潞州,例奪職,再貶庫部員外郎,分司。徽宗立,複集賢殿修撰、知梓州,致仕。卒年七十七。
張庭堅,字才叔,廣安軍人。進士高第,調成都觀察推官,為太學《春秋》博士。紹聖經廢,通判漢州。入為樞密院編修文學,坐折簡別鄒浩免。徽宗召對,除著作佐郎,擢右正言。帝方銳意圖治,進延忠鯁,庭堅與鄒浩、龔、江公望、常安民、任伯雨皆在諫列,一時翕然稱得人。
庭堅在職逾月,數上封事,其大要言:「世之論孝,必曰紹複神考,然後謂孝。夫前後異宜,法亦隨變,而欲纖悉必複,然則將敝於一偏,久必有不便於民而招怨者,如此而謂之孝,可乎?司馬光因時變革,以便百姓,人心所歸,不為無補於國家;陳瓘執義論諍,將以去小人,士論所推,不為無益于宮禁。乞盡複光贈典以悅人心,召還瓘言職以慰士論。又士大夫多以繼志述事勸陛下者,臣恐必有營私之人,欲主其言以自售,謂複紹先烈非其徒不可,將假名繼述,而實自肆焉。今遠略之耗於內者,棄不以為守,則兵可息;特旨之重於法者,刪不以為例,則刑可省。近以青唐反叛,棄鄯守湟。既以鄯為可棄,則區區之湟,亦安足守?臣謂並棄湟州便。」庭堅言論深切,退輒焚稿。
是時,議者往往指元祐舊臣在廷者太多。庭堅為帝言司馬光、呂公著之賢,且曰:「陛下踐阼以來,合人心事甚眾,惟夫邪正殊未差別。如光、公著甄敘,但用赦恩,初未嘗別其無罪也。」又薦蘇軾、蘇轍可用,頗忤旨。曾布因稱其所論不常,帝命徙為郎,俄出為京東轉運判官。任伯雨言庭堅立身有本末,不應罷言職。庭堅亦辭新命,改知汝州,又送吏部。伯雨複爭之,乞以庭堅章付外,考其所言,毋使言者為三省所脅。李清臣從而擠之,改通判陳州。
初,蔡京守蜀,庭堅在幕府與相好。及京還朝,欲引以為己用,先令鄉人諭意,庭堅不肯往。京大恨,後遂列諸黨籍。又坐嘗談瑤華非辜事,編管虢州,再徙鼎州、象州。久之,複故官。卒,年五十七。紹興初,詔贈直徽猷閣。
龔,字彥和,瀛州人。清介自守,有重名。進士第三,簽書河陽判官。從曾布於瀛。紹聖初,擢監察禦史,以親老,求通判相州,知洺州。
徽宗立,召拜殿中侍御史。始上殿,即抗疏請辨忠邪,曰:「好惡未明,則人迷所向;忠邪未判,則眾必疑。今聖政日新,遠近忻悅,進退人材,皆出睿斷,此甚盛之舉也。然奸黨既破,必將早夜熟計,廣為身謀。或遽革面以求自文,或申邪說以拒正論,或詭稱禍福以動朝廷,或托言祖宗以脅人主。巧事貴戚,陰結左右,變亂是非,奸計百出,幸其既敗複用,已去複留。君子直道而行,則必墮其術中。然則天下治忽,未可知也。故宜洞察忠邪,行之以決。若小不忍,則害大政。臣願陛下明好惡以示之,使遠近知進賢退奸之意,太平之治,不難致也。」又言:「朝廷累下赦令,洗滌元祐愆負被坐之人,至於官職資蔭,多未給還。願申詔有司,亟為施行,以伸先帝寬仁之意。」
時章惇、蔡卞用事,首論其惡,大略以為:「昔日丁謂當國,號為恣睢,然不過陷一寇准而已。及至於惇,而故老、元輔、侍從、台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一日之間,佈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也。當是時,惇之威勢震於海內,此陛下所親見。蓋其立造不根之語,文致悖逆之罪,是以人人危懼,莫能自保,俾其朽骨銜冤於地下,子孫禁錮於炎荒,忠臣義士,憤悶而不敢言,海內之人,得以歸怨先帝。其罪如此,尚何俟而不正典刑哉?卞事上不忠,懷奸深理,凡惇所為,皆卞發之,為力居多。望采之至公,昭示譴黜。」又論:「蔡京治文及甫獄,本以償報私仇,始則上誣宣仁,終則歸咎先帝,必將族滅無辜,以逞其欲。臣料當時必有案牘章疏,可以見其鍛煉附會。如方天若之凶邪,而京收置門下,賴其傾險,以為腹心,立起犴獄,多斥善士,天下冤之,皆京與天若為之也。願考證其實,以正奸臣之罪。」於是三人者皆去。
又上疏乞正元祐後冊位號,及元符後不當並立,書報聞。已而元祐後冊再廢,言者論夬首尾建言,詔削籍,編管房州。繼徙象,又徙化。徒步適貶所,持扇乞錢以自給。逢赦令得歸,政和元年卒,年五十五。紹興元年,贈直龍圖閣。六年,再贈右諫議大夫,官其後二人。
弟大壯,少有重名,清介自立。從兄官河陽,曾布欲見之,不可得,乃往謁夬,邀之出,從容竟日,題詩壁間,有「得見兩龔」之語。夬為禦史,大壯勸使早去,夬以為畏友。不幸早卒。
孫諤,字元忠,睢陽人。父文用,以信厚稱鄉里,死諡慈靜居士。諤少挺特不群,為張方平所器。登進士第,調哲信主簿,選為國子直講。陷虞蕃獄,免。
元祐初,起為太常博士,遷丞。哲宗卜後,太史惑陰陽拘忌之說,諤上疏太皇太后言:「家人委巷之語,不足以定大計,願斷自聖慮。」出為利、梓路轉運判官,召拜禮部員外郎、左正言。
紹聖治元祐黨,諤言:「漢、唐朋黨之禍,其監不遠。」蹇序辰編類章疏,諤又言:「朝廷當示信,以靜安天下,請如前詔書,一切勿問。」嘗侍對,論星文變咎,願修省消複,罷幸西池及寢內降除授。帝每患台諫乏人,諤曰:「士豈乏于世,顧陛下不知爾。」立疏可用者二十二人。章惇惡其拂己,出知廣德軍,徙唐州,提點湖南刑獄。
徽宗立,複為右司諫,首論大臣邪正、政事可廢置因革者,帝稱其鯁直。議者欲以群臣封事付外詳定,諤言:「君不密則失臣,是將速忠臣之禍矣,不宜宣洩。」乃止。遷左司諫,俄以疾卒。
諤與彭汝礪以氣節相尚,汝礪亡,諤語所知曰:「吾居言責,不愧器資於地下矣。」及再入諫省,不能旬月,時論惜之。
陳軒,字元輿,建州建陽人。進士第二,授平江軍節度推官。元祐中,為禮部郎中、徐王翊善,再遷中書舍人。上疏言:「祖宗舊制,諸道帥守、使者辭見之日,並召對便殿,非特可以周知利害,亦可觀閱人才。今視朝數刻而退,惟執政大臣得在帝所,或經旬閱月,台諫官乃得覲,餘皆無因而前,殆非所謂廣覽兼聽之道。願詔有司,使如故事。」又言:「所在巡檢,招惰游惡少以隸土軍,習暴橫,為田野患,請使以廂卒代。」皆從之。高麗入貢,軒館客,其使求市歷代史、《策府元龜》,抄鄭、衛曲譜,皆為上聞。禮部尚書蘇軾劾其失體,以龍圖閣待制知廬州,徙杭州、江寧潁昌府。
徽宗立,為兵部侍郎兼侍讀。論監司、守臣數易之弊,如江、淮發運使,十五年間至更三十二人,願稍久其任。又言:「比更定役法,欲以寬民力,而有司生事,包切苟營贏羨。散青苗以抑兼併,拯難困,不當以散多予賞。」入侍經闈,每勸帝以治貴清淨,願法文、景之恭儉,帝頗聽行之。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不行,改杭州、福州。卒,年八十四。
江公望,字民表,睦州人。舉進士。建中靖國元年,由太常博士拜左司諫。時禦史中丞趙挺之與戶部尚書王古用赦恩理逋欠,古多所蠲釋,挺之劾古傾天下之財以為私惠。公望以為天子登極大赦,將與天下更始,故一切與民,豈容古行私惠於其間,乃上疏曰:「人君所以知時政之利病、人臣之忠邪,無若諫官、禦史之為可信。若飾情肆誣,快私忿以罔上聽,不可不察也。臣聞挺之與古論事每不相合,屢見於辭氣,懷不平之心,有待而發。俚語有之,'私事官仇',比小人之所不為,而挺之安為之,豈忠臣乎?」
又上疏曰:「自哲宗有紹述之意,輔政非其人,以媚於己為同,忠於君為異。一語不合時學,必目為流俗;一談不俟時事,必指為橫議。借威柄以快私隙,必以亂君臣父子之名分感動人主,使天下騷然,泰陵不得盡繼述之美。元祐人才,皆出於熙甯、元豐培養之餘,遭紹聖竄逐之後,存者無幾矣。神考與元祐之臣,其先非有射鉤斬祛之隙也,先帝信仇人而黜之。陛下若立元祐為名,必有元豐、紹聖為之對,有對則爭興,爭興,則黨複立矣。陛下改元詔旨,亦稱思建皇極,蓋嘗端好惡以示人,本中和而立政,皇天后土,實聞斯言。今若欲渝之,奈皇天后土何?」
內苑稍蓄珍禽奇獸,公望力言非初政所宜。它日入對,帝曰:「已縱遣之矣,唯一白鷳畜之久,終不肯去。」先是,帝以柱杖逐鷳,鷳不去,乃刻公望姓名於杖頭,以識其諫。蔡王似府史以語言疑似成獄,公望極言論救,出知淮陽軍。未幾,召為左司員外郎,以直龍圖閣知壽州。蔡京為政,編管南安軍。遇赦還家,卒。建炎中,與陳瓘同贈右諫議大夫。
陳祐,字純益,仙井人。第進士。元符末,以吏部員外郎拜右正言。上疏徽宗曰:「有旨令臣與任伯雨論韓忠彥援引元祐臣僚事。按賈易、岑象求、豐稷、張來、黃庭堅、龔原、晁補之、劉唐老、李昭人才均可用,特跡近嫌疑而已。今若分別黨類,天下之人,必且妄意陛下逐去元祐之臣,復興紹聖政事。今紹聖人才比肩于朝,一切不問;元祐之人數十,輒攻擊不已,是朝廷之上,公然立黨也。」
遷右司諫。言:「林希紹聖初掌書命,草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等制,皆務求合章惇之意。陛下頃用臣言褫其職,自大名移揚州,而希謝表具言皆出於先朝。大抵奸人詆毀善類,事成則攄己所憤,事敗則歸過於君。至如過失未形而訓辭先具,安得為責人之實?曆辨詆誣而上侵聖烈,安得為臣子之誼?不一二年,致位樞近,而希尚敢忿躁不平,謝章慢上不敬。此而可忍,孰可不忍!」希再降知舒州。又論章惇、蔡京、蔡卞、郝隨、鄧洵武,忤旨,通判滁州。卞乞貶伯雨等,祐在數中,編管澧州,徙歸州。複承議郎,卒。
常安民,字希古,邛州人。年十四,入太學,有俊名。熙寧以經取士,學者翕然宗王氏,安民獨不為變。春試,考第一,主司啟封,見其年少,欲下之。判監常秩不可,曰:「糊名較藝,豈容輒易?」具以白王安石。安石稱其文,命學者視以為准,由是名益盛。安石欲見之,不肯往。登六年進士舉,神宗愛其策,將使魁多士。執政謂其不熟經學,列之第十。
授應天府軍巡判官,選成都府教授。與安惇為同僚,惇深刻奸詐,嘗偕謁府帥,輒毀素所厚善者。安民退謂惇曰:「若人不厚於君乎?何詆之深也。」惇曰:「吾心實惡之,姑以為面交爾。」安民曰:「君所謂匿怨而友其人,乃李林甫也。」惇笑曰:「直道還君,富貴輸我。」安民應之曰:「處厚貴,天下事可知,我當歸山林,豈複與君校是非邪!第恐累陰德爾。」後惇貴,遂陷安民,而惇子坐法誅死,如安民言。秩滿寓京師。妻孫氏與蔡確之妻,兄弟也。確時為相,安民惡其人,絕不相聞。確夫人使招其妻,亦不往。調知長洲縣,以主信為治,人不忍欺。縣故多盜,安民籍嘗有犯者,書其衣,揭其門,約能得它盜乃除,盜為之息。追科不下吏,使民自輸,先它邑以辦。轉運使許懋、孫昌齡入境,邑民頌其政,皆稱為古良吏。元祐初,李常、孫覺、范百祿、蘇軾、鮮于侁連章論薦,擢大理、鴻臚丞。
是時,元豐用事之臣,雖去朝廷,然其黨分佈中外,起私說以搖時政。安民竊憂之,貽書呂公著曰:「善觀天下之勢,猶良醫之視疾,方安寧無事之時,語人曰:'其後必將有大憂',則眾必駭笑。惟識微見幾之士,然後能逆知其漸。故不憂於可憂,而憂之於無足憂者,至憂也。今日天下之勢,可為大憂。雖登進忠良,而不能搜致海內之英才,使皆萃於朝,以勝小人,恐端人正士,未得安枕而臥也。故去小人不為難,而勝小人為難。陳蕃、竇武協心同力,選用名賢,天下想望太平,然卒死曹節之手,遂成黨錮之禍。張柬之五王中興唐室,以謂慶流萬世,及武三思一得志,至於竄移淪沒。凡此者皆前世已然之禍也。今用賢如倚孤棟,拔士如轉巨石,雖有奇特瑰卓之才,不得一行其志,甚可歎也。猛虎負嵎,莫之敢攖,而卒為人所勝者,人眾而虎寡也。故以十人而制一虎則人勝,以一人而制十虎則虎勝,奈何以數十人而制千虎乎?今怨忿已積,一發其害必大,可不謂大憂乎。」及章惇作相,其言遂驗。
曆太常博士,轉為丞。與少卿朱光庭論不合,出為江西轉運判官,不行,改宗正丞。蘇轍薦為禦史,宰相不樂,除開封府推官。紹聖初,召對,為哲宗言:「今日之患,莫大於士不知恥。願陛下獎進廉潔有守之士,以厲風俗。元祐進言者,以熙、豐為非,今之進言者反是,皆為偏論。願公聽並觀,擇其中而歸於當。」拜監察禦史。論章惇顓國植黨,乞收主柄而抑其權,反復曲折,言之不置。惇遣所親信語之曰:「君本以文學聞于時,奈何以言語自任,與人為怨?少安靜,當以左右相處。」安民正色斥之曰:「爾乃為時相遊說邪?」惇益怒。
中官裴彥臣建慈雲院,戶部尚書蔡京深結之,強毀人居室。訴于朝,詔禦史劾治。安民言:「事有情重而法輕者,中官豪橫。與侍從官相交結,同為欺罔,此之奸狀,恐非法之所能盡。願重為降責,以肅百官。」獄具,惇主之甚力,止罰金。安民因論京:「奸足以惑眾,辨足以飾非,巧足以移奪人主之視聽,力足以顛倒天下之是否。內結中官,外連朝士,一不附己,則誣以党於元祐;非先帝法,必擠之而後已。今在朝之臣,京党過半,陛下不可不早覺悟而逐去之。他日羽翼成就,悔無及矣。」是時,京之奸始萌芽,人多未測,獨安民首發之。
又言:「今大臣為紹述之說,皆借此名以報復私怨,朋附之流,遂從而和之。張商英在元祐時上呂公著詩求進,諛佞無恥,近乞毀司馬光及公著神道碑。周秩為博士,親定光諡為文正,近乃乞斫棺鞭屍。陛下察此輩之言,果出於公論乎?」章疏前後至數十百上,度終不能回,遂丐外,帝慰勉而已。
大饗明堂,劉賢妃從侍齋宮。安民以為萬眾觀瞻,虧損聖德,語頗切直,帝微怒。曾布始以安民數憾章惇,意其附已,屢稱之於朝。其後並論,曾布亦恨,於是與惇比而排之,乃取其所貽呂公著書白於帝。它日,帝謂安民曰:「卿所上宰相書,比朕為漢靈帝,何也?」安民曰:「奸臣指擿臣言,推其世以文致臣爾,雖辨之,何益?」
董敦逸再為禦史,欲劾蘇軾兄弟,安民謂二蘇負天下文章重望,恐不當爾。至是,敦逸奏之,詔與知軍,惇徑擬監滁州酒稅。至滁,日親細務。郡守曾肇約為山林之遊,曰:「謫官例不治事。」安民謝曰:「食焉而怠其事,不可。」滿三歲,通判溫州。
徽宗立,朝論欲起為諫官,曾布沮之,以提點永興軍路刑獄。蔡京用事,入黨籍,流落二十年。政和末,卒,年七十。建炎四年,贈右諫議大夫。子同,為禦史中丞,自有傳。
論曰:次升從容一言,止呂升卿之使嶺南,大有功于元祐諸臣。師錫謂蔡京若用,天下治亂自是而分,惜其言不行於當時,而徒有驗於其後。汝礪辨救蔡確,以直報怨。陶言榷茶為西南害,毅然觸蒲、李之鋒。庭堅論紹複未足以盡孝道。諤言世非乏士,患上不知,乃薦可用者二十有二人,號稱鯁直,裨益尤多。軒力陳青苗貽害,願以清淨為治。祐擊林希,且論惇、京、卞輩,斥死弗悔。公望謂神宗于元祐諸臣非有射鉤。
列傳第一百六
○孫鼛吳時李昭吳師禮王漢之弟渙之黃廉朱服張舜民盛陶章衡顏複孫升韓川龔鼎臣鄭穆席旦喬執中
孫鼛,字叔靜,錢塘人。父直官,徙揚之江都。鼛年十五,游太學,蘇洵、滕甫稱之。用父任,調武平尉,捕獲名盜數十,謝賞不受。再調越州司法參軍,守趙抃薦其材。知偃師縣,蒲中優人詭僧服隱民間,以不語惑眾,相傳有異法,奔湊其門。鼛收按奸狀,立伏辜。韓縝鎮長安,辟入府;縝去,後來者仍挽之使留,居五年,簽書西川判官。或薦於朝,召對,擢提舉廣東常平。徽宗初,徙兩浙。由福建轉運判官召為屯田員外。
鼛微時與蔡京善,常曰:「蔡子,貴人也;然才不勝德,恐貽天下憂。」至是,京還朝,遇諸塗。既見,京逆謂曰:「我若用於天子,願助我。」鼛曰:「公誠能謹守祖宗之法,以正論輔人主,示節儉以先百吏,而絕口不言兵,天下幸甚。鼛何為者。」京默然。既相,出提點江東刑獄。
未幾,入為少府少監、戶部郎中。縣官用度無藝,鼛與尚書曾孝廣、侍郎許幾謀曰:「日增一日,歲增一歲,天下之財豈能給哉?」共疏論之。當國者不樂,孝廣、幾由是罷,徙鼛開封。遷太僕卿、殿中少監。
四輔建,以顯謨閣待制知曹州。論經始規畫之勞,轉太中大夫,徙鄆州。邑人子為「草祭」之謠,指切蔡京。鼛以聞,京怒,使言者誣以它謗,提舉鴻慶宮。起知單州,遂致仕。靖康二年卒,年八十六。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曰通靖。
鼛篤於行義,在廣東時,蘇軾謫居惠州,極意與周旋。二子娶晁補之、黃庭堅女,黨事起,家人危懼,鼛一無所顧。時人稱之。
吳時,字伸道,邛州人。初舉進士,得學究出身;再試,中甲科。知華州鄭縣,轉運使檄州餫米五萬輸長安,鄭獨當三萬。時貽書使者曰:「會三萬斛之費,以車則千五百乘,以卒則五萬夫,縣民可役者才二百五十八戶耳。古者用師則贏糧以養兵,無事則移兵以就食,誠能移兵于華,則前費可免。華、雍相去百六十裏,一旦欲用,朝發而夕至矣。」使者從其言。
陸師閔幹秦、蜀茶馬,辟為屬。章楶欲以禦史薦,力辭之,徽宗求言,遠臣上章,封識多不能如式,有司悉卻之,時建言,乃得達。為睦親宅教授,提舉永興軍路學事。華州諸生有觸忌諱者,教授欲上之,曰:「是間言語,皆臣子所不忍聞。」時即火其書,曰:「臣子不忍聞,而令君父聞乎?」
召為工部員外郎,改禮部,兼辟雍司業。大觀興算學,議以黃帝為先師。時言:「今祠祀聖祖,祝板書臣名,而釋奠孔子,但列中祀。數學,六藝之一耳,當以何禮事之?」乃止。遷太僕少卿。
張商英罷相,言者指時為黨,出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未赴,提舉河東常平。歲饑,發公粟以振民。童貫經略北方,每訪以邊事,輒不答。還為大晟典樂,擢中書舍人、給事中。內侍何欣謫監衡州酒,猶領節度使,時奏奪之。
又因進對及取燕事,曰:「祖宗盟血未幹,渝之必速亂。」蔡攸聞之,以告王黼,黼怒,斥為腐儒。時求去,以徽猷閣待制兼侍讀,俄提舉上請太平宮。西歸,遇其裏人趙雍,為言:「取燕必召禍。吾老,得不遭其變,幸矣。」累歲而卒,年七十八。
時敏于為文,未嘗屬稿,落筆已就,兩學目之曰:「立地書廚。」
李昭,字成季,濟南人。少與晁補之齊名,為蘇軾所知。擢進士第,徐州教授。守孫覺深禮之,每從容講學及古人行己處世之要,相得歡甚。用李清臣薦,為秘書省正字、校書郎,加秘閣校理。
通判潞州,潞民死多不葬,昭斥官地,畫兆,具棺衾,作文風曉之,俗為一變。入為秘書丞、開封推官,俄提點永興、京西、京東路刑獄,坐元府黨奪官。
徽宗立,召為右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韓忠彥欲用為起居舍人,曾布持之,布使山陵,命始下。為陳次升所論,出知滄州。崇甯初,詔以昭嘗傾搖先烈,每改元豐敕條,倡從寬之邪說,罷主管鴻慶宮,遂入黨籍中。居閑十五年,自號樂靜先生。寓意法書、圖畫,貯於十囊,命曰:「燕游十友」,為之序,以為:「與今之人友,或趨附而陷於禍,吾寧與十者友,久益有味也。」
初,昭校試高密,得侯蒙。蒙執政,思顧舊恩,使人致己意,昭唯求秘閣法帖而已。使陝西時,延安小將車吉者被誣為盜,昭察知無它。吉後立戰功,至皇城使,遇昭京師,拜於前曰:「感公生存之恩,願以名馬為獻。」笑卻之。
晚知歙州,辭不行。靖康初,複以起居舍人召,而已卒。紹興初,追複直徽猷閣。
吳師禮,字安仲,杭州錢塘人。太學上舍賜第,調涇縣主簿,知天長縣。召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預餞鄒浩,免。徽宗初,為開封府推官。蔡王似宮吏有不順語,下之府,師禮主治。獄成,不使一詞及王;吏雖有死者,亦不被以指斥罪。擢右司諫,改右司員外郎。
師禮工翰墨,帝嘗訪以字學,對曰:「陛下禦極之初,當志其大者,臣不敢以末伎對。」聞者獎其得體。以直秘閣知宿州,卒。
師禮游太學時,兄師仁為正,守《春秋》學。它學官有惡之者,條其疑問諸生,師禮悉以兄說對。學官怒,鳴鼓坐堂上,眾質之,師禮引據《三傳》,意氣自如。江公望時在旁,心竊喜。後相遇于泌陽,公望謂曰:「子異日得志,當如何?」曰:「但為人作豐年耳。」遂定交。
師仁字坦求。篤學厲志,不事科舉。喪親,廬墓下,日倩旁寺僧造飯一缽以充饑,不復置庖爨及蓄僮僕。郡守陳襄、鄧潤甫、蒲宗孟皆以遺逸薦於朝。元祐初,召為太學正,遷博士,十年無它除。後為潁川、吳王宮教授,卒。
王漢之,字彥昭,衢州常山人。父介,舉制科,以直聞,至秘閣校理。漢之進士甲科,調秀州司戶參軍,知金華、澠池二縣,為鴻臚丞,知真州。時詔諸道經畫財用上諸朝,漢之言:「所在無都籍,是以不能周知而校其登耗以待用。願令郡縣先置籍,總之諸道,則天下如指諸掌矣。」從之。入為開封府推官,曆工、吏、禮三部員外郎,太常少卿。
蔡京置講議司。漢之,其客也,引為參詳官。擢禮部侍郎,轉戶部,以顯謨閣待制知瀛州。言:「自何承矩規塘濼之地屯田,東達於海。其後又修保塞五州為堤道,備種所宜木至三百萬本,此中國萬世之利也。今浸失其道,願講行之。」雄州歸信、容城災,兩輸戶請蠲稅,吏不聽。漢之言:「雄州規小利,失大體,萬一契丹蠲之,為朝廷羞。」
徙江甯、河南府,不至,而為蘇、潭、洪三州。召拜兵部侍郎,複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成都,又不至,連徙五州,入為工部侍郎。奉使契丹,還,言其主不恤民政,而掊克荒淫,亡可跂而待也。徽宗悅,以知定州。久之,徙江寧。
方臘之亂,錄奏報禦捕功,加龍圖閣直學士,又進延康殿學士。卒,年七十。弟渙之。
渙之字彥舟。未冠,擢上第,有司疑年未及銓格,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方新置學官,以為杭州教授,知潁上縣。元祐中,為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秘書。通判衛州,入編修《兩朝魯衛信錄》。
徽宗立,以日食求言。渙之用大臣交薦召對,因言:「求言非難,聽之難;聽之非難,察而用之難。今國家每下求言之詔,而下之報上,乃或不然,以指陳闕失為訕上,以阿諛佞諂為尊君,以論議趨時為國是,以可否相濟為邪說。志士仁人知言之無益也,不復有言,而小人肆為詭譎可駭之論,苟容偷合。願陛下虛心公聽,言無逆遜,唯是之從;事無今昔,唯當為貴;人無同異,唯正是用。則人心說,治道成,天意得矣。」帝欣然延納,欲任以諫官、禦史。辭曰:「臣由大臣薦,不可以居是官。」乃拜吏部員外郎,遷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趨省之日,詞頭三十三,下筆即就。
崇甯初,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言者論渙之當元祐之末,與陳瓘、龔夬、張庭堅遊,既棄於紹聖,而今複之,有害初政。解職知舒州,入黨籍。尋知福州,未至,複徙廣州。蕃客殺奴,市舶使據舊比,止送其長杖笞,渙之不可,論如法。
召詣闕,言者複拾故語以阻之,罷為洪州。改滁州,曆潭、杭、揚三州。張商英相,為給事中、吏部侍郎。商英去,亦出守。越八年,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朝廷議北伐,渙之以疾提舉明道宮。又四年卒,年四十五。
渙之性淡泊,恬於仕進,每雲:「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宦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其歸趣如此。
黃廉,字夷仲,洪州分寧人。第進士,曆州縣。熙甯初,或薦之王安石。安石與之言,問免役事,廉據舊法以對,甚悉。安石曰:「是必能辦新法。」白神宗,召訪時務,對曰:「陛下意在便民,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朝廷立法之意則一,而四方推奉紛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陛下不盡察也。河朔被水,河南、齊、晉旱,淮、浙飛蝗,江南疫癘,陛下不盡知也。」帝即命廉體量振濟東道,除司農丞。還報合旨,擢利州路轉運判官,複丞司農。
為監察禦史裏行,建言:「成天下之務,莫急於人才,願令兩制近臣及轉運使各得舉士。」詔各薦一人。繼言:「寒遠下僚,既得名聞於上,願令中書審其能而表用,則急才之詔,不虛行於天下矣。」又言:「比年水旱,民蒙支貸倚閣之恩,今幸歲豐,有司悉當舉催。久饑初稔,累給並償,是使民遇豐年而思歉歲也,請令諸道以漸督取之。」
論俞充結王中正致宰屬,並言中正任使太重。帝曰:「人才蓋無類,顧駕禦之何如耳。」對曰:「雖然,臣慮漸不可長也。」
河決曹村,壞田三十萬頃、民廬舍三十八萬家。受詔安撫京東,發廩振饑,遠不能至者,分遣吏移給,擇高地作舍以居民,流民過所毋征算,轉行者賦糧,質私牛而與之錢,養男女棄於道者,丁壯則役其力,凡所活二十五萬。
相州獄起,鄧溫伯、上官均論其冤,得譴去,詔廉詰之,竟不能正。未幾獄成,始悔之。加集質校理,提點河東刑獄。
遼人求代北地,廉言:「分水畫境,失中國險固,啟豺狼心。」其後契丹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雁門,父老以為恨。王中正發西兵,用一而調二,轉運使又附益之,廉曰:「民朘剝至骨,斟酌不乏興,足矣!忍自竭根本邪?」即奏雲:「師必無功,盍有以善其後?」既,大軍潰歸,中正嫁罪於轉餉。廉指上黨對理,坐貶秩。
元祐元年,召為戶部郎中。陸師閔茶法為川、陝害,遣廉使蜀按察,至則奏罷其太甚者。且言:「前所為誠病民,若悉以予之,則邊計不集,蜀貨不通,園甿將受其敝。請榷熙、秦茶勿罷,而許東路通商;禁南茶毋入陝西,以利蜀貨。定博馬歲額為萬八千匹。」朝廷可其議,使以直秘閣提舉。
明年,進為左司郎中,遷起居郎、集賢殿修撰、樞密都承旨。上官均論其往附蔡確為獄,改陝西都轉運使。拜給事中,卒,年五十九。
朱服,字行中,湖州烏程人。熙甯進士甲科,以淮南節度推官充修撰、經義局檢討,曆國子直講、秘閣校理。元豐中,擢監察禦史裏行。參知政事章惇遣所善袁默、周之道見服,道薦引意以市恩,服舉劾之。惇補郡,免默、之道官。
受詔治朱明之獄。故事,制獄許上殿,非本章所雲者皆取旨。服論其非是,罷之。俄知諫院,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以直龍圖閣知潤州,徙泉、婺、寧、廬、壽五州。廬人饑,守便宜振護,全活十余萬口。明年大疫,又課醫持善藥分拯之,賴以安省甚眾。
當元祐時,未嘗一日在朝廷,不能無少望。值紹聖初政,因表賀,乃力詆變亂法度之故。召為中書舍人。使遼,未反而母死,詔以其家貧,賜帛二百。喪除,拜禮部侍郎。湖州守馬城言其居喪疏幾筵而獨處它室,謫知萊州。
徽宗即位,加集賢殿修撰,再為廬州;越兩月,徙廣州。哲宗既祥,服賦詩有「孤臣正泣龍髯草」之語,為部使者所上,黜知袁州。又坐與蘇軾遊,貶海州團練副使,蘄州安置。改興國軍,卒。
張舜民,字芸叟,邠州人。中進士第,為襄樂令。王安石倡新法,舜民上書言:「便民所以窮民,強內所以弱內,辟國所以蹙國。以堂堂之天下,而與小民爭利,可恥也。」時人壯之。元豐中,朝廷討西夏,陳留縣五路出兵,環慶帥高遵裕辟掌機密文字。王師無功,舜民在靈武詩有「白骨似沙沙似雪」,及官軍「斫受降城柳為薪」之句,坐謫監邕州鹽米倉;又追赴鄜延詔獄,改監郴州酒稅。
會赦北還,司馬光薦其才氣秀異,剛直敢言,以館閣校勘為監察禦史。上疏論西夏強臣爭權,不宜加以爵命,當興師問罪,因及文彥博,左遷監登聞鼓院。台諫交章乞還職,不聽。通判虢州,提點秦鳳刑獄。召拜殿中侍御史,固辭,改金部員外郎。進秘書少監,使遼,加直秘閣、陝西轉運使,知陝、潭、青三州。元符中,罷職付東銓,以為坊州、鳳翔,皆不赴。
徽宗立,擢右諫議大夫,居職才七日,所上事已六十章。陳陝西之弊曰:「以庸將而禦老師,役饑民而爭曠土。」極論河朔之困,言多剴峭。徙吏部侍郎,旋以龍圖閣待制知定州,改同州。坐元祐党,謫楚州團練副使,商州安置。複集賢殿修撰,卒。
舜民慷慨喜論事,善為文,自號浮休居士。其使遼也,見其太孫禧好音樂、美姝、名茶、古畫,以為他日必有如唐張義潮挈十三州來歸者,不四十年當見之。後如其言。紹興中,追贈寶文閣直學士。
盛陶,字仲叔,鄭州人。第進士。熙寧中,為監察禦史。神宗問河北事,對曰:「朝廷以便民省役,議廢郡縣,誠便。然沿邊地相屬,如北平至海不過五百里,其間列城十五,祖宗之意固有所在,願仍舊貫。」慶州李複圭輕敵敗國,程昉開河無功,籍水政以擾州縣,皆疏其過。二人實王安石所主,陶不少屈,出簽書隨州判官。
久之,入為太常博士、考功員外郎、工部右司郎中,至侍御史。陳官冗之敝,謂恩澤舉人,宜取嘉祐、治平之制;選人改官,宜准熙甯、元豐之法。諫官劉安世等攻蔡確為謗詩,陶曰:「確以弟碩有罪,但坐罷職,不應懷恨。注釋詩語,近於捃摭,不可以長告訐之風。」安世疏言:「陶居風憲地,目睹無禮於君親之人,而附會觀望,紀綱何賴。」出知汝州,徙晉州,召為太常少卿。
議合祭天地,請從先帝北郊之旨;既而合祭,陶即奉行,亦不復辨執也。進權禮部侍郎、中書舍人,以龍圖閣待制知應天府、順昌府、瀛州。元符中,例奪職,卒,年六十七。
論曰:王氏、章、蔡之當國也,士大夫知拂之必斥,附之必進也,而孫鼛正言蔡京,不肯為之助;吳時卻童貫,忤王黼,乃幸於罷歸;昭辭侯蒙之延致;朱服發章惇之薦引,舜民詆新法;而盛陶不屈于安石,其大節皆可取。獨漢之為京客,黃廉附蔡確獄,有愧鼛等多矣。《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故君子貴乎知幾。
章衡,字子平,浦城人。嘉祐二年,進士第一。通判湖州,直集賢院,改鹽鐵判官,同修起居注。物有掛空籍者,奏請蠲之。又言:「三司經費,取領而無多寡,率不預知。急則斂於民,倉卒趣迫,故苦其難供。願敕三部判官,簿正其數,即有所賦,先期下之,使公私皆濟。」三司使忌其能,出知汝州、潁州。
熙甯初,還判太常寺。建言:「自唐開元纂修禮書,以'國恤'一章為豫凶事,刪而去之。故不幸遇事,則捃摭墜殘,茫無所據。今宜為《厚陵集禮》,以貽萬世。」從之。
出知鄭州,奏罷原武監,馳牧地四千二百頃以予民。複判太常,知審官西院。使遼,燕射運發破的,遼以為文武兼備,待之異於他使。歸複命,言遼境無備,因此時可複山后八州。不聽。
衡患學者不知古今,纂歷代帝系,名曰《編年通載》,神宗覽而善之,謂可冠冕諸史;且念其嘗先多士,進用獨後,面賜三品服。判吏部流內銓,嘗有員闕,既擬注,而三班院輒用之,反訟吏部。宰相主其說,衡連奏疏與之辨。或曰宰相之勢,恐不可深校,衡不為止,至訴於御前。神宗命內侍偕至中書,宰相見之怒,衡曰:「衡為朝廷法耳。」以狀上請而視之,相悟曰:「若爾,吏部是矣。」乃罪三班。
未幾,知通進銀台司、直舍人院,拜寶文閣待制、知澶州。神宗曰:「卿為仁宗朝魁甲,寶文藏禦集之處,未始除人,今以之處卿。」衡拜謝。至郡,會官立法禁民販鹽,衡言:「民恃鹽以生,生之所在,雖犯法不顧。空令犴獄日繁,請如故便。」徙知成德軍,坐事免。
元祐中,曆秀、襄、河陽、曹、蘇州,加集賢院學士,複以待制知揚、廬、宣、潁州,卒,年七十五。
顏複,字長道,魯人,顏子四十八世孫也。父太初,以名儒為國子監直講,出為臨晉簿。嘉祐中,詔郡國敦訪遺逸,京東以複言。凡試於中書者二十有二人,考官歐陽修奏複第一。賜進士,為校書郎,知永寧縣。熙甯中,為國子直講。王安石更學法,取士率以己意,使常秩等校諸直講所出題及所考卷,定其優劣,複等五人皆罷。
元祐初,召為太常博士。建言:「士民禮制不立,下無矜式。請令禮官會萃古今典範為五禮書。又請考正祀典,凡幹讖緯曲學、汙條陋制、道流醮謝、術家厭勝之法,一切芟去。俾大小群祀盡合聖人之經,為後世法。」遷禮部員外郎。孔宗翰請尊奉孔子祠,複因上五議,欲專其祠饗,優其田祿,蠲其廟幹,司其法則,訓其子孫。朝廷多從之。
兼崇政殿說書,進起居舍人兼侍講,轉起居郎。請擇經行之儒,補諸縣教官;凡學者考其志業,不由教官薦,不得與貢舉、升太學。拜中書舍人兼國子監祭酒。言:「太學諸生,有誘進之法,獨教官未嘗旌別,似非嚴師勸士之道。」未逾年,以疾改天章閣待制,未拜而卒,年五十七。王岩叟等言複學行超特,宜加優賻,詔賜錢五十萬。子岐,建炎中為門下侍郎。
孫升,字君孚,高郵人。第進士,簽書泰州判官。哲宗立,為監察禦史。朝廷更法度,逐奸邪,升多所建明。嘗上疏曰:「自二聖臨禦,登用正人,天下所謂忠信端良之士,豪傑俊偉之材,俱收並用,近世得賢之盛,未有如今日者。君子日進而小人日退,正道日長而邪慝日消,在廷濟濟有成周之風,此首開言路之效也。願於耳目之臣,論議之際,置黨附之疑,杜小人之隙;疑間一開,則言者不安其職矣。言者不安其職,則循默之風熾,而壅蔽之患生,非朝廷之福也。」遷殿中待禦史。
梁燾責張問,升從而擊之,執政指為附和,出知濟州。逾年,提點京西刑獄,召為金部員外郎,複拜殿中侍御史,進侍御史。時翰林承旨鄧溫伯為台臣所攻,升與賈易論之尤力。謂草蔡確制,稱其定策功比漢周勃,欺天負國,豈宜親承密命?不報。由起居郎擢中書舍人,直學士院,以天章閣待制知應天府。董敦逸、黃廷基摭升過,改集賢院學士。
紹聖初,翟思、張商英又劾之,削職,知房州、歸州;貶水部員外郎,分司;又貶果州團練副使,汀州安置。卒,年六十二。
升在元祐初,嘗言:「王安石擅名世之學,為一代文宗。及進居大位,出其私智,以蓋天下之聰明,遂為大害。今蘇軾文章學問,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為翰林學士,已極其任矣;若使輔佐經綸,願以安石為戒。」世譏其失言。
韓川,字元伯,陝人。進士上第,曆開封府推官。元祐初,用劉摯薦,為監察禦史。極論市易之害,以為:「雖曰平均物直,而其實不免貨交以取利,就使有獲,尚不可為,況所獲不如所亡,果何事也?願量留官吏,與之期,使趣罷此法。」從之。
遷殿中侍御史。疏言:「朝廷于人才,常欲推至公以博采,及其弊也,則幾於利權勢而抑孤寒;常欲收勤績以赴用,要其終也,則莫不收虛名而廢實效。近制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守臣,遇大州闕,則選諸所表;他雖考課上等,皆莫得預。推原旨意,固欲得人。然所謂太中大夫以上,率在京師,諸馳騖請求者,得之為易;至於淹曆郡縣治狀應法者,顧出其下,則是謹身修潔之人,不若營求一章之速化也。」於是詔吏部更立法。
張舜民論西夏事,乞停封冊,朝廷以為開邊隙,罷其禦史。梁燾等為舜民爭之。川與呂陶、上官均謂舜民之言,實不可行。燾等去,川亦改太常少卿,不拜,加集賢校理、知潁州。還為侍御史、樞密都承旨,進中書舍人、吏、禮二部侍郎,以龍圖閣待制複守潁,徙虢州。與孫升同受責,由坊州、郢州貶屯田員外郎,分司,岷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徽宗立,得故官,知青、襄二州,卒。
龔鼎臣,字輔之,鄆之須城人。父誘衷,武陵令。鼎臣幼孤自立,景祐元年第進士,為平陰主簿,疏泄瀦水,得良田數百千頃。調孟州司法參軍,以薦,為泰寧軍節度掌書記。
徂徠石介死,讒者謂介北走遼,詔袞州劾狀。郡守杜衍會問,掾屬莫對,鼎臣獨曰:「介寧有是,願以闔門證其死。」衍探懷出奏稿示之,曰:「吾既保介矣,君年少見義如是,未可量也。」舉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萊蕪縣。大臣薦試館職,坐與石介善,不召。徙知濛陽縣,轉秘書丞。丁母憂,服除,知安丘縣。以賢良方正召試秘閣,轉太常博士,賜五品服,知渠州。渠故僻陋無學者,鼎臣請於朝,建廟學,選邑子為生,日講說,立課肄法,人大勸,始有登科者。郡人繪像事之。
召入編校史館書籍,轉都官,擢起居舍人、同知諫院。歲冬旱,將錫春宴,鼎臣曰:「旱甾太甚,非君臣同樂之時,請罷宴以答天戒。」日當食,陰雲不見,鼎臣曰:「陽精既虧,四方必見,為異益大,願精思力行,進賢遠佞,以應皇極。」又論內侍都知鄧保信罪狀,不應出入禁中;蘇安靜年未五十,不應超押班;妃嬪贈三代,僭後禮;董淑妃賜諡,非是;凡大禮赦,請准太平興國詔書,前期下禁約,後有犯不原,以杜指赦為奸者,宜著為令;開封三司於法外斷獄,朝廷多曲徇其請,願先付中書審畫。仁宗悉從之。
尋兼管勾國子監,判登聞檢院,詳定寬恤民力奏議。淮南災,以鼎臣體量安撫,蠲逋振貸,全活甚眾。為遼正旦使,鼎臣奏:「景德中,遼犯淄、青,臣祖母、兄、姊皆見略,義不忍往。」許之,仍詔後子孫並免行焉。
俄拜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賜三品服。轉吏、禮二部郎中。論宗室宜歲試補外官,請汰濫官冗兵,蕃財用,禁奢靡。連劾薛向奸暴,鬻鹽、市馬皆罔上。英宗登位,屢乞延訪臣下,親決國事。上疏勸皇太后早還政;及捲簾而禦璽未複,又極論。謂昭陵宜儉葬,景靈神禦殿不宜增侈,以彰先帝恭德。鼎臣在言路累歲,闊略細故,至大事,無所顧忌。然其言優遊和平,不為峻激,使人主易聽,退亦未嘗語人,故其事多施行。
改集賢殿修撰、知應天府,徙江寧。召還,判太常寺兼禮儀事。神宗即位,判吏部流內銓、太常寺。選人得官,待班謝辭,率皆留滯。鼎臣奏易為門謝辭,甚便之。明堂議侑帝,或雲以真宗,或雲以仁宗。鼎臣曰:「嚴父莫大于配天,未聞以祖也。」乃奉英宗配。王安石侍講,欲賜坐。事下禮官,鼎臣言不可,安石不悅。求補外,知袞州。
是時,諸道方田使者希功賞,概取稅虛額及嘗所蠲者,加舊籍以病民。鼎臣獨按籍差次為十等,一無所增,袞人德之。改吏部,提舉西京崇福宮。複判太常寺,留守南京。陛辭,神宗顧語移晷,喜曰:「人言卿老不任事,精明乃爾,行且用卿矣。」
時河決曹村,流殍滿野,鼎臣勞來振拊,歸者不勝計。拜諫議大夫、京東東路安撫使、知青州,改太中大夫,請老,提舉亳州太清宮。尋以正議大夫致仕,年七十七,元祐元年卒。
鄭穆,字閎中,福州侯官人。性醇謹好學,讀書至忘櫛沐,進退容止必以禮。門人千數,與陳襄、陳烈、周希孟友,號「四先生」。舉進士,四冠鄉書,遂登第,為壽安主簿。召為國子監直講,除編校集賢院書籍。歲滿,為館閣校勘,積官太常博士。乞納一秩,先南郊追封考妣,從之。改集賢校理,求外補,通判汾州。
熙寧三年,召為岐王侍講。嘉王出閣,改諸王侍講。府僚闕員,禦史陳襄請擇人,神宗曰:「如鄭穆德行,乃宜左右王者。」凡居館閣三十年,而在王邸一紀,非公事不及執政之門。講說有法,可為勸戒者,必反復擿誦,岐、喜二王咸敬禮焉。
元豐三年,出知越州,加朝散大夫。先是,鑒湖旱幹,民因田其中,延袤百里,官籍而稅之。既而連年水溢,民逋官租積萬緡,穆奏免之。未滿告老,管勾杭州洞霄宮。
元祐初,召拜國子祭酒。每講益,無問寒暑,雖童子必朝服廷接,以禮送迎。諸生皆尊其經術,服其教訓。故人張景晟者死,遣白金五百兩,托其孤,穆曰:「恤孤,吾事也,金于何有?」反金而收其子,長之。三年,揚王、荊王請為侍講,罷祭酒,除直集賢院,複入王府。荊王薨,為揚王翊善。太學生乞為師,複除祭酒,兼徐王翊善。四年,拜給事中兼祭酒;五年,除寶文閣待制,仍祭酒。
六年,請老,提舉洞霄宮。敕過門下,給事中范祖禹言:「穆雖年出七十,精力尚強。古者大夫七十而致仕,有不得謝,則賜之幾杖。祭酒居師資之地,正宜處老成,願毋輕聽其去。」不報。太學之士數千人,以狀詣司業,又詣宰相請留,亦不從。於是公卿大夫各為詩贈其行。空學出祖汴東門外,都人觀者如堵,歎未嘗見。明年卒,年七十五。子璆,軍事推官。
席旦,字晉仲,河南人。七歲能詩,嘗登沉黎嶺,得句警拔,觀者驚異。元豐中,舉進士,禮部不奏名。時方求邊功,旦詣闕上書言:「戰勝易,守勝難,知所以得之,必知所以守之。」神宗嘉納,令廷試賜第。曆齊州司法參軍、鄭州河陽教授、敕令所刪定官。
徽宗召對,擢右正言,遷右司諫。禦史中丞錢遹率同列請廢元祐皇后而冊劉氏為太后,旦面質為不可。遹劾旦陰佐元祐之政,左轉吏部員外郎。改太常少卿,遷中書舍人、給事中。新建殿中省,命為監,俄拜禦史中丞兼侍講。
內侍郝隨驕橫,旦劾罷之,都人誦其直。帝以其章有「媚惑先帝」之語,嫌為指斥,旋改吏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宣州。召為戶部侍郎,還吏部。郝隨複入侍,乃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自趙諗以狂謀誅後,蜀數有妖言,議者遂言蜀土習亂。或導旦治以峻猛,旦政和平,徙鄭州。入見,言:「蜀人性善柔,自古稱兵背叛,皆非其土俗,願勿為慮。」遂言:「蜀用鐵錢,以其艱於轉移,故權以楮券,而有司冀贏羨,為之益多,使民不敢信。」帝曰:「朕為卿損數百萬虛券,而別給緡錢與本業,可乎?」對曰:「陛下幸加惠遠民,不愛重費以救敝法,此古聖王用心也。」自是錢引稍仍故。
坐進對淹留,黜知滁州。久之,帝思其治蜀功,複知成都。朝廷開西南夷,黎州守詣幕府白事,言雲南大理國求入朝獻,旦引唐南詔為蜀患,拒卻之。已而威州守焦才叔言,欲誘保、霸二州內附。旦上章劾才叔為奸利斂困諸蕃之狀,宰相不悅,代以龐恭孫,而徙旦永興。恭孫俄罪去,加旦述古殿直學士,複知成都。時郅永壽、湯延俊納土,樞密院用以訹旦,旦曰:「吾以為朝廷悔開疆之禍,今猶自若邪?」力辭之。卒于長安,年六十二,贈太中大夫。
旦立朝無所附徇,第為中丞時,蔡王似方以疑就第,旦糾其私出府,請推治官吏,議者哂之。子益,字大光,紹興初,參知政事。
喬執中,字希聖,高郵人。入太學,補《五經》講書,五年不謁告。王安石為群牧判官,見而器之,命子弟與之遊。擢進士,調須城主簿。時河役大興,部役者不得人。一夕,噪而潰,因致大獄。執中往代,終帖然。富民賂吏,將創橋所居以罔市利,執中疏其害,使者入吏言使成之,執中曰:「官可去,橋不可創也。」卒不能奪。
王安石為政,引執中編修《熙寧條例》,選提舉湖南常平。章惇討五溪,檄執中取大田、離子二峒。峒路險絕,期迫,執中但走一校諭其酋,即相率歸命。錄功當遷秩,辭以及父母。
就徙轉運判官,召為司農丞、提點開封縣鎮。諸縣牧地,民耕歲久,議者將取之,當夷丘墓,伐桑柘,萬家相聚而泣。執中請於朝,神宗詔複予民。改提點京西北路刑獄。時河決廣武,埽危甚,相聚莫敢登。執中不顧,立其上,眾隨之如蟻附,不日埽成。
元祐初,為吏部郎中,請選人由縣令、錄事參軍致仕者,升朝籍,得封其親。兼徐王府侍講、翊善,遷起居舍人、起居郎,權給事中。有司以天下讞獄失出入者同坐,執中駁之曰:「先王重入而輕出,恤刑之至也。今一旦均之,恐自是法吏不復肯與生比,非好生洽民之意也。」進中書舍人。邢恕遇赦甄複,執中言:「恕深結蔡確,鼓唱扇搖,今複其官,懼疑中外。」遷給事中、刑部侍郎。
紹聖初,上官均摭執中為呂大防所用,以寶文閣待制知鄆州。執中寬厚有仁心,屢典刑獄,雪活以百數。明年,夢神人畀以騎都尉,詰旦為客言之,少焉,談笑而逝,年六十三。
論曰:宋之人才,自祖宗涵養,至於中葉,盛矣。顏複、鄭穆醇然儒者,宜居師表。龔鼎臣、喬執中始終不渝厥守,豈易得哉。章衡欲複山后八州,為國啟釁;孫升以蘇軾比王安石為人;韓川詆張舜民之言不可行;席旦以蔡王見疑,因而擠之。然瑕不掩瑜,它善蓋亦有可稱者。古稱「才難不其然」者,其斯之謂歟?
列傳第一百七
○傅楫沈畸蕭服附徐勣張汝明黃葆光石公弼張克公附毛注洪彥升鐘傅陶節夫毛漸王祖道張莊趙遹
傅楫,字元通,興化軍仙遊人。少自刻厲,從孫覺、陳襄學。第進士,調揚州司戶參軍,攝天長令,發擿隱伏,奸猾屏跡。轉福清丞,知龍泉縣。孫覺為禦史中丞,語之曰:「朝廷欲用君,盍少留?」楫曰:「仕宦所以樂居中者,免外台督責耳,今俯首權門,觡外台奚擇?且外官,己所當得也。」遂去不顧。
道除太學博士,居四年,未嘗一跡大臣門。既滿,徑赴銓曹。楫丞福清時,受知郡守曾鞏,鞏弟布方執政,由是薦為太常博士。徽宗以端王就資善堂學,擇師傅為說書,升楫記室參軍,進侍講、翊善,中人輗事于府者,多與宮僚狎,楫獨漠然不可親,一府嚴憚之。五年不遷。鄒浩得罪貶,楫以贐行免官。
徽宗即位,召為司封員外郎,曆監察禦史、國子司業、起居郎,拜中書舍人。時曾布當國,自以於楫有汲引恩,冀為之用。楫略無所傾下,凡命令有不當,用人有未厭,悉極論之,雖屢卻不為奪,布大失望。帝以舊學故,多所延訪,楫每以遵祖宗法度、安靜自然為言。他日,李清臣勸帝清心省事,帝曰:「近臣中唯傅楫嘗道此。」
楫在朝歲餘,見時事浸異,竊歎曰:「禍其始此乎!」聞者甚之,楫笑曰:「後當信吾言。」遂上疏丐去,以龍圖待制知亳州。卒,年六十一。帝念其蕃邸舊臣,賜絹三百匹。
沈畸,字德侔,湖州德清人。第進士,曆官州、縣。崇甯中,為尚書議禮編修官,召對,擢監察禦史。畸至台,欲有所論建,而六察無言事法,乃詣匭上十事,言花石擾民,土木弊國,冗費多,恩澤濫,議論異同,下情睽隔。其論當十、夾錫錢最為剴當,略曰:「小錢之便於民,久矣。古者軍興用之,或以一當百,至於當千,此權時之術,非可行於無事之世。今當十之議,固足紓目前,然使遊手鼓鑄,無故有倍稱之息,何憚而不為?雖日加斷斬,勢不可止。恐未能期歲,東南小錢輕,錢輕則物重,物重則民愈困,此盜賊所由起也。陝西舊無銅錢,故以夾錫為貴,一切改鑄,則猶前日鐵錢耳。今東南方私鑄,又將使西北效之,是導民犯法也。」
進殿中侍御史。嘗經國子監門,有小內侍從數騎絕道突過,騶卒追問不為止,台檄諸司捕之不獲。畸曰:「風憲之地,可但已乎?」入言之,徽宗下內省跡治,竟抵罪。
蔡京興蘇州錢獄,欲陷章綖兄弟,遣開封尹李孝壽、禦史張茂直鞫之。株逮至千百,強抑使承盜鑄罪,死者甚眾,京猶以為緩。帝獨意其非辜,遣畸及禦史蕭服往代。京將啖以顯仕,白為左正言,及擢侍御史。畸至蘇,即日決釋無佐證者七百人,歎曰:「為天子耳目司,而可傅會權要,殺人以苟富貴乎?」遂閱實平反以聞。京大怒,削畸三秩,貶監信州酒稅,未幾,卒。既而獄事竟,複羈管明州。使者持敕至家,將發棺驗實,畸子浚泣訴,乃止。建炎初,贈龍圖閣直學士。浚官至右正言。
蕭服,字昭甫,廬陵人。第進士,調望江令,治以教化為本。訪古跡,得王祥臥冰池、孟宗泣筍台,皆為築亭。又刻唐縣令鞠信陵文于石,俾民知所向。已而邑人朱氏女刲股愈母疾,人頌傳之,以為治化所致。知高安縣,尉獲凶盜,獄具矣,服審其辭,疑之,且視其刀室不與刃合,頃之而殺人者得,囚蓋平民也。徙知康州,未行,改親賢宅教授。提舉淮西常平,召為將作少監。
徐勣,字元初,宣州南陵人。舉進士,調吳江尉,選桂州教授。王師討交阯,轉運使檄勣從軍。餉路瘴險,民當役者多避匿,捕得千余人,使者使勣杖之,勣曰:「是固有罪,然皆饑羸病乏,不足勝杖,姑涅臂以戒,亦可已。」使者怒,欲並劾勣,勣力爭不變,使者不能奪。郭逵宿留不進,勣謂副使趙禼曰:「師出淹時,而主帥無討賊意,何由成功?」因具蠻人情狀疏於朝,謂斷者人主之利器,今諸將首鼠不進,惟斷自上意而已。既而逵、禼果皆以無功貶。
舒亶聞其名,將以禦史薦,勣惡亶為人,辭不答。求知建平縣,入為諸王宮教授,通判通州。瀕海有捍堤,廢不治,歲苦漂溺。勣躬督防卒護築之,堤成,民賴其利。複教授廣陵、申王院,改諸王府記室參軍。哲宗見其文,諭獎之,欲俟滿歲以為左右史,未及用。
徽宗立,擢寶文閣待制兼侍講,遷中書舍人,修《神宗史》。時紹聖党與尚在朝,人懷異意,以沮新政。帝謂勣曰:「朕每聽臣僚進對,非詐則諛;惟卿鯁直,朕所倚賴。」因論擇相之難,雲已召範純仁、韓忠彥。勣頓首賀曰:「得人矣!」詔與蔡京同校《五朝寶訓》。勣不肯與京聯職,固辭,奏京之惡,引盧杞為喻。遷給事中、翰林學士。上疏陳六事:曰時要,曰任賢,曰求諫,曰選用,曰破朋黨,曰明功罪。
國史久不成,勣言:「《神宗正史》,今更五閏矣,未能成書。蓋由元祐、紹聖史臣好惡不同,范祖禹等專主司馬光家藏記事,蔡京兄弟純用王安石《日錄》,各為之說,故論議紛然。當時輔相之家,家藏記錄,何得無之?臣謂宜盡取用,參討是非,勒成大典。」帝然之,命勣草詔戒史官,俾盡心去取,毋使失實。
帝之初政,銳欲損革新法之害民,曾布始以為然,已乃密陳紹述之說。帝不能決,以問勣,勣曰:「聖意得非欲兩存乎?今是非未定,政事未一,若不考其實,姑務兩存,臣未見其可也。」又因論棄湟州,請「自今勿妄興邊事,無邊事則朝廷之福,有邊事則臣下之利。自古失於輕舉以貽後悔,皆此類也。」
勣與何執中偕事帝于王邸,蔡京以宮僚之舊,每曲意事二人,勣不少降節。謁歸視親病,或言翰林學士未有出外者,帝曰:「勣謁告歸爾,非去朝廷也,奈何輕欲奪之!」俄而遭憂。京入輔,執中亦預政,擿勣行章惇詞,以為詆先烈。服闋,以主管靈仙觀,入黨籍中。起知江寧府,言者複論為元祐奸朋,必不能推行學政,罷歸。
大觀三年,知太平州。召入覲,極論茶鹽法為民病,帝曰:「以用度不足故也。」對曰:「生財有道,理財有義,用財有法。今國用不足,在陛下明詔有司,推講而力行之耳。」帝曰:「不見卿久,今日乃聞嘉言。」加龍圖閣直學士,留守南京。
蔡京自錢塘召還,過宋見勣,微言撼之曰:「元功遭遇在伯通右,伯通既相矣。」
勣笑曰:「人各有志,吾豈以利祿易之哉?」京慚不能對,勣亦終不復用。以疾,除顯謨閣學士致仕。卒,年七十九。贈資政殿學士、正奉大夫。勣挺挺持正,尤為帝所禮重,而不至大用,時議惜之。
張汝明,字舜文,世為廬陵人,徙居真州。兄侍御史汝賢,元豐中以論尚書左丞王安禮,與之俱罷。未幾,卒。汝明少嗜學,刻意屬文,下筆輒千百言。入太學,有聲一時。國子司業黃隱將以子妻之,汝明約無飾華侈,協力承親歡,然後受室。
登進士第,曆衛真、江陰、宜黃、華陰四縣主簿,杭州司理參軍,亳州鹿邑丞。母病疽,更數醫不效,汝明刺血調藥,傅之而愈。江陰尉貧且病,市物不時予直,部使者欲繩以法,汝明為鬻橐中裝,代償之。華陰修岳廟,費钜財窘,令以屬汝明。汝明嚴與為期,民德其不擾,相與出力佐役,如期而成。他廟非典祀、妖巫憑以惑眾者,則毀而懲其人。滯州縣二十年,未嘗出一語幹進,故無薦者。
大觀中,或言其名,召置學制局,預考貢士,去取皆有題品。值不悅者誣以背王氏學,詔究其事,得所謂《去取錄》,徽宗覽之曰:「考校盡心,寧複有此?」特改宣教郎。
擢監察禦史。嘗攝殿中侍御史,即日具疏劾政府市恩招權,以蔡京為首。帝獎其介直。京頗憚之,徙司門員外郎,猶虞其複用,力排之,出通判寧化軍。地界遼,文移數往來,汝明名觸其諱,遼以檄暴於朝。安撫使問故,眾欲委罪於吏,汝明曰:「詭辭欺君,吾不為也。」坐責監壽州麻步場。遇赦,簽書漢陽判官。田法行,受牒按境內。時主者多不親行,汝明使四隅日具官吏所至,而躬臨以閱實,雖雨雪不渝,以故吏不得通賄謝,而稅均於一路最。晚知嶽州,屬邑得古編鐘,求上獻。汝明曰:「天子命我以千里,懼不能仰承德意,敢越職以幸賞乎?」卒於官,年五十四。
汝明事親孝,執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日飯脫粟,飲水,無醯鹽草木之滋。浸病羸,行輒踣。夢父授以服天南星法,用之,驗,人以為孝感。汝明學精微,研象數,貫穿經史百家,所著書不蹈襲前人語,有《易索書》、《張子卮言》、《大究經》傳於世。
黃葆光,字元暉,徽州黟人。應舉不第,以從使高麗得官,試吏部銓第一,賜進士出身。由徐州司理參軍為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校書郎,擢監察禦史、左司諫。始蒞職,即言:「三省吏猥多,如遷補、升轉、奉入、賞勞之類,非元豐舊制者,其大弊有十,願一切革去。」徽宗即命厘正之,一時士論翕然。而蔡京怒其異己,密白帝,請降御筆雲:「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之計。」徙葆光符寶郎。省吏醵錢入寶籙宮,作十道齋報上恩,帝思其忠,明年,複拜侍御史。
遼人李良嗣來歸,上《平夷書》規進用,擢秘書丞。葆光論其五不可,大概言「良嗣凶黠忿鷙,犯不赦之罪於鄰國,逃命逭死,妄作《平夷》等書,萬一露泄,為患不細。中秘圖書之府,豈宜以罪人為之?宜厚其祿賜,置諸畿甸之外。」又言:「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剛健者君之德,而其道不可屈;柔順者臣之常,而其分不可亢。苟致屈以求合,則是傷仁,非所以馭下也;苟矯亢以求伸,則是犯分,非所以尊君也。」帝感悟,命近臣讀其奏於殿中。
自崇寧後,增朝士,兼局多,葆光以為言。乃命蔡京裁定,京陽請一切廢罷,以激怒士大夫。葆光言:「如禮制局詳議官至七員、檢討官至十六員,製造局至三十餘員,豈不能省去一二,上副明天子之意?」時皆壯之。
政和末,歲旱,帝以為念。葆光上疏曰:「陛下德足以動天,恩足以感人,檢身治事,常若不及,而不能感召和氣,臣所以不能無疑也。蓋人君有屈己逮下之心,而人臣無歸美報上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人君有慈惠惻怛之心,而人臣無將順奉承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陛下恭儉敦樸以先天下,而太師蔡京侈大過制,非所以明君臣之分;陛下以紹述為心,而京所行乃背元豐之法,強悍自專,不肯上承德意。太宰鄭居中、少宰餘深依違畏避,不能任天下之責。此天氣下而地不應,大臣不能尚德以應陛下之所求者如此。」疏入不報。且欲再上章,京權勢震赫,舉朝結舌,葆光獨出力攻之。京懼,中以它事,貶知昭州立山縣。又使言官論其附會交結,洩漏密語,詔以章揭示朝堂,安置昭州。京致仕,召為職方員外郎,改知處州。州當方臘殘亂之後,盡心收養,民列上其狀。加直秘閣,再任,卒,年五十八,州人祠之。
葆光善論事,會文切理,不為橫議所移,時頗推重。本出鄭居中門,故極論蔡京無所顧,然其他不能不迎時好,方作神霄萬壽宮,溫州郭敦實、泗州葉點皆坐是得罪。葆光遂疏建昌軍陳並、秀州蔡崈、岳州傅惟肖、祁門令葛長卿不即奉行制書,存留僧寺形勝、佛像,及決罰道流,乞第行竄黜,遂悉坐停廢,議者尤之。
石公弼,字國佐,越州新昌人。登進士第,調衛州司法參軍。淇水監牧馬逸,食人稻,為田主所傷。圉者訟至密,郡守韓宗哲欲坐以重辟。公弼謂此人無罪,宗哲曰:「人傷官馬,奈何無罪?」公弼曰:「禽獸食人食,主者安得不禦,禦之豈能無傷?使上林虎豹出而食人。可無殺乎?今但當懲圉者,民不可罪。」宗哲委,以屬吏。既而使者來慮囚,如公弼議。獲嘉民甲與乙鬥,傷指;病小愈,複與丙鬥,病指流血死。郡吏具獄,兩人以他物傷人,當死。公弼以為疑,駁而鞫之,乃甲指血流傷,因而丙發,指脫瘕中風死,非由擊傷也。兩人皆得免。
章惇求太學官,或薦公弼,使往見。謝曰:「丞相素侮人,見者阿意苟容,所不忍也。」再調漣水丞。供奉高公備綱舟行淮,以溺告。公弼曰:「數日無風,安有是?」使尉核其所載,錢失百萬。呼舟人物色之,乃公備與寓客妻通,殺其夫,畏事覺,所至竊官錢賂其下,故詭為此說。即收捕窮治,皆服辜。
知廣德縣,召為宗正寺主簿。入見,言:「朝廷比日所為,直詞罕聞,頌聲交至,未有為陛下廷爭可否者。願崇忠正以銷諛佞,通諫爭以除壅蔽。」徽宗善之。擢監察禦史,進殿中侍御史。三舍法行,士子計等第,頗事告訐。公弼言:「設學校者,將以仁義漸摩,欲人有士君子之行。顧使之相告訐,非所以建學本意也。」又言:「刪定敕令官、寺監丞簿等,皆以執政近臣子弟為之,未有資考,不習政事。請一切汰遣,以開寒畯之路。」從之。
由右正言改左司諫。論東南軍政之敝,以為「有兵之籍,無兵之技。乙太半之賦,養無用之兵,異日懼有未然之患。」其後睦盜起,如其言。太史保章正朱汝楫冒奉得罪,而內侍失察者皆不坐。公弼言:「是皆矯稱詔旨,安得勿論?請自今中旨雖不當覆者,亦令有司審奏。」
遷侍御史。蘇杭造作局工盛,公弼陳擾民之害,請革技巧之靡麗者,稍罷進奉,帝納之。蔡京始與公弼有連,故因得進用,至是,意浸異,京恚焉。徙太常少卿,遷起居郎,兼定王、嘉王記室。故事,初至宮,例得金繒之賜二百萬,公弼辭不受。
大觀二年,拜禦史中丞。執政言:「國朝未有由左史為中執法者。」帝曰:「公弼嘗為侍御史矣。」時斥賣元豐庫縑帛,賤估其直,許朝士分售,皆有定數,從官至二千匹。公弼得券,上還之。宰相有已取萬匹者,即日反其故。
水官趙霆建開直河議,謂自此無水憂,已而決壞钜鹿,法當斬。霆善交結,但削一官,猶為太僕少卿。公弼論為失刑,霆坐貶。京西轉運使張徽言欲因方田籍增立汝、襄、鄧三州稅,公弼以為「方田之制,奠天下之地征,正欲均其賦耳,而徽言掊克重斂,民何以堪?」詔罷之。遂劾蔡京罪惡,章數十上,京始罷。又言吏員猥冗,戾元豐舊制。於是堂選歸吏部者數千員,罷宮廟者千員、都水知埽六十員,縣非大郡悉省丞,在京茶事歸之戶部,諸道市舶歸之轉運司,仕塗為清。
京雖上相印,猶提舉修《實錄》。公弼複言:「京盤旋京師無去志,其餘威震於群臣。願持必斷之決,以消後悔。」又因星變言之,竟出京杭州。及劉逵主國柄,公弼複論其廢紹述良法,啟用元祐邪黨學術,人以是知其非一意於正者。進兵部尚書兼侍讀。上疏言:「崇寧以來,臣下專務生事,開邊興利,營繕徭役,蹶民根本,因之饑饉。汴西挽運花石,農桑廢業,徒弊所有,以事無用。宜使之休息,以承天意。」
張商英入相,欲引為執政,何執中、吳居厚交沮之。以樞密直學士知揚州。群不逞為俠于閭裏,自號「亡命社」。公弼取其魁桀痛治,社遂破散。江賊巢穴菰蘆中,白晝出剽,吏畏不敢問。公弼嚴賞罰督捕,盡除之。改述古殿直學士、知襄州。蔡京再輔政,羅致其罪,責秀州團練副使,台州安置。逾年,遇赦歸。卒,年五十五。後三歲,複其官。
公弼初名公輔,徽宗以與楊公輔同名,改為公弼雲。
張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起進士。大觀中,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蔡京再相,克公與中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逾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京猶留京師,會星文變,克公複論之,中其隱慝,語在京傳。京致仕,張商英為相,與鄭居中不合。克公由兵部侍郎拜禦史中丞,治堂吏訟,歸曲商英,且疏其罪十。商英罷,京複召,銜克公弗置。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京欲以銓綜稽違中克公,既又擿其知貢舉事,帝以為所取得人,不問也。居吏部六年,卒,贈資政殿學士。
毛注,字聖可,衢州西安人。舉進士,知南陵、高苑、富陽三縣,皆以治辦稱。大觀中,禦史中丞吳執中薦為禦史,詔賜對,未及而執中罷,注辭焉。徽宗固命之,既見,謂曰:「今士大夫方寡廉鮮恥,而卿獨知義命,故特召卿。」即以為主客員外郎,俄擢殿中侍御史。
蔡京免相留京師,注疏其擅持威福,動搖中外,以葉夢得為腹心,交植黨與。帝為逐夢得,而遷注侍御史。遂極論京「受孟翊妖奸之書,與逆人張懷素遊處,引凶朋林攄置政府,用所親宋喬年尹京。其門人播傳,咸謂陛下恩眷不衰,行且複用。」於是論者相繼,京遂致仕。
四年,彗再見,注又言:「臣累論蔡京罪積惡大,天人交譴,雖罷相致政,猶怙恩恃寵,偃居賜第,以致上天威怒。推原其咎,實在於京。考京之罪,蓋不可以縷數:陛下去《党碑》以開自新之路,京疾其異己而別為防禁;陛下頒明詔以來天下之言,京惡其議己而重致於法;以嚴刑峻罰脅持海內,以美官重祿交結人心,錢鈔屢更而商賈不行,邊事數易而國力大匱。聲焰所震,中外憤疾,宜早令去國,消弭災咎。」奏上,京始出居錢塘。
注複采當世之急務,曰省邊事,足財用,收士心,禁技巧。大概謂:「近年以來,邊民僥倖苟得:昔所入貢者,今必城為郡縣;昔所羈縻者,今盡納其土疆。以內地金帛,而事窮荒不可計之費。今黔南已有處分,如夔、渝新邊,宜在裁省。運鹽昔主于漕計,今移于它司;常平昔積於外州,今輸於都下。經費安得不匱,財貨何以轉移?願詔有司,悉講複元豐舊制。湯之遭旱,以士失職為辭。今學校養士,蓋有常額,額外之人,不復可預教養,歲貢之餘,略無可進之地。願留貢籍三分,暫存科舉,以待學外之士,使無失職。東南造作奇玩、花石綱舟,與後苑工徒、京城營繕,並宜暫罷,以抑末敦本。凡此,皆聖政之所當先,人心悅則天意解矣。」注所論切於世務類此。
遷左諫議大夫。張商英為相,言者攻之力,注亦言其無大臣體,然訖以與之交通,罷提舉洞霄宮,居家數歲,卒。建炎末,追複諫議大夫。
洪彥升,字仲達,饒州樂平人。登第,調常熟尉。奉母之官,既至,前尉欲申期三月以規薦,而中分奉入。彥升處僧舍,卻奉不納,如約,始交印。曆郴州判官,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
彥升嘗辟廣西經略府,或稱其才,擢提舉常平。禦史中丞石公弼薦新提舉廣西學事幸義可禦史,及陛辭,適與同日,徽宗兩留之,遂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彥升孤立,任言責閱五年,論:「蔡京再居元宰,假紹述之名,一切更張,敗壞先朝法度,朋奸誤國,公私困弊。既已上印,而偃蹇都城,上憑眷顧之恩,中懷跋扈之志。願早賜英斷,遣之出京。」「何執中緣潛邸之舊,德薄位尊,當軸處中,殊不事事,見利忘義,唯貨殖是圖。願解其機政,以全晚節。」「呂惠卿與張懷素厚善,序其所注《般若心經》雲'我遇公為黃石之師。'且張良師黃石之策,為漢祖定天下,惠卿安得輒以為比?」他如鄧洵仁、蔡薿、劉拯、李孝稱、許光凝、許幾、盛章、李譓、任熙明之流,皆條摭其過,一不為回隱。
右僕射張商英與給事中劉嗣明爭曲直,事下禦史。彥升蔽罪商英,商英去。又累疏言郭天信以談命進用,交結竄斥;因請禁士大夫毋語命術,毋習釋教。
先是,詔諸道監司具法令未備,若未便於民者,久而弗上。彥升言:「吏狃于勢,隨時俯仰,不能上承德音,因緣為奸者眾。有因追科而欲害熙甯保伍之法,因身丁而故搖崇寧學校之政,省事原情,當有勸沮。宜遣官編匯,辨其邪正,以行賞罰。」皆從之。遷給事中。嘗謁告一日,而張商英複官之旨經門下,言者以為顧避封駁,出知滁州。尋加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待制,知吉州。久之,知潭州,未行,卒,年六十三。贈太中大夫。
論曰:蔡京用事,炎焰熾然,其勢莫敢遏。此數子者,乃力數其罪而連攻之,似矣。然葆光、克公主鄭居中,公弼、注朋張商英,皆非端直士也。若楫先見、畸、服不阿,汝明不欺,彥升孤立,其賢乎!唯勣宮邸舊學,人望攸屬,而不使躋政地;至京則暫罷亟起,始終倚任焉。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徽宗以之,此齊桓公所以嗤于郭亡也。
鐘傅,字弱翁,饒州樂平人。本書生,用李憲薦,為蘭州推官。坐對獄不實,羈管郴州。紹聖中,章惇興邊事,奏還其官。得入對,為哲宗言:「兵貴智而不貴力,夏眾夥而勇,難以一舉滅。但當擇城險要,以正不朝削地之法,坐待其斃。」帝然之,命幹當熙河、涇原、秦鳳三路公事。
夏人陷金明,渭帥毛漸出兵攻其沒煙砦,傅合擊破之,又與熙州王文郁進築安西城,論功加秘閣校理。章楶帥渭,命傅所置將苗履統眾會涇原之靈平,夏人悉力來拒,傅步騎二萬,出不意造河梁以濟師,遂作金城關,又獻白草原捷,連進集賢殿修撰、知熙州。傅自始仕至此,僅再歲。遂擅帥熙、秦騎四萬出塞,無功而還。惇方主其議,不加罪。
初,傅請合三路兵從青南訥心或顛耳關築天都城,以包淺井、囉、和市。工既集,複言水源不壯,不可興役。朝論以所奏乖異,將罷傅,曾布為言,但褫職。俄而白草原詐增首虜事覺,責監永州稅,再貶連州別駕。崇寧中,複起知河中府,曆鄆、瀛、渭三州,擢顯謨閣待制。建言:「河南要地,靈武為根本。其西十五州,六為王土。其東由清遠距羅山走靈州不及百里,夏以五監軍統焉。若選將簡師先擊之,以趨韋州,可斷其右臂。徐當拊納離畔,漸規進取,訖城蕭關,可斷其左臂。」乃條上十四事,未報。
詔諸道進討,傅遣將折可適領銳騎出蕭關,至靈州川,有功。進龍圖閣直學士。會別將高永年沒於西,而可適遇雨失道,為虜所乘,乃班師。傅以稽違逗撓,黜知汝州,奪學士。未幾,複為杭州、真定、永興、太原、延安府,以故職卒。贈端明殿學士。傅從布衣致通顯,所行事大氐欺妄,故屢起屢僨雲。
陶節夫字子禮,饒州鄱陽人,晉大司馬侃之裔也。第進士,起家為廣州錄事參軍。楊元寇暴山谷間,捕系獄,屢越以逸,且不承為盜,既累年。節夫詰以數語,元即吐服,將適市,與諸囚訣曰:「陶公長者,雖死可無憾。」知新會縣,廣守章楶重其材。楶帥涇原,辟入府。
崇甯初,為講議司檢討官,進虞部員外郎,遷陝西轉運副使,徙知延安府。以招降羌有功,加集賢殿修撰。築石堡等四城。石堡以天澗為隍,可趨者唯一路,夏人窖粟其間,以千數。既為宋有,其酋驚曰:「漢家取我金窟堝!」亟發鐵騎來爭。節夫分部將士遮禦之,斬獲統軍以下數十百人。夏人度不可得,斂兵退。連擢顯謨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
方議城銀州,諜告夏人已東。節夫料必西趨涇原,官屬不肯從,節夫曰:「吾計之熟矣。」乃遣裨將耿端彥疾驅至銀州,五日城成,夏人果從涇原至,則城備已固,遂遁去。進樞密直學士。
節夫在延安日久,蔡京、張康國從中助之,故唯京意是徇。夏人欲款塞,拒弗納。放牧者執殺之,夏人怨怒,大入鎮戎軍,殺鹵數萬口。節夫尋領經制環慶、涇原、河東邊事,言:「今既得石堡,又城銀州,西夏洪、宥皆在吾顧盼中。橫山之地,十有七八,興州巢穴淺露,直可以計取。」遂陳取興、靈之策。加龍圖閣學士。會朝廷罷經制司,且棄所城地,節夫乃求內郡。徙洪州,改江寧府,曆青、秦二州、太原府。
群盜李勉起遼州、北平之間,河東、河北騷動,兩路帥臣、憲臣皆罪去,至出臺郎督捕之。節夫請悉罷所遣兵,卒以計獲勉。坐上疏乞留本道兵勿移戍,降為待制、知永興軍,數月,卒。追複龍圖閣學士。
毛漸,字正仲,衢州江山人。第進士,知甯鄉縣。熙甯經理五溪,漸條利害以上察訪使,使者諉以區畫,遂建新化、安化二縣。漸用是得著作佐郎、知安化縣,召為司農丞,提舉京西南路常平。
元祐初,知高郵軍,遷廣東轉運判官。渠陽蠻擾邊,近臣言漸習知蠻事,徙荊湖北路轉運判官。時朝廷議棄地,漸曰:「蠻徭畔服不常,非稍威以兵,未易懷德。今一犯邊即棄地,非計也。」不報。渠陽既棄,蠻複大入鈔略,覆官軍,荊土為大擾。
漸曆提點江西刑獄、江東、兩浙轉運副使。浙部水溢,詔賜緡錢二百萬以振之。漸言:「數州被害即捐二百萬,儻仍歲如之,將何以繼?」乃案錢氏有國時故事,起長安堰至鹽官,徹清水浦入於海;開無錫蓮蓉河,武進廟堂港,常熟疏涇、梅裏入大江;又開昆山七耳、茜涇、下張諸浦,東北道吳江,開大盈、顧匯、柘湖,下金山小官浦以入海。自是水不為患。
加集賢校理,入為吏部右司郎中。以秘閣校理為陝西轉運使。攝渭、秦、熙三州。未幾,複攝帥涇原。日夜治兵,乘夏人犯邊,遣將搗其虛,遂破沒煙砦。進直龍圖閣、知渭州,命下,卒,年五十九。優贈龍圖閣待制。
王祖道,字若愚,福州人。第進士,又舉制科,會罷,調韓城尉,知松陽、白馬二縣。為司農丞、監察禦史。數言事,以論樞密承旨張誠一試補吏挾私、延州呂惠卿遣禁卒饋徐禧公使物非是,改司封員外郎、知汀、泉、福三州。曆使諸路,入為戶部、吏部員外郎,左司諫。言陝西兵未可減,徽宗謂其論事無足行,依阿苟容,出知海州。拜秘書少監,再為福州。加直龍圖閣、知桂州。
蔡京開邊,祖道欲乘時徼富貴,誘王江酋楊晟免等使納士,誇大其辭,言:「向慕者百三十峒、五千九百家、十余萬口,其旁通江洞之眾,尚未論也。王江在諸江合流之地,山川形勢,據諸峒要會,幅員二千里。宜開建城邑,控制百蠻,以武臣為守,置溪峒司主之。」詔以為懷遠軍,且頒諸司使至殿侍軍將告命,使第補其首領。置二砦,為立學。
又言:「黎人為患六十年,道路不通。今願為王民,得地千五百里。」遂以安口隘為允州,中古州地為格州,增提舉溪峒官三員。又言羈縻知地州羅文誠、文州羅更晏、蘭州韋晏鬧、那州羅更從皆內附,請于黎母山心立鎮州,為下都督府,賜軍額曰靜海,知州領海南安撫都監,徙萬安軍于水口。南丹州莫公佞獨拒命,發兵討擒之,遂築懷遠軍為平州,格州為從州,南丹為觀州,並允、地、文、蘭、那五州置黔南路。擢祖道顯謨閣待制,進龍圖閣直學士。
召為兵部尚書,未行,與融州張莊謀,使莊奏言海南一千二十峒皆已團結,所未得者百七十峒,今黎人款化,則未得者才十之一耳。於是徭、黎渠帥不勝忿,蜂起侵剽,圍新萬安軍及觀州,殺官吏。初,祖道徙城時,言黎人伐木助役。及是詔問,不能對。京芘之,猶除端明殿學士、知福州,複以刑部尚書召。大觀二年,卒,贈宣奉大夫。
祖道在桂四年,厚以官爵金帛挑諸夷,建城邑,調兵鎮戍,輦輸內地錢布、鹽粟,無複齊限。地瘴癘,戍者歲亡什五六,實無尺地一民益于縣官。蔡京既自以為功,至謂:「混中原風氣之殊,當天下輿圖之半。」祖道用是超取顯美。張商英為相,治其誕罔,追貶昭信軍節度副使。京再輔政,複還之。然其所創名州縣,不旋踵皆罷。是後龐恭孫、張莊、趙遹、程鄰皆以拓地受上賞,大抵皆規模祖道。祖道起冗散,驟取美官,而朝廷受其敝雲。
張莊,應天府人也。元豐三年,擢進士第。曆提舉司、講議司檢討官,出提舉荊湖、夔州等路香鹽事。改提舉荊湖北路常平、本路提點刑獄,進龍圖閣直學士、廣南西路轉運副使。
王祖道既請立朱崖諸州縣,徙萬安軍,詔莊按覆相度,實與祖道相表裏。祖道召為兵部尚書,授莊集賢殿修撰、知桂州。祖道既留,以莊知融州。已而祖道徙福州,莊複知桂州。奏:「安化上三州一鎮地土,及恩廣監洞蒙光明、落安知洞程大法、都丹團黃光明等納土,共五萬一千一百餘戶,二十六萬二千餘人,幅員九千餘裏。」尋又奏:「寬樂州、安沙州、譜州、四州、七源等州納土,計二萬人,一十六州、三十三縣、五十餘峒,幅員萬里。」蔡京帥百官表賀,進莊兼黔南路經略安撫使、知靖州。
王子武者,惠恭皇后族子也。靖州界接平、允、從三州,子武欲通之,因請複元祐所棄渠陽軍。渠陽既城,乃上言:「湖北至廣西,繇湖南則迂若弓背,自渠陽而往,猶弓弦耳。」因以利啖諸蠻使納土,立裏堠。莊忌之,且欲蠻之多屬廣西為己功,因誘複水蠻石盛唐毀其烽表、橋樑。渠陽蠻酋楊惟聰請討之,子武以聞。朝議謂其生事,罷子武。
未幾,安化蠻納土,莊遣黃忱往築州城。忱,蠻將也,知蠻情偽,力言不可。莊怒,遣忱護築溪州,別遣胡超、儂昌等築安化城,果為蠻所掩,超等沒者幾千人。中書舍人宇文粹中言:「祖道及莊擅興師旅,啟釁邀功,妄言諸蠻效順,納款得地。當時柄臣攬為綏撫四夷之功。奏賀行賞,張惶其事。自昔欺君,無大於此。」朝廷既追貶祖道,莊責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再貶連州,移和州。
起知荊南府,徙江寧。複進徽猷閣直學士,曆知渭、毫、襄州、鎮江東平府。宣和六年,坐繕治東平城不加功輒複摧圮,降兩官,提舉嵩山崇福宮。卒,贈宣奉大夫。
趙遹,開封人。大觀初,以發運司勾當公事為梓州路轉運司判官。滬、戎諸夷納土,命遹相置,以建立純州縣、砦勞,加直秘閣。升轉運副使,俄授龍圖閣直學士,為正使。
政和五年,晏州夷酋蔔漏反,陷梅嶺堡,知砦高公老遁。公老之妻,宗女也,常出金玉,器飲蔔漏等酒漏心豔之。會滬帥賈宗諒以斂竹木擾夷部,且誣致其酋鬥個旁等罪,夷人鹹怨。漏遂相結,因上元張燈襲破砦,虜公老妻及其器物,四出剽掠。遹行部昌州,聞之。倍道趣瀘州。賊分攻樂共城、長寧軍、武甯縣,宗諒皆遣將拒卻之。已而樂共城監押潘虎誘殺羅始党族首領五十人,其族蠻憤怒,合漏等複攻樂共城。遹並劾之,詔斬虎,罷宗諒,代以康延魯,而聽遹節制。遹陰有專討意,兵端益大矣。於是詔發陝西軍、義軍、土軍、保甲三萬人,以遹為瀘南招討使。遹與別將馬覺、張思正分道出,期會于晏州。思峨州近而固,遹遣王育先破之,村囤諸落相繼而克,因其積穀食士卒。
既抵晏州,覺、思正各以兵來會。漏據輪縛大囤,其山崛起數百仞,林箐深密,夷奔潰者悉赴之,乃壘石為城,外樹木柵,當道穿阬阱,僕巨枿,布渠答,夾以守障,俯瞰官軍。矢石所中皆靡碎,遹軍不能進。間從巡檢種友直、田祐恭按視,其旁山崖壁特峭絕,賊恃之無守備。遹欲襲取,命友直、祐恭軍其下,而身當賊沖,番軍迭攻之。未旦,鼓而進,迨夕則止,賊並力拒戰,不得息。友直所部多思、黔土丁,習山險,而山多生猱,遹遣土丁捕之。伐去蒙密,緣崩石挽藤葛而上,得猱數十頭,束麻作炬,灌以膏蠟,縛於猱背。暮夜,複遣土丁負繩梯登崖顛,乃縋梯引下,人人銜枚,挈猱蟻附而上。比雞鳴,友直、祐恭與其眾悉登,擁刀斧穿箐入。及賊柵,出火然炬,猱熱狂跳,賊廬舍皆茅竹,猱竄其上,火輒發,賊號呼奔撲,猱益驚,火益熾。官軍鼓噪破柵,遹望見火,麾軍躡雲梯攻其前。兩軍相應,賊擾亂,不復能抗,赴火墮崖死者不可計,俘斬數千人。蔔漏突圍走,至輪多囤,追獲之。晏州平,諸夷落皆降,拓地環二千里。遹為建城砦,畫疆畝,募人耕種,且習戰守,號曰「勝兵」。詔置沿邊安撫司,以轉運副使孫羲叟為安撫使。高公老妻不辱而死,詔贈節義族姬。
加遹龍圖閣直學士、熙河蘭湟經略安撫使。遹以疾請祠,不許。既入對,賜上舍出身,拜兵部尚書。遹與童貫有隙,力請去,以提舉醴泉觀兼詳定一司敕令。六年,出知成德軍,拜延康殿學士,賜其子永裔上舍出身、秘書省校書郎。
淶水人董才得罪亡命,因聚眾為賊,攻敗城邑,遼人不能制。中山帥府陰與才通,誘使來歸,才尋為遼所破,遂上書請取全燕以自效。王黼、童貫大喜,將許之,遹言不可。客或以沮朝廷密謀止遹,遹曰:「帥臣所部,封境雖異,事無異也。且論思獻納,侍從之職,遹今以侍從備帥臣,而真定、中山邊接,隙苟一開,吾境得無事乎?」疏奏,上然之,乃斥還才書。才窮蹙,轉入河東。詔以問遹,遹複具疏極論其害。洎遹徙熙州,黼等卒納才,又慮遹過闕入見有所陳,趣使便道赴鎮。諸蕃聞遹至,相賀曰:「吾父來,朝廷真欲無事矣!」爭出鋤耨,牛價為頓高。
時議更陝西大鐵錢,價與銅錢輕重等。遹上言曰:「銅重鐵輕,自然之理,今反其理,民誰信之?以人奪天,雖厲其禁,終不可行也。」居數月,以疾乞致仕,命提舉嵩山崇福宮。起知中山、順昌、應昌府。金人舉兵,召遹赴闕,尋卒。
永裔曆知眉州。言者論遹欺罔朝廷以軍功,永裔遂放罷。
論曰:夏人時蹈窾,逐之使出則已。章惇、蔡京故撓之用兵,塗邊人肝腦於地,以幸己功,不亦顛乎?諸蠻溪峒,茅瘴非人域,鴆虺與居,況無敢闖吾圉。京乃使祖道、張莊之徒鑿空為功,舉中國重貲,棄諸不毛,而文飾奸慝,鋪張表賀,徽宗亦偃然受其欺,好大黷武之心一侈,而燕朔之謀作矣。《詩》曰:「池之竭矣,不雲自頻;泉之竭矣,不雲自中。」徽之耗內貪外,馴召禍敗,跡所從來,此其本也。嗚呼,可不戒哉!
列傳第一百八
○郝質賈逵竇舜卿劉昌祚盧政燕達姚兕弟麟子雄古楊燧劉舜卿宋守約子球
郝質,字景純,汾州介休人。少從軍,挽強為第一。充殿前行門,換供奉官,為府州駐泊都監,主管麟府軍馬,與田朏將兵護軍須饋麟州,道遇西夏數千騎寇鈔,質先驅力戰,斬首、獲馬數百。又與朏行邊,至柏穀,敵塹道以阻官軍,質禦之於寒嶺下,轉鬥逐北,遂修復甯遠諸柵,以扼賊沖。宣撫使杜衍、安撫使明鎬連薦之,且條上前後功狀,超遷內殿承制、並代路都監。大名賈昌朝又薦為路鈐轄。
使討貝州,文彥博至,命部城西。回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藺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彥博將斬千,質趨至帳下曰:「千之去,質實使之,罪乃在質,願代千死。」彥博壯其義,兩釋之。質自此益知名。
賊平,遷六宅使,曆高陽關、定州、並代鈐轄,駐泊副都部署,龍神衛、捧日天武都指揮使,馬軍殿前都虞候,加領賀州刺史、英州團練、眉州防禦使。奉詔城豐州,進步軍副都指揮使、宿州觀察使。召還宿衛,改馬軍。英宗立,遷武昌軍節度觀察留後,加安德軍節度使,為殿前副指揮使。神宗立,易節安武軍,為都指揮使。元豐元年,卒,帝親臨其喪,贈侍中,諡曰武莊。
質禦軍有紀律,犯者不貸,而享犒豐渥,公錢不足,出己奉助之。平居自奉簡儉,食不重肉,篤于信義。田朏不振而死,為表揭前功,官其一孫。在並州,與朝士董熙善,約為婚姻。熙死,家貧無依,質已為節度使,竟以女歸董氏。自為官,不上伐閱,從微至貴,皆以功次遷雲。
賈逵,真定槁城人。隸拱聖為卒,至殿前班副都知,換西染院副使。從狄青征儂智高,戰於歸仁驛。既陳,青誓眾曰:「不待令而舉者斬!」時左將孫節戰死,逵為右將軍先鋒將,私念所部兵數困易衄,兵法先據高者勝,苟複待命而賊乘勝先登,吾事去矣。即日引軍趨山。既定,賊至,逵麾眾馳下,仗劍大呼,斷賊為二。賊首尾不相救,遂潰。逵詣青請罪,青拊其背勞謝之。邕州城空,青使逵入括公私遺墜,固辭。是時,將校多以搜城故匿竊金寶,獨逵無所犯。遷西染院使、嘉州刺史、秦鳳路鈐轄。
初,逵少孤,厚賂繼父,得其母奉以歸。至是,以母老辭,不許,而賜母冠帔。秦山多巨木,與夏人錯壤,逵引輕兵往採伐。羌酋馳至,畫地立表約決勝負。逵引弓連三中的,酋下馬拜伏,從逵取盈而歸。徙並代路,專主管麟府軍馬。熟戶散處邊關,苦於寇略,逵差度遠近,聚為二十七堡,次第相望,自是害乃息。畫鐵為的,激種豪使射,久皆成勁兵。一夕,烽火屢發,左右白當起,逵臥不應。旦而謂人曰:「此必妄也。脫有警,可夜出乎?」徐問之,果邊人燭遺物也。複徙秦鳳,去之十日,而代者郭恩敗。朝廷以逵為能,連擢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馬步殿前都虞候,曆涇原、高陽關、鄜延路副都總管,以利州觀察使入為步軍副都指揮使。
都城西南水暴溢,注安上門,都水監以急變聞。英宗遣逵督護,亟囊土塞門,水乃止。議者欲穴堤以泄其勢,逵請觀水所行,諭居民徙高避水,然後決之。軍校營城外者,每常朝,即未曉啟門鑰,或輟朝失報,啟鑰如平時。逵言:「禁城當謹啟閉,不宜憑報者。」乃冶鐵鑄「常朝」字,俾持以示信。
遷馬軍副都指揮使,複總鄜延兵。延州舊有夾河兩城,始,元吳入寇據險,城幾不能守。逵相伏龍山、九州台之間可容窺覘,請於其地築保障,與城相望,延人以為便。轉昭信軍節度觀察留後。逵言:「種諤處綏州降人於東偏,初雲萬三千戶,今乃千一百戶耳,逋逃之餘,所存才八百。蕃漢兩下殺傷,皆不啻萬計。自延州運粟至懷寧,率以四百錢致一石。而緣邊居人,壯者但日給一升,罔冒何至大半。諤徒欲妄興邊事以自為功,不可不察也。」元豐初,拜建武軍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請不俟郊赦賜三世官,神宗曰:「逵武人,能有念親之志,其特許之。」數月而卒,年六十九。贈侍中,諡曰武恪。
竇舜卿,字希元,相州安陽人。以蔭為三班奉職,監平鄉縣酒稅。有僧欲授以化汞為白金之術,謝曰:「吾祿足養親,不願學也。」辟府州兵馬監押。夏人犯塞,舜卿欲襲擊,舉烽求援于大將王凱,凱弗應。舜卿度事急,提州兵出戰,勝之。明日,經略使問狀,凱懼,要以同出為報。舜卿歡然相許,不自以為功。為青淄路都監。海盜行劫,執博昌鎮官吏,肆剽掠,舜卿募士三百,悉擒之。使契丹,主客馬祐言:「昔先公客省善射,君當傳家法。」置酒請射,舜卿發輒中。祐使奴持二弓示之,一挽皆折。
湖北蠻徭彭仕羲叛,徙為鈐轄,兼知辰州。建請築州城,不擾而辦。帥師取富州,蠻將萬年州據石狗崖。舜卿選壯卒奮擊,蠻矢石交下,卒蒙盾直前,發強弩射,萬年州斃於崖下,遂拔之。左右欲盡剿其眾,舜卿不許,曰:「仕羲願內附,特為此輩所脅,今死矣,何以多殺為?」引兵入北江,仕羲降。擢康州刺史,加龍神衛、捧日天武四廂指揮使、馬軍殿前都虞候,三遷邕州觀察使,曆邠甯環慶路副都總管。熙甯中,十上章求退,且丐易文階。改刑部侍郎,提舉嵩山崇福宮。以光祿大夫致仕,再轉金紫光祿大夫,卒,年八十八。諡曰康敏。
劉昌祚,字子京,真定人。父賀,戰沒於定川。錄為右班殿直,主秦州威遠砦。青唐聚兵井鹽,經年不散。昌祚奉帥命往詰之,諸酋曰:「聞漢家欲取吾鹽井。」昌祚曰:「國家富有四海,何至與汝爭此邪?」與酋俱來,犒賚之,歡然帥眾去。遷西路都巡檢。使遼還,神宗臨試馳射,授通事舍人。夏人寇劉溝堡,昌祚領騎二千出援。虜伏萬騎於黑山而偽遁,卒遇之,戰不解。薄暮,大酋突而前,昌祚抽矢,一發殪之,餘眾悉遁。帥李師中上其功曰:「西事以來,以寡抗眾,未有如昌祚者。」知階州,討平毋家等族,又平疊州。轉作坊使,為熙河路都監。
從王中正入蜀,破篳篥羌。加皇城使、榮州刺史、秦鳳路鈐轄,又加西上閣門使、果州團練使,知河州。元豐四年,為涇原副都總管。王師西征,詔與總管姚麟率蕃漢兵五萬,受環慶高遵裕節制。今兩路合軍以出,既入境,而慶兵不至。昌祚出胡盧川,次磨齊隘,夏眾十萬扼險不可前。昌祚挾兩盾先登,夏人小卻,師乘之,斬首千七百級。進次鳴沙川,取其窖粟,遂薄靈州。城未及闔,先鋒奪門幾入,遵裕馳遣使止之,昌祚曰:「城不足下,脫朝廷謂我爭功,奈何?」命按甲勿攻。是夕,慶兵始距城三十裏而軍,遇敵接戰,昌祚遣數千騎赴之。遲明,賊已退,遂謁遵裕,遵裕訝應援之緩,有誅昌祚意。既見,問下城如何,昌祚曰:「比欲攻城,以幕府在後未敢。前日磨齊之戰,夏眾退保東關,若乘銳破之,城必自下。」遵裕弗內,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囊傅壘,至旦入矣。」怒未解,欲奪其兵付姚麟,麟不敢受,乃已。明日,遣昌祚巡營,凡所得馬糧,悉為慶兵所取,涇師忿噪。遵裕圍城十八日,不能下,夏人決七級渠以灌遵裕師,軍遂潰。即南還,複命涇師為殿。昌祚手劍水上,待眾濟然後行,為虜所及,戰退之。至渭州,糧盡,士爭入,無複行伍,坐貶永興軍鈐轄。
明年,複徙涇原,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知延州。時永樂方陷,士氣不振,昌祚先修馬政,令軍中校技擊,優者乃給焉。自義合至德靖砦,綿互七百里,堡壘疏密不齊,烽燧不相應。昌祚度屯戍險易、地望遠近、事力強弱,立為定式,上諸朝。夏人寇塞門、安遠砦,拒破之,殺其統軍葉悖麻、咩吪埋二人,蓋始謀攻永樂者。圖其形以獻。帝喜,遣近侍勞軍。
哲宗立,進步軍都虞候、雄州團練使、知渭州,曆馬軍殿前都虞候。渭地宜牧養,故時弓箭手人授田二頃,有馬者複增給之,謂之「馬口分地」。其後馬死不補,而據地自若。昌祚按舉其法,不二年,耗為複初。又括隴山間田得萬頃,募士卒五千,別置將統之,勁悍出諸軍右。朝廷歸夏人四砦,昌祚以為不可。再遷殿前副都指揮使、冀州觀察使、武康軍節度使。卒,年六十八。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毅肅。
昌祚氣貌雄偉,最善騎射,箭出百步之外。夏人得箭以為神,持歸事之。所著《射法》行於世。
盧政,太原文水人。以神衛都頭從劉平與夏人戰延州。虜薄西南隅,兵不得成列,政引數騎挑戰,發伏弩二百射卻之。日且暮,政說平曰:「今處山間,又逼汙澤,宜速退保後山,須明決鬥;不然,彼夜出,乘高蹙我,何以禦之?」平不聽,遂敗。政脫身歸,黃德和誣平降賊,仁宗引政問狀,政言:「平被執,非降也。」因自陳失主將當死。帝義其言,赦之,以為供奉官、德州兵馬監押。預討貝州,率勇敢數百人,飛繯絓堞而登,守者莫能亢,大軍乘之以入。遷內殿承制。南征儂智高,亦有功。
曆秦鳳、高陽關都鈐轄。治平、熙寧中,為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三衛都虞候、副都指揮使,涇原、定州、並代、真定四路副都總管,累轉祁州團練、昌州防禦、黔州觀察使。拜武泰軍節度使,政時年七十三,氣貌不衰,侍立殿下,雖久無惰容,能上馬踴躍,觀者壯之。早朝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燕達,字逢辰,開封人。為兒時,與儕輩戲,輒為軍陳行列狀,長老異之。既長,容體魁梧,善騎射。以材武隸禁籍,授內殿崇班,為延州巡檢,戍懷寧砦。夏人三萬騎薄城,戰竟日不決,達所部止五百人,躍馬奮擊,所向披靡。擢鄜延都監,數帥兵深入敵境,九戰皆以勝歸。囉兀之棄走,遣達援取戍卒輜重,為賊所邀,且戰且南,失亡頗多。神宗以達孤軍遇敵,所全亦不為少,累遷西上閣門使、領英州刺史,為秦鳳副總管。討破河州羌,遂降木征。遷東上閣門使、副都總管,真拜忠州刺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郭逵招討安南,為行營馬步軍副都總管。入辭,神宗諭之曰:「卿名位已重,不必親矢石,第激勉將土可也。」達頓首謝曰:「臣得憑威靈滅賊,雖死何憚!」初度嶺,聞前鋒遇敵苦戰,欲往援,偏校有言當先為家計然後進者,達曰:「彼戰已危,詎忍為自全計。」下令敢言安營者斬。乃卷甲趨之,士皆自奮,傳呼太尉來,蠻驚潰,即定廣源。師次富良江,蠻艤鬥船于南岸,欲戰不得,達默計曰:「兵法致人而不致於人,吾示之以虛,彼必來戰。」已而蠻果來,擊之,大敗,乃請降。師還,拜榮州防禦使。以主帥得罪而獨蒙賞,乞同責,不聽。
元豐中,遷金州觀察使,加步軍都虞候,改馬軍,超授副都指揮使。以訓閱精整,除一子閣門祗候。數被詔獎,進殿前副都指揮使、武康軍節度使。哲宗立,遷為使,徙節武信。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毅敏。
達起行伍,喜讀書,神宗以其忠實可任,每燕見,未嘗不從容。嘗問:「用兵當何先?」對曰:「莫如愛。」帝曰:「威克厥愛可乎?」達曰:「威非不用,要以愛為先耳。」帝善之。
姚兕,字武之,五原人。父寶,戰死定川,兕補右班殿直,為環慶巡檢。與夏人戰,一矢斃其酋,眾潰,因乘之,遂破蘭浪。敵大舉寇邊,諸砦皆受圍。兕時駐荔原堡,先羌未至,據險張疑兵,伺便輒出。有悍酋臨陣甚武,兕前射中其目,斬首還,一軍歡呼。明日,來攻益急,兕手射數百人,裂指流血。又遣子雄引壯騎馳掩其後,所向必克。敵度不可破,乃退攻大順城。兕複往救,轉鬥三日,凡斬級數千,卒全二城。慶軍叛,兕以親兵守西關,盜眾不得入而奔。兕追及,下馬與語,皆感泣羅拜,誓無複為亂。
神宗聞其名,召入覲,試以騎射,屢中的,賜銀槍、袍帶。遷為路都監,徙鄜延、涇原。從攻河州,飛矢貫耳,戰益力。河州既得,又為鬼章所圍,兕曰:「解圍之法,當攻其所必救。」乃往擊隴宗,圍遂解。累遷皇城使,進鈐轄。從攻交阯有功,領雅州刺史。破乞弟,領忠州團練使,進副總管,遷東上閣門使,徙熙河。與種誼合兵討鬼章於洮州,破六逋宗城,夜斷浮橋,援兵不得度,遂擒鬼章。真拜通州團練使。卒于鄜延總管,贈忠州防禦使。
兕幼失父,事母孝,凡圖畫器用,皆刻「仇讎未報」字。力學兵法,老不廢書,尤喜顏真卿翰墨,曰:「吾慕其人耳。」弟麟,亦有威名,關中號「二姚」。子雄、古。
麟字君瑞,兄兕攻河州時,俱在兵間。中矢透骨,鏃留不去,以強弩出之,笑語自若。積功至皇城使,為秦鳳副總管。從李憲討生羌,擒泠雞樸。再轉東上閣門使、英州刺史。元豐西討,以涇原副總管從劉昌祚出戰,勝於磨移隘。轉戰向鳴沙,趨靈州,而高遵裕敗還,降為皇城使、永興軍路鈐轄,複為涇原副總管。夏人修貢,且乞蘭會壤土,麟言:「夏人囚其主,王師是征。今秉常不廢,即為順命,可因以息兵矣。獨蘭會不可與。願戒將帥飭邊備,示進討之形,以絕其望。」從之。督諸將討堪哥平,經略使盧秉上其功狀,賜金帛六百。
元祐初,擢成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曆步軍殿前都虞候、步軍馬軍副都指揮使。紹聖三年,以建武軍節度觀察留後出知渭州。安燾請留之,曾布曰:「臣嘗訪麟禦邊之策及熙河疆域,俱不能知。願加敕儆,使之盡力。」韓忠彥曰:「奏對語言,非所以責此輩。」哲宗乃留麟不遣。尋拜武康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王贍取青唐,麟以為朝廷討伐方息肩,奈何複生此大患。已而贍果敗。徽宗立,進都指揮使,節度建雄、定武軍,檢校司徒。卒,帝詣其第臨奠,贈開府儀同三司。
麟為將沈毅持重,不少縱舍。宿衛士嘗犯法,詔釋之,麟杖之於庭而後請拒詔之罪,故所至肅然。
明年,虜攻平夏,勢銳甚,城幾不守。雄與弟古合兵卻之。徙知會州,領熙河鈐轄。王贍略地青唐,羌人攻湟、鄯,詔雄與苗履援之。邈川方急,雄適至,羌望見塵起,驚而潰。圍既解,遂趨鄯州,履後期乃至,贍言蘭溪宗有遺寇,宜悉蕩平之。履即往,雄諫不聽,戒所部嚴備以待。俄而履師退,賊追及,雄整眾迎擊,破之,獻馘二千。哲宗遣中使持詔勞問,徙河州。種朴戰沒,王贍軍陷敵中,雄自鄯至湟,四戰皆捷,拔出之。遂築安鄉關,夾河立堡,以護浮梁,通湟水漕運,商旅負販入湟者,始絡繹於道。加複州防禦使。
建中靖國初,議棄湟州,詔訪雄利害。雄以為可棄,遂以賜趙懷德,徙雄知熙州,進華州觀察使。蔡京用王厚複河湟,治棄地罪,停雄官,光州居住。三年,得自便。後論為責輕,複竄金州。明年,乃聽歸。高永年死,西寧諸戍阻絕,起雄權經略熙河、安輯複新邊使。知滄州,加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複為熙州,遷安德軍節度觀察留後、步軍副都指揮使,拜武康軍節度使。召詣闕,為中太一宮使。引疾納節鉞,改左金吾衛上將軍,又以武康節知熙州。熙河十八年間更十六帥,唯雄三至,凡六年。未幾,以檢校司空、奉甯軍節度使致仕。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武憲。
古亦以邊功,官累熙河經略。靖康元年,金兵逼京城,古與秦鳳經略種師中及折彥質、折可求等俱勒兵勤王。時朝命種師道為京畿、河北路制置使,趣召之,師道與古子平仲先已率兵入衛。欽宗拜師道同知樞密院、宣撫京畿、河北、河東,平仲為都統制。上方倚師道等卻敵,而種氏、姚氏素為山西巨室,兩家子弟各不相下。平仲恐功獨歸種氏,忌之,乃以士不得速戰為言,欲夜劫斡離不營。謀泄,反為所敗。
既而議和,金兵退,詔古與種師中、折彥質、範瓊等領兵十余萬護送之。粘罕陷隆德府,以古為河東制置,種師中副之。古總兵援太原,師中援中山、河間諸郡。粘罕圍太原,內外不相通。古進兵複隆德府、威勝軍,厄南北關,與金人戰,互有勝負。太原圍不解,詔古與師中掎角,師中進次平定軍,乘勝複壽陽、榆次等縣。朝廷數遣使趣戰,師中約古及張灝兩軍齊進,而二人失期不至。師中回趨榆次,兵敗而死。金人進兵迎古,遇於盤陀,古兵潰,退保隆德。詔以解潛代之。古之屯威勝軍也,帳下統制官焦安節妄傳寇至以動軍情,既又勸古遁去,故兩郡皆潰。李綱召安節,斬于瓊林苑。中丞陳過庭奏古罪不可恕,詔安置廣州。
楊燧,開封人。善騎射,應募隸軍籍,從征貝州,穴城以入。賊平,功第一,補神衛指揮使。又從征儂智高,接戰,手殺數十人,眾乘之而捷。擢萬勝都指揮使,遷榮州團練使、京城左廂巡檢。救濮宮火,英宗識其面,及即位,以為鄧州防禦使、步軍都虞候。曆環慶、涇原、鄜延三路副都總管,至馬軍副都指揮使,由容州觀察使拜寧遠軍節度、殿前副都指揮使。卒,贈侍中,諡曰莊敏。
燧初穴貝州城時,為叛兵所傷,同行卒劉順救之得免。及貴,順已死,訪恤其家甚至。故人妻子貧不能活者,一切收養之。人推其義。
劉舜卿。字希元,開封人。父鈞,監鎮戎兵馬,慶曆中,與子堯卿戰死于好水。舜卿年十歲,錄為供奉官,曆昌州駐泊都監。諭降瀘水蠻八百人,誅其桀鼇驁者。知水洛城。
神宗經略西邊,近臣薦其能,召問狀,對曰:「自元昊稱臣,秦中不復戒嚴。今宜先自治。」帝善之,命訓京東將兵。一年,入閱於內殿,帝歎曰:「坐作有度,其可用也。爾無忘世讎,勉思忠孝,期以盡敵。」舜卿泣謝,即日加通事舍人。
環慶有警,詔帥長安兵赴之,乃單騎馳往慶州,至則難已解。知原州,改秦鳳鈐轄。襲擊西市城,先登有功,遷皇城副使。久之,知代州,加客省副使。遼遣諜盜西關鎖,舜卿密易舊鑰鐍而大之。數日,虜以鎖來歸,舜卿曰:「吾未嘗亡鎖也。」引視,納之不能受,遂慚去,誅諜者。
轉西上閣門使、知雄州。始視事,或告契丹遊騎大集,請甲以俟,舜卿不為動,乃妄也。契丹系州民,檄索之,不聽。會有使者至,因捕取其一以相當,必得釋乃遣。在雄六年,恩信周浹。
元祐初,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高州刺史、知熙州。夏人聚兵天都,連西羌鬼章青宜結,先城洮州,將大舉入寇,舜卿欲乘其未集擊之,會諸將議方略。使姚兕部洮西,領武勝兵合河州熟羌搗講珠城,遣人間道焚河橋以絕西援;種誼部洮東,由哥龍谷宵濟邦金川,黎明,至臨洮城下,一鼓克之,俘鬼章並首領九人,斬馘數千計。遷馬軍都虞候,再遷徐州觀察使、步軍副都指揮使、知渭州。召還宿衛,未上道,卒,贈奉國軍節度使,諡曰毅敏。
舜卿知書,曉吏事,謹文法,善料敵,著名北州。
宋守約,開封酸棗人。以父任為左班殿直,至河北緣邊安撫副使,選知恩州。仁宗諭以亂後撫禦之意,對曰:「恩與他郡等耳,而為守者猶以反側待之,故人心不自安。臣願盡力。」徙益州路鈐轄,累遷文州刺史、康州團練使、知雄州,曆龍神衛、捧日天武都指揮使,馬步殿前都虞候。
入宿衛,遷洋州觀察使。衛兵以給粟陳嘩噪,執政將付有司治,守約曰:「禦軍安用文法!」遣一牙校語之曰:「天子太倉粟,不請何為?我不貸汝。」眾懼而聽命。進步軍副都指揮使、威武軍留後。神宗以禁旅驕惰,為簡練之法,屯營可並者並之。守約率先推行,約束嚴峻,士始怨終服。或言其持軍太急,帝密戒之,對曰:「臣為陛下明紀律,不忍使恩出於臣,而怨歸陛下。」帝善之,欲擢置樞府,宰相難之,乃止。故事,當郊之歲,先期籍士卒之兇悍者,配下軍以警眾,當受糧而倩人代負者罰,久而浸弛,守約悉舉行之。所居肅然無人聲,至蟬噪於庭亦擊去,人以為過。蒞職十年卒,年七十一。贈安武軍節度使,諡曰勤毅。
子球,以蔭幹當禮賓院。條秦、川券馬四弊,群牧使用其議,馬商便之。再使高麗,密訪山川形勢、風俗好尚,使還,圖紀上之,神宗稱善,進通事舍人。帝崩,告哀契丹,至,則使易吉服,球曰:「通和歲久,憂患是同,大國安則為之。」契丹不能奪。積遷西上閣門使、樞密副都承旨。為人謹密,朝日所聞上語,雖家人不以告。卒於官。
論曰:自郝質至宋守約,皆恂直忠篤,為一時名將。遭世承平,邊疆少警,擁節旄,立殿陛,高爵重祿,以壽考終,宜也。姚氏世用武奮,兕與弟麟並有威名,關中號「二姚」。兕之子雄,亦以戰功至節度使,而古竟以敗貶,其才否可見已。
列傳第一百九
○苗授子履王君萬子贍
張守約王文郁周永清劉紹能王光祖李浩和斌子詵
劉仲武曲珍劉闃郭成賈岩張整張蘊王恩楊應詢趙隆
苗授,字授之,潞州人。父京,慶曆中,以死守麟州抗元昊者也。少從胡翼之學,補國子生,以蔭至供備庫副使。
王韶取鎮洮,授為先鋒,破香子城,拔河府。羌雖敗,氣尚銳,輒圍香子以迎歸師。韶遣將田瓊救之,瓊死,乃簡騎五百屬授,授奮擊敗之。休士二日,羌複要于架麻平,注矢如雨,眾懼,授令曰:「第進毋恐!氈牌數百且至。」行前者傳呼,羌驚亂。力戰數十,斬首四千級。又破之于牛精穀,取珂諾城,盡得河湟地。
知德順軍,三遷西上閣門使。鬼章寇河州,詔授往,一戰克撒宗,論功第一,遂知州事。加四方館使、榮州刺史。從燕達取銀川,降木征,獻之京師,加引進使、果州團練使、涇原都鈐轄。
召使契丹,神宗勞之曰:「曩香子之役,非汝以寡擊眾,幾敗吾事。」以為秦鳳副總管,徙熙河,複知河州。副李憲討生羌於露骨山,斬首萬級,獲其大酋泠雞樸,羌族十萬七千帳內附,威震洮西。拜昌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徙知雄州、熙州。
元豐西討,授出古渭取定西,蕩禹臧花麻諸族,降戶五萬。城蘭州,遇賊數萬于女遮谷,登山逆戰,敗退伏壘中,半夜遁去。授逾天都山,焚南牟,屯沒煙,凡師行百日,轉鬥千里,始入塞。
授遇事持議不苟合。初在德順,或議城篯南,授曰:「地阻大河,糧道不濟,非萬全計也。」役即止。師征靈武,詔令援高遵裕,即條上進退利害甚切。曆進步軍副都指揮使、威武軍節度觀察留後。元祐三年,遷武泰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逾歲,以保康節度知潞州,提舉上清太平宮,複使殿前,薨,年六十七,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莊敏。子履。
履束發從戎。授之降木征也,履護送至京,得閣門祗候。曆熙、延、渭、秦四路鈐轄,知鎮戎軍。及其父時,已官四方館使、吉州防禦使矣,以事竄房州,起為西上閣門副使、熙河都監。又責右清道率府率,監峽州酒稅。元符初,悉還其官,以熙河蘭會都鈐轄知蘭州。
詔同王贍取青唐,與姚雄合兵討峗羌篯羅結。贍將李忠戰敗,羅結大集眾,宣言欲圍青唐。履、雄將至,羌列陣以待,勢甚盛。履叱軍士納弓于鞬,拔刀而入。羌怙巢穴殊死鬥,梟將陳迪、王亨輩皆反走,履獨駐馬不動。有酋青袍白馬突而前,手劍擊履,帳下王拱以弓格之,僅免。複繞出履背,欲斷軍為二,別將高永年率所部力戰數十合,羌退,乘勝圍蘭宗堡,弗能拔。日暮,收兵入營,羌宵潰。明日,縱兵四掠,焚其族帳而還。
既而阿章叛,詔履與種樸過河討蕩,辭以兵少,樸遂陷。錄履前功,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成州團練使,知慶州,徙渭州,進捧日、天武都指揮使。是後史失其傳。子傅,在《叛臣傳》。
王君萬,秦州寧遠人。以殿侍為秦鳳指揮使。王韶開邊,青唐大酋俞龍珂歸國,獨別羌新羅結不從。經略使韓縝期諸將一月取之。君萬詐為獵者,逐禽至其居,稍相親狎,與同獵,乘間撾之,墜馬,斬首馳歸以獻。甫及一月,積功得閣門祗候。
王師定武勝,首領藥廝逋邀劫于闐貢物,帥師討焉。君萬出南山,履險略地。羌潛伏山谷間,忽一騎躍出,橫矛將及,君萬亟側身避之,回首奮擊,斬以徇。其眾驚號,相率聽命,所斬乃藥廝逋也。複破北關、南市,功最多,擢熙河路鈐轄,進領英州刺史、達州團練使,賜絹五百。
洮西羌叛,圍河州,君萬請于王韶,以為南撒宗城小而堅,強勇所聚,若並兵破之,圍當自解。韶用其計,圍果解。累官客省使,為副總管。坐貸結糴錢數萬緡,為轉運使孫迥所糾,貶秩一等。討西山、鐵城有功,複故官職。君萬怨孫迥,使番官木丹訟之,鞫于秦、隴,又貶為鳳翔鈐轄,籍家貲償逋,遂以憤卒。子贍。
贍始因李憲以進。立戰功,積官至皇城使,領開州團練使。元符中,知河州。熙帥鐘傅以冒白草原賞,獄治于秦,詔轉運使張詢諭諸將得自首。贍具伏詐增首級,因說詢雲:「青唐人有叛瞎征意,可取也。」詢信之,即具奏言已令贍結約起兵。誓宗與輔臣罪其狂妄專輒,亟罷詢,而命孫迥究實。獄上,奪贍十一官,猶令領州。
贍欲以功贖過,乃密畫取青唐之策,遣客詣章惇言狀。惇下其事于孫路,路以為可取。贍遂引兵趣邈川。路知贍狡獪難制,使總管王湣統軍,而以贍副。贍為前鋒度河,先下隴朱黑城。忌湣分其功,紿之曰:「晨食畢乃發。」湣信之。夜半,贍忽傳發。平明,入邈川,據府庫,徑上捷書,不以白軍府。湣過午始至,以事訴于路,路亦怒,顓以兵柄付湣,而留贍屯邈川。
宗哥酋舍欽腳求內附,贍遣裨將王詠享五千騎赴之。既入,而諸羌變,詠馳書告急,王厚使高永年救之,乃免。贍與湣交訟,又訴路指畫相違。惇主贍而不直路,曰:「首謀者贍也,路欲掩其功,故抑贍。」乃徙路河南,罷湣統制,以胡宗回為帥。
時瞎征已來降,青唐戍將惟心牟欽氈父子百余人在。贍不即取,二羌遂迎溪巴溫之子隴拶入守。始,孫路乞先全邈川及河南北諸城,然後進師。贍怨路,因言青唐不煩大兵可下,而路逗遛失機會。暨宗回至,乃雲夏人謀攻邈川,當為守備,青唐未可取。宗回責其反覆,日夜督出師,遣使威以軍法,且聲言欲使王湣代將。贍懼,急進攻隴拶及心牟等,皆出降。贍入據其城。詔建為鄯州,進贍四方館使、榮州防禦使、知州事。黃履謂賞薄,乃拜維州團練使,為路鈐轄。
贍縱所部剽敚,羌眾攜貳,心牟等結諸族帳謀複青唐,其在山南者先發。贍遣將李賓領二千騎掩襲心牟以下,自守西城與羌鬥。賓逾南山入保敦穀討蕩,羌戰敗奔北,四山皆空。贍戮心牟等九人,悉捕斬城中羌,積級如山。
初,贍諷諸酋籍勝兵者涅其臂,無應者。篯羅結請歸帥本路為唱,贍聽之去,遂嘯集外叛,以數千人圍邈川,夏眾十萬助之,城中危甚。苗履、姚雄來援,圍始解。已而王吉、魏釗、種樸相繼敗沒,將士奪氣。書聞,帝震駭,於是轉運使李譓、秦希甫劾贍盜取二城財物,因此致變;又殺心牟欽氈以滅口。曾布言贍創造事端以生邊害,萬死不塞責。詔貶右千牛將軍,房州安置。言者論之不已,熙河又奏青唐諸族怨贍入骨髓,日圖報復,樞密院乞斬贍以謝一方。詔配昌化軍,行至穰縣而縊。
崇甯初,蔡京入相,錢遹訟贍功;及王厚平鄯、廓,於是追贈保平軍節度觀察留後,除其子玨通事舍人。
張守約,字希參,濮州人。以蔭主原州截原砦,招羌酋水令逋等十七族萬一千帳。為廣南走馬承受公事,當儂寇之後,二年四詣闕,陳南方利害,皆見納用,歐陽修薦其有智略、知邊事,擢知融州。峒將吳儂恃險為邊患,捕誅之。修復薦守約可任將帥,為定州路駐泊都監,徙秦鳳。居職六年,括生羌隱土千頃以募射手,築硤石堡、甘穀城,第功最多。
夏人萬騎來寇,守約適巡邊,與之遇,不解鞍,簡兵五百逆戰,眾寡不侔,勢小卻。夏人張兩翼來,守約挺身立陣前,自節金鼓,發強弩殪其酋,敵遂退。
神宗開拓熙河,召問曰:「王韶能辦事否?」對曰:「以天威臨之,當無不濟;但董氈忠勤效順,恐不宜侵逼。」因請名古渭為軍,以根本隴右。帝從之,建為通遠軍。加通事舍人、熙河鈐轄,仍統秦鳳羌兵駐通遠。
河州羌率眾三萬屯於敦波,欲復舊地,守約度洮水擊破之,取窖粟食軍。羌老弱畜產走南山,左右欲邀之,雲可獲萬萬。守約曰:「彼非敢迎戰,逃死耳,輒出者斬!」鬼章圍岷州,守約提敢死士鳴鼓張幟高山上,賊驚顧而遁,遂知岷州,降其首領千七百人。遷西上閣門使、知鎮戎軍,徙環州。
慕家族頡佷難制,搖動種落,勒兵討擒之,余遁入夏國。守約駐師境上,檄取不置,居數日,械以來,斬於市。
從征靈武,至清遠軍,言于高遵裕曰:「此去靈州不三百里,用以前軍先出,直搗其城。今夏人以一方之力,應五路之師,橫山無人,靈州城中惟僧道數百。若裹十日糧,疾馳三日可至,軍無事矣。」又勸高遵裕令士眾護糧餉,以防抄掠,不聽,果以敗還。守約有捍海南咸平之功,亦不錄。
進為環慶都鈐轄、知邠州,徙涇原、鄜延、秦鳳副總管,領康州刺史。夏人十萬屯南牟,畏其名,引去。知涇州,涇水善暴城,每春必增治堤堰,費不貲。適歲饑,罷其役。或曰:「如水害何?」守約曰:「歉歲勞民,甚於河患,吾且徐圖之。」河神祠故在南壖,禱而遷諸北,以殺河怒。一夕雷雨,明日,河徙而南,其北遂為沙磧。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召還,道卒,年七十五。
守約典七州,皆有惠愛可紀。神宗嘗謂武臣可任者,以燕達、劉昌祚、姚麟、王崇極、劉舜卿等對,其後皆為名將,時稱知人。
王文郁,字周卿,麟州新秦人。以供奉官為府州巡檢。韓琦薦其材,加閣門祗候、麟府駐泊都監。
熙甯討夏國,文鬱敗之吐渾河。其將香崖夜遣使以劍為信,欲舉眾降,許之。旦而至,與偕行,眾情忽變,噪以出。文鬱擊之,追奔二十裏。據險大戰,矢下如雨,文郁徐引度河,謂吏士曰:「前追強敵,後背天險,韓信驅市人且破趙,況爾曹皆百戰驍勇邪?」士感奮進擊,夏人大潰,降其眾二千。遷通事舍人。夏人逾屈野河,掠塞上,文郁追至長城阪,盡奪所掠而還。
神宗召見,問曰:「向者招納香崖,群議不一,其為朕言之。」對曰:「此乃致敵上策,恨未能,多爾。並邊生羌善馳突,識鄉導,儻能撫柔之,所謂以外夷而攻外夷也。」帝於是決意招納,多獲其用。知文郁善左射,並招其子弟閱肄殿庭,文鬱九發八中,詔官其二子。
知鎮戎、德順軍,預定洮、河,遷左騏驥副使、知麟州。夏眾踐稼,襲敗之,部使者劾為生事,奪郡印。
未幾,為熙河將。李憲討靈武,文鬱得羌戶萬余,遷路鈐轄。夏人圍蘭州,已奪兩關門,文鬱募死士夜縋而下,持短兵突賊,即掃營去。擢東上閣門使、知蘭州。諜知夏人將大入,清野以俟,果舉國趨皋蘭,文鬱乘城禦之,殺傷如積,圍九日而解,收其屍為京觀,加榮州團練使,以捧日、天武都指揮使為副都總管,以殿前都虞候知河州。築安西城、金城關,進秦州防禦、冀州觀察使。卒,年六十六。
周永清字肅之。世家靈州,州陷,祖美歸京師。永清以蔭從仕,宰相寵籍言其忠勇,加閣門祗候。押時服賜夏國,至宥州,夏人受賜不跪,詰之,恐而跪。遷通事舍人、渭州鈐轄。渭兵勁而陳伍不講,永清訓以李靖法。帥蔡挺嘉其整,圖上之,詔推于諸道。
知德順軍,夏眾入寇,擊擒其酋呂效忠。又募勇士夜馳百里,搗賊巢穴,斬首三百級,俘數千人,獲橐駝、甲馬萬計。城中無知者。並砦禁地三百里,盜耕不可禁,永清拓籍數千頃,置射士二千,聲聞敵廷。降者引入帳下,待之不疑。多得其死力。
徙秦鳳鈐轄、河北沿邊安撫副使、知代州。契丹無名求地,朝廷命韓縝分畫,永清貳焉,入對言:「疆境不可輕與人,臣職守土,不願行。」固遣之,複上章陳利害,竟以母病辭。曆高陽關、定州、涇原路鈐轄,知涇州、保州,又為定州路副總管,終東上閣門使。
劉紹能字及之,保安軍人。世為諸族巡檢,父懷忠,官內殿崇班、閣門祗候。元昊叛,厚以金幣及王爵招之,懷忠毀印斬使,洎入寇,力戰以死。錄紹能右班殿直,賜以名,為軍北巡檢。擊破夏右樞密院黨移賞糧數萬眾于順寧。夏人圍大順城,紹能為軍鋒,毀其柵,至奈王川,邀擊于長城嶺,熙寧中,又敗夏人於破囉川,皆策功最。累遷洛苑使、英州刺史、鄜延兵馬都監。舊制,內屬者不與漢官齒,至是,悉如之,仍以其子襲故職。
元豐西討,召詣闕,神宗訪以計,對曰:「師旅遠征,儲偫不繼為大患。若俟西成後,因糧深入,乃可以得志。」帝以為然,命統兩軍進討。紹能世世邊將,為敵所忌,每設疑以間之。帝獨明其不然,手詔雲:「紹能戰功最多,忠勇第一,此必夏人畏忌,為間害之計耳。」紹能捧詔感泣。嘗坐讒逮對,按驗卒無實。守邊圉四十七年,大小五十戰,以皇城使、簡州團練使卒。
王光祖,字君俞,開封人。父珪,為涇原勇將,號「王鐵鞭」,戰死好水川。錄光祖為供奉官、閣門祗候。
熙寧中,同提點河北刑獄,改沿邊安撫都監,進副使。界河巡檢趙用擾北邊,契丹以兵數萬壓境,造浮橋,如欲度者。光祖在舟中,對其眾盡徹戶牖。或謂:「契丹方陣,而以單舟臨之,如不測何?」光祖曰:「彼所顧者,信誓也;其來,欲得趙用耳。避之則勢張,吾死不足塞責。」已而契丹欲相與言,光祖即命子襄往。兵刃四合,然語唯在用,襄隨機折塞之。其將蕭禧遽揮兵去,且邀襄食,付所戴青羅泥金笠以為信,即上之。時已有詔罷光祖矣。吳充曰:「向非光祖以身對壘,又使子冒白刃取從約,則事未可知。宜賞而黜,何以示懲勸?」乃除真定鈐轄。
徙梓夔。渝獠叛,詔熊本安撫,而命內藏庫使楊萬、成都鈐轄賈昌言、梓夔都監王宣與光祖同致討,皆受本節度。本疑光祖不為用,分三道進師,使光祖將後軍,出黃沙坎。比發,日已暮,士以杖索塗,相挽而前,夜半,抵絕頂。質明,獠望見,大駭,一鼓而潰。萬等困於松谿,又亟往援。出石門,敓其險,促黔兵先登襲賊,賊舍去。光祖夜泊松嶺上,旦始遇萬等,與俱還。本愧謝,上其功第一。
吐蕃圍茂州,光祖領兵三千,會王中正破雞宗關,賊據石鼓村,扼其半道。中正召諸將問計,光祖獨請行。既抵石鼓,擇銳兵分襲吐蕃背,出其不意,皆驚遁,遂會中正於茂。
瀘夷乞弟殺王宣,詔從韓存寶討之,軍于梅嶺。夷數萬眾出駐落個棧,欲老我師。霖雨不止,光祖勸存寶早決戰。不聽。林廣至,複從征,蕩其巢窟。積功至四方館使、知瀘州。置瀘南安撫使,俾兼領,邊事聽顓決。遷客省使、嘉州刺史。曆涇原、河東、定州路副總管,卒。
李浩,字直夫,家本綏州,徙西河。浩務學,通兵法,以父定蔭,從軍破儂智高。韓絳城囉兀,領兵戰賞堡嶺川,殺大首領訛革多移,斬首千三百餘級。積官供備庫副使、廣西都監。
裒西北疆事著《安邊策》,謁王安石。安石言之神宗,召對,改管幹麟府兵馬。未行,又從章惇于南江,引兵由三路屯鎮江,入遂州,討舒光貴,破盈口柵,下天府,會於洽州,入懿州。蠻酋田元猛、元哲合狤狑拒官軍,浩分兵擊之,殺狤狑,降元猛、元哲,遂城懿州。進討黔江蠻,複城黔江。惇上其功,謂不當與他將比,擢引進副使、熙河鈐轄。
李憲討山后羌,浩將右軍至合龍嶺會戰,遣降羌乞嘊輕騎突敵帳,俘其酋冷雞朴、李密撒,馘三千。遷東上閣門使,為副總管、知河州、安撫洮西。五路大舉,浩將前軍,複蘭州。遷引進使、隴州防禦使、知蘭州兼熙河、涇原安撫副使。坐西關失守及報上不實,再貶秩。旋以戰吃囉、瓦井連立功,複之。
哲宗即位,拜忠州防禦使、捧日天武都指揮使、馬軍都虞候,進黔州觀察使,曆鄜延、太原、永興、環慶路副都總管,再知蘭州。卒,贈安化軍留後。
和斌,字勝之,濮州鄄城人。選隸散直,為德順軍指揮使,凡五年,數捍敵,被重創十餘。知軍事劉兼濟以兄平敗沒,執送京師,並逮其家。斌慰安調護,為寓金帛他所,密告兼濟勿以家為恤。平冤既伸,兼濟獲免,家賴以全。定川之役,將曹偀喪所乘馬,斌輟騎與之,且戰且行,與俱免。
狄青南征,使部騎兵為前鋒。青駐賓州十日以怠寇,既乃倍道兼行。斌以兵疲於險,利在速戰,即日度關。鏖賊歸仁驛,孫節死,斌引騎血戰,繞出賊後,遂敗之。師還,張破賊陳形於殿廷,仁宗拊勞,擢文思副使、權廣西鈐轄。改秦鳳,廣西以蠻事乞留,秦州亦請之,詔留廣西。
累歲,徙涇原。召對,議者謂交州可取,斌盛言有害無益,願戒邊臣無妄動。神宗歎曰:「卿質直如此,乃知兩路爭卿,為不誣矣。」進帶禦器械。渭部饑,帥王廣淵命吏賑給,斌曰:「救之無術,是殺之耳。」廣淵以委斌,斌擇地營居,養視有法,所活以萬數。
安南入寇,複徙廣西。累遷皇城使、昭州刺史。撫水蠻羅世念犯宜州,守將戰死。斌提步騎三千進討,方暑,晝夜趣兵,至懷遠寨,曰:「此要害之地,得之則生。」或曰:「奈何背龍江邪?」笑曰:「是所以生也。」因示弱驕之,蠻果大至,斌選將迎敵,戒以遇之則走,誘至平阪,列八陣以待之。張疑兵左右山上,蠻登嶺望見,始大驚。斌分騎翼其旁,自被甲步出,為眾士先,殊死戰。蠻大敗,世念率酋黨四千八百內附。遂以榮州團練使知宜州,遷西上閣門使、知邕州,以老請還,除高陽關副總管,曆永興軍路。召拜龍、神衛四廂都指揮,至步軍都虞候,卒,年八十。贈寧州防禦使。
斌老於為將,以恩信得邊人心,嶺南珍貨,一無所蓄。邊吏欲希功造事,皆憚不敢發;或巧為諜報啟釁,亦必折其奸謀。故所至無事,士大夫稱之。
子詵,以蔭為河北副將,累官至右武大夫、威州刺史、知雄州。上制勝強遠弓式,能破堅于三百步外,邊人號為「鳳凰弓。」進相州觀察使。在雄十年,頗能偵敵。童貫攻燕,召詵計事,悅之。分麾下兵俾以副統制,從種師道軍于白溝,旬有二日而退。追兵至,北風,大雨雹,師不能視。契丹以背盟譙責,薄暮,始得還。於是貫以契丹尚盛未可圖,劾詵覘候不實,貶濠州團練副使,筠州安置。
詵始興取燕之謀,見事勢浸異,則又以為不宜取,故平燕肆赦,獨不得還。後複官,卒。
劉仲武,字子文,秦州成紀人。熙寧中,試射殿庭異等,補官。數從軍,累轉禮賓使,為涇原將。夏人謀犯天聖砦,渭帥檄諸將會兵,約曰:「過某日賊不至,即去。」仲武諜得的期,乞緩分屯。帥不樂,但留一將及仲武軍,如期而敵至,力戰卻之。遷皇城使、熙河都監。複湟州,進東上閣門使、知河州。
吐蕃趙懷德、狼阿章眾數萬叛命,仲武相持數日,潛遣二將領千騎扣其營,戒曰:「彼出,勿與戰,亟還,伏兵道左。」二將還,羌果追之,遇伏大敗,斬首三千級,複西寧州。未幾,懷德、阿章降。累進客省使、榮州防禦使。
副高永年西征。仲武欲持重固壘,永年易賊輕戰,遂大敗。仲武引咎自劾,坐流嶺南。命未下,與夏人戰,傷足。朝廷閔之,貸其罰,以為西寧都護。
童貫招誘羌王子臧征僕哥,收積石軍,邀仲武計事。仲武曰:「王師入,羌必降;或退伏巢穴,可乘其便。但河橋功力大,非倉卒可成,緩急要預辦耳。若稟命待報,慮失事機。」貫許以便宜。僕哥果約降,而索一子為質。仲武即遣子錫往,河橋亦成。仲武帥師渡河,挈與歸。貫掩其功,仲武亦不自言。徽宗遣使持錢至邊,賜獲王者。訪得仲武,召對,帝勞之曰:「高永年以不用卿言失律,僕哥之降,河南綏定,卿力也。」問幾子,曰:「九人。」悉命以官,錫閣門祗候。
仲武知西寧州,徙渭州,召為龍、神衛都指揮使,複出熙州、秦州,遷步軍副都指揮使。熙帥劉法死,又以熙、渭都統制攝之。曆拜徐州觀察使、保靜軍承宣使、瀘川軍節度使。以老,提舉明道宮,再起為熙州。卒於官,年七三。贈檢校少保,諡曰威肅。子錡,別有傳。
曲珍,字君玉,隴幹人,世為著姓。寶元、康定間,夏人數入寇,珍諸父糾集族党禦之,敵不敢犯。於是曲氏以材武長雄邊關。
珍好馳馬試劍,嘗與叔父出塞游獵,猝遇夏人,陷其圍中。馳擊大呼,眾披靡,得出,顧叔不至,複持短兵還決鬥,遂俱脫。秦鳳都鈐轄劉溫潤奇其材,一日,出寶劍令曰:「能射一錢于百步外者,與之。」諸少年百發不能中,珍後至,一矢破之。從溫潤城古渭,與羌戰,先登陷陳。為綏德城監押,提孤軍拒寇,斬其大酋,加閣門祗候。有功洮西,遷內殿崇班。
郭逵、趙禼南征,為第一將。進自右江,撫接廣源三州十二縣,降偽守已下百六十人,老稚三萬六千口。是行也,功最諸將,遷西染院使。得疾,輿還京師,神宗遣使臨問,少間,令入對。珍念二帥不和睦,上問必及之,言之必形曲直,將何以對,乃以余疾未平為解。帝複使獎勞,賜之弓劍、鞍勒,命有司蠲其鄉徭斌,擢鄜延鈐轄,進副總管。
從種諤攻金湯、永平川,斬二千級。累遷客省使,拜懷州防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徐禧城永樂,珍以兵從。版築方興,羌數十騎濟無定河覘役,珍將追殺之,禧不許。諜言夏人聚兵甚急,珍請禧還米脂而自居守。明日果至,禧複來,珍曰:「敵兵眾甚,公宜退處內柵,檄諸將促戰。」禧笑曰:「曲侯老將,何怯邪?」夏兵且濟,珍欲乘其未集擊之,又不許。及攻城急,又勸禧曰:「城中井深泉嗇,士卒渴甚,恐不能支。宜乘兵氣未衰,潰圍而出,使人自求生。」禧曰:「此城據要地,奈何棄之?且為將而奔,眾心搖矣。」珍曰:「非敢自愛,但敕使、謀臣同沒於此,懼辱國耳。」數日城陷,珍縋而免,子弟死者六人。亦坐貶皇城使。帝察其無罪,諭使自安養,以圖後效。
元祐初,為環慶副總管。夏人寇涇原,號四十萬,珍搗虛馳三百里,破之曲律山,俘斬千八百人,解其圍。進東上閤門使、忠州防禦使。卒,年五十九。珍善撫士卒,得其死力。雖不知書,而忠樸好義,本於天性。
劉闃,字靜叔,青州北海人。以拳力為軍校,從延州軍出塞遇敵,矢貫左耳,戰不顧,眾服其勇。從文彥博討貝州,次城下,攀壘欲登,賊以曲戟鉤其甲,闃裂之而墜。議者欲穿地道入,闃曰:「穴地積土,賊且知之。城瀕河,若晝囊土而夜投諸河,宜無知者。」彥博以為然。穴成,闃持短兵先入,眾始從,遂登陴,引繩而上,遲明,師畢入。貝州平,功第一,擢虎翼指揮使。累遷宣武神衛都指揮使、昭州刺史、辰州團練使。
韓絳宣撫陝西,詔闃自河東為犄角。至鐵冶溝,夏人大集。眾懼,闃自殿后,率銳驍搏戰,飛矢蔽體不為卻,敵解去。
為冀州駐泊總管。河水漲,堤防墊急,闃請郡守開青楊道口以殺水怒,莫敢任其責。闃躬往浚決,水退,冀人賴之。以左金吾大將軍致仕。卒,年八十五。
郭成,字信之,德順中安堡人也。從軍,得供奉官。王師趨靈武,成將涇原兵擊破夏人於漫移隘。至城下,有羌乘白馬馳突陣前,大將劉昌祚曰:「誰能取此者?」成躍馬梟其首以獻,進秩四等。
朝廷築平夏城,置將戍之,又環以五砦。渭帥章楶問可守者于諸將,皆曰:「非郭成不可。」遂使往守。夏人恚失地,空國入爭,謀曰:「平夏視諸壘最大,郭成最知兵。」遂自沒煙峽連營百里,飛石激火,晝夜不息。成與折可適議乘勝深入,以萬騎異道並進,遂俘阿埋、都逋二大酋。捷聞,進雄州防禦使、涇原鈐轄。徽宗詔諸軍並力築綏戎、懷戎二堡,成獨當合流之役,暴露雪中,感疾卒。帝悼之甚,賻以金帛,官其子婿。
成輕財好施,名震西鄙。既沒,廉訪使者王孝謁白於朝,帝手書報曰:「郭成盡忠報國,有功於民,宜載祀典。」榜其廟曰「仁勇」雲。子浩,紹興中為西邊大將,至節度使。
賈岩,字民瞻,開封人。少時,善騎射,喟然歎曰:「大丈夫生世,要當自奮,揚名顯親可也。」遂起家從戎。神宗選材武,以為內殿承制、慶州荔原堡都監。
林廣討瀘夷,辟將前鋒。又為河東將,敗西夏兵於明堂川。累功轉莊宅副使。遷路監。紹聖中,夏兵數萬圍麟州神堂砦甚急,岩以數百騎往援,令其下曰:「國家無事時,不惜厚祿養汝輩,正以待一旦之用耳。今力雖不敵,吾誓以死報!」眾感厲,即循屈野河行,且五裏,據北攔坡嶺上,一矢殪其酋,眾駭潰。哲宗嘉歎,賜以袍帶。知皇城使、威州刺史,遷路鈐轄。
岩在兵間二十年,在智略,能拊禦士卒,所鄉輒勝。時以良將入對,留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遷步軍都虞候、濠州團練使。卒,年五十二,贈雄州防禦使。
張整,字成伯,亳州贊阝陽人。初隸皇城司禦龍籍,補供奉官,為利、文州都巡檢使。邊夷歲鈔省地,吏習不與校,至反遺之物,留久乃去。整惡其貪暴無已,密募死士,時其來,掩擊幾盡。有司劾生事,神宗壯之,不問。
調荊湖將領,拓溪蠻地,築九城,董兵鎮守。又破蠻於大田,歲中三遷。犬吉狑萬眾乘舟屯托口,迫黔江城,時守兵才五百,人情大恐。整伏其半於托口旁,戒曰:「須吾旦度金鬥崖,舉幟,則噪而前。」及旦,率其半,縛艨艟,建旗鼓,溯流急趨。賊望見大笑。幟舉伏發,前後合擊,人人殊死鬥,蠻騰踐投江中,殺獲不可計。為廣西鈐轄,坐殺降徭,責監江州酒稅。複為涇原、真定、京東、環慶鈐轄。
整蒞軍嚴明,哲宗嘗訪於輔臣,召之對,擢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管幹馬軍司。卒,官至威州刺史。
張蘊,字積之,開封將家子也。從軍為小校,隸劉昌祚。至靈州,遇敵中矢,拔鏃複戰,以功賜金帶。從征安南,次富良江,諸將猶豫未進,蘊褰裳先濟,眾隨之。蠻遁走,使巫被發登崖為厭勝,蘊射之,應弦而斃,一軍歡噪。
曆京西、涇原將,知綏德、懷甯、順寧軍等六城,儲粟至三十萬斛。將兵取宥州,破夏人于大吳神流堆。宥州監軍引鐵騎數千趨松林堡,蘊諜知之,頓兵長城嶺以待,戒諸部曰:「賊遠來氣盛,少休必困,困而擊之,必捷。」果以勝歸。夏人寇順寧,蘊置伏狹中,約聞呼則起,俘斬數百十人,獲馬、械甚眾。累遷皇城使、榮州刺史、成州團練使、通州防禦使,開德、河陽馬步軍副總管。
顯肅皇后母自鄭氏再適蘊,徽宗屢欲以恩進其官,輒力辭不敢受,人以為賢。卒,年七十三,贈感德軍節度使,諡曰榮毅。
王恩,字澤之,開封人。以善射入羽林,神宗閱衛士,挽強中的,且偉其貌,補供備庫副使。為河州巡檢,夏羌寇蘭州,恩搏戰城下,中兩矢,拔去複鬥,意氣彌厲。遷涇原將。嘗整軍出萬惠嶺。士饑欲食,恩倍道兼行,眾洶洶。已而遇敵數萬,引兵先入壁,井灶皆具,諸將始服。羌扣壁願見,恩單騎徑出,遙與語,一夕,羌引去。
哲宗召見,語左右曰:「先帝時宿衛人,皆傑異如此。」留為龍、神衛都指揮使,遷馬軍都虞候。契丹使來,詔陪射,使者問:「聞涇原有王騎將,得無是乎?」應曰:「然。」射三發皆中,使以下相視皆歎息。
出為涇原副都總管,並護秦、渭、延、熙四路兵,城西安,築臨羌、天都十餘壘。羌圍平夏,諸校欲出戰,恩曰:「賊傾國遠寇,難以爭鋒,宜以全制其敝。彼野無所掠,必攜,攜而遇伏,必敗。」乃先行萬人設伏,羌既退師,果大獲。
徽宗立,以衛州防禦使徙熙河,改知渭州。括隱地二萬三千頃,分弓箭士耕屯,為三十一部,以省饋餉。邊臣獻車戰議,帝以訪恩,恩曰:「古有之,偏箱、鹿角,今相去益遠,人非所習,恐緩急難用。夫操不習之器,與敵周旋,先自敗耳。」帝善其對。遷馬步軍都指揮使、殿前都指揮使、武信軍節度使。
嘗汰禁卒數十人,樞密請命都承旨覆視,恩言:「朝廷選三帥,付以軍政,今去數十冗卒而不足信,即其他無可為者。」帝立為罷之。眷顧甚寵,賜居宅,又賜城西地為園囿。屬疾,以檢校司徒致仕。薨,年六十二,贈開府儀同三司。
楊應詢。字仲謀,章惠皇后族孫也。曆知信安保定軍、霸州。塘濼之間地沮洳,水潦易集,居人浮板以濟。應詢增堤防為長衢,浚其旁以泄流,民利賴之。為河北沿邊安撫使。徽宗以歸信、容城兩縣弓手為契丹所憚,欲增為千人,或恐生事,應詢曰:「吾欲備他盜,彼安能禁我?」卒增之。
知雄州,朝廷多取西夏地,契丹以姻婭為言,遣使乞還之,不得,擁兵並塞,中外恫疑。應詢曰:「是特為虛聲嚇我耳。願治兵積粟示有備,彼將聞風自戢。」明年,果還兵。複遣其相臣蕭保先、牛溫舒來請,詔應詢逆於境。既至,帝遣問所以來,應詢對:「願固守前議。」尋兼高陽關路鈐轄。
邊人捕得北盜呂懺兒,契丹謂略執平民,有詔使縱釋。應詢言:「吾知執盜耳,因其求而遂與之,是示以怯也。」不與。遂質我民,固索之。應詢以違詔貶秩,再遷洋州觀察使。入提舉萬壽觀。館契丹使,當賜柑而貢未至,有司代以他物,使不受,慶詢以言折之,乃下拜。複為定州、真定、大名副都總管。卒,年六十三,贈昭化軍節度使,諡曰康理。
趙隆,字子漸,秦州成紀人。以勇敢應募,從王韶取熙河。大將姚麟出戰,被重創,謂曰:「吾渴欲死,得水尚可活。」時已暮,有泉近賊營,隆獨身潛往,漬衣泉中。賊覺,隆且鬥且行,得歸,持衣裂水以飲麟,麟乃蘇。又從李憲破西市。師討鬼章,外河諸羌皆以兵應之。隆率眾先至,斧其橋,鬼章失援,乃成擒。
為涇原將,戰平夏川,功最多。崇寧中,鈐轄熙河兵,將前軍出邈川,預複鄯、廓。夏人寇涇原,詔熙河深入分其兵,無令專鄉東方。師至鐵山,隆先登,士皆殊死戰,夏人解去。召詣闕,徽宗慰勞之曰:「鐵山之戰,卿力也。」
童貫與論燕雲事,隆極言不可。貫曰:「君能共此,當有殊拜。」隆曰:「隆武夫,豈敢幹賞以敗祖宗二百年之好?異時起釁,萬死不足謝責。」貫知不可奪,白以知西寧州,充隴右都護。羌豪信服,十二種戶三萬六千,願屯內地。
帥劉法西討,隆以奇兵襲羌,羌潰,城震武。遷溫州防禦使,龍神衛、捧日天武都指揮使,仍為本道馬步副都總管。卒,贈鎮潼軍節度使,命詞臣制碑,帝篆額曰「旌忠」。
論曰:有國家者不可忘武備,故高祖以馬上得天下,而猶有「安得猛士守四方」之歎。然所貴為將領者,非取其武勇而已也,必忠以為主,智以為本,勇以為用,及其成功,雖有小大之殊,俱足以尊主庇民也。苗授策篯南之不可城,履不肯討阿章,永清不以地與敵,文鬱撫納香崖,紹能之忠勇,珍之忠樸好義,光祖、應詢明於料敵,守約及整禦眾嚴明,斌、浩之善戰,岩、恩之善射,闃之出則先登,入則殿后,其材雖殊,其可以任奔走禦侮之責於四境則一也。成以捍衛邊陲,服勤致死,明詔褒飭,廟食一方,宜哉。君萬挾誣報怨,贍狡譎喜功,國有常罰,父子謫死,亦宜也。詵首取燕,終變其說,既黜旋複,為失刑矣。至若仲武敗則引咎責己,勝則不自言功,隆不敢啟釁幹賞,蘊甘分而辭榮,有士君子之行焉,尤武士之所難能也。
列傳第一百一十
○趙挺之張商英兄唐英劉正夫何執中鄭居中張康國朱諤劉逵林攄管師仁侯蒙
趙挺之,字正夫,密州諸城人。進士上第。熙甯建學,選教授登、棣二州,通判德州。哲宗即位,賜士卒緡錢,郡守貪耄不時給,卒怒噪,持白梃突入府。守趨避,左右盡走。挺之坐堂上,呼問狀,立發庫錢,而治其為首者,眾即定。魏境河屢決,議者欲徙宗城縣。轉運使檄挺之往視,挺之雲:「縣距高原千歲矣,水未嘗犯。今所遷不如舊,必為民害。」使者卒徙之,財二年,河果壞新城,漂居民略盡。
召試館職,為秘閣校理,遷監察禦史。初,挺之在德州,希意行市易法。黃庭堅監德安鎮,謂鎮小民貧,不堪誅求。及召試,蘇軾曰:「挺之聚斂小人,學行無取,豈堪此選。」至是,劾奏軾草麻有雲「民亦勞止」,以為誹謗先帝。既而坐不論蔡確,通判徐州,俄知楚州。
入為國子司業,曆太常少卿,權吏部侍郎,除中書舍人、給事中。使遼,遼主嘗有疾,不親宴,使近臣即館享客。比歲享乃在客省,與諸國等,挺之始爭正其禮。
徽宗立,為禮部侍郎。哲宗祔廟,議遷宣祖,挺之言:「上于哲宗兄弟,同一世;宣祖未當遷。」從之。拜禦史中丞,為欽聖後陵儀仗使。曾布以使事聯職,知禁中密指,諭使建議紹述,於是挺之排擊元祐諸人不遺力。由吏部尚書拜右丞,進左丞、中書門下侍郎。時蔡京獨相,帝謀置右輔,京力薦挺之,遂拜尚書右僕射。
既相,與京爭雄,屢陳其奸惡,且請去位避之。以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留京師。乞歸青州,將入辭,會彗星見,帝默思咎徵,盡除京諸蠹法,罷京,召見挺之曰:「京所為,一如卿言。」加挺之特進,仍為右僕射。京在崇甯初,首興邊事,用兵連年不息。帝臨朝,語大臣曰:「朝廷不可與四夷生隙,隙一開,禍拿不解,兵民肝腦塗地,豈人主愛民恤物意哉!」挺之退謂同列曰:「上志在息兵,吾曹所宜將順。」已而京複相,挺之仍以大學士使佑神觀。未幾卒,年六十八。贈司徒,諡曰清憲。
張商英,字天覺,蜀州新津人。長身偉然,姿采如峙玉。負氣俶儻,豪視一世。調通川主簿。渝州蠻叛,說降其酋。辟知南川縣。章惇經制夔夷,狎侮郡縣吏,無敢與共語。部使者念獨商英足抗之,檄至夔。惇詢人才,使者以商英告,即呼入同食。商英著道士服,長揖就坐。惇肆意大言,商英隨機折之,落落出其上。惇大喜,延為上客。歸,薦諸王安石,因召對,以檢正中書禮房擢監察禦史。
台獄失出劫盜,樞密檢詳官劉奉世駁之,詔糾察司劾治。商英奏:「此出大臣私忿,願收還主柄,使耳目之官無為近臣所脅。」神宗為置不治。商英遂言奉世庇博州失入囚,因摭院吏徇私十二事,語侵樞臣,於是文彥博等上印求去。詔責商英監荊南稅,更十年,乃得館閣校勘、檢正刑房。商英嘗薦舒亶可用,至是,亶知諫院,商英以婿王溈之所業示之,亶繳奏,以為事涉幹請,責監赤岸鹽稅。
哲宗初,為開封府推官,屢詣執政求進。朝廷稍更新法之不便於民者,商英上書言:「'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今先帝陵土未幹,即議變更,得為孝乎?」且移書蘇軾求入台,其廋詞有「老僧欲住烏寺,呵佛罵祖」之語。呂公著聞之,不悅。出提點河東刑獄,連使河北、江西、淮南。
哲宗親政,召為右正言、左司諫。商英積憾元祐大臣不用己,極力攻之,上疏曰:「先帝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所建明,中書之所勘當,戶部之所行遣,百官之所論列,詞臣之所作命,無非指擿抉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于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青日明,誅賞未正,願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簽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遂論內侍陳衍以搖宣仁,至比之呂、武;乞追奪光、公著贈諡,僕碑毀塚;言文彥博背負國恩,及蘇軾、范祖禹、孫升、韓川諸人,皆相繼受譴。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觀望捭闔,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惇、燾交惡,商英欲助惇,求所以傾燾者。陽翟民蓋氏養子漸,先為祖母所逐,以家資屬其女,經元豐訴理不得直。商英論其冤,導漸使遮執政,及詣禦史府訐燾姻家與蓋女為道地。哲宗不直商英,徙左司員外郎。既,與漸交關事皆露,責監江寧酒。起知洪州,為江、淮發運副使,入權工部侍郎,遷中書舍人。謝表曆詆元祐諸賢,眾益畏其口。徽宗出為河北都轉運使,降知隨州。
崇甯初,為吏部、刑部侍郎,翰林學士。蔡京拜相,商英雅與之善,適當制,過為褒美。尋拜尚書右丞,轉左丞。複與京議政不合,數詆京「身為輔相,志在逢君。」禦史以為非所宜言,且取商英所作《元祐嘉禾頌》及《司馬光祭文》,斥其反覆。罷知亳州,入元祐黨籍。
京罷相,削籍知鄂州。京複相,以散官安置歸、峽兩州。大觀四年,京再逐,起知杭州。過闕賜對,奏曰:「神宗修建法度,務以去大害、興大利,今誠一一舉行,則盡紹述之美。法若有弊,不可不變,但不失其意足矣。」留為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頃之,除中書侍郎,遂拜尚書右僕射。京久盜國柄,中外怨疾,見商英能立同異,更稱為賢,徽宗因人望相之。時久旱,彗星中天,是夕,彗不見,明日,雨。徽宗喜,大書「商霖」二字賜之。
商英為政持平,謂京雖明紹述,但藉以劫制人主,禁錮士大夫爾。於是大革弊事,改當十錢以平泉貨,複轉般倉以罷直達,行鈔法以通商旅,蠲橫斂以寬民力。勸徽宗節華侈,息土木,抑僥倖。帝頗嚴憚之,嘗葺升平樓,戒主者遇張丞相導騎至,必匿匠樓下,過則如初。楊戩除節度使,商英曰:「祖宗之法,內侍無至團練使。有勳勞當陟,則別立昭宣、宣政諸使以寵之,未聞建旄鉞也。」訖持不下,論者益稱之。
然意廣才疏,凡所當為,先於公坐誦言,故不便者得預為計。何執中、鄭居中日夜釀織其短,先使言者論其門下客唐庚,竄之惠州。有郭天信者,以方技隸太史,徽宗潛邸時,嘗言當履天位,自是稍眷寵之。商英因僧德洪、客彭幾與語言往來,事覺,鞫於開封府。禦史中丞張克公疏擊之,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河南府,旋貶崇信軍節度副使,衡州安置。天信亦斥死。京遂複用。
未幾,太學諸生誦商英之冤,京懼,乃乞令自便。繼複還故官職。宣和三年卒,年七十九。贈少保。
商英作相,適承蔡京之後,小變其政,譬饑者易為食,故蒙忠直之名。靖康褒表司馬光、范仲淹,而商英亦贈太保。紹興中,又賜諡文忠,天下皆不謂然。兄唐英。
唐英字次功。少攻苦讀書,至經歲不知肉味。及進士第,翰林學士孫抃得其《正議》五十篇,以為馬周、魏元忠不足多。薦試賢良方正,不就。調穀城令。縣圃歲畦薑,貸種與民,還其陳,複配賣取息,銓曹指為富縣。唐英至,空其圃,植千株柳,作柳亭其中,聞者咨羨。
英宗繼大統,唐英上《謹始書》雲:「為人後者為子,懼他日必有引漢定陶故事以惑宸聽者,願杜其漸。」既而濮議果起。帝不豫,皇太后垂簾,又上書請立潁王為皇太子。神宗即位,知其人,擢殿中侍御史。入對,帝問何尚衣綠,對曰:「前者固得之,回授臣父。」帝嘉其孝,賜五品服。
帝方厲精圖治,急於用人,唐英言:「知江寧府王安石經術道德,宜在陛下左右。」又論宗室祿多費钜,宜以服為差殺;天下苦差役不均,盍思所以寬民力、代民勞者。其後略施行。帝方欲用之,以父憂去,未幾卒。
唐英有史材,嘗著《仁宗政要》、《宋名臣傳》、《蜀檮杌》,行於世。
劉正夫,字德初,衢州西安人。未冠入太學,有聲,與範致虛、吳材、江嶼號「四俊」。元豐八年,南省奏名在優選,而犯高魯王諱,凡五人皆當黜。宣仁後曰:「外家私諱頒未久,不可以妨寒士。」命置末級。久之,為太學錄、太常博士。母服闋,禦史中丞石豫薦之,召赴闕,道除左司諫。
時方究蔡邸獄,正夫入對,徽宗語及之,徐引淮南「尺布、鬥粟」之謠以對。帝感動,解散其獄,待蔡王如初。他日,謂正夫曰:「兄弟之間,人所難言,卿獨能及此,後必為公輔。」又言:「元祐、紹聖所修《神宗史》,互有得失,當折中其說,傳信萬世。」遂詔刊定,而以起居舍人為編修官。不閱月,遷中書舍人,進給事中、禮部侍郎。
蔡京據相位,正夫欲附翼之,奏言:「近命官纂錄紹述先志及施行政事,願得陳力其間。」詔俾閱詳焉。京罷,正夫又與鄭居中陰援京。京憾劉逵次骨,而逵善正夫,京雖賴其助,亦惡之。因章綖鑄錢獄辭及正夫,時使遼還,京諷有司追逮之。帝知其情,第貶兩秩。京又出之成都,入辭,留為翰林學士。京愈不能平,謀中以事。作春宴樂語,有「紫宸朝罷袞衣閑」之句,京党張康國密白帝曰:「袞衣豈可閑?」竟改龍圖閣直學士、知河南府。
召為工部尚書,拜右丞,進中書侍郎。太學諸生習樂成,京欲官之。正夫曰:「朝廷長育人材,規為時用,而使與伶官齒,策名以是,得無為士子羞乎?」東封儀物已具,正夫請間,力陳不可,帝皆為之止,益喜其不與京同。
政和六年,擢拜特進、少宰。才半歲,屬疾,三上章告老,除安化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致仕。病小愈,丐東歸,詔肩輿至內殿,長子皂民掖入坐。從容及燕雲事,曰:「臣起書生,軍旅之事未之學,然兩朝信誓之久,四海生靈之眾,願深留聖思。」明日,徙節安靜軍,起充中太一宮使,封康國公。將行,賜之詩及硯筆、圖畫、藥餌、香茶之屬甚厚。正夫獻詩謝,帝又屬和以榮其歸。至盱眙,病亟,命子弟作遺牘,自書「留神根本,深戒持盈」八字,遂卒,年五十六。贈太保,諡文憲,再贈太傅。
正夫由博士入都,馴致宰相,能迎時上下,持祿養權。性吝嗇,惟恐不足於財。晚年,築第杭州萬松嶺,以建閣奉禦書為名,悉取其旁軍營民舍,議者譏之。帝眷念不衰,以阜民為兵部侍郎;少子阜民,徽猷閣待制。
何執中,字伯通,處州龍泉人。進士高第,調台、亳二州判官。亳數易守,政不治。曾鞏至,頗欲振起之,顧諸僚無可仗信者,執中一見合意,事無纖钜,悉委以剸決。有妖獄久不竟,株連浸寢多。執中訊諸囚,聽其相與語,謂牛羊之角皆曰:「股」,扣其故,閉不肯言,而相視色變。執中曰:「是必為師張角諱耳。」即扣頭引伏。蔣之奇使淮甸,號強明,官吏望風震懾,見執中喜曰:「一州六邑,賴有君爾。」知海鹽縣,為政識後先,邑人紀其十異。
入為太學博士,以母憂去,寓蘇州。比鄰夜半火,執中方索居,遑遑不能去,拊柩號慟,誓與俱焚。觀者悲其孝而危其難,有頃火卻,柩得存。紹聖中,五王就傅,選為記室,轉侍講。端王即位,是為徽宗,超拜寶文閣待制,遷中書舍人、兵部侍郎、工部、吏部尚書兼侍讀。四選案籍,吏多藏於家,以舞文取賄。執中請置庫架閣,命官蒞之,是後六曹皆仿其法。
蔡京籍上書人為邪等,初無朝覲及入都之禁,執中申言之,且請任在京職秩者皆罷遣。辟雍成,執中請開學殿,使都人士女縱觀,大為士論所貶。
崇寧四年,拜尚書右丞。大觀初,進中書、門下侍郎,積官金紫光祿大夫。一意謹事京,三年,遂代為尚書左丞,加特進。制下,太學諸生陳朝老詣闕上書曰:「陛下知蔡京奸,解其相印,天下之人鼓舞,有若更生。及相執中,中外默然失望。執中雖不敢肆為非法若京之蠹國害民,然碌碌庸質,初無過人。天下敗壞至此,如人一身,髒府受沴已深,豈庸庸之醫所能起乎?執中夤緣攀附,致位二府,亦已大幸,遽俾之經體贊元,是猶以蚊負山,多見其不勝任也。」疏奏不省,而眷注益異。初,賜第信陵坊,以為淺隘,更徙金順坊甲第。建嘉會成功閣,帝親書钜額以示寵。
執中與蔡京並相,凡營立皆預議,略無所建明。及張商英任事,執中惡其出己上,與鄭居中合擠之。陳瓘在台州,執中起遷人石悈知州事,使脅取《尊堯集》,謀必死瓘,瓘不死,執中怒罷悈。
政和二年,大長公主喪,罷上元端門觀燈,執中言:「不宜以長主故閼眾情,願特為徙日,以昭與民同樂之意。」帝重逆其請,為申五日期。用提舉修《哲宗史紀》恩,加少保。入宴太清樓,錫白玉帶。會正宰相官名,轉少傅,為太宰;又遷少師,封榮國公。
執中輔政一紀,年益高。五年,臥疾甚,賜寬告。他日造朝,命止赴六參起居,退治省事。明年,乃乙太傅就第,許朝朔望,儀物廩稍,一切如居位時。入見,帝曰:「自相位致為臣,數十年無此矣。」對曰:「昔張士遜亦以舊學際遇,用太傅致仕,與臣適同。」帝曰:「當時恩禮,恐未必爾。」執中頓首謝。其在政府,嘗戒邊吏勿生事,重改作,惜人材,寬民力。雖居富貴,未嘗忘貧賤時。斥緡錢萬置義莊,以贍宗族。性複謹畏,至於迎順主意,贊飾太平,則始終一致,不能自克。
卒,年七十四。帝即幸其家,以不及視其病為恨,輟視朝三日,贈太師,追封清源郡王,諡曰正獻。
鄭居中,字達夫,開封人。登進士第。崇寧中,為都官禮部員外郎,起居舍人,至中書舍人、直學士院。初,居中自言為貴妃從兄弟,妃從蕃邸進,家世微,亦倚居中為重,由是連進擢。會妃父紳客祝安中者,上書涉謗訕,言者並及居中,罷知和州,徙潁州。明年,歸故官,遷給事中、翰林學士。大觀元年,同知樞密院。時妃寵冠後宮,於居中無所賴,乃用宦官黃經臣策,以外戚秉政辭。改資政學士、中太一宮使兼侍讀。
蔡京以星文變免,趙挺之相,與劉逵謀盡改京所為政。未幾,徽宗頗悔更張之暴,外莫有知者。居中往來紳所,知之,即入見言:「陛下建學校、興禮樂,以藻飾太平;置居養、安濟院,以周拯窮困,何所逆天而致威譴乎?」帝大悟。居中退語禮部侍郎劉正夫,正夫繼請對,語同。帝意乃複向京。京再得政,兩人之助為多。
居中厚責報,京為言樞密本兵之地,與三省殊,無嫌於用親。經臣方恃權,力抗前說,京言不效。居中疑不己援,始怨之,乃與張康國比而間京。都水使者趙霖得龜兩首于黃河,獻以為瑞。京曰:「此齊小白所謂'象罔',見之而霸者也。」居中曰:「首豈宜有二?人皆駭異,而京獨主之,殆不可測。」帝命棄龜金明池,謂「居中愛我」,遂申前命,進知院事。四年,京又罷。居中自許必得相,而帝覺之,不用。妃正位中宮,複以嫌,罷為觀文殿學士。
政和中,再知樞密院,官累特進。時京總治三省,益變亂法度。居中每為帝言,帝亦惡京專,尋拜居中少保、太宰,使伺察之。居中存紀綱,守格令,抑僥倖,振淹滯,士論翕然望治。丁母憂,旋詔起複。逾年,加少傅,得請終喪。服除,以威武軍節度使使佑神觀。還領樞密院,加少師。連封崇、宿、燕三國公。
朝廷遣使與金約夾攻契丹,複燕雲,蔡京、童貫主之。居中力陳不可,謂京曰:「公為大臣。國之元老,不能守兩國盟約,輒造事端,誠非妙算。」京曰:「上厭歲幣五十萬,故爾。」居中曰:「公獨不思漢世和戎用兵之費乎?使百萬生靈肝腦塗地,公實為之。」由是議稍寢。其後金人數攻,契丹日蹙,王黼、童貫復議舉兵,居中又言:「不宜幸災而動,待其自斃可也。」不聽。燕山平,進位太保,自陳無功,不拜。
入朝,暴遇疾歸舍,數日卒,年六十五。贈太師、華原郡王,諡文正。帝親表其隧曰:「政和寅亮醇儒宰臣文正鄭居中之墓。」
居中始仕,蔡京即薦其有廊廟器。既不合,遂因蔡渭理其父確功狀,追治王珪。居中,珪婿也,故借是撼之,然卒不能害。
子修年、億年,皆至侍從。億年遭靖康之難,沒入于金。後遣事劉豫,晚得南歸,秦檜以婦氏親擢為資政殿大學士,位視執正。檜死,亦竄死撫州。
時又有安堯臣者,亦嘗上書論燕雲之事,其言曰:
宦寺專命,倡為大謀,燕雲之役興,則邊釁遂開;宦寺之權重,則皇綱不振。
昔秦始皇築長城,漢武帝通西域,隋煬帝遼左之師,唐明皇幽薊之寇,其失如彼。周宣王伐玁狁,漢文帝備北邊,元帝納賈捐之之議,光武斥臧宮、馬武之謀,其得如此。藝祖撥亂反正,躬擐甲胄,當時將相大臣,皆所與取天下者,豈勇略智力,不能下幽燕哉?蓋以區區之地,契丹所必爭,忍使吾民重困鋒鏑!章聖澶淵之役,與之戰而勝,乃聽其和,亦欲固本而息民也。
今童貫深結蔡京,同納趙良嗣以為謀主,故建平燕之議。臣恐異時唇亡齒寒,邊境有可乘之釁,狼子蓄銳,伺隙以逞其欲,此臣所以日夜寒心。伏望思祖宗積累之艱難,鑒歷代君臣之得失,杜塞邊隙,務守舊好,無使外夷乘間窺中國,上以安宗廟,下以慰生靈。
徽宗然之,命堯臣以官;後竟為奸謀所奪。堯臣嘗舉進士不第,蓋惇之族子也。
論曰:君子小人,猶冰炭不可一日而處者也。趙挺之為小官,薄有才具,熙寧新法之行,迎合用事,元祐更化,宜為諸賢鄙棄。至於紹聖,首倡紹述之謀,牴排正人,靡所不至。其論蔡京,不過為攘奪權寵之計而已,所謂「楚固為失,齊亦未為得」也。徽宗知京不可顓任,乃以張商英、鄭居中輩敢與京為異者參而用之。殊不知二人者,向背離合,視利所在,亦何有於公議哉?商英以傾詖之行,竊忠直之名,沒齒猶見褒稱,其欺世如此!何執中夤緣舊學,致位兩府,無所建明,惟務媢嫉,至用石悈脅陳瓘取《尊堯集》,欲因以殺瓘,何為者耶?宣、政命相,得若而人,尚望治乎?劉正夫生平所為,睒眒出沒正邪之間,商英之徒也。唐英有清才而寡失德,獨薦王安石為可咎;然安石未相,正人端士孰不與之,又何責乎唐英!
張康國,字賓老,揚州人。第進士,知雍丘縣。紹聖中,戶部尚書蔡京整治役法,薦以參詳利害,使提舉兩浙常平推行之,豪猾望風斂服。發倉救荒,江南就食者活數萬口。徙福建轉運判官。崇甯元年,入為吏部、左司員外郎,起居郎。二年,為中書舍人。徽宗知其能詞章,不試而命。遷翰林學士。三年,進承旨,拜尚書左丞,而以其兄康伯代為學士。尋知樞密院事。康國自外官為郎,不三歲至此。
始因蔡京進,京定元祐黨籍,看詳講議司,編匯章牘,皆預密議,故汲汲引援之,帝亦器重焉。及得志,浸為崖異。帝惡京專愎,陰令沮其奸,嘗許以相。是時,西北邊帥多取部內好官自辟置,以力不以才。康國曰:「並塞當擇人以紓憂顧,奈何欲私所善乎?」乃隨闕選用,定為格。
京使禦史中丞吳執中擊康國,康國先知之。旦奏事,留白帝曰:「執中今日入對,必為京論臣,臣願辟位。」既而執中對,果陳其事,帝叱去之。他日,康國因朝退,趨殿廬,暴得疾,仰天吐舌,舁至待漏院卒,或疑中毒雲。年五十四。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文簡。康伯,仕終吏部尚書。
朱諤,字聖與,秀州華亭人,初名紱。進士第二,調忠正軍推官。崇甯初,由太常丞擢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給事中。以同黨籍人姓名,故改名。進禦史中丞,入謝,徽宗曰:「今朝廷肅清,上下無事,宜審重以稱朕意。」對曰:「前此中執法類不知職守,言事多妄,至過天津橋,見汴堤一角墊陷,乞修葺。如許細故,何足論哉?」帝曰:「然。比石豫、許敦仁妄發,皆如是。」諤遂奏:「願如神宗故事,聽政之餘,開內閣,延群臣,從容論道。」
又言:「陛下手詔屢下,惻怛願治。然吏奉行者多安于苟簡,或懷二三,柅置不行,使德音善教,無由下達。願分命使者刺舉諸道,有受令而不行及行令而不盡者,論如古留令、虧令之罪,則令出而朝廷尊矣。元祐紛更,凡得罪于熙甯、元豐者,不問是否,輒陳冤訴,自歸無過之地,彰先朝之失刑,希合奸臣,規求進用。門下侍郎許將頃下禦史獄,抗章雲:'絲毫自知其無事,父子相系而為囚,追屬吏十有六人,系病者百有三日,終無可坐之罪,遂加不實之刑。'夫以追屬吏如是之多,系病者如是之久,卒之於無可坐,則先帝所用之刑為何哉?將於哲廟表,泛為平詞;至宣仁太后之前,則銜冤負痛。其辭如此,于陛下紹述成功,得無少損乎?」詔出將河南。
六察官彈治稽違,近歲察事多者輒推賞,有僥求之敝。諤乞罷賞,使各安職分,從之。俄兼侍讀,徙兵、禮、吏三部尚書。大觀元年,拜右丞。居三月卒,年四十。贈光祿大夫,諡忠靖。
諤出蔡京門,善附合,不能有所建白。既死,京為志其墓。
劉逵,字公路,隨州隨縣人。進士高第,調越州觀察判官。入為太學、太常博士,禮部、考功員外郎,國子司業。崇甯中,連擢秘書少監、太常少卿、中書舍人、給事中、戶部侍郎,使高麗,遷尚書。繇兵部同知樞密院,拜中書侍郎。
逵無他才能,初以附蔡京故躐進。京以彗星見去相,而逵貳中書,首勸徽宗碎《元祐黨碑》,寬上書邪籍之禁;凡京所行悖理虐民事,稍稍澄正。逵與趙挺之同心;然挺之多智,慮後患,每建白,務開其端,而使逵終其說。逵欲自以為功,直情不顧。未滿歲,帝疑逵擅政,而鄭居中、劉正夫之策售矣。
帝意既移,於是禦史余深、石公弼論逵專恣反覆,乘間抵巘,盡廢紹述良法;愚視丞相,陵蔑同列;凡所啟用,多取為邪黨學術者及邪籍中子弟;庇其婦兄章綖,使之盜鑄。罷知亳州。
京複相,再責鎮江節度副使,安州居住。京再以星變去,稍起知杭州,加資政殿學士。以醴泉觀使召,及都而卒,年五十。贈光祿大夫。
林攄,字彥振,福州人,徙蘇。父邵,顯謨閣直學士。攄用蔭至敕令檢討官。蔡京講明熙甯、元豐故事,引以為屬,遷屯田、右司員外郎。
時遣朝士察諸道,攄使河北。入辭,言大府宜擇帥,邊州宜擇守,西山木不宜採伐,保甲有藝者宜貢諸朝,驕兵宜使更戍,錢貨、文書闌出疆外者宜遏絕。徽宗喜曰:「卿所陳,已盡河朔利害,毋庸行。」賜進士第,擢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俄直學士院,禁林官不乏,帝特命,遂為翰林學士。
初,朝廷數取西夏地,夏求援於遼,遼為請命。攄報聘,京密使激怒之以啟釁。入境,盛氣以待迓者,小不如儀,輒辨詰。及見遼主,始跪授書,即抗言數夏人之罪,謂北朝不能加責而反為之請。禮出不意,遼之君臣不知所答。及辭,遼使攄附奏,求還進築夏人城柵。攄答語複不巽,遼人大怒,空客館水漿,絕煙火,至舍外積潦亦汙以矢溲,使饑渴無所得。如是三日,乃遣還,凡饔餼、祖犒皆廢。歸複命,議者以為怒鄰生事,猶除禮部尚書。既而遼人以失禮言,出知潁州。
尋召為開封尹。大駔負賈錢久不償,一日,盡輦當十錢來,賈疑不納,駔訟之。攄馳詣蔡京,問曰:「錢法變乎?」京色動曰:「方議之,未決也。」攄曰:「令未布而賈人先知,必有與為表裏者。」退鞫之,得省吏主名,置於法。
張懷素妖事覺,攄與禦史中丞餘深及內侍雜治,得民士交關書疏數百,攄請悉焚蕩,以安反側,眾稱為長者,而京與懷素遊最密,攄實為京地也。京深德之,用鞫獄明允,加秩二等。改兵部尚書,進同知樞密院、尚書左丞、中書侍郎。自大觀元年春至二年五月,繇朝散大夫九遷至右光祿大夫。
集英臚唱貢士,攄當傳姓名。不識「甄盎」字,帝笑曰:「卿誤邪?」攄不謝,而語詆同列。禦史論其寡學,倨傲不恭,失人臣禮,黜知滁州。言者不厭,罷,提舉洞霄宮。起為越州、永興軍,皆以親年高辭。拜端明殿學士,久之,知揚州,政以察察聞,鋤大俠,繩汙吏,下不敢欺。有行商寓逆旅,晨出不反,館人以告,攄曰:「此當不遠,或利其貨殺之耳。」指蹤物色,得屍溝中,果城民張所為也。
徙大名府。道過闕,為帝言:「頃使遼,見其國中攜貳,若兼而有之,勢無不可。」攄蓋以曩辱,故修怨焉。其後北伐,蓋兆於此。加觀文殿學士,拜慶遠軍節度使。言者複論罷之。還姑蘇,瘍生於首而卒,年五十九。帝念其奉使之勤,申贈開府儀同三司,錄子偉直秘閣,數月偉死,嗣遂絕。靖康元年,以京死黨,追貶節度副使。
管師仁,字元善,處州龍泉人。中進士第,為廣親、睦親宅教授。通判澧州,知建昌軍,有善政。擢右正言、左司諫。論蘇軾、蘇轍深毀熙寧之政,其門下士吏部員外郎晁補之輩不宜在朝廷,逐去之。河北濱、棣諸州歲被水患,民流未複,租賦故在,師仁請悉蠲減,以綏彳來之,一方賴其賜。遷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工部侍郎。選曹吏多撓法為過,師仁暫攝領,發其奸,抵數人於罪,士論稱之。改吏部,進刑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鄧州,未行,改揚州,又徙定州。
時承平百餘年,邊備不整,而遼橫使再至,為西人請侵疆。朝廷詔師仁設備,至則下令增陴浚湟,繕葺甲胄。僚吏懼,不知所裁。師仁預為計度,一日而舉眾十萬,轉盼迄成,外間無知者。於是日與賓客燕集,以示閒暇,使敵不疑。帝手書詔獎激。召為吏部尚書,俄同知樞密院。才兩月,病。拜資政殿學士、佑神觀使。卒,年六十五。贈正奉大夫。
侯蒙,字元功,密州高密人。未冠,有俊聲,急義好施,或一日揮千金。進士及第,調寶雞尉,知柏鄉縣。民訟皆決於庭,受罰者不怨。轉運使黃湜聞其名,將推轂之,召詣行台白事,蒙以越境不肯往。湜怒,他日行縣,閱理文書,欲翻致其罪;既而無一疵可指,始以賓禮見,曰:「君真能吏也。」率諸使者合薦之。徙知襄邑縣,擢監察禦史,進殿中侍御史。
崇寧星變求言,蒙疏十事,曰去冗官,容諫臣,明嫡庶,別賢否,絕幸冀,戒濫恩,寬疲民,節妄費,戚裏毋預事,閹寺毋假權。徽宗聽納,有大用意。遷侍御史。
西將高永年死於羌,帝怒,親書五路將帥劉仲武等十八人姓名,敕蒙往秦州逮治。既行,拜給事中。至秦,仲武等囚服聽命,蒙曉之曰:「君輩皆侯伯,無庸以獄吏辱君,第以實對。」案未上,又拜禦史中丞。蒙奏言:「漢武帝殺王恢,不如秦繆公赦孟明;子玉縊而晉侯喜,孔明亡而蜀國輕。今羌殺吾一都護,而使十八將繇之而死,是自艾其支體也。欲身不病,得乎?」帝悟,釋不問。
遷刑部尚書,改戶部。比歲郊祭先期告辦,尚書輒執政。至是,帝密諭之。對曰:「以財利要君而進,非臣所敢。」母喪,服除,歸故官,遂同知樞密院。進尚書左丞、中書侍郎。先是,禦史中丞蔡薿詆張商英私事甚力,有旨令廷辨。蒙曰:「商英雖有罪,宰相也;蔡薿雖言官,從臣也。使之廷辨,豈不傷國體乎?」帝以為然。一日,帝從容問:「蔡京何如人?」對曰:「使京能正其心術,雖古賢相何以加。」帝頷首,且使密伺京所為。京聞而銜之。
大錢法敝,朝廷議改十為三,主藏吏來告曰:「諸府悉輦大錢市物於肆,皆疑法當變。」蒙曰:「吾府之積若干?」曰:「八千緡。」蒙叱曰:「安有更革而吾不知!」明日,制下。又嘗有幾事蒙獨受旨,京不知也;京偵得之,白於帝,帝曰:「侯蒙亦如是邪?」罷知亳州。旋加資政殿學士。
宋江寇京東,蒙上書言:「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才必過人。今青溪盜起,不若赦江,使討方臘以自贖。」帝曰:「蒙居外不忘君,忠臣也。」命知東平府,未赴而卒,年六十八。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文穆。
論曰:崇甯、宣和之間,政在蔡京,罷不旋踵輒起,奸黨日蕃。一時貪得患失之小人,度徽宗終不能去之,莫不趨走其門。若張康國、朱諤、劉逵、林攄者,皆是也。康國、逵中雖異京,然其材智皆非京敵,卒為京黨所擊。攄奉京奸謀,激怒鄰國,渝約啟釁,罪莫大焉。《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其謂是歟!管師仁執政僅兩月,引疾求去,斯可尚己。侯蒙逮治五路將帥,力為申理,十八人者繇之而免,其仁人利溥之言乎?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唐恪李邦彥余深薛昂吳敏王安中王襄趙野曹輔耿南仲王宇附
唐恪,字欽叟,杭州錢塘人。四歲而孤,聞人言其父,輒悲泣。以蔭登第,調郴尉。縣民有被害而屍不獲,吏執其鄰人,抑使自誣,令以為信。恪爭之,令曰:「否將為君累。」恪曰:「吾為尉而盜不能捕,更俾亡辜死平?」躬出訪求,夕,若有告者,旦而得屍,遂獲盜。知榆次,縣豪子雄於鄉,萃逋庇奸,不輸公賦,前後莫敢詰。恪以理善曉之,悟而自悔,折節為長者。最聞,擢提舉河東常平、江東轉運判官。
大觀中,牂牁內附,召為屯田員外郎,持節招納夷人。夷始恫疑,衷甲以逆,恪盡去兵衛,從數十卒單行。夷望見歡呼,投兵聽命。以奉使稱職,遷右司員外郎、起居舍人。迎遼使還,言河北邊備弛廢,宜及今無事,以時治之。徽宗壯之,曰:「非卿誰宜為者。」命為都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中貴人稱詔有所市,恪不答,憤而歸,中以他事,降直龍圖閣、知梓州。
曆五年,徙滄州。河決,水犯城下,恪乘城救理。都水孟昌齡移檄索船與兵,恪報水勢方惡,船當以備緩急;滄為極邊,兵非有旨不敢遣。昌齡怒,劾之,恪不為動,益治水。水去,城得全,詔書嘉獎。乃上疏請暫免保甲、保馬呈閱及複諸縣租,等第振貸,以寬被水之民。未報,悉便宜罷行之,民大悅。
進龍圖閣待制、知揚州,召拜戶部侍郎。京師暴水至,汴且溢,付恪治之。或請決南堤以紓宮城之患,恪曰:「水漲堤壞,此亡可奈何,今決而浸之,是魚鱉吾民也。」亟乘小舟,相水源委,求所以利導之,乃決金堤注之河。浹旬水準,入對,帝勞之曰:「宗廟社稷獲安,卿之力也。」恪再拜,因上疏言:「水,陰類也,至犯京闕,天其或者以陰盛之沴儆告陛下乎?願垂意時事,益謹天戒。」
宣和初,遷尚書,帝許以二府。為宰相王黼所陷,罷知滁州。言者論其治第曆陽,擾民逾制,提舉鴻慶宮。五年,起知青州;未行,召為吏部尚書,徙戶部。複請外,以延康殿學士知潭州,請往錢塘掃墓,然後之官,遂改杭州,
靖康初,金兵入汴,李邦彥薦之,拜同知樞密院事,至則為中書侍郎。時進見者多論宣和間事,恪言于欽宗曰:「革弊當以漸,宜擇今日之所急者先之。而言者不顧大體,至毛舉前事,以快一時之憤,豈不傷太上道君之心哉。京、攸、黼、貫之徒既從竄斥,姑可已矣,他日邊事既定,然後白道君,請下一詔,與天下共棄之,誰曰不可。」帝曰:「卿論甚善,為朕作詔書,以此意佈告在位。因賜東宮舊書萬卷,且用近比除子璟直秘閣,力辭之。
八月,進拜少宰兼中書侍郎,帝注禮之甚渥。然恪為相,無濟時大略。金騎再來,邀割三鎮,恪集廷臣議,以為當與者十九,恪從之。使者既行,於是諸道勤王兵大集,輒諭止令勿前,皆反旆而去。洎金兵薄城下,始悔之,密言於帝曰:「唐自天寶而後屢失而復興者,以天子在外可以號召四方也。今宜舉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連據秦、雍,領天下親征,以圖興複。」帝將從其議,而開封尹何栗入見,引蘇軾所論,謂周之失計,未有如東遷之甚者。帝幡然而改,以足頓地曰:「今當以死守社稷。」擢栗門下侍郎,恪計不用。
從帝巡城,為都人遮擊,策馬得脫,遂臥家求去。禦史胡舜陟繼劾其罪,謂「恪之智慮不能經畫邊事,但長於交結內侍,今國勢日蹙,誠不可以備位。」乃以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兼侍讀罷,栗代為相。
京城不守,車駕至金帥營,恪曰:「計失矣。一入,將不得還。」既而還宮,恪迎拜道左,請入覲,栗不可。二年正月,複幸,恪曰:「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及金人逼百官立張邦昌,令吳開、莫儔入城取推戴狀,恪既書名,仰藥而死。
李邦彥,字士美,懷州人。父浦,銀工也。邦彥喜從進士游,河東舉人入京者,必道懷訪邦彥。有所營置,浦亦罷工與為之,且複資給其行,由是邦彥聲譽弈弈。入補太學生,大觀二年,上舍及第,授秘書省校書郎,試符寶郎。
邦彥俊爽,美風姿,為文敏而工。然生長閭閻,習猥鄙事,應對便捷;善謳謔,能蹴鞠,每輟街市俚語為詞曲,人爭傳之,自號李浪子。言者劾其遊縱無檢,罷符寶郎,複為校書郎。俄以吏部員外郎領議禮局,出知河陽,召為起居郎。邦彥善事中人,爭薦譽之,累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承旨。
宣和三年,拜尚書右丞;五年,轉左丞。浦死,贈龍圖閣直學士,諡曰宣簡。邦彥起複,與王黼不協,乃陰結蔡攸、梁師成等,讒黼罷之。明年,拜少宰,無所建明,惟阿順趨諂充位而已,都人目為「浪子宰相」。
徽宗內禪,命為龍德宮使,升太宰。知眾議不與,外患日逼,抗疏丐宮祠。金人既薄都城,李綱、種師道罷,邦彥堅主割地之議。太學生陳東數百人伏宣德門上書,言邦彥及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乂之徒為社稷之賊,請斥之。邦彥退朝,群指而大詬,且欲毆之,邦彥疾驅得免。乃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充太一宮使。不旬日,吳敏為請,複起為太宰。人皆駭愕,言者交論之。出知鄧州,遂請持餘服,提舉亳州明道宮。建炎初,以主和誤國,責建武軍節度副使,潯州安置。
方蔡京、王黼用事,附麗者多援引入政府,若余深、薛昂、吳敏、王安中、趙野,史皆逸其事,因附著於此雲。
余深,福州人。元豐五年,進士及第。崇甯元年,為太常博士、著作佐郎,改司封員外郎,拜監察禦史、殿中侍御史,試辟雍司業。
累官禦史中丞兼侍讀。治張懷素獄,事連蔡京,與開封尹林攄曲為掩覆,獄辭有及京者輒焚之。京遂力引深與攄驟至執政。大觀二年,以吏部尚書拜尚書左丞。三年,轉中書侍郎;四年,轉門下侍郎。京既致仕,深不自安,累疏請罷,乃以資政殿學士知青州。
政和二年,京複赴都堂治事,於是深複入為門下侍郎。七年,拜少宰。宣和元年,為太宰,進拜少保,封豐國公。再封衛國,加少傅。時福建以取花果擾民,深為言之,徽宗不悅。遂請罷,出為鎮江軍節度使、知福州。靖康初,加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故事,凡僕射、使相、宣徽使皆判州府,深以少傅、節度知福州,有司失之也。
深諂附蔡京,結為死黨。京奸謀詭計得助多者,深為首,攄次之。言者累章劾深,深益懼,丐致仕。建炎二年,降中大夫,臨江軍居住。尋以渡江赦恩,還鄉里,卒。子日章,亦以言者罷徽猷閣待制。
薛昂,杭州人,登元豐八年進士第。崇甯初,曆太學博士、校書郎、著作佐郎,為殿中侍御史,試起居郎,改中書舍人兼侍講,升給事中兼大司成。昂寡學術,士子有用《史記》、《西漢》語,輒黜之。在哲宗時,常請罷史學,哲宗斥為俗佞。拜翰林學士,以不稱職改刑部尚書,轉兵部。大觀三年,拜尚書左丞。明年,請補外,出知江甯,徙河南。久之,提舉嵩山崇福宮。
政和三年,蔡京複用事,昂複自尚書右丞為左丞,遷門下侍郎。尋請罷,授彰化軍節度使、佑神觀使,改特進,充資政殿大學士、知應天府。昂與余深、林攄始終附會蔡京,至舉家為京諱。或誤及之。輒加笞責,昂嘗誤及,即自批其口。靖康初,言者斥其罪,詔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杭州軍亂,昂不請命領州事,責徽州居住。昂主王氏學,嘗在安石坐,圍棋賭詩,局敗,昂不能作,安石代之,時人以為笑雲。
吳敏,字元中,真州人。大觀二年,辟雍私試首選。蔡京喜其文,欲妻以女,敏辭。因擢浙東學事司幹官,為秘書省校書郎,京薦之充館職。中書侍郎劉正夫以敏未嘗過省,不可,京乃請御筆特召上殿,除右司郎官。御筆自此始,違者以大不恭論,繇是權幸爭請御筆,而繳駁之任廢矣。升中書舍人、同修國史,改給事中。敏為蔡京所引,鄭居中方秉政,敏數言其失,居中銜之。坐駁盜當死者,罷為右文殿修撰、提舉南京鴻慶宮。久之,複為給事中、權直學士院兼侍講。
徽宗將內禪,蔡攸探知上意,引敏入對。宰臣執政皆在,敏前奏事,且曰:「金人渝盟,舉兵犯順,陛下何以待?」上蹙然曰:「奈何!」時東幸計已定,命戶部尚書李棁先出守金陵。敏退,詣都堂言曰:「朝廷便為棄京師計,何理也?此命果行,須死不奉詔。」宰執以為言,棁遂罷行。皇太子除開封尹,上去意益決,敏因奏對得請,遂薦李綱。綱嘗語敏以上宜傳位,如唐天寶故事,故薦之,冀上或有所問也。明日,宰臣奏事,徽宗獨留李邦彥,語敏所對。命除門下侍郎,輔太子。敏駭曰:「臣既畫計,當從陛下巡幸。陛下且傳位,而臣受不次之擢,臣曷敢?」上曰:「不意卿乃爾敢言。」於是命敏草傳位詔。
欽宗既立,上皇出居龍德宮,敏與蔡攸同為龍德宮副使,遷知樞密院事,拜少宰。敏主和議,與太宰徐處仁議不合,紛爭上前。禦史中丞李回劾之,與處仁俱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頃之,言者論其芘蔡京父子,出知揚州,再貶崇信軍節度副使,涪州安置。建炎初,移柳州。俄用范宗尹薦,起知潭州,敏辭免,丐宮祠,乃提舉洞霄宮。紹興元年,複觀文殿大學士,為廣西、湖南宣撫使,卒于官。
王安中,字履道,中山陽曲人。進士及第,調瀛州司理參軍、大名縣主簿,曆秘書省著作郎。政和間,天下爭言瑞應,廷臣輒箋表賀,徽宗觀所作,稱為奇才。他日,特出制詔三題使具草,立就,上即草後批:「可中書舍人。」未幾,自秘書少監除中書舍人,擢禦史中丞。開封邏卒夜跡盜,盜脫去,民有驚出與卒遇,縛以為盜;民訟諸府,不勝考掠之慘,遂誣服。安中廉知之,按得冤狀,即出民,抵吏罪。
有徐禋者,以增廣鼓鑄之說媚于蔡京,京奏遣禋措置東南九路銅事,且令搜訪寶貨。禋圖繪坑冶,增舊幾十倍,且請開洪州嚴陽山坑,迫有司承歲額數十兩。其所烹煉,實得銖兩而已。禋術窮,乃妄請得希世珍異與古之寶器,乞歸書藝局,京主其言。安中獨論禋欺上擾下,宜令九路監司覆之,禋竟得罪。
時上方鄉神仙之事,蔡京引方士王仔昔以妖術見,朝臣戚裏寅緣關通。安中疏請自今招延山林道術之士,當責所屬保任,宣召出入,必令察視其所經由,仍申嚴臣庶往還之禁;並言京欺君僭上、蠹國害民數事。上悚然納之。已而再疏京罪,上曰:「本欲即行卿章,以近天寧節,俟過此,當為卿罷京。」京伺知之,大懼,其子攸日夕侍禁中,泣拜懇祈。上為遷安中翰林學士,又遷承旨。
宣和元年,拜尚書右丞;三年,為左丞。金人來歸燕,謀帥臣,安中請行。王黼贊於上,授慶遠軍節度使、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知燕山府,遼降將郭藥師同知府事。藥師跋扈,府事皆專行,安中不能制,第曲意奉之,故藥師愈驕。俄加檢校少保,改少師。時山后諸州俱陷,唯平州為張覺所據。金人入燕,以覺為臨海軍節度使。其後叛金,金人攻之,覺敗奔燕。金人來索急,安中不得已,縊殺之,函其首送金。郭藥師宣言曰:「金人欲覺即與,若求藥師,亦將與之乎?」安中懼,奏其言,因力求罷。藥師自是解體,金人終以是啟釁。安中以上清寶籙宮使兼侍讀召還,除檢校太保、建雄軍節度使、大名府尹兼北京留守司公事。
靖康初,言者論其締合王黼、童貫及不幾察郭藥師叛命,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又責授朝議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隨州居住;又貶單州團練副使,象州安置。高宗即位,內徙道州,尋放自便。紹興初,複左中大夫。子辟章知泉州,迎安中往,未幾卒,年五十九。
安中為文豐潤敏拔,尤工四六之制。徽宗嘗宴睿謨殿,命安中賦詩百韻以紀其事。詩成,嘗歎不已,令大書於殿屏,凡侍臣皆以副本賜之。其見重如此。有《初寮集》七十六卷傳於世。
王襄,初名甯,鄧州南陽人,擢進士第。崇寧二年,以軍器監主簿言事稱旨,擢庫部員外郎,改光祿少卿,出察訪陝西。還,為顯謨閣待制、權知開封府。府事浩穰,訟者株蔓千餘人,縲系滿獄。襄晝夜決遣,四旬俱盡;又閱月,獄再空。遷龍圖閣直學士、吏部侍郎,出知杭州;未至,改海州;又改應天府,徙鄆州。召為禮部尚書,移兵部,出知潁州,改永興軍。。蒲城妖賊王寧適同姓名,請更名宓。為左司諫石公弼所劾,徙汝州,俄奪學士,提舉南京鴻慶宮。
大觀三年,以集賢殿修撰知潭州,改兵部侍郎,使高麗。還對稱旨,詔賜名襄。曆工部、吏部尚書,拜同知樞密院事。坐薦引近侍,以延康殿學士罷知亳州;又坐交通郭天信落職,提舉嵩山崇福宮。久之,起知郢州,複學士秩,尋加資政殿學士,徙知淮寧府。以言事忤王黼,複提舉崇福宮。
宣和六年,起為河南尹。金人再入,出為西道都總管,張杲副之。高宗開大元帥府,襄以所部兵會于虞城縣。即位,命襄知河南府。襄初與趙野分總西北道諸軍,金人圍京師,徵兵入援,二人故迂道宿留。至是,降寧遠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卒。
趙野,開封人。登政和二年進士第。曆監察禦史、殿中侍御史,試起居舍人兼太子舍人,俄遷中書舍人、給事中、大司成,拜刑部尚書、翰林學士。時蔡京、王黼更秉政,植黨相擠,一進一退,莫有能兩全者,野處之皆得其心,京、黼亦待之不疑。宣和七年,拜尚書右丞,升左丞。
靖康初,為門下侍郎。徽宗東幸,詔野為行宮奉迎使。以左司諫陳公輔言,罷野行,出為北道都總管,顏岐副之。已而落職,提舉嵩山崇福宮。元帥府建,命與范訥為宣撫司,守東京,尋帥師屯宛亭,以待王師。王襄既責,野亦降安遠軍節度副使,邵州安置。
建炎元年,複起知密州。時盜賊充斥山東,車駕如淮南,命令阻絕,野棄城去。軍校杜彥等乘間作亂,追野以歸。彥坐堂上數之曰:「汝知州而攜家先遁,此州之人,誰其為主?」野不能應,遂見殺。家屬悉為賊所分,唯子學老得免。
曹輔,字載德,南劍州人。第進士。政和二年,以通仕郎中詞學兼茂科,曆秘書省正字。
自政和後,帝多微行,乘小轎子,數內臣導從。置行幸局,局中以帝出日謂之有排當,次日未還,則傳旨稱瘡痍,不坐朝。始,民間猶未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輦,七賜臨幸」,自是邸報聞四方,而臣僚阿順,莫敢言。輔上疏略曰:
陛下厭居法宮,時乘小輿,出入廛陌之中、郊坰之外,極遊樂而後反。道塗之言始猶有忌,今乃談以為帝某日由某路適某所,某時而歸;又雲輿飾可辨而辟。臣不意陛下當宗廟社稷付託之重,玩安忽危,一至於此。夫君之與民,本以人合,合則為腹心,離則為楚、越,畔服之際在於斯須,甚可畏也。昔者仁祖視民如子。憫然惟恐其或傷。一旦宮闈不禁,衛士輒逾禁城,幾觸寶瑟。荷天之休,帝躬保祐。俚語有之,'盜憎主人',主人何負于盜哉?況今革冗員,斥濫奉,去浮屠,誅胥吏,蚩愚之民,豈能一一引咎安分?萬一當乘輿不戒之初,一夫不逞,包藏禍心,發蜂蠆之毒,奮獸窮之計,雖神靈垂護,然亦損威傷重矣。又況有臣子不忍言者,可不戒哉!
臣願陛下深居高拱,淵默雷聲,臨之以穹昊至高之勢,行之以日月有常之度。及其出也,太史擇日,有司除道,三衛百官,以前以後。若曰省煩約費,以便公私,則臨時降旨,存所不可闕,損所未嘗用。雖非祖宗奮制,比諸微服晦跡,下同臣庶,堂陛陵夷,民生奸望,不猶愈乎?
上得疏,出示宰臣,令赴都堂審問。太宰餘深曰:「輔小官,何敢論大事?」輔對曰:「大官不言,故小官言之。官有大小,愛君之心,則一也。」少宰王黼陽顧左丞張邦昌、右丞李邦彥曰:「有是事乎?」皆應以不知。輔曰:「茲事雖裏巷細民無不知,相公當國,獨不知邪?曾此不知,焉用彼相!」黼怒其侵已,令吏從輔受辭。輔操筆曰:「區區之心,一無所求,愛君而已。」退,待罪於家。黼奏不重責輔,無以息浮言,遂編管郴州。輔將言,知必獲罪,召子紳來,付以家事,乃閉戶草疏。夕有惡鳥鳴屋極,聲若紡輪,心知其不祥,弗恤也。處郴六年,黼當國不得移,輔亦怡然不介意。
靖康元年,召為監察禦史,守殿中侍御史,除左諫議大夫、禦史中丞。不旬日,拜延康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未幾,免簽書。金人圍汴都,要親王、大臣出盟,輔與尚書左丞馮澥出使粘罕軍。康王開元帥府于相州,金人請欽宗詔召之,乃遣輔往迓。至曹州,不見而複,遂從二帝留金軍中。張邦昌請歸輔,輔歸,乞奉祠,邦昌不從。康王次南京,邦昌遣輔來見。康王即位,輔仍舊職。未幾卒,詔厚恤其家。
耿南仲,開封府人。與余深同年登第,曆提舉兩浙常平,徙河北西路,改轉運判官、提點廣南東路及夔州路刑獄、荊湖江西兩路轉運副使,入為戶部員外郎、辟雍司業,坐事罷知衢州。政和二年,以禮部員外郎為太子右庶子,改定王、嘉王侍讀,俄試太子詹事、徽猷閣直學士,改寶文閣直學士。在東宮十年。
欽宗辭內禪,得疾,出臥福甯殿,宰相百官班候,日暮不敢退。李邦彥曰:「皇太子素親耿南仲,可召之入。」南仲與吳敏至殿中侍疾。明日,帝即位,拜資政殿大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未幾,免簽書。帝以南仲東宮舊臣,禮重之,賜宅一區,升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金人再舉鄉京師,請割三鎮以和,議者多主戰守,唯南仲與吳幵堅欲割地。康王使軍前,請南仲偕。帝以其老,命其子中書舍人延禧代行。金人次洛陽,不復言三鎮,直請畫河為界。於是議遣大臣往,南仲以老辭,聶昌以親辭。上大怒,即令南仲出河東、昌出河北,議割地。
初,南仲自謂事帝東宮,首當柄用,而吳敏、李綱越次進,位居己上,不能平。因每事異議,擯斥不附己者。綱等謂不可和,而南仲力沮之,惟主和議,故戰守之備皆罷。康王在相州,南仲偕金使王汭往衛州。鄉兵穀殺汭,汭脫去,南仲獨趣衛,衛人不納。走相州,以上旨喻康王,起河北兵入衛京師,因連署募兵榜揭之,人情始安。二帝北行,南仲與文武官吏勸進。
高宗既即位,薄南仲為人,因其請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延禧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宣州。已而言者論其主和誤國罪,詔鐫學士秩,延禧亦落職與祠。尋責南仲臨江軍居住。禦史中丞張澂又言:「南仲趣李綱往救河東,以致師潰,蓋不恤國事,用此報讎。」帝曰:「南仲誤淵聖,天下共知,朕嘗欲手劍擊之。」命降授別駕,安置南雄,行至吉州卒。建炎四年,複觀文殿大學士。
王字元忠,江州人。父易簡,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講。曆校書郎、著作佐郎、度支員外郎兼充編修官、國子司業,為起居舍人,改中書舍人兼蕃衍宅直講。欽宗立,以給事中命兼邇英殿經筵侍講,轉吏部侍郎,升禮部尚書、翰林學士。
康王之使金也,以為尚書左丞副之。憚行,假夢兆丐免,易簡亦上書以請。上震怒,追毀左丞命,降單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並易簡宮祠黜之。建炎四年,賊馬進破江州,易簡等三百人俱被害。
論曰:三代之後,有天下而長久者,漢、唐、宋爾。漢、唐末世,朋黨相確,小人在位,然猶有君子扶持遷延,浸微浸滅;未有純用小人,至於主辱國播,如宋中葉之烈也。蔡京以紹述為羅,張端官、修士而盡之,上箝下錮,其術巧矣。徽宗亦頗悟,間用鄭居中、王黼、李邦彥輩,褫京柄權。以不肖易不肖,猶去野葛而代烏喙也,庸愈哉!當是時,王、蔡二黨,階京者芘京,締黼者右黼,援麗省台,迭相指嗾,徼功挑患,汴、洛既震,則恇縮無策,苟生丐和。彼邦彥、安中、深、敏輩誤國之罪,當正其僇,而欽、高二君徒從竄典,信失刑矣。恪既預推戴,署狀乃死,無足贖者。輔以小臣劘上,面譙大臣,坐斥不變,獨終始無朋與,其賢矣乎。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何栗孫傅陳過庭張叔夜聶昌張閣張近鄭僅宇文昌齡子常許幾程之邵龔原崔公度蒲卣
何栗,字文緽,仙井人。政和五年進士第一,擢秘書省校書郎。逾年,提舉京畿學事,召為主客員外郎、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兼侍講。
徽宗數從咨訪,欲付以言責。或論栗與蘇軾鄉党,宗其曲學,出知遂寧府。已而留為禦史中丞,論王黼奸邪專橫十五罪,黼既抗章請去,而尤豫未決。栗繼上七章,黼及其党胡松年、胡益等皆罷,栗亦以徽猷閣待制知泰州。
欽宗立,複以中丞召。閱月,為翰林學士,進尚書右丞、中書侍郎。會王雲使金帥斡離不軍還,言金人怒割三鎮緩,卻禮幣弗納曰,兼旬使不至,則再舉兵。於是百官議從其請。栗曰:「三鎮,國之根本,奈何一旦棄之。況金人變詐罔測,安能保必信?割亦來,不割亦來。」宰相主割議,栗論辨不已,曰:「河北之民,皆吾赤子。棄地則並其民棄之,豈為父母意哉?」帝頗悟。栗請建四道總管,使統兵入援,以胡直孺、王襄、趙野、張叔夜領之。兵既回應,而唐恪、耿南仲、聶昌信和議,相與謀曰:「方繼好息民而調發不已,使金人聞之,奈何?」亟檄止之。
栗解政事,俄以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尹。金兵長驅傅城下,帝罷恪相,而拜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始複三省舊制。時康王在河北,信使不通,栗建議請以為元帥,密草詔稿上之。乃以康王充天下兵馬大元帥,陳遘充兵馬元帥,宗澤、汪伯彥充副元帥。京城失守,從幸金帥營,遂留不返。既而議立異姓,金人曰:「唯何栗、李若水毋得預議。」既陷朔庭,栗仰天大慟,不食而死,年三十九。
建炎初,詔以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玉局觀使,祿其家。訃聞,贈開府儀同三司,議者指其誤國,不行。秦檜自北還,具道其死時狀,乃改贈大學士,官其家七人。
孫傅,字伯野,海州人。登進士第,中詞學兼茂科,為秘書省正字、校書郎、監察禦史、禮部員外郎。時蔡翛為尚書,傅為言天下事,勸其亟有所建,不然必敗。翛不能用。遷秘書少監,至中書舍人。
宣和末,高麗入貢,使者所過,調夫治舟,騷然煩費。傅言:「索民力以妨農功,而於中國無絲毫之益。」宰相謂其所論同蘇軾,奏貶蘄州安置。給事中許翰以為傅論議雖偶與軾合,意亦亡他,以職論事而責之過矣,翰亦罷去。靖康元年,召為給事中,進兵部尚書。上章乞複祖宗法度,欽宗問之,傅曰:「祖宗法惠民,熙、豐法惠國,崇、觀法惠奸。」時謂名言。十一月,拜尚書右丞,俄改同知樞密院。
金人圍都城,傅日夜親當矢石。讀丘浚《感事詩》,有「郭京楊適劉無忌」之語,于市人中訪得無忌,龍衛兵中得京。好事者言京能施六甲法,可以生擒二將而掃蕩無餘,其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七人。朝廷深信不疑,命以官,賜金帛數萬,使自募兵,無問技藝能否,但擇其年命合六甲者。所得皆市井遊惰,旬日而足。有武臣欲為偏裨,京不許,曰:「君雖材勇,然明年正月當死,恐為吾累。」其誕妄類此。敵攻益急,京談笑自如,雲:「擇日出兵三百,可致太平,直襲擊至陰山乃止。」傅與何栗尤尊信,傾心待之。或上書見傅曰:「自古未聞以此成功者。正或聽之,姑少信以兵,俟有尺寸功,乃稍進任。今委之太過,懼必為國家羞。」傅怒曰:「京殆為時而生,敵中瑣微無不知者。幸君與傅言,若告他人,將坐沮師之罪。」揖使出。又有稱「六丁力士」、「天關大將」、「北斗神兵」者,大率皆效京所為,識者危之。京曰:「非至危急,吾師不出。」栗數趣之,徙期再三,乃啟宣化門出,戒守陴者悉下城,無得竊覘。京與張叔夜坐城樓上。金兵分四翼噪而前,京兵敗退,墮于護龍河,填屍皆滿,城門急閉。京遽白叔夜曰:「須自下作法。」因下城,引余眾南遁。是日,金人遂登城。
陳過庭,字賓王,越州山陰人。中進士第,為館陶主簿、澶州教授、知中牟縣,除國子博士。何執中、侯蒙器其才,薦之,擢祠部、吏部、右司員外郎。使契丹,過庭初名揚庭,辭日,徽宗改賜今名。時人或傳契丹主苦風痹,又箭損一目,過庭歸證其妄,且勸帝以邊備為念。適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進中書舍人;才七日,遷禮部侍郎;未盡一月,又遷禦史中丞兼侍讀。睦寇竊發,過庭言:「致寇者蔡京,養寇者王黼,竄二人,則寇自平。又朱勔父子,本刑餘小人,交結權近,竊取名器,罪惡盈積,宜昭正典刑,以謝天下。」由是大與權貴迕,翻陷以不舉劾之罪,罷知蘄州。未半道,責海州團練副使,黃州安置。三年,得自便。
欽宗立,以集英殿修撰起知潭州;未行,以兵部侍郎召,在道除中丞。初入見,帝諭以國家多難,每事當悉意盡言。於是節度使范訥丐歸環衛,過庭因言:「自崇寧以來,建旄鉞者多不由勳績,請除宗室及將帥立功者,餘並如訥例。」又乞辨宣仁後誣謗。姚古擁兵不援太原,陳其可斬之罪七,竄諸嶺表。進禮部尚書,擢右丞、中書侍郎。議遣大臣割兩河與金,耿南仲以老、聶昌以親辭,過庭曰:「主憂臣辱,願效死。」帝為揮涕歎息,固遣南仲、昌。及城陷,過庭亦行,金人拘之軍中,因留不得還。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肅。
張叔夜,字嵇仲,侍中耆孫也。少喜言兵,以蔭為蘭州錄事參軍。州本漢金城郡,地最極邊,恃河為固,每歲河冰合,必嚴兵以備,士不釋甲者累月。叔夜曰:「此非計也。不求要地守之,而使敵迫河,則吾既殆矣。」有地曰大都者,介五路間,羌人入寇,必先至彼點集,然後議所向,每一至則五路皆竦。叔夜按其形勢,畫攻取之策,訖得之,建為西安州,自是蘭無羌患。
知襄城、陳留縣,蔣之奇薦之,易禮賓副使、通事舍人、知安肅軍,言者謂太優,還故官。獻所為文,知舒、海、泰三州。大觀中,為庫部員外郎、開封少尹。複獻文,召試製誥,賜進士出身,遷右司員外郎。
使遼,宴射,首中的。遼人歎詫,求觀所引弓,以無故事,拒不與。還,圖其山川、城郭、服器、儀範為五篇,上之。從弟克公彈蔡京,京遷怒叔夜,摭司存微過,貶監西安草場。久之,召為秘書少監,擢中書舍人、給事中。時吏惰不虔,凡命令之出於門下者,預列銜,使書名而徐填其事,謂之:「空黃」。叔夜極陳革其弊。進禮部侍郎,又為京所忌,以徽猷閣待制再知海州。
宋江起河朔,轉略十郡,官軍莫敢嬰其鋒。聲言將至,叔夜使間者覘所向,賊徑趨海瀕,劫钜舟十餘,載鹵獲。於是募死士得千人,設伏近城,而出輕兵距海,誘之戰。先匿壯卒海旁,伺兵合,舉火焚其舟。賊聞之,皆無鬥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賊,江乃降。加直學士,徙濟南府。山東群盜猝至,叔夜度力不敵,謂僚吏曰:「若束手以俟援兵,民無噍類,當以計緩之。使延三日,吾事濟矣。」乃取舊赦賊文,俾郵卒傳至郡,盜聞,果小懈。叔夜會飲譙門,示以閒暇,遣吏諭以恩旨。盜狐疑相持,至暮未決。叔夜發卒五千人,乘其惰擊之,盜奔潰,追斬數千級。以功進龍圖閣直學士、知青州。
靖康改元,金人南下,叔夜再上章乞假騎兵,與諸將並力斷其歸路,不報。徙鄧州。四道置帥,叔夜領南道都總管。金兵再至,欽宗手劄趣入衛。即自將中軍,子伯奮將前軍,仲熊將後軍,合三萬人,翌日上道。至尉氏,與金遊兵遇,轉戰而前。十一月晦,至都,帝禦南薰門見之,軍容甚整。入對,言賊鋒方銳,願如唐明皇之避祿山,暫詣襄陽以圖幸雍。帝頷之。加延康殿學士。閏月,帝登城,叔夜陳兵玉津園,鎧甲光明,拜舞城下。帝益喜,進資政殿學士,令以兵入城,俄簽書樞密院。連四日,與金人大戰,斬其金環貴將二人。帝遣使齎蠟書,以褒寵叔夜之事檄告諸道,然迄無赴者。城陷,叔夜被創,猶父子力戰。車駕再出郊,叔夜因起居叩馬而諫,帝曰:「朕為生靈之故,不得不親往。」叔夜號慟再拜,眾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金人議立異姓,叔夜謂孫傅曰:「今日之事,有死而已。」移書二帥,請立太子以從民望。二帥怒,追赴軍中,至則抗請如初,遂從以北。道中不食粟,唯時飲湯。既次白溝,馭者曰:「過界河矣。」叔夜乃矍然起,仰天大呼,遂不復語。明日,卒,年六十三。訃聞,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文。
聶昌,字幸遠,撫州臨川人。始繇太學上舍釋褐,為相州教授。用蔡攸薦,召除秘書郎,擢右司員外郎。時三省大吏階官視卿監者,立都司上,昌以名分未正,極論之。詔自今至朝請大夫止。以直龍圖閣為湖南轉運使,還為太府卿、戶部侍郎,改開封尹,複為戶部。昌本厚王黼,既而從蔡京,為黼所中,罷知德安府。又以鄉人訟,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安置衡州。
欽宗立,吳敏用事,以昌猛厲徑行為可助己,自散地授顯謨閣直學士、知開德府,道拜兵部侍郎,進戶部尚書,領開封府。昌遇事奮然不顧,敢誅殺。敏度不為用,始憚之,引唐恪、徐處仁共政,獨遺昌。
李綱之罷,太學生陳東及士庶十余萬人,撾鼓伏闕下,經日不退,遇內侍輒殺之,府尹王時雍麾之不去。帝顧昌俾出諭旨,即相率聽命。王時雍欲置東等獄,昌力言不可,乃止。
昌再尹京,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人不奠居。昌悉彈治正法,而縱博弈不之問,或謂令所禁,昌曰:「姑從所嗜,以懈其謀,是正所以禁其為非爾。」昌舊名山,至是,帝謂其有周昌抗節之義,乃命之曰「昌」。
京師複戒嚴,拜同知樞密院。入謝,即陳捍敵之策,曰:「三關四鎮,國家藩籬也,聞欲以畀敵,一朝渝盟,何以制之?願勿輕與,而檄天下兵集都畿,堅城守以遏其沖,簡禁旅以備出擊,壅河流以斷歸路。前有堅城,後有大河,勁兵四面而至,彼或南下,墮吾網中矣。臣願激合勇義之士,設伏開關,出不意掃其營以報。」帝壯之,命提舉守禦,得以便宜行事。
會金人再議和,割兩河,須大臣報聘。詔耿南仲及昌往,昌言:「兩河之人忠議勇勁,萬一不從,必為所執,死不瞑目矣。儻和議不遂,臣當分遣官屬,促勤王之師入衛。」許之。行次永安,與金將黏罕遇,其從者稱閤門舍人,止昌徹傘,令用榜子贊名引見,昌不可,爭辨移時,卒以客禮見。昌往河東,至絳,絳人閉壁拒之。昌持詔抵城下,縋而登。州鈐轄趙子清麾眾害昌,抉其目而臠之,年四十九。
建炎四年,始贈觀文殿大學士,諡曰忠湣。父用之,年九十,以憂死。
昌為人疏雋,喜周人之急,然恩怨太明,睚眥必報。王黼之死,昌實遣客刺之,棄屍道旁。遂附耿南仲取顯位,左右其說以誤國,卒至禍變,而身亦不免焉。
論曰:「何栗、孫傅、聶昌皆疏俊之士,而器質窳薄,使當重任於艱難之秋,宋事蓋可知矣,欽宗之再詣金營,栗實誤之,一死不足償也。傅匿太子之謀甚疏,昌河東之行尤謬,效死弗當,徒傷勇爾。過庭因方臘之亂,乞誅蔡京、王黼、朱勔以謝天下,庶幾有敢諫之風焉。
張閣,字台卿,河陽人。第進士。崇甯初,由衛尉主簿遷祠部員外郎;資閱淺,為掌制者所議,蔡京主之,乃止。俄徙吏部,遷宗正少卿、起居舍人,屬疾不能朝,改顯謨閣待制、提舉崇福宮。疾愈,拜給事中、殿中監,為翰林學士。
河北諸帥以繕城訖役,降獎詔,有中貴人為之地,將繼此策賞。閣言:「此牧伯常職,若獎之,恐開邀功生事之路。」徽宗曰:「卿言是也。」格不下。嘗夜盛寒草制稿進,帝猶坐,賞其警敏,賜詩以為寵。京免相,閣當制,歷數其過,詞語遒拔,人士多傳誦之。
京複相,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浙部和買絹,杭獨居十三,戶有至數百匹者,閣請均之他郡。杭久闕守,閣經理有敘,去惡少年之為人害者,州以理聞。召拜兵部尚書兼侍讀,複為學士,上日特賜敕詔,且有意大用,未幾,卒,年四十六。閣初出守杭,思所以固寵,辭日,乞自領花石綱事,應奉由是滋熾雲。
張近,字幾仲,開封人。第進士,累遷大理正、發運使。呂溫卿以不法聞,近受詔鞫治,哲宗諭之曰:「此出朕命,卿毋畏惠卿。」對曰:「法之所在,雖陛下不能使臣輕重,何惠卿也?」溫卿謾不肯置對,近言:「溫卿所坐明白,儻聽其蔓詞,懼為株連者累。」詔以眾證定其罪。提舉河北東路常平、西路刑獄,入為刑部員外郎、大理少卿,以集賢殿修撰知瀛州。
遼使為夏人請命,而宿兵以臨我,近請亦出秦甲戍北道,伐其謀。邊人呂懺兒入瓦橋為盜,吏執之,遼人因略宋民為質。近言:「朝廷方繼好息民,當使曲在彼。一偷之得失,不足為輕重,釋之便。」滄民漁於海,遼卒利其饒,而私舉網取魚。守兵與之鬥,斬級三十二,州將請賞之。或言所殺乃平人,宜論如律,議弗決。近言:「邊人貪利喜功,遂賞之,則為國起怨;然彼挾兵涉吾地,謂之非盜可乎?如罪以擅興,他日將誰使禦敵?願兩置賞刑,略而不問。」從之。
出鎮高陽八年,累加顯謨閣待制、直學士,徙知太原府,以疾,提舉洞霄宮。先,承詔買馬三千給牧戶,近悉斂諸民而不予直,為禦史所劾,失學士。二年而複之。卒,年六十五。
鄭僅,字彥能,徐州彭城人。第進士,為大名府司戶參軍。留守文彥博以為材,部使者檄往他郡,彥博曰:「如鄭參軍詎可令數出?」奏改司法,遷冠氏令。河決府西,檄夜下調夫急,僅方閱保甲,盡籍即行,先他邑至,決遂塞。使者怒劾之,留守王拱辰爭於朝曰:「微冠氏,城民魚矣。」猶坐罰金。時河朔饑,盜起,獨冠氏無之,且不入境。他邑獲盜,詰治之,盜因言:「鄭冠氏仁,故相戒不犯爾。」知福昌縣,複值歲饑,悉意振貸,民不流亡。當第賞,不肯自列。
提舉京東常平,入為戶部員外郎,至太府卿,加直龍圖閣,為陝西都轉運使。論饋餉河湟功,進集賢殿修撰、顯謨閣待制。僅請籍閉田為官莊,是歲,鎮戎、德順收谷十余萬。會西寧高永年戰沒熙河,帥臣歸咎官莊奪屬羌地,致其怨畔,詔罷之,議者以為惜。
改知慶州,諸軍多殺老弱,持首要賞。僅下令非強壯而能生致者,賞半之。有內附羌追寇,得老人,不忍殺,擒之,乃其父也,相持哭,一軍感動。時諸路爭進討奏捷,僅獨保境不生事,寇亦不犯。
徙秦州,複為都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改吏部侍郎、知徐州。以顯謨閣直學士、通議大夫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諡曰修敏。子望之,自有傳。
宇文昌齡,字伯修,成都雙流人。進士甲科,調榮州推官。熊本經制梓夔,辟幹當公事。凡攻討招襲,建南平諸城砦,皆出其畫。遷大理丞。本歸闕,言其功,擢提舉秦鳳路常平,改兩浙。
神宗患司農圖籍不肅,選官厘整,昌齡以使夔路入辭,留為寺主簿,遂拜監察禦史。鄜延帥奏所部劉紹能與西羌通,將為患。帝察其不然,命昌齡即鄜州鞫之,果妄也。昌齡因請深戒守臣,毋生事徼賞,以靖邊人之心。使還,賜五品服。
尚書省建,以為比部員外郎。時官曹更新,統紀未立,昌齡悉力從事,雖抵暮亦程吏不止。具所立綱要,請於朝而行之。三司故吏狃玩弛,多不便,思有以中之。擿邏卒糾其宿直遣小吏取衾服事,大臣欲論以私役,帝以職事修飭,釋不問。改吏部員外郎,出京西轉運副使,召為左司員外郎。
送遼使至雄州,當宴,從者不待揖而坐,昌齡誚其使曰:「兩朝聘好百年矣,入境置宴,非但今日,揖而後坐,此禮渠可闕邪?」使者陽若不服,而心悟其非,卒成禮去。
遷太常少卿,詔議郊祀合祭,論者不一。昌齡曰:「天地之數,以高卑則異位,以禮制則異宜,以樂舞則異數,至於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時,皆有辨而不亂。夫祀者自有以感於無,自實以通於虛,必以類應類,以氣合氣,合然後可以得而親,可以冀其格。今祭地於圜丘,以氣則非所合,以類則非所應,而求高厚之來享,不亦難乎。」後竟用其議。改直秘閣、知梓州,曆壽州、河中府、鄧、鄆、青三州。
徽宗立,召為刑部侍郎,徙戶部侍郎。陝西饋芻糧于邊,舊制令內郡轉給,為民病。昌齡建言止輸其州,而令量取道裏費助邊糴,從之。歲省糴價五百萬,公私便之。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複為戶部侍郎,知青、杭、越三州。卒,年六十五,詔為封傅護送歸,官給其葬費。子常。
常字權可。政和末,知黎州。有上書乞於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互市者,詔以訪常。常言:「自孟氏入朝,藝祖取蜀輿地圖觀之,畫大渡為境,曆百五十年無西南夷患。今若於河外建城立邑,虜情攜貳,邊隙寢開,非中國之福也。」尋提舉成都路茶馬。自熙、豐以來,歲入馬蕃多;至崇、觀間,其法始壞。提舉官歲以所入進羨餘,吏緣為奸,市馬裁十一二,且負其直,夷人皆怨。常盡革其弊,馬遂溢額。加直秘閣,改知夔州,進秘閣修撰。官累中大夫。卒。
許幾,字先之,信州貴溪人。少以諸生謁韓琦于魏,琦勉入太學。擢第,調高安、樂平主簿,知南陵縣,還民之托僧尼為奸者數百人。
提舉京西常平,為開封府推官,進至將作監。吏與匠比為奸欺,凡斫削、塗塈、丹雘之工當以次用,而始役即概給其稟,費亡藝而患不均。幾逆為之程,費省工倍。再遷太僕卿、戶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鄆州。
梁山濼多盜,皆漁者窟穴也。幾籍十人為保,使晨出夕歸,否則以告,輒窮治,無脫者。
幾有吏幹,善理財,由是四入戶部至尚書。嘗以搖泉布法罷,又以治染院事失實,知婺州。進樞密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徙知成德軍、知太原府。張商英裁損吏祿,幾預其議,貶永州團練副使,安置袁州。遇恩,複中大夫,卒。
程之邵,字懿叔,眉州眉山人。曾祖仁霸,治獄有陰德。之邵以父蔭為新繁主簿。熙寧更募役法,常平使者欲概州縣民力,以羨乏相補。之邵曰:「此法乃成周均力遺意,當各以一邑之力供一邑之役,豈宜以此邑助他邑哉?」使者愧服,辟之邵為屬,聽其所為。熊本察訪蜀道歸,語諸朝曰:「役法初行,成都路為最詳,之邵力也。」詔召見,成都守趙抃奏留之。入為三司磨勘官,得隱匿數十萬緡。從副使蹇周輔計度江、嶺鹽,還,除廣東轉運判官。元祐初,提舉利、梓路常平,周輔得罪,亦罷知祥符縣。俄知泗州,為夔路轉運判官。夔守強狠不奉法,劾正其罪。大寧井鹽為利博,前議者輒儲其半供公上,余鬻於民,使先輸錢,鹽不足給,民以病告。之邵盡發所儲與之,商賈既通,關征增數倍。除主管秦、蜀茶馬公事,革黎州買馬之弊,歲以仲秋為市,市四月止,以羨茶入熙、秦易戰騎,得良馬益多。
知鳳翔府,民負債無以償,自焚其居,而紿曰遺火;有主藏吏殺四婢,人無知者。之邵發擿,岐人傳誦。徙鄭州。
元符中複主管茶馬,市馬至萬匹,得茶課四百萬緡。童貫用師熙、岷,不俟報,運茶往博糴,發錢二十萬億佐用度。連加直龍圖閣、集賢殿修撰,三進秩,為熙河都轉運使。秦鳳出師,命之經制,即言已備十萬騎可食三百日矣。徽宗喜,擢顯謨閣待制。敵犯熙河,之邵攝帥事,屯兵行邊境,解去。俄得疾卒。方錄功轉太中大夫,不及拜,贈龍圖閣直學士,官護喪歸。子唐,至寶文閣學士。
龔原,字深之,處州遂昌人。少與陸佃同師王安石。進士高第,元豐中為國子直講,以虞蕃訟失官。哲宗即位,詣訴理所得直,為國子丞、太常博士。方議祀北郊,原曰:「合祭,非理也。天子父天母地,既不為寒而廢祠,其可為暑而輟行?此漢儒陋說爾,願亟正之。」加秘閣校理,充徐王府記室,出為兩浙轉運判官。
紹聖初,召拜國子司業,入對,帝問曰:「卿曆徐邸官,何為補外,得非大臣私意乎?」對曰:「臣出使鄉部,獲知民間事宜,臣素知如是,不知其因也。」旋兼侍講,遷秘書少監、起居舍人,權工部侍郎。為曾布所重,安惇論其直講時事,以集賢殿修撰知潤州。
徽宗初,入為秘書監,進給事中。時除郎官五人,皆執政姻戚,悉舉駁之;又論郝隨得罪,不得居京師,鄧洵武不宜再入史院。朝論謂帝為哲宗服,當循開寶故事,為齊衰期。原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一也。」主議者斥其妄,黜知南康軍,改壽州。俄用三年之制,乃複修撰,知揚州。還朝,曆兵、工部二侍郎,除寶文閣待制、知廬州。陳瓘擊蔡京,原與瓘善,或謂原實使之,奪職居和州。起為亳州,命下而卒,年六十七。
初,王安石改學校法,引原自助,原亦為盡力。其後,司馬光召與語,譏切王氏,原反覆辨救不少衰。光歎曰:「王氏習氣尚爾邪!」為司業時,請以安石所撰《字說》、《洪範傳》及子雱《論語》、《孟子義》刊板傳學者。故一時學校舉子之文,靡然從之,其敝自原始。
崔公度,字伯易,高郵人。口吃不能劇談,而內絕敏,書一閱即不忘。劉沆薦茂才異等,辭疾不應命。用父任,補三班差使,非其好也,益閉戶讀書。歐陽修得其所作《感山賦》,以示韓琦,琦上之英宗,即付史館。授和州防禦推官,為國子直講,以母老辭。
王安石當國,獻《熙甯稽古一法百利論》,安石解衣握手,延與語。召對延和殿,進光祿丞,知陽武縣。京官謁尹,故事當拜庭下,公度疑尹辱己,徑詣安石訴之,安石使鄧綰薦為禦史。未幾,為崇文校書,刪定三司令式,於是誦言京官庭謁尹非宜,安石為下編敕所更其制。加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
公度起布衣,無所持守,惟知媚附安石,晝夜造請,雖踞廁見之,不屑也。嘗從後執其帶尾,安石反顧,公度笑曰:「相公帶有垢,敬以袍拭去之爾。」見者皆笑,亦恬不為恥。請知海州。元祐、紹聖之間,曆兵禮部郎中、國子司業,除秘書少監、起居郎,皆辭不受。知潁、潤、宣、通四州,以直龍圖閣卒。
蒲卣,字君錫,閬州人。母任知書,裏中號「任五經」,卣幼以開敏聞。中進士第,曆利州司戶參軍、三泉主簿、知合江金水縣。通判文州,有獻議者欲開文州徑路達陝西,卣言:「洮、岷、積石至文為甚邇,自文出江油,鄧艾取蜀故道也。異時鬼章欲從此窺蜀,為其阻隘而止。夏人志此久矣,可為之通道乎?」議遂塞。
為睦親宅教授,提舉湖北、京西常平。崇甯均田,轉運使以用不足,將度費以定稅,卣曰:「詔旨所以嘉惠元元爾,初不在增賦也。」宛、穰地廣沃,國初募民墾田,得為世業,令人毋輒訴,蓋百年矣,好訟者稍以易佃法搖之,卣一切禁止。有持獻於權貴而降中旨給賜者,卣言:「地盈千頃,戶且數百,傳子至孫久,一旦改隸,眾將不安。先朝明詔具在,不可易也。」朝廷是其議。
提點湖南刑獄,知鼎、遼、隴、寧四州,複提舉潼川路刑獄。有議榷酤於瀘、敘間,雲歲可得錢二十萬。卣言:「先朝念此地夷漢雜居,故弛其榷禁,以惠安邊人。今之所行,未見其利。」乃止。累官中大夫,卒,年七十二。
論曰:《傳》曰:「尺有所不逮,寸有所不覃。」觀二張之理郡,鄭僅之守藩,宇文父子之便邊糶、革馬政,許幾、程之邵之經制財運,蒲卣之議稅榷,皆有可稱道。若閣之固寵于花石,而龔原、崔公度主王氏學以諂事安石,則搢紳所不齒也。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沈銖弟錫路昌衡謝文瓘陸蘊黃寔姚祐樓異沈積中李伯宗汪澥何常葉祖洽時彥霍端友俞栗蔡薿
沈銖,字子平,真州揚子人。父季長,王安石妹婿也。銖少從安石學,進士高第,至國子直講。季長領監事,改審官主簿,坐虞蕃事免歸。元祐置訴理所,被罪者爭自列,銖獨不言。
紹聖初,起為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崇政殿說書,受旨同編類元祐臣僚章疏。以進講為解,拜右司諫,辭,改起居郎、權中書舍人。吳居厚除戶部尚書,銖論其使京東時聚斂,詔具實狀,不能對,罰金。講《詩·南山有台》,至「萬壽無期」,以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應,哲宗屢首肯之。真拜中書舍人兼侍講,俄引疾,以龍圖閣待制知宣州卒。弟錫。
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為鄂州司戶參軍。崇甯初,為講議司檢討。蔡京方銓次元符上書人,欲定罪,錫曰:「遠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惡,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厲俗之道。」京不從。除衛尉丞,遷祠部員外郎,提點江東刑獄、知婺州。入為左司員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講,進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閣待制知應天府,徙江寧。
張懷素誅,朝廷疑其黨有脫者,江、淮間往往以誣告興獄。錫至郡,有告者,按之,則妄也。具疏於朝,由是他郡系者皆得釋。曆知海、泰、汝、宣四州,以通議大夫致仕。卒,贈宣奉大夫。
路昌衡,字持正,開封祥符人。起進士,至太常博士。參鞫陳世儒獄,逮治苛峻,至士大夫及命婦,皆不免。遷右司員外郎,曆江淮發運、陝西轉運副使,知廣州,徙荊南,又徙潭州,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紹聖中,召為衛尉、大理卿,遷工部侍郎,俄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李清臣有狂婦人之訴,昌衡致之重辟。出知瀛州,徙永興軍,進直學士、知成都。
徽宗立,應詔上書曰:「頻年以來,西方用兵,致興大役,利源害政,佞臣蔽主,四者皆陰之過盛。自陝以西,民力傷殘,人不聊生。災異之變,生於天地之不和,起于人心之怨望。故妖星出見,大河橫決,秋雨霖淫,諸路饑饉,殍死道路,妻子棄捐,破析貲儲,以應星火之令。勤勞憔悴,多不生還,人心如此,而欲其無怨,難矣。」
俄坐清臣獄事,責司農少卿,分司,居郢州。明年,起為滁州、定州,複直學士、知開封府。乞嚴告捕虛妄之法,以靖訐訴。徙南京留守,又坐前上書事落職,入黨籍,卒。宣和五年,贈龍圖閣學士。
謝文瓘,字聖藻,陳州人。進士甲科,教授大名府。元豐中,上疏言:「臣下推行新法,多失本意,而榜笞禁錮,民受其虐,掊克聚斂,不勝多門。其不急之征,非理之取,宜罷減之。」大臣以為訕朝廷,議置之罪。神宗曰:「彼謂奉法者非其人爾,匪訕也。」
哲宗時,禦史中丞黃履薦為主簿,三年不詣執政府。召對,除秘書省正字,考功、右司員外郎。紹聖末,都水使者議建廣武四埽石岸,朝廷命先治岸數十步,以驗其可否。黃流湍悍,役人多死,一方甚病,功不可成,而使者申前說愈力。文瓘條別利害,罷其役。
徽宗立,擢起居舍人、給事中。詔修《神宗寶訓》,文瓘請擇當時大政事、大黜陟,節其要旨,而為之說以進。然所論率是王安石,謂神宗能察眾多之謗,任之而不貳,於是朋黨消而威柄立,他皆放此。遼主洪基殂,使往吊之,令從者變服而入,貶秩二等。
崇甯元年,出知濮州。尋治黨事,坐元豐上疏及嘗詒呂公著書,再謫邵武軍,移處州。帝披黨籍曰:「朕究知文瓘本末。」命出籍,乃以為集英殿修撰、知濟州,卒。
子貺,宣和中,為駕部員外郎、知汝州。欽宗時,上封事十篇,論事切至。使于金,還,提點京西北路刑獄。金人犯汝州,貺自襄陽領兵往援之,戰死。
陸蘊,字敦信,福州侯官人。少知名,登進士第,為太學《春秋》博士。經廢員省,改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
崇甯中,提舉河北、兩浙學事,召對,言:「元祐異意俗學,既不為我用,近詔不以使一路,而猶得為守令,臣愚未知其可。」遂拜禮部員外郎,轉吏部,遷辟雍司業、太常少卿。議原廟不合,黜知瑞金縣。還為太常,進國子祭酒、中書舍人。請葺諸州天慶觀,立學事司考課法。遷大司成,擢禦史中丞。引門下侍郎余深親嫌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盡公爾,侍從吾所信任,豈得下同庶僚乎?」不許。
蘊頗論事,嘗言:御筆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以重命令;輔相大臣,宦官戚裏,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材于民,而不予直;貴遊子弟以從官領閑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於賦入;數幸私室,乖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其言皆中時病。
以龍圖閣待制知福州,改建州。時弟藻由列曹侍郎出為泉州,過蘊,合樂燕款,閩人以為盛事。加顯謨閣直學士,引疾,提舉鴻慶宮。方二浙用兵,旁郡皆繕治守備,蘊聞命就道,使者劾為避事,奪職。稍複集英殿修撰,卒。
黃寔,字師是,陳州人。登進士第,曆司農主簿,積官提舉京西、淮東常平。元豐末,議罷提舉官,命末布,寔舅章惇屬蔡確徙寔提點開封縣鎮。遷提點梓州路、兩浙刑獄,京東、河北轉運副使。
哲宗以寔為監司久,議召用,曾布陰沮之。林希曰:「寔兩女皆嫁蘇軾子,所為不正,不宜用。」乃以知陝州,為江、淮發運副使。賀遼主登位,及境,迓者移牒來,稱為賀登寶位使。寔報以受命無「寶」字,拒不受。還除太僕卿,再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徙定州。朝旨籍民兵旁郡,因緣擾困,寔懷檄不下,而畫利害請之,事得寢。卒于官,贈龍圖閣直學士。
寔孝友敦睦,世稱其內行。蘇轍在陳與寔遊,因結昏,其後又與軾友善。紹聖黨禍起,寔以章惇甥故獲免,然亦不得久於朝著焉。
姚祐,字伯受,湖州長興人。元豐末,第進士。徽宗初,除夔州路轉運判官。且行,會帝幸禁苑禦弓矢,祐奏《聖武臨射賦》。帝大悅,留為右正言。曆陳紹述之說,遷左司諫。建議置輔郡以拱大畿,進殿中監。六尚局官製成,凡所以享上率屬、察舉稽違、殿最勤惰之法,皆祐裁定。以親老請郡,授顯謨閣待制、知江寧府。時召捕張懷素,祐追獲之,複為殿中監。
逾歲,以直學士知鄭州,改秦州。或請調熙河弓箭士徙邊,以省更戍。祐謂人情懷土重遷,丐以二年為更發之期,滿歲樂業而願留者,乃聽。且請擇熙、秦富民分丁授地,蠲役借糧,以勸耕植。益廣秦之東、西川,建城壁,嚴保障,以控熙河、涇原。皆從之。複為殿中監,改吏部侍郎,命鎮蜀,用母老辭。遷工部尚書,加龍圖閣學士,為大名尹,進延康殿學士,複為工部尚書,徙禮部。母喪,除知太原府。
縣有小胥造塚逼其先墓者,祐疑為厭己,請解官持服。先是,詔許祐悉買墓旁地,遂並徙他塚,小胥不從,故祐持以為說。言者論其挾仇要君,乃止。以提舉上清寶籙宮卒,贈特進,諡曰文禧。」
樓異,字試可,明州奉化人。進士高第,調汾州司理參軍,徙永興虞策幕府,監在京文繡院,知大宗正丞,遷度支員外郎。以養親求知泗州,複為吏部右司員外郎、左司郎中、太府鴻臚卿,除直秘閣、知秀州。
政和末,知隨州,入辭,請於明州置高麗一司,創百舟,應使者之須,以遵元豐舊制。州有廣德湖,墾而為田,收其租可以給用。徽宗納其說。改知明州,賜金紫。出內帑緡錢六萬為造舟費,治湖田七百二十頃,歲得谷三萬六千。加直龍圖閣、秘閣修撰,至徽猷閣待制。郡資湖水灌溉,為利甚廣,往者為民包侵,異令盡泄之墾田。自是苦旱,鄉人怨之。
在郡五年,既請溫之船官自隸以便役,又請越、台之鹽以佐費,詔責之曰:「郡自有鹽筴不能興,而欲東取諸台,西取諸越,斯乃以鄰國為壑也。」睦寇起,善理城戍有績,進徽猷閣直學士、知平江府,卒。
沈積中,常州人。賜進士出身,為辟雍正、戶部員外郎,至秘閣修撰、河北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進尚書,知河間、真定府。積中本王黼所引拔,黼方圖燕地,使覘邊隙。中書舍人程振語之曰:「當思異時覆族之禍。」積中感其戒,至鎮,以書謝振,盛言其不可,振宣告於朝。已而師敗于白溝,童貫還,罷積中提舉上清寶籙宮。既得燕山,又命以資政殿學士同知府,未行而卒,或曰為盜所殺,或曰婢殺之,終亦不能明也。貫惡其曩言,追削官職。建炎中,宰相上其書,乃悉複之。
李伯宗,字會之,河陽人。第進士,知內丘、咸陽、太康縣。建言:「朝廷行方田均稅之法,令以豐歲推行。今州縣吏,苟簡懷異者指熟為災,而貪進幸賞者掩災為熟,望深察其違戾,而置諸罰。」括縣壯丁為兵,得千人,上其名數與按閱之法。知樞密院蔡卞喜而薦之,提舉京畿保甲,使行其說,增籍二萬。已而有訴者,陳牒至八百七十,左遷通判相州、提舉白波輦運,提點江、淮坑冶鑄錢,入為將作少監。
開封民有鬻神祠故帽飾以龍者,吏以為乘輿服禦,伯宗曰:「此無他,當坐不應為爾。」尹不從,具以請,如伯宗議。曆大理卿,入對言:「今情重法輕者許奏請,而情輕法重者不得焉,恐非仁聖忠恕之意。」徽宗納之。遷刑部侍郎。與王黼不相能,有胥吏微過罷,提舉崇福宮。
明年,知同州,徙陝西都轉運使。以通奉大夫、顯謨閣待制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榮。
汪澥字仲容,宣州旌德人。少從胡瑗學《易》。又學於王安石,著《三經義傳》,澥與其議,又首傳其說。熙甯太學成,分錄學政。登進士第,調鼎州司理參軍、知黟縣,入為太學正,累遷國子祭酒,兼定、嘉二王翊善,擢中書舍人,為大司成。議學制不合,以顯謨閣待制知婺州,改潁昌,又改陳、壽二州,徙應天府。上章辭行,提舉崇福宮。卒,贈宣奉大夫。
澥自布衣錄天子學,至為正,為司業、祭酒,迄于司成,官以儒名者三十年,一時人士推之。
何常,字德固,京兆人。中進士第,為開封府兵曹。紹聖初,或言蘇軾主文柄,取士之非毀宗廟者,常預其間,出通判原州。曆將作丞、陝西轉運判官、熙河轉運副使。議者欲貸民金帛,而使入粟塞下。常曰:「車牛轉輸,民力已病,然未至於死亡者,粟自官出,而民無害也。今強以金帛,使自入粟,懼非貧弱之利。」熙帥及監軍劾之,貶秩,徙成都路。
中使持禦劄至,令織戲龍羅二千,繡旗五百。常奏:「旗者,軍器之飾,敢不奉詔。戲龍羅唯供禦服,日衣一匹,歲不過三百有奇;今乃數倍,無益也。」詔獎其言,為減四之三。
除直龍圖閣,加集賢殿修撰,為使徙陝西,以顯謨閣待制知秦州,轉通議大夫。諜告夏人多築堡柵,朝議出兵牽制,常言:「羌人生長射獵,今困於版築,違所長,用所短,可以拱手待其弊,無煩有為也。」從之。
鎮秦六歲,察訪方邵劾其越法貨酒,借米曲於官而毀其曆。獄具,責昭化軍節度副使。數月,複其官。終右文殿修撰,年七十三。
論曰:西漢之末,士大夫阿諛銷懦,遂底於亡。東都諸賢以風節相尚,激成黨禍。宋元祐類東都,崇、宣類西漢末世,蓋忠鯁獲罪,則相習容悅而已。君驕臣諂,此邦之所繇喪也。觀沈銖諸人,徒徇時軒輊,不能為有亡,惡足以言士哉!
葉祖洽,字敦禮,邵武人。熙甯初,策試進士,祖洽所對,專投合用事者,考官宋敏求、蘇軾欲黜之,呂惠卿擢為第一。簽書奉國軍判官、判登聞檢院,由國子丞知湖州,留為校書郎。
元祐初,曆職方、兵部員外郎,加集賢校理,進禮部郎中。給事中趙君錫論其對策訕及宗朝,祖洽自辨,事下從官定議。蘇軾、劉分攵言:「祖洽謂祖宗紀綱法度,因循苟簡,願朝廷與大臣合謀而新之。可以為議論乖謬,若謂之訕則不可。」於是但出提點淮西刑獄。
紹聖中,入為左司郎中、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祖洽性狠愎,喜諛附,密言王珪于冊立時有異論。哲宗曰:「宣仁聖烈,婦人之堯、舜也。其於社稷大計,聖意素定,朕已令作告命,明述此旨。」祖洽複言:「若以珪為無跡,則黃履、劉拯相繼論之矣,願稽合群情,決之獨斷。」珪遂追貶。又言:「司馬光、呂公著獲終牖下,恩禮隆縟;蔡確受遺定策,而貶死嶺外,乞恤其孤。」其論率類此。林希薦祖洽,謂其最向正,帝言不可大用,乃已。坐舉王回出知濟州,徙洪州,以牟利黷貨聞。
祖洽與曾布厚,人目為「小訓狐」。布用事,欲以吏部侍郎召,韓忠彥不可,白為寶文閣待制、知青州。未赴,布竟引為吏部。布罷,乃出知定州,且行,大言於上,至雲:「當時蔡確稍失事幾,王珪果遂奸謀,則神宗遂失正統,不知今日神器孰歸。臣為朝廷宗社明確之功,正珪之罪,勸沮忠邪於千萬年,以此報神宗足矣。」徽宗怒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沖佑觀,自是不復用。久之,知洪州,改亳州,加徽猷閣直學士。政和末,卒。
時彥,字邦美,開封人。舉進士第,簽書潁昌判官,入為秘書省正字,累至集賢校理。紹聖中,遷右司員外郎。使遼失職,坐廢,旋複校理,提點河東刑獄,蹇序辰使遼還,又坐前受賜增拜,隱不言,複停官。徽宗立,召為吏部員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知廣州。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戶部,為開封尹。異時都城苦多盜,捕得,則皆亡,卒吏憚於移問,往往略之。彥始請一以公憑為驗,否則拘系之以俟報,坊邑少安,獄屢空。數月,遷工部尚書,進吏部,卒。
霍端友,字仁仲,常州武進人。徽宗即位,策進士第一,授宣義郎。不閱月,擢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起居郎、中書舍人,服金紫。故事唯服黑角帶,帝顧見之,曰:「給事、舍人等爾,而服飾相絕如是。」始命犀帶佩魚。進給事中、大司成、禮部侍郎。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內輕外。可令內外侍從更出迭入,以奉禁闥,殿大邦,俾天下之勢如持衡,庶無首重尾輕之患。」疏入,即請補郡,乃以顯謨閣待制知平江。改陳州,為政以寬聞,不立聲威。陳地汙下,久雨則積潦,時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泄。端友請益開二百里,徹於淮,自是水患遂去。內侍石燾傳詔索瑞香花數十本,端友不可,疏罷之。複以禮部召,轉吏部。官至通議大夫。卒,贈宣奉大夫。
俞栗,字祗若,江寧人。崇寧四年,以上舍生賜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未赴,為辟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擢中書舍人。居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御史。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栗駁其非。除顯謨閣待制、知蔡州,明日複留。逾年,竟出為襄州。還,拜給事中,上言:「學校,三代之學也。然崇寧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豈學校固若是哉?觀望者無定說爾。必使士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者不出於學校,然後為得。」言頗見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葉夢得言栗獨否,遂拜禦史中丞。陳士風六弊,又發戶部尚書劉炳為舉子時陰事。京方倚炳為腹心,戾其意,改栗翰林學士。遷兵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德府。石公弼在襄州,以論衙前事謫言者,謂栗實倡之,罷,提舉崇禧觀。竟以毀紹聖法度,貶常州團練副使,安置太平州。行未至,復述古殿直學士、知江寧府,卒。
蔡薿,字文饒,開封人。崇甯五年,以諸生試策,揣蔡京且複用,即對曰:「熙、豐之德業,足以配天,不幸繼之以元祐;紹聖之纘述,足以永賴,不幸繼之以靖國。陛下兩下求言之詔,冀以聞至言、收實用也。而見於元符之末者,方且幸時變而肆奸言,乘間隙而投異意,詆誣先烈不以為疑,動搖國是不以為憚。願逆處其未至而絕其原。」於是擢為第一,以所對頒天下,甫解褐,即除秘書省正字,遷起居舍人。未幾,為中書舍人。自布衣至侍從,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旋進給事中。一意附蔡京,敘族屬,尊為叔父。京命攸、修等出見,薿亟雲:「向者大誤,公乃叔祖,此諸父行也。」遽列拜之。八寶赦恩,詔兩省差擇元祐黨人,情輕者出籍。薿不肯書,言者論其不能推廣上恩,使歲久獲罪之人得以洗濯。出知和州。明年,加顯謨閣待制、知杭州。
始,薿未第時,以書謁陳瓘,稱其諫疏似陸贄,剛方似狄仁傑,明道似韓愈。及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害瓘以絕口。因其子正匯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薿複入為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悈治瓘,幾不免,事具《瓘傳》。禦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應天,斥大奸以定國,而薿巧言惑眾,造為釁端。」疏入不報。
範柔中者,頃以上書入邪等,至是進階。薿言:「柔中嘗毀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讎。自今春黨人複官,士論駭愕,有致疑於紹述者。乞削其敘遷,昭示好惡。」從之。張商英作相,常安民與之書,激使為善。薿弟萊剽其稿示薿,即論之以搖商英。薿遷翰林學士,坐妄議政事罷,提舉洞霄宮。起知建寧府。
方建神霄宮,薿先一路奏辦,下詔褒獎,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嘗陰附權幸,事覺,徽宗令入對,將面詰之。逾月不奉詔,帝怒,命黜之。禦史言:「薿遊太學,則挾詭計以鉗諸生;居侍從,則抉私事以脅宰輔;處門下,則借國法以快私忿;為郡守,則妄尊大而蔑監司。召自金陵,偃然以丞轄自處,既升宗伯,乃懷不滿之心。宜重置諸罰。」遂貶單州團練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複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杭州。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方臘亂後,西北戍卒代歸,人得犒絹,薿禁民與為市,乃下其直,強取之。卒怒,乘薿夜飲客,縱火焚州治,須其出救,殺之。薿知事勢洶洶,逾垣走,僅得免。詔奪職罷歸。明年,以徽猷閣待制卒。
論曰:自太宗歲設大科,致多士,居首選者躐取華要,有不十年至宰相,亦多忠亮雅厚,為時名臣。治平更三歲之制,繼以王安石改新法,士習始變。哲、徽紹述,尚王氏學,非是無以得高第。葉祖洽首迎合時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士風大壞,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熙甯而後,訖于宣和,首選十八人,唯何栗、馬涓與此五人有傳,然時彥、端友齪齪,祖洽、俞栗、蔡薿憸邪小人。繇王氏之學不正,害人心術,橫潰爛漫,並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慘焉,此孟子所以必辯邪說、正人心也。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賈易董敦逸上官均來之邵葉濤楊畏崔台符楊汲呂嘉問李南公董必虞策弟奕郭知章
賈易,字明叔,無為人。七歲而孤。母彭,以紡績自給,日與易十錢,使從學。易不忍使一錢,每浹旬,輒複歸之。年逾冠,中進士甲科,調常州司法參軍。自以儒者不閑法令,歲議獄,唯求合於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訖去,郡中稱平。
元祐初,為太常丞、兵部員外郎,遷左司諫。論呂陶不爭張舜民事,與陶交攻,遂劾陶党附蘇軾兄弟,並及文彥博、範純仁。宣仁後怒其訐,欲謫之,呂公著救之力,出知懷州。禦史言其謝表文過,徙廣德軍。明年,提點江東刑獄,召拜殿中侍御史。遂疏彥博至和建儲之議為不然,宣仁後命付史館,彥博不自安,竟解平章重事而去。蘇轍為中丞,易引前嫌求避,改度支員外郎,孫升以為左遷。又改國子司業,不拜,提點淮東刑獄。複入,為侍御史。上書言:
天下大勢可畏者五:一曰上下相蒙,而毀譽不得其真。故人主聰明壅蔽,下情不得上達;邪正無別,而君子之道日消,小人之黨日進。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責。故治道不成,萬事隳廢,惡吏市奸而自得,良民受弊而無告;愁歎不平之氣,充溢宇宙,以幹陰陽之和。三曰經費不充,而生財不得其道。故公私困弊,無及時預備之計,衣食之源日蹙;無事之時尚猶有患,不幸倉卒多事,則狼狽窮迫而禍敗至矣。四曰人材廢闕,而教養不以其方。故士君子無可用之實,而愚不肖充牣於朝;汙合苟容之俗滋長,背上欺君之風益扇,士氣浸弱,將誰與立太平之基。五曰刑賞失中,而人心不知所向。故以非為是,以黑為白,更相欺惑,以罔其上;爵之以高祿而不加勸,僇之以顯罰而不加懼,徼利苟免之奸,冒貨犯義之俗,將何所不有。
今二聖焦勞念治,而天下之勢乃如此,任事者不可以不憂。是猶寢於積薪之上,火未及然,而自以為安,可不畏乎?
然則欲知毀譽真偽之情,則莫若明目達聰,使下無壅蔽之患。欲官人皆任其責,則莫若詢事考言,循名責實。欲生財不逆其道,則莫若敦本業而抑末作,崇儉約而戒奢僭。欲教養必以其方,則莫若廣詳延之路,厲廉恥之節,使公卿大臣各舉所知,召對延問,以觀其能否,善者用之,不善者罷之。欲人心皆知所向,則莫若賞以勸善,刑以懲惡,不以親疏貴賤為之輕重。則民志一定,而放僻邪侈不為矣。
其言雖頗切直,然皆老生常談,志於抵厄時事,無他奇畫。
蘇軾守杭,訴浙西災潦甚苦。易率其僚楊畏、安鼎論軾姑息邀譽,眩惑朝聽,乞加考實。詔下,給事中范祖禹封還之,以謂正宜闊略不問,以活百姓。易遂言:「軾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詔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雲'民亦勞止',引周厲王詩以比熙甯、元豐之政。弟轍蚤應制科試,文繆不應格,幸而濫進,與軾昔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至指李林甫、楊國忠為喻,議者由是薄易,出知宣州。除京西轉運副使,徙蘇州、徐州,加直秘閣。元符中,累謫保靜軍行軍司馬,邵州安置。
徽宗立,召為太常少卿,進右諫議大夫。陳次升論其為曾布客,改權刑部侍郎,曆工部、吏部,未滿歲為真。以寶文閣待制知鄧州,尋入黨籍。卒,年七十三。
董敦逸,字夢授,吉州永豐人。登進士第,調連州司理參軍、知穰縣。時方興水利,提舉官調民鑿馬渡港,雲可灌田二百頃,敦逸言於朝,以為利不補害,核實如敦逸言。免役夫十六萬,全舊田三千六百頃。徙知弋陽縣,寶豐銅冶役卒多困於誘略,有致死者,敦逸推見本末,縱還鄉者數百人。稍遷梓州路轉運判官。
元祐六年,召為監察禦史,同禦史黃慶基言:「蘇軾昔為中書舍人,制誥中指斥先帝事,其弟轍相為表裏,以紊朝政。」宰相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軾所撰制詞,以為謗毀先帝。臣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鞭撻不庭,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故事或失當。及太皇太后與皇帝臨禦,因民所欲,隨事救改,蓋事理當然爾。昔漢武帝好用兵,重斂傷民,昭帝嗣位,博采眾議,多行寢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帝改之以寬厚,天下悅服,未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財;仁宗即位,罷修宮觀以息民力。凡此皆因時施宜,以補助先朝闕政,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比惟元祐以來,言事官用此以中傷士人,兼欲動搖朝廷,意極不善。」轍複奏曰:「臣昨日取兄軾所撰《呂惠卿告》觀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鯀;終然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兄軾亦豈是謗毀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爾。元祐改更,蓋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宣仁後曰:「先帝追悔往事,至於泣下。」大防曰:「先帝一時過舉,非其本意。」宣仁後曰:「皇帝宜深知。」於是敦逸、慶基並罷。敦逸出為湖北運判,改知臨江軍。
紹聖初,軾、轍失位,劉拯訟敦逸無罪。哲宗記其人,曰:「非前日白須禦史乎?」複除監察禦史。論常安民為二蘇之黨,凡論議主元祐者,斥去之。改工部員外郎,遷殿中待禦史、左司諫、侍御史,入謝曰:「臣再汙言路,第恐擠逐,不能久奉彈糾之責。」哲宗曰:「卿能言,無患朕之不能聽;卿言而信,無患朕之不能行也。」
瑤華秘獄成,詔詣掖庭錄問。敦逸察知冤狀,握筆弗忍書,郝隨從旁脅之,乃不敢異。獄既上,於心終不安。幾兩旬,竟上疏,其略雲:「瑤華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詔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之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之也。臣嘗閱錄其獄,恐得罪天下。」哲宗讀之怒,蔡卞欲加重貶,章惇、曾布以為不可,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故使臺端錄問,冀以取信中外。今謫敦逸,何以解天下後世之謗。」哲宗意解而止。明年,用他事出知興國軍,徙江州。
徽宗即位,加直龍圖閣、知荊南,召入,為左諫議大夫,敦逸極言蔡京、蔡卞過惡。遷戶部侍郎。卒,年六十九。
上官均,字彥衡,邵武人。神宗熙甯親策進士,擢第二,為北京留守推官、國子直講。元豐中,蔡確薦為監察禦史裏行。時相州富人子殺人,讞獄為審刑、大理所疑,京師流言法官竇莘等受賕。蔡確引猜險吏數十人,窮治莘等慘酷,無敢明其冤。均上疏言之,乞以獄事詔臣參治,坐是,謫知光澤縣。莘等卒無罪,天下服其持平。有巫托神能禍福人,致貲甚富,均焚像杖巫,出諸境。還,監都進奏院。
哲宗即位,擢開封府推官。元祐初,複為監察禦史。議者請兼用詩賦取土,宰相遂欲廢經義。均言:「經術以理為主,而所根者本也,詩賦以文為工,而所逐者末也。今不計本末,而欲襲詩賦之敝,未見其不得也。」自熙甯以來,京師百司有謁禁。均言:「以誠待人,則人思竭忠;以疑遇物,則人思苟免。願除開封、大理外,餘皆釋禁,以明洞達不疑之意。」遂論青苗,以為有惠民之名而無惠民之實,有目前之利而為終歲之患,願罷之而複為常平糴糶之法。又言官冗之弊,請罷粟補吏,減任子員,節特奏名之濫,增攝官之舉數,抑胥史之幸進,以清入仕之源。詔有司議,久之不能有所省。複疏言:「今會議之臣,畏世俗之譏評,不計朝廷之利害,閔鄙耄之不進,不思才者之閑滯,非策之善也。」因請對,力陳之,宣仁後曰:「當從我家始。」乃自後屬而下至大夫,悉裁其數。
又言:「治天下道二,寬與猛而已。寬過則緩而傷義,猛過則急而傷恩。術雖不同,其蠹政害民,一也。間者,監司務為慘核,郡縣望風趣辦,不暇以便民為意。陛下臨禦,務從寬大,為吏者又複苟簡縱弛,猛寬二者胥失。願明詔四方,使之寬不縱惡,猛不傷惠,以起中和之風。」詔下其章。
蔡確弟碩盜貸官錢以萬計,獄既上,均論確為宰相,挾邪撓法,當顯正其罪,以厲百官。張璪、李清臣執政,與正人異趣,相繼擊去之。監察禦史張舜民論邊事,因及宰相文彥博,舜民左遷。均言:「風憲之任許風聞,所以廣耳目也。舜民之言是,當行之;其言非,當容之。願複舜民職。」不從。台諫約再論,均謂事小不當再論,王岩叟遂劾均反覆,岩叟移官。均遷殿中侍御史,內不自安,引義丐去,改禮部員外郎。居三年,複為殿中侍御史。
西夏自永樂之戰,怙勝氣驕,欲複故地。朝廷用趙禼計,棄四砦,至是,又請蘭州為砦地。均上疏曰:「先王之禦外國,知威之不可獨立,故假惠以濟威,知惠之不可獨行,故須威以行惠,然後外國且懷且畏,無怨望輕侮之心。今西夏所爭蘭州砦地,皆控扼要路,若輕以予之,恐夏人搗虛,熙河數郡,孤立難守。若繼請熙河故地,將何辭以拒之?是傅虎以翼,借寇以兵,不惟無益,祗足為患。不如治兵積穀,畫地而守,使夏人曉然知朝廷意也。」
時傅堯俞為中書侍郎,許將為左丞,韓忠彥為同知樞密院。三人者,論事多同異,俱求罷。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之上當務協諧,使中外之人,泯然不知有同異之跡。若悻悻然辨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僚。堯俞等雖有辨論之失,然事皆緣公,無顯惡大過,望令就職。」詔從之。禦史中丞蘇轍等尚以為言,均上疏曰:「進退大臣當,則天下服陛下之明,而大臣得以安其位。進退不當,則累陛下之哲,而言者自此得以朋黨,合謀並力,以傾搖大臣。天下之事,以是非為主。所論若當,雖異,不害其為善;所論若非,雖同,未免為不善。今堯俞等但不能協和,實無大過。蘇轍乃以許將當時已定議,既而背同列之議,獨上論奏。臣以為善則順之,惡則正之,豈在每事唯命,遂非不改,然後為忠邪?將舍同列之議,上奉聖旨,是能將順其美,不當反以為過惡也。若使不忠,雖與同列協和,是乃奸臣爾,非朝廷之利也。」將罷,均又言:「呂大防堅強自任,每有差除,同列不敢異,唯許將時有異同。轍素與大防善,盡力排將,期於心勝。臣恐綱紀法令,自此敗壞矣。」因論:「禦史,耳目之任;中丞,風憲之長。轍當公是公非,別白善惡,而不當妄言也。」遂乞罷,出知廣德軍,改提點河北東路刑獄。
紹聖初,召拜左正言。時大防、轍已罷政,均論大防、轍六罪,並再黜大防,史禍由此起。又奏罷詩賦,專以經術取士。宰相章惇欲更政事,專黜陟之柄,陰去異己,出吏部尚書彭汝礪知成都府,召朱服為中書舍人。均言汝礪不可出,服不可用。惇怒,遷均為工部員外郎。尋提點京東、淮東刑獄,曆梓州淮南轉運副使、知越州。
徽宗立,入為秘書少監,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兼《哲宗實錄》修撰,遷給事中。太學生張寅亮應詔論事,得罪屏斥,均言:「寅亮雖不識忌諱,然志非懷邪。陛下既招其來,又罪其言,恐沮多士之氣。」寅亮得免。時宰相欲盡循熙、豐法度為紹述以風均,均曰:「法度惟是之從,無彼此之辨。」由是不協,以龍圖閣待制知永興軍,徙襄州。崇甯初,與元祐黨籍,奪職,主管崇禧觀。政和中,複集賢院修撰、提舉洞霄宮。久之,複龍圖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八。
來之邵,字祖德,開封咸平人。登進士第,由潞州司理參軍為刑部詳斷官。元豐中,改大理評事,禦史中丞黃履薦為監察禦史。未幾,買倡家女為妾,履劾其汙行,左遷將作丞。
哲宗即位,為太府丞、提舉秦鳳常平、利州成都路轉運判官,入為開封府推官,複拜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之邵資性奸譎,與楊畏合攻蘇頌,論頌稽留賈易知蘇州之命。又論梁燾緣劉摯親黨,致位丞弼。又論範純仁不可複相,乞進用章惇、安燾、呂惠卿。紹聖初,國事丕變,之邵逆探時指,先劾呂大防。惇既相,擢為侍御史。王安石配食神宗,之邵又請加美諡。疏:「司馬光等畔道逆理,典刑未正,鬼得而誅。獨劉摯尚存,實天以遺陛下。」其阿恣無忌憚如此。
進刑部侍郎。陽翟民蓋漸以訟至有司,之邵二子皆娶蓋氏,誣漸非蓋氏子,以規其貲。諫官張商英論之,以直龍圖閣出知蔡州。卒,年四十八。蔡京為相,特贈太中大夫。
葉濤,字致遠,處州龍泉人。進士乙科,為國子直講。虞蕃訟起,濤坐受諸生茶紙免官。濤,王氏婿也,即往從安石于金陵,學為文詞。哲宗立,上章自理,得太學正,遷博士。紹聖初,為秘書省正字,編修《神宗史》,進校書郎。曾布薦為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司馬光、呂公著、王岩叟追貶,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範純仁責官,皆濤為制詞,文極醜詆。安燾降學士,濤封還命書,雲:「燾在元祐時,嘗詆文彥博棄熙河,全先帝萬世之功,不宜加罪。」蔡京劾為黨,罷知光州。又以訴理有過,為範鏜所論,連三黜。曾布引為給事中,居數月而病,以龍閣閣待制提舉崇禧觀,卒。
楊畏,字子安,其先遂甯人,父徙洛陽。畏幼孤好學,事母孝,不事科舉。党友交勸之,乃擢進士第。調成紀主簿,不之官,刻志經術,以所著書謁王安石、呂惠卿,為鄆州教授。自是尊安石之學,以為得聖人之意。除西京國子監教授,舒亶薦為監察禦史裏行。時有禦史中丞出為郡守,監司薦之,畏言:「侍從賢否,上所素知,監司乃敢妄薦,蓋為異日地爾,乞戒其觀望。」舒亶有盜學士院廚錢罪,為王安禮所白,畏抗章辨論,以為可謂之失,未可謂之故。亶罷,畏坐左轉宗正丞,出提點夔州路刑獄。
元祐初,請祠歸洛。畏恐得罪于司馬光,嘗曰:「畏官夔峽,雖深山群獠,聞用司馬光,皆相賀,其盛德如此。」至光卒,畏複曰:「司馬光若知道,便是皋、夔、稷、契;以不知道,故於政事未盡也。」呂大防、劉摯為相,俱與畏善,用畏為工部員外郎,除監察禦史,擢殿中侍御史。畏助大防攻摯十事,並言梁燾、王岩叟、劉安世、朱光庭皆其死黨,必與為地。既而燾等果救摯,皆不納。摯罷,蘇頌為相,畏複攻頌,以留賈易除書為頌罪。頌罷,畏意欲蘇轍為相。宣仁後外召範純仁為右僕射,畏又攻純仁,不報。畏本附轍,知轍不相,複上疏詆轍不可用。其傾危反覆如此,百僚莫不側目。
遷侍御史,畏言事之未治有四:曰邊疆,曰河事,曰役法,曰內外官政。時有旨令兩省官舉台官,畏言:「禦史與宰執,最為相關之地。宰執既不自差,使其屬舉之,可乎?」太常博士朱彥以議皇地示祭不同,自列乞罷。畏言:「彥據經論理,若彥罷出,恐自是人務觀望,不敢以守官為義。」
宣仁後崩,呂大防欲用畏諫議大夫,范純仁以畏非端士,不可,大防乃遷畏禮部侍郎。及大防為宣仁後山陵使,畏首背大防,稱述熙甯、元豐政事與王安石學術,哲宗信之,遂薦章惇、呂惠卿可大任。廷試進士,李清臣發策有紹述意,考官第主元祐者居上,畏複考,悉下之,拔畢漸以為第一。
惇入相,畏遣所親陰結之,曰:「畏前日度勢力之輕重,遂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方欲逐呂、蘇,二人覺,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首為相公開路者也。」惇至,徙畏吏部,引以自助。中書侍郎李清臣、知樞密院安燾與惇不合,畏複陰附安、李,惇覺其情;又曾布、蔡卞言畏平日所為於惇,遂以寶文閣待制出知真定府。天下於是目為「楊三變」,謂其進于元豐,顯於元祐,遷於紹聖也。
尋落職知虢州,入元祐黨。後知郢州,複集賢殿修撰、知襄州,移荊南,提舉洞霄宮,居於洛。未幾,知鄧州,再丐祠,以言者論列落職,主管崇禧觀。
蔡京為相,畏遣子侄見京,以元祐末論蘇轍不可大用等章自明,又因京党河南尹薛昂致言於京,遂出黨籍。尋複寶文閣待制。政和二年,洛人詣闕,請封禪嵩山,畏上疏累千餘言,極其諛佞。方洽行,得疾卒,年六十九。
畏頗為縱橫學,有才辯而多捭闔,與刑恕締交,其好功名富貴亦同。然恕疏而多失,畏謀必中,其究俱為搢紳禍雲。
論曰:賈易初以剛直名,觀其再劾文彥博、範純仁,而斥蘇軾、蘇轍尤甚,何以剛直為哉?董敦逸於元祐末與黃慶基誣二蘇,以開紹聖之禍,及紹聖則肆詆元祐諸臣,甚至瑤華之冤不能持正,雖終悔而諫,亦何及焉。及見蔡京、蔡卞稔惡,乃論其過惡以自文,杯水不足以救車薪之火也。上官均諫切中時事,及不從紹述之議,其為人若可觀,然論呂大防、蘇轍,以之再黜,是亦助紹述者也。楊畏傾危反覆,周流不窮,雖儀、秦縱橫,無以尚之,豈徒有三變而已。至於倡紹述以取信哲宗,又謂王安石之學有聖人意,可謂小人無忌憚也哉。來之邵盡擊時賢而進章惇、安燾、呂惠卿,又請加美諡于安石,其流惡不已,乃誣人非其子而欲掩其貲,亦何所不至焉。葉濤在太學,已著汙跡,擢第之後,諂安石而從之學,後得曾布之薦,凡元祐名賢貶責制辭,肆筆醜詆,雖有善猶不能自滌,況無可述者乎!
崔台符,字平叔,蒲陰人。中明法科,為大理詳斷官,校試殿帷,仁宗賜以「盡美」二字。熙甯中,文彥博薦為群牧判官,除河北監牧使,入判大理寺。初,王安石定按問欲舉法,舉朝以為非,台符獨舉手加額曰:「數百年誤用刑名,今乃得正。」安石喜其附己,故用之。曆知審刑院,判少府監。複置大理獄,拜右諫議大夫,為大理卿。時中官石得一以皇城偵邏為獄,台符與少卿楊汲輒迎伺其意,所在以鍛煉笞掠成之,都人惴栗,至不敢偶語。數年間,麗文法者且萬人。官制行,遷刑部侍郎,官至光祿大夫。元祐初,禦史林旦、上官均發其惡,出知潞州,又貶秩徙相州。後兼監牧使。卒,年六十四。
舊制,武臣至內殿崇班,始蔭其族。台符言:「文吏州判司猶許用蔭,武臣五歲一遷,自借職四十年乃得通朝籍,輕重不相准。請自供奉官即用蔭。」從之。嘗使遼,至其朝,久立帳前,儐者不贊導。問其故,曰:「太子未至。」台符誚之曰:「安有君父臨軒而臣子偃蹇不至,久立使者禮乎?」儐者懼,贊導如儀。
楊汲,字潛古,泉州晉江人。登進士第,調趙州司法參軍。州民曹潯者,兄遇之不善,兄子亦加侮焉。潯持刀逐兄子,兄挾之以走,潯曰:「兄勿避,自為侄爾。」既就吏,兄子雲:「叔欲紿吾父,止而殺之。」吏當潯謀殺兄,汲曰:「潯呼兄使勿避,何謂謀。若以意為獄,民無所措手足矣。」州用其言,讞上,潯得不死。
主管開封府界常平,權都水丞,與侯叔獻行汴水淤田法,遂釃汴流漲潦以溉西部,瘠土皆為良田。神宗嘉之,賜以所淤田千畝。提點淮西刑獄,提舉西路常平,修古芍陂,引漢泉灌田萬頃。召判都水監,為大理卿,遷刑部、戶部侍郎。元祐初,以寶文閣待制知廬州。崔台符被劾,汲亦落職知黃州。曆徐、襄、越州。紹聖中,複為戶部侍郎,卒。
呂嘉問,字望之,以蔭入官。熙甯初,條例司引以為屬,權戶部判官,管諸司庫務,行連灶法於酒坊,歲省薪錢十六萬緡。王安石用魏繼宗議,即京城置市易務,命嘉問提舉。上建置十三事,其一欲於律外禁兼併之家輒取利,神宗去之,安石執不可。居二年,連以羨課受賞。神宗聞其擾民。語安石。安石曰:「嘉問奉法不公,以是媒怨。」神宗曰:「免行錢所收細瑣,市易鬻及果實,大傷國體。」安石偽辨自解,至譏神宗為叢脞,不知帝王大略,且曰:「非嘉問,執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嘉問辨?」神宗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安石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
七年,旱,帝憂心惻怛,語韓維、孫永集市人問之,減坐賈錢千萬。安石遂持嘉問條析奏曰:「此皆百姓所願,不如人言也。」嘉問言:「朝廷所以許民輸錢免行者,蓋人情安于樂業,厭於追擾,若一切罷去,則無人祗承。又吏胥祿廩薄,勢不得不求於民,非重法莫禁。以薄廩申重法,則法有時而不行。縣官為給事,則三司經費有限,今取民於鮮,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議者乃欲除去,是殆不然。民未嘗不畏吏,方其以行役觸罪,雖欲出錢,亦不可得。今吏祿可謂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市易所收免行錢,亦未足以償倉法所增之祿,以此推窮,則利害立見矣。」
初,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上。曾布代向,懷不能平。會神宗出手劄詢布,布訪于魏繼宗,繼宗憤嘉問掠其功,列其與初議異者。布得實,具上嘉問多收息幹賞,挾官府而為兼併之事。神宗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呂惠卿同治。惠卿故憾布,至三司,召繼宗及市賈問狀,其辭同,乃脅繼宗使誣布語言增加,繼宗不從。布言惠卿不可共事,神宗欲聽之,安石不可。神宗遂詔中書曰:「朝廷設市易,本為平准以便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顧使中人之家失業,宜厘定其制。」布見神宗曰:「臣每聞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今所為駸駸乎間架、除陌矣。嘉問又請販鹽鬻帛,豈不詒四方笑?」神宗頷之。事未決,安石去位,嘉問持之以泣,安石勞之曰:「吾已薦惠卿矣。」惠卿既執政,前獄遂成,布得罪,嘉問亦出知常州。
明年,安石複相,召檢正中書戶房。安石罷,以知江寧府。歲余,轉運使何琬劾嘉問營繕越法,徙潤州,複坐免。久之,入為吏部郎中、光祿卿。言者交論市易之患,被於天下。本錢無慮千二百萬緡,率二分其息,十有五年之間,子本當數倍,今乃僅足本錢。蓋買物入官,未轉售而先計息取賞;至於物貨苦惡,上下相蒙,虧折日多,空有虛名而已。於是削嘉問三秩,黜知淮陽軍,悉罪前被賞者。
紹聖中,擢寶文閣待制、戶部侍郎,加直學士、知開封府。專附章惇、蔡卞,多殺不辜,焚去案牘以滅口。嘗薦鄒浩,浩南遷,坐罷知懷州。徽宗時,屢暴其宿惡,至分司南京,光州居住,郢州安置。然為蔡氏所右,其婿劉逵蹇序辰、其死友鄧洵武羽翼之,故不久輒起。以龍圖閣學士、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贈資政殿學士。
初,嘉問竊從祖公弼論新法奏稿,以示王安石,公弼以是斥于外,呂氏號為「家賊」,故不得與呂氏同傳。
李南公,字楚老,鄭州人。進士及第,調浦江令。郡猾吏恃守以陵縣,不輸負租,南公捕系之。守怒,通判為謝曰:「能按郡吏,健令也。」卒置諸法。知長沙縣,有嫠婦攜兒以嫁,七年,兒族取兒,婦謂非前子,訟於官。南公問兒年,族曰九歲,婦曰七歲。問其齒,曰:「去年毀矣。」南公曰:「男八歲而齔,尚何爭?」命歸兒族。熙甯中,提舉京西常平、提點陝西河北刑獄、京西轉運副使,入為屯田員外郎。南公有女皆適人,而同產女弟年三十不嫁,寄他妹家,為禦史所論,罷主管崇福宮。
為河北轉運副使。先是,知澶州王令圖請開迎陽埽舊河,于孫村置約回水東注,南公與範子奇以為可行,且欲于大吳北進鋸牙約河勢歸故道。朝廷命使者行視,兩人複以前議為非,雲:「迎陽下瞰京師,孫村水勢不便。」又為禦史所論,詔罰金。
加直秘閣、知延安府。夏人犯涇原,南公出師搗其虛,夏人解去。進直龍閣閣,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拜戶部吏部侍郎、戶部尚書。曆知永興軍、成都、真定、河南府、鄭州,擢龍圖閣直學士。
初,哲宗主入廟,南公修奉,希執政指,請祔東夾室,禮官爭之不得。及更建廟室,坐前議弗當,奪學士,未幾,複之,遂致仕。卒,年八十三。
南公為吏六十年,幹局明銳,然反覆詭隨,無特操,識者非之。子譓。
譓字智甫。第進士。紹聖間,知章丘縣。陝西麥熟,朝廷議遣官諸州,令民平償逋負,譓與余景在選中。將賜對,曾布言于哲宗曰:「豐凶未可知,訁惠、景皆刻薄,必因此暴斂,為民之憂。陛下臨政以來,延見人士未多,如兩人者,懼不足以辱大對。」乃喻使戒飭。使還,為河東轉運判官,徙陝西。進築京師,訖役,除秘閣校理。以母憂去。
方建永泰陵,起使京西。諫官任伯雨言:「祖宗之世,朝廷有大事,邊鄙有兵革,將相大臣召為侍從,乃不得已奪情。今山陵事人皆可辦,何至以一譓隳事體哉?」命遂格。終制,以直龍圖閣知熙州。蔡京使王厚複河湟,譓與之異,召為光祿卿。厚奏功,罷譓守虢。坐嘗言招納未便,停官。
後數年,為陝西轉運使。京兆麥價踴貴,譓與府縣議從民和市,民弗肯損價。譓移府勒上戶閉糴,府帥徐處仁不聽,且責之。譓怒,上章言處仁沮格詔令,陵毀使者。詔黜處仁,而擢譓顯謨閣待制,代其任。鄜延帥錢昂奏:「處仁本以官糴麥損價,與譓爭,乃為民久長之論,不當黜。」詔以昂違道幹譽,謫永州。譓又代任鄜延,複徙永興。偽為蟾芝以獻,徽宗疑曰:「蟾,動物也,安得生芝?」命漬盆水,一夕而解。坐罔上,貶散官安置,三年複之。歷數郡,卒。
董必,字子強,宣州南陵人。嘗謁王安石于金陵,咨質諸經疑義,為安石稱許。登進士第。紹聖中,提舉湖南常平。時相章惇方置眾君子于罪。孔平仲在衡州,以倉粟腐惡,乘饑歲,稍損價發之。必即劾其戾常平法,置鞫長沙,以承惇意,無辜系訊多死者。平仲坐徙韶州。
惇與蔡卞將大誅流人,遣呂升卿往廣東,必往廣西察訪。哲宗既止不治,然必所至,猶以慘刻按脅立威,為五書歸奏。除工部員外郎,中書舍人郭知章封還其命;詔以付趙挺之,權給事中陳次升複封駁不下。必於是訟知章、次升為元祐黨人。坐不當訟言者,出知江州,改湖南轉運判官、提點河北刑獄,召為左司員外郎。
初,舒亶守荊南,起邊事,一切詐誕,雲徭人款附,實亦不然,必蓋與之謀。及是,亶暴卒,加必直龍圖閣往代。乃城通道等六砦,置靖州折博市易,且移飛山營戍。公私煩費,荊人病之。進集賢殿修撰、顯謨閣待制。卒,年五十六,贈龍圖閣待制。
虞策,字經臣,杭州錢塘人。登進士第,調台州推官、知烏程縣、通判蘄州。通判蔣之奇以江、淮發運上計,神宗訪東南人才,以策對。王安禮、李常鹹薦之,擢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為監察禦史,進右正言。數上書論事,謂人主納諫乃有福,治道以清靜為本。西夏未順命,策言:「今邊備解弛,戎備不修。古之人,善鎮靜者警備甚密,務持重者謀在其中,未有鹵莽闊疏,而曰吾鎮靜、吾持重者。」又乞詔內而省曹、寺監,外而監司、守令,各得以其職陳朝政闕失、百姓疾苦。星文有變,乞順天愛民,警戒萬事,思治心修身之道,勿以宴安為樂。哲宗納後,上《正始要言》。遷左司諫。
曾肇以議北郊事,與朝論不合,免禮部侍郎,為徐州。策時權給事中,還其命,以為肇禮官也,不當以議禮得罪。不從。帝親政,條所當先者五十六事,後多施行。遷侍御史、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改杭州。過闕,留為戶部侍郎。曆刑部、戶部尚書,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
入為吏部尚書,奏疏徽宗,請均節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費歲六百萬,與天下上供之數略相當。嘗以祖宗故實考之,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才三之一;治平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甯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會,汲汲然不能終日。願深裁浮冗,以寬用度。」屬疾祈外,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卒於道,年六十六。贈左正議大夫。
策在元祐、紹聖時,皆居言職。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故黨議之興,己獨得免。弟奕。
奕字純臣。第進士。崇甯,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洺、相饑,徙之東路。入對,徽宗問行期,對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帝悅。既而西部盜起,複徙提點刑獄。時朝廷將遣兵逐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閱月可定。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奕議,悉降之。擢監察禦史。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秘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嗣以外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不報。
陽武民傭于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詔鞫訊,皆伏辜。坐漏泄語言罷去。再逾年,還故職,提點河北刑獄。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既中貴人典領,以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詔罷屯田。加直秘閣、淮南轉運副使。
入為開封少尹。故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奕言:「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何以示萬國。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得輒請。」從之。遷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鎮江府。寇平,論勞增兩秩。還為戶部。內侍總領內藏,予奪顓己,視戶部如僚屬。度支郎方討理滯,奉中旨,令開封尹與總領者來。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即自劾不稱職。詔為罷內侍,而徙奕工部。
襲慶守張漴使郡人詣闕請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為政者不悅,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用為罪乎?」靚獲免。未幾卒,年六十,贈龍圖閣學士。
郭知章,字明叔,吉州龍泉人。第進士,從劉彝廣西幕府,知浮梁、分寧縣。黃履薦為禦史,以憂不克拜,知海州、濮州,提點梓州路刑獄。複以鄭雍、顧臨薦,為監察禦史。
哲宗親政,上書請用淳化、天禧詔增諫官員,曰:「館職無所用,朝廷設之不疑;諫官最急,乃常不足。是急於所無用,緩其所當急也。又比歲選授監司,多繇寺監丞,不過知縣資序。外官莫重于部使者,豈宜輕用若是?宜稍限以節。如轉運判官擇實任通判者,提點刑獄擇實任郡守者,然後考其治理,簡拔用之。」又言:「自大河東、北分流,生靈被害。今水之趨東者已不可遏,順而導之,閉北而行東,其利百倍矣。」
遷殿中侍御史。言:「先帝辟地進壤,建策四砦,據高臨下,扼西戎咽喉。元祐用事者委而棄之,願討賾議奏,顯行黜罰。」史院究《神宗實錄》誣罔事,知章請貶治呂大防等。紹聖複製科,知章校試,言:「先朝既策進士,即廢此科,近年複置,誠無所補。」遂複罷。又請複元豐役法,大抵迎合時好。
進左司員外郎,改左司諫。嘗言:「爵祿慶賞,以勸天下之善,願無以假借大臣,使行私恩;刑罰誅戮,以懲天下之惡,願無以假借大臣,使快私忿。忠於陛下者,必見忌大臣;党于大臣者,必上負陛下。惟明主財察。」權工部侍郎,為中書舍人。
遼使蕭德崇來為夏人請還河西地,命知章報聘。德崇曰:「兩朝久通好,小國蕞爾疆土,還之可乎?」知章曰:「夏人累犯邊,法當致討,以北朝勸和之故,務為優容。彼若恭順如初,當自有恩旨,非使人所能預知也。」歸未至,坐嘗主導河東流議,以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徽宗立,曾布用為工部侍郎,加寶文閣直學士、知太原府。召拜刑部尚書、知開封府,為翰林學士。言者又論河事,罷知鄧州,旋入黨籍。數年,複顯謨閣直學士。政和初,卒。
論曰:神宗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呂惠卿出而與之遇合,流毒不能止也。哲、徽之世,一變而為蔡確、章惇、曾布,又變而為蔡京、蔡卞,日有甚之,而天下亡矣。乘時起而附之者甚眾,若崔台符、楊汲以獄殺民;呂嘉問以均輸困民;董必肆酷,欲害流人以取悅;李南公以反覆詭隨;虞策以心持兩端;郭知章迎合時好,且發實錄之誣。觀諸人所學與其從政,已多可尚,何樂而為此惡哉?不過視一時君相之好尚,將以取富貴而已。設使神宗如仁宗之治,哲、徽承之,必無紹述之禍,雖安石輩亦將有所薰陶,而未必肆其情以至是,況此諸人乎?世道汙隆,士習升降,系於人主一念慮之趣向,可不戒哉!可不懼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劉拯錢遹石豫左膚附許敦仁吳執中吳材劉昺宋喬年子昪強淵明蔡居厚劉嗣明蔣靜賈偉節崔鶠張根弟朴任諒周常
劉拯,字彥修,宣州南陵人。進士及第。知常熟縣,有善政,縣人稱之。元豐中,為監察禦史,曆江東淮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刑獄。
紹聖初,複為禦史,言:「元祐修先帝實錄,以司馬光、蘇軾之門人范祖禹、黃庭堅、秦觀為之,竄易增減,誣毀先烈,願明正國典。」又言:「蘇軾貪鄙狂悖,無事君之義,嘗議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於詔誥,醜詆厚誣。策試館職,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異意之臣,分據要略,而軾問及此,傳之四方,忠義之士,為之寒心扼腕。願正其罪,以示天下。」時祖禹等已貶,軾謫英州,而拯猶鷙視不愜也。進右正言累至給事中。
徽宗立,欽聖後臨朝,而欽慈後葬,大臣欲用妃禮。拯曰:「母以子貴,子為天子,則母乃後也,當改園陵為山陵。」又言:「門下侍郎韓忠彥,雖以德選,然不可啟貴戚預政之漸。」帝疑其阿私觀望,黜知濠州。改廣州,加寶文閣待制,以吏部侍郎召還。帝稱其議欽慈事,褒進兩秩,遷戶部尚書。
蔡京編次元祐奸黨,拯言:「漢、唐失政,皆分朋黨,今日指前人為党,安知後人不以今人為黨乎?不若定為三等,某事為上,某事為中,某事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樂。又言戶部月賦入不足償所出。京益怒,徙之兵部。旋罷知蘄州,徙潤州。
張商英入相,召為吏部尚書。拯已昏憒,吏乘為奸,又左轉工部,以樞密直學士知同州。時商英去位,侍御史洪彥升並劾之,削職,提舉鴻慶宮,卒。
錢遹,字德循,婺州浦江人。以進士甲科調洪州推官,累通判越州。至校書郎。徽宗立,擢殿中侍御史。中丞豐稷論其回邪不可任風憲,不報。稷複言「必用遹則願罷臣」,乃以提舉湖北常平。崇甯初,召為都官員外郎、殿中侍御史。劾曾布援元祐奸黨,擠紹聖忠賢,布去。遷侍御史,閱兩月,進中丞。乞治元符末大臣嘗乞複孟後而廢劉後事,韓忠彥、曾布、李清臣、黃履及議者曾肇、豐稷、陳瓘、龔皆坐貶。遂與殿中侍御史石豫、左膚言:「元祐皇后得罪先朝,昭告宗廟,天下莫不知。哲宗上賓,太母聽政。當國大臣盡欲變亂紹聖之事,以逞私欲,因一布衣何大正狂言,複還廢後位號。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闕上書,忠議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今朝廷既已貶削忠彥等,及追褫大正誤恩,則元祐皇后義非所安。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夫在先朝則曰後,今日則謂之元祐皇后,于名為不正;先朝廢而陛下複,于事為不順。考之典禮,則古昔所無;稽之本朝,則故實未有;詢之師言,則大以為不然。況既為先朝所廢,則宗廟祭告,歲時薦饗,人事有嫌疑之跡,神靈萌厭斁之心,萬世之後,配祔將安所施。宜蚤正厥事,斷以大義,無牽於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明日,又言:「典禮所在,實朝廷治亂之所系,雖人主之尊不得而擅,又況區區臣下,敢輕變易者哉?元祐皇后得罪先朝,廢處瑤華,制誥一頒,天下無間然者。並後匹嫡,《春秋》譏之,豈宜明盛之朝,而循衰世非禮之事?」於是尚書右僕射京、門下侍郎將、中書侍郎尚書左丞挺之、右丞商英言:「元祐皇后再復位號,考之典禮,將來宗廟不可從享,陵寢不可配祔。揆諸禮制,皆所未安,請如紹聖三年九月詔書旨。」後由是複廢。遹、豫遂言元符皇后名位未正,乃冊為崇恩太后。
遹章所言小臣上書者,昌州推官馮澥也。其書以謂:「先帝既終,則後無單立之義;稽之逆順,陛下無立嫂之禮;要之終始,皇太后亦不得伸慈婦之恩。雖已遂之事,難複之失,然感悟追正,何有不可?」澥用是得召對,除鴻臚主簿。
蔡京謀取青唐,遹助成其議。會籍元祐黨,遹以為多漏略,給事中劉逵駁之,左轉戶部侍郎,俄遷工部尚書兼侍讀。逾年,以樞密直學士知潁昌府。言者疏其罪,黜為滁州,稍複顯謨閣待制、直學士,徙宣州。複為工部尚書,舉馮澥自代,謂:「澥趣操端勁,古人與稽,嘗建明典禮,忠義凜凜,搢紳嘆服。」言者又疏其罪,以待制知秀州;中書舍人侯綬封還之,又奪待制。久之,還故職,改述古殿直學士。屏居十五年,方臘陷婺,遹逃奔蘭溪,為賊所殺,年七十二。
石豫者,寧陵人。第進士。以安惇薦,為監察禦史。與左膚鞠鄒浩獄,文致重比,又使廣東鐘正甫逮治浩,欲致之死。豫論邊事,謂中國與四夷,相交為君臣,相與為賓客。徽宗以其言無倫理,且辱國,出為淮南轉運判官。陳瓘又追論羅織鄒浩事,降通判亳州。崇甯元年,召拜殿中侍御史。遂同錢遹造廢元祐皇后議,亟遷待禦史,至中丞。請削去景靈宮繪像臣僚,自文彥博、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範純仁、劉摯、範百祿、梁燾、王岩叟以下。既,以論罷軍器監蔡碩,碩訟豫平生交通狀,黜知陳州,徙鄧州。過闕,留為工部侍郎,進戶部,兼侍讀。以調度不繼,降秩一等,徙刑部。祖母死,用嫡孫承重去官,服未闋而卒。
膚,廬州人,亦用安惇薦為禦史,履歷大略與石豫同。遷侍御史,累至刑、兵、戶三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河南府,改永興軍,卒。
許敦仁,興化人。第進士。崇甯初,入為校書郎。蔡京以州裏之舊,擢監察禦史,亟遷右正言、起居郎,倚為腹心。敦仁凡所建請,悉受京旨,言:「元符之末,奸臣用事,內外制詔,類多誣實。乞自今日以前,委中書舍人或著作局討論刪正。」起居郎、舍人,異時遇車駕行幸,惟當直者從,敦仁始請悉扈蹕。遷殿中監,拜禦史中丞。甫視事,即上章請五日一視朝。徽宗以其言失當,乖宵旰圖治之意,命罰金,仍左遷兵部侍郎;他日,為朱諤言,且欲逐敦仁,而京庇之甚力,敦仁亦處之自如。後二年卒。靖康中,諫官呂好問論蔡京使敦仁請五日一視朝,欲顓竊國命,蓋指此也。
吳執中,字子權,建州松溪人。登嘉祐進士第,曆官州縣。同門婿呂惠卿方貴盛,不肯附以取進。凡三十餘年,始提舉河南常平,連徙河東、淮南、江東轉運判官,提點廣東刑獄,入為庫部、吏部、右司郎中。
大觀初,擢兵部侍郎。二年,進禦史中丞,論開封府、內侍省、京畿、秦鳳違法幹請,詔獎其得風憲體。又言:「開封之治事,大理之決獄,將作之營繕,榷貨之入中,皆職所當為,乃妄以為功,一歲遷官至五六,宜行抑損。」遂詔自今但賜束帛。鄭居中知樞密院,執中言外戚不宜在政地,帝還其章,而諭所以用居中之意。
初,蔡京忌張康國,故引執中居言路。執中先劾劉炳兄弟、宋喬年父子,皆京客也。帝嘗語執政,嘉其不阿。康國曰:「是乃為逐臣地耳。」已而章果至。帝怒,黜知滁州。未幾,徙越州。石公弼以為執中反覆得罪,未宜殿大府。改提舉洞霄宮,以集賢殿修撰知揚州,加顯謨閣待制、知河南府。道過都,複拜中丞。
帝以星變逐蔡京,言者未已,執中謂進退大臣,當全體貌,於是為京下詔,京得不重貶。龐恭孫、趙遹適開梓、夔諸夷州,執中乞正其罪。又言:「八行之舉,所得皆鄉曲常人,不足以為士,願下太學,考其道藝而進退之。」所論多施行。遷禮部尚書。
張商英罷,禦史張克公言,執中與商英皆由郭天信以進,除樞密直學士、知越州。尋降待制,又奪職。卒於家。
吳材,字聖取,處州龍泉人。中進士第,曆青溪主簿、咸平尉、知江都縣。入為太學博士,以趙挺之薦,擢右正言,遷左司諫。黨論複起,材首論範純禮為朋附黨與,前日大臣變更神考法度,故引之執政,不宜複其職;程之元為蘇軾心腹,不宜亞九卿;張舜民當初政時,倡狂無所顧忌,不宜以從官處鄉郡。其後受曾布指,與王能甫疏言:「元符之末,變神考之美政,逐神考之人材者,韓忠彥實為之首。」忠彥遂罷。
材鷙忍,疾視善類,所排逐最多。進起居郎,以憂去。蔡京用為給事中、吏部侍郎,陛見,有所陳,京不悅。以天章閣待制知光州。挺之作相,召拜工部侍郎,卒。
劉昺,字子蒙,開封東明人,初名炳,賜今名。元符末,進士甲科,起家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校書郎。
兄煒,通樂律。煒死,蔡京擢昺大司樂,付以樂正。遂引蜀人魏漢津鑄九鼎,作《大晟樂》。昺撰《鼎書》、《新樂書》,皆漢津妄出己意,而為緣飾,語在《樂志》。累遷給事中。京置局議禮,昺又領之。為翰林學士,改工部尚書。提舉《紀元曆》,有所損益,為吳執中所論,以顯謨閣直學士知陳州。
昺與弟煥皆侍從,而親喪不葬,坐奪職罷郡,複以事免官。京再輔政,召為戶部尚書。昺嘗為京畫策,排鄭居中,故京力援昺,由廢黜中還故班。禦史中丞俞栗發其奸利事,京徙栗他官。
徽宗所儲三代彝器,詔昺討定,凡尊爵、俎豆、盤匜之屬,悉改以從古,而載所制器於祀儀,令太學諸生習肄雅樂。閱試日,昺與大司成劉嗣明奏,有鶴翔宮架之上。再為翰林學士,東宮建,為太子賓客,又還戶部。
大理議戶絕法,若祖有子未娶而亡,不得養孫為嗣。昺曰:「計一歲諸路戶絕,不過得錢萬緡。使歲失萬緡而天下無絕戶,豈不可乎?」詔從其議。加宣和殿學士,知河南府,積官金紫光祿大夫。與王寀交通,事敗,開封尹盛章議以死,刑部尚書范致虛為請,乃長流瓊州。死,年五十七。
宋喬年,字仙民,宰相庠之孫也。父充國,刻意問學,以鄉書試禮部;既,自謂宰相子,輒罷舉。仁宗知之,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簽書河南判官,判登聞鼓院,知太常禮院。英宗祔廟,議者欲祧僖祖藏夾室,充國請配感生帝為宋始祖,從之。東西府建,上二箴以戒大臣,大臣不懌。會廟饗宿齋,其妻遣兩妾至寺,充國自劾,罷禮院,遂致仕。充國性剛介,孝於奉親,平居得微物,必先薦家廟,乃敢嘗。官至太中大夫,卒。
喬年用父蔭監市易,坐與倡女私及私役吏失官,落拓二十年。女嫁蔡京子攸。京當國,始複起用。崇寧中,提舉開封縣鎮、府界常平,改提點京西北路刑獄。賜進士第,加集賢殿修撰、京畿轉運副使,進顯謨閣待制,為都轉運使,改開封尹,以龍圖閣學士知河南府。京罷相,諫議大夫毛注、禦史中丞吳執中交擊之,貶保靜軍節度副使,蘄州安置。京複相,還舊官,知陳州。政和三年,卒,年六十七,諡曰忠文。子昪。
昪字景裕。崇甯初,由譙縣尉為敕令刪定官,數年,至殿中少監。時喬年尹京,父子依憑蔡氏,陵轢士大夫,陰交諫官蔡居厚,使為鷹犬。以徽猷閣待制知陳州。喬年貶,昪亦謫少府少監,分司南京,未幾,知應天府。
喬年卒,起複為京西都轉運使,蒞葺西宮及修三山新河,擢至顯謨閣學士,方是時,徽宗議謁諸陵,有司預為西幸之備。昪治宮城,廣袤十六裏,創廊屋四百四十間,費不可勝。會髹漆,至灰人骨為胎,斤直錢數千。盡發洛城外二十裏古塚,凡衣冠壟兆,大抵遭暴掘。用是遷正議大夫、殿中監,又奉命補治三陵泄水坑澗,計役四百九十萬工。未幾,卒,贈金紫光祿大夫、延康殿學士,諡曰恭敏。
強淵明,字隱季,杭州錢塘人。父至,以文學受知韓琦,終祠部郎中。淵明進士第,調海州司法參軍,曆濟、杭二州教授,知蔡州確山縣,通判保定軍。入為太府丞、軍器少監、國子司業。與兄浚明及葉夢得締蔡京為死交,立元祐籍,分三等定罪,皆三人所建,遂濟成黨禍。淵明以故亟遷秘書少監、中書舍人、大司成、翰林學士。
大觀三年,京罷相,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徙鄭、越二州。召為禮部尚書,複拜學士,進承旨。翰林廣直廬,帝書「摛文堂」榜賜之。兼太子賓客。以疾,改延康殿學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監修國史。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資政殿學士,諡曰文憲。浚明早死。
蔡居厚,字寬夫,熙甯禦史延禧子也。延禧嘗擊呂惠卿兄弟,有直名。居厚第進士,累官吏部員外郎。大觀初,拜右正言,奏疏曰:「神宗造立法度,曠古絕儗,雖符、祐之黨力起相軋,而終不能搖者,出於人心理義之所在也。陛下繼志廣聲,政事具舉,願如明詔敕有司勒為成書,以明一代之制。」遷起居郎,進右諫議大夫。論東南兵政七弊,及言學官書局皆為要塗,宜公選實學多聞之士,無使庸常之徒。得以幸進。
河北、河東群盜起,太原、真定守皆以不能擒捕罪去。居厚言:「將帥之才,不儲養于平時,故緩急無所可用,宜令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又言:「比來從事於朝者,皆姑息胥吏,吏強官弱,浸以成風。蓋輦轂之下,吏習狡獪,故怯懦者有所畏,至用為耳目,倚為鄉導,假借色辭,過為卑辱,浸淫及于侍從。今廟堂之上,稍亦為之,願重為之制。」改戶部侍郎。言者論其在諫省時,為宋喬年父子用,以集賢殿修撰知秦州。降羌在州者逸入京師訴事,坐失察,削職罷。
蔡京再相,起知滄、陳、齊三州,加徽猷閣待制,為應天、河南尹。初建神霄宮,度地汙下,為道士交訴,徙汝州。久之,知東平府。複以戶部侍郎召,未至,又以知青州。病不能赴,未幾卒。
劉嗣明,開封祥符人。入太學,積以試藝,名出諸生右。崇寧中,車駕幸學,解褐補承事郎,曆校書郎至給事中。
張商英居相位,惡其不附己。時鄭居中雖以嫌去樞密,然陰殖黨與,窺伺益固。嗣明與之合,計傾商英。門下省吏張天忱貶秩,嗣明駁弗下,商英爭之。詔禦史台蔽曲直,商英以是罷。嗣明遂論商英引李士觀、尹天民入政典局,矯為敕語,共造奸謀,三人俱坐責。
嗣明遷大司成。士子肄雅樂被恩,嗣明亦升班與學士等。已而言者論其取悅權貴,妄升國子生預舍法以抑寒士,黜知潁州。未幾,入為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工部尚書。卒,贈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
蔣靜,字叔明,常州宜興人。第進士,調安仁令。俗好巫,疫癘流行,病者寧死不服藥,靜悉論巫罪,聚其所事淫像,得三百軀,毀而投諸江。知陳留縣,與屯將不協,罷去。
徽宗初立,求言,靜上言,多詆元祐間事,蔡京第為正等,擢職方員外郎;中書舍人吳伯舉封還之,京怒,黜伯舉。明年,遷國子司業。帝幸太學,命講《書·無逸篇》,賜服金紫,進祭酒,為中書舍人。以顯謨閣待制知壽州,徙江寧府。
茅山道士劉混康以技進,賜號「先生」。其徒倚為奸利,奪民葦場,強市廬舍,詞訟至府,吏觀望不敢治,靜悉抵於法。徙睦州,移病,提舉洞霄宮。越九年,召為大司成,出知洪州。複告歸,加直學士。卒,年七十一,贈通議大夫。
賈偉節,開封人。第進士,累擢兩浙轉運判官。條上民間利病,加直秘閣,為江、淮發運副使。蔡京壞東南轉般法為直達綱,偉節率先奉承,歲以上供物徑造都下,籍催諸道逋負,造巨船二千四百艘,非供奉物而輒運載者,請論以違制。花石、海錯之急切,自此而興。論功進秩,遂拜戶部侍郎,改刑部。歲餘,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卒。
論曰:善乎歐陽修之論朋黨也,其言曰:「君子以同道為真朋,小人以同利為偽朋,同道則同心相益而共濟,小人見利則爭先,利盡則疏而相賊害矣。」蘇軾續修說,謂:「君子不得志則奉身而退,樂道不仕;小人不得志則僥倖複用,唯怨之報,此所以不勝也。」秦觀亦言:「君子小人,不免有黨。人主不辨邪正,必至兩廢;或言兩存,則小人卒得志,君子終受害。」其說明甚,徽宗弗之察也。唯蔽於紹述之說,崇奸貶正,黨論滋起。於是紹聖指元祐為党,崇甯指元符為党,而鄭居中、張商英、蔡京、王黼諸人互指為黨,不復能辨。始以黨敗人,終以党敗國,衣冠塗炭,垂三十年,其禍汰於東都、白馬,蓋至是而三子之言效焉。彼劉昺、強淵明、宋喬年、劉嗣明直鬥筲耳,亦使攘臂恣睢,撼撞無忌,小人之為術蹙矣。嗚呼!朋黨之說,真能空人之國如此哉。
崔鶠字德符,雍丘人,父毗,徙居潁州,遂為陽翟人。登進士第,調鳳州司戶參軍、筠州推官。徽宗初立,以日食求言,鶠上書曰:
臣聞諫爭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則近訕謗。夫為人臣而有訕謗之名,此讒邪之論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捲舌吞聲,而以言為戒也。臣嘗讀史,見漢劉陶曹、鸞、唐李少良之事,未嘗不掩卷興嗟,矯然有山林不反之意。比聞國家以日食之異,詢求直言,伏讀詔書,至所謂「言之失中,朕不加罪」,蓋陛下披至情,廓聖度,以來天下之言如此,而私秘所聞,不敢一吐,是臣子負陛下也。
方今政令煩苛,民不堪擾,風俗險薄,法不能勝,未暇一二陳之,而特以判左右之忠邪為本。臣生於草萊,不識朝廷之士,特怪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為奸黨者,必邪人也。使漢之黨錮,唐之牛、李之禍,將複見於今日,甚可駭也。
夫毀譽者,朝廷之公議。故責授朱崖軍司戶司馬光,左右以為奸,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為忠,而天下皆曰奸。此何理也?臣請略言奸人之跡:夫乘時抵戲以盜富貴,探微揣端以固權寵,謂之奸可也;包苴滿門,私謁踵路,陰交不逞,密結禁廷,謂之奸可也;以奇伎淫巧蕩上心,以倡優女色敗君德,獨操賞刑,自報恩怨,謂之奸可也;蔽遮主聽,排斥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譏,直諫者陷以指斥,以杜天下之言,掩滔天之罪,謂之奸可也。凡此數者,光有之乎?惇有之乎?
夫有其實者名隨之,無其實而有其名,誰肯信之?《傳》曰:「謂狐為狸,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是故以佞為忠,必以忠為佞,於是乎有繆賞濫罰。賞繆罰濫,佞人徜徉,如此而國不亂,未之有也。
光忠信直諒,聞于華夷,雖古名臣,未能遠過,而謂之奸,是欺天下也。至如惇狙詐兇險,天下士大夫呼曰「惇賊」。貴極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為賊,豈非以其孤負主恩,玩竊國柄,忠臣痛憤,義士不服,故賊而名之,指其實而號之以賊邪。京師語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孫」,謂惇與禦史中丞安惇也。小人譬之蝮蠍,其凶忍害人,根乎天性,隨遇必發。天下無事,不過賊陷忠良,破碎善類;至緩急危疑之際,必有反覆賣國、跋扈不臣之心。
比年以來,諫官不論得失,禦史不劾奸邪,門下不駁詔令,共持喑默,以為得計。昔李林甫竊相位十有九年,海內怨痛,而人主不知。頃鄒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觀之,同列無一語者,又從而擠之。夫以股肱耳目,治亂安危所系,而一切若此,陛下雖有堯、舜之聰明,將誰使言之,誰使行之。
夫日者陽也,食之者陰也。四月正陽之月,陽極盛、陰極衰之時,而陰乾陽,故其變為大。惟陛下畏天威、聽明命,大運乾剛,大明邪正,毋違經義,毋郁民心,則天意解矣。若夫伐鼓用幣,素服徹樂,而無懿德善政之實,非所以應天也。
帝覽而善之,以為相州教授。
後蔡京條籍上書人,以鶠為邪等,免所居官。久之,調績溪令。移病歸,始居郟城,治地數畝,為婆娑園。屏處十餘年,人無貴賤長少,悉尊師之。
宣和六年,起通判寧化軍,召為殿中侍御史。既至而欽宗即位,授右正言。上疏曰:
六月一日詔書,詔諫臣直論得失,以求實是,有以見陛下求治之切也。數十年來,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要使一門生死,則一門生用;一故吏逐,則一故吏來。更持政柄,無一人立異,無一人害己者,此京之本謀也。安得實是之言聞于陛下哉?
諫議大夫馮澥近上章曰:「上無異論,太學之盛也。」澥尚敢為此奸言乎!王安石除異己之人,著《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此無異論之效也。京又以學校之法馭士人,如軍法之馭卒伍,一有異論,累及學官。若蘇軾、黃庭堅之文,范鎮、沈括之雜說,悉以嚴刑重賞,禁其收藏,其苛錮多士,亦已密矣。而澥猶以為太學之盛,欺罔不已甚乎?原京與澥罪,乃天地否泰所系,國家治亂,由之以分,不可忽也。
仁宗、英宗選敦樸敢言之士以遺子孫,安石目為流俗,一切逐去。司馬光復起而用之,元祐之治,天下安于泰山。及章惇、蔡京倡為紹述之論,以欺人主。紹述一道德,而天下一於諂佞;紹述同風俗,而天下同於欺罔;紹述理財而公私竭;紹述造士而人材衰;紹述開邊而塞塵犯闕矣。元符應詔上書者數千人,京遣腹心考定之,同己為正,異己為邪,澥與京同者也,故列於正。京之術破壞天下,於茲極矣,尚忍使其餘蠹再破壞邪?京奸邪之計大類王莽,而朋黨之眾則又過之,願斬之以謝天下。
累章極論,時議歸重。
忽得攣疾,不能行。三求去,帝惜之,不許。呂好問、徐秉哲為言,乃以龍圖閣直學士主管嵩山崇福宮,命下而卒。鶠平生為文至多,輒為人取去,篋無留者。尤長於詩,清峭雄深,有法度。無子,婿衛昂集其遺文,為三十卷,傳於世。
張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少入太學,甫冠,第進士。調臨江司理參軍、遂昌令。當改京秩,以四親在堂,冀以父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時年三十一。鄉人之賢者彭汝礪序其事,自以為不及。
屏處十年,曾布、曾肇、鄒浩及本道使者上其行義,徽宗召詣闕。為帝言:「人主一日萬幾,所恃者是心耳。一累于物,則聰明智慮且耗,賢不肖混洧,綱紀不振矣。願陛下清心省欲,以窒禍亂之原。」遂請罷錢塘製造局。帝改容嘉美,以為親賢宅教授。
未幾,通判杭州,提舉江西常平。內侍走馬承受舉劾一路以錢半給軍衣非是,自轉運使、郡守以下皆罷。根言:「東南軍法與西北殊,此事行之百五十年矣。帥守、監司,分朝廷憂,顧使有罪,猶當審處,豈宜以小奄尺紙空十郡吏哉?」詔皆令複還。又言:「本道去歲蠲租四十萬,而戶部責償如初。祖宗立發運上供額,而給本錢數百萬緡,使廣糴以待用。比希恩者乃獻為羨餘,故歲計不足,至為無名之斂。」詔貸所蠲租,而以糴本錢還之六路。洪州失官錫,系治兵吏千計。根曰:「此有司失於幾察之過也。今羅取無罪之人,責以不可得之物,何以召和氣?」乃罷其獄。
大觀中,入對言:「陛下幸滌煩苛,破朋黨,而士大夫以議論不一,觀望苟且,莫肯自盡。陛下毀石刻,除黨籍,與天下更始,而有司以大臣仇怨,廢錮自如。為治之害,莫大於此,願思所以勵敕之。」即命為轉運副使,改淮南轉運使,加直龍圖閣。上書請:「常平止聽納息,以塞兼併;下戶均出役錢,以絕奸偽,市易惟取淨利,以役商賈。雖名若非正,然與和賈不讎其直什一,而使之倍輸額外無名無數之斂,有間矣。」又請:「分舉官為三科:一縣令,二學官,三縣丞曹。州郡亦分三等。明言其人某材堪充某州、某官、某縣令,吏部據以注擬,則令選稍清,視平配硬差遠矣。」詔吏部、戶部相度以聞。根又以水災多,乞蠲租賦,散活口米、常平青苗米,振貸流民。詔褒諭之。
徙兩浙,辭不行,乃具疏付驛遞奏。大略謂:「今州郡無兼月之儲,太倉無終歲之積,軍須匱乏,邊備缺然。東南水旱、盜賊間作,西、北二國窺伺日久,安得不豫為之計?」因條列茶鹽、常平等利病之數,遂言:「為今之計,當節其大者,而莫大於土木之功。今群臣賜一第,或費百萬。臣所部二十州,一歲上供財三十萬緡耳,曾不足給一第之用。以寵元勳盛德,猶慮不稱,況出於閭閻幹澤者哉。雖趙普、韓琦佐命定策所未有,願陛下靳之。其次如田園、邸店,雖不若賜第之多,亦願日削而月損之。如金帛好賜之類,亦不可不節也。又其次如錫帶,其直雖數百緡,亦必斂於數百家而後足,今乃下被僕隸,使混淆公卿間,賢不肖無辨。如以其左右趨走,不欲墨綬,當別為制度,以示等威可也。」書奏,權幸側目,謀所以中傷之者,言交上,帝察根誠,不之罪也。
尋以花石綱拘占漕舟,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而多入諸臣之家。因力陳其弊,益忤權幸,乃擿根所書奏牘注切草略,為傲慢不恭,責監信州酒。既又言根非詆常平之法,以搖紹述之政,再貶濠州團練副使,安置郴州。尋以討淮賊功,得自便。以朝散大夫終於家,年六十。
根性至孝,父病蠱戒鹽,根為食淡。母嗜河豚及蟹,母終,根不復食。母方病,每至雞鳴則少蘇,後不忍聞雞聲。子燾,自有傳。弟朴。
樸字見素。第進士。曆耀、淄、宿三州教授、太學錄、升博士,改禮部員外郎。高麗遣子弟入學肄業,又兼博士,遷光祿、太常少卿,擢侍御史。
鄭居中去位,樸言:「朋黨分攻,非朝廷福,若不揃其尤,久則難圖。」於是宇文黃中、賈安宅等六人皆罷,凡蔡京所惡,亦指為居中黨而逐。時郎員冗濫,至五十五人。徽宗喻樸使論列,乃擿其庸繆者十六人,疏斥諸外。
徐處仁議置裕民局,以京提舉,京不樂,樸言:「國家法令明具,何嘗不裕民乎?今置局非是」,卒罷之。起複修制大樂局管勾官田為大晟府典樂,樸論為「貪濫不法,物論弗齒,且典樂在太常少卿之上,修制冗官不當超逾」,乃罷為樂令。未幾,複前命,樸爭不已,改秘書少監。蔡攸引為道史檢討官,召試中書舍人,卒。
任諒,字子諒,眉山人,徙汝陽。九歲而孤,舅欲奪母志,諒挽衣泣曰:「豈有為人子不能養其親者乎!」母為感動而止。諒力學自奮,年十四,即冠鄉書。登高第,調河南戶曹。以兵書謁樞密曾布,布使人邀詣闕,既見,覺不能合,徑去。布為相,猶欲用之。諒予書,規以李德裕事,布始怒。蔣之奇、章楶在樞府,薦為編修官,布持其奏不下,為懷州教授。徽宗見其所作《新學碑》,曰:「文士也。」擢提舉夔路學事,曆京西、河北、京東,改轉運判官。著《河北根本籍》,凡戶口之升降,官吏之增損,與一歲出納奇贏之數,披籍可見,上之朝。張商英見其書,謂為天下部使者之最。
提點京東刑獄。梁山濼漁者習為盜,蕩無名籍,諒伍其家,刻其舟,非是不得輒入。他縣地錯其間者,鑱石為表。盜發,則督吏名捕,莫敢不盡力,跡無所容。加直秘閣,徙陝西轉運副使。降人李訛哆知邊廩不繼,陰闕地窖粟而叛,遺西夏統軍書,稱定邊可唾手取。諒諜知其謀,亟輸粟定邊及諸城堡,且募人發所窖,得數十萬石。訛哆果入寇,失藏粟,七日而退。他日,複圍觀化堡,而邊儲已足,訛哆遂解去。
加徽猷閣待制、江淮發運使。蔡京破東南轉般漕運法為直達綱,應募者率游手亡賴,盜用幹沒,漫不可核,人莫敢言。諒入對,首論之,京怒。會汴、泗大水,泗州城不沒者兩板。諒親部卒築堤,徙民就高,振以米粟。水退,人獲全,京誣以為漂溺千計,坐削籍歸田裏。執政或言:「水災守臣職,發運使何罪?」帝亦知其枉,複右文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尋複徽猷閣待制,進直學士。童貫更錢法,必欲鐵錢與銅錢等,物價率十減其九。詔諒與貫議,諒言為六路害,寢其策。加龍圖閣直學士、知京兆府,徙渭州。以母憂去。
宣和七年,提舉上清寶籙宮、修國史。初,朝廷將有事于燕,諒曰:「中國其有憂乎。」乃作書貽宰相曰:「今契丹之勢,其亡昭然,取之當以漸,師出不可無名。宜別立耶律氏之宗,使散為君長,則我有存亡繼絕之義,彼有瓜分輻裂之弱,與鄰崛起之金國,勢相萬也。」至是,又言郭藥師必反。帝不聽,大臣以為病狂,出提舉嵩山崇福宮。是冬,金人舉兵犯燕山,藥師叛降,皆如諒言。乃複起諒為京兆,未幾,卒,年五十八。
周常,字仲修,建州人。中進士第。以所著《禮·檀弓義》見王安石、呂惠卿,二人稱之,補國子直講、太常博士。以養親,求教授揚州。年未五十即致仕。
久之,禦史中丞黃履薦其恬退,起為太常博士,辭。元符初,複申前命,兼崇政殿說書,遷著作佐郎。疏言:「祖宗諸陵器物止用塗金,服飾又無珠玉,蓋務在質素,昭示訓戒。自裕陵至宣仁後寢宮,乃施金珠,願收貯景靈殿,以遵遺訓。」詔置之奉宸庫。擢起居舍人。鄒浩得罪,常于講席論救,貶監郴州酒。徽宗立,召為國子祭酒、起居郎,從容言:「自古求治之主,未嘗不以尚志為先。然溺于富貴逸樂,蔽於諂諛順適,則志隨以喪,不可不戒。元祐法度互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長,不可偏棄。」
時以天暑,令記注官卯漏正即勿奏事,仍具為令。常言:「本朝記注類多兼諫員,故凡言動,得以所聞見論可否。神宗皇帝時,修注官雖不兼諫職,亦許以史事於崇政、延和殿直前陳述。陛下于炎暾可畏之候,暫停進對,亦人情之常。若著為定令,則必記於日錄,傳之史筆,使後人觀之,將以為倦於聽納,而忘先帝之美意矣。」事遂寢。進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蔡京用事,不能容,以寶文閣待制出知湖州。尋又奪職,居婺州。複集賢殿修撰。卒,年六十七。
論曰:徽宗荒於治,嬖幸塞朝,柄移權奸,不鳴者進,習為腝熟。鶠、根、諒、常氣節偘偘,指切時敝,能盡言不諱。卒不勝讒舌,根、常死外,鶠、諒甫用而病奪之,可悲也己!金兵既舉,郭藥師已叛,朝廷猶弗知,矧能先見禍機哉,毋惑乎狂諒之言也。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何灌李熙靖王雲譚世勣梅執禮程振劉延慶
何灌,字仲源,開封祥符人。武選登第,為河東從事。經略使韓縝雖數試其材,而常沮抑之,不假借。久乃語之曰:「君奇士也,他日當據吾坐。」為府州、火山軍巡檢。盜蘇延福狡悍,為二邊患,灌親梟其首。賈胡疃有泉,遼人常越境而汲,灌親申畫界堠,遏其來,忿而舉兵犯我。灌迎高射之,發輒中,或著崖石皆沒鏃,敵驚以為神,逡巡斂去。後三十年,契丹蕭太師與灌會,道曩事,數何巡檢神射,灌曰:「即灌是也。」蕭矍然起拜。
為河東將,與夏人遇,鐵騎來追,灌射皆徹甲,至洞胸出背,疊貫後騎,羌懼而引卻。知甯化軍、豐州,徙熙河都監,見童貫不拜,貫憾焉。張康國薦于徽宗,召對,問西北邊事,以笏畫禦榻,指坐衣花紋為形勢。帝曰:「敵在吾目中矣。」
提點河東刑獄,遷西上閣門使、領威州刺史、知滄州。以治城鄣功,轉引進使。詔運粟三十萬石於並塞三州,灌言:「水淺不勝舟,陸當用車八千乘,沿邊方登麥,願以運費增價就糴之。」奏上,報可。安撫使忌之,劾雲板築未畢而冒賞,奪所遷官,仍再貶秩,罷去。
未幾,知岷州,引邈川水溉間田千頃,湟人號廣利渠。徙河州,複守岷,提舉熙河蘭湟弓箭手。入言:「漢金城、湟中谷斛八錢,今西寧、湟、廓即其地也,漢、唐故渠尚可考。若先葺渠引水,使田不病旱,則人樂應募,而射士之額足矣。」從之。甫半歲,得善田二萬六千頃,募士七千四百人,為他路最。童貫用兵西邊,灌取古骨龍馬進武軍,加吉州防禦使,改知蘭州。又攻仁多泉城,炮傷足不顧,卒拔城,斬首五百級。尋改廓州防禦使。
宣和初,劉法陷於敵,震武危甚,熙帥劉仲武使灌往救。灌以眾寡不敵,但張虛聲駭之,夏人宵遁。灌恐覘其實,遽反兵,仲武猶奏其逗遛,罷為淮西鈐轄。從平方臘,獲賊帥呂師囊,遷同州觀察使、浙東都鈐轄,改浙西。
童貫北征,檄統制兵馬,涿、易平,以知易州,遷甯武軍承宣使、燕山路副都總管,又加龍、神衛都指揮使。夔離不取景州,圍薊州。貫諉以兵事,即複景城,釋薊圍。郭藥師統蕃、漢兵,灌白:「頃年折氏歸朝,朝廷別置一司,專部漢兵,至於克行,乃許同營。今但宜令藥師主常勝軍,而以漢兵委灌輩。」貫不聽。召還,管幹步軍司。
陪遼使射玉津園,一發破的,再發則否。客曰:「太尉不能耶?」曰:「非也,以禮讓客耳。」整弓複中之,觀者誦歎,帝親賜酒勞之。遷步軍都虞候。
金師南下,悉出禁旅付梁方平守黎陽。灌謂宰相白時中曰:「金人傾國遠至,其鋒不可當。今方平掃精銳以北,萬有一不枝梧,何以善吾後,盍留以衛根本。」不從,明日,又命灌行,辭以軍不堪戰,強之,拜武泰軍節度使、河東河北制置副使。未及行而帝內禪,灌領兵入衛。鄆王楷至門欲入,灌曰:「大事已定,王何所受命而來?」導者懼而退。灌竟行,援兵二萬不能足,聽募民充數。
靖康元年正月二日,次滑州,方平南奔,灌亦望風迎潰。黃河南岸無一人禦敵,金師遂直叩京城。灌至,乞入見,不許,而令控守西隅。背城拒戰凡三日,被創,沒於陣,年六十二。帳下韓綜、雷彥興,奇士也,各手殺數人,從以死。欽宗哀悼,賜金帛,命官護葬。已而言者論其不守河津,追削官秩。
長子薊,至閣門宣贊舍人。從父戰,箭貫左臂,拔出之,病創死。紹興四年,中子蘚以灌事泣訴於朝,詔複履正大夫、忠正軍承宣使。
李熙靖,字子安,常州晉陵人,唐衛公德裕九世孫也。祖均、父公弼皆進士第。公弼,崇甯初通判潞州,以議三舍法不便,使者劾其沮格詔令,坐削黜以死。熙靖擢第,又中詞學兼茂,選為辟雍錄、太學正,升博士。以父老丐外,除提舉淮東學事便養,命下,乃得河東;而為淮東者,臧祐之也。蓋省吏取祐之賂,輒易之。或教使自言,熙靖曰:「事君不擇地,吾其可發人之私,求自便也?」宰相聞而賢之,留為兵部員外郎。遭父憂去,還,為右司員外郎。
王黼乙太宰領應奉司,又方事燕雲,立經撫房於中書獨專之,他執政皆不得預。熙靖與言曰:「應奉之職,非宰相所當預。尚書、樞密皆有兵房,足以治疆事,經撫何為者哉?」黼積不樂。同列五人皆躐躋禁從,獨滯留四年。都水丞失職,移過於熙靖,貶其兩秩,又將左轉為國子司業,執政交言不可,僅遷太常少卿。黼罷,乃拜中書舍人,蔡攸又惡之,出知拱州。
越兩月,複以故官召,入對言:「燕山雖定,宜益謹思患豫防之戒。」徽宗曰:「《詩》所謂'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者是也。」熙靖進曰:「孔子雲:'為此詩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國家,誰敢侮之?'願陛下為無疆之計。」帝嘉之。
靖康初,同譚世勣事龍德宮,改顯謨閣待制、提舉醴泉觀。道君待之甚厚,常從容及內禪事,曰:「外人以為吳敏功,殊不知此自出吾意耳,吾苟不欲,人言且滅族,誰敢哉?或謂吾似唐睿宗上畏天戒,故為之,吾有此心久矣。」熙靖再拜賀。敏聞而忌之,以進對不時受罰。
既拒張邦昌之命,憂憤廢食,家人進粥藥寬譬之,終無生意。故人視其病,相持啜泣,索筆書唐王維所賦「百官何日再朝天」之句,明日遂卒,年五十三,與世勣同贈端明殿學士。
王雲,字子飛,澤州人。父獻可,仕至英州刺史、知瀘州。黃庭堅謫於涪,獻可遇之甚厚,時人稱之。雲舉進士,從使高麗,撰《雞林志》以進。擢秘書省校書郎,出知簡州,遷陝西轉運副使。宣和中,從童貫宣撫幕,入為兵部員外郎、起居中書舍人。
靖康元年,以給事中使斡離不軍,議割三鎮以和。使還,傳道斡離不之意,以為黏罕得朝廷所與餘睹蠟書,堅雲中國不可信,欲敗和約。執政以為不然,罷為徽猷閣待制、知唐州。
金人陷太原,召拜刑部尚書,再出使,許以三鎮賦入之數。雲至真定,遣從吏李裕還言:「金人不復求地,但索五輅及上尊號,且須康王來,和好乃成。」欽宗悉從之,且命王及馮澥往。未行,而車輅至長垣,為所卻,雲亦還。澥奏言雲誕妄誤國,雲言:「事勢中變,金人必欲得三鎮,不然,則進兵取汴都。」中外震駭,詔集百官議,雲固言:「康王舊與斡離不結歡,宜將命。」帝慮為所留,雲曰:「和議既成,必無留王之理,臣敢以百口保之。」王遂受命,而雲以資政殿學士為之副。
頃雲奉使過磁、相,勸兩郡徹近城民舍,運粟入保,為清野之計,民怨之。及是,次磁州,又與守臣宗澤有憾。於是王出謁嘉應神祠,雲在後,民遮道諫曰:「肅王已為金人所留,王不宜北去。」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奸賊也。」王出廟行,或發雲笥,得烏絁短巾,蓋雲夙有風眩疾,寢則以護首者。民益信其為奸,噪而殺之。王見事勢洶洶,乃南還相州。是役也,雲不死,王必北行,議者以是驗天命雲。建炎初,贈觀文殿學士。
雲兄霽,崇甯時,為謀議司詳議官,上書告蔡京罪,黥隸海島。欽宗複其官,從種師中戰死。
譚世勣字彥成,潭州長沙人。第進士,教授郴州。時王氏學盛行,世勣雅不喜。或問之,曰:「說多而屢變,無不易之論也。」置其書不觀。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時相蔡京子攸領書局,同舍郎多翕附以取貴仕。世勣獨坐直廬,繙書竟日。梁師成之客與為鄰居,數致師成願交意,謝不答。
在館六年不遷,京罷,用久次為司門員外郎。又三年,遷吏部。京複相,嫌不附己,罷提點太平宮。久之,複還吏部。幸臣妄引恩澤任子,持不與。吏白有某例,世勣曰:「豈當以暫例破成法!」已而取中旨行之。進少府監,擢中書舍人,以謹命令、惜名器、廣言路、吝賜予、正上供、省浮費六事言於上,又為當路所嫉。以徽猷閣待制知婺州,未行,複留之。
徽宗禪位東幸,且還,使與李熙靖副執政奉迎,遂同主管龍德宮。請辨正宣仁國史之謗,述欽聖遺旨以複瑤華,大享神祖仍用富弼侑食,釋奠先聖不當以王安石配,後皆施行。
秋七月,彗出東方,大臣或謂此四夷將衰之兆,世勣面奏:「垂象可畏,當修德以應天,不宜惑諛說。」進給事中兼侍讀。內侍喧爭殿門,詔以贖論,世勣駁其不恭,因言:「童貫輩初亦甚微,小惡不懲,將馴至大患。」疏入,同類側目。何栗建議分外郡為四道,置都總管,事得顓決。世勣言:「裂天下以付四人,而王畿所治者才十六縣,獨無尾大不掉之慮乎?」栗不樂。改禮部侍郎。
金騎駸駸南下,世勣言:「守邊為上策;今邊不得守,守河則京畿自固,中策也;巡幸江、淮,會東南兵以捍敵,下策也。金人既渡河,又請遣大將秦元以所部京畿保甲,分護國門,使兵勢連屬,首尾相援,即金人不敢逼。孫傅深然之,又格于栗議。再扈車駕至金帥帳,以十害說其用事者,言講解之利,詞意忠激,金人聳聽。
張邦昌僭國,令與李熙靖同直學士院,皆稱疾臥不起,以憂卒,年五十四。建炎初,褒其守節,贈端明殿學士。
梅執禮,字和勝,婺州浦江人。第進士,調常山尉未赴,以薦為敕令刪定官、武學博士。大司成強淵明賢其人,為宰相言,相以未嘗識面為慊。執禮聞之曰:「以人言而得,必以人言而失,吾求在我者而已。」卒不往謁。
曆軍器、鴻臚丞,比部員外郎,比部職勾稽財貨,文牘山委,率不暇經目。苑吏有持茶券至為錢三百萬者,以楊戩旨意迫取甚急。執禮一閱,知其妄,欲白之,長貳疑不敢,乃獨列上,界詐也。改度支、吏部,進國子司業兼資善堂翊善,遷左司員外郎,擢中書舍人、給事中。
林攄以前執政赴闕宿留,冀複故職,執禮論去之。孟昌齡居鄆質人屋,當贖不肯與,而請中旨奪之,外郡卒留役中都者萬數,肆不逞為奸,詔悉令還,楊戩占不遣;內侍張佑董葺太廟,僭求賞:皆駁奏弗行。遷禮部侍郎。
素與王黼善,黼嘗置酒其第,誇示園池妓妾之盛,有驕色。執禮曰:「公為宰相,當與天下同憂樂。今方臘流毒吳地,瘡痍未息,是豈歌舞宴樂時乎?」退又戒之以詩。黼愧怒,會孟饗原廟後至,以顯謨閣待制知蘄州,又奪職。
明年,徙滁州,複集英殿修撰。時賦鹽虧額,滁亦苦抑配。執禮曰:「郡不能當蘇、杭一邑,而食鹽乃倍粟數,民何以堪?」請於朝,詔損二十萬,滁人德之。
欽宗立,徙知鎮江府,召為翰林學士,道除吏部尚書,旋改戶部。方軍興,調度不足,執禮請以禁內錢隸有司,凡六宮廩給,皆由度支乃得下。嘗有小黃門持中批詣部取錢,而封識不用璽,既悟其失,複取之。執禮奏審,詔責典寶夫人而杖黃門。
金人圍京都,執禮勸帝親征,而請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質天子,邀金帛以數百千萬計,曰:「和議已定,但所需滿數,則奉天子還闕。」執禮與同列陳知質、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與謀曰:「金人所欲無藝極,雖銅鐵亦不能給,盍以軍法結罪,儻窒其求。」而宦者挾宿怨語金帥曰:「城中七百萬戶,所取未百一,但許民持金銀換粟麥,當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呼四人責之,對曰:「天子蒙塵,臣民皆願致死,雖肝腦不計,于金繒何有哉?顧比屋枵空,亡以塞命耳。」酋問官長何在,振恐執禮獲罪,遂前曰:「皆官長也。」酋益怒,先取其副胡舜陟、胡唐老、姚舜明、王俁,各杖之百。執禮等猶為之請,俄遣還,將及門,呼下馬撾殺之,而梟其首,時靖康二年二月也。是日,天宇晝冥,士庶皆隕涕憤歎。
初,車駕再出,執禮與宗室子昉、諸將吳革等謀集兵奪萬勝門,夜搗金帥帳,迎二帝以歸。而王時雍、徐秉哲使範瓊泄其謀,故不克。死時,年四十九。高宗即位,詔贈通奉大夫、端明殿學士。議者以為薄,複加資政殿學士。
程振,字伯起,饒州樂平人。少有軼材,入太學,一時名輩多從之遊。徽宗幸學,以諸生右職除官,為辟雍錄,升博士,遷太常博士,提舉京東、西路學事。請立廟于鄒祀孟軻,以公孫醜、萬章、樂正克等配食,從之。
提舉京西常平,入為膳部員外郎、監察禦史、辟雍國子司業、左司員外郎兼太子舍人。始至,即言:「古者大祭禮登餕受爵,必以上嗣,既《禮經》所載,且元豐彝典具存。昨天子展事明堂,而殿下不預,非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太子矍然曰:「宮僚初無及此者。」由是特加獎異。
方臘起,振謂王黼宜乘此時建革天下弊事,以上當天意,下順人心。黼不懌,曰:「上且疑黼挾寇,奈何?」振知黼忌其言,趨而出,然太子薦之甚力,遂擢給事中。黼白振資淺,且雅長書命,請以為中書舍人。侍郎馮熙載出知亳州,黼怨熙載,欲振詆以醜語,振不肯。黼使言者劾為黨,罷提舉沖佑觀。居三年,複還故官。
靖康元年,進吏部侍郎,為欽宗言:「柄臣不和,論議多駁,詔令輕改,失於事幾。金人交兵半歲,而至今不解者,以和戰之說未一故也。裁抑濫賞,如白黑易分,而數月之間,三變其議,以私心不除,各蔽其黨故也。今日一人言之,以為是而行;明日一人言之,以為非而止。或聖斷隃度而不暇疇咨,或大臣偏見而遂形播告,所以動未必善,處未必宜,乃輒為之反汗,其勢不得不爾也。」
時金兵至河北,振請糾諸道兵掎角擊之,曰:「彼猖獗如此,陛下尚欲守和議,而不使之少有懲艾乎?」上嗟味其言,而牽於外廷,不能用。拜開封尹。故時,大辟有情可矜,多奏取原貸;崇寧以來,議者謂輦轂先彈壓,率便文殺之。振請復舊制。詔捕亡命卒,得數千人,振請以隸步軍而除其罪。步軍司欲論如法,振曰:「方多事之際,而一日殺數千人,必大駭觀聽。」乃盡釋之。改刑部侍郎。
金騎在郊,邀車駕出城,振為何栗言:「宜思所以折之之策。」栗不從。未幾,及於難,年五十七。金人去,從子庭訪得其首歸葬之。初,王黼使其客沈積中圖燕,振戒以後禍,積中懼而言不可。既而振乃用是死,聞者痛之。
初,宣和崇道家之說,振侍坐東宮,從容言:「孔子以《鴟鴞》之詩為知道,其詞不過曰'迨天之未陰雨,綢繆牖戶'而已。老子亦雲:'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今不固根本於無事之時,而事目前區區,非二聖人意。」他日,太子為徽宗道之。徽宗寤,頗欲去健羨,疏左右近習,而宦寺楊戩輩方大興宮室,懼不得肆,因讒家令楊馮,以為將輔太子幸非常。徽宗震怒,執馮誅之,而太子之言亦廢。振尹京時,兩宮方困於惎間,振極意彌縫,治龍德梁忻獄,寬其罪,不使有纖介可指。
高宗即位,進秩七等,仍官其子及親屬三人,又贈端明殿學士。端平初,曾孫東請諡,賜諡剛湣。同時死者禮部侍郎陳知質,失其傳;給事中安扶,附見父《安燾傳》。
劉延慶,保安軍人。世為將家,雄豪有勇,數從西伐,立戰功,積官至相州觀察使、龍神衛都指揮使、鄜延路總管。遷泰寧軍節度觀察留後,改承宣使。破夏人成德軍,擒其酋賞屈,降王子益麻党征。拜保信軍節度使、馬軍副都指揮使。從童貫平方臘,節度河陽三城。又從北伐,以宣撫都統制督兵十萬,渡白溝。
延慶行軍無紀律,郭藥師扣馬諫曰:「今大軍拔隊行而不設備,若敵人置伏邀擊,首尾不相應,則望塵決潰矣。」不聽。至良鄉,遼將蕭幹帥眾來,延慶與戰,敗績,遂閉壘不出。藥師曰:「幹兵不過萬人,今悉力拒伐,燕山必虛,願得奇兵五千,倍道襲取,令公之子三將軍簡師為後繼。」延慶許之,遣大將高世宣與藥師先行,即入燕城,幹舉精甲三千巷戰。三將軍者,光世也。
渝約不至,藥師失援敗走,世宣死之。延慶營于盧溝南,幹分兵斷餉道,擒護糧將王淵,得漢軍二人,蔽其目,留帳中,夜半偽相語曰:「聞漢軍十萬壓吾境,吾師三倍,敵之有餘。當分左右翼,以精兵沖其中,左右翼為應,殲之無遺。」陰逸其一人歸報。明旦,延慶見火起,以為敵至,燒營而奔,相蹂踐死者百余裏。自熙、豐以來,所儲軍實殆盡。退保雄州,燕人作賦及歌誚之。朝議延慶喪師,不可不行法,坐貶率府率,安置筠州。契丹知中國不能用兵,由是輕宋。
未幾,複為鎮海軍節度使。靖康之難,延慶分部守京城,城陷,引秦兵萬人奪開遠門以出,至龜兒寺,為追騎所殺。光世自有傳。
論曰:靖康之變、執禮、振不忍都人塗炭,拒強敵無厭之欲,親逢其凶。熙靖、世勣不肯以一身事二姓,悲不食以終。灌、延慶戰敗而沒。此數人者,其所遭不同,至於死國難則一而已。雲之死,雖其有以取之,殆亦天未欲絕宋祀也;不然,是行也,康王其危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李綱上
李綱,字伯紀,邵武人也,自其祖始居無錫。父夔,終龍圖閣待制。綱登政和二年進士第,積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御史,以言事忤權貴,改比部員外郎,遷起居郎。
宣和元年,京師大水,綱上疏言陰氣太盛,當以盜賊外患為憂。朝廷惡其言,謫監南劍州沙縣稅務。
七年,為太常少卿。時金人渝盟,邊報狎至,朝廷議避敵之計,詔起師勤王,命皇太子為開封牧,令侍從各具所見以聞。綱上禦戎五策,且語所善給事中吳敏曰:「建牧之議,豈非欲委以留守之任乎?巨敵猖獗如此,非傳以位號,不足以招徠天下豪傑。東宮恭儉之德聞於天下,以守宗社可也。公以獻納論思為職,曷不為上極言之。」敏曰:「監國可乎?」綱曰:「肅宗靈武之事,不建號不足以複邦,而建號之議不出於明皇,後世惜之。主上聰明仁恕,公言萬一能行,將見金人悔禍,宗社底寧,天下受其賜。」翌日,敏請對,具道所以,因言李綱之論,蓋與臣同。有旨召綱入議,綱刺臂血上疏雲:「皇太子監國,典禮之常也。今大敵入攻,安危存亡在呼吸間,猶守常禮可乎?名分不正而當大權,何以號召天下,期成功于萬一哉?若假皇太子以位號,使為陛下守宗社,收將士心,以死捍敵,天下可保。」疏上,內禪之議乃決。
欽宗即位,綱上封事,謂:「方今中國勢弱,君子道消,法度紀綱,蕩然無統。陛下履位之初,當上應天心,下順人欲。攘除外患,使中國之勢尊;誅鋤內奸,使君子之道長,以副道君皇帝付託之意。」召對延和殿,上迎謂綱曰:「朕頃在東宮,見卿論水災疏,今尚能誦之。」李鄴使金議割地,綱奏:「祖宗疆土,當以死守,不可以尺寸與人。」欽宗嘉納,除兵部侍郎。
靖康元年,以吳敏為行營副使,綱為參謀官。金將斡離不兵渡河,徽宗東幸,宰執議請上暫避敵鋒。綱曰:「道君皇帝挈宗社以授陛下,委而去之可乎?」上默然。太宰白時中謂都城不可守,綱曰:「天下城池,豈有如都城者,且宗廟社稷、百官萬民所在,舍此欲何之?」上顧宰執曰:「策將安出?」綱進曰:「今日之計,當整飭軍馬,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上問誰可將者,綱曰:「朝廷以高爵厚祿崇養大臣,蓋將用之於有事之日。白時中、李邦彥等雖未必知兵,然籍其位號,撫將士以抗敵鋒,乃其職也。」時中忿曰:「李綱莫能將兵出戰否?」綱曰:「陛下不以臣庸懦,儻使治兵,願以死報。」乃以綱為尚書右丞。
宰執猶守避敵之議。有旨以綱為東京留守,綱為上力陳所以不可去之意,且言:「明皇聞潼關失守,即時幸蜀,宗廟朝廷毀於賊手,范祖禹以為其失在於不能堅守以待援。今四方之兵不日雲集,陛下奈何輕舉以蹈明皇之覆轍乎?」上意頗悟。會內侍奏中宮已行,上色變,倉卒降禦榻曰:「朕不能留矣。」綱泣拜,以死邀之。上顧綱曰:「朕今為卿留。治兵禦敵之事,專責之卿,勿令有疏虞。」綱皇恐受命。未幾,複決意南狩,綱趨朝,則禁衛擐甲,乘輿已駕矣。綱急呼禁衛曰:「爾等願守宗社乎,願從幸乎?」皆曰:「願死守。」綱入見曰:「陛下已許臣留,複戒行何也?今六軍父母妻子皆在都城,願以死守,萬一中道散歸,陛下孰與為衛?敵兵已逼,知乘輿未遠,以健馬疾追,何以禦之?」上感悟,遂命輟行。綱傳旨語左右曰:「敢複有言去者斬!」禁衛皆拜伏呼萬歲,六軍聞之,無不感泣流涕。
命綱為親征行營使,以便宜從事。綱治守戰之具,不數日而畢。敵兵攻城,綱身督戰,募壯士縋城而下,斬酋長十余人,殺其眾數千人。金人知有備,又聞上已內禪,乃退。求遣大臣至軍中議和,綱請行。上遣李棁,綱曰:「安危在此一舉,臣恐李棁怯懦而誤國事也。」上不聽,竟使棁往。金人須金幣以千萬計,求割太原、中山、河間地,以親王、宰相為質。棁受事,自不措一辭,還報。綱謂:「所需金幣,竭天下且不足,況都城乎?三鎮,國之遮罩,割之何以立國?至於遣質,即宰相當往,親王不當往。若遣辯士姑與之議所以可不可者,宿留數日,大兵四集,彼孤軍深入,雖不得所欲,亦將速歸。此時而與之盟,則不敢輕中國,而和可久也。」宰執議不合,綱不能奪,求去。上慰諭曰:「卿第出治兵,此事當徐議之。」綱退,則誓書已行,所求皆與之,以皇弟康王、少宰張邦昌為質。
時朝廷日輸金幣,而金人需求不已,日肆暑掠。四方勤王之師漸有至者,種師道、姚平仲亦以涇原、秦鳳兵至。綱奏言:「金人貪婪無厭,凶悖已甚,其勢非用師不可。且敵兵號六萬,而吾勤王之師集城下者已二十余萬;彼以孤軍入重地,猶虎豹自投檻阱中,當以計取之,不必與角一旦之力。若扼河津,絕餉道,分兵複畿北諸邑,而以重兵臨敵營,堅壁勿戰,如周亞夫所以困七國者。俟其食盡力疲,然後以一檄取誓書,複三鎮,縱其北歸,半渡而擊之;此必勝之計也。」上深以為然,約日舉事。
姚平仲勇而寡謀,急於要功,先期率步騎萬人,夜斫敵營,欲生擒幹離不及取康王以歸。夜半,中使傳旨論綱曰:「姚平仲已舉事,卿速援之。」綱率諸將旦出封丘門,與金人戰幕天坡,以神臂弓射金人,卻之。平仲竟以襲敵營不克,懼誅亡去。金使來,宰相李邦彥語之曰:「用兵乃李綱、姚平仲,非朝廷意。」遂罷綱,以蔡懋代之。太學生陳東等詣闕上書,明綱無罪。軍民不期而集者數十萬,呼聲動地,恚不得報,至殺傷內侍。帝亟召綱,綱入見,泣拜請死。帝亦泣,命綱複為尚書右丞,充京城四壁守禦使。
始,金人犯城者,蔡懋禁不得輒施矢石,將士積憤,至是,綱下令能殺敵者厚賞,眾無不奮躍。金人懼,稍稍引卻,且得割三鎮詔及親王為質,乃退師。除綱知樞密院事。綱奏請如澶淵故事,遣兵護送,且戒諸將,可擊則擊之。乃以兵十萬分道並進,將士受命,踴躍以行。先是,金帥粘罕圍太原,守將折可求、劉光世軍皆敗;平陽府義兵亦叛,導金人入南北關,取隆德府,至是,遂攻高平。宰相咎綱盡遣城下兵追敵,恐倉卒無措,急征諸將還。諸將已追及金人于刑、趙間,遽得還師之命,無不扼腕。比綱力爭,複追,而將士解體矣。
詔議迎太上皇帝還京。初,徽宗南幸,童貫、高俅等以兵扈從。既行,聞都城受圍,乃止東南郵傳及勤王之師。道路籍籍,言貫等為變。陳東上書,乞誅蔡京、蔡攸、童貫、朱勔、高俅、盧宗原等。議遣聶山為發運使往圖之,綱曰:「使山所圖果成,震驚太上,此憂在陛下。萬一不果,是數人者,挾太上于東南,求劍南一道,陛下將何以處之?莫若罷山之行,請於太上去此數人,自可不勞而定。」上從其言。
徽宗還次南都,以書問改革政事之故,且召吳敏、李綱。或慮太上意有不測,綱請行,曰:「此無他,不過欲知朝廷事爾。」綱至,具道皇帝聖孝思慕,欲以天下養之意,請陛下早還京師。徽宗泣數行下,問:「卿頃以何故去?」綱對曰:「臣昨任左史,以狂妄論列水災,蒙恩寬斧鉞之誅,然臣當時所言,以謂天地之變,各以類應,正為今日攻圍之兆。夫災異變故,譬猶一人之身,病在五臟,則發於氣色,形於脈息,善醫者能知之。所以聖人觀變于天地,而修其在我者,故能制治保邦,而無危亂之憂。」徽宗稱善。又詢近日都城攻圍守禦次第,語漸浹洽。徽宗因及行宮止遞角等事,曰:「當時恐金人知行宮所在,非有他也。」綱奏:「方艱危時,兩宮隔絕,朝廷應副行宮,亦豈能無不至者,在聖度燭之耳。」且言:「皇帝仁孝,惟恐有一不當太上皇帝意者,每得詰問之詔,輒憂懼不食。臣竊譬之,家長出而強寇至,子弟之任家事者,不得不從宜措置。長者但當以其能保田園大計而慰勞之,苟誅及細故,則為子弟者,何所逃其責哉?皇帝傳位之初,陛下巡幸,適當大敵入攻,為宗社計,庶事不得不小有更革。陛上回鑾,臣謂宜有以大慰安皇帝之心,勿問細故可也。」徽宗感悟,出玉帶、金魚、象簡賜綱,曰:「行宮人得卿來皆喜,以此示朕意,卿可便服之。」且曰:「卿輔助皇帝、捍守宗社有大功,若能調和父子間,使無疑阻,當遂書青史,垂名萬世。」綱感泣再拜。
綱還,具道太上意。宰執進迎奉太上儀注,耿南仲議欲屏太上左右,車駕乃進。綱言:「如此,是示之以疑也。天下之理,誠與疑、明與暗而已。自誠明而推之,可至於堯、舜;自疑暗而推之,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耿南仲不以堯、舜之道輔陛下,乃暗而多疑。」南仲怫然曰:「臣適見左司諫陳公輔,乃為李綱結士民伏闕者,乞下禦史置對。」上愕然。綱曰:「臣與南仲所論,國事也。南仲乃為此言,臣何敢複有所辨?願以公輔事下吏,臣得乞身待罪。」章十餘上,不允。
太上皇帝還,綱迎拜國門。翌日,朝龍德宮,退,複上章懇辭。上手詔諭意曰:「乃者敵在近郊,士庶伏闕,一朝倉猝,眾數十萬,忠憤所激,不謀同辭,此豈人力也哉?不悅者造言,致卿不自安,朕深諒卿,不足介懷。巨敵方退,正賴卿協濟艱難,宜勉為朕留。」綱不得已就職。上備邊禦敵八事。
時北兵已去,太上還宮,上下恬然,置邊事於不問。綱獨以為憂,與同知樞密院事許翰議調防秋之兵。吳敏乞置詳議司檢詳法制,以革弊政,詔以綱為提舉官,南仲沮止之。綱奏:「邊患方棘,調度不給,宜稍抑冒濫,以足國用。謂如節度使至遙郡刺史,本以待勳臣,今皆以戚裏恩澤得之;堂吏轉官止于正郎,崇、觀間始轉至中奉大夫,今宜皆復舊制。」執政揭其奏通衢,以綱得士民心,欲因此離之。會守禦司奏補副尉二人,御批有「大臣專權,浸不可長」語。綱奏:「頃得旨給空名告敕,以便宜行事。二人有勞當補官,故具奏聞,乃遵上旨,非專權也。」
時太原圍未解,種師中戰沒,師道病歸,南仲曰:「欲援太原,非綱不可。」上以綱為河東、北宣撫使。綱言:「臣書生,實不知兵。在圍城中,不得已為陛下料理兵事,今使為大帥,恐誤國事。」因拜辭,不許。退而移疾,乞致仕,章十餘上,不允。台諫言綱不可去朝廷,上以其為大臣遊說,斥之。或謂綱曰:「公知所以遣行之意乎?此非為邊事,欲緣此以去公,則都人無辭耳。公堅臥不起,讒者益肆,上怒且不測,奈何?」許翰書:「杜郵」二字遺綱,綱皇恐受命。上手書《裴度傳》以賜,綱言:「吳元濟以區區環蔡之地抗唐室,與金人強弱固不相侔,而臣曾不足以望裴度萬分之一。然寇攘外患可以掃除,小人在朝,蠹害難去。使朝廷既正,君子道長,則所以捍禦外患者,有不難也。」因書裴度論元稹、魏洪簡章疏要語以進,上優詔答之。
宣撫司兵僅萬二千人,庶事未集,綱乞展行期。御批以為遷延拒命,綱上疏明其所以未可行者,且曰:「陛下前以臣為專權,今以臣為拒命,方遣大帥解重圍,而以專權、拒命之人為之,無乃不可乎?願乞骸骨,解樞管之任。」上趣召數四,曰:「卿為朕巡邊,便可還朝。」綱曰:「臣之行,無複還之理。昔范仲淹以參政出撫西邊,過鄭州,見呂夷簡。夷簡曰:'參政豈可複還!'其後果然。今臣以愚直不容於朝,使既行之後,進而死敵,臣之願也。萬一朝廷執議不堅,臣當求去,陛下宜察臣孤忠,以全君臣之義。」上為之感動。及陛辭,言唐恪、聶山之奸,任之不已,後必誤國。
進至河陽,望拜諸陵,複上奏曰:「臣總師出鞏、洛,望拜陵寢,潸然出涕。恭惟祖宗創業守成,垂二百年,以至陛下。適丁艱難之秋,強敵內侵,中國勢弱,此誠陛下嘗膽思報,厲精求治之日,願深考祖宗之法,一一推行之。進君子,退小人,益固邦本,以圖中興,上以慰安九廟之靈,下為億兆蒼生之所依賴,天下幸甚!」
行次懷州,有詔罷減所起兵綱奏曰:「太原之圍未解,河東之勢甚危,秋高馬肥,敵必深入,宗社安危,殆未可知。使防秋之師果能足用,不可保無敵騎渡河之警。況臣出使未幾,朝廷盡改前詔,所團結之兵,悉罷減之。今河北、河東日告危急,未有一人一騎以副其求,甫集之兵又皆散遣,臣誠不足以任此。且以軍法勒諸路起兵,而以寸紙罷之,臣恐後時有所號召,無複應者矣。」疏上,不報。御批日促解太原之圍,而諸將承受禦畫,事皆專達,宣撫司徒有節制之名。綱上疏,極諫節制不專之弊。
時方議和,詔止綱進兵。未幾,徐處仁、吳敏罷相而相唐恪,許翰罷同知樞密院而進聶山、陳過庭、李回等,吳敏複謫置涪州。綱聞之,歎曰:「事無可為者矣!」即上奏丐罷。乃命種師道以同知樞密院事領宣撫司事,召綱赴闕。尋除觀文殿學士、知揚州,綱具奏辭免。未幾,以綱專主戰議,喪師費財,落職提舉亳州明道宮,責授保靜軍節度副使,建昌軍安置;再謫甯江。
金兵再至,上悟和議之非,除綱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綱行次長沙,被命,即率湖南勤王之師入援,未至而都城失守。先是,康王至北軍,為金人所憚,求遣肅王代之。至是,康王開大元帥府,承制複綱故官,且貽書曰:「方今生民之命,急於倒垂,諒非不世之才,何以協濟事功。閣下學窮天人,忠貫金石,當投袂而起,以副蒼生之望。」
高宗即位,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趣赴闕。中丞顏岐奏曰:「張邦昌為金人所喜,雖已為三公、郡王,宜更加同平章事,增重其禮;李綱為金人所惡,雖已命相,宜及其未至罷之。」章五上,上曰:「如朕之立,恐亦非金人所喜。」岐語塞而退。岐猶遣人封其章示綱,覬以沮其來。上聞綱且至,遣官迎勞,錫宴,趣見於內殿。綱見上,涕泗交集,上為動容。因奏曰:「金人不道,專以詐謀取勝,中國不悟,一切墮其計中。賴天命未改,陛下總師于外,為天下臣民之所推戴,內修外攘,還二聖而撫萬邦,責在陛下與宰相。臣自視闕然,不足以副陛下委任之意,乞追寢成命。且臣在道,顏岐嘗封示論臣章,謂臣為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如臣愚蠢,但知有趙氏,不知有金人,宜為所惡。然謂臣材不足以任宰相則可,謂為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則不可。」因力辭。帝為出范宗尹知舒州。顏岐與祠。綱猶力辭,上曰:「朕知卿忠義智略久矣,欲使敵國畏服,四方安寧,非相卿不可,卿其勿辭。」綱頓首泣謝,雲:
臣愚陋無取,荷陛下知遇,然今日扶顛持危,圖中興之功,在陛下而不在臣。臣無左右先容,陛下首加識擢,付以宰柄,顧區區何足以仰副圖任責成之意?然「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臣孤立寡與,望察管仲害霸之言,留神于君子小人之間,使得以盡志畢慮,雖死無憾。昔唐明皇欲相姚崇,崇以十事要說,皆中一時之病。今臣亦以十事仰幹天聽,陛下度其可行者,賜之施行,臣乃敢受命。
一曰議國是。謂中國之禦四裔,能守而後可戰,能戰而後可和,而靖康之末皆失之。今欲戰則不足,欲和則不可,莫若先自治,專以守為策,俟吾政事修,士氣振,然後可議大舉。
二曰議巡幸。謂車駕不可不一到京師,見宗廟,以慰都人之心,度未可居,則為巡幸之計。以天下形勢而觀。長安為上,襄陽次之,建康又次之,皆當詔有司預為之備。
三日議赦令。謂祖宗登極赦令,皆有常式。前日赦書,乃以張邦昌偽赦為法,如赦惡逆及罪廢官盡複官職,皆氾濫不可行,宜悉改正以法。
四曰議僭逆。謂張邦昌為國大臣,不能臨難死節,而挾金人之勢易姓改號,宜正典刑,垂戒萬世。
五曰議偽命。謂國家更大變,鮮仗節死義之士,而受偽官以屈膝於其庭者,不可勝數。昔肅宗平賊,汙為偽者以六等定罪,宜仿之以勵士風。
六曰議戰。謂軍政久廢,士氣怯惰,宜一新紀律,信賞必罰,以作其氣。
七曰議守。謂敵情狡獪,勢必複來,宜於沿河、江、淮措置控禦,以扼其沖。
八曰議本政。謂政出多門,紀綱紊亂,宜一歸之於中書,則朝廷尊。
九曰議久任。謂靖康間進退大臣太速,功效蔑著,宜慎擇而久任之,以責成功。
十曰議修德。謂上始膺天命,宜益修孝悌恭儉,以副四海之望,而致中興。
翌日,班綱議於朝,惟僭逆、偽命二事留中不出。綱言:
二事乃今日政刑之大者。邦昌當道君朝,在政府者十年,淵聖即位,首擢為相。方國家禍難,金人為易姓之謀,邦昌如能以死守節,推明天下戴宋之義,以感動其心,敵人未必不悔禍而存趙氏。而邦昌方自以為得計,偃然正位號,處宮禁,擅降偽詔,以止四方勤王之師。及知天下之不與,不得已而後請元祐太后垂簾聽政,而議奉迎。邦昌僭逆始末如此,而議者不同,臣請備論而以《春秋》之法斷之。
夫都城之人德邦昌,謂因其立而得生,且免重科金銀之擾。元帥府恕邦昌,謂其不待征討而遣使奉迎。若天下之憤嫉邦昌者,則謂其建號易姓,而奉迎特出於不得已。都城德之,元帥府恕之,私也,天下憤嫉之,公也。《春秋》之法,人臣無將,將而必誅;趙盾不討賊,則書以殺君。今邦昌已僭位號,敵退而止勤王之師,非特將與不討賊而已。
劉盆子以漢宗室為赤眉所立,其後以十萬眾降光武,但待之以不死。邦昌以臣易君,罪大於盆子,不得已而自歸,朝廷既不正其罪,又尊崇之,此何理也?陛下欲建中興之業,而尊崇僭逆之臣,以示四方,其誰不解體?又偽命臣僚,一切置而不問,何以厲天下士大夫之節?
時執政中有論不同者,上乃召黃潛善等語之。潛善主邦昌甚力,上顧呂好問曰:「卿昨在圍城中知其故,以為何如?」好問附潛善,持兩端,曰:「邦昌僭竊位號,人所共知,既已自歸,惟陛下裁處。」綱言:「邦昌僭逆,豈可使之在朝廷,使道路指目曰'此亦一天子'哉!」因泣拜曰:「臣不可與邦昌同列,當以笏擊之。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罷臣。」上頗感動。伯彥乃曰:「李綱氣直,臣等所不及。」乃詔邦昌謫潭州,吳幵、莫儔而下皆遷謫有差。綱又言:「近世士大夫寡廉鮮恥,不知君臣之義。靖康之禍,能仗節死義者,在內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願加贈恤。」上從其請,仍詔有死節者,諸路詢訪以聞。上謂綱曰:「卿昨爭張邦昌事,內侍輩皆泣涕,卿今可以受命矣。」綱拜謝。有旨兼充禦營使。入對,奏曰:
今國勢不逮靖康間遠甚,然而可為者,陛下英斷于上,群臣輯睦於下,庶幾靖康之弊革,而中興可圖。然非有規模而知先後緩急之序,則不能以成功。
夫外禦強敵,內銷盜賊,修軍政,變士風,裕邦財,寬民力,改弊法,省冗官,誠號令以感人心,信賞罰以作士氣,擇帥臣以任方面,選監司、郡守以奉行新政,俟吾所以自治者政事已修,然後可以問罪金人,迎還二聖,此所謂規模也。至於所當急而先者,則在於料理河北、河東。蓋河北、河東者,國之遮罩也。料理稍就,然後中原可保,而東南可安。今河東所失者忻、代、太原、澤、潞、汾、晉,餘郡猶存也。河北所失者,不過真定、懷、衛、浚四州而已,其餘三十餘郡,皆為朝廷守。兩路士民兵將,所以戴宋者,其心甚堅,皆推豪傑以為首領,多者數萬,少者亦不下萬人。朝廷不因此時置司、遣使以大慰撫之,分兵以援其危急,臣恐糧盡力疲,坐受金人之困。雖懷忠義之心,援兵不至,危迫無告,必且憤怨朝廷,金人因得撫而用之,皆精兵也。
莫若于河北置招撫司,河東置經制司,擇有材略者為之使,宣論天子恩德、所以不忍棄兩河於敵國之意。有能全一州、複一郡者,以為節度、防禦、團練使,如唐方鎮之制,使自為守。非惟絕其從敵之心,又可資其禦敵之力,使朝廷永無北顧之憂,最今日之先務也。
上善其言,問誰可任者,綱薦張所、傅亮。所嘗為監察禦史,在靖康圍城中,以蠟書募河北兵,士民得書,喜曰:「朝廷棄我,猶有一張察院能拔而用之。」應募者凡十七萬人,由是所之聲震河北。故綱以為招撫河北,非所不可。傅亮者,先以邊功得官,嘗治兵河朔。都城受圍時,亮率勤王之兵三萬人,屢立戰功。綱察其智略可以大用,欲因此試之。上乃以所為河北招撫使,亮為河東經制副使。
皇子生,故事當肆赦。綱奏:「陛下登極,曠蕩之恩獨遺河北、河東,而不及勤王之師,天下觖望。夫兩路為朝廷堅守,而赦令不及,人皆謂已棄之,何以慰忠臣義士之心?勤王之師在道路半年,擐甲荷戈,冒犯霜露,雖未效用,亦已勞矣。加以疾病死亡,恩恤不及,後有急難,何以使人乎?願因今赦廣示德意。」上嘉納。於是兩路知天子德意,人情翕然,間有以破敵捷書至者。金人圍守諸郡之兵,往往引去。而山砦之兵,應招撫、經制二司募者甚眾。
有許高、許亢者,以防河而遁,謫嶺南,至南康謀變,守倅戮之。或議其擅殺,綱曰:「高、亢受任防河,寇未至而遁,沒途劫掠,甚于盜賊。朝廷不能正軍法,而一守倅能行之,真健吏也。使受命捍賊而欲退走者,知郡縣之吏皆得以誅之,其亦少知所戒乎!」上以為然,命轉一官。開封守闕,綱以留守非宗澤不可,力薦之。澤至,撫循軍民,修治樓櫓,屢出師以挫敵。
綱立軍法,五人為伍,伍長以牌書同伍四人姓名。二十五人為甲,甲正以牌書伍長五人姓名。百人為隊,隊將以牌書甲正四人姓名。五百人為部,部將以牌書隊將正副十人姓名。二千五百人為軍,統制官以牌書部將正副十人姓名。命招置新軍及禦營司兵,並依新法團結,有所呼召、使令,按牌以遣。三省、樞密院置賞功司,受賂乞取者行軍法,遇敵逃潰者斬,因而為盜賊者,誅及其家屬。凡軍政申明改更者數十條。
又奏步不足以勝騎,騎不足以勝車,請以車制頒京東、西,製造而教閱之。又奏造戰艦,募水軍,及詢訪諸路武臣材略之可任者以備用。又進三疏:一曰募兵,二曰買馬,三曰募民出財以助兵費。諫議大夫宋齊愈聞而笑之,謂虞部員外郎張浚曰:「李丞相三議,無一可行者。」浚問之,齊愈曰:「民財不可盡括;西北之馬不可得,而東南之馬不可用;至於兵數,若郡增二千,則歲用千萬緡,費將安出?齊愈將極論之。」浚曰:「公受禍自此始矣。」
時朝廷議遣使于金,綱奏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孝悌之至,可以通神明。陛下以二聖遠狩沙漠,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思迎還兩宮,致天下養,此孝悌之至,而堯、舜之用心也。今日之事,正當枕戈嘗膽,內修外攘,使刑政修而中國強,則二帝不俟迎請而自歸。不然,雖冠蓋相望,卑辭厚禮,恐亦無益。今所遣使,但當奉表通問兩宮,致思慕之意可也。」上乃命綱草表,以周望、傅雱為二聖通問使,奉表以往。且乞降哀痛之詔,以感動天下,使同心協力,相與扶持,以致中興。又乞省冗員,節浮費。上皆從其言。是時,四方潰兵為盜者十余萬人,攻劫山東、淮南、襄漢之間,綱命將悉討平之。
一日,論靖康時事,上曰:「淵聖勤於政事,省覽章奏,至終夜不寐,然卒致播遷,何耶?」綱曰:「人主之職在知人,進君子而退小人,則大功可成,否則衡石程書,無益也。」因論靖康初朝廷應敵得失之策,且極論金人兩至都城,所以能守不能守之故;因勉上以明恕盡人言,以恭儉足國用,以英果斷大事。上皆嘉納。又奏:「臣嘗言車駕巡幸之所,關中為上,襄陽次之,建康為下。陛下縱未能行上策,猶當且適襄、鄧,示不忘故都,以系天下之心。不然,中原非複我有,車駕還闕無期,天下之勢遂傾不復振矣。」上為詔諭兩京以還都之意,讀者皆感泣。
未幾,有詔欲幸東南避敵,綱極論其不可,言:「自古中興之主,起於西北,則足以據中原而有東南,起于東南,則不能以複中原而有西北。蓋天下精兵健馬皆在西北,一旦委中原而棄之,豈惟金人將乘間以擾內地;盜賊亦將蜂起為亂,跨州連邑,陛下雖欲還闕,不可得矣,況欲治兵勝敵以歸二聖哉?夫南陽光武之所興,有高山峻嶺可以控扼,有寬城平野可以屯兵;西鄰關、陝,可以召將士;東達江、淮,可以運穀粟;南通荊湖、巴蜀,可以取財貨;北距三都,可以遣救援。暫議駐蹕,乃還汴都,策無出於此者。今乘舟順流而適東南,固甚安便,第恐一失中原,則東南不能必其無事,雖欲退保一隅,不易得也。況嘗降詔許留中原,人心悅服,奈何詔墨未幹,遽失大信於天下!」上乃許幸南陽,而黃潛善、汪伯彥實陰上巡幸東南之議。客或有謂綱曰:「外論洶洶,鹹謂東幸已決。」綱曰:「國之存亡,於是焉分,吾當以去就爭之。」初,綱每有所論諫,其言雖切直,無不容納,至是,所言常留中不報。已而遷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黃潛善除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張所乞且置司北京,俟措置有緒,乃渡河。北京留守張益謙,潛善黨也,奏招撫司之擾,又言自置司河北,盜賊益熾。綱言:「所尚留京師,益謙何以知其擾?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乎?」
有旨令留守宗澤節制傅亮,即日渡河。亮言:「措置未就而渡河,恐誤國事。」綱言:「招撫、經制,臣所建明,而張所、傅亮,又臣所薦用。今潛善、伯彥沮所及亮,所以沮臣。臣每覽靖康大臣不和之失,事未嘗不與潛善、伯彥議而後行,而二人設心如此,願陛下虛心觀之。」既而詔罷經制司,召亮赴行在。綱言:「聖意必欲罷亮,乞以御筆付潛善施行,臣得乞身歸田。」綱退,而亮竟罷,乃再疏求去。上曰:「卿所爭細事,胡乃爾?」綱言:「方今人材以將帥為急,恐非小事。臣昨議遷幸,與潛善、伯彥異,宜為所嫉。然臣東南人,豈不願陛下東下為安便哉?顧一去中原,後患有不可勝言者。願陛下以宗社為心,以生靈為意,以二聖未還為念,勿以臣去而改其議。臣雖去左右,不敢一日忘陛下。」泣辭而退。或曰:「公決于進退,於義得矣,如讒者何?」綱曰:「吾知盡事君之道,不可,則全進退之節,患禍非所恤也。
初,二帝北行,金人議立異姓。吏部尚書王時雍問于吳幵、莫儔,二人微言敵意在張邦昌,時雍未以為然。適宋齊愈自敵所來,時雍又問之,齊愈取片紙書「張邦昌」三字,時雍意乃決,遂以邦昌姓名入議狀。至是,齊愈論綱三事之非,不報。擬章將再上,其鄉人嗛齊愈者,竊其草示綱。時方論僭逆附偽之罪,於是逮齊愈,齊愈不承,獄吏曰:「王尚書輩所坐不輕,然但遷嶺南,大諫第承,終不過逾嶺爾。」齊愈引伏,遂戮之東市。張浚為禦史,劾綱以私意殺侍從,且論其買馬招軍之罪。詔罷綱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尚書右丞許翰言綱忠義,合之無以佐中興。會上召見陳東,東言:「潛善、伯彥不可任,綱不可去。」東坐誅。翰曰:「吾與東皆爭李綱者,東戮都市,吾在廟堂,可乎?」遂求去。後有旨,綱落職居鄂州。
自綱罷,張所以罪去,傅亮以母病辭歸,招撫、經制二司皆廢。車駕遂東幸,兩河郡縣相繼淪陷,凡綱所規畫軍民之政,一切廢罷。金人攻京東、西,殘毀關輔,而中原盜賊蜂起矣。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李綱下
紹興二年,除觀文殿學士、湖廣宣撫使兼知潭州。是時,荊湖江、湘之間,流民潰卒群聚為盜賊,不可勝計,多者至數萬人,綱悉蕩平之。上言:「荊湖、國之上流,其地數千里,諸葛亮謂之用武之國。今朝廷保有東南,控馭西北。加鼎、澧、岳、鄂若荊南一帶,皆當屯宿重兵,倚為形勢,使四川之號令可通,而襄、漢之聲援可接,乃有恢復中原之漸。」議未及行,而諫官徐俯、劉斐劾綱,罷為提舉西京崇福宮。
四年冬,金人及偽齊來攻,綱具防禦三策,謂:「偽齊悉兵南下,境內必虛。儻出其不意,電發霆擊,搗潁昌以臨畿甸,彼必震懼還救,王師追躡,必勝之理,此上策也。若駐蹕江上,號召上流之兵,順流而下,以助聲勢,金鼓旌旗,千里相望,則敵人雖眾,不敢南渡。然後以重師進屯要害之地,設奇邀擊,絕其糧道,俟彼遁歸,徐議攻討,此中策也。萬一借親征之名,為順動之計,使卒伍潰散,控扼失守,敵得乘間深入,州縣望風奔潰,則其患有不可測矣。往歲,金人利在侵掠,又方時暑,勢必還師,朝廷因得以還定安集。今偽齊導之而來,勢不徒還,必謀割據。奸民潰卒從而附之,聲勢鴟張,苟或退避,則無以為善後之策。昔苻堅以百萬眾侵晉,而謝安以偏師破之。使朝廷措置得宜,將士用命,安知北敵不授首於我?顧一時機會所以應之者如何耳。望降臣章與二三大臣熟議之。」詔:綱所陳,今日之急務,付三省、樞密院施行。時韓世忠屢敗金人于淮、楚間,有旨督劉光世、張浚統兵渡河,車駕進發至江上勞軍。
五年,詔問攻戰、守備、措置、綏懷之方,綱奏:
願陛下勿以敵退為可喜,而以仇敵未報為可憤;勿以東南為可安,而以中原未複、赤縣神州陷於敵國為可恥;勿以諸將屢捷為可賀,而以軍政未修、士氣未振而強敵猶得以潛逃為可虞。則中興之期,可指日而俟。
議者或謂敵馬既退,當遂用兵為大舉之計,臣竊以為不然。生理未固,而欲浪戰以僥倖,非制勝之術也。高祖先保關中,故能東向與項籍爭。光武先保河內,故能降赤眉、銅馬之屬。肅宗先保靈武,故能破安、史而複兩京。今朝廷以東南為根本,將士暴露之久,財用調度之煩,民力科取之困,苟不大修守備,痛自料理,先為自固之計,何以能萬全而制敵?
議者又謂敵人既退,當且保據一隅,以苟目前之安,臣又以為不然。秦師三伐晉,以報殽之師;諸葛亮佐蜀,連年出師以圖中原,不如是,不足以立國。高祖在漢中,謂蕭何曰:'吾亦欲東。'光武破隗囂,既平隴,複望蜀。此皆以天下為度,不如是,不足以混一區宇,戡定禍亂。況祖宗境土,豈可坐視淪陷,不務恢復乎?今歲不征,明年不戰,使敵勢益張,而吾之所糾合精銳士馬,日以損耗,何以圖敵?謂宜於防守既固、軍政既修之後,即議攻討,乃為得計。此二者,守備、攻戰之序也。
至於守備之宜,則當科理淮南、荊襄,以為東南遮罩。夫六朝之所以能保有江左者,以強兵巨鎮,盡在淮南、荊襄間。故以魏武之雄,苻堅、石勒之眾,宇文、拓拔之盛,卒不能窺江表。後唐李氏有淮南,則可以都金陵,其後淮南為周世宗所取,遂以削弱。近年以來,大將擁重兵于江南,官吏守空城於江北,雖有天險而無戰艦水軍之制,故敵人得以侵擾窺伺。今當於淮之東西及荊襄置三大帥,屯重兵以臨之,分遣偏師,進守支郡,加以戰艦水軍,上運下接,自為防守。敵馬雖多,不敢輕犯,則藩籬之勢盛而無窮之利也。有守備矣,然後議攻戰之利,分責諸路,因利乘便,收復京畿,以及故都。斷以必為之志而勿失機會,則以弱為強,取威定亂於一勝之間,逆臣可誅,強敵可滅,攻戰之利,莫大於是。
若夫萬乘所居,必擇形勝以為駐蹕之所,然後能制服中外,以圖事業。建康自昔號帝王之宅,江山雄壯,地勢寬博,六朝更都之。臣昔舉天下形勢而言,謂關中為上,今以東南形勢而言,則當以建康為便。今者,鑾輿未復舊都,莫若且于建康權宜駐蹕。願詔守臣治城池,修宮闕,立官府,創營壁,使粗成規模,以待巡幸。蓋有城池然後人心不恐,有官府然後政事可修,有營壘然後士卒可用,此措置之所當先也。
至於西北之民,皆陛下赤子,荷祖宗涵養之深,其心未嘗一日忘宋。特製於強敵,陷於塗炭,而不能以自歸。天威震驚,必有結納來歸、願為內應者。宜給之土田,予以爵賞,優加撫循,許其自新,使陷溺之民知所依怙,莫不感悅,益堅戴宋之心,此綏懷之所當先也。
臣竊觀陛下有聰明睿智之姿,有英武敢為之志,然自臨禦,迨今九年,國不辟而日蹙,事不立而日壞,將驕而難禦,卒惰而未練,國用匱而無贏餘之蓄,民力困而無休息之期。使陛下憂勤雖至,而中興之效,邈乎無聞,則群臣誤陛下之故也。
陛下觀近年以來所用之臣,慨然敢以天下之重自任者幾人?平居無事,小廉曲謹,似可無過,忽有擾攘,則錯愕無所措手足,不過奉身以退,天下憂危之重,委之陛下而已。有臣如此,不知何補于國,而陛下亦安取此?夫用人如用醫,必先知其術業可以已病,乃可使之進藥而責成功。今不詳審其術業而姑試之,則雖日易一醫,無補於病,徒加疾而已。大概近年,閒暇則以和議為得計,而以治兵為失策,倉卒則以退避為愛君,而以進禦為誤國。上下偷安,不為長久之計。天步艱難,國勢益弱,職此之由。
今天啟宸衷,悟前日和議退避之失,親臨大敵。天威所臨,使北軍數十萬之眾,震怖不敢南渡,潛師宵奔。則和議之與治兵,退避之與進禦,其效概可睹矣。然敵兵雖退,未大懲創,安知其秋高馬肥,不再來擾我疆埸,使疲於奔命哉?
臣夙夜為陛下思所以為善後之策,惟自昔創業、中興之主,必躬冒矢石,履行陣而不避。故高祖既得天下,擊韓王信、陳豨、黥布,未嘗不親行。光武自即位至平公孫述,十三年間,無一歲不親征。本朝太祖、太宗,定維揚,平澤、潞,下河東,皆躬禦戎輅;真宗亦有澶淵之行,措天下于大安。此所謂始憂勤而終逸樂也。
若夫退避之策,可暫而不可常,可一而不可再,退一步則失一步,退一尺則失一尺。往時自南都退而至維揚,則關陝、河北、河東失矣;自維揚退而至江、浙,則京東、西失矣。萬有一敵騎南牧,複將退避。不知何所適而可乎?航海之策,萬乘冒風濤不測之險,此又不可之尤者也。惟當于國家閒暇之時,明政刑,治軍旅,選將帥,修車馬,備器械,峙糗糧,積金帛。敵來則禦,俟時而奮,以光復祖宗之大業,此最上策也。臣願陛下自今以往,勿複為退避之計,可乎?
臣又觀古者敵國善鄰,則有和親,仇讎之邦,鮮複遣使。豈不以釁隙既深,終無講好修睦之理故耶?東晉渡江,石勒遣使于晉,元帝命焚其幣而卻其使。彼遣使來,且猶卻之,此何可往?假道僭偽之國,其自取辱,無補於事,祗傷國體。金人造釁之深,知我必報,其措意為何如?而我方且卑辭厚幣,屈體以求之,其不推誠以見信,決矣。器幣禮物,所費不貲,使軺往來,坐索士氣,而又邀我以必不可從之事,制我以必不敢為之謀,是和卒不成,而徒為此擾擾也。非特如此,于吾自治自強之計,動輒相妨,實有所害。金人二十餘年,以此策破契丹、困中國,而終莫之悟。夫辨是非利害者,人心所同,豈真不悟哉?聊複用此以僥倖萬一,曾不知為吾害者甚大,此古人所謂幾何僥倖而不喪人之國者也。臣願自今以往,勿複遣和議之使,可乎?
二說既定,擇所當為者,一切以至誠為之。俟吾之政事修,倉廩實,府庫充,器用備,士氣振,力可有為,乃議大舉,則兵雖未交,而勝負之勢已決矣。
抑臣聞朝廷者根本也,藩方者枝葉也,根本固則枝葉蕃,朝廷者腹心也,將士者爪牙也,腹心壯則爪牙奮。今遠而強敵,近而偽臣,國家所仰以為捍蔽者在藩方,所資以致攻討者在將士,然根本腹心則在朝廷。惟陛下正心以正朝廷百官,使君子小人各得其分,則是非明,賞罰當,自然藩方協力,將士用命,雖強敵不足畏,逆臣不足憂,此特在陛下方寸之間耳。
臣昧死上條六事:一曰信任輔弼,二曰公選人材,三曰變革士風,四曰愛惜日力,五曰務盡人事,六曰寅畏天威。
何謂信任輔弼?夫興衰撥亂之主,必有同心同德之臣相與有為,如元首股肱之于一身,父子兄弟之于一家,乃能協濟。今陛下選于眾以圖任,遂能捍禦大敵,可謂得人矣。然臣願陛下待以至誠,無事形跡,久任以責成功,勿使小人得以間之,則君臣之美,垂於無窮矣。
何謂公選人才?夫治天下者,必資于人才,而創業、中興之主,所資尤多。何則?繼體守文,率由舊章,得中庸之才,亦足以共治;至於艱難之際,非得卓犖瑰偉之才,則未易有濟。是以大有為之主,必有不世出之才,參贊翊佐,以成大業。然自昔抱不群之才者,多為小人之所忌嫉,或中之以黯暗,或指之為黨與,或誣之以大惡,或擿之以細故。而以道事君者,不可則止,難於自進,恥於自明,雖負重謗、遭深譴,安於義命,不復自辨。苟非至明之主,深察人之情偽,安能辨其非辜哉?陛下臨禦以來,用人多矣,世之所許以為端人正士者,往往閑廢於無用之地;而陛下寤寐側席,有乏材之歎,盍少留意而致察焉!
何謂變革士風?夫用兵之與士風,似不相及,而實相為表裏。士風厚則議正而是非明,朝廷賞罰當功罪而人心服,考之本朝嘉祐、治平以前可知已。數十年來,奔競日進,論議徇私,邪說利口,足以惑人主之聽。元祐大臣,持正論如司馬光之流,皆社稷之臣也,而群枉嫉之,指為奸黨,顛倒是非,政事大壞,馴致靖康之變,非偶然也。竊觀近年士風尤薄,隨時好惡,以取世資,潝訿成風,豈朝廷之福哉?大抵朝廷設耳目及獻納論思之官,固許之以風聞,至於大故,必須核實而後言。使其無實,則誣人之罪,服讒搜慝,得以中害善良,皆非所以修政也。
何謂愛惜日力?夫創業、中興,如建大廈,堂室奧序,其規模可一日而成,鳩工聚材,則積累非一日所致。陛下臨禦,九年於茲,境土未複,僭逆未誅,仇敵未報,尚稽中興之業者,誠以始不為之規模,而後不為之積累故也。邊事粗定之時,朝廷所推行者,不過簿書期會不切之細務,至於攻討防守之策,國之大計,皆未嘗留意。夫天下無不可為之事,亦無不可為之時。惟失其時,則事之小者日益大,事之易者日益難矣。
何謂務盡人事?夫天人之道,其實一致,人之所為,即天之所為也。人事盡於前,則天理應於後,此自然之符也。故創業、中興之主,盡其在我而已,其成功歸之於天。今未嘗盡人事,敵至而先自退屈,而欲責功於天,其可乎?臣願陛下詔二三大臣,協心同力,盡人事以聽天命,則恢復土宇,剪屠鯨鯢,迎還兩宮,必有日矣。
何謂寅畏天威?夫天之于王者,猶父母之于子,愛之至,則所以為之戒者亦至。故人主之于天戒,必恐懼修省,以致其寅畏之誠。比年以來,熒惑失次,太白晝見,地震水溢,或久陰不雨,或久雨不霽,或當暑而寒,乃正月之朔,日有食之。此皆天意眷佑陛下,丁甯反覆,以致告戒。惟陛下推至誠之意,正厥事以應之,則變災而為祥矣。
凡此六者,皆中興之業所關,而陛下所當先務者。
今朝廷人才不乏,將士足用,財用有餘,足為中興之資。陛下春秋鼎盛,欲大有為,何施不可?要在改前日之轍,斷而行之耳。昔唐太宗謂魏征為敢言,征謝曰:「陛下導臣使言,不然,其敢批逆鱗哉。」今臣無魏征之敢言,然展盡底蘊,亦思慮之極也。惟陛下赦其愚直,而取其拳拳之忠。
疏奏,上為賜詔褒諭。除江西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有旨,赴行在奏事畢之官。六年,綱至,引對內殿。朝廷方銳意大舉,綱陛辭,言今日用兵之失者四,措置未盡善者五,宜預備者三,當善後者二。
時宋師與金人、偽齊相持於淮、泗者半年,綱奏:「兩兵相持,非出奇不足以取勝。願速遣驍將,自淮南約嶽飛為掎角,夾擊之,大功可成。」已而宋師屢捷,劉光世、張俊、楊沂中大破偽齊兵於淮、肥之上。
車駕進發幸建康。綱奏乞益飭戰守之具,修築沿淮城壘,且言:「願陛下勿以去冬驟勝而自怠,勿以目前粗定而自安,凡可以致中興之治者無不為,凡可以害中興之業者無不去。要以修政事,信賞罰,明是非,別邪正,招徠人材,鼓作士氣,愛惜民力,順導眾心為先。數者既備,則將帥輯睦,士卒樂戰,用兵其有不勝者哉?」
淮西酈瓊以全軍叛歸劉豫,綱指陳朝廷有措置失當者、深可痛惜者及當監前失以圖方來者凡十有五事,奏之。張浚引咎去相位,言者引漢武誅王恢為比。綱奏曰:「臣竊見張浚罷相,言者引武帝誅王恢事以為比。臣恐智謀之士捲舌而不談兵,忠義之士扼腕而無所發憤,將士解體而不用命,州郡望風而無堅城,陛下將誰與立國哉?張浚措置失當,誠為有罪,然其區區徇國之心,有可矜者。願少寬假,以責來效。」
時車駕將幸平江,綱以為平江去建康不遠,徒有退避之名,不宜輕動。複具奏曰:
臣聞自昔用兵以成大業者,必先固人心,作士氣,據地利而不肯先退,盡人事而不肯先屈。是以楚、漢相距于滎陽、成皋間,高祖雖屢敗,不退尺寸之地;既割鴻溝,羽引而東,遂有垓下之亡。曹操、袁紹戰於官渡,操雖兵弱糧乏,荀彧止其退避;既焚紹輜重,紹引而歸,遂喪河北。由是觀之,今日之事,豈可因一叛將之故,望風怯敵,遽自退屈?果出此謀,六飛回馭之後,人情動搖,莫有固志,士氣銷縮,莫有鬥心。我退彼進,使敵馬南渡,得一邑則守一邑,得一州則守一州,得一路則守一路;亂臣賊子,黠吏奸氓,從而附之,虎踞鴟張,雖欲如前日返駕還轅,複立朝廷於荊棘瓦礫之中,不可得也。
借使敵騎衝突,不得已而權宜避之,猶為有說。今疆埸未有警急之報,兵將初無不利之失,朝廷正可懲往事,修軍政,審號令,明賞刑,益務固守。而遽為此擾擾,棄前功,挑後患,以自趨於禍敗,豈不重可惜哉!八年,王倫使北還,綱聞之,上疏曰:
臣竊見朝廷遣王倫使金國,奉迎梓宮。今倫之歸,與金使偕來,乃以「詔諭江南」為名,不著國號而曰「江南」,不雲「通問」而曰「詔諭」,此何禮也?臣請試為陛下言之。金人毀宗社,逼二聖,而陛下應天順人,光復舊業。自我視彼,則仇讎也;自彼視我,則腹心之疾也,豈複有可和之理?然而朝廷遣使通問,冠蓋相望於道,卑辭厚幣,無所愛惜者,以二聖在其域中,為親屈己,不得已而然,猶有說也。至去年春,兩宮凶問既至,遣使以迎梓宮,亟往遄返,初不得其要領。今倫使事,初以奉迎梓宮為指,而金使之來,乃以詔諭江南為名。循名責實,已自乖戾,則其所以罔朝廷而生後患者,不待詰而可知。
臣在遠方,雖不足以知其曲折,然以愚意料之,金以此名遣使,其邀求大略有五:必降詔書,欲陛下屈體降禮以聽受,一也。必有赦文,欲朝廷宣佈,班示郡縣,二也。必立約束,欲陛下奉藩稱臣,稟其號令,三也。必求歲賂,廣其數目,使我坐困,四也。必求割地,以江為界,淮南、荊襄、四川,盡欲得之,五也。此五者,朝廷從其一,則大事去矣。
金人變詐不測,貪婪無厭,縱使聽其詔令,奉藩稱臣,其志猶未已也。必繼有號令,或使親迎梓宮,或使單車入覲,或使移易將相,或改革政事,或竭取租賦,或朘削土宇。從之則無有紀極,一不從則前功盡廢,反為兵端。以為權時之宜,聽其邀求,可以無後悔者,非愚則誣也。使國家之勢單弱,果不足以自振,不得已而為此,固猶不可,況土宇之廣猶半天下,臣民之心戴宋不忘,與有識者謀之,尚足以有為,豈可忘祖宗之大業,生靈之屬望,弗慮弗圖,遽自屈服,冀延旦暮之命哉?
臣願陛下特留聖意,且勿輕許,深詔群臣,講明利害、可以久長之策,擇其善而從之。
疏奏,雖與眾論不合,不上以為忤,曰:「大臣當如此矣。」
九年,除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大使,綱具奏力辭,曰:「臣迂疏無周身之術,動致煩言。今者罷自江西,為日未久,又蒙湔祓,畀以帥權。昔漢文帝聞季布賢,召之,既而罷歸,布曰:'陛下以一人之譽召臣,一人之毀去臣,臣恐天下有以窺陛下之淺深。'顧臣區區進退,何足少多。然數年之間,亟奮亟躓,上累陛下知人任使之明,實有系於國體。」詔以綱累奏,不欲重違,遂允其請。次年薨,年五十八。訃聞,上為軫悼,遣使賻贈,撫問其家,給喪葬之費。贈少師,官其親族十人。
綱負天下之望,以一身用舍為社稷生民安危。雖身或不用,用有不久,而其忠誠義氣,凜然動乎遠邇。每宋使至燕山,必問李綱、趙鼎安否,其為遠人所畏服如此。綱有著《易傳》內篇十卷、外篇十二卷,《論語詳說》十卷,文章、歌詩、奏議百餘卷,又有《靖康傳信錄》、《奉迎錄》、《建炎時政記》、《建炎進退志》、《建炎制詔表劄集》、《宣撫荊廣記》、《制置江右錄》。
論曰:以李綱之賢,使得畢力殫慮于靖康、建炎間,莫或撓之,二帝何至於北行,而宋豈至為南渡之偏安哉?夫用君子則安,用小人則危,不易之理也。人情莫不喜安而惡危。然綱居相位僅七十日,其謀數不見用,獨于黃潛善、汪伯彥、秦檜之言,信而任之,恒若不及,何高宗之見,與人殊哉?綱雖屢斥,忠誠不少貶,不以用舍為語默,若赤子之慕其母,怒呵猶噭々焉挽其裳裾而從之。嗚呼,中興功業之不振,君子固歸之天,若綱之心,其可謂非諸葛孔明之用心歟?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宗澤趙鼎
宗澤。字汝霖,婺州義烏人。母劉,夢天大雷電,光燭其身,翌日而澤生。澤自幼豪爽有大志,登元祐六年進士第。廷對極陳時弊,考官惡直,置末甲。
調大名館陶尉。呂惠卿帥鄜延,檄澤與邑令視河埽,檄至,澤適喪長子,奉檄遽行。惠卿聞之,曰:「可謂國爾忘家者。」適朝廷大開禦河,時方隆冬,役夫僵僕於道,中使督之急。澤曰浚河細事,乃上書其帥曰:「時方凝寒,徒苦民而功未易集,少需之,至初春可不擾而辦。」卒用其言上聞,從之。惠卿辟為屬,辭。
調衢州龍遊令。民未知學,澤為建庠序,設師儒,講論經術,風俗一變,自此擢科者相繼。調晉州趙城令。下車,請升縣為軍,書聞,不盡如所請。澤曰:「承平時固無慮,它日有警,當知吾言矣。」知萊州掖縣。部使者得旨市牛黃,澤報曰:「方時疫癘,牛飲其毒則結為黃。今和氣橫流,牛安得黃?」使者怒,欲劾邑官。澤曰:「此澤意也。」獨銜以聞。通判登州。境內官田數百頃,皆不毛之地,歲輸萬餘緡,率橫取於民,澤奏免之。
朝廷遣使由登州結女真,盟海上,謀夾攻契丹,澤語所親曰:「天下自是多事矣。」退居東陽,結廬山穀間。靖康元年,中丞陳過庭等列薦,假宗正少卿,充和議使。澤曰:「是行不生還矣。」或問之,澤曰:「敵能悔過退師固善,否則安能屈節北庭以辱君命乎。」議者謂澤剛方不屈,恐害和議,上不遣,命知磁州。
時太原失守,官兩河者率托故不行。澤曰:「食祿而避難,不可也。」即日單騎就道,從嬴卒十餘人。磁經敵騎蹂躪之餘,人民逃徙,帑廩枵然。澤至,繕城壁,浚湟池,治器械,募義勇,始為固守不移之計。上言:「邢、洺、磁、趙、相五州各蓄精兵二萬人,敵攻一郡則四郡皆應,是一郡之兵常有十萬人。」上嘉之,除河北義兵都總管。金人破真定,引兵南取慶源,自李固渡渡河,恐澤兵躡其後,遣數千騎直扣磁州城。澤擐甲登城,令壯士以神臂弓射走之,開門縱擊,斬首數百級。所獲羊馬金帛,悉以賞軍士。
康王再使金,行至磁,澤迎謁曰:「肅王一去不反,今敵又詭辭以致大王,願勿行。」王遂回相州。有詔以澤為副元帥,從王起兵入援。澤言宜急會兵李固渡,斷敵歸路,眾不從,乃自將兵趨渡,道遇北兵,遣秦光弼、張德夾擊,大破之。金人既敗,乃留兵分屯。澤遣壯士夜搗其軍,破三十餘砦。
時康王開大元帥府,檄兵會大名。澤履冰渡河見王,謂京城受圍日久,入援不可緩。會簽書樞密院事曹輔齎蠟封欽宗手詔,至自京師,言和議可成。澤曰:「金人狡譎,是欲款我師爾。君父之望入援,何啻饑渴,宜急引軍直趨澶淵,次第進壘,以解京城之圍。萬一敵有異謀,則吾兵已在城下。」汪伯彥等難之,勸王遣澤先行,自是澤不得預府中謀議矣。
二年正月,澤至開德,十三戰皆捷,以書勸王檄諸道兵會京城。又移書北道總管趙野、河東北路宣撫範訥、知興仁府曾楙合兵入援。三人皆以澤為狂,不答。澤以孤軍進,都統陳淬言敵方熾,未可輕舉。澤怒,欲斬之,諸將乞貸淬,使得效死。澤命淬進兵,遇金人,敗之。金人攻開德,澤遣孔彥威與戰,又敗之。澤度金人必犯濮,先遣三千騎往援,金人果至,敗之。金人複向開德,權邦彥、孔彥威合兵夾擊,又大敗之。
澤兵進至衛南,度將孤兵寡,不深入不能成功。先驅雲前有敵營,澤揮眾直前與戰,敗之。轉戰而東,敵益生兵至,王孝忠戰死,前後皆敵壘。澤下令曰:「今日進退等死,不可不從死中求生。」士卒知必死,無不一當百,斬首數千級。金人大敗,退卻數十餘裏。澤計敵眾十倍於我,今一戰而卻,勢必複來,使悉其鐵騎夜襲吾軍,則危矣。乃暮徙其軍。金人夜至,得空營,大驚,自是憚澤,不敢複出兵。澤出其不意,遣兵過大河襲擊,敗之。王承制以澤為徽猷閣待制。
時金人逼二帝北行,澤聞,即提軍趨滑,走黎陽,至大名,欲徑渡河,據金人歸路邀還二帝,而勤王之兵卒無一至者。又聞張邦昌僭位,欲先行誅討。會得大元帥府書,約移師近都,按甲觀變。澤複書于王曰:「人臣豈有服赭袍、張紅蓋、禦正殿者乎?自古奸臣皆外為恭順而中藏禍心,未有竊據寶位、改元肆赦、惡狀昭著若邦昌者。今二聖、諸王悉渡河而北,惟大王在濟,天意可知,宜亟行天討,興複社稷。」且言:「邦昌偽赦,或啟奸雄之意,望遣使分諭諸路,以定民心。」又上書言:「今天下所屬望者在於大王,大王行之得其道,則有心慰天下之心。所謂道者,近剛正而遠柔邪,納諫諍而拒諛佞,尚恭儉而抑驕侈,體憂勤而忘逸樂,進公實而退私偽。」因累表勸進。王即帝位于南京,澤入見,涕泗交頤,陳興複大計。時與李綱同入對,相見論國事,慷慨流涕,綱奇之。上欲留澤,潛善等沮之。除龍圖閣學士、知襄陽府。
時金人有割地之議,澤上疏曰:「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陛下當兢兢業業,思傳之萬世,奈何遽議割河之東、西,又議割陝之蒲、解乎。自金人再至,朝廷未嘗命一將、出一師,但聞奸邪之臣,朝進一言以告和,幕入一說以乞盟,終致二聖北遷,宗社蒙恥。臣意陛下赫然震怒,大明黜陟,以再造王室。今即位四十日矣,未聞有大號令,但見刑部指揮雲'不得謄播赦文於河之東、西,陝之蒲、解'者,是褫天下忠義之氣,而自絕其民也。臣雖駑怯,當躬冒矢石為諸將先,得捐軀報國恩足矣。」上覽其言壯之。改知青州,時年六十九矣。
開封尹闕,李綱言綏復舊都,非澤不可。尋徙知開封府。時敵騎留屯河上,金鼓之聲,日夕相聞,而京城樓櫓盡廢,兵民雜居,盜賊縱橫,人情忷々。澤威望素著,既至,首捕誅舍賊者數人。下令曰:「為盜者,贓無輕重,並從軍法。」由是盜賊屏息,民賴以安。
王善者,河東巨寇也。擁眾七十萬、車萬乘,欲據京城。澤單騎馳至善營,泣謂之曰:「朝廷當危難之時,使有如公一二輩,豈複有敵患乎。今日乃汝立功之秋,不可失也。」善感泣曰:「敢不效力。」遂解甲降。時楊進號沒角牛,兵三十萬,王再興、李貴、王大郎等各擁眾數萬,往來京西、淮南、河南、北,侵掠為患。澤遣人諭以禍福,悉招降之。上疏請上還京。俄有詔:荊、襄、江、淮悉備巡幸。澤上疏言:「開封物價市肆,漸同平時。將士、農民、商旅、士大夫之懷忠義者,莫不願陛下亟歸京師,以慰人心。其唱為異議者,非為陛下忠謀,不過如張邦昌輩,陰與金人為地爾。」除延康殿學士、京城留守、兼開封尹。
時金遣人以使偽楚為名,至開封府,澤曰:「此名為使,而實覘我也。」拘其人,乞斬之。有詔所拘金使延置別館,澤曰:「國家承平二百年,不識兵革,以敵國誕謾為可憑信,恬不置疑。不惟不嚴攻討之計,其有實欲賈勇思敵所愾之人,士大夫不以為狂,則以為妄,致有前日之禍。張邦昌、耿南仲輩所為,陛下所親見也。今金人假使偽楚,來覘虛實,臣愚乞斬之,以破其奸。而陛下惑于人言,令遷置別館,優加待遇,臣愚不敢奉詔,以彰國弱。」上乃親劄諭澤,竟縱遣之。言者附潛善意,皆以澤拘留金使為非。尚書左丞許景衡抗疏力辨,且謂:「澤之為尹,威名政績,卓然過人,今之縉紳,未見其比。乞厚加任使,以成禦敵治民之功。」
真定、懷、衛間,敵兵甚盛,方密修戰具為入攻之計,而將相恬不為慮,不修武備,澤以為憂。乃渡河約諸將共議事宜,以圖收復,而於京城四壁,各置使以領招集之兵。又據形勢立堅壁二十四所於城外,沿河鱗次為連珠砦,連結河東、河北山水砦忠義民兵,於是陝西、京東西諸路人馬鹹願聽澤節制。有詔如淮甸。澤上表諫,不報。
秉義郎嶽飛犯法將刑,澤一見奇之,曰:「此將材也。」會金人攻汜水,澤以五百騎授飛,使立功贖罪。飛大敗金人而還,遂升飛為統制,飛由是知名。
澤視師河北還,上疏言:「陛下尚留南都,道路籍籍,咸以為陛下舍宗廟朝廷,使社稷無依,生靈失所仰戴。陛下宜亟回汴京,以慰元元之心。」不報。複抗疏言:「國家結好金人,欲以息民,卒之劫掠侵欺,靡所不至,是守和議果不足以息民也。當時固有阿意順旨以叨富貴者,亦有不相詭隨以獲罪戾者。陛下觀之,昔富貴者為是乎?獲罪戾者為是乎?今之言遷幸者,猶前之言和議為可行者也;今之言不可遷者,猶前日之言和議不可行者也。惟陛下熟思而審用之。且京師二百年積累之基業,陛下奈何輕棄以遺敵國乎。」
詔遣官迎奉六宮往金陵,澤上疏曰:「京師,天下腹心也。兩河雖未敉寧,特一手臂之不信爾。今遽欲去之,非惟一臂之弗廖,且並與腹心而棄之矣。昔景德間,契丹寇澶淵,王欽若江南人,即勸幸金陵,陳堯叟蜀人,即勸幸成都,惟寇准毅然請親征,卒用成功。臣何敢望寇准,然不敢不以章聖望陛下。」又條上五事,其一言黃潛善、汪伯彥贊南幸之非。澤前後建議,經從三省、樞密院,輒為潛善等所抑,每見澤奏疏,皆笑以為狂。
金將兀術渡河,謀攻汴京。諸將請先斷河梁,嚴兵自固,澤笑曰:「去冬,金騎直來,正坐斷河梁耳。」乃命部將劉衍趨滑、劉達趨鄭,以分敵勢,戒諸將極力保護河梁,以俟大兵之集。金人聞之,夜斷河梁遁去。二年,金人自鄭抵白沙,去汴京密邇,都人震恐。僚屬入問計,澤方對客圍棋,笑曰:「何事張惶,劉衍等在外必能禦敵。」乃選精銳數千,使繞出敵後,伏其歸路。金人方與衍戰,伏兵起,前後夾擊之,金人果敗。
金將黏罕據西京,與澤相持。澤遣部將李景良、閻中立、郭俊民領兵趨鄭,遇敵大戰,中立死之,俊民降,景良遁去。澤捕得景良,謂曰:「不勝,罪可恕;私自逃,是無主將也。」斬其首以徇。既而俊民與金將史姓者及燕人何仲祖等持書來招澤,澤數俊民曰:「汝失利死,尚為忠義鬼,今反為金人持書相誘,何面目見我乎。」斬之,謂史曰:「我受此土,有死而已。汝為人將,不能以死敵我,乃欲以兒女子語誘我乎。」亦斬之。謂仲祖脅從,貸之。劉衍還,金人複入滑,部將張捴請往救,澤選兵五千付之,戒毋輕戰以需援。捴至滑迎戰,敵騎十倍,諸將請少避其鋒,捴曰:「避而偷生,何面目見宗公。」力戰死之。澤聞捴急,遣王宣領騎五千救之。捴死二日,宣始至,與金人大戰,破走之。澤迎捴喪歸,恤其家,以宣權知滑州,金人自是不復犯東京。
山東盜起,執政謂其多以義師為名,請下令止勤王。澤疏曰:「自敵圍京城,忠義之士憤懣爭奮,廣之東西、湖之南北、福建、江、淮,越數千里,爭先勤王。當時大臣無遠識大略,不能撫而用之,使之饑餓困窮,弱者填溝壑,強者為盜賊。此非勤王者之罪,乃一時措置乖謬所致耳。今河東、西不從敵國而保山砦者,不知其幾;諸處節義之夫,自黥其面而爭先救駕者,複不知其幾。此詔一出,臣恐草澤之士一旦解體,倉卒有急,誰複有願忠效義之心哉。」
王策者,本遼酋,為金將,往來河上。澤擒之,解其縛坐堂上,為言:「契丹本宋兄弟之國,今女真辱吾主,又滅而國,義當協謀雪恥。」策感泣,願效死。澤因問敵國虛實,盡得其詳,遂決大舉之計,召諸將謂曰:「汝等有忠義心,當協謀剿敵,期還二聖,以立大功。」言訖泣下,諸將皆泣聽命。金人戰不利,悉引兵去。
澤疏諫南幸,言:「臣為陛下保護京城,自去年秋冬至於今春,又三月矣。陛下不早回京城,則天下之民何所依戴。」除資政殿學士。又遣子穎詣行闕上疏曰:「天下之事,見幾而為,待時而動,則事無不成。今收復伊、洛而金酋渡河,捍蔽滑台而敵國屢敗,河東、河北山砦義民,引領舉踵,日望官兵之至。以幾以時而言之,中興之兆可見,而金人滅亡之期可必,在陛下見幾乘時而已。」又言:「昔楚人城郢,史氏鄙之。今聞有旨於儀真教習水戰,是規規為偏霸之謀,非可鄙之甚者乎?傳聞四方,必謂中原不守,遂為江寧控扼之計耳。」
先是,澤去磁,以州事付兵馬鈐轄李侃,統制趙世隆殺之。至是,世隆及弟與興以兵三萬來歸,眾懼其變,澤曰:「世隆本吾一校爾,何能為。」世隆至,責之曰:「河北陷沒,吾宋法令與上下之分亦陷沒邪?」命斬之。時世興佩刀侍側,眾兵露刃庭下,澤徐謂世興曰:「汝兄誅,汝能奮志立功,足以雪恥。」世興感泣。金人攻滑州,澤遣世興往救,世興至,掩其不備,敗之。
澤威聲日著,北方聞其名,常尊憚之,對南人言,必曰宗爺爺。
澤疏言:「丁進數十萬眾願守護京城,李成願扈從還闕,即渡河剿敵,楊進等兵百萬,亦願渡河,同致死力。臣聞'多助之至,天下順之'。陛下及此時還京,則眾心翕然,何敵國之足憂乎?」又奏言:「聖人愛其親以及人之親,所以教人孝;敬其兄以及人之兄,所以教人弟。陛下當與忠臣義士合謀肆討,迎複二聖。今上皇所禦龍德宮儼然如舊,惟淵聖皇帝未有宮室。望改修寶籙宮以為迎奉之所,使天下知孝于父、弟于兄,是以身教也。」上乃降詔擇日還京。
澤前後請上還京二十餘奏,每為潛善等所抑,憂憤成疾,疽發於背。諸將入問疾,澤矍然曰:「吾以二帝蒙塵,積憤至此。汝等能殲敵,則我死無恨。」眾皆流涕曰:「敢不盡力!」諸將出,澤歎曰:「'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翌日,風雨晝晦。澤無一語及家事,但連呼「過河」者三而薨。都人號慟。遺表猶贊上還京。贈觀文殿學士、通議大夫,諡忠簡。
澤質直好義,親故貧者多依以為活,而自奉甚薄。常曰:「君父側身嘗膽,臣子乃安居美食邪!」始,澤詔集群盜,聚兵儲糧,結諸路義兵,連燕、趙豪傑,自謂渡河克復可指日冀。有志弗就,識者恨之。
子穎,居戎幕,素得士心。澤薨數日,將士去者十五,都人請以穎繼父任。會朝廷已命杜充留守,乃以穎為判官。充反澤所為,頗失人心,穎屢爭之,不從,乃請持服歸。自是豪傑不為用,群聚城下者複去為盜,而中原不守矣。穎官終兵部郎中。
趙鼎,字元鎮,解州聞喜人。生四歲而孤,母樊教之,通經史百家之書。登崇甯五年進士第,對策斥章惇誤國。累官為河南洛陽令,宰相吳敏和其能,擢為開封士曹。
金人陷太原,朝廷議割三鎮地,鼎曰:「祖宗之地不可以與人,何庸議?」已而京師失守,二帝北行。金人議立張邦昌,鼎與胡寅、張浚逃太學中,不書議狀。
高宗即位,除權戶部員外郎。知樞密院張浚薦之,除司勳郎官。上幸建康,詔條具防秋事宜,鼎言:「宜以六宮所止為行宮,車駕所止為行在,擇精兵以備儀衛,其餘兵將分佈江、淮,使敵莫測巡幸之定所。」上納之。
久雨,詔求闕政。鼎言:「自熙寧間王安石用事,變祖宗之法,而民始病。假辟國之謀,造生邊患;興理財之政,窮困民力;設虛無之學,敗壞人才。至崇甯初,蔡京托紹述之名,盡祖安石之政。凡今日之患始于安石,成于蔡京。今安石猶配享廟廷,而京之黨未除,時政之闕無大於此。」上為罷安石配享。擢右司諫,旋遷殿中侍御史。
劉光世部將王德擅殺韓世忠之將,而世忠亦率部曲奪建康守府廨。鼎言:「德總兵在外,專殺無忌,此而不治,孰不可為?」命鼎鞫德。鼎又請下詔切責世忠,而指取其將吏付有司治罪,諸將肅然。上曰:「肅宗興靈武得一李勉,朝廷始尊。今朕得卿,無愧昔人矣。」中丞范宗尹言,故事無自司諫遷殿中者,上曰:「鼎在言路極舉職,所言四十事,已施行三十有六。」遂遷侍御史。
北兵至江上,上幸會稽,召台諫議去留,鼎陳戰、守、避三策,拜禦史中丞。請督王燮進軍宣州,周望分軍出廣德,劉光世渡江駐蘄、黃,為邀擊之計。又言:「經營中原當自關中始,經營關中當自蜀始,欲幸蜀當自荊、襄始。吳、越介在一隅,非進取中原之地。荊、襄左顧川、陝,右控湖湘,而下瞰京、洛,三國所必爭,宜以公安為行闕,而屯重兵於襄陽,運江、浙之粟以資川、陝之兵,經營大業,計無出此。」
韓世忠敗金人于黃天蕩,宰相呂頤浩請上幸浙西,下詔親征,鼎以為不可輕舉。頤浩惡其異己,改鼎翰林學士,鼎不拜,改吏部尚書,又不拜,言:「陛下有聽納之誠,而宰相陳拒諫之說;陛下有眷待台臣之意,而宰相挾挫沮言官之威。」堅臥不出,疏頤浩過失凡千言。上罷頤浩,詔鼎複為中丞,謂鼎曰:「朕每聞前朝忠諫之臣,恨不之識,今於卿見之。」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金人攻楚州,鼎奏遣張俊往援之。俊不行,山陽遂陷,金人留淮上,范宗尹奏敵未必能再渡,鼎曰:「勿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三省常以敵退為陛下援人才、修政事,密院常虞敵至為陛下申軍律、治甲兵,即兩得之。」上曰:「卿等如此,朕複何憂。」鼎以楚州之失,上章丐去。會辛企宗除節度使,鼎言企宗非軍功,忤旨,出奉祠,除知平江府,尋改知建康,又移知洪州。
京西招撫使李橫欲用兵複東京,鼎言:「橫烏合之眾,不能當敵,恐遂失襄陽。」已而橫戰不利走,襄陽竟陷。召拜參知政事。宰相朱勝非言:「襄陽國之上流,不可不急取。」上問:「嶽飛可使否?」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簽樞徐俯不以為然。飛出師竟複襄陽。
鼎乞令韓世忠屯泗上,劉光世出陳、蔡。光世請入奏,俯欲許之,鼎不可。偽齊宿遷令來歸,俯欲斬送劉豫,鼎複爭之。俯積不能平,乃求去。朱勝非兼知樞密院,言者謂當國者不知兵,乞令參政通知。由是為勝非所忌。除鼎知樞密院、川陝宣撫使,鼎辭以非才。上曰:「四川全盛半天下之地,盡以付卿,黜陟專之可也。」時吳玠為宣撫副使,鼎奏言:「臣與玠同事,或節制之耶?」上乃改鼎都督川、陝諸軍事。
鼎所條奏,勝非多沮抑之。鼎上疏言:「頃張浚出使川、陝,國勢百倍於今。浚有補天浴日之功,陛下有礪山帶河之誓,君臣相信,古今無二,而終致物議,以被竄逐。今臣無浚之功而當其任,遠去朝廷,其能免於紛紛乎?」又言:「臣所請兵不滿數千,半皆老弱,所齎金帛至微,薦舉之人除命甫下,彈墨已行。臣日侍宸衷,所陳已艱難,況在萬里之外乎?」時人士皆惜其去,台諫有留行者。會邊報遝至,鼎每陳用兵大計,及朝辭,上曰:「卿豈可遠去,當遂相卿。」九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制下,朝士相慶。
時劉豫子麟與金人合兵大入,舉朝震恐。鼎論戰禦之計,諸將各異議,獨張俊以為當進討,鼎是其言。有勸上他幸者,鼎曰:「戰而不捷,去未晚也。」上亦曰:「朕當親總六師,臨江決戰。」鼎喜曰:「累年退怯,敵志益驕,今聖斷親征,成功可必。」於是詔張俊以所部援韓世忠,而命劉光世移軍建康,且促世忠進兵。世忠至揚州,大破金人於大儀鎮。方警報交馳,劉光世遣人諷鼎曰:「相公自入蜀,何事為他人任患。」世忠亦謂人曰:「趙丞相真敢為者。」鼎聞之,恐上意中變,乘間言:「陛下養兵十年,用之正在今日。若少加退沮,即人心渙散,長江之險不可複恃矣。」及捷音日至,車駕至平江,下詔聲逆豫之罪,欲自將渡江決戰。鼎曰:「敵之遠來,利於速戰,遽與爭鋒,非策也。且豫猶遣其子,豈可煩至尊耶?」帝為止不行。未幾,簽書樞密院事胡松年自江上還,雲北兵大集,然後知鼎之有先見也。
張浚久廢,鼎言浚可大任,乃召除知樞密院,命浚往江上視師。時敵兵久駐淮南,知南兵有備,漸謀北歸。鼎曰:「金人無能為矣。」命諸將邀諸淮,連敗之,金人遁去。上謂鼎曰:「近將士致勇爭先,諸路守臣亦翕然自效,乃朕用卿之力也。」鼎謝曰:「皆出聖斷,臣何力之有焉。」或問鼎曰:「金人傾國來攻,眾皆忷懼,公獨言不足畏,何耶?」鼎曰:「敵眾雖盛,然以豫邀而來,非其本心,戰必不力,以是知其不足畏也。」上嘗語張浚曰:「趙鼎真宰相,天使佐朕中興,可謂宗社之幸也。」鼎奏金人遁歸,尤當博采群言,為善後之計。於是詔呂頤浩等議攻戰備禦、措置綏懷之方。
五年,上還臨安,制以鼎守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張浚守右僕射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鼎以政事先後及人才所當召用者,條而置之座右,次第奏行之。制以貴州防禦使瑗為保慶軍節度使,封建國公,於行宮門外建資善堂。鼎薦範沖為翊善、朱震為贊讀,朝論謂二人極天下之選。
建炎初,嘗下詔以奸臣誣衊宣仁保佑之功,命史院刊修,未及行,朱勝非為相,上諭之曰:「神宗、哲宗兩朝史事多失實,非所以傳信後世,宜召範沖刊定。」勝非言:「《神宗史》增多王安石《日錄》,《哲宗史》經京、卞之手,議論多不正,命官刪修,誠足以彰二帝盛美。」會勝非去位,鼎以宰相監修二史,是非各得其正。上親書「忠正德文」四字賜鼎,又以禦書《尚書》一帙賜之,曰:「《書》所載君臣相戒飭之言,所以賜卿,欲共由斯道。」鼎上疏謝。
劉豫遣子麟、猊分路入寇,時張浚屯盱眙,楊沂中屯泗,韓世忠屯楚,岳飛駐鄂,劉光世駐廬,沿江上下無兵,上與鼎以為憂。鼎移書浚,欲令俊與沂中合兵剿敵。光世乞舍廬還太平,又乞退保採石,鼎奏曰:「豫逆賊也,官軍與豫戰而不能勝,或更退守,何以立國?今賊已渡淮,當亟遣張俊合光世之軍盡掃淮南之寇,然後議去留。」上善其策,詔二將進兵。俊軍至藕塘與猊戰,大破之。鼎命沂中趨合肥以會光世,光世已棄廬回江北。浚以書告鼎,鼎白上詔浚:有不用命者,聽以軍法從事。光世大駭,複進至肥河與麟戰,破之。麟、猊拔柵遁去。
浚在江上,嘗遣其屬呂祉入奏事,所言誇大,鼎每抑之。上謂鼎曰:「他日張浚與卿不和,必呂祉也。」後浚因論事,語意微侵鼎,鼎言:「臣初與浚如兄弟,因呂祉離間,遂爾睽異。今浚成功,當使展盡底蘊,浚當留,臣當去。」上曰:「俟浚歸議之。」浚嘗奏乞幸建康,而鼎與折彥質請回蹕臨安。暨浚還,乞乘勝攻河南,且罷劉光世軍政。鼎言:「擒豫固易耳,然得河南,能保金人不內侵乎?光世累世為將,無故而罷之,恐人心不安。」浚滋不悅。鼎以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
七年,上幸建康,罷劉光世,以王德為都統制,酈瓊副之,並聽參謀、兵部尚書呂祉節度制。瓊與德有宿怨,訴於祉,不得直,執祉以全軍降偽齊。浚引咎去位,乃以萬壽觀使兼侍讀召鼎,入對,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四官。上言:「淮西之報初至,執政奏事皆失措,惟朕不為動。」鼎曰:「今見諸將,尤須靜以待之,不然益增其驕蹇之心。」台諫交論淮西無備,鼎曰:「行朝擁兵十萬,敵騎直來,自足抗之,設有他虞,鼎身任其責。」淮西迄無驚。
鼎嘗乞降詔安撫淮西,上曰:「俟行遣張浚,朕當下罪己之詔。」鼎言:「浚已落職。」上曰:「浚罪當遠竄。」鼎奏:「浚母老,且有勤王功。」上曰:「功過自不相掩。」已而內批出,浚謫置嶺南,鼎留不下。詰旦,經同列救解,上怒殊未釋,鼎力懇曰:「浚罪不過片策耳。凡人計慮,豈不欲萬全,儻因一失,便置之死地,後有奇謀秘計,誰複敢言者。此事自關朝廷,非獨私浚也。」上意乃解,遂以散官分司,居永州。
鼎既再相,或議其無所施設,鼎聞之曰:「今日之事如人患羸,當靜以養之。若複加攻砭,必傷元氣矣。」金人廢劉豫,鼎遣間招河南守將,壽、亳、陳、蔡之間,往往舉城或率部曲來歸,得精兵萬余,馬數千。知廬州劉錡亦奏言:「淮北歸正者不絕,度今歲可得四五萬。」上喜曰:「朕常慮江、池數百里備禦空虛,今得此軍可無患矣。」
金人遣使議和,朝論以為不可信,上怒。鼎曰:「陛下于金人有不共戴天之讎,今屈己請和,不憚為之者,以梓宮及母后耳。群臣憤懣之辭,出於愛君,不可以為罪。陛下宜諭之曰:'講和非吾意,以親故,不得已為之。但得梓宮及母后還,敵雖渝盟,吾無憾焉。'」上從其言,群議遂息。
潘良貴以向子諲奏事久,叱之退。上欲抵良貴罪,常同為之辨,欲並逐同。鼎奏:「子諲雖無罪,而同與良貴不宜逐。」二人竟出。給事中張致遠謂不應以一子諲出二佳士,不書黃,上怒,顧鼎曰:「固知致遠必繳駁。」鼎問:「何也?」上曰:「與諸人善。」蓋已有先入之言,由是不樂於鼎矣。秦檜繼留身奏事,既出,鼎問:「帝何言?」檜曰:「上無他,恐丞相不樂耳。」御筆和州防禦使璩除節鉞,封國公。鼎奏:「建國雖未正名,天下皆知陛下有子,社謖大計也。在今禮數不得不異,所以系人心不使之二三而惑也。」上曰:「姑徐之。」檜後留身,不知所云。
鼎嘗辟和議,與檜意不合,及鼎以爭璩封國事拂上意,檜乘間擠鼎,又薦蕭振為侍御史。振本鼎所引,及入台,劾參知政事劉大中罷之。鼎曰:「振意不在大中也。」振亦謂人曰:「趙丞相不待論,當自為去就。」會殿中侍御史張戒論給事中勾濤,濤言:「戒之擊臣,乃趙鼎意。」因詆鼎結台諫及諸將。上聞益疑,鼎引疾求免,言:「大中持正論,為章惇、蔡京之黨所嫉。臣議論出處與大中同,大中去,臣何可留?」乃以忠武節度使出知紹興府,尋加檢校少傅,改奉國軍節度使。檜率執政往餞其行,鼎不為禮,一揖而去,檜益憾之。
鼎既去,王庶入對,上謂庶曰:「趙鼎兩為相,于國有大功,再贊親征皆能決勝,又鎮撫建康,回鑾無患,他人所不及也。」先是,王倫使金,從鼎受使指。問禮數,則答以君臣之分已定;問地界,則答以大河為界。二者從事之大者,或不從則已。倫受命而行。至是,倫與金使俱來,以撫諭江南為名,上歎息謂庶曰:「使五日前得此報,趙鼎豈可去耶?」
初,車駕還臨安,內侍移竹栽入內,鼎見,責之曰:「艮岳花石之擾,皆出汝曹,今欲蹈前轍耶?」因奏其事,上改容謝之。有戶部官進錢入宮者,鼎召至相府切責之。翌日,問上曰:「某人獻錢耶?」上曰:「朕求之也。」鼎奏:「某人不當獻,陛下不當求。」遂出其人與郡。
鼎嘗薦胡寅、魏矼、晏敦複、潘良貴、呂本中、張致遠等數十人分佈朝列。暨再相,奏曰:「今清議所與,如劉大中、胡寅、呂本中、常同、林季仲之流,陛下能用之乎?妒賢長惡,如趙霈、胡世將、周秘、陳公輔之徒,陛下能去之乎?」上為徙世將,而公輔等尋補外。上嘗中批二人付廟堂升擢。鼎奏:「疏遠小臣,陛下何由得其姓名?」上謂:「常同實稱之。」鼎曰:「同知其賢,何不露章薦引?」
始,浚薦秦檜可與共大事,鼎再相亦以為言。然檜機阱深險,外和而中異。浚初求去,有旨召鼎。鼎至越丐祠,檜惡其逼己,徙知泉州,又諷謝祖信論鼎嘗受張邦昌偽命,遂奪節。禦史中丞王次翁論鼎治郡廢馳,命提舉洞霄宮。鼎自泉州歸,複上書言時政,檜忌其複用,諷次翁又論其嘗受偽命,乾沒都督府錢十七萬緡,謫官居興化軍。論者猶不已,移漳州,又責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
在潮五年,杜門謝客,時事不掛口,有問者,但引咎而已。中丞詹大方誣其受賄,屬潮守放編置人移吉陽軍,鼎謝表曰:「白首何歸,悵餘生之無幾,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檜見之曰:「此老倔強猶昔。」
在吉陽三年,潛居深處,門人故吏皆不敢通問,惟廣西帥張宗元時饋醪米。檜知之,令本軍月具存亡申。鼎遣人語其子汾曰:「檜必欲殺我。我死,汝曹無患;不爾,禍及一家矣。」先得疾,自書墓中石,記鄉里及除拜歲月。至是,書銘旌雲:「身騎箕尾歸天上,氣作山河壯本朝。」遺言屬其子乞歸葬,遂不食而死,時紹興十七年也,天下聞而悲之。明年,得旨歸葬。孝宗即位,諡忠簡,贈太傅,追封豐國公。高宗祔廟,以鼎配享廟庭,擢用其孫十有二人。
鼎為文渾然天成,凡高宗處分軍國機事,多其視草,有擬奏表疏、雜詩文二百餘篇,號《得全集》,行於世。論中興賢相,以鼎為稱首雲。
論曰:夫謀國用兵之道,有及時乘銳而可以立功者,有養威持重而後能有為者,二者之設施不同,其為忠一而已。方金人逼二帝北行,宗社失主,宗澤一呼,而河北義旅數十萬眾若響之赴聲,實由澤之忠忱義氣有以風動之,抑斯民目睹君父之陷於塗淖,孰無憤激之心哉。使當其時澤得勇往直前,無或齟齬牽制之,則反二帝,復舊都,特一指顧間耳。黃潛善、汪伯彥嫉能而惎功,使澤不得信其志,發憤而薨,豈不悲哉!
及趙鼎為相,則南北之勢成矣。兩敵之相持,非有灼然可乘之釁,則養吾力以俟時,否則,徒取危困之辱。故鼎之為國,專以固本為先,根本固而後敵可圖、讎可複,此鼎之心也。惜乎一見忌于秦檜,斥逐遠徙,卒齎其志而亡,君子所尤痛心也。
竊嘗論澤、鼎之終而益有感焉。澤之易簀也,猶連呼「渡河」者三;而鼎自題其銘旌,有「氣作山河壯本朝」之語。何二臣之愛君憂國,雖處死生禍變之際,而猶不渝若是!而高宗惑於憸邪之口,乍任乍黜,所謂「善善而不能用」,千載而下,忠臣義士猶為之撫卷扼腕,國之不競,有以哉!
列傳第一百二十
○張浚子枃
張浚,字德遠,漢州綿竹人,唐宰相九齡弟九皋之後。父咸,舉進士、賢良兩科。浚四歲而孤,行直視端,無誑言,識者知為大器。入太學,中進士第。靖康初,為太常簿。張邦昌僭立,逃入太學中。聞高宗即位,馳赴南京,除樞密院編修官,改虞部郎,擢殿中侍御史。駕幸東南,後軍統制韓世忠所部逼逐諫臣墜水死,浚奏奪世忠觀察使,上下始知有國法。遷侍御史。
時乘輿在揚州,浚言:「中原天下之根本,願下詔葺東京、關陝、襄鄧以待巡幸。」咈宰相意,除集英殿修撰、知興元府。未行,擢禮部侍郎,高宗召諭曰:「卿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朕將有為,正如欲一飛沖天而無羽翼,卿勉留輔朕。」除禦營使司參贊軍事。浚度金人必來攻,而廟堂晏然,殊不為備,力言之宰相,黃潛善、汪伯彥皆笑其過計。
建炎三年春,金人南侵,車駕幸錢塘,留朱勝非于吳門捍禦,以浚同節制軍馬,已而勝非召,浚獨留。時潰兵數萬,所至剽掠,浚招集甫定。會苗傅、劉正彥作亂,改元赦書至平江,浚命守臣湯東野秘不宣。未幾,傅等以檄來,浚慟哭,召東野及提點刑獄趙哲謀起兵討賊。
時傅等以承宣使張俊為秦鳳路總管,俊將萬人還,將卸兵而西。浚知上遇俊厚,而俊純實可謀大事,急邀俊,握手語故,相持而泣,因告以將起兵問罪。時呂頤浩節制建業,劉光世領兵鎮江,浚遣人齎蠟書,約頤浩、光世以兵來會,而命俊分兵扼吳江。上疏請復辟。傅等謀除浚禮部尚書,命將所部詣行在,浚以大兵未集,未欲誦言討賊,乃托雲張俊驟回,人情震讋,不可不少留以撫其軍。
會韓世忠舟師抵常熟,張俊曰:「世忠來,事濟矣。」白浚以書招之。世忠至,對浚慟器曰:「世忠與俊請以身任之。」浚因大犒俊、世忠將士,呼諸將校至前,抗聲問曰:「今日之舉,孰順孰逆?」眾皆曰:「賊逆我順。」浚曰:「聞賊以重賞購吾首,若浚此舉違天悖人,汝等可取浚頭去;不然,一有退縮,悉以軍法從事。」眾感憾憤。於是,令世忠以兵赴闕,而戒其急趨秀州,據糧道以俟大軍之至。世忠至秀,即大治戰具。
會傅等以書招浚,浚報雲:「自古言涉不順,謂之指斥乘輿;事涉不遜,謂之震驚宮闕;廢立之事,謂之大逆不道,大逆不道者族。今建炎皇帝不聞失德,一旦遜位,豈所宜聞。」傅等得書恐,乃遣重兵扼臨平,亟除俊、世忠節度使,而誣浚欲危社稷,責柳州安置。俊、世忠拒不受。會呂頤浩、劉光世兵踵至,浚乃聲傅、正彥罪,傳檄中外,率諸軍繼進。
初,浚遣客馮轓以計策往說傅等,會大軍且至,傅、正彥憂恐不知所出。轓知其可動,即以大義白宰相朱勝非,使率百官請復辟。高宗御筆除浚知樞密院事。浚進次臨平,賊兵拒不得前,世忠等搏戰,大破之,傅、正彥脫遁。浚與頤浩等入見,伏地涕泣待罪,高宗問勞再三,曰:「曩在睿聖,兩宮隔絕。一日啜羹,小黃門忽傳太母之命,不得已貶卿郴州。朕不覺羹覆於手,念卿被謫,此事誰任。」留浚,引入內殿,曰:「皇太后知卿忠義,欲識卿面,適垂簾,見卿過庭矣。」解所服玉帶以賜。高宗欲相浚,浚以晚進,不敢當。傅、正彥走閩中,浚命世忠追縛之以獻,與其黨皆伏誅。
初,浚次秀州,嘗夜坐,警備甚嚴,忽有客至前,出一紙懷中曰:「此苗傅、劉正彥募賊公賞格也。」浚問欲何如,客曰:「僕河北人,粗讀書,知逆順,豈以身為賊用?特見為備不嚴,恐有後來者耳。」浚下執其手,問姓名,不告而去。浚翌日斬死囚徇于眾,曰:「此苗、劉刺客也。」私識其狀貌物色之,終不遇。
巨盜薛慶嘯聚淮甸,至數萬人。浚恐其滋蔓,徑至高郵,入慶壘,喻以朝廷恩意。慶感服下拜,浚留撫其眾。或傳浚為賊所執,呂頤浩等遽罷浚樞筦。浚歸,高宗驚歎,即日趣就職。
浚謂中興當自關陝始,慮金人或先入陝取蜀,則東南不可保,遂慷慨請行。詔以浚為川、陝宣撫處置使,得便宜黜陟。將行,禦營平寇將軍范瓊,擁眾自豫章至行在。先是,靖康城破,金人逼脅君、後、太子、宗室北行,多瓊之謀;又乘勢剽掠,左右張邦昌,為之從衛。至是入朝,悖傲無禮,且乞貸逆党傅、正彥等死罪。浚奏瓊大逆不道,乞伸典憲。翌日,召瓊至都堂,數其罪切責之,送棘寺論死。分其軍隸神武軍,然後行。與沿江襄、漢守臣議儲蓄,以待臨幸。
高宗問浚大計,浚請身任陝、蜀之事,置幕府于秦川,別遣大臣與韓世忠鎮淮東,令呂頤浩扈蹕來武昌,複以張俊、劉光世與秦川相首尾。議既定,浚行,未及武昌,而頤浩變初議。浚既抵興元,金人已取鄜延,驍將婁宿孛堇引大兵渡渭,攻永興,諸將莫肯相援。浚至,即出行關陝,訪問風俗,罷斥奸贓,以搜攬豪傑為先務,諸將惕息聽命。
會諜報金人將攻東南,浚命諸將整軍向敵。已而金人大攻江、淮,浚即治軍入衛。至房州,知金人北歸,複還關陝。時金帥兀術猶在淮西,浚懼其複擾東南,謀牽制之,遂決策治兵,合五路之師以複永興。金人大恐,急調兀術等由京西入援,大戰于富平。涇原帥劉錡身率將士薄敵陳,殺獲頗眾。會環慶帥趙哲擅離所部,哲軍將校望見塵起,驚遁,諸軍皆潰。浚斬哲以徇,退保興州。命吳玠聚兵扼險於鳳翔之和尚原、大散關,以斷敵來路,關師古等聚熙河兵於岷州大潭,孫渥、賈世方等聚涇原、鳳翔兵于階、成、鳳三州,以固蜀口。浚上書待罪,帝手詔慰勉。
紹興元年,金將烏魯攻和尚原,吳玠乘險擊之,金人大敗走。兀術複合兵至,玠及其弟璘複邀擊,大破之,兀術僅以身免,亟剃其須髯遁歸。始,粘罕病篤,語諸將曰:「自吾入中國,未嘗有敢攖吾鋒者,獨張樞密與我抗。我在,猶不能取蜀;我死,爾曹宜絕意,但務自保而已。」兀術怒曰:「是謂我不能邪!」粘罕死,竟入攻,果敗。拜浚檢校少保、定國軍節度使。
浚在關陝三年,訓新集之兵,當方張之敵,以劉子羽為上賓,任趙開為都轉運使,擢吳玠為大將守鳳翔。子羽慷慨有才略,開善理財,而玠每戰輒勝。西北遺民,歸附日眾。故關陝雖失,而全蜀按堵,且以形勢牽制東南,江、淮亦賴以安。
將軍曲端者,建炎中,嘗迫逐帥臣王庶而奪其印。吳玠敗于彭原,訴端不整師。富平之役,端議不合,其腹心張忠彥等降敵。浚初超用端,中坐廢,猶欲再用之,後卒下端獄論死。會有言浚殺趙哲、曲端無辜,而任子羽、開、玠非是,朝廷疑之。三年,遣王似副浚。會金將撒離曷及劉豫叛黨聚兵入攻,破金州。子羽為興元帥,約吳玠同守三泉。金人至金牛,宋師掩擊之,斬馘及墮溪谷死者,以數千計。浚聞王似來,求解兵柄,且奏似不可任。宰相呂頤浩不悅,而朱勝非以宿憾日毀短浚,詔浚赴行在。
四年初,辛炳知潭州,浚在陝,以檄發兵,炳不遣,浚奏劾之。至是,炳為禦史中丞,率同列劾浚,以本官提舉洞霄宮,居福州。浚既去國,慮金人釋川、陝之兵,必將並力窺東南,而朝廷已議講解,乃上疏極言其狀。未幾,劉豫之子麟果引金人入攻。高宗思浚前言,策免朱勝非;而參知政事趙鼎請幸平江,乃召浚以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入見,高宗手詔辨浚前誣,除知樞密院事。
浚既受命,即日赴江上視師。時兀術擁兵十萬於揚州,約日渡江決戰。浚長驅臨江,召韓世忠、張俊、劉光世議事。將士見浚,勇氣十倍。浚既部分諸將,身留鎮江節度之。世忠遣麾下王愈詣兀術約戰,且言張樞密已在鎮江。兀術曰:「張樞密貶嶺南,何得乃在此?」愈出浚所下文書示之。兀術色變,夕遁。
五年,除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趙鼎除左僕射。浚與鼎同志輔治,務在塞幸門,抑近習。時巨寇楊麼據洞庭,屢攻不克,浚以建康東南都會,而洞庭據上流,恐滋蔓為害,請因盛夏乘其怠討之,具奏請行。至醴陵,釋邑囚數百,皆楊麼諜者,給以文書,俾招諭諸砦,囚歡呼而往。至潭,賊眾二十余萬相繼來降,湖寇盡平。上賜浚書,謂:「上流既定,則川陝、荊襄形勢接連,事力增倍,天其以中興之功付卿乎。」浚遂奏遣岳飛屯荊、襄以圖中原,乃自鄂、嶽轉淮東,大會諸將,議防秋之宜。高宗遣使賜詔趣歸,勞問之曰:「卿暑行甚勞,湖湘群寇既就招撫,成朕不殺之仁,卿之功也。」召對便殿,進《中興備覽》四十一篇,高宗嘉歎,置之坐隅。
浚以敵勢未衰,而叛臣劉豫複據中原,六年,會諸將議事江上,榜豫僭逆之罪。命韓世忠據承、楚以圖淮陽;命劉光世屯合肥以招北軍;命張俊練兵建康,進屯盱眙;命楊沂中領精兵為後翼以佐俊;命嶽飛進屯襄陽以窺中原。浚渡江,遍撫淮上諸戍。時張俊軍進屯盱眙,嶽飛遣兵入至蔡州,浚入覲,力請幸建康。車駕進發,浚先往江上,諜報劉豫與侄猊挾金人入攻,浚奏:「金人不敢悉眾而來,此必豫兵也。」邊遽不一,俊、光世皆張大敵勢,浚謂:「賊豫以逆犯順,不剿除何以為國?今日之事,有進無退。」且命楊沂中往屯濠州。劉麟逼合肥,張俊請益兵,劉光世欲退師,趙鼎及簽書折彥質欲召嶽飛兵東下。禦書付浚,令俊、光世、沂中等還保江。浚奏:「俊等渡江,則無淮南,而長江之險與敵共矣。且嶽飛一動,襄、漢有警,複何所恃乎?」詔書從之。沂中兵抵濠州,光世舍廬州而南,淮西洶動。浚聞,疾馳至採石,令其眾曰:「有一人渡江者斬!」光世複駐軍,與沂中接。劉猊攻沂中,沂中大破之,猊、麟皆拔柵遁。高宗手書嘉獎,召浚還,勞之。
時趙鼎等議回蹕臨安,浚奏:「天下之事,不倡則不起,三歲之間,陛下一再臨江,士氣百倍。今六飛一還,人心解體。」高宗幡然從浚計。鼎出知紹興府。浚以親民之官,治道所急,條具郡守、監司、省郎、館閣出入迭補之法;又以災異奏複賢良方正科。
七年,以浚卻敵功,制除特進。未幾,加金紫光祿大夫。問安使何蘚歸報徽宗皇帝、甯德皇后相繼崩殂,上號慟擗踴,哀不自勝。浚奏:「天子之孝,不與士庶同,必思所以奉宗廟社稷,今梓宮未返,天下塗炭,願陛下揮涕而起,斂發而趨,一怒以安天下之民。」上乃命浚草詔告諭中外,辭甚哀切。浚又請命諸大將率三軍發哀成服,中外感動。浚退上疏曰:「陛下思慕兩宮,憂勞百姓。臣之至愚,獲遭任用,臣每感慨自期,誓殲敵仇。十年之間,親養闕然,爰及妻孥,莫之私顧,其意亦欲遂陛下孝養之心,拯生民於塗炭。昊天不吊,禍變忽生,使陛下抱無窮之痛,罪將誰執。念昔陝、蜀之行,陛下命臣曰:'我有大隙於北,刷此至恥,惟爾是屬。'而臣終隳成功,使敵無憚,今日之禍,端自臣致,乞賜罷黜。」上詔浚起視事。浚再疏待罪,不許,乃請乘輿發平江,至建康。
浚總中外之政,幾事叢委,以一身任之。每奏對,必言仇恥之大,反復再三,上未嘗不改容流涕。時天子方厲精克己,戒飭宮庭內侍,無敢越度,事無巨細,必以咨浚,賜諸將詔,往往命浚草之。
劉光世在淮西,軍無紀律,浚奏罷光世,以其兵屬督府,命參謀兵部尚書呂祉往廬州節制。而樞密院以督府握兵為嫌,乞置武帥,乃以王德為都統制,即軍中取酈瓊副之。浚奏其不當,瓊亦與德有宿怨,列狀訴禦史台,乃命張俊為宣撫使,楊沂中、劉錡為制置判官以撫之。未至,瓊等舉軍叛,執呂祉以歸劉豫。祉不行,詈瓊等,碎齒折首而死。浚引咎求去位,高宗問可代者,且曰:「秦檜何如?」浚曰:「近與共事,方知其暗。」高宗曰:「然則用趙鼎。」檜由是憾浚。浚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先是,浚遣人持手榜入偽地間劉豫,及酈瓊叛去,複遣間持蠟書遺瓊,金人果疑豫,尋廢之。台諫交詆,浚落職,以秘書少監分司西京,居永州。九年,以赦複官。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未幾,除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兼福建安撫大使。
金遣使來,以詔諭為名,浚五上疏爭之。十年,金敗盟,複取河南。浚奏願因權制變,則大勳可集,因大治海舟千艘,為直指山東之計。十一年,除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免奉朝請。十二年,封和國公。
十六年,彗星出西方,浚將極論時事,恐貽母憂。母訝其瘠,問故,浚以實對。母誦其父對策之語曰:「臣甯言而死於斧鉞,不能忍不言以負陛下。」浚意乃決。上疏謂:「當今事勢,譬如養成大疽于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惟陛下謀之于心,謹察情偽,使在我有不可犯之勢,庶幾社稷安全;不然,後將噬臍。」事下三省,秦檜大怒,令台諫論浚,以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居連州。二十年,徙永州。浚去國幾二十載,天下士無賢不肖,莫不傾心慕之。武夫健將,言浚者必咨嗟太息,至兒童婦女,亦知有張都督也。金人憚浚,每使至,必問浚安在,惟恐其複用。
當是時,秦檜怙寵固位,懼浚為正論以害己,令台臣有所彈劾,論必及浚,反謂浚為國賊,必欲殺之。以張柄知潭州,汪召錫使湖南,使圖浚。張常先使江西,治張宗元獄,株連及浚,捕趙鼎子汾下大理,令自誣與浚謀大逆,會檜死乃免。
二十五年,複觀文殿大學士、判洪州。浚時以母喪將歸葬。念天下事二十年為檜所壞,邊備蕩馳;又聞金亮篡立,必將舉兵,自以大臣,義同休戚,不敢以居喪為嫌,具奏論之。會星變求直言,浚謂金人數年間,勢決求釁用兵,而國家溺于宴安,蕩然無備,乃上疏極言。而大臣沈該、萬俟禼、湯思退等見之,謂敵初無釁,笑浚為狂。台諫湯鵬舉、淩哲論浚歸蜀,恐搖動遠方,詔複居永州。服除落職,以本官奉祠。
三十一年春,有旨自便。浚至潭,聞欽宗崩,號慟不食,上疏請早定守戰之策。未幾,亮兵大入,中外震動,複浚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
時金騎充斥,王權兵潰,劉錡退歸鎮江,遂改命浚判建康府兼行宮留守。浚至岳陽,買舟冒風雪而行,遇東來者雲:「敵兵方焚採石,煙炎漲天,慎無輕進。」浚曰:「吾赴君父之急,知直前求乘輿所在而已。」時長江無一舟敢行北岸者。浚乘小舟徑進,過池陽,聞亮死,餘眾猶二萬屯和州。李顯忠兵在沙上,浚往犒之,一軍見浚,以為從天而下。浚至建康,即牒通判劉子昂辦行宮儀物,請乘輿亟臨幸。
三十二年,車駕幸建康,浚迎拜道左,衛士見浚,無不以手加額。時浚起廢複用,風采隱然,軍民皆倚以為重。車駕將還臨安,勞浚曰:「卿在此,朕無北顧憂矣。」兼節制建康、鎮江府、江州、池州、江陰軍軍馬。
金兵十萬圍海州,浚命鎮江都統張子蓋往救,大破之。浚招集忠義,及募淮楚壯勇,以陳敏為統制。且謂敵長於騎,我長於步,衛步莫如弩,衛弩莫如車,命敏專制弩治車。
孝宗即位,召浚入見,改容曰:「久聞公名,今朝廷所恃唯公。」賜坐降問,浚從容言:「人主之學,以心為本,一心合天,何事不濟?所謂天者,天下之公理而已。必兢業自持,使清明在躬,則賞罰舉措,無有不當,人心自歸,敵仇自服。」孝宗悚然曰:「當不忘公言。」除少傅、江淮東西路宣撫使,進封魏國公。翰林學士史浩議欲城瓜州、採石。浚謂不守兩淮而守江幹,是示敵以削弱,怠戰守之氣,不若先城泗州。及浩參知政事,浚所規畫,浩必沮之。浚薦陳俊卿為宣撫判官,孝宗召俊卿及浚子栻赴行在。浚附奏請上臨幸建康,以動中原之心,用師淮堧,進舟山東,以為吳璘聲援。孝宗見俊卿等,問浚動靜飲食顏貌,曰:「朕倚魏公如長城,不容浮言搖奪。」金人以十萬眾屯河南,聲言規兩淮,移文索海、泗、唐、鄧、商州及歲幣。浚言北敵詭詐,不當為之動,以大兵屯盱眙、濠、廬備之,卒以無事。
隆興元年,除樞密使,都督建康、鎮江府、江州、池州、江陰軍軍馬。時金將蒲察徒穆及知泗州大周仁屯虹縣,都統蕭琦,屯靈壁,積糧修城,將為南攻計。浚欲及其未發攻之。會主管殿前司李顯忠、建康都統邵宏淵亦獻搗二邑之策,浚具以聞。上報可,召浚赴行在,命先圖兩城。乃遣顯忠出濠州,趨靈壁;宏淵出泗州,趨虹縣,而浚自往臨之。顯忠至靈壁,敗蕭琦;宏淵圍虹縣,降徒穆、周仁,乘勝進克宿州,中原震動。孝宗手書勞之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浚以盛夏人疲,急召李顯忠等還師。會金帥紇石烈志寧率兵至宿州,與顯忠戰。連日南軍小不利,忽諜報敵兵大至,顯忠夜引歸。浚上疏待罪,有旨降授特進,更為江、淮宣撫使。
宿師之還,士大夫主和者皆議浚之非,孝宗複賜浚書曰:「今日邊事倚卿為重,卿不可畏人言而懷猶豫。前日舉事之初,朕與卿任之,今日亦須與卿終之。」浚乃以魏勝守海州,陳敏守泗州,戚方守濠州,郭振守六合。治高郵、巢縣兩城為大勢,修滁州關山以扼敵沖,聚水軍淮陰、馬軍壽春,大飭兩淮守備。
孝宗複召栻奏事,浚附奏雲:「自古有為之君,腹心之臣相與協謀同志,以成治功。今臣以孤蹤,動輒掣肘,陛下將安用之。」因乞骸骨。孝宗覽奏,謂栻曰:「朕待魏公有加,不為浮議所惑。」帝眷遇浚猶至,對近臣言,必曰魏公,未嘗斥其名。每遣使來,必令視浚飲食多寡,肥瘠何如。尋詔複浚都督之號。
金帥僕散忠義貽書三省、樞密院,索四郡及歲幣,不然,以農隙治兵。浚言:「金強則來,弱則止,不在和與不和。」時湯思退為右相。思退,秦檜黨也,急於求和,遂遣盧仲賢持書報金。浚言仲賢小人多妄,不可委信。已而仲賢果以許四郡辱命。朝廷複以王之望為通問使,龍大淵副之,浚爭不能得。未幾,召浚入見,複力陳和議之失。孝宗為止誓書,留之望、大淵待命,而令通書官胡昉、楊由義往,諭金以四郡不可割;若金人必欲得四郡,當追還使人,罷和議。拜浚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都督如故;思退為左僕射。
胡昉等至宿,金人械系迫脅之,昉等不屈,更禮而歸之。孝宗諭浚曰:「和議之不成,天也,自此事當歸一矣。」二年,議進幸建康,詔之望等還。思退聞之大駭,陽為乞祠狀,而陰與其黨謀為陷浚計。
俄詔浚行視江、淮。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余人,萬弩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余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為險者,皆積水為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時金人屯重兵于河南,為虛聲脅和,有刻日決戰之語。及聞浚來,亟徹兵歸。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絕,山東豪傑,悉願受節度。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沈勇有謀,欲令盡領契丹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為應援,金人益懼。思退乃令王之望盛毀守備,以為不可恃;令尹穡論罷督府參議官馮方;又論浚費國不貲,奏留張深守泗不受趙廓之代為拒命。浚亦請解督府,詔從其請。左司諫陳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浚留平江,凡八章乞致仕,除少師、保信軍節度、判福州。浚辭,改醴泉觀使。朝廷遂決棄地求和之議。
浚既去,猶上疏論尹穡奸邪,必誤國事,且勸上務學親賢。或勉浚勿複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羲,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吾荷兩朝厚恩,久屍重任,今雖去國,猶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複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病為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行次餘幹,得疾,手書付二子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訃聞,孝宗震悼,輟視朝,贈太保,後加贈太師,諡忠獻。
浚幼有大志,及為熙河幕官,遍行邊壘,覽觀山川形勢,時時與舊戍守將握手飲酒,問祖宗以來守邊舊法,及軍陳方略之宜。故一旦起自疏遠,當樞筦之任,悉能通知邊事本末。在京城中,親見二帝北行,皇族系虜,生民塗炭,誓不與敵俱存,故終身不主和議。每論定都大計,以為東南形勢,莫如建康,人主居之,可以北望中原,常懷憤惕。至如錢塘,僻在一隅,易於安肆,不足以號召北方。與趙鼎共政,多所引擢,從臣朝列,皆一時之望,人號「小元祐」。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為名臣;拔吳玠、吳璘於行間,謂韓世忠忠勇,可倚以大事,一見劉錡奇之,付以事任,卒皆為名將,有成功,一時稱浚為知人。浚事母以孝稱,學邃于《易》,有《易解》及《雜說》十卷,《書》、《詩》、《禮》、《春秋》、《中庸》亦各有解,文集十卷,奏議二十卷。子二人、栻、枃。栻自有傳。
枃字定叟,以父恩授承奉郎,曆廣西經略司機宜、通判嚴州。方年少,已有能稱,浙西使者薦所部吏而不及枃,孝宗特令再薦。召對,差知袁州,戢豪強,弭盜賊。尉獲盜上之州,枃察知其枉,縱去,莫不怪之,未幾,果獲真盜。改知衢州。
兄栻喪,無壯子,請祠以營葬事,主管玉局觀,遷湖北提舉常平。奏事,帝大喜,諭輔臣曰:「張浚有子如此。」改浙西,督理荒政,蘇、湖二州皆闕守,命兼攝焉。有執政姻黨閉糶,枃首治之,帝獎其不畏強禦,遷兩浙轉運判官。
未幾,以直徽猷閣升副使,改知臨安府。奏除逋欠四萬緡,米八百斛,進直龍圖閣。都城浩穰,奸盜聚慝,枃畫分地以警捕,夜戶不閉。張師尹納女掖庭供給使,恃以恣橫,枃因事痛繩之,徙其家信州,其類帖伏。南郊禮成,賜五品服,權兵部侍郎,仍知臨安,加賜三品服。修三閘,複六井。府治火,延及民居,上疏自劾,詔削二秩。枃再疏乞罷,移知鎮江。尋改明州,辭,仍知鎮江。召為戶部侍郎,面對言事,迕時相意。高宗崩,以集英殿修撰知紹興府,董山陵事。召還,為吏部侍郎。
光宗即位,權刑部侍郎,複兼知臨安府。紹熙元年,為刑部侍郎,仍為府尹。內侍毛伯益冒西湖茭地為亭,外戚有殺其僕者,獄具,夤緣宣諭求免,枃皆執奏論如律。孝宗觀湖,枃以彈壓伏謁道左,孝宗止輦問勞,賜以酒炙。
京西謀帥,進煥章閣學士、知襄陽府,賜金二百兩,別賜金百兩,白金倍之。未幾,進徽猷閣學士、知建康府,繼複命還襄陽。甯宗嗣位,歸正人陳應祥、忠義人黨琪等謀襲均州,副都統馮湛間道疾馳以聞。枃不為動,徐部分掩捕,獄成,斬其為首者二人,盡釋黨與,反側以安。
升寶文閣學士、知平江府,未行,改知建康府。升龍圖閣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奉新縣舊有營田,募民耕之,畝賦米鬥五升,錢六十,其後議臣請鬻之。始,征兩稅和買,且加折變,民重為困,枃悉奏蠲之。進端明殿學士,複知建康府。以疾乞祠,卒。
枃天分高爽,吏材敏給,遇事不凝滯,多隨宜變通,所至以治辨稱。再渡以來,論尹京者,以枃為首。子忠純、忠恕,自有傳。
論曰:儒者之於國家,能養其正直之氣,則足以正君心,一眾志,攘凶逆,處憂患,蓋無往而不自得焉。若張浚者,可謂善養其氣者矣。觀其初逃張邦昌之議,平苗、劉之亂,其才識固有非偷懦之所敢望。及其攘卻勍敵,招降劇盜,能使將帥用命,所向如志。遠人伺其用舍為進退,天下占其出處為安危,豈非卓然所謂人豪者歟!群言沸騰,屢奮屢躓,而辭氣慨然。嘗曰:「上如欲複用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病辭。」其言如是,則其愛君憂國之心,為何如哉!時論以浚之忠大類漢諸葛亮,然亮能使魏延、楊儀終其身不為異同,浚以吳玠故遂殺曲端,亮能容法孝直,浚不能容李綱、趙鼎而又詆之,茲所以為不及歟!至於富平之潰師,淮西之兵變,則成敗利鈍,雖亮不能逆睹也。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朱勝非呂頤浩范宗尹范致虛呂好問
朱勝非,字藏一,蔡州人。崇寧二年,上舍登第。靖康元年,為東道副總管,權應天府,金人攻城,勝非逃去。會韓世忠部將楊進破敵,勝非複還視事。逾年,詣濟州謂康王言,南京為藝祖興王之地,請幸之以圖大計。王即位南京。
建炎改元,試中書舍人兼權直學士院。時方草創,勝非憑敗鼓草制,辭氣嚴重如平時。上疏言:「仁義者,天下之大柄,中國持之,則外夷服而諸夏尊;苟失其柄,則不免四夷交侵之患。國家與契丹結好,百有餘年,一旦乘其亂弱,遠交金人為夾攻計,是中國失其柄,而外侮所由招也。陛下即位,宜壹明正始之道,思其合于仁義者行之,不合者置之,則可以攘卻四夷,紹複大業矣。」上嘉之。總制使錢蓋進職,勝非言蓋為陝西制置使棄師誤國,封還貼黃,蓋遂罷。諫官衛膚敏坐論元祐太后兄子徙官,勝非言以外戚故去諫臣,非所以示天下。
二年,除尚書右丞。時宰執蔭補多濫,勝非奏:「舊制,宰執子弟例不堂除,只就銓注,罷政不以罪,然後推恩。趙普子弟皆作武臣,普再相,長子授莊宅使;範純仁再相,子正平有文行,竟死選調;章惇子援及持皆高科,並為州縣、幕職、監當。惟夏竦子安期累作邊帥,授待制、直學士,王安石薦子雱為崇政殿說書,除待制。然安期猶有才幹,雱猶有學問。至蔡京子六人、孫四人,鄭居中、劉正夫子各二人,余深、王黼、白時中、蔡卞、鄧洵仁洵武子各一人,並列從班。宣和末,諫官疏謂:'尚從竹馬之遊,已造荷囊之列。'今不可以不戒。」遷中書侍郎。
三年,上自鎮江南幸,留勝非經理。未幾,命為控扼使,已而拜宣奉大夫、尚書右僕射兼禦營使。故事,命相進三官,勝非特遷五官。會王淵簽書樞密院事兼禦營司都統制,內侍複用事恣橫,諸將不悅。於是苗傅、劉正彥與其徒王鈞甫、馬柔吉、王世修謀,誣淵結宦官謀反。正彥手斬淵,分捕中官,皆殺之,擁兵至行宮門外。勝非趨樓上,詰專殺之由。上親禦樓撫諭,傅、正彥語頗不遜,勝非乃從皇太后出諭旨。傅等請高宗避位,太后抱皇子聽政,太后不可。傅顧勝非曰:「今日正須大臣果決,相公何無一言耶?」勝非還告上曰:「王鈞甫乃傅等腹心,適語臣雲:'二將忠有餘,而學不足。'此語可為後圖之緒。」於是太后垂簾,高宗退居顯忠寺,號睿聖宮。勝非因請降赦以安傅等。又奏:「母后垂簾,須二臣同對,此承平故事。今日事機有須密奏者,乞許臣僚獨對,而日引傅徒二人上殿,以弭其疑。」太后語上曰:「賴相此人,若汪、黃在位,事已狼籍矣。」
王鈞甫見勝非,勝非問:「前言二將學不足,如何?」鈞甫曰:「如劉將手殺王淵,軍中亦非之。」勝非因以言撼之曰:「上皇待燕士如骨肉,那無一人效力者乎?人言燕、趙多奇士,徒虛語耳。」鈞甫曰:「不可謂燕無人。」勝非曰:「君與馬參議皆燕中名人,嘗獻策滅契丹者。今金人所任,多契丹舊人,若渡江,禍首及君矣。盍早為朝廷協力乎!」鈞甫唯唯。王世修來見,勝非諭之曰:「國家艱難,若等立功之秋也。誠能奮身立事,從官豈難得乎。」世修喜,時往來道軍中情實。擢世修為工部侍郎。
傅、正彥乞改年號及移蹕建康,勝非以白太后,因議恐盡廢其請,則倉卒變生,乃改元明受。以詔示世修曰:「已從若請矣。」傅等欲挾上幸徽、越,勝非諭之以禍福而止。傅聞韓世忠起兵,取其妻子為質。勝非紿傅曰:「今當啟太后召二人慰撫,使報知平江,諸君益安。」傅許諾。勝非喜曰:「二凶真無能為也。」諸將將至,傅等懼,勝非因謂之曰:「勤王之師未進者,使是間自反正耳。不然,下詔率百官六軍請上還宮,公等置身何地乎?」即召學士李邴、張守作百官章及太後手詔。
四月朔,勝非率百官詣睿聖宮,親掖上乘馬還宮。苗傅請以王世修為參議,勝非曰:「世修已為從官,豈可複從軍?」上既復辟,勝非曰:「臣昔遇變,義當即死,偷生至此,欲圖今日之事耳。」乃乞罷政。上問誰可代者,勝非曰:「呂頤浩、張浚。」問孰優,曰:「頤浩練事而暴,浚喜事而疏。」上曰:「浚太年少。」勝非曰:「臣向被召,軍旅錢谷悉付浚,此舉浚實主之。」禦史中丞張守論勝非不能預防,致賊猖獗,宜罷。不報。授觀文殿大學士、知洪州,尋除江西安撫大使兼知江州。
紹興元年,馬進陷江州,侍御史沈與求論九江之陷,由勝非赴鎮太緩。降授中大夫,分司南京,江州居住。二年,呂頤浩薦兼侍讀,又薦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給事中胡安國、侍御史江躋交章論罷之。頤浩力引其入,再除兼侍讀,尋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丁母憂去,起複右僕射兼知樞密院事,上《吏部七司敕令格式》一百八十卷。
時員外郎江端友請營宗廟,議者非之,以為國家期於恢復,不常厥居,勝非方主和議,遂白上營宗廟于臨安。徐俯罷參政,勝非薦胡松年。侍御史常同劾松年乃王黼客,勝非徙同左史。莫儔謫曲江,其家蒼頭奴為勝非治疽而愈,奴為儔請,得複官。姻家劉式嘗言為兵官獲盜,勝非不以付部用,特旨改官。會久雨,勝非累章乞免,且自論當罷者十一事。魏矼亦劾其罪,遂罷。
五年,慶詔言戰守四事,起知湖州,引疾歸。勝非與秦檜有隙,檜得政,勝非廢居八年,卒,諡忠靖。
勝非,張邦昌友婿也。始,邦昌僭位,勝非嘗械其使,及金人過江,勝非請尊禮邦昌,錄其後以謝敵。苗、劉之變,保護聖躬,功居多。既去,力薦張浚。然李綱罷,勝非受黃潛善風旨草制,極言其狂妄。再相,忌趙鼎,鼎宣撫川、陝,欲重使名以制吳玠,勝非曰:「元樞出使,豈論此耶?」蓋因事出鼎而輕其權。人以此少之。及著《閒居錄》,亦多其私說雲。
呂頤浩,字元直,其先樂陵人,徙齊州。中進士第。父喪家貧,躬耕以贍老幼。後為密州司戶參軍,以李清臣薦,為邠州教授。除宗子博士,累官入為太府少卿、直龍圖閣、河北轉運副使,升待制徽猷閣、都轉運使。
伐燕之役,頤浩以轉輸隨種師道至白溝。既得燕山,郭藥師眾二萬,契丹軍萬餘,皆仰給縣官,詔以頤浩為燕山府路轉運使。頤浩奏:「開邊極遠,其勢難守,雖窮力竭財,無以善後。」又奏燕山、河北危急五事,願博議久長之策。徽宗怒,命褫職貶官,而領職如故;尋複焉。進徽猷閣直學士。金人入燕,郭藥師劫頤浩與蔡靖等以降。敵退得歸,複以為河北都轉運使,以病辭,提舉崇福宮。
高宗即位,除知揚州。車駕南幸,頤浩入見,除戶部侍郎兼知揚州,進戶部尚書。劇賊張遇眾數萬屯金山,縱兵焚掠。頤浩單騎與韓世忠造其壘,說之以逆順,遇黨釋甲降。進吏部尚書。
建炎二年,金人逼揚州,車駕南渡鎮江,召從臣問去留。頤浩叩頭願且留此,為江北聲援;不然,敵乘勢渡江,事愈急矣。駕幸錢塘,拜同簽書樞密院事、江淮兩浙制置使,還屯京口。金人去揚州,改江東安撫、制置使兼知江寧府。
時苗傅、劉正彥為逆,逼高宗避位。頤浩至江寧,奉明受改元詔赦,會監司議,皆莫敢對。頤浩曰:「是必有兵變。」其子抗曰:「主上春秋鼎盛,二帝蒙塵沙漠,日望拯救,其肯遽遜位於幼沖乎?灼知兵變無疑也。」頤浩即遣人寓書張浚曰:「時事如此,吾儕可但已乎?」浚亦謂頤浩有威望,能斷大事,書來報起兵狀。頤浩乃與浚及諸將約,會兵討賊。時江寧士民洶懼,頤浩乃檄楊惟忠留屯,以安人心。且恐苗傅等計窮挾帝繇廣德渡江,戒惟忠先為控扼備。俄有旨,召頤浩赴院供職。上言:「今金人乘戰勝之威,群盜有蜂起之勢,興衰撥亂,事屬艱難,豈容皇帝退享安逸?請亟複明辟,以圖恢復。」遂以兵發江寧,舉鞭誓眾,士皆感厲#
將至平江,張浚乘輕舟迓之,相持而泣,咨以大計。頤浩曰:「頤浩曩諫開邊,幾死宦臣之手;承乏漕挽,幾陷腥膻之域。今事不諧,不過赤族,為社稷死,豈不快乎?」浚壯其言。即舟中草檄,進韓世忠為前軍,張俊翼之,劉光世為遊擊,頤浩、浚總中軍,光世分軍殿后。頤浩發平江,傅黨托旨請頤浩單騎入朝。頤浩奏:所統將士,忠義所激,可合不可離。傅等恐懼,乃請高宗復辟。師次秀州,頤浩勉勵諸將曰:「今雖反正,而賊猶握兵居內。事若不濟,必反以惡名加我,翟義、徐敬業可監也。」次臨平,苗傅等拒戰。頤浩被甲立水次,出入行陣,督世忠等破賊,傅、正彥引兵遁。頤浩等以勤王兵入城,都人夾道聳觀,以手加額。
朱勝非罷相,以頤浩守尚書右僕射、中書侍郎兼禦營使,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車駕幸建康,聞金人複入,召諸將問移蹕之地,頤浩曰:「金人謀以陛下所至為邊面,今當且戰且避,奉陛下于萬全之地,臣願留常、潤死守。」上曰:「朕左右不可以無相。」乃以韓世忠守鎮江,劉光世守太平。駕至平江,聞杜充敗績,上曰:「事迫矣,若何?」頤浩遂進航海之策。
初,建炎禦營使本以行幸總齊軍政,而宰相兼領之,遂專兵柄,樞府幾無所預。頤浩在位尤顓恣,趙鼎論其過。四年,移鼎為翰林學士、吏部尚書。鼎辭,且攻頤浩,章十數上,頤浩求去。除鎮南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醴泉觀使,詔以頤浩倡義勤王,故從優禮焉。
奉化賊將璉乘亂為變,劫頤浩置軍中,高宗以頤浩故,赦而招之。尋除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池州。頤浩請兵五萬屯建康等處,又請王燮、巨師古兵自隸。將之鎮,而李成遣將馬進圍江州。乃駐軍鄱陽,會楊惟忠兵,請與俱趨南康,遣師古救江州。賊眾鏖戰,頤浩、惟忠失利,師古敗奔洪州。頤浩乞濟師討李成,高宗曰:「頤浩奮不顧身,為國討賊,群臣所不及,但輕進,其失也。」詔王燮以萬人速往策應。頤浩複軍左蠡,又得閣門舍人崔增之眾萬餘,軍勢複振。命燮、增擊賊,敗之,乘勝至江州,則馬進已陷城矣。朝廷命張俊為招討使,俊既至,遂敗馬進。進遁,成以余眾降劉豫。
詔以淮南民未複業,須威望大臣措置,以頤浩兼宣撫,領壽春府、徐廬和州、無為軍。招降趙延壽于分寧,得其精銳五千,分隸諸將。張琪自徽犯饒州,有眾五萬。時頤浩自左蠡班師,帳下兵不滿萬人,郡人皇駭。頤浩命其將閻皋、姚端、崔邦弼列陣以待。琪犯皋軍,皋力戰,端、邦弼兩軍夾擊,大破之。拜少保、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
二年,上自越州還臨安。時桑仲在襄陽,欲進取京城,乞朝廷舉兵為聲援。頤浩乃大議出師,而身自督軍北向。高宗諭頤浩、秦檜曰:「頤浩治軍旋,檜理庶務,如種、蠡分職可也。」二人同秉政,檜知頤浩不為公論所與,多引知名士為助,欲傾之而擅朝權。高宗乃下詔以戒朋黨,除頤浩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開府鎮江。頤浩辟文武士七十余人,以神武后軍及御前忠銳崔增、趙延壽二軍從行,百官班送。頤浩次常州,延壽軍叛,劉光世殲其眾;又聞桑仲已死,遂不進,引疾求罷。詔還朝,以知紹興府朱勝非同都督諸軍事。
頤浩既還,欲傾秦檜,乃引勝非為助。給事中胡安國論勝非必誤大計,勝非複知紹興府,尋以醴泉觀使兼侍讀。安國持錄黃不下,頤浩持命檢正諸房文字黃龜年書行。安國以失職求去,罷之。檜上章乞留安國,不報。侍御史江躋、左司諫吳表臣皆以論救安國罷,程瑀、胡世將、劉一止、張燾、林待聘、樓炤亦坐論檜黨斥,台省一空,遂罷檜相。
頤浩獨秉政,屢請興師複中原,謂:「太祖取天下,兵不過十萬,今有兵十六七萬矣。然自金人南牧,莫敢嬰其鋒。比年韓世忠、張俊、陳思恭、張榮屢奏,人有戰心,天將悔禍。又金人以中原付劉豫,三尺童子知其不能立國。願睿斷早定,決策北向。今之精銳皆中原人,恐久而消磨,他日難以舉事。」時盜賊稍息,頤浩請遣使循行郡國,平獄訟,宣德意。李綱宣撫湖南,頤浩言綱縱暴無善狀,請罷諸路宣撫之名,綱止為安撫使。時李光在江東,與頤浩書,言綱有大節,四夷畏服。頤浩稱光結黨,言者因論光,罷之。時方審量濫賞,頤浩時有縱舍,右司郎官王岡持不可,曰:「公秉國鈞,不平謂何。」
頤浩再秉政凡二年,高宗以水旱、地震,下詔罪己求言,頤浩連章待罪。高宗一日謂大臣曰:「國朝四方水旱,無不上聞。近蘇、湖地震,泉州大水,輒不以奏,何也?」侍御史辛炳、殿中常同論其罪,遂罷頤浩為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洞霄宮,改特進、觀文殿大學士。五年,詔問宰執以戰守方略,頤浩條十事以獻,除湖南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時郴、衡、桂陽盜起,頤浩遣人悉平之。帝在建康,除頤浩少保、浙西安撫制置大使、知臨安府、行宮留守。明堂禮成,進封成國公。
八年,上將還臨安,除少傅、鎮南定江軍節度使、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頤浩引疾求去,除醴泉觀使。九年,金人歸河南地,高宗欲以頤浩往陝西,命中使召赴行在。頤浩以老病辭,且條陝西利害,謂金人無故歸地,其必有意。召趣赴闕,既至,以疾不能見,乃聽歸。未幾,卒,贈太師,封秦國公,諡忠穆。
頤浩有膽略,善鞍馬弓劍,當國步艱難之際,人倚之為重。自江東再相,胡安國以書勸其法韓忠獻,以至公無我為先,報復恩仇為戒,頤浩不能用。時軍用不足,頤浩與朱勝非創立江、浙、湖南諸路大軍月樁錢,於是郡邑多橫賦,大為東南患雲。
范宗尹,字覺民,襄陽鄧城人。少篤學,工文辭。宣和三年,上舍登第。累遷侍御史、右諫議大夫。王雲使北還,言金人必欲得三鎮。宗尹請棄之以紓禍,言者非之,宗尹罷歸。張邦昌僭位,複其職,遣同路允迪詣康王勸進。
建炎元年,李綱拜右僕射,宗尹論其名浮於實,有震主之威。不報,出知舒州。言者論宗尹嘗汙偽命,責置鄂州。既,召為中書舍人,遷禦史中丞,拜參知政事。
呂頤浩罷相,宗尹攝其位。時諸盜據有州縣,朝廷力不能制。宗尹言:「太祖收藩鎮之權,天下無事百五十年,可謂良法。然國家多難,四方帥守單寡,束手環視,此法之弊。今當稍複藩鎮之法,裂河南、江北數十州之地,付以兵權,俾蕃王室。較之棄地夷狄,豈不相遠?」上從其言。授宗尹通議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營使,時年三十。近世宰相年少,未有如宗尹者。
宗尹奏以京畿東西、淮南、湖北地並分為鎮,授諸將,以鎮撫使為名;軍興,聽便宜從事。然李成、薛慶、孔彥舟、桑仲輩起於群盜,翟興、劉位土豪,李彥光、郭仲威皆潰將,多不能守其地。宗尹請有司討論崇、觀以來濫賞,修書、營繕、應奉、開河、免夫、獄空之類,皆厘正之。宣靖執政、圍城、明受偽命之人,反用赦申雪;徐秉哲、吳幵、莫儔等並量移;吳敏、王孝迪、耿南仲、孫覿、蔡懋等並敘複。侍郎季陵希宗尹意,乞詔宰執於罪累中選真材實能,量付以事。沈與求劾陵,因及宗尹,宗尹求去。上為罷與求,宗尹乃複視事。
初,宗尹廷對,詳定官李邦彥特取旨置宗尹乙科,宗尹德之,贈邦彥觀文殿大學士。樞密院副都承旨闕,宗尹擬刑煥、藍公佐、辛道宗三人,煥戚裏,公佐管客省,道宗不知兵,人以此咎宗尹。密院計議官王佾結公佐,宗尹請除佾為宗正丞,侍御史張延壽劾之,上罷佾。
紹興元年二月辛巳,日有黑子,宗尹以輔政無狀請免,上不許。魏滂為江東通判,諫官言其貪盜官錢,滂遂罷;李弼孺領營田,諫官言其媚事朱勔,弼孺亦罷:二人皆宗尹所薦。台州守臣晁公為儲峙豐備,論者以為擾民,宗尹陰佑之。會公為妻受囚金事覺,上罷公為,宗尹不自安。時明堂覃恩,宗尹請舉行討論之事,上手劄雲:「朕不欲歸過君父,斂怨士大夫。」始,宗尹建此議,秦檜力贊之,及見上意堅,反擠宗尹。上亦惡其與辛道宗兄弟往來,遂罷。沈與求奏其罪狀,落職,未幾,命知溫州。退成天臺,卒,年三十七。
宗尹有才智,當北敵肆行之沖,毅然自任,建議分鎮,以是得相位。然其置帥多授劇盜,又無總率統屬,且不遣援,不通餉,故諸鎮守鮮能久存者。及為政多私,屢為議者所詆雲。
範致虛,字謙叔,建州建陽人。舉進士,為太學博士。鄒浩以言事斥,致虛坐祖送獲罪,停官。徽宗嗣位,召見,除左正言,出通判郢州。崇甯初,以右司諫召,道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蔡京建請置講議司,引致虛為詳定官,議不合,改兵部侍郎。自是入處華要,出典大郡者十五年。以附張商英,貶通州。政和七年,複官,入為侍讀、修國史,尋除刑部尚書、提舉南京鴻慶宮。
初,致虛在講議司,延康殿學士劉昺嘗乘蔡京怒擠之。後王寀坐妖言系獄,事連昺論死,致虛爭之,昺得減竄,士論賢之。遷尚書右丞,進左丞。
母喪逾年,起知東平府,改大名府。入見,時朝廷欲用師契丹,致虛言邊隙一開,必有意外之患。宰相謂其懷異。致虛乞終喪,從之。免喪,知鄧州,改河南府。中人規景華苑,欲奪故相富弼園宅。致虛言:「弼和戎有大功,使朝廷享百年之安,乃不保數畝之居邪?」弼園宅得不取。複移鄧州、提舉亳州明道宮。帝方好老氏,致虛希時好,營飭道宇,賜名煉真宮。
靖康元年,召赴闕,道除知京兆府。時金人圍太原,聲震關中,致虛修戰守備甚力。朝廷命錢蓋節制陝西,除致虛陝西宣撫使。金人分道再犯京師,詔致虛會兵入援。錢蓋兵十萬至潁昌,聞京師破而遁,西道總管王襄南走。致虛獨與西道副總管孫昭遠合兵,環慶帥臣王似、熙河帥臣王倚以兵來會。致虛合步騎號二十萬,以右武大夫馬昌祐統之,命杜常將民兵萬人趨京師,夏俶將萬人守陵寢。
兵有僧趙宗印者,喜談兵,席益薦之。致虛以便宜假官,俾充宣撫司參議官兼節制軍馬。致虛以大軍遵陸,宗印以舟師趨西京。金人破京師,遣人持登城不下之詔,以止入援之師,致虛斬之。初,金人守潼關,致虛奪之,作長城,起潼關迄龍門,所築僅及肩。宗印又以僧為一軍,號「尊勝隊」,童子行為一軍,號「淨勝隊」。致虛勇而無謀,委己以聽宗印。宗印徒大言,實未嘗知兵。至是,宗印舟師至三門津,致虛使整兵出潼關。金守臣高世由謂其帥粘罕曰:「致虛儒者,不知兵,遣斥候三千,自足殺之。」致虛軍出武關,至鄧州千秋鎮,金將婁宿以精騎沖之,不戰而潰,死者過半。杜常、夏俶先遁,致虛斬之。孫昭遠、王似、王倚等留陝府,致虛收餘兵入潼關。方致虛之鼓行出關也,裨將李彥仙曰:「行者利速,多為支軍,則舍不至淹,敗不至覆。若眾群聚而出殽、澠,一蹴於險,則皆潰矣。」致虛不聽,遂底於敗。
高宗即位,言者論其逗撓不進,徙知鄧州。尋加觀文殿學士,複知京兆府;致虛力辭,而薦席益、李彌大、唐重自代。詔以重守京兆,致虛複知鄧州。次年,宗印領兵出武關,與致虛合。會金將銀朱兵壓境,致虛遁,宗印兵不戰走,轉運使劉汲力戰死焉。致虛坐落職,責授安遠軍節度副使,英州安置。高宗幸建康,召複資政殿學士、知鼎州。行至巴陵卒,贈銀青光祿大夫。
呂好問,字舜徒,侍講希哲子也。以蔭補官。崇甯初,治黨事,好問以元祐子弟坐廢。兩監東嶽廟,司揚州儀曹。時蔡卞為帥,欲扳附善類,待好問特異。好問以禮自持,卞不得親。及卞得政,當時據屬拔擢略盡,獨好問留滯,卞諷之曰:「子少親我,即階顯列矣。」好問笑不答。
靖康元年,以薦召為左司諫、諫議大夫,擢禦史中丞。欽宗諭之曰:「卿元祐子孫,朕特用卿,令天下知朕意所向。」先是,徽宗將內禪,詔解黨禁,除新法,盡複祖宗之故。而蔡京党戚根據中外,害其事,莫肯行。好問言:「時之利害,政之闕失,太上皇丿旨備矣。雖使直言之士抗疏論列,無以過此,願一一施行之而已。」又言:「陛下宵衣旰食,有求治之意;發號施令,有求治之言。逮今半載,治效逾邈,良田左右前後,不能推廣德意,而陛下過於容養。臣恐淳厚之德,變為頹靡,且今不盡革京、貫等所為,太平無由可致。」欽宗鄉納。好問疏蔡京過惡,乞役海外,黜朋附之尤者以厲其餘。又建白削王安石王爵,正神宗配饗,褒表江公望,張庭堅、任伯雨、龔等,除青苗之令,湔元符上書獲譴者,章前後疏十上。每奏對,帝雖當食,輒使畢其說。
時金人既退,大臣不復顧慮,武備益弛。好問言:「金人得志,益輕中國,秋冬必傾國複來,禦敵之備,當速講求。今邊事經畫旬月,不見施設,臣僚奏請皆不行下,此臣所深懼也。」及邊警急,大臣不知所出,遣使講解。金人佯許而攻略自如,諸將以和議故,皆閉壁不出。好問言:「彼名和而實攻,朝廷不謀進兵遣將,何也?請亟集滄、滑、邢、相之戍,以遏奔沖,而列勤王之師於畿邑,以衛京城。」疏上不省。
金人陷真定,攻中山,上下震駭,廷臣狐疑相顧,猶以和議為辭。好問率臺屬劾大臣畏懦誤國,出好問知袁州。欽宗憫其忠,下遷吏部侍郎。既而金人薄都城,欽宗思好問言,進兵部尚書。都城失守,召好問入禁中,軍民數萬斧左掖門求見天子,好問從帝禦樓諭遣之。衛士長蔣宣帥其徒數百,欲邀乘輿犯圍而出,左右奔竄,獨好問與孫傅、梅執禮侍,宣抗聲曰:「國事至此,皆宰相信任奸臣,不用直言所致。」傅呵之。宣以語侵傅,好問曉之曰:「若屬忘家族,欲冒重圍衛上以出,誠忠義。然乘輿將駕,必甲乘無闕而後動,詎可輕邪?」宣詘服曰:「尚書真知軍情。」麾其徒退。
帝再幸金營,好問實從,帝既留,遣好問還,尉拊都城。已而金人立張邦昌,以好問為事務官。邦昌入居都省,好問曰:「相公真欲立邪,抑姑塞敵意而徐為之圖爾?」邦昌曰:「是何言也?」好問曰:「相公知中國人情所向乎?特畏女真兵威耳。女真既去,能保如今日乎?大元帥在外,元祐皇太后在內,此殆天意,盍亟還政,可轉禍為福。且省中非人臣所處,宜寓直殿廬,毋令衛士俠陛。敵所遺袍帶,非戎人在旁,弛勿服。車駕未還,所下文書,不當稱聖旨。」以好問攝門下省。好問既系銜,仍行舊職。時邦昌雖不改元,而百司文移,必去年號,獨好問所行文書,稱「靖康二年」。吳幵、莫儔請邦昌見金使於紫宸、垂拱殿,好問曰:「宮省故吏驟見禦正衛,必將憤駭,變且不測,奈何?」邦昌矍然止。王時雍議肆赦,好問曰:「四壁之外,皆非我有,將誰赦?」乃先赦城中。
始,金人謀以五千騎取康王,好問聞,即遣人以書白王,言:「大王之兵,度能擊則邀擊之,不然,即宜遠避。」且言:「大王若不自立,恐有不當立而立者。」既,又語邦昌曰:「天命人心,皆歸大元帥,相公先遣人推戴,則功無在相公右者。若撫機不發,他人聲義致討,悔可追邪?」於是邦昌謀遣謝克家奉傳國寶往大元帥府,須金人退乃發。金將將還,議留兵以衛邦昌。好問曰:「南北異宜,恐北兵不習風土,必不相安。」金人曰:「留一勃堇統之可也。」好問曰:「勃堇貴人,有如觸發致疾,則負罪益深。」乃不復留兵。金人既行,好問趣遣使詣大元帥府勸進,請元祐太后垂簾,邦昌易服歸太宰位。太后自延福宮入聽政。
高宗即位,太后遣好問奉手書詣行在所,高宗勞之曰:「宗廟獲全,卿之力也。」除尚書右丞。丞相李綱以群臣在圍城中不能執節,欲悉按其罪。好問曰:「王業艱難,政宜含垢,繩以峻法,懼者眾矣。」侍御史王賓論好問嘗汙偽命,不可以立新朝。高宗曰:「邦昌僭號之初,好問募人齎白書,具道京師內外之事。金人甫退,又遣人勸進。考其心跡,非他人比。」好問自慚,力求去,且言:「邦昌僭號之時,臣若閉門潔身,實不為難。徒以世被國恩,所以受賢者之責,冒圍齎書于陛下。」疏入,除資政殿學士、知宣州、提舉洞霄宮,以恩封東萊郡侯。避地,卒于桂州。
子本中、揆中、弸中、用中、忱中。孫祖謙、祖儉。本中、祖謙、祖儉別有傳。
論曰:朱勝非、呂頤浩處苗、劉之變,或巽用其智,或震奮其威,其於復辟討賊之功,固有可言矣。然李綱、趙鼎當世之所謂賢者,而勝非、頤浩視之若冰炭然,其中之所存,果何如哉。范宗尹忍于汙張邦昌之偽命,而誣李綱以震主之威,何其繆於是非也。範致虛佞附權臣,大誼已失,其總勤王之師,輕而寡謀,以底於敗,宜哉。若呂好問處艱難之際,其跡與宗尹同,而屈己就事,以規興複,亦若勝非之處苗、劉,其心有足亮雲。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李光子孟傳許翰許景衡張愨張所陳禾蔣猷
李光,字泰發,越州上虞人。童稚不戲弄。父高稱曰:「吾兒雲間鶴,其興吾門乎!」親喪,哀毀如成人,有致賻者,悉辭之。及葬,禮皆中節。服除,遊太學,登崇甯五年進士第。調開化令,有政聲,召赴都堂審察,時宰不悅,處以監當,改秩,知平江府常熟縣。朱勔父沖倚勢暴橫,光械治其家僮。沖怒,風部使者移令吳江,光不為屈。改京東西學事司管勾文字。
劉安世居南京,光以師禮見之。安世告以所聞于溫公者曰:「學當自無妄中入。」光欣然領會。除太常博士,遷司封。首論士大夫諛佞成風,至妄引荀卿「有聽從,無諫諍」之說,以杜塞言路;又言怨嗟之氣,結為妖沴。王黼惡之,令部注桂州陽朔縣。安世聞光以論事貶,貽書偉之。李綱亦以論水災去國,居義興,伺光于水驛,自出呼曰:「非越州李司封船乎?」留數日,定交而別。除司勳員外郎,遷符寶郎。
郭藥師叛,光知徽宗有內禪意,因納符,謂知樞密院蔡攸曰:「公家所為,皆咈眾心。今日之事,非皇太子則國家俱危。」攸矍然,不敢為異。欽宗受禪,擢右司諫。上皇東幸,憸人間兩宮,光請集議奉迎典禮。又奏:「東南財用,盡于朱勔,西北財用,困于李彥,天下根本之財,竭于蔡京、王黼。名為應奉,實入私室,公家無半歲之儲,百姓無旬日之積。乞依舊制,三省、樞密院通知兵民財計,與戶部量一歲之出入,以制國用,選吏考核,使利源歸一。」
金人圍太原,援兵無功。光言:「三鎮之地,祖宗百戰得之,一旦舉以與敵,何以為國?望詔大臣別議攻守之策,仍間道遣使檄河東、北兩路,盡起強壯策應,首尾掩擊。」遷侍御史。
時言者猶主王安石之學,詔榜廟堂。光又言:「祖宗規摹宏遠,安石欲盡廢法度,則謂人主制法而不當制於法;欲盡逐元老,則謂人主當化俗而不當化於俗。蔡京兄弟祖述其說,五十年間,毒流四海。今又風示中外,鼓惑民聽,豈朝廷之福?」
蔡攸欲以扈衛上皇行宮因緣入都,光奏:「攸若果入,則百姓必致生變,萬一驚犯屬車之塵,臣坐不預言之罪。望早黜責。」時已葺擷景園為甯德宮,而太上皇後乃欲入居禁中。光奏:「禁中者,天子之宮。正使陛下欲便溫凊,奉迎入內,亦當躬稟上皇,下有司討論典禮。」乃下光章,使兩宮臣奏知,於是太上皇後居甯德宮。
金人逼京城,士大夫委職而去者五十二人,罪同罰異,士論紛然,光請付理寺公行之。太原圍急,奏:「乞就委折彥質盡起晉、絳、慈、隰、澤、潞、威勝、汾八州民兵及本路諸縣弓手,俾守令各自部轄。其土豪、士人願為首領者,假以初官、應副器甲,協力赴援。女真劫質親王,以三鎮為辭,勢必深入,請大修京城守禦之備,以伐敵人之謀。」
又言:「朱勔托應奉脅制州縣,田園第宅,富擬王室。乞擇清強官置司,追攝勔父子及奉承監司、守令,如胡直孺、盧宗原、陸寘、王促閔、趙霖、宋晦等,根勘驅磨,計資沒入,其強奪編戶產業者還之。」
李會、李擢複以諫官召。光奏:「蔡京複用,時會、擢迭為台官,禁不發一語;金人圍城,與白時中、李邦彥專主避敵割地之謀。時中、邦彥坐是落職,而會、擢反被召用,複預諫諍之列。乞寢成命。」不報。光丐外,亦不報。
彗出寅、艮間,耿南仲輩皆謂應在外夷,不足憂。光奏:「孔子作《春秋》,不書祥瑞者,蓋欲使人君恐懼修省,未聞以災異歸之外夷也。」疏奏,監汀州酒稅。
高宗即位,擢秘書少監,除知江州;未幾,擢侍御史,皆以道梗不赴。建炎三年,車駕自臨安移蹕建康,除知宣州。時範瓊將過軍,光先入視事,瓊至則開門延勞,留三日而去,無敢嘩者。光以宣密邇行都,乃繕城池,聚兵糧,籍六邑之民,保伍相比,謂之義社。擇其健武者,統以土豪,得保甲萬餘,號「精揀軍」。又柵險要二十三所謹戍之,厘城止為十地分,分巡內外,晝則自便,夜則守城,有警則戰。苗租歲輸邑者,悉命輸郡。初歡言不便,及守城之日,贍軍養民,迄賴以濟。事聞,授管內安撫,許便宜從事,進直龍圖閣。
杜充以建康降,金人奪馬家渡。禦營統制王燮、王民素不相能,至是,擁潰兵砦城外索鬥。光親至營,諭以先國家後私讎之義,皆感悟解去。時奔將、散卒至者,光悉厚貲給遺。有水軍叛於繁昌,逼宣境,即遣兵援擊,出賊不意,遂宵遁。進右文殿修撰。光奏:「金人雖深入江、浙,然違天時地利,臣已移文劉光世領大兵赴州,並力攻討。乞速委宣撫使周望,約日水陸並進。」
潰將邵青自真州擁舟數百艘,剽當塗、蕪湖兩邑間,光招諭之,遺米二千斛。青喜,謂使者曰:「我官軍也,所過皆以盜賊見遇,獨李公不疑我。」於是秋毫無犯。他日,舟過繁昌,或紿之曰:「宣境也。」乃掠北岸而去。
劇盜戚方破甯國縣,抵城下,分兵四擊。光募勇敢劫之,賊驚擾,自相屠蹂。朝廷遣統制官巨師古、劉晏兼程來援。賊急攻朝京門,纜竹木為浮梁以濟。須臾,軍傅城,列炮具,立石對樓。光命編竹若簾揭之,炮至即反墜,不能傷。取桱木為撞竿,倚女牆以禦對樓,賊引卻。劉晏率赤心隊直搗其砦,賊陽退,晏追之,伏發遇害。師古以中軍大破賊,賊遁去。初,戚方圍宣,與其副並馬巡城,指畫攻具。光以書傅矢射其副馬前,言:「戚方窮寇,天誅必加,汝為將家子,何至附賊。」二人相疑,攻稍緩,始得為備,而援師至矣。嘗置匕首枕匣中,與家人約曰:「城不可必保,若使人取匕首,我必死。汝輩宜自殺,無落賊手。」除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
紹興元年正月,除知洪州,固辭,提舉臨安府洞霄宮。除知婺州,甫至郡,擢吏部侍郎。光奏疏極論朋黨之害:「議論之臣,各懷顧避,莫肯以持危扶顛為己任。駐蹕會稽,首尾三載。自去秋迄今,敵人無複南渡之意,淮甸咫尺,了不經營,長江千里,不為限制,惴惴焉日為乘桴浮海之計。晉元帝區區草創,猶能立宗社,修宮闕,保江、浙。劉琨、祖逖與逆胡拒戰于並、冀、兗、豫、司、雍諸州,未嘗陷沒也。石季龍重兵已至曆陽,命王導都督中外諸軍以禦之,未聞專主避狄如今日也。陛下駐蹕會稽,江、浙為根本之地,使進足以戰、退足以守者,莫如建康。建康至姑熟一百八十裏,其隘可守者有六:曰江寧鎮,曰岡砂夾,曰採石,曰大信,其上則有蕪湖、繁昌,皆與淮南對境。其餘皆蘆之場,或奇岸水勢湍悍,難施舟楫。莫若預于諸隘屯兵積粟,命將士各管地分,調發旁近鄉兵,協力守禦。乞明詔大臣,參酌施行。」
時有詔,金人深入,諸郡守臣相度,或守或避,令得自便。光言:「守臣任人民、社稷之重,固當存亡以之。若預開遷避之門,是誘之遁也,願追寢前詔。」上欲移蹕臨安,被旨節制臨安府見屯諸軍,兼戶部侍郎、督營繕事。光經營撙節,不擾而辦。奏蠲減二浙積負及九邑科配,以示施德自近之意。戚方以管軍屬節制,甚懼,拜庭下。光握手起之,曰:「公昔為盜,某為守,分當相直;今俱為臣子,當共勉力忠義,勿以前事為疑。」方謝且泣。兼侍讀,因奏:「金人內寇,百姓失業為盜賊,本非獲已,尚可誠感。自李成北走,群盜離心,儻因斯時顯用一二酋豪,以風厲其黨,必更相效慕,以次就降。」擢吏部尚書。
大將韓世清本苗傅餘黨,久屯宣城,擅據倉庫,調發不行。光請先事除之,乃授光淮西招撫使。光假道至郡,世清入謁,縛送闕下伏誅。初,光於上前面稟成算,宰相以不預聞,怒之。未至,道除端明殿學士、江東安撫大使、知建康府、壽春滁濠廬和無為宣撫使。時太平州卒陸德囚守臣據城叛,光多設方略,盡擒其黨。
秦檜既罷,呂頤浩、朱勝非並相,光議論素與不合。言者指光為檜黨,落職奉祠。尋複寶文閣待制、知湖州,除顯謨閣直學士,移守平江,除禮部尚書。光言:「自古創業中興,必有所因而起。漢高因關中,光武因河內,駐蹕東南,兩浙非根本所因之地乎?自冬及春,雨雪不已,百姓失業,乞選台諫察實以聞。兼比歲福建、湖南盜作,範汝為、楊麼相挺而起,朝廷發大兵誅討,殺戮過當。今諸路旱荒,流丐滿路,盜賊出入。宜選良吏招懷撫納,責諸路監司按貪贓,恤流殍。」
議臣欲推行四川交子法于江、浙,光言:「有錢則交子可行。今已謂樁辦若干錢,行若干交子,此議者欲朝廷欺陛下,使陛下異時不免欺百姓也。若已樁辦見錢,則目今所行錢關子,已是通快,何至紛紛?其工部鑄到交子務銅印,臣未敢給降。」除端明殿學士,守台州,俄改溫州。
劉光世、張俊連以捷聞。光言:「觀金人佈置,必有主謀。今已據東南形勢,敵人萬里遠來,利於速戰,宜戒諸將持重以老之。不過數月,彼食盡,則勝算在我矣。」除江西安撫、知洪州兼制置大使,擢吏部尚書,逾月,除參知政事。
時秦檜初定和議,將揭榜,欲籍光名鎮壓。上意不欲用光,檜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議自息。」遂用之。同郡楊煒上光書,責以附時相取尊官,墮黠虜奸計,隳平時大節。光本意謂但可因和而為自治之計。既而檜議徹淮南守備,奪諸將兵權,光極言戎狄狼子野心,和不可恃,備不可徹。檜惡之。檜以親党鄭億年為資政殿學士,光于榻前面折之,又與檜語難上前,因曰:「觀檜之意,是欲壅蔽陛下耳目,盜弄國權,懷奸誤國,不可不察。」檜大怒,明日,光丐去。高宗曰:「卿昨面叱秦檜,舉措如古人。朕退而歎息,方寄卿以腹心,何乃引去?」光曰:「臣與宰相爭論,不可留。」章九上,乃除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改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十一年冬,中丞萬俟禼論光陰懷怨望,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越四年,移瓊州。居瓊州八年,仲子孟堅坐陸升之誣以私撰國史,獄成;呂願中又告光與胡銓詩賦倡和,譏訕朝政,移昌化軍。論文考史,怡然自適。年逾八十,筆力精健。又三年,始以郊恩,複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至江州而卒。孝宗即位,複資政殿學士,賜諡莊簡。
孟傳字文授,光幼子也。光南遷之日,才六歲。以光遺表恩,累官至太府丞。韓侂胄願見之,孟傳曰:「行年六十,去計已決,不敢聞也。」由是出知江州。以朝請大夫、直寶謨閣致仕。卒,年八十。有《磐溪詩》二十卷,《文稿》三十卷,《宏辭類稿》十卷,《左氏說》十卷,《讀史》十卷,《雜誌》十卷。博學多聞,持身甚嚴,時推能世其家。
許翰,字崧老,拱州襄邑人。中元祐三年進士第。宣和七年,召為給事中。為書抵時相,謂百姓困弊,起為盜賊,天下有危亡之憂。願罷雲中之師,修邊保境,與民休息。高麗入貢,調民開運河,民間騷然。中書舍人孫傅論高麗于國無功,不宜興大役,傅坐罷。翰謂傅不當黜,時相怒,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靖康初,複以給事中召。時金人攻京師甫退,翰造闕,即日賜對,除翰林學士,尋改禦史中丞。上疏言邊事,因陳決勝之策。陳邦昌為太宰,翰上疏力爭之。種師道罷為中太一宮使,翰言:「師道名將,沉毅有謀,山西士卒,人人信服,不可使解兵柄。」欽宗謂其老難用,翰曰:「秦始皇老王翦而用李信,兵辱于楚;漢宣帝老趙充國,而卒能成金城之功。自呂望以來,用老將收功者,難一二數。以古揆今,師道雖老,可用也。」且謂:「金人此行,存亡所系,令一大創,使失利去,則中原可保,四夷可服。不然,將來再舉,必有不救之憂。宜起師道邀擊之。」上不能用。擢中大夫、同知樞密院,論益不合,以病去,除延康殿學士、知亳州。坐言者落職,提舉南京鴻慶宮。
高宗即位,用李綱薦,召複延康殿學士。既至,拜尚書右丞兼權門下侍郎。時建炎大變之後,河北山東大盜李成、孔彥舟等,聚眾各數十萬,皆以勤王為名,願得張所為帥。所為禦史,嘗論黃潛善奸邪不可用,由此得罪。李綱為相,乃以所為河北等路招撫使,率成等眾渡河,號召諸路,為興複計。潛善力沮之。宗澤論車駕不宜南幸,宜還京師,且詆潛善等。潛善等請罷澤,翰極論以為不可。李綱罷,翰言:「綱忠義英發,舍之無以佐中興,今罷綱,臣留無益。」力求去,高宗未許。時潛善奏誅陳東,翰謂所親曰:「吾與東,皆爭李綱者。東戮東市,吾在廟堂可乎?」求去益力,章八上,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複以言者落職。
紹興元年,召複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辭不至。二月,複資政殿學士。三年五月,卒,贈光祿大夫。
翰通經術,正直不撓,曆事三朝,致位政府,徒以黼、攸、潛善輩薰蕕異味,橫遭口語,志卒不展。綱雖力引之,不旋踵去,翰亦斥逐而死。所著書有《論語解》、《春秋傳》。
許景衡,字少伊,溫州里安人。登元祐九年進士第。宣和六年,召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是時,王黼、蔡攸用事,景衡言:「尚書省比闕長官,而同知樞密院亦久闕。雖三公通治三省,然文昌政事之本,樞密總兵之地,各有攸屬,安可久虛其位?願博采公議,遴選忠賢,以補政府之闕。」遂大忤黼意。朝廷用童貫為河東、北宣撫使,將北伐,景衡論其貪繆不可用者數十事,不報。
睦寇平,江、浙郡縣殘毀,而茶鹽比較之法如故。景衡奏:「茶鹽之法,當以食之眾寡為歲額之高下。今收復之後,戶版半耗,民力蕭然,而茶鹽比較不減於昔。民欲無困得乎?」奏上,詔兩浙、江東路權免茶鹽比較,賊平日仍舊。
朝廷既興燕雲之師,調度不繼,誅求益急。景衡奏:「財力匱乏在節用,民力困弊在恤民。今不急之務。若營繕諸役,花石綱運,其名不一。吏員猥多,軍額冗濫。又無名功賞,非常賜予,皆夤緣僥倖,幹請無厭,宜節以祖宗之制而省去之。」且極論和買、和糴、鹽法之害,不報。會知洋州吳岩夫以私書抵執政子,道景衡之賢。因從子婿符寶郎周離亨以達,離亨繆以其書誤致王黼,黼用是中景衡,逐之。
欽宗即位,以左正言召,旋改太常少卿兼太子諭德,遷中書舍人。侍御史李光、正言程瑀以鯁亮忤執政斥,景衡為辨白,坐落職予祠。
高宗即位,以給事中召,既至,除禦史中丞。宗澤為東京留守,言者附黃潛善等,多攻其短,欲逐去之。景衡奏曰:「臣自浙渡淮,以至行在。聞澤之為尹,威名政事,卓然過人,雖不識其人,竊用歎慕。臣以為去冬京城內,有赤心為國如澤等數輩,其禍變未至如是之酷。今若較其小短,不顧盡忠徇國之節,則不恕已甚。且開封宗廟社稷所在,苟欲罷澤,別遣留守,不識搢紳中威名政事有加於澤者乎?」疏入,上大悟,封以示澤,澤乃安。
杭州叛卒陳通作亂,權浙西提刑趙叔近招降之,請授以官。景衡曰:「官吏無罪而受誅。叛卒有罪而蒙賞,賞罰倒置,莫此為甚。」卒奏罷之。除尚書右丞。有大政事,必請間極論。潛善、伯彥以景衡異己,共排沮之。或言正、二月之交,乃太一正遷之日,宜於禁中設壇望拜。高宗以問景衡,曰:「修德愛民,天自降福,何迎拜太一之有?」
初,李綱議建都,以關中為上,南陽次之,建康為下。綱既相,遂主南陽之議。景衡為中丞,奏:「南陽無險阻,且密邇盜賊,漕運不繼,不若建康天險可據,請定計巡幸。」潛善等傾綱使去,南陽之議遂格。至是,諜報金人攻河陽、汜水,景衡又奏請南幸建康。已而有詔還京,罷景衡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至瓜洲,得暍疾,及京口卒,年五十七,諡忠簡。
景衡得程頤之學,志慮忠純,議論不與時俯仰。建炎初,李綱議幸南陽,宗澤請還京,景衡乃請幸建康。黃潛善等素惡其異己,暨車駕駐揚州,怵于傳聞,不得已下還京之詔,遂借渡江之議罪之,斥逐而死。既沒,高宗思之曰:「朕自即位以來,執政忠直,遇事敢言,惟許景衡。」詔賜景衡家溫州官舍一區。
張愨,字誠伯,河間樂壽人。登元祐六年進士第。累遷龍圖閣學士、計度都轉運使。高宗為兵馬大元帥,募諸道兵勤王,愨飛輓踵道,建議即元帥府印給鹽鈔,以便商旅。不閱旬,得緡錢五十萬以佐軍。高宗器重之,命以便宜權大名尹兼北京留守、馬步軍都總管。愨初聞二帝北行,率副總管顏岐等三上箋勸進。最後,愨上書,極論中原不可一日無君,高宗為之感悟。
建炎改元,為戶部尚書,除同知樞密院事、措置戶部財用兼禦營副使。建言:「三河之民。怨敵深入骨髓,恨不殲殄其類,以報國家之仇。請依唐人澤潞步兵、雄邊子弟遺意,募民聯以什伍,而寓兵于農,使合力抗敵,謂之巡社。」為法精詳,前此論民兵者莫及也。詔集為書行之。遷尚書左丞,官至中書侍郎。
愨善理財,論錢谷利害,猶指諸掌。在朝諤諤有大臣節,然論議可否,不形辭色,未嘗失同列之歡。卒,諡忠穆。上每念之,謂愨謀國盡忠,遇事敢諫,古之遺直也。
張所,青州人。登進士第,曆官為監察禦史。高宗即位,遣所按視陵寢,還,上疏言:「河東、河北,天下之根本。昨者誤用奸臣之謀,始割三鎮,繼割兩河,其民怨入骨髓,至今無不扼腕。若因而用之,則可藉以守;不則兩河兵民,無所系望,陛下之事去矣。」且論還京師有五利,謂國之安危,在乎兵之強弱、將相之賢不肖,不在乎都之遷不遷。又條上兩河利害。上欲以其事付所,會所言黃潛善奸邪不可用,恐害新政。乃罷所禦史,改兵部郎中。尋責所鳳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後李綱入相,欲薦所經略兩河,以其嘗言潛善故,難之。一日,與潛善從容言曰:「今河北未有人,獨一張所可用,又以狂言抵罪。不得已抆拭用之,使為招撫,冒死立功以贖過,不亦善乎?」潛善許諾,乃借所直龍圖閣,充河北招撫使。賜內府錢百萬緡,給空名告千餘道;以京西卒三千為衛,將佐官屬,許自辟置,一切以便宜從事。所入見,條上利害。上賜五品服遣行,命直秘閣王圭為宣撫司參謀官佐之。
河北轉運副使張益謙附黃潛善意,奏所置司北京非是;且言自置招撫,河北盜賊愈熾,不若罷之,專以其事付帥司。李綱言:「張所今留京師,招集將佐,尚未及行,益謙何以知其擾?朝廷以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故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乎?今京東、西群盜公行,攻掠郡縣,亦豈招撫司過耶?時方艱危,朝廷欲有所經理,益謙小臣,乃以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上乃命益謙分析,命下樞密院,汪伯彥猶用其奏詰責招撫司。李綱與伯彥爭于上前,伯彥語塞。
所方招來豪傑,以王彥為都統制,嶽飛為準備將,而李綱已罷相。朝廷以王圭代之,所落直龍圖閣,嶺南安置。卒於貶所。子宗本,以嶽飛奏補官。
陳禾,字秀實,明州鄞縣人。舉元符三年進士。累遷辟雍博士。時方以傳注記問為學,禾始崇尚義理,黜抑浮華。入對契旨,擢監察禦史、殿中侍御史。
蔡京遣酷使李孝壽窮治章綖鑄錢獄,連及士大夫甚眾,禾奏免孝壽。京子壝為太常少卿,何執中婿蔡芝為將作監,皆疏其罪,罷之。天下久平,武備寬弛,東南尤甚。禾請增戍、繕城壁,以戒不虞。或指為生事,格不下。其後盜起,人服其先見。遷左正言,俄除給事中。
時童貫權益張,與黃經臣胥用事,禦史中丞盧航表裏為奸,搢紳側目。禾曰:「此國家安危之本也。吾位言責,此而不言,一遷給舍,則非其職矣。」未拜命,首抗疏劾貫。複劾經臣:「怙寵弄權,誇炫朝列。每雲詔令皆出其手,言上將用某人,舉某事,已而詔下,悉如其言。夫發號施令,國之重事,黜幽陟明,天子大權,奈何使宦寺得與?臣之所憂,不獨經臣,此塗一開,類進者眾,國家之禍,有不可遏,願亟竄之遠方。」
論奏未終,上拂衣起。禾引上衣,請畢其說。衣裾落,上曰:「正言碎朕衣矣。」禾言:「陛下不惜碎衣,臣豈惜碎首以報陛下?此曹今日受富貴之利,陛下他日受危亡之禍。」言愈切,上變色曰:「卿能如此,朕複何憂?」內侍請上易衣,上卻之曰:「留以旌直臣。」翌日,貫等相率前訴,謂國家極治,安得此不詳語。盧航奏禾狂妄,謫監信州酒。遇赦,得自便還裏。
初,陳瓘歸自嶺外,居於鄞,與禾相好,遣其子正匯從學。後正匯告京罪,執詣闕,瓘亦就逮。經臣蒞其獄,檄禾取證,禾答以事有之,罪不敢逃。或謂其失對,禾曰:「禍福死生,命也,豈可以死易不義耶?願得分賢者罪。」遂坐瓘黨停官。
遇赦,複起知廣德軍,移知和州。尋遭內艱,服除,知秀州。王黼新得政,禾曰:「安能出黼門下?」力辭,改汝州。辭益堅,曰:「寧餓死。」黼聞而銜之。禾兄秉時為壽春府教授,禾侍兄官居。適童貫領兵道府下,謁不得入,饋之不受。貫怒,歸而譖之,上曰:「此人素如此,汝不能容邪?」久之,知舒州,命下而卒,贈中大夫,諡文介。
禾性不苟合,立朝挺挺有風操。有《易傳》九卷,《春秋傳》十二卷,《論語》、《孟子解》各十卷。
蔣猷,字仲遠,潤州金壇縣人。舉進士。政和四年,拜禦史中丞兼侍讀,有直聲。嘗論士風浮薄,廷臣伺人主意,承宰執風旨向背,以特立不回者為愚,共嗤笑之,此風不可長;輔臣奏事殿上,雷同唱和,略無所可否,非論道獻替之禮;內侍省不隸台察,紊元豐官制;楊戩不當除節度使;趙良嗣不宜出入禁中。上皆嘉納,至揭其章內侍省,且詔自今無得規圖節鉞。又疏孟昌齡、徐鑄等奸狀。遷兵部尚書兼禮制局詳議官。七年,知貢舉,改工部、吏部尚書。
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婺州。明年,請祠歸。宣和末,召為刑部尚書兼資善堂翊善。靖康初,奉上表起居太上皇帝于淮陰,且特詔貶童貫。猷奏貫得罪天下,願黜遠之。太上以為然,亟令宣詔,趣貫赴貶所。遂奉太上還京,移兵部尚書,累官正議大夫。引疾,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卒。贈特進。
論曰:夫拯溺救焚之際,必以任人為急。靖康、建炎之禍變,亦甚於焚溺矣。當時非乏人才也,然而國恥卒不能雪者,豈非任之之道有所未至歟?夫以李光之才識高明,所至有聲;許翰、許景衡之論議剴切;張愨之善理財;張所之習知河北利害:皆一時之雋也。是數臣者,使其言聽計從,不為讒邪所抑,得以直行其志,其效宜可待也。然或斥遠以死,或用之不竟其才,世之治亂安危,雖非人力所為,君子于此,則不能無咎于時君之失政焉。蔣猷曆仕五朝,當建炎初,避地而終,則無足稱也。陳禾引裾盡言,有古諫臣之風,其行事在宣和之前,孝宗以後乃加褒諡雲。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韓世忠子彥直
韓世忠,字良臣,延安人。風骨偉岸,目瞬如電。早年鷙勇絕人,能騎生馬駒。家貧無產業,嗜酒尚氣,不可繩檢。日者言當作三公,世忠怒其侮己,毆之。年十八,以敢勇應募鄉州,隸赤籍,挽強馳射,勇冠三軍。
崇寧四年,西夏騷動,郡調兵捍禦,世忠在遣中。至銀州,夏人嬰城自固,世忠斬關殺敵將,擲首陴外,諸軍乘之,夏人大敗。既而以重兵次蒿平嶺,世忠率精銳鏖戰,解去。俄複出間道,世忠獨部敢死士珠死鬥,敵少卻,顧一騎士銳甚,問俘者,曰:「監軍駙馬兀移也。」躍馬斬之,敵眾大潰。經略司上其功,童貫董邊事,疑有所增飾,止補一資,眾弗平。從劉延慶築天降山砦,為敵所據,世忠夜登城斬二級,割護城氈以獻。繼遇敵佛口砦,又斬數級,始補進義副尉。至藏底河,斬三級,轉進勇副尉。
宣和二年,方臘反、江、浙震動,調兵四方,世忠以偏將從王淵討之。次杭州,賊奄至,勢張甚,大將惶怖無策。世忠以兵二千伏北關堰,賊過,伏發,眾蹂亂,世忠追擊,賊敗而遁。淵歎曰:「真萬人敵也。」盡以所隨白金器賞之,且與定交。時有詔能得臘首者,授兩鎮節鉞。世忠窮追至睦州清溪峒,賊深據岩屋為三窟,諸將繼至,莫知所入。世忠潛行溪穀,問野婦得徑,即挺身仗戈直前,渡險數裏,搗其穴,格殺數十人,禽臘以出。辛興宗領兵截峒口,掠其俘為己功,故賞不及世忠。別帥楊惟忠還闕,直其事,轉承節郎。
三年,議複燕山,調諸軍,至則皆潰。世忠往見劉延慶,與蘇格等五十騎俱抵滹沱河。逢金兵二千餘騎,格失措,世忠從容令格等列高岡,戒勿動。屬燕山潰卒舟集,即命艤河岸,約鼓噪助聲勢。世忠躍馬薄敵,迴旋如飛。敵分二隊據高阜,世忠出其不意,突二執旗者,因奮擊,格等夾攻之,舟卒鼓噪,敵大亂,追斬甚眾。時山東、河北盜賊蜂起,世忠從王淵、梁方平討捕,禽戮殆盡,積功轉武節郎。
欽宗即位,從梁方平屯浚州。金人壓境,方平備不嚴,金人迫而遁,王師數萬皆潰。世忠陷重圍中,揮戈力戰,突圍出,焚橋而還。欽宗聞,召對便殿,詢方平失律狀,條奏甚悉。轉武節大夫。詔諸路勤王兵領所部入衛,會金人退,河北總管司辟選鋒軍統制。
時勝捷軍張師正敗,宣撫副使李彌大斬之,大校李複鼓眾以亂,淄、青之附者合數萬人,山東複擾。彌大檄世忠將所部追擊,至臨淄河,兵不滿千,分為四隊,布鐵蒺藜自塞歸路,令曰:「進則勝,退則死,走者命後隊剿殺。」於是莫敢返顧,皆死戰,大破之,斬複,餘黨奔潰。乘勝逐北,追至宿遷,賊尚萬人,方擁子女椎牛縱酒。世忠單騎夜造其營,呼曰:「大軍至矣,亟束戈卷甲,吾能保全汝,共功名。」賊駭粟請命,因跪進牛酒。世忠下馬解鞍,飲啖之盡,於是眾悉就降。黎明,見世忠軍未至,始大悔失色。以功遷左武大夫、果州團練使。
詔入朝,授正任單州團練使,屯滹沱河。時真定失守,世忠知王淵守趙,遂亟往。金人至,聞世忠在,攻益急,糧盡援絕。人多勉其潰圍去,弗聽。會大雪,夜半,以死士三百搗敵營。敵驚亂,自相擊刺,及旦盡遁。後有自金國來者,始知大酋是日被創死,故眾不能支。遷嘉州防禦使。
還大名,趙野辟為前軍統制。時康王如濟州,世忠領所部勸進。金人縱兵逼城,人心忷懼,世忠據西王台力戰,金人少卻。翌日,酋帥率眾數萬至,時世忠戲下僅千人,單騎突入,斬其酋長,遂大潰。康王即皇帝位,授光州觀察使、帶禦器械。世忠請移都長安,下兵收兩河,時論不從。初建禦營,為左軍統制。是歲,命王淵、張俊討陳州叛兵,劉光世討黎驛叛兵,喬仲福討京東賊李昱,世忠討單州賊魚台。世忠已破魚台,又擊黎驛叛兵,敗之,皆斬以獻。於是群盜悉平,入備宿衛。而河北賊丁順、楊進等皆赴招撫司,宗澤收而用之。
建炎二年,升定國軍承宣使。帝如揚州,世忠以所部從。時張遇自金山來降,抵城下,不解甲,人心危懼,世忠獨入其壘,曉以逆順,眾悉聽命。李民眾十萬亦降,比至,有反覆狀。王淵遣世忠諭旨,世忠知其党劉彥異議,即先斬彥,驅李民出,縛小校二十九人,送淵斬之。事定,授京西等路捉殺內外盜賊。
金人再攻河南,翟進合世忠兵夜襲悟室營,不克,反為所敗。會丁進失期,陳思恭先遁,世忠被矢如棘,力戰得免。還汴,詰一軍之先退者皆斬,左右懼。進由是與世忠有隙,尋以叛誅。召世忠還,授鄜延路副總管,加平寇左將軍,屯淮陽,會山東兵拒敵。粘罕聞世忠扼淮陽,乃分兵萬人趨揚州,自以大軍迎世忠戰。世忠不敵,夜引歸,敵躡之,軍潰于沐陽,閤門宣贊舍人張遇死之。
三年,帝召諸將議移蹕,張俊、辛企宗請往湖南,世忠曰:「淮、浙富饒,今根本地,詎可舍而之他?人心懷疑,一有退避,則不逞者思亂,重湖、閩嶺之遙,安保道路無變乎?淮、江當留兵為守,車駕當分兵為衛,約十萬人,分半扈江、淮上下,止余五萬,可保防守無患乎?」在陽城收合散亡,得數千人,聞帝如錢塘,即繇海道赴行在。
苗傅、劉正彥反,張浚等在平江議討亂,知世忠至,更相慶慰,張俊喜躍不自持。世忠得俊書,大慟,舉酒酹神曰:「誓不與此賊共戴天!」士卒皆奮。見浚曰:「今日大事,世忠願與張俊身任之,公無憂。」欲即進兵。浚曰:「投鼠忌器,事不可急,急則恐有不測,已遣馮轓甘言誘賊矣。」
三月戊戌,以所部發平江。張俊慮世忠兵少,以劉寶兵二千借之。舟行載甲士,綿互三十裏。至秀州,稱病不行,造雲梯,治器械,傅等始懼。初,傅、正彥聞世忠來,檄以其兵屯江陰。世忠以好語報之,且言所部殘零,欲赴行在。傅等大喜,許之,至矯制除世忠及張俊為節度使,皆不受。時世忠妻梁氏及子亮為傅所質,防守嚴密。朱勝非紿傅曰:「今白太后,遣二人慰撫世忠,則平江諸人益安矣。」於是召梁氏入,封安國夫人,俾迓世忠,速其勤王。梁氏疾驅出城,一日夜會世忠於秀州。未幾,明受詔至,世忠曰:「吾知有建炎,不知有明受。」斬其使,取詔焚之,進兵益急。傅等大懼。次臨平,賊將苗翊、馬柔吉負山阻河為陣,中流植鹿角,梗行舟。世忠舍舟力戰,張俊繼之,劉光世又繼之。軍少卻,世忠複舍馬操戈而前,令將士曰:「今日當以死報國,面不被數矢者皆斬。」於是士皆用命。賊列神臂弩持滿以待,世忠瞋目大呼,挺刃突前,賊辟易,矢不及發,遂敗。傅、正彥擁精兵二千,開湧金門以遁。世忠馳入,帝步至宮門,握世忠手慟哭曰:「中軍吳湛佐逆為最,尚留朕肘腋,能先誅乎?」世忠即謁湛,握手與語,折其中指,戮於市,又執賊謀主王世修以屬吏。詔授武勝軍節度使禦營左軍都統制。請於帝曰:「賊擁精兵,距甌、閩甚邇,儻成巢窟,卒未可滅,臣請討之。」於是以為江、浙制置使,自衢、信追擊,至漁梁驛,與賊遇。世忠步走挺戈而前,賊望見,咋曰:「此韓將軍也!」皆驚潰。擒正彥及傅弟翊送行在,傅亡建陽,追禽之,皆伏誅。世忠初陛辭,奏曰:「臣誓生獲賊,為社稷刷恥,乞殿前二虎賁護俘來獻。」至是,卒如其言。帝手書「忠勇」二字,揭旗以賜。授檢校少保、武勝昭慶軍節度使。
兀術將入侵,帝召諸將問移蹕之地,張俊、辛企宗勸自鄂、岳幸長沙,世忠曰:「國家已失河北,山東,若又棄江、淮,更有何地?」於是以世忠為浙西制置使,守鎮江。既而兀術分道渡江,諸屯皆敗,世忠亦自鎮江退保江陰。杜充以建康降敵,兀術自廣德破臨安,帝如浙東。世忠以前軍駐青龍鎮,中軍駐江灣,後軍駐海口,俟敵歸邀擊之。帝召至行在,奏:「方留江上截金人歸師,盡死一戰。」帝謂輔臣曰:「此呂頤浩在會稽,嘗建此策,世忠不謀而同。」賜親劄,聽其留。會上元節,就秀州張燈高會,忽引兵趨鎮江。及金兵至,則世忠軍已先屯焦山寺。金將李選降,受之。兀術遣使通問,約日大戰,許之。戰將十合,梁夫人親執桴鼓,金兵終不得渡。盡歸所掠假道,不聽;請以名馬獻,又不聽。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趨淮東以援兀術,世忠與二酋相持黃天蕩者四十八日。太一孛堇軍江北,兀術軍江南,世忠以海艦進泊金山下,預以鐵綆貫大鉤授驍健者。明旦,敵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為兩道出其背,每縋一綆,則曳一舟沉之。兀術窮蹙,求會語,祈請甚哀。世忠曰:「還我兩宮,複我疆土,則可以相全。」兀術語塞。又數日求再會,言不遜,世忠引弓欲射之,亟弛去,謂諸將曰:「南軍使船欲如使馬,奈何?」募人獻破海舟策。閩人王某者,教其舟中載土,平版鋪之,穴船版以棹槳,風息則出江,有風則勿出。海舟無風,不可動也。又有獻謀者曰:「鑿大渠接江口,則在世忠上流。」兀術一夕潛鑿渠三十裏,且用方士計,刑白馬,剔婦人心,自割其額祭天。次日風止,我軍帆弱不能運,金人以小舟縱火,矢下如雨。孫世詢、嚴允皆戰死,敵得絕江遁去。世忠收餘軍還鎮江。初,世忠謂敵至必登金山廟,觀我虛實。乃遣兵百人伏廟中,百人伏岸滸,約聞鼓聲,岸兵先入,廟兵合擊之。金人果五騎闖入,廟兵喜,先鼓而出,僅得二人。逸其三,中有絳袍玉帶、既墜而複馳者,詰之,乃兀術也。是役也,兀術兵號十萬,世忠僅八千餘人。帝凡六賜劄,褒獎甚寵。拜檢校少保、武成感德軍節度使,神武左軍都統制。
建安範汝為反,辛企宗等討捕未克,賊勢愈熾。以世忠為福建、江西、荊湖宣撫副使,世忠曰:「建居閩嶺上流,賊沿流而下,七郡皆血肉矣。」亟領步卒三萬,水陸並進。次劍潭,賊焚橋,世忠策馬先渡,師遂濟。賊盡塞要路拒王師,世忠命諸軍偃旗僕鼓,徑抵鳳凰山,頫瞰城邑,設雲梯火樓,連日夜並攻,賊震怖叵測。五日城破,汝為竄身自焚,斬其弟岳、吉以徇,禽其謀主謝向、施逵及裨將陸必強等五百餘人。世忠初欲盡誅建民,李綱自福州馳見世忠曰:「建民多無辜。」世忠令軍士馳城上毋下,聽民自相別,農給牛穀,商賈馳征禁,脅從者汰遣,獨取附賊者誅之。民感更生,家為立祠。捷聞,帝曰:「雖古名將何以加。」賜黃金器皿。
世忠因奏江西、湖南寇賊尚多,乞乘勝討平。廣西賊曹成擁餘眾在郴、邵。世忠既平閩寇,旋師永嘉,若將就休息者。忽由處、信徑至豫章,連營江濱數十裏,群賊不虞其至,大驚。世忠遣人招之,成以其眾降,得戰士八萬,遣詣行在。遂移師長沙。時劉忠有眾數萬,據白麵山,營柵相望。世忠始至,欲急擊,宣撫使孟庾不可,世忠曰:「兵家利害,策之審矣,非參政所知,請期半月效捷。」遂與賊對壘,弈棋張飲,堅壁不動,眾莫測。一夕,與蘇格聯騎穿賊營,候者呵問,世忠先得賊軍號,隨聲應之,周覽以出,喜曰:「此天錫也。」夜伏精兵二千於白麵山,與諸將拔營而進,賊兵方迎戰,所遣兵已馳入中軍,奪望樓,植旗蓋,傳呼如雷,賊回顧驚潰,麾將士夾擊,大破之,斬忠首,湖南遂平。授太尉,賜帶、笏,仍敕樞密以功頒示內外諸將。師還建康,置背嵬軍,皆勇鷙絕倫者。九月,為江南東、西路宣撫使,置司建康。
三年三月,進開府儀同三司,充淮南東、西路宣撫使,置司泗州。時聞李橫進師討偽齊,議遣大將,以世忠忠勇,故遣之。仍賜廣馬七綱,甲千副,銀二萬兩,帛二萬匹;又出錢百萬緡,米二十八萬斛,為半歲之用。命戶部侍郎姚舜明詣泗州,總領錢糧;倉部郎官孫逸如平江府、常秀饒州,督發軍食。李橫兵敗還鎮,世忠不果渡淮。
四年,以建康、鎮江、淮東宣撫使駐鎮江。是歲,金人與劉豫合兵,分道入侵。帝手劄命世忠飭守備,圖進取,辭旨懇切。世忠受詔,感泣曰:「主憂如此,臣子何以生為!」遂自鎮江濟師,俾統制解元守高郵,候金步卒;親提騎兵駐大儀,當敵騎,伐木為柵,自斷歸路。會遣魏良臣使金,世忠撤炊爨,紿良臣有詔移屯守江,良臣疾馳去。世忠度良臣已出境,即上馬令軍中曰:「眡吾鞭所向。」於是引軍次大儀,勒五陣,設伏二十餘所,約聞鼓即起擊。良臣至金軍中,金人問王師動息,具以所見對。聶兒孛堇聞世忠退,喜甚,引兵至江口,距大儀五裏;別將撻孛也擁鐵騎過五陣東。世忠傳小麾鳴鼓,伏兵四起,旗色與金人旗雜出,金軍亂,我軍迭進。背嵬軍各持長斧,上揕人胸,下斫馬足。敵被甲陷泥淖,世忠麾勁騎四面蹂躪,人馬俱斃,遂擒撻孛也等二百餘人。所遣董旼亦擊金人於天長縣之鵶口,擒女真四十餘人。解元至高郵,遇敵,設水軍夾河陣,日合戰十三,相拒未決。世忠遣成閔將騎士往援,複大戰,俘生女真及千戶等。世忠複親追至淮,金人驚潰,相蹈藉,溺死甚眾。捷聞,群臣入賀,帝曰:「世忠忠勇,朕知其必能成功。」沈與求曰:「自建炎以來,將士未嘗與金人迎敵一戰,今世忠連捷以挫其鋒,厥功不細。」帝曰:「第憂賞之。」於是部將董旼、陳桷、解元、呼延通等皆峻擢有差。論者以此舉為中興武功第一。
時撻辣屯泗州,兀術屯竹塾鎮,為世忠所扼,以書幣約戰,世忠許之,且使兩伶人以橘、茗報聘。會雨雪,金饋道不通,野無所掠,殺馬而食,蕃漢軍皆怨。兀術夜引軍還,劉麟、劉猊棄輜重遁。
五年,進少保。六年,授武甯安化軍節度使、京東淮東路宣撫處置使,置司楚州。世忠披草萊,立軍府,與士同力役。夫人梁親織薄為屋。將士有怯戰者,世忠遺以巾幗,設樂大宴,俾婦人妝以恥之,故人人奮厲。撫集流散,通商惠工,山陽遂為重鎮。劉豫兵數入寇,輒為世忠所敗。
時張浚以右相視師,命世忠自承、楚圖淮陽。劉豫方聚兵淮陽,世忠即引軍渡淮,旁符離而北,至其城下。為賊所圍,奮戈一躍,潰圍而出,不遺一鏃。呼延通與金將牙合孛堇搏戰,扼其吭而禽之,乘銳掩擊,金人敗去。既而圍淮陽,賊堅守不下,約曰:「受圍一日,則舉一烽。」至是,六烽具舉,兀術與劉猊皆至。世忠求援于張俊,俊以世忠有見吞意,不從。世忠勒陣向敵,遣人語之曰:「錦衣驄馬立陣前者,韓相公也。」或危之,世忠曰:「不如是,不足以致敵。」敵果至,殺其導戰二人,遂引去。尋詔班師,複歸楚州,淮陽之民,從而歸者以萬計。
三月,除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兼節制鎮江府,仍楚州置司。四月,賜號「揚武翊運功臣」,加橫海、武甯、安化三鎮節度使。九月,帝在平江,世忠自楚州來朝。
十月,邊報急,劉光世欲棄廬州還太平,張俊亦請益兵。都督張浚曰:「今日之事,有進擊,無退保。」於是世忠引兵渡淮,與金將訛裏也力戰。劉猊將寇淮東,為世忠兵扼,不得進。七年,築高郵城,民益安之。
初,世忠移屯山陽,遣間結山東豪傑,約以緩急為應,宿州馬秦及太行群盜,多願奉約束者。金人廢劉豫,中原震動,世忠謂機不可失,請全師北討,招納歸附,為恢復計。會秦檜主和議,命世忠徙屯鎮江。世忠言:「金人詭詐,恐以計緩我師,乞留此軍蔽遮江、淮。」又力陳和議之非,願效死節,率先迎敵;若不勝,從之未晚。又言王倫、藍公佐交河南地界,乞令明具無反覆文狀為後證。章十數上,皆慷慨激切,且請單騎詣闕面奏,帝率優詔褒答。後金果渝盟,咸如其言。
金使蕭哲之來,以詔諭為名,世忠聞之,凡四上疏言:「不可許,願舉兵決戰,兵勢最重處,臣請當之。」又言:「金人欲以劉豫相待,舉國士大夫盡為陪臣,恐人心離散,士氣凋沮。」且請馳驛面奏,不許。既而伏兵洪澤鎮,將殺金使,不克。
九年,授少師。十年,金人敗盟,兀術率撒離曷、李成等破三京,分道深入。八月,世忠圍淮陽,金人來救,世忠迎擊於泇口鎮,敗之。又遣解元擊金人於潭城,劉寶擊於千秋湖,皆捷。親隨將成閔從統制許世安奪淮陽門而入,大戰門內。世安中四矢,閔被三十餘創,複奪門出。世忠奏其功,擢武德大夫,閔由是知名。世忠進太保,封英國公,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
十一年,兀術恥順昌之敗,複謀再入,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既而金敗於柘皋,複圍濠州。世忠受詔救濠,以舟師至招信縣,夜以騎兵擊金人于聞賢驛,敗之。金人攻濠州,五日而破。破三日,世忠至,楊沂中軍已南奔。世忠與金人戰於淮岸,夜遣劉寶溯流將劫之,金人伐木塞赤龍洲,扼其歸路,世忠知之,全師而還。金人自渦口渡淮北去,自是不得入侵。世忠在楚州十餘年,兵僅三萬,而金人不敢犯。
秦檜收三大將權,四月,拜樞密使,遂以所積軍儲錢百萬貫,米九十萬石,酒庫十五歸於國。世忠既不以和議為然,為檜所抑。及魏良臣使金,世忠又力言:「自此人情消弱,國勢委靡,誰複振之?北使之來,乞與面議。」不許,遂抗疏言檜誤國。檜諷言者論之,帝格其奏不下。世忠連疏乞解樞密柄,繼上表乞骸。十月,罷為醴泉觀使、奉朝請,進封福國公,節鉞如故。自此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時跨驢攜酒,從一二奚童,縱遊西湖以自樂,平時將佐罕得見其面。
十二年,改潭國公。顯仁皇后自金還,世忠詣臨平朝謁。後在北方聞其名,慰問者良久。十三年,封咸安郡王。十七年,改鎮南、武安、甯國節度使。二十一年八月薨,進拜太師,追封通義郡王。孝宗朝,追封蘄王,諡忠武,配饗高宗廟庭。
世忠初得疾,敕尚醫視療,將吏臥內問疾,世忠曰:「吾以布衣百戰,致位王公,賴天之靈,保首領沒于家,諸君尚哀其死邪?」及死,剛朝服、貂蟬冠、水銀、龍腦以斂。
世忠嘗戒家人曰:「吾名世忠,汝曹毋諱'忠'字,諱而不言,是忘忠也。」性戇直,勇敢忠義,事關廟社,必流涕極言。嶽飛冤獄,舉朝無敢出一語,世忠獨攖檜怒,語在《檜傳》。又抵排和議,觸檜尤多,或勸止之,世忠曰:「今畏禍苟同,他日瞑目,豈可受鐵杖于太祖殿下?」時一二大將,多曲徇檜苟全,世忠與檜同在政地,一揖外未嘗與談。
嗜義輕財,錫齎悉分將士,所賜田輸租與編戶等。持軍嚴重,與士卒同甘苦,器仗規畫,精絕過人,今克敵弓、連鎖甲、狻猊鍪,及跳澗以習騎,洞貫以習射,皆其遺法也。嘗中毒矢入骨,以強弩括取之,十指僅全四,不能動,刀痕箭瘢如刻畫。然知人善獎用,成閔、解元、王勝、王權、劉寶、岳超起行伍,秉將旄,皆其部曲雲。解兵罷政,臥家凡十年,澹然自如,若未嘗有權位者。晚喜釋、老,自號清涼居士。
子彥直、彥質、彥古,皆以才見用。彥古戶部尚書。
彥直字子溫。生期年,以父任補右承奉郎,尋直秘閣。六歲,從世忠入見高宗,命作大字,即拜命跪書「皇帝萬歲」四字。帝喜之,拊其背曰:「他日,令器也。」親解孝宗丱角之繻傅其首,賜金器、筆研、監書、鞍馬。年十二,賜三品服。
紹興十七年,中兩浙轉運司試。明年,登進士第,調太社令。二十一年,世忠薨,服除,秦檜素銜世忠不附和議,出彥直為浙東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檜死,拜光祿寺丞。二十九年,遷屯田員外郎兼權右曹郎官、工部侍郎。張浚都督江、淮軍馬,檄權計議軍事。督府罷,奉祠。
乾道二年,遷戶部郎官、主管左曹,總領淮東軍馬錢糧。會大軍倉給糧,徑乘小輿往察之,給米不如數,捕吏寘於理。初,代者以乏興罷,交承,為緡錢僅二十萬,明年奏計乃四倍,且以其贏獻諸朝。帝嘉之。拜司農少卿,進直龍圖閣、江西轉運兼權知江州。
時朝廷還嶽飛家貲產多在九江,歲久業數易主,吏緣為奸。彥直搜剔隱匿,盡還嶽氏。複為司農少卿,總領湖北、京西軍馬錢糧,尋兼發運副使。會時相不樂,密啟換武,授利州觀察使、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
七年,授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條奏軍中六事,乞備器械、增戰馬、革濫賞、厲奇功、選勇略、充親隨等,朝廷多從之。先是,軍中騎兵多不能步戰,彥直命騎士被甲徒行,日六十裏,雖統制官亦令以身帥之,人人習於勞苦,馳騁如飛。事聞,詔令三衙、江上諸軍仿行之。
八年,丐歸文班,乃授左中奉大夫,充敷文閣待制、知台州。丐祠養親,提舉佑神觀、奉朝請。進對言:「頃自岳飛為帥,身居鄂渚,遙領荊襄,田師中繼之,始分鄂渚為二軍,乞復舊。」又乞並京西、湖北轉運為一司,分官置司襄陽,可一事體,帝善之。遷刑部侍郎。
明年,兼工部侍郎,同列議:大辟三鞫之弗承,宜令以眾證就刑,欲修立為令。彥直持不可,白丞相梁克家曰:「若是,則善類被誣,必多冤獄。且笞杖之刑,猶引伏方決,況人命至重乎?」議卒格。以議奪吳名世改正過名不當,降兩官。
會當遣使于金,在廷相顧莫肯先,帝親擇以往,聞命慨然就道。方入境,金使蒲察問接國書事,論難往復數十,蒲察理屈,因笑曰:「尚書能力為主。」既至,幾罹禍者數,守節不屈,金卒禮遣之,帝嘉歎。遷吏部侍郎,尋權工部尚書,複中大夫,改工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方控辭,以言罷,提舉太平興國宮,尋提舉佑神觀、奉朝請。
尋知濕州,首捕巨猾王永年窮治之,杖徙他州。奏免民間積逋,以郡餘財代輸之,然以累欠內帑坊場錢不發,鐫一官。海寇出沒大洋劫掠,勢甚張,彥直授將領土豪等方略,不旬日,生禽賊首,海道為清。樞密奏功,進敷文閣學士,以弟彥質為兩浙轉運判官,引嫌易泉府。丐祠奉親,差提舉佑神觀,仍奉朝請,特令佩魚,示異數也。
入對,乞搜訪靖康以來死節之士,以勸忠義。又上薦舉乞選人已經關升、實曆六考、無贓私罪犯者,雜試以經術法律,限其員額,定其高下,俾孤寒者得以自達,定為改官之制。又乞令州郡守臣任滿日,開具本州實在財賦數目,具公移與交代者,並達台省,庶可核實,以戢奸弊,帝悉嘉納。
淳熙十年夏旱,應詔言,邇者濫刑,為致旱之由。明年,入對,論三衙皆所以拱扈宸居,而司馬乃遠在數百裏外,乞令歸司。久之,再為戶部尚書。會歲旱,乞廣糴為先備。又乞追貶部曲曾誣陷嶽飛者,以慰忠魂。以言降充敷文閣學士。帝追感世忠元勳,遣使諭彥直,且謂彥直有才力,言者誣之。彥直感泣奏謝。尋提舉萬壽觀,有疾,帝賜之藥。進顯謨閣學士、提舉萬壽觀。
嘗摭宋朝事,分為類目,名《水心鏡》,為書百六十七卷。禮部尚書尤袤修國史,白於朝,下取是書以進,光宗覽之,稱善。進龍圖閣學士、提舉萬壽觀,轉光祿大夫致仕。卒,特贈開府儀同三司,賜銀絹九百,爵至蘄春郡公。
論曰:古人有言:「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將。」宋靖康、建炎之際,天下安危之機也,勇略忠義如韓世忠而為將,是天以資宋之興複也。方兀術渡江,惟世忠與之對陣,以閒暇示之。及劉豫廢,中原人心動搖,世忠請乘時進兵,此機何可失也?高宗惟奸檜之言是聽,使世忠不得盡展其才,和議成而宋事去矣。暮年退居行都,口不言兵,部曲舊將,不與相見,蓋懲嶽飛之事也。昔漢文帝思頗、牧於前代,宋有世忠而不善用,惜哉!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嶽飛子雲
嶽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世力農。父和,能節食以濟饑者。有耕侵其地,割而與之;貰其財者不責償。飛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河決內黃,水暴至,母姚抱飛坐甕中,沖濤及岸得免,人異之。
少負氣節,沈厚寡言,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學射于周同,盡其術,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設祭於其塚。父義之,曰:「汝為時用,其徇國死義乎!」
宣和四年,真定宣撫劉韐募敢戰士,飛應募。相有劇賊陶俊、賈進和,飛請百騎滅之。遣卒偽為商入賊境,賊掠以充部伍。飛遣百人伏山下,自領數十騎逼賊壘。賊出戰,飛陽北,賊來追之,伏兵起,先所遣卒擒俊及進和以歸。
康王至相,飛因劉浩見,命招賊吉倩,倩以眾三百八十人降。補承信郎。以鐵騎三百往李固渡嘗敵,敗之。從浩解東京圍,與敵相持于滑南,領百騎習兵河上。敵猝至,飛麾其徒曰:「敵雖眾,未知吾虛實,當及其未定擊之。」乃獨馳迎敵。有梟將舞刀而前,飛斬之,敵大敗。遷秉義郎,隸留守宗澤。戰開德、曹州皆有功,澤大奇之,曰:「爾勇智才藝,古良將不能過,然好野戰,非萬全計。」因授以陣圖。飛曰:「陣而後戰,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澤是其言。
康王即位,飛上書數千言,大略謂:「陛下已登大寶,社稷有主,已足伐敵之謀,而勤王之師日集,彼方謂吾素弱,宜乘其怠擊之。黃潛善、汪伯彥輩不能承聖意恢復,奉車駕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願陛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複。」書聞,以越職奪官歸。
詣河北招討使張所,所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充中軍統領。所問曰:「汝能敵幾何?」飛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欒枝曳柴以敗荊,莫敖采樵以致絞,皆謀定也。」所矍然曰:「君殆非行伍中人。」飛因說之曰:「國家都汴,恃河北以為固。苟馮據要衝,峙列重鎮,一城受圍,則諸城或撓或救,金人不能窺河南,而京師根本之地固矣。招撫誠能提兵壓境,飛唯命是從。」所大喜,借補武經郎。
命從王彥渡河,至新鄉,金兵盛,彥不敢進。飛獨引所部鏖戰,奪其纛而舞,諸軍爭奮,遂拔新鄉。翌日,戰侯兆川,身被十餘創,士皆死戰,又敗之。夜屯石門山下,或傳金兵複至,一軍皆驚,飛堅臥不動,金兵卒不來。食盡,走彥壁乞糧,彥不許。飛引兵益北,戰於太行山,擒金將拓跋耶烏。居數日,複遇敵,飛單騎持丈八鐵槍,刺殺黑風大王,敵眾敗走。飛自知與彥有隙,複歸宗澤,為留守司統制。澤卒,杜充代之,飛居故職。
二年,戰胙城,又戰黑龍潭,皆大捷。從閭勍保護陵寢,大戰汜水關,射殪金將,大破其眾。駐軍竹蘆渡,與敵相持,選精銳三百伏前山下,令各以薪芻交縛兩束,夜半,爇四端而舉之。金人疑援兵至,驚潰。
三年,賊王善、曹成、孔彥舟等合眾五十萬,薄南薰門。飛所部僅八百,眾懼不敵,飛曰:「吾為諸君破之。」左挾弓,右運矛,橫沖其陣,賊亂,大敗之。又擒賊杜叔五、孫海于東明。借補英州刺史。王善圍陳州,飛戰於清河,擒其將孫勝、孫清,授真刺史。
杜充將還建康,飛曰:「中原地尺寸不可棄,今一舉足,此地非我有,他日欲複取之,非數十萬眾不可。」充不聽,遂與俱歸。師次鐵路步,遇賊張用,至六合遇李成,與戰,皆敗之。成遣輕騎劫憲臣犒軍銀帛,飛進兵掩擊之,成奔江西。時命充守建康,金人與成合寇烏江,充閉門不出。飛泣諫請視師,充竟不出。金人遂由馬家渡渡江,充遣飛等迎戰,王燮先遁,諸將皆潰,獨飛力戰。
會充已降金,諸將多行剽掠,惟飛軍秋毫無所犯。兀術趨杭州,飛要擊至廣德境中,六戰皆捷,擒其將王權,俘簽軍首領四十余。察其可用者,結以恩遣還,令夜斫營縱火,飛乘亂縱擊,大敗之。駐軍鐘村,軍無見糧,將士忍饑,不敢擾民。金所籍兵相謂曰:「此岳爺爺軍。」爭來降附。
四年,兀術攻常州,宜興令迎飛移屯焉。盜郭吉聞飛來,遁入湖,飛遣王貴、傅慶追破之,又遣辯士馬皋、林聚盡降其眾。有張威武者不從,飛單騎入其營,斬之。避地者賴以免,圖飛像祠之。
金人再攻常州,飛四戰皆捷;尾襲於鎮江東,又捷;戰于清水亭,又大捷,橫屍十五裏。兀術趨建康,飛設伏牛頭山待之。夜,令百人黑衣混金營中擾之,金兵驚,自相攻擊。兀術次龍灣,飛以騎三百、步兵二千馳至新城,大破之。兀術奔淮西,遂複建康。飛奏:「建康為要害之地,宜選兵固守,仍益兵守淮,拱護腹心。」帝嘉納。兀術歸,飛邀擊于靜安,敗之。
詔討戚方,飛以三千人營於苦嶺。方遁,俄益兵來,飛自領兵千人,戰數十合,皆捷。會張俊兵至,方遂降。范宗尹言張俊自浙西來,盛稱飛可用,遷通、泰鎮撫使兼知泰州。飛辭,乞淮南東路一重難任使,收復本路州郡,乘機漸進,使山東、河北、河東、京畿等路次第而複。
會金攻楚急,詔張俊援之。俊辭,乃遣飛行,而命劉光世出兵援飛。飛屯三墩為楚援,尋抵承州,三戰三捷,殺高太保,俘酋長七十余人。光世等皆不敢前,飛師孤力寡,楚遂陷。詔飛還守通、泰,有旨可守即守,如不可,但以沙洲保護百姓,伺便掩擊。飛以泰無險可恃,退保柴墟,戰于南霸橋,金大敗。渡百姓于沙上,飛以精騎二百殿,金兵不敢近。飛以泰州失守待罪。
紹興元年,張俊請飛同討李成。時成將馬進犯洪州,連營西山。飛曰:「賊貪而不慮後,若以騎兵自上流絕生米渡,出其不意,破之必矣。」飛請自為先鋒,俊大喜。飛重鎧躍馬,潛出賊右,突其陣,所部從之。進大敗,走筠州。飛抵城東,賊出城,佈陣十五裏,飛設伏,以紅羅為幟,上刺「嶽」字,選騎二百隨幟而前。賊易其少,薄之,伏發,賊敗走。飛使人呼曰:「不從賊者坐,吾不汝殺。」坐而降者八萬餘人。進以余卒奔成于南康。飛夜引兵至朱家山,又斬其將趙萬。成聞進敗,自引兵十余萬來。飛與遇于樓子莊,大破成軍,追斬進。成走蘄州,降偽齊。
張用寇江西,用亦相人,飛以書諭之曰:「吾與汝同裏,南薰門、鐵路步之戰,皆汝所悉。今吾在此,欲戰則出,不戰則降。」用得書曰:「果吾父也。」遂降。
江、淮平,俊奏飛功第一,加神武右軍副統制,留洪州,彈壓盜賊,授親衛大夫、建州觀察使。建寇范汝為陷邵武,江西安撫李回檄飛分兵保建昌軍及撫州,飛遣人以「嶽」字幟植城門,賊望見,相戒勿犯。賊党姚達、饒青逼建昌,飛遣王萬、徐慶討擒之。升神武副軍都統制。
二年,賊曹成擁眾十余萬,由江西曆湖湘,據道、賀二州。命飛權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付金字牌、黃旗招成。成聞飛將至,驚曰:「岳家軍來矣。」即分道而遁。飛至茶陵,奉詔招之,成不從。飛奏:「比年多命招安,故盜力強則肆暴,力屈則就招,苟不略加剿除,蜂起之眾未可遽殄。」許之。
飛入賀州境,得成諜者,縛之帳下。飛出帳調兵食,吏曰:「糧盡矣,奈何?」飛陽曰:「姑反茶陵。」已而顧諜若失意狀,頓足而入,陰令逸之。諜歸告成,成大喜,期翌日來追。飛命士蓐食,潛趨繞嶺,未明,已至太平場,破其砦。成據險拒飛,飛麾兵掩擊,賊大潰。成走據北藏嶺、上梧關,遣將迎戰,飛不陣而鼓,士爭奮,奪二隘據之。成又自桂嶺置砦至北藏嶺,連控隘道,親以眾十余萬守蓬頭嶺。飛部才八千,一鼓登嶺,破其眾,成奔連州。飛謂張憲等曰:「成黨散去,追而殺之,則脅從者可憫,縱之則複聚為盜。今遣若等誅其酋而撫其眾,慎勿妄殺,累主上保民之仁。」於是憲自賀、連,徐慶自邵、道,王貴自郴、桂,招降者二萬,與飛會連州。進兵追成,成走宣撫司降。時以盛夏行師瘴地,撫循有方,士無一人死癘者,嶺表平。授武安軍承宣使,屯江州。甫入境,安撫李回檄飛捕劇賊馬友、郝通、劉忠、李通、李宗亮、張式,皆平之。
三年春,召赴行在。江西宣諭劉大中奏:「飛兵有紀律,人恃以安,今赴行在,恐盜複起。」不果行。時虔、吉盜連兵寇掠循、梅、廣、惠、英、韶、南雄、南安、建昌、汀、邵武諸郡,帝乃專命飛平之。飛至虔州,固石洞賊彭友悉眾至雩都迎戰,躍馬馳突,飛麾兵即馬上擒之,餘酋退保固石洞。洞高峻環水,止一徑可入。飛列騎山下,令皆持滿,黎明,遣死士疾馳登山,賊眾亂,棄山而下,騎兵圍之。賊呼丐命,飛令勿殺,受其降。授徐慶等方略,捕諸郡餘賊,皆破降之。初,以隆祐震驚之故,密旨令飛屠虔城。飛請誅首惡而赦脅從,不許;請至三四,帝乃曲赦。人感其德,繪像祠之。余寇高聚、張成犯袁州,飛遣王貴平之。
秋,入見,帝手書「精忠嶽飛」字,制旗以賜之。授鎮南軍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又改神武后軍都統制,仍制置使,李山、吳全、吳錫、李橫、牛皋皆隸焉。
偽齊遣李成挾金人入侵,破襄陽、唐、鄧、隨、郢諸州及信陽軍,湖寇楊麼亦與偽齊通,欲順流而下,李成又欲自江西陸行,趨兩浙與麼會。帝命飛為之備。
四年,除兼荊南、鄂嶽州制置使。飛奏:「襄陽等六郡為恢復中原基本,今當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李成遠遁,然後加兵湖湘,以殄群盜。」帝以諭趙鼎,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遂授黃複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飛渡江中流,顧幕屬曰:「飛不擒賊,不涉此江。」抵郢州城下,偽將京超號「萬人敵」,乘城拒飛。飛鼓眾而登,超投崖死,複郢州,遣張憲、徐慶複隨州。飛趣襄陽,李成迎戰,左臨襄江,飛笑曰:「步兵利險阻,騎兵利平曠。成左列騎江岸,右列步平地,雖眾十萬何能為。」舉鞭指王貴曰:「爾以長槍步卒擊其騎兵。」指牛皋曰:「爾以騎兵擊其步卒。」合戰,馬應槍而斃,後騎皆擁入江,步卒死者無數,成夜遁,複襄陽。劉豫益成兵屯新野,飛與王萬夾擊之,連破其眾。
飛奏:「金賊所愛惟子女金帛,志已驕惰;劉豫僭偽,人心終不忘宋。如以精兵二十萬,直搗中原,恢復故疆,誠易為力。襄陽、隨、郢地皆膏腴,苟行營田,其利為厚。臣候糧足,即過江北剿戮敵兵。」時方重深入之舉,而營田之議自是興矣。
進兵鄧州,成與金將劉合孛堇列砦拒飛。飛遣王貴、張憲掩擊,賊眾大潰,劉合孛堇僅以身免。賊党高仲退保鄧城,飛引兵一鼓拔之,擒高仲,複鄧州。帝聞之,喜曰:「朕素聞嶽飛行軍有紀律,未知能破敵如此。」又複唐州、信陽軍。
襄漢平,飛辭制置使,乞委重臣經畫荊襄,不許。趙鼎奏:「湖北鄂、嶽最為上流要害,乞令飛屯鄂、嶽,不惟江西藉其聲勢,湖、廣、江、浙亦獲安妥。」乃以隨、郢、唐、鄧、信陽並為襄陽府路隸飛,飛移屯鄂,授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封武昌縣開國子。
兀術、劉豫合兵圍廬州,帝手劄命飛解圍,提兵趨廬,偽齊已驅甲騎五千逼城。飛張「嶽」字旗與「精忠」旗,金兵一戰而潰,廬州平。飛奏:「襄陽等六郡人戶闕牛、糧,乞量給官錢,免官私逋負,州縣官以招集流亡為殿最。」
五年,入覲,封母國夫人;授飛鎮寧、崇信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進封武昌郡開國侯;又除荊湖南北、襄陽路制置使,神武后軍都統制,命招捕楊麼。飛所部皆西北人,不習水戰,飛曰:「兵何常,顧用之何如耳。」先遣使招諭之。賊党黃佐曰:「嶽節使號令如山,若與之敵,萬無生理,不如往降。節使誠信,必善遇我。」遂降。飛表授佐武義大夫,單騎按其部,拊佐背曰:「子知逆順者。果能立功,封侯豈足道?欲複遣子至湖中,視其可乘者擒之,可勸者招之,如何?」佐感泣,誓以死報。
時張浚以都督軍事至潭,參政席益與浚語,疑飛玩寇,欲以聞。浚曰:「岳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機,胡可易言?」益慚而止。黃佐襲周倫砦,殺倫,擒其統制陳貴等。飛上其功,遷武經大夫。統制任士安不稟王燮令,軍以此無功。飛鞭士安使餌賊,曰:「三日賊不平,斬汝。」士安宣言:「岳太尉兵二十萬至矣。」賊見止士安軍,並力攻之。飛設伏,士安戰急,伏四起擊賊,賊走。
會召浚還防秋,飛袖小圖示浚,浚欲俟來年議之。飛曰:「已有定畫,都督能少留,不八日可破賊。」浚曰:「何言之易?」飛曰:「王四廂以王師攻水寇則難,飛以水寇攻水寇則易。水戰我短彼長,以所短攻所長,所以難。若因敵將用敵兵,奪其手足之助,離其腹心之托,使孤立,而後以王師乘之,八日之內,當俘諸酋。」浚許之。
飛遂如鼎州。黃佐招楊欽來降,飛喜曰:「楊欽驍悍,既降,賊腹心潰矣。」表授欽武義大夫,禮遇甚厚,乃複遣歸湖中。兩日,欽說余端、劉詵等降,飛詭罵欽曰:「賊不盡降,何來也?」杖之,複令入湖。是夜,掩賊營,降其眾數萬。麼負固不服,方浮舟湖中,以輪激水,其行如飛,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輒碎。飛伐君山木為巨筏,塞諸港氵義,又以腐木亂草浮上流而下,擇水淺處,遣善罵者挑之,且行且罵。賊怒來追,則草木壅積,舟輪礙不行。飛亟遣兵擊之,賊奔港中,為筏所拒。官軍乘筏,張牛革以蔽矢石,舉巨木撞其舟,盡壞。麼投水,牛皋擒斬之。飛入賊壘,餘酋驚曰:「何神也!」俱降。飛親行諸砦慰撫之,縱老弱歸田,籍少壯為軍,果八日而賊平。浚歎曰:「岳侯神算也。」初,賊恃其險曰:「欲犯我者,除是飛來。」至是,人以其言為讖。獲賊舟千余,鄂渚水軍為沿江之冠。詔兼蘄、黃制置使,飛以目疾乞辭軍事,不許,加檢校少保,進封公。還軍鄂州,除荊湖南北、襄陽路招討使。
六年,太行山忠義社梁興等百餘人,慕飛義率眾來歸。飛入覲,面陳:「襄陽自收復後,未置監司,州縣無以按察。」帝從之,以李若虛為京西南路提舉兼轉運、提刑,又令湖北、襄陽府路自知州、通判以下賢否,許飛得自黜陟。
張浚至江上會諸大帥,獨稱飛與韓世忠可倚大事,命飛屯襄陽,以窺中原,曰:「此君素志也。」飛移軍京西,改武勝、定國軍節度使,除宣撫副使,置司襄陽。命往武昌調軍。居母憂,降制起複,飛扶櫬還廬山,連表乞終喪,不許,累詔趣起,乃就軍。又命宣撫河東,節制河北路。首遣王貴等攻虢州,下之,獲糧十五萬石,降其眾數萬。張浚曰:「飛措畫甚大,令已至伊、洛,則太行一帶山砦,必有應者。」飛遣楊再興進兵至長水縣,再戰皆捷,中原回應。又遣人焚蔡州糧。
九月,劉豫遣子麟、侄猊分道寇淮西,劉光世欲舍廬州,張俊欲棄盱眙,同奏召飛以兵東下,欲使飛當其鋒,而己得退保。張浚謂:「嶽飛一動,則襄漢何所制?」力沮其議。帝慮俊、光世不足任,命飛東下。飛自破曹成、平楊麼,凡六年,皆盛夏行師,致目疾,至是,甚;聞詔即日啟行,未至,麟敗。飛奏至,帝語趙鼎曰:「劉麟敗北不足喜,諸將知尊朝廷為可喜。」遂賜劄,言:「敵兵已去淮,卿不須進發,其或襄、鄧、陳、蔡有機可乘,從長措置。」飛乃還軍。時偽齊屯兵窺唐州,飛遣王貴、董先等攻破之,焚其營。奏圖蔡以取中原,不許。飛召貴等還。
七年,入見,帝從容問曰:「卿得良馬否?」飛曰:「臣有二馬,日啖芻豆數鬥,飲泉一斛,然非精潔則不受。介而馳,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奮迅,自午至酉,猶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無事然。此其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遠之材也。不幸相繼以死。今所乘者,日不過數升,而秣不擇粟,飲不擇泉,攬轡未安,踴踴疾驅,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斃然。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窮,駑鈍之材也。」帝稱善,曰:「卿今議論極進。」拜太尉,繼除宣撫使兼營田大使。從幸建康,以王德、酈瓊兵隸飛,詔諭德等曰:「聽飛號令,如朕親行。」
飛數見帝,論恢復之略。又手疏言:「金人所以立劉豫于河南,蓋欲荼毒中原,以中國攻中國,粘罕因得休兵觀釁。臣欲陛下假臣月日,便則提兵趨京、洛,據河陽、陝府、潼關,以號召五路叛將。叛將既還,遣王師前進,彼必棄汴而走河北,京畿、陝右可以盡複。然後分兵浚、滑,經略兩河,如此則劉豫成擒,金人可滅,社稷長久之計,實在此舉。」帝答曰:「有臣如此,顧複何憂,進止之機,朕不中制。」又召至寢閣命之曰:「中興之事,一以委卿。」命節制光州。
飛方圖大舉,會秦檜主和,遂不以德、瓊兵隸飛。詔詣都督府與張浚議事,浚謂飛曰:「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而命呂祉以督府參謀領之,如何?」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則必爭。呂尚書不習軍旅,恐不足服眾。」浚曰:「張宣撫如何?」飛曰:「暴而寡謀,尤瓊所不服。」浚曰:「然則楊沂中爾?」飛曰:「沂中視德等爾,豈能馭此軍?」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耶?」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終喪服,以張憲攝軍事,步歸,廬母墓側。浚怒,奏以張宗元為宣撫判官,監其軍。
帝累詔趣飛還職,飛力辭,詔幕屬造廬以死請,凡六日,飛趨朝待罪,帝尉遣之。宗元還言:「將和士銳,人懷忠孝,皆飛訓養所致。」帝大悅。飛奏:「比者寢閣之命,鹹謂聖斷已堅,何至今尚未決?臣願提兵進討,順天道,固人心,以曲直為老壯,以逆順為強弱,萬全之效可必。」又奏:「錢塘僻在海隅,非用武地。願陛下建都上游,用漢光武故事,親率六軍,往來督戰。庶將士知聖意所向,人人用命。」未報而酈瓊叛,浚始悔。飛複奏:「願進屯淮甸,伺便擊瓊,期於破滅。」不許,詔駐師江州為淮、浙援。
飛知劉豫結粘罕,而兀術惡劉豫,可以間而動。會軍中得兀術諜者,飛陽責之曰:「汝非吾軍中人張斌耶?吾向遣汝至齊,約誘至四太子,汝往不復來。吾繼遣人問,齊已許我,今冬以會合寇江為名,致四太子于清河。汝所持書竟不至,何背我耶?」諜冀緩死,即詭服。乃作蠟書,言與劉豫同謀誅兀術事,因謂諜曰:「吾今貸汝。」複遣至齊,問舉兵期,刲股納書,戒勿泄。諜歸,以書示兀術,兀術大驚,馳白其主,遂廢豫。飛奏:「宜乘廢豫之際,搗其不備,長驅以取中原。」不報。
八年,還軍鄂州。王庶視師江、淮,飛與庶書:「今歲若不舉兵,當納節請閑。」庶甚壯之。秋,召赴行在,命詣資善堂見皇太子。飛退而喜曰:「社稷得人矣,中興基業,其在是乎?」會金遣使將歸河南地,飛言:「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世譏」檜銜之。
九年,以複河南,大赦。飛表謝,寓和議不便之意,有「唾手燕雲,復仇報國」之語。授開府儀同三司,飛力辭,謂:「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訓兵飭士,謹備不虞,而不可論功行賞,取笑敵人。」三詔不受,帝溫言獎諭,乃受。會遣士亻褭謁諸陵,飛請以輕騎從灑埽,實欲觀釁以伐謀。又奏:「金人無事請和,此必有肘腋之虞,名以地歸我,實寄之也。」檜白帝止其行。
十年,金人攻拱、亳,劉錡告急,命飛馳援,飛遣張憲、姚政赴之。帝賜劄曰:「設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遙度。」飛乃遣王貴、牛皋、董先、楊再興、孟邦傑、李寶等,分佈經略西京、汝、鄭、潁昌、陳、曹、光、蔡諸郡;又命梁興渡河,糾合忠義社,取河東、北州縣。又遣兵東援劉錡,西援郭浩,自以其軍長驅以闞中原。將發,密奏言:「先正國本以安人心,然後不常厥居,以示無忘復仇之意。」帝得奏,大褒其忠,授少保,河南府路、陝西、河東北路招討使,尋改河南、北諸路招討使。未幾,所遣諸將相繼奏捷。大軍在潁昌,諸將分道出戰,飛自以輕騎駐郾城,兵勢甚銳。
兀術大懼,會龍虎大王議,以為諸帥易與,獨飛不可當,欲誘致其師,並力一戰。中外聞之,大懼,詔飛審處自固。飛曰:「金人伎窮矣。」乃日出挑戰,且罵之。兀術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與韓常之兵逼郾城。飛遣子雲領騎兵直貫其陣,戒之曰:「不勝,先斬汝!」鏖戰數十合,賊屍布野。
初,兀術有勁軍,皆重鎧,貫以韋索,三人為聯,號「拐子馬」,官軍不能當。是役也,以萬五千騎來,飛戒步卒以麻劄刀入陣,勿仰視,第斫馬足。拐子馬相連,一馬僕,二馬不能行,官軍奮擊,遂大敗之。兀術大慟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勝,今已矣!」兀術益兵來,部將王剛以五十騎覘敵,遇之,奮斬其將。飛時出視戰地,望見黃塵蔽天,自以四十騎突戰,敗之。
方郾城再捷,飛謂雲曰:「賊屢敗,必還攻潁昌,汝宜速援王貴。」既而兀術果至,貴將游奕、雲將背嵬戰於城西。雲以騎兵八百挺前決戰,步軍張左右翼繼之,殺兀術婿夏金吾、副統軍粘罕索孛堇,兀術遁去。
梁興會太行忠義及兩河豪傑等,累戰皆捷,中原大震。飛奏:「興等過河,人心願歸朝廷。金兵累敗,兀術等皆令老少北去,正中興之機。」飛進軍朱仙鎮,距汴京四十五裏,與兀術對壘而陣,遣驍將以背嵬騎五百奮擊,大破之,兀術遁還汴京。飛檄陵台令行視諸陵,葺治之。
先是,紹興五年,飛遣梁興等布德意,招結兩河豪傑,山砦韋銓、孫謀等斂兵固堡,以待王師,李通、胡清、李寶、李興、張恩、孫琪等舉眾來歸。金人動息,山川險要,一時皆得其實。盡磁、相、開德、澤、潞、晉、絳、汾、隰之境,皆期日興兵,與官軍會。其所揭旗以「嶽」為號,父老百姓爭挽車牽牛,載糗糧以饋義軍,頂盆焚香迎候者,充滿道路。自燕以南,金號令不行,兀術欲簽軍以抗飛,河北無一人從者。乃歎曰:「自我起北方以來,未有如今日之挫衄。」金帥烏陵思謀素號桀黠,亦不能制其下,但諭之曰:「毋輕動,俟岳家軍來即降。」金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覬崔虎華旺等皆率所部降,以至禁衛龍虎大王下忔查千戶高勇之屬,皆密受飛旗榜,自北方來降。金將軍韓常欲以五萬眾內附。飛大喜,語其下曰:「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爾!」
方指日渡河,而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台臣請班師。飛奏:「金人銳氣沮喪,盡棄輜重,疾走渡河,豪傑向風,士卒用命,時不再來,機難輕失。」檜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飛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於一旦。」飛班師,民遮馬慟哭,訴曰:「我等戴香盆、運糧草以迎官軍,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輩無噍類矣。」飛亦悲泣,取詔示之曰:「吾不得擅留。」哭聲震野,飛留五日以待其徙,從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漢上六郡閒田處之。
方兀術棄汴去,有書生叩馬曰:「太子毋走,嶽少保且退矣。」兀術曰:「嶽少保以五百騎破吾十萬,京城日夜望其來,何謂可守?」生曰:「自古未有權臣在內,而大將能立功于外者,嶽少保且不免,況欲成功乎?」兀術悟,遂留。飛既歸,所得州縣,旋複失之。飛力請解兵柄,不許,自廬入覲,帝問之,飛拜謝而已。
十一年,諜報金分道渡淮,飛請合諸帥之兵破敵。兀術、韓常與龍虎大王疾驅至廬,帝趣飛應援,凡十七劄。飛策金人舉國南來,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以搗之,彼必奔命,可坐而敝。時飛方苦寒嗽,力疾而行。又恐帝急於退敵,乃奏:「臣如搗虛,勢必得利,若以為敵方在近,未暇遠圖,欲乞親至蘄、黃,以議攻卻。」帝得奏大喜,賜劄曰:「卿苦寒疾,乃為朕行,國爾忘身,誰如卿者?」師至廬州,金兵望風而遁。飛還兵于舒以俟命,帝又賜劄,以飛小心恭謹、不專進退為得體。兀術破濠州,張俊駐軍黃連鎮,不敢進;楊沂中遇伏而敗,帝命飛救之。金人聞飛至,又遁。
時和議既決,檜患飛異己,乃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已至,飛獨後,檜又用參政王次翁計,俟之六七日。既至,授樞密副使,位參知政事上,飛固請還兵柄。五月,詔同俊往楚州措置邊防,總韓世忠軍還駐鎮江。
初,飛在諸將中年最少,以列校拔起,累立顯功,世忠、俊不能平,飛屈己下之,幕中輕銳教飛勿苦降意。金人攻淮西,俊分地也,俊始不敢行,師卒無功。飛聞命即行,遂解廬州圍,帝授飛兩鎮節,俊益恥。楊麼平,飛獻俊、世忠樓船各一,兵械畢備,世忠大悅,俊反忌之。淮西之役,俊以前途糧乏訹飛,飛不為止,帝賜劄褒諭,有曰:「轉餉艱阻,卿不復顧。」俊疑飛漏言,還朝,反倡言飛逗遛不進,以乏餉為辭。至視世忠軍,俊知世忠忤檜,欲與飛分其背嵬軍,飛議不肯,俊大不悅。及同行楚州城,俊欲修城為備,飛曰:「當戮力以圖恢復,豈可為退保計?」俊變色。
會世忠軍吏景著與總領胡紡言:「二樞密若分世忠軍,恐至生事。」紡上之朝,檜捕著下大理寺,將以扇搖誣世忠。飛馳書告以檜意,世忠見帝自明。俊於是大憾飛,遂倡言飛議棄山陽,且密以飛報世忠事告檜,檜大怒。
初,檜逐趙鼎,飛每對客歎息,又以恢復為己任,不肯附和議。讀檜奏,至「德無常師,主善為師」之語,惡其欺罔,恚曰:「君臣大倫,根于天性,大臣而忍面謾其主耶!」兀術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以諫議大夫萬俟禼與飛有怨,風禼劾飛,又風中丞何鑄、侍御史羅汝楫交章彈論,大率謂:「今春金人攻淮西,飛略至舒、蘄而不進,比與俊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飛累章請罷樞柄,尋還兩鎮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檜志未伸也,又諭張俊令劫王貴、誘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
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改命萬俟禼。禼誣:飛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為言,禼喜白檜,簿錄飛家,取當時禦劄藏之以滅跡。又逼孫革等證飛受詔逗遛,命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雜定之,傅會其獄。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雲棄市。籍家貲,徙家嶺南。幕屬於鵬等從坐者六人。
初,飛在獄,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彥猷、大理卿薛仁輔並言飛無罪,禼俱劾去。宗正卿士亻褭請以百口保飛,禼亦劾之,竄死建州。布衣劉允升上書訟飛冤,下棘寺以死。凡傅成其獄者,皆遷轉有差。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時洪皓在金國中,蠟書馳奏,以為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飛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訪,迎歸。母有痼疾,藥餌必親。母卒,水漿不入口者三日。家無姬侍。吳玠素服飛,願與交歡,飾名姝遺之。飛曰:「主上宵旰,豈大將安樂時?」卻不受,玠益敬服。少豪飲,帝戒之曰:「卿異時到河朔,乃可飲。」遂絕不飲。帝初為飛營第,飛辭曰:「敵未滅,何以家為?」或問天下何時太平,飛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師每休舍,課將士注坡跳壕,皆重鎧習之。子雲嘗習注坡,馬躓,怒而鞭之。卒有取民麻一縷以束芻者,立斬以徇。卒夜宿,民開門願納,無敢入者。軍號「凍死不拆屋,餓死不鹵掠。」卒有疾,躬為調藥;諸將遠戍,遣妻問勞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凡有頒犒,均給軍吏,秋毫不私。
善以少擊眾。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後戰,故有勝無敗。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飛跋其後,獨指操為奸賊而鄙之,尤檜所惡也。
張所死,飛感舊恩,鞠其子宗本,奏以官。李寶自楚來歸,韓世忠留之,寶痛哭願歸飛,世忠以書來諗,飛複曰:「均為國家,何分彼此?」世忠嘆服。襄陽之役,詔光世為援,六郡既複,光世始至,飛奏先賞光世軍。好賢禮士,覽經史,雅歌投壺,恂恂如書生。每辭官,必曰:「將士效力,飛何功之有?」然忠憤激烈,議論持正,不挫於人,卒以此得禍。
檜死,議複飛官。萬俟禼謂金方願和,一旦錄故將,疑天下心,不可。及紹興末,金益猖獗,太學生程宏圖上書訟飛冤,詔飛家自便。初,檜惡嶽州同飛姓,改為純州,至是仍舊。中丞汪澈宣撫荊、襄,故部曲合辭訟之,哭聲雷震。孝宗詔複飛官,以禮改葬,賜錢百萬,求其後悉官之。建廟于鄂,號忠烈。淳熙六年,諡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五子:雲、雷、霖、震、霆。
雲,飛養子。年十二,從張憲戰,多得其力,軍中呼曰「贏官人」。飛征伐,未嘗不與,數立奇功,飛輒隱之。每戰,以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先諸軍登城。攻下隨州,又攻破鄧州,襄漢平,功在第一,飛不言。逾年,銓曹辯之,始遷武翼郎、楊麼平,功亦第一,又不上。張浚廉得其實,曰:「岳侯避寵榮,廉則廉矣,未得為公也。」奏乞推異數,飛力辭不受。嘗以特旨遷三資,飛辭曰:「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升一級,男雲遽躐崇資,何以服眾?」累表不受。潁昌大戰,無慮十數,出入行陣,體被百餘創,甲裳為赤。以功遷忠州防禦使,飛又辭;命帶禦器械,飛又力辭之。終左武大夫、提舉醴泉觀。死年二十三。孝宗初,與飛同複元官,以禮祔葬,贈安遠軍承宣使。
雷,忠訓郎、閣門祗候,贈武略郎。霖,朝散大夫、敷文閣待制,贈太中大夫。初,飛下獄,檜令親党王會搜其家,得禦劄數篋,束之左藏南庫,霖請于孝宗,還之。霖子珂,以淮西十五禦劄辯驗匯次,凡出師應援之先後皆可考。嘉定間,為《籲天辯誣集》五卷、《天定錄》二卷上之。震,朝奉大夫、提舉江南東路茶鹽公事。霆,修武郎、閣門祗候。
論曰: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並施如宋嶽飛者,一代豈多見哉。史稱關雲長通《春秋左氏》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于秦檜之手。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複,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劉錡吳玠吳璘子挺
劉錡,字信叔,德順軍人,滬川軍節度使仲武第九子也。美儀狀,善射,聲如洪鐘。嘗從仲武征討,牙門水斛滿,以箭射之,拔箭水注,隨以一矢窒之,人服其精。宣和間,用高俅薦,特授閣門祗候。
高宗即位,錄仲武后,錡得召見,奇之,特授閣門宣贊舍人,差知岷州,為隴右都護。與夏人戰屢勝,夏人兒啼,輒怖之曰:「劉都護來!」張浚宣撫陝西,一見奇其才,以為涇原經略使兼知渭州。浚合五路師潰于富平,慕洧以慶陽叛,攻環州。浚命錡救之,留別將守渭,自將救環。未幾,金攻渭,錡留李彥琪捍洧,親率精銳還救渭,已無及,進退不可,乃走德順軍。彥琪遁歸渭,降金。錡貶秩知綿州兼沿邊安撫。
紹興三年複官,為宣撫司統制。金人攻拔和尚原,乃分守陝、蜀之地。會使者自蜀歸,以錡名聞。召還,除帶禦器械,尋為江東路副總管。六年,權提舉宿衛親軍。帝駐平江,解潛、王彥兩軍交鬥,俱罷,命錡兼將之。錡因請以前護副軍及馬軍,通為前、後、左、右、中軍與游奕,凡六軍,每軍千人,為十二將。前護副軍,即彥八字軍也。於是錡始能成軍,扈從赴金陵。七年,帥合肥;八年,戍京口。九年,擢果州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主管侍衛馬軍司。
十年,金人歸三京,充東京副留守,節制軍馬。所部八字軍才三萬七千人,將發,益殿司三千人,皆攜其孥,將駐於汴,家留順昌。錡自臨安溯江絕淮,凡二千二百里。至渦口,方食,暴風拔坐帳,錡曰:「此賊兆也,主暴兵。」即下令兼程而進,未至,五月,抵順昌三百里,金人果敗盟來侵。
錡與將佐舍舟陸行,先趨城中。庚寅,諜報金人入東京。知府事陳規見錡問計,錡曰:「城中有糧,則能與君共守。」規曰:「有米數萬斛。」錡曰:「可矣。」時所部選鋒、游奕兩軍及老稚輜重,相去尚遠,遣騎趣之,四鼓乃至。及旦得報,金騎已入陳。
錡與規議斂兵入城,為守禦計,人心乃安。召諸將計事,皆曰:「金兵不可敵也,請以精銳為殿,步騎遮老小順流還江南。」錡曰:「吾本赴官留司,今東京雖失,幸全軍至此,有城可守,奈何棄之?吾意已決,敢言去者斬!」惟部將許清號「夜叉」者奮曰:「太尉奉命副守汴京,軍士扶攜老幼而來,今避而走,易耳。然欲棄父母妻子則不忍;欲與偕行,則敵翼而攻,何所逃之?不如相與努力一戰,于死中求生也。」議與錡合。錡大喜,鑿舟沉之,示無去意。置家寺中,積薪於門,戒守者曰:「脫有不利,即焚吾家,毋辱敵手也。」分命諸將守諸門,明斥堠,募土人為間探。於是軍士皆奮,男子備戰守,婦人礪刀劍,爭呼躍曰:「平時人欺我八字軍,今日當為國家破賊立功。」
時守備一無可恃,錡於城上躬自督厲,取偽齊所造癡車,以輪轅埋城上;又撤民戶扉,周匝蔽之;城外有民居數千家,悉焚之。凡六日粗畢,而遊騎已涉潁河至城下。壬寅,金人圍順昌,錡豫於城下設伏,擒千戶阿黑等二人,詰之,雲:「韓將軍營白沙渦,距城三十裏。」錡夜遣千餘人擊之,連戰,殺虜頗眾。既而三路都統葛王褎以兵三萬,與龍虎大王合兵薄城。錡令開諸門,金人疑不敢近。
初,錡傅城築羊馬垣,穴垣為門。至是,與清等蔽垣為陣,金人縱矢,皆自垣端軼著於城,或止中垣上。錡用破敵弓翼以神臂、強弩,自城上或垣門射敵,無不中,敵稍卻。複以步兵邀擊,溺河死者不可勝計,破其鐵騎數千。特授鼎州觀察使、樞密副都承旨、沿淮制置使。
兀術在汴聞之,即索靴上馬,過淮寧留一宿,治戰具,備糗糧,不七日至順昌。錡聞兀術至,會諸將於城上問策,或謂今已屢捷,宜乘此勢,具舟全軍而歸。錡曰:「朝廷養兵十五年,正為緩急之用,況已挫賊鋒,軍聲稍振,雖眾寡不侔,然有進無退。且敵營甚邇,而兀術又來,吾軍一動,彼躡其後,則前功俱廢。使敵侵軼兩淮,震驚江、浙,則平生報國之志,反成誤國之罪。」眾皆感動思奮,曰:「惟太尉命。」
錡募得曹成等二人,諭之曰:「遣汝作間,事捷重賞,第如我言,敵必不汝殺。今置汝綽路騎中,汝遇敵則佯墜馬,為敵所得。敵帥問我何如人,則曰:'太平邊帥子,喜聲伎,朝廷以兩國講好,使守東京圖逸樂耳。'」已而二人果遇敵被執,兀術問之,對如前。兀術喜曰:「此城易破耳。」即置鵝車炮具不用。翌日,錡登城,望見二人遠來,縋而上之,乃敵械成等歸,以文書一卷系於械,錡懼惑軍心,立焚之。
錡遣人毒潁上流及草中,戒軍士雖渴死,毋得飲於河者;飲,夷其族。敵用長勝軍嚴陣以待,諸酋各居一部。眾請先擊韓將軍,錡曰:「擊韓雖退,兀術精兵尚不可當,法當先擊兀術。兀術一動,則餘無能為矣。」
時天大暑,敵遠來疲敝,錡士氣閒暇,敵晝夜不解甲,錡軍皆番休更食羊馬垣下。敵人馬饑渴,食水草者輒病,往往困乏。方晨氣清涼,錡按兵不動,逮未、申間,敵力疲氣索,忽遣數百人出西門接戰。俄以數千人出南門,戒令勿喊,但以銳斧犯之。統制官趙撙、韓直身中數矢,戰不肯已,士殊死鬥,入其陣,刀斧亂下,敵大敗。是夕大雨,平地水深尺餘。乙卯,兀術拔營北去,錡遣兵追之,死者萬數。
方大戰時,兀術被白袍,乘甲馬,以牙兵三千督戰,兵皆重鎧甲,號「鐵浮圖」;戴鐵兜牟,周匝綴長簷。三人為伍,貫以韋索,每進一步,即用拒馬擁之,人進一步,拒馬亦進,退不可卻。官軍以槍標去其兜牟,大斧斷其臂,碎其首。敵又以鐵騎分左右翼,號「拐子馬」,皆女真為之,號「長勝軍,專以攻堅,戰酣然後用之。自用兵以來,所向無前;至是,亦為錡軍所殺。戰自辰至申,敵敗,遽以拒馬木障之,少休。城上鼓聲不絕,乃出飯羹,坐餉戰士如平時,敵披靡不敢近。食已,撤拒馬木,深入斫敵,又大破之。棄屍斃馬,血肉枕藉,車旗器甲,積如山阜。
初,有河北軍告官軍曰:「我輩元是左護軍,本無鬥志,所可殺者兩翼拐子馬爾。」故錡兵力擊之。兀術平日恃以為強者,什損七八,至陳州,數諸將之罪,韓常以下皆鞭之,乃自擁眾還汴。捷聞,帝喜甚,授錡武泰軍節度使、侍衛馬軍都虞候、知順昌府、沿淮制置使。
是役也,錡兵不盈二萬,出戰僅五千人。金兵數十萬營西北,亙十五裏,每暮,鼓聲震山谷,然營中喧嘩,終夜有聲。金遣人近城竊聽,城中肅然,無雞犬聲。兀術帳前甲兵環列,持燭照夜,其眾分番假寐馬上。錡以逸待勞,以故輒勝。時洪皓在燕密奏:「順昌之捷,金人震恐喪魄,燕之重寶珍器,悉徙而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故議者謂是時諸將協心,分路追討,則兀術可擒,汴京可複;而王師亟還,自失機會,良可惜也。
七月,命為淮北宣撫判官,副楊沂中,破敵兵于太康縣。未幾,秦檜請令沂中還師鎮江,錡還太平州,嶽飛以兵赴行在,出師之謀寢矣。
十一年,兀術複簽兩河兵,謀再舉。帝亦測知敵情,必不一挫遂已,乃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金人攻廬、和二州,錡自太平渡江,抵廬州,與張俊、楊沂中會。而敵已大入,錡據東關之險以遏其沖,引兵出清溪,兩戰皆勝。行至柘皋,與金人夾石樑河而陣。河通巢湖,廣二丈,錡命曳薪壘橋,須臾而成,遣甲士數隊路橋臥槍而坐。會沂中、王德、田師中、張子蓋之軍俱至。
翌日,兀術以鐵騎十萬分為兩隅,夾道而陣。德薄其右隅,引弓射一酋斃之,因大呼馳擊,諸軍鼓噪。金人以拐子馬兩翼而進。德率眾鏖戰,沂中以萬兵各持長斧奮擊之,敵大敗;錡與德等追之,又敗於東山。敵望見曰:「此順昌旗幟也。」即退走。
錡駐和州,得旨,乃引兵渡江歸太平州。時並命三帥,不相節制。諸軍進退多出於張俊,而錡以順昌之捷驟貴,諸將多嫉之。俊與沂中為腹心,而與錡有隙,故柘皋之賞,錡軍獨不與。
居數日,議班師,而濠州告急。俊與沂中、錡趨黃連埠援之,距濠六十裏,而南城已陷。沂中欲進戰,錡謂俊曰:「本救濠,今濠已失,不如退師據險,徐為後圖。」諸將曰:「善。」三帥鼎足而營,或言敵兵已去,錡又謂曰:「敵得城而遽退,必有謀也,宜嚴備之。」俊不從,命沂中與德將神勇步騎六萬人,直趨濠州,果遇伏敗還。
遲明,錡軍至藕塘,則沂中軍已入滁州,俊軍已入宣化。錡軍方食,俊至,曰:「敵兵已近,奈何?」錡曰:「楊宣撫兵安在?」俊曰:「已失利還矣。」錡語俊:「無恐,錡請以步卒禦敵,宣撫試觀之。」錡麾下皆曰:「兩大帥軍已渡,我軍何苦獨戰?」錡曰:「順昌孤城,旁無赤子之助,吾提兵不滿二萬,猶足取勝;況今得地利,又有銳兵邪?」遂設三覆以待之。俄而俊至,曰:「諜者妄也,乃戚方殿后之軍爾。」錡與俊益不相下。
一夕,俊軍士縱火劫錡軍,錡擒十六人,梟首槊上,餘皆逸。錡見俊,俊怒謂錡曰:「我為宣撫,爾乃判官,何得斬吾軍?」錡曰:「不知宣撫軍,但斬劫砦賊爾。」俊曰:「有卒歸,言未嘗劫砦。」呼一人出對。錡正色曰:「錡為國家將帥,有罪,宣撫當言於朝,豈得與卒伍對事?」長揖上馬去。已,皆班師,俊、沂中還朝,每言嶽飛不赴援,而錡戰不力。秦檜主其說,遂罷宣撫判官,命知荊南府。嶽飛奏留錡掌兵,不許,詔以武泰之節提舉江州太平觀。
錡鎮荊南凡六年,軍民安之。魏良臣言錡名將,不當久閑。乃命知潭州,加太尉,複帥荊南府。江陵縣東有黃潭,建炎間,有司決水入江以禦盜,由是夏秋漲溢,荊、衡間皆被水患。錡始命塞之,斥膏腴田數千畝,流民自占者幾千戶。詔錡遇大禮許奏文資,仍以其侄汜為江東路兵馬副都監。
三十一年,金主亮調軍六十萬,自將南來,彌望數十裏,不斷如銀壁,中外大震。時宿將無在者,乃以錡為江、淮、浙西制置使,節制逐路軍馬。八月,錡引兵屯揚州,建大將旗鼓,軍容甚肅,觀者歎息。以兵駐清河口,金人以氈裹船載糧而來,錡使善沒者鑿沉其舟。錡自楚州退軍召伯鎮,金人攻真州,錡引兵還揚州,帥劉澤以城不可守,請退軍瓜洲。金萬戶高景山攻揚州,錡遣員琦拒于皂角林,陷圍力戰,林中伏發,大敗之,斬景山,俘數百人。捷奏,賜金五百兩、銀七萬兩以犒師。
先是,金人議留精兵在淮東以禦錡,而以重兵入淮西。大將王權不從錡節制,不戰而潰,自清河口退師揚州,以舟渡真、揚之民于江之南,留兵屯瓜洲。錡病,求解兵柄,留其侄汜以千五百人塞瓜洲渡,又令李橫以八千人固守。詔錡專防江,錡遂還鎮江。
十一月,金人攻瓜洲,汜以克敵弓射卻之。時知樞密院事葉義問督師江、淮,至鎮江,見錡病劇,以李橫權錡軍。義問督鎮江兵渡江,眾皆以為不可,義問強之。汜固請出戰,錡不從,汜拜家廟而行。金人以重兵逼瓜洲,分兵東出江皋,逆趨瓜洲。汜先退,橫以孤軍不能當,亦卻,失其都統制印,左軍統制魏友、後軍統制王方死之,橫、汜僅以身免。
方諸軍渡江而北也,錡使人持黃、白幟登高山望之,戒之曰:「賊至舉白幟;合戰舉二幟,勝則舉黃幟。」是日二幟舉,逾時,錡曰:「黃幟久不舉,吾軍殆矣。」錡憤懣,病益甚。都督府參贊軍事虞允文自採石來,督舟師與金人戰。允文過鎮江,謁錡問疾。錡執允文手曰:「疾何必問。朝廷養兵三十年,一技不施,而大功乃出一儒生,我輩愧死矣!」
召詣闕,提舉萬壽觀。錡假都亭驛居之。金之聘使將至,留守湯思退除館以待,遣黃衣諭錡徙居別試院,錡疑汜累己,常懼有後命。三十二年閏二月,錡發怒,嘔血數升而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賜其家銀三百兩,帛三百匹。後諡武穆。
錡慷慨深毅,有儒將風。金主亮之南也,下令有敢言錡姓名者,罪不赦。枚舉南朝諸將,問其下孰敢當者,皆隨姓名其答如響,至錡,莫有應者。金主曰:「吾自當之。」然錡卒以病不能成功。世傳錡通陰陽家行師所避就,錡在揚州,命盡焚城外居屋,用石灰盡白城壁,書曰:「完顏亮死於此。」金主多忌,見而惡之,遂居龜山,人眾不可容,以致是變雲。
吳玠,字晉卿,德順軍隴幹人。父葬水洛城,因徙焉。少沉毅有志節,知兵善騎射,讀書能通大義。未冠,以良家子隸涇原軍。政和中,夏人犯邊,以功補進義副尉,稍擢隊將。從討方臘,破之;及擊河北群盜,累功權涇原第十將。靖康初,夏人攻懷德軍,玠以百餘騎追擊,斬首百四十級,擢第二副將。
建炎二年春,金人渡河,出大慶關,略秦雍,謀趨涇原。都統制曲端守麻務鎮,命玠為前鋒,進據青溪嶺,逆擊大破之,追奔三十裏,金人始有憚意。權涇原路兵馬都監兼知懷德軍。金人攻延安府,經略使王庶召曲端進兵,端駐邠州不赴,且曰:「不如蕩其巢穴,攻其必救。」端遂攻蒲城,命玠攻華州,拔之。
三年冬,劇賊史斌寇漢中,不克,引兵欲取長安,曲端命玠擊斬之,遷忠州刺史。宣撫處置使張浚巡關陝,參議軍事劉子羽誦玠兄弟才勇,浚與玠語,大悅,即授統制,弟璘掌帳前親兵。
四年春,升涇原路馬步軍副總管。金帥婁宿與撒離喝長驅入關,端遣玠拒于彭原店,而擁兵邠州為援。金兵來攻,玠擊敗之,撒離喝懼而泣,金軍中目為「啼哭郎君」。金人整軍複戰,玠軍敗績。端退屯涇原,劾玠違節度,降武顯大夫,罷總管,複知懷德軍。張浚惜玠才,尋以為秦鳳副總管兼知鳳翔府。時兵火之余,玠勞來安集,民賴以生。轉忠州防禦使。
九月,浚合五路兵,欲與金人決戰,玠言宜各守要害,須其弊而乘之。及次富平,都統制又會諸將議戰,玠曰:「兵以利動,今地勢不利,未見其可。宜擇高阜據之,使不可勝。」諸將皆曰:「我眾彼寡,又前阻葦澤,敵有騎不得施,何用他徙?」已而敵驟至,輿柴囊土,藉淖平行,進薄玠營。軍遂大潰,五路皆陷,巴蜀大震。
玠收散卒保散關東和尚原,積粟繕兵,列柵為死守計。或謂玠宜退守漢中,扼蜀口以安人心。玠曰:「我保此,敵決不敢越我而進,堅壁臨之,彼懼吾躡其後,是所以保蜀也。」玠在原上,鳳翔民感其遺惠,相與夜輸芻粟助之。玠償以銀帛,民益喜,輸者益多。金人怒,伏兵渭河邀殺之,且令保伍連坐;民冒禁如故,數年然後止。
紹興元年,金將沒立自鳳翔,別將烏魯折合自階、成出散關,約日會和尚原。烏魯折合先期至,陣北山索戰,玠命諸將堅陣待之,更戰迭休。山谷路狹多石,馬不能行,金人舍馬步戰,大敗,移砦黃牛,會大風雨雹,遂遁去。沒立方攻箭筈關,玠複遣將擊退之,兩軍終不得合。
始,金人之入也,玠與璘以散卒數千駐原上,朝問隔絕,人無固志。有謀劫玠兄弟北去者,玠知之,召諸將歃血盟,勉以忠義。將士皆感泣,願為用。張浚錄其功,承制拜明州觀察使。居母喪,起複,兼陝西諸路都統制。
金人自起海角,狃常勝,及與玠戰輒北,憤甚,謀必取玠。婁宿死,兀術會諸道兵十余萬,造浮梁跨渭,自寶雞結連珠營,壘石為城,夾澗與官軍拒。十月,攻和尚原。玠命諸將選勁弓強弩,分番迭射,號「駐隊矢」,連發不絕,繁如雨注。敵稍卻,則以奇兵旁擊,絕其糧道。度其困且走,設伏於神坌以待。金兵至,伏發,眾大亂。縱兵夜擊,大敗之。兀術中流矢,僅以身免。張浚承制以玠為鎮西軍節度使,璘為涇原路馬步軍副總管。兀術既敗,遂自河東歸燕山;複以撒離喝為陝西經略使,屯鳳翔,與玠相持。
二年,命玠兼宣撫處置使司都統制,節制興、文、龍三州。金久窺蜀,以璘駐兵和尚原扼其沖,不得逞,將出奇取之。時玠在河池,金人用叛將李彥琪駐秦州,睨仙人關以綴玠;複令遊騎出熙河以綴關師古,撒離喝自商於直搗上津。三年正月,取金州。二月,長驅趨洋、漢,興元守臣劉子羽急命田晟守饒風關,以驛書招玠入援。
玠自河池日夜馳三百里,以黃柑遺敵曰:「大軍遠來,聊用止渴。」撒離喝大驚,以杖擊地曰:「爾來何速耶!」遂大戰饒風嶺。金人被重鎧,登山仰攻。一人先登則二人擁後;先者既死,後者代攻。玠軍弓弩亂髮,大石摧壓,如是者六晝夜,死者山積而敵不退。募敢死士,人千銀,得士五千,將夾攻。會玠小校有得罪奔金者,導以祖溪間路,出關背,乘高以闞饒風。諸軍不支,遂潰,玠退保西縣。敵入興元,劉子羽退保三泉,築潭毒山以自固,玠走三泉會之。
未幾,金人北歸,玠急遣兵邀于武休關,掩擊其後軍,墮澗死者以千計,盡棄輜重去。金人始謀,本謂玠在西邊,故道險東來,不虞玠馳至。雖入三郡,而失不償得。進玠檢校少保,充利州路、階成鳳州制置使。
四年二月,敵複大入,攻仙人關。先是,璘在和尚原,餉饋不繼;玠又謂其地去蜀遠,命璘棄之,經營仙人關右殺金平,創築一壘,移原兵守之。至是,兀術、撒離喝及劉夔率十萬騎入侵,自鐵山鑿崖開道,循嶺東下。玠以萬人當其沖。璘率輕兵由七方關倍道而至,與金兵轉戰七晝夜,始得與玠合。
敵首攻玠營,玠擊走之。又以雲梯攻壘壁,楊政以撞竿碎其梯,以長矛刺之。璘拔刀畫地,謂諸將曰:「死則死此,退者斬!」金分軍為二,兀術陣于東,韓常陣於西。璘率銳卒介其間,左縈右繞,隨機而發。戰久,璘軍少憊,急屯第二隘。金生兵踵至,人被重鎧,鐵鉤相連,魚貫而上。璘以駐隊矢迭射,矢下如雨,死者層積,敵踐而登。撒離喝駐馬四視曰:「吾得之矣。」翌日,命攻西北樓,姚仲登樓酣戰,樓傾,以帛為繩,挽之複正。金人用火攻樓,以酒缶撲滅之。玠急遣統領田晟以長刀大斧左右擊,明炬四山,震鼓動地。明日,大出兵。統領王喜、王武率銳士,分紫、白旗入金營,金陣亂。奮擊,射韓常,中左目,金人始宵遁。玠遣統制官張彥劫橫山砦,王俊伏河池扼歸路,又敗之。以郭震戰不力,斬之。是役也,金自元帥以下,皆攜孥來。劉夔乃豫之腹心。本謂蜀可圖,既不得逞,度玠終不可犯,則還據鳳翔,授甲士田,為久留計,自是不妄動。
捷聞,授玠川、陝宣撫副使。四月,複鳳、秦、隴三州。七月,錄仙人關功,拜檢校少師、奉甯保定軍節度使,璘自防禦使升定國軍承宣使,楊政以下遷秩有差。六年,兼營田大使,易保平、靜難節。七年,遣裨將馬希仲攻熙州,敗績,又失鞏州,玠斬之。
玠與敵對壘且十年,常苦遠餉勞民,屢汰冗員,節浮費,益治屯田,歲收至十萬斛。又調戍兵,命梁、洋守將治褒城廢堰,民知灌溉可恃,願歸業者數萬家。九年,金人請和。帝以玠功高,授特進、開府儀同三司,遷四川宣撫使,陝西階、成等州皆聽節制。遣內侍奉親劄以賜,至,則玠病已甚,扶掖聽命。帝聞而憂之,命守臣就蜀求善醫,且飭國工馳視,未至,玠卒于仙人關,年四十七。贈少師,賜錢三十萬。
玠善讀史,凡往事可師者,錄置座右,積久,牆牖皆格言也。用兵本孫、吳,務遠略,不求小近利,故能保必勝。禦下嚴而有恩,虛心詢受,雖身為大將,卒伍至下者得以情達,故士樂為之死。選用將佐,視勞能為高下先後,不以親故、權貴撓之。
玠死,胡世將問玠所以制勝者,璘曰:「璘從先兄有事西夏,每戰,不過一進卻之頃,勝負輒分。至金人,則更進迭退,忍耐堅久,令酷而下必死,每戰非累日不決,勝不遽追,敗不至亂。蓋自昔用兵所未嘗見,與之角逐滋久,乃得其情。蓋金人弓矢,不若中國之勁利;中國士卒,不及金人之堅耐。吾常以長技洞重甲于數百步外,則其衝突固不能相及。於是選據形便,出銳卒更迭撓之,與之為無窮,使不得休暇,以沮其堅忍之勢。至決機於兩陣之間,則璘有不能言者。」
晚節頗多嗜欲,使人漁色于成都,喜餌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方富平之敗,秦鳳皆陷,金人一意睨蜀,東南之勢亦棘,微玠身當其沖,無蜀久矣。故西人至今思之。諡武安,作廟于仙人關,號思烈。淳熙中,追封涪王。子五人:拱、扶、捴、擴、揔。拱亦握兵雲。
吳璘,字唐卿,玠弟也。少好騎射,從玠攻戰,積功至閣門宣贊舍人。紹興元年,箭筈關之戰,斷沒立與烏魯折合兵,使不得合,金人遁,璘功居多,超遷統制和尚原軍馬,於是玠駐師河池,璘專守原。及兀術大入,玠兄弟以死守之。敵陣分合三十餘,璘隨機而應,至神坌伏發,金兵大敗,兀術中流矢遁。張浚承制以璘為涇原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升康州團練使。
三年,遷榮州防禦使、知秦州,節制階、文。是歲,玠敗于祖溪嶺,時璘猶在和尚原,玠命璘岔棄原別營仙人關,以防金人深入。四年,兀術、撒離喝果以大兵十萬至關下,璘自武、階路入援。先以書抵玠,謂殺金平地闊遠,前陣散漫,須後陣阻隘,然後可以必勝。玠從之,急修第二隘。璘冒圍轉戰,會于仙人關。敵果極力攻第二隘,諸將有請別擇形勝以守者,璘奮曰:「兵方交而退,是不戰而走也,吾度此敵去不久矣,諸君第忍之。」震鼓易幟,血戰連日。金兵大敗,二酋自是不敢窺蜀者數年。
露布獻捷,遷定國軍承宣使、熙河蘭廓路經略安撫使、知熙州。六年,新置行營兩護軍,璘為左護軍統制。九年,升都統制,尋除秦鳳路經略安撫使、知秦州。玠卒,授璘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時金人廢劉豫,歸河南、陝西地。樓炤使陝,以便宜欲命三帥分陝而守,以郭浩帥鄜延,楊政帥熙河,璘帥秦鳳,欲盡移川口諸軍於陝西。璘曰:「金人反覆難信,懼有他變。今我移軍陝右,蜀口空虛,敵若自南山要我陝右軍,直搗蜀口,我不戰自屈矣。當且依山為屯,控其要害,遲其情見力疲,漸圖進據。」炤從之,命璘與楊政兩軍屯內地保蜀,郭浩一軍屯延安以守陝。
既而胡世將以四川制置權宣撫司事,至河池,璘見之曰:「金大兵屯河中府,止隔大慶一橋爾,騎兵疾馳,不五日至川口。吾軍遠在陝西,緩急不可追集,關隘不葺,糧運斷絕,此存亡之秋也。璘家族固不足恤,如國事何!」時朝廷恃和忘戰,欲廢仙人關。於是世將抗奏謂:「當外固歡和,內修守禦。今日分兵,當使陝、蜀相接,近兵宮賀仔諜知撒離喝密謀曰:'要入蜀不難,棄陝西不顧,三五歲南兵必來主之,道路吾已熟知,一發取蜀必矣。'敵情如是,萬一果然,則我當為伐謀之備,仙人關未宜遽廢,魚關倉亦宜積糧。」於是璘僅以牙校三隊赴秦州,留大軍守階、成山砦,戒諸將毋得撤備。世將尋真除宣撫,置司河池。
十年,金人敗盟,詔璘節制陝西諸路軍馬。撒離喝渡河入長安,趨鳳翔,陝右諸軍隔在敵後,遠近震恐。時楊政在鞏,郭浩在鄜延,惟璘隨世將在河池。世將急召諸將議,惟涇原帥田晟與楊政同至,參謀官孫渥謂河池不可守,欲退保仙人原,璘厲聲折之曰:「懦語沮軍,可斬也!璘請以百口保破敵。」世將壯之,指所居帳曰:「世將誓死於此!」乃遣渥之涇原,命田晟以三千人迎敵。璘又遣姚仲拒於石壁砦,敗之。詔同節制陝西諸路軍馬。
璘以書遺金將約戰,金鶻眼郎君以三千騎沖璘軍,璘使李師顏以驍騎擊走之。鶻眼入扶風,複攻拔之,獲三將及女真百十有七人。撒離喝怒甚,自戰百通坊,列陣二十裏。璘遣姚仲力戰破之,授鎮西軍節度使,升侍衛步軍都虞候。十一年,與金統軍胡盞戰剡家灣,敗之,複秦州及陝右諸郡。
初,胡盞與習不祝合軍五萬屯劉家圈,璘請討之。世將問策安出,璘曰:「有新立疊陣法:每戰,以長槍居前,坐不得起;次最強弓,次強弩,跪膝以俟;次神臂弓。約賊相搏至百步內,則神臂先發;七十步,強弓併發;次陣如之。凡陣,以拒馬為限,鐵鉤相連,俟其傷則更代之。遇更代則以鼓為節。騎,兩翼以蔽於前,陣成而騎退,謂之'疊陣'。」諸將始猶竊議曰:「吾軍其殲於此乎?」璘曰:「此古束伍令也,軍法有之,諸君不識爾。得車戰餘意,無出於此,戰士心定則能持滿,敵雖銳,不能當也。及與二酋遇,遂用之。
二酋老於兵,據險自固,前臨峻嶺,後控臘家城,謂我必不敢輕犯。先一日,璘會諸將問所以攻,姚仲曰:「戰於山上則勝,山下則敗。」璘以為然,乃告敵請戰,敵笑之。璘夜半遣仲及王彥銜枚截坡,約二將上嶺而後發火。二將至嶺,寂無人聲,軍已畢列,萬炬齊發。敵駭愕曰:「吾事敗矣。」習不祝善謀,胡盞善戰,二酋異議。璘先以兵挑之,胡盞果出鏖戰。璘以疊陣法更休迭戰,輕裘駐馬亟麾之,士殊死鬥,金人大敗。降者萬人,胡盞走保臘家城,璘圍而攻之。城垂破,朝廷以驛書詔璘班師,世將浩歎而已。明年,竟割和尚原以與敵。撤戍割地,皆秦檜主之也。
十二年,入覲,拜檢校少師、階成岷鳳四州經略使,賜漢中田五十頃。十四年,朝議析利州路為東西路,以璘為西路安撫使,治興州,階、成、西和、鳳、文、龍、興七州隸焉。時和議方堅,而璘治軍經武,常如敵至。十七年,徙奉國軍節度使,改行營右護軍為御前諸軍都統制,安撫使如故。二十一年,以守邊安靜,拜少保。二十六年,領興州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職事,改判興州。渡江以來未有使相為都統制者,時璘已為開府儀同三司,故改命之。
三十一年,金主亮叛盟,拜四川宣撫使。秋,亮渡淮,遣合喜為西元帥,以兵扼大散關,遊騎攻黃牛堡。璘即肩輿上殺金平,駐軍青野原,益調內郡兵分道而進,授以方略。制置使王剛中來會璘計事,璘尋移檄契丹、西夏及山東、河北,聲金人罪以致討。未幾,兼陝西、河東招討使。璘以病還興州,總領王之望馳書告執政,謂璘多病,猝有緩急,蜀勢必危。請移璘侄京襄帥拱歸蜀,以助西師。凡五書未報。璘已力疾,複上仙人關。
三十二年,璘遣姚仲取鞏,王彥屯商、虢、陝、華,惠逢取熙河。或久攻不下,或既得複失,竟無成功。金人據大散關六十餘日,相持不能破。仲舍鞏攻德順已逾四旬,璘以知夔州李師顏代之,遣子挺節制軍馬。挺與敵戰於瓦亭,敗之。璘自將至城下,守陴者聞呼「相公來」,觀望咨嗟,矢不忍發。璘按行諸屯,預治黃河戰地,斬不用命者,先以數百騎嘗敵。敵一鳴鼓,銳士空壁躍出突璘軍。璘軍得先治地,無不一當十。至暮,璘忽傳呼「某將戰不力」,人益奮搏,敵大敗,遁入壁。黎明,師再出,敵堅壁不動。會天大風雷,金人拔營去,凡八日而克。璘入城,市不改肆,父老擁馬迎拜不絕。璘尋還河池。
四月,原州受圍,璘命姚仲以德順之兵往援,璘自趨鳳翔視師。諸將雖力戰,敵攻益急,增兵至七萬。五月,仲與敵戰于原州之北嶺,仲敗績。初,仲自德順至原,由九龍泉上北嶺,令諸軍持滿引行。以盧士敏兵為前陣,所統軍六千為四陣,姚仲兵為後拒。隨地便利以列,與敵鏖戰,開合數十。會輜重隊隨陣亂行,敵兵沖之,軍遂大潰,失將三十餘人。始,璘出師,王之望嘗言:「此行士卒銳氣,不及前時,仲年來數奇,不可委以要地。」及仲至原,璘亦貽仲書,謂原圍未即解,且還德順。書未達而仲敗,璘亦無功還。尋奪仲兵,欲斬之,或勸而止,械系河池獄。
孝宗受禪,賜璘劄,命兼陝西、河東路宣撫招討使。璘策金人必再爭德順,亟馳赴城下,而完顏悉烈等兵十余萬果來攻。萬戶豁豁複領精兵自鳳翔繼至。璘築堡東山以守,敵極力爭之,殺傷太半,終不能克。時議者以為兵宿於外,去川口遠,恐敵襲之,欲棄三路。遂詔璘退師。敵乘其後,璘將士死亡者甚眾,三路複為敵有。拜少傅。隆興二年冬,金人侵岷州,璘提兵至祁山,金人聞之,退師,遣使來告曰:「兩國已講和矣。」會詔至,俱解去。
沈介為四川安撫、制置使,與璘議不協,兵部侍郎胡銓上書,語頗及璘。璘抗章請朝,上親劄報可。未半道,請罷宣撫使及致仕,皆不允。乾道元年詣闕,遣中使勞問,召對便殿,許朝德壽宮。高宗見璘,歎曰:「朕與卿,老君臣也,可數入見。」璘頓首謝。兩宮存勞之使相踵,又命皇子入謁。拜太傅,封新安郡王。越數日,詔仍領宣撫使,改判興元府。及還鎮,兩宮宴餞甚寵。璘入辭德壽宮,泣下。高宗亦為之悵然,解所佩刀賜之,曰:「異時思朕,視此可矣。」
璘至漢中,修復褒城古堰,溉田數千頃,民甚便之。三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師,追封信王。上震悼,輟視朝兩日,賻贈加等。高宗複賜銀千兩。初,璘病篤,呼幕客草遺表,命直書其事曰:「願陛下毋棄四川,毋輕出兵。」不及家事,人稱其忠。
璘剛勇,喜大節,略苛細,讀史曉大義。代兄為將,守蜀餘二十年,隱然為方面之重,威名亞於玠。高宗嘗問勝敵之術,璘曰:「弱者出戰,強者繼之。」高宗曰:「此孫臏三駟之法,一敗而二勝也。」
嘗著《兵法》二篇,大略謂:「金人有四長,我有四短,當反我之短,制彼之長。四長曰騎兵,曰堅忍,曰重甲,曰弓矢。吾集蕃漢所長,兼收而並用之,以分隊制其騎兵;以番休迭戰制其堅忍;制其重甲,則勁弓強弩;制其弓矢,則以遠克近,以強制弱。佈陣之法,則以步軍為陣心、左右翼,以馬軍為左右肋,拒馬布兩肋之間;至帖撥增損之不同,則系乎臨機。」知兵者取焉。
王剛中嘗談劉錡之美,璘曰:「信叔有雅量、無英概,天下雷同譽之,恐不能當逆亮,璘竊憂之。」剛中不以為然,錡果無功,以憂憤卒。璘選諸將率以功。有薦才者,璘曰:「兵官非嘗試,難知其才。以小善進之,則僥倖者獲志,而邊人宿將之心怠矣。」子挺。
挺字仲烈,以門功補官。從璘為中郎將,部西兵詣行在。高宗問西邊形勢、兵力與戰守之宜,挺占對稱旨,超授右武郎、浙西都監兼御前祗候,賜金帶。尋差利路鈐轄,改利州東路前軍同統制,繼改西路。
紹興三十一年,金人渝盟,璘以宣撫使總三路兵禦之,挺願自力軍前,璘以為中軍統制。王師既複秦州,金將合喜孛堇介叛將張中彥以兵來爭,挺破其治平砦。已而南市城賊亦掎角為援,轉戰竟日。挺令前軍統制梅彥麾眾直據城門,眾弗喻,彥亦懼力不敵。挺督之,彥出兵殊死戰,挺率背嵬騎盡易黃旗繞出敵後,憑高突之。敵嘩曰:「黃旗兒至矣!」遂驚敗。挺不自為功,狀彥第一,士頗多之。璘亦引嫌,並匿其功。擢榮州刺史,尋拜熙河經略、安撫使。
明年,挺被檄與都統制姚仲率東西路兵攻德順。金左都監空平涼之眾以援合喜,又遣精兵數萬自鳳翔來會。仲駐軍六盤,挺獨趨瓦亭,身冒矢石,眾從之。金人舍騎操短兵奮鬥,挺遣別將盡奪其馬,金眾遂潰。挺勒兵追之,禽千戶耶律九斤、孛堇等百三十七人。
金人懲前衄,悉兵趨德順。璘自秦州來督師,先壁於險,且治夾河戰地。金人果大至,挺誘致之,至所治戰地,盛兵蹙之,敵不能支,一夕遁去。鞏州久不下,挺以選鋒至城下,諸將鹹曰:「西北坡陀地易攻,若分兵各當一面,宜得利。」挺曰:「西北雖卑而土堅,東南並河多沙礫善圮。且兵分則少,以少當堅城,可得而下乎?」乃命悉眾擊東南陬。不二日,樓櫓俱盡。夜半,其將雷千戶約降,黎明,城破。以功授團練使,又以瓦亭功授郢州防禦使。
孝宗即位,加璘兼陝西、河東路招討宣撫使。璘慮敵必再爭德順,至自河池,金人果合兵十余萬列柵以拒。有大酋引騎數千睨東山,璘命挺領騎迎擊,卻之。遂據東山,築堡以守。敵不能爭,乃益修攻具,為大車匿戰士其中,將填隍而進。挺命掄大木植中道,車至不得前。拜武昌軍承宣使,尋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熙河路經略安撫使中軍統制,時年二十五。會朝廷主議和,詔西師解嚴,父子遂旋軍。
乾道元年,升本軍都統制。三年,以父命入奏,拜侍衛親步軍指揮使,節制興州軍馬。璘卒,起複金州都統、金房開達安撫使,改利州東路總管。挺力求終喪,服除,召為左衛上將軍。朝廷方議置神武中軍五千人以屬御前,命挺為都統制。挺力陳不當輕變祖宗法,事遂寢。拜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
挺每燕見從容,嘗論兩淮形勢曠漫,備多力分,宜擇勝地扼以重兵,敵仰攻則不克,越西南又不敢,我以全力乘其弊,蔑不濟者。帝頗嘉納。淳熙元年,改興州都統,拜定江軍節度使。初,軍中自置互市於宕昌,以來羌馬,西路騎兵遂雄天下。自張松典榷牧,奏絕軍中互市,自以馬給之,所得多下駟。挺至,首陳利害以聞,乞歲市五百匹,詔許七百匹。
始,武興所部就餉諸郡,漫不相屬。挺奏以十軍為名,自北邊至武興列五軍,曰踏白、摧鋒、選鋒、策選鋒、游奕;武興以西至綿為左、右、後三軍;而駐武興者前軍、中軍。營部於是始井井然。四年,入覲,除知興州、利州西路安撫使。密修皂郊堡,增二堡,繕戎器,儲於兩庫,敵終不覺。
十年冬,特加檢校少保。成州、西和歲大侵,挺力為振恤,諭總賦者分軍儲以佐之,全活殆數千萬。蜀自諸軍宿師,凡廩賜,官率糴三之一,視價高下給之,名曰「折估」,隨所屯地相為乘除。歲久屯他徙,廩賜不易舊,至有同部伍而廩相倍蓰者,挺裒為中制上之。
光宗即位,御筆獎勞。而西和、階、成、鳳、文、龍六州器械弗繕,挺節冗費,屯工徒,悉創為之。禦軍雖嚴,而能時其緩急,士以不困。郡東北有二谷水,挺作二堤以捍之。紹熙二年,水暴發入城。挺既振被水者,複增築長堤,民賴以安。詔問備邊急務,即建增儲之策,由是糧糗不乏。四年春,以疾乞致仕,詔加太尉。卒,年五十六。贈少師、開府儀同三司。
挺少起勳閥,弗居其貴,禮賢下士,雖遇小官賤吏,不敢怠忽。拊循將士,人人有恩。璘故部曲拜於庭下,輒降答之,即失律,誅治無少貸。璘嘗對孝宗言,諸子中惟挺可任。孝宗亦曰:「挺是朕千百人中選者。」歲時問勞不絕,被遇尤深厚。光宗賜內府珍奇,以示殊禮。子五人,曦,其次也。曦仕至太尉、昭信軍節度使,以叛誅,見別傳。
論曰:劉錡神機武略,出奇制勝,順昌之捷,威震敵國,雖韓信泜上之軍,無以過焉。或謂其英概不足,雅量有餘,豈其然乎?吳玠與弟璘智勇忠實,戮力協心,據險抗敵,卒保全蜀,以功名終,盛哉!挺累從征討,功效甚著,有父風矣。然玠晚頗荒淫,璘多喪敗,豈狃于常勝,驕心侈歟!抑三世為將,釀成逆曦之變,覆其宗祀,蓋有由焉。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李顯忠楊存中郭浩楊政
李顯忠,綏德軍青澗人也。初名世輔,南歸,賜名顯忠。由唐以來,世襲蘇尾九族巡檢。初,其母當產,數日不能免,有僧過門曰:「所孕乃奇男子,當以劍、矢置母旁,即生。」已而果生顯忠,立於蓐,鹹異之。
年十七,投效用,隨父永奇出入行陣。金人犯鄜延,經略王庶命永奇募間者,得張琦;更求一人,顯忠請行。永奇曰:「汝未涉曆,行必累琦。」顯忠曰:「顯忠年小,膽氣不小,必不累琦,當與琦俱。」有敵人夜宿陶穴,顯忠縋穴中,得十七人,皆殺之,取首二級,馬二匹,余馬悉折其足。庶大奇之,補承信郎,充隊將,由是始知名。轉武翼郎,充副將。
金人陷延安,授顯忠父子官。永奇聚泣曰:「我宋臣也,世襲國恩,乃為彼用邪!」會劉豫令顯忠帥馬軍赴東京,永奇密戒之曰:「汝若得乘機,即歸本朝,無以我故貳其志。事成,我亦不朽矣。」顯忠至東京,劉麟喜之,授南路鈐轄,乃密遣其客雷燦以蠟書赴行在。已而豫廢,兀術以萬騎馳獵淮上,與顯忠獨立馬圍場間。顯忠戒吳俊往探淮水可度馬處,欲執兀術歸朝。俊還,顯忠馳問之,為竹刺傷馬而止。兀術授顯忠承宣使、知同州。
顯忠僅以二十六人奔夏國。夏人問故。顯忠泣,具言父母妻子之亡,切齒疾首,恨不即死,願得二十萬人生擒撒裏曷,取陝西五路歸於夏,顯忠亦得報不共戴天之仇。夏主曰:「爾能為立功,則不靳借兵。」時有酋豪號「青面夜叉」者,久為夏國患,乃令顯忠圖之。請三千騎,晝夜疾馳,奄至其帳,擒之以歸。夏主大悅,即出二十萬騎,以文臣王樞、武臣
移訛為陝西招撫使,顯忠為延安招撫使,時紹興九年二月十四日也。
顯忠引兵至延安,總管趙惟清大呼曰:「鄜延路今複歸宋矣,已有赦書。」顯忠與官吏觀赦書列拜,顯忠大哭,眾皆哭,百姓哭聲不絕。乃以舊部八百餘騎往見王樞、移訛,諭之曰:「顯忠已得延安府,見講和赦書,招撫可以本部軍歸國。」移訛不從,曰:「初,經略乞兵來取陝西。今既到此,乃令我歸耶?」顯忠知勢不可,乃出刀斫移訛,不及,擒王樞縛之。夏人以鐵鷂子軍來。顯忠以所部拒之,馳揮雙刀,所向披靡,夏兵大潰,殺死蹂踐無慮萬人,獲馬四萬匹。顯忠揭榜招兵,以「紹興九年」為文書。每得一人,予馬一匹,旬日間得萬人,皆驍勇少壯。又擒害其父母弟侄者,皆斬於東城之內。行至鄜州,已有馬步軍四萬餘。撒裏曷在耀州,聞顯忠來,一夕遁去。
四川宣撫吳玠遣張振來撫諭雲:「兩國見議和好,不可生事,可量引軍赴行在。」遂至河池縣見玠,玠撫之曰:「忠義歸朝,惟君第一。」從行使臣崔皋等六百餘人列拜庭下,玠又撫之,犒以銀絹,詣行府受告敕、金帶,除指揮使、承宣使。至行在,高宗撫勞再三,賜名加賚,又賜田鎮江,以崔皋輩充將佐。
兀術犯河南,命顯忠為招撫司前軍都統制,與李貴同破靈壁縣。兀術犯合肥,手詔以軍與張俊會。顯忠至孔城鎮,與敵戰,敗之。兀術謂韓常曰:「李世輔歸宋,不曾立功,此人敢勇,宜且避之。」乃焚廬江而走。顯忠欲追之與死戰,俊以奉旨監護,慮失顯忠,遂各以軍還。
太后至臨安,顯忠入覲,加保信軍節度使、浙東副總管。顯忠熟西邊山川險易,因上恢復策,忤秦檜意。金使言顯忠私遣人過界,遂降官奉祠,台州居住。複甯國軍節度使,升都統制。
二十九年,金渝盟,詔顯忠以本部捍禦。遣統制官韋永壽等以二百騎至安豐軍,與金將小韓將軍兵五千人戰于大人洲,敗之。俄又增兵萬餘來,顯忠率騎軍出,自旦至午,氣百倍,以大刀斫敵陣,敵不能支,殺獲甚眾,掩入淮者不可計。
金主亮犯淮西,朝廷命王權拒於合肥。權退保和州,又棄軍渡江,和州失守。金主親統細軍駐和之雞籠山,將濟採石。朝廷詔以顯忠代權,命虞允文趣顯忠交軍,軍中大喜,於是有採石之捷,語在《允文傳》。顯忠退軍沙上,得楊存中報:「車駕至平江,可速進兵。」顯忠選銳士萬人渡江,盡複淮西州郡。軍至橫山澗,與金射雕軍戰,統制頓遇重傷,韋永壽死之,敵兵敗走。金主亮切責諸將不用命,諸將弑之而還。
是役也,顯忠所將一萬九千八百六人行賞有差,張振功為最。詔賜顯忠五子金帶。授顯忠淮西制置使、京畿等處招討使,擢太尉、甯國軍節度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赴行在。
孝宗即位,賜田百頃,兼權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節制軍馬。隆興元年,兼淮西招撫使。時金主褒新立,山東、河北豪傑蜂起,耶律諸種兵數十萬據數郡之地,太行山忠義耿京、王世隆輩皆欲挈地還於朝。金懼,亟請和。顯忠陰結金統軍蕭琦為內應,請出師自宿、亳趨汴,由汴京以通關陝;關陝既通,則鄜延一路熟知顯忠威名,必皆回應,且欲起其舊部曲,可得數萬人,以取河東。
時張浚開都督府,四月,命顯忠渡江督戰。乃自濠梁渡淮,至陡溝,琦背約,用拐子馬來拒,與戰,敗之。琦複背城列陣,顯忠躬率將士鏖戰,琦敗走,遂複靈壁,入城,宣佈德意,不戮一人,中原歸附者踵接。時邵宏淵圍虹縣未下,顯忠遣靈壁降卒開諭禍福,金貴戚大周仁及蒲察徙穆皆出降。宏淵恥功不自己出;又有降千戶訴宏淵之卒奪其佩刀,顯忠立斬之,由是二將益不相能。
六月,兵傅宿州城,金人來拒,顯忠敗之,斬其左翼都統及首虜數千人,追奔二十餘裏。宏淵至,謂顯忠曰:「招撫真關西將軍也。」顯忠閉營休士,為攻城計,宏淵等不從。顯忠引麾下楊椿上城,開北門,不逾時拔其城。宏淵等殿后,趣之,乃始渡濠登城。城中巷戰,又斬首虜數千人,擒八十餘人,遂複宿州。舉寄居官劉時攝州事。捷聞,授顯忠開府儀同三司、殿前都指揮使,妻周氏封國夫人。宏淵欲發倉庫犒士卒,顯忠不可,移軍出城,止以見錢犒士,士皆不悅。
金帥孛撒自南京率步騎十萬來,晨薄城,列大陣。顯忠親帥軍遇于城南,戰數十合,孛撒大敗,遂退走。統制李福、統領李保各以所部退避,皆斬以徇。翼日,敵益兵至。顯忠謂巨集淵並力夾擊,巨集淵按兵不動,顯忠獨與所部力戰百餘合,殺左翼都統及千戶、萬戶,斬首虜五千餘人。俄增兵複來逼城,顯忠用克敵弓射卻之。
宏淵顧眾曰:「當此盛夏,搖扇於清涼猶不堪,況烈日中被甲苦戰乎?」人心遂搖,無鬥志。至夜,中軍統制周宏鳴鼓大噪,陽謂敵兵至,與邵世雍、劉亻先各以所部兵遁;繼而統制左士淵、統領李彥孚亦遁。顯忠移軍入城,殿司前軍統制張訓通、馬司統制張師顏、池州統制荔澤、建康統制張淵各遁去。
金人乘虛複來攻城,顯忠竭力捍禦,斬首虜二千餘人,積屍與羊馬牆平。城東北角敵兵二十餘人已上百余步,顯忠取軍所執斧斫之,敵始退卻。顯忠曰:「若使諸軍相與掎角,自城外掩擊,則敵兵可盡,金帥可擒,河南之地指日可複矣。」宏淵又言:「金添生兵二十萬來,儻我軍不返,恐不測生變。」顯忠知宏淵無固志,勢不可孤立,歎吒曰:「天未欲平中原耶?何沮撓若此!」是舉,所喪軍資器械殆盡,幸而金不復南。顯忠以軍還,見浚,納印待罪。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後朝廷知其故,移撫州。
乾道改元,乃還會稽,複防禦使,觀察使、浙東副總管,賜銀三萬兩,絹三萬匹,綿一萬兩。提舉台州崇道觀。召除威武軍節度使、左金吾衛上將軍,賜第京師。上奇其狀貌魁傑,命繪像閣下。複太尉。乞祠,提舉興國宮,紹興府居住,歲賜米二千石。
淳熙四年,召赴行在,提舉萬壽觀,奉朝請。入見,給真奉,賜內庫金,再葺前所賜第賜之,七月卒,年六十九。贈開府儀同三司,諡忠襄。
楊存中,本名沂中,字正甫,紹興間賜名存中,代州崞縣人。祖宗閔,永興軍路總管,與唐重同守永興,金人陷城,迎戰死之。父震,知麟州建甯砦,金人來攻,亦死於難。
存中魁梧沈鷙,少警敏,誦書數百言,力能絕人。慨然語人曰:「大丈夫當以武功取富貴,焉用俯首為腐儒哉!」於是學孫、吳法,善射騎。宣和末,山東、河北群盜四起,存中應募擊賊,積功至忠翊郎。
靖康元年,金人再圍汴京,諸道兵勤王,存中與張俊、田師中從信德府守臣梁揚祖以萬兵入援,後隸張俊部曲。上問將於俊,俊以存中對。召見,賜袍帶。時元帥府草創,存中晝夜扈衛寢幄,不頃刻去側。帝知其忠謹,親信之。劇賊李昱據任城,久不克,存中以數騎入,擊殺數百人。帝乘高望見,介胄盡赤,意其被重創。召視之,皆汙賊血,壯之,飲以酒,曰:「酌此血漢。」存中請複往,帝止之。存中曰:「此賊膽碎,即成擒矣。」遂大破之,複任城,遷閣門祗候。
建炎二年,討賊徐明於嘉興,先登。主帥將屠城,存中力諫止之,戮其渠魁而已,郡賴以全。遷榮州刺史。高宗南渡,以勝捷軍從張俊守吳門;苗、劉之變,又從俊赴難。遷貴州團練使,尋為御前右軍統領。金人攻明州,又從俊與田師中、趙密殊死戰,破之。以奇功遷文州防禦使、御前中軍統制。
紹興元年,從俊討李成。諸將議,多欲分道進,存中曰:「賊勢如此,兵分則力弱,又諸將位均勢敵,非招討督之,必不相為用。」俊然之。整軍至豫章,存中率兵數千,首破賊於玉隆觀,追至筠州。賊驍將以眾十萬來援,夾河而營。存中謂俊曰:「彼眾我寡,擊之當用奇,願以騎見屬,公以步兵居前。」俊從之。存中夜銜枚渡筠河,出西山,馳下擊賊,俊以步兵夾攻,俘八千人。諸將夜見存中曰:「戰未休,降卒多,忽有變,奈何?非盡殲之不可。」存中曰:「殺降吾不忍。」諸將轉告俊,竟夜坑之。乘勝追至九江,成遂遁去。遷宣州觀察使。
二年春,進神武中軍統制,宰相呂頤浩袖敕以授存中。俊奏留存中軍中,上曰:「宿衛乏帥,朕所選,為不可易也。」存中亦固辭,且謂:「神武諸帥如韓世忠、張俊,皆貴擁旄鉞,名望至重,如臣麼麼,一旦位與之抗,實不自安。」不許,遣中使宣押,乃視事。兼提舉宿衛親兵。時中軍卒不滿五千,疲癃者居半。存中請拘神武卒借出於外者歸軍中,由是軍政浸修。
三年,嚴州妖賊繆羅據白馬源,殺王官,存中討平之。除帶禦器械,加保信軍承宣使、權發遣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
六年,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密州觀察使。先是,張浚視師,謀渡淮以圖劉豫,倚韓世忠為用。世忠圍淮陽,從浚乞張俊將趙密為助,俊拒之。趙鼎語浚曰:「世忠所欲者趙密爾,存中武勇,不減於密,盍令存中助之。」浚請於朝,故有是命。於是存中以八隊萬人,趨督府助世忠。
十月,存中與劉猊戰於藕塘,大破之。猊之初入也,淮西宣撫使劉光世欲棄廬州,退保太平。賊眾十萬已次濠、壽間,浚命張俊拒之,使存中往泗州與俊合。及至泗,則光世已舍廬去。浚遣人諭之曰:「一人渡江,即斬以狥。」光世不得已還廬駐兵,與存中相應。賊先犯定遠縣,存中以兵二千襲敗於越家坊。既而與猊兵遇藕塘,賊據山列陣,矢下如雨。存中急擊之,且使統制吳錫以勁騎五千突其陣。陣亂,存中鼓大軍乘之,自以精騎沖其肋,大呼曰:「破賊矣!」賊錯愕駭視。前軍統制張宗顏自泗來,乘背擊之,賊大敗。猊以首抵謀主李愕曰:「適見髯將軍,銳不可當,果楊殿前也。」即以數騎遁去。餘黨萬人僵立失措,存中躍馬叱之,皆怖而降。麟在順昌,孔彥舟方圍光州,聞之皆拔砦遁去,北方大恐。所得賊舟數百艘,車數千兩。
捷聞,帝遣中使勞賜,謂宰執曰:「卿輩始知朕得人也。」除保成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尋兼領馬步帥。存中奏:「祖宗置三衙,鼎列相制,今令臣獨總,非故事也。」不允。七年,為淮南西路制置使,將以撫定酈瓊諸軍,不果行,語在《王德傳》。九年,遷殿前副都指揮使。
十年,金人叛盟取河南,命存中為淮北宣撫副使,引兵至宿州,以步軍退屯於泗。金人詭令來告敵騎數百屯柳子鎮。存中欲即擊之,或以為不可,存中不聽。留王滋、蕭保以千騎守宿,自將五百騎夜襲柳子鎮,黎明,不見敵而還。金人以精兵伏歸路,存中知之,遂橫奔而潰。參議官曹勳不知存中存亡,以聞,朝廷震恐,於是有權宜退保之命。既而存中自壽春渡淮歸泗,人心始安。冬,引兵還行在。
十一年,兀術恥順昌之敗,複謀來侵。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於是存中以殿司兵三萬卒戍淮,與金人戰於柘皋,敗之。時張俊為宣撫使,存中為副使,劉錡為判官,王德為都統制,田師中、張子蓋為統制官。金人以拐子馬翼進,存中曰:「敵恃弓矢,吾有以屈之。」使萬人操長斧,如牆而進,諸軍鼓噪奮擊,金人大敗,退屯紫金山。是役也,失將士九百人,金人死者以萬計,而濠圍猶未解。
俊與存中、錡先議班師。會有雲濠路已通者,俊謂錡曰:「吾欲與楊太尉耀兵淮上,安撫濠梁之民,取宣化歸金陵,楊太尉則渡瓜洲還臨安。」明日,命二帥行。諜報金攻濠甚急,倉皇複回,邀錡會於黃連埠,距濠六十裏,聞城陷矣,召存中、錡謀之。錡謂存中:「何以處此?」存中曰:「戰爾,相公與太尉在後,存中當居前。」錡曰:「本來救濠,濠既已失,進無所依,人懷歸心,勝氣已索,此危道也。不若退師據險,俟其去,為後圖。」諸將皆曰:「善。」鼎足而營,遣人俟敵,曰:「已去矣。」俊自以為功,謂錡毋往,命存中與德偕至濠。列陣未定,煙起城中,金人伏騎萬餘分兩翼出。存中顧德曰:「何如?」德曰:「德小將,焉敢預事?」存中以策麾軍曰:「那回!」諸軍以為令其走也,遂散亂南奔,無複紀律,金人追殺甚眾。後一日,韓世忠大軍至,已無及矣。存中乃自宣化渡江歸行在。加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兼領殿前都指揮使,蓋錄柘皋之功而掩濠梁之敗也。
十二年,徽宗梓宮攢永固陵,命存中都護。竣事,拜少傅,以保傅為管軍自存中始。十四年,存中請詣太學謁先聖,帝曰:「學校既興,武人亦知崇尚,如漢羽林士皆通《孝經》,況其他乎?」二十年,封恭國公。二十八年,拜少師,恩數視樞密使。存中以凡重地皆有統制官,獨荊、襄無之,請於朝,於是荊南、襄陽初置諸統制。
存中在殿嚴凡二十五載,權寵日盛,太常寺主簿李浩、敕令所刪定官陸游、司封員外郎王十朋、殿中侍御史陳俊卿相繼以為言。三十一年,罷為太傅、醴泉觀使,進封同安郡王,賜玉帶,朝朔望。
時金主亮有南侵意,存中上備敵十策。步帥趙密謀奪存中權,因指為喜功生事。存中聞之,上章乞免,密竟代之。未幾,邊聲日急,九月,詔存中為禦營宿衛使。劉汜戰敗於瓜洲,命存中往京口,為守江計。虞允文自採石來會,存中與之協力拒敵。敵不能濟。金主亮死,與允文輕舟渡江以伺敵。及金人請和,存中奏俟彼得新主之命,無遽許之。
帝如建康,詔存中扈蹕,因語宰相曰:「楊存中唯命東西,忠無與二,朕之郭子儀也。」金使複請和,存中請拘之江口,移書審問,若能歸我族屬,還舊壤,損歲幣,複白溝之界,以通兄弟之好,如是則和議可從;不然,請斬其使,亟圖恢復。會駕還,以存中為江、淮、荊、襄路宣撫使,給、舍不書黃,命遂寢。未幾,仍奉祠。
隆興元年,王師潰于符離,複起存中為禦營使。二年,金人再入關,議割蜀之和尚原以畀之。存中入對,曰:「和尚原,隴右之藩要也。敵得之,則可以睥睨漢川;我得之,則可以下兵秦雍。曩議予金人,吳璘力爭不從。今璘在遠,不及知。臣若不言,非特負陛下,亦有愧於璘。近者,王師盡銳而後得,願毋棄。」
未幾,金人複攻淮甸,詔存中同都督江、淮事。湯思退罷,升都督,陛辭,賜坐,賜玉鞍勒。時諸軍各守分地,不相統一,存中集諸將調護之。於是始更相為援。帝親劄賜之曰:「諸帥協和,互相策應,卿之力也。」會金兵已深入,朝議欲舍淮保江,存中持不可,乃已。金兵在揚州,或勸存中擊之。存中不敢渡,獨臨江固壘以老之。
金人尋請盟。乾道元年班師,加昭慶軍節度使,複奉祠。時興屯田,存中獻私田在楚州者三萬九千畝。二年,卒,年六十五。乙太師致仕,追封和王,諡武恭。高宗追念舊臣,為之出涕,賻錢十萬。高宗假借諸將,眷存中尤深,嘗曰:「朕於存中,撫綏之過於子弟。」濠、廬之役,親筆戒之曰:「若不便進,當行軍法。」趙密代領殿帥,則舉唐崔祐甫奪王駕鶴兵權事,豫戒大臣。及竣事,又曰:「楊存中之罷,朕不安寢者三夕。」
存中天資忠孝敢勇,大小二百余戰,身被五十餘創。宿衛出入四十年,最寡過。孝宗以為舊臣,尤禮異之,常呼郡王而不名。父、祖及母皆死難,存中既顯,請于朝,宗閔諡忠介,震諡忠毅,賜廟曰顯忠,曰報忠。又以家廟、祭器為請,遂許祭五世,前所無也。祖母劉流落蜀、隴,存中日夜禱祠訪問,間關數千里,卒迎以歸。禦軍寬而有紀,所用將士,專以才勇選,不私部曲之舊。李顯忠以罪斥,存中奏為統制官,後為名將。嘗以克敵弓雖勁而蹶張難,遂以意創馬皇弩,思巧制工,發易中遠,人服其精。嘗營居鳳山,十年而就,極山川之勝,後獻於朝廷,更築室焉。又葺園亭於湖山之間,高宗為書「水月」二字。所居建閣以藏禦書,孝宗題曰「風雲慶會之閣」。
子,偰工部侍郎;倓簽書樞密院事、昭慶軍節度使。
郭浩,字充道,德順軍隴幹人。父任三班奉職。徽宗時,充環慶路第五將部將,嘗率百騎抵靈州城下,夏人以千騎追之,浩手斬二騎,以首還。充渭州兵馬都監。從種師道進築葺平砦,敵據塞水源,以渴我師,浩率精騎數百奪之。敵攻石尖山,浩冒陣而前,流矢中左肋,怒不拔,奮力大呼,得賊乃已;諸軍從之,敵遁去,由是知名。累遷中州刺史。
欽宗即位,進安州團練使。以種師道薦,召對,奏言:「金人暴露,日久思歸。乞給輕兵間道馳滑台,時其半度,可擊也。」會和戰異議,不能用。帝問西事,浩曰:「臣在任已聞警,慮夏人必乘間盜邊,願選將設備。」已而果攻涇原路,取西安州、懷德軍。紹聖開拓之地,複盡失之。種師中制置河東,辟以自隨。
建炎元年,知原州。二年,金人取長安,涇州守臣夏大節棄城遁,郡人亦降。浩適夜半至郡,所將財二百人,得金人不殺,使之還,曰:「為語汝將曰,我郭浩也,欲戰即來決戰。」金人遂引去。升本路兵馬鈐轄、知涇州、權主管鄜延路經略安撫。
時二敵交侵,鄜延之東皆金人,西北即夏境,其屬朝廷者惟保安一軍、德靜一砦。浩間道之德靜,置司招收散亡,與敵對壘,一年,敵不能犯。再除涇原路兵馬鈐轄、知涇州。浩去,夏人複來,權帥耿友諒僅以身免,一路盡陷。
張浚為宣撫處置使,以浩為秦鳳路提點刑獄、權經略使、知秦州。時浚經略陝西,有言敵可討者,浚意向之。諸帥恥于不武,莫敢出言。浚檄五路帥悉所部兵會于富平,浩獨謂敵鋒方銳,且當分守其地,掎角相援,俟釁而動。浚不聽,師出果敗,五路俱陷,帥府皆徙置他所。浚複以浩舊官移知鳳翔府,寓治寶雞縣,又退保和尚原。金人抵原下,浩與吳玠隨方捍禦,蜀以安全。第功,遷正任防禦使。
紹興元年,金人破饒風嶺,盜梁、洋,入鳳州,攻和尚原。浩與吳璘往援,斬獲萬計。遷邠州觀察使,徙知興元府。饑民相聚米倉山為亂,浩討平之。徙知利州。金人以步騎十余萬破和尚原,進窺川口,抵殺金平,浩與吳玠大破之。遷彰武軍承宣使。玠按本路提點刑獄宋萬年陰與敵境通,利所鞫不同,由是與浩意不協,朝廷乃徙浩知金州兼永興軍路經略使。
金州殘弊特甚,戶口無幾,浩招輯流亡,開營田,以其規置頒示諸路。他軍以匱急仰給朝廷,浩獨積贏錢十萬緡以助戶部,朝廷嘉之,凡有奏請,得以直達。九年,改金、洋、房州節制。
金人還河南地,以浩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充陝西宣諭使、知金州。樓炤行關中,辟浩樞密院都統制、節制陝西軍馬。十年,拜奉國軍節度使。五路陷,徙知夔州,未行,移知金州,仍永興路經略安撫使、節制陝西河東兼措置河東路忠義軍馬。十一年,金人內侵,宣撫使胡世將召浩及吳璘、楊政會仙人原,授以攻取之策。浩遺裨將設伏破之。
十四年,召見,拜檢校少保,還鎮,賜以禦府金器、繡鞍,仍官一子文資,賜田五十頃。浩辭曰:「臣父子起身行陣,不敢忘本,願還文資。」帝嘉其意,別與一子閣職。是歲,分利州為東西兩路,以浩為金房開達州經略安撫使兼知金州、樞密院都統制,屯金州,仍建帥府。十五年,卒,年五十九。贈檢校少帥,諡恭毅。淳熙元年,賜立廟金州。
楊政,字直夫,原州臨涇人。崇甯三年,夏人舉國大入,父忠戰歿,政甫七歲,哀號如成人。其母奇之,曰:「孝於親者必忠於君,此兒其大吾門乎?」宣和末,應募為弓箭手。靖康初,因拒夏人,稍知名。建炎間,從吳玠擊金人,九戰九捷。累功至武顯郎。
紹興元年春,金人趨和尚原,又攻箭筈關,政引兵大破之,斬千戶一、酋長二。遷右武大夫。十月,金兵大集,號十萬,自寶雞列柵至原下。吳玠與相持累日,以政統領將兵迎敵,日數十合,士卒無不一當百。複出奇兵斷其糧道,敵少卻,遮擊之,獲萬戶及首領三百余人、甲士八百六十人。拜恭州刺史。時有嫉政者,以母妻尚留北境,不宜屬以兵權,玠不聽,政益感奮。
二年,金合步騎數千柵魚龍川口,政帥精兵劫破之。升隴州團練使,移知方山原,軍儲芻穀在其中。三月,金大軍來攻,城且下,政擊敗之。選知鳳州。三年,金攻饒風關,政從玠戰關下,凡六日。改明州觀察使。
四年,撒離喝裒精兵十萬,欲道仙人關入蜀,至上奢田。玠築壘於關外,政曰:「此地為蜀厄塞,當堅守,時出奇擊之。」玠用其言。金人變態多端,政隨機應之,連日百余戰。敵帥督戰益急,政命卒以神臂弓射之;又選甲士千餘出山谷,斷其兵,使不得進退;又出敵不意,夜斫其營。敵遂遁去,追至河池而還。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環慶路經略安撫使。
五年,金人攻淮,玠命政帥師乘機牽制,至秦州,一戰而拔,撫定居民,秋毫無犯。改經略安撫涇原兼帥環慶、利路。三鎮事叢集,剖決無滯。母留敵境,間遣人省視之,母惟勉以忠義。九年春,和議成,始得迎母及兄弟歸。乞祠以便養,不許。詔封其母感義郡夫人,以政為熙河蘭鞏路經略安撫使、知熙州,進武康軍承宣使。
十年,徙利州,又徙興元。會金人渝盟,政建迎敵之策,兼川、陝宣撫副使司都統制。政偕統制楊從義劫金人於鳳翔府城南砦,敗之,獲戰馬數百。母卒,起複,遂帥師趣寶雞渭水上,以拒敵沖,凡大戰七,斬獲甚多。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奏:「鳳翔之捷,政奮不顧身,功效顯著。」拜武當軍節度使。
十一年秋,金將胡盞、習不祝合軍五萬來攻,政與吳璘、郭浩會于仙人原。世將授以攻取之策,政出和尚原,浩出商州以為援,璘駐秦州。政引兵夜入隴州界,遂趨吳山,與金人對壘,又敗金萬戶通檢於寶雞。時通檢居渭北,政欲攻拔其城,通檢將精甲萬眾出,政帥勇士鏖戰,遣裨將突出陣後,登山執幟。金軍見之,大呼曰:「伏發矣!」乃驚潰。政乘勝掩殺,通檢走至城門而橋已絕,遂擒之。
和議成,帝召政還,軍民詣部使者借留。及入見,條奏詳明,帝善之。十三年,還鎮,加檢校少保,賜田五十頃。十四年,分利州為東西兩路,政屯興元府。久之,拜太尉。二十七年,卒,年六十。贈開府儀同三司,諡襄毅。
政守漢中十八年,六堰久壞,失灌溉之利,政為修復。漢江水決為害,政築長堤捍之。凡利於民者不敢以軍旅廢。休兵十餘年,未嘗升遷將士,上下安之。政故為吳璘裨將,及與璘分道建帥,執門下之禮益恭,世頗賢之。
論曰:李顯忠生而神奇,立功異域,父子破家狥國,志複中原,中罹讒構,屢遭廢黜,傷哉!楊存中出入淮甸,無大勝負,典兵最久,貴寵獨隆,然頗能知幾,不阽禍敗,其亦有天幸者歟?郭浩、楊政克左右,玠、璘兄弟保全川蜀。數君子皆人所屬倚以成功者,奈何撓於和議,頻失事機,人心沮喪,不得如吉甫、方叔,受祉振旅以成中興之業,惜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王德王彥魏勝張憲楊再興牛皋胡閎休
王德,字子華,通遠軍熟羊砦人。以武勇應募,隸熙帥姚古。會金人入侵,古軍懷、澤間,遣德諜之,斬一酋而還。補進武校尉。古曰:「能複往乎?」德從十六騎徑入隆德府治,執偽守姚太師,左右驚擾,德手殺數十百人,眾愕眙莫取前。古械姚獻於朝,欽宗問狀,姚曰:「臣就縛時,止見一夜叉耳。」時遂呼德為「王夜叉」。
建炎元年,以勤王師倍道趨闕,改隸劉光世,平濟南寇李昱、池陽寇張遇。光世將先鋒討李成,德以百騎覘賊,至蔡州上蔡驛口橋,賊疑為誘騎,擁眾欲西。德麾騎大呼曰:「王師大至矣!」賊駭遁,追殺甚眾。成奔新息,收散卒複戰。賊見光世張蓋行陳,不介胄,知為主帥,並兵圍之。德突圍擁光世還軍,遂襲敗李成。授武略大夫。
三年春,遷前軍統領,屯天長。金人攻揚州,西軍多潰,德趨宣化。會叛將張昱、張彥圍和州,太守張績求援於德,德兵傅城下,賊不意其至,大潰。遲明接戰,斬昱,俘其兵騎萬數,濟自採石。
光世方謀討苗、劉之逆,迎至建康,謂德曰:「江都之擾,諸軍不竄則盜。公可仗義夜涉大江,徇國急變。」遂以軍屬光世。會苗、劉走閩中,詔德追擊,隸韓世忠。德欲自致功名,而世忠必欲德為之使,遣親將陳彥章邀德於信州。彥章拔佩刀擊德,德殺彥章,屍諸市。德至浦城,斬苗瑀,擒馬柔吉送行在。世忠訟其擅殺,下臺獄,侍御史趙鼎按德當死,帝命特原之,編管郴州。
時光世屯九江,得楊惟忠所失空頭黃敕,即以便宜複德前軍統制,遣平信州妖賊王念經。行次饒州,會賊劉文舜圍城,德引兵赴之,文舜請降。德納而誅之,自餘不戮一人。謂諸校曰:「念經聞吾宿留,必不為備。」倍道而趨,一鼓擒之,獻俘於朝。詔還舊秩,加武顯大夫、榮州刺史。
四年,光世鎮京口,以德為都統制。金兵複南,光世將退保丹陽,德請以死捍江,諸將恃以自強。分軍扼險,渡江襲金人,收真、揚數郡。既而又遇敵於揚州北,有被重鎧突陣者,德馳叱之;重鎧者直前刺德,德揮刀迎之,即墮馬。眾褫駭,因麾騎乘之,所殺萬計。
紹興元年,平秀州水賊邵青。初,德與戰于崇明沙,親執旗麾兵拔柵以入,青軍大潰。他日,餘黨複索戰,諜言將用火牛,德笑曰:「是古法也,可一不可再,今不知變,此成擒耳。」先命合軍持滿,陳始交,萬矢齊發,牛皆返奔,賊眾殲焉。青自縛請命,德獻俘行在。帝召見便殿問勞,褒賞特異。遷中亮大夫、同州觀察使。
三年,光世宣撫江、淮,當移屯建康,命韓世忠代之。德從數十騎自京口逆世忠,度將及麾下,徒步立道左,抗言曰:「擅殺陳彥章,王德迎馬頭請死。」世忠下馬握其手曰:「知公好漢,鄉來纖介不足置懷。」乃設酒盡歡而別。是冬,知鞏州、熙河蘭廓路兵馬鈐轄。
明年春,知蘭州,徙屯池陽及當塗,為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金兵掠江北,破滁州。德越江襲奪之,追至桑根,擒女真萬戶盧孛一人,千戶十餘人。五年,改環慶副總管。
六年冬,劉豫遣麟、猊驅鄉兵三十萬,分東西道入寇,中外甚恐,議欲為保江計。殿帥楊沂中、統制張宗顏、田師中及德等分兵禦之,大敗猊兵於藕塘,猊挺身走;麟在順昌聞之,亦拔砦遁。德追至壽春,弗及,獲其糧舟四百艘。第功,除武康軍承宣使,真拜相州觀察使。
七年,改熙河蘭廓路副總管、行營左護軍都統制,駐師合肥。會光世罷宣撫,詔德盡護其眾,以酈瓊副之。瓊與德故等夷,恥屈其下,率眾叛從劉豫。八年,命隸張俊,名其軍曰「銳勝」。
十年,解潁昌圍,俊檄德就取宿州。德倍道自壽春馳至蘄縣,與敵遊騎遇,遂入城,偃旗臥鼓,騎引去。因潛師宿州,夜半,薄賊營。敵將高統軍詰朝壓汴而陳,偽守馬秦、同知耶律溫以三千人陰水邀戰。德策馬先濟,步騎從之。遙謂賊曰:「吾與金人大小百戰,雖名王貴酋,莫不糜碎,爾何為者。」賊遂投兵降。馬秦、耶律溫馳入,閉門城守。德至,呼秦諭以逆順,乃自縋而下。德叱其子順先登,秦率溫降,遣詣行在。德乘勝趨亳州,俊會于城父。時叛將酈瓊屯亳,聞德至,謂三路都統制曰:「夜叉未易當也。」遂遁。德入亳州,白俊曰:「今兵威已振,請乘破竹之勢,進取東都。」俊難之,乃班師。策功第一,拜興甯軍承宣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再遷侍衛親軍馬步軍都虞候,封隴西郡侯。
十一年,金人自合肥入侵,游騎及江。俊議分軍守南岸,德曰:「淮者,江之蔽也,棄淮不守,是謂唇亡齒寒也。敵數千里遠來,餉道決不繼,及其未濟急擊之,可以奪氣;若遲之,使稍安,則淮非吾有矣」俊猶豫未許。德請益堅,曰:「願父子先越江,俟和州下,然後宣撫北渡。」俊乃許德即渡採石,俊督軍繼之。宿江中,德曰:「明旦,當會食曆陽。」已而夜拔和州,晨迎俊入。敵退保昭關,又擊走之,追至柘皋,與金人夾河而軍。
諸將帥皆集,惟張俊後至,統制田師中欲待之,德怒曰:「事當機會,複何待!」徑上馬。兀術以鐵騎十余萬夾道而陣,德曰:「賊右陣堅,我當先擊之。」麾軍渡橋,首犯其鋒。一酋被甲躍馬始出,德引弓一發而斃;乘勝大呼,令萬兵持長斧,如牆而進。敵大敗,退屯紫金山,德複尾擊之。劉錡謂德曰:「昔聞公威略如神,今果見之,請以兄禮事。」召拜清遠軍節度使、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曆浙東福建總管、荊南副都統制。二十五年,卒,贈檢校少保,再贈少傅。二子琪、順,亦以驍勇聞。
王彥,字子才,上黨人。性豪縱,喜讀韜略。父奇之,使詣京師,隸弓馬子弟所。徽宗臨軒閱試,補下班祗應,為清河尉。從涇原路經略使種師道兩入夏國,有戰功。
金人攻汴京,彥慨然棄家赴闕,求自試討賊。時張所為河北招撫使,異其才,擢為都統制。使率裨將張翼、白安民、嶽飛等十一將,部七千人渡河,與金人戰。敗之,複衛州新鄉縣,傳檄諸郡。
金人以為大軍至,率數萬眾薄彥壘,圍之數匝。彥以眾寡不敵,潰圍出。諸將散歸,彥獨保共城西山,遣腹心結兩河豪傑,圖再舉。金人購求彥急,彥慮變,夜寢屢遷。其部曲覺之,相率刺面,作「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以示無他意。彥益感勵,撫愛士卒,與同甘苦。未幾,兩河回應,忠義民兵首領傅選、孟德、劉澤、焦文通等皆附之,眾十余萬,綿亙數百里,皆受彥約束。金人患之,召其首領,俾以大兵破彥壘。首領跪而泣曰:「王都統砦堅如鐵石,未易圖也。」金人乃間遣勁騎撓彥糧道,彥勒兵待之,斬獲甚眾。益治兵,刻日大舉,告期於東京留守宗澤。
澤召彥會議,乃將兵萬餘渡河,金人以重兵襲其後而不敢擊。既至汴京,澤大喜,令彥宿兵近甸,以衛根本。彥即以所部兵馬付留守司,量帶親兵趨行在。時已遣宇文虛中為祈請使議和。彥見黃潛善、汪伯彥,力陳兩河忠義延頸以望王師,願因人心,大舉北伐。言辭憤激,大忤時相意,遂降旨免對,以彥為武翼郎、閣門宣贊舍人,差充禦營平寇統領。時范瓊為平寇前將軍,彥知瓊有逆節,稱疾不就,乞致仕,許之。
知樞密院事張浚宣撫川、陝,奏彥為前軍統制。浚與金酋婁宿相持于富平,欲大舉,初至漢中,會諸將議,彥獨以為不可,曰:「陝西兵將上下之情,皆未相通,若少不利,則五路俱失。不若且屯利、閬、興、洋,以固根本,敵入境,則檄五路兵來援,萬一不捷,未大失也。」浚幕府不然其言。彥即請為利路鈐轄,俄改金均房州安撫使、知金州。
時中原盜賊蜂起,加以饑饉,無所資食;惟蜀富饒,巨盜往往窺覬。桑仲既陷淮安、襄陽,乘勢西向,均、房失守,直搗金州白土關,眾號三十萬。仲,彥舊部曲也,以申櫝請於彥曰:「仲於公無敢犯,願假道入蜀就食耳。」彥乃遣統領官門立為先鋒擊之。賊銳甚,立戰死。將士失色,或請避之。彥叱曰:「樞相張公方有事關陝,若仲越金而至梁、洋,則腹背受敵,大事去矣。敢言避者斬!」即勒兵趨長沙平,阻水據山,設伏以待。賊見官軍少,蟻附搏戰。彥執幟一麾,士殊死鬥,賊敗走。彥休士進擊,追奔至白磧,複房州。
紹興元年九月,權京西南路副總管李忠反,擾京西,遂攻金州諸關。賊眾皆河朔人,驍果善戰,彥與戰不利,關陷。彥退屯秦郊,令將士盡伏山谷間,焚秦郊積聚,偽若遁者。秦郊距郡城二十裏,路坦夷,彥募敢死士易麾幟,設奇以待。閱再宿,賊至秦郊,官軍逆戰,大敗之,追襲至秦嶺,遂複乾祐縣以歸。忠走降劉豫。
初,桑仲既敗還襄陽,乃鳩集散亡陷鄧州,兇焰複熾。南攻德安,西據均陽,分眾三道:一攻住口關,一出馬郎嶺,一搗洵陽,前軍去金州不三十裏。彥曰:「仲以我寡彼眾,故分三道以離吾勢,法當先破其堅,則脆者自走。」遣副將焦文通禦住口,自以親兵營馬郎。相持一月,大戰六日,賊大敗,仲為其下所殺。又有王辟、董貴、祁守中阻兵窺蜀,勢雖不及桑仲,然小者猶不減數萬,彥悉討平之。
是冬,偽齊秦鳳經略使郭振以數千騎掠白石鎮,彥與關師古並兵禦之,賊大敗,獲振,複秦州。張浚承制以彥節制商、虢、陝、華州軍馬。
三年正月,兀術入侵,浚召彥與吳玠、劉子羽會於興元。撒離曷自上津疾馳,不一日至洵陽。統制官郭進死之,彥退保石泉縣。金人入金、均,彥趨西鄉。二月,金人攻饒風關,彥與吳玠禦之,不能卻,關破,彥收余兵奔達州。五月,彥遣兵至漢陰縣,與劉豫將周貴戰,大敗之,複金州。浚承制進彥保康軍承宣使兼宣撫司參議,彥不受。
五年四月,差知荊南府,充歸、峽、荊門公安軍安撫使。彥因荊南曠土措置屯田,自蜀買牛千七百頭,授官兵耕,營田八百五十頃,分給將士有差。六年二月,知襄陽府、京西南路安撫使,彥以嶽飛嫌辭。浚奏彥為行營前護副軍都統制、督府參謀軍事。
六月,以八字軍萬人赴行在。至鎮江,聞母喪,上疏乞解官,不許。詔免喪服,趣入對,遂以為浙西、淮東沿海制置副使,以所部屯通州之料角。七年正月,彥因遣將捕亡者于解潛軍中,軍士交鬥于市,言者論其軍政不肅,貶秩二等。彥不自安,乞終餘服。二月,複洪州觀察使、知邵州。彥入辭,帝撫勞甚厚,曰:「以卿能牧民,故付卿便郡,行即召矣。」九年,卒於官,年五十。
彥稱名將,當建炎初,屢破大敵,威聲振河朔。時方撓於和議,遽召之還,又奪其兵柄而使之治郡,士議惜之。彥事親孝,居官廉,子弟有戰功,不與推賞。將死,召其弟侄,以家財均給之。
魏勝,字彥威,淮陽軍宿遷縣人。多智勇,善騎射,應募為弓箭手,徙居山陽。紹興三十一年,金人將南侵,聚芻糧,造器械,籍諸路民為兵。勝躍曰:「此其時也。」聚義士三百,北渡淮,取漣水軍,宣佈朝廷德意,不殺一人,漣水民翕然以聽。
遂取海州。郡守渤海高文富聞勝起,遣兵來捕勝。距海州南八十裏大伊,與金兵遇,勝迎擊走之,追至城下。眾驚傳水陸悉有兵,城中大恐,文富閉門守,驅民上城禦之。勝令城外多張旗幟,舉煙火為疑兵;又遣人向諸城門,諭以金人棄信背盟,無名興師,本朝寬大愛民之意。城上民聞之,即開門,勝遣勇銳者登城樓,餘自門入,莫有禦者。獨文富與其子安仁率牙兵拒守,勝整軍與安仁父子戰譙門內,殺安仁及州兵千余,擒文富,民皆按堵。
勝權知州事,遣人諭朐山、懷仁、沐陽、東海諸縣,皆定。乃蠲租銳,釋罪囚,發倉庫,犒戰士;分忠義士為五軍,紀律明肅,部分如宿將。勝自兼都統制,益募忠義以圖收復,遠近聞之回應,旬日,得兵數千。即具其事報境上帥守,冀給軍裝器甲。時帥守雖知金人將渝盟,未有發其端者,莫敢以聞。
左軍統制董成謀出西北取沂州,勝先遣間還,知金兵數萬至沂,以我軍器甲未備,戒成勿動。成不從勝,率所部千餘人直入沂州巷戰,殺其守及軍士三千余,眾悉降,得器甲數萬。金人生兵複集,競登屋擲瓦擊之,成軍幾敗。勝欲斬成,以其驍勇,釋之。
金人遣同知海州事蒙恬鎮國以兵萬餘取海州,抵州北二十裏新橋。勝帥兵出迎之,設伏於隘,陣以待。眾殊死戰,伏發,賊大敗,殺鎮國,馘千人,降三百人,軍聲益振。山東之民鹹欲來附,勝傳檄招諭,結集以待王師之至。
金人攻盆急,周山為營,勝度其必複攻海州,因間出砦越城中。金人果解蒼山圍,自新橋抵城下,勝出戰皆捷。金分兵四面攻之,勝募士登城以禦,矢石如雨者七日,金兵死傷多,遁去。勝嘗出戰,矢中鼻貫齒,不能食,猶親禦戰。
勝起義久,朝廷尚未知。沿海制置使李寶遣其子公佐由海道覘敵,至州,始遣忠義將朱震、褚道詣行在,白勝姓名於執政,始知勝之功焉。
金主亮舉兵渡淮,慮勝睨其後,分軍數萬來攻。會李寶帥舟師往膠西,破金人舟艦,勝遣人邀之,同擊金人於新橋,大敗之。金兵未退,寶知金舟將遁,複以兵登舟備海道。金主初命造海艦,欲分軍入蘇、杭,悉以中原民操舟楫。民家送衣裘者相告語,俟王師至即背之。及寶舟入島中,適北風勁,舟不進。有頃反風,金人艤舟於岸,操舟者望見寶舟,謬雲此金國兵也,俾皆入舟中。舟忽至,金人不知,寶縱火焚其舟。舟以赤油絹為帆,風順火熾,操舟者皆登岸走。金兵在舟中者,坐以待縛,載之檻車,悉獲其舟。
寶既捷,勝亦還州為捍禦計。金兵至,營於城北砂巷,列陣將攻關門,先遣人說勝使降。勝開門出諭之曰:「汝主叛盟失信,無故興兵,我朝以仁義之師,來復舊疆,汝主渡淮必敗。爾等宜早來歸,必獲爵賞。」時金兵已逼關,勝登關門張樂飲酒,犒軍士,令固守勿出戰。金兵攻之逾時,乃少遣士出,憑險隘擊之。金人知不可攻,率軍轉而渡河,襲關後。勝斂兵入城,金兵追將及,勝獨乘馬逐之,叱曰:「魏勝在此!」聞之皆辟易,士卒後入者不復敢追。
勝軍已入城,金兵徑趨城東,欲過砂堰環城為營。勝先已據堰備之,金軍不得過,拒戰竟日,終不能近。有新募士守河者,不知兵,金兵遽過河,勝恐絕河路,亟收軍入城。金兵追至東門外黃土阪,勝單騎逐之,大叱之,金兵五百皆望風退。勝又追十數裏,士得入城;有不得入者,由城南入西門。金兵複自西南來襲,勝從後叱之,金兵駭散,手殺數人。奏功授閣門祗候,差知海州兼山東路忠義軍都統。遣其子昌同峒峿山首領張榮,持旗榜往結山東忠義。
金兵自新橋、關子門、砂堰之敗,殺傷者眾。一日黎明,乘昏霧,四面薄城急攻。勝激厲士卒,竭力捍禦,矢石交下。城上鎔金液,投火牛。金兵不能前,多死傷,乃拔砦走。距海州為長垣,包州城於中,使不能出。及亮死,乃解去。
勝善用大刀,能左右射,旗揭曰「山東魏勝」,金人望見即退走。勝為旗十數,書其姓名,密付諸將,遇鏖戰即揭之,金兵悉避走。初,勝起義時,無州郡糧餉之給,無府庫倉廩之儲。勝經畫市易,課酒榷鹽,勸糶豪右。環海州度視敵兵攻取處,築城浚隍,塞關隘,在軍,未嘗一日懈弛,恒如寇至。方糾集遠邇,犒勞士卒,期約有日,會金主亮被弑,金兵北歸,王師亦南還矣。
初,亮聞勝在海州,知不可取,曰:「少須,他時取之易耳。」亮既殞,勝益得自治軍旅,人皆精銳。獲金諜者,犒以酒食,厚賂遣還。有自北方來歸者,與之同臥起,共飲食,示以不疑;周其窶貧,使之感激。自是山東、河北歸附者眾,得金人虛實,悉以上聞。又第其忠義士功能,假授官資,因李寶轉達於朝,悉如所請。
金人遣山東路都統、總管以兵十萬攻海州。時寶帥海舟水陸並進,抵城北砂巷,勝率眾合寶軍大破之,斬首不可計,堰水為之不流,餘悉奔潰。勝獨率兵追北二十裏,至新橋,又破之,盡獲其鞍馬器甲。寶亦駐海州,為進取計。
金人複遣五斤太師發諸路兵二十余萬來攻海州,先遣一軍自州西南斷勝軍餉道。勝驛勇悍士三千餘騎,拒于石闥堰,金軍不能進。逮夜始還,留千人備險隘。金兵十萬來奪,勝率眾鏖戰,殺數千人,餘皆遁去,下令守險勿追。報寶,寶以防海道,登舟,不復發兵。金兵盛集,勝力拒之,自旦至暮,金兵不能奪。勝令步卒整隊前行,自為殿。
時百姓以寶既登舟,懼金兵大至,皆欲入城,統制郭蔚閉城門不納。人民牛馬蔽野,呼號動地,城中亦懼。勝入城,諭以賊勢退怯之狀,固守可保無虞,乃開門盡納之。居無何,金兵環城圍數重,勝與郭蔚分兵備禦,偃旗僕鼓,寂若無人。金軍驚疑,數日不敢攻,已乃植雲梯,置炮石,四面合圍,負土填壕。勝俟其近城,鳴鼓張旗,矢石俱發,繼以火牛、金液,凡三晝夜,金兵竟不能近。於是罷攻,修營壘,絕河道,謀為固守。勝俟其不備掩擊,或獨出擾之,使不得休息。又間夜發兵劫其營,或焚其攻具。
既而金人並力急攻,勝告急于李寶。寶以聞,還報城中,已命張子蓋率兵來解圍。金人亦知子蓋軍且至,已有退意。頃之,子蓋先帥騎兵至,勝出與子蓋議戰事,且促其步卒。勝出軍城北砂巷,與金軍大戰,斬首不可計,追數十裏,餘兵皆遁。勝與子蓋議進討,子蓋曰:「受詔解圍,不知其他。」遂率軍還。城中疑懼,欲隨王師出,勝親邀於道而諭之,至漣水軍,與偕還。
時都督張浚在建康,招勝,詢以軍務。轉閣門宣贊舍人,差充山東路忠義軍都統制兼鎮江府駐劄御前前軍統制,仍知海州。勝還。
隆興元年,詔以鎮江御前同統制魏全來守海州,督府亦遣賈和仲充山東、河北路招撫使,節制本路軍馬,海州駐劄。和仲忌勝,陰誘忠義軍使不安。勝與辨是非,和仲又讒勝於都督,惑之。呼勝至鎮江計事,罷其職,改京東路馬步軍副總管、都督府統制,建康府駐劄。既而督府知和仲所誣,罷之,複勝舊職,仍遣鎮江御前後軍屯海州,代前軍還鎮江。
勝既還海州,鎮撫一方,民安其政。改忠州刺史。海州城西南枕孤山,敵至,登山瞰城中,虛實立見,故西南受敵最劇。勝築重城,圍山在內,寇至則先據之,不能害。
勝嘗自創如意戰車數百兩,炮車數十兩,車上為獸面木牌,大槍數十,垂氈幕軟牌,每車用二人推轂,可蔽五十人。行則載輜重器甲,止則為營,掛搭如城壘,人馬不能近;遇敵又可以禦箭簇。列陣則如意車在外,以旗蔽障,弩車當陣門,其上置床子弩,矢大如鑿,一矢能射數人,發三矢可數百步。炮車在陣中,施火石炮,亦二百步。兩陣相近,則陣間發弓弩箭炮,近陣門則刀斧槍手突出,交陣則出騎兵,兩響掩擊,得捷拔陣追襲,少卻則入陣間稍憩。士卒不疲,進退俱利。伺便出擊,慮有拒遏,預為解脫計,夜習不使人見。以其制上於朝,詔諸軍遵其式造焉。
二年,以議和撤海州戍,命勝知楚州,以本州官吏及部兵赴新治。詔勝同淮東路安撫使劉寶、知高郵軍劉敏措置盱眙軍、楚州一帶,勝專一措置清河口。時和議尚未決,金兵乘其懈,以舟載器甲糗糧自清河出,欲侵邊。勝覘知之,身帥忠義士拒于清河口。金兵詐稱欲運糧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勝知其謀,欲禦之,都統制劉寶以方議和,不許。金騎軼境,勝率諸軍拒于淮陽,自卯至申,勝負未決。金軍增生兵來,勝與之力戰,又遣人告急於寶。寶在楚州,相距四十裏,堅謂方講和,決無戰事,迄不發一兵。勝矢盡,救不至,猶依士阜為陣,謂士卒曰:「我當死此,得脫者歸報天子。」乃令步卒居前,騎為殿,至淮陰東十八裏,中矢,墜馬死,年四十五。
事聞,贈保甯軍節度使,諡忠壯。時淮南未平,詔于鎮江府江口鎮立廟,賜號褒忠,仍俟事定更祠于戰沒處。且令有司刻木以斂,葬於鎮江。官其二子,郊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昌承信郎。賜銀千兩,絹千匹,宅一區,田百頃。其後使者過淮東,始得其詳,還言於朝。以劉寶不出救兵,削兩鎮節鉞,沒入家貲,貶瓊州死。勝所糾集忠義,有為賈和仲誘隸別屯及撤戍隔絕者,尚五千餘人,入京口屯駐前軍。
郊,添差揚州兵馬鈐轄。淳熙十五年,孝宗語樞臣曰:「魏勝之子,當與優異。」又曰:「人材須用而後見,使魏勝不因邊釁,何以見其才?」詔郊添差兩浙西路馬步軍副總管。
張憲,飛愛將也。飛破曹成,憲與徐慶、王貴招降其党二萬。有郝政率眾走沅州,首被白布,為成報仇,號「白巾賊」,憲一鼓擒之。
飛遣憲複隨州,敵將王嵩不戰而遁。進兵鄧州,距城三十裏,遇賊兵數萬迎戰。與王萬、董先各出騎突擊,賊眾大潰,遂複鄧州。
十年,金人渝盟入侵,憲戰潁昌、戰陳州皆大捷,複其城。兀術頓兵十二萬於臨潁縣,楊再興與戰,死之。憲繼至,破其潰兵八千,兀術夜遁。憲將徐慶、李山複捷于臨潁東北,破其眾六千,獲馬百匹,追奔十五裏,中原大震。
會秦檜主和,命飛班師,憲亦還。未幾,檜與張俊謀殺飛,密誘飛部曲,以能告飛事者,寵以優賞,卒無人應。聞飛嘗欲斬王貴,又杖之,誘貴告飛。貴不肯,曰:「為大將甯免以賞罰用人,苟以為怨,將不勝其怨。」檜、俊不能屈,俊劫貴以私事,貴懼而從。時又有王俊者,善告訐,號「雕兒」,以奸貪屢為憲所裁。檜使人諭之,俊輒從。
檜、俊謀以憲、貴、俊皆飛將,使其徒自相攻發,因及飛父子,庶主上不疑。俊自為狀付王俊,妄言憲謀還飛兵,令告王貴,使貴執憲。憲未至,俊預為獄以待之。屬吏王應求白張俊,以為密院無推勘法。俊不聽,親行鞫煉,使憲自誣,謂得雲書,命憲營還兵計。憲被掠無全膚,竟不伏。俊手自具獄成,告檜械憲至行在,下大理寺。
檜奏召飛父子證憲事。帝曰:「刑所以止亂,勿妄追證,動搖人心。」檜矯詔召飛父子至。萬俟禼誣飛使于鵬、孫革致書憲、貴,令虛申警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規還飛軍。其書皆無有,乃妄稱憲、貴已焚之矣,但以眾證具獄。語在飛《傳》。憲坐死,籍家貲。紹興三十二年,追複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閬州觀察使,贈寧遠軍承宣使,錄其家。
楊再興,賊曹成將也。紹興二年,岳飛破成,入莫邪關。第五將韓順夫解鞍脫甲,以所虜婦人佐酒。再興率眾直入其營,官軍卻,殺順夫,又殺飛弟翻。成敗,再興走躍入澗,張憲欲殺之,再興曰:「願執我見嶽公。」遂受縛。飛見再興,奇其貌,釋之,曰:「吾不汝殺,汝當以忠義報國。」再興拜謝。
飛屯襄陽以圖中原,遣再興至西京長水縣之業陽,殺孫都統及統制滿在,斬五百餘人,俘將吏百人,餘黨奔潰。明日,再戰于孫洪澗,破其眾二千,複長水,得糧二萬石以給軍民,盡複西京險要。又得偽齊所留馬萬匹,芻粟數十萬。中原回應。複至蔡州,焚賊糧。
飛敗金人於郾城,兀術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及韓常兵逼之。飛遣子雲當敵,鏖戰數十合,敵不支。再興以單騎入其軍,擒兀術不獲,手殺數百人而還。兀術憤甚,並力複來,頓兵十二萬於臨潁。再興以三百騎遇敵于小商橋,驟與之戰,殺二千餘人,及萬戶撒八孛堇、千戶百人。再興戰死,後獲其屍,焚之,得箭鏃二升。
牛皋,字伯遠,汝州魯山人。初為射士,金人入侵,皋聚眾與戰,屢勝,西道總管翟興表補保義郎。杜充留守東京,皋討劇賊楊進于魯山,三戰三捷,賊黨奔潰。累遷榮州刺史、中軍統領。金人再攻京西,皋十余戰皆捷。加果州團練使。京城留守上官悟辟為同統制兼京西南路提點刑獄。金人攻江西者,自荊門北歸,皋潛軍于寶豐之宋村,擊敗之。轉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又與孛堇戰魯山鄧家橋,敗之。轉西道招撫使。偽齊乞師于金入寇,皋設伏要地,自屯丹霞以待。敵兵悉眾來,伏發,俘其酋豪鄭務兒。遷安州觀察使,尋除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知蔡州。遇敵戰輒勝,加親衛大夫。
會嶽飛制置江西、湖北,將由襄、漢規中原,命皋隸飛軍。飛喜甚,即辟為唐鄧襄郢州安撫使,尋改神武后軍中部統領。偽齊使李成合金人入寇,破襄陽六郡。敵將王嵩在隨州,飛遣皋行,裹三日糧。糧未盡,城已拔,執嵩斬之,得卒五千,遂複隨州。李成在襄陽,飛遣皋以騎兵擊破之,複襄陽。
金人攻淮西,飛遣皋渡江,自提兵與皋會。時偽齊驅甲騎五千薄廬州,皋遙謂金將曰:「牛皋在此,爾輩胡為見犯?」眾皆愕然,不戰而潰。飛謂皋曰:「必追之,去而複來,無益也。」皋追擊三十余裏,金人相踐及殺死者相半,斬其副都統及千戶五人,百戶數十人,軍聲大振。
廬州平,進中侍大夫。從平楊麼,破之。麼技窮,舉鐘子儀投于水,繼乃自僕。皋投水擒麼,飛斬首函送都督行府。除武泰軍承宣使,改行營護聖中軍統制,尋充湖北、京西宣撫司左軍統制,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金人渝盟,飛命皋出師戰汴、許間,以功最,除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成德軍承宣使,樞密行府以皋兼提舉一行事務。宣撫司罷,改鄂州駐劄御前左軍統制,升真定府路馬步軍副統總管,轉甯國軍承宣使、荊湖南路馬步軍副總管。
紹興十七年上巳日,都統制田師中大會諸將,皋遇毒,亟歸,語所親曰:「皋年六十一,官至侍從,幸不啻足。所恨南北通和,不以馬革裹屍,顧死牖下耳。」明日卒。或言秦檜使師中毒皋雲。
初,檜主和,未幾,金渝盟入侵,帝手劄賜飛從便措置。飛乃命皋及王貴、董先、楊再興、孟邦傑、李寶等經略東西京、汝、鄭、潁、陳、曹、光、蔡諸郡;又遣梁興渡河,糾合忠義社取河東北州縣。未幾,李寶捷于曹州,捷于宛亭,捷於渤海廟;董先、姚政捷於潁昌;劉政捷于中牟。張憲複潁昌、淮寧府;王貴之將楊成複鄭州;張應、韓清複西京。皋及傅選捷於京西,捷于黃河上。孟邦傑複永安軍,其將楊遇複南城軍,又與劉政捷於西京。梁興會太行忠義及兩河豪傑趙雲、李進、董榮、牛顯、張峪等破金人于垣曲,又捷于沁水,追至孟州之邵原,金張太保、成太保等以所部降,又破金高太尉兵于濟源。喬握堅等複趙州;李興捷于河南府,捷于永安軍;梁興在河北取懷、衛二州,大破兀術軍,斷山東、河北金帛馬綱之路,金人大擾。未幾,嶽飛還朝,下獄死,世以為恨雲。
金人圍城,閎休分地而守。二帝詣金營,閎休欲結義士劫之,何禁止之。二帝北遷,範瓊散勤王師,閎休曰:「勤王師可進不可退。」檄令隨軍而無靖康年號,閎休得之泣下,懷檄而走,從辛道宗勤王。南渡,以忠義進兩官。湖湘盜起,或曰招之便,或曰討之便,閎休作《致寇》、《禦寇》二篇,言天地之氣,先春後秋,招之不伏則討之。於是以岳飛為招討使,飛辟閎休為主管機宜文字。以誅鐘子儀功,進成忠郎。
飛被誣死,閎休發憤杜門,佯疾十年,卒。有《勤王忠義集》藏於家。孫照,德安太守。
論曰:王德素有威略,蚤隸劉光世,審其不可恃;晚從張俊,竟以功名顯,其知所擇哉。王彥棄家赴國,累破堅敵,威振河朔;晚奪兵柄,使之治郡,用違其材,惜矣。魏勝崛起,無甲兵糧餉之資,提數千烏合之眾,抗金人數十萬之師,卒完一州,名震當時,壯哉!然見忌于諸將,無援而戰死,亦可惜矣。張憲等五人皆嶽飛部將,為敵所畏,亦一時之傑也;然或以戰沒,或以憤卒,而憲以不證飛獄冤死,悲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張俊從子子蓋張宗顏劉光世王淵解元曲端
張俊,字伯英,鳳翔府成紀人。好騎射,負才氣。起于諸盜,年十六,為三陽弓箭手。政和七年,從討南蠻,轉都指揮使。宣和初,從攻夏人仁多泉,始授承信郎。平鄆州賊李太及河朔、山東武胡群寇,功最,進武德郎。
靖康元年,以守東明縣功,轉武功大夫。金人攻太原,城守,命制置副使種師中往援,屯榆次。金人以數萬騎壓之。俊時為隊將,進擊,殺傷甚眾,獲馬千匹,請乘勝要戰。師中以日不利,急令退保。金人諜俊計不行,悉兵合圍,攻益急。榆次破,師中死之。俊與所部數百人突圍而出,且行且戰,至烏河川,再與敵遇,斬五百級。
金人圍汴京,高宗時為兵馬大元帥,俊勒兵從信德守臣梁揚祖勤王。高宗見俊英偉,擢元帥府後軍統制,累功轉榮州刺史。建炎元年正月,從高宗至東平府。時劇賊李昱據兗州,命俊為都統制討之。與數騎突圍撓戰,諸軍爭奮,賊遂殲。進桂州團練使,尋加貴州防禦使。
中書舍人張澂,自汴京齎蠟詔,命高宗以兵付副帥還京,高宗問大計,俊曰:「此金人詐謀爾。今大王居外,此天授,豈可徒往?」因請進兵,高宗許之,遂如濟州。
開啟乾龍節,迫夜,有告高宗,欲俟元帥謁香劫以叛。群議集諸軍屯備,俊曰:「元帥不出,奸謀自破。」遂徙州治。賊術窮,黎明,引軍北遁,俊勒兵追殺之。進徐州觀察使。
高宗以俊忠勞日積,遷拱衛大夫。既而汴京破,二帝北遷,人心皇皇,俊懇辭勸進,高宗涕泣不許。俊曰:「大王皇帝親弟,人心所歸,當天下洶洶,不早正大位,無以稱人望。」且白耿南仲奏之,表三上。高宗發濟州,俊便道扈行。至應天府,高宗始即位。初置禦營司,以俊為禦營前軍統制,遣還京迎隆祐太后。權秦鳳兵馬鈐轄。尋奉太后及六宮以歸,除帶禦器械。
時江、淮群盜蜂起,俊討杜用於淮甯,趙萬、郭青于鎮江,陳通于杭州,蔣和尚等於蘭溪,皆平之。落階官,除正任觀察使。二年,升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尋破秀州賊數萬,縛徐明斬之。進武甯軍承宣使。
帝如揚州,召諸將議恢復,俊曰:「今敵勢方張,宜且南渡,據江為險;練兵政,安人心,俟國勢定,大舉未晚。」俊又請移左藏庫於鎮江。既而敵掩至,已逼近甸,俊亟奏飭甲乘,從帝如臨安。
苗傅、劉正彥反,俊時屯兵吳江縣。傅等矯詔加俊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以三百人赴秦鳳,命他將領余兵。俊知其偽,拒不受。三軍洶洶,俊諭之曰:「當詣張侍郎求決。」即引所部八千人至平江。張浚語俊以傅等欲危社稷,泣數行下,俊大慟。浚諭以決策起兵問罪,俊泣拜,且曰:「此須侍郎濟以機術,毋驚動乘輿。呂頤浩至,俊見之,亦涕泣曰:「今日惟以一死報國。」劉光世以所部至,俊釋舊憾。韓世忠來自海上,俊借一軍與之俱。世忠為前軍,俊以精兵翼之,光世次之。戰于臨平,傅等兵敗,開城以出。世忠、俊、光世入城,見於內殿,帝嘉勞久之,拜鎮西軍節度使、御前右軍都統制,尋為浙東制置使。
金人分兵深入,渡江攻浙,杜充棄建康,韓世忠自鎮江退保江陰。帝如明州,俊自越州引兵至。兀術攻臨安,帝禦樓船如溫州,留俊於明州以拒敵。帝賜親劄曰:「朕非卿,則倡義誰先;卿舍朕,則前功俱廢。宜戮力共扞敵兵,一戰成功,當封王爵。」癸卯除夕,金兵至城下,俊使統制劉寶與戰,兵少卻,其將黨用、丘橫死之,於是統制楊沂中、田師中、統領趙密皆殊死戰。沂中舍舟登岸力戰,殿帥李質以班直來助,守臣劉洪道率州兵射其旁,大破之,殺數千人。金呼人至砦計事,俊令小校往。金人與語,欲如越州請降,俊拒之。戒將士毋驕惰,慮敵必再至,下令清野,多以輕舟伏弩,閉關自守。
四年正旦,忽西風起,金人乘之,果複攻明州。俊與劉洪道坐城樓上,遣兵掩擊,殺傷大當。金人奔北,死于江者無數,夜拔砦去,屯余姚,且請濟師於兀術。後七日,敵再至,俊引兵趨入台州,明州居民去者十七八。
未幾,江浙群盜蜂起,授俊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制置使,以所部招收群盜,命後軍統制陳思恭隸之,且令兩浙宣撫使周望以兵屬俊,劉光世、韓世忠之外,諸將皆受節度。六月,改御前五軍為神武軍,俊即本軍為神武右軍都統制,除檢校少保、定江昭慶軍節度使。十月,浙西群盜悉平,改江南招討使。
紹興元年,帝至會稽。時金人殘亂之余,孔彥舟據武陵,張用據襄漢;李成尤悍,強據江、淮、湖湘十余州,連兵數萬,有席捲東南意,多造符讖蠱惑中外,圍江州久未解,時方患之。范宗尹請遣將致討,俊慨然請行,遂改江、淮路招討使。
成党馬進在筠州。豫章介江、筠之間,俊聞命就道,急趨豫章,且曰:「我已得洪州,破賊決矣。」乃斂兵,若無人者,金鼓不動,令將士登城者斬。居月餘,進以大書牒來索戰,俊以細書狀報之,賊以俊為怯。俊諜知賊怠,乃議戰。岳飛為先鋒,楊沂中由上流徑絕生米渡,出賊不意,追奔七十裏,至筠州。賊背筠河而陣,俊用楊沂中計,親以步兵當其前,精騎數千授沂中及陳思恭,俾從山后夾擊,以午為期。俊與賊鏖戰至午,精騎自山馳下,賊駭亂退走,大敗。
既複筠州、臨江軍,捷奏,帝賜御筆,謂:「宜乘賊勢已衰,當官軍已振,驅除剿戮,速收全功。」俊未拜親詔,已追至北奉新樓子莊。賊党商元據草山,挾險設伏,俊遣步兵從間道直趨山椒,殺伏奪險,乘勝追至江州。成勢迫,絕江而遁,號俊為「張鐵山」。複江州。已而興國軍等處群盜聞俊兵至,皆遁去。俊引兵渡江至黃梅縣,親與成戰。成懲奉新失險之敗,據石矢坡,憑山以木石投人。俊先遣遊卒進退,若爭險狀以誑賊,俊親冒矢石,帥眾攻險,賊眾數萬俱潰,馬進為追兵所殺,成北走降劉豫,諸郡悉平。拜太尉。
四年十月,金人與劉豫分道入侵。先是諜至,舉朝震恐,或請他幸。俊謂趙鼎曰:「避將何之?惟向前進一步,庶可脫。當聚天下兵守平江,徐為計。」鼎曰:「公言避非策,是也;以天下兵守一州,非也。公但堅前議足矣。」遂以俊為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宣撫使,屯建康。既而改淮西宣撫使。瀕江相距逾月,敵不得入。俊遣張宗顏潛渡至六合,出其背。敵將引去,俊繼遣王進曰:「敵既無留心,必逕渡淮去,可速及其未濟擊之。」進往,敵果北渡,遂薄諸淮,大敗之,獲其酋程師回、張延壽以獻。
五年,劉麟入寇,俊與楊沂中合兵拒於泗州。六年,改崇信、奉甯軍節度使。劉麟兵十余萬犯濠、壽,詔並以淮西屬俊,楊存中亦聽節制,與俊合兵拒敵。俊分遣存中與張宗顏、王瑋、田師中等,自定遠軍次越家坊,遇劉猊左右軍,擊走之。俊率大軍鼓行而前,至李家灣遇猊大兵,與戰,殺獲略盡,降者萬餘人,猊僅以身免。拜少保,加鎮洮、崇信、奉甯軍節度使。帝曰:「卿議論持重,深達敵情;兼聞挽強之士數萬,報國如此,朕複何慮。」又曰:「群臣謂朕待卿獨厚,其仰體眷懷,益思勉勵。」
七年,改淮南西路宣撫使,置司盱眙。俊與韓世忠入見,議移屯。秦檜奏:「臣嘗語世忠、俊,陛下倚此二大將,譬如兩虎,固當各守藩籬,使寇不敢近。」帝曰:「正如左右手,豈可一手不盡力邪?」命俊自盱眙屯廬州。八年,金人請寢兵,許之。賜俊「安民靖難功臣」,拜少傅。
九年冬,金複渝盟,再破河南,圖順昌府,命俊策應劉錡。俊督軍渡江,金人引退。繼而金人三路都統自東、南兩京分道來侵,抵亳州北渡河,俊收宿、亳諸軍擊之,盡複衛真、鹿邑等地,師還。十年,酈瓊在亳州,俊以大軍至城父,都統制王德下符離,乘勝趨亳與俊合。俊引軍入城,金人棄城遁,父老列香花迎俊,遂複亳州,留統制宋超守之。俊引軍還壽春,進少師,封濟國公。
十一年二月,兀術入合肥,漸攻曆陽,江東制置大使葉夢得見俊,請速出軍。俊遣兵渡江,諭諸將曰:「先得和州者勝。」王德願為諸軍先,士鼓噪而行。敵已據之,德率眾渡採石先登,俊宿中流。德抵城下,金人退屯昭關。後三日,複敗金將韓常於含山。命關師古複巢縣,遂複昭關。使左軍統制趙密偃兵篁竹,出六丈河以分金勢。張守忠以五百騎敗金人于全椒。未幾,敵斷石樑以拒俊,俊疾作,力疾引眾涉流登岸,追擊之。王德與楊存中、劉錡會兵,敗金人於柘皋。拜樞密使。俊知朝廷欲罷兵,首請納所統兵。議賞宿、亳功,俊部將王德、田師中、劉寶、李橫、馬立、張澥六人同日首受上賞。
俊力贊和議,與秦檜意合,言無不從。薦士大夫監司、郡守者甚眾,雖劉子羽自謫籍起家,亦俊力也。加太傅,封廣國公,尋進益國公。十二年十一月,以殿中侍御史江邈論之,罷為鎮洮、甯武、奉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初,檜以俊助和議,德之,故盡罷諸將,以兵權付俊。歲餘,俊無去意,故檜使邈攻之。尋進封清河郡王,奉朝請。
十三年,敕修甲第,遣中使就第賜宴,侑以教坊樂部。十六年,改鎮靜江、甯武、靜海軍。二十一年冬,帝幸其第,拜太師,以其侄清海軍承宣使子蓋為安德軍節度使,其他子弟遷秩者十三人。
南渡後,俊握兵最早,屢立戰功,與韓世忠、劉錡、嶽飛並為名將,世稱張、韓、劉、嶽。然濠、壽之役,俊與錡有隙,獨以楊沂中為腹心,故有濠梁之劫。岳飛冤獄,韓世忠救之,俊獨助檜成其事,心術之殊也,遠哉!帝于諸將中眷俊特厚,然警敕之者不絕口。自淮西入見,則教其讀《郭子儀傳》;召入禁中,戒以毋與民爭利,毋興土木。
二十四年六月薨,年六十九。輟視朝三日,斂以一品服,帝臨奠哭之慟。追封循王。子五人:子琦、子厚、子顏、子正、正子仁。
子蓋字德高。父宏,應募從俊軍河上。金人破開德府,宏戰死。子蓋初從韓世忠討苗傅,補承信郎,累功遷武功郎。
紹興六年,劉猊大舉入寇,過定遠縣,將趨宣化窺淮,詔遣俊會劉光世軍剿之。子蓋從俊擊猊於藕塘,授閣門宣贊舍人。明年,改昌州刺史、江南東路馬步軍都總管。十年,金人再取河南,以興複宿、亳功,遷登州防禦使兼宣撫司衙兵副統制。
十一年二月,兀術入廬州,攻含山縣,漸攻曆陽。俊遣兵渡江,子蓋從王德馳入和州,金人退屯昭關。會劉錡自東關引兵出清溪邀擊金人,俊遣子蓋與錡會,大戰於柘皋,敗之,軍勢赫張。兀術複攻濠州,子蓋又敗之于周梁橋,除興甯軍承宣使。和議成,改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十三年,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兩浙西路馬步軍都總管。帝幸俊第,授子蓋安德軍節度使。
三十二年春,金人攻海州急,以子蓋為鎮江府都統往援之,即日渡江,馳至楚州。淮東漕臣龔濤謂之曰:「敵眾十倍,兵力不支,宜張虛聲攻淮陽,使之必救,則海州可解。」子蓋曰:「彼若不救,將如之何?」乃亟趨漣水,取便道以進。次石湫堰,金人陳萬騎於河東,子蓋率精銳數千騎擊之,謂麾下曰:「彼眾我寡,利在速戰。」遣統制張略陣,中流矢,子蓋曰:「事急矣!」奮臂大呼,馳入陣,諸將繼之殊死戰。賊大敗,擁溺石湫河死者半,圍遂解。金人複整軍來戰,子蓋再率精銳擊之,獲其車馬、鎧仗萬計,退屯泗州。
孝宗即位,召對,賜鞍馬、鎧甲、束帶,且令招集勇敢,相時而動。子蓋受命還,招金大將蕭鷓巴、耶律造哩將其眾來降。尋以疾還鎮江,授檢校少保、淮東招撫使,未上,卒,年五十一。贈太尉,諡恭壯。
子蓋從俊征討藕塘、柘皋,雖多奏功,未能出諸將右,惟海州一捷可稱雲。
張宗顏,字希賢,延安人。父吉,為涇原將,解宣威城圍,死之。宗顏以父恩補三班借職,監閿鄉酒稅,積官至涇原副將、權殿前司統轄。禦營軍統制張俊選為統領,從俊討浙西寇。秀州軍校徐明以城叛,宗顏夜襲其城,明遁。轉忠州刺史,遷御前中軍統制。
金人攻明州,宗顏破其前軍。盜楊勍破松溪,命宗顏及李捧、陳思恭討之。宗顏次浦城不進,勍又掠建州。宗顏趨南劍州,與勍遇,遂歸。盜猶未平,謬言已擊退。侍御史沈與求劾宗顏三將並出,不能平數千之潰卒,何以示敵。貶二秩。從俊討李成,與成將馬進戰玉隆觀,敗之。遷環慶路馬步軍副總管、神武右軍統制,改麟州觀察使。
偽齊挾金人攻宣化鎮,俊遣宗顏潛渡江,出其後襲之,不勝。俊庇之,以捷聞,遂加沂州防禦使。繼以兵襲擊淮北,複遷崇信軍承宣使、宣撫司前軍統制。偽齊入寇,詔張俊解淮西急。督府張浚遣楊沂中與俊合,檄宗顏自泗州為後繼。與猊遇于李家灣,大破之,橫屍滿野,猊僅以身遁。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武信軍承宣使。
八年,知廬州,總帥事。敵數百騎抵城下,宗顏以騎百餘禦之,敵退。有至自淮北者,傳金人言曰:「此張鐵山弟也。」紹興九年卒,年四十四。贈保靜軍節度使,諡壯敏。
劉光世,字平叔,保安軍人,延慶次子。初以蔭補三班奉職,累升鄜延路兵馬都監、蘄州防禦使。方臘反,延慶為宣撫司都統,遣光世自將一軍趨衢、婺,出其不意破之。賊平,授耀州觀察使,升鄜延路兵馬鈐轄。
時有事燕洑,光世從延慶取易州,授奉國軍承宣使。金將郭藥師降,除威武、奉甯軍承宣使。延慶遣諸將搗虛趨燕,以光世為後繼。光世不至,諸將失援而潰,降三官。
河北賊張迪掠浚州境,詔光世討之。光世曰:「賊烏合,非有紀律,佯北以邀之,其亂可取也。」即麾騎退。賊競進,光世引騎貫其中,賊大潰。複承宣使,充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
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夏人乘間寇杏子堡。堡有兩山對峙,地險厄,光世據之,敵至敗去。擢侍衛馬軍都虞候。金再攻汴京,光世入援,聞範致虛傳檄諸路,議引兵會之。會有詔止勤王兵,光世以為宜速進,不可以詔示眾。既而潰兵至,具言京城事。眾懼,光世矯以蕃官來自汴京,謂二帝決圍南去,眾稍安,進屯陝府。致虛欲合五路兵進與金戰,光世難之,別道趨虢,遂至濟州謁康王,命為五軍都提舉。
王即皇帝位,命為省視陵寢使,尋為提舉禦營使司一行事務、行在都巡檢使。斬山東賊李昱,遷奉國軍節度使。平鎮江叛兵,改滁濠太平州、無為軍、江寧府制置使。討張遇于池州,遇望其陣曰:「官軍不整,可破也。」時湖水涸,賊越湖出官軍後,官軍亂,光世幾被執,王德救之得免。遇循江而上,光世整兵追至江州,斷其後軍破之。遇複東下,又追擊于江寧。
二年,以功加檢校少保,命討李成。光世以王德為先鋒,與成遇于上蔡驛口橋,敗之。成收散卒再戰,光世以儒服臨軍,成遙見白袍青蓋,並兵圍之,德潰圍拔光世以出。下令得成者以其官爵與之。士爭奮,再戰皆捷,成遁,執其謀主陶子思。加檢校少傅。
帝在揚州,金騎掩至天長,光世迎敵,未至而軍潰。帝倉卒渡江,命光世為行在五軍制置使,屯鎮江府,控扼江口。尋加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
苗、劉為亂,素憚光世,遷光世為太尉、淮南制置使。張浚在平江,馳書諭以勤王,光世不從;呂頤浩遣使至鎮江說之,乃引兵會於丹陽。兵進,光世以選卒為遊擊,仍分軍殿后,遇苗翊、馬柔吉軍于臨平,與韓世忠等破之。至行在,遷太尉、禦營副使。光世遣王德助喬仲福追傅至崇安縣,盡降其眾,傅僅以身免。逆將範瓊被執,張浚使光世撫定其眾,又招賊靳賽降之。命光世為江東宣撫使,守太平及池州,受杜充節制。光世言受充節制有不可者六,帝怒,詔毋入光世殿門,光世始受命。
隆祐太后在南昌,議者謂金人自蘄、黃渡江,陸行二百里可至,命光世移屯江州為遮罩。光世既至,日置酒高會。金人自黃州渡江,凡三日,無知之者。比金人至,遂遁,太後退保虔州。馮楫貽書光世,言:「賊深入,最兵家之忌。進則距山,退則背江,百無一利,而敢如此橫行者,以前無抗拒,後無襲逐也。太尉儻選精兵自將來洪,而開一路令歸,伏兵掩之,可使匹馬不還。」光世不能用,自信州引兵至南康。酈瓊圍固始縣,光世遣人招降之,又遣王德擒妖賊王念經於信州。
時光世部曲無所隸,號「太尉兵」,侍御史沈與求論其非宜。會禦營司廢,乃以「巡衛」名其軍,命充御前巡衛軍都統制。召赴行在,授浙西安撫大使、知鎮江府。光世言:「安撫控制一路,若但守鎮江,則他郡有警,不可離任。望別除守臣,光世專充安撫使,從便置司。」時光世慮金人必過江,故預擇便地,帝覺之,止許增辟通判。右諫議大夫黎確疏其擇便求佚,中外所憤,帝釋不問,加甯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以遣之。光世乞便宜行事,不許。時韓世忠、張俊兼領浙西制置使,光世複言本路兵火之余,不任三處需求,遂罷世忠、俊兼領。
時金兵留淮東,光世頗畏其鋒,楚州被圍已百日,帝手劄趣光世援楚者五,竟不行;但遣王德、酈瓊將輕兵以出,時奏殺獲而已。楚州破,命光世節制諸鎮,力守通、泰。完顏昌屯承、楚,光世知其眾思歸,欲攜貳之。乃鑄金銀銅錢,文曰「招納信寶」。獲敵不殺,令持錢文示其徒,有欲歸者,扣江執錢為信。歸者不絕,因創「奇兵」、「赤心」兩軍,昌遂拔砦去。
紹興元年,金人渡淮,真、揚州皆闕守,命光世兼淮南、京東路宣撫使,置司揚州,措置屯田,迄不行。張俊討李成,又命光世分兵往舒、蘄搗其巢穴,光世以江北盜未平為辭。命兼淮南宣撫使,領真揚通承楚州、漣水軍。郭仲威謀據淮南以通劉豫,光世遣王德擒之,並其眾。范宗尹言:「光世軍多冗費,請汰其罷軟者。」帝曰:「俟作手書與之,如家人禮,庶幾不疑。」
光世以枯秸生穗為瑞,聞於朝。帝曰:「歲豐人不乏食,朝得賢輔佐,軍有十萬鐵騎,乃可為瑞,此外不足信。」淮北人多歸附者,命光世兼海、泗宣撫使以安輯之。五湖捕魚人夏寧聚眾千余,掠人為食,郭仲威餘黨出沒淮南,邵青據通州,光世皆招降之。光世請鑄淮東宣撫使印,給錢糧,增將吏,皆從其請。仍給鎮江府、常州、江陰軍苗米三十七萬斛,為軍中一歲費。
二年,複命移屯揚州,時至鎮江視師。光世不奉詔,入朝言:鄰寇有疑,或致生事,願仍領浙西為根本計。右司諫方孟卿劾之,乞召宰執與議,使之必往,光世猶以乏糧為辭。光世之來,以繒帛、方物為獻,帝命分賜六宮,中丞沈與求以為不可,命還之。
呂頤浩與光世有故怨,頤浩將出視師,首言光世兵冗不練,乞移其軍還闕。帝曰:「光世軍糧不足,若驟移,必潰,先犒軍而後料簡可也。」頤浩至鎮江,光世軍果告乏,頤浩奏光世軍月費二千萬緡,乞差官考核。詔禦史江躋、度支胡蒙至軍點校,終不得實。帝方倚其成功,尋詔兩漕臣措置鎮江酒稅務,助其軍費;又罷織禦服羅,省七百萬緡以助之。加甯武、甯國軍節度使。光世奏部將喬仲福、靳賽防江有勞,詔進一官,許回授。
光世固乞轉行,給事中程瑀持不可,又言光世兵未渡江,金人或渡淮,江、浙必震。光世方遣人按行宜興湖洑之間,以備退保。詔以章示之,光世遷延如故。
三年,命光世與韓世忠易鎮,同召赴闕,授檢校太傅、江東宣撫使。世忠既至鎮江城下,奸人入城焚府庫,光世擒之,皆雲世忠所遣。世忠屯登雲門,光世引兵出,懼其扼己,改途趨白鷺店。世忠遣兵襲其後,光世以聞。帝遣使和解,仍書《賈複》、《寇恂傳》賜之。命為江東、淮西宣撫使,置司池州,賜錢十萬緡。
劉豫將王彥先揚兵淮上,有渡江意。光世扼馬家渡,遣酈瓊屯無為軍,為濠、廬援,賊乃退。光世奏鄜延李佾充閣門祗候,言者論其涉私,罷之。金人、劉豫入侵,時光世、張俊、韓世忠權相敵,且持私隙,帝遣侍御史魏矼至軍中,諭以滅怨報國。光世乃移書二帥,二帥皆複書致情。光世始移軍太平州以援世忠。金兵退,光世入覲,遷少保。帝曰:「卿與世忠以少嫌不釋,然烈士當以氣義相許,先國家而後私仇。」複諭以光武分寇恂、賈複之事。光世泣謝,請以所置淮東田易淮西田,給事中晏敦複言其擾民而止;又請並封其三妾為孺人,南渡後,諸大將封妾自此始。會改神武軍為行營護軍,以光世所部稱左護軍。劉豫築劉龍城以窺淮西,光世遣王師晟破之,加保靜軍節度使,遂領三鎮。
張浚撫淮上諸屯,劉豫挾金人分道入侵,命光世屯廬州以招北軍,與韓世忠、張俊鼎立,楊沂中將精卒為後距。劉猊驅鄉民偽為金兵,布淮境。光世奏廬難守,密幹趙鼎,欲還太平州。浚命呂祉馳往軍中督師,光世已舍廬州退,浚遣人厲其眾曰:「若有一人渡江,即斬以徇。」光世不得已,駐兵與沂中相應,遣王德、酈瓊領兵自安豐出謝步,遇金將三戰,皆敗之。張浚入對,言光世驕惰不戰,不可為大將,請罷之。帝命與趙鼎議,鼎曰:「光世將家子孫,將卒多出其門,罷之恐拂人心。」遂遷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
右司諫陳公輔劾其不守廬州,張浚言其沈酣酒色,不恤國事,語以恢復,意氣怫然,乞賜罷斥。光世引疾請罷軍政,又獻所余金谷於朝。拜少師,充萬壽觀使,奉朝請,封榮國公,賜甲第一區,以兵歸都督府。公輔又言光世雖罷,而遷少師,賞罰不明;中書舍人勾龍如淵又繳還賜第之命。帝曰:「光世罷兵柄,若恩禮稍加,則諸將知有後福,皆效力矣。」卒賜之。初,光世麾下多降盜,素無紀律;至是,督府命呂祉節制其軍。酈瓊殺祉,驅諸軍降劉豫。
九年,用講和恩,賜號「和眾輔國功臣」,進封雍國公、陝西宣撫使。弟光遠疏其短于言路,如淵時為中丞,再論光世不可遣而止。十年,金人圍順昌,拜太保,為三京招撫處置使,以援劉錡。光世請李顯忠為前軍都統,又請王德自隸。德不願受其節制;顯忠行至宿、泗,軍多潰。進至和州,秦檜主罷兵,召還。光世入見,為萬壽觀使,改封楊國公。疾革,乞免其家科役,中書舍人張廣格不下。卒,年五十四。贈太師,官其子孫、甥侄十四人,諡武僖。乾道八年,追封安城郡王。開禧元年,追封鄜王。
光世在諸將中最先進。律身不嚴,馭軍無法,不肯為國任事,逋寇自資,見詆公論。嘗入對,言:「願竭力報國,他日史官書臣功第一。」帝曰:「卿不可徒為空言,當見之行事。」建炎初,結內侍康履以自固。又蚤解兵柄,與時浮沉,不為秦檜所忌,故能竊寵榮以終其身,方之韓、嶽遠矣。
王淵,字幾道,熙州人,後徙環州。善騎射。應募擊夏國,屢有功,累遷熙河蘭湟路第三將部將、權知鞏州寧遠砦。諸羌入寇,經略司討之,表淵總領岷山蕃兵將,興師城澤州。羌悉眾來爭,淵奮擊,大破之,追至邈川城。移同總領湟州蕃兵將兼知臨宗砦,坐法免。
宣和三年,劉延慶討方臘,以淵為先鋒。賊將據錢塘,勢張甚。淵諭小校韓世忠曰:「賊謂我遠來,必易我。明日爾逆戰而偽遁,我以強弩伏數百步外,必可得志。」世忠如其言,賊果追之,伏弩卒發,應弦而倒。逐北至淳安,賊據幫源峒,遂圍而平之。授閣門宣贊舍人、權京畿提舉保甲兼權提點刑獄公事。
繼從延慶攻契丹。重兵壁盧溝南,遣淵等數千人護餉道,戰敗為敵所獲。已而逃歸,猶以出塞遷武功大夫、果州團練使。又從楊惟忠、辛興宗破群盜高托山等,遷拱衛大夫、甯州觀察使。
靖康元年,為真定府總管,就遷都統制。吳湛據趙州叛,淵討平之。金人攻汴京,河東、北宣撫使范訥統勤王兵屯雍丘,以淵為先鋒。尋以所部歸康王府。
明年,張邦昌僭立,康王如濟州,命淵以三千人入衛宗廟。淵至汴都,以朝服見邦昌,納謁曰:「參塚宰相公。」邦昌始易紫袍延之政事堂,淵慟哭宣教。康王即皇帝位,淵與楊惟忠、韓世忠以河北兵,劉光世以陝西兵,張俊、苗傅等以帥府及降群盜兵,皆在行朝,不相統一。始置禦營司,以淵為都統制,扈從累月不釋甲。帝如揚州,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尋改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進保大軍承宣使。
時群盜蜂起,以淵為制置使平杭賊,提兵四出,所向皆捷。平軍賊趙萬於鎮江,誅杭賊陳通於杭州,降張遇于楊子橋;期年,群盜略盡。遷響德軍節度使。惟趙萬、陳通等已招其降,而複盡誅之。
建炎三年二月,金人攻揚州,帝倉卒渡江,淵與內侍康履從至鎮江。奉國軍節度使劉光世見帝泣告:「淵專管江上海船,每言緩急決不誤事。今臣所部數萬,二千餘騎,皆不能濟。」淵忿其言,斬江北都巡檢皇甫佐以自解。中書侍郎朱勝非馳見淵督之,乃始經畫,已無所及,自是淵失諸將心。
帝欲如鎮江以援江北,群臣亦固請。淵獨言:「鎮江止可捍一面,若金人自通州渡,先據姑蘇,將若之何?不如錢塘有重江之險。」議遂決。命淵守姑蘇,言戎器全缺,兵匠甚少,乞括民匠營繕。尋自平江赴行在,拜簽書樞密院事,仍兼都統制。命下,諸將籍籍。帝聞之,乃命免奏事簽書,仍解都統制,以慰眾心。
先是,統制官苗傅自負世將,以淵驟用,頗觖望;劉正彥嘗招巨盜丁進,亦以賞薄怨淵。而內侍康履頗用事,及淵入樞府,傅、正彥以其由宦官薦,愈不平。俟淵入朝,伏兵殺之,並殺康履,遂成明受之變。淵時年五十三。
淵為將輕財好義,家無宿儲,每言:「朝廷官人以爵祿足代耕,若事錐刀,我何愛爵祿,曷若為富商大賈邪?」初,帝在南京,聞淵疾,遣中使曾澤問疾。澤還,言其帷幔茵褥皆不具,帝輟所禦紫茸茵以賜。然其平群盜多殺降,與康履深交,故及於禍。贈開府儀同三司,累加少保,官其子孫八人。紹興四年,又官二人。乾道六年,諡襄湣。子倚。
解元,字善長,保安軍德清砦人。疏眉俊目,猿臂,善騎射。起行伍,為清澗都虞候。建炎三年,隸大將韓世忠麾下,擢偏將。世忠出下邳,聞金兵大至,士皆駭愕。元領二十騎擒其生口,知敵動息。俄逢騎數百,身自陷陣,橫刺酋長墜馬,餘皆遁去。授閣門宣贊舍人。苗傅、劉正彥之變,從世忠追至臨平與戰,賊勢既衰,擒於浦城。
四年三月,金人攻浙西,世忠治兵京口,邀其歸路,以海艦橫截大江。金人出小舟數十,以長鉤扳艦。元在別舸躍入敵舟,以短兵擊殺數十人,擒其千戶。授忠州團練使,統制前軍。繼從討閩寇範汝為,轉討湖外諸盜。時劉忠據白麵山,憑險築壘。世忠討之,距賊營三十裏而陣。元獨跨馬涉水薄賊砦,四顧周覽。賊因山設望樓,從高瞰下,以兵守之,屯壯銳於四山,視其指呼而出戰。元既得其形勢,歸告世忠曰:「易與爾,若奪據其望樓,則技窮矣。」世忠然之,遣元率兵五百,長戟居中,翼以弓矢,自下趨高,賊眾莫支。乃據望樓,立赤幟,四面並進,賊遂平。改相州觀察使。
紹興四年,金人、偽齊合兵入侵。世忠自鎮江趨揚州,命元屯承州。金人至近郊,元度翌日必至城下,遣百人伏要路,百人伏嶽廟,自以四百人伏路隅。令曰:「俟金人過,我當先出掩之。伏要路者,視我麾旂,則立幟以待,金人必自嶽廟走,伏者背出。」又決河岸遏其歸路。金人果走城下,伏發,金人進退無路,乃走嶽廟,元追之,獲百四十八人,止遣二人。時城中兵不滿三千,金萬戶黑頭虎直造城下約降。元匿其兵,以微服出,偽若降者。金人稍懈,俄伏發,擒黑頭虎。未幾,金兵四集,元戰卻之,追北數十裏,金人赴水死者甚眾。改同州觀察使。六年,從世忠出下邳,以數百騎破敵伏兵,授保順軍承宣使。
十年,略地淮陽,至劉冷莊,騎才三百,當敵騎數千。元揮戈大呼,眾爭奮,敵披靡。俄而救至,後部疑懼,元回顧曰:「我在此,若等無慮。」眾乃安。轉戰自辰至午,敵退,成列而還。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明年,世忠罷兵柄為樞密使,以元為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以統其眾。又明年,進侍衛親軍馬步軍都虞候,尋授保信軍節度使。卒,年五十四。贈檢校少保。
曲端字正甫,鎮戎人。父渙,任左班殿直,戰死。端三歲,授三班借職。警敏知書,善屬文,長於兵略,曆秦鳳路隊將、涇原路通安砦兵馬臨押,權涇原路第三將。
夏人入寇涇原,帥司調統制李庠捍禦,端在遣中。庠駐兵柏林堡,斥堠不謹,為夏人所薄,兵大潰,端力戰敗之,整軍還。夏人再入寇,西安州、懷德軍相繼陷沒。鎮戎當敵要衝,無守將,經略使席貢疾柏林功,奏端知鎮戎軍兼經略司統制官。
建炎元年十二月,婁宿攻陝西。二年正月,入長安、鳳翔,關、隴大震。二月,義兵起,金人自鞏東還。端時治兵涇原,招流民潰卒,所過人供糧秸,道不拾遺。金遊騎入境,端遣副將吳玠據清溪嶺與戰,大破之。端乘其退,遂下兵秦州,而義兵已複長安、鳳翔。統領官劉希亮自鳳翔歸,端斬之。六月,以集英殿修撰知延安府。
王庶為龍圖閣待制,節制陝西六路軍馬。遂授端吉州團練使,充節制司都統制,端雅不欲屬庶。九月,金人攻陝西,庶召端會雍、耀間,端辭以未受命。庶以鄜延兵先至龍坊,端又稱已奏乞回避,席貢別遣統制官龐世才將步騎萬人來會。庶無如之何,則檄貢勒端還舊任,遣陝西節制司將官賀師範趨耀,別將王宗尹趨白水,且令原、慶出師為援,二帥各遣偏將劉仕忠、寇鯶來與師範會。庶欲往耀督戰,已行,會龐世才兵至邠,端中悔,以狀白庶,言已赴軍前,庶乃止。師範輕敵不戒,卒遇敵于八公原,戰死,二將各引去,端遂得涇原兵柄。
十一月,金諜知端、庶不協,並兵攻鄜延。時端盡統涇原精兵,駐淳化。庶日移文趣其進,又遣使臣、進士十數輩往說端,端不聽。庶知事急,又遣屬官魚濤督師,端陽許而實無行意。權轉運判官張彬為端隨軍應副,問以師期。端笑謂彬曰:「公視端所部,孰與李綱救太原兵乎?」彬曰:「不及也。」端曰:「綱召天下兵,不度而往,以取敗。今端兵不滿萬,不幸而敗,則金騎長驅,無陝西矣。端計全陝西與鄜延一路孰輕重,是以未敢即行,不如蕩賊巢穴,攻其必救。」乃遣吳玠攻華州,拔之。端自分蒲城而不攻,引兵趨耀之同官,複迂路由邠之三水與玠會襄樂。
金攻延安急,庶收散亡往援。溫州觀察使、知鳳翔府王燮將所部發興元,比庶至甘泉,而延安已陷。庶無所歸,以軍付燮,自將百騎與官屬馳赴襄樂勞軍。庶猶以節制望端,欲倚以自副,端彌不平。端號令素嚴,入壁者,雖貴不敢馳。庶至,端令每門減其從騎之半,及帳下,僅數騎而已。端猶虛中軍以居庶,庶坐帳中,端先以戎服趨於庭,即而與張彬及走馬承受公事高中立同見帳中。良久,端聲色俱厲,問庶延安失守狀,曰:「節制固知愛身,不知愛天子城乎?」庶曰:「吾數令不從,誰其愛身者?」端怒曰:「在耀州屢陳軍事,不一見聽,何也?」因起歸帳。庶留端軍,終夕不自安。
端欲即軍中殺庶,奪其兵。夜走寧州,見陝西撫諭使謝亮,說之曰:「延安五路襟喉,今已失之,《春秋》大夫出疆得以專之,請誅庶歸報。」亮曰:「使事有指,今以人臣擅誅於外是跋扈也,公為則自為。」端意阻,複歸軍。明日,庶見端,為言已自劾待罪。端拘縻其官屬,奪其節制使印,庶乃得去。
王燮將兩軍在慶陽,端召之,燮不應。會有告燮過邠軍士劫掠者,端怒,命統制官張中孚率兵召燮,謂中孚曰:「燮不聽,則斬以來。」中孚至慶陽,燮已去,遽遣兵要之,不及而止。
初,叛賊史斌圍興元不克,引兵還關中。義兵統領張宗諤誘斌如長安而散其眾,欲徐圖之。端遣吳玠襲斌擒之,端自襲宗諤殺之。
三年九月,遷康州防禦使、涇原路經略安撫使。時延安新破,端不欲去涇原,乃以知涇州郭浩權鄜延經略司公事。自謝亮歸,朝廷聞端欲斬王庶,疑有叛意,以禦營司提舉召端,端疑不行。議者喧言端反,端無以自明。會張浚宣撫川、陝,入辨,以百口明端不反。浚自收攬英傑,以端在陝西屢與敵角,欲仗其威聲。承制築壇,拜端為威武大將軍、宣州觀察使、宣撫處置使司都統制、知渭州。端登壇受禮,軍士歡聲如雷。
浚雖欲用端,然未測端意,遣張彬以招填禁軍為名,詣渭州察之。彬見端問曰:「公常患諸路兵不合,財不足;今兵已合,財已備,婁宿以孤軍深入吾境,我合諸路攻之不難。萬一粘罕並兵而來,何以待之?」端曰:「不然,兵法先較彼己,今敵可勝,止婁宿孤軍一事;然將士精銳,不減前日。我不可勝,亦止合五路兵一事;然將士無以大異於前。況金人因糧於我,我常為客,彼常為主。今當反之,按兵據險,時出偏師以擾其耕獲。彼不得耕,必取糧河東,則我為主,彼為客,不一二年必自困斃,可一舉而滅也。萬一輕舉,後憂方大。」彬以端言複命,浚不主端說。
四年春,金人攻環慶,端遣吳玠等拒于彭原店,端自將屯宜祿,玠先勝。既而金軍複振,玠小卻,端退屯涇州,金乘勝焚邠州而去。玠怨端不為援,端謂玠前軍已敗,不得不據險以防衝突,乃劾玠違節制。
是秋,兀術窺江、淮,浚議出師以撓其勢。端曰:「平原廣野,賊便於衝突,而我軍未嘗習水戰。金人新造之勢,難與爭鋒,宜訓兵秣馬保疆而已,俟十年乃可。」端既與浚異,浚積前疑,竟以彭原事罷端兵柄,與祠,再責海州團練副使、萬州安置。
是年,浚為富平之役,軍敗,誅趙哲,貶劉錫。浚欲慰人望,下令以富平之役,涇原軍馬出力最多,既卻退之後,先自聚集,皆緣前帥曲端訓練有方。敘端左武大夫,興州居住。
紹興元年正月,敘正任榮州刺史,提舉江州太平觀,徙閬州。於是浚自興州移司閬州,欲複用端。玠與端有憾,言曲端再起,必不利於張公;王庶又從而間之。浚入其說,亦畏端難制。端嘗作詩題柱曰:「不向關中興事業,卻來江上泛漁舟。」庶告浚,謂其指斥乘輿,於是送端恭州獄。
端有將略,使展盡其才,要未可量。然剛愎,恃才淩物,此其所以取禍雲。
論曰:南渡諸將以張、韓、劉、嶽並稱,而俊為之冠。然夷考其行事,則有不然者。俊受心膂爪牙之寄,其平苗、劉,雖有勤王之績,然既不能守越,又棄四明,負亦不少。矧其附檜主和,謀殺岳飛,保全富貴,取媚人主,其負戾又如何哉?光世自恃宿將,選沮卻畏,不用上命,師律不嚴,卒致酈瓊之叛。迎合檜意,首納軍權,雖得善終牖下,君子不貴也。二人方之韓、嶽益遠矣。然子蓋、宗顏號俊子弟,著海之功,泗上之捷,亦足稱焉。王淵以總率扈從有勞,遂至驕盈,失將士心,自取覆敗。況結托康履與光世一轍,烏足道哉。解元始由韓世忠進,其攻城野戰,未嘗敗衄,有可稱者,不幸早世,惜哉!曲端剛愎自用,輕視其上,勞效未著,動違節制,張浚殺之雖冤,蓋亦自取焉爾。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王友直李寶成閔趙密劉子羽呂祉胡世將鄭剛中
王友直,字聖益,博州高平人。父佐,以材武稱。友直年十二,隨父游,諳兵法。
紹興三十一年,金人渝盟,友直結豪傑,志恢復。謂其眾曰:「權所以濟事,權歸於正,何害於理。」乃矯制自擬承宣使、河北等路安撫制置使,餘擬官有差,遍諭州縣勤王。未幾,得眾數萬,制為十三軍,軍置都統制、提舉、提點、提轄、訓練統之。九月戊子,進攻大名,一鼓而克,撫定眾庶,諭以紹興年號。乃與王任、馮谷、張升、牛汝霖列奏於朝,欲領眾南歸。時金人尚在揚州,久不報。
友直將由壽春涉淮而濟,道拜敕書勉以率眾搗敵腹心,掎角應援。除友直檢校少保、天雄軍節度使,王任天平軍節度使,馮谷左通議大夫、徽猷閣直學士,張升右朝奉大夫、直秘閣,牛汝霖通直郎、直秘閣,職任各從舊,得便宜行事。時三十二年正月一日也。
旋與敵遇,相拒淮北;敵兵來益眾,友直即率所部渡淮。既而審金主亮已斃,所遇乃歸師,悔不襲擊之。高宗視師江上,見於金陵,賜金帶、章服,錫賚及二子。友直恥前功不遂,自陳,改複州防禦使,以忠義軍統制隸鎮江都統司。
越四月,詔偕統制張子蓋援海州。方接戰,友直張一旗,大書「宋忠義將河北王九郎」以自表。潛由小逕背敵陣,因其輜重,扼歸道橋,左右枕水。張子蓋知友直已乘敵後,麾軍進擊,敵潰走,盡溺死,圍遂解。轉宜州觀察使。
孝宗受禪,友直與統制宋寧數出奇轉戰。張浚都督江、淮,一見喜之,辟建康前軍統制。隆興二年九月,金人犯邊,宣諭使王之望命以前軍戍昭關,友直不逾時即行。他軍同戍者,敵至,輒退保和州,友直孤軍堅守。金兵駐黃山,鼓柝相聞,益整暇自持。
乾道元年,移鎮江御前諸軍統制,俄改步司左軍統制兼左驍衛上將軍。初,淮北之戰,友直母子相失,至是,訪得之,乃與其妻李攜二女自淮而還,錫予加厚。又明年,除御前諸軍統制,請祠,手詔慰勞。四年,繇京口入覲,進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主管步司公事,遷侍衛親步軍都指揮使。朝廷議遣馬、步二司移屯重地,丞相虞允文欲先發步司,友直請以馬司先。及馬帥李顯忠屯金陵,友直奏馬軍道途轉徙,困斃已甚。有旨免移步司。八年,轉承宣使,旋除殿前副都指揮使。
淳熙元年,授奉國軍節度使。四年,總殿步司大閱于茅灘,鎧仗精明,號令閑肅。明年,進殿前指揮使,賜第中都,賜田平江,燕射鹹預。晚節宴安,軍政稍失律,授宜州觀察使。尋罷宮觀,徙居信州。以郊祀恩內徙,三奉祠,複武甯軍承宣使。卒,年六十一,追複節度使,贈檢校少保。
李寶,河北人。嘗陷金,拔身從海道來歸。金主亮渝盟,淮、浙奸民倪詢、梁簡等教金造舟,且為鄉導。金使蘇保衡造舟於潞河。明年,以保衡為統軍,將繇海道襲浙江。諜聞,高宗謂宰臣曰:「李寶頃因召對,詢以北事,歷歷如數。且以一介脫身還朝,陛對無一毫沮懾,是必能事者。」乃授浙西路馬步軍副總管,駐劄平江,令與守臣督海舟捍禦。高宗問:「舟幾何?」曰:「堅全可涉風濤者,百二十艘。」「兵幾何?」曰:「僅三千,皆閩、浙弓弩手,非正兵也。旗幟甲仗亦粗備。事急矣,臣願亟發。」賜寶衣帶、鞍馬、尚方弓刀、戈甲及銀絹萬數。
八月,次江陰,先遣其子公佐,謂曰:「汝為潛伺敵動靜虛實,毋誤。」公佐受命,即與將官邊士甯偕往。寶將啟行,軍士爭言西北風力尚勁,迎之非利。寶下令,敢沮大計者斬。遂發蘇州,大洋行三日,風甚惡,舟散不可收。寶忼慨顧左右曰:「天以是試李寶邪?寶心如鐵石,不變矣。」酹酒自誓,風即止。明日,散舟複集。
士寧自密州回,得敵耗甚悉,且言公佐已挾魏勝得海州。寶喜曰:「吾兒不負乃翁矣。」士氣百倍,趣眾乘機進。適大風複作,海濤如山,寶神色不為動;風少殺,始縱舟泊抵東海。敵已雲合,圍海州,旌麾數十裏。寶麾兵登岸,以劍畫地,令曰:「此非複吾境,力戰與否在汝等。」因握槊前行,遇敵奮擊,將士賈勇,無不一當十。敵出不意,亟引去。勝出城迎,寶獎其忠義,勉以共立功名,勝感泣。乃維舟犒士,遺辯者四出招納降附,聲振山東。豪傑如王世修輩各署旗,集義勇,爭應援,多者數萬人。寶列名上諸朝,檄所部會密之膠西,命公佐以郡事畀勝,與俱發。
至膠西石臼島,敵舟已出海口,泊唐島,相距僅一山。時北風盛,寶禱于石臼神。俄有風自柂樓中來,如鐘鐸聲,眾鹹奮,引舟握刃待戰。敵操舟者皆中原遺民,遙見寶船,紿敵兵入舟中,使不知王師猝至。風駛舟疾,過山薄虜,鼓聲震疊,海波騰躍。敵大驚,掣矴舉帆,帆皆油纈,彌亙數裏,風浪卷聚一隅,窘束無複行次。
寶亟命火箭環射,箭所中,煙焰旋起,延燒數百艘。火所不及者猶欲前拒,寶叱壯士躍登其舟,短兵擊刺,殪之舟中。余所謂簽軍,盡中原舊民,皆登島垠,脫甲歸命,以故不殺。然倉卒,舟不獲艤,溺死甚眾。俘大漢軍三千餘人,斬其帥完顏鄭家奴等六人,禽倪詢等上於朝,獲其統軍符印與文書、器甲、糧斛以萬計。餘物眾不能舉者,悉焚之,火四晝夜不滅。
寶將乘勢席捲,公佐切諫,以為金主亮方濟淮,聞通、泰已陷,得遠失近,且有腹背憂。乃還軍駐東海,視緩急為表裏援。遣曹洋輕舟報捷。上喜曰:「朕獨用李寶,果立功,為天下倡矣。」詔獎諭,書「忠勇李寶」四字,表其旗幟。除靜海軍節度使、沿海制置使,賜金器、玉帶。
亮聞膠西之敗,大怒,召諸酋約以三日渡江,於是內變殺亮。向微唐島之捷,則亮之死未可期,錢唐之危可憂也。寶之功亦大矣。
寶戰具精利,宰臣陳康伯取其長槍、克敵弓弩,俾所司為式制之。卒,贈檢校少保。
成閔,字居仁,邢州人。靖康初,劉韐為真定帥,募勇士捍金兵,閔在麾下。高宗即位,閔領數百騎至揚州。會上南渡,韓世忠追苗傅及襲兀術、討範汝為,閔皆在戎行,又以力戰卻敵,積功至武功大夫、忠州刺史。
從世忠入見,世忠指閔曰:「臣在南京,自謂天下當先,使當時見此人,亦避一頭矣。」上嘉歎勞勉。旋以取海州功,擢磁州團練使。召見,賜袍帶、錦帛,加贈玉束帶。時方與金盟,世忠罷兵,入為樞密使,詔進閔棣州防禦使、殿前游奕軍統制,曆遷保甯軍承宣使。
紹興二十四年,拜慶遠軍節度使。尋丁母憂,詔起複,贈其母鄭國夫人。金主亮將敗盟,詔閔提禁旅三萬鎮武昌,命湖北守、漕創砦屋三萬間以待之,發折帛米錢茶引共百四十余萬緡、義倉和糶米六十三萬石備軍用,仍賜金器、劍甲臨遣之。閔至鄂,未幾,進屯應城縣。
八月,除湖北、京西制置使,節制兩路軍馬。九月,兼京西、河北招討使。十一月,詔回援淮西。閔喜於得歸,冒雨兼程趨建康,士卒多道死,朝廷所給犒師物奄歸己,不及士卒。士卒有怨言,閔斬之。未幾,除淮東制置使,駐鎮江。既而言者論諸軍皆聚鎮江,恐敵出不意搗上流,於是詔閔發鄂州張成、華旺軍回駐鄂。
亮死,閔引兵渡江趨揚州。及金人自盱眙渡淮北去,閔列兵南岸,軍士喏聲相聞。金人笑之曰:「寄聲成太尉,有勤護送。」時虜氣已奪,日虞王師之至,委棄戈甲、粟米山積,諸軍多仰以給。惟閔軍多浙人,素不食粟,死者甚眾。
閔至泗州,奏已克復淮東。尋入朝,,凡侍從、卿監、閣門、內侍,皆有賂遺。左正言劉度劾之,猶超拜太尉,主管殿前司公事。尋複為禦史論列,罷太尉,婺州居住,奪慶遠節。乾道初,聽自便,歸湖州;尋詔複節,都統鎮江諸軍。九年,請詞,致仕,治園第於平江。
淳熙元年卒,年八十一。贈開府儀同三司。子十一人。
趙密字微叔,太原清源人。政和四年,用材武試崇政殿,授河北隊將,戍燕。高宗以大元帥開府,檄統先鋒援京師。
建炎元年,從張俊討任城寇李昱,俊輕騎先行,遇伏,密奔射斃數人,乃脫。擢閣門祗候。俊置靖勝軍,以密統之。平賊董青、越萬、徐明等,累功轉武節郎、左軍統領。金兵陷揚州,士民隨乘輿渡江,眾數萬,密露立水濱,麾舟濟之。苗傅之變,破赤心軍于臨平。金人犯明州,俊遣密及楊沂中與殊死戰,敗之,進武功大夫,升統制。
紹興元年,李成、馳進擾江、淮,俊複遣密大破之,成、進皆北遁。賜金帶,轉親衛大夫、康州刺史,總管涇原馬步軍。平張莽蕩,尋詔入衛。十年,金犯亳、宿,從俊營合肥,出西路。時水潦暴漲,涉六晝夜始達宿,與敵遇,敗之。
明年,敵分兵犯滁、濠,密進擊之,且命張守忠以五百騎出全椒縣,伏篁竹間,敵疑,宵遁。密乃引兵出六丈河,斷其歸路,又敗之。進中衛、協忠大夫,和州團練、防禦使。尋拜宣州觀察使,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主管侍衛步軍。
海寇朱明暴橫,密授張守忠方略曰:「海與陸異,窮之則日月相持,非策之善,要在拊定之耳。」守忠用其計,明降。進定江軍承宣使、崇信軍節度使,以年勞轉太尉,拜開府儀同三司。明年,領殿前都指揮使,獻本軍酒方十六所,積錢十萬緡、銀五萬兩助軍用,詔獎之。上疏告老,以萬壽觀使奉朝請。
隆興二年,進少保致仕。俄報金複犯淮,詔密再為殿前都指揮使。初,敵聲言航海,朝論選從官視舟師,徹禁旅防守,密不為動,迄如所料。和議成,罷為醴泉使。
乾道元年九月,致仕。卒,年七十一。贈少傅。
劉子羽,字彥修,建之崇安人,資政殿學士韐之長子也。宣和末,韐帥浙東,子羽以主管機宜文字佐其父。破睦賊,入主太府、太僕簿,遷衛尉丞。韐守真定,子羽辟從。會金人入,父子相誓死守,金人不能拔而去,由是知名。除直秘閣。京城不守,韐死之,既免喪,除秘閣修撰、知池州。
以書抵宰相,論天下兵勢,當以秦、隴為根本。改集英殿修撰、知秦州。未行,召赴行在,除樞密院檢詳文字。
建炎三年,大將范瓊擁強兵江西,召之弗來,來又不肯釋兵。知樞密院事張浚,與子羽密謀誅之。一日,命張俊以千兵渡江,若備他盜者,使皆甲而來。因召俊、瓊及劉光世赴都堂議事,為設飲食,食已,諸公相顧未發。子羽坐廡下,恐瓊覺,取黃紙趨前,舉以麾瓊曰:「下,有敕,將軍可詣大理置對。」瓊愕不知所為,子羽顧左右擁置輿中,衛以俊兵,送獄。光世出撫其眾,數瓊在圍城中附金人迫二帝出狩狀。且曰:「所誅止瓊爾,汝等固天子自將之兵也。」眾皆投刃曰:「諾。」有旨分隸禦營五軍,頃刻而定。瓊竟伏誅。浚以此奇其材。
浚宣撫川、陝,辟子羽參議軍事。至秦州,立幕府,節度五路諸將,規以五年而後出師。明年,除徽猷閣待制。金人窺江、淮急,浚念禁衛寡弱,計所以分撓其兵勢者,遂合五路之兵以進。子羽以非本計,爭之。浚曰:「吾寧不知此?顧今東南之事方急,不得不為是耳。」遂北至富平,與金人遇,戰不利。金人乘勝而前,宣撫司退保興州,人情大震。
官屬有建策徙治夔州者,子羽叱之曰:「孺子可斬也!四川全盛,敵欲入寇久矣,直以川口有鐵山、棧道之險,未敢遽窺耳。今不堅守,縱使深入,而吾僻處夔、峽,遂與關中聲援不相聞,進退失計,悔將何及。今幸敵方肆掠,未逼近郡。宣司但當留駐興州,外系關中之望,內安全蜀之心;急遣官屬出關,呼召諸將,收集散亡,分佈險隘,堅壁固壘,觀釁而動。庶幾猶或可以補前愆而贖後咎,奈何乃為此言乎?」浚然子羽言,而諸參佐無敢行者。子羽即自請奉命北出,複以單騎至秦州,召諸亡將。諸亡將聞命大喜,悉以其眾來會。子羽命吳玠柵和尚原,守大散關,而分兵悉守諸險塞。金人知有備,引去。
明年,金人複聚兵來攻,再為玠所敗。浚移治閬州,子羽請獨留河池,調護諸將,以通內外聲援,浚許之。明年,玠以秦鳳經略使戍河池,王彥以金、均、房鎮撫使戍金州。二鎮皆饑,興元帥臣閉糴,二鎮病之。玠、彥皆願得子羽守漢中,浚乃承制拜子羽利州路經略使兼知興元府。子羽至漢中,通商輸粟,二鎮遂安。除寶文閣直學士。
是冬,金人犯金州。三年正月,王彥失守,退保石泉。子羽亟移兵守饒風嶺,馳告玠。玠大驚,即越境而東,日夜馳三百里至饒風,列營拒守。金人悉力仰攻,死傷山積,更募死士,由間道自祖溪關入,繞出玠後。玠遽邀子羽去,子羽不可,而留玠同守定軍山,玠難之,遂西。
子羽焚興元,退守三泉縣,從兵不滿三百,與士卒取草牙、木甲食之,遺玠書訣別。玠時在仙人關,其愛將楊政大呼軍門曰:「節使不可負劉待制,不然,政輩亦舍節使去矣。」玠乃間道會子羽,子羽留玠共守三泉。玠曰:「關外蜀之門戶,不可輕棄。」複往守仙人關。子羽以潭毒山形鬥拔,其上寬平有水,乃築壁壘,十六日而成。金人已至,距營十數裏。子羽據胡床,坐於壘口。諸將泣告曰:「此非待制坐處。」子羽曰:「子羽今日死於此。」敵尋亦引去。
自金人入梁、洋,四蜀複大震。張浚欲移潼川,子羽遺浚書,言己在此,金人必不南,浚乃止。撒離曷由斜穀北去,子羽謀邀之于武休,不及,既回鳳翔,遣十人持書旗招子羽,子羽盡斬之,而留其一,縱之還,曰:「為我語賊,欲來即來,吾有死爾,何可招也!」先是,子羽預徙梁、洋公私之積,至是,金人深入,饋不繼,又腹背為子羽、玠所攻,死傷十五六,疫癘且作,亟遁去。子羽出師掩擊,墮溪澗死者不可勝計,餘兵不能自拔者,悉降。
始,金人攻蜀,所選士卒千取百,百取十;戰被重鎧,登山攻險,每一人前,輒二人推其後,前者死,後者被其甲以進,又死,則又代之,其為必取計如此。浚雖衄師,卒全蜀,子羽之力居多。子羽還興元。四年,坐富平之役,與浚俱罷。尋為言者所論,責授單州團練副使,白州安置。
新除川、陝宣撫副使吳玠,始為裨將,未知名。子羽獨奇之,言於浚,浚與語大悅,使盡護諸將。至是,上疏論子羽之功,請納節贖其罪。詔聽子羽自便。明年,複元官,提舉江州太平觀。
張浚還朝,議合兵大舉,乃請召子羽,令諭旨西帥,以集英殿修撰知鄂州。未幾,權都督府參議軍事,與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同撫諭川、陝。時吳玠屢言軍前乏糧,故令子羽見玠諭指,且與都轉運使趙開計事,並察邊備虛實以聞,時五年冬也。明年秋,與彥詩同還朝。子羽言:「金人未可圖,宜益兵屯田,以俟機會。」時張浚以淮西安撫使劉光世驕惰不肅,密奏請罷之,而以其兵屬子羽。子羽辭,乃以徽猷閣待制知泉州。
七年,淮西酈瓊叛,張浚罷相。八年,禦史常同論子羽十罪,上批出「白州安置」。趙鼎曰:「章疏中論及結吳玠事,今方倚玠,恐不自安。」同疏再上,以散官安置漳州。十一年,樞密使張浚薦子羽複元官,知鎮江府兼沿江安撫使。金人入寇,子羽建議清野,淮東之人,皆徙鎮江,撫以恩信,雖兵民雜居,無敢相侵者。既而金人不至,浚問子羽,子羽曰:「異時金人入寇,飄忽如風雨,今久遲回,必有他意。」蓋金人以柘皋之敗,欲急和也。未幾,果遣使議和。複徽猷閣待制。秦檜風諫官論罷之,複提舉太平觀。
十六年,卒。子珙,自有傳。吏部郎朱松以子熹托子羽,子羽與弟子翬篤教之,異時卒為大儒雲。
呂祉,字安老,建州建陽人。宣和初,上舍釋褐。建炎二年,為右正言,以論事忤執政,通判明州。
紹興元年,盜起湖南、北,為荊湖提刑。祉既至,招捕有方,逾年盜平。進直秘閣,尋召赴行在。淮南宣撫使韓世忠將出師,辟祉議軍事,除直徽猷閣,充參議官,辭不行。
三年,升直龍圖閣、知建康府。祉到官,與通判府事吳若、安撫司準備差遣陳充共議,作《東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大略謂:「立國于東南者,當聯絡淮甸、荊、蜀之勢,今臨安僻在海隅,移蹕江上,然後可以系南北離散之心。」
四年冬,金人攻淮,江左戒嚴,獨韓世忠統銳卒在高郵。金既陷漣水,破山陽、盱眙,遂犯承州。祉上章言:「宜遣兵為世忠援。」既而援兵不至,世忠退保鎮江。祉再上言:「置江北於度外,非命帥宣撫兩淮之意,且恐失中原心。唯當急遣諸將,且乞親禦六師,庶幾上下協心,可以不戰而勝。」於是降詔親征。車駕至平江,金人退師。
五年,召為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文字,尋除兵部侍郎兼戶部侍郎、給事中。六年,遷刑部侍郎、都督府參議軍事,俄遷吏部侍郎。劉豫分道入寇,時車駕駐平江,或請回臨安,且令守江防海。祉獨抗言:「士氣當振,賊鋒可挫,不可遽退以示弱。」劉麟眾十萬,已次濠、壽。劉光世在合肥,欲移屯太平州,軍已行,乃命祉馳往軍前,督其還。七年,遷兵部尚書,升督府參謀軍事,往淮西撫諭諸軍。
浚以劉光世持不戰之論,罷之,乃命行營左護軍前統制王德為都統制,又以統制官酈瓊為之副。瓊與德素不協,祉還朝,瓊與德交訟于都督府及禦史台,乃命德還建康,以其軍隸督府。八月,複命祉往廬州節制之。祉至廬州,瓊等複訟德。祉諭之曰:「若以君等為是,則大相誑。然張丞相但喜人向前,儻能立功,雖有大過亦闊略,況此小嫌乎?當力為諸公辨之,保無他慮。」瓊等感泣。
事小定,祉乃密奏乞罷瓊及統制官靳賽兵權。其書吏漏語於瓊,瓊令人遮祉所遣郵置,盡得祉所言,大怨怒。會朝廷命張俊為淮西宣撫使,置司盱眙;楊存中為淮西制置使,劉錡為副,置司廬州;召瓊赴行在。瓊懼,遂叛。諸將晨謁祉,坐定,瓊袖出文書,示中軍統制官張璟曰:「諸兵官有何罪,張統制乃以如許事聞之朝廷邪?」祉見之大驚,欲返走,不及,為瓊所執。璟及兵馬鈐轄喬仲福,統制劉永、衡友死之。瓊遂率全軍四萬人渡淮降劉豫,擁祉次三塔,距淮三十裏。祉下馬曰:「劉豫逆臣,我豈可見之?」眾逼祉上馬,祉罵曰:「死則死於此!」又語其眾曰:「劉豫逆臣,爾軍中豈無英雄,乃隨酈瓊去乎?」眾頗感動,凡千餘人環立不行。瓊恐搖動眾心,急策馬先渡,祉遇害。
時有得祉括發之帛歸吳中者,其妻吳氏持帛自縊以徇葬,聞者哀之。慶元間,詔立廟賜額,以旌其忠雲。
胡世將,字承公,常州晉陵人,宿之曾孫。登崇甯五年進士第。範汝為寇閩,以世將為監察禦史、福建路撫諭使。入境,韓世忠已平賊。遷尚書右司員外郎,又遷起居郎,遷中書舍人,賜三品服,兼修政局。坐言者落職奉祠。未幾,除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入為禮部侍郎,改刑部,出知洪州,兼江西安撫、制置使。屬建昌兵變,殺守卒,嬰城以叛,世將以便宜發兵討平之。除兵部侍郎,複知鎮江。
未幾,召為給事中兼侍講,直學士院,複遷兵部侍郎。尋以樞密直學士出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宣撫吳玠以軍無糧,奏請踵至。世將既被命入境,約玠會議。蜀之餉運,溯嘉陵江千餘裏,半年始達。於是奏用轉般摺運之法,軍儲稍充,公私便之。
紹興九年,玠卒,以世將為寶文閣學士、宣撫川、陝。時關陝初複,朝廷分軍移屯熙、秦、鄜延諸道。明年夏,金人陷同州,入長安,諸路皆震。蜀兵既分,聲援幾絕,乃遣大將吳璘、田晟出鳳翔,郭浩出奉天,楊政由赤穀歸河池。不數日,璘捷於石壁及扶風,金人逡巡不敢度隴,分屯之軍得全師而還。詔除端明殿學士。
十一年秋,朝廷複用兵。會母喪,命起複。遂複隴州,破岐下諸屯,又取華、虢,兵威稍振。未幾,瘍發於首。除資政殿學士致仕,恩數視簽書樞密院事。卒,年五十八,命有司給葬事。
鄭剛中,字亨仲,婺州金華人。登進士甲科,累官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剛中由秦檜薦於朝,檜主和議,剛中不敢言。移宗正少卿,請去,不許,改秘書少監。
金歸侵疆,檜遣剛中為宣諭司參謀官;及還,除禮部侍郎。複遣剛中為川、陝宣諭使,諭諸將罷兵,尋充陝西分畫地界使。金使烏陵贊謨入境,欲盡取階、成、岷、鳳、秦、商六州,剛中力爭不從;又欲姑取商、秦,于大散關立界,剛中又堅不從。繼除川、陝宣撫副使。
兀術遣人力求和尚原,剛中恐敗和好,以和尚原自紹興四年後不系吳地分,於是割秦、商之半,棄和尚原以與金。朝廷命剛中去「陝」字,為四川宣撫副使。剛中治蜀,頗有方略。宣撫司舊在綿、閬間,及胡世將代吳玠,就居河池,饋餉不繼。剛中奏:利州在潭毒關內,與興、洋諸關聲援相接,乞移司利州。自是省費百萬。剛中始至,即欲移屯一軍,大將楊政不從,呼政語之曰:「剛中雖書生,不畏死!」聲色俱厲,政即聽命。
都統每入謁,必庭參然後就坐。吳璘升檢校少師來謝,語閽吏,乞講鈞敵之禮。剛中曰:「少師雖尊,猶都統制耳,儻變常禮,是廢軍容。」行禮如故。
奏蠲四川雜征,又請減成都府路對糴及宣撫司激賞錢。時剛中于階、成二州營田,抵秦州界,凡三千餘頃,歲收十八萬斛。先是,川口屯兵十萬,分隸三大將:吳璘屯興州,楊政屯興元府,郭浩屯金州,皆建帥節;而統制官知成州王彥、知階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鳳州楊從儀亦領沿邊安撫。剛中請分利州為東、西路,以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州、大安軍七郡為東路,治興元,命政為安撫;以興、階、成、西和、文、隴、鳳七州為西路,治興州,命璘為安撫;而命浩為金、房、開、達州安撫;諸裨將領安撫者皆罷。從之。弛夔路酒禁,複利州錢監為紹興監。時軍已罷,移屯內郡,剛中言逐路各有漕司,都漕宜罷。從之。
秦檜怒剛中在蜀專擅,令侍御史汪勃奏置四川財賦總領官,以趙不棄為之,不隸宣撫司。不棄牒宣撫司,剛中怒,由是有隙。不棄頗求剛中陰事言於檜,檜陽召不棄歸,因召剛中。剛中語人曰:「孤危之跡,獨賴上知之耳。」檜聞愈怒,遂罷,責桂陽軍居住;再責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再徙封州,卒。
論曰:自紹興和議成,材武善謀之士,無所用其力。若王友直之矯制起兵,李寶之立功膠西,成閔、趙密皆足以斬將搴旗,劉子羽轉戰屢勝,呂祉不從劉豫,胡世將、鄭剛中威震巴蜀。皆中道以歿,是以知宋不克興複也。
列傳第一百三十
○白時中徐處仁馮澥王倫宇文虛中湯思退
白時中,字蒙亨,壽春人。登進士第,累官為吏部侍郎。坐事,降秩知鄆州,已而複召用。政和六年,拜尚書右丞、中書門下侍郎。宣和六年,除特進、太宰兼門下,封崇國公,進慶國。
始,時中嘗為春官,詔令編類天下所奏祥瑞,其有非文字所能盡者,圖繪以進。時中進《政和瑞應記》及《贊》。及為太宰,表賀翔鶴、霞光等事。圜丘禮成,上言休氣充應,前所未有,乞宣付秘書省。時燕山日告危急,而時中恬不為慮。金人入攻,京城修守備,時中謂宇文粹中曰:「萬事須是涉曆,非公嘗目擊守城之事,吾輩豈知首尾邪?」
欽宗即位,召大臣決策守京師,問誰可將者。李綱言:「朝廷高爵厚祿蓄養大臣,蓋將用之有事之日。時中輩雖書生,然撫將士以抗敵鋒,乃其職也。」時中勃然曰:「李綱莫能將兵出戰乎?」綱曰:「陛下儻使臣,當以死報。」於是以綱為右丞,充守禦使。時中尋罷為觀文殿學士、中太一宮使。禦中劾時中孱懦不才,詔落職。未幾,卒。
徐處仁,字擇之,應天府穀熟縣人。中進士甲科,為永州東安縣令。蠻人叛,處仁入峒,開示恩信,蠻感泣,誓不復反。知濟州金鄉縣。以薦者召見,徽宗問京東歲事,處仁以旱蝗對。問:「邑有盜賊乎?」曰:「有之。」上謂處仁不欺,除宗正寺丞、太常博士。
時初置算學,議所祖,或以孔子贊《易》知數。處仁言:「仲尼之道無所不備,非專門比。黃帝迎日推策,數之始也,祖黃帝為宜。」擢監察禦史,遷殿中、右正言、給事中。攝開封府,裁決如流,囚系常空。進戶部尚書,繼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丁母憂,免喪,以資政殿學士知青州,徙知永興軍。
童貫使陝西,欲平物價,處仁議不合,曰:「此令一傳,則商賈弗行,而積藏者弗出,名為平價,適以增之。」轉運使阿貫意,劾其格德音,倡異論,侵辱使者。詔處仁赴闕。尋改知河陽,落職知蘄州。久之,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潁昌府。民有得罪宮掖者,雖赦不原,處仁為奏上。童貫乘是擠之,奪職,提舉鴻慶宮。複延康殿學士、知汝州,再奉鴻慶祠、知徐州,召為醴泉觀使。
徽宗訪以天下事,處仁對曰:「天下大勢在兵與民,今水旱之餘,賦役繁重,公私凋弊,兵民皆困,不及今謀之,後將有不勝圖者。」上曰:「非卿不聞此言。」明日,除侍讀。進讀罷,理前語,處仁言:「昔周以塚宰製國用,於歲之杪,宜會朝廷一歲財用之數,量入為出,節浮費,罷橫斂,百姓既足,軍儲必豐。」上稱善詔置裕民局討論振兵裕民之法。蔡京不悅,言者謂:「今設局曰'裕民',豈平日為不裕民哉?」乃罷局,出處仁知揚州。未幾,以疾奉祠歸南都。
方臘為亂,處仁亟見留守薛昂,為畫守戰之策。因語昂曰:「睢陽蔽遮江、淮,乃國家受命之地,脫有非常,吾助君死守。」語聞於朝,起為應天尹。河北盜起,徙大名尹。前尹王革慘而怯,盜無輕重悉抵死,小有警,輒閉城以兵自衛。處仁至,即大開城門,徹牙內甲兵,人情遂安。
徽宗賜手詔曰:「金人雖約和,然狼子野心,易扇以變,有當行事以聞。」處仁上《備邊禦戎》十策。進觀文殿學士,召為寶籙宮使,特升大學士。舊制,大觀文非宰相不除,前二府得除,自處仁始。
欽宗即位,金人犯京師,處仁儲糧列備,合銳兵萬人勤王;奏乞下詔親征,以張國威。奏至,朝廷適下親征詔書,以李綱為行營使。即移書綱,言備禦方略。金人請和而歸,處仁奏宜伏兵浚、滑,擊其半濟,必可成功。召為中書侍郎。入見,欽宗問割三鎮,處仁言:「國不競亦陵,且定武陛下之潛藩,不當棄。」與吳敏議合。敏薦處仁可相,拜太宰兼門下侍郎。
童貫部勝捷軍衛徽宗東巡,貫既貶,軍士有惡言。徽宗將還,都人洶懼,或請為備。處仁曰:「陛下仁孝,思奉晨昏,屬車西還,天下大慶,宜郊迎稱賀。軍士妄言,臣請身任之。」乃以處仁為扈駕禮儀使,統禁旅從出郊,迄二聖還宮,部伍肅然。
初,處仁為右丞,言:「六曹長貳,皆異時執政之選,而部中事一無所可否,悉稟命朝廷。夫人才力不容頓異,豈有前不能決一職而後可共政者乎?乞詔自今尚書、侍郎不得輒以事諉上,有條以條決之,有例以例決之,無條例者酌情裁決;不能決,乃申尚書省。」會處仁以憂去,不果行,及當國,卒奏行之。
聶山為戶部尚書兼開封尹,庫有美珠,山密語甯德宮宦者,用特旨取之。處仁奏:「陛下鑒近患,事必由三省。今以珠為道君太上皇後壽,誠細故,且美事;然此端一開,則前日應奉之徒複縱,臣為陛下惜之。」乃抵主藏吏罪。
處仁言論,初與吳敏、李綱合,尋亦有異議。嘗與敏爭事,擲筆中敏面,鼻額為黑。唐恪、耿南仲、聶山欲排去二人而代之位,諷言者論之,與敏俱罷,處仁以觀文殿大學士為中太一宮使。尋知東平府,提舉崇福宮。高宗即位,起為大名尹、北道都總管,卒于郡。
處仁在宣和間,數請寬民力以弭盜賊。尹大名,以剛廉稱。及為首相,無大建明,方進言以金人出境,社稷再安,皆由聖德儉勤,致有天人之助。仲師道請合諸道兵屯河陽諸州,為防秋計,處仁謂金人豈能複來,不宜先自擾以示弱。南都受圍時,處仁在圍城中,都人指為奸細,殺其長子庚。幼子度,吏部侍郎。
馮澥字長源,普州安嶽人。父山,熙寧末,為秘書丞、通判梓州,鄧綰薦為台官,不就,退居二十年,范祖禹薦於朝,官終祠部郎中。澥登進士第,曆官入朝,以言事再謫。
靖康元年,澥為左諫議大夫。金人圍太原,朝廷命李綱宣撫兩河,澥奏罷之。金人要割三鎮,高宗自康邸出使,除澥知樞密院事,充副使,不果行,尋除尚書左丞。金人犯闕,詔宗室郡王為報謝使,澥與曹輔以樞密為副,留金營三日歸,詔暫權門下侍郎。欽宗詣金營,澥扈從。張邦昌僭位,與澥有舊,取之歸,以澥康邸舊臣,命為奉迎使,為總領迎駕儀物使。建炎初,除資政殿學士、知潼川府。言者論澥嘗汙偽命,奪職,已而複官。紹興三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卒。
澥為文師蘇軾,論西事與蔡京忤。郡人張庭堅以言事斥象州死,妻子流離,澥力振其家,及入諫省,奏官其一子。然議論主熙、豐、紹聖,而排鄒浩、李綱、楊時,君子少之。
王倫,字正道,莘縣人,文正公旦弟勖玄孫也。家貧無行,為任俠,往來京、洛間,數犯法,倖免。汴京失守,欽宗禦宣德門,都人喧呼不已,倫乘勢徑造御前曰:「臣能彈壓之。」欽宗解所佩夏國寶劍以賜,倫曰:「臣未有官,豈能彈壓?」道自薦其才。欽宗取片紙書曰:「王倫可除兵部侍郎。」倫下樓,挾惡少數人,傳旨撫定,都人乃息。宰相何以倫小人無功,除命太峻,奏補修職郎,斥不用。
建炎元年,選能專對者使金,問兩宮起居,遷朝奉郎,假刑部侍郎。充大金通問使,閣門舍人朱弁副之,見金左副元帥宗維議事,金留不遣。
有商人陳忠,密告倫二帝在黃龍府,倫遂與弁及洪皓以金遺忠往黃龍府潛通意,由是兩宮始知高宗已即位矣。久之,粘罕使烏陵思謀即驛見倫,語及契丹時事。倫曰:「海上之盟,兩國約為兄弟,萬世無變。雲中之役,我實饋師,贊成厥功。上國之臣,嘗欲稱兵南來,先大聖惠顧盟好,不許。厥後舉兵以禍吾國,果先大聖意乎?況亙古自分南北,主上恭勤,英俊並用,期必復古。盍思久遠之謀,歸我二帝、太母,複我土疆,使南北赤子無致塗炭,亦足以慰先大聖之靈,幸執事者贊之。」思謀沉思曰:「君言是也,歸當盡達之。」已而粘罕至,曰:「比上國遣使來,問其意指,多不能對。思謀傳侍郎語欲議和,決非江南情實,特侍郎自為此言耳。」倫曰:「使事有指,不然來何為哉?人定者勝天,天定亦能勝人,惟元帥察之。」粘罕不答。是後,宇文虛中、魏行可、洪皓、崔縱、張邵相繼入使,皆拘之。
紹興二年,粘罕忽自至館中與倫議和,縱之歸報。是秋,倫至臨安,入對,言金人情偽甚悉,帝優獎之。除右文殿修撰,主管萬壽觀,官其二弟一侄。時方用兵討劉豫,和議中格。三年,韓肖胄使金還,金遣李永壽、王詡繼至。二人驕倨,以倫充伴使,倫與道雲中舊故,驕倨少損,遂拜詔。訖事,倫複請祠。劉光世求倫參議軍事,辭。宰相趙鼎請召倫赴都堂稟議,倫陳進取之策,不合,複請祠。
七年春,徽宗及寧德後訃至,複以倫為徽猷閣待制,假直學士,充迎奉梓宮使,以朝請郎高公繪副之。入辭,帝使倫謂金左副元帥昌曰:「河南地,上國既不有,與其付劉豫,曷若見歸?」倫奉詔以行,因附進太后、欽宗黃金各二百兩,仍以金帛賜宇文虛中、朱弁、孫傅、張叔夜家屬之在金國者。
倫至睢陽,劉豫館之,疑有他謀,移文取國書。倫報曰:「國書須見金主面納,若所銜命,則祈請梓宮也。」豫肋取不已。會迓者至,渡河見撻懶於涿州,具言豫邀索國書無狀,且謂:「豫忍背本朝,他日安保其不背大國。」
是年冬,豫廢。倫及高公繪還,左副元帥昌送倫等曰:「好報江南,自今道塗無壅,和議可以平達。」倫入對,言金人許還梓宮及太后,又許歸河南地,且言廢豫之謀由己發之。帝大喜,賜予特異。
初,倫既見昌,昌遣使偕倫入燕見金主亶,首謝廢豫,次致使指。金主始密與群臣定議許和,遂遣倫還,且命太原少尹烏陵思謀、太常少卿石慶來議事。至行在,倫往來館中計事。八年秋,以端明殿學士再使金國,知閣門事藍公佐為之副,申問諱日,期還梓宮。倫辭,引至都堂授使指二十餘事。既至金國,金主亶為設宴三日,遣簽書宣徽院事蕭哲、左司郎中張通古為江南詔諭使,偕倫來。
朝論以金使肆嫚,抗論甚喧,多歸罪倫。十一月,倫至行在,引疾請祠,不許,趣赴內殿奏事。時哲等驕倨,受書之禮未定。禦史中丞勾龍如淵詣都堂與秦檜議,召倫責曰:「公為使通兩國好,凡事當於彼中反覆論定,安有同使至而後議者?」倫泣曰:「倫涉萬死一生,往來虎口者數四,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檜等共解之曰:「中丞無他,亦欲激公了此事耳。」倫曰:「此則不敢不勉。」倫見通古,以一二策動之。通古恐,遂議以檜見金使於其館,受書以歸。金許歸梓宮、太母及河南地。
九年春,賜倫同進士出身、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充迎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既又以倫為東京留守兼開封尹。倫至東京,見金右副元帥兀術,交割地界,兀術還燕。五月,倫自汴京赴金國議事。初,兀術還,密言于金主曰:「河南地本撻懶、宗磐主謀割之與宋,二人必陰結彼國。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倫有雲中故吏隸兀術者潛告倫,倫即遣介具言於朝,乞為備。兀術遂命中山府拘倫,殺宗磐及撻懶。
十月,倫始見金主于禦子林,致使指。金主悉無所答,令其翰林待制耶律紹文為宣勘官,問倫:「知撻懶罪否?」倫對:「不知。」又問:「無一言及歲幣,反來割地,汝但知有元帥,豈知有上國邪?」倫曰:「比蕭哲以國書來,許歸梓宮、太母及河南地,天下皆知上國尋海上之盟,與民休息,使人奉命通好兩國耳。」既就館,金主複遣紹文諭倫曰:「卿留雲中已無還期,及貸之還,曾無以報,反間貳我君臣耶?」乃遣藍公佐先歸,論歲貢、正朔、誓表、冊命等事,拘倫以俟報;已而遷之河間,遂不復遣。
十年,金渝盟,兀術等複取河南。倫居河間六載,至十四年,金欲以倫為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倫曰:「奉命而來,非降也。」金益脅以威,遣使來趣,倫拒益力。金杖其使,俾縊殺之。倫厚賂使少緩,遂冠帶南向,再拜慟哭曰:「先臣文正公以直道輔相兩朝,天下所知。臣今將命被留,欲汙以偽職,臣敢愛一死以辱命!」遂就死,年六十一。於是河間地震,雨雹三日不止,人皆哀之。詔贈通議大夫,賜其家金千兩、帛千匹。子述與從兄遵間入金境,至河間,得倫骨以歸,官給葬事。後諡湣節。
宇文虛中,字叔通,成都華陽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曆官州縣,入為起居舍人、國史編修官、同知貢舉,遷中書舍人。
宣和間,承平日久,兵將驕惰,蔡攸、童貫貪功開邊,將興燕雲之役,引女直夾攻契丹,以虛中為參議官。虛中以廟謨失策,主帥非人,將有納侮自焚之禍,上書言:「用兵之策,必先計強弱,策虛實,知彼知己,當圖萬全。今邊圉無應敵之具,府庫無數月之儲,安危存亡,系茲一舉,豈可輕議?且中國與契丹講和,今逾百年,自遭女真侵削以來,向慕本朝,一切恭順。今舍恭順之契丹,不羈縻封殖,為我蕃籬,而遠逾海外,引強悍之女真以為鄰域。女真藉百勝之勢,虛喝驕矜,不可以禮義服,不可以言說誘,持卞莊兩鬥之計,引兵逾境。以百年怠惰之兵,當新銳難抗之敵;以寡謀安逸之將,角逐于血肉之林。臣恐中國之禍未有寧息之期也。」王黼大怒,降集英殿修撰,督戰益急。虛中建十一策,上二十議,皆不報。
斡離不、粘罕分道入侵,童貫聞之,憂懣不知所為,即與虛中及範訥等謀,以赴闕稟議為遁歸之計,以九月至汴京。是日,報粘罕迫太原,帝顧虛中曰:「王黼不用卿言,今金人兩路並進,事勢若此,奈何?」虛中奏:「今日宜先降詔罪己,更革弊端,俾人心悅,天意回,則備禦之事,將帥可以任之。」即命虛中草詔,略曰:「言路壅蔽,面諛日聞,恩幸持權,貪饕得志,上天震怒而朕不悟,百姓怨懟而朕不知。」又言出宮人、罷應奉等事。帝覽詔曰:「今日不吝改過,可便施行。」虛中再拜泣下。
時守禦難其人,欲召熙河帥姚古與秦鳳帥種師道,令以本路兵會鄭、洛,外援河陽,內衛京城。帝顧謂虛中曰:「卿與姚古、師道如兄弟,宜以一使名護其軍。」遂以虛中為資政殿大學士、軍前宣諭使。虛中檄趣姚古、師道兵馬,令直赴汴京應援。金騎至城下,放兵掠至鄭州,為馬忠所敗,遂收斂為一。西路稍通,師道、姚古及其他西兵並得達汴京。虛中亦馳歸,收合散卒,得東南兵二萬餘人。以便宜起致仕官李邈,令統領於汴河上從門外駐兵。
會姚平仲劫金營失利,西兵俱潰,金人複引兵逼城下,虛中縋而入。欽宗欲遣人奉使,辨劫營非朝廷意,乃姚平仲擅興兵,大臣皆不肯行。虛中承命即往都亭驛,見金使王汭,因持書復議和。渡濠橋,道逢甲騎如水,雲梯、鵝洞蔽地,冒鋒刃而進。既至敵營,露坐風埃,自巳至申,金人注矢露刃,周匝圍繞,久乃得見康王於軍中。次日,侍王至金幕,見二太子者語不遜,禮節倨傲。抵暮,遣人隨虛中入城,要越王、李邦彥、吳敏、李綱、曹晟及金銀、騾馬之類,又欲御筆書定三鎮界至,方退軍。
令虛中再往,必請康王歸。虛中再出,明日,從康王還,除簽書樞密院事。自是又三往,金人固要三鎮,虛中泣下不言,金帥變色,虛中曰:「太宗殿在太原,上皇祖陵在保州,詎忍割棄。」諸酋曰:「樞密不稍空,我亦不稍空。」如中國人稱「脫空」,遂解兵北去。言者劾以議和之罪,罷知青州,尋落職奉祠。建炎元年,竄韶州。
二年,詔求使絕域者,虛中應詔,複資政殿大學士,為祈請使,楊可輔副之。尋又以劉誨為通問使,王貺為副。明年春,金人並遣歸,虛中曰:「奉命北來祈請二帝,二帝未還,虛中不可歸。」於是獨留。虛中有才藝,金人加以官爵,即受之,與韓昉輩俱掌詞命。明年,洪皓至上京,見而甚鄙之。累官翰林學士、知制誥兼太常卿,封河內郡開國公,書金太祖《睿德神功碑》,進階金紫光祿大夫,金人號為「國師」。然因是而知東北之士皆憤恨陷北,遂密以信義結約,金人不覺也。
金人每欲南侵,虛中以費財勞人,遠征江南荒僻,得之不足以富國。王倫歸,言:「虛中奉使日久,守節不屈。」遂詔福州存恤其家,仍命其子師瑗添差本路轉運判官。檜慮虛中沮和議,悉遣其家往金國以牽制之。金皇統四年,轉承旨,加特進,遷禮部尚書,承旨如故。
虛中恃才輕肆,好譏訕,凡見女真人,輒以「礦鹵」目之,貴人達官,往往積不平。虛中嘗撰宮殿榜署,本皆嘉美之名,惡之者摘其字以為謗訕,由是媒蘖成其罪,遂告虛中謀反。鞫治無狀,乃羅織虛中家圖書為反具。虛中曰:「死自吾分。至於圖籍,南來士大夫家家有之,高士談圖書尤多於我家,豈亦反邪?」有司承順風旨,並殺士談。虛中與老幼百口同日受焚死,天為之晝晦。淳熙間,贈開府儀同三司,諡肅湣,賜廟仁勇,且為置後,是為紹節,官至簽書樞密院事。開禧初,加贈少保,賜姓趙氏。有文集行於世。
湯思退,字進之,處州人。紹興十五年,以右從政郎授建州政和縣令,試博學宏詞科,除秘書省正字。自是登郎曹,貳中秘,秉史筆。
二十五年,由禮部侍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未幾參大政。先是,秦檜當國,惡直醜正,必不異和議,不摘己過,始久於用。時思退名位日進,檜病篤,招參知政事董德元及思退至臥內,屬以後事,各贈黃金千兩。德元慮其以我為自外,不敢辭,思退慮其以我期其死,不敢受。高宗聞之,以思退不受金,非檜党,信用之。二十六年,除知樞密院事。明年,拜尚書右僕射;又二年,進左僕射。明年,侍御史陳俊卿論其「挾巧詐之心,濟傾邪之術,觀其所為,多效秦檜,蓋思退致身,皆檜父子恩也。」遂罷,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
隆興元年,符離師潰,召思退複相。諫議大夫王大寶上章論之,不報。金帥紇石烈志寧遺書三省、樞密院,索海、泗、唐、鄧四郡。思退欲與和,遣淮西安撫司幹辦公事盧仲賢加樞密院計議、編修官,持報書以往。既行,上戒勿許四郡。仲賢至宿州,僕散忠義懼之以威,仲賢皇恐,言歸當稟命,遂以忠義為三省、樞密院書來。上猶欲止割海、泗,思退遽奏以吏部侍郎王之望為通問使,知閣門事龍大淵副之,將割棄四州。張浚在揚州聞之,遣其子栻入奏仲賢辱國無狀。上怒,會侍禦周操論仲賢不應擅許四郡,下大理究問,召浚赴行在。十二月,拜思退左僕射,浚右僕射。
二年,浚以金未可與和,請上幸建康,圖進兵。上手批王之望等並一行禮物並回,詔荊、襄、川、陝嚴邊備,竄仲賢郴州。思退恐,奏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上批示三省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言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陰謀去浚,遂令之望、大淵驛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人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上頗惑之,乃命浚行邊,還兵罷招納。浚力乞罷政,許之。上命思退作書,許金四郡。
既而金專事殺戮,上意中悔,思退複密令孫造諭敵以重兵脅和。上聞有敵兵,命建康都統王彥等禦之,仍命思退督江、淮軍,辭不行。僕散忠義自清河口渡淮,言者極論思退急和撤備之罪,遂罷相,尋責居永州。於是太學生張觀等七十二人上書,論思退、王之望、尹穡等奸邪誤國,招致敵人,請斬之。思退憂悸死。
思退始終與張浚不合,浚以雪恥復仇為志,思退每借保境息民為口實,更勝迭負,思退之計迄行,然終以不免。敵既得海、泗、唐、鄧,又索商、秦,皆思退力也。
論曰:以白時中之孱佞,徐處仁之奸細,馮澥之邪枉,湯思退之巧詐,而排楊時,誤李綱,異張浚,其識趣可見矣,雖有小善,何足算哉。王倫雖以無行應使,往來虎口,屢被拘留,及金人脅之以官,竟不受,見迫而死,悲夫!較之虛中即受其命,為之定官制、草赦文、享富貴者,大有間矣。卒以輕肆譏諷,覆其家族,真不知義命者哉。雖雲冤死,亦自取焉。律以豫讓之言,益可愧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朱倬王綸尹穡王之望徐俯沈與求翟汝文王庶辛炳
朱倬,字漢章,唐宰相敬則之後,七世祖避地閩中,為閩縣人。世學《易》,入太學。宣和五年,登進士第,調常州宜興簿。金將犯邊,居民求避地,倬為具舟給食,眾賴以濟。未幾,民告澇於郡,郡檄倬考實,乃除田租什九,守怒,不能奪。張浚薦倬,召對,除福建、廣東西財用所屬官。宣諭使明橐再薦于朝,時方以劉豫為憂,倬因賜對,策其必敗。高宗大喜,詔改合入官。與丞相秦檜忤,出教授越州。用張守薦,除諸王府教授。檜惡言兵,倬論掩骼事,又忤之。
梁汝嘉制置浙東,表攝參謀。有群寇就擒,屬倬鞫問,獨竄二人,餘釋不問。曰:「吾大父尉崇安日,獲寇二百,坐死者七十余人。大父謂此饑民剽食爾,烏可盡繩以法?悉除其罪,不以徼賞。吾其可愧大父乎?」通判南劍。建寇阿魏眾數千,劍鄰於建,兵忄耎不可用,倬重賞募卒擒獲,境內迄平。
除知惠州。陛辭,因言嘗策劉豫必敗,高宗記其言,問:「卿久淹何所?」倬曰:「厄於檜。」上愀然慰諭,目送之。旬日間,除國子監丞,尋除浙西提舉,且命自今在內除提舉官,今朝辭上殿,蓋為倬設也。既對,上曰:「卿以朕親擢出為部使者,使咸知內外任均。」又曰:「人不知卿,朕獨知卿。」除右正言,累遷中丞。嘗言:「人主任以耳目,非報怨任氣之地,必上合天心。」每上疏輒夙興露告,若上帝鑒臨。奏疏凡數十,如發倉廩,蠲米價,減私鹽,核軍食,率焚稿不傳。知貢舉,遷參知政事。
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僕射。金兵犯江,倬陳戰、備、應三策,且謂兵應者勝,上深然之。又策敵三事:上焉者為耕築計,中焉者守備,下則妄意絕江,金必出下策。果如所料。史浩、虞允文、王淮、陳俊卿、劉珙之進用,皆倬所薦也。
高宗自建康回鑾,有內禪意。倬密奏曰:「靖康之事正以傳位太遽,盍姑徐之。」心不自安,屢求去。詔以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孝宗即位,諫臣以為言,降資政殿學士。明年致仕,卒。複元職,恤典如宰相,贈特進。孫著,淳熙十四年登第,仕至吏部尚書。
王綸,字德言,建康人。幼穎悟,十歲能屬文。登紹興五年進士第,授平江府昆山縣主簿,曆鎮江府、婺州、臨安府教授,權國子正。
時初建太學,亡舊規,憑吏省記,吏緣為奸。綸厘正之,其弊稍革。遷敕令所刪定官、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兼權兵部郎官。言:「孔門弟子與後世諸儒有功斯文者,皆得從祀先聖,今辟庠序,修禮樂,宜以其式頒諸郡縣。」
二十四年,以禦史中丞魏師遜薦,為監察禦史,與秦檜論事,忤其意,師遜遂劾綸,且言:「智識淺昧,不能知綸。」由此罷去。逾年,知興國軍。檜死,召為起居舍人兼崇政殿說書,尋兼權禮部侍郎。
二十六年,試中書舍人。高宗躬親政事,收攬威柄,召諸賢於散地,詔命填委,多綸所草。綸奏守臣裕民事,乞毋拘五條,從之。兼侍講。上喜讀《春秋左氏傳》,綸進講,與上意合。嘗同講讀官薦興化軍鄭樵學行,召對命官,且給筆劄,錄其所著史。兼直學士院,遷工部侍郎,仍兼直院。撰《吳玠神道碑》,稱上旨,賜宸翰褒寵。
二十八年,除同知樞密院事。金將渝盟,邊報遝至,宰相沈該未敢以聞。綸率參知政事陳康伯、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共白其事,乞備禦。已而綸病肺暍,告請祠,上遣御醫診視,且賜白金五百兩。
二十九年六月,朝論欲遣大臣為泛使覘敵,且堅盟好。綸請行,乃以為稱謝使,曹勳副之。至金,館禮甚隆。一日,急召使入,金主禦便殿,惟一執政在焉,連發數問,綸條對,金主不能屈。九月,還朝入見,言:「鄰國恭順和好,皆陛下威德所致。」宰臣湯思退等皆賀。然當時金已謀犯江,特以善意紿綸爾。
綸舊疾作,力丐外,除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上解所禦犀帶賜之。明年,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敵犯江,綸每以守禦利害驛聞,上多從之。三十一年八月,卒。贈左光祿大夫,諡章敏。無子,以兄綽之子為後。
尹穡,字少稷。建炎中興,自北歸南。紹興三十二年,與陸遊同為樞密院編修官。權知院史浩、同知王祖舜薦其博學有文,召對稱旨,二人並賜進士出身。孝宗獎用西北之士,隆興元年,除穡監察禦史,尋除右正言。二年五月,除殿中侍御史。曆遷諫議大夫,未幾而罷。
初,符離師潰,湯思退複相,金帥移書索地,詔侍從台諫集議。穡時為監察禦史,以為國家事力未備,宜與敵和,惟增歲幣,勿棄四州,勿請陵寢,則和議可成。既而盧仲賢出使,為金所脅,又將遣王之望,張浚極言其不可。穡為右正言,懼和議弗就,因劾浚跋扈,未幾罷政。後將割四郡,再易國書,歲幣如所索之數,而敵分兵入寇。上意中悔。穡為侍御史,乞置獄,取不肯撤備及棄地者劾其罪,牽引凡二十餘人。
時方以和為急,擢穡為諫議大夫。敵勢浸張,遠近震動,都督、同都督相繼辭行。上書者攻和議之失,且言:「穡專附大臣為鷹犬,如張浚忠誠為國,天下共知,穡不顧公議,妄肆詆誹;凡大臣不悅者皆逐之,相與表裏,以成奸謀,皆可斬。」上雖怒言者,而一時主議之臣與穡,皆相繼廢黜。先是,胡銓力言主和非是,大臣不悅,命銓與穡分往浙東西措置海道。二人挈家以行,為言者所劾,遂皆罷,語在《陳康伯傳》。
王之望,字瞻叔,襄陽穀城人,後寓居台州。父綱,登元符進士第,至通判徽州而卒。之望初以蔭補,紹興八年,登進士第。教授處州,入為太學錄,遷博士。久之,出知荊門軍,提舉湖南茶鹽,改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尋改成都府路計度轉運副使、提舉四川茶馬。
朝臣薦其才,召赴行在,除太府少卿,總領四川財賦。金人渝盟,軍書旁午,調度百出,之望區畫無遺事。第括民質劑未稅者,搜抉隱匿,得錢為緡四百六十八萬,眾鹹怨之。後升太府卿。
孝宗即位,除戶部侍郎,充川、陝宣諭使。先是,敵帥合喜寇鳳州之黃牛堡,吳璘擊走之,遂取秦州,連複商、陝、原、環等十七郡。敵以璘精兵皆在德順,力攻之。時陳康伯秉政,方議罷德順戍,虞允文為宣諭使,力爭不從,上以手劄命璘退師。之望既代允文宣諭使,贊璘命諸將棄德順,倉卒引退。敵乘其後,正兵三萬,還者僅七千人,將校所存無幾,連營慟哭,聲震原野。上聞而悔之。
隆興初,右諫議大夫王大寶疏之望罪,除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未幾,權戶部侍郎、江淮都督府參贊軍事。之望雅不欲戰,請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絕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隨機制變,擇利而應之。」有旨留中。俄兼直學士院。
湯思退力主息兵,奏除之望吏部侍郎、通問使。尋議先遣小使覘敵,召之望還。之望首以守備不足恃為告,上亟罷都督府,以之望為淮西宣諭使,甫拜命,又擢右諫議大夫。之望因上章極言廷臣執偏見為身謀,乞明詔在庭,平其心於議論之際。時思退主和議,浚主恢復,之望言似善,實陰為思退地也。
既而視師江上。金複犯邊,遂上和、戰二策,且言措置守禦之備,疏奏未達,拜參知政事。既入,俄兼同知樞密院事。敵兵交至,濠、楚守將或棄城遁,上命湯思退督江、淮師;未行,複令之望督視,改同都督。力辭不行。會太學諸生上書,上怒,欲加罪,之望救解之。遂以參知政事勞師江、淮。
之望先嘗貽書敵帥。至是,王抃使敵軍,並割商、秦地;許歸被俘人,惟叛亡不預;世為叔侄之國。敵皆聽許,講解而罷。上聞敵師退,令督府擇利擊之,之望下令諸將不得妄進。朝廷趣行,之望言:「王抃既還,不可冒小利,害大計。」言者論罷為端明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居天臺。乾道元年,起知福州、福建路安撫使。捕海賊王大老,捷聞,加資政殿大學士,移知溫州,尋複罷。六年冬,卒。
之望有文藝幹略,當秦檜時,落落不合或謂其有守。紹興末年,力附和議,與思退相表裏,專以割地啖敵為得計,地割而敵勢益張,之望迄以此廢焉。
徐俯,字師川,洪州分寧人。以父禧死國事,授通直郎,累官至司門郎。靖康中,張邦昌僭位,俯遂致仕。時工部侍郎何昌言與其弟昌辰避邦昌,皆改名。俯買婢名昌奴,遇客至,即呼前驅使之。建炎初,落致仕,奉祠。
內侍鄭諶識俯於江西,重其詩,薦于高宗。胡直孺在經筵,汪藻在翰苑,迭薦之,遂以俯為右諫議大夫。中書舍人程俱言:「俯以前任省郎遽除諫議,自元豐更制以來未之有。考之古今,非陽城、種放,則未嘗不循序而進,願姑以所應者命之。昔元稹在長慶間,擢知制誥,真不忝矣。緣其為荊南判司,命從中出,召為省郎,便知制誥,遂喧朝論,時謂荊南監軍崔潭峻實引之。近亦傳俯與宦寺倡酬,稱其警策,恐或者不知陛下得俯之由。」不報,俱遂罷。
紹興二年,賜進士出身,兼侍讀。三年,遷翰林學士,俄擢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四年,兼權參知政事。宰相朱勝非言:「襄陽上流,所當先取。」帝曰:「盍就委嶽飛?」參政趙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俯獨持不可,帝不聽。會劉光世乞入奏,鼎言:「方議出師,大將不宜離軍。」俯欲許之,鼎固爭,俯乃求去,提舉洞霄宮。
九年,知信州。中丞王次翁論其不理郡事,予祠。明年,卒。俯才俊,與曾幾、呂本中游,有詩集六卷。
沈與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累遷至明州通判。以禦史張守薦,召對,除監察禦史。上疏論執政,遷兵部員外郎,自劾以為言苟不當,不應得遷。上乃行其言,除殿中侍御史。
上在會稽,或勸幸饒、信,有急則入閩。與求以為今日根本正在江、浙,宜進都建康,以圖恢復。論范宗尹年少為相,恐誤國事。上不悅,以直龍圖閣知台州。宗尹罷,召還,再除侍御史。
時軍儲窘乏,措置諸鎮屯田,與求取古今屯田利害,為《集議》二卷上之,詔付戶部看詳。江西安撫、知江州朱勝非未至,而馬進寇江州陷之,與求論九江之陷,由勝非赴鎮太緩,勝非罷去。時方多事,百司稽違,與求援元豐舊制,請許台諫官彈奏,上從之。與求再居言路,或疑凡范宗尹所引用者,將悉論出之。與求曰:「近世朋黨成風,人才不問賢否,皆視宰相出處為進退。今當別人才邪正而言之,豈可謂一時所用皆不賢哉?」人服其言。
呂頤浩再相,禦營統制辛永宗、樞密富直柔、右司諫韓璜屢言其短。與求劾直柔附會永宗兄弟,為致身之資。上遂出永宗,而璜、直柔亦相繼罷黜。
遷禦史中丞。時禁衛寡弱,諸將各擁重兵,與求言:「漢有南北軍,唐用府兵,彼此相維,使無偏重之勢。今兵權不在朝廷,雖有樞密院及三省兵房、尚書兵部,但行文字而已。願詔大臣益修兵政,助成中興之勢。」浙西安撫劉光世來朝,以繒帛、方物為獻,上已分乞六宮,與求奏:「今為何時而有此。」時已暮,疏入,上命追取斥還。內侍馮益請別置禦馬院,自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與求劾益專恣,請治其罪。
諜報劉豫在淮陽造舟,議者多欲于明州向頭設備。與求言:「使賊舟至此,則入吾腹心之地。臣聞海舟自京東入浙,必由泰州石港、通州料角崇明鎮等處,次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頭。又聞料角水勢湍險,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轉運。宜於石港、料角等處拘收水手,優給錢糧而存養之,以備緩急。」
兩浙轉運副使徐康國自溫州進發宣和間所制間金、銷金屏障什物,與求奏曰:「陛下儉侔大禹,今康國欲以微物累盛德,乞斥而焚之,仍顯黜康國。」從之。與求曆禦史三院,知無不言,前後幾四百奏,其言切直,自敵己已下有不能堪者。上時有所訓敕,每曰:「汝不識沈中丞邪?」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遂出為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引疾丐祠許之。
四年,出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複以吏部尚書召,除參知政事。金人將入寇,上諭輔臣曰:「朕當親總六軍。」與求贊之曰:「今日親征,皆由聖斷。」上意決親征,書《車攻詩》以賜。上曰:「朕以二聖在遠,屈己通和。今豫逆亂如此,安可複忍?」與求曰:「和親乃金人屢試之策,不足信也。」因奏:「諸將分屯江岸,而敵人往來淮甸,當遣嶽飛自上流取間道乘虛擊之,彼必有反顧之憂。」上曰:「當如此措置。」
五年,兼權知樞密院事。時張浚視師江上,以行府為名,言知泰州邵彪及具營田利害事,乞送尚書省。有旨從之。與求不能平,曰:「三省、樞密院乃奉行行府文書邪?」六年,張浚複欲出視師,不告之同列。及得旨,乃退而歎曰:「此大事也,吾不與聞,何以居位?」遂丐祠,罷,出知明州。
七年,上在平江,召見,除同知樞密院事;從至建康,遷知樞密院事。薨,贈左銀青光祿大夫,諡忠敏。
翟汝文,字公巽,潤州丹陽人。登進士第,以親老不調者十年。擢議禮局編修官,召對,徽宗嘉之,除秘書郎。三館士建議東封,汝文曰:「治道貴清淨。今不啟上述三代禮樂,而師秦、漢之侈心,非所願也。」責監宿州稅。久之,召除著作郎,遷起居郎。
皇太子就傅,命汝文勸講,除中書舍人。言者謂汝文從蘇軾、黃庭堅遊,不可當贊書之任,出知襄州,移知濟州,複知唐州,以謝章自辨罷。未幾,起知陳州。召拜中書舍人,外制典雅,一時稱之。命同修《哲宗國史》,遷給事中。高麗使入貢,詔班侍從之上,汝文言:「《春秋》之法,王人雖微,序諸侯上。不可卑近列而尊陪臣。」上遂命如舊制。內侍梁師成強市百姓墓田,廣其園輔。汝文言于上,師成諷宰相黜汝文,出守宣州。
召為吏部侍郎,出知廬州,徙密州。密負海產鹽,蔡京屢變鹽法,盜販者眾,有司窮治黨與。汝文曰:「祖宗法度,獲私商不詰所由,欲靖民也。今系而虐之,將為厲矣。」悉縱之。密歲貢牛黃,汝文曰:「牛失黃輒死,非所以惠農,宜輸財市之,則其害不私於密。」上從之。欽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改顯謨閣學士、知越州兼浙東安撫使。
建炎改元,上疏言:「陛下即位赦書,上供常數,後為獻利之臣所增者,當議裁損。如浙東和預買絹歲九十七萬六千匹,而越州乃二十萬五百匹,以一路計之,當十之三。如杭州歲起之額蓋與越州等,杭州去年已減十二萬匹,獨越州尚如舊,今乞視戶等第減罷。」楊應誠請使高麗,圖迎二帝,汝文奏:「應誠欺罔君父,若高麗辭以大圖假道以至燕雲,金人卻請問津以窺吳越,將何辭以對?」後高麗果如汝文言。上將幸武昌,汝文疏請幸荊南,不從。
紹興元年,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除參知政事、同提舉修政局。時秦檜相,四方奏請填委未決,吏緣為奸。汝文語檜,宜責都司程考吏牘,稽違者懲之。汝文嘗受辭牒,書字用印,直送省部;入對,乞治堂吏受賂者。檜怒,面劾汝文專擅。右司諫方孟卿因奏汝文與長官立異,豈能共濟國事?罷去以卒。
先是,汝文在密,檜為郡文學,汝文薦其才,故檜引用之。然汝文性剛不為檜屈,對案相詬,至目檜為「濁氣」。汝文風度翹楚,好古博雅,精於篆籀,有文集行於世。
王庶,字子尚,慶陽人。崇甯五年,舉進士第,改秩,知涇州保定縣。以種師道薦,通判懷德軍。契丹為金人所破,舉燕雲地求援,詔師道受降。庶謂師道曰:「國家與遼人百年之好,今坐視其敗亡不能救,乃利其土地,無乃基女直之禍乎?」不聽。宣和七年,金果入寇。太宰李邦彥夜召庶問計,庶曰:「宿將無如種師道,且夷虜畏服,宜付以西兵,使之入援。」邦彥以語蔡攸,攸不然。以庶為陝西運判兼制置解鹽事。疆事益棘,欽宗欲幸襄、鄧,先命席益為京西安撫使,益求庶自副。高宗即位,除直龍圖閣、鄜延經略使兼知延安府。累立戰功,進集英殿修撰,升龍圖閣待制,節制陝西六路軍馬。
先是,河東經制使王燮既遁歸,東京留守宗澤承制以庶權陝西制置使。會宣諭使謝亮入關,庶移書曰:「夏人之患小而緩,金人之患大而迫,秋高必大舉,盍杖節率兵舉義,驅逐渡河,徐圖恢復。」亮不能從。金人大入,庶調兵自沿河至馮翊,據險以守。金人先已乘冰渡河犯晉寧,侵丹州,又渡清水河,破潼關,秦、隴皆震。庶傳檄諸路,會期討賊。涇原統制曲端雅不欲屬庶,以未受命辭;居數日,告身至,又辭。金人知端與庶不協,並兵寇鄜延。庶在坊州聞之,夜趨鄜延以遏其沖。金人詭道陷丹州,州界鄜、延之間,庶乃自當延安路。時端盡統涇原勁兵,庶屢督其進,端訖不行,遂陷延安。語在端傳。
初,庶聞圍急,自收散亡往援。觀察使王燮亦將所部發興元。庶至甘泉而延安已不守,既無所歸,遂以軍付燮,而自將百騎馳至襄樂勞軍,尚倚端為助。庶至,端令每門減從騎之半,比至帳下,僅數騎。端厲聲問庶延安失守狀,且曰:「節制固知愛身,不知為天子愛城乎?」庶曰:「吾數令不從,誰其愛身者!」端怒,謀即軍中誅庶而奪其兵,乃夜走寧州,見謝亮曰:「延安,五路襟喉,今既失矣。《春秋》大夫出疆之義得以專之,請誅庶。」亮曰:「使事有指,今以人臣而擅誅於外,是跋扈也,公則自為之。」端沮而歸,乃奪庶節制使印,又拘縻其官屬。會詔庶守京兆,庶先以失律自劾得罷。丁內艱。
時張浚自富平敗歸,始思庶及端之言可用,乃並召之。庶地近先至,力陳撫秦保蜀之策,勸浚收熙河、秦鳳之兵,扼關、隴以為後圖。浚不納。求終制,不許,乃版授參議官。浚念端與庶必不相容,端未至,但複其官,移恭州。庶因謂浚曰:「端有反心。」浚亦畏端得士,始有殺端意矣。語在《端傳》。
紹興五年,起複知興元府、利夔路制置使。庶以士卒單寡,籍興、洋諸邑及三泉縣強壯,兩丁取一,三丁取二,號「義士」,日閱於縣,月閱於州,厚犒之,不半年,有兵數萬。浚言於朝,升徽猷閣直學士。有讒於浚者,徙庶知成都,改嘉州。明年,浚劾庶輕率傾險,落職奉祠。尋起知遂寧,固避得請。
六年,除湖北安撫使、知鄂州。趨闕,上因燕見,庶言:「陛下欲保江南,無所事;如曰紹複大業,都荊為可。荊州左吳右蜀,利盡南海,前臨江、漢,出三川,涉大河,以圖中原,曹操所以畏關羽者也。」上大異之。複顯謨閣待制、知荊南府、湖北經略安撫使,又複直學士。
七年十月,以兵部侍郎召。明年春,入對,上曰:「召卿之日,張浚已去,趙鼎未來,此朕親擢,非有左右之助。」庶頓首謝,因奏:「恢復之功十年未立,其失在偏聽,在欲速,在輕爵賞,是非邪正混淆。誠能賞功罰罪,其誰不服?昔漢光武以兵取天下,不以不急奪其費,不知兵者不可使言兵。」又口陳手畫秦、蜀利害。上大喜,即日遷本部尚書。閱月,拜樞密副使。
議者乞遣重臣行邊,遂命庶措置江、淮邊防。京、湖宣撫使岳飛聞庶行邊,遺書曰:「今歲若不出師,當納節請閑。」庶壯之。庶還朝,論金人變詐,自渝海上之盟,因及飛納節之語。當是時,秦檜再相,以和戎為事。金使烏陵思謀至,詔趣庶還。庶力詆和議,乞誅金使,其言甚切。金又遣張通古來許割地,還梓宮,歸太后。庶曰:「和議之事,臣所不知。」凡七疏乞免官,乃以資政殿學士知潭州。
禦史中丞勾龍如淵劾庶本趙鼎所薦,欺君罔上。庶罷歸,至九江,被命奪職,徙家居焉。十三年,禦史胡汝明論庶譏訕朝政,責響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至貶所卒。孝宗思庶言,追複其官,諡敏節。子六人,之奇,乾道中,知樞密院事。
辛炳,字如晦,福州候官縣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累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御史。先是,蔡京廢發運司轉般倉為直達綱,舟入,率侵盜,沉舟而遁,戶部受虛數,人畏京莫敢言。炳極疏其弊,且以變法後兩歲所得之數,較常歲虧欠一百三十有二萬,支益廣而入寢微,乞下有司計度。徽宗以問京,京怒,以炳為沮撓,責監南劍州新豐場,尋提舉洞霄宮,起知袁州,移無為軍。靖康初,召為兵部員外郎。
高宗即位,除左司員外郎,辭;未幾,起直龍圖閣、知潭州。明年,張浚調兵潭州,以炳懦怯不能,罷之,尋以起居舍人召,辭。紹興二年,複以侍御史召。首言今日公道壅塞,風俗頹薄,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請諭大臣勿廢都堂公見之禮。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炳言:「艱危多事之時,冗食之官無益,當罷。」從之。
蘇、湖地震,下詔求言。炳言:「大臣無畏天之心,何事不可為?」其言甚峻,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炳劾罷頤浩。知樞密院事張浚召赴行在,炳論其敗事誤國,浚坐落職。
除禦史中丞。時方遣使議和,炳方言:「金人無信,和議不可恃,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以疾請外,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漳州,未赴而卒。詔:炳任中執法,操行清修,今其雲亡,貧無以葬,賜銀帛賻其家,贈通議大夫。
論曰:秦檜晚薦士以收人望,然一時知名之士,亦豈盡可籠絡者哉!朱倬論事輒不合,王綸代言辭合體要,若尹穡、王之望人品雖不同,其附和議則一爾。徐俯末與赴鼎爭辨,沮抑嶽飛,異哉。沈與求止和親之議,翟汝文善料事,而檜以為異己。王庶論都荊州,當時諸臣之慮皆不及此。考夫祈寬之事,庶蓋忠義人也。辛炳雅志清修,又豈多見也歟。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朱弁鄭望之張邵洪皓子適遵邁
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既冠,入太學,晁說之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弁遊其中,聞見日廣。靖康之亂,家碎於賊,弁南歸。
建炎初,議遣使問安兩宮,弁奮身自獻,詔補修武郎,借吉州團練使,為通問副使。至雲中,見粘罕,邀說甚切。粘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弁複與書,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虛中來,言和議可成,當遣一人詣元帥府受書還,虛中欲弁與正使王倫探策決去留,弁曰:「吾來,固自分必死,豈應今日覬幸先歸。願正使受書歸報天子,成兩國之好,蚤申四海之養于兩宮,則吾雖暴骨外國,猶生之年也。」倫將歸,弁請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今無節有印,印亦信也。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倫解以授弁,弁受而懷之,臥起與俱。
金人迫弁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弁曰:「豫乃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絕其餼遺以困之。弁固拒驛門,忍饑待盡,誓不為屈。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久之,複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舍生以全義爾。」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眾皆泣下,莫能仰視。弁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
王倫還朝,言弁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會粘罕等相繼死滅,弁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遣李發等間行歸報。其後,倫複歸,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歎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帝謂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八年,金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弁忠節,詔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弁得歸。入見便殿,弁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之運無已;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惟無形也,故動微而難見。陛下與金人講和,上返梓宮,次迎太母,又其次則憐赤子之無辜,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鑒未兆。盟可守,而詭詐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銷弭之術宜詳以講之。金人以黷武為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若時與幾,陛下既知于始,願圖厥終。」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弁又以金國所得六朝禦容及宣和禦書畫為獻。秦檜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有司校其考十七年,應遷數官。檜沮之,僅轉奉議郎。十四年,卒。
弁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弁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及歸,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舟、五台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勣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來者。有《聘遊集》四十二卷、《書解》十卷、《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文》一卷。
鄭望之,字顧道,彭城人,顯謨閣直學士僅之子也。望之少有文名,山東皆推重。登崇甯五年進士第,自陳留簿累遷樞密院編修官,曆開封府儀、工、戶曹,以治辦稱。臨事勁正,不受請托。宦寺有強佔民田者,奏歸之。蔡京子欲奪人妾,使人諭意,望之拒不受。除駕部員外郎兼金部。
靖康元年,金人攻汴京,假尚書工部侍郎,俾為軍前計議使。既還,金人遣吳孝民與望之同入見。望之言金人意在金幣,且要大臣同議,乃命同知樞密院事李棁與望之再使,斡離不以朝廷受歸朝官及賜平州張覺手詔為辭,遣蕭三寶奴偕棁等還,以書求割三鎮,欲得宰相交地,親王送大軍過河。
時高宗在康邸慷慨請行,遂與張邦昌乘筏渡濠,自午至夜分,始達金砦。又除望之戶部侍郎,同棁再至金營,仍以珠玉遺金人。金人拘留望之逾旬。會姚平仲夜劫砦不克,斡離不以用兵詰責諸使者,邦昌恐懼涕泣,王不為動。金人遂不欲留王,更請肅王,乃以兵送望之詣國王砦詰問。會再遣宇文虛中持割地詔至,望之得還,因盛言敵勢強大,我兵削弱,不可不和。既而金兵退,朝廷以議和非策,罷望之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初,李綱以望之張惶敵勢,沮損國威,以致禍敗,責海州團練副使,連州居住。綱罷,詔望之為戶部侍郎,尋轉吏部侍郎。論王雲之冤,帝為感動,複雲元官,與七子恩澤。尋兼主管禦營司參贊軍事。論航海不便,忤旨,以集英殿修撰再領亳州明道宮。起知宣州,逾年,以言章罷。
紹興二年,會赦,複徽猷閣待制致仕。七年,落致仕,召赴行在。望之以衰老辭,帝謂大臣曰:「望之,朕故人也。」於是升徽猷閣直學士,複致仕。三十一年,卒,年八十四。贈中大夫。
張邵,字才彥,烏江人。登宣和三年上舍第。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會詔求直言,邵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勢,有東南之形勢。今縱未能遽爭中原,宜進都金陵,因江、淮、蜀、漢、閩、廣之資,以圖恢復,不應退自削弱。」
三年,金人南侵,詔求可至軍前者,邵慨然請行,轉五官,直龍圖閣,假禮部尚書,充通問使,武官楊憲副之,即日就道。至濰州,接伴使置酒張樂,邵曰:「二帝北遷,邵為臣子,所不忍聽,請止樂。」至於三四,聞者泣下。翌日,見左監軍撻攬,命邵拜,邵曰:「監軍與邵為南北朝從臣,無相拜禮。」且以書抵之曰:「兵不在強弱,在曲直。宣和以來,我非無兵也,帥臣初開邊隙,謀臣複啟兵端,是以大國能勝之。厥後偽楚僭立,群盜蜂起,曾幾何時,電掃無餘,是天意人心未厭宋德也。今大國複裂地以封劉豫,窮兵不已,曲有在矣。」撻攬怒,取國書去,執邵送密州,囚於祚山砦。
明年,又送邵于劉豫,使用之。邵見劉豫,長揖而已,又呼為「殿院」,責以君臣大義,詞氣俱厲,豫怒,械置於獄,楊憲遂降。豫知邵不屈,久之,複送于金,拘之燕山僧寺,從者皆莫知所之。後又作書,為金言「劉豫挾大國之勢,日夜南侵,不勝則首鼠兩端,勝則如養鷹,飽則颺去,終非大國之利」,守者密以告,金取其書去,益北徙之會寧府,距燕三千里。金嘗大赦,許宋使者自便還鄉,人人多占籍淮北,冀幸稍南。惟邵與洪皓、朱弁言家在江南。
十三年,和議成,及皓、弁南歸。八月,入見,奏前後使者如陳過庭、司馬朴、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歿異域未褒贈者,乞早頒恤典。邵並攜崔縱柩歸其家。升秘閣修撰,主管佑神觀。左司諫詹大方論其奉使無成,改台州崇道觀。移書時相,勸其迎請欽宗與諸王后妃。十九年,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累贈少師。
邵負氣,遇事慷慨,常以功名自許,出使囚徙,屢瀕於死。其在會甯,金人多從之學。喜誦佛書,雖異域不廢。初,使金時,遇秦檜於濰州。及歸,上書言檜忠節,議者以是少之。後弟祁下大理獄,將株連邵,會檜死得免。有文集十卷。
子孝覽、孝曾、孝忠。孝曾後亦以出使歿于金,金人知為邵子,尚憐之。
洪皓,字光弼,番易人。少有奇節,慷慨有經略四方志。登政和五年進士第。王黼、朱勔皆欲婚之,力辭。宣和中,為秀州司錄。大水,民多失業,皓白郡守以拯荒自任,發廩損直以糶。民坌集,皓恐其紛競,乃別以青白幟,涅其手以識之,令嚴而惠遍。浙東綱米過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一身易十萬人命。」人感之切骨,號「洪佛子」。其後秀軍叛,縱掠郡民,無一得脫,惟過皓門曰:「此洪佛子家也。」不敢犯。
建炎三年五月,帝將如金陵,皓上書言:「內患甫平,外敵方熾,若輕至建康,恐金人乘虛侵軼。宜先遣近臣往經營,俟告辦,回鑾未晚。」時朝議已定,不從,既而悔之。他日,帝問宰輔近諫移蹕者謂誰,張浚以皓對。時議遣使金國,浚又薦皓于呂頤浩,召與語,大悅。皓方居父喪,頤浩解衣巾,俾易墨衰絰入對。帝以國步艱難、兩宮遠播為憂。皓極言:「天道好還,金人安能久陵中夏!此正春秋邲、郢之役,天其或者警晉訓楚也。」帝悅,遷皓五官,擢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龔
璹副之。令與執政議國書,皓欲有所易,頤浩不樂,遂抑遷官之命。
時淮南盜賊踵起,李成甫就招,即命知泗州羈縻之。乃命皓兼淮南、京東等路撫諭使,俾成以所部衛皓至南京。比過淮南,成方與耿堅共圍楚州,責權州事賈敦詩以降敵,實持叛心。皓先以書抵成,成以汴涸,虹有紅巾賊,軍食絕,不可往。皓聞堅起義兵,可撼以義,遣人密諭之曰:「君數千里赴國家急,山陽縱有罪,當稟命於朝;今擅攻圍,名勤王,實作賊爾。」堅意動,遂強成斂兵。
皓至泗境,迎騎介而來,龔璹曰:「虎口不可入。」皓遂還,上疏言:「成以朝廷饋餉不繼,有'引眾建康'之語。今靳賽據揚州,薛慶據高郵,萬一三叛連衡,何以待之?此含垢之時,宜使人諭意,優進官秩,畀之以京口綱運,如晉明帝待王敦可也。」疏奏,帝即遣使撫成,給米伍萬石。頤浩惡其直達而不先白堂,奏皓托事稽留,貶二秩。皓遂請出滁陽路,自壽春由東京以行。至順昌,聞群盜李閻羅、小張俊者梗潁上道。皓與其黨遇,譬曉之曰:「自古無白頭賊。」其黨悔悟,皓使持書至賊巢,二渠魁聽命,領兵入宿衛。
皓至太原,留幾一年,金遇使人禮日薄。及至雲中,粘罕迫二使仕劉豫,皓曰:「萬里銜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豫亦死,不願偷生鼠狗間,願就鼎鑊無悔。」粘罕怒,將殺之。旁一酋唶曰:「此真忠臣也。」目止劍士,為之跪請,得流遞冷山。流遞,猶編竄也。惟璹至汴受豫官。
雲中至冷山行六十日,距金主所都僅百里,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已雪,穴居百家,陳王悟室聚落也。悟室敬皓,使教其八子。或二年不給食,盛夏衣粗布,嘗大雪薪盡,以馬矢然火煨麵食之。或獻取蜀策,悟室持問皓,皓力折之。悟室銳欲南侵,曰:「孰謂海大,我力可乾,但不能使天地相拍爾。」皓曰:「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自古無四十年用兵不止者。」又數為言所以來為兩國事,既不受使,乃令深入教小兒,非古者待使之禮也。悟室或答或默,忽發怒曰:「汝作和事官,而口硬如許,謂我不能殺汝耶?」皓曰:「自分當死,顧大國無受殺行人之名,願投之水,以墜淵為名可也。」悟室義之而止。
和議將成,悟室問所議十事,皓條析甚至。大略謂封冊乃虛名,年號本朝自有;金三千兩景德所無,東南不宜蠶,絹不可增也;至於取淮北人,景德載書猶可覆視。悟室曰:「誅投附人何為不可?」皓曰:「昔魏侯景歸梁,梁武帝欲以易其侄蕭明于魏,景遂叛,陷台城,中國決不蹈其覆轍。」悟室悟曰:「汝性直不誑我,吾與汝如燕,遣汝歸議。」遂行。會莫將北來,議不合,事複中止。留燕甫一月,兀術殺悟室,黨類株連者數千人,獨皓與異論幾死,故得免。
方二帝遷居五國城,皓在雲中密遣人奏書,以桃、梨、粟、面獻,二帝始知帝即位。皓聞祐陵訃,北向泣血,旦夕臨,諱日操文以祭,其辭激烈,舊臣讀之皆揮涕。紹興十年,因諜者趙德,書機事數萬言,藏故絮中,歸達於帝。言:「順昌之役,金人震懼奪魄,燕山珍寶盡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王師亟還,自失機會,今再舉尚可。」十一年,又求得太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朕不知太后甯否幾二十年,雖遣使百輩,不如此一書。」是冬,又密奏書曰:「金已厭兵,勢不能久,異時以婦女隨軍,今不敢也。若和議未決,不若乘勢進擊,再造反掌爾。」又言:「胡銓封事此或有之,金人知中國有人,益懼。張丞相名動異域,惜置之散地。」又問李綱、趙鼎安否,獻六朝禦容、徽宗禦書。其後梓宮及太后歸音,皓皆先報。
初,皓至燕,宇文虛中已受金官,因薦皓。金主聞其名,欲以為翰林直學士,力辭之。皓有逃歸意,乃請于參政韓昉,乞於真定或大名以自養。昉怒,始易皓官為中京副留守,再降為留司判官。趣行屢矣,皓乞不就職,昉竟不能屈。金法,雖未易官而曾經任使者,永不可歸,昉遂令皓校雲中進士試,蓋欲以計墮皓也。皓複以疾辭。未幾,金主以生子大赦,許使人還鄉,皓與張邵、朱弁三人在遣中。金人懼為患,猶遣人追之,七騎及淮,而皓已登舟。
十二年七月,見於內殿,力求郡養母。帝曰:「卿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豈可舍朕去邪!」請見慈甯宮,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命撤之。皓自建炎己酉出使,至是還,留北中凡十五年。同時使者十三人,惟皓、邵、弁得生還,而忠義之聲聞於天下者,獨皓而已。皓既對,退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金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懌,謂皓子適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八月,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
金人來取趙彬等三十人家屬,詔歸之。皓曰:「昔韓起謁環于鄭,鄭,小國也,能引義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宜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于蒙兀,姑示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謂秦無人,益輕我矣。」檜變色曰:「公無謂秦無人。」既而複上疏曰:「恐以不與之故,或致渝盟,宜告之曰:'俟淵聖及皇族歸,乃遣。'」又言:「王倫、郭元邁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檜大怒,又因言室撚寄聲,檜怒益甚,語在《檜傳》。翌日,侍御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
明年,大水,中官白鍔宣言:「燮理乖盭,洪尚書名聞天下,胡不用?」檜聞之愈怒,系鍔大理獄,尋流嶺表。諫官詹大方遂論皓與鍔為刎頸交,更相稱譽,罷皓提舉江州太平觀。鍔初不識皓,特以從太后北歸,在金國素知皓名爾。
尋居母喪,他言者猶謂皓睥睨鈞衡。終喪,除饒州通判。李勤又附檜誣皓作欺世飛語,責濠州團練副使,安置英州。居九年,始複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州卒,年六十八。死後一日,檜亦死。帝聞皓卒,嗟惜之,複敷文閣直學士,贈四官。久之,複徽猷閣直學士,諡忠宣。
皓雖久在北廷,不堪其苦,然為金人所敬,所著詩文,爭鈔誦求鋟梓。既歸,後使者至,必問皓為何官、居何地。性急義,當艱危中不少變。懿節後之戚趙伯璘隸悟室戲下,貧甚,皓賙之。范鎮之孫祖平為傭奴,皓言于金人而釋之。劉光世庶女為人豢豕,贖而嫁之。他貴族流落賤微者,皆力拔以出。惟為檜所嫉,不死於敵國,乃死於讒慝。
皓博學強記,有文集五十卷及《帝王勇要》、《姓氏指南》、《松漠紀聞》、《金國文具錄》等書。子適、遵、邁。
適字景伯,皓長子也。幼敏悟,日誦三千言。皓使朔方,適年甫十三,能任家事。以皓出使恩,補修職郎。紹興十二年,與弟遵同中博學宏詞科。高宗曰:「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宜升擢。」遂除敕令所刪定官。後三年,弟邁亦中是選,由是三洪文名滿天下。改秘書省正字。
甫數月,皓歸,忤秦檜,出知饒州,適亦出為台州通判。垂滿,皓謫英州,適複論罷,往來嶺南省侍者九載。檜死皓還,道卒,服闋,起知荊門軍。應詔上寬恤四事:輕茶額錢,它州代貢禮物,辟試闈以復舊額,蠲官田令不種者輸租。改知徽州,尋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會完顏亮來侵,上親征,適覲金陵,言:「本路旱,百姓逐食于淮,複遭金兵,今各懷歸而田產為官鬻,請聽其估贖之。」及亮斃,適上疏曰:「大定僭號,諸國未必服從,宜多遣密詔傳諭中原義士,各取州縣,因以畀之。王師但留屯淮、泗,募兵積粟,以為聲援。俟蜀、漢、山東之兵數道皆集,見可而進,庶幾兵力不頓,可以萬全。」升尚書戶部郎中,總領淮東軍馬錢糧。孝宗即位,海州解圍,符離用兵,饋餉繁多,適究心調度,供億無闕。遷司農少卿。
隆興二年二月,召貳太常兼權直學士院。上欲除諸將環衛官,詔討論其制。適具唐及本朝沿革十一條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處諸將及降王之君臣,自後多以皇族為之,故國史以為官存而事廢。陛下修飭戎備,不必遠取唐制,祖宗故事蓋可法則。今徑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上將軍,橫行遙郡帶大將軍,正使帶將軍,副使帶中郎將,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將,其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除中書舍人。時金人再犯淮,羽檄遝至,書詔填委,盜訪醻答率稱上旨,自此有大用意。金既尋盟,首為賀生辰使。金遣同簽書樞密院事高嗣先接伴,自言其父司空有德於皓,相與甚歡,得其要領以歸。
乾道元年五月,遷翰林學士,仍兼中書舍人。秦塤久廢,忽予祠,適奏曰:「李林甫死後,諸子皆流配嶺南。秦檜稔惡自斃,不肖之孫官職仍舊,可謂幸矣。宮觀雖小,塤得之,則人以除用之漸,恐檜黨牽連而進。」其命遂寢。時巫伋複召,莫汲擢樞密院編修官,餘堯弼複龍圖閣學士,適謂其皆檜黨也,隨命繳之。
六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上諭參政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與洪適商量。」東西府始同班奏事。八月,拜參知政事。諫議大夫林安宅以銅錢多入北境,請禁之,即蜀中取鐵錢行之淮上。事既行,適言其不可。上問之,適曰:「今每州不得千緡,一州以萬戶計之,每家才得數百,恐民間無以貿易。且客旅無回貨,鹽場有大利害。」上以為然,乃寢前命,但於蜀中取十五萬緡,行之廬、和二州而已。
十二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未幾,春霖,適引咎乞退,林安宅抗疏論適,既而台臣複合奏。三月,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再奉祠。淳熙十一年薨,年六十八,諡文惠。
適以文學聞望,遭時遇主,自兩制一月入政府,又四閱月居相位,又三月罷政,然無大建明以究其學。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立,子孫森然,以著述吟詠自樂,近世備福鮮有及之。或謂適党湯思退,又謂適來自淮東,言張浚妄費,浚以此罷相,子九人:槻、柲、、修、樌、桴、楹、槺、梠。
遵字景嚴,皓仲子也。自兒時端重如成人,從師業文,不以歲時寒暑輟。父留沙漠,母亡,遵孺慕攀號。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詞業,夜枕不解衣。以父蔭補承務郎,與兄適同試博學宏詞科,中魁選,賜進士出身。高宗以皓遠使,擢為秘書省正字。中興以來,詞科中選即入館,自遵始。宰相秦檜子熺為官長,謦欬為人輕重,遵恬然不附麗。二年弗遷。
皓南還,與朝論異,出守。遵遂乞外,通判常、婺、越三州。紹興二十五年,湯思退薦之,複入為正字。八月,兼權直學士院。湯鵬舉副臺端,密薦為禦史。方賜對而父訃聞。二十八年,免喪,召對,極陳父冤,曰:「先臣與龔璹同出疆,璹仕于劉豫,以妄殺兵官為豫所誅,而秦檜贈以節旄,擢用其子。先臣拒金人之命,留十五歲乃得歸,顧南竄嶺外,臣兄弟屏跡在外。檜不分忠逆如此。」高宗悉為道謗語所起,且曰:「卿再登三館,嘗典書命,今以修注處卿。」遂拜起居舍人。
奏乞以經筵官除罷及封章進對、宴會錫予、講讀問答等事,萃為一書,名之曰《邇英記注》。其後乾道間又有《祥曦殿記注》,實自遵始。又因面對,論鑄錢利害,帝嘉納之。遷起居郎兼權樞密院都承旨。舊制,修注官、經筵官許留身奏事,而近例無有。遵奏請復舊制,且言起居注未修者十五年,請除見修月進外,每月帶修,皆從之。
二十九年,拜中書舍人。殿前裨將輔逵轉防禦使,王綱轉團練使,遵言:「近制管軍官十年始一遷,今兩人不滿歲,安得爾?」時勳臣子孫多躐居台省,遵極言乞明有所止。高宗曰:「正立法,自今功臣子孫序遷至侍從,並令久任在京宮觀。」遵曰:「侍從,朝廷高選,非如磨勘階官,安有遷序之制?」退而上奏言:「今內外將家無慮二十人,若以序遷,不出十年,西清次對皆可坐致。太祖開國功臣子孫不過諸司,惟曹彬之子琮、瑋以功名自奮,遂為節度,初不聞有遞遷侍從之例。今旨一出,使穆清之地類皆將種,非所以示天下。望收還前詔。」又言:「瑞昌、興國之間茶商失業,聚為盜賊。望揭榜開諭,許其自新,願充軍者填刺,願為農者放還。」上皆可其奏。
論者欲複鄱陽永平、永豐兩監鼓鑄,詔給、舍議,遵曰:「唐有鼓鑄使,國朝或以漕臣兼領,或分道置使,厘為三司。自中興來,置都大提點,官屬太多,動為州縣之害。間者亟行廢罷,又無一定之論,初委運使,又委提刑,又委郡守、貳,號令不一,鼓鑄益少。竊以為複置便。」
三十年正月,試吏部侍郎。異時選人詣曹改秩,吏倚為市,亳毛不中節,必巧生沮閡,須賂餉滿欲乃止。遵明與約,苟於大體無害,先行後審,薦員有定限,而舉者周遮重複,或同時一章而巧為兩牘,或當薦五員而輒逾十數,或當舉職官而詭為京狀,或身系常調而妄稱職司,或東西分曹而交錯攙補,或已予複奪而指雲事故,件析枚數,請凡如是者得通劾之。舊制,致仕任子,隨所在審敕牒即請行。是時,從議者請,必令於元州判奏。遵言:「士大夫或游宦粵、蜀,數千裏外,不幸以死。臨終謝事,其家獲歸故里已為至難,今複因此齟齬,反復稽延,是明與惡吏為地也。」乃止仍舊貫。
平江、湖、秀三州水,無以輸秋苗,有司抑令輸麥。遵言:「麥價珠不在米下,民困如是,奈何指夏以為秋,衍一以為二,使擠溝壑乎?願量取其半,而被水害者悉免之。」金人來索絳陽郭小的、安化劉孝恭二百家,遵以蜀之李特可為至戒,願以根集未足為解,淹引日月報之。遷翰林學士兼吏部尚書。汪澈論湯思退罷相,遵行制無貶詞,澈以為言。遂丐去,以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三十一年,金主完顏亮命其尚書蘇保衡由海道窺二浙,朝廷以浙西副總管李寶禦之。寶駐兵平江,守臣朱翌素與寶異,朝議以遵嘗薦寶,乃命遵知平江。及寶以舟師搗膠西,凡資糧、器械、舟楫皆遵供億,寶成功而歸,遵之助為多。車駕幸金陵,禁衛士丐索無藝,它郡隨與不厭。至吳,乃相告曰:「內翰在此,汝毋複然。」先是,朝廷慮商舶為賊得,悉拘入官,既而不返,並海縣團萃巨艦及募水手、民兵,皆縶留未得去。遵因對論之,以船還商,而聽水手自便,吳人德之。
孝宗即位,拜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詔問宰執、侍從、台諫曰:「敵人來索舊禮,從之則不忍屈,不從則邊患未已。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宜指陳定論以聞。」遵與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唐文若、起居郎周必大共為一議,其略謂:「不宜直情徑行,亦未可遽為之屈,謂宜遺金繒如前日之數,或許稍歸侵地如海、泗之類,則彼亦可藉口而來議矣。」
知隆興元年貢舉,拜同知樞密院事。壽康殿產金芝十二,同列議表賀,遵引李文靖奏災異故事風止之。薦眉山李燾、永嘉鄭伯熊及林光朝,未及用,會湯思退為左相,而次相張浚罷,禦史周璪策遵且超遷,上章致劾,上亟徙置他官。遵不能安位,連章乞免,訖與禦史俱去。是年七月,以端明殿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六年,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前守周璪以嘗論遵,聞遵來,不俟合符馳去。遵追餞至十裏,勞苦如平時,曰:「君當官而行,我何怨?」聞者以為盛德。圩田壞,民失業,遵鳩民築圩凡萬數。方冬盛寒,遵躬履其間,載酒食親餉饁,恩意傾盡,人忘其勞。運使張松忌功,妄奏圩未嘗決,民未嘗轉徙,必責圩戶自閼築,且裁省募工錢米之半。遵連疏爭,至酒遣朝臣覆按。於是將作少監馬希言、監察禦史陳舉善狎至,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有五。松無所泄其忿,則別治溧水永豐圩,來調丁、米、木,數甚廣。遵曰:「郡當歲儉,方振恤流移,勸分乞糴,如自刲其股以充喉,不暇食,況能飽他人腹哉。」執不從。
楚地旱,旁縣振贍者慮不早,施置失後先,或得米而亡以炊,或闔戶莩藉而廩不至。遵簡賓佐,隨遠近壯老以差賦給,蠲租至十九,又告糴於江西,得活者不啻萬計。戍兵乘時盜利,曹伍剽於野,盡執拘以歸其軍。故當大劄瘥而邑落晏然。徙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兼行宮留守。孝宗諭當制舍人范成大,褒其治績,且許入覲。
時虞允文當國,有北征志。先調侍衛馬軍出屯,其在府者五軍,悉送其孥,謀築營砦,無慮萬灶。張松用不能罷,特敕遵同宰執赴選德殿奏事。遵奏外臣不敢尾二府後,願需班退別引,上弗許。進資政殿學士以行。至則揭榜,民苗米唯輸正不輸耗,聽民自持斛概,庾人不能輕重其手。遍行郊野蔔砦地,求不妨民居、不夷塚墓者,逾年始得之。營卒醉,妄言搖眾,斬之,磔於市,三軍無敢嘩。有晝入旗亭挺刃椎壚者,械付獄,驛上奏未下,統帥懼得譴,請自治之。孝宗怒,罷統帥,遵亦坐貶兩秩。未幾,五營成,複元官,仍拜資政殿學士。淳熙元年,提舉洞霄宮。十一月,薨,年五十有五。諡文安。
邁字景盧,皓季子也。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從二兄試博學宏詞科,邁獨被黜。紹興十五年始中第,授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入為敕令所刪定官。皓忤秦檜投閑,檜憾未已,禦史汪勃論邁知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累遷吏部郎兼禮部。
上居顯仁皇后喪,當孟饗,禮官未知所從,邁請遣宰相分祭,奏可。除樞密檢詳文字。建議令民入粟贖罪,以紓國用,又請嚴法駕出入之儀。
三十一年,議欽宗諡,邁曰:「淵聖北狩不返,臣民悲痛,當如楚人立懷王之義,號懷宗,以系復仇之意。」不用。吳璘病篤,朝論欲徙吳拱代之。邁曰:「吳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觀聽,毋使尾大不掉。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出視師,奏以邁參議軍事,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金人相持,遑遽失措。會建康走驛告急,義問遽欲還,邁力止之曰:「今退師,無益京口勝敗之數,而金陵聞返旆,人心動搖,不可。」遷左司員外郎。
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邁為接伴使,知閣門張掄副之。上謂執政曰:「向日講和,本為梓宮、太后,雖屈己卑辭,有所不憚。今兩國之盟已絕,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准,朝見之儀,歲幣之數,所宜先定。」及邁、掄入辭,上又曰:「朕料此事終歸於和,欲首議名分,而土地次之。」邁於是奏更接伴禮數,凡十有四事。自渡江以來,屈己含忍多過禮,至是一切殺之,用敵國體,凡遠迎及引接金銀等皆罷。既而高忠建有責臣禮及取新複州郡之議,邁以聞,且奏言:「土疆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禮部侍郎黃中聞之,亟奏曰:「名定實隨,百世不易,不可謂虛。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謂實。」兵部侍郎陳俊卿亦謂:「先正名分,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幣亦可損矣。」
進起居舍人。時議遣使報金國聘,三月丁巳,詔侍從、台諫各舉可備使命者一人。初,邁之接伴也,既持舊禮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請行。於是假翰林學士,充賀登位使,欲令金稱兄弟敵國而歸河南地。夏四月戊子,邁辭行,書用敵國禮,高宗親劄賜邁等曰:「祖宗陵寢,隔闊三十年,不得以時灑掃祭祀,心實痛之。若彼能以河南地見歸,必欲居尊如故,正複屈己,亦何所惜。」邁奏言:「山東之兵未解,則兩國之好不成。」至燕,金閣門見國書,呼曰:「不如式。」抑令使人於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見之儀必欲用舊禮。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旦及暮水漿不通,三日乃得見。金人語極不遜,大都督懷忠議欲質留,左丞相張浩持不可,乃遣還。七月,邁回朝,則孝宗已即位矣。殿中侍御史張震以邁使金辱命,論罷之。明年,起知泉州。
乾道二年,複知吉州。入對,遂除起居舍人,直前言:「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景祐故事,有《邇英延義二閣注記》,凡經筵侍臣出處、封章進對、宴會賜予,皆用存記。十年間稍廢不續,陛下言動皆罔聞知,恐非命侍本意。乞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令講筵所牒報,使謹錄之,因今所禦殿名曰《祥曦記注》。」制可。
三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仍參史事。父忠宣、兄適、遵皆曆此三職,邁又踵之。邁奏:「三省事無巨細,必先經中書書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惟樞密院既得旨,即書黃過門下,例不送中書,謂之'密白',則封駁之職似有所偏,況今宰相兼樞密,因而厘正,不為有嫌。望詔樞密院。凡已被制敕,並關左右省依三省書黃,以示重出命之意。」報可。
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造浮梁,士民安之。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郡歲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復返,眾遂反戈。民訛言相驚,百姓恟懼。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之,俾歸營,眾皆聽,垂橐而入,徐詰什五長兩人,械送潯陽,斬於市。辛卯歲饑,贛適中熟,邁移粟濟鄰郡。僚屬有諫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尋知建寧府。富民有睚眥殺人衷刃篡獄者,久拒捕,邁正其罪,黥流嶺外。
十一年,知婺州,奏:「金華田多沙,勢不受水,五日不雨則旱,故境內陂湖最當繕治。命耕者出力,田主出谷,凡為公私塘堰及湖,總之為八百三十七所。」婺軍素無律,春給衣,欲以緡易帛,吏不可,則群呼嘯聚於郡將之治,郡將惴恐,姑息如其欲。邁至,眾狃前事,至以飛語榜譙門。邁以計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黨眾相嗾,哄擁邁轎,邁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預?」眾逡巡散去。邁戮首惡二人,梟之市,餘黥撻有差,莫敢嘩者。事聞,上語輔臣曰:「不謂書生能臨事達權。」特遷敷文閣待制。
明年,召對,首論淮東邊備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鹽城,曰寶應,曰清口,曰盱眙。謂宜修城池,嚴屯兵,立遊樁,益戍卒。又言:「許浦宜開河三十六裏,梅裏鎮宜築二大堰,作斗門,遇行師,則決防送船。」又言:「馮湛創多槳船,底平檣浮,雖尺水可運。今十五六年,修葺數少,不足用。」謂宜募瀕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補水軍,上嘉之。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
邁初入史館,預修《四朝帝紀》,進敷文閣直學士、直學士院。講讀官宿直,上時召入,談論至夜分。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學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紹熙改元,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漸為戒。上曰:「浙東民困於和市,卿往,為朕正之。」邁再拜曰:「誓盡力。」邁至郡,核實詭戶四萬八千三百有奇,所減絹以匹計者,略如其數。提舉玉隆萬壽宮。明年,再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尋以端明殿學士致仕,是歲卒,年八十。贈光祿大夫,諡文敏。
邁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躋貴顯,邁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謂其文備眾體。邁考閱典故,漁獵經史,極鬼神事物之變,手書《資治通鑒》凡三。有《容齋五筆》、《夷堅志》行於世,其他著述尤多。所修《欽宗紀》多本之孫覿,附耿南仲,惡李綱,所紀多失實,故朱熹舉王允之論,言佞臣不可使執筆,以為不當取覿所紀雲。
論曰:孔子雲:「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當建炎、紹興之際,凡使金者,如探虎口,能全節而歸,若朱弁、張邵、洪皓其庶幾乎,望之不足議也。皓留北十五年,忠節尤著,高宗謂蘇武不能過,誠哉。然竟以忤秦檜謫死,悲夫!其子適、遵、邁相繼登詞科,文名滿天下,適位極台輔,而邁文學尤高,立朝議論最多,所謂忠議之報,詎不信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張九成胡銓廖剛李迨趙開
張九成,字子韶,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游京師,從楊時學。權貴托人致幣曰:「肯從吾遊,當薦之館閣。」九成笑曰:「王良尚羞與嬖奚乘,吾可為貴遊客耶?」
紹興二年,上將策進士,詔考官,直言者置高等。九成對策略曰:「禍亂之作,天所以開聖人也。願陛下以剛大為心,無以憂驚自沮。臣觀金人有必亡之勢,中國有必興之理。夫好戰必亡,失其故俗必亡,人心不服必亡,金皆有焉。劉豫背叛君親,委身夷狄,黠雛經營,有同兒戲,何足慮哉。前世中興之主,大抵以剛德為尚。去讒節欲,遠佞防奸,皆中興之本也。今閭巷之人皆知有父兄妻子之樂,陛下貴為天子,冬不得溫,夏不得清,昏無所定,晨無所省,感時遇物,淒惋於心,可不思所以還二聖之車乎?」又言:「閹寺聞名,國之不祥也,今此曹名字稍稍有聞,臣之所憂也。當使之安掃除之役,凡結交往來者有禁,干預政事者必誅。」擢置首選。楊時遺九成書曰:「廷對自中興以來未之有,非剛大之氣,不為得喪回屈,不能為也。」
授鎮東軍簽判,吏不能欺。民冒鹺禁,提刑張宗臣欲逮捕數十人,九成爭之。宗臣曰:「此事左相封來。」九成曰:「主上屢下恤刑之詔,公不體聖意而觀望宰相耶?」宗臣怒,九成即投檄歸。從學者日眾,出其門者多為聞人。
趙鼎薦於朝,遂乙太常博士召。既至,改著作佐郎,遷著作郎,言:「我宋家法,曰仁而已。仁之發見,尤在於刑。陛下以省刑為急,而理官不以恤刑為念。欲詔理官,活幾人者與減磨勘。」從之。除浙東提刑,力辭,乃與祠以歸。
未幾,召除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刑部侍郎。法寺以大辟成案上,九成閱始末得其情,因請覆實,囚果誣服者。朝論欲以平反為賞,九成曰:「職在詳刑,可邀賞乎?」辭之。
金人議和,九成謂趙鼎曰:「金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因言十事,彼誠能從吾所言,則與之和,使權在朝廷。鼎既罷,秦檜誘之曰:「且成檜此事。」九成曰:「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檜曰:「立朝須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上問以和議,九成曰:「敵情多詐,不可不察。」
因在經筵言西漢災異事,檜甚惡之,謫守邵州。既至,倉庫虛乏,僚屬請督酒租宿負、苗絹未輸者,九成曰:「縱未能惠民,其敢困民耶?」是歲,賦入更先他時。中丞何鑄言其矯偽欺俗,傾附趙鼎,落職。
丁父憂,既免喪,秦檜取旨,上曰:「自古朋黨畏人主知之,此人獨無所畏,可與宮觀。」先是,徑山僧宗杲善談禪理,從遊者眾,九成時往來其間。檜恐其議己,令司諫詹大方論其與宗杲謗訕朝政,謫居南安軍。在南安十四年,每執書就明,倚立庭磚,歲久雙趺隱然。廣帥致籝金,九成曰:「吾何敢苟取。」悉歸之。檜死,起知溫州。戶部遣吏督軍糧,民苦之,九成移書痛陳其弊,戶部持之,九成即丐祠歸。數月,病卒。
九成研思經學,多有訓解,然早與學佛者遊,故其議論多偏。寶慶初,特贈太師,封崇國公,諡文忠。
胡銓,字邦衡,廬陵人。建炎二年,高宗策士淮海,銓因禦題問「治道本天,天道本民」,答雲:「湯、武聽民而興,桀、紂聽天而亡。今陛下起干戈鋒鏑間,外亂內訌,而策臣數十條,皆質之天,不聽於民。」又謂:「今宰相非晏殊,樞密、參政非韓琦、杜衍、范仲淹。」策萬余言,高宗見而異之,將冠之多士,有忌其直者,移置第五。授撫州軍事判官,未上,會隆祐太后避兵贛州,金人躡之,銓以漕檄攝本州幕,募鄉丁助官軍捍禦,第賞轉承直郎。丁父憂,從鄉先生蕭楚學《春秋》。
紹興五年,張浚開督府,辟湖北倉屬,不赴。有詔赴都堂審察,兵部尚書呂祉以賢良方正薦,賜對,除樞密院編修官。
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為名,中外洶洶。銓抗疏言曰:
臣謹案,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駡。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醜虜,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鑒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汙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朝廷宰執盡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當裂冠毀冕,變為胡服。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哉?
夫三尺童子至無識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今醜虜則犬豕也,堂堂大國,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複,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偽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況醜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複,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複伸,國勢陵夷不可複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矣!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忍北面臣虜,況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銳,士卒思奮。只如頃者醜虜陸梁,偽豫入寇,固嘗敗之於襄陽,敗之於淮上,敗之於渦口,敗之于淮陰,校之往時蹈海之危,固已萬萬,償不得已而至於用兵,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台諫、侍臣僉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台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籲,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則檜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沖禦侮耶?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槁街,然後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邪!
書既上,檜以銓狂妄凶悖,鼓眾劫持,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給、舍、台諫及朝臣多救之者,檜迫於公論,乃以銓監廣州鹽倉。明年,改簽書威武軍判官。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訐銓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
二十六年,檜死,銓量移衡州。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其謫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其謫新州也,同郡王延珪以詩贈行。皆為人所訐,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遂死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
孝宗即位,複奉議郎、知饒州。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釁,上曰:「久聞卿直諒。」除吏部郎官。隆興元年,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閣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閣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因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分以名為重,願陛下無以名器輕假人。」
又進言乞都建康,謂:「漢高入關中,光武守信都。大抵與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不能全勝。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亢與背也,建康則搤之拊之之地也。若進據建康,下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
詔議行幸,言者請紓其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復,侍御史王十朋贊之。克復宿州,大將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爭,軍大潰。十朋自劾。上怒甚,銓上疏願毋以小衄自沮。
時旱蝗、星變,詔問政事闕失,銓應詔上書數千言,始終以《春秋》書災異之法,言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銓又言:「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敗旻,取淮南,定三關。夫一日戮七十將,豈複有將可用?而世宗終能恢復,非庸懦者去,則勇敢者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于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將以所得之金賂權貴以自解,上天見變昭然,陛下非信賞必罰以應天不可。」其論納諫曰:「今廷臣以箝默為賢,容悅為忠。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上曰:「非卿不聞此。」
金人求成,銓曰:「金人知陛下銳意恢復,故以甘言款我,願絕口勿言'和'字。」上以邊事全倚張浚,而王之望、尹穡專主和排浚,銓廷責之。兼權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銓繳奏之,謂不當如此待勳臣子。浚雅與銓厚,不顧也。
十一月,詔以和戎遣使,大詢于庭,侍從、台諫預議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銓一人而已,乃獨上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和,二聖播遷自何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顏亮之變自秦檜主和。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內不忘戰。'此向來權臣誤國之言也。一溺於和,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先是,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詔並為節度使。銓言:「受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時侯景以河南來奔,未幾而陷台城;宣、政間郭藥師自燕雲來降,未幾為中國患。今金之三大將內附,高其爵祿,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願勿任以兵柄,遷其眾於湖、廣以絕後患。」
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兵部侍郎。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詔廷臣言闕政急務。銓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議和之書曰:
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醜虜之不可與和,彰彰然矣。肉食鄙夫,萬口一談,牢不可破。非不知和議之害,而爭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曰偷懦,曰苟安,曰附會。偷懦則不知立國,苟安則不戒鴆毒,附會則覬得美官,小人之情狀具於此矣。
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請為陛下極言之。何謂可吊者十?
真宗皇帝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虜講和。吾聞出則無敵國外患,如是者國常亡,若與虜和,自此中國必多事矣。」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文靖之言。此可吊者一也。
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不啻赤子之望慈父母,一與虜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此可吊者二也。
海、泗今日之藩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決吾藩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此可吊者三也。
紹興戊午,和議即成,檜建議遣二三大臣如路允迪等,分往南京等州交割歸地。一旦叛盟,劫執允迪等,遂下親征之詔,虜複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事之愈謹,賂之愈厚,卒有逆亮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也。此可吊者四也。
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凡歸正之人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牆憂。今必盡索歸正之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虜決不肯但已。夫反側則肘腋之變深,虜決不肯但已,則必別起釁端,猝有逆亮之謀,不知何以待之。此可吊者五也。
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餌犬羊,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此複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者矣。此可吊者六也。
今日之患,兵費已廣,養兵之外又增歲幣,且少以十年計之,其費無慮數千億。而歲幣之外,又有私覿之費;私覿之外,又有賀正、生辰之使;賀正、生辰之外,又有泛使。一使未去,一使複來,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瘠中國以肥虜,陛下何憚而為之。此其可吊者七也。
側聞虜人嫚書,欲書禦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夫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今醜虜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此其可吊者八也。
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土,納土不已必至銜壁,銜壁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為快。此其可吊者九也。
事至於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此其可吊者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乾剛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天下庶乎其可為矣。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冤,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雖三尺童稚亦知之,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自符離之敗,朝論急於和戎,棄唐、鄧、海、泗四州與虜矣。金又欲得商、秦地,邀歲幣,留使者魏杞,分兵攻淮。以本職措置浙西、淮東海道。
時金使僕散忠義、紇石烈志寧之兵號八十萬,劉寶棄楚州,王彥棄昭關,濠、滁皆陷。惟高郵守臣陳敏拒敵射陽湖,而大將李寶預求密詔為自安計,擁兵不救。銓劾奏之,曰:「臣受詔令范榮備淮,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時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錘錘冰,士皆用命,金人遂退。久之,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初,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改泉州。趣奏事,留為工部侍郎。入對,言:「少康以一旅複禹績,今陛下富有四海,非特一旅,而即位九年,複禹之效尚未赫然。」又言:「四方多水旱,左右不以告,謀國者之過也,宜令有司速為先備。」乞致仕。
七年,除寶文閣待制,留經筵。求去,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陛辭,猶以歸陵寢、複故疆為言,上曰:「朕志也。」且問今何歸,銓曰:「歸廬陵,臣向在嶺海嘗訓傳諸經,欲成此書。」特賜通天犀帶以寵之。
銓歸,上所著《易》、《春秋》、《周禮》、《禮記解》,詔藏秘書省。尋複元官,升龍圖閣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轉提舉玉隆萬壽宮,進端明殿學士。六年,召歸經筵,銓引疾力辭。七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薨,諡忠簡。有《澹庵集》一百卷行於世。孫槻、榘,皆至尚書。
廖剛,字用中,南劍州順昌人。少從陳瓘、楊時學。登崇甯五年進士第。宣和初,自漳州司錄除國子錄,擢監察禦史。時蔡京當國,剛論奏無所避。以親老求補外,出知興化軍。欽宗即位,以右正言召。丁父憂,服闋,除工部員外郎,以母疾辭。
紹興元年,盜起旁郡,官吏悉逃去,順昌民以剛為命。剛諭從盜者使反業,既而他盜入順昌,部使者檄剛撫定。剛遣長子遲諭賊,賊知剛父子有信義,亦散去。除本路提點刑獄。
尋召為吏部員外郎,言:「古者天子必有親兵自將,所以備不虞而強主威,漢北軍、唐神策之類也。祖宗軍制尤嚴。願稽舊制,選精銳為親兵,居則以為衛,動則以為中軍,此強幹弱枝之道。」又言:「國家艱難已極,今方圖新,若會稽誠非久駐之地。請經營建康,親擁六師往為固守計,以杜金人窺伺之意。」遷起居舍人、權吏部侍郎兼侍講,除給事中。
丁母憂,服闋,複拜給事中。剛言:「國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今諸將之兵備江、淮,不知幾萬,初無儲蓄,日待哺于東南之轉餉,浙民已困,欲救此患莫若屯田。」因獻三說,將校有能射耕,當加優賞,每耕田一頃,與轉一資;百姓願耕,假以糧種,複以租賦。上令都督府措置。
時朝廷推究章惇、蔡卞誤國之罪,追貶其身,仍詔子孫毋得官中朝。至是章傑自崇道觀知婺州,章僅自太府丞提舉江東茶鹽事。剛封還詔書,謂即如此,何以示懲,乃並與祠。權戶部侍郎,尋遷刑部侍郎。求補外,除徽猷閣直學士、知漳州。
七年二月,日有食之,詔內外官言事。剛言:「陛下有建國之封,所以承天意、示大公於天下後世者也,然而未遂正名者,豈非有所待耶?有所待,則是應天之誠未至也。願陛下昭告藝祖在天之靈,正建國儲君之號,佈告中外,不匿厥旨。異時雖百斯男,不復更易,天下孰敢不服。」上讀之聳然,即召剛趣至闕,拜禦史中丞。剛言:「臣職糾奸邪,當務大體,若捃摭細故,則非臣本心。」又奏經費不支,盜賊不息,事功不立,命令不孚,及兵驕官冗之弊。
時徽宗已崩,上遇朔望猶率群臣遙拜淵聖,剛言:「禮有隆殺,兄為君則君之,己為君則兄之可也。望勉抑聖心,但歲時行家人禮于內庭。」從之。
殿前司強刺民為兵,及大將恃功希恩,所請多廢法。剛知無不言,論列至於四五,驕橫者肅然。
鄭億年與秦檜有連而得美官,剛顯疏其惡,檜銜之。金人叛盟,剛乞起舊相之有德望者,處以近藩,檜聞之曰:「是欲置我何地耶?」改工部尚書,而以王次翁為中丞。初,邊報至,從官會都堂,剛謂億年曰:「公以百口保金人,今已背約,有何面目尚在朝廷乎?」億年奉祠去。次翁與右諫議何鑄劾剛薦劉昉、陳淵,相為朋比,以徽猷閣直學士提舉亳州明道宮。明年致仕。以紹興十三年卒。
子四人:遲、過、遂、遽,仕皆秉麾節,邦人號為「萬石廖氏」。
李迨,東平人也。曾祖參,仕至尚書右丞。迨未冠入太學,因居開封。以蔭補官,初調渤海縣尉。
時州縣團結民兵,民起田畝中,不閑坐作進退之節,或嘩不受令,迨立賞罰以整齊之,累月皆精練,部伍如法。部刺史按閱,無一人亂行伍者,遂薦之朝,改合入官。累遷通判濟州。
時高宗以大元帥過濟,郡守自以才不及,遜迨行州事,迨應辦軍須無闕。會大元帥府勸進,乘輿儀物皆未備,迨諳熟典故,裁定其制,不日而辦。上深歎賞,即除隨軍輦運。
上即位于南京,授山東輦運,改金部郎。從駕至維揚,敵犯行在所,即取金部籍有關於國家經賦之大者載以行,及上於鎮江。時建炎三年二月也。宰相呂頤浩言於上,即日召見。
未幾,丁父喪,詔起複,以中散大夫直龍圖閣,為禦營使司參議官兼措置軍前財用。苗傅、劉正彥叛,呂頤浩、張浚集勤王之師,迨流涕謂諸將曰:「君第行,無慮軍食。」師行所至,食皆先具。事平,同趙哲等入對,上慰勞之。詔轉三官,辭不拜,除權戶部侍郎。
四年,加顯謨閣待制,為淮南、江、浙、荊湖等路制置發運使。尋以軍旅甫定,乞持餘服,詔許之。紹興二年,知筠州。明年,移信州,尋提舉江州太平觀。
五年十月,以舊職除兩浙路轉運使,言:「祖宗都大樑,歲漕東南六百余萬斛,而六路之民無飛挽之擾,蓋所運者官舟,所役者兵卒故也。今駐蹕浙右,漕運地裏不若中都之遠,而公私苦之,何也?以所用之舟太半取於民間,往往鑿井沉船以避其役。如溫、明、虔、吉州等處所置造船場,乞委逐州守臣措置,募兵卒牽挽,使臣管押,庶幾害不及民,可以漸複漕運舊制。」詔工部措置。尋加徽猷閣直學士,升龍圖閣直學士,為四川都轉運使兼提舉成都等路茶事,並提舉陝西等路買馬。
自熙、豐以來,始即熙、秦、戎、黎等州置場買馬,而川茶通於永興四路,故成都府、秦州皆有榷茶司。至是關陝既失,迨請合為一司,名都大提舉茶馬司,以省冗費,從之。逾年,詔迨以每歲收支之數具旁通驛奏,迨乃考其本末,具奏曰:
紹興四年,所收錢物三千三百四十二萬餘緡,比所支闕五十一萬餘緡。五年,收三千六十萬緡,比所支闕一千萬餘緡。六年,未見。七年,所收三千六百六十萬餘緡,比所支闕一百六十一萬餘緡。自來遇歲計有闕,即添支錢引補助。紹興四年,添印五百七十六萬道。五年,添印二百萬道。六年,添印六百萬道。見今泛料太多,引價頓落,緣此未曾添印。兼歲收錢物內有上供、進奉等窠名一千五百九十九萬,系四川歲入舊額。其勸諭、激賞等項窠名錢物共二千六十八萬,系軍興後來歲入所增,比舊額已過倍,其取於民可謂重矣。
臣嘗考《劉晏傳》,是時天下歲入緡錢千二百萬,而管榷居其半。今四川榷鹽榷酒歲入一千九十一萬,過於晏所榷多矣。諸窠名錢已三倍劉晏歲入之數,彼以一千二百萬贍中原之軍而有餘,今以三千六百萬貫贍川、陝一軍而不足。又如折估及正色米一項,通計二百六十五萬石。止以紹興六年朝廷取會官兵數,計六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人,決無一年用二百六十五萬石米之理。數內官員一萬一千七員,軍兵五萬七百四十九人,官員之數比軍兵之數約計六分之一。軍兵請給錢比官員請給不及十分之一,即是冗濫在官員,不在軍兵也。計司雖知冗濫,力不能裁節之,雖是寬剩,亦未敢除減,此朝廷不可不知也。
蜀人所苦甚者,糴買、般運也。蓋糴買不科敷則不能集其事,苟科敷則不能無擾;般運事稍緩則船戶獨受其弊,急則稅戶皆被其害。欲省漕運莫如屯田,漢中之地約收二十五萬余石,若將一半充不系水運去處歲計米,以一半對減川路糴買、般發歲計米,亦可少寬民力。兼臣已委官於興元、洋州就糴夏麥五十萬石,岷州欲就糴二十萬石,兼用營田所收一半之數十二萬石,三項共計五十七萬石。每年水運應付閬、利州以東計米五十八萬石,若得此三項,可盡數免川路糴買、般運,此乃恤民之實惠,守邊之良策也。
降詔獎諭,以與吳玠不合,與祠。
九年,金人歸我三京,命迨為京畿都轉運使。孟庾時為權東京留守,潛通北使。迨察其隱微,庾不能平,訟於朝,且使人告迨曰:「北人以兵至矣。」迨曰:「吾家食國家祿二百年,荷陛下重任,萬死不足報。吾老矣,豈能下穹廬之拜乎?首可斷而膝不可屈也。如果然,吾將極罵以死。」告者悚然而去。降聖節,庾失於行禮,為迨所持,庾自劾,迨因此求罷去,乃落職與祠歸,而庾以京師降于金人。
迨尋複龍圖閣待制、知洪州。十六年,以疾丐祠。十八年卒。
宣和初,除禮制局校正檢閱官。數月局罷,出知鄢陵縣。七年,除講議司檢詳官。開善心計,自檢詳罷,除成都路轉運判官,遂奏罷宣和六年所增上供認額綱布十萬匹,減綿州下戶支移利州水腳錢十分之三,又減蒲江六井元符至宣和所增鹽額,列其次第,謂之「鼠尾帳」,揭示鄉戶歲時所當輸折科等實數,俾人人具曉,鄉胥不得隱匿竄寄。
嘗言:「財利之源當出於一,祖宗朝天下財計盡歸三司,諸道利源各歸漕計,故官省事理。並廢以還,漕司則利害可以參究,而無牽掣窒礙之患矣。」因指陳榷茶、買馬五害,大略謂:「黎州買馬,嘉祐歲額才二千一百餘。自置司榷茶,歲額四千,且獲馬兵逾千人,猶不足用,多費衣糧,為一害。嘉祐以銀絹博馬,價皆有定。今長吏旁緣為奸,不時歸貨,以空券給夷人,使待資次,夷人怨恨,必生邊患,為二害。初置司榷茶,借本錢于轉運司五十二萬緡,于常平司二十余萬緡。自熙寧至今幾六十年,舊所借不償一文,而歲借乃准初數,為三害。榷茶之初,預俵茶戶本錢,尋於數外更增和買,或遂抑預俵錢充和買,茶戶坐是破產,而官買歲增。茶日濫雜,官茶既不堪食,則私販公行,刑不能禁,為四害。承平時,蜀茶之入秦者十幾八九,猶患積壓難售。今關、隴悉遭焚蕩,仍拘舊額,竟何所用?茶兵官吏坐縻衣糧,未免科配州縣,為五害。請依嘉祐故事,盡罷榷茶,仍令轉運司買馬,即五害並去,而邊患不生。如謂榷茶未可遽罷,亦宜並歸轉運司,痛減額以蘇茶戶,輕立價以惠茶商,如此則私販必衰,盜賊消弭,本錢既常在,而息錢自足。」
朝廷是其言,即擢開都大提舉川、陝茶馬事,使推行之。時建炎二年也。於是大更茶馬之法,官買官賣茶並罷,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仍于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並依舊。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征一錢半。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舊制買馬及三千匹者轉一官,比但以所買數推賞,往往有一任轉數官者。開奏:「請推賞必以馬到京實收數為格,或死於道,黜降有差。」比及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余萬緡,買馬乃逾二萬匹。
張浚以知樞密院宣撫川蜀,素知開善理財,即承制以開兼宣撫處置使司隨軍轉運使,專一總領四川財賦。開見浚曰:「蜀之民力盡矣,錙銖不可加,獨榷貨稍存贏餘,而貪猾認為己有,互相隱匿。惟不恤怨詈,斷而敢行,庶可救一時之急。」
浚銳意興複,委任不疑,於是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使賣供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設官主之,曲與釀具官悉自買,聽釀戶各以米赴官場自釀,凡一石米輸三千,並頭子雜用等二十二。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又法成都府法,于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官賣銀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凡民錢當入官者,並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民私用引為市,於一千並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法既流通,民以為便。
初,錢引兩料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余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宣司獲偽引三十萬,盜五十人,浚欲從有司議當以死,開白浚曰:「相君誤矣。使引偽,加宣撫使印其上即為真。黥其徒使治幣,是相君一日獲三十萬之錢,而起五十人之死也。」浚稱善,悉如開言。
最後又變鹽法,其法實視大觀東南、東北鹽鈔條約,置合同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產稅有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所過每斤征錢七分,住征一錢五分,若以錢引折納,別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初變榷法,怨詈四起,至是開復議更鹽法,言者遂奏其不便,乞罷之以安遠民,且曰:「如謂大臣建請,務全事體,必須更制,即乞劄與張浚照會。」詔以其章示浚,浚不為變。
時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費用不貲,盡取辦於開,開悉知慮於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贏貲若有餘。
吳玠為四川宣撫副使,專治戰守,于財計盈虛未嘗問,惟一切以軍期趣辦,與開異趣。玠數以餉饋不繼訴於朝,開亦自劾老憊,丐去。朝廷未許,乃特置四川安撫制置大使之名,命席益為之。益前執政,詔位宣撫司上,朝論恐未安,仍詔張浚視師荊、襄、川、陝。
六年,罷綿州宣撫司,玠仍以宣撫治兵事,軍馬聽玠移撥,錢物則委開拘收。尋除開徽猷閣待制,加玠兩鎮節鉞。複降旨,都轉運使不當與四路漕臣同系銜,成都、潼川兩路漕臣與都轉運使坐應副軍支錢物愆期,各貶二秩。朝廷故抑揚之,使之交解間隙、趣辦餉饋也。而開複與席益不和,抗疏乞將舊來宣撫司年計應副軍期,不許他司分擘支用。又指陳宣撫司截都漕運司錢,就果、閬糴米非是。又言應副吳玠軍須,紹興四年總為錢一千九百五十五萬七千餘緡,五年視四年又增四百二十萬五千餘緡。蜀今公私俱困,四向無所取給,事屬危急,實甚可憂,氣許以茶馬司奏計詣闕下,盡所欲言。
朝廷既知開與玠及席益有隙,乃詔開赴行在,以李迨代之。會疾作不行,提舉江州太平觀。七年,複右文殿修撰、都大主管川陝茶馬。開已病,累疏丐去,詔從所乞,提舉太平觀。十一年卒。
論曰:秦檜執國柄,其誤宋大計,固無以議為也。張九成之策,胡銓之疏,忠義凜然。廖剛請複用德望之人,豈苟阿時好者哉?李迨、趙開所謂可使治其賦也歟?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鄧肅李邴滕康張守富直柔馮康國
鄧肅,字志宏,南劍沙縣人。少警敏能文,美風儀,善談論。李綱見而奇之,相倡和,為忘年交。居父喪,哀毀逾禮,芝產其廬。入太學,所與游皆天下名士。時東南貢花石綱,肅作詩十一章,言守令搜求擾民,用事者見之,屏出學。
欽宗嗣位,召對便殿,補承務郎,授鴻臚寺簿。金人犯闕,肅被命詣敵營,留五十日而還。張邦昌僭位,肅義不屈,奔赴南京,擢左正言。
先是,朝廷賜金國帛一千萬,肅在其營,密覘,均與將士之數,大約不過八萬人,至是為上言之,且言:「金人不足畏,但其信賞必罰,不假文字,故人各用命。朝廷則不然,有同時立功而功又相等者,或已轉數官,或尚為布衣,輕重上下,只在吏手。賞既不明,誰肯自勸?欲望專立功賞一司,使凡立功者得以自陳。若功狀已明而賞不行,或功同而賞有輕重先後者,並置之法。」上從之。
朝臣受偽命者眾,肅請分三等定罪。上以肅在圍城中,知其姓名,令具奏。肅言:「叛臣之上者,其惡有五:諸侍從而為執政者,王時雍、徐秉哲、吳開、呂好問、莫儔、李回是也;諸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胡思、朱宗、周懿文、盧襄、李擢、范宗尹是也;撰勸進文與赦書者,顏博文、王紹是也;朝臣之為事務官者,私結十友講冊立邦昌之儀者是也;因張邦昌改名者,何昌言改為善言、其弟昌辰改為知辰是也。乞置之嶺外。所謂叛臣之次者,其惡有三:諸執政、侍從、台諫稱臣於偽庭,執政馮澥、曹輔是也,侍從者已行遣,獨李會尚為中書舍人,台諫中有為金人根括而被杖,一以病得免者,其餘無不在偽楚之庭;以庶官而升擢者,不可勝數,乞委留守司按籍考之,則無有遺者;願為奉使者,黎確、李健、陳戩是也,乞於遠小處編管。若夫庶官在位供職不廢者,但苟祿而已,乞赦其罪而錄其名,不復用為台諫、侍從。」上以為然。
耿南仲得祠祿歸,其子延禧為郡守,肅劾:「南仲父子同惡,沮渡河之戰,遏勤王之兵,今日割三鎮,明日截兩河。及陛下欲進援京城,又為南仲父子所沮。誤國如此,乞正典刑。」南仲嘗薦肅于欽宗,肅言之不恤,上嘉其直,賜五品服。
范訥留守東京,肅言:「訥出師兩河,望風先遁,今語人曰:'留守之說有四,戰、守、降、走而已。戰無卒,守無糧,不降則走。'且漢得人傑,乃守關中,奔軍之將,豈宜與此。」訥遂罷。內侍陳良弼肩輿至橫門外,開封買入內女童,肅連章論之。時官吏多托故而去,肅建議削其仕版,而取其祿以給禁衛,若夫先假指揮徑徙江湖者,乞追付有司以正其罪。
因入對,言:「外夷之巧在文書簡,簡故速;中國之患在文書煩,煩故遲。」上曰:「正此討論,故並三省盡依祖宗法。」及建局討論祖宗官制,兩月不見施行,肅言:「太祖、太宗之時,法嚴而令速,事簡而官清,未嘗旁搜曲引以稽賞罰,故能以十萬精兵混一六合。自時厥後,群臣無可議者,今日獻一策,明日獻一言,煩冗瑣碎,惟恐不備,此文書所以益煩,而政事所以益緩也。今兵戈未息,豈可揖遜進退,尚循無事之時?欲乞限以旬日,期於必至,庶幾法嚴事簡,賞罰之權不至濡滯。」肅在諫垣,遇事感激,不三月凡抗二十疏,言皆切至,上多採納。
會李綱罷,肅奏曰:「綱學雖正而術疏,謀雖深而機淺,固不足以副聖意。惟陛下嘗顧臣曰:'李綱真以身徇國者。'今日罷之,而責詞甚嚴,此臣所以有疑也。且兩河百姓無所適從,綱措置不一月間,民兵稍集,今綱既去,兩河之民將如何哉?偽楚之臣紛紛在朝,李綱先乞逐逆臣邦昌,然後叛黨稍能正罪,今綱既去,叛臣將如何哉?叛臣在朝,政事乖矣,兩河無兵,外夷驕矣,李綱於此,亦不可謂無一日之長。」執政怒,送肅吏部,罷歸居家。紹興二年,避寇福唐,以疾卒。
李邴,字漢老,濟州任城縣人。中崇甯五年進士第,累官為起居舍人,試中書舍人。北方用兵,酬功第賞,日數十百,邴辭命無留難。除給事中、同修國史兼直學士院,遷翰林學士。嘗與禁中曲宴,徽宗命賦詩,高麗使入貢,邴為館伴,徽宗遣中使持示,使者請傳錄以歸。未幾,坐言者罷,提舉南京鴻慶宮。
欽宗即位,除徽猷閣待制、知越州。久之,再落職,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高宗即位,複徽猷閣待制。逾歲,召為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
苗傅、劉正彥迫上遜位,上顧邴草詔,邴請得禦劄而後敢作。朱勝非請降詔赦,邴就都堂草之。除翰林學士。初,邴見苗傅,面諭以逆順禍福之理,且密勸殿帥王元俾以禁旅擊賊,元唯唯不能用,即詣政事堂白朱勝非,適正彥及其党王世修在焉,又以大義責之,人為之危,邴不顧也。時禦史中丞鄭又抗疏言睿聖皇帝不當改號,於是邴、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邴與張守分草百官章奏,三奏三答,及太後手詔與復辟赦文,一日而具。
四月,拜尚書右丞,未幾,改參知政事。上巡江甯,太后六宮往豫章,命邴為資政殿學士、權知行台三省樞密院事。以與呂頤浩論不合,乞罷,遂以本職提舉杭州洞霄宮。未閱月,起知平江府。會兄鄴失守越州,坐累落職。明年,即引赦複之,又升資政殿學士。
紹興五年,詔問宰執方略,邴條上戰陣、守備、措畫、綏懷各五事。
戰陣之利五,曰出輕兵、務遠略、儲將帥、責成功、重賞格,大略謂:「關陝為進取之地,淮南為保固之地。關陝雖利於進取,然不用師於京東以牽制其勢,則彼得一力以拒我。今大將統兵者數人,皆所恃以為根本,萬一失利,將不可複用。偏裨中如牛皋、王進、楊珪、史康民皆京東土人,知地險易,可各配以部曲三五千人,或出淮陽,或出徐、泗,彼將奔命之不暇,此不動而分陝西重兵之一端也。關陝今雖有二宣撫,其體尚輕,非遣大臣不可。呂頤浩氣節高亮,李綱識量宏遠,威名素著,願擇其一而用之,必有以報陛下。」又言:「陛下即位之初,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威名隱然為大將,今又有吳玠、嶽飛者出矣。願詔大將,于所部舉智謀忠勇可以馭眾統師各兩三人,朝廷籍記。遇有事宜,使當一隊,毋隸大將,則諸人競奮才智,皆飛、玠之儔矣。大將爵位已崇,難相統一,自今用兵,第可授以成算,使自為戰而已,慎勿遣重臣臨之,以輕其權而分其功。今卻敵退師之後,必論功行賞,願因此詔有司預定賞格,謂如得城邑及近上首領之類,自一命至節度使,皆差次使足相當。」
所謂守備之宜有五,曰固根本、習舟師、防他道、講遺策、列長戍,大略謂:「江、浙為今日根本,欲保守則失進取之利,欲進取則慮根本之傷。古之名將,內必屯田以自足,外必因糧於敵。誠能得以功名自任如祖逖者,舉淮南而付之,使自為進取,而不至虛內以事外。臣聞朝廷下福建造海船七百隻,必如期而辦,乞仿古制,建伏波、下瀨、樓船之官,以教習水戰,俾近上將佐領之,自成一軍,而專隸於朝廷。無事則散之緣江州郡,緩急則聚而用之。臣度敵人他年入寇,懲創今日之敗,必先以一軍來自淮甸,為築室反耕之計,以綴我師。然後由登、萊泛海窺吳、越,以出吾左,由武昌渡江窺江、池,以出吾右,一處不支則大事去矣。願預講左支右吾之策。夫兵之形無窮,願詔臨江守臣,凡可設奇以誤敵者,如吳人疑城之類,皆預為措畫。今長江之險,綿數千里,守備非一,苟制得其要,則用力少而見功多。願差次其最緊處,屯軍若干人,一將領之,聽其郡守節制,次緊稍緩處差降焉,有事則以大將兼統之。既久則諳熟風土,緩急可用,與旋發之師不侔矣。」
所謂措畫之方有五,曰親大閱、補禁衛、講軍制、訂使事、降敕榜,大略謂:「因秋冬之交,辟廣場,會諸將,取士卒才藝絕特者而爵賞之。建炎以來,禁衛單寡,乃藉五軍以為重,臣常寒心。願擇忠實嚴重之將以為殿帥,稍補禁衛之闕,使隱然自成一軍,則其馭諸將也,若臂之使指矣。今諸郡廂禁冗占私役者,大郡二三千人,小郡亦數百人。臣願講求,除郡守兵將官自禁軍給事外,餘兼從衣糧使自僦人以役。大抵殺廂軍三分之二,而以其衣糧之數盡募禁軍。金人自用兵以來,未嘗不以和好為言,此決不可恃。然二聖在彼,不可遂已,姑以餘力行之耳。臣謂宜專命一官,如古所謂行人者,或止左右司領之,當遣使人,舉成法而授之,庶免臨時斟酌之勞,而朝廷得以專意治兵矣。劉豫僭叛,理必滅之,謂宜降敕榜,明著豫僭逆之罪,曉諭江北士民,此亦兵家所謂伐謀伐交者。」
所謂綏懷之略有五,曰宣德意、先振恤,通關津、選材能、務寬貸,大略謂:「山東大姓結為山砦以自保,今雖累年,勢必有未下者。願募有心力之人,密往詔諭。應淮北遺民來歸者,令淮南州郡給以行由,差船津濟,量差地分人護送,毋得邀阻。有官人先次注授差遣,無官而貧乏者,令沿江州郡以官舍居之,仍量給錢米三兩月,其能自營為生乃止。內有才智可用之人,隨宜任使,勿但縻以爵秩而已。凡諸將行師入境,敢抗拒者,固在剿戮。其有善良、老弱之人,皆從寬貸,使之有更生之望。」不報。
邴閒居十有七年,薨於泉州,年六十二,諡文敏。有《草堂集》一百卷。
滕康,字子濟,應天府宋城人。登崇甯五年進士第,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尚書工部禮部員外郎、國子司業。
靖康二年,元帥府聞康習憲章,召至濟州。康率群臣勸進,除太常少卿,使定登極禮儀。凡告天及肆赦之文,皆康為之,辭意激切,聞者感動。除起居舍人、權給事中,進起居郎兼討論祖宗法度檢討官,試中書舍人。
會顯謨閣學士孟忠厚乞用父任減年遷官,康言:「忠厚,隆祐太后之侄也,太宗以來,凡母后兄弟之子無為侍從者。」武義大夫康義用登極恩,遷遙郡刺史,康又封還詞頭,言:「恩例遷官一等,謂于階官上進一階。今康義得特旨轉一官,自武義大夫躐上遙郡刺史,名為遷一官,實升五等,紊法之甚也。自古召亂之源,非外戚撓法,則內侍幹政,漢、唐可鑒。」凡再降旨,竟不肯行。
後軍統制韓世忠以不能戢所部,坐贖金。康言:「世忠無赫赫功,祗緣捕盜微勞,遂亞節鉞。今其所部卒伍至奪禦器,逼諫臣於死地,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詔降世忠一官。
知江州陳彥文用劉光世奏,錄其守城功,遷龍圖閣待制。康以光世所上彥文功狀前後牴牾,閣而未下。宰相力主彥文趣康行詞,康論不已,宰相銜之。會布衣省試卷子不合式,康以其文取之,諫官李處遁論奏,遂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杭州洞霄宮。
未幾,移蹕錢塘,再除中書舍人,奏曰:「去歲郊禮前日食,而日官不以聞,廷臣不以告,使陛下所以應天者未至,故逆臣敢萌不軌者,無先事之戒也。陛下即位,行再歲矣,側怛愛民之政徒為空言,而百姓不被其恩;哀痛責躬之詔不著事實,四方不以為信。忠佞並馳,而多士解體;刑賞失當,而三軍沮氣。臣願陛下取建炎初元以來所下詔書,所舉政事,熟思審度,得無一二不類臣言者乎?望參稽得失而罷行之。」上再三褒諭,稱其有諫臣風。除左諫議大夫。旬日間,封章屢上,遂擢翰林學士。翌日,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建炎三年,宰相呂頤浩議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既移蹕建康,又議欲盡棄中原,徙居民于東南。康力持不可,上悟而止。未幾,上請太后奉神主如江西,以參知政事李邴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康為資政殿學士,同從衛以行。邴辭疾,又命康權知,以劉玨為貳。賜康褒詔,許綴宰執班奏事。
康從衛至洪州,劉光世護江不密,金人絕而渡,康等倉卒奉太后趨虔州。殿中侍御史張延壽論康與玨無憂國之心,至使太后涉險,為敵人追迫,責授康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未幾,許自便,複左朝請大夫,提舉明道宮。紹興二年九月卒,年四十八。八年,追複龍圖閣學士。有文集二十卷。
張守,字子固,常州晉陵人。家貧無書,從人假借,過目輒不忘。登崇甯元年進士第,中詞學兼茂科。除詳定《九域圖志》編修官。以省員罷,改宣德郎,擢為監察禦史。丁內艱去。
建炎元年冬,召還,改官,賜五品服。上在維揚,粘罕將自東平曆泗、淮以窺行在,宰臣汪伯彥、黃潛善以為李成餘黨不足畏,上召百官各言所見。葉夢得請上南巡,阻江為守,張俊亦奏敵勢方張,宜且南渡。守獨抗疏,上防淮渡江利害六事,又別疏言金人犯淮甸之路有四,宜擇四路帥守繕兵儲粟以捍禦之。疏再上,又請詔大臣惟以選將治兵為急,凡不急之務,付之都司、六曹。二相滋不悅,遂建議遣守撫諭京城,守聞命即就道。
三年正月,還,奏金人必來,願早為之圖,上惻然。除起居郎兼直學士院。金人果渡淮,上幸臨安。遷禦史中丞。
苗、劉既平,詔赦百官,表奏皆守與李邴分為之。守論宰相朱勝非不能思患預防,致賊猖獗,乞罷政,疏留中不出,既而勝非竟罷政。
呂頤浩初相,舉行司馬光之言,欲併合三省,詔侍從、台諫集議。守言光之所奏,較然可行,若更集眾,徙為紛紜。既而悉無異論,竟合三省為一。
上幸建康,呂頤浩、張浚葉議將奉上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時方拜浚為宣撫處置使,身任陝、蜀,守與諫議大夫滕康皆持不可,曰:「東南今日根本也,陛下遠適,則奸雄生窺伺之心。況將士多陝西人,以蜀近關陝,可圖西歸,自為計耳,非為陛下與國家計也。」守又陳十害,至殿廬謂康曰:「幸蜀之事,吾曹當以死爭之。」上曰:「朕固以為難行。」議遂寢。
六月,久雨恒陰,呂頤浩、張浚皆謝罪求去,詔郎官以上言闕政。初,守為副端時嘗上疏曰:「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后穹廬毳幕之居;享膳羞之奉,則思二帝、母后膻肉酪漿之味;服細暖之衣,則思二帝、母后窮邊絕塞之寒苦;操與奪之柄,則思二帝、母后語言動作受制於人;享嬪禦之適,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使令;對臣下之朝,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尊禮。思之又思,兢兢栗栗,聖心不倦,而天不為之助順者,萬無是理也。」至是複申前說,曰:「今罪己之詔數下,而天未悔禍,實有所未至耳。」且曰:「天時人事至此極矣,陛下睹今日之勢與去年孰愈?而朝廷之措置施設,與前日未始異也。俟其如維揚之變而後言之,則雖斥逐大臣,無救於禍。漢制災異策免三公,今任宰相者,雖有勳勞,然其器識不足以斡旋機務。願更擇文武全材、海內所共推者,親擢而並用之。上書論事,或有切直,宜加褒擢以來言路。」
先是,守嘗論呂頤浩不可獨任,張浚不可西去,與上意異,乞補外。除禮部侍郎,不拜,上命呂頤浩至政事堂,諭以正人端士不宜輕去,守始受命。殿中侍御史趙鼎入對,論守無故下遷,上曰:「以其資淺。」鼎曰:「言事官無他過,願陛下毋沮其氣。」於是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九月,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扈從由海道至永嘉,回至會稽。
四年五月,除參知政事,守嘗薦汪伯彥,沈與求劾其短,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未幾,知紹興府。尋以內祠兼侍讀,守力辭,改知福州。時右司員外郎張宗臣請令福建築城,守奏:「福州城于晉太康三年,偽閩增廣至六千七百余步,國初削平已久,公私困弊,請俟他年。」遂止。尋以變易度牒錢百萬餘緡輸之行在,助國用。
時劉豫導金人寇淮,上次平江,諸將獻俘者相踵,守聞之,上疏曰:「今以獻俘誠皆金人,或借諸國,則戮之可也。至如兩河、山東之民,皆陛下赤子,驅迫以來,豈得已哉?且諭以恩信,貸之使歸,願留者亦聽,則賊兵可不戰而潰。」金人既遁,詔諸將渡江追擊,守複上疏,以敵情難測,願留劉光世控禦諸渡。
上既還臨安,又詔問守以攻戰之利、守備之宜、綏懷之略、措置之方,守言:
明詔四事,臣以為莫急於措置,措置苟當,則余不足為陛下道矣。臣請言措置之大略,其一措置軍旅,其二措置糧食。
神武中軍當專衛行在,而以餘軍分戍三路,一軍駐於淮東,一軍駐於淮西,一軍駐鄂、岳或荊南,擇要害之處以處之。使北至關輔,西抵川、陝,血脈相通,號令相聞,有唇齒輔車之勢,則自江而南可奠枕而臥也。然今之大將皆握重兵,貴極富溢,前無祿利之望,退無誅罰之憂,故朝廷之勢日削,兵將之權日重。而又為大將者,萬一有稱病而賜罷,或卒然不諱,則所統之眾將安屬耶?臣謂宜拔擢麾下之將,使為統制,每將不過五千人,棋布四路,朝廷號令徑達其軍,分合使令悉由朝廷,可以有為也。
何謂措置軍食?諸軍既分屯諸路,則所患者財谷轉輸也。祖宗以來,每歲上供六百余萬,出於東南轉輸,未嘗以為病也。今宜舉兩浙之粟以餉淮東,江西之粟以餉淮西,荊湖之粟以餉鄂、岳、荊南。量所用之數,責漕臣將輸,而歸其餘於行在,錢帛亦然,恐未至於不足也。錢糧無乏絕之患,然後戒飭諸將,不得侵擾州縣,以複業之民戶口多寡,為諸將殿最,歲核實而黜陟之。如是措置既定,俟至防秋,複遣大臣為之統督,使諸路之兵首尾相應,綏懷之略亦在是矣。究其本原,則在陛下內修德而外修政耳。
閩自範汝為之擾,公私赤立,守在鎮四年,撫綏凋瘵,且請於朝,蠲除福州所貸常平緡錢十五萬。累請去郡,以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還,甫兩月,複引病丐去,知平江府,力丐祠以歸。
六年十二月,召見,即日除參知政事,明日兼權樞密院事。七年,張浚罷劉光世兵柄,而欲以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曰改圖,亦須得聞望素高、能服諸將之心者乃可。」浚不聽,遂有酈瓊之變。及台諫父章論浚,御批安置嶺表,赴鼎不即行,守力解上曰:「浚為陛下捍兩淮,罷劉光世,正以其眾烏合不為用,今其驗矣,群臣從而媒蘖其短,臣恐後之繼者,必以浚為鑒,誰肯為陛下任事乎?」浚謫永州,守亦引咎請去,弗許。
八年正月,上自建康將還臨安,守言:「建康自六朝為帝王都,江流險闊,氣象雄偉,且據都會以經理中原,依險阻以捍禦強敵,可為別都以圖恢復。」鼎持不可,守力求去,以資政殿大學士知婺州,尋改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入對,時江西盜賊未息,上問以弭盜之策,守曰:「莫先德政,伺其不悛,然後加之以兵。」因請出師屯要害。既至部,揭榜郡邑,開諭禍福,約以期限,許之自新,不數月盜平。
後徙知紹興府。會朝廷遣三使者括諸路財賦,所至以鞭撻立威,韓球在會稽,所斂五十余萬緡。守既視事,即求入覲,為上言之,詔追還三使。時秦檜當國,不悅,守亦不自安,複奉祠。
建康謀帥,上曰:「建康重地,用大臣有德望者,惟張守可。」至鎮數月薨。
守嘗薦秦檜于時宰張浚,及檜為樞密使,同朝。一日,守在省閣執浚手曰:「守前者誤公矣。今同班列,與之朝夕相處,觀其趨向,有患失之心,公宜力陳於上。」守在江右,以郡縣供億科擾,上疏請蠲和買,罷和糴。上欲行之,時秦檜方損度支為月進,且日憂四方財用之不至,見守疏,怒曰:「張帥何損國如是?」守聞之,歎曰:「彼謂損國,乃益國也。」卒諡文靖。孫抑,戶部侍郎。
富直柔,字季申,宰相弼之孫也。以父任補官。少敏悟,有才名。靖康初,晁說之奇其文,薦於朝,召賜同進士出身,除秘書省正字。
建炎二年,召近臣舉所知,禮部侍郎張浚以直柔應。詔授著作佐郎,尋除禮部員外郎、起居舍人,遷右諫議大夫。範致虛自謫籍中召入,直柔力言致虛不當複用,出知鼎州。
遷給事中。醫官、團練使王繼先以覃恩轉防禦使,法當回授,得旨特與換武功大夫。直柔論:「繼先以計換授,既授之後,轉行官資,除授差遣,更無所礙。且武功大夫惟有戰功、曆邊任、負材武者乃遷,不可以輕授。」上謂宰相范宗尹曰:「此除出自朕意。今直柔抗論,朕屈意從之,以伸直言之氣。」
四年,遷禦史中丞。直柔請罷右司侯延慶,而以蘇遲代之,上曰:「台諫以拾遺補過為職,不當薦某人為某官。」於是延慶改禮部員外郎,而遲為太常少卿。
十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故事,簽書有以員外郎為之,而無三丞為之者。中書言非舊典,時直柔為奉議郎,乃特遷朝奉郎。自是寄祿官三丞除二府者,遷員外郎,自直柔始,遂為例。
紹興元年,詔禮部太常寺討論隆祐太后冊禮,范宗尹曰:「太母前後廢斥,實出章惇、蔡京,人皆知非二聖之過。」直柔曰:「陛下推崇隆祐,天下以為當,然人亦不以為非哲廟與上皇意,願陛下勿複致疑。」乃命禮官討論典禮。既而王居正言:「太后隆名定位,已正于元符,宜用欽聖詔,奏告天地宗廟,其典禮不須討論。」議遂定。
上虞縣丞婁寅亮上書言宗社大計,欲選太祖諸孫「伯」字行下有賢德者視秩親王,使牧九州,以待皇嗣之生,退處藩服。疏入,上大歎悟,直柔從而薦之,召赴行在,除監察禦史。於是孝宗立為普安郡王,以寅亮之言也。
除同知樞密院事。侍御史沈與求論直柔附會辛道宗、永宗兄弟得進,並論其所薦右司諫韓璜。先是,直柔嘗短呂頤浩於上前,頤浩與秦檜皆忌之,由是二人俱罷,礌責監潯州酒稅,而直柔以本官提舉洞霄宮。
六年,丁所生母憂。起複資政殿學士、知鎮江府,辭不赴。起知衢州。以失入死罪,落職奉祠。尋複端明殿學士。徜徉山澤,放意吟詠,與蘇遲、葉夢得諸人游,以壽終於家。
馮康國,字元通,本名轓,遂寧府人。為太學生,負氣節。建炎中,高宗次杭州,禮部侍郎張浚以禦營參贊軍事留平江。苗、劉作亂,浚外倡帥諸將合兵致討,念傅等居中,欲得辯士往說之。時轓客浚所,慷慨請行,浚遣之至杭,說傅、正彥曰:「自古宦官亂政,根株相連,若誅鋤必受禍。今二公一旦為國家去數十年之患,天下蒙福甚大。然主上春秋鼎盛,天下不聞其過,豈可遽傳位於繈褓之子?且前日名為傳位,其實廢立,二公本心為國,奈何以此負謗天下?」傅按劍大怒,轓辭氣不屈。正彥乃善諭之曰:「張侍郎欲復辟固善,然須用面議。」乃遣轓還,約浚至杭。
浚複遣轓移書傅等,告以禍福使改。既又複傅書,誦言其罪。轓至,傅党馬柔吉訹之曰:「昨張侍郎書不委曲,二公大怒,已發兵出杭矣,君尚敢來耶?」轓曰:「畏則不來,來則不畏。」王世修欲拘留轓,會浚謬為書遺轓雲:「適有客自杭來,方知二公于社稷初無不利之心,甚悔前書之輕易也。」傅等見之喜,轓得免。
俄勤王之兵大集,傅等始懼,轓知其可動,乃說宰相朱勝非,以今日之事,當以淵聖皇帝為主,睿聖皇帝宜複為大元帥,少主為皇太侄,太后垂簾。勝非令與傅、正彥議,皆許諾。轓又請褒傅、正彥如趙普故事,遂皆賜鐵券。詔補轓奉議郎、守兵部員外郎,賜五品服,更名康國。
高宗反正,以張浚宣撫川、陝,浚辟康國主管機宜文字。浚至蜀,遣康國入奏事,詔進兩官,為荊湖宣諭使。康國之行也,上幸浙東,不暇降詔旨,康國以自意為之,言者劾以擅造制書,坐貶秩二等。紹興三年,浚召還,與康國俱赴行在。浚既黜,禦史常同因論康國,罷之。起知萬州、湖北轉運判官。
浚相,入為都官員外郎。康國言:「四川稅色,祖宗以來,正稅重者科折輕,正稅輕者科折重,科折權衡與稅平准,故無偏重。近年監司總漕悉改舊法,取數務多,失業逃亡皆由於此。盍從舊法。」詔以其言下四川憲司察不如法者。又言:「蜀苦陸運,當諭吳玠,非防秋月,分兵就糧;兼選守牧治梁、洋,招集流散,耕鑿就緒,則漕運可省。此保蜀之良策也。」
浚去相位,康國乞補外。趙鼎言于高宗曰:「自張浚罷,蜀士不自安,今留者十餘人,臣恐台諫以浚故有論列,望陛下察之。」高宗曰:「朝廷用人,止當論其才與否耳。頃台諫好以朋黨論士大夫,如罷一宰相,則凡所薦引,不問才否一時罷黜,乃朝廷使之為朋黨,非所以愛人才、厚風俗也。」遷右司員外郎,除直顯謨閣、知夔州。丁母憂,起複,撫諭吳玠軍,除都大主管川陝茶馬,卒。
論曰:鄧肅、李邴、滕康當危急存亡之秋,皆侃侃正色,知無不言。張守論事明遠,富直柔厄于秦檜、呂頤浩,馮康國說折二凶,皆有用之才也。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常同張致遠薛徽言陳淵魏矼潘良貴呂本中
常同,字子正,邛州臨邛人,紹聖禦史安民之子也。登政和八年進士第。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敵難不赴,辟元帥府主管機宜文字,尋除太常博士。
高宗南渡,辟浙帥機幕。建炎四年,詔:「故監察禦史常安民、左司諫江公望,抗節剛直,觸怒權臣,擯斥至死。今其子孫不能自振,朕甚憫之。」召同至行在,至則為大宗丞。
紹興元年,乞郡,得柳州。三年,召還,首論朋黨之禍:「自元豐新法之行,始分黨與,邪正相攻五十年。章惇唱於紹聖之初,蔡京和于崇寧之後,元祐臣僚,竄逐貶死,上下蔽蒙,豢成夷虜之禍。今國步艱難,而分朋締交、背公死黨者,固自若也。恩歸私門,不知朝廷之尊;重報私怨,寧複公議之顧。臣以為欲破朋黨,先明是非,欲明是非,先辨邪正,則公道開而奸邪息矣。」上曰:「朋黨亦難破。」同對:「朋黨之結,蓋緣邪正不分,但觀其言行之實,察其朋附之私,則邪正分而朋黨破矣。」上曰:「君子小人皆有黨。」同又對曰:「君子之党,協心濟國;小人之黨,挾私害公。為黨則同,而所以為黨則異。且如元祐臣僚,中遭讒謗,竄殛流死,而後禍亂成。今在朝之士,猶謂元祐之政不可行,元祐子孫不可用。」上曰:「聞有此論。」同對以:「禍亂未成,元祐臣僚固不能以自明。今可謂是非定矣,尚猶如此,蓋今日士大夫猶宗京、黼等傾邪不正之論。朋黨如此,公論何自而出?願陛下始終主張善類,勿為小人所惑。」
又奏:「自古禁旅所寄,必參錯相制。漢有南北軍,周勃用南軍入北軍以安劉氏,唐李晟亦用神策軍以複京師,是其效也。今國家所仗,惟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將之兵耳。陛下且無心腹禁旅,可備緩急,頃者苗、劉之變,亦可鑒矣。」除殿中侍御史。
時韓世忠屯鎮江,劉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同奏:「光世等不思待遇之恩,而驕狠尚氣,無所忌憚,一旦有急,其能相為唇齒乎?望分是非,正國典。昔漢諸侯王有過,猶責師傅,今兩軍幕屬贊畫無狀,乞先黜責。」上以章示兩軍。
呂頤浩再相,同論其十事,且曰:「陛下未欲遽罷頤浩者,豈非以其有復辟之功乎?臣謂功出眾人,非一頤浩之力。縱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張九齡所謂不以賞功者也。」頤浩罷相。論知樞密院宣撫川陝張浚喪師失地,遂詔浚福州居住。同與辛炳在台同好惡,上皆重之。
金使李永壽等入見,同言:「先振國威,則和戰常在我;若一意議和,則和戰常在彼。」上因語及武備曰:「今養兵已二十萬。」同奏:「未聞二十萬兵而畏人者也。」
偽齊宿遷令張澤以二千人自拔來歸,泗州守徐宗誠納之,韓世忠以聞。朝論令世忠卻澤等,而械宗誠赴行在。同奏:「敵雖議和,而兩界人往來未嘗有禁,偽齊尚能置歸受館,立賞以招吾民,今乃卻澤,人心自此離矣。況宗誠起土豪,不用縣官財賦,募兵自養,為國障捍,今因受澤而械之,以沮士氣,非策也。」詔處來歸者於淮南,釋宗誠罪。
四年,除起居郎、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先是,同嘗上疏論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蔡卞之徒積惡造謗,痛加誣詆,是非顛倒,循致亂危。在紹聖時,則章惇取王安石《日錄》私書改修《神宗實錄》;在崇甯後,則蔡京盡焚毀《時政記》、《日曆》,以私意修定《哲宗實錄》。其間所載,悉出一時奸人之論,不可信於後世。恭惟宣仁保佑之德,豈容異辭,而蔡確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厚誣聖後,收恩私門。陛下即位之初,嘗下詔明宣仁安社稷大功,令國史院摭實刊修,又複悠悠。望精擇史官,先修《哲宗實錄》,候書成,取《神宗朱墨史》考證修定,庶毀譽是非皆得其實。」上深嘉納。至是,命同修撰,且諭之曰:「是除以卿家世傳聞多得事實故也。」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嘗言,宣仁有保佑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正為宮中有不得志于宣仁者,因生誣謗。欲辨白其事,須重修《實錄》,具以保立勞效,昭示來世,此朕選卿意也。」同乞以所得聖語宣付史館,仍記於《實錄》卷末。
張俊乞複其田產稅役,令一卒持書瑞昌,而淩悖其令郭彥參,彥參系之獄。後訴於朝,命罷彥參,同並封還二命。俄除集英殿修撰、知衢州,以疾辭,除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
七年秋,以禮部侍郎召還。未數日,除禦史中丞。車駕自建康回臨安,同奏:「旋蹕之初,去淮益遠,宜遣重臣出按兩淮,詢人情利病,察官吏侵擾,縱民耕墾,勿收租稅。數年之後,田野加辟,百姓足而國亦足矣。」乃遣樞密使王庶視師,同乞以此奏付庶,詢究罷行。又言:「江浙困于月樁錢,民不聊生。」上為減數千緡。又言:「吳
玠屯師興、利,而西川人力已困。玠頃年嘗講屯田,願聞其積穀幾何,減饋運幾何,趙開、李迨相繼為都漕,先後饋運各幾何,令制、漕、帥司條具以聞,然後按實講究,以紓民力。」又言:「國家養兵,不為不多,患在於偏聚而不同力,自用而不同心。今韓世忠在楚,張俊在建康,岳飛在江州,吳玠在蜀,相去隔遠,情不相通。今陛下遣樞臣王庶措置邊防,宜令庶會集將帥,諭以國體,協心共議禦敵,常令諸軍相接以常山蛇勢,一意國家,無分彼此,緩急應援,皆有素定之術。」詔付王庶出示諸將。
同乞郡,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湖州。複召,請祠,詔提舉江州太平觀。紹興二十年卒。
張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宣和三年,中進士第。宰相范宗尹薦其才,召對,擢為樞密院計議官。建寇範汝為已降,猶懷反側,而招安官謝向、陸棠受賊賂,陰與之通。致遠謁告歸,知其情,還白執政,請鋤其根枿,於是捕響、棠及制置司屬官施宜生付獄。詔參知政事孟庾為福州宣撫使討賊,韓世忠副之,辟致遠為隨軍機宜文字。賊平,除兩浙轉運判官,改廣東轉運判官。招撫劇盜曾兗等,賊眾悉降。
紹興四年,以監察禦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時江西帥胡世將請增和買絹折納錢,致遠上疏言:「折納絹錢本欲少寬民力,而比舊增半,是欲乘民之急而厚其斂也。」從之。
金人與劉豫分道入寇,宰相趙鼎勸高宗親征,朝士尚以為疑,白鼎審處。致遠入對,獨贊其決。遷侍御史。言:「聚財養兵,皆出民力,善理財者,宜固邦本。請罷榷福建鹽,精擇三司使、副,以常平茶鹽合為一官,令計經常,量入為出,先務省節,次及經理。」詔戶部講究。
五年,除戶部侍郎,進吏部侍郎,尋複為戶部侍郎。言:「陛下欲富國強兵,大有為於天下,願詔大臣力務省節,明禁僭侈,自宮禁始,自朝廷始。額員可減者減之,司屬可並者並之。使州縣無妄用,歸其餘于監司;監司無妄用,歸其餘於朝廷;朝廷無橫費,日積月聚,惟軍須是慮,中興之業可致也。」除給事中。
尋以老母丐外,以顯謨閣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鄭廣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廣等降,致遠選留四百人,置營城外,餘遣還業。複遣廣討他郡諸盜,數月悉平。
八年正月,再召為給事中。出知廣州。尋以顯謨閣待制致仕。十七年卒,年五十八。
致遠鯁亮有學識,曆台省、侍從,言論風旨皆卓然可觀。趙鼎嘗謂其客曰:「自鼎再相,除政府外,從官如張致遠、常同、胡寅、張九成、潘良貴、呂本忠、魏矼皆有士望,他日所守當不渝。」識者謂鼎為知人雲。
薛徽言,字德老,溫州人。登進士第,為樞密院計議官。紹興二年,遣使分行諸路,徽言在選中,以權監察禦史宣諭湖南。時郴、道、桂陽旱饑,徽言請於朝,不待報即諭漕臣發衡、永米以振,而以經制銀市米償之,所刺舉二十人。使還,他使皆進擢,宰相呂頤浩以徽言擅易守臣,而移用經制銀,出知興國軍。入為郎、遷右司,擢起居舍人。時秦檜與金人議和,徽言與吏部侍郎晏敦複等七人同拜疏爭之。一日,檜於上前論和,徽言直前引義固爭,反復數刻。中寒疾而卒。高宗念之,賻絹百匹,特與遺表恩。
陳淵,字知默,南劍州沙縣人也。紹興五年,給事中廖剛、中書舍人胡寅朱震、權戶部侍郎張致遠言:「淵乃瓘之諸孫,有文有學,自瓘在時,器重特甚,垂老流落,負材未試。」充樞密院編修官。會李綱以前宰相為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辟為制置司機宜文字。
七年,詔侍從舉直言極諫之士,胡安國以淵應。召對,改官,賜進士出身。九年,除監察禦史,尋遷右正言。入對,論:「比年以來,恩惠太濫,賞給太厚,頒賚賜予之費太過。所用既眾,而所入實寡,此臣所甚懼也。《周官》'唯王及後、世子不會',說者謂不得以有司之法治之,非周公作法開後世人主侈用之端也。臣謂塚宰以九式均節財用,有司雖不會,塚宰得以越式而論之。若事事以式,雖不會猶會也。臣願陛下凡有錫賚,法之所無而於例有疑者,三省得以共議,戶部得以執奏,則前日之弊息矣。」
淵面對,因論程頤、王安石學術同異,上曰:「楊時之學能宗孔、孟,其《三經義辨》甚當理。」淵曰:「楊時始宗安石,後得程顥師之,乃悟其非。」上曰:「以《三經義解》觀之,具見安石穿鑿。」淵曰:「穿鑿之過尚小,至於道之大原,安石無一不差。推行其學,遂為大害。」上曰:「差者何謂?」淵曰:「聖學所傳止有《論》、《孟》、《中庸》,《論語》主仁,《中庸》主誠,《孟子》主性,安石皆暗其原。仁道至大,《論語》隨問隨答,惟樊遲問,始對曰:'愛人。' 愛特仁之一端,而安石遂以愛為仁。其言《中庸》,則謂中庸所以接人,高明所以處己。《孟子》七篇,專發明性善,而安石取揚雄善惡混之言,至於無善無惡,又溺於佛,其失性遠矣。」
鄭億年複資政殿學士、奉朝請,召見於內殿。淵言:「億年故相居中之子,雖為從官,而有從賊之醜,乞浸其職名。」不報。億年,右僕射秦檜之親黨也,由是檜怒之。除秘書少監兼崇政殿說書,以祖名辭。改宗正少卿,以何鑄論罷。主管台州崇道觀。十五年,卒。
魏矼,字邦達,和州曆陽人,唐丞相知古後也。少穎悟。時方尚王氏新說,矼獨守所學。宣和三年,上舍及第。建炎四年,召赴闕,詔改宣教郎,除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
紹興元年,遷樞密院計議官,遷考功郎。會星變,矼因轉對,言:「治平間,彗出東方,英宗問輔臣所以消弭之道,韓琦以明賞罰為對。比年以來,賞之所加,有未參選而官已升朝者,有未經任而輒為正郎者,罰之所加,有未到任而例被沖替者,有罪犯同而罰有輕重者。」力言大臣黜陟不公,所以致異。上識其忠,擢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
臨安火,延燒數千家,獻諛者謂非災異。矼言:「《春秋》定、哀間數言火災,說者謂孔子有德而魯不能用,季孫有惡而不能去,故天降之咎。今朝廷之上有奸慝邪佞之人未逐乎?百執事之間有朋附奔競之徒未汰乎?搢紳有公忠宿望及抱道懷藝、有猷有守之士未用乎?在位之人,畏人軋己,方且蔽賢,未聞推誠盡公,旁招俊乂。宜鑒定、哀之失,甄別邪正,亟加進用。」
內侍李暠飲韓世忠家,刃傷弓匠,事下廷尉。矼言:「內侍出入宮禁,而狠戾發於杯酒,乃至如此,豈得不過為之慮?建炎詔令禁內侍不得交通主兵官及預朝政,違者處以軍法。乞申嚴其禁,以謹履霜之戒。」於是廙杖脊配瓊州。遷侍御史,賜矼五品服。
時朱勝非獨相,矼論:「勝非無所建明,惟知今日進呈一二細故,明日啟擬一二故人,而機務不決,軍政不修,除授挾私,賢士解體。」又疏其五罪,詔令勝非持餘服。又言:「國家命令之出,必先錄黃。其過兩省,則給捨得以封駁;其下所屬,則台諫得以論列。此萬世良法也。竊聞近時三省、樞密院,間有不用錄黃而直降指揮者,亦有雖畫黃而不下六部者,望並依舊制。」
劉豫挾金人入寇,宰相趙鼎決親征之議,矼請扈從,因命督江上諸軍。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大將權均勢敵,又懷私隙,莫肯協心。矼首至光世軍中,諭之曰:「賊眾我寡,合力猶懼不支,況軍自為心,將何以戰?為諸公計,當思為國雪恥,釋去私隙,不獨有利於國,亦將有利其身。」光世許之,遂勸其貽書二帥,示以無他,二帥複書交歡。光世以書聞,由此眾戰屢捷,軍聲大振。
上至平江,魏良臣、王繪使金回,約再遣使,且有恐迫語。矼請罷「講和」二字,飭厲諸將,力圖攻取。會金屢敗遁去,使亦不遣。遷秘書少監。
矼在職七閱月,論事凡百二十余章。尋乞補外,除直龍圖閣、知泉州,以親老辭,知建州。尋召還,丐祠,不允,除權吏部侍郎。
八年,金使入境,命矼充館伴使,矼言:「頃任禦史,嘗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論。」秦檜召矼至都堂,問其所以不主和之意,矼具陳敵情難保,檜諭之曰:「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矼曰:「相公固以誠待敵,第恐敵人不以誠待相公耳。」檜不能屈,乃改命吳表臣。
詔金使入境,欲屈己就和,令侍從、台諫條奏來上。矼言:「臣素不熟敵情,不知使人所需者何禮,陛下所以屈己者何事。賊豫為金人所立,為之北面,陛下承祖宗基業,天命所歸,何藉于金國乎?傳聞奉使之歸,謂金人悉從我所欲,必無難行之禮,以重困我,陛下何過自取侮乎?如或不可從之事,儻輕許之,他時反為所制,號令廢置將出其手,一有不從,便生兵隙。予奪在彼,失信在我,非計之得也。雖使還我空地,如之何而可保?雖欲寢兵,如之何而可寢?雖欲息民,如之何而可息?非計之得也。陛下既欲為親少屈,更願審思天下治亂之機,酌之群情,擇其經久可行者行之,其不可從者,以國人之意拒之,庶無後悔。所謂國人者,不過萬民、三軍爾。搢紳與萬民一體,大將與三軍一體,今陛下詢于搢紳,民情大可見矣。欲望速召大將,各帶近上統制官數人同來,詳加訪問,以塞他日意外之憂。大將以為不可,則其氣益堅,何憂此敵。」
未幾,丁父憂。免喪,除集英殿修撰、知宣州,不就。改提舉太平興國宮,自是奉祠,凡四任。丁內艱以卒。
潘良貴,字子賤,婺州金華人。以上舍釋褐為辟雍博士,遷秘書郎。時宰相蔡京與其子攸方以爵祿鉤知名士,良貴屹然特立,親故數為京致願交意,良貴正色謝絕。除主客郎中,尋提舉淮南東路常平。
靖康元年,召還。賜對,欽宗問孰可秉鈞軸者,良貴極言:「何、唐恪等四人不可用,他日必誤社稷。陛下若欲扶危持顛之相,非博詢於下僚,明揚於微陋,未見其可。」語徹於外,當國者指為狂率,黜監信州汭口排岸。
高宗即位,召為左司諫。既見,請誅偽黨,使叛命者受刃國門,即敵人不敢輕議宋鼎。又乞封宗室賢者于山東、河北,以壯國體,巡幸維揚,養兵威以圖恢復。黃潛善、汪伯彥惡其言,改除工部。良貴以不得其言,求去,主管明道宮。
越數年,除提點荊湖南路刑獄,主管江州太平觀,除考功郎,遷左司。宰相呂頤浩從容謂良貴曰:「旦夕相引入兩省。」良貴正色對曰:「親老方欲乞外,兩省官非良貴可為也。」退語人曰:「宰相進退一世人才,以為賢邪,自當擢用,何可握手密語,先示私恩。若士大夫受其牢籠,又何以立朝。」即日乞補外,以直龍圖閣知嚴州。到官兩月,請祠,主管亳州明道宮。起為中書舍人。
會戶部侍郎向子諲入見,語言煩褻,良貴故善子諲,是日攝起居,立殿上,徑至榻前厲聲曰:「子諲以無益之談久煩聖聽!」子諲欲退,高宗顧良貴曰:「是朕問之。」又諭子諲且款語。子諲複語,久不止,良貴叱之退者再。高宗色變,閣門並彈之,於是二人俱待罪。有旨良貴放罪,子諲無罪可待。
良貴求去,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起知明州。期年,除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既歸,不出者十年。李光得罪,良貴坐嘗與通書,降三官。卒,年五十七。
良貴剛介清苦,壯老一節。為博士時,王黼、張邦昌俱欲妻以女,拒之。晚家居貧甚,秦檜諷令求郡,良貴曰:「從臣除授合辭免,今求之于宰相,辭之于君父,良貴不敢為也。」其諫疏多焚稿,僅存雜著十五卷,新安朱熹為之序。
呂本中字居仁,元祐宰相公著之曾孫、好問之子。幼而敏悟,公著奇愛之。公著薨,宣仁太后及哲宗臨奠,諸童稚立庭下,宣仁獨進本中,摩其頭曰:「孝於親,忠於君,兒勉焉。」
祖希哲師程頤,本中聞見習熟。少長,從楊時、游酢、尹焞遊,三家或有疑異,未嘗苟同。以公著遺表恩,授承務郎。紹聖間,黨事起,公著追貶,本中坐焉。
元符中,主濟陰簿、秦州士曹掾,辟大名府帥司幹官。宣和六年,除樞密院編修官。靖康改元,遷職方員外郎,以父嫌奉祠。丁父憂,服除,召為祠部員外郎,以疾告去。再直秘閣,主管崇道觀。
紹興六年,召赴行在,特賜進士出身,擢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內侍李琮失料曆,上以潛邸舊人,不用保任特給之。本中言:「若以異恩別給,非所謂'宮中府中當為一體'者。」上見繳還,甚悅,令宰臣諭之曰:「自今有所見,第言之。」
監階州草場苗亙以贓敗,有詔從黥,本中奏:「近歲官吏犯贓,多至黥籍,然四方之遠,或有枉濫,何由盡知?異時察其非辜,雖欲抆拭,其可得乎?若祖宗以來此刑嘗用,則紹聖權臣當國之時,士大夫無遺類久矣。願酌處常罰,毋令奸臣得以藉口於後世。」從之。
七年,上幸建康,本中奏曰:「當今之計,必先為恢復事業,求人才,恤民隱,講明法度,詳審刑政,開直言之路,俾人人得以盡情。然後練兵謀帥,增師上流,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可動之勢,伺彼有釁,一舉可克。若徒有恢復之志,而無其策,邦本未強,恐生他患。今江南、兩浙科須日繁,閭裏告病,倘有水旱乏絕,奸宄竊發,未審朝廷何以待之?近者臣庶勸興師問罪者,不可勝數,觀其辭固甚順,考其實不可行。大抵獻言之人,與朝廷利害絕不相侔,言不酬,事不濟,則脫身而去。朝廷施設失當,誰任其咎?鷙鳥將擊,必匿其形,今朝廷於進取未有秋毫之實,所下詔命,已傳賊境,使之得以為備,非策也。」又奏:「江左形勢如九江、鄂渚、荊南諸路,當宿重兵,臨以重臣。吳時謂西陵、建平,國之藩表,願精擇守帥,以待緩急,則江南自守之計備矣。」
內侍鄭諶落致仕,得兵官。本中言:「陛下進臨江滸,將以有為,今賢士大夫未能顯用,岩穴幽隱未能招致,乃起諶以統兵之任,何邪?」命遂寢。引疾乞祠,直龍圖閣、知台州,不就,主管太平觀。召為太常少卿。
八年二月,遷中書舍人。三月,兼侍講。六月,兼權直學士院。金使通和,有司議行人之供,本中言:「使人之來,正當示以儉約,客館芻粟若務充悅,適啟戎心。且成敗大計,初不在此,在吾治政得失,兵財強弱,願詔有司令無乏可也。」
初,本中與秦檜同為郎,相得甚歡。檜既相,私有引用,本中封還除目,檜勉其書行,卒不從。趙鼎素主元祐之學,謂本中公著後,又範沖所薦,故深相知。會《哲宗實錄》成,鼎遷僕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散牛李之黨,未如明是以去非。」檜大怒,言於上曰:「本中受鼎風旨,伺和議不成,為脫身之計。」風禦史蕭振劾罷之。提舉太平觀,卒。學者稱為東萊先生,賜諡文清。
有詩二十卷得黃庭堅陳師道句法,《春秋解》一十卷、《童蒙訓》三卷、《師友淵源錄》五卷,行於世。
論曰:《傳》有之:「不有君子,其何能國。」紹興之世,呂頤浩、秦檜在相位,雖有君子,豈得盡其忠,宋之不能圖複中原,雖曰天命,豈非人事乎?若常同、張致遠、薛徽言、陳淵、魏矼、潘良貴、呂本中,其才猷皆可以經邦,其風節皆可以厲世,然皆論議不合,奉祠去國,可為永慨矣。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向子諲陳規季陵盧知原弟法原陳桷李璆李朴王庠王衣
向子諲,字伯恭,臨江人,敏中玄孫,欽聖憲肅皇后再從侄也。元符三年,以後復辟恩,補假承奉郎,三遷知開封府咸平縣。豪民席勢犯法,獄具上,尹盛章方以獄空覬賞,卻不受,子諲以聞,詔許自論決,章大怒,劾以他事勒停。
宣和初,複官,除江、淮發運司主管文字。淮南仍歲旱,漕不通,有欲浚河與江、淮平者,內侍主其議,無敢可否,發運司檄子諲行。子諲言:「自江至淮數百里,河高江、淮數丈,而欲浚之使平,決不可。曩有司三日一啟閘,複作澳儲水,故水不乏。比年行直達之法,加以應奉往來,啟閉無節,堰閘率不存。今複故制,嚴禁約,則無患。」使者用其言,漕複通,進秩一等。召對,除淮南轉運判官。以戶部奏諸路起發上供不及數,降一官。
七年,入為右司員外郎,不就,以直秘閣為京畿轉運副使,尋兼發運副使。建炎元年,金人犯亳州,子諲自勤王所以書遺金人,言兵勢逆順,令退保河外。金人遽以亳、宋等州守禦所牒報之,約日索戰,語極不遜,諸道兵畏縮不進。時康王次濟州,子諲遣進士李植獻金帛及本司錢谷之在濟州者,以助軍費。張邦昌僭位,遣人持敕書往廬州問其家安否,子諲檄郡守馮詢、提舉范仲使拘之以俟王命。邦昌又使其甥劉達齎手書來,子諲不啟封焚之,械系達於獄。遣子澹請康王率諸將渡河,出其不意以救二帝;遣將王儀統勤王兵至城下。
遷直龍圖閣、江淮發運副使。子諲言:「去歲劉順奉淵聖蠟詔,命監司帥守募兵勤王,臣即鏤板遍檄所部,而六路之間漠無應者;間有團結起發者,類如兒戲,姑以避責而已。惟淮東一路,臣親率諸司,粗成紀律。然諸司猶有占吝錢物,莫肯供億,殊不念君父幽處圍城之中,臣當時恨無利刃以加其頸。今京城失守,二帝播遷,儻賞罰不行,恐金人再為邊患,陛下複欲起天下之兵,而諸路玩習故常,恬不知畏,將何恃以濟艱難哉?願明詔大臣按劾諸路監司向承蠟詔廢格不勤王,及名為勤王而稽緩者,悉加顯黜。」命諸路提刑司究實以聞。九月,子諲罷,以素為李綱所善,故黃潛善斥之。
明年,知襲慶府,道梗不能赴。初,邦昌為平章軍國事,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複知潭州。禁卒為亂,縱火掠市,出瀏陽縣,子諲遣通判孟彥卿等追及攸縣平之。
金人破江西,移兵湖南,子諲聞警報,率軍民以死守。宗室成忠郎聿之隸東壁,子諲巡城,顧謂曰:「君宗室,不可效此曹苟簡。」聿之感激流涕。金人圍八日,登城縱火,子諲率官吏奪南楚門遁,城陷。坐敵至失守落職罷。轉運副使賈收言子諲督兵巷戰,又收潰卒複入治事,帝亦以子諲與他守臣望風遁者殊科,詔複職。
紹興元年,移鄂州,主管荊湖東路安撫司。劇盜曹成據攸縣,子諲軍于安仁,遣使招之,成聽命。子諲又遣將西扼衡陽,南守宜章,成逡巡不敢南向者百余日,諸郡遂得割獲。既而援兵不至,成忿子諲扼己,擁眾而南,子諲率親兵拒之。會官軍潰,度不可遏,單騎入賊中,諭以國家威靈。成不服,執子諲歸。會宣撫司都統制馬擴遣人持吳敏檄諭成,成許受招,始釋子諲。
詔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方避地湖南,以書抵秦檜,言:「子諲忠節,可以扶持三綱,願憐其無救而陷於賊,複加收用。」起知廣州。時恐賊度嶺,故就用子諲守之。又以言者罷,遂致仕。尋起知江州,收江東轉運使,進秘閣修撰。江東當餉劉光世軍,適劉豫入寇,光世軍合淝,以乏餉告,亟退師。子諲馳至合淝,具見糧以聞,光世由是得罪。進徽猷閣待制。徙兩浙路為都轉運使,除戶部侍郎。
入見,論京都舊事,頗及珍玩。起居郎潘良貴故善子諲,聞其言甚怒。既而子諲奏金國報聘及奠朱震事,反復良久。良貴徑至榻前厲聲叱之曰:「子諲不宜以無益之談久煩聖聽。」子諲欲退,上謂良貴曰:「是朕問之也。」又諭子諲款語。子諲複語,久不止,良貴叱之退者再。上色變,欲抵良貴罪。中丞常同言:「良貴無罪,願許子諲補外。」上並怒同。張九成言:「士大夫所以嘉子諲者,以其能眷眷於善類。今以子諲故逐柱史,又逐中司,非所以愛子諲也。」上意稍解,批諭同,同言不已,於是三人俱罷。子諲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平江府。金使議和將入境,子諲不肯拜金詔,乃上章言:「自古人主屈己和戎,未聞甚於此時,宜卻勿受。」忤秦檜意,乃致仕。
子諲相家子,能修飭自見於時。友愛諸弟,置義莊,贍宗族貧者。初,漕淮南時,張邦昌偽詔至,虹縣令已下迎拜宣讀如常式,獨武尉徐端益不拜而走。事定,子諲言于朝,易端益文資。退閑十五年,號所居曰「薌林」。卒,年六十八。
陳規,字元則,密州安丘人。中明法科。靖康末,金人入侵,殺鎮海軍節度使劉延慶,其徒祝進、王在去為盜,犯隨、郢、複等州。規為安陸令,以勤王兵赴汴,至蔡州,道梗而還。會祝進攻德安府,守棄城遁,父老請規攝守事。規遣射士張立率兵討進,卻之。既而在複與進合,以炮石鵝車攻城東,規連戰敗之,二人懼,引眾去。
建炎元年,除直龍圖閣、知德安府。李孝義、張世以步騎數萬薄城,陽稱受詔招,規登城視其營壘,曰:「此詐也。」亟為備。夜半,孝義兵圍城,遂大敗之。與群盜楊進相持十八日,進技窮,以百人自衛,抵濠上求和。規出城與交臂語,進感之,折箭為誓而去。董平引眾窺城,遣其党李居正、黃進入城求犒,規斬進,授居正兵為前鋒,大破之。升秘閣修撰。尋除德安府、複州、漢陽軍鎮撫使,賜三品服,俄升徽猷閣待制。
時桑仲剽略襄、漢間,其副霍明屯兵郢上,規請於朝,就以明守郢。張浚都督行蜀道,仲引兵窺之,為王彥所敗。仲怒,從數百騎來譙明,明殺之,奔劉豫,以書招規,規械其使以聞。李橫圍城,造天橋,填濠,鼓噪臨城。規帥軍民禦之,炮傷足,神色不變,圍急糧盡,出家財勞軍,士氣益振。橫遣人來,願得妓女罷軍,規不許。諸將曰:「圍城七十日矣,以一婦活一城,不亦可乎。」規竟不予。會濠橋陷,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西門出,焚天橋,以火牛助之,須臾皆盡,橫拔砦去。
升徽猷閣直學士,詔赴行在,改顯謨閣直學士,徙知池州、沿江安撫使。入對,首言:「鎮撫使當罷,諸將跋扈,請用偏裨以分其勢。」上皆納之。遷龍圖閣直學士,改知廬州,尋又召赴行在,以疾辭,提舉江州太平觀。複起知德安府,坐失察吏職,鐫兩官。
金人歸河南地,改知順昌府,葺城壁,招流亡,立保伍。會劉錡領兵赴京留守過郡境,規出迎,坐未定,傳金人已入京城,即告錡城中有粟數萬斛,勉同為死守計。相與登城區畫,分命諸將守四門,且明斥候,募土人鄉導間諜。佈設粗畢,金游騎已薄城矣。既至,金龍虎大王者提重兵踵至,規躬擐甲胄,與錡巡城督戰,用神臂弓射之,稍引退,複以步兵邀擊,溺於河者甚眾。規曰:「敵志屢挫,必思出奇困我,不若潛兵斫營,使彼晝夜不得休,可養吾銳也。」錡然之,果劫中其砦,殲其兵甚眾。金人告急於兀術。規大饗將士,酒半問曰:「兀術擁精兵且至,策將安出?」諸將或謂今已累捷,宜乘勢全師而歸。規曰:「朝廷養兵十五年,正欲為緩急用,況屢挫其鋒,軍聲稍振。規已分一死,進亦死,退亦死,不如進為忠也。」錡叱諸將曰:「府公文人猶誓死守,況汝曹耶!兼金營近三十裏,兀術來援,我軍一動,金人追及,老幼先亂,必至狼狽,不獨廢前功,致兩淮侵擾,江、浙震驚。平生報君,反成誤國,不如背城一戰,死中求生可也。」
已而兀術至,親循城,責諸酋用兵之失,眾跪曰:「南兵非昔比。」兀術下令晨飯府庭,且折箭為誓,並兵十余萬攻城,自將鐵浮屠軍三千遊擊。規與錡行城,勉激諸將,流矢及衣無懼色,軍殊死鬥。時方劇暑,規謂錡毋多出軍,第更隊易器,以逸制勞,蔑不勝矣。每清晨輒堅壁不出,伺金兵暴烈日中,至未申,氣力疲,則城中兵爭奮,斬獲無算,兀術宵遁。錡奏功,詔褒諭之,遷樞密直學士。規至順昌,即廣糴粟麥實倉廩。會計議司移粟赴河上,規請以金帛代輸,至是得其用,成錡功者,食足故也。
移知廬州兼淮西安撫,既至,疾作。有旨修郡城,規在告,吏抱文書入臥內,規力疾起曰:「帥事,機宜董之;郡城,通判董之。」語畢而卒,年七十。贈右正議大夫。有《攻守方略》傳於世。
初,規守德安時,嘗條上營屯田事宜,欲仿古屯田之制,合射士民兵,分地耕墾。軍士所屯之田,皆相險隘立堡砦,寇至則堡聚捍禦,無事則乘時田作,射士皆分半以耕屯田。民戶所營之田,水田畝賦粳米一鬥,陸田賦麥豆各五升。滿三年無逋輸,給為永業。流民自歸者以田還之。凡屯田事,營田司兼行,營田事,府縣官兼行,皆不更置官吏,條列以聞,詔嘉獎之,仍下其法于諸鎮。自紹興以來,文臣鎮撫使有威聲者,惟規而已。
規端毅寡言笑,然待人和易。以忠義自許,尤好振施,家無贏財。嘗為女求從婢,得一婦甚閒雅,怪而詢之,乃雲夢張貢士女也,亂離夫死無所托,鬻身求活,規即輟女奩嫁之,聞者感泣。規功名與諸將等,而位不酬勞,時共惜之。乾道八年,詔刻《規德安守城錄》頒天下為諸守將法。立廟德安,賜額「賢守」,追封忠利侯,後加封智敏。
季陵,字延仲,處之龍泉人。登政和二年上舍第,三遷太學博士。論學術邪正異同,長官怒,譖之執政,謫知舒城縣。未幾,除太常寺簿,遷比部員外郎。高宗即位,從至揚州。建炎二年,守尚書右司員外郎、太常少卿。金人南侵,帝幸杭州,朝廷儀物皆委棄之,陵奉九廟神主負之以行,拜起居郎,遷中書舍人。
三年六月,淫雨,詔求直言。陵言:「金人累歲侵軼,生靈塗炭,怨氣所積,災異之來,固不足怪。惟先格王,正厥事,則在我者其可忽邪?臣觀廟堂無擅命之臣,惟將帥之權太盛;宮閫無女謁之私,惟宦寺之習未革。今將帥擁兵自衛,浸成跋扈,苗、劉竊發。勤王之師一至,淩轢官吏,莫敢誰何?此將帥之權太盛有以幹陽也。宦寺縱橫,上下共憤,卒碎賊手,可為戒矣。比聞複召藍珪,党與相賀,聞者切齒,此宦寺之習未革有以幹陽也。《洪範》休征曰,肅時雨若,謀時寒若;咎征曰',狂恒雨若,急恒寒若。自古天子之出,必載廟主行,示有尊也。前日倉卒迎奉,不能如禮。既至錢塘,置太廟于道宮,薦享有闕;留神禦于河滸,安奉後時。不肅之咎,臣意宗廟當之。比年盜賊例許招安,未幾再叛,反墮其計。忠臣之憤不雪,赤子之冤莫報,不謀之咎,臣意盜賊當之。道路之言謂鑾輿不久居此,自臣臆度,決無是事,假或有之,不幾於狂乎?軍興以來,既結保甲,又改巡社,既招弓手,又募民兵,民力竭矣,而猶誅求焉,不幾於急乎?此皆陰道太盛所致。」帝嘉納之。
時除梁揚祖為發運使,給事中劉寧止言其不可,乃以起居郎綦崇禮權給事中,書讀,陵封還錄黃。又言:「防秋已迫,願陛下先定兵衛及扈從之臣,萬一敵勢猖獗,便當整駕親按營壘,召諸道兵以為援,留將相大臣,相率死守,勿效前日百官跣足奔竄,以扈蹕為名,棄城池以予敵,使生靈墮塗炭,財用填溝壑。」
時張浚為川、陵等路宣撫處置使,陵論其太專,忤旨,罷為徽猷閣待制、知太平州,未行,落職與祠。數月,複職,除知溫州,又改中書舍人,皆力辭。
范宗尹薦其才,命知臨安府,複為中書舍人。入對,言:「事有可深慮者四,尚可恃者一:大駕未有駐蹕之地,賢人皆無經世之心,兵柄分而將不和,政權去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詔回鑾。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經營關、陝。以今觀之,孰得孰失?惟揚之變,朝廷不及知而功歸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將帥,是致此曹有輕朝士之心。黃潛善好自用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不知任賢。自張愨、許景衡飲恨而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今天下不可謂無兵,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然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耳。周望在浙西,人能言之;張浚在陝右,無敢言者。夫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詔書,得無竊命之嫌邪?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乃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邪?以至賜姓氏,改寺額,此皆傷於太專,臣恐自陝以西不知有陛下矣。惟祖宗德澤在人心未忘,所望以中興者此耳,陛下宜有以結之。今欲薄斂以裕民財,而用度方闕;輕徭以紓民力,而師旅方興。罪己之詔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寧切至,終莫之信。臣謂動民以行不以言,陛下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理,天下不心服者未之有也。」
朱勝非除江西帥,未行。陵言:「金人往年休士馬于燕山,次年移河北,又次年移京東,今寓淮甸,無複去意,患在朝夕,可謂急矣。若頤浩既去,勝非未至,金人南向,兵不素練,糧不素積,又不設險,何以禦之?臣願陛下更擇賢副,預為經畫以待。今日非論安危,實論存亡,朝謀夕行,當如拯溺,豈可不惜分陰。」詔劉洪道趣往池州,措置防江。除戶部侍郎。
范宗尹嘗仕偽楚,故凡受偽命者皆錄用。陵因上疏曰:「前日士大夫名節不立,論事者皆喜攻之,瑕疵既彰,不復可用,縱加抆拭,攻者踵來,雖君相制命,亦不能為之地。臣試舉其罪大者言之,崇甯、大觀以來,黨助巨奸,由詭道以饕寵榮者不知幾何人?邦昌亂朝,不能死節者不知幾何人?苗、劉專殺,拱手受制不知幾何人?以義責之固不容誅,以情恕之亦不幸耳。弄筆墨者,文致其罪,既得惡名,誰敢引薦。臣願明詔宰執,於罪戾中選擇實能,量付以事,勿因一眚廢其終身,仍詔台諫為國愛人,勿複言。」詔榜其疏於朝堂。侍御史沈與求劾陵承望宰執風旨,罷官,提舉杭州洞霄宮。
紹興元年,複右文殿修撰。二年,詔內外官言事。陵言:「軍興以來,朝廷誥牒,非強以予民則莫售;師旅糧草,非強取于民則莫給。舊例和買,無本可支者久矣,新行和糴,能償其直幾何?」一遇軍興,事事責辦,有不足者,預借後年之賦。雖名曰'和」,實強取之;雖名曰'借',其實奪之。兵將衣食不取其飽暖,取其豐美;器械不取其堅利,取其華好。務末勝本,初無鬥心,賊至則偽言退保,賊去則盛言收復,遇敗以千為一,遇勝以一為千。今乘輿服禦之費十去七八,百官有司之費十去五六,猶無益于國者,軍太冗也。張浚一軍以川、陝贍之,劉光世一軍以淮、浙贍之,李綱一軍以湖廣贍之,上供之物得至司農、太府者無幾。夫強兵不在冗食,今統領家口隨行,一聞賊至,擇精銳者護送老小,其自隨者祗辦走耳,當議者一。虜掠婦女,軍中多有,養既不足,寧免作過,當議者二。所至州軍,邀求犒賞,守令憚生事,竭取民以奉之,當議者三。詭名虛券,隨在批請,枉費官物,當議者四。或假關節,或行賄賂,寄名軍籍,規冒功賞,當議者五。願詔有司專意講求,革因循以作士氣,則軍政立。」複徽猷閣待制,帥廣。
先是,惠州有狂男子聚眾數千,僭號作亂。陵入境,誘其徒曾袞,令以功贖罪,不旬日擒之。在官三年卒,年五十五,贈中大夫。有文集十卷。
陵善言事,奏疏可觀。然附范宗尹,則謂凡受偽命者皆當進用,台諫不當複以為言;攻張浚,則謂在蜀失於太專,自陝以西將不知有陛下。君子皆不謂然也。幸醫王繼先授榮州防禦使,陵草其制,時論亦以此少之。
盧知原,字行之,湖州德清人。以父任知歙縣,因近臣薦,赴都堂審察,累遷梓州路轉運副使。時承平既久,戎備皆弛,知原招補兵籍,築城亙二十餘裏。王黼當國,費出無藝,知原因疏言之,黼怒,罷去。久之,起提點京東刑獄,改江西轉運副使,過闕入奏,徽宗勉之曰:「卿在蜀道,功效甚休。」遂賜三品服。
先是,綱運阻于重江,吏卒並緣為奸。知原悉意經理,故先諸道上京師,進一官,尋除直秘閣,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升秘閣修撰,提舉河北。以言者劾,褫職歸吏部。
高宗即位,複龍圖閣、知溫州。時葉濃陷建州,揚勍陷處州,知原繕甲兵,增城浚隍,聲勢隱然。帝東幸,知原繇海道轉粟及金繒士余萬至台州。召見,稱獎,擢右文殿修撰、管內安撫使。在郡四年,民繪像祠之。
王師討範汝為,召為添差兩浙轉運使。罷,提舉太平觀。都督孟庾辟為參謀,改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諫官唐輝言:「知原為政乖謬。」詔複為都督府參謀官。章再上,遂以舊職奉祠。紹興十一年十月卒。弟法原。
法原字立之。自知雍丘縣積官太府少卿,賜同上舍出身。使遼還,遷司農卿,賜三品服。為吏部尚書,以官秩次第履歷總為一書,功過殿最,開卷了然,吏不能欺。坐王黼累,罷為顯謨閣待制。
紹興元年,提舉臨安洞霄宮。張浚承制起知夔州,尋為龍圖閣學士、川陝等路宣撫處置副使,進端明殿學士、川陝宣撫副使。
金人攻關輔,叛將史斌陷興州,諸郡多應者。法原命諸將堅壁,言戰者斬,眾以為怯。未幾,河東經制使王燮以乏食班師,法原開關納之,與燮同破斌,復興州。方巨盜充斥,秦、隴叛兵欲窺蜀,法原極意拊循,嚴為備禦,傳檄諸路,人心稍安。視山川險阻分地置將:自洮、岷至階、成,關師古主之,屯通川;文、龍至威、茂,劉錡主之,屯巴西。前後屢捷,上所倚重。
會兀術攻關為吳玠所敗。法原素與玠不睦,玠因奏功訟法原不濟師,不饋糧,不銓錄立功將士。帝手詔詰問,法原自辯甚力,上頗不直之,憂恚,卒於軍。
始,法原為川、陝宣撫使,上從容謂知原曰:「朕方以川、陝付法原。」蓋兄弟皆以材見稱於世,故並用之也。
陳桷,字季壬,溫州平陽人。以上舍貢辟雍。政和二年,廷對第三,授文林郎、冀州兵曹參軍,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提點福建路刑獄。福州調發防秋兵,資糧不滿望,殺帥臣,變生倉卒,吏民奔潰,闔城震駭。桷入亂兵中,諭以禍福,賊氣沮,邀桷奏帥臣自斃,桷詭從其請,間道馳奏,以前奏不實待罪,朝廷以桷知變,釋之。叛兵既調行,乃道追殺首惡二十余人,一方以安。建炎四年五月,複除福建路提刑,尋以疾乞祠,主管江州太平觀。
紹興三年,召為金部員外郎,升郎中。時言事者率毛舉細務,略大利害。桷抗言:「今當專講治道之本,修政事以攘敵國,不當以細故勤聖慮如平時也。」又言:「刺史縣令滿天下,不能皆得人,乞選監司,重其權,久其任。」除太常少卿。又陳攻守二策,在於得人心,修軍政。
五年,除直龍圖閣、知泉州。明年,改兩浙西路提刑。乞置鄉縣三老以厚風俗,凡宮室、車馬、衣服、器械定為差等,重侈靡之禁。八年,遷福建路轉運副使。
十年,複召為太常少卿。適編類徽宗禦書成,詔藏敷文閣,桷以為:「舊制自龍圖至徽猷皆設學士、待制,雜壓著令,龍圖在朝請大夫之上,至徽猷在承議郎之上,每閣相去稍遠,議者疑其不倫。直敷文閣者綴徽猷則與諸閣小異,除之則班列太卑,欲參酌取中,並為一列,不必相遠,庶幾名位有倫,仰稱陛下嚴奉祖宗謨訓之意。」又言:「祫祭用太牢,此祀典之常。駐蹕之初,未能備禮,止用一羊,乞檢會紹興六年詔旨,複用太牢。」
十一年,除權禮部侍郎,賜三品服。普安郡王出閣,奉詔與吏部、太常寺討論典故。桷等議以國本未立,宜厚其禮以系天下望,乃以《皇子出閣禮例》上之,或以為太重。詔以不詳具典故,專任己意,懷奸附麗,與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郎官方雲翼丁仲甯、太常屬王普蘇籍並罷。尋以桷提舉江州太平觀。
十五年,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襄、漢兵火之餘,民物凋瘵,桷請於朝,以今之戶數視承平時才二十之一,而賦須尚多,乞重行蠲減。明年,金、戶兵叛,桷遣將平之而後以聞。漢水決溢,漂蕩廬舍,躬率兵民捍築堤岸,賴以無虞。以疾乞祠,除秘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二十四年,改知廣州,充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未至而卒,年六十四。
桷寬洪醞籍,以誠接物,而恬于榮利。當秦檜用事,以永嘉為寓裏,士之夤緣攀附者,無不躐登顯要。桷以立螭之舊,為人主所知,出入頓挫,晚由奉常少卿擢權小宗伯,複以議禮不阿忤意,遽罷,其節有足稱。自號「無相居士」。有文集十六卷。子汝楫、汝賢、汝諧。孫峴,以詞學擢第,官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李璆,字西美,汴人。登政和進士第,調陳州教授,入為國子博士,出知房州。時既榷官茶,複強民輸舊額,貧無所出,被系者數百人,璆至,即日盡釋之。
宣和三年,廷議將取燕,璆聞之,曰:「百辟卿士,一倡共和,國家安危,其幾在是。」上疏切諫,大略謂:「太祖以聖武得天下,將士皆百戰之餘,以是而取燕雲,宜易為力。然趙普輩無敢贊其決者,蓋識天下大勢,且重民命故也。今承太平之業,父老幸不識兵,雖不得燕雲地,何闕於漢。」疏奏不省。及燕既平,責監英州清溪鎮。
明年,赦還為郎,尋試中書舍人。建言元祐名臣子孫,久被廢錮,宜少寬之。宦官譚稹出師河北,以無功廢,將複進用,璆不肯書行。會山東盜起,州縣不能制,至河北無見糧,軍士洶洶。璆條奏十事,忤大臣意,罷。紹興四年,以集英殿修撰知吉州。江西兵素剽悍,璆始視事,有相挺為亂者,亟捕誅首謀者,撫循其餘,大布恩信,境內遂安。
累遷徽猷閣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成都舊城多毀圮,璆至,首命修築。俄水大至,民賴以安。三江有堰,可以下灌眉田百萬頃,久廢弗修,田萊以荒。璆率部刺史合力修復,竟受其利,眉人感之,繪像祠於堰所。間遭歲饑,民徙,發倉振活,無慮百萬家,治蜀之政多可紀。有《清溪集》二十卷。
李樸,字先之,虔之興國人。登紹聖元年進士第,調臨江軍司法參軍,移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獨器許之。移虔州教授。以嘗言隆祐太后不當廢處瑤華宮事,有詔推鞫。忌者欲擠之死,使人危言動之,朴泰然無懼色。旋追官勒停,會赦,注汀州司戶。
徽宗即位,翰林承旨范純禮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聞玉音,謂樸曰:「某事豈便於國乎?某事豈便於民乎?」樸曰:「承旨知而不言,無父風也。」純禮泣下。
右司諫陳瓘薦樸,有旨召對,樸首言:「熙甯、元豐以來,政體屢變,始出一二大臣所學不同,後乃更執圓方,互相排擊,失今不治,必至不可勝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學不求諸己,而惟王氏之聽,敗壞心術,莫大於此。願詔勿以王氏為拘,則英材輩出矣。」蔡京惡樸鯁直,他執政三擬官,皆持之不下,複以為虔州教授。又嗾言者論樸為元祐學術。,不當領師儒,罷為肇慶府四會令。
有奸民言邑東地產金寶,立額買撲,破田疇,發墟墓,厚賂乃已,樸至,請罷之。改承事郎,知臨江軍清江縣、廣東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欽宗在東宮聞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歲凡五遷至國子祭酒,以疾不能至。高宗即位,除秘書監,趣召,未至而卒,年六十五。贈寶文閣待制,官其子孫二人。
樸自為小官,天下高其名。蔡京將強致之,俾所厚道意,許以禁從,樸力拒不見,京怒形於色,然終不害也。中書侍郎馮熙載欲邂逅見朴,樸笑曰:「不能見蔡京,焉能邂逅馮熙載邪?」居官所至有聲。在廣南,止其帥孫竢以文具勤王,不若發常賦助邊。破漕使鄭良引真臘取安南之計,以息邊患,人稱其智。樸嘗自志其墓曰:「以天為心,以道為體,以時為用,其可已矣。」蓋敘其平生雲。有《章貢集》二十卷行於世。
王庠,字周彥,榮州人。累世同居,號「義門王氏」。祖伯琪,以義聲著於鄉州,。有鹽井籍民煎輸,多至破產,惟有祿之家得免。伯琪請于州,均之官戶,而仕者誣訴之,齎恨以歿。父夢易,登皇祐第,力成父志,言於州縣不聽,言于刺史,言于三司,三司以聞,還籍沒者三百五十五家,蠲歲額三十萬斤。嘗攝興州,改川茶運,置茶鋪免役民,歲課亦辦。部刺史恨其議不出己,以他事中之,鐫三秩,罷歸而卒。母向氏,欽聖憲肅後之姑也。
庠幼穎悟,七歲能屬文,儼如成人。年十三,居父喪,哀憤深切,謂弟序曰:「父以直道見擠,母撫柩誓言,期我兄弟成立贈複父官,乃許歸葬,相與勉之。且制科先君之遺意也,吾有志焉。」遂閉戶,窮經史百家書傳注之學,尋師千里,究其旨歸。蚤歲上範純仁、蘇轍、張商英書,皆持中立不倚之論,呂陶、蘇轍皆器重之。嘗以《經說》寄蘇軾,謂:「二帝三王之臣皆志於道,惟其自得之難,故守之至堅。自孔、孟作《六經》,斯道有一定之論,士之所養,反不逮古,乃知後世見《六經》之易,忽之不行也。」軾複曰:「《經說》一篇,誠哉是言。」
元祐中,呂陶以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薦之,庠以宋邦傑學成未有薦者,推使先就,陶聞而益加敬。未幾,當紹聖諸臣用事,遂罷制科,庠歎曰:「命也,無愧先訓,以之行己足矣。」
崇寧壬午歲,應能書,為首選。京師蝗,庠上書論時政得失,謂:「中外壅蔽,將生寇戎之患。」張舜民見之,歎其危言。下第徑歸,奉親養志,不應舉者八年。
大觀庚寅,行舍法於天下,州複以庠應詔。庠曰:「昔以母年五十二求侍養,不復願仕,今母年六十,乃奉詔,豈本心乎?」時嚴元祐黨禁,庠自陳:「蘇軾、蘇轍、範純仁為知己,呂陶、王吉嘗薦舉,黃庭堅、張舜民、王鞏、任伯雨為交遊,不可入舉求仕,願屏居田裏。」以弟序升朝,贈父官,始克葬,葬而母卒。
終喪複舉八行,事下太學,大司成考定為天下第一,詔旌其門。朝廷知其不可屈,賜號「處士」。尋改潼川府教授,賜出身及章服,一日四命俱至,竟力辭不受。雖處山林,唱酬賦詠,皆愛君憂國之言。太后念其姑,嘗欲官,庠以遜其弟、侄及甥,且以田均給庶兄及前母之姊。庠卒,孝宗諡曰賢節。
序,宣和間以恩幸至徽猷閣直學士。庠浮沉其間,各建大第,或者謂其晚節隱操少衰雲。
王衣,字子裳,濟南曆城人。以門蔭仕,中明法科,曆深、冀二州法曹掾,入為大理評事,升寺正。林靈素得幸,將毀釋氏以逞其私。襄州僧杜德寶毀體然香,有司觀望靈素意,捕以聞。衣閱之曰:「律自傷者杖而已。」靈素求內批,坐以害風教竄流之,停衣官,尋予祠。為陝西都轉運司主管文字、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通判襲慶府、知濠州,未行,召為刑部員外郎。
建炎初,為司勳郎中,遷大理少卿。三年,韓世忠執苗傅、劉正彥,獻俘,檻車幾百兩,先付大理獄,將盡屍諸市。衣奏曰:「此曹在律當誅,顧其中婦女有顧買及鹵掠以從者。」高宗矍然曰:「卿言極是,朕慮不及此也。」即詔自傳?正彥妻子外皆釋之。範瓊有罪下大理寺,衣奉詔鞫之。瓊不伏,衣責以靖康圍城中逼遷上皇,擅殺吳革,迎立張邦昌事,瓊稱死罪。衣顧吏曰:「囚詞服矣。」遂賜死,釋其親屬將佐。
四年,升大理卿。初,帶禦器械王球為龍德宮都監,盡盜本宮寶玉器玩,事覺,帝大怒,欲誅之。衣曰:「球固可殺,然非其所隱匿,則盡為敵有,何從複歸國家乎?」乃寬之。
先是,百司愆戾,付寺劾之,至三問取伏狀,被劾者懼對,莫敢辨。衣奏曰:「伏與辨二事也,若一切取伏,是以威迫之,不使自直,非法意也,乞三問未承者,聽辨。」從之。同詳定一司敕令,刪雜犯死罪四十七條,書成,帝嘉其議法詳明。
紹興元年,權刑部侍郎。二年,除集英殿修撰,奉祠。既而趙令畤應詔薦之,複召為刑部侍郎,為言者所格。四年,卒於家。衣質直和易,持法不阿,議者賢之。
論曰:向子諲以相家之子克飭臣節,陳規以文儒之臣有聲鎮守,可謂拔乎流俗者焉。季陵言事不諱,二盧兄弟並用,以材見稱,陳桷守禮知變,李璆為政有惠,咸足紀焉。李朴不訹權威,王庠志高而晚節頗衰,王衣明恕而用刑不刻,雖或器識不齊,亦皆不曠其職也歟!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衛膚敏劉玨胡舜陟沈晦劉一止弟甯止胡交修綦崇禮
衛膚敏,字商彥,華亭人。以上舍生登宣和元年進士第,授文林郎、南京宗子博士,尋改教授。六年,召對,改宣教郎、秘書省校書郎,命假給事中賀金主生辰。膚敏奏曰:「彼生辰後天寧節五日,金人未聞入賀,而反先之以失國體,萬一金使不來,為朝廷羞。請至燕山候之,彼若不來,則以幣置境上而已。」帝可其奏。既至燕,金賀使果不至,遂置幣而返。七年,複假給事中以行,及慶源府,逢許亢宗還,語金國事,曰:「彼且大入,其勢不可往。」膚敏至燕,報愈急,眾懼不敢進,膚敏叱曰:「吾將君命以行,其可止乎?」即至金國,知其兵已舉,殊不為屈。及將還,金人所答國書,欲以押字代璽,膚敏力爭曰:「押字豈所以交鄰國。」論難往復,卒易以璽。及受書,欲令雙跪,膚敏曰:「雙跪乃北朝禮,安可令南朝人行之哉!」爭辨逾時,卒單跪以受。金人積不說,中道羈留且半年。
至涿州新城,與斡離不遇,遣人約相見,拒之不可,遂語之曰:「必欲相見,其禮當如何?」曰:「有例。」膚敏笑曰:「例謂趨伏羅拜,此禮焉可用?北朝止一君耳,皇子郎君雖貴,人臣也,一介之使雖賤,亦人臣也。兩國之臣相見,而用君臣之禮,是北朝一國有二君也。」金人氣折,始曰:「唯所欲。」膚敏長揖而入。既坐,金人出誓書示之,膚敏卻不視,曰:「遠使久不聞朝廷事,此書真偽不可知。」因論用兵事,又以語折之,幾複為所留。
靖康初,始還,進三官,遷吏部員外郎。會高麗遣使來賀,命假太常少卿往接之。朝論欲改稱宣問使,膚敏曰:「國家厚遇高麗久矣,今邊事方作,不可遽削其禮,失遠人心,願姑仍舊。」乃複稱接伴使。既至明州,會京師多難,乃便宜稱詔厚賜使者,遣還。
建炎元年,複命,自劾矯制之罪,高宗嘉賞。遷衛尉少卿。建議「兩河諸郡宜降蠟書,許以世襲,使各堅守。陝西、山東、淮南諸路,並令增陴浚隍,徙民入城為清野計。命大臣留守汴京,車駕早幸江寧。」帝頗納之。
遷起居舍人,言:「前日金人憑陵,都邑失守,朝臣欲存趙氏者不過一二人而已,其他皆屈節受辱,不以為恥,甚者為敵人斂金帛,索妃嬪,無所不至,求其能詐楚如紀信者無有也。及金人偽立叛臣,僭竊位號,在廷之臣逃避不從及約寇退歸位趙氏者,不過一二人而已。其他皆委質求榮,不以為愧,甚者為叛臣稱功德,說符命,主推戴之議,草勸進之文,無所不為,求其擊朱泚如段秀實者無有也。今陛下踐祚之初,苟無典刑,何以立國?凡前日屈節敵人,委質偽命者,宜差第其罪,大則族,次則誅,又其次竄殛,下則斥之遠方,終身不齒,豈可猶畀祠祿,使塵班列哉?」又言:「今二帝北遷,寰宇痛心,願陛下愈自貶損,不忘服雪,卑宮室,菲飲食,惡衣服,減嬪禦,斥聲樂,以至歲時上壽,春秋錫宴,一切罷之,雖饗郊廟亦不用樂。必俟兩宮還闕,然後複常,庶幾精誠昭格天地,感動人心。」拜右諫議大夫兼侍讀,言:「行在頗興土木之役,非所以示四方,乞罷築承慶院、升暘宮。」又奏:「凡黜陟自中出者,皆由三省乃得奉行,或戾祖宗成憲者,皆許執奏。」時內侍李志道以赦恩複保慶軍承宣使,添差入內都知,膚敏極論罷之。初,欽宗內侍昭慶軍承宣使容機,圍城中時乞致仕,高宗即位,命起之。膚敏言:「自古帝王未有求閹寺於閑退而用者。」遂寢。後父邢煥除徽猷閣待制,太后兄子孟忠厚顯謨閣直學士。膚敏言:「非祖宗法。」煥尋換武職,忠厚自若。
俄遷膚敏中書舍人,膚敏懇奏曰:「昔司馬光論張方平不當參知政事,自禦史中丞遷翰林學士。光言:'以臣為是,則方平當罷;以臣為非,則臣當貶。今兩無所問而遷臣,臣所未諭。'臣雖不肖,願附于司馬光。」又言:「事母后莫若孝,待戚屬莫若恩,勸臣下莫若賞,今陛下順太母以非法非所謂孝,處忠厚以非分非所謂恩,不用臣言而遷其官非所謂賞,一舉而三失矣。」帝命宰相諭膚敏曰:「朝廷以次遷官,非因論事也。」膚敏猶不拜,居家逾月,及忠厚改承宣使,詔後族勿除從官,膚敏始拜命。又言:「中書根本之地,舍人所掌,不特演綸而已。」凡命令不合公議者,率封還之。
會膚敏知貢舉,有進士何烈對省試策,謬稱「臣」,諫官李處遁乞正考官鹵莽之罪,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洞霄宮。或謂膚敏在後省論事,為黃潛善、汪伯彥所惡,故因事斥之。
三年春,召赴行在。時帝次平江。膚敏入見,言及時事泣下,帝亦泣曰:「卿今宜知無不言,有請不以時對。」膚敏謝曰:「臣頃嘗三為陛下言,揚州非駐蹕之地,乞早幸江寧。今錢塘亦非帝王之都,宜須事定亟還金陵。」因陳所以守長江之策,帝善其言。翌日,再對,歸得疾,然猶力疾扈蹕至臨安。俄除刑部侍郎,未拜,謁告歸華亭就醫,許之,遷禮部侍郎。
初,膚敏久疾臥舟中,不能朝,時苗、劉之變,帝未反正,宰相朱勝非言于隆祐太后,以「膚敏稱疾坐觀成敗,無人臣節」。及卒,始明其非偽雲。年四十九,特贈大中大夫。子仲英、仲傑、仲循。
劉玨,字希範,湖州長興人。登崇甯五年進士第。初遊太學,以書遺中書舍人鄒浩曰:「公始為博士論取士之失,免所居官,在諫省斥宮掖之非,遠遷嶺表,豈逆計禍福,邀後日報哉,固欲蹈古人行也。今庶政豈盡修明,百官豈盡忠實,從臣繼去,豈盡非才,言官屢逐,豈盡有罪!信任逾曩昔而拱默不言,天下之士竊有疑焉,願有以慰塞群望。」浩得書愧謝之。宣和四年,擢監察禦史,坐言事知舒州,留為尚書主客員外郎。
靖康初,議皇帝朝謁上皇儀,欲以家人禮見於內庭,玨請皇帝設大小次,俟上皇禦坐,宰臣導皇帝升自東階,拜於殿上,則有君之尊,有父之敬。又謂:「君于大臣或賜劍履上殿,或許子孫扶掖。皇帝朝謁,宜令環衛士卒侍立於殿西,宰執、三衙、侍從等官扶侍於殿上。如請帝坐,即宰執等退立西隅。」遷太常少卿。討論皇帝受冊寶故事,玨言:「唐太宗、明皇皆親受父命,未嘗再行冊禮,肅宗即位于靈武,故明皇遣韋見素就冊之,宣政授傳國璽,群臣上尊號,至德宗踵行之,後世以為非。」議遂寢。
除中書舍人。陳十開端之戒曰:「陛下即位罷御筆,止營繕,登俊乂,詘虛誕,戢內侍之權,開言者之路,命令既當,未嘗數改,任用既公,率皆稱職,賞必視功,政必核實,此天下所以指日而徯太平也。比者內降數出,三省罕有可否,此御筆之開端也。教子弟既有其所,又徹而新之,長入祗候之班,勢若可緩,亟而成之,此營繕之開端也。河陽付之庸才,涇原委之貪吏,此任用失當之開端也。花石等濫賞,既治複止,馬忠統兵,累行累召,此命令數易之開端也。三省、密院議論各有所見,啟擬各舉所知,持不同不比之說,忘同寅協恭之議,此大臣不和之開端也。內路之帥擅作聖旨指揮,行郡之守稱為外任監當,此臣下誕謾之開端也。董局務者廣辟官屬,侍帷幄者分爭殿廬,此內侍恣橫之開端也。兩省繳奏多命以次行下,或戒以不得再繳,台諫言事失當,率責為遠小監當,此言路壅塞之開端也。恤民之詔累下,未可行者多,是為空文無實德,此政事失信之開端也。隨龍第賞,冠帶之工亦推恩,金兵扣闕,禮房之吏亦進秩,此爵賞僭濫之開端也。是十者雖未若前日之甚,其端已見,杜而止之,可以馴致治平,因而循之,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
詹度都堂稟議,中書舍人安扶持不可,改命玨書行,玨言:「伐燕之役,度以書贊童貫大舉,去秋蔡靖屢以金人點集為言,度獨謂不應有此,遂不設備,請竄度嶺表。」詔予宮祠。李綱以觀文殿學士知揚州,安扶又持不可,玨言:「韓琦好水之敗,韓絳西州之敗,皆不免黜責。綱勇於報國,銳於用兵,聽用不審,數有敗衄,宜降黜以示懲戒。」綱改宮祠。吏部侍郎馮澥言玨持兩端,為綱遊說,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元年,複召為中書舍人,至泗州,上書言:「金人尚有屯河北者,萬一猖獗而南,六飛豈能無警,乞早賜行幸。西兵驍勇,宜留以為衛。西京舟船。恐金人藉以為用,並令東下。」時李綱已議營南陽,玨未知也。既至,極言南陽兵弱財單,乘輿無所取給,乞駐蹕金陵以待敵。汪伯彥、黃潛善皆主幸東南,帝遂如揚州。潛善兄潛厚除戶部尚書,玨言兄弟不可同居一省,帝遣張愨諭旨,玨論如初。詔潛厚提舉醴泉觀。
遷給事中,論內降、營繕二事曰:「陛下以前朝房院而建承慶院,議者以為營造浸廣,以隆祐太后時有御筆,議者以為內降數出。蓋除授不歸中書,工役領之內侍,此人言所以籍籍也。營繕悉歸有司,中旨皆許執奏,則眾論息矣。」孟忠厚除顯謨閣直學士,邢煥徽猷閣待制,玨封還,言舊制外戚未有為兩禁官者,詔煥換武階。帝曰:「忠厚乃隆祐太后族,宜體朕優奉太后之意。」玨持益堅,忠厚尋亦換武階。
遷吏部侍郎,同修國史,言:「淮甸備敵,兵食為先,今以降卒為見兵,以糴本為見糧,無一可恃,維揚城池未修,軍旅多闕,卒有不虞,何以待之?」已而金人果乘虛大入,帝亟如臨安,以玨為龍圖閣直學士、知宣州。俄複為吏部侍郎。
以久雨詔求言,玨疏論消天變、收人心數事,詞極激切,並陳荊、陝、江、淮守禦之略:「願申詔大臣,悉屏細務,唯謀守禦。自京及荊、淮之郡,置大帥,屯勁兵。命沿江之守,各上措畫之方,明斥堠,設險阻,節大府之出,廣大農之入,檢察戰艦而習之,則守禦詳盡,人心安,天意回,大業昌矣。」遷吏部尚書。
隆祐太后奉神主如江西,詔玨為端明殿學士、權同知三省樞密院事從行。時詔元祐黨籍及上書廢錮人,追複故官,錄用子孫,施行未盡者,玨悉奏行之。又言常安民、張克公嘗論蔡京罪,乞厚加恩。至洪州,疏言修治巡幸道路之役,略曰:「陛下遭時艱難,躬履儉約,前冬幸淮甸,供帳弊舊,道路險狹,未嘗介意。今聞衢、信以來,除治道路,科率民丁,急如星火,廣市羊豕,備造服用,使農夫不得獲,齊民不得休,非陛下儉以避難之意也。乞降詔悉罷。」金人攻吉州,分兵追太后,舟至太和縣,衛兵皆潰,玨奉太後退保虔州。監察禦史張延壽論玨罪,玨亦上書自劾,逾嶺俟命,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延壽論不已,責授秘書少監,貶衡州。紹興元年,許自便。明年,以朝散大夫分司西京。卒於梧州,年五十五。官其二子。八年,追複龍圖閣學士。有《吳興集》二十卷、《集議》五卷、《兩漢蒙求》十卷。
胡舜陟,字汝明,徽州績溪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曆州縣官,為監察禦史。奏:「禦史以言為職,故自唐至本朝皆論時事,擊官邪,與殿中侍御史同。崇甯間,大臣欲便己,遂變祖宗成憲,南台禦史始有不言事者。多事之時,以開言路為急。乞下本台,增入監察禦史言事之文,以複祖宗之制。」以內艱去。
服闋,再為監察禦史。奏:「河北金兵已遁,備禦尤不可不講。」欽宗即位,又言:「今結成邊患,幾傾社稷,自歸明官趙良嗣始,請戮之以快天下。」遂誅良嗣。又奏:「今邊境備禦之計,兵可練,粟可積,獨將為難得,請詔內外之臣,並舉文武官才堪將帥者。」又奏:「上殿班先台後諫,祖宗法也,今台臣在諫臣下,乞今後台諫同日上殿,以台諫雜壓為先後。」
遷侍禦中。奏:「向者晁說之乞皇太子講《孝經》,讀《論語》,間日讀《爾雅》而廢《孟子》。夫孔子之後深知聖人之道者,孟子而已。願詔東宮官遵舊制,先讀《論語》,次讀《孟子》。」又奏:「涪陵譙定受《易》于郭雍,究極象數,逆知人事,洞曉諸葛亮八陣法,宜厚禮招之。」
高宗即位,舜陟論宰相李綱之罪,帝不聽。言者論其嘗事偽廷,除集英殿修撰、知廬州。時淮西盜賊充斥,廬人震恐,日具舟楫為南渡計。舜陟至,修城治戰具,人心始安。
冀州雲騎卒孫琪聚兵為盜,號「一海蝦」,至廬,舜陟乘城拒守。琪邀資糧,舜陟不與,其眾請以粟遺之,舜陟曰:「吾非有所愛,顧賊心無厭,與之則示弱,彼無能為也。」乃時出兵擊其抄掠者,琪宵遁,舜陟伏兵邀擊,得其輜重而歸。
濟南僧劉文舜聚党萬余,保舒州投子山縱剽,舜陟遣介使招降之。時丁進、李勝合兵為盜蘄、壽間,舜陟遣文舜破之。
張遇自濠州奄至梁縣,舜陟使毀竹裏橋,伏兵河西,伺其半渡擊敗之。又請以身守江北,以護行宮。帝壯其言,擢徽猷閣待制,充淮西制置使。范瓊自壽春渡淮,貽書責贍軍錢帛,舜陟諭以逆順,瓊乃去。
自軍興後,淮西八郡,群盜攻蹂無全城,舜陟守廬二年,按堵如故,以徽猷閣待制知建康府,充沿江都制置使。逾年,改知臨安府,複為徽猷閣待制,充京畿數路宣撫使。尋罷,遷廬、壽鎮撫使,改淮西安撫使。至廬州,潰兵王全與其徒來降,舜陟散財發粟,流民漸歸。改知靜江府,詔措置市戰馬。禦史中丞常同奏舜陟兇暴傾險,罷之。
後十八年,複為廣西經略。以知邕州俞儋有髒,為運副呂源所按,事連舜陟,提舉太平觀。先是,舜陟與源有隙,舜陟因討郴賊,劾源沮軍事,源以書抵秦檜,訟舜陟受金盜馬,非訕朝政。檜素惡舜陟,入其說,奏遣大理寺官袁柟、燕仰之往推劾,居兩旬,辭不服,死獄中。
舜陟有惠愛,邦人聞其死,為之哭。妻江氏訴於朝,詔通判德慶府洪元英究實。元英言:「舜陟受金盜馬,事涉曖昧,其得人心,雖古循吏無以過。」帝謂檜曰:「舜陟從官,又罪不至死,勘官不可不懲。」遂送柟、仰之吏部。
沈晦,字元用,錢塘人,翰林學士沈遘孫。宣和間進士廷對第一,除校書郎,遷著作佐郎。金人攻汴京,借給事中從肅王樞出質斡離不軍。金人再攻也,與之俱南。京城陷,邦昌偽立,請金人歸馮澥等,晦因得還,真為給事中。
高宗即位,言者論晦雖使金艱苦,而封駁之職不可以賞勞,除集英殿修撰、知信州。帝如揚州,將召為中書舍人,侍御史張守論晦為布衣時事,帝曰:「頃在金營見其慷慨,士人細行,豈足為終身累邪?」不果召。知明州,移處州。
帝如會稽,移守婺州。賊成皋入寇,晦用教授孫邦策,率民兵數百出城與戰,大敗,晦欲斬邦,已而釋之。時浙東防遏使傅崧卿在城中,單騎往說皋,皋遂降。進徽猷閣待制。以言者論晦妄用便宜指揮行事,降集英殿修撰、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尋複徽猷閣待制、知宣州,移知建康府。甫逾月,以禦史常同論罷。
紹興四年,起知鎮江府、兩浙西路安撫使,過行在面對,言:「藩帥之兵可用。今沿江千餘裏,若令鎮江、建康、太平、池、鄂五郡各有兵一二萬,以本郡財賦易官田給之,敵至,五郡以舟師守江,步兵守隘,彼難自渡。假使參渡,五郡合擊,敵雖善戰,不能一日破諸城也。若圍五郡,則兵分勢弱,或以偏師綴我大軍南侵,則五郡尾而邀之,敵安敢遠去。此制稍定,三年後移江北,糧餉、器械悉自隨。」又自乞「分兵二千及召募敢戰士三千,參用昭義步兵法,期年後,京口便成強藩」。時方以韓世忠屯軍鎮江,不果用。
劉麟入寇,世忠拒於揚州,晦乞促張俊兵為世忠援。趙鼎稱晦議論激昂,帝曰:「晦誠可嘉,然朕知其人言甚壯,膽志頗怯,更觀臨事,能副所言與否?」然晦不為世忠所樂,尋提舉臨安府洞霄宮,起為廣西經略兼知靜江府。
先是,南州蠻酋莫公晟歸朝,歲久,用為本路鈐轄羈縻之,後遁去,旁結諸峒蠻,歲出為邊患。晦選老將羅統戍邊,招誘諸酋,喻以威信,皆詣府請降,晦犒遺之,結誓而去。自是公晟孤立,不復犯邊。晦在郡,歲買馬三千匹,繼者皆不能及。進徽猷閣直學士,召赴行在,除知衢州,改潭州,提舉太平興國宮,卒。
晦膽氣過人,不能盡循法度,貧時尤甚,故累致人言。然其當官才具,亦不可掩雲。
劉一止,字行簡,湖州歸安人。七歲能屬文,試太學,有司欲舉八行,一止曰:「行者士之常。」不就。登進士第,為越州教授。參知政事李邴薦為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
紹興初,召試館職,其略曰:「事不克濟者,患在不為,不患其難,聖人不畏多難,以因難而圖事耳。如其不為,俟天命自回,人事自正,敵國自屈,盜賊自平,有是哉?」高宗稱善,且諭近臣以所言剴切知治道,欲驟用,執政不樂,除秘書省校書郎。考兩浙類試,以科舉方變,欲得通時務者,同列皆患無其人,一止出一卷曰:「是宜為首。」啟號乃張九成也,眾皆厭服。
遷監察禦史。上疏謂:「天下之治,眾君子成之而不足,一小人敗之而有餘,君子雖眾道則孤,小人雖寡勢易蔓,不加察,則小人伺隙而入以敗政矣。」又言:「陛下憫宿蠹未除,頹綱未振,民困財竭,故置司講究,然未聞有所施行,得無有以疑似之說欺陛下,曰'如此將失人心'。夫所謂失人心者,必刑政之苛,賦役之多,好惡之不公,賞罰之不明;若皆無是,則所失者小人之心耳,何病焉。」
時庶事草創,有司以吏所省記為法,吏並緣為奸,一止曰:「法令具在,吏猶得舞文,矧一切聽其省記,所欲與則陳與例,欲奪則陳奪例,與奪在其牙頰,患可勝言哉!請以省記之文刊定頒行,庶幾絕奸吏弄法受賕之弊。」從之。逾年而書成。
秦檜請置修政局,一止言:「宣王內修政事,修其外攘之政而已。今之所修,特簿書獄訟,官吏遷降,土木營建之務,未見所當急也。」又謂:「人才進用太遽,仕者或不由銓選,朝士入而不出,外官雖有異能,不見召用,非軍事而起複,皆幸門不塞之故。請選近臣曉財利者,仿劉晏法,瀕江置司以制國用,鄉村置義倉以備水旱,增重監司之選。」後多採用其言。
遷起居郎。奏事,帝迎語曰:「朕親擢也,繇六察遷二史,祖宗時有幾?」一止謝:「先朝惟張澄、李棁耳。」因極陳堂吏宦官之蠹,執政植私黨,無憂國心。翌日罷,主管台州崇道觀。
召為祠部郎、知袁州,改浙東路提點刑獄,為秘書少監,複除起居郎,擢中書舍人兼侍講。莫將賜出身除起居郎,一止奏:「將以上書助和議,驟自太府丞綴從班,前此未有,臣乃與將同命,願並臣罷之。」不報。
遷給事中。徐偉達者,嘗事張邦昌為郎,得知池州,一止言:「偉達既仕偽廷,今付以郡,無以示天下。」孟忠厚乞試郡,一止言:「後族業文如忠厚雖可為郡,他日有援例者,何以卻之?」汪伯彥知宣州入覲,詔以元帥府舊人,特依見任執政給奉,一止言:「伯彥誤國之罪,天下共知,以郡守而例執政,殆與異時非待制而視待制,非兩府而視兩府者類矣。」帝皆為罷之,於凡貴近之請,雖小事亦論執不置。禦史中丞廖剛謂其僚曰:「台當有言者,皆為劉君先矣。」
居瑣闥百餘日,繳奏不已,用事者始忌,奏:「一止同周葵薦呂廣問,迎合李光。」罷,提舉江州太平觀。進敷文閣待制。禦史中丞何若奏:「一止朋附光,偃蹇慢上。」落職,罷祠。後八年,請老,複職,致仕。秦檜死,召至國門,以病不能拜,力辭,進直學士,致仕。卒年八十三。
一止沖澹寡欲,嘗誨其子曰:「吾平生通塞,聽于自然,唯機械不生,故方寸自有樂地。」博學無不通,為文不事纖刻,制誥坦明有體,書詔一日數十輒辦,嘗言:「訓誥者,賞善罰惡詞也,豈過情溢美、怒鄰罵坐之為哉。」其草顏魯公孫特命官制甚偉,帝歎賞,為手書之。詩自成家,呂本中、陳與義讀之曰:「語不自人間來也。」有類稿五十卷。子巒、嶅,從弟甯止。
甯止字無虞,登宣和進士甲科,除太學錄、校書郎。建炎初,為浙西安撫大使司參議,改兩浙轉運判官。苗傅、劉正彥之變,寧止自毗陵馳詣京口、金陵,見呂頤浩、劉光世,勉以忠義,退而具軍須以佐勤王。除左司郎官,辭。帝復位,除右司郎官、給事中。梁揚祖為發運使,寧止再疏論駁。
以添差江、淮、荊湖制置發運副使扈從隆祐太后幸江西,尋為兩浙轉運副使。錄勤王功,直龍圖閣,進秘閣修撰,主管崇道觀,提點江、淮等路坑冶鑄錢,知鎮江府兼沿江安撫,進右文殿修撰。寧止言:「京口控扼大江,為浙西門戶,請分常州、江陰軍及昆山、常熟二縣隸本司,庶防秋時沿江號令歸一,可以固守。」權戶部侍郎,總領三宣撫司錢糧。張浚都督諸軍,以為行府屬。除史部侍郎,進徽猷閣直學士、知秀州,升顯謨閣,提舉太平觀,卒。
甯止有文名,慷慨喜論事。當艱難時,上疏言闕失,指切隱微,多人所難言。乞禁王安石《日錄》,複賢良方正科,用司馬光十科薦士法,仿唐制宰執論事以諫官侍立,皆其顯顯者。勤王之舉,呂頤浩紀其有輸忠贊謀之勞。甯止與一止、岑皆群從昆弟,帝嘗稱寧止忠、一止清、岑敏雲。有《教忠堂類稿》十卷。
胡交修字已楙,常州晉陵人。登崇甯二年進士第,授泰州推官,試詞學兼茂科。給事中翟汝文同知貢舉,得其文曰:「非吾所能及也。」置之首選,除編類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政和六年,遷太常博士、都官郎,徙祠部,遷左司官,拜起居舍人、起居郎。昭慈太后垂簾聽政,除右文殿修撰、知湖州。
建炎初,以中書舍人召,辭不至,改徽猷閣待制、提舉杭州洞霄宮。三年,複以舍人召,詔守臣津發,尋進給事中、直學士院兼侍講。入對,首論天下大勢曰:「淮南當吾膺,將士遇敵先奔,無藩籬之衛。湖、廣帶吾脅,群盜乘間竊發,有腹心之憂。江、浙肇吾基,根本久未立。秦、蜀張吾援,指臂不相救。宜詔二三大臣修政事,選將帥,搜補卒乘,以張國勢,撫綏疲瘵,以固國本。」
帝又出手詔,訪以弭盜保民、豐財裕國、強兵禦戎之要,交修疏言:「昔人謂甑有麥飯,床有故絮,雖儀、秦說之不能使為盜,惟其凍餓無聊,日與死迫,然後忍以其身棄之于盜賊。陛下下寬大之詔,開其自新之路,禁苛慝之暴,豐其衣食之源,則悔悟者更相告語歡呼而歸。其不變者,黨與攜落,亦為吏士所系獲,而盜可弭,盜弭則可以保民矣。沃野千里,殘為盜區,皆吾秔稻之地。操弓矢,帶刀劍,椎牛發塚,白晝為盜,皆吾南畝之民。陛下撫而納之,反其田裏,無急征暴斂,啟其不肖之心,耕桑以時,各安其業,穀帛不可勝用,而財可豐,財豐則可以裕國矣。日者翟興連西路,董平據南楚,什伍其人,為農為兵,不數年,積粟充牣,雄視一方。盜賊猶能爾,況以中興二百郡地,欲強兵以禦寇,不能為翟興輩之所為乎?」世以為名言。
李成盜江、淮,廷議欲親征,交修謂:群盜倡狂,天子自將,勝之則不武,不勝則貽天下笑。此將帥之責,何足以辱王師?」議遂格,盜尋遁。
周杞守常州,坐殘虐免。會大旱,帝問交修致旱之由,對以殆杞佚罰之故,乃以杞屬吏。杞疑為交修所讒,上書告其罪,遣大理寺丞胡蒙詣常按驗。交修無所絓,然群從多抵罪。尋以徽猷閣待制提舉太平觀。
六年,召為給事中、刑部侍郎、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久之,遷刑部尚書。汀州寧化縣論大辟十人,獄已上,知州事鄭強驗問,無一人當死,交修乞治縣令冒賞殺無辜罪。江東留獄追逮者尚六百人,交修言:「若待六百人俱至,則瘐死者眾矣,請以罪狀明白者論如律,疑則從輕。」詔皆如其言。
朝論欲以四川交子行之諸路,交修力陳其害,謂:「崇寧大錢覆轍可鑒,當時大臣建議,人皆附和,未幾錢分兩等,市有二價,奸民盜鑄,死徙相屬。以今交子校之大錢,無銅炭之費,無鼓鑄之勞,一夫挾紙日作十數萬,真贗莫辨,售之不疑,一觸憲網,破家壞產,以賞告捕,禍及無辜。歲月之後,公私之錢盡歸藏鏹之家,商賈不行,市井蕭條,比及悔悟,恐無及矣。」時議大舉,交修曰:「今妄言無行之徒,為迎合可喜之論,吾無以考驗其實,遽信之以舉事,豈不誤國哉?」帝覽之矍然。翌日,出其奏示大臣曰:「交修真一士之諤諤也。」
蜀帥席益既去,帝問交修孰可守蜀者,對以臣從子世將可用,遂以世將為樞密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世將在蜀五年,號為名帥。
自重兵聚關外以守蜀,餉道險遠,漕舟自嘉陵江而上,春夏漲而多覆,秋冬涸而多膠。紹興初,宣撫副使吳玠始行陸運,調成都、潼川、利州三路夫十萬,縣官部送,徼賞爭先,十斃三四。至是交修言:「養兵所以保蜀也,民不堪命則腹心先潰,何以保蜀?臣愚欲三月以後、九月以前,第存守關正兵,餘悉就糧他州,如此則守關者水運可給,分戍者陸運可免。」帝命學士院述交修意,詔玠行之。
議徽宗配享功臣,交修奏:「韓忠彥建中靖國初為相,賢譽翕然,時號'小元祐'。」從之,人大允服。
八年夏,以親老,除寶文閣學士、知信州。入辭,上欲留侍經筵,力言母老,願奉祠裏中以便養。帝曰:「卿去,行複召矣。」改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九年六月召還,除兵部尚書、翰林學士兼侍講。時河南新複,交修奏;「京西、陝右取士之法,乞如祖宗時設諸科之目,以待西北之士;別為號於南宮,以收五路之才。」詔令禮部討論。逾年,複請補外,除端明殿學士、知合州。卻私請,免上供以萬計,領州數月卒。
交修簡重寡言,進止有度,為文不事琢雕,坦然明白,在詞苑號為稱職。自其從祖宿、從父宗愈至交修、世將,皆在禁林。中興以後,學士三入者自交修始。交修裒次為書,號《四世絲綸集》,以侈一門之遇。至於事繼母以孝聞,撫二弟極其友愛,遇恩以次補官,若交修者,其文行之兼副者歟!
綦崇禮,字叔厚,高密人,後徙濰之北海。祖及父皆中明經進士科。崇禮幼穎邁,十歲能作邑人墓銘,父見大驚曰:「吾家積善之報,其在茲乎!」
初入太學,諸生溺于王氏新說,少能詞藝者。徽宗幸太學,崇禮出二表,祭酒與同列大稱其工。登重和元年上舍第,調淄縣主簿,為太學正,遷博士,改宣教郎、秘書省正字,除工部員外郎,尋為起居郎、攝給事中。召試政事堂,為制誥三篇,不淹晷而就,辭翰奇偉。拜中書舍人,賜三品服,進用之速,近世所未有,高宗猶以為得之晚。
車駕如平江,有旨鄒浩追複龍圖閣待制,崇禮當行詞,推帝所以褒恤遺直之意,有曰:「處心不欺,養氣至大。言期寤意,引裾嘗犯于雷霆;計不顧身,去國再遷於嶺徼。群臣動色,志士傾心。」又曰:「英爽不忘,想生氣之猶在;奸諛已死,知朽骨之尚寒。」同列推重,除試尚書吏部侍郎,時從官惟崇禮與汪藻,尋兼直學士院。以徽猷閣直學士知漳州,其俗悍強,號難治,屬有巨寇起建州,聲撼鄰境,人心動搖,崇禮牧民禦眾,一如常日,訖盜息,環城內外按堵如故。
徙知明州,召為吏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時有詔侍從官日輪一員,具前代及本朝事關治體者一二事進入,崇禮言:「祖宗以來選用儒臣,以奉講讀。若令從官一例獻其所聞,既非舊典,且又越職,望令講讀官三五日一進。」乃命學士與兩省官如前詔。又言:「駐蹕臨安,以浙西為根本,宜固江、淮之守,然後可以圖興複。蜀在萬裏外,當召用其士夫,慰安遠人之心。」時兵革後,省曹簿書殘毀幾盡,崇禮再執銓法,熟於典故,討論沿革,援據該審,吏不得容其私。後有詔重刊七司條敕,崇禮所建明,悉著為令。
移兵部侍郎,仍進直學士院。御筆處分召至都堂,令條具進討固守利害。崇禮奏:「諜傳金人並兵趣川、陝,蓋以向來江左用兵非敵之便,故二三歲來悉力窺蜀。其意以謂蜀若不守,江、浙自搖,故必圖之,非特報前日吳玠一敗而已。今日利害,在蜀兵之勝負。」又奏:「君之有臣,所以濟治。臣效實用,則君享其功;臣竊虛名,則君受其弊。實用之利在國,虛名之美在身。忠於國者,不計一己之毀譽,惟天下之治亂是憂;潔其身者,不顧天下之治亂,惟一己之毀譽是恤。然效力于國,其實甚難,世未必貴;竊名於己,其為則易,且以得譽。二者有關於風俗甚大,是不可不察也。」
九月,御筆除翰林學士,自靖康後,從官以御筆除拜自此始。楊惟忠、邢煥以節度使致仕,告由舍人院出,崇禮言:「祖宗時,凡節鉞臣僚得謝,不以文武,並納節別除一官致仕。熙甯間,富弼以元勳始令特帶節鉞致仕,其後繼者曾公亮、文彥博,他人豈可援以為例。」詔自今如祖宗故典。
進兼侍讀兼史館修撰。時有旨重修神宗、哲宗《正史》。兵火之後,典籍散亡,崇禮奏:「《神宗實錄》墨本,元祐所修已是成書,朱本出蔡卞手,多所附會,乞將朱墨本參照修定。《哲宗實錄》,崇甯間蔡京提舉編修,增飾語言,變亂是非,難以便據舊錄修定,欲乞訪求故臣之家文獻事蹟參照。」又奏:「知湖州汪藻編類元符庚辰至建炎己酉三十年事蹟,乞下藻以已成文字赴本所。」並從之。先是,藻奉詔訪求甚備,未及修纂,崇禮取而專之。
嘗進唐太宗錄刺史姓名于屏風故事,曰:「連千里之封得一良守,則千里之民安;環百里之境得一良令,則百里之民說。牧民之吏咸得其良,則治功成矣。苟能效當時之事,以守令姓名詳列于屏,簡在帝心,則人知盡心職業。」再入翰林凡五年,所撰詔命數百篇,文簡意明,不私美,不寄怨,深得代言之體。
以寶文閣直學士知紹興府。劉豫導金人入侵,揚、楚震擾,高宗躬禦戎衣次吳會。崇禮以近臣承寧方面,謂:「浙東一道為行都肘腋之地,備禦不可不謹。」密疏於朝,得便宜從事。於是繕城郭,厲甲兵,輸錢帛以犒王師,簡舟艦以扼海道,疚心夙夜,殆廢食寢。及春,帝還,七州晏然不知羽檄之遽。斯年,上印綬,退居台州。卒年六十,贈左朝議大夫。
崇禮妙齡秀髮,聰敏絕人,不為崖岸斬絕之行。廉儉寡欲,獨覃心辭章,洞曉音律,酒酣氣振,長歌慷慨,議論風生,亦一時之英也。中年頓剉場屋,晚方登第,以縣主簿驟昇華要,極潤色論思之選。端方亮直,不憚強禦,秦檜罷政,崇禮草詞顯著其惡無所隱,檜深憾之。及再相,矯詔下臺州就崇禮家索其稿,自於帝前納之,且將修怨。會崇禮已沒,故身後所得恩澤,其家畏懼不敢陳,士大夫亦無敢為其任保。樓鑰嘗敘其文,以為氣格渾然天成,一旦當書命之任,明白洞達,雖武夫遠人曉然知上意所在雲。
論曰:建炎、紹興之際,網羅俊彥,布於庶職,如衛膚敏以下七人者,其論議時政,指陳闕失,雖或好惡多不同,亦皆一時之表表者,矧一止、甯止兄弟之忠清,交修、崇禮之祠翰,又有助於治化者焉。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章誼,字宜叟,建州浦城人。登崇甯四年進士第,補懷州司法參軍,曆漳、台二州教授、杭州通判。建炎初,陳通寇錢塘,城閉,部使者檄誼聚杭州七縣弓兵,以張聲勢。會王淵討賊,誼隨淵得入城,賊平,旋加撫定,人皆德之。
帝幸臨安,苗、劉為變,帝禦樓,宰臣百執事咸在,人心洶洶。帝問群臣曰:「今日之事何如?」浙西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時希孟輒曰:「乞問三軍。」誼越班斥之曰:「問三軍何義?若將鼓亂邪?」希孟卻立屏息,帝嘉之。事定,竄希孟吉陽軍,誼遷二秩,擢倉部員外郎。奉使二浙,貿易祠牒以濟軍用,以稽遲罷。未幾,召為駕部員外郎,遷殿中侍御史。
張浚宣撫陝西,誼奏:「自趙哲退敗,事任已重,處斷太專,當除副貳,使之自助。」何贈官,誼論其「折沖無謀,守禦無策,乃中國招禍之首」。乞寢免。
邵青自太平乘舟抵平江,所至劫掠。誼請置水軍於駐蹕之地,且言:「古舟師有三等,大為陣腳,次為戰船,小為傳令,皆可為戰守之備。」詔淮南三宣撫措置。誼又獻戰守四策,謂:「金人累歲南侵,我亦累歲奔走,蓋謀國之臣誤陛下也。比者駐蹕揚州,有兵數十萬,可以一戰。斥候不明,金人奄至,逾江而東,此宰相黃潛善、汪伯彥過也。前年,移蹕建康,兵練將勇,據長江之險,可守矣。舟師不設,二相異意,金人未至,遵海而南,此宰相呂頤浩過也。不知今年守戰之策安所從出?執政大臣誰為陛下任此事者?臣愚謂有江海,必資舟楫戰守之具;有險阻,必資郡縣防守之力;有兵將,必駕馭撫循,不可為將帥自衛之資;有糧賦,必漕運轉輸,不可為盜賊侵據之用。四者各付能臣,分路以辦,重賞嚴罰,誰敢不用命哉!」
詔問保民、弭盜、遏寇、生財之策,誼對曰:「去奸貪殘虐之吏,則民可保;用循良廉平之吏,則盜可弭;敵寇未遏,以未得折沖禦侮之臣;財賦未裕,以未得掌財心計之臣。凡此四者,任人不任法,則政治可得而治矣。」
詔集議明堂配享,胡直儒等請合祭天地,而以太祖、太宗配。誼言:「稽之經旨則未合,參之典故則未盡,施之事帝則未為簡嚴。今國家既以太祖配天于郊,比周之後稷,則太宗宜配帝於明堂,以比周之文王。仁宗皇祐二年,始行明堂合祭天地,並配祖宗,乃一時變禮。至嘉祐七年,再行宗祀,已悟皇祐之非,乃罷配享,仍徹地示之位,故有去並侑煩文之詔。如嘉祐之詔,則太祖地示已不與祭;元豐正祀典之詔,則悉罷群祀。臣等謂將來明堂大饗,宜專祀昊天上帝,而乙太宗配。」後不果行。
紹興二年,除大理卿。宰相奏知平江府,帝曰:「誼儒者,賴其奏讞平恕,使民不冤,勿令補外。」尋除權吏部侍郎,乞:「詔有司編類四選通知之條,與一司專用之法,兼以前後續降指揮,自成一書。如此則銓曹有可守之法,奸吏無舞文之弊,書成而吏銓有所執守矣。」
改刑部侍郎兼詳定一司敕令,誼奏:「比修紹興敕令格式,其忠厚之意,則本於祖宗;其綱條之舉,則仍於舊貫。今在有司,為日既久,州縣推行,漸見牴牾。欲承疑遵用,則眾聽惑而不孚;欲因事申明,則法屢變而難守。乞詔監司、郡守與承用官司,參考祖宗舊典,各摭新書之闕遺,條具以聞,然後命官審訂刪去,著為定法。」
遷徽猷閣直學士、樞密都承旨,誼奏:「漢有南北兩屯,唐有南北兩衛,皆天子自將之兵。祖宗所置殿班親軍,處禁門之內,皆極天下之選。今日神武兵萃於五軍,多逃亡之餘,市井之人,殿班親軍,倚以侍衛者,曾無千百。願陛下酌漢、唐南北禁衛之意,修本朝遴選班直之法,選五軍及諸州各為一衛,合取萬人,分為兩衛,則禁衛增嚴,王室大競矣。」
四年,金遣李永壽、王翊來,求還劉豫之俘,及西北人在東南者,又欲畫江以益劉豫。時議難之,欲遣大臣為報使。參政席益以母老辭,薦誼為代,加誼龍圖閣學士,充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誼至雲中,與粘罕、兀室論事,不少屈。金人諭亟還,誼曰:「萬里銜命,兼迎兩宮,必俟得請。」金人乃令蕭慶授書,並以風聞事責誼,誼詰其所自,金人以實告,乃還。至南京,劉豫留之,以計得歸。帝嘉勞之,擢刑部尚書。
是冬,帝親征,王師大捷于淮陰,誼扈從。還臨安,遷戶部尚書,誼言:「祖宗設官理財,內則戶部,外則諸路轉運使、副,東南委輸最盛,則又置發運,以督諸路供輸之入,皆有移用補助之法,戶部仰以不乏者也。今川、廣、荊湖土貢歲輸,不入王府者累年矣,皆發運使失職之罪也。頃因定都汴京,故發運使置司真、泗,今駐吳會,則發運當在荊湖南、北之間。望討論發運置司之地,選能臣以充其任。」又言:「戶部左右曹之設,諸路運司則左曹之屬也,提舉則右曹之屬也。若復發運司,於諸路各置轉運使副二員,以一員檢察常平,以應右曹之選,則戶部財用無陷失矣。」
五年,以疾請郡,除龍圖閣學士、知溫州。適歲大旱,米鬥千錢,誼用劉晏招商之法,置場增直以糴,米商輻輳,其價自平。部使者以狀聞,詔遷官一等。六年,移守平江。時將臨幸,供億繁夥,誼處之皆當於理。召對,賜帶笏,帝曰:「此不足以償卿之勞,其勿謝。」
明年,移蹕建康,複為戶部尚書。誼奏營田之策,謂:「京西、湖北、淮南東西失業者最多,朝廷必欲家給牛種、人給錢糧以勸耕,則財力不足。今三大將各屯一路,如各捐數縣地均給將士,收其餘以省轉輸,非小補也。」
七年,帝還臨安,以誼為端明殿學士、江南東路安撫大使、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未幾,提舉毫州明道宮,代還。八年卒,年六十一,諡忠恪。
誼寬厚長者,故事台官言事,非挾怨以快己私,即用仇家言為人報復,誼獨存大體,士論歸之。立朝論事,奏疏無慮數十百篇,皆經國濟時之策。初,席益薦誼使金,帝曰:「誼亦母老,朕當自諭之。」誼聞命,略無難色,戒其家人勿使母知。將行,告母曰:「是行不數月即歸,大似往年太學謁告時爾。」及還,母竟不知其使金也。誼卒,母年九十二。子八人:「駽、駒、駟、驔、卒、駉、馳、駰。
韓肖胄,字似夫,相州安陽人。曾祖琦,祖忠彥,再世為相。父治。肖胄以蔭補承務郎,曆開封府司錄。與府尹同對殿中,徽宗問其家世,賜同上舍出身,除衛尉少卿,賜三品服。
尋假給事中、充賀遼國生辰使。既還,時治守相州,請祠。肖胄因乞補外侍疾,詔除直秘閣、知相州,代其父任。陛辭,帝曰:「先帝詔韓氏世官於相。卿父子相代,榮事也。」在相四年,王師傳燕,肖胄策幽薊且有變,宜陰為守備。已而金騎入境,野無所掠而去。
建炎二年,知江州,入為祠部郎,遷左司。嘗言:「中原未複,所恃長江之險,淮南實為遮罩。沃野千里,近多荒廢,若廣修農事,則轉餉可省,兵食可足。」自是置局建康,行屯田於江淮。又應詔陳五事,曰:遠斥堠,戢戍兵,防海道,援中原,修軍政。擢工部侍郎。
時川、陝馬綱路通塞不常,肖胄請於廣西邕州置司,互市諸蕃馬,詔行之。時召侍從問戰守計,肖胄條奏千餘言,帝稱其所對事理簡當。吏部尚書席益歎曰:「援古證今,切于時用,非世官不能也。」
紹興二年,詔百官各言省費裕國、強兵息民之策,肖胄言:「天下財賦窠名,舊悉隸三司,今戶部惟有上供之目而已。問諸路窠名於戶部,戶部不能悉,問諸州窠名于漕司,漕司不能悉,失一窠名,則此項遂亡。願詔諸路漕司,括州縣出納,可罷罷之,可並並之,立為定籍。漕司總諸州,戶部總諸路,則無失陷矣。經費之大,莫過養兵。今人亡而冒請者眾,願立諸軍核實之法,重將帥冒請之罪,則兵數得實,餉給不虛,省費裕國,此其大者。生民常賦之外,迫以軍期,吏緣為奸,斂取百端。複為寇所迫逐,田桑失時,寇去複業,未及息肩,催科之吏已呼其門矣。願詔郡邑,招集流散,官貸之種,俟及三年,始責其賦,置籍書之,以課殿最,強兵息民,此其先者。」時多所採納。又請複天地、日月、星辰、社稷之祀,於是下有司定一歲祭禮。
遷吏部侍郎,時條例散失,吏因為奸,肖胄立重賞,俾各省記,編為條目,以次行之,舞文之弊始革。陣亡補官,得占射差遣,而在部常調人,守待不能注授,且有短使重難。肖胄請陣亡惟許本家用恩例,異姓候經任收使,遂無不均,且嚴六部出入之禁,而請托不行。
三年,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通問使,以胡松年副之,肖胄慨然受命。時金酋粘罕專執政,方恃兵強,持和戰離合之策,行人皆危之。肖胄入奏曰:「大臣各循己見,致和戰未有定論。然和乃權時之宜,他日國家安強,軍聲大振,誓當雪此仇恥。今臣等行,或半年不返命,必複有謀,宜速進兵,不可因臣等在彼而緩之也。」將行,母文語之曰:「汝家世受國恩,當受命即行,勿以我老為念。」帝稱為賢母,封榮國夫人。
肖胄至金國,金人知其家世,甚重之,往返才半年。自帝即位,使者凡六七年未嘗報聘,至是始遣人偕來。肖胄先北使入對,與朱勝非議不合,力求去,以舊職知溫州,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五年,詔問前宰執戰守方略,肖胄言:「女真等軍皆畏服西兵勁銳善戰,今三帥所統多西人,吳玠繼有捷奏,軍聲益振,敵意必搖,攻戰之利,臣固知之。自荊、襄至江、淮,綿亙數千里,不若擇文武臣僚按行計度,求險阻之地,屯兵積糧,則形勢相接。今淮東、西雖命宣撫使,然將屯置司,乃在江上,所遣偏裨分守,不過資以輕兵,勢孤力弱,難以責其固志。當移二將於江北,使藩籬可固。」又言:「諸大將之兵自主庭戶,更相仇疾。若欲並遣進攻,宜先命總帥,分以精銳,自成一軍,號令既一,則諸將疇敢不聽命。畿甸、山東、關河之民怨金人入骨,當以安集流亡,招懷歸附為先,今淮南、江東西荒田至多,若招境上之人,授田給糧,捐其賦租,必將接跡而至。」又奏:「江之南岸,曠土甚多,沿江大將各分地而屯,軍士舊為農者十之五六,擇其非甚精銳者,使之力耕,農隙則試所習之技藝,秋成則均以所種之禾麥,或募江北流徒及江南無業願遷之人分給之,創為營屯。止則固守,出則攻討。」起知常州,召赴行在,提舉萬壽觀,尋除簽書樞密院事。
和議已定,複命肖胄為報謝使。接伴者逆於境,謂當稱謝恩使。肖胄論難三四反,遂語塞。既至,金遣人就館議事,肖胄隨問隨答,眾皆聳聽。其還,給氈車及頓遞宴設,自肖胄始。
除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尋奉祠,與其弟膺胄寓居於越幾十年。事母以孝聞,弟不至不食,所得恩澤,皆先給宗族。卒,年七十六,諡元穆。
琦守相,作晝錦堂,治作榮歸堂,肖胄又作榮事堂,三世守鄉郡,人以為榮。
陳公輔,字國佐,台州臨海人。政和三年,上舍及第,調平江府教授。朱勔方嬖幸,當官者奴事之,公輔絕不與交。勔有兄喪,諸生欲往吊,公輔不予告。勔不悅,諷權要移公輔越州。累遷權應天府少尹,除秘書郎。
靖康初,二府多宣和舊人,公輔言:「蔡京、王黼用事二十餘年,台諫皆緣以進,唐重、師驥為太宰李邦彥引用,謝克家、孫覿為纂修蔡攸引用,及邦彥作相,又附麗以進。此四人者,處台諫之任,臣知其決不能言宰相大臣之過。願擇人臣中樸茂純直,能安貧守節、不附權幸、慷慨論事者,列之台諫,則所任得人,禮義廉恥稍稍振起,敵國聞之,豈不畏服哉!」時吳敏、李綱不協,公輔奏:「陛下初臨萬機,正賴其同心合謀,而二臣不和,已有其跡,願諭以聖訓,俾務一心以安國家。」
徽宗渡江未還,人情疑懼,公輔力陳父子之義,宜遣大臣迎奉。欽宗嘉之,擢為右司諫。孟夏享景靈宮,遂幸陽德、佑神觀。公輔諫不當如平時事宴遊,論:「蔡京父子懷奸誤國,終未行遣。今朝廷公卿百執事半出其門,必有庇之者。」詔謫京崇信軍節度副使,德安府安置。又奏:「朱勔罪惡,都城之民皆謂已族滅其家,乞勿許其子姓隨上皇入京。」
時有指公輔為李綱之黨,鼓唱士庶伏闕者。公輔自列,因辭位,後陳三事:其一言李綱書生,不知軍旅,遣援太原,乃為大臣所陷,必敗事。其二言余應求不當以言遠謫。其三言方複祖宗法度,馮澥不宜更論熙甯、元豐之政。語觸時宰,遂與應求、程瑀、李光俱得罪,斥監合州稅。
高宗即位,召還,除尚書左司員外郎。明年,始達維揚。初,李綱得政,公輔自外除郎,未至而綱罷,改南劍州,尋予宮觀。
紹興六年,召為吏部員外郎。疏言:「今日之禍,實由公卿大夫無氣節忠義,不能維持天下國家,平時既無忠言直道,緩急詎肯伏節死義,豈非王安石學術壞之邪?議者尚謂安石政事雖不善,學術尚可取。臣謂安石學術之不善,尤甚於政事,政事害人才,學術害人心,《三經》、《字說》詆誣聖人,破碎大道,非一端也。《春秋》正名分,定褒貶,俾亂臣賊子懼,安石使學者不治《春秋》;《史》、《漢》載成敗安危、存亡理亂,為聖君賢相、忠臣義士之高抬貴手,安石使學者不讀《史》、《漢》。王莽之篡,揚雄不能死,又仕之,更為《劇秦美新》之文。安石乃曰:'雄之仕,合於孔子無可無不可之義。'五季之亂,馮道事四姓八君,安石乃曰:'道在五代時最善避難以存身。'使公卿大夫皆師安石之言,宜其無氣節忠義也。」複授左司諫,言:「中興之治在得天得人,以孝感天,以誠得民。」帝善其深得諫臣體,賜三品服,令尚書省寫圖進入,以便觀覽。
公輔感帝知遇,益罄忠鯁,言:「正心在務學,治國在用人,朝廷之禍在朋黨。」仍乞增輪對官,令審計、官告、糧料、榷貨、監倉及茶場等官,有己見,許面對。時有詔將駐蹕建康,公輔上疏陳攻守之策,且乞選大臣鎮淮西,增兵將守要害,使西連鄂、嶽,東接楚、泗,皆有掎角之形。
徽宗訃至,公輔請宮中行三年之喪,視朝服淡黃,群臣未可純吉服,明堂未當以徽宗配,宜罷臨軒策士。又乞權罷講筵,事不行。
遷尚書禮部侍郎。會趙鼎言進退人才乃其職分,疏稍侵公輔,因力請祠。除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尋知處州。升徽猷閣待制,乃提舉太平觀。卒,年六十六,贈太中大夫。有《文集》二十卷,《奏議》十二卷,行於世。公輔論事剴切,疾惡如仇,惟不右程頤之學,士論惜之。
胡松年字茂老,海州懷仁人。幼孤貧,母粥機織,資給使學,讀書過目不忘,尤邃于《易》。政和二年,上舍釋褐,補濰州教授。八年,賜對便殿,徽宗偉其狀貌,改校書郎兼資善堂贊讀。為殿試參詳官,以沈晦第一,徽宗大悅曰:「朕久聞晦名,今乃得之。」遷中書舍人。
時方有事燕雲,松年累章謂邊釁一開,有不勝言者。咈時相意,提舉太平觀。建炎間,密奏中原利害,召赴行在,出知平江府。未入境,貪吏解印斂跡,以興利除害十七事揭于都市,百姓便之。加徽猷閣待制。奏防江利害:一曰立國無藩籬之固,二曰遣將無首尾之援,三曰不攻敵技之所短。
召為中書舍人。言武昌、九江、建昌、京口、吳江、錢塘、明、越宜各屯水戰士三千以為備。唐恪追複觀文殿學士,松年繳奏曰:「靖康之禍,何輕脫寡謀,宜為罪首。去年秦檜還朝,力稱其抗義守正,遂被褒贈,已大咈士論。今恪子琢自陳其父不獲伸迎請二帝之謀,飲藥而死。此事凜然,追蹤古人。宜詔有司詳考實狀,庶不為虛美,以示激勸。」
除給事中。會選將帥,松年奏:「富貴者易為善,貧賤者難為功,在上之人識擢何如爾。願陛下親出勞軍,即行伍搜簡之,必有可為時用者。」又奏:「恢復中原,必自山東始,山東歸附,必自登、萊、密始,不特三郡民俗忠義,且有通、泰飛艘往來之便。」除兼侍講。
王倫使金還,言金人欲再遣重臣來計議,以松年試工部尚書為韓肖胄副,充大金奉表通問使。時使命久不通,人皆疑懼,松年毅然而往。至汴京,劉豫令以臣禮見,肖胄未答,松年曰:「聖主萬壽。」豫曰:「聖意何在?」松年曰:「主上之意,必複故疆而後已。」使還,拜吏部尚書。
嶽飛收復襄、漢,令松年籌度守禦事。松年奏:「乞飛班師,徐窺劉豫意向,若豫置不問,其情叵測,當飭將士謹疆場可也。」又條戰艦四利:一曰張朝廷深入之軍勢,二曰固山東欲歸之民心,三曰震疊強敵,使不敢窺江、浙,四曰牽制劉豫不暇營襄、漢。
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首奏八事:立規摹以定中興之基,振紀綱以尊朝廷之勢,馭將帥使知畏,撫士卒使知勸,收予奪之柄,察毀譽之言,無以小疵棄人才,無以虛文廢實效。又薦張敵萬:「向在淮南誘敵深入,步騎四集,悉陷於淖,無得解者,金人至今膽落。乞令統率軍馬別為任使,庶幾外閫浙多名將,不獨仗倚三四人而已。」
諜報劉豫於登、萊、海、密具舟楫,淮陽、順昌積芻粟,欲憑藉金人侵我邊鄙。議者謂韓、劉、嶽各當一面,可保無虞。松年奏:「三人聲勢初不相屬,緩急必不相救。況海道闊遠,蘇、秀、明、越最為要衝,乞選精兵萬人,命一大臣往駐建康,親督世忠、光世守採石、馬家渡,以張兩軍之勢,仍以兵五千屯明州、平江,控禦江海。或無人可遣,臣願疾馳以赴其急。」詔遣松年往江上,與諸將會議進討,因覘賊情。帝決意親征,遂次平江,命松年權參知政事,專治戰艦,張浚專治軍器。松年曰:「議論既定,力行乃有效,若今日行,明日止,徒紛紛無益。」
俄以疾提舉洞霄宮,卜居陽羨,雖居閑不忘朝廷事,屢言和糴科斂、防秋利害,帝皆嘉納。十六年,病革,呼其子曰:「大化推移,有所不免。」乃就枕,鼻息如雷,有頃卒,人謂不死也。年六十。
松年平生不喜蓄財,每除官例賜金帛,以軍興費廣,一無所陳請,或勸其白於朝,曰:「弗請則已,白之是沽名也。」喜賓客,奉入不足以供費,或請節用為子孫計。松年曰:「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況俸廩,主上所以養老臣也。」自持囊至執政,所舉自代,皆一時聞人,所薦一以至公,權勢莫能奪。
方秦檜秉政,天下識與不識,率以疑忌置之死地,故士大夫無不曲意阿附為自安計。松年獨鄙之,至死不通一書,臣以此高之。
曹勳,字公顯,陽翟人。父組,宣和中,以閣門宣贊舍人為睿思殿應制,以占對開敏得幸。勳用恩補承信郎,特命赴進士廷試,賜甲科,為武吏如故。
靖康初,為閣門宣贊舍人、勾當龍德宮,除武義大夫。從徽宗北遷,過河十餘日,謂勳曰:「不知中原之民推戴康王否?」翌日,出禦衣書領中曰:「可便即真,來救父母。」並持韋賢妃、邢夫人信,命勳間行詣王。又諭勳:「見康王第言有清中原之策,悉舉行之,毋以我為念。」又言「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
勳自燕山遁歸。建炎元年七月,至南京,以禦衣所書進入。高宗泣以示輔臣。勳建議募死士航海入金國東京,奉徽宗由海道歸,執政難之,出勳於外,凡九年不得遷秩。紹興五年,除江西兵馬副都監,勳以遠次為請,改浙東,言者論其不閑武藝,專事請求,竟奪新命。
十一年,兀術遣使議和,授勳成州團練使,副劉光遠報之。及淮,遇兀術,遣還,言當遣尊官右職持節而來,蓋欲亟和也。勳還,遷忠州防禦使。金使蕭毅等來,命勳為接伴使。未幾,落階官為容州觀察使,充金國報謝副使,召入內殿,帝灑泣,諭以懇請親族之意。及見金主,正使何鑄伏地不能言,勳反覆開諭,金主首肯許還梓宮及太后。勳歸,金遣高居安等衛送太后至臨安,命勳充接伴使。遷保信軍承宣使、樞密副都承旨。
二十九年,拜昭信軍節度使,副王綸為稱謝使。時金主亮已定侵淮計,勳與綸還,言鄰國恭順,和好無他,人譏其妄。孝宗朝加太尉、提舉皇城司、開府儀同三司。淳熙元年卒,贈少保。
李稙,字元直,泗州臨淮人。幼明敏篤學,兩舉於鄉。從父中行客蘇軾門,太史晁無咎見之曰:「此國士也。」以女妻焉。
靖康初,高宗以康王開大元帥府。湖南向子諲轉運京畿,時群盜四起,餉道厄絕,環視左右無足遣者。有以稙薦,遂借補迪功郎,使督四百艘,總押犒師銀百萬、糧百萬石,招募忠義二萬餘眾,自淮入徐趨濟,凡十余戰,卒以計達。時高宗駐師钜野,聞東南一布衣統眾而至,士氣十倍,首加勞問。稙占對詳敏,高宗大悅,親賜之食,曰:「得一士如獲拱璧,豈特軍餉而已。」承制授承直郎,留之幕府。
稙三上表勸進:「願蚤正大寶,以定人心,以應天意。」三降手劄獎諭。稙感激知遇,言無不盡,為汪伯彥、黃潛善所忌。高宗既即位,為東南發運司幹辦公事,尋以奉議郎知潭州湘陰。縣經楊麼蕩析,稙披荊棘,立縣治,發廩粟,振困乏,專以撫摩為急。
丞相張浚督師江上,知稙才,薦為朝奉郎、鄂州通判。大盜馬友、孔彥舟未平,稙請修戰艦,習水戰,分軍馬為左右翼,大破彥舟伏兵,誅馬友,二盜平。浚以破賊功上於朝,轉朝奉大夫、通判荊南府。秩滿,除尚書戶部員外郎。
時秦檜當國,凡帥府舊僚率皆屏黜,浚亦去國。稙即丐祠奉親,寓居長沙之醴陵十有九年,杜門不仕。
檜死,子諲以戶部尚書居邇列,語及龍飛舊事,識稙姓名,除戶部郎中。稙始入見,帝曰:「朕故人也。」方有意大用,以母老,每辭,願便養,除知桂陽軍。丁母憂,歸葬,哀毀廬墓,有白鷺朱草之祥。劉錡遺之書曰:「忠臣孝子,元直兼之矣。」
服闋,參政錢端禮薦差知瓊州。陛辭,帝慨然曰:「卿老矣,瓊管遠在海外。」改知徽州。徽俗崇尚淫祠,稙首以息邪說、正人心為事,民俗為變。轉朝請大夫、直秘閣,改知鎮江府,遷江、淮、荊湘都大提點坑冶鑄錢公事。
逾年,金人敗盟,朝廷將大舉,以稙漕運有才略,授直敷文閣、京西河北路計度轉運使。稙措畫有方,廷議倚重。乾道元年,遷提刑江西。二年,直寶文閣、江南東路轉運使兼知建康軍府兼本路安撫使,主管行宮留守司事。
稙上書極言防江十策,其略曰:「保荊、襄之障,以固本根;審中軍所處,以俟大舉;搜選強壯,以重軍勢;度地險厄,以保居民;避敵所長,擊其所短;金人降者宜加賞勸。」皆直指事宜,不為浮泛。疏上,帝嘉其言,乙太府卿召赴闕,有疾不克上道,遂以中奉大夫、寶文閣學士致仕,還湘。
時胡安國父子家南嶽下,劉錡家湘潭,相與往還講論,言及國事,必憂形於色,始終以和議為恨。年七十有六卒。有文集十卷,題曰《臨淮集》,廬陵胡銓為之序。諡忠襄。
子五人,汝虞知桃源縣,汝士朝奉大夫、知黃州,汝工知昌化軍。
韓公裔,字子扆,開封人。初以三館吏補官,掌韋賢妃閣箋奏,尋充康王府內知客。金兵犯京,王出使,公裔從行。渡河,將官劉浩、吳湛私鬥,公裔諭之乃解。次磁州,軍民戕奉使王雲,隨王車入州廨,公裔複諭退之。王之將南也,與公裔謀,間道潛師夜起,遲明至相,磁人無知者,自是親愛愈篤。及兵退,張邦昌遣人同王舅韋淵來獻傳國璽。時淵自稱偽官,議者又謂邦昌不可信,王怒將誅淵,公裔曰:「神器自歸,天命也。」王遂受璽,命公裔掌之。公裔力救淵,釋其罪。
元祐後詔王入承大統,府僚謂金兵尚近,宜屯彭城。公裔言:「國家肇基睢陽,王亦宜於睢陽受命。」時前軍已發,將趨彭城,會天大雷電,不能前,王異之,夜半抗聲語公裔曰:「明日如睢陽,決矣。」既即帝位,公裔累遷武功大夫、貴州防禦使。
後以事忤黃潛善,適帝幸維揚,公裔丐去,潛善以為避事,遂降三官,送吏部。帝幸越,念其舊勞,召複故官、幹辦皇城司,仍帶禦器械,累遷至廣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
公裔給事藩邸三十餘年,恩寵優厚,每置酒慈甯宮,必召公裔。會修《玉牒》,元帥府事多放佚,秦檜以公裔帥府舊人,奏令修書官就質其事。俄除保康軍承宣使,檜疑其舍己而求於帝,銜之。右諫議大夫汪勃希檜意,劾罷公裔,遂與外祠,在外居住,而帝眷之不衰。
檜死,即複提舉佑神觀,賜第和寧門西,帝曰:「朕與東朝欲常見卿,故以自近耳。」昇華容軍節度使,尋致仕。後華容軍複為岳陽軍,公裔遂換岳陽軍節度使。高宗既內禪,嘗與孝宗語其忠勞,因詔所居郡善視之。乾道二年卒,年七十五,贈太尉,諡恭榮,官其親族八人。高宗賜金帛甚厚。
公裔律身稍謹,不植勢,不市恩,又敢與黃潛善、秦檜異,斯亦足取雲。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何鑄王次翁范同楊願樓炤勾龍如淵薛弼羅汝楫子願附蕭振
何鑄,字伯壽,余杭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曆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秘書郎。禦史中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闕之選。即命對。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於孝,感物之道莫過於誠。誠孝既至,則歸梓宮於陵寢,奉兩宮于魏闕,紹大業,複境土,又何難焉。」帝嘉納之。
拜監察禦史,尋遷殿中侍御史。上疏論:「士大夫心術不正,徇虛以掠名,託名以規利。言不由中而首尾向背,行險自售而設意相傾者,為事君之失。懷險戲之謀,行刻薄之政,輕儇不莊,慢易無禮者,為行己之失。乞大明好惡,申飭中外,各務正其心術,毋或欺誕。」蓋有所指也。時遷溫州諸宮殿神像於湖州,有司迎奉,所過騷然。鑄言:「孝莫大于甯神,甯神莫大于得四海之歡心。浙東旱荒,若加勤動,恐道路怨咨。乞務從簡約,不得過為騷擾。」疏奏,其事遂已。擢右諫議大夫。論:「中興之功,在於立志,天下之事濟與否,在於思與不思。願陛下事無大小,精思熟慮,求其至當而行。如是,則事無過舉矣。」尋拜禦史中丞。
先是,秦檜力主和議,大將岳飛有戰功,金人所深忌,檜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將王貴上變,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也。」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嶽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檜語塞,改命萬俟卨。飛死獄中,子雲斬於市。
檜銜鑄。時金遣蕭毅、邢具瞻來議事,檜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后鑾輿尚遷朔方,非大臣不可祈請。」乃以鑄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為報謝使。鑄曰:「是行猶顏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命不可辭。」既返命,檜諷萬俟卨使論鑄私嶽飛為不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謫徽州。
時有使金者還,言金人問鑄安在,曾用否。於是複使知溫州。未幾,以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乃再遣使金,使事秘而不傳。既歸報,帝複許以大用,又力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卒,年六十五。
鑄孝友廉儉。既貴,無屋可居,止寓佛寺。其辨嶽飛之冤,亦人所難。然紹興己未以後,遍曆台諫,所論如趙鼎、李光、周葵、范沖、孫近諸人,未免迎望風旨,議者以此少之。至於慈寧歸養,梓宮複還,雖鑄祈請之力,而金謀蓋素定矣。
先是,金諸將皆已厭兵欲和,難自己發,故使檜盡室航海而歸,密有成約。紹興以後,我師屢捷,金欲和益堅。至是,遣鑄銜命,蓋檜之陰謀,以鑄嘗爭嶽飛之獄,而飛竟死,使金知之而其議速諧也。
鑄死四十餘年,諡通惠,其家辭焉。嘉定初,改諡恭敏。
王次翁,字慶曾,濟南人。聚徒授業,齊、魯多從遊者,入太學,貧甚,夜持書就旁舍借燈讀之。禮部別頭試第一,授恩州司理參軍,曆婺州教授、辟雍博士,出知道州。
燕雲之役,取免夫錢不及期,輒以乏興論。次翁檄取屬邑丁籍,視民產高下以為所輸多寡之數,約期受輸,不擾而集。除廣西轉運判官。時劇盜馬友、孔彥舟、曹成更據長沙,帥檄漕司預鳩糧芻三十萬以備調發,次翁即以具報,吏愕眙,次翁曰:「兵未必發,先擾民可乎?吾以一路常平上供計之,不啻三十萬。」已而賊不犯境。召對,論事不合,出知處州,乞祠,歸寓於婺。
呂頤浩帥長沙,辟為參謀官。頃之,力乞致仕。秦檜召還,道出婺,次翁見之。樓炤言:「頤浩與次翁同郡,頤浩再相,次翁貧困至此。」檜笑曰:「非其類也。」檜居朝,遂以為吏部員外郎,遷秘書少監,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劉光世除使相,奏以文資蔭其子,次翁執奏繳還。
除工部侍郎兼侍講。蜀闕帥,宰執擬次翁以聞。帝以次翁明經術,留兼資善堂翊善。改禦史中丞。論趙鼎不法,罷知泉州。部差李泗為鄂州巡檢,而湖北宣撫使不可,次翁言:「法令沮於下,而不知朝廷之尊,漸不可長。」帝令詰宣撫司。宣贊舍人陳諤、孫崇節即閣門受旨升轉,次翁言:「閣門徑自畫旨,不由三省,非祖宗法。」寢弗命。呼延通因內教出不遜語,次翁乞斬通以肅軍,且言:「著令,寸鐵入皇城者有常刑。」遂罷內教。
韓世忠與劉光世、張俊與劉錡皆不相能,次翁言:「世忠於光世因言議有隙,俊於錡由措置有睽。竊恐錡保一孤壘,光世軍處窮,獨俊與世忠不肯急援。願遣使切責,因用郭子儀、李光弼以忠義泣別相勉者感動之。」
金人敗盟入侵,次翁為秦檜言於帝曰:「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有小變則更用他相,後來者未必賢於前人,而排斥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于國事初無補。願陛下以為至戒,無使小人異議乘間而入。」檜德之。先是,檜兄子與其內兄王
奐皆以恩幸得官,檜初罷政,二人擯斥累年。至是,次翁希檜旨,言:「吏部之有審量,皆暴揚君父過舉,得無傷陛下孝治。乞悉罷建炎、紹興前後累降指揮。」由是二人驟進。
初,次翁既論罷趙鼎,鼎歸會稽,上書言時政。檜忌鼎複用,乃令次翁又言之,乞顯置於法。且言:「特進乃宰相階官,鼎雖謫降,而階官如故,是未嘗罷相也。」遂降散官,謫居興化軍。右諫議大夫何鑄又論鼎罪重罰輕,降朝奉大夫,移漳州。檜意猶未厭,次翁又論:「鼎聞邊警,喜見顏色。繩以漢法,當伏不道之誅;責以《春秋》,當坐誅意之罰。雖再行貶責,然朝奉大夫視中大夫品秩不相遼,漳州比興化尤為善地,以此示罰,人將玩刑。」再移潮州安置。
次翁除參知政事。兩浙轉運司牒試,主司觀望,檜與次翁子侄預選者數人,士論大駭。金人敗於柘皋,帝曰:「將帥成不戰劫敵之功,乃輔弼奇謀指縱之力。」除一子職名。
檜召三大將論功行賞,岳飛未至。檜與次翁謀,以明日率世忠、俊置酒湖上,欲出,則語直省官曰:「姑待岳少保來。」益令堂廚豐其燕具,如此展期以待者六七日。飛既至,皆除樞密使,罷兵柄。次翁歸語其子伯庠曰:「吾與秦相謀之久矣。」
太后回鑾,次翁為奉迎扈從禮儀使。初,太后貸金于金使以犒從者,至境,金使責償乃入。次翁以未得檜命,且懼檜疑其私相結納,欲攘其位,堅不肯償,相持境上凡三日,中外憂慮,副使王奐裒金與之。太后歸,泣訴於帝曰:「王次翁大臣,不顧國家利害,萬一有變,則我子母不相見矣。」帝震怒,欲暴其罪誅之。次翁先白檜謂所以然者,以未嘗稟命,故不敢專。檜大喜,力為營救,奏為報謝使以避帝怒。
使還,帝立中宮,奏為冊寶副使,帝終惡之。檜諭次翁辭位,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引年歸,居明州。檜憐之,饋問不絕。十九年,卒,年七十一,贈宣奉大夫,諸子婿親戚族人添差浙東者又數人,皆檜為開陳也。檜擅國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出去,終始不二者,惟次翁爾。
範同,字擇善,建康人。登政和五年第,再中宏詞科,累官至吏部員外郎。與秦檜力主和議。紹興八年,假太常少卿接伴金使蕭哲、張通古入境,同北向再拜,問金主起居,軍民見者多流涕。除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權吏部侍郎兼實錄院修撰,遷給事中。
十一年,檜再主和議,患諸將難制,同獻計於檜,請皆除樞府,罷其兵權。檜喜,乃密奏以柘皋之捷,召三大將赴行在,論功行賞。同入對,帝命與林待聘分草三制,世忠、俊樞密使,飛副使,並宣押赴樞府治事。張俊與檜意合,且覺朝廷欲罷兵權,即首納所統兵。帝召同入對,複以同為翰林學士,俄拜參知政事兼修實錄。
同始贊和議,為檜所引,及在政府,或自奏事,檜忌之。萬俟卨因論:「同貳政之初,首為遷葬之議,自建康至信州,調夫治道,怨嗟籍籍。近朝廷收天下兵柄,歸之宥密,同輒于稠人中貪天功以為己有。」遂罷與祠。檜意未已,卨再論,責授左朝奉郎、秘書少監,謫居筠州。
十四年,複朝奉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移池州。十八年,複太中大夫、知太平州。卒,年五十二。
楊願,字原仲。宣和末,補太學錄。二帝北遷,金人聞願名,索之,願匿民間。上書執政,請迎複元祐皇后。又奔濟州元帥府勸進,辟為屬。
高宗即位,以元帥府結局恩,授修職郎,禦營司辟機宜文字。曆新昌縣丞、越州判官。秦檜薦之,召改樞密院編修官。登紹興二年進士第,遷計議官。召試館職,罷。主管崇道觀,複除秘書郎。議者謂外任未終,故通判明州。
檜既專政,召為秘書丞。未幾,拜監察禦史。台長言願資淺,當先曆郎官,改司封員外郎,遷右司,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初修玉牒,特以命願,願言:「玉牒當載靖康推戴趙氏事,以秦檜建議本末書之。」
十三年,權直學士院,充金國賀正旦接伴使。金使完顏曄入境,猶欲據主席,中使傳宣,曄不迎拜,願以禮折之,皆聽服。及還,就充送伴使。十四年,為禦史中丞。逾月,升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仍兼修玉牒。
十五年罷,提舉太平觀。初,願與張擴並居西掖,一時書命,藉擴潤色。擴詠《二毫筆詩》,願以為誚己,訴於檜,訹禦史李文會劾之。高閌侍經筵,帝問張九成安否,翌日,又問檜,檜曰:「九成以唱異惑眾,為台臣所論,予郡,乃力乞祠。觀其意,終不為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貧,不可無祿。」檜疑閌薦之,以語願,願又嗾文會攻閌去。藤州守臣言遷客李光作詩諷刺時政,願在中司,傅會其說,謂:「光縱橫傾險,子弟賓客往來吳、越,誘人上書,動搖國是。」光再移謫瓊海。文會既升西府,願覘檜意稍厭,即數其害政,罷之。後二日,願遂補其處。帝與檜論事,因曰:「朕謂進用士大夫,一相之責也。一相既賢,則所薦皆賢。」願曰:「陛下任相如此,蓋得治道之要。」又論史事,檜曰:「靖康圍城中,失節者相與作私史,公肆擠排。」帝曰:「卿不推異姓,宜其不容。」願曰:「檜非獨是時不肯雷同,宣和間耿延禧為學官,以其父在東宮,勢傾一時,士皆靡然從之,以徼後福,獨檜守正不易。」蓋自檜再居相位,每薦執政,必選世無名譽、柔佞易制者。願希檜意迎合,附下罔上,至是斥去,天下快之。
又三年,起知宣州。玉牒書成,加資政殿學士,移建康府。二十二年,卒,年五十二。
初,願守宣城,表弟王炎調蘄水令,過之,醉中謂願曰:「嘗于呂丞相處得公頃歲所通書,其間頗及秦丞相之短,尚記憶否?」願聞之,色如死灰,遂留炎不聽去。會願移守金陵,宴監司,大合樂,守卒皆怠,炎即青溪得客舟以行,願憂撓而卒。
樓炤,字仲暉,婺州永康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調大名府戶曹,改西京國子博士、辟雍錄、淮甯府司儀曹事,改尚書考功員外郎。
帝在建康,炤謂:「今日之計,當思古人量力之言,察兵家知己之計。力可以保淮南,則以淮南為遮罩,權都建康,漸圖恢復。力未可以保淮南,則因長江為險阻,權都吳會,以養國力。」於是移蹕臨安。擢右司郎中。時銓曹患員多闕少,自倅貳以下多添差。炤言:「光武並省吏員,今縱未能損其所素有,安可置其所本無乎?」
紹興二年,秦檜罷相,炤亦以言者論去。六年,召為左司員外郎,尋遷殿中侍御史。明年,遷起居郎。言:「今暴師日久,財用匱乏。考唐故事,以宰相領鹽鐵轉運使,或判戶部,或兼度支。今宰相之事難行,若參仿唐制,使戶部長貳兼領諸路漕權,何不可之有?內則可以總大計之出入,外則可以制諸道之盈虛,如劉晏自按租庸,以知州縣錢谷利病。」詔三省相度措置,卒施行之。又言:「監司、郡守,系民甚切。乞令侍從官各舉通判資序或嘗任監察禦史以上可任監司、郡守者一二人。」詔從之,命中書、門下置籍。
七年,宰相張浚之兄滉賜出身與郡,中書舍人張燾封還,乃命炤行,炤又封還,而竟為權起居舍人何掄書黃行下,於是燾與炤皆請補外,以秘閣修撰知溫州。未幾,除中書舍人,與勾龍如淵並命。如淵入對,帝謂之曰:「卿與樓炤皆朕所親擢。」尋遷給事中兼直學士院。
九年,以金人來和傳敕,炤草其文,曰:「乃上穹開悔禍之期,而大金報許和之約。割河南之境土,歸我輿圖;戢宇內之干戈,用全民命。」尋兼侍讀,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繼命往陝西宣諭德意。炤奏:「京城統制吳革、知環州田敢、成忠郎盧大受皆以節義,革為範瓊所害,敢、大受為劉豫所殺,乞賜褒恤。」又奏:「陝西諸路陷劉豫,郡縣有不從偽之人,所籍貲產,並令勘驗給還。」炤至東京,檢視宮室,尋詣永安軍謁陵寢,遂至長安。
會李世輔自夏國欲歸朝,炤以書招之,世輔以二千人赴行在。尋至鳳翔,以便宜命郭浩帥鄜延,楊政帥熙河蘭鞏,吳璘帥鳳翔。炤欲盡移川口諸軍於陝西,璘曰:「金人反覆難信,今移軍陝右,則蜀口空虛。金若自南山搗蜀,要我陝右軍,則我不戰自屈。當依山為屯,控守要害。」於是璘、政二軍獨屯內地。炤又會諸路監司於鳳翔,皆言蜀邊屯駐大軍之久,坐困四川民力,乃下其議,語在《胡世將傳》。
炤還朝,以親老求歸省於明州,許之,命給假迎侍,仍賜以金帶。十四年,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過闕入見,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尋為李文會、詹大方所劾,與祠。久之,除知宣州,徙廣州,未行而卒,年七十三。後諡襄靖。
炤早附蔡京改秩,為台諫所論。其後立朝至位二府,皆與秦檜同時。其宣諭陝西,妄自尊大,或者論其好貨失將士心雲。
勾龍如淵,字行父,永康軍導江人。勾姓本出古勾芒,高宗即位,避禦名,更勾龍氏。政和八年,登上舍第。沉浮州縣二十年,以張浚薦,召試館職。
紹興六年,除秘書省校書郎。曆著作佐郎、祠部員外兼禮部、起居舍人。嘗進所為文三十篇,帝曰:「卿文極高古,更令平易盡善。」後因進對,帝複言:「文章平易者多淺近,淵深者多艱澀,惟用意淵深而造語平易,此最難者。」
八年,兼給事中、同知貢舉,除中書舍人兼侍讀,兼直學士院。面命草趙鼎罷相制,如淵言:「陛下既罷鼎,則用人才須聳動四方,當速召君子,顯黜小人。」帝曰:「君子謂誰?」曰:「孫近、李光。」「小人謂誰?」曰:「呂本中。」先是,祠臣曾開以老病辭不草國書,帝欲用如淵代之,而趙鼎薦本中,故如淵憾之。
又言:「臣觀朝廷事,非君臣情通,未易能濟。大臣于事稍有過差,陛下訓飭之可也。陛下所欲為,勢有未可,大臣亦當明白辯論。然必陛下先與大臣言及此意,若不先言,即大臣論一事不從,尚未之覺,至再至三,遂以為陛下疏之,或疑他人有以間之。既以懷疑,即不能盡誠,陛下察其不誠,又從而疑之,安有君臣之間,動相疑間而能久於其位者?願陛下明諭之。」帝曰:「前此未常有以此告朕者,卿見秦檜亦宜語此。」時檜方得君,如淵猶恐委檜未專,故及之。除禦史中丞。
先是,檜力主和,執政、侍從及內外諸臣皆以為非是,多上書諫止者,檜患之。如淵為檜謀曰:「相公為天下大計,而邪說橫起,盍不擇人為台諫,使盡擊去,則相公之事遂矣。」檜大喜,即擢如淵中司。
如淵言:「凡事必有初,及其初而為之則易,無其端而發之則難。陛下即位,一初也;渡江,二初也;移蹕建康,三初也;自建康復還臨安,四初也。自趙鼎相,劉大中、王庶相繼去,今複獨任一相,召一二名士,凡事有當行而弊有當去者,又一初也,臣願以正紀綱、辨邪正、明賞罰、謹名器、審用度、厚風俗、去文具七者為獻。」
又言:「孟庾召節在途,士論不與。」帝曰:「朕欲遣令使金國,在廷莫更有小人否?」對曰:「如趙鼎為相,盡隳紀綱,乃竊賢相之名而去。王庶在樞府,盡用奸計,乃以和議不合,賣直而去。劉大中以不孝得罪,乃竊朝廷美職而去。」帝曰:「卿胡不論?」對曰:「目今士論見孟庾之召,王庶之去,已有'一解不如一解'之語。願陛下不惜孟庾一人,以正今日公論,其他容臣一一為陛下別白之。」於是出庾知嚴州。又連論庶、大中,皆罷之。
金國遣二使來議和,許歸河南地。使者踞甚,議受書之禮不決,外議洶洶。如淵建議取其書納禁中。於是同諫長請對,又呼台吏問:「朝廷有大議論,許台諫見宰執商議乎?」吏曰:「有。」遂赴都堂與宰執議取書事,宰執皆以為然。帝親筆召如淵、李誼入對。明日,詔宰執就館見金使,受其書納入,人情始安。
九年,奏召還曾開、範同,而罷施庭臣、莫將,以謂:「開、同之出,雖曰語言之過,而其心實出於愛君;庭臣、將之遷,雖曰議論之合,而其跡終近於希進。今國論既定,好惡黜陟,所宜深謹。」又論張邦昌時偽臣因赦複職非是。帝曰:「卿言是也,朕亦欲置此數匹夫不問。」對曰:「將恐無以示訓。」其後卒不行。
忽一日,如淵言:「和議之際,臣粗自效,如臣到都堂,若不遏朝廷再遣使之議,則和議必至於壞,而宣對之日,稍有將順,則遂至於屈。臣于二者,粗有報國之忠。臣親老,願求歸。」帝不許。如淵疑帝有疏之之意,又奏曰:「臣向薦君臣腹心之論,陛下大以為然。其後秦檜在和議可否未決之間欲求去,陛下頗罪之,臣再三為檜辨析。今陛下與檜君臣如初,而臣反若有讒訴於其間者。」帝曰:「朕素不喜讒,卿其勿疑。」如淵嘗與施庭臣忿爭,庭臣謂如淵有指斥語,帝謂秦檜曰:「以朕觀之,庭臣之罪小,如淵之罪大。」檜請斥庭臣而徙如淵,待其求去然後補外。帝不可,於是與庭臣皆罷。
初,如淵與莫將及庭臣皆力主和議,如淵緣此擢中司,而將及庭臣緣此皆峻用。張燾、晏敦複上疏專以三人為言。如淵入言路,即劾二人,至是與庭臣俱罷。其後檜擬如淵知遂寧府,帝曰:「此人用心不端。」遂已。兩奉祠,卒,年六十二。
如淵始以張浚薦召,而終乃翼秦檜擠趙鼎,仇呂本中,逐劉大中、王庶,心跡固可見矣。子佃、僎、似。
薛弼,字直老,溫州永嘉人。登政和二年進士第,調懷州刑曹、杭州教授。初頒《五禮》《新書》,定著釋奠先聖誤用下丁,弼據禮是正,州以聞,詔從其議。監左藏東庫。內侍王道使奴從旁禮絹美惡,多取之,弼白版曹窮治,人嚴憚之。
靖康初,金兵攻汴京,李綱定議堅守,眾不悅。弼意與綱同,圍解,遷光祿寺丞。嘗言:「姚平仲不可恃。」未幾而敗。綱救太原,弼言:「金必再至,綱不當去,宜先事河北。」金人果再入。始命刑部侍郎宋伯友提舉河防,弼以點檢糧草從之,為計畫甚切,皆不能用,乃乞罷歸,改三門、白波輦運,尋主管明道宮,提舉淮東鹽事,改湖南運判。
楊麼據洞庭,寇鼎州,王燮久不能平,更命嶽飛討之。麼陸耕水戰,樓船十餘丈,官軍徒仰視不得近。飛謀益造大舟,弼曰:「若是,則未可以歲月勝矣。且彼之所長,可避而不可鬥也。今大旱,湖水落洪,若重購舟首,勿與戰,逐筏斷江路,槁其上流,使彼之長坐廢,而精騎直搗其壘,則破壞在目前矣。」飛曰:「善。」兼旬,積寇盡平,進直秘閣。時道殣相望,弼以聞,帝惻然,命給錢六萬緡、廣西常平米六萬斛、鄂州米二十萬斛振之,且使講求富弼青州荒政,民賴以甦。
王彥自荊移襄,遷延不即赴。彥所將八字軍皆中原勁卒,朝廷患其恣橫,以弼直徽猷閣代之。彥殊不意,弼徑入府受將吏謁,大駭。弼曲折譬曉,彥感悟,即日出境。
除岳飛參謀官。飛母死,遁于廬山,張宗元攝飛事。飛將張憲移疾,部曲洶洶,生異語。弼謂諸將曰:「太尉力乞張公,而詔使隨至,嶽軍素整,今而嘩哄,是汝曹累太尉也。」諸將以諗憲,憲佯悟曰:「相公腹心,惟參謀知之。」眾乃定。除戶部郎官,再知荊南。
桃源劇盜伍俊既招安,複謀叛,提點刑獄萬俟卨不能制,乃以委弼,弼許俊以靖州。俊喜曰:「我得靖,則地過桃源遠矣。」俊至,則斬以徇。遷秘閣修撰、陝西轉運使,以左司郎官召知虔州,移黃州。
時福州大盜有號「管天下」、「伍黑龍」、「滿山紅」之屬,其眾甚盛,鈐轄李貴為賊所獲。,民作山砦自保。守臣莫將議委漳、泉、汀、建,募強壯遊手各千人為效用,與殿司統制張淵同措置。未及行,詔升弼集英殿修撰,與將兩易。弼至郡,漕臣以游手易聚難散,恐為他日患,聞於朝。事下弼議,弼謂:「昔守章貢,有武夫周虎臣、陳敏者,丁壯各數百,皆能戰,視官軍可一當十。」乃奏虎臣為副將,敏為巡檢,選丁壯千人,號「奇兵」,日給糗糧,責以滅賊。自是歲費錢三萬六千余緡、米九千石,凡四年而賊平。弼知廣州,擢敷文閣待制。卒,年六十三。
初,秦檜居永嘉,弼遊其門。弼在湖北除盜,歸功於萬俟卨。檜誣嶽飛下吏,卨以中司鞫獄,飛父子及憲皆死。朱芾、李若虛亦坐嘗為飛謀議,奪職,惟弼得免,且為檜用,屢更事任,通籍從官,世以此少之。
羅汝楫,字彥濟,徽州歙縣人。登政和二年進士第,監登聞鼓院,遷大理丞、刑部員外郎。奏命官犯公罪,勿取特旨以終惠臣子,又戶口凋耗,宜少寬養子之禁。
拜監察禦史。未逾月,遷殿中侍御史。與中丞何鑄交章論嶽飛,罷其樞筦。朱芾、李若虛嘗為飛議曹,主帥有異意而不能諫;又言,飛獄具,寺官聚斷,咸謂死有餘罪,寺丞何彥猷、李若樸獨喧然以眾議為非,欲從輕典。皆坐黜。王庶謫道州,郡丞孫行儉以官廨居之,汝楫劾其無忌憚當斥,且令庶徙居。劉子羽知鎮江,上言:「和好非久遠計,宜及閒暇為備。」檜怒,風汝楫論罷之。
時撫州有兩陳四系獄,誤論輕罪者死,汝楫誦其冤,且言:「獨罪獄官而守卒不坐,非祖宗法。」於是詔天下斷死刑,守以下引囚問姓名、鄉里然後決。又言:「國家駐蹕臨安,淮南不可置度外,當重防海之寄,守長江之要,革竄名賞籍以勸有功。」
遷起居郎兼侍講。帝問:「或謂《春秋》有貶無褒,此誼是否?」對曰:「《春秋》上法天道,春生秋殺,若貶而無褒,則天道不具矣。」帝稱善,嘗曰:「自王安石廢《春秋》學,聖人之旨浸以不明。近世得其要者,惟胡安國與卿耳。」兼權中書舍人,除右諫議大夫。
有南雄守奏對:「太后之歸,和議之力也,當盡按前言和不便者。」時相是之,驟用為台官,中外悚懼,多束裝待遣。汝楫言:「皆不當罪,宜以崇寧事黨為戒。」議遂寢。
遷禦史中丞。舊例,中丞、侍御史不並置,乃更侍御史。汝楫求去益力,遷吏部尚書,充國信使。除龍圖閣學士、知嚴州。秩滿,請祠,居喪未終而卒,年七十。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子顥、籲、頡、頌、願、頮,皆有文。
願字端良,博學好古。法秦、漢為詞章,高雅精煉,朱熹特稱重之。有《小集》七卷,《爾雅翼》二十卷。知鄂州,有治績,以父故不敢入嶽飛廟。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遽卒於像前。人疑飛之憾不釋雲。
蕭振,字德起,溫州平陽人。幼莊重,不好弄。稍長,能自謀學。嘗奉父命董農役隴畝,手不釋卷,其師謂其父曰:「此兒遠大器也。」未冠,遊郡庠,既冠,升太學。時有號「三賢」者,推振為首。登政和八年進士第,調信州儀曹。
時州郡奉神霄宮務侈靡,振不欲費財勞民,與守議不合。會方臘寇東南,距信尤近,守欲危振,檄振攝貴溪、弋陽二邑。既而王師至衢,又檄振督軍餉,振治辦無闕。大將劉光世見而喜之,欲以軍中俘馘授振為賞,振辭曰:「豈可不冒矢石而貪人之功乎!」諸邑盜未息,守複檄振如初。振悉意區處,許其自新,賊多降者。守以贓去,振獨為辦行,守愧謝之。
調婺州兵曹兼功曹。時振婦翁許景衡以給事中召,振祝之曰:「公至朝幸勿見薦。」景衡詢其故,振曰:「今執政多私其親,願為時革弊。」景衡然之。
時盜賊所在猖獗,婺卒揚言欲叛以應賊,官吏震恐。振選諸邑士兵強勇者幾千人,日習武以備,蓄異謀者稍懼。有一兵官素得軍士心,守疑而罷之,群卒數百人被甲挺刃,斬儀門入。振聞即往,群卒皆羅拜呼曰:「某等屈抑,願兵曹理之。」振使之言,厲色叱曰:「細事耳。車駕南巡,大兵咫尺,汝速死耶!可急釋械,當為汝言。」眾拜謝而去。郡守由是益相信,事悉與謀。嘗議城守,振請以錢數萬緡庸工板築,未數月,城壘屹然,一毫無擾。任滿歸,告其親曰:「家世業農,幸有田可力以奉甘旨,振不願仕。」或薦於朝,授婺州教授,改秩,乞祠。
以執政薦召對,敷奏數事,皆中時病,帝大喜,拜監察禦史。明年冬,以親老乞補外,章七上,不許。面奏曰:「臣事親之日短,事陛下之日長。」指心自誓:「今日之事父母,乃他日之事陛下也。」遂除提點浙西刑獄,尋召為宗正少卿,俄擢侍御史。
振本趙鼎所薦,後因秦檜引入台,時劉大中與鼎不主和議,振遂劾大中以搖鼎。大中既出,振謂人曰:「如趙丞相不必論,盍自為去就。」鼎遂罷。
後振知紹興府,改兵部,除徽猷閣待制、知湖州。陛辭,奏曰:「國家講和,恐失諸將心,宜遣使撫諭,示以朝廷息兵寬民意。雖兩國通好,戰禦之備宜勿弛。」帝曰:「卿欲奉親求便,豈不知朕有親哉?」振曰:「「臣之親所系者一夫也,陛下之親所系者天下也。陛下以天下為心,聖孝愈光矣。」帝歎其忠。將行,白檜曰:「宰相如一元氣,不可有私,私則萬物為之不生。」檜不悅。
振至州,檜欲取羨餘,振遺檜書,謂:「財用在天下,如血氣之在一身,移左以實右,則病矣。」檜屬以私事,又不克盡從。以親老乞祠,提舉太平觀。後知台州。海寇勢張,振至,克之。二十二年,以楊煒在獄供涉,鐫徽猷待制,謫居池州。
初,煒將上書,責李光徇秦檜議和。時振為侍御史,煒見振道書意,振然其言。及振知台州,而煒治邑有聲,每大言無顧忌,振擊節稱善,遂薦煒改秩,又移書於檜從子秦昌時,俾同薦之。屬吏密語振曰:「煒嘗以書責李參政及太師,昌時義不當舉,待制亦不可舉。」振曰:「吾業已許之,豈可中輟。」遂因煒獄中供前事而貶。
明年,詔除敷文閣待制、知成都府、安撫制置使。軍儲適闕,倉吏以窘告,振奏留對糴米八萬斛以足軍食,以其直歸計所。總計者利在掊克,即先告檜,謂振唱為闕乏之語,風禦史劾振要譽,複謫池陽。而總計者以譖得蜀帥,既而專用羅織掊克其民,民益思振。
檜死,語得聞,帝大感悟。亟遣振還成都,父老歡呼蜀道。振至,一切以寬治。或問其故,振曰:「承縱弛,革之當嚴,今繼苛劾,非寬則民力瘁矣。」帝嘉振治行,謂宰臣沈該、湯思退曰:「四川善政,前有胡世將,今有蕭振。」進秩四等,加敷文閣學士。卒于成都府治,年七十二。振兩為蜀守,威行惠孚,死之日,民無老稚,相與聚哭於道。遺表至,帝悼惜之,賻銀五百兩、絹五百匹,贈四官。
振好獎善類,端人正士多所交識,其間有卓然拔出者,迄為名臣。振居瀕江,自父微時,見過客與掌渡者爭,多溺死。振造大舟,傭工以濟,人感其德,相與名其江為蕭家渡雲。有文集二十卷。子諴、忱。
論曰:何鑄、王次翁以下數人者,附麗秦檜,斥逐忠良,以饕富貴,而次翁尤為柔媚,故檜獨憐之,其在位最久。孔子所謂鄙夫患得患失無所不至者,此輩是已。鑄能伸嶽飛之枉,雖為可尚,然又為之使金而通問焉,蓋墮其術而不悟者,檜之計深哉。
列傳第一百四十
○范如圭吳表臣王居正晏敦複黃龜年程瑀張闡洪擬趙逵
范如圭,字伯達,建州建陽人。少從舅氏胡安國受《春秋》。登進士第,授左從事郎、武安軍節度推官。始至,帥將斬人,如圭白其誤,帥為已署不易也。如圭正色曰:「節下奈何重易一字而輕數人之命?」帥矍然從之。自是府中事無大小悉以咨焉。居數月,以憂去。辟江東安撫司書寫機宜文字。近臣交薦,召試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史館校勘。
秦檜力建和議,金使來,無所於館,將虛秘書省以處之。如圭亟見宰相趙鼎曰:「秘府,謨訓所藏,可使仇敵居之乎?」鼎竦然為改館。既而金使至悖傲,議多不可從,中外憤鬱。如圭與同省十餘人合議,並疏爭之,既具草,駭遽引卻者眾。如圭獨以書責檜以曲學倍師、忘仇辱國之罪,且曰:「公不喪心病狂,奈何為此,必遺臭萬世矣!」檜怒。草奏與史官六人上之。
金歸河南地,檜方自以為功。如圭輪對,言:「兩京之版圖既入,則九廟、八陵瞻望咫尺,今朝修之使未遣,何以慰神靈、萃民志乎?」帝泫然曰:「非卿不聞此言。」即日命宗室士亻褭及張燾以行。檜以不先白己,益怒。
如圭謁告去,奉柩歸葬故鄉,既窆,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杜門十餘歲,起通判邵州,又通判荊南府。荊南舊戶口數十萬,寇亂後無複人跡,時蠲口錢以安集之,百未還一二也。議者希檜意,遽謂流庸浸複而增之,積逋二十余萬緡,他負亦數十萬,版曹日下書責償甚急。召圭白帥,悉奏蠲之。
檜死,被旨入對,言:「為治以知人為先,知人以清心寡欲為本。」語甚切。又論:「東南不舉子之俗,傷絕人理,請舉漢《胎養令》以全活之,抑亦勾踐生聚報吳之意也。」帝善其言。又奏:「今屯田之法,歲之所獲,官盡征之。而田卒賜衣廩食如故,使力穡者絕贏餘之望,惰農者無饑餓之憂,貪小利,失大計,謀近效,妨遠圖,故久無成功。宜籍荊、淮曠土,畫為丘井,仿古助法,別為科條,令政役法,則農利修而武備飭矣。」
以直秘閣提舉江西常平茶監移利州路提點刑獄,以病請祠。時宗藩並建,儲位未定,道路竊有異言。如圭在遠外,獨深憂之,掇至和、嘉佑間名臣奏章凡三十六篇,合為一書,囊封以獻,請深考群言,仰師成憲,斷以至公勿疑。或以越職危之,如圭曰:「以此獲罪,奚憾!」帝感悟,謂輔臣曰:「如圭可謂忠矣。」即日下詔以普安郡王為皇子,進封建王。複起如圭知泉州。
南外宗官寄治郡中,挾勢為暴,占役禁兵以百數,如圭以法義正之,宗官大沮恨,密為浸潤以去如圭,遂以中旨罷,領祠如故。僦舍邵武以居,士大夫高之,學者多從之質疑。卒年五十九。
如圭忠孝誠實,得之於天。其學根於經術,不為無用之文。所草具屯田之目數千言,未及上,張浚視師日,奏下其家取之,浚罷,亦不果行。有集十卷,皆書疏議論之語,藏於家。子念祖、念德、念茲。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擢通州司理。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器之。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強取之,章誣以罪,系獄。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表臣佯若不知者,卒直其事。累官監察禦史,遷右正言。
高宗詔台諫條陳大利害,表臣請措置上流以張形勢,安輯淮甸以立藩蔽,擇民兵以守險阻,集海舶以備不虞。其策多見用。帝方鄉儒術,表臣乞選講官以裨聖德,且於古今成敗、民物情偽,邊防利害,詳熟講究。由是詔開經筵。邇臣有請用蔡京、王黼之党者,侍御史沈與求乞明指其人,顯行黜責,執政不悅,奪其言職。表臣爭曰:「台諫為天子耳目,所以防壅蔽、杜奸邪,若咎其切直而黜之,後誰敢言,非國家福也。請還與求以開言路。」
時防秋,議選守邊者,患乏才。表臣曰:「唐蕭複言于德宗,陳少游任兼將相,首敗臣節,韋皋幕府下僚,獨建忠義,以皋代少遊鎮淮南。善惡著明,則天下知逆順之理,初不以皋名賤官卑為疑。今取忠義不屈有已試之驗者,不次而用,豈特可以勸,捍禦方略,亦堪倚仗。」於是陳敏等十數人浸以錄用。久之,以病請補外,以直秘閣知信州。
紹興元年,召為司勳郎中,遷左司。詔百官陳裕國強兵之策,表臣條十事以獻,曰:蠲稅役以墾閒田,汰懦卒以省兵費,罷添差以澄冗員,停度牒以蕃生齒,拘佃租以防乾沒,委計臣以制邦用,獎有功以厲將帥,招弓手以存舊籍,嚴和買以絕弊幸,簡法令以息瘡痍。
宰相擬表臣為檢正,帝曰:「朕將自用之。」遂除左司諫。給事中胡安國以論事不合罷,表臣上疏留之。前宰相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軍馬,表臣力言都督不可罷。除侍讀,又累疏爭之,不聽,遂罷。表臣送吏部。授台州黃岩丞,尋除提點浙西刑獄,召為秘書少監,同修《哲宗實錄》。
帝如建康,詔表臣兼留司參議官,除中書舍人、給事中、兵部侍郎。建、崇二國公就外傅,兼翊善。帝曰:「二國公誦習甚進,卿力也。」徙禮部侍郎,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時秦檜欲使使金議地界,指政事堂曰:「歸來可坐此。」表臣不答。又以議大禮忤意,罷去。
俄起知婺州。會大水,發常平米振貸之,然後以聞,郡人德之。課最,除敷文閣待制。三歲請祠,進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家居數年,卒,年六十七。
表臣晚號湛然居士,自奉無異布衣時,鄉論推其清約。
王居正,字剛中,揚州人。少嗜學,工文辭。入太學,時習《新經》、《字說》者,主司輒置高選,居正語人曰:「窮達自有時,心之是非,可改邪?」流落十餘年,司業黃齊得其文,曰:「王佐才也。」及同知貢舉,欲擢為首,以風多士,他考官持之,置次選。調饒州安仁丞、荊州教授,皆不赴。大名、鎮江兩帥交辟教授府學,亦不就。
范宗尹薦於朝,召至,謂宗尹曰:「時危如此,公不極所學,拔元元塗炭中,尚誰待?居正避寇陽羨山間,勉出見公,一道此意爾。」宗尹愧謝。入對,奏:「昔人有雲:'君以為難,易將至矣。'今日之事,朝廷皆曰難,則當有易為之理。然國勢日弱,敵氣日驕,何邪?蓋昔人於難者勉強為之,今以為難,不復有所為,以俟天意自回,強敵自斃也。宣和末,以為難者十五六,至靖康與宣和孰難?靖康末,以為難者十八九,至建炎與靖康孰難?由此而言,今日雖難於前日,安知他日不難於今日?蓋宣和以為難,故有靖康之禍;靖康以為難,故有今日之憂。今而亦雲,臣有所不忍聞。」高宗嘉之,諭宗尹曰:「如王居正人才,歲月間得一人亦幸矣。」
除太常博士,遷禮部員外郎。建議合祭天地於明堂,請奉太祖、太宗配,宗尹是之,議遂定,天地複合祭。侍御史沈與求劾宗尹,因及居正,宗尹去,居正乞補外,不許。撫州守高衛言甘露降於州之祥符觀,為圖以獻。居正論今日恐非天降祥瑞之時,卻其圖。
試太常少卿兼修政局參議,遷起居郎。帝方鄉規諫,居正次前世聽納事為《集諫》十五卷,以廣帝意。詔以時務訪群臣,居正獻疏數千言,論省費尤切,曰:「宋興百七十三年矣,所行多彌文之事。今陛下所至曰行在,於一日二日少駐蹕之頃,欲盡為向者百七十三年之事,非所謂知變也。夫不知隨時以省事,而乃隨事以省費,故今日例有減半之說,究其實未始不重費。願詔大臣計百事之實而論定之,苟非禦寇備敵,任賢使能,振恤百姓,一切姑置,則費省而國裕。」
居正素與秦檜善,檜為執政,與居正論天下事甚銳,既相,所言皆不酬。居正疾其詭,見帝言曰:「秦檜嘗語臣:'中國人惟當著衣啖飯,共圖中興。'臣心服其言。又自謂'使檜為相數月,必聳動天下。'今為相施設止是,願陛下以臣所聞問檜。」檜銜之,出居正知婺州。州貢羅,舊制歲萬匹,崇寧後增五倍,建炎中減為二萬。至是,主計者請複崇寧之數,居正力言於朝,戶部督趣愈峻,居正置檄不行,語其屬曰:「吾願身坐,不以累諸君。」呼吏為文書付之曰:「即有譴,以此自解。」複手疏「五不可」以聞。詔如建炎中數。漕司市禦炭,須胡桃文、鵓鴿色者,居正曰:「民以炭自業者,率居山谷,安知所謂胡桃文、鵓鴿色耶?」入朝以聞,詔止之。
兼權直學士院,又除兵部侍郎。入對,以所論王安石父子之言不合於道者,裒得四十二篇,名曰《辨學》,上之。又曰:「陛下惡安石之學,嘗於聖心灼見,其弊安在?」帝曰:「安石之學,雜以伯道,欲效商鞅富國強兵,今日之禍,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生於安石。」居正曰:「安石得罪萬世者不止此。」因陳安石釋經無父無君者。帝作色曰:「是豈不害名教邪?孟子所謂邪說,正謂是矣。」居正退,序帝語系於《辨學》首。
出知饒州,尋改吉州。侍御史謝祖信劾居正兇暴詭詐,傾陷大臣,罷官,屏居括蒼三載。其弟駕部郎居修入對,帝曰:「卿兄今安在?行大用矣。」中書舍人劉大中侍帝,論制誥,帝曰:「王居正極得詞臣體。」侍御史蕭振論守令賢否,帝舉居正守婺免貢羅、禦炭事,曰:「守臣愛百姓皆如此,朕複何憂。」
起知溫州。是時檜專國,居正自知不為所容,以目疾請祠,杜門,言不及時事,客至談論經、史而已。檜終忌之,風中丞何鑄劾居正為趙鼎汲引,欺世盜名,奪職奉祠,凡十年。檜死,複故職。紹興二十一年卒,年六十五。
居正儀觀豐偉,聲音洪暢。奉祿班兄弟宗族,無留者。郊祀恩以任其弟居厚,及卒,季子猶布衣。其學根據《六經》,楊時器之,出所著《三經義辨》示居正曰:「吾舉其端,子成吾志。」居正感厲,首尾十載為《書辨學》十三卷,《詩辨學》二十卷,《周禮辨學》五卷,《辨學外集》一卷。居正既進其書七卷,而楊時《三經義辨》亦列秘府,二書既行,天下遂不復言王氏學。
晏敦複字景初,丞相殊之曾孫。少學于程頤,頤奇之。第進士,為禦史台檢法官。紹興初,大臣薦,召試館職,不就。特命祠部郎官,遷吏部,以守法忤呂頤浩,出知貴溪縣。會有為敦複直其事者,改通判臨江軍,召為吏部郎官、左司諫、權給事中,為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請以淮東私田易淮西田,帝許之。敦複言:「光世帥一道,未聞為朝廷措置毫髮,乃先易私畝。比者嶽飛屬官以私事幹朝廷,飛請加罪,中外稱美,謂有古賢將風。光世自處必不在飛下,乞以臣言示光世,且令經理淮南,收撫百姓,以為定都建康計,中興有期,何患私計之未便。」權吏部侍郎兼詳定一司敕令。
渡江後,庶事草創,凡四選格法多所裁定。敦複素剛嚴,居吏部,請謁不行,銓綜平允,除給事中。冬至節,旨下禮部,取度牒四百充賜予。敦複奏:「兵興費廣,凡可助用度者尤當惜,矧兩宮在遠,陛下當此令節,欲奉一觴為萬歲壽不可得,有司乃欲舉平時例行慶賜乎?」遂寢。有卒失宣帖,得中旨給據,太醫吳球得旨免試,敦複奏:「一卒之微,乃至上瀆聖聰,醫官免試,皆壞成法。自崇甯、大觀以來,奸人欺罔,臨事取旨,謂之'暗嬴指揮',紀綱敗壞,馴致危亂,正蹈前弊,不可長也。」汪伯彥子召嗣除江西監司,敦複論:「伯彥奸庸誤國,其子素無才望,難任澄清。」改知袁州。又奏:「召嗣既不可為監司,亦不可為守臣。」居右省兩月,論駁凡二十四事,議者憚之。複為吏部侍郎。
彗星見,詔求直言。敦複奏:「昔康澄以'賢士藏匿,四民遷業,上下相徇,廉恥道消,毀譽亂真,直言不聞'為深可畏。臣嘗即其言考已然之事,多本于左右近習及奸邪以巧佞轉移人主之意。其惡直醜正,則能使賢士藏匿;其造為事端,則能使四民遷業;其委曲彌縫,則能使上下相徇;其假寵竊權,簧鼓流俗,則能使廉恥道消;其誣人功罪,則能使毀譽亂真;其壅蔽聰明,則能使直言不聞。臣願防微杜漸,以助應天之實。」又論:「比來百司不肯任責,瑣屑皆取決朝省,事有不當,上煩天聽者,例多取旨。由是宰執所治煩雜,不減有司,天子聽覽,每及細務,非所以為政。願詳其大,略其細。」
八年,金遣使來要以難行之禮,詔侍從,台諫條奏所宜。敦複言:「金兩遣使,直許講和,非畏我而然,安知其非誘我也。且謂之屈己,則一事既屈,必以他事來屈我。今所遣使以詔諭為名,儻欲陛下易服拜受,又欲分廷抗禮,還可從乎?苟從其一二,則此後可以號令我,小有違異,即成釁端,社稷存亡,皆在其掌握矣。」時秦檜方力贊屈己之說,外議群起,計雖定而未敢行。勾龍如淵說檜,宜擇人為台官,使擊去異論,則事遂矣。於是如淵、施廷臣、莫將皆據要地,人皆駭愕。敦複同尚書張燾上疏言:「前日如淵以附會和議得中丞,今施廷臣又以此躋橫榻,眾論沸騰,方且切齒,莫將又以此擢右史。夫如淵、廷臣庸人,但知觀望,將則奸人也,陛下奈何與此輩斷國論乎?乞加斥逐,杜群枉門,力為自治自強之策。」既又與燾等同班入對,爭之。檜使所親諭敦複曰:「公能曲從,兩地旦夕可至。」敦複曰:「吾終不為身計誤國家,況吾姜桂之性,到老愈辣,請勿言。」檜卒不能屈。
胡銓謫昭州,臨安遣人械送貶所。敦複往見守臣張澄曰:「銓論宰相,天下共知,祖宗時以言事被謫,為開封者必不如是。」澄愧謝,為追還。始檜拜相,制下,朝士相賀,敦複獨有憂色曰:「奸人相矣。」張致遠、魏矼聞之,皆以其言為過。至是竄銓,敦複謂人曰:「頃言秦之奸,諸君不以為然,今方專國便敢爾,他日何所不至耶?」
權吏部尚書兼江、淮等路經制使。故事,侍從過宰相閣,既退,宰相必送數步。敦複見檜未嘗送,每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尋請外,以寶文閣直學士知衢州,提舉亳州明道宮。閒居數年卒,年七十一。
敦複靜默如不能言,立朝論事無所避。帝嘗謂之曰:「卿鯁峭敢言,可謂無忝爾祖矣。」
黃龜年,字德邵,福州永福人。登崇甯五年進士第,調洺州司理參軍,累官河北西路提舉學士。呂頤浩見而奇之,入為太常博士。
靖康元年,除吏部員外郎,拜監察禦史,尋除尚書左司員外郎、中書門下檢正房公事,充修政局檢討官。乞令檢正官察通進司,帝從其請。時頤浩再相,植党傾秦檜,引朱勝非奉京祠兼侍讀,恐中書舍人胡安國持錄黃不下,特命龜年書行,議者譏其侵官。
遷殿中侍御史。會邊報王倫來歸,龜年劾檜專主和議,沮止恢復,植黨專權,漸不可長。乃上書曰:「臣聞一言而盡事君之道曰忠,罪莫大於欺君;一言而盡輔政之道曰公,罪莫大於私己。臣人者背公而徇私,則刑賞僭濫。慮人主之照其奸,則合黨締交,相與比周,熒惑主聽。故附下罔上之党盛,而威福之柄下移,禍有不可勝言者。伏見秦檜還自金國,陛下驟任,不一年而超至宰輔,乃不顧國家,盜威福在己,欲永塞言路。」書上,檜罷,並劾檜党王奐、王昞、王守道,皆罷之。檜乃授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官如故。龜年又奏:「比論檜徇私欺君,合正典刑,投諸裔土,以禦魑魅。今乃任便居住,雖陛下曲全大臣之禮,秦檜奸狀暴露,複寵以儒學最上職名,俾優遊琳館,聽其自如。律斷群盜,必分首從,為之從者皆已伏誅,獨置渠魁可乎?」又曰:「臣聞恩莫隆于父子,義莫重於君臣。不義則後其君,不仁則遺其親。君親既然,則何忌憚而不為。檜厚貌深情,矯言偽行,進迫君臣之勢,陽為面從;退恃朋比之奸,陰謀沮格。上不畏陛下,中不畏大臣,下不畏天下之議,無忌憚如此。欺君私己,有一即可黜,況檜之欺與私顯著者為多乎?」章凡三上,遂褫檜職。複上章曰:「檜行詭而言譎,外縮而中邪,以巧詐取相位,奸回竊國柄,收召險佞,蟠結黨與。陛下以智臨而辨之早,以剛決而去之速,故端人正士,舉手相慶,蓋以公天下之同惡耳。臣願陛下發明詔,以檜潛慝隱惡暴白於天下,使知陛下數易相位真不得已也;又所以破為臣奸膽,庶朋比之風不復作矣。」除太常少卿,累遷起居舍人、中書舍人兼給事中。
侍御史常同言龜年陰結大臣,致身要地,又交結諸將,趣操不正,罷歸。司諫詹大方希檜意劾龜年附麗匪人,搢紳不齒,落職,本貫居住。卒,六十三。
龜年微時,永福簿李朝旌奇之,許妻以女。龜年既登第,而朝旌已死,家貧甚。或勸龜年別娶,龜年正色曰:「吾許以諾,死而負之,何以自立。」遂娶之。任子恩,先奏其弟之子,人皆義之。子衡,仕至湖南提舉。
程瑀,字伯宇,饒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婦,養瑀為子,姑沒,始複本姓。少有聲太學,試為第一,累官至校書郎。為臧氏父母服,服闋,除兵部員外郎。適高麗使回,充送伴使。先是,使者往返江、浙間,調挽舟夫甚擾,有詔禁止。提舉人舡王珣畫別敕,遇風逆水澀許調夫。瑀渡淮,見民丁挽舟如故,遂劾珣,珣反奏瑀違御筆。詔命淮南提舉潘良貴核實,良貴奏珣言非是。
金人入侵,求可使者,瑀請往。未行,會欽宗即位,議割三鎮,命瑀往河東,秦檜往河中。瑀奏:「臣願奉使,不願割地。」不報。至中山,諸將已得密諭,城守不下。瑀與金使王汭俱至燕山。還,除左正言,即言股肱大臣莫肯以身任天下事,且論:「欲慕祖宗而遹追無術,欲斥奄宦而寵任益堅,欲鋤奸惡而薄示典刑,欲汰濫繆而苟容僥倖,兼聽而不能行其言,委任而不能責其效,苟且之習複成,黨與之私浸廣,最時病之大者。」帝曰:「朕非不知此,慮有未盡,決意行之有失耳。」瑀曰:「事固當熟慮,然優柔不斷,實隳事功。」帝問:「李綱宣撫兩路,外議謂何?」瑀曰:「僉論固以為宜。然綱前與大臣議論不合,須賴聖明照察其心,任之無疑可也。」
金酋斡離不、粘罕爭功,故斡離不欲和,粘罕欲戰,朝廷遣人齎蠟書約餘睹,皆為粘罕所得。瑀因言:「金兵圍我重鎮,數月不能解,豈能出塞共謀人之國。莫若遣使議和,然謹飭邊備,徐觀其變。」使未行。瑀複言:「徐處仁庸俗,吳敏昏懦,唐恪傾險,政事所以不振。請盡黜免,別選英賢,共圖大計。」帝嘉納之。
時禦史李光言星變,帝疑以問瑀,對言:「陛下毋問有無,第正事修德,則變異可消。」瑀嘗論蔡京罪,帝因言吳敏庇京,又疑光黨京,謂瑀曰:「須卿作文字來。」瑀辭。改屯田郎官,謫添監漳州監稅。
高宗即位,召為司封員外郎,遷光祿少卿、國子司業。請祠,主管亳州明道宮。尋召赴行在,疏十事以獻。除直秘閣、提點江東刑獄,召為太常少卿,遷給事中兼侍講。
建修政局,其目曰省費裕國、強兵息民。瑀條上十四事,皆切時務。時三衙單弱,五軍多出於盜,瑀言:「李捧、崔增輩各將其徒,張俊、王燮本無兵機,今呂頤浩出征,即捧、增輩便可使隸戎行。」帝因言:「頤浩熟於軍事,在外總諸將,檜在朝廷,庶幾內外相應,然檜誠實,但太執耳。」瑀曰:「如求機警能順旨者,極不難得,但不誠實,則終不可倚。」帝然之。
權邦彥除簽書樞密院,瑀言邦彥五罪,疏三上,不報。求罷,除兵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知信州。待禦史江公躋、左司諫方公孟卿言瑀不可去,複以為給事中。久之,複命知信州。胡安國、劉一止言:「瑀忠信可以備獻納,正直可以司風憲,不宜去。」遂複留。頤浩薦席益,既得旨,以御批示後省官。瑀曰:「益為人公豈不知,何必用?」頤浩曰:「給事不見御批耶?」瑀曰:「已見矣。公不能執奏,乃先示瑀輩,欲使不敢論駁耶?然益之來,非公福也。」頤浩赧然,即劾益。未幾,以言者罷,提舉亳州明道宮,尋複徽猷閣待制、知撫州,無何,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居父母喪,服除,知嚴州,徙宣州,複奉祠。俄召赴行在,除兵部侍郎兼侍讀。因論:「鄧禹嘗言'興衰在德厚薄,初不論大小'。光武不數年定大業,禹言如合符契。今英俊滿朝,豈無為陛下畫至計者,願厲志而已。」尋遷翊善。論:「金人入侵,未嘗一大衄,有輕我心,豈可保其不背盟。宜省費抑末,常賦外一毫不取於民,民日益厚,兵日益強,使金人不敢窺為長計。」帝曰:「且作十年。」瑀再拜曰:「十年之說,願陛下早夜毋忘。」除兵部尚書。
檜既主和,瑀議論不專以和為是,檜忌之,改龍圖閣學士、知信州。會大水,檜見瑀奏牘,謂同列曰:「堯之洪水,不至如是。」瑀遂稱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坐通書李光,降朝議大夫,卒,年六十六。
瑀在朝無詭隨,嘗為《論語說》,至「弋不射宿」,言孔子不欲陰中人。至「周公謂魯公」,則曰可為流涕。洪興祖序述其意,檜以為譏己,逐興祖。魏安行鋟版京西漕司,亦奪安行官,籍其家,毀版。檜死,瑀子孫乃免錮雲。有奏議六卷。
張闡字大猷,永嘉人。幼力學,博涉經史,善屬文。將命名,夢神人大書「闡」字曰:「以是名爾。」父異之,力勉其為學。未冠,由舍選貢京師。
登宣和六年進士第,調嚴州兵曹掾兼治右獄。時方臘作亂,闡倡守禦計。有義士請身督戰,既戰,稍卻,州將怒,付闡治,將殺之,闡力爭曰:「是士以義請戰,官軍卻,勢不得獨前,非首奔者,殺之何罪?」州將意解,士得免。
李回帥江西,席益帥湖南,皆辟置幕下。群盜據洞庭,官軍多西北人,不閑水戰。闡建策造戰艦,以大艦為營,小艦出戰,乘水涸直搗賊巢,賊勢以衰。諸司交薦,改秩,吏部以微文沮之,闡弗辯,求嶽祠歸。曆鄂、台二州教授。
紹興十年,詔侍從各舉所知,給事中林待聘以闡聞,召對。時金人議和,歸關中地。闡首言:「關中必爭之地,古號天府,願固守以蔽巴蜀,圖中原。」次言監司、郡守薦舉之弊。又乞嚴禁遏糴,以濟江、浙水患。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吳、益王府教授。時諸將恃功邀爵賞,有過則姑息,又兵布於外,禁衛單寡,闡上疏極論之。後稍進退諸將必當其實,且召諸道兵以益禁旅,皆如闡言。
十三年,遷秘書郎兼國史院檢討官。秦檜每薦台諫,必先諭以己意,嘗謂闡曰:「秘書久次,欲以台中相處何如?」闡謝曰:「丞相見知,得老死秘書幸矣!」檜默然,竟罷,主管台州崇道觀,曆泉、衢二州通判。
二十五年冬,帝躬攬萬機,起闡提舉兩浙路市舶,入為禦史台檢法官,升吏部員外郎。孝宗在王邸,帝妙選宮僚,謂「莊重老成無逾闡者」,改命祠部兼建王府贊讀。
三十一年春,大雨,無麥苗,荊、浙盜起,詔侍從、台諫條陳弭災、禦盜之術。闡上疏曰:「和議以來,歲有聘幣,民不堪命,臣願陛下毋以金人困中國可乎?歸正人時有遣還之命,怨聲聞道路,臣願陛下毋使金人得以甘心可乎?州縣吏職卑地遠,漁奪之禍被於編籍,臣願陛下嚴髒吏之誅可乎?蠲租之令,已赦複征,寬大之澤例為虛文,臣願陛下申詔令之禁可乎?是數者能次第行之,則足以動天地,召和氣,災異、盜賊不足慮也。」又言:「金主亮將入侵,宜守要害,防海道,三邊不可無良將,督視不可無大帥。」疏奏,帝嘉納,面諭曰:「卿所言深中時病,但遣人北歸,已載約書,朕不忍渝也。」遷將作監,進宗正少卿。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闡權工部侍郎兼侍講,入謝,言:「諸將以敗為捷,冒受爵秩,州廂禁軍因覃霈鼓噪,希厚賞,不可不正其罪。」時悉為施行。
金主亮死,葛王褒複求和,再議遣使。闡言:「宜嚴遣使之命,正敵國之禮,彼或不從,則有戰爾。如是,則中國之威可以複振。」帝曰:「使者報聘,故事也,舊約不從,朕志定矣。」是冬,給劄侍從、台諫條具時務,闡上十事皆{髟方}切。當時應詔數十人,惟闡與國子司業王十朋指陳時事,斥權幸,無所回隱。明日,召兩人對內殿,帝大加稱賞,賜酒及禦書。時進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冊寶,工部例進官,闡辭。或曰:「公轉一階,則澤可以及子孫,奈保辭?」闡笑曰:「寶冊非吾功也,吾能為子孫冒無功賞乎?」
隆興元年,真拜工部侍郎。闡奏:「臣去冬乞守禦兩淮,陛下謂春首行之,夏秋當畢,今其時矣。」帝曰:「江、淮事盡付張浚,朕倚浚為長城。」會督府請受蕭琦降,詔問闡,闡請受其降。俄報王師收復靈壁縣,闡慮大將李顯忠、邵宏淵深入無援,奏請益兵殿后。已而王師果失利,眾論歸罪於戰。闡曰:「陛下出師受降是也。諸將違節度且無援而敗,當矯前失,安可遽沮銳氣。」帝壯其言,益出御前器甲付諸軍,手詔勞浚,軍聲複振。
時數易台諫,闡力言之,請增廣諫員。帝曰:「台諫好名,如某人但欲得直聲而去。」闡曰:「唐德宗疑薑公輔為賣直,陸贄切諫,願陛下深以為鑒。」帝再三嘉獎。
金人求和,帝與闡議,闡曰:「彼欲和,畏我耶?愛我耶?直款我耳。」力陳六害不可許。帝曰:「朕意亦然,姑隨宜應之。」帝記「賣直」之語,謂:「胡銓亦及此。朕非拒諫者,辨是非耳。」闡曰:「聖度當如天,奈何與臣下爭名。」帝曰:「卿言是也。」頃之,除工部尚書兼侍讀。
金副元帥紇石烈志寧以書諭通好,所請三事,國書、歲幣之議已定,惟割唐、鄧、海、泗未決,將遣王之望、龍大淵通問,而眾言紛紛不已。闡謂:「不與四州乃可通和,議論先定乃可遣使,今彼為客,我為主,我以仁義撫天下,彼以殘酷虐吾民,觀金勢已衰,何必先示以弱。」朝論韙之。
帝用真宗故事,命經筵官二員遞宿學士院,以備顧問,闡入對尤數。屢引疾乞骸骨,帝不忍其去。二年,闡請益力,乃除顯謨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陛辭,帝問所欲言,闡奏:「許和則忘祖宗之仇,棄四州則失中原之心,遣歸正人則傷忠義之氣。惟陛下毋忘老臣平昔之言。」其指時事尤諄切,帝眷益篤。諭以秋涼複召,加賜金犀帶,特許佩魚。居家逾月卒,年七十四。特贈端明殿學士。
朱熹嘗言:「秦檜挾敵要君,力主和議,群言勃勃不平。檜既摧折忠臣義士之氣,遂使士大夫懷安成習。至癸未和議,則知其非者鮮矣。朝論間有建白,率雜言利害,其言金人世仇不可和者,惟胡右史銓、張尚書闡耳。」子叔椿。
洪擬,字成季,一字逸叟,鎮江丹陽人。本弘姓,其先有名璆者,嘗為中書令,避南唐諱,改今姓。後複避宣祖廟諱。遂因之。
擬登進士甲科。崇甯中為國子博士,出提舉利州路學事,尋改福建路。坐譴,通判鄆州,複提舉京西北路學事,曆湖南、河北東路。宣和中,為監察禦史,遷殿中,進侍御史。時王黼、蔡京更用事,擬中立無所附會。殿中侍御史許景衡罷,擬亦坐送吏部,知桂陽軍,改海州。時山東盜起,屢攻城,擬率兵民堅守。
建炎間,居母憂,以秘書少監召,不起。終喪,為起居郎、中書舍人,言:「兵興累年,饋餉悉出於民,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須,無名之斂,殆無虛日,所以去而為盜。今關中之盜不可急,宜求所以弭之,江西之盜不可緩,宜求所以滅之。夫豐財者政事之本,而節用者又豐財之本也。」高宗如越,執政議移蹕饒、信間,擬上疏力爭,謂「舍四通五達而趨偏方下邑,不足以示形勢、固守禦。」
遷給事中、吏部尚書,言者以擬未嘗曆州縣,以龍圖閣待制知溫州。宣撫使孟庾總師討閩寇,過郡,擬趣使赴援。庾怒,命擬犒師。擬借封椿錢用之,已乃自劾。賊平,加秩一等,召為禮部尚書,遷吏部。
渡江後,法無見籍,吏隨事立文,號為「省記」,出入自如。至是修《七司敕令》,命擬總之,以舊法及續降指揮詳定成書,上之。
金人再攻淮,詔日輪侍從赴都堂,給劄問以攻守之策。擬言:「國勢強則戰,將士勇則戰,財用足則戰,我為主、彼為客則戰。陛下移蹕東南,前年幸會稽,今年幸臨安,興王之居,未有定議非如高祖在關中、光武在河內也。以國勢論之,可言守,未可言戰。」擬謂時相姑議戰以示武,實不能戰也。
紹興三年,以天旱地震詔群臣言事,擬奏曰:「法行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偏,則人怨而氣乖。試以小事論之:比者監司、守臣獻羨餘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也。有自庶僚為侍從者,臥家視職,未嘗入謝,遂得美職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廢朝謁,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冗賤也。榷酤立法甚嚴,犯者籍家財充賞,大官勢臣連營列障,公行酤賣則不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也。小事如此,推而極之,則怨多而和氣傷矣。」尋以言者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始,擬兄子駕部郎官興祖與擬上封事侵在位者,故父子俱罷。起知溫州,提舉亳州明道宮。卒,年七十五,諡文憲。
初,擬自海州還居鎮江。趙萬叛兵逼郡,守臣趙子崧戰敗,遁去。擬挾母出避,遇賊至,欲兵之,擬曰:「死無所避,願勿驚老母。」賊舍之。他賊又至,臨以刃,擬指其母曰:「此吾母也,幸勿怖之。」賊又舍去。有《淨智先生集》及《注杜甫詩》二十卷。
趙逵,字莊叔,其先秦人,八世祖處榮徙蜀,家於資州。逵讀書數行俱下,尤好聚古書,考歷代興衰治亂之跡,與當代名人钜公出處大節,根窮底究,尚友其人。紹興二十年,類省奏名,明年對策,論君臣父子之情甚切,擢第一。時秦檜意有所屬,而逵對獨當帝意,檜不悅。即罷知舉王嚴,授逵左承事郎、簽書劍南東川。帝嘗問檜,趙逵安在?檜以實對。久之,帝又問,除校書郎。逵單車赴闕,徵稅者希檜意,搜行橐皆書籍,才數金而已。既就職,未嘗私謁,檜意愈恨。
逵賡禦制《芝草詩》,有「皇心未敢宴安圖」之句,檜見之怒曰:「逵猶以為未太平耶?」又謂逵曰:「館中祿薄,能以家來乎?」逵曰:「親老不能涉險遠。」檜徐曰:「當以百金為助。」逵唯唯而已。又遣所親申前言,諷逵往謝,逵不答,檜滋怒,欲擠之,未及而死。
帝臨哭檜還,即遷逵著作佐郎兼權禮部員外郎。帝如景靈宮,秘省起居惟逵一人。帝屢目逵,即日命引見上殿,帝迎謂曰:「卿知之乎?始終皆朕自擢。自卿登第後,為大臣沮格,久不見卿。秦檜日薦士,未嘗一語及卿,以此知卿不附權貴,真天子門生也。」詔充普安郡王府教授。逵奏:「言路久不通,乞廣賜開納,勿以微賤為間,庶幾養成敢言之氣。」帝嘉納之。普安府勸講至戾太子事,王曰:「于斯時也,斬江充自歸於武帝,何如?」逵曰:「此非臣子所能。」王意蓋有所在也。
二十六年,遷著作郎,尋除起居郎。入謝,帝又曰:「秦檜炎炎,不附者惟卿一人。」逵曰:「臣不能效古人抗折權奸,但不與之同爾,然所以事宰相禮亦不敢闕。」又曰:「受陛下爵祿而奔走權門,臣不惟不敢,亦且不忍。」明年同知貢舉,盡公考閱,以革舊弊,遂得王十朋、閻安中。
始,逵未出貢闈,蔣璨除戶部侍郎,給事中辛次膺以璨交結希進,還之。帝怒,罷次膺,付逵書讀,逵不可,璨以此出知蘇州,次膺仍得次對,逵兼給事中。未幾,除中書舍人,登第六年而當外制,南渡後所未有也。帝語王綸曰:「趙逵純正可用,朕於蜀士未見其比。朕所以甫二歲令至此,報其不附權貴也。」
先是,逵嘗薦杜莘老、唐文若、孫道夫皆蜀名士,至是奉詔舉士,又以馮方、劉儀鳳、李石、郯次雲應詔,宰執以聞。帝曰:「蜀人道遠,其間文學行義有用者,不因論薦無由得知。前此蜀中宦遊者多隔絕,不得一至朝廷,甚可惜也。」自檜顓權,深抑蜀士,故帝語及之。
逵以疾求外,帝命國醫王繼先視疾,不可為矣。卒年四十一。帝為之抆淚歎息。逵嘗自謂:「司馬溫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財,吾雖不肖,庶幾慕之。」
方檜權盛時,忤檜者固非止逵一人,而帝亟稱逵不附麗,又謂逵文章似蘇軾,故稱為「小東坡」,未及用而逵死,惜其論建不傳於世。有《棲雲集》三十卷。
論曰:如圭師于安國,居正師于楊時,敦複師于程頤,表臣交于陳瓘,其師友淵源有自來矣。故其議論讜直,剛嚴鯁峭,不惑異說,不畏強禦,大略相似。若夫居正辨王氏《三經》之繆,龜年首劾秦檜主和之非,程瑀力排蔡京之党,尤為有功於名教。張闡論事無避,洪擬樸實端亮,趙逵純正善文,皆一時之良,為檜所忌而不撓者。語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信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張燾黃中孫道夫曾幾兄開勾濤李彌遜弟彌大
張燾,字子公,饒之德興人,秘閣修撰根之子也。政和八年進士第三人,嘗為辟雍錄、秘書省正字。靖康元年,李綱為親征行營使,辟燾入幕。綱貶,親知坐累者十七人,燾亦貶。
建炎初,起通判湖州。明受之變,賊矯詔俾燾撫諭江、浙,燾不受。上既復辟,詔求言。燾上書略曰:「人主戡定禍亂,未有不本于至誠而能有濟者。陛下踐祚以來,號令之發未足以感人心,政事之施未足以慰人望,豈非在我之誠有未修乎?天下治亂,在君子小人用舍而已。小人之黨日勝,則君子之類日退,將何以弭亂而圖治?」又言措置江防非計,徒費民財、損官賦,不適於用。又言:「侍從、台諫觀望意指,毛舉細務,至國家大事,坐視不言。」又言:「巡幸所至,營繕困民,越棲會稽,似不如是。」
紹興二年,呂頤浩薦,除司勳員外郎,遷起居舍人。言:「自古未有不知敵人之情而能勝者,願詔大臣、諸將,厚爵賞,募可任用者往伺敵動靜。既審知之,則戰守進退,在我皆備,彼尚安得出不意犯吾行闕。」詔以付都督府及沿邊諸帥。遷中書舍人。
呂祉之撫諭淮西也,燾謂張浚曰:「祉書生,不更軍旅,何可輕付。」浚不從,遂致酈瓊之變。七年,張滉特賜進士出身。滉,浚兄也,將母至行在,上引對而命之。燾言:「宣和以來,奸臣子弟濫得儒科。陛下方與浚圖回大業,當以公道革前弊。今首賜滉第,何以塞公議?」上念浚功,欲慰其母心,乃命起居郎樓炤行下,炤又封還。著作郎兼起居舍人何掄曰:「賢良之子,宰相之兄,賜科第不為過。」乃與書行。燾不自安,與炤皆求去,不許,言者論之,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
明年,以兵部侍郎召,詔引對,上曰:「卿去止緣張滉。」燾曰:「臣苟有所見,不敢不言。如內侍王鑒,陛下所親信,臣尚論列,豈有宰相親兄自賜出身,公論不與。臣若不言,豈惟負陛下,亦負張浚。」上因問:「朕圖治一紀,收效蔑然,其弊安在?」燾曰:「自昔有為之君,未有不先定規模而能收效者,臣紹興初首以是為言,今七年。往者進臨大江,退守吳會,未期月而或進或卻,豈不為敵所窺乎?今陛下相與斷國論者,二三大臣而已。一紀之間,十四命相,執政遞遷無慮二十餘。日月逝矣,大計不容複誤,願以先定規模為急。」
尋權吏部尚書。徽猷閣待制黎確卒,詔贈官推恩,燾言:「確素號正人,一旦臨變,失臣節,北面邦昌之庭,且為將命止勤王之師。今曲加贈恤,何以示天下?」詔追奪職名。
時金使至境,詔欲屈己就和,令侍從、台諫條上。燾言:「金使之來,欲議和好,將歸我梓宮,歸我淵聖,歸我母后,歸我宗社,歸我土地人民,其意甚美,其言甚甘,廟堂以為信然,而群臣、國人未敢以為信然也。蓋事關國體,臣請推原天意為陛下陳之。《傳》曰:'天將興之,誰能廢之?'臣考人事以驗天意,陛下飛龍濟州,天所命也。敵騎屢犯行闕,不能為虞。甲寅一戰敗敵師,丙辰再戰卻劉豫,丁巳酈瓊雖叛,實為偽齊廢滅之資,皆天所贊也。是蓋陛下躬履艱難,側身修行,布德立正,上副天意,而天佑之之所致也。臣以是知上天悔禍有期,中興不遠矣。願益自修自強,以享天心,以俟天時。時之既至,吉無不利,則何戰不勝,何功不立。今此和議,姑為聽之,而必無信之可恃也。彼使已及境,勢難固拒。使其果願和好,如前所陳,是天誘其衷,必不復強我以難行之禮。如其初無此心,二三其說,責我以必不可行之禮,要我以必不可從之事,其包藏何所不有,便當以大義絕之。謹邊防,厲將士,相時而動。願斷自淵衷,毋取必於彼而取必於天而已。乃若略國家之大恥,置宗社之深仇,躬率臣民,屈膝于金而臣事之,而凱和議之必成,非臣所敢知也。」上覽奏,愀然變色曰:「卿言可謂忠,然朕必不至為彼所紿,方且熟議,必非詐偽而後可從,不然,當再使審虛實,拘其使人。」燾頓首謝。
金使張通古、蕭哲至行在,朝議欲上拜金詔。燾曰:「陛下信王倫之虛詐,發自聖斷,不復謀議,便欲行禮,群臣震懼罔措。必已得梓宮,已得母后,已得宗族,始可議通好經久之禮。今彼特以通好為說,意謂割地講和而已,陛下之所願欲而切於聖心者,無一言及之,其情可見,奈何遽欲屈而聽之。一屈之後,不可複伸,廷臣莫能正救,曾魯仲連之不如,豈不獲罪于天下萬世。」
既而監察禦史施廷臣抗章力贊和議,擢為侍御史。司農寺丞莫將忽賜第,擢為起居郎。朝論大駭。燾率吏部侍郎晏敦複上疏曰:「仰惟陛下痛梓宮未還,兩宮未複,不憚屈己與敵議和,特以眾論未同,故未敢輕屈爾。幸小大之臣,無複異議,從容獻納,庶幾天聽為回,卒不敢屈,此宗社之福也。彼施廷臣乃務迎合,輒敢抗章,力贊此議,姑為一身進用之資,不恤君父屈辱之恥,罪不容誅,乃由察官超擢柱史。夫禦史府朝廷紀綱之地,而陛下耳目之司,前日勾龍如淵以附會而得中丞,眾論固已喧鄙之矣。今廷臣又以此而躋橫榻,一台之中,長貳皆然,既同鄉曲,又同心腹,惟相朋附,變亂是非,豈不紊紀綱而蔽陛下之耳目乎?眾論沸騰,方且切齒,而莫將者又以此議由寺丞擢右史。如淵、廷臣庸人也,初無所長,但知觀望,而將則奸人也,考其平昔無所不為,此輩烏可與之斷國論乎?望加斥逐,庶幾少杜群枉之門。至於和議,則王倫實為謀主,彼往來敵中至再四矣,陛下恃以為心腹,信之如蓍龜,今其為言自己二三,事之端倪,蓋亦可見。更望仰念祖宗付託之重,俯念億兆愛戴之誠,貴重此身,無輕于屈。但務雪恥以思復仇,加禮其使,厚資遣發,諭以必得事實之意,告以國人皆曰不可之狀。使彼悔禍,果出誠心,惟我所欲,盡歸於我,然後徐議報之之禮,亦未晚也。如其變詐,誘我以虛詞,則包藏終不可測,便當厲將士,保疆埸,自治自強,以俟天時,何為不成?伏願陛下少忍而已。自朝廷有屈己之議,上下解體,儻遂成屈己之事,則上下必至離心,人心既離,何以立國?伏願戒之重之。」於是將、廷臣皆不敢拜。燾又面折如淵曰:「達觀其所舉,君薦七人,皆北面張邦昌,今囁嚅附會,墮敵計,他日必背君親矣。」
燾既力詆拜詔之議,秦檜患之,燾亦自知得罪,托疾在告。檜使樓炤諭之曰:「北扉闕人,欲以公為直院。」燾大駭曰:「果有此言,愈不敢出矣。」檜不能奪,乃止。
和議成,範如圭請遣使朝八陵,遂命判大宗正士亻褭與燾偕行,且命修奉,令荊湖帥臣嶽飛濟其役。燾與士亻褭道武昌,出蔡、潁,河南百姓歡迎夾道,以喜以泣曰:「久隔王化,不圖今日複為宋民。」九年五月,至永安諸陵,朝謁如禮。陵前石澗水久涸,二使垂至忽湧溢,父老驚歎,以為中興之兆。
燾等入柏城,披鉏荊棘,隨所葺治,留二日而還,自鄭州曆汴、宋、宿、泗、淮南以歸。即奏疏曰:「金人之禍,上及山陵,雖殄滅之,未足以雪此恥、複此仇也。陛下聖孝天至,豈勝痛憤,顧以梓宮、兩宮之故,方且與和,未可遽言兵也。祖宗在天之靈,震怒既久,豈容但已,異時恭行天罰,得無望于陛下乎?自古戡定禍亂,非武不可,狼子野心不可保恃久矣;伏望修武備,俟釁隙起而應之,電掃風驅,盡俘丑類以告諸陵。夫如是然後盡天子之孝,而為人子孫之責塞矣。」上問諸陵寢如何?燾不對,唯言「萬世不可忘此賊。」上黯然。
燾因請永固陵不用金玉,大略謂:「金玉珍寶,聚而藏之,固足以動人耳目,又其為物,自當流布於世,理必髮露,無足怪者。」上覽疏,謂秦檜曰:「前世厚葬之禍,如循一軌。朕斷不用金玉,庶先帝神靈有萬世之安。」燾又言:「頃劉豫初廢,人情恟恟,我斥候不明,坐失機會。今又聞敵于淮陽作筏、造繩索,不知安用?諸將朝廷戒勿得遣間探,遂不復遣,我之動息,敵無不知,敵之情狀,我則不聞。又見黃河船盡拘北岸,悉為敵用,往來自若,無一人敢北渡者。願飭邊吏廣耳目,先事而防。」又言:「酈瓊部伍皆西陲勁兵,今在河南,尚可收用。新疆租賦已蠲,而使命絡繹,推恩費用猶循兵興時例,願加裁損,非甚不得已勿遣使,以寬民力。」又論:「陝西諸帥不相下,動輒喧爭,請置一大帥統之,庶首尾相應,緩急可恃。」燾所言皆切中時病,秦檜方主和,惟恐少忤敵意,悉置不問。
成都謀帥,上諭檜曰:「張燾可,第道遠,恐其憚行。」檜以諭燾,燾曰:「君命也,焉敢辭。」十月,以寶文閣學士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付以便宜,雖安撫一路,而四川賦斂無藝者,悉得蠲減。陛辭,奏曰:「蜀民困矣,官吏從而誅剝之,去朝廷遠,無所赴愬。俟臣至所部,首宣德意,但一路咸沾惠澤。」上曰:「豈惟一路,四川恤民事悉委卿。」燾因言官吏害民者,請先罷後劾,上許之。又言:「軍興十餘年,日不暇給。今和議甫定,願汲汲以政刑為先務。」上曰:「當書之座右。」十年三月,至成都。
在蜀四年,戢貪吏,薄租賦;撫雅州蕃部,西邊不驚;歲旱則發粟,民得不饑;暇則修學校,與諸生講論。會有詔令宣撫司納契丹降人,燾為宣撫使胡世將言:「蜀地狹不能容,前朝常勝軍可為戒。」世將奏寢其事。
燾乞祠,以李璆代之。燾自蜀歸,臥家凡十有三年。二十五年冬,檜死,舊人在者皆起,燾除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金陵積歲負內庫錢帛钜萬,悉為奏免。池有義子與父爭訟,守昏謬,系父,連年不決,燾移大理,斥其守。居二年,進端明殿學士。二十九年,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以衰疾力辭,不許。除吏部尚書。
初,上知普安郡王賢,欲建為嗣,顯仁皇后意未欲,遲回久之。顯仁崩,上問燾方今大計,燾曰:「儲貳者,國之本也,天下大計,無逾於此。」上曰:「朕懷此久矣,卿言契朕心,開春當議典禮。」又勸上省賜予,罷土木,減冗吏,止北貨。上嘉獎之。
金使施宜生來,燾奉詔館客。宜生本閩人,素聞燾名,一見顧副使曰:「是南朝不拜詔者。」燾以「首丘桑梓」動之,宜生於是漏敵情,燾密奏早為備。
先是,御前置甲庫,凡乘輿所需圖畫什物,有司不能供者悉聚焉。日費不貲。禁中既有內酒庫,釀殊勝,酤賣其餘,頗侵大農。燾因對,言甲庫萃工巧以蕩上心,酒庫酤良醞以奪官課。且乞罷減教坊樂工人數。上曰:「卿言可謂責難於君。」明日悉詔罷之。
屢以衰疾乞骸。三十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尋遷太中大夫,給真奉。三十一年八月,落致仕,複知建康府。時金人窺江,建業民驚徙過半,聞燾至,人情稍安。尋詔沿江帥臣條上恢復事宜,燾首陳十事,大率欲預備不虞,持重養威,觀釁而動,期於必勝。
孝宗受禪,除同知樞密院,遣子埏入辭。詔肩輿至宮,給扶上殿,首問為治之要,言內治乃可外攘。又乞命百執條弊事,詔從之,令侍從、台諫集都堂給劄以聞。隆興元年,遷參知政事,以老病不拜,台諫交章留之,除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謁告將理,許之。及家,固求致仕。後二年卒,年七十五,諡忠定。
燾外和內剛,帥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始論和議,歸之於天,士論歉然。洎繳駁施廷臣之奏,朝野複一辭歸重焉。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幼受書,一再輒成誦。初以族祖蔭補官。紹興五年廷試,言孝弟動上心,擢進士第二人,授保寧軍節度推官。二十餘年,秦檜死,乃召為校書郎,曆遷普安、恩平府教授。中在王府時,龍大淵已親幸,中未嘗與之狎,見則揖而退,後他教授多蒙其力,中獨不徙官。
遷司封員外郎兼國子司業。芝草生武成廟,官吏請以聞,中不答,官吏陰畫圖以獻。宰相謂祭酒周綰與中曰:「治世之瑞,抑而不奏,何耶?」綰未對,中曰:「治世何用此為?」綰退,謂人曰:「黃司業之言精切簡當,惜不為諫官。」
充賀金生辰使,還,為秘書少監,尋除起居郎,累遷權禮部侍郎。中使金回,言其治汴宮,必徙居見迫,宜早為計。上矍然。宰相顧謂中曰:「沈介歸,殊不聞此,何耶?」居數日,中白宰相,請以妄言待罪。湯思退怒,語侵中。已乃除介吏部侍郎,徙中以補其處。中猶以備邊為言,又不聽,遂請補外,上不許,曰:「黃中恬退有守。」除左史,且錫鞍馬。
金使賀天申節,遽以欽宗訃聞,朝論俟使去發喪,中馳白宰相:「此國家大事,臣子至痛,一有失禮,謂天下後世何!」竟得如禮。中自使還,每進;見輒言邊事,又獨陳禦備方略,高宗稱善。不數月,金亮已擁眾渡淮。中因入謝,論淮西將士不用命,請擇大臣督師。既而以殿帥楊存中為禦營使,中率同列力論不可遣。敵既臨江,朝臣爭遣家逃匿,中獨晏然。比敵退,唯中與陳康伯家屬在城中,眾慚服。
天申節上壽,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中言:「《春秋》君弑賊不討,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況欽宗實未葬而可遽作樂乎?」事竟寢。兼給事中。內侍遷官不應法,諫官劉度坐論近習龍大淵忤旨補郡,已複罷之,中皆不書讀。群小相與媒蘖,中罷去。尹穡希意詆中為張浚黨。
乾道改元,中年適七十,即告老,以集英殿修撰致仕,進敷文閣待制。居六年,上禦講筵,顧侍臣曰:「黃中老儒,今居何許?年幾許?筋力或未衰耶?」召引對內殿,問勞甚渥,以為兵部尚書兼侍讀。
中前在禮部,嘗諫止作樂事,中去,卒用之。至是又將錫宴,遂奏申前說。詔遣范成大使金以山陵為請。中言:「陛下聖孝及此,天下幸甚,然欽廟梓宮置不問,有所未盡。」上善其言,不能用。
未滿歲,有歸志,乃陳十要道:以為用人而不自用;以公議進退人才;察邪正;廣言路;核事實;節用度;擇監司;懲貪吏;陳方略;考兵籍。上亟稱善。中力求去,除顯謨閣、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賜犀帶、香茗。
除龍圖閣學士,致仕。凡邑裏後生上謁,必訓以孝弟忠信。朱熹裁書以見,有曰:「今日之來,將再拜堂下,惟公坐而受之,俾進于門弟子之列,則某之志也。」其為人敬慕如此。其後,上手書遣使訪朝政闕失,進職端明殿學士。屬疾,手草遺表,猶以山陵、欽宗梓宮為言,深以人主之職不可假之左右為戒。淳熙七年八月庚寅卒,年八十有五。九月,詔贈正議大夫。中有奏議十卷。諡簡肅。
孫道夫,字太沖,眉州丹棱人。年十八貢辟雍。時禁元祐學,坐收蘇氏文除籍。再貢,入優等。張浚薦于高宗,召對,道夫奏:「願修德以回天意,定都以系人心,任賢材、圖興複以雪國恥。」
上在越,浚遣道夫奏事,賜出身,改左承奉郎。再詔對,言:「漢中前瞰三秦,後蔽巴蜀,孔明、蔣琬出圖關輔,未有不屯漢中者。今欲進兵陝右,當先經營漢中。荊南東連吳會,北通漢沔,號用武之國,晉、宋以來,嘗倚為重鎮。武帝亦以荊南居上流,故以諸子居之。今守江當先措置荊南,時至則蜀漢師出秦關,荊楚師出宛洛,陛下親禦六軍,由淮甸與諸將會咸陽,孰能禦之?」上嘉納,召試館職。上諭宰相:「自渡江以來,文氣未有如道夫者,涵養一二年,當命為詞臣。」
除秘書正字、權禮部郎官。徽宗凶問禮儀,多所草定。尋權左司員外郎。上問蜀中水運陸運孰便?道夫奏:「水運遲而省費,陸運速而勞民。宣撫司初由水運,率石費錢十千,後以為緩,從陸起丁夫十數萬,率石費五十餘千。」上曰:「水運便,行之。」
遷校書郎。出知懷安軍,乞罷都運司以寬民力,罷戍兵以弭亂階,罷泛使以省浮費。知資州,宣撫鄭剛中薦其治行第一。移知蜀州,盜不敢入境。州產綾,先是,守以軍匠置機買絲虧直,民病之,道夫斷其機。遇事明瞭,人目為「水晶燈籠。」九年不遷,蓋非秦檜所樂也。
以吏部郎中入對,言蜀民二稅監酒茶額之弊,上納其言。除太常少卿,假禮部侍郎充賀金正旦使。金將敗盟,詰秦檜存亡,及關、陝買馬非約,道夫隨事折之。使還,擢權禮部侍郎。上曰:「卿自小官已為朕知,第趙鼎與張浚相失後,蜀士仕於朝者,皆為沮抑。繼自今有所見,可數求對。」
兼侍講,奏敵有窺江、淮意。上曰:「朝廷待之甚厚,彼以何名為兵端?」道夫曰:「彼金人身弑其父兄而奪其位,興兵豈問有名,臣願預為之圖。」宰相沈該不以為慮,道夫每進對,輒言武事,該疑其引用張浚,忌之。道夫不自安,請出,除知綿州,致仕,卒,年六十六。
道夫居官,一意為民,不可幹以私。仕宦三十年,奉給多置書籍。然性剛直,喜面折,不容人之短,或以此少之雲。
曾幾,字吉甫,其先贛州人,徙河南府。幼有識度,事親孝,母死,蔬食十五年。入太學有聲。兄弼,提舉京西南路學事,按部溺死,無後,特命幾將仕郎。試吏部,考官異其文,置優等,賜上舍出身,擢國子正兼欽慈皇后宅教授。遷辟雍博士,除校書郎。
林靈素得幸,作符書號《神霄錄》,朝士爭趨之,幾與李綱、傅崧卿皆稱疾不往視。久之,為應天少尹,庭無留訟。閹人得旨取金而無文書,府尹徐處仁與之,幾力爭不得。
靖康初,提舉淮東茶監。高宗即位,改提舉湖北,徙廣西運判、江西提刑,又改浙西。會兄開為禮部侍郎,與秦檜力爭和議,檜怒,開去,幾亦罷。逾月,除廣西轉運副使,徙荊南路。盜駱科起郴之宜章,郴、桂皆澒洞,宣撫司調兵未至,謾以捷聞。幾疏其實,朝廷遣他將平之。請間,得崇道觀。複為廣西運判,固辭,僑居上饒七年。
檜死,起為浙西提刑、知台州,治尚清淨,民安之。黃岩令受賄為兩吏所持,令械吏置獄,一夕皆死,幾詰其罪。或曰:「令,丞相沈該客也。」治之益急。
賀允中薦,召對,以疾辭,除直秘閣,歸故治。未幾,複召對,幾言:「士氣久不振,陛下欲起之於一朝,矯枉者必過直,雖有折檻斷鞅、牽裾還笏、若賣直幹譽者,願加優容。」時帝懲檜擅權之弊,方開言路,應詔者眾,幾懼有獲戾者,先事陳之。帝大悅,授秘書少監。
幾承平已為館職,去三十八年而複至,須鬢皓白,衣冠偉然。每會同舍,多談前輩言行、台閣典章,薦紳推重焉。詔修《神宗寶訓》,書成,奏薦,帝稱善。權禮部侍郎。兄楙、開皆嘗貳春官,幾複為之,人以為榮。
吳、越大水、地震,幾舉唐貞元故事反覆論奏,帝韙其言。他日謂幾曰:「前所進陸贄事甚切,已遣漕臣振濟矣。」引年請謝,上曰:「卿氣貌不類老人,姑為朕留。」謝曰:「臣無補萬一,惟進退有禮,尚不負陛下拔擢。」上閔勞以事,提舉玉隆觀,紹興二十七年也。除集英殿修撰,又三年,升敷文閣待制。
金犯塞,中外大震,帝召楊存中偕宰執對便殿,諭以將散百官,浮海避之。左僕射陳康伯持不可。存中言:「敵空國遠來,已闖淮甸,此正賢智馳騖不足之時。臣願率先將士,北首死敵。」帝喜,遂定議親征,下詔進討。有欲遣使詣敵求緩師者,幾疏言:「增幣請和,無小益,有大害,為朝廷計,正當嘗膽枕戈,專務節儉,經武外一切置之,如是雖北取中原可也。且前日詔諸將傳檄數金君臣,如叱奴隸,何辭可與之和耶?」帝壯之。
孝宗受禪,幾又上疏數千言。將召,屢請老,乃遷通奉大夫,致仕,擢其子逮為浙西提刑以便養。乾道二年卒,年八十二,諡文清。
幾三仕嶺表,家無長物,人稱其廉。早從舅氏孔文仲、武仲講學。初佐應天時,諫官劉安世亡恙,黨禁方厲,無敢窺其門者,幾獨從之,談經論事,與之合。避地衡嶽,又從胡安國遊,其學益粹。為文純正雅健,詩尤工。有《經說》二十卷、文集三十卷。
二子:逢仕至司農卿,逮亦終敷文閣待制,而逢最以學稱。
開字天遊。少好學,善屬文。崇甯間登進士第,調真州司戶,累遷國子司業,擢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掖垣草制,多所論駁,忤時相意,左遷太常少卿,責監大寧監鹽井,匹馬之官,不以自卑。召還,時相複用事,監杭州市易務。除直秘閣,知和州,徙知恩州。請祠,得鴻慶宮,判南京國子監。複為中書舍人,罷。提舉洞霄宮。
欽宗即位,除顯謨閣待制、提舉萬壽觀、知潁昌府,兼京西安撫使。奪職,奉祠。建炎初,複職,知潭州、湖南安撫使。逾年求去,複得鴻慶宮,起知平江府、廣東經略安撫使。奉詔駐潮陽招捕處寇,訖事,乃之鎮。居二年,盡平群盜。提舉太平觀。
複以中書舍人召,首論:「自古興衰撥亂之主,必有一定之論,然後能成功。願講明大計,使議論一定,斷而必行,則功烈可與周宣侔矣。」又論:「車駕撫巡東南,重兵所聚,限以大江,敵未易遽犯,其所窺伺者全蜀也。一失其防,陛下不得高枕而臥矣。願擇重臣與吳玠協力固護全蜀。」屢請去,進寶文閣待制,知鎮江府兼沿江安撫使。
召為刑部侍郎。言:「太祖懲五季尾大不掉之患,畿甸屯營,倍于天下,周廬宿衛,領以三衙。今禁旅單弱,願參舊制增補之。」帝悉嘉納。
遷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時秦檜專主和議,開當草國書,辨視體制非是,論之,不聽,遂請罷,改兼侍讀。檜嘗招開慰以溫言,且曰:「主上虛執政以待。」開曰:「儒者所爭在義,苟為非義,高爵厚祿弗顧也。願聞所以事敵之禮。」檜曰:「若高麗之於本朝耳。」開曰:「主上以聖德登大位,臣民之所推戴,列聖之所聽聞,公當強兵富國,尊主庇民,奈可自卑辱至此,非開所敢聞也。」又引古誼以折之。檜大怒曰:「侍郎知故事,檜獨不知耶?」他日,開又至政事堂,問「計果安出?」檜曰:「聖意已定,尚何言!公自取大名而去,如檜,第欲濟國事耳。」然猶以梓宮未還,母后、欽宗未複,詔侍從、台諫集議以聞。開上疏略曰:「但當修德立政,嚴於為備,以我之仁敵彼之不仁,以我之義敵彼之不義,以我之戒懼敵彼之驕泰,真積力久,如元氣固而病自消,大陽升而陰自散,不待屈己,陛下之志成矣。不然,恐非在天之靈與太后、淵聖所望于陛下者也。」檜曰:「此事大系安危。」開曰:「今日不當說安危,只當論存亡。」檜矍然。
會樞密編修胡銓上封事,痛詆檜,極稱開,由是罷,以寶文閣待制知婺州。開言:「議論妄發,實緣國事。」力請歸。檜議奪職,同列以為不可,提舉太平觀、知徽州。以病免,居閑十餘年。黃達如請籍和議同異為士大夫升黜,即擢達如監察禦史,首劾開,褫職。引年請還政,僅複秘閣修撰,卒,年七十一。檜死,始複待制,盡還致仕遺表恩數。
開孝友厚族,信于朋友。其守曆陽也,從遊酢學,日讀《論語》,求諸言而不得,則反求諸心,每有會意,欣然忘食。其留南京,劉安世一見如舊,定交終身。故立朝遇事,臨大節而不可奪,師友淵源,固有所自雲。
勾濤,字景山,成都新繁人。登崇甯二年進士第,調嘉州法掾、川陝鑄錢司屬官。建炎初,通判黔州。田祐恭兵道境上,濤白守,燕勞之,祐恭感恩厲下,郡得以無犯。湖湘賊王辟破秭歸,桑仲、郭守忠攻茶務箭窠砦,將犯夔門。夔兵素單弱,宣司檄祐恭捍禦,濤帥黔兵佐之,賊潰去。宣撫張浚奏濤知巴州,不赴。
翰林侍讀學士范仲薦,召見,論五事,除兵部郎中。七年,遷右司郎官兼校正。日食,上言。八月,遷起居舍人,以足疾,命閣門賜墩待班。九月,兼權中書舍人。
時沿邊久宿兵,江、浙罷於饋餉,荊、襄、淮、楚多曠土,濤因進羊祜屯田故事,事下諸大將,於是邊方議行屯田。淮西都統制劉光世乞罷,丞相張浚欲以呂祉代之,濤謂:「祉疏庸淺謀,必敗事,莫若就擇將士素所推服者用之,否則劉錡可。」浚不納,祉至,果以輕易失士心,未幾,酈瓊叛,祉死於亂。浚聞之,夜半召濤愧謝。
時帝駐蹕建康,欲亟還臨安。濤入見曰:「今江、淮列戍十余萬,苟付託得人,可無憂顧。適此危疑,詎宜輕退,以啟敵心。」因薦劉錡。帝即命以其眾鎮合肥。川、陝宣撫使吳玠言都轉運使李迨朘刻賞格,迨亦奏玠苛費,帝以問濤。濤曰:「玠忠在西蜀,縱費,寧可核?第移迨他路可爾。」帝然之。
會金人廢劉豫,金、房鎮撫使郭浩遣其弟沔奏事。濤察沔警敏可仗,乞詔諭陝右諸叛將乘機南歸,帝命濤草詔,沔持以往,聞者流涕。十二月,除中書舍人。
八年,除史館修撰。重修《哲宗實錄》,帝諭之曰:「昭慈聖獻皇后病革,朕流涕問所欲言,後愴然謂朕曰:'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見其任賢使能,約己便民,憂勤宗社,疏遠外家,古今母后無與為比。不幸奸邪罔上,史官蔡卞等同惡相濟,造謗史以損聖德,誰不切齒!在天之靈亦或介介。其以筆屬正臣,亟從刪削,以信來世。'朕痛念遺訓,未嘗一日輒忘,今以命卿。」濤奏:「數十年來,宰相不學無術,邪正貿亂,所以奸臣子孫得逞其私智,幾亂裕陵成書。非賴陛下聖明,則任申必先有過嶺之謫,臣亦恐複蹈媒蘖之禍。」帝慰勉之。六月,《實錄》成,進一秩,就館賜宴。複修《徽宗實錄》,以中書舍人呂本中為薦,丞相趙鼎諭旨宜婉辭紀載。濤曰:「崇甯、大觀大臣誤國,以稔今禍,藉有隱諱,如天下野史何?」
七月,除給事中。求去,以徽猷閣待制知池州,改提舉江州太平觀。俄除荊湖北路安撫使、知潭州。秦檜嘗令人諭意,欲與共政,濤以書謝之。檜諷言劾之,不報。
濤上書論時事之害政者:「大臣密諭王倫變易地界,一也;蔡攸之妻近居臨平,咫尺行都,略不畏避,二也;小大之臣,凡在謫籍,皆已甄敘,惡如京、黼,尚蒙寬宥,今待從之臣,初無大過,理宜牽複,三也;河南故地複歸中國,新附之民,延頸德澤,承流之寄,當加精選,四也;台諫為耳目之司,今宰相引援,皆同舍之舊,倚為鷹犬,五也。」帝歎其忠直,賜以繒彩、茶藥,且令事有大於此者,悉以聞。秩滿,提舉太平觀。
十一年,帝謂秦檜曰:「勾濤久閑,性喜泉石,可進職與一山水近郡。」檜對:「永嘉有天臺、雁蕩之勝。」帝曰:「永嘉太遠,其以湖州命之。」俄以疾卒,年五十九。遺表聞,帝震悼,顧近臣曰:「勾濤死矣,惜哉!」贈左太中大夫。
濤身長七尺,風貌偉然,頗以忠亮自許。國有大議,帝必委心延訪,往復酬詰,率漏下數刻始罷。料邊情如在目前,知名之士多所薦進。有文集十卷,《西掖制書》十卷,奏議十卷。
李彌遜,字似之,蘇州吳縣人。弱冠,以上舍登大觀三年第,調單州司戶,再調陽穀簿。政和四年,除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引見,特遷校書郎,充編修六典校閱,累官起成郎。以封事剴切,貶知盧山縣,改奉嵩山祠。廢斥隱居者八載。
宣和末,知冀州。金人犯河朔,諸郡皆驚備,彌遜損金帛,致勇士,修城堞,決河護塹,邀擊其遊騎,斬首甚眾。兀術北還,戒師毋犯其城。
靖康元年,召為衛尉少卿,出知瑞州。二年,建康府牙校周德叛,執帥宇文粹中,殺官吏,嬰城自守,勢猖獗。彌遜以江東判運領郡事,單騎扣賊圍,以蠟書射城中招降。賊通款,開關迎之,彌遜諭以禍福,勉使勤王。時李綱行次建康,共謀誅首惡五十人,撫其餘黨,一郡帖然。
改淮南運副。後奉興國宮祠,知饒州,召對,首奏「當堅定規模,排斥奸言」。又謂:「朝廷一日無事,幸一日之安,一月無事,幸一月之安,欲求終歲之安,已不可得,況能定天下大計乎?」帝嘉其讜直。輔臣有不悅者,以直寶文閣知吉州。陛辭,帝曰:「朕欲留卿,大臣欲重試卿民事,行召卿矣。」
七年秋,遷起居郎。彌遜自政和末以上封事得貶,垂二十年,及複居是職,直前論事,鯁切如初。冬,試中書舍人,奏六事曰:「固蕃維以禦外侮,嚴禁衛以尊朝廷,練兵以壯國勢,節用以備軍食,收民心以固根本,擇守帥以責實效。」時駐蹕未定,有旨料舟給卒以濟宮人。彌遜繳奏曰:「六飛雷動,百司豫嚴,時方孔艱,宜以宗社為心,不宜於內幸細故,更勤聖慮,事雖至微,懼傷大體。」帝嘉納之。試戶部侍郎。
秦檜再相,惟彌遜與吏部侍郎晏敦複有憂色。八年,彌遜上疏乞外甚力,詔不允。趙鼎罷相,檜專國,贊帝決策通和。金國遣烏陵思謀等入界,索禮甚悖,軍民皆不平,人言紛紛。檜於禦榻前求去,欲要決意屈己從和。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乞斬檜,校書郎範如圭以書責檜曲學背師,忘仇辱國,禮部侍郎曾開抗聲引古誼以折檜,相繼貶逐。
彌遜請對,言金使之請和,欲行君臣之禮,有大不可。帝以為然,詔廷臣大議,即日入奏。彌遜手疏力言:「陛下受金人空言,未有一毫之得,乃欲輕祖宗之付託,屈身委命,自同下國而尊奉之,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危國之道,而謂之和可乎?借使金人姑從吾欲,假以目前之安,異時一有無厭之求,意外之欲,從之則害吾社稷之計,不從則釁端複開,是今日徒有屈身之辱,而後患未已。」又言:「陛下率國人以事仇,將何以責天下忠臣義士之氣?」力陳不可者三。
檜嘗邀彌遜至私第,曰:「政府方虛員,苟和好無異議,當以兩地相浼。」答曰:「彌遜受國恩深厚,何敢見利忘義。顧今日之事,國人皆不以為然,獨有一去可報相公。」檜默然。次日,彌遜再上疏,言愈切直,又言:「送伴使揣摩迎合,不恤社稷,乞別選忠信之人,協濟國事。」檜大怒。彌遜引疾,帝諭大臣留之。時和議已決,附會其說者,至謂「向使明州時,主上雖百拜亦不問」,議論靡然。賴彌遜廷爭,檜雖不從,亦憚公論。再與金使者計,議和不受封冊,如宰相就館見金使,受其書納入禁中,多所降殺,惟君臣之禮不得盡爭。
九年春,再上疏乞歸田,以徽猷閣直學士知端州,改知漳州。十年,歸隱連江西山。是歲,兀術分四道入侵,明年,又侵淮西,取壽春,竟如彌遜言。
十二年,檜乘金兵既敗,收諸路兵,複通和好,追仇向者盡言之臣,嗾言者論彌遜與趙鼎、王庶、曾開四人同沮和議。於是彌遜落職,十余年間不通時相書,不請磨勘,不乞任子,不序封爵,以終其身,常憂國,無怨懟意。二十三年,卒。朝廷思其忠節,詔複敷文閣待制。有奏議三卷,外制二卷,《議古》三卷,詩十卷。弟彌大。
彌大字似矩,登崇甯三年進士第。以大臣薦召對,除校書郎,遷監察禦史。假太常少卿充契丹賀正旦使。時傳聞燕民欲歸漢,徽宗遣彌大覘之。使還,奏所聞有二:「或謂彼主淫刑滅親,種類畔離,女真侵迫,國勢危殆為可取;或謂下詔罪己,擢用耆舊,招赦盜賊,國尚有人未可取;莫若聽其自相攻並。」遷起居郎,試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童貫宣撫永興,走馬承受白鍔恃貫不報師期,朝廷止從薄責。彌大繳奏,以為邊報不至,非朝廷福。鍔坐除名,彌大亦出知光州。移知鄂州。召為給事中兼校正御前文籍詳定官,拜禮部侍郎。
金人大舉入侵,李綱定城守之策,命彌大為參議,與綱不合,罷。未幾,除刑部尚書。初,朝廷許割三鎮畀金人,既而遣種師道、師中援河北,姚古援河東,彌大上疏乞起河東西境麟、府諸郡及陝西兵以濟古之師,起河東路及京東近郡兵以濟師道、師中之師,為腹背攻劫之圖。遂除彌大河東宣撫副使。張師正領勝捷軍敗於河東,潰歸,彌大誅之。複遣餘卒援真定,餘卒叛。
宣撫罷,命彌大知陝州。河東破,小將李彥先來謁,言軍事,彌大壯之,留為將,戍崤、澠間以遏敵。詔遣使召援,彌大未敢進。會永興帥範致虛糺兵勤王,檄彌大充諸道計議。行至方城,道阻,乃率眾赴大元帥府。
建炎元年,除知淮寧府。到郡未幾,杜用等夜叛,彌大縋城出,賊散乃還,坐貶秩。尋召為吏部侍郎。帝如杭州,命權紹興府,試戶部尚書兼侍讀。呂頤浩視師,以彌大為參謀官。彌大奏:「王導、謝安為都督,未嘗離朝廷,今邊圉幸無他,頤浩不宜輕動。」又言:「已為天子從官,非宰相可辟。乞于諸軍悉置軍正,如漢朝故事,以察官、郎官為之。陛下必欲留臣,當別為一司,伺察頤浩過失。」忤旨,出知平江府。
中丞沈與求劾彌大謀間君臣,妄自尊大,奪職歸。起知靜江府,奏廣西邊防利害。入為工部尚書。未幾,罷去。廣西提刑韓璜劾其在靜江日斷強盜死罪,引絞入斬,貶兩秩。紹興十年卒,年六十一。
論曰:宋既南渡,日以徽宗梓宮及韋後為念。秦檜主和,甘心屈己。張燾連章論列,謀深慮遠,其言取必於天,豈忘宗社之仇哉,亦曰相時而動耳!惜其利澤專於蜀也。黃中不党不阿,明察料敵,立朝忠實,退不忘君。道夫受知張浚,憂國而不為身謀。曾幾積學潔行,風節凜凜,陳嘗膽枕戈之言,以贊親征,亦壯矣哉!勾濤直節正論,不受檜私,潔身歸老。彌遜、曾開同沮和議,廢絀以沒,無怨懟心,所謂臨大節而不可奪者歟!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陳俊卿虞允文辛次膺
陳俊卿,字應求,興化人。幼莊重,不妄言笑。父死,執喪如成人。紹興八年,登進士第,授泉州觀察推官。服勤職業,同僚宴集,恒謝不往。一日,郡中失火,守汪藻走視之,諸掾屬方飲某所,俊卿輿卒亦假之行,於是例以後至被詰,俊卿唯唯摧謝。已而知其實,問故,俊卿曰:「某不能止同僚之行,又資其僕,安得為無過。時公方盛怒,其忍幸自解,重人之罪乎?」藻嘆服,以為不可及。
秩滿,秦檜當國,察其不附已,以為南外睦宗院教授。尋添通判南劍州,未上而檜死,乃以校書郎召。孝宗時為普安郡王,高宗命擇端厚靜重者輔導之,除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講經輒寓規戒,正色特立。王好鞠戲,因誦韓愈諫張建封書以諷,王敬納之。
累遷監察禦史、殿中侍御史。首言:「人主以兼聽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不欺為忠,必達大體。禦下之道,恩威並施,抑驕將,作士氣,則紀綱正而號令行矣。」遂劾韓仲通本以獄事附檜,冤陷無辜,檜黨盡逐而仲通獨全;劉寶總戎京口,恣掊克,且拒命不分戍;二人遂抵罪。湯思退專政,俊卿曰:「冬日無雲而雷,宰相上不當天心,下不厭人望。」詔罷思退。
時災異數見,金人侵軼之勢已形。俊卿乃疏言:「張浚忠藎,白首不渝,竊聞讒言其陰有異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論,為其忠義有素。反是,則人將去之,誰複與為變乎?」疏入,未報,因請對,力言之,上始悟。數月,以浚守建康。又言:「內侍張去為陰沮用兵,且陳避敵計,搖成算,請按軍法。」上曰:「卿可謂仁者之勇。」除權兵部侍郎。
金主亮渡淮,俊卿受詔整浙西水軍,李寶因之遂有膠西之捷。亮死,詔俊卿治淮東堡砦屯田,所過安輯流亡。金主褒新立,申舊好,廷臣多附和議。俊卿奏:「和戎本非得已,若以得故疆為實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虛文而已。今不若先正名,名正則國威強,歲幣可損。」因陳選將練兵、屯田減租之策,擇文臣有膽略者為參佐,俾察軍政、習戎務以儲將材。
孝宗受禪,言:「為國之要有三:用人、賞功、罰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願留聖意。」遷中書舍人。時孝宗志在興複,方以閫外事屬張浚。以俊卿忠義,沈靖有謀,以本職充江、淮宣撫判官兼權建康府事。奏曰:「吳璘得孤軍深入,敵悉眾拒戰,久不決,危道也。兩淮事勢已急,盍分遣舟師直搗山東,彼必還師自救,而璘得乘勝定關中。我及其未至,潰其腹心,此不世之功也。」會主和議方堅,詔璘班師,亦召俊卿。奏陳十事:定規模,振紀綱,勵風俗,明賞罰,重名器,遵祖宗之法,蠲無名之賦。
隆興初元,建都督府,俊卿除禮部侍郎參贊軍事。張浚初謀大舉北伐,俊卿以為未可。會諜報敵聚糧邊地,諸將以為秋必至,宜先其未動舉兵,浚乃請於朝出師。已而邵宏淵果以兵潰,俊卿退保揚州。主和議者幸其敗,橫議搖之。浚上疏待罪,俊卿亦乞從坐,詔貶兩秩。諫臣尹穡附思退,議罷浚都督,改宣撫使治揚州。俊卿奏:「浚果不可用,別屬賢將;若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今削都督重權,置揚州死地,如有奏請,台諫沮之,人情解體,尚何後效之圖?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復為宗社計。願下詔戒中外協濟,使浚自效。」疏再上,上悟,即命浚都督,且召為相,卒為思退、穡所擠,遣視師江、淮。俊卿累章請罪,以寶文閣待制知泉州,請祠,提舉太平興國宮。
思退既竄,太學諸生伏闕下乞召俊卿。乾道元年,入對,上勞撫之,因極論朋黨之弊。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論人才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小有過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錢端禮起戚裏為參政,窺相位甚急,館閣之士上疏斥之。端禮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當引共政。深拒不聽。翌日,進讀《寶訓》,適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預政,有深意,陛下宜謹守。」上首肯,端禮憾之。知建康府。逾年,授吏部尚書。
時上未能屏鞠戲,將游獵白石。俊卿引漢桓靈、唐敬穆及司馬相如之言力以為戒。上喜曰:「備見忠讜,朕決意用卿矣。朕在藩邸,知卿為忠臣。」後卿拜謝。
受詔館金使,遂拜同知樞密院事。時曾覿、龍大淵怙舊恩,竊威福,士大夫頗出其門。及俊卿館伴,大淵副之,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納謁,亦謝不接。洪邁白俊卿:「人言鄭聞除右史,某當除某官,信乎?」詰所從,邁以淵、覿告。具以邁語質於上,上曰:「朕曷嘗謀及此輩,必竊聽得之。」有旨出淵、覿,中外稱快。
金移文邊吏,取前所俘。俊卿請報以「誓書雲:俘虜叛亡是兩事,俘虜發已多,叛亡不應遣。且本朝兩淮民,上國俘虜亡慮數萬,本朝未嘗以為言,恐壞和議,使兩境民不安。或至交兵,則屈直勝負有在矣。」
鎮江軍帥戚方刻削軍士,俊卿奏:「內臣中有主方者,當並懲之。」即詔罷方,以內侍陳瑤、李宗回付大理究髒狀。十一月,當郊而雷,上內出手詔,戒飭大臣,葉顒、魏杞坐罷。俊卿參知政事。時四明獻銀礦,將召冶工即禁中鍛之。俊卿奏:「不務帝王之大,而屑屑有司之細,恐為有識所窺。」從官梁克家、莫濟俱求補外,俊卿奏:「二人皆賢,其去可惜。」於是劾奏洪邁奸險讒佞,不宜在左右,罷之。減福建鈔鹽,罷江西和糴、廣西折米鹽錢,蠲諸道宿逋金谷錢帛以巨萬計,於是政事稍歸中書矣。
龍大淵死,上憐曾覿,欲召之。俊卿曰:「自出此兩人,中外莫不稱頌。今複召,必大失天下望。臣請先罷。」遂不召。殿前指揮使王琪被旨按視兩淮城壁還,薦和州教授劉甄夫,得召。俊卿言:「琪薦兵將官乃其職,教官有才,何預琪事。」會揚州奏琪傳旨增築城已訖事,俊卿請於上,未嘗有是命。俊卿曰:「若詐傳上旨,非小故。」奏言:「人主萬幾,豈能盡防閑,所恃者紀綱、號令、賞罰耳。不誅琪,何所不為。」琪削秩罷官。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諸軍,宰相多不預聞,內官張方事覺,俊卿奏:「自今百司承御筆處分事,須奏審方行。」從之。既而以內諸司不樂,收前命。俊卿言:「張方、王琪事,聖斷已明,忽諭臣曰:'禁中取一飲一食,必待申審,豈不留滯。'臣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三衙發兵,戶部取財,豈為宮禁細微事。臣等備數,出內陛下命令耳。凡奏審欲取決陛下,非臣欲專之,且非新條,申舊制耳。已行複收,中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激聖怒。」上曰:「朕豈以小人言疑卿等耶?」
同知樞密院事劉珙進對,爭辨激切,忤旨,既退,手詔除珙端明殿學士,奉外祠。俊卿即藏去,密具奏:「前日奏劄,臣實草定,以為有罪,臣當先罷。珙之除命,未敢奉詔。陛下即位以來,納諫諍,體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以小事獲罪,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順持祿,非國家福。」上色悔久之,命珙帥江西。俊卿退自劾,上手劄留之,且曰:「卿雖百請,朕必不從。」
四年十月,制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俊卿以用人為己任,所除吏皆一時選,獎廉退,抑奔競。或才可用,資歷淺,密薦於上,未嘗語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遠至,必問以時政得失,人才賢否。
虞允文宣撫四川,俊卿薦其才堪相。五年正月,上召允文為樞密使,至則以為右相,俊卿為左相。允文建議遣使金以陵寢為請,俊卿面陳,複手疏以為未可。上禦孤矢,弦激致目眚,六月始禦便殿。俊卿疏曰:「陛下經月不禦外朝,口語籍籍,皆輔相無狀,不能先事開陳,虧損聖德。陛下憂勤恭儉,清靜寡欲,前代英主所不能免者皆屏絕,顧於騎射之末猶未能忘。臣知非樂此,志圖恢復,故俯而從事,以閱武備,激士氣耳。願陛下任智謀,明賞罰,恢信義,則英聲義烈,不越尊俎,固已震懾敵人於萬里之遠,豈待區區騎射于百步間哉。陛下一身,宗社生靈之休戚系焉,願以今日之事,永為後戒。」
曾覿官滿當代,俊卿預請處以浙東總管。上曰:「覿意似不欲為此官。」俊卿曰:「前此陛下去二人,公論甚愜。願捐私恩,伸公議。」覿怏怏而去。樞密承旨張說為親戚求官,憚俊卿不敢言,會在告,請于允文,得之。俊卿聞敕已出,語吏留之。說皇恐來謝,允文亦愧,猶為之請,俊卿竟不與,說深憾之。吏部尚書汪應辰與允文議事不合,求去,俊卿數奏應辰剛毅正直,可為執政。上初然之,後竟出應辰守平江。自是上意向允文,而俊卿亦數求去。
明年,允文複申陵寢之議,上手劄諭俊卿,俊卿奏:「陛下痛念祖宗,思複故疆,臣雖疲駑,豈不知激昂仰贊聖謨,然于大事欲計其萬全,俟一二年間,吾之事力稍充乃可,不敢迎合意指誤國事。」即杜門請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帥福州。陛辭,猶勸上遠佞親賢,修政攘敵,泛使未可輕遣。既去,允文卒遣使,終不得要領。曾覿亦召還,建節鉞,躋保傅,而士大夫莫敢言。
俊卿至福州,政尚寬厚,嚴於治盜,海道晏清,以功進秩。轉運判官陳峴建議改行鈔鹽法,俊卿移書宰執,極言福建鹽法與淮、浙異,遂不果行。明年,請祠,提舉洞霄宮。歸第,弊屋數楹,怡然不介意。
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累章告歸,除特進,起判建康府兼江東安撫。召對垂拱殿,命坐賜茶,因從容言曰:「將帥當由公選,臣聞諸將多以賄得。曾覿、王抃招權納賄,進人皆以中批行之。髒吏已經結勘,而內批改正,將何所勸懲?」上曰:「卿言甚當。」朝辭,奏曰:「去國十年,見都城谷賤人安,惟士大夫風俗大變。」上曰:「何也?」俊卿曰:「向士大夫奔覿、抃之門,十纏一二,尚畏人知,今則公然趨附已七八,不復顧忌矣。人材進退由私門,大非朝廷美事。」上曰:「抃則不敢。覿雖時或有請,朕多抑之,自今不復從矣。」俊卿曰:「此曹聲勢既長,侍從、台諫多出其門,毋敢為陛下言,臣恐壞朝廷紀綱,廢有司法度,敗天下風俗,累陛下聖德。」命二府飲餞浙江亭。
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其再來。為政寬簡,罷無名之賦。時御前多行「白劄」,用左右私人持送,俊卿奏非便,上手劄獎諭。除少保,判建康府如故。八年上章告老,以少師、魏國公致仕。十三年十一月薨,年七十四。方屬疾,手書示諸子雲:「遺表止謝聖恩,勿祈恩澤及功德,勿請諡樹碑。」上聞嗟悼,輟視朝,贈太保,命本路轉運司給葬事,賜諡正獻。
俊卿孝友忠敬,得於天資,清嚴好禮,終日無惰容。平居恂恂若不能言,而在朝廷正色危論,分別邪正,斥權勢無顧避。凡所奏請,關治亂安危之大者。雅善汪應辰、李燾,尤敬朱熹,屢嘗論薦。其薨也,熹不遠千里往哭之,又狀其行。有集二十卷。
子五人,宓有志於學,終承奉郎,朱熹為銘其墓。宓自有傳。
虞允文,字彬甫,隆州仁壽人。父祺,登政和進士第,仕至太常博士、潼川路轉運判官。允文六歲誦《九經》,七歲能屬文。以父任入官。丁母憂,哀毀骨立。既葬,朝夕哭墓側,墓有枯桑,兩烏來巢。念父之鰥且疾,七年不調,跬步不忍離左右。父死,紹興二十三年始登進士第,通判彭州,權知黎州、渠州。
秦檜當國,蜀士多屏棄。檜死,高宗欲收用之,中書舍人趙達首薦允文,召對,謂人君必畏天,必安民,必法祖宗。又論士風之弊,以文章進必抑其輕浮,以言語進必黜其巧偽,以政事進必去其苛刻,庶可任重致遠。且極論四川財賦科納之弊。上嘉納之。
除秘書丞,累遷禮部郎官。金主亮修汴,已有南侵意。王綸還,言敵恭順和好。湯思退再拜賀,置邊備不問。及金使施宜生頗泄敵情,張燾密奏之。亮又隱畫工圖臨安湖山以歸。亮賦詩,情益露。允文上疏言:「金必敗盟,兵出有五道,願詔大臣豫思備禦。」時三十年正月也。十月,借工部尚書充賀正使,與館伴賓射,一發破的,眾驚異之。允文見運糧造舟者多,辭歸,亮曰:「我將看花洛陽。」允文還,奏所見及亮語,申言淮、海之備。
除中書舍人、直學士院。三衙管軍以宦寺充承受,允文言:「自古人主大權,不移于奸臣,則落於近幸。秦檜盜權十有八年,檜死,權歸陛下。邇來三衙交結中官,宣和、明受厥鑒未遠。」上大悟,立罷之。
金使王全、高景山來賀生辰,口傳亮悖慢語,欲得淮南地,索將相大臣議事。於是召三衙大將趙密等議舉兵,侍從、台諫集議。宰臣陳康伯傳上旨:「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遣成閔為京、湖制置使,將禁衛五萬禦襄、漢上流。允文曰:「兵來不除道,敵為虛聲以分我兵,成其出淮奸謀爾。」不聽,卒遣閔。七月,金主亮徙汴,允文複語康伯:「閔軍約程在江、池,宜令到池者駐池,到江者駐江。若敵兵出上流,則荊湖之軍捍于前,江、池之軍援於後;若出淮西,則池之軍出巢縣,江州軍出無為,可為淮西援,是一軍而兩用之。」康伯然其說,而閔軍竟屯武昌。
九月,金主命李通為大都督,造浮梁于淮水上。金主自將,兵號百萬,氈帳相望,鉦鼓之聲不絕。十月,自渦口渡淮。先是,劉錡措置淮東,王權措置淮西。至是,權首棄廬州,錡亦回揚州,中外震恐。上欲航海,陳康伯力贊親征。是月戊午,樞臣葉義問督江、淮軍,允文參謀軍事。權又自和州遁歸,錡回鎮江,盡失兩淮矣。
十一月壬申,金主率大軍臨採石,而別以兵爭瓜洲。朝命成閔代錡、李顯忠代權,錡、權皆召。義問被旨,命允文往蕪湖趣顯忠交權軍,且犒師採石,時權軍猶在採石。丙子,允文至採石,權已去,顯忠未來,敵騎充斥。我師三五星散,解鞍束甲坐道旁,皆權敗兵也。允文謂坐待顯忠則誤國事,遂立招諸將,勉以忠義,曰:「金帛、告命皆在此,待有功。」眾曰:「今既有主,請死戰。」或曰:「公受命犒師,不受命督戰,他人壞之,公任其咎乎?」允文叱之曰:「危及社稷,吾將安避?」
至江濱,見江北已築高臺,對植絳旗二、繡旗二,中建黃屋,亮踞坐其下。諜者言,前一日刑白黑馬祭天,與眾盟,以明日濟江,晨炊玉麟堂,先濟者予黃金一兩。時敵兵實四十萬,馬倍之,宋軍才一萬八千。允文乃命諸將列大陣不動,分戈船為五,其二並東西岸而行,其一駐中流,藏精兵待戰,其二藏小港,備不測。部分甫畢,敵已大呼,亮操小紅旗麾數百艘絕江而來,瞬息,抵南岸者七十艘,直薄宋軍,軍小卻。允文入陣中,撫時俊之背曰:「汝膽略聞四方,立陣後則兒女子爾。」俊即揮雙刀出,士殊死戰。中流官軍亦以海鰍船沖敵,舟皆平沉,敵半死半戰,日暮未退。會有潰軍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從山后轉出,敵疑援兵至,始遁。又命勁弓尾擊追射,大敗之,僵屍凡四千余,殺萬戶二人,俘千戶五人及生女真五百餘人。敵兵不死于江者,亮悉敲殺之,怒其不出江也。以捷聞,犒將士,謂之曰:「敵今敗,明必複來。」夜半,部分諸將,分海舟縋上流,別遣兵截楊林口。丁醜,果至,因夾擊之,複大戰,焚其舟三百,始遁去,再以捷聞。既而敵遣偽詔來諭王權,似有宿約。允文曰:「此反間也。」仍複書言:「權已置典憲,新將李世輔也,願一戰以決雌雄。」亮得書大怒,遂焚龍鳳車,斬梁漢臣及造舟者二人,乃趨瓜洲。漢臣,教亮濟江者也。
顯忠至自蕪湖,允文語之曰:「敵入揚州,必與瓜洲兵合,京口無備,我當往,公能分兵相助乎?」顯忠分李捧軍萬六千往京口,葉義問亦命楊存中將所部來會。允文還建康,即上疏言:「敵敗於採石,將徼幸於瓜洲。今我精兵聚京口,持重待之,可一戰而勝。乞少緩六飛之發。」
甲申,至京口。敵屯重兵滁河,造三閘儲水,深數尺,塞瓜洲口。時楊存中、成閔、邵宏淵諸軍皆聚京口,不下二十萬,惟海鰍船不滿百,戈船半之。允文謂遇風則使戰船,無風則使戰艦,數少恐不足用。遂聚材治鐵,改修馬船為戰艦,且借之平江,命張深守滁河口,扼大江之沖,以苗定駐下蜀為援。庚寅,亮至瓜洲,允文與存中臨江按試,命戰士踏車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回轉如飛,敵持滿以待,相顧駭愕。亮笑曰:「紙船耳。」一將跪奏:南軍有備,未可輕,願駐揚州,徐圖進取。亮怒,欲斬之,哀謝良久,杖之五十。乙未,亮為其下所殺。
初,亮在瓜洲,聞李寶由海道入膠西,成閔諸軍方順流而下,亮愈怒。還揚州,召諸將約三日濟江,否則盡殺之。諸將謀曰:「進有渰殺之禍,退有敲殺之憂,奈何?」有萬戴者曰:「殺郎主,與南宋通和歸鄉則生矣。」眾曰:「諾。」亮有紫茸細軍,不臨陣,恒以自衛,眾患之,有蕭遮巴者紿之曰:「淮東子女玉帛皆聚海陵。」且嗾使往,細軍去而亮死。
丙申,敵人退屯三十裏,遣使議和。己亥,奏聞。召入對,上慰藉嘉歎,謂陳俊卿曰:「虞允文公忠出天性,朕之裴度也。」詔免扈從,往兩淮措置。允文至鎮江,奏收兩淮三策,不報。
明年正月,上至建康。尋議回鑾,詔以楊存中充江淮、荊襄路宣撫使,允文副之。給、舍繳存中除命,於是允文充川陝宣諭使。陛辭,言:「金亮既誅,新主初立,彼國方亂,天相我恢復也。和則海內氣沮,戰則海內氣伸。」上以為然。允文至蜀,與大將吳璘議經略中原,璘進取鳳翔,複鞏州。金治兵爭陝西新複州郡,蜀士欲棄之,允文持不可。
孝宗受禪,朝臣有言西事者,謂官軍進討,東不可過寶雞,北不可過德順,且欲用忠義人守新複州郡,官軍退守蜀口。允文爭之不得,吳璘遂歸河池,蓋用參知政事史浩議,欲盡棄陝西,台諫袁季、任古附和其說。允文再上疏,大略言:「恢復莫先於陝西,陝西五路新複州縣又系於德順之存亡,一旦棄之,則窺蜀之路愈多,西和、階、成,利害至重。」前後凡十五疏,且移書陳康伯,康伯牽于同列,不能回也。上將召允文問陝西事,執政忌其來,以顯謨閣直學士知夔州,尋又命奏事。
隆興元年入對,史浩既素主棄地,及拜相,亟行之,且親為詔,有曰:「棄雞肋之無多,免鋃心之未已。」允文入對言:「今日有八可戰。」上問及棄地,允文以笏畫地,陳其利害。上曰:「此史浩誤朕。」以敷文閣待制知太平州,尋除兵部尚書、湖北京西宣撫使,改制置使。
時朝廷遣盧仲賢使金議和,湯思退又欲棄唐、鄧、海、泗,手詔謂唐、鄧非險要,可置度外,允文五上疏力爭。思退怒,即奏曰:「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宗社大事,豈同戲劇。」上意遂定。思退陽請召允文,實欲去之也。允文上印,猶以四州不可棄為請,乞致仕。詔以顯謨閣學士知平江府。思退竟決和議,割唐、鄧。
二年,金兵複至,思退貶,上悔不用允文言。陳俊卿亦薦允文堪大用,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乾道元年,拜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是秋,金遣完顏仲有所議,偃蹇不敬,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論,不果。會錢端禮受李宏玉帶,事連允文,為禦史章服所論,罷政,奉祠西歸。
三年二月,召至闕,除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吳璘卒,議擇代,上諭允文曰:「吳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軍事,無以易卿。凡事不宜效張浚迂闊,軍前事,卿一一親臨之。」即拜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尋詔依舊知樞密院事。歸蜀一月,召至闕,不數月複使蜀。太上賜禦書《聖主得賢臣頌》,上又為之制跋,陛辭,複以所禦雙履及甲胄賜焉。
過郢,奏築黃鷹山城。過襄陽,奏修府城。八月至漢中,又往沔陽。九月,至益昌。先被手詔戒九事,洎至蜀,悉奉而行,尤以軍政為急。又奏閱實諸軍,第其壯怯為三,上備戰,中下備輜重,老者少者不預。汰兵凡萬人,減緡錢四百萬。汰去兵有勞績者,置員闕處之。興、洋義士,民兵也,紹興初以七萬計,大散之戰,將不授甲,驅之先官軍,死亡略盡。命利帥晁公武核實,得二萬三千九百餘人。又得陝西弓箭手法,參紹興制為一書,俾將吏守之。以馬政付張松,奏依舊制分茶馬為川、秦司。
初在樞府,蕭遮巴以刷軍中人為言,允文嘗奏諭三衙撫存之。至是,金、洋、興元歸正人二萬,遮道訴系縲之苦,允文分給官田,俾鹹振業。欲結敵將姜挺、白沂,遵禦劄募鞏人王嗣祖結外蕃以圖金人,又得蕃僧六彪者偕往,竟無成說。時邛、蜀十四郡告饑,荒政凡六十五事,劍倅獻羨錢五萬,卻之。
五年八月,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允文多薦知名士,如洪適、汪應辰。及為相,籍人才為三等,有所見聞即記之,號《材館錄》。凡所舉,上皆收用,如胡銓、周必大、王十朋、趙汝愚、晁公武、李燾其尤章明者也。上以兵冗財匱為憂,允文與陳俊卿議革三衙雜役,汰冗籍,三軍無怨言。
六年,陳俊卿以奏留龔茂良忤上意,上震怒甚,俊卿待命浙江亭,兩日不報。允文請對,極論體貌之道,疊拜榻前,遂命判福州。
詔以范成大為祈請使,為陵寢故。金不從,且諜報欲以三十萬騎奉遷陵寢來歸,中外洶洶,荊、襄將帥皆請增戍。允文謂:「金方懲亮,決不輕動,不過以虛聲撼我耳。」遂奏止之。朝論紛然,允文屹不動,敵卒無他。
自莊文太子斃,儲位未定。允文上疏,且屢懇陳。七年正月,上兩宮尊號,議始定,下詔皇第三子恭王惇立為皇太子,皇子愷以雄武、保甯軍節度使判甯國府。皇太子尋尹臨安。侍衛馬軍司牧地舊在臨安,允文謂地狹不利芻牧,請令就牧鎮江,緩急用騎過江便。三軍有怨語,其後言者以此為言。
胡銓以台評去,允文奏留之經筵。銓薦朱熹,上問允文識熹否?允文謂熹不在程頤下,遂召熹,熹不至。檢鼓院以六條抑上書人,允文力言不可,從之。
會慶節,金使烏林答天錫入見,金主婿也,驕倨甚,固請上降榻問金主起居,上不許,天錫跪不起,侍臣錯愕失措。允文請大駕還禁中,且諭之曰:「大駕既興,難再禦殿,使人來且隨班上壽。」金使慚而退。
上以僕射名不正,改為左、右丞相。八年二月,授允文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梁克家為右丞相。允文嘗舉克家自代,上不許。是月,以病乞解機政,又薦克家靖重有宰相器,至是始同相,手詔付允文曰:「朕方欲武臣為樞密,曹勳如何?」允文謂勳人品卑凡,不可用。既而以張說簽書樞密院事,右正言王希呂與台官交劾之。上怒希呂甚,手詔「與遠惡監當。」允文繳回,上益怒。梁克家曰:「希呂論張說,台綱也,左相救希呂,國體也。」上怒稍解,卒薄希呂之罰。
四月,禦史蕭之敏劾允文,允文上章待罪。上過德壽宮,太上曰:「採石之功,之敏在何許?毋聽其去。」上為出之敏,且書扇制詩以留之。允文言之敏端方,請召歸以辟言路。上謂其言寬厚,命曾懷書之《時政記》。
上命選諫官,允文以李彥潁、林光朝、王質對,三人皆鯁亮,又以文學推重于時,故薦之,久不報。曾覿薦一人,賜第,擢諫議大夫。允文、克家爭之,不從。允文力求去,授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進封雍國公。陛辭,上諭以進取之方,期以某日會河南。允文言:「異時戒內外不相應。」上曰:「若西師出而朕遲回,即朕負卿;若朕已動而卿遲回,即卿負朕。」上禦正衙,酌酒賦詩以遣之,且賜家廟祭器。
九年至蜀。大軍月給米一石五鬥,不足贍其家,允文捐宣司錢三十萬易米,計口增給。立戶馬七條,括民馬,奏選良家子以儲戰用。初,北界有寇鄰者,擁眾數萬在商、虢間,允文秉政日納款,迨至蜀,複遣人致書允文,不報,羈縻之而已。既而鄰謀覺,金密遣人捕之。葉衡奏聞,允文上疏自辨,因請納祿,不報。
上嘗謂允文曰:「丙午之恥,當與丞相共雪之。」又曰:「朕惟功業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故允文許上以恢復。使蜀一歲,無進兵期,上賜密詔趣之,允文言軍需未備,上不樂。
淳熙元年薨。後四年,上幸白石大閱,見軍皆少壯,謂輔臣曰:「虞允文行沙汰之效也。」尋詔贈太傅,賜諡忠肅。
允文姿雄偉,長六尺四寸,慷慨磊落有大志,而言動有則度,人望而知為任重之器。早以文學致身台閣,晚際時艱,出入將相垂二十年,孜孜忠勤無二焉。嘗注《唐書》、《五代史》,藏於家。有詩文十卷,《經筵春秋講義》三卷,《奏議》二十二卷,《內外志》十五卷,行於世。
子三人:公亮、公著、杭孫。孫八人,皆好修,唯剛簡最知名,嘉定中,召不至,終利路提點刑獄。
辛次膺,字起季,萊州人。幼孤,從母依外氏王聖美於丹徒。俊慧力學,日誦千言。甫冠,登政和二年進士第,曆官為單父丞。
值山東亂,舉室南渡。屬閩寇範汝為陷建州,宰相呂頤浩以次膺宰浦城,遏賊沖。比至,寇党熊志寧已焚其邑。於是披荊棘,坐瓦礫中,安輯吏民,料丁壯,治器械,厄險阻,號令不煩,邑民便之。數月,韓世忠破賊,複建州,除審計司。餘黨范黑龍破鄰邑,閩帥張守檄次膺,俟賊平而後行。乃募鄉兵習強弩,賊至,與之夾水而陣,矢齊發,賊奔潰,生致首領五人,餘悉宥之。
用參政孟庾薦,召對,奏用人貴于務實,施令在於必行。遷駕部。願敕郡邑省耕薄征,務農抑末。又奏:「中原之人,棄墳墓生業,從巡江左,饑寒殞僕。願加存拊,可以堅中原徯後之心。」遷吏部郎、湖北運判,中途召還,見高宗于建康行宮,首言救世之弊,上稱善,敕以所奏榜朝堂。
擢右正言。奏:「願閱兵將,親簡拔,攬恩威之柄,使人人知朝廷之尊。左右近習,久則幹政,願杜其漸。兵連不解,十年於茲。一歲用錢三十萬、米四百萬石,諸路常賦僅足支其半,余悉取諸民。乞罷不急之務,節姑息之澤,省冗官,汰忄耎兵。」
韓世忠男直秘閣,次膺奏曰:「攻城野戰,世忠功也,其子何與?石渠、東觀,圖書府也,武功何與?幸門一啟,援例者眾。」又奏:「今主議者見小利忽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進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謂守為不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上皆信納。聞韓世忠將自楚州移軍鎮江,複陳可慮者五。王倫使北請和,次膺言:「宣和海上之約,靖康城下之盟,口血未乾,兵隨其後。今日之事當識其詐。」
時秦檜在政府,為其妻兄王仲薿敘兩官。次膺劾仲薿奴事朱勔,投拜金酋,罪在不赦。又劾知撫州王喚違法佃官田,不輸租。其父仲山,先知撫州,屈膝金人,喚繼其後,何顏見吏民?喚,檜之妻兄也。章留中。次膺再論之曰:「近臣奏二人,繼聞追寢除命,是皆檜容私營救,陛下曲從其欲,國之紀綱,臣之責任,一切廢格。借使貴連宮掖,親如肺附,寵任非宜,臣亦得論之,而大臣之姻婭,乃不得繩之耶?望陛下奮乾剛之威,戒蒙蔽之漸。」
求去,除直秘閣、湖南提刑。先是,湖南賊龍淵、李朝擁眾數萬,據衡之茶陵,檜匿不奏,乃以見闕處次膺。陛辭,上曰:「卿以將母為請,朕不得留。湖湘風物甚佳,且無盜賊,職名異恩,卒歲當召。」既抵長沙,賊勢方張,戍將抽回,始悟檜欲陷之。即單車趨茶陵,擒賊驍將戮之,募賊党毛義、龍麟等,齎榜諭以朝廷抽回戍將,務欲招安,宜亟降,待以不死。龍淵、李朝相繼降,仍請料精銳,可得禁旅萬餘。次鷹笑曰:「是皆吾民,正當棄兵甲,持鋤櫌,趣令複業。」奏茶陵為軍。
金好成,赦書至衡陽,次膺極陳其詐,略曰:「臣昨在諫列,嘗數論金人變詐無常,願陛下為宗社生靈深慮。近觀邸報,樞密院編修官胡銓妄議和好,曆詆大臣,除名遠竄。已而得銓書槁,乃知朝廷遽欲屈己稱藩,臣未知其可。大臣懷奸固位,不恤國計,媕婀趨和,謬以為便,臣不知天下之人以為便乎?'父之仇不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棄仇釋怨,盡除前事,降萬乘之尊,以求說於敵,天下之人,果能遂亡怨痛以從陛下之志乎?」書奏,不報。金陷三京。
次膺罷,奉祠。秦檜以其負重名,欲先移書,當稍收用,次膺笑而不答。閱十六年,貧益甚,亡毫髮求於人。檜死,起知婺州,三日被召。至國門,以足疾求去。加秘閣修撰,還郡。再召見,曆言仇怨當國,老母幾委溝壑,因奏國本未立,上改容曰:「誰可?」次膺曰:「知子莫若父。」上稱善。擢權給事中。蔣璨權戶部侍郎,次膺駁璨不守正,事交結,出璨知平江。禦史中丞湯鵬舉劾次膺假權報怨,除待制、宮觀。起知泉州,移福建帥。丁母憂,乞納祿。
孝宗即位,手詔趣召。既至,奏:「陛下用賢必考核事功,勿以一人譽用之,一人毀去之,出令要無反汗,納善要知轉圜。練兵恤民,經理兩淮,使敵不能乘虛而入。」是日,除禦史中丞。朝德壽宮,高宗一見,謂「惜間卿于強健時。」
上將以春饗迎高宗詣延祥觀,幸玉津園。次膺奏:「欽宗服未終,方停策士,且金人嫚書甫至,意在交兵,矧原野間禁衛稀少,當過為之慮,兼一出費十數萬緡,曷若以資兵食。」時兩淮盡為荒野,次膺奏:「乞集遺甿歸業,借種牛,或令在屯兵從便耕種,此足兵良法。」至若成閔之貪饕,湯思退之朋附,葉義問之奸罔,皆以次論劾。每章疏一出,天下韙之。上方厲精政事,次膺每以名實為言,多所裨益,呼其官不名。
隆興改元三月,同知樞密院事。符離之師,捷奏日聞,次膺手疏千言,乞持重。未幾,軍果潰。及見,上顏色不樂,奏言:「師潰而歸,張浚彈壓必無他,此上天大儆戒于陛下。」上歎其先見。
拜參知政事,以疾力祈免。且奏曰:「王十朋除侍史,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奸。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陛辭,賜茶,甚惜其去。次膺奏:「臣與思退,理難同列。」上曰:「有謂湯思退可用者。」次膺奏:「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辨。思退固不足道,竊恐誤國家事。」乾道六年閏五月卒,年七十九。
次膺孝友清介,立朝謇諤。仕宦五十年,無絲毫掛吏議。為政貴清靜,先德化,所至人稱其不煩。善屬文,尤工於詩。
論曰:孝宗志恢復,特任張浚,俊卿斥奸黨,明公道,以為之佐。洎居中書,知無不為,言無不盡,蓋其立志一以先哲為法,非他相可擬也。允文許國之忠,炳如丹青。金庶人亮之南侵,其鋒甚銳,中外倚劉錡為長城,錡以病不克進師。允文儒臣,奮勇督戰,一舉而挫之,亮乃自斃。昔赤壁一勝而三國勢成,淮淝一勝而南北勢定。允文採石之功,宋事轉危為安,實系乎此。及其罷相鎮蜀,受命興複,克期而往,志雖未就,其能慷慨任重,豈易得哉?次膺力排群邪,無負言責,涖政不煩,居約有守。晚再立朝,謇諤尤著,南渡直言之臣,宜為首稱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陳康伯梁克家汪澈葉義問蔣芾葉顒葉衡
陳康伯,字長卿,信之弋陽人。父亨仲,提舉江東常平。康伯幼有學行。宣和三年,中上舍丙科。累遷太學正。丁內艱。貴溪盜將及其鄉,康伯起義丁逆擊,俘其渠魁,邑得全。
建炎末,為敕令刪定官,預修《紹興敕令》。尋通判衢州,攝郡事。盜發白馬原,康伯督州兵濟王師進討,克之。除太常博士,改提舉江東常平茶鹽。高宗進蹕建康,康伯以職事過闕,得對,因請擇將,上開納。
紹興八年,除樞密院大計議官。累遷戶部司勳郎中。康伯與秦檜太學有舊,檜當國,康伯在郎省五年,泊然無求,不偷合。十三年,始遷軍器監。借吏部尚書使金,至汴將晡,不供餉,閉戶臥勿問;入夜,館人扣戶謝不敏,亦不對。後因金使至,詔康伯館伴,端午賜扇帕,與論拜受禮,言者以生事論,罷知泉州。
海盜間作,朝廷遣劉寶、成閔逐捕,康伯以上意招懷,盜多出降,籍為兵。久之,不逞者陰倡亂,康伯訊得實,論殺之,州以無事。秩滿,三奉祠,垂十年。
檜死,起知漢州,將出峽,召對,除吏部侍郎。康伯首請節用寬民,凡州縣取民無藝,許監司互察,台諫彈劾。尋兼禮、戶部。乞約歲用,會所入,儲什之一二備水旱。奏上,議竟不決。兼刑部。前此有司希檜意興大獄,康伯平讞直冤,士大夫存歿多賴之。除吏部尚書。宰臣擬用「權尚書」出命,高宗顧曰:「朕且大用,何'權'為?」尋拜參知政事。
自孫道夫使北還,已聞金以買馬非約為言,朝廷特恃和,康伯與同知樞密院事王綸白髮其端綸使還,乃言和好無他,康伯持初論不變。九月,以通奉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例賜銀絹,康伯固辭,減半,又辭。兼史院。上嘗謂其「靜重明敏,一語不妄發,真宰相也。」又命與湯思退輔政,事勿憚商論,惟其當而已。康伯言:「大臣事當盡公,若依阿植黨,此鄙夫患失者,臣非惟不敢,亦素不能。」高宗歎其長者。普安郡王居潛藩,高宗一日謂康伯,當以使相封真王,今宜寇以屬籍,於是詔以為皇子,封建王,實三十年二月也。
明年三月,拜光祿大夫、尚書左僕射。五月,金遣使賀天申節,出嫚言,求淮、漢地,指取將相大臣,且以淵聖凶問至。康伯主禮部侍郎黃中之論,持斬衰三年。先是,葉義問、賀允中使還,言金必敗盟,康伯請早為之備,建四策:一,增劉錡荊南軍,以重上流;二,分畫兩淮地,命諸將結民社,各保其境;三,劉寶獨當淮東,將驕卒少,不可倚;四,沿江諸郡修城積糧,以固內地。至是,召三衙帥及楊存中至都堂議舉兵,又請侍從、台諫集議,康伯傳上旨曰:「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時上意雅欲視師,內侍省都知張去為陰沮用兵,且陳退避策,中外妄傳幸閩、蜀,人情洶洶。右相朱倬無一語,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受命聘金,憚不欲行,康伯獨以為己任,奏曰:「金敵敗盟,天人共憤,今日之事有進無退,聖意堅決,則將士之意自倍。願分三衙禁旅助襄、漢,待其先發應之。」康伯勉周麟之以國事,麟之語侵康伯,康伯曰「使某不為宰相,當自行,大臣與國存亡,雖死安避。」麟之竟以辭行罷,尋貶責。殿中侍御史陳俊卿言當用張浚,且乞斬張去為以作士氣。康伯以俊卿振職,奏權兵部侍郎。
九月,金犯廬州,王權敗歸,中外震駭,朝臣有遣家豫避者。康伯獨具舟迎家入浙,且下令臨安諸城門扃鐍率遲常時,人恃以安。敵迫江上,召楊存中至內殿議之,因命就康伯議。康伯延之入,解衣置酒,上聞之已自寬。翌日,入奏曰:「聞有勸陛下幸越趨閩者,審爾,大事去矣,盍靜以待之。」
一日,忽降手詔:「如敵未退,散百官。」康伯焚之而後奏曰:「百官散,主勢孤矣。」上意既堅,請下詔親征,以葉義問督江、淮軍,虞允文參謀軍事。上初命朱倬為都督,倬辭,乃命義問。允文尋敗敵于採石,金主亮為其臣下所斃而還。
方亮之犯江,國人即立葛王褒。三十二年,始遣高忠建來告登位,議授書禮,康伯以誼折之,於是報書始用敵國禮。
高宗倦勤,有與子意,康伯密贊大議,乞先正名,俾天下鹹知聖意,遂草立太子詔以進。及行內禪禮,以康伯奉冊。孝宗即位,命兼樞密使,進封信國公,禮遇殊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康伯自建康扈從回,即以病祈去位,不允。明年,改元隆興,請益堅,遂乙太保、觀文殿大學士、福國公判信州。上慰勞甚勤,且曰:「有宣召,慎勿辭。」宰執即府餞別,百官班送都門外。己又辭郡,丐外祠,除醴泉觀使。
二年八月,起判紹興府,且令赴闕奏事,複辭。未幾,召陪郊祀。時北兵再犯淮甸,人情驚駭,皆望康伯複相。上出手劄,遣使即家居召之。未出裏門,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魯國公。親故謂康伯實病,宜辭,康伯曰:「不然。吾大臣也,今國家危,當輿疾就道,幸上哀而歸之爾。」道聞邊遽,兼程以進,至闕下,詔子安節、婿文好謙掖以見,減拜賜坐。間日一會朝,許肩輿至殿門,仍給扶,非大事不署。敵師退,尋以目疾免朝謁,臥家,旬餘一奏事。
乾道元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康伯起陪祠,已即丐歸,章屢上,不許。一日出殿門,喘劇,輿至第薨,年六十有九。贈太師,諡文恭,擇日臨奠,子偉節固辭,乃止。命工部侍郎何俌護喪歸。
二子:偉節,除直秘閣;安節,賜同進士出身,五辭不受,上手劄批諭,寄留省中以成其美,康伯薨,給還之。慶元初,配享孝宗廟庭,改諡文正。
梁克家,字叔子,泉州晉江人。幼聰敏絕人,書過目成誦。紹興三十年,廷試第一,授平江簽判。時金主亮死,眾皆言可乘機進取,克家移書陳俊卿,謂:「敵雖退,吾兵力未振,不量力而動,將有後悔。」俊卿歸以白丞相陳康伯,歎其遠慮。召為秘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
時災異數見,克家奏宜下詔求言,從之,令侍從、台諫、卿監、郎官、館職疏闕失。克家條六事:一正心術,二立紀綱,三救風俗,四謹威柄,五定廟算,六結人心。其論定廟算,謂今邊議不過三說,曰將、兵、財,語甚切直。累遷中書舍人。
使金,金以中朝進士第一,敬待之,即館宴射,連數十發中的。金人來賀慶會節,克家請令金使入朝由南門,百官由北門,從者毋輒至殿門外,以肅朝儀,詔定為令。
郊祀有雷震之變,克家複條六事。遷給事中,凡三年,遇事不可,必執奏無隱。嘗奏:「陛下欲用實才,不喜空言,空言固無益,然以空言為懲,則諫爭之路遂塞,願有以開導之。」上欣納,因命條具風俗之弊,克家列四條,曰欺罔、苟且、循默、奔競,上手筆將諭。
乾道五年二月,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明年,參知政事。又明年,兼知院事。初修金好,金索所獲俘,啟釁未已。克家請築楚州城,環舟師于外,邊賴以安。在政府,與虞允文可否相濟,不苟同。皇太子初立,克家請選置官屬,增講讀員,遂以王十朋、陳良翰為詹事,中外稱得人。允文主恢復,朝臣多迎合,克家密諫,數不合,力丐去。上曰:「兵終不可用乎?」克家奏:「用兵以財用為先,今用度不足,何以集事?」上改容曰:「朕將思之。」詰朝,上面諭曰:「朕終夜思卿言,至當,毋庸去。」
八年,詔更定僕射為左右丞相,拜克家為右丞相兼樞密使。一日,上謂宰執曰:「近過德壽宮,太上頤養愈勝,天顏悅懌,朕退不勝喜。」克家奏:「堯未得舜以為己憂,既得舜,固宜甚樂。」允文奏:「堯獨高五帝之壽以此。」上曰:「然。」允文既罷相,克家獨秉政,雖近戚權幸不少假借,而外濟以和。張說入樞府,公議不與,寢命,俄複用。說怒士夫不附己,謀中傷之,克家悉力調護,善類賴之。
議金使朝見授書儀,時欲移文對境以正其禮,克家議不合,遂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建甯府。陛辭,上以治效為問,克家勸上無求奇功。既而三省、密院卒移牒泗州,敵不從,遣泛使來,舉朝震駭。後二年,湯邦彥坐使事貶,天下益服克家謀國之忠。
淳熙八年,起知福州,在鎮有治績。趙雄奏欲令再任,降旨仍知福州。召除醴泉觀使。九年九月,拜右丞相,封儀國公。逾月而疾。十三年,命以內祠兼侍讀,賜第,在所存問不絕。十四年六月,薨,年六十。手書遺奏,上為之垂涕,贈少師,諡文靖。
初,唱第時,孝宗由建邸入侍,愛其風度峻整,及登政府,眷寵尤渥。為文渾厚明白,自成一家,辭命尤溫雅,多行於世。
汪澈,字明遠,自新安徙居饒州浮梁。第進士,教授衡州、沅州。用萬俟卨薦,為秘書正字、校書郎。輪對,乞令帥臣、監司、侍從、台諫各舉將帥,高宗善之,行其言。除監察禦史,進殿中侍御史,特賜鞍馬。時和戎歲久,邊防浸弛,澈陳養民養兵、自治豫備之說,累數千言。
顯仁皇后攢宮訖役,議者欲廣四隅,士庶墳在二十裏內皆當遷,命澈按視。還奏:「昭慈、徽宗、顯肅、懿節四陵舊占百步,已數十年,今日何為是紛紛?漢長樂、未央宮夾樗裏疾墓,未嘗遷。國朝宮陵儀制,在封堠界內,不許開故合祔,願遷出者聽,其意深矣。」高宗大悟,悉如舊。
葉義問使金還,頗知犯邊謀,澈言:「不素備,事至倉卒,靖康之變可鑒。今將驕卒惰,宜加搜閱,使有鬥心。文武職事務選實才,不限資格。」除侍御史。左相湯思退不協人望,澈同殿中侍御史陳俊卿劾罷,又論鎮江大將劉寶十罪,詔奪節予祠。
三十一年,上元前一夕,風雷雨雪交作,澈言《春秋》魯隱公時大雷震電,繼以雨雪,孔子以八日之間再有大變,謹而書之。今一夕間二異交至,此陰盛之證,殆為金人。今荊、襄無統督,江海乏備禦,因陳修攘十二事。殿帥楊存中久握兵權,內結閹寺,王十朋、陳俊卿等繼論其罪,高宗欲存護使去,澈與俊卿同具奏,存中始罷。
會金使高景山來求釁端,澈言:「天下之勢,強弱無定形,在吾所以用之。陛下屈己和戎,厚遺金繒,彼輒出惡言,以撼吾國。願陛下赫然睿斷,益兵嚴備,佈告中外,將見上下一心,其氣百倍矣。」除禦史中丞。
尋遣馬帥成閔以所部三萬人屯荊、襄,以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詔凡吏能否、民利病悉以聞。過九江,王炎見澈論邊事,辟為屬,偕至襄陽撫諸軍。鄂帥田師中老而怯,立奏易之。時欲置襄守荊南,澈奏:「襄陽地重,為荊楚門戶,不可棄。」敵將劉萼擁眾十萬,揚聲欲取荊南,又欲分軍自光、黃搗武昌。朝廷以敵昔由此入江南,令吳拱嚴護武昌津渡。拱將引兵加鄂,澈聞之,馳書止拱,而自發鄂之余兵戍黃州,俾拱留襄。敵騎奄至樊城,拱大戰漢水上,敵眾敗走。時唐、鄧、陳、蔡、汝、潁相次歸職方。未幾,金主亮死,澈乞出兵淮甸,與荊、襄軍夾擊其歸師。未報,而金新主罷兵請和,召澈入為參知政事,與宰相陳康伯同贊內禪。
孝宗即位,銳意恢復,首用張浚使江、淮,澈以參豫督軍荊、襄,將分道進討。趙撙守唐,王宣守鄧,招皇甫倜于蔡。襄、漢沃壤,荊棘彌望,澈請因古長渠築堰,募閑民、汰冗卒雜耕,為度三十八屯,給種與牛,授廬舍,歲可登谷七十余萬斛,民償種,私其餘,官以錢市之,功緒略就。
隆興元年,入奏,還武昌,而張浚克期大舉,詔澈出師應之。澈以議不合,乞令浚並領荊、襄。諫議大夫王大寶論澈「無制勝策,皇甫倜以忠義結山砦,扼敵要衝,澈不能節制,坐視孤軍墮敵計。趙撙以千五百人救方城,敗散五百餘人,澈漫不加省。乞罷黜。」澈亦請祠,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大寶疏再上,落職,仍祠祿。
明年,知建康府,尋除樞密使。在位二年,以觀文殿學士奉洞霄祠,尋知鄂州兼安撫使。孝宗訪邊事,澈奏:「向者我有唐、鄧為藩籬,又皇甫倜控扼陳、蔡,敵不敢窺襄。既失兩郡,倜複內徙,敵屯新野,相距百里爾。臣令趙撙、王宣築城儲糧,分備要害,有以待敵。至於機會之來,難以豫料。」孝宗善之。時議廢江州軍,澈言不可。知甯國府,改福州、福建安撫使,複請祠。尋致仕。卒,年六十三。贈金紫光祿大夫,諡莊敏。
澈為殿中日,薦陳俊卿、王十朋、陳之茂為台官,高宗曰:「名士也,次第用之矣。」在樞府,孝宗密訪人材,薦百有十八人。嘗奏言:「臣起寒遠,所以報國惟無私不欺爾。」其自奉清約,雖貴猶布衣時。有文集二十卷、奏議十二卷。
葉議問,字審言,嚴州壽昌人。建炎初,登進士第。調臨安府司理參軍。范宗尹為相,義問與沈長卿等疏其奸。為饒州教授,攝郡。歲旱,以便宜發常平米振民,提刑黃敦書劾之,詔勿問。前樞密徐俯門僧犯罪,義問繩以法,俯嘗舉義問,怒甚,乃袖薦書還之。
知江寧縣。召秦檜所親役,同僚不可,義問曰:「釋是則何以服他人。」卒役之。通判江州。豫章守張宗元忤檜,或中以飛語,事下漕臣張常先。宗元道九江,常先檄義問拘其舟,義問投檄曰:「吾寧得罪,不為不祥。」常先白檜,罷去。
檜死,湯思退薦之,上記其嘗言范宗尹,召至,言台諫廢置在人主,檜親黨宜盡罷逐,以言得罪者宜敘複。擢殿中侍御史。樞密湯鵬舉效檜所為,植其党周方崇、李庚,置籍台諫,鉏異己者。義問累章劾鵬舉,有「一檜死一檜生」之語,並方崇等皆罷之。又言:「凡擇將遇一闕,令樞密院具三名取上旨,則軍政盡出掌握。」遷侍御史。朱朴、沈虛中奉祠裏居,義問劾其附秦檜,皆移居。郊祀赦,義問言:「頃歲附會告訐者,不應例移放。」從之。遷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尋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事。
上聞金有犯邊意,遣義問奉使覘之,還奏:「彼造舟船,備器械,其用心必有所在,宜屯駐沿海要害備之。」金主亮果南侵。命視師,義問素不習軍旅,會劉錡捷書至,讀之至「金賊又添生兵」,顧吏曰:「'生兵'何物耶?」聞者掩口。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敵相持,大失措,乃役民掘沙溝,植木枝為鹿角禦敵,一夕潮生,沙溝平,木枝盡去。會建康留守張燾遣人告急,義問乃遵陸,雲往建康催發軍,市人皆媟罵之。又聞敵據瓜洲,採石兵甚眾,複欲還鎮江,諸軍喧沸曰:「不可回矣,回則有不測。」遂趨建康。已而金主亮被弑,師退,義問還朝,力請退,遂罷。
隆興元年,中丞辛次膺論義問「頃護諸將幾敗事,且以官私其親」。謫饒州。乾道元年,詔自便。六年卒,年七十三。
蔣芾字子禮,常州宜興人,之奇曾孫。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二人。孝宗即位,累遷起居郎兼直學士院。時宦者梁珂事上潛邸,撓權,尹穡論珂,與祠,芾繳奏罷之。
簽書樞密院事,首奏加意邊防,又奏:「拔將才行伍間,識其姓名,一旦披籍可立取具。又料簡歸正人,仍以北人將之,或令深入山東,或令自荊、襄深入。」
除權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芾奏:「方今財最費於養兵,藝祖取天下,不過十五萬人。紹興初,外有大敵,內有巨寇,然兵數亦不若今日之多。近見陳敏勇汰三千人,戚方汰四千人,然多是有官人,與以外任,請券錢、添借給如故,是減於內而添于外,何益?又招兵耗蠹愈甚,臣考核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若權停招兵一年有半,俟財用稍足,招丁壯,不惟省費,又得兵精。」上悟。
一日,因進呈邊報,上顧芾曰:「將來都督非卿不可。」芾奏:「臣未嘗經歷兵間。」又奏:「方今錢谷不足,兵士不練,將帥與臣不相識,願陛下更審思其人。」南郊禮畢,宰相葉顒、魏杞罷。芾采眾論,參己見,為《籌邊志》上之。
明年,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會母疾卒,詔起複,拜左僕射,芾力辭。有密旨欲今歲大舉,手詔廷臣議,或主和,或主恢復,使芾決之。芾奏:「天時人事未至。」拂上意。服闋,除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提舉洞霄宮。尋以言者論,落職,建昌軍居住。期年,有旨自便。再提舉洞霄宮,卒。
芾始以言邊事結上知,不十年間致相位,終以不能任兵事受責,豈優於論議而劣於事功歟?
葉顒,字子昂,興化軍仙遊人。登紹興元年進士第,為廣州南海縣主簿,攝尉。盜發,州檄巡、尉同捕,巡檢獲盜十餘人,歸其勞於顒,顒曰:「掠美、欺君、幸賞,三者皆罪,不忍為也。」帥曾開大善之。
知信州貴溪縣。時詔行經界,郡議以上中下三等定田稅,顒請分為九等,守從之,令信之六邑以貴溪為式。
知紹興府上虞縣。凡繇役,令民自推貨力甲乙,不以付吏,民欣然皆以實應。摧租各書其數與民,約使自持戶租至庭,親視其入,鹹便之。帥曹泳令今歲夏租先期送什之八,顒請少紓其期,泳怒。及麥大熟,民輸租反為諸邑最,泳大喜,許薦於朝,顒固辭。
賀允中薦顒靜退,遂召見,顒論國仇未複,中原之民日企鑾輿之返,其語剴切,高宗嘉納。除將作監簿。知處州,青田令陳光獻羨余百萬,顒以所獻充所賦。湯思退之兄居處州,家奴屠酤犯禁,一繩以法,思退不悅。屬常州逋緡錢四十萬,守坐免,移顒知常州。
金犯邊,高宗視師建康,道毗陵,顒賜對舟次,因言:「恢復莫先於將相,故相張浚久謫無恙,是天留以相陛下也。」顒初至郡,無旬月儲,未一年余緡錢二十萬。或勸獻羨,顒曰:「名羨餘,非重征則橫斂,是民之膏血也,以利易賞,心實恥之。」
召為尚書郎,除右司。詔求直言,顒上疏謂:「陛下以手足之至親,付州郡之重寄,是利一人害一方也。」人稱其直。除吏部侍郎,複權尚書。時七司弊事未去,上疏言選部所以為弊,乃與郎官編七司條例為一書,上嘉之,令刻板頒示。
除端明殿學士,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武臣梁俊彥請稅沙田、蘆場,帝以問顒,對曰:「沙田乃江濱地,田隨沙漲而出沒不常,蘆場則臣未之詳也。且辛巳軍興蘆場田租並複,今沙田不勝其擾。」上曰:「誠如卿言。」顒至中書,召俊彥切責之曰:「汝言利求進,萬一為國生事,斬汝不足以塞責。」俊彥皇恐汗下。是日,詔沙田、蘆場並罷。
禦史林安宅請兩淮行鐵錢,顒力言不可,安宅不能平,既入樞府,乃上章攻顒雲:「顒之子受宣州富人周良臣錢百萬,得監鎮江大軍倉。」禦史王伯庠亦論之。顒乞下吏辯明,乃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上下其事臨安府,時王炎知臨安,上令炎親鞫置對,無秋毫跡。獄奏,上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並免所居官,仍貶安宅筠州,召顒赴闕。入見,上勞之曰:「卿之清德自是愈光矣。」
除知樞密院事,未拜,進尚書左僕射兼樞密使。顒首薦汪應辰、王十朋、陳良翰、周操、陳之茂、芮曄、林光朝等,可備執政、侍從、台諫,上嘉納。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使奸使盜,惟去泰甚。」上曰:「固然。虞有禹、皋,亦有共、驩;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顒曰:「誠如聖訓,但今日在朝雖未見有共、驩、管、蔡,然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隱。」上問為誰,顒以龍大淵對,語在《陳俊卿傳》。
上以國用未裕,詔宰相兼國用使,參政同知國用事,顒乃言:「今日費財養兵為甚,兵多則有冗卒虛籍,無事則費財,有事則不可用。雖曰汰之,旋即招之,欲足國用,當嚴於汰、緩於招可也。孔子曰:'節用而愛人'。蓋節用,則愛人之政自行於其間,若欲生財,祗費民財爾。」上曰「:此至言也。」上曰:「建康劉源嘗賂近習,朕欲遣王抃廉其奸。」顒曰:「臣恐廉者甚於奸者。」乃止。
乾道三年冬至,上親郊而雷,顒引漢故事上印綬,提舉太平興國宮。歸至家,不疾而薨,年六十八。以觀文殿學士致仕,贈特進,諡正簡。
顒為人簡易清介,與物若無忤,至處大事毅然不可奪。友人高登嘗上書譏切時相,名捕甚急。顒與同邸,擿令逸去,登曰:「不為君累乎?」顒曰:「以獲罪,固所願也。」即為具舟,舟移乃去。自初仕至宰相,服食、僮妾、田宅不改其舊。
葉衡,字夢錫,婺州金華人。紹興十八年進士第,調福州寧德簿,攝尉。以獲鹽寇改秩,知臨安府於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隱漏,貧弱困於陪輸,衡定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額於上之四等,貧者頓蘇。征科為期限榜縣門,俾裏正諭民,不遣一吏而賦自足。歲災,蝗不入境。治為諸邑最。郡以政績聞,即召對,上曰:「聞卿作縣有法。」遣還任。
擢知常州。時水潦為災,衡發倉為糜以食饑者。或言常平不可輕發,衡曰:「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饑而不救耶?」疫大作,衡單騎命醫藥自隨,偏問疾苦,活者甚眾。檄晉陵丞李孟堅攝無錫縣,有政聲,衡薦於上,即除知秀州。上之信其言如此。
除太府少卿。合肥瀕湖有圩田四十裏,衡奏:「募民以耕,歲可得穀數十萬,蠲租稅,二三年後阡陌成,仿營田,官私各收其半。」從之。
除戶部侍郎。時鹽課大虧,衡奏:「年來課入不增,私販害之也,宜自煮鹽之地為之制,司火之起伏,稽灶之多寡,亭戶本錢以時給之,鹽之委積以時收之,擇廉能吏察之,私販自絕矣。」仍命措置官三人:淮南於通州,浙東於明州,浙西於秀州。
丁母憂。起複,知盧州,未行,除樞密都承旨。奏馬政之弊,宜命統制一員各領馬若干匹,歲終計其數為殿最。李垕應賢良方正對策,近訐直,入第四等,衡奏:「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足以顯容諫之盛。」乃賜垕制科出身。有言江、淮兵籍偽濫,詔衡按視,賜以袍帶、鞍馬、弓矢,且命衡措置民兵,鹹稱得治兵之要。訖事赴闕,上禦便殿閱武士,召衡預觀,賜酒,灑宸翰賜之。
知荊南、成都、建康府,除戶部尚書,除簽書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衡奏二事:一,牧守將帥必擇材以稱其職,必久任以盡其材;二,令戶部取湖廣會子實數,盡以京會立限易之。從之。
拜右丞相兼樞密使。上銳意恢復,凡將帥、器械、山川、防守悉經思慮,奏對畢,從容賜坐,講論機密,或不時召對。時會子浸患折閱,手詔賜衡曰:「會子雖曰流通,終未盡愜人意,目即流使有二千二百余萬。今用上下庫黃金、白金、銅錢九百萬,內藏庫五百萬,並蜀中錢物七百萬,盡易會子之數,專命卿措置,日近而辦,卿真宰相才也。」
一日,上曲宴宰執於凝碧,上曰:「自三代而下,至於漢、唐,治日常少,亂日常多,何也?」衡奏:「聖君不常有,周八百年,稱極治成、康而已。」上曰:「朕觀《無逸篇》,見周公為成王曆言商、周之君享國長遠,真萬世高抬貴手。」衡奏:「願陛下常以《無逸》為高抬貴手,社稷之福。」上又言:「朝廷所用,正論其人如何,不可有黨。如唐牛、李之黨,相攻四十年,緣主聽不明至此。文宗曰:'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黨難'。朕嘗笑之。」衡奏:「文宗優遊不斷,故有此語。陛下英明聖武,誠非難事。」
禦寶實封令與臨安府竇思永改合入官,衡奏:「選人改官,非奏對稱旨,則用考舉磨勘,一旦特旨與之,非陛下愛惜人才之意。」上亟收前命。
上諭執政,選使求河南,衡奏:「司諫湯邦彥有口辨,宜使金。」邦彥請對,問所以遣,既知薦出於衡,恨衡擠己,聞衡對客有訕上語,奏之,上大怒。即日罷相,責授安德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邦彥使還,果辱命,上震怒,竄之嶺南,詔衡自便,複官與祠。年六十有二薨,贈資政殿學士。
衡負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進用之驟,人謂出於曾覿雲。
論曰:陳康伯以經濟自任,臨事明斷。梁克家才優識遠,謀國盡忠。至若汪澈之論事忠愨,薦達人才,葉義問直言正色,掃除秦檜餘黨,然不長於兵,臨敵失措,豈優議論而劣事功者歟?葉顒清儉正直,而衡才智有餘,蓋亦一時之選雲。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葛邲錢端禮魏杞周葵施師點蕭燧龔茂良
葛邲,字楚輔,其先居丹陽,後徙吳興。世以儒學名家,高祖密邲五世登科第,大父勝仲至邲三世掌詞命。邲少警敏,葉夢得、陳與義一見稱為國器。
以蔭授建康府上元丞。會金人犯江,上元當敵沖,調度百出,邲不擾而辦,留守張浚、王綸皆器重之。登進士第。蕭之敏為禦史,薦其才,除國子博士。輪對,論州縣受納及鬻爵之弊,孝宗獎諭曰:「觀所奏,知卿材。」除著作郎兼學士院權直。
除正言,首疏言:「盈虛之理,隱于未然;治亂之分,生於所忽。宜專以畏天愛民為先。」又論:「征榷歲增之害,如輦下都稅務,紹興間所趁茶鹽歲以一千三百萬緡為額,乾道六年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緡。成都府一務,初額四萬八千緡,今至四十余萬緡,通四川酒額遂至五百余萬緡,民力重困。至若租稅有定數,而暗耗日增,折帛益多,民安得不窮乎?願明詔有司,茶鹽酒稅比原額已增至一倍者,毋更立新額,官吏不增賞,庶少蘇疲甿。」上特召,複令條陳,邲以六事對,皆切中時病。除侍御史,論救荒三事,累遷中書舍人。
歲旱,詔求初政得失,邲應詔,大略謂:「虞允文制國用,南庫之積日以厚,戶部之入日以削,故近年以來,常有不足之憂。罷兵以來,諸將皆以賂得升,其勢必至於掊刻取償,益精其選。」遷給事中。張嶷以說之子除知閣,裴良琮以顯仁之侄女夫落階官,邲皆繳奏。廣西議更鹽法,邲言:「鈔法之行,漕臣嘗紿群商,沒入其貲。楮幣行之二廣,民必疑慮,且有後悔。」除刑部尚書。
邲為東宮僚屬八年,孝宗書「安遇」字以賜,又出《梅花詩》命邲屬和,眷遇甚渥。光宗受禪,除參知政事。邲勸上專法孝宗,正風俗,節財用,振士氣,執中道,恤民力,選將帥,收人才,擇監司,明法令,手疏曆言之,上嘉納。除知樞密院事。紹熙四年,拜左丞相,專守祖宗法度,薦進人物,博采公論,惟恐其不聞之。未期年,除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康府。改隆興,請祠。
甯宗即位,邲上疏言:「今日之事莫先于修身齊家,結人心,定規模。」判紹興府,簡稽期會,錢谷刑獄必親。或謂大臣均佚有體,邲曰:「崇大體而簡細務,吾不為也。」嘗曰:「十二時中,莫欺自己。」其實踐如此。
改判福州,道行感疾,除少保,致仕。薨,年六十六。贈少師,諡文定,配饗光宗廟庭。有文集二百卷、《詞業》五十卷。
錢端禮,字處和,臨安府臨安人。父忱,瀘川軍節度使。端禮以恩補官。紹興間,通判明州,加直秘閣,累遷右文殿修撰,仕外服有聲。高宗材之,知臨安府。
禦史中丞汪澈論版曹闕官,當遴選,權戶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端禮嘗建明用楮為幣,於是專委經畫,分為六務,出納皆有法,幾月易錢數百萬。
孝宗銳意恢復,詔張浚出師。會符離稍失利,湯思退遂倡和議,端禮奏:「有用兵之名,無用兵之實,賈怨生事,無益于國。」思退大喜,奏除戶部侍郎。未幾,兼吏部。端禮與戶部尚書韓仲通同對,論經費,奏:「所入有限,兵食日增,更有調發,不易支吾。」上雲:「須恢復中原,財賦自足。」仲通奏:「恢復未可必,且經度目前所用。」端禮奏:「仲通言是,乞採納。」
思退與張浚議和戰不決,浚方主戰,上意甚向之。思退詭求去,端禮請對乞留,又奏:「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於是思退複留,命浚行邊,還戍兵,罷招納。以端禮充淮東宣諭使,王之望使淮西,端禮入奏:「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有用兵不勝,僥倖行險,輕躁出師,大喪師徒者,必勝之說果如此,皆誤國明甚。」端禮既以是詆浚,右正言尹穡亦劾浚,罷都督,自此議論歸一矣。
端禮至淮還,極言守備疏略,恐召金兵,宜早定和議。遂除吏部侍郎,再往淮上,驛疏言:「遣使、發兵當並行,使以盡其禮,兵以防其變,不必待金書至而後遣使。」書中或有見脅之語,不若先遣以釋其疑,于計為得。」上雲:「端禮所奏未是。」思退傳旨撤海、泗二州戍兵,語在《思退傳》。
金帥僕散忠義分兵入,上意中悔,令思退都督江、淮軍馬,端禮試兵部尚書,參贊軍事。思退畏怯不行,端禮赴闕,上曰:「前後廷臣議論,獨卿不變。」兼戶部尚書,俄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上嘗問:「欲遣楊由義持金帥書,而辭行甚力,誰可遣?」端禮請以王抃行,俾與金帥議,許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餘誓目略同紹興,世為叔侄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為歲幣。及抃還,上見書,金皆聽許。端禮贊上如其式報之:「謀國當思遠圖,如與之和,則我得休息以修內治,若為忿兵,未見其可。」抃遂行。諜報北軍已回,端禮以和議既定,乞降詔。除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
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窺相位甚急。皇長子鄧王夫人,端禮女也,殿中侍御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不報,遷太常少卿。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皆坐絀。刑部侍郎王茀陰附端禮,建為「國是」之說以助其勢。吏部侍郎陳俊卿抗疏,力詆其罪,且謂本朝無以戚屬為相,此懼不可為子孫法。逮進讀《寶訓》,適及外戚,因言:「祖宗家法,外戚不與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守。」上納其言。端禮憾之,出俊卿知建寧府。
鄧王夫人生子,太上甚喜。先兩月,恭王夫人李氏亦生子,於是恭王府直講王淮白端禮雲:「恭王夫人子是為皇長嫡孫。」端禮不懌,翌日奏:「嫡庶具載《禮經》,講官當以正論輔導,不應為此邪說。」遂指淮傾邪不正,與外任。鄧王立為太子,端禮引嫌,除資政殿大學士、提舉德壽宮兼侍讀,改提舉洞霄宮。起知甯國府,移紹興,進觀文殿學士。
端禮籍人財產至六十萬緡,有詣闕陳訴者,上聞之,與舊祠。侍御史范仲芑劾端禮貪暴不悛,降職一等。淳熙四年八月,複元職。薨,贈銀青光祿大夫,後諡忠肅。孫象祖,嘉定元年為左丞相,自有傳。
魏杞,字南夫,壽春人。祖蔭入官。紹興十二年,登進士第。知宣州涇縣。從臣錢端禮薦其才,召對,擢太府寺主簿,進丞。端禮宣諭淮東,杞以考功員外郎為參議官,遷宗正少卿。
湯思退建和議,命杞為金通問使,孝宗面諭:「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上十七事擬問對,上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若將指出疆,其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上善之。
行次盱眙,金所遣大將僕散忠義、紇石烈志甯等方擁兵闖淮,遣權泗州趙房長問所以來意,求觀國書,杞曰:「書禦封也,見主當廷授。」房長馳白僕散忠義,疑國書不如式,又求割商、秦地及歸正人,且欲歲幣二十萬。杞以聞,上命盡依初式,再易國書,歲幣亦如其數。忠義以未如所欲,遂與志寧分兵犯山陽。戰不利,驍將魏勝死之。
上怒金反覆,詔以禮物犒督府師,杞奏:「金若從約,而金繒不具,豈不瘠國體、格事機乎?」乃以禮物行。至燕,見金主褒,具言:「天子神聖,才傑奮起,人人有敵愾意,北朝用兵能保必勝乎?和則兩國享其福,戰則將士蒙其利,昔人論之甚悉。」金君臣環聽拱竦。館伴張恭愈以國書稱「大宋」,脅去「大」字,杞拒之,卒正敵國體,損歲幣五萬,不發歸正人北還。上慰藉甚渥。
守起居舍人,遷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進參知政事、右僕射兼樞密使。時方借職田助邊,降人蕭鷓巴賜淮南田,意不愜,以職田請,杞言:「圭租食功養廉,借之尚可,奪之不可。」上是其言。杞以使金不辱命,繇庶官一歲至相位。上銳意恢復,杞左右其論。會郊祀冬雷,用漢制災異策免,守左諫議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六年,授觀文殿學士、知平江府。諫官王希呂論杞貪墨,奪職。後以端明殿學士奉祠,告老,複資政殿大學士。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贈特進。嘉泰中,諡文節。
周葵,字立義,常州宜興人。少力學,自鄉校移籍京師,兩學傳誦其文。宣和六年,擢進士甲科。調徽州推官。高宗移蹕臨安,諸軍交馳境上,葵與判官攝郡事,應變敏速,千里帖然。教授臨安府,未上,吏部侍郎陳與義密薦之,召試館職。將試,複引對,高宗曰:「從班多說卿端正。」
除監察禦史,徙殿中侍御史。在職僅兩月,言事至三十章,且曆條所行不當事凡二十條,指宰相不任責。高宗變色曰:「趙鼎、張浚肯任事,須假之權,奈何遽以小事形跡之?」葵曰:「陛下即位,已相十許人,其初皆極意委之,卒以公議不容而去,大臣亦無固志。假如陛下有過,尚望大臣盡忠,豈大臣有過,而言者一指,乃便為形跡,使彼過而不改,罪戾日深,非所以保全之也。」高宗改容曰:「此論甚奇。」
張浚議北伐,葵三章力言「此存亡之機,非獨安危所系。」或言葵沮大計,罷為司農少卿,以直秘閣知信州。未上,鼎罷,陳與義執政,改湖南提刑,以親老易江東,皆不就。
和議已定,被召,論:「為國有道,戰則勝,守則固,和則久。不然,三者在人不在我矣。」除太常少卿。時秦檜獨相,意葵前論事去,必憾趙鼎。再降殿中侍御史。葵語人曰:「元鎮已貶,葵固不言,雖門下客亦不及之也。」內降差除四人,奏言:「願陛下以仁祖為法,大臣以杜衍為法。」檜始不樂。又論國用、軍政、士民三弊,高宗曰:「國用當藏之民,百姓足則國用非所患。」又言薦舉改官之弊,宜聽減舉員,詔吏部措置。
檜所厚權戶部尚書梁汝嘉將特賜出身,除兩府,汝嘉聞葵欲劾之,謂中書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將論君矣。」待聘乘檜未趨朝,亟告之,檜即奏為起居郎。葵方待引,檜下殿諭閣門曰:「周葵已得旨除起居郎。」隔下。八月庚辰也。
參政李光擬除呂廣問館職,檜不許。時有詔從官薦士,葵以廣問應,初不相知也。光既絀,葵以附會落職,主管玉隆觀。複直秘閣,起知湖州,移平江府。時金使絡繹於道,葵不為禮,轉運李椿年希檜旨劾之,落職,主管崇道觀。屏居鄉閭,憂患頻仍,人不能堪,葵獨安之。
檜死,複直秘閣、知紹興府。過闕,權禮部侍郎,尋兼國子祭酒。奏:「科舉所以取士。比年主司迎合大臣意,取經傳語可諛者為問目,學者競逐時好。望詔國學並擇秋試考官,精選通經博古之士,置之前列,其穿鑿乖謬者黜之。」
兼權給事中。侍御史湯鵬舉言:「葵以魏良臣薦,躐處侍從;呂廣問,葵之死黨。乞並罷之。」太學生黃作、詹淵率諸生都堂投牒留葵。翌日,博士何俌等言於朝,乞懲戒,詔作、淵皆送五百裏外州編管,葵出知信州,隨罷。
起知撫州,引疾,改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知太平州。水壞圩堤,悉繕完,凡百二十裏。傍郡圩皆沒,惟當塗歲熟。市河久堙,雨暘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給之食,並力浚導,公私便之。進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講,改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孝宗數手詔問錢谷出入,葵奏:「陛下勞心庶政,日有諮詢,若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此必有小人乘間欲售其私,不可不察。」蓋指龍大淵、曾覿也。孝宗色為動。
金主亮為其下所斃,張浚自督府來朝,密言:「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復之機也。」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及遣李顯忠、邵宏淵取靈壁、虹二縣,敗績。孝宗思其言,拜參知政事。葵始終守自治之說。
兼權知樞密院事。台諫交章言議和太速,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令侍從、台諫集議,眾益洶洶,諸公待罪乞罷,不許。葵獨留身固請,孝宗曰:「卿何請之力也?」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於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嘗乞召用侍從、台諫,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遂薦李浩、龔茂良,孝宗皆以為佳士,次第用之。太常奏郊牛斃,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況邊虞未靖,請展郊以符天意。」詔從之。
虞允文、陳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學士致仕。閒居累年,不以世故縈心。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上聞震悼,贈正奉大夫。後以子升朝,累贈太傅。
葵孝於事親,當任子,先孤侄。其薨也,幼子與孫尚未命。平生學問不泥傳注,作《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晚號惟心居士。四年,有司請諡,賜諡曰惠簡。
施師點,字聖與,上饒人。十歲通《六經》,十二能文。弱冠遊太學,試每在前列,司業高宏稱其文深醇有古風。尋授以學職,以舍選奉廷對,調複州教授。未上,丁內艱。服除,為臨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陳康伯薦,賜對,言:「歷年屢下詔恤民,而惠未加浹。陛下軫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財賦不集。毋惑乎日降絲綸,恩不沾被。細民既困於倍輸,又困於非泛,重以歲惡,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積多逋負。今明堂肆赦,戶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願悉除免。」上曰:「非卿不聞此言。」詔從之。
假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使金。致命金廷,立班既定,相儀者以親王將至,命師點退位,師點立。相儀者請數四,師點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為。」不肯少動。在廷相顧駭愕,知其有守,不敢複以為請。九年,使還,有言其事於上者,上嘉歎不已。及後金使賀正旦至闕,問館伴:「師點今居何官?」館伴宇文價于班列中指師點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見正人,令人眼明。」
十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複詔兼參知政事,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師點嘗同宰相奏事退,複同樞密周必大進呈,上曰:「適一二事卿等各陳所見,甚關大體。前此宰相奏事,執政不措辭,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必大奏:「祖宗時,宰執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責,退不相銜。自秦檜用事,執政畏避不敢言。今陛下虛心兼聽,若只宰相奏事,何用執政為?」師點複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上因諭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來胸中,未嘗釋也。」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謂:「令已出矣。」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追寢其議。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復。」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上深然之。
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師點惓惓搜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學,每有除授,必列陳之。十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師點嘗謂諸子曰:「吾平生仕宦,皆任其升沉,初未嘗容心其間,不枉道附麗,獨人主知之,遂至顯用。夫人窮達有命,不在巧圖,惟忠孝乃吾事也。」三年,得疾薨,年六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有奏議七卷、制槁八卷、《東宮講議》五卷、《易說》四卷、《史識》五卷、文集八卷。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高祖固,皇祐初為廣西轉運使,知儂智高凶狡,條上羈縻之策於樞府,不果用,智高後果叛。父增,紹興初嘗應制舉。
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漕台,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秩滿,當為學官,避檜,調靜江府察推而歸。
燧未第時,夢神人示以文書,記其一聯雲:「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未幾,丁憂。三十二年,授靖州教授。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對,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累遷至國子司業兼權起居舍人,進起居郎。
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曆縣,遂除左司諫。上諭執政:「昨除蕭燧若何?」龔茂良奏:「燧純實無華,正可任言責,聞除目下,外議甚允。」燧首論辨邪正然後可以治,上以外台耳目多不稱職,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節於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
時復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揉,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嚐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擢右諫議大夫,入謝,上曰:「卿議論鯁切,不求名譽,糾正奸邪,不恤仇怨。」
五年,同知貢舉。有旨下江東西、湖南北帥司招軍,燧言:「所募多市井年少,利犒齎,往往捕農民以應數,取細民以充軍。乞嚴戒諸郡,庶得丁壯以為用。」從之。
夔帥李景孠貪虐,參政趙雄庇之,台臣謝廓然不敢論,燧獨奏罷之。雄果營救,複命還任。燧再論,並及雄。雄密奏燧誤聽景孠仇人之言,遂下臨安府捕恭州士人鐘京等置之獄,坐以罪,景孠複依舊職。燧乃自劾,詔以風聞不許,竟力求去。徙刑部侍郎,不拜,固請補外。出知嚴州,吏部尚書鄭丙、侍郎李椿上疏留之,上亦尋悔。
嚴地狹財匱,始至,官鏹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積至十五萬,以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先是,宣和庚子方臘盜起,甲子一周,人人憂懼,會遂安令朘士兵廩給,群言恟恟。燧急易令,且呼卒長告戒,悉畏服。城中惡少群擾市,燧密籍姓名,涅補軍額,人以按堵。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
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于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
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除吏部右選侍郎,旋兼國子祭酒。九年,為樞密都承旨。近例,承旨以知閣門官兼,或怙寵招權,上思複用儒臣,故命燧以龍圖閣待制為之。燧言:「債帥之風未殄,群臣多迎合獻諛,強辨幹譽,宜察其虛實。」上稱善。除權刑部尚書,充金使館伴。
十年,兼權吏部尚書。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兼侍講,升侍讀。言:「命令不可數易,憲章不可數改。初官不許恩例免試,今或竟令注授。既卻羨餘之數,今反以出剩為名。諸路錄大辟,長吏當親詰,若死囚數多,宜如漢制殿最以聞。」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
高宗山陵,充按行使,除參知政事,尋充永思陵禮儀使,權監修國史日曆。十六年,權知樞密院。以年及自陳,上留之,不可,除資政殿學士,與郡。複請閑,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諡正肅。
孝宗每稱其全護善類,誠實不欺,手書《二十八將傳》以賜。子逵,登淳熙十四年進士第,唱名第四,孝宗曰:「逵才氣甚佳,父子高科,殊可喜。」逵累官至太常。
龔茂良,字實之,興化軍人。紹興八年,進士第。為南安簿、邵武司法。父母喪,哀號擗踴,鄰不忍聞。調泉州察推,以廉勤稱。改宣教郎,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薦,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累遷吏部郎官。
張浚視師江、淮,茂良言:「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除監察禦史。
江、浙大水,詔陳闕失,茂良疏曰:「水至陰也,其占為女寵,為嬖佞,為小人專制。崇、觀、政和,小人道長,內則憸腐竊弄,外則奸回充斥,於是京城大水,以至金人犯闕。今進退一人,施行一事,命由中出,人心譁然,指為此輩。臣願先去腹心之疾,然後政事闕失可次第言矣。」內侍梁珂、曾覿、龍大淵皆用事,故茂良及之。
遷右正言。會內侍李珂沒,贈節度,諡靖恭,茂良諫曰:「中興名相如趙鼎,勳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諡,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可惜。」竟寢其諡。嘗論大淵、覿奸回,至是又極言之,曰:「今積陰弗解,淫雨益甚,熒惑入鬥,正當吳分,天意若有所怒而未釋。二人害政,甚珂百倍。」上諭以「皆潛邸舊,非他近習比,且俱有文學,敢諫爭,未嘗預外事。」
翌日,再疏言:「唐德宗謂李泌:'人言盧杞奸邪,朕獨不知,何耶?'泌曰:'此其所以為奸邪也'。今大淵、覿所為,行道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頌其賢,此臣所以深憂。」疏入,不報,即家居待罪。章再上,除太常少卿,五辭不拜,除直秘閣、知建寧府。自以不為群小所容,請祠,不允。
上後知二人之奸,既逐於外,起茂良廣東提刑,就知信州。即番山之址建學,又置番禺南海縣學,既成,釋奠,行鄉飲酒以落之。城東舊有廣惠庵,中原衣冠沒于南者葬之,歲久廢,茂良訪故地,更建海會浮圖,菆寄暴露者皆揜藏無遺。召對崇政殿,左丞相陳俊卿欲留之,右相虞允文不樂。會俊卿亦罷,除直顯謨閣、江西運判兼知隆興府。
上以江西連歲大旱,知茂良精忠,以一路荒政付之。茂良戒郡縣免積稅,上戶止索逋,發廩振贍。以右文殿修撰再任,疫癘大作,命醫治療,全活數百萬。進待制敷文閣,賞其救荒之功。召對,奏:「潢池弄兵之盜,即南畝負耒之民。今諸郡荒田極多,願詔監司守臣條陳,募人從便請耕,民有餘粟,雖驅之為寇,亦不從矣。」除禮部侍郎。
上亟用茂良,手詔問國朝典故有自從官徑除執政例,明日即拜參知政事。奏事,賜坐,上顧葉衡及茂良曰:「兩參政皆公議所與。」衡等起謝,上從容曰:「自今諸事毋循私,若鄉曲親戚,且未須援引。朕每存公道,設有誤,卿等宜力爭,君臣之間不可事形跡。」茂良曰:「大臣以道事君,遇有不可,自當啟沃,豈容跡見於外。」請詔有司刊定七司法。
淮南旱,茂良奏取封樁米十四萬,委漕帥振濟。或謂:「救荒常平事,今遽取封樁米,毋乃不可?」茂良以為:「淮南咫尺敵境,民久未複業,饑寒所逼,萬一嘯聚,患害立見,甯能計此米乎?」他日,上獎諭曰:「淮南旱荒,民無饑色,卿之力也。」
潮州守奏通判不法,得旨,下帥臣體訪。通判,茂良鄉人也,同列密以省吏付棘寺推鞫,欲及茂良。奏事退,同列留身,出獄案進上,茂良不知也。上厲聲曰:「參政決無此!」茂良遜謝,不復辯。
葉衡罷,上命茂良以首參行相事。慶壽禮行,中外凱恩,茂良慨然歎曰:「此當以身任怨,不敢愛身以弊天下。若自一命以上覃轉,不知月添給奉與來歲郊恩奏補幾何,將何以給?」
宣諭獎用廉退,茂良奏:「朱熹操行耿介,屢召不起,宜蒙錄用。」除秘書郎。群小乘間讒毀,未幾,手詔付茂良,謂「虛名之士,恐壞朝廷。」熹迄不至。錢良臣侵盜大軍錢糧,累數十萬,茂良奏其事,手詔令具析。俄召良臣赴闕,駸駸柄用,其後茂良之貶,良臣與有力焉。
茂良之以首參行相事也,逾再歲,上亦不置相,因諭茂良:「史官近奏三台星不明,蓋實艱其選耳。」淳熙四年正月,召史浩於四明,茂良亦覺眷衰,因疾力求去。上曰:「朕以經筵召史浩,卿不須疑。」
時曾覿欲以文資祿其孫,茂良以文武官各隨本色蔭補格法繳進。覿因茂良入堂道間,俾直省官賈光祖等當道不避。街司叱之,曰:「參政能幾時!」茂良奏:「臣固不足道,所惜者朝廷大體。」上諭覿往謝,茂良正色曰:「參知政事者,朝廷參知政事也。」覿慚退。上諭茂良先遣人於覿,沖替而後施行。茂良批旨,取賈光祖輩下臨安府撻之。手詔宣問施行太遽,茂良待罪。上使人宣諭委曲,令繳進手詔,且謂:「卿去雖得美名,置朕何地?」茂良即奉詔。
謝廓然賜出身,除殿中侍御史,廓然附曾覿者也。中書舍人林光輔繳奏,不書黃,遂補外。茂良力求去,上諭曰:「朕極知卿,不敢忘,欲保全卿去,俟議恢復,卿當再來。」是日,除職與郡,令內殿奏事,乃手疏恢復六事,上曰:「卿五年不說恢復,何故今日及此?」退朝甚怒,曰:「福建子不可信如此!」謝廓然因劾之,乃落職放罷;尋又論茂良擅權不公,矯傳上旨,輒斷賈光祖等罪,遂責降,安置英州。父子卒于貶所。
覿與廓然死後,茂良家投匭訟冤,遂複通奉大夫。周必大獨相,進呈複職,上曰:「茂良本無罪。」遂複資政殿學士,諡莊敏。
茂良平生不喜言兵,去國之日乃言恢復事,或謂覿密令人訹之雲:「若論恢復,必再留。」茂良信之。廓然論茂良,亦以此為罪。茂良沒數年,朱熹從其子得副本讀之,則事雖恢復,而其意乃極論不可輕舉,猶平生素論也,深為之歎息雲。
論曰:葛邲在相位雖不久,而能守法度,進人才,其處己也,則以不欺為本。錢端禮以戚屬為相,周葵晚雖不附秦檜,而與龔茂良皆主和議。若乃魏杞奉使知尊國體,施師點之靖重有守,蕭燧忠實敢言,仕於紹興之間,可謂不幸矣。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劉珙王蘭黃祖舜王大寶金安節王剛中李彥穎范成大
劉珙,字共父,子羽長子也。生有奇質,從季父子翬學。以蔭補承務郎,登進士乙科,監紹興府都稅務。請祠歸,杜門力學,不急仕進。主管西外敦宗院,召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遷禮部郎官。
秦檜欲追諡其父,召禮官會問,珙不至,檜怒,風言者逐之。檜死,召為大宗正丞,遷吏部員外郎。置令式庭中,使選集者得自翻閱,與吏辨,吏無得藏其巧。兼權秘書少監,兼權中書舍人。金犯邊,王師北向,詔檄多出其手,詞氣激烈,聞者泣下。禦史杜莘老劾宦者張去為,忤旨左遷,珙不草制,莘老得不去。從幸建康,兼直學士院。車駕將還,軍務未有所付,時張浚留守建康,眾望屬之。及詔出,以楊存中為江、淮宣撫使,珙不書錄黃,仍論其不可。上怒,謂宰相曰:「劉珙父為浚所知,此特為浚地耳!」命再下,宰相召珙諭旨,且曰:「再繳則累張公。」珙曰:「某為國家計,豈暇為張公謀。」執奏如初,存中命乃寢。真除中書舍人、直學士院。田師中死,其家請以沒入王繼先第為賜,李珂關通近習,求為督府掾,詔從中下,珙皆論罷之。出知泉州,改衢州。
湖南旱,郴州宜章縣李金為亂,朝廷憂之,以珙知潭州、湖南安撫使。入境,聲言發郡縣兵討擊,而移書制使沈介,請以便宜出師,曰:「擅興之罪,吾自當之。」介即遣田寶、楊欽以兵至,珙知其暑行疲怠,發夫數程外迎之,代其負任,至則犒賜過望,軍士感奮。珙知欽可用,檄諸軍皆受節制,下令募賊徒相捕斬詣吏者,除罪受賞。欽與寶連戰破賊,追至莽山,賊党曹彥,黃拱執李金以降。支党竄匿者尚眾,珙諭欽等卻兵,聽其自降,賊相率納兵,給據歸田裏。第上諸將功狀有差,上賜璽書曰:「近世書生但務清談,經綸實才蓋未之見,朕以是每有東晉之憂。今卿既誅群盜,而功狀詳實,諸將優劣,破賊先後,歷歷可觀,宜益勉副朕意。」
除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言於上曰:「世儒多病漢高帝不悅學,輕儒生,臣以為高帝所不悅,特腐儒俗學耳。使當時有以二帝三王之學告之,知其必敬信,功烈不止此。」因陳「聖王之學所以明理正心,為萬事之綱。」上亟稱善。
拜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辭不獲,因進言曰:「汪應辰、陳良翰、張栻學行才能,皆臣所不逮,而栻窮探聖微,曉暢軍務,曩幸破賊,栻謀為多,願亟召用。」上可其奏。兼參知政事。奏除福建鈔鹽歲額二萬萬,罷江西和糴及廣西折米鹽錢,及蠲諸路累年逋負金錢谷帛巨億計。上嘗以久旱齊居禱雨,一夕而應,珙進言曰:「陛下誠心感格,其應如響,天人相與之際,真不容發,隱微纖芥之失,其應豈不亦猶是乎?臣願益謹其獨。」上竦然稱善。
龍大淵、曾覿既被逐,未幾,大淵死,上憐覿欲還之。珙言:「二人之去,天下方仰威斷。此曹奴隸耳,厚賜之可也,若引以自近,使與聞機事,進退人才,非所以光德業、振紀綱。」命遂止。
殿前指揮使王琪被旨,按視兩淮城壁,還,密薦和州教授劉甄夫。上諭執政召之,珙請曰:「此人名位微,何自知之?」上以琪告。珙退坐堂上,追琪至,詰其故,授牘使對。珙恐,請後不敢,乃叱使責戒勵狀而去。會揚州奏琪檄郡增築新城,珙遂奏罷琪,語在《陳俊卿傳》。珙時爭之尤力,殿中皆驚,以故獨罷為端明殿學士,奉外祠。陳俊卿言:「珙正直有才,肯任怨,臣所不及,願留之。」詔改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入辭,猶以六事為獻,上曰:「卿雖去國,不忘忠言,材美非他人所及,行召卿矣。」至鎮,首蠲稅務新額,及罷苗倉大斛。屬邑奉新有複出租稅,窮民不能輸,相率逃去,反失正稅,並奏除之。
除資政殿學士、知荊南府、湖北安撫使,以繼母憂去。起複同知樞密院事、荊襄安撫使。珙六上奏懇辭,引經據禮,詞甚切,最後言曰:「三年通喪,三代未之有改,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已為先王罪人。今邊陲幸無犬吠之驚,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祿之實,不亦又為漢儒之罪人乎?」
服闋,再除知潭州、湖南安撫使。過闕入見,極論時事,言甚切至,上再三加勞,進資政殿大學士以行。安南貢象,所過發夫除道,毀屋廬,數十州騷然。珙奏曰:「象之用於郊祀,不見於經,驅而遠之,則有若周公之典。且使吾中國之疲民,困於遠夷之野獸,豈仁聖之所為哉!」湖北茶盜數千人入境,疆吏以告,珙曰:「此非必死之寇,緩之則散而求生,急之則聚而致死。」揭榜諭以自新,聲言兵且至,令屬州縣具數千人食,盜果散去,其存者無幾。珙乃遣兵,戒曰:「來毋亟戰,去毋窮追,不去者擊之耳。」盜意益緩,於是一戰敗之,盡擒以歸,誅首惡數十,餘隸軍籍。
淳熙二年,移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行宮留守。會水且旱,首奏蠲夏稅錢六十萬緡、秋苗米十六萬六千斛。禁止上流稅米遏糴,得商人米三百萬斛。貸諸司錢合三萬,遣官糴米上江,得十四萬九千斛。籍主客戶高下,給米有差。又運米村落,置場平價振糶,貸者不取償。起是年九月,盡明年四月,闔境數十萬人,無一人捐瘠流徙者。
進觀文殿學士,屬疾,請致仕。孝宗遣中使以醫來,疾革,草遣奏言:「恭、顯、伾、文,近慣用事之戒,今以腹心耳目寄之此曹,朝綱以紊,士氣以索,民心以離,咎皆在此。陳俊卿忠良確實,可以任重致遠,張栻學問醇正,可以拾遺補闕,願亟召用之。」既又手書訣栻與朱熹,其言皆以未能為國報雪仇恥為恨。薨,年五十七。贈光祿大夫,諡忠肅。
珙精明果斷,居家孝,喪繼母卓氏,年已逾五十,盡哀致毀,內外功緦之戚,必素服以終月數。喜受盡言,事有小失,下吏言之立改。臨數鎮,民愛之若父母,聞訃,有罷市巷哭相與祠之者。
王蘭,字謙仲、廬江人。乾道五年,擢進士第。為信州上饒簿、鄂州教授、四川宣撫司幹辦公事,除武學諭。孝宗幸學,蘭迎法駕,立道周,上目而異之,命小黃門問知姓名,由是簡記。
遷樞密院編修官,輪對,奏五事,讀未竟,上喜見顏色。明日,諭輔臣曰:「王蘭敢言,宜加獎擢。」除宗正丞,尋出守舒州。陛辭,奏疏數條,皆極言時事之未得其正者,上曰:「卿議論峭直。」尋出手詔:「王蘭鯁直敢言,除監察禦史。」一日,上袖出幅紙賜之,曰:「比覽陸贄《奏議》,所陳深切,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可思朕之闕失,條陳來上。」蘭即對曰:「德宗之失,在於自用遂非,疑天下士。」退即上疏,陳德宗之弊,並及時政闕失,上嘉納之。
遷起居舍人,言:「朝廷除授失當,台諫不悉舉職,給、舍始廢繳駁,內官、醫官、藥官賜予之多,遷轉之易,可不思警懼而正之乎?」上竦然曰:「非卿言,朕皆不聞。磊磊落落,惟卿一人。」除禮部侍郎兼吏部。嘗因手詔「謀選監司,欲得剛正如卿者,可舉數人。」即奏舉潘時、鄭矯、林大中等八人,乞擢用。會以母憂去。服除,召還為禮部尚書,進參知政事。
光宗即位,遷知樞密院事兼參政,拜樞密使。光宗精厲初政,蘭亦不存形跡,除目或自中出,未愜人心者,輒留之,納諸禦坐。或議建皇后家廟,力爭以為不可,因應詔上疏「願陛下先定聖志」,條列八事,疏入,不報。中丞何澹論之,以罷去。起帥閫,易鎮蜀,皆不就。後領祠,帥江陵。甯宗即位,改帥湖南。台臣論罷,歸裏奉祠。七年薨。
蘭盡言無隱,然嫉惡太甚,同列多忌之,竟以不合去。有《奏議》傳於世。
黃祖舜,福州福清人。登進士第,累任至軍器監丞。入對,言:「縣令付銓曹,專用資格,曷若委郡守,汰其尤無良者。」上然之。
權守尚書屯田員外郎,徙吏部員外郎,出通判泉州。將行,言:「抱道懷德之士,不應書幹祿,老于韋布。乞自科舉外,有學行修明、孝友純篤者,縣薦之州,州延之庠序,以表率多士;其卓行尤異者,州以名聞,是亦鄉舉裏選之意。」下其奏禮部,遂留為倉部郎中,遷右司郎中、權刑部侍郎兼詳定敕令司兼侍講。進《論語講義》,上命金安節校勘,安節言其書詞義明粹,乃令國子監板行。薦李寶勇足以冠軍,智足以料敵,詔以寶為帶禦器械。
兼權給事中。張浚薨,其家奏留使臣五十餘人理資任,祖舜言:「武臣守闕者數年,今素食無代,坐進崇秩,曷以勸功?乞為之限制。」遂詔勳臣家兵校留五之一。戶部奏以官田授汰去使臣,祖舜言:「使臣汰者一千六百餘人,臨安官田僅為畝一千一百,計其請而給田,則不過數十人。」事不行。保義郎梁舜弼、漢弼,邦彥養孫也,並閣門祗候,祖舜言:「閣門不可以恩澤補遷。」知池州劉堯仁升右文殿修撰,知新州韓彥直升秘閣修撰,祖舜言:「修撰本以待文學,不可幸得。」故資政殿學士楊願家乞遺表恩,祖舜言:「願陰濟秦檜,中傷善類。」皆寢其命。秦熺卒,贈太傅,祖舜言:「熺預其父檜謀議,今不宜贈帝傅之秩。」追奪之。
遷同知樞密院事。金主亮犯淮,劉汜敗,王權走,上將誅權以厲其餘,祖舜言:「權罪當誅,汜不容貸。劉錡有大功,聞其病已殆,權、汜誅,錡必愧忿以死,是國家一敗兵而殺三將,得無快於敵乎?」上嘉納。薨于官,諡莊定。
王大寶,字元龜,其先繇溫陵徙潮州。政和間,貢辟雍。建炎初,廷試第二,授南雄州教授。以祿不逮養,移病而歸。閱數年,差監登聞鼓院、主管台州崇道觀,複累年。
趙鼎謫潮,大寶日從講《論語》,鼎歎曰:「吾居此,平時所薦無一至者,君獨肯從吾遊,過人遠矣。」知連州。張浚亦謫居,命其子栻與講學。時趙、張客貶斥無虛日,人為累息,大寶獨泰然。浚奉不時得,大寶以經製錢給之,浚曰:「如累君何?」大寶不為變。
代還,言連、英、循、惠、新、恩六州,居民才數百,非懋遷之地,月輸免行錢宜蠲減。高宗謂大臣曰:「守臣上殿,令陳民事,遂得知田裏疾苦,所陳五六,得一可行,其利亦不細矣。」乃命廣西諸司具減數聞。
知袁州,進《詩》、《書》、《易解》,上謂執政曰:「大寶留意經術,其書甚可采,可與內除。」執政擬國子司業,上喜曰:「適合朕意。」時經筵闕官,遂除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奏:「江南諸州有月樁錢,無定名數,吏緣為奸,刻剝民。又有折帛錢,方南渡兵興,物價翔貴,令下戶折納,務以優之,今市帛匹四千,而令輸六千。盍委監司核月樁為定制,樁減折帛惠小民。」詔戶部詳其奏。
直敷文閣、知溫州、提點福建刑獄。道臨漳,有峻嶺曰蔡岡,藂薄蔽醫,山石犖確,盜乘間剽劫。大寶以囊金三十萬,募民抉藪甃道十余裏,行者便之。提點廣東刑獄。
孝宗即位,除禮部侍郎。大寶言:「古致治之君,先明國是,而行之以果斷。自軍興以來,曰征曰和,浮議靡定。太上傳丕基於陛下,四方日徯恢復,國論未定,眾志未孚。願陛下果斷,則無不濟。」擢右諫議大夫,首論朱倬、沈該之罪,皆行其言。汪澈督師荊、襄,大寶劾其不能節制,坐視方城之敗,疏再上,澈落職謫台州。大寶嘗論及移蹕,上曰:「吾欲亟行。」大寶奏:「今日之勢殆未可,願少寬歲月。」
張浚複起為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大寶言:「危疑之際,非果斷持重,何以息橫議。」未幾,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講和,大寶奏謂:「今國事莫大于恢復,莫仇于金敵,莫難於攻守,莫審於用人。宰相以財計乏,軍儲虛,符離師潰,名額不除,意在核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章三上,除兵部侍郎。
胡銓為起居郎,奏曰:「近日王十朋、王大寶相繼引去,非國之福。」上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大寶論湯思退太早,令為兵部侍郎,豈容複聽其去。」未幾,以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他日,銓奏事,上複諭之曰:「大寶留之經筵,亦固求去,勢不兩立。」銓奏:「自古台諫論宰相多矣,若謂勢不兩立,則論宰相者皆當去。」大寶尋請致仕。督府既罷,撤邊防,棄四州,金複犯邊,詔思退都督軍馬,辭不行。上震怒,竄思退,中外以大寶前言不用為恨。
乾道元年,落致仕,召為禮部尚書。入對,言理財之道,當務本抑末。右正言程叔達奏大寶乞複免行錢非是,以舊職提舉太平興國宮。中書舍人閻安中欲留其行,叔達並劾之。詔大寶致仕。尋卒,年七十七。
金安節,字彥亨,歙州休寧人。資穎悟,日記千言,博洽經史,尤精于《易》。宣和六年,由太學擢進士第,調洪州新建縣主簿。紹興初,范宗尹引為刪定官。入對,言:「司馬光以財用乏,請用宰相領總計使,宜以為法。」
除司農丞,又遷殿中侍御史。韓世忠子彥直直秘閣,安節言:「崇、觀以來,因父兄秉政而得貼職近制,皆在討論。今彥直複因父任而授,是自廢法也。」不報。任申先除待制致仕,安節劾其忿戾,乞追奪。秦檜兄梓知台州,安節劾其附麗梁師成,梓遂罷,檜銜之。未幾,丁母憂去,遂不出。
檜死,起知嚴州,除浙西提刑。入為大理卿,首言:「治民之道,先德後刑,今守令慮不及遠,簿書期會,賦稅輸納,窮日力辦之,而無卓然以教化為務者。願申飭守令,俾無專事法律,苟可以贊教化,必力行之。」時獲偽造鹽引者,大臣欲置之死,安節力爭,以為事已十餘年,且自首無死法,因得減等。兩浙漕屬王悅道鞫仁和令楊績獄不實,事下大理,安節並逮悅道。悅道,幸醫王繼先子也,屢因人求免,安節不從。
遷宗正少卿。為金使施宜生賀正,安節館伴。屬顯仁皇后喪,服黑帶,宜生曰:「使人以賀禮來,迓使安得服黑帶?」安節辭難再四,宜生屈服。遷禮部侍郎。明年,再充送伴使。至楚州,副使耶律翼奪巡檢王松馬不得,鞭笞之。安節遣人責翼,詞色俱厲,朝廷恐生事,坐削兩秩。葉義問使金,金主因言:「前日奪馬事,曲在翼,已笞二百,回日可詳奏。」乃複元官。
遷禮部侍郎。將祠明堂,時已聞欽宗升遐,安節言:「宮廟行禮,皆當以大臣攝事。」從之。遷侍講、給事中。殿院杜莘老論張去為補外,安節言:「不可因內侍而去言官。」上遂留莘老。
金主亮犯淮,從幸建康。亮死,安節陳進取、招納、備守三策,而以備守為進取、招納之本。上將還臨安,命楊存中宣撫江、淮、荊、襄,安節言:「存中頃以權太盛,人言籍籍,方解軍政,複授茲職,非所以全之。」又言:「方今正當大明賞罰,乃首用劉寶、王權刻剝庸懦之人,何以激勸將士。」上皆納之。
楊存中議省江、淮州縣,安節言:「廬之合肥,和之濡須,皆昔人控扼孔道。魏明帝雲:'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孫權築濡須塢,魏軍累攻不克,守將如甘甯等,常以寡制眾。蓋形勢之地,攻守百倍,豈有昔人得之成功,今日有之而反棄之耶?且濡須、巢湖之水,上接店步,下接江口,可通漕舟,乞擇將經理。」存中議遂格。
孝宗嗣位,給廷臣筆劄陳當世事,安節請:「嚴內降之科,凡內侍省、禦藥院、內東門司冗費,一切罷去。堂除省歸吏部,長官聽辟僚屬,以清中書之務。文武蔭補,各有定制,毋令易文資。臣僚致仕遺表恩澤,不宜奏異姓,使得高貲為市。」上嘗對大臣稱其誠實。一日,因奏事面勞之曰:「近不見繳駁,有所見,但繳駁,朕無不聽。」
龍大淵、曾覿以潛邸舊恩,大淵除樞密都承旨,覿帶禦器械,諫議大夫劉度仍累疏論之。隆興改元,大淵、覿並除知閣門事,宰相知安節必以為言,使人諷之曰:「若書行,即坐政府矣。」安節拒不納,封還錄黃。時台諫相繼論列,奏入不出,上意未回,安節與給事中周必大奏:「陛下即位,台諫有所彈劾,雖兩府大將,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臣乃為遷就諱避。臣等若奉明詔,則臣等負中外之謗;大臣若不開陳,則大臣負中外之責;陛下若不俯從,則中外紛紛未止也。」上怒,安節即自劾乞竄,上意解,命遂寢。潛邸舊人李珂擢編修官,安節又奏罷之,上諭之曰「朕知卿孤立無黨。」張浚聞之,語人曰:「金給事真金石人也。」
拜兵部侍郎。金將僕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論和議,乃畫定四事,詔群臣議。安節謂:「世稱侄國,國號不加'大'字及用'再拜'二字,皆不可從。海、泗、唐、鄧為淮、襄遮罩,不可與。必不得已,寧少增歲幣。欽宗梓宮當迎奉。陵寢地必不肯歸我,宜每因遣使恭謁。但講好之後,當益選將厲兵,以為後圖。」已而請祠,得請。中書舍人胡銓繳奏,謂:「安節太上之舊人,而陛下之老成也。漢張蒼、唐張柬之、國朝富弼文彥博皆年八旬尚不聽其去,安節膂力未愆,有憂國心,豈宜從其引去。」上遂留之。
逾年,權吏部尚書兼侍讀。自是力請謝事,詔以敷文閣學士致仕。陛辭,上曰:「卿且暫歸,旦夕召卿矣。」去之日,縉紳相與嘆羨,以為中興以來全名高節,鮮有其比。乾道六年卒,年七十七。遺表聞,贈通奉大夫,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少保。
安節至孝,居喪有禮。與兄相友愛,田業悉推與之,又以恩奏其孤子與。初筮仕,未嘗求薦於人,及貴,有舉薦不令人知。其除司農丞,或語之曰:「公是命,張侍郎致遠為中司時所薦,盍往謝之?」安節曰:「彼為朝廷薦人,豈私我耶!」竟不往。薦晁公武、龔茂良可台諫,皆稱職,二人弗知也。與秦檜忤,不出者十八年,及再起,論事終不屈,人以此服之。有文集三十卷、《奏議表疏》、《周易解》。
王剛中,字時亨,饒州樂平人。剛中博覽強記。紹興十五年,進士第二人。任某州推官,改左宣義郎。故事當召試,秦檜怒其不詣己,授洪州教授。檜死,召見,擢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
孝宗為普安郡王,剛中兼王府教授,每侍講,極陳古今治亂之故,君子小人忠佞之辨。遷中書舍人,言:「禦敵今日先務,敵強則犯邊,弱則請盟。今勿計敵人之強弱,必先自治,擇將帥,搜戰士,實邊儲,備器械,國勢富強,將良士勇,請盟則為漢文帝,犯邊則為唐太宗。」上韙其言。會西蜀謀帥,上曰:「無以逾王剛中矣。」以龍圖閣待制知成都府、制置四川。禦便殿,臨遣錫金帶、象笏。進敷文閣直學士。
時吳璘累官閥至大帥,其下姚仲、王彥等亦建節雄一方。守帥以文治則玩於柔,而號令不行;以武競則窒於暴,而下情不通。惟剛中檢身以法,示人以禮,不立崖塹,馭吏恩威並行,羽檄紛遝,從容裁決,皆中機會。
敵騎度大散關,人情洶洶。剛中跨一馬,夜馳二百里,起吳璘於帳中,責之曰:「大將與國義同休戚,臨敵安得高枕而臥?」璘大驚。又以蠟書抵張正彥濟師。西師大集,金兵敗走。方議奏捷,剛中倍道馳還,謂其屬李燾曰:「將帥之功,吾何有焉。」燾唶曰:「身督戰而功成不居,過人遠矣。」已乃差擇將士,眾所推者上之朝,備統帥選。又疏蜀名勝士與幕府之賢,備部使者、州刺史之佐。目使頤指,內外響應。諸汰遣使臣困絕不能自存,剛中以為冒刃於少壯之年,不可斥棄於既老之後,悉召詣府,有善射者複其祿秩,以禁軍闕額糧給之,其罷癃不堪事,則給以義倉米。
成都萬歲池廣袤十裏,溉三鄉田,歲久淤澱,剛中集三鄉夫共疏之,累土為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州人指曰:「王公之甘棠也。」府學禮殿,東漢興平中建,後又建新學,遭時多故,日就傾圮,屬九縣繕完,悉複其舊。葺諸葛武侯祠、張文定公廟,夷黃巢墓,表賢癉惡以示民。有女巫蓄蛇為妖,殺蛇,黥之。
孝宗受禪,以宮僚進左朝奉大夫,召赴闕,以足疾請祠,提舉太平興國宮。歸次番陽,營圃植竹,號竹塢。
金犯淮,有旨趣剛中入見,陳戰守之策。除禮部尚書、直學士院兼給事中,為鹵簿使,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同知院事。剛中曰:「戰守者實事,和議者虛名,不可恃虛名害實事。」又奏四事:開屯田、省浮費、選將帥、汰冗兵。居政府,屬疾卒,年六十三,贈資政殿大學士、光祿大夫,諡恭簡。
建炎間,詔階、成、岷、鳳四州刺壯丁為兵,眾以為憂。剛中建言五害罷之,免符下,民歡呼,聲震山谷。比去,蜀父老遮道,有追送數百里者。繇布衣至公卿,無他嗜好,公退惟讀書著文為樂。有《易說》、《春秋通義》、《仙源聖紀》、《經史辨》、《漢唐史要覽》、《天人修應錄》、《東溪集》、《應齋筆錄》,凡百餘卷。
李彥穎字秀叔,湖州德清人。少端重,強記覽。金犯浙西,父挾家人逃避,彥穎方十歲,追不及,敵已迫其後,能趨支徑,亂流獲濟。
紹興十八年,擢進士第,主余杭簿。守曹泳豪敓酒家業為官監,利其貲具,彥穎爭之。泳怒,戒吏煆煉,不得毫髮罪。調建德丞,改秩。時宰知其才,將處之學官,或勸使一見,彥穎恥自獻。調富陽丞。禦史周操薦為禦史台主簿。
金敗盟,張浚督師進討。上方向浚,執政堅主和,陳良翰、周操不以為然。右正言尹穡陰符執政,薦引同己者,轉言和於上前。上惑之,罷督府,良翰、操相繼黜,而穡進殿中,遷諫議大夫。一日,穡以和、戰、守叩彥穎,彥穎曰:「人所見固不同。公既以和議為是,曷不明陳於上前,以身任之,事成功歸於公,不成奉身而退。若欲享其利而不及其害,國事將誰倚?」穡大怒曰:「自為諫官,前後百餘奏,曷嘗及一'和'字,而台簿有是言!」自是銜彥穎,陰排之。
改國子博士,權吏部郎中,以父喪去。免喪,複為吏部兼皇子恭王府直講,權右史兼兵部侍郎。經筵,張栻講《葛覃》,言先王正家之道,因及時事,語激切,上意不懌。彥穎曰:「人臣事君,豈不能阿諛取容?栻所以敢直言,正為聖明在上,得盡愛君之誠耳。《書》曰:'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上意遽解,曰:「使臣下皆若此,人主應無過。」
立皇太子,兼左諭德。首論建置宮僚,以為詹事於東宮內外無所不當省,事須白詹事而後行。司馬光論皇太子講讀官有奏疏,錄以進。上大喜,行之。皇太子尹臨安,兼判官兼中書舍人。張說再登樞筦,彥穎論:「說無寸長,去年驟躋宥府,物議沸騰。今此命複出,中外駭然。臣恐六軍解體,人心不服。」未幾,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因言:「士習委靡,不然則矯激,宜擇篤實鯁亮者用之。」升詹事,見上,言:「皇太子尹臨安已久,雖欲更嘗民事,然非便,宜一意講學。」他日以言於上者告太子,趣草奏辭尹事,三辭乃免。
兼吏部侍郎,權尚書兼侍讀。月食淫雨,言:「甲申歲以淫雨求言,今十年矣,中間非無水旱,而不聞求言之詔,豈以言多沽激厭之耶?比欺蔽成風,侍從、台諫猶慎嘿,況其他乎?陰沴之興,未必不由此。」時廷臣多以中批斥去,彥穎又言:「臣下有過,宜顯逐之,使中外知獲罪之由以為戒。今譖毀潛行,斥命中出,在廷莫測其故,將恐陰邪得伸,善類喪氣,非盛世事也。」除吏部尚書。接送金賀正使,言兩淮兵備城築及裁減接送浮費甚悉,上嘉納焉。
十二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二年閏九月,參知政事。金使至,上遣王抃諭金使稍變受書舊禮,議久不決。彥穎曰:「須於國體無損而事可濟,乃善,若如去年張子顏之行,不但無益。」時左司諫湯邦彥新進,冀僥倖集事,自許立節。彥穎言邦彥輕脫,必誤國。他日,對便殿,上複語及之。顏穎欲進說,上色動,宰相亟引退。遂以邦彥為申議國信使,且命福建造海船,起兩淮民兵赴合肥訓練,並詔諸軍飭戎備,中外騷然。彥穎複言:「兩淮州縣去合肥,遠者千餘裏,近亦二三百里。令民戶三丁起其二,限三月而罷,事未集,民先失業矣。」上作色曰:「卿欲盡撤邊備耶?」彥穎曰:「今不得已,令三百里內,家起一丁詣合肥,三百裏外,就州縣訓習,日增給錢米,限一月罷,庶不大擾。」翌日,複執奏,從之。洎邦彥辱命而還,彥穎論其罪,貶新州。
彥穎在東府三歲,實攝相事,內降繳回甚多。內侍白劄籍名造器械並犒師,降旨發左藏、封樁諸庫錢,動億萬計。彥穎疏歲中經費以進,因言:「虞允文建此庫以備邊,故曰'封樁',陛下方有意恢復,苟用之不節,徒啟他日妄費,失封樁初意。」上矍然曰:「卿言是,朕失之矣。」自是絕不支。
墜馬在告,力求去,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勤約有惠政。提舉洞霄宮,複參知政事,病羸,艱拜起,力辭,上曰:「老者不以筋力為禮,孟享禮繁,特免卿。」諫官論其子毆人至死,奉祠鐫秩。起知婺州,禁民屠牛,捐屬縣稅十三萬三千緡。複知紹興府,進資政殿大學士,再奉祠,進觀文殿學士。
紹熙元年,致仕。家居凡十載,自奉澹約,食才米數合。室無姬媵,蕭然永日,與州縣了不相聞。薨,年八十一,贈少保,諡忠文。
子沐,慶元中,與一時台諫排趙汝愚,善類一空,公論醜之。
范成大,字致能,吳郡人。紹興二十四年,擢進士第。授戶曹,監和劑局。隆興元年,遷正字。累遷著作佐郎,除吏部郎官。言者論其超躐,罷,奉祠。
起知處州。陛對,論力之所及者三,曰日力,曰國力,曰人力,今盡以虛文耗之,上嘉納。處民以爭役囂訟,成大為創義役,隨家貧富輸金買田,助當役者,甲乙輪第至二十年,民便之。其後入奏,言及此,詔頒其法于諸路。處多山田,梁天監中,詹、南二司馬作通濟堰在松陽、遂昌之間,激溪水四十裏,溉田二十萬畝。堰歲久壞,成大訪故跡,疊石築防,置堤閘四十九所,立水則,上中下溉灌有序,民食其利。
除禮部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乾道《令》以絹計髒,估價輕而論罪重,成大奏:「承平時絹匹不及千錢,而估價過倍。紹興初年遞增五分,為錢三千足。今絹實貴,當倍時直。」上驚曰:「是陷民深文。」遂增為四千,而刑輕矣。
隆興再講和,失定受書之禮,上嘗悔之。遷成大起居郎,假資政殿大學士,充金祈請國信使。國書專求陵寢,蓋泛使也。上面諭受書事,成大乞並載書中,不從。金迎使者慕成大名,至求巾幘效之。至燕山,密草奏,具言受書式,懷之入。初進國書,詞氣慷慨,金君臣方傾聽,成大忽奏曰:「兩朝既為叔侄,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搢笏出之。金主大駭,曰:「此豈獻書處耶?」左右以笏標起之,成大屹不動,必欲書達。既而歸館所,金主遣伴使宣旨取奏。成大之未起也,金庭紛然,太子欲殺成大,越王止之,竟得全節而歸。
除中書舍人。初,上書崔寔《政論》賜輔臣,成大奏曰:「禦書《政論》,意在飭綱紀,振積敝。而近日大理議刑,遞加一等,此非以嚴致平,乃酷也。」上稱為知言。張說除簽書樞密院事,成大當制,留詞頭七日不下,又上疏言之,說命竟寢。
知靜江府。廣西窘匱,專藉鹽利,漕臣盡取之,於是屬邑有增價抑配之敝,詔複行鈔鹽,漕司拘鈔錢均給所部,而錢不時至。成大入境,曰:「利害有大於此乎?」奏疏謂:「能裁抑漕司強取之數,以寬郡縣,則科抑可禁。」上從之。數年,廣州鹽商上書,乞複令客販,宰相可其說,大出銀錢助之。人多以為非,下有司議,卒不易成大說。舊法馬以四尺三寸為限,詔加至四寸以上,成大謂互市四十年,不宜驟改。
除敷文閣待制、四川制置使,疏言:「吐蕃、青羌兩犯黎州,而奴兒結、蕃列等尤桀黠,輕視中國。臣當教閱將兵,外修堡砦,仍講明教閱團結之法,使人自為戰,三者非財不可。」上賜度牒錢四十萬緡。成大謂西南諸邊,黎為要地,增戰兵五千,奏置路分都監。吐蕃入寇之路十有八,悉築柵分戍。奴兒結擾安靜砦,發飛山軍千人赴之,料其三日必遁,已而果然。白水砦將王文才私娶蠻女,常導之寇邊,成大重賞檄群蠻使相疑貳,俄禽文才以獻,即斬之。蜀北邊舊有義士三萬,本民兵也,監司、郡守雜役之,都統司又俾與大軍更戍,成大力言其不可,詔遵舊法。蜀知名士孫松壽年六十余,樊漢廣甫五十九,皆掛冠不仕,表其節,詔召之,皆不起,蜀士由是歸心。凡人才可用者,悉致幕下,用所長,不拘小節,其傑然者露章薦之,往往顯於朝,位至二府。
召對,除權吏部尚書,拜參知政事。兩月,為言者所論,奉祠。起知明州,奏罷海物之獻。除端明殿學士,尋帥金陵。會歲旱,奏移軍儲米二十萬振饑民,減租米五萬。水賊徐五竊發,號「靜江大將軍」,捕而戮之。以病請閑,進資政殿學士,再領洞霄宮。紹熙三年,加大學士。四年薨。
成大素有文名,尤工於詩。上嘗命陳俊卿擇文士掌內制,俊卿以成大及張震對。自號石湖,有《石湖集》、《攬轡錄》、《桂海虞衡集》行於世。
論曰:劉珙忠義世家,迨屬纊,以未雪仇恥為深恨。王蘭犯顏忠諫,剛腸嫉惡。方趙鼎、張浚非罪遠謫,朋交絕蹤,大寶獨從之遊,逮斥權奸,了無顧忌。安節拒秦檜,排淵、覿,堅如金石,孤立無黨,死生禍福,曾不一動其心。當金兵犯大散關,剛中單騎星馳,夜起吳璘,一戰卻敵。成大致書北庭,幾於見殺,卒不辱命。俱有古大臣風烈,孔子所謂「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者歟?若祖舜奪楊願恩,褫秦熺秩,誅檜惡於既死,彥穎論事激烈,披露忠藎,直氣亦可尚已。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黃洽汪應辰王十朋吳芾陳良翰杜莘老
黃洽,字德潤,福州候官人。隆興元年,乙太學生試春官第二,詔循故事,未臨軒,賜第二人及第。授紹興府觀察判官。秩滿,就銓選,不用前名例謁廟堂。宰相陳俊卿白於上,改宣義郎,除國子博士。
適有旨職事官無待次,改差浙東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繼為太學國子博士,樞密院編修官,通判福州。奉祠,召為太常丞。請外,孝宗方厲精求治,曰:「黃洽厚德,方任以事。」不許。當對,奏三事:備事莫若儲才,士卒當練其心,軍政必預為謀。上矍然,洽徐奏:「願戒飭州郡,毋煩擾以致寇,毋輕易以玩寇。寇擾而後定,傷根本多矣。」繇秘書郎遷著作郎。上諭詞臣:「秘閣儲英俊為異時公卿用,行黃洽詞,可及之。」
除右正言,首奏:「諫臣非具員,職在諫爭,朝政有闕,所當盡言。」上亦以為端士,許其盡言無隱。除侍御史。會水旱頻仍,因祠祭上言:「此事全在一念,陛下夙興默想,專精在民,身雖法宮,心則壇壝,洋洋左右,理非漠然。幾歲荒歉之由,必有未盡契神示之心者。」一日特詔:「諸路奉行荒政不虔,差官按視安集。」洽亟奏:「使者一出,官吏必須知畏。其常平一司,所職何事?淮、浙、江東見有使,以五使分五路,尚慮不周知。今遣一人兼二三路,不過閱圖帳戶口多寡,地裏遼邈,安能遍曆乎?若專責常平,名正而職舉,事分而察精。」又奏:「藝祖懲藩鎮偏重之失,不欲兵民之權聚於一夫之手。今使主兵官兼郡寄,是合兵民權為一,且屬邊徼,偏重尤甚。」上皆嘉納。洽所論列,未嘗捃摭細故他慝以累其終身。
除右諫議大夫。上方銳志肄武,洽因風諫,言:「《頤》之大象:'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言語飲食猶謹節之,況其他乎?凡筋力喘息之間,一有過差,皆非所以養其身也。」上曰:「卿言無非仁義忠孝,可為萬世臣子之法,朕常念之。」洽在經筵,言:「宰相代天理物,要在為國得人。人主之命相,任則勿疑。宰相重則朝廷尊,朝廷尊則廟社安。宰相掄才任職,當盡公心。君子進則庶職舉,庶職舉則天下治。」上首肯再三,乃曰:「卿如良金美玉,渾厚無瑕,天其以卿為朕弼耶?」
除禦史中丞,奏:「薦舉請托,必競於宰執、台諫之門,若宰執、台諫不為人覓舉,使士大夫咸自率厲,以公道得之,豈不甚善。或果知其人,露章以薦,亦何不可。」潭州奏強盜罪不至死應配者坐加役流,有旨具議。洽曰:「強盜異他盜,以其故為也。若止髡役,三年之後,圈檻一弛,豨突四出,善良受害,可勝數耶?況役時必去防閑之具,走逸結合,患尤甚焉。」上深然之。
除參知政事。上曰:「卿每告朕用人,今卿居用人之地,不可不勉。」上因商榷除目,洽罄謁無所顧避,上大喜曰:「五十年無此差除。」除知樞密院事。洽累章求去,許之,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隆興府。
光宗受禪,特詔言事,洽奏:「用人為萬世不易之論,臣前以此納忠壽皇,今複告于陛下。」屢乞歸田,尋畀提舉洞霄宮。方未得請也,人勸之治第,洽曰:「吾書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報國,而先營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猶有先人敝廬可庇風雨,夫複何憂。」慶元二年致仕。
洽常言:「居家不欺親,仕不欺君,仰不欺天,俯不欺人,幽不欺鬼神,何用求福報哉!」六年七月,薨,年七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洽質直端重,有大臣體,兩朝推為名臣。有文集、奏議八十五卷。
汪應辰,字聖錫,信州玉山人。幼凝重異常童,五歲知讀書,屬對應聲語驚人,多識奇字。家貧無膏油,每拾薪蘇以繼晷。從人借書,一經目不忘。十歲能詩,遊鄉校,郡博士戲之曰:「韓愈十三而能文,今子奚若?」應辰答曰:「仲尼三千而論道,惟公其然。」
未冠,首貢鄉舉,試禮部,居高選。時趙鼎為相,延之館塾,奇之。紹興五年,進士第一人,年甫十八。禦策以吏道、民力、兵勢為問,應辰答以為治之要,以至誠為本,在人主反求而已。上覽其對,意其為老成之士,及唱第,乃年少子,引見者掖而前,上甚異之。鼎出班特謝。舊進士第一人賜以禦詩,及是,特書《中庸篇》以賜。初名洋,與姓字若有語病,特改賜應辰。上欲即除館職,趙鼎言:「且令曆外任,養成其材。」乃授鎮東軍簽判。故事,殿試第一人無待次者,至是,取一年半闕以歸。舍人胡寅行詞曰:「屬者延見多士,問以治道,爾年未及冠,而能推明帝王躬行之本,無曲學阿世之態。」
應辰少受知于喻樗,既擢第,知張九成賢,問之於樗,往從之遊,所學益進。初任,趙鼎為帥,幕府事悉諮焉。歲小旱,命應辰禱雨名山即應,越人語之曰:「此相公雨。」鼎曰:「不然,乃狀元雨也。」
召為秘書省正字。時秦檜力主和議,王倫使還,金人欲以河南地歸我。應辰上疏,謂:「和議不諧非所患,和議諧矣,而因循無備之可畏。異議不息非所患,異議息矣,而上下相蒙之可畏。金雖通和,疆埸之上宜各戒嚴,以備他盜。今方且肆赦中外,褒寵將帥,以為休兵息民自此而始。縱忘積年之恥,獨不思異時意外之患乎?此因循無備之所以可畏也。方朝廷力排群議之初,大則竄逐,小則罷黜,至有一言迎合,則不次擢用。是以小人窺見間隙,輕躁者阿諛以希寵,畏懦者循默以備位,而忠臣正士乃無以自立於群小之間,此上下相蒙之所以可畏也。臣願勿以和好之可無虞,而思患預防,常若敵人之至。」疏奏,秦檜大不悅,出通判建州,遂請祠以歸。寓居常山之永年院,蓬蒿滿逕,一室蕭然,饘粥不繼,人不堪其憂,處之裕如也,益以修身講學為事。自是凡三主管崇道觀,在隱約時,胸中浩然之氣凜然不可屈。
張九成謫邵州,交遊皆絕,應辰時通問。及其喪父,言者猶攻之,而應辰不遠千里往吊,人皆危之。通判袁州,凡所予奪,人無異詞。始至,或以其書生易之,已乃知吏師所不能及。丞相趙鼎死朱崖,扶喪過郡,應辰為文祭之曰:「惟公兩登上宰,皆直艱危之時;一斥南荒,遂為死生之別。事已定于蓋棺,恩特容於歸骨。」吏付之火。其子借三兵以歸,道出衢州,章傑為守,希檜意,指應辰為阿附,為死黨,符移訊鞫,偏搜行橐,求祭文不可得。時胡寅遺檜書,謂此事不足竟,事乃寢。
通判靜江府,逾期不得代,乃沿檄歸省其母。繼差通判廣州。時檜所深忌者趙鼎、張浚,鼎既死而浚獨存,未快其意。江西運判張常先箋注前帥張宗元與浚詩,言於朝,其詞連逮者數十家,將誣以不軌而盡去之。獄既具,檜死,應辰幸而免。
明年,召為吏部郎官,遷右司。母老乞外,丞相苦留之曰:「方進用,未應爾。」應辰曰:「親老矣,不可緩。」乃出知婺州。郡積欠上供十三萬緡,朝廷命憲漕究治,應辰謂急則擾民,乃與諸邑蠲宿逋,去苛斂,定期會,窒滲漏,悉為補發。尋丁內艱去,廬於墓側。
服闋,除秘書少監,遷權吏部尚書。李顯忠冒具安豐軍功賞五千余人,應辰奏駁之。權戶部侍郎兼侍講。應辰獨員當劇務,節冗費,常奏:「班直轉官三日,而堂吏增給食錢萬餘緡;工匠洗澤器皿僅給百餘千,而堂吏食錢六百千;塑顯仁神禦,半年功未及半,而堂吏食錢已支三萬、銀絹六百匹兩。他皆類此。」上驚其費冗,命吏部裁之。
金渝盟,詔求足食足兵之策,應辰奏曰:「陸贄有雲:'將非其人,兵雖多不足恃;操失其柄,將雖才不為用'。臣之所憂,不在兵之不足,在乎軍政之不修。自講和以來,將士驕惰,兵不閱習,敵未至則望風逃遁,敵既退則謾列戰功,不惟佚罰,且或受賞。方時無事,詔令有所不行,一旦有急,誰能聽命以赴國家之難。望發英斷,賞善罰惡,使人人洗心易慮,以聽上命,然後號令必行矣。」
三十二年建儲,以孝宗名與唐廬江王、晉楚王同,詔改為「曄」,應辰以為與唐昭宗同,白左相陳康伯,遂改今名。集議秀王封爵,應辰定其稱曰「太子本生之親」。議入,內降曰:「皇太子所生父,可封秀王。」暨內禪,擬於傳位日降赦,應辰言:「唐太宗受禪于高祖,明年正月始改元。」乃從其說。又議改元「重熙」,應辰謂契丹嘗以紀年,遂改隆興。一朝大典禮,多應辰所定。
議太上尊號,李燾、陳康伯密議以「光堯壽聖」為稱。及集議,或謂:「尊號始自開元,罷于元豐,今不當複,況太上視天下如棄敝屣,豈複顧此?」應辰主之尤力。或又言:「主上奉親,烏得援元豐自卻為比?」於是議狀書者半,不書者半。明日,應辰複與金安節等十二人各陳所見,大概謂「光堯」近乎「神堯」,「壽聖」乃英宗誕節,嘗以名寺。禦史周必大亦以為問,應辰答以「堯」豈可「光」。是語有聞之德壽者,高宗因上過宮,雲:「汪應辰素不樂吾。」於是有詔:尊號之議,已嘗奏知,不容但已。安節等遂奉詔。
應辰連乞補外,遂知福州。未幾,升敷文閣待制,舉朱熹自代。在鎮二年,會朝廷謀蜀帥,乃以敷文閣直學士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陛辭,特降詔撫諭。入境,以書與宣撫使吳璘,令以撫諭詔申嚴號令。既至,免利路民餉運,徙沿邊戍兵就糧內郡,縱保勝義士複業,存左藏所解白契二百萬以備不虞,悉奏行之。有謂蜀中綱馬驛程由梁、洋、金、房,山路峻險,宜浮江而下,詔吳璘措置。執政、大將皆主其說,應辰與夔帥王十朋力言其不便,遂得中止。二稅勘合,每貫取二十錢,乾道詔旨嘗減三之一,有欲增之者,應辰與兩漕臣列奏,言:「勘合不以鈔計,而以貫石匹兩計,是陽為減而陰實增之也。以成都一路計之,歲入三十萬,今以所增為六十萬,計以四路,不知幾倍。雖非興利者所便,而民受其賜多矣。」
璘時駐蜀口武興,精兵為天下冠,既老且病,應辰密奏以關陝大將系國安危,所當預圖。於是執政傳旨,若璘不起,令制司暫領其任。暨璘死,應辰遂攝宣撫之職,蜀道晏然。
虞允文尋以知樞密院事宣撫四川,應辰援張浚例,乞罷制司,不許。總所牒委官核四川匿契稅,應辰奏:「其不便者四,曰妨農廢業,曰縱吏擾民,曰違法害教,曰長奸起訟。比戶部已令人自首,州縣收並已不少,其未盡者,有見行法令,不宜為此煩擾。」上曰:「論極有理,速罷止之。」
蜀大旱,詔問救荒之策,應辰奏:「利、閬、綿、梓軍馬糧料,隨民力均敷,官雖支糴錢,民不得半價,若選官就歲熟處糴之,可以寬民力,第無錢束手,乞給度牒。」上曰:「汪應辰治蜀甚有聲,且留意民事如此。」給度牒四百,永為糴本振濟,遂移書諸路漕臣,亟救荒,且以綿、劍和糴告之,而全蜀蒙惠。
劉珙拜同知樞密院事,進言曰:「汪應辰、陳良翰、張栻學行才能,臣所不及。」已,得旨召還。邛之安仁年饑,挻起為盜,害及旁郡,即具奏,且檄茶馬使招捕。旬月間,誅其渠魁,餘悉撫定。或白之虞允文曰:「汪帥得無掩盜事不上聞乎?」宣司乃密奏,使人紿應辰曰:「邛寇事未敢奏,不審制司如何?」應辰以奏檢報之,允文內愧。將行,代納成都一府激賞絹估三萬三千九百八十四匹。
冬,入覲,陛對,以畏天愛民為言。上曰:「卿久在蜀,寬朕西顧憂,軍政民事革弊殆盡,蜀中除虛額,民間當被實惠。」應辰奏:「虛額去則州縣寬,尚有兩事,曰預借,曰對糴。預借乃州縣累歲相仍,對糴則以補州縣闕乏,民輸米一石,即就糴一石,或半價,或不支,且多取贏。陛下近捐百萬除預借之弊,對糴患止數州,願並除之,則弊革無餘矣。」
除吏部尚書,尋兼翰林學士並侍讀。論愛民六事,廟堂議不合,不悅者眾。一日,陳良佑登對,上告以「汪應辰言卿在蜀多誕謾。」良佑奏:「臣與應辰昨同從班,應辰請外,得衢州,臣惜其去,同奏留之。時邊奏方急,臣不知應辰將為便私計也。奏既上,應辰以此大憾,乃為是說以中臣耳。」上曰:「乃爾邪!」
應辰在朝多革弊事,中貴人皆側目。德壽宮方甃石池,以水銀浮金鳧魚於上,上過之,高宗指示曰:「水銀正乏,此買之汪尚書家。」上怒曰:「汪應辰力言朕置房廓與民爭利,乃自販水銀邪?」應辰知之,力求去。會複出發運均輸之旨,歎曰:「吾不可留矣,但力辨群枉,則補外之請自得。」乃力論其事有害無利,遂以端明殿學士知平江府。
韓玉被旨揀馬,過郡,應辰簡其禮。玉歸,譖之於上曰:「臣所過州縣,未有若平江之不治者。」上怪之。平江米綱至,有折閱,事上,連貶秩。力疾請祠,自是臥家不起矣,以淳熙三年二月卒於家。
應辰接物溫遜,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有七年。檜死,始還朝,剛方正直,敢言不避。少從呂居仁、胡安國游,張栻、呂祖謙深器許之,告以造道之方。嘗釋克己之私如用兵克敵,《易》懲忿窒欲,《書》剛制於酒,懲窒、剛制皆克勝義,可不常省察乎?其義理之精如此。好賢樂善,出於天性,尤篤友愛,嘗以先疇遜其兄衢,雖無屋可居不顧也。子達,繼登進士第,仕至吏部尚書、端明殿學士。
王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資穎悟,日誦數千言。及長,有文行,聚徒梅溪,受業者以百數。入太學,主司異其文。
秦檜死,上親政,策士,諭考官曰:「對策中有陳朝政切直者,並置上列。」十朋以「權」為對,大略曰:「攬權者,非欲衡石程書如秦皇,傳餐聽政如隋文,強明自任、不任宰相如唐德宗,精於吏事、以察為明如唐宣宗,蓋欲陛下懲既往而戒未然,威福一出於上而已。嘗有鋪翠之禁,而以翠羽為首飾者自若,是豈法令不可禁乎?抑宮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於外乎?法之至公者莫如選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類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願陛下正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采兼聽以收其效。」幾萬餘言。上嘉其經學淹通,議論醇正,遂擢為第一。學者爭傳誦其策,以擬古晁、董。
上用其言,嚴銷金鋪翠之令,取交址所貢翠物焚之。詔:「十朋乃朕親擢。」授紹興府簽判。既至,或以書生易之,十朋裁決如神,吏奸不行。時以四科求士,帥王師心謂十朋身兼四者,獨以應詔。召為秘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先是,教授入講堂居賓位,十朋不可,皇孫特加禮而位教授中坐。
金將渝盟,十朋輪對,言:「自建炎至今,金未嘗不內相殘賊,然一主斃,一主生,曷嘗為中國利?要在自備如何。禦敵莫急於用人,今有天資忠義、材兼文武可為將相者,有長於用兵、士卒樂為之用可為大帥者,或投閒置散,或老於藩郡,願起而用之,以寢敵謀,以圖恢復。」蓋指張浚、劉錡也。又言:「今權雖歸於陛下,政複出於多門,是一檜死百檜生也。楊存中以三衙而交結北司,以盜大權。漢之禍起於恭、顯,王氏之相為終始;唐之禍起於北軍,藩鎮之相為表裏。今以管軍位三公,利源皆入其門,陰結諸將,相為黨援。樞密本兵之地,立班甘居其後。子弟親戚,佈滿清要。台諫論列,委曲庇護,風憲獨不行于管軍之門,何以為國!至若清資加於噲五;高爵濫於醫門;諸軍承受,威福自恣,甚于唐之監軍;皇城邏卒,旁午察事,甚于周之監謗;將帥剝下賂上,結怨三軍;道路捕人為卒,結怨百姓;皆非治世事。」上嘉納,戢邏卒,罷諸軍承受,更定樞密、管軍班次,解楊存中兵權,其言大略施行。秦檜久塞言路,至是十朋與馮方、胡憲、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生為《五賢詩》述其事。除著作郎。
三十一年正月,風雷雨雪交作,十朋以為陽不勝陰之驗,遣陳康伯書,冀以《春秋》災異之說力陳於上,崇陽抑陰,以弭天變。遷大宗正丞,亟請祠歸。金犯邊,起劉錡為江、淮、浙西制置,張浚帥金陵,悉如其言。
孝宗受禪,起知嚴州。召對,首言:「太皇非倦勤時,而以大器付陛下,賢于堯、舜,陛下當思以副太上者。今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人才之進退,朝廷之刑賞,宜若舜之協堯,斷然行之,以盡繼述之道。」拜司封郎中,累遷國子司業。言:「今居位者往往職之不舉,宜有以革之。人主有大職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上嘉之。除起居舍人,升侍講。時左右史失職久,十朋除起居郎,胡銓奏四事,語在《胡銓傳》。除侍御史,上謂胡銓曰:「比除台官,外議如何?」銓曰:「皆謂得人。」上曰:「卿與十朋皆朕親擢。」
十朋見上英銳,每見必陳恢復之計。及將北伐,上疏曰:「天子之孝莫大於光祖宗、安社稷,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周成康、漢文景是也;承前世衰微而興者,商高宗、周宣王是也;先君有恥而雪之,漢宣帝臣單于、唐太宗俘頡利是也;先君有仇而複之,夏少康滅澆、漢光武誅莽是也。跡雖不同,其為孝一也。靖康之禍,亙古未有,陛下英武,慨然志在興複。竊聞每對群臣奏事,則曰:'當如創業時。'又曰:'當以馬上治之。'又曰:'某事當俟恢復後為之'。比因宣召,語及陵寢,聖容惻然,曰:'四十年矣。'陛下之心真少康、高宗、宣王、光武之心,奈何大臣不能仰副聖心?願戒在位者,去附和之私心,贊國家之大計,則中興日月可冀矣。」因論史浩八罪,曰懷奸、誤國、植党、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上為出浩知紹興府。十朋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紹興密邇行都,浩嘗為屬吏,奸髒彰聞,亦何顏複見其吏民。」遂改與祠。
史正志與浩族異,拜浩而父事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奸邪,觀時求進,宜黜正志以正典刑。林安宅出入史浩、龍大淵門,盜弄威福,至是詐病求致仕,十朋並疏其罪。皆罷去。
張浚出師複靈壁、虹縣,歸附者萬計,又複宿州。十朋奏:「王師以吊民為主,先之以招納,不獲已而戰伐隨之,乞以此指戒浚。金將既降,宜速加爵賞,以勸來者。」上皆嘉納。
會李顯忠、邵宏淵不協,王師失律,張浚上表自劾,主和者乘此唱異議。十朋上疏言:「臣素不識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臣謂今日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仇,為二百年境土,為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益當內修,俟時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待罪,臣其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上曰:「無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禦營使。」上嘿然。
改除吏部侍郎,力辭,出知饒州。饒並湖,盜出沒其間,聞十朋至,一夕遁去。丞相洪適請故學基益其圃,十朋曰:「先聖所居,十朋何敢予人。」移知夔州,饒民走諸司乞留不得,至斷其橋,乃以車從間道去,眾葺斷橋,以「王公」名之。
移知湖州,召對,劉珙請留之,上曰:「朕豈不知王十朋,顧湖州被水,非十朋莫能鎮撫。」至郡,戶部責虛逋三十四萬,命吏持券往辨,不聽,即請祠去。起知泉州,十朋前在湖割奉錢創貢闈,又為泉建之,尤宏壯。
凡曆四郡,布上恩,恤民隱,士之賢者詣門,以禮致之。朔望會諸生學宮,講經詢政,僚屬間有不善,反復告戒,俾之自新。民輸租俾自概量,聞者相告,宿逋亦願償。訟至庭,溫詞曉以理義,多退聽者。所至人繪而祠之,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饒久旱,入境雨至;湖積霖,入境即霽。凡禱必應,其至誠不獨感人,而亦動天地鬼神。
東宮建,除太子詹事,力辭,詔州郡禮致,遂力疾造朝,以足疾不能趨,詔給扶減拜。謁東宮,太子以其舊學,待遇有加。又詔免朝參,遣中使以告及襲衣、金帶就其家賜之。疾革,累章告老,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命下而卒,年六十。紹熙三年,諡曰忠文。
十朋事親孝,終喪不處內,友愛二弟,郊恩先奏其名,沒而二子猶布衣。書室扁曰「不欺」,每以諸葛亮、顏真卿、寇准、范仲淹、韓琦、唐介自比,朱熹、張栻雅敬之。
子聞詩、聞禮,皆篤學自立。聞詩知光州、提點江東刑獄;聞禮知常州、江東轉運判官,為治能守家法,人亦思慕之。
吳芾,字明可,台州仙居人。舉進士第,遷秘書正字。與秦檜舊故,至是檜已專政,芾退然如未嘗識。公坐旅進,揖而退,檜疑之,風言者論罷。通判處、婺、越三郡。知處州。處舊苦丁絹重,芾損之,以新丁補其額。
何溥薦芾材中禦史,除監察禦史。時金將敗盟,芾勸高宗:「專務修德,痛自悔咎,延見群臣,俾陳闕失,求合乎天地,無愧乎祖宗,則人心悅服,天亦助順矣。」上韙其言。遷殿中侍御史。
兩淮戰不利,廷臣爭陳退避計,芾言:「今日之事,有進無退,進為上策,退為無策。」既而金主亮斃,上疏勸親征。車駕至建康,芾請遂駐蹕,以系中原之望,高宗納其說。會有密啟還東者,下侍從、台諫議,芾言:「今欲控帶襄、漢,引輸湖、廣,則臨安不如建康便;經理淮甸,應接梁、宋,則臨安不如建康近。議者徒悅一時扈從思歸之人,非為國計。臣恐回鑿之後,西師之聲援不接,北土之謳吟絕望矣。」又言:「去歲兩淮諸城望風奔潰,無一城能拒守者,此秦檜壅塞言路、挫折士氣之餘毒也。能反其道,則士氣日振,而見危授命者有人矣。」
知婺州。孝宗初即位,陛辭,陳裴垍對唐憲宗「為治先正其心」,以為臨禦之初,出治大原,無越於此。上嘉納。至郡,勸民義役。金華長仙鄉民十有一家,自以甲乙第其產,相次執役,幾二十年。芾輿致十一人者,與合宴,更其鄉曰「循理」,裏曰「信義」,以褒異之。
知紹興府。會稽賦重而折色尤甚,芾以攢宮在,奏免支移折變。鑒湖久廢,會歲大饑,出常平米募饑民浚治。芾去,大姓利於田,湖複廢。
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改吏部侍郎。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內侍家僮毆傷酒家保,芾捕治之,徇于市,權豪側目。執政議以芾使金,複除吏部侍郎,且議以龍大淵為副,芾曰:「是可與言行事者邪?」語聞,得罷不行。下遷禮部侍郎,力求去,提舉太平興國宮。
時芾與陳俊卿俱以剛直見忌,未幾,俊卿亦引去。中書舍人閻安中為孝宗言二臣之去,非國之福。起知太平州。造舟以梁姑溪。曆陽築者久役潰歸,聲言欲趨郡境,芾呼至城下,厚犒遣之,而密捕倡亂者系獄以聞,詔褒諭。知隆興府。
芾前後守六郡,各因其俗為寬猛,吏莫容奸,民懷惠利。再奉太平祠,屢告老,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後十年卒,年八十。嘗曰:「視官物當如己物,視公事當如私事。與其得罪于百姓,甯得罪于上官。」立朝不偶,晚退閑者十有四年,自號湖山居士。為文豪健俊整,有表奏五卷、詩文三十卷。
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人。蚤孤,事母孝。資莊重,為文恢博有氣。中紹興五年進士第。知溫州里安縣。俗號強梗,吏治尚嚴,良翰獨撫以寬,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競樂輸,聽訟鹹得其情。或問何術,良翰曰:「無術,第公此心如虛堂懸鏡耳。」殿中侍御史吳芾薦為檢法官,遷監察禦史。
孝宗初元,金主褒新立,求和,而中原舊人多求歸,詔問何以處此,良翰言:「議和,複納降,皆非是。必定計自治,而和不和,任之乃可。」張浚軍淮、泗以規進取,而議者爭獻防江策,良翰言:「當固藩籬,專委任。今舍淮防江,卻地奪便,朝廷過聽,使督府不得專閫外事,誤矣。」除右正言。
金再移書求故疆,良翰言:「中原皆吾故土,況唐、鄧、海、泗又金渝盟後以兵取之,安得以故疆為言而歸之?」湯思退主遣小使盧仲賢、李栻,良翰言:「仲賢輕儇無恥,栻自北來難信。」又言:「廟堂督府論議不同,邊奏上聞,皆陽唯諾而陰沮敗之。萬一失事機,督府安得獨任其責?」上矍然稱善。
朝廷遣史正志至建康,與張浚議事乖牾,良翰劾之,上曰:「正志亦無罪。」良翰言:「陛下使浚守淮,則任浚為重,一郎官為輕,且正志居中,浚必為去就。」上悟,出正志為福建漕運。楊存中為禦營使,總殿前軍,良翰言:「存中久擅兵柄,太上皇罷就第,奈何複假使名?宜慎履霜之戒。」疏三上,存中竟罷。
李栻不敢涉淮,良翰奏奪其官。仲賢至汴,輒許金人以疆土、歲幣而還,上大怒,下仲賢吏,欲誅之,宰相叩頭懇請得免。複遣王之望、龍大淵,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不謂秦檜複見今日!且金要我罷四郡屯兵以歸之,是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猶有名。今議未決而之望遂行,恐其辱國不止于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詔侍從、台諫議,多是良翰,遂以胡昉、楊由義為審議官,與敵議四郡不合,困辱而歸。
思退尚執前論,正言尹穡附思退以撼督府。良翰為左司諫,疏論:「思退奸邪誤國,宜早罷黜,張浚精忠老謀,不宜以小人言搖之。」孝宗曰:「思退前議固失,然朕愛其警敏,冀可效,卿其置之。若魏公則今日孰出其右,朕豈容有此意?縱有之,亦豈不謀卿等?此殆言者有異意,卿為朕諭之。」良翰頓首謝曰:「陛下言及此,天下幸甚。宰相縱無全才,甯取樸實,緩急猶可倚賴。思退庸狡,小黠大癡,將誤國,且'警敏'二字,恐非明主蔔相之法。」既退,以上語諭同列,穡勃然變色,明日亦請對,遂罷良翰言職。
兩淮既撤備,金大入,孝宗始深悔。太學生數百人伏闕,乞召用良翰、胡銓、王十朋而斬思退等,思退由是始敗。
良翰在諫省,成恭皇后受冊,官內外親屬二十五人,良翰論其冗,詔減七人。知建甯府、福建轉運副使,提點江東刑獄,移浙西,召為宗正少卿、兵部侍郎,除右諫議大夫。良翰言:「以蜀漢之師下關陝,以荊、襄、韓、魏,江、淮搗青、徐,此今日大計。四川既命大臣,而荊、淮未有任責者,亦當擇重臣臨之。」上稱善。
進給事中。大將成閔冒請真奉,有司坐獲譴,閣門王抃矯詔遣妄人謝顯出境,顯既抵罪,置閔與抃不問,良翰皆駁議,請正典刑。遂改禮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召為太子詹事,既見,上屬以調護之責。一日,召對選德殿,出手書唐太宗與魏征論仁德功利之說,俾極陳今日所未至者。良翰退,上疏,略曰:「仁德治之本,功利治之效,務本而效自至。今承天意,結民心,任賢能,退小人,擇將帥,收軍情,擇監司,吏久任,,皆行之有未至,誠能革此八弊,則仁德無累,功利自致矣。」上為之嘉歎,詔兼侍講。
未幾,以疾告老,除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卒,年六十五。光宗立,特諡獻肅。
杜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工部甫十三世孫也。幼歲時,方禁蘇氏文,獨喜誦習。紀興間,第進士,以親老不赴廷對,賜同進士出身。授梁山軍教授,從游者眾。
秦檜死,魏良臣參大政,莘老疏天下利害以聞。良臣薦之,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彗星見東方,高宗下詔求言,莘老上書,論:「彗,盩氣所生,多為兵兆。國家為民息兵,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因陳時弊十事。時應詔者眾,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後省以莘老為首,進一階,遷敕令刪定官、太常寺主簿,升博士。輪對,論:「金將敗盟,宜飭邊備,勿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上稱善再三。
南渡後,典秩散失,多有司所記省,至凶禮又諱不錄。顯仁皇后崩,議禮有疑,吏皆拱手,莘老以古義裁定。大斂前一日,宰相傳旨問含玉之制,莘老曰:「禮院故實所不載,請以《周禮》典瑞鄭玄《注》制之,其可。」國立具奏,上覽之曰:「真禮官也。」及虞祭,或謂上哀勞,欲以宰相行事。莘老曰:「古今無是。」卒正之。
遷秘書丞,論江、淮守備,上曰:「卿言及此,憂國深矣。」擢監察禦史。遷殿中侍御史,入對,上曰:「知卿不畏強禦,故有此授,自是用卿矣。」陳俊卿既解言職,力求去,莘老因奏事,從容曰:「多事之際,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必有補益。」上以為然,俊卿乃複留。
金遣使致嫚書,傳欽宗凶問,請淮、漢地,指索大臣。上決策親征,莘老疏奏贊上,且謂:「敵欺天背盟,當待以不懼,勿以小利鈍為異議所搖,諛言所惰,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宜不限早暮,延見大臣、侍從,謀議國事;申敕侍從、台諫、監司、守臣,亟舉可用之才。」又言:「親征有期,而禁衛才五千餘,羸老居半,至不能介胄者,願亟留聖慮」事皆施行。
帶禦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通北賈,大為奸利。一日,見莘老,輒及朝政,語狂悖,莘老以聞,斥監嘉州稅。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及嫚書至,聞金將盛兵犯邊,乃大恐,建言不必遣使。莘老劾麟之:「挾奸罔上,避事辭難,恐懼至於掩泣,眾有'哭殺富鄭公'之誚。」尋與宮觀。疏再上,乃責瑞州。
幸醫承宣使王繼先怙寵幹法,富浮公室,子弟直延閣,居第僭擬,別業、外帑遍畿甸,數十年無敢搖之者,聞邊警,亟輦重寶歸吳興為避敵計。莘老疏其十罪,上曰:「初以太后鉺其藥,稍假恩寵,不謂小人驕橫乃爾。」莘老曰:「繼先罪擢發不足數,臣所奏,其大概耳。」上作而曰:「有恩無威,有賞無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詔繼先福州居住,子孫皆勒停。籍其貲以千萬計,詔鬻錢入御前激賞庫,專以賞將士,天下稱快。
內侍張去為取禦馬院西兵二百髡其頂,都人異之,口語籍籍。莘老彈治,上疑其未審,不樂。莘老執奏不已,竟罷去為禦馬院,致仕,而莘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劉珙封還制書,改司農少卿,尋請外,仍與遂寧。
始莘老自蜀造朝,不以家行。高宗聞其清修獨處,甚重之,一日因對,褒諭曰:「聞卿出蜀,即蒲團、紙帳如僧然,難及也。」未幾,遂擢用。莘老官中都久,知公論所予奪,奸蠹者皆得其根本脈絡,嘗歎曰:「台諫當論天下第一事,若有所畏,姑言其次,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及任言責,極言無隱,取眾所指目者悉擊去,聲振一時,都人稱骨鯁敢言者必曰杜殿院雲。治郡,課績為諸州最。
孝宗受禪,莘老進三議,曰定國是、修內政、養根本。尋卒,年五十八。
論曰:黃洽渾厚有守,應辰學術精醇,尤稱骨鯁。十朋、吳芾、良翰、莘老相繼在台府,曆詆奸幸,直言無隱,皆事上忠而自信篤,足以當大任者,惜不盡其用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周執羔王希呂陳良祐李浩陳橐胡沂唐文若李燾
周執羔字表卿,信州弋陽人。宣和六年舉進士,廷試,徽宗擢為第二。授湖州司士曹事,俄除太學博士。
建炎初,乘輿南渡,自京師奔詣揚州,不及,遂從隆祐太后于江西,還覲會稽。尋以繼母劉疾,乞歸就養,調撫州宜黃縣丞。時四境俶擾,潰卒相挻為變,令大恐,不知所為,執羔諭以禍福,皆斂手聽命。既又訹其黨,執首謀者斬以徇。邑人德之,至繪像立祠。
紹興五年,改秩,通判湖州。丁母憂,服闋,通判平江府。召為將作監丞。明年春,遷太常丞。會始議建明堂,大樂久廢不修,詔奉常習肄之,訪輯舊聞,庀閱工器,製作始備。累遷右司員外郎。
八月,擢權禮部侍郎,充賀金生辰使。往歲奉使官得自辟其屬,賞典既厚,願行者多納金以請,執羔始拒絕之。使還,兼權吏部侍郎。請賜新進士聞喜宴於禮部,從之。軍興廢此禮,至是乃複。同知貢舉。舊例,進士試禮部下,曆十八年得免舉,又四試禮部下,始特奏名推恩。秦檜既以科第私其子,士論喧嘩,為減三年以悅眾。執羔言祖宗法不可亂,繇此忤檜,禦史劾罷之。
又六年,起知眉州,徙閬州,又改夔州,兼夔路安撫使。夔部地接蠻獠,易以生事。或告溱、播夷叛,其豪帥請遣兵致討,執羔謂曰:「朝廷用爾為長,今一方繹騷,責將焉往,能盡力則貰爾,一兵不可得也。」豪懼,斬叛者以獻,夷人自是皆惕息。三十年,知饒州,尋除敷文閣待制。
乾道初,守婺州,召還,提舉佑神觀兼侍講。首進二說,以為王道在正心誠意,立國在節用愛人。二年四月,複為禮部侍郎。孝宗患人才難知,執羔曰:「今一介幹進,亦蒙賜召,口舌相高,殆成風俗,豈可使之得志哉!」上曰:「卿言是也。」一日侍經筵,自言「學《易》知數,臣事陛下之日短」,已乃垂涕,上惻然。即拜本部尚書,升侍讀,固辭,不許。
方士劉孝榮言《統元曆》差,命執羔厘正之。執羔用劉義叟法,推日月交食,考五緯贏縮,以紀氣朔寒溫之候,撰《曆議》、《曆書》、《五星測驗》各一卷上之。
上嘗問豐財之術,執羔以為:「蠹民之本,莫甚於兵。古者興師十萬,日費千金。今尺籍之數,十倍於此,罷癃老弱者幾半,不汰之其弊益深。」論:「和糴本以給軍興,豫凶災。蓋國家一切之政,不得已而為之。若邊境無事,妨於民食而務為聚斂,可乎?舊糴有常數,比年每郡增至一二十萬石。今諸路枯旱之餘,蟲螟大起,無以供常稅,況數外取之乎?宜視一路一郡一縣豐凶之數,輕重行之,災甚者蠲之可也。」上矍然曰:「災異如此,乃無一人為朕言者!」即詔從之。
充安恭皇后菆宮按行使,日與閹人接,卒事未嘗交一談,閹亦服其長者,不怨也。拜疏求去,上謂輔臣曰:「朕惜其老成,宜以經筵留之。」除寶文閣學士,提舉佑神觀。上曰:「遂除龍圖可也。」經筵二年,每勸上以辨忠邪、納諫爭,上深知其忠。
明年三月,告老,上諭曰:「祖宗時,近臣有年逾八十尚留者,卿之齒未也。」命卻其章。閏月,複申前請。上度不可奪,詔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賜茶、藥、禦書,恩禮尤渥,公卿祖帳都門外,搢紳榮之。時閩、粵、江西歲饑盜起,執羔陛辭以為言,詔遣太府丞馬希言使諸路振救之。乾道六年卒,年七十七。
執羔有雅度,立朝無朋比。治郡廉恕,有循吏風。手不釋卷,尤通于《易》。
王希呂字仲行,宿州人。渡江後自北歸南,既仕,寓居嘉興府。乾道五年,登進士科。孝宗獎用西北之士,六年,召試,授秘書省正字。除右正言。時張說以攀援戚屬擢用,再除簽書樞密院事,希呂與侍御史李衡交章劾之。上疑其合黨邀名,責遠小監當,既而悔之,改授宮觀。方說之見用,氣勢顯赫,後省不書黃,學士院不草詔,皆相繼斥逐,而希呂複以身任怨,去國之日,屏徒禦,躡履以行,恬不為悔。由是直聲聞於遠邇,雖以此黜,亦以此見知。出知廬州。
淳熙二年,除吏部員外郎,尋除起居郎兼中書舍人。淮右擇帥,上以希呂已試有功,令知廬州兼安撫使。修葺城守,安集流散,兵民賴之。加直寶文閣、江西轉運副使。
五年,召為起居郎,除中書舍人、給事中,轉兵部尚書,改吏部尚書,求去,乃除端明殿學士、知紹興府。尋以言者落職,處之晏如。
治郡百廢俱興,尤敬禮文學端方之士。天性剛勁,遇利害無回護意,惟是之從。嘗論近慣用事,語極切至,上變色欲起,希呂換禦衣曰:「非但臣能言之,侍從、台諫皆有文字來矣。」佐漕江西,嘗作《拳石記》以示僚屬,一幕官舉筆塗數字,舉坐駭愕,希呂覽之,喜其不阿,薦之。
居官廉潔,至無屋可廬,由紹興歸,有終焉之意,然猶寓僧寺。上聞之,賜錢造第。後以疾卒於家。
陳良祐,字天與,婺州金華人。年十九,預鄉薦,間歲入太學。紹興二十四年,擢進士第。調興國軍司戶,未上,有薦於朝者,召除太學錄、樞密院編修官。中丞汪澈薦除監察禦史,累遷軍器監兼鄧王府直講。隆興元年,出為福建路轉運副使。丁父憂,服闋,乾道三年,除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遷起居郎。尋除左司諫。
首言會子之弊,願捐內帑以紓細民之急。上曰:「朕積財何用,能散可也。」慨然發內府白金數萬兩收換會子,收銅版勿造,軍民翕然。未幾,戶部得請,改造五百萬。又奏:「陛下號令在前,不能持半歲久,以此令民,誰能信之?豈有不印交子五百萬,遂不可為國乎?」既而又欲造會子二千萬,屢爭之不得,遂請以五百萬換舊會,俟通行漸收之,常使不越千萬之數。
上銳意圖治,以唐太宗自比,良祐言:「太宗《政要》願賜省覽,擇善而從,知非而戒,使臣為良臣,勿為忠臣。」上曰:「卿亦當以魏征自勉。」
又言:「陛下躬行節儉,弗殖貨利。或者托肺腑之親,為市井之行,以公侯之貴,牟商賈之利。占田疇,擅山澤,甚者發舶舟,招蕃賈,貿易寶貨,麋費金錢。或假德壽,或托椒房,犯法冒禁,專利無厭,非所以維持紀綱,保全戚畹。願嚴戒敕,苟能改過,富貴可保,如其不悛,以義斷恩。」
時左相丁外艱,詔起複,良祐言:「起複非正禮,今無疆場之事,宜使之終喪。」遂寢。遷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同知貢舉,除給事中,兼直學士院,遷吏部侍郎。尋除尚書。
時議遣泛使請地,良祐奏:「陛下恢復之志未嘗忘懷,然詞莫貴於僉同,不可不察;博訪歸於獨斷,不可不審。固有以用眾而興,亦有以用眾而亡;固有以獨斷而成,亦有以獨斷而敗。今遣使乃啟釁之端,萬一敵騎犯邊,則民力困於供輸,州郡疲於調發,兵拏禍結,未有息期。將帥庸鄙,類乏遠謀,對君父則言效死,臨戰陣則各求生。有如符離之役,不戰自潰,瓜洲之遇,望敵驚奔,孰可仗者?此臣所以未敢保其萬全。且今之求地,欲得河南,曩歲嘗歸版圖,不旋踵而又失,如其不許,徒費往來,若其許我,必邀重幣。經理未定,根本內虛,又將隨而取之矣。向之四郡得之亦勤,尚不能有,今又無故而求侵地,陛下度可以虛聲下之乎?況止求陵寢,地在其中,曩亦議此,觀其答書,幾於相戲。凡此二端,皆是求釁。必須遣使,則祈請欽宗梓宮,猶為有辭。內視不足,何暇事外?邇者未懷,豈能綏遠?」
奏入,忤旨,貶瑞州居住,尋移信州。九年,許令自便。淳熙四年,起知徽州,尋除敷文閣待制、知建寧府,卒。
李浩,字德遠,其先居建昌,遷臨川。浩早有文稱。紹興十二年,擢進士第。時秦熺挾宰相子以魁多士,同年皆見之,或拉浩行,毅然不往。調饒州司戶參軍、襄陽府觀察推官,連丁內外艱,繼調金州教授,改太常寺主簿,尋兼光祿寺丞。
輪對,首陳《無逸》之戒,且言:「宿衛大將楊存中恩寵特異,待之過,非其福。」上悟,旋令就第。自秦檜用事,塞言路,及上總攬權綱,激厲忠讜,此習尚存,朝士多務慎默。至是命百官轉對,浩與王十朋、馮方、查籥、胡憲始相繼言事,聞者興起。
浩不安於朝,請祠,主管台州崇道觀以歸。孝宗即位,乙太常丞召。時張浚督師江、淮,宰相多抑之,浩引仁宗用韓琦、范仲淹詔章得象故事,乞戒諭令同心協濟。兼權吏部郎官。浩雅為湯思退所厚,禦史尹穡欲引之以共擠浚,因薦浩。及對,乃明示不同之意,二人皆不樂。逾年,始除員外郎兼皇子恭王府直講。
在王府多所裨益,且因事以及時政,書之於冊,幸上或見之,王亦素所愛重。他日外補,累年以歸,王喜曰:「李直講來矣。」未幾,宰相召為郎者四人,將進用之,尤屬意浩。浩嘿然無一辭,同舍皆遷,浩獨如故。
逾年,浙河水災,詔郎官、館職以上條時政闕失,浩謂上憂勞如此,今何可不言,即奏疏指論近臣,並及宰執惟奉行,台諫多迎合,百執事顧忌畏縮。反覆數千言,傾倒罄竭,見者悚栗。上不以為忤,執事者深忌之。
乞外,得台州。州有揀中禁軍五百人,訓練官貪殘失眾心,不逞者因謀作亂,忽露刃於庭,浩謂之曰:「汝等欲為亂乎?請先殺我。」眾駭曰:「不敢。」乃徐推其為首者四人黥徙之,迄無事。除直秘閣。並海有宿寇,久不獲,浩募其徒,自縛贖罪,即得其魁。
裏豪民鄭憲以貲給事權貴人門,囊橐為奸,事覺,械系之,死獄中,盡籍其家,徙其妻孥。權貴人教其家訟冤,且誣浩以買妾事,言者用是擠之。疏方上,權參政劉珙越次奏曰:「李浩為郡,獲罪豪民,為其所誣,臣考其本末甚白。」上顧曰:「守臣不畏強禦,豈易得邪?」且門章安在,珙袖出之,遂留中不下。大理觀望,猶欲還其所沒貲,上批其後曰:「台州所斷至甚允當,鄭憲家資,永不給還,流徙如故。」浩始得安。
明年,除司農少卿。時朝廷和糴米八萬,董其事者賤糴濕惡,隱克官錢,戶部不敢詰。浩白髮其奸,下有司窮竟。戶部欲就支稽見數,大理附會之,浩爭曰:「非但惠奸,且虧軍食。」上是其言。會大理奏結他獄,上顧輔臣曰:「棘寺官得剛正如李浩者為之。」已而卿缺,又曰:「無以易浩。」遂除大理卿。
時上英明,有大有為之志,廷臣不能奉行,誕慢苟且,依違避事。浩前在司農,嘗因面對,陳經理兩淮之策,至是為金使接伴還,奏曰:「臣親見兩淮可耕之田,盡為廢地,心嘗痛之。條畫營屯,以為恢復根本。」又言:「比日措置邊事甚張惶,願戒將吏嚴備禦,無規微利近功。日與大臣修治具,結人心,持重安靜,以俟敵釁。」上悉嘉納。
宰相議遣泛使,浩與辨其不可,至以官職訹之,浩怒,以語觸之,且力求外。以直寶文閣知靜江府兼廣西安撫。有尚書郎入對,論及擇帥事,上曰:「如廣西,朕已得李浩矣。」又諭大臣曰:「李浩營田議甚可行。」大臣莫有應者。
浩至郡,舊有靈渠通漕運及灌溉,歲久不治,命疏而通之,民賴其利。邕管所隸安平州,其酋恃險,謀聚兵為邊患,浩遣單使諭以禍福,且許其引赦自新,即日叩頭謝過,焚徹水柵,聽太府約束。
治廣二年,召還,入對,論俗不美者八,其言曰:「陛下所求者規諫,而臣下專務迎合,所貴者執守,而臣下專務順從;所惜者名器,而僥倖之路未塞;所重者廉恥,而趣附之門尚開;儒術可行,而有險詖之徒;下情當盡,而有壅蔽之患;期以氣節,而偷惰者得以苟容;責以實效,而誕慢者得以自售。」上問誕慢謂誰,浩具以實對。翌日,謂宰相曰:「李浩直諒。」遂除權吏部侍郎。時政府有怙寵竊權者,黨與非一,自浩之入,已相側目,且欲以甘言誘之,浩中立不倚,拒弗納。於是相與謀嗾諫議大夫姚憲論浩以強狠之資,挾奸諛之志,置之近列,變亂黑白。未及正謝而罷。
乾道九年,提舉太平興國宮。明年夏,夔路闕帥,命浩以秘閣修撰寵其行。夔有羈縻州曰思州,世襲為守則田氏,與其猶子不協,將起兵相攻,浩草檄遣官為勸解,二人感悟,歃血盟,盡釋前憾,邊得以寧。逾年,以疾請祠,提舉玉隆萬壽宮,命未至,以淳熙三年九月卒,年六十一。諸司奏浩盡瘁其職以死,詔特贈集英殿修撰。
浩天資質直,涵養渾厚,不以利害動其心。少力學為文辭,及壯益沈潛理義。立朝慨然以時事為己任,忠憤激烈,言切時弊,以此見忌於眾。平居未嘗假人以辭色,不知者以為傲,或譖於上前,上謂:「斯人無他,在朕前亦如此,非為傲者。」小人憚之,誘以祿利,正色不回,謀害之者無所不至,獨賴上察其衷,始終全之。為郡尤潔己,自海右歸,不載南海一物。平生奉養如布衣時,風裁素高,人不敢幹以私雲。
陳橐,字德應,紹興余姚人。入太學有聲,登政和上舍第,教授甯州。以母老改台州士曹,治獄平允。更攝天臺、臨海、黃岩三邑,易越州新昌令,皆以愷悌稱。
呂頤浩欲援為禦史,約先一見,橐曰:「宰相用人,乃使之呈身耶?」謝不往。趙鼎、李光交薦其才。紹興二年五月,召對,改秩。六月,除監察禦史,論事不合。八月,詔以宰邑有治行,除江西運判。瑞昌令倚勢受賂,橐首劾罷之。期年,所按以十數,至有望風解印綬者。
以母年高,乞歸養,詔橐善撫字,移知台州。台有五邑,嘗攝其三,民懷惠愛,越境歡迎,不數月稱治。母喪,邦人巷哭,相率走行在所者千餘人,請起橐。詔橐清謹不擾,治狀著聞,其敕所在州賜錢三十萬。橐力辭,上謂近臣曰:「陳橐有古循吏風。」終喪,以司勳郎中召。
累遷權刑部侍郎。時秦檜力主和議,橐疏謂:「金人多詐,和不可信。且二聖遠狩沙漠,百姓肝腦塗地,天下痛心疾首。今天意既回,兵勢漸集,宜乘時掃清,以雪國恥;否亦當按兵嚴備,審勢而動。舍此不為,乃遽講和,何以系中原之望。」
既而金厚有所邀,議久不決,將再遣使,橐複言:「金每挾講和以售其奸謀。論者因其廢劉豫又還河南地,遂謂其有意於和,臣以為不然。且金之立豫,蓋欲自為捍蔽,使之南窺。豫每犯順,率皆敗北,金知不足恃,從而廢之,豈為我哉?河南之地欲付之他人,則必以豫為戒,故捐以歸我。往歲金書嘗謂歲帑多寡聽我所裁,曾未淹歲,反覆如此。且割地通和,則彼此各守封疆可也,而同州之橋,至今存焉。蓋金非可以義交而信結,恐其假和好之說,騁謬悠之辭,包藏禍心,變出不測。願深鑒前轍,亦嚴戰守之備,使人人激厲,常若寇至。苟彼通和,則吾之振飭武備不害為立國之常。如其不然,決意恢復之圖,勿循私曲之說,天意允協,人心回應,一舉以成大勳,則梓宮、太后可還,祖宗疆土可複矣。」檜憾之。橐因力請去。未幾,金果渝盟。
除徽猷閣待制、知潁昌府。時河南新疆初複,無敢往者,橐即日就道。次壽春則潁已不守。改處州,又改廣州。兵興後,廣東盜賊無甯歲,十年九易牧守。橐盡革弊政,以恩先之。留鎮三年,民夷悅服。
初,朝廷移韓京一軍屯循州,會郴寇駱科犯廣西,詔遣京討之。橐奏:「廣東累年困於寇賊,自京移屯,敵稍知畏。今悉軍赴廣西,則廣東危矣。」檜以橐為京地,坐稽留機事,降秩。屢上章告老,改婺州,請不已,遂致仕。又十二年,以疾卒於家,年六十六。
橐博學剛介,不事產業,先世田廬,悉推予兄弟。在廣積年,四方聘幣一不入私室。既謝事歸剡中,僑寓僧寺,日糴以食,處之泰然。王十朋為《風士賦》,論近世會稽人物,曰:「杜祁公之後有陳德應」雲。
胡沂,字周伯,紹興余姚人。父宗伋,號醇儒,能守所學,不逐時好。沂穎異,六歲誦《五經》皆畢,不忘一字。紹興五年進士甲科,陸沉州縣幾三十載,至二十八年,始入為正字。遷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吏部員外郎。轉右司,以憂去,終喪還朝。孝宗受禪,除國子司業、鄧王府直講,尋擢殿中侍御史。
有旨侍從、台諫條具方今時務,沂言:「守禦之利,莫若令沿邊屯田。前歲淮民逃移,未復舊業,中原歸附,未知所處。俾之就耕,可贍給,省餉饋。東作方興,且慮敵人乘時驚擾,宜聚兵險隘防守。」詔行其言。
禦史中丞辛次膺論殿帥成閔黷貨不恤士卒之罪,詔罷殿前司職事,與祠。沂再言其二十罪,遂落太尉,婺州居住。
沂又言:「將臣定十等之目,令其舉薦,施之擇將之頃則可,施之養士有素則未也。夫設武舉,立武學,試之以弓馬,又試之以韜略之文、兵機之策,蓋將有所用也。除高等一二名,餘皆吏部授以榷酤、征商,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願詔大臣詳議,中舉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則人人思奮,應上之求矣。」從之。
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閣門事,張震、劉珙、周必大相繼繳回詞命。沂論其市權招士,請屏遠之,未聽,而諫官劉度坐抗論左遷。沂累章,益懇切,曰:「大淵、覿不屏去,安知無柳宗元、劉禹錫輩撓節以從之者。」好進者嫉其言,共排之,沂亦以言不行請去,遂以直顯謨閣主管台州崇道觀。
乾道元年冬,召為宗正少卿兼皇子慶王府贊讀,尋兼侍講,進中書舍人、給事中。進對,論命令當謹之於造命之初,上曰:「三代盛時如此。卿職在繳駁,事有當然,勿謂拂君相不言。」除吏部侍郎兼權尚書。
沂奏:「七司法自紹興十三年纂修成書,歲且一紀,曆月閱時,不無牴牾。望令敕令所官討論章旨,此法可行不可行,此條當革不當革,將見行之法與當革之條輯為一書,頒之中外,庶可戢吏胥之奸。」詔行之。尋以目疾丐祠。
六年,出為徽猷閣待制、知處州。複引疾奉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八年,以待制除太子詹事,尋複拜給事中,進禮部尚書並兼領詹事,又改侍讀。上顧沂厚,有大用意,而沂資性恬退,無所依附,數請去。
虞允文當國,希旨建策複中原,沂極論金無畔,而我諸將未見可任此事者,數梗其議。遂以龍圖閣學士仍提舉興國宮。
淳熙元年卒,年六十八。方疾革,整容素冠不少惰,蓋其為學所得者如此。諡獻肅。
唐文若,字立夫,眉山人。父庚在《文苑傳》。文若少英邁不群,為文豪健。登進士第,分教潼川府。給事中勾濤薦自代,詔赴行在所,既至,而勾濤出,不得見。文若奏書闕下,略曰:「昔漢高慢士,四皓去之,而西鄙少廉恥之人;光武禮賢,嚴光友之,而東都多節義之士。陛下屈萬乘之尊,駐蹕東南,兩宮將歸,五路初複,正宜市朽骨,式怒蛙,以來豪傑,與之共治,寧遽惜此數刻之對耶?」書奏,翌日召對便殿,高宗大悅,特旨改合入官,通判洋州。洋西鄉縣產茶,亙陵谷八百餘裏,山窮險,賦不盡括。使者韓球將增賦以市寵,園戶避苛斂轉徙,饑饉相藉,文若力爭之,賦迄不增。
再通判遂寧府。會大水,民多漂死,文若至城上,發庫錢募遊者,振活甚眾。又力請於朝,除田租二萬一千頃,免場務稅二十餘所,築長堤以捍水勢,自是無水患。
秦檜死,上訪蜀士于魏良臣,以文若對。二十六年,以光祿丞召,改秘書郎,為《文思箴》以獻,其略曰:「於赫我皇,兵既休矣。兵休如何?莫若治兵。居安思危,邦乃攸寧。爰整其旅,文王以興。載舞幹羽,舜仁用成。向戍弭兵,《春秋》所懲。蕭俯去兵,禍亂乃萌。師則多矣,軍則強矣。縱弛不繩,猶曰無人。兵非以殘,以兵休兵。」凡千五百餘言。自檜主和,朝論諱言兵,故文若以此風焉。
遷起居郎。勸上收用西北人材以固根本,上深納之。將命以掌制,時有為宣和執政請恩,為司諫淩哲所彈,文若喜其直,作《禾黍詩》以美之。侍御史周方崇以為譏己,劾文若狂誕,出知邵州。上屢為近臣言唐文若無罪,可改近郡。
知饒州,興學宮,減田租奇耗二萬石,又請歲糴常平義倉之儲什三與民平市,農末俱利,而粟不腐,遂以著令。餘幹嘗有劇盜,巡尉不能制,文若遣牙兵捕而戮之。加直敷文閣,移知溫州。三十一年,召為宗正少卿。
金人犯邊,文若求對,首建大臣節制江上之議。上諭大臣以文若與虞允文、杜莘老、馬驥才皆可用,複除起居郎。時諸將北出,捷書日聞,上下有狃志,獨文若憂之,圖上元嘉北伐故事。上諭文若以創業所曆艱苦及敵情反覆甚悉,文若對曰:「願陛下深察大勢,趨策之長而避其短,無循前代軌轍,則大善。」
未幾,諸軍退守,金主自將,圍大將王權于曆陽,權遁,淮南盡沒。詔百官廷議,文若畫三策,一請上親征,二乞遣大臣勞軍,三乞起張浚。工部侍郎許尹是其言,眾遂列奏上之,不報。
文若尋面對,上問曰:「今計安出,卿熟張浚否?」文若曰:「浚守道篤學,天下屬望,今四十年,天不死浚嶺海,正為今日。」上矍然曰:「援浚者多,非卿無以發此。」數日,遣楊存中護江上軍,緩親征之期,起浚知平江府,蓋上以浚雖忠愨,喜功,將士多不附。文若複言浚本以孤忠得眾,尋改浚鎮建康府,將以為江、淮宣撫使,中沮之而止。
乘輿幸江表,以起居郎兼給事中,直學士院,同群司居守。駕還,遷中書舍人。上將內禪,前數日手詔追崇皇太子所生父,文若既書黃,因過周必大誦聖德,而疑名稱未安,歸白宰相,請更黃,堂吏不可,文若執不已,宰相以聞。詔改稱本生親,尋又改宗室子偁,其後詔稱皇兄。
孝宗嗣位,張浚以右府都督江、淮軍事,文若時以疾請外,除敷文閣待制,知漢州,尋改都督府參贊軍事。浚使行邊按守備,多所罷行者。未還,除知鼎州,改江州。
明年,浚入相,都督府罷。其冬,金複大入,官軍悉戍淮。文若謂上流當嚴兵備,以定民志,奏籍鄉丁五萬,訓練有法,人倚以固。解嚴,和糴大起,郡之數八萬,文若以民勞,堅請得減什三。旋請祠,章三上未報。
乾道元年卒,年六十。贈左通奉大夫。
李燾,字仁甫,眉州丹棱人,唐宗室曹王之後也。父中登第,知仙井監。燾甫冠,憤金仇未報,著《反正議》十四篇,皆救時大務。紹興八年,擢進士第。調華陽簿,再調雅州推官。改秩,知雙流縣。仕族張氏子居喪而爭產,燾曰:「若忍墜先訓乎?盍歸思之。」三日複來,迄悔艾無訟。又有不白其母而鬻產者,燾置之理,豪強斂跡。於是以餘暇力學。
燾恥讀王氏書,獨博極載籍,搜羅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核。仿司馬光《資治通鑒》例,斷自建隆,迄于靖康,為編年一書,名曰《長編》,浩大未畢,仍效光體為《百官公卿表》。史官以聞,詔給劄來上。制置王剛中辟幹辦公事。
知榮州。榮因溪為隍,夏秋率苦水潦,燾築防捍之。除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入境,劾守令不職者四人。縣多聚斂,燾括一路財賦額,通有無,酌三年中數,定為科約,上之朝,頒之州縣。
乾道三年,召對,首舉藝祖治身、治家、治官、治吏典故,以為恢復之法,乞增置諫官,許六察言事,請練兵,毋增兵,杜諸將私獻,核軍中虛籍。
除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會慶節上壽,在郊禮散齊內,議權作樂,燾言:「漢、唐祀天地,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建隆初郊亦然。自崇甯、大觀法《周禮》祭天地,故前十日受誓戒。今既合祭,宜複漢、唐及建隆舊制,庶幾兩得。」詔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為北使權用。正除禮部郎中,言中興祭禮未備,請以《開寶通禮》、《嘉祐因革禮》、《政和新儀》令太常寺參校同異,修成祭法。
四年,上《續通鑒長編》,自建隆至治平,凡一百八卷。時《乾道新曆》成,燾言:「曆不差不改,不驗不用。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舊曆多差,不容不改,而新曆亦未有大驗,乞申飭曆官討論。」五年,遷秘書少監兼權起居舍人,尋兼實錄院檢討官。
子垕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燾素謂唐三百年不愧此科者惟劉去華,心慕之,嘗以所著《通論》五十篇見蜀帥張燾,欲應詔,不偶而止。其友晁公溯以書勉之,燾答以當修此學,必不從此舉。既不克躬試,於是命二子垕、塾習焉。至是,吏部尚書汪應辰薦垕文行可應詔,故有是命。
左相陳俊卿出知福州,右相虞允文任恢復事,更張舊典。宰相以燾數言事,不樂,燾遂請去。除直顯謨閣、湖北轉運副使,陛辭,以欲速變古為戒。
又奏:「《禹貢》九州,荊田第八,賦乃在三,人功既修,遂超五等。今田多荒蕪,賦虧十八。」上命之條畫。既至,奏:「京湖之民結茅而廬,築土而坊,傭牛而犁,糴種而殖,穀苗未立,睥睨已多,有橫加科斂者。今宜寬侵冒之禁,依乾德詔書止輸舊稅,廣收募之術,如咸平、元豐故事,勸課有勞者推恩。」詔從之。總餉呂遊問入奏燾攝其事。
歲饑,發鄂州大軍倉振之,僚屬爭執不可,燾曰:「吾自任,不以累諸君。」尋如數償之。遊問返,果劾燾專,上止令具析,不之罪也。
八年,直寶文閣,帥潼川兼知瀘州,首葺石門堡以扼夷人,奏乞戒茶馬司市敘州羈縻馬毋溢額,戒官民毋於夷、漢禁山伐木造舟,奏移鎖水于開邊舊池,皆報可。
淳熙改元,被召,適城中火,上章自劾。提刑何熙志奏焚數不實,且言《長編》記魏王食肥彘,語涉誣謗,上曰:「憲臣按奏火數失實,職也,何預國史?」命成都提刑李蘩究火事,詔熙志貶二秩罷,燾止貶一秩。
燾及都門,乞祠,除江西運副,且許臨遣。或勸以方被讒,無及時事,燾曰:「聖主全度如此,竭忠所以為報。」遂奏:「日食、地震皆陰盛,主敵國小人,不可不慮。」且申「無變古、無欲速」兩言,又上《快箴》,引太祖罷朝悔乘快決事以諫,上曰:「朕當揭之座右。」進秘閣修撰、權同修國史、權實錄院同修撰。
燾為左史時,嘗乞複行明堂禮,謂「南郊、明堂初無隆殺,合視圜壇,特免出郊浮費。」至是申言之,詔集議,嬖幸沮止。其後周必大為禮部尚書,申其說,始克行。權禮部侍郎。
七月壬戌,雷震太祖廟柱,壞鴟尾,有司旋加修繕。燾奏非所以畏天變,當應以實。上諭大臣:「燾愛朕,屢進讜言。」賜金紫。嘗請正太祖東向之位。
四年,駕幸太學,以執經特轉一官。燾論兩學釋奠:從祀孔子,當升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蘇軾,黜王安石父子;從祀武成王,當黜李勣。眾議不葉,止黜王雱而已。真拜侍郎,仍兼工部。
《徽宗實錄》置院已久,趣上奏篇,燾薦呂祖謙學識之明,召為秘書郎兼檢討官。夜直宣引,奏:「近者蒙氣蔽日,厥占不肖者祿,股肱耳目宜謹厥與。」賜坐。欲起,又留賜飲、賜茶。尋詔監視太史測驗天文。
九月丁酉,日當夜食,燾為社壇祭告官,伐鼓禮廢,特舉行。垕既中制科,為秘書省正字,尋遷著作郎兼國史實錄院編修檢討官。父子同主史事,搢紳榮之。
燾感上知遇,論事益切,每集議,眾莫敢發言,獨條陳可否無所避。近臣複舉其次子塾應制科,以閣試不中程黜。垕偶考上舍試卷,發策問制科,為禦史所劾,語連及燾,垕罷,燾亦知常德府。
初,政和末,澧、辰、沅、靖四州置營田刀弩手,募人開邊,範世雄等附會擾民,建炎罷之。乾道間,有建請複置者,燾為轉運使,嘗奏不當複,已而提刑尹機迫郡縣行之,田不能給。燾至是又申言之,請度田立額,且約帥臣張栻列奏,詔從之。境多茶園,異時禁切商賈,率至交兵,燾曰:「官捕茶賊,豈禁茶商?」聽其自如,訖無警。
累表乞閑,提舉興國宮。秋,明堂大禮成,以其首議,複除敷文閣待制。頃之,垕垕塾繼亡,上欲以吏事紓燾憂,起知遂寧府。
七年,《長編》全書成,上之,詔藏秘閣。燾自謂此書寧失之繁,無失之略,故一祖八宗之事凡九百七十八卷,卷第總目五卷。依熙甯修《三經》例,損益修換四千四百餘事,上謂其書無愧司馬遷。燾嘗舉漢石渠、白虎故事,請上稱制臨決,又請冠序,上許之,竟不克就。
又奏:「陛下即位二十餘年,志在富強,而兵弱財匱,與'教民七年可以即戎者'異矣。」一日,召對延和殿,講臣方讀《陸贄奏議》,燾因言:「贄雖相德宗,其實不遇。今遇陛下,可謂千載一時。」遂舉贄所言切於今可舉而行者數十事,勸上力行之。上有功業不足之歎,燾曰:「功業見乎變通,人事既修,天應乃至。」進敷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薦尤袤、劉清之十人為史官。
十年七月,久旱,進祖宗避殿減膳求言故事,上亟施行。丁醜雨。一日宣對,燾言:「外議陛下多服藥,罕禦殿,宮嬪無時進見,浮費頗多。」上曰:「卿可謂忠愛,顧朕老矣,安得此聲。近惟葬李婕妤用三萬緡,他無費也。」遂因轉對,乞用祖宗故事召宰執赴經筵。
太史言十一月朔,日當食心八分。燾複條上古今日食是月者三十四事,因奏之曰:「心,天王位,其分為宋。十一月于卦為複,方潛陽時,陰氣乘之,故比他食為重,非小人害政,即敵人窺中國。」明日對延和殿,又及晉何曾譏武帝無經國遠圖。
十一年春,乞致仕,優詔不允。上數問其疾增損,給事中宇文價傳上旨,燾曰:「臣子戀闕,非老病,忍乞骸骨。」因叩價時事,勉以忠藎。又聞四川乞減酒課額,猶手劄贊廟堂行之。
病革,除敷文閣學士,致仕。命下,喜曰:「事了矣。」口占遺表雲:「臣年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願陛下經遠以藝祖為師,用人以昭陵為則。」辭氣舒徐,乃卒,年七十。
上聞嗟悼,贈光祿大夫。他日謂宇文價曰:「朕嘗許燾大書'續資治通鑒長編'七字,且用神宗賜司馬光故事,為序冠篇,不謂其止此。」
燾性剛大,特立獨行。早著書,檜尚當路,檜死始聞於朝。暨在從列,每正色以訂國論。張栻嘗曰:「李仁甫如霜松雪柏。無嗜好,無姬侍,不殖產。平生生死文字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葉適以為《春秋》以後才有此書。
有《易學》五卷,《春秋學》十卷,《五學傳授》、《尚書百篇圖》、《大傳雜說》、《七十二子名籍》各一卷,《文集》五十卷,《奏議》三十卷,《四朝史稿》五十卷,《通論》十一卷,《南北攻守錄》三十卷,《七十二候圖》、《陶潛新傳》並《詩譜》各三卷,《歷代宰相年表》、《唐宰相譜》、《江左方鎮年表》、《晉司馬氏本支》、《齊梁本支》、《王謝世表》、《五代將帥年表》合為四十一卷。
論曰:執羔宿德雅度,在經筵,忠忱啟沃,以口舌相高為戒。希呂剛直懇切,有古引裾風。良佑力止泛使,懼開釁端,忤旨竄斥而甘心焉。李浩獨不造秦熺,陳橐以呈身為恥,文若譏休兵,胡沂斥閹宦,其清風苦節,終始弗渝。高、孝之世,李燾恥讀王氏書,掇拾禮文殘缺之餘,粲然有則,《長編》之作,咸稱史才,然所掇拾,或出野史,《春秋》傳疑傳信之法然歟!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尤袤謝諤顏師魯袁樞李椿劉儀鳳張孝祥
尤袤,字延之,常州無錫人。少穎異,蔣偕、施坰呼為奇童。入太學,以詞賦冠多士,尋冠南宮。紹興十八年,擢進士第。嘗為泰興令,問民疾苦,皆曰:「邵伯鎮置頓,為金使經行也,使率不受而空厲民。漕司輸槁秸,致一束數十金。二弊久莫之去。」乃力請台閫奏免之。縣舊有外城,屢殘於寇,頹毀甚,袤即修築。已而金渝盟,陷揚州,獨泰興以有城得全。後因事至舊治,吏民羅拜曰:「此吾父母也。」為立生祠。
注江陰學官,需次七年,為讀書計。從臣以靖退薦,召除將作監簿。大宗正闕丞,人爭求之,陳俊卿曰:「當予不求者。」遂除袤。虞允文以史事過三館,問誰可為秘書丞者,僉以袤對,亟授之。張栻曰:「真秘書也。」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遷著作郎兼太子侍讀。
先是,張栻說自閣門入西府,士論鼎沸,從臣因執奏而去者數十人,袤率三館上書諫,且不往見。後說留身密奏,於是梁克家罷相,袤與秘書少監陳騤各與郡。袤得台州,州五縣,有丁無產者輸二年丁稅,凡萬有三千家。前守趙汝愚修郡城工才什三,屬袤成之。袤按行前築,殊鹵莽,亟命更築,加高厚,數月而畢。明年大水,更築之,墉正直水沖,城賴以不沒。
會有毀袤者,上疑之,使人密察,民誦其善政不絕口,乃錄其《東湖》四詩歸奏。上讀而歎賞,遂以文字受知。除淮東提舉常平,改江東。江東旱,單車行部,核一路常平米,通融有無,以之振貸。
朱熹知南康,講荒政,下五等戶租五鬥以下悉蠲之,袤推行于諸郡,民無流殍。進直秘閣,遷江西漕兼知隆興府。屢請祠,進直敷文閣,改江東提刑。
梁克家薦袤及鄭僑以言事去國,久於外,當召,上可之。召對,言:「水旱之備惟常平、義倉,願預飭有司隨市價禁科抑,則人自樂輸,必易集事。」除吏部郎官、太子侍講,累遷樞密檢正兼左諭德。輸對,又申言民貧兵怨者甚切。
夏旱,詔求闕失,袤上封事,大略言:「天地之氣,宣通則和,壅遏則乖;人心舒暢則悅,抑鬱則憤。催科峻急而農民怨;關征苛察而商旅怨;差注留滯,而士大夫有失職之怨;廩給朘削,而士卒有不足之怨;奏讞不時報,百久系囚者怨;幽枉不獲伸,而負累者怨;強暴殺人,多特貸命,使已死者怨;有司買納,不即酬價,負販者怨。人心抑鬱所以感傷天和者,豈特一事而已。方今救荒之策,莫急於勸分,輸納既多,朝廷吝於推賞。乞詔有司檢舉行之。」
高宗崩前一日,除太常少卿。自南渡來,恤禮散失,事出倉卒,上下罔措,每有討論,悉付之袤,斟酌損益,便於今而不戾于古。
當定廟號,袤與禮官定號「高宗」,洪邁獨請號「世祖」。袤率禮官顏師魯、鄭僑奏曰:「宗廟之制,祖有功,宗有德。藝祖規創大業,為宋太祖,太宗混一區夏,為宋太宗,自真宗至欽宗,聖聖相傳,廟制一定,萬世不易。在禮,子為父屈,示有尊也。太上親為徽宗子,子為祖而父為宗,失昭穆之序。議者不過以漢光武為比,光武以長沙王后,布衣崛起,不與哀、平相繼,其稱無嫌。太上中興,雖同光武,然實繼徽宗正統,以子繼父,非光武比。將來祔廟在徽宗下而稱祖,恐在天之靈有所不安。」詔群臣集議,袤複上議如初,邁論遂屈。詔從禮官議。眾論紛然。會禮部、太常寺亦同主「高宗」,謂本朝創業中興,皆在商丘,取「商高宗」,實為有證。始詔從初議。建議事堂,令皇太子參決庶務。袤時兼侍讀,乃獻書,以為:「儲副之位,止於侍膳問安,不交外事;撫軍監國,自漢至今,多出權宜。乞便懇辭以彰殿下之令德。」
台臣乞定喪制,袤奏:「釋老之教,矯誣褻瀆,非所以嚴宮禁、崇幾筵,宜一切禁止。」靈駕將發引,忽定配享之議,洪邁請用呂頤浩、韓世忠、趙鼎、張俊。袤言:「祖宗典故,既祔然後議配享,今忽定於靈駕發引一日前,不集眾論,懼無以厭伏勳臣子孫之心。宜反覆熟議,以俟論定。」奏入,詔未預議官詳議以聞,繼寢之,卒用四人者。時楊萬里亦謂張浚當配食,爭之不從,補外。進袤權禮部侍郎兼同修國史侍講,又兼直學士院。力辭,上聽免直院。
淳熙十四年,將有事於明堂,詔議升配,袤主紹興孫近、陳公輔之說,謂:「方在幾筵,不可配帝,且曆舉郊歲在喪服中者凡四,惟元祐明堂用呂大防請,升配神考,時去大祥止百餘日,且祖宗悉用以日易月之制,故升侑無嫌。今陛下行三年之喪,高宗雖已祔廟,百官猶未吉服,詎可近違紹興而遠法元祐升侑之禮?請俟喪畢議之。」詔可。
孝宗嘗論人才,袤奏曰:「近召趙汝愚,中外皆喜,如王蘭亦望收召。」上曰:「然。」一日論事久,上曰:「如卿才識,近世罕有。」次日語宰執曰:「尤袤甚好,前此無一人言之,何也?」兼權中書舍人,複詔兼直學士院,力辭,且薦陸遊自代,上不許。時內禪議已定,猶未論大臣也。是日諭袤曰:「旦夕制冊甚多,非卿孰能為者,故處卿以文字之職。」袤乃拜命,內禪一時制冊,人服其雅正。
光宗即位,甫兩旬,開講筵,袤奏:「願謹初戒始,孜孜興念。」越數日,講筵又奏:「天下萬事失之于初,則後不可救。《書》曰:'慎厥終,惟其始。'」又曆舉唐太宗不私秦府舊人為戒。又五日講筵,複論官制,謂:「武臣諸司使八階為常調,橫行十三階為要官,遙郡五階為美職,正任六階為貴品,祖宗待邊境立功者。近年舊法頓壞,使被堅執銳者積功累勞,僅得一階;權要貴近之臣,優遊而曆華要,舉行舊法。」薑特立以為議己,言者固以為周必大黨,遂與祠。
紹熙元年,起知婺州,改太平州,除煥章閣待制,召除給事中。既就職,即昌言曰:「老矣,無所補報。凡貴近營求內除小礙法制者,雖特旨令書請,有去而已,必不奉詔。」甫數日,中貴四人希賞,欲自正使轉橫行,袤繳奏者三,竟格不下。
兼侍講,入對,言:「願上謹天戒,下畏物情,內正一心,外正五事,澄神寡欲,保毓太和,虛己任賢,酬酢庶務。不在於勞精神、耗思慮、屑屑事為之末也。」
陳源除在京宮觀,耶律適嘿除承宣使,陸安轉遙郡,王成特補官,謝淵、李孝友賞轉官,吳元充、夏永壽遷秩,皆論駁之,上並聽納。
韓侂胄以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用應辦賞直轉橫行,袤繳奏,謂:「正使有止法,可回授不可直轉。侂胄勳賢之後,不宜首壞國法,開攀援之門。」奏入,手詔令書行,袤複奏:「侂胄四年間已轉二十七年合轉之官,今又欲超授四階,複轉二十年之官,是朝廷官爵專徇侂胄之求,非所以為摩厲之具也。」命遂格。
上以疾,一再不省重華宮,袤上封事曰:「壽皇事高宗曆二十八年如一日,陛下所親見,今不待倦勤以宗社付陛下,當思所以不負其托,望勿憚一日之勤,以解都人之惑。」後數日,駕即過重華宮。
侍御史林大中以論事左遷,袤率左史樓鑰論奏,疏入,不報,皆封駁不書黃。耶律適嘿複以手除詔承宣使,一再繳奏,輒奉內批,特與書行。袤言:「天下者祖宗之天下,爵祿者祖宗之爵祿,壽皇以祖宗之天下傳陛下,安可私用祖宗爵祿而加於公議不允之人哉?」疏入,上震怒,裂去後奏,付前二奏出。袤以後奏不報,使吏收閣,命遂不行。
中宮謁家廟,官吏推賞者百七十有二人,袤力言其濫,乞痛裁節,上從之。嘗因登對,專論廢法用例之弊,至是複申言之。除禮部尚書。駕當詣重華宮,複以疾不出,率同列奏言:「壽皇有免到宮之命,願力請而往,庶幾可以慰釋群疑,增光孝治。」後三日,駕隨出,中外歡呼。
兼侍讀,上封事曰:「近年以來,給舍、台諫論事,往往不行,如黃裳、鄭汝諧事遷延一月,如陳源者奉祠,人情固已驚愕,至薑特立召,尤為駭聞。向特立得志之時,昌言台諫皆其門人,竊弄威福,一旦斥去,莫不誦陛下英斷。今遽召之,自古去小人甚難,譬除蔓草,猶且複生,況加封植乎?若以源、特立有勞,優以外任,或加錫齎,無所不可。彼其閑廢已久,含憤蓄怨,待此而發,儻複呼之,必將潛引黨類,力排異己,朝廷無由安靜。」
時上已屬疾,國事多舛,袤積憂成疾,請告,不報。疾篤乞致仕,又不服,遂卒,年七十。遺奏大略勸上以孝事兩宮,以勤康庶政,察邪佞,護善類。又口占遺書別政府。明年,轉正奉大夫致仕。贈金紫光祿大夫。
袤少從喻樗、汪應辰遊。樗學于楊時,時,程頤高弟也。方乾道、淳熙間,程氏學稍振,忌之者目為道學,將攻之。袤在掖垣,首言:「夫道學者,堯、舜所以帝,禹、湯、武所以王,周公、孔、孟所以設教。近立此名,詆訾士君子,故臨財不苟得所謂廉介,安貧守分所謂恬退,擇言顧行所謂踐履,行己有恥所謂名節,皆目之為道學。此名一立,賢人君子欲自見於世,一舉足且入其中,俱無得免,此豈盛世所宜有?願徇名必責其實,聽言必觀其行,人才庶不壞於疑似。」孝宗曰:「道學豈不美之名,正恐假託為奸,使真偽相亂爾。待付出戒敕之。」袤死數年,侂胄擅國,於是禁錮道學,賢士大夫皆受其禍,識者以袤為知言。
嘗取孫綽《遂初賦》以自號,光宗書扁賜之。有《遂初小稿》六十卷、《內外制》三十卷。嘉定五年,諡文簡。子棐、概。孫焴,禮部尚書。
謝諤,字昌國,臨江軍新喻人。幼敏惠,日記千言,為文立成。紹興二十七年,中進士第,調峽州夷陵縣主簿,未上,撫之樂安多盜,監司檄諤攝尉,條二十策,大要使其徒相糾而以信賞隨之,群盜果解散。金渝盟,諸軍往來境上,選行縣事,有治辦聲。
改吉州錄事參軍。囚死者舊瘞以鞂,往往暴骨。諤白郡,取船官棄材以棺斂之。郡民陳氏僮竊其篋以逃,有匿之者。陳于官,詞過其實,反為匿僮者所誣。帥龔茂良怒,欲坐以罪,諤為書白茂良,陳氏獲免,茂良亦以是知之。
歲大侵,饑民萬余求廩,官吏罔措。諤植五色旗,分部給糶,頃刻而定。知袁州分宜縣。縣積負於郡數十萬,歲常賦外,又征緡錢二萬餘,諤乃疏其弊于諸監司,請免之。以母憂去。尋丁父憂,服闋,除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遷國子監簿,尋擢監察禦史。奏減袁州分宜、秀州華亭月樁錢。
諤裏居時,創義役法,編為一書,至是上之。詔行其法于諸路,民以為便。
遷侍御史,再遷右諫議大夫兼侍講。講《尚書》,言於上曰:「《書》,治道之本,故觀經者當以《書》為本。」上曰:「朕最喜伊尹、傅說所學,得事君之道。」諤曰:「伊、傅固然,非成湯、武丁信用之,亦安能致治!」因論及邊事,上有乘機會之諭,諤曰:「機會雖不可失,舉事亦不可輕。」上嘗問曰:「聞卿與郭雍遊,雍學問甚好,豈曾見程頤乎?」諤奏:「雍父忠孝嘗事頤,雍蓋得其傳于父。」上遂封雍為頤正先生。
光宗登極,獻十箴,又論二節三近:所當節者曰宴飲,曰妄費;所當近者曰執政大臣,曰舊學名儒,曰經筵列職。除禦史中丞,權工部尚書。請祠,以煥章閣直學士知泉州,又辭,提舉太平興國宮而歸。紹熙五年,卒,年七十四,贈通議大夫。
諤為文仿歐陽修、曾鞏。初居縣南之竹坡,名其燕坐曰艮齋,人稱艮齋先生。周必大薦士,及諤姓名,孝宗曰:「是謂艮齋者耶?朕見其《性學淵源》五卷而得之」雲。
顏師魯,字幾聖,漳州龍溪人。紹興中,擢進士第,曆知莆田、福清縣。嘗決水利滯訟,辟陂洫綿四十裏。歲大侵,發廩勸分有方而不遏糴價,船粟畢湊,市糴更平。鄭伯熊為常平使,薦于朝,帥陳俊卿尤器重之。召為官告院,遷國子丞,除江東提舉。時天雨土,日青無光,都人相驚,師魯陛辭,言:「田裏未安,犴獄未清,政令未當,忠邪未辨,天不示變,人主何繇省悟!願詔中外,極陳得失,求所以答天戒,銷患未形。」上韙其言。
尋改使浙西。役法敝甚,細民至以雞豚罌榻折產力,遇役輒破家。師魯下教屬邑,預正流水籍,稽其役之序,寬比限,免代輸,咸便安之。鹽課歲百钜萬,本錢久不給,亭灶私鬻,禁不可止,刑辟日繁。師魯撙帑緡,盡償宿負,戒官吏毋侵移,比旁路課獨最。上謂執政曰:「儒生能辦事如此。」予職直秘閣。農民有墾曠土成田未及受租者,奸豪多為己利,師魯奏:「但當正其租賦,不應繩以盜種法,失劭農重本意。」奏可,遂著為令。
入為監察禦史,遇事盡言,無所阿撓。有自外府得內殿宣引,且將補禦史闕員,師魯亟奏:「宋璟召自廣州,道中不與楊思勖交一談。李鄘恥為吐突承璀所薦,堅辭相位不拜。士大夫未論其才,立身之節,當以璟、鄘為法。今其人朋邪為跡,人所切齒,縱朝廷乏才,寧少此輩乎?臣雖不肖,羞與為伍。」命乃寢。繼累章論除職帥藩者:「比年好進之徒,平時交結權幸,一紆郡紱,皆掊克以厚包苴,故昔以才稱,後以貪敗。」上出其疏袖中,行之。
十年,繇太府少卿為國子祭酒。初,上諭執政擇老成端重者表率太學,故有是命。首奏:「宜講明理學,嚴禁穿鑿,俾廉恥興而風俗厚。」師魯學行素孚規約,率以身先,與諸生言,孳孳以治己立誠為本,藝尤異者必加獎勸,由是人知飭勵。上聞之喜曰:「顏師魯到學未久,規矩甚肅。」除禮部侍郎,尋兼吏部。
有旨改官班,特免引見。師魯獻規曰:「祖宗法度不可輕馳,願始終持久,自強不息。」因言:「賜帶多濫,應奉微勞,皆得橫金預外朝廷會,如觀瞻何?且臣下非時之賜,過於優隆;梵舍不急之役,亦加錫齎。雖南帑封樁不與大農經費,然無功勞而概與之,是棄之也。萬一有為國制變禦侮,建功立事者,將何以旌寵之?」高宗喪制,一時典禮多師魯裁定,又與禮官尤袤、鄭僑上議廟號,語在《袤傳》。
詔充遺留禮信使。初,顯仁遺留使至金,必令簪花聽樂。師魯陛辭,言:「國勢今非昔比,金人或強臣非禮,誓以死守。」沿途宴設,力請徹樂。至燕山,複辭簪花執射。時孝宗以孝聞,師魯據經陳誼,反復慷慨,故金終不能奪。
遷吏部侍郎,尋除吏部尚書兼侍講,屢抗章請老,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泉州。台諫、侍從相繼拜疏,引唐孔戣事以留行。內引,奏言:「願親賢積學,以崇聖德,節情制欲,以養清躬。」在泉因任,凡閱三年,專以恤民寬屬邑為政,始至即蠲舶貨,諸商賈胡尤服其清。再起知泉州,以紹熙四年卒於家,年七十五。
師魯自幼莊重若成人,孝友天至。初為番禺簿,喪父以歸,扶柩航海,水程數千里,甫三日登於岸,而颶風大作,人以為孝感。常曰:「窮達自有定分,枉道希世,徒喪所守。」故其大節確如金石,雖動與俗情不合,而終翕然信服。嘉泰二年,詔特賜諡曰定肅。
袁樞,字機仲,建之建安人。幼力學,嘗以《修身為弓賦》試國子監,周必大、劉珙皆期以遠器。試禮部,詞賦第一人,調溫州判官,教授興化軍。
乾道七年,為禮部試官,就除太學錄,輪對三疏,一論開言路以養忠孝之氣,二論規恢復當圖萬全,三論士大夫多虛誕、僥榮利。張說自閣門以節鉞簽樞密,樞方與學省同僚共論之,上雖容納而色不怡。樞退詣宰相,示以奏疏,且曰:「公不恥與噲等伍邪?」虞允文愧甚。樞即求外補,出為嚴州教授。
樞常喜誦司馬光《資治通鑒》,苦其浩博,乃區別其事而貫通之,號《通鑒紀事本末》。參知政事龔茂良得其書,奏於上,孝宗讀而嘉歎,以賜東宮及分賜江上諸帥,且令熟讀,曰:「治道盡在是矣。」
他日,上問袁樞今何官,茂良以實對,上曰:「可與寺監簿。」於是以大宗正簿召登對,即因史書以言曰:「臣竊聞陛下嘗讀《通鑒》,屢有訓詞,見諸葛亮論兩漢所以興衰,有'小人不可不去'之戒,大哉王言,垂法萬世。」遂曆陳往事,自漢武而下至唐文宗偏聽奸佞,致於禍亂。且曰:「固有詐偽而似誠實,憸佞而似忠鯁者,苟陛下日與圖事於帷幄中,進退天下士,臣恐必為朝廷累。」上顧謂曰:「朕不至與此曹圖事帷幄中。」樞謝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之福也。」
遷太府丞。時士大夫頗有為党與者。樞奏曰:「人主有偏黨之心,則臣下有朋黨之患。比年或謂陛下寵任武士,有厭薄儒生之心,猜疑大臣,親信左右,內庭行廟堂之事,近侍參軍國之謀。今雖總權綱,專聽覽,而或壅蔽聰明,潛移威福。願可否惟聽於國人,毀譽不私於左右。」上方銳意北伐,示天下以所向。樞奏:「古之謀人國者,必示之以弱,苟陛下志複金仇,臣願蓄威養銳,勿示其形。」複陳用宰執、台諫之術。
時議者欲制宗室應舉鎖試之額,限添差嶽祠,減臣僚薦舉,定文武任子,嚴特奏之等,展郊禋之歲,緩科舉之期,樞謂:「此皆近來從窄之論,人君惟天是則,不可行也。」遂抗疏勸上推廣大以存國體。
兼國史院編修官,分修國史傳。章惇家以其同裏,宛轉請文飾其傳,樞曰:「子厚為相,負國欺君。吾為史官,書法不隱,寧負鄉人,不可負天下後世公議。」時相趙雄總史事,見之歎曰:「無愧古良史。」
權工部郎官,累遷兼吏部郎官。兩淮旱,命廉視真、楊、廬、和四郡。歸陳兩淮形勢,謂:「兩淮堅固則長江可守,今徒知備江,不知保淮,置重兵於江南,委空城於淮上,非所以戒不虞。瓜洲新城,專為退保,金使過而指議,淮人聞而歎嗟。誰為陛下建此策也?」
遷軍器少監,除提舉江東常平茶鹽,改知處州,赴闕奏事。樞之使淮入對也,嘗言:「朋黨相附則大臣之權重,言路壅塞則人主之勢孤。」時宰不悅。至是又言:「威權在下則主勢弱,故大臣逐台諫以蔽人主之聰明;威權在上則主勢強,故大臣結台諫以遏天下之公議。今朋黨之舊尚在,台諫之官未正紀綱,言路將複荊榛矣。」
除吏部員外郎,遷大理少卿。通州民高氏以產業事下大理,殿中侍御史冷世光納厚賂曲庇之,樞直其事以聞,人為危之。上怒,立罷世光,以朝臣劾禦史,實自樞始。手詔權工部侍郎,仍兼國子祭酒。因論大理獄案請外,有予郡之命,既而貶兩秩,寢前旨。光宗受禪,敘複元官,提舉太平興國宮、知常德府。
甯宗登位,擢右文殿修撰、知江陵府。江陵瀕大江,歲壞為巨浸,民無所托。楚故城楚觀在焉,為室廬,徙民居之,以備不虞。種木數萬,以為捍蔽,民德之。尋為台臣劾罷,提舉太平興國宮。自是三奉祠,力上請制,比之疏傅、陶令。開禧元年,卒,年七十五。
自是閒居十載,作《易傳解義》及《辯異》、《童子問》等書藏於家。
張浚辟為制司準備差遣,常以自隨。椿奔走淮甸,綏流民,布屯戍,察廬、壽軍情,相視山水砦險要,周密精審,所助為多。
隆興元年春,諸將有以北討之議上聞者,事下督府,椿方奉檄至巢,亟奏記浚曰:「複讎伐敵,天下大義,不出督府而出諸將,況藩籬不固,儲備不豐,將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練,議論不定,縱得其地,未易守也。」既而師出無功。
浚嘗歎實才之難,椿曰:「豈可厚誣天下無人,唯不惡逆耳而甘遜志,則庶其肯來耳。」浚複除右相,椿知事不可為,勸之去。明年春,浚出視師,椿曰:「小人之黨已勝,公無故去朝廷,蹤跡必危。」複申前說甚苦。浚心是之,而自以宗臣任天下之重,不忍決去,未幾果罷。
監登聞鼓院,有所不樂,請通判廉州以歸。未上,召對,知鄂州。請行墾田,複戶數千,曠士大辟。
移廣西提點刑獄,獄未竟者,一以平決之,釋所疑數十百人。奏罷昭州金坑,禁仕者毋市南物。移湖北漕,適歲大侵,官強民振糶,且下其價,米不至,益艱食。椿損所強糶數而不遏其直,未幾米舟湊集,價減十三。每行部,必前期戒吏具州縣所當問事列為籍,單車以行,所至取吏卒備使令。凡以例致饋,一不受,言事者請下諸道為式。
召為吏部郎官,論廣西鹽法,孝宗是其說,遂改法焉。除樞密院檢詳。小吏持南丹州莫酋表,求自宜州市馬者,因簽書張說以聞。椿謂:「邕遠宜近,故遷之,豈無意?今莫氏方橫,奈何道之以中國地裏之近?小吏妄作,將啟邊釁,請論如法。」說怒,椿因求去,上慰諭令安職。
遷左司,複請外,除直龍圖閣、湖南運副。兼請十三事,同日報可,大者減桂陽軍月樁錢萬二千緡,損民稅折銀之直,民刻石紀之。
除司農卿。椿會大農歲用米百七十萬斛,而省倉見米僅支一二月,歎曰:「真所謂國非其國矣。」力請歲儲二百萬斛為一年之蓄。
擇臨安守,椿在議中,執政或謂其於人無委曲,上曰:「正欲得如此人。」遂兼臨安府,視事三月,竟以幸不便解去。椿在朝,遇事輒言,執政故不悅。及是轉對,又言:「君以剛健為體而虛中為用,臣以柔順為體而剛中為用。陛下得虛中之道,以行剛健之德矣。在廷之臣,未見其能以剛中守柔順而事陛下者也。」執政滋不悅,出知婺州。
會詔市牛筋,凡五千斤。椿奏:「一牛之筋才四兩,是欲屠二萬牛也。」上悟,為收前詔。
除吏部侍郎,又極言閽寺之盛,曰:「自古宦官之盛衰,系國家興亡。其盛也,始則人畏之,甚則人惡之,極則群起而攻之。漢、唐勿論,靖康、明受之禍未遠,必有以裁制之,不使至極,則國家免於前日之患,宦官亦保其富貴。門禁宮戒之外,勿得預外事,嚴禁士大夫兵將官與之交通。」上聞靖康、明受語,蹙頞久之,曰:「幼亦聞此。」因納疏袖中以入。最後極言:「當預邊備,如欲保淮,則楚州、盱眙、昭信、濠梁、渦口、花靨、正陽、光州皆不可以不守;如欲保江,則高郵、六合、瓦梁、濡須、巢湖、北峽亦要地也。」
以病請祠,不許,面請益力,乃除集英殿修撰、知甯國府,改太平州,賜尚方珍劑以遣。既至,力圖上流之備,請選將練習,緩急列艦,上可以援東關、濡須,下可以應採石。
年六十九,上章請老,以敷文閣待制致仕。越再歲,上念湖南兵役之餘,欲鎮安之,謂椿重厚可倚,命待制顯謨閣、知潭州、湖南安撫使。累辭不獲,乃勉起,至則撫摩凋瘵,氣象一如盛時。複酒稅法,人以為便。歲旱,發廩勸分,蠲租十一萬,糶常平米二萬,活數萬人。
潭新置飛虎軍,或以為非便,椿曰:「長沙一都會,控扼湖、嶺,鎮撫蠻徭,二十年間,大盜三起,何可無一軍?且已費縣官緡錢四十二萬,何可廢耶?亦在馭之而已。」未滿歲,複告歸,進敷文閣直學士致仕,朝拜命,夕登舟,歸老野塘上。
椿年十五歲避地南來,貧無以為養,不得專力於學。年三十始學《易》,其言於朝廷,措諸行事,皆《易》之用。嶷然有守,存心每主于厚,尤惡佛老邪說。
淳熙十年,卒,年七十三。朱熹嘗銘其墓,謂其「逆知得失,不假蓍龜」,「不阿主好,不詭時譽」雲。
劉儀鳳,字韶美,普州人。少以文謁左丞馮澥,澥甚推許,遂知名。紹興二年,登進士第。抱負倜儻,不事生產,於仕進恬如也。擢第十年,始赴調,尉遂寧府之蓬溪,監資州資陽縣酒稅,為果州、榮州掾。
紹興二十七年,有旨令侍從薦士,起居郎趙逵舉儀鳳,稱其「富有詞華,恬於進取。」宰執上其名,上曰:「蜀人道遠,文學行義有可用者,不由論薦,何緣知之?前此蜀仕宦者例多隔絕,不得一至朝廷,殊可惜也。」自秦檜專權,深抑蜀士,故上語及之。尋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召試館職,辭以久離場屋,改國子監丞。宰相以其名士,遷秘書丞、禮部員外郎。所草箋奏,以典雅稱。
孝宗受禪,議上「光堯壽聖」尊號冊寶,有欲俟欽宗服除者,太常博士林栗謂:「唐憲宗上順宗冊寶在德宗服中,不必避,備樂而不作可也。」儀鳳獨上議曰:「謹按上尊號事屬嘉禮,累朝必俟郊祀慶成然後舉行。太上皇帝為欽宗備禮終制,見於詔書。議者引憲宗故事,考之唐史,自武德以來,皆用易月之制,與本朝事體大相遠也。乞候欽宗終制,檢舉以行,則國家盛美,主上事親情實稱矣。」議者雖是其言,然謂事親當權宜而從厚,竟用栗議,儀鳳複爭辨不已。尋兼國史院編修官兼權秘書少監。乾道元年,遷兵部侍郎兼侍講。
儀鳳在朝十年,每歸即匿其車騎,扃其門戶,客至,無親疏皆不得見,政府累月始一上謁,人尤其傲,奉入,半以儲書,凡萬餘卷,國史錄無遺者。禦史張之綱論儀鳳錄四庫書本以傳私室,遂斥歸蜀。
三年十二月,輔臣進前侍從當複職者,上曰:「劉儀鳳無罪,可與複集英殿修撰。」起知邛州,未上,改漢州、果州,罷歸。淳熙二年十二月丙申,卒,年六十六。
儀鳳苦學,至老不倦,尤工於詩。然頗慕晉人簡傲之風,不樂與庸輩接,故平生多蹭蹬,一跌遂不振雲。
張孝祥,字安國,曆陽烏江人。讀書過一目不忘,下筆頃刻數千言,年十六,領鄉書,再舉冠裏選。紹興二十四年,廷試第一。時策問師友淵源,秦塤與曹冠皆力攻程氏專門之學,孝祥獨不攻。考官已定塤冠多士,孝祥次之,曹冠又次之。高宗讀塤策皆秦檜語,於是擢孝祥第一,而塤第三,授承事郎、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諭宰相曰:「張栻孝祥詞翰俱美。」
先是,上之抑塤而擢孝祥也,秦檜已怒,既知孝祥乃祁之子,祁與胡寅厚,檜素憾寅,且唱第後,曹泳揖孝祥於殿庭,以請婚為言,孝祥不答,泳憾之。於是風言者誣祁有反謀,系詔獄。會檜死,上郊祀之二日,魏良臣密奏散獄釋罪,遂以孝祥為秘書省正字。故事,殿試第一人,次舉始召,孝祥第甫一年得召由此。
初對,首言乞總攬權綱以盡更化之美。又言:「官吏忤故相意,並緣文致,有司觀望鍛煉而成罪,乞令有司即改正。」又言:「王安石作《日錄》,一時政事,美則歸己。故相信任之專,非特安石。臣懼其作《時政記》,亦如安石專用己意,乞取已修《日曆》詳審是正,黜私說以垂無窮。」從之。
遷校書郎。芝生太廟,孝祥獻文曰《原芝》,以大本未立為言,且言:「芝在仁宗、英宗之室,天意可見,乞早定大計。」遷尚書禮部員外郎,尋為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
初,孝祥登第,出湯思退之門,思退為相,擢孝祥甚峻。而思退素不喜汪澈,孝祥與澈同為館職,澈老成重厚,而孝祥年少氣銳,往往陵拂之。至是澈為禦史中丞,首劾孝祥奸不在廬杞下,孝祥遂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於是湯思退之客稍稍被逐。
尋除知撫州。年未三十,蒞事精確,老於州縣者所不及。孝宗即位,複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府。事繁劇,孝祥剖決,庭無滯訟。屬邑大姓並海囊橐為奸利,孝祥捕治,籍其家得谷粟數萬。明年,吳中大饑,迄賴以濟。
張浚自蜀還朝,薦孝祥,召赴行在。孝祥既素為湯思退所知,及受浚薦,思退不悅。孝祥入對,乃陳「二相當同心戮力,以副陛下恢復之志。且靖康以來惟和戰兩言,遺無窮禍,要先立自治之策以應之。」複言:「用才之路太狹,乞博采度外之士以備緩急之用。」上嘉之。
除中書舍人,尋除直學士院兼都督府參贊軍事。俄兼領建康留守,以言者改除敷文閣待制,留守如舊。會金再犯邊,孝祥陳金之勢不過欲要盟。宣諭使劾孝祥落職,罷。
複集英殿修撰、知靜江府、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治有聲績,複以言者罷。俄起知潭州,為政簡易,時以威濟之,湖南遂以無事。複待制,徙知荊南、荊湖北路安撫使。築寸金堤,自是荊州無水患,置萬盈倉以儲諸漕之運。
請祠,以疾卒,孝宗惜之,有用才不盡之歎。進顯謨閣直學士致仕,年三十八。
孝祥俊逸,文章過人,尤工翰墨,嘗親書奏劄,高宗見之,曰:「必將名世。」但渡江初,大議惟和戰,張浚主復仇,湯思退祖秦檜之說力主和,孝祥出入二人之門而兩持其說,議者惜之。
論曰:尤袤學本程頤,所謂老成典刑者,立朝抗論,與人主爭是非,不允不已,而能令終完節,難矣。謝諤、顏師魯、袁樞臨民則以治辨聞,立朝則啟沃忠諫,各舉乃職,為世師表。李椿、劉儀鳳言論節概,著於行事。張孝祥早負才畯,蒞政揚聲,迨其兩持和戰,君子每歎息焉。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李衡王自中家願張綱張大經蔡洸莫濛周淙劉章沈作賓
李衡,字彥平,江都人。高祖昭素仕至侍御史。衡幼善博誦,為文操筆立就。登進士第,授吳江主簿。有部使者怙勢作威,侵刻下民,衡不忍以敲撲迎合,投劾於府,拂衣而歸。後知溧陽縣,專以誠意化民,民莫不敬。夏秋二稅,以期日榜縣門,鄉無府吏跡,而輸送先他邑辦。因任曆四年,獄戶未嘗系一重囚。
隆興二年,金犯淮堧,人相驚曰:「寇深矣!」官沿江者多送其孥,衡獨自浙右移家入縣,民心大安。盜蝟起旁境,而溧陽靖晏自如。帥汪澈、轉運使韓元吉等列上治狀,詔進一秩,尋召入為監察禦史。曆司封郎中、樞密院檢詳,出知溫、婺、台三州,惟婺嘗蒞其治。加直秘閣,而衡引年乞身,懇懇不休,上累卻其奏,除秘閣修撰致仕。上思其僕忠,旋召落致仕,除侍御史,以老固辭,不獲命。差同知貢舉。會外戚張說以節度使掌兵柄,衡力疏其事,謂「不當以母后肺腑為人擇官」,廷爭移時。改除起居郎,衡曰:「與其進而負於君,孰若退而合於道。」章五上,請老愈力,上知不可奪,仍以秘撰致仕。時給事中莫濟不書敕,翰林周必大不草制,右正言王希呂亦與衡相繼論奏,同時去國,士為《四賢詩》以紀之。衡後定居昆山,結茅別墅,杖屨徜徉,左右惟二蒼頭,聚書逾萬卷,號曰「樂庵」,卒,年七十九。
衡自宣和間入辟雍,同舍有趙孝孫者,洛人也,其父實師程頤,家學有源,勸衡讀《論語》曰:「學非記誦辭章之謂,所以學聖賢也,不可有絲毫偽實處,方可以言學。」衡心佩其訓,雖博通群書而以《論語》為根本。臨沒,沐浴冠櫛,翛然而逝。周必大聞之曰:「世謂潛心釋氏,乃能達死生,衡非逃儒入釋者,而臨終超然如此,殆幾孔門所謂聞道者歟。」
王自中,字道甫,溫州平陽人。少負奇氣,自立崖岸,繇是忤世。乾道四年,議遣歸正人,自中伏麗正門爭論,且言:「今內空無賢,外空無兵,當搜羅豪俊,廣募忠力,以圖中原。」坐斥徽州,放還。淳熙中,登進士第,主舒州懷寧簿。嚴州分水令。
樞密使王藺薦,召對,帝壯其言,將改秩為籍田令,又俾舉所知,且響用矣,以諫疏罷。自中本韓彥古客,王藺既薦之,上大喜。韓彥直、彥質輩恐其為彥古報仇,力請交結於自中;而密達意近習,謂「自中受彥古賂,伏闕上書薦彥古為相。」上遣人物色其事,中書舍人王信恒懼自中入台將不利於王淮,知彥直輩譖已行,亟請對,探上意;退即走白右正言蔣繼周。繼周方敢劾奏,讀至「受賂伏闕」處,上曰:「卿可謂中其膏肓。」繼周奏:「臣非不知孤蹤忤王藺,但不敢曠職。」蓋欲並中藺以媚淮,上但喜繼周善論事,不知曲折如此。
通判郢州,道除知光化軍,改信州,丁內艱,服闋,還朝。光宗即位,迎謂曰:「朕得卿名于壽皇,留為郎可乎?」言者不置。主管沖佑觀,起知邵州、興化軍,命下而自中已病,慶元五年八月,卒,年六十。
家願,字處厚,眉山人。父勤國,慶曆、嘉祐間與從兄安國、定國同從劉巨游,與蘇軾兄弟為同門友。王安石久廢《春秋》學,勤國憤之,著《春秋新義》。熙甯、元豐諸人紛更,而元祐諸賢矯枉過正,勤國憂之,為築室,作《室喻》,二蘇讀之敬歎。
願弱冠游京師,以廣文館進士登第,時紹聖元年也。廷策進士,中書侍郎李清臣擬進策問,力詆元祐之政,願答策惟以守九年之所已行者為言。時門下侍郎蘇轍嘗上疏辨策問,舉漢武帝事,觸上怒待罪,願未及知也,因見轍,誦所對,驚喜曰:「故人子道同志合,猶若是也。」楊畏覆考,專主熙甯、元豐,取畢漸為第一,願遂居下第。轍尋出守汝,而國論大變矣。
元符三年,以日食求言,願時為普州樂至令,應詔上言,極論時政凡萬言,其大要有十:一曰謹始以正本,二曰敬德以格天,三曰謹好惡以防小人,四曰審信任以辨君子,五曰開言路以來直諫,六曰詳聽言以觀事實,七曰破黨議以存至公,八曰登碩德以服天下,九曰從寬厚以盡人才,十曰崇名節以厚士風。疏上不報。崇甯元年,詔籍元祐、元符上書人姓名,願以選人籍入邪下等,謫監華州西嶽廟。時當改京秩,迄不改,禁錮不調凡十年。大觀四年,孛星出,降赦,黨禁解,始改秩,調知雙流縣。通判文州。郡守鄭行純憑內侍勢自恣,罷蕃夷互市,啟邊隙。願爭之,不從,徑下令複其舊。守怒,交章互奏,俱報罷。而願以曾入黨籍,謫英州酒稅,量移黃州,數年始予祠。興元帥臣王庶薦自代,通判果州。靖康初,左丞馮澥薦備諫列,除開封府工曹,京城失守,不克赴。高宗南渡,擢知閬州。會張浚謀大舉,願謂浚厲兵足谷以俟機會,浚不悅,以便旨移彭州。有論邊防書,名曰《罪言》。守彭之明年,乞骸骨以歸,卒。
方蘇轍之讀願策,謂願少年能不為進取計,異時當以直道聞,恨不及見,轍之言至是而驗。淳祐間,願曾孫大酉侍講經筵,因從容及之,上改容嘉歎,宣取所上書,又親書「西社同門友,元符上書人」十大字以賜。
願同郡楊恂,丹棱人也,字信仲。元豐五年,登進士第。元符初,知廣都縣,與願同時上書,語甚切直。越三年,亦同入黨籍邪下第五等。其書以火不存。
張綱,字彥正,潤州丹陽人。入太學,以上舍及第。釋褐,徽宗知綱三中首選,特除太學正,遷博士,除校書郎。入對,論:「君子小人簉殽,詢言試事則邪正自別。小人得志邀功生事,禍有不可勝言者。今用事者大言罔上,風俗侈靡,背本趨末,日甚一日。宜以祖考躬行之教為法,天下有不難化矣。」上稱善。論事與蔡京不相合,擠之去,主管玉局觀。久之還故官,兼修《國朝會要》、校正御前文字。遷著作佐郎、屯田司勳郎。
初,朝議遣童貫、蔡攸使朔方,綱力論不可出師狀,不報。及金渝盟犯京闕,命綱分守四壁,旋解嚴,詔登陴足月者遷。綱曰:「主憂臣辱,義當爾,顧因此受賞邪?」卒不自言。出為兩浙提刑,移江東。池將王進剽悍恣睢,曹官以小過違忤,遂釘手於門。事聞,詔綱乘傳窮竟。時國勢未安,諸將往往易朝廷,進擁甲騎數百突至綱前,綱叱進階下,即按問,罪立具,自是無越法者。以左司召,權監察禦史。請令郡邑月具系囚存亡數,申提刑司,歲終校多寡行殿最。進起居舍人,改中書舍人。建言乞依祖宗法命大臣兼領史事,詔宰臣呂頤浩監修國史,著為令。
除給事中。侍御史魏矼劾綱,提舉太平觀。進徽猷閣待制,引年致仕。秦檜用事久,綱臥家二十年絕不與通問。檜死,召為吏部侍郎兼侍讀。初講《詩關雎》,因後妃淑女事,曆陳文王用人,寓意規戒。上曰:「久不聞博雅之言,今日所講析理精詳,深啟朕心。」綱言:「比年監司資淺望輕,請擇七品以上清望官,或曾任郡守有治狀者為之,庶位望既重,材能已試,可舉其職。」從之。權吏部尚書。時以彗出東方,詔求言。綱奏:「求言易,聽察難。宜命有司詳審章奏,必究極其情,無事苟簡。」除參知政事。高宗頻諭輔臣寬恤民力,蓋懲秦檜苛政,期安黎庶。綱乃摘其切于利民八十事,標以大指,乞鏤版宣佈中外,於是人皆昭知上德意。告老,以資政殿學士知婺州,尋致仕。高宗幸建康,綱朝行宮。孝宗登極,召綱陪祀南郊,以老辭不至,詔嘉之,命所在州郡恒存問,仍賜羊酒,卒,年八十四。
綱嘗書坐右曰:「以直行己,以正立朝,以靜退高天下。」其篤守如此。初諡文定,吏部尚書汪應辰論駁之,孫釜再請,特賜曰章簡。釜,慶元間為諫官,力排道學諸賢,累官至簽書樞密院事。
張大經,字彥文,建昌南城人。紹興十五年,中進士第,宰吉之龍泉,有善政。諸司列薦,賜對便殿,出知儀真。時兩淮監司、帥守多興事邀功,大經獨以平易近民,民鹹德之。提舉湖南常平,提點湖北刑獄,尋移江東。他路有巨豪犯法,獄久不竟,命移屬大經。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孝宗重風憲之選,命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遂除監察禦史,命下,中外聳歎。
大經首陳士風掊克、偷惰、誕慢、浮虛四弊。時理官間多居外,大經奏非便,乃作舍守庭。遷大理少卿,守殿中侍御史。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責。」又言:「諸路荒政不實,飛蝗頗多。願益加恐懼,申飭大臣,俾內而百官有司輸忠讜、修厥職,外而監司守臣察貪理冤、去苛斂、寬民力。」上皆嘉納。因論近習韓俁薦士,上曰:「此亦無害。昔楊得意為狗監,亦嘗薦司馬相如。」大經奏:「彼何人斯,使得薦士,將恐無廉恥者望風希旨,傷毀士俗。」後數日,上謂大經曰:「卿前所論韓俁,朕思之誠是也。」又論宦者董璉暴橫,將命淮甸,所至誅求,且自號「董閻羅」。上曰:「然,人皆言之。」即依奏鐫罷,竄南康軍。除侍御史。上宣諭曰:「卿論事得體,且詳練。」大經遂言:「士風未厚,吏治未肅,民力未蘇,和氣未應,皆由人心未正。願察公正,明義利,以彰好惡,抑浮薄,去貪刻,則莫不靡然洗濯,一歸於正。」上稱善再三。又言:「監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資格。」上納其言,即選四寺丞同時臨遣。試右諫議大夫兼侍講。請通漕臣之計,以補州郡之有無;拘戶絕之租,以廣常平之儲彳侍;嚴髒罪改正法,以懲貪黷;收外路辟闕歸吏部,以杜私謁而通孤寒。
秋旱,詔求言。大經極言:「人心不和有以致之。民力竭而愁歎多,軍士貧而怨嗟眾,二者當今大弊。州縣之間,絹帛多折其估,米粟過收其贏,關市苛征,榷酤峻禁。中外兵帥多出貴幸之門,營利自豐,素召眾怨,教閱滅裂,軍容不整。且近習甲第名園,越法逾制,別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賂遺何以濟欲?願陛下疏斥憸腐,抑絕幸門,垂意人主之職,責成宰輔,一提其綱,則天下事必有能辦之者。」俄而池司郝政降充統制官,殿帥補外,蓋用其言也。
除禮部尚書兼侍讀。大經屢請祠,上曰:「卿公廉必能為朕牧民。」以徽猷閣學士知建甯府。未幾,移鎮紹興,辭不拜,予祠。進龍圖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方主眷未衰,抗疏引去,人方之孔戣。壽逾八袠,紹熙五年,甯宗即位,進正議大夫,降詔撫問,賜銀奩藥茗。慶元四年七月,疾革,語諸子曰:「吾目可暝,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無一語及私。卒,年八十九。訃聞,上甚悼之,贈銀青光祿大夫,諡簡肅。
洸事親孝,曾祖襄未易名,力請於朝,賜諡忠惠。所得奉,每以振親戚之貧者,去朝之日,囊無餘資,至售所賜銀鞍韉治行,人服其清潔雲。
莫濛字子蒙,湖州歸安人。以祖蔭補將仕郎,兩魁法科,累官至大理評事、提舉廣南市舶。張子華以髒敗,朝廷命濛往鞫之,濛正其罪。又言秦熺、鄭時中受子華賂,計直數千緡。還朝,除大理寺正。吏部火,連坐者數百人,久不決,命濛治之。濛察其最可疑者留於獄,出余人為耳目以蹤跡之,約三日複來,遂得其實,系者乃得釋。黃州卒奏親擒盜五十餘人,上命濛窮竟,既至,鹹以冤告。濛命囚去桎梏,引卒至庭,詢竊發之由,鬥敵之所,遠近時日悉皆牴牾,折之,語塞。濛具正犯數人奏上,餘釋之。上諭輔臣曰:「莫濛非獨曉刑獄,可俾理金穀。」除戶部員外郎。
朝廷遣濛措置浙西、江淮沙田蘆場,上語之曰:「得此可助經費,歸日以版曹處卿。」濛多方括責,得二百五十三萬七千餘畝。言者論其丈量失實,徵收及貧民,責監饒州景德鎮。起知光化軍。諜知金渝盟,郡乏舟,眾以為慮,濛力為辦集,及敵犯境,民賴以濟。時餉饋急,除淮南轉運判官,濛遷延不之任,右司諫梁仲敏劾其慢命,罷官勒停。宣諭使汪澈為言於上,復舊職,召見,上諭曰:「朕常記向措置沙田甚不易。」
濛謝曰:「職爾,不敢避怨。」上曰:「使任責者人人如卿,天下何事不成。」
除湖北轉運判官。未幾,知鄂州,召除戶部左曹郎中,出知揚州。陛辭,上以城圮,命濛增築。濛至州,規度城闉,分授諸將各刻姓名甃堞間,縣重賞激勸,閱數月告成。除直寶文閣學士、大理少卿兼詳定司敕令官,兼權知臨安府。未幾,假工部尚書使金賀正旦。金庭錫宴,濛以本朝忌日不敢簪花聽樂,金遣人趣赴,濛堅執不從,竟不能奪。使還,除刑部侍郎,改工部侍郎兼臨安府少尹,以言者罷。起知鄂州。卒於官,年六十一,贈正奉大夫。
周淙,字彥廣,湖州長興人。父需,以進士起家,官至左中奉大夫。淙幼警敏,力學,宣和間以父任為郎,曆官至通判建康府。紹興三十年,金渝盟,邊事方興,帥守難其選,士夫亦憚行。首命淙守滁陽,未赴,移楚州,又徙濠梁。淮、楚舊有並山水置砦自衛者,淙為立約束,結保伍。金主亮傾國犯邊,民賴以全活者不可勝計。除直秘閣,再任。孝宗受禪,王師進取虹縣,中原之民翕然來歸,扶老攜幼相屬於道。淙計口給食,行者犒以牛酒,至者處以室廬,人人感悅。張浚視師,駐于都梁,見淙謀,輒稱歎,且曰:「有急,公當與我俱死。」淙亦感激,至謂「頭可斷,身不可去」。浚入朝,悉陳其狀,上嘉歎不已,進直徽猷閣,帥維揚。
會錢端禮以尚書宣諭淮東,複以淙薦,進直顯謨閣。時兩淮經踐蹂,民多流亡,淙極力招輯,按堵如故。勸民植桑柘,開屯田,上亦專以屬淙,屢賜親劄。淙奉行益力,進直龍圖閣,除兩浙轉運副使。未幾,知臨安府,上言:「自古風化必自近始。陛下躬履節儉,以示四方,而貴近奢靡,殊不知革。」乃條上禁止十五事,上嘉納之,降詔獎諭,賜金帶。臨安駐蹕歲久,居民日增,河流湫隘,舟楫病之,淙請疏浚。工畢,除秘閣修撰,進右文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歸。上念淙不忘,除敷文閣待制,起知甯國府,趣入奏,上慰撫愈渥。魏王出鎮,移守婺州。明年春,複奉祠,亟告老。十月卒,年六十,積階至右中奉大夫,封長興縣男。
劉章,字文孺,衢州龍遊人。少警異,日誦數千言,通《小戴禮》,四冠鄉舉。紹興十五年廷對,考官定其級在三,迨進禦,上擢為第一,授鎮江軍簽判。是冬,入省為正字。明年,遷秘書郎兼普安、恩平兩王府教授,遷著作佐郎。事王邸四歲,盡忠誠,專以經誼文學啟迪掖導,受知孝宗自此始。秦檜當國,嗛不附已,風言者媒蘖其罪,出倅筠州。檜死,召為司封員外郎、檢詳樞密院文字兼玉牒檢討官。擢秘書少監、起居郎。使金還,除權工部侍郎,俄兼吏部、兼侍講。郊祀畢,侍從,上《慶成詩》。
初,章在秘省,嘗議郊廟禮文,當置局討論,詔行其說。正遷吏部,禦史論章使胥長買絹,高宗愕然曰:「劉章必無是事。」禦史執不已,罷提舉崇道觀,舉朝嗟鬱。起居郎王佐訟其冤,亦坐絀。起知信州,未久,複請祠。孝宗受禪,念舊學,命知漳州,為諫議大夫王大寶所格。尋除秘閣修撰、敷文閣待制,召提舉佑神觀兼侍讀,遂拜禮部侍郎。奏禁遏淫祀,仍於《三朝史》中刪去《道釋》、《符瑞志》,大略以為非《春秋》法。
朝廷議經略中原,調諸郡兵,民頗擾。少卿趙彥端指言非是。或譖彥端曰:「陛下究心大舉,凡所圖回,但資趙彥端一笑爾。」顏端懼不測。上因夜對問章曰:「聞卿監中有笑朕者。」章不知狀,從容對曰:「聖主所為,人焉敢笑,若議論不同或有之。」上意頗解。彥端獲免,人稱章長者。詔詢唐太宗所問魏征德仁功利優劣,章上疏諄複,且言:「太宗問徵在貞觀十六年,陛下宅天命十載于茲,原益加意,將越商、周紹唐、虞矣,太宗非難到也。」進權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對選德殿,問章:「今年幾而容貌未衰,頗嘗學道否?」章拱對曰:「臣書生無他長,惟菲儉自度。晏嬰一狐裘三十年不易,人以為難,臣以為易。」上嘉歎久之。親灑宸翰以賜,俾安職。章力告歸,以顯謨閣學士食祠祿。
淳熙元年,子之衡由禦史、檢法出守廣德軍,當陛辭,對便殿,問:「卿父學士安否?」撫勞再三,臨退複謂曰:「卿歸侍,為朕致此意。」旋遣閣門祗候蘇曦至家宣問,拜端明殿學士,賜銀絹四百匹。四年,上表告老,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卒,年八十,贈光祿大夫,諡曰靖文。章容狀魁碩,以周密自守,出入兩朝,被顧遇,未嘗泄禁中一語。
沈作賓,字賓王,世為吳興歸安人。以父任入仕,監饒州永平監,冶鑄堅致,又承詔造雁翎刀,稱上意,連進兩資。中刑法科,曆江西提刑司檢法官,入為大理評事。改秩,通判紹興府。帥守丘崇遇僚吏剛嚴,作賓從容裨贊,每濟以寬。秩滿,知台州,首訪民疾苦,弛鹽禁,寬租期,均徭役,更酒政,決滯獄,五十日間盡除前政之不便民者,邦人胥悅;而前守嫉其勝己,巧媒蘖之,罷去。民請於朝,借留不遂,為立「留賢碑」。除大理正,親嫌,改太府丞,遷刑部郎。
慶元初,曆官至淮南轉運判官,以治辦聞。直華文閣,因其任。擢太府少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繼升為卿。尋除直龍圖閣,帥浙東,知紹興府。入對,奏:「徽州、南康軍月樁不如期,朝廷科降額,比年曰'權免一次',來年督促如初,適足啟吏奸、重民害,乞明詔示。又楚州武鋒一軍已招三千五百餘人,朝廷初欲減戍,數年未就紀律:一,主將望輕;二,郡守節制不為禮;三,訓練不盡其能。願令本州少假借,責之練習,期以歲月,考績用成否,上於朝而黜陟之。」上嘉納。韓侂胄方用事,族有居越者,私釀公行,作賓逮捕置於獄,而竄其奴。又論紹興府和買事,語在《食貨志》。
除兩浙轉運副使。入對,奏:「欑宮一司,歲拔經、總製錢為緡率四萬有奇,丹雘未弊,加之塗飾,牆壁具存,從而創易,妄費固不足計,亡謂驚黷,非所以妥神靈、彰聖孝。今後有合營繕,聞於朝,下守臣稽核,畫旨而後興役。」上首肯再三,而修奉者不樂也。
除權工部侍郎,繼兼戶部侍郎。奏請修紹興三十一年以前故事,複敕令所刪修官五員以待選人有才者,又乞申嚴保伍法。以言者罷歸,起知鎮江府,除集英殿修撰,改知甯國府,除寶謨閣待制,知潭州,除戶部侍郎兼詳定敕令官。奏湖北當儲粟,湖南當增兵。未幾,除龍圖閣待制,知平江府,請得節制許浦水軍,詔可。郡有使臣,故海盜也,作賓使招誘其黨,既至,慰勉之,錫衣物,又得強勇者幾千人,置將以統之,號曰「義士」;複募郡城內外惡少亦幾千人,號曰「壯士」。衣糧器械皆視官軍,而輕捷善鬥過之,於是海道不警,市井無嘩。尋命參贊督府,兼權鎮江府。請留戍兵千人,又欲以江、閩新軍二千人易舊軍千人,備不虞。朝廷難之,遂請祠。言者繼及之,複召為戶部侍郎。軍興之餘,國力殫耗,見存金谷,僅支旬日。作賓考逋負,柅吏奸,閱三月即有半年之儲。充館伴使,兼權工部尚書。
會臨安闕知府事,時相欲奏用作賓,力辭。除權戶部尚書,以母憂解,服闋,授顯謨閣直學士、知建寧府。入覲,乞申嚴詭戶之禁。除寶謨閣學士、江西安撫兼知隆興府。奏部內南安、南康、龍泉三縣,迫近溪峒,三縣令尉及近峒之砦曰秀洲,曰北鄉,曰蓮塘,並永新縣之勝鄉砦,宜就委帥、憲兩司擇才辟置,量加賞格。又乞詔諸道監司分詣州郡,選禁軍,精練閱,改刺其懦弱者為廂軍。在郡撙錢二十余萬緡,僚屬請獻諸朝,作賓謂平生未嘗獻羨,以半歸帥司犒師,半隸本府。除煥章閣學士、提舉隆興府玉隆萬壽宮,進顯謨閣學士致仕,卒於家,贈金紫光祿大夫。
列傳第一百五十
○周必大留正胡晉臣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鄭州管城人。祖詵,宣和中卒廬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學博士。必大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
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秘書省正字。館職複召試自此始。兼國史院編修官,除監察禦史。
孝宗踐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舊見卿文,其以近作進。」上初禦經筵,必大奏:「經筵非為分章析句,欲從容訪問,裨聖德,究治體。」先是,左右史久不除,並記注壅積,必大請言動必書,兼修月進。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又兼權中書舍人。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為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應詔上十事,皆切時弊。
權給事中,繳駁不辟權幸。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爭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為之屈。
曾覿、龍大淵得幸,台諫交彈之,並遷知閣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于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祠去。
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入對,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區別所長為一籍,藏禁中,備緩急之用。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鄭聞草必大制,上改竄其末,引漢宣帝事。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乃鄙朴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學之霍光。至於公孫弘、蔡義、韋賢,號曰儒者,而持祿保位,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使宣帝知真儒,保至雜伯哉?願平心察之,不可有輕儒名。」上喜其精洽,欲與之日夕論文。
德壽加尊號,必大曰:「太上萬壽,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為未安。按建炎遙拜徽宗表,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皆稱皇帝。」議遂定。趙雄使金,齎國書,議受書禮。必大立具草,略謂:「尊卑分定,或較等威;叔侄親情,豈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嘗諭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兼權兵部侍郎。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增台諫以廣耳目,擇監司、郡守以補郎官。尋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一日,詔同王之奇、陳良翰對選德殿,袖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征問對,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優劣,苦不自覺,命必大等極陳當否。退而條陳:「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是用將之道未至;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是責實之方未盡。諸州長吏,倏來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蘇!」上善其言,為革二弊。江、湖旱,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上嘉之。
兼侍講,兼中書舍人。未幾,辭直學士院,從之。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曾未周歲,此命複出。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上批:「王嚴疾速撰入。濟、必大予宮觀,日下出國門。」說露章薦濟、必大,於是濟除溫州,必大除建寧府。濟被命即出,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濟聞之大悔。必大三請祠,以此名益重。
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重。」除兵部侍郎,尋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儲才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儲才為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氣,卒致裔夷之禍。秦檜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願陛下儲才于閒暇之日。」
上日禦球場,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閱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屬在聖躬,願自愛。」上改容曰:「卿言甚忠,得非虞銜橛之變乎?正以仇恥未雪,不欲自逸爾。」升兼侍讀,改吏部侍郎,除翰林學士。
久雨,奏請減後宮給使,寬浙郡積逋,命省部議優恤。內直宣引,論:「金星近前星,武士擊球,太子亦與,臣甚危之。」上俾語太子,必大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驅馳,臣安敢勸以違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乞歸,弗許。上欲召人與之分職,因問:「呂祖謙能文否?」對曰:「祖謙涵養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除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進吏部兼承旨。詔禮官議明堂典禮,必大定圜丘合宮互舉之議。被旨撰《選德殿記》及《皇朝文鑒序》。必大在翰苑幾六年,制命溫雅,周盡事情,為一時詞臣之冠。或言其再入也,實曾覿所薦,而必大不知。
除參知政事,上曰:「執政于宰相,固當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議事,執政更無語,何也?」必大曰:「大臣自應互相可否。自秦檜當國,執政不敢措一辭,後遂以為當然。陛下虛心無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隱,則大事何由蔽欺。」上深然之。久旱,手詔求言。宰相謂此詔一下,州郡皆乞振濟,何以應之,約必大同奏。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儕阻隔之,何以塞公論。」
有介椒房之援求為郎者,上俾諭給舍繳駁,必大曰:「台諫、給舍與三省相維持,豈可諭意?不從失體,從則壞法。命下之日,臣等自當執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當予而不予則有怨,不當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責,非任怨也。」除知樞密院。上曰:「每見宰相不能處之事,卿以數語決之,三省本未可輟卿也。」
山陽舊屯軍八千,雷世方乞止差鎮江一軍五千,必大曰:「山陽控扼清河口,若今減而後增,必致敵疑。揚州武鋒軍本屯山陽者,不若歲撥三千,與鎮江五千同戍。」郭杲請移荊南軍萬二千永屯襄陽,必大言:「襄陽固要地,江陵亦江北喉襟。」於是留二千人。上諭以「金既還上京,且分諸子出鎮,將若何?」必大言:「敵恫疑虛喝,正恐我先動。當鎮之以靜,惟邊將不可不精擇。」
拜樞密使。上曰:「若有邊事,宣撫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上諸軍升差籍,時點召一二察能否,主帥悚激,無敢容私。創諸軍點試法,其在外解發而親閱之。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將二人不能開弓,乞罷軍。上曰:「此樞使措置之效也。」金州謀帥,必大曰:「與其私舉,不若明揚。」令侍從、管軍薦舉。或傳大石林牙將加兵于金,忽魯大王分據上京,邊臣結約夏國。必大皆屏不省,勸上持重,勿輕動。既而所傳果妄。上曰:「卿真有先見之明。」
淳熙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首奏:「今內外晏然,殆將二紀,此正可懼之時,當思經遠之計,不可紛更欲速。」秀州乞減大軍總製錢二萬,吏請勘當,必大曰:「此豈勘當時耶?」立蠲之。封事多言大臣同異,必大曰:「各盡所見,歸於一是,豈可尚同?陛下複祖宗舊制,命三省覆奏而後行,正欲上下相維,非止奉行文書也。」
高宗升遐,議用顯仁例,遣三使詣金。必大謂:「今昔事殊,不當畏敵曲徇。」止之。賀正使至,或請權易淡黃袍禦殿受書,必大執不可,遂為縞素服,就帷幄引見。十五年,思陵發引,援熙陵呂端故事,請行,乃攝太傅,為山陵使。明堂加恩,封濟國公。
十一月,留身乞去,上獎勞再三。忽宣諭:「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須卿且留。」必大言:「聖體康寧,止因孝思稍過,何遽至倦勤。」上曰:「禮莫大於事宗廟,而孟饗多以病分詣;孝莫重於執喪,而不得自至德壽宮。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賜紹興傳位親劄。辛卯,命留身議定。二月壬戌,又命預草詔,專以奉幾筵、侍東朝為意。拜左丞相、許國公。參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二月辛酉朔,降傳位詔。翼日,上吉服禦紫宸殿。必大奏:「陛下巽位與子,盛典再見,度越千古。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因哽噎不能言,上亦泫然曰:「正賴卿等協贊新君。」
光宗問當世急務,奏用人、求言二事。三月,拜少保、益國公。李巘草二相制,抑揚不同,上召巘令帖麻改定,既而斥巘予郡。必大求去。
何澹為司業,久不遷,留正奏選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為諫長,遂首劾必大。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澹論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判隆興府,不赴,複除觀文殿學士、判潭州,複大觀文。坐所舉官以賄敗,降滎陽郡公。複益國公,改判隆興,辭,除醴泉觀使。
甯宗即位,求直言,奏四事:曰聖孝,曰敬天,曰崇儉,曰久任。慶元元年,三上表引年,遂以少傅致仕。
先是,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胄,逐陳自強,以必大代之。嘉泰元年,禦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偽徒,私植黨與,詔降為少保。自慶元以後,侂胄之黨立偽學之名,以禁錮君子,而必大與趙汝愚、留正實指為罪首。
二年,複少傅。四年,薨,年七十有九。贈太師,諡文忠。甯宗題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自號平園老叟,著書八十一種,有《平園集》二百卷。嘗建三忠堂於鄉,謂歐陽文忠修、楊忠襄邦乂、胡忠簡銓皆廬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為文記之,蓋絕筆也。一子,綸。
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從效,事太祖,為清遠軍節度使,封鄂國公。紹興十三年,第進士,授南恩州陽江尉、清海軍節度判官。
龔茂良守番禺,正言:「在法:劫盜髒滿五貫死,海盜加等。小民餌利,率身陷重辟。請鏤梓海上,使戶知之。」民始知避。用茂良薦,赴都堂審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薦於上。得對,正言:「國家右文而略武備,祖宗以天下全力用於西夏,承平日久,邊不為備,至敵人長驅而不能支。今當改轍,使文武並用。」孝宗嘉歎,書劄中要語下三省施行。
知循州,陛辭,言:「士大夫名節不立,國家緩急無所倚仗。靖康金人犯闕,死義者少,因亂謀利者多。今欲恢復,當崇尚名節。」上益喜,明日諭輔臣:「留正奏事,議論耿耿,可與職事官。」除軍器監簿,曆官考功郎官。太常諡葉義問「恭簡」,正覆諡,言:「義問將兵出疆,不知敵人情偽,及金犯邊,督視寡謀,幾至敗事。」下太常更議,時論韙之。
擢起居舍人,尋權中書舍人。光宗自東宮朝,顧見正,謂左右曰:「修整如此,其人可知。」乃請於上,兼太子左諭德。正言:「記注進禦,非設官本意。乞自今免奏禦。」詔從之。
為中書舍人兼侍講,兼權兵部侍郎,除給事中。張說子薦往視鎮江戰艦,挾勢遊觀,沉舟溺卒,除知閣門事、樞密副承旨,正封對還詞頭。洪邦直除禦史,正言:「邦直為邑人所訟,不宜任風憲。」
兼權吏部尚書,言:「用人莫先論相。陛下志在恢復,而相位不能任輔贊。望精選人才,與圖大計。」時相益不樂,以顯謨閣直學士出知紹興府。
侍御史范仲芑劾前帥髒六十萬,有詔核責。正明其非辜,禦史怒,並劾正,降顯謨合待制、提舉玉隆萬壽宮。尋複職。知贛州,奏減上供米,不報。及為相,蠲一萬八千石。知隆興府。
進龍圖閣直學士、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平四蜀折租價,歲減酒課三十八萬。乾道初,羌酋奴兒結越大渡河,據安靜砦,侵漢地幾百里。正密授諸將方略,擒奴兒結以歸,盡俘其党,羌平。進敷文閣學士,尋詔赴行在。正在蜀以簡素化民,歸裝僅書數簏,人服其清。
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孝宗密諭內禪意,拜右丞相。一日奏事,皇太子參決侍立,上顧謂太子曰:「留正純誠可托。」
光宗受禪,主管左右春坊薑特立隨龍恩擢知閣門事,聲勢浸盛。正列其招權預政狀,乞斥逐,上意猶未決。會副參闕,特立謁正曰:「上以丞相在位久,欲遷左相,葉翥、張枃當擇一人執政,未知孰先?」正奏之,上大怒,詔特立提舉興國宮。孝宗聞之,曰:「真宰相也。」
紹熙元年,進左丞相。正謹法度,惜名器,豪發不可幹以私。引趙汝愚首從班,卒與之共政。用黃裳為皇子嘉王翊善,世號得人。嘉王感疾,正言:「陛下只有一子,隔在宮牆外非便,乃令蚤正元良之位,入居東宮,則朝夕相見甚順。」又奏:「太子,天下本。《傳》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漢文帝即位,即建太子。本朝皇子居塚嫡,有未出閣而正儲位者。皇子嘉王既居塚嫡,出合已久,宜早正儲位,以定天下本。」再月不報。檢《漢文帝紀》及本朝真宗立仁宗典故,並呂誨、張方平兩奏,節其要語繳奏。
上不豫,外議洶洶,正與同列間至福寧殿奏事,處分得宜,人情以安。進封申國公。上疾浸平,正乞歸政,不許。
初,正帥蜀,慮吳氏世將,謀去之。至是,朝廷議更蜀帥,正言:「西邊三將,惟吳氏世襲兵柄,號為'吳家軍',不知有朝廷。」遂以戶部侍郎丘崈行。及吳挺死,韓侂胄為吳氏地,使吳曦世襲。正力請留曦環衛,遣張詔代挺。後數歲,曦入蜀,卒稔變。
壽皇聖政成,進少保,封衛國公。李端友以椒房親,手詔除郎,正繳還,上不納,複執奏曰:「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今端友依憑內援,恐累聖德。」薑特立除浙東副總管,尋召赴行在,正引唐憲宗召吐突承璀事,乞罷相。上批:「成命已行,朕無反汗,卿宜自處。」正待罪六和塔,奏言:「陛下近年,不知何人獻把定之說,遂至每事堅執,斷不可回。天下至大,機務至煩,事出於是,則人無異詞,可以固執;事出於非,則眾論紛起,必須惟是之從。臣恐自此以往,事無是非,陛下壹持把定之說,言路遂塞。」因繳進前後錫齎及告敕,待罪範村,乞歸田裏,不許。
壽聖太后將以冬至上尊號冊寶,以正為禮儀使,攝太傅。於是上遣左司徐誼諭旨,正複入都堂視事。是行也,待罪凡一百四十日。冊寶禮成,拜不傅,封魯國公。正力辭。
五年正月,孝宗疾革,正數請車駕過宮。一日,上拂衣起,正引裾泣諫,隨至福寧殿門。正退上疏,言極激切。六月戊戌,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能執喪,正率同列屢奏,乞早正嘉王儲位,又擬指揮付學士院降詔。尋有手詔:「朕曆事歲久,念欲退閑。」正得之始懼,請對,複不報。即出國門,上表請老,末曰:「願陛下速回淵鑒,追悟前非,漸收人心,庶保國祚。」
正始議以上疾未克主喪,宜立皇太子監國;若終喪未倦勤,當復辟。設議內禪,太子可即位。時從臣鄭湜奏與正同。既而趙汝愚以內禪請於憲聖,正謂:「建儲詔未下,遽及此,他日必難處。」論既違,以肩輿逃去。及嘉王即位,尊皇帝為太上皇帝,以正為大行攢宮總護使,甯宗即位。入謝,複出。憲聖命速宣押,時汝愚亦以為請,上親劄,遣使召正還。
侍御史張叔椿請議正棄國之罰,乃徙叔椿吏部侍郎,而正複相。入賀,且請車駕一出,慰安都人心;及定壽康宮南向,撤去新增禁旅。詔悉從之。進少傅,屢辭不拜,奏言:「陛下勉徇群情,以登大寶,當遇事從簡,示天下以不得已之意,實非頒爵之時。」
韓侂胄浸謀預政,數詣都堂,正使省吏諭之曰:「此非知閣日往來之地。」侂胄怒而退。會經筵晚講賜坐,正執奏以為非,上不懌。侍御史黃度論馬大同罪,正擬度補外,上知其情,除度右正言。正請推恩隨龍人,上曰:「朕未見父母,可恩及下人耶?」積數事失上意,侂胄從而間之。八月,手詔正以少師、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尋又以諫議大夫張叔椿言,落職。
慶元元年六月,詔正以上皇付正手詔八字進入,宣付史館。複觀文殿大學士。
初,劉德秀自重慶入朝,未為正所知,謁正客范仲黼請為言,正曰:「此人若留之班行,朝廷必不靜。」乃除大理簿,德秀憾之。至是為諫議大夫,論正四大罪,褫職,自是彈劾無虛歲。以張釜言,責授中大夫、光祿卿,分司西京,邵州居住。明年,令自便。給事中謝源明封還錄黃,量移南劍州,再許自便。
複光祿大夫、提舉洞霄宮。上章乞納祿,詔複元官職致仕。又以禦史林采言,依舊官光祿大夫致仕。俄複觀文殿學士、金紫光祿大夫。嘉泰元年,進封魏國公,複少師、觀文殿大學士。開禧二年七月,薨,年七十八。贈太師。
正出處大致如紹熙去國,恥與薑特立並位而待罪近郊,五月複入,議者猶惜其去之不勇。首發大議,蚤正嘉王儲位,遂致言者深文,指為棄國,豈弘毅有所不足耶?或問范仲黼:「留、趙二公處變不同如何?」仲黼曰:「趙,同姓之卿也;留則異姓之卿,反復之而不聽,則去。」聞者以為名言。
有《詩文》、《奏議》、《外制》二十卷行於世。寶慶三年,諡忠宣。子恭、丙、端,皆為尚書郎。孫元英,工部侍郎;元剛,起居舍人。
胡晉臣,字子遠,蜀州人。登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為成都通判。制置使范成大以公輔薦諸朝,孝宗召赴行在。入對,疏當今士俗、民力、邊備、軍政四弊。試學士院,除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兼右曹郎官。
輪對,論三事:一,無忽講讀官,以仁宗為法;二,責諫官以糾官邪,責宰相以抑奔競;三,廣聽納、通下情,以銷未形之患。又極論近幸,上覽奏色動。晉臣口陳甚悉,至論及兩稅折變,天威稍霽,首肯久之。
趙雄時秉政,手詔下中書問近幸姓名。晉臣翼日至中書,執政詰其故,晉臣曰:習招權,丞相豈不知之?」即條具大者以聞。上感悟,自是近習嚴憚。
晉臣以親年高,求外補,知漢州,除潼川路提點刑獄,以憂去。服除再召,以五事見,曰:「選將帥,廣常平,治渠堰,更銓法,通楮幣。上謂輔臣曰:「胡晉臣言可行。」
除度支郎,累遷侍御史。朱熹除兵部郎官,以病足未供職。侍郎林栗與熹論《易》不合,因奏熹不即受印為傲慢。晉臣上疏留熹而排栗,物論歸重。
光宗嗣位,遷工部侍郎,除給事中,每以裁濫恩、惜名器為重,內降持不下,上嘉其有守,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正謝日,上命條上軍政利害。既而朝重華宮,孝宗謂曰:「嗣君擢任二三大臣,深愜朕意,聞外庭亦無異詞。」晉臣拜謝。
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上自南郊後久不禦朝,晉臣與丞相留正同心輔政,中外帖然。其所奏陳,以溫凊定省為先,次及親君子、遠小人、抑僥倖、消朋黨,啟沃剴切,彌縫縝密,人無知者。未幾,薨於位,贈資政殿學士,諡文靖。
論曰:謀大事,決大議,非凝定有立者不能也。周必大、留正一時俱以相業稱,然必大純篤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寧禪受之際,懼禍而去,其可為有立乎哉?若胡晉臣爭論朱熹,則侃侃有守者也。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趙汝愚子崇憲
趙汝愚,字子直,漢恭憲王元佐七世孫,居饒之餘幹縣。父善應,字彥遠,官終修武郎、江西兵馬都監。性純孝,親病,嘗刺血和藥以進。母畏雷,每聞雷則披衣走其所。嘗寒夜遠歸,從者將扣門,遽止之曰:「無恐吾母。」露坐達明,門啟而後入。家貧,諸弟未制衣不敢制,已制未服不敢服,一瓜果之微必相待共嘗之。母喪,哭泣嘔血,毀瘠骨立,終日俯首柩傍,聞雷猶起,側立垂涕。既終喪,言及其親,未嘗不揮涕,生朝必哭於廟。父終肺疾,每膳不忍以諸肺為羞。母生歲值卯,謂卯兔神也,終其身不食兔。聞四方水旱,輒憂形於色。江、淮警報至,為之流涕,不食累日;同僚會宴,善應悵然曰:「此甯諸君樂飲時耶!」眾為失色而罷。故人之孤女,貧無所歸,善應聘以為己子婦。有嘗同僚者死不克葬,子傭食他所,善應馳往哭之,歸其子而予之貲,使葬焉。道見病者必收恤之,躬為煮藥。歲饑,旦夕率其家人輟食之半,以飼饑者。夏不去草,冬不破壞,懼百蟲之遊且蟄者失其所也。晉陵尤袤稱之曰:「古君子也。」既卒,丞相陳俊卿題其墓碣曰:「宋篤行趙公彥遠之墓。」
汝愚早有大志,每曰:「丈夫得汗青一幅紙,始不負此生。」擢進士第一,簽書甯國軍節度判官,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孝宗方銳意恢復,始見,即陳自治之策,孝宗稱善,遷校書郎。知閣門張說擢簽書樞密院事,汝愚不往見,率同列請祠,未報。會祖母訃至,即日歸,因自劾,上不加罪。
遷著作郎、知信州,易台州,除江西轉運判官,入為吏部郎兼太子侍講。遷秘書少監兼權給事中。內侍陳源有寵于德壽宮,添差浙西副總管。汝愚言:「祖宗以童貫典兵,卒開邊釁,源不宜使居總戎之任。」孝宗喜,詔自今內侍不得兼兵職。舊制,密院文書皆經門下省,張說在西府,托言邊機不宜泄。汝愚謂:「東西二府朝廷治亂所關,中書庶政無一不由東省,何密院不然?」孝宗命如舊制。
權吏部侍郎兼太子右庶子,論知閣王抃招權預政,出抃外祠。以集英殿修撰帥福建,陛辭,言國事之大者四,其一謂:「吳氏四世專蜀兵,非國家之利,請及今以漸抑之。」進直學士、制置四川兼知成都府。諸羌蠻相挻為邊患,汝愚至,悉以計分其勢。孝宗謂其有文武威風,召還。光宗受禪,趣召未至,殿中侍御史范處義論其稽命,除知潭州,辭,改太平州。進敷文閣學士,知福州。
紹熙二年,召為吏部尚書。先是,高宗以宮人黃氏侍光宗於東宮,及即位為貴妃,後李氏意不能平。是年冬十一月郊,有司已戒而風雨暴至,光宗震懼,及齋宿青城,貴妃暴薨,駕還,聞之恚,是夕疾作。內侍馳白孝宗,孝宗倉卒至南內,問所以致疾之由,不免有所戒責。及光宗疾稍平,汝愚入對。上常以五日一朝孝宗于重華宮,至是往往以傳旨免,至會慶節上壽,駕不出,冬至朝賀又不出,都人以為憂。汝愚往復規諫,上意乃悟。汝愚又屬嗣秀王伯圭調護,於是兩宮之情通。光宗及後俱詣北內,從容竟日。
四年,汝愚知貢舉,與監察禦史汪義端有違言。汝愚除同知樞密院事,義端言祖宗之法,宗室不為執政,詆汝愚植黨沽名,疏上,不納。又論台諫、給舍陰附汝愚,一切緘默,不報。論汝愚發策譏訕祖宗,又不報。汝愚力辭,上為徙義端軍器監。給事中黃裳言:「汝愚事親孝,事君忠,居官廉,憂國愛民,出於天性。義端實忌賢,不可以不黜。」上乃黜義端補郡,汝愚不獲已拜命。未幾,遷知樞密院事,辭不拜,有旨趣受告。汝愚對曰:「臣非敢久辭。臣嘗論朝廷數事,其言未見用,今陛下過重華,留正複相,天下幸甚。惟武興未除帥,臣心不敢安。」上遂以張詔代領武興軍,汝愚乃受命。
光宗之疾生於疑畏,其未過宮也,汝愚數從容進諫,光宗出聞其語輒悟,入輒複疑。五年春,孝宗不豫,夏五月,疾日臻。光宗禦後殿,丞相率同列入,請上詣重華宮侍疾,從臣、台諫繼入,閣門吏以故事止之,不退。光宗益疑,起入內。越二日,宰相又請對,光宗令知閣門事韓侂胄傳旨雲:「宰執並出。」於是俱至浙江亭俟命。孝宗聞之憂甚,嗣秀王簡丞相傳孝宗意,令宰執複入。侂胄奏曰:「昨傳旨令宰執出殿門,今乃出都門。」請自往宣押,汝愚等乃還第。
六月丁酉,夜五鼓,重華大閹扣宰執私第,報孝宗崩,中書以聞,汝愚恐上疑,或不出視朝,持其劄不上。次日,上視朝,汝愚以提舉重華宮關禮狀進,上乃許過北內,至日昃不出,宰相率百官詣重華宮發喪。壬寅,將成服,留正與汝愚議,介少傅吳琚請憲聖太后垂簾暫主喪事,憲聖不許。正等附奏曰:「臣等連日造南內請對,不獲。累上疏,不得報。今當率百恭官請,若皇帝不出,百官相與慟哭于宮門,恐人情騷動,為社稷憂。乞太皇太后降旨,以皇帝有疾,蹔就宮中成服。然喪不可無主,祝文稱'孝子嗣皇帝',宰臣不敢代行。太皇太后,壽皇之母也,請攝行祭禮。」蓋是時正、汝愚之請垂簾也,以國本系乎嘉王,欲因簾前奏陳宗社之計,使命出簾幃之間,事行廟堂之上,則體正言順,可無後艱。而吳琚素畏慎,且以後戚不欲與聞大計,此議竟格。
丁未,宰臣已下,待對和寧門,不報,乃入奏雲:「皇子嘉王仁孝夙成,宜早正儲位以安人心。」又不報。越六日再請,御批雲:「甚好。」明日,同擬旨以進,乞上親批付學士院降詔。是夕,御批付丞相雲:「曆事歲久,念欲退閑。」留正見之懼,因朝臨佯僕於庭,密為去計。汝愚自度不得辭其責,念故事須坐甲以戒不虞,而殿帥郭杲莫有以腹心語者。
會工部尚書趙彥逾至私第,語及國事,汝愚泣,彥逾亦泣,汝愚因微及與子意,彥逾喜。汝愚知彥逾善杲,因繆曰:「郭杲儻不同,奈何?」彥逾曰:「某當任之。」約明乃複命。汝愚曰:「此大事已出諸口,豈容有所俟乎?」汝愚不敢入私室,退坐屏後,以待彥逾之至。有頃,彥逾至,議遂定。明日,正以五更肩輿出城去,人心益搖,汝愚處之恬然。自吳琚之議不諧,汝愚與徐誼、葉適謀可以白意于慈福宮者,乃遣韓侂胄以內禪之意請於憲聖。侂胄因所善內侍張宗尹以奏,不獲命,明日往,又不獲命。侂胄逡巡將退,重華宮提舉關禮見而問之,侂胄具述汝愚意。禮令少俟,入見憲聖而泣。憲聖問故,禮曰:「聖人讀書萬卷,亦嘗見有如此時而保無亂者乎?」憲聖曰:「此非汝所知。」禮曰:「此事人人知之,今丞相已去,所賴者趙知院,旦夕亦去矣。」言與淚俱。憲聖驚曰:「知院同姓,事體與他人異,乃亦去乎?」禮曰:「知院未去,非但以同姓故,乙太皇太后為可恃耳。今定大計而不獲命,勢不得不去。去,將如天下何?願聖人三思。」憲聖問侂胄安在,禮曰:「臣已留其俟命。」憲聖曰:「事順則可,令諭好為之。」禮報侂胄,且雲:「來早太皇太后于壽皇梓宮前垂簾引執政。」侂胄複命,汝愚始以其事語陳騤、餘端禮,使郭杲及步帥閻仲夜以兵衛南北內,禮使其姻党宣贊舍人傅昌朝密制黃袍。
是日,嘉王謁告不入臨,汝愚曰:「禫祭重事,王不可不出。」翌日,礻覃祭,群臣入,王亦入。汝愚率百官詣大行前,憲聖垂簾,汝愚率同列再拜,奏:「皇帝疾,未能執喪,臣等乞立皇子嘉王為太子,以系人心。皇帝批出有'甚好'二字,繼有'念欲退閑'之語,取太皇太后處分。」憲聖曰:「既有御筆,相公當奉行。」汝愚曰:「茲事重大,播之天下,書之史冊,須議一指揮。」憲聖允諾。汝愚袖出所擬太皇太后指揮以進,雲:「皇帝以疾至今未能執喪,曾有御筆,欲自退閑。皇子嘉王擴可即皇帝位,尊皇帝為太上皇帝,皇后為太上皇後。」憲聖覽畢曰:「甚善。」汝愚奏:「自今臣等有合奏事,當取嗣君處分。然恐兩宮父子間有難處者,須煩太皇太后主張。」又奏:「上皇疾未平,驟聞此事,不無驚疑,乞令都知楊舜卿提舉本宮,任其責。」遂召舜卿至簾前,面喻之。憲聖乃命皇子即位,皇子固辭曰:「恐負不孝名。」汝愚奏:「天子當以安社稷、定國家為孝。今中外人人憂亂,萬一變生,置太上皇何地?」眾扶入素幄,披黃袍,方卻立未坐,汝愚率同列再拜。甯宗詣幾筵殿,哭盡哀。須臾,立仗訖,催百官班。帝衰服出就重華殿東廡素幄立,內侍扶掖乃坐。百官起居訖,行禫祭禮。汝愚即喪次,召還留正長百僚,命朱熹待制經筵,悉收召士君子之在外者。侍御史張叔椿請議正棄國之罰,汝愚為遷叔椿官。
是月,上命汝愚兼權參知政事。留正至,汝愚乞免兼職,乃除特進、右丞相。汝愚辭不拜,曰:「同姓之卿,不幸處君臣之變,敢言功乎?」乃命以特進為樞密使,汝愚又辭特進。孝宗將欑,汝愚議欑宮非永制,欲改卜山陵,與留正議不合。侂胄因而間之,出正判建康,命汝愚為光祿大夫、右丞相。汝愚力辭至再三,不許。汝愚本倚正共事,怒侂胄不以告,及來謁,故不見,侂胄慚忿。簽書樞密羅點曰:「公誤矣。」汝愚亦悟,複見之。侂胄終不懌,自以有定策功,且依託肺腑,出入宮掖,居中用事。朱熹進對,以為言,又約吏部侍郎彭龜年同劾之,未果。熹白汝愚,當以厚賞酬勞,勿使預政,而汝愚謂其易制不為慮。
右正言黃度欲論侂胄,謀泄,以內批斥去。熹因講畢,奏疏極言:「陛下即位未能旬月,而進退宰執,移易台諫,皆出陛下之獨斷,大臣不與謀,給舍不及議。此弊不革,臣恐名為獨斷,而主威不免於下移。」疏入,遽出內批,除熹宮觀。汝愚袖批還上,且諫且拜,侂胄必欲出之,汝愚退求去,不許。吏部侍郎彭龜年力陳侂胄竊弄威福,為中外所附,不去必貽患。又奏:「近日逐朱熹太暴,故欲陛下亦亟去此小人。」既而內批龜年與郡,侂胄勢益張。
侂胄恃功,為汝愚所抑,日夜謀引其黨為台諫,以擯汝愚。汝愚為人疏,不虞其奸。趙彥逾以嘗達意于郭杲,事定,冀汝愚引與同列,至是除四川制置,意不愜,與侂胄合謀。陛辭日,盡疏當時賢者姓名,指為汝愚之黨,上意不能無疑。汝愚請令近臣舉禦史,侂胄密諭中司,令薦所厚大理寺簿劉德秀,內批擢德秀為察官,其黨牽聯以進,言路遂皆侂胄之人。會黃裳、羅點卒,侂胄又擢其黨京鏜代點,汝愚始孤,天子益無所倚信。於是中書舍人陳傅良、監察禦史吳獵、起居郎劉光祖各先後斥去,群憸和附,疾正士如仇讎,而衣冠之禍始矣。
侂胄欲逐汝愚而難其名,或教之曰:「彼宗姓,誣以謀危社稷,則一綱無遺。」侂胄然之,擢其黨將作監李沐為正言。沐,彥穎之子也,嘗求節度使于汝愚不得,奏:「汝愚以同姓居相位,將不利於社稷,乞罷其政。」汝愚出浙江亭待罪,遂罷右相,除觀文殿學士、知福州。台臣合詞乞寢出守之命,遂以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侂胄忌汝愚益深,謂不重貶,人言不已。以中丞何澹疏,落大觀文。監察禦史胡紘疏汝愚唱引偽徒,謀為不軌,乘龍授鼎,假夢為符。責寧遠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初,汝愚嘗夢孝宗授以湯鼎,背負白龍升天,後翼甯宗以素服登大寶,蓋其驗也,而讒者以為言。時汪義端行詞,用漢誅劉屈氂、唐戮李林甫事,示欲殺之意。迪功郎趙師召亦上書乞斬汝愚。汝愚怡然就道,謂諸子曰:「觀侂胄之意,必欲殺我,我死,汝曹尚可免也。」至衡州病作,為守臣錢鍪所窘,暴薨,天下聞而冤之,時慶元二年正月壬午也。
汝愚學務有用,常以司馬光、富弼、韓琦、范仲淹自期。凡平昔所聞于師友,如張栻、朱熹、呂祖謙、汪應辰、王十朋、胡銓、李燾、林光朝之言,欲次第行之,未果。所著詩文十五卷、《太祖實錄舉要》若干卷、《類宋朝諸臣奏議》三百卷。汝愚聚族而居,門內三千指,所得廩給悉分與之,菜羹疏食,恩意均洽,人無間言。自奉養甚薄,為夕郎時,大冬衣布裘,至為相亦然。
汝愚既歿,黨禁浸解,旋複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已而贈少保。侂胄誅,盡複元官,賜諡忠定,贈太師,追封沂國公。理宗詔配享寧宗廟庭,追封福王,其後進封周王。子九人,崇憲其長子也。
崇憲,字履常,淳熙八年以取應對策第一,時汝愚侍立殿上,降,再拜以謝。孝宗顧近臣曰:「汝愚年幾何?已有子如此。」越三年,複以進士對策,擢甲科。上謂執政曰:「此汝愚子,豈即前科取應第一人者耶?」
崇憲初仕為保義郎、監饒州贍軍酒庫,換從事郎、撫州軍事推官。汝愚帥蜀,辟書寫機宜文字,改江西轉運司幹辦公事,監西京中嶽廟。汝愚既貶死,海內憤鬱,崇憲闔門自處。居數年,複汝愚故官職,多勸以仕。
改奉議郎、知南昌縣事,奉行荒政,所活甚眾。升籍田令,制曰:「爾先人有功王室,中更讒毀,思其功而錄其子,國之典也。」崇憲拜命感泣,陳疏力辭,以為「先臣之冤未悉昭白,而其孤先被寵光,非公朝所以勸忠孝、厲廉恥之意。」俄改監行在都進奏院,複引陳瓘論司馬光、呂公著複官事申言之,乞以所陳下三省集議:「若先臣心跡有一如言者所論,即近日恩典皆為冒濫,先臣複官賜諡,與臣新命,俱合追寢。如公論果謂誣衊,乞昭示中外,使先臣之讒謗既辨,忠節自明,而憲聖慈烈皇后擁佑之功德益顯。然後申飭史官、改正誣史,垂萬世之公。」
又請正趙師召妄貢封章之罪,究蔡璉與大臣為仇之奸,毀龔頤正《續稽古錄》之妄。詔兩省史官考訂以聞。已而吏部尚書兼修國史樓鑰等請施行如章,從之。及誣史未正,複進言,其略謂:「前日史官徒以權臣風旨,刊舊史、焚元稿,略無留難。今詔旨再三,莫有慨然奮直筆者,何小人敢於為惡,而謂之君子者顧不能勇於為善耶?」聞者愧之。其後玉牒、日厲所卒以《重修龍飛事實》進呈,因崇憲請也。
未幾,贈汝愚太師,封沂國公,擢崇憲軍器監丞,改太府監丞,遷秘書郎,辭,弗許。尋為著作佐郎兼權考功郎官。嘗因閔雨求言,乃上封事,謂:「今日有更化之名,無更化之實。人才,國之元氣,而忠鯁擯廢之士,死者未盡省錄,存者未悉褒揚。言論,國之風采,其間輸忠亡隱,有所規益者,豈惟獎激弗加,蓋亦罕見施用;偷安取容,無所建明者,豈惟黜罰弗及,或乃遂階通顯。」至若勉聖學以廣聰明,教儲貳以固根本,戒宰輔大臣同寅盡瘁以濟艱難,責侍從台諫思職盡規以宣壅蔽,防左右近習竊弄之漸,察奸憸餘黨窺伺之萌,皆懇懇為上言之。
請外,知江州。郡民歲苦和糴,崇憲疏於朝,永蠲之。且轉糴旁郡谷別廩儲之,以備歲儉。瑞昌民負茶引錢,新舊累積,為緡十七萬有奇,皆困不能償,死則以責其子孫猶弗貸。會新券行,視舊價幾倍蓰,崇憲歎曰:「負茶之民愈困矣。」亟請以新券一償舊券二,詔從之。蓋受賜者千餘家,刻石以紀其事。修陂塘以廣溉灌,凡數千所。提舉江西常平兼權隆興府及帥漕司事,遷轉運判官仍兼帥事。
初,汝愚捐私錢百余萬創養濟院,俾四方賓旅之疾病者得藥與食,歲久浸移為它用。崇憲至,尋修復,立規約數十條,以愈疾之多寡為賞罰。棄兒于道者,亦收鞠之。社倉久敝,訪其利害而更張之。、
以兵部郎中召,尋改司封,皆固辭,遂直秘閣、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靜江之屬邑十,地肥磽略等,而陽朔、修仁、荔浦之賦獨倍焉。自張栻奏減之餘,人猶以為病。崇憲請再加蠲減,詔遞損有差,三縣民立祠刻石。瓊守非才,激黎峒之變,乃劾去之,改辟能者代其任。蘿蔓峒者仍歲寇鈔為暴,實民何向父子陰誘導之。崇憲捐金繒付小校使系以來,置之法。因嚴民夷交通之禁,使邊民相什伍,寇至則鳴鼓召眾,先後掩擊,俘獲者賞,不至者有懲。先是,部內郡邑有警,輒移統府兵戍之,在宜州者百人,古縣半之。崇憲謂根本單虛,非所以窒奸萌,乃於其地各置兵如戍兵之數,而斂戍者以歸。邕為邊要害地,自狄青平儂智高,所以設韓捍防者甚至,歲久浸弛,而溪峒日強。崇憲條上其議,朝廷頗采其言,然未及盡用也。
崇憲天性篤孝,居父喪,月餘始食食,小祥始茹果實,終喪不飲酒食肉,比禦猶弗入者久之。
論曰:自昔大臣處危疑之地,而能免於禍難者蓋鮮矣。昔者周成王立而幼沖,周公以王室懿親為宰輔,四國流言,而周公不免于居東之憂,非天降風雷之變,以彰周公之德而啟成王之衷,則所謂《金滕》之書,固無因而關於王之耳目,公之心果能以自明乎?公之心能自明,則天意之所以屬於周而綿八百載之丕祚者,實系於茲。不然,周其殆哉!
趙汝愚,宋之宗臣也,其賢固不及周公,其位與戚又非若周公之尊且昵也。方孝宗崩,光宗疾,大喪無主,中外洶洶,一時大臣有畏難而去者矣。汝愚獨能奮不慮身,定大計於頃刻,收召明德之士,以輔甯宗之新政,天下翕然望治,其功可謂盛矣。然不幾時,卒為韓侂胄所構,一斥而遂不復返,天下聞而冤之。于此見天之所以眷宋者不如周,而宋之陵夷馴至於不可為,信非人力之所能也。
汝愚父以純孝聞,而子崇憲能守家法,所至有惠政,亦可謂世濟其美者已。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彭龜年黃裳羅點黃度周南附林大中陳騤黃黼詹體仁
彭龜年,字子壽,臨江軍清江人。七歲而孤,事母盡孝。性穎異,讀書能解大義。及長,得程氏《易》讀之,至忘寢食,從朱熹、張栻質疑,而學益明。登乾道五年進士第,授袁州且春尉、吉州安福丞。鄭僑、張枃同薦,除太學博士。
殿中侍御史劉光祖以論帶禦器械吳端,徙太府少卿,龜年上疏乞複其位,貽書宰相雲:「祖宗嘗改易差除以伸台諫之氣,不聞改易台諫以伸幸臣之私。」兼魏王府教授,遷國子監丞。以侍御史林大中薦,為禦史台主簿。改司農寺丞,進秘書郎兼嘉王府直講。
光宗嘗親郊,值暴風雨感疾,大臣希得進見。久之,疾平,猶疑畏不朝重華宮。龜年以書譙趙汝愚,且上疏言:「壽皇之事高宗,備極子道,此陛下所親睹也。況壽皇今日止有陛下一人,聖心拳拳,不言可知。特遇過宮日分,陛下或遲其行,則壽皇不容不降免到宮之旨,蓋為陛下辭責于人,使人不得以竊議陛下,其心非不願陛下之來。自古人君處骨肉之間,多不與外臣謀,而與小人謀之,所以交鬥日深,疑隙日大。今日兩宮萬萬無此。然臣所憂者,外無韓琦、富弼、呂誨、司馬光之臣,而小人之中,已有任守忠者在焉,惟陛下裁察。」
又言:「使陛下虧過宮定省之禮,皆左右小人間諜之罪。宰執侍從但能推父子之愛,調停重華;台諫但能仗父子之義,責望人生。至於疑間之根,盤固不去,曾無一語及之。今內侍間諜兩宮者固非一人,獨陳源在壽皇朝得罪至重,近複進用,外人皆謂離間之機必自源始。宜亟發威斷,首逐陳源,然後肅命鑾輿,負罪引慝,以謝壽皇,使父子歡然,宗社有永,顧不幸歟?」居亡何,光宗朝重華,都人歡悅。尋除起居舍人,入謝,光宗曰:「此官以待有學識人,念非卿無可者。」
龜年述祖宗之法為《內治聖鑒》以進。光宗曰:「祖宗家法甚善。」龜年曰:「臣是書大抵為宦官、女謁之防,此曹若見,恐不得數經御覽。」光宗曰:「不至是。」他日,龜年奏:「臣所居之官,以記注人君言動為職,車駕不過宮問安,如此書者又數十矣,恐非所以示後。」有旨幸玉津園,龜年奏:「不奉三宮,而獨出宴遊,非禮也。」又言:「陛下誤以臣充嘉王府講讀官,正欲臣等教以君臣父子之道。臣聞有身教,有言教,陛下以身教,臣以言教者也,言豈若身之切哉。」
紹熙五年五月,壽皇不豫,疾浸革,龜年連三疏請對,不獲命。屬上視朝,龜年不離班位,伏地扣額久不已,血漬鶖甓。光宗曰:「素知卿忠直,欲何言?」龜年奏:「今日無大於不過宮。」光宗曰:「須用去。」龜年言:「陛下屢許臣,一入宮則又不然。內外不通,臣實痛心。」同知樞密院餘端禮曰:「扣額龍墀,曲致忠懇,臣子至此,為得已邪?」上雲:「知之。」
孝宗崩,甯宗受禪,是夕召對,甯宗蹙額雲:「前但聞建儲之義,豈知遽踐大位,泣辭不獲,至今震悸。」龜年奏:「此乃宗祏所系,陛下安得辭,今日但當盡人子事親之誠而已。」因擬起居劄子,乞日進一通。又與翊善黃裳同奏往朝南內,因定過宮之禮,乞先一日入奏,率百官恭謝。甯宗朝泰安宮,至則寢門已閉,拜表而退。
時議欲別建泰安宮,而光宗無徙宮之意。龜年言:「古人披荊棘立朝廷,尚可布政出令,況重華一宮豈為不足哉?陛下居狹處,太上居寬處,天下之人必有諒陛下之心者。」於是宮不果建。遷中書舍人。劉慶祖已帶遙郡承宣使,而乙太上隨龍人落階官,龜年繳奏,甯宗批:「可與書行。」龜年奏:「臣非為慶祖惜此一官,為朝廷惜此一門耳。夫'可與書行',近世弊令也,使其可行,臣即書矣,使不可行,豈敢因再令而遂書哉?」甯宗嘗謂:「退朝無事,恐自怠惰,非多讀書不可。」龜年奏:「人君之學與書生異,惟能虛心受諫,遷善改過,乃聖學中第一事,豈在多哉!」
一日,御筆書朱熹、黃裳、陳傅良、彭龜年、黃由、沈有開、李巘、京鏜、黃艾、鄧馹十人姓名示龜年雲:「十人可充講官否?」龜年對曰:「陛下若招來一世之傑如朱熹輩,方厭人望,不可專以潛邸學官為之。」尋除侍講,遷吏部侍郎,升兼侍讀。龜年知事勢將變,會暴雨震雷,因極陳小人竊權、號令不時之弊。遣充金國弔祭接送伴使。
初,朱熹與龜年約共論韓侂胄之奸,會龜年護客,熹以上疏見絀,龜年聞之,附奏雲:「始臣約熹同論此事。今熹既罷,臣宜並斥。」不報。迨歸,見侂胄用事,權勢重于宰相,於是條數其奸,謂:「進退大臣,更易言官,皆初政最關大體者。大臣或不能知,而侂胄知之,假託聲勢,竊弄威福,不去必為後患。」上覽奏甚駭,曰:「侂胄朕之肺腑,信而不疑,不謂如此。」批下中書,予侂胄祠,已乃複入。
龜年上疏求去,詔侂胄與內祠,龜年與郡,以煥章閣待制知江陵府、湖北安撫使。龜年丐祠,慶元二年,以呂棐言落職;已而追三官,勒停。嘉泰元年,複元官。起知贛州,以疾辭,除集英殿修撰、提舉沖佑觀。開禧二年,以待制寶謨閣致仕,卒。
龜年學識正大,議論簡直,善惡是非,辨析甚嚴,其愛君憂國之忱,先見之識,敢言之氣,皆人所難。晚既投閑,悠然自得,幾微不見於顏面。自偽學有禁,士大夫鮮不變者,龜年于關、洛書益加涵泳,扁所居曰止堂,著《止堂訓蒙》,蓋始終特立者也。聞蘇師旦建節,曰:「此韓氏之陽虎,其禍韓氏必矣。」及聞用兵,曰:「禍其在此乎?」所著書有《經解》、《祭儀》、《五致錄》、奏議、外制。
侂胄誅,林大中、樓錀皆白其忠,甯宗詔贈寶謨閣直學士。章穎等請易名,賜諡忠肅。上謂穎等曰:「彭龜年忠鯁可嘉,宜得諡。使人人如此,必能納君於無過之地。」未幾,加贈龍圖閣學士,而擢用其子欽。
黃裳,字文叔,隆慶府普成人。少穎異,能屬文。登乾道五年進士第,調巴州通江尉。益務進學,文詞迥出流輩,人見之曰:「非複前日文叔矣。」
時蜀中餉師,名為和糴,實則取民。裳賦《漢中行》,諷總領李蘩,蘩為罷糴,民便之。改興元府錄事參軍。以四川制置使留正薦,召對,論蜀兵民大計。遷國子博士,以母喪去。宰相進擬他官,上問裳安在,賜錢七十萬。除喪,複召。
時光宗登極,裳進對,謂:「中興規模與守成不同,出攻入守,當據利便之勢,不可不定行都。富國強兵,當求功利之實,不可不課吏治。捍內禦外,當有緩急之備,不可不立重鎮。」其論行都,以為就便利之勢,莫若建康。其論吏治,謂立品式以課其功,計資考以久其任。其論重鎮,謂自吳至蜀,綿亙萬里,曰漢中,曰襄陽,曰江陵,曰鄂渚,曰京口,當為五鎮,以將相大臣守之,五鎮強則國體重矣。除太學博士,進秘書郎。
遷嘉王府翊善,講《春秋》「王正月」曰:「周之王,即今之帝也。王不能號令諸侯,則王不足為王;帝不能統禦郡鎮,則帝不足為帝。今之郡縣,即古諸侯也。周之王惟不能號令諸侯,故《春秋》必書'王正月',所以一諸侯之正朔。今天下境土,比祖宗時不能十之四,然猶跨吳、蜀、荊、廣、閩、越二百州,任吾民者,二百州守也,任吾兵者,九都統也,苟不能統禦,則何以服之?」王曰:「何謂九都統?」裳曰:「唐太宗年十八起義兵,平禍亂。今大王年過之,而國家九都統之說猶有未知,其可不汲汲於學乎?」
他日,王擢用東宮舊人吳端,端詣王謝,王接之中節。裳因講《左氏》「禮有等衰」,問王:「比待吳端得重輕之節,有之乎?」王曰:「有之。」裳曰:「王者之學,正當見諸行事。今王臨事有區別,是得等衰之義矣。」王意益向學。於是作八圖以獻:曰太極,曰三才本性,曰皇帝王伯學術,曰九流學術,曰天文,曰地理,曰帝王紹運,以百官終焉,各述大旨陳之。每進言曰:「為學之道,當體之以心。王宜以心為嚴師,於心有一毫不安者,不可為也。」且引前代危亡之事以為儆戒。王謂人曰:「黃翊善之言,人所難堪,惟我能受之。」他日,王過重華宮,壽皇問所讀書,王舉以對,壽皇曰:「數不太多乎?」王曰:「講官訓說明白,忱心樂之,不知其多也。」壽皇曰:「黃翊善至誠,所講須諦聽之。」
裳久侍王邸,每歲誕節,則陳詩以寓諷。初嘗制渾天儀、輿地圖,侑以詩章,欲王觀象則知進學,如天運之不息,披圖則思祖宗境土半陷於異域而未歸。其後又以王所講三經為詩三章以進。王喜,為置酒,手書其詩以賜之。王嘗侍宴宮中,從容為光宗誦《酒誥》,曰:「此黃翊善所教也。」光宗詔勞裳,裳曰:「臣不及朱熹,熹學問四十年,若召置府寮,宜有裨益。」光宗嘉納。裳每勸講,必援古證今,即事明理,凡可以開導王心者,無不言也。
紹熙二年,遷起居舍人。奏曰:「自古人君不能從諫者,其蔽有三:一曰私心,二曰勝心,三曰忿心。事苟不出於公,而以己見執之,謂之私心;私心生,則以諫者為病,而求以勝之;勝心生,則以諫者為仇,而求以逐之。因私而生勝,因勝而生忿,忿心生,則事有不得其理者焉。如潘景珪,常才也,陛下固亦以常人遇之,特以台諫攻之不已,致陛下庇之愈力,事勢相激,乃至於此。宜因事靜察,使心無所系,則聞台諫之言無不悅,而無欲勝之心,待台諫之心無不誠,而無加忿之意矣。」
三年,試中書舍人。時武備寢弛,裳上疏曰:「壽皇在位三十年,拊循將士,士常恨不得效死以報。陛下誠能留意武事,三軍之士孰不感激願為陛下用乎?」又論:「荊、襄形勢居吳、蜀之中,其地四平,若金人搗襄陽,據江陵,按兵以守,則吳、蜀中斷,此今日邊備之最可憂也。宜分鄂渚兵一二萬人屯襄、漢之間,以張形勢而壯重地。」時朝廷方宴安,裳所言多不省。
未幾,除給事中。趙汝愚除同知樞密院,監察禦史汪義端言祖宗之法,宗室不為執政,再疏醜詆汝愚,汝愚乞免官。裳奏:「汝愚事父孝,事君忠,居官廉。憂國愛民,出於天性,如青天白日,奴隸知其清明。義端所見,皆奴隸之不如,不可以居朝列。」於是義端與郡。
裳在瑣闥甫一月,封駁無慮十數。韓侂胄落階官,鄭汝諧除吏部侍郎,裳皆繳其命。改兵部侍郎,不拜,遂以顯謨閣待制充翊善。先是,光宗以憂疑成疾,不過重華宮,裳入疏請五日一朝,至是複苦言之。上曰:「內侍楊舜卿告朕勿過宮。」裳請斬舜卿,且以八事之目為奏,曰念恩,釋怨,辨讒,去疑,責己,畏天,防亂,改過。不報。
裳嘗病疽,及是憂憤,創複作,又奏:
陛下之于壽皇,未盡孝敬之道,意者必有所疑也。臣竊推致疑之因,陛下毋乃以焚廩、浚井之事為憂乎?夫焚廩、浚井,在當時或有之。壽皇之子惟陛下一人,壽皇之心,托陛下甚重,愛陛下甚至,故憂陛下甚切。違豫之際,焫香祝天,為陛下祈禱。愛子如此,則焚廩、浚井之心,臣有以知其必無也,陛下何疑焉?又無乃以肅宗之事為憂乎?肅宗即位靈武,非明皇意,故不能無疑。壽皇當未倦勤,親挈神器授之陛下,揖遜之風,同符堯、舜,與明皇之事不可同日而語明矣,陛下何疑焉?又無乃以衛輒之事為憂乎?輒與蒯聵,父子爭國。壽皇老且病,乃頤神北宮,以保康寧,而以天下事付之陛下,非有爭心也,陛下何疑焉?又無乃以孟子責善為疑乎?父子責善,本生於愛,為子者能知此理,則何至於相夷。壽皇願陛下為聖帝,責善之心出於忠愛,非賊恩也,陛下何疑焉?
此四者,或者之所以為疑,臣以理推之,初無一之可疑者。自父子之間,小有猜疑,此心一萌,方寸遂亂。故天變則疑而不知畏,民困則疑而不知恤,疑宰執專權則不禮大臣,疑台諫生事則不受忠諫,疑嗜欲無害則近酒色,疑君子有党則庇小人。事有不須疑者,莫不以為疑。乃若貴為天子,不以孝聞,敵國聞之,將肆輕侮,此可疑也,而陛下則不疑;小人將起為亂,此可疑也,而陛下則不疑;中外官軍,豈無他志,此可疑也,而陛下則不疑。事之可疑者,反不以為疑,顛倒錯亂,莫甚於此,禍亂之萌,近在旦夕。宜及今幡然改過,整聖駕,謁兩宮,以交父子之歡,則四夷向風,天下慕義矣。
會壽皇不豫,中外憂危,裳抗聲諫。上起入宮,裳挽其裾隨之至宮門,揮涕而出。乃連章請外,謂:「臣職有三:曰待制,曰侍講,曰翊善。今使供待制之職乎?則當日夕求對以救主失,今不過宮,有虧子道,前後三諫而不加聽,是待制之職可廢也。將使供侍講之職乎?則當引經援古,勸君以孝,今不問安,不視疾,大義已喪,複講何書乎?是侍講之職可廢也。將使供翊善之職乎?當究義理,教皇子以孝,陛下不能以孝事壽皇,臣將何說以勸皇子乎?是翊善之職可廢也。」因出關待命。及聞壽皇遺詔,乃亟入臨。
甯宗即位,裳病不能朝。改禮部尚書,尋兼侍讀。力疾入謝,奏曰:
孔子曰:「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又《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所謂「有始有卒」者,由其持心之一也;所謂「鮮克有終」者,由其持心之不一也。陛下今日初政固善矣,能保他日常如此乎?請略舉已行之事論之。
陛下初理萬機,委任大臣,此正得人君持要之道。使大臣得人,常如今日,則陛下雖終身守之可也。臣恐數年之後,亦欲出意作為,躬親聽斷,左右迎合,因謂陛下事決外庭,權不歸上,陛下能不咈然於心乎?臣恐是時委任大臣,不能如今日之專矣。夫以萬機之眾,非一人所能酬酢,苟不委任大臣,則必借助左右,小人得志,陰竊主權,引用邪黨,其為禍患,何所不至,臣之所憂者一也。
陛下獎用台諫,言無不聽,此正得祖宗設官之意。使台諫得人,常如今日,則陛下終身守之亦可也。然臣恐自今以往,台諫之言日關聖聽,或斥小人之過,使陛下欲用之而不能,或暴近習之罪,使陛下欲親之而不可。逆耳之言,不能無厭,左右迎合,因謂陛下獎用台諫,欲聞讜論,而其流弊,致使人主不能自由,陛下能不咈然於心乎?臣恐是時獎用台諫,不能如今日之重矣。夫朝廷所恃以分別善惡者,專在台諫,陛下苟厭其多言,則為台諫者,將咋舌閉口,無所論列。君子日退,小人日進,而天下亂矣,臣之所憂者二也。
二事,朝廷之大者。又以三事之切于陛下之身言之:曰篤於孝愛,勤于學問,薄於嗜好。陛下今皆行之矣,未知數年之後,能保常如今日乎?
又引魏征十漸以為戒,懇懇數千言。又奏言:「陛下近日所為頗異前日,除授之際,大臣多有不知,臣聞之憂甚而病劇。」蓋是時韓侂胄已潛弄威柄,而宰相趙汝愚未之覺,故裳先事言之。及疾革,時時獨語,曰:「五年之功,無使一日壞之,度吾已不可為,後之君子必有能任其責者。」遂口占遺表而卒,年四十九。上聞之驚悼,贈資政殿學士。
裳為人簡易端純,每講讀,隨事納忠,上援古義,下揆人情,氣平而辭切,事該而理盡。篤于孝友,與人言傾盡底蘊。恥一書不讀,一物不知。推賢樂善,出乎天性。所為文,明白條達。有《王府春秋講義》及《兼山集》,論天人之理,性命之源,皆足以發明伊、洛之旨。嘗與其鄉人陳平父兄弟講學,平父,張栻之門人也,師友淵源,蓋有自來雲。嘉定中,諡忠文。子瑾,大宗正丞兼刑部郎官。孫子敏,刑部郎官。
羅點字春伯,撫州崇仁人。六歲能文。登游熙三年進士第,授定江節度推官。累遷校書郎兼國史院編修官。歲旱,詔求言,點上封事,謂:「今時奸諛日甚,議論凡陋。無所可否,則曰得體;與世浮沈,則曰有量;眾皆默,己獨言,則曰沽名;眾皆濁,己獨清,則曰立異。此風不革,陛下雖欲大有為於天下,未見其可也。自旱歎為虐,陛下禱群祠,赦有罪,曾不足以感動。及朝求讜言,夕得甘雨,天心所示,昭然不誣。獨不知陛下之求言,果欲用之否乎?如欲用之,則願以所上封事,反覆詳熟,當者審而後行,疑者咨而後決,如此則治象日著,而亂萌自消矣。」遷秘書郎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甯宗時以皇孫封英國公,點兼教授,入講至晡時不輟,左右請少憩,點曰:「國公務學不休,奈何止之。」又摭古事勸戒,為《鑒古錄》以進。高宗崩,孝宗在諒暗,皇太子參決庶務,點時以戶部員外郎兼太子侍講,出使浙右,遷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被命使金告登寶位。會金有國喪,迫點易金帶,點曰:「登位吉事也,必以吉服從事。有死而已,帶不可易。」又詰點不當稱「寶位」,點曰:「聖人大寶曰位,不加'寶」字,何以別至尊。」金人不能奪。
上嘗謂點:「卿舊為宮僚,非他人比,有所欲言,毋憚啟告。」點言:「君子得志常少,小人得志常多。蓋君子志在天下國家,而不在一己,行必直道,言必正論,往往不忤人主,則忤貴近,不忤當路,則忤時俗。小人志在一己,而不在天下國家,所行所言,皆取悅之道。用其所以取忤者,其得志鮮矣;用其所以取悅者,其不得志亦鮮矣。若昔明主,念君子之難進,則極所以主張而覆護之;念小人之難退,則盡所以燭察而堤防之。」
皇子嘉王年及弱冠,點言:「此正親師友、進德業之時,宜擇端良忠直之士,參侍燕間。」遂除黃裳為翊善。又言:「人主憂勤,則臣下協心;人主偷安,則臣下解體。今道塗之言,皆謂陛下每旦視朝,勉強聽斷,意不在事。宰執奏陳,備禮應答,侍從庶僚,備禮登對,而宮中燕游之樂,錫齎奢侈之費,已騰於眾口。強敵對境,此聲豈可出哉!」
紹熙三年十一月日長至,車駕將朝賀重華宮,既而中輟。點言:「自天子達庶人,節序拜親,無有闕者,三綱五常,所系甚大,不當以為常事而忽之。」上過宮意未決,點奏:「陛下已涓日過宮,壽皇必引領以俟陛下。常人于朋友且不可以無信,況人主之事親乎?今陛下久闕溫凊,壽皇欲見不可得,萬一憂思感疾,陛下將何以自解於天下?」
嘗召對便殿,點言:「近者中外相傳,或謂陛下內有所制,不能遽出,溺於酒色,不恤政事,果有之乎?」上曰:「無是。」點曰:「臣固知之。竊意宮禁間或有攖拂之事,姑以酒自遣耳。夫閭閻匹夫,處閨門逆境,容有縱酒自放者。人主宰制天下,此心如青天白日,當風雨雷電既霽之餘,湛然虛明,豈容複有纖芥停留哉?」上猶未過宮。點又奏:「竊聞嘉王生朝,稱壽禁中,以報劬勞之德,父子歡洽,寧不動心,上念兩宮延望之意。」十一月,點以言不見聽,求去,不許。十二月,試兵部尚書。
五年四月,上將幸玉津園,點請先過重華,又奏曰:「陛下為壽皇子,四十餘年一無閑言,止緣初郊違豫,壽皇嘗至南內督過,左右之人自此讒間,遂生憂疑。以臣觀之,壽皇與天下相忘久矣。今大臣同心輔政,百執事奉法循理,宗室、戚裏、三軍、萬姓皆無貳志,設有離間,誅之不疑。乃若深居不出,久虧子道,眾口謗讟,禍患將作,不可以不慮。」上曰:「卿等可為朕調護之。」黃裳對曰:「父子之親,何俟調護。」點曰:「陛下一出,即當釋然。」上猶未行。點乃率講官言之,上曰:「朕心未嘗不思壽皇。」對曰:「陛下久闕定省,雖有此心,何以自白乎?」及壽皇不豫,點又隨宰執班進諫。閣門吏止之,點叱之而入。上拂衣起,宰執引上裾,點亟前泣奏曰:「壽皇疾勢已危,不及今一見,後悔何及。」群臣隨上入至福寧殿,內侍闔門,眾慟哭而退。越三日,點隨宰執班起居,詔獨引點入。點奏:「前日迫切獻忠,舉措失禮,陛下赦而不誅,然引裾亦故事也。」上曰:「引裾可也,何得輒入宮禁乎?」點引辛毗事以謝,且言:「壽皇止有一子,既付神器,惟恐見之不速耳。」
壽皇崩,點請上奔喪,許而不出,拜遺詔于重華宮。前後與侍從列奏諫請帝過宮者凡三十五疏,自上奏者又十六章,而奏疏重華,上書嘉王及面對口奏不預焉。甯宗嗣位,人心始定。拜點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上有事明堂,點扈從齋宮,得疾卒,年四十五。贈太保,諡文恭。
點天性孝友,無矯激崖異之行,而端介有守,義利之辨皎如。或謂天下事非才不辦,點曰:「當先論其心,心苟不正,才雖過人,果何取哉!」宰相趙汝愚嘗泣謂甯宗曰:「黃裳、羅點相繼淪謝,二臣不幸,天下之不幸也。」
黃度,字文叔,紹興新昌人。好學讀書,秘書郎張淵見其文,謂似曾恐。隆興元年進士,知嘉興縣。入監登聞鼓院,行國子監簿。言:「今日養兵為巨患,救患之策,宜使民屯田,陰複府衛以銷募兵。」具《屯田》、《府衛》十六篇上之。
紹熙四年,守監察禦史。蜀將吳挺死,度言:「挺子曦必納賂求襲位,若因而授之,恐為他日患,乞分其兵柄。」宰相難之。後曦割關外四州賂金人求王蜀,果如度言。
光宗以疾不過重華宮,度上書切諫,連疏極陳父子相親之義,且言:「太白晝見犯天關,熒惑、勾芒行入太微,其占為亂兵入宮。」以諫不聽,乞罷去。又言:「以孝事君則忠。臣父年垂八十,菽水不親,動經歲月,事親如此,何以為事君之忠。」蓋托已為諭,冀因有以感悟上心。
又與台諫官劾內侍陳源、楊舜卿、林億年三人為今日禍根,罪大於李輔國。又言:「孔子稱'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夫人主有過,公卿大夫諫而改,則過不彰,庶人奚議焉。惟諫而不改,失不可蓋,使閭巷小人皆得妄議,紛然亂生,故勝、廣、黃巢之流議于下,國皆隨以亡。今天下無不議聖德者,臣竊危之。」上猶不聽。遂出修門,上諭使安職。度奏:「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理難複入。」甯宗即位,詔複為禦史,改右正言。
韓侂胄用事,丞相留正去國,侂胄知度嘗與正論事不合,欲諷使擠之。度語同列曰:「丞相已去,擠之易耳,然長小人聲焰可乎?」侂胄驟竊政柄,以意所好惡為威福。度具疏將論其奸,為侂胄所覺,御筆遽除度直顯謨閣、知平江府。度言:「蔡京擅權,天下所由以亂。今侂胄假御筆逐臣,使俯首去,不得效一言,非為國之利也。」固辭。丞相趙汝愚袖其疏入白,詔以沖佑祿歸養。俄知婺州,坐不發覺縣令張元弼髒罪,降罷。自是紀綱一變,大權盡出侂胄,而黨論起矣。然侂胄素嚴憚度,不敢加害。起知泉州,辭,乃進寶文閣,奉祠如故。
侂胄誅,天子思而召之,除太常少卿,尋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朝論欲函侂胄首以泗州五千人還金,度以為辱國非之。權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屢移疾,以集英殿修撰知福州,遷寶謨閣待制。始至,訟牒日千餘,度隨事裁決,日未中而畢。
進龍圖閣,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賜金帶以行。至金陵,罷科糴輸送之擾,活饑民百萬口,除見稅二十余萬,擊降盜卞整,斬盜胡海首以獻,招歸業者九萬家。侂胄嘗募雄淮軍,已收刺者十余萬人,別屯數千人未有所屬,度憂其為患,人給錢四萬,複其役遣之。
遷寶謨閣直學士。度以人物為己任,推挽不休,每曰:「無以報國,惟有此耳。」十上引年之請,不許,為禮部尚書兼侍讀。趣入覲,論藝祖垂萬世之統,一曰純用儒生,二曰務惜民力。上納其言。謝病丐去,遂以煥章閣學士知隆興府。歸越,提舉萬壽宮。嘉定六年十月卒,進龍圖閣學士,贈通奉大夫。
度志在經世,而以學為本。作《詩》、《書》、《周禮說》。著《史通》,抑僭竊,存大分,別為編年,不用前史法。至於天文、地理、井田、兵法,即近驗遠,可以據依,無迂陋牽合之病。又有《藝祖憲監》、《仁皇從諫錄》、《屯田便宜》、《歷代邊防》行於世。婿周南。
周南字南仲,平江人。年十六,遊學吳下,視時人業科舉,心陋之。從葉適講學,頓悟捷得。為文詞,雅麗精切,而皆達于時用,每以世道興廢為己任。登紹熙元年進士第,為池州教授。會度以言忤當路,禦史劾度,並南罷之。度與南俱入偽學黨。開禧三年,召試館職。南對策詆權要,言者劾南,罷之,卒於家。
南端行拱立,尺寸有程准。自賜第授文林郎,終身不進官,兩為館職,數月止。既絕意當世,弊衣惡食,挾書忘晝夜,曰:「此所以遺吾老,俟吾死也。」
林大中,字和叔,婺州永康人。入太學,登紹興三十年進士第,知撫州金谿縣。郡督輸賦急,大中請寬其期,不聽,納告敕投劾而歸。已而主太常寺簿。
光宗受禪,除監察禦史。大中謂:「國之大事在祀,沿襲不正,非所以嚴典禮,妥神明。」上疏言:「臣昨簿正奉常,實陪廟祀,見其祝於神者,或舛于文;稱於神者,或訛其字;所宜厚者,或簡不虔;所宜先者,或廢不用;更制器服,或歲月太疏;夙興行事,或時刻太早:是皆禮意所未順,人情所未安也。」一日,禦劄示大中,謂言事覺察,宜遵舊例。大中曰:「台臣不當逾分守,固如聖訓,然必抗直敢言,乃為稱職。」
遷殿中侍御史。奏言:「進退人才,當觀其趣向之大體,不當責其行事之小節。趣向果正,雖小節可責,不失為君子;趣向不正,雖小節可喜,不失為小人。」又論:「今日之事,莫大于仇恥未複。此事未就,則此念不可忘。此念存于心,於以來天下之才,作天下之氣,倡天下之義。此義既明,則事之條目可得而言,治功可得而成矣。」陳賈以靜江守臣入奏,大中極論其「庸回亡識,嘗表裹王淮,創為道學之目,陰廢正人。儻許入奏,必再留中,善類聞之,紛然引去,非所以靖國。」命遂寢。
紹熙二年春,雷電交作,有旨訪時政闕失。大中以事多中出,乃上疏曰:「仲春雷電,大雪繼作,以類求之,則陰勝陽之明驗也。蓋男為陽,而女為陰,君子為陽,而小人為陰。當辨邪正,毋使小人得以間君子。當思正始之道,毋使女謁之得行。」
司諫鄧馹以言事移將作監,大中言:「台諫以論事不合而遷,臣恐天下以陛下為不能容。」守侍御史兼侍講。知潭州趙善俊得旨奏事,大中上疏劾善俊,而言宗室汝愚之賢當召。上用其言,召汝愚而出善俊與郡。
時江、淮、荊、襄為國巨屏,而權任頗輕。大中言:「宜選行實材略之人,付以江、淮、荊、襄經理之任。舊制河北、陝西分為四路,以文臣為大帥,武臣副之。中興初,沿江置制置使。自秦檜罷三大將兵權,專歸武臣,而江東、荊、襄帥臣不復領制置之職。宜仍舊制置,而以諸將為副,久其任,重其權,則邊防立而國勢張矣。」
江、浙四路民苦折帛和買重輸,大中曰:「有產則有稅,於稅絹而科折帛,猶可言也,如和買折帛則重為民害。蓋自咸平馬元方建言于春預支本錢濟其乏絕,至夏秋使之輸納,則是先支錢而後輸絹。其後則錢鹽分給,又其後則直取於民,今又令納折帛錢,以兩縑折一縑之直,大失立法初意。」朝廷以其言為減所輸者三歲。
馬大同為戶部,大中劾其用法峻。上欲易置他部,大中曰:「是嘗為刑部,固以深刻稱。」章三上不報。又論大理少卿宋之瑞,章四上,又不報。大中以言不行,求去,改吏部侍郎,辭不拜,乃除大中直寶謨閣,而大同、之瑞俱與郡。
初,占星者謂朱熹曰:「某星示變,正人當之,其在林和叔耶?」至是,熹貽書朝士曰:「聞林和叔入台,無一事不中的,去國一節,風義凜然,當于古人中求之。」給事中尤袤、中書舍人樓鑰上疏雲:「大中言官,當與被論者有別。」尋命知甯國府,又移贛州。甯宗即位,召還,試中書舍人,遷給事中,尋兼侍講。知閣門事韓侂胄來謁,大中救之,無他語,陰請內交,大中笑而卻之,侂胄怨由此始。
會吏部侍郎彭龜年抗論侂胄,侂胄轉一官與內祠,龜年除煥章閣待制與郡。大中同中書舍人樓鑰繳奏曰:「陛下眷禮僚舊,一旦龍飛,延問無虛日。不三數月間,或死或斥,賴龜年一人尚留,今又去之,四方謂其以盡言得罪,恐傷政體。且一去一留,恩意不侔。去者日遠,不復侍左右。留者內祠,則召見無時。請留龜年經筵,而命侂胄以外任,則事體適平,人無可言者。」有旨:「龜年已為優異,侂胄本無過尤,可並書行。」大中複同奏:「龜年除職與郡以為優異,則侂胄之轉承宣使非優異乎?若謂侂胄本無過尤,則龜年論事實出於愛君之忱,豈得為過?龜年既以決去,侂胄難於獨留,宜畀外任或外祠,以慰公議。」不聽。
太府寺丞呂祖儉以上書攻侂胄,謫置韶州,大中捄之。汪義端頃為禦史,以論趙汝愚去,至是侂胄引為右史,大中駁之。改吏部侍郎,不拜,以煥章閣待制知慶元府。城南民田,潮溢不可種,大中捐公帑治石築之,民不知役而蒙其利。郡訛言夜有妖,大中謂此必黠賊所為,立捕黥之,人情遂安。丐祠,得請。給事中許及之繳駁,遂削職。後提舉沖佑觀。乞休致,複元職。監宗禦史林采論列,再落職,尋複之。
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客或勸大中通侂胄書,大中曰:「吾為夕郎時,一言承意,豈閒居至今日耶?」客曰:「縱不求福,盍亦免禍。」大中曰:「福不可求而得,禍可懼而免耶?」侂胄既召兵畔,大中謂:「今日欲安民,非息兵不可;欲息兵,非去侂胄不可。」
及侂胄誅,即召見,落致仕,試吏部尚書,言:「呂祖儉以言侂胄得罪,死於瘴鄉,雖贈官畀職,而公議未厭。彭龜年面奏侂胄過尤,朱熹論侂胄竊弄威柄,皆為中傷,降官鐫職,卒以老死,宜優加旌表。其他因譏切侂胄以得罪者,望量其輕重而旌別之,以伸被罪者之冤。」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嘉定改元,兼太子賓客。嘗議講和事,上曰:「朕不憚屈己為民,講和之後,亦欲與卿等革侂胄弊政作家活耳。」大中頓首曰:「陛下言及此,宗社生靈之福也。」每語所親雲:「吾年垂八十,豈堪勞勩,徒以和議未成,思體承聖訓,以革弊幸為經久之計。儻初志略遂,即乞身而歸矣。」是年六月卒,年七十有八,贈資政殿學士、正奉大夫,諡正惠。
大中清修寡欲,退然如不勝衣,及其遇事而發,凜乎不可犯。自少力學,趣向不凡。所著有奏議、外制、文集三十卷。
陳騤,字叔進,台州臨海人。紹興二十四年,試春官第一,秦檜當國,以秦塤居其上。累官遷將作少監、守秘書少監兼太子諭德。太子尹臨安,騤謂:「儲宮下親細務,不得專於學,非所以毓德也。」太子矍然,亟辭。崔淵以外戚張說進,除秘書郎兼金部郎,騤封還詞頭。
未幾,出知贛州,易秀州。召還,首言:「陛下銳意圖治,群下急於自媒,爭獻強兵理財之計,及畀以職,報效蔑聞。宜杜邪諂之路。」再歸故官,遷秘書監兼崇政殿說書。淳熙五年,試中書舍人兼侍講、同修國史。
上欲采晉、宋以下興亡理亂之大端,約為一書,謂騤曰:「惟卿與周必大可任此事。」言者忌而攻之,上留章不下,授提舉太平興國宮。起知甯國府,改知太平州,加集英殿修撰。以言者罷。起知袁州。光宗受禪,召試吏部侍郎。紹熙元年,同知貢舉兼侍講。
二年春,雷雪,詔陳時政得失,騤疏三十條,如宮闈之分不嚴,則權柄移;內謁之漸不杜,則明斷息;謀台諫于當路,則私黨植;咨將帥于近習,則賄賂行;不求讜論,則過失彰;不謹舊章,則取捨錯;宴飲不時,則精神昏;賜予無節,則財用竭。皆切于時病。
三年三月,權禮部尚書。六月,同知樞密院事。四年二月,參知政事。光宗以疾不朝垂華宮,會慶節稱壽又不果往。騤三入奏,廷臣上疏者以百數,上感悟,以冬至日朝重華。五年正月朔旦,稱壽于慈福宮。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臨喪,騤請正儲位以安人心。七月,攝行三省事。
甯宗即位,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趙汝愚為右丞相,騤素所不快,未嘗同堂語。汝愚擬除劉光祖侍御史,騤奏曰:「劉光祖舊與臣有隙,光祖入台,臣請避之。」汝愚愕而止。
時韓侂胄恃傳言之勞,潛竊國柄。吏部侍郎彭龜年論侂胄將為國患,不報。於是龜年、侂胄俱請祠,騤曰:「以閣門去經筵,何以示天下?」龜年竟外補。侂胄語人曰:「彭侍郎不貪好官,固也,元樞亦欲為好人耶?」遂以資政殿大學士與郡,辭,詔提舉洞霄宮。
慶元二年,知婺州。告老,授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嘉泰三年卒,年七十六。贈少傅,諡文簡。
黃黼,字元章,臨安余杭人也。少游太學,第進士,累遷太常博士。輪對,言:「周以輔翼之臣出任方伯,漢以牧守之最擢拜公卿,唐不曆邊任,不拜宰相,本朝不為三司等屬,不除清望官。仁宗時,韓琦、范仲淹、龐籍皆嘗經略西事,久曆邊任,始除執政。邊奏複警,范仲淹至再請行。貝州之變,文彥博親自討賊。乞于時望近臣中,擇才略謀慮可以任重致遠者,或畀上流,或委方面,習知邊防利害,地形險厄,中外軍民亦孚其恩信,熟其威名。天下無事則取風績顯著者不次除拜,以尊朝廷。邊鄙有警,則任以重寄,俾制方面。出將入相,何所不可。」上嘉獎曰:「如卿言,可謂盡用人之道。」
行太常丞,進秘書郎、提舉江東常平茶鹽,召為戶部員外郎。尋除直秘閣、兩浙路轉運判官,進直龍圖閣,升副使,辭,改直顯謨閣。浙東瀕海之田,以旱澇告,常平儲蓄不足,黼捐漕計貸之。毗陵饑民取糠粃雜草根以充食,郡縣不以聞,黼取民食以進,乞捐僧牒、緡錢振濟,所全活甚眾。
除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守殿中侍御史兼侍講,遷侍御史,行起居郎兼權刑部侍郎。以劉德秀論劾,奉祠而卒。
詹體仁,字元善,建寧浦城人。父綎,與胡宏、劉子翬遊,調贛州信豐尉。金人渝盟,綎見張浚論滅金秘計,浚辟為屬。體仁登隆興元年進士第,調饒州浮梁尉。郡上體仁獲盜功狀當賞,體仁曰:「以是受賞,非其願也。」謝不就。為泉州晉江丞。宰相梁克家,泉人也,薦於朝。入為太學錄,升太學博士、太常博士,遷太常丞,攝金部郎官。
光宗即位,提舉浙西常平,除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就升司農少卿。奏蠲諸郡賦輸積欠百余萬。有逃卒千人入大冶,因鐵鑄錢,剽掠為變。體仁語戎帥:「此去京師千餘裏,若比上請得報,賊勢張矣。宜速加誅討。」帥用其言,群黨悉散。
除太常少卿,陛對,首陳父子至恩之說,謂:「《易》于《家人》之後次之以《睽》,《睽》之上九曰:'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夫疑極而惑,凡所見者皆以為寇,而不知實其親也。孔子釋之曰:'遇雨則吉,群疑亡也'。蓋人倫天理,有間隔而無斷絕,方其未通也,湮鬱煩憤,若不可以終日;及其醒然而悟,泮然而釋,如遇雨焉,何其和悅而條暢也。伏惟陛下神心昭融,聖度恢豁,凡厥疑情,一朝渙然若揭日月而開雲霧,。丕敘彝倫,以承兩宮之歡,以塞兆民之望」。時上以積疑成疾,久不過重華宮,故體仁引《易》睽弧之義,以開廣聖意。
孝宗崩,體仁率同列抗疏,請駕詣重華宮親臨祥祭,辭意懇切。時趙汝愚將定大策,外庭無預謀者,密令體仁及左司郎官徐誼達意少保吳琚,請憲聖太后垂簾為援立計。甯宗登極,天下晏然,體仁與諸賢密贊汝愚之力也。
時議大行皇帝諡,體仁言:「壽皇聖帝事德壽二十餘年,極天下之養,諒陰三年,不禦常服,漢、唐以來未之有,宜諡曰'孝'。」卒用其言。孝宗將複土,體仁言:「永阜陵地勢卑下,非所以妥安神靈。」與宰相異議,除太府卿。尋直龍圖閣、知福州,言者竟以前論山陵事罷之。退居霅川,日以經史自娛,人莫窺其際。
始,體仁使浙右,時蘇師旦以胥吏執役,後倚侂胄躐躋大官,至是遣介通殷勤。體仁曰:「小人乘君子之器,禍至無日矣,烏得以汙我!」未幾,果敗。
複直龍圖閣、知靜江府,閣十縣稅錢一萬四千,蠲雜賦八千。移守鄂州,除司農卿,複總湖廣餉事。時歲凶艱食,即以便宜發廩振捄而後以聞。
侂胄建議開邊,一時爭談兵以規進用。體仁移書廟堂,言兵不可輕動,宜遵養俟時。皇甫斌自以將家子,好言兵,體仁語僚屬,謂斌必敗,已而果然。開禧二年卒,年六十四。
體仁穎邁特立,博極群書。少從朱熹學,以存誠慎獨為主。為文明暢,悉根諸理。周必大當國,體仁嘗疏薦三十餘人,皆當世知名士。郡人真德秀早從其遊,嘗問居官蒞民之法,體仁曰:「盡心、平心而已,盡心則無愧,平心則無偏。」世服其確論雲。
論曰:彭龜年、黃裳、羅點以青宮師保之舊,盡言無隱。黃度、林大中亦能守正不阿,進退裕如。此數臣者,皆能推明所學,務引君以當道,可謂粹然君子矣。陳騤論事頗切時病,詹體仁深于理學,皆有足稱者。然騤嘗詆譏呂祖謙,至視趙汝愚、劉光祖為仇,而體仁乃能以朱熹、真德秀為師友,即其所好惡,而二人之邪正,於是可知焉。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胡紘何澹林栗高文虎陳自強鄭丙京鏜謝深甫許及之梁汝嘉
胡紘字應期,處州遂昌人。淳熙中,舉進士。紹熙五年,以京鏜薦,監都進奏院,遷司農寺主簿、秘書郎。韓侂胄用事,逐朱熹、趙汝愚,意猶未快,遂擢紘監察禦史。
紘未達時,嘗謁朱熹于建安,熹待學子惟脫粟飯,遇紘不能異也。紘不悅,語人曰:「此非人情。只雞尊酒,山中未為乏也。」遂亡去。及是,劾趙汝愚,且詆其引用朱熹為偽學罪首。汝愚遂謫永州。
汝愚初抵罪去國,搢紳大夫與夫學校之士,皆憤悒不平,疏論甚眾。侂胄患之,以汝愚之門及朱熹之徒多知名士,不便於己,欲盡去之,謂不可一一誣以罪,則設為偽學之目以擯之。用何澹、劉德秀為言官,專擊偽學,然未有誦言攻熹者。獨稿草疏將上,會改太常少卿,不果。沈繼祖以追論程頤得為察官,紘遂以槁授之。繼祖論熹,皆紘筆也。
甯宗以孝宗嫡孫行三年服,紘言止當服期。詔侍從、台諫、給舍集議釋服,於是徙紘太常少卿,使草定其禮。既而親饗太廟。
紘既解言責,複入疏雲:「比年以來,偽學猖獗,圖為不軌,動搖上皇,詆誣聖德,幾至大亂。賴二三大臣、台諫出死力而排之,故元惡殞命,群邪屏跡。自御筆有'救偏建中'之說,或者誤認天意,急於奉承,倡為調停之議,取前日偽學之奸黨次第用之,以冀幸其他日不相報復。往者建中靖國之事,可以為戒,陛下何未悟也。漢霍光廢昌邑王賀,一日而誅群臣一百餘人;唐五王不殺武三思,不旋踵而皆斃于三思之手。今縱未能盡用古法,亦宜且令退伏田裏,循省愆咎。」俄遷紘起居舍人。詔偽學之黨,宰執權住進擬,用紘言也。自是學禁益急。進起居郎,權工部侍郎,移禮部,又移吏部。坐同知貢舉、考宏詞不當而罷。未幾,學禁漸弛,紘亦廢棄,卒於家。
何澹,字自然,處州龍泉人。乾道二年進士,累官至國子司業,遷祭酒,除兵部侍郎。光宗內禪,拜右諫議大夫兼侍講。
澹本周必大所厚,始為學官,二年不遷,留正奏遷之。澹憾必大,及長諫垣,即劾必大,必大遂策免。澹嘗與所善劉光祖言之,光祖曰:「周丞相豈無可論,第其門多佳士,不可並及其所薦者。」澹不聽。
時薑特立、譙熙載以春坊舊恩頗用事。一日,光祖過澹,因語澹曰:「曾、龍之事不可再。」澹曰:「得非薑、譙之謂乎?」既而澹引光祖入便坐,則皆薑、譙之徒也,光祖始悟澹謾諾。明年,澹同知貢舉,光祖除殿中侍御史,首上學術邪正之章。及奏名,光祖被旨入院拆號,與澹席甫逼。澹曰:「近日風采一新。」光祖曰:「非立異也,但嘗為大諫言者,今日言之耳。」既出,同院謂光祖曰:「何自然見君所上章,數夕恍惚,餌定志丸,他可知也。」進禦史中丞。
澹有本生繼母喪,乞有司定所服,禮寺言當解官,澹引不逮事之文,乞下給、諫議之。太學生喬嚞、朱有成等移書於澹,謂:「足下自長台諫,此綱常之所系也。四十餘年以所生繼母事之,及其終也,反以為生不逮而不持心喪可乎?奉常禮所由出,顧以台諫、給舍議之,識者有以窺之矣。」澹乃去。終制,除煥章閣學士、知泉州,移明州。
甯宗即位,朱熹、彭龜年以論韓侂胄俱絀,澹還為中丞,怨趙汝愚不援引。汝愚時已免相,複詆其廢壞壽皇良法美意,汝愚落職罷祠。又言:「專門之學,流而為偽。願風厲學者,專師孔、孟,不得自相標榜。」除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遷知樞密院。
吳曦賄通時宰,規圖帥蜀,未及賄澹,韓侂胄已許之,澹持不可。侂胄怒曰:「始以君肯相就,黜偽學,汲引至此,今顧立異耶?」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起知福州。澹居外,常怏怏失意,以書祈侂胄,有曰:「跡雖東冶,心在南園。」南園,侂胄家圃也。侂胄憐之。進觀文殿學士,尋移知隆興府。後除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移使湖北,兼知江陵。奉祠卒,贈少師。
澹美姿容,善談論,少年取科名,急於榮進,阿附權奸,斥逐善類,主偽黨之禁,賢士為之一空。其怕更化,凶黨俱逐,澹以早退倖免,優遊散地幾二十年。
林栗字黃中,福州福清人。登紹興十二年進士第,調崇仁尉,教授南安軍。宰相陳康伯薦為太學正,守太常博士。孝宗即位,遷屯田員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講。
時金人請和,約為叔侄之國,且以歸疆為請。栗上封事言:「前日之和,誠為非計。然徽宗梓宮、慈寧行殿在彼,為是而屈,猶有名焉。今日之和,臣不知其說也。宗廟之仇,而事之以弟侄,其忍使祖宗聞之乎!無唐、鄧,則荊、襄有齒寒之憂;無泗、海,則淮東之備達于真、楊,海道之防遍於明、越矣。議者皆言和戎之幣少,養兵之費多,不知講和之後,朝廷能不養兵乎?今東南民力,陛下之所知也,朝廷安得而不較乎?且非徒無益而已。與之歲幣,是畏之矣。三軍之情,安得不懈弛;歸正之心,安得不攜貳。為今日計,宜停使勿遣,遷延其期。比至來春,別無動息,徐於境上移書,諭以兩國誓言。敗之自彼,信不由衷,雖盟無益。自今宜守分界,休息生靈,不煩聘使之往來,各保疆場之無事,焉用疲弊州縣,以奉犬羊之使乎?」
孝宗懲創紹興權臣之弊,躬攬權綱,不以責任臣下,栗言:「人主蒞權,大臣審權,爭臣議權,王侯、貴戚善撓權者也,左右近習善竊權者也。權在大臣,則大臣重;權在邇臣,則邇臣重;權在爭臣,則爭臣重。是故人主常患權在臣下,必欲收攬而獨持之,然未有能獨持之者也。不使大臣持之,則王侯、貴戚得而持之矣;不使邇臣審之,爭臣議之,則左右近習得而議之矣。人主顧謂得其權而自執之,豈不誤哉。是故明主使人持權而不以權與之,收攬其權而不肯獨持之。」至有「以鹿為馬、以雞為鸞」之語。方奉對時,讀至「人主常患權在臣下,必欲收攬而獨持之」,孝宗稱善,栗徐曰:「臣意尚在下文。」執政有訴于孝宗曰:「林栗謂臣等指鹿為馬,臣實不願與之同朝。」乃出知江州。
有旨省並江州屯駐一軍,栗奏:「辛巳、甲申,金再犯兩淮,賴江州一軍分佈防托,故舒、蘄、黃三州獨不被寇。本州上至鄂渚七百里,下至池陽五百里;平時屯戍,誠哲無益,萬一有警,鄂渚之戍,上越荊、襄,池陽之師,下流增備,中間千里藩籬,誠為虛闕。無以一夫之議,而廢長江千里之防。」由是軍得無動。
以吏部員外郎召。冬至,有事南郊,前期十日,百執事聽誓戒;會廢節,有旨上壽不用樂,迨宴金使,乃有權用樂之命。栗以為不可,致書宰相,不聽,乃乞免充舉冊官,以狀申朝廷曰:「若聽樂則廢齋,廢齋則不敢以祭。祖宗二百年事天之禮,今因一介行人而廢之。天之可畏,過於外夷遠矣。」不聽。
兼皇子慶王府直講,有旨令二王非時招延講讀官,相與議論時政,期盡規益。栗以為不可,疏言:「漢武帝為戾太子開博望苑,卒敗太子;唐太宗為魏王泰立文學館,卒敗魏王。古者教世子與吾祖宗之所以輔導太子、諸王,惟以講經讀史為事,他無預焉。若使議論時政,則是對子議父,古人謂之無禮,不可不留聖意。」
除右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太廟祫享之制,始祖東向,昭南向,穆北向,別廟神主祔于祖姑之下,隨本室南北向而無西向之位。紹興、乾道間,懿節、安穆二後升祔,有司設幄西向。逮安恭皇后新祔,有司承前失,其西向之位,幾與僖祖相對。栗辨正之。
除直寶文閣、知湖州。栗朝辭,曰:「臣聞漢人賈誼號通達國體,其所上書至於痛哭流涕者,考其指歸,大抵以一身諭天下之勢。其言曰:'天下之勢方病大瘇。非徒瘇也,又苦灸盭。又類辟,且病痱。'臣每見士大夫好論時事,臣輒舉以問之:今日國體,於四百四病之中名為何病?能言其病者猶未必能處其方,不能言其病而輒處其方,其誤人之死,必矣。聞臣之言者不忿則默,間有反以詰臣,即對之曰:今日之病,名為風虛,其狀半身不隨是也。風者在外,虛者在內,真氣內耗,故風邪自外而乘之,忽中于人,應時僵僕,則靖康之變是也。幸而元氣猶存,故僕而複起,則建炎之興是也。然元氣雖存,邪氣尚盛,自淮以北皆吾故壤,而號令不能及,正朔不能加,有異於半身不隨者乎?非但半身不隨而已,半身存者,凜凜乎畏風邪之乘而不能以自安也。今日論者,譬如痿人之不忘起,奚必賢智之士,然後與國同其願哉?而市道庸流,口傳耳受,苟欲嘗試以售其方,則蕩熨針石,雜然並進,非體虛之人所宜輕受也。聞之醫曰:'中風偏廢,年五十以下而氣盛者易治。蓋真氣與邪氣相敵,真氣盛則邪氣衰,真氣行則邪氣去。然真氣不充滿於半存之身,則無以及偏廢之體。故欲起此疾者,必禁其嗜欲,節其思慮,愛其氣血,養其精神,使半存之身,日以充實,則陽氣周流,脈絡宜暢,將不覺舍杖而行。若急於愈疾而不顧其本,百毒入口,五臟受風,風邪之盛未可卒去,而真氣之存者日以耗亡,故中風再至者多不能救。'臣愚有感於斯言,竊謂賈誼複生,為陛下言,無以易此。」
知興化軍,又移南劍,除夔路提點刑獄,改知夔州,加直敷文閣。夔屬郡曰施州,其羈縻郡曰思州。施民譚汝翼者,與知思州田汝弼交惡,會汝弼卒,汝翼帥兵二千人伐其喪。汝弼之子祖周深入報復,兵交於三州之境,施、黜大震。汝翼複繕甲兵,料丁壯,以重幣借兵諸洞,而乞師于帥府。栗曰:「汝翼實召亂者。」移檄罷兵,乃選屬吏往攝兵職,以漸收汝翼之權。命兵馬鈐轄按閱諸州,密檄至施,就攝州事。汝翼不之覺,已乃皇遽遁入成都。事聞,孝宗親劄賜栗及成都制置使陳峴曰:「田氏猶是羈縻州郡,譚氏乃夔路豪族,又且首為釁端,帥閫不能彈壓,縱其至此。如尚不悛,未免加兵,除其元惡。」時汝翼在成都,聞之逃歸,調集家丁及役八砦義軍,列陳於沱河橋與官軍戰,潰,汝翼遁去,俘其徒四十有三人,獲甲鎧器仗三萬一千。栗取其巨惡者九人誅之。田祖周由是懼,與其母冉氏謀獻黔江田業,計錢九十萬緡以贖罪,蠻徼遂安。
既而汝翼入都訴栗受田氏金,詔以汝翼屬吏,省劄下夔州。栗親書奏狀繳還,並辨其事。上大怒。會近臣有救解者,尋坐栗身為帥臣,擅格上命,鐫職罷歸。既而理寺追究,事白,貸汝翼死,幽置紹興府。
居頃之,詔栗累更事任,清介有聞,複直寶文閣、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就改提點刑獄,又改知潭州。除秘閣修撰,進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召對便殿,奏乞仿唐制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一員,不以糾彈為責。從之。除兵部侍郎。朱熹以江西提刑召為兵部郎官,熹既入國門,未就職。栗與熹相見,論《易》與《西銘》不合。至是,栗遣吏部趣之,熹以腳疾請告。栗遂論:「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之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道學,妄自推尊。所至輒攜門生十數人,習為春秋、戰國之態,妄希孔、孟曆聘之風,繩以治世之法,則亂人之首也。今采其虛名,俾之入奏,將置朝列,以次收用。而熹聞命之初,遷延道途,邀索高價,門生迭為遊說,政府許以風聞,然後入門。既經陛對,得旨除郎,而輒懷不滿,傲睨累日,不肯供職,是豈張載、程頤之學教之然也?緣熹既除兵部郎官,在臣合有統攝,若不舉劾,厥罪惟均。望將熹停罷,姑令循省,以為事君無禮者之戒。」
上謂其言過當,而大臣畏栗之強,莫敢深論。太常博士葉適獨上封事辯之曰:「考栗之辭,始末參驗,無一實者。其中'謂之道學'一語,無實最甚。蓋自昔小人殘害良善,率有指名,或以為好名,或以為立異,或以為植黨。近忽創為'道學'之目,鄭丙唱之,陳賈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見士大夫有稍務潔修,粗能操守,輒以道學之名歸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跡犯敗之類。往日王淮表裏台諫,陰廢正人,蓋用此術。栗為侍從,無以達陛下之德意志慮,而更襲鄭丙、陳賈密相傳授之說,以道學為大罪。文致言語,逐去一熹,固未甚害,第恐自此遊辭無實,讒言橫生,善良受害,無所不有!願陛下正紀綱之所在,絕欺罔於既形,摧抑暴橫以扶善類,奮發剛斷以慰公言。」於是侍御史胡晉臣劾栗,罷之,出知泉州,又改明州。奉祠以卒,諡簡肅。
栗為人強介有才,而性狷急,欲快其私忿,遂至攻詆名儒,廢絕師教,殆與鄭丙、陳賈、何澹、劉德秀、劉三傑、胡紘輩黨邪害正者同科。雖疇昔論事,雄辯可觀,不足以蓋晚節之謬也。
高文虎,字炳如,四明人,禮部侍郎閌之從子。登紹興庚辰進士第,調平江府吳興縣主簿。
曾幾守官在吳,文虎從之遊,故聞見博洽,多識典故。除國子正,遷太學博士。孝宗幸兩學,祭酒林光朝訪文虎具儀注,文虎輯國朝以來臨幸故事授之。兼國史院編修官,與修《四朝國史》。出知建昌軍,擢將作丞兼實錄院檢討官,修《高宗實錄》;又兼玉牒所檢討官,修《神宗玉牒》。自熙甯以來,史氏淆雜,人無所取信。文虎盡取朱墨本刊正繆妄,一一研核。既奏禦,又修《徽宗玉牒》,考訂宣和、崇、觀以來尤為詳審。
甯宗即位,遷軍器少監兼將作監,遷國子司業兼學士院權直,遷祭酒、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兼祭酒,升實錄院同修撰、同修國史。
韓侂胄用事,既逐趙汝愚、朱熹,以其門多知名士,設偽學之目以擯之,遂命文虎草詔曰:「向者權臣擅朝,偽邪朋附,協肆奸宄,包藏禍心。賴天之靈,宗廟之福,朕獲承慈訓,膺受內禪,陰謀壞散,國勢複安。嘉與士大夫厲精更始,凡曰淫朋比德,幾其自新,而曆載臻茲,弗迪厥化。締交合盟,窺伺間隙,毀譽舛迕,流言間發,將以傾國是而惑眾心。甚至竊附於元祐之眾賢,而不思實類乎紹聖之奸黨。國家秉德康寧,弗汝瑕殄,今惟自作弗靖,意者漸於流俗之失不可複反歟?將狃于國之寬恩而罰有弗及歟?何其未能洗濯以稱朕意也!朕既深詔二三大臣與夫侍從言議之官,益維持正論以明示天下矣,諭告所抵,宜各改視回聽,毋複借疑似之說以惑亂世俗。若其遂非不悔,怙終不悛,邦有常刑,必罰毋赦!」
西掖詞命,舊率以數人共一詞,文虎以為非所以崇訓戒、贊人才也,乃人人各為之。遷兵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又兼祭酒,拜翰林學士兼侍讀、實錄院修撰,修國史。除華文閣學士、知建寧府,力丐祠,提舉太平興國宮。以台臣言奪職,卒。
文虎以博洽自負,與胡紘合黨,共攻道學,久司學校,專困遏天下士,凡言性命道德者皆絀焉。
陳自強者,福州閩縣人,字勉之。登淳熙五年進士第。慶元二年,入都待銓。自以嘗為韓侂胄童子師,欲見之,無以自通,適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為言於侂胄。一日,鄉自強,比至,則從官畢集,侂胄設褥于堂,向自強再拜,次召從官同坐。侂胄徐曰:「陳先生老儒,汩沒可念。」明日,從官交薦其才。除太學錄,遷博士,數月轉國子博士,又遷秘書郎。入館半載,擢右正言、諫議大夫、禦史中丞。入台未逾月,遂登樞府,由選人至兩地財四年。嘉泰三年,拜右丞相,曆封祁、衛、秦國公。
韓侂胄顓朝權,包苴盛行,自強尤貪鄙。四方致書饋,必題其緘雲:「某物並獻」;凡書題無「並」字,則不開。縱子弟親戚關通貨賄,仕進幹請,必諧價而後予。日押空名刺劄送侂胄家,須用乃填,三省不與也。都城火,自強所貯,一夕為煨燼。侂胄首遺之萬緡,執政及列郡聞之,莫不有助。不數月,得六十萬緡,遂倍所失之數。創國用司,自為國用使,以費士寅、張岩為同知國用事,掊克民財,州郡騷動。
方侂胄欲為平章,猶畏眾議,自強首率同列援典故入奏。詔以侂胄為平章軍國事。常語人曰:「自強惟一死以報師王。」每稱侂胄為恩王、恩父,而呼堂吏史達祖為兄、蘇師旦為叔。
侂胄將用兵,遣使北行審敵虛實,自強薦陳景俊以往。金人有「不宜敗好」之語,景俊歸,自強戒使勿言,侂胄乃決恢復之議。吳曦有逆謀,求歸蜀,厚賂自強。自強語侂胄:「非曦不足以鎮坤維。」乃縱之歸,曦卒受金人命為蜀王。侂胄奸凶,久盜國柄,自強實為之表裏。
既開邊隙,朝野洶洶,三遣使請和。金人欲縛送首議用兵賊臣,侂胄恚憤,複欲用兵,中外大懼。史彌遠建議誅侂胄,詔以自強阿附充位,不恤國事,罷右丞相。未幾,詔追三官,永州居住,又責武泰軍節度副使、韶州安置。中書舍人倪思繳奏,乞遠竄,籍其家,詔從之。再責複州團練副使、雷州安置。後死于廣州。
鄭丙,字少融,福州長樂人。紹興十五年進士。積官至吏部尚書、浙東提舉。朱熹行部至台州,奏台守唐仲友不法事,宰相王淮庇之。熹章十上。丙雅厚仲友,且迎合宰相意,奏:「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蓋指熹也。於是監察禦史陳賈奏:「道學之徒,假名以濟其偽,乞擯斥勿用。」道學之目,丙倡賈和,其後為慶元學禁,善類被厄,丙罪為多。
嘗知泉州,為政暴急,或勸之尚寬,丙曰:「吾疾惡有素,豈以晚節易所守哉。」聞者哂之。丙官終端明殿學士,卒,諡簡肅。
京鏜字仲遠,豫章人也。登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龔茂良帥江西,見之曰:「子廟廓器也。」及茂良參大政,遂薦鏜入朝。
孝宗詔侍從舉良縣令為台官,給事中王希呂曰:「京鏜蚤登儒級,兩試令,有聲。陛下求執法官,鏜其人也。」上引見鏜,問政事得失。時上初統萬機,銳志恢復,群臣進說,多迎合天子意,以為大功可旦暮致。鏜獨言「天下事未有驟如意者,宜舒徐以圖之。」上善其言。鏜於是極論今日民貧兵驕,士氣頹靡,言甚切至。上說,擢為監察禦史,累遷右司郎官。
金遣賀生辰使來,上居高宗喪,不欲引見,鏜為儐佐,以旨拒之。使者請少留闕下,鏜曰:「信使之來,以誕節也。誕節禮畢,欲留何名乎?」使行,上嘉其稱職。轉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金人遣使來吊,鏜為報謝使。金人故事,南使至汴京則賜宴。鏜請免宴,郊勞使康元弼等不從,鏜謂必不免宴,則請徹樂,遺之書曰:「鏜聞鄰喪者舂不相,裏殯者不巷歌。今鏜銜命而來,繄北朝之惠吊,是荷是謝。北朝勤其遠而憫其勞,遣郊勞之使,蕆式宴之儀,德莫厚焉,外臣受賜,敢不重拜。若曰而必聽樂,是於聖經為悖理,於臣節為悖義,豈惟貽本朝之羞,亦豈昭北朝之懿哉?」相持甚久。鏜即館,相禮者趣就席,鏜曰:「若不徹樂,不敢即席。」金人迫之,鏜弗為動,徐曰:「吾頭可取,樂不可聞也。」乃帥其屬出館門,甲士露刃向鏜,鏜叱退之。金人知鏜不可奪,馳白其主,主歎曰:「南朝直臣也。」特命免樂。自是恒去樂而後宴鏜。孝宗聞之喜,謂輔臣曰:「士大夫平居孰不以節義自許,有能臨危不變如鏜者乎?」
使還,入見,上勞之曰:「卿能執禮為國家增氣,朕將何以賞卿?」鏜頓首曰:「北人畏陛下威德,非畏臣也。正使臣死於北庭,亦臣子之常分耳,敢言賞乎!」故事,使還當增秩。右相周必大言於上曰:「增秩常典爾,京鏜奇節,今之毛遂也,惟陛下念之。」乃命鏜權工部侍郎。
四川闕帥,以鏜為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鏜到官,首罷征斂,弛利以予民。瀘州卒殺太守,鏜擒而斬之,蜀以大治。召為刑部尚書。
甯宗即位,甚見尊禮,由政府累遷為左丞相。當是時,韓侂胄權勢震天下,其親幸者由禁從不一二歲至宰輔;而不附侂胄者,往往沉滯不偶。鏜既得位,一變其素守,於國事謾無所可否,但奉行侂胄風旨而已。又薦引劉德秀排擊善類,於是有偽學之禁。
後宦者王德謙除節度使,鏜乃請裂其麻,上曰:「除德謙一人而止可乎?」鏜曰:「此門不可啟。節鉞不已,必及三孤;三孤不已,必及三公。願陛下以真宗不予劉承規為法,以大觀、宣、政間童貫等冒節鉞為戒。」上於是謫德謙而黜詞臣吳宗旦,或曰,亦侂胄意也。
居無何,以年老請免相,薨,贈太保,諡文忠。後以監察禦史倪千里言,改諡莊定。
謝深甫,字子肅,台州臨海人。少穎悟,刻志為學,積數年不寐,夕則置瓶水加足於上,以警困怠。父景之識為遠器,臨終語其妻曰:「是兒當大吾門,善訓迪之。」母攻苦守志,督深甫力學。
中乾道二年進士第,調嵊縣尉。歲饑,有死道旁者,一嫗哭訴曰:「吾兒也。傭於某家,遭掠而斃。」深甫疑焉,徐廉得嫗子他所,召嫗出示之,嫗驚伏曰:「某與某有隙,賂我使誣告耳。」
越帥方滋、錢端禮皆薦深甫有廊廟才,調昆山丞,為浙曹考官,一時士望皆在選中。司業鄭伯熊曰:「文士世不乏,求具眼如深甫者實鮮。」深甫曰:「文章有氣骨,如泰山喬嶽,可望而知,以是得之。」
知處州青田縣。侍御史葛邲、監察禦史顏師魯、禮部侍郎王藺交薦之。孝宗召見,深甫言:「今日人才,枵中侈外者多妄誕,矯訐沽激者多眩鬻。激昂者急於披露,然或鄰於好誇;剛介者果於植立,而或鄰於太銳;靜退簡默者寡有所合,或鄰於立異。故言未及酬而已齟齬,事未及成而已挫抑。於是趣時徇利之人,專務身謀,習為軟熟,畏避束手,因循苟且,年除歲遷,亦至通顯,一有緩急,莫堪倚仗。臣願任使之際,必察其實,既悉其實,則涵養之以蓄其才,振作之以厲其氣,栽培封殖,勿使沮傷。」上嘉納。問當世人才,對曰:「薦士,大臣職也。小臣來自遠方,不足以奉明詔。」上頷之,諭宰臣曰:「謝深甫奏對雍容,有古人風。」除籍田令,遷大理丞。
江東大旱,擢為提舉常平,講行救荒條目,所全活一百六十余萬人。光宗即位,以左曹郎官借禮部尚書為賀金國生辰使。紹熙改元,除右正言,遷起居郎兼權給事中。知閣門事韓侂胄破格轉遙郡刺史,深甫封還內降雲:「人主以爵祿磨厲天下之人才,固可重而不可輕;以法令堤防天下之僥倖,尤可守而不可易。今侂胄驀越五官而轉遙郡,僥倖一啟,攀援踵至,將何以拒之?請罷其命。」
進士俞古應詔言事,語涉詆訐,送瑞州聽讀。深甫謂:「以天變求言,未聞旌賞而反罪之,則是名求而實拒也。俞古不足以道,所惜者朝廷事體耳」右司諫鄧馹論近習,左遷,深甫請還馹,謂:「不可以近習故變易諫官,為清朝累。」
二年,知臨安府。三年,除工部侍郎。入謝,光宗面諭曰:「京尹寬則廢法,猛則厲民,獨卿為政得寬猛之中。」進兼吏部侍郎,兼詳定敕令官。四年,兼給事中。陳源久以罪斥,忽予內祠,深甫固執不可。薑特立複詔用,深甫力爭,特立竟不得入。張子仁除節度使,深甫疏十一上,命遂寢。每禁庭燕私,左右有希恩澤者,上必曰:「恐謝給事有不可耳。」
甯宗即位,除煥章閣待制、知建康府,改禦史中丞兼侍讀。上言:「比年以來,紀綱不立。台諫有所論擊,不與被論同罷,則反除以外任;給、舍有所繳駁,不命次官書行,則反遷以他官;監司有所按察,不兩置之勿問,則被按者反得美除。以奔競得志者,不復知有廉恥;以請屬獲利者,不復知有彝憲。貪墨縱橫,莫敢誰何;罪惡暴露,無所忌憚。隳壞紀綱,莫此為甚。請風厲在位,革心易慮,以肅朝著。」禮官議祧僖祖,侍講朱熹以為不可。深甫言:「宗廟重事,未宜遽革。朱熹考訂有據,宜從熹議。」
慶元元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遷參知政事,再遷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內侍王德謙建節,深甫三疏力陳不可蹈大觀覆轍,德謙竟斥。進金紫光祿大夫,拜右丞相,封申國公,進岐國公。光宗山陵,為總護使。還,拜少保,力辭,改封魯國公。
嘉泰元年,累疏乞避位,甯宗曰:「卿能為朕守法度,惜名器,不可以言去。」召坐賜茶,御筆書《說命》中篇及金幣以賜之。
有餘嘉者,上書乞斬朱熹,絕偽學,且指蔡元定為偽黨。深甫擲其書,語同列曰:「朱元晦、蔡季通不過自相與講明其學耳,果有何罪乎?餘哲蟣虱臣,乃敢狂妄如此,當相與奏知行遣,以厲其餘。」
金使入見不如式,甯宗起入禁中,深甫端立不動,命金使俟於殿隅,帝再禦殿,乃引使者進書,迄如舊儀。
拜少保。乞骸骨,授醴泉觀使。明年,拜少傅,致仕。有星隕于居第,遂薨。後孫女為理宗後,追封信王,易封衛、魯,諡惠正。
許及之,字深甫,溫州永嘉人。隆興元年第進士,知袁州分宜縣。以部使者薦,除諸軍審計,遷宗正簿。乾道元年,林栗請增置諫員,乃效唐制置拾遺、補闕,以及之為拾遺,班序在監察禦史之上。
高宗崩,及之言:「皇帝既躬三年之喪,群臣難從純吉,當常服黑帶。」王淮當國久,及之奏:「陛下即位二十七年,而群臣未能如聖意者,以苟且為安榮,以姑息為仁恕,以不肯任事為簡重,以不敢任怨為老成。敢言者指為輕儇,鮮恥者謂之樸實。陛下得若人而相之,何補於治哉!」淮竟罷職予祠。
光宗受禪,除軍器監,遷太常少卿,以言者罷。紹熙元年,除淮南運判兼淮東提刑,以鐵錢濫惡不職,貶秩,知廬州。召除大理少卿。甯宗即位,除吏部尚書兼給事中。及之早與薛叔似同擢遺、補,皆為當時所予。黨事既起,善類一空,叔似累斥逐,而及之謅事侂胄,無所不至。嘗值侂胄生日,朝行上壽畢集,及之後至,閹人掩關拒之,及之俯僂以入。為尚書,二年不遷,見侂胄流涕,序其知遇之意及衰遲之狀,不覺膝屈。侂胄惻然憐之曰:「尚書才望,簡在上心,行且進拜矣。」居亡何,同知樞密院事。當時有「由竇尚書、屈膝執政」之語,傳以為笑。
嘉泰二年,拜參知政事,進知樞密院事兼參政。兵端開,侂胄欲令及之守金陵,及之辭。侂胄誅,中丞雷孝友奏及之實贊侂胄開邊,及守金陵,始詭計免行。降兩官,泉州居住。嘉定二年,卒。
梁汝嘉,字仲謨,處州麗水人。以外祖太宰何執中任入官,調中山府司議曹事。建炎初,知常州武進縣。守薦其治狀,擢通判州事,加直秘閣,曆官至轉運副使。
臨安闕守,火盜屢作,命汝嘉攝事。汝嘉修火政,嚴巡徼,盜發輒得,火災亦息。遂命為真,加直龍圖閣。以稱職,擢徽猷閣待制,試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累遷戶部侍郎,進權尚書兼江、淮、荊、廣經制使。
汝嘉素善秦檜,殿中侍御史周葵將按之。汝嘉聞,紿中書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將論君。」待聘亟告檜,徙葵起居郎。葵入後省,出疏示待聘曰:「梁仲謨何其幸也。」待聘始知為汝嘉所賣,士大夫以是薄汝嘉。汝嘉求去,以寶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觀。未幾,升學士、知明州,兼浙西沿海制置使,更溫、宣、鼎三郡,複奉祠以歸。紹興二十三年,卒。汝嘉長於吏治,在臨安風績尤著。
論曰:君子之論人,亦先觀其大者而已矣。忠孝,人之大節也,胡紘導其君以短喪,不得謂之忠;何澹疑所生繼母之服,士論紛紜而後去,不可以為孝。彼於其大者且忍為之,則其協比權奸,誣構善類,亦何憚而不為乎?謝深甫出處,舊史泯其跡,若無可議為者。然慶元之初,韓侂胄設偽學之禁,網羅善類而一空之,深甫秉政,適與之同時,諉曰不知,不可也。況于一劾陳傅良,再劾趙汝愚,形於深甫之章,有不可揜者乎?陳自強、鄭丙、許及之輩,狐媚苟合,以竊貴寵,斯亦不足論已。若林栗之有治才,善論事,高文虎之自負該洽,京鏜之仗義秉禮,志信於敵國,抑豈無足稱者。然栗以私忿詆名儒,不為清議所與,而文虎草偽學之詔,以是為非,以正為邪,變亂白黑,以欺當世,其人可知也。鏜暮年得政,朋奸取容,既愧其初服矣,況偽學之目,識者以為鏜實發之乎?士君子立身行事,一失其正,流而不知返,遂為千古之罪人,可不懼哉!可不懼哉!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樓鑰李大性任希夷徐應龍莊夏王阮王質陸游方信孺王柟
樓鑰,字大防,明州鄞縣人。隆興元年,試南宮,有司偉其辭藝,欲以冠多士,策偶犯舊諱,知貢舉洪遵奏,得旨以冠末等。投贄謝諸公,考官胡銓稱之曰:「此翰林才也。」試教官,調溫州教授,為敕令所刪定官,修《淳熙法》。議者欲降太學釋奠為中祀,鑰曰:「乘輿臨辛,於先聖則拜,武成則肅揖,其禮異矣,可鈞敵乎?」
改宗正寺主簿,曆太府、宗正寺丞,出知溫州。屬縣樂清倡言方臘之變且複起,邑令捕數人歸於郡。鑰曰:「罪之則無可坐,縱之則惑民。」編隸其為首者,而驅其徒出境,民言遂定。堂帖問故,鑰曰:「蘇洵有言:'有亂之形,無亂之實,是謂將亂。不可以有亂急,不可以無亂弛。'」丞相周必大心善之。
光宗嗣位,召對,奏曰:「人主初政,當先立其大者。至大莫如恢復,然當先強主志,進君德。」又曰:「今之網密甚矣,望陛下軫念元元,以設禁為不得已,凡有創意增益者,寢而勿行,所以保養元氣。」
除考功郎兼禮部。吏銓並緣為奸,多所壅底。鑰曰:「簡要清通,尚書郎之選。」盡革去之。改國子司業,擢起居郎兼中書舍人。代言坦明,得制誥體,繳奏無所回避。禁中或私請,上曰:「樓舍人朕亦憚之,不如且已。」刑部言,天下獄案多所奏裁,中書之務不清,宜痛省之。鑰曰:「三宥制刑,古有明訓。」力論不可。會慶節上壽,扈從班集,乘輿不出。已而玉牒、聖政、會要書成,將進重華,又屢更日。鑰言:「臣累歲隨班,見陛下上壽重華宮,歡動宸極。嘉王日趨朝謁,恪勤不懈,竊料壽皇望陛下之來,亦猶此也。」又奏:「聖政之書,全載壽皇一朝之事。玉牒、會要足成淳熙末年之書,幸速定其日,無複再展,以全聖孝。」於是上感悟,進書成禮。
試中書舍人,俄兼直學士院。光宗內禪詔書,鑰所草也,有雲:「雖喪紀自行于宮中,而禮文難示於天下。」薦紳傳誦之。遷給事中。乞正太祖東向之位,別立僖祖廟以代夾室,順祖、翼祖、宣祖之主皆藏其中,祫祭即廟而饗。從之。
朱熹以論事忤韓侂胄,除職與郡。鑰言:「熹鴻儒碩學,陛下閔其耆老,當此隆寒,立講不便,何如俾之內祠,仍令修史,少俟春和,複還講筵。」不報。趙汝愚謂人曰:「樓公當今人物也,直恐臨事少剛決耳。」及見其持論堅正,歎曰:「吾於是大過所望矣。」
甯宗受禪,侂胄以知閣門事與聞傳命,頗有弄權之漸,彭龜年力攻之。侂胄轉一官,與在京宮觀,龜年除待制,與郡。鑰與林大中奏,乞留龜年於講筵,或命侂胄以外祠。龜年竟去,鑰遷為吏部尚書,以顯謨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知婺州,移甯國府,罷,仍奪職。告老至再,許之。
侂胄嘗副鑰為館伴,以鑰不附己,深嗛之。侂胄誅,詔起鑰為翰林學士,遷吏部尚書兼翰林侍講。時鑰年過七十,精敏絕人,詞頭下,立進草,院吏驚詫。入朝,陛楯舊班諦視鑰曰:「久不見此官矣。」時和好未定,金求韓侂胄函首,鑰曰:「和好待此而決,奸凶已斃之首,又何足恤。」詔從之。
趙汝愚之子崇憲奏雪父冤,鑰乞正趙師召之罪,重蔡璉之誅,毀龔頤正《續稽古錄》以白誣謗。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升同知,進參知政事。位兩府者五年,累疏求去,除資政殿學士、知太平州,辭,進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嘉定六年薨,年七十七,贈少師,諡宣獻。
鑰文辭精博,自號攻愧主人,有集一百二十卷。
李大性,字伯和,端州四會人。其先積中,嘗為禦史,以直言入元祐黨籍,始家豫章。大性少力學,尤習本朝典故。以父任入官,因參選,進《藝祖廟謨》百篇及公私利害百疏。又言:「元豐制,六察許言事,章惇為相始禁之,乞復舊制,以廣言路。」從臣力薦之,命赴都堂審察,僅遷一秩,為湖北提刑司幹官。未幾,入為主管吏部架閣文字。丁母艱,服闋,進《典故辨疑》百篇,皆本朝故實,蓋網羅百氏野史,訂以日曆、實錄,核其正舛,率有據依,孝宗讀而褒嘉之。
擢大理司直,遷敕令所刪定官,添差通判楚州。郡守吳曦與都統劉超合議,欲撤城移他所,大性謂:「楚城實晉義烏間所築,最堅,奈何以脆薄易堅厚乎?」持不可。台臣將劾其沮撓,不果。會從官送北客,朝命因俾廉訪,具以實聞,遂罷戎帥,召大性除太府寺丞,遷大宗正丞兼倉部郎,尋改工部。
陳傅良以言事去國,彭龜年、黃度、楊方相繼皆去。大性抗疏言:「朝廷清明,乃使言者無故而去,臣所甚惜也。數人之心,皆本愛君,知其愛君,任其去而不顧,恐端人正士之去者將不止此。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臣所以為之寒心也。」
孝宗崩,光宗疾,未能執喪。大性複上疏言:「今日之事,顛倒舛逆,況金使祭奠當引見于北宮素帷,不知是時猶可以不出乎?《檀弓》曰:'成人有兄死而不喪者,聞子皋將為成宰,遂為衰。成人曰:「兄則死而子皋為之衰。」'蓋言成人畏子皋之來方為制服,其服子皋為之,非為兄也。若陛下必待使來然後執喪,則恐貽譏中外,豈特如成人而已哉。」遷軍器少監,權司封郎,提舉浙東常平,改浙東提刑兼知慶元府。召為吏部郎中,四遷為司農卿。明年,兼戶部侍郎。
出知紹興府,甫一歲,召為戶部侍郎,升尚書。朝論將用兵,大性條陳利害,主不宜輕舉之說,忤韓侂胄意,出知平江,移知福州,又移知江陵,充荊湖制置使。江陵當用兵後,殘毀饑饉,繼以疾疫,大性首譏振貸,凡三十八萬緡有奇。前官虛羨,凡十有四萬五千緡,率蠲放不督,民流移新複業者,皆奏免征榷。邊郡武爵,本以勵士,冒濫滋眾,大性劾兩路戎司冒受逃亡付身,凡三千四百九十有七道,率繳上毀抹,左選為之一清。江陵舊使銅鏹,錢重楮輕,民持貲入市,有終日不得一錢者。大性奏乞依襄、郢例通用鐵錢,於是泉貨流通,民始複業。除刑部尚書兼詳定敕令,尋遷兵部。
時金國分裂,不能自存,有舉北伐之議者,大性上疏以和戰之說未定,乞令朝臣集議,從之。尋以端明殿學士知平江府,引疾丐祠,卒於家,年七十七,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文惠。
李氏自積中三世官于朝,父子兄弟相師友,而大性與弟大異、大東並躋從列,為名臣雲。
任希夷,字伯起,其先眉州人。四世祖伯雨為諫議大夫,其後仕閩,因家邵武。希夷少刻意問學,為文精苦。登淳熙三年進士第,調建寧府浦城簿。從朱熹學,篤信力行,熹器之曰:「伯起,開濟士也。」
開禧初,主太常寺簿,奏:「紹熙以來,禮書未經編次,歲月滋久,恐或散亡,乞下本寺修纂。」從之。遷禮部尚書兼給事中。謂:「周惇頤、程顥、程頤為百代絕學之倡,乞定議賜諡。」其後惇頤諡元,顥諡純,頤諡正,皆希夷發之。
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史彌遠柄國久,執政皆具員,議者頗譏其拱默。尋提舉臨安洞霄宮,薨,贈少師,諡宣獻。
徐應龍,字允叔。淳熙二年第進士,調衡州法曹、湖南檢法官。潭獲劫盜,首謀者已系獄,妄指逸者為首,吏信之,及獲逸盜,治之急,遂誣服。吏以成憲讞于憲司,應龍閱實其辭,謂:「首從不明,法當奏。」時周必大判潭州,提刑盧彥德不欲反其事,將置逸盜于死,應龍力與之辨。先是,彥德許應龍京削,至是怒曰:「君不欲出我門邪?」應龍曰:「以人命傅文字,所不忍也。」彥德不能奪,聞者多其有守,交薦之。
改秩,知瑞州高安縣。呂祖儉言事忤韓侂胄,謫死高安,應龍為之經紀其喪,且為文誄之。有勸之避禍者,應龍曰:「呂君吾所敬,雖緣此獲譴,亦所願也。」朱熹貽書應龍曰:「高安之政,義風凜然。」主淮西機宜文字,知南恩州。
陳自強當國,乃舊同舍,應龍丐雷州而去。召監都進奏院,遷國子博士、守工部員外郎,進戶部侍郎,遷國子司業兼實錄院檢討官、崇政殿說書、守秘書少監兼權工部侍郎。
時金主徙汴,應龍言:「金人窮而南奔,將溢出而蹈吾之境。金亡,更生新敵,尤為可慮。」兼侍講,言:「人主不能盡知天下人材,當責之宰相;宰相不能盡知天下人材,當采之公論。李吉甫為相,號稱得人,而三人之薦,乃出於裴垍之疏。」
遷吏部侍郎,進刑部尚書兼侍讀。應龍在講筵,多指陳時政。一日讀吳起為卒吮疽事,應龍奏:「起恤士卒如此,故能得其死力。今軍將得以賄遷,專事掊克,未免多怨。」上驚曰:「債帥之風,今猶未除邪?」宰相史彌遠聞而惡之,免侍讀。未幾,兼太子詹事。會景獻太子薨,請老,上不許,徙吏部尚書,以煥章閣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嘉定十七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文肅。
子榮叟,官至參知政事,諡文靖;深叟,官終將作監丞;清叟,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各有傳。
莊夏,字子禮,泉州人。淳熙八年進士。慶元六年,大旱,詔求言。夏時知贛州興國縣,上封事曰:「君者陽也,臣者君之陰也。今威福下移,此陰勝也。積陰之極,陽氣散亂而不收,其弊為火災,為旱蝗。願陛下體陽剛之德,使後宮戚裏、內省黃門,思不出位,此抑陰助陽之術也。」
召為太學博士。言:「比年分藩持節,詔墨未乾而改除,坐席未溫而易地,一人而歲三易節,一歲而郡四易守,民力何由裕?」遷國子博士,召除吏部員外郎,遷軍器監,太府少卿。出知漳州,為宗正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官,尋權直學士院兼太子侍讀。時流民來歸,夏言:「荊襄、兩淮多不耕之田,計口授地,貸以屋廬牛具。吾乘其始至,可以得其欲;彼幸其不死,可以忘其勞。兵民可合,屯田可成,此萬世一時也。」
試中書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左諭德,言:「今戰守不成,而規模不定,則和好之說,得以乘間而入。今日之患,莫大於兵冗。乞行下將帥,令老弱自陳,得以子若弟侄若婿強壯及等者收刺之,代其名糧。」上曰:「兵卒子弟與召募百姓不同,卿言是也。」除兵部侍郎、煥章閣待制,與祠歸。嘉定十年卒。
王阮,字南卿,江州人。曾祖韶,神宗時,開熙河,擒木征;祖厚,繼辟湟、鄯;父彥傅,靖康勤王:皆有功。阮少好學,尚氣節。常自稱將種,辭辯奮發,四坐莫能屈。嘗謁袁州太守張栻,栻謂曰:「當今道在武夷,子盍往求之。」阮見朱熹於考亭,熹與語,大說之。登隆興元年進士第。
時孝宗初即位,欲成高宗之志,首詔經理建業以圖進取,而大臣巽懦幸安,計未決。阮試禮部,對策曰:
臨安蟠幽宅阻,面湖背海,膏腴沃野,足以休養生聚,其地利於休息。建康東南重鎮,控制長江呼吸之間,上下千里,足以虎視吳、楚,應接梁、宋,其地利於進取。建炎、紹興間,敵人乘勝長驅直搗,而我師亦甚憊也。上皇遵養時晦,不得與平,乃駐臨安,所以為休息計也。已三十年來,闕者全,壞者修,弊者整,廢者複,較以曩昔,倍萬不侔。主上獨見遠覽,舉而措諸事業,非固以臨安為不足居也。戰守之形既分,動靜進退之理異也。
古者立國,必有所恃,謀國之要,必負其所恃之地。秦有函穀,蜀有劍閣,魏有成皋,趙有井陘,燕有飛狐,而吳有長江,皆其所恃以為國也。今東南王氣,鐘在建業,長江千里,控扼所會,輟而弗顧,退守幽深之地,若將終身焉,如是而曰謀國,果得為善謀乎?且夫戰者以地為本,湖山回環,孰與乎龍盤虎踞之雄?胥潮奔猛,孰與乎長江之險?今議者從習吳、越之僻固,而不知秣陵之通達,是猶富人之財,不布於通都大邑,而匣金以守之,愚恐半夜之或失也。儻六飛順動,中原在跬步間,況一建康耶?古人有言:「千里之行,起於足下。」人患不為爾。
知貢舉范成大得而讀之,歎曰:「是人傑也。」
調南康都昌主簿,以廉聲聞,移永州教授。獻書闕下,請罷吳、楚牧馬之政,而積馬于蜀茶馬司,以省往來綱驛之費、歲時分牧之資,凡數千言。紹熙中,知濠州,請複曹瑋方田,修種世衡射法,日講守備,與邊民親訪北境事宜。終阮在濠,金不敢南侵。改知撫州。
韓侂胄宿聞阮名,特命入奏,將誘以美官,夜遣密客詣阮,阮不答,私謂所親曰:「吾聞公卿擇士,士亦擇公卿。劉歆、柳宗元失身匪人,為萬世笑。今政自韓氏出,吾肯出其門哉?」陛對畢,拂衣出關。侂胄聞之大怒,批旨予祠。阮於是歸隱廬山,盡棄人間事,從容觴詠而已。朱熹嘗惜其才氣術略過人,而留滯不偶雲。嘉定元年卒。
王質,字景文,其先鄆州人,後徙興國。質博通經史,善屬文。游太學,與九江王阮齊名。阮每雲:「聽景文論古,如讀酈道元《水經》,名川支川,貫穿周匝,無有間斷,咳唾皆成珠璣。」
質與張孝祥父子游,深見器重。孝祥為中書舍人,將薦質舉制科,會去國不果。著論五十篇,言歷代君臣治亂,謂之《樸論》。中紹興三十年進士第,用大臣言,召試館職,不就。明年,金主完顏亮南侵,禦史中丞汪澈宣諭荊、襄,又明年,樞密使張浚都督江、淮,皆辟為屬。入為太學正。
時孝宗屢易相,國論未定,質乃上疏曰:
陛下即位以來,慨然起乘時有為之志,而陳康伯、葉義問、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為才,於是先逐義問,次逐澈,獨徘徊康伯,難於進退,陛下意終鄙之,遂決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稱陛下意,於是決用張浚,而浚又無成,於是決用湯思退。今思退專任國政,又且數月,臣度其終無益于陛下。
夫宰相之任一不稱,則陛下之志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戰,戰不驗;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嘗深察和、戰、守之事乎?李牧在雁門,法主於守,守乃有戰。祖逖在河南,法主于戰,戰乃有和。羊祜在襄陽,法主於和,和乃有守。何至分而不使相合?
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規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則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來,陛下即委然有盟平涼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進,金不可入,陛下又蹇然有指鴻溝之意。使臣為陛下謀,會三者為一,天下烏有不治哉?
天子心知質忠,而忌者共讒質年少好異論,遂罷去。會虞允文宣撫川、陝,辟質偕行。一日令草檄契丹文,援毫立就,辭氣激壯。允文起執其手曰:「景文天才也。」入為敕令所刪定官,遷樞密院編修官。允文當國,孝宗命擬進諫官,允文以質鯁亮不回,且文學推重于時,可右正言。時中貴人用事,多畏憚質,陰沮之,出通判荊南府,改吉州,皆不行,奉祠山居,絕意祿仕。淳熙十五年卒。
陸遊字務觀,越州山陰人。年十二能詩文,蔭補登仕郎。鎖廳薦送第一,秦檜孫塤適居其次,檜怒,至罪主司。明年,試禮部,主司複置遊前列,檜顯黜之,由是為所嫉。檜死,始赴福州寧德簿,以薦者除敕令所刪定官。
時楊存中久掌禁旅,游力陳非便,上嘉其言,遂罷存中。中貴人有市北方珍玩以進者,遊奏:「陛下以'損'名齋,自經籍翰墨外,屏而不禦。小臣不體聖意,輒私買珍玩,虧損聖德,乞嚴行禁絕。」
應詔言:「非宗室外家,雖實有勳勞,毋得輒加王爵。頃者有以師傅而領殿前都指揮使,複有以太尉而領閣門事,瀆亂名器,乞加訂正。」遷大理寺司直兼宗正簿。
孝宗即位,遷樞密院編修官兼編類聖政所檢討官。史浩、黃祖舜薦遊善詞章,諳典故,召見,上曰:「游力學有聞,言論剴切。」遂賜進士出身。入對,言:「陛下初即位,乃信詔令以示人之時,而官吏將帥一切玩習,宜取其尤沮格者,與眾棄之。」
和議將成,遊又以書白二府曰:「江左自吳以來,未有舍建康他都者。駐蹕臨安出於權宜,形勢不固,饋餉不便,海道逼近,凜然意外之憂。一和之後,盟誓已立,動有拘礙。今當與之約,建康、臨安皆系駐蹕之地,北使朝聘,或就建康,或就臨安,如此則我得以暇時建都立國,彼不我疑。」
時龍大淵、曾覿用事,遊為樞臣張燾言:「覿、大淵招權植黨,熒惑聖聽,公及今不言,異日將不可去。」燾遽以聞,上詰語所自來,燾以遊對。上怒,出通判建康府,尋易隆興府。言者論遊交結台諫,鼓唱是非,力說張浚用兵,免歸。久之,通判夔州。
王炎宣撫川、陝,辟為幹辦公事。游為炎陳進取之策,以為經略中原必自長安始,取長安必自隴右始。當積粟練兵,有釁則攻,無則守。吳璘子挺代掌兵,頗驕恣,傾財結士,屢以過誤殺人,炎莫誰何。遊請以玠子拱代挺。炎曰:「拱怯而寡謀,遇敵必敗。」遊曰:「使挺遇敵,安保其不敗。就令有功,愈不可駕馭。」及挺子曦僭叛,遊言始驗。
范成大帥蜀,游為參議官,以文字交,不拘禮法,人譏其頹放,因自號放翁。後累遷江西常平提舉。江西水災。奏:「撥義倉振濟,檄諸郡發粟以予民。」召還,給事中趙汝愚駁之,遂與祠。起知嚴州,過闕,陛辭,上諭曰:「嚴陵山水勝處,職事之暇,可以賦詠自適。」再召入見,上曰:「卿筆力回斡甚善,非他人可及。」除軍器少監。
紹熙元年,遷禮部郎中兼實錄院檢討官。嘉泰二年,以孝宗、光宗兩朝實錄及三朝史未就,詔游權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免奉朝請,尋兼秘書監。三年,書成,遂升寶章閣待制,致仕。
游才氣超逸,尤長於詩。晚年再出,為韓侂胄撰《南園閱古泉記》,見譏清議。朱熹嘗言:「其能太高,跡太近,恐為有力者所牽挽,不得全其晚節。」蓋有先見之明焉。嘉定二年卒,年八十五。
方信孺,字孚若,興化軍人。有雋材,未冠能文,周必大、楊萬里見而異之。以父崧卿蔭,補番禺縣尉。盜劫海賈,信孺捕之,盜方沙聚分鹵獲,惶駭欲趨舟,信孺已使人負盜舟去矣,乃悉縛盜,不失一人。
韓侂胄舉恢復之謀,諸將僨軍,邊釁不已。朝廷尋悔,金人亦厭兵,乃遣韓元靚來使,而都督府亦再遣壯士遺敵書,然皆莫能得其要領。近臣薦信孺可使,自蕭山丞召赴都,命以使事。信孺曰:「開釁自我,金人設問首謀,當何以答之?」侂胄矍然。假朝奉郎、樞密院檢詳文字,充樞密院參謀官,持督帥張岩書通問于金國元帥府。
至濠州,金帥紇石烈子仁之止於獄中,露刃環守之,絕其薪水,要以五事。信孺曰:「反俘、歸幣可也,縛送首謀,于古無之,稱藩、割地,則非臣子所忍言。」子仁怒曰:「若不望生還耶?」信孺曰:「吾將命出國門時,已置生死度外矣。」
至汴,見金左丞相、都元帥完顏宗浩,出就傳舍。宗浩使將命者來,堅持五說,且謂:「稱藩、割地,自有故事。」信孺曰:「昔靖康倉卒割三鎮,紹興乙太母故暫屈,今日顧可用為故事耶?此事不獨小臣不敢言,行府亦不敢奏也。請面見丞相決之。」將命者引而前,宗浩方坐幄中,陳兵見之,雲:「五事不從,兵南下矣。」信孺辯對不少詘。宗浩叱之曰:「前日興兵,今日求和,何也?」信孺曰:「前日興兵復仇,為社稷也。今日屈己求和,為生靈也。」宗浩不能詰,授以報書曰:「和與戰,俟再至決之。」
信孺還,詔侍從、兩省、台諫官議所以複命。眾議還俘獲,罪首謀,增歲幣五萬,遣信孺再往。時吳曦已誅,金人氣頗索,然猶執初議。信孺曰:「本朝謂增幣已為卑屈,況名分地界哉?且以曲直校之,本朝興兵在去年四月,若貽書誘吳曦,則去年三月也,其曲固有在矣。如以強弱言之,若得滁、濠,我亦得泗、漣水。若誇胥浦橋之勝,我亦有鳳凰山之捷。若謂我不能下宿、壽,若圍廬、和、楚果能下乎?五事已從其三,而猶不我聽,不過再交兵耳。」
金人見信孺忠懇,乃曰:「割地之議姑寢,但稱藩不從,當以叔為伯,歲幣外,別犒師可也。」信孺固執不許。宗浩計窮,遂密與定約。複命,再差充通謝國信所參謀官,奉國書誓草及許通謝百萬緡抵汴。宗浩變前說,怒信孺不曲折建白,遽以誓書來,有「誅戮禁錮」語。信孺不為動,將命曰:「此事非犒軍錢可了。」別出事目。信孺曰:「歲幣不可再增,故代以通謝錢。今得此求彼,吾有隕首而已。」將命曰:「不爾,丞相欲留公。」信孺曰:「留於此死,辱命亦死,不若死於此。」會蜀兵取散關,金人益疑。
信孺還,言:「敵所欲者五事:割兩淮一,增歲幣二,犒軍三,索歸正等人四,其五不敢言。」侂胄再三問,至厲聲詰之,信孺徐曰:「欲得太師頭耳。」侂胄大怒,奪三秩,臨江軍居住。
信孺自春至秋,使金三往返,以口舌折強敵,金人計屈情見,然憤其不屈,議用弗就。已而王柟出使,定和議,增幣、函首,皆前信孺所持不可者。柟白廟堂:「信孺辯折敵酋于強愎未易告語之時,信孺當其難,柟當其易。柟每見,金人必問信孺安在,公論所推,雖敵人不能掩也。」乃詔信孺自便。
尋知韶州,累遷淮東轉運判官兼提刑。知真州,即北山匱水築石堤,袤二十裏,人莫知其所為。後金人薄儀真,守將決水匱以退敵,城乃獲全。山東初內附,信孺言:「豪傑不可以虛名駕馭,武夫不可以弱勢彈壓,宜選威望重臣,將精兵數萬,開幕山東,以主制客,以重馭輕,則可以包山東,固江北,而兩河在吾目中矣。」坐責降三秩,再奉祠,稍複官。
信孺性豪爽,揮金如糞土,所至賓客滿其後車。使北時,年財三十。既齟齬歸,營居室岩竇,自放於詩酒。後貲用竭,賓客益落,信孺尋亦死矣。
王柟,字汝良,大名人。祖倫,同簽書樞密院事。倫使北死,孝宗訪求其孫之未祿者三人官之,柟其一也。調通州海門尉。乘輕舟入海濤,捕劇賊小吳郎,並其徒十七人獲之,獄成,不受賞。
韓侂胄以恢復起兵端,天子思繼好息民,凡七遣使無成。續遣方信孺往,將有成說矣,坐白事忤侂胄得罪。欲再遣使,顧在廷無可者,近臣以柟薦,擢監登聞鼓院,假右司郎中,使持書北行。柟歸白其母,母曰:「而祖以忠死國,故恩及子孫。汝其勉旃,毋以吾老為念。」乃拜命,疾驅抵敵所。
金將烏骨論等四人列坐,問:「韓侂胄貴顯幾年矣?」柟對:「已十餘年,平章國事財二年耳。」又問:「今欲去此人可乎?」柟曰:「主上英斷,去之何難。」四人相顧而笑。有完顏天寵者,袖出文書,雲:「王柟雖持韓侂胄書,乃朝廷有旨遣其來元帥府議和,宜詳議以報。」於是金人知侂胄已誅,和議遂決。
柟持金人牒歸,求函侂胄首,以起居郎許奕為通謝使,柟為通謝所參謀官。柟自軍前再還,議以侂胄首易淮、陝侵地,從之。柟奏:「和約之成,皆方信孺備嘗險阻再三將命之功,臣因人成事,乞錄信孺功而蠲其過。」朝論以柟不掩人揚己多之。守軍器少監,知楚州,累官至太府卿。告歸,以右文殿修撰知太平州,加集英殿修撰,致仕。卒,贈寶章閣待制。
論曰:樓鑰渾厚正大,李大性直言不愧其先,任希夷請諡先儒,徐應龍在經筵多所裨益,莊夏、王阮、王質皆負其有為之才,卒奉祠去國。陸遊學廣而望隆,晚為韓侂胄著堂記,君子惜之,抑《春秋》責賢者備也。方信孺年少奉使,而以意氣折金人。王柟北歸,請錄信孺之功,長者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史浩王淮趙雄權邦彥程松陳謙張岩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縣人。紹興十四年登進士第,調紹興余姚縣尉,曆溫州教授,郡守張栻九成器之。秩滿,除太學正,升國子博士。因轉對,言:「普安、恩平二王宜擇其一以系天下望。」高宗頷之。翌日,語大臣曰:「浩有用才也。」除秘書省校書郎兼二王府教授。三十年,普安郡王為皇子,進封建王,除浩權建王府教授。詔建王府置直講、贊讀各一員,浩守司封郎官兼直講。一日講《周禮》,言:「膳夫掌膳羞之事,歲終則會,惟王及後、世子之膳羞不會。至酒正掌飲酒之事,歲終則會,惟主及後之飲酒不會,世子不與焉。以是知世子膳羞可以不會,世子飲酒不可以無節也。」王作而謝曰:「敢不佩斯訓。」
三十一年,遷宗正少卿。會金主亮犯邊,下詔親征。時兩淮失守,廷臣爭陳退避計,建王抗疏請率師為前驅。浩為王力言:「太子不可將兵,以晉申生、唐肅宗靈武之事為戒。」王大感悟,立俾浩草奏,請扈蹕以供子職,辭意懇到。高宗方怒,覽奏意頓釋,知奏出於浩,語大臣曰:「真王府官也。」既而殿中侍御史吳芾乞以皇子為元帥,先視師。浩複遺大臣書,言:「建王生深宮中,未嘗與諸將接,安能辦此。」或謂使王居守,浩複以為不可。上亦欲令王遍識諸將,遂扈蹕如建康。
三十二年,上還臨安,立建王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受禪,遂以中書舍人遷翰林學士、知制誥。張浚宣撫江、淮,將圖恢復,浩與之異議,欲城瓜洲、採石。浚奏:「不守兩淮而守江,不若城泗州。」除參知政事。有詔議應敵定論,洪遵、金安節、唐文若等相繼論列,宰執獨無奏。上以問浩,浩奏:「先為備禦,是謂良規。儻聽淺謀之士,興不教之師,寇去則論賞以邀功,寇至則斂兵而遁跡,謂之恢復得乎?」薦樞密院編修官陸游、尹穡,召對,並賜出身。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首言趙鼎、李光之無罪,嶽飛之久冤,宜複其官爵,祿其子孫。悉從之。
李顯忠、邵宏淵奏乞引兵進取,浩奏:「二將輒乞戰,豈督府命令有不行耶?」浚請入覲,乞即日降詔幸建康,上以問浩,浩陳三說不可,退,又以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倖。」複辨論於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收之。」浩曰:「中原決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為內應。」浩曰:「勝、廣以鉏櫌棘矜亡秦,必待我兵,非豪傑矣。」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恐失幾會,乞出英斷。」省中忽得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徑檄諸將。浩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與聞,焉用相哉!不去尚何待乎?」因又言:「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他日必為陛下子孫憂。浚銳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終不得複望中原。」禦史王十朋論之,出知紹興。
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視之,正志與浚論辯。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並及浩,遂與祠,自是不召者十三年。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持母喪歸,服闋,知福州。
淳熙初,上問執政:「久不見史浩,無他否?」遂除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五年,複為右丞相。上曰:「自葉衡罷,虛席以待卿久矣。」浩奏:「蒙恩再相,唯盡公道,庶無朋黨之弊。」上曰:「宰相豈當有黨,人主亦不當以朋黨名臣下。朕但取賢者用之,否則去之。」
樞密都承旨王抃建議以殿、步二司軍多虛額,請各募三千人充之。已而殿前司輒捕市人,京城騷動,被掠者多斷指,示不可用。軍人怙眾,因奪民財。浩奏:「盡釋所捕,而禽軍民首喧呶者送獄。」獄成議罪,欲取兵民各一人梟首以徇。浩曰:「諸軍掠人奪貨至於哄,則始釁者軍人也,軍法從事固當。若市人陸慶童特與抗鬥爾,可同罰乎?陛下恐軍人有語,故一其罪以安之。夫民不得其平,言亦可畏,'等死,死國可乎?'是豈軍人語。」上怒曰:「是比朕為秦二世也。」浩徐進曰:「自古民怨其上者多矣,'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豈二世事。」尋求去,拜少傅、保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兼侍讀。後有言慶童子冤者,上曰:「史浩嘗力爭,坐此求去,至今悔之。」
趙雄嘗薦劉光祖試館職,光祖答策,論科場取士之道,進入,上親批其後,略曰:「用人之弊,人君乏知人之哲,宰相不能擇人。國朝以來,過於忠厚,宰相而誤國,大將而敗軍,未嘗誅戮。要在人君必審擇相,相必當為官擇人,懋賞立乎前,誅戮設乎後,人才不出,吾不信也。」手詔既出,中外大聳。議者謂曾覿視草,為光祖甲科發也。上遣覿持示浩,浩奏:「唐、虞之世,四凶極惡,止於流竄,三考之法,不過黜陟,未嘗有誅戮之科。誅戮大臣,秦、漢法也。太祖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禮,列聖傳心,迨仁宗而德化隆洽,本朝之治,與三代同風,此祖宗家法也。聖訓則曰'過於忠厚'。夫為國而底于忠厚,豈有所謂過哉?臣恐議者以陛下自欲行刻薄之政,歸過祖宗,不可不審也。」
及自經筵將告歸,乃於小官中薦江、浙之士十五人,有旨令升擢,皆一時選也。如薛叔似、楊簡、陸九淵、石宗昭、陳謙、葉適、袁燮、趙靜之、張子智,後皆擢用,不至通顯者六人而已。
十年,請老,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晚治第鄞之西湖上,建閣奉兩朝賜書,又作堂,上為書「明良慶會」名其閣、「舊學」名其堂。光宗禦極,進太師。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甯宗登極,賜諡文惠,禦書「純誠厚德元老之碑」賜焉。嘉定十四年,追封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
浩喜薦人才,嘗擬陳之茂進職與郡,上知之茂嘗毀浩,曰:「卿豈以德報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為怨而以德報之,是有心也。」莫濟狀王十朋行事,詆浩尤甚,浩薦濟掌內制,上曰:「濟非議卿者乎?」浩曰:「臣不敢以私害公。」遂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待之如初。蓋其寬厚類此。子彌大、彌正、彌遠、彌堅。彌遠嘉定初為右丞相,有傳。
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幼穎悟,力學屬文。登紹興十五年進士第,為台州臨海尉。郡守蕭振一見奇之,許以公輔器。振帥蜀,辟置幕府。振出,眾欲留,淮曰:「萬里將母,豈為利祿計。」皆服其器識,遷校書郎。
高宗命中丞舉可為禦史者,朱倬舉淮,除監察禦史,尋遷右正言。首論:「大臣養尊,小臣持祿,以括囊為智,以引去為高。願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宰相湯思退無物望,淮條其罪數十,於是策免。至於吏部侍郎沈介之欺世盜名,都司方師尹之狡險,大將劉寶掊克結權倖,皆劾罷之。又奏:「自治之策,治內有三:正心術,寶慈儉,去壅蔽。治外有四:固封守,選將帥,明賞罰,儲財用。」上深嘉歎。
除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時恭王生子挺,淮白于丞相,曰:「恭王夫人李氏生皇嫡長孫,乞討論典禮。」錢端禮怒其名稱,奏:「淮有年鈞以長之說。」上曰:「是何言也,豈不啟邪心?」出淮知建寧府,改浙西提刑。入見,陳閩中利病甚悉。帝褒嘉之,且令一至東宮,皇太子待以師儒,特施拜禮。尋召,除太常少卿,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龍大淵贈太師,仍畀儀同三司恩數,張栻說除太尉、在京宮觀,皆封還詔書。除翰林學士、知制誥,訓詞深厚,得王言體。上命擇文學行誼之士,淮薦鄭伯熊、李燾、程叔達,皆擢用。
淳熙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棄疾平茶寇,上功太濫。淮謂:「不核真偽,何以勸有功。」文州蕃部擾邊,吳挺奏:「庫彥威失利,靖州夷人擾邊。」楊倓奏:「田淇失利。」淮謂:「二將戰歿,若罪之,何以勸來者。」上嘗諭曰:「樞密臨事盡公,人無間言,差除能守法甚善。」薦軍帥吳拱、郭田、張宣。除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
時宰相久虛,淮與李彥穎同行相事。淮謂:「授官當論賢否,不事形跡。誠賢,不敢以鄉里故舊廢之;非才,不敢以己私庇之。」上稱善。擢知院事、樞密使。上言武臣嶽祠之員宜省,淮曰:「有戰功者,壯用其力,老而棄之,可乎?」趙雄言:「北人歸附者,畀以員外置,宜令詣吏部。」上曰:「姑仍舊。」淮曰:「上意即天意也。」雄又奏言:「宗室嶽祠八百員,宜罷。」淮曰:「堯親睦九族,在平章百姓之先;骨肉之恩疏,可乎?」時辛棄疾平江西寇,王佐平湖南寇,劉焞平廣西寇,淮皆處置得宜,論功惟允。上深嘉之,謂:「陳康伯雖有人望,處事則不及卿。」
八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事。先是,自夏不雨至秋,是日甘雨如注,士大夫相賀,上亦喜命相而雨,乃命口算諸郡絹錢盡蠲一年,為緡八十萬。
趙雄罷相,蜀士之在朝者皆有去意。淮謂:「此唐季黨禍之胎也,豈聖世所宜有。」皆以次進遷,蜀士乃安。樞密都承旨王抃怙寵為奸,淮極陳其罪,謂:「人主受謗,鮮不由此。」上即斥之,且曰:「丞相直諒無隱,君臣之間正宜如此。」章穎論事狂直,上將黜之,淮曰:「陛下樂聞直言,士大夫以言相高,此風可賀也。黜之適成其名。」上說,穎複留。
時以荒政為急,淮言:「李椿老成練達,擬除長沙帥,朱熹學行篤實,擬除浙東提舉,以倡郡國。」其後推賞,上曰:「朱熹職事留意。」淮言:「修舉荒政,是行其所學,民被實惠,欲與進職。」上曰:「與升直徽猷閣。」成都闕帥,上加訪問,淮以留正對。上曰:「非閩人乎?」淮曰:「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必曰閩有章子厚、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必曰江、浙多名臣,不有丁謂、王欽若乎?」上稱善。拜左丞相。
天長水害七十餘家,或謂不必以聞,淮曰:「昔人謂人主不可一日不聞水旱盜賊,《記》曰:'四方有敗,必先知之。'豈可不以聞?」鎮江饑民強借菽粟,執政請痛懲之,淮曰:「令甲,饑民罪不至死。」進士八人求以免舉恩為升等,淮曰:「八人得之,則百人援之。」龔頤以執政之客補官,求詣銓曹,淮以此門不可啟,絕其請。嘗言跅弛之士,緩急能出死力,乃以周極知安豐軍,辛棄疾與祠。
上章力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判衢州。淮力辭,改提舉洞霄宮。光宗嗣位,詔詢初政,淮以盡孝進德,奉天敬民,用人立政,罔不在初。母亡,居喪如禮。得疾,忽語家人曰:「《易》卦六十四,吾年亦然。」淳熙十六年薨。訃聞,上哀悼,輟視朝,贈少師,諡文定。
初,朱熹為浙東提舉,劾知台州唐仲友。淮素善仲友,不喜熹,乃擢陳賈為監察禦史,俾上疏言:「近日道學假名濟偽之弊,請詔痛革之。」鄭丙為吏部尚書,相與葉力攻道學,熹由此得祠。其後慶元偽學之禁始於此。
趙雄字溫叔,資州人。為隆興元年類省試第一。虞允文宣撫四蜀,辟幹辦公事,入相,薦於朝。乾道五年,召見便殿,孝宗大奇之,即日手詔除正字。
范成大使金,將行,雄當登對,允文招與之語。既進見,雄極論恢復。孝宗大喜曰:「功名與卿共之。」即除右史,兩月除舍人。金使耶律子敬賀會慶節,雄館伴。子敬披露事情不敢隱,邏者以聞。上夜召雄,雄具以子敬所言對,上喜。金使入辭,故事當用樂,雄奏:「卜郊有日,天子方齋,樂不可用。」上難之,遣中使諭雄,雄奏:「金使必不敢不順,即有他,臣得引與就館。」上大喜。雄請複置恢復局,日夜講磨,條具合上意,除中書舍人。自選人入館至此,未滿歲也。
時金將起河南之役,議盡以諸陵梓宮歸於我。上命雄出使賀生辰,仍止奉遷陵寢及正受書儀。雄既見金主,爭辨數四。其臣屢喝起,雄辭益力,卒得請乃已,金人謂之「龍鬥」。嘗上疏論恢復計,大略謂:「莫若由蜀以取陝西,得陝西以臨中原,是秦制六國之勢也。」八年,以母憂去。
淳熙二年,召為禮部侍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一日奏事,上曰:「今夏蠶麥甚熟、絲米價平可喜。」雄奏:「孟子論王道始於不饑不寒。」上曰「近世士大夫好高論,恥言農事,微有西晉風。豈知《周禮》與《易》言理財,周公、孔子曷嘗不以理財為務?且不獨此,士夫諱言恢復,不知其家有田百畝,內五十畝為人所據,亦投牒理索否?」雄曰:「陛下志在大有為,敢不布堯言,書之《時政記》。」十一月,同知樞密院事。五年三月,參知政事。十一月,拜右丞相。每進見,必曰「二帝在沙漠」,未嘗離諸口也。
朱熹累召不出,雄請處以外郡,命知南康軍。熹極論時事,上怒,諭雄令分析。雄奏:「熹狂生,詞窮理短,罪之適成其名。若天涵地育,置而不問可也。」會周必大亦力言之,乃止。紹興帥張津獻羨余四十萬緡,雄乞降旨下紹興,以其錢為民代輸和買身丁折帛錢之半,使取諸民者,民複得之,足以見聖主之德。
自雄獨相,蜀人在朝者僅十數。及眷衰,有言其私裏黨者,上疑之。已而陳峴為四川制置,王渥為茶馬,命從中出。雄求去,詔勉留,曰:「丞相任事不避怨,選才無鄉舊。」蓋有所激也。祖宗時蜀人未嘗除蜀帥,雄請外,除觀文殿大學士、四川制置使。王藺為禦史,以故事不可,上疏論之。雄乞免,改知瀘南安撫使。上思雄不忘,改知江陵府。江陵無險可恃,雄請城江陵,城成,民不告擾。
張栻再被召,論恢復固當,第其計非是,即奏疏。孝宗大喜,翌日以疏宣示,且手詔雲:「恢復當如栻所陳方是。」即除侍講,雲:「且得直宿時與卿論事。」虞允文與雄之徒不樂,遂沮抑之。廣西橫山買馬,諸蠻感悅,爭以善馬至。上知栻治行,甚向栻,眾皆忌嫉。洎栻複出荊南,雄事事沮之。時司天奏相星在楚地,上曰:「張栻當之。」人愈忌之。
光宗將受禪,召雄,雄上萬言書,陳修身齊家以正朝廷之道,言甚剴切。詔授甯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衛國公,改帥湖北。疾甚,改判資州,又除潼川府,改隆興府。紹熙四年薨,年六十五,贈少師。嘉定二年,諡文定。
權邦彥,字朝美,河間人。登崇寧四年太學上舍第,調滄州教授,入為太學博士,改宣教郎,除國子司業。宣和二年,使遼。明年,抗表請帝臨雍。為學官積十餘年,改都官郎中、直秘閣、知易州,移相州,複召為都官郎中。與王黼議不合,鐫職,知冀州。
金人再入,高宗開大元帥府,起兩河兵衛汴京,邦彥提所部兵二千五百人,與宗澤自澶淵趨韋城,據刀馬河,諸道兵莫有進者。會敵兵大至,移屯南華。二帝北遷,邦彥與澤五表勸進。
建炎元年五月,召還,命知荊南府,改東平府。時東州半已入金,至是圍益急,邦顏誓以死守,居數月城破,猶力戰不已。民義而從之,突圍以出,遂奔行在。有司議失守罪,將重坐之,帝以其父母妻子皆沒于敵,才貶二秩。俄除寶文閣直學士兼知江州、本路制置使。既抵鎮,三年冬,聞父死,乃解官。
四年,起複,知建康府,辭,不許。劇盜張琪殘徽州,邦彥遣裨將平之。改江、淮等路制置發運使,以治辦稱。言者論:「三年天下之通喪,後世有從權奪服者,所以徇國家之急。比年如權邦彥、姜仲謙,至幕職亦起複,幾習宣、政之風,望革其弊,以明人倫、厚風俗。」詔邦彥任軍賦,宜如舊,餘悉罷之。
紹興元年,召為兵部尚書兼侍讀。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初,邦彥獻十議以圖中興,大略謂:「宜以天下為度,進圖洪業,恢復士宇,勿苟安于東南。駕禦諸將,當威之以法,而限之以爵。命讀講之臣,取累朝訓典及三代、漢、唐中興故事,日陳於前,以裨聖學。又監觀傷善妨賢之讒,偷安苟容之佞,市恩立威之奸,懷諼罔上之欺,聽其言,察其事,則忠邪判。愛民先愛其力,寬民先節其用。朘己奉以佐國,當自執政始。分閫而屬大事,類非偏裨之所能為,必得賢臣大將然後可。制置一官可省,宜令沿江州縣各備境內,總以漕帥,上自荊、鄂、江、池,下至採石、京口,委任得人,乃防秋上策。宗室中豈無傑然有人望,可以濟艱難、贊密勿、留宿衛者,願求其人置諸左右。人事盡則天悔禍,不可獨歸之數。」
呂頤浩素善邦彥,薦用之。給事中程瑀劾邦彥五罪,三疏不報。邦彥在樞密,又言:「宜乘機者三,譬奕之爭先,安可隨應隨解,不制人而制於人哉?」尋兼權參知政事。帝嘗對輔臣言湖南事,頤浩言:「李綱縱暴,恐治潭無善狀。」帝曰:「綱在宣和間論水災,以得時望。」邦彥曰:「綱元無章疏,第略虛名耳。」蓋助頤浩以排綱也。三年,卒。
邦彥與政幾一年,碌碌無所建明,充位而已。無子,以侄嗣衍為後。有遺稿十卷,號《瀛海殘編》,藏於家。
程松,字冬老,池州青陽人。登進士第,調湖州長興尉。章森、吳曦使北,松為傔從。慶元中,韓侂胄用事,曦為殿帥。時松知錢塘縣,諂事曦以結侂胄。侂胄以小故出愛姬,松聞,以百千市之,至則盛供帳,舍諸中堂,夫婦奉之謹。居無何,侂胄意解,複召姬,姬具言松謹待之意,侂胄大喜,除松幹辦行在諸軍審計司、守太府寺丞。未閱旬,遷監察禦史,擢右正言、諫議大夫。
呂祖泰上書,乞誅侂胄、蘇師旦,松與陳讜劾祖泰當誅,祖泰坐真決,流嶺南。松滿歲未遷,意殊怏怏,乃獻一妾於侂胄,曰「松壽」。侂胄訝其名,問之,答曰:「欲使疵賤姓常蒙記憶爾。」除同知樞密院事,自宰邑至執政財四年。
開禧元年,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成都府、四川制置使。侂胄決議開邊,期以二年四月分道進兵,命松為宣撫使,興元都統制吳曦副之,尋加曦為陝西招撫使,許便宜從事。松將東軍三萬駐興元,曦將西軍六萬駐河池。松至益昌,欲以執政禮責曦庭參,曦聞之,及境而返。松用東西軍一千八百人自衛,曦多抽摘以去,松殊不悟。曦遣其客納款于金,獻關外四州地,求為蜀王。有告曦叛者,松哂其狂。及金人取成州,守將棄關遁,吳曦焚河池還興州。松以書從曦求援兵,曦答以「鳳州非用騎之地,漢中平衍,可騎以驅馳,當發三千騎往。」蓋紿之也。
未幾,金人封曦為蜀王。曦遺松書諷使去,松不知所為。興元帥劉甲、茶馬范仲任見松,謀起兵誅曦,松恐事泄取禍,即揖二人起去。會報金人且至,百姓奔走相蹂躪,一城如沸。松亟望米倉山遁去,由閬州順流至重慶,以書抵曦,丐贐禮買舟,稱曦為蜀王。曦遣使以匣封致饋,松望見大恐,疑其劍也,亟逃奔。使者追及,松不得已啟視之,則金寶也。松乃兼程出峽,西向掩淚曰:「吾今獲保頭顱矣。」曦誅,詔落職,降三官,筠州居住,再降順昌軍節度副使,澧州安置。又責果州團練副使、賓州安置。死賓州。
陳謙,字益之,溫州永嘉人。乾道八年進士,授福州戶曹、主管刑工部架閣文字,遷國子錄、敕令所刪修官、樞密院編修官。陳中興五事,至李綱議建鎮事,上曰:「綱何足道。」謙曰:「陛下用大臣,審出綱上,宜如聖訓。今顧出綱下遠甚,奈何?」上蹙然,遂極論逾數刻。
孝宗內禪,通判江州,知常州,提舉湖北常平。平辰州峒徭,加直煥章閣,除戶部郎中,總領湖、廣財賦。謙乃丞相趙汝愚客,會黨論起坐斥。後數年,起為提點成都府路刑獄,移京西運判,複直煥章閣。
韓侂胄謀擾金人,令獻馬者補官,七州民相扇為盜。謙移書侂胄曰:「今若倚群盜行剽掠之策,豈得以敗亡為戲乎?」既而屢論襄帥皇甫斌、李奕罪,且求罷。上諭旨薛叔似協和之。遷司農少卿、湖廣總領,除宣撫司參謀官。
金兵深入,陷應城,焚漢川,漢陽空城走,武昌震懼。謙以寶謨閣待制副宣撫,即日置司北岸,命土豪趙觀覆之中流,士馬溺死甚眾,餘兵皆返走。未幾,奪職,罷。後複知江州。侂胄死,和議已決,謙複罷,奉祠。卒,年七十三。
謙有雋聲,早為善類所予。晚坐偽禁中廢,首稱侂胄為「我王」,士論由是薄之。
張岩,字肖翁,大樑人,徙家揚州,紹興末渡江,居湖州。為人機警,柔回善諧。登乾道五年進士第,曆官為監察禦史,與張釜、陳自強、劉三傑、程松等阿附時相韓侂胄,誣逐當時賢者,嚴道學之禁。
進殿中侍御史,累遷給事中,除參知政事。以言者罷為資政殿學士、知平江府,旋升大學士、知揚州。時邊釁方開,詔岩與程松分帥兩淮,已而召還,為參知政事兼同知國用事。開禧二年,遷知樞密院事。明年,除督視江、淮軍馬。
時方信孺使金議和,值吳曦以蜀叛,議未決,曦伏誅。金人尋前議,信孺再行。侂胄趣岩遣畢再遇、田琳合兵剿敵,且募生擒偽帥。未幾,川、陝戰屢衄,大散關陷,敵情複變。岩開督府九閱月,費耗縣官錢三百七十余萬緡,見和議反復,乃言不知兵,固求去。
侂胄誅,禦史章燮論岩與蘇師旦朋奸誤國,奪兩官。甯宗謂兵釁方開,岩嘗言其不可,許自便,複元官,奉祠。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薨,贈特進。
論曰:史浩宅心平恕,而不能相其君恢復之謀。王淮為偽學之禁,毒痡善類。趙雄與虞允文協謀用兵,而舊史謂二人沮抑張栻,何哉?邦彥守城力戰,惜乎助呂頤浩攻李綱,君子少之。程松、陳謙、張岩誣諛之徒,何足算哉!
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徐誼吳獵項安世薛叔似劉甲楊輔劉光祖
徐誼,字子宜,一字宏父,溫州人。乾道八年進士,累官太常丞。孝宗臨禦久,事皆上決,執政惟奉旨而行,群下多恐懼顧望。誼諫曰:「若是則人主日聖,人臣日愚,陛下誰與共功名乎?」及論樂制,誼對以「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上遽改容曰:「卿可謂不以官自惰矣。」
知徽州,陛辭,屬光宗初受禪,誼奏:「三代聖王,有至誠而無權術,至誠不息,則可以達天德矣。」至郡,歙縣有妻殺夫系獄,以五歲女為證,誼疑曰:「婦人能一掌致人死乎?」緩之未覆也。會郡究實稅于庭,死者父母及弟在焉,乃言:「我子欠租久系,饑而大叫,役者批之,墮水死矣。」然後冤者得釋,吏皆坐罪,闔郡以為神。移提舉浙西常平,守右司郎中,遷左司。
孝宗疾浸棘,上久稽定省,誼入諫,退告宰相曰:「上慰納從容,然目瞪不瞬,意思恍惚,真疾也。宜禱祠郊廟,進皇子嘉王參決。」丞相留正不克用。
孝宗崩,上不能喪,祭奠有祝,有司不敢攝,百官皆未成服。誼與少保吳琚議請太皇太后臨朝,扶嘉王代祭。及將禫,正憂懼,僕於殿庭而去。誼以書譙趙汝愚曰:「自古人臣為忠則忠,為奸則奸,忠奸雜而能濟者,未之有也。公內雖心惕,外欲坐觀,非雜之謂歟?國家安危,在此一舉。」汝愚問策安出,誼曰:「此大事,非憲聖太后命不可。而知閣門事韓侂胄,憲聖之戚也,同裏蔡必勝與侂胄同在閣門,可因必勝招之。」侂胄至,汝愚以內禪議遣侂胄請於憲聖,侂胄因內侍張宗尹、關禮達汝愚意,憲聖許之。
甯宗即位,誼遷檢正中書門下諸房公事兼權刑部侍郎,進權工部侍郎、知臨安府。侂胄恃功,以賞薄浸觖望。誼告汝愚曰:「異時必為國患,宜飽其欲而遠之。」不聽。
汝愚雅器誼,除授建明多咨訪,誼隨事裨助,不避形跡,怨者始眾。嘗勸汝愚早退,汝愚亦自請:「名在屬籍,不宜久司揆事,願因阜陵訖事以去。」甯宗已許之。侂胄出入禁中無度,誼密啟汝愚,無計防之,乃直面諷侂胄。侂胄疑將排己,首謁誼,退束裝,冀誼還謁,留之通殷勤,誼不往。
吏部侍郎彭龜年論侂胄罪狀,侂胄疑汝愚、誼知其情,益怨恨。以禦史劉德秀、胡紘疏誼,責惠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移袁州,又移婺州。久之,許自便。複官,提舉崇道觀,起守江州,加集英殿修撰,升寶謨閣待制,移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初,金攻廬、楚不下,留兵綴濠州以待和,時時鈔掠,與宋師遇,殺傷相當,淮人大驚,複迸流江南,在建康者以數十萬計。誼晝夜拊循,益嚴備禦,請專捍敵,勿從中禦。朝廷懼生事,移知隆興府以卒。
誼嘗與紹興老將接,于行陣之法,分數奇正,皆有指授,自為圖式。後諡忠文。
吳獵,字德夫,潭州醴陵人。登進士第,初主潯州平南簿。時張栻經略廣西,檄攝靜江府教授。劉焞代栻,栻以獵薦,辟本司準備差遣。
盜李接起,陷容、雷、高、化、貴、郁林等州,獵請賞勞誅罪,焞於是錄郁林功,誅南流縣尉、郁林巡檢,人人驚厲,爭死鬥,不逾時,盜悉就擒。尉,宰相王淮甥也,獵坐降官。久之,知常州無錫縣。用陳傅良薦,召試,守正字。
光宗以疾久不覲重華宮,獵上疏曰:「今慈福有八十之大母,重華有垂白之二親,陛下宜於此時問安上壽,恪共子職。」辭甚切。又白宰相留正,乞召朱熹、楊萬里。時陳傅良以言過宮事不行求去,獵責之曰:「今安危之機,判然可見,未聞有牽裾折檻之士。公不於此時有所奮發,為士大夫倡,第潔身而去,于國奚益!」傅良為改容謝之。
甯宗即位,遷校書郎,除監察禦史。上趣修大內,將移禦,獵言:「壽皇破漢、魏以來之薄俗,服高宗三年之喪,陛下萬一輕去喪次,將無以慰在天之靈。」又言:「陛下即位,未見上皇,宜篤厲精誠,以俟上皇和豫而祗見焉。」會偽學禁興,獵言:「陛下臨禦未數月,今日出一紙去宰相,明日出一紙去諫臣,昨又聞侍講朱熹遽以禦劄畀祠,中外惶駭,謂事不出於中書,是謂亂政。」獵既駁史浩諡,又請以張浚配享阜陵曰:「艱難以來,首倡大義,不以成敗利鈍異其心,精忠茂烈,貫日月、動天地,未有過於張浚也。孝宗皇帝規恢之志,一飯不忘。曆考相臣,終始此念,足以上配孝宗在天之意,亦惟浚一人耳。」議皆不合。出為江西轉運判官,尋劾罷。
久之,黨禁馳,起為廣西轉運判官,除戶部員外郎、總領湖廣江西京西財賦。韓侂胄議開邊,獵貽書當路,請號召義士以保邊場,刺子弟以補軍實,增棗陽、信陽之戍以備衝突,分屯陽羅五關以扞武昌,杜越境誘竊以謹邊隙,選試良家子以衛府庫。且謂:「金人懲紹興末年之敗,今其來必出荊、襄逾湖。」乃輸湖南米於襄陽,凡五十萬石;又以湖北漕司和糴米三十萬石分輸荊、郢、安、信四郡;蓄銀帛百萬計以備進討;拔董逵、孟宗政、柴發等分列要郡,厥後皆為名將。
召除秘書少監,首陳邊事,乞增光、鄂、江、黃四郡戍。屬江陵告饑,除秘閣修撰、主管荊湖北路安撫司公事、知江陵府。陛辭,請出大農十萬緡以振饑者。道武昌,遣人招商分糴;至郡,減價發糶,米價為平。
獵計金攻襄陽,則荊為重鎮,乃修成「高氏三海」,築金鸞、內湖、通濟、保安四匱,達於上海而注之中海;拱辰、長林、藥山、棗林四匱,達於下海;分高沙、東獎之流,由寸金堤外曆南紀、楚望諸門,東匯沙市為南海。又於赤湖城西南遏走馬湖、熨斗陂之水,西北置李公匱,水勢四合,可限戎馬。
金人圍襄陽、德安,遊騎迫竟陵,朝廷命獵節制本路兵馬。獵遣張榮將兵援竟陵,又招神馬陂潰卒得萬人,分援襄陽、德安。加寶謨閣待制、京湖宣撫使。
時金人再犯竟陵,張榮死之,襄陽、德安俱急。吳曦俄反於蜀,警報至,獵請魏了翁攝參議官,訪以西事,募死士入竟陵,命其將王宗廉死守,調大軍及忠義、保捷分道夾擊,金人遂去。又督董逵等援德安,董世雄、孟宗政等解襄陽之圍。
西事方殷,獵為討叛計,請於朝,以王大才、彭輅任西事,仍分兵抗均、房諸險,漕粟歸、峽以待王師。及曦誅,除刑部侍郎,充四川宣諭使。朝廷命旌別淑慝。以敷文閣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嘉定六年召還,卒,家無餘資。蜀人思其政,畫像祠之。
獵初從張栻學,乾道初,朱熹會栻於潭,獵又親炙,湖湘之學一出於正,獵實表率之。有《畏齋文集》、奏議六十卷。諡文定。
項安世,字平父,其先括蒼人,後家江陵。淳熙二年進士,召試,除秘書正字。光宗以疾不過重華宮,安世上書言:「陛下仁足以覆天下,而不能施愛於庭闈之間;量足以容群臣,而不能忍于父子之際。以一身寄於六軍、萬姓之上,有父子然後有君臣。願陛下自入思慮,父子之情,終無可斷之理;愛敬之念,必有油然之時。聖心一回,何用擇日,早往則謂之省,暮往則謂之定。即日就駕,旋乾轉坤,在返掌間爾。」疏入不報。安世遺宰相留正書求去,尋遷校書郎。
甯宗即位,詔求言,安世應詔言:
管夷吾治齊,諸葛亮治蜀,立國之本,不過曰量地以制賦,量賦以制用而已。陛下試披輿地圖,今郡縣之數,比祖宗時孰為多少?比秦、漢、隋、唐時孰為多少?陛下必自知其狹且少矣。試命版曹具一歲賦入之數,祖宗盛時,東南之賦入幾何?建炎、紹興以來至乾道、淳熙,其所增取幾何?陛下試命內外群臣有司具一歲之用,人主供奉、好賜之費幾何?御前工役、器械之費幾何?嬪嬙、宦寺廩給之費幾何?戶部、四總領養兵之費幾何?州縣公使、迎送、請給之費幾何?陛下必自知其為侈且濫矣!用不量賦而至於侈且濫,內外上下之積不得而不空,天地山川之藏不得而不竭,非忍痛耐謗,一舉而更張之,未知其所以終也。
今天下之費最重而當省者,兵也。能用土兵則兵可省,能用屯田則兵可省。其次莫如宮掖。兵以待敵國,常畏而不敢省,故省兵難。宮掖以私一身,常愛而不忍省,故省宮掖難。不敢省者,事在他人;不忍省者,在陛下。宮中之嬙嬪、宦寺,陛下事也,宮中之器械、工役,陛下事也,陛下肯省則省之。宮中既省,則外廷之官吏,四方之州縣,從風而省,奔走不暇,簡樸成風,民志堅定,民生日厚,雖有水旱蟲蝗之災,可活也;國力日壯,雖有夷狄盜賊之變,可為也。複祖宗之業,雪人神之憤,惟吾所為,無不可者。
時朱熹召至闕,未幾予祠,安世率館職上書留之,言:「御筆除熹宮祠,不經宰執,不由給舍,徑使快行,直送熹家。竊揣聖意,必明知熹賢不當使去,宰相見之必執奏,給舍見之必繳駁,是以為此駭異變常之舉也。夫人主患不知賢爾,明知其賢而明去之,是示天下以不復用賢也。人主患不聞公議爾,明知公議之不可而明犯之,是示天下以不復顧公議也。且朱熹本一庶官,在二千裏外,陛下即位未數日,即加號召,畀以從官,俾侍經幄,天下皆以為初政之美。供職甫四十日,即以內批逐之,舉朝驚愕,不知所措。臣願陛下謹守紀綱,毋忽公議,複留朱熹,使輔聖學,則人主無失,公議尚存。」不報。俄為言者劾去,通判重慶府,未拜,以偽黨罷。
安世素善吳獵,二人坐學禁久廢。開禧用兵,獵起帥荊渚,安世方丁內艱。起複,知鄂州。俄淮、漢師潰,薛叔似以怯懦為侂胄所惡,安世因貽侂胄書,其末曰:「偶送客至江頭,飲竹光酒,半醉,書不成字。」侂胄大喜曰:「項平父乃爾閒暇。」遂除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
會叔似罷,金圍德安益急,諸將無所屬。安世不俟朝命,徑遣兵解圍。高悅等與金人力戰,馬雄獲萬戶,周勝獲千戶,安世第其功以聞。獵代叔似為宣撫使,尋以宣諭使入蜀。朝命安世權宣撫使,又升太府卿。
有宣撫幕官王度者,吳獵客也。獵與安世素相友,及安世招軍,名項家軍,多不逞,好虜掠,獵斬其為首者,安世憾之,至是斬度於大別寺。獵聞于朝,安世坐免。後以直龍圖閣為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台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所著《易玩辭》、他書,多行於世。
薛叔似,字象先,其先河東人,後徙永嘉。游太學,解褐國子錄。初登對,論:「祖宗立國之初,除二稅外,取民甚輕。自熙寧以來,賦日增而民困滋甚。」孝宗嘉納,因曰:「朕在宮中如一僧。」叔似曰「此非所望于陛下,當論功業如何。正使海內富庶如文、景,不過江左之文、景;法度修明如明、章,不過江左之明、章。陛下即位二十餘年,國勢未張,未免牽於苟安無事之說。」上默然。
複數日,宰執進擬朝士,上出寸紙書叔似及應孟明姓名,嘉其奏對也。遷太常博士,尋除樞密院編修官。時仿唐制,置補闕、拾遺,宰臣啟,擬令侍從、台諫薦人,上自除叔似左補闕。叔似論事,遂劾首相王淮去位。
屬金主殂,太孫景立,叔似奏:「規模果定,則乘五單于爭立之機;規模不存,則恐成五胡迭起之勢。」光宗受禪,時傳金使入界使名未正,叔似奏:「自壽皇一正匹敵之禮,金人常有南顧之虞,使名未正而遽受之,祗以重其玩侮。」翼日複奏:「謀國者畏敵太過。」上奮然開納。
除將作監,出為江東轉運判官。俄以諫臣論罷,主管沖佑觀,尋除湖北運判,加直秘閣,移福建,召為太常少卿兼實錄院檢討官、守秘書監、權戶部侍郎。初,丞相周必大請擇侍從、台諫忠直者提舉太史局,蓋用神宗朝司馬光與王安禮故事,躔度少差,豫圖銷弭,遂命叔似提舉。尋兼樞密都承旨,以劉德秀疏罷,提舉興國宮。起知贛州,移隆興府、廬州,召除在京宮觀兼侍讀,進權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兼國用司參議官。兩浙民有身丁錢,叔似請于朝,遂蠲之。
試吏部侍郎兼侍讀,充京、湖宣諭使。時韓侂胄開邊,除兵部尚書、宣撫使。叔似方乞給降官會,分撥綱運,募兵鬻馬,辟致僚佐,而皇甫斌唐州之師已敗矣。遂劾斌,南安軍安置。叔似料敵必侵光、黃,委總領陳謙按行五關,發鄂卒守三關。金果入寇,謙駐漢陽為江左節制。
尋除叔似端明殿學士兼侍讀。時宣司兵戍襄陽,都統趙淳、副統制魏友諒與統制呂渭孫不相下,渭孫死之,叔似遂自劾委任失當。叔似夙以功業自期,逮臨事,絕無可稱。以禦史王益祥論,奪職罷祠。侂胄誅,諫官葉時再論,降兩官,謫福州,以兵端之開,叔似迎合故也。久之,許自便。嘉定十四年卒,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恭翼。
叔似雅慕朱熹,窮道德性命之旨,談天文、地理、鐘律、象數之學,有稿二十卷。
劉甲,字師文,其先永靜軍東光人,元祐宰相摯之後也。父著,為成都漕幕,葬龍遊,因家焉。甲,淳熙二年進士,累官至度支郎中,遷樞密院檢詳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
使金,至燕山,伴宴完顏者,名犯仁廟嫌諱,甲力辭,完顏更名修。自紹興後,凡出疆遇忌,俱辭設宴,皆不得免,秦檜所定也。九月三日,金宴甲,以宣仁聖烈後忌,辭。還除司農少卿,進太常,擢權工部侍郎,升同修撰,除寶謨閣待制,知江陵府,湖北安撫使。甲謂:「荊州為吳、蜀脊,高保融分江流,瀦之以為北海,太祖常令決去之,蓋保江陵之要害也。」即因遺址浚築,亙四十裏。移知廬州。
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副之,以甲知興元府、利東安撫使。時蜀口出師敗衄,金陷西和、成州,曦焚河池縣。先是,曦已遣姚淮源獻四州于金,金鑄印立曦為蜀王。甲時在漢嘉,未至鎮也。金人破大散關,興元都統制毋思以重兵守關,而曦陰徹驀關之戍,金自板岔谷繞出關後,思挺身免。
甲告急於朝,乞下兩宣撫司協力捍禦。松謀遁,甲固留不可,遽以便宜檄甲兼沿邊制置。曦遣後軍統制王鉞、準備將趙觀以書致甲,甲援大義拒之,因臥疾。曦又遣其弟旼邀甲相見,甲叱而去之。乃援顏真卿河北故事,欲自拔歸朝,先募二兵持帛書遣參知政事李壁告變,且曰:「若遣吳總以右職入川,即日可瓦解矣。」
曦僭王位,甲遂去官。朝廷久乃微聞曦反狀,韓侂胄猶不之信,甲奏至,舉朝震駭。壁袖帛書進,上覽之,稱「忠臣」者再。召甲赴行在,命吳總以雜學士知鄂州,多賜告身、金錢,使招諭諸軍為入蜀計。複命以帛書賜甲曰:「所乞致仕,實難允從,已降指揮,召赴行在。今朝廷已遣使與金通和,襄、漢近日大捷,北兵悉已渡江而去。恐蜀遠未知,更在審度事宜,從長區處。」二兵皆補官。
甲舟行至重慶,聞安丙等誅曦,複還漢中,上奏待罪。詔趣還任。甲奏叛臣子孫族屬及附偽罪狀,公論快之。會宣撫副使安丙以楊巨源自負倡義之功,陰欲除之,語在《巨源傳》。臣源既死,軍情叵測,除甲宣撫使。楊輔亦以為請,當國者疑輔避事,李壁曰:「昔吳璘屬疾,孝宗嘗密詔汪應辰權宣撫司事,既而璘果死,應辰即日領印,軍情遂安,此的例也。」乃以密劄命甲,甲鐍藏之。未幾,金自鶻嶺關劄金崖,進屯八裏山,甲分兵進守諸關,截潼川戍兵駐饒風以待之。金人知有備,引去。
侂胄誅,上念甲精忠,拜寶謨閣學士,賜衣帶、鞍馬。是歲,和議成,朝廷聞彭輅與丙不協,以書問甲,又俾諭丙減汰諸軍勿過甚,及訪蜀人才之可用者。蓋自楊輔召歸,西邊諸事,朝論多於甲取決,人無知者。
紹興中,蜀軍無見糧,創為科糴。孝宗聞其病民,命總領李蘩以本所錢招糴,懼不給,又命勸糴其半,「勸糴」之名自此始。久之,李昌圖總計,複奏令金、梁守倅任責收糴,而勸糴遂罷。及是,宣、總司令金洋、興元三郡勸糴小麥三十萬石,甲乞下總所照李蘩成法措置,從之。
明年,罷宣撫司,合利東、西為一帥,治興元,移甲知潼川府。安丙既同知樞密院事,董居誼為制置使,甲進寶謨閣學士、知興元府、利路安撫使,節制本路屯駐軍馬。朝廷計居誼猶在道,命甲權四川制置司事。
先是,大臣撫蜀者,諸將事之,有所謂互送禮,實賄賂也。甲下令首罷之,凡丙所立茶鹽柴邸悉廢之。又乞以皂郊博易鋪場還隸沔戎司,複通吳氏莊,歲收租四萬斛有奇,錢十三萬,以裨總計。從之。丙增多田稅,甲命屬吏討論,由一府言之,歲減凡百六十萬緡、米麥萬七千石,邊民感泣。嘉定七年,卒於官,年七十三。
甲幼孤多難,母病,刲股以進。生平常謂:「吾無他長,惟足履實地。」晝所為,夜必書之,名曰「自監」。為文平澹,有奏議十卷。理宗詔諡清惠。
楊輔,字嗣勳,遂寧人。乾道二年進士甲科,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出知眉州,累遷戶部郎中、總領四川財賦,升太府少卿、利西安撫使。
吳挺病,輔以吳氏世帥武興,久恐生變,密白二府,早擇人望以鎮方面。又貽書四川制置丘崈言:「統制官李奭乃吳氏腹心,緩急不可令權軍。」崈然之。挺卒,崈檄輔權帥事,輔謂:「職為王人,若輕往,第疑軍心。」遂索印即益昌領事。複數月,奏以權興州事楊虞仲兼權。
召守秘書監、禮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江陵府,移襄陽,又移潼川。召還,除顯謨閣直學士,奉外祠,尋以敷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韓侂胄決意用兵,以吳曦為四川宣撫副使,假以節制財利之權。輔知曦有異志,貽書大臣言:「自昔兵帥與計臣不相統攝,故總領有報發覺察之權。今所在皆受節制,內憂不輕。」因托言他事,遣人以礬書告於朝。朔日,率官屬東望拜表如常儀。上意輔能誅曦,密詔授寶謨閣學士、四川制置使,許以便宜從事。時人望輔倡義,劉光祖、李道傳皆勉之。輔自以不習兵事,且內郡無兵可用,遷延兩月,但為去計。曦移輔知遂寧府,輔遂以印授通判韓植而去。
安丙、楊巨源密謀誅曦,以輔有人望,謂密詔自輔所來,聞者皆信。曦既誅,丙趣輔還成都,除四川宣撫使。奏言:「臣以衰病軟懦,而居建元功者之上,徒恐牽制敗事。安丙才力強濟,賞罰明果,乞以事任付丙。」又論:「蜀中三帥,惟武興事權特重,故致今日之變。乞並置兩帥,分其營屯、隸屬。」
安丙奏乞兩宣撫分司,朝廷察丙與輔異,召輔赴闕。議者謂蜀亂初平,如輔未宜去,乃複以為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再被召,逾年財抵建康,複引咎不進。上召輔益堅,乃之鎮江俟命。著作佐郎楊簡言輔嘗棄成都,不當召,乃除兵部尚書兼侍讀,以龍圖閣學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卒于官,諡曰莊惠。
劉光祖,字德修,簡州陽安人。幼出於外祖賈暉,後以暉遣澤補官。登進士第,廷對,言:「陛下睿察太精,宸斷太嚴,求治太速,喜功太甚。」又言:「陛下躬擐甲胄,間馭球馬,一旦有警,豈能親董六師以督戰乎?夫人主自將,危道也。臣恐球馬之事,敵人聞之,適以貽笑,不足以示武。」除劍南東川節度推官,辟潼川提刑司檢法。
淳熙五年,召對,論恢復事,請以太祖用人為法,且曰:「人臣獻言,不可不察:其一,不量可否,勸陛下輕出驟進,則是即日誤國;其一,不思振立,苟且偷安,則是久遠誤國。」除太學正。召試,守正字,兼吳、益王府教授,遷校書郎,除右正言、知果州。以趙汝愚薦,召入。
光宗即位,除軍器少監兼權侍左郎官,又兼禮部。時殿中侍御史闕,上方嚴其選,謂宰相留正曰:「卿監、郎官中有其人。」正沈思久之,曰:「得非劉光祖乎?」上曰:「是久在朕心矣。」
光祖入謝,因論:
近世是非不明,則邪正互攻;公論不立,則私情交起。此固道之消長,時之否泰,而實為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甚可畏也。本朝士大夫學術議論,最為近古,初非有強國之術,而國勢尊安,根本深厚。咸平、景德之間,道臻皇極,治保太和,至於慶曆、嘉祐盛矣。不幸而壞于熙、豐之邪說,疏棄正士,招來小人,幸而元祐君子起而救之,末流大分,事故反覆。紹聖、元符之際,群凶得志,絕滅綱常,其論既勝,其勢既成,崇、觀而下,尚複何言。
臣始至時,聞有譏貶道學之說,而實未睹朋黨之分。中更外艱,去國六載,已憂兩議之各甚,而恐一旦之交攻也。逮臣複來,其事果見。因惡道學,乃生朋黨,因生朋黨,乃罪忠諫。嗟乎,以忠諫為罪,其去紹聖幾何!陛下履位之初,端拱而治,凡所進退,率用人言,初無好惡之私,豈以黨偏為主。而一歲之內,逐者紛紛,中間好人固亦不少,反以人臣之私意,微累天日之清明。往往推忠之言,謂為沽名之舉;至於潔身以退,亦曰憤懟而然。欲激怒於至尊,必加之以訐訕。事勢至此,循默乃宜,循默成風,國家安賴?
臣欲熄將來之禍,故不憚反復以陳。伏幾聖心豁然,永為皇極之主,使是非由此而定,邪正由此而別,公論由此而明,私情由此而熄,道學之譏由此而消,朋黨之跡由此而泯,和平之福由此而集,國家之事由此而理,則生靈之幸,社稷之福也。不然,相激相勝,輾轉反復,為禍無窮,臣實未知稅駕之所。
章既下,讀之有流涕者。劾罷戶部尚書葉翥、太府卿兼中書舍人沈揆結近習,圖進用,言:「比年以來,士大夫不慕廉靖而慕奔競,不尊名節而尊爵位,不樂公正而樂軟美,不敬君子而敬庸人,既安習以成風,謂苟得為至計。良由前輩老成,零落殆盡,後生晚進,議論無所據依,學術無所宗主,正論益衰,士風不競。幸詔大臣,妙求人物,必朝野所共屬、賢愚所同敬者一二十人,參錯立朝,國勢自壯。臣雖終歲無所奏糾,固亦未至曠官。今日之患,在於不封殖人才,台諫但有摧殘,廟堂初無長養。臣處當言之地,豈以排擊為能哉?」徙太府少卿。求去不已,除直秘閣、潼川運判。改江西提刑,又改夔州。
時孝宗不豫,上久不過宮,光祖致書留正、趙汝愚曰:「宜與群賢並心一力,若上未過宮,宰執不可歸安私第。林、陳二閹,自以獲罪重華,日夜交諜其間。宜用韓魏公逐任守忠故事,以釋兩宮疑謗。大臣亦當收兵柄,密佈腹心,俾緩急有可仗者。」聞孝宗崩,又貽書汝愚,勉以安國家、定社稷之事。
甯宗即位,除侍御史,改司農少卿。入對,獻《謹始》五箴。又論:「人主有六易:天命易恃,天位易樂,無事易安,意欲易奢,政令易怠,歲時易玩。又有六難:君子難進,小人難退,苦言難入,巧佞難遠,是非難明,取捨難決。暗主之所易,明主之所難;暗主之所難,明主之所易。」又言:「陛下以隆慈之命,踐祚於素幄,蓋有甚不得已者,宜躬自貶損,盡禮於上皇,使聖意歡然知釋位之樂,然後足以昭陛下之大孝。」上悚然嘉納。
進起居舍人。論:「政令當出中書,陛下審而行之,人主操柄,無要於此。」知閣門事韓侂胄浸擅威福,故首及之。遷起居郎。集議卜孝宗山陵,與朱熹皆謂會稽山陵,土薄水淺,乞議改蔔。既而熹與祠,光祖言:「漢武帝之于汲黯,唐太宗之于魏征,仁宗之于唐介,皆暫怒旋悔。熹明先聖之道,為今宿儒,又非三臣比。陛下初膺大寶,招徠耆儒,比初政之最善者。今一旦無故去之,可乎?」且曰:「臣非助熹,助陛下者也。」再疏,不聽。
劉德秀劾光祖,出為湖南運判,不就,主管玉局觀。趙汝愚既罷相,侂胄擅朝,遂目士大夫為偽學逆黨,禁錮之。光祖撰《涪州學記》,謂:「學之大者,明聖人之道以修其身,而世方以道為偽;小者治文章以達其志,而時方以文為病。好惡出於一時,是非定于萬世。」諫官張釜指為謗訕,比之楊惲,奪職,謫居房州。久之,許自便。起知眉州,複職,將漕利路,以不習邊事辭。進直寶謨閣,主管沖佑觀。
吳曦叛,光祖白郡守,焚其榜通衢,且馳告帥守、監司之所素知者,仗大義,連衡以抗賊。俄聞曦誅,則以書屬宣撫使楊輔,講行營田,前日利歸吳氏者,悉收之公上,以省餉軍費;獎名節、旌死事以激忠烈之心。除潼川路提刑、權知瀘州。侂胄誅,召除右文殿修撰、知襄陽府,進寶謨閣待制、知遂寧府,改京、湖制置使,以寶謨閣直學士知潼川府。
詔以閔雨求言,光祖奏:「女直乃吾不共戴天之仇,天亡此仇,送死於汴。陛下為天之子,不知所以圖之,天與不取,是謂棄天,未有棄天而天不我怒也。青、鄆、藺、會求通弗納,陛下為中國衣冠之主,人歸而我絕之,是謂棄人,未有棄人而人不我怨也。且金人舍其巢穴,汙我汴京,尚可使吾使人拜之於祖宗昔日朝會之廷乎?」
又請改正憲聖慈烈皇后諱日。先是,後崩以慶元三年十一月二日,郊禋期迫,或謂侂胄曰:「上親郊,不可不成禮。且有司所費既夥,奈何已之?」侂胄入其言,五日祀圜丘,六日始宣遺誥。於是光祖言:「憲聖,陛下之曾祖母,克相高宗,再造大業。侂胄敢視之如卑喪,遷就若此。賊臣就戮,盍告謝祖宗,改從本日?」從之。
升顯謨閣直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引年不許,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嘉定十五年卒,進華文閣學士,諡文節。
趙汝愚稱光祖論諫激烈似蘇軾,懇惻似范祖禹,世以為名言。所著《後溪集》十卷。子:端之、靖之、翊之、竑之。
論曰:徐誼竄逐於小人之手,身之否,道之亨也。吳獵之以學為政,項安世之通經博古,皆一時之英才,今更定舊史,公論其少伸歟!薛叔似通儒也,不幸以開邊事累之。劉甲、楊輔蔚乎有用之才。劉光祖盛名與《涪州學記》並傳穹壤,世之人何憚而不為君子也!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余端禮李璧丘倪思宇文紹節李蘩
餘端禮,字處恭,衢州龍遊人。第進士,知湖州烏程縣。民間賦丁絹錢,率三氓出一縑,不輸絹而折其估,一縑千錢,後增至五千,民不勝病。端禮以告於府,事得上聞,又自詣中書陳便宜,歲蠲緡錢六萬。
召對,時孝宗志在恢復,端禮言:
謀敵決勝之道,有聲有實。敵弱者先聲後實,以讋其氣;敵強者先實後聲,以俟其機。漢武乘匈奴之困,親行邊陲,威震朔方,而漠南無王庭者,讋其氣而服之,所謂先聲而後實也。越謀吳則不然,外講盟好,內修武備,陽行成以種、蠡,陰結援于齊、晉,教習之士益精,而獻遺之禮益密,用能一戰而霸者,伺其機而圖之,所謂先實而後聲也。今日之事異於漢而與越相若。願陰設其備,而密為之謀,觀變察時,則機可投矣。
古之投機者有四:有投隙之機,有搗虛之機,有乘亂之機,有承弊之機。因其內釁而擊之,若匈奴困於三國之攻而宣帝出師,此投隙之機也。因其外患而伐之,若夫差牽于黃池之役而越兵入吳,此搗虛之機也。敵國不道,因其離而舉之,若晉之降孫皓,此乘亂之機也。敵人勢窮,躡其後而蹙之,若高祖之追項羽,此乘弊之機也。機之未至,不可以先;機之已至,不可以後。以此備邊,安若太山,以此應敵,動如破竹,惟所欲為,無不如志。
上喜曰:「卿可謂通事體矣。」後以薦為監察禦史,遷大理少卿,轉太常少卿。
詔以來歲祈谷上帝,仲春躬耕籍田,令禮官討論明道故事。端禮言:「祈穀之制,合祭天地於圜丘,前期享於太廟,視冬至郊祀之儀,此國朝故事也。若乃明道之制,則以宮中火後考室落成,故于太安殿恭謝天地,此特一時謝災之事耳。今欲祈穀而耕籍,必合祭天地於圜丘,必前期朝享于景靈宮、太廟可也。欲如明道之制,行於殿庭不可。」詔太常、禮部集議。中書有可以義起者,端禮曰:「禮固有可義起,至於大體,則不可易。古者郊而後耕,以其於郊,故謂之郊,猶祀於明堂,故謂之明堂。如明道謝災之制,則與祈穀異。今以郊而施之殿庭,亦將以明堂而施之壇壝乎?禮之失自端禮始,端禮死不敢奉詔。」上為之止。
權兵部侍郎兼太子詹事,進吏部侍郎,出知太平州,奉祠。光宗立,召見,言:「天子之孝不與庶人同。今陛下之孝于壽皇,當如舜之於堯,行其道可也,武之于文,繼其志、述其事可也。凡壽皇睿謀聖訓,仁政善教,所嘗施於天下者,願與二三大臣朝夕講求而力行之,則足以盡事親之孝矣。」授集英殿修撰、知贛州,還為吏部侍郎、權刑部尚書兼侍講,以煥章閣直學士知建康府。召拜吏部尚書,擢同知樞密院事。
興州帥吳挺死,端禮謂樞密趙汝愚曰:「吳氏世握蜀兵,今若複令承襲,將為後患。」汝愚是其言,合辭以奏,光宗意未決,端禮言:「汝愚所請為蜀計,為東南計。夫置大將而非其人,是無蜀也,無蜀,是無東南也。今軍中請帥而遲遲不報,人將生心。」不聽。後挺子曦卒以蜀叛,如端禮言。
上以疾不朝重華宮,孝宗崩,又不能發喪,人情恟然。端禮謂宰相留正曰:「公獨不見唐肅宗朝群臣發哀太極殿故事乎?宜請太皇太后代行祭之禮。」於是宰執以請于太皇太后,留正懼,入臨重華宮,僕地致仕而去。
進端禮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汝愚去右丞相位,端禮代之。始,端禮與汝愚同心共政,汝愚嘗曰:「士論未一,非餘處恭不能任。」及韓侂胄以傳道之勞,浸竊威柄,汝愚等欲疏斥之,謀泄而汝愚逐。端禮不能遏,但長籲而已。
浙西常平黃灝以放民租竄,知婺州黃度以庇蜀吏褫職罷郡,二人皆侂胄所憾,端禮執奏,竟不免於罪。太府丞呂祖儉坐上書忤侂胄南遷,端禮救解不獲,公議始歸責焉。他日見上,言除從官中書不知,朝綱已紊,禍根已滋。即丐去,不許,進左丞相。
端禮在相位期年,頗知擁護善類,然為侂胄所制,壹鬱不愜志,稱疾求退,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居頃之,判潭州,移慶元,複帥潭。薨,授少保、郇國公致仕,贈太傅,諡忠肅。子嶸,工部尚書。
李璧字季章,眉之丹稜人。父燾,典國史。壁少英悟,日誦萬餘言,屬辭精博,周必大見其文,異之曰:「此謫仙才也。」孝宗嘗問燾:「卿諸子孰可用?」燾以璧對。以父任入官,後登進士第。召試,為正字。
甯宗即位,徙著作佐郎兼刑部郎、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時韓侂胄專國,建議恢復,宰相陳自強請以侂胄平章國事,遂召璧草制,同禮部尚書蕭達討論典禮,命侂胄三日一朝,序班丞相上。
璧受命使金,行次揚州,忠義人朱裕挾宋師襲漣水,金人憤甚,璧乞梟裕首境上,詔從其請。璧至燕,與金人言,披露肝膽,金人之疑頓釋。璧歸,侂胄用師意方銳,璧言:「進取之機,當重發而必至,毋輕出而苟沮。」既而陳景俊使北還,贊舉兵甚力,錢象祖以沮兵議忤侂胄得罪貶,璧論襄陽形勢,深以腹心為憂,欲待敵先發,然後應之,侂胄意不懌,於是四川、荊、淮各建宣撫而師出矣。
璧度力不能回,乃入奏:「自秦檜首倡和議,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復開于臣子之口。今廟謀未定,士氣積衰,苟非激昂,曷克丕應。臣愚以為宜亟貶秦檜,示天下以仇恥必複之志,則宏綱舉而國論明,流俗變而人心一,君臣上下奮勵振作,拯潰民於殘虐,湔祖宗之宿憤。在今日舉而措之,無難矣。」疏奏,秦檜坐追王爵。議者謂璧不論檜之無君而但指其主和,其言雖公,特以迎合侂胄用兵之私而已。
初,侂胄召葉適直學士院,草出師詔,適不從,乃以屬璧,由是進權禮部尚書。侂胄既喪師,始覺為蘇師旦所誤,一夕招璧飲,酒酣,及師旦事,璧微擿其過,覘侂胄意向,乃極言:「師旦怙勢招權,使明公負謗,非竄謫此人,不足以謝天下。」師旦坐貶官。璧又言:「郭倬、李汝翼僨軍誤國之罪,宜誅之以謝淮民。」拜參知政事。
金遣使來,微示欲和意,丘崈以聞,璧貽崈書,俾遣小使致書金帥求成,金帥報書以用兵首謀指侂胄,侂胄大恚,不復以和為意。璧言:「張浚以討賊復仇為己任,隆興之初,事勢未集,亦權宜就和。苟利社稷,固難執一。」侂胄不聽,以張岩代崈,璧力爭,言丘崈素有人望,侂胄變色曰:「方今天下獨有一丘崈邪!」
吳曦叛,據蜀稱王,楊巨源、安丙誅之。事聞,璧議須用重臣宣撫,薦制置使楊輔為宣撫使,而使安丙輔之。丙殺楊巨源,輔恐召變,以書舉劉甲自代,侂胄疑輔避事,璧曰:「孝宗聞吳璘病,亟詔汪應辰權宣撫使職事,蜀賴以安,此故事也。」於是命甲權宣撫使。
方信孺使北歸,言金人欲縛送侂胄,故侂胄忿甚,用兵之意益急。璧方與共政,或勸其速去,毋與侂胄分禍,璧曰:「嘻,國病矣,我去誰適謀此?」會禮部侍郎史彌遠謀誅侂胄,以密旨告璧及錢象祖,象祖欲奏審,璧言事留恐泄,侂胄迄誅,璧兼同知樞密院事。禦史葉時論璧反復詭譎,削三秩,謫居撫州。後輔臣言誅侂胄事,璧實預聞,乃令自便。複官提舉洞霄宮,久之,複以禦史奏削三秩,罷祠。
越四年,複除端明殿學士、知遂寧府,未至,而潰兵張福入益昌,戕王人,略閬剽果,至遂寧,璧傳檄諭之,福等讀檄泣下,約解甲降。會官軍至挑賊,賊忿,盡燔其城,顧府治曰:「李公旦夕來居,此其勿毀。」璧馳書大將張威,使調嘉定黎雅砦丁、牌手來會戰,威夜遣人叩門,來言曰:「賊壘堅不可破,將選死士,梯而登,以火攻之。」璧曰:「審爾,必多殺士卒,盍先斷賊汲路與糧道,使不得食,即自成擒矣。」以長圍法授之,威用其謀,賊遂平。
璧尋引疾奉祠。嘉定十五年六月卒,進資政殿學士致仕,諡文懿。
璧嗜學如饑渴,群經百氏搜抉靡遺,于典章制度尤綜練。為文雋逸,所著有《雁湖集》一百卷、《涓塵錄》三卷、《中興戰功錄》三卷、《中興奏議》若干卷、內外制二十卷、《援毫錄》八十卷、《臨汝閒書》百五十卷。璧父子與弟皆以文學知名,蜀人比之三蘇雲。
丘崈字宗卿,江陰軍人。隆興元年進士,為建康府觀察推官。丞相虞允文奇其才,奏除國子博士。孝宗諭允文舉自代者,允文首薦崈。有旨賜對,遂言:「恢復之志不可忘,恢復之事未易舉,宜甄拔實才,責以內治,遵養十年,乃可議北向。」
時方遣范成大使金,祈請陵寢。崈言:「泛使亟遣,無益大計,徒以驕敵。」孝宗不樂,曰:「卿家墳墓為人所據,亦須理索否?」崈對曰:「臣但能訴之,不能請之。」孝宗怒,崈退待罪,孝宗察其忠,不譴也。
遷太常博士,出知秀州華亭縣。捍海堰廢且百年,鹹潮歲大入,壞並海田,蘇、湖皆被其害。崈至海口,訪遺址已淪沒,乃奏創築,三月堰成,三州舄鹵複為良田。除直秘閣、知平江府,入奏內殿,因論楮幣折閱,請公私出內,並以錢會各半為定法。詔行其言,天下便之。
知吉州,召除戶部郎中,遷樞密院檢詳文字。被命接伴金國賀生辰使。金曆九月晦,與《統天曆》不合,崈接使者以恩意,乃徐告以南北曆法異同,合從會慶節正日隨班上壽。金使初難之,卒屈服。孝宗喜謂崈曰:「使人聽命成禮而還,卿之力也。」
先是,王抃為樞密,崈不少下之。方迓客時,抃排定程頓奏,上降付接伴,令沿途遵執。崈具奏,謂「不可以此啟敵疑心。」不奉詔。抃憾之,訾崈不禮金使,予祠。起知鄂州,移江西轉運判官,提點浙東刑獄,進直徽猷閣、知平江府,升龍圖閣,移帥紹興府,改兩浙轉運副使,以憂去。
光宗即位,召對,除太常少卿兼權工部侍郎,進戶部侍郎,擢煥章閣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崈素以吳氏世掌兵為慮,陛辭,奏曰:「臣入蜀後,吳挺脫至死亡,兵權不可複付其子。臣請得便宜撫定諸軍,以俟朝命。」挺死,崈即奏:「乞選他將代之,仍置副帥,別差興州守臣,並利州西路帥司歸興元,以殺其權。挺長子曦勿令奔喪,起複知和州,屬總領楊輔就近節制諸軍,檄利路提刑楊虞仲往攝興州。」朝廷命張詔代挺,以李仁廣副之,遂革世將之患。其後郭杲繼詔複兼利西路安撫。杲死,韓侂胄複以兵權付曦,曦叛,識者乃服崈先見。
進煥章閣直學士。甯宗即位,赴召,以中丞謝深甫論罷之。居數年,複職知慶元府。既入奏,韓侂胄招以見,出奏疏幾二千言示崈,蓋北伐議也,知崈平日主復仇,冀可與共功名。崈曰:「中原淪陷且百年,在我固不可一日而忘也,然兵凶戰危,若首倡非常之舉,兵交勝負未可知,則首事之禍,其誰任之?此必有誇誕貪進之人,攘臂以僥倖萬一,宜亟斥絕,不然必誤國矣。」
進敷文閣學士,改知建康府。將行,侂胄曰:「此事姑為遲之。」崈因贊曰:「翻然而改,誠社稷生靈之幸,惟無搖於異議,則善矣。」侂胄聞金人置平章,宣撫河南,奏以崈為簽樞,宣撫江、淮以應之。崈手書力論「金人未必有意敗盟,中國當示大體,宜申警軍實,使吾常有勝勢。若釁自彼作,我有辭矣。」宣撫議遂寢。侂胄移書欲除崈內職,宣諭兩淮。崈報曰:「使名雖異,其為示敵人以嫌疑之跡則同,且偽平章宣撫既寢,尤不宜輕舉。」侂胄滋不悅。
升寶文閣學士、刑部尚書、江淮宣撫使。時宋師克泗州,進圖宿、壽,既而師潰,侂胄遣人來議招收潰卒,且求自解之計。崈謂:「宜明蘇師旦、周筠等僨師之奸,正李汝翼、郭倬等喪師之罪。」崈欲全淮東兵力,為兩淮聲援,奏「泗州孤立,淮北所屯精兵幾二萬,萬一金人南出清河口及犯天長等城,則首尾中斷,墮敵計矣。莫若棄之,還軍盱眙。」從之。
金人擁眾自渦口犯淮南,或勸崈棄廬、和州為守江計,崈曰:「棄淮則與敵共長江之險矣。吾當與淮南俱存亡。」益增兵為防。
進端明殿學士、侍讀,尋拜簽書樞密院,督視江、淮軍馬。有自北來者韓元靖,自謂琦五世孫,崈詰所以來之故,元靖言:「兩國交兵,北朝皆謂出韓太師意,今相州宗族墳墓皆不可保,故來依太師爾。」崈使畢其說,始露講解意。崈遣人護送北歸,俾扣其實。其回也,得金行省幅紙,崈以聞於朝,遂遣王文采持書幣以行。文采還,金帥答書辭順,崈複以聞,遂遣陳璧充小使。璧回,具言:「金人詰使介,既欲和矣,何為出兵真州以襲我?然仍露和意也。」崈白廟堂,請自朝廷移書續前議,又謂彼既指侂飯胄為元謀,若移書,宜暫免系銜。侂胄大怒,罷崈,以知樞密院事張岩代之。既以台論,提舉洞霄宮,落職。
侂胄誅,以資政殿學士知建康府,尋改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淮南運司招輯邊民二萬,號「雄淮軍」,月廩不繼,公肆剽劫,崈乃隨「雄淮」所屯,分隸守臣節制,其西路則同轉運使張穎揀刺為御前武定軍,以三萬人為額,分為六軍,余汰歸農,自是月省錢二十八萬緡,米三萬四千石。武定既成軍伍,淮西賴其力。以病丐歸,拜同知樞密院事。卒,諡忠定。
崈儀狀魁傑,機神英悟,嘗慷慨謂人曰:「生無以報國,死願為猛將以滅敵。」其忠義性然也。
倪思,字正甫,湖州歸安人。乾道二年進士,中博學宏詞科。累遷秘書郎,除著作郎兼翰林權直。光宗即位,典冊與尤袤對掌。故事,行三制並宣學士。上欲試思能否,一夕並草除公師四制,訓詞精敏,在廷誦歎。
權侍立修注官,直前奏:「陛下方受禪,金主亦新立,欲制其命,必每事有以勝之,彼奢則以儉勝之,彼暴則以仁勝之,彼怠惰則以憂勤勝之。」又請增置諫官,專責以諫事。又乞召內外諸將訪問,以知其才否。
遷將作少監兼權直學士院,兼權中書舍人,升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尋兼侍講。
初,孝宗以戶部經費之余,則於三省置封樁庫以待軍用,至紹熙移用始頻。會有詔發緡錢十五萬入內帑備犒軍,思謂實給他費,請毋發,且曰:「往歲所入,約四百六十四萬緡,所出之錢不及二萬,非痛加撙節,則封樁自此無儲。遂定議犒軍歲以四十萬緡為額,由是費用有節。又言:「唐制使諫官隨宰相入閣,今諫官月一對耳,乞許同宰執宣引,庶得從容論奏。」上稱善,除禮部侍郎。
上久不過重華宮,思疏十上,言多痛切。會上召嘉王,思言:「壽皇欲見陛下,亦猶陛下之于嘉王也。」上為動容。時李皇后浸預政,思進講姜氏會齊侯於濼,因奏:「人主治國必自齊家始,家之不能齊者,不能防其漸也。始於褻狎,終於恣橫,卒至於陰陽易位,內外無別,甚則離間父子。漢之呂氏,唐之武、韋,幾至亂亡,不但魯莊公也。」上悚然。趙汝愚同侍經筵,退語人曰:「讜直如此,吾黨不逮也。」
兼權吏部侍郎,出知紹興府。甯宗即位,改婺州,未上,提舉太平興國宮,召除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禦史姚愈劾思,出知太平州,曆知泉州,建寧府,皆以言者論去。久之,召還,試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侂胄先以書致殷勤,曰:「國事如此,一世人望,豈宜專以潔己為賢哉?」思報曰:「但恐方拙,不能徇時好耳。」
時赴召者,未引對先謁侂胄,或勸用近例,思曰:「私門不可登,矧未見君乎?」逮入見,首論言路不通:「自呂祖儉謫徙而朝士不敢輸忠,自呂祖泰編竄而布衣不敢極說。膠庠之士欲有吐露,恐之以去籍,諭之以呈槁,誰肯披肝瀝膽,觸冒威尊?近者北伐之舉,僅有一二人言其不可,如使未舉之前,相繼力爭之,更加詳審,不致輕動。」又言:「蘇師旦贓以巨萬計,胡不黥戮以謝三軍?皇甫斌喪師襄漢,李爽敗績淮甸,秦世輔潰散蜀道,皆罪大罰輕。」又言:「士大夫寡廉鮮恥,列拜於勢要之門,甚者匍匐門竇,稱門生不足,稱恩坐、恩主甚至於恩父者,諛文豐賂,又在所不論也。」侂胄聞之大怒。
思既退,謂侂胄曰:「公明有餘而聰不足:堂中剖決如流,此明有餘;為蘇師旦蒙蔽,此聰不足也。周筠與師旦並為奸利,師旦已敗,筠尚在,人言平章騎虎不下之勢,此李林甫、楊國忠晚節也。」侂胄悚然曰:「聞所未聞!」
司諫毛憲劾思,予祠。侂胄殛,複召,首對,乞用淳熙例,令太子開議事堂,閑習機政。又言:「侂胄擅命,凡事取內批特旨,當以為戒。」
除權兵部尚書兼侍讀。求對,言:「大權方歸,所當防微,一有干預端倪,必且仍蹈覆轍。厥今有更化之名,無更化之實。今侂胄既誅,而國人之言猶有未靖者,蓋以樞臣猶兼宮賓,不時宣召,宰執當同班同對,樞臣亦當遠權,以息外議。」樞臣,謂史彌遠也。金人求侂胄函首,命廷臣集議,思謂有傷國體。徙禮部尚書。
史彌遠擬除兩從官,參政錢象祖不與聞。思言:「奏擬除目,宰執當同進,比專聽侂胄,權有所偏,覆轍可鑒。」既而史彌遠上章自辨,思求去,上留之。思乞對,言:「前日論樞臣獨班,恐蹈往轍,宗社堪再壞耶?宜親擢台諫,以革權臣之弊,並任宰輔,以鑒專擅之失。」彌遠懷恚,思請去益力,以寶謨閣直學士知鎮江府,移福州。
彌遠拜右丞相,陳晦草制用「昆命元龜」語,思歎曰:「董賢為大司馬,冊文有'允執厥中'一言,蕭鹹以為堯禪舜之文,長老見之,莫不心懼。今制詞所引,此舜、禹揖遜也。天下有如蕭鹹者讀之,得不大駭乎?」仍上省牘,請貼改麻制。詔下分析,彌遠遂除晦殿中侍御史,即劾思藩臣僭論麻制,鐫職而罷,自是不復起矣。
久之,除寶文閣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嘉定十三年卒,諡文節。
宇文紹節,字挺臣,成都廣都人。祖虛中,簽書樞密院事。父師瑗,顯謨閣待制。父子皆以使北死,無子,孝宗湣之,命其族子紹節為之後,補官仕州縣。九年,第進士。累遷寶謨閣待制、知廬州。
時侂胄方議用兵,紹節至郡,議修築古城,創造砦柵,專為固圉計。淮西轉運判官鄧友龍譖于侂胄,謂紹節但為城守,徒耗財力,無益於事。侂胄以書讓紹節,紹節複書謂:「公有復仇之志,而無復仇之略;有開邊之害,而無開邊之利。不量國力,浪為進取計,非所敢知。」侂胄得書不樂,乃以李爽代紹節,召還,為兵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以寶文閣待制知鎮江府。
吳曦據蜀,趣紹節赴闕,任以西討之事。紹節至,謂大臣曰:「今進攻,則瞿唐一關,彼必固守;若駐軍荊南,徒損威望。聞隨軍轉運安丙者素懷忠義,若授以密旨,必能討賊成功。」大臣用其言,遣丙所親以帛書達上意,丙卒誅曦。
權兵部尚書,未幾,除華文閣學士、湖北京西宣撫使、知江陵府。統制官高悅在戍所,肆為殺掠,遠近苦之。紹節召置帳前,收其部曲。俄有訴悅縱所部為寇者,紹節杖殺之,兵民皆歡。升寶文閣學士,試吏部尚書,尋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安丙宣撫四川,或言丙有異志,語聞,廷臣欲易丙。紹節曰:「方誅曦初,安丙一搖足,全蜀非國家有,顧不以此時為利,今乃有他耶?紹節願以百口保丙。」丙卒不易。朝廷於蜀事多所咨訪,紹節審而後言,皆周悉事情。
嘉定六年正月甲午卒,訃聞,上嗟悼,為改日朝享。進資政殿學士致仕,又贈七官為少師,非常典也。諡曰忠惠。
李蘩,字清叔,崇慶晉原人。第進士,為隆州判官,攝綿州。歲昆,出義倉穀賤糶之,而以錢貸下戶,又聽民以茅秸易米,作粥及褚衣,親衣食之,活十萬人。明年又饑,邛蜀彭漢、成都盜賊蜂起,綿獨按堵。知永康軍,移利州,提點成都路刑獄兼提舉常平。歲凶,先事發廩蠲租,所活百七十萬人。知興元府、安撫利州東路。
漢中久饑,劍外和糴在州者獨多,蘩嘗匹馬行阡陌間訪求民瘼,有老嫗進曰:「民所以饑者,和糴病之也。」泣數行下。蘩感其言,奏免之,民大悅。徙倉部員外郎,總領四川賦財、軍馬、錢糧,升郎中。
淳熙三年,廷臣上言:「四川歲糴軍糧,名為和糴,實科糴也。」詔制置使范成大同蘩相度以聞,蘩奏:「諸州歲糴六十萬石,若從官糴,歲約百萬緡,如於經費之中斟酌損益,變科糴為官糴,貴賤眂時,不使虧毫忽之價;出納眂量,勿務取圭撮之贏,則軍不乏興,民不加賦。」乃書「利民十一事」上之。前後凡三年,蘩上奏疏者十有三,而天子降詔難問者凡八,訖如其議。民既樂與官為市,遠邇歡趨,軍餉坐給,而田裏免科糴,始知有生之樂。會歲大稔,米價頓賤,父老以為三十年所無。梁、洋間繪蘩像祠之。
范成大驛疏言:「關外麥熟,倍于常年,實由罷糴,民力稍紓,得以盡于農畝。」孝宗覽之曰:「免和糴一年,田間和氣若此,乃知民力不可重困也。」擢蘩守太府少卿。范成大召見,孝宗首問:「糴事可久行否?」成大奏:「李蘩以身任此事,臣以身保李蘩。」孝宗大悅,曰:「是大不可得李蘩也。」上意方向用,而蘩亦欲奏蠲鹽酒和買之弊,以盡滌民害。會有疾,卒。詔以蘩能官,致仕恩外特與遣表,擇一人庶官,前此所未有。
初,蘩宰眉山,校成都漕試,念吳氏世襲兵柄必稔蜀亂,發策雲:「久假人以兵柄,未有不為患者。以武、宣之明,不能銷大臣握兵之禍;以憲、武之烈,不能收藩鎮握兵之權。危劉氏、殲唐室,鮮不由此。」吳挺以為怨。後蘩總餉事,挺謬奏軍食粗惡,孝宗以問蘩,蘩緘其樣以進,挺之妄遂窮。逾三十年,吳曦竟以蜀叛,安丙既誅曦,每語人雲:「吾等焦頭爛額耳,孰如李公先見者乎?」蘩講學臨政皆有源委,所著書十八種,有《桃溪集》一百卷。
論曰:余端禮平時論議剴正,及為相,受制于韓侂胄,雖有志扶掖善類,而不得以直,遂頗不免君子之論。若李壁、丘崈皆諫侂胄以輕兵召釁之失,及其決意用師,命葉適草詔不從,而壁獨當筆焉,何其所見後先舛迕哉!附會之罪,壁固無以逭於公論矣。倪思直辭劘主,又屢觸權臣,三黜不變其風概,有可尚焉。李蘩所至能舉荒政,蠲苛賦,亦庶幾古所謂惠人也。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鄭王庭秀附仇悆高登婁寅亮宋汝為
鄭,字致剛,建州人。政和八年舉進士,授安陸府教授,權信陽縣尉,監南康酒稅。遂召為禦史台主簿。張邦昌之僭號也,挺身見高宗於濟州。既即位,擢監察禦史,遷右司諫,升為諫議大夫。
帝至杭州,奏曰:「陛下南渡出於倉卒,省台寺監、百司之臣獲濟者鮮,當擢吳中之秀以為用。況天下賢俊多避地吳、越,宜令守臣體訪境內寄居待闕,及見任宮觀等京朝官以上,各具姓名以聞,簡拔任使,庶幾速得賢才以濟艱厄。」詔從之。
苗傅、劉正彥等逆亂,庭立面折二凶,且謂逆賊兇焰熾甚,非請外援無可為者。乃上章待罪求去,退見呂頤浩,議興複計,太后降詔不允。朱勝非言面折二凶事,拜禦史中丞。
時二凶竊威福之柄,肆行殺戮,日至都堂侵紊機政。言:「黃門宦者之設,本以給事內庭,供掃除而已。俾與政事,則貪暴無厭,待以兵權,則慘毒無已,皆前世已行之驗也。故宦官用事于上,則生人受禍於下,匹夫力不能勝,則群起而攻之。是以靖康之初,群起而攻之者庶民也;睿聖皇帝南渡,駐蹕未安,群起而攻之者眾兵也。今當痛革前弊,並令選擇其人,曾經事任招權納寵者,屏之遠方,俾無浸淫以激眾怒,則賞罰之柄自朝廷出,國勢尊矣。仍諭軍法便宜,止行於所轄軍伍,其餘當聞之朝廷,付之有司,明正典刑,所以昭尊君之禮而全臣子忠義之節也。」疏留中不出。對,請付外行之。
又論:「黃潛善、汪伯彥均于誤國,而潛善之罪居多,今同以散官竄謫湖南;錢伯言與黃願皆棄城,呂源與梁揚祖皆擁兵而逃,今願罷官,揚祖落職,而源、伯言未正典刑,非所以勸懲。」詔竄削有差。
傅、正彥日至都堂議事,奏:「將帥之臣不可預政。」及聞以簽書樞密院召呂頤浩,以禮部尚書召張浚,分張俊兵以五百人歸陝西,而浚不受尚書之命,俊不肯分所部兵,遂謫浚居郴州,擢俊以節度知鳳翔。知出二凶奸謀,具章乞留頤浩知金陵,浚不當貶,不報。遂遣所親謝向變姓名,微服為賈人,徒步如平江見浚等,具言城中事,以為嚴設兵備,大張聲勢,持重緩進,使賊自遁,無驚動三宮,此上策也。浚等聞之,皆感激奮厲為赴難計。
俄詔睿聖皇帝為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幼主為皇太侄,即與大臣進議,以為:「在庭公卿、百司、群吏皆昔之臣屬也,今則與之比肩事主矣。稽之于古,則無所法;行之於今,則實逆天。或者謂大元帥可以任軍旅之大事,臣竊以為不然。昔舜之禪禹也,猶命禹徂征有苗,則禹雖受禪,而征伐之事舜猶親之也。唐睿宗傳位皇太子,以聽小事,自尊為太上皇,以聽大事。如是無不可者,則稽之于古為有法,行之於今為得宜。」
太后垂簾同聽政,以安人心。退與禦史王庭秀上疏力爭。太后召與宰執同對簾前,乞召庭秀,太后諭曰:「今欲令睿聖皇帝總領兵馬爾。」奏曰:「臣不知其他,但人君位號豈容降改,聞之天下,孰不懷疑。雖前世衰亂分裂之時,固未有旬日之間易兩君,一朝降兩朝位號者也。」太后令至都堂,朱勝非出朱昞等所上書以示、庭秀,、庭秀力言昨日詔書不可宣佈,必召變。勝非與執政顏歧、王孝迪、路允迪皆在坐,尚書左丞張澄獨曰:「事勢若此,豈爭此名位耶?」澄欲出,等共止之。
與李邴並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高宗復位,進簽書,執政甫百日而卒。高宗甚悼之,謂大臣:「朕喪元子,猶能自排遣,於殆不能釋也。」
庭秀字潁彥,慈溪人。與黃庭堅、楊時遊,其為學旁搜遠紹,不苟趣時好,造詣深遠,操植堅正,發為文辭,俊邁宏遠。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曆官州縣。
侍御史李光薦為禦史台檢法官。宣和、靖康時,進言皆發于忠義。禦史中丞言:「偽楚時庶官中如虞謨、王庭秀者,初非疾病,毅然致為臣而歸,願褒擢之。」拜監察禦史,奏:「乞威斷當出於人主,而所遣宣諭官,當令舉廉吏。」又言:「刑名有疑慮者,令州郡法官申憲司閱實具奏,以取裁決。」遷殿中侍御史,論黃潛善賣官售寵,罷之。
既與鄭力爭降封高宗事,未幾出知瑞州,右正言呂祉奏:「朝廷今日緣論大臣移一言官,明日罷一言官,則後日大臣行事有失,誰敢言者。」遂召為吏部郎,改左司,言:「朝廷比來深疾貪吏,然州縣之間豈無廉介自將、沈於下僚者,宜命五使,所至以廉潔清修、可以師表吏民者,以名來上,參之公議,不次升擢,以厲士風。」從之。
遷檢正中書門下省諸房公事,與宰相議多不合,不自安,引疾求去。詔直秘閣、主管崇道觀而歸。
仇悆,字泰然,益都人。大觀三年進士,授邠州司法,讞獄詳恕,多所全活。為鄧城令,滿秩,耆幼遮泣不得去。徙武陟令,屬朝廷方調兵數十萬于燕山,悆饋餉畢給。時主將縱士卒過市掠物,不予直,他邑官逃避,悆先期趣備,申嚴約束,遂以不擾。已而悆送運餉於涿,值大軍潰于盧溝河,囊橐往往委以資敵,悆間關營護,無一豪棄失。
調高密丞,俗尚囂訟,悆攝縣事,剖決如流,事無淹夕,民至懷餅餌以俟決遣。猾吏楊蓋每陰疏令過,脅持為奸,悆暴其罪黥之,無不悅服。州闕司錄,命悆攝事,既行,邑氓萬餘邀留,至擁歸縣廨,時天寒,皆然火警守,佈滿後先,悆由它道得出,或追拜馬首曰:「公舍我去,我必使公複來。」它日,悆方白事郡牙,忽數千人徑奪以歸,守針弗能遏。劇寇起萊、密間,素聞悆名,戒其党毋犯高密境,民賴以安。密卒閉關叛掠,害官吏幾盡,獨呼曰:「無驚仇公。」
南遷,丁母憂。服除,知建昌軍,入為考功員外。時任者宛轉兵間,亡失告牒十常七八,而銓部無案籍,訴丐者甚多,真偽錯亂。悆親為考核,其可據者悉責保識,因上聞行之。
遷右司及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俄為沿海制置使。明守與宰相厚善,紿言士卒將為變,致遣精兵密捕。統制官徐文覺之,初謀縱軍剽略,頃之泛海去,呼曰:「我以仇公故,不殺人,不焚屋廬。」一城晏然。猶坐削兩官,主管太平觀。
以淮西宣撫知廬州。劉豫子麟合金兵大入,民情洶懼。宣撫司統制張琦者,冀乘危為亂,驅居民越江南走。欲先脅悆出,擁甲士數千突入,露刃登樓,揚白麾,左右驚潰,迫悆上馬。悆徐謂曰:「若輩無守土責,吾當以死徇國,寇未至而逃,人何賴焉。」堅不為動,神色無少異。琦等錯愕,遽散其徒,人心遂定。
時金人出入近境,悆求援于宣撫司,不報。又遣其子自間道赴朝廷告急,雖旌其子以官,而援卒不至。帝方下詔親征,而詔亦不至淮甸,喧言將棄兩淮為保江計。悆錄詔語揭之郡縣,讀者至流涕,鹹思自奮。監押閻僅死于賊,餘眾來歸,州帑匱竭,無以為賞,悆悉引班坐,犒以酒食,慰勞之,眾皆感勵。募廬、壽兵得數百,益鄉兵二千,出奇直抵壽春城下,敵三戰皆北,卻走度淮。其後麟複增兵來寇,悆複壽春,俘馘甚眾,獲旗械數千,焚糧船百餘艘,降渤海首領二人。
初,金人圍濠州,旬日未下,屬天寒,馬多僵死,乃悉眾向淮東。樞密使張浚方視師金陵,悆以策說之曰:金重兵在淮東,師老食匱,若以精兵二萬一自壽陽,一自漢上,徑趨舊京,當不戰而退,繼以大軍尾擊,蔑有不濟者。昔人謂'一日縱敵,數世之患。'願無失時之悔。」浚不能用。
麟複以步騎數千至合肥,諜言兀術為之殿,人心怖駭,不知所為。會京西制置使遣牛皋統兵適至,悆顧左右曰:「召牛觀察來擊賊。」皋既至,以忠義撼之,皋素勇甚,以二千餘騎馳出,短兵相接,所向披靡,敵稍懾,散而複集者三。其副徐慶忽墜馬,敵競赴之,皋掖以上,手刜數人,因免胄大呼曰:「我牛皋也,嘗四敗兀術,可來決死。」寇畏其名,遂自潰。以悆克復守禦功,加徽猷閣待制。
明年,宣撫司始遣大將王德來,時寇已去,德謂其伍曰:「當事急時,吾屬無一人渡江擊賊,今事平方至,何面目見仇公耶?」德麾下多女真、渤海歸附者,見悆像,不覺以手加額。
初,宣撫司既不以一卒援諸郡,但令焚積聚,棄城退保,文移不絕於道,又請浚督行之。浚檄悆度其宜處之,悆謂:「殘破之餘,兵食不給,誠不能支敵。然帥臣任一路之責,誓當死守。今若委城,使金人有淮西,治兵艦於巢湖,必貽朝廷憂。」力陳不可,浚韙其言,而卒全活數州之眾。尋詔詣闕,軍民號送之。
改浙東宣撫使、知明州,以挫豪強、獎善良為理。吏受賕,雖一錢不貸,奸猾斂跡。州罹兵火既毀,悆斥廚錢助其費,買田行鄉飲酒禮。歲饑,發官儲損其直,民無死徙。朝廷聞之,進秩一等。
再召,進對,帝親加褒諭,欲留置近密。言者以悆在郡多黥胥吏為慘酷,請授外藩。時峒獠未息,乃進直學士,為湖南安撫使,禁盜鑄錢者,趣使為農,物價既平,商賈遂通。數月,召還,加寶文閣學士、陝西都轉運使。時金人無故歸侵疆,詭計叵測,悆力陳非策,固辭不行。秦檜方主和議,以為異己,落職,以左朝奉郎、少府少監分司西京,全州居住。
起知河南府,未行,金人果複陷所歸郡邑,如悆言。乃複待制,再知明州,改知平江府,陛辭,言:「我軍已習戰,非複前日,故劉錡能以少擊眾,敵大挫衄,若乘已振之勢,鼓行而前,中原可傳檄而定。」上嘉之。以言罷,提舉太平觀。積官至左朝議大夫,爵益都縣伯。卒,贈左通議大夫。
悆性至孝,母沒時,方崎嶇轉徙,居喪盡禮。沿海制置使陳彥文薦於朝,起複之,悆不就。悆端方挺特,自初官訖通顯,無所附麗。令鄧城時,丞相范宗尹方為邑子,以文謁悆。悆他日語其父:「是子公輔器也。」宗尹既當國,未嘗以私見。悆在明州,嘗欲薦一幕官,問曰:「君日費幾何?」對以「十口之家,日用二千」。悆驚曰:「吾為郡守費不及此,屬僚所費倍之,安得不貪。」遂止。
高登,字彥先,漳浦人。少孤,力學,持身以法度。宣和間,為太學生。金人犯京師,登與陳東等上書乞斬六賊。廷臣複建和議,奪種師道、李綱兵柄,登與東再抱書詣闕,軍民不期而會者數萬。王時雍縱兵欲盡殲之,登與十人屹立不動。
欽宗即位,擢吳敏、張邦昌為相,敏又雪前相李邦彥無辜,乞加恩禮起複之。登上書曰:「陛下自東宮即位,意必能為民興除大利害。踐阼之始,兵革擾攘,朝廷政事一切未暇,人人翹足以待事息而睹惟新之政,奈何相吳敏、張邦昌?又納敏黨與之言,播告中外,將複用李邦彥,道路之人無不飲恨而去。是陛下大失天下之望,臣恐人心自此離矣。太上皇久處邦彥等於政府,紀綱紊亂,民庶愁怨,方且日以治安之言誘誤上皇,以致大禍,倉皇南幸,不獲甯居。主辱臣死,此曹當盡伏誅,今乃偃然自恣,朋比為奸,蒙蔽天日。陛下從敏所請,天下之人將以陛下為不明之君,人心自此離矣。」再上書曰:「臣以布衣之微賤,臣言系宗社之存亡,未可忽也。」於是凡五上書,皆不報。因謀南歸,忽聞邦昌各與遠郡,一時小人相繼罷斥,與所言偶合者十七八,登喜曰:「是可以盡言矣。」複為書論敏未罷,不報。
初,金人至,六館諸生將遁去,登曰:「君在可乎?」與林邁等請隨駕,隸聶山帳中,而帝不果出。金人退師,敏遂諷學官起羅織,屏斥還鄉。
紹興二年,廷對,極意盡言,無所顧避,有司惡其直,授富川主簿。憲董弅聞其名,檄讞六郡獄,複命兼賀州學事。學故有田舍,法罷歸買馬司,登請複其舊。守曰:「買馬、養士孰急?」登曰:「買馬固急矣,然學校禮義由出,一日廢,衣冠之士與堂下卒何異?」守曰:「抗長吏耶!」曰:「天下所恃以治者,禮義與法度爾,既兩棄之,尚何言!」守不能奪,卒從之。攝獄事,有囚殺人,守欲奏裁曰:「陰德可為。」登曰:「陰德豈可有心為之,殺人者死,而可倖免,則被死之冤何時而銷?」
滿秩,士民丐留不獲,相率饋金五十萬,不告姓名,白於守曰:「高君貧無以養,願太守勸其咸受。」登辭之,不可,複無所歸,請置於學,買書以謝士民。歸至廣,會新興大饑,帥連南夫檄發廩振濟,複為糜於野以食之,願貸者聽,所全活萬計。歲適大稔,而償亦及數。民投牒願留者數百輩,因奏辟終其任。
召赴都堂審察,遂上疏萬言及《時議》六篇,帝覽而善之,下六議中書。秦檜惡其譏己,不復以聞。
授靜江府古縣令,道湖州,守汪藻館之。藻留與修《徽宗實錄》,固辭,或曰:「是可以階改秩。」登曰:「但意未欲爾。」遂行。廣西帥沈晦問登何以治縣,登條十餘事告之。晦曰:「此古人之政,今人詐,疑不可行。」對曰:「忠信可行蠻貊,謂不能行,誠不至爾。」豪民秦琥武斷鄉曲,持吏短長,號「秦大蟲」,邑大夫以下為其所屈。登至,頗革,而登喜其遷善,補處學職。它日,琥有請屬,登謝卻之,琥怒,謀中以危法。會有訴琥侵貸學錢者,登呼至,面數琥,聲氣俱厲,叱下,白郡及諸司置之法,忿而死,一郡快之。
帥胡舜陟謂登曰:「古縣,秦太師父舊治,實生太師於此,盍祠祀之?」登曰:「檜為相亡狀,祠不可立。」舜陟大怒,摭秦琥事,移荔浦丞康寧以代登,登以母病去。舜陟遂創檜祠而自為記,且誣以專殺之罪,詔送靜江府獄。舜陟遣健卒捕登,屬登母死舟中,槁葬水次,航海詣闕上書,求納官贖罪,帝閔之。故人有為右司者,謂曰:「丞相雲嘗識君於太學,能一見,終身事且無憂,上書徒爾為也。」登曰:「某知有君父,不知有權臣。」既而中書奏故事無納官贖罪,仍送靜江獄。登歸葬其母,訖事詣獄,而舜陟先以事下獄死矣,事卒昭白。
廣漕鄭鬲、趙不棄辟攝歸善令,遂差考試,摘經史中要語命題,策閩、浙水災所致之由。郡守李仲文即馳以達檜,檜聞震怒,坐以前事,取旨編管容州。漳州遣使臣謝大作持省符示登,登讀畢,即投大作上馬,大作曰:「少入告家人,無害也。」登曰:「君命不敢稽。」大作愕然。比夜,巡檢領百卒複至,登曰:「若朝廷賜我死,亦當拜敕而後就法。」大作感登忠義,為泣下,奮劍叱巡檢曰:「省符在我手中,無它語也。汝欲何為,吾當以死捍之。」鬲、不棄亦坐鐫一官。
登謫居,授徒以給,家事一不介意,惟聞朝廷所行事小失,則顰蹙不樂,大失則慟哭隨之,臨卒,所言皆天下大計。後二十年,丞相梁克家疏其事以聞。何萬守漳,言諸朝,追複迪功郎。後五十年,朱熹為守,奏乞褒錄,贈承務郎。
登事其母至孝,舟行至封、康間,阻風,方念無以奉晨膳,忽有白魚躍於前。其學以慎獨為本,所著《家論》、《忠辨》等編,有《東溪集》行世。
婁寅亮,字陟明,永嘉人。政和二年進士,為上虞丞。建炎四年,高宗至越,寅亮上疏雲:「先正有言:'太祖舍其子而立弟,此天下之大公;周王薨,章聖取宗室育之宮中,此天下之大慮也。'仁宗感悟其說,詔英祖入繼大統。文子文孫,宜君宜王,遭罹變故,不斷如帶。今有天下者,獨陛下一人而已。屬者椒寢未繁,前星不耀,孤立無助,有識寒心。天其或者深戒陛下,追念祖宗公心長慮之所及乎?崇寧以來,諛臣進說,獨推濮王子孫以為近屬,餘皆謂之同姓,遂使昌陵之後,寂寥無聞,奔迸藍縷,僅同民庶。恐祀豐於昵,仰違天監,太祖在天莫肯顧歆,是以二聖未有回鑾之期,金人未有悔禍之意,中原未有息肩之日。臣愚不識忌諱,欲乞陛下于子行中遴選太祖諸孫有賢德者,視秩親王,俾牧九州,以待皇嗣之生,退處藩服,並選宣祖、太宗之裔,材武可稱之人,升為南班,以備環衛。庶幾上慰在天之靈,下系人心之望。」帝讀之感悟,樞密富直柔薦之。
紹興元年,召赴行在,以其言宗社大計也。既入見,複上疏曰:「陛下轍跡所環,六年於外,險阻艱難,備嘗之矣。然而二聖未還,金人未滅,四方未靖者,何哉?天意若曰:天祚宋德,太祖不私其子而保之,不幸稈邪誤國而壞之,將使嗣聖念祖,思危而後獲之,乃所以申其永命也。臣誠狂妄,去歲上章,請陛下取太祖諸孫之賢者,視秩親王,使牧九州,誤蒙采聽,赦而不誅。茲蓋在天之靈發悟聖心,為社稷計,非愚臣之所及也。伏望宣告大臣行之,它日皇子之生,使之退處清暇,不過增一節度使爾。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章聖之慮,自然孝弟感通,兩宮回蹕,澤流萬世。」
改令入官,擢監察禦史。時相秦檜以其直柔所薦,惡之,諷言者論寅亮匿父喪不舉,下大理鞫問,無實,猶坐為族父冒占官戶罷職,送吏部,由是坐廢。
宋汝為,字師禹,豐縣人。靖康元年,金人犯京師,闔門遇害。汝為思報國家及父兄之仇,建炎三年,金人再至,謁部使者陳邊事,遣對行在。高宗嘉納,特補修武郎,假武功大夫、開州刺史,奉國書副京東運判杜時亮使金。
時劉豫節制東平,丞相呂頤浩因致書豫。汝為行次壽春,遇完顏宗弼軍,不克與時亮會,獨馳入其壁,將上國書。宗弼盛怒,劫而縛之,欲加僇辱。汝為一無懼色,曰:「死固不辭,然銜命出疆,願達書吐一辭,死未晚。」宗弼顧汝為不屈,遂解縛延之曰:「此山東忠義之士也。」命往見豫,汝為曰:「願伏劍為南朝鬼,豈忍背主不忠於所事。」力拒不行,乃至京師,瀕死者數四。
豫僭號,汝為持頤浩書與之,開陳禍福,勉以忠義,使歸朝廷。豫悚而立曰:「使人!使人!使豫自新南歸,人誰直我,獨不見張邦昌之事乎?業已至此,夫複何言。」即拘留汝為。然以汝為儒士,乃授通直郎、同知曹州以誘之,固辭。遂連結先陷於北者淩唐佐、李亙、李儔為腹心,以機密歸報朝廷。唐佐等所遣僧及卒為邏者所獲,汝為所遣王現、邵邦光善達,朝廷皆官之。
紹興十三年,汝為亡歸,作《恢復方略》獻於朝,且曰:「今和好雖定,計必背盟,不可遽馳。」時秦檜當國,置不復問。獨禮部尚書蘇符憐之,為言於朝,換宣教郎,添差通判處州。高宗憶其忠,特轉通直郎。
汝為遂上丞相書,言:「用兵之道,取勝在於得勢,成功在乎投機。女真乘襲取契丹之銳,梟視狼顧,以窺中原,一旦長驅直搗京闕,升平既久,人不知兵,故彼得投其機而速發,由是猖獗兩河,以成盜據之功。既而關右、河朔豪傑士民避地轉鬥,從歸聖朝,將士戮力,削平群盜,破逐英雄,百戰之余,勇氣萬倍。回思曩昔,痛自慚悔,人人扼腕切齒,願當一戰。加以金人兵老氣衰,思歸益切,是以去歲順昌孤壘,力挫其鋒。方其狼狽逃遁之際,此國家乘勝進戰之時也。惜乎王師遽旋,撫其機而不發,遂未能殄滅丑類,以成恢復之功。今聞其力圖大舉,轉輸淮北,其設意豈小哉!所慮秋冬複肆猖獗,兀術不死,兵革不休,雖欲各保邊陲,安可得也。今當乘去歲淮上破賊之勢,特降哀痛之詔,聲言親征,約諸帥長驅直搗,某月日各到東京,協謀並力,以俘馘兀術為急。」
又言:「兀術好勇妄作,再起兵端,所共謀者,叛亡群盜而已。去夏諸帥各舉,金人奔命敗北之不暇,兀術深以為慮,故為先發制人之動,所恃者不過自能聚兵合勢,料王師以諸帥分軍爾。今計其步騎不過十萬,王師雲集,其眾數倍,合勢刻期,並進戮力,何憂乎不勝?若以諸帥難相統屬,宜除川、陝一路,專當撒離喝,權合諸帥為兩節制,公選大臣任觀軍容為宣慰之職,往來調和諸帥,使之上下同心,左右戮力,則勢既合不為賊所料矣。不然,分軍出陳、蔡,直搗東都,賊必首尾勢分,複以重兵急擊,然後以舟師自淮繇新河入钜野澤,以步兵自洛渡懷、衛入太行山,以襲其內。舟師入钜野,則齊魯搖,步兵入太行,則三晉應,賊勢雖欲合而不分,亦難乎為計矣。」
久之,有告汝為于金人以蠟書言其機事者,大索不獲,尋知南歸。檜將械送金人,汝為變姓名為趙複,徒步入蜀。汝為身長七尺,疏眉秀目,望之如神仙。楊企道者,遇之溪上,企道曰:「必奇士也。」款留之,見其議論英發,洞貫古今,靖康間離亂事歷歷言之,企道益驚,遂定交,假僧舍居之。
檜死,汝為曰:「朝廷除此巨蠹,中原恢復有日矣。」企道勸其理前事,汝為慨然太息曰:「吾結髮讀書,奮身一出,志在為國復仇,收還土宇,頗為諸公所知,命繆數奇,軋於權臣,今老矣,新進貴人,無知我者。」汝為能知死期,嘗祭其先,終日大慟,將終,神氣不亂。
汝為俶儻尚氣節,博物洽聞,飲酒至鬥餘,未嘗見其醉,或歌或哭,涕淚俱下。其客蜀也,史載之、邵博、宇文亮臣、李燾相得甚歡,趙沂、王京魯、關民先、楊采、惠疇經紀其喪事。
三十二年,其妻錢莫知汝為死,詣登聞鼓院以狀進,詔索之不得。隆興二年,其子南強以汝為之死哀訴於朝,參知政事虞允文,錢端禮以聞,特官一子。有《忠嘉集》行世。
論曰:高宗播遷,複有苗、劉之變,此何時也,鄭、王庭秀正色立朝,以爭君臣之義,顧不韙哉!仇悆愷悌君子,遺澤在民。《易》曰「王臣蹇蹇」,高登有焉。婁寅亮請立太祖後為太子,能言人臣之所難言,而高宗亦慨然從之,君仁而臣直乎!宋汝為歸自金國,論事切直,與寅亮俱迕秦檜,一則誣以罪譴,一則逃遁以死,於乎悕矣!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王信汪大猷袁燮吳柔勝游仲鴻李祥王介宋德之楊大全
王信,字誠之,處州麗水人。既冠,入太學,登紹興三十年進士第,試中教官,授建康府學教授。丁父憂,服除,進所著《唐太宗論贊》及《負薪論》,孝宗覽之,嘉歎不已,特循兩資,授太學博士。
時須次者例徙外,添差溫州教授。郡饑疫,議遣官振救之,父老願得信任其事,守不欲以煩信,請益力,信聞之,欣然為行,遍至病者家,全活不可勝記。
差敕令所刪定官,法令有不合人情,自相牴牾,吏得以傅會出入者,悉厘正之。轉對,言:「敵情不可測,和議不可恃,今日要當先為自備之策,以待可乘之機。」上以為是。又論:「太學正、錄掌規矩之官而員多,博士掌訓導之官而員少,請以正、錄兩員升為博士。」從之。論除官脞冗之敝,乞精選監司而擇籍名,郡將代半歲乃注人。上親以其章授宰臣行。
權考功郎官。蜀人張公遷,初八年免銓,至是改秩,吏妄引言,複令柅之,信鉤考其故,吏怖服。有三蜀士實礙式,吏受賕為地,工部尚書趙雄,蜀人也,以屬信,信持弗聽,已而轉吏部閱審成牘,撫掌愧歎,嗟激不已,以聞於上。
它日,上謂尚書蔡洸曰:「考功得王信,銓曹遂清。」邏者私相語,指為神明。武臣給告不書年齒,磨轉蔭薦,肆為奸欺,不可控摶,為擿最者數事告宰相,付之大理獄。事連三衙,殿帥王友直銳爭之,上審知其非,沮之曰:「考功所言,公事也,汝將何為?」獄具,皆伏辜。因請置籍,以柅後患。
授軍器少監,仍兼考功郎官。丁母憂,吏裒金殺牲禱神,願信服闋無再為考功。既起,知永州。入奏事,留為將作少監,複考功郎官,轉軍器少監兼右司郎官,升員外郎。四方有以疑獄來上者,信反復披覽,常至夜分。
升左司員外郎,轉對,論士大夫趨向之敝:「居官者逃一時之責,而後之禍患有所不恤;獻言者求一時之合,而行之可否有所不計。集事者以趣辦為能,而不為根本之慮;謀利者以羨餘為事,而不究源流之實。持論尚刻薄,而浸失祖宗忠厚之意;革敝預煩碎,而不明國家寬大之體。因循玩習,恬不為怪。願酌古之道,當時之宜,示好惡於取捨之間,使天下靡然知鄉,而無複為目前苟且之徇。」又論:「朝廷有恤民之政,而州縣不能行恤民之實。近歲不登,陛下軫念元元,凡水旱州郡租賦,或蠲放,或倚閣住催。然倚閣住催之名可以並緣為擾,願明與減放。」又論豫備三說:收逃亡之卒,選忠順之官,嚴訓練之職。又言屯田利害。上皆納其說。
兼玉牒所檢討官、提領戶部酒庫。久之,上諭信曰:「知朕意否?行用卿,慮書生不長於財賦,故以命卿,果能副朕所委。」
為中書門下檢正諸房文字,遷太常少卿兼權中書舍人。假禮部尚書使于金,肄射都亭,連中其的,金人駴曰:「尚書得非黑王相公子孫耶?」謂王德用也。信得米芾書法,金人寶之。歸言金人必衰之兆有四,在我當備之策有二,上首肯之。
太史奏仲秋日月五星會於軫,信言:「休咎之征,史策不同,然五星聚者有之,未聞七政共集也。分野在楚,願思所以順天而應之。」因條上七事。又言:「陛下即位之初,經營中原之志甚銳,然功之所以未立者,正以所用之人不一。其人不一,故其論不一;其論不一,故其心不一。願豫求至當之論,使歸於一。鎖闈封駁,而右府所不下關中書,或斜封捷出,左於公論。統領官奴事內侍,坐謫遠州,幸蒙赦還而遽複故職。潛藩恩舊之隸徒,榷酤官而齒朝士。老禁校僥冀節鉞,詭計可得之,而奉稍恩典,與正不異。閣門多溢額祗候。妃嬪進封而冒指它姓為甥侄。既一一塗歸,有雖書讀而徐核其不當者,續爭救之。」上曰:「事有不可不問者,第言之,朕無有不為卿行者。」於是益抗志不回。
宦者甘昪既逐遠之矣,屬高宗崩,用治喪事,人莫敢言。昪俄提舉德壽宮,信亟執奏,舉朝皆悚。翰林學士洪邁適入,上語之曰:「王給事論甘昪事甚當。朕特白太上皇後,聖訓以為:'今一宮之事異于向時,非我老人所能任,小黃門空多,類不習事,獨昪可任責,分吾憂。渠今已歸,居室尚不能有,豈敢蹈故態。'以是駁疏不欲行。卿見王給事,可道此意。」信聞之乃止。
信遇事剛果,論奏不避權要,繇此人多嫉之,信亦力求去,提舉崇福宮。詔求言,信條十事以獻,其目曰:法戒輕變,令貴必行,寬州郡以養民力,修軍政以待機會,郡當分其緩急,縣當別其劇易嚴銅錢之禁,廣積聚之備,處歸附之人,收逃亡之卒。
起知湖州,信未涉州縣,據桉剖析,敏如流泉。擢集英殿修撰、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奏免甫官錢十四萬、絹七萬匹、綿十萬五千兩、米二千萬斛。山陰境有犬英犬茶湖,四環皆田,歲苦潦,信創啟斗門,導停瀦注之海,築十一壩,化匯浸為上腴。民繪象以祠,更其名曰王公湖。築漁浦堤,禁民不舉子,買學田,立義塚,眾職修理。加煥章閣待制,徙知鄂州,改池州。
初,信扶其父喪歸自金陵,草屨徒行,雖疾風甚雨,弗避也,由是得寒濕疾。及聞孝宗遺詔,悲傷過甚,疾複作,至是浸劇,上章請老,以通議大夫致仕。有星隕于其居,光如炬,不及地數尺而散。數日,信卒,遺訓其子以忠孝公廉。所著有《是齋集》行世。
汪大猷,字仲嘉,慶元府鄞縣人。紹興七年,以父恩補官,授衢州江山縣尉,曉暢吏事。登十五年進士第,授婺州金華縣丞,爭財者諭以長幼之禮,悅服而退。
李椿年行經界法,約束嚴甚,檄大猷覆視龍遊縣,大猷請不實者得自陳,毋遽加罪。改建德,遷知昆山縣。丁父憂,免喪,差總領淮西、江東錢糧幹官,改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
參知政事錢端禮宣諭淮東,辟幹辦公事,充參議官,遷大宗丞兼吏部郎官,又兼戶部右曹。入對,言:「總核名實,責任臣下。因才而任,毋違所長,量能授官,毋拘流品。」孝宗顧謂左右曰:「疏通詳雅而善議論,有用之才也。」除禮部員外郎。丞相洪適薦兼吏部侍郎,仍遷主管左選。
莊文太子初建東宮,兼太子左諭德、侍講,兩日一講《孟子》,多寓規戒。太子嘗出龍大淵禁中所進侍燕樂章,諭宮僚同賦,大猷曰:「鄭、衛之音,近習為昌,非講讀官所當預。」白于太子而止。遷秘書少監,修《五朝會要》。金人來賀,假吏部尚書為接伴使。尋兼權刑部侍郎,又兼崇政殿說書,又兼給事中。
孝宗清燕,每訪政事,嘗曰:「朕每厭宦官女子之言,思與卿等款語,欲知朝政闕失,民情利病,苟有所聞,可極論之。」大猷遂陳耆長雇直隸經總制司,並緣法意使裏正兼催科之役,厲民為甚。又論:「亭戶未嘗煮鹽,居近場監,貸錢射利,隱寄田產,害及編氓,宜取二等以上充役。」又論:「賜田勳戚,豪奪相先,陵轢州縣,惟當賜金,使自求之。」又論:「沒入貲產,止可行于強盜、贓吏,至於倉庫綱運之負陷者,惟當即其業收租以償,既足則給還,使複故業。」轉對,言捕酒之害,及居官者不得鑄銅為器。上嘉獎曰:「卿前後所言,皆今日可行之事。」
權刑部侍郎,升侍講,言:「有司率用新制,棄舊法,輕重舛牾,無所遵承,使舞文之吏時出,以售其奸,請明詔編纂。」書成上進,上大悅。
尚書周執羔韓元吉、樞密劉珙以強盜率不處死,無所懲艾,右司林栗謂:「太祖朝強盜贓滿三貫死,無首從,不問殺傷。景祐增五貫,固從寬。今設六項法,非手刃人,例奏裁黥配,何所懲艾,請從舊法,贓滿三貫者斬。」大猷曰:「此吾職也。」遂具奏曰:「強盜烏可恕,用舊法而痛懲之,固可也。天聖以來,益用中典,浸失禁奸之意。今所議六項法,犯者以法行之,非此而但取財,惟再犯者死,可謂寬嚴適中。若皆置之死地,未必能禁其為盜,盜知必死,將甘心于事主矣,望稍開其生路。」乃奏用六項法則死者十七人,用見行法則十四人,舊法百七十人俱死。遂從大猷議。
借吏部尚書為賀金國正旦使,至盱眙,得印榜雲:「強盜止用舊法,罷六項法。」還朝自劾求去,上聞之,複行六項法。
改權吏部侍郎兼權尚書。夜傳旨學士院,出唐沈既濟論選舉事,曰:「今日有此敝,可行與否,詰旦當面對。」即奏:「事與今異,敝雖似之,言則難行。」上曰:「卿言甚明。」既郊,差充鹵簿使,以言去,授敷文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
起知泉州。毗舍邪嘗掠海濱居民,歲遣戍防之,勞費不貲。大猷作屋二百區,遣將留屯。久之,戍兵以真臘大買為毗舍邪犯境,大猷曰:「毗舍邪面目黑如漆,語言不通,此豈毗舍邪耶?」遂譴之。故事蕃商與人爭鬥,非傷折罪,皆以牛贖,大猷曰:「安有中國用島夷俗者,苟在吾境,當用吾法。」三佛齊請鑄銅瓦三萬,詔泉、廣二州守臣督造付之。大猷奏:「法,銅不下海。中國方禁銷銅,奈何為其所役?」卒不與。進敷文閣直學士,留知泉州。
逾年,提舉太平興國宮,改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以大暑討永新禾山洞寇,不利,自劾,降龍圖閣待制,落職,南康軍居住,提舉太平興國宮。複龍圖閣待制,提舉上清太平宮。複敷文閣待制,升學士。沒,贈二官。
大猷與丞相史浩同裏,又同年進士,未嘗附麗以幹進,浩深歎美之。好周施,敘宗族外族為《興仁錄》,率鄉人為義莊二十餘畝以倡,眾皆欣勸。所著有《適齋稿》、《備忘》、《訓鑒》等書。
袁燮,字和叔,慶元府鄞縣人。生而端粹專靜,乳媼置盤水其前,玩視終日,夜臥常醒然。少長,讀東都《黨錮傳》,慨然以名節自期。入太學,登進士第,調江陰尉。
浙西大饑,常平使羅點屬任振恤。燮命每保畫一圖,田疇、山水、道路悉載之,而以居民分佈其間,凡名數、治業悉書之。合保為都,合都為鄉,合鄉為縣,徵發、爭訟、追胥,披圖可立決,以此為荒政首。除沿海制屬。連丁家艱,甯宗即位,以太學正召。時朱熹諸儒相次去國,丞相趙汝愚罷,燮亦以論去,自是黨禁興矣。久之,為浙東帥幕、福建常平屬、沿海參議。
嘉定初,召主宗正簿、樞密院編修官,權考功郎官、太常丞、知江州,改提舉江西常平、權知隆興。召為都官郎官,遷司封。因對,言:「陛下即位之初,委任賢相,正士鱗集,而竊威權者從旁睨之。彭龜年逆知其必亂天下,顯言其奸,龜年以罪去,而權臣遂根據,幾危社稷。陛下追思龜年,蓋嘗臨朝太息曰:'斯人猶在,必大用之。'固已深知龜年之忠矣。今正人端士不乏,願陛下常存此心,急聞剴切,崇獎樸直,一龜年雖沒,眾龜年繼進,天下何憂不治。」「臣昨勸陛下勤于好問,而聖訓有曰:'問則明'。臣退與朝士言之,莫不稱善。而側聽十旬,陛下之端拱淵默猶昔也,臣竊惑焉。夫既知如是而明,則當知反是而暗。明則輝光旁燭,無所不通;暗則是非得失,懵然不辨矣。」
遷國子司業、秘書少監,進祭酒、秘書監。延見諸生,必迪以反躬切己,忠信篤實,是為道本。聞者悚然有得,士氣益振。兼崇政殿說書,除禮部侍郎兼侍讀。時史彌遠主和,燮爭益力,台論劾燮,罷之,以寶文閣待制提舉鴻慶宮。起知溫州,進直學士,奉祠以卒。
燮初入太學,陸九齡為學錄,同裏沈煥、楊簡、舒璘亦皆在學,以道義相切磨。後見,九齡之弟九淵發明本心之指,乃師事焉。每言人心與天地一本,精思以得之,兢業以守之則與天地相似。學者稱之曰絜齋先生。後諡正獻。子甫自有傳。
吳柔勝,字勝之,宣州人。幼聽其父講伊、洛書,已知有持敬之學,不妄言笑。長遊郡泮,人皆憚其方嚴。登淳熙八年進士第,調都昌簿。丞相趙汝愚知其賢,差嘉興府學教授,將置之館閣,會汝愚去,禦史湯碩劾柔勝嘗救荒浙右,擅放田租,為汝愚收人心,且主朱熹之學,不可為師儒官,自是閒居十餘年。
嘉定初,主管刑、工部架閣文字,遷國子正。柔勝始以朱熹《四書》與諸生誦習,講義策問,皆以是為先。又于生徒中得潘時舉、呂喬年,白於長,擢為職事,使以文行表率,於是士知趨向,伊、洛之學,晦而複明。遷太學博士,又遷司農寺丞。
出知隨州。時再議和好,尤戒開邊隙,旁塞之民事與北界相涉,不問法輕重皆殺之。郡民梁皋有馬為北人所盜,追之急,北人以矢拒皋,皋與其徒亦發二矢。北界以為言,郡下七人於獄,柔勝至,立破械縱之,具始末報北界而已。收土豪孟宗政、扈再興隸帳下,後宗政、再興皆為名將。築隨州及棗陽城,招四方亡命得千人,立軍曰「忠勇」,廩以總所闕額,營柵器械悉備。除京西提刑,領州如故。改湖北運判兼知鄂州。甫至,值歲歉,即乞糴於湖南,大講荒政,十五州被災之民,全活者不可勝計。
改知太平州,除直秘閣,主管毫州明道宮。改直華文閣,除工部郎中,力辭,除秘閣修撰,依舊宮觀以卒,諡正肅。二子淵、潛,俱登進士,各有傳。
游仲鴻,字子正,果之南充人。淳熙二年進士第,初調犍為簿。李昌圖總蜀賦,辟糴買官,奇其才,曰:「吾董餉積年,惟得一士。」昌圖召入,首薦之,擢四川制置司幹辦公事。制置使趙汝愚一見即知敬之。
敘州董蠻犯犍為境,憲將合兵討之,仲鴻請行。詰其釁端,以州負馬直也,乃使人諭蠻曰:「歸俘則還馬直,不然大兵至矣。」蠻聽命,仲鴻受其降而歸。改秩,知中江縣,總領楊輔檄置幕下。時關外營田凡萬四千頃,畝僅輸七升。仲鴻建議,請以兵之當汰者授之田,存赤籍,遲以數年,汰者眾,耕者多,則橫斂一切之賦可次第以減。輔然之,大將吳挺沮而止。趙汝愚移帥閩,舉仲鴻自代,制置使京鏜、轉運劉光祖亦交薦於朝。
紹熙四年,赴召,趙汝愚在樞密,謂仲鴻直諒多聞,訪以蜀中利病。汝愚欲親出經略西事,仲鴻曰:「宥密之地,斡旋者易,公獨不聞呂申公'經略西事當在朝廷」之語乎?」汝愚悟而止。差幹辦諸司糧料院。
光宗以疾久不朝重華宮,仲鴻遺汝愚書,陳宗社大計,書有「伊、周、霍光」語,汝愚讀之駭,立焚之,不答。又遺書曰:「大臣事君之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既不死,曷不去?」汝愚又不答。孝宗崩,仲鴻泣謂汝愚曰:「今惟有率百官哭殿庭,以請親臨。」宰相留正以病去,仲鴻亟簡汝愚曰:「禫日不決,禍必起矣。」汝愚又不答。後三日,嘉王即位于重華宮。
汝愚既拜右丞相,以仲鴻久遊其門,辟嫌不用。初,汝愚之定策也,知閣韓侂胄頗有勞,望節鉞,汝愚不與。侂胄方居中用事,恚甚。汝愚跡已危,方益自嚴重,選人求見者例不許。仲鴻勸以降意容接,覬遏異論,而汝愚以淮東、西總賦積弊,奏遣仲鴻核實。仲鴻曰:「丞相之勢已孤,不憂此而顧憂彼耶?」改監登聞鼓院以行。
會侍講朱熹以論事去國,仲鴻聞之,即上疏曰:「陛下宅憂之時,御批數出,不由中書。前日宰相留正之去,去之不以禮;諫官黃度之去,去之不以正;近臣朱熹之去,複去之不以道。自古未有舍宰相、諫官、講官而能自為聰明者也。願亟還熹,毋使小人得志,以養成禍亂。」
監察禦史胡紘希侂胄意,誣汝愚久蓄邪心,嘗語人以乘龍授鼎之夢,又謂朝士中有推其宗派,以為裔出楚王元佐正統所在者,指仲鴻也。初,欲直書仲鴻名,同台張孝伯見之曰:「書其名則竄矣。凡阿附宰相,本冀官爵,此人沉埋六院且二年,心跡可察。」卒不書其名。
慶元元年,汝愚罷相,仲鴻遷軍器監主簿,力丐外,除知洋州。朱熹聞其出,曰:「信蜀士之多奇也。」越三年,起知嘉定府。擢利路轉運判官,數忤宣撫副使吳曦,曦言仲鴻老病,朝命易他部。未幾,曦叛,宣撫司幕官薛紱訪仲鴻於果山,仲鴻對之泣,指案上一編書示紱曰:「開禧丁卯正月遊某死。」謂家人曰:「曦逼吾死,即填其日。」
時宣撫使程松已大棄其師遁,仲鴻以書勸成都帥楊輔討賊,輔不能用。至是松至果,仲鴻謂紱曰:「宣威肯留,則吾以積奉二萬緡犒兵,護宣威之成都。」松不顧而去。總賦劉崇之繼至,仲鴻遣其子似往見,以告松者告之,崇之複不聽。未幾,曦誅,參政李壁奏除利路提點刑獄,尋乞休致,予祠而歸,遷中奉大夫。
嘉定八年卒,年七十八。劉光祖表其隧道曰:「于乎,慶元党人遊公之墓。」紹定五年,諡曰忠。子似,淳祐五年為右丞相,自有傳。
李祥,字元德,常州無錫人。隆興元年進士,為錢塘縣主簿。時姚憲尹臨安,俾攝錄參。邏者以巧發為能,每事下有司,必監視鍛煉,囚服乃已。嘗誣告一武臣子謗朝政,鞫於獄,祥不使邏者入門。既而所告無實,具以白尹,尹驚曰:「上命無實乎?」祥曰:「即坐譴,自甘。」憲具論如祥意,上駭曰:「朕幾誤矣,卿吾爭臣也。」遂賜憲出身為諫大夫,祥調濠州錄事參軍。安豐守臣冒占民田,訟屢改而不決,監司委祥,卒歸之民。未幾,其人易守濠,以嫌換司理廬州;守出改官奏留之,不可。
主管戶部架閣文字、太學博士、國子博士、司農寺丞、樞密院編脩官兼刑部郎官、大宗正丞、軍器少監。言:「忝朝跡八年,在外賢才不勝眾,願更出迭入由臣始。」出提舉淮東常平茶鹽、淮西運判。兩淮鐵錢比不定,祥疏乞官賜錢米銷濫惡者,廢定城、興國、漢陽監,更鑄紹熙新錢,從之,淮人以安。
遷國子司業、宗正少卿、國子祭酒。丞相趙汝愚以言去國,祥上疏爭之,曰:「頃壽皇崩,兩宮隔絕,中外洶洶,留正棄印亡去,國命如發。汝愚不畏滅族,決策立陛下,風塵不搖,天下複安,社稷之臣也。奈何無念功至意,忽體貌常典,使精忠巨節怫鬱黯暗,何以示後世?」
除直龍圖閣、湖南運副,言者劾罷之。於是太學諸生楊宏中、周端朝等六人上書留之,俱得罪。主沖佑觀,再請老,以直龍圖閣致仕。嘉泰元年八月卒,諡肅簡。
王介,字元石,婺州金華人。從朱熹、呂祖謙遊。登紹熙元年進士第,廷對陳時弊,大略言:「近者罷拾遺、補闕,有遠諫之意,小人唱為朋黨,有厭薄道學之名。」上嘉其直,擢居第三人。
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除為國子錄,上疏言:「壽皇親挈神器授之陛下,孝敬豈可久闕乎?」又言:「婦事舅姑如事父母,不可虧宮中之禮。」不報。孝宗崩,介又力請上過宮執喪,累疏言辭激切,人歎其忠。
甯宗即位,介上疏言:「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宰相,遷易台諫,悉出內批,非治世事也。崇甯、大觀間事出御批,遂成北狩之禍。杜衍為相,常積內降十數封還,今宰相不敢封納,台諫不敢彈奏,此豈可久之道。」遷太學博士。
時韓侂胄居中潛弄威福之柄,猶未肆也,而文墨議論之士陰附之以希進,於是始無所憚矣。侂胄始疑介前封事詆己,且其弟仰胄嘗以舊識求自通,介拒絕之,侂胄怨益深。
添差通判紹興府,尋知邵武軍。會學禁起,諫大夫姚愈劾介與袁燮皆偽學之黨,且附會前相汝愚,主管台州崇道觀。久之,差知廣德軍。侂胄之隸人蘇師旦忿介不通謁,目為偽黨,並及甲寅廷對之語,以告侂胄。有勸其自明者,介曰:「吾發已種種,豈為鼠輩所使邪!」侂胄亦畏公議不敢發。以外艱去。
免喪,知饒州,未赴,召為秘書郎,遷度支郎官。師旦已建節,介與同列謁政府,遇之於庭,客皆逾階而揖,介不顧。於是殿中侍御史徐柟劾介資淺立異,奉祠,除都大坑冶。
侂胄誅,朝廷更化,介召還,除侍左郎官兼右司、太子舍人,改兵部郎官、國子司業、太子侍講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除國子祭酒。會以不雨,詔百官指陳闕失,時宰相史彌遠以母喪起複,介手疏曆論時政,推本《洪範》僭恒晹若之證,謂:「羅日願為變,是下人謀上也。修好增幣,而金人猶觖望,是夷人亂華也。內批數出,是左右幹政也。諫官無故出省,是小人間君子也。皆謂之僭。一僭已足以致天變,而況兼有之哉。」又言:「漢法天地降災,策免丞相,乞令彌遠終喪,擇公正無私者置左右,王、呂、蔡、秦之覆轍,可以為戒。」
接送伴金國賀生辰使還,奏:「故事兩國通廟諱、禦名,而本朝止通禦名,高宗至光宗皆傳名而不傳諱,紹熙初,黃裳嘗以為言,而未及厘正。願正典禮,以尊宗廟。」
除秘書監,升太子右諭德。其在春宮,篤意輔導,每遇講讀,因事規諫。太子嘗欲索館中圖畫,卻而弗與,及張燈設樂,則諫止之;且乞選配故家以正始,絕令旨以杜請謁,宮僚分日上直,以資見聞。
遷宗正少卿兼權中書舍人,繳駁不避權貴。張允濟以閣職為州鈐,介謂此小事而用權臣例,破祖宗制,不可不封還詞頭。丞相語介曰:「此中宮意。」介曰:「宰相而逢宮禁意向,給舍而奉宰相風旨,朝廷紀綱掃地矣。」
居數日,除起居舍人。介奏:「宰相以私請不行,而托威福于宮禁,權且下移,誰敢以忠告陛下者。」乞歸老,不許。言:「本朝循唐入閣之制,左右史不立前殿,若禦後殿,則立朵殿下,何所聞見而修起居注乎?乞依歐陽修、王存、胡銓所請,分立殿上。」
吏部侍郎許奕以言事去國,介奏曰:「陛下更化三年,而言事官去者五人,倪思、傅伯成既去,其後蔡幼學、鄒應龍相繼而出,今許奕複蹈前轍。此五臣者,四為給事,一為諫大夫,兩年之間,盡聽其去。或謂此皆宰相意,自古未有大臣因給舍論事而去之者,是大臣誤陛下也,將恐成孤立之勢。」疏奏,乞補外,以右文殿修撰知嘉興府。
歲余,升集英殿修撰、知襄陽府、京西安撫使。徙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以疾奉祠。嘉定六年八月卒,年五十六。端平三年,郡守趙汝談請於朝,特贈中大夫、寶章閣待制,諡忠簡。子野,自有傳。
宋德之,字正仲,其先京兆人。隋諫大夫遠謫彭山,子孫散居於蜀,遂為蜀州人。德之以應舉擢慶元二年外省第一,為山南道掌書記。召除國子正,遷武學博士。與諸生論八陣之象本乎八卦,皆動物也,奇正之變,往來相生而不窮,知此然後可以致勝。
遷編修樞密院。時兵釁有萌,會赤眚見太陰,犯權星,未浹日,內北門鴟尾災,延及三省、六部,詔求言,德之奏:「離為火,為日,為甲胄;坎為水,為月,為盜,為隱伏。故火失其性,赤氣見,憂在甲兵;水失其性,太陰失度,憂在隱伏。」因疏七事,皆當今至切之患,乃曰:「人火小變不足慮,天象之變,臣竊危之。」
他日,又對曰:「今敵未動,而輕變祖宗舊制,命武臣帥邊以自遺患。晉叛將、唐藩鎮之禍基於此矣。」時吳曦在西陲,皇甫斌在襄漢,郭倪、李爽在兩淮,德之預以為慮。
除太常丞,出知閬州。會曦變,托跌足以避偽,事平,始赴閬。擢本路提點刑獄,制帥安丙奏:「德之傲視君命,不俟代者之來,徑用觀察使印領事。」詔降一官,改潼川路轉運判官、湖南路提刑,改湖北。
召為兵部郎官。朝論有疑安丙意,丞相史彌遠首以問德之,德之對曰:「蜀無安丙,朝廷無蜀矣,人有大功,實不敢以私嫌廢公議。」忤時相意,遂罷。安丙深感德之,嘗謂人曰:「丙不知正仲,正仲知丙;丙負正仲,正仲不負丙。」請昏於德之,不許。論者益稱德之之賢。起知眉州,監特奏名試,得疾而卒。
德之大父耕,性剛介,一朝棄官去,莫知所終。從父廉語德之曰:「吾昔至臨安府,有人言蜀有宋宣教者過浙江而去,吾適越求之,則入四明矣。」德之渡浙江尋訪,至雪竇,有蜀僧言:「聞諸耆老雲:山后有爛平山,有二居士焉,其一宋宣教也。」德之躋攀至爛平,見丹灶,置祠其上而歸。
楊大全,字渾甫,眉之青神人。乾道八年進士,調溫江尉,攝邑有政聲。紹熙三年,召除監登聞鼓院。五年,光宗以疾久,不克省重華宮,廷臣多論諫者。太學生汪安仁等二百餘人上書,而龔日章等百餘人以投軌上書為緩,必欲伏闕。大全謂:「院以登聞名,實明目達聰之地也,今乃使人視為具文,吾何顏以屍此職。」乃為書以諫,力請過宮,書上不報。大全於是三上疏,其略曰:
臣之志於憂君者,不畏義死,不榮幸生,不以言而獲罪為恥,而以言不聽從為恥。自古諫之不效,其大者身膏斧鑕,其次亦流竄四裔,其小者猶罷免終身,未有若今日不勉於聽從,亦不加於黜逐,徒餌之以無所譴呵之恩,使皆饕富貴,甘豢養,以消靡其風節。平居皆貪祿懷奸之士,則臨難必無仗節死義之人。
陛下自夏秋以來,執政從官之死者皆不信,卒之果然乎?不然乎?建康趙濟死,武興吳挺死,今尚不以為然,則事有幾微於朕兆者,可諫陛下乎?萬一變起蕭牆,禍生肘腋,陛下必將以為不信,坐受其危亡矣。
盜滿山東而高、斯弄權,二世不知也。蠻寇成都而更奏捷,明皇不知也。此猶左右聾瞽爾。今在朝之士瀝忠以告,而陛下不聽,是陛下自壅蔽其聰明也。今外間傳聞,以為壽皇將幸越,幸吳興,此愛陛下之深,欲泯其跡也。陛下當亟圖所以解壽皇之憂。
疏入,又不報。
甯宗即位,遷宗正寺主簿。慶元元年,易太常寺主簿,遷司農寺丞。修《高宗實錄》,充檢討官。先是,韓侂胄用事,私台諫之選為己羽翼,且欲得知名士,借其望以壓群言,一時之好進者,恨不預此選也。會禦史虛位,有力薦大全者,屬大全一往見,且曰:「公朝見,除目夕下矣。」大全笑謝,決不往,明日遂丐外。時《實錄》將上矣,上必推恩,大全去不少待。於是除知金州,至姑蘇,以病卒。
論曰:王信有文學,通政事。汪大猷敦厚老成。袁燮學有所本。吳柔勝、游仲鴻名在偽學。觀李祥訟趙汝愚,公論藉是以立。王介、楊大全直道而行。宋德之其知兵者歟?
列傳第一百六十
○辛棄疾何異劉宰劉龠柴中行李孟傳
辛棄疾,字幼安,齊之曆城人。少師蔡伯堅,與党懷英同學,號「辛黨」。始筮仕,決以蓍,懷英遇《坎》,因留事金,棄疾得《離》,遂決意南歸。
金主亮死,中原豪傑並起。耿京聚兵山東,稱天平節度使,節制山東、河北忠義軍馬,棄疾為掌書記,即勸京決策南向。僧義端者,喜談兵,棄疾間與之遊。及在京軍中,義端亦聚眾千餘,說下之,使隸京。義端一夕竊印以逃,京大怒,欲殺棄疾。棄疾曰:「丐我三日期,不獲,就死未晚。」揣僧必以虛實奔告金帥,急追獲之。義端曰:「我識君真相,乃青兕也,力能殺人,幸勿殺我。」棄疾斬其首歸報,京益壯之。
紹興三十二年,京令棄疾奉表歸宋,高宗勞師建康,召見,嘉納之,授承務郎、天平節度掌書記,並以節使印告召京。會張安國、邵進已殺京降金,棄疾還至海州,與眾謀曰:「我緣主帥來歸朝,不期事變,何以複命?」乃約統制王世隆及忠義人馬全福等徑趨金營,安國方與金將酣飲,即眾中縛之以歸,金將追之不及。獻俘行在,斬安國於市。仍授前官,改差江陰僉判。棄疾時年二十三。
乾道四年,通判建康府。六年,孝宗召對延和殿。時虞允文當國,帝銳意恢復,棄疾因論南北形勢及三國、晉、漢人才,持論勁直,不為迎合。作《九議》並《應問》三篇、《美芹十論》獻於朝,言逆順之理,消長之勢,技之長短,地之要害,甚備。以講和方定,議不行。遷司農寺主簿,出知滁州。州罹兵燼,井邑凋殘,棄疾寬征薄賦,招流散,教民兵,議屯田,乃創奠枕樓、繁雄館。辟江東安撫司參議官。留守葉衡雅重之,衡入相,力薦棄疾慷慨有大略。召見,遷倉部郎官、提點江西刑獄。平劇盜賴文政有功,加秘閣修撰。調京西轉運判官,差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
遷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以大理少卿召,出為湖北轉運副使,改湖南,尋知潭州兼湖南安撫。盜連起湖湘,棄疾悉討平之。遂奏疏曰:「今朝廷清明,比年李金、賴文政、陳子明、陳峒相繼竊發,皆能一呼嘯聚千百,殺掠吏民,死且不顧,至煩大兵翦滅。良由州以趣辦財賦為急,吏有殘民害物之狀,而州不敢問,縣以並緣科斂為急,吏有殘民害物之狀,而縣不敢問。田野之民,郡以聚斂害之,縣以科率害之,吏以乞取害之,豪民以兼併害之,盜賊以剽奪害之,民不為盜,去將安之?夫民為國本,而貪吏迫使為盜,今年剿除,明年劃蕩,譬之木焉,日刻月削,不損則折。欲望陛下深思致盜之由,講求弭盜之術,無徒恃平盜之兵。申飭州縣,以惠養元元為意,有違法貪冒者,使諸司各揚其職,無徒按舉小吏以應故事,自為文過之地。」詔獎諭之。
又以湖南控帶二廣,與溪峒蠻獠接連,草竊間作,豈惟風俗頑悍,抑武備空虛所致。乃複奏疏曰:「軍政之敝,統率不一,差出占破,略無已時。軍人則利於優閑窠坐,奔走公門,苟圖衣食,以故教閱廢弛,逃亡者不追,冒名者不舉。平居則奸民無所忌憚,緩急則卒伍不堪征行。至調大軍,千里討捕,勝負未決,傷威損重,為害非細。乞依廣東摧鋒、荊南神勁、福建左翼例,別創一軍,以湖南飛虎為名,止撥屬三牙、密院,專聽帥臣節制調度,庶使夷獠知有軍威,望風懾服。」
詔委以規畫,乃度馬殷營壘故基,起蓋砦柵,招步軍二千人,馬軍五百人,傔人在外,戰馬鐵甲皆備。先以緡錢五萬于廣西買馬五百匹,詔廣西安撫司歲帶買三十匹。時樞府有不樂之者,數沮撓之,棄疾行愈力,卒不能奪。經度費钜萬計,棄疾善斡旋,事皆立辦。議者以聚斂聞,降御前金字牌,俾日下住罷。棄疾受而藏之,出責監辦者,期一月飛虎營柵成,違坐軍制。如期落成,開陳本末,繪圖繳進,上遂釋然,時秋霖幾月,所司言造瓦不易,問:「須瓦幾何?」曰:「二十萬。」棄疾曰:「勿憂。」令廂官自官舍、神祠外,應居民家取溝敢瓦二,不二日皆具,僚屬歎伏。軍成,雄鎮一方,為江上諸軍之冠。
加右文殿修撰,差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時江右大饑,詔任責荒政。始至,榜通衢曰:「閉糴者配,強糴者斬。」次令盡出公家官錢、銀器,召官吏、儒生、商賈、市民各舉有幹實者,量借錢物,逮其責領運糴,不取子錢,期終月至城下發糶,於是連檣而至,其直自減,民賴以濟。時信守謝源明乞米救助,幕屬不從,棄疾曰:「均為赤子,皆王民也。」即以米舟十之三予信。帝嘉之,進一秩,以言者落職,久之,主管沖佑觀。
紹熙二年,起福建提點刑獄。召見,遷大理少卿,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棄疾為憲時,嘗攝帥,每歎曰:「福州前枕大海,為賊之淵,上四郡民頑獷易亂,帥臣空竭,急緩奈何!」至是務為鎮靜,未期歲,積鏹至五十萬緡,榜曰:「備安庫」。謂閩中土狹民稠,歲儉則糴於廣,今幸連稔,宗室及軍人入倉請米,出即糶之,候秋賈賤,以備安錢糴二萬石,則有備無患矣。又欲造萬鎧,招強壯補軍額,嚴訓練,則盜賊可以無虞。事未行,台臣王藺劾其用錢如泥沙,殺人如草芥,旦夕望端坐「閩王殿」。遂丐祠歸。
慶元元年落職,四年,複主管沖佑觀。久之,起知紹興府兼浙東安無使,四年,甯宗召見,言鹽法,加寶謨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奉朝請。尋差知鎮江府,賜金帶。坐繆舉,降朝散大夫、提舉沖佑觀,差知紹興府、兩浙東路安撫使,辭免。進寶文閣待制,又進龍圖閣、知江陵府。令赴行在奏事,試兵部侍郎,辭免。進樞密都承旨,未受命而卒。賜對衣、金帶,守龍圖閣待制致仕,特贈四官。
棄疾豪爽尚氣節,識拔英俊,所交多海內知名士。嘗跋紹興間詔書曰:「使此詔出於紹興之前,可以無事仇之大恥;使此詔行於隆興之後,可以卒不世之大功。今此詔與仇敵俱存也,悲夫!」人服其警切。帥長沙時,士人或訴考試官濫取第十七名《春秋》卷,棄疾察之信然,索亞榜《春秋》卷兩易之,啟名則趙鼎也。棄疾怒曰:「佐國元勳,忠簡一人,胡為又一趙鼎!」擲之地。次閱《禮記》卷,棄疾曰:「觀其議論,必豪傑士也,此不可失。」啟之,乃趙方也。嘗謂:「人生在勤,當以力田為先。北方之人,養生之具不求於人,是以無甚富甚貧之家。南方多末作以病農,而兼併之患興,貧富斯不侔矣。」故以「稼」名軒。為大理卿時,同僚吳交如死,無棺斂,棄疾歎曰:「身為列卿而貧若此,是廉介之士也!」既厚賻之,複言於執政,詔賜銀絹。
棄疾嘗同朱熹遊武夷山,賦《九曲棹歌》,熹書「克己復禮」、「夙興夜寐」,題其二齋室。熹歿,偽學禁方嚴,門生故舊至無送葬者。棄疾為文往哭之曰:「所不朽者,垂萬世名。孰謂公死,凜凜猶生!」棄疾雅善長短句,悲壯激烈,有《稼軒集》行世。紹定六年,贈光祿大夫。咸淳閑,史館校勘謝枋得過棄疾墓旁僧舍,有疾聲大呼於堂上,若嗚其不平,自昏暮至三鼓不絕聲。枋得秉燭作文,旦且祭之,文成而聲始息。德祐初,枋得請於朝,加贈少師,諡忠敏。
何異,字同叔,撫州崇仁人。紹興二十四年進士,調石城主簿,曆兩任,知蘋鄉縣。丞相周必大、參政留正以院轄擬異,孝宗問有無列薦,正等以萍鄉政績對,乃遷國子監主簿。遷丞,轉對,所言帝喜之,曰:「君臣一體,初不在事形跡,有所見聞,于銀台司繳奏。」擢監察禦史。異奏與丞相留正舊同官,不敢供職,禦劄不許引嫌,遂拜命。
遷右正言。時光宗愆於定省,異入疏諫,不報。約台官聯名,言奸人離間父子,當明正典刑,語極峻,又不報。丐外,授湖南轉運判官。偶攝帥事,辰蠻侵擾邵陽,異募山丁捕首亂者,蒲來矢以眾來降。尋為浙西提點刑獄。乙太常少卿召,改秘書監兼實錄院檢討官,權禮部侍郎、太常寺。
太廟芝草生,韓侂胄率百官觀焉,異謂其色白,慮生兵妖,侂胄不悅。又以劉光祖於異交密,言者遂以異在言路不彈丞相留正及受趙汝愚薦,劾罷之,久乃予祠。起知夔州兼本路安撫。異以夔民土狹食少,同轉運司糴米樁積,立迴圈通濟倉。七月丙戌,西北有星白芒墜地,其聲如雷,異曰:「戌日酉時,火土交會,而妖星自東南沖西北,化為天狗,蜀其將有兵乎?」丐祠,以寶謨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後四年,吳曦果叛。起知潭州,乞閑予祠者再。
嘉定元年,召為刑部侍郎。五月不雨,異上封事言:「近日號令或從中出,而執政不得與聞其事,台諫不得盡行其言。陛下閔念饑民,藥病殯死,遐荒僻嶠,安得實惠?多方稱提,不如縮造楮幣;阜通商米,不如稍寬關市之征。」明年,權工部尚書。告老,抗章言:「近臣求去,類成虛文,中外相觀,指為禮數,無以為風俗廉恥之勸。」以寶章閣直學士知泉州,從所乞予祠,進寶章閣學士,轉一官致仕。卒,年八十有一。異高自標緻,有詩名,所著《月湖詩集》行世。
劉宰,字平國,金壇人。既冠,入鄉校,卓然不苟於去就取捨。紹熙元年舉進士,調江甯尉。江甯巫風為盛,宰下令保伍互相糾察,往往改業為農。歲旱,帥守命振荒邑境,多所全活。有持妖術號「真武法」、「空雲子」、「寶華主」者,皆禁絕之。書其坐右曰:「毋輕出文引,毋輕事棰楚。」緣事出郊,與吏卒同疏食水飲。去官,惟篋藏主簿趙師秀酬倡詩而已。調真州司法。詔仕者非偽學,不讀周惇頤、程頤等書,才得考試,宰喟然曰:「平生所學者何?首可斷,此狀不可得。」卒弗與。
授泰興令,有殺人獄具,謂:「禱于叢祠,以殺一人,刃忽三躍,乃殺三人,是神實教我也。」為請之州,毀其廟,斬首以徇。鄰邑有租牛縣境者,租戶于主有連姻,因喪會,竊券而逃。它日主之子征其租,則曰牛鬻久矣。子累年訟於官,無券可質,官又以異縣置不問。至是訴於宰,宰曰:「牛失十載,安得一旦複之。」乃召二丐者勞而語之故,托以它事系獄,鞫之,丐者自詭盜牛以賣,遣詣其所驗視。租戶曰:「吾牛因某氏所租。丐者辭益力,因出券示之,相持以來,盜券者憮然,為歸牛與租。富室亡金釵,惟二僕婦在,置之有司,鹹以為冤。命各持一蘆,曰:「非盜釵者,詰朝蘆當自若;果盜,則長於今二寸。」明旦視之,一自若,一去其蘆二寸矣,即訊之,果伏其罪。有姑訴婦不養者二,召二婦並姑置一室,或餉其婦而不及姑,徐伺之,一婦每以己饌饋姑,姑猶呵之,其一反之。如是累日,遂得其情。
父喪,免,至京,韓侂胄方謀用兵,宰啟鄧友龍、薛叔似極言輕挑兵端,為國深害,迄如其言。為浙東倉司幹官,職事修舉,亟引去,默觀時變,頓不樂仕。尋告歸,監南嶽廟。江、淮制置使黃度辟之入幕,宰辭曰:「君命召不往,今矧可出耶?」嘉定四年,堂審召命且再下,不至。時相亦屢諷執政、從官貽書挽宰,宰峻辭以絕。俄題考功曆,示決不複仕。
理宗初即位,以為籍田令,屢辭,改添差通判建康府,又辭,乞致仕,乃以直秘閣主管仙都觀。拜改秩予祠之命,辭秘閣,不允。端平元年,升直寶謨閣,祠如故,且盡還磨勘歲月。未幾,遷太常丞,郡守以朝命趣行,不得已勉就道,至吳門,拜疏徑歸。一時譽望,收召略盡,所不能致者,宰與崔與之耳。帝側席以問侍御史王遂,且俾宣撫。遷將作少監,又以直敷文閣知甯國府,皆不拜。進直顯謨閣、主管玉局觀,帝猶冀宰一來也。召奏事,訖不為起。尋卒,鄉人罷市走送,袂相屬者五十裏,人人如哭其私親。
宰剛大正直,明敏仁恕,施惠鄉邦,其烈實多。置義倉,創義役,三為粥以與餓者,自冬徂夏,日食凡萬餘人,薪粟、衣纊、藥餌、棺衾之類,靡謁不獲。某無田可耕,某無廬可居,某之子女長矣而未昏嫁,皆汲汲經理,如己實任其責。橋有病涉,路有險阻,雖巨役必捐貲先倡而程其事。宰生理素薄,見義必為,既竭其力,藉質貸以繼之無倦。若定折麥錢額,更縣鬥斛如制,毀淫祠八十四所,凡可以白於有司、利於鄉人者,無不為也。
宰隱居三十年,平生無嗜好,惟書靡所不讀。既竭日力,猶坐以待,雖博考訓注,而自得之為貴。有《漫塘文集》、《語錄》行世。
劉龠,字晦伯,建陽人。與弟韜仲受學于朱熹、呂祖謙。乾道八年舉進士,調山陰主簿。龠正版籍,吏不容奸。調饒州錄事,通判黃奕將以事汙龠,而己自以贓抵罪去。都大坑冶耿某閔遺骸暴露,議用浮屠法葬之水火,龠貽書曰:「使死者有知,禍亦慘矣。」請擇高阜為叢塚以葬。
調蓮城令,罷添給錢及綱運例錢,免上供銀錢及綱本、二稅甲葉、鈔鹽、軍期米等錢,大修學校,乞行經界。改知閩縣,治以清簡,庭無滯訟,興利去害,知無不為。差通判潭州,未上,丁父憂。偽學禁興,龠從熹武夷山講道讀書,怡然自適。築雲莊山房,為終老隱居之計。調贛州坑冶司主管文字,差知德慶府,大修學校,奏便民五事,又奏罷兩縣無名租錢,糾集武勇民兵。入奏言:「前者北伐之役,執事者不度事勢,貽陛下憂。今雖從和議,願益恐懼修省,必開言路以廣忠益,必張公道以進人才,必飭邊備以防敵患。」
提舉廣東常平。令守臣歲以一半易新,春末支,及冬複償,存其半以備緩急。逋欠亭戶錢十萬,轉運司五萬,龠以公使,公用二庫贏錢補之。奏議倉之敝、客丁錢之敝、小官奉給之敝、舉留守令之敝、吏商之敝。召入奏事,首論:「公道明,則人心自一,朝廷自尊,雖危可安也;公道廢,則人心自貳,朝廷自輕,雖安易危也。」帝嘉獎。遷尚左郎官,請節內外冗費以收楮幣。轉對言:「願於經筵講讀、大臣奏對,反復問難,以求義理之當否,與政事之得失,則聖學進而治道隆矣。」乞收拾人才及修明軍政。遷浙西提點刑獄,巡按不避寒暑,多所平反。有殺人而匿權家者,吏弗敢捕,龠竟獲之。
遷國子司業,言于丞相史彌遠,請以熹所著《論語》、《中庸》、《大學》、《孟子》之說以備勸講,正君定國,慰天下學士大夫之心。奏言:「宋興,《六經》微旨,孔、孟遺言,發明於千載之後,以事父則孝,以事君則忠,而世之所謂道學也。慶元以來,權佞當國,惡人議己,指道為偽,屏其人,禁其書,學者無所依鄉,義利不明,趨向汙下,人欲橫流,廉恥日喪。追惟前日禁絕道學之事,不得不任其咎。望其既仕之後,職業修,名節立,不可得也。乞罷偽學之詔,息邪說,正人心,宗社之福。」又請以熹《白鹿洞規》頒示太學,取熹《四書集注》刊行之。又言:「浙西根本之地,宜詔長吏、監司禁戢強暴,撫柔善良,務儲積以備凶荒,禁科斂以紓民力。」
兼國史院編修官、寶錄院檢討官。接伴金使於盱眙軍。還,言:「兩淮之地,藩蔽江南,干戈盜賊之後,宜加經理,必于招集流散之中,就為足食足兵之計。臣觀淮東,其地平博膏腴,有陂澤水泉之利,而荒蕪實多。其民勁悍勇敢,習邊鄙戰鬥之事,而安集者少。誠能經畫郊野,招集散亡,約頃畝以授田,使毋廣占拋荒之患,列溝洫以儲水,且備戎馬馳突之虞。為之具田器,貸種糧,相其險易,聚為室廬,使相保護,聯以什伍,教以擊刺,使相糾率。或鄉為一圍,裏為一隊,建其長,立其副。平居則耕,有警則守,有餘力則戰。」帝嘉納之。
進國子祭酒兼侍立修注官。論貢舉五敝。兼權兵部侍郎,改兼權刑部侍郎,封建陽縣開國男,賜食邑。權刑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兼太子左諭德,升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時廷臣爭務容默,有論事稍切者,眾輒指以為異。龠奏:「願明詔大臣,崇獎忠讜以作士氣,深戒諛佞以肅具僚。乞擇州縣獄官。」冬雷,上恐懼,龠奏:「遴選監司以考察貪吏為先,訪求民瘼,有澤未下流、令未便民者,悉以實上,變而通之,則民心悅而天意解矣。」又請擇沿邊諸將。
兼工部侍郎。奏「乞使沿邊之民,各自什伍,教閱於鄉,有急則相救援,無事則耕稼自若,軍政隱然寓於田裏之間,此非止一時之利也。」請城沿邊州郡、罷遣賀正使。試刑部侍郎,兼職依舊,賜對衣、金帶,辭,不允。兩請致仕,不允。奏絕金人歲幣,建制置司于曆陽以援兩淮。夏旱,應詔上封事,曰:「言語方壅而導之使言,人心方鬱而疏之使通,上既開不諱之門,下必有盡言之士,指陳政事之闕失,明言朝廷之是非。或者以為好名要譽,而陛下聽之,則苦言之藥,至言之實,陛下棄之而不恤矣,甘言之疾,華言之腴,陛下受之而不覺矣。」氣罷瑞慶聖節,謝絕金使。
進封子爵。權工部尚書,賜衣帶、鞍馬。兼太子右庶子,仍兼左諭德。每講讀至經史所陳聲色嗜欲之戒,輒懇切再三敷陳之。進讀《詩》之說,詹事戴溪讀之為之吐舌。卒,贈光祿大夫,官其後,賜諡文簡。所著有《奏議》、《史稿》、《經筵故事》、《東宮詩解》、《禮記解》、《講堂故事》、《雲莊外稿》。
柴中行,字與之,餘幹人。紹熙元年進士,授撫州軍事推官。權臣韓侂胄禁道學,校文,轉運司移檄,令自言非偽學,中行奮筆曰:「自幼讀程頤書以收科第,如以為偽,不願考校。」
調江州學教授,母喪,免,廣西轉運司辟為幹官,帥將薦之,使其客嘗中行,中行正色曰:「身為大帥,而稱人為恩王、恩相,心竊恥之。毋汙我!」攝昭州郡事,蠲丁錢,減苗斛,賑饑羸。轉運司委中行代行部,由桂林屬邑曆柳、象、賓入邕管,問民疾苦,先行而後聞,捐鹽息以惠遠民。嘉定初,差主管尚書吏部架閣文字,遷太學正,升博士。轉對,首論主威奪而國勢輕;次論士大夫寡廉隅、乏骨鯁,宜養天下剛毅果敢之氣;末論權臣用事,包苴成風,今舊習猶在,宜舉行先朝痛繩贓吏之法。謂太學風化首,童子科覆試胄子舍選,有挾勢者,中行力言于長,守法無秋豪私。遷太常主簿,轉軍器監丞。
出知光州,嚴保伍,精閱習,增辟屯田,城壕營砦、器械糗糧,百爾具備,治行為淮右最。又條畫極邊、次邊緩急事宜上之朝廷,大概謂:「邊兵宜如蛇勢,首尾相應。草寇合兵大入,則鄰道援之;分兵輕襲,則鄰郡援之。援兵既多,雖危不敗。」又言:「淮、襄土豪丁壯,往者用兵,傾貲效力者,朝廷吝賞失信,宜亟加收拾,亦可激昂得其死力。」
遷西京轉運使兼提點刑獄。中行謂襄陽乃自古必爭之地,備禦尤宜周密。時任邊寄者政令煩苛,日夜與民爭利,中行諷之,不聽。天方旱,盡捐酒稅,斥征官,黥務吏,甘澍隨至。官取鹽鈔贏過重,課日增,入中日寡,鈔日壅。中行揭示通衢,一錢不增,商賈大集。改直秘閣、知襄陽兼京西帥,仍領漕事。江陵戎司移屯襄州,兵政久馳。中行白於朝,考核軍實,舊額二萬二千人,存者才半,亟招補虛籍。自是朝廷以節制之權歸帥司。重劾李珙不法以懲貪守,時扈再興有功以厲宿將,上關朝廷,下關制閫。
遷江東轉運司判官,旋改湖南提點刑獄。豪家習殺人,或收養亡命,橫行江湖,一繩以法。華亭令貪虐,法從交疏薦之,中行笑曰:「此欲斷吾按章也。」卒發其辜。入為吏部郎官。以立志啟迪君心,言好進、好同、好欺,士大夫風俗三敝。選曹法大壞,吏緣為奸,中行遇事持正,不為勢屈,由是銓綜平允。
擢宗正少卿。上疏謂:「陛下初政則以剛德立治本,更化則以剛德除權奸,今者顧乃垂拱仰成,安于無為。夫剛德實人主之大權,不可以久出而不收,覆轍在前,良可鑒也。」又曰:「朝廷用人,外示涵洪而陰掩其跡,內用牢籠而微見其機,觀聽雖美,實無以大服天下之心。曩者更化,元氣複挽回矣。比年欲求安靜,頗厭人言,於是臣下納說,非觀望則希合,非回緩則畏避,而面折廷諍之風未之多見,此任事大臣之責也。」
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孟春,大雨震電,雷雹交作,邊烽告急,至失地喪師,淮甸震洶。中行亟奏內外二失,朝廷十憂,大要言:「今日之事,人主盡委天下以任一相,一相盡以天下謀之三數腹心,而舉朝之士相視以目,噤不敢言。甚至邊庭申請,久不即報,脫有闕誤,咎當誰執?」
調秘書監、崇政殿說書。極論「往年以道學為偽學者,欲加遠竄,杜絕言語,使忠義士箝口結舌,天下之氣豈堪再沮壞如此耶?」又謂:「欲結人心,莫若去貪吏;欲去貪吏,莫若清朝廷。大臣法則小臣廉,在高位者以身率下,則州縣小吏何恃而敢為?」又論內治外患,辨君子小人,大略謂:「執政、侍從、台諫、給舍之選,與三衙、京尹之除,皆朝廷大綱所在,故其人必出人主之親擢,則權不下移。今或私謁,或請見,或數月之前先定,或舉朝之人不識。附會者進,爭為妾婦之道,則天下國家之利害安危,非惟己不敢言,亦且並絕人言矣。大臣為附會之說所誤,邊境之臣實遁者掩以為誣,真怯者譽以為勇,金帛滿前,是非交亂,以欺廟堂,以欺陛下。願明詔大臣,絕私意,布公道。」
進秘閣修撰、知贛州。漢盜有方,境內清肅。丐祠得請,以言罷。理宗即位,以右文殿修撰主管南京鴻慶宮,賜金帶。卒。所著有《易系集傳》、《書集傳》、《詩講義》、《論語童蒙說》。
李孟傳,字文授,資政殿學士光季子也。光謫嶺海,孟傳才六歲,奉母居鄉,刻志於學。賀允中、徐度皆奇之,而曾幾妻以其孫。龍大淵黜為浙東總管,知孟傳為名門子,解後必就語,孟傳正色辭之。幹辦江東提刑司,易浙東常平司。
母喪,免,調江山縣丞,棄去,監南嶽廟、行在編估局,未上,改楚州司戶參軍,單車赴官。公退,閉戶讀《易》。郡守、部使者不敢待以屬吏。徐積墓在境內,蕪沒既久,加葺之。修復陳公塘,有灌溉之利。知象山縣,守薦為邑最,從官多合薦之,主管官告院,與同列上封事,請詣北宮,又移書宰相。
遷將作監主簿。丞相趙汝愚初當國,適大侵,遣孟傳按視江、池、鄂三大軍所屯積粟,道除太府丞。既複命,汝愚去國,黨論起,而孟傳奉使無失指,面對言:「比以使事往返四千里,所過民生困窮,衣食不贍。國之安危,以民為本,今根本既虛,形勢俱見,保邦之慮,宜勤聖念。」時韓侂胄連逐留正及汝愚,太府簿吳璹與侂胄有連姻,因言台諫將論朱熹,孟傳奮然曰:「如此則士大夫爭之,鼎鑊且不避。」
兼考功郎。複因對言:「國家長育人才,猶天地之於植物,滋液滲漉,待其既成而後足以供大廈之用。今士大夫皆有苟進之心,治功未優,功能尚薄,而意已馳騖於台閣,不稍有以扶持正飭之,其敝將甚。」又言:「武舉及軍士比試,專取其力,臨敵難以必勝。唐世取人由步射、弓弩以至馬射,各以其中之多寡為等級,宜採取行之。」韓侂胄與孟傳故,嘗致侂胄意,孟傳謝曰:「行年六十,去意已決。」侂胄慚而退。請外,知江州,獄訟止息。侂胄不悅。丐歸,複知處州。
遷廣西提點刑獄,改江東提舉常平,移福建。詔入對,首論用人宜先氣節後才能,益招徠忠讜以扶正論。故人有在政府者,折簡問勞勤甚,孟傳逆知其意,即謝曰:「孤蹤久不造朝,獲一望清光而去,幸矣。」對畢即出關。至閩,大饑,發廩勸分,民無流莩。侂胄誅,就遷提點刑獄,移江東,又辭。丞相史彌遠,其親故也,人謂進用其時矣,卒歸使節,角巾還第。再奉祠,以倉部郎召,又辭。
遷浙東提點刑獄,未數月,申前請,章再上,加直秘閣,移江東,不赴,主管明道宮。進直寶謨閣,致仕,卒,年八十四。常誡其子孫曰:「安身莫若無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有《磐溪集》、《宏詞類稿》、《左氏說》、《讀史》、《雜誌》、《記善》、《記異》等書行世。
論曰:古之君子,出處不齊,同歸於是而已。辛棄疾知大義而歸宋。何異篤實君子,而切諫光宗朝重華宮。柴中行寧不校臨川之試,終不肯自言非程頤偽學。劉龠表章朱熹《四書》以備勸講,衛道之功莫大焉。李孟傳所立不愧其父。至於劉宰飄然遠引,屢征不起,所謂鴻飛冥冥者耶。
列傳第一百六十一
○陳敏張詔畢再遇安丙楊巨源李好義
陳敏,字元功,贛之石城人,父皓,有才武,建炎末,以破贛賊李仁功,補官至承信郎。敏身長六尺餘,精騎射,積官至忠靖郎。以楊存中薦,擢閣門祗候。時閩地多寇,殿司兵往戍,率不習水土。至是,始募三千兵置左翼軍,以敏為統制,漳州駐紮。敏按諸郡要害,凡十有三處,悉分兵扼之,盜發輒獲。贛州齊述據城叛,嘯聚數萬,將棄城南寇。每聞之曰:「贛兵精勁,善走嶮,若朝廷發兵未至,萬一奔沖,江、湖、閩、廣騷動矣。」不俟命,領所部馳七日,徑抵贛圍其城。逾月,朝廷命李耕以諸路兵至,破之。累功授右武大夫,封武功縣男,領興州刺史。召赴闕,高宗見其狀貌魁岸,除破敵軍統制。尋丁母憂,詔起複,以所部駐太平州。
紹興三十一年,金主亮來攻,成閔為京湖路招討使,以敏軍隸之,升馬司統制,軍于荊、漢間。敏說閔曰:「金人精騎悉在淮,汴都必無守備,若由陳、蔡徑搗大樑,潰其腹心,此救江、淮之術也。」不聽。從閔還駐廣陵,時金兵尚未渡淮,敏又說閔邀其歸師,複不聽。敏遂移疾歸姑孰。
孝宗即位,張浚宣撫江、淮,奏敏為神勁軍統制。浚視師,改都督府武鋒軍都統制。朝廷遣李顯忠北伐,浚欲以敏偕行,敏曰:「盛夏興師非時,且金人重兵皆在大樑,我客彼主,勝負之勢先形矣。願少緩。」浚不聽,令敏屯盱眙。顯忠至符離,果失律,敏遂入泗州守之。金人議和,詔敏退守滁陽。敏請於朝,謂滁非受敵之所,改戍高郵,兼知軍事。與金人戰射陽湖,敗之,焚其舟,追至沛城,複敗之。
乾道元年,遷宣州觀察使,召除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居歲余,敏抗章曰:「久任周廬,無以效鷹犬,況敵情多詐,和不足恃。今兩淮無備,臣乞以故部之兵,再戍高郵。」仍請更築其城。乃落常階,除光州觀察使,分武鋒為四軍,升敏為都統制兼知高郵軍事,仍賜築城屯田之費。敏至郡,板築高厚皆增舊制。自寶應至高郵,按其舊作石達十二所,自是運河通泄,無衝突患。
四年,北界人侍旺叛于漣水軍,密款本朝,稱結約山東十二州豪傑起義,以複中原。上以問敏,敏曰:「旺欲假吾國威以行劫爾,必不能成事,願勿聽。」適屯田統領官與旺交通,旺敗,金有間言,上知非敏罪,乃召敏為左驍衛上將軍。
言事者議欲戍守清河口,敏言:「金兵每出清河,必遣人馬先自上流潛渡,今欲必守其地,宜先修楚州城池,蓋楚州為南北襟喉,彼此必爭之地。長淮二千餘裏,河道通北方者五,清、汴、渦、潁、蔡是也;通南方以入江者,惟楚州運河耳。北人舟艦自五河而下,將謀渡江,非得楚州運河,無緣自達。昔周世宗自楚州北神堰鑿老鸛河,通戰艦以入大江,南唐遂失兩淮之地。由此言之,楚州實為南朝司命,願朝廷留意。」及是,再出守高郵,乃詔與楚州守臣左祐同城楚州,祐卒,遂移守楚州。北使過者觀其雉堞堅新,號「銀鑄城」。
以歸正人二百家逃歸,降授忠州團練使,罷為福建路總管,改江西路總管,贛州駐劄。月余,朝廷命往福州揀軍,又命還豫章教閱江西團結諸郡人馬。俄提舉佑神觀,仍奉朝請,繼複蘄州防禦使,再除武鋒軍都統制兼知楚州,複光州觀察使,以疾卒。特贈慶遠軍承宣使。
張詔字君卿,成州人。少隸張俊帳下,積功守和州。嘗被旨介聘,一日金人持所繪祐、獻二陵像至館中,皆北地服,詔向之再拜。館者問之,答曰:「詔雖不識其人,但龍鳳之姿,天日之表,疑非北朝祖宗也,敢不拜!」孝宗聞而喜之,由是驟用。
紹熙五年,除興州都統制兼知興州,代吳挺。慶元二年,趙彥逾帥蜀,以關外去興元遠,緩急恐失事機,複請分東西為二帥,詔遂兼西路安撫司公事。先是,趙汝愚為從官時,每奏吳氏世掌蜀兵,非國家之利,請以張詔代領武興之軍。蓋汝愚之意欲以吳曦為文臣帥,以杜他日握兵之漸,而未及行也。汝愚既知樞密院,力辭不拜,白于光宗曰:「若武興朝除帥,則臣夕拜命。」上許之,乃以詔為成州團練使、興州諸軍都統制。詔在興州,甚得士心。六年卒,郭杲代之。
畢再遇,字德卿,兗州人也。父進,建炎間從岳飛護衛八陵,轉戰江、淮間,積階至武義大夫。再遇以恩補官,隸侍衛馬司,武藝絕人,挽弓至二石七鬥,背挽一石八鬥,步射二石,馬射一石五鬥。孝宗召見,太悅,賜戰袍、金錢。
開禧二年,下詔北伐,以殿帥郭倪招撫山東、京東,遣再遇與統制陳孝慶取泗州。再遇請選新刺敢死軍為前鋒,倪以八十七人付之。招撫司克日進兵,金人聞之,閉榷場、塞城門為備。再遇曰:「敵已知吾濟師之日矣,兵以奇勝,當先一日出其不意。」孝慶從之。再遇饗士卒,激以忠義,進兵薄泗州。泗有東西兩城,再遇令陳戈旗舟楫于石屯下,如欲攻西城者,乃自以麾下兵從陟山徑趨東城南角,先登,殺敵數百,金人大潰,守城者開北門遁。西城猶堅守,再遇立大將旗,呼曰:「大宋畢將軍在此,爾等中原遺民也,可速降。」旋有淮平知縣縋城而下乞降,於是兩城皆定。郭倪來饗士,出禦寶刺史牙牌授再遇,辭曰:「國家河南八十有一州,今下泗兩城即得一刺史,繼此何以賞之?且招撫得朝廷幾牙牌來?」固辭不受。尋除環衛官。
倪調李汝翼、郭倬取宿州,複遣孝慶等繼之。命再遇以四百八十騎為先鋒取徐州,至虹,遇郭、李兵裹創旋,問之,則曰:「宿州城下大水,我師不利,統制田俊邁已為敵擒矣。」再遇督兵疾趨,次靈壁,遇孝慶駐兵於鳳凰山,將引還,再遇曰:「宿州雖不捷,然兵家勝負不常,豈宜遽自挫!吾奉招撫命取徐州,假道于此,寧死靈壁北門外,不死南門外也。」會倪以書抵孝慶,令班師,再遇曰:「郭、李軍潰,賊必追躡,吾當自禦之。」金果以五千餘騎分兩道來,再遇令敢死二十人守靈壁北門,自領兵沖敵陣。金人見其旗,呼曰「畢將軍來也」。遂遁。再遇手揮雙刀,絕水追擊,殺敵甚眾,甲裳盡赤,逐北三十裏。金將有持雙鐵簡躍馬而前,再遇以左刀格其簡,右刀斫其脅,金將墮馬死。諸軍發靈壁,再遇獨留未動,度軍行二十餘裏,乃火靈壁。諸將問:「夜不火,火今日,何也?」再遇曰:「夜則照見虛實,晝則煙埃莫睹,彼已敗不敢迫,諸軍乃可安行無虞。汝輩安知兵易進而難退邪?」
還泗州,以功第一,自武節郎超授武功大夫,除左驍衛將軍。於是丘崇代鄧友龍為宣撫使,檄倪還惟揚,尋棄泗州。命再遇還盱眙,遂知盱眙軍,尋改鎮江中軍統制,兼守如故。以鳳凰山功,授達州刺史。其冬,金人以騎步數萬、戰船五百餘艘渡淮,泊楚州、淮陰間,宣撫司檄再遇援楚,遣段政、張貴代之。再遇既去盱眙,政等驚潰,金人入盱眙;再遇複定盱眙,除鎮江副都統制。
金兵七萬在楚州城下,三千守淮陰糧,又載糧三千艘泊大清河。再遇謀知之,曰:「敵眾十倍,難以力勝,可計破也。」乃遣統領許俊間道趨淮陰,夜二鼓銜枚至敵營,各攜火潛入,伏糧車間五十余所,聞哨聲舉火,敵驚擾奔竄,生擒烏古倫師勒、蒲察元奴等二十三人。
金人複自黃狗灘渡淮,渦口戍將望風遁,濠、滁相繼失守,又破安豐。再遇謂諸將曰:「楚城堅兵多,敵糧草已空,所慮獨淮西耳。六合最要害,彼必並力攻之。」乃引兵赴六合。尋命節制淮東軍馬。金人至竹鎮,距六合二十五裏。再遇登城,偃旗鼓,伏兵南土門,列弩手土城上,敵方臨濠,眾弩俱發,宋師出戰,聞鼓聲,城上旗幟並舉,金人驚遁,追擊大敗之。金萬戶完顏薄辣都、千戶泥龐古等以十萬騎駐成家橋、馬鞍山,進兵圍城數重,欲燒壩木,決壕水,再遇令勁弩射退之。既而紇石烈都統合兵進攻益急,城中矢盡,再遇令人張青蓋往來城上,金人意其主兵官也,爭射之,須臾矢集樓牆如蝟,獲矢二十余萬。紇石烈引兵退,已乃益增兵,環城四面營帳亙三十裏。再遇令臨門作樂以示閒暇,而間出奇兵擊之。敵晝夜不得休,乃引退。再遇料其且複來,乃自提兵奪城東野新橋,出敵之背,金人遂遁去,追至滁,大雨雪,乃旋。獲騾馬一千五百三十一、鞍六百,衣甲旗幟稱是。授忠州團練使。
三年,除鎮江都統制兼權山東、京東招撫司事。還至揚州,除驍衛大將軍。金圍楚州已三月,列屯六十餘裏。再遇遣將分道撓擊,軍聲大振,楚圍解。兼知揚州、淮東安撫使。揚州有北軍二千五百人,再遇請分隸建康、鎮江軍,每隊不過數人,使不得為變。更造輕甲,長不過膝,披不過肘,兜鍪亦殺重為輕,馬甲易以皮,車牌易以木而設轉軸其下,使一人之力可推可擎,務便捷不使重遲。敢死一軍,本烏合亡命,再遇能駕馭得其用。陳世雄、許俊等皆再遇所薦。張健雄恃勇桀驁,再遇狀其罪於朝,命以軍法戮之,諸將懾服。
嘉定元年,除左驍衛上將軍。和好成,累疏乞歸田裏,賜詔不允,除保康軍承宣使,降詔獎諭,尋令帶職奏事,提舉佑神觀。六年,提舉太平興國宮,十年,以武信軍節度使致仕。卒,年七十。贈太尉,累贈太師,諡忠毅。
再遇姿貌雄傑,早以拳力聞,屬時寢兵,無所自見。一旦邊事起,諸將望風奔衄,再遇威聲始著,遂為名將雲。
安丙,字子文,廣安人。淳熙間進士,調大足縣主簿。秩滿詣闕,陳蜀利病十五事,言皆剴切。丁外艱,服除,辟利西安撫司幹辦公事,調曲水丞。吳挺為帥,知其才,邀致之。改秩,知新繁縣。丁內艱,服除,知小溪縣。通判隆慶府,嘉泰三年,郡大水,丙白守張鼎,發常平粟振之。尋又鑿石徙溪,自是無水患。知大安軍,歲旱,民艱食,丙以家財即下流糴米數萬石以振。事聞,詔加一秩。
開禧二年,邊事方興,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副之,丙陳十可憂於松。繼而鬆開府漢中,道三泉,夜延丙議。丙又為松言曦必誤國,松不省。蓋丙嘗為其父客,素知曦。既而曦奏丙為隨軍轉運司,居河池。時梁、洋義士方襲取和尚原,旋為金人所奪,守將棄甲而走。十一月戊子,金人攻湫池堡,破天水,繇西和入成州,師潰,曦置不問。金人肆掠關外四州,如踐虛邑,軍民莫知死所。曦已潛遣其客姚淮源交金人,至是曦還興州,留丙魚關,已而檄還武興。十二月丙寅,金人持其詔及金印至罝口,曦密受之,宣言使者欲得四州以和,馳書諷松去。癸酉,曦受金詔稱蜀王,榜諭四川。三年正月甲午,曦僭號建官,稱臣于金,以其月為元年,改興州為興德府,以丙為中大夫、丞相長史、權行都省事。
先是,從事郎錢鞏之從曦在河池,嘗夢曦禱神祠,以銀盃為珓擲之,神起立謂曦曰:「公何疑?公何疑?後政事已分付安子文矣。」曦未省,神又曰:「安子文有才,足能辦此。」鞏之覺,心異其事,具以語曦。事既熾,丙不得脫,度徒死無益,陽與而陰圖之。遂與楊巨源、李好義等謀誅曦,語見《巨源》、《好義傳》。徐景望在利州,逐土人,擅財賦。丙遣弟煥往約諸將,相與拊定,及景望伏誅,軍民無敢嘩者。於是傳檄諸道,按堵如故。曦僭位凡四十一日。三月戊寅,陳曦所以反及矯制平賊便宜賞功狀,自劾待罪,函曦首級、違制法物與曦所受金人詔印及所匿庚牌附驛。
朝廷初聞變,莫知所為。韓侂胄與曦書,亦謂「嗣頒茅土之封」,亟召知鎮江府宇文紹節問之,紹節曰:「安丙非附逆者,必能討賊。」於是密降帛書曰:「安丙素推才具,有志事功,今聞曦謀不軌,爾為所脅,諒以兇焰方張,恐重為蜀禍,故權且從之爾,豈一日忘君父者?如能圖曦報國,以明本心,即當不次推賞,雖二府之崇亦無所吝,更宜審度機便,務在成事,以副委屬之意。」帛書未至,露布已聞,上下動色交慶。辛醜,加丙端明殿學士、中大夫、知興州、安撫使兼四川宣撫副使,詔獎諭,恩數視執政,如帛書旨也。
時都統孫忠銳由鳳州進攻大散關不克,統領強德等出奇道由松林堡破金砦,四月癸醜,克之。忠銳貪功吝財,賞罰迷繆,大失軍心,且速還鳳州,以關鑰付庸將陳顯。癸酉,大散關複陷。巨源自請收復,丙遣朱邦寧佐之。丙深惡忠銳,檄赴司議事,欲廢之。巨源至鳳,斬忠銳及其子揆,丙遂以忠銳附偽進表之罪聞於朝。先是,以誅曦功,巨源補朝奉郎,與通判差遣。巨源遣其親校傳檜訴功於朝,語見《巨源傳》。於是丙拜疏丐閑。至是,金人揭示境上,得丙首者與銀絹二萬匹兩,即授四川宣撫。
時方議和,丙獨戒飭將士,恫疑虛喝,以攻為守,威聲甚著。詔以蜀平,遣吳獵撫諭四川。時沿邊關隘悉為金毀,丙遺時相書,謂:「西和一面,已修仇池,聚糧積芻,使軍民可守。若敵至,則堅壁不戰,彼欲攻則不可,欲越則不敢。若西和可守,成州之境自不敢犯。成州黑谷、南穀亦皆頓重兵。天水雖不可守,距天水十裏所,見創白環堡,與西和相為掎角,又增堡雞頭山,鹹以民卒守之,及修黃牛堡,築興趙原,屯千餘人。鳳州秋防原尤為險絕,紹興初,州治于此,宣撫吳玠嘗作家計砦,前即馬嶺堡,正扼鳳州之後。凡此數堡既堅,金人決不敢近。而河池、殺金平、魚關皆大軍屯聚,其他徑路,雖關之裏如大安,亦陰招民卒,授以器械,為掩擊之備矣。」又雲:「見於關表廣結義士,月給以糧,俾各保田廬墳墓,逮事定,則系之尺籍而勸之耕,庶可經久。以丙所見,直為守計,則精選五萬人亦為有餘。」
好義守西和,謂四州兵後,民不聊生,請蠲租以惠創痍。丙請於朝。又以沔州都統司所統十軍權太重,故自吳璘至挺、曦皆有尾大不掉之憂,乃請分置副都統制,各不相隸,以前右中左後五軍隸都統司,踏白、摧鋒、選鋒、策鋒、游奕五軍隸副司。詔皆從之。
時方信孺使還,金人和意未決,且欲得首議興師之人,侂胄大怒。上手書賜丙,謂:「金人必再至,當激勵將士,戮力赴功。」侂胄既誅,賜丙金器百二十兩、細幣二十匹,進資政殿學士。和議成,還大散、隔牙關。丙分遣僚吏,經量洋、沔、興元、大安民田,別定租稅。
右丞相史彌遠起複,丙移書曰:「昔仁宗起複富鄭公、文潞公,孝宗起複蔣丞相,皆力辭,名教所系,人言可畏,望閣下速辭成命,以息議者之口。」論者韙之。升大學士、四川制置大使兼知興元府。諜知金人遷汴,關輔豪傑款塞願降者眾。丙以為此正冉閔告晉之時,乃與宰臣書,謂當興問罪之師。朝論憂丙輕舉,乃詔丙益修守備。
七年春,丙使所愛吏安蕃、何九齡合官軍夜襲秦州,敗歸。王大才執九齡等七人斬之,而訟丙於朝。三月,詔丙同知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賜手書召之。行次廣德軍,進觀文殿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至官,留意學校,請于太常創大成樂。而政尚嚴酷,轉運判官章徠劾丙,不報。禦史李安行並徠劾之,徠罷,丙授崇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譴閣門舍人聞人璵錫命,賜旌節、金印、衣帶、鞍馬。三辭,還蜀。
董居誼帥蜀,大失士心。金人乘之,破赤丹、黃牛堡,入武休關,直搗梁、洋,至大安,宋師所至輒潰,散入巴山。十二年,聶子述代之。時丙之子癸仲知果州,子述即檄兼參議官。四月,紅巾賊張福、莫簡叛,入利州,子述遁去。總領財賦楊九鼎與賊遇,走匿民舍,賊追九鼎殺之。子述退保劍門,檄癸仲兼節制軍馬,任討賊之責。癸仲召戎帥張威等軍來會,賊自閬趨遂寧,所過無不殘滅。丙欲自持十萬緡偕子述往益昌募士,子述曰:「大臣非得上旨,未可輕出。」丙遂如果州。
時四川大震,甚於曦之變。張方首奏,勳望如丙,今猶可用。魏了翁移書宰執,謂安丙不起,則賊未即平,蜀未可定,雖賊亦曰:「須安相公作宣撫,事乃定耳。」李壁、李時並鎮潼、遂,亦皆以國事勉丙。五月乙未,丙至果州,是日賊焚蓬溪縣。
己酉,詔起丙為四川宣撫使,予便宜,尋降制授保甯軍節度使兼知興元府、利東安撫使。丙奏:「臣不辭老以報國,但事不任怨,難以圖成,將恐騰謗交攻,使臣獨抱赤心,無從上白。昔秦使甘茂攻宜陽,至質之以'息壤在彼',魏使樂羊攻中山,至示之以謗書一篋。君臣之間,似不必爾。然自古及今,謗以疑間而成,禍以忌嫉而得;況臣已傷弓於既往,豈容不懲沸于方來。」詔曰:「昔唐太宗以西寇未平,詔起李靖,靖慷慨請行,不以老疾為解。代宗有朔方之難,圖任郭子儀,聞命引道,亦不以讒惎自疑。皆能乘時立功,焜燿竹帛,朕甚慕之。今蜀道俶擾,未寬顧憂,朕起卿燕閑,付以方面,而卿忠於報國,誼不辭難,朕之用人庶幾于唐宗,卿之事朕無愧於李、郭矣。勉圖雋功,以濟國事!」尋命丁育改知興元府。
甲申,發果州。丙戌,至遂寧,賊猶負固於普州之茗山。丙下令諸軍合圍,絕其樵汲之路以困之。未幾,張威、李貴俘獲張福等十七人以獻,丙命臠王大才以祭九鼎。七月庚子,盡俘餘黨千餘人,皆斬之。庚戌班師,乃移治利州,賜保甯軍節度使印。癸仲亦加三秩,進直華文閣,起複,主管宣撫司機宜文字。明年,進丙少保,賜衣帶鞍馬。
丙以關表營田多遺利,命官括之。有文垓者方持母喪,以便宜起複,幹辦魚關糧料院,俾之措置,且以宣撫副使印假之。而馮安世者,又即利州置根括局。於是了翁遺丙書,謂:「幕府舉辟,當用經術信厚之士,不可用冒喪之人。且公八年鎮蜀,有恩則有怨,豈可人人而校,事事而理,自處甚狹,恐貽子孫賓客無窮之累。雖今日理財難拘故常,然告絕產、首白契、訐隱田、伺富民過失、糾鹽酒戶虧額,報怨挾憤、招權納賄者,必且紛然,而公任其怨。」丙複書曰:「關外糴買當用四百萬緡,而總所見緡止二十五萬,多方措置,非得已而不已。儻皆清流,何由辦事?蜀士中如令弟嘉父、李成之輩,清則清、高則高矣,其肯辦錢谷俗務乎。劉德修嘗雅責楊嗣勳不能舉義誅叛,嗣勳雲:'德修特未當局耳。'丙于華父亦雲。」其後,安世不法滋甚,近臣有以書抵丙,而安世之徒亦發其事,丙械送大安窮治之。
先是,夏人來乞師並兵攻金人,丙且奏且行,分遣將士趨秦、鞏、鳳翔,委丁焴節制,師次於鞏。夏人以樞密使子甯眾二十余萬,約以夏兵野戰,宋師攻城。既而攻鞏不克,乃已。
丙卒,訃聞,以少傅致仕,輟視朝二日,贈少師,賻銀絹千計,賜沔州祠額為英惠廟。理宗親劄賜諡忠定。丙所著有《皛然集》。
楊巨源字子淵,其先成都人。父信臣,客益昌,因家焉。巨源倜儻有大志,善騎射,涉獵諸子百家之書。應進士不中,武舉又不中。劉光祖見而異之,薦之總領錢糧陳曄,以右職舉為鳳州堡子原倉官,馳騁射獵,傾財養士,沿邊忠義,鹹服其才。分差魚關糧料院,移監興州合江贍軍倉。
吳曦叛,巨源陰有討賊志,結義士三百人,給其錢糧。有游奕軍統領張林者,力能挽兩石弓,隊將朱邦寧身長六尺,勇力過人,皆為曦所忌,雖屢戰有功亦不加賞,林等憾之。時林在罝口,邦甯在合江,巨源因與深相締結,並集忠義人朱福、陳安、傅檜之徒。
曦脅安丙為丞相長史,丙稱疾,眉士程夢錫見丙,丙歎曰:「世事如此,世無豪傑!」夢錫因及巨源之謀。丙曰:「肯見我乎?」乃囑夢錫以書致巨源,延之臥所。巨源曰:「先生而為逆賊丞相長史耶?」丙號哭曰:「目前兵將,我所知,不能奮起。必得豪傑,乃滅此賊,則丙無複憂。」巨源曰:「先生之意決乎?」丙指天誓曰:「若誅此賊,雖死為忠鬼,夫複何恨!」巨源大喜,曰:「非先生不足以主此事,非巨源不足以了此事。」
當是時,李好義、好問亦結李貴、楊君玉、李坤辰凡數十人,坤辰邀巨源與好義會。巨源又大喜曰:「吾與安長史議以三月六日邀曦謁廟,合勇士刺之。」好義曰:「彼出則齪巷,從衛且千人,事必難濟。聞熟食日祭東園,圖之此其時也。」巨源然之。好義願一見長史以為信。巨源曰:「吾今先為長史言之,來日偽宮,令長史問君先世是已。」巨源以告丙,明日,好義在偽宮見丙,揖之。丙曰:「鄉與尊父同僚,楊省幹盛談才略,旦夕以職事相委。」其謀乃決。
君玉先屬其鄉人白子申擬詔,文不雅馴,巨源更為之,例用合江倉朱記。巨源、好義憂事浸泄,遂以二月乙亥未明,好義率其徒入偽宮,巨源持詔乘馬,自稱奉使,入內戶,曦啟戶欲逸,李貴執殺之。衛者始拒鬥,聞有詔皆卻。巨源、好義迎丙宣詔,以曦首徇。三軍推丙權四川宣撫使,巨源權參贊軍事。丙奏功於朝,以巨源第一,詔補承事郎。
巨源謂丙曰:「曦死,賊膽以破,關外四州為蜀要害,盍乘勢複取。」好義亦以為言。丙慮軍無見糧,巨源力言四州不取,必有後患,自請為隨軍措置糧運。於是分遣好義複西和州,張林、李簡複成州,劉昌國複階州,孫忠銳複散關。俄詔巨源轉朝奉郎,與通判差譴,兼四川宣撫使司參議官。丙素惡忠銳,聞忠銳失守散關,檄其還,欲廢之,先命巨源偕邦寧以沔兵二千策應。巨源至鳳州,因忠銳出迎,伏壯士于幕後,突出斬之,並其子揆。丙遂以忠銳附偽賀表聞於朝,且待罪。
先是,獎諭誅叛詔書至沔州,巨源謂人曰:「詔命一字不及巨源,疑有以蔽其功者。」俄報王喜授節度使,巨源彌不平。時趙彥呐以在夔誅祿禧得州通判,巨源曰:「殺祿禧與通判,殺吳曦亦與通判耶?」以啟謝丙曰:「飛矢以下聊城,深慕魯仲連之高誼;解印而去彭澤,庶幾陶靖節之清風。」又遣訴功於朝,而從興元都統制彭輅乞書遺韓侂胄,輅陽許而陰以白丙。或言巨源與其徒米福、車彥威謀為亂,丙命喜鞫之,福、彥威皆抵罪。正將陳安複告巨源結死士入關,欲焚沔州州治,俟丙出則殺之。丙積前事,因欲去巨源,然未有以發也。
會巨源在鳳州以檄書遺金鳳翔都統使,其辭若用間者,且自稱宣撫副使而以參議官印印之。金以檄至丙。巨源方與金戰,敗於長橋,丙乃移書召巨源,巨源疑焉。有梁泉主簿高岳成者,巨源薦為隨軍撥運,來見巨源,贊其歸,巨源信之。
時輅已至沔,六月壬申,巨源還幕府,丙密命輅收巨源。巨源殊不知,以為謁己也,語畢,輅起,巨源送之賓次。武士就挽其裾,巨源猶叱之,則已為驅至庭下。巨源大呼曰:「我何罪?」丙隔屏遣人謂之曰:「若為詐稱宣撫副使?」命械送閬州獄。巨源曰:「我一時用間,異時必有為我明其事。」丙餉以肴酒,巨源曰:「一身無愧,死且無憾;惟有妹未嫁,宣撫念之。」癸酉,巨源舟抵大安龍尾灘,將校樊世顯者呼於岸,巨源知將見殺,指其地而語之曰:「此好一片葬地。」世顯曰:「安有是?」舟行數步,謂曰:「宣參久渴,莫進杯酒?」巨源辭以不飲。又曰:「宣參荷械已久,盍少蘇?」巨源未及答,左右遽取利刀斷其頭,不絕者逾寸,遂以巨源自殪聞宣撫司。後數日,丙命瘞之。
巨源死,忠義之士為之扼腕,聞者流涕,劍外士人張伯威為文以吊,其辭尤悲判。巨源之屬吏也,李壁在政府,聞之曰:「嘻,巨源其死矣!」丙以人情洶洶,封章求免。楊輔亦謂丙殺巨源必召變,請以劉甲代之。初,巨源與好義結官軍,而丙密為反正之計,各未相知,合巨源於好義者李坤辰,而合好義於丙者巨源也。巨源遺光祖書,述丙酬答之語,鋟梓競傳之,丙已弗樂,浸潤不已,積成此禍。
成忠郎李珙投軌,獻所作《巨源傳》為之訟冤,朝廷亦念其功,賜廟褒忠,贈寶謨閣待制,官其二子。制置使崔與之請官給其葬,加贈寶謨閣直學士、太中大夫。嘉熙元年,理宗特賜諡忠湣。子履正終大理卿、四川制置副使。
李好義,下邽人。祖師中,建炎間以白丁守華州,積官忠州團練使。父定一,興州中軍統制。好義弱冠從軍,善騎射,西邊第一。初以準備將討文州蕃部有功,開禧初,韓侂胄開邊,吳曦主師,好義為興州正將,數請出精兵襲金人,曦蓄異謀,不納。未幾,關外四州俱陷,金人長驅入散關,曦受金人說,以蜀叛。好義自青坊聞變亟歸,與其兄對哭,謀誅之。
會曦遣李貴追殺宣撫程松,貴語其徒曰:「程宣撫朝廷重臣,不可殺。」好義知其赤心,可以所謀告之。貴遂約李彪、張淵、陳立、劉虎、張海等,好義又密結親衛軍黃術、趙亮、吳政等。女弟夫楊君玉亦與知,好義戒言曰:「此事誓死報國,救四蜀生靈,慎毋泄。」留其母以質。好義兄弟謀曰:「今日人皆可殺曦,皆可為曦,曦死後,若無威望者鎮撫,恐一變未息,一變複生。」欲至期立長史安丙以主事,蓋曦嘗授丙偽丞相,而丙托疾不往,故兄弟有是謀也。
既而君玉與李坤辰者來,坤辰因言丙亦與合江倉楊巨源陰結忠義欲圖曦。好義遂遣君玉偕坤辰約巨源以報丙。丙大喜曰:「非統制李定一之子乎?此人既來,斷曦之臂矣。」遂與好義約二月晦舉事,見《巨源傳》。乃約彪、術、貴等七十有四人及士人路良弼、王芾。好義夜饗士,麾眾受甲,與好古、好仁及子姓拜決於家廟,囑妻馬氏曰:「日出無耗,當自為計,死生從此決矣。」馬氏叱之曰:「汝為朝廷誅賊,何以家為?我決不辱李家門戶。」馬氏之母亦曰:「行矣,勉之!汝兄弟生為壯夫,死為英鬼。」好義喜曰:「婦人女子尚念朝廷不愛性命,我輩當如何?」眾皆踴躍。既行,小將祿禕引十卒來助,各以黃帛為號。好義誓於眾曰:「入宮妄殺人、掠財物者死。」
時偽宮門洞開,好義大呼而入曰:「奉朝廷密詔,安長史為宣撫,令我誅反賊,敢抗者夷其族。」曦護衛千兵皆棄梃而走,遂至偽殿東角小門,入世美堂,近曦寢室。曦聞外哄,倉皇而起,露頂徒跣,開寢戶欲遁,見貴複止,以手捍內戶,貴前爭戶,戶紐折。曦走,貴追及,手執其髻,舉刃中曦頰,曦素勇有力,撲貴僕於地不能起。好義急呼王換斧其腰者二,曦負痛手縱,貴起遂斫其首。引眾擁曦首出偽宮,亟馳告丙宣詔,軍民拜舞,歡聲動天地,持曦首撫定城中,市不改肆。
好義請乘時取關外四州,巨源贊之,丙大喜。巨源輔行,王喜忌其能,沮之。好義曰:「西和乃腹心之地,西和下,則三州可不戰而複矣。今不圖,後悔無及。願得馬步千人,死士二百,齎十日糧可濟。」丙從其請,忠義回應,次獨頭嶺,進士王榮仲兄弟率民兵會合夾擊,金人死者蔽路。十戰至山砦高堡,七日至西和。好義率眾攻城,親犯矢石,人人樂死,以少擊眾,前無留敵。金西和節使完顏欽奔遁,好義整眾而入,軍民歡呼迎拜,籍府庫以歸於官。
好義初欲乘勝徑取秦、隴以牽制淮寇,而宣撫司令謹守故疆,不得侵越,士氣皆沮。好義以中軍統制知西和州,卒。丙以勞績上於朝,特贈檢校少保,仍給田以贍其家。後吳獵為請諡曰忠壯。好義喜誦《孟子》及《左傳》,以為終身行此足矣。誅曦時,惟幼子植留家。迄事,人爭冒功賞,君玉欲注植名,好義指心曰:「惟此物不可欺。」
曦既誅,好義集於丙家,王喜後至,心懷邪謀,欲刃好義,丙力救解,然日以殺好義為心。及好義守西和,喜遣其死黨劉昌國聽節制,好義與之酬酢,歡飲達旦,好義心腹暴痛洞瀉,而昌國遁矣。既殮,口鼻爪指皆青黑,居民莫不冤之,號慟如私親,摧鋒一軍幾至於變。既而昌國白日見好義持刃刺之,驚怖僕地,疽發而殂。
喜,曦大將也,貪淫狠愎,誅曦之日不肯拜詔,遣其徒入偽宮虜掠殆盡,又取曦姬妾數人。其後欲戕好義為曦復仇,丙不能止,便宜處以節度使知興州,而恨猶未已。嘗出兵於船柵嶺,鋒未及交,棄軍先遁,金人遂由黑穀長驅入境。朝廷慮喜為變,授節度使移荊鄂都統制而死。
論曰:陳敏善守,畢再遇善戰。張詔出使不辱國,為將得士心,趙汝愚薦為武興帥,以其才足以制曦也。曦之畔,向非安丙、楊巨源、李好義之謀,西方之憂莫大焉。然丙卒以是殺巨源,何其媢疾而殘賊也?李好義失于周防,竟為王喜所圖。宋知喜為曦黨,既不能罪,又以節鎮賞之,幾何而不為唐末之姑息以成藩鎮之禍乎?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
○趙方賈涉扈再興孟宗政張威
趙方,字彥直,衡山人。父棠,少從胡宏學,慷慨有大志。嘗見張浚於督府,浚雅敬其才,欲以右選官之,棠不為屈。累以策言兵事,浚奇之,命子栻與棠交,方遂從栻學。
淳熙八年舉進士,調蒲圻尉,疑獄多所委決。授大寧監教授,俗陋甚,方擇可教者親訓誘之,人皆感勵,自是始有進士。知青陽縣,告其守史彌遠曰:「催科不擾,是催科中撫字;刑罰無差,是刑罰中教化。」人以為名言。
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京湖帥李大性辟知隨州。南北初講和,旱蝗相仍,方親走四郊以禱,一夕大雨,蝗盡死,歲大熟。適和議成,諸郡浸弛備,方獨招兵擇將,拔土豪孟宗政等補以官。提舉京西常平兼轉運判官、提點刑獄。時劉光祖以耆德為帥,方事以師禮,自言:「吾性太剛,每見劉公,使人更和緩。」嘗請光祖書「勸謹和緩」四字,揭坐隅以為戒。以金部員外郎召,尋加直秘閣,改湖北轉運判官兼知鄂州。升直煥章閣兼權江陵府,增修三海八匱,以壯形勢。進秘閣修撰、知江陵府、主管湖北要撫司事兼權荊湖置司。
時金逼于兵,計其必南徙,日夜為備。荊門有東西兩山險要,方築堡其上,增戍兵以遏其沖。進右文殿修撰。金樊快明謀歸宋,追兵至襄陽,方遣孟宗政、扈再興以百騎邀之,殺千余人,金人遁去。權工部侍郎、寶謨閣待制、京湖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諜知金人決意犯境,乃下防夏之令。金相高琪及其樞密烏古倫慶壽犯陳、光化、隨、棗理、信陽、均州、方夜半呼其子範、葵曰:「朝廷和戰之說未定,觀此益亂人意,吾策決矣,惟有提兵臨邊決戰以報國耳。」遂抗疏主戰,親往襄陽。
金人圍棗陽急,方遣宗政、再興等援棗陽,仍增戍光化、信陽、均州,以聯聲勢。已而棗陽守趙觀敗金人於城外,再興、宗政至,與觀夾擊,又敗之,棗陽圍解。方申飭諸將,當遏於境上,不可使之入而後拒之於城下。時麥正熟,方遣兵護民刈之,令清野以俟。再疏力陳不可和者七,戰議遂定。
金將完顏賽不入境,兵號十萬。方部分諸將,金人犯棗陽者,宗政敗之于尚家川;犯隨州者,劉世興敗之于磨子平。相持逾年,方調世興移師,與許國、再興援棗陽;張興、李雄韜援隨州。隨州圍解,再興等轉戰入棗陽。時宗政守城,伏兵城東,金人遇伏敗走。未幾再至,再興又敗之,自是無日不戰。金人三面來攻,宗政出東門,再興出南門,世興出北門,大合戰敗之。金人朝進莫退,力不能捍;諸將表裏合謀,國自南山進,張威自瀼河進,世興、李琪出城與國會,再興出城與威會,掎角追擊,金人遂潰。光化守潘景伯亦設伏敗金人于趙家橋,孟宗德又破之於隨州鴨兒山,擒賽不妻弟王醜漢,金人遂誅賽不。方以功遷龍圖閣待制,封長沙縣男,賜食邑。
金人複大舉,命訛可圍棗陽,塹其外,繞以土城。方計其空巢穴而來,若搗其虛,則棗陽之圍自解。乃命國東向唐州,再興西向鄧州,又命子範監軍,葵後殿。時宗政在城中,日夜鏖戰,焚其攻具,金人不敢近城。西師由光化境出,砦於三尖山,拔順陽縣,金人率眾仰攻,大敗。再興與國兩道並進,掠唐、鄧境,焚其城柵糧儲。棗陽城堅,金頓兵八十余日,方知其氣已竭,乃召國、再興還,並東師隸於再興,克期合戰。再興敗金人於瀼河,又敗之城南,宗政自城中出夾擊,殺其眾三萬,金人大潰,訛可單騎遁,獲其貲糧、器甲不可勝計。進方煥章閣直學士。奏乞均官軍民兵廩給,自備馬者倍之。又奏:「使民兵夏歸,以省月給,秋複詣屯守禦。」從之。
方料金人數不得志于棗陽,必將同時並攻諸城,當先發以制之。命國、宗政出師向唐,再興向鄧,戒之曰:「毋深入,毋攻城,第潰其保甲,毀其城砦,空其貲糧而已。」宗政進破湖陽縣,擒其千戶趙興兒;國遣部將耶律均與金人戰于比陽,戮其將李提控;再興破高頭城,大敗金兵,遂薄鄧州。唐州兵來援,迎敗之,降者踵至。已而金兵至樊城,方命再興陣以待之,方視其師;金人三日不敢動,遂遁。
金將駙馬阿海犯淮西,樞密完顏小驢屯唐州為後繼。方先攻唐伐其謀,及使再興發棗陽兵擊其西,國發桐柏兵擊其東。再興敗金人于唐城,斬小驢,圍其城五匝,垂下。會蘄、黃繼陷,詔趣方遣救,方亟命國保鄂,再興援淮西。國還鄂州保江;再興軍至蘄之靈山,伺金人歸而擊之,土豪祝文蔚橫突入陣,金人大敗,國遣張寶將兵來會,李全等兵亦至,金人遂潰,再興追逐六十裏,擒其監軍合答。進方顯謨閣直學士、太中大夫、權刑部尚書。
俄得疾,進徽猷閣學士、京湖制置大使。歸還,力疾犒師,第其功上之。病革,曰:「未死一日,當立一日紀綱。」引再興臥內,勉以協心報國。貽書宰相,論疆場大計。尋卒。是夕有大星隕於襄陽。以端明殿學士、正議大夫致仕,贈銀青光祿大夫,累贈太師,諡忠肅。
方起自儒生,帥邊十年,以戰為守,合官民兵為一體,通制總司為一家。持軍嚴,每令諸將飲酒勿醉,當使日日可戰。淮、蜀沿邊屢遭金人之禍,而京西一境獨全。嘗問相業于劉清之,清之以留意人才對。故知名士如陳晐、遊九功輩皆拔為大吏,諸名將多在其麾下。若扈再興、孟宗政皆起自土豪,推誠擢任,致其死力,藩屏一方,使朝廷無北顧之憂。故其沒也,人皆惜之。子董、薿、範、葵。範、葵有傳。
賈涉,字濟川,天臺人。幼好讀古書,慷慨有大志。以父任高郵尉,改萬安丞。寶應擇令,堂差涉至邑,請城之。役興,以憂去。金人犯光州,起涉竟前役。通判真州,改大理司直、知盱眙軍。
淮人季先、沈鐸說楚州守應純之以招山東人,純之令鐸遣周用和說楊友、劉全、李全等以其眾至,先招石珪、葛平、楊德廣,通號「忠義軍」。珪等反,斃鐸于漣水,純之罷,通判梁丙行守事,欲省其糧使自潰。珪、德廣等以漣水諸軍度淮屯南渡門,焚掠幾盡。謂:「朝廷欲和殘金,置我軍何地?」丙遣李全、季先拒之,不止,事甚危。涉時在寶應,上書曰:「降附踵至,而金乃請和,此正用高澄間侯景遣策,恐山東之禍必移於兩淮。況金人所乏惟財與糧,若舉數年歲幣還之,是以肉啖餒虎,啖盡將反噬。至若忠義之人源源而來,不立定額,自為一軍,處之北岸,則安能以有限之財應無窮之須?饑則噬人,飽則用命,其勢然也。」授淮東提點刑獄兼楚州節制本路京東忠義人兵。涉亟遣傅翼諭珪等逆順禍福,自以輕車抵山陽,德廣等郊迎,伏地請死,誓以自新。
金太子及僕散萬忠、盧國瑞等數十萬大入,且以計誘珪等。涉慮珪等為金用,亟遣陳孝忠向滁州,珪與夏全、時青向濠州,先、平、德廣趨滁、濠,李全、李福要其歸路,以傅翼監軍。數日,孝忠捷至,珪屢破金人,遂與先及李全趨安豐。時金人環百餘砦,攻具甫畢,珪等解其圍,李全挾僕散萬忠以歸,見《李全傳》。金人不救窺淮東者六七年。
南渡門之變,平、德廣等實預,涉既受降,置弗問。平等尚懷異志,涉密使先以計殺之,而先之勢亦孤。忠義諸軍在漣水、山陽者既眾,涉慮其思亂,因滁、濠之役,分珪、孝忠、夏全為兩屯,李全軍為五砦,又用陝西義勇法涅其手,合諸軍汰者三萬有奇,涅者不滿六萬人,正軍常屯七萬餘,使主勝客,朝廷歲省費十三四。
涉又遣李全以萬人取海州,複取密、濰。王琳以寧海州歸,遂收登、萊二州。青州守張林以濱、棣、淄州降,又取濟、沂等州。自是恩、博、景、德至邢、洺十餘州相繼請降。涉傳檄中原:「以地來歸及反戈自效者,朝廷裂地封爵無所吝。」仍厲諸將,圖未下州郡。擢太府少卿、制置副使兼京東、河北節制。
金十余萬眾犯黃州,淮西帥趙善湘請援於朝,涉遣李全等赴之,翟朝宗等為後繼。丞相史彌遠擬升全留後,涉曰:「始全貧窶無聊,能輕財與眾同甘苦,故下樂為之用。逮為主帥,所為反是,積怨既多,眾皆不平。近棄西城,免死為幸,若無故升遷以驕其志,非全之福,亦豈國家之福。曷若待事定,與諸將同升可也。」金人破黃陷蘄,安慶甚危,全馳至,遂定。全至久長鎮,與京湖制置使趙方二子範、葵遇,掎角連戰俱勝,遣彭義斌等進至下灣渡,盡掩金人於淮。遷權吏部侍郎。金人再犯淮西。先是,蘄州受圍,徐暉往援,乃鼓眾宵遁,金乘間登城,一郡為血,前帥不敢問。涉斬暉以徇,諸將畏懼,無不用命,淮西之勢大振。
初,翟朝宗得玉璽獻諸朝,至是趙拱還,又得玉印,文與璽同而加大。朝廷喜璧之歸,行慶賞。涉遺書彌遠謂:「天意隱而難明,人事切而易見,當思今日人事尚未有可答天意者。昔之患不過亡金,今之患又有山東忠義與北邊,宜亟圖之。」彌遠不懌,李全卒以璽賞為節度使。涉又言:「盜賊血氣正盛,官職過分,將有後憂。」彌遠不以為然。涉曰:「朝廷但知官爵可以得其心,寧知驕則將至於不可勸邪?」
涉時已疾,力辭事任。值金人大入,強起視事。金將時全、合連、孛術魯答哥率細軍及眾軍三道渡淮,涉以合連善戰,乃命張惠當之。惠,金驍將,所謂「賽張飛」者,既歸宋,金人殺其妻,所部花帽軍,有紀律,它軍不及也。惠率諸軍出戰,自辰至酉,金人大敗,答哥溺死,陷失太半,細軍喪者幾二千。涉既病,乃以所獲京、河版籍及金銀牌銅印之屬上於朝。卒,超贈龍圖閣學士、光祿大夫。
涉父偉嘗守開江,貽書丞相趙雄,極論武興守吳挺之橫,它日陛對,又乞裁抑郭棣、郭杲兵權,孝宗嘉納,後反為所擠以沒。涉弱冠直父冤,不避寒暑,泣訴十年,至伏書闕下。子似道有傳。
扈再興,字叔起,淮人也。有膂力,善機變。每戰,被發肉袒徒跣,揮雙刃奮呼入陣,人馬辟易。金人犯襄陽、棗陽,京西制置使趙方檄再興等禦之。金人來自團山,勢如風雨。再興同孟宗政、陳祥分三陳,設伏以待。既至,再興中出一陳,複卻,金人逐之,宗政與祥合左右兩翼掩擊之,金人三面受敵,大敗,血肉枕藉山谷間。授神勁統制。又犯棗陽,再興率師赴援,金人聞風夜潰。既而益兵數萬複圍城,相持九十日。再興夜以鐵蒺藜密佈地,黎明佯遁,金人馳中蒺藜者十踣七八。敵卻走,追至十五裏岡。已而金兵攻城東隅,薄南門北角,再興與宗政、劉世興各當一面,大戰數十合,大敗金兵。金帥完顏訛可擁步騎數萬傅城,再興與宗政縱之涉濠,半渡擊之;又令守壩者佯走,金人爭壩,急擊之,多墮水中。金人創對樓、鵝車、革洞,決濠水,運土石填城下。再興募死士著鐵面具,披氈,列陳以待之。金人計無所施而去,棄旗甲輜重滿野。大戰于范家莊,金人敗,追之至泊湖,禽其巡檢亢師禮酒、都監納蘭福昌,降其壯丁,獲牛馬甚眾。
自是與宗政、世興無日不戰。再興又破順昌縣,奪甲馬三千,破淅川鎮,殺金人三百,追至馬磴砦,焚其城柵。又敗其護駕騎軍於瀼河。入鄧州,破高頭,敗其步軍五千、騎軍五百,焚其積聚。遂營于高頭,進攻唐州,至三家河,金騎軍二千、步軍七千出城迎戰,又敗之,死者十七八,追及城下。金將從義者收殘騎三百奔城,再興據門拒戰,斬從義。遂圍唐州,分兵焚蕩州境,截其歸路,砦於久長,嚴陳以待之。搜剿殘兵,獲其副統軍廣威將軍衲撻達。金兵殲,乃斂髑髏立人頭堠。
尋以病卒。子世達,亦以名將稱,官至都統制。
孟宗政,字德夫,絳州人。父林,從嶽飛至隨州,因家焉。宗政自幼豪偉,有膽略,常出沒疆場間。開禧二年,金將完顏董犯襄、郢,宗政率義士據險遊擊,奪其輜重。宣撫使吳獵奇之,補承節郎、棗陽令。京西路分趙方、吳柔勝皆薦其才,轉秉義郎、京西鈐轄,駐劄襄陽。
嘉定十年,金人犯襄陽、棗陽,方檄宗政節制神勁、報捷、忠義三軍。宗政與統制扈再興、陳祥分為三軍,設覆三所,蹀血以戰,金兵敗走。尋報棗陽圍急,宗政午發峴首,遲明抵棗陽,馳突如神。金人大駭,宵遁。方時移帥京西,聞捷大喜,差權棗陽軍。初視事,一愛僕犯新令,立斬之,軍民股栗。於是築堤積水,修治城堞,簡閱軍士。
十一年,金帥完顏賽不擁步騎圍城,宗政與再興合兵角敵,曆三月,大小七十余戰,宗政身先士卒。金人戰輒敗,忿甚,周城開濠,四面控兵列濠外,飛鋒鏑,以綯鈴自警,鈴響則犬吠。宗政厚募壯士,乘間突擊,金人不能支,盛兵薄城,宗政隨方力拒。隨守許國援師至白水,鼓聲相聞。宗政率諸將出戰,金人奔潰。賜金帶,轉武德郎。
十二年,金帥完顏訛可擁步騎傅城,宗政囊糠盛沙以覆樓棚,列甕瀦水以堤火,募炮手擊之,一炮輒殺數人。金人選精騎二千,號弩子手,擁雲梯、天橋先登,又募鑿銀礦石工晝夜塪城,運茅葦直抵圜樓下,欲焚樓。宗政先毀樓,掘深坑,防地道;創戰棚,防城損;穿阱才透,即施毒煙烈火,鼓韝以熏之。金人窒以濕氈,析路以刳士,城頹樓陷。宗政撤樓益薪,架火山以絕其路,列勇士,以長槍勁弩備其沖。距樓陷所數丈築偃月城,袤百餘尺,翼傅正城,深坑倍仞,躬督役,五日成。金人摘強兵披厚鎧、氈衫、鐵面而前,又濕氈濡革蒙火山,覆以冰雪,擁雲梯徑抵西北圜樓登城。城中軍以長戈舂其喉,殺之;敢勇軍自下夾擊金兵,兵墜死燎焰。金將於後截其軍,拒馬揮刀迫前,自昕至昃,死傷踵接,梯橋盡毀。金人連不得志,俄乘順風渡濠,飛脂革燒戰棚,宗政激將士血戰,凡十五陣,矢石交,金兵死者千余,弩子手十七八,射其都統殪。天反風,金人愈忿,炮愈急。會王大任領銳卒一千冒重圍轉鬥入城,內外合勢,士氣大振,賈勇入金營,自晡至三更,金人橫屍遍地,奪其銅印十有六,訛可棄帳走,獲輜重牛馬萬計。捷至,朝廷方錄前戰守功,升武功大夫兼閣門宣贊舍人,重賜金帶。
制置司以湖陽縣迫境金兵,檄宗政圖之。宗政一鼓而拔,燔燒積聚,夷蕩營砦,俘掠以歸。金人自是不敢窺襄、漢、棗陽。許國移金陵,宗政代為荊鄂都統制,仍知棗陽。宗政以迫濠而陳,乃於西北濠外瀦水為濘以限騎。中原遺民來歸者以萬數。宗政發廩贍之,為給田、創屋與居,籍其勇壯號「忠順軍」,俾出沒唐、鄧間,威振境外。金人呼為「孟爺爺」。俄病疽卒。轉右武大夫、團練使、防禦使。
宗政于有功者怨必賞,有罪者親必罰。好賢樂善,出於天性。未嘗學兵法,而暗與之合。死之日,邊城為罷市慟哭。子珙,有傳。
張威,字德遠,成州人。策選鋒軍騎兵也。軍中馬料多,匹馬給米五石,騎軍利其餘以自給。總領核實裁抑,威逃去。帥郭杲使其父招之歸,送隆慶府後軍效用。威貧甚,賣藥自給。或言其才勇,乃令戍邊。開禧用兵,威與金人戰輒捷,屢以功補本軍將領。
吳曦既誅,遣將收復。李貴複西和州,威率眾先登,敗金人,戰於板橋,遂取西和,升統制。由是威名大振。天水縣當金人西入路,乃升縣為軍,命威為守,屢立奇功,擢充利州副都統制。丁父憂,服除,帶禦器械。久之,調荊鄂都統制、襄陽府駐劄,改沔州都統制。
嘉定十二年,金人分道入蜀,犯湫池堡,又犯白環堡。威部將石宣、董炤連卻之。既而金人犯成州,威自西和退保仙人原。時興元都統制吳政戰死黃牛堡,李貴代政,亟走武休,金人已破武休,遂陷興元,又陷大安軍。
先是,利州路安撫使丁焴聞金人深入,亟遣書招威東入救蜀,又檄忠義總管李好古北上捍禦。好古出魚關與統領張彪遇,以彪棄迷竹關故,斬之。彪,威弟也。威聞彪死,按兵不進。焴聞之,謂僚佐曰:「吳政身死,李貴複以兵敗,金人所憚惟威。今好古擅殺其弟,失威心,奈何?且金人在東,非威地分,今可無好古,不可無威。」遂因好古入見,數其擅殺彪罪,斬之。遣書速威進救蜀,且使進士田遂往說之。威感激,夜半調發,鼓行而前,破金人于金鬥鎮。金人雖敗未退,威頓兵不動,潛遣石宣等襲于大安軍,大破之。金人之來也,擇兩齒馬及精兵凡三千人,至是殲焉,俘其將巴土魯,大將包長壽聞之宵遁。
興元叛兵張福、莫簡作亂,以紅帕蒙首,號「紅巾隊」,焚利州,殺總領楊九鼎,破閬、果,入遂甯,遊騎在潼、漢界,將窺成都。制置司謂賊勢欲西,非威不可禦。乃遣威提精兵六千人,自劍、綿至廣漢,盛夏暑劇,休士三日。俄安丙檄威東進,時賊自遂寧入普州茗山,威進兵重圍,絕其糧道,晝夜迫之。未幾禽福等十七人戮之,簡自殺,賊遂平。
西夏來約夾攻金人,丙許之。遣王仕信會夏人于鞏,又命威與利帥程信、興帥陳立等分道並進。威向秦州。議初起,威謂:「金人尚強,夏人反覆,未可輕動。」丙不聽,卒遣威,威黽勉而行,令所部毋得輕發,諸將至城下,無功而還。丙怒,奏罷其兵柄。是歲,卒於利州,終揚州觀察使。
威初在行伍,以勇見稱,進充偏裨,每戰輒克,金人聞其名畏憚之。臨陳戰酣,則精采愈奮,兩眼皆赤,時號「張紅眼」,又號「張鶻眼」,威立「淨天鶻旗」以自表。每戰不操它兵,有木棓號「紫大蟲」,圜而不刃,長不六尺,揮之掠陣,敵皆靡。荊、鄂多平川廣野,威曰:「是彼騎兵之利也,鐵騎一沖,吾步技窮矣,蜀中戰法不可用。」乃意創法,名「撒星陳」,分合不常,聞鼓則聚,聞金則散。騎兵至則聲金,一軍分為數十簇;金人隨而分兵,則又鼓而聚之。倏忽之間,分合數變,金人失措,然後縱擊之,以此輒勝。威禦軍紀律嚴整,兵行常若銜枚,罕聞其聲。每與百姓避路,買食物則賈倍於市,迄無敢喧。晚以嗜欲多疾,故不壽雲。
論曰:宋之南渡,邊將之才何其鮮哉!或曰「江南非用武之地」,然古之善兵者,若孫武子,亦吳人也。抑先王之世,文武無二道,文武既分,宜其才之各有所偏勝也。趙方少從張栻學、許國之忠,應變之略,隱然有尊俎折沖之風。其部曲如扈再興、孟宗政後皆為名將,亦方之能獎率也。方之子範、葵,宗政子珙,後皆以功名自見,不愧其父,有足稱者。賈涉居方面,亦號有才,及其庶孽,竟至亡國,為可歎也。張威者善於禦眾,故所至立功雲。
列傳第一百六十三
○汪若海張運柳約李舜臣孫逢吉章穎商飛卿劉穎徐邦憲
汪若海,字東叟,歙人。未弱冠,游京師,入太學。靖康元年,金人侵擾,朝廷下詔求知兵者,若海應詔,未三刻而文成,擢高等。時已割河北地。其年冬,再犯京師,若海謂:「河北國家重地,當用河北以攬天下之權,不可怯懦以自守,閉關養敵,坐受其敝。」屬康王起兵相州,乃上書樞密曹輔,請立王為大元帥,擁兵鎮撫河北,以掎金人之後,則京城之圍自解。輔大喜,即以其書進欽宗,用為參謀,遣如康王所。宰相何執異議,以道梗為辭,不果遣。
京城失守,若海述麟為書以獻。及二帝北行,袖書抗粘罕,請存趙氏。縋而出,謁康王於濟州,謂神器久虛,異姓僭竊,宜蚤即位,以圖中興。一日間三被顧問,補修職郎,充帳前差使。高宗既即位,推恩改承奉郎,遷江南經制使,轉承事郎,監登聞檢院。五府交辟,改屬右府。
朝廷以張浚宣撫川、陝,議未決。若海曰:「天下者,常山蛇勢也,秦、蜀為首,東南為尾,中原為脊。今以東南為首,安能起天下之脊哉?將圖恢復,必在川、陝。」乃往見浚,極談終日,浚大驚,辟以自隨,以親老辭。繼論軍食,迕執政,通判沅州,以讒奪籍,謫英州。道出臨川,時節制江夏軍馬李允文擁眾數十萬,跋扈不用朝命,朝廷命招討使張俊屯江西,參謀官湯東野與若海故,得若海道中,喜甚。謂曰:「李允文懷反側,非君莫能開其自新。」若海即馳往,諭以成敗逆順,示以朝廷威德,複談三策以動之,辭旨明暢。允文大感悟,即舉軍東下。
若海複為書招其徒張用、曹成、李宏、馬友同歸朝廷。用一見,以其眾二十萬解甲效順,惟成疑貳有他志,若海移書責之。成怒,將殺若海,若海夜宿王林軍帳,以計得林軍印,遂奪其眾五千人。翼日,成遂遁。若海遺宏書,使刺成以自歸;宏得書圖成而力不勝,複走長沙刺友,群盜解散。若海遂以林五千人歸招討使張俊,俊乃班師凱旋,軍容愈盛。
時朝廷方出師,若海以為為國家者,當化盜賊為我用,不可失英雄為國患。因獻平寇策,朝廷悉用之。其後李宏為劉忠所並,死長沙;劉忠為韓世忠所破,走劉豫;曹成走廣而複降,湖湘遂安。尋複承務郎、監潭州南嶽廟、通判辰州。
紹興九年,複三京,祗謁陵寢,事還,以前功,旬月四遷至承議郎、通判順昌府。金人奄至,太尉劉錡甫至,眾不滿三萬,遣人丐援於朝,無敢往者。若海毅然請行,具述錡明方略,善用兵,以偏師濟之,必有成功,朝廷從之,金兵果敗去。辟淮北宣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拓皋之役,複以勞兩轉至朝散郎、通判洪州,未上,丁內艱。服除,添差通判信州。秩滿,遷湖北帥司參議。知道州,陛辭得對,上曰:「久不見卿,卿向安在?」授直秘閣、知江州,丁父憂。時方經略中原,朝廷議起若海,而若海死矣。
若海豁達高亮,深沈有度,恥為世俗章句學,為文操紙筆立就,蹈厲風發。高宗嘗以片紙書若海名諭張浚曰:「似此人材,卿宜收拾。」會浚去國,不果召。
張運,字南仲,信之貴溪人,唐宰相文瓘之後。父貫,右通直郎,累贈太中大夫。運年二十五,乙太學生登宣和三年進士第,賜同上舍出身,調桂陽監藍山縣丞。縣闕令,運攝縣事。縣與諸獠接壤,因俗為治,吏民安之。臨武寇與諸獠合,大剽掠,運親帥兵禽之。遷潭州攸縣尉。高宗南渡,劇賊王在據岐山,潭帥徵兵戍嶽,運將二千人先至嶽。賊平,改臨江新淦丞。縣新被兵,令不能支,沿江撫諭使張匯劾罷之,以運攝縣事。運撥煨燼,考版籍,正租賦,數月之間,敝除而民定。
紹興五年,通判鼎州。賊楊麼、黃誠擁眾數萬,殘破城邑,跳樑湖北。高宗遣張浚以都督董師,嶽飛以招討舉兵擊之,賊率輕銳徑趨武溪南興,以臨鼎州,城中大震。運與太守程昌宇勒兵登城,控扼上下,以張其勢,賊宵潰。澧賊雷德進柵險稱亂,帥檄運討之。運將都統梁吉等率兵直搗其巢,破四二柵,降其眾。
移貳濡須。金人犯廬、壽等州,大將駐兵淮需以拒之,運給餉未嘗乏絕。歲餘,以親老還江東,寓居鄱。既而丁母及父憂,服除,起知桂陽監。五月而境內稱治,與部使者奏升監為軍。大修庠序之教,祠漢以來守令有功德于桂陽者衛颯、唐羌等七人於學,刻《續顏氏家訓》、《四時纂要》等書,散之民間,使之修德而務本。召入對,除知達州。方大旱,入境而雨。奏除病民五事。
召為度支郎中。臨安樓店務錢歲三十余萬緡,請以十萬歸省額。戶部所儲三佛齊國所貢乳香九萬一千五百斤,直可百二十余萬緡,請分送江、浙、荊湖漕司賣之,以糴軍餉。及陳諸路綱運七弊,懲革十術,遠近遞輸以均勞逸。事皆施行。兼樞密院檢詳,遷軍器監。尋改大理少卿,請正兩浙鹽法,以寬私鬻之禁。紹興永裕、昭慈二陵官地與民犬牙相入,請縣重價聽民持券獻納,以免誤犯之罪。尤明於治獄,獄為之空。
拜刑部侍郎,言:諸斥逐累赦未還者,宜從湔洗。諸申請條制,多重複牴牾,失於太煩。諸編置不以赦原、不以蔭論之類,失於太重。外路刑獄三經翻異,移送大理,刀鋸數施,非所以示遠。及諸不便。皆從之。又請廣儲蓄,興鼓鑄,修屯田,作鄉兵。亦皆聽納。兼權戶部侍郎。時久雨傷蠶麥,及邊報有警,詔侍從台諫陳弭災禦侮之策。運言:「天災人事,有甚可畏而不足畏者,視吾政之修不修;有甚可憂而不足憂者,視吾自治之善不善。」及「宜邊淮建三大鎮以守之」。
會金人渝盟,特遷戶部侍郎,以專饋餉。丞相陳康伯議遣李寶自四明控制海道,眾論紛紜,運直入贊決,以為上策,金人果敗走。因上疏:「乞降詔撫將士,蠲租賦,遣信使,結豪傑,堅城守,督漢中將士趨關陝以制其後。置四鎮三帥於兩淮、襄漢之間以為內固,以圖進取。」以禦營隨軍都轉運使從上勞師江上。及駕還,因入對,固請補外。乃授集英殿修撰,出知太平州。當兵饑疾癘之余,殫勞徠安輯之方,嚴斥堠攻守之備。理財賦,造戰艦,繕甲兵,申禁令,民賴以安。
孝宗既受禪,運亦請老,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授廣東經略,不赴,乃複祠祿。乾道七年,鄱大饑,運首發粟二千石以振之,自是民爭出粟以濟。連上章致政,不許,以疾卒。贈少師、左光祿大夫,官其後三人。嘉定六年,贈開府儀同三司。
柳約字元禮,秀州華亭人。大觀三年上舍進士,試中學官,為霸州教授。徙睦州,入為辟雍正。遷博士,改宣議郎,充廣親宅宗子博士。約深于經學,屬辭粹微,大為學者師慕。提舉福建鹽事,召對,論內外學政,次乞罷內外官到堂日投牒求官,以厚風俗。授秘書省校書郎,進著作佐郎、徽州司錄,改通判宿州,召拜監察禦史。靖康初,兼權殿中侍御史,論三鎮不可棄。改尚書工部員外郎,進左司員外郎。父憂去官,服除,以直顯謨閣充禦營司參謀官,遷太常少卿。
高宗將幸平江,約疏言「兵可進,毋退以示怯於敵。」乃以直龍圖閣知台州,未赴,徙嚴州,兼浙西兵馬都監、節制管內軍馬。當是時,金人大入,杜充擁眾北去,列郡震恐,莫有奔問官守者。約於橫潰中屹保孤城,悉力捍禦。境內按堵,則慨然上書,請糾合諸郡克復吳會。上嘉其忠,進右文殿修撰,守郡如故。詔以軍興費出無藝,吏慢弗虔,柳約獨謹賦輸,率先程督,進秩一等。又詔:「約郡當兵沖,而能不辭難、不避事,益嚴列柵,保綏一方,朕甚嘉之。其以約充集英殿修撰。」召入對,獎勞再三,擢權戶部侍郎。
約於是感激盡言,凡例外宣索,皆執奏不進。論「吳並等罪未正,非所以厲臣節。諸大將提兵入覲,各名其家,將有尾大不掉之患」。皆人不敢言者。又言:「軍興科需百出,望官戶名田過制者,與編戶均一科敷。請增諸路酒錢,其半令提刑司樁管,以備軍費。」皆從之。會高麗請修貢,議遣使報聘,上顧廷臣無出約右,加試戶部侍郎充其選,且將大用。當路忌之,諷言者誣以事,罷為提舉太平觀。居七年,複秘閣修撰。
金人歸侵疆,起知蔡州,被命而往,一無顧避。既而金人渝平,傳檄河南,守臣皆舉城降,約獨遣使數輩于武昌,得報而後返。未幾,以敷文閣待制食祠祿。十有五年,卒。贈四官。
約天性至孝,母病甚,泣禱於天,願損壽以益親壽。母尋愈,約竟先母兩月卒。
李舜臣,字子思,隆州井研人。生四年知讀書,八歲能屬文,少長通古今,推跡興廢,洞見根本,慨然有志於天下。
紹興末,張浚視師江、淮,舜臣應詔上書,言:「乘輿不出,無以定大計,宜徙幸武昌。」又謂:「江東六朝皆嘗取勝北方,不肯乘機爭天下,宜為今日監。」著《江東勝後之鑒》十篇上之。中乾道二年進士第。時朝廷既罷兵,而為相者益不厭天下望。舜臣對策,論金人世仇,無可和之義,宰輔大臣不當以奉行文字為職業。考官惡焉,絀下第,調邛州安仁縣主簿。歲大侵,饑民千百持鉏棘大呼,響震邑市,令懼閉門。舜臣曰:「此非盜也,何懼為?」亟出慰勞遣之。
教授成都府。時虞允文撫師關上,辟置幕府,用舉者改宣教郎、知饒州德興縣,專尚風化。民有母子昆弟之訟連年不決,為陳慈孝友恭之道,遂為母子兄弟如初。間詣學講說,邑士皆稱「蜀先生」。罷百姓預貸,償前官積逋逾三萬緡。民病差役,舜臣勸糾諸鄉,以稅數低昂定役期久近為義役。期年役成,民大便利。銀坑罷雖久,小戶猶敷銀本錢,官為償之。天申大禮助賞及軍器所需,皆不以煩民。
幹辦諸司審計司,遷宗正寺主簿,重修《裕陵玉牒》。當曾布、呂惠卿初用,必謹書,或謂非執政除免,格不應書。舜臣曰:「治忽所關,何可拘常法。」他所筆削類此。尤邃于《易》,嘗曰:「《易》起于畫,理事象數,皆因畫以見,舍畫而論,非《易》也。畫從中起,乾坤中畫為誠敬,坎離中畫為誠明。」著《本傳》三十三篇。朱熹晚歲,每為學者稱之。所著書《群經義》八卷、《書小傳》四卷、《文集》三十卷、《家塾編次論語》五卷、《鏤玉餘功錄》二卷。子心傳、道傳、性傳。以性傳官二府,贈太師、追封崇國公。
孫逢吉,字從之,吉州龍泉人也。隆興元年進士第,授郴州司戶。乾道七年,太常黃鈞薦于丞相虞允文、梁克家,將處以學官,逢吉竟就常德教授以歸。李燾、劉珙、鄭伯熊、劉焞相繼薦之,知萍鄉縣,以治最聞。除諸軍審計司、國子博士。遷司農寺丞兼實錄院檢討官。紹熙元年,遷秘書郎兼皇子嘉王府直講。
二年春二月,雷雪之沴交作,詔求直言,疏八事:去蔽諛,親講讀,伸論駁,崇氣節,省用度,惜名器,拔材武,飭戎備。擢為右正言,建言:「都城之民,安居憚徙。宗戚營繕浸廣,每建一第,撤民居數百,咨怨者多。」時親王方更造樓觀未已,聞之,亟令罷役。浙漕沈詵見逢吉,謝曰:「非正言,漕計殆不可支。」初,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潘景珪結貴幸以進,司諫鄧馹屢疏其罪,景珪反以計傾之,除馹匠監。逢吉曰:「優遷其官而罷言職,後來者且以言為戒。」兩疏乞收馹新命,不報;並劾景珪脅持台諫,蔑視朝綱,景珪遂罷。在諫垣七十日,章二十上,詞旨剴切,皆人所難言者。改國子司業,求去,為湖南提刑。以秘書監召,兼吏部侍郎。俄為孝宗攢宮按行事。
朱熹在經筵持論切直,小人共不便,潛激上怒,中批與祠。劉光祖與逢吉同在講筵,吏請曰:「今日某侍郎輪講,以疾告,孫侍郎居次,請代之。」逢吉曰:「常所講《論語》,今安得即有講義?」已而問某侍郎講義安在,取觀之,則講《詩權輿篇》刺康公與賢者有始而無終,與逐朱熹事相類,逢吉欣然代之講。因於上前爭論甚苦。上曰:「朱熹言多不可用用。」逢吉曰:「熹議祧廟與臣不合,他所言皆正,未見其不可用。」浸失上意。
會彭龜年論韓侂胄專僭,出補郡。逢吉入疏曰:「道德崇重,陛下所敬禮者無若朱熹,志節端亮,陛下所委信者無若彭龜年。熹既以論侂胄去,龜年複以論侂胄絀,臣恐賢者皆無固志。陛下所用皆庸鄙憸薄之徒,何以立國?」侂胄見而惡之。丞相趙汝愚既罷,侂胄專國。一日從臣扈從重華宮,上行禮畢,駕興,扈從者出宮門上馬,忽傳呼侂胄至,扈從者卻入,斂板甚恭。逢吉曰:「既出複入揖,臣子事君父之禮當如是耶?」不揖而去。
會部中會食,吏密報優人王喜除閣職。逢吉即言:「于上前效朱侍講進趨以儒為戲者,豈可令汙閣職?」即抗疏力爭之。同列密以告侂胄。時王喜之命實未出,遂以誣詆,出知太平州。丐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起知贛州,已屬疾,卒,諡獻簡。弟逢年、逢辰,皆有文學行義,時稱「孫氏三龍。」
章穎,字茂獻,臨江軍人。以兼經中鄉薦。孝宗嗣服,下詔求言,穎為萬言書附驛以聞,禮部奏名第一,孝宗稱其文似陸贄。調道州教授,作周敦頤祠。會宜章寇為亂,郡僚相繼引去,穎獨留。寇平,郡守以功入為郎,奏穎有協贊之功,可大用。乃召對,除太學錄。禮部正奏第一人,初任即召對者自穎始。時樞密都承旨王抃以言者奉外祠。穎複言其風金使過求,欲己任調護以為功。孝宗謂其言太訐,久之不遷。及奏考試官,孝宗曰:「章穎可。」乃知上猶記其讜論也。頃之,遷太學博士。丁內艱,服闋,添差通判贛州,除太常博士。
禦史中丞何澹聞繼母訃,引不逮事之文,穎定議解官,澹猶未決去,乞下侍從朝列集議。太學諸生攻之曰:「朝廷專設奉常,議禮之所由出也。今不從議禮所由出之地,反以議禮不公,而欲侍從朝列集議,豈將啟逢迎希合,而為苟留進身之計乎?」除左司諫,時左相留正去,右相葛邲當國,穎論邲不足任大事,凡二十餘疏。從官議欲超除穎,俾去言職,庶可兩留。光宗曰:「是好諫官,何以遷之?」邲始出。穎屢疏請上問安重華宮,悉焚其稿。
甯宗即位,除侍御史兼侍講,尋權兵部侍郎。韓侂胄用事,穎侍經幃。上曰:「諫官有言及趙汝愚者,卿等謂何?」同列謾無可否,穎奏言:「天地變遷,人情危疑,加以敵人嫚侮,國勢未安,未可容易進退大臣,願降詔宣諭汝愚,無聽其去。」不報。奏請待罪,與郡;禦史劾穎阿黨,罷。太學生周端朝等六人伏闕,辨汝愚被誣,且謂章穎言發於忠,首遭斥逐。端朝等皆被罪,自是黨論遂起矣。
穎家居久之,起知衢州,侍御史林行可劾罷之。尋知贛州,禦史王益祥複劾,寢其命,再祠,需次知建寧府。侂胄誅,除集英殿修撰。累遷刑部侍郎兼侍講,對延和殿,上歎曰:「卿為權臣沮抑甚久。」穎乞修改《甲寅龍飛事蹟》誣筆。除吏部侍郎,尋遷禮部尚書,升侍讀。詔穎以紹熙、慶元譙令憲《玉牒辨誣》,餘端禮、趙彥逾《甲寅龍飛記》及趙汝愚當時所記事,考訂削誣,從實上之。丐去,奉祠。以嘉定十一年卒,年七十八。
穎操履端直,生平風節不為窮達所移。雖仕多偃蹇,而清議與之。方党論之興,朱熹遣以書,略曰:「世道反覆,已足流涕;而握其事者怒猶未已,未知終安所至極耶?然宗社有靈,公論未泯,異日必有任是責者,非公吾誰望耶?」贈光祿大夫,諡文肅。
商飛卿,字翬仲,台州臨海人。淳熙初,由太學登進士第,任無為軍教授,累官至工部郎官。時韓侂胄柄國,氣焰薰灼,飛卿既至,未嘗輒一造請,逾月即丐去,提舉福建路常平茶鹽事。擢監察禦史,以言事迕侂胄,罷為奉常。請外,以秘閣修撰為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後改司農卿,總領江東、淮西軍馬錢糧。金陵故有帥、漕治所,合戎騎二帥、留鑰、內侍,號六司,宴飲饋遺,費動萬計。飛卿以身率儉,節縮浮苛,糧餉時斂散,稍稍以裕聞。開禧中,就擢戶部侍郎。侂胄將舉師,嘗問餉計豐約,飛卿以實告。比調遣浩繁,不克支,屬有旨俾飛卿軍前傳宣撫勞,值金兵大至,幾不免,以憂卒。
劉穎,字公實,衢州西安人。紹興二十七年進士,調溧陽主簿。時張浚留守建康,金師初退,府索民租未入者,穎白浚言:「師旅之後,宜先撫摩,當盡蠲逋賦。」浚喜,即奏閣免,由是知之,遣其子栻與遊。教授全州,改官知鉛山縣,以外艱去。再知常熟縣,簽判潭州。王佐為帥,負其能,盛氣以臨僚吏,穎約以中道,多屈而改為。及陳峒反,所擒賊多穎計策,帥上其功,曰:「簽判宜居臣上。」召監進奏院,進太常寺主簿,遷丞,兼兵部郎官。
提舉浙西常平茶鹽,還澱山湖,以泄吳松江,二水禁民侵築,毋使逼塞大流,民田賴之。就遷提刑,以洗冤澤物為任,間詣獄,察不應系者縱遣之。禦史以介僻劾罷。除江西運判。江州德化縣田逃徙太半,守乞蠲稅,不報。穎以見種之稅均於荒萊,民願耕者第減之,上供自若,而逃田盡複。
除直秘閣、淮東轉運副使。初,水敗楚州城,修補未竟,劉超欲移築,穎因接伴金國使,入對言:「國家何苦捐百萬緡為軍帥幸賞地邪?」光宗從之。除戶部郎中、淮東總領。務場以額鈔抵賞,陰耗餉計,二十年無知此弊者,穎究核得之,以所賣數論賞而總餉增羨,遷司農少卿、淮西總領。前主計者請自為都釀,抱淨息而利贏餘,其後稍虧,反以大軍錢佐之,邀糴江、淮,回易如負販狀。穎以為失王人之體,遂罷之。內府宣限既迫,每移供軍錢以應歲輸。穎搜吏弊,汰冗員,分月綱解,自是不復那移。
尋除直寶謨閣、江東運副、知平江府,皆未行。除宗正少卿,遷起居郎兼實錄院檢討官,權戶部侍郎,升同修撰。以疾丐祠,提舉興國宮。除集英殿修撰、知甯國府,改知紹興府。未幾,知平江府,徑歸,提舉興國宮。起知泉州,昇華文閣待制,請興國祠以歸。興國祠滿,除敷文閣待制致仕。嘉定改元,召赴行在,落致仕,除刑部侍郎,辭,進龍圖閣待制、知婺州。請老,以寶謨閣直學士致仕。六年,卒於家,年七十八。贈光祿大夫。
在孝宗朝,人臣爭承意自獻。穎奏:「今日之失在輕聽人言,昔之施為,今複棄置,大損盛德。」孝宗嘉納之。光宗時,論人主難克而易流者四:曰逸豫無節,賜予無度,儒臣易疏,近幸易昵。甯宗時,學禁初起,黨論日興。穎奏:「願陛下禦之以道,容之以德,不然,元祐、崇、觀之事可鑒也。」其言皆切中于時。
自浙西請外,凡徙麾節十餘年,有以淹速訊之,穎笑曰:「吾所欲也。」其在從班日,韓侂胄舊與周旋無間,方居中用事,而穎謝絕之。常言:「士以不辱身為重。」其為少宗正,而丞相趙汝愚適歸,相遇於廢寺,泥雨不能伸足,但僧床立語曰:「寄謝餘參政,某雖去而人才猶在朝遷,幸善待之。」穎曰:「相公人才即參政人才也,使果賢,參政之責,非宰相之憂也。」餘參政,端禮也。余繼相,卒於善類多所全佑,穎之助雲。
徐邦憲,字文子,婺州義烏人。幼穎悟,從陳傅良究名物義理,以通史傳百家之書。紹熙四年,試禮部,第一人登進士第。三遷為秘書郎。
韓侂胄開兵端,同惡附和,無敢先發一語議其非者,邦憲獨首言之。丐外,知處州,陛辭,力諫用兵不可太驟。再歲召還,言:「求名義以息兵,莫若因建儲而肆赦,借殊常之恩,為弭兵之名,因行赦宥,大霈德澤。東委宣諭,西委宣撫,洗弄兵之咎,省戍邊之師;發倉粟以賑餓殍,及農時而複民業。如此則建儲之義,正與息兵相為表裏也。」
又上侂胄書,侂胄惡其言,嗾禦史徐柟擊之,鐫秩罷祠。未幾複官,除江西憲,改江東漕,以戶部郎為淮西總領。侂胄已誅,尚書倪思舉邦憲自代。召對,上言:「今日更化,未可與紹興乙亥同論。秦檜專權,天下猶可以緝理,今侂胄專權,天下敗壞盡矣。」除尚右郎兼太子侍講,除左司,為金賀正使接伴。除宗正少卿,回權工部侍郎、知臨安府。丐祠,知江州,奏乞郡,得節制屯戍兵,至郡疾,以寶謨閣待制致仕,卒於官,年五十七,諡文肅。
論曰:汪若海、柳約仕于南渡播遷之時,其志將以尊君父,故讀其《麟書》而悲之。張運、李舜臣職舉事修,遺愛在民。孫逢吉、章穎辨正人之非邪,正學之非偽,君子哉!商飛卿、劉穎、徐邦憲皆有立于權臣柄國之日,卓乎不為勢利所移,故能爾耶!
列傳第一百六十四
○李宗勉袁甫劉黻王居安
李宗勉,字強父,富陽人。開禧元年進士。曆黃州教授、浙西茶鹽司、江西轉運司幹官。嘉定十四年,主管吏部架閣,尋改太學正。明年為博士,又明年遷國子博士。寶慶初,添差通判嘉興府。三年,召為秘書郎。
紹定元年,遷著作郎。入對,言邊事宜夙夜震懼,以消咎殃。明年,兼權兵部郎官。時李全叛謀已露,人莫敢言,宗勉獨累疏及之。又言:「欲人謀之合,莫若通下情。人多好諂,揣所悅意則侈其言,度所惡聞則小其事。上既壅塞,下亦欺誣,則成敗得失之機、理亂安危之故,將孰從而上聞哉?不聞則不戒,待其事至乃駭而圖之,抑已晚矣。欲財計之豐,莫若節國用。善為國者常使財勝事,不使事勝財。今山東之旅,坐糜我金穀,湖南、江右、閩中之寇,蹂踐我州縣,苟浮費泛用,又從而侵耗之,則漏卮難盈,蠹木易壞。設有緩急,必將窘于調度,而事機失矣。欲邦本之固,莫若寬民力。州縣之間,聚斂者多,椎剝之風,浸以成習。民生窮踧,怨憤莫伸,嘯聚山林,勢所必至。救焚拯溺,可不亟為之謀哉?」尋改兼侍右郎官。明年入對,言天災甚切。
四年,差知台州。明年,直秘閣、知婺州。六年冬,召赴行在,未行。端平元年,進直寶章閣,依舊任。越月,以宗正丞兼權右司召,改尚左郎官,兼職仍舊。尋兼左司。五月,面對,言四事:「守公道以悅人心,行實政以興治功,謹命令以一觀聽,明賞罰以示勸懲。」次言楮幣:「願詔有司,始自乘輿宮掖,下至百司庶府,核其冗蠹者節之,歲省十萬,則十萬之楮可捐,歲省百萬,則百萬之楮可捐也。行之既久,捐之益多,錢楮相當,所至流轉,則操吾贏縮之柄不在楮矣。」
拜監察禦史。時方謀出師汴、洛,宗勉言:「今朝廷安恬,無異于常時。士卒未精銳,資糧未充衍,器械未犀利,城壁未繕修。于斯時也,守禦猶不可,而欲進取可乎?借曰今日得蔡,明日得海,又明日得宿、毫,然得之者未必可守。萬一含怒蓄忿,變生倉猝,將何以濟?臣之所陳,豈曰外患之終不可平、土宇終不可複哉?亦欲量力以有為、相時而後動耳。願詔大臣,愛日力以修內治,合人謀以嚴邊防,節冗費以裕邦財,招強勇以壯國勢。仍飭沿邊將帥,毋好虛名而受實害,左控右扼,毋失機先。則以逸待勞,以主禦客,庶可保其無虞。若使本根壯固,士馬精強,觀釁而動,用兵未晚。」已而洛師潰,又言:「昔之所慮者在當守而冒進,今之所慮者在欲守而不能。何地可控扼,何兵可調遣,何將可捍禦,何糧可給餉,皆當預作措畫。」又言內降之敝,大略謂:「王府後宅之宮僚,戚裏奄寺之恩賞,綸綍直下,不經都省,竿牘陳請,時出禁廷,此皆大臣所當執奏。夫先事而言,見幾而諫,不可謂之專。善則行之,否則止之,不可謂之專。命出君上,政歸中書,不可謂之專。苟以專權為嫌,不以救過為急,每事希旨迎合,迨其命令已下,闕失已彰,然後言事之人從而論列之,其累聖德亦多矣。況言之未必聽,聽之未必行乎?」
進左司諫。明年春,兼侍講。首言:「均、房、安、蘄、光、化等處兵禍甚烈,然江面可藉以無憂者,猶有襄州,今又告變矣。襄州失則江陵危,江陵危則長江之險不足恃。昔之所慮猶在秋,今之所慮者祗在旦夕。江陵或不守,則事迫勢蹙,必有存亡之憂,悔將何及?」拜殿中侍御史。時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史嵩之兼知鄂州,就鄂建牙。宗勉言:「荊、襄殘破,淮西正當南北之交,嵩之當置司淮西,則脈絡相連,可以應援,邈在鄂渚,豈無鞭不及腹之慮。若雲防江為急,欲藉嵩之于鄂渚經理,然齊安正與武昌對,如就彼措置防扼,則藩籬壯而江面安矣。所謂欲保江南先守江北也。當別擇鄂守,徑令嵩之移司齊安。」
詔侍從、兩省、台諫條陳邊事,宗勉率合台奏:「蜀之四路,已失其二,成都隔絕,莫知存亡。諸司退保夔門,未必能守。襄漢昨失九郡,今郢破,荊門又破,江陵孤城,何以能立?兩淮之地,人民奔迸,井邑丘墟,嗚呼危哉!陛下誠能亟下哀痛之詔,以身率先,深自貶損,服禦飲宴,一從簡儉,放後宮浮食之女,罷掖庭不急之費,止錫齎,絕工役,出內帑儲蓄以風動四方。然後勸諭戚畹、世臣,隨力輸財,以佐公家之調度。分上流淮西、淮東為三帥,而以江淮大帥總之。或因今任,或擇長才,分地而守,聽令而行。以公私之財分給四處,俾之招潰卒,募流民之強壯者,以充遊兵,以補軍籍。仍選沿流諸郡將士為捍禦之圖,猶可支吾。不然將水陸俱下,大合荊楚之眾,擾我上流,江以南震盪矣。或謂其勢強盛,宜於講和,欲出金繒以奉之,是抱薪救火,空國與敵矣。」
進工部侍郎兼給事中,仍侍講。複上疏言:「陛下憂勤于路朝之頃,而入為宴安所移,切劘於廣廈之間,而退為便佞所惑。不聞減退宮女,而嬪嬙已溢于昔時;不聞褒錄功臣,而節鉞先加于外戚;不聞出內貯以犒戰士,而金帛多靡于浮費。陛下之舉動,人心所視以為卷舒者也。陛下既不以為憂,則誰複為陛下憂。」擢諫議大夫兼侍讀。首言邊事當增兵防托上流。又言:「求諫非難而受諫為難,受諫非難而從諫為難。苟聞之不以為戒,玩之不以為信,卒使危言鯁論,無益於世用,無救于時危,其與拒諫者相去一間耳。」
進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未幾,進簽書。時王楫複求歲幣銀絹各二十萬,宗勉言:「輕諾者多後患,當守元約可也。然比之開禧時,物價騰踴奚啻倍蓰矣。」史嵩之開督府,力主和議,宗勉言:「使者可疑者三。嵩之職在督戰,如收復襄、光,控扼施、澧,招集山砦,保固江流,皆今所當為。若所主在和,則凡有機會可乘,不無退縮之意,必至虛捐歲月,坐失事功。」
進參知政事。及拜左丞相兼樞密使,守法度,抑僥倖,不私親黨,召用老成,尤樂聞讜言。趙汝騰嘗以宗勉為公清之相。以光祿大夫、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贈少師,諡文清。
袁甫,字廣微,寶文閣直學士燮之子。嘉定七年進士第一。簽書建康軍節度判官廳公事,授秘書省正字。入對,論「君天下不可一日無懼心。今之可懼者,大端有五:端良者斥,諂諛者用,杜忠臣敢諫之門,可懼也;兵戈既興,饋餉不繼,根本一虛,則有蕭牆之憂,可懼也;陛下深居高拱,群臣奉行簿書,獨運密謀之意勝,而虛心咨訪之意微,天下迫切之情無由上聞,可懼也;外患未弭,內患方深,而熙熙然無異平時,自謂雅量足以鎮浮,不知宴安實為鴆毒,可懼也;陛下恭儉有餘,剛斷不足,庸夫憸人,苟求富貴,而未聞大明黜陟,軍帥交結,州郡賄賂,皆自貴近化之,可懼也。其他禍幾亂萌,不可悉數,將何以答天譴、召和氣哉?」次乞嚴守帥之選,並大軍之權,興屯田之利。
遷校書郎,轉對,言「邊事之病,不在外而在內。偷安之根不去,規摹終不立;壅蔽之根不去,血脈終不通;忌嫉之根不去,將帥終不可擇;欺誕之根不去,兵財終不可治。祖宗之禦天下,政事雖委中書,然必擇風采著聞者為台諫,敢於論駁者為給、舍,所以戢官邪、肅朝綱也。今日誠體是意以行之,豈複有偷安壅蔽者哉?」出通判湖州,考常平敝原以增積貯,核隱產,增附嬰兒局。
遷秘書郎,尋遷著作佐郎、知徽州。治先教化,崇學校,訪便民事上之:請蠲減婺源綢絹萬七千餘匹,茶租折帛錢萬五千餘貫,月樁錢六千餘貫;請照咸平、紹興、乾道寬恤指揮,受納徽絹定每匹十兩;請下轉運、常平兩司,豫蓄常平義倉備荒,興修陂塘,創築百梁。丁父憂,服除,知衢州。立旬講,務以理義淑士心,歲撥助養士千緡。西安、龍遊、常山三邑積窘預借,為代輸三萬五千緡,蠲放四萬七千緡。郡有義莊,買良田二百畝益之。
移提舉江東常平。適歲旱,亟發庫庾之積,凡州縣窠名隸倉司者,無新舊皆住催,為錢六萬一千緡,米十有三萬七千、麥五千八百石,遣官分行振濟,饑者予粟,病者予藥,尺籍之單弱者,市民之失業者,皆曲軫之。又告於朝曰:「江東或水而旱,或旱而水,重以雨雪連月,道殣相望,至有舉家枕藉而死者。此去麥熟尚賒,事勢益急。」詔給度牒百道助費。時江、閩寇迫饒、信,慮民情易動,分榜諭安之。檄諸郡,關制司,聞於朝,為保境捍患之圖,寇迄不犯。遂提點本路刑獄兼提舉,移司番陽。霜殺桑,春夏雨久湖溢,諸郡被水,連請於朝,給度牒二百道賑恤之。盜起常山,調他州兵千人屯廣信以為備。
都城大火,上封事言:「上下不交,以言為諱,天意人心,實同一機,災變之作,端由於此。願下哀痛之詔,以回天意。」詔求直言,複上疏言:「災起都邑,天意蓋欲陛下因其所可見,察其所不可見,行至公無私之心,全保護大臣之體,率屬群工,大明黜陟,與天下更始。」行部問民疾苦,薦循良,劾奸貪,決滯獄。所至詣學宮講說,創書院貴溪之南,祠先儒陸九淵。歲大旱,請於朝,得度牒、緡錢、綾紙以助賑恤。疫癘大作,創藥院療之。前後持節江東五年,所活殆不可數計。轉將作監,領事如故。繼力辭常平事。彗星見,詔求直言,上疏言:「皇天所以震怒者,由愁苦之民眾;人民所以愁苦者,由貪冒之風熾。願一變上下交征之習,為大公至正之歸。」
帝親政,以直微猷閣知建甯府,明年,兼福建轉運判官。閩鹽隸漕司,例運兩綱供費,後增至十有二,吏卒並緣為奸,且抑州縣變賣,公私苦之,甫奏復舊例。丁米錢久為泉、漳、興化民患,會知漳州趙以夫請以廢寺租為民代輸,甫並捐三郡歲解本司錢二萬七千貫助之。郡屯左翼軍,本備峒寇,招捕司移之江西,甫檄使還營。俄寇作唐石,即調之以行,而賊悉平。遷秘書少監。入見,帝曰:「卿久勞於外,篤意愛民,每覽所陳,備見懇惻。」甫奏《無逸》之義,言知農夫稼穡艱難,自然逸欲之念不起。乞力守更化以來求賢如不及之初意。
遷起居舍人兼崇政殿說書。於經筵奏:「剛之一字,最切于陛下。陛下徒有慕漢宜厲精為治之名,而乃墮元帝、文宗柔弱不振之失。元帝、文宗果斷,不用於斥邪佞,反用於逐賢人,此二君不識剛德之真。所謂真剛者,當為之事必行,不當為者則斷在勿行。」又乞「專意經訓,養育精神,務令充實,上與天一,下合人心。」帝意欲全功臣之世,詔自今中外臣僚奏事,毋得捃摭,以奏:「是消天下讜言之氣,其謂陛下何?」兼中書舍人,繳奏不擿苛小,謂:「監司、郡守非其人,則一道一州之蠹也。」
時相鄭清之以國用不足,履畝使輸券。甫奏:「避是虐賤,有力者頑未應令,而追呼迫促,破家蕩產,悲痛無聊者,大抵皆中下之戶。」嘗講罷,帝問近事,甫奏:「惟履畝事,人心最不悅。」又嘗讀《資治通鑒》,至漢高祖入關辭秦民牛酒,因奏:「今日無以予人,反橫科之,其心喜乎,怒乎?本朝立國以仁,陛下以為此舉仁乎,否乎?」帝為惻然。
時朝廷以邊事為憂,史嵩之帥江西,力主和議。甫奏曰:「臣與嵩之居同裏,未嘗相知,而嵩之父彌忠,則與臣有故。嵩之易於主和,彌忠每戒其輕易。今朝廷甘心用父子異心之人,臣謂不特嵩之之易於主和,抑朝廷亦未免易於用人也。」疏入,不報。遂乞歸,不允。授起居郎兼中書舍人。未幾,擢嵩之刑部尚書,複奏疏雲:「臣於嵩之本無仇怨,但國事所系,誼難緘默。」嵩之誥命,終不與書行,乃出甫知江州。王遂抗疏力爭,帝曰:「本以授其兄袁肅,報行誤耳。」令遂勉甫無它志。翼日,乃與肅江州。而殿中侍御史徐清叟複論甫守富沙日贓六十萬,湯巾等又爭之,清叟亦悔。未幾,改知婺州,不拜。
喜熙元年,遷中書舍人。入見,陳心源之說,帝問邊事,甫奏:「當以上流為急,議和恐誤事。」時清叟與甫並召,而清叟未至。甫奏:「台諫風聞言事,初亦何心。今人物眇然,有如清叟宜在朝廷,辭避實惟臣故,乞趣其赴闕。」又奏備邊四事,曰:固江陵,堰瓦梁,與流民複業。嵩之移京湖沿江制置使、知鄂州,甫奏曰:「嵩之輕脫難信。去年嵩之在淮西,楫由淮西而來,北軍踵之。今又並湖南付之,臣恐其複以誤淮西者誤湖南。」疏留中不行。翼日,權吏部侍郎。引疾至八疏,賜告一月,遂歸。從臣複合奏留之,尋命兼修玉牒官兼國子祭酒,皆辭不拜。改知嘉興府,知婺州,皆辭不拜。
遷兵部侍郎,入見,奏:「江潮暴湧,旱魃為虐,楮幣蝕其心腹,大敵剝其四支,危亡之禍,近在旦夕,乞秉一德,塞邪徑。」兼給事中。嶽珂以知兵財召,甫奏珂總餉二十年,焚林竭澤,珂竟從外補。遷吏部侍郎兼國子祭酒,日召諸生叩其問學理義講習之益。時邊遽日至,甫條十事,至為詳明。權兵部尚書,暫兼吏部尚書,卒,贈通奉大夫,諡正肅。有《孝說》、《孟子解》、《後省封駁》、《信安志》、《江東荒政錄》、《防拓錄》、《樂事錄》及文集行世。
甫少服父馴,謂學者當師聖人,以自得為貴。又從楊簡問學,自謂「吾觀草木之發生,聽禽鳥之和鳴,與我心契,其樂無涯」雲。
劉黻,字聲伯,樂清人。早有令聞,讀書雁蕩山中僧寺。年三十四,以淳祐十年試入太學,儕輩已翕然稱之。時丁大全方為臺屬,劾奏丞相董槐,迫逐去國,將奪其位。黻率同舍生伏闕上書,大概言朝廷進退大臣,須當以禮。書上,忤執政,送南安軍安置,歸別其母解氏。解氏曰:「為臣死忠,以直被貶,分也。速行!」黻至南安,盡取濂、洛諸子之書,摘其精切之語,輯成書十卷,名曰《濂洛論語》。及大全貶,黻還太學。未幾,侍御史陳垓誣劾程公許,右正言蔡滎誣劾黃之純,二公罷出,六館相顧失色,黻又率諸生上書言:
黻等蒙被教養,視國家休戚利害若己痛養。朝廷進一君子,台諫發一公論,則彈冠相慶,喜溢肺膺。至若君子郁而不獲用,公論沮而不克伸,則憂憤忡結,寢食俱廢。臣聞扶植宗社在君子,扶植君子在公論。陛下在位幾三十年,端平間公正萃朝,忠讜接武,天下翕然曰:「此小元祐也。」淳祐初,大奸屏跡,善類在位,天下又翕然曰:「此又一端平也。」奈何年來培養保護之初心,不能不為之轉移。
祖宗建置台諫,本以伸君子而折小人,昌公論而杜私說。乃今老饕自肆,奸種相仍,以諂諛承風旨,以傾險設機阱,以淟涊盜官爵。陛下非不識拔群賢,彼則忍于空君子之党;陛下非不容受直言,彼則勇於倒公議之戈。不知陛下何負此輩,而彼乃負陛下至此耶?
當陛下詔起匯髦之秋,而公許起自家食,正君子覘之,以為進退之機。乃今坐席未溫,彈章已上,一公許去,若未害也,臣恐草野諸賢,見幾深遁,而君子之脈自此絕矣。比年朋邪記焰,緘默成風,奏事者不過襲陳言、應故事而已。幸而之純兩疏,差強人意。乃今軟媚者全身,鯁直者去國,一之純去,若未害也,臣恐道路以目,欲言輒沮,而公論之脈自此絕矣。
況今天下可言之事不為少,可攻之惡不為不多。術窮桑、孔,浸有逼上之嫌;勢挾金、張,濫處牧民之職。以乳臭騃子而躐登從橐,以光範私人而累典輔藩。錢神通靈於旁蹊,公器反類於互市。天下皆知之,豈陛下獨不知之。正惟為陛下紀綱者知為身謀,不為陛下謀。陛下明燭事幾,詎可墮此輩蒙蔽術中,何忍以祖宗三百年風憲之司,而壞於一二小人之手耶?臣汝騰,陛下之劉向也,則以忠鯁斥;臣子才、臣棟、臣伯玉,陛下之汲黯也,則以切直罷。遂使淳祐諸君子日消月磨,至今幾為之一空。彼誠何心哉?
高宗紹興二十年之詔,有謂「台諫風憲之地,年來用人非據,與大臣為友党,濟其喜怒,甚非耳目之寄。」臣竊觀近事,不獨台諫為大臣友党,內簡相傳,風旨相諭,且甘為鷹犬而聽其指嗾焉。宰相所不樂者,外若示以優容,而陰實頤指台諫以去之;台諫所彈擊者,外若不相為謀,而陰實奉承宰相以行之。方公許之召也,天下皆知獨斷於宸衷,及公許之來也,天下亦知嘗得罪于時宰,豈料陛下之恩終不足恃,宰相之嗔竟不可逃耶?
陛下萬機之暇,試以公許、之純與垓、滎等熟思而靜評之,其言論孰正孰邪,孰忠孰佞,雖中智以下之主,猶知判別是非,況以陛下明聖而顧不察此?近見公許奏疏,嘗告陛下揭至公以示天下;垓則以秘密之說惑上聽,公許嘗告陛下以寵賂日章,官邪無警,欲塞幸門,絕曲徑;垓則縱俠客以兜攬關節,持闊扁以脅取舉狀,開賂門以簸弄按章。至若之純之告陛下,力伸邪正之辯,明斥媚相之非,謇謇諤諤,流出肺肝;滎身居言責,聞其風聲,自當愧死,尚敢妄肆萋菲,略無人心乎?
且陛下擢用台諫,若臣磊卿、臣咨夔、臣應起、臣漢弼、臣凱、臣燧,光明俊偉,卓為天下稱首,然甫入而遽遷,或一鳴而輒斥,獨垓、滎輩貪饕頑忍,久汙要津,根據而不拔,劉向所謂「用賢轉石,去佞拔山」者,乃今見之,可不畏哉?矧今國嗣未正,事會方殷,民生膏血,朘削殆盡,所賴以祈天命,系人心,惟君子與公論一脈耳。小人以不恤之心,為無忌憚之事,其意不過欲爵位日穹,權勢日盛,以富貴遣子孫耳,豈暇為國家計哉。
自昔天下之患,莫大於舉朝無公論,空國無君子。我朝本無大失德於天下,而乃有宣、靖之禍,夫豈無其故哉?始則邪正交攻,更出迭入,中則朋邪翼偽,陰陷潛詆,終則倒置是非,變亂黑白,不至於黨禍不止。向使劉安世、陳瓘諸賢尚無恙,楊畏、張商英、周秩輩不久據台綱,其禍豈至此烈。古語雲:「前車覆,後車戒。」今朝廷善類無幾,心懷奸險者,則以文藻飾佞舌;志在依違者,則以首鼠持圓機。宗社大計,孰肯明目張膽為陛下伸一喙者,則其勢必終於空國無君子,舉朝無公論。無君子,無公論,脫有緩急,彼一二憸人者,陛下獨可倚仗之乎?
若垓之罪,又浮於滎,雖兩觀之誅,四裔之投,猶為輕典,陛下留之一日,則長一日之禍,異時雖借尚方劍以礪其首,尚何救于國事之萬一哉?
又曰:「自昔大奸巨孽,投閒散地,惟覘朝廷意向,以圖進用之機。元祐間,章惇、呂惠卿皆在貶所。自呂大防用楊畏為禦史,初意不過信用私人,牢護局面,不知小人得志,搖唇鼓吻,一時正人旋被斥逐,繼而章惇複柄用,雖大防亦不能安其身於朝廷之上。今右轄久虛,奸臣垂涎有日矣。聞之道路,饋遺不止於鞭靴,脈絡潛通於禁近,正陛下明察事機之時。若公論不明,正人引去,則遲回輾轉,鈞衡重寄,必歸於章惇等乃止。今日之天下,乃祖宗艱難積累之天下,豈堪此輩再壞耶?」
又諫遊幸疏曰:
天下有道,人主以憂勤而忘逸樂;天下無道,人主以逸樂而忘憂勤。自昔國家乂安,四夷賓服,享國日久,侈心漸生,若漢武帝之單于震懾,而有千門萬戶之觀,唐明皇之北邊無事,而有驪山溫泉之幸。至於隋之煬帝,陳之後主,危亡日迫,遊觀無度,不足效也。堯、舜、禹、湯、文、武之競業祗懼,終始憂勤,《無逸》言:「遊畋則不敢,日昃則不暇食。曷嘗借祈禳之說,以事遊觀之逸。比年以來,以幸為利,以玩為常,未免有輕視世故、眇忽天下之心。單于未嘗震懾,而有武帝多欲之費耗;北邊未嘗無事,而有明皇宴安之鴆毒。
陛下春秋尚少,貽謀垂憲之機,悉在陛下,作而不法,後嗣何觀?自十數年間,創龍翔,創集慶,創西太一,而又示之以遊幸,導之以禱祠,蠱之以虛誕不經之說。孔子曰:「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積久慣熟,牢不可破,誰得而正之?且西太一之役,佞者進曰:「太一所臨分野則為福,近歲自吳移蜀。」信如祈禳之說,西北坤維按堵可也。今五六十州,安全者不能十數,敗降者相繼,福何在邪?武帝祠太一于長安,至晚年以虛耗受禍,而後悔方士之繆。雖其悔之弗早,猶愈於終不知悔者也。
大凡人主不能無過,脫有過言過行,宰執、侍從當言之,給舍、台諫當言之,縉紳士大夫當言之,皆所以納君於當道者也。今陛下未為不知道,未為不受人言,宰執以下希寵而不言,與夫言之而不力,皆非所以愛陛下也。其心豈以此為當而不必言哉?直以陛下為不足以望堯、舜、禹、湯、文、武之主,而以漢武、明皇待陛下也。
以材署昭慶軍節度掌書記,由學官試館職。鹹淳三年,拜監察禦史,論內降恩澤曰:
治天下之要,莫先於謹命令,謹命令之要,莫先於窒內批。命令,帝王之樞機,必經中書參試,門下封駁,然後付尚書省施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臣睹陛下自郊祀慶成以來,恩數綢繆,指揮煩數,今日內批,明日內批,邸報之間,以內批行者居其半,竊為陛下惜之。
出納朕命載於《書》,出納王命詠於《詩》,不專言出而必言納者,蓋以命令系朝廷之大,不能皆中乎理,於是有出而複有納焉。祖宗時,禁中處分軍國事付外者謂之內批,如取太原、下江南,韓琦袖以進呈,英宗悚然避坐,此豈非謹內批之原哉?臣日夜念此,以為官爵陛下之官爵,三省陛下之三省,所謂同奉聖旨,則是三省之出命,即出陛下之命也,豈必內批而後為恩?緣情起事,以義制欲,某事當行,某事當息,具有條貫,何不自三省行之,其有未穆於公論者,許令執奏,顧不韙歟。
元祐間,三省言李用和等改官移鎮恩例,今高氏、朱氏,皆舉故事,皇太后曰:「外家恩澤,方欲除損,又可增長乎?」治平初,欲加曹佾使相,皇太后再三不許;又有聖旨,令皇后本家分析親的骨肉聞奏,亦與推恩,司馬光力諫,以為皇太后既損抑外親,則後族亦恐未宜褒進。乃今前之恩數未竟,後之恩數已乘。宰執懼有所專而不敢奏,給舍、台諫懼有所忤而不敢言,更如此者數年,將何以為國?故政事由中書則治,不由中書則亂,天下事當與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四年,改正字,言:「正學不明則義理日微,異端不息則鼓惑轉熾。臣非不知犯顏逆耳,臣子所難,實以君德世道,重有關係,不容不懇惻開陳。疏上逾日,未蒙付外。孟軻有雲:'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臣忝職諫省,義當盡言,今既不得其言,若更貪慕恩榮,不思引去,不惟有負朝廷設官之意,其于孟軻明訓,實亦有慊。」
會丁父憂去位,服除,授集英殿修撰,沿海制置、知慶元府事。建濟民莊,以濟士民之急,資貢士春官之費,備郡庠耆老緩急之需。又請建慈湖書院。八年,召還,拜刑部侍郎。九年,改朝奉郎,試吏部尚書,兼工部尚書,兼中書舍人,兼修玉牒,兼侍讀。上疏請給王十朋祠堂田土。十年,丁母憂。明年,江上潰師,丞相陳宜中起複黻為端明殿學士,不起,及賈似道,韓震死,宜中謀擁二王由溫州入海,以兵逆黻共政,將遜相位,於是黻托宗祀于母弟成伯,遂起,及羅浮,以疾卒。
初,陳宜中夢人告之曰:「今年天災流行,人死且半,服大黃者生。」繼而疫癘大作,服者果得不死,及黻病,宜中令服之,終莫能救。其配林氏舉家蹈海。未幾,海上事亦瓦解矣。黻有《蒙川集》十卷行於世。
王居安,字資道,黃岩人。始名居敬,字簡卿,避祧廟嫌易之。始能言,讀《孝經》,有從旁指曰:「曉此乎?」即答曰:「夫子教人孝耳。」劉孝韙七月八日過其家塾,見居安異凡兒,使賦八夕詩,援筆成之,有思致。孝韙驚拊其背曰:「子異日名位必過我。」入太學,淳熙十四年舉進士,授徽州推官,連遭內外艱,柄國者以居安十年不調,將徑授職事官,居安自請試民事,乃授江東提刑司幹官。使者王厚之厲鋒氣,人莫敢嬰,居安遇事有不可,平面力爭不少屈。
入為國子正、太學博士。入對,首言:「人主當以知人安民為要,人未易知,必擇宰輔侍從之賢,使引其類;民未易安,必求愷悌循良之吏,以布其澤。」次言:「火政不修,罪在京尹,軍律不明,罪在殿、步兩司,罪鈞異罰固不可,安有薄罰一步帥而二人置弗問乎?」遷校書郎。居安乞召試,言:「祖宗時惟進士第一不試,蘇軾以高科負重名,英宗欲授館職,韓琦猶執不從。」執政謂居安曰:「朝廷于節度尚不較,況館職乎?」居安因言:「節鉞之重,文非位極,武非勳高,胡可妄得。丞相言不較,過矣。」時蘇師旦命且下,故居安言及之。改司農丞。禦史迎意論劾,主管仙都觀。
逾年,起知興化軍。既至,條奏便民事,乞行經界。且言:「蕃舶多得香犀象翠,崇侈俗,泄銅鏹,有損無益,宜遏絕禁止。」皆要務也。通商賈以損米價,誅劇盜以去民害。召為秘書丞。轉對,言:「置宣司,不聞進取之良規;遣小使,寂無確許之實報。但當嚴飭守備,益兵據險以待之,此廟算之上也。」李壁嘗語人曰:「比年論疆事無若王秘丞之明白者。」
遷著作郎兼國史實錄院檢討編修官,兼權考功郎官。誅韓侂胄,居安實贊其決。翼日,擢右司諫。首論:
侂胄以預聞內禪之功,竊取大權,童奴濫授以節鉞,嬖妾竄籍於官庭。創造亭館,震驚太廟之山;燕樂語笑,徹聞神禦之所,忽慢宗廟,罪宜萬死。托以大臣之薦,盡取軍國之權。台諫、侍從,惟意是用,不恤公議;親黨姻婭,躐取美官,不問流品;名器僭濫,動違成法。竊弄威柄,妄開邊隙。自兵端一啟,南北生靈,壯者死鋒刃,弱者填溝壑。荊襄、兩淮之地,暴屍盈野,號哭震天。軍需百費,科擾州縣,海內騷然。跡其罪狀,人怨神怒,眾情洶洶,物議沸騰,而侂胄箝制中外,罔使陛下聞知,宦官宮妾,皆其私人,莫肯為陛下言者。西蜀吳氏,世掌重兵,頃緣吳挺之死,朝廷取其兵柄,改畀它將,其策至善。侂胄與曦結為死黨,假之節鉞,複授以全蜀兵權。曦之叛逆,罪將誰歸?使曦不死,侂胄未可知也。
侂胄數年之間,位極三公,列爵為王,外則專制東西二府之權,內則窺伺宮禁之嚴,奸心逆節,具有顯狀。縱使侂胄身膏斧鉞,猶有餘罪,況兵釁未解,朝廷儻不明正典刑,何以昭國法,何以示敵人,何以謝天下?今誠取侂胄肆諸市朝,是戮一人而千萬人獲安其生也。侂胄既有非常之罪,當伏非常之誅,詎可以常典論哉?
右丞相陳自強素行污濁,老益貪鄙,徒以貧賤私交,自一縣丞超遷,徑至宰輔,奸憸附麗,黷亂國經。較其罪惡,與侂胄相去無幾。乞追責遠竄,以為為臣不忠、朋邪誤國者之戒。
又劾曦外姻郭倪、郭僎,竄嶺表,天下快之。
繼兼侍講。方侂胄用事,箝天下之口,使不得議己,太府寺丞呂祖儉以謫死,布衣呂祖泰上書直言,中以危法,流之遠郡。居安奏請明其冤,以伸忠鯁之氣。又疏言:「古今之治本亂階,更為倚伏。以治易亂則反掌而可治,以亂治亂則亂去而複生。人主公聽則治,偏信則亂;政事歸外朝則治,歸內廷則亂;問百辟士大夫則治,問左右近習則亂;大臣公心無党則治,植黨行私則亂;大臣正、小臣廉則治,大臣汙、小臣貪則亂。如用人稍誤,是一侂胄死,一侂胄生也。」
趙彥逾與樓鑰、林大中、章燮並召,居安言:「鑰與大中用,宗廟社稷之靈,天下蒼生之福,彥逾不可與之同日而語。彥逾始以趙汝愚不與同列政地,遂啟侂胄專政之謀,汝愚之斥死,彥逾之力居多,而彥逾者,汝愚之罪人也。陛下乃使與二人者同升,不幾於薰蕕同器、邪正並用乎?非所以示趨向於天下也。」疏已具,有微聞者,除目夜下,遷起居郎兼崇政殿說書。於是為諫官才十有八日。既供職,即直前奏日:「陛下特遷臣柱下史者,豈非欲使臣不得言耶?二史得直前奏事,祖宗法也。」遂極論之,又言:「臣為陛下耳目官,諫紙未乾,乃以迕權要徙他職,不得其言則去,臣不復留矣。」帝為改容。禦史中丞雷孝友論其越職,奪一官,罷。太學諸生有舉幡乞留者。四明楊簡邂逅山陰道中,謂「此舉吾道增重」。江陵項安世致書曰:「左史,人中龍也。」
逾年,複官,知太平州。當邊遽甫定,歲儉,汰去軍群聚寇攘,居安威惠流行,晏然若無事時。將副劉佑為怨家詣闕告密,置獄金陵,居安以書抵當路辯其冤,或謂「佑自誣服,得無嫌於黨逆乎?」居安曰:「郡有無辜死,奚以守為?」事果白。以直龍圖閣提點浙西刑獄。葛懌者,用戚屬恩補官,豪於貲,嘗憾父之嬖,既去而誣以盜,株連瘐死者數人,懌乃未嘗一造庭。居安一閱得實,立捕系論罪,械送他州。入對,帝曰:「卿有用之才也。」權工部侍朗,以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
初,盜起郴黑風峒,羅世傳為之倡,勢張甚。湖南所在發兵扼要沖,義丁表裏應援,賊乏食,少懈,主兵者稍堅持之,則就禽矣。會江西帥欲以買降為功,遣人間道說賊,饋鹽與糧,賊喜,謀益逞。帥以病卒,繼者蹈其敝。賊陰治械,外送款,身受官峒中,不至公府。義丁皆恚曰:「作賊者得官,我輩捐軀壞產業,何所得!」於是五合六聚,各以峒名其鄉,李元勵、陳延佐之徒,並起為賊矣。放兵四劫,掀永新,撇龍泉,江西列城皆震。朝廷調江、鄂之兵屯衡、贛,而他兵駐龍泉者命吉守節制焉。吉守率師往,幾為賊困,池兵來援失利。朝廷憂之,遂以居安為帥。
居安以書曉都統制許俊曰:「賊勝則民皆為賊,官軍勝則賊皆為民,勢之翕張,決於此舉。將軍素以勇名,挫於山賊可乎?」俊得書皇恐,不敢以他帥事居安,居安督戰于黃山,勝之,賊始懼,走韶州,為摧鋒軍所敗,勢日蹙。吉守前以戰不利,用招降之策,遣吏持受降圖來,書賊銜「江湖兩路大都統。」居安笑曰:「賊玩侮如此,猶為國有人乎?」白諸朝,吉守以祠去。遂命居安節制江、池大軍,駐廬陵督捕,領郡事。召土豪問便宜,皆言賊恃險陟降如猿猱,若鈔吾糧,吾事危矣。居安曰:「吾自有以破賊。」會元勵執練木橋賊首李才全至,居安厚待才全而賞元勵,眾皆感。羅世傳果疑元勵之貳已,遂交惡。元勵率眾攻世傳,居安語俊曰:「兩虎鬥於穴,吾可成卞莊子之功。」世傳嗾練木橋賊黨襲元勵,俘其孥,禽元勵以獻。時青草峒賊亦就禽,並磔于吉之南門。元勵既誅,世傳以功負恃益驕蹇,名效順而實自保。俊請班師,居安不許,俾因賊堡壁固守。居亡何,世傳果與兄世祿俱叛。居安奏乞朝廷毋憂,今落其角距,可一戰禽也。乃密為方略,遣官民兵合圍之,世傳自經死,斬其首以徇,群盜次第平。居安之在軍中也,賞厚罰明,將吏盡力,始終用以賊擊賊之策,故兵民無傷者。江西人祠而祝之,刻石紀功。徙鎮襄陽,以言者罷,閒居十有一年。
嘉定十五年與魏了翁同召,遷工部侍郎。時方受寶,中朝皆動色相賀。入對,首言:「人主畏無難而不畏多難,輿地寶玉之歸,盍思當時之所以失。」言極切至。甫兩月,以集英殿修撰提舉玉隆宮。未幾,以寶謨閣待制知溫州,郡政大舉。
理宗即位,以敷文閣待制知福州,升龍圖閣直學士,轉大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將行,鹽寇起甯化,居安以書諭汀守曰:「土瘠民貧,業於鹽可盡禁耶?且彼執三首惡以自贖,宜治此三人,他可勿治。」部使者遣左翼軍將鄧起提兵往,起貪夜冒險與寇角以死,軍潰,民相驚逃去。事聞,命居安專任招捕。居安既留,募軍校劉華、丘銳者授以計畫,至汀而賊已至郡矣,州人大懼。賊知帥有撫納意,即引退。華、銳出入賊中,指期約降。有以右班攝汀守者,倔強好大言,以知兵自任,欲出不意為己功。賊知其謀,敗降約,而建、劍諸郡並江西嘯聚蜂起矣。居安議不合,歎曰:「吾可複求焦頭爛額之功耶?」即拜疏歸。
居安以書生,于兵事不學而能,必誅峒寇而降汀寇,皆非苟然者。卒,累贈少保。居安宅心公明,待物不貳。有《方岩集》行世。
論曰:李宗勉在庶僚,論事平直,及入相,負公清之稱。袁甫學有本原,善達其用,持節所過,其民至今思之。劉黻分別邪正,侃侃敢言,亦難能者。王居安掃除群邪,以匡王國,其志壯哉!
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崔與之洪咨夔許奕陳居仁劉漢弼
崔與之,字正子,廣州人。父世明,試有司連黜,每曰「不為宰相則為良醫」,遂究心岐、黃之書,貧者療之不受直。與之少卓犖有奇節,不遠數千里遊太學。紹熙四年舉進士,廣之士繇太學取科第自與之始。
授潯州司法參軍。常平倉久弗葺,慮雨壞米,撤居廨瓦覆之。郡守欲移兌常平之積,堅不可,守敬服,更薦之。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民有窘於豪民逋負,毆死其子誣之者,其長欲流之,與之曰:「小民計出倉猝,忍使一家轉徙乎?況故殺子孫,罪止徒。」卒從之,知建昌之新城,歲適大歉,有強發民廩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盜為止,勸分有法,貧富安之。開禧用兵,軍旅所需,天下騷然,與之獨買以系省錢。吏告月解不登,曰:「寧罷去。」和糴令下,與之獨以時賈糴,今民自概。通判邕州,守武人,苛刻,衣賜不時給,諸卒大哄。漕司檄與之攝守,叛者貼然,乃密訪其首事一人斬之,闔郡以寧。擢發遣賓州軍事,郡政清簡。
尋特授廣西提點刑獄,遍曆所部,至浮海巡朱崖,秋毫無擾州縣,而停車裁決,獎廉劾貪,風采凜然。朱崖地產苦{艸登},民或取葉以代茗,州郡征之,歲五百緡。瓊人以吉貝織為衣衾,工作皆婦人,役之有至期年者,棄稚違老,民尤苦之。與之皆為榜免。其他利病,罷行甚眾。瓊之人次其事為《海上澄清錄》。嶺海去天萬里,用刑慘酷,貪吏厲民,乃疏為十事,申論而痛懲之。高惟肖嘗刻之,號《嶺海便民榜》。廣右僻縣多右選攝事者,類多貪黷,與之請援廣東循、梅諸邑,減舉員賞格,以勸選人。熙寧免役之法,獨不及海外四州,民破家相望。與之議舉行未果,以語顏戣,戣守瓊,遂行之。
召為金部員外郎,時郎官多養資望,不省事,與之钜細必親省決,吏為欺者必杖之,莫不震栗。金南遷於汴,朝議疑其進迫,特授直寶謨閣、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甯宗宣引入內,親遣之,奏選守將、集民兵為邊防第一事。既至,浚濠廣十有二丈,深二丈。西城濠勢低,因疏塘水以限戎馬。開月河,置釣橋。州城與堡砦城不相屬,舊築夾土城往來,為易以甓。因滁有山林之阻,創五砦,結忠義民兵,金人犯淮西,沿邊之民得附山自固,金人亦疑設伏,自是不敢深入。
揚州兵久不練,分強勇、鎮淮兩軍,月以三、八日習馬射,令所部兵皆仿行之。淮民多畜馬善射,欲依萬弩手法創萬馬社,募民為之,宰相不果行。浙東饑,流民渡江,與之開門撫納,所活萬餘。楚州工役繁夥,士卒苦之,叛入射陽湖,亡命多從之者。與之給旗帖招之,眾聞呼皆至,首謀者獨遲疑不前,禽戮之,分其餘隸諸軍。
山東李全以眾來歸,與之移書宰相,謂:「自昔召外兵以集事者,必有後憂。」宰相欲圖邊功,諸將皆懷僥倖,都統劉琸承密劄取泗州,兵渡淮而後牒報。琸全軍覆沒,與之憂憤,馳書宰相,言:「與之乘鄣五年,子養士卒,今以萬人之命,壞於一夫之手,敵將乘勝襲我。」金人入境,宰相連遺與之三書,俾議和。與之答曰:「彼方得勢,而我與之和,必遭屈辱。今山砦相望,邊民米麥已盡輸藏,野無可掠,諸軍與山砦並力剿逐,勢必不能久駐。況東海、漣水已為我有,山東歸順之徒已為我用,一旦議和,則漣、海二邑若為區處?山東諸酋若為措置?望別選通才,以任和議。」與之自劉琸敗,亟修守戰備,遣精銳,布要害。金人深入無功,而和議亦寢。
時議將姑闕兩淮制置,命兩淮帥臣互相為援,與之啟廟堂曰:「兩淮分任其責,而無制閫總其權,則東淮有警,西帥果能疾馳往救乎?東帥亦果能疾馳往救西淮乎?制閫俯瞰兩淮,特一水之隔,文移往來,朝發夕至,無制閫則事事稟命朝廷,必稽緩誤事矣。」議遂寢。
召為秘書少監,軍民遮道垂涕。與之力辭召命,竟還。將度嶺,趣召不已,行次池口,聞金人至邊,乃造朝奏:「今邊聲可慮者非一,惟山東忠義區處要不容緩。」前後累疏數千言,每歎養虎將自遺患。
升秘書監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未幾,成都帥董居誼以黷貨為叛卒所逐,總領楊九鼎遇害,蜀大擾。與之以選為煥章閣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撫使,至即帖然。時安丙握蜀重兵久,每忌蜀帥之自東南來者,至是獨推誠相與。丙卒,詔盡護四蜀之師,開誠佈公,兼用吳、蜀之士,拊循將士,人心悅服。先是,軍政不立,戎帥多不協和,劉昌祖在西和,王大才在沔州,大才之兵屢衄,昌祖不救,遂棄皂郊。吳政屯鳳州,張威屯西和,金人自白還堡突入黑穀,威不尾襲,而迂路由七方關上青野原,金人遂得入鳳州。與之戒以同心體國之大義,於是戎帥協和,而軍政始立。
先是,丙嘗納夏人合從之請,會師攻秦、鞏,而夏人不至,遂有皂郊之敗。與之至是飭邊將不得輕納。逾年,夏人複攻金人,遣百騎入鳳州,邀守將求援兵。與之使都統李沖來言曰:「通問當遣介持書,不當遣兵徑入。若邊民不相悉,或有相傷,則失兩國之好,宜斂兵退屯。」夏人知不可動,不復有言。初,金人既弊,率眾南歸者所在而有,或疑不敢納。與之優加爵賞以來之。未幾,金萬戶呼延棫等扣洋州以歸,與之察其誠,納之,籍其兵千餘人,皆精悍善戰,金人自是不敢窺興元。既複鏤榜邊關,開諭招納,金人諜得之,自是上下相疑,多所屠戮,人無固志,以至於亡。
蜀盛時,四戎司馬萬五千有奇,開禧後,安丙裁去三之一,嘉定損耗過半,比與之至,馬僅五千。與之移檄茶馬司,許戎司自於關外收市如舊,嚴私商之禁,給細茶,增馬價,使無為金人所邀。總司之給料不足者,亦移檄增給之。乞移大帥於興元,雖不果行,而凡關外林木厚加封殖,以防金人突至。隔第關、盤車嶺皆極邊,號天險,因厚間探者賞,使覘之,動息悉知,邊防益密。總計告匱,首撥成都府等錢百五十萬緡助糴本。又慮關外歲糴不多,運米三十萬石積沔州倉,以備不測。初至,府庫錢僅萬餘,其後至千余萬,金帛稱是。蜀知名士若家大酉、游似、李性傳、李心傳、度正之徒皆薦達之,其有名浮於實,用過其才者,亦歷歷以為言。沔帥趙彥呐方有時名,與之獨察其大言亡實,它日誤事者必此人,移書廟堂,欲因乞祠而從之,不可付以邊藩之寄,後果如其言。與之以疾丐歸,朝廷以鄭損代,既受代,金諜知之,大入,與之再為臨邊,金人乃退。召為禮部尚書,不拜,便道還廣。蜀人思之,肖其像于成都仙遊閣,以配張詠、趙抃,名三賢祠。
理宗即位,授充顯謨閣直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辭,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遷煥章閣學士、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又辭,授徽猷閣學士、提舉南京鴻慶宮。端平初,帝既親政,召為吏部尚書,數以御筆起之,皆力辭。金亡,朝廷議取三京,聞之頓足浩歎。繼而授端明殿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亦辭,俄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
先是,廣州摧鋒軍遠戍建康,留四年,也撤戍歸,未逾嶺,就留戍江西,又四年,轉戰所向皆捷,而上功幕府,不報,求撤戍,又不報,遂相率倡亂,縱火惠陽郡,長驅至廣州城,聲言欲得連帥洎幕屬甘心焉。與之家居,肩輿登城,叛兵望之,俯伏聽命,曉以逆順禍福,其徒皆釋甲,而首謀數人,懼事定獨受禍,遂率之遁去,入古端州以自固。至是,與之聞命亟拜,即家治事,屬提刑彭鉉討捕,潛移密運,人無知者。俄而新調諸軍畢集,賊戰敗請降,桀黠不悛者戮之,其餘分隸諸州。
帝於是注想彌切,拜參知政事,拜右丞相,皆力辭。乃訪以政事之孰當罷行,人才之孰當用舍?與之力疾奏:「天生人才,自足以供一代之用,惟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忠實而有才者,上也;才雖不高,而忠實有守者,次也。用人之道,無越於此。蓋忠實之才,謂之有德而有才者也。若以君子為無才,必欲求有才者用之,意向或差,名實無別,君子、小人消長之勢,基於此矣。陛下勵精更始,擢用老成,然以正人為迂闊而疑其難以集事,以忠言為矯激而疑其近於好名,任之不專,信之不篤。或謂世數將衰,則人才先已凋謝,如真德秀、洪咨夔、魏了翁,方此柄用,相繼而去,天意固不可曉。至於敢諫之臣,忠於為國,言未脫口,斥逐隨之,一去而不可複留,人才豈易得,而輕棄如此。陛下悟已往而圖方來,昨以直言去位者亟加峻擢,補外者蚤與召還,使天下明知陛下非疏遠正人,非厭惡忠言,一轉移力耳。陛下收攬大權,悉歸獨斷。謂之獨斷者,必是非利害,胸中卓然有定見,而後獨斷以行之。比聞獨斷以來,朝廷之事體愈輕,宰相進擬多沮格不行,或除命中出,而宰相不與知,立政造命之原,失其要矣。大抵獨斷當以兼聽為先,儻不兼聽而斷,其勢必至於偏聽,實為亂階,威令雖行於上,而權柄潛移於下矣。」
又曰:「邊臣主和,朝廷雖知,而未嘗明有施行。憂邊之士,剴切而言,一鳴輒斥,得非朝廷亦陰主之乎?假使和而可保,亦當議而行之可也。」又曰:「比年以變故層出,盜賊跳樑,雷雹震驚,星辰乖異,皆非細故。京城之災,七年而兩見,豈數萬戶生靈皆獲罪於天者。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此陛下所當凜凜,惟有求直言可以裨助君德,感格天心。」又曰:「戚畹、舊僚,凡有絲發寅緣者,孰不乘間伺隙以求其所大欲,近習之臣,朝夕在側,易於親昵,而難於防閑。司馬光謂'內臣不可令其採訪外事,及問以群臣能否',蓋干預之門自此始也。若謂其所言出於無心,豈知愛惡之私,因此而入,其於聖德,寧無玷乎?」帝覽奏嘉歎,趣召愈力,控辭至十有三疏。
嘉熙三年,乃得致仕,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自領鄉郡,不受廩祿之入,凡奉餘皆以均親黨。薨時年八十有二,遺戒不得作佛事。累封至南海郡公,諡清獻。
洪咨夔,字舜俞,於潛人。嘉定二年進士,授如皋主簿,尋試為饒州教授。作《大治賦》,樓鑰賞識之。授南外宗學教授,以言去。丁母憂,服除,應博學宏詞科,直院莊夏舉自代。
崔與之帥淮東,辟置幕府,邊事纖悉為盡力。丘壽雋代與之為帥,金人犯六合,揚州閉門設守,咨夔亟詣壽雋言曰:「金人忌楚,必未至揚,乃先自示弱,不特淮左之人心動,而金人且驕必來矣。第當遠斥堠、精間探,簡士馬,張外郡聲援而大開城門,晏然如平時。若金人果來犯,某當身任之。」壽雋愧謝。已而金人果遁。山陽兼帥事青州張林清獻銅錢二十萬緡,咨夔謂宜以所獻就犒其軍,如唐魏博故事,使無輕量中國心。帥乃令輸其半,林亦不復來。
與之帥成都,請於帝,授咨夔籍田令、通判成都府。與之為制置使,首檄咨夔自近,辭曰:「今當開誠心、布公道,合西南人物以濟國事,乃一未有聞而先及門生、故吏,是示人私也。」卒不受,惟以通判職事往來效忠,蜀人高之。尋知龍州。州歲貢麩金,率科礦戶,咨夔曰:「將奉上乃厲民乎?」出官錢市之。江油之民歲戍邊,複苦餫餉,為請於制、漕司免之。毀鄧艾祠,更祠諸葛亮,告其民曰:「毋事仇讎而忘父母。」
還朝,為秘書郎,遷金部員外郎。會詔求直言,慨然曰:「吾可以盡言寤主矣。」其父見其疏,曰:「吾能吃茄子飯,汝無憂。」史彌遠讀至「濟王之死,非陛下本心」,大恚,擲於地。轉考功員外郎。轉對,複言李全必為國患。於是台諫李知孝、梁成大交論,鐫二秩。讀書故山,七年而彌遠死,帝親政五日,即以禮部員外郎召,入見,乞養英明之氣,及論君子小人之分。帝問今日急務,對以「進君子而退小人,開誠心而布公道」。且言「在陛下一念堅凝」。又問在外人物,對以「崔與之護蜀而歸,閒居十年,終始全德之老臣,若趣其來,可為朝廷重。真德秀、魏了翁陛下所簡知,當聚之本朝。」
翼日,與王遂並拜監察禦史。咨夔感激知遇,謂遂曰:「朝無親擢台諫久矣,要當極本窮原而先論之。」乃上疏曰:「臣曆考往古治亂之原,權歸人主,政出中書,天下未有不治。權不歸人主,則廉級一夷,綱常且不立,奚政之問?政不出中書,則腹心無寄,必轉而他屬,奚權之攬?此八政馭群臣,所以獨歸之王,而詔之者必天官塚宰也。陛下親政以來,威福操柄,收還掌握,揚廷出令,震撼海宇,天下始知有吾君。元首既明,股肱不容於自惰,撤副封,罷先行,坐政事堂以治事,天下始知有朝廷。此其大權、大政,亦略舉矣。然中書之敝端,其大者有四:一曰自用,二曰自專,三曰自私,四曰自固。願陛下于從容論道之頃,宣示臣言,俾大臣充初志而加定力,懲往轍而圖方來,以仰稱勵精更始之意。」帝嘉納之。又首乞罷樞密使薛極以厲大臣之節,章三上,卒出之。其他得罪清議者,相繼劾去,朝綱大振。
明年,改元端平。咨夔預乞於正月朔下詔求直言,使人人得盡言無隱,又乞令內職任之穹者各舉所知,皆從之。時登進諸儒,以廣講讀、說書之選。咨夔言聖學之實,所當講明而推行者有六:一,親睦本支;二,正始閨門;三,警肅侍禦;四,審正邪用舍;五,儲養文武之才;六,憂根本無生事邀功。又言常平義倉、鹽課及苗稅多取之敝。京湖以《八陵圖》來上,咨夔援紹興留司奉表八陵及東晉大都督親謁五陵故事,乞先詔制臣往省,俟還,別議朝祭。又複以完顏守緒骨來獻,時相侈大其事,咨夔曰:「此朽骨耳,函之以葬大理寺可也。第當以金亡告九廟,歸諸祖宗德澤,況與大敵為鄰,抱虎枕蛟,事變叵測,顧可侈因人之獲,使邊臣論功,朝臣頌德。且陛下知慕崇政受俘之元祐,獨不鑒端門受降之崇寧乎?」然不果悉從。
擢殿中侍御史,會王定入台察,力詆蔣重珍,咨夔乃按定疾視善良,乞罷之。越三日,左遷定,而擢咨夔中書舍人,尋兼權吏部侍郎,與真德秀同知貢舉,俄兼直學士院。時咨夔口瘍已深,複上疏謂當引咎悔過,且乞祠,帝曰:「卿在朝多有裨益,何輕去?」咨夔奏:「臣數備台諫、給舍,皆不能遏六月之師,何補於朝?臣病久當去,去猶足裨風俗。」帝勉留之,遷吏部侍郎兼給事中。奏:「比徇私成俗,化實未更,所恃以一公鑠萬私者,獨陛下耳,而好樂營繕,親厚近屬,保護舊臣,若未能無所系累。」上在位逾一紀,國本未立,未有敢深言之者,咨夔乞擇宗室子養之,並為濟王立後。
擢給事中,史嵩之入相,召赴闕下,進刑部尚書,拜翰林學士、知制誥。求去愈力,加端明殿學士,卒。御筆:「洪咨夔鯁亮忠愨,有助親政,與執政恩例,特贈兩官。」其遺文有《兩漢詔令攬抄》、《春秋說》、外內制、奏議、詩文行於世。
許奕,字成子,簡州人。以父任主長江簿。丁內艱,免喪調涪城尉。慶元五年,甯宗親擢進士第一,授簽書劍南東川節度判官。未期年,持所生父心喪,召為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吳興郡王府教授。尋遷秘書郎、著作佐郎、著作郎,權考功郎官,非報謁問疾不出。
遷起居舍人,韓侂胄議開邊,奕貽書曰:「今日之勢,如元氣僅屬,不足以當寒暑之寇。」又因轉對,論:「今日之急惟備邊,而朝廷晏然,百官充位如平時。京西、淮上之師敗同罰異。總領,王人也,而聽宣撫司節制,或為參謀。廟堂之議,外廷莫得聞,護聖之軍,半發於外,而禁衛單薄。」乞鞫勘贓吏,永廢勿用。特與放行以啟僥倖者,宜加遏絕。所言皆侂胄所不樂也。
蜀盜既平,以起居舍人宣撫四川。奕謂:「使從中遣,必淹時乃至,既又徒雲犒師,而不以旌別淑慝為指,無以尉蜀父老之望。」執政是其言。又請:「遇朝會,起居郎、舍人分左右立如常儀。前後殿坐,侍立官禦坐東南面西立,可以獲聞聖訓,傳示無極。臣僚奏事,亦不敢易。」詔下其疏討論之。
遣奕使金,奕與骨肉死訣,詣執政趣受指請行,執政曰:「金人要索,議未決者尚多,今將奈何?」奕曰:「往集議時,奕嘗謂增歲幣、歸俘虜或可耳,外此其可從乎?不可行者,當死守之。」尋遷起居郎兼權給事中,以國事未濟力辭,不許。金人聞奕名久,禮迓甚恭,方清暑,離宮相距二十裏,至是特為奕還內。方射,奕破的十有一,乃卒行成。還奏,帝優勞久之,奕複奏:「和不可恃,宜葺紀綱,練將卒,使屈信進退之權,複歸於我。」客有以使事賀者,奕憮然曰:「是豈得已者,吾深為天下愧之。」
權禮部侍郎,條六事以獻。俄兼侍講。會諫官五居安、傅伯成以言事去職,奕上疏力爭之。其後又因災異申言曰:「比年上下以言為諱,諫官無故而去者再矣。以言名官,且不得盡,況疏遠乎。」又論:「用兵以來,資賞氾濫,僥倖捷出,宜加裁制。」夏旱,詔求言,奕言:「當以實意行實政,活民於死,不可責償於禱祠之間而已也。蝗至都城,然後下禮寺講酺祭,孰非王土,顧及境而懼,偶不至輦下,則終不以為災乎。」又曰:「權臣之誅也,下至閭巷,歡聲如雷。蓋更化之初,人有厚望,久而無以相遠也,此謗讟之所從生。」又曰:「內降非盛世事也,王璿進狀不實而經營以求倖免,裴伸何人,驟為帶禦器械。」時應詔者甚眾,奕言最為剴切。攝兼侍讀,每進讀至古今治亂,必參言時事:「願陛下試思,設遇事若此,當何以處之。」必拱默移時,俟帝凝思,乃徐竟其說。帝曰:「如此則經筵不徒設矣。」
遷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權給事中,論駁十有六事,皆貴族近習之撓政體者。而封還劉德秀贈典、高文虎之奉祠,士論尤韙之。加楊次山少保、永陽郡王,奕上疏曰:「自古外戚恩寵太甚,鮮不禍咎,天道惡盈,理所必至。次山果辭,則宜從之,如欲更示優恩,則超轉少傅,在陛下既隆于恩,在次山知止于義,顧不休哉!」又言:「史彌遠力辭恩命,宜從之以成其美。」疏入,不報。奕遂臥家求補外,以顯謨閣待制知瀘州。彌遠問所欲言,奕曰:「比觀時事,調護之功深,扶持之意少,非朝廷之利也。」
安撫使安丙新立大功,讒忌日聞,宰相錢象祖出謗書問奕,奕喟而言:「士不愛一死而因於眾多之口,亦可悲也。奕願以百口保之。」象祖艴然曰:「公悉安子文若此乎?」適宇文紹節宣撫荊湖還,亦曰:「僕願亦百口以信許公之言。」於是異論頓息,委寄益專。奕于丙深相知,而職事所關必反復辯數以求直。其後士多畔丙,奕獨以書疏候問愈數。
移知夔州,表辭不行,改知遂寧府。捐緡錢數十萬以代民輸,複鹽策之利以養士,為浮梁作堤數百丈,民德之,畫像祠於學。進龍圖閣待制,加寶謨閣直學士,知潼川府。霖雨壞城,撤而築之,不以煩民,亦捐緡錢十二萬為十縣民代輸,於是其民亦相與祠於東山僧舍。
會金人敗盟,蜀道震擾,奕請「速選威望大臣宣撫,信賞必罰,以獎忠義、收人心。」又言:「忠義之招,體勢倒持,兵食頓增,未知攸濟,且斬將之人未聞褒擢,敗軍之將未見施行,事勢不決,將有後時之悔。」禦史劾奕欺罔,降一官。詔提舉玉降宮,未數月,特複元官,提舉崇福宮。
還家,草遺表曰:「自念本非衰病,初染微屙。當湯熨可去之時,臣以疾而為諱;及針石已窮之後,醫束手而莫圖。靖言膏肓所致之由,大抵脈絡不通之故。」皆寓諷諫之意。進顯謨閣直學士致仕,贈通議大夫。初,奕之守瀘,帝顧禮部尚書章穎曰:「許奕已去乎?」起居舍人真德秀侍帝前,論人才,上以骨鯁稱之。
奕天性孝友,送死恤孤,恩意備至。通籀隸書,所著有《毛詩說》、《論語尚書周禮講義》、奏議、雜文行世。
陳居仁,字安行,興化軍人。父太府少卿膏,娶明州汪氏女,因家焉。膏初為汾州教授,佐守臣張克戩捍金人。後知惠州,單馬造曾袞壘,譬曉降之。鄞僧王法恩謀逆事覺,或請屠城,膏方為禦史,力論多殺非聖世事,脅從者悉寬宥之。
居仁年十四而孤,以蔭授鉛山尉。紹興二十一年舉進士。秦檜與膏有故,有勸以一見可得美官,居仁曰:「是有命焉。」終不自通。移永豐令,入鹽行在點檢贍軍激賞酒庫所糴場,詔修《高宗聖政》,妙選寮屬,與范成大並充檢討官。
淮甸交兵,魏杞以宗正少卿使金,辟居仁幕下。時和戰未決,金兵駐淮北,人情恟懼,突騎大至,彎弓夾道,居仁上馬,猶從容舉酒屬杞:「天寒且酹此觴。」觀者壯之。乃諭金人開道入,卒成禮,減歲幣而還。因出疆賞,轉承議郎,授諸王宮大小學教授。杞秉國柄,居仁忍貧需遠次,未嘗求進。虞允文欲引以為用,不就。允文欲與論兵,謝不能,退而貽書謂:「有定力乃可立事,若徒為大言,終必無成,幸成亦旋敗。」允文為之色動。
徙主軍器監簿、宗正修玉牒。轉對,言:「立國須定規模,陛下非無可致之資,而規模未立。」孝宗初頗不懌,曰:「朕未嘗不立規模。」居仁奏:「陛下銳意恢復,繼乃通和,和、戰、守三者迄今未定,孰為規模耶?」允文曰:「此正前日定力之論,某今益知此言之當也。」
遷將作監丞,轉國子丞。九年,進秘書丞。入對,論文武並用長久之術:「陛下獎進武臣,深得持平救偏之道,然未必得智謀勇略之士,或多便佞輕躁之徒,將複有偏勝之患。」帝喜納。權禮部郎官。嘗言台閣宜多用明習典故之士,帝問其人,居仁以李燾、莫濟對。甫數日,召燾。
居仁力請外,乃知徽州。帝令陛辭,慰諭遣之。至郡,告以天子節經費以惠儉瘠,不能推廣聖德,吏則有罪。乃招三衙軍,植二表於庭,有輸納中度而遭抑退者,抱所輸立表下,親視之,人無留滯,吏不能措手,輸稅者恒裹贏以歸。鄰州有訟,多詣台省乞決于居仁。秩滿,邦人挽留,由間道始得去。
入對,帝舉新安之政獎之。請編類隆興以來寬恤詔令,有曰:「法久則易玩,事久則易怠。惟申加戒飭,有以儆其觀聽,則千萬年猶一日。」帝曰:「名言也。」又言:「歸正忠順,過於優渥,而遇戰士反輕。此曹出萬死策勳,今老矣,添差已罷,廩稍半給,至丐于市,軍士解體。乞加優恤,以終始念功之意,堅後生圖報之心。」帝覽之嘉歎。會駕大閱白石,即命再添差兩任,衣糧全給,三軍為之呼舞。
留為戶部右曹郎官,命未下,朝方推《會要》賞,帝曰:「陳居仁治行為天下第一,可因是並賞之。」特轉朝議大夫兼權度支,又兼權禮部。會樞屬闕員,方進擬,帝曰:「豈有人才如陳居仁而可久為郎乎?」即授樞密院檢詳文字,尋為右司,遷左司,又遷檢正中書門下省諸房公事,曆兼左藏諸庫。居仁親視按牘,嘗謂:「有罪倖免則冤者何告,誣枉者七人皆當敘複。」執政難之,居仁退,疏其冤狀上之。帝曰:「居仁精審,尚複何疑。」詔以旱求言,居仁乞命公卿務行寬大,禦史京鏜極論從窄之敝,此風未革。
假吏部尚書使金,還,遷起居郎,尋兼詳定一司敕令兼權中書舍人,泛恩濫賞,封繳無所避。因言:「恩惠不及小民,名為寬逋負,實以惠頑民耳;名為赦有罪,實以惠奸民耳。願盡放天下五等戶身丁,四等戶一半。」從之。安定王子肜乞封妾為夫人,居仁繳奏,帝喜迎,謂有補風教。又論:「君人之道,貴在執要,今陛下親細故而忽遠猷,事末節而忘大體,願舉綱要以禦臣下,省思慮以頤精神。」詰旦,令清中書之務。權直學士院。帝曰:「內外制向委數人,今陳居仁一人當之,不見其難。」乞詔大臣博議「絕浮費,汰冗兵,計當省之數,定蠲除之目,此富民之要術也。」
以集英殿修撰知鄂州,築長堤捍江,新安樂寮以養貧病之民,撥閒田歸之。進煥章閣待制,移建寧府。歲饑,出儲粟平其價,弛逋負以巨萬計,代輸畸零繭稅。有因告糴殺人者,會赦免,居仁曰:「此亂民也,釋之將覆出為惡。」遂誅之。觀察推官柳某死,貧不克歸,二子行丐于道,聞而憐之,予之衣食,買田以養之,擇師以教之。鎮江大旱,又移居仁守鎮江。請以緡錢十四萬給兵食,不報;為書以義撼丞相,然後許。發時密往覘之。間遣糴運于荊楚商人,商人曰:「是陳待制耶?」爭以粟就糴。居仁區畫有方,所存活數萬計。因饑民治古海鮮界港,為石達丹徒境上,蓄泄以時,以通漕運。治江陰奸僧。
加寶文閣待制、知福州。入境,有饑民嘯聚,部分迓兵遮擊之,首惡計窮,自經死。治宗室之暴橫,申蠱毒之舊禁。有召命求間者,再進華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卒,贈金紫光祿大夫。
居仁風度凝遠,處己應物,壹以誠信。臨事毅然有守,所至號稱循吏,皆立祠祀之。有奏議、制稿、詩文行世。子卓。
卓字立道,紹熙元年進士,其後知江州,移甯國府。丞相以故欲見之,卓謝不往,丞相益器之。李全叛,褫其爵,詔書至淮,人益自勵;太廟災,降罪已詔,京師感動,皆卓所草也。為簽書樞密院事。未幾,丐祠還裏。平生不營產業,以贊書所酬金築世綸堂。閒居十有六年,卒年八十有六。將葬,事不能具,丞相吳潛聞之,貽書制置使以助。其孫定孫力請諡於朝,乃諡清敏。
劉漢弼,字正甫,上虞人。生二歲而孤,母謝氏撫而教之。嘉定九年舉進士,授吉州教授。曆江西安撫司幹官,監南嶽廟、浙西提舉茶鹽司幹官。召試館職,改秘書省正字,序遷秘書郎兼沂王府教授,改著作佐郎兼史館校勘,權考功員外郎。升著作郎、知嘉興府兼兵部員外郎,改兼考功。尋為考功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編修國史、檢討實錄,擢監察禦史。出知溫州。尋擢太常少卿,以左司諫召,擢侍御史兼侍講,以戶部侍郎致仕。
漢弼學明義利之辨,為正字時,應詔言事,極論致災弭災之道。為校書郎,轉對,舉蘇軾所言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又論制閫當複其舊,戎司當各還其所,邊郡守當用武臣。又論決和戰以定國論,合江、淮以壹帥權,公賞罰以勵人心,廣規撫以用人才。為著作佐郎,言兵財楮幣權不可分。又言取士之法,詞學不當去「宏博」字,混補不如複待補之便。為著作,為考功員外,所陳皆切於時務。及為言官,帝獎諭曰:「以卿純實不欺,故此親擢,宜悉心以告。」
漢弼以台綱久馳,疏三事,曰:定規撫,正體統,遠謀慮。首論給事中錢相巧于迎合,睥睨政地,直學士院吳愈不稱其職,罷去之。又劾中書舍人濮鬥南、左正言葉賁,疏留中不出。賁,松陽人,為時相史嵩之腹心。有使賁互按者,明日賁有他命,而漢弼由是去國。嵩之久擅國柄,帝益患苦之,既複以左司諫召,首贊帝分別邪正以息眾疑。奏疏論立聖心、正君道、謹事機、伸士氣、收人才五事,帝嘉其言,並付外行之。
及為侍御史,密奏曰:「自古未有一日無宰相之朝,今虛相位已三月,尚可狐疑而不斷乎?願奮發英斷,拔去陰邪,庶可轉危而安;否則是非不可兩立,邪正不並進,陛下雖欲收召善類,不可得矣。臣聞富弼之起複,止於五請,蔣芾之起複,止於三請,今嵩之既六請矣,願聽其終喪,亟選賢臣,早定相位。」帝覽納,遂決。乃命范鐘、杜範並相,百官舉笏相慶,漢弼之力為多。又累章言金淵、鄭起潛、陳一薦、謝達、韓祥、濮鬥南、王德明,皆疇昔托身私門,為之腹心,盤據要路,公論之所切齒者。至論馬光祖奪情,總賦淮東,乃嵩之預為引例之地,乞勒令追服終喪,以補名教。
帝嘗屬漢弼以進人才,退而條具以奏,皆時望所歸重。漢弼以受知特異,而奸邪未盡屏汰,論議未能堅定為慮,遂感末疾,居亡何,遂卒。特贈四官,未幾,賜官田五百畝、楮五千緡給其家,諡曰忠。漢弼之沒也,太學生蔡德潤等百七十有三人伏闕上書以為暴卒,而程公許著《漢弼墓銘》,亦與徐元傑並言,其旨微矣。
論曰:唐張九齡、薑公輔,宋餘靖皆出於嶺嶠之南,而為名世公卿,造物者曷嘗擇地而生賢哉?先王立賢無方,蓋為是也。番禺崔與之晚出,屹然大臣之風,卒與三子者方駕齊驅。洪咨夔、許奕直道正言于理宗在位之日。陳居仁見稱循吏,親結主知。劉漢弼抱忠以死,哀哉!
列傳第一百六十六
○杜范楊簡錢時附張虙呂午子沆
杜范,字成之,黃岩人。少從其從祖熚、知仁游,從祖受學朱熹,至範益著。嘉字定元年舉進士,調金壇尉,再調婺州司法。紹定三年,主管戶部架閣文字。六年,遷大理司直。
端平元年,改授軍器監丞。明年,入對,言:「陛下親覽大政,兩年於茲。今不惟未睹更新之效,而或者乃有浸不如舊之憂。夫致弊必有原,救弊必有本,積三四十年之蠹習,浸漬薰染,日深日腐,有不可勝救者,其原不過私之一字耳。陛下固宜懲其弊原,使私意淨盡。顧以天位之重而或藏其私憾,天命有德而或濫於私予,天討有罪而或制於私情,左右近習之言或溺於私聽,土木無益之工或侈於私費,隆禮貌以尊賢而用之未盡,溫辭色以納諫而行之惟艱,此陛下之私有未去也。和衷之美不著,同列之意不孚,紙尾押敕,事不預知,同堂決事,莫相可否,集義盈庭而施行決于私見,諸賢在列而密計定於私門,此大臣之私有末去也。君相之私容有未去,則教條之頒徒為虛文。近者召用名儒,發明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之學,有好議論者,乃從而詆訾訕笑之,陛下一惑其言,即有厭棄儒學之意。此正賢不肖進退之機,天下安危所系,願以其講明見之施行。」
改秘書郎,尋拜監察禦史。奏:「曩者權臣所用台諫,必其私人,約言已堅,而後出命。其所彈擊,悉承風旨,是以紀綱蕩然,風俗大壞。陛下親政,首用洪咨夔、王遂,痛矯宿弊,斥去奸邪。然廟堂之上,奉制尚多。言及貴近,或委曲回護,而先行丐祠之請;事有掣肘,或彼此調停,而卒收論罪之章。亦有彈墨尚新而已頒除目,沙汰未幾而旋得美官。自是台諫風采,昔之振揚者日以鑠;朝廷紀綱,昔之漸起者日以壞。」理宗深然之。
又奏九江守何炳年老不足備風寒,事寢不行。範再奏曰:「一守臣之未罷其事小,台諫之言不行其事大。阻台諫之言猶可也,至於陛下之旨匿而不行,此豈勵精親政之時所宜有哉!」丞相鄭清之見之大怒,五上章丐去,有「危機將發,朋比禍作」之語;且謂範順承風旨,粉飾擠陷。範遂自劾,言:「宰相之與台諫,官有尊卑而事關一體,但當同心為國,豈容以私而害公。行之者宰相,言之者台諫。行之者豈盡合於事宜,言之者或未免於攻詆,清明之朝,此特常事。古者大臣欲扶持紀綱,故必崇獎台諫,聞有因言而待罪者矣,未聞有諱言而含怒者也。曩者柄臣所用台諫,必其私人;陛下更新庶政,而台諫皆出於親擢。若廟堂不欲臣言其親故,鉗其口,奪其氣,則與曩者之用私人何以異?不知所謂'承順風旨'者何人?'粉飾擠陷'者何事?乞檢臣前奏,賜之罷黜,以從臣退安田裏之欲。」
時清之妄邀邊功,用師河、洛,兵民死者十數萬,資糧器甲悉委於敵,邊境騷然,中外大困。範率合台論其事,並言制閫之詐謀罔上。於是凡侍從、近臣之不合時望者,監司、郡守之貪暴害民者,皆以次論斥。清之愈忌之,改太常少卿。轉對言:「今日之病,莫大於賄賂交結之風。名譽已隆者賈左右之譽以固寵,宦游未達者惟梯級之求以進身。邊方帥臣,黃金不行於反間,而以探刺朝廷;厚賜不優於士卒,而以交通勢要。以致賞罰顛倒,威令慢褻,罪貶者拒命而不行,棄城者巧計以求免,提援兵者召亂而肆掠,當重任者怙勢而奪攘。下至禁旅,驕悍難制,監軍群聚相剽劫。欲望陛下毋以小恩廢大誼,毋以私情撓公法,嚴制宮掖,不使片言得以入於閫;禁約閹宦,不使讒諂得以售其奸。」範自入台,屢丐祠,至是複五上歸田之請,皆不允。
遷秘書監兼崇政殿說書。大元兵徇江陵,範乞屯兵蘄、黃以防窺江,且令沿江帥臣兼江、淮制置大使以重其權,令淮西帥臣急調兵撥糧以援江陵。拜殿中侍御史,辭不獲,乃因講筵,奏:「臣嘗冒耳目之寄,輒忤宰相,至煩陛下委曲調護,今又使居向者負芒之地,豈以臣絕私比,而其言猶有可取耶?抑以臣巽懦之質,易於調護,而姑使之備數耶?昔人主之於諍臣,非樂而聽之,即勉而從之,否則疏而遠之,未聞有不用其言而複用其人者。陛下自端平親政以來,召用正人以振台綱,未幾而有委曲調護之弊,其所彈擊,或牽制而不行,其所斥逐,複因緣以求進。臣于入台之初,固已力言之,不惟不之革,而其弊滋甚,甚至節貼而文理不全,易寫而台印無有,中書不敢執奏,見者為之致疑。不意聖明之時,其弊一至於此。陛下以其言之不可用,又從而超遷之,則是台諫之官,專為仕途之捷徑。陛下但知崇獎台諫為盛德,而不知阻抑直言之為弊政,則陛下外有好諫之名,內有拒諫之實,天下豈有虛可以蓋實哉。」範始以不得其言不去為恨,至是遂極言台諫失職之弊。
時襄、蜀俱壞,江陵孤危,兩浙震恐,複言:「清之橫啟邊釁,幾危宗祀,及其子招權納賄,貪冒無厭,盜用朝廷錢帛以易貨外國,且有實狀。」並言:「簽書樞密院事李鳴複與史寅午、彭大雅以賄交結,曲為之地。鳴複既不恤父母之邦,亦何有陛下之社稷。」帝以清之潛邸舊臣,鳴複未見大罪,未即行,範亦不入台。帝促之,範奏:「鳴複不去則臣去,安敢入經筵?」方再奏之,鳴複抗疏自辨,言:「台臣論臣,不知所指何事,豈以臣嘗主和議耶?幸未斥退,則安國家、利社稷,死生以之;否則無家可歸,惟有扁舟五湖耳。」範又極言其寡廉鮮恥,既而合台劾之,太學諸生亦上書交攻之。鳴複將出關,帝又遣使召回,範複與合台奏:「鳴複為宰執,所交惟史寅午、彭大雅,此等相與陰謀,不過賂近習、蒙上聽,以陰圖相位。臣近見自辨之章,見其交鬥邊臣以啟嫌隙,妄言和戰以肆脅持,且以蜀既破蕩而欲泛舟五湖,又以安國家、利社稷自任,不知鳴複久居政府,今又有何安利之策?欺君罔上,無所不至。如臣等言是,即乞行之;所言若非,早賜罷斥。」改起居郎,範奏:「臣論鳴複,未見施行,忽拜左史之命,則是所言不當,姑示優遷。臣前者嘗奏台諫但為仕途之捷徑,初無益朝廷之紀綱,躬言之,躬蹈之,臣之罪大矣。」即渡江而歸。授江東提點刑獄,尋改浙西提點刑獄,範力辭之,而鳴複亦出守越。
嘉熙二年,差知甯國府。明年至郡,適大旱,範即以便宜發常平粟,又勸寓公富人有積粟者發之,民賴以安。始至,倉庫多空,未幾,米餘十萬斛,錢亦數萬,悉以代輸下戶糧。兩淮饑民渡江者多剽掠,其首張世顯尤勇悍,擁眾三千餘人至城外。範遣人犒之,俾勿擾以俟處分,世顯乃陰有窺城之意。范以計擒斬之,給其眾使歸。
四年,還朝,首言:
旱薦臻,人無粒食。楮券猥輕,物價騰踴。行都之內,氣象蕭條,左浙近輔,殍死盈道。流民充斥,未聞安輯之政,剽掠成風,已開弄兵之萌,是內憂既迫矣。新興北兵,乘勝而善鬥,中原群盜,假名而崛起。搗我巴蜀,據我荊襄,擾我淮堧,近又由夔、峽以瞰鼎、澧。疆場之臣,肆為欺蔽,勝則張惶而言功,敗則掩覆而不言。脫使乘上流之無備,為飲馬長江之謀,其誰與捍之?是外患既深矣。
人主上所事者天,下所恃者民。近者天文示變,妖彗吐芒,方冬而雷,既春而雪,海潮衝突於都城,赤地幾遍於畿甸,是不得乎天而天已怒矣。人死于干戈,死於饑饉,父子相棄,夫婦不相保,怨氣盈腹,謗言載路,「等死」一萌,何所不至,是不得乎民而民已怨矣。內憂外患之交至,天心人心之俱失,陛下能與二三大臣安居于天下之上乎?陛下亦嘗思所以致此否乎?
蓋自曩者權相陽進妾婦之小忠,陰竊君人之大柄,以聲色玩好內蠱陛下之心術,而廢置生殺,一切惟其意之所欲為,以致紀綱陵夷,風俗頹靡,軍政不修而邊備廢缺。凡今日之內憂外患,皆權相三十年釀成之,如養護癰疽,待時而決耳。端平號為更化,而居相位者非其人,無能改於其舊,敗壞污穢,殆有甚焉。自是聖意惶惑,莫知所倚仗,方且不以彼為仇而以為德,不以彼為罪而以為功。於是天之望于陛下者孤,而變怪見矣,人之望于陛下者觖,而怨叛形矣。
陛下敬天有圖,旨酒有箴,緝熙有記,使持此一念,振起傾頹,宜無難者。然聞之道路,謂警懼之意,祗見於外朝視政之頃;而好樂之私,多縱于內廷燕褻之際。名為任賢,而左右近習或得而潛間;政出於中書,而御筆特奏或從而中出。左道之蠱惑,私親之請托,蒙蔽陛下之聰明,轉移陛下之心術。
於是范去國四載矣,帝撫勞備至。
遷權吏部侍郎兼侍講。以久旱,複言:「陛下嗣膺寶位餘二十年,災異譴告,無歲無之,至於今而益甚。陛下求所以應天者,將止於減膳徹樂、分禱群祀而已乎?抑當外此而反求諸躬乎?夫不務反躬悔過,而徒覬天怒之釋,天下寧有是理?欲望陛下一灑舊習以新天下,出宮女以遠聲色,斥近習以防蔽欺,省浮費以給國用,薄征斂以寬民力。且儲貳未立,國本尚虛,乞選宗姓之賢者育之宮中而教導之。」又言銓法之壞:「廟堂既有堂除,複時取部缺以徇人情;士大夫既陷贓濫,乃間以不經推勘而改正。凡此皆徇私忘公之害。」未幾,複上疏曰:
天災旱,昔固有之。而倉廩匱竭,月支不繼,升粟一千,其增未已,富戶淪落,十室九空,此又昔之所無也。甚而闔門饑死,相率投江,裏巷聚首以議執政,軍伍誶語所不忍聞,此何等氣象,而見於京城眾大之區。浙西稻米所聚,而赤地千里。淮民流離,繈負相屬,欲歸無所,奄奄待盡。使邊塵不起,尚可相依苟活,萬一敵騎衝突,彼必奔迸南來,或相攜從敵,因為之鄉導,巴蜀之覆轍可鑒也。
竊意陛下宵旰憂懼,寧處弗遑。然宮中宴賜未聞有所貶損,左右嬙嬖未聞有所放遣,貂璫近習未聞有所斥遠,女冠請謁未聞有所屏絕,朝廷政事未聞有所修飭,庶府積蠹未聞有所搜革。秉國鈞者惟私情之徇,主道揆者惟法守之侵,國家大政則相持而不決,司存細務則出意而輒行。命令朝更而夕變,紀綱蕩廢而不存,無一事之不弊,無一弊之不極。陛下盍亦震懼自省。
詔:「中外臣庶思當今急務,如河道未通,軍餉若何而可運?浙右旱歉,荒政若何而可行?財計空匱,糴本若何而可足?流徙失所,遣使若何而可定?敵情叵測,邊圉若何而可固?各務悉力盡思,以陳持危制變之策。」
拜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複極言宴賜不節、修造不時、玩寇縱欲數事。兼權兵部尚書,改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
淳祐二年,擢同簽書樞密院事。範既入都堂,凡行事有得失,除授有是非,悉抗言無隱情。丞相史嵩之外示寬容,內實忌之。四年,遷同知樞密院事。以李鳴複參知政事,範不屑與鳴複共政,去之。帝遣中使召回,且敕諸城門不得出範。太學諸生亦上書留範而斥鳴複,並斥嵩之。嵩之令諫議大夫劉晉之等論範及鳴複,範遂行。會嵩之遭喪謀起複不果,於是拜范右丞相,范以遜遊似,不許,遂力疾入覲。帝親書「開誠心,布公道。集眾思,廣忠益」賜之。
範上五事:「曰正治本,謂政事當常出於中書,毋使旁蹊得竊威福。曰肅宮闈,謂當嚴內外之限,使宮府一體。曰擇人才,謂當隨其所長用之而久于職,毋徒守遷轉之常格。曰惜名器,謂如文臣貼職,武臣閣衛,不當為徇私市恩之地。曰節財用,謂當自人主一身始,自宮掖始,自貴近始,考封村國用出入之數,而補窒其罅漏,求鹽策楮幣變更之目,而斟酌其利害。仍乞早定國本以系人心。」
時親王近戚多求降恩澤,引前朝杜衍例,范皆封還。乞撥堂除闕歸之吏部,以清中書之務,惟留書庫、架閣、京教及要地幹官。人皆以為不便。太學生亦上書言之,帝以示範,範奏曰:「三四十年權臣柄國,以公朝爵祿而市私恩,取吏部之闕以歸堂除,太學諸生亦習於見聞,乃以近年之弊政為祖宗之成法。如以臣言為是,上下堅守,則諛者必多而謗者息矣。」未幾,赴選調者無淹滯,合資格者得美闕,眾始服。
帝命宰執各條當今利病與政事可行者,范上十二事:
曰公用舍,願進退人才悉參以國人之論,則乘罅抵巇者無所投其間。曰儲材能,內而朝列,則儲宰執于侍從、台諫,儲侍從、台諫於卿監、郎官;外而守帥,則以江面之通判為幕府、郡守之儲,以江面之郡守為帥閫之儲;他職皆然,如是則臨時無乏才之憂。曰嚴薦舉,宜詔中外之臣,凡薦舉必明著職業、功狀、事實,不許止為褒詞,朝廷籍記不如所舉,並罰舉主,仍詔侍從、台諫不許與人覓舉。曰懲贓貪,自今有以贓罪案上,即行下勘證,果有贓敗,必繩以祖宗之法,無實跡而監司妄以贓罪誣人者,亦量行責罰,台諫風聞言及贓罪,亦行下勘證。曰專職任,吏部不可兼給、舍,京尹不可兼戶、吏,經筵亦必專官。曰久任使,內而財賦、獄訟、銓選與其他煩劇之職,必三年而後遷,外而監司、郡守,亦必使之再任,其不能者則亟行罷斥。曰抑僥倖,佈告中外,各務職業,朝廷不以弊例而過恩,宮庭不以私謁而廢法;勳舊之家,邸第之戚,不以名器而輕假。曰重閫寄。曰選軍實。曰招土豪。曰宜仿祖宗方田之制,疏為溝洫,縱橫經緯,各相灌注,以鑿溝之土,積而為徑,使不得並轡而馳,結陣而前,如曹瑋守陝西之制,則戎馬之來,所至皆有阻限,而溝之內又可以耕屯,勝於陸地多矣。曰治邊、理財,實為當今急務,有明于治邊、善於理財者,搜訪以聞。
時孟珙權重兵久居上流,朝廷素疑其難制,至是以書來賀。範複之曰:「古人謂將相調和則士豫附,自此但相與同心徇國。若以術相籠架,非範所屑為也。」珙大感服。未幾,大元軍大入五河,絕中流,置營柵,且以重兵綴合肥,令不得相援,為必取壽春之計。范命惟揚、鄂渚二帥各調兵東西來應,卒以捷聞。范計功行賞,莫不曲當,軍士皆悅。
未幾,卒,贈少傅,諡清獻。其所著述,有古律詩歌詞五卷,雜文六卷,奏稿十卷,外制三卷,《進故事》五卷,《經筵講義》三卷。
楊簡,字敬仲,慈溪人。乾道五年舉進士,授富陽主簿。會陸九淵道過富陽,問答有所契,遂定師弟子之禮。富陽民多服賈而不知學,簡興學養士,文風益振。
為紹興府司理,犴獄必親臨,端默以聽,使自吐露。越陪都,台府鼎立,簡中平無頗,惟理之從。一府史觸怒帥,令鞫之,簡白無罪,命鞫平日,簡曰:「吏過詎能免,今日實無罪,必擿往事置之法,某不敢奉命。」帥大怒,簡取告身納之,爭愈力。常平使者朱熹薦之。先是,丞相史浩亦以簡薦,差浙西撫幹,白尹張枃,宜因凶歲戒不虞。乃令簡督三將兵,接以恩信,出諸葛亮正兵法肄習之,軍政大修,眾大和悅。
改知嵊縣。丁外艱,服除,知樂平縣,興學訓士,諸生聞其言有泣下者。楊、石二少年為民害,簡置獄中,諭以禍福,鹹感悟,願自贖。由是邑人以訟為恥,夜無盜警,路不拾遺。紹熙五年,召為國子博士。二少年大帥縣民隨出境外,呼曰「楊父」。會斥丞相趙汝愚,祭酒李祥抗章辨之,簡上書言:「昨者危急,軍民將潰亂,社稷將傾危,陛下所親見。汝愚冒萬死易危為安,人情妥定,汝愚之忠,陛下所心知,不必深辨。臣為祭酒屬,日以義訓諸生,若見利忘義,畏害忘義,臣恥之。」未幾,亦遭斥,主管崇道觀。再任,轉朝奉郎。嘉泰四年,賜緋衣銀魚,朝散郎,權發遣全州,以言罷,主管仙都觀。
嘉定元年,甯宗更化,授秘書郎,轉朝請郎,遷秘書省著作佐郎兼權兵部郎官。轉對,極言經國之要,弭災厲、消禍變之道,北境傳誦,為之涕泣。詔以旱蝗求直言,簡上封事,言旱蝗根本,近在人心。兼考功郎官,兼禮部郎官,授著作郎、將作少監。入對,答問往復,漏過八刻,上目送久之。兼國史院編修官兼實錄院檢討官,以面對所陳未行,求外補,知溫州。移文首罷妓籍,尊敬賢士。私鹺五百為群過境內,分司幹官檄永嘉尉及水砦兵捕之。巡尉不白郡,簡驚曰:「是可輕動乎?萬一召亂,貽朝廷憂。兵之節制在郡將,違節制是不嚴天子命,違節制應斬。」建旗立巡尉庭下,召劊手兩行夾立,郡官盛服立西序,數其罪,命斬之,郡官交進為致悔罪意,良久得釋,奏罷分司,其紀律如此。寓官置民田負其直,簡追其隸責之而償所負。勢家第宅障官河,即日撤之,城中歡踴,名楊公河。
帝遣使至郡譏察,使于簡為先世契,出郊迎,不敢當,從間道走州入客位。簡聞之不敢入,往來傳送數四,乃驅車反。將降車,使者趨出立戟門外,簡亦趨出立使者外,頓首言曰:「天使也,某不敢不肅。」使者曰:「契家子,禮有常尊。」簡曰:「某守臣,使者銜天子命,辱臨敝邑,天使也,某不改不肅。」遂從西翼偕進,禮北面東上,簡行則常西,步則後,及階,莫敢升,已乃同升自西階,足踧踧莫敢就主席,使者曰:「邦君之庭也,禮有常尊。」簡曰:「《春秋》,王人雖微,例書大國之上,尊天子也。況今天使乎?」持之益堅,使者辭益力,如是數刻,使者知不可變,乃曰:「某不敏,敢不敬承執事尊天子之義。」即揖而出。既就館,簡乃以賓禮見。儀典曠絕,邦人創見之,莫不瞿然竦觀,屏息立。
簡在郡廉儉自將,奉養菲薄,常曰:「吾敢以赤子膏血自肥乎!」閭巷雍睦無忿爭聲,民愛之如父母,咸畫象事之。遷駕部員外郎,老稚扶擁緣道,傾城哭送。入對,言:「盡掃喜順惡逆之私情,善政盡舉,弊政盡除,民怨自銷,禍亂不作。」改工部員外郎,轉對,又以擇賢久任為言。遷軍器監兼工部郎官,轉朝奉大夫,又遷將作監兼國史院編修官兼實錄院檢討官,轉朝散大夫。
金人大饑,來歸者日以數千、萬計。邊吏臨淮水射之。簡戚然曰:「得土地易,得人心難。薄海內外,皆吾赤子,中土故民,出塗炭,投慈父母,顧靳鬥升粟而迎殺之,蘄脫死乃速得死,豈相上帝綏四方之道哉?」即日上奏,哀痛言之,不報。會有疾,請去益力,乃以直寶謨閣主管玉局觀。升直寶文閣主管明道宮、秘閣修撰主管千秋鴻禧觀。特授朝請大夫、右文殿修撰主管鴻慶宮,賜紫衣金魚。進寶謨閣待制、提舉鴻慶宮,賜金帶。
理宗即位,進寶謨閣直學士,賜金帶。寶慶元年,轉朝議大夫、慈溪縣男,尋授華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奉朝請。詔入見,簡屢辭。授敷文閣直學士,累加中大夫,仍提舉鴻慶宮,尋以寶謨閣學士、太中大夫致仕,卒,贈正奉大夫。
簡所著有《甲稿》、《乙稿》、《冠記》、《昏記》《喪禮家記》、《家祭記》、《釋菜禮記》、《石魚家記》,又有《己易》、《啟蔽》等書,其論治務最急者五,其次八。一曰謹擇左右大臣、近臣、小臣;二曰擇賢以久任中外之官;三曰罷科舉而行鄉舉裏選;四曰罷設法道淫;五曰治伍法,修諸葛武侯之正兵,以備不虞。其次急者有八:一曰募兵屯田,以省養兵之費;二曰限民田,以漸複井田;三曰罷妓籍,從良;四曰漸罷和買、折帛暨諸無名之賦及榷酤,而禁群飲;五曰擇賢士教之大學,教成,使分掌諸州之學,又使各擇井裏之士聚而教之,教成,使各分掌其邑裏之學;六曰取《周禮》及古書,會議熟講其可行於今者行之;七曰禁淫樂;八曰修書以削邪說。此簡之志也。後鹹淳間,制置使劉黻即其居作慈湖書院。門人錢時。
時字子是,淳安人。幼奇偉不群,讀書不為世儒之習。以《易》冠漕司,既而絕意科舉,究明理學。江東提刑袁甫作象山書院,招主講席,學者興起,政事多所裨益。郡守及新安、紹興守皆厚禮延請,開講郡庠。其學大抵發明人心,論議宏偉,指擿痛決,聞者皆有得焉。丞相喬行簡知其賢,特薦之朝,且曰:「時夙負才識,尤通世務,田裏之休戚利病,當世之是非得失,莫不詳究而熟知之,不但通詩書、守陳言而已。」
授秘閣校勘。詔守臣以時所著書來上。未幾,出佐浙東倉幕,太史李心傳奏召史館檢閱。轉對,敷陳剴切,皆聖賢之精微。旋以國史宏綱未畢求去,授江東帥屬,歸。其書有《周易釋傳》、《尚書演義》《學詩管見》、《春秋大旨》、《四書管見》、《兩漢筆記》、《蜀阜集》、《冠昏記》、《百行冠冕集》。寶祐間,守季鏞祠於學。
張虙,字子宓,慈溪人。慶元二年進士。故事,潛邸進士升名,虙不以自陳。授州教授。為浙東帥屬。帥督新昌舊逋,虙手書諫曰:「越人之瘠,宜咻噢撫摩之。今夏稅當寬為之期,使田裏久饑之甿,少還已耗之氣血,尚可理舊逋耶?」力辭不行。
主管戶部架閣文字,改太學正。時新進者多逞小才、害大體,轉對言:「立國有大經,人主當以靜制天下之動。今日之治,或有鄰于鍥薄,而咈人心、傷國體者,宜有以革之,使祖宗之意常如一日可也。」帝嘉納焉。
遷太常博士,又遷國子博士。時金垂亡,因論自治之道,謂:「天下之治,必有根本。城郭所以禦敵也,使溝壑有轉徙之民,則何敵之能禦?儲峙所以備患也,使枵腹盻盻不得食,則何患之能備?今日之吏,能知守邊之務者多,而能明立國之意者少。繕城郭,聚米粟,恃此而不恤乎民,則其策下矣。」
時以旱求言,即上疏曰:「上天之心即我祖宗之心,數年以來,蓋有為祖宗所不敢為者。凡祖宗之時,幾舉而不遂,已行而複寢,始以人言而從,終以國體而回者,今皆處之以不疑矣。凡祖宗長慮卻顧,所以銷惡運、遏亂原、兢兢相與守之者,皆變於目前利便快意之謀矣。議者惟知衰靡之俗不可不振起也,圮壞之風不可不整刷也,抑不知振起整刷之術,最難施於衰靡圮壞之後。何者?元氣已傷而不可再擾,人心方蘇而不可駭動也。且造楮初欲便民,朝廷既以一切之政戒其聽,複以一定之價迫之從,郡縣之間,遂騷然矣。監司、郡守老成遲鈍者悉屏而不用,而取夫新進喜功名者為之,見事則風生,臨事則痛決,事未果集而根本已朘,國未有益而民生已困矣。凡此皆有累于祖宗仁厚之德,此旱勢之所以彌甚也。」
遷國子監丞。轉對,願力主正論,勿使迎合之人得以投吾機。遷秘書郎,預編《甯宗會要》兼吳、益王府教授,改兼莊文府。講《毛詩》終篇,乞以所讀諸子改讀《尚書》,帝曰:「吾固以《詩》、《書》成麟趾之美也。」
遷著作佐郎兼權都官郎官。轉對言:「邊事有二病,戒敕千條,猶患悖繆,指意明白,猶複背違,安有不示其所向而謂可責其成。且言戰則當知彼,言和則當請於彼,惟守則自求諸己而已。儻以為可,則當力主其說,明告天下,日講求其所以守之之策,蓋議論貴合一,而今則病乎雜也。用人不可以嘗試,任人不可以自疑。朝廷惟慮獨任之難勝,彼此互分,不相扶持,人得抗衡,莫有稟屬,制置但存虛器,便宜反出多門。蓋體貴合一,而今則病乎分也。」
遷秘書丞,改著作郎。以疾乞外,出知南康。至郡,剖決滯訟,眾皆悅服。前守陳宓以錢七千緡置濟民庫為築城費,虙至,曰:「不必取贏於民,吾捐萬緡為倡,繼是儻不已,何患事之難成。」轉運使以錢萬二千緡置平糴於郡,虙複出錢萬二千緡以增益之,民賴其利。將增建禁旅,營地屬民者,索質劑視元直償之。徙知處州,移知溫州,力辭,遂直秘閣、主管千秋鴻禧觀。參議制置使幕中,使者尚威力,愎諫自用,虙守正不阿,每濟以寬大。又上書論海防利便。主管玉局觀。
端平初,召為國子司業兼侍講,以《禮記月令》進讀,至「獄訟必端平」之語,因敷暢厥旨。八陵來複,將議修奉,而論者未能協一,虙議曰:「當乘此時遣官肅清威儀,申祗奉故事,如或為其所紿,功未即就,亦足以感動天下忠臣義士之心。」力辭勸講之職,升國子祭酒。以為「《月令》之書雖出於呂不韋,然人主後天而奉天時,此書不為無助」。乃因已講者為十二卷,乞按月而觀之。兼權工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命下而卒,詔贈四官。
呂午,字伯可,歙縣人。嘉定四年進士,授烏程主簿,郡守致之幕下,事一決於午。守張忠恕,丞相浚之孫,薦午猶力,時忠恕之母就養,而時時躬至簿聽迎午二親入郡,與午皆衣彩衣奉觴上壽,邦人榮之。
調當塗縣丞。守吳柔勝謂午有操守,俾其子淵、潛定交焉。會司理攝蕪湖縣,廬州遣兩兵會公事,司理遂以廬兵奪縣民為言。柔勝怒,悉置獄,屬午問之。午謂「廬州有公櫝,不可謂奪民」。柔勝愈怒,再以屬午。明日,午入謁,柔勝先令左右問若何,午執前說。柔勝益加怒,謂「我不忍廬兵奪吾百姓」。不出迎午,午坐客位不退,不食。柔勝勉為出,怒不息,欲黥二兵。午徐曰:「廬州初無公櫝則可,有則縣不為處置而反罪廬兵,恐不可。」久之,卒從午請,由是柔勝益知午。
陳貴誼守太平,屬午安集淮南流民。江東提舉徐僑知午在郡,驚喜,辟為幕屬。午欲盡決遣郡事而後行,帖趣行至十八而不以白貴誼,僑貽書貴誼,午始行。既而僑行部,以田事迕丞相史彌遠,以言罷。午還當塗。監溫州天富北監鹽場,改知余杭縣,亦以言罷,公論大不平,然午自此名益重。浙東提舉章良朋留之幕,旋兼沿海制置司事。海寇未平,良朋問策安在。午廉知調軍出海,糧盡即還,軍獲寇物,官盡拘收,乃與制置司幹官施一飛議,糧盡再給,不許擅還,賊舟所有,悉以給軍,海道遂清。
差知龍陽縣。豪民陶守忠殺人,正其獄誅之。彌遠雖非賢相,猶置人才簿,書賢士大夫以待用,而午治縣之政亦書之。差兩浙轉運司主管文字,彌遠病久不見客,午入謁,特出迎。運使罷,故不用人,以午護印半年。或問彌遠,何以不注官?彌遠曰:「爾謂護印官不能耶?」午聞之力辭。
差監三省樞密院門兼監提轄封樁上庫。丁父憂,免喪,遷大府寺簿。拜監察禦史,帝親擢也。鄭清之喪師,至是丁黼死于成都,史嵩之、孟珙在京湖,嵩之尋升督府。陳韡、杜杲在淮西,王鑒在黃州,計用兵十七萬人,圍始解。獨趙葵在淮東不受兵,而坐視不出兵應援。午疏論:「邊閫角立,當協心釋嫌,而乃幸災樂禍,無同舟共濟之心。」葵以為午黨京湖制司,而嵩之亦憾午,乃遷宗正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出知泉州。初,左丞相李宗勉深以葵之言為疑,會來自淮東者,乃言台官皆以葵交書,獨呂禦史無之,宗勉始以午為賢,語人曰:「呂伯可獨立無黨者。」嵩之得彌遠人才簿,心知敬午而內怨所論邊事。及午移浙東提刑,嵩之令鄧詠嗾重複亨論罷,中外不直嵩之。
提舉崇禧觀,再移浙東提刑。複為監察禦史,入見,帝曰:「卿向來議論甚明切。」兼崇政殿說書。嵩之雅不欲午在經筵,時殿中侍御史項容孫子娶午從子,嵩之俾容孫上疏避午,欲撼之去,而於法無避。嵩之乃與言路密謀,以為午嘗劾王瓚姻家史洽,遂以瓚為右正言,午即治裝去。上手詔趣留之,午力辭,不允,由是再留,而議論愈不合。
遷起居郎兼史院官,官至中奉大夫,間居一紀卒,年七十有七,累贈至華文閣學士、通奉大夫。子沆。
沆字叔朝,以恩補將仕郎。端平三年,銓試第一,授黃岩縣主簿,監西京中嶽廟者二,總領湖廣、江西、京西財賦所準備差遣。改知於潛縣,重囚逸,聞沆至,自歸。淮西總領辟充主管文字。
通判婺州,朱君章訟爭田四十有二年,吳王府爭墓二十有九年,沆皆決之。特差充提領兩浙轉運鹽事使司主管文字,又差充行在點檢贍軍激賞酒庫,曆四轄、六院之文思官告,書擬尚左右郎官事。
賈似道議行公田,彗星見,沆請罷公田還民。及理宗崩,似道矯詔廢十七界會子,行關子,沆力言非便。似道大怒,調將作監簿,急令言者論寢。久之,與雲台觀,起知興國軍,未赴,論仍雲台觀。起知全州,未赴,與仙都觀。德佑元年,三學伏闕上書訟沆屈,召赴行在,沆不復出,卒,年八十有一。
論曰:杜範在下僚,已有公輔之望,及入相未久而沒。楊簡之學,非世儒所能及,施諸有政,使人百世而不能忘,然雖享高年,不究於用,豈不重可惜也哉。張虙子諒易直,呂午風采凜然,皆有裨于世道者矣。
列傳第一百六十七
○吳昌裔汪綱陳宓王霆
吳昌裔,字季永,中江人。蚤孤,與兄泳痛自植立,不肯逐時好,得程頤、張載、朱熹諸書,輒研繹不倦。嘉定七年舉進士,聞漢陽守黃幹得熹之學,往從之。
調閩中尉。利路轉運使曹彥約聞其賢,俾司糴場。時歲饑,議糴上流,昌裔請發本倉所儲數萬而徐糴以償,從之。調眉州教授。眉士故尚蘇軾學,昌裔取諸經為之講說,祠周惇頤及顥、頤、載、熹,揭《白鹿洞學規》,仿潭州釋奠儀,簿正祭器,士習丕變。制置使崔與之薦之,改知華陽縣。修學宮,來四方士,斥羨錢二十萬緡,買良田備旱。通判眉州,著《苦言》十篇,慮蜀甚悉。攝郡事,禦軍有紀律。尋權漢州,故事比攝官,奉饋皆如真,昌裔命削其半。核兵籍,興社倉,郡政畢舉。興元帥趙彥呐議東納武仙,西結秦、鞏,人莫敢言,昌裔獨奮筆力辨其非。未幾,武仙敗,二州之民果叛。
端平元年,入為軍器監簿,改將作監簿。改太常少卿。徐僑於人少許可,獨賢之。兼皇后宅教授,昌裔以祖宗舊典無以職事官充者,力辭,改吳、益王府教授。轉對,首陳六事,其目曰:「天理未純,天德未健,天命未敕,天工未亮,天職未治,天討未公。」凡君臣之綱,兄弟之倫,舉世以為大戒而不敢言者,皆痛陳之。至於邊臣玩令,陟罰無章,尤拳拳焉。拜監察禦史,彈劾無所避,且曰:「今之朝綱果無所撓乎?言及親故則為之留中,言及私昵則為之訖了,事有窒礙則節帖付出,情有嫌疑則調停寢行。今日遷一人,曰存近臣之體,明日遷一人,曰為遠臣之勸。屈風憲之精采,徇人情之去留,士氣銷耎,下情壅滯,非所以糾正官邪,助國脈也。」
台臣故事,季詣獄點檢。時有爭常州田萬四千畝,平江亦數百畝,株逮百餘人,視其牘,乃趙善湘之子汝櫄、汝榟也,州縣不敢決,昌裔連疏劾罷之。冬洊雷,春大雨雪,昌裔居齋宮秉燭草疏,凡上躬缺失,宮庭嬖私,廟堂除授,皆以為言。又言:「將帥方命,女寵私謁,舊黨之用,邊疆之禍,皆此陰類。」且曰:「今大昕坐朝,間有時不視事之文;私第謁假,或有時不入堂之報。上有耽樂慆逸之漸,下無協恭和衷之風。內則嬖禦懷私,為君心之蠹;外則子弟寡謹,為朝政之累。遊言噂遝,寵賂章聞,欲《簫》、《勺》大和,得乎?」
又念蜀事阽危,條四事以進:實規橅,審功賞,訪軍實,儲帥才。時有果、閬州守臣逃遁而進職,有知遂甯李煒父子足跡不至邊庭而受賞,僨軍之趙楷、棄城之朱揚祖皆不加罰;又帥臣趙彥呐年老智衰,其子淫刑黷貨,士卒不用命,安癸仲恥遭抨彈,經營複用,欲起謫籍以代帥垣,昌裔皆抗疏彈擊。
又曆言三邊之事曰:「今朝廷之上,百辟晏然,言論多於施行,浮文妨於實務。後族王宮之冗費,列曹坐局之常程,群工閑慢之差除,諸道非泛之申請,以至土木經營,時節宴遊,神霄祈禳,大禮錫賚,藻飾治具,無異平時。至於治兵足食之方,脩車備馬之事,乃缺略不講。」且援靖康之敝,痛哭言之。
出為大理少卿,屢疏引去,不許。會杜範再入台,擊參政李鳴複,謂昌裔與範善,必相為謀者,數讒之,以權工部侍郎出參贊四川宣撫司軍事。人曰:「此李綱救太原也。太原不可救,特以綱主戰,故出之耳。」昌裔曰:「君命也,不可不亟行。」慷慨褸襆被出關,忽得疾,中道病甚,帝聞之,授秘閣修撰,改嘉興府。昌裔曰:「吾以疾不能歸救父母,上負聖恩,下負此心,若舍遠就近,舍危就安,人其謂我何?」辭至四五,而言者以避事論矣。
改贛州,辭,以右文殿修撰主管鴻慶宮。遷浙東提刑,辭,改知婺州。婺告旱,民日夜望之,乃不忍終辭,減騶從供帳,遣僚佐召邑令周行阡陌,蠲粟八萬一千石、錢二十五萬緡有奇。加集英殿修撰,卒,以寶章閣待制致仕。
昌裔剛正莊重,遇事敢言,典章多所閑習。嘗輯至和、紹興諸臣奏議本末。名《儲鑒》。又會粹周、漢以至宋蜀道得失,興師取財之所,名《蜀鑒》。有奏議、《四書講義》、《鄉約口義》、《諸老記聞》、《容台議禮》、文集行於世。
初,昌裔與徐清叟、杜範一日併入台,皆天下正士,四方想聞風采,人至和《三諫詩》以侈之。然才七閱月以遷,故莫不惋惜雲。後諡忠肅。
汪綱,字仲舉,黟縣人,簽書樞密院勃之曾孫也。以祖任入官,淳熙十四年中銓試,調鎮江府司戶參軍。
馬大同鎮京口,強毅自任,綱言論獨不詭隨。議者欲以兩淮鐵錢交子行於沿江,廷議令大同倡率行之,綱貽書曰:「邊面行鐵錢,慮銅寶泄於外耳。私鑄盛行,故錢輕而物重。今若場務出納不以鐵錢取息,堅守四色請買舊制,冶鑄定額不求餘羨,重禁以戢私鑄,支散邊戍與在軍中半者無異,不以鐵錢准折,則淮民將自便之,何至以敝內郡邪?」大同始悟。試湖南轉運司,又中,綱笑曰:「此豈足以用世澤物耶?」乃刻意問學,博通古今,精究義理;覃思本原。
調桂陽軍平陽縣令,縣連溪峒,蠻蜒與居,綱一遇以恩信。科罰之害既三十年,綱下車,首白諸台,罷之。桂陽歲貢銀二萬九千餘兩,而平陽當其三分之二。綱謂向者銀礦坌發價輕,故可勉以應,今地寶已竭,市於他郡,其價倍蓰,願力請痛蠲損之。歲饑,旁邑有曹伍者,群聚惡少入境,強貸發廩,眾至千餘,挾界頭、牛橋二砦兵為援,地盤踞萬山間,前後令未嘗一涉其境,不虞綱之至也,相率出迎。綱已夙具酒食,令之曰:「汝何敢亂,順者得食,亂者就誅。」夜宿砦中,呼砦官詰責不能防守狀,皆皇恐伏地請死,杖其首惡者八人,發粟振糶,民賴以安。
改知金壇縣,親嫌,更弋陽縣。父義和為侍御史主管佑神觀。尋丁父喪,服除,知蘭溪縣,決擿如神。歲旱,郡倚辦勸分,綱謂勸分所以助義倉,一切行之,非所謂安富恤貧也,願假常平錢為糶本,使得迴圈迭濟。又躬勸富民浚築塘堰,大興水利,餓者得食其力,全活甚眾。郡守張抑及部使者列綱為一道荒政之冠。以言去,邑人相率投軌直其事,綱力止之。
繼知太平縣,主管兩浙轉運司文字,未赴,罹內艱,擢監行在左藏西庫。屬金人殺其主允濟自立,遣使來告襲位,議者即欲遣幣,綱言:'使名不遜,當止之境上,姑命左帑視例計辦,或且留京口總司,令盱眙諭之曰:'紀年名節,皆犯先朝避忌,歲幣乃爾前主所增,今既易代,當複隆興、大定之舊。'俟此議定,而後正旦、生辰之使可遣。遲以歲月,吾擇邊將葺城堡,簡軍實,儲峙糗糧,使沿邊屹然有不可犯之勢,聽其自相攻擊,然後以全力制其後。」廟堂韙之。
提轄東西庫,又幹辦諸司審計司。以選知高郵軍,陛辭,言:「揚、楚二州當各屯二萬人,壯其聲勢,而以高郵為家計砦。高郵三面阻水,湖澤奧阻,戎馬所不能騁,獨西南一路直距天長,無險可守,乃去城六十裏隨地經畫,或浚溝塹,或備設伏,以扼其沖。」又慮湖可以入淮,招水卒五千人造百艘列三砦以戒非常。興化民田濱海,昔范仲淹築堰以障寫鹵,守毛澤民置石達函管以疏運河水勢,歲久皆壞,綱乃增修之。部使者聞于朝,增一秩,提舉淮東常平。淮米越江有禁,綱念「淮民有警則室廬莫保,歲凶則轉徙無歸,豐年可以少蘇,重以苛禁,自分畛域,豈為民父母意哉!請下金陵糴三十萬以通淮西之運,京口糴五十萬以通淮東之運。」又言:「兩淮之積不可多,昇、潤之積不可少。平江積米數百萬,陳陳相因,久而紅腐,宜視其收貯近久,取餉輦下百司、諸軍。江上歲餫當至京者,貯之京口、金陵轉漕。兩淮、中都諸倉,亦當廣糴以補其數。」
制置使訪綱備禦孰宜先,綱言:「淮地自昔號財賦淵藪,西有鐵冶,東富魚稻,足以自給。淮右多山,淮左多水,足以自固。誠能合兩淮為一家,兵財通融,聲勢合一,雖不假江、浙之力可也。祖宗盛時,邊郡所儲足支十年;慶曆間,中山一鎮尚百八十萬石。今宜上法先朝,令商旅入粟近塞,而算請錢貨于京師。入粟拜爵,守之以信,則輸者必多,邊儲不患不豐。州郡禁兵本非供役,乃就糧外郡耳,今不為戰鬥用,乃使之共力役,緩急戍守,專倚大軍,指日待更,不安風土,豈若土兵生長邊地,墳墓室家,人自為守邪?當精擇伉壯,廣其尺籍,悉隸御前軍額,分擘券給以助州郡衣糧之供,大率如山陽武鋒軍制,則邊面不必抽江上之戍,江上不必出禁闈之師。生券更番,勞費俱息。」
時有獻言制司廣買荒田開墾,以為營田,綱以為「荒瘠之地不難辦,而工力、水利非久不可,棄產欺官,良田終不可得,耗費公帑,開墾難就。曷若勸民盡耕閒田,甽澮堙塞則官為之助,變瘠為沃,使民有餘蓄。晁錯入粟之議,本朝便糴之法,在其中矣。」制司知其無益,乃止。
淮東煮鹽之利,本居天下半,歲久敝滋,鹽本日侵,帑儲空竭,負兩總司五十余萬,亭戶二十八萬,借撥于朝廷五十萬,又會餉所複鹽鈔,舊制弗許商人預供貼鈔錢,鹽司坐是窘不能支。綱抉擿隱伏,凡虛額無實,詭為出內,飛走移易,事制曲防,課乃更羨。既盡償所負,又贏金三十萬緡,為樁辦庫,以備鹽本之闕。添置新灶五十所,諸場悉視乾道舊額三百九十萬石,通一千三百萬緡,課官吏之殿最。綱約己率下,辭台郡之互饋,獨增場官奉以養其廉。
擢戶部員外郎、總領淮東軍馬財賦。時邊面多生券,山東歸附月餉錢糧,以緡計增三十有三萬,米以石計增六萬,真、楚諸州又新招萬弩手,皆仰給總所,而浙西鹽利積負至七十余萬緡,諸州漕運不以時至。綱核名實,警稽慢,區畫處分,餉事賴以不乏。
移疾乞閑,得直秘閣、知婺州,改提點浙東刑獄,皆屢辭不得請。慮囚,至婺,有奴挾刃欲戕其主,不遇而殺其子,瞞讕妄牽連,徑出斬之。釋衢囚之冤者。台盜鐘百一非共盜,尉覬賞,躐申制司,綱謂:「治盜雖尚嚴,豈得鍛煉傅會以成其罪邪?」於是得減死。禱雨龍瑞宮,有物蜿蜒朱色,盤旋壇上者三日。綱曰:「吾欲雨而已,毋為異以惑眾。」言未竟,雷雨大至,歲以大熟。
進直煥章閣、知紹興府、主管浙東安撫司公事兼提點刑獄。訪民瘼,罷行尤切。蕭山有古運河,西通錢塘,東達台、明,沙漲三十餘裏,舟行則膠。乃開浚八千餘丈,複創閘江口,使泥淤弗得入,河水不得泄,于塗則盡甃以達城闉。十裏創一廬。名曰「施水」,主以道流。於是舟車水陸,不問晝夜暑寒,意行利涉,歡欣忘勩。屬邑諸縣瀕海,而諸暨十六鄉瀕湖,蕩濼灌溉之利甚博,勢家巨室率私植埂岸,圍以成田,湖流既束,水不得去,雨稍多則溢入邑居,田閭浸蕩。瀕海藉塘為固,堤岸易圮,鹹鹵害稼,歲損動數十萬畝,蠲租亦萬計。以綱言,詔提舉常平司發田園,奇援巧請,一切峻卻,而湖田始複;郡備緡錢三萬專備修築,而海田始固。綱謂:「是邦控臨海道,密拱都畿,而軍籍單弱。」乃招水軍,刺叉手,教習甚專,不令他役。創營千餘間,寬整堅密,增置甲兵,威聲赫然。兼權司農卿,尋直龍圖閣,因任。
理宗即位,詔為右文殿修撰,加集英殿修撰,複因任,又加寶謨閣待制。寶慶三年大水,綱發粟三萬八千余、緡錢五萬振之,蠲租六萬余石,捐瘠頓蘇,無異常歲。越有經總制窠名四十一萬,其中二十五,則紹興以來虛額也,前後帥懼負殿,以修奉欑宮之資偽增焉。綱謂:「負殿之責小,罔上之罪大」。摭其實以聞。詔免九萬五千緡,而宿敝因是著明矣。
紹定元年,召赴行在,綱入見,言:「臣下先利之心過於徇義,為身之計過於謀國,媮惰退縮,奔競貪黷,相與為欺,宜有以轉移之。」帝曰:「聞卿治行甚美,越中民力如何?」對曰:「去歲水潦,諸暨為甚,今歲幸中熟,十年之間,千里晏安,皆朝廷威德所及,臣何力之有。」權戶部侍郎。越數月,上章致仕,特畀二秩,守戶部侍郎,仍賜金帶。卒,越人聞之多墮淚,有相率哭於寺觀者。
綱學有本原,多聞博記,兵農、醫蔔、陰陽、律曆諸書,靡不研究;機神明銳,遇事立決。在越佩四印,文書山積,而能操約禦詳,治事不過二十刻,公庭如水。卑官下吏,一言中理,慨然從之。為文尤長於論事,援據古今,辨博雄勁。服用不喜奢麗,供帳車剩,雖敝不更。所著有《恕齋集》、《左帑志》、《漫存錄》。
陳宓,字師複,丞相俊卿之子。少嘗及登朱熹之門,熹器異之。長從黃幹遊。以父任曆泉州南安鹽稅,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知安溪縣。
嘉定七年,入監進奏院。時無敢慷慨盡言者,宓上封事言:「宮中宴飲或至無節,非時賜予為數浩穰,一人蔬食而嬪禦不廢於擊鮮,邊事方殷而樁積反資於妄用,此宮闈儀刑有未正也。大臣所用非親即故,執政擇易制之人,台諫用慎默之士,都司樞掾,無非親昵,貪吏靡不得志,廉士動招怨尤,此朝廷權柄有所分也。鈔鹽變易,楮幣秤提,安邊所創立,固執己見,動失人心,敗軍之將躐躋殿岩,庸鄙之夫久尹京兆,宿將有守成之功,以小過而貶,三牙無汗馬之勞,托公勤而擢,此政令刑賞多所舛逆也。若能交飭內外,一正紀綱,天且不雨,臣請伏面謾之罪。」奏入,丞相史彌遠不樂,而中宮慶壽,三牙獻遺,至是為之罷卻。尋遷軍器監簿。九年,轉對言:
人主之德貴乎明,大臣之心貴乎公,台諫之言貴乎直。陛下臨政雖勤而治功未舉,奉身雖儉而財用未豐,愛民雖仁而實惠未遍。良由上下相蒙,務於欺蔽。匭奏囊封,有懷畢吐,陛下付近臣差擇,是有意於行其言也。而有司惟取專攻上躬與移咎牧守之章,騰播中外,以答觀聽。今赤地千里,蝗飛蔽天,如此其可畏,猶或諱晦以旱不為災、蝗不害稼,其他誣罔,抑又可知。臣故曰人主之德貴乎明。
大臣施設,浸異厥初。凡建議求言之人,則以他事逐,諫官言事稍直,則以他職徙。忠憤者指為不靖,切直者目曰沽名,眾怨所萃則相繼超升,物論所歸則以次疏外。某人之遷,是嘗重人罪以快同列之私忿者;某人之擢,是嘗援古事以文邇日之天變者。直節重望以私嫌而久棄,老奸宿臧以巧請而牽複。使大臣果能杜幸門、塞邪徑,則舉錯當而人心服。臣故曰大臣之心貴乎公。
台諫平居未嘗立異,遇事不敢盡言。有如金人再通,最關國體,近而侍從,下至生徒,莫不力爭,冀裨廟算,獨於言責,不出一辭。輦轂之下,乾沒巨萬,莫之誰何;州縣之間,罪僅毫髮,摭以塞責。大臣所欲為之事則遂之,所不右之人則排之。仁宗時,有宰相奉行台諫風旨之譏,今乃有台諫不敢違中書之誚,豈祖宗設官之初意哉?臣故曰台諫之言貴乎直。
三者機括所系,願陛下幡然悔悟,昭明德以照臨百官。大臣、台諫,亦宜公心直節,以副望治之意。
指陳敝事,視前疏尤剴切焉。
宓遂請罷,歸。在告日,擢太府丞,不拜,出知南康軍。詣史彌遠別,彌遠曰:「子言甚切當,第愚昧不能行,殊有愧耳。」至官,歲大侵,奏蠲其賦十之九。會流民群集,宓就役之,築江堤,而給其食。時造白鹿洞,與諸生討論。改知南劍州。時大旱疫,蠲逋賦十數萬,且弛新輸三之一,躬率僚吏持錢粟藥餌戶給之。創延平書院,悉仿白鹿洞之規。
知漳州,未行,聞甯宗崩,嗚咽累日。亡何,請致仕。寶慶二年,提點廣東刑獄,章複三上,迄不就。直秘閣,主管崇禧觀,宓拜祠命而辭職名。卒,進職一等致仕。三學諸生以起宓為請,而沒已閱月矣。
初,宓之在朝也,寺丞丁焴往使金,宓歎曰:「世仇未複,何以好為?」餞詩有「百年中國豈無人」之句。後數年,聞關外不靖,以書抵焴曰:「蜀口去關外雖遠,實如一身。近事可寒心,皆士大夫之罪,豈非賄道不絕之故耶?」焴服其言。
宓天性剛毅,通道尤篤,嘗為《朱墨銘》,謂朱屬陽,墨屬陰,以驗理欲分寸之多寡。自言居官必如顏真卿,居家必如陶潛,而深愛諸葛亮身死家無餘財,庫無餘帛。庶乎能蹈其語者,端平初,殿中侍御史王遂首言:「宓事先帝有論諫之直,而不及俟聖化之更,宜褒其身後,以勸天下之為臣者。」帝為感動,詔贈直龍圖閣。所著書有《論語注義問答》、《春秋三傳抄》、《讀通鑒綱目》、《唐史贅疣》之稿數十卷,藏於家。
王霆,字定叟,東陽人。高大父豪,帥眾誅方臘,以功補官。霆少有奇氣,試有司不偶,去就武舉,嘉定四年,中絕倫異等。喬行簡考藝別頭,喜曰:「吾為朝廷得一帥才矣。」
授承節郎,從軍于鄂,帥鐘興嗣戍邊,請於樞密院,以霆為隨軍都錢糧官。總領綦奎委霆專一教閱總效軍,尋委帥師守禦黃州。沿江制置副使李辟置幕下,淮右兵叛,遣霆招諭之。霆於軍事知無不言,謂:「招募良家子,不可以寅緣關節冒濫其間,防守江面,全藉正軍,若義勇、民兵,特可為聲援耳。而所謂大軍,羸病者多,兵械損舊,豈不敗事。調兵防江,當於江岸創屋居之,使之專心守禦。諸軍伍法既廢,平居則無以稽其虛籍冒請之敝,無以糾其竄逸生事之人,緩急則無以稽其並力向敵之志,無以連其逃陳不進之心。此尉繚子所以著束部伍之令,太公謂伍法為要者謂此也。用兵不以人數多寡為勝負,惟教習之精否,則勝負之形可見矣。」
理宗即位,特差充浙西副都監、湖州駐劄。時潘甫等起兵,事甫定,霆因綏撫之。鎮江都統趙勝辟為計議官,時李全寇鹽城,攻海陵,勝出戍揚州,屬官多憚從行,霆慨然曰:「此豈臣子辭難之日!」至揚子橋,人言賊兵昨日在南門,去將安之,霆竟至南門,以帥憲之命董三城事。勝次第出城接戰,霆必身先士卒,大小十八戰,無一不利。奪賊壕,築土城,焚城門,賊氣為懾。差知應州兼沿邊都巡檢使,樞密院命節制黃莆後營,彈壓諸道軍馬。諸道兵二十萬將往收復楚州,霆帥所部為掎角之助。
北兵至浮光,其民奔遁,相屬於道,朝論以為霆可守之,乃知光州兼沿邊都巡檢使。冒雪夜行,倍道疾馳至州,分遣間探,整飭戰守之具,大戰于謝令橋,光人遂安。督府魏了翁以書來慰安之,以緡錢十萬勞其軍。霆以召,尋為吉州刺史,仍知光州。霆固辭,丞相鄭清之、制置使史嵩之皆數以書留霆,霆不從,且曰:「士大夫當以世從道,不可以道從世也。」
再授閣門舍人,尋為達州刺史、右屯衛大將軍兼知蘄州,不赴。尋遷淮西馬步軍副總管兼淮西遊擊軍副都統制。論遊擊軍十事,不報。提舉崇禧觀。知高郵軍,流民邦傑聚眾三千人為盜,霆剿其渠魁,餘黨悉散。時議出師,和者甚多,霆以為:「莫若遣間探覘敵情,如不得已然後行之;否則無故自蕩其根本,是外兵未至而內兵先慘烈也。」諸軍畢行,惟高郵遲之,境內賴以安全。由是與時迕,而讒者益眾。
提舉雲台觀。執政期論邊事,且謂朝廷即有齊安之命。霆曰:「秋防已急,邊守不宜臨時更易,盍少需之。」乃授帶行左領軍衛大將軍,充沿江制置副使司計議官,霆乃撰《沿江等邊志》一編上之。制置使董槐、鄧泳交薦之,差知壽昌軍,改蘄州,建學舍,祠忠臣。嘗歎曰:「兩淮藩籬也,大江門戶也,三輔堂奧也。藩籬不固則門戶且危,門戶既危則堂奧豈能久安乎?」於是貽書丞相杜范,乞瞰江審察形勢,置三新城:蘄春置於龍眼磯,安慶置於孟城,滁陽置於宣化。不報。卒。
初,其父析業,霆獨以讓其兄。處宗族有恩意,嘗訓其子弟曰:「窮理盡性,學之本也。」有《玉溪集》行於世。
論曰:吳昌裔訪道東南,一何勤哉!故其造深醇,見諸事功者,足以知其學無雜也。汪綱之遺愛在越,先民所謂擇賢久任者,固不我欺矣。陳宓以宰相子,論諫之直,於今有光。王霆通兵家言,而謂不可以道從世,此古人謀帥貴乎「說《禮》、《樂》而敦《詩》、《書》」也。
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高定子高斯得張忠恕唐璘
高定子,字瞻叔,利州路提點刑獄兼知沔州稼之弟也。嘉泰二年舉進士,授郪縣主簿。吳曦畔,乞解官養母,曦誅,攝府事宇文公紹以忠孝兩全薦之,調中江縣丞。父就養得疾,定子衣不解帶者六旬。居喪,哀毀骨立。服除,成都府路諸司辟丹棱令,尋以同產弟魏了翁守眉,改監資州酒務。丁母憂,服除,差知夾江縣。
前是,酒酤貸秫于商人,定子給錢以糴,且寬榷酤,民以為便。麻菽舊有征,定子悉弛之。會水潦洊饑,貧民競訴無所於糴,定子曰:「女毋憂,女第持錢往常所糴家以俟。」乃發縣廩給諸富家,俾以時價糶,至秋而償,須臾米溢於市。鄰邑有爭田十餘年不決,部使者以屬定子,定子察知偽為質劑,其人不伏。定子曰:「嘉定改元詔三月始至縣,安得有嘉定元年正月文書邪?」兩造遂決。四川總領所辟主管文字,同幕有以趣辦為能迫促諸郡者,定子白使者斥去之。總領所治利州,倚酒榷以佐軍用,吏奸盤錯,定子躬自究詰,酒政遂平。後來者複欲增課,定子曰:「前以吏蠹,亦既革之,今又求益,是再榷也。」乃止。
制置使鄭損強愎自用,誤謂總領所擅十一州小會子之利,奏請廢之,令下,民疑而罷市。定子力爭,謂:「小會子實以代錢,百姓貿易,賴是以權川引,罷則關、隴之民交病,況又隆興間得旨為之,非擅也。」乃得存其半。損又欲增總領所鹽課,取舊貸軍費,定子辨其顛末,損乃釋然曰:「二司相關處,公每明白洞達言之,使人爽然自失。」尋差知長寧軍。長寧地接夷獠,公家百需皆仰淯井鹽利,來者往往因以自封殖,制置司又榷入其半。定子至,爭於制置使,得蠲重賦。
差知綿州。大元兵穿鳳州塞,破武休,下興元,小校張鉞以其徒潰入文州,殺守臣楊必複,將自龍趨綿,以闖成都。安撫使黃伯固聞之,亟奏定子兼參議官,措置文、龍備禦。定子乃部分諸軍扼青塘嶺,鉞就擒。已而劍南大震,定子語僚吏曰:「諸君去留不敢拘,若某則守城郭封疆之臣,有死而已。」戒群胥曰:「潰軍流民不過欲得錢糧爾,吾將盡發吾州之藏與截諸司之綱,為朝廷捍蔽全蜀。我去,聽汝等殺我;汝等逃,吾斫汝頭矣。」乃下令招潰卒,人給緡錢五十、米一石,命都監陳訓專任接納。訓忽奔告曰:「諸軍雖受招,不肯釋甲,奈何?」定子乃令帳下卒衷甲於兩廡以俟,戒毋輕動。俄而諸軍盛陳兵以至,吏士皆股栗,定子坐堂上,傳令勞苦之,諸軍皆拜。定子開諭以理,使還本部,以俟給犒。諸將聞之,亦來上謁,定子複慰安之。因問:「汝等何為至此?」皆曰:「制置使未知存亡,諸軍無主。」定子曰:「大帥不過暫移治爾,已遣人訪所在,苟終不獲,我當為汝曹主張。且諸軍至此以無糧故,吾州當任供億。」又曰:「敵將復會於此,盍避之?」定子曰:「我文官也,不畏死,汝將軍也,世世衣食縣官,乃欲避敵乎?我是守臣,死則死於此爾。有欲殺太守者,一槍足矣,軍器安用多為?今諸軍大集,萬一敵至,能戮力出戰,是汝曹立功報國之機也,不猶愈於深入內郡為罪滋大乎?」眾悅而去。乃遣吏給犒如令,辟寺觀祠宇以舍之。
亡幾何,敗將和彥威、陳邦佐、曹篪、張涓、姚承祖等皆集於彰明,剽掠尤甚。彥威遣邦佐入州,大言駭眾,謂定子曰:「知府何不去?和太尉兼兩戎司,威權甚重,麾下兵且二萬餘,欲來駐此,今至矣。」定子謂曰:「本州素非備禦之地,大將以兵入,欲何為者?第來,吾固有以相待。」邦佐色沮,乃曰:「已遣幕府來議。」至則一遊士爾,繆為恭敬,要索甚大。定子答曰:「軍將入吾境,當受吾節制,惟各守紀律,則給以錢糧。若敵至,為國一死,作忠臣孝子,愈於病五日不汗死也。」幕府莫能對,出彥威符移,有雲:「大府招戢散軍,人給錢米若干,今所部不下二萬人,願如數得之。」定子報曰:「本州已下此令,何敢食言;但所給者乃潰軍就招免罪之人,都統所部非潰也,若以此例相給,其肯受乎?」彥威得檄甚慚,乃乞別給錢糧以餉軍,定子即捐四十萬緡與之,仍趣其還戍。蓋定子身任兩司之責,極其勞勩,以收捕張鉞功,進三官,以防遏招收潰兵功,又進一官,進直寶章閣,再任。
頃之,召入奏事,吏民追送,莫不流涕;鄰郡聞定子至,焚香夾道,舉手加額曰:「微公,吾屬塗炭久矣。」定子之未去郡也,伯兄稼以權利路提刑上印而歸,了翁亦至自靖州,過定子於綿,定子為築棣鄂堂,飲酒賦詩為樂,一時以為美談。入對,極言時敝。時史彌遠執國柄久,故有曰:「陛下優禮元勳,俾得以弛繁機而養靜壽,朝廷得新百度而革因循,不亦善乎?」既對,人為定子危之,定子曰:「乖逢得喪,是有命焉,吾得盡言,乃報君職分也。」越兩月,乃遷刑部郎中。彌遠沒,言之者紛然,識者謂定子先事有言,視諸人為難。
尋以直寶謨閣、江南東路轉運判官。陛辭,帝曰:「淮師巡邊,卿知之乎?輔車之勢,漕運為急,卿是行宜斟酌緩急,以相通融。」定子因上疏論邊事甚周悉,帝嘉納焉。逾年,召入奏事。會稼死事於沔州,上疏引疾,乞歸田裏,不許。尋遷軍器監,又遷太府少卿,升計度轉運副使。有事於明堂,天大雷雨,詔求言,定子反覆論敬懼災異之意。複召入,遷司農卿兼玉牒所檢討官。
入對,言:「內治不修,外懼不謹,近親有預政之漸,近習有弄權之漸,小人有複用之漸,國柄有陵夷之漸,士氣有委靡之漸,主勢有孤立之漸,宗社有阽危之漸。天變日多,地形日蹙。昔有危脈,今有危形;昔有亡理,今有亡證。」又請明詔沿流帥守將吏,思出奇乘險,求為水陸可進之策。
升兼樞密都承旨,又遷太常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官。累言邊事,遷起居舍人,尋兼中書舍人,參贊同京湖、江西督視府事,定子親往周視新城,大犒諸軍,激厲守將。遷禮部侍郎,仍兼中書舍人,即軍中賜金帶。詔以督府事入奏,既至,帝勞問甚渥,特進一官,尋兼崇政殿說書兼直學士院。未幾,改侍講、權禮部尚書,升兼侍讀。入奏,言:「國無仁賢,無禮義,無政事,有類叔世。」帝竦然。尋兼直學士,修孝宗、甯宗《日曆》,書成上進,擢拜翰林學士、知制誥兼吏部尚書,升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賜衣帶、鞍馬。乞召收李心傳卒成四朝志、傳。
時禮部尚書杜范、吏部侍郎李韶皆以伉直稱,或乞身求去,或臥家不出。定子言:「人主寄耳目者,台諫也,補耳目之所不逮者,法從之論思,百官之輪對,則上必論君德之粹駁,次必言朝政之得失。舍是而使之但言常程,姑應故事,畏縮乎雷霆之威,阿徇乎宰執之好,遜避乎耳目之官,則凡論思等事,皆不必講矣。宜速返李韶以開不諱之門,勉起杜範以伸敢言之氣。」因乞歸田甚力。
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仍舊職,知福州、福建安撫,固辭,提舉洞霄宮。因請致仕,不許,改知潭州、湖南安撫大使,力辭,退居吳中,深衣大帶,日以著述自娛。以資政殿學士轉一官致仕,卒,贈少保。
字子作同人書院于夾江,修長興學,創六先生祠,蓋以教化為先務。所著《存著齋文集》、《北門類稿》、《薇垣類稿》、《經說》、《紹熙講義》、《奏議》、《曆官表奏》行世。
高斯得字不妄,利州路提點刑獄、知沔州稼之子也。少從李坤臣學,坤臣瞽,斯得左右扶持之。中成都路轉運司試,補入太學。紹定二年舉進士,授利州路觀察推官。越二年,辟差四川茶馬幹辦公事。李心傳以著作佐郎領史事,即成都修《國朝會要》,辟為檢閱文字。端平二年九月,稼死事于沔,時大元兵屯沔,斯得日夜西向號泣。會其僮至自沔,知稼戰沒處,與斯得潛行至其地,遂得稼遺體,奉以歸,見者感泣。服除而哀傷不已,無意仕進。心傳方修四朝史,辟為史館檢閱,秩同秘閣校勘,蓋創員也。斯得分修光、寧二帝《紀》。尋遷史館校勘,又遷軍器監主簿兼史館校勘。
時丞相史嵩之柄國,斯得遇對,空臆盡言。冬雷,斯得應詔上封事,乞擇才並相,由是迕嵩之意。遷太常寺主簿,仍兼史館校勘。時斯得叔父定子以禮部尚書領史事,時人以為美談。會太學博士劉應起入對,拄嵩之,嵩之恚,使其党言叔父兄子不可同朝,以斯得添差通判紹興府。淳祐二年,四朝《帝紀》書成,上之。嵩之妄加毀譽于理宗、濟王,改斯得所草《甯宗紀》末卷,斯得與史官杜范、王遂辨之。範報書亦有「奸人剿入邪說」之語,然書已登進矣。心傳藏斯得所草,題其末曰「前史官高某撰」而已。
逾年,添差通判台州。範既入相,召為太常博士,遷秘書郎。六年正月朔,日有食之,斯得應詔上封事,言:「大奸嗜權,巧營奪服,陛下奮獨斷而罷退之,是矣。諫憲之臣,交疏其惡,或請投之荒裔,或請勒之休致。陛下苟行其言,亦足昭示意向,渙釋群疑。乃一切寢而不宣,歷時既久,人言不置,然後黽勉傳諭,委曲誨奸,俾於襲絰之時,妄致掛冠之請,因降祠命,苟塞人言,又有奸人陰為之地。是以訛言並興,善類解體,謂聖意之難測,而大奸之必還,莽、卓、操、懿之禍,將有不忍言者。」時監察禦史江萬里及它台諫累疏論嵩之罪惡,竟不施行,第因嵩之致仕,予祠而已,故斯得封事首及之。
又言:「大臣貴乎以道事君,今乃獻替之義少而容悅之意多,知恥之念輕而患失之心重。內降當執奏,則不待下殿而已行;濫恩當裁抑,則不從中覆而遽命。嫉正而庇邪,喜同而惡異,任術而詭道,樂媮而憚勞。陛下虛心委寄,所責者何事,而其應乃爾。」時范鐘獨當國,過失日章,故斯得及之。又言:「便嬖側媚之人,尤足為清明之累,腐夫巧讒而使傳幾搖,妖監外通而魁邪密主,陰奸伏蠱,互煽交攻,陛下之心至是其存者幾希矣。陛下之心,大化之本也。洗濯磨淬,思所以更之,乃徒立為虛言無實之名,而謂之更化,此天心之所以未當,大異之所以示儆也。」言尤切直,帝嘉納焉。
又言:「群臣厖雜,宮禁奇邪,黷貨外交,豈可坐視而不之問!顧乃並包相容之意多,別邪辨正之慮淺,憂讒避謗之心重,直前邁往之志微,遂使眾臣爭衡,大權旁落,養成積輕之勢,以開窺覬之漸。設有不幸,變故乘之,上心一移,凶渠立至,使宗社有淪亡之憂,衣冠遭魚肉之禍,生靈罹塗炭之厄。當是時也,能潔身以去,其能逃萬世之清議乎?」於是群憸悚懼,或泣訴上前,或上章求去,合力排擯,斯得遂求補外。在告幾百餘日,於是差知嚴州,斯得三請乞祠,不許。嚴環山為郡,雖豐歲猶仰它州。夏旱,斯得蠲租發廩,招糴勸分,請於朝,得米萬石以振濟。
遷浙東提點刑獄,遂劾知處州趙善瀚、知台州沈暨等七人倚勢厲民,疏上,不報。改江西轉運判官,斯得具辭免,上奏曰:「臣劾奏趙善瀚等七人,未聞報可,固疑必有黨與營救,惑誤聖聽,今奉恩除,乃知中臣所料。善瀚者,侍御史周坦之婦翁也,贓吏之魁,錮於聖世,鄭清之與之有舊,複與州符。沈塈者,同簽書樞密院事史宅之妻党也。祖宗以來,未有監司按吏一不施行者,壞法亂紀,未有甚此。臣身為使者,劾吏不行,反叨易節,若貪榮冒拜,則與世之頑頓無恥者何異?乞並臣鐫罷,以戒奉使無狀者。」章既上,坦自謂己任台諫而反見攻,遍懇同列論斯得,同列難之,計急,自上章劾罷斯得新任,未幾,坦亦罷,七人竟罷去。
移湖南提點刑獄,薦通判潭州徐經孫等六人。攸懸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食資強賊,劫殺平民。斯得至,有訴其事者,首吏受賕而左右之,衡老造庭,首吏拱立。斯得發其奸,械首吏下獄,群胥失色股栗。於是研鞫具得其狀,乃黥配首吏,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錄其家。會諸邑水災,衡老願出米五萬石振濟以贖罪。衡老婿吳自性,與衡老館客太學生馮煒等謀中傷斯得盜拆官櫝。斯得白於朝,複正其罪,出一篋書,具得自性等交通省部吏胥情狀。斯得並言於朝,下其事天府,索出賕銀六萬餘兩,黥配自性及省寺高鑄等二十餘人。初,自性厚賂宦者言于理宗曰:「斯得以緡錢百萬進,願易近地一節。」理宗曰:「高某硬漢,安得有是。」而斯得力求去,清之以書留之。又薦李晞顏等五人。
加直秘閣、湖南轉運判官,改尚右郎官,未至,改禮部郎中。上疏極論時事,改權左司,力辭,內批兼侍立修注官。言水災曰:「願陛下立罷新寺土木,速反迕旨諸臣,遏絕邪說,主張善良,謹重刑辟,愛惜士類,抑遠佞臣,絕其幹撓,則天意可回,和氣可召矣。」會斥左司徐霖,帝慮給事中趙汝騰爭逐霖事,乃徙汝騰翰林學士,汝騰聞命即去國。斯得言:「汝騰一世之望,宗老之重,飄然引去,陛下遂亦棄之有如弁髦,中外驚怪,將見賢者力爭不勝而去,小人踴躍增氣而來。陛下改紀僅數月,初意遽變,臣深惜之。」
時上封事言得失者眾,或者惡其訁雚詉,遂謂「空言徒亂人聽,無補國事。」斯得因轉對,言:「諸臣之言,上則切劘聖主,下則砥礪大臣,內則摧壓奸邪,外則銷遏寇虐,顧以為無補於實政乎?空言之譏,好名之說,欲一網君子而盡去之,其言易入,其禍難言,此君子去留之機,國家安危之候,不可不深留聖慮者也。」監察禦史蕭泰來論罷。
逾年,以直寶文閣知泉州,力辭,遷福建路計度轉運副使。朝廷行自實田,斯得言:「按《史記》,秦始皇三十一年,令民自實田。主上臨禦適三十一年,而異日書之史冊,自實之名正與秦同。」丞相謝方叔大愧,即為之罷。董槐入相,召為司農卿。程元鳳入相,改秘書監。丁大全入相,監察禦史沈炎論斯得以閩漕交承錢物,下郡吏天府,榜死數人。先是,吳自性之獄,高鑄為首惡黥配廣州,捐資免行,至是為相府監奴,嗾炎發其端。京尹顧岩傅會其獄,安吉守何夢然奉行其事,陵鑠甚至,斯得不少挫,竟無所得。大全既謫,朝廷罪其委任非人,遂斬鑄。斯得既拜浙西提點刑獄之命,炎,浙西人,泣於上前,乞更之,移浙東提舉常平。命下,給事中章鑒繳還。斯得杜門不出,著《孝宗系年要錄》。
彗星見,應詔上封事,曰:「陛下專任一相,虛心委之,果得其人,宜天心克享,災害不生。而庚申、己未之歲,大水為災,浙西之民死者數百千萬。連年旱,田野蕭條,物價翔躍,民命如線。今妖星突出,其變不小。若非大失人心,何以致天怒如此之烈。」封事之上也,似道匿不以聞。
度宗即位,召為秘書監,又論罷。複遷秘書監,屢辭不許,擢起居舍人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兼侍講。進讀之時,每於天命去留之際,人心得失之因,前代治亂之故,祖宗基業之難,必反復陳之。兼權工部侍郎,遂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仍兼侍講。進《高宗系年要錄綱目》,帝善之。大元軍下襄陽,斯得疏論言事,最為切要,帝嘉納,遷工部侍郎。屢求補外,以顯文閣待制、知建寧府。
度宗崩,陳宜中入相,以權兵部尚書召。斯得痛國事之阽危,疏言誅奸臣以謝天下,開言路以回天心,聚人才以濟國事,旌節義以厲懦夫,竭財力以收散亡。忠憤激烈,指陳當時之事無所遺。擢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同提舉編修《敕令》及《經武要略》。大元年下饒州,江萬里赴水死,事聞,贈太傅。斯得言贈恤之典,所當度越故常,以風厲天下,遂加贈太師。又言賞通判池州趙卯發死節太薄,乃加贈待制。
台諫徐直方等四人論似道誤國之罪,乞安置嶺表,簿錄其家。丞相留夢炎庇護似道,止令散官居住,且謂簿錄擾及無辜。斯得謂「散官則安置,追降官分司則居住,祖宗制也。」夢炎語塞。夢炎乘間直罷去平章事王鑰、監察禦史俞浙,並罷斯得,於是宋亡矣。所著有《詩膚說》、《儀禮合抄》、《增損刊正杜佑通典》、《徽宗長編》、《孝宗系年要錄》、《恥堂文集》行世。
張忠恕,字行父,右僕射浚之孫。以祖任,監樓店務。入府幕,時韓侂胄權勢熏灼,嘗奪民間已許嫁女,夫家以告,忠恕白尹歸其父母,尹不能難。再調廣西轉運司主管文字,改通判沅州,主管京湖宣撫司機宜文字,知澧州。開禧末,入為籍田令。屬太廟鴟吻為雷雨壞,神主遷禦,忠恕因輪對,請廣言路,通下情,甯宗嘉納。
嘉定五年,遷軍器丞,進太府丞。出知湖州。遷司農丞、知甯國府。夏旱,請於朝,得賜僧牒五十,米十萬七千余石。常平使者欲均濟而勿勸糶,忠恕慮後無以濟,遂核戶口、計歲月,嚴戒諸邑諭大家發蓋藏。所見浸異,以言去,主管沖佑觀。起知鄂州,改湖北轉運判官兼知鄂州。召為屯田郎官,丁內艱。免喪,入為戶部郎官。入對,極言邊事,其慮至遠。
理宗即位,忠恕移書史彌遠請取法孝宗,行三年喪,且曰:「孝宗始自踐祚,服勤子職凡二十有七年,今上自外邸入繼大統,未嘗躬一日定省之勞,欲報之德,視孝宗宜有加。」既而宰輔率百僚請太母同聽政,忠恕複貽書史彌遠,謂:「英宗以疾,仁、哲以幼,母后垂簾,有不容已,惟欽聖出於勉強,務從抑損。今吾君長矣,若姑援以請,此亦中策爾。」詔群臣集議廟制,忠恕謂:「九廟非古。若升先帝,則十世之廟昉於今日,於禮無稽。」
寶慶初,詔求直言,忠恕上封事,陳八事:
一曰天人之應,捷於影響。自冬徂春,雷雪非時,西霅、東淮,狂悖洊興。客星為妖,太白見晝,正統所系,不宜諉之分野。
二曰人道莫先乎孝,送死尤為大事。孝宗朝衣朝冠,皆以大布,迨寧考以適孫承重,光宗雖有疾,未嘗不服喪宮中也。洎光宗上賓,權焰方張,莫有言者。去秋禮寺受成胥吏,未嘗以義折衷。慶元間,再期而祥,百僚始純服吉。今若甫經練祭,雖朝臣一帶之微,不復有凶吉之別,則是三年之喪降而為期,害理滋甚。況人主執喪於內,而群工之服無異常日,是有父子而無君臣也。
三曰太母方卻垂簾之請,而慶壽前期,陛下吉服稱觴,播為詩什,此世俗之見,非所以表儀於天下也。
四曰陛下斬然在疚,大昏之期,固未暇問,然非豫講夙定,恐俚說乘間而入。臣所望於今日者,亦曰嚴取捨而正法度,廣詢謀而協公議爾。
五曰陛下于濟王之恩,自謂彌縫曲盡矣。然不留京師,徙之外郡,不擇牧守,混之民居,一夫奮呼,闔城風靡,尋雖弭患,莫副初心。謂當此時,亟下哀詔,痛自引咎,優崇恤典,選立嗣子,則陛下所以身處者,庶幾無憾,而造訛騰謗者,靡所致力。自始至今,率誤於含糊,而猶不此之思,臣所不解也。
六曰近世憸佞之徒,凡直言正論,率指為好名歸過;夫好名歸過,其自為者非也,若首萌逆億厭惡之心,則自今言者望風見疑,此危國之鴆毒。
七曰當今名流雖已褒顯,而搜羅未廣,遺才尚多。經明行修如柴中行、陳孔碩、楊簡,識高氣直如陳宓、徐僑、傅伯成,僉論所推:史筆如李心傅,何惜一官,不俾與聞。況邇來取人,以名節為矯激,以忠讜為迂疏,以介潔為不通,以寬厚為無用,以趣辦為強敏,以拱默為靖共,以迎合為適時,以操切為任事。是以正士不遇,小人見親。
八曰士習日異,民生益艱。第宅之麗,聲伎之美,服用之侈,饋遺之珍,向來宗戚、閹官猶或間見,今縉紳士大夫殆過之。公家之財,視為己物。薦舉、獄訟,軍伎、吏役、僧道、富民,凡可以得賄者,無不為也。至其避譏媒進,往往分獻厥餘。欲基本之不搖,殆卻行而求前也。
疏入,朝紳傳誦。始魏了翁嘗勉忠恕以「植立名節,無隤家聲」。及是歎曰:「忠獻有後矣!」真德秀聞之,更納交焉。
忠恕又因輪對,引以伯父栻告孝宗之語曰:「當求曉事之臣,不求辦事之臣;欲求伏節死義之臣,必求犯顏敢諫之臣。」語益剴切。忠恕自知不為時所容,力請外補,遂以直秘閣知贛州。抵郡才兩月,言者指為朋比,落職,降兩官,罷。紹定三年,複元官,進秩一等,提舉沖佑觀。卒,遷一官致仕。魏了翁嘗許忠恕「拳拳體國似浚,撥繁剸劇似其父枃,斂華就實則有志義理之學,嘗有聞乎栻之教矣」。
唐璘,字伯玉,古田人。遊太學。嘉定十年舉進士,時台臣李安行奏次對官不許論邊事,璘對策極詆之,曰:「吾始進,可壞于天子之庭乎?」調吳縣尉,有殺人於貨挾其舟亡者,有司求賊急,屠者自告吾兒實殺之,兒亦自誣伏。璘問:「舟安在?錢何用?」其辭差,為緩之,果得賊太湖,與舟俱至,舉縣感服。縣有勢家治圃,將鑿渠通舟,繆言古有渠,常平使者主之。璘視乾道故籍,則誠民田也,力爭,迕使者意,移監縣稅。璘遂以直聞。調瑞州學教授,用白鹿洞教法,崇禮讓,後文藝,士翕然知向。監行在榷貨務門。
辟淮東運司催轄綱運官。屬出師楚州,盡瘁焉。捷聞,以金人據淮陰,欲乘勢取之。璘言:「捷奏多誇,詎得信乎?須聚兵二十萬,日費米斛餘五千,緡錢余二萬,調夫幾萬人,僅能使賊全師北去。今出沒漣、海,謀結北邊,政欲迭出撓我,憂方大爾。淮陰緊壘與楚城等,濠之廣又過之,我士疲丁困,可一拔得乎?恢復,美名也,而賈實禍,僕竊危之。」不聽,制司恥楚城之捷自趙範與葵出,議贖淮陰二城為功。洎聞金變,即轉攻之,我師死傷者六萬,璘在兵間憤之,著《讜論》,直書其事上之。知晉陵縣,鄰州田訟,至有泣訴諸使願送晉陵可否者。制置使陳韡留守建康,辟為通判,舉府事以聽。
監六部門,擢監察禦史,台吏且至,璘皇駭趨避不敢詣闕。母曰:「人言此官好,汝何得憂乎?」璘曰:「此官須為朝廷爭是非,一咈上意或迕權貴,恐重為大人累,何得不憂?」母曰:「而第盡言,吾有而兄在,忽憂。」璘拜謝,入就職。
故事,禦史惟常服拜下,有論奏繳進,至是獨召對緝熙殿,令服窄衫面讀。首疏奏:「天變而至於怒,民怨而幾於離,海宇將傾,天下有不可勝諱之慮。陛下謂此何時,縱欲累德,文過飾非,疏遠正人,狎昵戚宦,濁亂朝政,自取覆亡。宰相用時文之才為經世之具,不顧民命,輕挑兵端,不度事宜,頓空國帑。委政厥子,內交商人,賄塗大開,小雅盡廢。瑣瑣姻婭,敢預邪謀,視國事如俳優,以神器為奇貨,都人側目,朝士痛心。盍正無將之誅,以著不忠之戒。崔與之操行類楊綰,雖修途莫景,力不逮心,而命下之日,聞者興起。喬行簡頗識大體,朝望稍孚,而除授偏私,事多遺忘。宜擇家相,贊宗子,輔民物,以慰父母之望,毋使天變浸極,人心愈離也。」上為改容。又請號召土豪,經理荊、襄,亟擇帥臣,安集淮西,帝嘉納;至問邊事甚悉。
璘感激知遇,自是彈擊無所避,再疏:「鄭清之妄庸誤國,乞褫職罷祠。其子士昌,招權納賄,拔庸將為統帥,起贓吏為守臣,乞削籍廢棄。鄭性之懦而多私,黨庇奸庸,臣受其改官舉狀,嘗蒙薦之陛下,國事至此,不敢顧私。李鳴複甘心諂鄭損,得薦入朝,適清之議張天綱之獄,迎合從輕,遂擢臺端。會趙桄夫遣史寅午囑清之父子,鳴複又結寅午得登政府。」會杜範亦論鳴複,不行,而範去,璘遂力丐外,疏七上,授廣西運判,改知嘉興府,尋改江東運判。
時邊事急,置四察訪使,就詔璘分建康、太平、池州、江西。璘揭榜馬前,咨所部以利害,又戒土豪團結漁業水手、茶鹽舟夫、蘆丁,悉備燎舟之具,人人思奮。即選將總二州兵舟以耀敵,檄當塗宿設戰具,防採石,撥和糴續生券,且奏損總領所錢二十萬緡助江防,軍聲大振。
尋升直華文閣、知廣州、廣東經略安撫使。梅州寇作,璘示以威信,寇尋息。江淮旱,議下廣右和糴,璘言:「公家赤立,糴本無所辦,終恐日取於民,非臣不敢撥本,召釁重朝廷多事之憂。」明年上章乞致仕,帝思見之,亟命入奏,擢太常少卿。尋丁內艱,璘居喪哀毀不食,久之疾革,卒。
璘立台僅百日,世謂再見唐介,至切劘上躬,盡言無隱,帝益嚴憚之。居官大節,則母教之助為多。
論曰:觀高定子在西陲,政業著聞矣。斯得屢起而屢僕於權臣之手,及其再起,宋事已非。張忠恕論濟邸事,有父祖風焉。唐璘者,亦可謂古之遺直。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婁機沈煥舒璘附曹彥約范應鈴徐經孫
婁機,字彥發,嘉興人。乾道二年進士,授鹽官尉。丁母憂,服除,調含山主簿。郡委治銅城圩八十有四,役夫三千有奇,設廬以處之,器用材植,一出於官,民樂勸趨,兩旬告畢。七攝鄰邑,率以治績聞。調於潛縣丞,輕賦稅,正版籍,簡獄訟,興學校。遭外艱,免喪,為江東提舉司幹辦公事,易淮東,已而復舊,改知西安縣。巨室買地為塋域,發地遇石,複索元價。機曰:「設得金,將誰歸?」通判饒州,平反冤獄。蜀帥袁說友辟參議幕中,不就,改幹辦諸司審計司。轉對,請裁損經費,又論刑名疑慮之敝。遷宗正寺主簿,為太常博士、秘書郎,請續編《中興館閣書目》,又請寬恤淮、浙被旱州縣。
時皇太子始就外傅,遴選學官,以機兼資善堂小學教授。機日陳正言正道,又以累朝事親、修身、治國、愛民四事,手書以獻,太子置之坐右,朝夕觀省。隨事開明,多所裨益。遷太常丞,仍兼資善。旋遷右曹郎官、秘書省著作郎,改兼駕部。都城大火,機應詔上封事,力言朝臣務為奉承,不能出己見以裨國論;外臣不稱職,至苛刻以困民財;將帥偏裨務為交結,而不知訓閱以強軍律。時年七十,丐閑,不許。太子得機所著《廣幹祿字》一編,尤喜,命戴溪跋之。擢監察禦史,講未退而除命頒,太子戀戀幾不忍舍,機亦為之感涕。
論京官必兩任、有舉主、年三十以上,方許作縣。又論郡守輕濫太甚,貽害千里。蘇師旦怙勢妄作,蒙蔽自肆,語及者皆罪去,而獨憚機。韓侂胄議開邊,機極口沮之,謂:「恢復之名非不美,今士卒驕逸,遽驅於鋒鏑之下,人才難得,財力未裕,萬一兵連禍結,久而不解,奈何?」侂胄聞之不說,其議愈密,外廷罔測。又上疏極論:「雖密謀人莫得知,而羽書一馳,中外皇惑。」侍御史鄧友龍初不知兵,騰書投合,妄薦大將,既召還,專主此議。機語友龍曰:「今日孰可為大將?孰可為計臣?正使以殿岩當之,能保其可用乎?」
遷右正言兼侍講,首論廣蓄人才,乞詔侍從、台諫、學士、待制、三牙管軍各舉將帥邊郡一二人,召問甄拔,優養以備緩急。進太常少卿兼權中書舍人,詔遣宣諭荊、襄,機昌言曰:「使往慰安人情則可,必欲開邊啟釁,有死而已,不能從也。」泗州捷聞,愈增憂危,且曰:「若自此成功,以攄列聖之宿憤,老臣雖死亦幸,謫官,但恐進銳退速,禍愈深耳。」友龍至不能堪曰:「不逐此人,則異議無所回。」機遂以言去。
侂胄誅,召為吏部侍郎兼太子左庶子,還朝,言:「至公始可以服天下,權臣以私意橫生,敗國殄民,今當行以至公。若曰私恩未報,首為汲引,私仇未複,且為沮抑,一涉于私,人心將無所觀感矣。」又言:「兩淮招集敢勇,不難於招而難於處。若非繩以紀律,課其勤惰,必為後害。」仍請檢校權臣、內侍等沒入家貲,專為養兵之助。機裏人有故官吏部,喪未舉而子赴調者,機謂彼既冒法禁,而部胥不之問,即撻數吏,使之治葬而後來。聞者韙之。
兼太子詹事,著《歷代帝王總要》以裨考訂。遷給事中。海巡八廂親從、都軍頭、指揮使年勞轉資,恩旨太濫,乞收寢未應年格之人,年已及者予之,帝稱善良久。飛蝗為災。機應詔言:「和議甫成,先務安靜,葺罅漏以成紀綱,節財用以固邦本,練士卒以壯國威。」
遷禮部尚書兼給事中,擢同知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進參知政事。當干戈甫定,信使往來之始,瘡痍方深,敝蠹紛然,機彌縫裨贊甚多。尤惜名器,守法度;進退人物,直言可否,不市私恩,不避嫌怨。有舉員及格,當改秩作邑而必欲朝闕,機曰:「若是則有勞者何以勸?孤寒者何以伸?若至上前,自應執奏。」堂吏寄資未仕,而例以升朝官賞陳乞封贈,機曰:「進士非通籍不能及親,汝輩乃以白身得之耶?」嘉定二年八月,行皇太子冊命,機攝中書令讀冊。九月祀明堂,為禮儀使。數上章告老,帝不許,皇太子遣官屬勉留之。以資政殿學士知福州,力辭。提舉洞霄宮以歸,遂卒,贈金紫光祿大夫,加贈特進。
機初登第,其父壽戒之曰:「得官誠可喜,然為官正自未易爾!」機撫其弟模、棟,卒為善士。居鄉以誠接物,是非枉直判於語下,不為後言,人憚而服之。稱獎人才,不遺寸長,訪問賢能,疏列姓名及其可用之實,以備採取,其所薦進,亦不欲人之知也。所著複有《班馬字類》。機深於書學,尺牘人多藏弆雲。
沈煥,字叔晦,定海人。試入太學,始與臨川陸九齡為友,從而學焉。乾道五年舉進士,授余姚尉、揚州教授。召為太學錄,以所躬行者淑諸人,蚤暮延見學者,孜孜誨誘,長貳同僚忌其立異。會充殿試考官,唱名日序立庭下,帝偉其儀觀,遣內侍問姓名,眾滋忌之。或勸其姑營職,道未可行也,煥曰:「道與職有二乎?」適私試發策,引《孟子》:「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言路以為訕己,請黜之,在職才八旬,調高郵軍教授而去。
後充幹辦浙東安撫司公事。高宗山陵,百司次舍供帳酒食之需,供給不暇,煥亟言于安撫使鄭汝諧曰:「國有大戚,而臣子宴樂自如,安乎?」汝諧屬煥條奏。充修奉官,移書禦史,請明示喪紀本意,使貴近哀戚之心重,則茇舍菲食自安,不煩彈劾而須索絕矣。於是治並緣為奸者,追償率斂者,支費頓減。
歲旱,常平使分擇官屬振恤,得上虞、余姚二縣,無複流殍。改知婺源,三省類薦書以聞,遂通判舒州。閒居雖病,猶不廢讀書,拳拳然以母老為念、善類凋零為憂。卒,丞相周必大聞之曰:「追思立朝不能推賢揚善,予愧叔晦,益者三友,叔晦不予愧也。」
煥人品高明,而其中未安,不苟自恕,常曰晝觀諸妻子,夜卜諸夢寐,兩者無愧,始可以言學。追贈直華文閣,特諡端憲。
煥之友舒璘字元質,一字元賓,奉化人。補入太學。張栻官中都,璘往從之,有所開警。又從陸九淵遊,曰:「吾惟朝於斯,夕於斯,刻苦磨厲,改過遷善,日有新功,亦可以弗畔矣乎。」朱熹、呂祖謙講學於婺,璘徒步往謁之,以書告其家曰:「敝床疏席,總是佳趣;櫛風沐雨,反為美境。」
舉乾道八年進士,兩授郡教授,不赴。繼為江西轉運司幹辦公事。或忌璘所學,望風心議,及與璘處,了無疑間。為微州教授,微習頓異。《詩》、《禮》久不預貢士,學幾無傳,璘作《詩禮講解》,家傳人習,自是其學浸盛。丞相留正稱璘為當今第一教官,司業汪逵首欲薦璘,或謂璘舉員已足,逵曰:「吾職當舉教官,舍斯人將誰先?」卒剡薦之。知平陽縣,郡政頗苛,及璘以民病告,辭嚴義正,守為改容。秩滿,通判宜州,卒。
璘樂於教人,嘗曰:「師道尊嚴,璘不如叔晦,若啟迪後進,則璘不敢多遜。」袁燮謂璘篤實不欺,無豪發矯偽。楊簡謂璘孝友忠實,道心融明。樓鑰謂璘之於人,如熙然之陽春。淳祐中,特諡文靖。
曹彥約字簡甫,都昌人。淳熙八年進士。嘗從朱熹講學,曆建平尉、桂陽司錄、辰溪令,知樂平縣,主管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知澧州,未上,薛叔似宣撫京湖,辟主管機宜文字。漢陽闕守,檄攝軍事。時金人大入,郡兵素寡弱,彥約搜訪土豪,得許禼俾總民兵,趙觀俾防水道,党仲升將宣撫司軍屯郡城。金重兵圍安陸,遊騎闖漢川,彥約授觀方略,結漁戶拒守南河,觀逆擊,斬其先鋒,且遣死士焚其戰艦,晝夜殊死戰,北渡追擊,金人大敗去。又遣仲升劫金人砦,殺千余人,仲升中流矢死。奏觀補成忠郎、漢川簿尉,贈仲升修武郎,官其後二人。彥約以守禦功進秩二等,就知漢陽。
嘉定元年,詔求言,彥約上封事,謂「敵豈不以歲幣為利,惟其所向輒應,所求輒得,以我為易與而縱其欲。莫若遲留小使,督責邊備,假以歲月,當知真偽。設複大舉。則民固已怨矣,欲進而我已戒嚴,欲退而彼有叛兵,決勝可期矣。」尋提舉湖北常平,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
時盜羅世傳、李元礪、李新等相繼竊發,桂陽、茶陵、安仁三縣皆破,環地千里,莽為盜區。彥約至攸督運,人心始定。遷直秘閣、知潭州、湖南安撫。時江西言欲招安李元礪,朝命下湖南議招討之宜,彥約言:「今不行討捕,曲徇招安,失朝廷威重。若無礪設疑詞以款重兵,則兵不可撤戍,民不得安業。」元礪果不可降,彥約乃督諸將逼賊巢而屯,擊破李新於酃洣,新中創死,眾推李如松為首,如松降,遂複桂陽。世傳素與元礪有隙,至是密請圖元礪以自效,彥約錄賞格報之,且告於朝,又予萬緡錢犒其師。世傳遂禽元礪。彥約還長沙,未幾,複出督戰,餘黨悉平。
世傳既自以為功,遲留以邀重賂,彥約諭以不宜格外邀求。時池州副都統許俊駐兵吉之龍泉,厚賂以結世傳,超格許轉官資,世傳遂以元礪解江西。胡矩為右司,欲以世傳盡統諸峒而為之帥,悉徹江西、湖南戍兵,彥約固爭之,矩不悅,然世傳終桀驁不肯出峒。彥約密遣羅九遷為間,誘胡友睦,許以重賞,友睦遂殺世傳。江西來爭功,不與校。擢侍右郎官,以右正言鄭昭先言,寢其命。
久之,以為利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關外乏食,彥約悉發本司所儲減價遣糶,勸分免役,通商蠲稅,民賴以濟。時沔州都統制王大才驕橫,制置使董居誼既不得其柄,反曲意奉之。彥約以蜀之邊面諸司並列,兵權不一,微有小警,紛然奏議,理財者歸怨於兵弱,握兵者歸咎於財寡,乃作《病夫議》,獻之廟堂,曰:
古之臨邊,求一賢者而盡付之兵權,兵權正則事體重,兵權專則號令一。今廟堂之上,患士大夫不奉行詔令,惡士大夫不恪守忠實。故雖信而用之,又以人參之;雖以事權付之,又從中禦以系維之。致使知事者不敢任事,畏事者常至失事,卒有緩急,各持己見,兵權財計,互相歸咎。
昔秦、隴之俗,以知兵善戰聞天下。自吳氏世襲以來,握兵者志在於怙勢,不在於尊上;用兵者志在於誅貨,不在於息民。本原一壞,百病間出,至有世將已叛而宣威不覺,四郡已割而諸將不知。更化之後,逆黨既誅,而土俗人心其實未改。任軍官而領州事者,易成藩鎮之權;起行伍而立微效者,漸無階級之分。由皂郊以至宕昌,即隴西天水之地,其忠義民兵利在戰鬥,緩急之際固易鼓率,若其恃勇貪利,犯上作亂,則又不止于大軍而已。苟不正其本原,磨之以歲月,漸之以禮義,未見其可也。
今日之領帥權者,必當近邊境,必當擁親兵;有兵權者,必當領經費,必當寬用度。至於忠義之兵,又須有德者以為統率,擇知書者以為教導,如古人所謂教民而後用之也。今議不出此,乃欲幸勝以為功,苟安以求免,誤天下者必此人也。
時朝論未以為然。
差知甯國府,又改知隆興府、江西安撫。居亡何,蜀邊被兵,內有張福、莫簡之變,彥約之言無一不驗。遷大理少卿,又權戶部侍郎,以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彥約乞赴闕奏事,不允,又申省乞入對,不報。改知福州,又改知潭州,彥約力辭,提舉明道觀,尋以煥章閣待制提舉崇福宮。
理宗即位,擢兵部侍郎兼國史院同修撰。寶慶元年入對,勸帝講學,防近習。次言:「當以慶曆、元祐聽言為法,以紹聖、崇、觀諱言為戒。比年以來,有以賣直好名之說見於奏對者,願陛下倚忠直如蓍龜,去邪佞若蟊賊,其有沮撓讜言者,必加斥逐。」
會下詔求言,彥約上封事曰:「陛下謹定省以事長樂,開王社以篤天倫,孝友之行,宜足以取信於天下。然兄弟至親,猶誤於狂妄小人之手,道路異說,猶襲於尺布不縫之謠。臣以為守法者,人臣之職也,施恩者,人主之柄也。漢淮南王欲危社稷,張蒼、馮敬等請論如法,文帝既赦其罪廢徙,王不幸而死,封其二子於故地。此往事之明驗,本朝太宗皇帝之所已行也。今若徇文帝緣情之義,法太宗繼絕之意,明示好惡,無隙可指,雖不止謗而謗息矣。」又言:「陛下求言之詔,惟恐不逮,然外議致疑,以為明言文武,似或止於搢紳,泛言小大,恐不及于韋布,引而伸之,特在一命令之間耳。」又薦隆州布衣李心傳素精史學,乞官以初品,置之史館,從之。
尋兼侍讀,俄遷禮部侍郎。加寶謨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兼侍讀。授兵部尚書,力辭不拜。改寶章閣學士、知常德府,陛辭,言下情未通,橫斂未革。帝曰:「其病安在?」對曰:「台諫專言人主,不及時政,下情安得通?包苴公行於都城,則州郡橫斂,無可疑者。」提舉崇福宮,卒,以華文閣學士轉通議大夫致仕,贈宣奉大夫。嘉熙初,賜諡文簡。
范應鈴,字旂叟,豐城人。方娠,大父夢雙日照庭,應鈴生。稍長,厲志于學,丞相周必大見其文,嘉賞之。開禧元年,舉進士,調永新尉。縣當龍泉、茶陵溪峒之沖,寇甫平,喜亂者詐為驚擾,應鈴廉得主名,捽而治之。縣十三鄉,寇擾者不時,安撫使移司兼郡,初奏弛八鄉民租二年,詔下如章。既而複催以檢核之數,應鈴力爭,不從。即詣郡自言,反覆數四,帥聲色俱厲,慶鈴從容曰:「某非徒為八鄉貧民,乃深為州家耳!民貧迫之急,將以不肖之心應之,租不可得而禍未易弭也。」帥色動,令免下戶。既出令,複征之,應鈴歎曰:「是使我重失信於民也。」又力爭之,訖得請,民大感悅。有大姓與轉運使有連,家僮恣橫厲民,應鈴笞而系之獄。郡吏庭辱令,應鈴執吏囚之,以狀聞。
調衡州錄事,總領聞應鈴名,辟為屬。改知崇仁縣,始至,明約束,信期會,正紀綱,曉諭吏民,使知所趨避。然後罷鄉吏之供需,校版籍之欺敝,不數月省簿成,即以其簿及苗稅則例上之總領所,自此賦役均矣。夙興,冠裳聽訟,發擿如神,故事無不依期結正,雖負者亦無不心服。真德秀扁其堂曰「對越」。將代,整治如始至。歲杪,與百姓休息,閣債負,蠲租稅,釋囚系,恤生瘞死,崇孝勸睦,仁民厚俗之事,悉舉以行,形之榜揭,見者嗟歎。調提轄文思院,幹辦諸軍審計,添差通判撫州,以言者罷,與祠。丁內艱,服除,通判蘄州。
時江右峒寇為亂,吉州八邑,七被殘毀,差知吉州,應鈴慨然曰:「此豈臣子辭難時耶?」即奉親以行。下車,首以練兵、足食為先務,然後去冗吏,核軍籍,汰老弱,以次罷行。應鈴洞究財計本末,每鄙榷酤興利,蘄五邑悉改為戶。吉,舟車之會,且屯大軍,六萬戶,人勸之榷,應鈴曰:「理財正辭,吾縱不能禁百姓群飲,其可誘之利其贏耶?」永新禾山群盜嘯聚,數日間應者以千數。應鈴察過客趙希邵有才略,檄之攝邑,調郡兵,結隅保,分道搗其巢穴,禽之,誅其為首者七人,一鄉以定。贛叛卒朱先賊殺主帥,應鈴曰:「此非小變也。」密遣諜以厚賞捕之。部使者劾其輕發,鐫一官。閒居六年,養親讀書,泊如也。起廣西提點刑獄,力辭,逾年乃拜命。既至,多所平反,丁錢蠹民,力奏免之。
召為金部郎官,入見,首言:「今以朝行暮改之規模,欲變累年上玩下慢之積習;以悠悠內治之敝政,欲圖一旦赫赫外攘之大功。」又曰:「公論不出於君子,而參以逢君之小人;紀綱不正於朝廷,而牽於弄權之閹寺。」言皆讜直,識者韙之。遷尚左郎官,尋為浙東提點刑獄,力丐便養,改直秘閣、江西提舉常平,並詭挾三萬戶,風采凜然。
丁外艱,服除,遷軍器監兼尚左郎官,召見,奏曰:「國事大且急者,儲貳為先。陛下不斷自宸衷,徒眩惑于左右近習之言,轉移于宮庭嬪禦之見,失今不圖,奸臣乘夜半,片紙或從中出,忠義之士束手無策矣。」帝為之動容。屬鹽法屢變,商賈之贏,上奪於朝廷之自鬻,下奪於都郡之拘留;九江、豫章扼其襟喉,江右貧民終歲食淡,商與民俱困矣。應鈴力陳四害,願用祖宗入粟易鹽之法。
應鈴開明磊落,守正不阿,別白是非,見義必為,不以得失利害動其心。書饋不交上官,薦舉不徇權門,當官而行,無敢撓以非義。所至無留訟,無滯獄,繩吏不少貸,亦未嘗沒其貲,曰:「彼之貨以悖入,官又從而悖入之,可乎?」進修潔,案奸贓,振樹風聲,聞者興起。家居時,人有不平,不走官府,而走應鈴之門;為不善者,輒相戒曰:「無使范公聞之。」讀書明大義,尤喜《左氏春秋》,所著有《西堂雜著》十卷,斷訟語曰《對越集》四十九卷。徐鹿卿曰:「應鈴經術似兒寬,決獄似雋不疑,治民似龔遂,風采似范滂,理財似劉晏,而正大過之。」人以為名言。
徐經孫,字中立,初名子柔。寶慶二年進士,授瀏陽主簿,潭守俾部牙契錢至州,有告者曰:「朝廷方下令頒行十七界會,令若此錢皆用會,小須,則幸而獲大利矣。」經孫曰:「此錢取諸保司,出諸公庫,吾納會而私取其錢,外欺其民,內欺其心,奚可哉!」詰旦,悉以所部錢上之,其人驚服有愧色。
辟永興令,知臨武縣,通判潭州。帥陳韡雅相知,事必咨而後行。秩滿,由豐儲蒼提管進權轄,國子博士兼資善堂直講。為監察禦史,劾京尹厲文翁言偽而辨,疏入,留中。宣諭至再,即日出關,上遣使追之,不及。進直寶章閣、福建提點刑獄,號稱平允。歲餘升安撫使,召為秘書監兼太子諭德。經孫為安撫時,韡家居,門人故吏有撓法者不得逞,相與搖撼。至是韡起家判本郡,懷私逞忿,無複交承之禮,即日劾奏通判,語侵經孫,謂席捲府庫而去,於是罷通判,削其秩。經孫造朝,具白於政府。事上聞,帝大怒,諭宰執曰:「陳韡老繆至此,宜亟罷之。」於是經孫再詣政府,言:「某,韡門生也,前日之白,公事也,苟韡以是得罪,人謂我何?」請之不置,俾自乞閑,明通判無罪,識者韙之。
遷宗正少卿、起居舍人、起居郎,入奏:「君人者當守理欲之界限。」遷刑部侍郎兼給事中,升太子左庶子、太子詹事,輔導東宮者三年,敷陳經義,隨事啟迪。太子入侍,必以其所講聞悉奏之,帝未嘗不稱善。景定三年春雷,詔求直言,經孫對曰:「三數年來,言論者以靖共為主,有懷者以嘩訐為戒,忠讜之氣,鬱不得行,上帝降監,假雷以鳴。」切中時病。
公田法行,經孫條其利害,忤丞相賈似道,拜翰林學士、知制誥,未逾月,諷禦史舒有開奏免,罷歸。授湖南安撫使、知潭州,不拜。授端明殿大學士,閒居十年,卒,贈金紫光祿大夫。經孫所薦陳茂濂為公田官,分司嘉興,聞經孫去國,曰:我不可以負徐公。」遂以親老謝歸,終身不起。
論曰:嗚呼,甯宗之為君,韓侂胄之為相,豈用兵之時乎?故婁機力止之。小學之廢久矣,而機獨知致力於此。沈煥、舒璘學遠識明。曹彥約可與建立事功。范應鈴赫然政事如神明。徐經孫清慎有守,卒以爭公田迕賈似道去國,君子稱之。
列傳第一百七十
○湯璹蔣重珍牟子才朱貔孫歐陽守道
湯璹,字君寶,瀏陽人。淳熙十四年進士,調德安府學教授,轉三省樞密院架閣,遷國子博士。時召朱熹為侍講,未幾辭歸,朝廷從其請,予祠。璹上疏言:「熹以正學為講官,四方顒望其有啟沃之益。曾未逾時,輒聽其去,必駭物論。宜追召熹還,仍授講職。」疏上,不報。由是浸惡權相意,而璹之直聲亦大聞于時。曆禮部、駕部二郎官,出知常州,入為大理少卿,進直徽猷閣,卒。
璹負直概,與韓侂胄、陳自強不合,故屢嗾言者中傷。璹生平奉祠閒居之日,多於揚曆,其在禮曹,例掌三省奏記。臨安大火,甯宗遇災避正殿,中書三表請複,不許。璹屬辭務持大體,不為阿曲,言者摭其語涉訕上,而朝廷實知其無他,故起複製詞有「清風峻節」之語。璹嘗擇婿得蔣重珍,後舉進士第一。
蔣重珍,字良貴,無錫人。嘉定十六年進士第一,簽判建康軍,丁母憂,改昭慶軍,尋以公事與部使者異議,請祠,易簽判奉國軍。紹定二年,召入對,首以「自天子至於庶人所當先知者本心外物二者之界限」為言:「界限明,則知有天下治亂而已,何樂其尊;知有生民休戚而已,何樂其奉。」且論:「苞苴有昔所未有之物,故吾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勝窮之費,故吾民有不可勝窮之憂。」遷秘書省正字,屢乞祠,以伯父喪予告,遷校書郎,辭,不可。明年,待命霅川,移文閣門,請對,當路憚之,添差通判鎮江府,辭。會行都火,應詔曰:「
臣頃進本心外物界限之說,蓋欲陛下親攬大柄,不退托於人,盡破恩私,求無愧於己。儻以富貴之私視之,一言一動,不忘其私,則是以天下生靈、社稷宗廟之事為輕,而以一身富貴之所從來為重,不惟上負天命,以先帝聖母至於公卿百執事之所以望陛下者,亦不如此也。昔周勃今日握璽授文帝,是夜即以宋昌領南北軍;霍光今年定策立宣帝,而明年稽首歸政。今臨禦八年,未聞有所作為。進退人才,興廢政事,天下皆曰此丞相意,一時恩怨,雖歸廟堂,異日治亂,實在陛下。焉有為天之子,為人之主,而自朝廷達於天下,皆言相而不言君哉?天之所以火宗廟、火都城者殆以此。
臣所以痛心者,九廟至重,事如生存,而徹小塗大,不防於火之未至;宰相之居,華屋廣袤,而焦頭爛額,獨全于火之未然,亦足以見人心陷溺,知有權勢,不知有君父矣。他有變故,何所倚仗,陛下自視,不亦孤乎?昔史浩兩入相,才五月或九月即罷,孝宗之報功,寧有窮已,顧如此其亟,何哉?保全功臣之道,可厚以富貴,不可久以權也。
上讀之感動,授寶章閣,主管雲台觀,則告吏部,不受貼職祿,不願貼職恩。
它日星變求言,複申前說。又慮柄臣或果去位,君心易縱,大權旁落,則進《為君難》六箴。召為秘書郎兼莊文府教授。端平初入對,上五事,且曰:「隱蔽君德,昔咎故相,故臣得以專詆權臣;昭明君德,今在陛下,故臣以責難君父。」乞召真德秀、魏了翁用之,帝謂之曰:「人主之職無它,惟辨君子小人。」重珍對曰:「小人亦指君子為小人,此為難辨。人主當精擇人望,處之要津,正論日聞,則必知君子姓名、小人情狀矣。」兼崇政殿說書,戒家事勿以白,務積精誠以寤上意。每草奏,齋心盛服,有密啟則手書削稿,帝稱其平實。遷著作佐郎。
邊帥以《八陵圖》來上,詔百官集議,重珍言史嵩之既失相位,危於幕巢,猶欲邀功,自固其位,請擇賢帥如漢用充國,使之親至邊境,審度事勢,條上便宜。丞相主出師關、洛,重珍力爭。會邊帥義和戰不一,複召集議,重珍奏:「曩乞專意備守,不得已則用應兵,今不敢變前說。」不聽,遂自劾以密勿清光,乃不能遏兵端,乞免說書職。遷著作郎兼權司封郎官、起居舍人,言:「近者當侍講席,旋命止之,或曰是日道流生朝。夫輟講偶以它故,則當知聖躬舉措之難;或所傳果得其實,則當知聖心持守之難。」帝曰:「非卿不聞此言。」關、洛師大衄,複進兵,重珍言:「若恥敗而欲勝之,則心不平而成忿,氣不平而成怒,生靈之命,豈可以忿怒用哉!」又言:「邇來用台諫,頗主不必矯激之說,似畏剛方大過之士。竊窺選用之意,正謂其平易而省事耳。然數月之間,一失於某,再失於某,借曰慎重台綱而憂其激,亦當以平正者居之。」又論禁旅貧弱,教習頻嚴,輒不能堪,不稍變通,非消變之道。
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言:「更化以來,舊敝未去者五:徇私、調停、覆護、姑息、依違是也。今又益之以輕易。」遷起居郎,以疾求去。以集英殿修撰知安吉州,權刑部侍郎,三辭不許,自劾其不能取信朝廷之罪,乞鐫斥置閒散,促覲愈力而疾不可起。詔守刑部侍郎致仕,贈朝請大夫,諡忠文。
牟子才,字薦叟,井研人。八世祖允良生期歲,淳化間盜起,舉家殲焉,惟一姑未笄,以甕覆之,得免。子才少從其父客陳咸,咸張樂大宴,子才閉戶讀書若不聞,見者鹹異之。學于魏了翁、楊子謨、虞剛簡,又從李方子,方子,朱熹門人也。嘉定十六年舉進士,對策詆丞相史彌遠,調嘉定府洪雅縣尉,監成都府榷茶司賣引所,辟四川提舉茶馬司準備差遣,使者魏泌眾人遇之,子才拂衣竟去,泌以書幣謝,不受。改辟總領四川財賦所幹辦公事。
詔李心傳即成都修《四朝會要》,辟兼檢閱文字。制置司遣之文州,視王宣軍餉,鄧艾縋兵處也。道遇宣曰:「敵且壓境,宣已退矣,君毋庸往。」子才不可,遂至州視軍慶而還。甫出境,文州陷。辟知成都府溫江縣事,未上,連丁內外艱。時成都已破,遂盡室東下。免喪,心傳方修《中興四朝國史》,請子才自助,擢史館檢閱。
入對,首言大臣不公不和六事,次陳備邊三策。理宗顧問甚悉,將下殿,複召與語。翼日,帝諭宰相曰:「人才如此,可峻擢之。」左丞相李宗勉擬秘書郎,右丞相史嵩之怨子才言己,遽曰:「姑遷校勘。」俄宗勉卒,嵩之獨相,亟請外,通判吉州,轉通判衢州。日食,詔求言,上封事萬言,極陳時政得失,且乞蚤定立太子。入為國子監主簿兼史館校勘,逾年,遷太常博士。
信州守徐謂禮奉行經界苛急,又以脊杖比校催科,饑民嘯聚為亂。子才言於上,立罷經界,謫謂禮。浙東、福建九郡同日大水,子才言:「今日納私謁,溺近習,勞土木,庇小人,失人心,五者皆蹈宣和之失。苟不恐懼修省,臣恐宣和京城之水將至矣。燮理陰陽,大臣之事,宜諭大臣息乖爭以召和氣,除壅蔽以通下情。今遣使訪問水災,德至渥也,願出內帑振之。」又言:「君子難聚而易散,今聚者將散,其幾有十。」又言:「諡以勸懲,當出自朝廷,毋待其家自請。」
左司徐霖言諫議大夫葉大有,帝大怒,逐霖,給事中趙汝騰繳之,徙它官。汝騰即出關,子才上疏留之,大有遂劾汝騰。子才上疏訟汝騰誣及大有之欺,未幾,罷大有言職。故事,早講講讀官皆在,晚講惟說書一員,宰相懼子才言己,並晚講於早,自是不得獨對矣。遷軍器少監。禦史蕭泰來劾高斯得、徐霖,右司李伯玉言泰來所劾不當,上切責伯玉,降兩官,罷。子才言:「陛下更化,召用諸賢,今汝騰、斯得、霖相繼劾去,伯玉又重獲罪,善人盡矣。」除兼侍立修注官,力辭。
行都大火,子才應詔上封事,言甚切直,兼直舍人院。會泰來亦遷起居郎,恥與泰來同列,七疏力辭,上為出泰來,而子才亦請去不已,曰:「泰來既去,臣豈得獨留。」上不允。又言:「蜀當以嘉、渝、夔三城為要,欲保夔則巴、蓬之間不可無屯以控扼之,欲保渝則利、閬之間不可無屯以遏截之,欲守嘉則潼、遂之間不可無屯以掎角之,屯必萬人而後可。」升兼侍講。禦史徐經孫劾府尹厲文翁,不報,出關,子才奏留之。文翁改知紹興府,又繳其命。伯玉降官已逾年,舍人院不敢行詞,子才曰:「故事,文書行不過百刻。」即為書行,以為敘複地。帝曰:「謫詞皆褒語,可更之。」子才不奉詔,丞相又道帝意,子才曰:「腕可斷,詞不可改。丞相欲改則自改之。」乃已。
淮東制置使賈似道以海州之捷,子才草獎諭詔,第述軍容之盛,不言其功,且語多戒敕,似道不樂。又言:「全蜀盛時,官軍七八萬人,通忠義為十四萬,今官軍不過五萬而已,宜招新軍三萬,並撫慰田、楊二家,使歲以兵來助。如此則蜀猶可保,不則不出三年,蜀必亡矣。」湯漢、黃蛻召試學士院,子才發策,蛻譽嵩之,罷蛻正字去。遷起居郎,言:「外郡以進奉易富貴,左右以土木蠱上心,小人以嘩競朋比陷君子,此天災所以數見也。」
明堂禮成,帝將幸西太乙宮款謝,實欲遊西湖爾,子才力諫止。皇子冠,面諭作樂章,禮部言:「古者適子一醮無樂,庶子三醮有樂,用樂非是。」子才言:「嫡庶之分,特以所立之地不同,非適專用醴,庶專用醮也。樂章乃學士院故事,況面諭臣,不敢不作。」詔從之。又言:「首蜀尾吳,幾二萬里。今兩淮惟賈似道、荊蜀惟李曾伯二人而已,可為寒心。」謂:「宜於合肥別立淮西制置司、江淮別立荊湖制置司,且于漣、楚、光、黃、均、房、巴、閬、綿、劍要害之郡,或築城、或增戍以守之。」似道聞之,怒曰:「是欲削吾地也。」正月望,召妓入禁中,子才言:「此皆董宋臣輩壞陛下素履。」權兵部侍郎,屢辭,帝不允。升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禦史洪天錫劾宋臣、文翁及謝堂等,不報,出關。子才請行其言,文翁別與州郡,堂自請外補,宋臣自請解內轄職,而宋臣錄黃竟不至院,蓋子才複有言也。吳子聰之姑知古為女冠得幸,子聰因之以進,得知閣門事。子才繳之曰:「子聰依憑城社,勢焰熏灼,以官爵為市,搢紳之無恥者輻湊其門,公論素所切齒,不可用。」帝曰:「子聰之除,將一月矣,乃始繳駁,何也?可即為書行。」子才曰:「文書不過百刻,此舊制也。今子聰錄黃二十餘日乃至後省,蓋欲俟其供職,使臣不得繳之耳。給、舍紀綱之地,豈容此輩得以行私於其間。」於是子聰改知澧州,待次。子才力辭去,帝遣檢正姚希得挽留之,不可。
以集英殿修撰知太平州,前是例兼提領江、淮茶鹽,子才以不諳財懇免。至郡,首教民孝弟,以前人《慈竹》、《義木》二詩刻而頒之,間詣學為諸生講說經義。修採石戰艦百餘艘,造兵仗以千計。前政負上供綱及總所綱七十萬緡,悉為補之。蠲黃、池酒息六十餘萬貫,三縣秋苗畸零萬五千余石,夏稅畸零綢帛四千五百餘匹、絲七百餘兩、綿一萬三千余兩、麥二千余石。郡有平糴倉,以米五千石益之,又以緡錢二十六萬創抵庫,歲收其息以助糴本。召入對,權工部侍郎。
時丁大全與宋臣表裏濁亂朝政,子才累疏辭歸。初,子才在太平建李白祠,自為記曰:「白之斥,實由高力士激怒妃子,以報脫靴之憾也。力士方貴倨,豈甘以奴隸自處者。白非直以氣陵亢而已,蓋以為掃除之職固當爾,所以反其極重之勢也。彼昏不知,顧為逐其所忌,力士聲勢益張,宦官之盛,遂自是始。其後分提禁旅,蹀血宮庭,雖天子且不得奴隸之矣。」又寫力士脫靴之狀,為之贊而刻諸石。屬有拓本遺宋臣,宋臣大怒,持二碑泣訴於帝,乃與大全合謀,嗾禦史交章誣劾子才在郡公燕及饋遺過客為入己,降兩官,猶未已。帝疑之,密以槧問安吉守吳子明,子明奏曰:「臣嘗至子才家,四壁蕭然,人鹹知其清貧,陛下毋信讒言。」帝語經筵宮曰:「牟子才之事,吳子明乃謂無之,何也?」眾莫敢對,戴慶炣曰:「臣憶子才嘗繳子明之兄子聰。」帝曰:「然。」事遂解。蓋公論所在,雖仇讎不可廢也。未幾,大全敗,宋臣斥,誣劾子才者悉竄嶺海外,乃複子才官職,提舉玉隆萬壽宮。
帝即欲召子才。會似道入相,素憚子才,又憾草詔事,僅進寶章閣待制、知溫州;又嗾禦史造飛語目子才為潛黨,將中以危禍。上意不可奪,遂以禮部侍郎召,屢辭,不許。乃賜御筆曰:「朕久思見卿,故有是命,卿其勿疑,為我強起。」故事,近臣自外召者,必先見帝乃供職;子才至北關,請內引奏事,宦者在旁沮之,帝特令見,大說,慰諭久之。
時似道自謂有再造功,四方無虞皆其力,故肆意逸樂,惡聞讜言。子才言:「開慶之時,天下岌岌殆矣,今幸複安。不知天將去疾,遂無複憂耶?抑順適吾意,而基異時不可測之禍也。奈何懷宴安以鴆毒,而不明閒暇之政刑乎!忠厚者,我朝之家法也。乃者小人枋國,始用一切以戕其脈,今當反其所為,奈何愈益甚乎!」謂「宜悉取祖宗所以待士愛民、祈天永命者循而行之」言:「議者國之元氣也。今言及乘輿,尚見優假,事關廊廟,忿怒斯形,朝政之闕失,臣下之蔽蒙,何由上達乎?」帝曰:「非卿不聞此言。」宣坐賜茶,問外事甚悉,子才具以田裏疾苦對,帝顰蹙久之,即兼侍讀,尋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宋臣有內侍省押班之命,舉朝爭之不能得。子才入疏,詰朝,帝出其疏示輔臣,皆曰:「子才有憂君愛國之真,無要譽沽名之巧。」擢權禮部尚書。祀明堂,子才為執綏官,帝問漢、唐文物,占對詳贍。時士大夫小迕權臣,輒竄流,子才請重者量移,輕者放還。兼直學士院,前是儤直多以疾免,子才始復舊制,帝賜詩褒賞。每直,輒召對內殿,語至夜分,或就賜酒果。
兼給事中,彗星見,應詔上封事,請罷公田,更七司法。正為尚書,力辭,不許。升修國史、實錄院修撰。徐敏子以星赦量移,似道惡其為潛所用,諷後省繳之,子才不可。葉李、呂宙之等上書攻似道,似道怒,欲殺之,以它事下天府獄。子才請宥之,又遺書似道,似道複書辭甚忿,徑從天府斷遣,不復以聞,蓋懼子才再有所論駁也。
度宗在東宮,雅敬子才,言必稱先生。即位,授翰林學士、知制誥,力辭不拜,請去不已。進端明殿學士,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卒,贈四官,官其後二人。
子才事親甚孝。弟子方客死公安,挾其柩葬安吉。女弟在眉山,拔其家於兵火,致之安吉。在吉州,文天祥以童子見,即期以遠大。所薦士若李芾、趙卯發、劉黻、家鉉翁,後皆為忠義士。平江守吳淵籍富民田以千餘畝遺子才,皆即之。身後家無餘貲,賣金帶乃克葬。有《存齋集》、內制外制、《四朝史稿》、奏議、經筵講義口義、《故事四尚》、《易編》、《春秋輪輻》。子巘,大理少卿。
朱貔孫,字興甫,浮梁人。淳祐四年進士,授臨江軍學教授。丞相史嵩之聞貔孫名,欲致之館下,以祿未及親辭。喪父,服除,授福州學教授,差充江東安撫司幹辦公事。制置使王野、丘岳、馬光祖、趙與陋皆薦之。丁大全在台,勢焰熏灼,天久陰雨,貔孫貽書政府,言回積陰之道,去奸邪,罷手實,蠲米稅。奸邪,指大全也。丞相董槐得書嘉歎。主管尚書刑、工部架閣文字。
宦者董宋臣寵倖用事,貔孫發策試胄子,極論宦寺專權之患,宋臣諷言者論罷之。光祖辟添差江東安撫司機宜文字,擢史館校勘。時大全執政,使其党許以驟用,貔孫力拒之,且謁告歸省。遷太學博士,屬帝親擢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首疏論大全權奸誤國之罪,倡言學校六士之冤。又以翕聚人才,凝固人心,精擇人言;增禁旅以壯帝畿,擇良守以牧內郡,選全才以守江面,嚴舟師以防海道;因地募兵,以應突至之敵,並力合勢,以援必守之地。時有建議遷都四明者,貔孫亟上疏言:「鑾輿若動,則三邊之將士瓦解,而四方之盜賊蜂起,必不可。」遂止。貔孫在講筵,言及宋臣撓政事忤旨。遷大理少卿,又遷司農少卿兼太子右諭德,詔許乘馬赴講。貔孫諭導得體,衍說經義,有關於君道者必委曲敷暢,陰寓警戒,太子每為之改容。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兼權直舍人院。
時大禮成,封命叢委,吏持詞頭下,每夕無慮數十,貔孫運筆如飛,夜未中已就,皆溫潤典雅。遷宗正少卿。丁母憂,服除,授秘書監兼太子左諭德。改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姓名已付外矣,尋複改命浙西行公田。吏並緣為奸,貔孫疏其敝。推《春秋》尊王絀霸之旨,勸帝崇仁政,用起士,行正論,賜齎甚渥。擢殿中侍御史兼侍講,請嚴京師淫聲奇服之禁。他所論苗耗役害及經理川蜀,皆當世急務。
宋臣覆出,朝論紛然,貔孫因對,力斥其奸,卒奪祠。升侍御史兼侍講。長星出東方,貔孫力詆外戚內臣及進奉羨余失人心者,且曰:「回天心自回人心始。」辭旨懇切,帝為之感動,升侍讀。貔孫之再入台,屬疆場多事,屢陳備禦之策。理宗春秋高,倚成賈似道,似道擅命,貔孫隨事進諫,不肯阿附,至若行公田之政,屢於經筵密以告帝,似道自是深忌之。貔孫累疏求去。
理宗崩,度宗即位,擢右諫議大夫,賜紫金魚袋兼賜章服犀帶,以疾乞辭言職,遷吏部尚書,不拜。帝以舊學故雅欲留貔孫,使者旁午于道,而貔孫辭益力,以華文閣學士知甯國府,似道諷言者論罷。久之,提舉太平興國宮,複華文閣學士、知袁州。至郡,宣佈德意,以戢暴禁貪為先務。郡倉受租,舊倚斛面取贏,吏加漁取。貔孫知其敝,悉榜除之,許民自概量。宿敝頓革,田裏歡聲。興學校以勸士。升敷文閣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未幾,卒于袁之郡治。贈四官,與恩澤二,令所在給喪事。有文集、奏議行世。
歐陽守道,字公權,一字迂父,吉州人。初名巽,自以更名應舉非是,當祭必稱巽。少孤貧,無師,自力於學。裏人聘為子弟師,主人瞷其每食舍肉,密歸遺母,為設二器馳送,乃肯肉食,鄰媼兒無不歎息感動。年未三十,翕然以德行為鄉郡儒宗。江萬里守吉州,守道適貢於鄉,萬里獨異視之。
淳祐元年舉進士,廷對,言:「國事成敗在宰相,人才消長在台諫。昔者當國惡箴規,言者疑觸迕,及其去位,共謂非才。或有迎合時宰,自效殷勤,亦有疾惡乖方,苟求玼纇,以致忠邪不辨,黜陟無章。」唱名,徐儼夫為第一,儼夫握守道起曰:「吾愧出君上矣,君文未嘗不在我上也。」授雩都主簿。
丁母憂,服除,調贛州司戶,其次在十年,後萬里作白鷺洲書院,首致守道為諸生講說。湖南轉運副使吳子良聘守道為嶽麓書院副山長。守道初升講,發明孟氏正人心、承三聖之說,學者悅服。宗人新及子必泰先寓居長沙,聞守道至,往訪之。初猶未識也,晤語相契,守道即請於子良,禮新為嶽麓書院講書。新講《禮記》「天降時雨、山川出雲」一章,守道起曰:「長沙自有仲齊,吾何為至此。」仲齊,新之字也。逾年,新卒,守道哭之慟,自銘其墓,又薦其子必泰於當道。子良代,守道複還吉州。
裏有張某喪其父,小祥,而舅氏訟以事,系之獄,使不得祭,邀其售己地以葬。守道聞之,歎曰:「吾惟痛斯子之不得一哭其父也,且其痛奈何?」明日告之邑令曰:「此非人心,濱祭而薄之,撓葬而奪之,舅如此,是自食其肉也。請任斯子出,祭而複獄。」令亟出之。其舅醜誣守道,守道亦不自辨。轉運使包恢為請祠於朝。萬里入為國子祭酒,薦為史館檢閱,召試館職,授秘書省正字。
安南國王陳日照傳位其子,求封太上國王,下省官議。守道謂:「太上者,漢高帝以尊其父,累朝未之有改,若賜詔書稱太上國王,非便。南越尉佗嘗自稱'蠻夷大長老',正南夷事也。《禮》,方伯自稱曰'天子之老',大夫致仕曰'老',自稱亦曰'老'。自蠻夷言之則有尉佗之故事;自中國言之,亦方伯致仕者之常稱。漢亦有老上單于之號,易'太'以'老'無損。或去'上'字存其'太'字,太王則有古公,三太、三少,太宰、少宰,'太'所以別於'少'也。謂父為太,則子為少矣。太以尊言,則太后、太妃、太子、太孫;以卑言,則太史、太卜、太祝、樂太、師太,固上下所通用也。」時病足,不及與議。
遷校書郎兼景憲府教授,遷秘書郎,轉對,言:「欲家給人足,必使中外臣庶無複前日言利之風而後可。風化惟反諸身。化之以儉,而彼不為儉,吾惟有卑宮室、菲飲食;化之以廉,而彼不興廉,吾惟有不貴難得之貨、不厚無益之藏。」以言罷。守道徒步出錢塘門,唯書兩篋而已。理宗遺詔聞,守道與其徒相向哭踴,僮奴孺子各為悲哀。鹹淳三年,特旨與祠。詔大臣舉賢才,少傅呂文德舉九十六人,守道預焉。添差通判建昌軍,以書謝廟堂曰:「史贊大將軍不薦士,今大將軍薦士矣,而某何以得此于大將軍哉。幸嘗蒙召,擢備數三館,異時或者謂其放廢無聊,托身諸貴人,虧傷國體,則甯得而解,願仍賦祠祿足矣。」遷著作佐郎兼崇政殿說書兼權都官郎官。經筵所進,皆切於當世務,上為動色。遷著作郎,卒,家無一錢。
守道之兄之妻蚤喪,其子演五歲餘,且多病,浚生甫數月,守道三十未有室,顧無能乳哺者,日夜抱二子泣,裏巷憐之。演既長,出莫知所之,守道哭而求諸野,終不能得,三年不食肉,憔悴不釋者終身。吉有賢守而大家怨之厚誣以贓者,下其事常平使者。會旱甚,禱雲騰,守道曰:「無以禱也,雲騰之神,唐郡守吳侯也。冤莫甚於前守,冤不直而吳侯于禱,侯有辭矣。匹婦藏冤,旱或三年,冤在民牧,害豈其小。」反覆千餘言,或迂笑之,守道不改,告來者不倦,守卒以得直。所著有《易故》、文集。
論曰:湯璹立朝蹇諤。蔣重珍自擢巍科,既居盛名之下,而能樹立於當世,可謂難矣。牟子才、朱貔孫,直聲著於中外。歐陽守道,廬陵之醇儒也。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孟珙杜杲子庶王登楊掞張惟孝陳鹹
孟珙,字璞玉,隨州棗陽人。四世祖安,嘗從嶽飛軍中有功。嘉定十年,金人犯襄陽,駐團山,父宗政時為趙方將,以兵禦之。珙料其必窺樊城,獻策宗政由羅家渡濟河,宗政然之。越翼日,諸軍臨渡佈陣,金人果至,半渡伏發,殲其半。宗政被檄援棗陽,臨陣嘗父子相失,珙望敵騎中有素袍白馬者,曰:「吾父也。」急麾騎軍突陣,遂脫宗政。以功補進勇副尉。
十二年,完顏訛可步騎二十萬分兩路攻棗陽,環集城下,珙登城射之,將士驚服。宗政命珙取它道劫金人,破砦十有八,斬首千餘級,大俘軍器以歸,金人遁,以功升下班祗應。
十四年,入謁制置使趙方,一見奇之,辟光化尉,轉進武校尉。十六年,以功特授承信郎。丁父憂,制置使起複之,珙辭,訖葬趣就職,又辭,轉成忠郎。理宗即位,特授忠翊郎,尋差峽州兵馬監押兼在城巡檢,京湖制置司差提督虎翼突騎軍馬,又辟京西第五副將,權管神勁左右軍統制。
初,宗政招唐、鄧、蔡壯士二萬余人,號「忠順軍」,命江海總之,眾不安,制置司以珙代海,珙分其軍為三,眾乃帖然。紹定元年,珙白制置司創平堰于棗陽,自城至軍西十八裏,由八疊河經漸水側,水跨九阜,建通天槽八十有三丈,溉田十萬頃,立十莊三轄,使軍民分屯,是年收十五萬石。又命忠順軍家自畜馬,官給芻粟,馬益蕃息。二年,升京西第五正將、棗陽軍總轄,本軍屯駐忠順三軍。明年,差京西兵馬都監。丁母憂。又明年,起複京西兵馬鈐轄、棗陽軍駐劄,仍總三軍。
六年,大元將那顏倴盞追金主完顏守緒,逼蔡,檄珙戍鄂,討金唐、鄧行省武仙。仙時與武天錫及鄧守移剌瑗相掎角,為金盡力,欲迎守緒入蜀,犯光化,鋒剽甚。天錫者,鄧之農夫,乘亂聚眾二十萬為邊患。珙逼其壘,一鼓拔之,壯士張子良斬天錫首以獻。是役獲首五千級,俘其將士四百餘人,戶十二萬二十有奇,乃授江陵府副都統制,賜金帶。
制置司檄珙問邊事,珙曰:「金人若向呂堰,則八千人不為少,然須木查、騰雲、呂堰等砦受節制乃可濟。」已而劉全、雷去危兩部與金人戰于夏家橋,小捷。有頃,金人犯呂堰,珙喜曰:「吾計得矣。」亟命諸軍追擊呂堰,進逼大河,退逼山險,砦軍四合,金人棄輜重走,獲甲士五十有二,斬首三千,馬牛橐駝以萬計,歸其民三萬二千有奇。瑗遣其部曲馬天章奉書請降,得縣五,鎮二十二,官吏一百九十三,馬軍千五百,步軍萬四千,戶三萬五千三百,口十二萬五千五百五十三。珙入城,瑗伏階下請死,珙為之易衣冠,以賓禮見。
初,仙屯順陽,為宋軍所撓,退屯馬蹬。金順陽令李英以縣降,申州安撫張林以州降,珙言:「歸附之人,宜因其鄉土而使之耕,因其人民而立之長,少壯籍為軍,俾自耕自守,才能者分以土地,任以職使,各招其徒以殺其勢」制置司是之。七月己酉,仙愛將劉儀領壯士二百降,珙問仙虛實,儀陳:「仙所據九砦,其大砦石穴山,以馬蹬、沙窩、岵山三砦蔽其前;三砦不破,石穴未易圖也。若先破離金砦,則王子山砦亦破,岵山、沙窩孤立,三帥成禽矣。」珙翼日遣兵向離金,廬秀執黑旗帥眾入砦,金人不疑為宋軍,乃分據巷道,大呼縱火,掩殺幾盡。是夜,壯士楊青等搗王子山砦,護帳軍酣寢,王建入帳中,斬金將首囊佩之,平明視之,金小元帥也。
丙辰,出師馬蹬,遣樊文彬攻其前門,成明等邀截西路,一軍圍訖石烈,一軍圍小總帥砦,火燭天,殺僇山積,餘逸去者複為成明伏軍所得,壯士老少萬二千三百來歸。師還,至沙窩西,與金人遇,大捷。是日,三戰三克。未幾,丁順等又破默候裏砦。珙召儀曰:「此砦既破,板橋、石穴必震,汝能為我招之乎?」儀曰:「晉德與花腿王顯、金鎮撫安威故舊,招之必來。」乃遣德行,儀又請選婦人三百偽逃歸,懷招軍榜以向,珙從之。威見德,敘情好甚歡,介德往見顯,顯即日以書乞降。德複請珙遣劉儀候之。顯軍約五千,猶未解甲,珙令作栲栳陣;入陣,周視良久,乃去,如素所撫循;饗以牛酒,皆醉飽歌舞。珙料武仙將上岵山絕頂窺伺,令樊文彬詰旦奪岵山,駐軍其下,前當設伏,後遮歸路。已而仙眾果登山,及半,文彬麾旗,伏兵四起,仙眾失措,枕藉崖谷,山為之赬,殺其將兀沙惹,擒七百三十人,棄鎧甲如山。薄暮,珙進軍至小水河,儀還,具言仙不欲降,謀往商州依險以守,然老稚不願北去,珙曰:「進兵不可緩。」夜漏十刻,召文彬等受方略,明日攻石穴九砦。丙辰,蓐食啟行,晨至石穴。時積雨未霽,文彬患之,珙曰:「此雪夜擒吳元濟之時也。」策馬直至石穴,分兵進攻,而以文彬往來給事。自寅至巳力戰,九砦一時俱破,武仙走,追及於鯰魚砦,仙望見,易服而遁。複戰於銀葫蘆山,軍又敗,仙與五六騎奔。追之,隱不見,降其眾七萬人,獲甲兵無算。還軍襄陽,轉修武郎、鄂州江陵府副都統制。
大元兵遣宣撫王楫約共攻蔡,制置使謀於珙,珙請以二萬人行,因命珙盡護諸將。金兵二萬騎繇真陽橫山南來,珙鼓行而前,金人戰敗,卻走,追至高黃陂,斬首千二百級。
倴盞遣兔花忒、沒荷過出、阿悉三人來迓,珙與射獵,割鮮而飲,馳入其帳。倴盞喜,約為兄弟,酌馬湩飲之。金兵萬人自東門出戰,珙遮其歸路,掩入汝河,擒其偏裨八十有七人。得蔡降人,言城中饑,珙曰:「已窘矣,當盡死而守,以防突圍。」珙與倴盞約,南北軍毋相犯。決堰水,布虎落。倴盞遣萬戶張柔帥精兵五千人入城,金人鉤二卒以往,柔中流矢如蝟,珙麾先鋒救之,挾柔以出。撥發官宋榮不肅,將斬之,眾下馬羅拜以請,猶杖之。黎明,珙進逼石橋,鉤致生俘郭山,戰少卻。金人突至,珙躍馬入陣,斬山以徇,軍氣複張,殊死戰,進逼柴潭立柵,俘金人百有二,斬首三百餘級。翼日,命諸將奪柴潭樓。金人爭樓,諸軍魚貫而上。金人又飾美婦人以相蠱,麾下張禧等殺之,遂拔柴潭樓,俘其將士五百三十有七人。蔡人恃潭為固,外即汝河,潭高於河五六丈,城上金字型大小樓伏巨弩,相傳下有龍,人不敢近,將士疑畏。珙召麾下飲,再行,曰:「柴潭非天造地設,樓伏弩能及遠而不可射近,彼所恃此水耳,決而注之,涸可立待。」皆曰:「堤堅未易鑿。」珙曰:「所謂堅者,止築兩堤首耳,鑿其兩翼可也。」潭果決,實以薪葦,遂濟師攻城,擒其兩將斬之,獲其殿前右副點檢溫端,磔之城下,進逼土門。金人驅其老稚熬為油,號「人油包」,人不堪其楚,珙遣道士說止之。
端平元年正月辛醜,黑氣壓城上,日無光,降者言:「城中絕糧已三月,鞍靴敗鼓皆糜煮,且聽以老弱互食,諸軍日以人畜骨和芹泥食之,又往往斬敗軍全隊,拘其肉以食,故欲降者眾。」珙下令諸軍銜枚,分運雲梯布城下。己酉,珙帥師向南門,至金字樓,列雲梯,令諸將聞鼓則進,馬義先登。趙榮繼之,萬眾競登,大戰城上,降其丞相烏古論栲栳,殺其元帥兀林達及偏裨二百人。門西開,招倴盞入,江海執其參政張天綱以歸。珙問守緒所在,天綱曰:「城危時即取寶玉置小室,環以草,號泣自經,曰'死便火我',煙焰未絕。」珙與倴盞分守緒骨,得金諡寶、玉帶、金銀印牌有差。還軍襄陽,特授武功郎、主管侍衛馬軍行司公事。擢建康府都統制兼權侍衛馬軍行司職事。
太常寺簿朱楊祖、看班祗候林拓朝八陵,諜雲大元兵傳宋來爭河南府,哨已及盟津,陝府、潼關、河南皆增屯設伏,又聞淮閫刻日進師,眾畏不前。珙曰:「淮東之師,由淮、泗溯汴,非旬余不達,吾選精騎疾馳,不十日可竣事;逮師至東京,吾已歸矣。」於是晝夜兼行,與二使至陵下,奉宣禦表,成禮而歸。制置司奏留珙襄陽兼鎮北軍都統制。鎮北軍者,珙所招中原精銳百戰之士萬五千餘人,分屯漅北、樊城、新野、唐、鄧間。俄令赴樞密院稟議,授帶禦器械。二年,授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時暫黃州駐劄,朝辭,上曰:「卿名將之子,忠勤體國,破蔡滅金,功績昭著。」珙對曰:「此宗社威靈,陛下聖德,與三軍將士之勞,臣何力之有?」帝問恢復,對曰:「願陛下寬民力,蓄人材,以俟機會。」帝問和議,對曰:「臣介胄之士,當言戰,不當言和。」賜齎甚厚。兼知光州,又兼知黃州。
三年,珙至黃,增埤浚隍,搜訪軍實,邊民來歸者日以千數,為屋三萬間居之,厚加賑貸。又慮兵民雜處,因高阜為齊安、鎮淮二砦,以居諸軍。創章家山、毋家山兩堡為先鋒、虎翼、飛虎營。兼主管管內安撫司公事,節制黃蘄光、信陽四郡軍馬。
大元兵攻蘄州,珙遣兵解其圍;又攻襄陽,隨守張龜壽、荊門守朱楊祖、郢守喬士安皆委郡去,複州施子仁死之,江陵危急。詔沿江、淮西遣援,眾謂無逾珙者,乃先遣張順渡江,珙以全師繼之。大元兵分兩路:一攻複州,一在枝江監利縣編筏窺江。珙變易旌旗服色,迴圈往來,夜則列炬照江,數十裏相接。又遣外弟趙武等共戰,躬往節度,破砦二十有四,還民二萬。嘉熙元年,封隨縣男,擢高州刺史,忠州團練使兼知江陵府、京西湖北安撫副使。未幾,授鄂州諸軍都統制。
二年春,授寧遠軍承宣使、帶禦器械、鄂州江陵府諸軍都統制。珙以三軍賞典未頒,表辭。詔曰:「有功不賞,人謂朕何?三軍勳勞,趣其來上。封爵之序,自將帥始,卿奚辭焉?」未幾,授樞密副都承旨、京西湖北路安撫制置副使兼督視行府參謀官。未幾,升制置使兼知嶽州。乃檄江陵節制司搗襄、郢,於是張俊複郢州,賀順複荊門軍。十二月壬子,劉全戰於塚頭,戰于樊城,戰于郎神山,屢以捷聞。三年春正月,曹文鏞復信陽軍,劉全複樊城,遂複襄陽。授樞密都承旨、制置使兼知鄂州。全遣譚深複光化軍,息、蔡降,珙命以兵逆之,得壯士百余,籍為忠衛軍。
初,詔珙收復京、襄,珙謂郢然後可以通饋餉得荊門然後可以出奇兵,由是指授方略,發兵深入,所至以捷聞。珙奏略曰:「取襄不難而守為難,非將士不勇也,非車馬器械不精也,實在乎事力之不給爾。襄、樊為朝遷根本,今百戰而得之,當加經理,如護元氣,非甲兵十萬,不足分守。與其抽兵於敵來之後,孰若保此全勝?上兵伐謀,此不爭之爭也。」乃置先鋒軍,以襄、郢歸順人隸焉。
庚寅,諜報大元兵欲大舉臨江,珙策必道施、黔以透湖湘,請粟十萬石以給軍餉,以二千人屯峽州,千人屯歸州。忠衛舊將晉德自光化來歸,珙獎用之。珙弟瑛以精兵五千駐松滋為夔聲援,遣於德興增兵守歸州隘口萬戶穀。大元兵自隨窺江,珙密遣劉全拒敵,遣伍思智以千人屯施州。大元大將塔海並禿雪帥師入蜀,號八十萬,珙增置營砦,分佈戰艦,遣張舉提兵間道抵均州防遏。大元兵度萬州湖灘,施、夔震動,珙兄璟時為湖北安撫副使、知峽州,急以書謀備禦。珙請于督府,帥師西上。璟調金鐸一軍迎拒於歸州大亞砦。劉義捷于馬巴東縣之清平村。珙弟璋選精兵二千駐澧州防施、黔路。四年,進封子。
珙條上流備禦宜為藩籬三層:乞創制副司及移關外都統一軍于夔,任涪南以下江面之責,為第一層;備鼎、澧為第二層;備辰、沅、靖、桂為第三層。峽州、松滋須各屯萬人,舟師隸焉,歸州屯三千人,鼎、澧、辰、沅、靖各五千人,郴、桂各千人,如是則江西可保。又遣楊鼎、張謙往辰、沅、靖三州,同守倅曉諭熟蠻,講求思、播、施、黔支徑,以圖來上。
會諜知大元兵於襄樊隨、信陽招集軍民布種,積船材于鄧之順陽,乃遣張漢英出隨,任義出信陽,焦進出襄,分路撓其勢。遣王堅潛兵燒所積船材,又度師必因糧于蔡,遣張德、劉整分兵入蔡,火其積聚。制拜甯武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兼知夔州。招集麻城縣、巴河、安樂磯、管公店淮民三百五十有九人,皆沿邊經戰之士,號「甯武軍」,令璋領之。進封漢東郡侯兼京湖安撫制置使。
回鶻愛裏八都魯帥壯士百余、老稚百一十五人、馬二百六十匹來降,創「飛鶻軍」,改愛裏名艾忠孝,充總轄,乞補以官。四川制置使陳隆之與副使彭大雅不協,交章於朝。珙曰:「國事如此,合智並謀,猶懼弗克,而兩司方勇於私鬥,豈不愧廉、藺之風乎。」馳書責之,隆之、大雅得書大慚。
厘蜀政之弊,為條班諸郡縣,曰差除計蜀,曰功賞不明,曰減克軍糧,曰官吏貪黷,曰上下欺罔。又曰:「不擇險要立砦柵,則難責兵以衛民;不集流離安耕種,則難責民以養兵。」乃立賞罰以課殿最,俾諸司奉行之。黎守閻師古言大理國請道黎、雅入貢,珙報大理自通邕、廣,不宜取道川蜀,卻之。兼夔路制置大使兼屯田大使。軍無宿儲,珙大興屯田,調夫築堰,募農給種,首秭歸,尾漢口,為屯二十,為莊百七十,為頃十八萬八千二百八十,上屯田始末與所減券食之數,降詔獎諭。靖州徭琳賽良為亂,遣王瑀平之。
淳祐二年,珙以京、襄死節死事之臣請於朝,建祠岳陽,歲時致祭,有旨賜名閔忠廟。淮東受兵,樞密俾珙應援,遣李得帥精兵四千赴之,珙子之經監軍。諜知京兆府也可那延以騎兵三千經商州取鶻嶺關,出房州竹山,遣王令屯江陵,尋進屯郢州,劉全屯沙市,焦進提千人自江陵、荊門出襄。檄劉全齎十日糧,取道南漳入襄,與諸軍合。
大元兵至三川,珙下令應出戍主兵官,不許失棄寸土。權開州梁棟乏糧,請還司,珙曰:「是棄城也。」棟至夔州,使高達斬其首以徇。由是諸將稟令惟謹。大元兵至瀘,珙命重慶分司發兵應援,遣張祥屯涪州。拜檢校少保,進封漢東郡公。珙言:「沅之險不如辰,靖之險不如沅,三州皆當措置而靖尤急。今三州粒米寸兵無所從出,出京湖之憂一。江防上自秭歸,下至壽昌,亙二千里,自公安至峽州灘磧凡十餘處,隆冬水涸,節節當防,兵諱備多,此京湖之憂二。今尺籍數虧,既守灘磧,又守關隘,此京湖之憂三。陸抗有言:'荊州國之藩表,如其有虞,非但失一郡,當傾國爭之。若非增兵八萬並力備禦,雖韓、白複生,無所展巧。'今日事勢大略相似,利害至重。」余玠宣諭四川,道過珙,珙以重慶積粟少,餉屯田米十萬石,遣晉德帥師六千援蜀,之經為策應司都統制。四年,兼知江陵府。珙謂其佐曰:「政府未之思耳,彼若以兵綴我,上下流急,將若之何?珙往則彼搗吾虛,不往則誰實捍患。」識者是之。
詔京湖調兵五千戍安豐,援壽春。珙遣劉全將以往。繼有命分兵三千備齊安,珙言:「黃州與壽昌三江口隔一水耳,須兵即度,何必預遣?先一日則有一日之費,無益有損,萬一上游有警,我軍已疲,非計之得也。」不從。五年,御筆以職事修舉,轉行兩官,許令回授。珙至江陵,登城歎曰:「江陵所恃三海,不知沮洳有變為桑田者,敵一鳴鞭,即至城外。蓋自城以東,古嶺先鋒直至三氵義,無所限隔。」乃脩複內隘十有一,別作十隘於外,有距城數十裏者。沮、漳之水,舊自城西入江,因障而東之,俾繞城北入於漢,而三海遂通為一。隨其高下,為匱蓄泄,三百里間,渺然巨浸。土木之工百七十萬,民不知役,繪圖上之。
珙以身鎮江陵,而兄璟帥武昌,故事,無兄弟同處一路者,乞歸田,不允。詔以兵五千援淮,珙使張漢英帥之。樞密調兵五千赴廣西,珙移書執政曰:「大理至邕,數千里部落隔絕,今當擇人分佈數郡,使之分治生夷,險要形勢,隨宜措置,創關屯兵,積糧聚芻于何地,聲勢既張,國威自振。計不出此而聞風調遣,空費錢糧,無補於事。」不聽。大元大將大納至江陵,遣楊全伏兵荊門以戰,珙先期諜知,達於樞密,檄兩淮為備,兩淮不知也,後果如所報。珙奏:「襄、蜀蕩析,士無所歸,蜀士聚於公安,襄士聚於郢渚。臣作公安、南陽兩書院,以沒入田廬隸之,使有所教養。」請帝題其榜賜焉。
初,珙招鎮北軍駐襄陽,李虎、王旻軍亂,鎮北亦潰,乃厚招之,降者不絕。行省范用吉密通降款,以所受告為質,珙白於朝,不從。珙歎曰:「三十年收拾中原人,今志不克伸矣。」病遂革,乞休致,授檢校少師、甯武軍節度使致仕,終於江陵府治,時九月戊午也。是月朔,大星隕於境內,聲如雷。薨之夕,大風髮屋折木。訃至,帝震悼輟朝,賻銀絹各千,特贈少師,三贈至太師,封吉國公,諡忠襄,廟曰威愛。
珙忠君體國之念,可貫金石。在軍中與參佐部曲論事,言人人異,珙徐以片語折衷,眾志皆愜。謁士遊客,老校退卒,壹以恩意撫接。名位雖重,惟建鼓旗、臨將吏而色凜然,無敢涕唾者。退則焚香掃地,隱幾危坐,若蕭然事外。遠貨色,絕滋味。其學邃于《易》,六十四卦各系四句,名《警心易贊》。亦通佛學,自號「無庵居士」。
杜杲,字子昕,邵武人。父穎,仕至江西提點刑獄,故杲以任授海門買納鹽場,未上,福建提點刑獄陳彭壽檄攝閩尉。民有甲之子死,誣乙殺之,驗發中得沙,而甲舍旁有池沙類發中者,鞫問,子果溺死。
江、淮制置使李玨羅致幕下。滁州受兵,檄杲提偏師往援,甫至,民蔽野求入避,滁守固拒,杲啟鑰納之。金人圍城數重,杲登陴中矢,益自奮厲,卒全其城。
調江山丞,兩浙轉運使朱在辟監崇明鎮,崇明改隸淮東總領,與總領嶽珂議不合,慨然引去。珂出文書一卷,曰:「舉狀也。」杲曰:「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為。」珂怒,杲曰:「可劾者文林,不可強者杜杲。」珂竟以負蘆錢劾,朝廷察蘆無虧,三劾皆寢。
淮西制置曾式中辟廬州節度推官。浮光兵變,杲單騎往誅其渠魁,守將爭餉金幣,悉封貯一室,將行,屬通判鄭准反之。安豐守告戍將扇搖軍情,且為變,帥欲討之,杲曰:「是激使叛也。」請與兩卒往,呼將諭之曰:「而果無他,可持吾書詣制府。」將即日行,一軍帖然。
知六安縣,民有嬖其妾者,治命與二子均分。二子謂妾無分法,杲書其牘雲:「《傳》雲'子從父令',律曰'違父教令',是父之言為令也,父令子違,不可以訓。然妾守志則可,或去或終,當歸二子。」部使者季衍覽之,擊節曰:「九州三十三縣令之最也。」
知定遠縣,會李全犯邊,衍時為淮帥,辟通判濠州,朝廷以杲久習邊事,擢知濠州。制置大使趙善湘謀複盱眙,密訪杲,杲曰:「賊恃外援,當斷盱眙橋樑以困之。」卒用其策成功。金眾數萬駐榆林阜請降,輜重甚富,或請誘而圖之。杲曰:「殺降不仁,奪貨不義,納之則有後患。諭而遣之。召奏事,差主管官告院,知安豐軍。善湘與趙范、范弟葵出師,遷淮西轉運判官。詔問守禦策,杲上封曰:「沿淮旱蝗,不任征役;中原赤立,無糧可因。若虛內事外,移南實北,腹心之地,必有可慮。」時在外諫出師者惟杲一人。及兵敗洛陽,人始服其先見。奉崇道祠,再知濠州,未行,改安豐。大元兵圍城,與杲大戰。明年,大兵複大至,又大戰。擢將作監,禦書慰諭之。丞相李宗勉、參知政事徐榮叟曰:「帥淮西無逾杜杲者。」詔以安撫兼廬州,進太府卿、淮西制置副使兼轉運使。複與大元兵戰。累疏請老,不許。權刑部尚書。
淳祐元年,乞去愈力,擢工部尚書,遂以直學士奉祠。帝欲起之帥廣西,以言者罷。帝曰:「杜杲兩有守功,若脫兵權,使有後禍,朕何以使人?」乃起知太平州。俄擢華文閣學士、沿江制置使、知建康府、行宮留守,節制安慶、和、無為三郡。
杲罷楊林堡,以其費備曆陽,淮民寓沙上者護以師。首謁程顥祠。總領所即張栻宦游處,陳像設祀焉。置貢士莊,蠲民租二萬八千石。複與大元兵戰於真州。進敷文閣學士,遷刑部尚書,引見,帝加獎勞。乞歸不許,兼吏部尚書。杲隨資格通其礙,銓綜為精。梁成大子賂當國者求銓試,杲曰:「昔沈繼祖論朱文公,成大亦論真文忠公,皆得罪名教者,子孫宜廢錮,安得仕?」進徽猷閣,奉祀。請老,升寶文閣致仕。帝思前功,進龍圖閣而杲卒,遺表上,贈開府。
杲淹貫多能,為文麗密清嚴,善行草急就章。晚歲專意理學,嘗言吾兵間無悖謀左畫,得於《四書》。子庶。
庶字康侯,幼倜儻有大志,性剛勁,通宋典故,善為文。從父兵間,習邊事,未人仕已立戰功,明堂恩補官。大元兵圍安豐,兵將不相下,庶調護鹹得其歡心,卒協力捍禦。杲帥淮西,辟書寫機宜文字。廬州圍解,庶白事廟堂,諸將饋金助上功費,皆受之,賞典行,歸悉反所饋。遷籍田令兼制機督幹。監呂文德、聶斌軍,與大元兵戰朱皋、白塚,遷將作監簿。
杲在建康,庶通判和州,權知真州。郡素缺備,庶大修守禦,具積排杉木殆十萬株。差知興化軍,奉祀鴻禧觀。起知邕州,改潮州,以言者寢命。赴淮東制司議幕,過闕,遷將作監丞。遷司農丞、知和州,陛辭,言:「今天時不可幸,地利不可恃,人和不可保,苟恃天幸,恃長江,恃清野,而付邊事於素不諳曆之人,未見其可。」帝嘉納。
尋兼淮西提點刑獄,浚城濠,增守備,修學宮。知真州兼淮東提點刑獄,逾年,進直秘閣,移淮西兼廬州安撫副使,人歡迎如見慈父,治績甚多。就任加刑部郎中,升寶文閣,與大元兵戰於望仙、白沙城。昇華文閣。開慶元年冬,進大理少卿、淮東轉運副使、兩淮制置司參謀官,特授兩淮制置使、知揚州。射陽湖饑民嘯聚,庶曰:「吾赤子也。」遣將招刺,得丁壯萬餘,戮止首惡數人。明年四月,火,抗章自劾,召赴行在。尋直寶文閣、知隆興府、江西轉運副使,卒。
王登,字景宋,德安人。少讀書,喜古兵法,慷慨有大志,不事生產。出制置使孟珙幕府,久之,權知巴東縣。獻俘制置司,登念奮自書生,不拜,吏曰:「不拜則不敢上。」難之,竟棄功去。淳祐四年,舉進士,調興山主簿。總領賈似道檄修江陵城,條畫有法。明年,制置使李曾伯經理襄陽,登在行,以積功升,尋以母憂去。
及吳淵為制置使,邊事甚亟,因憶弟潛盛言王登才略,具書幣招之。登方與客奕,發書,衣冠拜家廟,長揖出門,問牛幾何,可盡發犒師。淵慨然曰:「事亟矣,奈何?」登曰:「亟呼諸將共議。」眾至,歡躍曰:「景宋在此。」淵曰:「汝輩欲西門出,景宋欲從方城,如何?」眾曰:「惟命!」登曰:「用兵患不一,登書生,不過馮軾觀戰,請五大帥中擇一人為節制。」淵曰:「請監丞出,正謂此也。」即書銀牌曰:「監丞代某親行,將士用命不用命,賞罰畢具申。」登至沙市,椎牛釃酒,得七千人,誓曰:「登與諸將義同骨肉,今日之事,登不且命,諸將殺登以獻主帥;諸將有一不用命,登有制劄在,不敢私也。」眾股栗聽命,竟立奇功於沮河。趙葵為制置使,見登握手曰:「景宋一身膽,惜相見晚也。」俾參宣撫司兼京西兩節。馬光祖為制置使,辟充參謀官,遷軍器少監、京西提點刑獄。
登威聲日振。有餘思忠及徐制幾讒于光祖曰:「京湖知有王景宋,不知有馬制置,非久易位矣。」光祖疑焉,出登屯郢州,後以幹辦鐘蜚英調護,情好如初。侍御史戴慶炣劾思忠,其党過元龍、沈翥在幕中,又傾之,以是議論不合,才略不能施,識者惜焉。
開慶元年,登提兵援蜀,約日合戰,夜分,登經理軍事,忽絕倒,五藏出血。幕客唐舜申至,登尚瞪目視幾上文書,俄而卒。它日,舜申舟經漢陽,有蜀聲呼唐舜申者三,左右曰:「景宋聲也。」是夕,舜申暴卒。
楊掞,字純父,撫州臨川人。少能詞賦,裏陳氏館之教子,數月拂衣去。遊襄、漢,既而代陳中選,陳謝之萬緡,輦以入倡樓,篋垂盡,夜忽自呼曰:「純父來此何為?」明日遂行。用故人薦,出淮閫杜杲幕,杲曰:「風神如許,它日不在我下。」由是治法征謀多咨於掞。逾年,安豐被兵,掞慨然曰:「事亟矣,掞請行。」乃以奇策解圍,奏補七官。
掞念置身行伍間,騎射所當工,夜以青布籍地,乘生馬以躍,初過三尺,次五尺至一丈,數閃跌不顧。制置使孟珙辟於幕,嘗用其策為「小子房」,與之茶局,周其資用。掞以本領錢數萬費之,總領賈似道稽數責償,珙以白金六百令掞償之,掞又散之賓客,酣歌不顧。似道欲殺之,掞曰:「漢高祖以黃金四萬斤付陳平,不問出入,公乃顧此區區,不以結豪傑之心邪?」似道始置之。珙嘗燕客,有將校語不遜,命斬之,掞從容曰:「斬之誠是,第方會客廣謀議,非其時非其地也。」珙大服。未幾,有大將立功,珙坐受其拜,掞為動色,因歎曰:「大將立功,庭參納拜,信兜鍪不如毛錐子也。」於是謝絕賓客,治進士業,遂登第,調麻城尉。
向士璧守黃州,檄入幕,尋以戰功升三官。無何,得心疾,曰:「我不可用矣。」遂調潭州節度推官。趙葵為京湖制置使,掞與偕行,王登迓於沙市,極談至夜分,掞退曰:「王景宋滿身是膽,惜欠沉細者,如掞副之,何事不可為也,但恐終以勇敗。」後登死,人以為知言。逾時,士璧守峽州,招之,病不果行而卒,贈架閣。
張惟孝,字仲友,襄陽人。長六尺,通《春秋》,下第,乃工騎射。城中亂,爭出關,惟孝拔劍殺數人,趨白河,見一舟壯钜甚,急登之,舟人不可,惟孝曰:「今日之事,非汝即我,能殺我者得此舟。」眾披靡,遂以舟達郢州。兵亂,奔沙洋,別之傑為帥,盡隘諸湖不泄水,惟孝令二人賈服前行,密窺隘兵,曰:「易與耳。」乃與十騎,衣黑袍,假為敵兵,曰:「後隊亟至。」守隘四五百人悉潰,舟趨藕池。
開慶元年,卜居江陵,至沙市,眾舟大集,不可涉。頃有峨冠張蓋,從者數十,則宣撫姚希得之弟也,今曰:「敢有爭岸者投水中。」惟孝睥睨良久,提劍驅左右而出,舉白旗以麾,令眾船登岸,毋敢亂次。幹官鐘蜚英見而異之,以告唐舜申,舜申曰:「吾故人也。」具言惟孝平生。蜚英謂曰:「今日正我輩趨事赴功之秋。」惟孝不答,又叩之,則曰:「朝廷負人。」明日,蜚英導希得羅致之,宴仲宣樓,蜚英酒酣曰:「有國而後有家,天下如此,將安歸乎?」惟孝躍然曰:「從公所命。」乃請空名帖三十以還。逾旬,與三十騎俱擁甲士五千至,旗幟鮮明,部伍嚴肅,上至公安,下及墨山,遊踏相繼。希得大喜,請所統姓名,惟孝曰:「朝廷負人,福難禍易,聊為君侯紓一時之難耳,姓名不可得也。」時鼎、澧五州危甚,於是擊鼓耀兵,不數日,眾至萬人,數戰俱捷,江上平。制使呂文德招之,不就而遁,物色之不可得,或雲已趨淮甸,後不知所終。
陳鹹,字逢儒,監察禦史升卿次子,為叔父巨卿後。登淳熙二年進士第,調內江縣尉。縣吏受賄,賦民不均,咸以聞于部使者,為下令聽民自陳利病,而委鹹均其賦。改知果州南充縣,轉運司辟主管文字。歲旱,稅司免下戶兩稅,轉運使安節以為虧漕計,咸白安節曰:「苟利於民,違之不可。」因言:「今楮幣行於四川者幾虧三百萬,苟增印百萬,足以補放免之數。」安節從之。軍多濫請,鹹每裁損,帥屬以為言,鹹曰:「鹹首可斷,濫請不可得。」蜀歲收激賞權輸絹錢,民以為病,咸白安節,核入節出,奏歲減二十余萬緡。擢知資州,時久旱,鹹被命即請帥臣發粟二千余石以振。明年,東、西川皆旱,總制二司議蠲民賦而慮虧國課,咸請增印未補發引百有九萬以償所蠲,議遂決。大修學宮,政以最聞,改知普州。
開禧元年,邊事興,四川宣撫使程松奇其才,辟主管機宜文字。鹹首貽書論兵不可輕動,勸松搜人才,練軍實;考圖籍以疏財用之源,視險要以決攻守之計;約大將面會,以免疑忌之嫌;捐金帛募死士,以明間探之遠;出虛搗奇之策,審於當用;幸勝趨利之謀,寢而勿行。松複書深納,然實不能用。副使吳曦蔑視松,易置將兵,不關白正使。松務為簡貴,鹹憂之,複說松收梁、洋以北義士為緩急用;據險厄,立關堡,杜支徑以備不虞。松又不能用。遷利路轉運判官。
曦叛臣于金,關外四州繼沒,人情大駭。咸留大安軍督軍糧,檄其守楊震仲振流民,備奸盜,眾稍安。安丙密以曦反謀告鹹,鹹即遣人告松,松不之察。曦以咸蜀名士,欲首脅之以令其餘,檄鹹議事。鹹不往,遂之利州。抵城外,偽都運使徐景望已挾兵入居台治。英宗諱日,景望大合樂以享,鹹力拒之。
初,咸自大安東下,遇偽將褚青與語,青有悔意。至是,以主管文字王釜、福艾可與共事,欲結二人誅景望,燒棧閣,絕曦援兵。既而釜棄官歸,鹹以青不可保,謀遂沮。李道傳問鹹:「計將安出?」鹹曰:「事極不過一死耳,必不為吾蜀累也。」語家子欽曰:「咸受國厚恩,義當擊賊,恨無兵權,獨有下策,削髮以全臣節。」會曦以書招之急,鹹答書勸其稟命,既而欲親諭之,遂行,遇偽統領孟可道,知曦已僭亂,曰:「吾書不可用矣。」還至後钅敖,入帳中以刀自斷其結,披緇而出。景望遣兵拘咸於岸,曦聞怒甚。吳睍勸曦召咸主武興寺,因殺之,安丙力為救解,乃得釋歸。曦既誅,咸語諸子曰:「吾不能討賊而棄官守,罪也。」上表自劾,安丙、楊輔等皆勉其出。丙尋奏以鹹總蜀賦,從之。
時僭亂後,帑藏赤立。咸至武興,與丙商榷利病,兵政財計,合為一家,請丙奏於朝。核諸司羨余,移支常平廣惠米,鑄當五錢,榜賣官,並權截四路上供,汰弱兵二萬餘,規畫備至,故軍興增支之數八千七百五十余萬,皆不取於民。鹹總賦之始,贍軍帑廩緡不過一千四十五萬餘,糧不過九十一萬餘,料不過二萬餘。咸晝夜精勤,調度有方,不二歲,益昌大軍庫有楮引百八十萬,成都免引場樁撥二百一十余萬,城下三倉軍糧四十余萬石,預借米本一百一十余萬,又別貯軍糧百四十九萬石,料七萬餘,而布帛絲綿、銅鐵錢與祠牒不預焉。
劍外民久苦役調,或建議調東、西兩路及夔路丁壯共其勞。令始下,民憚行,馳訴于安丙,乞計直輸錢以免行,久而不克輸者十五余萬,鹹蠲之。蜀錢引舊約兩界五千余萬,半藏於官,自軍興引皆散于民,宣、總二司增創三界通行八千余萬,價日益落。咸捐一千二百余萬緡以收十九界之半,又與丙議合茶馬司之力,再收九十一界,續造九十三界以兌之,於是引價複昂,糴價頓減。
嘉陵江流忽淺,或雲金人截上流,鹹不動,疏而導之,自益昌至於魚梁,饋運無阻。金州地險,咸增饋米以實之,人皆曰:「金州之險,金人不可向,何益之為?」鹹曰:「敵至而慮,無及矣。」未幾,金人犯上津,守賴以固。召為司農少卿,卒。丙列奏其功,賜諡勤節。初,宣諭使吳獵嘗表其節,詔進二秩,鹹乞回贈所生父母焉。
論曰:宋之辱于金久矣,值我國家興師討罪,聲震河朔,乃遣孟珙帥師夾攻,遂滅其國,以雪百年之恥。而珙說禮樂、敦詩書,誠寡與二。杜杲、王登、楊掞、張惟孝,思以功名自見,雖所立有小大,皆奇才也。陳鹹不從逆曦,雖不能死,然理財于喪亂之余,蜀賴以固守,豈不賢于匹夫而莫經溝瀆者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趙汝談趙汝讜趙希趙彥呐趙善湘趙與歡趙必願
趙汝談,字履常,生而穎悟,年十五,以大父恩補將仕郎。登淳熙十一年進士第。丞相周必大得其文異之,語參知政事施師點曰:「是子他日有大名於世。」調汀州教授,改廣德軍,添差江西安撫司幹辦公事。嘗從朱熹訂疑義十數條,熹嗟異之。
佐丞相趙汝愚定大策,汝愚欲驟以詞掖處之,力辭去。持祖母服。汝愚去國,其弟汝讜力上疏乞留汝愚、斬侂胄,聞者吐舌。兄弟罹党禍斥去。尋調安慶府教授,添差浙東安撫司幹辦公事。丁母憂,免喪,召為太社令。
時侂胄用事熾甚,汝談痛憤,登壇讀祝,大呼侂胄及陳自強名。自強不能堪,它日指汝談曰:「末坐白皙者何人?」汝談不為動。以參知政事李壁薦,召試館職,擢正字。是時吳曦叛,上下束手,或請就以曦為王,其人造汝談,汝談詰之曰:「孰欲王曦者,可斬!」其人面發赤不能對,遂以言去,主管崇道觀。添差通判嘉興府,與郡守王介志合。改知無為軍,與光州守柴中行、安豐守陸峻俱稱循吏。
時金人內變,有旨令獻料敵、備邊二策。其料敵之策曰:「禍亂猶在河北,未遽至河南,蓋豪雄擇形勢,大盜窺貨寶,金帛重器俱聚河北,河南無大川為之險,欲起安所憑?且金素以河南近我,置守多完顏氏親黨,其下亦令蕃漢錯居,所以防慮備盡。縱彼喪亂,守將欲畔則自畔,何至相率盡反。然有天下者,自不容易一日廢備,豈以金人存亡之候為吾緩急哉!」其備邊之策曰:「今邊州大抵無城,缺兵少糧,鎧仗不足。若使自辦,何所取資?丐諸朝廷,安得力給?若仿古藩封,拔用英傑守郡,則並租稅市榷之利盡與之,免其共貢,上不置監臨,下悉聽選辟,民得自賦,兵得自募,凡百悉聽所為。其有功者亦不遽徙,就峻爵秩,增異車服,給美田宅,官其子孫,凡可優寵,無不極至,使內為公卿,雖貴曾不如守邊之樂。如此則有才者爭自奮勵,緩急必能出死力報上。」于後河南二十餘年猶為金守,宋沿邊諸郡權大削,兵事無肯任責者,汝談之言若蓍龜然。
改湖北提舉常平,振饑盡力。知溫州,改知外宗正,作詩勉其族屬,皆望風而化。遷江西提舉常平。甯宗崩,以哀痛得疾。賀理宗表,力寓勸戒。陳碩曰:「此諫書也。」數丐祠,授江西轉運判官,辭不獲命,之官一月,以言者罷。
先是,汝談因疾去官,言者謂其傲睨軒冕,不樂為世用。至是彌遠不與祠,乃杜門著述。
端平初,以禮部郎官召,入對言:「倚用老成,廣集忠智,訪求眾敝之原,辟取可行之策,以飭積蠹之蠱,而成終泰之功者,願加聖心焉。」又言:「大佞似忠,大奸似聖,未免信向而擢任之。始未見甚失,久乃浸至差訛,則綱維之臣將不能不執,議論之士將不得不言。執之堅,寧不疑其侵權?言之數,寧不意其賣直?至是則不特是非邪正易位,而黜陟予奪失中多矣。」又曰:「外之得以窒吾聽、雜吾目、擾吾天君者,以吾未得虛一而靜之理也。苟得之,導我聲色而不能入,投我寶貨而不能中,扇我以功名而不能動,凝然湛然,孰得幹之哉。」改秘書少監兼權直學士院。時集議出師,汝談反覆言不可輕戰,而和尤非計。既而三京收復,雖前言用兵不便者亦喜,汝談獨有憂色。未幾,洛師敗,朝論始服其先見。
遷宗正少卿,兼權直,兼編修國史、檢討實錄,兼崇政殿說書。因講《論語》而言漢元帝恭儉無過,惟以剛不克改,明不能繹,優柔不斷,而漢業遂衰。權吏部侍郎,升侍讀,兼直學士院,兼同修國史院同修撰,以所注《易》進講。時朝議履畝稱楮,汝談言非便,迕時宰意。京師軍變,宰相乞貶秩,上已允,汝談奏恐失體,持不可。草答詔,以為貶秩易,審舉措難,宰相滋不悅。以言去國,提舉崇禧觀。起知婺州,四辭不允。至郡,力丐祠。召赴行在,四辭。
權禮部侍郎兼學士院,力辭兼直。時金兵新破,三閫增秩,稱提官楮,四郡獲賞。汝談獨蹙頞,登對,首疏言:「邊面無可倚仗,乞超越拘攣,簡拔俊傑,如吳用周瑜、魯肅,晉任祖逖、陶侃故事,使之各分方面,連數十城,推轂授權,盡歸賜履。巴蜀一人,荊襄一人,兩淮各一人,一切便宜行事,不復更從中禦,庶幾伸縮由己,機用出心。」蓋推廣鄉者備邊之策。且曰:「臣之此策,行於開禧未用兵之前,決不至罹今日之患。」其論楮法,尤中時敝,上稱歎久之,且謂:「卿文學高世,宜代予言,力辭何為?」卒以老祈免,章四上,免兼直,改侍講。數日,仍兼直學士院,五辭。權給事中,權刑部尚書,及卒,轉兩官。遣表上,又轉四官。
汝談天資絕人,沈思高識,自少至老,無一日去書冊。其論《易》,以為為占者作;書《堯》、《舜》二典宜合為一,禹功只施於河洛,《洪範》非箕子之作;《詩》不以《小序》為信;《禮記》雜出諸生之手;《周禮》宜傅會女主之書。要亦卓絕特立之見。為文章有天巧。篤於倫誼而忘仇怨,禦史王益祥嘗劾之,後汝談官其鄉,益祥愧不敢見,汝談乃數過之,相得歡甚。嘗論議韓非、李斯皆有荀卿之才,惟其富貴利欲之心重,故世得而賤之,惟卿獨能守其身,不苟希合,士何可不自重哉。所著有《易》、《書》、《詩》、《論語》、《孟子》、《周禮》、《禮記》、《荀子》、《莊子》、《通鑒》、《杜詩注》。
趙汝讜,字蹈中,少俶儻有軼材,智略出人上。龍泉葉適嘗過其家,汝讜年少,衣短後衣,不得避。適勸之曰:「名門子安可不學。」汝讜慚,自是終身不衣短後衣。折節讀書,與兄汝談齊名,天下稱為「二趙」。以祖遺恩補承務郎,曆泉州市舶務、利州大軍倉屬。從臣薦宗室之賢者,監行在右藏西庫。
韓侂胄謀逐趙汝愚,汝讜兄弟昌言非是,且上言訟汝愚冤。侂胄懼其詞直,使其党胡紘再攻汝愚,以汝讜兄弟受汝愚厚恩,私屬為之畫策,惑亂天聽為言,斥使去國。坐廢十年,調華亭浦東鹽場,棄職去。辟浙西安撫司幕官,調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皆不赴。以前官改鎮東軍。登嘉定元年進士第,為太社令,遷將作監簿、大理司農丞。與史彌遠不合,請外,改湖南提舉常平,易江西,尋提點刑獄。瑞州大姓幸氏貪徐氏田不可得,強取其禾,終不與,誣以殺婢,置徐獄。徐訴其冤,汝讜以反坐法黥竄幸氏,籍其家。幸氏走,告急于中宮,徙汝讜湖南。既至,則表直臣龔夬墓。瀏陽有豪民羅氏奪民田,汝讜複懲以法。遷知溫州,卒。
汝讜常言:「宗子不忘君,孝子不辱身,臨難則功業當如朱虛,立身當如子政。」
趙希錧,字君錫,舊名希哲,登慶元二年進士第,改賜今名。少扶父喪歸,道遇寇,左右駭散,希錧拊棺慟哭不懾,寇義而去。學于陳傅良、徐誼,既舉進士,調汀州司戶。峒寇李元礪方起,汀人震懼,郡會僚佐議守城,希錧下坐無一語,守異之曰:「不言得無有所見乎?」希錧曰:「守城非策也,距城三十裏有關曰古城,若悉精銳以扼其沖,賊不足慮矣。」守以付希錧,人為危之。希錧至關,審形明間,申令謹候,分畫粗定,賊已遣諜窺關。希錧得諜詰之,縱其舉火相示,而羸師以誤之。夜半,賊數百銜枚突至,希錧嚴兵以待。賊且至,始命矢石俱下,賊無一免,餘黨聞風而遁。希錧引還,老稚羅拜相屬,希錧繇他道以避之。事聞,詔升州推官,治疑獄,決滯訟,攝下邑,弭亂卒。去之日,軍民遮道泣送者數十裏。
調主管夔州路轉運司帳司,疏大寧鹽井利病,使者上諸朝,民便之。改知玉山縣,未行。召對,希錧首言民力困於貪吏,軍力困于僨帥,國家之力則外困於歸附之卒,內困於浮冗之費;次論四蜀銓科舉之弊;次論大寧鹽井本末。甯宗嘉納之。
授大理寺丞,遷大宗正丞,權工部郎官。宗姓多貧,而始生有訓名,為人後有過禮,吏受賕亡藝,莫敢自陳,希錧白其長推行之。會朝議,燕邸近屬赴朝參者少,命希錧易班,希錧力辭,弗克。特換授吉州刺史、提舉佑神觀。未幾,廷臣言宗姓換班人嘗舉進士,請視朝士,聽輪對。於是希錧次對時首論:「今日多事之際,而未有辦事之人。朝紳,清選也,以緘默為清重,以刻薄為舉職,以無所可否為識體。閫寄,重任也,以大言為有志,以使過為知恩。臣非敢厚誣天下以為無人,患在選擇未得其道、器使未當其才爾。」授成州團練使,賜金帶,令服系。以寶璽推恩,進和州防禦使。
理宗即位,進潭州觀察使,以公族近邸,恩特加厚。又進安德軍承宣使。希錧引對,言:「初政急務,莫先於明道,總治統,收人心。」上為動容。越明年,論祠祭不蠲,禁衛不肅。慈明宮上壽,升節度,封信安郡公。卒,遺奏聞,上震悼輟視朝,賜含斂,贈以金幣。
希錧風資凝重,胸抱魁壘,揚人之善,不記人之過,急人之難,不忘人之恩。居官,祁寒盛暑未嘗謁告,衣食取裁足而已。追封信安郡王。
趙彥呐,字敏若,彭州人。登四川類試第。少以材稱。吳曦叛,以祿禧偽守夔,彥呐結義士殺之,遂顯名。
嘉定十二年,關外西和州新被兵,制使安丙檄使經理,金人再至,戰卻之。因請修州北水關,募民耕戰以守;又勸丙盡捐關外四州租,結民兵使各自為守。皆不行。在州五年,得軍民心,轉提點刑獄,尋帥沔,時譽甚都。及崔與之代丙,始察其大言無實,謂他日誤事省必此人,請廟堂毋付以邊藩。尋奪其節制。
寶慶元年,乃移帥興元。三年,會鄭損棄四州,退保三關,彥呐力爭不勝,罷歸家者五年。紹定四年,桂如淵代損,起彥呐於副使,更李、黃伯固,皆彥呐副之。端平元年,遂升正使,丞相鄭清之趣其出兵,以應入洛之役,不從。秦、鞏之豪汪世顯久求內附。至是彥呐為力請數四,清之亦汔不從。三年,金人大入至三泉,彥呐大敗,眨衡州,其子洸夫用事亦竄嶺南,史嵩之留之江陵兩年,卒。
趙善湘字清臣,濮安懿王五世孫。父武翼郎不陋,從高宗渡江,聞明州多名儒,徙居焉。善湘以恩補保義郎,轉成忠郎、監潭州南嶽廟,轉忠翊郎,又轉忠訓郎。慶元二年舉進士,以近屬轉秉義郎,換承事郎,調金壇縣丞。五年,知余姚縣。
開禧元年,添差通判婺州。嘉定元年,以招茶寇功,赴都堂審察,提轄文思院。出判無為軍兼淮南轉運判官、淮西提點刑獄。四年,改知常州。八年,主管武夷山沖佑觀。十年,知湖州。十一年,丁內艱,明年起複,知和州,三辭不獲命。遷知大宗正丞兼權戶部郎官,改知秘閣、淮南轉運判官,兼淮西提舉常平,兼知無為軍。進直徽猷閣、主管淮南制置司公事,兼知廬州,兼本路安撫,仍兼轉運判官、提舉常平。
十三年,進直寶文閣。以平固始寇功,賜金帶,許令服系。十四年,進直龍圖閣、知鎮江府。十七年,拜大理少卿,進右文殿修撰、知鎮江府,封祥符縣男,賜食邑。寶慶二年,進集英殿修撰,拜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進寶章閣待制、沿海制置使兼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兼主管行宮留守司公事。賜仙花金帶,進封子,加食邑。
紹定元年,以創防江軍、寧淮軍及平楚州畔寇劉慶福等功,皆升其官,進龍圖閣待制,仍任,兼江東轉運副使。三年,進煥章閣直學士,仍任,進封伯,加食邑。以李全犯淮東,進煥文閣學士、江淮制置使,乃命專討,許便宜從事。四年,進封侯,加食邑。及戮全,善湘遣使以露布上,乃進兵部尚書,仍兼任。
時善湘見範、葵進取,慰藉殷勤,饋問接踵,有請必應。遣諸子屯寶應以從,範、葵亦讓功督府,凡得捷,皆汝櫄等握筆草報。善湘季子汝楳,丞相史彌遠婿也,故奏報無不達。以平閩寇功,轉江淮安撫制置使。五年,複泰州淮安州、鹽城淮陰縣四城,及策應京湖功,進端明殿學士,與執政恩例,仍任,升留守,加食邑。以受金樞密副使納合買住降,複盱眙軍、泗壽二州功,進資政殿學士,加食邑,遣使賜手詔、金器等物。九疏丐歸,皆不許。請愈力,進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封天水郡公,加食邑。監察禦史劾奏善湘,御筆以善湘有討逆複城之功,寢其奏。
嘉熙二年,授四川宣撫使兼知成都府,未拜,改沿海制置使兼知慶元府。即丐祠,改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三年,兩請休致,四乞歸田,複提舉洞霄宮。淳祐二年,帝手詔求所解《春秋》,進觀文殿學士,守本官致仕,卒。遺表聞,帝震悼輟視朝,贈少師,賻贈加等。所著有《周易約說》八卷,《周易或問》四卷,《周易續問》八卷,《周易指要》四卷,《學易補過》六卷,《洪範統論》一卷,《中庸約說》一卷,《大學解》十卷,《論語大意》十卷,《孟子解》十四卷,《老子解》十卷,《春秋三傳通議》三十卷,詩詞雜著三十五卷。
趙與歡,字悅道,燕懿王八世孫。嘉定七年進士,調會稽尉,改建甯司戶參軍。中明法科,攝浦城縣。丁父憂,作《善慶五規》示子孫。免喪,授大理評事。轉對,言天變、民情、國威三事,又言:「死囚以取會駁勘,動涉歲時,類瘐死,而幹證者多斃逆旅,宜精擇憲臣使詳覆,果可疑則親往鞫正,必情法輕重可閔,始許審奏。」
遷籍田令。久之,拜宗正寺簿,曆軍器監、司農寺丞,遷宗正丞兼權都官郎官,改倉部,權度支,以直寶章閣知安吉州。郡計仰榷醋,禁綱峻密,與歡首捐以予民。設銅鉦縣門,欲訴者擊之,冤無不直。有富民訴幼子,察之非其本心,姑逮其子付獄,徐廉之,乃二兄強其父析業。與歡曉以法,開以天理,皆忻然感悟。又嫠媼僅一子,亦以不孝告,留之郡聽,日給饌,俾親饋,晨昏以禮,未周月,母子如初。二家皆畫像事之。喪母,朝廷屢起之,不可,議使守邊,授淮西提點刑獄,弗能奪。再期,以刑部郎官召,乞終禫,奉祠,複半載,乃趨朝。
自恢復退師,又議納使,與歡言:「在朝迎合,政出多門,必得智識氣節之士,布列中外可也。」兼權檢正,遷宗正少卿兼權戶部侍郎,尋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同詳定,剖決明暢,罪者鹹服。郊祀之夕,大風雷,與歡言國本未定,又陣弭盜固本之策。有以刑罰術數言於帝者,與歡言:「導民有本。如臣待罪天府,豈遽能及民,惟其真實相孚,待以不擾,數月而庭訟彌寡。人心本善,有感必從。或謂厲以威、待以術者,非知本之論。」且言:「朝令夕改,非以示作新;旁蹊曲徑,非以肅紀綱。」帝為悚然。又建言:「秦刻頌有'端平法度'語。」
明年改元嘉熙,襄、蜀殘破,或望風棄地,召見便殿,言:「韓琦當仁宗朝,猶晝夜泣血。今主憂臣辱矣。」因具言防邊之道,其後多見施行。與歡招刺三千人為忠毅軍,又言:「禁衛虛籍及京口諸郡,悉宜募兵,統以郡將,財先贍軍,餘始上供,乞省不急之費。」薦文武士四十人。遷戶部侍郎兼權兵部尚書,論邊事至為深切。
星變,上章請罷。大火,力言災變之烈,謂:「臣罪擢發莫數,猶欲以去國為言,少悟上聽。願祗畏天威,思以實德及民,始自上躬,痛加節約,廣推振恤。」五請竄。於是中書方大琮言:「與歡素自潔修,疏財輕爵,人所共知,不幸遇此,觀其待罪之章,懇切至到,未嘗不歎其知義也。乞俞所請,使小大之臣,皆知引咎。」乃收一階。尋複之。與歡請先敘複同降官屬,又言:「艱難不可為之時,當慷慨厲志,深為人才兵力思。」遷戶部尚書兼權吏部,累丐祠,不許。
論楮幣自嘉定以一易二,失信天下,嘗出內帑收換,屢稱提而折閱益甚。嘗請兩界並展十年勿議造新,責州縣毋以損汙抑沮,至是遂請不立界限以絕其疑,所以區畫者甚備。其後詔宰相遍詢侍從,與歡又以前說陳之。有欲以端平錢當五行使,與歡謂:「開禧嘗以二當三,何救於楮。」且曰:「士大夫不清白奉法,恪意扶持,雖日易一法,無救於楮,而國非其國矣。法削國弱,能獨享富貴乎?」每言「端平以來,竄贓吏,禁包苴,戒奔競,戢橫斂,而風俗沈痼自若。或口仁義而身市井,率以欺君為常,肥家為樂,遂臨事乏使,而小人得從旁乘間竊取官爵矣。」疏乞:「別邪正,警偷惰,獎用恬退質直之士,以絕躁競浮靡之習。內廷有關於除授者必斥,暗室有涉於謗議者必思,清心寡欲,以革酣歌黷貨之風,其機皆自陛下始。」又言:「軍政弛而尺籍不明,總兵者或緣功賞開嫌隙,內則班行惟求速化,守牧類多貪庸,楮事日非,浮冗不節,指陳無虛日。」
大風震雷數見,因具陳邊事,且言:「人才國用,民力兵威,願乘此機,加意根本,勿徒困精神於除授,老歲月於行移,委公道于私情,付事功於無可奈何也。」遷吏部尚書。講筵言:「膏雨不降,星變頻仍。在京物價騰踴,民訛士噪;在外兵權渙散,流民充斥。登崇元老,並建宰輔,謂宜風采振揚,而事勢猶若此,士大夫未必任天下之責,天下未必知陛下之志。」力求歸田,會潮汐齧堤,執政道帝意留治之,手詔雲:「忠正廉勤,無如卿者。」授端明殿學士、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江堤竣事,獄空,力丐罷。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提領戶部財用兼侍讀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奉朝請,出關,遣使趣還。
會饑民相攜溺死,帝仍付臨安府事,恩例視執政。與歡涕泣奉詔,亟榜諭曰:「今申奏振救,宜忍死須臾各全性命,佇沐聖恩。」都人相謂毋死。與歡上則祈哀公朝,下則推誠勸分,甘雨隨至,米商來集,流移至者有以濟之。力求納祿,授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監修國史、實錄院修撰。奉朝請,與歡至浙江,上召還,即日絕江去,帝為悵然。與歡三為府尹,盡力民事,都人稱「趙端明」,必以手加額曰「趙佛子」也。
久之,以舊職知溫州,政事必親,吏不敢欺,創水砦,修貢院。以侍讀召,辭,不許。入對,言爵祿之濫,因及國本事。五丐歸,又不許。進《春秋解》,升大學士,薦士六十人。史嵩之將複入相,而人言不已,帝以問與歡。言:「嵩之老師費財,私昵貪富,過立名譽,必不宜複用。」時嵩之猶子璟卿誦言其過忽斃,而杜范、劉漢弼、徐元傑三賢暴死,人皆疑嵩之致毒。與歡請優恤漢弼、元傑家,帝從之,而優恤手詔,則與歡所擬入也。
又請以兵財分任輔臣。在講筵言:「以壞證付庸醫,僅支殘息,徒運巧心,天下事尚堪再誤耶?」時相忌之。尋授安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日食,應詔言事益切。月賜內帑,與歡辭不取。帝書「安貧樂道,植節秉忠」字賜之。建儲未定,乃申言之,又言:「人才乏使,贓吏不悛,民昔流而南,今流而北,盜昔伏於遠,今伏於近,體認不真,賢否無別,國將誰與立邪?願富一代之儲,使小人無間可投,以絕隱伏之禍。」帝為改容。
袁士宋斌少從黃幹、李燔登朱熹之門,學禁方嚴,羈旅困沮,年且八十,與歡延之,事以父行,奏乞用旌禮布衣故事,死葬西湖上,歲一祭焉。帝逐二諫臣,與歡力爭之。五乞免朝請,三乞致仕,俱不允,賜《泰卦詩》、《忠邪辨》。自是,國事皆縷縷言之,有不勝書,蓋其愛君憂國,本諸天性。拜少傅,卒,遺表猶不忘規正。帝震悼輟朝,賻贈有加,詔有司治葬,贈少師,追封奉化郡王,諡清敏,累贈太師。
手注《六經》及《仁皇訓典詳釋》,又有《高宗寶訓要釋》、奏議、詩文百卷。與歡嘗謂:「士大夫有貪聲,則雖奇才奧學,徒以蠹國害民爾。」故斂之夕,而金帶猶質錢民家雲。
趙必願,字立夫,廣西經略安撫崇憲之子也。未弱冠,丁大母憂,哀毀骨立。服闋,以大父汝愚遺表,補承務郎。
開禧元年,銓監平江府糧料院,調常熟丞。嘉定七年舉進士,知崇安縣,剖判如流,吏不能困。修學政,立催科法,列戶名為三等,以三期為約,足者旌之,未足者寬以趣之,逾期不納者裏胥程督之,民皆感懌願輸。革胥吏鬻鹽之敝。擅發光化社倉活饑民,帥怒,逮吏欲懲之,必願曰:「芻牧職也,吏何罪。」束簷俟譴,帥無以詰而止。舊有均惠倉,無所儲,必願捐緡錢增糴,至二千石。力主義役之法,鄉選善士,任以推排,入資買田助役,則勉有產之家,有感化者,出己田以倡,遂遍行一邑,上下便之。台府以聞,下其式八郡四十八縣。秩滿,民共立祠刻石。
授湖、廣總所幹辦公事。丁父憂,居喪盡禮,貽書問學于黃幹。服除,差充兩浙運司主管文字。再考,特差充提領安邊所主管文字。差知全州,陛辭,奏乞下道、江二州訪周惇頤之後。知常州,改知處州,陳折帛納銀之害,皆得請。移泉州,罷白土課及免差吏榷鐵,諷諸邑行義役。秋旱,力講行荒政,乞撥永儲、廣儲二倉米振救。差主管官告院。越五日,詔依舊主管官告院兼知台州,一循大父之政,察民疾苦,撫摩凋瘵,修養濟院,建陳瓘祠,政教兼舉。
端平元年,以直秘閣知婺州。至郡,免催紹定六年分小戶綾羅錢三萬緡有奇。立淳良、頑慢二籍,勸懲人戶。措置廣惠倉及諸倉積穀。奏乞寬減內帑綾羅,申省免用舊例,預解諸色窠名錢,罷開化稅場。遷太府寺丞,尋遷度支郎中。詔以汝愚配享甯宗,從必願請也。兼右司郎中,引見,疏言:
陛下英明密運,斷出於獨,固欲一切轉移之。然而大權若在我,或者猶有下移之疑;眾正若已開,或者猶有旁徑之疑。策免二相,銷天變也,去者固難以複留,留者恐終於引去。虛鼎席以待故老,疑者或意其未必來,而況在數千里之外;責次補以任大政,疑者或意其不敢專,而況於不安其位。中書,政之本也。今果何時,尚可含糊意向以啟天下之疑乎?親擢台諫,開言路也,用之未久者,何為輕于易去?去之未幾,何為使之複來?召於外服者,不知果能用之而必堅;除目周行者,不知果能聽之而無諱乎?
朝廷除授,軍國賞罰,本至公也,今有姓名未達於廟堂,而遷擢忽由於中出,斥逐三衙,竟不指名罪狀,而人始得以疑陛下矣。一除目之頒,一號令之出,雖未必由於閹宦,而人或疑於閹宦;雖未必由於私謁,而人或疑於私謁;雖未必由於戚畹宗邸,而人或疑于戚畹宗邸。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非陛下所私有也,陛下雖有去敝之心,而動涉可疑之跡,陛下亦何樂於此。
時論偉之。
三京兵敗,邊事甚亟,詔條上守禦計,必願言十事:下哀痛之詔,合江淮之兵,救江陵之急,節財用之宜,縻議和之使,撫無歸之民,處北來之眾,置鎮撫之使,擇帥閫之代,拔未用之將,皆切于邊要。政府議楮幣日輕,欲令諸州再用印及他為稱提之法,必願力爭不可。嘉熙元年,貽書政府,論邊防事宜,授右司郎中。
火災,必願應詔上封事,曰:「開邊稔禍之刑,牽制而未行;激變棄城之戮,姑息而未舉。京、襄淪沒,祖宗之基業莫能保;淮、蜀蹂躪,赤子之冤魂無所依。履畝之令下而加以抑配,稱提之法嚴而重以告訐。民無蓋藏,每有轉壑之憂;士不宿飽,常有思亂之志。」又曰:「台諫、給舍骨鯁之論莫容;左右便嬖浸潤之言易入。春夏常享,闊略于原廟之尊;節鉞隆恩,殷勤于邸第之貴。」又曰:「必也正故相專國之罪,嚴貪夫徇國之誅,思室鬼高明之瞰。先編氓,後親貴,去木妖競治之釁;尚堅固,革奢華,戒宴殿無度之宴酣,節內庭不急之營繕。」又論濟王及國本事。
遷左司郎中,又遷司農少卿兼左司。轉對,言:「正氣日消月沮,馴至今日,非惟搢紳不肯論事,下至草茅之士,皆結舌矣。端平初年,沉屙方去,新病未作,陛下猶勤于咨訪,如恐不及。今疾攻心腹,決裂將潰,乃不求瞑眩之劑以起其殆,甚可惑也。」又曰:「毋使人臣以指斥懷疑,毋致陛下以厭言得謗。」時直士相繼去,故必願及之。兼敕令所刪修官,拜司農卿,兼職如故。翼日,改宗正少卿,仍兼刪修敕令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尋兼左司,遷太府卿,仍兼編修、檢討,遷宗正少卿。詔依舊太府卿,仍兼職,且兼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轉對,言:「中才庸主,惟其無所知覺,故言不可入,而敗亡隨之。陛下作敬天之圖,朝夕對越,謂宜天意可回,而熒惑失度,鬱攸煽災,迫近禁門,幾毀左藏。煙埃方息,白晝隕星,貫日之虹,脅陽之雹,疊見層出。陛下觀時察變,何由致此?今日之事,動無良策,惟在側身修行,祈天永命而已。」遷起居舍人,兼職仍舊。
大水,上封事曰:「海潮毀隘,侵迫禁城,災異之來,理不虛發,必上畏天戒,下修人事,易沴召和,轉移于陛下方寸間耳。」又曰:「《周官》國有大事,則舉大詢之理。今日之事迫矣,謂宜合眾謀,屈君策,上而搢紳,下而芻蕘,各陳所見,擇其可用之策,以授任事之臣,庶幾千慮一得,以成天下人不因之意。」暫兼權右郎官。言:「財非天雨鬼輸,豈可輕施妄用。長此不已,必至顛覆,異時或得罪。今之大夫不能為國生財,程異、皇甫鏄之徒乘間捷出,推敲克剝,以術相勝,鑿空取辦,以計巧取,事掊斂,獻羨餘,間架緡錢之令下,而唐祚愈促矣。願陛下精思熟慮,約已愛民,必如勾踐之臥薪嚐膽,必如衛文公之帛衣布冠,可也。」權吏部右侍郎,乞免兼檢正,從之。兼國史修撰。
時邊事急,必願應詔言:「宜敕彭大雅自重慶領王青之兵東下以複夔,責李安民及歸、峽二守以自效,調一將督中流之師,以伐其順流之謀,調一將自間道出鼎、澧之後,以折其搗虛之鋒,調一將助芮興之勢,以備江陵之急。又宜下湖南遣飛軍及團結民兵之類守沅江、益陽江,以防衝突長沙,盡收江上民船,毋資敵用。」區畫皆中事機。暫兼權侍左侍郎。李宗勉每稱其平允。暫兼權戶部侍郎,兼同詳定敕令。請立國本,請親禱雨。遷戶部侍郎,暫兼給事中。
先是,錢相嘗繳陳洵益贈節使不行,必願複繳奏曰:「李韶向為殿中侍御史,疏論洵益,乞予外祠,以絕窺伺,陛下不行其言,複奪其職,韶不能自安,徑求外補。今召之不至,正以此故。若超贈洵益,又繳駁不行,韶愈無來期矣。陛下忍于去一賢從官,而不忍於沮一已死之內侍,則何以興起治功,振揚國勢?欲望寢洵益節鉞,趣韶供職。」於是必願三以疾乞祠,不許。
權戶部尚書,疏言:「端平元年,洛師輕出。明年,德安失,襄陽失。又明年,固始失,定遠失,六安失,郢、複、荊門失,蜀道蹂,成都破。又明年,夔、峽徙,浮光降。又明年,滁陽殲。越二年,壽春棄。明年,真陽擾,安豐危,成都遺燼,靡有孑遺。」又曰:「去冬安豐危而複安,特天幸爾。君臣動色,太平自賀。雷作於雪宴之先期,蜀警於大宴之朌命,戒心一弛,赫鑒已隨之矣。」又乞「諭太府丞,核戶部收支數目,庶見多寡盈虛之實,有餘則儲之以待朝廷之取撥,闕則助之以示宮府之一體。」二疏迕丞相史嵩之,乞免官、乞祠,皆不許。以司諫鄭起潛論列,以寶謨閣直學士奉祠;辭職名,不許。淳祐五年,以華文閣直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三辭,不許。閩人聞必願至,欣然嘆羨。
必願平易以近民,忠信以厚俗,惻怛以勤政,行鄉飲酒,旌退士,獎高年,裁僧寺實封之數。尤留意武事,甫入境,即以軍禮見戎帥,申明左翼軍節制事宜,措置海道修水,教士卒知勸。」居官四年,累乞歸,及命召,又三辭,皆不許。卒,遺表上,贈銀青光祿大夫。
必願才周器博,心平量廣,而又蚤聞家庭忠孝之訓、師友正大之言,故所立卓然可稱雲。
論曰:宋之公族,往往亦由科第顯用,各能以術業自見,汝談、汝讜、希钅官是已。彥呐帥邊而墮功,亦由廟算之短。善湘父子克平大盜。與歡以長者稱。必願世濟其美,可謂信厚之公子矣。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史彌遠鄭清之史嵩之董槐葉夢鼎馬廷鸞
史彌遠,字同叔,浩之子也。淳熙六年,補承事郎。八年,轉宣義郎,銓試第一,調建康府糧料院,改沿海制置司幹辦公事。十四年,舉進士。紹熙元年,授大理司直。二年,遷太社令。三年,遷太常寺主簿,以親老請祠,主管沖佑觀。丁父憂。慶元二年,複為大理司直,尋改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對,乞旌廉潔之士,推舉薦之賞;浚溝洫,固堤防,實倉廩,均賦役,課農桑,禁末作,為水旱之備;葺城郭,修器械,選將帥,練士卒,儲粟穀,明烽燧,為邊鄙之防。丞相京鏜屏左右曰:「君他日功名事業過鏜遠甚,願以子孫為托。」四年,授樞密院編修官,遷太常丞,尋兼工部郎官,改刑部。六年,改宗正丞。丐外,知池州。嘉泰四年,提舉浙西常平。開禧元年,授司封郎官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秘書少監,遷起居郎。二年,兼資善堂直講。
韓侂胄建開邊之議,以堅寵固位,已而邊兵大衄,詔在位者言事,彌遠上疏曰:「今之議者,以為先發者制人,後發者制於人,此為將之事,施於一勝一負之間,則可以爭雄而捷出。若夫事關國體、宗廟社稷,所系甚重,詎可舉數千萬人之命輕於一擲乎?京師根本之地,今出戍既多,留衛者寡,萬一盜賊竊發,誰其禦之?若夫沿江屯駐之兵,各當一面,皆所以拱護行都,尤當整備,繼今勿輕調發,則內外表裏俱有足恃,而無可伺之隙矣。所遣撫諭之臣,止令按曆邊陲,招集逋寇,戒飭將士,固守封圻。毋惑浮言以撓吾之規,毋貪小利以滋敵之釁,使民力愈寬,國勢愈壯,遲之歲月,以俟大舉,實宗社無疆之福。」
奏方具,客曰:「侂胄必以奏議占人情,太夫人年高,能無貽親憂乎?」彌遠曰:「時事如此,言入而益于國,利於人,吾得罪甘心焉。」封鄞縣男兼權刑部侍郎。三年,改禮部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仍兼刑部。
兵端既開,敗衄相屬,累使求和,金人不聽。都城震搖,宮闈疑懼,常若禍在朝暮,然皆畏侂胄莫敢言。彌遠力陳危迫之勢,皇子詢聞之,亟具奏,乃罷侂胄並陳自強右丞相。既而台諫、給舍交章論駁,侂胄乃就誅。召彌遠對延和殿,帝欲命為簽書樞密院事,力辭,乃遷禮部尚書兼國史實錄院修撰。
詢立為太子,兼詹事,遣使詣金求和,金人以大散隔牙二關、濠州來歸,疏奏:「今兩淮、襄、漢沿邊之地,瘡痍未瘳,軍實未充。當勉厲將帥,盡吾委寄之誠;簡閱士卒,核其尺籍之闕。繕城堡,葺器械,儲糗糧。當聘使既通之後,常如干戈未定之日,推擇帥守以壯藩屏之勢,獎拔智勇以備緩急之求。」拜同知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進封伯。
嘉定元年,遷知樞密院事,進奉化郡侯兼參知政事,拜右丞相兼樞密使兼太子少傅,進開國公。丁母憂,歸治葬,太子請賜第行在,令就第持服,以便咨訪。二年,以使者趣行急,乃就道,起複右丞相兼樞密使兼太子少師。四年,落起複。雪趙汝愚之冤,乞褒贈賜諡,厘正誣史,一時偽學党人朱熹、彭龜年、楊萬里、呂祖儉雖已歿,或褒贈易名,或錄用其後,召還正人故老於外。十四年,賜家廟祭器。
甯宗崩,擁立理宗,於是拜太師,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魏國公,六辭不拜,因乞解機政,歸田裏,亟出關,帝從之。實慶二年,拜少師,賜玉帶。勸上傾心順承以事太后,力學修德以答皇天眷祐,以副四海歸戴。紹定元年,上太后尊號,拜太傅,八辭不拜。夏,得疾,累疏丐歸,不許。都城災,五疏乞罷斥,乃降封奉化郡公。五年春,複爵。六年,將拜太師,三具奏辭,乞免出命,不許。乃拜太師,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魯國公,又三具奏辭。紹定五年,上疏乞謝事,拜太傅。未幾,拜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上疏乞解機政,依前太師特授保寧、昭信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會稽郡王。卒,遺表聞,帝震悼,輟朝三日,特贈中書令,追封衛王,諡忠獻。戶部支賻贈銀絹以千計,內帑特頒五千匹兩,遣使祭奠。及其喪還,遣禮官致路祭於都門外,賜纛、佩玉、黝纁。
初,誅李全,複淮安,克盱眙,第功行賞,諸將皆望不次拔擢。或言於彌遠,彌遠曰:「禦將之道,譬如養鷹,饑則依入,飽則揚去。曹彬下江南,太祖未肯以使相與之。況今邊戍未撤,警報時聞,若諸將一一遂其所求,志得意滿,猝有緩急,孰肯效死?」趙善湘以從官開閫,指授之功居多,日夜望執政。彌遠曰:「天族於國有嫌,高宗有詔止許任從官,不許為執政。紹熙末,慶元初,因汝愚、彥逾有定策功,是以權宜行之。某與善湘姻家,則又豈敢。」彌遠親密友周鑄、兄彌茂、甥夏周篆皆寄以腹心,人皆謂三人者必顯貴,然鑄老於布衣,彌茂以執政恩入流,周篆以捧香恩補官,俱止訓武郎而已。
初,彌遠既誅韓侂胄,相甯宗十有七年。迨甯宗崩,廢濟王,非甯宗意。立理宗,又獨相九年,擅權用事,專任儉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計,雖台諫言其奸惡,弗恤也。彌遠死,寵渥猶優其子孫,厥後為制碑銘,以「公忠翊運,定策元勳」題其首。濟王不得其死,識者群起而論之,而彌遠反用李知孝、梁成大等以為鷹犬,於是一時之君子貶竄斥逐,不遺餘力雲。
鄭清之字,德源,慶元之鄞人。初名燮,字文叔。少從樓昉學,能文,樓鑰亟加稱賞。嘉泰二年,入太學。十年,登進士第,調峽州教授。帥趙方嚴重,靳許可,清之往白事,為置酒,命其子範、葵出拜,方掖清之無答拜,且曰:「他日願以二子相累。」湖北茶商群聚暴橫,清之白總領何炳曰:「此輩精悍,宜籍為兵,緩急可用。」炳亟下召募之令,趨者雲集,號曰「茶商軍」,後多賴其用。調湖、廣總所準備差遣、國子監書庫官。十六年,遷國子學錄。丞相史彌遠與清之謀廢濟國公,事見《皇子竑傳》。俄以清之兼魏惠憲王府教授,遷宗學諭,遷太學博士,皆仍兼教授。甯宗崩,丞相入定策,詔旨皆清之所定。
理宗即帝位,授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遷宗學博士、宗正寺丞兼權工部郎、兼崇政殿說書。帝問外人因閣子庫進絲履有謗議,清之言:「禁中服用頗事新潔者。」帝曰:「故事,月進奚數兩,朕非敝不易,何由致謗?」清之奏:「孝宗繼高宗,故儉德易章,陛下繼甯考,故儉德難著。甯考自奉如寒士,衣領重浣,革舄屢補,今欲儉德著聞,須過於甯考方可。」帝嘉納。
寶慶元年,改兼兵部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遷起居郎,仍兼史官、說書、樞密院編修官。二年,權工部侍郎,暫權給事中,進給事中,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紹定元年,遷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升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三年,授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四年,兼同知樞密院事。六年,彌遠卒,命清之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端平元年,上既親總庶政,赫然獨斷,而清之亦慨然以天下為己任,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李、徐僑、趙汝談、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范、徐清叟、袁甫、李韶,時號「小元祐。」大者相繼為宰輔,惟與之終始辭不至,遣逸如劉宰、趙蕃皆見旌異。是時金雖亡而入洛之師大潰。二年,上疏乞罷,不可,拜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三年八月,霖雨大風,四疏丐去。九月,禋祀雷變,請益力。乃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四疏控辭,依舊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及聞邊警,密疏:「恐陛下憂悔太過,以汩清明之躬,累剛大之志。」嘉熙三年,封申國公。四年,遣中使賜禦書「輔德明謨之閣」,賜楮十萬緡為築室,乃日與賓客門生相羊山水間。
淳祐四年,依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屢辭不允,拜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衛國公。趣入見,有旨賜第。五年正月,上壽畢,亦疏丐歸,不允。拜少傅,依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越國公。居無何,喪其子士昌,決意東還,又不許。拜少師、奉國軍節度使,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越國公,賜玉帶,更賜第於西湖之漁莊。進讀《仁皇訓典》,謂:「仁祖之仁厚,發為英明,故能修明紀綱,而無寬弛不振之患;孝宗之英明,本于仁厚,故能涵養士氣,而無矯勵峭刻之習。蓋仁厚、英明二者相須,此仁祖、孝宗所以為盛也。」帝褒諭之。
六年,拜太保,力辭。故事,許回授子孫,清之請追封高祖洽,帝從之,蓋異恩也。七年,拜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越國公。中使及門,清之方放浪湖山,寓僧刹,竟夕不歸。詰旦內引,叩頭辭免,帝勉諭有外間所不及知者。甫退,則中使接踵而至。或請更化改元,清之曰:「改元,天子之始事,更化,朝廷之大端,漢事已非古,然不因易相而為之。」
帝以邊事為憂,詔趙葵以樞使視師,陳靴以知樞密院事帥湖、廣,二人方辭遜,會清之再相,力主之,科降辟置無所留難,葵、靴遂往。於是戰于泗水、渦口、木庫,皆以捷聞。九年,拜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辭太師不拜,依前太傅。每謂天下之財困於養兵,兵費困於生券,思所以變通之,遇調戍防邊,命樞屬量遠近以便其道塗,時緩急以次其遣發。又議移歲調兵屯以戍淮面,並軍分頭目以節廩稍,先移鎮江策勝一軍屯泗水,公私便之。
諸路虧鹽,執其事者破家以償,清之核其犯科者追理,掛誤者悉蠲之,全活甚眾。沿江算舟之賦素重,清之次第停罷,如池之雁氵義有大法場之目,其錢分隸諸司,清之奏罷其並緣漁取者,蓋數倍公家之入,合分隸者從朝廷償之。報下,清之方與客飲,舉杯曰:「今日飲此酒殊快!」四上謝事之章。
十年,進《十龜元吉箴》,一持敬,二典學,三崇儉,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謹微,八察言,九惜時,十務實。疏奏:「敬天之怒易,敬天之休難,天怒可憂而以為易,天休可喜而以為難,何哉?蓋憂則懼心生,懼則怒可轉而為休;喜則玩心生,玩則休或轉而為怒。」帝大喜,命史官書之,賜詔獎諭。十一年,十疏乞罷政,皆不許。拜太師,力辭。有事於明堂,有旨閤門給扶掖二人,再賜玉帶,令服以朝。十一月丁酉,退朝感寒疾,危甚,猶以未得雪為憂。俄大雪,起曰:「百官賀雪,上必甚喜。」命掬雪床前觀之。累奏乞罷政,不允,奏不已,拜太傅、保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齊國公致仕。卒,遺表聞,帝震悼,輟朝三日,特贈尚書令,追封魏郡王,賜諡忠定。
清之不好立異,湯巾嘗論事侵清之,及清之再相,巾求去,清之曰:「己欲作君子,使誰為小人。」力挽留之。徐清叟嘗論列清之,乃引之共政。趙葵視師年餘,乞罷,上未有以處之,清之曰:「非使作相不足以酬勞,陛下豈以臣故耶?臣必不因葵來遽引退,臣願為左,使葵居右。」上訖從之,然葵竟不果來。
清之代言奏對,多不存稿,有《安晚集》六十卷。清之自與彌遠議廢濟王竑,立理宗,駸駸至宰輔,然端平之間召用正人,清之之力也。至再相,則年齒衰暮,政歸妻子,而閑廢之人或因緣以賄進,為世所少雲。
史嵩之,字子由,慶元府鄞人。嘉定十三年進士,調光化軍司戶參軍。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準備差遣。十七年,升幹辦公事。寶慶三年,主管機宜文字,通判襄陽府。紹定元年,以經理屯田,襄陽積谷六十八萬,加其官,權知棗陽軍。二年,遷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尋兼制置司參議官。三年,棗陽屯田成,轉兩官。以明堂恩,封鄞縣男,賜食邑。以直秘閣、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四年,遷大理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賜便宜指揮。六年,遷刑部侍郎,仍舊職。
端平元年,破蔡滅金,獻俘上露布,降詔獎諭,進封子,加食邑。移書廟堂,乞經理三邊,不合,丐祠歸侍,手詔勉留之。會出師,與淮閫協謀掎角,嵩之力陳非計,疏為六條上之。詔令嵩之籌畫糧餉,嵩之奏言:
臣熟慮根本,周思利害,甘受遲鈍之譏,思出萬全之計。荊襄連年水潦螟蝗之災,饑饉流亡之患,極力振救,尚不聊生,徵調既繁,夫豈堪命?其勢必至於主戶棄業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竄逸,無歸之民,聚而為盜,饑饉之卒,未戰先潰。當此之際,正恐重貽宵旰之慮矣。兵民,陛下之兵民也,片紙調發,東西惟命。然事關根本,願計其成,必計其敗,既慮其始,必慮其終,謹而審之,與二三大臣深計而熟圖之。
若夫和好之與進取,決不兩立。臣受任守邊,適當事會交至之沖,議論紛紜之際。雷同和附,以致誤國,其罪當誅;確守不移之愚,上迕丁寧之旨,罪亦當誅。迕旨則止於一身,誤國則及天下。
丞相鄭清之亦以書言勿為異同,嵩之力求去。
朝陵之使未還,而諸軍數道並進,複上疏乞黜罷,權兵部尚書,不拜。乞祠,進寶章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歸養田裏。尋以華文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帝自師潰,始悔不用嵩之言,召見,力辭,權刑部尚書。引見,疏言結人心、作士氣、核實理財等事。且言:「今日之事,當先自治,不可專恃和議。」乞祠,以前職知平江府,以母病乞侍醫藥,不俟報可而歸。進寶章閣學士、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既內引,賜便宜指揮,兼湖、廣總領兼淮西安撫使。嘉熙元年,進華文閣學士、京西荊湖安撫制置使,依舊沿江制置副使兼節制光、黃、蘄、舒。乞免兼總領,從之。
廬州圍解,詔獎諭之。以明堂恩,進封伯,加食邑。條奏江、淮各三事,又陳十難,又言江陵非孟珙不可守,乞勉諭之。漢陽受攻,嵩之帥師發江陵,奏誅張可大,竄盧普、李士達,以其棄城也。二年,黃州圍解,降詔獎諭,拜端明殿學士,職任依舊,恩數視執政,進封奉化郡侯,加食邑。詔入覲,拜參知政事,督視東西、荊湖南北、江西路軍馬,鄂州置司,兼督視淮南西路軍馬兼督視光、蘄、黃、夔、施州軍馬,加食邑。城黃州。十一月,複光州。十二月,複滁州。三年,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進封公,加食邑,兼督江西、湖南軍馬,改都督江、淮、京、湖、四川軍馬。薦士三十有二人,其後董槐、吳潛皆號賢相。
復信陽,以督府米拯淮民之饑。六月,複襄陽,嵩之言:「襄陽雖複,未易守。」自是邊境多以捷聞,降詔獎諭。四年,乞祠,趣召奏事,轉三官,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眷顧特隆,賜齎無虛日。久旱,乞解機政。地震,屢疏乞罷免,皆不許。淳祐元年,進《玉斧箴》。安南入貢,不用正朔,嵩之議用范仲淹卻西夏書例,以不敢聞於朝還之。二年,進高、孝、光、甯帝《紀》,《孝宗經武要略》,《甯宗實錄》、《日曆》,《會要》、《玉牒》,進金紫光祿大夫,加食邑。是冬,封永國公,加食邑。四年,遭父喪,起複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賜手詔,遣中使趣行。於是太學生黃愷伯、金九萬、孫翼鳳等百四十四人,武學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學生劉時舉、王元野、黃道等九十四人,宗學生與寰等三十四人,建昌軍學教授盧鉞,皆上書論嵩之不當起複,不報。將作監徐元傑奏對及劉鎮上封事,帝意頗悟。
初,嵩之從子璟卿嘗以書諫曰:
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辦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比所行浸不克終,用人之法,不待舉削而改官者有之,譴責未幾而旋蒙敘理者有之,丁難未幾而遽被起複者有之。借曰有非常之才,有不次之除,醲恩異賞,所以收拾人才,而不知斯人者果能運籌帷幄、獻六奇之策而得之乎?抑亦獻賂幕賓而得之乎?果能馳身鞍馬,效一戰之勇而得之乎?抑亦效顰奴僕而得之乎?徒聞包苴公行,政出多門,便嬖私昵,狼狽萬狀,祖宗格法,壞於今日也。
自開督府,東南民力,困於供需,州縣倉卒,匱于應辦,輦金帛,輓芻粟,絡繹道路,曰一則督府,二則督府,不知所幹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近聞蜀川不守,議者多歸退師于鄂之失。何者?分戍列屯,備邊禦戎,首尾相援,如常山之蛇。維揚則有趙葵,廬江則有杜伯虎,金陵則有別之傑。為督府者,宜據鄂渚形勢之地,西可以援蜀,東可以援淮,北可以鎮荊湖。不此之圖,盡損藩籬,深入堂奧,伯父謀身自固之計則安,其如天下蒼生何!
是以饑民叛將,乘虛搗危,侵軼於沅、湘,搖盪於鼎、澧。為江陵之勢苟孤,則武昌之勢未易守;刑湖之路稍警,則江、浙之諸郡焉得高枕而臥?況殺降失信,則前日徹疆之計不可複用矣;內地失護,則前日清野之策不可複施矣。此隙一開,東南生靈特幾上之肉耳。則宋室南渡之疆土,惡能保其金甌之無闕也。盍早為之圖,上以寬九重宵旰之憂,下以慰雙親朝夕之望。不然,師老財殫,績用不成,主憂臣辱,公論不容。萬一不畏強禦之士,繩以《春秋》之法,聲其討罪不效之咎,當此之時,雖優遊菽水之養,其可得乎?異日國史載之,不得齒于趙普開國勳臣之列,而乃廁于蔡京誤國亂臣之後,遺臭萬年,果何面目見我祖於地下乎?人謂禍起蕭牆,危如朝露,此愚所痛心疾首為伯父苦口極言。
為今之計,莫若盡去在幕之群小,悉召在野之君子,相與改弦易轍,戮力王事,庶幾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矣。如其視失而不知救,視非而不知革,薰蕕同器,駑驥同櫪,天下大勢,駸駸日趨於危亡之域矣。伯父與璟卿,親猶父子也,伯父無以少年而忽之,則吾族幸甚!天下生靈幸甚!我祖宗社稷幸甚!
居無何,璟卿暴卒,相傳嵩之致毒雲。嵩之為公論所不容,居閑十有三年。寶祐四年春,授觀文殿大學士,加食邑。八月癸巳卒,遺表上,帝輟朝,贈少師、安德軍範度使,進封魯國公,諡忠簡,以家諱改諡莊肅。德祐初,以右正言徐直方言奪諡。
董槐,字庭植,濠州定遠人。少喜言兵,陰讀孫武、曹操之書,而曰:「使吾得用,將汛掃中土以還天子。」槐貌甚偉,廣顙而豐頤,又美髯,論事慷慨,自方諸葛亮、周瑜。父永,遇槐嚴,聞其自方,怒而嘻曰:「不力學,又自喜大言,此狂生耳,吾弗願也。」槐心愧,乃益自摧折,學于永嘉葉師雍。聞輔廣者,朱熹之門人,複往從廣,廣歎其善學。嘉定六年,登進士第,調靖安主簿。丁父憂去官。
十四年,起為廣德軍錄事參軍,民有誣富人李桷私鑄兵結豪傑以應李全者,郡捕系之獄,槐察其枉,以白守,守曰:「為反者解說,族矣。」槐曰:「吏明知獄有枉,而擠諸死地以傅於法:顧法豈謂諸被告者無論枉不枉,皆可殺乎?」不聽。頃之,守以憂去,槐攝通判州事,歎曰:「桷誠枉,今不為出之,生無繇矣。」乃為翻其辭,明其不反,書上,卒脫桷獄。紹定二年,遷鎮江觀察推官。明年春,入為主管刑部架閣文字。秋,兼權禮兵部架閣,遷籍田令,特差權通判鎮江府。至州,會全叛,涉淮臨大江,大府急發州兵。槐即日將兵濟江而西,全遁去,乃還。五年,丁母憂。端平三年,差通判蘄州,辭。
嘉熙元年,召赴都堂,遷宗正寺簿、出知常州。後三日,提點湖北刑獄。常德軍亂,夜縱火而噪,守尉闖不出。槐騎從數人於火所,且問亂故。亂者曰:「將軍馬彥直奪吾歲請,吾屬將責之償,不為亂也。」槐坐馬上,召彥直斬馬前,亂者還入伍中,明日,乃捕首亂者七人戮諸市,而賻彥直之家。差充歸、峽、嶽察訪使。二年,兼權知常德府,尋兼軍器少監,依舊提點刑獄。
三年,以直寶謨閣知江州兼都督府參謀。秋,流民渡江而來歸者十余萬,議者皆謂:「方軍興,郡國急儲粟,不暇食民也。」槐曰:「民,吾民也,發吾粟振之,胡不可?」至者如歸焉。當是時,宋與金為鄰國,而襄、漢、揚、楚之間,豪傑皆自相結以保其族,無賴者往往去為群盜。浮光人翟全寓黃陂,有眾三千餘,稍出鹵掠。
槐令客說下全,徙之陽烏洲,使雜耕蘄春間,又享賜之,用為裨將。於是曹聰、劉清之屬皆來自歸。
四年,進直華文閣、知潭州、主管湖南安撫司公事。方三邊急於守禦,督府日夜徵發,民且困,槐為畫策應之,令民不傷而軍須亦不匱。淳祐二年,遷左司郎官,進直龍圖閣、沿江制置副使兼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公事。視其賦則吏侵甚,下教曰:「蒞州而吏猶為盜不自悔,吾且誅之!」吏乃震恐,願自新。槐因除民患害,凡利有宜,弛以利民,惟恐不盡弛。大計軍實,常若敵且至。裨將盧淵凶猾不受命,斬以徇師,軍中肅然。
三年,進秘閣修撰。四年,召入奏事,遷權戶部侍即,賜紫,進集英殿修撰、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軍政弛弗治,乃為賞三等以教射,春秋教肄士卒坐作進退擊刺之技,歲餘盡為精兵。六年,召至闕,辭。出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使,又辭。權廣西運判兼提點刑獄。宰相移書槐曰:「國家方用兵,人臣不辭急難,公幸毋固辭。」槐即日就道,至邕州,上守禦七策。邕州之地西通諸蠻夷,南引交址及符奴、月烏、流鱗之屬,數寇邊,槐與約無相侵,推赤心遇之,皆伏不動。又與交址約五事:一無犯邊,二歸我侵地,三還鹵掠生口,四奉正朔,五通貿易。於是遣使來獻方物、大象南方悉定。
七年,進寶章閣待制。八年,遷工部侍郎,職事依舊,兼轉運使。九年,召赴闕,封定遠縣男。遷兵部侍郎兼權給事中兼侍讀,升給事中,上疏請抑損戚裏恩澤以慰天下士大夫。群臣奏事少與法違,憚槐不敢上。兼侍讀,進寶章閣直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辭。進封子。是年冬,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封侯。十二年,為同知樞密院事。寶祐元年,權參知政事。二年,進參知政事。四川制置使餘晦以戰敗奪官,詔荊襄制置使李曾伯往視師,曾伯辭,槐曰:「事如此,尚可坐而睨乎?」上疏請行,頓重兵夔門以固荊、蜀輔車之勢,詔報曰:「腹心之臣,所與共理天下者也,宜在朝廷,不宜在四方。」複上疏曰:「天下之事,不進則退,人臣無敢為岐意者,苟以臣為可任,宜少聽臣自效,即臣不足與軍旅之事,願上官爵。」不許,進封濠梁郡公。
帝日鄉用槐,槐言事無所隱,意在於格君心之非而不為容悅。帝問糴民粟積邊,則對曰:「吳民困甚,有司急糴不復省。夫民惟邦本,願先垂意根本。」帝問修太乙祠,則對曰:「土工薦起,民罷于徵發,非所以事天也。」帝問邊事,對曰:「外有敵國,則其計先自強。自強者人畏我,我不畏人。」又言:「敵國在前,宜拔材能用之。士大夫有過失,為執法吏所刺劾,終身擯弗用,深為朝廷惜此。苟非奸邪,皆願為昭洗,勿廢其他善。又遷謫之臣,久墮遐方,稍稍內徙,今得生還,顧弗用可矣。」槐每奏,帝輒稱善。
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槐自以為人主所振拔,苟可以利安國家無不為,然務先大體,任人先取故舊之在疏遠者,在官者率滿歲而遷。嗜進者始不說矣。槐又言於帝曰:「臣為政而有害政者三。」帝曰:「胡為害政者三?」對曰:「戚裏不奉法,一矣;執法大吏久於其官而擅威福,二矣;皇城司不檢士,三矣。將率不檢下故士卒橫,士卒橫則變生於無時;執法威福擅故賢不肖混淆,賢不肖混淆則奸邪肆,賢人伏而不出;親戚不奉法故法令輕,法令輕故朝廷卑。三者弗去,政且廢,願自上除之。」於是嫉之者滋甚。
帝年浸高,操柄獨斷,群臣無當意者,漸喜狎佞人。丁大全善為佞,帝躐貴之,竊弄威權而帝弗覺悟。大全已為侍御史,遣客私自結於槐,槐曰:「吾聞人臣無私交,吾惟事上,不敢私結約,幸為謝丁君。」大全度槐弗善己,銜甚,乃日夜刻求槐短。槐入見,極言大全邪佞不可近。帝曰:「大全未嘗短卿,卿勿疑。」槐曰:「臣與大全何怨?顧陛下拔臣至此,臣知大全邪而噤不言,是負陛下也。且陛下謂大全忠而臣以為奸,不可與俱事陛下矣。」既罷出,即上書乞骸骨,不報。四年,策免丞相,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時大全亦論劾槐,書未下,自發省兵迫遣之。於是太學諸生陳宜中等上書爭之,語見《大全傳》。
五年及景定元年,俱用祀明堂恩加食邑。二年,特授判福州、福建路安撫大使,固辭。進封吉國,又進封許國公。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既夕,天大雨,烈風雷電,槐起衣冠而坐,麾婦人出,為諸生說《兌》、《謙》二卦,問夜如何?諸生以夜中對,遂薨。遺表上,贈太子少師,諡文清。帝使使致金六十斤、帛千匹以賻。
葉夢鼎,字鎮之,台之寧海人。本陳待聘之子,七歲後於母族。少從直龍圖閣鄭霖、宗正少卿趙逢龍學,以太學上舍試入優等,兩優釋褐出身,授信州軍事推官,攝教事,講荒政。遷太學錄。
淳祐二年,雷變,上封事,言召人才,戒媟近。明年,輪對,言君子、直言、軍制、楮幣、任官、分閫六事。同番易湯巾召試館職,授秘書省正字。四年,升校書郎兼莊文府教授。五年,遷秘書郎,轉對,言定國本,求哲輔,專閫帥,獎用介直。雷變上言,援唐康澄「五可畏」之說,遷著作佐郎。六年,拜軍器少監兼兵部郎官,轉對,言國計、邊事、國體三事。又言:「外有窺邊之大敵,內有伺隙之巨奸;奇邪蠱媚于宮闈,熏腐依憑於城社;強藩悍將,牙蘖易搖,草竊奸宄,肘腋階變。」
權知袁州,轉運司和糴米三萬斛,夢鼎言:「袁山多而田少,朝廷免和糴已百年,自今開之,百姓子孫受無窮之害,則無窮之怨從之。」民湯頎獻田學官,妻子離散,夢鼎遂還之。毀萬載旗{甫}村淫祠,塞其妖井。召赴行在。丁本生母憂。十一年,免喪,拜司封員外郎。輪對,言:「陛下惑于左右之讒說,例視言者為好名,中傷既深,膠固莫解。近歲以來,言稍犯人主之所難者,不顯罷則陰黜,不久外則設間,去者屢召而不還,來者一鳴而輒斥。」兼玉牒檢討官,以直秘閣、江西提舉常平兼知吉州。節制悍將,置社倉、義倉,平反李義山受贓之冤,以國子司業召。
寶祐元年陛對,言國論主平江西義倉,不可待申省而後發。考試集英殿,授崇政殿說書,進講《尚書》。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國子祭酒。二年,兼權禮部侍郎,諫幸西太乙宮。三年,權禮部侍郎,仍兼祭酒,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尋兼侍講。丁母憂。五年,以集英殿修撰差知贛州。丁大全柄國,欲挽夢鼎登朝,卒辭謝之。六年,改知建寧府,又改知隆興府。開慶元年,複知建寧府,作橋樑,置驛舍,建大安關,決疑獄。
景定元年,召為太子詹事,上疏以「法天」為言。遷吏部侍郎,賜甯海縣食邑。二年,權兵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三年,遷兵部尚書兼修國史兼實錄修撰。遷吏部尚書,五辭免,請祠,不允。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屢辭不許。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兼太子賓客,進封甯海伯。四年,簽書樞密院事,進封臨海郡侯,以明堂恩進封臨海郡公。丞相賈似道欲造關子,罷十七、十八兩界會子,夢鼎以為厲民,乃止罷十七界。公田法行,夢鼎又以為厲民,故行之浙右而止。五年,三辭,不許,進同知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以彗星出,夢鼎言政上下恐懼交修之日,乞解機政,又不許。奏免浙西經界。
理宗崩,議太子即位,太后垂簾聽政,夢鼎曰:「母后垂簾,豈是美事!」進參知政事,加食邑。夢鼎力辭,似道懇留之,不可。帝勉諭再三,詔閣門封還奏疏。似道奏:「參政去則江萬里、王龠必不來。」理宗複土,攝少傅,竣事,引疾歸裏,累詔,力辭,授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肅清海寇,罪止首惡,羨余之費,悉卻不受。建濟民倉以備饑歲,造驛舍以待賓旅。
鹹淳三年,再召為參知政事,加食邑,六辭,不許。詔著作佐郎盧鉞與台州守項公采趣行,拜特進、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辭,不許,乃與似道分任。利州轉運使王價嘗以言去官,非其罪也,四川制置司已辟參議,及死,其子訴求遺澤。至是,夢鼎明其無罪,似道以為恩不己出,罷省部吏數人,榜其姓名於朝。夢鼎怒曰:「我斷不為陳自強。」即求去。似道之母讓似道曰:「葉丞相安于家食,未嘗希進,汝強與以相印,今乃牽制至此,若不從吾言,吾不食矣。」似道曰:「為官不得不如此。」會太學諸生亦上書言似道專權固位,乃悔悟,屬府尹洪燾求解,而夢鼎屢上章乞閑。冬雷,引咎求去愈力。
四年,策楊妃,宰相無拜禮,吏贊拜,夢鼎以笏揮之,趨出。明日,乞還田裏,詔勉留之。詔免諸州守臣上殿奏事,夢鼎言:「祖宗謹重牧守之寄,將赴官,必令奏事,蓋欲察其人品,及面諭以廉律己,愛育百姓。其至郡延見吏民,具宣上意,庶幾求無負臨遣之意。今不遠數千里而來,咫尺天顏而不得見,甚非立法之本意。」又乞容受直言。進少保。五年,引杜衍致仕單車宵遁故事累辭,乃授觀文殿學士、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進封信國公,不拜;充醴泉觀使,又不拜。七年,再充醴泉使。
九年,授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引疾力辭,宰、掾、郎、曹遝至趣行,扶病至嵊縣,請辭不獲,乞還山林。疏奏:「願上厲精寡欲,規當國者收人心,固邦本,勵將帥,飭州縣,重振恤。」扁舟徑歸。使者以禍福告,夢鼎語之曰:「廉恥事大,死生事小,萬無可回之理。」似道大怒,台臣奏從歸田之請,詔仍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不請祠祿。
瀛國公初即位,咨訪故老,夢鼎上封事,曰:「敦教道,訓廉德,厲臣節,拯民瘼,重士選,勸吏廉,懲吏奸,補軍籍。授判慶元府、沿海制置大使,力辭,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不拜。二年,益王即位於閩,召為少師、太乙宮使。航海遂行,道梗不能進,南向慟哭失聲而還。後二年卒。子應及,太府寺丞、知建德府軍器少監、駐戍軍馬;應有,朝請郎、太社令。
馬廷鸞,字翔仲,饒州樂平人。本灼之子,繼灼兄光後。甘貧力學,既冠,裏人聘為童子師,遇有酒食饌,則念母藜藿不給,為之食不下嚥。登淳祐七年進士第,調池州教授,需次六年。
寶祐元年,召赴都堂審察,辭。至池以禮帥諸生。二年,調主管戶部架閣。三年,遷太學錄,召試館職。時外戚謝堂厲文翁、內侍盧允升董宋臣用事,廷鸞試策言強君德,重相權,收直臣,防近習。大與時迕,遷秘書省正字。四年,尤焴提舉史事,辟為史館校勘。
初,丁大全令浮梁,雅慕廷鸞,彌欲鉤致之,廷鸞不為動。試策稍及大全,及廷鸞當輪對,大全私謂王持垕往間焉。廷鸞素厚持垕且同館,不虞其諜也,密露大意。持垕紿曰:「君猶未改秩,姑托疾為後圖乎?」廷鸞曰:「此微臣千一之遭,其何敢不力。」持垕以告大全,及候對殿門,格不得見。翼日,以監察禦史朱熠劾罷。宋臣遣八廂貌士索奏稿,稿雖焚,聞者浸廣,忌者愈深,而廷鸞之名重天下。開慶元年,吳潛入相,召為校書郎。
景定元年,兼沂靖惠王府教授。時大全黨多斥,宋臣尚居中,言路無肯言者,諸學官抗疏,疏上即行。會日食,與秘書省同守局,因相與草疏。潛以書告廷鸞曰:「諸公言事紛紛,皆疑潛所嗾,聞館中又將論列,校書宜無與,以重吾過。」廷鸞對曰:「公論也,不敢避私嫌。」越數日,宋臣竟坐謫,徙安吉州。兼權樞密院編修官。時賈似道自江上還,位望赫奕,廷鸞未嘗親之。輪對,言:「國于東南者,楚、越霸而有餘,東晉王而不足。乞遏惡揚善以順天,舉直錯枉以服民。」遷樞密院編修官兼權倉部郎官。
二年,進著作佐郎兼右司,遷將作少監。三年,一再乞外補,不許。廷鸞論貢舉三事:嚴鄉里之舉,重台省之覆試,訪山林之遺逸。又言荒政,宜蠲除被災州縣租賦之不可得者。擢軍器監兼左司,兼太子右諭德,升左諭德,行國子司業,乞免兼左司。輪對,言:「集和平之福者自陛下之身始,養和平之德者自陛下之心始。」兼翰林權直,擢秘書少監,升權直學士院。四年,擢起居舍人兼太子右庶子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入奏言:「太史必當謹書災異。願陛下翕受敷施,以壯人才之精神;虛心容納,以植人言之骨幹。念邦本而以公滅私,嚴邊備而思患豫防。」時再召用宋臣,廷鸞引何郯之說進,極言宋臣不可用,帝從之。薦士二十人,進中書舍人。程奎污穢詭秘,不當補將仕郎;王之淵為大全黨,不當通判江州;朱熠不當知慶元府及為制置使;林奭、趙必、張稱孫不當與郡:皆繳還詞頭。兼國史實錄院。五年,彗出,上疏極言天人之際。遷禮部侍郎。理宗遺詔、度宗登極詔,皆廷鸞所草。兼侍讀,辭,不許。疏列孝宗之政以告。升直學士院。
咸淳元年,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丁母憂。三年,同知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入奏言培命脈,植根本,崇寬大,行仁厚。又言:「恢大度以優容,虛聖心而延佇,推內恕以假借,忍難行而聽納,則情無不達,理無不盡,奸人破膽,直士吐氣,天下事尚可為也。」兼權參知政事。五年,進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進右丞相兼樞密使。八年,九疏乞罷政。九年,依舊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大使。上疏辭免,依舊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度宗初年,詔詢故老,專以修攘大計叩之趙葵。葵極意指陳曰:「老臣出入兵間,備諳此事,願朝廷謹之重之。」似道作色曰:「此三京敗事者,詞臣失言。」廷鸞每見文法密,功賞稽遲,將校不出死力,于邊閫升辟,稍越拘攣。似道頗疑異己,黥堂吏以泄其憤。及辭相位,帝惻怛久之曰:「丞相勉為朕留。」廷鸞言:「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然國事方殷,疆圉孔棘。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害,群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閫不知。陛下與元老大臣惟懷永圖,臣死且瞑目。」頓首涕泣而退。
瀛國公即位,召不至。自罷相歸,又十七年而薨。所著《六經集傳》、《語孟會編》、《楚辭補記》、《洙泗裔編》、《讀莊筆記》、《張氏祝氏皇極觀物外篇》諸書。
論曰: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鄭清之墮名於再相之日。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複,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董槐毋得而議之矣。葉夢鼎、馬廷鸞之所遭逢,其不幸也夫!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傅伯成葛洪曾三複黃疇若袁韶危稹程公許羅必元王遂
傅伯成,字景初,吏部員外郎察之孫。少從朱熹學。登隆興元年進士第,調連江尉。試中教官科,授明州教授。以年少,嫌以師自居,日與諸生論質往復,後多成才。改知閩清縣。丁父艱,服除,知連江縣。東湖溉田餘二千頃,堤壞。即下流南港為石堤三百尺,民蒙其利。
慶元初,召為將作監,進太府寺丞。言呂祖儉不當以上書貶。又言于禦史,朱熹大儒,不可以偽學目之。又言朋黨之敝,起於人主好惡之偏。坐是不合,出知漳州,以律己愛民為本。推熹遺意而遵行之,創惠民局,濟民病,以革禨鬼之俗。由郡南門至漳浦,為橋三十五,治道千二百丈。
兩為部使者,遷工部侍郎。時權臣方開邊,語尚秘。伯成言:「天下之勢,譬如乘舟,中興且八十年矣,外而望之,舟若堅緻,歲月既久,罅漏浸多,苟安旦夕,猶懼覆敗,乃欲徼幸圖古人之所難,臣則未之知也。」相府災,同列相率唁丞相,或以為偶然者,伯成正色謂:「天意如此,官師相規時也,以為偶然乎?」丞相色動。遂陳三事:一曰失民心,二曰隳軍政,三曰啟邊釁。進右司郎官,權幸有私謁者,皆峻拒之。出為湖、廣總領。朝議欲納金人之叛降者,伯成言不宜輕棄信誓,乞戒將帥毋生事。禦史中丞鄧友龍遂劾伯成,罷之。
嘉定元年,召對,面諭:「前日失于戰,今日失之和。小使雖返,要求尚多。陛下不獲己,悉從之。使和議成,猶可以紓一時之急;否則虛帑藏以資敵人,驅降附以絕來者,非計也。今之策雖以和為主,宜惜日為戰守之備。」權戶部侍郎史彌遠初拜相,麻詞有「昆命元龜」之語,閩帥倪思以為不當用,禦史劾罷思。伯成因對及其事,帝曰「過當」者再。對曰:「思固過當,但恐摧抑太過,遂塞言路,乞明詔台諫侍從,竭盡底蘊,無以思為戒。」李壁謫居撫州,伯成言:「侂胄之誅,壁與有功,不酬近功,乃追前罪,他日負罪之臣,不容以功贖過矣。」
伯成未為諫官也,嘗言:「彌遠謀誅侂胄,事不遂則其家先破,侂胄誅而史代之,勢也。諸公要相協和,共議國事;若立黨相擠,必有勝負,非國之福。」又勸丞相錢象祖:「安危大事,以死爭之;差除小者,何必乖異?」拜左諫議大夫,抗疏十有三,皆軍國大義。或致彌遠意,欲使有所彈劾,謂將引以共政。謝之曰:「吾豈傾人以為利哉。」疏乞詔大臣以公滅私。
左遷權吏部侍郎。以集英殿修撰知建寧府。蔡元定謫死道州,歸葬建陽,乃雪其冤於朝。進寶謨閣待制、知鎮江府。全活饑民,瘞藏野殍,不可勝數。制置司欲移焦山防江軍于圌山石牌,伯成謂:「虛此實彼,利害等耳。包港在焦、圌之中,不若兩砦之兵迭戍焉。」圌山砦兵,素與海盜為地,伯成廉知姓名,會郡都試捕而鞫之,無一逸去。獄具,請貸其死,黥隸諸軍。
嘉定八年,召赴闕,辭不獲,行至莆,拜疏曰:「臣病不能進矣。」除寶謨閣直學士、通奉大夫,致仕。理宗即位,升直學士,落致仕,予祠,錫金帶。伯成辭免,乃進「昭明天常、扶持人極」之說,詔進一官。
寶慶元年,與楊簡同召,尋加寶文閣學士,提舉佑神觀,奉朝請。雖力以老病辭,而愛君憂國之念不少衰。聞大理評事胡夢昱坐論事貶,蹙然語所親曰:「向呂祖儉之謫,吾為小臣,猶嘗抗論。今蒙國恩,叨竊至此而不言,誰當言者。」遂抗疏曰:「臣恐陛下不復聞天下事矣。方今內無良吏,田裏怨咨,外無名將,邊陲危急,而廉恥道喪,風俗益偷,賄賂流行,公私俱困。謂宜君臣上下,憂邊恤民,以弭禍亂。奈何今日某人言某事,未幾而斥,明日某人言某事,未幾而斥,則是上疏者以共工、驩兜之刑加之矣。昔韓愈論後世人主奉佛,運祚短促,唐憲宗大怒,將抵以死,自崔群、裴度戚裏諸賢皆為愈言,止貶潮州,尋複內徙。今上疏者非可愈比,然在列之臣,無一為言者,萬一死于瘴癘,陛下與大臣有殺諫者之謗,史冊書之,有累聖治。臣垂盡之年,與斯人相去,風馬牛之不相及,獨以受恩優異,效其瞽言。」不報。明年,加龍圖閣學士,轉一官,提舉鴻慶宮,複辭。
伯成純實無妄,表裏洞達,每稱人善,不啻如己出,語及奸人誤國,邪人害正,詞色俱厲,不少假借,常慕屍諫,疏草畢,亟命繕寫,朝服而逝,年八十有四。贈開府儀同三司。端平三年,賜諡忠簡。
葛洪,字容父,婺州東陽人。從呂祖謙學,登淳熙十一年進士第。嘉定間,為樞密院編修官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遷守尚書工部員外郎兼權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上疏言:
今之將帥,其才與否,臣不得而盡知。惟忠誠所在,凡為人臣者斯須所不可離,則不可不以是責之耳。今安居無事,非必奮不顧死,冒水火,蹈白刃,而後謂之忠也。第職思其憂謂之忠,公爾忘私謂之忠,純實不欺謂之忠。
且拊循士卒,帥之職也,朝廷每嚴掊克之禁,蠲營運之逋,其儆之者至矣。今乃有別為名色,益肆貪黷,視生理之稍豐者而誣以非辜,動輒估籍,擇廩給之稍優者而強以庫務,取辦芻粟,抑配軍需,于拊循何有哉!訓齊戎旅,亦帥之職也,朝廷每嚴點試之法,申階級之令,其儆之亦切矣。今顧有教閱視為具文,坐作僅同兒戲,技勇者不與旌賞,拙懦者未嘗勸懲,士日橫驕,類難役使,于訓齊何有哉
況乃有沉酣聲色之奉,溺意田宅之圖,而不恤國事者矣。又有營營終日,專務納交,書幣往來,道路旁午,而妄希升進者矣。自謂繕治器甲,修造戰艦,究其實,則飾舊為新而已爾。自謂撙節財用,聲稱羨余,原其自,則剝下罔上而已爾。乞嚴飭將帥,上下振厲,申致軍實,常若有寇至之憂。磨礪振刷,以求更新,亦庶乎其有用矣。
帝嘉納之。
進直煥章閣,為國子祭酒,仍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工部侍郎,仍兼祭酒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拜工部尚書,亦兼祭酒兼侍讀。進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封東陽郡公。贊討平李全,援王素諫仁宗卻王德用進女事,以止備嬪禦,世多稱之。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進大學士。召赴行在,仍舊職充萬壽觀使兼侍讀,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守本官致仕,卒。帝輟視朝一日,諡端獻。杜範稱其侃侃守正,有大臣風。有奏議、雜著文二十四卷。
曾三複字無玷,臨江人。乾道六年進士。淳熙末,為主管官告院,遷太府寺簿,曆將作、太府丞。登朝數年,安于平進,搢紳稱之。紹熙初,出知池州,改常州。召為禦史檢法,拜監察禦史,轉太常少卿,進起居舍人,遷起居郎兼權刑部侍郎,以疾告老。詔守本官職致仕。三複性耿介,恥奔競,故位不速進。在台餘兩年,持論正平,不隨不激。其沒也,士論惜之。
黃疇若,字伯庸,隆興豐城人。一歲而孤,外大母杜教之。淳熙五年舉進士,授祁陽縣主簿。邑民有訴僧為盜且殺人,移鞫治,疇若疑其無證,以白提點刑獄馬大同,且爭之甚力,已而得真盜,大同薦之,調柳州教授,又調靈川令。會萬安軍黎蠻竊發,經略司選疇若條畫招捕事宜。疇若謂須稽原始亂,為區處之方。再任嶺外,用舉考改知廬陵縣。州常以六月督畸零稅,疇若念民方艱食,取任內縣用錢三十餘緡為民代輸兩年。諸司舉為邑最官,召赴都堂審察,差監行在都進奏院。
開禧元年,都城火。疇若應詔上言曰:「當今之急務有三:一曰賦斂徵求之無藝,二曰都鄙軍民之無法,三曰守令牧養之無狀。」遷太府寺主簿,又遷將作監丞兼皇弟吳興郡王府教授。遷太府寺丞,又遷秘書丞兼權禮部郎官,兼資善堂說書。遷著作郎,拜監察禦史。首章乞天子擇宰相,宰相擇監司。又言:「善為國者必以恐懼修省之訓陳於前,善為相者必以危亡災異之事告於上。」
韓侂胄敗,畤若上章丐去,帝批其奏曰:「卿懷忠藎,朕固知之。」疇若遂疏鄧友龍、陳景俊之惡。先是,江、淮督府既罔功,罷不更置。疇若奏,以為和戰未決,不遣近臣置幕府,無以統諸將。乞檢會前奏,亟詔大臣科條人才為宣撫使。帝即日以丘崈為江、淮制置使。尋遷疇若殿中侍御史兼侍講。朝廷與金人約和,金人約函致侂胄首。詔令台諫、侍從、兩省雜議。疇若與章燮等奏:「乞梟首,然後函送敵國。」人譏其有失國體。
疇若奏:「今帑藏無餘,歲幣若必睥睨于百姓,願自宮禁以及宰執百官共為撙節,逐年樁積。」遂置安邊所。戶部侍郎沈詵條具合節省拘催者,疇若複乞:「依仁宗、孝宗兩朝成訓,凡節省事:在內諸司選內侍長一員,令自行搜訪,條具來上;在外廷三省則委宰掾、樞屬,六曹則委長貳,事幹浮費者聞奏。」又乞:「以官司房廊及激賞庫四季所獻並侂胄萬畝莊等,一併拘樁。」既而內廷及酒所減省,議多格,獨得估籍奸賊及房廊非泛供須五項,總緡錢九百一十三萬有奇,外樁留產業,每歲又可得七十一萬五千三百餘緡,疇若乞:「令後省類聚更化以來臣下章奏,察其可行者以聞,付之中書。」
都城穀踴貴,詔減價糶樁管米十萬石,於是淮、浙流民交集。臨安府按籍振濟,僅不滿五千人,以三月後麥熟罷振濟,各給糧遣歸。疇若謂:「此實驅之使去耳。」遂奏:「乞令核實,近甸之人,願歸就田者勿問,其有未能歸者,更振濟兩月;淮民見在都城者,其家既破,又無贏貲,必難遽去,仍與振恤,俟早熟乃罷。」於是詔振濟至六月乃止。
帝以蝗災,令刺舉監司不才者,疇若同台監考察上之。又言:「湖、廣盜賊,固迫於饑寒,然亦有激而成之者。黑風峒寇,實由官不為決訟所致。宜戒湖、廣諸司,申明法禁為賊,關防以時,平心決訟,勿令砦官巡尉侵漁。」權戶部侍郎,金使告主亡,差充館伴。
自軍興費廣,朝廷給會子數多,至是折閱日甚。朝論頗嚴稱提,民愈不售,郡縣科配,民皆閉門牢避。行旅持券,終日有不獲一錢一物者。詔令侍從、台省,條上所見。疇若奏曰:「物少則貴,多則賤,理之常也。曷若令郡縣姑以漸稱提,先收十一界者消毀,勿複支出。上下流通,則不待稱提矣。」由是峻急之令少寬。又疏奏:「乞崇忠厚,延質樸,屏絕浮薄之論。乞撥買官田充糴本,以廣常平之儲。乞令戶察一員,專監安邊所。」帝皆是之。
因面求補外,退上章,降詔不允,又連疏丐去。會旱蝗複熾,御筆令在朝百執事條上封事,疇若奏「官吏苛刻、科役頻並、賦斂繁重、刑法淹延」四事。冊皇太子,差充引見禮儀使。進華文閣待制、知成都府。蜀自吳曦畔後,制置使移司興元,朝論有偏重之嫌。朝廷擇人,故輟疇若以往,三辭不允。避諱,改寶謨閣待制。詔:「凡屬軍民利病,吏治藏否,並許諮訪以聞。」當征積欠十余萬,疇若亟命榜九邑盡蠲之。考官吏冗員,非敕命差注者悉罷之。為民代輸六年布估錢,計二十萬二千四百緡;又別立庫儲二十五萬三千緡,期於異日接續代輸;又糴米十五萬石有奇,足廣惠倉之儲;又減他賦之重者,民力遂寬。
初,沈黎蠻屢犯邊,疇若至,則鏤榜曉以禍福,青、彌兩羌遂乞降。四年,董蠻合其部族入寇犍為利店。疇若亟調兵,且設方略捕之,皆遁去。先是,疇若廉知嘉定邊備廢弛,而平戎莊子弟可用,遂檄嘉定府權免平戎莊是年炭估、麻租,令莊子弟即日上邊為守備。會嘉定闕守,蠻窺利店無備,遂入寇。疇若複選西軍,欲且往防拓,牒轉運司折支,不報。蠻再犯龍鳩堡,轉運司始頗從所請。蠻複到龍門隘,知有備乃退。進龍圖閣待制,依舊知成都府。
大使司之師出,東路提刑亦徵兵,三垂告警,敘南之報復急,兩路震動。疇若亟移書兩軍,俾速還師守險為後圖,西師遂退守沐川。既而疇若兼制敘州兵甲公事,既得專行,益嚴守備,蠻首昔醜竟降,朝廷賞平蠻功,進疇若一秩。
疇若留蜀四年,弊根蠹穴,苗耨發櫛。如乞揀留移屯西兵義勇,以防竊發,以救偏重;更用東南賢士使蜀四路,而拔蜀守之有治功者為東南監司,庶杜州縣姻婭之私;輕取錢引貼期之費,以紓民力:皆抗疏請於朝,乞力行之。複念大玄城乃張儀所築,高駢所修,圮壞歲久,複修費重,乃以節縮余錢四十萬貫為修城備。疇若以制置使留漢中,則護諸將為得宜。召赴行在,入對延和殿,遷權兵部尚書、太子右庶子。
八年,四月不雨,詔求直言。疇若條具三事,首言:「比稱提楮幣,州縣奉行切迫,故因坐減陌被估籍者眾,乞與給還;乞蠲閣下戶畸零稅賦;乞振贍雄淮軍之乏。」尋皆行之。落權,升左庶子,仍兼修史,擢太子詹事。疇若引範鎮故事,乞歸田裏。
十年春,差知貢舉,試禮部尚書,以足疾乞歸。進煥章閣學士、知福州,力辭,乃改提舉鴻慶宮。關外軍潰,言者論及疇若,落職罷祠,後以煥章閣學士致仕。所著有《竹坡集》、奏議、講議、《經筵故事》。
袁韶字彥淳,慶元府人。淳熙十四年進士。嘉泰中,為吳江丞。蘇師旦恃韓侂胄威福,撓役法,提舉常平黃榮檄韶核田以定役。師旦密諭意言:「吳江多姻党,儻相容,當薦為京朝官。」韶不聽。是歲更定戶籍,承徭賦,皆師旦党,師旦諷言者將論去。榮亟以是事白於朝,且薦之。未幾,師旦敗。改知桐廬縣。桐廬多宗室,持縣事無有善去者。韶始至,絕私謁,莫敢撓。錢塘岸歲為潮齧,率取石桐廬,韶言:「廟子山有石,不必旁取鄰郡。」遂得求免。嘉定四年,召為太常寺主簿,父老旗鼓蔽江以餞,至於富陽,泣謝曰:「吾曹不復輸石矣。」
後為右司郎官、接伴金使。使者索歲幣,語慢甚,韶曰:「昔兩國誓約,止令輸燕,不聞在汴。」使者語塞。十三年,為臨安府尹,幾十年,理訟精簡,道不拾遺,裏巷爭呼為「佛子」,平反冤獄甚多。
紹定元年,拜參知政事。胡夢昱論濟王事,當遠竄,韶獨以夢昱無罪,不肯署文書。李全叛,揚州告急,飛檄載道,都城爭有逃避者。乃拜韶浙西制置使,仍治臨安鎮遏之。丞相史彌遠懲韓侂胄用兵事,不欲聲討。韶與范楷言於彌遠曰:「揚失守則京口不可保,淮將如卞整、崔福皆可用。」適福至,韶夜與同見彌遠,言福實可用。彌遠從之,遂討全。韶卒以言罷。端平初,奉祠,卒年七十有七,贈少傅。後以郊恩,累贈太師、越國公。
韶之父為郡小吏,給事通判廳,勤謹無失,歲滿當代,不聽去。後通判至,複留用之,因致豐饒。夫妻俱近五十,無子,其妻資遣之往臨安置妾。既得妾,察之有憂色,且以麻束發,外以彩飾之。問之,泣曰:「妾故趙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歿家貧,故鬻妾以為歸葬計耳。」即送還之。其母泣曰:「計女聘財猶未足以給歸費,且用破矣,將何以酬汝?」徐曰:「賤吏不敢辱娘子,聘財盡以相奉。」且聞其家尚不給,盡以囊中貲與之,遂獨歸。妻迎問之曰:「妾安在?」告以其故,且曰:「吾思之,無子命也。我與汝周旋久,若有子,汝豈不育,必待他婦人乃育哉?」妻亦喜曰:「君設心如此,行當有子矣。」明年生韶。
危稹,字逢吉,撫州臨川人。舊名科,淳熙十四年舉進士,孝宗更名稹。時洪邁得稹文,為之賞激。調南康軍教授。轉運使楊萬里按部,驟見歎獎,偕遊廬山,相與酬倡。調廣東帳司,未上,服父喪,免,調臨安府教授。倪思薦之,且語人曰:「吾得此一士,可以報國矣。」丁母憂,免,幹辦京西安撫司公事。入為武學諭,改太學錄。
明年,遷武學博士,又遷諸王宮教授。稹謂以教名官,而實未嘗教,請改創宗子學,立課試法如兩學,從之。嘉定九年,新學成,改充博士,其教養之規,稹所論建。遷秘書郎、著作佐郎,兼吳益王府教授。升著作郎兼屯田郎官。
稹始進對,請敘複軍功之賞以立大信,抆拭功臣之罪以厲忠節,置局以立武事,遣使以省邊防,厚賞以精間諜。次論和、戰、守利害,而請顓意於守。是歲春至夏不雨,稹應詔言:「安邊所征斂之害,與無罪而籍沒之害;楮幣之改,以一奪二;鹽鈔之更,以新廢舊;至於沮格軍賞,放散死士,皆足以召怨而致旱。」
明年又論:「謀國者欲以安靖為安靖,憂國者欲以振厲為安靖,自二議不合,是以國無成謀,人無定志。願詔大臣合二議共圖之,且欲下兩淮帥臣,講明守禦之備。」最後言:「事無成規者,皆不可為。意向不明,無以一眾聽;信誓不立,無以結人心;報應不亟,無以趨事機;賞罰不果,無以作士氣。」
番易柴中行去國,稹賦詩送之,迕宰相,出知潮州。尋以通金華徐僑書論罷,提舉千秋鴻禧觀。久之,知漳州。漳俗視不葬親為常,往往棲寄僧刹,稹命營高燥地為義塚三,約期責之葬,其無主名、若有主名而力弗給者,官為葬之,凡二千三百有奇,刻石以識。郡有臨漳台,據溪山最勝處,作龍江書院其上。既成,橫經自講,人用歆動。邑令有賄聞者,劾去之,籍其財以還民。郡有經、總制無名錢歲五千緡,厲民為甚,前守趙汝讜奏蠲五之二,稹疏於朝,悉罷之。會常平使有言,稹不欲辯,即自請以歸。久之,提舉崇禧觀,與鄉里耆艾七人為真率會。卒,年七十四。
稹性至孝,父疾,願損己算益親年,疾尋愈。真德秀登從班,舉稹自代,沒,又為銘其墓。所著有《巽齋集》,諸經有講義、集解,諸魏、晉、唐詩文皆有編,輯先賢奏議曰《玉府》、曰《藥山》。
弟和,字祥仲。開禧元年進士,為上元主簿,大辟祠宇祀程顥,真德秀為記之。知德興,振荒有惠政。有《蟾塘文集》。
程公許,字季與,一字希穎,敘州宣化人。少知孝敬,大母侯疾,公許不交睫者數月,病革,嘗其痰沫,既卒,哀毀逾制。嘉定四年舉進士,調溫江尉,未上,丁母憂。服除,授華陽尉,再調綿州教授。制置使崔與之大加器賞,改秩知崇寧縣,蠲預借,免抑配,人甚德之。
差通判簡州。改隆州,未上。會金人犯閬中,制置使桂如淵遁,三川震動,朝廷擢李代之,辟公許通判施州,行戶房公事。當兵將奔潰之後,公許盡力佐之,節浮費,疏利原,民不增賦而用自足。時諸將乘亂抄劫,事定自危,以重賂結幕府。大將和彥威懷金寶以獻,公許正色卻之,彥威慚而退。吳彥者,緘僧牒於書尾以進,公許卷還之而責其使,聞者畏服。有獻議招秦、鞏大姓於者,眾多從臾,獨公許謂山東覆轍未遠,反覆論難,從之。其後趙彥呐開閫,複行其策。未幾,金人搗成都,大姓者實導之,始服公許先見。
端平初,授大理司直,遷太常博士。秋祀明堂,雷雨,應詔言事。嘉熙元年,禦史杜范論執政李鳴複,不行,徙右史,竟拂衣東歸,鳴複坐政府自若。公許輪對,言:「志士仁人,嬰逆鱗,賈眾怒,不過為陛下通耳目,為朝廷立綱紀而已。今也假以職而棄其諫,幸其退而優其遷,則是自裂其綱紀,自蔽其耳目,遂使居是職者雖被親擢,言不得行,始焉固辭而弗從,終焉強留而飲愧。臣恐自此同類沮失,各起遐心,來者相戒,以為容默,陛下愈孤立無助矣。」
夏,行都大火,殿中侍御史蔣峴逢君希寵,創為邪說,禁錮言者。公許應詔曰:「群臣忠告者眾,而聖意確不可回;聖意不可回,而言者不免於激。陛下宜以大舜無藏怒宿怨為心,而參酌于漢文帝之待淮南厲王、我太宗待秦邸之故事,以召和氣,弭眚災,特在一念轉移之頃耳。」遷秘書丞兼考功郎官,竟為峴劾去,差主管雲台觀、和衢州,未上。改江東宣撫司參議官,不赴。
李宗勉入相,以著作佐郎召,兼權尚左郎官兼直舍人院,遷著作郎。時諫官郭磊卿以論事不報出關,徐榮叟亦抗章引去,公許奏:「乞還言官,俾安厥位。」既而史嵩之自江上入相,台諫謝方叔、王萬及磊卿相繼他徙,公許又奏:「外難憑陵,國勢岌若綴旒,朝廷上自為弗靖,陽為遷除,陰奪言職,此中外所以怏怏。」
遷將作少監。大旱,應詔疏時事四條。又言:「儲極虛位,天下寒心。」時朝廷令侍從、台諫條具易楮利害,尋降旨以新造十八界折五行使。公許繳申省,謂:「廟堂決意更革,本欲重十八界,亦當令十六界、十七界稍有分別,若一時皆以五折一,安保將來十七界與十八界並行而不折閱乎。曷若將十七界且以三兌一,使民間尚知寶此一界,不至一旦貿易不行,令三界各有等第,庶幾公私兩便。」嵩之格不行,徑揭黃榜。公許謂:「不經鳳閣鸞台,不得為敕。朝廷出令而宰相擅行如此,則掖垣可廢。」累上奏牘,徑欲引去,宗勉及參知政事遊似面奏留之,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
淳祐元年,遷秘書少監,輪對,言蜀事十條。兼直學士院,拜太常少卿,力請外,為右正言濮鬥南之所論罷。尋以直寶謨閣知袁州,請蠲和糴之半。改命郡吏部總所綱運,而厚其貲,免募平民,民甚便之。新周敦頤祠,葺張栻書院,聘宿儒胡安之為諸生講說。杜范薦於上,召拜宗正少卿,再遷起居舍人。濮鬥南繳還,疏有「臣等恥與為伍」之語,遂以舊職提舉玉局觀。範見疏曰:「程季與肯與汝為伍耶?」
退處二年,召赴行在,屬嵩之以父憂去位,經營起複,益憚公許,密柬韓祥嗾殿中侍御史王贊奏寢召命。帝雖曲從而意不悅。及逐不才台諫,擢公許起居郎兼直學士院。公許入奏不可不堅凝者七。帝語之曰:「卿一去三年,今用卿,出自朕意。」是日晚命下,嵩之罷起複,相范鐘及範,三制皆公許為之。兼權中書舍人。
時二相尚遜,機務多壅。公許奏:「輔臣崇執謙遜,避遠形跡,相示以色而不明言,事幾無窮,日月易失。今最急莫若疆場之事,帥才不蓄,一旦欲議易置,茫然莫知所付。九江擇守,至以近所廢斥朋附為欺之台察充其選。同時任言責者,雖心跡有顯晦,過惡有重輕,而獲罪于清議則同。一人抆拭之驟若是,三人者寧不引領以望玷缺之複。況近者言官方以劉晉之、鄭起潛、濮鬥南三人乞明正其罪,以示警戒,而忽聞龔基先之用,議者咸謂改紀之初,所為錯繆,邪枉窺伺善類,何可高枕而臥。」帝見公許疏稱善,且言基先之用太早。
權禮部侍郎,差充執綏官。鄭起潛、劉晉之及陳一薦以台臣論劾遷謫,公許疏其附下罔上之罪,乞下各州軍嚴行押發。鄭清之以少保奉祠,侍講幄中,批復其子士昌官職,與內祠,且許侍養行在所。蓋士昌嘗以詔獄追逮,或雲詐以死聞,清之造闕,泣請於帝,故有是命。公許繳奏:「士昌罪重,京都浩穰,奸宄雜糅,恐其積習沉痼,重為清之累;莫若且與甄複,少慰清之,內祠侍養之命宜與收寢。」帝密遣中貴人以公許疏示清之。項容孫以罪遣還家,道死,時敘官複職,公許駁奏,命遂格。
遷中書舍人,進禮部侍郎。嵩之免喪,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台諫、給舍交章論奏,公許疏:「乞睿斷亟下明詔,正邦典。」殿中侍御史章琰、正言李昴英以論執政及府尹,帝怒,出二人,公許力爭之。公許自繳士昌之命,清之日夜於經筵短公許。周坦妻與清之妻善,因拜坦殿中侍御史。坦首疏劾公許,以寶章閣待制知建寧府;諫議大夫鄭寀又劾之,命遂寢。
清之再相,公許屏居湖州者四年,再提舉玉隆觀、差知婺州,未上;帝欲召為文字官,清之奏已令守婺,帝曰:「朕欲其來。」乃授權刑部尚書,屢辭弗獲。入對,上疏貨財,興繕、逐諫臣、開邊釁時弊七事,薦知名士二十九人。
時罷京學類申,散遣生徒,公許奏:「京學養士,其法本與三學不侔。往者立類申之法,重輕得宜,人情便安,近一旦忽以鄉庠教選而更張之,為士亦當自反,未可盡歸咎朝廷也。令行之始,臣方還朝,未敢強聒以撓既出之令。今士子擾擾道途,經營朝夕,今既未能盡復舊數,莫若權宜以五百為額,仍用類申之法,使遠方遊學者,得以肄習其間。京邑四方之極,而庠序一空,弦誦寂寥,遂使逢掖皇皇,市廛昉怨而不敢議,非所以作成士氣、尊崇教化也。」清之益不樂。授稿殿中侍御史陳垓以劾公許,參知政事吳潛奏留之,帝夜半遣小黃門取垓疏入。後二日,二府奏公許不宜去,同知樞密院徐清叟上疏論垓。太學生劉黻等百餘人、布衣方和卿伏闕上書論垓。朝廷尋授寶章閣學士、知隆興府,而公許已死矣。遺表上,帝嗟悼,進龍圖閣學士致仕,贈宣奉大夫,官其後,賜賻如令式。
公許沖澹寡欲,晚年惟一僮侍,食無重味,一裘至十數年不易。家無羨儲,敬愛親戚備至。蜀有兵難,族姻奔東南者多依公許以居。所著有《塵缶文集》、內外制、奏議、《奏常擬諡》、《掖垣繳奏》、《金革講義》、《進故事》行世。
羅必元,字亨父,隆興進賢人。嘉定十年進士。調咸甯尉,撫州司法參軍,崇仁丞,複攝司法。郡士曾極題金陵行宮龍屏,迕丞相史彌遠,謫道州,解吏窘極甚。必元釋其縛,使之善達。真德秀入參大政,必元移書曰:「老醫嘗雲,傷寒壞證,惟獨參湯可救之,然其活者十無二三。先生其今之獨參湯乎?」調福州觀察推官。有勢家李遇奪民荔支園,必元直之;遇為言官,以私憾罷之」知餘幹縣。趙福王府驕橫,前後宰貳多為擠陷,至是以汝愚墓占四周民山,亦為直之,言於州曰:「區區小官,罷去何害?」人益壯其風力。
淳祐中,通判贛州。賈似道總領京湖,克剝至甚。必元上疏,以為蠹國脈、傷民命,似道銜之。改知汀州,為禦史丁大全按去,後起幹行在糧料院。錢塘有海鰍為患,漂民居,詔方士治之,都人鼓扇成風。必元上疏力止之。帝召見曰:「見卿《梅花詩》,足知卿志。」度宗即位,以直寶章閣兼宗學博士致仕。卒,年九十一。必元嘗從危稹、包遜學,最為有淵源,見理甚明,風節甚高,至今鄉人猶尊慕之雲。
王遂字去非,一字穎叔,樞密副使韶之玄孫,後為鎮江府金壇人。嘉泰二年進士,調富陽主簿,曆官差幹辦諸司審計司。紹定三年,福建寇擾甫定,朝廷選賢能吏,勞來安集,以遂知邵武軍兼福建招捕司參議官。遂過江山、浦城道中,遇邵武避地之人,即遺金為歸資,從者如市。至郡,撫摩創痍,翦平凶孽,民恃以安。未幾,言者以遂妄自標緻,邀譽沽名,罷。
改知安豐軍,遷國子監主簿,又遷太常寺主簿,拜監察禦史。疏奏極論進君子,退小人。又言正風俗,息奔競。又言:「朝廷謂史嵩之小黠為大智,近功為遠略。忽臣之言,必欲僥倖嵩之於不敗,非為國至計也。欺君誤國,天下知之,而朝廷猶且惑焉,勢甚凜凜也。」入對,言帝知、仁、勇,學有未至。
遷右正言,尋拜殿中侍御史。疏言:「三十年來凶德參會,未有如李知孝、梁成大、莫澤肆無忌憚者。三凶之罪,上通於天,乞重其刑。」又取劉光祖為殿中侍御史時奏格,擇其關於風化切于時宜者,請頒示中外。皆從之。又請於並淮置屯田,且條上邊事曰:「當今之急務:在朝廷者五,定規摹,明意向,一心力,謹事權,審號令;在邊閫者六,恤歸附,精間諜,節財用,練士兵,擇將才,計軍實。」又言:「君德必純乎剛。」帝皆善之。
遷戶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時暫兼權侍左侍郎。以寶章閣待制差知遂寧府。進煥章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副使兼知成都府。差知平江府。進敷文閣待制、知慶元府,改知太平州,以論罷。進顯謨閣待制、知泉州。改溫州、甯國府。以寶章閣直學士知建甯府。以華文閣直學士差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副使。改知太平州,複知隆興兼江西安撫使。召赴闕,授權工部尚書。
遂與同裏劉宰素同志,宰嘗稱遂為文雅健,無世俗浮靡之氣,足以名世。遂守平江,宰贈之言曰:「士友當親,而賢否不可不辨;財利當遠,而會計不可不明。折獄以情,毋為私意所牽;薦士以才,毋為權要所奪。當言則言,不視時而退縮;可去則去,不計利而遲回。庶幾名節之全,不愧簡冊所載。」蓋格言也。
論曰:「傅伯成晚與楊簡為時蓍龜。葛洪守正不阿。曾三複澹然無躁競之心。黃疇若優於政治。袁韶力請討李全,蓋丞相史彌遠腹心也。危稹以通問徐僑獲罪,其人可知,矧治州之政,有循吏之風焉。羅必元受學於稹者也。程公許、王遂讜論疊見,豈不偉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吳淵余玠汪立信向士璧胡穎冷應澂曹叔遠從子豳王萬馬光祖
吳淵,字道父,秘閣修撰柔勝之第三子也。幼端重寡言,苦志力學。五歲喪母,哭泣哀慕如成人。嘉定七年舉進士,調建德縣主簿,丞相史彌遠館留之,語竟日,大悅,謂淵曰:「君,國器也,今開化新置尉,即日可上,欲以此處君。」淵對曰:「甫得一官,何敢躁進,況家有嚴君,所當稟命。」彌遠為之改容,不復強。至官,就辟令。江東九郡之冤,訟于諸使者,皆乞送淵。改差浙東制置使司幹辦公事。
丁父憂,詔以前職起複,力辭,弗許,再辭,且貽書政府曰:「人道莫大於事親,事親莫大于送死,苟冒哀求榮,則平生大節已掃地矣,他日何以事君?」時丞相史嵩之方起複,或曰:「得無礙時宰乎?」淵弗顧,詔從之。服除,差浙東提舉茶鹽司幹辦公事,尋改鎮江府節制司、沿江制置使司幹辦公事。皆不就。知武陵縣,改揚子縣兼淮東轉運司幹辦公事,添差通判真州。入為將作監丞,遷樞密院編修官兼刑部郎官,再遷秘書丞仍兼刑部郎官。以直煥章閣知平江府兼節制許浦水軍,提點浙西刑獄。
會衢、嚴盜起,警報至,調遣將士招捕之,殲其渠魁,散其支黨,以功為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兼左司。進右文殿修撰、樞密副都承旨兼右司兼檢正。適政府欲用兵中原、以據關守河為說,淵力陳其不可,大要謂「國家力決不能取,縱取之決不能守」,丞相鄭清之不樂而罷。出知江州,改江、淮、荊、浙、福建、廣南都大提點坑冶,都司袁商令禦史王定劾淵,罷。侍御史洪咨夔不直之,劾定左遷。未幾,邊事果如淵言,清之致書引咎巽謝。差知鎮江府,定防江軍之擾,兼淮弄清總領,以功遷太府少卿,複以總領兼知鎮江,加集英殿修撰、知鎮江兼總領。進權工部侍郎,職任如舊。權兵部侍郎,權戶部侍郎,再為總領兼知鎮江。
時淵造闕下入對,曆陳九事,甫下殿,禦史唐璘擊之,璘蓋淵所薦者也。遂仍前職,提舉太平興國宮。久之,加寶章閣待制,再起知鎮江兼總領。未幾,以戶部侍郎兼知鎮江府,召赴行在。以寶章閣直學士知太平州,尋兼江東轉運使。
時兩淮民流徙入境者四十余萬,淵亟加慰撫而賙濟之,使之什伍,令土著人無相犯。旁郡流民焚劫無虛日,獨太平境內肅然無敢嘩者。以功加華文閣直學士、沿海制置使、知慶元府,不赴;以工部尚書、沿海制置副使知江州,亦不赴。昇華文閣學士、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兼轉運副使。會歲大侵,講行荒政,全活者七十八萬九千餘人。徙知潭州、湖南安撫使,不赴,加敷文閣學士,仍知隆興府,安撫、轉運副使如故。改知鎮江府兼都大提舉浙西沿海諸州軍、許浦、澉浦等處兵船,歲亦大侵,因淵全活者六十五萬八千餘人。右正言三疏劾淵,奪職。尋複職,提舉太平興國宮。未幾,改鴻慶宮。
丁母憂,服除,進龍圖閣學士、江西安撫使兼知江州,尋為沿江制置副使兼提舉南康軍兵甲公事、節制蘄黃州、安慶府屯田使。湖南峒寇蔓入江右之境,破數縣,袁、洪大震,淵命將調兵,生禽其渠魁,亂遂平。遷兵部尚書、知平江府兼浙西兩淮發運使。尋兼知平江府,歲亦大侵,因淵全活者四十二萬三千五百餘人。兼浙西提點刑獄、知太平州兼提領兩淮茶鹽所,以功進端明殿學士、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節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兼三郡屯田使。
朝廷付淵以光、豐、蘄、黃之事,凡創司空山燕家山金剛台三大砦、嵯峨山膺山什子山等二十二小砦,團丁壯置軍,分立隊伍,星聯棋布,脈絡貫通,無事則耕,有警則禦。詔以淵興利除害所列二十有五事,究心軍民,拜資政殿大學士,職任如舊,與執政恩例,封金陵侯,複賜「錦繡堂」、「忠勤樓」大字。進爵為公,徙知福州、福建安撫使。改知平江府兼發運使。
禦史劉元龍劾淵,帝寢其奏,改知甯國府。累具辭免,且丐祠,以本官提舉洞霄宮。起知潭州、湖南安撫使,不赴。改知太平兼提領江、淮茶鹽所,轉荊湖制置大使、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大使,兼京湖屯田大使,帶行京湖安撫制置大使。拜觀文殿學士,職任如舊,兼總領湖廣江西京西財賦、湖北京西軍馬錢糧。淵調兵二萬往援川蜀,其後力戰于白河、沮河、玉泉。寶祐五年正月朔,以功拜參知政事。越七日,卒,贈少師,賻銀絹以五百計。
淵有材略,迄濟事功,所至興學養士,然政尚嚴酷,好興羅織之獄,籍入豪橫,故時有「蜈蚣」之謠。其弟潛亦數諫止之。所著《易解》及《退庵文集》、奏議。
餘玠,字義夫,蘄州人。家貧落魄無行,喜功名,好大言。少為白鹿洞諸生,嘗攜客入茶肆,毆賣茶翁死,脫身走襄淮。時趙葵為淮東制置使,玠作長短句上謁,葵壯之,留之幕中。未幾,以功補進義副尉,擢將作監主簿、權發遣招進軍,充制置司參議官,進工部郎官。
嘉熙三年,與大元兵戰於汴城、河陰有功,授直華文閣、淮東提點刑獄兼知淮安州兼淮東制置司參謀官。淳祐元年,玠提兵應援安豐,拜大理少卿,升制置副使。進對:「必使國人上下事無不確實,然後華夏率孚,天人感格。」又言:「今世胄之彥,場屋之士,田裏之豪,一或即戎,即指之為粗人,斥之為噲伍。願陛下視文武之士為一,勿令偏有所重,偏必至於激,文武交激,非國之福。」帝曰:「卿人物議論皆不常,可獨當一面,卿宜少留,當有擢用。」乃授權兵部侍郎、四川宣諭使,帝從容慰遣之。
玠亦自許當手挈全蜀還本朝,其功日月可冀。
尋授兵部侍郎、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兼四川總領兼夔路轉運使。自寶慶三年至淳祐二年,十六年間,凡授宣撫三人,制置使九人,副四人,或老或暫,或庸或貪,或慘或繆,或遙領而不至,或開隙而各謀,終無成績。於是東、西川無複統律,遺民咸不聊生,監司、戎帥各專號令,擅辟守宰,蕩無紀綱,蜀日益壞。及聞玠入蜀,人心粗定,始有安土之志。
玠大更敝政,遴選守宰,築招賢之館于府之左,供張一如帥所居,下令曰:「集眾思,廣忠益,諸葛孔明所以用蜀也。欲有謀以告我者,近則徑詣公府,遠則自言於郡,所在以禮遣之,高爵重賞,朝廷不吝以報功,豪傑之士趨期立事,今其時矣。」士之至者,玠不厭禮接,鹹得其歡心,言有可用,隨其才而任之;苟不可用,亦厚遺謝之。
播州冉氏兄弟璡、璞,有文武才,隱居蠻中,前後閫帥辟召,堅不肯起,聞玠賢,相謂曰:「是可與語矣。」遂詣府上謁,玠素聞冉氏兄弟,刺入即出見之,與分廷抗禮,賓館之奉,冉安之若素有,居數月,無所言。玠將謝之,乃為設宴,玠親主之。酒酣,坐客方紛紛競言所長,璡兄弟飲食而已。玠以微言挑之,卒默然。玠曰:「是觀我待士之禮何如耳。」明日更辟別館以處之,且日使人窺其所為。兄弟終日不言,惟對踞,以堊畫地為山川城池之形,起則漫去,如是又旬日,請見玠,屏人曰:「某兄弟辱明公禮遇,思有以少裨益,非敢同眾人也。為今日西蜀之計,其在徙合州城乎?」玠不覺躍起,執其手曰:「此玠志也,但未得其所耳。」曰:「蜀口形勝之地莫若釣魚山,請徙諸此,若任得其人,積粟以守之,賢于十萬師遠矣,巴蜀不足守也。」玠大喜曰:「玠固疑先生非淺士,先生之謀,玠不敢掠以歸己。」遂不謀於眾,密以其謀聞於朝,請不次官之。詔以璡為承事郎、權發遣合州,璞為承務郎、權通判州事。徙城之事,悉以任之。命下,一府皆喧然同辭以為不可。玠怒曰:「城成則蜀賴以安,不成,玠獨坐之,諸君無預也。」卒築青居、大獲、釣魚、雲頂、天生凡十餘城,皆因山為壘,棋布星分,為諸郡治所,屯兵聚糧為必守計。且誅潰將以肅軍令。又移金戎於大獲,以護蜀口。移沔戎于青居,興戎先駐合州舊城,移守釣魚,共備內水。移利戎於雲頂,以備外水。於是如臂使指,氣勢聯絡。又屬嘉定俞興開屯田于成都,蜀以富實。
十年冬,玠率諸將巡邊,直搗興元,大元兵與之大戰。十二年,又大戰於嘉定。初,利司都統王夔素殘悍,號「王夜叉」,恃功驕恣,桀驁裯受節度,所至劫掠,每得富家,穴箕加頸,四面然箕,謂之「蟆蝕月」,以弓弦系鼻下,高懸於格,謂之「錯系喉」,縛人兩股,以木交壓,謂之「幹榨油」,以至用醋灌鼻、惡水灌耳口等,毒虐非一,以脅取金帛,稍不遂意,即死其手,蜀人患苦之。且悉斂部將倅馬以自入,將戰,乃高其估賣與之。朝廷雖知其不法,在遠不能詰也。大帥處分,少不嗛其意,則百計撓之,使不得有所為。玠至嘉定,夔帥所部兵迎謁,才贏弱二百人。玠曰:「久聞都統兵精,今疲敝若此,殊不稱所望。」夔對曰:「夔兵非不精,所以不敢即見者,恐驚從人耳。」頃之,班聲如雷,江水如沸,聲止,圓陣即合,旗幟精明,器械森然,沙上之人彌望若林立,無一人敢亂行者。舟中皆戰掉失色,而玠自若也。徐命吏班賞有差。夔退謂人曰:「儒者中乃有此人!」
玠久欲誅夔,獨患其握重兵居外,恐輕動危蜀,謀于親將楊成,成曰:「夔在蜀久,所部兵精,前時大帥,夔皆勢出其右,意不止此也。視侍郎為文臣,必不肯甘心從令,今縱弗誅,養成其勢。後一舉足,西蜀危矣。」玠曰:「我欲誅之久矣,獨患其黨與眾,未發耳。」成曰:「侍郎以夔在蜀久,有威名,孰與吳氏?夔固弗若也。夫吳氏當中興危難之時,能百戰以保蜀,傳之四世,恩威益張,根本益固,蜀人知有吳氏而不知有朝廷。一旦曦為叛逆,諸將誅之如取孤豚。況夔無吳氏之功,而有曦之逆心,恃豨突之勇,敢慢法度,縱兵殘民,奴視同列,非有吳氏得人之固也。今誅之,一夫力耳,待其發而取之,難矣。」玠意遂決,夜召夔計事,潛以成代領其眾,夔才離營,而新將已單騎入矣,將士皆愕眙相顧,不知所為。成以帥指譬曉之,遂相率拜賀,夔至,斬之。成因察其所與為惡者數人,稍稍以法誅之。乃薦成為文州刺史。
戎帥欲舉統制姚世安為代,玠素欲革軍中舉代之敝,以三千騎至雲頂山下,遣都統金某往代世安,世安閉關不納。且有危言,然常疑玠圖己。屬丞相謝方叔家子侄自永康避地雲頂,世安厚結之,求方叔為援。方叔因倡言玠失利戎之心,非我調停,且旦夕有變,又陰嗾世安密求玠之短,陳於帝前。於是世安與玠抗,玠鬱鬱不樂。寶祐元年,聞有召命,愈不自安,一夕暴下卒,或謂仰藥死。蜀之人莫不悲慕如失父母。
玠自入蜀,進華文閣待制,賜金帶,權兵部尚書,進徽猷閣學士,升大使,又進龍圖閣學士、端明殿學士,及召,拜資政殿學士,恩例視執政。其卒也,帝輟朝,特贈五官。以監察禦史陳大方言奪職。六年,複之。
玠之治蜀也,任都統張實治軍旅,安撫王惟忠治財賦,監簿朱文炳接賓客,皆有常度。至於修學養士,輕徭以寬民力,薄征以通商賈。蜀既富實,乃罷京湖之餉;邊關無警,又撤東南之戍。自寶慶以來,蜀閫未有能及之者。惜其遽以太平自詫,進蜀錦蜀箋,過於文飾。久假便宜之權,不顧嫌疑,昧於勇退,遂來讒賊之口;而又置機捕官,雖足以廉得事情,然寄耳目於群小,虛實相半,故人多懷疑懼。至於世安拒命,玠威名頓挫,齎志以沒。有子曰如孫,取「當如孫仲謀」之義,遭論改師忠,曆大理寺丞,為賈似道所殺。
汪立信,澈從孫也。立信曾大父智從澈宣諭湖北,道六安,愛其山水,因居焉。
淳祐元年,立信獻策招安慶劇賊胡興、劉文亮等,借補承信郎。六年,登進士第,理宗見立信狀貌雄偉,顧侍臣曰:「此閫帥才也。」授烏江主簿,辟沿江制幕。知桐城縣,未上,辟荊湖制司幹辦、通判建康府。荊湖制置趙葵辟充策應使司及本司參議官。葵去而馬光祖代之,立信是時猶在府也。
鄂州圍解,賈似道既罔上要功,惡閫外之臣與己分功,乃行打算法于諸路,欲以軍興時支散官物為罪,擊去之。光祖與葵素有隙,且欲迎合似道,被旨即召吏稽勾簿書,卒不能得其疵。乃以開慶二年正月望夕,張燈宴設錢三萬緡為葵放散官物聞於朝。立信力爭之,謂不可,且曰:「方艱難時,趙公蒞事勤勞,而公以非理捃拾之。公一旦去此,後來者複效公所為,可乎?」光祖怒曰:「吾不才不能為度外事,知奉朝命而已。君他日處此,勉為之。」立信曰:「使某不為則已,果為之,必不效公所為也。」光祖益怒,議不行,立信遂投劾去。初,立信通判江陵府,葵制置荊湖,嘗以公事劾立信,及在沿江府,亦謀議寡諧,立信于葵蓋未嘗有一日之歡也。
擢京西提舉常平,改知昭信軍、權淮東提刑。景定元年,差知池州、提舉江東常平、權知常州、浙西提點刑獄。明年冬,即嘉興治所講行荒政。尋改知江州,充沿江制置副使、節制蘄黃興國軍馬、提舉饒州南康兵甲,升江西安撫使。乞祠祿,差知鎮江,尋充湖南安撫使、知潭州。至官,供帳之物悉置官庫,所積錢連歲代納潭民夏稅,貧無告者予錢粟,病者加藥餌,雨雪旱潦軍民皆有給。興學校,士習為變。以潭為湖湘重鎮,創威敵軍,所募精銳數千人,後來者果賴其用。權兵部尚書、荊湖安撫制置、知江陵府。
時襄陽被圍危急,立信上疏「請益安陸府屯兵,凡邊戍皆不宜抽減,黃州守臣陳奕素蓄異志,朝廷宜防之。」乃移書似道,謂:「今天下之勢十去八九,而君臣宴安不以為虞。夫天之不假易也,從古以然,此誠上下交修以迓續天命之幾,重惜分陰以趨事赴工之日也。而乃酣歌深宮,嘯傲湖山,玩歲忄妻日,緩急倒施,卿士師師非度,百姓郁怨非上,以求當天心,俯遂民物,拱揖指揮而折沖萬里者,不亦難乎!為今日之計者,其策有三。夫內郡何事乎多兵,宜盡出之江幹,以實外禦。算兵帳見兵可七十余萬人,老弱柔脆,十分汰二,為選兵五十余萬人。而沿江之守,則不過七千里,若距百里而屯,屯有守將,十屯為府,府有總督,其尤要害處,輒參倍其兵。無事則泛舟長淮,往來遊徼,有事則東西齊奮,戰守並用。刁鬥相聞,饋餉不絕,互相應援,以為聯絡之固。選宗室親王、忠良有幹用大臣,立為統制,分東西二府,以蒞任得其人,率然之勢,此上策也。久拘聘使,無益於我,徒使敵得以為辭,請禮而歸之,許輸歲幣以緩師期,不二三年,邊遽稍休,藩垣稍固,生兵日增,可戰可守,此中策也。二策果不得行,則天敗我也,若銜璧輿櫬之禮,則請備以俟。」似道得書大怒,抵之地,詬曰:「瞎賊狂言敢爾。」蓋以立信目微眇雲。尋中以危法廢斥之。
鹹淳十年,大元兵大舉伐宋,似道督諸軍出次江上,以立信為端明殿學士、沿江置使、江淮招討使,俾就建康府庫募兵以援江上諸郡。立信受詔不辭,即日上道,以妻子讬愛將金明,執其手曰:「我不負國家,爾亦必不負我。」遂行。與似道遇蕪湖,似道拊立信背哭曰:「不用公言,以至於此。」立信曰:「平章、平章,瞎賊今日更說一句不得。」似道問立信何向?曰:「今江南無一寸乾淨地,某去尋一片趙家地上死,第要死得分明爾。」既至,則建康守兵悉潰,而四面皆北軍。立信知事不可成,歎曰:「吾生為宋臣,死為宋鬼,終為國一死,但徒死無益耳,以此負國。」率所部數千人至高郵,欲控引淮漢以為後圖。
已而聞似道師潰蕪湖,江漢守臣皆望風降遁。立信歎曰:「吾今日猶得死于宋土也。」乃置酒召賓佐與訣,手為表起居三宮,與從子書,屬以家事。夜分起步庭中,慷慨悲歌,握拳撫案者三,以是失聲,三日扼吭而卒。以光祿大夫致仕,遺表聞,贈太傅。
大元丞相伯顏入建康,金明以其家人免,或惡立信于伯顏,以其二策及其死告,且請戮其孥,伯顏歎息久之,曰:「宋有是人,有是言哉!使果用,我安得至此。」命求其家厚恤之,曰:「忠臣之家也。」金明以立信之喪歸葬丹陽。
立信子麟,內書寫機宜文字,在建康不肯從眾降,崎嶇走閩以死。
初,立信之未仕也,家窶甚。會歲大侵,吳淵守鎮江,命為粥以食流民,使其客黃應炎主之。應炎一見立信,與語,心知其非常人,言於淵,淵大奇之,禮以上客,凡共張服禦視應炎為有加,應炎甚怏怏。淵解之曰:「此君,吾地位人也,但遭時不同耳。君之識度志業,皆非其倫也,盍少下之。」是年,試江東轉運司,明年登第,後其踐曆略如淵而卒死於難,人謂淵能知人雲。
向士璧,字君玉,常州人。負才氣,精悍甚自好,紹定五年進士,累通判平江府,以臣僚言罷。起為淮西制置司參議官,又以監察禦史胡泓言罷。起知高郵軍,制置使丘崇又論罷。起知安慶府、知黃州,遷淮西提點刑獄兼知黃州,加直寶章閣,仍舊職,奉鴻禧祠。特授將作監、京湖制置參議官,進直煥章閣、湖北安撫副使兼知峽州,兼歸峽施黔、南平軍、紹慶府鎮撫使,遷太府少卿、大理卿,進直龍圖閣。合州告急,制置使馬光祖命士璧赴援,數立奇功。帝亦語群臣曰:「士璧不待朝命,進師歸州,且捐家貲百萬以供軍費,其志足嘉。」進秘閣修撰、樞密副都承旨,仍舊職。
似道入相,疾其功,非獨不加賞,反諷監察禦史陳寅、侍御史孫附鳳一再劾罷之,送漳州居住。又稽守城時所用金穀,逮至行部責償。幕屬方元善者,極意逢迎似道意,士璧坐是死,複拘其妻妾而征之。其後元善改知吉水縣,俄歸得狂疾,常呼士璧。時輔佑亦遠謫,及文天祥起兵召輔佑於謫所,則死矣。
德祐元年三月,詔追複元官,仍還從官恩數,立廟潭州。明年正月,太府卿柳嶽乞錄用其子孫,詔從之。
紹定三年,范討李全,檄穎入幕,穎常微服行諸營,察眾志向,歸必三鼓。後全敗,遣穎獻俘於朝,以賞補官。五年,登進士第,即授京秩。曆官知平江府兼浙西提點刑獄,移湖南兼提舉常平,即家置司。性不喜邪佞,尤惡言神異,所至毀淫祠數千區,以正風俗。衡州有靈祠,吏民夙所畏事,潁撤之,作來諗堂奉母居之,嘗語道州教授楊允恭曰:「吾夜必瞑坐此室,察影響,鹹無有。」允恭對曰:「以為無則無矣,從而察之。則是又疑其有也。」穎甚善其言。
以樞密都承旨為廣東經略安撫使。潮州僧寺有大蛇能驚動人,前後仕於潮者皆信奉之。前守去,州人心疑焉,以為未嘗詣也;已而旱,鹹咎守不敬蛇神故致此,後守不得已詣焉,已而蛇蜿蜒而出,守大驚得疾,旋卒。穎至廣州,聞其事,檄潮州令僧舁蛇至,至則其大如柱而黑色,載以闌檻,穎令之曰:「爾有神靈當三日見變怪,過三日則汝無神矣。」既及期,蠢然猶眾蛇耳,遂殺之,毀其寺,並罪僧。移節廣西,尋遷京湖總領財賦。鹹淳間卒,贈四官。
穎為人正直剛果,博學強記,吐辭成文,書判下筆千言,援據經史,切當事情,倉卒之際,對偶皆精,讀者驚歎。臨政善斷,不畏強禦。在浙西,榮王府十二人行劫,穎悉斬之。一日輪對,理宗曰:「聞卿好殺。」意在浙獄,穎曰:「臣不敢屈太祖之法以負陛下,非嗜殺也。」帝為之默然。
冷應澄,字公定,隆興分寧人。寶慶元年進士,調廬陵主簿,即以廉能著。有愬事台府者,必曰:「願下廬陵清主簿。」尤為楊長孺所識拔。調靜江府司錄參軍,治獄平恕,轉運使范應鈴列薦於朝。
知萬載縣,大修學舍,招俊秀治其業,旌其通經飭行者以勸。歲歉,棄孩滿道,乃下令恣民收養,所棄父母不得複問,全活甚眾。葉夢得列其行事,風厲餘邑。通判道州。入監行在榷貨務,遷登聞鼓檢院。-
景定元年,奉使督餉江上,還,知德慶府。前守政不立,縱豪吏漁獵,峒獠遂大為變,逼城六十裏而營。應澄未入境,馳檄諭之曰:「汝等不獲已至此,新太守且上,轉禍為福,一機也。脅從影附,亦宜早計去就,不然不免矣。」獠感悟欲自歸,惑謀主不果,眾稍引去,應澄知其勢解,即厲士馬,出不意一鼓擒之,縱遣歸農,猶千餘人,乃請諸監司,歸郡之避難留幕府者,誅豪吏之激禍者。初經略雷宜中意應澄必以濟師來請,及是嘆服,亟上其事,薦應澄可大用。
屬縣租賦,諉道阻久不至郡,應澄為之期曰:「首輸者與減分,末至則償所減。」民惟恐後,不一月訖事。凡諸綱官廩稍軍券,前政積不得者悉補還之,上下欣附。應澄亦極力摩撫,與為簡便。期年報政,奏罷抑配鹽法及乞用楮券折銀綱等五事,以紓民力,詔就升本道提舉常平兼轉運使,俾行其說。首劾守令貪橫不法十餘人,列郡肅然。最聞,加直秘閣。時經略使陳宗禮入為參知政事,帝問誰可代卿者,宗禮以應澄對,旋召為都官郎官,未行,就升直寶章閣、知廣州,主管廣南東路經略安撫司公事、馬步軍都總管,領漕、庾如故。
五司叢劇,應澄即分時理務,不擾不倦,常曰:「治官事當如家事,惜官物當如己物。方今國計內虛,邊聲外震,吾等受上厚恩,安得清談自高以誤世。陶士行、卞望之吾師也。」自聞襄、樊受圍,日繕器械,裕財粟,以備倉卒,後卒賴其用,屢平大寇,未嘗輕殺,笞杖以降,亦加審慎,至其臨事輒斷,雖勢要不為撓奪。後卒於家。
曹叔遠,字器遠,溫州里安人。少學于陳傅良。登紹熙元年進士第。久之,李壁薦為國子學錄,迕韓侂胄,罷。通判涪州,後守遂甯,營卒莫簡苦總領所侵刻,相率稱亂,勢張甚,入遂寧境,輒戢其徒無肆暴,曰:「此江南好官員也。」入朝,為工部郎,出知袁州。乙太常少卿召,權禮部侍郎,遇事獻替,多所裨益。終徽猷閣待制,諡文肅。嘗編《永嘉譜》,識者謂其有史才。子觱,孫邰,皆登進士第。族子豳。
豳字西士,少從錢文子學,登嘉泰二年進士第,授安吉州教授。調重慶府司法參軍,郡守度正欲薦之,豳辭曰:「章司錄母老,請先之。」正敬歎。改知建昌縣,複故尚書李常山房,建齋舍以處諸生。擢秘書丞兼倉部郎官。出為浙西提舉常平,面陳和糴折納之敝,建虎丘書院以祀尹焞。移浙東提點刑獄,寒食放囚歸祀其先,囚感泣如期至。召為左司諫,與王萬、郭磊卿、徐清叟俱負直聲,當時號「嘉熙四諫」。上疏言:「立太子、厚倫紀,以弭火災」。又論余天錫、李鳴複之過,迕旨,遷起居郎。進禮部侍郎,不拜,疏七上,進古詩以寓規正。久之,起知福州,再以侍郎召,為台臣所沮而止。遂守寶章閣待制致仕,卒諡文恭。子愉老,亦登進士第。
王萬,字處一,家世婺州,父游淮間,萬因生長濠州。少忠伉有大志,究心當世急務,尤精於邊防要害。登嘉定十六年進士第,調和州教授。端平元年,主管尚書吏部架閣文字,遷國子學錄。明年,添差通判鎮江府。
時金初滅,當路多知其人豪也,咨問者旁午。鄭清之初謀乘虛取河洛,萬謂當急為自治之規。已而大元兵壓境。三邊震動,理宗下罪己詔,吳泳起草,又以咨萬,萬謂:「兵固失矣,言之甚,恐亦不可。今邊民生意如發,宜以振厲奮發,興感人心。」為條具沿邊事宜,遍告大臣要官,謂:「長淮千里,中間無大山澤為限,擊首尾應,正如常山蛇勢,首當並兩淮為一制閫之命是聽。兩淮惟濠州居中。濠之東為盱眙,為楚,以達鹽城,淮流深廣,敵所難度。濠之西為安豐,為光,以達信陽,淮流淺澀,敵每揭厲以涉之。法當調揚州北軍三千人,自淮東搗虛,常往來宿、亳間,使敵無意於東,而我並力淮西。淮西則又惟合肥居江、淮南北之中,法當建制置司合肥,而以濠梁、安豐、光州為臂,以黃岡為肘後緩急之助。又必令荊、襄每候西兵東來,輒尾之,使淮、襄之勢亦合,而後大規模可立。」
論用兵,則謂:「當以五千人為屯,每屯一將、二長,一大將一路,又合一大將而併合于制置為總統。淮東可精兵三萬,光、黃可二萬,東西夾擊,而沿江制司會合肥兵共二萬,以牽制其中。行則給營陣,止則依城壘;行則齎乾糧,止則就食州縣。」論屯田,則謂:「當於新複州軍,東則海、邳,所依者水之險,西則唐、鄧,所依者山之險,畫此無地無田不耕,則歸附新軍流落餘民亦有固志。」
又謂:「戎司舊分地戍守,殿步兵戍真、揚、六合,鎮江兵戍揚、楚、盱眙,建康馬司兵戍滁、濠、定遠,都統司兵戍廬、和、安豐,以至池司兵戍舒、蘄、巢縣,江司兵戍蘄、黃、浮光,地勢皆順,皆以統制部之出外,而皆常有帥臣居內,以本軍財賦葺營柵,撫士卒,備器械,以故軍事常整辦。遇警急則帥臣親統重兵以行。比乃有以建康馬帥而知黃州者,都統而知光州者,以池司都統而在楚州,以鎮江都統而在應天者,將不知兵,兵不屬將,往往以本軍之財,資他處之用,以致營柵壞而莫修,士卒貧而莫給,器械鈍而莫繕,宜與盡還舊制。」及請寬邊民,請團民兵,請援浮光,請邊民之能捍邊者,常厚其賞而小其官,使常得其力。其後兵興用窘,履畝之令行,則又言之廟堂曰:「今名更化,可反為故相之所不為乎?」其他敷陳,往往累數萬言,其自任之篤,切於當世如此。三年。授樞密院編修官。
嘉熙六年,兼權屯田郎中,因轉對,言:「天命去留原於君心,陛下一一而思之,凡惻然有觸於心而未能安者,皆心之未能同乎天者也。天不在天,而在陛下之心,苟能天人合一,永永勿替,天命在我矣。」差知台州,至郡日,惟蔬飯,終日坐廳事,事至立斷,吏無所售,往往改業散去,民亦化之不復訟,上下肅然,郡以大治。才五月,乞祠去。三年,遷屯田員外郎兼編修,轉對,言:「君臣上下盡克私心,以服人心,以回天心。」遷尚右郎官,尋兼崇政殿說書。
四年,擢監察禦史。首論史宅之,故相之子,曩者弄權,不當複玷從班。上命丞相再三諭旨,迄不奉詔。上不得已,出宅之知平江府。又論之,疏凡五上,史嵩之自江上董師入相,萬又首論之,謂其「事體迫遽,氣象傾搖,太學生欲趣其歸,則賄賂之跡已形。近或謂有族人發其私事,肆為醜詆者,以相國大臣而若此,非書之所謂大臣矣」。然當時論相之事已決,疏入,遷大理少卿。萬即日還常熟寓舍。遷太常少卿,辭。差知甯國府,辭。召赴行在奏事,出為福建提點刑獄,加直煥章閣、四川宣諭司參議官,皆力辭,乞休致。詔特轉朝奉郎,守太常少卿致仕,卒。嵩之罷相,眾方交論其非,上思萬先見,親賜禦劄,謂萬「立朝蹇諤,古之遺直,為郡廉平,古之遺愛。聞其母老家貧,朕甚念之,賜新會五千貫,田五百畝,以贍給其家。」
初,萬之學專有得于「時習」之語,謂學莫先于言顧行,言然而行,未然者非言之偽也,習未熟也,熟則言行一矣。故終其身,行無不顧其言。發於設施論諫,皆根於中心。遺文有《時習編》及其他奏劄及論天下事者凡十卷。
馬光祖,字華父,婺州金華人。寶慶二年進士,調新喻主簿,已有能名。從真德秀學。改知餘幹縣,差知高郵軍,遷軍器監主簿,差充督視行府參議官。奉雲台祠。差知處州,監登聞鼓院,進太府寺丞兼莊文府教授、右曹郎官。出知處州,乞降僧道牒振濟,詔從之。加直秘閣,浙東提舉常平。移浙西提點刑獄,時暫兼權浙西提舉常平。起複軍器監、總領淮東軍馬錢糧兼知鎮江。進直徽猷閣、江西轉運副使兼知隆興府。以右正言劉漢弼言罷。後九年,起直徽猷閣、知太平州、提領江西茶鹽所。進直寶文閣,遷太府少卿,仍知太平州、提領江、淮茶鹽所。遷司農卿、淮西總領兼權江東轉運使。
拜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帝諭丞相謝方叔趣入覲,乞嚴下海米禁,曆陳京師艱食、和糴增價、海道致寇三害。加寶章閣直學士、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兼節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三郡屯田使,加煥章閣,尋加寶章閣學士。始至官,即以常例公用器皿錢二十萬緡支犒軍民,減租稅,養鰥寡孤疾無告之人,招兵置砦,給錢助諸軍昏嫁。屬縣稅折收絲綿絹帛,倚閣除免以數萬計。興學校,禮賢才,辟召僚屬,皆極一時之選。
拜端明殿學士、荊湖制置、知江陵府,去而建康之民思之不已。帝聞,命以資政殿學士、沿江制置大使、江東安撫使再知建康,士女相慶。光祖益思寬養民力,興廢起壞,知無不為,蠲除前政逋負錢百余萬緡,魚利稅課悉罷減予民,修建明道、南軒書院及上元縣學。扌尊節費用,建平糴倉,貯米十五萬石,又為庫貯糴本二百余萬緡,補其折閱,發糴常減於市價,以利小民。修飭武備,防拓要害,邊賴以安。其為政寬猛適宜,事存大體。
公田法行,光祖移書賈似道言公田法非便,乞不以及江東,必欲行之,罷光祖乃可。進大學士兼淮西總領。召赴行在,遷提領戶部財用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會歲饑,榮王府積粟不發廩,光祖謁王,辭以故,明日往,亦如之,又明日又往,臥客次,王不得已見焉。光祖厲聲曰:「天下孰不知大王子為儲君,大王不于此時收人心乎?」王以無粟辭;光祖探懷中文書曰:「某莊某倉若干。」王無以辭,得粟活民甚多。進同知樞密院事,尋差知福州、福建安撫使,以侍御史陳堯道言罷,以前職提舉洞霄宮。再以沿江制置、江東安撫使知建康,郡民為建祠六所。乞致仕,不許。鹹淳三年,拜參知政事。五年,拜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以監察禦史曾淵子言罷。給事中盧鉞複繳奏新命,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卒,諡莊敏。
光祖之在外,練兵豐財;朝廷以之為京尹,則剸治浩穰,風績凜然。三至建康,終始一紀,威惠並行,百廢無不修舉雲。
論曰:吳淵才具優長,而嚴酷累之。餘玠意氣豪雄,而志不克信。賈似道不用汪立信之策,殆天奪其魄矣。向士璧卒厄於似道,宋之不足圖存,蓋可知也。胡穎好毀淫祠,非其中之無慊,不能爾也。冷應澄安邊之才。曹叔遠、王萬皆正人端士。馬光祖治建康,逮今遺愛猶在民心,可謂能臣已。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喬行簡范鐘游似趙葵兄范謝方叔
喬行簡,字壽朋,婺州東陽人。學于呂祖謙之門。登紹熙四年進士第。曆官知通州,條上便民事。主管戶部架閣,召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兼樞密院編修官。升秘書郎,為淮西轉運判官,知嘉興府。改淮南轉運判官兼淮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言金有必亡之形,中國宜靜以觀變。因列上備邊四事。會近臣有主戰者,師遂出,金人因破蘄、黃。移浙西提點刑獄兼知鎮江府。遷起居郎兼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侍講。尋遷宗正少卿、秘書監,權工部侍郎,皆任兼職。
理宗即位,行簡貽書丞相史彌遠,請帝法孝宗行三年喪。應詔上疏曰:
求賢、求言二詔之頒,果能確守初意,深求實益,則人才振而治本立,國威張而奸宄銷。臣竊觀近事,似或不然。夫自侍從至郎官凡幾人,自監司至郡守凡幾人,今其所舉賢能才識之士又不知其幾人也,陛下蓋嘗摭其一二欲召用之矣。凡內外小大之臣囊封來上,或直或巽,或切或泛,無所不有,陛下亦嘗摭其一二見之施行且褒賞之矣。而天下終疑陛下之為具文。
蓋以所召者,非久無宦情決不肯來之人,則年已衰暮決不可來之人耳。彼風節素著、持正不阿、廉介有守、臨事不撓者,論薦雖多,固未嘗收拾而召之也。其所施行褒賞者,往往皆末節細故,無關於理亂,粗述古今,不至於抵觸,然後取之以示吾有聽受之意。其間亦豈無深憂遠識高出眾見之表,忠言至計有補聖聽之聰者,固未聞採納而用之也。
自陛下臨禦至今,班行之彥,麾節之臣,有因論列而去,有因自請而歸。其人或以職業有聞,或以言語自見,天下未知其得罪之由,徒見其置散投閑,倏來驟去,甚至廢罷而鐫褫,削奪而流竄,皆以為陛下黜遠善士,厭惡直言。去者遂以此而得名,朝廷乃因是而致謗,其亦何便於此。夫賢路當廣而不當狹,言路當開而不當塞,治亂安危,莫不由此。
又言:「敬天命,伸士氣。」時帝移禦清燕殿,行簡奏「願加畏謹」,且言:「群賢方集,願勿因濟王議異同,致有渙散。」升兼侍讀,兼國子祭酒、吏部侍郎,權禮部尚書。權刑部尚書,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進簽書樞密院事。
太后崩,疏言:
向者,陛下內廷舉動,皆有稟承。小人縱有蠱惑幹求之心,猶有所忌憚而不敢發,今者,安能保小人之不萌是心?陛下又安能保聖心之不無少肆?陛下為天下君,當懋建皇極,一循大公,不私應徇小人為其所誤。
凡為此者,皆戚畹肺肝之親,近習貴幸之臣,奔走使令之輩。外取貨財,內壞綱紀。上以罔人君之聰明,來天下之怨謗;下以撓官府之公道,亂民間之曲直。縱而不已,其勢必至於假采聽之言而傷動善類,設眾人之譽而進拔憸人,借納忠效勤之意而售其陰險巧佞之奸。日積月累,氣勢益張,人主之威權,將為所竊弄而不自知矣。
陛下衰絰在身,愈當警戒,宮庭之間既無所嚴憚,嬪禦之人又視昔眾多,以春秋方富之年,居聲色易縱之地,萬一於此不能自製,必于盛德大有虧損。願陛下常加警省。
又論火災求言,乞取其切者付外行之。又論許國不當換文資,其當慮者有五;鄭損不當帥蜀。
又言:「時青者,以官則國家之節度,以人則邊陲之大將,一旦遽為李全所戕,是必疑其終為我用,慮變生肘腋,故先其未發驅除之。竊意軍中必有憤激思奮之人,莫若乘勢就淮陰一軍拔其尤者以護其師,然後明指殺青者之姓名,俾之誅戮,加贈恤之典於青,則其勢自分,而吾得籍此以制之,則可折其奸心而存吾之大體。不然,跋扈者專殺而不敢誅,有功者見殺而不敢訴,彼知朝廷一用柔道而威斷不施,烏保其不遞相視效?則其所當慮者,不獨李全一人而已。」
又言:「山陽民散財殫,非凶賊久安之地,當日夜為鴟張之計。揚州城堅勢壯,足以坐制全淮,此曹未必無窺伺之心,或為所入,則淮東俱非我有,不可不先為之慮也。」又請屯駐重兵海道,內為吳、越之捍蔽,外為南北之限制。
又論:「李全攻圍泰州,剿除之兵今不可已。此賊氣貌無以逾人,未必有長算深謀,直剽捍勇決,能長雄於其黨耳,況其守泗之西城則失西城,守下邳則失下邳,守青社則失青社,既又降北,此特敗軍之將。十年之內,自白丁至三孤,功薄報豐,反背義忘恩,此天理人情之所共憤,惟決意行之。」後皆如行簡所料。拜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時議收復三京,行簡在告,上疏曰:
八陵有可朝之路,中原有可複之機,以大有為之資,當有可為之會,則事之有成,固可坐而策也。臣不憂出師之無功,而憂事力之不可繼。有功而至於不可繼,則其憂始深矣。夫自古英君,必先治內而後治外。陛下視今日之內治,其已舉乎,其未舉乎?向未攬權之前,其敞凡幾?今既親政之後,其已更新者凡幾?欲用君子,則其志未盡伸;欲去小人,則其心未盡革。上有厲精更始之意,而士大夫之苟且不務任責者自若。朝廷有禁包苴、戒貪墨之令,而州縣之黷貨不知盈厭者自如。欲行楮令,則外郡之新券雖低價而莫售;欲平物價,則京師之百貨視舊直而不殊。紀綱法度,多頹弛而未張;賞刑號令,皆玩視而不肅。此皆陛下國內之臣子,猶令之而未從,作之而不應,乃欲闔辟乾坤,混一區宇,制奸雄而折戎狄,其能盡如吾意乎?此臣之所憂者一也。
自古帝王,欲用其民者,必先得其心以為根本。數十年來,上下皆懷利以相接,而不知有所謂義。民方憾於守令,緩急豈有效死勿去之人;卒不愛其將校,臨陳豈有奮勇直前之士。蓄怨含憤,積於平日,見難則避,遇敵則奔,惟利是顧,皇恤其他。人心如此,陛下曾未有以轉移固結之,遽欲驅之北鄉,從事於鋒鏑,忠義之心何由而發?況乎境內之民,困於州縣之貪刻,厄於勢家之兼併,饑寒之氓常欲乘時而報怨,茶鹽之寇常欲伺間而竊發,蕭牆之憂凜未可保。萬一兵興於外,綴於強敵而不得休,潢池赤子,複有如江、閩、東浙之事,其將奈何?夫民至愚而不可忽,內郡武備單弱,民之所素易也。往時江、閩、東浙之寇,皆藉邊兵以制之。今此曹猶多竄伏山谷,窺伺田裏,彼知朝廷方有事於北方,其勢不能以相及,寧不又動其奸心?此臣之所憂者二也。
自古英君,規恢進取,必須選將練兵,豐財足食,然後舉事。今邊面遼闊,出師非止一途,陛下之將,足當一面者幾人?勇而能鬥者幾人?智而善謀者幾人?非屈指得二三十輩,恐不足以備驅馳。陛下之兵,能戰者幾萬?分道而趣京、洛者幾萬?留屯而守淮、襄者幾萬?非按籍得二三十萬眾,恐不足以事進取。借曰帥臣威望素著,以意氣招徠,以功賞激勸,推擇行伍即可為將,接納降附即可為兵,臣實未知錢糧之所從出也。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千里饋糧,士有饑色。今之饋餉,累日不已,至於累月,累月不已,至於累歲,不知累幾千金而後可以供其費也。今百姓多垂罄之室,州縣多赤立之帑,大軍一動,厥費多端,其將何以給之?今陛下不愛金幣以應邊臣之求,可一而不可再,可再而不可三。再三之後,兵事未已,欲中輟則廢前功,欲勉強則無事力。國既不足,民亦不堪。臣恐北方未可圖,而南方已先騷動矣。中原蹂踐之餘,所在空曠,縱使東南有米可運,然道裏遼遠,寧免乏絕,由淮而進,縱有河渠可通,甯無盜賊邀取之患?由襄而進,必須負載二十鐘而致一石,亦恐未必能達。若頓師千里之外,糧道不繼,當此之時,孫、吳為謀主,韓、彭為兵帥,亦恐無以為策。他日運糧不繼,進退不能,必勞聖慮,此臣之所憂者三也。願陛下堅持聖意,定為國論,以絕紛紛之說。
不果從。進知樞密院事。
時議禦閱不果,反驟汰之,殿司軍哄,為之黜主帥,罷都司官,給黃榜撫存,軍愈呼噪。行簡以聞,戮為首者二十餘人,眾乃帖息。尋拜右丞相,言「三京撓敗之餘,事與前異,但當益修戰守之備。襄陽失守,請急收復。」或又陳進取之計,行簡奏:「今內外事勢可憂而不可恃者七。」言甚懇切,師得不出。
端平三年九月,有事於明堂,大雷雨。行簡與鄭清之並策免。既去,而獨趣召行簡還京,留之,拜左丞相。援韓琦故事,乞以邊防、財用分委三執政,請修中興五朝國事。十上章請謝事。嘉熙三年,拜平章軍國重事,封肅國公。每以上游重地為念,請建節度宣撫使,提兵戍夔。邊事稍寧,複告老,章十八上。四年,加少師、保甯軍節度使、醴泉觀使,封魯國公,淳祐元年二月,薨於家,年八十六。贈太師,諡文惠。
行簡歷練老成,識量弘遠,居官無所不言。好薦士,多至顯達,至於舉錢時、吳如愚,又皆當時隱逸之賢者。所著有《周禮總說》、《孔山文集》。
范鐘,字仲和,婺州蘭溪人。嘉定二年,舉進士。曆官調武學博士,添差通判太平州,知徽州。召赴闕,遷刑部郎官,又遷尚右郎官兼崇政殿說書。進對,帝曰:「仁宗時甚多事。」鐘對曰:「仁宗始雖多事,乃以憂勤致治。徽宗始雖無事,餘患至於今日。」帝悅。尋遷吏部郎中兼說書,又遷秘書少監、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祿檢討。拜起居郎兼祭酒,權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祿同修撰。遷兵部侍郎兼給事中,權兵部尚書兼侍講,尋兼侍讀。嘉熙三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四年,授參知政事。淳祐元年,乞歸田裏,不許。四年,知樞密院事,乞歸田裏。五年,特拜左丞相兼樞密使,封東陽郡公,再乞歸田裏,不許。六年,複請,許之。加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辭不拜,以保晚節,乃提舉洞霄宮。九年正月,薨。
鐘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雖無赫赫可稱,而清德雅量,與杜范、李宗勉齊名。贈少師,諡文肅。所著書有《禮記解》。
游似,字景仁,利路提點刑獄仲鴻之子。嘉定十四年進士,曆官為大理司直,升大理寺丞,遷太常丞兼權兵部郎官。遷秘書丞兼權考功郎中、直秘閣、夔路轉運判官,移潼川提點刑獄兼提舉常平。請封諡田錫,從之。遷軍器監、宗正少卿兼權樞密都承旨。
時暫兼權禮部侍郎兼侍講、權禮部侍郎。有事於明堂,似上疏言:「欲盡事天之禮,當盡敬天之心。心存則政事必適其宜,言動必當其理,雨蛇菴循其序,夷夏必安其生。」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權禮部尚書兼侍讀。言:「軍賞冒濫,請給告之制,奏功者書填真命付之,候從軍十年,別能立功,升至統領已上,方許從所屬保明申朝廷,立名給告,則冒濫者革,功勞者勸。」
遷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權工部侍郎,充四川宣撫司參贊軍事兼給事中。遷吏部尚書,入侍經幄。帝問:「唐太宗貞觀治效何速如是?」似對曰:「人主一念之烈,足以旋乾轉坤。或謂霸圖速而王道遲,不知一日歸仁,期月而可,王道曷嘗不速。一念有時間斷,則無以挽回天下之大勢。至於憂勤,既切宸念,而佐理非人,亦何以布宣九重之實。」乃摭太宗事以陳,且謂:「太宗矜心易啟,漸弗克終,僅止貞觀之治。陛下嗣服十有五年,艱危之勢滋甚,回視太宗治效敏速、相越乃爾。意者親儒而從諫,敬畏以檢身,未若貞觀之超卓乎?節用以致愛,選廉以共理,未若貞觀之切至乎?願陛下益加聖心。」
嘉熙三年正月,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封南充縣伯。八月,拜參知政事。四年閏月,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淳祐四年,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仍奉朝請,授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進爵郡公。五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十上章,乞歸田裏,帝不許。七年,特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爵國公。十一年,轉兩官致仕,薨。特贈少師。
趙葵,字南仲,京湖制置使方之子。初生時,或夢南嶽神降其家。方在襄陽,命葵專督飲食共養之事。與兄范俱有志事功,方器之,聘鄭清之、全子才為之師。又遣從南康李燔為有用之學。每聞警報,與諸將偕出,遇敵則深入死戰,諸將惟恐失制置子,盡死救之,屢以此獲捷。一日,方賞將士,恩不償勞,軍欲為變。葵時十二三,覺之,亟呼曰:「此朝廷賜也,本司別有賞齎。」軍心賴一言而定,人服其機警。
嘉定十年,金將高琪、烏古論慶壽犯襄陽,圍棗陽。時邊烽久熄,金兵猝至,人情震懼。方帥范、葵往戰,敗走之。十三年,方遣葵及都統扈再興攻金人至高頭。高頭,金人必守之處也,出勁兵拒戰,葵率先鋒奮擊,再興繼進殲之。翼日,進次鄧州,金人阻沘河以拒。葵麾軍進擊,楊義諸將繼至,金兵亦大出合戰,大破之,俘斬及降者幾二萬,獲萬戶而下十數人,奪馬八百,逐北直傅城下而還。
十四年,金人犯蘄州,葵與范攻唐、鄧。方命之曰:「不克敵,毋相見也。」三月丁亥,至唐州,薄城而陳。金大將阿海引兵出戰,葵帥精騎赴敵,再興從之,大捷,斬馘萬餘。金人閉門不出。時金人陷蘄州者至久長,數十騎出山椒,葵帥楊大成以十四騎逐之。金騎漸益至數百,葵力戰連破之,而金步騎大集。會範、再興軍合戰,至夜分始解。庚寅,官軍分二陣,范將左,再興將右,葵帥突騎左右策應。金人背山亦分為二以相當,而不先動。範曰:「金人必複謀夜戰以幸勝,乃預備大鼓,令軍中聞疊鼓聲始動,若彼未至五十步內而輒動者斬。未幾,金兵稍下山,再興遽沖之,果為敵所乘,遂逼範軍。範疊鼓麾軍突鬥,葵繼進,殲金兵數千。敵並力向再興,葵率土豪祝文蔚等以精騎橫沖之,金人僵屍相屬。複相持至夜分,金人雖斂,而陣如故。範、葵急會將校,選死士數千,黎明四面奮擊,喚聲撼山谷。金人走,乘勝逐北,斬首數千級,副統軍投戈降,拔所掠子女萬餘,得輜重器械山積。補葵承務郎、知棗陽軍,范授安撫司內機。
方卒,十五年,起複直秘閣、通判廬州,進大理司直、淮西安撫參議官。十七年,李全往青州,淮東制置使許國檄葵議兵。葵至曰:「君侯欲圖賊,而坐賊阱中,悔已無及,惟有重帳前兵,猶足制之爾。」國曰:「兵不能集,集不能精,奈何?」曰:「葵請視兩路之兵,別其精銳,君侯留三萬帳前,賊不敢動矣。」國曰:「不若集淮兵來閱,而君董之,既足示眾,亦可選銳。」葵曰:「有兵之郡,必當沖要,守將豈可空壁以從制使命耶?必將力爭於朝,分留自衛。一得朝命,必匿其強壯,遣老弱以備數。本欲選銳,適得其鈍,本欲示眾,適示單弱,徒啟戎心。」國不聽,卒敗。
寶慶元年,範知揚州,乞調葵以強勇、雄邊軍五千屯寶應備賊。葵在廬州,數費私錢會諸將球射,與制置使曾式中不合,葵去之。言者以為擅,遂奉祠。三年,起為將作監丞。
紹定元年,出知滁州。二年,全將入浙西告糴,實欲覘畿甸也。初,全之獻俘也,朝廷授以節鉞,葵策其必叛,乃上書丞相史彌遠曰:「此賊若止於得粟,尚不宜使輕至內地,況包藏禍心,不止告糴。若不痛抑其萌,則自此肆行無憚,所謂延盜入室,恐畿內有不可勝諱之憂。」至滁,以其地當賊沖,又與金人對境,實兩淮門戶,修城浚隍,經武不少暇。命秦喜守青平,趙必勝守萬山,以壯形勢。葵母疾,謁告省侍不得,刲股雜藥以寄之。母卒,葵求解官,不許,不得已,卒哭複視事。
全造舟益急,葵複致書史彌遠曰:「李全既破鹽城,反稱陳知縣自棄城,蓋欲欺朝廷以款討罪之師,彼得一意修舟楫,造器械,窺伺城邑,或直浮海以搗腹心,此其奸謀,明若觀火。葵自聞鹽城失守,日夕延頸以俟制帥之設施,今乃聞遣王節入鹽城祈哀於逆。葵又聞遣二吏入山陽,請命於賊婦。堂堂制閫,如此舉措,豈不墮賊計,貽笑天下、貽笑外夷乎?又聞張國明前此出山陽,已知賊將舉鹽城之兵,今若聽國明言,更從闊略,則自此人心解體,萬事渙散,社稷之憂有不可勝諱者。葵非欲張惶生事啟釁,李全決非忠臣,非孝子。丞相苟聽葵之言,翻然改圖,發兵討叛,則豈獨可以強國勢安社稷,葵父子世受國恩,亦庶幾萬一之報。使丞相不聽葵言,不發兵討賊,則豈特不可以強國勢安社稷,而葵亦不知死所,不復可報君相之恩矣。一安一危,一治一亂,系朝廷之討叛與不討爾。淮東安則江南安,江南安則社稷安,社稷安則丞相安,丞相安則凡為國之臣子、為丞相之門人弟子莫不安矣。」
又言於朝曰:「葵父子兄弟,世受國恩,每見外夷、盜賊侵侮國家,未嘗不為忠憤所激。今大逆不道,邈視朝廷,負君相卵翼之恩,無如李全。前此畔逆未彰,猶可言也,今已破蕩城邑,略無忌憚,若朝廷更從隱忍,則將何以為國?欲望特發剛斷,名其為賊,即日命將遣師,水陸並進,誅鋤此逆,以安社稷,以保生靈。葵雖不才,願身許朝廷;如或不然,乞將葵早賜處分,以安邊鄙,以便國事。」
彌遠猶未欲興討,參知政事鄭清之贊決之。乃加葵直寶章閣、淮東提點刑獄兼知滁州。範刻日約葵,葵帥雄勝、甯淮、武定、強勇步騎萬四千,命王鑒、扈斌、胡顯等將之,以葵兼參議官。顯,穎之兄也,拳力絕人,方在襄陽,每出師必使顯及葵各領精銳分道赴戰,摧堅陷陣,聚散離合,前無勁敵,以功至檢校太尉。
已而,全攻揚州東門,葵親出搏戰。賊將張友呼城門請葵出,及出,全在隔壕立馬相勞苦。左右欲射全,葵止之,問全來何為?全曰:「朝廷動見猜疑,今複絕我糧餉,我非背叛,索錢糧耳。」葵曰:「朝廷資汝錢糧,寵汝官職,蓋不貲矣。待汝以忠臣孝子,而乃反戈攻陷城邑,朝廷安得不絕汝錢糧。汝雲非叛,欺人乎?欺天乎?」切責之言甚多,全無以對,彎弓抽矢向葵而去。於是數戰皆捷。四年正月壬寅,遂殺全。事見《全傳》。進葵福州觀察使、左驍衛上將軍,葵辭不受。八月,召封樞密院稟議,受寶章閣待制、樞密副都承旨,依舊職仍落起複,尋進兵部侍郎。
六年十一月,詔授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入對,帝曰:「卿父子兄弟,宣力甚多,卿在行陣又能率先士卒,捐身報國,此尤儒臣之所難,朕甚嘉之。」葵頓首謝曰:「臣不佞,忠孝之義,嘗奉教于君子,世受國恩,當捐軀以報陛下。」
端平元年,朝議收復三京,葵上疏請出戰,乃授權兵部尚書、京河制置使,知應天府、南京留守兼淮東制置使。時盛暑行師,汴堤破決,水潦泛溢,糧運不繼,所複州郡,皆空城,無兵食可因。未幾,北兵南下,渡河,發水閘,兵多溺死,遂潰而歸。範上表劾葵,詔與全子才各降一秩,授兵部侍郎、淮東制置使,移司泗州。
嘉熙元年,以寶章閣學士知揚州,依舊制置使。二年,以應援安豐捷,奏拜刑部尚書,進端明殿學士,特予執政恩例,複兼本路屯田使。葵前後留揚八年,墾田治兵,邊備益飭。淳祐二年,進大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改福州。
三年,葬其母,乞追服終制,不允。葵上疏曰:「移忠為孝,臣子之通誼;教孝求忠,君父之至仁。忠孝一原,並行不悖。故曰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臣不佞,戒謹持循,惟恐先墜。往歲叨當事任,服在戎行,偕同氣以率先,冒萬死而不顧,捐軀戡難,效命守封,是以孝事君之充也。陛下昭示顯揚,優崇寵數,使為人子者感恩,為人親者知勸矣。臣昨於草土,被命起家,勉從權制,先國家之急而後親喪也。今釋位去官,已追服居廬,乞從彝制。」又不許。再上疏曰:「臣昔者奉詔討逆,適丁家難,閔然哀疚之中,命以驅馳之事,移孝為忠,所不敢辭。是臣嘗先國家之急,而效臣子之義矣。親恩未報,浸逾一紀,食稻衣錦,俯仰增愧。且臣業已追衰麻之制,伸苫塊之哀,負土成墳,倚廬待盡,喪事有進而無退,固不應數月而除也。」乃命提舉洞霄宮,不拜。
淳祐四年,授同知樞密院事。疏奏:「今天下之事,其大者有幾?天下之才,其可用者有幾?吾從其大者而講明之,疏其可用者而任使之。有勇略者治兵,有心計者治財,寬厚者任牧養,剛正者持風憲。為官擇人,不為人而擇官。用之既當,任之既久,然後可以責其成效。」又乞「亟與宰臣講求規畫,凡有關於宗社安危治亂之大計者條具以聞,審其所先後緩急以圖籌策,則治功可成,外患不足畏」。又乞「創遊擊軍三萬人以防江」。詔從之。十二月,拜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又特授樞密使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西、湖北軍馬,封長沙郡公。尋知建康府、行宮留守、江東安撫使。
九年,特授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封信國公。四上表力辭,言者以宰相須用讀書人,罷為觀文殿學士,充醴泉觀使兼侍讀,仍奉朝請。尋判潭州、湖南安撫使,加特進。寶祐二年,宣撫廣西。三年,改鎮荊湖,城荊門及郢州。改授湖南路安撫使、判潭州,再辭,依舊職醴泉觀使。五年,進少保、甯遠軍節度使,進封魏國公、醴泉觀使兼侍讀。四辭,免。開慶元年,判慶元府、沿海制置使,尋授沿江、江東宣撫使,置司建康府,任責隆興府、饒州江州徽州兩界防拓調遣,時暫兼判建康府、行宮留守,尋授江東西宣撫使,節制調遣饒、信、袁、臨江、撫、吉、隆興官軍民兵。訪問百姓疾苦,罷行黜陟,並許便宜從事。
景定元年,授兩淮宣撫使、判揚州,進封魯國公,尋奉祠。咸淳元年,加少傅。二年,乞致仕,特授少師、武安軍節度使,進封冀國公。舟次小孤山,薨,年八十一。是夕,五洲星隕如箕。贈太傅,諡忠靖。
范字武仲,少從父軍中。嘉定十三年,嘗與弟葵殲金人于高頭。十四年,出師唐、鄧,範與葵監軍。孟宗政時知棗陽,憚於供億,使人問曰:「金人在蘄、黃,而君攻唐、鄧,何也?」範曰:「不然,徹襄陽之備以救蘄、黃,則唐、鄧必將躡吾後。且蘄、黃之寇正銳,曷若先搗唐、鄧以示有餘,唐、鄧應我之不暇,則吾圉不守而自固,寇在蘄、黃師日以老,然後回師蹙之,可勝敵而無後患。」又敗金人於久長,與弟葵俱授制置安撫司內機,事具《葵傳》。
十五年,丁父憂,起複直秘閣、通判揚州。十六年,為軍器監丞,以直秘閣知光州。十七年,入為知大宗正丞、刑部侍郎、試將作監兼權知鎮江府。進直徽猷閣、知揚州、淮東安撫副使。劉全、王文信二軍老幼留揚州,范欲修軍政,懼其徒漏泄兵機,乃時饋勞。二家既大喜,范即遺徐晞稷書,令教二人挈家歸楚,二人從之,範厚齎以遣。有孫海者,其眾亦八百。范並請抽還楚州,又請創馬軍三千,招游手之強壯者及籍牢城重役人充之。別籍民為半年兵,春夏在田,秋冬教閱。官免建砦而私不廢農。
彭義斌使統領張士顯見範,請合謀討李全。范告于制置使趙善湘曰:「以義斌蹙全,如山壓卵;然必請而後討者,知有朝廷也。失此不右,而右凶徒,則權綱解紐矣。萬一義斌無朝命而成大勳,是又唐藩鎮之事,非計之得也。莫若移揚州增戍之兵往盱眙,而四總管兵各留半以備金人,餘皆起發,擇一能將統之,命葵摘淮西精銳萬人與會于楚州,出許浦海道,五十艘入淮,以斷賊歸路,密約義斌自北攻之,事無不濟。四總管權位相侔,劉琸雖能得其歡心,而不能制其死命。如用琸,須令親履行陣,指蹤四人,不可止坐籌帷幄也。」不報。
範又曰:「國家討賊則自此中興,否則自此不振。若朝廷不欲張惶,則范乃提刑,職在捕盜,但令范以本路兵措置楚州鹽賊,范當調時青、張惠兩軍之半,及其船數百,徑薄楚城,以遏賊路,調夏全、范成進之半,據漣、海而守之,又移揚州之戍以戍盱眙。然得親提精銳雄勝、強勇等就時青於城外,示賊以形勢,諭賊以禍福,賊必自降。若猶拒守,則南北軍民雜處,必有內應者矣。別約義斌攻之於北,山陽下則進駐漣、海以應之,撫歸附家屬以離其黨,不出半月,此賊必亡。若是,則不調許浦水軍,但得趙葵三千人亦足矣。若朝廷憚費,則全有豫買軍需錢二十萬在真州,且漣、楚積聚,多自足用。」
丞相史彌遠報範書,令諭四總管各享安靖之福。范所遣計議官聞之,曰:「但恐禍根轉深,不得安靖爾。」各揮涕而歸。會全且至,範又獻計曰:「撫機不發,事已無及。侯景困喪河南,致毒蕭氏;今逆全不得志於義斌,而複慮四總管應之,歸據舊巢,其謀必急。然蹙之於喪敗之余者易,圖之於休息之後者難;矧四總管合謀章露,必難遂已。但事機既變,局面不同。若廟算果定,不欲出教令,但得密易指授,范一切伏藏不動,只約義斌,使自彼攻其所必救,則機會在我,而前日之策可用矣。」還報,戒範無出位專兵。
范乃為書謝廟堂,且決之曰:「今上自一人,下至公卿百執事,又下至士民軍吏,無不知禍賊之必反。雖先生之心,亦自知其必反也。眾人知之則言之,先生知而獨不言,不言誠是也。內無臥薪嚐膽之志,外無戰勝攻取之備,先生隱忍不言而徐思所以制之,此廟謨所以為高也。然以撫定責之晞稷,而以鎮守責之範。責晞稷者函人之事也,責範者矢人之事也。既責範以惟恐不傷人之事,又禁其為傷人之痛,惡其為傷人之言,何哉?其禍賊見範為備,則必忌而不得以肆其奸,他日必將指範為首禍激變之人,劫朝廷以去範。先生始未之信也,左右曰可,卿大夫曰可,先生必將曰:'是何惜一趙範而不以紓禍哉?'必將縛範以授賊,而范遂為宋晁錯。雖然,使以範授賊而果足以紓國禍,范死何害哉?諺曰:'護家之狗,盜賊所惡。'故盜賊見有護家之狗,必將指斥于主人,使先去之,然後肆穿窬之奸而無所忌。然則殺犬固無益於弭盜也。欲望矜憐,別與閑慢差遣。」彌遠得書,為之動心。
二年春,奉祠。三年,知安慶府,未行,改知池州,繼兼江東提舉常平。彌遠訪將材於葵,葵以範對。進范直敷文閣、淮東提點刑獄兼知滁州。範曰:「弟而薦兄,不順。」以母老辭。乃上書彌遠曰:「淮東之事,日異日新。然有淮則有江,無淮則長江以北,港氵義蘆葦之處,敵人皆可潛師以濟,江面數千里,何從而防哉。今或謂巽辭厚惠可以啖賊,而不知陷彼款兵之計。或謂斂兵退屯可以緩賊,而不知成彼深入之謀。或欲行清野以嬰城,或欲聚烏合而浪戰,或以賊詞之乍順乍逆而為喜懼,或以賊兵之乍進乍退而為寬緊,皆失策也。失策則失淮,失淮則失江,而其失有不可勝諱者矣。夫有遏寇之兵,有遊擊之兵,有討賊之兵。今寶應之逼山陽,天長之逼盱眙,須各增戍兵萬人,遣良將統之,賊來則堅壁以挫其鋒,不來則耀武以壓其境;而又觀釁伺隙,時遣偏師掩其不備,以示敢戰,使雖欲深入而畏吾之搗其虛,此遏寇之兵也。盱眙之寇,素無儲蓄,金人亦無以養之,不過分兵擄掠而食;當量出精兵,授以勇校,募土豪,出奇設伏以剿殺之,此遊擊之兵也。惟揚、金陵、合肥,各聚二三萬人,人物必精,將校必勇,器械必利,教閱必熟,紀律必嚴,賞罰必公,其心術念慮必人人思親其上而死其長;信能行此,半年而可以強國,一年而可討賊矣。賊既不能深入,擄掠複無所獲,而又懷見討之恐,則必反而求贍于金;金無餘力及此,則必怨之怒之,吾於是可以嫁禍于金人矣。或謂揚州不可屯重兵,恐連賊禍,是不然。揚州者,國之北門,一以統淮,一以蔽江,一以守運河,豈可無備哉。善守者,敵不知所攻。今若設寶應、天長二屯以扼其沖,複重二三帥閫以張吾勢,賊將不知所攻,而敢犯我揚州哉?設使賊不知兵勢而犯揚州,是送死矣。」朝廷乃召範稟議,複令知池州。
紹定元年,試將作監、知鎮江府。三年,丁母憂,求解官,不許。起複直徽猷閣、淮東安撫副使。尋轉右文殿修撰,賜章服金帶。不得已,卒哭複視事。又為書告廟堂:「請罷調停之議,一請檄沿江制置司,調王明本軍駐泰興港以扼泰州下江之捷徑;一請檄射陽湖人為兵,屯其半高郵以制賊後,屯其半瓜州以扼賊前;一請速調淮西兵合滁陽、六合諸軍圖救江面。不然,范雖死江皋無益也。」朝旨乃許范刺射陽湖兵毋過二萬人,就聽節制。
範又遺善湘書,曰:「今日與宗社同休戚者,在內惟丞相,在外惟制使與范及范弟葵耳。賊若得志,此四家必無存理。」於是討賊之謀遂決,遂戮全。進范兵部侍郎、淮東安撫使兼知揚州兼江淮制置司參謀官,以次複淮東。加吏部侍郎,進工部尚書、沿江制置副使,權移司兼知黃州,尋兼淮西制置副使。未幾,為兩淮制置使、節制巡邊軍馬,仍兼沿江制置副使。
又進端明殿學士,京河關陝宣撫使、知開封府、東京留守兼江、淮制置使。入洛之師大潰,乃授京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范至,則倚王旻、樊文彬、李伯淵、黃國弼數人為腹心,朝夕酣狎,了無上下之序。民訟邊防,一切廢馳。屬南北軍將交爭,范失於撫禦。於是北軍王旻內叛,李伯淵繼之,焚襄陽北去;南軍大將李虎不救焚,不定變,乃因之劫掠。城中官民尚四萬七千有奇,錢糧在倉庫者無慮三十萬,弓矢器械二十有四庫,皆為敵有。蓋自嶽飛收復百三十年,生聚繁庶,城高池深,甲於西陲,一旦灰燼,禍至慘也。言者劾範,降三官落職,依舊制置使。尋奉祠,以言罷;論者未已,再降兩官,送建寧府居住。嘉熙三年,敘複官職,與宮觀。四年,知靜江府,後卒於家。
謝方叔,字德方,威州人。嘉定十六年進士,曆官監察禦史。疏奏:「秉剛德以回上帝之心,奮威斷以回天下之勢,或者猶恐前習便嬖之人,有以私陛下之聽而悅陛下之心,則前日之畏者怠,憂者喜,慮者玩矣。左右前後之人,進憂危恐懼之言者,是納忠於上也;進燕安逸樂之言者,是不忠於上也。凡有水旱盜賊之奏者,必忠臣也;有諂諛蒙蔽之言者,必佞臣也。陛下享玉食珍羞之奉,當思兩淮流莩轉壑之可矜;聞管弦鐘鼓之聲,當思西蜀白骨如山之可念。」又言:「崇儉德以契天理,儲人才以供天職,恢遠略以需天討,行仁政以答天意。」帝悅。差知衡州,除宗正少卿,又除太常少卿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
時劉漢弼、杜范、徐元傑相繼死,方叔言:「元傑之死,陛下既為命官鞫獄,立賞捕奸,罪人未得,忠冤未伸。陛下苟不始終主持,將恐紀綱掃地,而國無以為國矣。」遷殿中侍御史,進對,言:「操存本於方寸,治亂系於天下。人主宅如法宮蠖濩之邃,朝夕親近者左右近習承意伺旨之徒,往往覘上之所好,不過保恩寵、希貨利而已。而冥冥之中,或有遊揚之說,潛伏而莫之覺。防微杜漸,實以是心主之。」又言:「今日為兩淮謀者有五:一曰明間諜,二曰修馬政,三曰營山水砦,四曰經理近城之方田,五曰加重遏絕遊騎及救奪擄掠之賞罰。」請行限田,請錄朱熹門人胡安定、呂燾、蔡模,詔皆從之。
權刑部侍郎兼權給事中,升兼侍講,正授刑部侍郎,權國史編修、實錄檢討。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淳祐九年,拜參知政事,封永康郡侯。十一年,特授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尋拜左丞相兼樞密使,進封惠國公。勸帝以愛身育德。
屬監察禦史洪天錫論宦者盧允升、董宋臣,疏留中不下,大宗正寺丞趙崇璠移書方叔雲:「閹寺驕恣特甚,宰執不聞正救,台諫不敢誰何,一新入孤立之察官,乃銳意出身攻之,此豈易得哉?側耳數日,寂無所聞,公議不責備他人,而責備于宰相。不然,倉卒出御筆,某人授少卿,亦必無可遏之理矣,丞相不可謂非我責也。丞相得君最深,名位已極。儻言之勝,宗社賴之;言之不勝,則去。去則諸君必不容不爭,是勝亦勝,負亦勝,況未必去耶。」方叔得書,有赧色。
翼日,果得御筆授天錫大理少卿,而天錫去國。於是太學生池元堅、太常寺丞趙崇潔、左史李昴英皆論擊允升、宋臣。而讒者又曰:「天錫之論,方叔意也。」及天錫之去,亦曰:「方叔意也。」方叔上疏自解,於是監察禦史朱應元論方叔,罷相。既罷,允升、宋臣猶以為未快,厚賂太學生林自養,上書力詆天錫、方叔,且曰:「乞誅方叔,使天下明知宰相台諫之去,出自獨斷,于內侍初無預焉。」書既上,學舍惡自養黨奸,相與鳴鼓攻之,上書以聲其罪。乃授方叔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複以監察禦史李衢兩劾,褫職罷祠。後依舊職,與祠,起居郎召澤、中書舍人林存劾罷;監察禦史章士元請更與降削,竄廣南。景定二年,請致仕,乃敘複官職。
度宗即位,方叔以一琴、一鶴、金丹一粒來進。丞相賈似道恐其希望,諷權右司郎官盧越、左司諫趙順孫、給事中馮夢得、右正言黃鏞相繼請奪方叔官職封爵,制置使呂文德願以己官贖其罪。鹹淳七年,詔敘複致仕。八年卒。特贈少師,方叔在相位,子弟幹政,若讒餘玠之類是也。
論曰:喬行簡弘深好賢,論事通諫。范鐘、遊似同在相位,皆謹飭自將,而意見不侔。趙方豫計二子後當若何,而葵、範所立,皆如所言,所謂知子莫若父也。然宋自端平以來,捍禦淮、蜀兩邊者,非葵材館之士,即其偏裨之將。朝廷倚之,如長城之勢。及其筋力既老,而衛國之志不衰,亦曰壯哉!謝方叔相業無過人者,晚困於權臣,至以玩好丹劑為人主壽,坐是貶削,有愧金鏡多矣!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吳潛程元鳳江萬里王龠章鑒陳宜中文天祥
吳潛,字毅夫,宣州寧國人。秘閣修撰柔勝之季子。嘉定十年進士第一,授承事郎、簽鎮東軍節度判官。改簽廣德軍判官。丁父憂,服除,授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添差通判嘉興府,權發遣嘉興府事。轉朝散郎、尚書金部員外郎。
紹定四年,遷尚右郎官。都城大火,潛上疏論致災之由:「願陛下齋戒修省,恐懼對越,菲衣惡食,必使國人信之,毋徒減膳而已。疏損聲色,必使天下孚之,毋徒徹樂而已。閹官之竊弄威福者勿親,女寵之根萌禍患者勿昵。以暗室屋漏為尊嚴之區,而必敬必戒,以恒舞酣歌為亂亡之宅,而不淫不泆。使皇天后土知陛下有畏之之心,使三軍百姓知陛下有憂之之心。然後,明詔二三大臣,和衷竭慮,力改弦轍,收召賢哲,選用忠良。貪殘者屏,回邪者斥,懷奸黨賊者誅,賈怨誤國者黜。毋並進君子、小人以為包荒,毋相容邪說、正論以為皇極,以培國家一線之脈,以救生民一旦之命。庶幾天意可回,天災可息,弭災為祥,易亂為治。」
又言:「重地要區,當豫畜人才以備患。論大順之理,貫通天人,當以此為致治之本。」又貽書丞相史彌遠論事:一曰格君心,二曰節奉給,三曰振恤都民,四曰用老成廉潔之人,五曰用良將以禦外患,六曰革吏弊以新治道。授直寶章閣、浙東提舉常平,辭不赴。改吏部員外郎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太府少卿、淮西總領。
又告執政,論用兵複河南不可輕易,以為:「金人既滅,與北為鄰,法當以和為形,以守為實,以戰為應。自荊襄首納空城,合兵攻蔡,兵事一開,調度浸廣,百姓狼狽,死者枕藉,使生靈肝腦塗地,得城不過荊榛之區,獲俘不過暖昧之骨,而吾之內地荼毒如此,邊臣誤國之罪,不待言矣。聞有進恢復之畫者,其算可謂俊傑,然取之若易,守之實難。征行之具,何所取資,民窮不堪,激而為變,內郡率為盜賊矣。今日之事,豈容輕議。」自後,興師入洛,潰敗失亡不貲,潛之言率驗。遷太府卿兼權沿江制置、知建康府、江東安撫留守。上疏論保蜀之方,護襄之策,防江之算,備海之宜,進取有甚難者三事。
端平元年,詔求直言,潛所陳九事:一曰顧天命以新立國之意,二曰植國本以廣傳家之慶,三曰篤人倫以為綱常之宗主,四曰正學術以還斯文之氣脈,五曰廣畜人才以待乏絕,六曰實恤民力以致寬舒,七曰邊事當鑒前轍以圖新功,八曰楮幣當權新制以解後憂,九曰盜賊當探禍端而圖長策。以直論忤時相,罷奉千秋鴻禧祠。改秘閣修撰、權江西轉運副使兼知隆興府,主管江西安撫司。擢太常少卿,奏造斛鬥輸諸郡租,寬恤人戶,培植根本,凡十五事。
進右文殿修撰、集英殿修撰、樞密都承旨、督府參謀官兼知太平州,五辭不允。又言和戰成敗大計,宜急救襄陽等事。貽書執政,論京西既失,當招收京淮丁壯為精兵,以保江西。權工部侍郎、知江州,辭不赴。請養宗子以系國本,以鎮人心。改權兵部侍郎兼檢正。論士大夫私意之敝,以為:「襄、漢潰決,興、沔破亡,兩淮俶擾,三川陷沒。欲望陛下念大業將傾,士習已壞,以靜專察群情,以剛明消眾慝,警於有位,各勵至公。毋以術數相高,而以事功相勉;毋以陰謀相訐,而以識見相先。協謀並智,戮力一心,則危者尚可安,而衰證尚可起也。」又請分路取士,以收淮、襄之人物。
試工部侍郎、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改知平江府,條具財計凋敝本末,以寬郡民,與轉運使王野爭論利害。授寶謨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改玉隆萬壽宮。試戶部侍郎、淮東總領兼知鎮江府。言邊儲防禦等十有五事。改寶謨閣直學士,兼浙西都大提點坑冶,權兵部尚書、浙西制置使。申論防拓江海,團結措置等事。
進工部尚書,改吏部尚書兼知臨安府,乃論艱屯蹇困之時,非反身修德,無以求亨通之理。乞遴選近族以系人望,而俟太子之生。帝嘉納。兼侍讀經筵,以台臣徐榮叟論列,授寶謨閣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辭,提舉南京鴻慶宮。遂請致仕,授華文閣學士知建甯府,辭。
丁母憂,服除,轉中大夫、試兵部尚書兼侍讀,轉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改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封金陵郡侯。以亢旱乞罷,免,改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改知福州兼本路安撫使。徙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
召同知樞密院兼參知政事。入對,言:「國家之不能無敝,猶人之不能無病。今日之病,不但倉、扁望之而驚,庸醫亦望而驚矣。願陛下篤任元老,以為醫師,博采眾益,以為醫工。使臣輩得以效牛溲馬勃之助,以不辱陛下知人之明。」
淳祐十一年,入為參知政事,拜右丞相兼樞密使。明年,以水災乞解機政。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又四年,授沿海制置大使,判慶元府。至官,條具軍民久遠之計,告於政府,奏皆行之。又積錢百四十七萬三千八百有奇,代民輸帛,前後所蠲五百四十九萬一千七百有奇。以久任丐祠,且累章乞歸田裏,進封崇國公,判甯國府。還家,以醴泉觀使兼侍讀,召入對,論畏天命,結民心,進賢才,通下情。帝嘉納。拜特進、左丞相,進封慶國公。奏:「乞令在朝之臣各陳所見,以決處置之宜。」改封許國公。
屬將立度宗為太子,潛密奏雲:「臣無彌遠之材,忠王無陛下之福。」帝怒潛,卒以炎論劾落職。命下,中書舍人洪芹繳還詞頭,不報,謫建昌軍,尋徙潮州,責授化州團練使、循州安置。潛預知死日,語人曰:「吾將逝矣,夜必雷風大作。」已而果然,四鼓開霽,撰遺表,作詩頌,端坐而逝。時景定三年五月也。循人聞之,咨嗟悲慟。德祐元年,追複元官,仍還執政恩數。明年,乙太府卿柳嶽請贈諡,特贈少師。
程元鳳,字申甫,徽州人。紹定元年進士,調江陵府教授。端平元年,差江西轉運司幹辦公事。丁母憂。淳祐元年,遷禮、兵二部架閣,以父老不忍去側,遷太學正,以祖諱辭,改國子錄。父憂,服闋,遷太學博士,改宗學博士。以《詩》、《禮》講榮王府。旁諷曲諭,隨事規正,多所裨益,王亦傾心敬聽。輪對,極論世運剝複之機及人主所當法天者。理宗覽之曰:「有古遺直風。」
六年,進秘書丞兼權刑部郎官。七年,兼權右司郎官,遷著作郎,仍權右司郎官。輪對,指陳時病尤激切,當國者以為厲己。丐外,知饒州。郡初罹水災,元鳳訪民疾苦,夙夜究心,修城堞,置義阡,寬誅求,察誣證。進江、淮、荊、浙、福建、廣南都大提點坑冶,仍兼知饒州冶司,歲有冬夏帳銀,悉舉以補郡積年諸稅斂之不足者。芝生治所,眾以治行之致,元鳳曰:「五穀熟則民蒙惠,此不足異也。」
召奏事,辭,不允,遷右曹郎官。疏言實學、實政、國本、人才、吏治、生民、財計、兵威八事。尋兼右司郎官,拜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丞相鄭清之久專國柄,老不任事,台官潘凱、吳燧合章論列,清之不悅,改遷之,二人不拜命去。元鳳上疏斥清之罪,其言明白正大,凱、燧得召還。有事於明堂,元鳳疏言「祈天以實不以文」。又言邊備,謂「當申儆軍實,以起積玩之勢。」及言濫刑之敝。十二年,拜右正言兼侍講,以祖諱辭。詔權以右補闕系銜。上疏論格心之學,謂「革士大夫之風俗,當革士大夫之心術。」至於文敝、邊儲、人才、民心、儲將帥、救災異,莫不盡言。
余晦以從父天錫恃恩妄作,三學諸生伏闕上書白其罪狀,司業蔡抗又力言之,元鳳數其罪劾之。奏上,以晦為大理少卿,抗為宗正少卿。元鳳又上疏留抗而黜晦,以安士心。乃命抗仍兼司業,晦予郡。
升殿中侍御史,仍兼侍講。京城災,疏言:「輟土木無益之役,以濟暴露之民;移緇流氾濫之恩,以給顛沛之眾。務行寬大之政,固結億兆之心。旁招俊乂,而私昵無濫及之恩;屏去奸私,而貪黷無覆出之患。謹便嬖之防,而不使之弄權;抑恩澤之請,而不至於無節。」言多剴切。
寶祐元年,兼侍讀,遷侍御史,言法孝宗八事。薦名士二十余人,進尚書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仍兼侍讀。亟辭,出關,不允。有事於南郊,元鳳為執綏官,答問多所開陳。帝因欲幸西太乙宮,力諫止之。三年,遷權工部尚書,力求補外,特授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蜀境與沅、靖交急,朝廷欲擇重臣出鎮上流,用徐敏子易蜀帥及用向士璧為鎮撫。元鳳請下荊南,調兵援蜀,移呂文德上沅、靖。進依前職,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進參知政事,尋進拜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新安郡公。力辭,御筆勉諭,猶周回累日而後治事。疏奏正心、待臣、進賢、愛民、備邊、守法、謹微、審令八事。高、孝、光、寧四朝國史未就,奏轉任尤焴領其事,纂修成之。會丁大全謀奪相位,元鳳力辭,授觀文殿大學士判福州、福建安撫使。又力辭,依前職,提舉洞霄宮。
開慶兵興,上手疏收人心、重賞罰、團結民兵數事。俄起判平江府兼淮、浙發運使。四上章乞免。三年,御筆趣行,奏免修明局米五萬石。拜特進,依前職。充醴泉觀兼侍讀。度宗即位,進少保。三年,拜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吉國公,以言罷,依舊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乞致仕,不許。四年,罷觀使,以守少保、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遺表聞,帝震悼輟朝,特贈少師。
元鳳之在政府也,一契家子求貳令,元鳳謝之曰:「除授須由資。」其人累請不許,乃以先世為言。元鳳曰:「先公疇昔相薦者,以某粗知恬退故也。今子所求躐次,豈先大夫意哉?矧以國家官爵報私恩,某所不敢。」有嘗遭元鳳論列者,其後見其可用,更薦拔之,每曰:「前日之彈劾,成其才也;今日之擢用,盡其才也。」所著《訥齋文集》若干卷。
江萬里,字子遠,都昌人。自其父燁始業儒。大父璘,鄉稱善人,其鄰史知縣者誇其能杖嘩健士,璘俯首不答,歸語燁曰:「史祖父故寒士,今居官以杖士人自憙,於我心有不釋然。審爾,史氏且不昌,汝其戒之。」是夕燁妻陳夢一貴人入其家,曰:「以汝家長有善言,故來。」已而有娠,生萬里。少神雋,有鋒穎,連舉於鄉。入太學,有文聲。理宗在潛邸,嘗書其姓名幾研間。以舍選出身,曆池州教授沿江制置司準備差遣,兩浙安撫司幹辦公事。召試館職,累遷著作佐郎、權尚左郎官兼樞密院檢詳文字。知吉州,創白鷺洲書院,兼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召為屯田郎官,未行,遷直秘閣、江西轉運判官兼權知隆興府。創宗濂書院。遷考功郎官,命旋寢。久之,以駕部郎官召,遷尚右兼侍講。
史嵩之罷相,拜監察禦史,仍兼侍講。未幾,遷右正言、殿中侍御史,又遷侍御史,未及拜。萬里器望清峻,論議風采傾動一時,帝眷注尤厚。嘗丐祠、省母疾,不許。屬弟萬頃奉母歸南康,旋以母病聞,萬里不俟報馳歸,至祁門得訃。而議者謂萬里母死,秘不奔喪,反挾妾媵自隨,於是側目萬里者,相與騰謗。萬里無以自解,坐是閑廢者十有二年。後陸德輿嘗辨其非辜於帝前。
賈似道宣撫兩浙,辟參謀官。及似道同知樞密院,為京湖宣撫大使,以萬裏帶行寶章閣待制,為參謀官。大元兵圍鄂,似道以右丞兼樞密使移軍漢陽,萬里遷刑部侍郎。似道入相,萬里兼國子祭酒、侍讀。入對,遷權吏部尚書,又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隨以言者去官。後以原職知建甯府兼權福建轉運使。已而,加資政殿學士,依舊職,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
度宗即位,召同知樞密院事,又兼權參知政事,遷參知政事。萬里始雖俯仰容默,為似道用,然性峭直,臨事不能無言。似道常惡其輕發,故每人不能久在位。似道以去要君,帝初即位,呼為師相,至涕泣拜留之。萬里以身掖帝雲:「自古無此君臣禮,陛下不可拜,似道不可複言去。」似道不知所為,下殿舉笏謝萬里曰:「微公,似道幾為千古罪人。」然以此益忌之。
帝在講筵,每問經史疑義及古人姓名,似道不能對,萬里常從旁代對。時王夫人頗知書,帝語夫人以為笑。似道聞之,積慚怒,謀逐之。萬里四丐祠,不候報出關。加資政殿大學士、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不拜,予祠。後二年,知太平州兼提領江淮茶鹽兼江東轉運使,召拜參知政事,進封南康郡公,既至,拜左丞相兼樞密使。丐祠,加觀文殿大學士知福州,辭,依舊職,提舉洞霄宮。又授知潭州、湖南安撫大使,加特進,尋予祠。時鹹淳九年,萬里年七十有六矣。
明年,大元兵渡江,萬里隱草野間,為遊騎所執,大詬,欲自戕,既而脫歸。先是,萬里聞襄樊失守,鑿池芝山后圃,扁其亭曰「止水」,人莫諭其意,及聞警,執門人陳偉器手,曰:「大勢不可支,餘雖不在位,當與國為存亡。」及饒州城破,軍士執萬頃,索金銀不得,支解之。萬里竟赴止水死。左右及子鎬相繼投沼中,積屍如疊。翼日,萬里屍獨浮出水上,從者草斂之。萬里無子,以蜀人王橚子為後,即鎬也。事聞,贈太傅、益國公,後加贈太師,諡文忠。萬頃曆守大郡,為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官至正郎。城破時,郴州守趙崇榞寓居城中,亦死之。
王龠,字仲潛,一字伯晦,紹興新昌人。登嘉定十三年進士第,知常熟縣。紹定四年,江淮制置司辟通判泰州。五年,差知滁州。端平元年,知瑞州。嘉熙元年,提轄左藏東西庫兼提轄封樁下庫。二年,遷籍田令兼督視幹辦公事。淳祐二年,改監三省樞密院門,乞免所居官,詔從之。四年,再任。五年,遷太府寺丞、秘書丞,戶部郎官、淮西總領,主管右曹。六年,為尚書左司員外郎。賜對,乞祠,不許。七年,遷秘書少監,以侍御史周坦言,罷為福建提點刑獄,差知溫州。十年,差知甯國府,遷太府卿。
寶祐元年,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權兵部侍郎,試司農卿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疏奏:「願詔大臣相與憂亂而思治,懼危而圖安,哀恫警省,修德行政,摧抑群陰之氣焰,保護微陽之根本。批劄畢杜於私蹊,官賞宏辟于正路。使內治明如天日,外治勁如風霆。則精神運動,陽匯昭蘇,世道昌明,物情熙洽。上以迓續天命於譴告之餘,下以固結人心于解紐之際。其孰能禦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平興國宮。五年,京湖宣撫大使趙葵辟為判官。
開慶元年,召赴行在,授集英殿修撰、樞密都承旨、權吏部侍郎。景定元年,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讀,為真侍郎兼太子左庶子。極言正論,太子聽而說之,帝聞之甚喜。二年,遷禮部尚書,權吏部尚書,加龍圖閣學士、知平江府、淮浙發運使。五年,召赴行在,進端明殿學士,提舉佑神觀兼侍讀。召赴行在。
咸淳元年二月,拜簽書樞密院事;閏月,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二年,以疾乞祠,不許。乞放歸田裏。帝遣尚醫視之,且賜食,複兩乞歸,皆不許。二年,拜參知政事。三年,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立皇太子,加食邑,三辭免官,不許。乞奉祠、休假,皆不許。最後乞祠祿,乃授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四辭免,不許。七年,台州言:「乞差龠充上蔡書院山主,」詔從之。八年,加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宮兼侍讀,詔遣刑部郎官董樸起之,四上疏辭免,始從之。十年,乞致仕,不許。十一月,以龠為左丞相,章鑒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尋授龠特進,加食邑。乞致仕,兩乞辭免,皆不許。
德祐元年,兩乞改命經筵庶可優閑,再乞以舊職奉京祠侍讀,皆不許。右丞相章鑒、參知政事陳宜中奏「諭留龠以鎮人心,以康世道」。從之。龠兩請毋暑省院公櫝,不許;又奏:「乞將臣先賜罷斥,臣本志誓死報國,願假臣以宣撫招討等職,臣當招募忠義,共圖興複。」鑒、宜中又奏「龠單車絕江,已至蕭山,乞遣中使趣還治事」。乃授觀文殿大學士、浙西江東路宣撫招討大使,置司在京,以備咨訪。乞解大使職名,不許。進少保、左丞相兼樞密使,尋加都督諸路軍馬。累辭,皆不許。
奏言:「今天下所以大壞至此者,正以一私蟠塞,賞罰無章故也。救之之策,在反其所以壞之之由。大明賞罰,動合乎天,庶幾人心興起,天下事尚可為也。」因言賈似道誤國喪師之罪,於是始降詔切責似道不忠不孝。六月庚子朔,日食,龠奏:「日食不盡僅一分,白晝晦冥者數刻。陰盛陽微,災異未有大於此者。臣待罪首相,上佐天子理陰陽,下遂萬物,外鎮諸侯,皆其職也。氛祲充塞而未能消,生民塗炭而未能拯,反復思之,咎實在臣,乞罷黜以答天譴。」答詔不許,第降授金紫光祿大夫而已。辭降官,乞罷斥,又不許。
尋進平章軍國重事,辭,不許。或請:「出宜中或夢炎出督吳門,否則臣雖老無能為,若效死封疆,亦不敢辭。」詔三省集議。乞罷平章事,不許。京學生上書詆宜中,宜中亦上疏乞骸骨。初,宜中在相位,政事多不關白龠,或謂京學之論,實龠嗾之。
七月壬辰,詔:「給、舍之奏三入,龠與宜中必難共處,兼龠近奏乞免平章侍經筵,辭氣不平,誠有如人言者矣。」遂罷龠平章,依前少保、特授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龠為人清修剛勁,似道歸天臺葬母,過新昌,龠獨不見之。後以元老入相位,值國勢危亡之際,天下所屬望也,而卒與宜中不協而去雲。
章鑒,字公秉,分寧人。以別院省試及第,累官中書舍人、侍左郎官、崇政殿說書,進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遷同知樞密院事。咸淳十年,王龠拜左丞相,鑒拜右丞相,並兼樞密使。明年,大元兵逼臨安,鑒讬故徑去。遣使亟召還朝,既至,罷相予祠。殿帥韓震之死,鑒與曾淵子明震無他。至是,禦史王應麟繳其錄黃,謂震有逆謀,鑒與淵子曲芘之。坐是削一官,放歸田裏。
後有告鑒家匿寶璽者,霜晨,鑒方擁敗衾臥,兵士至,大索其室,惟敝篋貯一玉杯,餘無一物,人頗歎其清約。鑒在朝日,號寬厚,然與人多許可,士大夫目為「滿朝歡」雲。
陳宜中,字與權,永嘉人也。少甚貧,而性特俊拔。有賈人推其生時,以為當大貴,以女妻之。既入太學,有文譽。寶祐中,丁大全以戚裏婢婿事權幸盧允升、董宋臣,困得寵于理宗,擢為殿中侍御史,在台橫甚。宜中與黃鏞、劉黻、林測祖、陳宗、曾唯六人上書攻之。大全怒,使監察禦史吳衍劾宜中,削其籍,拘管他州。司業率十二齋生,冠帶送之橋門之外,大全益怒,立碑學中,戒諸生亡妄議國政,且令自後有上書者,前廊生看詳以牒報檢院。由是,士論翕然稱之,號為「六君子」。宜中謫建昌軍。
大全既竄,丞相吳潛奏還之。賈似道入相,複為之請,有詔六人皆免省試令赴。景定三年,廷試,而宜中中第二人。六人之中,宜中尤達時務。由紹興府推官、戶部架閣、秘書省正字、校書郎,數年遷監察禦史。
程元鳳再相,似道恐其侵權,欲去之。宜中首劾元鳳縱丁大全肆惡,基宗社之禍。命格,除太府卿。宜中亦自請外,為江東提舉茶鹽常平公事。四年,改浙西提刑。五年,召為崇政殿說書,累遷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七年,閩闕帥,以敷文閣待制、知福州。在官得民心,歲余入為刑部尚書。十年,拜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德祐元年,升同知樞密院事。二月,似道喪師蕪湖,乃以宜中知樞密院兼參知政事。已而翁應龍自軍中歸,宜中問似道所在,應龍以不知對。宜中以為似道已死,即上疏乞正似道誤國之罪。似道行時,以所親信韓震總禁兵,人有言震欲以兵劫遷者,宜中召震計事,伏壯士袖鐵椎擊殺之,以示不党於似道。
時右丞相章鑒宵遁,曾淵子等請命宜中攝丞相事。詔以王龠為左丞相,拜宜中特進、右丞相。四月,龠還朝論事,即與宜中不合。台臣孫嶸叟請竄籍潛說友、吳益、李玨,宜中以為「簿錄非盛世事,祖宗忠厚,未嘗輕用之。玨方召入朝,遽加重刑,恐後無以示信」。龠力爭,以為當如嶸叟議。會留夢炎自湖南入朝龠與宜中俱乞罷政,請以夢炎為相。太皇太后乃以宜中為左丞相,夢炎為右丞相,龠進平章軍國重事。龠拜命,即日僦民居,以丞相府讓宜中,宜中上疏,以為「一辭一受,何以解天下之譏」,亦去。遣使數輩遮留之,始至。
時命張世傑等四道進師,二丞相都督軍馬而不出督。龠請以一丞相建閫吳門,以護諸將;不然,則已請行。宜中愧,始與夢炎上疏乞行邊。事下公卿議不決。七月,世傑等兵果敗于焦山。龠奏言:「事無重於兵,今二相並建都督,廟算指授,臣不得而知。比者,六月出師,諸將無統。臣豈不知吳門距京不遠,而必為此請者,蓋大敵在境,非陛下自將則大臣開督。今世傑以諸將心力不一而敗,不知國家尚堪幾敗邪?臣既不得其職,又不得其言,乞罷免。」不允。
龠子囗乃嗾京學生伏闕上書,數宜中過失數十事,其略以為:「趙溍、趙與鑒皆棄城遁,宜中乃借使過之說,以報私恩。令狐概、潛說友皆以城降,乃受其包苴而為之羽翼。文天詳率兵勤王,信讒而沮撓之。似道喪師誤國,陽請致罰而陰佑之。大兵薄國門,勤王之師乃留之京城而不遣。宰相當出督,而畏縮猶豫,第令集議而不行。呂師夔狼子野心,而使之通好乞盟。張世傑步兵而用之于水,劉師勇水兵而用之于步,指授失宜,因以敗事。臣恐誤國將不止於一似道也。」
宜中遣使如軍中請和不得,即率群臣入宮請遷都,太皇太后不可。宜中痛哭請之,太皇太后乃命裝俟升車,給百官路費銀。及暮,宜中不入,太皇太后怒曰:「吾初不欲遷,而大臣數以為請,顧欺我邪?」脫簪珥擲之地,遂閉閣,群臣求內引,皆不納。蓋宜中實以明日遷,倉卒奏陳失審耳。
宜中初與大元丞相伯顏期會軍中,既而悔之,不果往。伯顏將兵至皋亭山,宜中宵遁,陸秀夫奉二王入溫州,遣人召宜中。宜中至溫州,而其母死。張世傑舁其棺舟中,遂與俱入閩中。益王立,複以為左丞相。井澳之敗,宜中欲奉王走占城,乃先如占城諭意,度事不可為,遂不反。二王累使召之,終不至。至元十九年,大軍伐占城,宜中走暹,後沒於暹。
宜中為人多術數,少為縣學生,其父為吏受贓當黥,宜中上書溫守魏克愚請貸之。克愚以為黠吏,卒置之法。其後宜中為浙西提刑,克愚郊迎,宜中報禮不書銜,亦雲「部下民陳某',克愚皇恐不敢受,袖而謝之。宜中陽禮之,而陰摭其過,無所得。其後,克愚發賈德生冒借官木事,忤似道,廢罷家居。宜中入,乃極言克愚居鄉不法事,似道令章鑒劾之,貶嚴州。克愚之死,宜中擠之為多。
論曰:「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理宗在位長久,命相實多其人,若吳潛之忠亮剛直,財數人焉。潛論事雖近於訐,度宗之立,謀議及之,潛以正對,人臣懷顧望為子孫地者能為斯言哉?程元鳳謹飭而有餘而乏風節,尚為賈似道所諅。江萬里問學德望優於諸臣,不免為似道籠絡,晚年微露鋒,穎輒見擯斥。士大夫不幸與權奸同朝,自處難矣。似道督視江上之師,以國事付王龠、章鑒、陳宜中,蓋取其平時素與己者。龠、宜中於其既出,稍欲自異,及聞其敗,乘勢蹙之。既而,二人自為矛盾,宋事至此,危急存亡之秋也。當國者交歡戮力,猶懼不逮,所為若是,何望其能匡濟乎。似道誅,龠死,鑒遁,宜中走海島,宋亡。
文天祥,字宋瑞,又字履善,吉之吉水人也。體貌豐偉,美皙如玉,秀眉而長目,顧盼燁然。自為童子時,見學宮所祠鄉先生歐陽修、楊邦乂、胡銓像,皆諡「忠」,即欣然慕之。曰:「沒不俎豆其間,非夫也。」年二十舉進士,對策集英殿。時理宗在位久,政理浸怠,天祥以法天不息為對,其言萬餘,不為稿,一揮而成。帝親拔為第一。考官王應麟奏曰:「是卷古誼若高抬貴手,忠肝如鐵石,臣敢為得人賀。」尋丁父憂,歸。
開慶初,大元兵伐宋,宦官董宋臣說上遷都,人莫敢議其非者。天祥時入為甯海軍節度判官,上書「乞斬宋臣,以一人心」。不報,即自免歸。後稍遷至刑部郎官。宋臣複入為都知,天祥又上書極言其罪,亦不報。出守瑞州,改江西提刑,遷尚書左司郎官,累為台臣論罷。除軍器監兼權直學士院。賈似道稱病,乞致仕,以要君,有詔不允。天祥當制,語皆諷似道。時內制相承皆呈稿,天祥不呈稿,似道不樂,使台臣張志立劾罷之。天祥既數斥,援錢若水例致仕,時年三十七。
鹹淳九年,起為湖南提刑,因見故相江萬里。萬里素奇天祥志節,語及國事,愀然曰:「吾老矣,觀天時人事當有變,吾閱人多矣,世道之責,其在君乎?君其勉之。」十年,改知贛州。
德祐初,江上報急,詔天下勤王。天祥捧詔涕泣,使陳繼周發郡中豪傑,並結溪峒蠻,使方興召吉州兵,諸豪傑皆應,有眾萬人。事聞,以江西提刑安撫使召入衛。其友止之,曰:「今大兵三道鼓行,破郊畿,薄內地,君以烏合萬餘赴之,是何異驅群羊而搏猛虎。」天祥曰:「吾亦知其然也。第國家養育臣庶三百餘年,一旦有急,征天下兵,無一人一騎入關者,吾深恨於此,故不自量力,而以身徇之,庶天下忠臣義士將有聞風而起者。義勝者謀立,人眾者功濟,如此則社稷猶可保也。」
天祥性豪華,平生自奉甚厚,聲伎滿前。至是,痛自貶損,盡以家貲為軍費。每與賓佐語及時事,輒流涕,撫幾言曰:「樂人之樂者憂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八月,天祥提兵至臨安,除知平江府。時以丞相宜中未還朝,不遣。十月,宜中至,始遣之。朝議方擢呂師孟為兵部尚書,封呂文德和義郡王,欲賴以求好。師孟益偃蹇自肆。
天祥陛辭,上疏言:「朝廷姑息牽制之意多,奮發剛斷之義少,乞斬師孟釁鼓,以作將士之氣。」且言:「宋懲五季之亂,削藩鎮,建郡邑,一時雖足以矯尾大之弊,然國亦以浸弱。故敵至一州則破一州,至一縣則破一縣,中原陸沈,痛悔何及。今宜分天下為四鎮,建都督統禦于其中。以廣西益湖南而建閫于長沙;以廣東益江西而建閫於隆興;以福建益江東而建閫于番陽;以淮西益淮東而建閫於揚州。責長沙取鄂,隆興取蘄、黃,番陽取江東,揚州取兩淮,使其地大力眾,足以抗敵。約日齊奮,有進無退,日夜以圖之,彼備多力分,疲於奔命,而吾民之豪傑者又伺間出於其中,如此則敵不難卻也。」時議以天祥論闊遠,書奏不報。
十月,天祥入平江,大元兵已發金陵入常州矣。天祥遣其將朱華、尹玉、麻士龍與張全援常,至虞橋,士龍戰死,朱華以廣軍戰五牧,敗績,玉軍亦敗,爭渡水,挽全軍舟,全軍斷其指,皆溺死,玉以殘兵五百人夜戰,比旦皆沒。全不發一矢,走歸。大元兵破常州,入獨松關。宜中、夢炎召天祥,棄平江,守余杭。
明年正月,除知臨安府。未幾,宋降,宜中、世傑皆去。仍除天祥樞密使。尋除右丞相兼樞密使,使如軍中請和,與大元丞相伯顏抗論皋亭山。丞相怒拘之,偕左丞相吳堅、右丞相賈余慶、知樞密院事謝堂、簽書樞密院事家鉉翁、同簽書樞密院事劉岊,北至鎮江。天祥與其客杜滸十二人,夜亡入真州。苗再成出迎,喜且泣曰:「兩淮兵足以興複,特二閫小隙,不能合從耳。」天祥問:「計將安出?」再成曰:「今先約淮西兵趨建康,彼必悉力以捍吾西兵。指揮東諸將,以通、泰兵攻灣頭,以高郵、寶應、淮安兵攻楊子橋,以揚兵攻瓜步,吾以舟師直搗鎮江,同日大舉。灣頭、楊子橋皆沿江脆兵,且日夜望我師之至,攻之即下。合攻瓜步之三面,吾自江中一面薄之,雖有智者不能為之謀矣。瓜步既舉,以東兵入京口,西兵入金陵,要浙歸路,其大帥可坐致也。」天祥大稱善,即以書遺二制置,遣使四出約結。
天祥未至時,揚有脫歸兵言:「密遣一丞相入真州說降矣。」庭芝信之,以為天祥來說降也。使再成亟殺之。再成不忍,紿天祥出相城壘,以制司文示之,閉之門外。久之,複遣二路分覘天祥,果說降者即殺之。二路分與天祥語,見其忠義,亦不忍殺,以兵二十人道之揚,四鼓抵城下,聞候門者談,制置司下令備文丞相甚急,眾相顧吐舌,乃東入海道,遇兵,伏環堵中得免。然亦饑莫能起,從樵者乞得餘糝羹。行入板橋,兵又至,眾走伏叢筱中,兵入索之,執杜滸、金應而去。虞候張慶矢中目,身被二創,天祥偶不見獲。滸、應解所懷金與卒,獲免,募二樵者以蕢荷天祥至高郵,泛海至溫州。
聞益王未立,乃上表勸進,以觀文殿學士、侍讀召至福,拜右丞相。尋與宜中等議不合。七月,乃以同都督出江西,遂行,收兵入汀州。十月,遣參謀趙時賞、諮議趙孟溁將一軍取甯都,參贊吳浚將一軍取雩都,劉洙、蕭明哲、陳子敬皆自江西起兵來會。鄒洬以招諭副使聚兵寧都,大元兵攻之,洬兵敗,同起事者劉欽、鞠華叔、顏斯立、顏起岩皆死。武岡教授羅開禮,起兵複永豐縣,已而兵敗被執,死於獄。天祥聞開禮死,制服哭之哀。
至元十四年正月,大元兵入汀州,天祥遂移漳州,乞入衛。時賞、孟溁亦提兵歸,獨浚兵不至。未幾,浚降,來說天祥。天祥縛浚,縊殺之。四月,入梅州,都統王福、錢漢英跋扈,斬以徇。五月,出江西,入會昌。六月,入興國縣。七月,遣參謀張汴、監軍趙時賞、趙孟溁等盛兵薄贛城,鄒洬以贛諸縣兵搗永豐,其副黎貴達以吉諸縣兵攻泰和。吉八縣複其半,惟贛不下。臨洪諸郡,皆送款。潭趙璠、張虎、張唐、熊桂、劉鬥元、吳希奭、陳子全、王夢應起兵邵、永間,複數縣,撫州何時等皆起兵應天祥。分甯、武寧、建昌三縣豪傑,皆遣人如軍中受約束。
江西宣慰使李恒遣兵援贛州,而自將兵攻天祥于興國。天祥不意恒兵猝至,乃引兵走,即鄒洬於永豐。洬兵先潰,恒窮追天祥方石嶺。鞏信拒戰,箭被體,死之。至空坑,軍士皆潰,天祥妻妾子女皆見執。時賞坐肩輿,後兵問謂誰,時賞曰「我姓文」,眾以為天祥,禽之而歸,天祥以此得逸去。
孫、彭震龍、張汴死于兵,繆朝宗自縊死。吳文炳、林棟、劉洙皆被執歸隆興。時賞奮罵不屈,有系累至者,輒麾去,雲:「小小簽廳官耳,執此何為?」由是得脫者甚眾。臨刑,洙頗自辯,時賞七曰:「死耳,何必然?」於是棟、文炳、蕭敬夫、蕭燾夫皆不免。
天祥收殘兵奔循州,駐南嶺。黎貴達潛謀降,執而殺之。至元十五年三月,進屯麗江浦。六月,入船澳。益王殂,衛王繼立。天祥上表自劾,乞入朝,不許。八月,加天祥少保、信國公。軍中疫且起,兵士死者數百人。天祥惟一子,與其母皆死。十一月,進屯潮陽縣。潮州盜陳懿、劉興數叛附,為潮人害。天祥攻走懿,執興誅之。十二月,趨南嶺,鄒洬、劉子俊又自江西起兵來,再攻懿黨,懿乃潛道元帥張弘范兵濟潮陽。天祥方飯五坡嶺,張弘範兵突至,眾不及戰,皆頓首伏草莽。天祥倉皇出走,千戶王惟義前執之。天祥吞腦子,不死。鄒洬自頸,眾扶入南嶺死。官屬士卒得脫空坑者,至是劉子俊、陳龍複、蕭明哲、蕭資皆死,杜滸被執,以憂死。惟趙孟溁遁,張唐、熊桂、吳希奭、陳子全兵敗被獲,俱死焉。唐,廣漢張栻後也。
天祥至潮陽,見弘範,左右命之拜,不拜,弘範遂以客禮見之,與俱入厓山,使為書招張世傑。天祥曰:「吾不能捍父母,乃教人叛父母,可乎?」索之固,乃書所過《零丁洋詩》與之。其末有雲:「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弘範笑而置之。厓山破,軍中置酒大會,弘範曰:「國亡,丞相忠孝盡矣,能改心以事宋者事皇上,將不失為宰相也。」天祥泫然出涕,曰:「國亡不能救,為人臣者死有餘罪,況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弘範義之,遣使護送天祥至京師。
天祥在道,不食八日,不死,即複食。至燕,館人供張甚盛,天祥不寢處,坐達旦。遂移兵馬司,設卒以守之。時世祖皇帝多求才南官,王積翁言:「南人無如天祥者。」遂遣積翁諭旨,天祥曰:「國亡,吾分一死矣。儻緣寬假,得以黃冠歸故鄉,他日以方外備顧問,可也。若遽官之,非直亡國之大夫不可與圖存,舉其平生而盡棄之,將焉用我?」積翁欲合宋官謝昌元等十人請釋天祥為道士,留夢炎不可,曰「天祥出,複號召江南,置吾十人于何地!」事遂已。天祥在燕凡三年,上知天祥終不屈也,與宰相議釋之,有以天祥起兵江西事為言者,不果釋。
至元十九年,有閩僧言土星犯帝坐,疑有變。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京城亦有匿名書,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時盜新殺左丞相阿合馬,命撤城葦,遷瀛國公及宋宗室開平,疑丞相者天祥也。召入諭之曰:「汝何願?」天祥對曰:「天祥受宋恩,為宰相,安事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然猶不忍,遽麾之退。言者力贊從天祥之請,從之。俄有詔使止之,天祥死矣。天祥臨刑殊從容,謂吏卒曰:「吾事畢矣。」南鄉拜而死。數日,其妻歐陽氏收其屍,面如生,年四十七。其衣帶中有贊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論曰:自古志士,欲信大義於天下者,不以成敗利鈍動其心,君子命之曰「仁」,以其合天理之正,即人心之安爾。商之衰,周有代德,盟津之師不期而會者八百國。伯夷、叔齊以兩男子欲扣馬而止之,三尺童子知其不可。他日,孔子賢之,則曰:「求仁而得仁。」宋至德祐亡矣,文天祥往來兵間,初欲以口舌存之,事既無成,奉兩孱王崎嶇嶺海,以圖興複,兵敗身執。我世祖皇帝以天地有容之量,既壯其節,又惜其才,留之數年,如虎兕在柙,百計馴之,終不可得。觀其從容伏質,就死如歸,是其所欲有甚於生者,可不謂之「仁」哉。宋三百餘年,取士之科,莫盛于進士,進士莫盛于倫魁。自天祥死,世之好為高論者,謂科目不足以得偉人,豈其然乎!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宣繒薛極陳貴誼曾從龍鄭性之李鳴複鄒應龍余天錫許應龍林略徐榮叟別之傑劉伯正金淵李性傳陳韡崔福附
宣繒,慶元府人。嘉泰三年,太學兩優釋褐。曆官以太學博士召試,為秘書省校書郎。升著作佐郎兼權考功郎官、知吉州、福建提點刑獄。遷考功員外郎,又遷秘書少監。時暫兼權侍立修注官、守起居舍人,為起居郎兼權侍左侍郎,編《孝宗寶訓》。試吏部侍郎,權兵部尚書。嘉定十四年,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明年,拜參知政事。以資政殿學士奉祠。端平三年召赴闕,升大學士、提舉洞霄宮,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贈少師。詔繒嘗預定策,以王堯臣故事贈太師,諡忠靖。
薛極,字會之,常州武進人。以父任調上元主簿。中詞科,為大理評事、通判溫州,知廣德軍。以參知政事樓鑰薦,遷大理正、刑部郎官,司封郎中、權右司郎中,遷右司郎中兼提領雜賣場、寄樁庫,兼敕令所刪修官,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刪修敕令官。拜司農卿兼權兵部侍郎,尋為真。
嘉定八年,疏奏:「願陛下深思顧諟之難,益懷兢業之念。勿謂帝德罔愆而怠於進修,勿以天災代有而應不以實。政綱雖舉,必求益其所未至;德澤雖布,必思及其所未周。誓以今日遇災警懼之心,永為異時暇逸之戒。將見天心昭格,沛然之澤回應於不崇朝之間。」遷權刑部尚書,尋試戶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遂為真,時暫兼權戶部尚書。十五年,特賜同進士出身,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紹定元年,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封毗陵郡公。以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端平元年,加少保、和國公,致仕,卒。
陳貴誼,字正甫,福州福清人。慶元五年進士,授瑞州觀察推官。丁內外艱,服除,調安遠軍節度掌書記,辟差四川制置司書寫機宜文字。中博學宏詞科,授江南東路安撫司機宜文字。遷太社令。改武學諭、國子錄,遷太學博士。
時議更楮幣法,貴誼轉對言:「人主令行禁止者,以同民之所好惡。楮券之令,乃使奸惡獲逞,道路咨怨,非所以祈天永命、固結人心。」因援熙寧新法為辭。又言:「明銳果敢之才,足以集事而失於剽輕;老成寬博之士,足以厚俗而失於循理。孰若舉之以眾,取之以公。」主更幣之法者,乃摘新法等語激怒時相,且謂「貴誼引類植党」,人為危之。
遷太常博士。以兄貴謙兼禮部郎官,引嫌,遷將作監丞兼魏惠憲王府小學教授。轉對,謂:「言路雖開,觸犯忌諱者指為好名,切劘時政者指為玩令。利害關於天下,是非公于人心。一人言之未已,或至累十數人言之,則又指為朋黨。是非易位,忠佞不分。」史彌遠益不樂,遷秘書郎,出知江陰軍,提舉江西常平。召赴行在,未至,授禮部郎官。
起知徽州,召授司封郎官兼翰林權直,兼玉牒所檢討。會有事明堂,首引包拯皇祐中乞因肆赦除聚斂掊克之敝,當察州縣府庫致羨之由。仿成周邦饗必及死王事者之子與漢置羽林孤兒,專取從軍死事之後,教以五兵。
理宗即位,以為宗正少卿兼侍講,兼權直學士院。尋遷起居舍人。寶慶初,詔舉賢能才識之士。貴誼乃言曰:「世以容嘿滯固為賢,以苛刻生事為能,以褊狹趣辦為才,以輕疏嘗試為識。及茲初政,當求忠實正直、奉公愛民、知禮義廉恥而不越防範者,以充中外之選。」又言:「成王之初,元臣故老警以《無逸》者,欲其克壽;勉以敬德者,欲其永命;期以豈弟者,欲其受命之長。則可謂愛君切而慮患深矣。」
遷中書舍人,升兼直學士院。內侍濫受恩賞,輒封還詔書。將郊,貴誼以:「民生實艱,吏員尚眾,征斂幾於奪取,公費掩為私藏。宜大明黜陟,庶有以見帝於郊。」遷禮部侍郎,仍兼中書舍人、權刑部尚書。升修玉牒官兼侍讀。為禮部尚書兼給事中、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紹定六年冬,上始親政,進參知政事。上面諭之曰:「頃聞憂國之言,朕所不忘。」兼同知樞密院事。出師汴、洛時,貴誼已移疾,猶上疏力爭。五上章乞歸,轉四官,加邑封,致仕。卒,贈少保、資政殿大學士。
曾從龍,字君錫,左僕射公亮四世從孫。初名一龍,慶元五年,擢進士第一,始賜今名。授簽書奉國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遷兵部員外郎、左司郎中、起居舍人兼太子右諭德。
使金還,轉官。疏言:「州郡累月闕守,而以次官權攝者,彼惟其攝事也,自知非久,何暇盡心於民事?獄訟淹延,政令玩弛,舉一郡之事付之胥吏。幸而除授一人,民望其至如渴望飲,足未及境而複以他故罷去矣。且每易一守,供帳借請少不下萬緡。郡帑所入,歲有常數,而頻年將迎,所費不可勝計。然則輕于易置,公私俱受其病。欲望明詔二三大臣,郡守有闕,即時進擬。其有求避憚行者,悉杜絕其請;其繳劾彈拄者,疾速行之。蓋郡計寬則民力裕,利害常相關故也。」又請已振濟者免其後。
開禧間丐外,知信州。戍卒行掠境內,從龍置於法,索得婦人衣,命梟於市。召權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兼太子左諭德。繳還張鎡複官詞頭,以鎡抑令侄女竭資財結姻蘇師旦之子故也。尋兼太子諭德,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國子祭酒。為吏部侍郎,仍兼職兼太子右庶子,兼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權刑部尚書。
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太子賓客,改參知政事。疾胡榘憸壬,排沮正論,陳其罪。榘嗾言者劾罷,以前職提舉洞霄宮。起知建寧府。丁內艱,服除,為湖南安撫使。撫安峒獠,威惠並行,興學養士,湘人紀之石。改知隆興府,複提舉洞霄宮,改萬壽觀兼侍讀,奉朝請。
端平元年,授資政殿大學士、沿江制置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時有三京之役,極論南兵輕進易退。未幾言驗。進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以樞密院使督視江淮、荊襄軍馬。疏言:「邊面遼遠,聲援不接,請並建二閫。」詔許之,專畀江淮,以荊襄屬魏了翁。朝論邊用不給,詔從龍、了翁並領督府。及從龍卒,贈少師。弟用虎、天麟、治鳳,皆曆顯任。
鄭性之字信之,初名自誠,後改今名,福州人。嘉定元年,進士第一,曆官知贛州,改知隆興府。後以寶章閣待制提舉玉隆萬壽宮,進華文閣待制、提舉上清太平宮。進敷文閣待制、知建寧府。
端平元年,召為吏部侍郎。入對,言:「陛下大開言路,以通壅蔽,心苟愛君,誰不欲言,言不切直,何能感動?譬如積水,久雍一決,其勢必盛,其聲必激。故言者多則易於取厭,言之激則難於樂受。若少有厭倦,動於詞色,則讒諂乘間,或不自知矣。」又言:「願陛下明詔百辟,滌去舊汙,一以清白相師。權之所在,勢所必趨,恐懼戒謹,尤防其微,以保終譽。毋招謗議。則朝綱肅而國體尊矣。」又曰:「為君者不以堯、舜自期,則無善治;告君者不陳堯、舜之道,則無遠猷。」
擢左諫議大夫,言:「台臣交章互詆,願陛下監古今天下安危之變,君子小人消長之機,公以處之,乃得其當。況夫聽言之道,宜以事觀,若言果有關國體,有補治道,有益主德,則言之過激,夫亦何傷。彼雖采名,我實有益。惟虛心納善,若決江河,則激者自平矣。」
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尋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加觀文殿學士,致仕。寶祐二年卒。
李鳴複,字成叔,瀘州人。嘉定二年進士。曆官權發遣金州兼幹辦安撫司公事。制置使鄭損薦於朝,乞召審察。授司農寺丞,遷駕部員外郎,遷兵部郎中。面對,遷軍器少監、大理少卿,拜侍御史兼侍講。進對,言:「荊襄制臣有當戒者三:曰去私、禁暴、懲怒。」權工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又權刑部尚書兼給事中、簽書樞密院事。端平三年,拜參知政事。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嘉熙元年,複為參知政事。明年,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加資政殿大學士,賜衣帶、鞍馬。淳祐四年,複為參知政事。未幾,出知福州、福建安撫使,尋予祠。監察禦史蔡次傳按劾落職,罷宮觀,後卒於嘉興。
鄒應龍,字景初。慶元二年進士。曆官為起居舍人,以直龍圖閣權知贛州,遷江西提點刑獄。尋遷中書舍人兼太子右諭德,複兼太子左庶子、試戶部尚書。使金還,為太子詹事兼中書舍人。遷給事中兼太子詹事。權禮部侍郎兼侍講。權工部尚書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遷刑部尚書。乞祠,以敷文閣學士提舉安慶府真原萬壽宮。以徽猷閣學士起知太平州,以臣僚論罷。以敷文閣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拜禮部尚書兼侍讀。嘉熙元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依舊職提舉洞霄宮。淳祐四年卒,贈少保。
餘天錫,字純父,慶元府昌國人。丞相史彌遠延為弟子師,性謹願,絕不預外事,彌遠器重之。是時彌遠在相位久,皇子疆椓惡之,念欲有廢置。會沂王宮無後,丞相欲借是陰立為後備。天錫秋告歸試於鄉,彌遠曰:「今沂王無後,宗子賢厚者幸具以來。」
天錫絕江與越僧同舟,舟抵西門,天大雨,僧言門左有全保長者,可避雨,如其言過之。保長知為丞相館客,具雞黍甚肅。須臾有二子侍立,全曰:「此吾外孫也。日者嘗言二兒後極貴。」問其姓,長曰趙與莒,次曰與芮。天錫憶彌遠所屬,其行亦良是,告於彌遠,命二子來。保長大喜,鬻田治衣冠,心以為沂邸後可冀也,集姻黨且詫其遇以行。
天錫引見,彌遠善相,大奇之。計事泄不便,遽複使歸。保長大慚,其鄉人亦竊笑之。逾年,彌遠忽謂天錫曰:「二子可複來乎?」保長謝不遣。彌遠密諭曰:「二子長最貴,宜撫于父家。」遂載與歸。天錫母朱為沐浴、教字,禮度益閑習。未幾,召入嗣沂王,迄即帝位,是為理宗。
天錫,嘉定十六年舉進士,曆監慈利縣稅,籍田令,超授起居舍人。遷權吏部侍郎兼玉牒所檢討官,兼崇政殿說書。遷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試戶部侍郎,權戶部尚書,皆兼知臨安府。升兼詳定敕令官,以寶文閣學士知婺州,仍舊職奉祠。起知甯國府,進華文閣學士、知福州。
召為吏部尚書兼給事中兼侍讀。疏奏:「臣荷國恩,起家分閫,旋蒙趣覲,躐玷邇聯。時權禮部侍郎曹豳實在諫省,蓋嘗抗疏謂用臣大驟。臣與豳父交最久,相知最深,今觀其所論,于君父有陳善之敬,友朋有責善之道。而豳遂遷官,臣竟汙要路。豳以不得其言,累疏丐去。夫亟用舊人而遂退二莊士,則將謂之何哉!豳老成之望,直諒多益,置之近班,可以正乃辟,可以儀有位。欲望委曲留行,使之釋然無疑,安於就職,則陛下既昭好賢之美,而微臣亦免妨賢之愧。」帝從之。
嘉熙二年,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尋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封奉化郡公。授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以觀文殿學士致仕。朱氏亦封周、楚國夫人,壽過九十。將以生日拜天錫為相,而天錫卒。贈少師,尋加太師,諡忠惠。
弟天任為兵部尚書。兄弟友愛,方貧時,率更衣以出,終歲同衾。從子晦,曆官尚書,出帥全蜀,嘗置義壯,以贍宗族;然在蜀以違言論知閬州王惟忠死,士論少之。
許應龍,字恭甫,福州閩縣人。五歲通經旨,坐客曰「小兒氣食牛」,應龍應聲「丈夫才吐鳳」為對,四坐嘉歎。入太學,嘉定元年舉進士。調汀州教授,差浙東宣撫司掾,差戶部架閣。遷籍田令、太學博士。時李全、時青輩歸附,應龍入對,有「{艸幵}蜂是懲,養虎遺患」之說,後皆如所言。遷國子博士、國子丞、宗學博士。
理宗即位,應龍首陳:「正心為治國平天下之綱領。」遷秘書郎兼權尚右郎官,遷著作郎。丐外,知潮州。盜陳三槍起贛州,出沒江、閩、廣間,勢熾甚。而盜鐘全相挻為亂,樞密陳韡帥江西任招捕,三路調軍,分道追剿。盜逼境上,應龍亟調水軍、禁卒、士兵、弓級,分扼要害。明間諜,守關隘,斷橋開塹,斬木塞塗。點集民兵,激勸隅總,諭以保鄉井、守室廬、全妻子,搜補親兵,日加訓閱。既而橫岡、桂嶼相繼以捷聞。
招捕司遣統領官齊敏率師由漳趨潮,截贛寇餘黨。應龍諭敏曰:「兵法攻瑕,今鐘寇將窮,陳寇猖獗,若先破鐘,則陳不戰禽矣。」敏惟命,於是諸寇皆平。方未解嚴時,有行旅數人,隅總搜其橐中金銀,指為賊黨。應龍辨其非盜,釋之,皆羅拜感泣。始,人疑應龍儒者不閑戎事,及見其區畫事宜,分別齊民,靜練雍容,莫不嘆服。僚屬請上功,應龍曰:「守職捍城保民,何功之雲?」距州六七十裏曰山斜,峒獠所聚,丐耕土田不輸賦。禁兵與共,應龍平決之,其首感悅,率父老鳴缶擊筒,踴躍詣郡謝。去之日,闔郡遮道攀送。
端平初,召為禮部郎官。入對,帝謂應龍曰:「卿治潮有聲,與李宗勉治台齊名。」應龍頓首曰:「民無不可化,顧牧民者如何耳。臣治州倖免曠,皆陛下德化所暨,臣非曰能之。」兼榮文恭王府教授,力辭,遷國子司業。祭酒徐僑議學校差職,欲先譽望。應龍以為不若差以資格,資格一定,則僥倖之門杜而造請之風息。僑以為然。時有憑勢幹職者,力卻之。
兼權直舍人院,遷國子祭酒。攝侍右侍郎兼學士院權直。是日,罷鄭清之、喬行簡制,應龍所草也。翼日文德殿宣佈畢,帝遣中使召應龍諭之曰:「草制甚善。」應龍複謝曰:「臣聞昔人有言,進人若將加諸膝,退人若將墜諸淵。今二相乞罷機政,與陛下體貌大臣之意,兩盡其美可也。」帝善之,就令草敕書戒諭諸閫。權吏部侍郎兼侍講,兼權直學士院。試吏部侍郎,升侍讀,權兵部尚書。
時楮幣虧甚,行簡主行稱提之說,州縣希旨奉承,貧富猜懼。應龍奏從民便、節用二說,行簡然之。兼吏部尚書,遷兵部兼中書舍人。三上章丐外,不允。兼給事中,兼吏部尚書。請外,詔免兼中書,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累辭,會正言郭磊卿有論疏,以端明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卒年八十有一。贈資政殿學士、銀青光祿大夫。應龍不躁不競,不激不隨,不妄薦士,而亦無傷人害物之事。潮州之治,最可紀也。
林略,字孔英,溫州永嘉人。慶元五年,舉進士。曆饒州大寧監教授,辟幹辦四川茶馬司公事。崔與之帥蜀,目之曰「此台閣之瑞也」,薦之。遷武學博士、國子監丞、太常寺丞。奉祠,拜宗正少卿兼崇政殿說書。遷右司諫,尋遷左司諫兼侍講,告於帝曰:「虛心以為從諫之本,從諫以為求治之本。」拜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試右諫議大夫。嘉熙三年,以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以言罷,提舉洞霄宮。以資政殿學士致仕。淳祐三年八月卒,特贈宣奉大夫。
徐榮叟,字茂翁,煥章閣學士應龍之子。嘉定七年,舉進士。曆官通判臨安府,遷太學博士兼崇政殿說書,遷秘書郎,升著作佐郎兼侍左郎官。出為江東提點刑獄,直秘閣、知婺州。遷著作郎兼禮部郎官,以集英殿修撰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使。召為行在司諫,複兼說書兼侍講。
嘉熙四年,拜右諫議大夫。入對,言:「自楮幣不通,物價倍長,而民始怨;自米運多阻,粒食孔艱,而民益怨。此見之京師者然也。外而郡邑,苛征橫斂,無所不有,嚴刑峻罰,靡所不施。和糴則科抑以取贏,軍需則並緣而規利,逃亡強令代納,蠲放忍至重催。犯私販者不問多寡,概遭黥徒;逋官課者不恤有無,動輒監系。囹圄充斥,率是干連;詞訟追呼,莫非枝蔓。如此則民安得而不怨?甚者富家巨室,武斷鄉閭,貴族豪宗,侵牟民庶。茹冤者不敢告,負抑者不得伸,怨氣薰蒸,天示之應。此亢陽之所以為沴也。」
遷權禮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淳祐二年乞歸田裏,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六年,轉一官致仕。卒。
別之傑,字宋才,郢州人。嘉定二年進士。曆官差充京西安撫司參議官,遷太府寺主簿,又遷將作監丞,差知澧州、知德安府。親喪,起複,知德安府。加直寶謨閣、知江陵府、湖北安撫副使。進直煥章閣,言親年八十,乞祠歸養,庶幾君親之義兩全。從之。以京湖安撫制置使陳晐論罷,以前職主管崇禧觀。進直敷文閣、知江陵府、湖北安撫使。起複,知真州,改知江寧府、湖北安撫副使,加兵部郎官,差充督視行府參謀官。遷軍器監,加直寶文閣、京西轉運判官兼提點刑獄。加秘閣修撰、知江陵兼京湖制置副使。進寶章閣待制、知太平州。又進寶謨閣學士,依舊沿江制置使兼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加兵部尚書兼淮西制置使,邊事聽便行之。加端明殿學士。淳祐二年,授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進資政殿學士、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監察禦史蔡次傳論罷。七年,拜參知政事。乞歸田裏,依前職知紹興府,複以兩浙轉運判官翁甫論罷。寶祐元年卒,特贈少師。
劉伯正,字直卿,饒州餘幹人。父簡,為丞相趙汝愚客,嘗書慶曆四諫奏議授伯正,而伯正以開禧元年舉進士。調太平主簿,通判棗陽軍,辟荊湖制置司機宜、兩浙轉運司主管公事。曆軍器、將作、太府三監主簿,樞密院編修官,兵部郎官,監察禦史。有事於明堂,雷電忽至,執事者鮮不離次,伯正立殿下,紳笏儼然,聲色不動。帝遂以大任期之。
遷左司諫,疏言:「兵籍浸廣,糧餉益艱,請豫備軍食。」又言銓選、財計、刑獄之積敝,「乞以願治之心而急董正治官之圖,以勤政之思而嚴察計吏之法」。又言:「所憂非一,而急務之當慮者有三:曰申飭邊備,區處流民,堤防奸盜。」帝皆善其言。升右正言。以華文閣待制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召見,賜金帶鞍馬。改轉運使,以寶章閣直學士知太平州。召為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遷吏部侍郎兼侍講、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給事中,權刑部尚書兼侍讀。
淳祐四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真拜參知政事。以監察禦史孫起予言罷,授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監察禦史蔡次傳言之,降一官,尋復舊官致仕。卒,贈正奉大夫,加少保。時論謂伯正立朝,以靜重鎮浮,不求名譽,善藏其用雲。
金淵,字淵叔,臨安府人。嘉定七年進士。曆官為太學博士,遷太府寺丞、秘書郎。升著作佐郎兼權司封郎官。遷秘書丞,拜右正言兼工部侍郎。遷將作少監兼侍右郎官,兼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崇政殿說書。拜監察禦史,論曹豳、項寅孫。兼侍講,遷禮部侍郎,尋兼國子祭酒。遷吏部侍郎,拜右諫議大夫,改左諫議大夫。遷禮部尚書兼給事中。淳祐四年,知貢舉,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侍御史劉漢弼論淵屍位妨賢,罷政予祠。監察禦史劉應起言,落職罷祠。十一年,妻盛氏訴於朝,乞曲加貸宥,少敘官職。詔止量移平江府居住。卒。
李性傳,字成之,崇正寺主簿舜臣之子也。嘉定四年舉進士。曆幹辦行在諸軍審計司。進對:「有崇尚道學之名,未遇其實。」帝曰:「實者何在?」性傳對曰:「在陛下格物致知,以為出治之本。」遷武學博士。尋為太常博士兼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升太常寺丞兼權工部郎中,兼權都官郎官,遷起居舍人兼侍講。
疏言:「東周以後,諸侯卿大夫皆以既葬而除服。秦、漢之際,尤為淺促,孝文定為三十六日之制,則視孝惠以前已有加矣。東漢以後又損之為二十七日,謂之以日易月,則薄之至也。千數百年,惟晉武帝、魏孝文為能復古之制,而群臣沮格,未克盡行。惟孝宗通喪三年,近古所獨。陛下繼之,至性克盡,前烈有光。乞以此疏付之史官,庶幾四海聞風,民德歸厚。」
遷起居郎,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權刑部侍郎,進禮部侍郎。以臣僚言罷。尋以寶章閣待制知饒州,改知甯國府,再知饒州,複以言罷。召為兵部侍郎兼侍講,兼同修國史,兼實錄院同修撰。升兼侍讀,權兵部尚書。進讀《仁皇訓典》,乞讀《帝學》,從之。權吏部尚書。臣僚論舜臣立廟封爵事,落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淳祐四年,權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讀。五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尋同知樞密院事。未幾,落職與郡。十二年,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寶祐二年,依舊職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以觀文殿學士致仕。卒,特贈少保。
陳韡,字子華,福州候官人。父孔碩,為朱熹、呂祖謙門人。韡讓父郊恩與弟韔。登開禧元年進士第,從葉適學。嘉定十四年,賈涉開淮閫,辟京東、河北幹官。韡謂:「山東、河北遺民,宜使歸耕其土,給耕牛農具,分配以內郡之貸死者。然後三分齊地,張林、李全各處其一,其一以待有功者。河南首領以三兩州來歸者,與節度使,一州者守其土,忠義人盡還北。然後括淮甸閒田,仿韓琦河北義勇法,募民為兵,給田而薄征之,擇土豪統率;鹽丁又別廩為一軍,此第二重藩籬也。」
十五年,淮西告捷,韡策金人必專向安豐而分兵綴諸郡,使卞整、張惠、李汝舟、范成進各以其兵屯盧州以待之。金將盧鼓捶新勝於潼關,乘銳急戰,當持久困之,不過十日必遁,設伏邀擊,必可勝。又使時青、夏全候金人深入,以輕兵搗其巢穴,第一策也。其後金人果犯安豐,韡如盱眙犒師。改淮東制置司幹辦公事。再如盱眙見劉琸,調下整、張惠、范成進、夏全諸軍應援搗虛,皆行韡之策,遂有堂門之捷,俘其四駙馬者。
遷將作監丞,又遷太府寺丞,差知真州、淮東提點刑獄。加直寶章閣,依舊提點刑獄兼知寶應州。遷宗正寺丞、權工部郎中,改倉部員外郎。入對,言:「臣所陳夏、周、漢、唐數君之事,如布德兆謀、任賢使能、信賞必罰、區處藩鎮、不事姑息,規摹莫大於此。」又言:「人主所以禦天下者,賞罰而已。」
紹定二年冬,盜起閩中,帥王居安屬韡提舉四隅保甲,韡有親喪,辭之。轉運使陳汶、提舉常平史彌忠告急於朝,謂非韡莫可平。明年,以寶章閣直學士起複,知南劍州,提舉汀州、邵武軍兵甲公事,福建路兵馬鈐轄,同共措置招捕盜賊兼福建路招捕使。未幾,加提點刑獄。韡籍土民丁壯為一軍。沙縣紫雲台告急。沙縣破,賊由間道趨城,忠勇軍破之于高橋,賊乃趨邵武,勢益熾。時有議當招不當捕者,韡言:「始者賊僅百計,招而不捕,養之至千,又養之至萬,今複養之,將至於無算。求淮西兵五千人可圖萬全。」詔韡兼福建路招捕使。
賊急攻汀州,淮西帥曾式中調精兵三千五百人由泉、漳間道入汀,擊賊於順昌勝之。六月,兵大合,加福建提點刑獄。七月,韡親提兵至沙縣、順昌、將樂、清流、寧化督捕,所至克捷。九月,分兵進討。十月,進攻五賊營砦,平之。十一月,破潭瓦磜賊起之地,夷其巢穴。十二月,誅汀州叛卒,諭降連城七十有二砦,汀境皆平。四年正月,遣將破下瞿張原砦。二月,躬往邵武督捕餘寇,賊首晏彪迎降,韡以其力屈乃降,卒誅之。進右文殿修撰,依舊提點刑獄、招捕使兼知建寧府。衢州寇汪徐、來二破常山、開化,勢張甚。韡命淮將李大聲提兵七百,出賊不意,夜薄其砦,賊出迎戰,見運算元旗,驚曰:「此陳招捕軍也!」皆大哭,急擊之,衢寇悉平。
六年,進寶章閣待制、知隆興府。贛寇陳三槍據松梓山砦,出沒江西、廣東,所至屠殘。韡遣官吏諭降,賊輒殺之。乃謂盜賊起于貪吏,劾其尤者二人。又謂:「寇盜稽誅,以臣下欺誕、事權渙散所致,若決計蕩除,數月可畢。」十一月,詔節制江西、廣東、福建三路捕寇軍馬。韡奏遣將劉師直扼梅州、齊敏扼循州,自提淮西兵及親兵搗賊巢穴。十二月,兼知贛州。
端平元年正月,進華文閣待制、江西安撫使。二月至贛,斬將士張惶賊勢及掠子女貨財者。齊敏、李大聲所至克捷。三月,分兵守大石堡,截賊糧道,遂破松梓山。三槍與餘黨縋厓而遁。韡親督諸將,乘春瘴未生,薄松梓山。賊悉精銳下山迎敵,旗幟服色甚盛。韡軍步騎夾擊,又縱火焚之,士皆攀厓上,賊巢蕩為煙埃,賊首張魔王自焚。斬千五百級,禽賊將十二,得所掠婦女、牛馬及僭偽服物各數百計。三槍中箭,與敏軍遇,擊敗之,賊遁。翼日,追及下黃,又敗之。余眾尚千餘,薙獼略盡。三槍僅以數十人遁至興寧就禽,檻車載三槍等六人,斬隆興市。
初,賊跨三路數州六十砦,至是悉平。詔曰:「韡忠勤體國,計慮精審,身任討捕之責,江、閩、東廣,訖底寧輯。」乃進權工部侍郎,仍知隆興兼江西安撫使。未幾,為工部侍郎,改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二年,入奏事,帝稱其平寇功,韡頓首言曰:「臣不佞,徒有孤忠,仗陛下威靈,苟逃曠敗耳,何功之有。」遷權工部尚書,又權刑部尚書、沿江制置大使,依舊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往來巡視鄂州江面,措置捍禦。三年,加寶謨閣學士。十月,詔選猛將精兵,相視緩急,據地利,遏要衝,以伐奸謀。嘉熙元年,進煥章閣學士。四年,拜刑部尚書,辭免。加徽猷閣學士、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使。
淳祐四年,召為兵部尚書,遷禮部尚書兼侍讀,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尋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七年,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九年,以觀文殿學士、福建安撫大使知福州,五上章辭,以舊職提舉洞霄宮。開慶元年,召赴闕,落致仕,充醴泉觀使兼侍讀。景定元年,授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久之,提舉佑神觀,力請致仕。明年卒,年八十有三。贈少師,諡忠肅。
崔福者,故群盜,嘗為官軍所捕,會夜大雪,方與嬰兒同榻,兒寒啼不止,福不得寐,覺捕者至,因以故衣擁兒口,遂逸去。因隸軍籍。初從趙葵,收李全有功,名重江、淮,又累從韡捕賊,積功至刺史、大將軍。
後從韡留隆興。既而韡移金陵,而福猶在隆興。屬通判與郡僚燕滕王閣,福恚其不見招,道遇民訴冤者,福攜其人直至飲所,責以郡官不理民事,麾諸卒盡碎飲具,官吏皆惴恐竄去,莫敢嬰其鋒。韡知之,遂檄建康,署為鈐轄。福又奪統制官王明鞍馬,及迫逐總領所監酒官親屬。韡戒諭之,不聽。
會淮兵有警,步帥王鑒出師,鑒請福行,韡因厚遣之。福不樂為鑒用,遇敵不擊,托以葬女擅歸,亦不聞于制置司。鑒怒,遂白其前後過惡,請必正其慢令之罪。會韡亦厭忌之,遂坐以軍法,然後聲其罪於朝,且自劾專殺之罪。下詔獎諭,免其罪。
福勇悍善戰,頗著威聲;其死也,軍中惜之。時論以為良將難得,而韡以私忿殺之。然福跋扈之跡已不可掩,殺身之禍,亦有以自取之也。
論曰:宋自嘉定以來,居相位者賢否不同,故執政者各以其氣類而用之,因其所就而後世得以考其人焉。宣繒、薛極者,史彌遠之腹心也。陳貴誼、曾從龍、鄭性之、李性傳、劉伯正,皆無所附麗。李鳴複、金淵者,史嵩之之羽翼也。鄒應龍無所考見,許應龍治郡見稱循良,林略所謂虛心從諫者,有益於人主矣。徐榮叟父子兄弟皆為名臣,陳韡將帥才也,優於別之傑多矣。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王伯大鄭寀應亻繇徐清叟李曾伯王野蔡抗張磻馬天驥朱熠饒虎臣戴慶炣皮龍榮沈炎
王伯大,字幼學,福州人。嘉定七年進士。曆官主管戶部架閣,遷國子正、知臨江軍,歲饑,振荒有法。遷國子監丞、知信陽軍,改知池州兼權江東提舉常平。久之,依舊直秘閣、江東提舉常平,仍兼知池州。端平三年,召至闕下,遷尚右郎官,尋兼權左司郎官,遷右司郎官、試將作監兼右司郎中,兼提領鎮江、建寧府轉般倉,兼提領平江府百萬倉,兼提領措置官田。進直寶謨閣、樞密副都承旨兼左司郎中。進對,言:
今天下大勢如江河之決,日趨日下而不可挽。其始也,搢紳之論,莫不交口誦詠,謂太平之期可矯足而待也;未幾,則以治亂安危之制為言矣;又未幾,則置治安不言而直以危亂言矣;又未幾,則置危亂不言而直以亡言矣。嗚呼,以亡為言,猶知有亡矣,今也置亡而不言矣。人主之患,莫大乎處危亡而不知;人臣之罪,莫大乎知危亡而不言。
陛下親政,五年于茲,盛德大業未能著見於天下,而招天下之謗議者何其籍籍而未已也?議逸欲之害德,則天下將以陛下為商紂、周幽之人主;議戚宦近習之撓政,則天下將以朝廷為恭、顯、許、史、武、韋、仇、魚之朝廷;議奸儔佞朋之誤國,則天下又將為漢黨錮、元祐黨籍之君子。數者皆犯前古危亡之轍跡,忠臣懇惻而言之,志士憤激而和之。陛下雖日禦治朝,日親儒者,日修辭飾色,而終莫能弭天下之議。言者執之而不肯置,聽者厭之而不憚煩,於是厭轉而為疑,疑增而為忿,忿極而為愎,則罪言黜諫之意藏伏于陛下之胸中,而凡迕己者皆可逐之人矣。彼中人之性,利害不出於一身,莫不破厓絕角以阿陛下之所好。其稍畏名義者,則包羞閔默而有跋前疐後之憂;若其無所顧戀者,則皆攘袂遠引,不願立于王之朝矣。
陛下試反于身而自省曰:吾之制行,得無有屋漏在上、知之在下者乎?徒見嬖昵之多,選擇未已,排當之聲,時有流聞,則謂精神之內守,血氣之順軌,未可也。陛下又試于宮閫之內而加省曰:凡吾之左右近屬,得無有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信不復猜覺者乎?徒見內降幹請,數至有司,裏言除臣,每實人口,則謂浸潤之不行,邪逕之已塞,未可也。陛下又試于朝廷政事之間而三省曰:凡吾之諸臣,得無有讒說殄行,震驚朕師,惡直醜正,側言改度者乎?徒見剛方峭直之士,昔者所進,今不知其亡,柔佞闒茸之徒,適從何來,而遽集於斯也,則謂舉國皆忠臣,聖朝無闕事,未可也。
夫以陛下之好惡用舍,無非有招致人言之道;及人言之來,又複推而不受。不知平日之際遇信任者,肯為陛下分此謗乎?無也。陛下誠能布所失於天下,而不必曲為之回護,凡人言之所不貸者,一朝赫然而盡去之,務使蠹根悉拔,孽種不留,如日月之更,如風雷之迅,則天下之謗,不改而自息矣。陛下何憚何疑而不為此哉!
又極言邊事,曲盡事情。
以直寶謨閣知婺州。遷秘書少監,拜司農卿,複為秘書少監,進太常少卿兼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遷起居舍人,升起居郎兼權刑部侍郎。臣僚論罷,以集英殿修撰提舉太平興國宮。起,再知婺州,辭免,復舊祠。
淳祐四年,召至闕,授權吏部侍郎兼權中書舍人。尋為吏部侍郎仍兼權中書舍人、兼侍讀。時暫兼權侍右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權刑部尚書,尋為真。七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八年,拜參知政事。以監察禦史陳垓論罷,以資政殿學士知建甯府。寶祐元年,卒。
鄭采,不詳何郡人。初曆官為秘書省校書郎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著作佐郎兼權侍右郎官,升著作郎兼侍講。拜右正言,言:「丞相史嵩之以父憂去,遽欲起之,意甚厚也。奈何謗議未息,事關名教,有尼其行。」帝答曰:「卿言雖切事理,進退大臣豈易事也!」
擢殿中侍御史。疏言:「台諫以糾察官邪為職,國之紀綱系焉。比劉漢弼劾奏司農卿謝逵,陛下已行其言矣,未及兩月,忽複敘用,何其速也!漢弼雖亡,官不可廢。臣非為漢弼惜,為朝廷惜也。」又奏劾王瓚、龔基先、胡清獻,鐫秩罷祠,皆從之。三人者,不才台諫也。
遷侍御史。疏言:「比年以來,舊章寢廢。外而諸閫,不問勳勞之有無,而爵秩皆得以例遷;內而侍從,不問才業之憂劣,而職位皆可以例進。執政之歸休田裏者,與之貼職可也,而凡補外者,皆授之矣。故自公侯以至節度,有同序補,自書殿以至秘閣,錯立周行。名器之輕,莫此為甚。無功者受賞,則何以旌有功之士;有罪者假寵,則何以服無罪之人。矧事變無窮,而名器有限,使名器常重於上,則人心不敢輕視於下,非才而罔功者不得覬幸於其間,則負慷慨之氣、懷功名之願者,陛下始可得而鼓舞之矣。」遷左諫議大夫。
淳祐七年,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以監察禦史陳求魯論罷。淳祐九年五月,卒。采之居言路,嘗按工部侍郎曹豳、主管吏部架閣文字洪芹,則大傷公論雲。
應亻繇,字之道,慶元府昌國人。刻志於學。嘉定十六年,試南省第一,遂舉進士,為臨江軍教授。入為國子學錄兼莊文府教授。遷太學博士,又遷秘書郎,請蚤建太子。入對,帝問星變,亻繇請「修實德以答天戒」。帝問州縣貪風,亻繇曰:「貪黷由殉色而起。成湯制官刑,儆有位,首及于巫風淫風者,有以也。」帝問藏書,亻繇請「訪先儒解經注史」,因及程迥、張根所著書皆有益世教。帝善之。遷秘書省著作佐郎兼權尚左郎官、兼翰林權直。又遷著作郎,仍兼職,以言罷。
淳祐二年,敘複奉祠。遷宗正寺丞兼權禮部郎官,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以言罷。差知台州,召兼禮部郎官、崇政殿說書。遷秘書少監,仍兼職,兼權直學士院。又遷起居舍人、權兵部侍郎,時暫兼權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帝一夕召亻繇草麻,夜四鼓,五制皆就,帝奇其才。遷吏部侍郎仍兼職。進翰林學士兼中書舍人。
八年,授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九年拜參知政事,封臨海郡侯,乞歸田裏。以資政殿學士知平江府,提舉洞霄宮。寶祐三年,殿中侍御史丁大全論罷,尋卒。德祐元年,詔複元職致仕。
徐清叟,字直翁,煥章閣學士應龍之子。嘉定七年進士。曆主管戶部架閣,遷籍田令。疏言:「邇者江右、閩嶠,盜賊竊發,監司帥守,未免少立威名,專行誅戮,此特以權濟事而已。而偏州僻壘,習熟見聞,轉相仿效,亦皆不俟論報,輒行專殺。欲望明行禁止,一變臣下嗜殺希進之心,以無墜祖宗立國仁厚之意。」遷軍器監主簿。入對,言:「太后舉哀之日,陛下以後服下同媵妾,令別置大袖一襲。文思院觀望,欲如後飾,再造其一以進,詔卻之。此真知嫡庶之辨者。請宣付史館,以垂法後世。」
遷太常博士。入對,疏言:「陛下親政以來,精神少振而氣脈未複,條目畢舉而綱紀未張,公道若伸而私意之未盡克者,則亦風化之先務,勸戒之大權,與夫選用之要術,猶有闕略而未之講明者爾。何謂風化之先務?曰原人倫以釋群惑者是已。何謂勸戒之大權?曰惜名器以示正義者是已。何謂選用之要術?曰因物望而進人才者是已。」蓋欲請複皇子竑王爵,裁抑史彌遠恤典,召用真德秀、魏了翁也。
兼崇政殿說書。遷秘書郎,升著作佐郎兼權司封郎官,遷軍器少監,皆兼職依舊。遷將作監,拜殿中侍御史兼侍講。遷太常少卿兼權戶部侍郎兼侍講。三疏丐外,給事中洪咨夔、起居舍人吳泳皆抗疏留之。尋權工部侍郎。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集英殿修撰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遷侍右侍郎、主管雲台觀。召赴闕,遷戶部侍郎,再為侍右侍郎。以寶章閣直學士知溫州,改知福建安撫使,改知婺州。以煥章閣直學士差知泉州,辭免。改知袁州,又改知紹興府、兩浙東路安撫使,辭免。改知潭州,尋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
召赴闕,權兵部尚書兼侍讀。淳祐九年,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權吏部尚書,遷禮部尚書。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同知樞密院事,封晉寧郡公。奏修《四朝國史》志傳,五上章乞改機政,帝不許。十二年,拜參知政事。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監察禦史朱應元論罷,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改洞霄宮,複以監察禦史朱熠論罷。久之,以舊職提舉洞霄宮。
開慶元年,召赴闕,以舊職提舉佑神觀兼侍讀。出知泉州,複提舉佑神觀。景定三年,轉兩官致仕,卒,贈少師,諡忠簡。清叟父子兄弟皆以風節相尚,而清叟劾罷袁甫,於公論少貶雲。
李曾伯,字長孺,覃懷人,後居嘉興。曆官通判濠州,遷軍器監主簿,添差通判鄂州兼沿江制置副使司主管機宜文字。遷度支郎官,授左司郎官、淮西總領。尋遷右司郎官,太府少卿兼左司郎官,兼敕令所刪修官。遷太府卿、淮東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詔軍事便宜行之。曾伯疏奏三事:答天心,重地勢,協人謀。又言:「邊餉貴於廣積,將材貴于素儲,賞與不可以不精,戰士不可以不恤。」又條上:「淮面舟師之所當戒,湖面險阻之所當治。」加華文閣待制,又加寶章閣直學士,進權兵部尚書。
淳祐六年正月朔,日食。曾伯應詔,曆陳先朝因天象以謹邊備、圖帥材,乞早易閫寄,放歸田裏。又請修浚泗州西城。加煥章閣學士,言者相繼論罷。
九年,以舊職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兼廣西轉運使。陳守邊之宜五事。進徽猷閣學士、京湖安撫制置使、知江陵府,兼湖廣總領,兼京湖屯田使,進龍圖閣學士。疏言:「襄陽新複之地,城池雖修浚,田野未加辟;室廬雖草創,市井未阜通。請蠲租三年。」詔從之。加端明殿學士兼夔路策應大使。進資政殿學士,制置四川邊面,與執政恩例。尋授四川宣撫使,特賜同進士出身。召赴闕,加大學士,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辭免,以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起為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兼節制廣南,移治靜江。開慶元年,進觀文殿學士,以諫議大夫沈炎等論罷。景定五年,起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咸淳元年,殿中侍御史陳宗禮論劾,褫職。德祐元年,追複元官。
曾伯初與賈似道俱為閫帥,邊境之事,知無不言。似道卒嫉之,使不竟其用雲。
王野,字子文,寶章閣待制介之子也。以父陰補官,登嘉定十二年進士第。仕潭時,帥真德秀一見異之,延致幕下,遂執弟子禮。德秀欲授以詞學,野曰:「所以求學者,義理之奧也。詞科惟強記者能之。」德秀益器重之。
紹定初,汀、邵盜作,辟議幕參贊,攝邵武縣,後複攝軍事。盜起唐石,親勒兵討之。後為樞密院編修兼檢討。襄、蜀事急,議遣使講和,時相依違不決。史嵩之帥武昌,首進和議。野言:「今日之事宜先定規模,並力攻守。」上疏言八事。繼為副都承旨,奏請「出師,絕和使,命淮東、西夾攻。不然,利害將深。」理宗深然之,令樞密院下三閫諭旨。嘉熙元年,輪對,采事系安危者四端,而專以司馬光仁、明、武推說。複推廣前所言八事,以孝宗講軍實激發帝意。
淳祐初,自江西赴闕,奏祈天永命十事。嵩之起複,傾國爭之,野上疏乞聽終喪,後又言嵩之當顯絕而終斥,益嚴君子小人之限。拜禮部尚書,奏十事,終之曰:「陛下一心,十事之綱領也。」前後奏陳,皆明正剴切,鑿鑿可行。其為兩浙轉運判官,以察訪使出視江防,首嘉興至京口增修官民兵船守險備具。為江西轉運副使、知隆興府,繼有它命,時以米綱不便,就湖口造轉般倉,請事畢受代。
知鎮江府,兼都大提舉浙西兵船。江面幾千里,調兵捍禦,以守江尤重於淮,瓜洲一渡甚狹,請免鎮江水軍調發,專一守江,置游兵如呂蒙所言「蔣欽將萬人巡江上」,增創水艦,就揚子江習水戰,登金山指麾之。是冬,揚子橋有警,急調湯孝信所領遊兵救之而退。
淳祐末,遷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節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兼三郡屯田、行宮留守。巡江,引水軍大閱,舳艫相銜幾三十裏。憑高望遠,考求山川險厄,謂要務莫如屯田。講行事宜,修飭行宮諸殿室,推京口法,創遊擊軍萬二千,蒙沖萬艘,江上晏然。寶祐二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封吳郡侯。與宰相不合,言者攻之,以前職主管洞霄宮。卒,贈七官,位特進。
野因德秀知朱熹之學,凡熹門人高弟,必加敬禮。知建甯府,創建安書院,祠熹,以德秀配。有奏議、文集若干卷。野工于詩,書法祖唐歐陽詢,署書尤清勁。
蔡抗,子仲節,處士元定之孫。紹定二年進士。其後差主管尚書刑、工部架閣文字。召試館職,遷秘書省正字。升校書郎兼樞密院編修官,遷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疏奏:「權奸不可複用,國本不可不早定。」帝善其言。遷樞密院編修官兼權屯田郎官。遷著作佐郎兼侍右郎官,兼樞密院編修官。尋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檢討官。江東提點刑獄,加直秘閣,特授尚書司封員外郎,進直寶章閣,尋加寶謨閣,移浙東。召為國子司業兼資善堂贊讀,兼玉牒所檢討官,時暫兼侍立修注官。拜宗正少卿兼國子司業。進直龍圖閣、知隆興府。試國子祭酒兼侍立修注官。拜太常少卿,仍兼資善堂翊善。權工部侍郎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
遷工部侍郎,時暫兼禮部侍郎,兼權吏部尚書。加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差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同知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落職予祠,起居郎林存請加竄削,從之。未逾年,複端明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乞致仕。轉一官,守本官職致仕。卒,諡文簡,以犯祖諱,更諡文肅。
張磻,字渭老,福州人。嘉定四年進士。曆官辟點檢贍軍激賞酒庫所主管文字,差主管尚書吏部架閣。遷太常博士、宗正丞兼權兵部郎官。遷國子祭酒,時暫兼權禮部侍郎,尋為真,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加集英殿修撰,差知婺州。複為禮部侍郎、權兵部尚書,時暫兼權吏部尚書。以右補闕程元鳳論罷。寶祐三年,複權刑部尚書兼侍讀,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升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五年,拜參知政事。進封長樂郡公,轉三官,守參知政事致仕。九月,卒。遺表上,贈少師。
馬天驥,字德夫,衢州人。紹定二年進士,補簽書領南判官廳公事。遷秘書省正字兼沂靖惠王府教授。遷秘書省校書郎,升著作佐郎。輪對,假司馬光五規之名,條上時敝,詞旨切直。遷考功郎官,入對,言:「周世宗當天下四分五裂之餘,一念振刷,猶能轉弱為強,陛下有能致之資,乘可為之勢,一轉移間耳。」
遷秘書監、直秘閣、知吉州。遷宗正少卿,以秘閣修撰知紹興府,主管浙東安撫司公事兼提舉常平。權兵部侍郎,授沿海制置使,差知慶元府。改知池州兼江東提舉常平。改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寶祐四年,遷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兼侍讀,兼國子祭酒。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封信安郡侯。五年,以殿中侍御史朱熠、右正言戴慶炣、監察禦史吳衍翁應弼等論罷,依舊職提舉洞霄宮。景定元年,知衢州,以兵部侍郎章鑒論罷。有旨,依舊職予祠。起知福州、福建安撫使,以職事修舉,升大學士。改知平江府。又改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提舉洞霄宮。褫職罷祠。鹹淳三年,追奪執政恩數,送信州居住。四年,放令自便,後卒於家。
朱熠,溫州平陽人。端平二年,武舉第一。遷閣門舍人,差知沅州,改橫州,複為閣門舍人、知雷州。入對,為監察禦史陳垓論罷;臣僚複論,降一官。久之,授帶禦器械兼幹辦皇城司,差知興國軍。遷度支郎官,拜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擢右正言,殿中侍御史兼侍講,遷侍御史。寶祐六年,遷左諫議大夫。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開慶元年,拜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景定元年,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兼太子賓客。以舊職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奉祠。為監察禦史胡用虎論罷。久之,監察禦史張桂、常茂相繼糾劾,送處州居住。鹹淳四年,詔令自便。五年,侍御史章鑒複以為言,驅之還鄉,尋卒。熠居言路彈劾最多,一時名士若徐清叟、呂中、尤焴、馬廷鸞,亦皆不免雲。
饒虎臣,字宗召,寧國人。嘉定七年進士。曆官遷將作監主簿,差知徽州。遷秘書郎,升著作郎兼權右司郎官。遷兵部郎官兼權左司郎官,特授左司郎中。遷司農少卿兼左司,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司農卿、直龍圖閣、福建轉運判官,浙東提點刑獄。拜太府卿兼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以秘閣修撰、兩浙轉運使權禮部侍郎,尋為真。時暫兼權侍右侍郎。寶祐六年,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暫通攝吏部尚書。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開慶元年,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景定元年,拜參知政事。殿中侍御史何夢然論罷,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夢然再劾之,褫職罷祠。四年,敘複元官,提舉太平興國宮。卒。德祐元年,禮部侍郎王應麟、右史徐宗仁乞追複元官,守資政殿學士致仕。
戴慶炣,字彥可,溫州永嘉人。淳祐十年進士。曆官差主管戶部架閣文字。召試館職,遷秘書省正字兼史館校勘。升校書郎,遷右正言、左司諫、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開慶元年,拜右諫議大夫。尋加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未幾,守本官致仕。卒,贈特進、資政殿大學士。
皮龍榮,字起霖,一字季遠,潭州醴陵人。淳祐四年進士。曆官主管吏部架閣文字,遷宗學諭,授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兼資善堂直講。入對,請「以改過之實,易運化之名,一過改而一善著,百過改而百善融。」遷秘書郎,升著作郎。入對,因及真德秀、崔與之廉,龍榮曰:「今天下豈無廉者,願陛下崇獎之以風天下,執賞罰之公以示勸懲。」帝以為然。兼兵部郎官、差知嘉興府。
召赴闕,遷侍右郎官兼資善堂贊讀。又遷吏部員外郎兼直講。入對,言:「忠王之學,願陛下身教之于內。」帝嘉納。遷將作監兼尚右郎官,秘書少監兼吏部郎中,宗正少卿、起居郎兼權侍左侍郎,兼給事中,吏部侍郎兼贊讀,封醴陵縣男。遷集賢殿修撰、提舉太平興國宮。召見,進刑部侍郎,加寶章閣待制、荊湖南路轉運使,權刑部尚書兼翊善。景定元年四月,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進封伯。權參知政事兼太子賓客。二年,拜參知政事,仍兼太子賓客,封壽沙郡公。三年,罷為湖南安撫使,判潭州。四年,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以右正言曹孝慶論罷。
咸淳元年,以舊職奉祠。殿中侍御史陳宗禮、監察禦史林拾先後論劾,削一官。它日,帝偶問龍榮安在,賈似道恐其召用,陰諷湖南提點刑獄李雷應劾之。雷應至官,謁龍榮,龍榮托故不出;既退,又斥駡之。或以語雷應,不能平,遂疏其罪,又謂「每對人言,有'吾擁至尊於膝上'之語。」詔徙衡州居住。湖南提刑治衡州,龍榮恐不為雷應所容,未至而歿。
龍榮少有志略,精於《春秋》學,有文集三十卷。性伉直,似道當國,不肯降志。又以度宗舊學,卒為似道所擯。德祐元年,複其官致仕。二年,太府卿柳嶽乞加贈諡,未及行而宋亡。
沈炎,字若晦,嘉興人。寶慶二年進士。調嵊縣主簿,廣西經略司準備差遣,湖南安撫司幹辦公事。討郴寇有功,改知金華縣,沿江制置司幹官。通判和州,沿江制置主管機宜文字。監三省、樞密院門,樞密院編修官。為監察禦史、右正言、左司諫、殿中侍御史、侍御史。景定元年,拜右諫議大夫。加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二年,拜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三年,進大學士,致仕。卒,贈少保。炎居言路,嘗按劾福建轉運使高斯得、觀文殿學士李曾伯、沿江制置司參謀官劉子澄、左丞相吳潛。然論罷右丞相丁大全及其黨與,則為公論也。
論曰:王伯大立朝直諒。鄭寀、沈炎居言路,不辨君子小人,皆彈拄之,吾不知其何說也。應亻繇清慎沒世。徐清叟風采凜乎班行之間。李采伯之治邊,短於才者也。王野得名父師,而其學問益光。蔡抗號為君子,史闕其事。若張磻、馬天驥、饒虎臣未見卓然有可稱道者。戴慶炣、皮龍榮登第皆未久而位至執政,龍榮不附權臣,為所擯斥而死,猶為可取,慶炣無所稱述焉。朱熠在台察如狂猘,遇人輒噬之雲。
列傳第一百八十
○楊棟姚希得包恢常挺陳宗禮常家鉉翁李庭芝
楊棟,字元極,眉州青城人。紹定二年進士第二。授簽書劍南西川節度判官廳公事。未上,丁母憂。服除,遷荊南制置司,改辟西川,入為太學正。丁父憂,服除,召試授秘書省正字兼吳益王府教授,遷校書郎、樞密院編修官。入對,言:「飛蝗蔽天,願陛下始終一德,庶幾感格天心,消弭災咎。」又言:「邇來中外之臣,如主兵理財,聽其言無非可用,跡其實類皆欺誣,上下相蒙,無一可信。陛下先之以至誠,而後天下之事可為也。」又言:「祖宗立國,不恃兵財法,惟恃民心固結而已。願陛下常存忠厚之意,勿用峻急之人。」理宗悅,以臣僚言奉祠。
起知興化軍。孔子之裔有居氵亟頭鎮者,棟為建廟辟田,訓其子弟。遷福建提點刑獄,尋加直秘閣兼權知福州,兼本路安撫使,遷都官郎官,又遷左司郎官,尋為右司郎官兼玉牒所檢討官,除宗正少卿。進對,帝曰:「止是正心修身之說乎?」棟對曰:「臣所學三十年,止此一說。用之事親取友,用之治凋郡、察冤獄,至為簡易。」時有女冠出入宮禁,頗通請謁,外廷多有以為言者。棟上疏曰:「陛下何惜一女冠,天下所側目而不亟去之乎?」帝不謂然。棟曰:「此人密交小人,甚可慮也。」又言:「京、襄、兩淮、四川殘破郡縣之吏,多是兵將權攝,科取無藝,其民可矜,非陛下哀之,誰實哀之。」帝從之。
遷太常少卿、起居郎,差知滁州,以殿中侍御史周坦論罷。起直龍圖閣、知建寧府,不拜。提舉千秋鴻禧觀,遷起居郎兼權侍左侍郎、崇政殿說書,繼遷吏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讀,以集英殿修撰兼中書舍人兼侍講,出知太平州,以右補闕蕭泰來論罷,依舊職提舉太平興國宮。起知婺州。召奏事,以舊職奉祠。度宗立為太子,帝親擢棟太子詹事。遷工部侍郎,仍為詹事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權刑部尚書兼國子祭灑,遷禮部尚書,加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進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拜參知政事。
台州守王華甫建上蔡書院,言於朝,乞棟為山主,詔從之。因蔔居於台。尋授資政殿學士、知建寧府,不拜。以舊職提舉洞霄宮,複依舊職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以監察禦史胡用虎言罷,仍奉祠。加觀文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又不拜,仍奉祠。乃以資政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卒,遺表上,帝輟朝,特贈少保。
棟之學本諸周、程氏,負海內重望。方賈似道入相,登用故老,列之從官,棟亦預焉。及彗星見,棟乃言蚩尤旗,非彗也,故為世所少雲。或謂棟姑為是言,陰告於帝,謀逐似道,似道覺之,遂蒙疑而去。所著有《崇道集》、《平舟文集》。
姚希得,字逢原,一字叔剛,潼川人,嘉定十六年進士。授小溪主簿,待次三年,朝夕討論《六經》、諸子百家之言。調磐石令。會蜀有兵難,軍需調度不擾而集,更調嘉定府司理參軍。改知蒲江縣。巨室挾勢,邑號難治。希得綏強扶弱,聲聞著聞。同知樞密院事遊似以希得名聞,召審察,遷行在都進奏院,通判太平州,改福州,徒步至候官,吏不知為通判也。
召為國子監丞,遷太府寺丞,時暫書擬金部文字兼沂靖王府教授。時帝斥逐權奸,收召名德,舉朝相慶。希得以為外觀形狀,似若清明之朝;內察脈息,有類危亡之證。乃上疏言:「堯、舜、三代之時,無危亡之事,而常喜危亡之言;秦、漢以來,多危亡之事,而常諱危亡之言。夫危亡之事不可有,而危亡之言不可亡。後世人主乃履危如履坦,諱言如諱病。」又言:「君子非不收召,而意向猶未調一;小人非不斥逐,而根株猶未痛斷。大權若操握,而不能無旁蹊曲逕之疑;大勢若更張,而未見有長治久安之道。廷臣之所諷諫,封囊之所奏陳,非不激切,而陛下固不之罪,亦不之行。自古甘蹈危亡之機,非獨暗主,而明君亦有焉,此臣之所甚懼。朝廷者,萬化之所自出也,實根於人君之一心。夫何大明當天,猶有可議者?內小學之建,人皆知陛下有意建儲也。然歲月逾邁,未睹施行,人心危疑,無所系屬。秦、漢而下,嗣不蚤定,事出倉卒,或宮闈出令,或宦寺主謀,或奸臣首議,此皆足以危人之國也。陛下何憚而不蚤定大計?邸第之盛,人皆知篤於親愛也。然依馮者眾,輕視王法,請托之行,捷於影響。楊幹,晉侯弟也,亂行于曲梁,而魏絳戮其僕,晉侯始怒而終悔,晉卒以霸。平原君,趙王弟也,不出租稅,而趙奢刑其用事者,趙王賢而用之,趙卒以強。皆足以興人之國也。陛下何為而不少伸國法?今女冠者流,眾所指目;近璫小臣,時竊威福。此皆陛下之心乍明乍晦之所致,豈不謂之危乎?國有善類,猶人有元氣,善類一敗一消,元氣一病一衰。善類能幾,豈堪數消,沙極則國隨之矣。陛下明于知人,公於用人,固無權奸再用之意。然道路之人往往竊議,此元祐、紹聖將分之機也。禍根猶伏而未去,不幾于安其危乎?」帝改容曰:「朕決不用史嵩之。」
遷知大宗正丞兼權金部郎官。李韶以病告,十上疏欲去。希得言:「韶有德望,雖以病告,曷若留奉內祠,侍經幄,亦足為朝廷重。」又言:「財用困竭,民生憔悴,移此不急之費,以實軍儲,以厚民生,敬天莫大於此,豈在崇大宮宇,莊嚴設像哉!」又條救錢楮三策,請置惠民局,帝皆以為可行。
進秘書丞,尋遷著作郎,授江西提舉常平。役法久壞,臨川富室有賂吏求免者,希得竟罪之。遂提點刑獄,加直秘閣。未幾,加度支員外郎,尋直寶章閣,移治贛州。盜有偽號「崔太尉」者,據石壁,連結數郡;劉老龍等聚眾焚掠,一方繹騷。希得指授方略,不五旬平之。以直寶謨閣、廣西轉運判官兼權靜江府。尋授直徽猷閣、知靜江府、主管廣西經略安撫司公事兼轉運判官。母喪,免。召為秘書少監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入對,言君子小人邪正之辯,且曰:「君子犯顏敢諫,拂陛下之意,退甘家食,此乃為國計,非為身計也。小人自植朋黨,擠排正人,甘言佞語,一切順陛下之意,遂取陛下官爵,此乃為身計,非為國計也。」遷宗正少卿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權給事中,兼權刑部侍郎、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時西方用兵,有為嵩之複出計者,謂非此人不能辦。帝有意再用,知希得必執之,出旨諭意,希得毅然具疏密奏,不報。又繳鄧泳予祠之命。右正言邵澤、監察禦史吳衍、殿中侍御史朱熠相繼論罷。
久之,以集英殿修撰提點千秋鴻禧觀。未幾,依舊職兩淮宣撫使司判官,俄加寶謨閣待制,移京西、湖南北、四川。詔敘複元官。護江陵有功,召為戶部侍郎。帝曰:「姚希得才望可為閫帥。」乃進煥章閣待制、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繼升敷文閣待制。詔增沿海舟師,希得為之廣募水軍,造戰艦,蓄糧食,蠲米一萬二千石、舊逋一百萬。去官,庫餘羨悉以代民輸。召為工部尚書兼侍讀。入侍經筵,帝問慶元之政甚悉。以華文閣直學士、沿江制置使知建康府、江東安撫使、行宮留守。希得按行江上,慰勞士卒,眾皆歡說。溧陽饑,發稟勸分,全活者眾。創甯江軍,自建康、太平至池州列砦置屋二萬餘間,屯戍七千餘人。帝聞之,一再降詔獎諭。加寶章閣學士,尋加刑部尚書,依舊任兼淮西總領。
景定五年,召為兵部尚書兼侍讀。乃言用人才、修政事、治兵甲、惜財用四事。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公星變,上疏引咎,乞解機務。兼權參知政事。度宗即位,授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尋授參知政事。以言罷,授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起知潭州、湖南安撫使,以疾甚,辭,乃仍舊職奉祠。請致仕,詔不許,力請,以資政殿大學士、金紫光祿大夫、依舊潼川郡公致仕。鹹淳五年,卒。遺表聞,帝輟朝,贈少保。
希得忠亮平實,清儉自將,好引善類,不要虛譽,蓋有誦薦於上而其人莫之知者。廣西官署以錦為帟幕,希得曰:「吾起身書生安用此!」命以繒纈易之。蜀之親族姻舊相依者數十家,希得廩之終身,昏喪悉損己力,晚年計口授田,各有差。所著有《續言行錄》、《奏稿》、《橘州文集》。
包恢,字宏父,建昌人。自其父揚、世父約、叔父遜從朱熹、陸九淵學。恢少為諸父門人講《大學》,其言高明,諸父驚焉。嘉定十三年,舉進士。調金谿主簿。邵武守王遂辟光澤主簿,平寇亂。建甯守袁甫薦為府學教授,監虎翼軍,募土豪討唐石之寇。授掌故,改沿海制置司幹官。會歲饑,盜起金壇、溧陽之間,恢部諸將為十誅夷之。沿江制置使陳韡辟為機宜,複有平寇功,改知吉州永豐縣,未行,差發運幹官。福建安撫使陳塏檄平寇,遷武學諭、宗正寺主簿,添差通判台州。徐鹿卿討溫寇,辟兼提點刑獄司主管文字,議收捕。改通判臨安府,遷宗正寺主簿、知台州。有妖僧居山中,號「活佛」,男女爭事之,因為奸利,豪貴風靡,恢誅其僧。
進左司郎官,未行,改湖北提點刑獄,未行,移福建兼知建寧。閩俗以九月祠「五王」生日,靡金帛,傾市奉之。恢曰:「彼非犬豕,安得一日而五子同生,非不祥者乎?而尊畏之若是。」眾感悟,為之衰止。兼轉運判官,以侍御史周坦論罷。光州布衣陳景夏上書雲:「包恢剛正不屈之臣,言者污蔑之耳。」又四年,起為廣東轉運判官,權經略使,遷侍右郎官,尋為大理少卿,即日除直顯文閣、浙西提點刑獄。是時海寇為亂,恢單車就道、調許、澉浦分屯建砦,一旦集諸軍討平之。嘉興吏因和糴受賕百萬,恢被旨慮囚,曰:「吾用此消沴氣。」乃減死,斷其手。
進直龍圖閣、權發運,升秘閣修撰,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沈妖妓于水,化為狐,人皆神之。有母訴子者,年月後狀作「疏」字,恢疑之,呼其子至,泣不言。及得其情,母孀居,與僧通,惡其子諫,以不孝坐之,狀則僧為之也。因責子侍養跬步不離,僧無由至。母乃托夫諱日,入寺作佛事,以籠盛衣帛,因納僧於內以歸。恢知之,使人要之,置籠公庫,逾旬,吏報籠中臭達於外,恢命沉于江,語其子曰:「為汝除此害矣。」又姑死者假子婦棺以斂,家貧不能償,婦愬於恢,恢怒,買一棺,紿其婦臥棺中以試,就掩而葬之。改湖南轉運使,罷。
景定初,拜大理卿、樞密都承旨兼侍講,權禮部侍郎,尋為中書舍人。林希逸奏恢守法奉公,其心如水。權刑部侍郎,進華文閣直學士、知平江府兼發運。豪有奪民包舉田寄公租誣上者,恢上疏,指為以小民祈天永命之一事,帝覽奏惻然,罪任事者,即歸民田。召赴闕,辭,改知紹興,又辭。度宗即位,召為刑部尚書,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封南城縣侯。郊祀禮成,還,以資政殿學士致仕。
恢曆仕所至,破豪猾,去奸吏,治蠱獄,課盆鹽,理銀欠,政聲赫然。嘗因輪對曰:「此臣心惻隱所以深切為陛下告者,陛下惻隱之心如天地日月,其閉而食之者曰近習、曰外戚耳。」參知政事董槐見而歎曰:「吾等有慚色矣。」他日講官因稱恢疏剴切,願容納。理宗欣然曰:「其言甚直,朕何嘗怒直言!」經筵奏對,誠實懇惻,至身心之要,未嘗不從容諄至。度宗至比恢為程顥、程頤。恢侍其父疾,滌濯拚除之役不命僮僕。年八十有七,臨終,舉盧懷慎臥簀窮約事戒諸子斂以深衣,作書別親戚而後卒,有光隕其地。遺表聞,帝輟朝,贈少保,諡文肅,賻銀絹五百。
常挺字方叔,福州人。嘉熙二年進士。曆官為太學錄,召試館職,遷秘書省正字兼莊文府教授,升校書郎。輪對,乞以李若水配享高宗。改秘書郎兼考功郎官,出知衢州,拜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疏言邊閫三事:曰辟實才,曰奏實功,曰招實兵。朝廷二事:曰選良吏,曰擢正人。又言:「願陛下深思巨集遠之規模,奮發清明之志氣,立綱陳紀必為萬世之法程,昭德塞違以示百官之憲度。」遷太常少卿兼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直舍人院。遷起居郎,權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遷工部侍郎、給事中。右諫議大夫陳堯道論罷。以寶章閣直學士知漳州,改知泉州,權兵部尚書兼侍讀,權禮部尚書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進《帝學發題》,遷吏部尚書。鹹淳三年,授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封合沙郡公,拜參知政事。四年,致仕,尋卒,贈少保。
陳宗禮字立之。少貧力學,袁甫為江東提點刑獄,宗禮往問學焉。淳祐四年,舉進士。調邵武軍判官,入為國子正,遷太學博士、國子監丞,轉秘書省著作佐郎。入對,言火不循軌。帝以星變為憂,宗禮曰:「上天示戒,在陛下修德布政以回天意。」又曰:「天下方事於利欲之中,士大夫奔競趨利,惟至公可以遏之。」兼考功郎官,兼國史實錄院校勘,兼景獻府教授,升著作郎,遷尚左郎官兼右司。時丁大全擅國柄,以言為諱。宗禮歎曰:「此可一日居乎!」陛對,言:「願為宗社大計,毋但為倉廩府庫之小計;願得天下四海之心,毋但得左右便嬖戚畹之心;願寄腹心于忠良,毋但寄耳目於卑近;願四通八達以來正人,毋但旁蹊曲逕類引貪濁。」拜太常少卿,以直寶謨閣、廣東提點刑獄進直煥章閣,遷秘書監。以監察禦史虞慮言追兩官,送永州居住。
景定四年,拜侍御史,直龍圖閣、淮西轉運判官,遷刑部尚書。以起居舍人曹孝慶言罷。度宗即位,兼侍講,拜殿中侍御史。疏言:「恭儉之德自上躬始,清白之規自宮禁始,左右之言利者必斥,蹊隧之私獻者必誅。」以《詩》進講,因奏:「帝王舉動,無微不顯,古人所以貴于慎獨也。」權禮部侍郎兼給事中。進讀《孝宗聖訓》,因奏:「安危治亂,常起於一念慮之間,念慮少差,禍亂隨見。天下之亂未有不起于微而成於著。」又言:「不以私意害公法,乃國家之福。」帝曰:「孝宗家法,惟賞善罰惡為尤謹。」宗禮言:「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信不可不謹也。」
遷禮部侍郎,尋權禮部尚書,乞奉祠,帝曰:「豈朕不足與有為耶?」以華文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再辭,依舊職與待次差遣。逾年,依舊職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加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疏奏:「國所以立,曰天命人心。因其警而加敬畏,天命未有不可回也;因其未墜而加綏定,人心未嘗不可回也。」卒官,遺表上,贈開府儀同三司、盱江郡侯,諡文定。所著有《寄懷斐稿》、《曲轅散木集》、《兩朝奏議》、《經筵講義》、《經史明辨》、《經史管見》、《人物論》。
知廣德軍。郡有水災,發社倉粟以活饑民,官吏難之,楙先發而後請專命之罪,置慈幼局,立先賢祠。故事,郡守秋苗例可得米千石,乃以代屬縣償大農綱欠。拜監察禦史,知無不言。嘗論天變及賈似道家爭田事,論繼皇子竑嗣,觸度宗怒,遷司農卿,尋為兩浙轉運使。禁戢吏奸,不以急符督常賦。海鹽歲為鹹潮害稼,楙請於朝,捐金髮粟,複輟己帑,大加修築新塘三千六百二十五丈,名曰海晏塘。是秋,風濤大作,塘不浸者尺許,民得奠居,歲複告稔,邑人德之。
遷戶部侍郎。受四方民詞,務通下情。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刑部侍郎。極論檢覆之敝。上進故事,首論雷雪非時之變,帝意不悅。丐祠,不許,以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值旱。故事,郡守合得緡錢十五萬,悉以為民食、軍餉助。蠲苗九萬、稅十三萬、版帳十六萬,又蠲新苗二萬八千,大寬公私之力。飛蝗幾及境,疾風飄入太湖。節浮費,修府庫。既代,有送還事例,自給吏卒外,余金萬楮,楙悉不受。吏驚曰:「人言常侍郎不愛錢,果然。」改浙東安撫使。值水災,捐萬楮以振之,複請糴於朝,得米萬石,蠲新苗三萬八千。又以諸暨被水尤甚,給二萬楮付縣折運,民食不至乏絕。民各祀於家。兩浙及會稽、山陰死者暴露與貧而無以為殮者,乃以十萬楮置普惠庫,取息造棺以給之。尋以刑部侍郎召。申明期赦敘改法,與廟堂爭可否,辨偽關獄,救八倉虧欠免死罪,平反天井巷殺人獄,全活者甚眾。兼給事中,封還隆國夫人從子黃進觀察使錄黃。帝怒,似道以禦書令委曲書行,楙迄不奉命。以寶章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
德祐元年,拜吏部尚書,以老病辭,累詔不許,專官趣行甚峻。楙入見,首言「霅川之變,非其本心,置之死,過矣,不與立後,又過矣。巴陵帝王之胄,生不得正命,死不得血食,沉冤幽憤,鬱結四五十年之久,不為妖為劄於冥冥中者幾希。願陛下勿搖浮議,特發神斷,宗社幸甚」。於是詔國史院討論典故以聞。明堂禮成,進端明殿學士、提領戶部財用,特與執政恩數。楙以國步方艱,非臣子貪榮之時,力辭恩數。與廟堂議事不合,以疾謁告。二年春,拜參知政事,為夏士林繳駁,拜疏出關,後六年卒。
家鉉翁,眉州人。以蔭補官。累官知常州,政譽翕然。遷浙東提點刑獄,入為大理少卿,直華文閣,以秘閣修撰充紹興府長史,遷樞密都丞旨,知建甯府兼福建轉運副使,權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遷戶部侍郎,權侍右侍郎,仍兼樞密都丞旨。賜進士出身,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大元兵次近郊,丞相吳堅、賈余慶檄告天下守令以城降,鉉翁獨不署。元帥遣使至,欲加縛,鉉翁曰:「中書省無縛執政之理。」堅奉表祈請於大元,以鉉翁介之,禮成不得命,留館中。聞宋亡,旦夕哭泣不食飲者數月。大元以其節高欲尊官之,以示南服。鉉翁義不二君,辭無詭對。宋三宮北還,鉉翁再率故臣迎謁,伏地流涕,頓首謝奉使無狀,不能感動上衷,無以保存其國。見者莫不歎息。文天祥女弟坐兄故,系奚官,鉉翁傾橐中裝贖出之,以歸其兄璧。
鉉翁狀貌奇偉,身長七尺,被服儼雅。其學邃於《春秋》,自號則堂,改館河間,乃以《春秋》教授弟子,數為諸生談宋故事及宋興亡之故,或流涕太息。大元成宗皇帝即位,放還,賜號「處士」,錫齎金幣,皆辭不受。又數年以壽終。
李庭芝,字祥甫。其先汴人,十二世同居,號「義門李氏」,後徙隨之應山縣。金亡,襄、漢被兵,又徙隨。然特以武顯。
庭芝生時,有芝產屋棟,鄉人聚觀,以為生男祥也,遂以名之。少穎異,日能誦數千言,而智識恒出長老之上。王旻守隨,庭芝年十八,告其諸父曰:「王公貪而不恤下,下多怨之,隨必亂,請徙家德安以避。」諸父勉強從之,未浹旬,旻果為部曲挾之以叛,隨民死者甚眾。嘉熙末,江防甚急,庭芝得鄉舉不行,以策幹荊帥孟珙請自效。珙善相人,且夜夢車騎稱李尚書謁己,明日庭芝至。珙見其魁偉,顧諸子曰:「吾相人多,無如李生者,其名位當過我。」時四川有警,即以庭芝權施之建始縣。庭芝至,訓農治兵,選壯士雜官軍教之。期年,民皆知戰守,善馳逐,無事則植戈而耕,兵至則悉出而戰。夔帥下其法於所部行之。淳祐初始去,舉進士,中第。辟珙幕中,主管機宜文字。珙卒,遺表舉賈似道自代,而薦庭芝於似道,庭芝感珙知己,扶其柩葬之興國,即棄官歸,為珙行三年喪。
庭芝初至揚時,揚新遭火,廬舍盡毀。州賴鹽為利,而亭戶多亡去,公私蕭然。庭芝悉貸民負逋,假錢使為屋,屋成又免其假錢,凡一歲,官民居皆具。鑿河四十裏入金沙余慶場,以省車運。兼浚他運河,放亭戶負鹽二百余萬。亭民無車運之勞,又得免所負,逃者皆來歸,鹽利大興。始,平山堂瞰揚城,大元兵至,則構望樓其上,張車弩以射城中。庭芝乃築大城包之,城中募汴南流民二萬人以實之,有詔命為武銳軍。又大修學,為詩書、俎豆,與士行習射禮。郡中有水旱,即命發廩,不足則以私財振之。揚民德之如父母。劉槃自淮南入朝,帝問淮事,槃對曰:「李庭芝老成謹重,軍民安之。今邊塵不驚,百度具舉,皆陛下委任得人之效也。」
鹹淳五年,北兵圍襄陽急,夏貴入援,大敗虎尾州;範文虎總諸兵再入,又敗,文虎以輕舠遁,兵亂,士卒溺漢水死者甚眾。冬,命庭芝以京湖制置大使督師援襄陽。文虎聞庭芝至,貽書似道曰:「吾將兵數萬入襄陽,一戰可平,但無使聽命於京閫,事成則功歸恩相矣。」似道喜,即除文虎福州觀察使,其兵從中制之。文虎日攜美妾,走馬擊球軍中為樂。庭芝屢欲進兵,曰:「吾取旨未至也。」明年六月,漢水溢,文虎不得已始一出師,未至鹿門,中道遁去。庭芝數自劾請代,不允,竟失襄陽。陳宜中請誅文虎,似道芘之,止降一官知安慶府,而貶庭芝及部將蘇劉義、范友信廣南。庭芝罷居京口。
未幾,大元兵圍揚州,制置印應雷暴死,即起庭芝制置兩淮。庭芝請分淮西夏貴,而己得專力淮東,從之。十年,築清河口,詔以為清河軍。十二月,大元兵破鄂,詔天下勤王,庭芝首遣兵為諸道倡。德祐元年春,似道兵潰蕪湖,沿江諸郡或降或遁,無一人能守者。庭芝率所部郡縣城守。有李虎者持招降榜入揚州,庭芝誅虎,焚其榜。總制張俊出戰,持孟之縉書來招降,庭芝焚書,梟俊五人於市。而日調苗再成戰其南,許文德戰其北,姜才、施忠戰其中。時出金帛牛酒燕犒將士,人人為之死鬥。朝廷亦以督府金勞之,加庭芝參知政事。七月,以知樞密院事征入朝,徙夏貴知揚州,貴不至,事遂已。
十月,大元丞相伯顏入臨安,留元帥阿術軍鎮江以遏淮兵。阿術攻揚久不拔,乃築長圍困之。冬,城中食盡,死者滿道。明年二月,饑益甚,赴濠水死者日數百,道有死者,眾爭割啖之立盡。宋亡,謝太后及瀛國公為詔諭之降,庭芝登城曰:「奉詔守城,未聞有詔諭降也。」已而兩宮入朝,至瓜州,複詔庭芝曰:「比詔卿納款,日久未報,豈未悉吾意,尚欲固圉邪?今吾與嗣君既已臣伏,卿尚為誰守之?」庭芝不答,命發弩射使者,斃一人,餘皆退去。姜才出兵奪兩宮,不克,複閉城守。三月,夏貴以淮西降,阿術驅降兵至城下以示之,旌旗蔽野,幕客有以言覘庭芝者,庭芝曰:「吾惟一死而已。」阿術使者持詔來招降,庭芝開壁納使者,斬之,焚詔陴上。已而知淮安州許文德、知盱眙軍張思聰、知泗州劉興祖皆以糧盡降。庭芝猶括民間粟以給兵,粟盡,令官人出粟,粟又盡,令將校出粟,雜牛皮、曲蘖以給之。兵有烹子而食者,猶日出苦戰。七月,阿術請赦庭芝焚詔之罪,使之降,有詔從之。庭芝亦不納。是月,益王遣使以少保、左丞相召庭芝,庭芝以朱煥守揚,與薑才將兵七千人東入海,至泰州,阿術將兵追圍之。朱煥既以城降,驅庭芝將士妻子至泰州城下,陴將孫貴、胡惟孝等開門降。庭芝聞變,赴蓮池,水淺不得死。被執至揚州,朱煥請曰:「揚自用兵以來,積骸滿野,皆庭芝與才所為,不殺之何俟?」於是斬之。死之日,揚之民皆泣下。
有宋應龍者為泰州諮議官,泰守孫良臣之弟舜臣自軍中來說降,良臣召應龍與計,應龍極陳國家恩澤,君臣大義,請殺舜臣以戒持二心者,良臣不得已殺之。及泰州降,應龍夫婦自經死。提刑司諮議褚一正置司高郵,督戰被創,沒水死。知興化縣胡拱辰,城破亦死。
論曰:楊棟學本伊、洛,而尼於權臣,速謗召尤,誰之過歟?姚希得藹然君子。包恢以嚴為治,抑以衰世之民非可以縱馳待之耶?常挺、陳宗禮鹹通濟,著聲望。常楙晚訟皇子竑事,光明正大,公義炳然。家鉉翁義不二君,足為臣軌。李庭芝死於國難,其可憫哉!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林勳劉才邵許忻應孟明曾三聘徐僑度正程珌牛大年陳仲微梁成大李知孝
林勳,賀州人。政和五年進士,為廣州教授。建炎三年八月,獻《本政書》十三篇,言:「國家兵農之政,率因唐末之故。今農貧而多失職,兵驕而不可用,是以饑民竄卒,類為盜賊。宜仿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畝,其有羨田之家,毋得市田,其無田與游惰末作者,皆驅之使為隸農,以耕田之羨者,而雜紐錢谷,以為十一之稅。宋二稅之數,視唐增至七倍。今本政之制,每十六夫為一井,提封百里,為三千四百井,率稅米五萬一千斛、錢萬二千緡;每井賦二兵、馬一匹,率為兵六千八百人、馬三千四百匹,歲取五之一以為上番之額,以給征役。無事則又分為四番,以直官府,以給守衛。是民凡三十五年而役使一遍也。悉上則歲食米萬九千余斛,錢三千六百餘緡,無事則減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稅供之。匹婦之貢,絹三尺,綿一兩。百里之縣,歲收絹四千餘匹,綿三千四百斤。非蠶鄉則布六尺、麻二兩,所收視絹綿率倍之。行之十年,則民之口算,官之酒酤,與凡茶、鹽、香、礬之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說甚備。書奏,以勳為桂州節度掌書記。
其後,勳又獻《比較書》二篇,大略謂:「桂州地東西六百里,南北五百里,以古尺計之,為方百里之國四十,當墾田二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頃,有田夫二百四萬八千,出米二十四萬八千斛,祿卿大夫以下四千人,祿兵三十萬人。今桂州墾田約萬四十二頃,丁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五,稅錢萬五千余緡,苗米五萬二百斛有奇,州縣官不滿百員,官兵五千一百人。蓋土地荒蕪而遊手末作之人眾,是以地利多遺,財用不足,皆本政不修之故。」朱熹甚愛其書。東陽陳亮曰:「勳為此書,考古驗今,思慮周密,可謂勤矣。世之為井地之學者,孰有加於勳者乎?要必有英雄特起之君,用於一變之後,成順致利,則民不駭而可以善其後矣。」
劉才邵,字美中,吉州廬陵人。其上世鶚,太宗召見,未及用而卒。嘗憤五季文辭卑弱,仿楊雄《法言》,著《法語》八十一篇行於世。才邵以大觀二年上舍釋褐,為贛、汝二州教授,複為湖北提舉學事管幹文字。宣和二年,中宏詞科,遷司農寺丞。靖康元年,遷校書郎。
許忻,拱州人。宣和三年進士,高宗時,為吏部員外郎,有旨引見。是時,金國使人張通古在館,忻上疏極論和議不便,曰:
臣兩蒙召見,擢置文館,今茲複降睿旨引對。今見陛下于多故之時,欲采千慮一得之說以廣聰明,是臣圖報萬分之秋也,故敢竭愚而效忠。臣聞金使之來,陛下以祖宗陵寢廢祀,徽宗皇帝、顯肅皇后梓宮在遠,母后春秋已高,久闕晨昏之奉,淵聖皇帝與天族還歸無期,欲屈己以就和,遣使報聘。茲事體大,固已詔侍從、台諫各具所見聞矣,不知侍從台諫皆以為可乎?抑亦可否雜進,而陛下未有所擇乎?抑亦金已恭順,不復邀我以難行之禮乎?是數者,臣所不得而聞也。請試別白利害,為陛下詳陳之。
夫金人始入寇也,固嘗雲講和矣。靖康之初,約肅王至大河而返,已而挾之北行,訖無音耗。河朔千里,焚掠無遺,老稚系累而死者億萬計,複破威勝、隆德等州。淵聖皇帝嘗降詔書,謂金人渝盟,必不可守。是歲又複深入,朝廷制置失宜,都城遂陷。敵情狡甚,懼我百萬之眾必以死爭也,止我諸道勤王之師,則又曰講和矣。乃邀淵聖出郊,次邀徽宗繼往,追取宗族,殆無虛日,傾竭府庫,靡有孑遺,公卿大臣類皆拘執,然後偽立張邦昌而去。則是金人所謂「講和」者,果可信乎?
此已然之禍,陛下所親見。今徒以王倫繆悠之說,遂誘致金人責我以必不可行之禮,而陛下遂已屈己從之,臣是以不覺涕泗之橫流也。而彼以「詔諭江南」為名而來,則是飛尺書而下本朝,豈講和之謂哉?我躬受之,真為臣妾矣。陛下方寢苫枕塊,其忍下穹廬之拜乎?臣竊料陛下必不忍為也。萬一奉其詔令,則將變置吾之大臣,分部吾之諸將,邀求無厭,靡有窮極。當此之時,陛下欲從之則無以立國,不從之則複責我以違令,其何以自處乎?況犬羊之群,驚動我陵寢,戕毀我宗廟,劫遷我二帝,據守我祖宗之地,塗炭我祖宗之民,而又徽宗皇帝、顯肅皇后鑒輿不返,遂致萬國痛心,是謂不共戴天之仇。彼意我之必複此仇也,未嘗頃刻而忘圖我,豈一王倫能平哉?方王倫之為此行也,雖閭巷之人,亦知其取笑外夷,為國生事。今無故誘狂敵悖慢如此,若猶倚信其說而不寢,誠可慟哭,使賈誼複生,謂國有人乎哉,無人乎哉?
古之外夷,固有不得已而事之以皮幣、事之以珠玉、事之以犬馬者,曷嘗有受其詔,惟外夷之欲是從,如今日事哉!脫或包羞忍恥,受其詔諭,而彼所以許我者不復如約,則徒受莫大之辱,貽萬世之譏;縱使如約,則是我今日所有土地,先拱手而奉外夷矣,祖宗在天之靈,以謂如何?徽宗皇帝、顯肅皇后不共戴天之仇,遂不可複也,豈不能痛哉!陛下其審思之,斷非聖心所能安也。自金使入境以來,內外惶惑,儻或陛下終以王倫之說為不妄,金人之詔為可從,臣恐不惟墮外夷之奸計,而意外之虞,將有不可勝言者矣。此眾所共曉,陛下亦嘗慮及於此乎?
國家兩嘗敗外夷於淮甸,雖未能克復中原之地,而大江之南亦足支吾。軍聲粗震,國勢粗定,故金人因王倫之往復,遣使來嘗試朝廷。我若從其所請,正墮計中;不從其欲,且厚攜我之金幣而去,亦何適而非彼之利哉!為今之計,獨有陛下幡然改慮,佈告中外,以收人心,謂祖宗陵寢廢祀,徽宗皇帝、顯肅皇后梓宮在遠,母后、淵聖、宗枝族屬未還,故遣使迎請,冀遂南歸。今敵之來,邀朝廷以必不可從之禮,實王倫賣國之罪,當行誅責,以釋天下之疑。然後激厲諸將,謹捍邊陲,無墮敵計,進用忠正,黜遠奸邪,以振紀綱,以修政事,務為實效,不事虛名,夕慮朝謀,以圖興複,庶乎可矣。
今金使雖已就館,謂當別議區處之宜。臣聞萬人所聚,必有公言。今在廷百執事之臣,與中外一心,皆以金人之詔為不可從,公言如此,陛下獨不察乎?若夫謂粘罕之已死,外夷內亂,契丹林牙複立,故今金主複與我平等語,是皆行詐款我師之計,非臣所敢知也。或者又謂金使在館,今稍恭順。如臣之所聞,又何其悖慢於前,而遽設恭順於後?敵情變詐百出,豈宜惟聽其甘言,遂忘備豫之深計,待其禍亂之已至,又無所及?此誠切於事情。今日之舉,存亡所系,愚衷感發,不能自己,望鑒其忄卷忄卷之忠,特垂採納,更與三二大臣熟議其便,無貽異時之悔,社稷天下幸甚。
疏入,不省。後忻托故乞從外補,乃授荊湖南路轉運判官。謫居撫州,起知邵陽,卒。
應孟明,字仲實,婺州永康人。少入太學,登隆興元年進士第。試中教官,調臨安府教授,繼為浙東安撫司幹官、樂平縣丞。侍御史葛邲、監察禦史王藺薦為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
輪對,首論:「南北通好,疆場無虞,當選將練兵,常如大敵之在境,而可以一日忽乎?貪殘苛酷之吏未去,吾民得無不安其生者乎?賢士匿於下僚,忠言壅于上聞,無乃眾正之門未盡開,而兼聽之意未盡孚乎?君臣之間,戒懼而不自持,勤勞而不自甯,進君子,退小人,以民隱為憂,以邊陲為警,則政治自修,紀綱自張矣。」孝宗曰:「朕早夜戒懼,無頃刻忘,退朝之暇,亦無它好,正恐臨朝或稍晏,則萬幾之曠自此始矣。」次乞申嚴監司庇貪吏之禁,薦舉徇私情之禁,帝嘉獎久之。它日,宰相進擬,帝出片紙於掌中,書二人姓名,曰:「卿何故不及此?」其一則孟明也。乃拜大理寺丞。
故大將李顯忠之子家僮溺死,有司誣以殺人,逮系幾三百家。孟明察其冤,白于長官,釋之。出為福建提舉常平,陛辭,帝曰:「朕知卿愛百姓,惡贓吏,事有不便於民,宜悉意以聞。」因問當世人才,孟明對曰:「有才而不學,則流為刻薄,惟上之教化明,取捨正,使回心向道,則成就必倍於人。」帝曰:「誠為人上者之責。」孟明至部,具以臨遣之意咨訪之。帝一日禦經筵,因論監司按察,顧謂講讀官曰:「朕近日得數人,應孟明,其最也。」尋除浙東提點刑獄,以鄉部引嫌,改使江東。
會廣西謀帥,帝謂輔臣曰:「朕熟思之,無易應孟明者。」即以手筆賜孟明曰:「朕聞廣西鹽法利害相半,卿到任,自可詳究事實。」進直秘閣、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初,廣西鹽易官般為客鈔,客戶無多,折閱逃避,遂抑配於民。行之六年,公私交病,追逮禁錮,民不聊生。孟明條具驛奏除其弊,詔從之。禁卒朱興結集黨侶,弄兵雷、化間,聲勢漸長,孟明遣將縛致轅門斬之。
光宗即位,遷浙西提點刑獄,尋召為吏部員外郎,改左司,遷右司,再遷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甯宗即位,拜太府卿兼吏部侍郎。慶元初,權吏部侍郎,卒。
孟明以儒學奮身受知人主,官職未嘗幸遷。韓侂胄嘗遣其密客誘以諫官,俾誣趙汝愚,孟明不答,士論以此重之。
曾三聘,字無逸,臨江新淦人。乾道二年進士。調贛州司戶參軍,累遷軍器監主簿。有旨造劃車弩,三聘謂:「劃車弩六人挽之,而箭之所及止二百六十步。今所用克敵弓較之,工費不及十之三,一人挽之而射可及三百六十步,利害曉然。」乃不果造。
光宗不朝重華宮,中外疑懼,三聘以書抵丞相留正。正未及言,會以它事不合求去。三聘謂:「丞相今泯默而退耶,亦將取今日所難言者別白言之而後退?凡今闕庭之內,閨門衽席之間,父子夫婦之際,群臣莫敢深言者,避嫌遠罪耳。丞相身退計決,言之何嫌乎?」遷秘書郎。帝欲幸玉津園,三聘上疏言:「今人心既離,大亂將作,小大之臣震怖請命,而陛下安意肆志而弗聞知,萬一敵人諜知,馳一介之使,問安北宮,不知何以答之?奸宄窺間,傳一紙之檄,指斥乘輿,不知何以禦之?望亟備法駕朝謁,不然,臣實未知死所也。」
孝宗病革,複上疏言:「道路流言,洶洶日甚,臣恐不幸而有狂夫奸人,托忠憤以行詐,假曲直以動眾,至此而後悔之,則恐無及矣。」帝意為動。及孝宗崩,帝疾不能執喪,朝論益震洶,三聘謂今日事勢,莫若建儲。或戒之曰:「前日台諫諸公謂汝奪其職,今複有疏耶?」三聘曰:「此何時而可避煩言也。」
甯宗立,兼考功郎,後知郢州。會韓侂胄為相,指三聘為故相趙汝愚腹心,坐追兩官。久之,複元官與祠。差知郴州,改提點廣西、湖北刑獄,皆辭不赴。侂胄誅,諸賢遭竄斥者相繼召用,三聘祿不及,終不自言。嘉熙間,三聘已卒,有旨特贈三官,直龍圖閣,賜諡忠節。
徐僑,字崇甫,婺州義烏人。蚤從學于呂祖謙門人葉邽。淳熙十四年,舉進士。調上饒主簿,始登朱熹之門,熹稱其明白剛直,命以「毅」名齋。入為秘書省正字、校書郎兼吳、益王府教授。直寶謨閣、江東提點刑獄,以迕丞相史彌遠劾罷。寶慶初,葛洪、喬行簡代為請祠,迄不受祿。紹定中,告老,得請。
端平初,與諸賢俱被召,遷秘書少監、太常少卿。趣入覲,手疏數千言,皆感憤剴切,上劘主闕,下逮群臣,分別黑白,無所回隱。帝數慰諭之,顧見其衣履垢敝,愀然謂曰:「卿可謂清貧。」僑對曰:「臣不貧,陛下乃貧耳。」帝曰:「朕何為貧?」僑曰:「陛下國本未建,疆宇日蹙;權幸用事,將帥非材;旱蝗相仍,盜賊並起;經用無藝,帑藏空虛;民困於橫斂,軍怨於掊克;群臣養交而天子孤立,國勢阽危而陛下不悟:臣不貧,陛下乃貧耳。」又言:「今女謁、閹宦相為囊橐,誕為二豎,以處國膏肓,而執政大臣又無和、緩之術,陛下此之不慮而耽樂是從,世有扁鵲,將望見而卻走矣。」時貴妃閻氏方有寵,而內侍董宋臣表裏用事,故僑論及之。帝為之感動改容,咨嗟太息。明日,手詔罷邊帥之尤無狀者,申儆群臣以朋黨為之戒,命有司裁節中外浮費,而賜僑金帛甚厚。僑固辭不受。
僑嘗言:「比年熹之書滿天下,不過割裂掇拾,以為進取之資,求其專精篤實,能得其所言者蓋鮮。」故其學一以真踐實履為尚。奏對之言,剖析理欲,因致勸懲。弘益為多。若其守官居家,清苦刻厲之操,人所難能也。
度正字周卿,合州人。紹熙元年進士。曆官為國子監丞。時士大夫無賢愚,皆策李全必反而不敢言,正獨上疏極言之,且獻斃全之策有三,其言鯁亮激切。
遷軍器少監。輪對,言:「陛下推行聖學,當自正家始。」進太常少卿。適太廟災,為二說以獻,其一則用朱熹之議,其一則因宋朝廟制而參以熹之議:「自西徂東為一列,每室之後為一室,以藏祧廟之主。如僖祖廟以次祧主則藏之,昭居左,穆居右,後世穆之祧主藏太祖廟,昭之祧主藏太宗廟。仁宗為百世不遷之宗,後世昭之祧主則藏之。高宗為百世不遷之宗,後世穆之祧主則藏之。室之前為兩室;三年祫享,則帷帳幕之通為一室,盡出諸廟主及祧廟主並為一列,合食其上。往者此廟為一室,凡遇祫享合祭於室,名為合享,而實未嘗合享。合增此三室,後有藏祧主之所,前有祖宗合食之地,於本朝之制初無更革,而頗已得三年大祫之義。」
遷權禮部侍郎兼侍右郎官,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遷禮部侍郎,轉一官,守禮部侍郎致仕。卒,贈四官,賻銀絹三百。所著有《性善堂文集》。
程珌,字懷古,徽州休寧人。紹熙四年進士。授昌化主簿,調建康府教授,改知富陽縣,遷主管官告院。曆宗正寺主簿、樞密院編修官,權右司郎官、秘書監丞,江東轉運判官。陛辭,甯宗謂宰臣曰:「程珌豈可容其補外?」遂復舊職。
遷浙西提舉常平,又遷秘書丞,升秘書省著作郎,尋為軍器少監兼權左司郎官。遷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權直舍人院,遷起居舍人,兼職依舊。權吏部侍郎,直學士院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權中書舍人。遷禮部侍郎仍兼侍讀,權刑部尚書,封休寧縣男。授禮部尚書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權吏部尚書,拜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修玉牒官,進封子。五上疏丐祠,以煥章閣學士、知建寧府,授福建路招捕使。以舊職提舉玉隆萬壽宮,進封伯。進敷文閣學士、知甯國府,改知贛州,皆不赴。進封新安郡侯,加寶文閣學士、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再奉祠,又加龍圖閣學士。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卒,年七十有九,贈特進、少師。
珌十歲詠冰,語出驚人。直學士院時,甯宗崩,丞相史彌遠夜召珌,舉家大驚。
珌妻丞相王淮女也,泣涕,疑有不測,使人瞷之,知彌遠出迎,而後收涕。彌遠與珌同入禁中草矯詔,一夕為制誥二十有五。初許珌政府,楊皇后緘金一囊賜珌,珌受之不辭,歸視之,其直不貲。彌遠以是銜之,卒不與共政雲。
牛大年,字隆叟,揚州人。慶元二年進士。曆官將作監主簿。入對,言:「人主所當先者,要以天命人心之所系致念焉。夫以人主居富貴崇高之位,重而承宗社之托,尊而為臣辟之戴,一指意而眾莫敢違,一動作而人孰敢議,然而天心靡常,則可畏也。」又言:「今日士氣亦久靡矣,宜體立國之意以振起之。夫有扶持作興之意,而後縉紳無貪名嗜利之習;無貪名嗜利之習,而後有持正秉義之操。國家之休戚,在士大夫之風俗,而風俗之善惡在朝廷。惟陛下為之振起,機括一運,天下轉移,而風俗易矣。」
遷軍器監主簿、大宗正丞、四川提舉茶馬兼權總領、知黎州兼管內安撫司公事、節制黎雅州屯戍軍馬,加直寶章閣,為工部郎官。入對,請懲貪吏。遷侍左郎中,進直華文閣、浙東提點刑獄,遷守秘書少監、宗正少卿,升秘書監,遷起居舍人,升起居郎兼崇政殿說書。以寶章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卒,特贈四官。大年清操凜然,所至以廉潔自將。
陳仲微,字致廣,瑞州高安人。其先居江州,旌表義門。嘉泰二年,舉進士。調莆田尉,會守令闕,通判又罷軟不任,台閫委以縣事。時歲凶,部卒並饑民作亂,仲微立召首亂者戮之。籍閉糶,抑強糴一境以肅。囊山浮屠與郡學爭水利,久不決,仲微按法曰:「曲在浮屠。」它日沿檄過寺,其徒久揭其事鐘上以為冤,旦暮祝詛,然莫省為仲微也。仲微見之曰:「吾何心哉?吾何心哉?」質明,首僧無疾而死。寓公有誦仲微于當路而密授以薦牘者,仲微受而藏之。逾年,其家負縣租,竟逮其奴。寓公有怨言,仲微還其牘,緘封如故,其人慚謝,終其任不敢撓以私。
遷海鹽丞。鄰邑有疑獄十年,郡命仲微按之,一問立決。改知崇陽縣,寢食公署旁,日與父老樵豎相爾汝,下情畢達,吏無所措手。通判黃州,職兼餉饋,以身律下,隨事檢柅,軍興賴以不乏。制置使上其最,辭曰:「職分也,何最之有?」複通判江州,遷幹辦諸司審計事,知贛州、江西提點刑獄,迕丞相賈似道,監察禦史舒有開言罷。久之,起知惠州,遷太府寺丞兼權侍右郎官。輪對,言:「祿餌可以釣天下之中才,而不可啖嘗天下之豪傑;名航可以載天下之猥士,而不可以陸沉天下之英雄。」似道怒,又諷言者罷奪其官。久之,敘複。
時國勢危甚,仲微上封事,其略曰:「誤襄者,老將也。夫襄之罪不專在於庸閫、疲將、孩兵也,君相當分受其責,以謝先皇帝在天之靈。天子若曰罪在朕躬,大臣宜言咎在臣等,宣佈十年養安之往繆,深懲六年玩寇之昨非,救過未形,固已無極,追悔既往,尚愈於迷。或謂覆護之意多,克責之辭少;或謂陛下乏哭師之誓,師相飾分過之言,甚非所以慰恤死義,祈天悔禍之道也。往往代言乏知體之士,翹館鮮有識之人,吮旨茹柔,積習成痼,君道相業,兩有所虧。方今何時,而在廷無謀國之臣,在邊無折沖之帥。監之先朝宣和未亂之前、靖康既敗之後,凡前日之日近冕旒,朱輪華轂,俯首吐心,奴顏婢膝,即今日奉賊稱臣之人也;強力敏事,捷疾快意,即今日畔君賣國之人也。為國者亦何便於若人哉!迷國者進慆憂之欺以逢其君,托國者護恥敗之局而莫敢議,當國者昧安危之機而莫之悔。臣嘗思之,今之所少不止於兵。閫外之事,將軍制之,而一級半階,率從中出,鬥粟尺布,退有後憂,平素無權,緩急有責,或請建督,或請行邊,或請京城,創聞駭聽。因諸閫有辭于緩急之時,故廟堂不得不掩惡于敗闕之後,有謀莫展,有敗無誅,上下包羞,噤無敢議。是以下至器仗甲馬,衰颯厖氵京,不足以肅軍容;壁壘堡柵,折樊駕漏,不足以當衝突之騎。號為帥閫,名存實亡也。城而無兵,以城與敵;兵不知戰,以將與敵;將不知兵,以國與敵。光景蹙近目睫矣!惟君相幡然改悟,天下事尚可為也。轉敗為成,在君相一念間耳。」乃出仲微江東提點刑獄。
德祐元年,遷秘書監,尋拜右正言、左司諫、殿中侍御史。益王即位海上,拜吏部尚書、給事中。厓山兵敗,走安南。越四年卒,年七十有二。
其子文孫與安南王族人益稷出降,鄉導我師南征。安南王憤,伐仲微墓,斧其棺。
仲微天稟篤實,雖生長富貴,而惡衣菲食,自同窶人。故能涵飫《六經》,精研理致,于諸子百家、天文、地理、醫藥、蔔筮、釋老之學,靡不搜獵雲。
梁成大,字謙之,福州人。開禧元年進士。素苟賤亡恥,作縣滿秩,諂事史彌遠家幹萬昕,昕言真德秀當擊,成大曰:「某若入台,必能辨此事。」昕為達其語。通判揚州,尋遷宗正寺簿。
寶慶元年冬,轉對,首言:「大佞似忠,大辨若訥,或好名以自鬻,或立異以自詭,或假高尚之節以要君,或飾矯偽之學以欺世。言若忠鯁,心實回邪,一不察焉,薰蕕同器,涇、渭雜流矣。言不達變,謀不中機,或巧辨以為能,或詭訐以市直,或設奇險之說以駴眾聽,或肆妄誕之論以惑士心。所行非所言,所守非所學,一不辨焉,枘鑿不侔,矛盾相激矣。」
越六日,拜監察禦史。尋奏:「魏了翁已從追竄,人猶以為罪大罰輕。真德秀狂僭悖繆,不減了翁,相羊家食,宜削秩貶竄,一等施行。」章既上,不下者兩月,或傳德秀有衡陽之命,時宰於帝前及之。帝曰:「仲尼不為已甚。」遂止鐫三秩。明年三月,又奏楊長孺寢新命,徐瑄追三秩移象州居住,胡夢昱移欽州編管。是冬,拜右正言。紹定元年,進左司諫。四年正月,遷宗正少卿。五年二月,權刑部侍郎,明年十月,帝夜降旨黜之,提舉千秋鴻禧觀。莫澤時兼給事中,急於別異,上疏駁之,遂寢祠命。端平初,洪咨夔、吳泳交章論駁,鐫兩秩。泳複上疏,送泉州居住。會王遂論亦上,再鐫秩,徙潮州。
成大天資暴狠,心術嶮戲,凡可賊忠害良者,率多攘臂為之。四方賂遺,列置堂廡,賓至則導之使觀,欲其效尤也。尤嗜豪奪,冒占宇文氏賜第。既擯歸,訟之者不下百數。竄之日,朝命毀其廬,雖小人如李知孝亦曰:「所不堪者,他日與成大同傳耳。」
李知孝,字孝章,參知政事光之孫。嘉定四年進士。嘗為右丞相府主管文字,不以為恥。差充幹辦諸司審計司,拜監察禦史。
寶慶元年八月,上疏:「士大夫汲汲好名,正救之力少而附和沽激之意多,扶持之意微而詆訾扇搖之意勝。既慮君上之或不能用,又恐朝廷之或不能容,姑為激怒之辭,退俟斥逐之命。始則慷慨而激烈,終則懇切而求去,將以樹奇節而求令名,此臣之所未解。」蓋陰詆真德秀等。又奏洪咨夔鐫三秩、放罷,胡夢昱追毀、除名、勒停,羈管象州。知孝猶語魏了翁曰:「此所論咨夔等,乃府第付出全文。」其情狀變詐如此。
越月,複言:「近年以來,諸老凋零,後學晚出,不見前輩,不聞義理,不講綱常,識見卑陋,議論偏詖,更唱迭和,蠱惑人心,此風披扇,為害實深。乞下臣章,風厲內外,各務靖共,以杜亂萌。」拜右正言。又言:「德秀節改聖語,繆謄牒示,導信邪說,簧鼓同流,其或再有妄言,當追削流竄,以正典刑。」疏既上,遂鏤榜播告天下。又言:「趣召之人,率皆遲回,久而不至,以要君為高致,以共命為常流,可行而固不行,不疾而稱有疾,比比皆是,相扇成風,欲求難進易退之名,殊失尊君親上之義。願將趣召之人計其程途,限以時日,使之造朝;其有衰病者,早與改命。」時召傅伯成、楊簡、劉宰等皆不至,故知孝詆之。又奏張忠恕落職、鐫秩、罷郡。
知孝拜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紹定元年,遷右司諫,進右諫議大夫。五年,遷工部尚書兼侍讀。越月,進兵部。明年,理宗親政,以寶謨閣直學士出知甯國,後省駁之,令提舉嵩山崇福宮。端平初,監察禦史洪咨夔、權直舍人院吳泳交章論駁,鐫秩罷祠。泳複封駁,繼送婺州居住。殿中侍御史王遂且論之,再鐫秩,徙瑞州。
知孝起自名家,苟于仕進,領袖庶頑,懷諼迷國,排斥諸賢殆盡。時乘小輿,謁醉從官之家,侵欲斂積,不知紀極。紹定末,猶自乞為中丞,世指知孝及梁成大、莫澤為三凶。卒以貶死,天下快之。
論曰:讀《本政書》,然後知林勳之于井地,可謂密矣。劉才邵能全名節于權奸之時。許忻之論和議,最為忠懇,卒以是去國,尤足悲夫。應孟明、曾三聘之不汙韓侂胄,孔子所謂「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徐僑之清節,度正之淳敏,牛大年之廉正,陳仲微之忠實,然皆不至於大用,非可惜哉!若乃程珌之竊取富貴,梁成大、李知孝甘為史彌遠鷹犬,遺臭萬年者也。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吳泳,字叔永,潼川人。嘉定二年進士,曆官為軍器少監,行太府寺丞,行校書郎,升秘書丞兼權司封郎官,兼樞密院編修官,升著作郎,時暫兼權直舍人院。
輪對,言:「願陛下養心,以清明約己,以恭儉進德,以剛毅發強,毋以旨酒違善言,毋以嬖禦嫉壯士,毋以靡曼之色伐天性。杜漸防微,澄源正本,使君身之所自立者先有其地。夫然後移所留之聰明以經世務,移所舍之精神以強國政,移所用之心力以恤罷民,移所當省之浮費以犒邊上久戍之士,則不惟可以消弭災變,攘除奸凶,殄滅寇賊,雖以是建久安長治之策可也。」
他日入對,又言:「誦往哲之遺言,進謀國之上策,實不過曰內修政事而已。然所謂內修者,非但車馬器械之謂也。袞職之闕,所當修也;官師之曠,所當修也;出令之所弗清,所當修也;本兵之地弗嚴,所當修也;直言敢諫之未得其職,所當修也;折沖禦侮之弗堪其任,所當修也。陛下退修于其上,百官有司交修於其下,朝廷既正,人心既附,然後申警國人,精討軍實,合內修外攘為一事,神州赤縣,皆在吾指顧中矣。」
火災,應詔上封曰:「京城之災,京城之所見也。四方有敗,陛下亦得而見之乎?夫慘莫慘於兵也,而連年不戢,則甚於火矣。酷莫酷於吏也,而頻歲橫征,則猛於火矣。閩之民困於盜,浙之民困于水,蜀之民困於兵。橫斂之原既不澄于上,包苴之根又不絕於下。譬彼壞木,疾用無枝,而內涸之形見矣。」
遷秘書少監,兼權中書舍人,尋遷起居舍人兼權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疏言:「世之識治體而憂時幾者,以為天運將變矣,世道將降矣,國論將更矣,正人將引去而舊人將登用矣。執持初意,封植正論,茲非砥柱傾頹之時乎?若使廉通敏慧者專治財賦,淑慎曉暢者專禦軍旅,明清敬謹者專典刑獄,經術通明使道訓典,文雅麗則使作訓辭,秉節堅厲使備風憲,奉法循理使居牧守,剛直有守者不聽其引去,恬退無競者不聽其裏居,功名慷慨者不佚之以祠庭,言論闓爽者不置之於外服,隨才器使,各盡其分,則短長小大,安有不適用者哉!」又言謹政體、正道揆、厲臣節、綜軍務四事。
權刑部尚書兼修玉牒,以寶章閣直學士知甯國府,提舉太平興國宮,進寶章閣學士,差知溫州。赴官,道間聞溫州饑,至處州,乞蠲租科降,救餓者四萬八千有奇,放夏稅一十二萬有奇,秋苗二萬八千有奇,病者複與之藥。事聞,賜衣帶鞍馬。改知泉州,以言罷。所著有《鶴林集》。
徐范,字彝父,福州候官人。少孤,刻苦授徒以養母。與兄同舉于鄉,入太學,未嘗以疾言遽色先人。
丞相趙汝愚去位,祭酒李祥、博士楊簡論救之,俱被斥逐。同舍生議叩閽上書,書已具,有閩士亦署名,忽夜傳韓侂胄將置言者重辟,閩士怖,請削名,范之友亦勸止之。範慨然曰:「業已書名矣,尚何變?」書奏,侂胄果大怒,謂其扇搖國是,各送五百里編管。范謫臨海,與兄歸同往,禁錮十餘年。
登嘉定元年進士第。授清江縣尉,辟江、淮制置司準備差遣。屬邊事紛糾,營砦子弟募隸軍籍者未及涅,洶洶相驚。一夕,秉燭招刺千餘人,踴躍爭奮。差主管戶部架閣,改太學錄,遷國子監主簿。入對,言:「時平,不急之務、無用之官,猶當痛加裁節,矧多事之秋,所貴全萬民之命,紓一時之急,獨奈何坐視其無救而以虛文自蔽哉!願懲既往之失,廢無用之文,一意養民,以培國本。」
丐外,添差通判澤州。湖湘大旱,振救多所裨益。知邵武軍,尋召赴行在,言:「功利不若道德,刑罰不若恩厚,雜伯不若純王,異端不若儒術,諛佞不若直諫,便嬖不若正人,奢侈不若詩書,盤游不若節儉,玩好不若宵衣旰食,窮黷不若偃兵息民。是非兩立,明白易見。幾微之際,大體所關。積習不移,治道舛矣。」遷國子監丞,徙太常丞,權都官郎官,改秘書丞、著作郎、起居郎、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以朝奉大夫致仕。卒,贈朝請大夫、集英殿修撰。
李韶,字元善,彌遜之曾孫也。父文饒,為台州司理參軍,每謂人曰:「吾司臬多陰德,後有興者。」韶五歲,能賦梅花。嘉定四年,與其兄甯同舉進士。調南雄州教授。校文廣州,時有當國之親故私報所業,韶卻之。調慶元。丞相史彌遠薦士充學職,韶不與。袁燮求學宮射圃益其居,亦不與,燮以此更敬韶。
以廉勤薦,遷主管三省架閣文字,遷太學正,改太學博士。上封事諫濟王竑獄,且以書曉彌遠,言甚懇到。又救太學生寧式,迕學官。丐外,添差通判泉州。郡守遊九功素清嚴,獨異顧韶。改知道州。葺周惇頤故居,錄其子孫于學宮,且周其家。紹定四年,行都災,韶應詔言事。提舉福建市舶。會星變,又應詔言事。入為國子監丞,改知泉州兼市舶。
端平元年,召。明年,轉太府寺丞,遷都官郎官,遷尚左郎官。未幾,拜右正言。奏乞以國事、邊防二事專委丞相鄭清之、喬行簡各任責。論汰兵、節財及襄、蜀邊防。又論史嵩之、王遂和戰異議,迄無成功,請出遂於要藩,易嵩之于邊面,使各盡其才。史宅之將守袁州,韶率同列一再劾之。俱不報。乞解言職,拜殿中侍御史,辭,不允。奏曰:「頃同臣居言職者四人,未逾月徐清叟去,未三月杜范、吳昌裔免,獨臣尚就列。清叟昨言'三漸',臣繼其說,李宗勉又繼之,陛下初不加怒,而清叟竟去,猶曰清叟倡之也。今臣與範、昌裔言,未嘗不相表裏,二臣出臺,臣獨留,豈臣言不加切於二臣邪?抑先去二臣以警臣,使知擇而後言邪?清叟所言'三漸',臣猶以為未甚切。今國柄有陵夷之漸,士氣有委靡之漸,主勢有孤立之漸,宗社有阽危之漸,上下偷安,以人言為諱,此意不改,其禍豈直三漸而已。」
時魏了翁罷督予祠,韶訟曰:「了翁刻志問學,幾四十年,忠言讜論,載在國史,去就出處,具有本末。端平收召,論事益切。去年督府之遣,體統不一,識者逆知其無功。了翁迫於君命,黽勉驅馳,未有大闕,襄州變出肘腋,未可以為了翁罪。樞庭之召,未幾改鎮,改鎮未久,有旨予祠。不知國家四十年來收拾人才,燁然有稱如了翁者幾人?願亟召還,處以台輔。」又劾奏陳洵益刑餘腐夫,粗通文墨,掃除賤隸,竊弄威權,乞予洵益外祠。劾女冠吳知古在宮掖招權納賄,宜出之禁庭。帝怒,韶還笏殿陛乞歸。會祀明堂,雷電,免二相,韶權工部侍郎、正言,遷起居舍人。複疏洵益、知古,不報。辭新命,不許。應詔上封事,幾數千言。帝諭左右曰:「李韶真有愛朕憂國之心。」凡三辭不獲,以生死祈哀乞去。帝蹙額謂韶曰:「曲為朕留。」退,複累疏乞補外,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號稱廉平。朝廷分遣部使者諸路稱提官楮,韶疏極言其敝。
嘉熙二年,召。明年,上疏乞寢召命雲:
端平以來,天下之患,莫大於敵兵歲至,和不可,戰不能,楮券日輕,民生流離,物價踴貴,遂至事無可為。臣竊論以為必自上始,九重菲衣惡食,臥薪嚐膽,使上下改慮易聽,然後可圖。今二患益深,雖欲效忠,他莫有以為說。此其不敢進者一。
史宅之,故相子,予郡,外議皆謂扳援之徒將自是複用,故嘗論列至再。今聖斷赫然,用舍由己,人才一變矣。環視前日在廷之臣,流落擯棄,臣雖欲貪進,未知所以處其身。此其不敢進者二。
始臣為郎,蜀受兵方亟,廟堂已遣小使至,特起嵩之於家,而言者攻擊不已。臣妄論以為講和固非策,而首兵亦豈能無罪。故居言路,首乞出高論者付以兵事,使稍知敵情者嘗試其說於閫外。不知事勢推移,遂竟罷廢,而款敵無功者,白麻揚廷矣。或者將議臣前日有所附會。此臣重不敢進者三。
又臣昨彈內侍女冠,不行,退惟聖主高明,必不容其幹政。然未幾首相去位,臣亦出臺,傳聞其人謂臣受廟堂風旨,故決意丐外。今臣言迄不行,苟貪君命,竊恐或者譏臣向何所聞而去,今何所見而來。此臣重不敢進者四。
四年,詔趣赴闕,辭,遷戶部侍郎,再辭,不許。五年,改禮部侍郎,辭,詔不允,令所在州軍護遣至闕。嵩之遣人謂詔曰:「毋言濟邸、宮媼、國本。」韶不答。上疏曰:「臣生長淳熙初,猶及見度江盛時民生富樂,吏治修舉。事變少異,政歸私門,紹定之末,元氣索矣。端平更化,陛下初意豈不甚美。國事日壞,其人或罷或死,莫有為陛下任其責者。考論至是,天下事豈非陛下所當自任而力為乎?《左氏》載史墨言:'魯公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蓋言所由來者漸矣。陛下臨禦日久,宜深思熟念,威福自己,誰得而盜之哉?舍此不為,悠悠玩忄妻,乃幾于《左氏》所謂'世從其失者。'」蓋以世卿風嵩之也。疏出,嵩之不悅,曰:「治《春秋》人下語毒」當是時,杜範亦在列,二人廉直,中外稱為「李、杜」。
兼侍講,累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辭,遷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三辭,不許。淳祐二年,疏言:「道揆之地,愛善類不勝於愛爵祿,畏公議不勝於畏權勢。陛下以腹心寄之大臣,大臣以腹心寄之一二都司,恐不能周天下之慮。故以之用人,則能用其所知,豈能用其所不知;以之守法,則能守其所不與,必不能守於其所欲與。」又及濟王、國本、宮媼。三上疏乞歸,以寶章閣直學士知泉州,辭,乞畀祠,不許。既歸,三辭,仍舊職提舉鴻慶宮。
淳祐五年,韶被召,再辭,詔本州通判勸勉赴闕。遷禮部侍郎,三辭,遷權禮部尚書,複三辭,不許。入見,疏曰:「陛下改畀正權,並進時望,天下孰不延頸以覬大治。臣竊窺之,恐猶前日也。君子小人,倫類不同。惟不計近功,不急小利,然後君子有以自見;不惡聞過,不諱盡言,然後小人無以自托。不然,治亂安危,反覆手爾。」
又曰:「陛下所謀者嬪妃近習,所信者貴戚近親。按《政和令》:'諸國戚、命婦若女冠、尼,不因大禮等輒求入內者,許台諫覺察彈奏。'乞申嚴禁廷之籍,以絕天下之謗。世臣貴戚,牽聯並進,何示人以不廣也。借曰以才選,他時萬一有非才者援是以求進,將何以抑之耶!」
又曰:「今土地日蹙者未反,人民喪敗者未複,兵財止有此數,旦旦而理之,不過椎剝州縣,朘削裏閭。就使韓、白複生,桑、孔繼出,能為陛下強兵理財,何補治亂安危之數,徒使國家負不韙之名。況議論紛然,賢者不過苟容而去,不肖者反因是以媒其身,忠言至計之不行,淺功末利之是計,此君子小人進退機括所系,何不思之甚也!」
又曰:「聞之道路,德音每下,昆蟲草木咸被潤澤,恩獨不及於一枯胔。威斷出,自公卿大夫莫敢後先,令獨不行於一老媼。小大之臣積勞受爵,皆得以延於世,而國儲君副,社稷所賴以靈長,獨不蚤計而豫定。」又疏乞還,不許。兼侍讀,三辭,不許。又三疏乞歸。
時游似以人望用,然有牽制之者,韶奏雲:「人主職論一相而已,非其人不以輕授。始而授之,如不得已,既乃疑之,反使不得有所為,是豈專任責成之體哉!所言之事不必聽,所用之人不必從,疑畏憂沮,而權去之矣。」擢翰林學士兼知制誥、兼侍讀,不拜,詔不許,又三辭,不許。
嵩之服除,有鄉用之意,殿中侍御史章琰、正言李昂英、監察禦史黃師雍論列嵩之甚峻,詔落職予祠。韶同從官抗疏曰:「臣等謹按《春秋》桓公五年書:'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春秋之初,無君無親者莫甚于鄭莊。二百四十二年之經,未有雲'王伐國'者,而書'王'書'伐',以見鄭之無王,而天王所當聲罪以致討。未有書諸侯從王以伐者,而書三國從王伐鄭,又見諸侯莫從王以伐罪,而三國之微者獨至,不足伸天王之義,初不聞以其嘗為王卿士而薄其伐。今陛下不能正奸臣之罪,其過不專在上,蓋大臣百執事不能輔天子以討有罪,皆《春秋》所不赦。乞斷以《春秋》之義,亟賜裁處。」詔嵩之勒令致仕。既而嵩之進觀文殿大學士,韶上疏爭之甚力。未幾,琰、昂英他有所論列,並罷言職。韶複上疏留之。
七年,韶十上疏丐去,以端明殿學士提舉玉隆宮。時直學士院應亻繇、中書舍人趙汝騰拜疏留韶內祠,未報。韶陛辭,疏甚剴切,其略曰:「彼此相視,莫行其志,而
剸裁庶政,品量人物,相與運於冥冥之中者,不得不他有人焉。是中書之手可束,而台諫之口可鈐,朝廷之事所當力為,不可枚舉,皆莫有任其責者,甚非所以示四方、一體統。」改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即出國門,力辭,道次三衢,詔趣受命,再辭,仍奉祠玉隆。
八年,被召,辭,不許。再辭,仍舊職奉祠萬壽兼侍讀,令守臣以禮趣行。又辭,不許。九年,仍奉祠玉隆。十一年,祠滿再任。卒,年七十五。韶忠厚純實,平粹簡淡,不溺於聲色貨利,默坐一室,門無雜賓雲。
王邁字貫之,興化軍仙遊人。嘉定十年進士,為潭州觀察推官。丁內艱,調浙西安撫司幹官。考廷試,詳定官王元春欲私所親置高第,邁顯擿其繆,元春怒,嗾諫官李知孝誣邁在殿廬語聲高,免官。
調南外睦宗院教授。真德秀方守福州,邁竭忠以裨郡政。赴都堂審察,丞相鄭清之曰:「學官掌故,不足凂吾貫之。」俄召試學士院,策以楮幣,邁援據古今,考究本末,謂:「國貧楮多,弊始於兵。乾、淳初行楮幣,止二千萬,時南北方休息也。開禧兵興,增至一億四千萬矣。紹定有事山東,增至二億九千萬矣。議者徒患楮窮,而弗懲兵禍,姑以今之尺籍校之,嘉定增至二十八萬八千有奇。用寡謀之人,試直突之說,能發而不能收,能取而不能守。今無他策,核軍實,窒邊釁,救楮幣第一義也。」又言:「修內司營繕廣,內帑宣索多,厚施緇黃,濫予嬪禦,若此未嘗裁撙,徒聞有括田、榷鹽之議者。向使二事可行,故相行之久矣。更化伊始,奈何取前日所不屑行者而行之乎?」又因楮以及時事,言:「君子之類雖進,而其道未行;小人之跡雖屏,而其心未服。」真德秀病危,聞邁所對,善之。
帝再相喬行簡,或傳史嵩之複用,邁上封事曰:「天下之相,不與天下共謀之,是必冥冥之中有為之地者。且舊相奸憸刻薄,天下所知,複用,則君子空于一網矣。」又言吳知古、陳洵益撓政。輪對,言:「君不可欺天,臣不可欺君,厚權臣而薄同氣,為欺天之著。」邁由疏遠見帝,空臆無隱,帝為改容。言者劾邁論邊事過實,魏了翁侍經筵,為帝言惜其去,改通判漳州。禋祀雷雨,邁應詔言:「天與寧考之怒久矣。曲蘖致疾,妖冶伐性,初秋逾旬,曠不視事,道路憂疑,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隱、刺覆絕,攸、熹尊寵,綱淪法斁,上行下效,京卒外兵,狂悖迭起,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陛下不是之思,方用漢災異免三公故事,環顧在廷,莫知所付。遙相崔與之,臣恐與之不至,政柄他有所屬,此世道否泰,君子小人進退之機也。」於是台官李大同言邁交結德秀、了翁及洪咨夔以收虛譽,削一秩免。蔣峴劾邁前疏妄論倫紀,請坐以非所宜言之罪,削二秩。久之,複通判贛州,改福州、建康府、信州,皆不行。淳祐改元,通判吉州。右正言江萬里袖疏榻前曰:「邁之才可惜,不即召,將有老不及之歎。」帝以為然。有尼之者,遂止。
知邵武軍。在郡,詔以亢旱求言,邁驛奏七事,而以徹龍翔宮、立濟王后為先。時鄭清之再相,以左司郎官召,力辭。以直秘閣提點廣東刑獄,亦辭,改侍右郎官,諫官焦炳炎論罷。予祠,卒,贈司農少卿。
邁以學問詞章發身,尤練世務。易祓戒潭人曰:「此君不可犯。」奪勢家冒占田數百畝以還民。李宗勉嘗論邁,然邁評近世宰輔,至宗勉,必曰「賢相」。徐清叟與邁有違言,邁晚應詔,謂清叟有人望可用。世服其公雲。
史彌鞏,字南叔,彌遠從弟也。好學強記。紹熙四年,入太學,升上舍。時彌遠柄國,寄理不獲試,淹抑十載。嘉定十年,始登進士第。
時李開鄂閫,知彌鞏持論不阿,辟咨幕府事。壽昌戍卒失律,欲盡誅其亂者,乃請誅倡者一人,軍心感服。改知溧水縣,首嚴庠序之教。端平初,入監都進奏院。轉對,有君子小人才不才之奏,護蜀保江之奏。嘉熙元年,都城火,彌鞏應詔上書,謂修省之未至者有五。又曰:「天倫之變,世孰無之。陛下友愛之心亦每發見。洪咨夔所以蒙陛下殊知者,謂霅川之變非濟邸之本心,濟邸之死非陛下之本心,其言深有以契聖心耳,矧以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乃使不能安其體魄於地下,豈不幹和氣,召災異乎?蒙蔽把握,良有以也。」
出提點江東刑獄。歲大旱,饒、信、南康三郡大侵,謂振荒在得人,俾厘戶為五,甲乙以等第糶,丙為自給,丁糴而戊濟,全活為口一百一十四萬有奇。徽之休寧有淮民三十餘輩,操戈劫人財,逮捕,法曹以不傷人論罪。彌鞏曰:「持兵為盜,貸之,是滋盜也。」推情重者僇數人,一道以寧。饒州兵籍溢數,供億不繼,請汰冗兵。令下,營門大噪。乃呼諸校謂曰:「汰不當,許自陳,敢嘩者斬。」咸叩頭請罪,諸營帖然,稟給亦大省。召為司封郎中,以兄子嵩之入相,引嫌丐祠,遂以直華文閣知婺州。時年已七十,丐祠,提舉崇禧觀。裏居絕口不道時事。卒,年八十。真德秀嘗曰:史南叔不登宗袞之門者三十年,未仕則為其寄理,已仕則為其排擯,皭然不汙有如此。
陳塤,字和仲,慶元府鄞人。大父叔平與同郡樓鑰友善,死,鑰哭之。塤才四歲,出揖如成人。鑰指盤中銀杏使屬對,塤應聲曰:「金桃。」問何所據?對以杜詩「鸚鵡啄金桃。」鑰竦然曰:「亡友不死矣。」長受《周官》于劉著,頃刻數千百言輒就。試江東轉運司第一,試禮部複為第一。
嘉定十年,登進士第。調黃州教授。喪父毀瘠,考古禮制時祭、儀制、祭器行之。忽歎曰:「俗學不足學。」乃師事楊簡,攻苦食淡,晝夜不怠。免喪,史彌遠當國,謂之曰:「省元魁數千人,狀元魁百人,而恩數逾等,盍令省元初授堂除教授,當自君始。」塤謝曰:「廟堂之議甚盛,舉自塤始,得無嫌乎?」徑部注處州教授以去,士論高之。
理宗即位,詔求言,塤上封事曰:「上有憂危之心,下有安泰之象,世道之所由隆。上有安泰之心,下有憂危之象,世道之所由汙。故為天下而憂,則樂隨之。以天下為樂,則憂隨之。有天下者,在乎善審憂樂之機而已。今日之敝,莫大于人心之不合,紀綱之不振,風俗之不淳,國敝人偷而不可救。願陛下養之以正,勵之以實,蒞之以明,斷之以武。」而塤直聲始著於天下。與郡守高似孫不合,去,歸奉其母。召為太學錄,逾年始至。轉對,言:「天道無親,民心難保。日月逾邁,事會莫留。始之銳,久則怠。始之明,久則昏。垂拱仰成,盛心也,不可因以負有為之志。遵養時晦,至德也,不可因以失乘時之機。」上嘉納之。遷太學博士,主宗正寺簿。都城火,塤步往玉牒所,盡藏玉牒於石室。詔遷官,不受。應詔言應上天非常之怒者,當有非常之舉動,曆陳致災之由。又有吳潛、汪泰亨上彌遠書,乞正馮榯、王虎不盡力救火之罪,及行知臨安府林介、兩浙轉運使趙汝憚之罰。人皆壯之。
遷太常博士,獨為袁燮議諡,餘皆閣筆,因歎曰:「幽、厲雖百世不改,諡有美惡,豈諛墓比哉?」會朱端常子乞諡,塤曰:「端常居台諫則逐善類,為藩牧則務刻剝,宜得惡諡,以戒後來。」乃諡曰榮願。議出,宰相而下皆肅然改容。考功郎陳耆覆議,合宦者陳洵益欲改,塤終不答。
李全在楚州有異志,塤以書告彌遠:「痛加警悔,以回群心。蚤正典刑,以肅權綱。大明黜陟,以飭政體。」不納。未幾,賈貴妃入內,塤又言:「乞去君側之蠱媚,以正主德;從天下之公論,以新庶政。」彌遠召塤問之曰:「吾甥殆好名邪?」塤曰:「好名,孟子所不取也。夫求士於三代之上,惟恐其好名;求士於三代之下,惟恐其不好名耳。」力丐去,添差通判嘉興府。彌遠卒,召為樞密院編修官。入對,首言:「天下之安危在宰相。南渡以來,屢失機會。秦檜死,所任不過萬俟禼、沈該耳。侂胄死,所任史彌遠耳。此今日所當謹也。」次言:「內廷當嚴宦官之禁,外廷當嚴台諫之選。」於是洵益陰中之,監察禦史王定劾塤,出知常州,改衢州。
寇蔔日發漈坑,遵江山縣而東。塤獲諜者,即遣人致牛酒諭之曰:「汝不為良民而為劫盜,不事耒耜而弄甲兵,今享汝牛酒,冀汝改業,否則殺無赦。」於是自首者日以百數,獻器械者重酬之,遂以潰散。改提點都大坑冶,徙福建轉運判官。侍御史蔣峴常與論《中庸》,不合,又劾之。主管崇道觀。逾年,遷浙西提點刑獄。歲旱,盜起,捕斬之,盜懼徙去。安吉州俞垓與丞相李宗勉連姻,恃勢黷貨,塤親按臨之。弓手戴福以獲潘丙功為副尉,宗勉倚之為腹心,盜橫貪害,塤至,福聞風而去。貽書宗勉曰:「塤治福,所以報丞相也。傳間實走丞相,賢輔弼不宜有此。」宗勉答書曰:「福罪惡貫盈,非君不能治。宗勉雖不才,不敢庇奸凶。惟君留意。」及獲福豫章,眾皆欲殺之,塤曰:「若是則刑濫矣。」乃加墨徇於市,囚之圜土。以吏部侍郎召,及為國子司業,諸生咸相慶,以為得師。
未幾,兼玉牒檢討、國史編修、實錄修撰,乃辭兼史館。曆陳境土之蹙,民生之艱,國計之匱,「既無經理圖回之素,惟有感動轉移之策,必有為之本者,本者何?複此心之妙耳」。又言:「履泰安而逸樂者,有習安致危之理。因艱危而克懼者,有慮危圖安之機。明用舍以振紀綱,躬節儉以汰冗濫,屏奸妄以厲將士,抑貴近以寬糶,結鄉社以防竊發,黜增創以培根本。今任用混殽,薰蕕同器,遂使賢者恥與同群。」諫議大夫金淵見之,怒。塤乞補外,不許,又辭免和糴轉官賞,亦不許。知溫州,未上,以言罷。
塤家居,時自娛于泉石,四方學者踵至。輕財急義,明白洞達,一言之出,終身可複。忽臥疾,戒其子抽架上書占之,得《呂祖謙文集》,其《墓誌》曰:「祖謙生於丁巳歲,沒于辛醜歲。」塤曰:「異哉!我生於慶元丁巳,今歲在辛醜,於是一甲矣。吾死矣夫!」
子蒙,年十八,上書萬言論國事。吳子良奇之,妻以女。為太府寺主簿。入對,極言賈似道為相時國政闕失,文多不錄。為淮東總領,似道誣以貪污,貶建昌軍簿,錄其家,惟青氈耳。德祐初,禮部侍郎李玨乞放便,以刑部侍郎召,不赴,卒。
李大同,字從仲,婺州東陽人。嘉定十六年進士。曆官為秘書丞兼崇政殿說書,拜右正言兼侍講。疏言:「趙、冀分野,乃有熒惑犯填星之變,則我師之出,豈無當長慮而卻顧者。故臣願陛下勿以星文為小異而或加忽。一話一語,一政一事,必求有以格天心而弭災變。至於進兵攻討,尤切謹重。」遷太常少卿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侍講,兼權侍立修注官,遷起居郎,拜殿中侍御史,權刑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選吏部侍郎,進工部尚書,以寶謨閣直學士知平江府,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乞致仕,不許,後卒於家。
邑有峒寇擾民,官兵致討,積年弗獲,檄大異往治之。大異以一僕負告身自隨,肩輿入賊峒,傳呼尉至,賊露刃成列以待,徐諭以禍福,皆伏地叩頭,願改過自新。留告身為質,偕其渠魁數輩出降。以賞遷吉州戶曹,改廣西經幹,複以弭盜賞,除四川制置司參議官。北兵入成都,大異從制置使丁黼巷戰,兵敗,身被數創死,闔門皆遇難。詰旦,其部曲竊往瘞之,大異復蘇,負以逃,獲免。進朝奉郎,宰石門縣,就除通判溧陽,攝州事,皆有惠政。去官之日,老弱攀號留之,大異易服潛去。擢知登聞鼓院,遷大理寺丞,平反冤獄者七。召對,極言時政得失,迕宰相意,出知澧州。理宗曰:「是四川死節更生者楊大異耶?論事剴切,有用之材也。何遽出之?」對曰:「是人尤長於治民。」命予節兼庾事,進直秘閣、提點廣東刑獄兼庾事。
時常平司逋負山積,械系追索,奸蠹百出。大異與之約,悉縱遣之,負者如期畢輸,吏無所容其奸。訪張九齡曲江故宅,建相江書院,以祀九齡。改提點廣西刑獄兼漕、庾二司,所至奸吏屏息,寇盜絕跡。凡可以為民興利除害者,必奏行之。複建宣成書院祀張栻、呂祖謙。廣海幅員數千里,道不拾遺,報政為最。未六十即丐致仕,不允,章四上,除秘閣修撰、太中大夫,提舉崇禧觀、醴陵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歸裏第,與居民無異,學者從之,講肄諄諄,相與發明經旨,條析理學。食祠祿者二十四年,卒,年八十二。子霆、霖。霆在《忠義傳》。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陸持之徐鹿卿趙逢龍趙汝騰孫夢觀洪天錫黃師雍徐元傑孫子秀李伯玉
陸持之,字伯微,知荊門軍九淵之子也。七歲能為文。九淵授徒象山之上,學者數百人,有未達,持之為敷繹之。荊門郡治火,持之倉卒指授中程,九淵器之。
韓侂胄將用兵,持之憂時之懌,乃曆聘時賢,將有以告,見徐誼于九江,時議防江,持之請擇僚吏察地形,孰險而守,孰易而戰,孰隘而伏,毋專為江守。具言:「自古興事造業,非有學以輔之,往往皆以血氣盛衰為銳惰。故三國、兩晉諸賢,多以盛年成功名。公更天下事變多矣,未舉一事,而朝思夕惟,利害先入於中,愚恐其為之難也。」誼憮然。又之鄂謁薛叔似、項安世,之荊謁吳獵,爭欲留之,尋皆謝歸。著書十篇,名《戇說》。
嘉定三年,試江西轉運司預選,常平使袁燮薦於朝,謂持之議論不為空言,緩急有可倚仗。不報。豫章建東湖書院,連帥以書幣強起持之長之。嘉定十六年,甯宗特詔持之秘書省讀書,固辭,不獲。既至,又詔以迪功郎入省,乞歸,不許。理宗即位,轉修職郎,差幹辦浙西安撫司,以疾請致仕,特命改通直郎。所著有《易提綱》、《諸經雜說》。
徐鹿卿,字德夫,隆興豐城人。博通經史,以文學名於鄉,後進爭師宗之。嘉定十六年,廷試進士,有司第其對居二,詳定官以其直抑之,猶置第十。
調南安軍學教授。張九成嘗以直道謫居,鹿卿摭其言行,刻諸學以訓。先是周惇頤、程顥與其弟頤皆講學是邦,鹿卿申其教,由是理義之學複明。立養士綱條,學田多在溪峒,異時征之無藝,農病之,鹿卿撫恤,無逋租者。其後盜作,環城屋皆毀,惟學宮免,曰:「是無撓我者。」
辟福建安撫司幹辦公事。會汀、邵寇作,鹿卿贊畫備禦,動中機會。避寇者入城,多方振濟,全活甚眾。郡多火災,救護有方。會都城火,鹿卿應詔上封事,言積陰之極,其征為火,指言惑嬖寵、溺燕私、用小人三事尤切。真德秀稱其氣平論正,有憂愛之誠心。改知尤溪縣。德秀守泉,辟宰南安,鹿卿以不便養辭。德秀曰:「道同志合,可以拯民,何憚不來?」鹿卿入白其母,欣然許之。既至,首罷科斂之無名者,明版籍,革預借,決壅滯,達冤抑,邑以大治。德秀尋帥閩,疏其政以勸列邑。歲饑,處之有法,富者樂分,民無死徙。最聞,令赴都堂審察。以母喪去。
詔服闋赴樞密稟議,首言邊事、楮幣。主管官告院,幹辦諸司審計司。故相子以集英殿修撰食祠祿,又幫司農少卿米麥,鹿卿曰:「奈何為一人壞成法。」持不可。遷國子監主簿。入對,陳六事,曰:「洗凡陋以起事功,昭勸懲以收主柄,清班著以儲實才,重藩輔以蔽都邑,用閩、越舟師以防海,合東南全力以守江。」上皆嘉納。改樞密院編修官,權右司,贊畫二府,通而守法。會右史方大琮、編修劉克莊、正字王邁以言事黜,鹿卿贈以詩,言者並劾之,太學諸生作《四賢詩》。知建昌軍,未上,而崇教、龍會兩保與建黎原、鐵城之民修怨交兵,鹿卿馳書諭之,斂手聽命。既至,則寬賦斂,禁掊克。汰贓濫,抑強禦,恤寡弱,黥黠吏,訓戍兵,創百丈砦,擇兵官,城屬縣,治行大孚,田裏歌誦。
督府橫取秋苗斛面,建昌為米五千斛。鹿卿爭之曰:「守可去,米不可得。」民恐失鹿卿,請輸之以共命。鹿卿曰:「民為守計則善矣。守獨不為民計乎?」卒爭以免。召赴行在,將行,盜發南豐,捕斬渠首二十人,餘不問。擢度支郎官兼右司。入對,極陳時敝。改侍右郎官兼敕令刪修官,兼右司。鹿卿又言當時並相之敝。宰相以甘言誘鹿卿,退語人曰:「是牢籠也,吾不能為宰相私人。」言者以他事詆鹿卿,主管雲台觀。越月,起為江東轉運判官。歲大饑,人相食,留守別之傑諱不詰,鹿卿命掩捕食人者,屍諸市。又奏援真德秀為漕時撥錢以助振給,不報。遂出本司積米三千余石減半賈以糶,及減抵當庫息,出緡錢萬有七千以予貧民,勸居民收字遺孩,日給錢米,所活數百人。宴集不用樂。
會岳珂守當塗,制置茶鹽,自詭興利,橫斂百出,商旅不行,國計反屈于初。命鹿卿核之,吏爭竄匿。鹿卿寬其期限,躬自鉤考,盡得其實。珂辟置貪刻吏,開告訐以罔民,沒其財,民李士賢有稻二千石,囚之半歲。鹿卿悉縱舍而勸以其餘分,皆感泣奉命。珂罷,以鹿卿兼領太平,仍暫提舉茶鹽事。弛苛征,蠲米石、蕪湖兩務蘆稅。江東諸郡飛蝗蔽天,入當塗境,鹿卿露香默禱,忽飄風大起,蝗悉度淮。之傑密請移鹿卿浙東提點刑獄,加直秘閣兼提舉常平。鹿卿言罷浮鹽經界鹼地,先撤相家所築,就捕者自言:「我相府人。」鹿卿曰:「行法必自貴近始。」卒論如法。丞相史彌遠之弟通判溫州。利韓世忠家寶玩,籍之,鹿卿奏削其官。
初,鹿卿檄衢州推官馮惟說決婺獄,惟說素廉平,至則辨曲直,出淹禁。大家不快其為,會鄉人居言路,乃屬劾惟說。州索印紙,惟說笑曰:「是猶可以仕乎?」自題詩印紙而去。衢州鄭逢辰以繆舉,鹿卿以委使不當,相繼自劾,且共和其詩。禦史兼二人劾罷之。及知泉州,改贛州,皆辭。遷浙西提點刑獄、江淮都大坑冶,皆以病固辭,遂主管玉局觀。及召還,又辭,改直寶章閣知甯國府,提舉江東常平,又辭。
淳祐三年,以右司召,猶辭。丞相杜范遺書曰:「直道不容,使人擊節。君不出,豈以馮惟說故耶?惟說行將有命矣。」鹿卿乃出。擢太府少卿兼右司。入對,請定國本、正紀綱、立規模,「時事多艱,人心易搖,無獨力任重之臣,無守節伏義之士,願蚤決大計」。上嘉納之。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崇政殿說書。逾年,兼權吏部侍郎。時議使執政分治兵財,鹿卿執議不可。以疾丐祠,遷右文殿修撰、知平江府兼發運副使。力丐祠,上諭丞相挽留之。召權兵部侍郎,固辭,上令丞相以書招之,鹿卿至,又極言君子小人,切於當世之務。兼國子祭酒,權禮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兼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講,兼權給事中。鹿卿言「瑣闥之職無所不當問,比年命下而給捨不得知,請復舊制」。從之。
鹿卿居家孝友,喜怒不形,恩怨俱泯,宗族鄉黨,各得歡心。居官廉約清峻,豪發不妄取,一廬僅庇風雨。所著有《泉谷文集》、奏議、講義、《鹽楮議政稿》、《曆官對越集》,手編《漢唐文類》、《文苑菁華》,諡清正。
趙逢龍,字應甫,慶元之鄞人。刻苦自修,為學淹博純實。登嘉定十六年進士第。授國子正、太學博士,曆知興國、信、衢、衡、袁五州,提舉廣東、湖南、福建常平。每至官,有司例設供張,悉命撤去,日具蔬飯,坐公署,事至即面問決遣。為政務寬恕,撫諭惻怛,一以天理民彝為言,民是以不忍欺。居官自常奉外,一介不取。民賦有逋負,悉為代輸。尤究心荒政,以羨余為平糴本。遷將作監,拜宗正少卿兼侍講。凡道德性命之蘊,禮樂刑政之事,縷縷為上開陳。疏奏甚眾,稿悉焚棄。年八十有八終於家。
逢龍家居講道,四方從遊者皆為钜公名士。丞相葉夢鼎出判慶元,修弟子禮,常謂師門庳陋,欲市其鄰居充拓之。逢龍曰:「鄰里粗安,一旦驚擾,彼雖勉從,我能無愧於心!」逢龍寡嗜欲,不好名,揚曆日久,泊然不知富貴之味。或問何以裕後,逢龍笑曰:「吾憂子孫學行不進,不患其饑寒也。」
趙汝騰,字茂實,宗室子也。居福州。寶慶二年進士。曆官差主管禮、兵部架閣,遷籍田令,召試館職,授秘書省正字,升校書郎,尋升秘書郎兼史館校勘。輪對,言節用先自乘輿宮掖始。兼玉牒所檢討官,以直煥章閣知溫州,進直徽猷閣、江東提點刑獄,又進直寶文閣,差知婺州。召赴闕,遷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升起居郎,時暫兼權吏部侍郎,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講,遷吏部侍郎兼侍講,權工部尚書兼權中書舍人,皆兼同修撰,以左司諫陳垓論罷。召為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入奏,言:「前後奸諛之臣,傷善害賢,自取穹官要職,何益于陛下,而深損於聖德。興利之臣,移東就西,順適宮禁,自遂溪壑無厭之欲,何益于陛下,而深戕于國脈。則陛下私惠群小之心,可以息矣。」又言:「陛下有用君子之名,無用君子之實。」
兼直學士院,拜翰林學士兼知制誥,兼侍讀。辭歸故里,累召,力辭,以龍圖閣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召至闕,以端明殿學士提舉佑神觀,兼翰林學士承旨,知泉州、知州南外宗正事,複提舉佑神觀兼侍讀。兼翰林學士承旨。景定二年,卒,遺表上,特贈四官。
孫夢觀,字守叔,慶元府慈溪人。寶慶二年進士。調桂陽軍教授、浙西提舉司幹辦公事,差主管吏部架閣文字,為武學諭。輪對,言:「人主不容有所憚,尤不容有所玩,憚則有言而不能容,玩則雖容其言而不能用。」力請外,添差通判嚴州,主管崇道觀,召為武學博士、太常寺丞兼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大宗正丞兼屯田郎官、將作少監。知嘉興府,仍舊班兼右司郎官、將作監。轉對,極言:「風憲之地,未聞有十八疏攻一竦者。封駁之司,未聞有三舍人不肯草制者。道揆不明,法守滋亂,天下之權將有所寄,而倒持之患作。」當路者滋不悅。出知泉州兼提舉市舶,改知甯國府。蠲逋減賦,無算泛入者盡籍於公帑。戶部遣官督賦,急若星火,闔郡皇駭,莫知為計。夢觀曰:「吾寧委官以去,毋寧病民以留。」力丐祠,且將以府印牒所遣官,所遣官聞之夜遁。他日夢觀去甯國,人言之為之流涕。
丞相董槐召還,帝問江東廉吏,槐首以夢觀對,帝說,乃遷司農少卿兼資善堂贊讀。輪對,謂:「今內外之臣,恃陛下以各遂其私,而陛下獨一無可恃,可為寒心!」次論:「郡國當為斯民計,朝廷當為郡國計。乞命大臣應自前主計之臣奪州縣之利而歸版曹者,複歸所屬,庶幾郡國蒙一分之寬,則斯民亦受一分之賜。」帝善其言。遷太府卿、宗正少卿,兼給事中、起居舍人、起居郎。八上章辭免,以監察禦史吳燧論罷,直龍圖閣與祠,授秘閣修撰、江淮等路提點鑄錢司公事。甫至官,即複召為起居郎兼侍右侍郎、給事中兼贊讀,兼國子祭酒,權吏部侍郎。奏事抗論益切,以寵賂彰、仁賢逝、貨財偏聚為言,且謂「未易相之前,敝政固不少;既易相之後,敝政亦自若。」在廷之士皆危之。夢觀曰:「吾以一布衣蒙上恩至此,雖捐軀無以報,利鈍非所計也。」
力求補外,以集英殿修撰知建寧府。蠲租稅,省刑罰,郡人徐清叟、蔡抗以為有古循吏風。民有夢從者甚郡,迎祠山神,出視之則夢觀也。俄而夢觀得疾,口授遺表,不忘規諫,遂卒。帝悼惜久之,賻銀帛三百。夢觀退然若不勝衣,然義所當為,奮往直前;其居敗屋數間,布衣蔬食,而重名節雲。
洪天錫,字君疇,泉州晉江人。寶慶二年進士。授廣州司法。長吏盛氣待僚屬,天錫糾正為多。丁內艱,免喪,調潮州司理。勢家奪民田,天賜言於守,還之。
帥方大琮辟真州判官,留置幕府。改秩知古田縣。行鄉飲酒禮。邑劇,牒訴猥多,天錫剖決無留難。有倚王邸勢殺人者,誅之不少貸。調通判建寧府。大水,擅發常平倉振之。擢諸司糧料院,拜監察禦史兼說書。累疏言:「天下之患三:宦官也,外戚也,小人也。」劾董宋臣、謝堂、厲文翁,理宗力護文翁,天錫又言:「不斥文翁,必為王府累。」上令吳燧宣諭再三,天錫力爭,謂:「貴幸作奸犯科,根柢蟠固,乃遲回護惜,不欲繩以法,勢焰愈張,紀綱愈壞,異時禍成,雖欲治之不可得矣。」上又出禦劄,俾天錫易疏,欲自戒飭之。天錫又言:「自古奸人雖憑怙,其心未嘗不畏人主之知,苟知之而止於戒飭,則憑怙愈張,反不若未知之為愈也。」章五上,出關待罪。詔二人已改命,宋臣續處之。天錫言:「臣留則宋臣去,宋臣留則臣當斥,願早賜裁斷。」越月,天雨土,天錫以其異為蒙,力言陰陽君子小人之所以辨,又言修內司之為民害者。
蜀中地震,浙、閩大水,又言:「上下窮空,遠近怨疾,獨貴戚巨閹享富貴耳。舉天下窮且怨,陛下能獨與數十人者共天下乎?」會吳民仲大論等列訴宋臣奪其田,天錫下其事有司,而御前提舉所移文謂田屬禦莊,不當白台,儀鸞司亦牒常平。天錫謂:「禦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役,若中貴人得以控之,則內外台可廢,猶為國有紀綱乎?」乃申劾宋臣並盧允升而枚數其惡,上猶力護之。天錫又言:「修內司供繕修而已,比年動曰'御前',奸贓之老吏,跡捕之凶渠,一竄名其間,則有司不得舉手,狡者獻謀,暴者助虐,其輾轉受害者皆良民也。願毋使史臣書之曰:'內司之橫自今始。'」疏上至六七,最後請還禦史印,謂:「明君當為後人除害,不當留患以遺後人。今朝廷輕給舍台諫,輕百司庶府,而北司獨重,倉卒之際,臣實懼焉。」言雖不果行,然終宋世閹人不能竊弄主威者,皆天錫之力,而天錫亦自是去朝廷矣。改大理少卿,再遷太常,皆不拜。
改廣東提點刑獄,五辭。明年,起知潭州,久之始至官。戢盜賊,尊先賢,逾年大治。直寶謨閣,遷廣東轉運判官,決疑獄,劾貪吏,治財賦,皆有法。召為秘書監兼侍講,以聵辭,升秘閣修撰、福建轉運副使,又辭。度宗即位,以侍御史兼侍讀召,累辭,不許,在道間,監察禦史張桂劾罷之。乃疏所欲對病民五事:曰公田,曰關子,曰銀綱,曰鹽鈔,曰賦役。又言:「在廷無嚴憚之士,何以寢奸謀?遇事無敢諍之臣,何以臨大節?人物稀疏,精采銷耎,隱惰惜已者多,忘身徇國者少。」進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加顯文閣待制、湖南安撫使、知潭州,改潭州,皆力辭。
又明年,改福建安撫使,力辭,不許。亭戶買鹽至破家隕身者,天錫首罷之,民作佛事以報。罷荔枝貢。召為刑部尚書,詔憲守之臣趣行無虛日,不起。久之,進顯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三降禦劄趣之,又力辭。逾年,進華文閣直學士,仍舊宮觀,尋致仕,加端明殿學士,轉一官。疾革,草遺表以規君相。上震悼,特贈正議大夫,諡文毅。
天錫言動有準繩,居官清介,臨事是非不可回折。所著奏議、《經筵講義》,《進故事》、《通祀輯略》、《味言發墨》、《陽岩文集》。
黃師雍,字子敬,福州人。少從黃斡學。入太學。寶慶二年,舉進士。詔為楚州官屬。出盜賊白刃之沖,不畏不懾。李全反狀已露,師雍密結忠義軍別部都統時青圖之,謀泄,全殺青,師雍不為動,全亦不加害。秩滿,朝議褒異,師雍恥出史彌遠門,不往見之。調婺州教授,學政一以呂祖謙為法。李完勉、趙必願、趙汝談皆薦之。
師雍慕徐僑有清望,欲謁之,會其有召命,師雍曰:「今不可往也。」僑聞而賢之,至闕,以其學最聞,宗勉在政府,力言于丞相喬行簡,行簡已許以朝除。師雍以書見行簡,勸其歸老,行簡不悅,宗勉之請遂格。
知遂之龍溪,轉運使王伯大上其邑最。行簡罷,宗勉與史嵩之入相,召師雍審察,將至而宗勉卒。嵩之延師雍,密示相親意,師雍不領;遷糧料院,又曰:「料院與相府密邇,所以相處。」師雍亦不領。嵩之獨相,權勢浸盛,上下懼禍,未有發其奸者。博士劉應起首疏論嵩之,帝感悟,思逐嵩之。師雍與應起相善,故嵩之疑師雍左右之,諷禦史梅杞擊師雍,差知興化軍,旋奪之,改知邵武軍。及應起為監察禦史,師雍遷宗正寺簿,尋亦拜監察禦史。首疏削金淵秩,送外居住。再疏斥趙綸、項容孫、史肯之。嵩之終喪,正言李昴英、殿中侍御史章琰共疏乞竄斥之,師雍亦上疏論列,帝感悟,即其日詔勒令致仕。權直舍人院劉克莊封還詞頭,乞畀嵩之以貼職如宰臣去國故事,遂得守金紫光祿大夫、觀文殿學士致仕。議者曰:「大夫,官也。觀文,職也。元降御筆但雲'守官',無'本官職'之辭。觀文之命,自克莊啟之。朋邪顧望,不可赦。」師雍遂劾克莊臨事失身犯義,免所居官,琰亦繼劾克莊,師雍又乞籍嵩之家隸張叔儀,皆從之。
未幾,采入政府,謝方叔、趙汝騰疏其奸,采遂罷去。師雍與丞相鄭清之故同舍,然以劾劉用行、魏峴皆清之親故,清之不樂。坦喜曰:「吾得所以去之矣。」遣其婦日造清之妻,譖曰:「彼去用行、峴,乃去丞相之漸也。」帝將以師雍為侍御史,清之曰:「如此,則臣不可留。」遷起居舍人兼侍講,即力丐去。清之猶冀師雍少貶,師雍曰:「吾欲為全人。」終不屈。數月,坦卒劾師雍及高斯得俱罷。久之,以直寶文閣奉祠,陳垓又嗾同列寢之。清之卒,起師雍為左史,既而改江西轉運使,遷禮部侍郎,命下而卒於江西官舍。
師雍簡淡寡欲,靖厚有守,言若不出口,而於邪正之辨甚明,視外物輕甚,故博采公論,當官而行,愛護名節,無愧師友雲。
徐元傑,字仁伯,信州上饒人。幼穎悟,誦書日數千言,每冥思精索。聞陳文蔚講書鉛山,實朱熹門人,往師之。後師事真德秀。紹定五年,進士及第。簽書鎮東軍節判官廳公事。
嘉熙二年,召為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奏否泰、剝複之理,因及右轄久虛,非骨鯁耆艾,身足負荷斯世者,不可輕畀。又言皇子竑當置後及蚤立太子,乞蚤定大計。時諫官蔣峴方力排竑置後之說,遂力請外,不許,即謁告歸,丐祠,章十二上。三年,遷著作佐郎兼兵部郎官,以疾辭。差知安吉州,辭。召赴行在奏事,辭益堅。
淳祐元年,差知南劍州。會峽陽寇作,擒渠魁八人斬之。餘釋不問。父老或相語曰:「侯不來,我輩魚肉矣。」郡有延平書院,率郡博士會諸生親為講說。民訟,率呼至以理化誨,多感悅而去。輸苗聽其自概,闔郡德之。丁母憂去官,眾遮道跪留。既免喪,授侍左郎官。言敵國外患,乞以宗社為心。言錢塘駐蹕,驕奢莫尚,宜抑文尚質。兼崇政殿說書,每入講,必先期齋戒。嘗進仁宗詔內降指揮許執奏及台諫察舉故事為戒,語多切宮壺。拜將作監,進楊雄《大匠箴》,陳古節儉。時天久不雨,轉對,極論《洪範》天人感應之理及古今遇災修省之實,辭益忠懇。
丞相史嵩之丁父憂,有詔起複,中外莫敢言,惟學校叩閽力爭。元傑時適輪對,言:「臣前日晉侍經筵,親承聖問以大臣史嵩之起複,臣奏陛下出命太輕,人言不可沮抑。陛下自盡陛下之禮,大臣自盡大臣之禮,玉音賜俞,臣又何所容喙。今觀學校之書,使人感歎。且大臣讀聖賢之書,畏天命,畏人言。家庭之變,哀戚終事,禮制有常。臣竊料其何至於忽送死之大事,輕出以犯清議哉!前日昕庭出命之易,士論所以凜凜者,實以陛下為四海綱常之主,大臣身任道揆,扶翊綱常者也。自聞大臣有起複之命,雖未知其避就若何,凡有父母之心者莫不失聲涕零,是果何為而然?人心天理,誰實無之,興言及此,非可使聞於鄰國也。陛下烏得而不悔悟,大臣烏得而不堅忍?臣懇懇納忠,何敢詆訐,特為陛下愛惜民彝,為大臣愛惜名節而已。」疏出,朝野傳誦,帝亦察其忠亮,每從容訪天下事,以筵益申前議。未幾,夜降御筆黜四不才台諫,起複之命遂寢。
元老舊德次第收召,元傑亦兼右司郎官,拜太常少卿,兼給事中、國子祭酒,權中書舍人。杜範入相,複延議軍國事。為書無慮數十,所言皆朝廷大政,邊鄙遠慮。每裁書至宗社隱憂處,輒閣筆揮涕,書就隨削稿,雖子弟無有知者。六月朔,輪當侍立,以暴疾謁告。特拜工部侍郎,隨乞納,詔轉一官致仕。夜四鼓。遂卒。
先,元傑未死之一日,方謁左丞相范鐘歸,又折簡察院劉應起,將以冀日奏事。是夕,俄熱大作,詰朝不能造朝,夜煩愈甚,指爪忽裂,以死。朝紳及三學諸生往吊,相顧駭泣。訃聞,帝震悼曰:「徐元傑前日方侍立,不聞有疾,何死之遽耶?」亟遣中使問狀,賻贈銀絹二百計。已而太學諸生伏闕訴其為中毒,且曰:「昔小人有傾君子者,不過使之自死於蠻煙瘴雨之鄉,今蠻煙瘴雨不在領海,而在陛下之朝廷。望奮發睿斷,大明典刑。」於是三學諸生相繼叩閽訟冤,台諫交疏論奏,監學官亦合辭聞於朝。二子直諒、直方乞以恤典充賞格。有旨付臨安府逮醫者孫志甯及常所給使鞫治。既又改理寺,詔殿中侍御史鄭采董之,且募告者賞緡錢十萬、官初品。大理寺正黃濤謂伏暑證,二子乞斬濤謝先臣。然獄迄無成,海內人士傷之,帝悼念不已,賜官田五百畝、緡錢五千給其家。賜諡忠湣。
孫子秀,字元實,越州余姚人。紹定五年進士。調吳縣主簿。有妖人稱「水仙太保」,郡守王遂將使治之,莫敢行,子秀奮然請往,焚其廬,碎其像,沈其人於太湖,曰:「實汝水仙之名矣。」妖遂絕。日詣學宮與諸生討論義理。辟淮東總領所中酒庫,檄督宜興縣圍田租。既還,白水災,總領恚曰:「軍餉所關,而敢若此,獨不為身計乎?」子秀曰:「何敢為身計,寧罪去爾。」力爭之,遂免。
調滁州教授,至官,改知金壇縣。嚴保伍,厘經界,結義役,一切與民休息。訟者使齎牒自詣裏正,並鄰證來然後行,不實者往往自匿其牒,惟豪黠者有犯,則痛繩不少貨。淮民流入以萬計,振給撫恤,樹廬舍,括田使耕,拔其能者分治之。崇學校,明教化,行鄉飲酒禮。訪國初茅山書院故址,新之,以待遠方遊學之士。
通判慶元府,主管浙東鹽事。先是,諸場鹽百袋附五袋,名「五厘鹽」,未幾,提舉官以為正數,民困甚,子秀奏蠲之。辟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衢州冠作,水冒城郭,朝廷擇守,屬子秀行。子秀謂捕賊之責,雖在有司,亦必習土俗之人,乃能翦其憑依,裁其奔突。乃立保伍,選用土豪,首旌常山縣令陳謙亨、寓士周還淳等捍禦之勞,且表於朝,乞加優賞,人心由是競勸。未幾,盜複起江山、玉山間,甫七日,而眾禽四十八人以來。終子秀之任,賊不復動,水潦所及,則為治橋樑,修堰閘,補城壁,浚水原,助葺民廬,振以錢米,招通鄰糴。奏蠲秋苗萬五千石有奇,盡代納其夏稅,並除公私一切之負;坍溪沙壅之田,請於朝,永蠲其稅,民用復蘇。
南渡後,孔子裔孫寓衢州,詔權以衢學奉祀,因循逾年,無專饗之廟。子秀撤廢佛寺,奏立家廟如闕裏。既成,行釋菜禮。以政最遷太常丞,以言罷。未幾,遷大宗正丞,遷金部郎官。金部舊責州郡以必不可辨之泛數,吏顛倒為奸欺。子秀日夜討論,給冊轉遞以均其輸,人人如債切身,不遣一字而輸足。遷將作監、淮東總領,辭。改知甯國府,辭。為左司兼右司,再兼金部。與丞相丁大全議不合,去國。差知吉州,尋鐫罷。
時嬖幸朱熠凡三劾子秀。開慶元年,為浙西提舉常平。先是,大全以私人為之,盡奪亭民鹽本錢,充獻羨之數;不足,則估籍虛攤。一路騷動,亭民多流亡。子秀還前政鹽本錢五十餘萬貫,奏省華亭茶鹽分司官,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於是流徙複業。徙浙西提點刑獄兼知常州。淮兵數百人浮寓貢院,給餉不時,死者相繼,子秀請於朝,創名忠衛軍,置砦以居,截撥上供贍之。盜劫吳大椿,前使者諱其事,誣大椿與兄子焴爭財,自劫其家,追毀大椿官,編置千裏外,徙黥其臧獲。子秀廉得實,乃悉平反之。尋以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臬事。擊貪舉廉,風采凜然,犴獄為清。
進大理少卿,直華文閣、浙東提點刑獄兼知婺州。婺多勢家,有田連阡陌而無賦稅者,子秀悉核其田,書諸牘,勢家以為厲己,嗾言者罷之。尋遷湖南轉運副使,以迎養非便辭,移浙西提點刑獄。子秀冒暑周行八郡三十九縣,獄為之清。安吉州有婦人訴人殺其夫與二僕,郡守捐賞萬緡,逮系考掠十餘人,終莫得其實。子秀密訪之,乃婦人賂宗室子殺其夫,僕救之,並殺以滅口。一問即伏誅,又釋偽會之連逮者,遠近稱為神明。
初,獄訟之滯,皆由期限之不應。使者下車,或親書戒州縣勿違,而違如故,則怒之。怒之,改匣,又違則又重怒之,至再三。而專卒四出,巡尉等司繳限抱匣費不貲,則其勢必違。子秀與州縣約,到限者徑詣庭下,吏不得要索,亦無違者。其後創迴圈總匣屬各州主管官,凡管內諸司報應皆併入匣,一日一遣,公移則又總實於匣以往。於是事無小大,纖悉畢具,而風聞者反謂專卒淩州縣,劾罷之,子秀笑而已。移江東提點刑獄。度宗即位,進太常少卿兼右司,尋兼知臨安府,以言罷。起知婺州,卒。
子秀少從上虞劉漢弼游,磊落英發,抵掌極談,神采飛動。與人交久而益親,死生患難,營救不遺力。聞一善則手錄之。
李伯玉,字純甫,饒州餘幹人。端平二年,進士第二。初名誠,以犯理宗潛諱更今名。授觀察推官、太學正兼莊文府教授、太學博士。召試館職,曆詆貴戚大臣,直聲暴起。改校書郎,奏言:「台評迎合上意,論罷尤焴、楊棟、盧鉞三人,忠邪不辨,乞同罷。」帝不允。監察禦史陳垓連劾罷之。
奉雲台祠,差知南康軍,遷著作佐郎兼沂靖惠王府教授,兼考功郎官,兼尚書右司員外郎。引故事彈台臣蕭隸來,遷著作郎。帝怒,降兩官罷敘。複知邵武軍,改湖北提點刑獄,移福建,遷尚右郎官。侍御史何夢然論伯玉乃吳潛之死黨,奉祀,遷福建提舉常平、淮西轉運判官。召赴經筵,遷考功郎兼太子侍讀,拜太府少卿、秘書少監、起居郎、工部侍郎。
度宗即位,兼侍講,權禮部侍郎,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賈似道嘗集百官議事,忽厲聲曰:「諸君非似道拔擢,安得至此!」眾默然莫敢應者,伯玉答曰:「伯玉殿試第二名,平章不拔擢,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似道雖改容而有怒色。既退,即治歸。以顯文閣待制知隆興府,右正言黃萬石論罷。召入覲,擢權禮部尚書兼侍讀。似道益專國柄,帝以伯玉舊學,進之臥內,相對泣下,欲用以參大政,似道益忌之,而伯玉尋病卒。
伯玉嘗請罷童子科,以為非所以成人材,厚風俗。趙汝騰嘗薦八士,各有品目,于伯玉曰「銅山鐵壁」。立朝風節,大較似之。所著有《斛峰集》。
論曰:陸持之學足以承其家,而不幸蚤喪,徐鹿卿論議明達,克施有政,趙逢龍之清操,汝騰之不撓,孫夢觀之平直,洪天錫、黃師雍、徐元傑、李伯玉皆悉心直言,不避權勢,孫子秀政績著見,皆當時之傑出雲。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劉應龍潘牥洪芹趙景緯馮去非徐霖徐宗仁危昭德陳塏楊文仲謝枋得
劉應龍,字漢臣,瑞州高安人。嘉熙二年進士。授零陵主簿,饒州錄事參軍。有毛隆者,務剽掠殺人,州民被盜,遙呼盜曰:「汝毛隆也?」盜亦曰:「我毛隆也。」既,訟於官,捕隆置獄,應龍曰:「盜誠毛隆,其肯自謂?」因言於州,州不可,乃委它官,隆誣伏抵死,未幾盜敗,應龍繇是著名。改知崇仁縣。淮西失守,江西諸州有殘破者,縣佐貳聞變先遁,應龍固守不去。
先是,理宗久未有子,以弟福王與芮之子為皇子,丞相吳潛有異論,帝已不樂。大元兵度江,朝野震動,逐丞相丁大全,複起潛為相,帝問潛策安出,潛對曰:「當遷幸。」又問卿如何,潛曰:「臣當死守於此。」帝泣下曰:「卿欲為張邦昌乎?」潛不敢複言。未幾北兵退,帝語群臣曰:「吳潛幾誤朕。」遂罷潛相。帝怒潛不已,應龍朝受命,帝夜出象簡書疏稿授應龍,使劾潛,應龍謂:「潛本有賢譽,獨論事失當,臨變寡斷。祖宗以來,大臣有罪未嘗輕肆誅戮。欲望姑從寬典,以全體貌。」帝大怒。乃按劾丁大全,請加竄斥,疏言:「內莫急於蘇民瘼以固國本,外莫急於討軍實以振國威。」又言時政四事,廣發稟以振民饑,通商販以助民食,勸分富室以助官糴,嚴等第以核民數,稽檢放以蘇民窮,嚴戢盜以除民害。賈似道素忌潛,會京師米貴,應龍為《勸糶歌》宦者取以上聞,帝問知應龍所作,問似道米價高,當亟處之,似道訪其由,亦怒應龍。遷司農少卿,尋以右諫議大夫孫附鳳言,遂去國。
景定三年,湖南饑,起提舉常平。以救荒功,遷直寶章閣、廣南東路轉運判官。遷秘書監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副使,奏免和糴二十萬石。擢權戶部侍郎兼侍講。時似道當國,百官奏對稍切直者輒黜,應龍言:「臣觀今日之事,可言者多矣。邇日以來,靖恭自守者以論事為忌,指陳稍切者聯翩引去,豈兩省繳駁過甚,重其疑歟?抑廷臣奏對咈意,速其畏歟?朝廷清明之時,而言者已懷疑畏,臣恐正臣奪氣,鯁臣吃舌,宜非盛世所有。」遂迕當路,自侍從、兩省以下無不切齒。未幾,以集英殿修撰知建寧府,亟辭,中書舍人盧鉞希指封還錄黃。久之,起為江東轉運使,辭。
南海寇作,朝廷患之,乃以顯謨閣待制知廣州、廣東紗略安撫使。寇聞應龍至,遁去。應龍剿逐之,南海大治。特旨屢召,拜戶部侍郎仍兼侍讀,七上奏辭免。德祐元年,遷兵部尚書、寶章閣直學士、知贛州,兼江西兵馬鈐轄、青海軍節度使,力辭,隱九峰。
子元高亦舉進士,知候官縣。沒,洪天錫歎曰:「朝廷失一禦史矣。」
潘牥字庭堅,福州閩人。端平二年策進士,牥對曰:「陛下承休上帝,皈德匹夫,何異為人子孫,身荷父母劬勞之賜,乃指豪奴悍婢為恩私之地。欲父母無怒,不可得也。」又曰:「陛下手足之愛,生榮死哀,反不得視士庶人。此如一門之內,骨肉之間未能親睦,是以僮僕疾視,鄰里生侮。宜厚東海之恩,裂淮南之土,以致人和。」時對者數百人,庭堅語最直。
會殿中侍御史蔣峴劾方大琮、劉克莊、王邁前倡異論,並誣牥姓同逆賊,策語不順,請皆論以漢法。牥調鎮南軍節度推官、衢州推官,曆浙西提舉常平司。遷太學正,旬日,出通判潭州。日食,應詔上封事曰:「熙甯初元日食,詔郡縣掩骼,著為令。故王一扌不淺土,其為暴骸亦大矣。請以王禮改葬。」又移書丞相游似申言之,似心善其言,方將收用之,而牥卒。
洪芹,尚書右僕射適之曾孫,以大父澤入官,甫更調,登進士第。自南平司法改欽州教授。部使者愛其才,先後並薦之,有旨召審察。丁內外艱。入主省架閣,遷太學博士。輪對,發明絜矩之道。擢國子博士,出通判南劍,入為太常博士,累遷將作少監。屬詞臣無當上意,慨然思得天下士,丞相程元鳳言當今地望無逾洪芹者,進兼翰林,權直秘書少監。
開慶元年,升直學士院,繼權禮部侍郎、中書舍人。屬兵興,帝悟柄任非人,自貽國禍,詔書所至,聞者奮激,蓋芹所草也。丁大全罷相,出典鄉郡。芹遷禮部侍郎,繳奏:「大全鬼蜮之資,穿窬之行,暴戾淫黷,引用兇惡,陷害忠良,遏塞言路,濁亂朝綱。乞盡從諫臣所請,追官遠竄,以伸國法,以謝天下。」沈炎乘上怒,攻丞相吳潛,芹獨繳奏曰:「方國本多虞,潛星馳赴闕,理紛鎮浮,陳力為多。一旦視為弁髦,得無如《詩》所謂'將安將樂女轉棄予'乎?」慷慨敢言,天下義之。
遷禮部侍郎,帝銳意鄉用而以論去,退寓永嘉,怡然自適。咸淳初,起知甯國府。卒。有文集。
趙景緯字德父,臨安府於潛人。少勤學,弱冠得周惇頤、程顥兄弟諸書讀之,恨不及登朱熹之門。熹門人葉味道謂之曰:「度正,吾黨中第一人。」遂往見,首誨以求放心為本。由是往來味道、正之間,研索益精。入太學,登淳祐元年進士第。授江陰軍教授,諸生守其榘度。丁母憂,以祿不逮養,服闋不調。作《讀易庵懸霤山》。江東提點刑獄吳勢卿辟為幹辦公事,不就。召為史館檢閱,辭,不許;乞換待次教授,不許;乞嶽祠,又不許;乞致仕,不報。有旨特與改合入官,主管崇道觀,三辭,不許。景定元年,特授秘書郎,兩辭,不許。遷著作郎,辭,不許。以疾丐祠,差主管佑神觀兼史館校勘。史成,兩乞外祠,進直秘閣,與在外宮觀,辭職名,不許。差主管崇禧觀。
台州守王華甫建上蔡書院,禮景緯為堂長,以疾辭。依舊職差知台州,兩辭,不許,趣命益嚴。至郡,以化民成俗為先務,首取陳述古《諭俗文》書示諸邑,且自為之說,使其民更相告諭、諷誦、服行,期無失墜。約束官吏擾民五事。取《孝經庶人章》為四言詠贊其義,使朝夕歌之,至有為之感涕者。舉遺逸車若水、林正心於朝。旌孝行,作《訓孝文》以勵其俗。平重刑,懲嘩訐,治豪橫。建黃岩縣社倉六十有六。浚河道九十裏,築堤路三十裏。節浮費,為下戶代輸秋苗。奏蠲五邑坊河渡錢。
斯年之內,乞歸田裏者再。進考功郎官,再辭,不許。兼沂靖惠王府教授,辭,不許。是冬,四辭新命,且乞祠,皆不許。乃乞於赤城、桐柏之間采藥著書,庶幾有補後學,使病廢之身不為無用於聖世,不許。御筆兼崇政殿說書,三辭,不許。乃造朝,侍緝熙殿,以《易》進講,論「聖人體元之妙在惟幾,人君得此,則天下有治而無亂,人事有吉而無凶矣」。又曰:「惕厲祗懼,乃天心之所存。聖人先處於憂,故能無憂,先處以危,故能無危;若乃先自處於安樂,則憂危乘之矣。」又論監司守令,其說曰:「知人之難,自古已然。人才乏使,莫今為甚。或觀望而撓於勢,或阿私而徇於情,或是非不公而以枉為直,或毀譽失實而以汙為廉。遂使舉刺不當,不足以服天下之心。與其糾劾於有罪之後,而未必盡得其情;孰若精擇於未用之先,而使之各稱其職。」
彗出於柳,景緯應詔上封事曰:
今日求所以解天意者,不過悅人心而已。百姓之心即天心也。錮私藏而專天下之同欲,則人不悅。保私人而違天下之公議,則人不悅。閭閻之糟糠不厭,而燕私之供奉自如,則人不悅。百姓之膏血日朘,而符移之星火愈急,則人不悅。不公於己而欲絕天下之私,則人不悅。不澄其源而欲止天下之貪,則人不悅。夫必有是數者,斯足以召怨而致災。
願陛下捐內帑以絕壅利之謗;出嬪嬙以節用度之奢。弄權之貂寺素為天下之所共惡者,屏之絕之;毒民之恩澤侯嘗為百姓之所憤者,黜之棄之。擇忠鯁敢言之士置之台諫,以通關鬲之壅;選慈惠忠信之人使為守宰,以保元氣之殘。又必稽乾、淳以來,凡利源窠名之在百司庶府者,悉隸其舊,以濟經用之急;公田派買不均之敝,聽民自陳,隨宜通變,以安田裏之生。則人心悅、天意解矣。人之常情,懼心每發於災異初見之時,不能不潛移於諂諛交至之後。萬一過聽左右寬譬之言,曲為它說以自解,毛舉細故以塞責,而恐懼之初心弛,則下拂人心,上違天意,國之安危或未可知。
又曰:「損玉食,不若損內帑、卻貢奉之為實。避正朝,不若塞幸門、廣忠諫之為實。肆大眚固所以廣仁恩,又不若擇循良、黜貪暴之為實。蓋天意方回而未豫,人心乍悅而旋疑,此正陰陽勝複之會,眷命隆替之機也。」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辭,不許。轉對,言:「願明辨義利之限,力破系吝之私,以天自處而絕內外之分,以道制欲而黜耳目之累。毋以閨闥之賤幹公議,毋以戚畹之私紊國常。」乞歸田裏,不許。拜太府少卿,兼職仍舊,再辭,不許。複上疏乞歸,不許。
以直敷文閣知嘉興府,辭,仍乞奉祠,皆不許。咸淳元年至郡,首以護根本、正風俗為先務。三乞辭,不許。拜宗正少卿,御筆兼侍講,辭,不許。乃還家,三乞祠,御筆趣行,猶乞寬告,不許。至國門,御筆兼權工部侍郎,時暫兼權中書舍人,三辭,不許。以《禮記》進講,開陳敬恕之義。封還濫恩詞頭,帝從之。又言:「損德害身之大莫過於嗜欲,而窒嗜欲之要莫切於思。居處則思敬,動作則思禮,祭祀則思誠,事親則思孝。每禦一食,則思天下之饑者。每服一衣,則思天下之寒者。嬪嬙在列,必思夏桀以嬖色亡其國。飲燕方歡,必思商紂以沈湎喪其身。念起而思隨之,則念必息。欲萌而思制之,則欲必消。志氣日以剛健,德性日以充實,豈不盛哉。」
又曰:「雷發非時,竊跡今日之事而有疑焉。內批疊降而名器輕,宮閫不嚴而主威褻,橫恩之濫已收而複出,戢貪之詔方嚴而隨弛。宮正什伍之令所以防奇邪,而或縱於乞憐之卑祠。緇黃出入之禁所以嚴宸居,而間惑於禬禳之小數。以至彈墨未幹,而抆拭之旨已下;駁奏未幾,而捷出之徑已開。命令不疑,則陽縱而不收。主意不堅,則陰閉而不密。陛下可不思致災之由,而亟求所以正之哉?願清其天君,以端出治之源;謹其號令,以肅紀綱之本。毋牽於私恩而撓公法,毋遷於邇言而亂舊章,去讒而遠色,賤貨而貴德,則人心悅而天意得,可以開太平而兆中興也。」
進權禮部侍郎兼修玉牒,再辭,不許。升兼侍讀,辭,不許。進《聖學四箴》:一曰惜日力以致其勤,二曰精體認以充其知,三曰屏嗜好以專其業,四曰謹行事以驗其用。五乞歸田裏,帝勉留之,請益力。特授集英殿修撰、知建寧府,辭,不許,乃還家。召為中書舍人,三辭,不許,請益力。進顯文閣待制,依所乞予祠,辭職名,不許,遂差提舉玉隆萬壽宮。有疾,謝醫卻藥,曰:「使我清心以順天命,毋重惱我懷。」拱手三揖乃卒。詔特贈四官至中奉大夫,諡文安。景緯天性孝友,雅志沖淡,親沒無意仕進,故其立朝之日不久雲。
馮去非字可遷,南康都昌人。父椅字儀之,家居授徒,所注《易》、《書》、《詩》、《語》、《孟》、《太極圖》,《西銘輯說》,《孝經章句》,《喪禮小學》,《孔子弟子傳》,《讀史記》及詩文、志錄,合二百餘卷。
去非,淳祐元年進士。嘗幹辦淮東轉運司,治儀真,歐陽脩東園在焉,使者黃濤欲以為佛寺,時已許薦,去非力爭不得,甯不受使者薦,謁告而去。寶祐四年,召為宗學諭。丁大全為左諫議大夫,三學諸生叩閽言不可。帝為下詔禁戒,詔立石三學,去非獨不肯書名碑之下方。監察禦史吳衍、翁應弼劾諸生下獄,去非複調護宗學生之就逮者。未幾,大全簽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蔡抗去國,去非亦以言罷。歸舟泊金、焦山,有僧上謁,去非不虞其為大全之人也,周旋甚款。僧乘間致大全意,願毋遽歸,少俟收召,誠得尺書以往,成命即下。去非奮然正色曰:「程丞相、蔡參政牽率老夫至此,今歸吾廬山,不復仕矣,斯言何為至我!」絕之,不復與言。
徐霖字景說,衢州西安人。年十三,有志聖人之道,取所作文焚之,研精《六經》之奧,控賾先儒心傳之要。淳祐四年,試禮部第一。知貢舉官入見,理宗曰:「第一名得人。」嘉獎再三。登第,授沅州教授。
時宰相史嵩之挾邊功要君,植党顓國。霖上疏曆言其奸深之狀,以為:「其先也奪陛下之心,其次奪士大夫之心,而其甚也奪豪傑之心。今日之士大夫,嵩之皆變化其心而收攝之矣。且其變化之術甚深,非章章然號於人使之為小人也。常於善類擇其質柔氣弱易以奪之者,親任一二,其或稍有異已,則潛棄而擯遠之,以風其餘。彼以名節之尊不足以易富貴之願,義利之辨亦終暗于妻妾宮室之私,則亦從之而已。」疏奏,見者吐舌,為霖危之。未幾,嵩之匿父喪求起複,君子並起而攻之,上大感悟。
丞相范鐘進所召試館職二人,上思霖之忠,親去其一,易霖名。及試,則曰:「人主無自強之志,大臣有患失之心,故元良未建,凶奸未竄。」是時,丞相杜范已薨,而鐘雖得位,畏奸人覆出為己禍故也。擢秘書省正字,霖辭不獲命,遂就職。會日食,霖應詔上封事曰:「日,陽類也,天理也,君子也。吾心之天理不能勝乎人欲,朝廷之君子不能勝乎小人。宮闈之私暱未屏,瑣闥之奸邪未辨,台臣之討賊不決,精祲感浹,日為之食。」又數言建立太子。遷校書郎。七年夏,大旱,霖應詔言:「諫議大夫不易則不雨,京兆尹不易則不雨。」不報,去國。上遣著作郎姚希得留之,不還。御筆改合入官,乃改宣教郎。霖屢辭,曰:「向為身死而不敢欺其君父,今以官高而自眩于平生,失其本心,何以暴其忠志?」又曰:「志貴乎潔,忠尚乎精,即有取,則自蹈於垢汙矣。」
八年夏,添差通判信州,霖皆力辭,竟未拜,改秩之命故也。尋令守臣勉諭之,特改宣教郎、主管雲台觀,霖乃拜受。十二年,遷秘書省著作郎,累辭,不許。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上曰:「今日所當言者,當備陳之。」霖複以正太子名為言,又奏:「萬化之本在心,存心之法在敬。」兼權尚左郎官,兼崇政殿說書。乃上疏言:「葉大有陰柔奸黠,為群憸冠,不宜久長台諫,乞斥去。」不報。兼權左司。霖知無不言,於是讒嫉者思以中傷,而上亦不悅。乞補外,知撫州。祠先賢,寬租賦,振饑窮,誅悍將,建營砦,幾一月而政舉化行。以言去,士民遮道,不得行,及暝,始由徑以出。
寶祐元年,差知衡州。三年,當之官,遂辭,差知袁州。五年,丁外艱,哀毀號絕,水漿不入口七日。明年開慶元年,差主管崇禧觀。景定二年,知汀州。明年,卒。將終,語其長子心亨曰:「有生必有死,自古聖賢皆然,吾複何憾。」尚書省請加優異,詔與一子恩澤。度宗賜祭田百畝,以旌直臣。霖間居衢,守遊鈞築精舍,聘霖為學者講道,是日聽者三千餘人。
徐宗仁字求心,信之永豐人。淳祐十年進士。曆官為國子監主簿。開慶元年,伏闕上書曰:
賞罰者,軍國之綱紀。賞罰不明,則綱紀不立。今天下如器之欹而未墜於地,存亡之機,固不容發。兵虛將惰,而力匱財殫,環亮四境,類不足恃;而所恃以維持人心、奔走豪傑者,惟陛下賞罰之微權在耳。權在陛下,而陛下不知所以用之,則未墜者安保其終不墜乎?臣為此懼久矣。
陛下當危急之時,出金幣賜土田,授節鉞,分爵秩,尺寸之功,在所必賞。故當悉心效力,圖報萬分可也。而自幹腹之兵越江逾廣以來,凡閱數月,尚未聞有死戰陣、死封疆、死城郭者,豈賞罰不足以勸懲之耶?今通國之所謂佚罰者,不過丁大全、袁玠、沈翥、張鎮、吳衍、翁應弼、石正則、王立愛、高鑄之徒,而首惡則董宋臣也。是以廷紳抗疏,學校叩閽,至有欲借尚方劍為陛下除惡。而陛下乃釋而不問,豈真欲愛護此數人而重咈千萬人之心?天下之事勢急矣,朝廷之紀綱壞矣。若誤國之罪不誅,則用兵之士不勇。今東南一隅天下,已半壞於此數人之手,而罰不損其豪毛。彼方擁厚貲,挾聲色,高臥華屋,而使陛下與二三大臣焦心勞思,可乎?三軍之在行者,豈不憤然不平曰:「稔禍者誰歟,而使我捐軀兵革之間?」百姓之罹難者,豈不群然胥怨曰:「召亂者誰歟,而使我流血鋒鏑之下?」陛下亦嘗一念及此乎?
又極論邊事,謂惠褻而威不振。論董宋臣盤固日久,蒙蔽日久。又請「使有言責者皆得以盡其言,則國論伸而國威振,臣雖屏處山林,亦有生氣」。遷國子監丞、秘書省著作佐郎,主管崇禧觀。遷考功郎官兼崇政殿說書,進讀《敬天圖》。遷太府少卿兼侍講、兼侍立修注官,遷太常少卿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知甯國府。監察禦史郭閶論罷。
德祐元年,起授吏部侍郎兼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兼提領豐儲倉所,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侍左待郎。乞假督府名稱往本州同守臣防拓,不允。權禮部尚書兼益王府贊讀。衛益王走海上,厓山兵敗,死焉。
危昭德,邵武人。寶祐元年進士。曆官為史館檢閱校勘、武學諭、宗正寺簿兼崇政殿說書,遷秘書郎。疏言:「國之命在民,民之命在士大夫。士大夫不廉,朘民膏血,為己甘腴,民不堪命矣。」又言:「願陛下與二三大臣察利害之實,究安危之本,明詔郡國,申嚴號令,俾急其所急,凡荒政之當舉者,不可一日而置念;緩其可緩,凡苛賦之肆擾者,易為此時之寬征。固結人心,乃所以延天命也。」又言:「願陛下舉考課之事,內以責諸彈糾之職,外以責諸監司、郡守之計。貪濁昏庸,固在必懲。廉能正直,尤當示勸。察之精則黜陟之鹹服,行之力則觀聽之具孚,而課吏之實得矣。」
進兼侍講。又言:「民者,邦之命脈,欲壽國脈,必厚民生,欲厚民生,必寬民力。」且條上厲民四敝。又言:「願陛下為萬世根本之慮,為一時倉卒之防,必求安節之亨,毋招不節之咎,節之又節,則宮闈之費差省,帑藏之積自充,上用足而下不匱矣。」又乞「察欣瘁休戚之故,酌利害損益之宜,孰為當因,孰為當革,孰為可罷,孰為可行,則折衷泉貨而遠近便,開通關梁而商賈行。下修身奉法之詔,而吏得自新;出輸倉助貸之令,而民免貴糴;窒墨敕之門,而無官府黜陟之異;止輸台之議,而無疆界彼此之分,則氣脈蘇醒、意向翕合矣」。
遷起居舍人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尋遷殿中侍御史、侍御史。諫作宗陽宮。權工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乞致仕,特轉一官。昭德在經筵,以《易》、《春秋》、《大學衍義》進講,反覆規正者甚多。所著《春山文集》。
子徹孫,咸淳元年進士。
陳塏字子爽,嘉興人。曆京湖制置使司主管機宜文字,差知德安府,加直寶謨閣、江西提點刑獄,改直敷文閣、提舉千秋鴻禧觀,轉司農寺丞、主管崇道觀、知安慶府。召赴闕,加直顯謨閣、湖南提點刑獄。再召為右司郎官,加直寶文閣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改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事。召為右司郎官,進直龍圖閣、浙西提點刑獄,遷司農少卿,以秘閣修撰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副使,遷大理卿,進右文殿修撰、知平江府兼淮、浙發運使。
戶部侍郎趙必願舉塏最,詔特轉一官,遷太府卿、司農卿,權工部侍郎兼同詳定敕令官,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入奏,言:「願陛下轉移世道之樞機,砥礪士大夫之廉恥,使知名義為重,利祿為輕。久去國以恬退聞者召之,久立朝以更迭請者從之,甘言容悅者必斥,真情丐閑者勿留。如此,則君臣上下皆以真實相與,四維既張,士大夫難進易退之風,當見於聖世,人才幸甚!」又言:「請以從官仿古昔人從出藩之意,其從臣為諸路憲漕,則以提點刑獄使、轉運使系銜,假之 '使'名,示與庶官別,仍乞除授自臣始。」自是屢言於帝前,不許。以言罷。
未幾,進集英殿修撰、知婺州,改知太平州兼江東轉運副使。請蠲放諸郡災傷。加戶部侍郎、淮東總領,尋提領江、淮茶鹽所兼知太平州。發公帑代三縣輸折絲帛錢五十萬九千三百六十餘貫。又作浮淮書堂以處兩淮之民而教之。進顯謨閣待制、知廣州,權兵部尚書,又進寶章閣直學士、知婺州,遷權戶部尚書,尋為真,時暫兼吏部尚書,以寶文閣學士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召赴闕,以舊職提舉太平興國宮,加龍圖閣學士,依舊宮觀。久之,加端明殿學士。鹹淳四年,卒,諡清毅。
塏屢曆麾節,軍民愛戴,幕客盛多,而塏又樂薦士。所著《可齋瓿稿》二十卷。
楊文仲字時發,眉州彭山人。七歲而孤。母胡,年二十有八,守節自誓,教養諸子。文仲既冠,以《春秋》貢,其母喜曰:「汝家至汝,三世以是經收效矣。」
淳祐七年,文仲以胄試第一入太學。九年,又以公試第一升內舍。時言路頗壅,因季冬雷震,首帥同舍叩閽極言時事,有曰:「天本不怒,人激之使怒。人本無言,雷激之使言。」一時爭傳誦之。升上舍,為西廊學錄。丞相謝方叔嘗問文仲曰:「今日何事最急?」對曰:「國本未建,莫大於此。上意未喻,當以死請可也。」寶祐元年,登進士第。丁母憂,釋服,屬從叔父棟守婺州罷歸,寓余杭,文仲往問伊、洛之學。
調複州學教授。轉運使印應飛辟入幕。明嫠婦冤獄,應飛悉從文仲議,且薦之。荊湖宣撫使趙葵署文仲佐分司幕。姚希得、江萬里合薦文仲學為有用。辟四川宣撫司準備差遣,添差沿海制置司幹辦公事。召為戶部架閣,遷太學正,升博士。時棟為祭酒,講學益詣精邃。遷國子博士。丐外,添差通判台州。故事,守貳尚華侈,正月望,取燈民間,吏以白,文仲曰:「為吾然一燈足矣。」劭農東郊,守因欲泛湖,文仲即先馳歸。添差通判揚州。牙契舊額歲為錢四萬緡,累政增至十六萬,開告訐以求羨。文仲曰:「希賞以擾民,吾不為也。」卒增十八界一而已。制置使李庭芝檄主管機宜文字。時有沙田,使者欲舉行之,文仲力爭,以為:「事不可妄興,蓋與民之惠有限,不擾之惠無窮。江北風寒之地,民力竭矣,為利幾何,安忍重擾吾民乎!」事遂不行。
召為宗學博士。郊祀,攝圜罎子階監察禦史。近輔兵變水患,輪對,言:「皇天眷命,垂四百年,天命久熟之余,國脈癃老之候,此豈非一大喜懼之交乎?願陛下一初清明,自作主宰。」又曰:「春多沈陰,豈但麥秋之憂。于時為《》,尤軫莧陸之慮。天目則洪水發焉,蘇、湖則弄兵興焉。峨冠于於,而每見大夫之乏使;佩印累累,而常慮貪瀆之無厭。將習黃金橫帶之娛,兵疲赤籍掛虛之穴。蚩蚩編氓,得以輕統府;瑣瑣警遽,輒以憂朝廷。設不幸事有大於此者,國何賴焉?」帝竦聽,顧問甚至。遷太常丞,尋兼權倉部郎官,兼崇政殿說書,遷將作少監,又遷將作監。
文仲在講筵,每以積成感動,嘗進讀《春秋》,帝問五霸何以為三王罪人,文仲奏雲:「齊桓公當王霸升降之會,而不能為向上事業,獨能開世變厲階。臣考諸《春秋》,桓公初年多書'人',越二十年,伐楚定世子之功既成,然後書'侯'之辭迭見,此所以為尊王抑伯之大法。然王豈徒尊哉?蓋欲周王子孫率修文、武、成、康之法度,以扶持文、武、成、康之德澤,則王跡不熄,西周之美可尋,如此方副《春秋》尊王之意。」帝曰:「先帝聖訓有曰:'絲竹之亂耳,紅紫之眩目,良心善性,皆本有之。'又曰:'得聖賢心學之指要,本領端正,家傳世守,以是而君國子民,以是而祈天永命,以是而貽謀燕翼。'大哉先訓,朕朝夕服膺。」時帝以疾連不視朝,文仲奏:「聲色之事,若識得破,元無可好。」帝斂容端拱久之。
盛夏,建宗陽宮,壞徙民居,畿甸騷然。文仲疏諫:「移閭閻之聚,為香火之庭,不得為善計矣。陛下紹祖宗之位,豈以黃、老之居為輕重哉。」翼日面奏,益懇至,丞相賈似道怒曰:「楊文仲多言!」紹卿監以上薦人才,文仲薦陳存、呂折、鐘季玉等十有八人,名士二人,金華王柏、天臺車若水也。兼國子司業,兼侍立修注官。又以救太學教諭彭成大迕似道,主管崇禧觀,出知衡州。運餉有法而民不擾,以所當得米八千石立思濟倉。召為秘書少監,尋兼崇政殿說書。以疾乞致仕,不許。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遷太常少卿兼國子司業,遷起居舍人。
瀛國公即位,授權工部侍郎兼權侍右郎官,尋兼給事中。有事明堂,議以上公攝行,文仲議曰:「今祗見天地之始,雖在幼沖,比即喪次,已勝拜跪,執禮無違,所當親饗。」時丞相王龠、陳宜中不協,文仲上疏言:「事危且急矣。祖宗所深賴,億兆所寄命,在乎二相,苟以不協之故,今日不戰,明日不征,時不再來,後悔何及!」尋兼國子祭酒。請諡金華何基及柏。時大元兵度江,畿甸震動,朝士多棄去者,侍從班惟文仲一人,詔旌在列不去者二階。文仲疾益甚,丐祠,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三上章乞致仕,改知泉州。因將家逾嶺南待次,卒,而宋亡矣。有《見山文集》焉。
謝枋得,字君直,信州弋陽人也。為人豪爽。每觀書,五行俱下,一覽終身不忘。性好直言,一與人論古今治亂國家事,必掀髯抵幾,跳躍自奮,以忠義自任。徐霖稱其「如驚鶴摩霄,不事籠縶。」
寶祐中,舉進士,對策極攻丞相董槐與宦官董宋臣,意擢高第矣,及奏名,中乙科。除撫州司戶參軍,即棄去。明年複出,試教官,中兼經科,除教授建甯府。未上,吳潛宣撫江東、西,辟差幹辦公事。團結民兵,以扞饒、信、撫,科降錢米以給之。枋得說鄧、傳二社諸大家,得民兵萬餘人,守信州,暨兵退,朝廷核諸軍費,幾至不免。
五年,彗星出東方,枋得考試建康,擿似道政事為問目,言:「兵必至,國必亡。」漕使陸景思銜之,上其稿於似道,坐居鄉不法,起兵時冒破科降錢,且訕謗,追兩官,謫居興國軍。鹹淳三年,赦,放歸。德祐元年,呂文煥導大元兵東下鄂、黃、蘄、安慶、九江,凡其親友部曲皆誘下之,遂屯建康。枋得與呂師夔善,乃應詔上書,以一族保師夔可信,乞分沿江諸屯兵,以之為鎮撫使,使之行成,且願身至江州見文煥與議。從之,使以沿江察訪使行,會文煥北歸,不及而反。
以江東提刑、江西招諭使知信州。明年正月,師夔與武萬戶分定江東地,枋得以兵逆之,使前鋒呼曰:「謝提刑來。」呂軍馳至,射之,矢及馬前。枋得走入安仁,調淮士張孝忠逆戰團湖坪,矢盡,孝忠揮雙刀擊殺百餘人。前軍稍卻,後軍繞出孝忠後,眾驚潰,孝忠中流矢死。馬奔歸,枋得坐敵樓見之,曰:「馬歸,孝忠敗矣。」遂奔信州。師夔下安仁,進攻信州,不守。枋得乃變姓名,入建甯唐石山,轉茶阪,寓逆旅中,日麻衣躡履,東鄉而哭,人不識之,以為被病也。已而去,賣卜建陽市中,有來蔔者,惟取米屢而已,委以錢,率謝不取。其後人稍稍識之,多延至其家,使為弟子論學。天下既定,遂居閩中。
至元二十三年,集賢學士程文海薦宋臣二十二人,以枋得為首,辭不起。又明年,行省丞相忙兀台將旨詔之,執手相勉勞。枋得曰:「上有堯、舜,下有巢、由,枋得名姓不祥,不敢赴詔。」丞相義之,不強也。二十五年,福建行省參政管如德將旨如江南求人材,尚書留夢炎以枋得薦,枋得遺書夢炎曰:「江南無人材,求一瑕呂飴甥、程嬰、杵臼廝養卒,不可得也。紂之亡也,以八百國之精兵,而不敢抗二子之正論,武王、太公凜凜無所容,急以興滅繼絕謝天下。殷之後遂與周並立。使三監、淮夷不叛,武庚必不死,殷命必不黜。夫女真之待二帝亦慘矣。而我宋今年遣使祈請,明年遣使問安。王倫一市井無賴、狎邪小人,謂梓宮可還,太后可歸。終則二事皆符其言。今一王倫且無之,則江南無人材可見也。今吾年六十餘矣,所欠一死耳,豈複有它志哉!」終不行。郭少師從瀛國公入朝,既而南歸,與枋得道時事,曰:「大元本無意江南,屢遣使使頓兵,令毋深入,待還歲幣即議和,無枉害生靈也。張宴然上書乞斂兵從和,上即可之。兵交二年,無一介行李之事,乃挈數百年宗社而降。」因相與痛哭。
二十六年四月,至京師,問謝太后欑所及瀛國所在,再拜慟哭。已而病,遷憫忠寺,見壁間《曹娥碑》,泣曰:「小女子猶爾,吾豈不汝若哉!」留夢炎使醫持藥雜米飲進之,枋得怒曰:「吾欲死,汝乃欲生我邪?」棄之於地,終不食而死。伯父徽明以特奏恩為當陽尉,攝縣事,時天基節上壽,大元兵奄至,徽明出兵戰死,二子趨進抱父屍,亦死。
論曰:劉應龍不附賈似道,馮去非不附丁大全,潘牥論皇子竑事,坎壈以終。洪芹訟吳潛,偉哉。趙景緯。醇儒也,而無躁競之心。徐霖進則直言於朝,退則講道於裏。徐宗仁國亡與亡,異乎懷二心以事其君者也。危昭德經筵進對之言,悉載諸故史。陳塏能以意氣感人,楊文仲當搶攘之時,猶能薦士,謝枋得嶔崎以全臣節,皆宋末之卓然者也。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循吏
○陳靖張綸邵曄崔立魯有開張逸吳遵路趙尚寬高賦程師孟韓晉卿葉康直
宋法有可以得循吏者三:太祖之世,牧守令錄,躬自召見,問以政事,然後遣行,簡擇之道精矣;監司察郡守,郡守察縣令,各以時上其殿最,又命朝臣專督治之,考課之方密矣;吏犯贓遇赦不原,防閑之令嚴矣。
承平之世,州縣吏謹守法度以修其職業者,實多其人。其間必有絕異之績,然後別於賞令,或自州縣善最,他日遂為名臣,則撫子之長又不足以盡其平生,故始終三百餘年,循吏載諸簡策者十二人。作《循吏傳》。
陳靖,字道卿,興化軍莆田人。好學,頗通古今。父仁壁,仕陳洪進為泉州別駕。洪進稱臣,豪猾有負險為亂者,靖徒步謁轉運使楊克巽,陳討賊策。召還,授陽翟縣主簿。契丹犯邊,王師數不利,靖遣從子上書,求入奏機略。詔就問之,上五策,曰:明賞罰;撫士眾;持重示弱,待利而舉;帥府許自辟士;而將帥得專制境外。太宗異之,改將作監丞,未幾,為禦史台推勘官。
時禦試進士,多擢文先就者為高等,士皆習浮華,尚敏速。靖請以文付考官第甲乙,俟唱名,或果知名士,即置上科。喪父,起複秘書丞,直史館,判三司開拆司。淳化四年,使高麗還,提點在京百司,遷太常博士。
太宗務興農事,詔有司議均田法,靖議曰:「法未易遽行也。宜先命大臣或三司使為租庸使,或兼屯田制置,仍擇三司判官選通知民事者二人為之貳。兩京東西千里,檢責荒地及逃民產籍之,募耕作,賜耕者室廬、牛犁、種食,不足則給以庫錢。別其課為十分,責州縣勸課,給印紙書之。分殿最為三等:凡縣管墾田,一歲得課三分,二歲六分,三歲九分,為下最;一歲四分,二歲七分,三歲至十分,為中最;一歲五分,未及三歲盈十分者,為上最。其最者,令佐免選或超資;殿者,即增選降資。每州通以諸縣田為十分,視殿最行賞罰。候數歲,盡罷官屯田,悉用賦民,然後量人授田,度地均稅,約井田之制,為定以法,頒行四方,不過如此矣。」太宗謂呂端曰:「朕欲複井田,顧未能也,靖此策合朕意。」乃召見,賜食遣之。
他日,帝又語端。曰:「靖說雖是,第田未必墾,課未必入,請下三司雜議。」於是詔鹽鐵使陳恕等各選判官二人與靖議,以靖為京西勸農使,命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副之。選等言其功難成,帝猶謂不然。既而靖欲假緡錢二萬試行之,陳恕等言:「錢一出,後不能償,則民受害矣。」帝以群議終不同,始罷之,出靖知婺州,再遷尚書刑部員外郎。
真宗即位,複列前所論勸農事,又言:「國家禦戎西北,而仰食東南,東南食不足,則誤國大計。請自京東、西及河北諸州大行勸農之法,以殿最州縣官吏,歲可省江、淮漕百余萬。」複詔靖條上之,靖請刺史行春,縣令勸耕,孝悌力田者賜爵,置五保以檢察奸盜,籍遊惰之民以供役作。又下三司議,皆不果行。
曆度支判官,為京畿均田使,出為淮南轉運副使兼發運司公事,徙江南轉運使。極論前李氏橫賦於民凡十七事,詔為罷其尤甚者。徙知譚州,曆度支、鹽鐵判官。祀汾陰,為行在三司判官。又曆京西、京東轉運使,知泉、蘇、越三州,累遷太常少卿,進太僕卿、集賢院學士,知建州,徙泉州,拜左諫訴大夫。初,靖與丁謂善,謂貶,黨人皆逐去,提點刑獄、侍御史王耿乃言靖老疾,不宜久為鄉里官,於是以秘書監致仕,卒。
靖平生多建畫,而于農事尤詳,嘗取淳化、咸平以來所陳表章,目曰《勸農奏議》,錄上之,然其說泥古,多不可行。
張綸,字公信,潁州汝陰人。少倜儻任氣。舉進士不中,補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從雷有終討王均於蜀,有降寇數百據險叛,使綸擊之,綸馳報曰:「此窮寇,急之則生患,不如諭以向背。」有終用其說,賊果棄兵來降。以功遷右侍禁、慶州兵馬監押,擢閣門祗候,益、彭、簡等州都巡檢使。所部卒縱酒掠居民,綸斬首惡數人,眾乃定。徙荊湖提點刑獄,遷東頭供奉官、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
奉使靈夏還,會辰州溪峒彭氏蠻內寇,以知辰州。綸至,築蓬山驛路,賊不得通,乃遁去。徙知渭州。改內殿崇班、知鎮戎軍。奉使契丹,安撫使曹瑋表留之,不可。蠻複入寇,為辰州、澧鼎等州緣邊五溪十峒巡檢安撫使,諭蠻酋禍福,購還所掠民,遣官與盟,刻石於境上。
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複置鹽場于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疏五渠,導太湖入於海,複租米六十萬。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堤二百里于高郵北,旁錮钜石為十達,以泄橫流。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裏,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綸方議修復,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複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居淮南六年,累遷文思使、昭州刺史。契丹隆緒死,為吊慰副使。曆知秦、瀛二州,兩知滄州,再遷東上閣門使,真拜乾州刺史,徙知潁州,卒。綸有材略,所至興利除害。為人恕,喜施予,在江、淮,見漕卒凍餒道死者眾,歎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推奉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
邵曄,字日華,其先京兆人。唐末喪亂,曾祖岳挈族之荊南謁高季興,不見禮,遂之湖南。彭玗刺全州,辟為判官。會賊魯仁恭寇連州,即署岳國子司業、知州事,遂家桂陽。祖崇德,道州錄事參軍。父簡,連山令。
曄幼嗜學,恥從辟署。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改大理評事、知蓬州錄事參軍。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蒙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於死,獄已具,曄察其枉,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號呼不服,再系獄按驗。既而捕獲正盜,盜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曄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賜錢五萬,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授曄光祿寺丞,使廣南採訪刑獄。俄通判荊南,賜緋魚。遷著作佐郎、知忠州。曆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禦史。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址安撫國信使。會黎桓死,其子龍鉞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財而去,其弟龍廷殺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砦兵攻戰。曄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初,詔曄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曄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別加封爵而寵賜之。」真宗甚嘉納。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餘皆詔除之。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贓,曄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及遣王欽若、趙安仁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封禪禮畢,超拜刑部郎中,複判三勾院,出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四年,改右諫議大夫、知廣州。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崔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祖周度,仕周為泰寧軍節度判官。慕容彥超叛,周度以大義責之,遂見殺。立中進士第。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道險,乃率眾錢,傭舟載歸。知州薑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詔如立議。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知安豐縣。大水壞期斯塘,立躬督繕治,逾月而成。進殿中丞,曆通判廣州、許州。
會滑州塞決河,調民出芻楗,命立提舉受納。立計其用有餘,而下戶未輸者尚二百萬,悉奏弛之。知江陰軍,屬縣有利港久廢,立教民浚治,既成,溉田數千頃,及開橫河六十裏,通運漕。累遷太常少卿,曆知棣、漢、相、潞、兗、鄆、涇七州。兗州歲大饑,募富人出谷十萬余石振餓者,所全活者甚眾。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大中祥符間,帝既封禪,士大夫爭奏上符瑞,獻讚頌,立獨言:「水發徐州,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火,天所以警驕惰、戒淫泆也,區區符瑞,尚何足為治道言哉?」前後上四十餘事。以右諫議大夫知耀州,改知濠州,遷給事中。告老,進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卒。識韓琦於布衣,以女妻之,人嘗服其鑒雲。
魯有開,字元翰,參知政事宗道從子也。好《禮》學,通《左氏春秋》。用宗道蔭,知韋城縣。曹、濮劇盜橫行旁縣間,聞其名不敢入境。知確山縣,大姓把持官政,有開治其最甚者,遂以無事。興廢陂,溉民田數千頃。富弼守蔡,薦之,以為有古循吏風。
知金州,有蠱獄,當死者數十人,有開曰:「欲殺人,衷謀之足矣,安得若是眾邪?」訊之則誣。天方旱,獄白而雨。知南康軍,代還。熙寧行新法,王安石問江南如何,曰:「法新行,未見其患,當在異日也。」以所對乖異,出通判杭州。
知衛州,水災,人乏食,擅貸常平錢粟與之,且奏乞蠲其息。徙冀州,增堤,或謂:「郡無水患,何以役為?」有開曰:「豫備不虞,古之善計也。」卒成之。明年河決,水果至,不能冒堤而止。朝廷遣使河北,民遮誦有開功狀,召為膳部郎中,元祐中,曆知信陽軍、洺滑州,複守冀,官至中大夫,卒。
張逸,字大隱,鄭州滎陽人。進士及第,為試秘書省校書郎。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積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幾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乃奏之。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在家,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以母喪去。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特改大理寺丞。帝雅賢泌,再召問逸者,用泌薦也。
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既至縣,興學校,教生徒。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裏。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逸禱江神,不逾月,灘為徙五裏,時人異之。再遷太常博士、知尉氏縣。擢監察禦史,提點益州路刑獄,開封府判官。使契丹,為兩浙轉運使。徙陝西,未赴,又徙河東,居數月,複徙陝西。以龍圖閣待制知梓州。
累遷尚書兵部郎中,知開封府。有僧求內降免田稅,而逸固執不許。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又言:「頃禁命婦幹禁中恩,比來稍通女謁,願令官司糾劾。」從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吏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以為神。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振民。初,民饑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少稔,請一切放還,複其業。」報可。未幾,卒於官。
吳遵路,字安道。父淑,見《文苑傳》。第進士,累官至殿中丞,為秘閣校理。章獻太后稱制,政事得失,下莫敢言。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后意,出知常州。嘗預市米吳中,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以濟,自他州流至者亦全十八九。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權開封府推官,改三司鹽鐵判官,加直史館,為淮南轉運副使。會罷江、淮發運使,遂兼發運司事。嘗于真楚泰州、高郵軍置斗門十九,以畜泄水利。又廣屬郡常平倉儲畜至二百萬,以待凶歲。凡所規畫,後皆便之。
遷工部郎中,坐失按蘄州王蒙正故入部吏死罪,降知洪州。徙廣州,辭不行。是時發運司既複置使,乃以為發運使,未至,召修起居注。元昊反,建請複民兵。除天章閣待制、河東路計置糧草。受詔料揀河東鄉民可為兵者,諸路視以為法。進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馭吏嚴肅,屬縣無追逮。
時宋庠、鄭戩、葉清臣皆宰相呂夷簡所不悅,遵路與三人雅相厚善,夷簡忌之,出知宣州。上《禦戎要略》、《邊防雜事》二十篇。徙陝西都轉運使,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被病猶決事不輟,手自作奏。及卒,仁宗聞而悼之,詔遣官護喪還京師。
遵路幼聰敏,既長,博學知大體。母喪,廬墓蔬食終制。性夷雅慎重,寡言笑,善筆劄。其為政簡易不為聲威,立朝敢言,無所阿倚。平居廉儉無他好,既沒,室無長物,其友范仲淹分奉賙其家。
子瑛,為尚書比部員外郎,不待老而歸。
趙尚寬,字濟之,河南人,參知政事安仁子也。知平陽縣。鄰邑有大囚十數,破械夜逸,殺居民,將犯境,尚寬趣尉出捕,曰:「盜謂我不能來,方怠惰,易取也。宜亟往,毋使得散漫,且為害。」尉既出,又遣徼巡兵躡其後,悉獲之。
知忠州,俗畜蠱殺人,尚寬揭方書市中,教人服藥,募索為蠱者窮治,置於理,大化其俗。轉運使持鹽數十萬斤,譚民易白金,期會促,尚寬發官帑所儲副其須,徐與民為市,不擾而集。
嘉祐中,以考課第一知唐州。唐素沃壤,經五代亂,田不耕,土曠民稀,賦不足以充役,議者欲廢為邑。尚寬曰:「土曠可益墾辟,民稀可益招徠,何廢郡之有?」乃按視圖記,得漢召信臣陂渠故跡,益發卒複疏三陂一渠,溉田萬餘頃。又教民自為支渠數十,轉相浸灌。而四方之民來者雲布,尚寬複請以荒田計口授之,及貸民官錢買耕牛。比三年,榛莽複為膏腴,增戶積萬餘。尚寬勤于農政,治有異等之效,三司使包拯與部使者交上其事,仁宗聞而嘉之,下詔褒焉,仍進秩賜金。留于唐凡五年,民像以祠,而王安石、蘇軾作《新田》、《新渠》詩以美之。
徙同、宿二州,河中府神勇卒苦大校貪虐,刊匿名書告變,尚寬命焚之,曰:「妄言耳。」眾乃安。已而奏黜校,分士卒隸他營。又徙梓州。尚寬去唐數歲,田日加辟,戶日益眾,朝廷推功,自少府監以直龍圖閣知梓州。積官至司農卿,卒,詔賜錢五十萬。
高賦子正臣,中山人。以父任為右班殿直。複舉進士,改奉禮郎,四遷太常博士。曆知真定縣,通判劍刑石州、成德軍。知衢州,俗尚巫鬼,民毛氏、柴氏二十餘家世蓄蠱毒,值閏歲,害人尤多,與人忿爭輒毒之。賦悉擒治伏辜,蠱患遂絕。
徙唐州,州田經百年曠不耕,前守趙尚寬菑墾不遺力,而榛莽者尚多。賦繼其後,益募兩河流民,計口給田使耕,作陂堰四十四。再滿再留,比其去,田增辟三萬一千三百餘頃,戶增萬一千三百八十,歲益稅二萬二千二百五十七。璽書褒諭,宣佈治狀以勸天下,兩州為生立祠。擢提點河東刑獄,又加直龍圖閣、知滄州。程昉欲於境內開西流河,繞州城而北注三塘泊。賦曰:「滄城近河,歲增堤防,猶懼奔溢,矧妄有開鑿乎?」昉執不從,後功竟不成。
曆蔡、潞二州,入同判太常寺,進集賢院學士。在朝多所建明,嘗言:「二府大臣或僦舍委巷,散處京城,公私非便。宜仿前代丞相府,于端門前列置大第,俾居之。」又言:「仁宗朝為兗國公主治第,用錢數十萬緡。今有五大長公主,若悉如前比,其費無藝。願講求中制,裁為定式。」請諸道提點刑獄司置檢法官,庶專平讞,使民不冤。乞於禁中建閣,繪功臣像,如漢雲台、唐淩煙之制。言多施行。以通議大夫致仕,退居襄陽,卒年八十四。
程師孟,字公辟,吳人。進士甲科。累知南康軍、楚州,提點夔路刑獄。瀘戎數犯渝州邊,使者治所在萬州,相去遠,有警,率浹日乃至。師孟奏徙於渝。夔部無常平粟,建請置倉,適凶歲,振民不足,即矯發他儲,不俟報。吏懼,白不可,師孟曰:「必俟報,俄者盡死矣。」竟發之。
徙河東路。晉地多土山,旁接川谷,春夏大雨,水濁如黃河,俗謂之「天河」,可溉灌。師孟勸民出錢開渠築堰,淤良田萬八千頃,裒其事為《水利圖經》,頒之州縣。為度支判官。知洪州,積石為江堤,浚章溝,揭北閘,以節水升降,後無水患。
判三司都磨勘司,接拌契丹使,蕭惟輔曰:「白溝之地當兩屬,今南朝植柳數裏,而以北人漁界河為罪,豈理也哉?」師孟曰:「兩朝當守誓約,涿郡有案牘可覆視,君舍文書,騰口說,詎欲生事耶?」惟輔愧謝。
出為江西轉運使。盜發袁州,州吏為耳目,久不獲,師孟械吏數輩送獄,盜即成擒。加直昭文館,知福州,築子城,建學舍,治行最東南。徙廣州,州城為儂寇所毀,他日有警,民駭竄,方伯相踵至,皆言土疏惡不可築。師孟在廣六年,作西城,及交址陷邕管,聞廣守備固,不敢東。時師孟已召還,朝廷念前功,以為給事中、集賢殿修撰,判都水監。
賀契丹主生辰,至涿州,契丹命席,迎者正南向,涿州官西向,宋使價東向。師孟曰:「是卑我也。」不就列,自日昃爭至暮,從者失色,師孟辭氣益厲,叱儐者易之,於是更與迎者東西向。明日,涿人錢於郊,疾馳過不顧,涿人移雄州以為言,坐罷歸班。複起知越州、青州,遂致仕,以光祿大夫卒,年七十八。
師孟累領劇鎮,為政簡而嚴,罪非死者不以屬吏。發隱擿伏如神,得豪惡不逞跌宕者必痛懲艾之,至剿絕乃已,所部肅然。洪、福、廣、越為立生祠。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為童子時,日誦書數千言。長以《五經》中第,曆肥鄉嘉興主簿、安肅軍司法參軍、平城令大理詳斷、審刑詳議官,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奏課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複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入為大理少卿,遷卿。
晉卿自仁宗朝已黃訟臬,時朝廷有疑議,輒下公卿雜議。開封民爭鶉殺人,王安石以為盜拒捕鬥而死,殺之無罪,晉卿曰:「是鬥殺也。」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複主之,晉卿曰:「當死。」事久不決,爭論盈庭,終持之不肯變,用是知名。
元豐置大理獄,多內庭所付,晉卿持平考核,無所上下。神宗稱其才,每讞獄雖明,若事連貴要、屢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嘗被詔按治寧州獄,循故事當入對,晉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諸州請讞大辟,執政惡其多,將劾不應讞者。晉卿曰:「聽斷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苟讞而獲譴,後不來矣。」議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決。晉卿言:「可疑可矜者許上請,祖宗之制也。四海萬里,必須系以聽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於伏辜者矣。」朝廷皆行其說,故士大夫間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卒於官。
葉康直,字景溫,建州人。擢進士第,知光化縣。縣多竹,民皆編為屋,康直教用陶瓦,以寧火患。凡政皆務以利民。時豐稷為穀城令,亦以治績顯,人歌之曰:「葉光化,豐穀城,清如水,平如衡。」
曾布行新法,以為司農屬。曆永興、秦鳳轉運判官,徙陝西,進提點刑獄、轉運副使。五路兵西征,康直領涇原糧道,承受內侍梁同以餉惡妄奏,神宗怒,械康直,將誅之,王安禮力救,得歸故官。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秦州。中書舍人曾肇、蘇轍劾康直諂事李憲,免官,究實無狀,改知河中府,複為秦州。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將設伏以待,殲其二酋,自是不敢犯境。進寶文閣待制、陝西都運使。以疾請知亳州,通浚積潦,民獲田數十萬畝。召為兵部侍郎,卒,年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道學一
○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弟戩邵雍
「道學」之名,古無是也。三代盛時,天子以是道為政教,大臣百官有司以是道為職業,黨、庠、術、序師弟子以是道為講習,四方百姓日用是道而不知。是故盈覆載之間,無一民一物不被是道之澤,以遂其性。于斯時也,道學之名,何自而立哉。
文王、周公既沒,孔子有德無位,既不能使是道之用漸被斯世,退而與其徒定禮樂,明憲章,刪《詩》,修《春秋》,贊《易象》,討論《墳》、《典》,期使五三聖人之道昭明於無窮。故曰:「夫子賢于堯、舜遠矣。」孔子沒,曾子獨得其傳,傳之子思,以及孟子,孟子沒而無傳。兩漢而下,儒者之論大道,察焉而弗精,語焉而弗詳,異端邪說起而乘之,幾至大壞。
千有餘載,至宋中葉,周敦頤出於舂陵,乃得聖賢不傳之學,作《太極圖說》、《通書》,推明陰陽五行之理,命於天而性於人者,了若指掌。張載作《西銘》,又極言理一分殊之旨,然後道之大原出於天者,灼然而無疑焉。仁宗明道初年,程顥及弟頤實生,及長,受業周氏,已乃擴大其所聞,表章《大學》、《中庸》二篇,與《語》、《孟》並行,於是上自帝王傅心之奧,下至初學入德之門。融會貫通,無複餘蘊。
迄宋南渡,新安朱熹得程氏正傳,其學加親切焉。大抵以格物致知為先,明善誠身為要,凡《詩》、《書》,六藝之文,與夫孔、孟之遺言,顛錯于秦火,支離於漢儒,幽沉于魏、晉六朝者,至是皆煥然而大明,秩然而各得其所。此宋儒之學所以度越諸子,而上接孟氏者歟。其于世代之汙隆,氣化之榮悴,有所關係也甚大。道學盛于宋,宋弗究於用,甚至有厲禁焉。後之時君世主,欲複天德王道之治,必來此取法矣。
邵雍高明英悟,程氏實推重之,舊史列之隱逸,未當,今置張載後。張栻之學,亦出程氏,既見朱熹,相與博約又大進焉。其他程、朱門人,考其源委,各以類從,作《道學傳》。
周敦頤,字茂叔,道州營道人。元名敦實,避英宗舊諱改焉。以舅龍圖閣學士鄭向任,為分寧主簿。有獄久不決,敦頤至,一訊立辨。邑人驚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薦之,調南安軍司理參軍。有囚法不當死,轉運使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眾莫敢爭,敦頤獨與之辨,不聽,乃委手版歸,將棄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逵悟,囚得免。
移郴之桂陽令,治績尤著。郡守李初平賢之,語之曰:「吾欲讀書,何如?」敦頤曰:「公老無及矣,請為公言之。」二年果有得。徙知南昌,南昌人皆曰:「是能辨分寧獄者,吾屬得所訴矣。」富家大姓、黠吏惡少,惴惴焉不獨以得罪於令為憂,而又以污穢善政為恥。曆合州判官,事不經手,吏不敢決。雖下之,民不肯從。部使者趙抃惑於譖口,臨之甚威,敦頤處之超然。通判虔州,抃守虔,熟視其所為,乃大悟,執其手曰:「吾幾失君矣,今而後乃知周茂叔也。」
熙甯初,知郴州。用抃及呂公著薦,為廣東轉運判官,提點刑獄,以洗冤澤物為己任。行部不憚勞苦,雖瘴癘險遠,亦緩視徐按。以疾求知南康軍。因家廬山蓮花峰下。前有溪,合于溢江,取營道所居濂溪以名之。抃再鎮蜀,將奏用之,未及而卒,年五十七。
黃庭堅稱其「人品甚高,胸懷灑落,如光風霽月。廉于取名而銳於求志,薄於徼福而厚於得民,菲於奉身而燕及煢嫠,陋於希世而尚友千古。」
博學行力,著《太極圖》,明天理之根源,究萬物之終始。其說曰: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複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又著《通書》四十篇,發明太極之蘊。序者謂「其言約而道大,文質而義精,得孔、孟之本源,大有功于學者也。」
掾南安時,程珦通判軍事,視其氣貌非常人,與語,知其為學知道,因與為友,使二子顥、頤往受業焉。敦頤每令尋孔、顏樂處,所樂何事,二程之學源流乎此矣。故顥之言曰:「自再見周茂叔後,吟風弄月以歸,有'吾與點也'之意。」侯師聖學于程頤,未悟,訪敦頤,敦頤曰:「吾老矣,說不可不詳。」留對榻夜談,越三日乃還。頤驚異之,曰:「非從周茂叔來耶?」其善開發人類此。
嘉定十三年,賜諡曰元公,淳祐元年,封汝南伯,從祀孔子廟庭。
二子壽、燾,燾官至寶文閣待制。
程顥,字伯淳,世居中山,後從開封徙河南。高祖羽,太宗朝三司使。父珦,仁宗錄舊臣後,以為黃陂尉。久之,知龔州。時宜獠區希範既誅,鄉人忽傳其神降,言「當為我南海立祠」,於是迎其神以往,至龔,珦使詰之,曰:「比過潯,潯守以為妖,投祠具江中,逆流而上,守懼,乃更致禮。」珦使複投之,順流去,其妄乃息。徙知磁州,又徙漢州。嘗宴客開元僧舍,酒方行,人歡言佛光見,觀者相騰踐,不可禁,珦安坐不動,頃之遂定。熙寧法行,為守令者奉命唯恐後,珦獨抗議,指其未便。使者李元瑜怒,即移病歸,旋致仕,累轉太中大夫。元祐五年,卒,年八十五。
珦慈恕而剛斷,平居與幼賤處,唯恐有傷其意,至於犯義理,則不假也。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饑飽寒燠。前後五得任子,以均諸父之子孫。嫁遣孤女,必盡其力。所得奉祿,分贍親戚之貧者。伯母寡居,奉養甚至。從女兄既適人而喪其夫,珦迎以歸,教養其子,均于子侄。時官小祿薄,克己為義,人以為難。文彥博、蘇頌等九人表其清節,詔賜帛二百,官給其葬。
顥舉進士,調鄮、上元主簿。鄮民有借兄宅居者,發地得瘞錢,兄之子訴曰:「父所藏。」顥問:「幾何年?」曰:「四十年。」彼借居幾時?」曰:「二十年矣。」遣吏取十千視之,謂訴者曰:「今官所鑄錢,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皆未藏前數十年所鑄,何也?」其人不能答。茅山有池,產龍如蜥蜴而五色。祥符中嘗取二龍入都,半塗失其一,中使雲飛空而逝。民俗嚴奉不懈,顥捕而脯之。
為晉城令,富人張氏父死,旦有老叟踵門曰:「我,汝父也。」子驚疑莫測,相與詣縣。叟曰:「身為醫,遠出治疾,而妻生子,貧不能養,以與張。」顥質其驗。取懷中一書進,其所記曰:「某年月日,抱兒與張三翁家。」顥問:「張是時才四十,安得有翁稱?」叟駭謝。
民稅粟多移近邊,載往則道遠,就糴則價高。顥擇富而可任者,預使貯粟以待,費大省。民以事至縣者,必告以孝弟忠信,入所以事其父兄,出所以事其長上。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容。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党,使無失所。行旅出於其途者,疾病皆有所養。鄉必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旌別善惡,使有勸有恥。在縣三歲,民愛之如父母。
熙甯初,用呂公著薦,為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神宗素知其名,數召見,每退,必曰:「頻求對,欲常常見卿。」一日,從容咨訪,報正午,始趨出,庭中人曰:「禦史不知上未食乎?」前後進說甚多,大要以正心窒欲、求賢育材為言,務以誠意感悟主上。嘗勸帝防未萌之欲,及勿輕天下士,帝俯躬曰:「當為卿戒之。」
王安石執政,議更法令,中外皆不以為便,言者攻之甚力。顥被旨赴中堂議事,安石方怒言者,厲色待之。顥徐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聽。」安石為之愧屈。自安石用事,顥未嘗一語及于功利。居職八九月,數論時政,最後言曰:「智者若禹之行水,行其所無事也;舍而之險阻,不足以言智。自古興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謂不可而能有成者,況于排斥忠良,沮廢公議,用賤陵貴,以邪幹正者乎?正使徼幸有小成,而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尤非朝廷之福。」遂乞去言職。安石本與之善,及是雖不合,猶敬其忠信,不深怒,但出提點京西刑獄。顥固辭,改簽書鎮甯軍判官。司馬光在長安,上疏求退,稱顥公直,以為己所不如。
程昉治河,取澶卒八百而虐用之,眾逃歸。群僚畏昉,欲勿納。顥曰:「彼逃死自歸,弗納必亂。若昉怒,吾自任之。」即親往啟門拊勞,約少休三日複役,眾歡踴而入。具以事上,得不遣。昉後過州,揚言曰:「澶卒之潰,蓋程中允誘之,吾且訴於上。」顥聞之,曰:「彼方憚我,何能為。」果不敢言。
曹村埽決,顥謂郡守劉渙曰:「曹村決,京師可虞。臣子之分,身可塞亦所當為,盍盡遣廂卒見付。」渙以鎮印付顥,立走決所,激諭士卒。議者以為勢不可塞,徒勞人爾。顥命善泅者度決口,引巨索濟眾,兩岸並進,數日而合。
求監洛河竹木務,歷年不敘伐閱,特遷太常丞。帝又欲使修《三經義》,執政不可,命知扶溝縣。廣濟、蔡河在縣境,瀕河惡子無生理,專脅取行舟財貨,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顥捕得一人,使引其類,貰宿惡,分地處之,令以挽繂為業,且察為奸者,自是境無焚剽患。內侍王中正按閱保甲,權焰章震,諸邑競侈供張悅之,主吏來請,顥曰:「吾邑貧,安能效他邑。取於民,法所禁也,獨有令故青帳可用爾。」除判武學,李定劾其新法之初首為異論,罷歸故官。又坐獄逸囚,責監汝州鹽稅。哲宗立,召為宗正丞,未行而卒,年五十四。
顥資性過人,充養有道,和粹之氣,盎於面背,門人交友從之數十年,亦未嘗見其忿厲之容。遇事優為,雖當倉卒,不動聲色。自十五六時,與弟頤聞汝南周敦頤論學,遂厭科舉之習,慨然有求道之志。氾濫于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秦、漢以來,未有臻斯理者。
教人自致知至於知止,誠意至於平天下,灑掃應對至於窮理盡性,循循有序。病學者厭卑近而鶩高遠,卒無成焉,故其言曰:「道之不明,異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難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惑人也因其高明。自謂之窮神知化,而不足以開物成務,言為無不周遍,實則外於倫理,窮深極微,而不可以入堯、舜之道。天下之學,非淺陋固滯,則必入於此。自道之不明也,邪誕妖妄之說競起,塗生民之耳目,溺天下於污濁,雖高才明智,膠於見聞,醉生夢死,不自覺也。是皆正路之蓁蕪,聖門之蔽塞,辟之而後可以入道。」
顥之死,士大夫識與不識,莫不哀傷焉。文彥博采眾論,題其墓曰明道先生。其弟頤序之曰:「周公沒,聖人之道不行;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無善治,士猶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諸人,以傳諸後;無真儒,則貿貿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滅矣。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以興起斯文為己任,辨異喘,辟邪說,使聖人之道煥然複明于世,蓋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然學者于道不知所向,則孰知斯人之為功;不知所至,則孰知斯名之稱情也哉。」
嘉定十三年,賜諡曰純公。淳祐元年封河南伯,從祀孔子廟庭。
程頤,字正叔。年十八,上書闕下,欲天子黜世俗之論,以王道為心。游太學,見胡瑗問諸生以顏子所好何學,頤因答曰:
學以至聖人之道也。聖人可學而至歟?曰:然。學之道如何?曰:天地儲精,得五行之秀者為人,其本也真而靜,其未發也。五性具焉,曰仁、義、禮、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觸其形而動其中矣,其中動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樂、愛、惡、欲。情既熾而益蕩,其性鑿矣。是故覺者約其情使合於中,正其心,養其性;愚者則不知制之,縱其情而至於邪僻,梏其性而亡之。
然學之道,必先明諸心,知所養;然後力行以求至,所謂「自明而誠」也。誠之之道,在乎通道篤,通道篤則行之果,行之果則守之固,仁義忠信不離乎心,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出處語默必於是,久而弗失,則居之安,動容周旋中禮,而邪僻之心無自生矣。
故顏子所事,則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仲尼稱之,則曰:「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又曰:「不遷怒,不貳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此其好之篤,學之得其道也。然聖人則不思而得,不勉而中;顏子則必思而後得,必勉而後中。其與聖人相去一息,所未至者守之也,非化之也。以其好學之心,假之以年,則不日而化矣。
後人不達,以謂聖本生知,非學可至,而為學之道遂失。不求諸己,而求諸外,以博聞強記、巧文麗辭為工,榮華其言,鮮有至於道者。則今之學,與顏子所好異矣。
瑗得其文,大驚異之,即延見,處以學職。呂希哲首以師禮事頤。
治平、元豐間,大臣屢薦,皆不起。哲宗初,司馬光、呂公著共疏其行義曰:「伏見河南府處士程頤,力學好古,安貧守節,言必忠信,動遵禮法。年逾五十,不求仕進,真儒者之高蹈,聖世之逸民。望擢以不次,使士類有所矜式。」詔以為西京國子監教授,力辭。
尋召為秘書省校書郎,既入見,擢崇政殿說書。即上疏言:「習與智長,化與心成。今夫人民善教其子弟者,亦必延名德之士,使與之處,以薰陶成性。況陛下春秋之富,雖睿聖得於天資,而輔養之道不可不至。大率一日之中,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寺人宮女之時少,則氣質變化,自然而成。願選名儒入侍勸講,講罷留之分直,以備訪問,或有小失,隨事獻規,歲月積久,必能養成聖德。」頤每進講,色甚莊,繼以諷諫。聞帝在宮中盥而避蟻,問:「有是乎?」曰:「然,誠恐傷之爾。」頤曰:「推此心以及四海,帝王之要道也。」
神宗喪未除,冬至,百官表賀,頤言:「節序變遷,時思方切,乞改賀為慰。」既除喪,有司請開樂置宴,頤又言:「除喪而用吉禮,尚當因事張樂,今特設宴,是喜之也。」皆從之。帝嘗以瘡疹不禦邇英累日,頤詣宰相問安否,且曰:「上不禦殿,太后不當獨坐。且人主有疾,大臣可不知乎?」翌日,宰相以下始奏請問疾。
蘇軾不悅於頤,頤門人賈易、朱光庭不能平,合攻軾。胡宗愈、顧臨詆頤不宜用,孔文仲極論之,遂出管勾西京國子監。久之,加直秘閣,再上表辭。董敦逸複摭其有怨望語,去官。紹聖中,削籍竄涪州。李清臣尹洛,即日迫遣之,欲入別叔母亦不許,明日贐以銀百兩,頤不受。徽宗即位,徙峽州,俄複其官,又奪于崇寧。卒年七十五。
頤於書無所不讀。其學本於誠,以《大學》、《語》、《孟》、《中庸》為標指,而達於《六經》。動止語默,一以聖人為師,其不至乎聖人不止也。張載稱其兄弟從十四五時,便脫然欲學聖人,故卒得孔、孟不傳之學,以為諸儒倡。其言之旨,若布帛菽粟然,知德者尤尊崇之。嘗言:「今農夫祁寒暑雨,深耕易耨,播種五穀,吾得而食之;百工技藝,作為器物,吾得而用之;介胄之士,被堅執銳,以守土宇,吾得而安之。無功澤及人,而浪度歲月,晏然為天地間一蠹,唯綴緝聖人遺書,庶幾有補爾。」於是著《易》、《春秋傳》以傳於世。《易傳序》曰: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將以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務之道也。聖人之憂患後世,可謂至矣。去古雖遠,遺經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傳言,後學誦言而忘味,自秦而下,蓋無傳矣。予生千載之後,悼斯文之湮晦,將俾後人沿流而求源,此《傳》所以作也。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得于辭不達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體用一源,顯微無間,觀會通以行其典禮,則辭無所不備。故善學者,求言必自近,易於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傳者辭也,由辭以得意,則在乎人焉。
《春秋傳序》曰:
天之生民,必有出類之才起而君長之,治之而爭奪息,導之而生養遂,教之而倫理明,然後人道立,天道成,地道平。二帝而上,聖賢世出,隨時有作,順乎風氣之宜,不先天以開人,各因時而立政。暨乎三王迭興,三重既備,子、醜、寅之建正,忠、質、文之更尚,人道備矣,天運周矣。聖王既不復作,有天下者雖欲仿古之跡,亦私意妄為而已。事之繆,秦至以建亥為正;道之悖,漢專以智力持世,豈複知先王之道也。
夫子當周之末,以聖人不復作也,順天應時之治不復有也,於是作《春秋》,為百王不易之大法。所謂「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先儒之傳,游、夏不能贊一辭,辭不待贊者也,言不能與於斯爾。斯道也,唯顏子嘗聞之矣。「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其准的也。後史以吏視《春秋》,謂褒善貶惡而已,至於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
《春秋》大義數十,其義雖大,炳如日星,乃易見也。惟其微辭隱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也。或抑或縱,或予或奪,或進或退,或微或顯,而得乎義理之安,文質之中,寬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權衡,揆道之模範也。夫觀百物然後識化工之神,聚眾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心,非上智不能也。故學《春秋》者,必優遊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義,則雖德非禹、湯,尚可以法三代之治。
自秦而下,其學不傳,予悼夫聖人之志不明於後世也,故作《傳》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義,得其意而法其用,則三代可複也。是《傳》也,雖未能極聖人之蘊奧,庶幾學者得其門而入矣。
平生誨人不倦,故學者出其門最多,淵源所漸,皆為名士。涪人祠頤於北岩,世稱為伊川先生。嘉定十三年,賜諡曰正公。淳祐元年,封伊陽伯,從祀孔子廟庭。
門人劉絢、李籲、謝良佐、游酢、張繹、蘇昞皆班班可書,附于左。呂大鈞、大臨見《大防傳》。
張載,字子厚,長安人。少喜談兵。至欲結客取洮西之地。年二十一,以書謁范仲淹,一見知其遠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樂,何事於兵。」因勸讀《中庸》。載讀其書,猶以為未足,又訪諸釋、老,累年究極其說,知無所得,反而求之《六經》。嘗坐虎皮講《易》京師,聽從者甚眾。一夕,二程至,與論《易》,次日語人曰:「比見二程,深明《易》道,吾所弗及,汝輩可師之。」撤坐輟講。與二程語道學之要,渙然自信曰:「吾道自足,何事旁求。」於是盡棄異學,淳如也。
舉進士,為祈州司法參軍,雲岩令。政事以敦本善俗為先,每月吉,具酒食,召鄉人高年會縣庭,親為勸酬。使人知養老事長之義,因問民疾苦,及告所以訓戒子弟之意。
熙甯初,禦史中丞呂公著言其有古學,神宗方一新百度,思得才哲士謀之,召見問治道,對曰:「為政不法三代者,終苟道也。」帝悅,以為崇文院校書。他日見王安石,安石問以新政,載曰:「公與人為善,則人以善歸公;如教玉人琢玉,則宜有不受命者矣。」明州苗振獄起,往治之,末殺其罪。
還朝,即移疾屏居南山下,終日危坐一室,左右簡編,俯而讀,仰而思,有得則識之,或中夜起坐,取燭以書。其志道精思,未始須臾息,亦未嘗須臾忘也。敝衣蔬食,與諸生講學,每告以知禮成性、變化氣質之道,學必如聖人而後已。以為知人而不知天,求為賢人而不求為聖人,此秦、漢以來學者大蔽也。故其學尊禮貴德、樂天安命,以《易》為宗,以《中庸》為體,以《孔》、《孟》為法,黜怪妄,辨鬼神。其家昏喪葬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禮。又論定井田、宅裏、發斂、學校之法,皆欲條理成書,使可舉而措諸事業。
呂大防薦之曰:「載之始終,善發明聖人之遺旨,其論政治略可復古。宜還其舊職,以備諮訪。」乃詔知太常禮院。與有司議禮不合,複以疾歸,中道疾甚,沐浴更衣而寢,旦而卒。貧無以斂,門人共買棺奉其喪還。翰林學士許將等言其恬於進取,乞加贈恤,詔賜館職半賻。
載學古力行,為關中士人宗師,世稱為橫渠先生。著書號《正蒙》,又作《西銘》曰:
乾稱父而坤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幼所以幼其幼,聖其合德,賢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殘疾、恂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于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惟肖者也。
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惡旨酒,崇伯之子顧養;育英材,潁封人之錫類。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體其受而歸全者,參乎;勇於從而順令者,伯奇也。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女于成也。存,吾順事;歿,吾寧也。
程頤嘗言:「《西銘》明理一而分殊,擴前聖所未發,與孟子性善養氣之論同功,自孟子後蓋未之見。」學者至今尊其書。
嘉定十三年,賜諡曰明公。淳祐元年封郿伯,從祀孔子廟庭。弟戩。
戩,字天祺。起進士,調閿鄉主簿,知金堂縣。誠心愛人,養老恤窮,間召父老使教督子弟。民有小善,皆籍記之。以奉錢為酒食,月吉,召老者飲勞,使其子孫侍,勸以孝弟。民化其德,所至獄訟日少。
熙甯初,為監察禦史裏行。累章論王安石亂法,乞罷條例司及追還常平使者。劾曾公亮、陳升之、趙抃依違不能救正,韓絳左右徇從,與為死黨,李定以邪諂竊台諫。且安石擅國,輔以絳之詭隨,台臣又用定輩,繼續而來,芽蘖漸盛。呂惠卿劾薄辯給,假經術以文奸言,豈宜勸講君側。書數十上,又詣中書爭之,安石舉扇掩面而笑,戩曰:「戩之狂直宜為公笑,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趙抃從旁解之,戩曰:「公亦不得為無罪。」抃有愧色。遂稱病待罪。
出知公安縣,徙監司竹監,至舉家不食筍。常愛用一卒,及將代,自見其人盜筍籜,治之無少貸;罪已正,待之複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卒於官,年四十七。
邵雍字堯夫。其先范陽人,父古徙衡漳,又徙共城。雍年三十,游河南,葬其親伊水上,遂為河南人。
雍少時,自雄其才,慷慨欲樹功名。於書無所不讀,始為學,即堅苦刻厲,寒不爐,暑不扇,夜不就席者數年。已而歎曰:「昔人尚友于古,而吾獨未及四方。」於是逾河、汾,涉淮、漢,周流齊、魯、宋、鄭之墟,久之,幡然來歸,曰:「道在是矣。」遂不復出。
北海李之才攝共城令,聞雍好學,嘗造其廬,謂曰:「子亦聞物理性命之學乎?」雍對曰:「幸受教。」乃事之才,受《河圖》、《洛書》、《宓義》八卦六十四卦圖像。之才之傳,遠有端緒,而雍探賾索隱,妙悟神契,洞徹蘊奧,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及其學益老,德益邵,玩心高明,以觀夫天地之運化,陰陽之消長,遠而古今世變,微而走飛草木之性情,深造曲暢,庶幾所謂不惑,而非依仿象類、億則屢中者。遂衍宓羲先天之旨,著書十余萬言行於世,然世之知其道者鮮矣。
初至洛,蓬蓽環堵,不芘風雨,躬樵爨以事父母,雖平居屢空,而怡然有所甚樂,人莫能窺也。及執親喪,哀毀盡禮。富弼、司馬光、呂公著諸賢退居洛中,雅敬雍,恒相從遊,為市園宅。雍歲時耕稼,僅給衣食。名其居曰「安樂窩」,因自號安樂先生。旦則焚香燕坐,晡時酌酒三四甌,微醺即止,常不及醉也,興至輒哦詩自詠。春秋時出遊城中,風雨常不出,出則乘小車,一人挽之,惟意所適。士大夫家識其車音,爭相迎候,童孺廝隸皆歡相謂曰:「吾家先生至也。」不復稱其姓字。或留信宿乃去。好事者別作屋如雍所居,以候其至,名曰「行窩」。
司馬光兄事雍,而二人純德尤鄉里所慕向,父子昆弟每相飭曰:「毋為不善,恐司馬端明、邵先生知。」士之道洛者,有不之公府,必之雍。雍德氣粹然,望之知其賢,然不事表襮,不設防畛,群居燕笑終日,不為甚異。與人言,樂道其善而隱其惡。有就問學則答之,未嘗強以語人。人無貴賤少長,一接以誠,故賢者悅其德,不賢者服其化。一時洛中人才特盛,而忠厚之風聞天下。
熙寧行新法,吏牽迫不可為,或投劾去。雍門生故友居州縣者,皆貽書訪雍,雍曰:「此賢者所當盡力之時,新法固嚴,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賜矣。投劾何益耶?」
嘉祐詔求遺逸,留守王拱辰以雍應詔,授將作監主簿,複舉逸士,補潁州團練推官,皆固辭乃受命,竟稱疾不之官。熙寧十年,卒,年六十七,贈秘書省著作郎。元祐中賜諡康節。
雍高明英邁,迥出千古,而坦夷渾厚,不見圭角,是以清而不激,和而不流,人與交久,益尊信之。河南程顥初侍其父識雍,論議終日,退而歎曰:「堯夫,內聖外王之學也。」
雍知慮絕人,遇事能前知。程頤嘗曰:「其心虛明,自能知之。」當時學者因雍超詣之識,務高雍所為,至謂雍有玩世之意;又因雍之前知,謂雍於凡物聲氣之所感觸,輒以其動而推其變焉。於是摭世事之已然者,皆以雍言先之,雍蓋未必然也。
雍疾病,司馬光、張載、程顥、程頤晨夕候之,將終,共議喪葬事外庭,雍皆能聞眾人所言,召子伯溫謂曰:「諸君欲葬我近城地,當從先塋爾。」既葬,顥為銘墓,稱雍之道純一不雜,就其所至,可謂安且成矣。所著書曰《皇極經世》、《觀物內外篇》、《漁樵問對》,詩曰《伊川擊壤集》。
子伯溫,別有傳。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道學二(程氏門人)
○劉絢李籲謝良佐游酢張繹蘇昞尹焞楊時羅從彥李侗
劉絢字質夫,常山人。以蔭為壽安主簿、長子令,督公家逋賦,不假鞭撲而集。歲大旱,府遣吏視傷所,蠲財什二,絢力爭不得,封還其楬,請易之。富弼歎曰:「真縣令也。」元祐初,韓維薦其經明行修,為京兆府教授。王岩叟、朱光庭又薦為太學博士,卒于官。絢力學不倦,最明於《春秋》。程顥每為人言:「他人之學,敏則有矣,未易保也,若絢者,吾無疑焉。」
李籲字端伯,洛陽人。登進士第。元祐中為秘書省校書郎,卒。程頤謂其才器可以大受,及亡也,祭之以文曰:「自予兄弟倡明道學,能使學者視仿而信從者,籲與劉絢有焉。」
謝良佐字顯道,壽春上蔡人。與游酢、呂大臨、楊時在程門,號「四先生」。登進士第。建中靖國初,官京師,召對,忤旨去。監西京竹木場,坐口語系詔獄,廢為民。良佐記問該贍,對人稱引前史,至不差一字。事有未徹,則顙有泚。與程頤別一年,複來見,問其所進,曰:「但去得一'矜'字爾。」頤喜,謂朱光庭曰:「是子力學,切問而近思者也。」所著《論語說》行於世。
遊酢字定夫,建州建陽人。與兄醇以文行知名,所交皆天下士。程頤見之京師,謂其資可以進道。程顥興扶溝學,招使肄業,盡棄其學而學焉。第進士,調蕭山尉。近臣薦其賢,召為太學錄。遷博士,以奉親不便,求知河清縣。範純仁守潁昌府,辟府教授。純仁入相,複為博士。簽書齊州、泉州判官。晚得監察禦史,曆知漢陽軍、和舒濠三州而卒。
張繹字思叔,河南壽安人。家甚微,年長未知學,傭力於市,出聞邑官傳呼聲,心慕之,問人曰:「何以得此?」人曰:「此讀書所致爾。」即發憤力學,遂以文名。預鄉里計偕,謂科舉之習不足為,嘗遊僧舍,見僧道楷,將祝發從之。時周行己官河南,警之曰:「何為舍聖人之學而學佛?異日程先生歸,可師也。」會程頤還自涪,乃往受業,頤賞其穎悟。讀《孟子》「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慨然若有得。未及仕而卒。頤嘗言「吾晚得二士」,謂繹與尹焞也。
蘇昞字季明,武功人。始學于張載,而事二程卒業。元祐末,呂大中薦之,起布衣為太常博士。坐元符上書入邪籍,編管饒州,卒。
尹焞字彥明,一字德充,世為洛人。曾祖仲宣七子,而二子有名:長子源字子漸,是謂河內先生;次子洙字師魯,是謂河南先生。源生林,官至虞部員外郎。林生焞。
少師事程頤,嘗應舉,發策有誅元祐諸臣議,焞曰:「噫,尚可以幹祿乎哉!」不對而出,告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享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焞之從師,與河南張繹同時,繹以高識,焞以篤行。頤既沒,焞聚從洛中,非弔喪問疾不出戶,士大夫宗仰之。
靖康初,種師道薦焞德行可備勸講,召至京師,不欲留,賜號和靖處士。戶部尚書梅執禮、禦史中丞呂好問、戶部侍郎邵溥、中書舍人胡安國合奏:「河南布衣尹焞學窮根本,德備中和,言動可以師法,器識可以任大,近世招延之士無出其右者。朝廷特召,而命處士以歸,使焞韜藏國器,不為時用,未副陛下側席求賢之意。望特加識擢,以慰士大夫之望。」不報。
次年,金人陷洛,焞闔門被害,焞死復蘇,門人舁置山谷中而免。劉豫命偽帥趙斌以禮聘焞,不從則以兵恐之。焞自商州奔蜀,至閬,得程頤《易傳》十卦于其門人呂稽中,又得全本于其婿邢純,拜而受之。紹興四年,止於涪。涪,頤讀《易》地也,辟三畏齋以居,邦人不識其面。侍讀範沖舉焞自代,授左宣教郎,充崇政殿說書,以疾辭。范沖奏給五百金為行資,遣漕臣奉詔至涪親遣。六年,始就道,作文祭頤而後行。
先是,崇寧以來,禁錮元祐學術,高宗渡江,始召楊時置從班,召胡安國居給舍,范沖、朱震俱在講席,薦焞甚力。既召,而左司諫公輔上疏攻程氏之學,乞加屏絕。
焞至九江,上奏曰:「臣僚上言,程頤之學惑亂天下。焞實師頤垂二十年,學之既專,自信甚篤。使焞濫列經筵,其所敷繹,不過聞于師者。舍其所學,是欺君父,加以疾病衰耗,不能支持。」遂留不進。胡安國奉祠居衡陽,上書言:「欲使學者蹈中庸,師孔、孟,而禁不從程頤之學,是入室而不由戶。」
朱震引疾告去,時趙鼎去位,張浚獨相,於是召安國,俾以內祠兼侍讀,而上章薦焞,言其拒劉豫之節,且謂其所學所養有大過人者,乞令江州守臣疾速津送至國門。複以疾辭,上曰:「焞可謂恬退矣。」詔以秘書郎兼說書,趣起之,焞始入見就職。八年,除秘書少監,未幾,力辭求去。上語參知政事劉大中曰:「焞未論所學淵源,足為後進矜式,班列得老成人,亦是朝廷氣象。」乃以焞直徽猷閣,主管萬壽觀,留侍經筵。資善堂翊善朱震疾亟,薦焞自代。輔臣入奏,上慘然曰:「楊時物故,胡安國與震又亡,朕痛惜之。」趙鼎曰:「尹焞學問淵源,可以繼震。」上指奏牘曰:「震亦薦焞代資善之職,但焞微聵,恐教兒費力爾。」除太常少卿,仍兼說書。未幾,稱疾在告,除權禮部侍郎兼侍講。
時金人遣張通古、蕭哲來議和,焞上疏曰:
臣伏見本朝有遼、金之禍,亙古未聞,中國無人,致其猾亂。昨者城下之戰,詭詐百出,二帝北狩,皇族播遷,宗社之危,已絕而續。陛下即位以來十有二年,雖中原未複,仇敵未殄,然而賴祖宗德澤之厚,陛下勤撫之至,億兆之心無有離異。前年徽宗皇帝、甯德皇后崩問遽來,莫究不豫之狀,天下之人痛心疾首,而陛下方且屈意降志,以迎奉梓宮、請問諱日為事。今又為此議,則人心日去,祖宗積累之業,陛下十二年勤撫之功,當決於此矣。不識陛下亦嘗深謀而熟慮乎,抑在廷之臣不以告也?
《禮》曰:「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今陛下信仇敵之譎詐,而覬其肯和以紓目前之急,豈不失不共戴天、不反兵之義乎?又況使人之來,以詔諭為名,以割地為要,今以不戴天之仇與之和,臣切為陛下痛惜之。或以金國內亂,懼我襲己,故為甘言以緩王師。倘或果然,尤當鼓士卒之心,雪社稷之恥,尚何和之為務?
又移書秦檜言:
今北使在廷,天下憂憤,若和議一成,彼日益強,我日益怠,侵尋朘削,天下有被髮左衽之憂。比者,竊聞主上以父兄未返,降志辱身於九重之中有年矣,然亦自是未聞金人悔過,還二帝於沙漠。繼之梓宮崩問不詳,天下之人痛恨切骨,金人狼虎貪噬之性,不言可見。天下方將以此望于相公,覬有以革其已然,豈意為之已。甚乎。
今之上策,莫如自治。自治之要,內則進君子而遠小人,外則賞當功而罰當罪,使主上孝弟通于神明,道德成于安強,勿以小智孑義而圖大功,不勝幸甚。
疏及書皆不報,於是焞固辭新命。
九年,以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兼侍講,又辭,且奏言:
臣職在勸講,蔑有發明,期月之間,病告相繼,坐竊厚祿,無補聖聰。先聖有言:「陳力就列,不能者止。」此當去者一也。臣起自草茅,誤膺召用,守道之語,形於訓詞,而臣貪戀寵榮,遂移素守,使朝廷非常不次之舉,獲懷利苟得之人。此當去者二也。比嘗不量分守,言及國事,識見迂陋,已驗於今,跡其庸愚,豈堪時用。此當去者三也。臣自擢春官,未嘗供職,以疾乞去,更獲超遷,有何功勞,得以祗受。此當去者四也。國朝典法,揆之禮經,年至七十,皆當致仕。今臣年齒已及,加以疾病,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此當去者五也。臣聞聖君有從欲之仁,匹夫有莫奪之志,今臣有五當去之義,無一可留之理,乞檢會累奏,放歸田裏。
疏上,以焞提舉江州太平觀。引年告老,轉一官致仕。
焞自入經筵,即乞休致,朝廷以禮留之;浚、鼎既去,秦檜當國,見焞議和疏及與檜書已不樂,至是,得求去之疏,遂不復留。十二年,卒。
當是時,學于程頤之門者固多君子,然求質直弘毅、實體力行若焞者蓋鮮。頤嘗以「魯」許之,且曰:「我死,而不失其正者尹氏子也。」其言行見於《涪陵記善錄》為詳,有《論語解》及《門人問答》傳於世。
楊時字中立,南劍將樂人。幼穎異,能屬文,稍長,潛心經史。熙甯九年,中進士第。時河南程顥與弟頤講孔、孟絕學于熙、豐之際,河、洛之士翕然師之。時調官不赴,以師禮見顥於潁昌,相得甚歡。其歸也,顥目送之曰:「吾道南矣。」四年而顥死,時聞之,設位哭寢門,而以書赴告同學者。至是,又見程頤于洛,時蓋年四十矣。一日見頤,頤偶瞑坐,時與遊酢侍立不去,頤既覺,則門外雪深一尺矣。關西張載嘗著《西銘》,二程深推服之,時疑其近於兼愛,與其師頤辨論往復,聞理一分殊之說,始豁然無疑。
杜門不仕者十年,久之,曆知瀏陽、余杭、蕭山三縣,皆有惠政,民思之不忘。張舜民在諫垣,薦之,得荊州教授。時安於州縣,未嘗求聞達,而德望日重,四方之士不遠千里從之遊,號曰龜山先生。
時天下多故,有言于蔡京者,以為事至此必敗,宜引舊德老成置諸左右,庶幾猶可及,時宰是之。會有使高麗者,國主問龜山安在,使回以聞。召為秘書郎,遷著作郎。及面對,奏曰:
堯、舜曰「允執厥中」,孟子曰「湯執中」,《洪範》曰「皇建其有極」,曆世聖人由斯道也。熙甯之初,大臣文六藝之言以行其私,祖宗之法紛更殆盡。元祐繼之,盡複祖宗之舊,熙寧之法一切廢革。至紹聖、崇寧抑又甚焉,凡元祐之政事著在令甲,皆焚之以滅其跡。自是分為二黨,縉紳之禍至今未殄。臣願明詔有司,條具祖宗之法,著為綱目,有宜於今者舉而行之,當損益者損益之,元祐、熙、豐姑置勿問,一趨於中而已。
朝廷方圖燕雲,虛內事外,時遂陳時政之弊,且謂:「燕雲之師宜退守內地,以省轉輸之勞,募邊民為弓弩手,以殺常勝軍之勢。」又言:「都城居四達之衢,無高山巨浸以為阻衛,士人懷異心,緩急不可倚仗。」執政不能用。登對,力陳君臣警戒,正在無虞之時,乞為《宣和會計錄》,以周知天下財物出入之數。徽宗首肯之。
除邇英殿說書。聞金人入攻,謂執政曰:「今日事勢如積薪已然,當自奮勵,以竦動觀聽。若示以怯懦之形,委靡不振,則事去矣。昔汲黯在朝,淮南寢謀。論黯之才,未必能過公孫弘輩也,特其直氣可以鎮壓奸雄之心爾。朝廷威望弗振,使奸雄一以弘輩視之,則無複可為也。要害之地,當嚴為守備,比至都城,尚何及哉?近邊州軍宜堅壁清野,勿與之戰,使之自困。若攻戰略地,當遣援兵追襲,使之腹背受敵,則可以制勝矣。」且謂:「今日之事,當以收人心為先。人心不附,雖有高城深池、堅甲利兵,不足恃也。免夫之役,毒被海內,西城聚斂,東南花石,其害尤甚。前此蓋嘗罷之,詔墨未幹,而花石供奉之舟已銜尾矣。今雖複申前令,而禍根不除,人誰信之?欲致人和,去此三者,正今日之先務也。」
金人圍京城,勤王之兵四集,而莫相統一。時言:「唐九節度之師不立統帥,雖李、郭之善用兵,猶不免敗衄。今諸路烏合之眾,臣謂當立統帥,一號令,示紀律,而後士卒始用命。」又言:「童貫為三路大帥,敵人侵疆,棄軍而歸,孥戮之有餘罪,朝廷置之不問,故梁方平、何灌皆相繼而遁。當正典刑,以為臣子不忠之戒。童貫握兵二十餘年,覆軍殺將,馴至今日,比聞防城仍用閹人,覆車之轍,不可複蹈。」疏上,除右諫議大夫兼侍講。
敵兵初退,議者欲割三鎮以講和,時極言其不可,曰:「河朔為朝廷重地,而三鎮又河朔之要藩也。自周世宗迄太祖、太宗,百戰而後得之,一旦棄之北庭,使敵騎疾驅,貫吾腹心,不數日可至京城。今聞三鎮之民以死拒之,三鎮拒其前,吾以重兵躡其後,尚可為也。若種師道、劉光世皆一時名將,始至而未用,乞召問方略。」疏上,欽宗詔出師,而議者多持兩端,時抗疏曰:「聞金人駐磁、相,破大名,劫虜驅掠,無有紀極,誓墨未幹,而背不旋踵,吾雖欲專守和議,不可得也。夫越數千里之遠,犯人國都,危道也。彼見勤王之師四面而集,亦懼而歸,非愛我而不攻。朝廷割三鎮二十州之地與之,是欲助寇而自攻也。聞肅王初與之約,及河而返,今挾之以往,此敗盟之大者。臣竊謂朝廷宜以肅王為問,責其敗盟,必得肅王而後已。」時太原圍閉數月,而姚古擁兵逗留不進,時上疏乞誅古以肅軍政,拔偏裨之可將者代之。不報。
李綱之罷,太學生伏闕上書,乞留綱與種師道,軍民集者數十萬,朝廷欲防禁之。吳敏乞用時以靖太學,時得召對,言:「諸生伏闕紛紛,忠於朝廷,非有他意,但擇老成有行誼者,為之長貳,則將自定。」欽宗曰:「無逾於卿。」遂以時兼國子祭酒。首言:「三省政事所出,六曹分治,各有攸司。今乃別辟官屬,新進少年,未必賢于六曹長貳。」又言:
蔡京用事二十餘年,蠹國害民,幾危宗社,人所切齒,而論其罪者,莫知其所本也。蓋京以繼述神宗為名,實挾王安石以圖身利,故推尊安石,加以王爵,配饗孔子廟庭。今日之禍,實安石有以啟之。
謹按安石挾管、商之術,飭六藝以文奸言,變亂祖宗法度。當時司馬光已言其為害當見於數十年之後,今日之事,若合符契。其著為邪說以塗學者耳目,而敗壞其心術者,不可縷數,姑即一二事明之。
昔神宗嘗稱美漢文惜百金以罷露臺,安石乃言:「陛下若能以堯、舜之道治天下,雖竭天下以自奉不為過,守財之言非正理。」曾不知堯、舜茅茨土階。禹曰:「克儉於家」,則竭天下以自奉者,必非堯、舜之道。其後王黼以應奉花石之事,竭天下之力,號為享上,實安石有以倡之也。其釋《鳧鷖》守成之詩,于末章則謂:「以道守成者,役使群眾,泰而不為驕,宰製萬物,費而不為侈,孰弊弊然以愛為事。」《詩》之所言,正謂能持盈則神祇祖考安樂之,而無後艱爾。自古釋之者,未有泰而不為驕、費而不為侈之說也。安石獨倡為此說,以啟人主之侈心。後蔡京輩輕費妄用,以侈靡為事。安石邪說之害如此。
伏望追奪王爵,明詔中外,毀去配享之像,使邪說淫辭不為學者之惑。疏上,安石遂降從祀之列。士之習王氏學取科第者,已數十年,不復知其非,忽聞以為邪說,議論紛然。諫官馮澥力主王氏,上疏詆時。會學官中有紛爭者,有旨學官並罷,時亦罷祭酒。
時又言:「元祐黨籍中,惟司馬光一人獨褒顯,而未及呂公著、韓維、範純仁、呂大防、安燾輩。建中初言官陳瓘已褒贈,而未及鄒浩。」於是元祐諸臣皆次第牽複。
尋四上章乞罷諫省,除給事中,辭,乞致仕,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時力辭直學士之命,改除徽猷閣待制、提舉崇福宮。陛辭,猶上書乞選將練兵,為戰守之備。
高宗即位,除工部侍郎。陛對言:「自古聖賢之君,未有不以典學為務。」除兼侍讀。乞修《建炎會計錄》,乞恤勤王之兵,乞寬假言者。連章丐外,以龍圖閣直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已而告老,以本官致仕,優遊林泉,以著書講學為事。卒年八十三,諡文靖。
時在東郡,所交皆天下士,先達陳瓘、鄒浩皆以師禮事時。暨渡江,東南學者推時為程氏正宗。與胡安國往來講論尤多。時浮沉州縣四十有七年,晚居諫省,僅九十日,凡所論列皆切于世道,而其大者,則辟王氏經學,排靖康和議,使邪說不作。凡紹興初崇尚元祐學術,而朱熹、張栻之學得程氏之正,其源委脈絡皆出於時。
子迪,力學通經,亦嘗師程頤雲。
羅從彥字仲素,南劍人。以累舉恩為惠州博羅縣主簿。聞同郡楊時得河南程氏學,慨然慕之,及時為蕭山令,遂徒步往學焉。時熟察之,乃喜曰:「惟從彥可與言道。」於是日益以親,時弟子千余人,無及從彥者。從彥初見時三日,即驚汗浹背,曰:「不至是,幾虛過一生矣。」嘗與時講《易》,至《乾》九四爻,雲:「伊川說甚善。」從彥即鬻田走洛,見頤問之,頤反覆以告,從彥謝曰:「聞之龜山具是矣。」乃歸卒業。
沙縣陳淵,楊時之婿也,嘗詣從彥,必竟日乃返,謂人曰:「自吾交仲素,日聞所不聞,奧學清節,真南州之冠冕也。既而築室山中,絕意仕進,終日端坐,間謁時將溪上,吟詠而歸,恒充然自得焉。
嘗采祖宗故事為《遵堯錄》,靖康中,擬獻闕下,會國難不果。嘗與學者論治曰:「祖宗法度不可廢,德澤不可恃。廢法度則變亂之事起,恃德澤則驕佚之心生。自古德澤最厚莫若堯、舜,向使子孫可恃,則堯、舜必傳其子。法度之明莫如周,向使子孫世守文、武、成、康之遺緒,雖至今存可也。」又曰:「君子在朝則天下必治,蓋君子進則常有亂世之言,使人主多憂而善心生,故治。小人在朝則天下亂,蓋小人進則常有治世之言,使人主多樂而怠心生,故亂。」又曰:「天下之變不起于四方,而起於朝廷。譬如人之傷氣,則寒暑易侵;木之傷心,則風雨易折。故內有林甫之奸,則外必有祿山之亂,內有盧杞之奸,則外必有朱泚之叛。」
其論士行曰:「周、孔之心使人明道,學者果能明道,則周、孔之心,深自得之。三代人才得周、孔之心,而明道者多,故視死生去就如寒暑晝夜之移,而忠義行之者易。至漢、唐以經術古文相尚,而失周、孔之心,故經術自董生、公孫弘倡之,古文自韓愈、柳宗元啟之,於是明道者寡,故視死生去就如萬鈞九鼎之重,而忠義行之者難。嗚呼,學者所見,自漢、唐喪矣。」又曰:「士之立朝,要以正直忠厚為本。正直則朝廷無過失,忠厚則天下無嗟怨。一于正直而不忠厚,則漸入於刻。一于忠厚而不正直,則流入於懦。」其議論醇正類此。
朱熹謂:「龜山倡道東南,士之遊其門者甚眾,然潛思力行、任重詣極如仲素,一人而已。」紹興中卒,學者稱之曰豫章先生,淳祐間諡文質。
李侗字願中,南劍州劍浦人。年二十四,聞郡人羅從彥得河、洛之學,遂以書謁之,其略曰:
侗聞之,天下有三本焉,父生之,師教之,君治之,闕其一則本不立。古之聖賢莫不有師,其肄業之勤惰,涉道之淺深,求益之先後,若存若亡,其詳不可得而考。惟洙、泗之間,七十二弟子之徒,議論問答,具在方冊,有足稽焉,是得夫子而益明矣。孟氏之後,道失其傳,枝分派別,自立門戶,天下真儒不復見於世。其聚徒成群,所以相傳授者,句讀文義而已爾,謂之熄焉可也。
其惟先生服膺龜山先生之講席有年矣,況嘗及伊川先生之門,得不傳之道於千五百年之後,性明而修,行完而潔,擴之以廣大,體之以仁恕,精深微妙,各極其至,漢、唐諸儒無近似者。至於不言而飲人以和,與人並立而使人化,如春風發物,蓋亦莫知其所以然也。凡讀聖賢之書,粗有識見者,孰不願得授經門下,以質所疑,至於異論之人,固當置而勿論也。
侗之愚鄙,徒以習舉子業,不得服役于門下,而今日拳拳欲求教者,以謂所求有大於利祿也。抑侗聞之,道可以治心,猶食之充飽,衣之禦寒也。人有迫于饑寒之患者,皇皇焉為衣食之謀,造次顛沛,未始忘也。至於心之不治,有沒世不知慮,豈愛心不若口體哉,弗思甚矣。
侗不量資質之陋,徒以祖父以儒學起家,不忍墜箕裘之業,孜孜矻矻為利祿之學,雖知真儒有作,聞風而起,固不若先生親炙之得於動靜語默之間,目擊而意全也。今生二十有四歲,茫乎未有所止,燭理未明而是非無以辨,宅心不廣而喜怒易以搖,操履不完而悔吝多,精神不充而智巧襲,揀焉而不淨,守焉而不敷,朝夕恐懼,不啻如饑寒切身者求充饑禦寒之具也。不然,安敢以不肖之身為先生之累哉。
從之累年,授《春秋》、《中庸》、《語》、《孟》之說。從彥好靜坐,侗退入室中,亦靜坐。從彥令靜中看喜怒哀樂未發前氣象,而求所謂「中」者,久之,而於天下之理該攝洞貫,以次融釋,各有條序,從彥亟稱許焉。
既而退居山田,謝絕世故餘四十年,食飲或不充,而怡然自適。事親孝謹,仲兄性剛多忤,侗事之得其歡心。閨門內外,夷愉肅穆,若無人聲,而眾事自理。親戚有貧不能婚嫁者,則為經理振助之。與鄉人處,飲食言笑,終日油油如也。
其接後學,答問不倦,雖隨人淺深施教,而必自反身自得始。故其言曰:「學問之道不在多言,但默坐澄心,體認天理。若是,雖一毫私欲之發,亦退聽矣。」又曰:「學者之病,在於未有灑然冰解凍釋處。如孔門諸子,群居終日,交相切磨,又得夫子為之依歸,日用之間觀感而化者多矣。恐於融釋而不脫落處,非言說所及也。」又曰:「讀書者知其所言莫非吾事,而即吾身以求之,則凡聖賢所至而吾所未至者,皆可勉而進矣。若直求之文字,以資誦說,其不為玩物喪志者幾希。」又曰:「講學切在深潛縝密,然後氣味深長,蹊徑不差。若概以理一,而不察其分之殊,此學者所以流于疑似亂真之說而不自知也。」嘗以黃庭堅之稱濂溪周茂叔「胸中酒落,如光風霽月」,為善形容有道者氣象,嘗諷誦之,而顧謂學者存此于胸中,庶幾遇事廓然,而義理少進矣。
其語《中庸》曰:「聖門之傳是書,其所以開悟後學無遺策矣。然所謂'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者,又一篇之指要也。若徒記誦而已,則亦奚以為哉?必也體之於身,實見是理,若顏子之歎,卓然若有所見,而不違乎心目之間,然後擴充而往,無所不通,則庶乎其可以言《中庸》矣。」其語《春秋》曰:「《春秋》一事各是發明一例,如觀山水,徙步而形勢不同,不可拘以一法。然所以難言者,蓋以常人之心推測聖人,未到聖人灑然處,豈能無失耶?」
侗既閒居,若無意當世,而傷時憂國,論事感激動人。嘗曰:「今日三綱不振,義利不分。三綱不振,故人心邪僻,不堪任用,是致上下之氣間隔,而中國日衰。義利不分,故自王安石用事,陷溺人心,至今不自知覺。人趨利而不知義,則主勢日孤,人主當於此留意,不然,則是所謂'雖有粟,吾得而食諸'也。」
是時吏部員外郎朱松與侗為同門友,雅重侗,遣子熹從學,熹卒得其傳。沙縣鄧迪嘗謂松曰:「願中如冰壺秋月,瑩徹無瑕,非吾曹所及。」松以謂知言。而熹亦稱同:「姿稟勁特,氣節豪邁,而充養完粹,無複圭角,精純之氣達於面目,色溫言厲,神定氣和,語默動靜,端詳閑泰,自然之中若有成法。平日恂恂,於事若無甚可否,及其酬酢事變,斷以義理,則有截然不可犯者。」又謂自從侗學,辭去複來,則所聞益超絕。其上達不已如此。
侗子友直、信甫皆舉進士,試吏旁郡,更請迎養。歸道武夷,會閩帥汪應辰以書幣來迎,侗往見之,至之日疾作,遂卒,年七十有一。
信甫仕至監察禦史,出知衢州,擢廣東、江東憲,以特立不容於朝雲。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道學三
○朱熹張栻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父松字喬年,中進士第。胡世將、謝克家薦之,除秘書省正字。趙鼎都督川陝、荊、襄軍馬,招松為屬,辭。鼎再相,除校書郎,遷著作郎。以禦史中丞常同薦,除度支員外郎,兼史館校勘,曆司勳、吏部郎。秦檜決策議和,松與同列上章,極言其不可。檜怒,風禦史論松懷異自賢,出知饒州,未上,卒。
熹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問曰:「天之上何物?」松異之。就傅,授以《孝經》,一閱,題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畫沙,視之,八卦也。年十八貢於鄉,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婦之為僧道者。罷歸請祠,監潭州南嶽廟。明年,以輔臣薦,與徐度、呂廣問、韓元吉同召,以疾辭。
孝宗即位,詔求直言,熹上封事言:「聖躬雖未有過失,而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朝政雖未有闕遺,而修攘之計不可以不早定。利害休戚雖不可遍舉,而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陛下毓德之初,親禦簡策,不過風誦文辭,吟詠情性,又頗留意於老子、釋氏之書。夫記誦詞藻,非所以探淵源而出治道;虛無寂滅,非所以貫本末而立大中。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次言:「修攘之計不時定者,講和之說誤之也。夫金人於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則不可和也明矣。願斷以義理之公,閉關絕約,任賢使能,立紀綱,厲風俗。數年之後,國富兵強,視吾力之強弱,觀彼釁之淺深,徐起而圖之。」次言:「四海利病,系欺民之休戚,斯民休戚,系守令之賢否。監司者守令之綱,朝廷者監司之本也。欲斯民之得其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今之監司,奸贓狼籍、肆虐以病民者,莫非宰執、台諫之親舊賓客。其已失勢者,既按見其交私之狀而斥去之;尚在勢者,豈無其人,顧陛下無自而知之耳。」
隆興元年,複召。入對,其一言:「大學之道在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雖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是以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平治之效所以未著。」其二言:「君父之仇不與共戴天。今日所當為者,非戰無以復仇,非守無以制勝。」且陳古先聖王所以強本折沖、威制遠人之道。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除熹武學博士,待次。乾道元年,促就職,既至而洪適為相,複主和,論不合,歸。
三年,陳俊卿、劉珙薦為樞密院編修官,待次。五年,丁內艱。六年,工部侍郎胡銓以詩人薦,與王庭珪同召,以未終喪辭。七年,既免喪,複召,以祿不及養辭。九年,梁克家相,申前命,又辭。克家奏熹屢召不起,宜蒙褒錄,執政俱稱之,上曰:「熹安貧守道,廉退可嘉。」特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觀。熹以求退得進,于義未安,再辭。淳熙元年,始拜命。二年,上欲獎用廉退,以勵風俗,龔茂良行丞相事以熹名進,除秘書郎,力辭,且以手書遺茂良,言一時權幸。群小乘間讒毀,乃因熹再辭,即從其請,主管武夷山沖佑觀。
五年,史浩再相,除知南康軍,降旨便道之官,熹再辭,不許。至郡,興利除害,值歲不雨,講求荒政,多所全活。訖事,奏乞依格推賞納粟人。間詣郡學,引進士子與之講論。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複其舊,為《學規》俾守之。明年夏,大旱,詔監司、郡守條其民間利病,遂上疏言:
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蓋天下之紀綱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有所系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正。
且雲:「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而陛下獨未之知。」上讀之,大怒曰:「是以我為亡也。」熹以疾請祠,不報。
陳俊卿以舊相守金陵,過闕入見,薦熹甚力。宰相趙雄言於上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則人之譽之愈眾,無乃適所以高之。不若因其長而用之,彼漸當事任,能否自見矣。」上以為然,乃除熹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旋錄救荒之勞,除直秘閣,以前所奏納粟人未推賞,辭。
會浙東大饑,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即日單車就道,複以納粟人未推賞,辭職名。納粟賞行,遂受職名。入對,首陳災異之由與修德任人之說,次言:「陛下即政之初,蓋嘗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能盡得其人,是以不復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於是左右私褻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間,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重以壅己也,則時聽外廷之論,將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則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言,以為駕馭之術,則士大夫之進見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間。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辟側媚之態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史狡獪之術又足以眩聰明。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於所重,以為竊位固寵之計。日往月來,浸淫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隳,綱紀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間作,災異數見,饑饉薦臻。群小相挺,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有陛下了無所得,而顧乃獨受其弊。」上為動容。所奏凡七事,其一二事手書以防宣洩。
熹始拜命,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則客舟之米已輻湊。熹日鉤訪民隱,按行境內,單車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所部肅然。凡丁錢、和買、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於民者,悉厘而革之。從救荒之餘,隨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有短熹者,謂其疏於為政,上謂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
熹以前後奏請多所見抑,幸而從者,率稽緩後時,蝗旱相仍,不勝憂憤,複奏言:「為今之計,獨有斷自聖心,沛然發號,責躬求言,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改。其次惟有盡出內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糴之本,詔戶部免征舊負,詔漕臣依條檢放租稅,詔宰臣沙汰被災路分州軍監司、守臣之無狀者,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庶幾猶足下結人心,消其乘時作亂之意。不然,臣恐所憂者不止於饑殍,而將在於盜賊;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於國家也。」
知台州唐仲友與王淮同裏為姻家,吏部尚書鄭丙、侍御史張大經交薦之,遷江西提刑,未行。熹行部至台,訟仲友者紛然,按得其實,章三上,淮匿不以聞。熹論愈力,仲友亦自辯,淮乃以熹章進呈,上令宰屬看詳,都司陳庸等乞令浙西提刑委清強官究實,仍令熹速往旱傷州郡相視。熹時留台未行,既奉詔,益上章論,前後六上,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辭不拜,遂歸,且乞奉祠。
時鄭丙上疏詆程氏之學以沮熹,淮又擢太府寺丞陳賈為監察禦史。賈面對,首論近日搢紳有所謂「道學」者,大率假名以濟偽,願考察其人,擯棄勿用。蓋指熹也。十年,詔以熹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既而連奉雲台、鴻慶之祠者五年。十四年,周必大相,除熹提點江西刑獄公事,以疾辭,不許,遂行。
時曾覿已死,王抃亦逐,獨內侍甘昪尚在,熹力以為言。上曰:「昪乃德壽所薦,謂其有才耳。」熹曰:「小人無才,安能動人主。」翌日,除兵部郎官,以足疾丐祠。本部侍郎林栗嘗與熹論《易》、《西銘》不合,劾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緒餘,謂之'道學'。所至輒攜門生數十人,妄希孔、孟曆聘之風,邀索高價,不肯供職,其偽不可掩。」上曰:「林栗言似過。」周必大言熹上殿之日,足疾未廖,勉強登對。上曰:「朕亦見其跛曳。」左補闕薛叔似亦奏援熹,乃令依舊職江西提刑。太常博士葉適上疏與栗辨,謂其言無一實者,「謂之道學」一語,無實尤甚,往日王淮表裏台諫,陰廢正人,蓋用此術。詔:「熹昨入對,所論皆新任職事,朕諒其誠,複從所請,可疾速之任。」會胡晉臣除侍御史,首論栗執拗不通,喜同惡異,無事而指學者為党,乃黜栗知泉州。熹再辭免,除直寶文閣,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宮。未逾月再召,熹又辭。
始,熹嘗以為口陳之說有所未盡,乞具封事以聞,至是投匭進封事曰:
今天下大勢,如人有重病,內自心腹,外達四支,無一毛一發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與今日之急務,為陛下言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務則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舉綱紀,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六者是也。
古先聖王兢兢業業,持守此心,是以建師保之官,列諫諍之職,凡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財賄與夫宦官、宮妾之政,無一不領於塚宰。使其左右前後,一動一靜,無不制以有司之法,而無纖芥之隙、瞬息之頃,得以隱其毫髮之私。陛下所以精一克復而持守其心,果有如此之功乎?所以修身齊家而正其左右,果有如此之效乎?宮省事禁,臣固不得而知,然爵賞之濫,貨賂之流,閭巷竊言,久已不勝其籍籍,則陛下所以修之家者,恐其未有以及古之聖王也。
至於左右便嬖之私,恩遇過當,往者淵、覿、說、抃之徒勢焰熏灼,傾動一時,今已無可言矣。獨有前日臣所面陳者,雖蒙聖慈委曲開譬,然臣之愚,竊以為此輩但當使之守門傳命,供掃除之役,不當假借崇長,使得逞邪媚、作淫巧於內,以蕩上心,立門庭、招權勢於外,以累聖政。臣聞之道路,自王抃既逐之後,諸將差除,多出此人之手。陛下竭生靈膏血以奉軍旅,顧乃未嘗得一溫飽,是皆將帥巧為名色,奪取其糧,肆行貨賂于近習,以圖進用,出入禁闥腹心之臣,外交將帥,共為欺蔽,以至於此。而陛下不悟,反寵暱之,以是為我之私人,至使宰相不得議其制置之得失,給諫不得論其除授之是非,則陛下所以正其左右者,未能及古之聖王又明矣。
至於輔翼太子,則自王十朋、陳良翰之後,宮僚之選號為得人,而能稱其職者,蓋已鮮矣。而又時使邪佞儇薄、闒冗庸妄之輩,或得參錯於其間,所謂講讀,亦姑以應文備數,而未聞其有箴規之效。至於從容朝夕、陪侍游燕者,又不過使臣宦者數輩而已。師傅、賓客既不復置,而詹事、庶子有名無實,其左右春坊遂直以使臣掌之,既無以發其隆師親友、尊德樂義之心,又無以防其戲慢媟狎、奇邪雜進之害。宜討論前典,置師傅、賓客之官,罷去春坊使臣,而使詹事、庶子各複其職。
至於選任大臣,則以陛下之聰明,豈不知天下之事,必得剛明公正之人而後可任哉?其所以常不得如此之人,而反容鄙夫之竊位者,直以一念之間,未能徹其私邪之蔽,而燕私之好,便嬖之流,不能盡由於法度,若用剛明公正之人以為輔相,則恐其有以妨吾之事,害吾之人,而不得肆。是以選擇之際,常先排擯此等,而後取凡疲懦軟熟、平日不敢直言正色之人而揣摩之,又於其中得其至庸極陋、決可保其不至於有所妨者,然後舉而加之於位。是以除書未出,而物色先定,姓名未顯,而中外已逆知其決非天下第一流矣。
至於振肅紀綱,變化風俗,則今日宮省之間,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顧乃得以窟穴盤據於其間。而陛下目見耳聞,無非不公不正之事,則其所以熏烝銷鑠,使陛下好善之心不著,疾惡之意不深,其害已有不可勝言者矣。及其作奸犯法,則陛下又未能深割私愛,而付諸外廷之議,論以有司之法,是以紀綱不正於上,風俗頹弊於下,其為患之日久矣。而浙中為尤甚。大率習為軟美之態、依阿之言,以不分是非不辨曲直為得計,甚者以金珠為脯醢,以契券為詩文,宰相可啖則啖宰相,近習可通則通近習,惟得之求,無複廉恥。一有剛毅正直、守道循理之士出乎其間,則群譏眾排,指為「道學」,而加以矯激之罪。十數年來,以此二字禁錮天下之賢人君子,複如昔時所謂元祐學術者,排擯詆辱,必使無所容其身而後已,此豈治世之事哉?
至於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則自虞允文之為相也,盡取版曹歲入窠名之必可指擬者,號為歲終羨餘之數,而輸之內帑。顧以其有名無實、積累掛欠、空載簿籍、不可催理者,撥還版曹,以為內帑之積,將以備他日用兵進取不時之須。然自是以來二十餘年,內帑歲入不知幾何,而認為私貯,典以私人,宰相不得以式貢均節其出入,版曹不得以簿書勾考其在亡,日銷月耗,以奉燕私之費者,蓋不知其幾何矣,而曷嘗聞其能用此錢以易敵人之首,如太祖之言哉。徒使版曹經費闕乏日甚,督促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以為未足,則又造為比較監司、郡守殿最之法,以誘脅之。於是中外承風,競為苛急,此民力之所以重困也。
諸將之求進也,必先掊克士卒,以殖私利,然後以此自結于陛下之私人,而蘄以姓名達于陛下之貴將。貴將得其姓名,即以付之軍中,使自什伍以上節次保明,稱其材武堪任將帥,然後具奏牘而言之陛下之前。陛下但見等級推先,案牘具備,則誠以為公薦而可以得人矣,而豈知其諧價輸錢,已若晚唐之債帥哉?夫將者,三軍之司命,而其選置之方乖刺如此,則彼智勇材略之人,孰肯抑心下首于宦官、宮妾之門,而陛下之所得以為將帥者,皆庸夫走卒,而猶望其修明軍政,激勸士卒,以強國勢,豈不誤哉!
凡此六事,皆不可緩,而本在於陛下之一心。一心正則六事無不正,一有人心私欲以介乎其間,則雖欲憊精勞力,以求正夫六事者,亦將徒為文具,而天下之事愈至於不可為矣。
疏入,夜漏下七刻,上已就寢,亟起秉燭,讀之終篇。明日,除主管太一宮,兼崇政殿說書。熹力辭,除秘閣修撰,奉外祠。
光宗即位,再辭職名,仍舊直寶文閣,降詔獎諭。居數月,除江東轉運副使,以疾辭,改知漳州。奏除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經總製錢四百萬。以習俗未知禮,采古喪葬嫁娶之儀,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說,以教子弟。土俗崇信釋氏,男女聚僧廬為傅經會,女不嫁者為庵舍以居,熹悉禁之。常病經界不行之害,會朝論欲行泉、汀、漳三州經界,熹乃訪事宜,擇人物及方量之法上之。而土居豪右侵漁貧弱者以為不便,沮之。宰相留正,泉人也,其裏黨亦多以為不可行。布衣吳禹圭上書訟其擾人,詔且需後,有旨先行漳州經界。明年,以子喪請祠。
時史浩入見,請收天下人望,乃除熹秘閣修撰,主管南京鴻慶宮。熹再辭,詔:「論撰之職,以寵名儒。」乃拜命。除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辭。漳州經界竟報罷,以言不用自劾。除知靜江府,辭,主管南京鴻慶宮。未幾,差知潭州,力辭。黃裳為嘉王府詡善,自以學不及熹,乞召為宮僚,王府直講彭龜年亦為大臣言之。留正曰:「正非不知熹,但其性剛,恐到此不合,反為累耳。」熹方再辭,有旨:「長沙巨屏,得賢為重。」遂拜命。會洞獠擾屬郡,熹遣人諭以禍福,皆降之。申敕令,嚴武備,戢奸吏,抑豪民。所至興學校,明教化,四方學者畢至。
甯宗即位,趙汝愚首薦熹及陳傅良,有旨赴行在奏事。熹行且辭,除煥章閣待制、侍講,辭,不許。入對,首言:「乃者,太皇太后躬定大策,陛下寅紹丕圖,可謂處之以權,而庶幾不失其正。自頃至今三月矣,或反不能無疑於逆順名實之際,竊為陛下憂之。猶有可諉者,亦曰陛下之心,前日未嘗有求位之計,今日未嘗忘思親之懷,此則所以行權而不失其正之根本也。充未嘗求位之心,以盡負罪引慝之誠,充未嘗忘親之心,以致溫凊定省之禮,而大倫正,大本立矣。」複面辭待制、侍講,上手劄:「卿經術淵源,正資勸講,次對之職,勿複勞辭,以副朕崇儒重道之意。」遂拜命。
會趙彥逾按視孝宗山陵,以為土肉淺薄,下有水石。孫逢吉覆按,乞別求吉兆。有旨集議,台史憚之,議中輟。熹竟上議狀言:「壽皇聖德,衣冠之藏,當博訪名山,不宜偏信台史,委之水泉沙礫之中。」不報。時論者以為上未還大內,則名體不正而疑議生;金使且來,或有窺伺。有旨修葺舊東宮,為屋三數百間,欲徙居之。熹奏疏言:
此必左右近習倡為此說以誤陛下,而欲因以遂其奸心。臣恐不惟上帝震怒,災異數出,正當恐懼修省之時,不當興此大役,以咈譴告警動之意;亦恐畿甸百姓饑餓流離、阽於死亡之際,或能怨望忿切,以生他變。不惟無以感格太上皇帝之心,以致未有進見之期,亦恐壽皇在殯,因山未蔔,幾筵之奉不容少弛,太皇太后、皇太后皆以尊老之年,煢然在憂苦之中,晨昏之養尤不可闕。而四方之人,但見陛下亟欲大治宮室,速得成就,一旦翩然委而去之,以就安便,六軍萬民之心將有扼腕不平者矣。前鑒未遠,甚可懼也。
又聞太上皇後懼忤太上皇帝聖意,不欲其聞太上之稱,又不欲其聞內禪之說,此又慮之過者。殊不知若但如此,而不為宛轉方便,則父子之間,上怨怒而下憂恐,將何時而已。父子大倫,三綱所系,久而不圖,亦將有借其名以造謗生事者,此又臣之所大懼也。願陛下明詔大臣,首罷修葺東宮之役,而以其工料回就慈福、重華之間,草創寢殿一二十間,使粗可居。若夫過宮之計,則臣又願陛下下詔自責,減省輿衛,入宮之後,暫變服色,如唐肅宗之改服紫袍、執控馬前者,以伸負罪引慝之誠,則太上皇帝雖有忿怒之情,亦且霍然消散,而歡意浹洽矣。
至若朝廷之紀綱,則臣又願陛下深詔左右,勿預朝政。其實有勳庸而所得褒賞未愜眾論者,亦詔大臣公議其事,稽考令典,厚報其勞。而凡號令之弛張,人才之進退,則一委之二三大臣,使之反覆較量,勿循己見,酌取公論,奏而行之。有不當者,繳駁論難,擇其善者稱制臨決,則不惟近習不得干預朝權,大臣不得專任己私,而陛下亦得以益明習天下之事,而無所疑於得失之算矣。
若夫山陵之蔔,則願黜台史之說,別求草澤,以營新宮,使壽皇之遺體得安於內,而宗社生靈皆蒙福於外矣。
疏入不報,然上亦未有怒熹意也。每以所講編次成帙以進,上亦開懷容納。
熹又奏勉上進德雲:「願陛下日用之間,以求放心為之本,而於玩經觀史,親近儒學,益用力焉。數召大臣,切劘治道,群臣進對,亦賜溫顏,反覆詢訪,以求政事之得失,民情之休戚,而又因以察其人才之邪正短長,庶於天下之事各得其理。」熹奏:「禮經敕令,子為父,嫡孫承重為祖父,皆斬衰三年;嫡子當為其父後,不能襲位執喪,則嫡孫繼統而代之執喪。自漢文短喪,歷代因之,天子遂無三年之喪。為父且然,則嫡孫承重可知。人紀廢壞,三綱不明,千有餘年,莫能厘正。壽皇聖帝至性自天,易月之外,猶執通喪,朝衣朝冠皆用大布,所宜著在方冊,為萬世法程。間者,遺誥初頒,太上皇帝偶違康豫,不能躬就喪次。陛下以世嫡承大統,則承重之服著在禮律,所宜遵壽皇已行之法。一時倉卒,不及詳議,遂用漆紗淺黃之服,不惟上違禮律,且使壽皇已行之禮舉而複墜,臣竊痛之。然既往之失不及追改,唯有將來啟殯發引,禮當複用初喪之服。」
會孝宗祔廟,議宗廟迭毀之制,孫逢吉、曾三複首請並祧僖、宣二祖,奉太祖居第一室,祫祭則正東向之位。有旨集議:僖、順、翼、宣四祖祧主,宜有所歸。自太祖皇帝首尊四祖之廟,治平間,議者以世數浸遠,請遷僖祖於夾室。後王安石等奏,僖祖有廟,與稷、契無異,請複其舊。時相趙汝愚雅不以複祀僖祖為然,侍從多從其說。吏部尚書鄭僑欲且祧宣祖而祔孝宗。熹以為藏之夾室,則是以祖宗之主下藏於子孫之夾室,神宗複奉以為始祖,已為得禮之正,而合于人心,所謂有舉之而莫敢廢者乎。又擬為《廟制》以辨,以為物豈有無本而生者。廟堂不以聞,即毀撤僖、宣廟室,更創別廟以奉四祖。
始,甯宗之立,韓侂胄自謂有定策功,居中用事。熹憂其害政,數以為言,且約吏部侍郎彭龜年共論之。會龜年出護使客,熹乃上疏斥言左右竊柄之失,在講筵複申言之。御批雲:「憫卿耆艾,恐難立講,已除卿宮觀。」汝愚袖御筆還上,且諫且拜。內侍王德謙徑以御筆付熹,台諫爭留,不可。樓鑰、陳傅良旋封還錄黃,修注官劉光祖、鄧馹封章交上。熹行,被命除寶文閣待制,與州郡差遣,辭。尋除知江陵府,辭,仍乞追還新舊職名,詔依舊煥章閣待制,提舉南京鴻慶宮。慶元元年初,趙汝愚既相,收召四方知名之士,中外引領望治,熹獨惕然以侂胄用事為慮。既屢為上言,以數以手書啟汝愚,當用厚賞酬其勞,勿使得預朝政,有「防微杜漸,謹不可忽」之語。汝愚方謂其易制,不以為意。及是,汝愚亦以誣逐,而朝廷大權悉歸侂胄矣。
熹始以廟議自劾,不許,以疾再乞休致,詔:「辭職謝事,非朕優賢之意,依舊秘閣修撰。」二年,沈繼祖為監察禦史,誣熹十罪,詔落職罷祠,門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編管。四年,熹以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年七十一。疾且革,手書屬其子在及門人范念德、黃幹,拳拳以勉學及修正遺書為言。翌日,正坐整衣冠,就枕而逝。
熹登第五十年,仕於外者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家故貧,少依父友劉子羽,寓建之崇安,後徙建陽之考亭,簞瓢屢空,晏如也。諸生之自遠而至者,豆飯藜羹,率與之共。往往稱貸於人以給用,而非其道義則一介不取也。
自熹去國,侂胄勢益張。何澹為中司,首論專門之學,文詐沽名,乞辨真偽。劉德秀仕長沙,不為張栻之徒所禮,及為諫官,首論留正引偽學之罪。「偽學」之稱,蓋自此始。太常少卿胡紘言:「比年偽學猖獗,圖為不軌,望宣諭大臣,權住進擬。」遂召陳賈為兵部侍郎。未幾,熹有奪職之命。劉三傑以前禦史論熹、汝愚、劉光祖、徐誼之徒,前日之偽黨,至此又變而為逆黨。即日除三傑右正言。右諫議大夫姚愈論道學權臣結為死黨,窺伺神器。乃命直學士院高文虎草詔諭天下,於是攻偽日急,選人餘嘉至上書乞斬熹。
方是時,士之繩趨尺步、稍以儒名者,無所容其身。從遊之士,特立不顧者,屏伏丘壑;依阿巽懦者,更名他師,過門不入,甚至變易衣冠,狎遊市肆,以自別其非黨。而熹日與諸生講學不休,或勸以謝遣生徒者,笑而不答。有籍田令陳景思者,故相康伯之孫也,與侂胄有姻連,勸侂胄勿為已甚,侂胄意亦漸悔。熹既沒,將葬,言者謂:四方偽徒期會,送偽師之葬,會聚之間,非妄談時人短長,則繆議時政得失,望令守臣約束。從之。
嘉泰初,學禁稍弛。二年,詔:「朱熹已致仕,除華文閣待制,與致仕恩澤。」後侂胄死,詔賜熹遺表恩澤,諡曰文。尋贈中大夫,特贈寶謨閣直學士。理宗寶慶三年,贈太師,追封信國公,改徽國。
始,熹少時,慨然有求道之志。父松病亟,嘗屬熹曰:「籍溪胡原仲、白水劉致中、屏山劉彥沖三人,學有淵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事之,而惟其言之聽。」三人,謂胡憲、劉勉之、劉子翬也。故熹之學既博求之經傳,複遍交當世有識之士。延平李侗老矣,嘗學于羅從彥,熹歸自同安,不遠數百里,徒步往從之。
其為學,大抵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而以居敬為主。嘗謂聖賢道統之傳散在方冊,聖經之旨不明,而道統之傳始晦。於是竭其精力,以研窮聖賢之經訓。所著書有:《易》本義、啟蒙、《蓍卦考誤》,《詩集傳》,《大學中庸》章句、或問、《論語》、《孟子》集注、《太極圖》、《通書》、《西銘解》、《楚辭》集注、辨證,《韓文考異》;所編次有:《論孟集議》,《孟子指要》,《中庸輯略》,《孝經刊誤》,《小學書》,《通鑒綱目》,《宋名臣言行錄》,《家禮》,《近思錄》,《河南程氏遺書》,《伊洛淵源錄》,皆行於世。熹沒,朝廷以其《大學》、《語》、《孟》、《中庸》訓說立於學官。又有《儀禮經傳通解》未脫稿,亦在學官。平生為文凡一百卷,生徒問答凡八十卷,別錄十卷。
理宗紹定末,秘書郎李心傳乞以司馬光、周敦頤、邵雍、張載、程顥、程頤、朱熹七人列於從祀,不報。淳祐元年正月,上視學,手詔以周、張、二程及熹從祀孔子廟。
黃幹曰:「道之正統待人而後傳,自周以來,任傳道之責者不過數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後,曾子、子思繼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後,周、程、張子繼其絕,至熹而始著。」識者以為知言。
熹子在,紹定中為吏部侍郎。
張栻字敬夫,丞相浚子也。穎悟夙成,浚愛之,自幼學,所教莫非仁義忠孝之實。長師胡巨集,巨集一見,即以孔門論仁親切之旨告之。栻退而思,若有得焉,宏稱之曰:「聖門有人矣。」栻益自奮厲,以古聖賢自期,作《希顏錄》。
以蔭補官,辟宣撫司都督府書寫機宜文字,除直密閣,時孝宗新即位,浚起謫籍,開府治戎,參佐皆極一時之選。栻時以少年,內贊密謀,外參庶務,其所綜畫,幕府諸人皆自以為不及也。間以軍事入奏,因進言曰:「陛下上念宗社之仇恥,下閔中原之塗炭,惕然於中,而思有以振之。臣謂此心之發,即天理之所存也。願益加省察,而稽古親賢以自輔,無使其或少息,則今日之功可以必成,而因循之弊可革矣。」孝宗異其言,於是遂定君臣之契。
浚去位,湯思退用事,遂罷兵講和。金人乘間縱兵入淮甸,中外大震,廟堂猶主和議,至敕諸將無得輒稱兵。時浚已沒,栻營葬甫畢,即拜疏言:「吾與金人有不共戴天之仇,異時朝廷雖嘗興縞素之師,然旋遣玉帛之使,是以講和之念未忘於胸中,而至忱惻怛之心無以感格於天人之際,此所以事屢敗而功不成也。今雖重為群邪所誤,以蹙國而召寇,然亦安知非天欲以是開聖心哉。謂宜深察此理,使吾胸中了然無纖芥之惑,然後明詔中外,公行賞罰,以快軍民之憤,則人心悅,士氣充,而敵不難卻矣。繼今以往,益堅此志,誓不言和,專務自強,雖折不撓,使此心純一,貫徹上下,則遲以歲月,亦何功之不濟哉?」疏入,不報。
久之,劉珙薦於上,除知撫州,未上,改嚴州。時宰相虞允文以恢復自任,然所以求者類非其道,意栻素論當與己合,數遣人致殷勤,栻不答。入奏,首言:「先王所以建事立功無不如志者,以其胸中之誠有以感格天人之心,而與之無間也。今規畫雖勞,而事功不立,陛下誠深察之日用之間,念慮雲為之際,亦有私意之發以害吾之誠者乎?有則克而去之,使吾中局洞然無所間雜,則見義必精,守義必固,而天人之應將不待求而得矣。夫欲複中原之地,先有以得中原之心,欲得中原之心,先有以得吾民之心。求所以得吾民之心者,豈有他哉?不盡其力,不傷其財而已矣。今日之事,固當以明大義、正人心為本。然其所施有先後,則其緩急不可以不詳;所務有名實,則其取捨不可以不審,此又明主所宜深察也。」
明年,召為吏部侍郎,兼權起居郎侍立官。時宰方謂敵勢衰弱可圖,建議遣泛使往責陵寢之故,士大夫有憂其無備而召兵者,輒斥去之。栻見上,上曰:「卿知敵國事乎?」栻對曰:「不知也。」上曰:「金國饑饉連年,盜賊四起。」栻曰:「金人之事,臣雖不知,境中之事,則知之矣。」上曰:「何也?」栻曰:「臣切見比年諸道多水旱,民貧日甚,而國家兵弱財匱,官吏誕謾,不足倚賴。正使彼實可圖,臣懼我之未足以圖彼也。」上為默然久之。栻因出所奏疏讀之曰:「臣竊謂陵寢隔絕,誠臣子不忍言之至痛,然今未能奉辭以討之,又不能正名以絕之,乃欲卑祠厚禮以求於彼,則于大義已為未盡。而異論者猶以為憂,則其淺陋畏怯,固益甚矣。然臣竊揆其心意,或者亦有以見我未有必勝之形,而不能不憂也歟。蓋必勝之形,當在於早正素定之時,而不在於兩陣決機之日。」上為竦聽改容。栻複讀曰:「今日但當下哀痛之詔,明復仇之義,顯絕金人,不與通使。然後修德立政,用賢養民,選將帥,練甲兵,通內修外攘、進戰退守以為一事,且必治其實而不為虛文,則必勝之形隱然可見,雖有淺陋畏怯之人,亦且奮躍而爭先矣。」上為歎息褒諭,以為前始未聞此論也。其後因賜對反復前說,上益嘉歎,面諭:「當以卿為講官,冀時得晤語也。」
會史正志為發運使,名為均輸,實盡奪州縣財賦,遠近騷然,士大夫爭言其害,栻亦以為言。上曰:「正志謂但取之諸郡,非取之於民也。」栻曰:「今日州郡財賦大抵無餘,若取之不已,而經用有闕,不過巧為名色以取之於民耳。」上矍然曰:「如卿之言,是朕假手於發運使以病吾民也。」旋閱其實,果如栻言,即詔罷之。
兼侍講,除左司員外郎。講《詩葛覃》,進說:「治生於敬畏,亂起於驕淫。使為國者每念稼穡之勞,而其後妃不忘織糸任之事,則心不存者寡矣。」因上陳祖宗自家刑國之懿,下斥今日興利擾民之害。上歎曰:「此王安石所謂'人言不足恤'者,所以為誤國也。」
知閣門事張說除簽書樞密院事,栻夜草疏極諫其不可,旦詣朝堂,質責宰相虞允文曰:「宦官執政,自京、黼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允文慚憤不堪。栻複奏:「文武誠不可偏,然今欲右武以均二柄,而所用乃得如此之人,非惟不足以服文吏之心,正恐反激武臣之怒。」孝宗感悟,命得中寢。然宰相實陰附說,明年出栻知袁州,申說前命,中外喧嘩,說竟以謫死。
栻在朝未期歲,而召對至六七,所言大抵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倖,屏讒諛,於是宰相益憚之,而近習尤不悅。退而家居累年,孝宗念之,詔除舊職,知靜江府,經略安撫廣南西路。所部荒殘多盜,栻至,簡州兵,汰冗補闕,籍諸州黥卒伉健者為效用,日習月按,申嚴保伍法。諭溪峒酋豪弭怨睦鄰,毋相殺掠,於是群蠻帖服。朝廷買馬橫山,歲久弊滋,邊氓告病,而馬不時至。栻究其利病六十餘條,奏革之,諸蠻感悅,爭以善馬至。
孝宗聞栻治行,詔特進秩,直寶文閣,因任。尋除秘閣修撰、荊湖北路轉運副使。改知江陵府,安撫本路。一日去貪吏十四人。湖北多盜,府縣往往縱釋以病良民,栻首劾大吏之縱賊者,捕斬奸民之舍賊者,令其黨得相捕告以除罪,群盜皆遁去。郡瀕邊屯,主將與帥守每不相下,栻以禮遇諸將,得其歡心,又加恤士伍,勉以忠義,隊長有功輒補官,士鹹感奮。並淮奸民出塞為盜者,捕得數人,有北方亡奴亦在盜中。
栻曰:「朝廷未能正名討敵,無使疆場之事其曲在我。」命斬之以徇於境,而縛其亡奴歸之。北人歎曰:「南朝有人。」
信陽守劉大辯怙勢希賞,廣招流民,而奪見戶熟田以與之。栻劾大辨詐諼,所招流民不滿百,而虛增其數十倍,請論其罪,不報。章累上,大辯易他郡,栻自以不得其職求去,詔以右文殿修撰提舉武夷山沖佑觀。病且死,猶手疏勸上親君子遠小人,信任防一己之偏,好惡公天下之理。天下傳誦之。栻有公輔之望,卒時年四十有八。孝宗聞之,深為嗟悼,四方賢士大夫往往出涕相吊,而江陵、靜江之民尤哭之哀。嘉定間,賜諡曰宣。淳祐初,詔從祀孔子廟。
栻為人表裏洞然,勇於從義,無毫髮滯吝。每進對,必自盟於心,不可以人主意悅輒有所隨順。孝宗嘗言伏節死義之臣難得,栻對:「當于犯顏敢諫中求之。若平時不能犯顏敢諫,他日何望其伏節死義?」孝宗又言難得辦事之臣,栻對:「陛下當求曉事之臣,不當求辦事之臣。若但求辦事之臣,則他日敗陛下事者,未必非此人也。」栻自言:前後奏對忤上旨雖多,而上每念之,未嘗加怒者,所謂可以理奪雲爾。
其遠小人尤嚴。為都司日,肩輿出,遇曾覿,覿舉手欲揖,栻急掩其窗櫺,覿慚,手不得下。所至郡,暇日召諸生告語。民以事至庭,必隨事開曉。具為條教,大抵以正禮俗、明倫紀為先。斥異端,毀淫祠,而崇社稷山川古先聖賢之祀,舊典所遺,亦以義起也。
栻聞道甚早,朱熹嘗言:「己之學乃銖積寸累而成,如敬夫,則于大本卓然先有見者也。」所著《論語孟子說》、《太極圖說》、《洙泗言仁》、《諸葛忠武侯傳》、《經世紀年》,皆行於世。栻之言曰:「學莫先於義利之辨。義者,本心之當為,非有為而為也。有為而為,則皆人欲,非天理。」此栻講學之要也。子焯。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道學四(朱氏門人)
○黃幹李燔張洽陳淳李方子黃灝
黃幹字直卿,福州閩縣人。父瑀,在高宗時為監察禦史,以篤行直道著聞。瑀沒,,幹往見清江劉清之。清之奇之,曰:「子乃遠器,時學非所以處子也。」因命受業朱熹。幹家法嚴重,乃以白母,即日行。時大雪,既至而熹它出,幹因留客邸,臥起一榻,不解衣者二月,而熹始歸。幹自見熹,夜不設榻,不解帶,少倦則微坐,一倚或至達曙。熹語人曰:「直卿志堅思苦,與之處甚有益。」嘗詣東萊呂祖謙,以所聞於熹者相質正。及廣漢張栻亡。熹與幹書曰:「吾道益孤矣,所望於賢者不輕。」後遂以其子妻幹。
甯宗即位,熹命幹奉表,補將仕郎,銓中,授迪功郎,監台州酒務。丁母憂,學者從之講學於墓廬甚眾。熹作竹林精舍成,遺幹書,有「它時便可請直卿代即講席」之語。及編《禮書》,獨以《喪》、《祭》二編屬幹,稿成,熹見而喜曰:「所立規模次第,縝密有條理,它日當取所編家鄉、邦國、王朝禮,悉仿此更定之。」病革,以深衣及所著書授幹,手書與訣曰:「吾道之托在此,吾無憾矣。」訃聞,幹持心喪三年畢,調監嘉興府石門酒庫。
時韓侂胄方謀用兵,吳獵帥湖北,將赴鎮,訪以兵事。幹曰:「聞議者謂今天下欲為大舉深入之謀,果爾,必敗。此何時而可進取哉?」獵雅敬幹名德,辟為荊湖北路安撫司激賞酒庫兼準備差遣,事有未當,必輸忠款力爭。
江西提舉常平趙希懌、知撫州高商老辟為臨川令,歲旱,勸糶捕蝗極其力。改知新淦縣,吏民習知臨川之政,皆喜,不令而政行。以提舉常平郡太守薦,擢監尚書六部門,未上,改差通判安豐軍。淮西帥司檄幹鞫和州獄,獄故以疑未決,幹釋囚桎梏飲食之,委曲審問無所得。一夜,夢井中有人,明日呼囚詰之曰:「汝殺人,投之于井,我悉知之矣,胡得欺我。」囚遂驚服,果于廢井得屍。
尋知漢陽軍。值歲饑,糴客米、發常平以振。制置司下令,欲移本軍之粟而禁其糴,幹報以乞候幹罷然後施行,及援鄂州例,十之一告糴于制司。荒政具舉。旁郡饑民輻湊,惠撫均一,春暖願歸者給之糧,不願者結廬居之,民大感悅。所至以重庠序,先教養。其在漢陽,即郡治後鳳棲山為屋,館四方士,立周、程、游、朱四先生祠。以病乞祠,主管武夷沖祐觀。
尋起知安慶府,至則金人破光山,而沿邊多警。安慶去光山不遠,民情震恐。乃請於朝,城安慶以備戰守,不俟報,即日興工。城分十二料,先自築一料,計其工費若干,然後委官吏、寓公、士人分料主之。役民兵五千人,人役九十日,而計人戶產錢起丁夫,通役二萬夫,人十日而罷。役者更番,暑月月休六日,日午休一時,至秋漸殺其半。幹日以五鼓坐於堂,濠砦官入聽命,以一日成算授之:役某鄉民兵若干,某鄉人夫若干;分佈於某人料分,或搬運某處土木,應副某料使用;某料民兵人夫合當更代,合散幾日錢米。俱受命畢,乃治府事,理民訟,接賓客,閱士卒,會僚佐講究邊防利病,次則巡城視役,晚入書院講論經史。築城之杵,用錢監未鑄之鐵,事畢還之。城成,會上元日張燈,士民扶老攜幼,往來不絕。有老嫗百歲,二子輿之,諸孫從,至府致謝。幹禮之,命具酒炙,且勞以金帛。嫗曰:「老婦之來,為一郡生靈謝耳,太守之賜非所冀也。」不受而去。是歲大旱,幹祈輒雨,或未出,晨興登郡閣,望灊山再拜,雨即至。後二年,金人破黃州沙窩諸關,淮東、西皆震,獨安慶按堵如故。繼而霖潦餘月,巨浸暴至,城屹然無虞。舒人德之,相謂曰:「不殘於寇,不滔于水,生汝者黃父也。」
制置李玨辟為參議官,再辭不受。既而朝命與徐僑兩易和州,且令先赴制府稟議,幹即日解印趨制府。和州人日望其來,曰:「是嘗檄至吾郡鞫死囚、感夢于井中者,庶能直吾屈乎。」
先是,幹移書玨曰:「丞相誅韓之後,懲意外之變,專用左右親信之人,往往得罪於天下公議。世之君子遂從而歸咎于丞相,丞相不堪其咎,繼然逐去之,而左右親信者其用愈專矣。平居無事,紀綱紊亂,不過州縣之間,百姓受禍。至於軍政不修,邊備廢弛,皆此曹為之,若今大敵在境,更不改圖,大事去矣。今日之急,莫大於此。」又曰:「今日之計,莫若用兩淮之人,食兩淮之粟,守兩淮之地。然其策當先明保伍,保伍既明,則為之立堡砦,蓄馬、制軍器以資其用,不過累月,軍政可成。且淮民遭丙寅之厄,今聞金人遷汴,莫不狼顧脅息,有棄田廬、挈妻子渡江之意,其間勇悍者。且將伺變竊發。向日胡海、張軍之變,為害甚于金,今若不早為之圖,則兩淮日見荒墟,卒有警急,攘臂而起矣。」玨皆不能用。
及至制府,玨往惟揚視師,與偕行,幹言:「敵既退,當思所以賞功罰罪者。崔惟揚能于清平山豫立義砦,斷金人右臂,方儀真能措置捍禦,不使軍民倉皇奔軼,此二人者當薦之。泗上之敗,劉倬可斬也。某州官吏三人攜家奔竄,追而治之,然後具奏可也。」其時幕府書館皆輕儇浮靡之士,僚吏士民有獻謀畫,多為毀抹疏駁。將帥偏,人心不附,所向無功。流移滿道,而諸司長吏張宴無虛日。幹知不足與共事,歸自惟揚,再辭和州之命,仍乞祠,閉閣謝客,宴樂不與。乃複告玨曰:
浮光敵退已兩月,安豐已一月,盱眙亦將兩旬,不知吾所措置者何事,所施行者何策。邊備之弛,又甚於前,日復一日,恬不知懼,恐其禍又不止今春矣。
向者輕信人言,為泗上之役,喪師萬人。良將勁卒、精兵利器,不戰而淪于泗水,黃團老幼,俘虜殺戮五六千人,盱眙東西數百里,莽為丘墟。安豐、浮光之事大率類此。切意千乘言旋,必痛自咎責,出宿於外,大戒于國,曰:「此吾之罪也,有能箴吾失者,疾入諫。」日與僚屬及四方賢士討論條畫,以為後圖。今歸已五日矣,但聞請總領、運使至玉麟堂賞牡丹,用妓樂,又聞總領、運使請宴賞亦然,又聞宴僚屬亦然。邦人諸軍聞之,豈不痛憤。且視牡丹之紅豔,豈不思邊庭之流血;視管弦之啁啾,豈不思老幼之哀號;視棟宇之宏麗,豈不思士卒之暴露;視飲饌之豐美,豈不思流民之凍餒。敵國深侵,宇內騷動,主上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尚書豈得不朝夕憂懼,而乃如是之迂緩暇逸耶!
今浮光之報又至矣,金欲以十六縣之眾,四月攻浮光,侵五關,且以一縣五千人為率,則當有八萬人攻浮光,以萬人刈吾麥,以五萬人攻吾關。吾之守關不過五六百人,豈能當萬人之眾哉?則關之不可守決矣。五關失守,則蘄、黃決不可保;蘄、黃不保,則江南危。尚書聞此亦已數日,乃不聞有所施行,何耶?
其他言皆激切,同幕忌之尤甚,共詆排之。厥後光、黃、蘄繼失,果如其言。遂力辭去,請祠不已。
俄再命知安慶,不就,入廬山訪其友李燔、陳宓,相與盤旋玉淵、三峽間,俯仰其師舊跡,講《乾》、《坤》二卦于白鹿書院,山南北之士皆來集。未幾,召赴行在所奏事,除大理丞,不拜,為禦史李楠所劾。
初,幹入荊湖幕府,奔走諸關,與江、淮豪傑游,而豪傑往往願依幹。及倅安豐、武定,諸將皆歸心焉。後倅建康,守漢陽,聲聞益著。諸豪又深知幹倜儻有謀,及來安慶,且兼制幕,長淮軍民之心,翕然相向。此聲既出,在位者益忌,且慮幹入見必直言邊事,以悟上意,至是群起擠之。
幹遂歸裏,弟子日盛,巴蜀、江、湖之士皆來,編禮著書,日不暇給,夜與之講論經理,亹亹不倦,借鄰寺以處之,朝夕往來,質疑請益如熹時。俄命知潮州,辭不行,差主管亳州明道宮,逾月遂乞致仕,詔許之,特授承議郎。既沒後數年,以門人請諡,又特贈朝奉郎,與一子下州文學,諡文肅。有《經解》、文集行於世。
李燔字敬子,南康建昌人。少孤,依舅氏。中紹熙元年進士第,授岳州教授,未上,往建陽從朱熹學。熹告以曾子弘毅之語,且曰:「致遠固以毅,而任重貴乎弘也。」燔退,以「弘」名其齋而自儆焉。至岳州,教士以古文六藝,不因時好,且曰:「古之人皆通材,用則文武兼焉。」即武學諸生文振而識高者拔之,辟射圃,令其習射;稟老將之長於藝者,以率偷惰。以祖母卒,解官承重而歸。
改襄陽府教授。複往見熹,熹嘉之,凡諸生未達者先令訪燔,俟有所發,乃從熹折衷,諸生畏服。熹謂人曰:「燔交友有益,而進學可畏,且直諒樸實,處事不苟,它日任斯道者必燔也。」熹沒,學禁嚴,燔率同門往會葬,視封窆,不少怵。及詔訪遺逸,九江守以燔薦,召赴都堂審察,辭,再召,再辭。郡守請為白鹿書院堂長,學者雲集,講學之盛,它郡無與比。
除大理司直,辭,尋添差江西運司幹辦公事,江西帥李玨、漕使王補之交薦之。會洞寇作亂,帥、漕議平之,而各持其說。燔徐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然其如是,誠以吾有司貪刻者激之,及將校之邀功者逼城之耳。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帥、漕曰:「幹辦議是。誰可行者?」燔請自往,乃駐兵萬安,會近洞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辯士諭賊逆順禍福,寇皆帖服。
洪州地下,異時贛江漲而堤壞,久雨輒澇,燔白于帥、漕修之,自是田皆沃壤。漕司以十四界會子新行,價日損,乃視民稅產物力,各藏會子若干,官為封識,不時點閱,人愛重之則價可增,慢令者黥籍,而民訁壽張,持空券益不售。燔與國子學錄李誠之力爭不能止。燔又入劄爭之曰:「錢荒楮湧,子母不足以相權,不能行楮者,由錢不能權之也。楮不行而抑民藏之,是棄物也。誠能節用,先穀粟之實務,而不取必於楮幣,則楮幣為實用矣。」劄入,漕司即弛禁,詣燔謝。燔又念社倉之置,僅貸有田之家,而力田之農不得沾惠,遂倡議裒穀創社倉,以貸佃人。
有旨改官,通判潭州,辭,不許。真德秀為長沙帥,一府之事鹹咨燔。不數月,辭歸。當是時,史彌遠當國,廢皇子竑,燔以三綱所關,自是不復出矣。真德秀及右史魏了翁薦之,差權通判隆興府,江西帥魏大有辟充參議官,皆辭,乃以直秘閣主管慶元至道宮。燔自惟居閑無以報國,乃薦崔與之、魏了翁、真德秀、陳宓、鄭寅、楊長孺、丁黼、棄宰、龔維藩、徐僑、劉宰、洪咨夔於朝。
紹定五年,帝論及當時高士累召不起者,史臣李心傳以燔對,且曰:「燔乃朱熹高弟,經術行義亞黃幹,當今海內一人而已。」帝問今安在,心傳對曰:「燔,南康人,先帝以大理司直召,不起,比乞致仕。陛下誠能強起之,以置講筵,其裨聖學豈淺淺哉。」帝然其言,終不召也。九江蔡念成稱燔心事有如秋月。燔卒,年七十,贈直華文閣,諡文定,補其子舉下州文學。
燔嘗曰:「凡人不必待仕宦有位為職事,方為功業,但隨力到處有以及物,即功業矣。」又嘗曰:「仕宦至卿相,不可失寒素體。夫子無入不自得者,正以磨挫驕奢,不至居移氣、養移體。」因誦古語曰:「分之所在,一毫躋攀不上,善處者退一步耳。」故燔處貧賤患難若平素,不為動,被服布素,雖貴不易。入仕凡四十二年,而曆官不過七考。居家講道,學者宗之,與黃幹並稱曰「黃、李。」孫鑣,登進士第。
張洽字元德,臨江之清江人。父紱,第進士。洽少穎異,從朱熹學,自《六經》傳注而下,皆究其指歸,至於諸子百家、山經地志、老子浮屠之說,無所不讀。嘗取管子所謂「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將通之」之語,以為窮理之要。熹嘉其篤志,謂黃幹曰:「所望以永斯道之傳,如二三君者不數人也。」
時行社倉法,洽請於縣,貸常平米三百石,建倉裏中,六年而歸其本於官,鄉人利之。嘉定元年中第,授松滋尉。湖右經界不正,弊日甚,洽請行推排法,令以委洽。洽於是令民自實其土地疆界產業之數投於匱,乃籌核而次第之,吏奸無所匿。其後十餘年,訟者猶援以為證雲。
改袁州司理參軍。有大囚,訊之則服,尋複變異,且力能動搖官吏,累年不決,而逮系者甚眾。洽以白提點刑獄,殺之。有盜黠甚,辭不能折。會獄有兄弟爭財者,洽諭之曰:「訟於官,祗為胥吏之地,且冒法以求勝,孰與各守分以全手足之愛乎?」辭氣懇切,訟者感悟。盜聞之,自伏。民有殺人,賄其子焚之,居數年,事敗,洽治其獄無狀,憂之,且白郡委官體訪。俄夢有人拜於庭,示以傷痕在脅。翌日,委官上其事,果然。
郡守以倉稟虛,籍倉吏二十餘家,命洽鞫之,洽廉知為都吏所賣。都吏者,州之巨蠹也,嘗幹於倉不獲,故以此中之。洽度守意銳未可嬰,姑系之,而密令計倉庾所入以白守曰:「君之籍二十餘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數歲之中所入,已豐於昔,由是觀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無罪之家也。若以罪胥吏,過乃可免。」守悟,為罷都吏,而免所籍之家。
知永新縣。一日謁告,聞獄中榜笞聲,蓋獄吏受賕,乘間訊囚使誣服也。洽大怒,亟執付獄,明日以上於郡,黥之。湖南酃寇作亂,與縣接壤,民大恐。洽單車以往,邑佐、寓士交諫,弗聽。至則寇未嘗至,乃延見隅官,訪利害而犒之,因行安福境上,結約土豪,得其歡心。未幾,南安舒寇將犯境,聞有備,乃去。
以江東提舉常平薦,通判池州。獄有張德修者,誤就人以死,獄吏誣以故殺,洽訊而疑之,請再鞫,守不聽。會提點常平袁甫至,時方大旱,禱不應,洽言於甫曰:「漢、晉以來,濫刑而致旱,伸冤而得雨,載于方冊可考也。今天大旱,焉知非由德修事乎?」甫為閱款狀於獄,德修遂從徒罪。複白郡請蠲徵稅,寬催科,以召和氣,守為寬稅。三日果大雨,民甚悅。洽數以病請祠,至是主管建昌仙都觀,以慶壽恩賜緋衣、銀魚。
時袁甫提點江東刑獄,甫以白鹿書院廢弛,招洽為長。洽曰:「嘻,是先師之跡也,其可辭!」至則選好學之士日與講說,而汰其不率教者。凡養士之田乾沒於豪右者複之。學興,即謝病去。
端平初,大臣多薦洽,召赴都堂審察,洽以疾不赴,乃除秘書郎,尋遷著作佐郎。度正、葉味道在經幄,帝數問張洽何時可到,將以說書待洽,洽固辭,遂除直秘閣,主管建康崇禧觀。嘉熙元年,以疾乞致仕,十月卒,年七十七。
洽自少用力於敬,故以「主一」名齋。平居不異常人,至義所當為,則勇不可奪。居閑不言朝廷事,或因災異變故,輒顰蹙不樂,及聞一君子進用,士大夫直言朝廷得失,則喜見顏色。所交皆名士,如呂祖儉、黃幹、趙崇憲、蔡淵、吳必大、輔廣、李道傳、李燔、葉味道、李閎祖、李方子、柴中行、真德秀、魏了翁、李、趙汝讜、陳貴誼、杜孝嚴、度正、張嗣古,皆敬慕之。卒後一日,有旨除直寶章閣。所著書有《春秋集注》、《春秋集傳》、《左氏蒙求》、《續通鑒長編事略》、《歷代郡縣地理沿革表》、文集。
子路、檉,賜同進士出身。
陳淳字安卿,漳州龍溪人。少習舉子業,林宗臣見而奇之,且曰:「此非聖賢事業也。」因授以《近思錄》,淳退而讀之,遂盡棄其業焉。
及朱熹來守其鄉,淳請受教,熹曰:「凡閱義理,必窮其原,如為人父何故止于慈,為人子何故止於孝,其他可類推也。」淳聞而為學益力,日求其所未至。熹數語人以「南來,吾道喜得陳淳」,門人有疑問不合者,則稱淳善問。後十年,淳複往見熹,陳其所得,時熹已寢疾,語之曰:「如公所學,已見本原,所闕者下學之功爾。」自是所聞皆要切語,凡三月而熹卒。
淳追思師訓,前自裁抑,無書不讀,無物不格,日積月累,義理貫通,洞見條緒。故其言太極曰:太極只是理,理本圓,故太極之體渾淪。以理言,則自末而本,自本而末,一聚一散,而太極無所不極其至。自萬古之前與萬古之後,無端無始,此渾淪太極之全體也。自其沖漠無朕,而天地萬物皆由是出,及天地萬物既由是出,又複沖漠無朕,此渾淪無極之妙用也。聖人一心渾淪太極之全體,而酬酢萬變,無非太極流行之用。學問工夫,須從萬事萬物中貫過,湊成一渾淪大本,又於渾淪大本中散為萬事萬物,使無少窒礙,然後實體得渾淪至極者在我,而大用不差矣。」
其言仁曰:「仁只是天理生生之全體,無表裏、動靜、隱顯、精粗之間,惟此心純是天理之公,而絕無一毫人欲之私,乃可以當其名。若一處有病痛,一事有欠闕,一念有間斷,則私意行而生理息,即頑痹不仁矣。」
其語學者曰:「道理初無玄妙,只在日用人事間,但循序用功,便自有見。所謂'下學上達'者,須下學工夫到,乃可從事上達,然不可以此而安于小成也。夫盈天地間千條萬緒,是多少人事;聖人大成之地,千節萬目,是多少功夫。惟當開拓心胸,大作基址。須萬理明徹於胸中,將此心放在天地間一例看,然後可以語孔、孟之樂。須明三代法度,通之於當今而無不宜,然後為全儒,而可以語王佐事業。須運用酬酢,如探諸囊中而不匱,然後為資之深,取之左右逢其原,而真為已物矣。至於以天理人欲分數而驗賓主進退之幾,如好好色,惡惡臭,而為天理人欲強弱之證,必使之於是是非非如辨黑白,如遇鏌鎁,不容有騎牆不決之疑,則雖艱難險阻之中,無不從容自適,夫然後為知之至而行之盡。」此語又中學者膏肓,而示以標的也。
淳性孝,母疾亟,號泣於天,乞以身代。弟妹未有室家者,皆婚嫁之。葬宗族之喪無歸者。居鄉不沽名徇俗,恬然退守,若無聞焉。然名播天下,世雖不用,而憂時論事,感慨動人,郡守以下皆禮重之,時造其廬而請焉。
嘉定九年,待試中都,歸過嚴陵郡守鄭之悌,率僚屬延講郡庠。淳歎陸、張、王,學問無源,全用禪家宗旨,認形氣之虛靈知覺為天理之妙,不由窮理格物,而欲徑造上達之境,反托聖門以自標榜。遂發明吾道之體統,師友之淵源,用功之節目,讀書之次序,為四章以示學者。明年,以特奏恩授迪功郎、泉州安溪主簿,未上而沒,年六十五。其所著有《語孟大學中庸》口義、字義、詳講,《禮》、《詩》、《女學》等書,門人錄其語,號《筠穀瀨口金山所聞》。
李方子字公晦,昭武人。少博學能文,為人端謹純篤。初見朱熹,謂曰:「觀公為人,自是寡過,但寬大中要規矩,和緩中要果決。」遂以「果」名齋。長游太學,學官李道傳折官位輩行具刺就謁。
嘉定七年,廷對擢第三,調泉州觀察推官。適真德秀來為守,以師友禮之,郡政大小鹹咨焉。暇則辨論經訓,至夜分不倦。故事,秩滿必先通書廟堂乃除,方子曰:「以書通,是求也。」時丞相彌遠聞之怒,逾年始除國子錄。無何,將選入宮僚,而方子不少貶以求合。或告彌遠曰:「此真德秀黨也。」使台臣劾罷之。
方子既歸,學者畢集,危坐竟日,未始傾側,對賓客一語不妄發,雖奴隸亦不加詬詈,然常嚴憚之。嘗語人曰:「吾於問學雖未能周盡,然幸於大本有見處,此心常覺泰然,不為物欲所漬爾。」其亡也,天子閔之,與一子恩澤。
黃灝字商伯,南康都昌人。幼敏悟強記,肄業荊山僧舍三年,入太學,擢進士第。教授隆興府,知德化縣,以興學校、崇政化為本。歲饉,行振給有方。王藺、劉穎薦於朝,除登聞鼓院。光宗即位,遷太常寺簿,論今禮教廢闕,請敕有司取政和冠昏喪葬儀,及司馬光、高閌等書參訂行之。
除太府寺丞,出知常州,提舉本路常平。秀州海鹽民伐桑柘,毀屋廬,莩殣盈野,或食其子持一臂行乞,而州縣方督促捕欠,顥見之蹙然。時有旨倚閣夏稅,遂奏乞並閣秋苗,不俟報行之。言者罪其專,移居筠州,已而寢謫命,止削兩秩,而從其蠲閣之請。
灝既歸裏,幅巾深衣,騎驢匡山間,若素隱者。起知信州,改廣西轉運判官,移廣東提點刑獄,告老不赴。卒。
灝性行端飭,以孝友稱。朱熹守南康,灝執弟子禮,質疑問難。熹之沒,黨禁方厲,灝單車往赴,徘徊不忍去者久之。
列傳第一百九十儒林一
○聶崇義邢昺孫奭王昭素孔維孔宜崔頌子盧尹拙田敏辛文悅李覺崔頤正弟偓佺李之才
聶崇義,河南洛陽人。少舉《三禮》,善《禮》學,通經旨。漢乾祐中,累官至國子《禮記》博士,校定《公羊春秋》,刊板于國學。周顯德中,累遷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先是,世宗以郊廟祭器止由有司相承製造,年代浸久,無所規式,乃命崇義檢討摹畫以聞。四年,崇義上之,乃命有司別造焉。
五年,將禘於太廟,言事者以宗廟無祧室,不當行禘祫之禮。崇義援引故事上言,其略曰:「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上仙,至五年二月祫祭,明年又禘,自茲後以五年為禘。且魏以武帝為太祖,至明帝始三帝,未有毀主而行禘祫。其證一也。宋文帝元嘉六年,祠部定十月三日大祠,其太學博士議雲:案禘祫之禮,三年一,五年再。宋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未有毀主而行禘祫。其證二也。梁武帝用謝廣議,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謂之大祭,禘祭以夏,祫祭以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裁追尊四朝而行禘祫,則知祭者是追養之道,以時移節變,孝子感而思親,故薦以首時,祭以仲月,間以禘祫,序以昭穆,乃禮之經也。非關宗廟廟與未備。其證三也。」終從崇義之議。
未幾,世宗詔崇義參定郊廟祭玉,又詔翰林學士竇儼統領之。崇義因取《三禮圖》再加考正,建隆三年四月表上之,儼為序。太祖覽而嘉之,詔曰:「禮器禮圖,相承傳用,浸歷年祀,寧免差違。聶崇義典事國庠,服膺儒業,討尋故實,刊正疑訛,奉職效官,有足嘉者。崇義宜量與酬獎。所進《三禮圖》,宜令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三五人更同參議,所冀精詳。苟有異同,善為商確。」五月,賜崇義紫袍、犀帶、銀器、繒帛以獎之。拙多所駁正,崇義複引經以釋之,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俾之裁定。儀上奏曰:「伏以聖人制禮,垂之無窮,儒者據經,所傳或異,年祀浸遠,圖繪缺然。踳駁彌深,丹青靡據。聶崇義研求師說,耽味禮經,較於舊圖,良有新意。尹拙爰承制旨,能罄所聞。尹拙駁議及聶崇義答義各四卷,臣再加詳閱,隨而裁置,率用增損,列於注釋,共分為十五卷以聞。」詔頒行之。
拙、崇義複陳祭玉鼎釜異同之說,詔下中書省集議。吏部尚書張昭等奏議曰:
按聶崇義稱:祭天蒼璧九寸圓好,祭地黃琮八寸無好,圭、璋、琥並長九寸。自言周顯德三年與田敏等按《周官》玉人之職及阮諶、鄭玄舊圖,載其制度。
臣等按:《周禮》玉人之職,只有「璧琮九寸」、「彖琮八寸」及「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之文,即無蒼璧、黃琮之制。兼引注有《爾雅》「肉倍好」之說,此即是注「璧羨度」之文,又非蒼璧之制。又詳鄭玄自注《周禮》,不載尺寸,豈複別作畫圖,違經立異?
《四部書目》內有《三禮圖》十二卷,是隋開皇中敕禮官修撰。其圖第一、第二題雲「梁氏」,第十後題雲「鄭氏」,又稱不知梁氏、鄭氏名位所出。今書府有《三禮圖》,亦題「梁氏」、「鄭氏」,不言名位。厥後有梁正者,集前代圖記更加詳議,題《三禮圖》曰:「陳留阮士信受《禮》學于潁川綦冊君,取其說,為圖三卷,多不按《禮》文而引漢事,與鄭君之文違錯。」正刪為二卷,其阮士信即諶也。如梁正之言,可知諶之紕謬。兼三卷《禮圖》刪為二卷,應在今《禮圖》之內,亦無改祭玉之說。
臣等參詳自周公制禮之後,叔孫通重定以來,禮有緯書,漢代諸儒頗多著述,討尋祭玉,並無尺寸之說。魏、晉之後,鄭玄、王肅之學各有生徒,《三禮》、《六經》無不論說,檢其書,亦不言祭玉尺寸。臣等參驗畫圖本書,周公所說正經不言尺寸,設使後人謬為之說,安得便入周圖?知崇義等以諸侯入朝獻天子夫人之琮璧以為祭玉,又配合「羨度」、「肉好」之言,強為尺寸,古今大禮,順非改非,於理未通。
又據尹拙所述禮神之六玉,稱取梁桂州刺史崔靈恩所撰《三禮義宗》內「昊天及五精帝圭、璧、琮、璜皆長尺二寸,以法十二時;祭地之琮長十寸,以效地之數。」又引《白虎通》雲:「方中圓外曰璧,圓中方外曰琮。」崇義非之,以為靈恩非周公之才,無周公之位,一朝撰述,便補六玉闕文,尤不合禮。
臣等竊以劉向之論《洪范》,王通之作《元經》,非必挺聖人之姿,而居上公之位,有益於教,不為斐然。臣等以靈恩所撰之書,聿稽古訓,祭玉以十二為數者,蓋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日有十二時,封山之玉牒十二寸,園丘之籩豆十二列,天子以鎮圭外守,宗後以大琮內守,皆長尺有二寸。又祼圭尺二寸,王者以祀宗廟。若人君親行之郊祭,登壇酌獻,服大裘,搢大圭,行稽奠,而手秉尺二之圭,神獻九寸之璧,不及禮宗廟祼圭之數,父天母地,情亦奚安?則靈恩議論,理未為失,所以自《義宗》之出,曆梁、陳、隋、唐垂四百年,言禮者引為師法,今《五禮精義》、《開元禮》、《郊祀錄》皆引《義宗》為標準。近代晉、漢兩朝,仍依舊制。周顯德中,田敏等妄作穿鑿,輒有更改。自唐貞觀之後,凡三次大修五禮,並因隋朝典故,或節奏繁簡之間稍有厘革,亦無改祭玉之說。伏望依《白虎通》、《義宗》、唐禮之制,以為定式。
又尹拙依舊圖畫釜,聶崇義去釜畫鑊。臣等參詳舊圖,皆有釜無鑊。按《易·說卦》雲「坤為釜」,《詩》雲「惟錡及釜」,又雲「溉之釜鬲」,《春秋傳》雲「錡釜之器」,《禮記》雲「燔黍捭豚」,解雲「古未有甑釜,所以燔捭而祭。」即釜之為用,其來尚矣,故入於《禮圖》。今崇義以《周官》祭祀有省鼎鑊,供鼎鑊,又以《儀禮》有羊鑊、豕鑊之文,乃雲畫釜不如畫鑊。今諸經皆載釜之用,誠不可去。又《周》、《儀禮》皆有鑊之文,請兩圖之。又若觀諸家祭祀之畫,今代見行之禮,於大祀前一日,光祿卿省視鼎鑊。伏請圖鑊於鼎下。
詔從之。未幾,崇義卒,《三禮圖》遂行於世,並畫於國子監講堂之壁。
崇義為學官,兼掌禮,僅二十年,世推其該博。郭忠恕嘗以其姓嘲之曰:「近貴全為聵,攀龍即作聾。雖然三個耳,其奈不成聰。」崇義對曰:「僕不能為詩,聊以一聯奉答。」即雲:「勿笑有三耳,全勝畜二心。」蓋因其名以嘲之。忠恕大慚,人許其機捷而不失正,真儒者之戲雲。
邢昺,字叔明,曹州濟陰人。太平興國初舉《五經》,廷試日,召升殿講《師》、《比》二卦,又問以群經發題。太宗嘉其精博,擢《九經》及第,授大理評事、知泰州鹽城監,賜錢二十萬。昺以是監處楚、泰間,泰僻左而楚會要,鹽食為急,請改隸楚州,從之。明年,召為國子監丞,專講學之任。遷尚書博士,出知儀州,就轉國子博士。代還,賜緋,選為諸王府侍講。雍熙中,遷水部員外郎,改司勳。端拱初,賜金紫,累遷金部郎中。
真宗即位,改司勳郎中,俄知審刑院,以昺儒者不達刑章,命劉元吉同領其事。是冬,昺上表自陳夙侍講諷,遷右諫議大夫。咸平初,改國子祭酒。二年,始置翰林侍講學士,以昺為之。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崔偓牷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谷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義疏》,及成,並加階勳。俄為淮南、兩浙巡撫使。初置講讀之職,即於便坐令昺講《左氏春秋》,侍讀預焉。五年講畢,宴近臣於崇政殿,賜昺襲衣、金帶,加器幣,仍遷工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學士如故。知審官院陳恕丁內艱,以昺權知院事。
景德二年,上言:「亡兄素嘗舉進士,願沾贈典。」特贈大理評事。是夏,上幸國子監閱庫書,問昺經版幾何,昺曰:「國初不及四千,今十余萬,經、傳、正義皆具。臣少從師業儒時,經具有疏者百無一二,蓋力不能傳寫。今板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上喜曰:「國家雖尚儒術,非四方無事,何以及此!」上又訪以學館故事,有未振舉者,昺不能有所建明。先是,印書所裁餘紙,鬻以供監中雜用,昺請歸之三司,以裨國用。自是監學公費不給,講官亦厭其寥落。上方興起道術,又令昺與張雍、杜鎬、孫奭舉經術該博、德行端良者,以廣學員。三年,加刑部侍郎。
昺居近職,常多召對,一日從容與上語及宮邸舊僚,歎其淪喪殆盡,唯昺獨存。翌日,賜白金千兩,且詔其妻至宮庭,賜以冠帔。四年,昺以羸老艱于趨步上前,自陳曹州故鄉,願給假一年歸視田裏,俟明年郊祀還朝。上命坐,慰勞之,因謂曰:「便可權本州,何須假耶?」昺又言楊礪、夏侯嶠同為府僚,二臣沒皆贈尚書。上憫之,翌日,謂宰相曰:「此可見其志矣。」即超拜工部尚書、知曹州、職如故。
入辭日,賜襲衣、金帶。是日,特開龍圖閣,召近臣宴崇和殿,上作五、七言詩二首賜之,預宴者皆賦。昺視壁間《尚書》、《禮記圖》,指《中庸》篇曰: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因陳其大義,上嘉納之。及行,又令近臣祖送,設會于宜春苑。大中祥符初,上東封泰山,昺表曹州民請車駕經由本州,仍令濟陰令王範部送父老詣闕,優詔答之。俄召還。車駕進發,命判留司禦史台。禮畢,進位禮部尚書。
上勤政憫農,每雨雪不時,憂形於色,以昺素習田事,多委曲訪之。初,田家察陰晴豐凶,皆有狀候,老農之相傳者率有驗,昺多采其說為對。又言:「民之災患,大者有四:一曰,疫,二曰旱,三曰水,四曰畜。災歲必有其一,但或輕或重耳。四事之害,旱為甚,蓋田無畎澮,悉不可救,所損必盡。《傳》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此之謂也。」
三年,被病請告,詔太醫診視。六月,上親臨問疾,賜名藥一奩、白金器千兩、繒彩千匹。國朝故事,非宗戚將相,無省疾臨喪之禮,特有加于昺與郭贄者,以恩舊故也。未幾,有旨命中書召其子太常博士知東明縣仲寶、國子博士知信陽軍若思還侍疾。逾月卒,年七十九,則左僕射,三子並進秩。
初,雍熙中,昺撰《禮選》二十卷獻之,太宗探其帙,得《文王世子篇》,觀之甚悅,因問衛紹欽曰:「昺為諸王講說,曾及此乎?」紹欽曰:「諸王常時訪昺經義,昺每至發明君臣父子之道,必重複陳之。」太宗益喜。上嘗因內閣暴書,覽而稱善,召昺同觀,作《禮選贊》賜之。昺言:「家無遺稿,願得副本。」上許之。繕錄未畢而昺卒,亟詔寫二本,一本賜其家,一本俾置塚中。
昺在東宮及內庭,侍上講《孝經》、《禮記》、《論語》、《書》、《易》、《詩》、《左氏傳》。據傳疏敷引之外,多引時事為喻,深被嘉獎。上嘗問:「管仲、召忽皆事公子糾,小白之入,召忽死之,管仲乃歸齊相桓公。豈非召忽以忠死,而管仲不能固其節,為臣之道當若是乎?又鄭注《禮記·世子篇》雲:'文王以勤憂損壽,武王以安樂延年。'朕以為本經旨意必不然也。且夏禹焦勞,有玄圭之賜,而享國永年。若文王能憂人之心,不自暇逸,縱無感應,豈至虧損壽命耶?」各隨其事理以對。
先是,咸平中,王欽若知貢舉,有告其受舉人賄賂者,下禦史台鞫得狀,欽若自訴,詔昺與邊肅、毋賓古、閻承翰就太常寺覆推。昺力辨欽若,而洪湛抵罪,欽若以是德之。昺之厚被寵顧,欽若與有功焉。
仲寶貪猥不才,舉止率易,士大夫多鄙笑之。欽若在中書,用為三司判官,後至祠部郎中,坐贓黜官,卒。若思終於駕部郎中。
孫奭,字宗古,博州博平人。幼與諸生師裏中王徹,徹死,有從奭問經者,奭為解析微指,人人驚服,於是門人數百皆從奭。後徙居須城。
《九經》及第,為莒縣主簿,上書願試講說,遷大理評事,為國子監直講。太宗幸國子監,召奭講《書》,至「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帝曰:「此至言也。商宗乃得賢相如此耶!」因咨嗟久之。賜五品服。真宗以為諸王府侍讀。會詔百官轉對,奭上十事。判太常禮院、國子監、司農寺,累遷工部郎中,擢龍圖閣待制。
奭以經術進,守道自處,即有所言,未嘗阿附取悅。大中祥符初,得天書于左承天門,帝將奉迎,召宰相對崇政殿西廡。王旦等曰:「天貺符命,實盛德之應。」皆再拜稱萬歲。又召問奭,奭對曰:「臣愚,所聞'天何言哉',豈有書也?」帝既奉迎天書,大赦改元,佈告其事於天下,築玉清昭應宮。是歲,天書複降泰山,帝以親受符命,遂議封禪,作禮樂。王欽若、陳堯叟、丁謂、杜鎬、陳彭年皆以經義左右附和,由是天下爭言符瑞矣。
四年,又將祀汾陰,是時大旱,京師近郡穀踴貴,奭上疏諫曰:「先王蔔征,五年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修德而改蔔。陛下始畢東封,更議西幸,殆非先王蔔征五年慎重之意,其不可一也。夫汾陰後土,事不經見。昔漢武帝將封禪,故先封中嶽,祠汾陰,始巡幸郡縣,遂有事于泰山。今陛下既已登封,複欲幸汾陰,其不可二也。古者圜丘方澤,所以郊祀天地,今南北郊是也。漢初承秦,唯立五畤以祀天,而後土無祀,故武帝立祠于汾陰。自元、成以來,從公卿之議,遂徙汾陰後土於北郊,後之王者多不祀汾陰。今陛下已建北郊,乃舍之而遠祀汾陰,其不可三也。西漢都雍,去汾陰至近。今陛下經重關,越險阻,輕棄京師根本,而慕西漢之虛名,其不可四也。河東,唐王業之所起也。唐又都雍,故明皇間幸河東,因祠後土。聖朝之興,事與唐異,而陛下無故欲祀汾陰,其不可五也。昔者周宣王遇災而懼,故詩人美其中興,以為賢主。比年以來,水旱相繼,陛下宜側身修德,以答天譴,豈宜下徇奸回,遠勞民庶,盤遊不已,忘社稷之大計?其不可六也。夫雷以二月啟蟄,八月收聲,育養萬物,失時則為異。今震雷在冬,為異尤甚。此天意丁甯以戒陛下,而反未悟,殆失天意,其不可七也。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今國家土木之功累年未息,水旱幾沴,饑饉居多,乃欲勞民事神,神其享之乎?此其不可八也。陛下必欲為此者,不過效漢武帝、唐明皇,巡幸所至,刻石頌功,以崇虛名,誇示後世爾。陛下天資聖明,當慕二帝、三王,何為下襲漢、唐之虛名,其不可九也。唐明皇以嬖寵奸邪,內外交害,身播國屯,兵交關下,亡亂之跡如此,由狃於承平,肆行非義,稔致禍敗。今議者引開元故事以為盛烈,乃欲宣導陛下而為之,臣切為陛下不取,此其不可十也。臣言不逮意,陛下以臣言為可取,願少賜清問,以畢臣說。」
帝遣內侍皇甫繼明就問,又上疏曰:
陛下將幸汾陰,而京師民心弗甯,江、淮之眾困於調發,理須鎮安而矜存之。且土木之功未息,而奪攘之盜公行,外國治兵,不遠邊境,使者雖至,寧可保其心乎?昔陳勝起於徭戍,黃巢出於凶饑,隋煬帝勤遠略而唐高祖興于晉陽,晉少主惑小人而耶律德光長驅中國。陛下俯從奸佞,遠棄京師,涉仍歲薦饑之墟,修違經久廢之祠,不念民疲,不恤邊患。安知今日戍卒無陳勝,饑民無黃巢,英雄將無窺伺於肘腋,外敵將無觀釁於邊陲乎?
先帝嘗議封禪,寅畏天種,尋詔停寢。今奸臣乃贊陛下力行東封,以為繼成先志。先帝嘗欲北平幽朔,西取繼遷,大勳未集,用付陛下,則群臣未嘗獻一謀、畫一策,以佐陛下繼先帝之志者,反務卑辭重幣,求和於契丹,蹙國縻爵,姑息於繼遷,曾不思主辱臣死為可戒,誣下罔上為可羞。撰造祥瑞,假託鬼神,才畢東封,便議西幸,輕勞車駕,虐害饑民,冀其無事往還,便謂成大勳績。是陛下以祖宗艱難之業,為奸邪僥倖之資,臣所以長歎而痛哭也。夫天地神祇,聰明正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未聞專事籩豆簠簋,可邀福祥。《春秋傳》曰:「國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愚臣非敢妄議,惟陛下終賜裁擇。
後天下數有災變,又言:「古者五載巡守,有國之事爾,非必有紫氣黃雲,然後登封,嘉禾異草,然後省方也。今野雕山鹿,郡國交奏,秋旱冬雷,群臣率賀,退而腹非竊笑者比比皆是。孰謂上天為可罔,下民為可愚,後世為可欺乎?人情如此,所損不細,惟陛下深鑒其妄。」
六年,又上疏曰:「陛下封泰山,祀汾陰,躬謁陵寢,今又將祠于太清宮,外議籍籍,以謂陛下事事慕效唐明皇,豈以明皇為令德之主耶?甚不然也。明皇禍曹之跡有足為深戒者,非獨臣能知之,近臣不言者,此懷奸以事陛下也。明皇之無道,亦無敢言者,及奔至馬嵬,軍士已誅楊國忠,請矯詔之罪,乃始諭以識理不明,寄任失所。當時雖有罪己之言,覺寤已晚,何所及也。臣願陛下早自覺寤,抑損虛華,斥遠邪佞,罷興土木,不襲危亂之跡,無為明皇不及之悔,此天下之幸,社稷之福也。」帝以為「封泰山,祠汾陰,上陵,祀老子,非始於明皇。《開元禮》今世所循用,不可以天寶之亂,舉謂為非也。秦為無道甚矣,今官名、詔妙、郡縣猶襲秦舊,豈以人而廢言乎?」作《解疑論》以示群臣。然知奭樸忠,雖其言切直,容之而弗斥。
久之,以父老請歸田裏,不許,以知密州。居二年,遷左諫議大夫,罷待制。還,糾察在京刑獄。是時初置天慶、天祺、天貺、先天、降聖節,天下設齋醮張燕,費甚廣。奭又請裁省浮用,不報。複出知河陽,又求解官就養,遷給事中,徙坰州。
天禧中,朱能獻《乾祐天書》。複上疏曰:
朱能者,奸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歸秘殿以奉膊,上自朝廷,下及閭巷,靡不痛心疾首,反唇腹非,而無敢言者。
昔漢文成將軍以帛書飯牛,既而言牛腹中有奇書,殺視得書,天子識其手跡。又有五利將軍妄言,方多不仇,二人皆坐誅。先帝時有侯莫陳利用者,以方術暴得寵用,一旦發其奸,誅於鄭州。漢武可謂雄材,先帝可謂英斷。唐明皇得《靈寶符》、《上清護國經》、《寶券》等,皆王鉷、田同秀等所為,明皇不能顯戮,怵於邪說,自謂德實動天,神必福我。夫老君,聖人也。儻實降語,固宜不妄,而唐自安、史亂離,乘輿播越,兩都蕩覆,四海沸騰,豈天下太平乎?明皇雖況得歸闕,複為李輔國劫遷,卒以憂終,豈聖壽無疆、長生久視乎?以明皇之英睿,而禍患猥至曾不知者,良由在位既久,驕亢成性,謂人莫己若,謂諫不足聽#心玩居常之安,耳熟導諛之說,內惑寵嬖,外任奸回,曲奉鬼神,過崇妖妄。今收見老君於閣上,明日見老君於山中。大臣屍祿以將迎,端士畏威而緘默。既惑左道,既紊政經,民心用離,變起倉卒。當是之時,老君寧肯禦兵,寶符安能排蒲邪?今朱能所為,或類於此,願陛下思漢武之雄材,法先帝之英斷,鑒明皇之蹤禍,庶幾災害不生,禍亂不作。
未幾,能果敗。奭又嘗請減修寺度僧,帝雖未用其言,嘗令向敏中諭令陳時政訪失奭以納諫、恕直、輕徭、薄斂四事為言,頗施行焉。
仁宗即位,宰相請擇名儒以經術侍講讀,乃召為翰林侍講學士、知審官院,判機子監,修《真宗實錄》。丁父憂,起複,兼判太常寺及禮院,三遷兵部侍郎、龍霞閣學士。每講論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仁宗意或不在書,昺則拱默以酃,帝為竦然改聽。嘗畫《無逸圖》上之,帝施於講讀閣。時章憲明肅皇后每五收一禦殿,與帝同聽政,奭言:「古帝王朝朝暮夕,未有曠日不朝。陛下宜每日禦殿,以覽萬機。」奏留中不報。然帝與皇太后尤愛重之,每進見,未嘗不加禮。
三請致仕。召對承明殿,敦諭之,以年逾七十固請,泣下,帝亦惻然,詔與馮知講《老子》三章,各賜帛二百匹。以不得請,求近郡,優拜工部尚書,複知兗州。詔須宴而後行,又留數月,特宴太清樓,近臣皆預,帝作飛白大字以賜二府,而小字賜諸學生,獨奭與晁迥兼賜大小字。詔群臣即席賦詩,太后又別出禁中卒器勸酒。翌日,奭入謝,又命講《老子》,賜襲衣、金帶、銀鞍勒馬。及行,賜隅瑞聖園,又賜詩,詔近臣皆賦。以恭謝恩改禮部尚書,既而累表乞歸,以太子速傅致仕。疾甚,徙正寢,屏婢妾,謂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之手。」卒。奏至,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還,而奭遂死矣。」嗟惜者久之,罷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曰宣。
奭性方重,事親篤孝。父亡,舐其面以代頮。常掇《五經》切於治道者,為《經典徽言》五十卷。又撰《崇祀錄》、《樂記圖》、《五經節解》、《五服制度》。嘗奉詔與邢昺、杜鎬校定諸經正義,《莊子》、《爾雅》釋文,考正《尚書》、《論語》、《孝經》、《爾雅》謬誤及律音義。
初,圜丘無外壝,五郊從祀不設席,尊不施冪;七祠時饗飲福用一尊,不設數登,升歌不以《雍》徹;冬至攝祀昊天上帝,外級止十七位,而不以星辰從;饗先農在祈穀之前;上丁釋奠無三獻;宗廟不備二舞;諸臣當諡者,或既葬乃請。奭吭援古奏正,遂著於禮。又請冬至罷祀五帝,大雩設五帝而罷祠昊天上帝。事下有司議,不合而止。
瑜,官至工部侍郎致仕。
王昭素,開封酸棗人。少篤學不仕,有至行,為鄉里所稱。常聚徒教授以自給,李穆與弟肅及李惲皆常師事焉。鄉人爭訟,不詣官府,多就昭素決之。
昭素博通《九經》,兼究《莊》、《老》,尤精《詩》、《易》,以為王、韓注《易》及孔、馬疏義或未儘是,乃著《易論》二十三篇。
開寶中,穆薦之朝,詔召赴闕,見於便殿,時年七十七,精神不衰。太祖問曰:「何以不求仕進,致相見之晚?」對曰:「臣草野蠢愚,無以裨聖化。」賜坐,令講《易·乾卦》,召宰相薛居正等觀之,至「飛龍在天」,上曰:「此書豈可令常人見?」昭素對曰:「此書非聖人出不能合其象。」因訪以民間事,昭素所言誠實無隱,上嘉之。以衰老求歸鄉里,拜國子博士致仕,賜茶藥及錢二十萬,留月餘,遣之。年八十九,卒於家。
昭素頗有人倫鑒。初,李穆兄弟從昭素學《易》,常謂穆曰:「子所謂精理,往往出吾意表。」又語人曰:「穆兄弟皆令器,穆尤沈厚,他日必至廊廟。」後果參知政事。
昭素每市物,隨所言而還直,未嘗論高下。縣人相告曰:「王先生市物,無得高取其價也。」治所居室,有椽木積門中,夜有盜者抉門將入,昭素覺之,即自門中潛擲椽於外,盜者慚而去,由是裏中無盜。家有一驢,人多來假,將出,先問僮奴曰:「外無假驢者乎?」對雲「無」,然後出。其為純質若此。
子仁著,亦有隱德。
孔維,字為則,開封雍丘人。乾德四年《九經》及第,解褐東明、鄢陵二主簿。開寶中,禮部再奏為考試官,調滁州軍事推官。太宗即位,擢授太子左贊善大夫、知河南縣,通判滑、梓二州。太平興國中,就拜國子《周易》博士,代還,遷《禮記》博士。七年,使高麗,王治問禮於維,維對以君父臣子之道,升降等威之序,治悅,稱之曰:「今日複見中國之夫子也。」九年,判國學事。雍熙初,遷主客員外郎。三年,擢為國子司業,賜金紫。
會將有事于籍田,維起《周禮》至於《唐書》,凡沿革制度並錄之以獻,觀者稱其博。又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直史館樂史駁之曰:
《管子》雲:「倉稟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天子親耕,後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邦國之重務也。《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之綿。」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國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確實之理。夫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於善視,遂至玄黃,致斃之由,鮮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蠶事,甚無謂也。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禁蠶之文。況近降明詔,來年春有事于籍田,是則勸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
臣嘗曆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內,貧窶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皇寧。渙汗絲綸,所宜重慎。
上覽之,遂寢晚蠶之禁。維複抗疏曰:
按《周禮·夏官·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原,再也。天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又郭璞雲:「重蠶為原,今晚蠶也。」臣少親耕桑之務,長曆州縣之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蚩蚩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之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于馬,而桑亦損矣。臣自縣曆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援典據,助其畜牧,安敢妄有舉陳哉。
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不能食草。」物類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先蠶,皆謂天駟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福,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蠶重則馬損,氣感之而然也。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
上雖不用維言,而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籍田畢,拜國子祭酒。淳化初,兼工部侍郎。二年,卒,年六十四。
維通經術。准舊制,舉《九經》,一上不中第即改科。開寶中,維論其事非便,詔禮部自今《九經》同諸科許再赴舉。
太宗尹京日,維為屬邑吏,頗以經術受知。即位後,維始升郎署。自以通經,求為司業,即以授之。使外國者皆假服紫,維自高麗還,會東使至,維自恥衣緋,因求見上,詭言:「高麗使問臣獲何罪降服,臣無以對。」因泣下。上憐之,即賜以金紫。及為祭酒,又奏言:「朝廷久不置此官,少有知者,臣之親戚故舊有書信來者,多雲祭酒郎中。田敏晉朝任祭酒,仍兼侍郎。願循前例,兼領是官,庶獲美稱。」上從之。然縉紳惡其儒者躁求,無退讓之風。
嘗建議乞廣太學,上以侵壞民舍不許。受詔與學官校定《五經疏義》,刻板行用,功未及畢,被病,上遣太醫診視,使者撫問。初,維私用印書錢三十余萬,為掌事黃門所發,維憂懼,遽以家財賞之,疾遂亟,上赦而不問。維將終,召其婿鄭革口授遺表,以《五經疏》未畢為恨。
景德四年,錄其孫禹圭同學究出身。
孔宜,字不疑,兗州曲阜人,孔子四十四世孫。孔子生鯉,字伯魚。鯉生伋,字子思。伋生白,字子上。白生求,字子家。求生箕,字子京。箕生穿,字子高。穿生謙,字子慎。謙生鮒,字子魚,以弟子騰為嗣。騰字子襄,值秦難,藏其家書於屋壁。騰生正,字季忠。忠生武。武生延年及安國。延年生霸,字次孺,漢昭帝時為博士,宣帝時為太中大夫,授皇太子經。元帝即位,賜爵關內侯,號褒成君。霸生福。福生房。房生均,字長平,好學有才,為尚書郎,平帝元始元年,封均為褒成侯,食邑二千戶,追諡夫子為褒成宣尼公。王莽以均為太尉,三以疾辭,得還,莽敗,失國。後漢世祖建武十四年,複封均子志為褒成侯,諡元成。志生損,襲爵,和帝永元四年,徙封損為褒亭侯。損卒,子曜嗣侯、邑千戶。子完嗣,邑百戶。完早卒無子,以弟子羨襲爵。
羨仕魏為議郎,黃初二年,封宗聖侯、邑百戶。羨生震,晉武帝泰始三年,徙封奉聖亭侯,邑二百戶,曆太常、黃門侍郎。震生嶷。嶷生撫,舉孝廉,辟太尉掾,曆豫章太守。撫生懿。懿生鮮,有度量,好學,宋文帝元嘉十九年,襲封奉聖侯。鮮生乘,博學有才藝,後魏孝文延興初舉孝廉三年,封乘為崇聖大夫,複十戶,以供灑掃。乘生靈珍,襲爵,曆秘書郎,太和十九年,改封崇聖侯,邑百戶。靈珍生文泰。文泰生渠,北齊文宣帝天保元年,改封恭聖侯。後周宣帝大象二年,追封孔子為鄒國公,以渠襲爵,邑百戶。
渠生長孫,隋文帝複封長孫為鄒國公。長孫生嗣哲,應制舉,曆涇州司兵參軍、太子通事舍人,大業四年,改封紹聖侯、邑百戶。嗣哲生德倫,唐太宗貞觀十一年,封褒聖侯,邑百戶,朝會位同三品,複其子孫。則天天授二年,賜德倫璽書、衣服。德化生崇基,襲侯,中宗神龍元年,授朝散大夫。崇基生璲之,玄宗開元中,曆國子四門博士、邠王府文學、蔡州長史。二十七年,詔追諡孔子為文宣王,改封褒聖侯禘之為襲文宣公,兼兗州長史。璲之生萱,襲封,曆兗州泗水令。萱生齊卿,德宗建中三年,詔以齊卿為兗州司馬,陷於東平,卒。至憲宗元和十三年,平李師道,其子惟晊歸魯,詔以惟晊為兗州參軍,奉夫子祀,複五十戶,以供灑掃。惟晊生策,會昌元年,曆國子監丞、尚書博士。大中元年,宰相白敏中奏歲給封戶絹百匹,充春秋奉祀。自璲之至策,五世並襲封文宣公。策生振,懿宗鹹通四年,舉進士甲科,曆兗州觀察判官,至刑部員外郎。振生昭儉,曆袞州司馬、曲阜令。自策至昭儉,三世歲給封絹,以供享祀。昭儉生光嗣,哀帝天祐中,為泗水主簿,奉孔子祀。
光嗣生仁玉,九歲通《春秋》,姿貌雄偉。後唐明宗長興元年,以為曲阜主簿,三年,遷龔丘令,襲文宣公,晉高祖天福五年,改曲阜令。周高祖廣順二年,平慕容彥超,幸曲阜,拜孔子廟及墓,召仁玉,賜五品服,複以為本縣令。
仁玉四子,長曰宜,舉進士不第,乾德中詣闕上書,述其家世,詔以為曲阜主簿,曆黃州軍事推官,遷司農寺丞,掌星子鎮市征。宜上言:「星子當江湖之會,商賈所集,請建為軍。」詔以為縣,就命宜知縣事,後以為南康軍。
宜代還,獻文賦數十篇,太宗覽而嘉之,召見,問以孔子世嗣,因下詔曰:「素王之道,百代所崇,傳祚襲封,抑存典制。文宣王四十四代孫、司農寺丞宜服勤素業,砥礪廉隅,亟曆官聯,洽聞政績,聖人之後,世德不衰,俾登朝倫,以光儒胄。可太子右贊善大夫,襲封文宣公,複其家。」未幾,通判密州。太平興國八年,詔修曲阜孔子廟,宜貢方物為謝,詔褒之,遷殿中丞。雍熙三年,王師北征,受詔督軍糧,涉拒馬河溺死,年四十六。
子延世字茂先,以父死事,賜學究出身,為曲阜主簿,曆閩、長葛二令。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召赴闕,以為曲阜令,襲封文宣公,賜白金、束帛及太宗禦書印《九經》。咸平三年,詔本道轉運使、本州長吏待以賓禮,仍留三年,卒官,年三十八。次曰憲,太平興國二年進士及第,至工部員外郎、知浚儀縣。次曰冕,應城主簿。次曰勖,雍熙中進士及第。
延世子聖祐,景德初,始九歲,特賜同學究出身。大中祥符元年,東封泰山,特聽聖祐衣綠陪位,綴京官班後。及還至兗州,十一月朔,幸曲阜,謁孔子廟,行酌獻之禮,孔氏宗屬並令倍位。又幸孔林,觀其墓久之。又禦北亭,召從臣觀古碑,加諡孔子為玄聖文宣王,追封孔子父叔梁紇齊國公,母顏氏魯國太夫人。擢聖祐為太常寺奉禮郎,又錄其近屬進士謂同《三傳》出身,習進士延祐、習學究延渥、延魯、延齡並同學究出身,共賜銀二百兩、絹三百匹,以充奉祠廟。時勖為殿中丞、通判廣州,王欽若言其有聲於鄉曲,召赴闕,改太常博士,賜緋,令知曲阜縣,專主祠廟。二年三月,又遣使賜太宗禦書及《九經》書疏、《三史》藏於廟,令本州選儒生講說。聖祐後改大理評事。天禧五年,授光祿寺丞,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事。後改名佑,遷太子中舍,卒,年三十。
勖為司封郎中。延魯,大中祥符五年複舉進士及第,後改名道輔,為左司諫、龍圖閣待制,自有傳。
崔頌,字敦美,河南偃師人。父協,後唐門下侍郎、平章事。頌幼喪母,為外祖母所鞠養。以蔭補河南府巡官,曆開封主簿、鄧州錄事參軍,以疾去官。未幾,詣闕上書言事,宰相桑維翰覽而奇之,擢為左拾遺,選右補闕。
漢初,加朝散階,副右散騎常侍張煦冊錢俶為吳越王。梁末,協嘗使兩浙,至是,越人美之,贈賄甚厚。及還,值周祖入京師,為軍士剽奪悉盡。世宗鎮澶淵,擇僚佐,頌與王朴、王敏中皆中其選,以頌為觀察判官,贈金紫。世宗尹京,拜司封員外郎、充判官,以斷獄誤失罷職,守本官。即位,拜駕部郎中,遷吏部,複副尹日就使兩浙。世宗讀唐元稹《均田疏》,命寫為圖賜近臣,遣使均諸道租賦,頌使兗州,頗增舊額。恭帝嗣位,改左諫議大夫。
宋初,判國子監。會重修國學及武成王廟,命頌總領其事。建隆三年夏,始會生徒講說,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賜之。每臨幸國學,召頌與語。因及經義,頌應答無滯。及郊祀,以頌攝太僕,升車執綏,上問以一時典禮,頌占對閒雅,上甚重之。未幾,坐請托有司為所親求便官,出為保大軍行軍司馬。乾德六年,暴得疾卒,年五十。
頌好詼諧,善筆劄,受命書世宗諡冊文,當時稱其遒麗。篤信釋氏,睹佛像必拜。性多疑,在鄜州官舍,嘗召圬墁者治堂室,以帛蒙其目,人皆笑之。
子曉,至太子右贊善大夫。
盧字文炳,雍熙二年進士,淹雅有士行,累為屯田員外郎、開封三司戶部判官。景德中,雍王元份薨,府官皆坐黜。時戚維為曹國西元儼府翊善,上謂宰相曰:「元儼年少,尤資贊導,維迂懦循默,不能規戒,聞崔盧性純謹,以之代維,庶有裨益。」因召對,遷都官員外郎,充記室參軍,賜金紫。遷兵部郎中,出知河中府,轉太常少卿、將作監,卒。
尹拙,潁州汝陰人。梁貞明五年舉《三史》,調補下邑主簿,攝本鎮館驛巡官。後唐長興中,召為著作佐郎、直史館,遷左拾遺,依前直史館,加朝散大夫。應順初,出為宣武軍掌書記、檢校虞部員外郎兼殿中侍御史。清泰初,加檢校駕部員外郎兼御史大夫。二年,改檢校虞部郎中、忠武軍掌書記。
晉天福四年,入為右補闕。明年,轉侍御史。會詔拙與張昭、呂琦等同修《唐史》,改倉部員外郎,賜金紫。八年,遷左司員外郎。契丹入寇,趙延壽鎮常山。以拙為掌書記。漢初,召為司馬郎中、弘文館直學士。
周廣順初,遷庫部郎中兼太常博士,仍充直學士。奉使荊南還,改兵部郎中。顯德初,拜檢校右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通判太常禮院事,與張昭同修唐應順、清泰及周《祖實錄》,又與昭及田敏同詳定《經典釋文》。丁憂,免。宋初,改檢校工部尚書、太子詹事、判太府寺,遷秘書監、判大理寺。乾德六年告老,以本官致事。
拙性純謹,博通經史。周世宗北征,命翰林學士為文祭白馬祠,學士不知所出,遂訪於拙,拙曆舉郡國祠白馬者以十數,當時伏其該博。開寶四年卒,年八十一。
子季通,至國子博士。
田敏,淄州鄒平人。少通《春秋》之學。梁貞明中登科,調補淄州主簿,不令之任,留為國子四門博士。後唐天成初,改《尚書》博士,賜緋。滿歲,為國子博士。上言請四郊置齋宮,不報。秩滿,轉屯田員外郎,以詳明典禮兼太常博士。建議請依《春秋》每歲藏冰薦宗廟,頒公卿,如古禮。奉詔與太常卿劉岳、博士段顒、路航、李居浣、陳觀等刪定唐鄭余慶《書儀》,又詔與馬鎬等同校《九經》。改戶部員外郎,賜金紫。清泰初,遷國子司業。
晉天福四年授祭酒,仍檢校工部尚書,俄兼戶部侍郎。開運初,遷兵部侍郎,充弘文館學士、判館事。議者以敏止可任學官,宰相桑維翰聞之,即改授檢校右僕射,複為祭酒。漢乾祐中,拜尚書右丞,判國子監。
周廣順初,改左丞,遣使契丹,將歲賂錢十萬貫,止其侵剽,契丹不許。周祖將親郊,命權判太常卿事。世宗即位,真拜太常卿、檢校左僕射,加司空。顯德五年,上章請老,賜詔曰:「卿詳明禮樂,博涉典墳,為儒學之宗師,乃薦紳之儀錶。朕方資舊德,以訪話言,遽覽封章,願致官政。引年之制難著舊文,尊賢之心方深虛佇,所請宜不允。」遷工部尚書。俄再上表願歸故鄉,以遂首丘之志,改太子少保致仕,歸淄州別墅。恭帝即位,加少傅。開寶四年,卒,年九十二。
敏解官歸鄉,有良田數十頃,多釀美酒待賓客。體強少疾,徒步往來閭巷間,不以杖。每日親授諸子經。自作父墓碑,辭甚質。敏嘗使湖南,路出荊渚,以印本經書遺高從誨,從誨謝曰:「祭酒所遺經書,僕但能識《孝經》耳。」敏曰:「讀書不必多,十八章足矣。如《諸侯章》雲'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皆至要之言也。」時從誨兵敗於郢,故敏以此諷之,從誨大慚。
敏雖篤于經學,亦好為穿鑿,所校《九經》,頗以獨見自任,如改《尚書·盤庚》「若網在綱」為「若綱在綱」,重言「綱」字。又《爾雅》「椴,木槿」注曰:「日及」,改為「白及」。如此之類甚眾,世頗非之。
子章,至殿中丞。
辛文悅者,不知何許人。以《五經》教授,太祖幼時從其肄業。周顯德中,太祖曆禁衛為殿前都點檢,節制方面。文悅久不獲接見,一日,夢邀車駕請見,既拜,乃太祖也。太祖亦夢其來謁,因令左右尋訪,文悅果自至,太祖異之。及登位,召見,授太子中允,判太府事。開寶三年,出知房州。時周鄭王出居是州,上以文悅長者,故命焉。文悅後累遷至員外郎。
又有張遁、張文旦者,嘗與太宗同學校,太平興國中,詣闕自言,各起家為主簿。
李覺,字仲明,本京兆長安人。曾祖鼎,唐國子祭酒、蘇州刺史,唐末避亂,徙家青州益都。鼎生瑜,本州推官。瑜生成,字鹹熙,性曠蕩,嗜酒,喜吟詩,善琴奕,畫山水尤工,人多傳秘其跡。周樞密使王朴將薦其能,會樸卒,鬱鬱不得志。乾德中,司農卿衛融知陳州,聞其名,召之,成因挈族而往,日以酣飲為事,醉死於客舍。
子覺,太平興國五年舉《九經》,起家將作監丞、通判建州,秩將滿,州人借留,有詔褒之,就遷左贊善大夫、知泗州,轉秘書丞。太宗以孔穎達《五經正義》刊板詔孔維與覺等校定。王師征燕、薊,命覺部京東諸州芻糧赴幽州。維薦覺有學,遷《禮記》博士,賜緋魚。
雍熙三年,與右補闕李若拙同使交州,黎桓謂曰:「此土山川之險,中朝人乍曆之,豈不倦乎?」覺曰:「國家提封萬里,列郡四百,地有平易,亦有險固,此一方何足雲哉!」桓默然色沮。使還,久之,遷國子博士。
端拱元年春,初令學官講說,覺首預焉。太宗幸國子監謁文宣王畢,升輦將出西門,顧見講坐,左右言覺方聚徒講書,上即召覺,令對禦講。覺曰:「陛下六龍在禦,臣何敢輒升高坐。」上因降輦,令有司張帟幕,設別坐,詔覺講《周易》之《泰卦》,從臣皆列坐。覺因述天地感通、君臣相應之旨,上甚悅,特賜帛百匹。
俄獻時務策,上頗嘉獎。是冬,以本官直史館。右正言王禹偁上言:「覺但能通經,不當輒居史職。」覺仿韓愈《毛穎傳》作《竹穎傳》以獻,太宗嘉之,故寢禹偁之奏。淳化初,上以經書板本有田敏輒刪去者數字,命覺與孔維詳定。二年,詳校《春秋正義》成,改水部員外郎、判國子監。四年,遷司門員外郎,被病。假滿,詔不絕奉,卒。
覺累上書言時務,述養馬、漕運、屯田三事,太宗嘉其詳備,令送史館,語見本志。覺性強毅而聰敏,嘗與秘閣校理吳淑等同考試開封府秋賦舉人,語及算雉兔首足法,覺曰:「此頗繁,吾能易之。」及成,果精簡。淑意其宿制,即試以別法,皆能立就,坐中皆歎伏。
子宥,大中祥符五年進士,為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
崔頤正,開封封丘人。與弟偓佺並舉進士,明經術。頤正雍熙中為高密尉,秩滿,國子祭酒孔維薦之,以為國學直講,遷殿中丞。太宗召見,令說《莊子》一篇,賜錢五萬。判監李至上言:「本監先校定諸經音疏,其間文字訛謬尚多,深慮未副仁君好古誨人之意也。蓋前所遣官多專經之士,或通《春秋》者未習《禮記》,或習《周易》者不通《尚書》,至於旁引經史,皆非素所傳習,以是之故,未得周詳。伏見國子博士杜鎬、直講崔頤正、孫奭皆苦心強學,博貫《九經》,問義質疑,有所依據。望令重加刊正,冀除舛謬。」從之。
咸平初,又有學究劉可名言諸經版本多舛誤,真宗命擇官詳正,因訪達經義者,至方參知政事,以頤正對。曰:「朕宮中無事,樂聞講誦。」翌日,召頤正于苑中,說《尚書·大禹謨》,賜以牙緋。自是日令赴禦書院待對,說《尚書》至十卷。頤正年老步趨艱蹇,表求致仕,上命坐,問恤甚至,賜器幣,聽以本官致仕,仍充直講,改國子博士。三年,卒,年七十九。
偓佺,淳化中曆福州連江尉,判國子監李至奏為直講,引對便坐,太宗顧謂曰:「李覺嘗奏朕雲,'四皓'中一先生,或言姓'用'字加撇,或雲加點。爾知否?」偓牷曰:「昔秦時程邈撰隸書,訓如僕隸之易使也。今字與古或異。臣聞刀用為角音榷
,用上一撇一點俱不成字。」
咸平二年,真宗幸國學,召偓佺說《尚書》,即特賜緋。景德後,令講《道德經》,日于崇文院候對。終篇,賜以白金繒彩。三年,卒,年七十九。嘗撰《帝王手鑒》十卷,並注曹唐《大遊仙詩》十五卷。其子世安上之,特賜出身。
李之才字挺之,青社人也。天聖八年同進士出身,為人樸且率,自信,無少矯厲。師河南穆修,修性莊嚴寡合,雖之才亦頻在訶怒中,之才事之益謹,卒能受《易》。時蘇舜欽輩亦從修學《易》,其專授受者惟之才爾。脩之《易》受之種放,放受之陳摶,源流最遠,其圖書象數變通之妙,秦、漢以來鮮有知者。
之才初為衛州獲嘉主簿、權共城令。時邵雍居母憂于蘇門山百源之上,布裘蔬食,躬爨以養父。之才叩門來謁,勞苦之曰:「好學篤志果何似?」雍曰:「簡策之外,未有跡也。」之才曰:「君非跡簡策者,其如物理之學何?」他日,則又曰:「物理之學學矣,不有性命之學乎?」雍再拜,願受業,於是先示之以陸淳《春秋》,意欲以《春秋》表儀《五經》,既可語《五經》大旨,則授《易》而終焉。其後雍卒以《易》名世。
之才器大,難乎識者,棲遲久不調。或惜之,則曰:「宜少貶以圖榮進。」石延年獨曰:「時不足以容君,盍不棄之隱去。」再調孟州司法參軍。時范雍守孟,亦莫之知也。雍初自洛建節守延安,送者皆出境外,之才獨別近郊。或病之,謝曰:「故事也。」頃之,雍謫安陸,之才沿檄見之洛陽,前日遠送之人無一來者,雍始恨知之之晚。
友人尹洙以書薦于中書舍人葉道卿,因石延年致之,曰:「孟州司法參軍李之才,年三十九,能為古文章,語直意遂,不肆不窘,固足以蹈及前輩,非洙所敢品目,而安於卑位,無仕進意,人罕知之。其才又達世務,使少用於世,必過人遠甚,恨其貧不能決其歸心,知之者當共成之。」延年複書曰:「今業文好古之士至鮮且不張,苟遺若人,其學益衰矣。」延年素不喜謁貴仕,凡四五至道卿門,通其書乃已。道卿薦之,遂得應銓新格,有保任五人,改大理寺丞,為緱氏令。未行,會延年與龍圖閣直學士吳遵路調兵河東,辟之才澤州簽署判官。澤人劉羲叟從受曆法,世稱「羲叟曆法」,遠出古今上,有楊雄、張衡所未喻者,實之才授之。
在澤轉殿中丞,丁母憂,甫除喪,暴卒於懷州官舍,慶曆五年二月也。時尹洙兄漸守懷,哭之才過哀,感疾,不逾月亦卒。之才歸葬青社,邵雍表其墓,有曰:「求于天下,得聞道之君子李公以師焉。」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儒林二
○胡旦賈同劉顏高弁孫複石介胡瑗劉羲叟林概李覯何涉王回弟向周堯卿王當陳暘
胡旦字周父,濱州渤海人。少有雋才,博學能文辭。舉進士第一,為將作監丞、通判升州。時江南初平,汰李氏時所度僧,十減六七。旦曰:「彼無田廬可歸,將聚而為盜。」悉黥為兵。遷左拾遺、直史館,數上書言時政利病。出為淮南東路轉運副使、知海州。逾年,召歸。
先是,盧多遜貶,趙普罷相。其夏,河決韓村,尋複塞。旦獻《河平頌》曰:「天祚我宋,以君兆民。配天成休,惟堯與鄰。粵有大水,昏墊下人。非曰聖作,孰究孰度。蔽賢者退,壅澤者罪。我防大患,河豈雲敗。逆遜遠投,奸普屏外。聖道如堤,崇崇海內。帝曰守文,是塞是親。調爾衛兵,程是烝民。民以盡力,臣以勤職。役雲其終,河以之塞。唐堯懷山,實警神德。漢武宣防,實彰令式。我塞長河,融流惠澤。明明聖功,萬代成則。」太宗覽頌有「逆遜、奸普」之語,召宰相謂曰:「胡旦獻頌,詞意悖戾。朕自擢於甲科,曆試外任,所至無善狀。知海州日為部下所訟,猶已具,適會大赦,朕錄其材而舍其過,尚令在近列,又領史職,乃敢恣胸臆狂躁如此,其亟逐之!」即貶殿中丞、商州團練副使。
上《平燕議》曰:
今幽州在北門之外,東封非國家所急,願移其資以事北伐。且天時、地利、人事皆有可伐之意。歲之所臨,其地受福。今年春末至來年,歲在宋分,今年初秋至六年,鎮在燕分。從今年為備,至來春興師。北兵之遇春夏,則氈裘、皮履、羊弓、塞馬不為用,而中原士卒素不能寒,往北逢暄,筋力勇健。以勇健之士驅不用之敵,承福慶之時討災殃之城,成功立事,在於此矣。
長淮以北,太行以東,河水罷災,土地甚沃。因其豐實,取其穀帛,減價以折納,見錢以貴糴,官府多積,兵役無虞,用兵豐財,可濟大事。
太原克復以來,於今七載,兵甲甚利,士卒甚雄,夜寢晨興,寒裘饑粟。若以促裝之賜,發軍而用之,恩賞之貲,成功而賚之,可以齊心平敵,恢拓舊境。
幽州平土而負敵,為勢必擇四人,分之方面,以剛斷勇毅者主之,選和平恭慎者一人部之。幽州之北,皆是山谷,通人馬者不過十處,領將士者亦擇十人,同行則共議兵機,分出則各司軍事,寇來則同戰以驅逐,寇歸則畫疆以扞蔽。苟塞斷山路,余寇在燕與大軍相持,則遷延其時以度春夏,寇不能熱,有退無前。使士之剛勇才力者各為一將,多則分部扞敵攻城,兩盡其力。定其軍名,實其軍數。我寡彼多則力不勝,我實彼虛則勝有餘。力均則較其地形,地均則爭其謀略,分明勇怯,各致其用。
以茶鹽香藥之價十分減二,從新者先賣于邊城要路、軍馬屯所。以芻粟錢帛之價十分增二,納貨以出券者詣本場以交貨,得貨者緣逐路以納稅。出往來四方之饒,為兩地費用之耗,自然商得其利,則買之於人,人得其資,則勤之於穡。故必民效兼倍之力,國貯九年之積,科撥不假于度支,轉般何勞於漕挽。芻粟之給,攻具之用,委輸發運,以為後繼。
今將用二十萬之眾,役三十州之民,願陛下明降日月之信,先示雨露之澤。民知信賞則悅而忘死,士得仰給則死而力戰。如此則逆壘不足下,猾寇不足殄也。
起為左補闕,複直史館。遷修撰,預修國史,以尚書戶部員外郎知制誥,遷司封員外郎。
有傭書人翟穎者,旦嘗與之善,因為改姓名馬周,以為唐馬周複出,上書詆時政,且自薦可為大臣。又舉材任輔者十人,其辭頗壯。當時皆謂旦所為。馬周坐流海島,旦亦貶坊州團練副使。坐擅離所部謁宋白於鄜州,既被劾,特釋之。徙絳州。稍復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遷本曹郎中、知制誥、史館修撰。
素善中官王繼恩,為繼恩草制辭過美。繼恩敗,真宗聞而惡之,貶安遠軍行軍司馬,又削籍流潯州。咸平初,移通州團練副使,徙徐州,以祠部員外郎分司西京,又為保信軍節度副使。久之,以司封員外郎通判襄州。封泰山,改祠部郎中,服母喪,既除,乃言父卒時嘗詔奪哀從事,請追行服三年。已而失明,以秘書省少監致仕,居襄州。再遷秘書監,卒。
旦喜讀書,既喪明,猶令人誦經史,隱幾聽之不少輟。著《漢春秋》、《五代史略》、《將帥要略》、《演聖通論》、《唐乘》、《家傳》三百餘卷。斫大硯,方五六尺,刻而瘞之,曰「胡旦修《漢春秋》硯。」晚尤黷貨,干擾州縣,持吏短長,為時論所薄。既死,子孫貧甚,寓柩民間。皇祐末,知襄州王田為言於朝,得錢二十萬以葬。
賈同字希得,青州臨淄人。五代時,楊光遠反,同祖崇率鄉里四百餘家保愚谷山,全活者二千人。同初名罔,字公疏,篤學好古,有時名,著《山東野錄》七篇。年四十余,同進士出身,真宗命改今名。王欽若方貴盛,聞同名,欲致之,固謝不往。居八九年,始補曆城主簿。張知白薦為大理評事,通判兗州。
天聖初,上書言:「自祥符以來,諫諍路塞,丁謂乘間造符瑞以欺先帝。今謂奸既白,宜明告天下,正符瑞之謬,罷宮觀崇奉,歸不急之衛兵,收無名之實費,使先帝免後世之議,國家無因循之失。」又言:「寇准忠規亮節,疾惡擯邪。自其貶黜,天下之人弗見其罪,宜還之內地,以明忠邪善惡之分。」時章獻太后臨朝,而同言如此,人以為難。
再遷殿中丞、知棣州,卒。劉顏、李冠、王無忌及其門人諡同曰存道先生。
劉顏字子望,彭城人。少孤,好古,學不專章句。師事高弁。舉進士第,以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龍興縣,坐法免。久之,授徐州文學。居鄉里,教授數十百人。采漢、唐奏議為《輔弼名對》。馮元、劉筠、錢易、滕涉、蔡齊上其書,除任城主簿。歲饑,發大姓所積粟,活數千人。李迪知兗州、青州,皆辟為從事,卒。著《儒術通要》、《經濟樞言》複數十篇。石介見其書,歎曰:「恨不在弟子之列。」子庠,自有傳。
高弁字公儀,濮州雷澤人。弱冠,徒步從種放學於終南山,又學古文于柳開,與張景齊名。至道中,以文謁王禹偁,禹偁奇之。舉進士,累官侍御史。諫修玉清昭應宮,降知廣濟軍。尋以戶部判官試開封府進士,私發糊名,奪二官。稍複知單州、邢州、鹽鐵判官。河決澶州,請弛堤防,縱水所之,可省民力,且以扼契丹南向。議寢。知陝州,卒。
弁性孝友。所為文章多祖《六經》及《孟子》,喜言仁義。有《帝則》三篇,為世所傳。與李迪、賈同、陸參、朱頔、伊淳相友善。石延年、劉潛皆其門人也。
孫複,字明複,晉州平陽人。舉進士不第,退居泰山。學《春秋》,著《尊王發微》十二篇,大約本于陸淳,而增新意。
石介有名山東,自介而下皆以先生事複。年四十不娶。李迪知其賢,以其弟之子妻之。複初猶豫,石介與諸弟子請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欲托以子,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複乃聽。孔道輔聞複之賢,就見之,介執杖屨立侍複左右,升降拜則扶之,其往謝亦然。介既為學官,語人曰:「孫先生非隱者也。」於是范仲淹、富弼皆言複有經術,宜在朝廷。除秘書省校書郎、國子監直講。車駕幸太學,賜緋衣銀魚,召為邇英閣祗候說書。楊安國言其講說多異先儒,罷之。
孔直溫敗,得所遺複詩,坐貶虔州監稅,徙泗州,又知長水縣,簽書應天府判官事。通判陵州,未行,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言複經為人師,不宜使佐州縣。留為直講,稍遷殿中丞,卒,賜錢十萬。
複與胡瑗不合,在太學常相避。瑗治經不如複,而教養諸生過之。複既病,韓琦言于仁宗,選書吏,給紙筆,命其門人祖無擇就複家得書十五萬言,錄藏秘閣。特官其一子。
石介,字守道,兗州奉符人。進士及第,曆鄆州、南京推官。篤學有志尚,樂善疾惡,喜聲名,遇事奮然敢為。禦史台辟為主簿,未至,以論赦書不當求五代及諸偽國後,罷為鎮南掌書記。代父丙遠官,為嘉州軍事判官。丁父母憂,耕徂徠山下,葬五世之未葬者七十喪。以《易》教授于家,魯人號介徂徠先生。入為國子監直講,學者從之甚眾,太學繇此益盛。
介為文有氣,嘗患文章之弊,佛、老為蠹,著《怪說》、《中國論》,言去此三者,乃可以有為。又著《唐鑒》以戒奸臣、宦官、宮女,指切當時,無所諱忌。杜衍、韓琦薦,擢太子中允、直集賢院。會呂夷簡罷相,夏竦既除樞密使,複奪之,以衍代。章得象、晏殊、賈昌朝、范仲淹、富弼及琦同時執政,歐陽修、余靖、王素、蔡襄並為諫官,介喜曰:「此盛事也,歌頌吾職,其可已乎」作《慶曆聖德詩》,曰:
于惟慶曆三年三月,皇帝龍興,徐出闈闥。晨坐太極,晝開閶闔。躬覽英賢,手鉏奸枿。大聲渢々,震搖六合。如乾之動,如雷之發。昆蟲躑躅,怪妖藏滅。同明道初,天地嘉吉。
初聞皇帝,蹙然言曰:「予祖予父,付予大業,予恐失墜,實賴輔弼。汝得象、殊,重慎微密。君相予久,予嘉君伐。君仍相予,竹鏞斯協。昌朝儒者,學問該洽。與予論政,傅以經術。汝貳二相,庶績鹹秩。
惟修惟靖,立朝獻々。言論磥砢,忠誠特達。祿微身賤,其志不怯。嘗詆大官,亟遭貶黜。萬里歸來,剛氣不折。屢進直言,以補予闕。素相之後,含忠履潔。昔為禦史,幾叩予榻。襄雖小官,名聞予徹。亦嘗獻言,箴予之失。剛守粹愨,與修儔匹。並為諫官,正色在列。予過汝言,毋鉗汝舌。」
皇帝聖明,忠邪辨別。舉擢俊良,掃除妖魃。眾賢之進,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脫。上倚輔弼,司予調燮。下賴諫諍,維予紀法。左右正人,無有邪孽。予望太平,日不逾浹。
皇帝嗣位,二十二年。神武不殺,其默如淵。聖人不測,其動如天。賞罰在予,不失其權。恭己南面,退奸進賢。知賢不易,非明弗得。去邪惟艱,惟斷乃克。明則不貳,斷則不惑。既明且斷,惟皇帝之德。
群臣踧,重屏息,交相教語:曰惟正直,毋作側僻,皇帝汝殛。諸侯危栗,墜玉失舄,交相告語:皇帝神明,四時朝覲,謹修臣職。四夷走馬,墜鐙遺策,交相告語:皇帝英武,解兵修貢,永為屬國。皇帝一舉,群臣懾焉,諸侯畏焉,四夷服焉。
臣願皇帝,壽萬千年。
詩所稱多一時名臣,其言大奸,蓋斥竦也。詩且出,孫複曰:「子禍始於此矣。」
介不畜馬,借馬而乘,出入大臣之門,頗招賓客,預政事,人多指目。不自安,求出,通判濮州,未赴,卒。
會徐狂人孔直溫謀反,搜其家,得介書。夏竦銜介甚,且欲中傷杜衍等,因言介詐死,北走契丹,請發棺以驗。詔下京東訪其存亡。衍時在兗州,以驗介事語官屬,眾不敢答,掌書記龔鼎臣願以闔族保介必死,衍探懷出奏稿示之,曰:「老夫已保介矣。君年少,見義必為,豈可量哉。」提點刑獄呂居簡亦曰:「發棺空,介果走北,孥戮非酷。不然,是國家無故剖人塚墓,何以示後世?且介死必有親族門生會葬及棺斂之人,苟召問無異,即令具軍令狀保之,亦足應詔。」於是眾數百保介已死,乃免斫棺。子弟羈管他州,久之得還。
介家故貧,妻子幾凍餒,富弼、韓琦共分奉買田以贍養之。有《徂徠集》行於世。
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以經術教授吳中,年四十餘。景祐初,更定雅樂,詔求知音者。范仲淹薦瑗,白衣對崇政殿。與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同較鐘律,分造鐘磬各一虡。以一黍之廣為分,以制尺,律徑三分四厘六毫四絲,圍十分三厘九毫三絲。又以大黍累尺,小黍實龠。丁度等以為非古制,罷之,授瑗試秘書省校書郎。范仲淹經略陝西,辟丹州推官。以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瑗教人有法,科條纖悉備具,以身先之。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嚴師弟子之禮。視諸生如其子弟,諸生亦信愛如其父兄,從之遊者常數百人。慶曆中,興太學,下湖州取其法,著為令。召為諸王宮教授,辭疾不行。為太子中舍,以殿中丞致仕。
皇祐中,更鑄太常鐘磬,驛召瑗、逸,與近臣、太常官議于秘閣,遂典作樂事。複以大理評事兼太常寺主簿,辭不就。歲餘,授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樂成,遷大理寺丞,賜緋衣銀魚。瑗既居太學,其徒益眾,太學至不能容,取旁官舍處之。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居四五,隨材高下,喜自修飭,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瑗弟子也。嘉祐初,擢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仍治太學。既而疾不能朝,乙太常博士致仕,歸老於家。諸生與朝士祖餞東門外,時以為榮。既卒,詔賻其家。
劉羲叟,字仲更,澤州晉城人。歐陽修使河東,薦其學術。試大理評事,權趙州軍事判官。精算術,兼通《大衍》諸曆。及修唐史,令專修《律曆》、《天文》、《五行志》。尋為編修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以母喪去,詔令家居編修。書成,擢崇文院檢討,未入謝,疽發背卒。
羲叟強記多識,尤長於星曆、術數。皇祐五年,日食心,時胡瑗鑄鐘弇而直,聲鬱不發。又陝西鑄大錢,羲叟曰:「此所謂害金再興,與周景王同占,上將感心腹之疾。」其後仁宗果不豫。又月入太微,曰:「後宮當有喪。」已而張貴妃薨。至和元年,日食正陽,客星出於昴,曰:「契丹宗真其死乎?」事皆驗。羲叟未病,嘗曰:「吾及秋必死。」自擇地于父塚旁,占庚穴,以語其妻,如其言葬之。著《十三代史志》、《劉氏輯曆》、《春秋災異》諸書。
林概,字端父,福州福清人。父高,太常博士,有治行。概幼警悟,舉進士,以秘書省校書郎知長興縣。歲大饑,富人閉糴以邀價,概出奉粟庭下,誘士豪輸數千石以飼饑者。
知連州。康定初,上封事曰:「古者民為兵,而今兵食民。古馬寓於民,而今不習馬。此兵與馬之大患也。請附唐府兵之法,四斂一民,部以為軍,閑耕田裏,被甲皆兵。因命其家咸得畜馬,私乘休暇,官為調習。則人便干戈,馬識行列。又行陣無法,而出於臨時;將無素備,而取於倉卒;軍不予權,而監以宦侍:若是者,雖得古之材,使循今之法,亦必屢戰而屢敗。」又請備蠻,籍土民為兵,柵要衝,購徭人使守禦。徙淮安軍。
程琳嘗禁蜀人不得自為渠堰,概奏罷之。又言蜀饑,願罷川峽漕,發常平粟貸民租,募富人輕粟價,除商旅之禁,使通貨相資。官至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卒。著《史論》、《辨國語》。子希,自有傳。
李覯,字泰伯,建昌軍南城人。俊辯能文,舉茂才異等不中。親老,以教授自資,學者常數十百人。皇祐初,范仲淹薦為試太學助教,上《明堂定製圖序》曰:
《考工記》「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是言堂基修廣,非謂立室之數。「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是言堂上,非謂室中。東西之堂各深四筵半,南北之堂各深三筵半。「五室,凡室二筵」,是言四堂中央有方十筵之地,自東至西可營五室,自南至北可營五室。十筵中央方二筵之地,既為太室,連作餘室,則不能令十二位各直其辰,當于東南西北四面及四角缺處,各虛方二筵之地,周而通之,以為太廟。太室正居中,《月令》所謂「中央土」、「居太廟太室」者,言此太廟之中有太室也。太廟之外,當子、午、卯、酉四位上各畫方二筵地,以與太廟相通,為青陽、明堂、總章、元堂四太廟;當寅、申、巳、亥、辰、戌、醜、未八位上各畫方二筵地,以為左個、右個也。
《大戴禮·盛德記》:「明堂凡九室,室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八個之室,並太室而九,室四面各有戶,戶旁夾兩牖也。
《白虎通》:「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闥、九室、十二坐。」四太廟前各為一門,出於堂上,門旁夾兩窗也。左右之個其實皆室,但以分處左右,形如夾房,故有個名。太廟之內以及太室,其實祀文王配上帝之位,謂之廟者,義當然矣。土者分王四時,於五行最尊,故天子當其時居太室,用祭天地之位以尊嚴之也。四仲之月,各得一時之中,與餘月有異。故複於子、午、卯、酉之方,取二筵地,假太廟之名以聽朔也。
《周禮》言基而不及室,《大戴》言室而不及廟,稽之《月令》則備矣,然非《白虎通》,亦無以知窗闥之制也。聶崇義所謂秦人《明堂圖》者,其制有十二階,古之遺法,當亦取之。
《禮記外傳》曰:「明堂四面各五門。」今按《明堂位》:四夷之國,四門之外。九采之國,應門之外。時天子負斧扆南向而立。南門之外者北面東上,應門之外者亦北面東上,是南門之外有應門也。既有應門,則不得不有皋、庫、雉門。明堂者,四時所居,四面如一,南面既有五門,則餘三面皆各有五門。鄭注《明堂位》則雲「正門謂之應門」,其意當謂變南門之文以為應門。又見王宮有路門,其次乃有應門。今明堂無路門之名,而但有應門,便謂更無重門,而南門即是應門。且路寢之前則名路門,其次有應門。明堂非路寢,乃變其內門之名為東門南門,而次有應門,何害於義?四夷之君,既在四門之外,而外無重門,則是列于郊野道路之間,豈朝會之儀乎?王宮常居,猶設五門,以限中外。明堂者,效天法地,尊祖配帝,而止一門以表之,豈為稱哉!
若其建置之所,則淳於登雲「在國之陽,三裏之外,七裏之內,丙巳之地」。《玉藻》「聽朔于南門之外」,康成之注亦與是合。夫稱明也,宜在國之陽。事天神也,宜在城門之外。
今圖以九分當九尺之筵,東西之堂共九筵,南北之堂共七筵。中央之地自東至西凡五室,自南至北凡五室,每室二筵,取於《考工記》也。一太室、八左右個,共九室,室有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協于戴德《記》也。九室四廟,共十三位,本於《月令》也。四廟之面,各為一門,門夾兩窗,是為八窗四闥,稽于《白虎通》也。十二階,采於《三禮圖》也。四面各五門,酌於《明堂位》、《禮記外傳》也。
嘉祐中,用國子監奏,召為海門主簿、太學說書而卒。覯嘗著《周禮致太平論》、《平土書》、《禮論》。門人鄧潤甫,熙寧中,上其《退居類稿》、《皇祐續稿》並《後集》,請官其子參魯,詔以為郊社齋郎。
何涉,字濟川,南充人。父,祖皆業農,涉始讀書,晝夜刻苦,泛覽博古。上自《六經》、諸子百家,旁及山經、地志、醫蔔之術,無所不學,一過目不復再讀,而終身不忘。人問書傳中事,必指卷第冊葉所在,驗之果然。
登進士第,調洛交主簿,改中部令。范仲淹一見奇之,辟彰武軍節度推官。用龐籍奏,遷著作佐郎、管勾鄜延等路經略安撫招討司機宜文字。時元昊擾邊,軍中經畫,涉預有力。元昊納款,籍召為樞密使,欲與之俱,涉曰:「親老矣,非人子自便之時。」拜章願得歸養,特改秘書丞、通判眉州,徙嘉州。用文彥博、龐籍薦,召還,除集賢校理。既又求歸蜀,遂得知漢州。歲滿,移合州。累官尚書司封員外郎。父喪,罷歸,卒。詔恤其家,並官其一子。
涉長厚有操行,事親至孝,平居未嘗談人過惡。所至多建學館,勸誨諸生,從之遊者甚眾。雖在軍中,亦嘗為諸將講《左氏春秋》,狄青之徒皆橫經以聽。有《治道中術》、《春秋本旨》、《廬江集》七十卷。
王回,字深父,福州候官人。父平言,試禦史。回敦行孝友,質直平恕,造次必稽古人所為,而不為小廉曲謹以求名譽。嘗舉進士中第,為衛真簿,有所不合,稱病自免。
作《告友》曰:
古之言天下達道者,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兄弟也,朋友也。五者各以其義行而人倫立,其義廢則人倫亦從而亡矣。
然而父子兄弟之親,天性之自然者也;夫婦之合,以人情而然者也;君臣之從,以眾心而然者也。是雖欲自廢,而理勢持之,何能斬也。惟朋友者,舉天下之人莫不可同,亦舉天下之人莫不可異,同異在我,則義安所卒歸乎?是其漸廢之所繇也。
君之於臣也,父之于子也,夫之於婦也,兄之于弟也,過且惡,必亂敗其國家,國家敗而皆受其難,被其名,而終身不可辭也。故其為上者不敢不誨,為下者不敢不諫。世治道行,則人能循義而自得;世衰道微,則人猶顧義而自全。間有不若,則亦無害於眾焉耳。此所謂理勢持之,雖百代可知也。
親非天性也,合非人情也,從非眾心也,群而同,別而異,有善不足與榮,有惡不足與辱。大道之行,公與義者可至焉,下斯而言,其能及者鮮矣。是以聖人崇之,以列於君臣、父子、夫婦、兄弟而壹為達道也。聖人既沒,而其義益廢,於今則亡矣。
夫人有四肢,所以成身;一體不備,則謂之廢疾。而人倫缺焉,何以為世?嗚呼,處今之時而望古之道,難矣。姑求其肯告吾過也,而樂聞其過者,與之友乎!
退居潁州,久之不肯仕,在廷多薦者。治平中,以為忠武軍節度推官、知南頓縣,命下而卒。回在潁川,與處士常秩友善。熙寧中,秩上其文集,補回子汾為郊社齋郎。弟向。
向字子直,為文長於序事,戲作《公默先生傳》曰:
公議先生剛直任氣,好議論,取當世是非辨明。游梁、宋間,不得意。去居潁,其徒從者百人。居二年,與其徒謀,又去潁。弟子任意對曰:「先生無複念去也,弟子從先生久矣,亦各厭行役。先生舍潁為居廬,少有生計。主人公賢,遇先生不淺薄,今又去之,弟子未見先生止處也。先生豈薄潁邪?」
公議先生曰:「來,吾語爾!君子貴行道信於世,不信貴容,不容貴去,古之辟世、辟地、辟色、辟言是也。吾行年三十,立節循名,被服先王,究窮《六經》。頑鈍晚成,所得無幾。張羅大綱,漏略零細。校其所見,未為完人。豈敢自忘,冀用於世?予所厭苦,正謂不容。予行世間,波混流同。予譽不至,予毀日隆。小人鑿空,造事形跡;侵排萬端,地隘天側。《詩》不雲乎,'讒人罔極'。主人明恕,故未見疑。不幸去我,來者謂誰?讒一日效,我終顛危。智者利身,遠害全德,不如亟行,以適異國。」
語已,任意對曰:「先生無言也。意輩弟子嘗竊論先生樂取怨憎,為人所難,不知不樂也。今定不樂,先生知所以取之乎?先生聰明才能,過人遠甚,而刺口論世事,立是立非,其間不容毫髮。又以公議名,此人之怨府也。《傳》曰:'議人者不得其死',先生憂之是也,其去未是。意有三事為先生計,先生幸聽意,不必行;不聽,先生雖去絕海,未見先生安也。」
公議先生強舌不語,下視任意,目不轉移時,卒問任意,對曰:「人之肺肝,安得可視,高出重泉,險不足比。聞善於彼,陽譽陰非,反背複憎,詆笑縱橫。得其細過,聲張口播,緣飾百端,得敗行破。自然是人,賤彼善我。意策之三,此為最上者也。先生能用之乎?」公議先生曰:「不能,爾試言其次者。」對曰:「捐棄骨肉,佯狂而去,令世人不復顧忌。此策之次者,先生能用之乎?」公議先生曰:「不能,爾試言其又次者。」對曰:「先生之行己,視世人所不逮何等也!曾未得稱高世,而詆訶鋒起,幾不得與妄庸人伍者,良以口禍也。先生能不好議而好默,是非不及口而心存焉,何疾於不容?此策之最下者也,先生能用之乎?」公議先生喟然歎曰:「籲,吾為爾用下策也。」
任意乃大笑,顧其徒曰:「宜吾先生之病于世也。吾三策之,卒取其下者矣。」弟子陽思曰:「今日非任意,先生不可得留。」與其徒謝意,更因意請,去公議為公默先生。
弟同,字容季。性純篤,亦善序事。皆早卒。仕止於縣主簿。
周堯卿,字子俞,道州永明人。警悟強記,以學行知名。天聖二年舉進士,曆連、衡二州司理參軍、桂州司錄。知高安、寧化二縣,提點刑獄紘入境,有被刑而耘苗者,紘就詢其故,對曰:「貧以利故,為人直其枉,令不我欺而我欺之,我又何怨?」紘至縣,以所聞薦之。後通判饒州,積官至太常博士。范仲淹薦經行可為師表,未及用,以慶曆五年卒,年五十一。
始,堯卿年十二喪父,憂戚如成人,見母則抑情忍哀,不欲傷其意。母知而異之,謂族人曰:「是兒愛我如此,多知孝養矣。」卒能如母之言。及母喪,倚廬三年,席薪枕塊,雖疾病,不飲酒食肉。既葬,慈烏百數銜土集隴上,人以為孝感所致。其于昆弟尤篤友愛。又為人簡重不校,有慢己者,必厚為禮以愧之。居官祿雖薄,必以周宗族朋友,罄而後已。
為學不專於傳注,問辨思索,以通為期。長於毛、鄭《詩》及《左氏春秋》。其學《詩》,以孔子所謂「《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孟子所謂「說《詩》者以意逆志,是為得之」,考經指歸,而見毛、鄭之得失。曰:「毛之傳欲簡,或寡于義理,非一言以蔽之也。鄭之箋欲詳,或遠於性情,非以意逆志也。是可以無去取乎?」其學《春秋》,由左氏記之詳,得經之所以書者,至《三傳》之異同,均有所不取。曰:「聖人之意豈二致耶?」讀莊周、孟子之書,曰:「周善言理,未至於窮理。窮理,則好惡不繆于聖人,孟軻是已。孟善言性,未至於盡己之性。能盡己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而可與天地參,其唯聖人乎。天何言哉?性與天道,子貢所以不可得而聞也。昔宰我、子貢善為說辭,冉牛、閔子、顏淵善言德行,孔子曰:'我於辭命,則不能也。'惟不言,故曰不能而已,蓋言生於不足者也。」其講解議論皆若是。
有《詩》、《春秋說》各三十卷,文集二十卷。七子:諭,鼎州司理參軍;詵,湖州歸安主簿;諡、諷、諲、說、誼。
王當,字子思,眉州眉山人。幼好學,博覽古今,所取惟王佐大略。嘗謂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填撫四方,親附百姓,皆出於一道,其言之雖大,其行之甚易。嘗舉進士不中,退居田野,歎曰:「士之居世,苟不見其用,必見其言。」遂著《春秋列國名臣傳》五十卷,人競傳之。
元祐中,蘇轍以賢良方正薦。廷對慷慨,不避權貴,策入四等。調龍游縣尉。蔡京知成都,舉為學官,當不就。其後京相,當遂不復仕,卒,年七十二。當于經學尤邃《易》與《春秋》,皆為之傳,得聖人之旨居多。又有《經旨》三卷,《史論》十二卷,《兵書》十二篇。
陳暘字晉之,福州人。中紹聖制科,授順昌軍節度推官。徽宗初,進《迓衡集》以勸導紹述,得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禮部侍郎趙挺之言,暘所著《樂書》二十卷貫穿明備,乞援其兄祥道進《禮書》故事給劄。既上,遷太常丞,進駕部員外郎,為講議司參詳禮樂官。
魏漢津議樂,用京房二變四清。暘曰:「五聲十二律,樂之正也。二變四清,樂之蠹也。二變以變宮為君,四清以黃鐘清為君。事以時作,固可變也,而君不可變。太簇、大呂、夾鐘,或可分也,而黃鐘不可分。豈古人所謂尊無二上之旨哉?」時論方右漢津,絀暘議。
進鴻臚太常少卿、禮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提舉醴泉觀。嘗坐事奪,已而複之。卒,年六十八。
祥道字用之。元祐中,為太常博士,終秘書省正字。所著《禮書》一百五十卷,與暘《樂書》並行於世。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儒林三
○邵伯溫喻樗洪興祖高閌程大昌林之奇林光朝楊萬里
邵伯溫,字子文,洛陽人,康節處士雍之子也。雍名重一時,如司馬光、韓維、呂公著、程頤兄弟皆交其門。伯溫入聞父教,出則事司馬光等,而光等亦屈名位輩行,與伯溫為再世交,故所聞日博,而尤熟當世之務。光入相,嘗欲薦伯溫,未果而薨。後以河南尹與部使者薦,特授大名府助教,調潞州長子縣尉。
初,蔡確之相也,神宗崩,哲宗立,邢恕自襄州移河陽,詣確謀造定策事。及司馬光子康詣闕,恕召康詣河陽,伯溫謂康曰:「公休除喪未見君,不宜枉道先見朋友。」康曰:「已諾之。」伯溫曰:「恕傾巧,或以事要公休,若從之,必為異日之悔。」康竟往。恕果勸康作書稱確,以為他日全身保家計。康、恕同年登科,恕又出光門下,康遂作書如恕言。恕蓋以康為光子,言確有定策功,世必見信。既而梁燾以諫議召,恕亦要燾至河陽,連日夜論確功不休,且以康書為證,燾不悅。會吳處厚奏確詩謗朝政,燾與劉安世共請誅確,且論恕罪,亦命康分折,康始悔之。康卒,子植幼。宣仁後憫之。呂大防謂康素以伯溫可托,請以伯溫為西京教授以教植。伯溫既至官,則誨植曰:「溫公之孫,大諫之子,賢愚在天下,可畏也。」植聞之,力學不懈,卒有立。
紹聖初,章惇為相。惇嘗事康節,欲用伯溫,伯溫不往。會法當赴吏部銓,程頤為伯溫曰:「吾危子之行也。」伯溫曰:「豈不欲見先公於地下耶?」至則先就部擬官,而後見宰相。惇論及康節之學,曰:「嗟乎,吾于先生不能卒業也。」伯溫曰:「先君先天之學,論天地萬物未有不盡者。其信也,則人之仇怨反覆者可忘矣。」時惇方興黨獄,故以是動之。惇悚然。猶薦之於朝,而伯溫願補郡縣吏,惇不悅,遂得監永興軍鑄錢監。時元祐諸賢方南遷,士鮮訪之者。伯溫見范祖禹于咸平,見范純仁於潁昌,或為之恐,不顧也。會西邊用兵,複夏人故地,從軍者得累數階,伯溫當行,輒推同列。秩滿,惇猶在相位。伯溫義不至京師,從外台辟環慶路帥幕,實避惇也。
徽宗即位,以日食求言。伯溫上書累數千言,大要欲複祖宗制度,辨宣仁誣謗,解元祐黨錮,分君子小人,戒勞民用兵,語極懇至。宣仁太后之謗,伯溫既辨之,又著書名《辨誣》。後崇甯、大觀間,以元符上書人分邪正等,伯溫在邪等中,以此書也。
出監華州西嶽廟,久之,知陝州靈寶縣,徙芮城縣。丁母憂,服除,主管永興軍耀州三白渠公事。童貫為宣撫使,士大夫爭出其門,伯溫聞其來,出他州避之。除知果州,請罷歲輸瀘南諸州綾絹、絲綿數十萬以寬民力。除知興元府、遂寧府、邠州,皆不赴。擢提點成都路刑獄,賊史斌破武休,入漢、利,窺劍門,伯溫與成都帥臣盧法原合謀守劍門,賊竟不能入,蜀人德之。除利路轉運副使,提舉太平觀。紹興四年,卒,年七十八。初,邵雍嘗曰:「世行亂,蜀安,可避居。」及宣和末,伯溫載家使蜀,故免於難。
伯溫嘗論元祐、紹聖之政曰:「公卿大夫,當知國體,以蔡確奸邪,投之死地,何足惜!然嘗為宰相,當以宰相待之。范忠宣有文正餘風,知國體者也,故欲薄確之罪,言既不用,退而行確詞命,然後求去,君子長者仁人用心也。確死南荒,豈獨有傷國體哉!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忠直有餘,然疾惡已甚,不知國體,以貽後日縉紳之禍,不能無過也。」
趙鼎少從伯溫游,及當相,乞行追錄,始贈秘閣修撰。嘗表伯溫之墓曰:「以學行起元祐,以名節居紹聖,以言廢于崇寧。」世以此三語盡伯溫出處雲。
著書有《河南集》、《聞見錄》、《皇極系述》、《辨誣》、《辨惑》、《皇極經世序》、《觀物內外篇解》近百卷。三子:溥、博、傅。
喻樗,字子才,其先南昌人。初,俞藥仕梁,位至安州刺史,武帝賜姓喻,後徙嚴,樗其十六世孫也。少慕伊、洛之學,中建炎三年進士第,為人質直好議論。趙鼎去樞筦,居常山,樗往謁,因諷之曰:「公之事上,當使啟沃多而施行少。啟沃之際,當使誠意多而語言少。」鼎奇之,引為上客。鼎都督川陝、荊襄,辟樗為屬。
紹興初,高宗親征,樗見鼎曰:「六龍臨江,兵氣百倍,然公自度此舉,果出萬全乎?或姑試一擲也?」鼎曰:「中國累年退避不振,敵情益驕,義不可更屈,故贊上行耳。若事之濟否,則非鼎所知也。」樗曰:「然則當思歸路,毋以賊遺君父憂。」鼎曰:「策安出?」樗曰:「張德遠有重望,居閩。今莫若使其為江、淮、荊、浙、福建等路宣撫使,俾以諸道兵赴闕,命下之日,府庫軍旅錢谷皆得專之。宣撫來路,即朝廷歸路也。」鼎曰:「諾。」於是入奏曰:「今沿江經畫大計略定,非得大臣相應援不可。如張浚人才,陛下終棄之乎?」帝曰:「朕用之。」遂起浚知樞密院事。浚至,執鼎手曰:「此行舉措皆合人心。」鼎笑曰:「子才之功也。」樗於是往來鼎、浚間,多所裨益。頃之,以鼎薦,授秘書省正字兼史館校勘。
初,金既退師,鼎、浚相得歡甚。人知其將並相,樗獨言:「二人宜且同在樞府,他日趙退則張繼之。立事任人,未甚相遠,則氣脈長。若同處相位,萬有一不合,或當去位,則必更張,是賢者自相背戾矣。」後稍如其言。又嘗曰:「推車者遇艱險則相詬病,及車之止也,則欣然如初。士之於國家亦若是而已。」
先是,樗與張九成皆言和議非便。秦檜既主和,言者希旨,劾樗與九成謗訕。樗出知舒州懷寧縣,通判衡州,已而致仕。檜死,複起為大宗正丞,轉工部員外郎、出知蘄州。孝宗即位,用為提舉浙東常平,以治績聞。淳熙七年,卒。
初,樗善鑒識,宣和間,謂其友人沈晦試進士當第一。建炎初,又謂今歲進士張九成當第一,淩景夏次之。會風折大槐,樗以作二簡遺之,後果然。趙鼎嘗以樊光遠免舉事訪樗,樗曰:「今年省試不可無此人。」於是光遠亦第一。初,樗二女方擇配,富人交請婚,不許。及見汪洋、張孝祥,乃曰「佳婿也。」遂以妻之。
洪興祖,字慶善,鎮江丹陽人。少讀《禮》至《中庸》,頓悟性命之理,績文日進。登政和上舍第,為湖州士曹,改宣教郎。高宗時在揚州,庶事草創,選人改秩軍頭司引見,自興祖始。召試,授秘書省正字,後為太常博士。
上疏乞收人心,納謀策,安民情,壯國威。又論國家再造,一宜以藝祖為法。紹興四年,蘇、湖地震。興祖時為駕部郎官,應詔上疏,具言朝廷紀綱之失,為時宰所惡,主管太平觀。
起知廣德軍,視水原為陂塘六百餘所,民無旱憂。一新學舍,因定從祀:自十哲曾子而下七十有一人,又列先儒左丘明而下二十有六人。擢提點江東刑獄。知真州。州當兵沖,瘡痍未瘳。興祖始至,請複一年租,從之。明年再請,又從之。自是流民複業,墾辟荒田至七萬餘畝。
徙知饒州,先夢持六刀,覺曰:「三刀為益,今倍之,其饒乎?」已而果然。是時秦檜當國,諫官多檜門下,爭彈劾以媚檜。興祖坐嘗作故龍圖閣學士程瑀《論語解序》,語涉怨望,編管昭州,卒,年六十有六。明年,詔複其官,直敷文閣。
興祖好古博學,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去書。著《老莊本旨》、《周易通義》、《系辭要旨》、《古文孝經序贊》、《離騷楚詞考異》行於世。
高閌,字抑崇,明州鄞縣人。紹興元年,以上舍選賜進士第。執政薦之,召為秘書省正字。時將賜新進士《儒行》、《中庸》篇,閌奏《儒行》詞說不醇,請止賜《中庸》,庶幾學者得知聖學淵源,而不惑於他說,從之。
權禮部員外郎兼史館校勘。面對,言:「《春秋》之法,莫大于正名。今樞密院號本兵柄,而諸路軍馬盡屬都督,是朝廷兵柄自分為二。又週六卿,其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官屬猶得專達。今一切拘以文法,雖利害灼然可見,官長且不敢自決,必請於朝,故廟堂之事益繁,而省曹官屬乃與胥吏無異。又政事之行,給、捨得繳駁,台諫得論列,若給、舍以為然,台諫以為不然,則不容不改。祖宗時有繳駁台諫章疏不以為嫌者,恐其得於風聞,致朝廷之有過舉。然此風不見久矣,臣恐朝廷之權反在台諫。且祖宗時,監察禦史許言事,靖康中嘗行之。今則名為台官,實無言責,此皆名之未正也。」
尋遷著作佐郎,以言者論罷,主管崇道觀。召為國子司業。時興太學,閌奏宜先經術,帝曰:「士習詩賦已久,遽能使之通經乎?」閌曰:「先王設太學,惟講經術而已。國初猶循唐制用詩賦,神宗始以經術造士,遂罷詩賦,又慮不足以盡人才,乃設詞學一科。今宜以經義為主,而加詩賦。」帝然之。閌於是條具以聞。其法以《六經》、《語》、《孟》義為一場,詩賦次之,子史論又次之,時務策又次之。太學課試及郡國科舉,盡以此為法,且立郡國士補國學監生之制。中興已後學制,多閌所建明。
閌又言建學之始,宜得老成以誘掖後進。乃薦全州文學師維藩,詔除國子錄。維藩,眉山人,精《春秋》學,林栗其高第也,故首薦之。新學成,閌奏補試者六千人,且乞臨雍,繼率諸生上表以請。於是帝幸太學,秦熺執經,閌講《易·泰卦》,賜三品服。胡寅聞之,以書責閌曰:「閣下為師儒之首,不能建大論,明天人之理,乃阿諛柄臣,希合風旨,求舉太平之典,欺天罔人孰甚焉!平生志行掃地矣。」
閌少宗程頤學。宣和末,楊時為祭酒,閌為諸生。胡安國至京師,訪士于時,以閌為首稱,由是知名。閌除禮部侍郎,帝因問閌張九成安否,明日,複以問秦檜,檜疑閌薦,中丞李文會承檜旨劾閌,出知筠州,不赴,卒。初,秦棣嘗使姚孚請婚,閌辭之。其著述有《春秋集傳》行於世。
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寧人。十歲能屬文,登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主吳縣簿,未上,丁父憂。服除,著十論言當世事,獻于朝,宰相湯思退奇之,擢太平州教授。明年,召為太學正,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
孝宗即位,遷著作佐郎。當是時,帝初政,銳意事功,命令四出,貴近或預密議。會詔百官言事,大昌奏曰:「漢石顯知元帝信己,先請夜開宮門之詔。他日,故夜還,稱詔啟關,或言矯制,帝笑以前詔示之。自是顯真矯制,人不復言。國朝命令必由三省,防此弊也。請自今被御前直降文書,皆申省審奏乃得行,以合祖宗之規,以防石顯之奸。」又言:「去歲完顏亮入寇,無一士死守,而兵將至今策勳未已。惟李寶捷膠西,虞允文戰採石,實屠亮之階。今寶罷兵,允文守夔,此公論所謂不平也。」帝稱善,選為恭王府贊讀。遷國子司業兼權禮部侍郎、直學士院。帝問大昌曰:「朕治道不進,奈何?」大昌對曰:「陛下勤儉過古帝王,自女真通和,知尊中國,不可謂無效。但當求賢納諫,修政事,則大有為之業在其中,不必他求奇策,以幸速成。」又言:「淮上築城太多,緩急何人可守?設險莫如練卒,練卒莫如擇將。」帝稱善。
除浙東提點刑獄。會歲豐,酒稅逾額,有挾朝命請增額者,大昌力拒之,曰:「大昌寧罪去,不可增也。」徙江西轉運副使,大昌曰:「可以興利去害,行吾志矣。」會歲歉,出錢十余萬緡,代輸吉、贛、臨江、南安夏稅折帛。清江縣舊有破坑、桐塘二堰,以捍江護田及民居,地幾二千頃。後堰壞,歲罹水患且四十年,大昌力複其舊。
進秘閣修撰,召為秘書少監,帝勞之曰:「卿,朕所簡記。監司若人人如卿,朕何憂?」兼中書舍人。六和塔寺僧以鎮潮為功,求內降給賜所置田產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違法置田,又移科徭於民,奈何許之!況自修塔之後,潮果不齧岸乎?」寢其命。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大昌言:「辟以止辟,未聞縱有罪為仁也。今四方讞獄例擬貸死,臣謂有司當守法,人主察其可貸則貸之。如此,則法伸乎下,仁歸乎上矣。」帝以為然。兼給事中。江陵都統制率逢原縱部曲毆百姓,守帥辛棄疾以言狀徙帥江西。大昌因極論「自此屯戍州郡,不可為矣」!逢原由是坐削兩官,降本軍副將。累遷權吏部尚書。言:「今日諸軍,西北舊人日少,其子孫伉健者,當教之戰陣。不宜輕聽離軍。且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今率三年輒補外,用違其長,既有征行,無人在選。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會行中外更迭之制,力請郡,遂出知泉州。汀州賊沈師作亂,戍將蕭統領與戰死,閩部大震。漕檄統制裴師武討之。師武以未得帥符不行,大昌手書趣之曰:「事急矣,有如帥責君,可持吾書自解。」當是時,賊謀攻城,而先使諜者衷甲縱火為內應。會師武軍至,複得諜者,賊遂散去。遷知建寧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尋奉祠。紹熙五年,請老,以龍圖閣學士致仕。慶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諡文簡。
大昌篤學,於古今事靡不考究。有《禹貢論》、《易原》、《雍錄》、《易老通言》、《考古編》、《演繁露》、《北邊備對》行於世。
林之奇,字少穎,福州候官人。紫微舍人呂本中入閩,之奇甫冠,從本中學。時將試禮部,行次衢州,以不得事親而反。學益力,本中奇之,由是學者踵至。中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調莆田簿,改尉長汀,召為秘書省正字,轉校書郎。
會朝廷欲令學者參用王安石《三經義》之說,之奇上言:「王氏三經,率為新法地。晉人以王、何清談之罪,深於桀、紂。本朝靖康禍亂,考其端倪,王氏實負王、何之責。在孔、孟書,正所謂邪說、詖行、淫辭之不可訓者。」或傳金人欲南侵,之奇作書抵當路,以為「久和畏戰,人情之常。金知吾重於和,故常以虛聲喝我,而示我以欲戰之意,非果欲戰,所以堅吾和。欲與之和,宜無憚于戰,則其權在我」。又言:「戰之所須不一,而人才為先。必求可與共患難者,非得如龐士元所謂俊傑者不可也。」
以痹疾乞外,由宗正丞提舉閩舶,參帥議,遂以祠祿家居,自稱拙齋。東萊呂祖謙嘗受學焉。淳熙三年卒,年六十有五。
有《書》《春秋》《周禮說》、《論》、《孟》《楊子講義》、《道山記聞》等書行於世。
林光朝,字謙之,興化軍莆田人。再試禮部不第,聞吳中陸子正嘗從尹焞學,因往從之遊。自是專心聖賢踐履之學,通《六經》,貫百氏,言動必以禮,四方來學者亡慮數百人。南渡後,以伊、洛之學倡東南者,自光朝始。然未嘗著書,惟口授學者,使之心通理解。嘗曰:「道之全體,全乎太虛。《六經》既發明之,後世注解固已支離,若複增加,道愈遠矣。」
孝宗隆興元年,光朝年五十,以進士及第。調袁州司戶參軍。乾道三年,龍大淵、曾覿以潛邸恩幸進,台諫、給舍論駁不行。張闡自外召為執政,銳欲去之,覺其不可拙,遂以老疾力辭不拜。而光朝及劉朔方以名儒薦對,頗及二人罪,由是光朝改左承奉郎、知永福縣。而大臣論薦不已,召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官,曆著作佐郎兼禮部郎官。八年,進國子司業兼太子侍讀,史職如故。是時,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事,光朝不往賀,遂出為廣西提點刑獄,移廣東。
茶寇自荊、湘剽江西,薄嶺南,其鋒銳甚。光朝自將郡兵,檄摧鋒統制路海、本路鈐轄黃進各以軍分控要害。會有詔徙光朝轉運副使,光朝謂賊勢方張,留屯不去,督二將遮擊,連敗之,賊驚懼宵遁。帝聞之,喜曰:「林光朝儒生,乃知兵耶。」加直寶謨閣,召拜國子祭酒兼太子左諭德。四年,帝幸國子監,命講《中庸》,帝大稱善,面賜金紫。不數日,除中書舍人。是時,吏部郎謝廓然由曾覿薦,賜出身,除殿中侍御史,命從中出。光朝愕曰:「是輕台諫、羞科目也。」立封還詞頭。天子度光朝決不奉詔,改授工部侍郎,不拜,遂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婺州。光朝老儒,素有士望。在後省未有建明,或疑之,及聞繳駁廓然,士論始服。光朝因引疾提舉興國宮,卒,年六十五。
楊萬里,字廷秀,吉州吉水人。中紹興二十四年進士第,為贛州司戶,調永州零陵丞。時張浚謫永,杜門謝客,萬里三往不得見,以書力請,始見之。浚勉以正心誠意之學,萬里服其教終身,乃名讀書之室曰誠齋。
浚入相,薦之朝。除臨安府教授,未赴,丁父憂。改知隆興府奉新縣,戢追胥不入鄉,民逋賦者揭其名市中,民訁雚趨之,賦不擾而足,縣以大治,會陳俊卿、虞允文為相,交薦之,召為國子博士。侍講張栻以論張說出守袁,萬里抗疏留栻,又遺允文書,以和同之說規之,栻雖不果留,而公論偉之。遷太常博士,尋升丞兼吏部侍右郎官,轉將作少監、出知漳州,改常州,尋提舉廣東常平茶鹽。盜沈師犯南粵,帥師往平之。孝宗稱之曰「仁者之勇」,遂有大用意,就除提點刑獄。請于潮、惠二州築外砦,潮以鎮賊之巢,惠以扼賊之路。俄以憂去。免喪,召為尚左郎官。
淳熙十二年五月,以地震,應詔上書曰:
臣聞:言有事于無事之時,不害其為忠;言無事于有事之時,其為奸也大矣。南北和好逾二十年,一旦絕使,敵情不測。而或者曰:彼有五單于爭立之禍。又曰:彼有匈奴困于東胡之禍,既而皆不驗。道塗相傳,繕汴京城池,開海州漕渠,又于河南、北簽民兵,增驛騎,制馬櫪,籍井泉,而吾之間諜不得以入,此何為者耶?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一也。
或謂金主北歸,可為中國之賀。臣以中國之憂,正在乎此。此人北歸,蓋懲創於逆亮之空國而南侵也。將欲南之,必固北之。或者以身填撫其北,而以其子與婿經營其南也。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二也。
臣竊聞論者或謂緩急,淮不可守,則棄淮而守江,是大不然。昔者吳與魏力爭而得合肥,然後吳始安。李煜失滁、揚二州,自此南唐始蹙。今曰棄淮而保江,既無淮矣,江可得而保乎?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三也。
今淮東、西凡十五郡,所謂守帥,不知陛下使宰相擇之乎,使樞廷擇之乎?使宰相擇之,宰相未必為樞廷慮也;使樞廷擇之,則除授不自己出也。一則不為之慮,一則不自己出,緩急敗事,則皆曰:非我也。陛下將責之誰乎?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四也。
且南北各有長技,若騎若射,北之長技也;若舟若步,南之長技也。今為北之計者,日繕治其海舟,而南之海舟則不聞繕治焉。或曰:吾舟素具也,或曰:舟雖未具而憚於擾也。紹興辛巳之戰,山東、採石之功,不以騎也,不以射也,不以步也,舟焉而已。當時之舟,今可複用乎?且夫斯民一日之擾,與社稷百世之安危,孰輕孰重?事固有大於擾者也。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五也。
陛下以今日為何等時耶?金人日逼,疆場日擾,而未聞防金人者何策,保疆場者何道?但聞某日修某禮文也,某日進某書史也,是以鄉飲理軍,以幹羽解圍也。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六也。
臣聞古者人君,人不能悟之,則天地能悟之。今也國家之事,敵情不測如此,而君臣上下處之如太平無事之時,是人不能悟之矣。故上天見災異,異時熒惑犯南斗,邇日鎮星犯端門,熒惑守羽林。臣書生,不曉天文,未敢以為必然也。至於春正月日青無光,若有兩日相摩者,茲不曰大異乎?然天猶恐陛下不信也,至於春日載陽,複有雨雪殺物,茲不曰大異乎?然天猶恐陛下又不信也,乃五月庚寅,又有地震,茲又不曰大異乎?且夫天變在遠,臣子不敢奏也,不信可也;地震在外,州郡不敢聞也,不信可也。今也天變頻仍,地震輦轂,而君臣不聞警懼,朝廷不聞咨訪,人不能悟之,則天地能悟之。臣不知陛下于此悟乎,否乎?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七也。
自頻年以來,兩浙最近則先旱,江淮則又旱,湖廣則又旱,流徙者相續,道殣相枕。而常平之積,名存而實亡;入粟之令,上行而下慢。靜而無事,未知所以振救之;動而有事,將何以仰以為資耶?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八也。
古者足國裕民,惟食與貨。今之所謂錢者,富商、巨賈、閹宦、權貴皆盈室以藏之,至於百姓三軍之用,惟破楮券爾。萬一如唐涇原之師,因怒糲食,蹴而覆之,出不遜語,遂起朱泚之亂,可不為寒心哉!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九也。
古者立國必有可畏,非畏其國也,畏其人也。故苻堅欲圖晉,而王猛以為不可,謂謝安、桓沖江左之望,是存晉者,二人而已。異時名相如趙鼎、張浚,名將如岳飛、韓世忠,此金人所憚也。近時劉珙可用則早死,張栻可用則沮死,萬一有緩急,不知可以督諸軍者何人,可以當一面者何人,而金人之所素憚者又何人?而或者謂人之有才,用而後見。臣聞之《記》曰:「苟有車必見其式,苟有言必聞其聲。」今曰有其人而未聞其可將可相,是有車而無式,有言而無聲也。且夫用而後見,非臨之以大安危,試之以大勝負,則莫見其用也。平居無以知其人,必待大安危、大勝負而後見焉。成事幸矣,萬一敗事,悔何及耶?昔者謝玄之北禦苻堅,而郗超知其必勝;桓溫之西伐李勢,而劉倓知其必取。蓋玄於履屐之間無不當其任,溫於蒱博不必得則不為,二子于平居無事之日,蓋必有以察其小而後信其大也,豈必大用而後見哉?臣所謂言有事於無事之時者十也。
願陛下超然遠覽,昭然遠寤。勿矜聖德之崇高,而增其所未能;勿恃中國之生聚,而嚴其所未備。勿以天地之變異為適然,而法宣王之懼災;勿以臣下之苦言為逆耳,而體太宗之導諫。勿以女謁近習之害政為細故,而監漢、唐季世致亂之由;勿以仇讎之包藏為無他,而懲宣、政晚年受禍之酷。責大臣以通知邊事軍務如富弼之請,勿以東西二府異其心;委大臣以薦進謀臣良將如蕭何所奇,勿以文武兩途而殊其轍,勿使賂宦者而得旄節如唐大曆之弊,勿使貨近幸而得招討如梁段凝之敗。以重蜀之心而重荊、襄,使東西形勢之相接;以保江之心而保兩淮,使表裏唇齒之相依。勿以海道為無虞,勿以大江為可恃。增屯聚糧,治艦扼險。君臣之所咨訪,朝夕之所講求,姑置不急之務,精專備敵之策。庶幾上可消於天變,下不墮於敵奸。
然天下之事,有本根,有枝葉。臣前所陳,枝葉而已。所謂本根,則人主不可以自用。人主自用,則人臣不任責,然猶未害也。至於軍事,而猶曰「誰當憂此,吾當自憂」。今日之事,將無類此?《傳》曰:「木水有本原。」聖學高明,願益思其所以本原者。
東宮講官闕,帝親擢萬里為侍讀。宮僚以得端人相賀。他日讀《陸宣公奏議》等書,皆隨事規警,太子深敬之。王淮為相,一日問曰:「宰相先務者何事?」曰:「人才。」又問:「孰為才?」即疏朱熹、袁樞以下六十人以獻,淮次第擢用之。曆樞密院檢詳,守右司郎中,遷左司郎中。
十四年夏旱,萬里複應詔,言:「旱及兩月,然後求言,不曰遲乎?上自侍從,下止館職,不曰隘乎?今之所以旱者,以上澤不下流,下情不上達,故天地之氣隔絕而不通。」因疏四事以獻,言皆懇切。遷秘書少監。會高宗崩,孝宗欲行三年喪,創議事堂,命皇太子參決庶務。萬里上疏力諫,且上太子書,言:「天無二日,民無二王。一履危機,悔之何及?與其悔之而無及,孰若辭之而不居。願殿下三辭五辭,而必不居也。」太子悚然。高宗未葬,翰林學士洪邁不俟集議,配饗獨以呂頤浩等姓名上。萬里上疏詆之,力言張浚當預,且謂邁無異指鹿為馬。孝宗覽疏不悅,曰:「萬里以朕為何如主!」由是以直秘閣出知筠州。
光宗即位,召為秘書監。入對,言:「天下有無形之禍,僭非權臣而僭於權臣,擾非盜賊而擾于盜賊,其惟朋黨之論乎!蓋欲激人主之怒莫如朋黨,空天下人才莫如朋黨。黨論一興,其端發于士大夫,其禍及於天下。前事已然,願陛下建皇極於聖心,公聽並觀,壞植散群,曰君子從而用之,曰小人從而廢之,皆勿問其某黨某黨也。」又論:「古之帝王,固有以知一己攬其權,不知臣下竊其權。大臣竊之則權在大臣,大將竊之則權在大將,外戚竊之則權在外戚,近習竊之則權在近習。竊權之最難防者,其惟近習乎!非敢公竊也,私竊之也。始於私竊,其終必至於公竊而後已。可不懼哉!」
紹熙元年,借煥章閣學士為接伴金國賀正旦使兼實錄院檢討官。會《孝宗日曆》成,參知政事王藺以故事俾萬里序之,而宰臣屬之禮部郎官傅伯壽。萬里以失職力丐去,帝宣諭勉留。會進《孝宗聖政》,萬里當奉進,孝宗猶不悅,遂出為江東轉運副使,權總領淮西、江東軍馬錢糧。朝議欲行鐵錢于江南諸郡,萬里疏其不便,不奉詔,忤宰相意,改知贛州,不赴,乞祠,除秘閣修撰,提舉萬壽宮,自是不復出矣。
甯宗嗣位,召赴行在,辭。升煥章閣待制、提舉興國宮。引年乞休致,進寶文閣待制致仕。嘉泰三年,詔進寶謨閣直學士,給賜衣帶。開禧元年召,複辭。明年,升寶謨閣學士,卒,年八十三,贈光祿大夫。
萬里為人剛而褊。孝宗始愛其才,以問周必大,必大無善語,由此不見用。韓侂胄用事,欲網羅四方知名士相羽翼,嘗築南園,屬萬里為之記,許以掖垣。萬里曰:「官可棄,記不可作也。」侂胄恚,改命他人。臥家十五年,皆其柄國之日也。侂胄專僭日益甚,萬里憂憤,怏怏成疾。家人知其憂國也,凡邸吏之報時政者皆不以告。忽族子自外至,遽言侂胄用兵事。萬里慟哭失聲,亟呼紙書曰:「韓侂胄奸臣,專權無上,動兵殘民,謀危社稷,吾頭顱如許,報國無路,惟有孤憤!」又書十四言別妻子,筆落而逝。
萬里精於詩,嘗著《易傳》行於世。光宗嘗為書「誠齋」二字,學者稱誠齋先生,賜諡文節。子長孺。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
○劉子翬呂祖謙蔡元定子沉陸九齡兄九韶陸九淵薛季宣陳傅良葉適戴溪蔡幼學楊泰之
劉子翬,字彥沖,贈太師韐之仲子。以父任授承務郎,辟真定府幕屬。韐死靖康之難,子翬痛憤,幾無以為生,墓三年。服除,通判興化軍。寇楊勍犯閩境,子翬與郡將張當世畫計備禦,如素服戎事者,賊不敢犯。事聞,詔因任。
子翬始執喪致羸疾,至是以不堪吏責,辭歸武夷山,不出者凡十七年。間走其父墓下,瞻望徘徊,涕泗嗚咽,或累日而返。妻死不再娶,事繼母呂氏及兄子羽盡孝友。子羽之子珙,幼英敏嗜學,子翬教之不懈,珙卒有立。
與籍溪胡憲、白水劉勉之交相得,每見,講學外無雜言。它所與遊,皆海內知名士,而期以任重致遠者,惟新安朱熹而已。初,熹父松且死,以熹托子翬。及熹請益,子翬告以《易》之「不遠複」三言,俾佩之終身,熹後卒為儒宗。子翬少喜佛氏說,歸而讀《易》,即渙然有得。其說以為學《易》當先《複》,故以是告熹焉。
一日,感微疾,即謁家廟,泣別母,與親朋訣,付珙家事,指葬處,處親戚孤弱之無業者,訓學者修身求道數百言。後二日卒,年四十七。學者稱屏山先生。珙,別有傳。
呂祖謙,字伯恭,尚書右丞好問之孫也。自其祖始居婺州。祖謙之學本之家庭,有中原文獻之傳。長從林之奇、汪應辰、胡憲遊,既又友張栻、朱熹,講索益精。
初,蔭補入官,後舉進士,複中博學宏詞科,調南外宗教。丁內艱,居明招山,四方之士爭趨之。除太學博士,時中都官待次者例補外,添差教授嚴州,尋複召為博士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輪對,勉孝宗留意聖學。且言:「恢復大事也,規模當定,方略當審。陛下方廣攬豪傑,共集事功,臣願精加考察,使之確指經畫之實,孰為先後,使嘗試僥倖之說不敢陳於前,然後與一二大臣定成算而次第行之,則大義可伸,大業可複矣。」
召試館職。先是,召試者率前期從學士院求問目,獨祖謙不然,而其文特典美。嘗讀陸九淵文,喜之,而未識其人。考試禮部,得一卷,曰:「此必江西小陸之文也。」揭示,果九淵,人服其精鑒。父憂,免喪,主管台州崇道觀。
越三年,除秘書郎、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以修撰李燾薦,重修《徽宗實錄》。書成,進秩。面對,言曰:「夫治道體統,上下內外不相侵奪而後安。鄉者,陛下以大臣不勝任而兼行其事,大臣亦皆親細務而行有司之事,外至監司、守令職任,率為其上所侵而不能令其下。故豪猾玩官府,郡縣忽省部,掾屬淩長吏,賤人輕柄臣。平居未見其患,一旦有急,誰與指麾而伸縮之邪?如曰臣下權任太重,懼其不能無私,則有給、舍以出納焉,有台諫以救正焉,有侍從以詢訪焉。儻得端方不倚之人分處之,自無專恣之慮,何必屈至尊以代其勞哉?人之關鬲脈絡少有壅滯,久則生疾。陛下于左右雖不勞操制,苟玩而弗慮,則聲勢浸長,趨附浸多,過咎浸積,內則懼為陛下所遣而益思壅蔽,外則懼為公議所疾而益肆詆排。願陛下虛心以求天下之士,執要以總萬事之機。勿以圖任或誤而謂人多可疑,勿以聰明獨高而謂智足遍察,勿詳於小而忘遠大之計,勿忽於近而忘壅蔽之萌。」
又言:「國朝治體,有遠過前代者,有視前代為未備者。夫以寬大忠厚建立規模,以禮遜節義成就風俗,此所謂遠過前代者也。故於俶擾艱危之後,駐蹕東南逾五十年,無纖毫之虞,則根本之深可知矣。然文治可觀而武績未振,名勝相望而幹略未優,故雖昌熾盛大之時,此病已見。是以元昊之難,范、韓皆極一時之選,而莫能平殄,則事功之不競從可知矣。臣謂今日治體視前代未備者,固當激厲而振起。遠過前代者,尤當愛護而扶持。」
遷著作郎,以末疾,請祠歸。先是,書肆有書曰《聖宋文海》,孝宗命臨安府校正刊行。學士周必大言:《文海》去取差謬,恐難傳後,盍委館職銓擇,以成一代之書?孝宗以命祖謙。遂斷自中興以前,崇雅黜浮,類為百五十卷,上之,賜名《皇朝文鑒》。
詔除直秘閣。時方重職名,非有功不除,中書舍人陳爓駁之。孝宗批旨雲:「館閣之職,文史為先。祖謙所進,採取精詳,有益治道,故以寵之,可即命詞。」爓不得已草制。尋主管沖祐觀。明年,除著作郎兼國史院編修官。卒,年四十五。諡曰成。
祖謙學以關、洛為宗,而旁稽載籍,不見涯涘。心平氣和,不立崖異,一時英偉卓犖之士皆歸心焉。少卞急,一日,誦孔子言:「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忽覺平時忿懥渙然冰釋。朱熹嘗言:「學如伯恭,方是能變化氣質。」其所講畫,將以開物成務,既臥病,而任重道遠之意不衰。居家之政,皆可為後世法。修《讀詩記》、《大事記》,皆未成書。考定《古周易》、《書說》、《閫範》、《官箴》、《辨志錄》、《歐陽公本末》,皆行於世。晚年會友之地曰麗澤書院,在金華城中,既歿。郡人即而祠之。子延年。
蔡元定,字季通,建州建陽人。生而穎悟,八歲能詩,日記數千言。父發,博覽群書,號牧堂老人,以程氏《語錄》、邵氏《經世》、張氏《正蒙》授元定,曰:「此孔、孟正脈也。」元定深涵其義。既長,辨析益精。登西山絕頂,忍饑啖薺讀書。
聞朱熹名,往師之。熹扣其學,大驚曰:「此吾老友也,不當在弟子列。」遂與對榻講論諸經奧義,每至夜分。四方來學者,熹必俾先從元定質正焉。太常少卿尤袤、秘書少監楊萬里聯疏薦於朝,召之,堅以疾辭。築室西山,將為終焉之計。
時韓侂胄擅政,設偽學之禁,以空善類。台諫承風,專肆排擊,然猶未敢誦言攻朱熹。至沈繼祖、劉三傑為言官,始連疏詆熹,並及元定。元定簡學者劉礪曰:「化性起偽,烏得無罪!」未幾,果謫道州。州縣捕元定甚急,元定聞命,不辭家即就道。熹與從遊者數百人餞別蕭寺中,坐客興歎,有泣下者。熹微視元定,不異平時,因喟然曰:「友朋相愛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矣。」元定賦詩曰:「執手笑相別,無為兒女悲。」眾謂宜緩行,元定曰:「獲罪於天,天可逃乎?」杖屨同其子沉行三千里,腳為流血,無幾微見言面。
至舂陵,遠近來學者日眾,州士子莫不趨席下以聽講說。有名士挾才簡傲、非笑前修者,亦心服謁拜,執弟子禮甚恭。人為之語曰:「初不敬,今納命。」愛元定者謂宜謝生徒,元定曰:「彼以學來,何忍拒之?若有禍患,亦非閉門塞竇所能避也。」貽書訓諸子曰:「獨行不愧影,獨寢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一日,謂沉曰:「可謝客,吾欲安靜,以還造化舊物。」閱三日卒。侂胄既誅,贈迪功郎,賜諡文節。
元定於書無所不讀,於事無所不究。義理洞見大原,下至圖書、禮樂、制度,無不精妙。古書奇辭奧義,人所不能曉者,一過目輒解。熹嘗曰:「人讀易書難,季通讀難書易。」熹疏釋《四書》及為《易》、《詩》傳、《通鑒綱目》,皆與元定往復參訂。《啟蒙》一書,則屬元定起稿。嘗曰:「造化微妙,惟深於理者能識之,吾與季通言而不厭也。」及葬,以文誄之曰:「精詣之識,卓絕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窮之辯,不復可得而見矣。」學者尊之曰西山先生。
其平生問學,多寓於熹書集中。所著書有《大衍詳說》、《律呂新書》、《燕樂》、《原辯》、《皇極經世》、《太玄潛虛指要》、《洪范解》、《八陣圖說》,熹為之序。
子淵、沉,皆躬耕不仕。淵有《周易訓解》。
沉字仲默,少從朱熹遊。熹晚欲著《書傳》,未及為,遂以屬沉。《洪範》之數,學者久失其傳,元定獨心得之,然未及論著,曰:「成吾書者沉也。」沉受父師之托,沈潛反復者數十年,然後成書,發明先儒之所未及。其于《洪範》數,謂:「體天地之撰者《易》之象,紀天地之撰者《範》之數。數始於一奇,象成於二偶。奇者數之所以立,偶者數之所以行。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也;三三而九,九疇之數也。由是八八而又八八之為四千九十六,而象備矣;九九而又九九之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周矣。《易》更四聖而象已著,《範》錫神禹而數不傳。後之作者,昧象數之原,窒變通之妙,或即象而為數,或反數而擬象,牽合傅會,自然之數益晦焉。」
始,從元定謫道州,跋涉數千里,道楚、粵窮僻處,父子相對,常以理義自怡悅。元定沒,徒步護喪以還。有遺之金而義不可受者,輒謝卻,之曰:「吾不忍累先人也。」年僅三十,屏去舉子業,一以聖賢為師。隱居九峰,當世名卿物色將薦用之,沉不屑就。次子抗,別有傳。
陸九齡,字子壽。八世祖希聲,相唐昭宗。孫德遷,五代末,避亂居撫州之金溪。父賀,以學行為裏人所宗,嘗采司馬氏冠昏喪祭儀行於家,生六子,九齡其第五子也。幼穎悟端重,十歲喪母,哀毀如成人。稍長,補郡學弟子員。
時秦檜當國,無道程氏學者,九齡獨尊其說。久之,聞新博士學黃、老,不事禮法,慨然歎曰:「此非吾所願學也。」遂歸家,從父兄講學益力。是時,吏部員外郎許忻有名中朝,退居臨川,少所賓接,一見九齡,與語大說,盡以當代文獻告之。自是九齡益大肆力於學,翻閱百家,晝夜不倦,悉通陰陽、星曆、五行、蔔筮之說。
性周謹,不肯苟簡涉獵。入太學,司業汪應辰舉為學錄。登乾道五年進士第。調桂陽軍教授,以親老道遠改興國軍,未上,會湖南茶寇剽廬陵,聲搖旁郡,人心震攝。舊有義社以備寇,郡從眾請,以九齡主之,門人多不悅。九齡曰:「文事武備,一也。古者有征討,公卿即為將帥,比閭之長,則五兩之率也。士而恥此,則豪俠武斷者專之矣。」遂領其事,調度屯禦皆有法。寇雖不至,而郡縣倚以為重。暇則與鄉之子弟習射,曰:「是固男子之事也。」歲惡,有剽劫者過其門,必相戒曰:「是家射多命中,無自取死。」
及至興國,地濱大江,俗儉嗇而鮮知學。九齡不以職閑自佚,益嚴規矩,肅衣冠,如臨大眾,勸綏引翼,士類興起。不滿歲,以繼母憂去。服除,調全州教授。未上,得疾。一日晨興,坐床上與客語,猶以天下學術人才為念。至夕,整襟正臥而卒。年四十九。寶慶二年,特贈朝奉郎、直秘閣,賜諡文達。
九齡嘗繼其父志,益修禮學,治家有法。闔門百口,男女以班各供其職,閨門之內嚴若朝廷。而忠敬樂易,鄉人化之,皆遜弟焉。與弟九淵相為師友,和而不同,學者號「二陸」。有來問學者,九齡從容啟告,人人自得。或未可與語,則不發。嘗曰:「人之惑有難以口舌爭者,言之激,適固其意;少需,未必不自悟也。」
廣漢張栻與九齡不相識,晚歲以書講學,期以世道之重。呂祖謙常稱之曰:「所志者大,所據者實。有肯綮之阻,雖積九仞之功不敢遂;有毫釐之偏,雖立萬夫之表不敢安。公聽並觀,卻立四顧,弗造于至平至粹之地,弗措也。」兄九韶。
九韶字子美。其學淵粹。隱居山中,晝之言行,夜必書之。其家累世義居,一人最長者為家長,一家之事聽命焉。歲遷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疇、租稅、出內、庖爨、賓客之事,各有主者。九韶以訓戒之辭為韻語,晨興,家長率眾子弟謁先祠畢,擊鼓誦其辭,使列聽之。子弟有過,家長會眾子弟責而訓之,不改,則撻之,終不改,度不可容,則言之官府,屏之遠方焉。九韶所著有《梭山文集》、《家制》、《州郡圖》。
陸九淵,字子靜。生三四歲,問其父天地何所窮際,父笑而不答。遂深思,至忘寢食。及總角,舉止異凡兒,見者敬之。謂人曰:「聞人誦伊川語,自覺若傷我者。」又曰:「伊川之言,奚為與孔子、孟子之言不類?近見其間多有不是處。」初讀《論語》,即疑有子之言支離。他日讀古書,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忽大省曰:「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己分內事乃宇宙內事。」又嘗曰:「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至西海、南海、北海有聖人出,亦莫不然。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至於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此心此理,亦無不同也。」
後登乾道八年進士第。至行在,士爭從之遊。言論感發,聞而興起者甚眾。教人不用學規,有小過,言中其情,或至流汗。有懷於中而不能自曉者,為之條析其故,悉如其心。亦有相去千里,聞其大概而得其為人。嘗曰:「念慮之不正者,頃刻而知之,即可以正。念慮之正者,頃刻而失之,即為不正。有可以形跡觀者,有不可。以形跡觀人,則不足以知人。必以形跡繩人,則不足以救之。」初調隆興靖安縣主簿。丁母憂,服闋,改建甯崇安縣。以少師史浩薦,召審察,不赴。侍從複薦,除國子正,教諸生無異在家時。除敕令所刪定官。
九淵少聞靖康間事,慨然有感於復仇之義。至是,訪知勇士,與議恢復大略。因輪對,遂陳五論:一論仇恥未複,願博求天下之俊傑,相與舉論道經邦之職;二論願致尊德樂道之誠;三論知人之難;四論事當馴致而不可驟;五論人主不當親細事。帝稱善。未幾,除將作監丞,為給事中王信所駁,詔主管台州崇道觀。還鄉,學者輻湊,每開講席,戶外屨滿,耆老扶杖觀聽。自號象山翁,學者稱象山先生。嘗謂學者曰:「汝耳自聰,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本無欠闕,不必它求,在乎自立而已。」又曰:「此道與溺於利欲之人言猶易,與溺於意見之人言卻難。」或勸九淵著書,曰:「《六經》注我,我注《六經》。」又曰:「學苟知道,《六經》皆我注腳。」
光宗即位,差知荊門軍。民有訴者,無早暮,皆得造於庭,複令其自持狀以追,為立期,皆如約而至,即為酌情決之,而多所勸釋。其有涉人倫者,使自毀其狀,以厚風俗。唯不可訓者,始置之法。其境內官吏之貪廉,民俗之習尚善惡,皆素知之。有訴人殺其子者,九淵曰:「不至是。」及追究,其子果無恙。有訴竊取而不知其人,九淵出二人姓名,使捕至,訊之伏辜,盡得所竊物還訴者,且宥其罪使自新。因語吏以某所某人為暴,翌日有訴遇奪掠者,即其人也,乃加追治。吏大驚,郡人以為神。申嚴保伍之法,盜賊或發,擒之不逸一人,群盜屏息。
荊門為次邊而無城。九淵以為:「郡居江、漢之間,為四集之地,南捍江陵,北援襄陽,東護隨、郢之肋,西當光化、夷陵之沖,荊門固則四鄰有所恃,否則有背肋腹心之虞,由唐之湖陽以趨山,則其涉漢之處已在荊門之肋;由鄧之鄧城以涉漢,則其趨山之處已在荊門之腹。自此之外,間道之可馳,漢津之可涉,坡陀不能以限馬,灘瀨不能以濡軌者,所在尚多。自我出奇制勝,徼敵兵之腹肋者,亦正在此。雖四山環合,易於備禦,而城池闕然,將誰與守?」乃請於朝而城之,自是民無邊憂。罷關市吏譏察而減民稅,商賈畢集,稅入日增。舊用銅錢,以其近邊,以鐵錢易之,而銅有禁,複令貼納。九淵曰:「既禁之矣,又使之輸邪?」盡蠲之。故事,平時教軍伍射,郡民得與,中者均賞,薦其屬不限流品。嘗曰:「古者無流品之分,而賢不肖之辨嚴;後世有流品之分,而賢不肖之辨略。」每旱,禱即雨,郡人異之。逾年,政行令修,民俗為變,諸司交薦。丞相周必大嘗稱荊門之政,以為躬行之效。
一日,語所親曰:「先教授兄有志天下,竟不得施以沒。」又謂家人曰:「吾將死矣。」又告僚屬曰:「某將告終。」會禱雪,明日,雪。乃沐浴更衣端坐,後二日日中而卒。會葬者以千數,諡文安。
初,九淵嘗與朱熹會鵝湖,論辨所學多不合。及熹守南康,九淵訪之,熹與至白鹿洞,九淵為講君子小人喻義利一章,聽者至有泣下。熹以為切中學者隱微深痼之病。至於無極而太極之辨,則貽書往來,論難不置焉。門人楊簡、袁燮、舒璘、沈煥能傳其學雲。
薛季宣,字士龍,永嘉人。起居舍人徽言之子也。徽言卒時,季宣始六歲,伯父敷文閣待制弼收鞠之。從弼宦遊,及見渡江諸老,聞中興經理大略。喜從老校、退卒語,得岳、韓諸將兵間事甚悉。年十七,起從荊南帥辟書寫機宜文字,獲事袁溉。溉嘗從程頤學,盡以其學授之。季宣既得溉學,于古封建、井田、鄉遂、司馬法之制,靡不研究講畫,皆可行于時。
金兵之未至也,武昌令劉錡鎮鄂渚。季宣白錡,以武昌形勢直淮、蔡,而兵寡勢弱,宜早為備,錡不聽。及兵交,稍稍資季宣計畫。未幾,汪澈宣諭荊襄,而金兵趨江上,詔成閔還師入援。季宣又說澈以閔既得蔡,有破竹之勢,宜守便宜勿遣,而令其乘勝下潁昌,道陳、汝,趨汴都,金內顧且驚潰,可不戰而屈其兵矣。澈不聽。
時江、淮仕者聞金兵且至,皆預遣其奴而系馬於庭以待。季宣獨留家,與民期曰:「吾家即汝家,即有急,吾與汝偕死。」民亦自奮。縣多盜,季宣患之,會有伍民之令,乃行保伍法,五家為保,二保為甲,六甲為隊,因地形便合為總,不以鄉為限,總首、副總首領之。官族、士族、富族皆附保,蠲其身,俾輸財供總之小用。諸總必有圃以習射,禁蒱博雜戲,而許以武事角勝負,五日更至庭閱之,而賞其尤者;不幸死者予棺,複其家三年。鄉置樓,盜發,伐鼓舉烽,瞬息遍百里。縣治、白鹿磯、安樂口皆置戍。複請于宣諭司,得戰艦十,甲三百,羅落之。守計定,訖兵退,人心不搖。
樞密使王炎薦於朝,召為大理寺主簿,未至,為書謝炎曰:「主上天資英特,群臣無將順緝熙之具,幸得遭時,不能格心正始,以建中興之業,徒僥倖功利,誇言以眩俗,雖複中夏,猶無益也。為今之計,莫若以仁義紀綱為本。至於用兵,請俟十年之後可也。」
時江、湖大旱,流民北渡江,邊吏複奏淮北民多款塞者,宰相虞允文白遣季宣行淮西,收以實邊。季宣為表廢田,相原隰,複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二莊于黃州故治東北,以戶授屋,以丁授田,頒牛及田器穀種各有差,廩其家,至秋乃止。凡為戶六百八十有五,分處合肥、黃州間,並邊歸正者振業之。季宣謂人曰:「吾非為今日利也。合肥之圩,邊有警,因以斷柵江,保巢湖。黃州地直蔡沖,諸莊輯則西道有遮罩矣。」光州守宋端友招集北歸者止五戶,而雜舊戶為一百七十,奏以幸賞,季宣按得其實而劾之。時端友為環列附托難撼,季宣奏上,孝宗怒,屬大理治,端友以憂死。
季宣還,言于孝宗曰:「左右之人進言者,其情不可不察也。托正以行邪,偽直以售佞,薦退人物,曾非誦言,遊揚中傷,乃自不意。一旦號令雖自中出,而其權已歸私門矣。故齊威之霸,不在阿、即墨之誅賞,而在毀譽者之刑。臣觀近政,非無阿、即墨之誅賞,奈何毀譽之人自若乎?」帝曰:「朕方圖之。」
季宣又進言曰:「日城淮郡,以臣所見,合肥板幹方立,中使督視,卒卒成之。臣行過郡,一夕風雨,墮樓五堵。曆陽南壁闕,而居巢庳陋如故,乃聞有靡錢钜萬而成城四十餘丈者。陛下安取此!然外事無足道,咎根未除,臣所深憂。左右近侍,陰擠正士而陽稱道之,陛下儻因貌言而聽之,臣恐石顯、王鳳、鄭注之智中也。」又言:「近或以好名棄士大夫,夫好特為臣子學問之累。人主為社稷計,唯恐士不好名,誠人人好名畏義,何鄉不立?」帝稱善,恨得季宣晚,遂進兩官,除大理正。
自是,凡奏請論薦皆報可。以虞允文諱闕失,不樂之。居七日,出知湖州,會戶部以曆付場務,錙銖皆分隸經總制,諸郡束手無策,季宣言於朝曰:「自經總制立額,州縣鑿空以取贏,雖有奉法吏思寬弛而不得騁。若複額外征其強半,郡調度顧安所出?殆複巧取之民,民何以勝!」戶部譙責愈急,季宣爭之愈強,台諫交疏助之,乃收前令。
改知常州,未上,卒,年四十。季宣於《詩》、《書》、《春秋》、《中庸》、《大學》、《論語》皆有訓義,藏於家。其雜著曰《浪語集》。
陳傅良,字君舉,溫州里安人。初患科舉程文之弊,思出其說為文章,自成一家,人爭傳誦,從者雲合,由是其文擅當世。當是時,永嘉鄭伯熊、薛季宣皆以學行聞,而伯熊于古人經制治法,討論尤精,傅良皆師事之,而得季宣之學為多。及入太學,與廣漢張栻、東萊呂祖謙友善。祖謙為言本朝文獻相承條序,而主敬集義之功得於栻為多。自是四方受業者愈眾。
登進士甲科,教授泰州。參知政事龔茂良才之,薦於朝,改太學錄。出通判福州。丞相梁克家領帥事,委成于傅良,傅良平一府曲直,壹以義。強禦者不得售其私,陰結言官論罷之。
後五年,起知桂陽軍。光宗立,稍遷提舉常平茶鹽、轉運判官。湖湘民無後,以異姓以嗣者,官利其貲,輒沒入之。傅良曰:「絕人嗣,非政也。」複之幾二千家。轉浙西提點刑獄。除吏部員外郎,去朝十四年,至是而歸,須鬢無黑者,都人聚觀嗟歎,號「老陳郎中」。
傅良為學,自三代、秦、漢以下靡不研究,一事一物,必稽於極而後已。而于太祖開創本原,尤為潛心。及是,因輪對,言曰:「太祖皇帝垂裕後人,以愛惜民力為本。熙寧以來,用事者始取太祖約束,一切紛更之。諸路上供歲額,增于祥符一倍。崇甯重修上供格,頒之天下,率增至十數倍。其他雜斂,則熙甯以常平寬剩、禁軍闕額之類別項封樁,而無額上供起于元豐,經制起于宣和,總制、月樁起於紹興,皆迄今為額,折帛、和買之類又不與焉。茶引盡歸於都茶場,鹽鈔盡歸於榷貨務,秋苗鬥斛十八九歸於綱運,皆不在州縣。州縣無以供,則豪奪於民,於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而民困極矣。方今之患,何但四夷?蓋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寬不寬耳,豈不甚可畏哉?陛下宜以救民窮為己任,推行太祖未泯之澤,以為萬世無疆之休。」
且言:「今天下之力竭於養兵,而莫甚于江上之軍。都統司謂之御前軍馬,雖朝廷不得知;總領所謂之大軍錢糧,雖版曹不得與。於是中外之勢分,而事權不一,施行不專,雖欲寬民,其道無由。誠使都統司之兵與向者在制置司時無異,總領所之財與向者在轉運司時無異,則內外為一體。內外一體,則寬民力可得而議矣。」帝從容嘉納,且勞之曰:「卿昔安在?朕不見久矣。其以所著書示朕。」退,以《周禮說》十三篇上之,遷秘書少監兼實錄院檢討官、嘉王府贊讀。
紹熙三年,除起居舍人。明年,兼權中書舍人。初,光宗之妃黃氏有寵,李皇后妒而殺之。光宗既聞之,而複因郊祀大風雨,遂震懼得心疾,自是視章疏不時。於是傅良奏曰:「一國之勢猶身也,壅底則致疾。今日遷延某事,明日阻節某人,即有奸險乘時為利,則內外之情不接,威福之柄下移,其極至於天變不告,邊警不聞,禍且不測矣!」帝悟,會疾亦稍平,過重華宮。而明年重明節,複以疾不往,丞相以下至於太學諸生皆力諫,不聽,而方召內侍陳源為內侍省押班,傅良不草詞,且上疏曰:「陛下之不過宮者,特誤有所疑而積憂成疾,以至此爾。臣嘗即陛下之心反覆論之,竊自謂深切,陛下亦既許之矣。未幾中變,以誤為實,而開無端之釁;以疑為真,而成不療之疾。是陛下自貽禍也。」書奏,帝將從之。百官班立,以俟帝出。至禦屏,皇后挽帝回,傅良遂趨上引裾,後叱之。傅良哭於庭,後益怒,傅良下殿徑行。詔改秘閣修撰仍兼贊讀,不受。
甯宗即位,召為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同實錄院修撰。會詔朱熹與在外宮觀,傅良言:「熹難進易退,內批之下,舉朝驚愕,臣不敢書行。」熹於是進寶文閣待制,與郡。禦史中丞謝深甫論傅良言不顧行,出提舉興國宮。明年察官交疏,削秩罷。嘉泰二年複官,起知泉州,辭。授集英殿修撰,進寶謨閣待制,終於家,年六十七。諡文節。
傅良著述有《詩解詁》、《周禮說》、《春秋後傳》、《左氏章指》行於世。
葉適,字正則,溫州永嘉人。為文藻思英發。擢淳熙五年進士第二人,授平江節度推官。丁母憂。改武昌軍節度判官。少保史浩薦於朝,召之不至,改浙西提刑司幹辦公事,士多從之遊。參知政事龔茂良複薦之,召為太學正。
遷博士,因輪對,奏曰:「人臣之義,當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二陵之仇未報,故疆之半未複,而言者以為當乘其機,當待其時。然機自我發,何彼之乘?時自我為,何彼之待?非真難真不可也,正以我自為難,自為不可耳。於是力屈氣索,甘為退伏者,於此二十六年。積今之所謂難者陰沮之,所謂不可者默制之也。蓋其難有四,其不可有五。置不共戴天之仇而廣兼愛之義,自為虛弱,此國是之難一也。國之所是既然,士大夫之論亦然。為奇謀秘畫者止于乘機待時,忠義決策者止于親征遷都,深沉慮遠者止于固本自治,此議論之難二也。環視諸臣,迭進迭退,其知此事本而可以反覆論議者誰乎?抱此志意而可以策勵期望者誰乎?此人才之難三也。論者徒鑒五代之致亂,而不思靖康之得禍。今循守舊模,而欲驅一世之人以報君仇,則形勢乖阻,誠無展足之地。若順時增損,則其所更張動搖,關係至重,此法度之難四也。又有甚不可者,兵以多而至於弱,財以多而至於乏,不信官而信吏,不任人而任法,不用賢能而用資格:此五者,舉天下以為不可動,豈非今之實患歟!沿習牽制,非一時矣。講利害,明虛實,斷是非,決廢置,在陛下所為耳。」讀未竟,帝蹙額曰:「朕比苦目疾,此志已泯,誰克任此,惟與卿言之耳。」及再讀,帝慘然久之。
除太常博士兼實錄院檢討官。嘗薦陳傅良等三十四人于丞相,後皆召用,時稱得人。會朱熹除兵部郎官,未就職,為侍郎林栗所劾。適上疏爭曰:「栗劾熹罪無一實者,特發其私意而遂忘其欺矣!至於其中'謂之道學'一語,利害所系不獨熹。蓋自昔小人殘害忠良,率有指名,或以為好名,或以為立異,或以為植黨。近創為'道學'之目,鄭丙倡之,陳賈和之,居要津者密相付授,見士大夫有稍慕潔修者,輒以道學之名歸之,以為善為玷闕,以好學為己愆,相與指目,使不得進。於是賢士惴栗,中材解體,銷聲滅影,穢德垢行,以避此名。栗為侍從,無以達陛下之德意志慮,而更襲用鄭丙、陳賈密相付授之說,以道學為大罪,文致語言,逐去一熹,自此善良受禍,何所不有!伏望摧折暴橫,以扶善類。」疏入,不報。
光宗嗣位,由秘書郎出知蘄州。入為尚書左選郎官。是時,帝以疾不朝重華宮者七月,事無钜細,皆廢不行。適見上力言:「父子親愛出於自然。浮疑私畏,似是而非,豈有事實?若因是而定省廢於上,號令愆於下,人情離阻,其能久乎!」既而帝兩詣重華宮,都人歡悅。適複奏:「自今宜於過宮之日,令宰執、侍從先詣起居。異時兩宮聖意有難言者,自可因此傳致,則責任有歸。不可複近習小人增損語言,以生疑惑。」不報。而事複浸異,中外洶洶。
及孝宗不豫,群臣至號泣攀裾以請,帝竟不往。適責宰相留正曰:「上有疾明甚。父子相見,當俟疾瘳。公不播告,使臣下輕議君父,可乎?」未幾,孝宗崩,光宗不能執喪。軍士籍籍有語,變且不測。適又告正曰:「上疾而不執喪,將何辭以謝天下?今嘉王長,若預建參決,則疑謗釋矣。」宰執用其言,同入奏立嘉王為皇太子,帝許之。俄得御批,有「曆事歲久,念欲退閑」之語,正懼而去,人心愈搖。知樞密院趙汝愚憂危不知所出,適告知閣門事蔡必勝曰:「國事至此,子為近臣,庸坐視乎?」蔡許諾,與宣贊舍人傅昌朝、知內侍省關禮、知閣門事韓侂胄三人定計。侂胄,太皇太后甥也。會慈福宮提點張宗尹過侂胄,侂胄覘其意以告必勝。適得之,即亟白汝愚。汝愚請必勝議事,遂遣侂胄因張宗尹、關禮以內禪議奏太皇太后,且請垂簾,許之,計遂定。翌日禫祭,太皇太后臨朝,嘉王即皇帝位,親行祭禮,百官班賀,中外晏然。凡表奏皆汝愚與適裁定,臨期,取以授儀曹郎,人始知其預議焉。遷國子司業。
汝愚既相,賞功將及適,適曰:「國危效忠,職也。適何功之有?」而侂胄恃功,以遷秩不滿望怨汝愚。適以告汝愚曰:「侂胄所望不過節鉞,宜與之。」汝愚不從。適歎曰:「禍自此始矣!」遂力求補外。除太府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及汝愚貶衡陽,而適亦為禦史胡紘所劾,降兩官罷,主管沖佑觀,差知衢州,辭。
起為湖南轉運判官,遷知泉州。召入對,言于甯宗曰:「陛下初嗣大寶,臣嘗申繹《卷阿》之義為獻。天啟聖明,銷磨党偏,人才庶幾複合。然治國以和為體,處事以平為極。臣欲人臣忘己體國,息心既往,圖報方來可也。」帝嘉納之。初,韓侂胄用事,患人不附,一時小人在言路者,創為「偽學」之名,舉海內知名士貶竄殆盡。其後侂胄亦悔,故適奏及之,且薦樓鑰、丘崈、黃度三人,悉與郡。自是禁網漸解矣。
除權兵部侍郎,以父憂去。服除,召至。時有勸侂胄立蓋世功以固位者,侂胄然之,將啟兵端。適因奏曰:「甘弱而幸安者衰,改弱而就強者興。陛下申命大臣,先慮預算,思報積恥,規恢祖業,蓋欲改弱以就強矣。竊謂必先審知強弱之勢而定其論,論定然後修實政,行實德,弱可變而為強,非有難也。今欲改弱以就強,為問罪驟興之舉,此至大至重事也。故必備成而後動,守定而後戰。今或謂金已衰弱,姑開先釁,不懼後艱,求宣和之所不能,為紹興之所不敢,此至險至危事也。且所謂實政者,當經營瀕淮沿漢諸郡,各為處所,牢實自守。敵兵至則阻於堅城,彼此策應,而後進取之計可言。至於四處御前大軍,練之使足以制敵,小大之臣,試之使足以立事,皆實政也。所謂實德者,當今賦稅雖重而國愈貧,如和買、折帛之類,民間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輸納者。況欲規恢,宜有恩澤。乞詔有司審度何名之賦害民最甚,何等橫費裁節宜先。減所入之額,定所出之費。既修實政於上,又行實德於下。此其所以能屢戰而不屈,必勝而無敗也。」
除權工部侍郎。侂胄欲藉其草詔以動中外,改權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以疾力辭兼職。會詔諸將四路出師,適又告侂胄宜先防江,不聽。未幾,諸軍皆敗,侂胄懼,以丘崈為江、淮宣撫使,除適寶謨閣待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適謂三國孫氏嘗以江北守江,自南唐以來始失之,建炎、紹興未暇尋繹。乃請於朝,乞節制江北諸州。
及金兵大入,一日,有二騎舉旗若將渡者,淮民倉皇爭斫舟纜,覆溺者眾,建康震動。適謂人心一搖,不可複製,惟劫砦南人所長,乃募市井悍少並帳下願行者,得二百人,使採石將徐緯統以往。夜過半,遇金人,蔽茅葦中射之,應弦而倒。矢盡,揮刀以前,金人皆錯愕不進。黎明,知我軍寡來追,則已在舟中矣。複命石跋、定山之人劫敵營,得其俘馘以歸。金解和州圍,退屯瓜步,城中始安。又遣石斌賢渡宣化,夏侯成等分道而往,所向皆捷。金自滁州遁去。時羽檄旁午,而適治事如平時,軍須皆從官給,民以不擾。淮民渡江有舟,次止有寺,給錢餉米,其來如歸。兵退,進寶文閣待制、兼江、淮制置使,措置屯田,遂上堡塢之議。
初,淮民被兵驚散,日不自保。適遂於墟落數十裏內,依山水險要為堡塢,使複業以守,春夏散耕,秋冬入堡,凡四十七處。又度沿江地創三大堡:石跋則遮罩採石,定山則遮罩靖安,瓜步則遮罩東陽、下蜀。西護曆陽,或連儀真,緩急應援,首尾聯絡,東西三百里,南北三四十裏。每堡以二千家為率,教之習射。無事則戍,以五百人一將。有警則增募新兵及抽摘諸州禁軍二千人,並堡塢內居民,通為四千五百人,共相守戍。而制司於每歲防秋,別募死士千人,以為劫砦焚糧之用。因言堡塢之成有四利,大要謂:「敵在北岸,共長江之險,而我有堡塢以為聲援,則敵不敢窺江,而士氣自倍,戰艦亦可以策勳。和、滁、真、六合等城或有退遁,我以堡塢全力助其襲逐,或邀其前,或尾其後,制勝必矣。此所謂用力寡而收功博也。」三堡就,流民漸歸。而侂胄適誅,中丞雷孝友劾適附侂胄用兵,遂奪職。自後奉祠者凡十三年,至寶文閣學士、通議大夫。嘉定十六年,卒,年七十四。贈光祿大夫,諡文定。
適志意慷慨,雅以經濟自負。方侂胄之欲開兵端也,以適每有大仇未複之言重之。而適自召還,每奏疏必言當審而後發,且力辭草詔。第出師之時,適能極力諫止,曉以利害禍福,則侂胄必不妄為,可免南北生靈之禍。議者不能不為之歎息焉。
戴溪,字肖望,永嘉人也。少有文名。淳熙五年,為別頭省試第一。監潭州南嶽廟。紹熙初,主管吏部架閣文字,除太學錄兼實錄院檢討官。正錄兼史職自溪始。升博士,奏兩淮當立農官,若漢稻田使者,括閒田,諭民主出財,客出力,主客均利,以為救農之策。除慶元府通判,未行,改宗正簿。累官兵部郎官。
開禧時,師潰于符離,溪因奏沿邊忠義人、湖南北鹽商皆當區畫,以銷後患。會和議成,知樞密院事張岩督師京口,除授參議軍事。數月,召為資善堂說書。
由禮部郎中凡六轉為太子詹事兼秘書監。景獻太子命溪講《中庸》、《大學》,溪辭以講讀非詹事職,懼侵官。太子曰:「講退便服說書,非公禮,毋嫌也。」複命類《易》、《詩》、《書》、《春秋》、《論語》、《孟子》、《資治通鑒》,各為說以進。權工部尚書,除華文閣學士。嘉定八年,以宣奉大夫、龍圖閣學士致仕。卒,贈特進、端明殿學士。理宗紹定間,賜諡文端。
溪久于宮僚,以微婉受知春官,然立朝建明,多務秘密,或議其殊乏骨鯁雲。
蔡幼學,字行之,溫州里安人。年十八,試禮部第一。是時,陳傅良有文名於太學,幼學從之遊。月書上祭酒芮燁及呂祖謙,連選拔,輒出傅良右,皆謂幼學之文過其師。孝宗聞之,因策士將置首列。而是時外戚張說用事,宰相虞允文、梁克家皆陰附之。幼學對策,其略曰:「陛下資雖聰明而所存未大,志雖高遠而所趨未正,治雖精勤而大原不立。即位之始,冀太平旦暮至。奈何今十年,風俗日壞,將難扶持;紀綱日亂,將難整齊;人心益搖,將難收拾;吏慢兵驕,財匱民困,將難正救。」又曰:「陛下恥名相之不正,更制近古,二相並進,以為美談。然或以虛譽惑聽,自許立功;或以緘默容身,不能持正。」蓋指虞允文、梁克家也。又曰:「漢武帝用兵以來,大司馬、大將軍之權重而丞相輕。公孫弘為相,衛青用事,弘苟合取容,相業無有。宣、元用許、史,成帝用王氏,哀帝用丁、傅,率為元始之禍。今陛下使姨子預兵柄,其人無一才可取。宰相忍與同列,曾不羞恥。按其罪名,宜在公孫弘上。」蓋指張說也。帝覽之不懌,虞允文尤惡之。遂得下第,教授廣德軍。
丁父憂,再調潭州。執政薦于朝,帝許之,且問:「年幾何矣?何以名幼學?」參政施師點舉《孟子》「幼學壯行」之語以對。上佇思,慨然曰:「今壯矣,可行也。」遂除敕令所刪定官。首言:「大恥未雪,境土未複,陛下睿知神武,可以有為。而苟且之議,委靡之習,顧得以緩陛下欲為之心。」孝宗喜曰:「解卿意,欲令朕立規模爾。」尋以母憂去。
光宗立,以太學錄召,改武學博士。逾年,遷太學,擢秘書省正字兼實錄院檢討官,遷校書郎。時光宗以疾不朝重華宮,幼學上封事曰:「陛下自春以來,北宮之朝不講。比者壽皇愆豫,侍從、台諫叩陛請對,陛下拂衣而起,相臣引裾,群臣隨以號泣。陛下退朝,宮門盡閉,大臣累日不獲一對清光。望日之朝,都人延頸,遷延至午,禁衛飲恨。市廛軍伍,謗誹籍籍,旁郡列屯,傳聞疑怪,變起倉卒,陛下實受其禍。誠思身體發膚壽皇所與,宗社人民壽皇所命,則疇昔慈愛有感乎心,可不獨出聖斷,複父子之歡,弭宗社之禍!」疏入,不報。
甯宗即位,詔求直言。幼學又奏:「陛下欲盡為君之道,其要有三:事親、任賢、寬民,而其本莫先於講學。比年小人謀傾君子,為安靖和平之說以排之。故大臣當興治而以生事自疑,近臣當效忠而以忤旨擯棄,其極至於九重深拱而群臣盡廢,多士盈庭而一籌不吐。自非聖學日新,求賢如不及,何以作天下之才!自熙甯、元豐而始有免役錢,有常平積剩錢,有無額上供錢;自大觀、宣和而始有大禮進奉銀絹,有贍學糴本錢,有經製錢;自紹興而始有和買折帛錢,有總製錢,有月樁大軍錢;至於茶鹽酒榷、稅契、頭子之屬,積累增多,較之祖宗無慮數十倍,民困極矣。」
幼學既論列時政,其極歸之聖學。帝稱善,將進用之。時韓侂胄方用事,指正人為「偽學」,異論者立黜。幼學遂力求外補,特除提舉福建常平。陛辭,言:「今除授命令徑從中出,而大臣之責始輕;諫省、經筵無故罷黜,而多士之心始惑。或者有以誤陛下至此耶!」侂胄聞之不悅。既至官,日講荒政。時朱熹居建陽,幼學每事咨訪,遂為禦史劉德秀劾罷,奉祠者凡八年。
起知黃州,改提點福建路刑獄,未行。有勸侂胄以收召海內名士者,乃召幼學為吏部員外郎。入見,言:「高宗建炎間減婺州和買絹折羅事,因諭輔臣曰:'一日行得如此一事,一年不過三百六十事而已。'陛下除兩浙丁錢,視高宗無間,然而兵事既開,諸路罹鋒鏑轉餉之艱,江、湖以南有調募科需之擾,惟陛下以愛惜邦本為念。」遷國子司業、宗正少卿,皆兼權中書舍人。
侂胄既誅,餘黨尚塞正路,幼學次第彈繳,竄黜尤眾,號稱職。遷中書舍人兼侍講。故事,閣門、宣贊而下,供職十年,始得路都監若鈐轄。侂胄壞成法,率五六年七八年即越等除授,有已授外職猶通籍禁闥者,幼學一切厘正。
除龍圖閣待制、知泉州,徙建康府、福州,進福建路安撫使。政主寬大,惟恐傷民。福建下州,例抑民買鹽,以戶產高下均賣者曰產鹽,以交易契紙錢科敷者曰浮鹽,皆出常賦外,久之遂為定賦。幼學力請蠲之,不報。提舉司令民以田高下藏新會子,不如令者籍其貲。幼學曰:「罔民而可,吾忍之乎!惟有去而已。」因言錢幣未均,秤提無術,力求罷去。遂升寶謨閣直學士、提舉萬壽宮。召權兵部尚書兼修玉牒官,尋兼太子詹事。
先是,朝廷既遣歲幣入金境,適值其有難,不果納,則遽以兵叩邊索之。中外洶洶,皆言當亟與。幼學請對,言:「玉帛之使未還,而侵軼之師奄至,且肆其侮慢,形之文辭。天怒人憤,可不伸大義以破其謀乎!」於是朝論奮然,始詔與金絕。幼學因請「固本根以弭外虞,示意向以定眾志,公汲引以合材謀,審懷附以一南北。」帝稱善。一夕感異夢,星隕於屋西南隅,遂卒,年六十四。
幼學早以文鳴于時,而中年述作,益窮根本,非關教化之大、由情性之正者不道也。器質凝重,莫窺其際,終日危坐,一語不妄發。及辨論義理,縱橫闔辟,沛然如決江河,雖辯士不及也。嘗續司馬光《公卿百官表》,《年曆》、《大事記》、《備忘》、《辨疑》、《編年政要》、《列傳舉要》,凡百餘篇,傳於世。
楊泰之,字叔正,眉州青神人。少刻志於學,臥不設榻幾十歲。慶元元年類試,調滬川尉,易什邡,再調綿州學教授、羅江丞,制置司檄置幕府。吳獵諭蜀,泰之貽書曰:「使吳曦為亂,而士大夫不從,必有不敢為;既亂,而士大夫能抗,曦猶有所憚。夫亂,曦之為也;亂所以成,士大夫之為也。」
改知嚴道縣,攝通判嘉定。白厓砦將王塤引蠻寇利店,刑獄使者置塤于法,又罥絓餘人當坐死。泰之訪知夷都實邇利店,夷都蠻稱亂,不需引導,固請釋之,不聽。乃去官。宣撫使安丙薦之曰:「蜀中名儒楊虞仲之子,當逆臣之變,勉有位者毋動。言不用,拂衣而去。使得尺寸之柄,必能見危致命。」召泰之赴都堂審察,以親老辭。差知廣安軍,未上,丁父憂。免喪,知富順監。去官,以祿稟數千緡予鄰里,以千緡為義莊。知普州,以安居、安嶽二縣受禍尤慘,泰之力白丙盡蠲其賦。丙複薦於朝,召赴行在,固辭。知果州。踦零錢病民,泰之以一年經費儲其贏為諸邑對減,上尚書省,按為定式。民歌之曰:「前張後楊,惠我無疆。」張謂張義,實自發其端,而泰之踵行之。
理宗即位,趣入對,言:「法天行健,奮發英斷,總攬威權,無牽於私意,無奪於邪說,以救蠱敝,以新治功。本朝德澤,邇來斫喪無餘,民無恒心,何以為國?陛下以直言求人,而以直言罪之,使天下以言為戒。臣恐言路既梗,士氣益消,循循默默,浸成衰世之風,為國者何便於此?」上奇其對,以為工部郎中。其後言事者相繼,無所避忌,自泰之發之。遷軍器少監、大理少卿。
紹定元年入對,謂:「風雨為暴,水潦潰溢,此陰盛陽微之證。而台臣諉曰霅川水患之慘,桀之餘烈也。」後又言:「巴陵追降之命,重於違群臣,輕于絕友愛。陛下居天位之至逸,則當思天倫之大痛。秦邸歿于房陵,既行封諡,又錄用其子。今乃曰'不當為之後,以貽它日憂',何示人之不廣乎?」又曰:「今日不言,後必有言之者。與其追恤於後,固不若舉行於今也。」是日,詔直寶謨閣、知重慶府。為書以別丞相曰:「宰相職事,無大於用人有道,去自私之心,恢容人之度,審取捨之理而已。」至官,俗用大變。主管千秋鴻禧觀,卒。
所著《克齋文集》、《論語解》、《老子解》、《春秋列國事目》、《公羊》、《穀梁類》、《詩類》、《詩名物編》、《論》、《孟類》、《東漢三國志南北史唐五代史類》、《歷代通鑒本朝長編類》、《東漢名物編》、《詩事類》、《大易要言》、雜著,凡二百九十七卷。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儒林五
○范沖朱震胡安國子寅宏寧
範沖,字元長,登紹聖進士第。高宗即位,召為虞部員外郎,俄出為兩淮轉運副使。
紹興中,隆祐皇后誕日,上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後曰:「吾老矣,有所懷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聰明母儀,古今未見其比。曩因奸臣誣謗,有玷聖德,建炎初雖下詔辨明,而史錄未經刪定,無以傳信後世,而慰在天之靈也。」上悚然,亟詔重修神、哲兩朝《實錄》,召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沖父祖禹,元祐中嘗修《神宗實錄》,盡書王安石之過,以明神宗之聖。其後安石婿蔡卞惡之,祖禹坐謫死嶺表。至是複以命沖,上謂之曰:「兩朝大典,皆為奸臣所壞,故以屬卿。」沖因論熙寧創置,元祐復古,紹聖以降弛張不一,本末先後,各有所因。又極言王安石變法度之非,蔡京誤國之罪。上嘉納之,遷起居郎。
俄開講筵,升兼侍讀。上雅好《左氏春秋》,命沖與朱震專講。沖敷衍經旨,因以規諷,上未嘗不稱善。會皇子建國公瑗出就傅,首命沖以徽猷閣待制提舉建隆觀,為資善堂翊善,而朱震兼贊讀。詔曰:「朕為宗廟社稷大計,不敢私於一身,選於屬籍,得藝祖七世孫鞠之宮中。茲擇剛辰,出就外傅,宜有端良之士以充輔導之官,博觀在廷,無以易汝沖,德行文學,為時正人。乃祖發議嘉祐之初,乃父納忠元祐之際,敷求是似,尚有典刑。顧資善之開,史館經筵,姑仍厥舊。朕方求多聞之益,爾實兼數器之長,施及童蒙,綽有餘裕。蔽自朕志,宜即安之。」時張浚在長沙,亦薦沖、震可備訓導。沖、震皆一時名德老成,極天下之選,上命建國公見翊善、贊讀,皆納拜。俄遷翰林學士兼侍讀,衝力辭,改翰林侍讀學士,用其父故事也。尋以龍圖閣直學士奉祠。卒,年七十五。
沖之修《神宗實錄》也,為《考異》一書,明示去取,舊文以墨書,刪去者以黃書,新修者以朱書,世號「朱墨史」。及修《哲宗實錄》,別為一書,名《辨誣錄》。沖性好義樂善,司馬光家屬皆依沖所,沖撫育之。為光編類《記聞》十卷奏禦,請以光之族曾孫宗召主光祀。又嘗薦尹焞自代雲。
朱震,字子發,荊門軍人。登政和進士第,仕州縣以廉稱。胡安國一見大器之,薦于高宗,召為司勳員外郎,震稱疾不至。會江西制置使趙鼎入為參知政事,上諮以當世人才,鼎曰:「臣所知朱震,學術深博,廉正守道,士之冠冕,使位講讀,必有益於陛下。」上乃召之。既至,上問以《易》、《春秋》之旨,震具以所學對。上說,擢為祠部員外郎,兼川、陝、荊、襄都督府詳議官。震因言:「荊、襄之間,沿漢上下,膏腴之田七百餘裏,若選良將領部曲鎮之,招集流亡,務農種穀,寇來則禦,寇去則耕,不過三年,兵食自足。又給茶鹽鈔於軍中,募人中糴,可以下江西之舟,通湘中之粟。觀釁而動,席捲河南,此以逸待勞,萬全計也。」
遷秘書少監兼侍經筵,轉起居郎。建國公出就傅,以震為贊讀,仍賜五品服。遷中書舍人兼翊善。時郭千里除將作監丞,震言:「千里侵奪民田,曾經按治,願寢新命。」從之。轉給事中兼直學士院,遷翰林學士。是時,虔州民為盜,天子以為憂,選良太守往慰撫之。將行,震曰:「使居官者廉而不擾,則百姓自安,雖誘之為盜,亦不為矣。願詔新太守到官之日,條具本郡及屬縣官吏有貪墨無狀者,一切罷去,聽其自擇慈祥仁惠之人,有治效者優加獎勸。」上從其言。故事,當喪無享廟之禮。時徽宗未祔廟,太常少卿吳表臣奏行明堂之祭。震因言:「《王制》:'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春秋》書'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莊公',《公羊傳》曰:'譏始不三年也。'國朝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皇后喪,既易月而除服,明年遂享太廟,合祀天地於圜丘。當時未行三年之喪,專行以日易月之制可也,在今日行之則非也。」詔侍從、台諫、禮官參議,卒用禦史趙渙、禮部侍郎陳公輔言,大饗明堂。七年,震謝病丐祠,旋知禮部貢舉,會疾卒。
震經學深醇,有《漢上易解》雲:「陳摶以《先天圖》傳種放,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放以《河圖》、《洛書》傳李溉,溉傳許堅,許堅傳範諤昌,諤昌傳劉牧。穆修以《太極圖》傳周惇頤,惇頤傳程顥、程頤。是時,張載講學于二程、邵雍之間。故雍著《皇極經世書》,牧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惇頤作《通書》,程頤著《易傳》,載造《太和》、《參兩》篇。臣今以《易傳》為宗,和會雍、載之論,上采漢、魏、吳、晉,下逮有唐及今,包括異同,庶幾道離而複合。」蓋其學以王弼盡去舊說,雜以莊、老,專尚文辭為非是,故其於象數加詳焉。其論《圖》、《書》授受源委如此,蓋莫知其所自雲。
胡安國,字康侯,建甯崇安人。入太學,以程頤之友朱長文及潁川靳裁之為師。裁之與論經史大義,深奇重之。三試於禮部,中紹聖四年進士第。初,廷試考官定其策第一,宰職以無詆元祐語,遂以何昌言冠,方天若次之,又欲以宰相章惇子次天若。時發策大要崇複熙甯、元豐之制,安國推明《大學》,以漸複三代為對。哲宗命再讀之,注聽稱善者數四,親擢為第三。為太學博士,足不躡權門。
提舉湖南學事,有詔舉遺逸,安國以永州布衣王繪、鄧璋應詔。二人老不行,安國請命之官,以勸為學者。零陵簿稱二人党人範純仁客,而流人鄒浩所請托也。蔡京素惡安國與己異,得簿言,大喜,命湖南提刑置獄推治,又移湖北再鞫,卒無驗,安國竟除名。未幾,簿以他罪抵法,台臣直前事,複安國元官。
政和元年,張商英相,除提舉成都學事。二年,丁內艱,移江東。父沒終喪,謂子弟曰:「吾昔為親而仕,今雖有祿萬鐘,將何所施?」遂稱疾不仕,築室墓傍,耕種取給,蓋將終身焉。宣和末,李彌大、吳敏、譚世勣合薦,除屯田郎,辭。
靖康元年,除太常少卿,辭;除起居郎,又辭。朝旨屢趣行,至京師,以疾在告。一日方午,欽宗亟召見,安國奏曰:「明君以務學為急,聖學以正心為要。心者萬事之宗,正心者揆事宰物之權。願擢名儒明于治國平天下之本者,虛懷訪問,深發獨智。」又言:「為天下國家必有一定不可易之計,謀議既定,君臣固守,故有志必成,治功可立。今南向視朝半年矣,而紀綱尚紊,風俗益衰,施置乖方,舉動煩擾。大臣爭競,而朋黨之患萌;百執窺覦,而浸潤之奸作。用人失當,而名器愈輕;出令數更,而士民不信。若不掃除舊跡,乘勢更張,竊恐大勢一傾,不可複正。乞訪大臣,各令展盡底蘊,畫一具進。先宣示台諫,使隨事疏駁。若大臣議絀,則參用台諫之言;若疏駁不當,則專守大臣之策。仍集議於朝,斷自宸衷,按為國論,以次施行。敢有動搖,必罰無赦。庶幾新政有經,可冀中興。」欽宗曰:「比留詞掖相待,已命召卿試矣。」語未竟,日昃暑甚,汗洽上衣,遂退。
時門下侍郎耿南仲倚攀附恩,凡與己不合者,即指為朋黨。見安國論奏,慍曰:「中興如此,而曰績效未見,是謗聖德也。」乃言安國意窺經筵,不宜召試。欽宗不答。安國屢辭,南仲又言安國不臣。欽宗問其狀,南仲曰:「往不事上皇,今又不事陛下。」欽宗曰:「渠自以病辭,初非有向背也。」每臣僚登對,欽宗即問識胡安國否,中丞許翰曰:「自蔡京得政,士大夫無不受其籠絡,超然遠跡不為所汙如安國者實鮮。」欽宗歎息,遣中書舍人晁說之宣旨,令勉受命,且曰:「他日欲去,即不強留。」既試,除中書舍人,賜三品服。南仲諷台諫論其稽命不恭,宜從黜削。疏奏不下,安國乃就職。
南仲既傾宰相吳敏、樞密使李綱,又謂許景衡、晁說之視大臣升黜為去就,懷奸徇私,並黜之。安國言:「二人為去就,必有陳論。懷奸徇私,必有實跡。乞降付本省,載諸詞命。」不報。
葉夢得知應天府,坐為蔡京所知,落職奉祠。安國言:「京罪已正,子孫編置,家財沒入,已無蔡氏矣。則向為京所引者,今皆朝廷之人,若更指為京党,則人才見棄者眾,黨論何時而弭!」乃除夢得小郡。
中書侍郎何建議分天下為四道,置四都總管,各付一面,以衛王室、捍強敵。安國言:「內外之勢,適平則安,偏重則危。今州郡太輕,理宜通變。一旦以二十三路之廣,分為四道,事得專決,財得專用,官得辟置,兵得誅賞,權恐太重。萬一抗衡跋扈,何以待之?乞據見今二十三路帥府,選擇重臣,付以都總管之權,專治軍旅。或有警急,即各率所屬守將應援,則一舉兩得矣。」尋以趙野總北道,安國言魏都地重,野必誤委寄。是冬,金人大入,野遁,為群盜所殺,西道王襄擁眾不復北顧,如安國言。
李綱罷,中書舍人劉玨行詞,謂綱勇於報國,數至敗衄。吏部侍郎馮澥言玨為綱遊說,玨坐貶。安國封還詞頭,以為「侍從雖當獻納,至於彈擊官邪必歸風憲。今台諫未有緘默不言之咎,而澥越職,此路若開,臣恐立於朝者各以好惡脅持傾陷,非所以靖朝著。」南仲大怒,何從而擠之,詔與郡。以安國素苦足疾,而海門地卑濕,乃除安國右文殿修撰、知通州。
安國在省一月,多在告之日,及出必有所論列。或曰:「事之小者,盍姑置之?」安國曰:「事之大者無不起於細微,今以小事為不必言,至於大事又不敢言,是無時而可言也!」
安國既去逾旬,金人薄都城。子寅為郎,在城中,客或憂之,安國愀然曰:「主上在重圍中,號令不出,卿大夫恨效忠無路,敢念子乎!」敵圍益急,欽宗亟召安國及許景衡,詔竟不達。
高宗即位,以給事中召。安國言:「昨因繳奏,遍觸權貴,今陛下將建中興,而政事弛張,人才升黜,尚未合宜,臣若一一行其職守,必以妄發,干犯典刑。」黃潛善諷給事中康執權論其托疾,罷之。三年,樞密張浚薦安國可大用,再除給事中。賜其子起居郎寅手劄,令以上意催促。既次池州,聞駕幸吳、越,引疾還。
紹興元年,除中書舍人兼侍講,遣使趣召,安國以《時政論》二十一篇先獻之。論入,複除給事中。二年七月入對,高宗曰:「聞卿大名,渴于相見,何為累詔不至?」安國辭謝,乞以所進二十一篇者施行。其論之目,曰《定計》、《建都》、《設險》、《制國》、《恤民》、《立政》、《核實》、《尚志》、《正心》、《養氣》、《宏度》、《寬隱》。論《定計》略曰:「陛下履極六年,以建都,則未有必守不移之居;以討賊,則未有必操不變之術;以立政,則未有必行不反之令;以任官,則未有必信不疑之臣。舍今不圖,後悔何及!」論《建都》謂:「宜定都建康以比關中、河內,為興複之基。」論《設險》謂:「欲固上流,必保漢、沔;欲固下流,必守淮、泗;欲固中流,必以重兵鎮安陸。」論《尚志》謂:「當必志于恢復中原,祗奉陵寢;必志于掃平仇敵,迎複兩宮。」論《正心》謂:「戡定禍亂,雖急於戎務,而裁決戎務,必本於方寸。願選正臣多聞識、有志慮、敢直言者置諸左右,日夕討論,以宅厥心。」論《養氣》謂:「用兵之勝負,軍旅之強弱,將帥之勇怯,系人君所養之氣曲直何如。願強於為善,益新厥德,使信于諸夏、聞于夷狄者,無曲可議,則至剛可以塞兩間,一怒可以安天下矣。」安國嘗謂:「雖諸葛複生,為今日計,不能易此論也。」
居旬日,再見,以疾懇求去。高宗曰:「聞卿深於《春秋》,方欲講論。」遂以《左氏傳》付安國點句正音。安國奏:「《春秋》經世大典,見諸行事,非空言比。今方思濟艱難,《左氏》繁碎,不宜虛費光陰,耽玩文采,莫若潛心聖經。」高宗稱善。尋除安國兼侍讀,專講《春秋》。時講官四人,援例乞各專一經。高宗曰:「他人通經,豈胡安國比。」不許。
會除故相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安國奏:「勝非與黃潛善、汪伯彥同在政府,緘默附會,循致渡江。尊用張邦昌結好金國,淪滅三綱,天下憤鬱。及正位塚司,苗、劉肆逆,貪生苟容,辱逮君父。今強敵憑陵,叛臣不忌,用人得失,系國安危,深恐勝非上誤大計。」勝非改除侍讀,安國持錄黃不下,左相呂頤浩特令檢正黃龜年書行。安國言:「'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臣今待罪無補,既失其職,當去甚明。況勝非系臣論列之人,今朝廷乃稱勝非處苗、劉之變,能調護聖躬。昔公羊氏言祭仲廢君為行權,先儒力排其說。蓋權宜廢置非所施于君父,《春秋》大法,尤謹於此。建炎之失節者,今雖特釋而不問,又加選擢,習俗既成,大非君父之利。臣以《春秋》入侍,而與勝非為列,有違經訓。」遂臥家不出。
初,頤浩都督江上還朝,欲去異己者,未得其策。或教之指為朋黨,且曰:「黨魁在瑣闈,當先去之。」頤浩大喜,即引勝非為助,而降旨曰:「胡安國屢召,偃蹇不至,今始造朝,又數有請。初言勝非不可同都督,及改命經筵,又以為非,豈不以時艱不肯盡瘁,乃欲求微罪而去,其自為謀則善,如國計何?」落職,提舉仙都觀。是夕,彗出東南。右相秦檜三上章乞留之,不報,即解相印去。侍御史江躋上疏,極言勝非不可用,安國不當責。右司諫吳表臣亦言安國扶病見君,欲行所學,今無故罪去,恐非所以示天下。不報。頤浩即黜給事中程瑀、起居舍人張燾及躋等二十餘人,雲應天變除舊佈新之象。台省一空,勝非遂相,安國竟歸。
五年,除徽猷閣待制、知永州,安國辭。詔以經筵舊臣,重閔勞之,特從其請,提舉江州太平觀,令纂修所著《春秋傳》。書成,高宗謂深得聖人之旨,除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未行,諫官陳公輔上疏詆假託程頤之學者。安國奏曰:「孔、孟之道不傳久矣,自頤兄弟始發明之,然後知其可學而至。今使學者師孔、孟,而禁不得從頤學,是入室而不由戶。本朝自嘉祐以來,西都有邵雍、程顥及其弟頤,關中有張載,皆以道德名世,公卿大夫所欽慕而師尊之。會王安石、蔡京等曲加排抑,故其道不行。望下禮官討論故事,加之封爵,載在祀典,比于荀、楊、韓氏,仍詔館閣裒其遺書,校正頒行,使邪說者不得作。」奏入,公輔與中丞周秘、侍御史石公揆承望宰相風旨,交章論安國學術頗僻。除知永州,辭,複提舉太平觀,進寶文閣直學士,卒,年六十五。詔贈四官,又降詔加賻,賜田十頃恤其孤,諡曰文定,蓋非常格也。
安國強學力行,以聖人為標的,志于康濟時艱,見中原淪沒,遺黎塗炭,常若痛切於其身。雖數以罪去,其愛君憂國之心遠而彌篤,每有君命,即置家事不問。然風度凝遠,蕭然塵表,視天下萬物無一足以嬰其心。自登第迄謝事,四十年在官,實曆不及六載。
朱震被召,問出處之宜,安國曰:「子發學《易》二十年,此事當素定矣。世間惟講學論政,不可不切切詢究,至於行己大致,去就語默之幾,如人飲食,其饑飽寒溫,必自斟酌,不可決諸人,亦非人所能決也。吾平生出處皆內斷於心,浮世利名如蠛蠓過前,何足道哉!」故渡江以來,儒者進退合義,以安國、尹焞為稱首。侯仲良言必稱二程先生,他無所許可。後見安國,歎曰:「吾以為志在天下,視不義富貴真如浮雲者,二程先生而已,不意複有斯人也。」
安國所與游者,游酢、謝良佐、楊時皆程門高弟。良佐嘗語人曰:「胡康侯如大冬嚴雪,百草萎死,而松柏挺然獨秀者也。」安國之使湖北也,時方為府教授,良佐為應城宰,安國質疑訪道,禮之甚恭,每來謁而去,必端笏正立目送之。
自王安石廢《春秋》不列於學官,安國謂:「先聖手所筆削之書,乃使人主不得聞講說,學士不得相傳習,亂倫滅理,用夏變夷,殆由乎此。」故潛心是書二十餘年,以為天下事物無不備於此。每歎曰:「此傳心要典也。」
安國少欲以文章名世,既學道,乃不復措意。有文集十五卷、《資治通鑒舉要補遺》一百卷。三子,寅、宏、寧。
寅字明仲,安國弟之子也。寅將生,弟婦以多男欲不舉,安國妻夢大魚躍盆水中,急往取而子之。少桀黠難制,父閉之空閣,其上有雜木,寅盡刻為人形。安國曰:「當有以移其心。」別置書數千卷於其上,年餘,寅悉成誦,不遺一卷。游辟雍,中宣和進士甲科。
靖康初,以禦史中丞何薦,召除秘書省校書郎。楊時為祭酒,寅從之受學。遷司門員外郎。金人陷京師,議立異姓,寅與張浚、趙鼎逃太學中,不書議狀。張邦昌偽立,寅棄官歸,言者劾其離次,降一官。
建炎三年,高宗幸金陵,樞密使張浚薦為駕部郎官,尋擢起居郎。金人南侵,詔議移蹕之所,寅上書曰:
昨陛下以親王、介弟出師河北,二聖既遷,則當糾合義師,北向迎請。而遽膺翊戴,亟居尊位,斬戮直臣,以杜言路。南巡淮海,偷安歲月,敵入關陝,漫不捍禦。盜賊橫潰,莫敢誰何,元元無辜,百萬塗地。方且製造文物,講行郊報,自謂中興。金人乘虛直搗行在,匹馬南渡,淮甸流血。迨及返正寶位,移蹕建康,不為久圖,一向畏縮遠避。此皆失人心之大者也。
自古中興之主所以能克復舊物者,莫不本於憤恥恨怒,不能報怨,終不苟已。未有乘衰微闕絕之後,固陋以為榮,苟且以為安,而能久長無禍者也。黃潛善與汪伯彥方以乳嫗護赤子之術待陛下,曰:「上皇之子三十人,今所存惟聖體,不可不自重愛。」曾不思宗廟則草莽湮之,陵闕則畚鍤驚之,堂堂中華戎馬生之,潛善、伯彥所以誤陛下、陷陵廟、蹙土宇、喪生靈者,可勝罪乎!本初嗣服,既不為迎二聖之策,因循遠狩,又不為守中國之謀。以致於今德義不孚,號令不行,刑罰不威,爵賞不勸。若不更轍以救垂亡,則陛下永負孝悌之愆,常有父兄之責。人心一去,天命難恃,雖欲羈棲山海,恐非為自全之計。
願下詔曰:「繼紹大統,出於臣庶之諂,而不悟其非;巡狩東南,出於僥倖之心,而不虞其禍。金人逆天亂倫,朕義不共天,志思雪恥。父兄旅泊,陵寢荒殘,罪乃在予,無所逃責。」以此號召四海,聳動人心,決意講武,戎衣臨陣。按行淮、襄,收其豪英,誓以戰伐。天下忠義武勇,必雲合回應。陛下凡所欲為,孰不如志?其與退保吳、越,豈可同年而語哉!
自古中國強盛如漢武帝、唐太宗,其得志四夷,必併吞掃滅,極其兵力而後已。中國禮義所自出也,恃強淩弱且如此。今乃以仁慈之道、君子長者之事,望於凶頑之粘罕,豈有是理哉!今日圖複中興之策,莫大於罷絕和議,以使命之幣,為養兵之資。不然,則僻處東南,萬事不競。納賂則孰富於京室?納質則孰重於二聖?反復計之,所謂乞和,決無可成之理。
夫大亂之後,風俗靡然,欲丕變之,在於務實效,去虛文。治兵擇將,誓戡大憝者,孝弟之實也;遣使乞和,冀幸萬一者,虛文也。屈己求賢,信用群策者,求賢之實也;外示禮貌,不用其言者,虛文也。不惟面從,必將心改,苟利於國,即日行之者,納諫之實也;和顏泛受,內惡切直者,虛文也。擢智勇忠直之人,待禦以恩威,結約以誠信者,任將之實也;親厚庸奴,等威不立者,虛文也。汰疲弱,擇壯勇,足其衣食,申明階級,以變其驕悍之習者,治軍之實也;教習兒戲,紀律蕩然者,虛文也。遴選守刺,久於其官,痛刈奸贓,廣行寬恤者,愛民之實也;軍須戎具,徵求取辦,蠲租赦令,苟以欺之者,虛文也。若夫保宗廟、陵寢、土地、人民,以此六實者行乎其間,則為中興之實政也。陵廟荒圮,土宇日蹙,衣冠黔首,為血為肉,以此六虛者行乎其間,則為今日虛文。陛下戴黃屋,建幄殿,質明輦出房,雉扇金爐夾侍兩陛,仗馬衛兵儼分儀式,贊者引百官入奉起居,以此度日。彼粘罕者,晝夜厲兵,跨河越岱,電掃中土,遂有吞吸江湖,蹂踐衡霍之意。吾方擁虛器,茫然未知所之。
君子小人,勢不兩立。仁宗皇帝在位,得君子最多。小人亦時見用,然罪者則斥;君子亦或見廢,然忠顯則收。故其成當世之功,貽後人之輔者,皆君子也。至王安石則不然,斥絕君子,一去而不還;崇信小人,一任則不改。故其敗當時之政,為後世之害者,皆小人也。仁宗皇帝所養之君子,既日遠而銷亡矣。安石所致之小人,方蕃息而未艾也。所以誤國破家,至毒至烈,以致二聖屈辱,羿、莽擅朝,伏節死難者不過一二人。此浮華輕薄之害,明主之所畏而深戒者也。
古之稱中興者曰:「撥亂世,反之正。」今之亂亦雲甚矣,其反正而興之,在陛下;其遂陵遲不振,亦在陛下。昔宗澤一老從官耳,猶能推誠感動群賊,北連懷、衛,同迎二聖,克期密應者,無慮數十萬人。何況陛下身為子弟,欲北向而有為,將見舉四海為陛下用,期以十年,必能掃除妖沴,遠迓父兄,稱宋中興。其與惕息遁藏,蹈危負恥如今日,豈不天地相絕哉!
疏入,宰相呂頤浩惡其切直,除直龍圖閣、主管江州太平觀。
二年五月,詔內外官各言省費、裕國、強兵、息民之策,寅以十事應詔,曰修政事、備邊陲、治軍旅、用人才、除盜賊、信賞罰、理財用、核名實、屏諛佞、去奸慝。疏上不報,尋命知永州。
紹興四年十二月,複召為起居郎,遷中書舍人,賜三品服。時議遣使入雲中,寅上疏言:
女真驚動陵寢,殘毀宗廟,劫質二聖,乃吾國之大仇也。頃者,誤國之臣遣使求和,以苟歲月,九年於茲,其效如何?幸陛下灼見邪言,漸圖恢復,忠臣義士聞風興起,各思自效。今無故蹈庸臣之轍,忘復仇之義,陳自辱之辭,臣切為陛下不取也。
若謂不少貶屈,如二聖何?則自丁未以至甲寅,所為卑辭厚禮以問安迎請為名而遣使者,不知幾人矣,知二聖之所在者誰歟?聞二聖之聲音者誰歟?得女真之要領而息兵者誰歟?臣但見丙午而後,通和之使歸未息肩,而黃河、長淮、大江相繼失險矣。夫女真知中國所重在二聖,所懼在劫質,所畏在用兵,而中國坐受此餌,既久而不悟也。天下謂自是必改圖矣,何為複出此謬計邪?
當今之事,莫大于金人之怨。欲報此怨,必殄此仇。用復仇之議,而不用講和之政,使天下皆知女真為不共戴天之仇,人人有致死之心,然後二聖之怨可平,陛下人子之職舉矣。苟為不然,彼或願與陛下歃盟泗水之上,不知何以待之?望聖意直以世仇無可通之義,寢罷使命。
高宗嘉納,雲:「胡寅論使事,詞旨剴切,深得獻納論思之體。」召至都堂諭旨,仍降詔獎諭。既而右僕射張浚自江上還,奏遣使為兵家機權,竟反前旨。寅複奏疏言:「今日大計,只合明復仇之義,用賢修德,息兵訓民,以圖北向。儻或未可,則堅守待時。若夫二三其德,無一定之論,必不能有所立。」寅既與浚異,遂乞便郡就養。
始,寅上言:「近年書命多出詞臣好惡之私,使人主命德討罪之詞,未免玩人喪德之失,乞命詞臣以飾情相悅、含怒相訾為戒。」故寅所撰詞多誥誡,於是忌嫉者眾。朝廷辨宣仁聖烈之誣,行遣章惇、蔡卞,皆宰臣面授上旨,令寅撰進。除徽猷閣待制、知邵州,辭。改集英殿修撰,複以待制改知嚴州,又改知永州。
徽宗皇帝、甯德皇后訃至,朝廷用故事以日易月,寅上疏言:「禮:仇不復則服不除。願降詔旨,用喪三年,衣墨臨戎,以化天下。」尋除禮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丁父憂,免喪,時秦檜當國,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俄乞致仕,遂歸衡州。
檜既忌寅,雖告老,猶憤之,坐與李光書譏訕朝政落職。右正言章複劾寅不持本生母服不孝,諫通鄰好不忠,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檜死,詔自便,尋複其官。紹興二十一年卒,年五十九。
寅志節豪邁,初擢第,中書侍郎張邦昌欲以女妻之,不許。始,安國頗重秦檜之大節,及檜擅國,寅遂與之絕。新州謫命下,即日就道。在謫所著《讀史管見》數十萬言,及《論語詳說》,皆行於世。其為文根著義理,有《斐然集》三十卷。
宏字仁仲,幼事楊時、侯仲良,而卒傳其父之學。優遊衡山下餘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張栻師事之。
紹興間上書,其略曰:
治天下有本,仁也。何謂仁?心也。心官茫茫,莫知其鄉,若為知其體乎?有所不察則不知矣。有所顧慮,有所畏懼,則雖有能知能察之良心,亦浸消亡而不自知,此臣之所大憂也。夫敵國據形勝之地,逆臣僭位於中原,牧馬駸駸,欲爭天下。臣不是懼,而以良心為大憂者,蓋良心充於一身,通於天地,宰製萬事,統攝億兆之本也。察天理莫如屏欲,存良心莫如立志。陛下亦有朝廷政事不幹於慮,便嬖智巧不陳於前,妃嬪佳麗不幸于左右時矣。陛下試于此時沉思靜慮,方今之世,當陛下之身,事孰為大乎?孰為急乎?必有歉然而餒,惻然而痛,坐起彷徨不能自安者,則良心可察,而臣言可信矣。
昔舜以匹夫為天子,瞽叟以匹夫為天子父,受天下之養,豈不足於窮約哉?而瞽叟猶不悅。自常情觀之,舜可以免矣,而舜蹙然有憂之,舉天下之大無足以解憂者。徽宗皇帝身享天下之奉幾三十年。欽宗皇帝生於深宮,享乘輿之次,以至為帝。一旦劫於仇敵,遠適窮荒,衣裘失司服之制,飲食失膳夫之味,居處失宮殿之安、妃嬪之好,動無威嚴,辛苦墊隘。其願陛下加兵敵國,心目睽睽,猶饑渴之於飲食。庶幾一得生還,父子兄弟相持而泣,歡若平生。引領東望,九年於此矣。夫以疏賤,念此痛心,當食則嗌,未嘗不投箸而起,思欲有為,況陛下當其任乎?而在廷之臣,不能對揚天心,充陛下仁孝之志,反以天子之尊,北面仇敵。陛下自念,以此事親,於舜何如也?
且群臣智謀淺短,自度不足以任大事,故欲偷安江左,貪圖寵榮,皆為身謀爾。陛下乃信之,以為必持是可以進撫中原,展省陵廟,來歸兩宮,亦何誤耶!
萬世不磨之辱,臣子必報之仇,子孫之所以寢苫枕戈,弗與共天下者也;而陛下顧慮畏懼,忘之不敢以為仇。臣下僭逆,有明目張膽顯為負叛者,有協贊亂賊為之羽翰者,有依隨兩端欲以中立自免者,而陛下顧慮畏懼,寬之不敢以為討。守此不改,是祖宗之靈,終天暴露,無與複存也;父兄之身,終天困辱,而求歸之望絕也;中原士民,沒身塗炭,無所赴訴也。陛下念亦及此乎?
五安石輕用己私,紛更法令,棄誠而懷詐,興利而忘義,尚功而悖道,人皆知安石廢祖宗法令,不知其並與祖宗之道廢之也。邪說既行,正論屏棄,故奸諛敢挾紹述之義以逞其私,下誣君父,上欺祖宗,誣謗宣仁,廢遷隆祐。使我國家君臣父子之間,頓生疵癘,三綱廢壞,神化之道泯然將滅。遂使敵國外橫,盜賊內訌,王師傷敗,中原陷沒,二聖遠棲於沙漠,皇輿僻寄于東吳,囂囂萬姓,未知攸底,禍至酷也。
若猶習於因循,憚於更變,亡三綱之本性,昧神化之良能,上以利勢誘下,下以智術幹上。是非由此不公,名實由此不核,賞罰由此失當,亂臣賊子由此得志,人紀由此不修,天下萬事倒行逆施,人欲肆而天理滅矣。將何以異於先朝,求救禍亂而致升平乎?
末言:
陛下即位以來,中正邪佞,更進更退,無堅定不易之誠。然陳東以直諫死于前,馬伸以正論死於後,而未聞誅一奸邪,黜一諛佞,何摧中正之力,而去奸邪之難也?此雖當時輔相之罪,然中正之士乃陛下腹心耳目,奈何以天子之威,握億兆之命,乃不能保全二三腹心耳目之臣以自輔助,而令奸邪得而殺之,於誰責而可乎?臣竊痛心,傷陛下威權之不在己也。
高閌為國子司業,請幸太學,宏見其表,作書責之曰:
太學,明人倫之所在也。昔楚懷王不返,楚人憐之,如悲親戚。蓋忿秦之以強力詐其君,使不得其死,其慘勝於加之以刃也。太上皇帝劫制於強敵,生往死歸,此臣子痛心切骨,臥薪嚐膽,宜思所以必報也。而柄臣乃敢欺天罔人,以大仇為大恩乎?
昔宋公為楚所執,及楚子釋之,孔子筆削《春秋》,乃曰:「許侯盟于薄,釋宋公。」不許楚人制中國之命也。太母,天下之母,其縱釋乃在金人,此中華之大辱,臣子所不忍言也。而柄臣乃敢欺天罔人,以大辱為大恩乎?
晉朝廢太后,董養遊太學,升堂歎曰:「天下之理既滅,大亂將作矣。」則引遠而去。今閣下自睹忘仇滅理,北面敵國,以苟宴安之事,猶偃然為天下師儒之首。既不能建大論,明天人之理以正君心;乃阿諛柄臣,希合風旨,求舉太平之典,又為之詞云云,欺天罔人孰甚焉!
宏初以蔭補右承務郎,不調。秦檜當國,貽書其兄寅,問二弟何不通書,意欲用之。寧作書止敘契好而已。巨集書辭甚厲,人問之,宏曰:「政恐其召,故示之以不可召之端。」檜死,宏被召,竟以疾辭,卒於家。
著書曰《知言》。張栻謂其言約義精,道學之樞要,制治之蓍龜也。有詩文五卷、《皇王大紀》八十卷。
甯字和仲,以蔭補官。秦檜當國,召試館職,除敕令所刪定官。秦熺知樞密院事,檜問寧曰:「熺近除,外議雲何?」寧曰:「外議以為相公必不為蔡京之所為也。」遷太常丞、祠部郎官。
初,以寧父兄故召用,及寅與檜忤,乃出甯為夔路安撫司參議官。除知澧州,不赴。主管台州崇道觀,卒。
安國之傳《春秋》也,修纂檢討盡出寧手。寧又著《春秋通旨》,以羽翼其書雲。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儒林六
○陳亮鄭樵林霆附李道傳
陳亮,字同父,婺州永康人。生而目光有芒,為人才氣超邁,喜談兵,論議風生,下筆數千言立就。嘗考古人用兵成敗之跡,著《酌古論》。郡守周葵得之,相與論難,奇之,曰:「他日國士也。」請為上客。及葵為執政,朝士白事,必指令揖亮,因得交一時豪俊,盡其議論。因授以《中庸》、《大學》,曰:「讀此可精性命之說。」遂受而盡心焉。
隆興初,與金人約和,天下忻然幸得蘇息,獨亮持不可。婺州方以解頭薦,因上《中興五論》,奏入,不報。已而退修于家,學者多歸之,益力學著書者十年。
先是,亮嘗圜視錢塘,喟然歎曰:「城可灌爾!」蓋以地下於西湖也。至是,當淳熙五年,孝宗即位蓋十七年矣。亮更名同,詣闕上書曰:
臣惟中國天地之正氣也,天命所鐘也,人心所會也,衣冠禮樂所萃也,百代帝王之所相承也。挈中國衣冠禮樂而寓之偏方,雖天命人心猶有所系,然豈以是為可久安而無事也!天地之正氣鬱遏而久不得騁,必將有所發洩,而天命人心,固非偏方所可久系也。
國家二百年太平之基,三代之所無也;二聖北狩之痛,漢、唐之所未有也。方南渡之初,君臣上下痛心疾首,誓不與之俱生,卒能以奔敗之餘,而勝百戰之敵。及秦檜倡邪議以沮之,忠臣義士斥死南方,而天下之氣惰矣。三十年之餘,雖西北流寓皆抱孫長息于東南,而君父之大仇一切不復關念,自非海陵送死淮南,亦不知兵戈為何事也。況望其憤故國之恥,而相率以發一矢哉!
丙午、丁未之變,距今尚以為遠,而海陵之禍,蓋陛下即位之前一年也。獨陛下奮不自顧,志於殄滅,而天下之人安然如無事。時方口議腹非,以陛下為喜功名而不恤後患,雖陛下亦不能以崇高之勢而獨勝之,隱忍以至於今,又十有七年矣。
昔春秋時,君臣父子相戕殺之禍,舉一世皆安之。而孔子獨以為三綱既絕,則人道遂為禽獸,皇皇奔走,義不能以一朝安。然卒於無所遇,而發其志於《春秋》之書,猶能以懼亂臣賊子。今舉一世而忘君父之大仇,此豈人道所可安乎?使學者知學孔子之道,當道陛下以有為,決不沮陛下以苟安也。南師之不出,於今幾年矣,豈無一豪傑之能自奮哉?其勢必有時而發洩矣。苟國家不能起而承之,必將有承之者矣。不可恃衣冠禮樂之舊,祖宗積累之深,以為天命人心可以安坐而久系也。「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自三代聖人皆知其為甚可畏也。
春秋之末,齊、晉、秦、楚皆衰,吳、越起於小邦,遂伯諸侯。黃池之會,孔子所甚痛也,可以明中國之無人矣。此今世儒者之所未講也。今金源之植根既久,不可以一舉而遂滅;國家之大勢未張,不可以一朝而大舉。而人情皆便於通和者,勸陛下積財養兵,以待時也。臣以為通和者,所以成上下之苟安,而為妄庸兩售之地,宜其為人情之所甚便也。自和好之成十有餘年,凡今日之指畫方略者,他日將用之以坐籌也;今日之擊球射雕者,他日將用之以決勝也。府庫充滿,無非財也;介胄鮮明,無非兵也。使兵端一開,則其跡敗矣。何者?人才以用而見其能否,安坐而能者不足恃也。兵食以用而見其盈虛,安坐而盈者不足恃也。而朝廷方幸一旦之無事,庸愚齷齪之人皆得以守格令、行文書,以奉陛下之使令,而陛下亦幸其易制而無他也。徒使度外之士擯棄而不得騁,日月蹉跎而老將至矣。臣故曰:通和者,所以成上下之苟安,而為妄庸兩售之地也。
東晉百年之間,南北未嘗通和也,故其臣東西馳騁,多可用之才。今和好一不通,朝野之論常如敵兵之在境,惟恐其不得和也,雖陛下亦不得而不和矣。昔者金人草居野處,往來無常,能使人不知所備,而兵無日不可出也。今也城郭宮室、政教號令,一切不異於中國,點兵聚糧,文移往反,動涉歲月。一方有警,三邊騷動,此豈能歲出師以擾我乎?然使朝野常如敵兵之在境,乃國家之福,而英雄所用以爭天下之機也,執事者胡為速和以惰其心乎?
晉、楚之戰於邲也,欒書以為:「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於!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在軍,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於!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晉、楚之弭兵于宋也,子罕以為:「兵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而求去之,是以誣道蔽諸侯也。」夫人心之不可惰,兵威之不可廢,故雖成、康太平,猶有所謂四征不庭、張惶六師者,此李沆所以深不願真宗皇帝之與遼和親也。況南北角立之時,而廢兵以惰人心,使之安于忘君父之大仇,而置中國於度外,徒以便妄庸之人,則執事者之失策亦甚矣。陛下何不明大義而慨然與金絕也?
貶損乘輿,卻禦正殿,痛自克責,誓必復仇,以勵群臣,以振天下之氣,以動中原之心,雖未出兵,而人心不敢惰矣。東西馳騁,而人才出矣。盈虛相補,而兵食見矣。狂妄之辭不攻而自息,懦庸之夫不卻而自退縮矣。當有度外之士起,而惟陛下之所欲用矣。是雲合回應之勢,而非可安坐所致也。臣請為陛下陳國家立國之本末,而開今日大有為之略;論天下形勢之消長,而決今日大有為之機,惟陛下幸聽之。
唐自肅、代以後,上失其柄,藩鎮自相雄長,擅其土地人民,用其甲兵財賦,官爵惟其所命,而人才亦各盡心於其所事,卒以成君弱臣強、正統數易之禍。藝祖皇帝一興,而四方次第平定,藩鎮拱手以趨約束,使列郡各得自達于京師。以京官權知,三年一易,財歸於漕司,而兵各歸於郡。朝廷以一紙下郡國,如臂之使指,無有留難。自筦庫微職,必命於朝廷,而天下之勢一矣。故京師嘗宿重兵以為固,而郡國亦各有禁軍,無非天子所以自守其地也。兵皆天子之兵,財皆天子之財,官皆天子之官,民皆天子之民,紀綱總攝,法令明備,郡縣不得以一事自專也。士以尺度而取,官以資格而進,不求度外之奇才,不慕絕世之雋功。天子蚤夜憂勤於其上,以義理廉恥嬰士大夫之心,以仁義公恕厚斯民之生,舉天下皆由於規矩準繩之中,而二百年太平之基從此而立。
然契丹遂得以倡狂恣睢,與中國抗衡,儼然為南北兩朝,而頭目手足渾然無別。微澶淵一戰,則中國之勢浸微,根本雖厚而不可立矣。故慶曆增幣之事,富弼以為朝廷之大恥,而終身不敢自論其勞。蓋契丹征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供貢,是臣下之禮也。契丹之所以卒勝中國者,其積有漸也。立國之初,其勢固必至此。故我祖宗常嚴廟堂而尊大臣,寬郡縣而重守令。于文法之內,未嘗折困天下之富商巨室;于格律之外,有以容獎天下之英偉奇傑,皆所以助立國之勢,而為不虞之備也。
慶曆諸臣亦嘗憤中國之勢不振矣,而其大要,則使群臣爭進其說,更法易令,而廟堂輕矣;嚴按察之權,邀功生事,而郡縣又輕矣。豈惟于立國之勢無所助,又從而朘削之,雖微章得象、陳執中以排沮其事,亦安得而不自沮哉!獨其破去舊例,以不次用人,而勸農桑,務寬大,為有合於因革之宜,而其大要已非矣。此所以不能洗契丹平視中國之恥,而卒發神宗皇帝之大憤也。
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說,首合聖意,而其實則欲籍天下之兵盡歸於朝廷,別行教閱以為強也;括郡縣之利盡入於朝廷,別行封樁以為富也。青苗之政,惟恐富民之不困也;均輸之法,惟恐商賈之不折也。罪無大小,動輒興獄,而士大夫緘口畏罪矣。西、北兩邊致使內臣經畫,而豪傑恥于為役矣。徒使神宗皇帝見兵財之數既多,銳然南北征伐,卒乖聖意,而天下之勢實未嘗振也。彼蓋不知朝廷立國之勢,正患文為之太密,事權之太分,郡縣太輕於下而委瑣不足恃,兵財太關於上而重遲不易舉。祖宗惟用前四者以助其勢,而安石竭之不遺餘力,不知立國之本末者,真不足以謀國也。元祐、紹聖一反一複,而卒為金人侵侮之資,尚何望其振中國以威四裔哉?
南渡以來,大抵遵祖宗之舊,雖微有因革增損,不足為輕重有無。如趙鼎諸臣,固已不究變通之理,況秦檜盡取而沮毀之,忍恥事仇,飾太平於一隅以為欺,其罪可勝誅哉!陛下憤王業之屈於一隅,勵志復仇,不免籍天下之兵以為強,括郡縣之利以為富。加惠百姓,而富人無五年之積;不重徵稅,而大商無巨萬之藏,國勢日以困竭。臣恐尺籍之兵,府庫之財,不足以支一旦之用也。陛下蚤朝晏罷,冀中興日月之功,而以繩墨取人,以文法涖事;聖斷裁制中外,而大臣充位,胥吏坐行條令,而百司逃責,人才日以闒茸。臣恐程文之士,資格之官,不足當度外之用也。藝祖經畫天下之大略,太宗已不能盡用,今其遺意,豈無望于陛下也!陛下苟推原其意而行之,可以開社稷數百年之基,而況於複故物乎!不然,維持之具既窮,臣恐祖宗之積累亦不足恃也。陛下試令臣畢陳於前,則今日大有為之略必知所處矣。
夫吳、蜀天地之偏氣,錢塘又吳之一隅。當唐之衰,錢鏐以閭巷之雄,起王其地,自以不能獨立,常朝事中國以為重。及我宋受命,禘盡以其家入京師,而自獻其土。故錢塘終始五代,被兵最少,而二百年之間,人物日以繁盛,遂甲于東南。及建炎、紹興之間,為嶽飛所駐之地,當時論者,固已疑其不足以張形勢而事恢復矣。秦檜又從而備百司庶府,以講禮樂於其中,其風俗固已華靡,士大夫又從而治園囿台榭,以樂其生於干戈之余,上下晏安,而錢塘為樂國矣。一隙之地,本不足以容萬乘,而鎮壓且五十年,山川之氣蓋亦發洩而無餘矣。故谷粟、桑麻、絲枲之利,歲耗於一歲,禽獸、魚鱉、草木之生,日微於一日,而上下不以為異也。公卿將相,大抵多江、浙、閩、蜀之人,而人才亦日以凡下,場屋之士以十萬數,而文墨小異,已足以稱雄於其間矣。陛下據錢塘已耗之氣,用閩、浙日衰之士,而欲鼓東南習安脆弱之眾,北向以爭中原,臣是以知其難也。
荊、襄之地,在春秋時,楚用以虎視齊、晉,而齊、晉不能屈也。及戰國之際,獨能與秦爭帝。其後三百餘年,而光武起於南陽,同時共事,往往多南陽故人。又二百餘年,遂為三國交據之地,諸葛亮由此起輔先主,荊楚之士從之如雲,而漢氏賴以複存於蜀;周瑜、魯肅、呂蒙、陸遜、陸抗、鄧艾、羊祜皆以其地顯名。又百餘年,而晉氏南渡,荊、雍常雄于東南,而東南往往倚以為強,梁竟以此代齊。及其氣發洩無餘,而隋、唐以來,遂為偏方下州。五代之際,高氏獨常臣事諸國。本朝二百年之間,降為荒落之邦,北連許、汝,民居稀少,土產卑薄,人才之能通姓名于上國者,如晨星之相望。況至於建炎、紹興之際,群盜出沒於其間,而被禍尤極,以迄於今,雖南北分畫交據,往往又置於不足用,民食無所從出,而兵不可由此而進。議者或以為憂,而不知其勢之足用也。其地雖要為偏方,然未有偏方之氣五六百年而不發洩者,況其東通吳會,西連巴蜀,南極湖湘,北控關洛,左右伸縮,皆足以為進取之機。今誠能開墾其地,洗濯其人,以發洩其氣而用之,使足以接關洛之氣,則可以爭衡於中國矣,是亦形勢消長之常數也。
陛下慨然移都建業,百司庶府皆從草創,軍國之儀皆從簡略,又作行宮于武昌,以示不敢甯居之意。常以江、淮之師為金人侵軼之備,而精擇一人之沈鷙有謀、開豁無他者,委以荊、襄之任,寬其文法,聽其廢置,撫摩振厲於三數年之間,則國家之勢成矣。
石晉失盧龍一道,以成開運之禍,蓋丙午、丁未歲也。明年,藝祖皇帝始從郭太祖征伐,卒以平定天下。其後契丹以甲辰敗於澶淵,而丁未、戊申之間,真宗皇帝東封西祀,以告太平,蓋本朝極盛之時也。又六十年,而神宗皇帝實以丁未歲即位,國家之事於此一變矣。又六十年丙午、丁未,遂為靖康之禍。天獨啟陛下於是年,而又啟陛下以北向復仇之志。今者去丙午、丁未,近在十年間矣。天道六十年一變,陛下不可不有以應其變乎?此誠今日大有為之機,不可苟安以玩歲月也。
臣不佞,自少有驅馳四方之志,嘗數至行都,人物如林,其論皆不足以起人意,臣是以知陛下大有為之志孤矣。辛卯、壬辰之間,始退而窮天地造化之初,考古今沿革之變,以推極皇帝王伯之道,而得漢、魏、晉、唐長短之由,天人之際昭昭然可考而知也。始悟今世之儒士自以為得正心誠意之學者,皆風痹不知痛癢之人也。舉一世安于君父之仇,而方低頭拱手以談性命,不知何者謂之性命乎?陛下接之而不任以事,臣於是服陛下之仁。又悟今世之才臣自以為得富國強兵之術者,皆狂惑以肆叫呼之人也。不以暇時謀究立國之本末,而方揚眉伸氣以論富強,不知何者謂之富強乎?陛下察之而不敢盡用,臣於是服陛下之明。陛下厲志復仇足以對天命,篤于仁愛足以結民心,而又仁明足以照臨群臣一偏之論,此百代之英主也。今乃委任庸人,籠絡小儒,以遷延大有為之歲月,臣不勝憤悱,是以忘其賤而獻其愚。陛下誠令臣畢陳於前,豈惟臣區區之願,將天地之神、祖宗之靈,實與聞之。
書奏,孝宗赫然震動,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種放故事,召令上殿,將擢用之。左右大臣莫知所為,惟曾覿知之,將見亮,亮恥之,逾垣而逃。覿以其不詣己,不悅。大臣尤惡其直言無諱,交沮之,乃有都堂審察之命。宰相臨以上旨,問所欲言,皆落落不少貶,又不合。
待命十日,再詣闕上書曰:
恭惟皇帝陛下厲志復仇,不肯即安於一隅,是有大功於社稷也。然坐錢塘浮侈之隅以圖中原,則非其地;用東南習安之眾以行進取,則非其人。財止於府庫,則不足以通天下之有無;兵止於尺籍,則不足以兼天下之勇怯。是以遷延之計遂行,而陛下大有為之志乖矣。此臣所以不勝忠憤,齋沐裁書,獻之闕下,願得望見顏色,陳國家立國之本末,而開大有為之略;論天下形勢之消長,而決大有為之機,務合于藝祖經畫天下之本旨。然待命八日,未有聞焉。臣恐天下豪傑有以測陛下之意向,而雲合回應之勢不得而成矣。
又上書曰:
臣妄意國家維持之具,至今日而窮,而藝祖皇帝經畫天下之大指,猶可恃以長久,苟推原其意而變通之,則恢復不足為矣。然而變通之道有三:有可以遷延數十年之策,有可以為百五六十年之計,有可以複開數百年之基。事勢昭然而效見殊絕,非陛下聰明度越百代,決不能一一以聽之。臣不敢泄之大臣之前,而大臣拱手稱旨以問,臣亦姑取其大體之可言者三事以答之。
其一曰:二聖北狩之痛,蓋國家之大恥,而天下之公憤也。五十年之餘,雖天下之氣銷鑠頹墮,不復知仇恥之當念,正在主上與二三大臣振作其氣,以泄其憤,使人人如報私仇,此《春秋》書衛人殺州籲之意也。
其二曰:國家之規模,使天下奉規矩準繩以從事,群臣救過之不給,而何暇展布四體以求濟度外之功哉!
其三曰:藝祖皇帝用天下之士人,以易武臣之任事者,故本朝以儒立國。而儒道之振,獨優於前代。今天下之士熟爛委靡,誠可厭惡,正在主上與二三大臣反其道以教之,作其氣而養之,使臨事不至乏才,隨才皆足有用,則立國之規模不至戾藝祖之本旨,而東西馳騁以定禍亂,不必專在武臣也。
臣所以為大臣論者,其略如此。
書既上,帝欲官之,亮笑曰:「吾欲為社稷開數百年之基,寧用以博一官乎!」亟渡江而歸。日落魄醉酒,與邑之狂士飲,醉中戲為大言,言涉犯上。一士欲中亮,以其事首刑部。侍郎何澹嘗為考試官,黜亮,亮不平,語數侵澹,澹聞而嗛之,即繳狀以聞。事下大理,笞掠亮無完膚,誣服為不軌。事聞,孝宗知為亮,嘗陰遣左右廉知其事,及奏入取旨,帝曰:「秀才醉後妄言,何罪之有!」劃其牘於地,亮遂得免。
居無何,亮家僮殺人於境,適被殺者嘗辱亮父次尹,其家疑事由亮。聞於官,笞榜僮,死而復蘇者數,不服。又囚亮父于州獄。而屬台官論亮情重,下大理。時丞相淮知帝欲生亮,而辛棄疾、羅點素高亮才,援之尤力,複得不死。
亮自以豪俠屢遭大獄,歸家益厲志讀書,所學益博。其學自孟子後惟推王通,嘗曰:「研窮義理之精微,辨析古今之同異,原心於秒忽,較禮於分寸,以積累為工,以涵養為正,睟面盎背,則于諸儒誠有愧焉。至於堂堂之陳,正正之旗,風雨雲雷交發而並至,龍蛇虎豹變現而出沒,推倒一世之智勇,開拓萬古之心胸,自謂差有一日之長。」亮意蓋指朱熹、呂祖謙等雲。
高宗崩,金遣使來吊,簡慢。而光宗由潛邸判臨安府,亮感孝宗之知,至金陵視形勢,複上疏曰:
有非常之人,然後可以建非常之功。求非常之功,而用常才、出常計、舉常事以應之者,不待知者而後知其不濟也。秦檜以和誤國二十餘年,而天下之氣索然無餘矣。陛下慨然有削平宇內之志,又二十餘年,天下之士始知所向,其有功於宗廟社稷者,非臣區區所能誦說其萬一也。高宗皇帝春秋既高,陛下不欲大舉,驚動慈顏,抑心俯首,以致色養,聖孝之盛,書冊之所未有也。今者高宗既已祔廟,天下之英雄豪傑皆仰首以觀陛下之舉動,陛下其忍使二十年間所以作天下之氣者,一旦而複索然乎?
天下不可以坐取也,兵不可以常勝也,驅馳運動又非年高德尊者之所宜也。東宮居曰監國,行曰撫軍,陛下何以不于此時而命東宮為撫軍大將軍,歲巡建業,使之兼統諸司,盡護諸將,置長史、司馬以專其勞,而陛下于宅憂之余,運用人才,均調天下,以應無窮之變?此肅宗所以命廣平王之故事也。
高宗與金有父兄之仇,生不能以報之,則死必有望于子孫,何忍以升遐之哀告諸仇哉!遺留、報謝,三使繼遣,金帛寶貨,千兩連發。而金人僅以一使,如臨小邦,哀祭之辭寂寥簡慢,義士仁人痛切心骨,豈以陛下之聖明智勇而能忍之乎!
陛下倘以大義為當正,撫軍之言為可行,則當先經理建業而後使臨之。縱今歲未為北舉之謀,而為經理建康之計,以振動天下而與金絕,陛下之初志亦庶幾於少伸矣!陛下試一聽臣,用其喜怒哀樂之權鼓動天下。
大略欲激孝宗恢復,而是時孝宗將內禪,不報。由是在廷交怒,以為狂怪。
先是,鄉人會宴,末胡椒特置亮羹胾中,蓋村俚敬待異禮也。同坐者歸而暴死,疑食異味有毒,已入大理。會呂興、何念四毆呂天濟且死,恨曰:「陳上舍使殺我。」縣令王恬實其事,台官諭監司選酷吏訊問,無所得,取入大理,眾意必死。少卿鄭汝諧閱其單辭,大異曰:「此天下奇材也。國家若無罪而殺士,上幹天和,下傷國脈矣。」力言于光宗,遂得免。
未幾,光宗策進士,問以禮樂刑政之要,亮以君道、師道對,且曰:「臣竊歎陛下之于壽皇蒞政二十有八年之間,寧有一政一事之不在聖懷?而問安視寢之餘,所以察辭而觀色,因此而得彼者其端甚眾,亦既得其機要而見諸施行矣。豈徒一月四朝而以為京邑之美觀也哉!」時光宗不朝重華宮,群臣更進迭諫,皆不聽,得亮策,乃大喜,以為善處父子之間。奏名第三,御筆擢第一。既知為亮,則大喜曰:「朕擢果不謬。」孝宗在南內,甯宗在東宮,聞知皆喜,故賜第告詞曰:「爾蚤以藝文首賢能之書,旋以論奏動慈宸之聽。親閱大對,嘉其淵源,擢置舉首,殆天留以遺朕也。」授僉書建康府判官廳公事。未至官,一夕,卒。
亮之既第而歸也,弟充迎拜於境,相對感泣。亮曰:「使吾他日而貴,澤首逮汝,死之日,各以命服見先人於地下足矣。」聞者悲傷其意。然志存經濟,重許可,人人見其肺肝。與人言,必本于君臣父子之義,雖為布衣,薦士恐弗及。家僅中產,畸人寒士衣食之,久不衰。卒之後,吏部侍郎葉適請於朝,命補一子官,非故典也。端平初,諡文毅,更與一子官。
鄭樵,字漁仲,興化軍莆田人。好著書,不為文章,自負不下劉向、楊雄。居夾漈山,謝絕人事。久之,乃遊名山大川,搜奇訪古,遇藏書家,必借留讀盡乃去。趙鼎、張浚而下皆器之。初為經旨,禮樂、文字、天文、地理、蟲魚、草木、方書之學,皆有論辨,紹興十九年上之,詔藏秘府。樵歸,益厲所學,從者二百餘人。
以侍講王綸、賀允中薦,得召對,因言班固以來歷代為史之非。帝曰:「聞卿名久矣,敷陳古學,自成一家,何相見之晚耶?」授右迪功郎、禮、兵部架閣,以禦史葉義問劾之,改監潭州南嶽廟,給劄歸抄所著《通志》。書成,入為樞密院編修官,尋兼攝檢詳諸房文學。請修金正隆官制,比附中國秩序,因求入秘書省翻閱書籍。未幾,又坐言者寢其事。金人之犯邊也,樵言歲星分在宋,金主將自斃,後果然。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進,會病卒,年五十九,學者稱夾氵祭先生。
樵好為考證倫類之學,成書雖多,大抵博學而寡要。平生甘枯淡,樂施與,獨切切於仕進,識者以是少之。
同郡林霆,字時隱,擢政和進士第,博學深象數,與樵為金石交。林光朝嘗師事之。聚書數千卷,皆自校讎,謂子孫曰:「吾為汝曹獲良產矣。」紹興中,為敕令所刪定官,力詆秦檜和議之非,即掛冠去,當世高之。
李道傳字貫之,隆州井研人。父舜臣,嘗為宗正寺主簿。道傳少莊重,稍長,讀河南程氏書,玩索義理,至忘寢食,雖處暗室,整襟危坐,肅如也。擢慶元二年進士第,調利州司戶參軍,徙蓬州教授。
開禧用兵,金人窺散關急,道傳以諸司檄計事,道聞吳曦反,痛憤見於形色。遣其客間道持書遺安撫使楊輔,論曦必敗,曰:「彼素非雄才,犯順首亂,人心離怨,因人心而用之,可坐而縛也。誠決此舉,不惟內變可定,抑使金知中國有人,稍息窺覬。正使不捷,亦無愧千古矣。」曦黨以曦意脅道傳,道傳以義折之,竟棄官歸。曦平,詔以道傳抗節不撓,進官二等。
嘉定初,召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博士兼沂王府小學教授。會沂府有母喪,遺表官吏例進秩,道傳曰:「有襄事之勞者,推恩可也,吾屬何與?」於是皆辭不受。遷秘書郎、著作佐郎,見帝,首言:「憂危之言不聞於朝廷,非治世之象。今民力未裕,民心未固,財用未阜,儲蓄未豐,邊備未修,將帥未擇,風俗未能知義而不偷,人才未能匯進而不乏。而八者之中,複以人才為要。至於人才盛衰,系學術之明晦,今學禁雖除,而未嘗明示天下以除之之意。願下明詔,崇尚正學,取朱熹《論語》、《孟子集注》、《中庸大學章句》、《或問》四書,頒之太學,仍請以周惇頤、邵雍、程顥、程頤、張載五人從祀孔子廟。」時執政有不樂道學者,以語侵道傳,道傳不為動。兼權考功郎官,遷著作郎。
時薛拯、胡榘等皆以新進用事,賄賂成風,道傳言:「今名優儒臣,實取材吏,刻剝殘忍、誕謾傾危之人進矣。」遂求補郡,於是出知真州。城圮弗治,道傳甓之,築兩石壩以護並江居民,益浚二壕,又堤陳公塘,有警,則決之以為阻,人心始固。除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初至,即按部劾吏之貪縱者十餘人,胥吏為民害者,大黥小逐百餘人,釋獄之濫系者二百餘人,弛負錢一十余萬緡。夏大旱,道傳應詔言楮幣之換,官民如仇;鈔法之行,商賈疑怨;賦斂增加,軍將推剝,皆切中時病。遂條上荒政,朝廷多從之。與漕臣真德秀振饑,道傳分池、宣、徽三州,窮冬行風雪中,雖深村窮穀必至,賴以全活者甚眾。攝宣州守,行朱熹社倉法,上饒、新安、南康諸郡翕然應命,人蒙其利。
廣德守魏峴劾教官林庠委堂試而任荒政,挾漕臣以淩郡守,且言真德秀輕視朝廷,自專掠美,乞遠之。道傳上疏力辨,峴坐免。會胡榘為吏部侍郎,薦道傳自代。引疾乞去,不許。召令奏事,再辭,又不許,遂入對。上自宮掖,次及朝廷,以至侍從、台諫闕失,盡言無所諱,帝不以為忤。除兵部郎官,辭未就。監察禦史李楠覘當路指意,乞授以節鎮蜀,遂出知果州。至九江,得疾卒,年四十八,詔特轉一官致仕,諡文節。
道傳自蜀來東南,雖不及登朱熹之門,而訪求所嘗從學者與講習,盡得遺書讀之。篤于踐履,氣節卓然。于經史未有論著,曰:「學未至,不敢。」于詩文未嘗苟作,曰:「學未至,不暇。」一日以疾謁告,真德秀造焉,臥榻屏間,大書「喚起截斷」四字,知其用功慎獨如此。居官以惠利為本,振荒遺愛江東,人久而思焉。
三子:達可、當可、獻可。獻可為心傳後。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儒林七
○程迥劉清之真德秀魏了翁廖德明
程迥,字可久,應天府寧陵人。家于沙隨,靖康之亂,徙紹興之余姚。年十五,丁內外艱,孤貧飄泊,無以自振。二十餘,始知讀書,時亂甫定,西北士大夫多在錢塘,迥得以考德問業焉。
登隆興元年進士第,曆揚州泰興尉。訓武郎楊大烈有田十頃,死而妻女存。俄有訟其妻非正室者,官沒其貲,且追十年所入租。部使者以諉迥,迥曰:「大烈死,貲產當歸其女。女死,當歸所生母可也。」
調饒州德興丞。盜入縣民齊匊家,平素所不快者,皆罥絓逮獄。州屬迥決禁囚,辨其冤者縱遣之。匊訟不已。會獲盜甯國,匊猶訟還所縱之人,迥曰:「盜既獲矣,再令追捕,或死于道路,使其骨肉何依,豈審冤之道哉!」唐肅宗時,縣有程氏女,其父兄為盜所殺,因掠女去,隱忍十餘年,手刃盡誅其黨,刳其肝心以祭其父兄。迥取《春秋》復仇之義,頌之曰:「大而得其正者也。」表之曰「英孝程烈女」。
改知隆興府進賢縣。省符下,知平江府王佐決陳長年輒私賣田,其從子訴有司十有八年,母魚氏年七十坐獄。廷辨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闋日,理為己分,令天下郡縣視此為法。迥為議曰:「天下之人孰無母慈?子若孫宜定省溫凊,不宜有私財也。在律,別籍者有禁,異財者有禁。當報牒之初,縣令杖而遣之,使聽命於其母可矣,何稽滯遍訴有司,而達于登聞院乎?《春秋谷梁傳》注曰:'臣無訟君之道',為衛侯鄭與元咺發論也。夫諸侯之于命大夫猶若此,子孫之於母乃使坐獄以對吏,愛其親者聞之,不覺泣涕之橫集也。按令文:分財產,謂祖父母、父母服闋已前所有者。然則母在,子孫不得有私財。借使其母一朝盡費,其子孫亦不得違教令也。既使歸於其母,其日前所費,乃卑幼輒用尊長物,法須五年尊長告乃為理。何至豫期母死,又開他日爭訟之端也?抑亦安知不令之子孫不死於母之前乎?守令者,民之師帥,政教之所由出。誠宜正守令不職之愆與子孫不孝之罪,以敬天下之為人母者。」
民饑,府檄有訴閉糴及糶與商賈者,迥即論報之曰:「力田之人,細米每鬥才九十五文,逼於稅賦,是以出糶,非上戶也。縣境不出貨寶,苟不與外人交易,輸官之錢何由而得?今強者群聚,脅持取錢,毆傷人者甚眾,民不敢入市,坐致缺食。」申論再三,見從乃已。
縣大水,亡稻麥,郡蠲租稅至薄,迥白於府曰:「是驅民流徙耳!賦不可得,徒存欠籍。」乃悉蠲之。郡僚猶曰:「度江後來,未嘗全放,恐戶部不從。」迥力論之曰:「唐人損七,則租、庸、調俱免。今損十矣。夏稅、役錢不免,是猶用其二也,不可謂寬。」議乃息。
境內有婦人傭身紡績舂簸,以養其姑。姑感婦孝,每受食,即以手加額仰天而祝之。其子為人牧牛,亦乾飯以餉祖母。迥廉得之,為紀其事,白於郡,郡給以錢粟。
調信州上饒縣。歲納租數萬石,舊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絕之,嘗曰:「令與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橫斂虐民,鬼神其無知乎!」州郡督索經總錢甚急,迥曰:「斯錢古之除陌之類,今其類乃三倍正賦,民何以堪?。反復言之當路。
奉祠,寓居番陽之蕭寺。程祥者,從伯父待制昌禹來居番陽,昌禹死,遂失所依。祥繼亡,祥妻度氏猶質賣奩具以撫育孤子,久之罄竭,瀕死,鄰家皆莫識其面。有欲醮之者,度曰:「吾兒幼,若事他人,使母不得撫其子,豈不負良人乎?」終辭焉。或為迥言其事,迥走告於郡守,月給之錢粟。
迥居官臨之以莊,政寬而明,令簡而信,綏強撫弱,導以恩義。積年讎訟,一語解去。猾吏奸民,皆以感激,久而悛悔,欺詐以革。暇則賓禮賢士,從容盡歡,進其子弟之秀者與之均禮,為之陳說《詩》、《書》。質疑問難者,不問蚤暮。勢位不得以交私,祠廟非典祀不謁。隱德潛善,無問幽明,皆表而出之,以勵風俗。或周其窮厄,俾全節行。聽決獄訟,期於明允。凡上官所未悉者,必再三抗辨,不為苟止。貴溪民偽作吳漸名,誣訴縣令石邦彥,迥言匿名書不當受,轉運使不謂然,遂興大獄,瘐死者十有四人。及聞省寺,訖報如迥言。
迥嘗授經學于昆山王葆、嘉禾聞人茂德、嚴陵喻樗。所著有《古易考》、《古易章句》、《古占法》、《易傳外編》、《春秋傳顯微例目》、《論語傳》、《孟子章句》《文史評》、《經史說諸論辨》、《太玄補贊》、《戶口田制貢賦書》、《乾道振濟錄》、《醫經正本書》、《條具乾道新書》、《度量權三器圖義》、《四聲韻》、《淳熙雜誌》、《南齋小集》。卒官。
朝奉郎朱熹以書告迥子絢曰:「敬惟先德,博聞至行,追配古人,釋經訂史,開悟後學,當世之務又所通該,非獨章句之儒而已。曾不得一試,而奄棄盛時,此有志之士所為悼歎咨嗟而不能已者。然著書滿家,足以傳世,是亦足以不朽。」絢以致仕恩調巴陵尉,攝邑事,能理冤獄。孫仲熊,亦有名。
劉清之,字子澄,臨江人,受業于兄靖之,甘貧力學,博極書傳。登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調袁州宜春縣主簿,未上,丁父憂,服除,改建德縣主簿。請於州,俾民自實其戶。由是賦役平,爭訟息。
調萬安縣丞。時江右大侵,郡檄視旱,徒步阡陌,親與民接,凡所蠲除,具得其實。州議減常平米直,清之曰:「此惠不過三十裏內耳,外鄉遠民勢豈能來?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餒死者。今有粟之家閉不肯糶,實窺伺攘奪者眾也。在我有政,則大家得錢,細民得米,兩適其便。」乃請均境內之地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鄉,官為主之。規畫防閑,民甚賴之。帥龔茂良以救荒實跡聞於朝,又偕諸公薦之。
發運使史正志按部至筠,俾清之拘集州縣畸零之賦,清之不可。清之有同年生在幕中,謂曰:「侍郎因數言,謂子愛民特立,將薦子矣,其以閥閱來。」清之貽之以書曰:「所謂贏資者,皆州縣侵刻於民,法所當禁。縱有贏資,是所謂羨餘也,獻之自下而詔止之,今則止而求之,乃自上焉。不奪不饜,其弊有不可勝言者。願侍郎自請于朝,姑歸貳卿之班,主大農經費,以佐國家。如此,則士孰不願出侍郎之門?不然,某誠不敢玷侍郎知人之鑒。」以薦者兩有審察之命,清之竟不見丞相,詣吏部銓,得知宜黃縣。
茂良入為參知政事,與丞相周必大薦清之于孝宗。召入對,首論:「民困兵驕,大臣退托,小臣苟偷。願陛下廣覽兼聽,並謀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綱而力行之。古今未有俗不可變、弊不可革者,變而通之,亦在陛下方寸之間耳。」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賢否。謂道義之臣,大者可當經綸,小者可為儀刑。功名之士,大者可使臨政,小者可使立事。至於專謀富貴利達而已者下也。二曰正名實。今百有司職守不明,非曠其官,則失之侵逼。願詔史官考究設官之本意,各指其合主何事,制旨親定,載之命書,依開寶中差諸州通判故事,使人人曉然知之而行賞罰焉。三曰使材能。謂軍旅必武臣,錢谷必能吏,必臨之以忠信不欺之士,使兩人者皆得以效其所長。四曰聽換授。謂文武之官不可用違其才,然不當許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藝,每歲互舉堪充左右選者一人,於合入資格外,稍與優獎。」
改太常寺主簿。丁內艱,服除,通判鄂州。鄂大軍所駐,兵籍多偽,清之白郡及諸司,請自通判廳始,俾偽者以實自言而正之。州有民妻張以節死,嘉祐中,詔封旌德縣君,表其墓曰「烈女」,中更兵火,至是無知其墓者,清之與郡守羅願訪而祠之。鄂俗計利而尚鬼,家貧子壯則出贅,習為當然,而尤謹奉大洪山之祠,病者不藥而聽于巫,死則不葬而畀諸火,清之皆諭止之。
差權發遣常州,改衡州。衡自建炎軍興,有所請大軍月樁過湖錢者,歲送漕司,無慮七八萬緡,以四邑所入曲引錢及郡計畸零苗米折納充之。舊法,民有吉凶聚會,許買引為酒麴,謂之曲引錢,其後直以等第敷納。衡有五邑,獨敷其四。取民之辭不正,良民遍受其害,而黠民往往侮易其上,乃並與常賦不輸。雖得曲引錢四五萬緡,而常賦之失,不啻數萬緡矣。清之請於朝,願與總領所酌損補移,漸圖蠲減。不報。遂戒諸邑:董常賦,緩雜征,閣舊逋,戒預折,新簿籍,謹推收,督勾銷,明逋負,防帶鈔,治頑梗,柅吏奸,擾戶長,費用有節,滲漏有防,稽考有政,補置有漸。
先是,郡飾廚傳以事常平、刑獄二使者,月一會集,互致折饋。清之歎曰:「此何時也?與其取諸民,孰若裁諸公。吾之所以事上官者,惟究心於所職,無負於吾民足矣。豈以酒食貨財為勤哉?」清之自常祿外,悉歸之公帑,以佐經用。至之日,兵無糧,官無奉,上供送使無可備。已而郡計漸裕。民力稍蘇。或有報白,手自書之,吏不與焉。
嘗作《諭民書》一編,首言畏天積善,勤力務本,農工商賈莫不有勸,教以事親睦族,教子祀先,謹身節用,利物濟人,婚姻以時,喪葬以禮。詞意質直,簡而易從。邦人家有其書,非理之訟日為衰息。
念士風未振,每因月講,複具酒肴以燕諸生,相與輸情論學,設為疑問,以觀其所向,然後從容示以先後本末之序。來者日眾,則增築臨蒸精舍居之。其所講,先正經,次訓詁音釋,次疏先儒議論,次述今所繹之說,然後各指其所宜用,人君治天下,諸侯治一國,學者治心治身治家治人,確然皆有可舉而措之之實。
為閱武場。凡禁軍役於他所,隱於百工者,悉按軍籍俾詣訓閱。作朱陵道院,祠張九齡、韓愈、寇准、周敦頤、胡安國于左,祠晉死節太守劉翼、宋死節內史王應之於右。雅儒起士日相周旋其間,而參佐謀論多在焉。劉孝昌者,摯之孫也,貧不自立,清之買田以給之。部使者以清之不能媚己,惡之,貽書所厚台臣,誣以勞民用財,論罷,主管雲台觀。
歸,築槐陰精舍以處來學者。胡晉臣、鄭僑、尤袤、羅點皆力薦清之於上。光宗即位,起知袁州,而清之疾作,猶貽書執政論國事。諸生往候疾,不廢講論,語及天下,孜孜歎息,若任其責者。病且革,為書以別向浯、彭龜年,賦二詩以別朱熹、楊萬里。取高氏《送終禮》以授二子曰:「自斂至葬,視此從事。」周必大來視疾,謂曰:「子澄其澄慮。」清之氣息已微,雲:「無慮可澄。」遂卒。
初,清之既舉進士,欲應博學宏詞科。及見朱熹,盡取所習焚之,慨然志于義理之學。呂伯恭、張栻皆神交心契,汪應辰、李燾亦敬慕之。母不逮養,每展閱手澤,涕泗交頤。從兄肅流落新吳,族父曄寓丹陽、艾寓臨川,皆迎養之。從祖子僑為邵州錄事參軍,死吳錫之亂,清之遣其孫晉之致書邵守,得其遺骨歸葬焉。族人自遠來,館留之,不忍使之遽去。嘗序范仲淹《義莊規矩》,勸大家族眾者隨力行之。本之家法,參取先儒禮書,定為祭禮行之。高安李好古以族人有以財為訟,見清之豫章,清之為說《訟》、《家人》二卦,好古惕然,遽舍所訟,市程氏《易》以歸,卒為善士。
所著有《曾子內外雜篇》、《訓蒙新書外書》、《戒子通錄》、《墨莊總錄》、《祭儀》、《時令書》、《續說苑》、文集、《農書》。
真德秀,字景元,後更為希元,建之浦城人。四歲受書,過目成誦。十五而孤,母吳氏力貧教之。同郡楊圭見而異之,使歸共諸子學,卒妻以女。
登慶元五年進士第,授南劍州判官。繼試,中博學宏詞科,入閩帥幕,召為太學正,嘉定元年遷博士。時韓侂胄已誅,入對,首言:「權臣開邊,南北塗炭,今茲繼好,豈非天下之福?然日者以行人之遣,金人欲多歲幣之數,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臣之首,而吾亦曰可與。往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明流徙之民,皆承之唯謹,得無滋嫚我乎?抑善謀國者不觀敵情,觀吾政事。今號為更化,而無以使敵情之畏服,正恐彼資吾歲賂以厚其力,乘吾不備以長其謀,一旦挑爭端而吾無以應,此有識所為寒心。」又言:「侂胄自知不為清議所貸,至誠憂國之士則名以好異,於是忠良之士斥,而正論不聞,正心誠意之學則誣以好名,於是偽學之論興,而正道不行。今日改弦更張,正當褒崇名節,明示好尚。
召試學士院,改秘書省正字兼檢討玉牒。二年,遷校書郎。又對,言暴風、雨雹、熒惑、蝻蝗之變,皆贓吏所致。尋兼沂王府教授、學士院權直。三年,遷秘書郎。入對,乞開公道,窒旁蹊,以抑小人道長之漸;選良牧,勵戰士,以扼群盜方張之銳。四年,選著作佐郎。同列相惎讒之,德秀恬不與較。宰相將用德秀,會言官牴之,德秀力辭。兼禮部郎官,上疏言:「金有必亡之勢,亦可為中國憂。蓋金亡則上恬下嬉,憂不在敵而在我,多事之端恐自此始。」五年,遷軍器少監,升權直。
六年,遷起居舍人,奏:「權奸擅政十有四年,朱熹、彭龜年以抗論逐,呂祖儉、周端朝以上書斥,當時近臣猶有爭之者。其後呂祖泰之貶,非惟近臣莫敢言,而台諫且出力以擠之,則嘉泰之失已深于慶元矣。更化之初,群賢皆得自奮。未幾,傅伯成以諫官論事去,蔡幼學以詞臣論事去,鄒應龍、許奕又繼以封駁論事去。是數人者,非能大有所矯拂,已皆不容於朝。故人務自全,一辭不措。設有大安危、大利害,群臣喑嘿如此,豈不殆哉!今欲與陛下言,勤訪問、廣謀議、明黜陟三者而已。」時鈔法楮令行,告訐繁興,抵罪者眾,莫敢以上聞。德秀奏:「或一夫坐罪,而並籍昆弟之財;或虧陌四錢,而沒入百萬之貲。至於科富室之錢,拘鹽商之舟,視產高下,配民藏楮,鬻田宅以收券者,雖大家不能免,尚得名便民之策?」自此籍沒之產以漸給還。
兼太常少卿。又言金人必亡,君臣上下皆當以祈天永命為心。充金國賀登位使,及盱眙,聞金人內變而返。言於上曰:「臣自揚之楚,自楚之盱眙,沃壤無際,陂湖相連,民皆堅悍強忍,此天賜吾國以屏障大江,使強兵足食為進取資。顧田疇不辟,溝洫不治,險要不扼,丁壯不練,豪傑武勇不收拾,一旦有警,則徒以長江為恃。豈如及今大修墾田之政,專為一司以領之,數年之後,積儲充實,邊民父子爭欲自保,因其什伍,勒以兵法,不待糧饣尚,皆為精兵。」又言邊防要事。
時史彌遠方以爵祿縻天下士,德秀慨然謂劉龠曰:「吾徒須急引去,使廟堂知世亦有不肯為從官之人。」遂力請去,出為秘閣修撰、江東轉運副使。山東盜起,朝廷猶與金通聘,德秀朝辭,奏:「國恥不可忘,鄰盜不可輕,幸安之謀不可恃,導諛之言不可聽,至公之論不可忽。」甯宗曰:「卿力有餘,到江東日為朕撙節財計,以助邊用。」
江東旱蝗,廣德、太平為甚,德秀遂與留守、憲司分所部九郡大講荒政,而自領廣德、太平。親至廣德,與太守魏峴同以便宜發廩,使教授林庠振給,竣事而還。百姓數千人送之郊外,指道傍叢塚泣曰:「此皆往歲餓死者。微公,我輩已相隨入此矣。」索毀太平州私創之大斛。新徽州守林琰無廉聲,甯國守張忠恕私匿振濟米,皆劾之,而以李道傳攝徽。先是,都司胡貙、薛拯每誚德秀迂儒,試以事必敗,至是政譽日聞,因倡言旱傷本輕,監司好名,振贍太過,使峴劾庠以撼德秀。德秀上章自明,朝廷悟,與峴祠,授庠幹官,而道傳尋亦召還。
德秀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番舶畏苛征,至者歲不三四,德秀首寬之,至者驟增至三十六艘。輸租令民自概,聽訟惟揭示姓名,人自詣州。泉多大家,為閭裏患,痛繩之。有訟田者,至焚其券不敢爭。海賊作亂,將逼城,官軍敗衄,德秀祭兵死者,乃親授方略,禽之。複遍行海濱,審視形勢,增屯要害處,以備不虞。
十二年,以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承寬弛之後,乃稍濟以嚴。尤留意軍政,欲分鄂州軍屯武昌,及通廣鹽于贛與南安,以弭汀、贛鹽寇。未及行,以母喪歸。明年,蘄、黃失守,盜起南安,討之數載始平,人服德秀先見。
理宗即位,召為中書舍人,尋擢禮部侍郎、直學士院。入見,奏:「三綱五常,扶持宇宙之棟幹,奠安生民之柱石。晉廢三綱而劉、石之變興,唐廢三綱而安祿山之難作。我朝立國,先正名分。陛下不幸處人倫之變,流聞四方,所損非淺。霅川之變,非濟王本志,前有避匿之跡,後聞討捕之謀,情狀本末,灼然可考。願討論雍熙追封秦王舍罪恤孤故事,濟王未有子息,亦惟陛下興滅繼絕。」上曰:「朝廷待濟王亦至矣。」德秀曰:「若謂此事處置盡善,臣未敢以為然。觀舜所以處象,則陛下不及舜明甚。人主但當以二帝、三王為師。」上曰:「一時倉猝耳。」德秀曰:「此已往之咎,惟願陛下知有此失而益講學進德。」次言:「霅川之獄,未聞參聽於公朝,淮、蜀二閫乃出於僉論所期之外。天下之事非一家之私,何惜不與眾共之?」且言:「乾道、淳熙間,有位於朝者以饋及門為恥,受任於外者以包苴入都為羞。今饋賂公行,薰染成風,恬不知怪。」又疏言:「朝廷之上,敏銳之士多於老成,雖嘗以耆艾褒傅伯成、楊簡,以儒學褒柴中行,以恬退用趙蕃、劉宰,至忠亮敢言如陳宓、徐僑,皆未蒙錄用。」上問謙吏,德秀以知袁州趙{政}夫對,親擢{政}夫直秘閣、為監司。具手劄入謝,因言崔與之帥蜀,楊長儒帥閩,皆有廉聲,乞廣加咨訪。
上初禦清暑殿,德秀因經筵侍上,進曰:「此高、孝二祖儲神燕閑之地,仰瞻楹桷,當如二祖實臨其上。陛下所居處密邇東朝,未敢遽當人主之奉。今宮閣之義浸備,以一心而受眾攻,未有不浸淫而蠹蝕者,惟學可以明此心,惟敬可以存此心,惟親君子可以維持此心。」因極陳古者居喪之法與先帝視朝之勤。
甯宗小祥,詔群臣服純吉,德秀爭之曰:「自漢文帝率情變古,惟我孝宗方衰服三年,朝衣朝冠皆以大布,惜當時不並定臣下執喪之禮,此千載無窮之憾。孝宗崩,從臣羅點等議,令群臣易月之後,未釋衰服,惟朝會治事權用黑帶公服,時序仍臨慰,至大祥始除。侂胄枋政,始以小祥從吉。且帶不以金,鞓不以紅,佩不以魚,鞍轎不以文繡。此于群臣何損?朝儀何傷?」議遂格。
德秀屢進鯁言,上皆虛心開納,而彌遠益嚴憚之,乃謀所以相撼,畏公議,未敢發。給事中王塈、盛章始駁德秀所主濟王贈典,繼而殿中侍御史莫澤劾之,遂以煥章閣待制提舉玉隆宮。諫議大夫朱端常又劾之,落職罷祠。監察禦史梁成大又劾之,請加竄殛。上曰:「仲尼不為已甚。」乃止。
既歸,修《讀書記》,語門人曰:「此人君為治之門,如有用我者,執此以往。」汀寇起,德秀薦陳韡有文武才幹,常平使者史彌忠言於朝,遂起韡討平之。紹定四年,改職與祠。
五年,進徽猷閣、知泉州。迎者塞路,深村百歲老人亦扶杖而出,城中歡聲動地。諸邑二稅法預借至六七年,德秀入境,首禁預借。諸邑有累月不解一錢者,郡計赤立不可為。或咎寬恤太驟,德秀謂民困如此,寧身代其苦。決訟自卯至申未已。或勸嗇養精神,德秀謂郡弊無力惠民,僅有政平、訟理事當勉。建炎初置南外宗政司於泉,公族僅三百人,漕司與本州給之,而朝廷歲助度牒。已而不復給,而增至二千三百餘人,郡坐是愈不可為。德秀請於朝,詔給度牒百道。
彌遠薨,上親政,以顯謨閣待制知福州。戒所部無濫刑橫斂,無徇私黷貨,罷市令司,曰:「物同則價同,寧有公私之異?」閩縣裏正苦督賦,革之。屬縣苦貴糴,便宜發常平賑之。海寇縱橫,次第禽殄之。未幾,聞金滅,京湖帥奉露布圖上八陵,而江、淮有進取潼關、黃河之議。德秀以為憂,上封事曰:「移江、淮甲兵以守無用之空城,運江、淮金穀以治不耕之廢壤,富庶之效未期,根本之弊立見。惟陛下審之重之。」
召為戶部尚書,入見,上迎謂曰:「卿去國十年,每切思賢。」乃以《大學衍義》進,複陳祁天永命之說,謂「敬者德之聚。儀狄之酒,南威之色,盤遊弋射之娛,禽獸狗馬之玩,有一於茲,皆足害敬」。上欣然嘉納,改翰林學士、知制誥,時政多所論建。逾年,知貢舉,已得疾,拜參知政事,同編修敕令、《經武要略》。三乞祠祿,上不得已,進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辭。疾亟,冠帶起坐,迄謝事,猶神爽不亂。遺表聞,上震悼,輟視朝,贈銀青光祿大夫。
德秀長身廣額,容貌如玉,望之者無不以公輔期之。立朝不滿十年,奏疏無慮數十萬言,皆切當世要務,直聲震朝廷。四方人士誦其文,想見其風采。及宦游所至,惠政深洽,不愧其言,由是中外交頌。都城人時驚傳傾洞,奔擁出關曰:「真直院至矣!」果至,則又填塞聚觀不置。時相益以此忌之,輒擯不用,而聲愈彰。及歸朝,適鄭清之挑敵,兵民死者數十萬,中外大耗,尤世道升降治亂之機,而德秀則既衰矣。杜范方攻清之誤國,且謂其貪黷更甚於前,而德秀乃奏言:「此皆前權臣玩忄妻之罪,今日措置之失,譬如和、扁繼庸醫之後,一藥之誤,代為庸醫受責。」其議論與範不同如此。然自侂胄立偽學之名以錮善類,凡近世大儒之書,皆顯禁以絕之。德秀晚出,獨慨然以斯文自任,講習而服行之。黨禁既開,而正學遂明於天下後世,多其力也。
所著《西山甲乙稿》、《對越甲乙集》、《經筵講義》、《端平廟議》、《翰林詞草四六》、《獻忠集》、《江東救荒錄》、《清源雜誌》、《星沙集志》。既薨,上思之不置,諡曰文忠。
魏了翁,字華父,邛州蒲江人。年數歲,從諸兄入學,儼如成人。少長,英悟絕出,日誦千餘言,過目不再覽,鄉里稱為神童。年十五,著《韓愈論》,抑揚頓挫,有作者風。
慶元五年,登進士第。時方諱言道學,了翁策及之。授僉書劍南西川節度判官廳公事,盡心職業。嘉泰二年,召為國子正。明年,改武學博士。開禧元年,召試學士院。韓侂胄用事,謀開邊以自固,遍國中憂駭而不敢言。了翁乃言:「國家紀綱不立,國是不定,風俗苟偷,邊備廢弛,財用凋耗,人才衰弱,而道路籍籍,皆謂將有此北伐之舉,人情恟恟,憂疑錯出。金地廣勢強,未可卒圖,求其在我,未見可以勝人之實。盍亦急於內修,姑逭外攘。不然,舉天下而試於一擲,宗社存亡系焉,不可忽也。」策出,眾大驚。改秘書省正字。禦史徐柟即劾了翁對策狂妄,獨侂胄持不可而止。
明年,遷校書郎,以親老乞補外,乃知嘉定府。行次江陵,蜀大將吳曦以四川叛,了翁策其必敗。又明年,曦誅,蜀平,了翁奉親還裏。侂胄亦以誤國誅。朝廷收召諸賢,了翁預焉。會史彌遠入相專國事,了翁察其所為,力辭召命。丁生父憂,解官心喪,築室白鶴山下,以所聞於輔廣、李燔者開門授徒,士爭負笈從之。由是蜀人盡知義理之學。
差知漢州。漢號為繁劇,了翁以化善俗為治。首蠲積逋二十余萬,除科抑賣酒之弊,嚴戶婚交訐之禁,複為文諭以厚倫止訟,其民敬奉條教不敢犯。會境內橋壞,民有壓死者,部使者以聞,詔降官一秩、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未數月,複元官、知眉州。眉雖為文物之邦,然其俗習法令,持吏短長,故號難治。聞了翁至,爭試以事。乃尊禮耆耇,簡拔俊秀,朔望詣學宮,親為講說,誘掖指授,行鄉飲酒禮以示教化,增貢士員以振文風。複蟆頤堰,築江鄉館,利民之事,知無不為。士論大服,俗為之變,治行彰聞。
嘉定四年,擢潼川路提點刑獄公事。八年,兼提舉常平等事,遷轉運判官。戢吏奸,詢民瘼,舉刺不避權右,風采肅然。上疏乞與周惇頤、張載、程顥、程頤錫爵定諡,示學者趣向,朝論韙之,如其請。遂甯闕守,了翁行郡事。即具奏乞修城郭備不虞,廷議靳其費,了翁增埤浚隍,如待敵至者。後一年,潰卒攻掠郡縣,知其有備不敢逞,人始服豫防之意。十年,遷直秘閣、知瀘州、主管潼川路安撫司公事。丁母憂,免喪,差知潼川府。約己裕民,厥績大著。若游似、吳泳、牟子才,皆蜀名士,造門受業。
十五年,被召入對,疏二千餘言。首論人與天地一本,必與天地相似而後可以無曠天位,並及人才、風俗五事,明白切暢。又論郡邑強幹弱枝之弊,所宜變通。蓋自了翁去國十有七年矣,至是上迎勞優渥,嘉納其言。進兵部郎中,俄改司封郎中兼國史院編修官。轉對,論江、淮、襄、蜀當分為四重鎮,擇人以任,虛心以聽,假以事權,資以才用,為聯絡守禦之計。次論蜀邊墾田及實錄闕文等事,皆下其章中書。十六年,為省試參詳官,遷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
十七年,遷秘書監,尋以起居舍人再辭而後就列。入奏,極言事變倚伏、人心向背、疆埸安危、鄰寇動靜,其幾有五,謂:「宜察時幾而共天命,尊道揆而嚴法守,集思廣益,汲汲圖之,不猶愈於坐觀事會,而聽其勢之所趨乎?」又論士大夫風俗之弊,謂:「君臣上下同心一德,而後平居有所補益,緩急有所倚仗。如人自為謀,則天下之患有不可終窮者。今則面從而腹誹,習諛而踵陋,臣實懼焉。盍亦察人心之邪正,推世變之倚伏,開拓規模,收拾人物,庶幾臨事無乏人之歎。」其言剴切,無所忌避,而時相始不樂矣。
甯宗崩,理宗自宗室入即位,時事忽異,了翁積憂成疾,三疏求閑不得請,遷起居郎。明年,改元寶慶,雷發非時,上有「朕心終夕不安」之語,了翁入對,即論:「人主之心,義理所安,是之謂天,非此心之外,別有所謂天地神明也。陛下盍即不安而求之,對天地,事太母,見群臣,親講讀,皆隨事反求,則大本立而無事不可為矣。」又論:「講學不明,風俗浮淺,立朝無犯顏敢諫之忠,臨難無仗節死義之勇。願敷求碩儒,丕闡正學,圖為久安長治之計。」又請申命大臣,于除授之際,公聽並觀,然後實意所孚,善類皆出矣。
屬濟王黜削以死,有司顧望,治葬弗虔。了翁每見上,請厚倫紀,以弭人言。應詔言事者十餘人,朝士惟了翁與洪咨夔、胡夢昱、張忠恕所言能引義劘上,最為切至,而了翁亦以疾求去。右正言李知孝劾夢昱竄嶺南,了翁出關餞別,遂指了翁首倡異論,將擊之,彌遠猶外示優容。俄權尚書工部侍郎,了翁力以疾辭,乃以集英殿修撰知常德府。越二日,諫議大夫朱端常遂劾了翁欺世盜名,朋邪謗國,詔降三官、靖州居住。初,了翁再入朝,彌遠欲引以自助,了翁正色不撓,未嘗私謁。故三年之間,循格序遷,未嘗處以要地。了翁至靖,湖、湘、江、浙之士,不遠千里負書從學。乃著《九經要義》百卷,訂定精密,先儒所未有。
紹定四年複職,主管建甯府武夷山沖佑觀。五年,改差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知遂寧府,辭不拜。進寶章閣待制、潼川路安撫使、知瀘州。瀘大藩,控制邊面二千里,而武備不修,城郭不治。了翁乃奏葺其城樓櫓雉堞,增置器械,教習牌手,申嚴軍律,興學校,蠲宿負,複社倉,創義塚,建養濟院。居數月,百廢具舉。彌遠薨,上親庶政,進華文閣待制,賜金帶,因其任。
了翁念國家權臣相繼,內擅國柄,外變風俗,綱常淪斁,法度墮弛,貪濁在位,舉事弊蠹,不可滌濯。遂應詔上章論十弊,乞復舊典以彰新化:「一曰複三省之典以重六卿,二曰複二府之典以集眾議,三曰複都堂之典以重省府,四曰複侍從之典以來忠告,五曰複經筵之典以熙聖學,六曰複台諫之典以公黜陟,七曰複製誥之典以謹命令,八曰複聽言之典以通下情,九曰複三衙之典以強主威,十曰複製閫之典以黜私意。疏列萬言,先引故實,次陳時弊,分別利害,粲若白黑。上讀之感動,即於經筵舉之成誦。其後,舊典皆複其初。
臣庶封章多乞召還了翁及真德秀,上因民望而並招之,用了翁權禮部尚書兼直學士院。入對,首乞明君子小人之辨,以為進退人物之本,以杜奸邪窺伺之端。次論故相十失猶存,又及修身、齊家、選宗賢、建內小學等,皆切於上躬者。他如和議不可信,北軍不可保,軍實財用不可恃,凡十餘端。複口奏利害,晝漏下四十刻而退。兼同修國史兼侍讀,俄兼吏部尚書。經幃進讀,上必改容以聽,詢察政事,訪問人才。複條十事以獻,皆苦心空臆,直述事情,言人所難。上悉嘉納,且手詔獎諭。又奏乞收還保全彌遠家御筆,乞定趙汝愚配享寧廟,乞趣崔與之參預政事,乞定履畝之令以寬民力,乞詔從臣集議以救楮弊,乞儲閫才以備緩急。又因進故事:如儲人才、凝國論,如力圖自治之策,如下罪己之詔,如分別襄、黃二帥是非,如究見黃陂叛卒利害,如分任諸帥區處降附。
還朝六閱月,前後二十餘奏,皆當時急務。上將引以共政,而忌者相與合謀排擯,而不能安於朝矣。執政遂謂近臣惟了翁知兵體國,乃以端明殿學士、同僉書樞密院事督視京湖軍馬。會江、淮督府曾從龍以憂畏卒,並以江、淮付了翁。朝論大駭,以為不可,三學亦上書爭之。適邊警遝至,上心焦勞,了翁嫌於避事,既五辭弗獲,遂受命開府,宣押同二府奏事,上勉勞尤至。尋兼提舉編修《武經要略》,恩數同執政,進封臨邛郡開國侯,又賜便宜詔書如張浚故事。朝辭,面賜禦書唐人嚴武詩及「鶴山書院」四大字,仍賜金帶鞍馬,詔宰臣飲餞於關外。乃酌上下流之中,開幕府江州,申儆將帥,調遣援師,褒死事之臣,黜退懦之將,奏邊防十事。甫二旬,召為僉書樞密院事。赴闕奏事,時以疾力辭不拜。蓋在朝諸人始謀假此命以出了翁,既出,則複以建督為非,雖恩禮赫奕,而督府奏陳動相牽制,故遽召還,前後皆非上意也。
尋改資政殿學士、湖南安撫使、知潭州,複力辭,詔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未幾,改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嘉熙元年,改知福州、福建安撫使。累章乞骸骨,詔不允。疾革,複上疏。門人問疾者,猶衣冠相與酬答,且曰:「吾平生處己,澹然無營。」複語蜀兵亂事,蹙額久之,口授遺奏,少焉拱手而逝。後十日,詔以資政殿大學士、通奉大夫致仕。
遺表聞,上震悼,輟視朝,嘆惜有用才不盡之恨。詔贈太師,諡文靖,賜第宅蘇州,累贈秦國公。
所著有《鶴山集》、《九經要義》、《周易集義》、《易舉隅》、《周禮井田圖說》、《古今考》、《經史雜抄》、《師友雅言》。
廖德明,字子晦,南劍人。少學釋氏,及得龜山楊時書,讀之大悟,遂受業朱熹。登乾道中進士第。知莆田縣。民有奉淫祠者,罪之,沉像于江。會有顯者欲取邑地廣其居,德明不可,守會僚屬諭之,德明曰:「太守,天子守土之臣,未聞以土地與人者。」守乃慚服。
累官知潯州,有聲。諸司且交薦之,德明曰:「今老矣,況以道徇人乎?」固辭不受。選廣東提舉刑獄,彈劾不避權要。歲當薦士,朝貴多以書托之,德明曰:「此國家公器也。」悉不啟封還之。有鄉人為主簿,德明聞其能,薦之。會德明行縣,簿感其知己,置酒延之,悉假富人觴豆甚盛。德明怒曰:「一主簿乃若是侈耶?必貪也。」於是追還薦章,其公嚴類此。
時盜陷桂陽,迫韶,韶人懼,德明燕笑自如,遣將弛擊,而親持小麾督戰,大敗之。乃分戍守,遠斥堠,明審賞罰,宣佈威信,韶晏然如平時。徙知廣州,遷吏部左選郎官,奉祠,卒。
德明初為潯州教授,為學者講明聖賢心學之要,手植三柏於學,潯士愛敬之如甘棠。在南粵時,立師悟堂,刻朱熹《家禮》及程氏諸書。公餘,延僚屬及諸生親為講說,遠近化之。嘗語人以仕學之要曰:「德明自始仕,以至為郡,惟用三代直道而行一句而已。」有《槎溪集》行於世。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儒林八
○湯漢何基王柏徐夢莘弟得之從子天麟附李心傳葉味道王應麟黃震
湯漢,字伯紀,饒州安仁人。與其兄幹、巾、中皆知名當時,柴中行見而奇之。真德秀在潭,致漢為賓客。嘗造趙汝談,汝談曰:「第一流也。」江東提刑趙汝騰薦漢於朝,詔免解差,充象山書院堂長。赴禮部別院試,正奏名,授上饒縣主簿。江東轉運使趙希塈言:「漢,今海內知名士也,豈得吏之州縣哉!」詔循兩資,差信州教授兼象山書院長。
淳祐十二年,差充史館校勘,改國史實錄院校勘。會大水,上封事曰:「君心敬肆之分,實上天喜怒之由。一念之敬,上帝臨汝,祥風慶雲所從出也。一念之肆,上帝震怒,妖浸陰沴所從生也。」火災,應詔上封事曰:
臣聞任天下之大,立心不可不公;守天下之重,持心不可不敬。陛下膺皇天之眷命,受祖宗之寶圖,則不當懷私恩;為天下共主,為億兆寄命,則不當隆私親。大臣邇臣,服休服采,皆陛下所倚仗也,則不當信私人。三省、密院者,陛下之朝廷,發號布政所從出也,則不當有私令。四海九州,土宇昄章,皆陛下之倉廩府庫也,則不當殖私財。陛下于皇天祖宗之德弗永念,而報答私恩;于群黎百姓之疾苦弗深恤,而富貴私親;公卿在廷,其信任不若近習之篤;中書造命,其除行不若內批之專,則陛下之立心,既未能盡合乎天下之公矣。
往者陛下上畏天戒,下恤人言,內則拘制於權臣,外則恐怯於強敵,敬心既不敢盡弛,則私意亦未得盡行。比年以來,天戒人言既以玩熟,而貪濁柄國,黷貨無厭,彼既將恣行其私,則不得不縱陛下之所欲為。於是前日之敬畏盡忘,而一念之私始四出而不可禦矣。姑以近事蹟之:定策之碑,忽從中出,鄉未欲親其文也;貴戚子弟,參錯中外,鄉不如是之放也;土木之禍,輾轉流毒,訟牒細故,胥吏賤人皆得藉群榼之勢,徹清都之邃,鄉不如是之熾也;御筆之出,上則廢朝令,下則侵有司,鄉不如是之多也;賄賂之通,書致之操,鄉不如是其章也。
故凡陛下之所以未能任大守重,而至於召怨宿禍者,始於立心之未公,成於持心之不敬,私以為主,而肆以行之。此所以感動天地,而水火之災捷出於數月之內也。陛下得不亟為治亂持危之計,而可複以常日玩易之心處之乎!
授太學博士,轉對,言:「太祖之天下壞其半者,蔡京、王黼也。高宗之天下壞其半者,鄭清之也。」又曰:「苟有志焉,則其紀綱必先正,其根本必先強,其藩籬必先固。夫然後心寬體胖,泮渙而優遊,其樂無極矣。舍此不務,而徒以九重之深、一笑之適以為樂。樂極而思之,吾有朝廷而不能治也,吾有黎民而無與保之也,起視四境,而外侮又至矣。雖有鄭、衛之音,燕、趙之色,建章之麗,瓊林之積,亦獨何樂哉!」
召試館職,遷秘書省校書郎。皇太子冠,差充太常博士,引賓贊,受命進《冠箴》,詔令太子拜謝。升秘書郎,轉對,極言邊事,以為:「今日扶危救亂無複他策,在乎人主清心無欲,盡用天下之財力以治兵。大臣公心無我,盡用天下之人才以強本,庶幾尚有以亡為存之理耳。」
提舉福建常平,劾福州守史岩之、泉州守謝埴。召為禮部郎官兼太子侍讀。尋以直華文閣、福建運判,改知甯國府。遷提舉江西常平兼知吉州。移江東運判、知隆興府。召為尚左郎官兼太子侍讀、兼玉牒所檢討官,入奏:「願陛下端本澄源,虛己盡下,恢大公之道,開不諱之門,使朝廷之上,光明洞達,而無邪孽之根以撓其正。四海之內,歡欣交通,而無怨戾之氣以奸其和。臣之忠愛,莫切於此。」
遷太府少卿,升兼太子諭德,改秘書少監。疏論:「比年董宋臣聲焰薰灼,其力能去台諫,排大臣,結連凶渠,惡德參會,以致兵戈相尋之禍。陛下灼見其故,斥而遠之,臣意其影滅而跡絕矣。豈料夫陰消而再凝,冰解而驟合,既得自便,即圖複用,以其罪戾之餘,一旦複使之出入壺奧之中,給事宗廟之內,此其重幹神人之怒,再基禍亂之源,上下皇惑,大小切齒。而陛下方為之辨明,大臣方與之和解,臣竊重傷此過計也。自古小人複出,其害必慘,將逞其憤怨,嘯其儔伍,顛倒宇宙,陛下之威神有時而不得以自行,甚可畏也。」
乞休致,擢太常少卿,太子以書勉留。求補外,以秘閣修撰知福州、福建安撫,改知隆興府。
度宗即位,召奏事,授太常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遷起居郎兼侍讀,入奏,言:「願陛下持一敬心以正百度,則追養繼孝,所以報先帝者,必益致其隆,先意承志,所以事太母者,必益致其謹。其愛身也,必不以物欲撓其和平;其正家也,必不以私昵隳其法度。政事必出於朝廷,而預防於多門,人才必由於明揚,而深杜於邪徑。
兼權中書舍人,權兵部侍郎,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直學士。累請致仕,授華文閣待制、知甯國府,賜金帶。久之,又召為刑部侍郎兼侍讀,以龍圖閣待制知福州,福建安撫使。改知太平州、權工部尚書兼侍讀。以顯文閣直學士提舉玉隆宮。進華文閣學士,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卒,年七十一。特贈正奉大夫,諡文清。
漢介潔有守,恬於進取,有文集六十卷。
何基,字子恭,婺州金華人。父伯熭為臨川縣丞,而黃幹適知其縣事,伯熭見二子而師事焉。幹告以必有真實心地、刻苦工夫而後可,基悚惕受命。於是隨事誘掖,得聞淵源之懿。微辭奧義,研精覃思,平心易氣,以俟其通,未嘗參以己意,立異以為高,徇人而少變也。凡所讀無不加標點,義顯意明,有不待論說而自見者。
朱熹門人楊與立一見推服。來學者眾,嘗謂:「為學立志貴堅,規模貴大,充踐服行,死而後已。讀《詩》之法,須掃蕩胸次淨盡,然後吟哦上下,諷詠從容,使人感發,方為有功。」謂:「以《洪範》參之《大學》、《中庸》,有不約而符者。」謂:「讀《易》者,當盡去其膠固支離之見,以潔淨其心,玩精微之理,沉潛涵泳,得其根源,乃可漸觀爻象。」蓋其確守師訓,故能精義造約。
王柏既執贄為弟子,基謙抑不以師道自尊。柏高明絕識,序正諸經,弘論英辨,質問難疑,或一事至十往返,基終不變以待其定。嘗曰:「治經當謹守精玩,不必多起疑論。有欲為後學言者,謹之又謹可也。」基淳固篤實,絕類漢儒。雖一本於熹,然就其言發明,則精義新意愈出不窮。基文集三十卷,而與柏問辨者十八卷。
郡守趙汝騰守婺,延聘請講,辭不就。複首薦於朝,又率名從官列薦。通判鄭士懿、守蔡抗、楊棟相繼以請,皆辭。景定五年,詔舉賢,特薦基與建人徐幾,同被命添差婺州學教授,兼麗澤書院山長,力辭未竟,理宗崩。咸淳初,授史館校勘兼崇政殿說書,屢辭,改承務郎,主管西嶽廟,終亦不受也。卒,年八十一。國子祭酒楊文仲請於朝,諡文定。
所著《大學發揮》、《中庸發揮》、《大傳發揮》、《易啟蒙發揮》、《通書發揮》、《近思錄發揮》。
王柏,字會之,婺州金華人。大父崇政殿說書師愈,從楊時受《易》、《論語》,既又從朱熹、張栻、呂祖謙遊。父瀚,朝奉郎、主管建昌軍仙都觀,兄弟皆及熹、祖謙之門。
柏少慕諸葛亮為人,自號長嘯。年逾三十,始知家學之原,捐去俗學,勇於求道。與其友汪開之著《論語通旨》,至「居處恭,執事敬」,惕然歎曰:「長嘯非聖門持敬之道。」亟更以魯齋。
從熹門人游,或語以何基嘗從黃幹得熹之傳,即往從之,授以立志居敬之旨,且作《魯齋箴》勉之。質實堅苦,有疑必從基質之。於《論語》、《大學》、《中庸》、《孟子》、《通鑒綱目》標注點校,尤為精密。作《敬齋箴圖》。夙興見廟,治家嚴飭。當暑閉閣靜坐,子弟白事,非衣冠不見也。
少孤,事其伯兄甚恭。季弟早喪,撫其孤,又割田予之。收合宗族,周恤扶持之。開之沒,家貧,為之斂且葬焉。
來學者眾,其教必先之以《大學》。蔡抗、楊棟相繼守婺,趙景緯守台,聘為麗澤、上蔡兩書院師,鄉之耆德皆執弟子禮。理宗崩,率諸生制服臨於郡。
柏之言曰:「伏羲則《河圖》以畫八卦,文王推八卦以合《河圖》者,先天後天之宗祖也。《河圖》是逐位奇偶之交,後天是統體奇偶之交,惟四生數不動。以四成數而下上之,上偶下奇,莫匪自然。」又曰:「大禹得《洛書》而列九疇,箕子得九疇而傳《洪範》,範圍之數,不期而暗合。《洪范》者,經傳之宗祖乎!' 初一曰五行'以下六十五字為《洪範》,'五皇極'以下六十四字為皇極經,此帝王相傳之大訓,非箕子之言也。」又曰:「今《詩》三百五篇,豈盡定于夫子之手?所刪之詩,容或有存於閭巷浮薄之口,漢儒取於補亡。」乃定《二南》各十有一篇,兩兩相配。退《何彼穠矣》、《甘棠》歸之《王風》,削去《野有死麕》,黜鄭、衛淫奔之詩。又作《春秋發揮》。又曰:「《大學致知格物章》未嘗亡。」還《知止》章於《聽訟》之上。謂「《中庸》古有二篇,誠明可為綱,不可為目。」定《中庸》誠明各十一章,其卓識獨見多此類也。
其卒,整衣冠端坐,揮婦人勿近。國子祭酒楊文仲請於朝,諡曰文憲。
所著有《讀易記》、《涵古易說》、《大象衍義》、《涵古圖書》、《讀書記》、《書疑》、《詩辨說》、《讀春秋記》、《論語衍義》、《太極衍義》、《伊洛精義》、《研幾圖》、《魯經章句》、《論語通旨》、《孟子通旨》、《書附傳》、《左氏正傳》、《續國語》、《閫學之書》、《文章復古》、《文章續古》、《濂洛文統》、《擬道學志》、《朱子指要》、《詩可言》、《天文考》、《地理考》、《墨林考》、《大爾雅》、《六義字原》、《正始之音》、《帝王歷數》、《江左淵源》、《伊洛精義雜誌》、《周子》、《發遣三昧》、《文章指南》、《朝華集》、《紫陽詩類》、《家乘》、文集。
徐夢莘字商老,臨江人。幼慧,耽嗜經史,下至稗官小說,寓目成誦。紹興二十四年舉進士。曆官為南安軍教授。改知湘陰縣。會湖南帥括田,號增耕稅,他邑奉令惟謹。夢莘獨謂邑無新田,租稅無從出。帥恚其私於民,欲從簿書間攈摭其過,終莫能得,由是反器重之。
尋主管廣西轉運司文字。時朝廷議易二廣鹽法,遣廣西安撫司幹官胡廷直與東西漕臣集議於境。夢莘從行,謂:「廣西阻山,止當仍官般法,則害不及民。廣東諸郡並江,或可容客販,未宜遽以二廣概行。」議與廷直不合。廷直竟遂其說,以客販變法得為轉運使。夢莘既知賓州,猶以前議為梗法,罷去。不三年,二廣商賈毀業,民苦無鹽,複從官般法矣。
夢莘恬于榮進,每念生於靖康之亂,四歲而江西阻訌,母繈負亡去得免。思究見顛末,乃網羅舊聞,會稡同異,為《三朝北盟會編》二百五十卷,自政和七年海上之盟,訖紹興三十一年完顏亮之斃,上下四十五年,凡曰敕、曰制、誥、詔、國書、書疏、奏議、記序、碑誌,登載靡遺。帝聞而嘉之,擢直秘閣。
夢莘平生多所著,有《集補》,有《會錄》,有《讀書記志》,有《集醫錄》,有《集仙錄》,皆以「儒榮」冠之。其嗜學博文,蓋孜孜焉死而後已者。開禧元年秋八月卒,年八十二。夢莘弟得之,從子天麟。
得之字思叔,淳熙十年舉進士。部使者以廉吏薦,以通直郎致仕。安貧樂分,不貪不躁,著《左氏國紀》、《史記年紀》作《具敝篋筆略》、《鼓吹詞》、《郴江志》。
天麟字仲祥,開禧元年進士。調撫州教授,曆湖廣總領所幹辦公事、臨安府教授、浙西提舉常平司幹官、主管禮兵部架閣、宗學諭、武學博士。輪對,言人主當持心以敬。奉祠仙都觀,通判惠、潭二州,權英德府,權發遣廣西轉運判官。所至興學明教,有惠政。
著《西漢會要》七十卷、《東漢會要》四十卷、《漢兵本末》一卷、《西漢地理疏》六卷、《山經》三十卷。既謝官,作亭蕭灘之上,畫嚴子陵像而事之。
李心傳,字微之,宗正寺簿舜臣之子也。慶元元年薦於鄉,既下第,絕意不復應舉,閉戶著書。晚因崔與之、許奕、魏了翁等合前後二十三人之薦,自製置司敦遣至闕下。為史館校勘,賜進士出身,專修《中興四朝帝紀》。甫成其三,因言者罷,添差通判成都府。尋遷著作佐郎,兼四川制置司參議官。詔無入議幕,許辟官置局,踵修《十三朝會要》。端平三年成書。召赴闕,為工部侍郎,言:
臣聞「大兵之後,必有凶年」。蓋其殺戮之多,賦斂之重,使斯民怨怒之氣,上幹陰陽之和,至於此極也。陛下所宜與諸大臣掃除亂政,與民更始,以為消惡運、迎善祥之計。而法弊未嘗更張,民勞不加振德,既無能改於其舊,而殆有甚焉。故帝德未至於罔愆,朝綱或苦於多紊,廉平之吏,所在鮮見,而貪利無恥,敢於為惡之人,挾敵興兵,四面而起,以求逞其所欲。如此而望五福來備,百谷用成,是緣木而求魚也。
臣考致旱之由,曰和糴增多而民怨,曰流散無所歸而民怨,曰檢稅不盡實而民怨,曰籍貲不以罪而民怨。凡此皆起於大兵之後,而勢未有以消之,故愈積而愈極也。成湯聖主也,而桑林之禱,猶以六事自責。陛下願治,七年於此,災祥饑饉,史不絕書,其故何哉?朝令夕改,靡有常規,則政不節矣;行齎居送,略無罷日,則使民疾矣;陪都園廟,工作甚殷,則土木營矣;潛邸女冠,聲焰茲熾,則女謁盛矣;珍玩之獻,罕聞卻絕,則包苴行矣;鯁切之言,類多厭棄,則讒夫昌矣。此六事者一或有焉,猶足以致旱。願亟降罪己之詔,修六事以回天心。群臣之中有獻聚斂剽竊之論以求進者,必重黜之,俾不得以上誣聖德,則旱雖烈,猶可弭也。然民怨於內,敵逼於外,事窮勢迫,何所不至!陛下雖謀臣如雲,猛將如雨,亦不知所以為策矣。
帝從之。未幾,複以言去,奉祠居潮州。淳祐元年罷祠,複予,又罷。三年,致仕,卒,年七十有八。
心傳有史才,通故實,然其作吳獵、項安世傳,褒貶有愧秉筆之旨。蓋其志常重川蜀,而薄東南之士雲。
所著成書,有《高宗系年錄》二百卷、《學易編》五卷、《誦詩訓》五卷、《春秋考》十三卷、《禮辨》二十三卷、《讀史考》十二卷、《舊聞證誤》十五卷、《朝野雜記》四十卷、《道命錄》五卷、《西陲泰定錄》九十卷、《辨南遷錄》一卷、詩文一百卷。
葉味道,初諱賀孫,以字行,更字知道,溫州人。少刻志好古學,師事朱熹。試禮部第一。時偽學禁行,味道對學制策,率本程頤無所避。知舉胡紘見而黜之,曰:「此必偽徒也。」既下第,複從熹於武夷山中。學禁開,登嘉定十三年進士第,調鄂州教授。
理宗訪問熹之徒及所著書,部使者遂以味道行誼聞,差主管三省架閣文字。遷宗學諭,輪對,言:「人主之務學,天下之福也。必堅志氣以守所學,謹幾微以驗所學,正綱常以勵所學,用忠言以充所學。」至若口奏,則又述帝王傳心之要,與四代作歌作銘之旨,其終有曰:「言宣則力減,文勝則意虛。」從臣有薦味道可為講官,乃授太學博士,兼崇政殿說書。
故事,說書之職止於《通鑒》,而不及經。味道請先說《論語》,詔從之。帝忽問鬼神之理,疑伯有之事涉於誕。味道對曰:「陰陽二氣之散聚,雖天地不能易。有死而猶不散者,其常也。有不得其死而鬱結不散者,其變也。故聖人設為宗祧,以別親疏遠邇,正所以教民親愛,參贊化育。今伯有得罪而死,其氣不散,為妖為厲,使國人上下為之不寧,於是為之立子泄以奉其後,則庶乎鬼有所知,而神莫不寧矣。」蓋諷皇子竑事也。
三京用師,廷臣邊閫交進機會之說。味道進議狀,以為:「開邊浸闊,應援倍難,科配日繁,饋餉日迫,民一不堪命,龐勳、黃巢之禍立見,是先搖其本,無益於外也。」經筵奏事,無日不申言之,而洛師尋以敗聞。於是人謂味道見微慮遠。
味道所奏陳,無一言不開導引翼,求切於君身;旁引折旋,推致於治道。遷秘書著作佐郎而卒。訃聞,帝震悼,出內帑銀帛賻其喪,升一官以任其後,故事所未有也。
所著《四書說》、《大學講義》、《祭法宗廟廟享郊社外傳》、《經筵口奏》、《故事講義》。
王應麟,字伯厚,慶元府人。九歲通《六經》,淳祐元年舉進士,從王野受學。調西安主簿,民以年少易視之,輸賦後時。應麟白郡守,繩以法,遂立辦。諸校欲為亂,知縣事翁甫倉皇計不知所出,應麟以禮諭服之。差監平江百萬東倉。調浙西提舉常平茶鹽主管帳司,部使者鄭霖異待之。丁父憂,服除,調揚州教授。
初,應麟登第,言曰:「今之事舉子業者,沽名譽,得則一切委棄,制度典故漫不省,非國家所望於通儒。」於是閉門發憤,誓以博學宏辭科自見,假館閣書讀之。寶祐四年中是科。應麟與弟應鳳同日生,開慶元年亦中是科,詔褒諭之,添差浙西安撫司幹辦公事。
帝禦集英殿策士,召應麟覆考。考第既上,帝欲易第七卷置其首。應麟讀之,乃頓首曰:「是卷古誼若龜鏡,忠肝如鐵石,臣敢為得士賀。」遂以第七卷為首選。及唱名,乃文天祥也。遷主管三省、樞密院架閣文字。
遷國子錄,進武學博士。疏言:「陛下閱理多,願治久。當事勢之艱,輿圖蹙于外患,人才乏而民力殫,宜強為善,增修德,無自沮怠;恢弘士氣,下情畢達,操綱紀而明委任,謹左右而防壅蔽,求哲人以輔後嗣。」既對,帝問其父名,曰:「爾父以陳善為忠,可謂繼美。」
丁大全欲致應麟,不可得。遷太常寺主簿,面對,言:「淮戍方警,蜀道孔艱,海表上流皆有藩籬唇齒之憂。軍功未集而吝賞,民力既困而重斂,非修攘計也。陛下勿以宴安自逸,勿以容悅之言自寬。」帝愀然曰:「邊事甚可憂。」應麟言:「無事深憂,臨事不懼。願汲汲預防,毋為壅蔽所欺。」時大全諱言邊事,於是應麟罷。
未幾,大全敗,起應麟通判台州。召為太常博士,擢秘書郎,俄兼沂靖惠王府教授。彗星見,應詔極論執政、侍從、台諫之罪,積私財、行公田之害。又言:「應天變莫先回人心,回人心莫先直受言。箝天下之口,沮直臣之氣,如應天何?」時直言者多迕權臣意,故應麟及之。遷著作佐郎。
度宗即位,攝禮部郎官,草百官表。舊制,請聽政,四表已上。一夕入臨,宰臣諭旨增撰三表,應麟操筆立就。丞相總護還,辭位表三道,使者立以俟,應麟從容授之。丞相驚服,即授兼禮部郎官、兼直學士院。
馬廷鸞知貢舉,詔應麟兼權直,俄兼崇政殿說書。遷著作郎,守軍器少監。經筵值人日雪,帝問有何故事,應麟以唐李嶠、李乂等應制詩對。因奏:「春雪過多,民生饑寒,方寸仁愛,宜謹感召。」遷將作監。
帝視朝,謂應麟曰:「為學要灼見古人之心。」應麟對曰「嚴恭寅畏,不敢怠皇,克勤克儉,無自縱逸,強以馭下,制事以斷,此古人之心。然操舍易忽於眇綿,兢業每忘于遊衍。」帝嘉納之。既而轉對,言:「人君防未萌之欲,存不已之誠。」擢兼侍立修注官,升權直學士院,遷秘書少監兼侍講。上疏論市舶,不報。
應麟牒閣門直前奏對,謂用人莫先察君子小人。方袖疏待班,台臣亟疏駁之,由是二史直前之制遂廢。以秘閣修撰主管崇禧觀。
久之,起知徽州。其父捴嘗守是郡,父老皆曰:'此清白太守子也。」摧豪右,省租賦,民大悅。
召為秘書監,權中書舍人,力辭,不許。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侍講。遷起居郎兼權吏部侍郎,指陳成敗逆順之說,且曰:「國家所恃者大江,襄、樊其喉舌,議不容緩。朝廷方從容如常時,事幾一失,豈能自安?」朝臣無以邊事言者,帝不懌。似道複謀斥逐,適應麟以母憂去。
及似道潰師江上,授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即引疏陳十事,急征討、明政刑、厲廉恥、通下情、求將材、練軍實、備糧餉、舉實材、擇牧守、防海道,其目也。且言:「圖大患者必略細故,求實效者必去虛文。」因請集諸路勤王之師,有能率先而至者,宜厚賞以作勇敢之氣,並力進戰,惟能戰,斯可守。進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讀,遷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日食,應麟詔論答天戒五事,陳備禦十策,皆不及用。
尋轉尚書兼給事中。左丞相留夢炎用徐囊為禦史,擢江西制置使黃萬石等,應麟繳奏曰:「囊與夢炎同鄉,有私人之嫌,萬石粗戾無學,南昌失守,誤國罪大。今方欲引以自助,善類為所搏噬者,必攜持而去。吳浚貪墨輕躁,豈宜用之?況夢炎舛令慢諫,讜言弗敢告,今之賣降者,多其任用之士。」疏再上,不報。出關俟命,再奏曰:「因危急而紊紀綱,以偏見而咈公議,臣封駁不行,與大臣異論,勢不當留。」疏入,又不報,遂東歸。
詔中使譚純德以翰林學士召,識者以為奪其要路,寵以清秩,非所以待賢者。應麟亦力辭,後二十年卒。
所著有《深寧集》一百卷、《王堂類稿》二十三卷、《掖垣類稿》二十二卷、《詩考》五卷、《詩地理考》五卷、《漢藝文藝志考證》十卷、《通鑒地理考》一百卷、《通鑒地理通釋》十六卷、《通鑒答問》四卷、《困學紀聞》二十卷、《蒙訓》七十卷、《集解踐阼篇》、《補注急就篇》六卷、《補注王會篇》四十卷、《小學紺珠》十卷、《玉海》二百卷、《詞學指南》四卷、《詞學題苑》四十卷、《姓氏急就篇》六卷、《漢制考》四卷、《六經天文編》六卷、《小學諷詠》四卷。
黃震,字東發,慶元府慈溪人。寶祐四年登進士第,調吳縣尉。吳多豪勢家,告私債則以屬尉,民多饑凍窘苦,死尉卒手。震至,不受貴家告。府檄攝其縣。及攝長洲、華亭,皆有聲。
浙東提舉常平王華甫辟主管帳司文字。時錢庚孫守常,朱熠守平江,吳君擢守嘉興,皆倚嬖幸厲民。華甫病革,強起劾罷三人,震贊之也。沿海制置司辟幹辦、提領浙西鹽事,不就。改辟提領鎮江轉般倉分司。公田法行,改提領官田所,言不便,不聽,複轉般倉職。
入為點校贍軍激賞酒庫所檢察官。擢史館檢閱,與修甯宗、理宗兩朝《國史》、《實錄》。輪對,言當時之大弊,曰民窮,曰兵弱,曰財匱,曰士大夫無恥。乞罷給度僧人道士牒,使其徒老死即消弭之,收其田入,可以富軍國,紓民力。時宮中建內道場,故首及此。帝怒,批降三秩,即出國門。用諫官言,得寢。
出通判廣德軍。初,孝宗頒朱熹社倉法於天下,而廣德則官置此倉。民困於納息,至以息為本,而息皆橫取,民窮至自經。人以為熹之法,不敢議。震曰:「不然。法出於堯、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為法,不思救其弊耶?況熹法,社倉歸之於民,而官不得與。官雖不與,而終有納息之患。」震為別買田六百畝,以其租代社倉息,約非凶年不貸,而貸者不取息。
郡有祠山廟,歲合江、淮之民禱祈者數十萬,其牲皆用牛。郡惡少挾兵刃舞牲迎神為常,鬥爭致犯法。其俗又有自嬰桎梏、自拷掠以徼福者。震見,問之,乃兵卒。責自狀其罪,卒曰:「本無罪。」震曰:「爾罪多,不敢對人言,特告神以免罪耳。」杖之示眾。又其俗有所謂埋藏會者,為坎於庭,深、廣皆五尺,以所祭牛及器皿數百納其中,覆以牛革,封鐍一夕,明發視之,失所在。震以為妖,而殺牛淫祀非法,言之諸司,禁絕之。郡守賈蕃世以權相從子驕縱不法,震數與爭論是非,蕃世積不堪,疏震撓政,坐解官。
尋通判紹興府,獲海寇,僇之。撫州饑起,震知其州,單車疾馳,中道約富人耆老集城中,毋過某日。至則大書「閉糶者藉,強糴者斬」揭於市,坐驛舍署文書,不入州治,不抑米價,價日損。親煮粥食餓者。請於朝,給爵賞旌勞者,而後入視州事。轉運司下州糴米七萬石,震曰:「民生蹶矣,豈宜重困之!」以沒官田三莊所入應之。若補刻《六經》、《儀禮》,修復朱熹祠,樹晏殊裏門曰「舊學坊」,制祭社稷器,複風雷祀,勸民種麥,禁競渡船,焚千三百餘艘,用其丁鐵創軍營五百間,皆善政也。
詔增秩,遂升提舉常平倉司。舊有結關拒逮捕事系郡獄二十有八年,存者十無三四,以事關尚書省,無敢決其獄者,以結關為作亂也。震謂結關猶他郡之結甲也,非作亂比,況已經數赦,於是皆釋之。新城與光澤地犬牙相入,民夾溪而處,歲常忿鬥爭漁。會知縣事蹇雄為政擾民,因相結拒,起焚掠。震乃劾罷雄,諭其民散去。初,常平有慈幼局,為貧而棄子者設,久而名存實亡。震謂收哺於既棄之後,不若先其未棄保全之。乃損益舊法,凡當免而貧者,許裏胥請於官贍之,棄者許人收養,官出粟給所收家,成活者眾。震論役法,先令縣核民產業,不使下戶受抑於上戶。大興水利,廢陂、壞堰及為豪右所占者,複之。
改提點刑獄,決滯獄,清民訟,赫然如神明。有貴家害民,震按之,貴家怨。又強發富人粟與民,富人亦怨。禦史中丞陳堅以讒者言,劾震去,讒者,乃怨震者也。遂奉雲台祠。賈似道罷相,以宗正寺簿召,將與俞浙並為監察禦史,有內戚畏震直,止之,而浙亦以直言去。
移浙東提舉常平,鎮安饑民,折盜賊萌芽。時皇叔大父福王與芮判紹興府,遂兼王府長史。震奏曰:「朝廷之制,尊卑不同,而紀綱不可紊。外雖藩王,監司得言之。今為其屬,豈敢察其非,奈何自臣複壞其法?」固不拜長史。命進侍左郎官及宗正少卿,皆不拜。
震嘗告人曰:「非聖人之書不可觀,無益之詩文不作可也。」居官恒未明視事,事至立決。自奉儉薄,人有急難,則周之,不少吝。所著《日抄》一百卷。卒,門人私諡曰文潔先生。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文苑一
○宋白梁周翰朱昂趙鄰幾何承裕附鄭起郭昱馬應和峴弟蒙附馮吉
自古創業垂統之君,即其一時之好尚,而一代之規橅,可以豫知矣。藝祖革命,首用文吏而奪武臣之權,宋之尚文,端本乎此。太宗、真宗其在藩邸,已有好學之名,及其即位,彌文日增。自時厥後,子孫相承,上之為人君者,無不典學;下之為人臣者,自宰相以至令錄,無不擢科,海內文士,彬彬輩出焉。國初,楊億、劉筠猶襲唐人聲律之體,柳開、穆修志欲變古而力弗逮。廬陵歐陽修出,以古文倡,臨川王安石、眉山蘇軾、南豐曾鞏起而和之,宋文日趨於古矣。南渡文氣不及東都,豈不足以觀世變歟!作《文苑傳》。
宋白,字太素,大名人。年十三,善屬文。多游鄠、杜間,嘗館于張瓊家,瓊武人,賞白有才,遇之甚厚。白豪俊,尚氣節,重交友,在詞場中稱甚著。
建隆二年,竇儀典貢部,擢進士甲科。乾德初,獻文百軸,試拔萃高等,解褐授著作佐郎,廷賜襲衣、犀帶。蜀平,授玉津縣令。開寶中,閻丕、王洞交薦其才,宜預朝列。白以親老祈外任,連知蒲城、衛南二縣。
太宗潛藩時,白嘗贄文,有襲衣之賜。及即位,擢為左拾遺,權知兗州,歲餘召還。泰山有唐玄宗刻銘,白摹本以獻,且述承平東人望幸之意。預修《太祖實錄》,俄直史館,判吏部南曹。從征太原,判行在禦史台。劉繼元降,翌日,奏《平晉頌》,太宗夜召至行宮褒慰,且曰:「俟還京師,當以璽書授職。」白謝於幄中。尋拜中書舍人,賜金紫。
太平興國五年,與程羽同知貢舉,俄充史館修撰、判館事。八年,複典貢部,改集賢殿直學士、判院事。未幾,召入翰林為學士。雍熙中,召白與李昉集諸文士纂《文苑英華》一千卷。端拱初,加禮部侍郎,又知貢舉。白凡三掌貢士,頗致譏議,然所得士如蘇易簡、王禹偁、胡宿、李宗諤輩,皆其人也。是時,命復舊制,專委有司,白所取二十八人,罷退既眾,群議囂然。太宗遽召已黜者臨軒覆試,連放馬國祥、葉齊等八百餘人焉。
白嘗過何承矩家,方陳倡優飲宴。有進士趙慶者,素無行檢,遊承矩之門,因潛出拜白,求為薦名,及掌貢部,慶遂獲薦,人多指以為辭。又女弟適王沔,淳化二年,沔罷參知政事。時寇准方詆訐求進,故沔被出,複言白家用黃金器蓋舉人所賂,其實白嘗奉詔撰錢惟濬碑,得塗金器爾。
張去華者,白同年生也,坐尼道安事貶。白素與去華厚善,遂出為保大軍節度行軍司馬。逾年,抗疏自陳,有「來日苦少,去日苦多」之語,太宗覽而憫之,召還,為衛尉卿,俄複拜為禮部侍郎,修國史。至道初,為翰林學士承旨。二年,遷戶部侍郎,俄兼秘書監。真宗即位,改吏部侍郎、判昭文館。
先是,白獻擬陸贄《榜子集》,上察其意,欲求任用,遂命知開封府以試之,既而白倦於聽斷,求罷任。咸平四年,擢王欽若、馮拯、陳堯叟入掌機要,以白宿舊,拜禮部尚書。
白學問宏博,屬文敏贍,然辭意放蕩,少法度。在內署久,頗厭番直,草辭疏略,多不愜旨。景德二年,與梁周翰俱罷,拜刑部尚書、集賢院學士、判院事。舊三館學士止五日內殿起居,會錢易上言,悉令赴外朝。白羸老步梗,就班足跌。未幾,抗表引年。上以舊臣,眷顧未允。再上表辭,乃以兵部尚書致仕,因就宰臣訪問其資產,虞其匱乏,時白繼母尚無恙,上東封,白肩與辭于北苑,召對久之,進吏部尚書,賜帛五十匹。
大中祥符三年,丁內艱。五年正月,卒,年七十七。贈左僕射,錄其孫懿孫為將作監主簿,孝孫試秘書省校書郎,從子唐臣試正字。
白善談謔,不拘小節,贍濟親族,撫恤孤藐,世稱其雍睦。聚書數萬卷,圖畫亦多奇古者。嘗類故事千餘門,號《建章集》。唐賢編集遺落者,白多纘綴之。後進之有文藝者,必極意稱獎,時彥多宗之,如胡旦、田錫,皆出其門下。陳彭年舉進士,輕俊喜嘲謗,白惡其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後居近侍,為貢舉條制,多所關防,蓋為白設也。會有司諡白為文憲,內出密奏言白素無檢操,遂改文安。有集百卷。
子憲臣,國子博士;得臣,賜進士及第,至太常丞;良臣,為太子中舍;忠臣,殿中丞。
梁周翰,字元褒,鄭州管城人。父彥溫,廷州馬步軍都校。周翰幼好學,十歲能屬詞。周廣順二年舉進士,授虞城主簿,辭疾不赴。宰相范質、王溥以其聞人,不當佐外邑,改開封府戶曹參軍。宋初,質、溥仍為相,引為秘書郎、直史館。
時左拾遺、知制誥高錫上封,議武成王廟配享七十二賢,內王僧辯以不令終,恐非全德。尋詔事部尚書張昭、工部尚書竇儀與錫重銓定,功業終始無瑕者方得預焉。周翰上言曰:
臣聞天地以來,覆載之內,聖賢交騖,古今同流,校其顛末,鮮克具美。周公,聖人也,佐武王定天下,輔成王致治平,盛德大勳,蟠天極地。外則淮夷構難,內則管、蔡流言。疐尾跋胡,垂至顛頓;偃禾僕木,僅得辨明。此可謂之盡美哉?臣以為非也。孔子,聖人也,刪《詩》、《書》,定《禮》、《樂》,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卒以棲遲去魯,奔走厄陳,雖試用於定、哀,曾不容于季、孟。又嘗履盜蹠之虎尾,聞南子之珮聲,遠辱慎名,未見其可。此又可謂其盡善者哉?臣以為非也。自餘區區後賢,瑣瑣立事,比於二聖,曾何足雲?而欲責其磨涅不渝、始卒如一者,臣竊以為難其人矣。
昉自唐室,崇祀太公。原其用意,蓋以天下雖大,不可去兵;域中有爭,未能無戰。資其佑民之道,立乎為武之宗,覬張國威,遂進王號。貞元之際,祀典益修,因以歷代武臣陪饗廟貌,如文宣釋奠之制,有弟子列侍之儀,事雖不經,義足垂勸。況於曩日,不乏通賢,疑難討論,亦雲折中。今若求其考類,別立否臧,以羔袖之小疵,忘狐裘之大善,恐其所選,僅有可存。
只如樂毅、廉頗,皆奔亡而為虜;韓信、彭越,悉菹醢而受誅。白起則錫劍杜郵,伍員則浮屍江澨。左車亦僨軍之將,孫臏實刑餘之人。穰苴則僨卒齊庭,吳起則非命楚國。周勃稱重,有置甲尚方之疑;陳平善謀,蒙受金諸將之謗。亞夫則死于獄吏,鄧艾則追于檻車。李廣後期而自剄,竇嬰樹黨而喪身。鄧禹敗於回溪,終身無董戎之寄;馬援死於蠻徼,還屍闕遣奠之儀。其餘諸葛亮之儔,事偏方之主;王景略之輩,佐閏位之君。關羽則為仇國所禽,張飛則遭帳下所害。凡此名將,悉皆人雄,苟欲指瑕,誰當無累?或從澄汰,盡可棄捐。況其功業穹隆,名稱烜赫。樵夫牧稚,咸所聞知;列將通侯,竊年思慕。若一旦除去神位,擯出祠庭,吹毛求異代之疵,投袂忿古人之惡,必使時情頓惑,竊議交興。景行高山,更奚瞻於往躅;英魂烈魄,將有恨于明時。
況伏陛下方厲軍威,將遏亂略,講求兵法,締構武祠,蓋所以勸激戎臣,資假陰助。忽使長廊虛邈,僅有可圖之形;中殿前空,不見配食之坐。似非允當,臣竊惑焉。深惟事貴得中,用資體要,若今之可以議古,恐來者亦能非今。願納臣微忠,特追明敕,乞下此疏,廷議其長。
不報。
乾德中,獻《擬制》二十編,擢為右拾遺。會修大內,上《五鳳樓賦》,人多傳誦之。五代以來,文體卑弱,周翰與高錫、柳開、範杲習尚淳古,齊名友善,當時有「高、梁、柳、範」之稱。初,太祖嘗識彥溫於軍中,石守信亦與彥溫舊故。一日,太祖語守信,將用周翰掌誥,守信微露其言,周翰遽上表謝。太祖怒,遂寢其命。
曆通判綿、眉二州,在眉州坐杖人至死,奪二官。起授太子左贊善大夫。開寶三年,遷右拾遺,監綾綿院,改左補闕兼知大理正事。會將郊祀,因上疏曰:「陛下再郊上帝,必覃赦宥。臣以天下至大,其中有慶澤所未及、節文所未該者,所宜推而廣之。方今賦稅年入至多,加以科變之物,名品非一,調發供輸,不無重困。且西蜀、淮南、荊、潭、廣、桂之地,皆以為王土。陛下誠能以三方所得之利,減諸道租賦之入,則庶乎均德澤而寬民力矣。」俄坐杖錦工過差,為其所訴。太祖甚怒,責之曰:「爾豈不知人之膚血與己無異,何乃遽為酷罰!」將杖之,周翰自言:「臣負天下才名,不當如是。」太祖乃解,止左授司農寺丞。逾年,為太子中允。
太平興國中,知蘇州。周翰善音律,喜蒱博,惟以飲戲為務。州有伶官錢氏,家數百人,日令百人供妓,每出,必以殽具自隨。郡務不治,以本官分司西京。逾月,授左贊善大夫,仍分司。俄除楚州團練副使。雍熙中,宰相李昉以其名聞,召為右補闕,賜緋魚,使江、淮提點茶鹽。
周翰以辭學為流輩所許,頻曆外任,不樂吏事。會翰林學士宋白等列奏其有史才,邅回下位,遂命兼史館修撰。會太宗親試貢士,周翰為考官,面賜金紫,因語宰相,稱其有文,尋遷起居舍人。淳化五年,張佖建議複置左右史之職,乃命周翰與李宗諤分領之。周翰兼起居郎,因上言:「自今崇政、長春殿皇帝宣諭之言,侍臣諭列之事,望依舊中書修為時政記。其樞密院事涉機密,亦令本院編纂,每至月終送史館。自余百司凡於對拜、除改、沿革、制置之事,悉條報本院,以備編錄。仍令郎與舍人分直崇政殿,以記言動,別為起居注,每月先進禦,後降付史館。」從之。起居注進禦,自周翰等始也。周翰蚤有時譽,久擯廢,及被除擢,尤洽時論。
會考課京朝官,有敢隱前犯者,皆除名為民。周翰被譴尤多,所上有司偶遺一事,當免。判館楊徽之率三館學士詣相府,以為周翰非故有規避,其實所犯頻繁,不能悉記,於是止罰金百斤。
先是,趙安易建議於西川鑄大鐵錢,以一當十,周翰上言:「古者貨、幣、錢三者兼用,若錢少於貨、幣,即鑄大錢,或當百,或當五十,蓋欲廣其錢而足用爾。今不若使蜀民貿易者,凡鐵錢一止作一錢用,官中市物即以兩錢當一。又西川患在少鹽,請於益州置榷院,入物交易,則公私通濟矣。」至道中,遷工部郎中。
真宗在儲宮,知其名,徵之,時為左庶子,因令取其所為文章,周翰悉纂以獻,上答以書。及即位,未行慶,首擢為駕部郎中、知制誥,俄判史館、昭文館。咸平三年,召入翰林為學士,受詔與趙安易同修屬籍。唐末喪亂,籍譜罕存,無所取則,周翰創意為之,頗有倫貫。車駕幸澶淵,命判留司禦史台,周翰懇求扈從,從之。明年,授給事中,與宋白俱罷學士。大中祥符元年,遷工部侍郎。逾年,被疾卒,年八十一。真宗憫之,錄其子忠寶為大理評事,給奉終喪。
周翰性疏雋卞急,臨事過於嚴暴,故多曠敗。晚年才思稍減,書詔多不稱旨。有集五十卷及《續因話錄》。
朱昂,字舉之,其先京兆人,世家渼陂。唐天複末,徙家南陽。梁祖篡唐,父葆光與唐舊臣顏蕘、李濤數輩挈家南渡,寓潭州。每正旦夕至,必序立南嶽祠前,北望號慟,殆二十年。後濤北歸,葆光樂衡山之勝,遂往家焉。
昂少與熊若谷、鄧洵美同學。朱遵度好讀書,人號之為「朱萬卷」,目昂為「小萬卷」。昂嘗間行經廬陵,道遇異人,謂之曰:「中原不久當有真主平一天下,子仕至四品,安用南為?」遂北游江、淮。時周世宗南征,韓令坤統兵至揚州,昂謁見,陳治亂方略,令坤奇之,署權知揚州揚子縣。適兵革之際,逃亡過半,昂便宜綏輯,複逋亡者七千餘家,令坤即表授本縣令。
宋初,為衡州錄事參軍,嘗讀陶潛《閒情賦》而慕之,因廣其辭曰:
維稟氣兮清濁,獨得意兮虛徐。耳何聰兮無瑱,衣何散兮無裾。務冥懷於得喪,寧勤體乎菑畬。將使同方姬、孔,抗跡孫、蘧。精騖廣漠,心遊太虛。傲朝曦兮南榮,溯夕飆兮北疏。非道之病,惟情之舒。
睇煙景兮飄飄,心懸旌兮搖搖。感朝榮而夕落,嗟響蛩而鳴蜩。
姑藏器以有待,因寄物而長謠。願在首而為弁,束玄發而未衰。
會名器之有得,與纓珥兮相宜。願在足而為舄,何坎險之罹憂。
欲效勤於豎亥,思追踵於浮丘。願在服而為袂,傳繒素而飾躬。
異化緇之色涅,寧拭面而道窮。願在目而為鑒,分妍醜於崇朝。
驚青陽之難久,庶白首以見招。願在地而為簟,當暑溽而冰寒。
伊膚革之尚疚,胡寤寐以求安?願在觴而為醴,不亂德而溺真。
體虛受之為器,革譎性以歸淳。願在握而為劍,每輔衽而保裾。
殊鉛銛之效用,比硎刃而有餘。願在橐而為矢,美筈羽之斯全。
疇懋勳而錫晉,射窮壘而衄燕。願在體而為裘,托針縷以成功。
非珍華而取飾,將被服而有容。願在軒而為篁,貫歲寒而不改。
挺介節以自持,廓虛心而有待。
人之願兮實繁,我之心兮若此。蓄為志兮璞藏,發為文兮霧委。既持瑾兮掌瑜,複擷蘭兮藝芷。始無言兮植杖,終俯首兮嗟髀。振襟兮自適,覿物兮解頤。雲無心兮遐舉,蘿倚幹兮叢滋。想陵穀之變地,況玄黃之易絲。人可汰而可鍛,己不磷而不緇。苟一鳴而驚人,何五鼎而勿飴?
已而擁膝清嘯,傾懷自寬。樞桑戶蓽兮差樂,鳩飛梭躍兮胡難。指夜蟾兮為伍,仰疏籟兮邀歡。何孫牧而伊耕?何巢箕而呂磻?滌我慮兮綠綺。清我眠兮琅玕。周旋兮有則,徙倚兮可觀。終卷舒兮自得,契休哉於《考槃》。
李昉知州事,暇日多召語,且以文為贄,昉深所嗟賞。曆宜城令。開寶中,拜太子洗馬、知蓬州,徙廣安軍。會渠州妖賊李仙眾萬人劫掠軍界,昂設策禽之。自餘果、合、渝、涪四州民連結為妖者,置不問,蜀民遂安。宰相薛居正稱其能,遷殿中丞、知泗州。
嘗作《隋河辭》,謂浚決之病民,遊觀之傷財,乃天意之所以亡隋也。使隋不興役費財以害其民,則安得有今日之利哉!
嘗聚淮水流屍三千,為塚瘞之。有戍卒謀亂,昂誅其首惡,凡支黨之詿誤者悉貰之。就遷監察禦史、江南轉運副使。太平興國二年,知鄂州,加殿中侍御史,為峽路轉運副使,就改庫部員外郎,遷轉運使。端拱二年,以本官直秘閣,賜金紫。久之,出知複州,表求謝事,不許。遷水部郎中,複請老,召還,再直秘閣,尋兼越王府記室參軍。
直宗即位,遷秩司封郎中,俄知制誥,判史館,受詔編次三館秘閣書籍,既畢,加吏部。咸平二年,召入翰林為學士。逾年,拜章乞骸骨,召對,敦諭,請彌確,乃拜工部侍郎致仕。翌日,遣使就第賜器幣,給全奉,詔本府歲時存問,章奏聽附驛以聞。命其子正辭知公安縣,以便侍養,許歸江陵。舊制,致仕官止謝殿門外,昂特延見命坐,恩禮甚厚。令俟秋涼上道,遣中使賜宴於玉津園,兩制三館皆預,仍詔賦詩餞行,縉紳榮之。
昂前後所得奉賜,以三之一購奇書,以諷誦為樂。及是閒居,自稱退叟,著《資理論》三卷上之,詔以其書付史館。弟協以純謹著稱,仕至主客郎中、雍王府翊善。昂以書招之,協亦告老歸。兄弟皆眉壽,時人比漢之二疏。知府陳堯咨署其居曰東、西致政坊。昂于所居建二亭:曰知止,曰幽棲。頗好釋氏書。晚歲自為墓誌。景德四年卒,年八十三,門人諡曰正裕先生。詔加賻贈,錄其孫適出身。
昂好學,純厚有清節,澹于榮利,為洗馬十五年,不以屑意。居內署,非公事不至兩府。在王邸時,真宗居儲宮,知其素守,故每加褒進,然昂未嘗有所私請,進退存禮,士類多之。有集三十卷。子正彝、正辭並登進士第,正基虞部員外郎。
趙鄰幾,字亞之,鄆州須城人,家世為農。鄰幾少好學,能屬文,嘗作《禹別九州賦》,凡萬餘言,人多傳誦。
周顯德二年舉進士,解褐秘書省校書郎,曆許州、宋州從事。太平興國初,召為左贊善大夫、直史館,改宗正丞。四年,郭贄、宋白授中書舍人,告謝日交薦之,俄而鄰幾獻頌,上覽而嘉之,遷左補闕、知制誥,數月卒,年五十九。中使護葬。
鄰幾體貌尪弱,如不勝衣。為文浩博,慕徐、庾及王、楊、盧、駱之體,每構思,必斂衤任危坐,成千言始下筆。屬對精切,致意縝密,時輩鹹推服之。及掌誥命,頗繁富冗長,不達體要,無稱職之譽。
常欲追補唐武宗以來實錄,孜孜訪求遺事,殆廢寢食,會疾革,唯以書未成為恨。至淳化中,參知政事蘇易簡因言及鄰幾追補《唐實錄》事,鄰幾一子東之,以蔭補郎山主簿,部送軍糧詣北邊,沒焉,其家屬寄居睢陽。太宗遣直史館錢熙往取其書,得鄰幾所補《會昌以來日曆》二十六卷及文集三十四卷,所著《鯫子》一卷、《六帝年略》一卷、《史氏懋官志》五卷,並他書五十餘卷來上,皆塗竄之筆也。詔賜其家錢十萬。
時又有何承裕者,晉天福末擢進士第,有清才,好為歌詩,而嗜酒狂逸。初為中都主簿,桑維翰鎮兗州,知其直率,不責以吏事。累官至著作佐郎、直史館,出為盩啡、咸陽二縣令,醉則露首跨牛趨府,府尹王彥超以其名士而容之,然為治清而不煩,民頗安焉。每覽牒訴,必戲判以喻曲直,訴者多心伏引去。往往召豪吏接坐,引滿,吏因醉挾私白事,承裕悟之,笑曰:「此見罔也,當受杖。」杖訖,複召與飲。其無檢多類此。
開寶三年,自涇陽令入為監察禦史,後曆侍御史,累知忠、萬、商三州,太平興國中卒。
鄭起,字孟隆,不知何許人。少遊京、洛間,佻薄無檢操。聞襄州雙泉寺僧能為黃金,往依焉,遂削髮為侍者。久之,知其誑耀,乃反初服。舉進士,時舉子多尚詩賦,惟起有文七軸,歌詩尤清麗。周廣順初,調補尉氏主簿,秩滿,以書幹宰相范質,薦為右拾遺、直史館。恭帝初,遷殿中侍御史。
乾德初,出掌泗州市征。刺史張延范檢校司徒,官吏呼以「太保」。起貧,常乘騾。一日,從延範出近郊送客,延範揖起曰:「請策馬令進。」起曰:「此騾也,不當過呼耳。」以譏延范,延範深銜之,密奏起嗜酒廢職。
初,顯德末,起見太祖握禁兵,有人望,乃上書範質,極言其事。又嘗遇太祖于路,橫絕前導而過,太祖亦弗之怒。及延範奏至,出為河西令。會蜀平,當徙遠官,起不欲往,乃炙烙其足,因是成疾而卒。
起負才倨傲,多所詆訐,數為群小窘辱,終亦不改。
時有郭昱者,好為古文,狹中詭僻。周顯德中登進士第,恥赴常選,獻書于宰相趙普,自比巢、由,朝議惡其矯激,故久不調。後複伺普,望塵自陳,普笑謂人曰:「今日甚榮,得巢、由拜于馬首。」開寶末,普出鎮河陽,昱詣薛居正上書,極言謗普,居正奏之,詔署襄州觀察推官。潘美鎮襄陽,討金陵,以昱隨軍。昱中夜被酒號叫,軍中皆驚,翌日,美遣還。歲余,坐盜用官錢除名,因居襄陽,游索樊、鄧間,雍熙中卒。
又有馬應者,薄有文藝,多服道士衣,自稱「先生」。開寶初效元結《中興頌》作《勃興頌》,以述太祖下荊、湖之功,欲刊石於永州結《頌》之側,縣令惡其誇誕,不以聞。太平興國初,登第,授大理評事,坐事除名,羈旅積年。淳化中,以詩幹同年殿中丞牛景,景因奏上,太宗覽而嘉之,複授大理評事,未幾卒。
又有穎贄、董淳、劉從義善為文章,張翼、譚用之善為詩,張之翰善箋啟。贄拔萃登科,至太子中允。淳為工部員外郎、直史館,奉詔撰《孟昶紀事》。從義多藏書,嘗纘長安碑文為《遺風集》二十卷。余皆官不達。
和峴,字晦仁,開封浚儀人。父凝,晉宰相、太子太傅、魯國公。峴生之年,適會凝入翰林、加金紫、知貢舉,凝喜曰:「我平生美事,三者並集,此子宜於我也。」因名之曰三美。七歲,以門蔭為左千牛備身,遷著作佐郎。漢乾祐初,加朝散階。十六,登朝為著作郎。丁父憂,服闋,拜太常丞。
建隆初,授太常博士,從祀南郊,贊導乘輿,進退閒雅。太祖謂近侍曰:「此誰氏之子,熟於贊相?」左右即以峴門閥對。俄拜刑部員外郎兼博士,仍判太常寺。
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有事於南郊。丁醜冬至,有司複請祀昊天上帝,詔峴議其禮,峴以祭義戒於煩數,請罷之。二年,議孝明、孝惠二後神主祔於別廟,峴以舊禮有二後同廟之文,無各殿異室之說,今二後同祔別廟,亦宜共殿別室。孝明皇后嘗母儀天下,宜居上室。孝惠皇后止以追尊,當居次室。從之。三年春,初克夔州,以內衣庫使李光睿權知州,峴通判州事。代還,是歲十二月十四日戊戌臘,有司以七日辛卯蠟百神,峴獻議正之。四年,南郊,峴建議望燎位置爟火。
又嘗言:「依舊典,宗廟殿庭設宮縣三十六架,加鼓吹熊羆十二案,朝會登歌用五瑞,郊廟奠獻用四瑞,回仗至樓前奏《采茨》之曲,禦樓奏《隆安》之曲,各用樂章。」複舉唐故事,宗廟祭科處別設珍膳,用申孝享之意。又謂「《八佾》之舞以象文德武功,請用《玄德升聞》、《天下大定》二舞」。並從其議。事具《禮》、《樂志》。
先是,王朴、竇儼洞曉音樂,前代不協律呂者多所考正。樸、儼既沒,未有繼其職者。會太祖以雅樂聲高,詔峴講求其理,以均節之,自是八音和暢,上甚嘉之。語具《律志》。樂器中有叉手笛者,上意欲增入雅樂,峴即令樂工調品,以諧律呂,其執持之狀如拱揖然,請目曰「拱辰管」,詔備於樂府。
開寶初,遷司勳員外郎、權知泗州,判吏部南曹,曆夔、晉二州通判。九年,江南平,受詔採訪。太宗即位,遷主客郎中。太平興國二年,知兗州,改京東轉運使。
峴性苛刻鄙吝,好殖財,複輕侮人,嘗以官船載私貨販易規利。初為判官鄭同度論奏,既而彰信軍節度劉遇亦上言,按得實,坐削籍,配隸汝州。
六年,起為太常丞,分司西京,複階勳章服。端拱初,上躬耕籍田,峴奉留司賀表至闕下,因以其所著《奉常集》五卷、《秘閣集》二十卷、《注釋武成王廟贊》五卷奏禦,上甚嘉之,複授主客郎中,判太常寺兼禮儀院事。
是秋得暴疾,卒,年五十六。弟蒙。
蒙字顯仁,凝第四子也。生五六歲,凝教之誦古詩賦,一曆輒不忘。試令詠物為四句詩,頗有思致,凝歎賞而奇之,語峴曰:「此兒他日必以文章顯,吾老矣,不見,汝曹善保護之。」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釋褐霍丘主簿。雍熙初,知崇仁縣,就拜大理評事。江南轉運楊緘以其材幹奏,移知南昌縣。代還,刑部取為詳覆官,遷光祿寺丞。
先是,凝嘗取古今史傳聽訟斷獄、辨雪冤枉等事著為《疑獄集》,蒙因增益事類,分為三卷,表上之。俄獻所著文賦五十軸,召試中書,擢為太子中允。先是,馮起撰《御前登第三榜碑》以獻,上甚稱獎,命直史館。淳化初,蒙又撰《七榜題名記》,並補注凝所撰《古今孝悌集成》十卷以獻,遂以本官直集賢院,中謝日,賜緋魚。三年春,獻《觀燈賦》,詔付史館,遷右正言。
是歲,太宗親試貢士,蒙預考校,作歌以獻,上對宰相稱賞之,召問年幾何。時摹印《儒行篇》,以賜新及第人及三館、台省官,皆上表稱謝。上時禦便坐,出表以示宰相,而蒙洎尤稱上旨,因謂李昉曰:「蒙,宰相子,勤學自立,有文章,能荷堂構,如蒙者不可多得也。」遂以本官知制誥。不逾年,加水部員外郎、知理檢院。至道元年,賜金紫,與王旦同判吏部銓。是秋,晨起將朝,風眩暴作而卒,年四十五。上聞之驚歎,遣中使就家問疾狀,並恤其孤,賵賻加等。長子珙才十歲,即授大理評事。次子璬,補太廟齋郎。
蒙好修飾容儀,自五鼓張燈燭至辨色,冠帶方畢。雖幼能屬文,殊少警策。每草制,必精思討索而後成,拘於引類偶對,頗失典誥之體。上以其貴家子,能業文,甚寵待之,欲召入翰林,謂近臣曰:「蒙眸子眊眊然,胸中必不正,不可以居近侍也。」其命遂寢。
蒙弟嵲始為三班奉職,淳化中,獻文求試,上以故相之後,改授大理評事。
馮吉,字惟一,河南洛陽人。父道,周太師、中書令,追封瀛王。吉,晉天福初以父任秘書省校書郎,遷膳部、金部、職方員外郎,屯田、戶部、司勳郎中,累階金紫。周顯德中,遷太常少卿。
吉嗜學,善屬文,工草隸,議者以掌誥許之。然性滑稽無操行,每中書舍人缺,宰相即欲用吉,終以佻薄而止。
雅好琵琶,尤臻其妙,教坊供奉號名手者亦莫能及。父常戒令勿習,吉性所好,亦不能改。道欲辱之,因家宴,令吉奏琵琶為壽,賜以束帛,吉置於肩,左抱琵琶,按膝再拜如伶官狀,了無怍色,家人皆大笑。
及為少卿,頗不得意,以杯酒自娛。每朝士宴集,雖不召,亦常自至,酒酣即彈琵琶,彈罷賦詩,詩成起舞。時人愛其俊逸,謂之「三絕」。
宋初,受詔撰述《明憲皇太后諡議》,見稱于時。建隆四年卒,年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文苑二
○高頔李度韓溥鞠常宋准柳開夏侯嘉正羅處約安德裕錢熙
高頔字子奇,開封雍丘人。後唐清泰中舉進士,同輩紿之曰:「何不從裴僕射求知乎?」時裴皞以左僕射致仕,後進無至其門者。頔性純樸,信其言,以文贄於皞。明年,禮部侍郎馬裔孫知貢舉,乃皞門下生也。皞以頔語之,遂擢乙科,四遷魏博觀察支使。
周顯德中,符彥卿奏署掌書記。時太宗親迎懿德皇后于大名,彥卿遣頔迎候,日夕陪接,尤伸款好。後隨彥卿鎮鳳翔,會詔留彥卿洛陽,頔複為天雄軍掌書記。後以病免,居於魏。
雍熙二年,太宗親試貢士,頔子南金舉學究,自陳曰:「臣父年八十四,嘗佐使幕,久已罷職,家貧無以存養。願賜一第,庶獲寸祿,以及老父。」上問左右其父何人,宰相宋琪以頔對,且言其素行廉介,老而彌厲,甚為搢紳推重。上曰:「此高頔子耶!頔在大名幕中,嘗與朕遊處,迨逾旬月。晨暮對案飲食,常拱手危坐,未曾少懈,其恭謹蓋天性也。惜其老矣,不欲煩以官政。」即擢南金第,拜頔左補闕致仕,賜錢十萬。後卒於家。
頔有清節,力學強記,手寫書千餘卷。彥卿待之甚厚,或過致優給,頔計口受費,餘皆不納。彥卿左右多肆貪虐,民不能堪,及彥卿罷鎮,其故時將吏、賓客皆心愧,無敢複游魏者。惟頔清苦守法,魏人愛之。在魏三十年,無一人言其非者。所乘馬老,以糜飼之。僕夫年七十,待之如初,時稱其長者。
次子鼎,舉進士,至殿中丞。
李度,河南洛陽人。周顯德中舉進士。度工於詩,有「醉輕浮世事,老重故鄉人」之句。時翰林學士申文炳知貢舉,樞密使王朴移書錄其句以薦之,文炳即擢度為第三人。釋褐永寧縣主簿。
累遷殿中丞、知歙州。坐事左遷絳州團練使,十年不調。度在歙州,嘗以所著詩刻于石,有中黃門得其石本,傳入禁中,太宗見之,謂宰相曰:「度今安在?」即令召至,對於便殿,與語甚悅,擢為虞部員外郎、直史館,賜緋。端拱初,籍田畢,交州黎桓加恩,命度借太常少卿充官告國信副使,上賜詩以寵行。未至交州,卒於太平軍傳舍,年五十七。
度之南使,每至州府,即借圖經觀其勝跡,皆形篇詩,以上所賜詩有「奉使南游多好景」之句,遂題為《奉使南遊集》,未成編而亡。
弟康亦善詩,太平興國二年,登進士第,官至太子右贊善大夫。
韓溥,京兆長安人,唐相休之裔孫。少俊敏,善屬文。周顯德初舉進士,累遷曆使府。開寶三年,自靜難軍掌書記召為監察禦史,三遷至庫部員外郎、知華州,同判靈州,再轉司門郎中。淳化二年被病,表請辭職尋醫,許之。溥博學善持論,詳練台閣故事,多知唐朝氏族,與人談亹癖然可聽,號為「近世肉譜」,搢紳頗推重之。尤善筆劄,人多藏尺牘。
弟洎,亦進士及第。
鞠常,字可久,密州高密人。祖真,黃縣令。父慶孫,申州團練判官,有詩名。常少好學,善屬文。漢乾祐二年擢進士第,裁二十一,釋褐秘書省校書郎。周廣順中,宰相范質奏充集賢校理,出為鄆州觀察支使,曆永興軍節度掌書記、伊陽令。顯德四年,詣闕進策,召試,複授猗氏令,遷蔡州防禦判官,複宰介休、魏縣。開寶中,趙普為相,擢為著作佐郎。時任此官,惟常與楊徽之、李若拙、趙鄰幾四人,皆有名于時。常應舉時,著《四時成歲賦》萬餘言,又為《春蘭賦》,頗存興托。後為清河令。七年,卒,年四十七。
子仲謀,字有開,雍熙中進士,有材幹,曆禦史、東京留守推官、陝西轉運,至兵部員外郎。仲謀集其父所為文成二十卷。
弟愉,周廣順中進士,與常齊名。
宋准,字子平,開封雍丘人。祖彥升,庫部員外郎。父鵬,秘書郎。准開寶中舉進士,翰林學士李皞知貢舉,擢准甲科。會貢士徐士廉擊登聞鼓,訴皞用情取捨非當。太祖怒,召准覆試於便殿,見准形神偉茂,程試敏速,甚嘉之,以為宜首冠俊造,由是複擢准甲科,即授秘書省校書郎、直史館。
八年,受詔修定諸道圖經。俄奉使契丹,複命稱旨。明年,出知南平軍,會改軍為太平州,依前知州事,就加著作佐郎。太平興國四年,遷著作郎、通判梓州,轉左拾遺。歸朝,預修諸書。八年,同知貢舉,出為河北轉運使,歲餘,以本官知制誥。雍熙中,加主客員外郎,複預知貢舉,俄判大理寺。四年,被病,遷金部郎中,罷知制誥。端拱二年卒,年五十二,賜錢百萬。
准美風儀,善談論,辭采清麗,蒞官所至,皆有治聲。盧多遜之南流也,李穆坐同門生黜免,左右無敢言者。准因奏事,盛言穆長者,有檢操,常惡多遜專恣,固非其黨也。上寤,未幾,盡複穆舊官。時論以此稱之。天禧三年,錄其子大年試秘書省校書郎。
准從弟可觀,金部郎中。族子郊、祁,並天聖二年進士甲科,別有傳。
柳開,字仲塗,大名人。父承翰,乾德初監察禦史。開幼穎異,有膽勇。周顯德末,侍父任南樂,夜與家人立庭中,有盜入室,眾恐不敢動,開裁十三,亟取劍逐之,盜逾垣出,開揮刃斷二足指。
既就學,喜討論經義。五代文格淺弱,慕韓愈、柳宗元為文,因名肩愈,字紹先。既而改名字,以為能開聖道之塗也。著書自號東郊野夫,又號補亡先生,作二傳以見意。尚氣自任,不顧小節,所交皆一時豪雋。范杲好古學,尤重開文,世稱為「柳、範」。王祐知大名,開以文贄大蒙賞激。楊昭儉、盧多遜並加延獎。開寶六年舉進士,補宋州司寇參軍,以治獄稱職,遷本州錄事參軍。太平興國中,擢右贊善大夫。會征太原,督楚、泗八州運糧。選知常州,遷殿中丞,徙潤州,拜監察禦史。召還,知貝州,轉殿中侍御史。雍熙二年,坐與監軍忿爭,貶上蔡令。
會大舉北征,開部送軍糧,將至涿州,有契丹酋長領萬騎與米信戰,相持不解,俄遣使紿言求降,開謂信曰:「兵法雲:'無約而請和,謀也。'彼將有謀,急攻之必勝。」信遲疑不決。逾二日,賊複引兵挑戰,後偵知果以矢盡,俟取於幽州也。師還,詣闕上書,願從邊軍效死,太宗憐之,複授殿中侍御史。
雍熙中,使河北,因抗疏曰:「臣受非常恩,未有以報,年裁四十,膽力方壯。今契丹未滅,願陛下賜臣步騎數千,任以河北用兵之地,必能出生入死,為陛下複幽、薊,雖身沒戰場,臣之願也。」上以五代戰爭以來,自節鎮至刺史皆用武臣,多不曉政事,人受其弊。欲兼用文士,乃以侍御史鄭宣、戶部員外郎趙載、司門員外郎劉墀並為如京使,左拾遺劉慶為西京作坊使,開為崇儀使、知甯邊軍。
徙全州。全西溪洞有粟氏,聚族五百余人,常鈔劫民口糧畜,開為作衣帶巾帽,選牙吏勇辯者得三輩,使入,諭之曰:「爾能歸我,即有厚賞,給田為屋處之;不然,發兵深入,滅爾類矣。」粟氏懼,留二吏為質,率其酋四人與一吏偕來。開厚其犒賜,吏民爭以鼓吹飲之。居數日遣還,如期攜老幼悉至。開即賦其居業,作《時鑒》一篇,刻石戒之。遣其酋入朝,授本州上佐。賜開錢三十萬。
淳化初,移知桂州。初,開在全州,有卒訟開,開即杖背黥面送闕下。有司言卒罪不及徒,召開下禦史獄劾系,削二官,黜為複州團練副使,移滁州。復舊官,知環州。三年,移邠州。時調民輦送趨環、慶,己再運,民皆蕩析產業,轉運使複督後運,民數千人入州署號訴。開貽書轉運使曰:「開近離環州,知芻糧之數不增,大兵可支四年,今蠶農方作,再運半發,老幼疲弊,畜乘困竭,奈何又苦之?不罷,開即馳詣闕下,白於上前矣。」卒罷之。又知曹、邢二州。
真宗即位,加如京使,歸朝,命知代州。上言曰:
國家創業將四十年,陛下紹二聖之祚,精求至治。若守舊規,斯未盡善。能立新法,乃顯神機。
臣以益州稍靜,望陛下選賢能以鎮之,必須望重有威,即群小畏服。又西鄙今雖歸明,他日未可必保,苟有翻覆,須得人制禦,若以契丹比議,為患更深。何者?契丹則君臣久定,蕃、漢久分,縱萌南顧之心,亦須自有思慮。西鄙積恨未泯,貪心不悛,其下倡狂,竟謀兇惡,侵漁未必知足,姑息未能感恩,望常預備之。以良將守其要害,以厚賜足其貪婪,以撫慰來其情,以寬假息其念。多命人使西入甘、涼,厚結其心,為我聲援,如有動靜,使其掩襲,令彼有後顧之憂,乃可制其輕動。今甲兵雖眾,不及太祖之時人人練習,謀臣猛將則又縣殊,是以比年西北屢遭侵擾,養育則月費甚廣,征戰則軍捷未聞。誠願訓練禁戢,使如往日行伍必求於勇敢,指顧無縱於後先,失律者悉誅,獲功者必賞。偏裨主將,不威嚴者去之。聽斷之暇,親臨殿庭,更召貔虎,使其擊刺馳驟,以彰神武之盛。
臣又以宰相、樞密,朝廷大臣,委之必無疑,用之必至當。銓總僚屬,評品職官,內則主管百司,外則分治四海。今京朝官則別置審官,供奉、殿直則別立三班,刑部不令詳斷,別立審刑,宣徽一司全同散地。大臣不獲親信,小臣乃謂至公。至如銀台一司,舊屬樞密,近年改制,職掌甚多,加倍置人,事則依舊,別無利害,虛有變更。臣欲望停審官、三班,複委中書、樞密、宣徽院,銀台司複歸樞密,審刑院複歸刑部,去其繁細,省其頭目。
又京府大都,萬方軌則,望仍舊貫,選委親賢。今皇族宗子悉多成長,但令優逸,無以試材,宜委之外藩,擇文武忠直之士,為左右贊弼之任。
又天下州縣官吏不均,或冗長至多,或歲年久闕。欲望縣四千戶已上選朝官知,三千戶已上選京官知。省去主簿,令縣尉兼領其事。自餘通判、監軍、巡檢、監臨使臣並酌量省減,免虛費於利祿,仍均濟於職官。
又人情貪競,時態輕浮,雖骨肉之至親,臨勢利而多變。同僚之內,多或不和,伺隙則致于傾危,患難則全無相救,仁義之風蕩然不復。欲望有頒告諭,各使改更,庶厚化原,永敦政本。
恭惟太祖神武,太宗聖文,光掩百王,威加萬國,無賢不用,無事不知。望陛下開豁聖懷,如天如海,可斷即斷,合行即行,愛惜忠直之臣,體察奸諛之黨。臣久塵著位,寢荷恩寵,辭狂理拙,唯聖明恕之!
開至州,葺城壘戰具,諸將多沮議不協。開謂其從子曰:「吾觀昂宿有光,雲多從北來犯境上,寇將至矣。吾聞師克在和,今諸將怨我,一旦寇至,必危我矣。」即求換郡,徙忻州刺史。及契丹犯邊,開上書,又請車駕觀兵河朔。四年,徙滄州,道病首瘍卒,年五十四。錄其子涉為三班奉職。
開善射,喜弈棋。有集十五卷。作《家戒》千餘言,刻石以訓諸子。性倜儻重義。在大名,嘗過酒肆飲,有士人在旁,辭貌稍異,開詢其名,則至自京師,以貧不克葬其親,聞王祐篤義,將丐之。問所費,曰:「二十萬足矣。」開即罄所有,得白金百餘兩,益錢數萬遣之。
開兄肩吾,至禦史。肩吾三子,湜、灝、沆並進士第,灝秘書丞。
夏侯嘉,正字會之,江陵人,少有俊才。太平興國中舉進士,曆官至著作佐郎。使于巴陵,為《洞庭賦》曰:
楚之南有水曰洞庭,環帶五郡,淼不知其幾百里。臣乙酉夏使岳陽,抵湖上,思構賦。明日披襟而觀之,則翼然動,促然跂,忄栗然駭,愕然眙。怳若駕春雲而軾霓,浩若浮汗漫而朝躋。退若據泰山之安,進若履千仞之危。懵若無識,智若通微。跛若不倚,蹌若將馳。耳不及掩,目不暇逃,情悸心嬉。二三日而後,神始宅,氣始正,若此不敢以賦為事者二年,然眷眷不已。
一日登崇丘,望大澤,有雲卒兮興,欻兮止。興止未霽,急若有遇。由是漬陽輝,沐芳澤,睹一異人於岩之際,霞為裾,雲為袂,冰膚雪肌,金玦玉佩,浮丘、羨門,斯實其對。
因言曰:「若非好辭者耶?」臣曰:「然。」「然則若智有所不通,識有所不窮,用不通不窮而循乎無端之紀,若得無殆乎?」臣又曰:「然。」「然志極則物應,思精則道來,嘉若之勤無嘩談,吾為若稱雲:'太極之生,曰地曰天。中含五精,五精之用而水居一焉。水之疏,邇則為江兮,遠則為河;積則為瀦兮,總則為湖。若今所謂洞庭者,傑立而孤,廓然如無區,其大無徒。含陽字陰,玄神之都。曖曖昧昧,百川不敢逾。有若臣者,有若賓者,有若僕者,有若子者,有若附庸者,有若娣姒者。若禹會塗山,武巡牧野,千出百會,鹹處麾下。每六合澄靜,中流回睨。莽莽蒼蒼,纖靄不翳。太陽望舒,出沒其間。萬頃咸沸,強而名之為巨澤,為長川,為水府,為大淵。縱之不逾,跼忠心之不卑。乍若賢人,以重自持。誘之不前,犯之愈堅。又若良將,以謀守邊。澎澎濞濞,浩爾一致。又若太始,未有仁義。沖訓漠漠,二氣交錯。又若混沌,凝然未鑿。此乃方輿之心胸,溟海之郛郭也。三代之前,其氣濩落。浩浩滔天,與物回薄。滅木襄陵,無際無廓。上帝降鑒,巨人斯作。乃命玄夷,授禹之機。隧山陻穀,滌源暢微。然後若金在熔,若木在工,流精成器,夫何不通。是澤之設,允執厥中。既巽其性,遂得其正。有升有降,有動有靜。'」
臣應之曰:「升降動靜,可得聞乎?」神曰:「水之性非圓非方,非柔非剛,非直非曲,非玄非黃。劃象為《坎》,本乎羲皇。外婉而固,內健而彰。降以《姤》始,升以《複》張。其靜處陰,其動隨陽。六府之甲,萬化之綱。式觀是澤,乃知天常。若乃四序之變,九夏攸處。烘然而炎,沸然而煮。群物鴻洞,爍為隆暑。澤之作,頎然其容,若去若住,若茹若吐。靈趨怪覲,杳不可睹。蒸之為雲,散之為雨。倏急萬象,如還太古。真可嘉也。若乃秋之為神,素氣清泚。肅肅翛閹,群籟四起。澤之動,黝然其姿,若挺若倚,若行若止,《巽》宮離離,為之騰風。蒼梧崇崇,為之供雲。四顧一色,黯然氤氳。其聲瀰瀰,若商非商,若徵非徵。東湊海門,一浪千里。又足畏也。言其狀,則石然而骨,岸然而革。氣然而榮,洚然而脈。有山而心,有洞而腹。有玉而體,有珠而目。穹鼻孤島,呀口萬穀。臂帶三吳,足跬荊、巫。或跂然而望,或翼然而趨。彭蠡、震澤,詎可雲乎?」
臣又問曰:「澤之態已聞命矣。水之族將如何居?」神曰:「大道變易,或文或質。沉潛自遂,其類非一。或被甲而邅,或曳裾而圓。或禿而跂,或角而蜿。或吞而呀,或去而牙。或心以之蟹,或目以之蝦。或修臂而立,或橫騖而疾。或發於首,或髯於肘。或儼而莊,或毅而黝。彪彪玢玢,若大虛之含萬匯,名循其生而合乎群者也。」
臣又問曰:「若神之資,其品何如也?」神曰:「清矣靜矣,麗矣至矣,邈難知矣。肇于古,古有所未達;形於今,今有所未察。非希夷合其心于自然,然後上天入地,把三根六。況水居陸處,夫何不燭。彼鞚鯉之賢,轡龍之仙,乃吾之肩也。其餘海若、天吳,陽侯、神胥,齪齪而游,曾不我儔。」
臣又問曰:「《易》稱'王公設險',是澤之險可以為固。而歷代興衰,其義安取?」神曰:「天道以順不以逆,地道以謙不以盈。故治理之世,建仁為旌,聚心為城。而弧不暇弦,矛不暇鋒,四海以之而大同。何必恃險阻,何必據要衝?若秦得百二為帝,齊得十二而王。其山為金,其水為湯。守之不義,欻然而亡。水不在大,恃之者敗。水不在微,怙之者危。若漢疲于昆明,桀困于酒池,亦其類也。故黃帝張樂而興,三苗棄義而傾。則知洞庭之波以仁不以亂,以道不以賊,惟賢者觀其知而後得也。」
於是盤桓徙倚,凝精流視。罄以辭對,倏然而晦。
徐鉉見之,曰:「是玄虛之流也。」人多傳寫。
端拱初,太宗知其名,召試辭賦,擢為右正言、直史館兼直秘閣,賜緋魚。元夕,上禦乾元門觀燈,嘉正獻五言十韻詩,其末句雲:「兩制誠堪羨,青雲侍玉輿。」上依韻和以賜之,有「狹劣終雖舉,通才列上居」之句,議者以為誡嘉正之好進也。未幾被病,詔以為益王生辰使。所獲金幣,鬻得錢輦歸家,忽一緡自地起立,良久而僕,聞者異之。嘉正疾遂篤,月餘卒,年三十七。
子紓,太子中舍。
羅處約,字思純,益州華陽人,唐酷吏希奭之裔孫。伯祖袞,唐末為諫官。父濟,仕蜀為升朝官。歸朝,至太常丞。處約嘗作《黃老先六經論》,曰:
先儒乙太史公論道德,先黃、老而後《六經》,此其所以病也。某曰:「不然,道者何?無之稱也,無不由也。混成而仙,兩儀至虛而應萬物,不可致詰。況名之曰'道',道既名矣,降而為聖人者,為能知來藏往,與天地准,故黃、老、姬、孔通稱焉。其體曰道,其用曰神,無適也,無莫也,一以貫之,胡先而尊,孰後而卑。」
「《六經》者,《易》以明人之權而本之於道;《禮》以節民之情,趣於性也;《樂》以和民之心,全天真也;《書》以敘九疇之秘,煥二帝之美;《春秋》以正君臣而敦名教;《詩》以正風雅而存規戒。是道與《六經》一也。」
「矧仲尼祖述堯、舜,則況於帝鴻氏乎?華胥之治,太上之德,史傳詳矣。老聃世謂方外之教,然而與《六經》皆足以治國治身,清淨則得之矣。漢文之時,未遑學校,竇後以之而治,曹參得之而相,幾至措刑。且仲尼嘗問禮焉,俗儒或否其說。」
餘曰:「《春秋》昭十七年,郯子來朝,仲尼從而學焉,俾後之人敦好問之旨。矧老子有道之士,周之史氏乎?餘謂《六經》之教,化而不已則臻于大同,大道之行則蠟賓息歎。黃、老之與《六經》,孰為先而孰為後乎?又何必繅藉玉帛然後為禮,筍虡鏞鼓然後為樂乎?余謂太史公之志,斯見之矣。惡可以道之跡、儒之末相戾而疾其說?病之者可以觀徼,未可以觀妙。」
人多重之。
登第,為臨渙主簿,再遷大理評事、知吳縣。王禹偁知長洲縣,日以詩什唱酬,蘇、杭間多傳誦。後並召赴闕,上自定題以試之,以禹偁為右拾遺,處約著作郎,皆直史館,賜緋魚。會下詔求讜言,處約上奏曰:
伏睹今年春詔旨,責以諫官備員未嘗言事,雖九寺、三監之官,亦得盡其讜議。陛下虔恭勞神,厲精求理,力行王道,坐致太平。心先天而不違,德生民而未有,所以散玄黃之協氣,為動植之休祥,而猶不伐功成,屢求獻替,此真唐堯、虞舜之用心也。
臣累日以來,趨朝之暇,或於卿士之內預聞時政之言,皆曰聖上以三司之中,邦計所屬,簿書既廣,綱條實繁,將求盡善之規,冀協酌中之道。竊聞省上言,欲置十二員判官兼領其職,貴各司其局,允執厥中。臣以三司之制非古也。蓋唐朝中葉之後,兵寇相仍,河朔不王,軍旅未弭,以賦調筦榷之所出,故自尚書省分三司以董之。然國用所須,朝廷急務,故僚吏之屬倚注尤深。或重其位以處之,優其祿以寵之,黽勉從事者姑務其因循,盡瘁事國者或生於睚眥,因循則無補于國,睚眥則不協于時。或淺近之人用指瑕於心計,深識之士以多可為身謀。蠹弊相沿,為日已久。今若如十二員判官之說,亦從權救敝之一端也。
然而聖朝之政臻乎治平,當求稽古之規,以為垂世之法。臣嘗讀《說命》之書,以為「事不師古,匪說攸聞」又《二典》曰:「若稽古帝堯。」「若稽古帝舜。」皆謂順考古道而致治平。以臣所見,莫若複尚書都省故事,其尚書丞郎、正郎、員外郎、主事、令史之屬,請依六典舊儀。以今三司錢刀粟帛筦筦榷支度之事,均在二十四司,如此則各有司存,可以責其集事。今則金部、倉部安能知儲廩帑藏之盈虛,司田、司川孰能知屯役河渠之遠近?有名無實,積久生常。況此卻複都省之事,下臣猶能僉知其可,況陛下聰明濬哲乎!
然議者以為不行已久,難於改更,若斷自宸心,下於相府,都省之制,故典存焉。上令下從,孰為不可,蓋人者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與慮始。在《周易》有之:「天地革而四時成。」此言能改命而創制,及小人樂成則革面以順上矣。況三司之名興於近代,堆案盈幾之籍,何嘗能省覽之乎?複就三司之中,更分置僚屬,則愈失其本原矣。今三司勾院即尚書省,比部元為勾覆之司,周知內外經費,陛下若欲複之,則制度盡在。迨及九寺、三監多為冗長之司,雖有其民,不舉其職。
伏望陛下當治平之日,建垂久之規,不煩更差使臣,別置公署。如此則名正而言順,言順而事成,省其冗員則息其經費,故《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伏望法天地簡易之化,建《洪范》大中之道,可以億萬斯年,垂衣裳而端拱矣。
受詔荊湖路巡撫,欲以苛察立名,所奏劾甚眾,官吏多被黜責。淳化三年卒,年三十三。
初,濟為開封府司錄,太宗尹京,頗嘉其強幹。太平興國中,處約與兄賁同舉進士,上臨試,知賁,濟之子,遂置之高等。八年,處約複登第。賁後至員外郎。
處約形神豐碩,見者加重,雖有詞采而急於進用,時論亦以此薄之。卒後,蘇易簡、王禹偁集其文凡十卷,題曰《東觀集》。禹偁為序,易簡表上之,詔付史館。
蜀士又有嚴儲者,太平興國中進士,後直史館,使河北督軍糧,陷於契丹。
開寶二年,擢進士甲科、歸州軍事推官,曆大理寺丞、著作佐郎。太平興國中,累遷秘書丞、知廣濟軍。時軍城新建,德裕作《軍記》及《圖經》三卷,優詔嘉獎。俄改太常博士。八年,通判秦州,就知州事。雍熙初,遷主客員外郎、通判廣州,未行,宰相李昉言其有史才,即以本官直史館。端拱初,改金部員外郎。
淳化初,知開封縣,會備三館職,改直昭文館。三年春,廷試貢士,德裕與史館修撰梁周翰並為考官,上顧宰相曰:「此皆有聞之士而老于郎署,周翰狹中,德裕嗜酒,朕聞其能改矣。」遂並賜金紫。俄遷司勳員外郎。至道初,德裕常作《九弦琴五弦阮頌》以獻,上稱其詞采古雅。至道三年,轉金部郎中、出知睦州,還判太府寺。咸平五年卒,年六十三。
德裕性介潔,以風鑒自負。王禹偁、孫何皆初遊詞場,德裕力為延譽。及領考試,何又其首選。然酣飲太過,故不被獎擢。有集四十卷。
錢熙,字太雅,泉州南安人。父居讓,陳洪進署清溪令。熙幼穎悟,及長,博貫群籍,善屬文,洪進嘉其才,以弟之子妻之。將署熙府職,辭不就,著《楚雁賦》以見志。尋復辟為巡官,專掌箋奏。
洪進歸朝,熙不敘舊職,舉進士。雍熙初,攜文謁宰相李昉,昉深加賞重,為延譽於朝,令子宗諤與之遊。明年,登甲科,補度州觀察推官。代還,寇准掌吏部選,上封薦錢若水、陳充、王扶洎熙皆有文,得試中書,遷殿中丞,賜緋魚。著《四夷來王賦》以獻,凡萬餘言,太宗嘉之,即以本官直史館。
淳化中,參知政事。蘇易簡對太宗言趙鄰幾追補《唐實錄》,鄰幾卒,家睢陽,即命熙乘傳而往,盡取其書來上。熙嘗與楊徽之言及張洎、錢若水將被進用,熙與劉昌言同鄉裏,相親善,又語及其事。昌言因以語洎,洎疑熙交構,訴之,熙坐削職、通判朗州,俄徙衡州,就改太常博士。真宗即位,遷右司諫。李宗諤、楊億素厚善熙,乃與梁顥、趙況、趙安仁同表請複熙舊職,不報。尋通判杭州,政多專達,為轉運使所奏,徙通判越州。
熙負氣好學,善談笑,精筆劄,狷躁務進。自罷職,因憤恚成疾,咸平三年卒,年四十八。嘗擬古樂府,著《雜言》十數篇及《措刑論》,為識者所許。有集十卷。
子蒙吉,亦進士及第。
列傳第二百文苑三
陳充吳淑舒雅黃夷簡盧稹謝炎許洞附徐鉉句中正曾致堯刁衎姚鉉李建中洪湛路振崔遵度陳越
陳充,字若虛,益州成都人。家素豪盛,少以聲酒自娛,不樂從宦。邑人敦迫赴舉,至京師,有名場屋間。雍熙中,天府、禮部奏名皆為進士之冠,廷試擢甲科,釋褐孟州觀察推官,就改掌書記。會寇准薦其文學,得召試,授殿中丞,出知明州。入為太常博士、直昭文館,遷工部、刑部員外郎。久病告滿,除籍,真宗憐其貧病,令致仕,給半奉。未幾病間,守本官,仍充職。以久次,遷兵部員外郎。景德中,與趙安仁同知貢舉,改工部、刑部郎中。
大中祥符六年,以足疾不任朝謁,出權西京留守禦史台,旋以本官分司,卒,年七十。
充詞學典贍,唐牛僧孺著《善惡無餘論》,言堯舜之善、伯鯀之惡,俱不能慶殃及其子,充因作論以反之,文多不載。
性曠達,善談謔,澹于榮利,自號「中庸子」。上頗熟其名,以疾故不登詞職。臨終自為墓誌。有集二十卷。
吳淑,字正儀,潤州丹陽人。父文正,事吳,至太子中允。好學,多自繕寫書。淑幼俊爽,屬文敏速。韓熙載、潘佑以文章著名江左,一見淑,深加器重。自是每有滯義,難於措詞者,必命淑賦述。以校書郎直內史。
江南平,歸朝,久不得調,甚窮窘。俄以近臣延薦,試學士院,授大理評事,預修《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一日,召對便殿,出古碑一編,令淑與呂文仲、杜鎬讀之。曆太府寺丞、著作佐郎。始置秘閣,以本官充校理。嘗獻《九弦琴五弦阮頌》,太宗賞其學問優博。又作《事類賦》百篇以獻,詔令注釋,淑分注成三十卷上之,遷水部員外郎。至道二年,兼掌起居舍人事,預修《太宗實錄》,再遷職方員外郎。
時諸路所上《閏年圖》,皆儀鸞司掌之,淑上言曰:「天下山川險要,皆王室之秘奧,國家之急務,故《周禮》職方氏掌天下圖籍。漢祖入關,蕭何收秦籍,由是周知險要,請以今閏年所納圖上職方。又州郡地裏,犬牙相入,向者獨畫一州地形,則何以傅合他郡?望令諸路轉運使,每十年各畫本路圖一上職方。所冀天下險要,不窺牖而可知;九州輪廣,如指掌而斯在。」從之。會詔詢禦戎之策,淑抗疏請用古車戰法,上覽之,頗嘉其博學。咸平五年卒,年五十六。
淑性純靜好古,詞學典雅。初,王師圍建業,城中乏食。裏閈有與淑同宗者,舉家皆死,惟存二女孩,淑即收養如所生,及長,嫁之。時論多其義。有集十卷。善筆劄,好篆籀,取《說文》有字義者千八百餘條,撰《說文五義》三卷。又著《江淮異人錄》三卷、《秘閣閒談》五卷。
子安節、讓夷、遵路皆進士及第。遵路官至祠部員外郎、秘閣校理。
舒雅字子正,久仕李氏。江左平,為將作監丞,後充秘閣校理。好學。善屬文,與吳淑齊名。累遷職方員外郎,求出,得知舒州,仍賜金紫。恬于榮宦,州之潛山靈仙觀有神仙勝跡,郡秩滿,即請掌觀事。東封,就加主客郎中,改直昭文館,轉刑部。在觀累年,優遊山水,吟詠自樂,時人美之。卒年七十餘。弟雄,端拱二年進士。
黃夷簡,字明舉,福州人。父廷樞,為王審知從事,甚被親遇。嗣王延鈞以女妻之。錢氏取福州,署光祿卿。夷簡少孤,好學,有名于江東,為錢惟治明州判官。太平興國初,隨錢俶來朝,授檢校秘書少監、元帥府掌書記,賜以襲衣、器幣、鞍勒馬。八年,俶讓元帥,改授夷簡淮海國王府判官。雍熙四年,俶改封許王,出鎮南陽,加夷簡倉部員外郎,充許王府判官。
俶薨,歸朝,為考功員外郎。累遷都官郎中,掌名表,人頗稱其得體。至道二年,上言浙右人無預館閣之職者,因自陳嘗勸錢俶入朝,詞甚懇激,太宗憐之,命直秘閣,俄判吏部南曹。咸平中,召試翰林,遷光祿少卿。
初,宰相張齊賢欲引夷簡與曾致堯並知制誥,有急制,值舍人出院,即封除目命夷簡草之,物議以為不可,故但進秩而已。景德中,夷簡被病,告滿二百日,禦史台言當除籍,真宗以其吳越舊僚,有詞學,且年老母在,特命續其月廩。大中祥符初,遷秘書少監。三年,丁內艱,上遣中使存問,賻贈有加,因請護母喪歸浙右,許之。且欲不絕其奉給,特授檢校秘書監、平江軍節度副使。逾年卒,年七十七。
夷簡喜談論,善屬文,尤工詩詠,老而不輟。嘗攝鴻臚卿,護許國長公主葬,在道,駙馬都尉魏鹹信禮接甚薄,夷簡銜之,言於上雲:「發引之日,以錢三十千遺臣治裝,不重王人,若有輕國命之意,臣拒不納。」上遣中使詰鹹信,鹹信言:「夷簡始受命,屢有求丐,又獻挽詞以希賂遺,臣皆不敢受,以是為慊。」既而夷簡又貢歌詩一編,大率譏鹹信吝嗇,且形於怨詛。複言所未受三十千錢,意欲索取。真宗甚鄙之,且不欲其歌詩流布於外,命中書召夷簡對焚之。士大夫以是薄其為人。
浙右士之秀者,又有盧稹、謝炎、許洞。
盧稹字淑微,杭州人。幼穎悟,七歲能詩,十二學屬文。及長,曉《五經》大義,酷嗜《周易》、《孟子》。端拱初,游京師,時徐鉉以宿儒為士子所宗,覽稹文,甚奇之,為延譽於朝。是年登進士第,調補真定束鹿主簿。至府,值契丹圍城,未及赴官,卒,年二十七。嘗著《五帝皇極志》、《孺子問》、《翼聖書》數十篇。
謝炎字化南,蘇州嘉興人。父崇禮,泰甯軍掌書記。炎慕韓、柳為文,與盧稹齊名,時謂之「盧、謝」。稹忄巽懦,炎勁急,反相厚善。端拱初,舉進士,調補昭應主簿,徙伊闕,連知華容、公安二縣,卒,年三十四。有集二十卷。
許洞字洞天,蘇州吳縣人。父仲容,太子洗馬致仕。洞性疏雋,幼時習弓矢擊刺之伎,及長,折節勵學,尤精《左氏傳》。咸平三年進士,解褐雄武軍推官。嘗詣府白事,有卒踞坐不起,即杖之。時馬知節知州,洞又移書責知節,知節怒其狂狷不遜,會洞輒用公錢,奏除名。
歸吳中數年,日以酣飲為事。嘗從民坊貰酒,一日,大署壁作《酒歌》數百言,鄉人爭往觀,其酤數倍,乃盡捐洞所負。景德二年,獻所撰《虎鈐經》二十卷。應洞識韜略、運籌決勝科,以負譴報罷,就除均州參軍。大中祥符四年,祀汾陰,獻《三盛禮賦》,召試中書,改烏江縣主簿,卒,年四十二。有集一百卷。又著《春秋釋幽》五卷、《演玄》十卷。
徐弦,字鼎臣,揚州廣陵人。十歲能屬文,不妄遊處,與韓熙載齊名,江東謂之「韓、徐」。仕吳為校書郎,又仕南唐李昪父子,試知制誥,與宰相宋齊丘不協。時有得軍中書檄者,鉉及弟鍇評其援引不當。檄乃湯悅所作,悅與齊丘誣鉉、鍇泄機事,鉉坐貶泰州司戶掾,鍇貶為烏江尉,俄復舊官。
時景命內臣車延規、傅宏營屯田于常、楚州,處事苛細,人不堪命,致盜賊群起。命鉉乘傳巡撫。鉉至楚州,奏罷屯田,延規等懼,逃罪,鉉捕之急,權近側目。及捕得賊首,即斬之不俟報,坐專殺流舒州。周世宗南征,景徙鉉饒州,俄召為太子右諭德,複知制誥,遷中書舍人。景死,事其子煜為禮部侍郎,通署中書省事,曆尚書在丞、兵部侍郎、翰林學士、御史大夫、吏部尚書。
宋師圍金陵,煜遣鉉求緩兵。時煜將朱令贇將兵十余萬自上江來援,煜以鉉既行,欲止令贇勿令東下。鉉曰:「此行未保必能濟難,江南所恃者援兵爾,奈何止之!」煜曰:「方求和解而複決戰,豈利於汝乎?」鉉曰「要以社稷為計,豈顧一介之使,置之度外可也。」煜泣而遣之。及至,雖不能緩兵,而入見辭歸,禮遇皆與常時同。及隨煜入覲,太祖責之,聲甚厲。鉉對曰:「臣為江南大臣,國亡罪當死,不當問其他。」太祖歎曰:「忠臣也!事我當如李氏。」命為太子率更令。
太平興國初,李昉獨直翰林,鉉直學士院。從征太原,軍中書詔填委,鉉援筆無滯,辭理精當,時論能之。師還,加給事中。八年,出為右散騎常侍,遷左常侍。淳化二年,廬州女僧道安誣鉉奸私事,道安坐不實抵罪,鉉亦貶靜難行軍司馬。
初,鉉至京師,見被毛褐者輒哂之,邠州苦寒,終不禦毛褐,致冷疾。一日晨起方冠帶,遽索筆手疏,約束後事,又別署曰:「道者,天地之母。」書訖而卒,年七十六。鉉無子,門人鄭文寶護其喪至汴,胡仲容歸其葬於南昌之西山。
鉉性簡淡寡欲,質直無矯飾,不喜釋氏而好神怪,有以此獻者,所求必如其請。鉉精小學,好李斯小篆,臻其妙,隸書亦工。嘗受詔與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說文》,《序》曰:
許慎《說文》十四篇,並《序目》一篇,凡萬六百余字,聖人之旨蓋雲備矣。夫八卦既畫,萬象既分,則文字為之大輅,載籍為之六轡,先王教化所以行於百代,及物之功與造化均不可忽也。雖王帝之後改易殊體,六國之世文字異形,然猶存篆籀之跡,不失形類之本。及暴秦苛政,散隸聿興,便於末俗,人競師法。古文既變,巧偽日滋。至漢宣帝時,始命諸儒修倉頡之法,亦不能複。至光武時,馬援上疏論文字之訛謬,其言詳矣。及和帝時,申命賈逵修理舊文,於是許慎采史籀、李斯、揚雄之書,博訪通人,考之於逵,作《說文解字》,至安帝十五年始奏上之。而隸書之行已久,加以行、草、八分紛然間出,反以篆籀為奇怪之跡,不復輕心。
至於六籍舊文,相承傳寫,多求便俗,漸失本原。《爾雅》所載草、木、魚、鳥之名,肆志增益,不可觀矣。諸儒傳釋,亦非精究小學之徒,莫能矯正。
唐大曆中,李陽冰篆跡殊絕,獨冠古今,於是刊定《說文》,修正筆法,學者師慕,篆籀中興。然頗排斥許氏,自為臆說。夫以師心之獨見,破先儒之祖述,豈聖人之意乎?今之為字學者,亦多陽冰之新義,所謂貴耳而賤目也。
自唐末喪亂,經籍道息。有宋膺運,人文國典,粲然復興,以為文字者六藝之本,當由古法,乃詔取許慎《說文解字》,精加詳校,垂憲百代。臣等敢竭愚陋,備加詳考。
有許慎注義、序例中所載而諸部不見者,審知漏落,悉從補錄。複有經典相承傳,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皆附益之,以廣篆籀之路。亦皆形聲相從、不違六書之義者。
其間《說文》具有正體而時俗論變者,則具於注中。其有義理乘舛、違戾六書者,並列序於後,俾夫學者無或致疑。大抵此書務援古以正今,不徇今而違古。若乃高文大冊,則宜以篆籀著之金石,至於常行簡牘,則草隸足矣。
又許慎注解,詞簡義奧,不可周知。陽冰之後,諸儒箋述有可取者,亦從附益;猶有未盡,則臣等粗為訓釋,以成一家之書。
《說文》之時,未有反切,後人附益,互有異同。孫愐《唐韻》行之已久,今並以孫愐音切為定,庶幾學者有所適從焉。
鍇亦善小學,嘗以許慎《說文》依四聲譜次為十卷,目曰《說文解字韻譜》。鉉序之曰:
昔伏羲畫八卦而文字之端見矣,蒼頡模鳥跡而文字之形立矣。史籀作大篆以潤色之,李斯變小篆以簡易之,其美至矣。及程邈作隸而人競趣省,古法一變,字義浸訛。先儒許慎患其若此,故集《倉》、《雅》之學,研六書之旨,博訪通識,考于賈逵,作《說文解字》十五篇,凡萬六百字。字書精博,莫過於是。篆籀之體,極於斯焉。
其後賈魴以《三蒼》之書皆為隸字,隸字始廣而篆籀轉微。後漢及今千有餘歲,凡善書者皆草隸焉。又隸書之法有冊繁補闕之論,則其訛偽斷可知矣。故今字書之數累倍於前。
夫聖人創制皆有依據,不知而作,君子慎之,及史闕文,格言斯在。若草、木、魚、鳥,形聲相從,觸類長之,良無窮極,苟不折之以古義,何足以觀?故叔重之後,《玉篇》、《切韻》所載,習俗雖久,要不可施之于篆文。往者,李陽冰天縱其能,中興斯學。贊明許氏,奐焉英發。然古法背俗,易為堙微。
方今許、李之書僅存于世,學者殊寡,舊章罕存。秉筆操觚,要資檢閱,而偏傍奧密,不可意知,尋求一字,往往終卷,力省功倍,思得其宜。舍弟鍇特善小學,因命取叔重所記,以《切韻》次之,聲韻區分,開卷可睹。鍇又集《通釋》四十篇,考先賢之微言,暢許氏之玄旨,正陽冰之新義,折流俗之異端,文字之學,善矣盡矣。今此書止欲便於檢討,無恤其他,故聊存詁訓,以為別識。其餘敷演,有《通釋五音》凡十卷,貽諸同志雲。
鉉親為之篆,鏤板以行於世。
鍇字楚金,四歲而孤,母方教鉉,未暇及鍇,能自知書。李景見其文,以為秘書省正字,累官內史舍人,因鉉奉使入宋,憂懼而卒,年五十五。李穆使江南,見其兄弟文章,歎曰:「二陸不能及也!」
鉉有文集三十卷,《質疑論》若干卷。所著《稽神錄》,多出於其客蒯亮。鍇所著則有文集、家傳、《方輿記》、《古今國典》、《賦苑》、《歲時廣記》雲。
句中正,字坦然,益州華陽人。孟昶時,館于其相毋昭裔之第,昭裔奏授崇文館校書郎,複舉進士及第,累為昭裔從事。歸朝,補曹州錄事參軍、汜水令,又為潞州錄事參軍。
中正精於字學,古文、篆、隸、行、草無不工。太平興國二年,獻八體書。太宗素聞其名,召入,授著作佐郎、直史館,被詔詳定《篇》、《韻》。
四年,命副張洎為高麗加恩使,還,遷左贊善大夫,改著作郎,與徐鉉重校定《說文》,模印頒行。太宗覽之嘉賞,因問中正,凡有聲無字有幾何?中正退,條為一卷以獻。上曰:「朕亦得二十一字,可並錄之也。」時又命中正與著作佐郎吳鉉、大理寺丞楊文舉同撰定《雍熙廣韻》。中正先以門類上進,面賜緋魚,俄加太常博士。《廣韻》成,凡一百卷,特拜虞部員外郎。
淳化元年,改直昭文館,三遷屯田郎中,杜門守道,以文翰為樂。太宗神主及諡寶篆文,皆詔中正書之。嘗以大小篆、八分三體書《孝經》摹石,咸平三年表上之。真宗召見便殿,賜坐,問所書幾許時,中正曰:「臣寫此書,十五年方成。」上嘉歎良久,賜金紫,命藏于秘閣。時乾州獻古銅鼎,狀方而四足,上有古文二十一字,人莫能曉,命中正與杜鎬詳驗以聞,援據甚悉。五年,卒,年七十四。
中正喜藏書,家無餘財。子希古、希仲並進士及第,希仲太常博士。
蜀人又有孫逢吉、林罕。逢吉嘗為蜀國子《毛詩》博士、檢校刊刻石經。罕亦善文字之學,嘗著《說文》二十篇,目曰《林氏小說》,刻石蜀中。
曾致堯字正臣,撫州南豐人。太平興國八年進士,解褐符離主簿、梁州錄事參軍,三遷著作佐郎、直史館,改秘書丞,出為兩浙轉運使。嘗上言:「去歲所部秋租,惟湖州一郡督納及期,而蘇、常、潤三州悉有逋負,請各按賞罰。」太宗以江、淮頻年水災,蘇、常特甚,所言刻薄不可行,詔戒致堯毋擾。俄徙知壽州,轉太常博士。
致堯性剛率,好言事,前後屢上章奏,辭多激訐。真宗即位,遷主客員外郎、判鹽鐵勾院。張齊賢薦其材,任詞職,命翰林試製誥,既而以輿議未允而罷。
李繼遷擾西鄙,靈武危急,命張齊賢為涇、原、邠、寧、環、慶等州經略使,選致堯為判官,仍遷戶部員外郎。既受命,因抗疏自陳,願不受章紱之賜,詞旨狂躁。詔禦史府鞫其罪,黜為黃州副使,奪金紫。未幾,復舊官,改吏部員外郎,曆知泰、泉、蘇、揚、鄂五州。大中祥符初,遷禮部郎中,坐知揚州日冒請一月奉,降掌升州榷酤,轉戶部郎中。五年,卒,年六十六。
致堯頗好纂錄,所著有《仙鳧習翼》三十卷、《廣中台志》八十卷、《清邊前要》三十卷、《西陲要紀》十卷、《為臣要紀》一十五篇。子易從、易占皆登進士第。
刁衎,字元賓,升州人。父彥能,仕南唐為昭武軍節度。衎用蔭為秘書郎、集賢校理,衣五品服,以文翰入侍,甚被親昵。李煜嘗令直清輝殿,閱中外章奏。
金陵平,從煜歸宋,太祖賜緋魚,授太常寺太祝。稱疾,假滿,屏居輦下者數歲。太平興國初,李昉、扈蒙在翰林,勉其出仕,因撰《聖德頌》獻之。詔複本官,出知睦州桐廬縣。
會詔群臣言事,衎上《諫刑書》,謂:
淫刑酷法非律文所載者,望詔天下悉禁止之。巡檢使臣捕得盜賊、亡卒,並送本部法官訊鞫,無得擅加酷虐。古者投奸凶於四裔,今遠方囚人盡歸京闕,以配務役,最非其宜。且神皋勝地,天子所居,豈使流囚於此聚役。自今外處罪人,望勿許解送上京,亦不留于諸務充役。
又《禮》曰:「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則知黃屋紫宸之中,非用刑行法之處。望自今御前不行決罰之刑,殿前引見司鉗黥法具,並赴禦史台、廷尉之獄;敕杖不以大小,皆引赴禦史、廷尉。京府或出中使,或命法官,具禮監科,以重聖皇明刑慎法之意。
或有犯劫盜亡命,罪重者刖足釘身,國門布令。此乃小民昧于刑憲,逼於衣食,偶然為惡,義不及他,被其慘毒,實傷風化,亦望減除其法。如此則人情不駭,各固其生;和氣無傷,必臻上瑞。
再遷大理寺丞,獻文四十篇。召試,授殿中丞、通判湖州,上疏請定天下酒稅額、修郡縣城隍、條約牧宰、除兩浙丁身錢、禁汴水流屍,凡五事。俄知婺州,遷國子博士。會考校百官殿最,衎被召,以無過,得知光州,就改虞部員外郎。轉運使狀其政績,優詔嘉獎,徙知廬州。
真宗即位,遷比部員外郎。嘗上疏曰:
臣聞天下,大器也;群生,眾畜也。治大器者執一以正其度,保眾畜者齊化以臻其原。故至人謂莫神于天,莫富於地,莫大於帝王。又曰:帝王乘地而總萬物,以用人也。則知萬乘之尊,一人之位,等天地之覆燾,若日月之照臨,可不慎思慮以安民,系慘舒而被物!所以堯、舜篤善道以垂化,而民謂之所天;桀、紂懷凶德以害世,而民謂之獨夫。則君之於民,善惡有如是之驗;民之于君,毀譽有如是之異。
陛下纂圖茲始,布政惟新,所宜上順天心,下從人欲,進善以去惡,避毀而求譽。遵唐、虞之治,斥辛、癸之亂,私賞無及於小人,私罰無施于君子,任賢勿貳,去邪勿疑。開諫諍之門,塞讒佞之口,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無以春秋鼎盛而耽于逸遊,無以血氣方剛而惑於聲色。若太祖之勤儉,若太宗之惠慈,答天地敷錫之意,保祖宗艱難之業,則周成、漢文二宗之美,不可同年而議擬也。
代還,獻所著《本說》十卷,得以本官充秘閣校理,出知潁州。入為比部員外郎,改直秘閣,充崇文院檢討。時杜鎬、陳彭年並預檢討、衎言此二人可專其任,詔許解職,判三司開拆司,預修《冊府元龜》,加主客郎中。求領外任,得知湖州,轉刑部郎中。歲滿,複預編修。大中祥符六年,書成,授兵部郎中。入朝,暴中風眩,真宗遣使馳賜金丹,已不救,年六十九。
衎始仕李氏,權勢甚盛。父為藩帥,家富於財,被服飲膳,極於侈靡。歸宋,以純澹夷雅知名于時,恬於祿位,善談笑,喜棋弈,交道敦篤,士大夫多推重之。
子湛、湜、渭,皆登進士第。湛,刑部郎中;湜,屯田員外;渭,太常博士。湛子繹、約,天聖中並進士及第。
姚鉉,字寶之,廬州合肥人。太平興國八年進士甲科,解褐大理評事,知潭州湘鄉縣,三遷殿中丞,通判簡、宣、升三州。淳化五年,直史館,侍宴內苑,應制賦《賞花釣魚詩》,特被嘉賞,翌日,命中使就第賜白金以獎之。
至道初,遷太常丞,充京西轉運使,曆右正言、右司諫、河東轉運使。俄上言曰:「伏見諸路官吏,或強明蒞事、惠愛及民者,則必立教條,除其煩擾。然狡胥之輩,非其所便,俟其罷官,悉藏記籍,害公蠹政,莫甚於此。《禮》雲:'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又《語》曰:'舊令尹之政必告新令尹。'斯實聖人之格言,國家之急務也。欲望所在官吏,有經畫利濟事可長久者,歲終書曆,受代日錄付新官,俾之遵守。若事有灼然匪便,聽上聞,俟報改正。」詔從之。
咸平三年,河決鄆州王陵埽,東南注钜野,入淮、泗,城中積水壞廬舍,以鉉知州事,徙州于汶陽鄉之高原,委以營度,許便宜從事。工畢,加起居舍人、京東轉運使,徙兩浙路。
鉉雋爽,頗尚氣。薛映知杭州,與之不協,事多矛盾。映摭鉉罪狀數條,密以聞,詔使劾之,當奪一官,特除名,貶連州文學。吉州之萬安抵虔,江有贛石,舟行其中,湍險萬狀,鉉過,感而賦之以自況。大中祥符五年,會赦,移嶽州,又移舒州,俄授本州團練副使。天禧四年卒,年五十三。
鉉文辭敏麗,善筆劄,藏書至多,頗有異本,兩浙課吏寫書,亦薛映所掎之一事。雖被竄斥,猶傭夫荷擔以自隨。有集二十卷。又采唐人文章纂為百卷,目曰《文粹》。卒後,子嗣複以其書上獻,詔藏內府,授嗣複永城主簿。幼子稱,俊穎美秀,頗善屬辭,裁十歲卒。鉉紀其事為《聰悟錄》,人多傳之。
李建中,字得中,其先京兆人。曾祖逢,唐左衛兵曹參軍。祖稠,梁商州刺史,避地入蜀。會王建僭據,稠預佐命功臣,左衛將軍。建中幼好學,十四丁外艱。會蜀平,侍母居洛陽,聚學以自給。攜文游京師,為王佑所延譽,館于石熙載之第,熙載厚待之。
太平興國八年進士甲科,解褐大理評事,知嶽州錄事參軍。轉運使李惟清薦其能,再遷著作佐郎、監潭州茶場,改殿中丞,曆通判道、郢二州。柴成務領漕運,再表稱薦,轉太常博士。時言事者多以權利進,建中表陳時政利害,序王霸之略,太宗嘉賞,因引對便殿,賜以緋魚。會考課京朝官,建中舊坐公累罰金,漏其事,坐降授殿中丞,監在京榷易院。蘇易簡方被恩顧,多得對,嘗言蜀中文士,因及建中,太宗亦素知之,命直昭文館。建中父名昭文,懇辭,改集賢院。數月,出為兩浙轉運副使,再遷主客員外郎,曆通判河南府,知曹、解、潁、蔡四州。景德中,以久次,進金部員外郎。
建中性簡靜,風神雅秀,恬于榮利,前後三求掌西京留司禦史台,尤愛洛中風土,就構園池,號曰「靜居」。好吟詠,每遊山水,多留題,自稱岩夫民伯。加司封員外郎、工部郎中。建中善修養之術,會命官校定《道藏》,建中預焉。又判太府寺。大中祥符五年冬,命使泗州,奉禦制《汴水發願文》,就致設醮。使還得疾,明年卒,年六十九。
建中善書劄,行筆尤工,多構新體,草、隸、篆、籀、八分亦妙,人多摹習,爭取以為楷法。嘗手寫郭忠恕《汗簡集》以獻,皆科鬥文字,有詔嘉獎。好古勤學,多藏古器名畫。有集三十卷。
子周道、周士並進士及第。周士曆侍御史、江東、陝西轉運、三司鹽鐵判官,賜金紫,終工部郎中。周民,太子中舍。
洪湛,字惟清,升州上元人。曾祖勳,南唐崇文館直學士。祖壽,桐城令。父慶元,獻書李煜,授奉禮郎,補新喻令。歸宋,至冤句令。湛幼好學,五歲能為詩,未冠,錄所著十卷為《齠年集》。舉進士,有聲。雍熙二年,廷試已落,復試,擢置高等,解褐歸德軍節度推官。召還,授右拾遺、直史館。
端拱初,通判壽、許二州。歸宋,與左正言尹黃裳、馮拯、右正言王世則、宋沆伏閣請立許王元僖為儲貳,詞意狂率,太宗怒。時沆坐呂蒙正親黨,已出為宜州團練副使。上因語近臣曰:「儲副,邦國之本,朕豈不知。但近世淺薄,若立太子,即東宮僚屬皆須稱臣,官職聯次與上臺無異,人情深所不安。此事朕自有時爾。」湛坐削職,出知容州,黃裳知邕州,拯知端州,沆知靖州,世則知蒙州。容之戍卒謀竊發者,湛偵知,亟斬之。再遷比部員外郎,知郴、舒二州。
咸平二年召還,命試舍人院,複直史館。是秋,命與閣門祗候韓紹輝使荊湖按視民事,條奏利病甚眾。還,判三司都磨勘司。又與王欽若同知貢舉,未幾,同修起居注。時議城綏州,邊臣互言利害,遣湛與閣門祗候程順奇同往按視,湛言城之利有七而害有二,遂詔營葺,終以勞人罷之。
湛美風儀,俊辯有材幹,凡五使西北議邊要。真宗有意擢任,顧遇甚厚。曲宴苑中,賦賞花詩,不移晷以獻,深被褒賞。
五年春,有河陰民常德方訟臨津尉任懿納賄登第,事下禦史台,鞫得懿款雲:「咸平二年,補太學生,寓僧仁雅舍,因仁雅求院之主僧惠秦為道地,署紙許銀七鋌,仁雅、惠秦隱其二,易為五鋌。惠秦素識王欽若已在貢院,乃因館客寧文德、僕夫徐興納署紙于欽若妻李,李密召家僕祁睿書懿名于左臂,並口傳許賂之數,入省告欽若。及懿過五場,睿複持湯飲至省,欽若遣睿語李,令取其銀,懿未即與。既而懿預奏名授官,未行,丁內艱,還鄉里。仁雅馳書索銀,形於詛罵。」德方者,賣蔔縣市,獲其書,以告中丞趙昌言,具其事奏白,請逮欽若屬吏。
先是,欽若為亳州判官,睿其廳幹,及代歸,以睿從行而未除州之役籍。及貢舉事畢,會州人張續還鄉行服,托為睿去籍名。至是,欽若訴雲:「睿休役之後,始傭於家,而惠秦未嘗及門。」欽若方被寵顧,乃詔翰林侍讀學士邢昺、內侍副都知閻承翰並驛召知曹州邊肅、知許州毋賓古就太常寺別鞫,懿易款雲:「有妻兄張駕舉進士,識湛,懿亦與駕同造湛門,嘗以石榴二百枚、木炭百秤饋之。懿之輸銀也,但憑二僧達一主司,實不知誰何?」乃以為湛納其銀。湛適使陝西,中途召還,時張駕已死,甯文德、徐興悉遁去,欽若近參機務,門下僕使多新募至,不識惠秦,故無與佐證。又固執知舉時未有祁睿,遂以湛受銀,法當死,特詔削籍、流儋州。懿杖脊、配隸忠靖軍。惠秦坐受簡劄及隱銀未入已,以年七十餘,當贖銅八斤,特杖一百,黥面配商州坑冶。仁雅杖脊,配隸郢州牢城,而不窮用銀之端。
初,王旦與欽若知舉,出拜樞密副使,以湛代領其事。湛之入貢院,懿已試第三場畢,及官收湛贓,家實無物。湛素與梁顥善,或假顥白金器,乃取以輸官。六年,會赦移惠州,至化州調馬驛卒,年四十一。
湛時一子偕行,甚幼,州以聞,特詔賜錢二萬,官為護喪還揚州。因詔命官配流嶺外而沒者,悉給緡錢,聽其歸葬,如親屬幼稚者,所在遣牙校部送之。湛有集十卷。
子鼎,大中祥符四年進士,至度支員外郎、直史館、鹽鐵判官。
路振,字子發,永州祁陽人,唐相岩之四世孫。岩貶死嶺外,其子琛避地湖湘間,遂居焉。振父洵美事馬希杲,署連州從事,謝病終於家。振幼穎悟,五歲誦《孝經》、《論語》。十歲聽講《陰符》,裁百言而止,洵美責之,俾終其業。振曰:「百言演道足矣,餘何必學?」洵美大奇之。十二丁外艱,母氏慮其廢業,日加誨激,雖隆冬盛署,未始有懈。
淳化中舉進士,太宗以詞場之弊,多事輕淺,不能該貫古道,因試《卮言日出賦》,觀其學術。時就試者凡數百人,鹹咢眙忘其所出,雖當時馳聲場屋者亦有難色。振寒素,游京師人罕知者,所作賦尤為典贍,太宗甚嘉之。擢置甲科,釋褐大理評事,通判邠州,徙徐州。召還,直史館,複遣之任,遷太子中允、知濱州。一日,契丹至城下,兵少,民相恐,眾謂振文吏,無戰禦方略,環聚而泣。振乃親加撫諭,且以敵盛不可與爭鋒,宜堅壁自守。數日,契丹引去。轉運使劉綜稱其能,詔書褒美。
常作《祭戰馬文》曰:
咸平中,契丹犯高陽關,執大將康保裔,略河朔而去。天子幸魏,特遣將王榮以五千騎追之。榮無將材,但能走馬,以馳射為事,受命恇怯,數日不敢行,伺賊渡河而後發。有剽淄、齊者數千騎尚屯泥沽,榮不欲見敵,遂以其騎略河南岸而還。晝夜急騎,馬不秣而道斃者十有四五,天子憫之,遣使收瘞焉。因作祭文曰:
房駟之精,降為驪騂。飲泉呀風,流沙激霆。虎脊孤聳,龍媒鷙獰。丹髦曉霞,的顙秋星。茀方著幹,宜乘旋膺。巉臚角起,方背珠明。
爾其絕塞草荒,八月隕霜。毛縮蹄堅,筋舒脈張。獸惡恐噬,虯獰欲驤。噴沙散沫,千里飛雪。圉人負紖,武士索鐵。前遮後突,雷動地裂。急挽一而制百,終伏撾而受絏。牧官劬劬,歲入券書。蹄钜累累,通乎鬼區。名駒大介,銜尾入塞。勞其酋長,節以駔儈。蜀錦吳繒,積如丘陵。馬歸於我也重,幣入於彼也輕。
於是絡黃金之羈,浴天池之波。鼓鬣雲衢,弄影星河。或踶而齧,或嗅而吪。原蠶申禁,駔駿何多。帝念神物,來經遠道。閱之於內殿,養之於外皂,飲以玉池,秣之瑤草。
窮冬邊塵,入我河漘。羽書宵飛,龍馭北巡。選仗下之名馬,屬閫外之武臣。琱戈電燭,禁旅星陳。授以長策,帥以全軍。壯士怒兮山可擘,猛馬哮兮虎可咋。何嚄唶之無勇,反遷延而避敵。
冰霜淒淒,介甲而馳。不飲不秣,載渴載饑。駿馬餒死,行人嗟咨。委天骨于衢路,反星精於雲霧。報主恩之無及,齊戎力而何誤。生芻致祭,弊帷成禮。瘞于崇岡,全爾具體。馬如有神,知帝之仁。嗚呼!
又以西兵未弭,入判大理寺,改太常丞、知河中府,徙知鄧州。代還,判吏部南曹三司催欠憑由司。景德中使福建巡撫,俄判鼓司登聞院。會修《兩朝國史》,以振為編修官。大中祥符初,使契丹,撰《乘軺錄》以獻。改太常博士、左司諫,擢知制誥。
振文詞溫麗,屢奏賦頌,為名輩所稱,尤長詩詠,多警句。及居文翰之職,深愜物議,自是彌加精厲。從祀譙、亳,時同職分局掌事,振獨直行在,專典綸翰,箋奏填委,應用無滯,時推其敏贍。七年,同修起居注,張複、崔遵度以書事誤失降秩,擇振與夏竦代之。嗜酒得疾,其冬卒,年五十八。錄其子綸為太常寺奉禮郎。
振純厚無城府,恂恂如也,時人惜其登用之晚。有集二十卷。又嘗采五代末九國君臣行事作世家、列傳,書未成而卒。
崔遵度,字堅白,本江陵人,後徙淄州之淄川。純介好學,始七歲,授經于叔父憲,嘗以《春秋》編年、《史》、《漢》紀傳之例問於憲,憲曰:「此兒他日成令名矣。」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解褐和州主簿,換臨汾。饋芻糧,三抵綏州,涉無定河,河沙與水混流無定跡,陷溺相繼,遵度憫之,著銘以紀焉。端拱初,轉運副使夏侯濤上其勤狀,召歸,對便坐,因獻文自薦。時新建秘閣,命中書試作頌一首,擢著作佐郎。
淳化中,吏部侍郎李至薦之,遷殿中丞,出知忠州。李順之亂,賊遣其党張餘來攻,遵度領甲士百餘背城而戰,賊逾堞以入,遵度投江中,賴州兵援之,得免。坐失城池,貶崇陽令,移鹿邑。咸平初,複為太子中允。景德初,內出遵度名,引對崇政殿,詔索所著文,召試舍人院,改太常丞、直史館。會修《兩朝國史》,與路振並為編修官。大中祥符元年,命同修起居注。東封,進博士,祀汾陰,是歲,真宗以兩省官絕少,故因覃慶選補之,命為左司諫。
遵度與物無競,口不言是非,淳澹清素,於勢利泊如也。掌右史十餘歲,立殿墀上,常退匿楹間,慮上之見。善鼓琴,得其深趣。所僦舍甚湫隘,有小閣,手植竹數本,朝退,默坐其上,彈琴獨酌,翛然自適。嘗著《琴箋》雲:
世之言琴者,必曰長三尺六寸象期之日,十三徽象期之月,居中者象閏,前世未有辨者。至唐協律郎劉貺以樂器配諸節候,而謂琴為夏至之音。至於泛聲,卒無述者,愚嘗病之。因張弓附案,泛其弦而十三徽聲具焉,況琴瑟之弦乎!是知非所謂象者,蓋天地自然之節耳,又豈止夏至之音而已。
夫《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者,太極之節也;四時者,兩儀之節也;律呂者,四時之節也;晝夜者,律呂之節也;刻漏者,晝夜之節也。節節相交,自細至大而歲成焉。既不可使之節,亦不可使之不節,氣之自然者也。氣既節矣,聲同則應,既不可使之應,亦不可使之不應,數之自然者也。既節且應,則天地之文成矣。文之義也,或任形而著,或假物而彰。日星文乎上,山川理乎下,動物植物,花者節者,五色具矣。斯任形者也。至於人常有五性而不著,以事觀之然後著;日常有五色而不見,以水觀之然後見;氣常有五音而不聞,以弦考之然後聞。斯假物者也。
是故聖人不能作《易》而能知自然之數,不能作琴而能知自然之節。何則?數本于一而成於三,因而重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及其應也,一必於四,二必於五,三必於六焉。氣氣相召,其應也必矣。卦既畫矣,故畫琴焉。始以一弦泛桐,當其節則清然而號,不當其節則泯然無聲,豈人力也哉!且徽有十三,而居中者為一。自中而左泛有三焉,又右泛有三焉,其聲殺而已,弦盡則聲減。及其應也,一必於四,二必於五,三必於六焉,節節相召,其應也必矣。
《易》之書也,偶三為六,三才之配具焉,萬物由之而出。雖曰六畫,及其數也,止三而已矣。琴之畫也,偶六而根於一,一鐘者,道之所生也。在數為一,在律為黃,在音為宮,在木為根,在四體為心,眾徽由之而生。雖曰十三,及其節也,止三而已矣。卦之德方,經也;蓍之德圓,緯也;故萬物不能逃其象。徽三其節,經也;弦五其音,緯也;故眾音不能勝其文。先儒謂八音以絲為君,絲以琴為君。愚謂琴以中徽為君,盡矣。夫徽十三者,蓋盡昭昭可聞者也。苟盡弦而考之,乃總有二十三徽焉,是一氣也。丈弦具之,尺弦亦具之,豈有長短大小之限哉!
是則萬物本於天地,天地本於太極,太極之外以至於萬物,聖人本于道,道本于自然,自然之外以至於無為,樂本於琴,琴本於中徽,中徽之外以至於無聲。是知作《易》者,考天地之象也;作琴者,考天地之聲也。往者藏音而未談,來者專聲而忘理。《琴箋》之作也,庶乎近之。苟其闕也,請俟君子。
世稱其知言。
七年,東郊,建壇恭謝。壇上設正坐奉天地,配坐奉二聖。遵度時與張複同典記注,書昊天為天皇,又增聖祖配位,坐謬誤,降為右正言,複亦責為工部郎中。逾歲,並複其秩。
九年,仁宗以壽春郡王開府,詔宰相擇耆德方正有學術之士,鹹曰遵度力學,有士行,時稱長者,遂命與張士遜並為王友。改戶部員外郎,賜服金紫,又賚襲衣、犀帶、緡錢。上作七言詩寵之。因謂左右曰:「翊善、記室,皆府屬也,故王皆受拜,今賓友之禮,當令答拜。」府中文翰皆遵度所作。王讀《孝經》徹章,複以禦詩賜之。國史成,拜吏部員外郎,升邸進封,改禮部郎中,充諮議參軍。儲宮建,又加吏部兼左諭德。未幾,命使契丹,判司農寺。
遵度性寡合,喜讀《易》,嘗雲:「意有疑,則彈琴辨其數,筮《易》觀其象,無不究也。」
天禧四年八月卒,年六十七。其子拜官者二人。仁宗即位,特詔贈工部侍郎,又授其二孫官,有集二十卷。
陳越,字損之,開封尉氏人。祖守危,興道令。父夏,虞部員外郎。越少好學,尤精歷代史。善屬文,辭氣俊拔。咸平中,詔舉賢良,刑部侍郎郭贄薦之,策入第四等,解褐將作監丞、通判舒州,徙知端州,又徙袁州。未幾召還,遷著作佐郎、直史館,掌鼓司登聞院。預修《冊府元龜》,與陳從易、劉筠尤為勤職。真宗以其奉薄,並命月增錢五千。車駕朝陵,掌留司名表,時稱為工。自是兩府箋奏多命草之,勳貴家以銘志為請者甚眾。遷太常丞、群牧判官。祀汾陰,擢為左正言。
越耿概任氣,喜箴切朋友,放曠杯酒間,家徒壁立,不以屑意。然嗜酒過差,每食必先引數升,罕有醒日,亦用是遘疾。大中祥符五年卒,年四十。無子,母老,人皆傷之。
越兄咸,嘗舉進士未第,楊億、杜鎬、陳彭年列奏為言,真宗憫之。及《冊府元龜》奏禦,特賜鹹同《三傳》出身。
故事,中書章表皆舍人為之,東封後,朝廷多慶禮,舍人或以他務所嬰,乃擇館閣官,得盛度、路振、劉筠、夏竦、宋綬洎越分撰表奏,宰相嘗以名聞,其後皆相次掌外制,唯越不及登擢,時論惜之。
列傳第二百一文苑四
○穆修石延年劉潛附蕭貫蘇舜欽尹源黃亢黃鑒楊蟠顏太初郭忠恕
穆修,字伯長,鄆州人。幼嗜學,不事章句。真宗東封,詔舉齊、魯經行之士,修預選,賜進士出身,調泰州司理參軍。負才,與眾齟齬,通判忌之,使人誣告其罪,貶池州。中道亡至京師,叩登聞鼓訴冤,不報。居貶所歲餘,遇赦得釋,迎母居京師,間出遊匄以給養。久之,補潁州文學參軍,徙蔡州。明道中,卒。
修性剛介,好論斥時病,詆誚權貴,人欲與交結,往往拒之。張知白守亳,亳有豪士作佛廟成,知白使人召修作記,記成,不書士名。士以白金五百遺修為壽,且求載名于記,修投金庭下,俶裝去郡。士謝之,終不受,且曰:「吾寧糊口為旅人,終不以匪人汙吾文也。」宰相欲識修,且將用為學官,修終不往見。母死,自負櫬以葬,日誦《孝經》、《喪記》,不用浮屠為佛事。
自五代文敝,國初,柳開始為古文。其後,楊億、劉筠尚聲偶之辭,天下學者靡然從之。修於是時獨以古文稱,蘇舜欽兄弟多從之遊。修雖窮死,然一時士大夫稱能文者必曰穆參軍。
慶曆中,祖無擇訪得所著詩、書、序、記、志等數十首,集為三卷。
石延年,字曼卿,先世幽州人。晉以幽州遺契丹,其祖舉族南走,家于宋城。延年為人跌宕任氣節,讀書通大略,為文勁健,於詩最工而善書。
累舉進士不中,真宗錄三舉進士,以為三班奉職,延年恥不就。張知白素奇之,謂曰:「母老乃擇祿耶?」延年不得已就命。後以右班殿直改太常寺太祝,知金鄉縣,有治名。用薦者通判乾寧軍,徙永靜軍,為大理評事、館閣校勘,曆光祿、大理寺丞,上書章獻太后,請還政天子。太后崩,范諷欲引延年,延年力止之。後諷敗,延年坐與諷善,落職通判海州。久之,為秘閣校理,遷太子中允,同判登聞鼓院。
嘗上言天下不識戰三十餘年,請為二邊之備。不報。及元昊反,始思其言,召見,稍用其說。命往河東籍鄉兵,凡得十數萬,時邊將遂欲以扞賊,延年笑曰:「此得吾粗也。夫不教之兵勇怯相雜,若怯者見敵而動,則勇者亦牽而潰矣。今既不暇教,宜募其敢行者,則人人皆勝兵也。」又嘗請募人使唃廝囉及回鶻舉兵攻元昊,帝嘉納之。
延年喜劇飲,嘗與劉潛造王氏酒樓對飲,終日不交一言。王氏怪其飲多,以為非常人,益奉美酒肴果,二人飲啖自若,至夕無酒色,相揖而去。明日,都下傳王氏酒樓有二仙來飲,已乃知劉、石也。延年雖酣放,若不可攖以世務,然與人論天下事,是非無不當。
初,與天章閣待制吳遵路同使河東,及卒,遵路言於朝廷,特官其一子。
劉潛字仲方,曹州定陶人。少卓逸有大志,好為古文,以進士起家,為淄州軍事推官。嘗知蓬萊縣,代還,過鄆州,方與曼卿飲,聞母暴疾,亟歸。母死,潛一慟遂絕,其妻複撫潛大號而死。時人傷之,曰:「子死于孝,妻死于義。」
同時以文學稱京東者,齊州曆城有李冠,舉進士不第,得同《三禮》出身,調乾寧主簿,卒。有《東皋集》二十卷。
蕭貫,字貫之,臨江軍新喻人。俊邁能文,尚氣概。舉進士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安、宿二州,遷太子中允、直史館。仁宗即位,進太常丞、同判禮院。曆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判官,為京東轉運使。
時提舉捉賊劉舜卿善捕盜,號「劉鐵彈」,恃功為不法,前後畏其兇悍,莫敢治。貫至,發之,廢為民。徙江東,改知洪州,累遷尚書刑部員外郎。坐前使江東不察所部吏受賕,降知饒州。
有撫州司法參軍孫齊者,初以明法得官,以其妻杜氏留裏中,而紿娶周氏入蜀。後周欲訴于官,齊斷發誓出杜氏。久之,又納倡陳氏,挈周所生子之撫州。未逾月,周氏至,齊捽置廡下,出偽券曰:「若傭婢也,敢爾邪!」乃殺其所生子。周訴於州及轉運使,皆不受。人或告之曰:「得知饒州蕭史君者訴之,事當白矣。」周氏以布衣書姓名,乞食道上,馳告貫。撫非所部,而貫特為治之。更赦,猶編管齊、濠州。遷兵部員外郎,召還,將試知制誥,會營建獻、懿二皇太后陵,未及試而卒。
貫臨事敢為,不苟合于時。初,感疾,夢綠衣中人召至帝所,賦《禁中曉寒歌》,詞語清麗,人以比唐李賀。
蘇舜欽,字子美,參知政事易簡之孫。父耆,有才名,嘗為工部郎中、直集賢院。舜欽少慷慨有大志,狀貌怪偉。當天聖中,學者為文多病偶對,獨舜欽與河南穆修好為古文、歌詩,一時豪俊多從之遊。
初以父任補太廟齋郎,調滎陽縣尉。玉清昭應宮災,舜欽年二十一,詣登聞鼓院上疏曰:
烈士不避鈇鉞而進諫,明君不諱過失而納忠,是以懷策者必吐上前,蓄冤者無至腹誹。然言之難不如容之難,容之難不如行之難,有言之必容之行之,則三代之主也,幸陛下留聽焉。
臣觀今歲自春徂夏,霖雨陰晦,未嘗少止,農田被災者幾於十九。臣以謂任用失人、政令多過、賞罰弗中之所召也。天之降災,欲悟陛下,而大臣歸咎于刑獄之濫,陛下聽之,故肆赦天下以為禳救。如此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斷決滯訟以平水旱,不聞用赦,故赦下之後,陰雨及今。
前志曰:「積陰生陽,陽生則火災見焉。」乘夏之氣發洩于玉清宮,震雨雜下,烈焰四起,樓觀萬疊,數刻而盡,非慢於火備,乃天之垂戒也。陛下當降服、減膳、避正寢,責躬罪己,下哀痛之詔,罷非業之作,拯失職之民,察輔弼及左右無裨國體者罷之,竊弄權威者去之;念政刑之失,收芻蕘之論,庶幾所以變災為祐。
浹日之間,未聞為此,而將計工役以圖修復,都下之人聞者駭惑,聚首橫議,鹹謂非宜。皆曰章聖皇帝勤儉十餘年,天上富庶,帑府流衍,乃作斯宮,及其畢功,海內虛竭。陛下即位及十年,數遭水旱,雖征賦鹹入,而百姓困乏。若大興土木,則費知紀極,財力耗于內,百姓勞于下,內耗下勞,何以為國!況天災之,己違之,是欲競天,無省己之意。逆天不祥,安己難任,欲祈厚貺,其可得乎!今為陛下計,莫若求起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給而徵稅寬減,則可以謝天意而安民情矣。
夫賢君見變,修道除凶,亂世無象,天不譴告。今幸天見之變,是陛下修己之日,豈可忽哉!昔漢元帝三年,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忄栗恐懼,不燭變異,罪在朕躬。群有司又不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寤焉!」夫茂陵不及上都,白鶴館大不及此宮,彼尚降詔四方,以求己過,是知帝王憂危念治,汲汲如此。
臣又按《五行志》:賢佞分別,官人有敘,率由舊章,禮重功勳,則火得其性。若通道不篤,或耀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自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燔宗廟,燒宮室,雖興師徒而不能救。魯成公三年,新宮災,劉向謂成公信三桓子孫之讒、逐父臣之應。襄公九年春,宋火,劉向謂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奔魯之應。今宮災豈亦有是乎?願陛下拱默內省而追革之,罷再造之勞,述前世之法,天下之幸也。
又上書曰:
曆觀前代聖神之君,好聞讜議,蓋以四海至遠,民有隱慝,不可以遍照,故無間愚賤之言而擇用之。然後朝無遺政,物無遁情,雖有佞臣,邪謀莫得而進也。
臣睹乙亥詔書,戒越職言事,播告四方,無不驚惑,往往竊議,恐非出陛下之意。蓋陛下即位以來,屢詔群下勤求直言,使百僚轉對,置匭函,設直言極諫科。今詔書頓異前事,豈非大臣雍蔽陛下聰明,杜塞忠良之口,不惟虧損朝政,實亦自取覆亡之道。夫納善進賢,宰相之事,蔽君自任,未或不亡。今諫官、禦史悉出其門,但希旨意,即獲美官,多士盈庭。噤不得語。陛下拱默,何由盡聞天下之事乎?
前孔道輔、范仲淹剛直不撓,致位台諫,後雖改他官,不忘獻納。二臣者非不知緘口數年,坐得卿輔,蓋不敢負陛下委注之意。而皆罹中傷,竄謫而去,使正臣奪氣,鯁士咋舌,目睹時弊而不敢論。
昔晉侯問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為大?」對曰:「大臣持祿而不極諫,小臣畏罪而不敢言,下情不得上通,此患之大者。」故漢文感女子之說而肉刑是除,武帝聽三老之議而江充以族。肉刑古法,江充近臣,女子三老,愚耄疏隔之至也。蓋以義之所在,賤不可忽,二君從之,後世稱聖。況國家班設爵位,列陳豪英,故當責其公忠,安可教之循默?賞之使諫,尚恐不言;罪其敢言,孰肯獻納?物情閉塞,上位孤危,軫念於茲,可為驚怛!覬望陛下發德音,寢前詔,勤於採納,下及芻蕘,可以常守隆平,保全近輔。
尋舉進士,改光祿寺主簿,知長垣縣,遷大理評事,監在京店宅務。康定中,河東地震,舜欽詣匭通疏曰:
臣聞河東地大震裂,湧水壞屋廬城堞,殺民畜幾十萬,曆旬不止。始聞惶駭疑惑。竊思自編策所紀前代衰微喪亂之世,亦未嘗有此大變。今四聖接統,內外平寧,戎夷交歡,兵革偃息,固與夫衰微喪亂之世異,何災變之作反過之耶?且妖祥之興,神實屍之,各以類告,未嘗妄也。天人之應,古今之鑒,大可恐懼。豈王者安於逸豫、信任近臣而不省政事乎?廟堂之上,有非才苟祿、竊弄威福而侵上事者乎?又豈施設之政有不便民者乎?深宮之中,有陰教不謹以媚道進者乎?西北羌夷有背盟犯順之心乎?臣從遠方來,不知近事,心疑而口不敢道也。所怪者,朝廷見此大異,不修闕政,以厭天戒、安民心,默然不恤,如無事之時。諫官、禦史不聞進牘鋪白災害之端,以開上心。然民情洶洶,聚首橫議,鹹有憂悸之色。
臣以世受君祿,身齒國命,涵濡惠澤,以長此軀,目睹心思,驚怛流汗,欲盡吐肝膽,以拜封奏。又見范仲淹以剛直忤奸臣,言不用而身竄謫,降詔天下,不許越職言事。臣不避權右,必恐橫罹中傷,無補于國,因自悲嗟,不知所措。
既而孟春之初,雷震暴作,臣以謂國家闕失,眾臣莫敢為陛下言者,唯天丁甯以告陛下。陛下果能沛發明詔,許群臣皆得獻言,臣初聞之踴躍欣抃。旬日間頗有言事者,其間豈無切中時病,而未聞朝廷舉而行之,是亦收虛言而不根實效也。臣聞唯誠可以應天,唯實可以安民,今應天不以誠,安民不以實,徒布空文,增人太息耳,將何以謝神靈而救弊亂也!豈大臣蒙塞天聽,不為陛下行之?豈言事迂闊無所取,不足行也?臣竊見綱紀隳敗,政化闕失,其事甚眾,不可概舉,謹條大者二事以聞:
一曰正心。夫治國如治家,治家者先修己,修己者先正心,心正則神明集而萬務理。今民間傳陛下比年稍邇俳優賤人,燕樂逾節,賜予過度。燕樂逾節則蕩,賜予過度則侈。蕩則政事不親,侈則用度不足。臣竊觀國史,見祖宗日視朝,旰昃方罷,猶坐于後苑,門有白事者,立得召對,委曲詢訪,小善必納。真宗末年不豫,始間日視事。今陛下春秋鼎盛,實宵衣旰食求治之秋,而乃隔日禦殿,此政事不親也。又府庫匱竭,民鮮蓋藏,誅斂科率,殆無虛日。計度經費,二十倍于祖宗時,此用度不足也。政事不親,用度不足,誠國大憂。臣望陛下修己以禦人,洗心以鑒物,勤聽斷,舍燕安,放棄優諧近習之纖人,親近剛明鯁直之良士。因此災變,以思永圖,則天下幸甚。
其二曰擇賢。夫明主勞於求賢而逸于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須盡擇,在擇一二輔臣及禦史、諫官而已。陛下用人尚未慎擇。昨王隨自吏部侍郎遷門下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資,複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隨虛庸邪諂,非輔相之器,降麻之後,物論沸騰。故疾纏其身,災仍于國,此亦天意愛惜我朝,陛下鑒之哉!且石中立頃在朝行,以詼諧自任,士人或有宴集,必置席間,聽其語言,以資笑噱。今處之近輔,不聞嘉謀,物望甚輕,人情所忽,使災害屢降而朝廷不尊,蓋近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實恐遠人輕笑中國,宜即行罷免,別選賢才。又張觀為禦史中丞,高若訥為司諫,二人者皆登高第,頗以文詞進,而溫和軟懦,無剛鯁敢言之氣。斯皆執政引拔建置,欲其慎默,不敢舉揚其私,時有所言,則必暗相關說,旁人窺之,甚可笑也。故禦史、諫官之任,臣欲陛下親擇之,不令出執政門下。台諫官既得其人,則近臣不敢為過,乃馭下之策也。
臣以謂陛下身既勤儉,輔弼、台諫又皆得人,則天下何憂不治,災異何由而生?惟陛下少留意焉。
范仲淹薦其才,召試,為集賢校理,監進奏院。舜欽娶宰相杜衍女,衍時與仲淹、富弼在政府,多引用一時聞人,欲更張庶事。禦史中丞王拱辰等不便其所為。會進奏院祠神,舜欽與右班殿直劉巽輒用鬻故紙公錢召妓樂,間夕會賓客。拱辰廉得之,諷其屬魚周詢等劾奏,因欲搖動衍。事下開封府劾治,於是舜欽與巽俱坐自盜除名,同時會者皆知名士,因緣得罪逐出四方者十餘人。世以為過薄,而拱辰等方自喜曰:「吾一舉網盡矣。」
舜欽既放廢,寓於吳中,其友人韓維責以世居京師而去離都下,隔絕親交。舜欽報書曰:
蒙聞責以兄弟在京師,不以義相就,獨羈外數千里,自取愁苦。予豈無親戚之情,豈不知會合之樂也?安肯舍安逸而甘愁苦哉!
昨在京師,不敢犯人顏色,不敢議論時事,隨眾上下,心志蟠屈不開,固亦極矣。不幸適在嫌疑之地,不能決然早自引去,致不測之禍,捽去下吏,人無敢言,友仇一波,共起謗議。被廢之後,喧然未已,更欲置之死地然後為快。來者往往鉤賾言語,欲以傳播,好意相恤者幾希矣。故閉戶不敢與相見,如避兵寇。偷俗如此,安可久居其間!遂超然遠舉,羈泊於江湖之上,不唯衣食之累,實亦少避機阱也。
況血屬之多,資入之薄,持國見之矣。常相團聚,可乏衣食乎?不可也。可閉關常不與人接乎?不可也。與人接必與之言,與之言必與之還往,使人人皆如持國則可,不迨持國者必加釀惡言,喧布上下,使僕不能自明,則前日之事未為重也。
都無此事,亦終日勞苦,應接之不暇,寒暑奔走塵土泥淖中,不能了人事,羸馬餓僕,日棲棲取辱於都城,使人指背譏笑哀閔,亦何顏面,安得不謂之愁苦哉!
此雖與兄弟親戚相遠,而伏臘稍足,居室稍寬,無終日應接奔走之勞,耳目清曠,不設機關以待人,心安閒而體舒放。三商而眠,高舂而起,靜院明窗之下,羅列圖史琴樽以自愉悅,有興則泛小舟出盤、閶二門,吟嘯覽古于江山之間。渚茶、野釀足以銷憂,菁鱸、稻蟹足以適口。又多高僧隱君子,佛廟勝絕,家有園林,珍花奇石,曲池高臺,魚鳥留連,不覺日暮。
昔孔子作《春秋》而夷吳,又曰:「吾欲居九夷。」觀今之風俗,樂善好事,知予守道好學,皆欣然願來過從,不以罪人相遇,雖孔子複生,是亦必欲居此也。以彼此較之,孰為然哉!人生內有自得,外有所適,固亦樂矣,何必高位厚祿,役人以自奉養,然後為樂?今雖僑此,亦如仕宦南北,安可與親戚常相守耶!予窘迫,勢不得如持國意,必使我屍轉溝洫,肉餧豺虎,而後以為安所義,何其忍耶!《詩》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謂兄弟以恩,急難必相拯救。後章曰:「喪亂既平,既安且寧,雖有兄弟,不如友生。」謂友朋尚義,安寧之時,以禮義相琢磨。予于持國,外兄弟也。急難不相救,又于未安寧之際,欲以義相琢刻,雖古人所不能受,予欲不報,慮淺吾持國也。
二年,得湖州長史,卒。舜欽數上書論朝廷事,在蘇州買水石作滄浪亭,益讀書,時發憤懣於歌詩,其體豪放,往往驚人。善草書,每酣酒落筆,爭為人所傳。及謫死。世尤惜之。妻杜氏,有賢行。
兄舜元,字才翁,為人精悍任氣節,為歌詩亦豪健,尤善草書,舜欽不能及。官至尚書度支員外郎、三司度支判官。
尹源,字子漸,少博學強記,與弟洙皆以文學知名,洙議論明辨,果于有為。源自晦,不矜飾,有所發即過人。初以祖蔭補三班借職,稍遷殿直。舉進士,為奉禮郎,累遷太常博士,曆知芮城、河陽、新鄭三縣,通判涇州。時知滄州劉渙坐專斬部卒,降知密州。源上書言:「渙為主將,部卒有罪不伏,笞輒呼萬歲,渙斬之不為過。以此謫渙,臣恐邊兵愈驕,輕視主將,所系非輕也。」渙遂獲免。
嘗作《唐說》及《敘兵》十篇上之。其《唐說》曰:
世言唐所以亡,由諸侯之強,此未極於理。夫弱唐者,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諸侯維之也。燕、趙、魏首亂唐制,專地而治,若古之建國,此諸侯之雄者,然皆恃唐為輕重。何則?假王命以相制則易而順,唐雖病之,亦不得而外焉。故河北順而聽命,則天下為亂者不能遂其亂;河北不順而變,則奸雄或附而起。德宗世,朱泚、李希烈始遂其僭而終敗亡,田悅叛于前,武俊順於後也。憲宗討蜀、平夏、誅蔡、夷鄆,兵連四方而亂不生,卒成中興之功者,田氏稟命、王承宗歸國也。武宗將討劉稹之叛,先正三鎮,絕其連衡之計,而王誅以成。如是二百年,奸臣逆子專國命者有之,夷將相者有之,而不敢窺神器,非力不足,畏諸侯之勢也。
及廣明之後,關東無複唐有,方鎮相侵伐者,猶以王室為名。及梁祖舉河南,劉仁恭輕戰而敗,羅氏內附,王鎔請盟,于時河北之事去矣。梁人一舉而代唐有國,諸侯莫能與之爭,其勢然也。向使以僖、昭之弱,乘巢、蔡之亂,而田承嗣守魏,王武俊、朱滔據燕、趙,強相均,地相屬,其勢宜莫敢先動,況非義舉乎?如此雖梁祖之暴,不過取霸于一方耳,安能強禪天下?故唐之弱者,以河北之強也;唐之亡者,以河北之弱也。
或曰:「諸侯強則分天子之勢,子何議之過乎?」曰:「秦、隋之勢無分于諸侯,而亡速于唐,何如哉?」或曰:「唐之亡其由君失道乎?」曰:「君非失道,而才不至焉爾,其亡也,臣實主之。請極其說:唐太宗起艱難有天下,其用臣也,聽其言而盡其才,故君臣相親而至治安。以及後世,視太宗由茲而興,雖其聖不及,而任臣納諫之心一也。君有太宗之心,臣非太宗之臣,上聽其下,或不能辨其奸,下惑其上,無所不至,所以敗也。何哉?夫君一而臣眾,大聖之君不相繼而出,大奸之臣則世有之。大聖在上,則奸無所容,其臣莫不賢。苟君之才不能勝臣之奸,則雖有賢者不能進矣。如是,然未至於失道,猶失道也。明皇非不欲天下如貞觀之治,而馭臣之才不能勝林甫之奸,於是有祿山之禍。德宗非不欲平暴亂、安四方,而君人之術不能勝盧杞之邪,於是有朱泚之變。以至於僖、昭,其心皆欲去亂而即治也,而才不逮於明皇、德宗,輔臣之奸邪或過於林甫、盧杞,求國不亡,安可得已!然跡其事,君豈有失道乎?于時天下非無賢,由君不能主聽也。故至賢之主與夫失道之主,其興其亡,皆自取之,此系乎君者也。中才之主,其臣正勝邪則治而安,邪勝正則亂而亡,此系乎臣者也。然則唐之亡非君之為,臣之為也。」
其《敘兵》曰:
唐杜牧當會昌中河朔用兵,嘗為文數篇,上論歷代軍事利害,繼以本朝制兵、用將之得失,下參以當時事機。牧,儒者,位不顯,其術未嘗試,然識者謂牧知兵,雖古名將不能過。今觀牧所著,大要究極當世之務,不專狃古法,使時君可行而易為功,此其善也。
今兵之利鈍所以與唐世異者,唐自中世以來,諸侯皆自募兵訓練,出攻入守,上下一志,故討淮西、青、冀、滄德、澤潞之叛,以至四征夷狄,大率假外兵以集事,朝廷所出神策禁軍,不過為聲援而已,故所至多有功。
今則不然,國家患前世藩鎮之強,凡天下所募驍勇,一萃于京師。雖濱塞諸郡,大者籍兵不逾數千,每歲防秋,則戍以禁兵,將師任輕而勢分,軍事往往中禦。愚謂此可以施于無事時,鎮中國,服豪傑心,苟戎夷侵軼,未必能取勝也。何則?兵主於外則勇,主於內則驕,勇生於勞,驕生於逸。夫外兵所習尚皆疆埸戰鬥勞苦之事,死生之命制之於將,故勇,勇而使之戰則多利;內兵居京師,日享安逸,加之以賞賚,未嘗服甲胄、荷戈戟,不知將帥號令之嚴,故驕,驕而勞之則怨,以之戰則多鈍。
若唐之失,失于諸侯之不制,非失於外兵之強,故有驕將,罕聞有驕兵。今之失,失於將太輕,而外兵不足以應敵,內兵鮮得其用,故有驕兵,不聞有驕將。且唐之所失者勢也,今之所失者制也。勢也者。不得已也,制也者,可為而不為也。
然則為今之計當如何?曰:「稍革舊制,大募豪勇,益外兵之籍,俾足以戰敵。以內兵為聲勢,重邊將之任,使專一軍之事,而不得連州郡之勢,斯可以獲近利而亡後害也。
余文多不錄。
趙元昊寇定川堡,葛懷敏發涇原兵救之,源是時通判慶州,遺懷敏書曰:「賊舉國而來,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宜駐兵瓦亭,擇利而後動。」懷敏不聽,以敗。范仲淹、韓琦薦其才,召試學士院。源素不喜賦,請以論易賦,主試者方以賦進,不悅其言,第其文下,除知懷州,卒。
黃亢,字清臣,建州浦城人也。母夢星殞於懷,掬而吞之,遂有娠。少奇穎過人,年十五,以文謁翰林學士章得象,得象奇之。遊錢塘,以詩贈處士林逋,逋尤激賞。時王隨知杭州,奏禁西湖為放生池,亢作詩數百言以諷,士人爭傳之。亢為人侏儒,不飾小節,對人野率,如不能言。然嗜學強記,為文詞奇偉。卒,鄉人類其文為十二卷,號《東溪集》。
黃鑒,字唐卿,與亢同鄉裏,少敏慧過人。舉進士,補桂陽監判官,為國子監直講。同郡楊億尤善其文詞,延置門下,由是知名。累遷太常博士,為國史院編修官。嘗詔館閣官後苑賞花,而鑒特預召。國史成,擢直集賢院。以母老,出通判蘇州,卒。
楊蟠,字公濟,章安人也。舉進士,為密、和二州推官。歐陽修稱其詩。蘇軾知杭州,蟠通判州事,與軾倡酬居多。平生為詩數千篇,後知壽州,卒。
顏太初,字醇之,徐州彭城人,顏子四十七世孫。少博學,有雋才,慷慨好義。喜為詩,多譏切時事。天聖中,亳州衛真令黎德潤為吏誣構,死獄中,太初以詩發其冤,覽者壯之。文宣公孔聖祐卒,無子,除襲封且十年。是時有醫許希以針愈仁宗疾,拜賜已,西向拜扁鵲曰「不敢忘師也!」帝為封扁鵲神應侯,立祠城西。太初作《許希詩》,指聖祐事以諷在位,又致書參知政事蔡齊,齊為言於上,遂以聖祐弟襲封。山東人范諷、石延年、劉潛之徒喜豪放劇飲,不循禮法,後生多慕之,太初作《東州逸黨詩》,孔道輔深器之。太初中進士後,為莒縣尉,因事忤轉運使,投劾去。久之,補閬中主簿。時範諷以罪貶,同黨皆坐斥,齊與道輔薦太初,上其嘗所為詩,召試中書,言者以為此嘲譏之辭,遂報改臨晉主簿。
前此有太常博士宋武通判同州,與守爭事,恚死,守憾之,捃構其子以罪,發狂亦死,父子寓骨僧舍。時守方貴顯,無敢為直冤,太初因事至同州,葬武父子,蘇舜欽表其事于墓左。後移應天府戶曹參軍、南京國子監說書,卒。著書號《洙南子》,所居在鳧、繹兩山之間,號鳧繹處士。有集十卷,《淳曜聯英》二十卷。
子複,嘉祐中,本郡敦遣至京師,召試舍人院,為奉議郎。
郭忠恕,字恕先,河南洛陽人。七歲能誦書屬文,舉童子及第,尤工篆籀。弱冠,漢湘陰公召之,忠恕拂衣遽辭去。周廣順中,召為宗正丞兼國子書學博士,改《周易》博士。
建隆初,被酒與監察禦史符昭文競於朝堂,禦史彈奏,忠恕叱台吏奪其奏,毀之,坐貶為乾州司戶參軍。乘醉毆從事範滌,擅離貶所,削籍配隸靈武。其後,流落不復求仕進,多遊岐、雍、京、洛間,縱酒跅弛,逢人無貴賤輒呼「苗」。有佳山水即淹留,浹旬不能去。或逾月不食。盛暑暴露日中,體不沾汗,窮冬鑿河水而浴,其傍淩澌消釋,人皆異之。
尤善畫,所圖屋室重複之狀,頗極精妙。多游王侯公卿家,或待以美醞,豫張紈素倚於壁,乘興即畫之,苟意不欲而固請之,必怒而去,得者藏以為寶。太宗即位,聞其名,召赴闕,授國子監主簿,賜襲衣、銀帶、錢五萬,館於太學,令刊定歷代字書。
忠恕性無檢局,放縱敗度,上憐其才,每優容之。益使酒,肆言謗讟,時擅鬻官物取其直,詔減死,決杖流登州。時太平興國二年。已行至齊州臨邑,謂部送吏曰:「我今逝矣!」因掊地為穴,度可容其面,俯窺焉而卒,稾葬於道側。後累月,故人取其屍將改葬之,其體甚輕,空空然若蟬蛻焉。所定《古今尚書》並《釋文》並行於世。
列傳第二百二文苑五
○梅堯臣江休復蘇洵章望之王逢孫唐卿黃庠楊寘附唐庚史伯虎附文同楊傑賀鑄劉涇鮑由黃伯思
梅堯臣,字聖俞,宣州宣城人,侍讀學士詢從子也。工為詩,以深遠古淡為意,間出奇巧,初未為人所知。用詢陰為河南主簿,錢惟演留守西京,特嗟賞之,為忘年交,引與酬倡,一府盡傾。歐陽修與為詩友,自以為不及。堯臣益刻厲,精思苦學,繇是知名于時。宋興,以詩名家為世所傳如堯臣者,蓋少也。嘗語人曰:「凡詩,意新語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為善矣。必能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含不盡之意見於言外,然後為至也。」世以為知言。曆德興縣令,知建德、襄城縣,監湖州稅,簽書忠武、鎮安判官,監永豐倉。大臣屢薦宜在館閣,召試,賜進士出身,為國子監直講,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預修《唐書》,成,未奏而卒,錄其子一人。
寶元、嘉祐中,仁宗有事郊廟,堯臣預祭,輒獻歌詩,又嘗上書言兵。注《孫子》十三篇,撰《唐載記》二十六卷、《毛詩小傳》二十卷、《宛陵集》四十卷。
堯臣家貧,喜飲酒,賢士大夫多從之游,時載酒過門。善談笑,與物無忤,詼嘲刺譏托於詩,晚益工。有人得西南夷布弓衣,其織文乃堯臣詩也,名重于時如此。
江休複,字鄰幾,開封陳留人。少強學博覽,為文淳雅,尤善於詩。喜琴、弈、飲酒,不以聲利為意。進士起家,為桂陽監藍山尉,騎驢之官,每據鞍讀書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舉書判拔萃,改大理寺丞,遷殿中丞。獻其所著書,召試,為集賢校理,判尚書刑部。與蘇舜欽遊,坐預進奏院祠神會落職,監蔡州商稅。久之,知奉符縣,通判睦州,徙廬州,複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登聞鼓院,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點陝西路刑獄,入判三司鹽鐵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尚書刑部郎中,卒。
休複外簡曠而內行甚飾,事孀姑如母,所與游皆一時豪俊。為政簡易。嘗著《神告》一篇,言皇嗣未立,假神告祖宗之意,冀以感悟。又嘗言昭憲太后子孫多流落民間,宜甄錄之。著《唐宜鑒》十五卷、《春秋世論》三十卷、文集二十卷。
蘇洵,字明允,眉州眉山人。年二十七始發憤為學,歲余舉進士,又舉茂才異等,皆不中。悉焚常所為文,閉戶益讀書,遂通《六經》、百家之說,下筆頃刻數千言。至和、嘉祐間,與其二子軾、轍皆至京師,翰林學士歐陽修上其所著書二十二篇,既出,士大夫爭傳之,一時學者競效蘇氏為文章。所著《權書》、《衡論》、《機策》,文多不可悉錄,錄其《心術》、《遠慮》二篇。
《心術》曰:
為將之道,當先治心,太山覆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于左而目不瞬,然後可以待敵。凡兵上義,不義雖利不動。夫惟義可以怒士,士以義怒,可與百戰。凡戰之道,未戰養其財,將戰養其力,既戰養其氣,既勝養其心。謹烽燧,嚴斥堠,使耕者無所顧忌,所以養其財,豐犒而優遊之,所以養其力。小勝益急,小挫益厲,所以養其氣。用人不盡其所為,所以養其心。故士當蓄其怒、懷其欲而不盡。怒不盡則有餘勇,欲不盡則有餘貪,故雖並天下而士不厭兵,此黃帝所以七十戰而兵不殆也。
凡將欲智而嚴,凡士欲愚。智則不可測,嚴則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聽命,夫安得不愚?夫惟士愚而後可與之皆死。凡兵之動,知敵之主,知敵之將,而後可以動於嶮。鄧艾縋兵於穴中,非劉禪之庸,則百萬之師可以坐縛,彼固有所侮而動也。故古之賢將,能以兵嘗敵,而又以敵自嘗,故去就可以決。
凡主將之道,知理而後可以舉兵,知勢而後可以加兵,知節而後可以用兵。知理則不屈,知勢則不沮,知節則不窮。見小利不動,見小患不遷,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後有以支大利大患。夫惟養技而自愛者無敵於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靜可以制百動。
兵有長短,敵我一也。敢問:「吾之所長,吾出而用之,彼將不與吾校;吾之所短,吾斂而置之,彼將強與吾角。奈何?」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卻;吾之所長,吾陰而養之,使之狎而墮其中。此用長短之術也。」
善用兵者使之無所顧,有所恃。無所顧則知死之不足惜,有所恃則知不至於必敗。尺箠當猛虎,奮呼而操擊,徒手遇蜥蜴,變色而卻步,人之情也,知此者可以將矣。袒裼而按劍,則烏獲不敢逼;冠胄衣甲據兵而寢,則童子彎弓殺之矣。故善用兵者以形固,夫能以形固,則力有餘矣。
《遠慮》曰:
聖人之道,有經、有權、有機,是以有民、有群臣而又有腹心之臣。曰經者,天下之民舉知之可也;曰權者,民不可得而知矣,群臣知之可也;曰機者,雖群臣亦不得而知之矣,腹心之臣知之可也。夫使聖人無權,則無以成天下之務,無機,則無以濟萬世之功,然皆非天下之民所宜知;而機者又群臣所不得聞,群臣不得聞,則誰與議?不議不濟,然則所謂腹心之臣者,不可一日無也。後世見三代取天下以仁義,而守之以禮樂也,則曰「聖人無機」。夫取天下與守天下,無機不能。顧三代聖人之機,不若後世之詐,故後世不得見。
其有機也,是以有腹心之臣。禹有益,湯有伊尹,武王有太公望,是三臣者,聞天下之所不聞,知群臣之所不知。禹與湯武倡其機於上,而三臣者和之於下,以成萬世之功。下而至於桓、文,有管仲、狐偃為之謀主,闔廬有伍員,勾踐有范蠡、大夫種。高祖之起也,大將任韓信、黥布、彭越,裨將任曹參、樊噲、滕公、灌嬰,遊說諸侯任酈生、陸賈、樅公,至於奇機密謀,君臣所不與者,唯留侯、酂侯二人。唐太宗之臣多奇才,而委之深、任之密者,亦不過曰房、杜。夫君子為善之心與小人為惡之心一也,君子有機以成其善,小人有機以成其惡。有機也,雖惡亦或濟,無機也,雖善亦不克,是故腹心之臣不可以一日無也。司馬氏,魏之賊也,有賈充之徒為之腹心之臣以濟,陳勝、吳廣,秦民之湯、武也,無腹心之臣以不克。何則?無腹心之臣,無機也,有機而泄也。夫無機與有機而泄者,譬如虎豹食人而不知設陷阱,設陷阱而不知以物覆其上者也。
或曰:「機者,創業之君所假以濟耳,守成之世,其奚事機而安用夫腹心之臣?」嗚呼!守成之世,能遂熙然如太古之世矣乎?未也,吾未見機之可去也。且夫天下之變,常伏于安,田文所謂「子少國危,大臣未附」,當是之時,而無腹心之臣,可為寒心哉!昔者高祖之末,天下既定矣,而又以周勃遺孝惠、孝文;武帝之末,天下既治矣,而又以霍光遺孝昭、孝宣。蓋天下雖有泰山之勢,而聖人常以累卵為心,故雖守成之世,而腹心之臣不可去也。
《傳》曰:「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彼塚宰者,非腹心之臣,天子安能舉天下之事委之,三年不置疑於其間邪?又曰:「五載一巡狩。」彼無腹心之臣,五載一出,捐千里之畿,而誰與守邪?今夫一家之中必有宗老,一介之士必有密友,以開心胸,以濟緩急,奈何天子而無腹心之臣乎?近世之君抗然於上,而使宰相眇然于下,上下不接,而其志不通矣。臣視君如天之遼然而不可親,而君亦如天之視人,泊然無愛之之心也。是以社稷之憂,彼不以為憂,君憂不辱,君辱不死。一人譽之則用之,一人毀之則舍之。宰相避嫌畏譏且不暇,何暇盡心以憂社稷?數遷數易,視相府如傳舍。百官泛泛於下,而天子惸惸于上,一旦有卒然之憂,吾未見其不顛沛而殞越也。聖人之任腹心之臣也,尊之如父師,愛之如兄弟,執手入臥內,同起居寢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百人譽之不加密,百人毀之不加疏,尊其爵,厚其祿,重其權,而後可與議天下之機,慮天下之變。
宰相韓琦見其書,善之,奏於朝,召試舍人院,辭疾不至,遂除秘書省校書郎。會太常修纂建隆以來禮書,乃以為霸州文安縣主簿,與陳州項城令姚辟同修禮書,為《太常因革禮》一百卷。書成,方奏未報,卒。賜其家縑、銀二百,子軾辭所賜,求贈官,特贈光祿寺丞,敕有司具舟載其喪歸蜀。有文集二十卷、《諡法》三卷。
章望之,字表民,建州浦城人。少孤,喜問學,志氣宏放。為文辯博,長於議論。初由伯父得象蔭為秘書省校書郎,監杭州茶庫。逾年辭疾去,求舉賢有方正,得象在相位,以嫌扼之,乃上書論時政凡萬餘言,不報。丁母憂,毀瘠過制。服除,浮游江、淮間,犯艱苦,汲汲以營衣食,不自悔,人勸之仕,不應也。其兄拱之知晉江縣,忤其守蔡襄,襄怒,誣以贓,貶。望之號泣,力訴於朝。時襄方貴顯,事久不得直。望之訴不已,章十餘上,起獄數年,朝廷為再劾,卒脫拱之冤,複官如初,望之遂不復仕。覃恩遷太常寺太祝、大理評事。翰林學士歐陽修、韓絳、知制誥吳奎劉敞、範鎮同薦其才,宰相欲稍用之,除簽書建康軍節度判官,不赴。又除知烏程縣,趣令受命,固辭,遂以光祿寺丞致仕,卒。
望之喜議論,宗孟軻言性善,排荀卿、揚雄、韓愈、李翱之說,著《救性》七篇。歐陽修論魏、梁為正統,望之以為非,著《明統》三篇。江南人李覯著《禮論》,謂仁、義、智、信、樂、刑、政皆出於禮,望之訂其說,著《禮論》一篇。其議論多有過人者。嘗北游齊、趙,南泛湖、湘,西至汧、隴,東極吳會,山水勝處,無所不曆。有歌詩、雜文數百篇,集為三十卷。
王逢,字會之,太平州當塗人。其四世祖居岩,仕唐為驍衛長史,遭亂棄官,歸居青山。楊行密據淮南,使人以兵迫起之。居岩散遣其家人,而以一身歸行密,授以湖州別駕,不遣。一日,行密大會,失居岩,亟使人掩其家,無一人在者。其後有人於嵩山見空石室,詢其旁,或雲有道人王居岩居此,去而莫知其所終。子孫仕無顯者,至逢,博學能屬文,尤長於講說。
少舉進士不中,去,教授蘇州,學者嘗數百人。晚始登第,補南雄州軍事判官,歸為國子監直講兼隴西郡王宅教授,李瑋從學,事之甚謹。岐國公主既降,瑋為逢求遷官,且有命,逢辭不受。久之,乙太常博士通判徐州,卒。逢為人樂易,篤于朋友,與胡瑗最善。喜著書,有《易傳》十卷、《乾德指說》一卷、《複書》七卷。妻陳氏亦有賢行,無子。
孫唐卿,字希元,青州人。少有學行,年十七,以書謁韓琦,琦甚器之。與黃庠、楊寘自景祐以來俱以進士為舉首,有名一時。唐卿初中第,通判陝州,於吏事若素習。民有母再適人而死,及葬其父,恨母之不得祔,乃盜母之喪而同葬之。有司論以法,唐卿時權府事,乃曰:「是知有孝而不知有法爾。」乃釋之以聞。未幾,丁父憂,毀瘠嘔血而卒。詔賻其家。
黃庠字長善,洪州分寧人。博學強記,超敏過人。初至京師,就舉國子監、開封府、禮部,皆為第一。比引試崇政殿,以疾不得入,天子遣內侍即邸舍撫問,賜以藥劑。是時庠名聲動京師,所作程文,傳誦天下,聞於外夷,近世布衣罕比也。歸江南五年,以病卒。
楊寘字審賢,察之弟。少有雋才,慶曆二年舉進士京師,試國子監、禮部皆第一。既試崇政殿,帝臨軒啟封,見名,喜動於色,謂輔臣曰:「楊寘也。」遂擢第一,公卿相賀為得人。授將作監丞、通判穎州。未至官,持母喪,病羸卒,特詔賻恤其家。先是,其友夢寘作龍首山人,寘自謂:「龍首,我四冠多士;山人,無祿位之稱。我其終是乎!」已而果然。
唐庚,字子西,眉州丹棱人也。善屬文,舉進士,稍為宗子博士,張商英薦其才,除提舉京畿常平。商英罷相,庚亦坐貶,安置惠州。會赦,複官承議郎,提舉上清太平宮。歸蜀,道病卒。年五十一。庚為文精密,通於世務,作《名治》、《察言》、《閔俗》、《存舊》、《內前行》諸篇,時人稱之。有文集二十卷。子文若,自有傳。
庚兄弟五人,長兄瞻,字望之,後改名伯虎,字長孺。治《易》、《春秋》,皆有家法。元祐三年,其父游瀘南,伯虎兄弟居母喪於丹山,伯虎夜半蹴庚曰:「吾夢收父書,發之,得'亟來'二字,吾父得無他乎?吾心動矣。汝奉母奠朝夕,吾趨瀘南。」庚未及應,伯虎奮曰:「吾決矣!」起裹糧,黎明走洪川僦舟,遇江漲,聲搖數十裏,客舟皆艤岸不敢動,伯虎彷徨堤上,有漁者持小艇系港中,啖以厚利,不許。伯虎超入艇中,叱僕夫解維,漁者不得已,從之。二日半至瀘南,父果病甚,見伯虎,大驚,問其故,具告之。父歎曰:「天告汝也!」是日,疾少間,伯虎具舟侍父以歸。居數日,疾複作,遂卒。
元符二年,庚以貢舉事系獄臨邛,語連伯虎,臨邛並械之。凡對吏逾年,掠治無完膚,其詞確然,一不及庚,以故獄久不具,卒會赦,除之。伯虎性真率,無威儀,人多易之,至是皆大服,以為不可及。伯虎仕于四方,每數年一歸,不過旬日複去。後卒於家,有子二人。
文同,字與可,梓州梓潼人,漢文翁之後,蜀人猶以「石室」名其家。同方口秀眉,以學名世,操韻高潔,自號笑笑先生。善詩、文、篆、隸、行、草、飛白。文彥博守成都,奇之,致書同曰:「與可襟韻灑落,如晴雲秋月,塵埃不到。」司馬光、蘇軾尤敬重之。軾,同之從表弟也。同又善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請者,足相躡於門。同厭之,投縑於地,罵曰:「吾將以為襪。」好事者傳之以為口實。初舉進士,稍遷太常博士、集賢校理,知陵州,又知洋州。元豐初,知湖州,明年,至陳州宛丘驛,忽留不行,沐浴衣冠,正坐而卒。
崔公度嘗與同同為館職,見同京南,殊無言,及將別,但雲:「明日複來乎?與子話。」公度意以「話」為「畫」,明日再往,同曰:「與公話。」則左右顧,恐有聽者。公度方知同將有言,非畫也。同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其舌,三疊之如餅狀,引之至眉間,公度大驚。及京中傳同死,公度乃悟所見非生者。有《丹淵集》四十卷行於世。
楊傑,字次公,無為人。少有名于時,舉進士。元豐中,官太常者數任,一時禮樂之事,皆預討論。嘗議玉牒帝系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又請孝惠賀後、淑德尹後、章懷潘後皆祖宗首納之後,孝章宋後嘗母儀天下,升祔之禮,久而未講,宜因慈聖光獻崇配之日,升四後神主祔於祖宗祏室,斷天下之大疑,正宗廟之大法。由是四後始得升祔。
神宗詔秘書監劉幾、禮部侍郎范鎮議樂,幾請命傑同議。傑言大樂七失,並圖上之。神宗下幾、鎮參定,鎮不用傑議,自製。樂成,詔褒之。元豐末,晉州教授陸長愈言:「近封孟軻鄒國公,宜春秋釋奠,與顏子並配。」下太常議,傑與少卿葉均、博士盛陶、王古、辛公佐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禮部複言:「自唐至今,以伏勝、高堂生等二十一賢從祀,豈必同時人?」詔從禮部議。
哲宗即位,議樂,又用範鎮說。傑複破鎮樂章曲名、宮架加磬、十六鐘磬之非。又論鎮以黑黍用秠制律、銅量,叩之不合黃鐘,以世無真黍,用太府尺為樂尺,下舊樂三律。詳具《樂志》。傑在神宗時與鎮異議,至是複攻之,鎮之樂律卒不用。元祐中,為禮部員外郎,出知潤州,除兩浙提點刑獄,卒,年七十。自號無為子,有文集二十餘卷,《樂記》五卷。
賀鑄,字方回,衛州人,孝惠皇后之族孫。長七尺,面鐵色,眉目聳拔。喜談當世事,可否不少假借,雖貴要權傾一時,小不中意,極口詆之無遺辭,人以為近俠。博學強記,工語言,深婉麗密,如次組繡。尤長於度曲,掇拾人所棄遺,少加隱括,皆為新奇。嘗言:「吾筆端驅使李商隱、溫庭筠常奔命不暇。」諸公貴人多客致之,鑄或從或不從,其所不欲見,終不貶也。
初,娶宗女,隸籍右選,監太原工作,有貴人子同事,驕倨不相下。鑄廉得盜工作物,屏侍吏,閉之密室,以杖數曰:「來,若某時盜某物為某用,某時盜某物入於家,然乎?」貴人子惶駭謝「有之」。鑄曰:「能從吾治,免白髮。」即起自袒其膚,杖之數下,貴人子叩頭祈哀,即大笑釋去。自是諸挾氣力頡頏者,皆側目不敢仰視。是時,江、淮間有米芾以魁岸奇譎知名,鑄以氣俠雄爽適相先後,二人每相遇,瞋目抵掌,論辯鋒起,終日各不能屈,談者爭傳為口實。
元祐中,李清臣執政,奏換通直郎、通判泗州,又倅太平州。竟以尚氣使酒,不得美官,悒悒不得志,食宮祠祿,退居吳下,稍務引遠世故,亦無複軒輊如平日。家藏書萬餘卷,手自校讎,無一字誤,以是杜門將遂其老。家貧,貸子錢自給,有負者,輒折券與之,秋毫不以丐人。
鑄所為詞章,往往傳播在人口。建中靖國時,黃庭堅自黔中還,得其「江南梅子」之句,以為似謝玄暉。其所與交,終始厚者,惟信安程俱。鑄自裒歌詞,名《東山樂府》,俱為序之。嘗自言唐諫議大夫知章之後,且推本其初,出王子慶忌,以慶為姓,居越之湖澤所謂鏡湖者,本慶湖也,避漢安帝父清河王諱,改為賀氏,慶湖亦轉為鏡。當時不知何所據。故鑄自號慶湖遺老,有《慶湖遺老集》二十卷。
劉涇,字巨濟,簡州陽安人。舉進士,王安石薦其才,召見,除經義所檢討。久之,為太學博士,罷知咸陽縣,常州教授,通判莫州、成都府,除國子監丞,知處、虢、真、坊四州。元符末上書,召對,除職方郎中。卒,年五十八。涇為文務奇怪語,好進取,多為人排斥,屢躓不伸。
同時有鄭少微者,字明舉,成都人也,與涇俱以文知名,而仕不偶。
鮑由,字欽止,處州龍泉人。舉進士。嘗從王安石學,又親炙蘇軾,故其文汪洋閎肆,詩尤高妙。徽宗召對,除工部員外郎,居無何,以不合去,責監泗州轉般倉。曆河東、福建路常平、廣西、淮南轉運判官,複召為郎。以言者罷,提點元封觀。起知明州,又知海州,複奉祠。卒,年五十六。嘗注杜甫詩,有文集五十卷。
黃伯思,字長睿,其遠祖自光州固始徙閩,為邵武人。祖履,資政殿大學士。父應求,饒州司錄。伯思體弱,如不勝衣,風韻灑落,飄飄有淩雲意。自幼警敏,不好弄,日誦書千餘言。每聽履講經史,退與他兒言,無遺誤者。嘗夢孔雀集於庭,覺而賦之,詞采甚麗。以履任為假承務郎。甫冠,入太學,校藝屢占上游。履將以恩例奏增秩,伯思固辭,履益奇之。元符三年,進士高等,調磁州司法參軍,久不任,改通州司戶。丁內艱,服除,除河南府戶曹參軍,治劇不勞而辦。秩滿,留守鄧洵武辟知右軍巡院。
伯思好古文奇字,洛下公卿家商、周、秦、漢彝器款識,研究字畫體制,悉能辨正是非,道其本末,遂以古文名家,凡字書討論備盡。初,淳化中博求古法書,命待詔王著續正法帖,伯思病其乖偽龐雜,考引載籍,鹹有依據,作《刊誤》二卷。由是篆、隸、正、行、草、章草、飛白皆至妙絕,得其尺牘者,多藏弆。
又二年,除詳定《九域圖志》所編修官兼《六典》檢閱文字,改京秩。尋監護崇恩太后園陵使司,掌管箋奏。以修書恩,升朝列,擢秘書省校書郎。未幾,遷秘書郎。縱觀冊府藏書,至忘寢食,自《六經》及歷代史書、諸子百家、天官地理、律曆蔔筮之說無不精詣。凡詔講明前世典章文物、集古器考定真贗,以素學與聞,議論發明居多,館閣諸公自以為不及也。逾再考,丁外艱,宿抱羸瘵,因喪尤甚。服除,復舊職。
伯思頗好道家,自號雲林子,別字霄賓。及至京,夢人告曰:「子非久人間,上帝有命典司文翰。」覺而書之。不逾月,以政和八年卒,年四十。伯思學問慕揚雄,詩慕李白,文慕柳宗元。有文集五十卷、《翼騷》一卷。
二子:詔,右宣教郎、荊湖南路安撫司書寫機宜文字;訁乃,右從事郎、福州懷安尉,裒伯思平日議論題跋為《東觀餘論》三卷。
列傳第二百三文苑六
○黃庭堅晁補之弟詠之秦觀張耒陳師道李廌劉恕王無咎蔡肇李格非呂南公郭祥正米芾劉詵倪濤李公麟周邦彥朱長文劉弇
黃庭堅字魯直,洪州分寧人。幼警悟,讀書數過輒成誦。舅李常過其家,取架上書問之,無不通,常驚,以為一日千里。舉進士,調葉縣尉。熙甯初,舉四京學官,第文為優,教授北京國子監,留守文彥博才之,留再任。蘇軾嘗見其詩文,以為超軼絕塵,獨立萬物之表,世久無此作,由是聲名始震。知太和縣,以平易治。時課頒鹽筴,諸縣爭占多數,太和獨否,吏不悅,而民安之。
哲宗立,召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逾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實錄》成,擢起居舍人。丁母艱。庭堅性篤孝,母病彌年,晝夜視顏色,衣不解帶。及亡,廬墓下,哀毀得疾幾殆。服除,為秘書丞,提點明道宮兼國史編修官。紹聖初,出知宣州,改鄂州。章惇、蔡卞與其黨論《實錄》多誣,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為無驗證。既而院吏考閱,悉有據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至是首問焉。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兒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者壯之。貶涪州別駕、黔州安置,言者猶以處善地為法。以親嫌,遂移戎州。庭堅泊然,不以遷謫介意。蜀士慕從之遊,講學不倦,凡經指授,下筆皆可觀。
徽宗即位,起監鄂州稅,簽書甯國軍判官,知舒州,以吏部員外郎召,皆辭不行。丐郡,得知太平州,至之九日,罷主管玉隆觀。庭堅在河北與趙挺之有微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承風旨,上其所作《荊南承天院記》,指為幸災,複除名、羈管宜州。三年,徙永州,未聞命而卒,年六十一。
庭堅學問文章,天成性得,陳師道謂其詩得法杜甫,學甫而不為者。善行、草書,楷法亦自成一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俱游蘇軾門,天下稱為四學士,而庭堅于文章尤長於詩,蜀、江西君子以庭堅配軾,故稱「蘇、黃」。軾為侍從時,舉以自代,其詞有「瑰偉之文,妙絕當世,孝友之行,追配古人」之語,其重之也如此。初,遊灊皖山谷寺、石牛洞,樂其林泉之勝,因自號山谷道人雲。
晁補之,字無咎,濟州钜野人,太子少傅迥五世孫,宗愨之曾孫也。父端友,工于詩。補之聰敏強記,才解事即善屬文,王安國一見奇之。十七歲從父官杭州,稡錢塘山川風物之麗,著《七述》以謁州通判蘇軾。軾先欲有所賦,讀之歎曰:「吾可以閣筆矣!」又稱其文博辯雋偉,絕人遠甚,必顯於世。由是知名。
舉進士,試開封及禮部別院,皆第一。神宗閱其文曰:「是深於經術者,可革浮薄。」調澶州司戶參軍,北京國子監教授。元祐初,為太學正,李清臣薦堪館閣,召試,除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以秘閣校理通判揚州,召還,為著作佐郎。章惇當國,出知齊州,群盜晝掠途巷。補之默得其姓名、囊橐皆審,一日宴客,召賊曹以方略授之,酒行未竟,悉擒以來,一府為徹警。坐修《神宗實錄》失實,降通判應天府、亳州,又貶監處、信二州酒稅。徽宗立,複以著作召。既至,拜吏部員外郎、禮部郎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官。黨論起,為諫官管師仁所論,出知河中府,修河橋以便民,民畫祠其像。徙湖州、密州、果州,遂主管鴻慶宮。還家,葺歸來園,自號歸來子,忘情仕進,慕陶潛為人。大觀末,出黨籍,起知達州,改泗州,卒,年五十八。
補之才氣飄逸,嗜學不知倦,文章溫潤典縟,其淩麗奇卓出於天成。尤精《楚詞》,論集屈、宋以來賦詠為《變離騷》等三書。安南用兵,著《罪言》一篇,大意欲擇仁厚勇略吏為五管郡守,及修海上諸郡武備,議者以為通達世務。從弟詠之。
詠之字之道,少有異材,以蔭入官。調揚州司法參軍,未上。時蘇軾守揚州,補之倅州事,以其詩文獻軾,軾曰:「有才如此,獨不令我一識面邪?」乃具參軍禮入謁,軾下堂挽而上,顧坐客曰:「奇才也!」複舉進士,又舉宏詞,一時傳誦其文。為河中教授,元符末,應詔上書論事,罷官。久之,為京兆府司錄事,秩滿,提點崇福宮,卒,年五十二,有文集五十卷。
秦觀,字少遊,一字太虛,揚州高郵人。少豪雋,慷慨溢於文詞,舉進士不中。強志盛氣,好大而見奇,讀兵家書與己意合。見蘇軾于徐,為賦黃樓,軾以為有屈、宋才。又介其詩于王安石,安石亦謂清新似鮑、謝。軾勉以應舉為親養,始登第,調定海主簿、蔡州教授。元祐初,軾以賢良方正薦於朝,除太學博士,校正秘書省書籍。遷正字,而複為兼國史院編修官,上日有硯墨器幣之賜。
紹聖初,坐黨籍,出通判杭州。以禦史劉拯論其增損實錄,貶監處州酒稅。使者承風望指,候伺過失,既而無所得,則以謁告寫佛書為罪,削秩徙郴州,繼編管橫州,又徙雷州。徽宗立,複宣德郎,放還。至藤州,出遊華光亭,為客道夢中長短句,索水欲飲,水至,笑視之而卒。先自作挽詞,其語哀甚,讀者悲傷之。年五十三,有文集四十卷。
觀長於議論,文麗而思深。及死,軾聞之歎曰:「少游不幸死道路,哀哉!世豈複有斯人乎!」弟覿字少章,覯字少儀,皆能文。
張耒,字文潛,楚州淮陰人。幼穎異,十三歲能為文,十七時作《函關賦》,已傳人口。遊學于陳,學官蘇轍愛之,因得從軾遊,軾亦深知之,稱其文汪洋沖澹,有一倡三歎之聲。
弱冠第進士,曆臨淮主簿、壽安尉、咸平縣丞。入為太學錄,範純仁以館閣薦試,遷秘書省正字、著作佐郎、秘書丞、著作郎、史館檢討。居三館八年,顧義自守,泊如也。擢起居舍人。紹聖初,請郡,以直龍圖閣知潤州。坐黨籍,徙宣州,謫監黃州酒稅,徙複州。徽宗立,起為通判黃州,知兗州,召為太常少卿,甫數月,複出知潁州、汝州。崇甯初,複坐黨籍落職,主管明道宮。初,耒在潁,聞蘇軾訃,為舉哀行服,言者以為言,遂貶房州別駕,安置于黃。五年,得自便,居陳州。
耒儀觀甚偉,有雄才,筆力絕健,于騷詞尤長。時二蘇及黃庭堅、晁補之輩相繼沒,耒獨存,士人就學者眾,分日載酒肴飲食之。誨人作文以理為主,嘗著論雲:「自《六經》以下,至於諸子百氏騷人辯士論述,大抵皆將以為寓理之具也。故學文之端,急於明理,如知文而不務理,求文之工,世未嘗有也。夫決水于江、河、淮、海也,順道而行,滔滔汨汨,日夜不止,沖砥柱,絕呂梁,放於江湖而納之海,其舒為淪漣,鼓為波濤,激之為風飆,怒之為雷霆,蛟龍魚鱉,噴薄出沒,是水之奇變也。水之初,豈若是哉!順道而決之,因其所遇而變生焉。溝瀆東決而西竭,下滿而上虛,日夜激之,欲見其奇,彼其所至者,蛙蛭之玩耳。江、河、淮、海之水,理達之文也,不求奇而奇至矣。激溝瀆而求水之奇,此無見於理,而欲以言語句讀為奇,反覆咀嚼,卒亦無有,文之陋也。」學者以為至言。作詩晚歲益務平淡,效白居易體,而樂府效張籍。
久於投閑,家益貧,郡守翟汝文欲為買公田,謝不取。晚監南嶽廟,主管崇福宮,卒,年六十一。建炎初,贈集英殿修撰。
陳師道,字履常,一字無己,彭城人。少而好學苦志,年十六,摎以文謁曾鞏,鞏一見奇之,許其以文著,時人未之知也,留受業。熙甯中,王氏經學盛行,師道心非其說,遂絕意進取。鞏典五朝史事,得自擇其屬,朝廷以白衣難之。元祐初,蘇軾、傅堯俞、孫覺薦其文行,起為徐州教援,又用梁燾薦,為太學博士。言者謂在官嘗越境出南京見軾,改教授潁州。又論其進非科第,罷歸。調彭澤令,不赴。家素貧,或經日不炊,妻子慍見,弗恤也。久之,召為秘書省正字,卒,年四十九,友人鄒浩買棺斂之。
師道高介有節,安貧樂道。于諸經尤邃《詩》、《禮》,為文精深雅奧。喜作詩,自雲學黃庭堅,至其高處,或謂過之,然小不中意,輒焚去,今存者才十一。世徒喜誦其詩文,至若奧學至行,或莫之聞也。嘗銘黃樓,曾子固謂如秦石。
初,游京師逾年,未嘗一至貴人之門,傅堯俞欲識之,先以問秦觀,觀曰:「是人非持刺字、俯顏色、伺候乎公卿之門者,殆難至也。」堯俞曰:「非所望也,吾將見之,懼其不吾見也,子能介於陳君乎?」知其貧,懷金欲為饋,比至,聽其論議,益敬畏,不敢出。章惇在樞府,將薦於朝,亦屬觀延致。師道答曰:「辱書,諭以章公降屈年德,以禮見招,不佞何以得此,豈侯嘗欺之耶?公卿不下士,尚矣,乃特見於今而親於其身,幸孰大焉。愚雖不足以齒士,猶當從侯之後,順下風以成公之名。然先王之制,士不傳贄為臣,則不見於王公,所以成禮而其敝必至自鬻,故先王謹其始以為之防,而為士者世守焉。師道於公,前有貴賤之嫌,後無平生之舊,公雖可見,禮可去乎?且公之見招,蓋以能守區區之禮也,若昧冒法義,聞命走門,則失其所以見招,公又何取焉。雖然,有一於此,幸公之他日成功謝事,幅巾東歸,師道當禦款段,乘下澤,候公於東門外,尚未晚也。」及惇為相,又致意焉,終不往。官潁時,蘇軾知州事,待之絕席,欲參諸門弟子間,而師道賦詩有「向來一瓣香,敬為曾南豐」之語,其自守如是。
與趙挺之友婿,素惡其人,適預郊祀行禮,寒甚,衣無綿,妻就假于挺之家,問所從得,卻去,不肯服,遂以寒疾死。
李廌,字方叔,其先自鄆徙華。廌六歲而孤,能自奮立,少長,以學問稱鄉里。謁蘇軾于黃州,贄文求知。軾謂其筆墨瀾翻,有飛沙走石之勢,拊其背曰:「子之才,萬人敵也,抗之以高節,莫之能禦矣。」廌再拜受教。而家素貧,三世未葬,一夕,撫枕流涕曰:「吾忠孝焉是學,而親未葬,何以學為!」旦而別軾,將客游四方,以蕆其事。軾解衣為助,又作詩以勸風義者。於是不數年,盡致累世之喪三十餘柩,歸窆華山下,範鎮為表墓以美之。益閉門讀書,又數年,再見軾,軾閱其所著,歎曰:「張耒、秦觀之流也。」
鄉舉試禮部,軾典貢舉,遺之,賦詩以自責。呂大防歎曰:「有司試藝,乃失此奇才耶!」軾與范祖禹謀曰:「廌雖在山林,其文有錦衣玉食氣,棄奇寶于路隅,昔人所歎,我曹得無意哉!」將同薦諸朝,未幾,相繼去國,不果。軾亡,廌哭之慟,曰:「吾愧不能死知己,至於事師之勤,渠敢以生死為間!」即走許、汝間,相地蔔兆授其子,作文祭之曰:「皇天后土,鑒一生忠義之心;名山大川,還萬古英靈之氣。」詞語奇壯,讀者為悚。中年絕進取意,謂潁為人物淵藪,始定居長社,縣令李佐及裏人買宅處之。卒,年五十一。
廌喜論古今治亂,條暢曲折,辯而中理。當喧溷倉卒間如不經意,睥睨而起,落筆如飛馳。元祐求言,上《忠諫書》、《忠厚論》並獻《兵鑒》二萬言論西事。朝廷擒羌酋鬼章,將致法,廌深論利害,以為殺之無益,願加寬大,當時韙其言。
劉恕,字道原,筠州人。父渙字凝之,為潁上令,以剛直不能事上官,棄去。家于廬山之陽,時年五十。歐陽修與渙,同年進士也,高其節,作《廬山高》詩以美之。渙居廬山三十餘年,環堵蕭然,饘粥以為食,而遊心塵垢之外,超然無戚戚意,以壽終。
恕少穎悟,書過目即成誦。八歲時,坐客有言孔子無兄弟者,恕應聲曰:「以其兄之子妻之。」一坐驚異。年十三,欲應制科,從人假《漢》、《唐書》,閱月皆歸之。謁丞相晏殊,問以事,反覆詰難,殊不能對。恕在钜鹿時,召至府,重禮之,使講《春秋》,殊親帥官屬往聽。未冠,舉進士,時有詔,能講經義者別奏名,應詔者才數十人,恕以《春秋》、《禮記》對,先列注疏,次引先儒異說,末乃斷以己意,凡二十問,所對皆然,主司異之,擢為第一。他文亦入高等,而廷試不中格,更下國子試講經,複第一,遂賜第。調钜鹿主簿、和川令,發強擿伏,一時能吏自以為不及。恕為人重意義,急然諾。郡守得罪被劾,屬吏皆連坐下獄,恕獨恤其妻子,如己骨肉,又面數轉運使深文峻詆。
篤好史學,自太史公所記,下至周顯德末,紀傳之外至私記雜說,無所不覽,上下數千載間,钜微之事,如指諸掌。司馬光編次《資治通鑒》,英宗命自擇館閣英才共修之。光對曰:「館閣文學之士誠多,至於專精史學,臣得而知者,唯劉恕耳。即召為局僚,遇史事紛錯難治者,輒以諉恕。恕于魏、晉以後事,考證差繆,最為精詳。
王安石與之有舊,欲引置三司條例。恕以不習金穀為辭,因言天子方屬公大政,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利為先。又條陳所更法令不合眾心者,勸使復舊,至面刺其過,安石怒,變色如鐵,恕不少屈。或稠人廣坐,抗言其失無所避,遂與之絕。方安石用事,呼吸成禍福,高論之士,始異而終附之,面譽而背毀之,口順而心非之者,皆是也。恕奮厲不顧,直指其事,得失無所隱。
光出知永興軍,恕亦以親老,求監南康軍酒以就養,許即官修書。光判西京禦史台,恕請詣光,留數月而歸。道得風攣疾,右手足廢,然苦學如故,少間,輒修書,病亟乃止。官至秘書丞,卒,年四十七。
恕為學,自歷數、地裏、官職、族姓至前代公府案牘,皆取以審證。求書不遠數百里,身就之讀且抄,殆忘寢食。偕司馬光游萬安山,道旁有碑,讀之,乃五代列將,人所不知名者,恕能言其行事始終,歸驗舊史,信然。宋次道知亳州,家多書,恕枉道借覽。次道日具饌為主人禮,恕曰:「此非吾所為來也,殊廢吾事。」悉去之。獨閉閣,晝夜口誦手抄,留旬日,盡其書而去,目為之翳。著《五代十國紀年》以擬《十六國春秋》,又采太古以來至周威烈王時事,《史記》、《左氏傳》所不載者,為《通鑒外紀》。
家素貧,無以給旨甘,一毫不妄取於人。自洛南歸,時方冬,無寒具。司馬光遺以衣襪及故茵褥,辭不獲,強受而別,行及潁,悉封還之。尤不信浮屠說,以為必無是事,曰:「人如居逆旅,一物不可乏,去則盡棄之矣,豈得齎以自隨哉?」好攻人之惡,每自訟平生有二十失、十八蔽,作文以自警,亦終不能改也。
死後七年,《通鑒》成,追錄其勞,官其子羲仲為郊社齋郎。次子和仲有超軼材,作詩清奧,刻厲欲自成家,為文慕石介,有俠氣,亦摎死。
王無咎,字補之,建昌南城人。第進士,為江都尉、衛真主簿、天臺令,棄而從王安石學,久之,無以衣食其妻子,複調南康主簿,已又棄去。好書力學,寒暑行役不暫釋,所在學者歸之,去來常數百人。王安石為政,無咎至京師,士大夫多從之遊,有卜鄰以考經質疑者。然與人寡合,常閉門治書,惟安石言論莫逆也。安石上章薦其才行該備,守道安貧,而久棄不用,詔以為國子直講,命未下而卒,年四十六。
蔡肇,字天啟,潤州丹陽人。能為文,最長歌詩。初事王安石,見器重。又從蘇軾遊,聲譽益顯。第進士,曆明州司戶參軍、江陵推官。元祐中,為太學正,通判常州,召為衛尉寺丞,提舉永興路常平。徽宗初,入為戶部員外郎,兼編修國史,言者論其學術反覆,提舉兩浙刑獄。張商英當國,引為禮部員外,進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前此,試三題,率以宰相上馬為之候,肇援筆立就,不加潤飾,商英讀之擊節。才逾月,以草禦史幸義責詞不稱,罷為顯謨閣待制、知明州,言者又論其包藏異意,非議辟雍以為不當立,奪職,提舉洞霄宮。會赦,複之,卒。
李格非,字文叔,濟南人。其幼時,俊警異甚。有司方以詩賦取士,格非獨用意經學,著《禮記說》至數十萬言,遂登進士第。調冀州司戶參軍,試學官,為鄆州教授,郡守以其貧,欲使兼他官,謝不可。入補太學錄,再轉博士,以文章受知于蘇軾。常著《洛陽名園記》,謂「洛陽之盛衰,天下治亂之候也」。其後洛陽陷於金,人以為知言。紹聖立局編元祐章奏,以為檢討,不就,戾執政意,通判廣信軍。有道士說人禍福或中,出必乘車,氓俗信惑,格非遇之途,叱左右取車中道士來,窮治其奸,杖而出諸境。召為校書郎,遷著作佐郎、禮部員外郎,提點京東刑獄,以黨籍罷,卒,年六十一。
格非苦心工於詞章,陵轢直前,無難易可否,筆力不少滯。嘗言:「文不可以苟作,誠不著焉,則不能工。且晉人能文者多矣,至劉伯倫《酒德頌》、陶淵明《歸去來辭》,字字如肺肝出,遂高步晉人之上,其誠著也。」
妻王氏,拱辰孫女,亦善文。女清照,詩文尤有稱于時,嫁趙挺之之子明誠,自號易安居士。
呂南公,字次儒,建昌南城人。於書無所不讀,于文不肯綴緝陳言。熙甯中,士方推崇馬融、王肅、許慎之業,剽掠補拆臨摹之藝大行,南公度不能逐時好,一試禮闈不偶,退築室灌園,不復以進取為意。益著書,且借史筆以褒善貶惡,遂以「袞斧」名所居齋。嘗謂士必不得已於言,則文不可以不工,蓋意有餘而文不足,則如吃人之辨訟,必未始不虛,理未始不直,然而或屈者,無助於辭而已。觀書契以來,特立之士,未有不善於文者。士無志於立則已,必有志焉,則文何可以卑賤而為之?故毅然盡心,思欲與古人並。
元祐初,立十科薦士,中書舍人曾肇上疏,稱其讀書為文,不事俗學,安貧守道,志希古人,堪充師表科,一時廷臣亦多稱之。議欲命以官,未及而卒。遺文曰《灌園先生集》,傳於世。
郭祥正,字功父,太平州當塗人,母夢李白而生。少有詩聲,梅堯臣方擅名一時,見而歎曰:「天才如此,真太白後身也!」舉進士,熙甯中,知武岡縣,簽書保信軍節度判官。時王安石用事,祥正奏乞天下大計專聽安石處畫,有異議者,雖大臣亦當屏黜。神宗覽而異之,一日問安石曰:「卿識郭祥正乎?其才似可用。」出其章以示安石,安石恥為小臣所薦,因極口陳其無行。時祥正從章惇察訪辟,聞之,遂以殿中丞致仕。後複出,通判汀州。知端州,又棄去,隱于縣青山,卒。
米芾,字元章,吳人也。以母侍宣仁後藩邸舊恩,補浛光尉。曆知雍丘縣、漣水軍,太常博士,知無為軍,召為書畫學博士,賜對便殿,上其子友仁所作《楚山清曉圖》,擢禮部員外郎,出知淮陽軍。卒,年四十九。
芾為文奇險,不蹈襲前人軌轍。特妙于翰墨,沈著飛翥,得王獻之筆意。畫山水人物,自名一家,尤工臨移,至亂真不可辨。精于鑒裁,遇古器物書畫則極力求取,必得乃已。王安石嘗摘其詩句書扇上,蘇軾亦喜譽之。冠服效唐人,風神蕭散,音吐清暢,所至人聚觀之。而好潔成癖,至不與人同巾器。所為譎異,時有可傳笑者。無為州治有巨石,狀奇醜,芾見大喜曰:「此足以當吾拜!」具衣冠拜之,呼之為兄。又不能與世俯仰,故從仕數困。嘗奉詔仿《黃庭》小楷作周興嗣《千字韻語》。又入宣和殿觀禁內所藏,人以為寵。
子友仁字元暉,力學嗜古,亦善書畫,世號小米,仕至兵部侍郎、敷文閣直學士。
劉詵,字應伯,福州福清人。中進士第,曆莆田主簿、知廬江縣。崇寧中,為講議司檢討官,進軍器、大理丞,大晟府典樂。詵通音律,嘗上歷代雅樂因革及宋製作之旨,故委以樂事。又言:「《周官》大司樂禁淫聲、慢聲,蓋孔子所謂放鄭聲者。今燕樂之音,失于高急,曲調之詞,至於鄙俚,恐不足以召和氣。宋,火德也,音尚徵,徵調不可闕。臣按古制,旋十二宮以七聲,得正徵一調,惟陛下才取。」徽宗曰:「卿言是也,五聲闕一不可,《徵招》、《角招》為君臣相說之樂,此朕所欲聞而無言者,卿宜為朕典司之。」他日,禁中出古鐘二,詔執政召詵按於都堂,詵曰:「此與今太簇、大呂聲協。」命取大晟鐘扣之,果應。又曰:「鐘擊之無餘韻,不如石聲,《詩》所雲'依我磬聲'者,言其清而定也。複取以合之,聲益諧。曆宗正、鴻臚、衛尉、太常寺少卿,纂《續因革禮》,卒。
詵居母喪盡禮,有雙芝生墓側,人以為孝感。
倪濤,字巨濟,廣德軍人。丱角能屬文,博學強記。年十五,試太學第一,遂擢進士,調廬陵尉、信陽軍教授。入為太學正,秘書省校書郎、著作佐郎,司勳、左司員外郎。朝廷議有事燕雲,大臣爭先決策,為固位計,皆心知不可,無敢一出口,濤獨言其非。且曰:「景德以來,遼守約不犯邊,盟誓固在,不可渝也。天下久平,士不習戰,軍儲又屈,毋輕議以詒後患。」王黼怒曰:「君敢沮軍事邪!」於是言者論其鼓唱撰造,貶監朝城縣酒稅,再徙茶陵船場,卒,年三十九。死之明年,金人犯闕,朝廷憶濤言,官其一子。有《雲陽集》傳於世。
李公麟,字伯時,舒州人。第進士,曆南康、長垣尉,泗州錄事參軍,用陸佃薦,為中書門下後省冊定官、禦史檢法。好古博學,長於詩,多識奇字,自夏、商以來鐘、鼎、尊、彝,皆能考定世次,辨測款識,聞一妙品,雖捐千金不惜。紹聖末,朝廷得玉璽,下禮官諸儒議,言人人殊。公麟曰:「秦璽用藍田玉,今玉色正青,以龍蚓鳥魚為文,著'帝王受命之符',玉質堅甚,非昆吾刀、蟾肪不可治,琱法中絕,此真秦李斯所為不疑。」議由是定。
元符三年,病痹,遂致仕。既歸老,肆意于龍眠山岩壑間。雅善畫,自作《山莊圖》,為世寶。傳寫人物尤精,識者以為顧愷之、張僧繇之亞。襟度超軼,名士交譽之,黃庭堅謂其風流不減古人,然因畫為累,故世但以藝傳雲。
周邦彥,字美成,錢塘人。疏雋少檢,不為州裏推重,而博涉百家之書。元豐初,游京師,獻《汴都賦》余萬言,神宗異之,命侍臣讀于邇英閣,召赴政事堂,自太學諸生一命為正,居五歲不遷,益盡力於辭章。出教授廬州,知溧水縣,還為國子主簿。哲宗召對,使誦前賦,除秘書省正字。曆校書郎、考功員外郎,衛尉、宗正少卿,兼議禮局檢討,以直龍圖閣知河中府。徽宗欲使畢禮書,複留之。逾年,乃知隆德府,徙明州,入拜秘書監,進徽猷閣待制、提舉大晟府。未幾,知順昌府,徙處州,卒,年六十六,贈宣奉大夫。
邦彥好音樂,能自度曲,制樂府長短句,詞韻清蔚,傳於世。
朱長文,字伯原,蘇州吳人。年未冠,舉進士乙科,以病足不肯試吏,築室樂圃坊,著書閱古,吳人化其賢。長吏至,莫不先造請,謀政所急,士大夫過者以不到樂圃為恥,名動京師,公卿薦以自代者眾。元祐中,起教授于鄉,召為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元符初,卒。哲宗知其清,賻絹百。
有文三百卷,《六經》皆為辨說。又著《琴史》而序其略曰:「方朝廷成太平之功,制禮作樂,比靈斯商、周,則是書也,豈虛文哉!」蓋立志如此。
劉弇,字偉明,吉州安福人。兒時警穎,日誦萬餘言。登元豐二年進士第,繼中博學宏詞科。曆官知嘉州峨眉縣,改太學博士。元符中,有事於南郊,弇進《南郊大禮賦》,哲守覽之動容,以為相如、子雲複出,除秘書省正字。徽宗即位,改著作佐郎、實錄院檢討官,以疾卒於官。
弇少嗜酒,不事拘檢。為文辭剷剔瑕纇,卓詭不凡。有《龍雲集》三十卷,周必大序其文,謂「廬陵自歐陽文忠公以文章續韓文公正傳,遂為一代儒宗,繼之者弇也」。其相推重如此雲。
列傳第二百四文苑七
○陳與義汪藻葉夢得程俱張嵲韓駒朱敦儒葛勝仲熊克張即之趙蕃附
陳與義,字去非,其先居京兆,自曾祖希亮始遷洛。故為洛人。與義天資卓偉,為兒時已能作文,致名譽,流輩斂衽,莫敢與抗。登政和三年上舍甲科,授開德府教授。累遷太學博士,擢符寶郎,尋謫監陳留酒稅。
及金人入汴,高宗南遷,遂避亂襄漢,轉湖湘,逾嶺嶠。久之,召為兵部員外郎。紹興元年夏,至行在。遷中書舍人,兼掌內制。拜吏部侍郎,尋以徽猷閣直學士知湖州。召為給事中。駁議詳雅。又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被召,會宰相有不樂與義者,複用為中書舍人、直學士院。六年九月,高宗如平江,十一月,拜翰林學士、知制誥。
七年正月,參知政事,唯師用道德以輔朝廷,務尊主威而振綱紀。時丞相趙鼎言:「人多謂中原有可圖之勢,宜便進兵,恐他時咎今日之失機。」上曰:「今梓宮與太后、淵聖皆未還,若不與金議和,則無可還之理。」與義曰:「若和議成,豈不賢于用兵,萬一無成,則用兵必不免。」上曰:「然。」三月,從帝如建康。明年,扈蹕還臨安。以疾請,複以資政殿學士知湖州,陛辭,帝勞問甚渥,遂請閑,提舉臨安洞霄宮。十一月,卒,年四十九。
與義容狀儼恪,不妄言笑,平居雖謙以接物,然內剛不可犯。其薦士於朝,退未嘗以語人,士以是多之。尤長於詩,體物寓興,清邃紆餘,高舉橫厲,上下陶、謝、韋、柳之間。嘗賦墨梅,徽宗嘉賞之,以是受知於上雲。
汪藻,字彥章,饒州德興人。幼穎異,入太學,中進士第。調婺州觀察推官,改宣州教授,稍遷江西提舉學事司幹當公事。
徽宗親制《君臣慶會閣詩》,群臣皆賡進,惟藻和篇,眾莫能及。時胡伸亦以文名,人為之語曰:「江左二寶,胡伸、汪藻。」尋除《九域圖志》所編修官,再遷著作佐郎。時王黼與藻同舍,素不鹹,出通判宣州,提點江州太平觀,投閑凡八年,終黼之世不得用。
欽宗即位,召為屯田員外郎,再遷太常少卿、起居舍人。高宗踐祚,召試中書舍人。時次揚州,藻多論奏,宰相黃潛善惡之,遂假他事,免為集英殿修撰、提舉太平觀。明年,複召為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擢給事中,遷兵部待郎兼侍講,拜翰林學士。帝以所禦白團扇,親書「紫誥仍兼綰,黃麻似《六經》」十字以賜,縉紳豔之。
屬時多事,詔令類出其手。嘗論諸大將擁重兵,浸成外重之勢,且陳所以待將帥者三事,後十年,卒如其策。又言:「崇、觀以來,貲結權幸,奴事閹宦,與開邊誤國,得職名自觀文殿大學士而下直秘閣、官至銀青光祿大夫者,近稍鐫褫,而建炎恩宥,又當甄複,盍依國初法,止中大夫。」
紹興元年,除龍圖閣直學士、知湖州,以顏真卿盡忠唐室,嘗守是邦,乞表章之,詔賜廟忠烈。又言:「古者有國必有史,古書榻前議論之辭,則有時政記,錄柱下見聞之實,則有起居注,類而次之,謂之日曆,修而成之,謂之實錄。今逾三十年,無複日曆,何以示來世?乞即臣所領州,許臣訪尋故家文書,纂集元符庚辰以來詔旨,為日曆之備。」制可。史館既開,修撰綦崇禮言不必別設外局,乃已。郡人顏經投匭訴其敷糴軍食,遂貶秩停官。起知撫州,禦史張致遠又論之,予祠。六年,修撰範沖言:「日曆,國之大典,比詔藻纂修,事複中止,恐遂散逸,宜令就閑複卒前業。」詔賜史館修撰餐錢,聽辟屬編類。八年,上所修書,自元符庚辰至宣和乙巳詔旨,凡六百六十五卷。藻再進官,其屬鮑延祖、孟處義鹹增秩有差。藻升顯謨閣學士,遣使賜茶藥。尋知徽州,逾年,徙宣州。言者論其嘗為蔡京、王黼之客,奪職居永州,累赦不宥。二十四年,卒。
秦檜死,複職,官其二子。二十八年,《徽宗實錄》成書,右僕射湯思退言藻嘗纂集詔旨,比修實錄,所取十蓋七八,深有力於斯文。詔贈端明殿學士。
藻通顯三十年,無屋廬以居。博極群書,老不釋卷,尤喜讀《春秋左氏傳》及《西漢書》。工儷語,多著述,所為制詞,人多傳誦。子六人,恬、恪、憺、怲、懍、憘。
葉夢得,字少蘊,蘇州吳縣人。嗜學蚤成,多識前言往行,談論亹癖不窮。紹聖四年登進士第,調丹徒尉。徽宗朝,自婺州教授召為議禮武選編修官。用蔡京薦,召對,言:「自古帝王為治,廣狹大小,規模各不同,然必自先治其心者始。今國勢有安危,法度有利害,人材有邪正,民情有休戚,四者,治之大也。若不先治其心,或誘之以貨利,或陷之以聲色,則所謂安危、利害、邪正、休戚者,未嘗不顛倒易位,而況求其功乎?」上異其言,特遷祠部郎官。
大觀初,京再相,向所立法度已罷者複行,夢得言:「《周官》太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所謂廢置賞罰者,王之事也,太宰得以詔王而不得自專。夫事不過可不可二者而已,以為可而出於陛下,則前日不應廢,以為不可而不出於陛下,則今不可複,今徒以大臣進退為可否,無乃陛下有未了然於中者乎?」上喜曰:「邇來士多朋比媒進,卿言獨無觀望。」遂除起居郎。時用事者喜小有才,夢得言:「自古用人必先辨賢能。賢者,有德之稱,能者,有才之稱,故先王常使德勝才,不使才勝德。崇寧以來,在內惟取議論與朝廷同者為純正,在外惟取推行法今速成者為幹敏,未聞器業任重、識度輕遠者,特有表異。恐用才太勝,願繼今用人以有德為先。」
二年,累遷翰林學士,極論士大夫朋黨之弊,專於重內輕外,且乞身先眾人補郡。蔡京初欲以童貫宣撫陝西,取青唐。夢得見京問曰:「祖宗時,宣撫使皆是見任執政,文彥博,韓絳因此即軍中拜相,未有以中人為之。元豐末,神宗命李憲,雖王珪亦能力爭,此相公所見也。昨八寶恩遽除貫節度使,天下皆知非祖宗法,此已不可救。今又付以執政之任,使得青唐,何以處之?」京有慚色,然卒用貫取青唐。
三年,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汝州,尋落職,提舉洞霄宮。政和五年,起知蔡州,複龍圖閣直學士。移帥潁昌府,發常平粟振民,常平使者劉寄惡之。宦官楊戩用事,寄括部內,得常平錢五十萬緡,請糴粳米輸後苑以媚戩。戩委其屬持御筆來,責以米樣如蘇州。夢得上疏極論潁昌地力與東南異,願隨品色,不報。時旁郡糾民輸鏹就糴京師,怨聲載道,獨潁昌賴夢得得免。李彥括公田,以黠吏告訐,籍郟城、舞陽隱田數千頃,民詣府訴者八百戶。夢得上其事,捕吏按治之,郡人大悅。戩、彥交怒,尋提舉南京鴻慶宮,自是或廢或起。
逮高宗駐蹕揚州,遷翰林學士兼侍讀,除戶部尚書。陳「待敵之計有三,曰形、曰勢、曰氣而已。形以地理山川為本,勢以城池、芻粟、器械為重,氣以將帥士卒為急。形固則可恃以守,勢強則可資以立,氣振則可作以用,如是則敵皆在吾度內矣」。因請上南巡,阻江為險,以備不虞。又請命重臣為宣總使,一居泗上,總兩淮及東方之師以待敵;一居金陵,總江、浙之路以備退保。疏入,不報。
既而帝駐蹕杭州,遷尚書左丞,奏監司、州縣擅立軍期司掊斂民財者,宜罷。上諭以兵、食二事最大,當擇大臣分掌。門下侍郎顏岐、知杭州康允之皆嫉夢得,又與宰相朱勝非議論不協,會州民有上書訟夢得過失者,上以夢得深曉財賦,乃除資政殿學士、提舉中太一宮,專一提領戶部財用,充車駕巡幸頓遞使,辭不拜,歸湖州。
紹興初,起為江東安撫大使兼知建康府,兼壽春等六州宣撫使。時建康荒殘,兵不滿三千。夢得奏移統制官韓世清軍屯建康,崔增屯採石,閻皋分守要害。會王才降劉豫,引兵入寇,夢得遣使臣張偉諭才降之,以其眾分隸諸軍。濠、壽叛將寇宏、陳卞雖陽受朝命,陰與劉豫通,夢得諭以福禍,皆聽命。及豫入寇,卞擊敗之,齊兵宵遁。
八年,除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又奏防江措畫八事:一、申飭邊備,二、分佈地分,三、把截要害,四、約束舟船,五、團結鄉社,六、明審斥堠,七、措置積聚,八、責官吏死守。又言建康、太平、池州緊要隘口、江北可濟渡去處共一十九處,願聚集民兵,把截要害,命諸將審度敵形,並力進討。
金都元帥宗弼犯含山縣,進逼曆陽,張俊諸軍遷延未發,夢得見俊,請速出軍,曰:「敵已過含山縣,萬一金人得和州,長江不可保矣。」俊趣諸軍進發,聲勢大振,金兵退屯昭關。明年,金複入寇,遂至柘皋,夢得團結沿江民兵數萬,分據江津,遣子模將千人守馬家渡,金兵不得渡而去。
初,建康屯兵歲費錢八百萬緡,米八十萬斛,榷貨務所入不足以支。至是,禁旅與諸道兵鹹集,夢得兼總四路漕計以給饋餉,軍用不乏,故諸將得悉力以戰。詔加觀文殿學士,移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
海寇朱明猖獗,詔夢得挾御前將士便道之鎮,或招或捕,或誘之相戕,遂平寇五十餘群。然頗與監司異議,上章請老,特遷一官,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尋拜崇信軍節度使致仕。十八年,卒湖州,贈檢校少保。
程俱,字致道,衢州開化人。以外祖尚書左丞鄧潤甫恩,補蘇州吳江主簿,監舒州太湖茶場,坐上書論事罷歸。起知泗州臨淮縣,累遷將作監丞。近臣以詵述薦,遷著作佐郎。宣和二年,進頌,賜上舍出身,除禮部郎,以病告老,不俟報而歸。
建炎中,為太常少卿、知秀州。會車駕臨幸,賜對。俱言:「陛下德日新,政日舉,賞罰施置,仰當天意,俯合人心,則趙氏安而社稷固;不然,則宗社危而天下亂,其間蓋不容發。」高宗嘉納之。金兵南渡,據臨安,遣兵破崇德、海鹽,馳檄諭降。俱率官屬棄城保華亭,留兵馬都監守城。朝廷命俱部金帛赴行在,既至,以病乞歸。
紹興初,始置秘書省,召俱為少監。奏修日曆,秘書長貳得預修纂,自俱始。時庶事草創,百司文書例從省記,俱摭三館舊聞,比次為書,名曰《麟台故事》上之。擢中書舍人兼侍講。俱論:「國家之患,在於論事者不敢盡情,當事者不敢任責,言有用否,事有成敗,理固不齊。今言不合則見排於當時,事不諧則追咎於始議。故雖有智如陳平,不敢請金以行間;勇如相如,不敢全璧以抗秦;通財如劉晏,不敢言理財以贍軍食。使人人不敢當事,不敢盡謀,則艱危之時,誰與圖回而恢復乎?」
武功大夫蘇易轉橫行,俱論:「祖宗之法,文臣自將作監主簿至尚書左僕射,武臣自三班奉職至節度使,此以次遷轉之官也。武臣自閣門副使至內客省使為橫行,不系磨勘遷轉之列,其除授皆頒特旨。故元豐之制,以承務郎至特進為寄祿官,易監主簿至僕射之名;武臣獨不以寄祿官易之者,蓋有深意也。政和間,改武臣官稱為郎、大夫,遂並橫行易之為轉官等級,蓋當時有司不習典故,以開僥倖之門。自改使為大夫以來,常調之官,下至皂隸,轉為橫行者,不可勝數。且文臣所謂庶官者,轉不得過中大夫,而武臣乃得過皇城使,此何理也!夫官職輕重在朝廷,朝廷愛重官職,不妄與人,則官職重;反是則輕,輕則得者不以為恩,未得者常懷觖望,此安危治亂所關也。」
徐俯為諫議大夫,俱繳還,以為:「俯雖才俊氣豪,所曆尚淺,以前任省郎,遽除諫議,自元豐更制以來,未之有也。昔唐元稹為荊南判司,忽命從中出,召為省郎,使知制誥,遂喧朝聽,時謂監軍崔潭峻之所引也。近聞外傳,俯與中官唱和,有'魚須'之句,號為警策。臣恐外人以此為疑,仰累聖德。陛下誠知俯,姑以所應得者命之。」不報。後二日,言者論俱前棄秀州城,罷為提舉江州太平觀。久之,除徽猷閣待制。
俱晚病風痹,秦檜薦俱領史事,除提舉萬壽觀、實錄院修撰,使免朝參,俱力辭不至。卒,年六十七。俱在掖垣,命令下有不安於心者,必反覆言之,不少畏避。其為文典雅閎奧,為世所稱。
張嵲,字巨山,襄陽人。宣和三年,上舍選中第。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刑曹。劉子羽薦於川、陝宣撫使張浚,辟利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以母病去官。
紹興五年,召對,嵲上疏曰:「金人去冬深涉吾地,王師屢捷,一朝宵遁,金有自敗之道,非我幸勝之也。今士氣稍振,乘其銳而用之;固無不可。然兵疲民勞,若便圖進取,似未可遽。臣竊謂為今日計,當築塢堡以守淮南之地,興屯田以為久戍之資,備舟楫以阻長江之險,以我之常,待彼之變。又荊、襄、壽春皆古重鎮,敵之侵軼,多出此途。願速擇良將勁兵,戍守其地,以重上流之勢。」召試,除秘書省正字。
六年,地震。嵲奏:「比年以來,賦斂繁重,徵求百出,流移者擠溝壑,土著者失常業,地震之異,殆或為此。願深思變異之由,修政之闕,致民之安。」
七年,遷校書郎兼史館校勘,再遷著作郎。嵲因對言:「吳、蜀,唇齒之勢也。蜀去朝廷遠,今無元帥一年矣。蜀之利害,臣粗知之。忠勇之人,使之捍外侮則可,至於撫循斯民,則非所能辦也。宜於前宰執中,擇其可以任川事者委任之。然川蜀系國利害,非腹心之臣不可,今早得一賢宣撫使為要。」又言:「自駐蹕吳會以來,似未嘗以襄陽、荊南為意,今宜亟選儒臣有牧禦之才者為二路帥,使之招集流散,興農桑,治城壁,以為保固之資,益重上流之勢。」
即而何掄以刊改《神宗實錄》得罪,語連嵲,出為福建路轉運判官。上疏略曰:「古之人君,其患有二,不在於拒諫,在納諫而不能用;不在於不知天下利害,在知而不以為意。陛下渡江十年矣,外有勍敵之國,內有驕悍之兵,下有窮困無聊之民。進言者多矣,今皆以為陳腐而別取新奇之說;任事者眾矣,今皆習是以為當然而更為迂闊之事。此近於納諫而不知用,知利害而不知恤也。為今之計,朝斯夕斯,非是二者不務,數年之後,庶其有濟!有國之所惡者,莫大於朋黨,今一宰相用,凡其所與者,不擇賢否而盡用之,一宰相去,凡其所與者,不擇賢否而盡逐之,宜其朋黨之浸成也。」
九年,除司勳員外郎兼實錄院檢討官。金人叛盟,上命兩省、卿、監、郎、曹各草檄以進,獨取嵲所進者,播之四方。十年,擢中書舍人,升實錄院同修撰。論王德收復宿、亳兩郡,乃擅退軍,使嶽飛勢孤,金人猖獗,授承宣防禦使,何應罰而反賞?封還詞頭,乞罷已降轉官指揮。未幾,右正言萬俟卨論嵲為侍從日,薦引非才,以酬私恩,邊報始至,托疾家居,由是罷去。頃之,起知衢州,除敷文閣待制。為政頗尚嚴酷,歲滿,得請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時方修好息兵,朝廷講稽古禮文之事,嵲作《中興復古詩》以進。上將召用,會疽發背卒,年五十三。子昌時。
韓駒,字子蒼,仙井監人。少有文稱。政和初,以獻頌補假將仕郎,召試舍人院,賜進士出身,除秘書省正字。尋坐為蘇氏學,請監華州蒲城縣市易務。知洪州分寧縣。召為著作郎,校正御前文籍。駒言國家祠事,歲一百十有八,用樂者六十有二,舊撰樂章,辭多牴牾。於是詔三館士分撰親祠明堂、圓壇、方澤等樂曲五十余章,多駒所作。
宣和五年,除秘書少監。六年,遷中書舍人兼修國史,入謝。上曰:「近年為制誥者,所褒必溢美,所貶必溢惡,豈王言之體。且《盤》、《誥》具在,寧若是乎?」駒對:「若止作制誥,則粗知文墨者皆可為,先帝置兩省,豈止使行文書而已。」上曰:「給事實掌封駁。」駒奏:「舍人亦許繳還詞頭。」上曰:「自今朝廷事有可論者,一切繳來。」尋兼權直學士院,制詞簡重,為時所推。未幾,複坐鄉党曲學,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
高宗即位,知江州。紹興五年,卒於撫州。進一官致仕,贈中奉大夫,與遺澤三人。駒嘗在許下從蘇轍學,評其詩似儲光羲。其後由宦者以進用,頗為識者所薄雲。子遜、遊。
朱敦儒,字希真,河南人。父勃,紹聖諫官。敦儒志行高潔,雖為布衣,而有朝野之望。靖康中,召至京師,將處以學官,敦儒辭曰:「麋鹿之性,自樂閑曠,爵祿非所願也。」固辭還山。高宗即位,詔舉草澤才德之士,預選者命中書策試,授以官,於是淮西部使者言敦儒有文武才,召之。敦儒又辭。避亂客南雄州,張浚奏赴軍前計議,弗起。
郭儒素工詩及樂府,婉麗清暢。時奏檜當國,喜獎用騷人墨客以文太平,檜子熺亦好詩,於是先用敦儒子為刪定官,複除敦儒鴻臚少卿。檜死,郭儒亦廢。談者謂敦儒老懷舐犢之愛,而畏避竄逐,故其節不終雲。
葛勝仲,字魯卿,丹陽人。登紹聖四年進士第,調杭州司理參軍。林希薦試學官及詞科,俱第一,除兗州教授,入為太學正。上幸學,多獻頌者,勝仲獨獻賦,上命中書第其優劣,勝仲為首,差提舉議曆所檢討官兼宗正丞。始,朝廷以從臣提舉議曆所,至是,代以郭天信,勝仲力請罷之。稍遷禮部員外郎。會禦史中丞石公弼言:「僖祖原廟增置殿室,違元豐之舊。」詔禮官議。勝仲建言:「予而複奪,在常人猶難之,況在天之靈乎!」議者非之,責知歙州休寧縣,複召為禮部員外郎,權國子司業。時朝廷命諸生習雅樂,樂成,進一官,遷太常少卿。
宋自建隆至治平所行典禮,歐陽修嘗裒集為書,凡百篇,號《太常因革禮》,詔勝仲續之,增為三百卷,詔藏太常。及建春宮,以勝仲兼諭德,勝仲為《仁》、《孝》、《學》三論獻之太子,複采春秋、戰國以來歷代太子善惡成敗之跡,日進數事。詔嘉之,徙太府少卿,除國子祭酒,尋知汝州。李彥括田,破產者眾,勝仲請蠲不當括者,彥怒,劾勝仲,上寢其奏,改湖州,尋徙鄧州。朱勔先求白雀之屬,勝仲不與,至是媒蘖其短,罷歸。
建炎中,范宗尹為相,凡前日以朋附被罪遠貶者,鹹赦還,複知湖州,時群盜縱橫,聲搖諸郡,勝仲修城郭,作戰艦,閱士卒,賊知有備,引去。歲大饑,發官廩振之,民賴以濟。紹興元年,丐祠歸。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諡文康。子立方,官至侍從。孫邲,為右相,自有傳。
熊克,字子複,建甯建陽人,御史大夫博之後。將生,有翠羽雀翔臥內。克幼而翹秀,既長,好學善屬文,郡博士胡憲器之,曰:「子學老於年,他日當以文章顯。」紹興中進士第,知紹興府諸暨縣,越帥課賦頗急,諸邑率督趣以應,克曰:「寧吾獲罪,不忍困吾民。」他日,府遣幕僚閱視有亡,時方不雨,克對之泣曰:「此催租時耶!」部使者芮輝行縣至其境,謂克曰:「曩知子文墨而已,今乃見古循吏。」為表薦之,入為提轄文思院。
嘗以文獻曾覿,覿持白于孝宗,孝宗喜之,內出御筆,除直學士院。宰相趙雄甚異之,因奏曰:「翰院清選,熊克小臣,不由論薦而得,無以服眾論,請自朝廷召試,然後用之。」上曰:「善。」乃以為校書郎,累遷學士院權直,上禦選德殿,召諭曰:「卿制誥甚工,且有體,自此燕閑可論治道。」
克自以見知於上,數有論奏。嘗言:「金人雖講和,而不能保於他日,今宜以和為守,以守為攻。當和好之時,為備守之計,彼不能禁吾不為也。邊備既實,金人萬一猖獗,必不得志於我,退而乘我,曲不在我矣。且今日之守,莫重淮東。金犯淮西,負糧自隨,其勢必難。若犯淮東,清河糧船直下,易耳。然則守淮之策,以墾田、修堰、教民兵為先。援淮東之策,莫若即江陰建水軍,緩急可相應。然驟立一軍,慮敵生疑,當托以海道商賈之沖,多奪攘,置一巡檢警督之,自此歲增兵,不出十年,隱然一軍矣。中興之際,不患兵不可用,而患將權難收。今日之弊,不患將不可馭,而患軍情易動。往時諸大將拊士卒如家人,自罷諸將兵權,御前主帥,更徙不常,凡軍中筦榷之利,所以養士卒者,今皆轉而為包苴矣,又朘其餘以佐之,得無怨乎!宜嚴戒將帥,毋縱掊削。」帝嘉其有志,召草明堂赦書。克言:「二浙薦饑,蝗且起,赦文不宜飾詞。」帝嘉其識體。除起居郎兼直學士院,以言者出知台州,奉祠。
克博聞強記,自少至老,著述外無他嗜。尤淹習宋朝典故,有問者酬對如響。家素儉約,雖貴不改,舊所居卑陋,門不容轍,雖部使者、郡守至,必降車乃入。嘗愛臨川童子王克勤之才,將妻以女而乏資遣,會草制獲賜金,遂以歸之,人稱其清介。卒,年七十三。
張即之,字溫夫,參知政事孝伯之子。以父恩授承務郎,銓中兩浙轉運司進士舉,曆監平江府糧料院。丁父憂,服除,監臨安府樓店務。丁母憂,服除,監臨安府龍山稅、甯國府城下酒麴務,簽書荊門軍判官廳公事,烏程丞,特差簽書江陰軍判官廳公事,提領戶部犒賞酒庫所幹辦公事,添差兩浙轉運司主管文字,行在檢點贍軍激賞酒庫所主管文字,監尚書六部門,淮南東路提舉常平司主管文字,添差通判揚州,改鎮江,又改嘉興,將作監簿,軍器監丞,司農寺丞,知嘉興,未赴,以言者罷,丐祠,主管雲台觀,引年告老,特授直秘閣致仕。
寶祐四年,制置使餘晦入蜀,以讒劾閬州守王惟忠。於是削惟忠五官,沒入其資,下詔獄鍛煉誣伏,坐棄市。惟忠臨刑,謂其友陳大方曰:「吾死當上訴於天。」七揮刃不殊,血逆流。即之雖閒居,移書言於淮東制置使賈似道恤其遺孤。又使從孫士倩娶惟忠孤女。未幾,似道入相,中書舍人常挺變以為言。景定元年,給還首領,以禮改葬,複金壇田,多即之倡義雲。即之以能書聞天下,金人尤寶其翰墨。
惟忠字肖尊,慶元之鄞人,嘉定十三年進士。
趙蕃字昌父,其先鄭州人。建炎初,大父暘以秘書少監出提點坑冶,寓信州之玉山。蕃以暘致仕恩,補州文學。調浮梁尉、連江主簿,皆不赴。為太和主簿,受知于楊萬里。調辰州司理參軍,與郡守爭獄,罷,人以蕃為直。
始,蕃受學于劉清之,清之守衡州,乃求監安仁贍軍酒庫,因以卒業。至衡而清之罷,蕃即丐祠,從清之歸。其後真德秀書之《國史》曰:「蕃于師友之際蓋如此,肯負國乎!」家居,連書祠官之考者三十有一,理宗即位,乙太社令與劉宰同召,不拜,特改奉議郎、直秘閣,又辭。奉祠,得致仕,轉承議郎,依前直秘閣。卒,年八十七。
蕃年五十,猶問學于朱熹。既耄,猶患末路之難,命所居曰難齋。蕃賦性寬平,與人樂易而剛介不可奪。丞相周必大與蕃契,屢加引薦,蕃竟不受。宰之言曰:「文獻之家,典刑之彥,巋然獨存,猶有以系學者之望者,蕃一人而已。」信州守吳旂乞錄其後,詔其子遂補上州文學,遂亦力辭。又詔以承務郎致仕,與一子恩澤。景定三年,秘閣修撰鄭協等請諡,乃諡文節。
列傳第二百五忠義一
○康保裔馬遂董元亨曹覲孔宗旦趙師旦蘇緘秦傳序詹良臣江仲明李若水劉韐傅察楊震父宗閔張克戩張確朱昭史抗孫益
士大夫忠義之氣,至於五季,變化殆盡。宋之初興,范質、王溥,猶有餘憾,況其他哉!藝祖首褒韓通,次表衛融,足示意向。厥後西北疆場之臣,勇於死敵,往往無懼。真、仁之世,田錫、王禹偁、范仲淹、歐陽修、唐介諸賢,以直言讜論倡於朝,於是中外搢紳知以名節相高,廉恥相尚,盡去五季之陋矣。故靖康之變,志士投袂,起而勤王,臨難不屈,所在有之。及宋之亡,忠節相望,班班可書,匡直輔翼之功,蓋非一日之積也。
奉詔修三史,集儒臣議凡例,前代忠義之士,鹹得直書而無諱焉。然死節、死事,宜有別矣:若敵王所愾,勇往無前,或銜命出疆,或授職守土,或寓官閒居,感激赴義,雖所處不同,論其捐軀徇節,之死靡二,則皆為忠義之上者也;若勝負不常,陷身俘獲,或慷慨就死,或審義自裁,斯為次矣;若蒼黃遇難,霣命亂兵,雖疑傷勇,終異苟免,況于國破家亡,主辱臣死,功雖無成,志有足尚者乎!若夫世變淪胥,毀跡冥遁,能以貞厲保厥初心,抑又其次歟!至於布衣危言,嬰鱗觸諱,志在衛國,遑恤厥躬,及夫鄉曲之英,方外之傑,賈勇蹈義,厥死惟鈞。以類附從,定為等差,作《忠義傳》。
康保裔,河南洛陽人。祖志忠,後唐長興中,討王都戰沒。父再遇,為龍捷指揮使,從太祖征李筠,又死於兵。保裔在周屢立戰功,為東班押班,及再遇陣沒,詔以保裔代父職,從石守信破澤州。明年,攻河東之廣陽,獲千餘人。開寶中,又從諸將破契丹于石嶺關,累遷日騎都虞候,轉龍衛指揮使,領登州刺史。端拱初,授淄州團練使,徙定州、天雄軍駐泊部署。尋知代州,移深州,又徙高陽關副都部署,就加侍衛馬軍都虞候,領涼州觀察使。真宗即位,召還,以其母老勤養,賜以上尊酒茶米。俄領彰國軍節度,出為並代都部署,徙知天雄軍,並代列狀請留,詔褒之,複為高陽關都部署。
契丹兵大入,諸將與戰於河間,保裔選精銳赴之,會暮,約詰朝合戰。遲明,契丹圍之數重,左右勸易甲馳突以出,保裔曰:「臨難無苟免。」遂決戰。二日,殺傷甚眾,蹴踐塵深二尺,兵盡矢絕,援不至,遂沒焉。
時車駕駐大名,聞之震悼,廢朝二日,贈侍中。以其子繼英為六宅使、順州刺史,繼彬為洛苑使,繼明為內園副使,幼子繼宗為西頭供奉官,孫惟一為將作監主簿。繼英等奉告命,謝曰:「臣父不能決勝而死,陛下不以罪其孥幸矣,臣等顧蒙非常之恩!」因悲涕伏地不能起。上惻然曰:「爾父死王事,贈賞之典,所宜加厚。」顧謂左右曰:「保裔父、祖死疆場,身複戰沒,世有忠節,深可嘉也。」保裔有母年八十四,遣使勞問,賜白金五十兩,封為陳國太夫人,其妻已亡,亦追封河東郡夫人。
保裔謹厚好禮,喜賓客,善騎謝,弋飛走無不中。嘗握矢三十,引滿以射,筈鏑相連而墜,人服其妙。屢經戰陣,身被七十創。貸公錢數十萬勞軍,沒後,親吏鬻器玩以償,上知之,乃複厚賜焉。
繼英仕至左衛大將軍、貴州團練使,嚴於馭軍,厚於撫宗族,其卒也,家無餘財。
方保裔及契丹血戰,而援兵不至,惟張凝以高陽關路鈴轄領先鋒,李重貴以高陽關行營副都部署率眾策應,遇契丹兵交戰,保裔為敵所覆,重貴與凝赴援,腹背受敵,自申至寅力戰,敵乃退。當時諸將多失部分,獨重貴、凝全軍還屯,凝議上將士功狀,重貴喟然曰:「大將陷沒,而吾曹計功,何面目也。」上聞而嘉之。重貴仕至知鄭州,領播州防禦使,改左羽林軍大將軍致仕。凝加殿前都虞候,卒,贈彰德軍節度使。
馬遂,開封人。初隸龍衛軍,補散直,改三班奉職,為北京指使。聞王則叛,中夜叱吒,晨起詣留守賈昌朝請擊賊。昌朝因使持榜入貝州招降,則盛服見之,遂諭以禍福,輒不答。遂將殺則,而無兵仗自隨。時張得一在側,欲其助己,目得一,得一不動。遂奮起,投杯抵則,扼其喉,驅之流血,而左右卒無助之者。賊黨攢刃聚噪至,斷一臂,猶詈則曰:「妖賊,恨不斬汝萬段!」賊縛遂廳事前,支解之。則倉猝被驅駭,傷病數日乃起。
事聞,仁宗歎息久之,贈宮苑使,封其妻為旌忠縣君,賜冠帔,官其子五人。後得殺遂者驍捷卒石慶,使其子剖心而祭之。
董元亨,深州束鹿人。累官至國子博士,通判貝州。王則據城叛,是日冬至,元亨方與州將張得一朝謁天慶觀,夜漏未盡,變起倉猝,眾莫知所為。元亨促馬馳還,坐廳事,賊党十餘人擐甲露刃,排闥而入,左右皆奔潰。賊脅元亨曰:「大王遣我來索軍資庫鑰。」元亨據案叱之曰:「大王誰也,妖賊乃敢弄兵乎!我有死耳,鑰不可得也。」賊將郝用繼來,索愈急,曰:「庫帑,今日大王所有也,可不上鑰乎!」元亨厲聲張目罵賊,用遂殺之,賊爭入,攜鑰而去。事聞,仁宗曰:「守法之臣也。」贈太常少卿,錄其子孫三人。賊平,獲郝用,斬以祭元亨。
曹覲,字仲賓,曹修禮子也。叔修古卒,無子,天章閣待制杜杞為言於朝,授覲建州司戶參軍,為修古後。皇祐中,以太子中舍知封州。儂智高叛,攻陷邕管,趨廣州。行至封州,州人未嘗知兵,士卒才百人,不任戰鬥,又無城隍以守,或勸覲遁去,覲正色叱之曰:「吾守臣也,有死而已,敢言避賊者斬。」麾都監陳曄引兵迎擊賊,封川令率鄉丁、弓手繼進。賊眾數百倍,曄兵敗走,鄉丁亦潰。覲率從卒決戰不勝,被執。賊戒勿殺,捽使拜,且誘之曰:「從我,得美官,付汝兵柄,以女妻汝。」覲不肯拜,且詈曰:「人臣惟北面拜天子,我豈從爾苟生邪!速殺我,幸矣。」賊猶惜不殺,徙置舟中,覲不食者兩日,探懷中印章授其從卒曰:「我且死,若求間道以此上官。」賊知其無降意,害之。至死詬賊聲不絕,投屍江中,時年三十五。事聞,贈太常少卿,錄其子四人,妻劉避賊死于林峒,追封彭城郡君,加賜冠帔。又贈修古尚書工部侍郎,封修古妻陳潁川郡君。
當智高之反,乘嶺南無備,州縣吏往往望風竄匿,故賊所向輒下,獨覲與孔宗旦、趙師旦能以死守。後田瑜安撫廣南,乃為覲立廟封州。
孔宗旦,魯人,為邕州司戶參軍。儂智高未反時,州有白氣出庭中,江水溢,宗旦以為兵象,度智高必反,以書告知州陳珙,珙不聽。後智高破橫州,即載其親往桂州,曰:「吾有官守,不得去,無為俱死也。」既而州破被執,賊欲任以事,宗旦叱賊,且大罵,遂被害。始,宗旦官京東,與李師道、徐程、尚同等四人為監司耳目,號為「四瞠」,人多惡之,其後立節如此。知袁州祖無擇以其事聞,贈太子中允。
趙師旦字潛叔,樞密副使稹之從子。美容儀,身長六尺。少年頗涉書史,尤刻意刑名之學。用稹蔭,試將作監主簿,累遷甯海軍節度推官。知江山縣,斷治出己,吏不能得民一錢,棄物道上,人無敢取。以薦者改大理寺丞、知彭城縣,遷太子右贊善大夫,移知康州。
儂智高破邕州,順流東下,師旦使人覘賊,還報曰:「諸州守皆棄城走矣!」師旦叱曰:「汝亦欲吾走矣。」乃大索,得諜者三人,斬以徇。而賊已薄城下,師旦止有兵三百,開門迎戰,殺數十人。會暮,賊稍卻,師旦語其妻,取州印佩之,使負其子以匿,曰:「明日賊必大至,吾知不敵,然不可以去,爾留,死無益也。」遂與監押馬貴部士卒固守州城。召貴食,貴不能食,師旦獨飽如平時;至夜,貴臥不安席,師旦即臥內大鼾。遲明,賊攻城愈急,左右請少避,師旦曰:「戰死與戮死何如?」眾皆曰:「願為國家死。」至城破無一人逃者。矢盡,與貴俱還,據堂而坐。智高麾兵鼓噪爭入,脅師旦,師旦大罵曰:「餓獠,朝廷負若何事,乃敢反邪!天子發一校兵,汝無遺類矣。」智高怒,並貴害之。賊既去,州人為立廟。事平,贈光祿少卿,賜其母王長安縣太君冠帔,錄其子弟並從子三人。師旦遇害時,年四十二。柩過江山,江山之人迎師旦喪,哭祭于路,絡繹數百里不絕。
同時有王從政者,以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與儂智高戰于太平場,被執,罵賊不已,至以沸湯沃之,終不屈而死。贈信州刺史,錄其孫二人。
蘇緘,字宣甫,泉州晉江人。舉進士,調廣州南海主簿。州領蕃舶,每商至,則擇官閱實其貲,商皆豪家大姓,習以客禮見主者,緘以選往,商樊氏輒升階就席,緘詰而杖之。樊訴於州,州召責緘,緘曰:「主簿雖卑,邑官也,商雖富,部民也,邑官杖部民,有何不可?」州不能詰。再調陽武尉,劇盜李囊橐於民,賊曹莫能捕。緘訪得其處,萃眾大索,火旁舍以迫之。李從中逸出,緘馳馬逐,斬其首送府。府尹賈昌朝驚曰:「儒者乃爾輕生邪!」累遷秘書丞,知英州。
儂智高圍廣,緘曰:「廣,吾都府也,且去州近,今城危在旦暮而不往救,非義也。」即募士數千人,委印于提點刑獄鮑軻,夜行赴難,去廣二十裏止營。廣人黃師宓陷賊中,為之謀主,緘擒斬其父。群不逞並緣為盜,複捕殺六十餘人,招其詿誤者六千八百人,使複業。賊勢沮,將解去,緘分兵先扼其歸路,布槎木亙四十裏。賊至不得前,乃繞出數舍渡江,由連、賀而西。緘與賊戰,摧傷甚眾,盡得其所掠物。時諸將皆罷,獨緘有功,仁宗喜,換為供備庫副使、廣東都監,管押兩路兵甲,遣中使賜朝衣、金帶。襲賊至邕,大將陳曙以失律誅,緘亦貶房州司馬。複著作佐郎,監越州稅十餘年,始還副使。知廉州,屋多茅竹,戍卒楊禧醉焚營,延燒民廬,因乘以為竊,緘戮之於市,又坐謫潭州都監。未幾,知鼎州。
熙甯初,進如京使、廣東鈴轄。四年,交阯謀入寇,以緘為皇城使知邕州。緘伺得實,以書抵知桂州沈起,起不以為意。及劉彝代起,緘致書於彝,請罷所行事。彝不聽,反移文責緘沮議,令勿得輒言。八年,蠻遂入寇,眾號八萬,陷欽、廉,破邕四砦。緘聞其至,閱州兵得二千八百,召僚吏與郡人之材者,授以方略,勒部隊,使分地自守。民驚震四出,緘悉出官帑及私藏示之曰:「吾兵械既具,蓄聚不乏,今賊已薄城,宜固守以遲外援。若一人舉足,則群心搖矣,幸聽吾言,敢越佚則孥戮汝。」有大校翟績潛出,斬以徇,由是上下脅息。緘子子元為桂州司戶,因公事攜妻子來省,欲還而寇至。緘念人不可戶曉,必以郡守家出城,乃獨遣子元,留其妻子。選勇士拿舟逆戰,斬蠻酋二。
邕既受圍,緘晝夜行勞士卒,發神臂弓射賊,所殪甚眾。緘初求救于劉彝,彝遣將張守節救之,逗遛不進。緘又以蠟書告急于提點刑獄宋球,球得書驚泣,督守節。守節皇恐,遽移屯大夾嶺,回保昆侖關,猝遇賊,不及陣,舉軍皆覆。蠻獲北軍,知其善攻城,啖以利,使為雲梯,又為攻濠洞子,蒙以華布,緘悉焚之。蠻計已窮,將引去,而知外援不至,或教賊囊土傅城者,頃刻高數丈,蟻附而登,城遂陷。緘猶領傷卒馳騎戰愈厲,而力不敵,乃曰:「吾義不死賊手。」亟還州治,殺其家三十六人,藏於坎,縱火自焚。蠻至,求屍皆不得,屠郡民五萬餘人,率百人為一積,凡五百八十餘積,隤三州城以填江。邕被圍四十二日,糧盡泉涸,人吸漚麻水以濟渴,多病下痢,相枕藉以死,然訖無一叛者。
緘憤沈起、劉彝致寇,又不救患,欲上疏論之。屬道梗不通,乃榜其罪于市,冀朝廷得聞焉。神宗聞緘死,嗟悼,贈奉國軍節度使,諡曰忠勇,賜都城甲第五、鄉里上田十頃,聽其家自擇。以子元為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召對,謂曰:「邕管賴卿父守禦,儻如欽、廉即破,則賊乘勝奔突,桂、象皆不得保矣。昔張巡、許遠以睢陽蔽遮江、淮,較之卿父,不能過也。」改授殿中丞,通判邕州。次子子明、子正,孫廣淵、直溫,與緘同死,皆褒贈焉。起與彝皆坐謫官。緘沒後,交人謀寇桂州,行數舍,其眾見大兵從北來,呼曰:「蘇皇城領兵來報怨。」懼而引歸。邕人為緘立祠,元祐中賜額懷忠。
秦傳序,江寧人。淳化五年,充夔峽巡檢使。李順之亂,賊眾奄至,傅夔州城下,傳序督士卒晝夜拒戰,嬰城既久,危蹙日甚,長吏皆奔竄投賊。傳序謂士卒曰:「吾為監軍,盡死節以守城,吾之職也,安可苟免乎!」城中乏食,傳序出囊橐服玩,盡市酒肉以犒士卒,慰勉之,眾皆感泣力戰。傳序度力不能拒,乃為蠟書遣人間道上言:「臣盡死力,誓不降賊。」城壞,傳序赴火死。
傳序家寄荊湖間,子奭溯峽求父屍,溺死。人以為父死于忠,子死於孝。奏至,太宗嗟惻久之,錄傳序次子煦為殿直,以錢十萬賜其家。煦卒,複以煦弟昉為三班奉職。
詹良臣,字元公,睦州分水人。舉進士不第,以恩得官,調縉雲縣尉。方臘起,其党洪再犯處州,守貳俱棄城遁。又有他盜霍成富者,用臘年號,剽掠縉雲。良臣曰:「捕盜,尉職也,縱不勝,敢愛死乎?」率弓兵數十人出禦之,為所執。成富誘使降,良臣曰:「汝輩不知求生,顧欲降我邪!昔年李順反于蜀,王倫反于淮南,王則反于貝州,身首橫分,妻子與同惡,無少長皆誅死,旦暮官軍至,汝肉飼狗鼠矣。」賊怒,臠其肉,使自啖之。良臣吐且罵,至死不絕聲,見者掩面流涕,時年七十二。徽宗聞而傷之,贈通直郎,官其子孫二人。
江仲明,台州人。宣和寇亂,載老母逃山澗中,猝遇寇於東城之岡,逼使就降,仲明義不辱,奮起罵賊,卒死之,丞相呂賾浩誄以文。
有蔣煜者,州之仙居人,有文學。寇欲妻以女,煜拒之,脅以拜,亦不從,寇曰:「吾戮汝矣!」煜伸頸就刃,詈聲不絕而死。
李若水,字清卿,洺州曲周人,元名若冰。上舍登第,調元城尉、平陽府司錄。試學官第一,濟南教授,除太學博士。蔡京晚複相,子絛用事,李邦彥不平,欲謝病去。若水為言:「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胡不取決上前,使去就之義,暴於天下。顧可默默托疾而退,使天下有伴食之譏邪?」又言:「積蠹已久,致理惟難。建裁損而邦用未豐,省科徭而民力猶困,權貴抑而益橫,仕流濫而莫澄。正宜置驛求賢,解榻待士,采其寸長遠見,以興治功。」凡十數端,皆深中時病,邦彥不悅。
靖康元年,為太學博士。開府儀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當掛服舉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躐躋顯位,敗壞軍政,金人長驅,其罪當與童貫等。得全首領以沒,尚當追削官秩,示與眾棄;而有司循常習故,欲加縟禮,非所以靖公議也。」章再上,乃止。
欽宗將遣使至金國,議以賦入贖三鎮,詔舉可使者,若水在選中。召對,賜今名,遷著作佐郎。為使,見粘罕於雲中。才歸,兵已南下,複假徽猷閣學士,副馮澥以往。甫次中牟,守河兵相驚以金兵至,左右謀取間道去,澥問「何如」?若水曰:「戍卒畏敵而潰,奈何效之,今正有死耳。」令敢言退者斬,眾乃定。
既行,疊具奏,言和議必不可諧,宜申飭守備。至懷州,遇館伴蕭慶,挾與俱還。及都門,拘之於沖虛觀,獨令慶、澥入。既所議多不從,粘罕急攻城,若水入見帝,道其語,帝命何行。桌還,言二人欲與上皇相見,帝曰:「朕當往。」明日幸金營,過信而歸。擢若水禮部尚書,固辭。帝曰:「學士與尚書同班,何必辭。」請不已,改吏部侍郎。
二年,金人再邀帝出郊,帝殊有難色,若水以為無他慮,扈從以行。金人計中變,逼帝易服,若水抱持而哭,詆金人為狗輩。金人曳出,擊之敗面,氣結僕地,眾皆散,留鐵騎數十守視。粘罕令曰:「必使李侍郎無恙。」若水絕不食,或勉之曰:「事無可為者,公昨雖言,國相無怒心,今日順從,明日富貴矣。」若水歎曰:「天無二日,若水寧有二主哉!」其僕亦來慰解曰:「公父母春秋高,若少屈,冀得一歸覲。」若水叱之曰:「吾不復顧家矣!忠臣事君,有死無二。然吾親老,汝歸勿遽言,令兄弟徐言之可也。」
後旬日,粘罕召計事,且問不肯立異姓狀。若水曰:「上皇為生靈計,罪己內禪,主上仁孝慈儉,未有過行,豈宜輕議廢立?」粘罕指宋朝失信,若水曰:「若以失信為過,公其尤也。」歷數其五事曰:「汝為封豕長蛇,真一劇賊,滅亡無日矣。」粘罕令擁之去,反顧罵益甚。至郊壇下,謂其僕謝寧曰:「我為國死,職耳,奈並累若屬何!」又罵不絕口,監軍者撾破其唇,噀血罵愈切,至以刃裂頸斷舌而死,年三十五。
寧得歸,具言其狀。高宗即位,下詔曰:「若水忠義之節,無與比倫,達于朕聞,為之涕泣。」特贈觀文殿學士,諡曰忠湣。死後有自北方逃歸者雲:「金人相與言,'遼國之亡,死義者十數,南朝惟李侍郎一人'。臨死無怖色,為歌詩卒,曰:'矯首問天兮,天卒無言,忠臣效死兮,死亦何愆?'聞者悲之。」
劉韐,字仲偃,建州崇安人。第進士,調豐城尉、隴城令。王厚鎮熙州,辟狄道令,提舉陝西平貨司。河、湟兵屯多,食不繼,韐延致酋長,出金帛從易粟,就以餉軍,公私便之。遂為轉運使,擢中大夫、集英殿修撰。
劉法死,夏人攻震武。韐攝帥鄜延,出奇兵搗之,解其圍。夏人來言,願納款謝罪,皆以為詐。韐曰:「兵興累年,中國尚不支,況小邦乎?彼雖新勝,其眾亦疲,懼吾再舉,故款附以圖自安,此情實也。」密疏以聞,詔許之。夏使愆期不至,諸將言夏果詐,請會兵乘之。韐曰:「越境約會,容有他故。」會再請者至,韐戒曰:「朝廷方事討伐,吾為汝請,毋若異時邀歲幣,軼疆場,以取威怒。」夏人聽命,西邊自是遂安。
韐求東歸,拜徽猷閣待制,提舉崇福宮。起知越州,鑒湖為民侵耕,官因收其租,歲二萬斛。政和間,涸以為田,衍至六倍,隸中宮應奉,租太重而督索嚴,多逃去。前勒鄰伍取償,民告病,韐請而蠲之。方臘陷衢、婺,越大震,官吏悉遁,或具舟請行。韐曰:「吾為郡守,當與城存亡。」不為動,益厲戰守備。寇至城下,擊敗之,拜述古殿直學士,召為河北、河東宣撫參謀官。
時邊臣言,燕民思內附,童貫、蔡攸方出師,而種師道之軍潰。韐意警報不實,見師道計事。師道曰:「契丹兵勢尚盛,而燕人未有應者,恐邊臣誕謾誤國事。」韐即馳白貫、攸,請班師。又論燕薊不可得,正使得之,屯兵遣餉,經費無藝,必重困中國。還次莫州,會郭藥師以涿州降,戎車再駕,以韐議異,徙知真定府。藥師入朝,韐密奏乞留之,不報。徙知建州,改福州,加延康殿學士。或言其過闕時,見禦史中丞有所請,遂罷。起知荊南,河北盜起,複以守真定。首賊柴宏本富室,不堪征斂,聚眾剽奪,殺巡尉,統制官亦戰死。韐單騎赴鎮,遣招之,宏至服罪。韐飲之酒,請以官,縱其黨還田裏,一路遂平。藥師請馬,詔盡以河北戰馬與之,不足,又賦諸民。韐曰:「空內郡駔駿,付一降將,非計也。」奏止之。金人已謀南牧,朝廷方從之求雲中地。韐諜得實,急以聞,且陰治城守以待變。是冬,金兵抵城下,知有備,留兵其旁,長驅內向。及還,治梯沖設圍,示欲攻擊,韐發強駑射之,金人知不可脅,乃退。自金兵之來,諸郡皆塞門,民坐困,韐獨縱樵牧如平日,以時啟閉。欽宗善之,拜資政殿學士。
時已許割地賂金人,而議者乘士民之憤,復議追躡,韐以亟戰為非。是時,諸將救太原,種師中、姚古敗。以韐為宣撫副使,至遼州,招集糾募,得兵四萬人,與解潛、折可求約期俱進,兩人又繼敗。初,韐遣別將賈瓊自代州出敵背,且許義軍以爵祿,得首領數十。既複五台,而潛、可求敗聞,遂不果進。太原陷,召入覲,為京城四壁守禦使,宰相沮罷之。
京城不守,始遣使金營,金人命僕射韓正館之僧舍。正曰:「國相知君,今用君矣。」韐曰:「偷生以事二姓,有死,不為也。」正曰:「軍中議立異姓,欲以君為正代,得以家屬行,與其徒死,不若北去取富貴。」韐仰天大呼曰:「有是乎!」歸書片紙曰:「金人不以予為有罪,而以予為可用。夫貞女不事二夫,忠臣不事兩君;況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此予所以必死也。」使親信持歸報諸子。即沐浴更衣,酌卮酒而縊。燕人歎其忠,瘞之寺西岡上,遍題窗壁,識其處。凡八十日乃就殮,顏色如生。建炎元年,贈資政殿大學士,後諡曰忠顯。
韐莊重寬厚,與人交,若有畏者;至臨大事則毅然不可回奪。初在西州為童貫所知,故首尾預其軍事,及以忠死,論者不復短其前失雲。子子羽、孫珙,自有傳。
傅察,字公晦,孟州濟源人,中書侍郎堯俞從孫也。年十八,登進士第。蔡京在相位,聞其名,遣子鯈往見,將妻以女,拒弗答。調青州司法參軍,曆永平、淄川丞,入為太常博士,遷兵部、吏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十月,接伴金國賀正旦使。是時,金將渝盟,而朝廷未之知也。察至燕,聞金人入寇,或勸毋遽行。察曰:「受使以出,聞難而止,若君命何。」遂至韓城鎮。使人不來,居數日,金數十騎馳入館,強之上馬,行次境上,察覺有變,不肯進,曰:「迓使人,故例止此。」金人輒易其馭者,擁之東北去,行百里許,遇所謂二太子斡離不者領兵至驛道,使拜。察曰:「吾若奉使大國,見國主當致敬,今來迎客而脅我至此!又止令見太子,太子雖貴人,臣也,當以賓禮見,何拜為?」斡離不怒曰:「吾興師南向,何使之稱?凡汝國得失,為我道之,否則死。」察曰:「主上仁聖,與大國講好,信使往來,項背相望,未有失德。太子幹盟而動,意欲何為?還朝當具奏。」斡離不曰:「爾尚欲還朝邪!」左右促使拜,白刃如林,或捽之伏地,衣袂顛倒,愈植立不顧,反覆論辨。斡離不曰:「爾今不拜,後日雖欲拜,可得邪!」麾令去。
察知不免,謂官屬侯彥等曰:「我死必矣,我父母素愛我,聞之必大戚。若萬一脫,幸記吾言,告吾親,使知我死國,少紓其亡窮之悲也。」眾皆泣。是夕隔絕,不復見。金兵至燕,彥等密訪存亡,曰:「使臣不拜太子,昨郭藥師戰勝有喜色,太子慮其劫取,且銜往忿,殺之矣。」將官武漢英識其屍,焚之,裹其骨,命虎翼卒沙立負以歸。立至涿州,金人得而系諸土室,凡兩月。伺守者怠,毀垣出,歸以骨付其家。副使蔣噩及彥輩歸,皆能道察不屈狀,贈徽猷閣待制。
察自幼嗜學,同輩或邀與娛嬉,不肯就。為文溫麗有典裁。平居恂恂然,無喜慍色,遇事若無所可否,非其意,崒然不可犯。恬于勢利,在京師,故人鼎貴,罕至其門,間一見,寒溫談笑而已。及倉卒徇義,犖犖如此,聞者哀而壯之,時年三十七。乾道中,賜諡曰忠肅。
楊震,字子發,代州崞人。以弓馬絕倫為安邊巡檢。河東軍征臧底河,敵據山為城,下瞰官軍,諸將合兵城下,震率壯士拔劍先登,斬數百級,眾乘勝平之,上功第一。
從折可存討方臘,自浙東轉擊至三界鎮,斬首八千級。追襲至黃岩,賊帥呂師囊扼斷頭之險拒守,下石肆擊,累日不得進。可存問計,震請以輕兵緣山背上,憑高鼓噪發矢石,賊驚走,已複縱火自衛。震身被重鎧,與麾下履火突入,生得師囊,及殺首領三十人,進秩五等。還知麟州建寧砦。
初,契丹之亡,其將小鞠錄西奔,招合雜羌十余萬,破豐州,攻麟府諸城郭。震父宗閔領本道兵馬屢摧敗之,俘其父母妻子。靖康元年十月,太原陷,鞠錄驅幽薊叛卒與夏人奚人圍建寧,扣壁語震曰:「汝父奪我居,破我兵,掩我骨肉,我忍死到今,急舉城降,當全汝軀命。」時城中守兵不滿百,震與戰士約,斬一級賞若干,官帑竭,繼以家人服珥,吏士感激自奮。越旬,矢盡力乏,城不守,與子居中、執中力戰沒,閤門俱喪,唯長子存中從征河北獨免。明年,宗閔亦死事于長安。
震時年四十四。建炎二年,詔贈武經郎。存中貴,請於朝,諡曰恭毅。
張克戩,字德祥,侍中耆曾孫也。第進士,曆河間令,知吳縣。吳為浙劇邑,民喜爭,大姓怙勢持官府。為令者踵故抑首,務為不生事、幸得去而已。克戩一裁以法,奸猾屏氣,使者以狀聞,召拜衛尉丞。初,克戩從弟克公為禦史,劾蔡京。京再輔政,修怨于張氏,以微事黜克戩。逾年,起知祥符縣,司開封戶曹,提舉京東常平,入辭,留為庫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八月,知汾州。十二月,金兵犯河東,圍太原。太原距汾二百里,遣將銀朱孛堇來攻,縱兵四掠,克戩畢力扞禦。燕人先內附在城下者數十,陰結黨欲為內應,悉收斬之。數選勁卒撓敵營,出不意焚其柵,敵懼引去,論功加直秘閣。
靖康元年六月,金兵複逼城。朝廷命經略使張孝純之子灝、都統制張思正、轉運使李宗來援,思正誅求無藝,民不堪命。克戩引誼開曉,皆願自奮。宣撫使李綱表其守城之勞,連進直龍圖閣、右文殿修撰。太原不守,思正紿雲出戰,遂率灝、宗奔慈、隰,於是人無固志。戍將麻世堅中夜斬關出,通判韓琥相繼亡,克戩召令兵民曰:「太原既陷,吾固知亡矣。然義不忍負國家、辱父祖,願與此城終始以明吾節,諸君其自為謀。」皆泣不能仰視,同辭而對曰:「公父母也,願盡死聽命。」乃益厲兵儆守。賊至,身帥將士擐甲登陴,雖屢卻敵而援師訖不至。
金兵破平遙,平遙為汾大邑,久與賊抗,既先陷,又脅降介休、孝義諸縣,據州南二十村,作攻城器具,兩遣使持書諭克戩,焚不啟。具述危苦之狀,募士間道言之朝,不報。十月朔,金益萬騎來攻愈急,有十人唱為降語,斬以徇。諸酋列城下,克戩臨罵極口,炮中一酋,立斃。度不得免,手草遺表及與妻子遺書,縋州兵持抵京師。明日,金兵從西北隅入,殺都監賈亶,克戩猶帥眾巷戰,金人募生致之。克戩歸索朝服,焚香南向拜舞,自引決,一家死者八人。金將奉其屍禮葬於後園,羅拜設祭,為立廟。事聞,詔贈延康殿學士,贈銀三百兩、絹五百匹,表揭門閭。紹興中,諡忠確。
張確,字子固,邠州宜祿人。元祐中,擢進士第。徽宗即位,應詔上書言十事,乞誅大奸,退小人,進賢能,開禁錮,起老成,擢忠鯁,息邊事,修文德,廣言路,容直諫,遂列於上籍。
宣和二年,召至京師。青溪盜起,確言:「此皆王民,但庸人擾之耳。願下哀痛之詔,省不急之務,租賦之外,一切寢罷,敢以花石淫巧供上者死。撫綏脅附,毋以多殺為功,旬浹之間,可以殄滅。」忤王黼意,通判杭州,攝睦州事。有自賊中逃歸者,悉宥之,訪得虛實以告,諸將用其言。盜平,知坊、汾二州。
宣和七年,徙解州,又徙隆德府。金兵圍太原,忻、代降,平陽兵叛。確表言:「河東天下根本,安危所系,無河東,豈特秦不可守,汴亦不可都矣。敵既得叛卒,勢必南下,潞城百年不修築,將兵又皆戍邊。臣生長西州,頗諳武事,若得秦兵十萬人,猶足以抗敵,不然,唯有一死報陛下耳。」書累上不報。明年二月,金兵至,知城中無備,諭使降。確乘城拒守,或獻謀欲自東城潰圍出,且探確意。確怒叱曰:「確守土臣,當以死報國,頭可斷,腰不可屈。」乃戰而死。
欽宗聞之悲悼,優贈述古殿直學士,召見其子乂,慰撫之曰:「卿父今之巡、遠也,得其死所矣,複何恨。使為將為守者皆如卿父,朕顧有今日邪!」斂容歎息者久之。
朱昭,字彥明,府穀人。以效用進,累官秉義郎,浮湛班行,不自表異。宣和末,為震威城兵馬監押,攝知城事。金兵內侵,夏人乘虛盡取河外諸城鎮。震威距府州三百里,最為孤絕。昭率老幼嬰城,敵攻之力,昭募驍銳兵卒千餘人,與約曰:「賊知城中虛實,有輕我心,若出不意攻之,可一鼓而潰。」於是夜縋兵出,薄其營,果驚亂,城上鼓噪乘之,殺獲甚眾。
夏人設木鵝梯沖以臨城,飛矢雨激,卒不能施,然晝夜進攻不止。其酋悟兒思齊介胄來,以氈盾自蔽,邀昭計事。昭常服登陴,披襟問曰:「彼何人,乃爾不武!欲見我,我在此,將有何事?」思齊卻盾而前,數宋朝失信,曰:「大金約我夾攻京師,為城下之盟,畫河為界;太原旦暮且下,麟府諸壘悉已歸我,公何恃而不降?」昭曰:「上皇知奸邪誤國,改過不吝,已行內禪,今天子聖政一新矣,汝獨未知邪?」乃取傳禪詔赦宣讀之,眾愕眙,服其勇辯。是時,諸城降者多,昭故人從旁語曰:「天下事已矣,忠安所施?」昭叱曰:「汝輩背義偷生,不異犬彘,尚敢以言誘我乎?我唯有死耳!」因大罵引弓射之,眾走。凡被圍四日,城多圮壞,昭以智補禦,皆合法,然不可複支。昭退坐廳事,召諸校謂曰:「城且破,妻子不可為賊汙,幸先戕我家而背城死戰,勝則東向圖大功,不勝則暴骨境內,大丈夫一生之事畢矣。」眾未應。昭幼子戲階下,遽起手刃之,長子驚視,又殺之,徑領數卒屠其家人,舁屍納井中。部將賈宗望母適過前,昭起呼曰:「媼,鄉人也,吾不欲刃,請自入井。」媼從之,遂並覆以土。將士將妻孥者,又皆盡殺之。昭謂眾曰:「我與汝曹俱無累矣!」
部落子有陰與賊通者,告之曰:「朱昭與其徒各殺其家人,將出戰,人雖少,皆死士也。」賊大懼,以利啖守兵,得登城。昭勒眾于通衢接戰,自暮達旦,屍填街不可行。昭躍馬從缺城出,馬蹶墜塹,賊歡曰:「得朱將軍矣!」欲生致之。昭瞋目仗劍,無一敢前,旋中矢而死,年四十六。
史抗,濟源人。宣和末,為代州沿邊安撫副使。金人圍代急,抗夜呼其二子稽古、稽哲謂曰:「吾昔語用事者,'雁門控制一道,宜擇帥增戍以謀未形之患,若使橫流,則無所措矣'。言雖切,皆不吾省。今重圍既固,外援不至,吾用六壬術占之,明日城必陷,吾將死事,汝輩亦勿以妻子為念而負國也。能聽吾言,當令家屬自裁,然後同赴義。」二子泣曰:「唯吾父命。」明日,城果破,父子三人突圍力戰,死於城隅。
孫益,不知其所以進。宣和末,以福州觀察使知朔寧府,被命救太原。時敵勢張甚,或言不若引兵北搗雲中,彼之將士室家在焉,所謂攻其所必救也。益曰:「此策固善,奈違君命。」因躍馬冒圍至城下,張孝純不肯啟門,遂死之。
益天資忠勇,每傾貲以賞戰士,能得人死力。小鞠錄為邊患,遣將致討,益子在行間,師無功,益謂子必死。朝廷聞之,恤錄其孤甚厚。其子遣信至益所報平安,益怒其子不能死,以狀自列,盡上還官所賜,而斬其持書來者。
初,益在朔寧,察郡人孫谷可用,奏為掾屬,待之異于常僚。益出師,屬以後事。益死,敵騎來攻,且別命郡守。眾議欲開關迎之,穀爭弗得,歎曰:「吾身已許國,又不忍負孫公之托,諸人不見容,是吾死所也。」或舉刃脅之,無懾容,遂見殺。
列傳第二百六忠義二
霍安國李涓李邈劉翊徐揆陳遘趙不試趙令{山成}唐重郭忠孝程迪徐徽言向子韶楊邦乂
霍安國,不知何許人。燕山之複,以直秘閣為轉運判官。宣和末,知懷州。靖康元年,路允迪奉使至懷,表其治狀,加直龍圖閣。歲中,進右文、集英殿修撰,徙知隆德府,未行複留。金騎再至,遂被圍,安國捍禦不遺力,鼎、澧兵亦至,相與共守。拜徽猷閣待制,然竟以閏十一月城陷。將官王美投壕死。粘罕引安國以下分為四行,使夷官問不降者為誰,安國曰:「守臣安國也。」問餘人,通判州事直徽猷閣林淵,兵馬鈴轄、濟州防禦使張彭年,都監趙士詝、張諶、於潛,鼎、澧將沈敦、張行中及隊將五人,同辭對曰:「淵等與知州一體,皆不肯降。」酋令引于東北鄉,望其國拜降,皆不屈,乃解衣面縛,殺十三人而釋其餘。安國一門無噍類。明年,贈延康殿學士。
李涓,字浩然,駙馬都尉遵勖曾孫也。以蔭為殿直,召試中書,易文階,至通直郎,知鄂州崇陽縣。靖康元年,京城被圍,羽檄召天下兵。鄂部縣七,當發二千九百人,皆未集,涓獨以所募六百銳然請行。或謂:「盍徐之,以須他邑。」涓曰:「事急矣,當持一信報天子,為東南倡。」而募士多市人,不能軍,涓出家錢買牛酒激犒之。令曰:「吾固知無益,然世受國恩,唯直死耳。若曹知法乎,'失將者死',鈞之一死,死國留名,男兒不朽事也。」眾皆泣。即日,引而東,北過淮,蒲圻、嘉魚二縣之兵始至,合而前。至蔡,天大雪,蔡人忽噪而奔,曰:「敵至矣。」即結陣以待。少焉,遊騎果集。涓馳馬先犯其鋒,下皆步卒,蒙鹵盾徑進,頗殺其騎,且走。涓乘勝追北十餘裏,大與敵遇,飛矢蝟集,二縣兵亟舍去。涓創甚,猶血戰,大呼叱左右負己,遂死焉,年五十三。士卒死者六七。上官有忌涓者,脅亡卒誣已遁。明年,金兵去,蔡人以其屍歸。朝廷錄其忠,贈朝奉郎,官其三子。
李邈,字彥思,臨江軍清江人。唐宗室宰相適之之後。少有才略,精悍敏決,見事風生。以父任為太廟齋郎。初調安州司理,監潤州酒務。用薦改京官,監在京竹木務,擢提轄環慶路糧草,通判河間府。
以迕蔡京、童貫,換右列,由承議郎換莊宅副使,知信安軍,遷知霸州,為遼國賀正副使。還,貫將連金人夾攻契丹,呼邈至私第,以語動之,使附己。邈言契丹人未厭其主,貫懼邈有異議,即奏不俟對,令複任。邈上書言:「契丹不可滅,苟誤機事,願誅臣以謝邊吏。」都轉運使沈積中捃邈罪五十有三條,鞠治一無所得,乃以建神霄宮不如詔,免官。
久之,監在京染院,進都大提舉京西汴河堤岸。盜起浙東,改江、淮、兩浙制置司管當公事,改知嚴州,代還。貫欲以西師入燕,邈複語貫曰:「方臘小丑,一呼屠七州四十餘縣,竭數路之力而後能平之,殆天以此警公也,何可遽移之北乎?」因密教貫陰佐契丹以圖金人,貫不能用,乃乞致仕。貫收復燕山,奏邈知涿州,改易州,皆辭不赴。歎曰:「國家禍亂自茲始矣!」
金人犯京師,詔趣入見,邈慨然複起就道。既至,會姚平仲戰不利,京師震動,上不以時賜對,問禦敵奈何?邈言:「勝負兵家之常勢,陛下無過憂,第古未有和戰不定而能成功者。」因言:「種師道宿將,有重名,二敵所畏。朝廷自主和議,而盡以諸道兵畀師道,視敵為進退。將在軍中,君命有所不受,使見可擊而進,勝固社稷之福;不勝,亦足使敵知吾將帥有以國為任者。」上稱善,而耿南仲方主和議,不合,乃換右文殿修撰、京畿轉運使,辭不拜。
金人猶駐毛駝崗,乃以邈為京城西壁守禦使。邈言:「姚平仲敗績,而敵猶不敢留,是畏我也。不以種師道再戰,已失機會;尚可尾其行,及河半渡擊之,猶足為後戒。」議複格。三上章致仕,不允。改主管馬軍公事、權樞密副都承旨,出為河北西路制置使。以措置山西塘灣、屯田、弓箭手事。邈論塘灣不可為,奪制置使,下遷提舉保甲,仍領措置司。又論不已,再奪觀察使,則金兵將及境矣。遂復舊官,守真定。後二日,落階,拜青州觀察使,仍知府事。
邈始視事,兵不滿二千,錢不滿二百萬,自度無以拒敵,乃諭民出財,共為死守。民恃邈為固,不數日,得錢十三萬貫、粟十一萬石,募民為勇敢亦數千人。而新集之兵皆無鬥志,金人至,邈乞師于宣撫副使劉韐,且間道走蠟書上聞,皆不報。城被圍,且戰且守,相持四旬。城破,邈巷戰不克,將赴井,左右持之不得入。斡離不脅邈拜,不拜,以火燎其鬚眉及兩髀,亦不顧,乃拘于燕山府。
金人問曰:「集民兵擊我,謂我為賊,何也?」邈曰:「汝負盟,所至掠吾金帛子女,何諱吾言敵?」不能屈。久之,欲以邈知滄州,笑而不答。且說之曰:「天下強弱之勢安有常,特吾中國適逢其隙耳。汝不以此時歸二帝及兩河地,歲取重幣如契丹,以為長利,強尚可恃乎?」金人諱其言,命邈被髮左衽,邈憤,詆毀甚力,金人撾其口,猶吮血噀之。翼日,自去發為浮屠,金人大怒,遂遇害。將死,顏色不變,南向再拜,端坐就戮,燕人為之流涕。高宗贈昭化軍節度使,諡曰忠壯。
劉翊,靖康元年,以吉州防禦使為真定府路都鈴轄。金人攻廣信、保州不克,遂越中山而攻真定。翊率眾晝夜搏戰城上。金兵初攻北壁,翊拒之,乃偽徙攻東城,宣撫使李邈複趣翊往應;越再宿,潛移攻具還薄北城,眾攀堞而上,城遂陷。邈就執,翊猶集左右巷戰,已而稍亡去,翊顧其弟曰:「我大將也,其可受賊戮乎!」挺身潰圍欲出,諸門已為敵所守,乃之孫氏山亭中,解絛自縊死。
徐揆,衢州人。游京師,入太學。靖康元年,試開封府進士,為舉首,未及大比而遭國難。欽宗詣金營不歸,揆帥諸生扣南薰門,以書抵二酋,請車駕還闕。其略曰:「昔楚莊王入陳,欲以為縣,申叔時諫,複封之。後世君子,莫不多叔時之善諫,楚子之從諫,千百歲之下,猶想其風采。本朝失信大國,背盟致討,元帥之職也;郡城失守,社稷幾亡而存,元帥之德也;兵不血刃,市不易肆,生靈幾死而活,元帥之仁也;雖楚子存陳之功,未能有過。我皇帝親屈萬乘,兩造轅門,越在草莽,國中喁喁,跂望屬車之塵者屢矣。道路之言,乃謂以金銀未足,故天子未返,揆竊惑之。今國家帑藏既空.編民一妾婦之飾,一器用之微,無不輸之公上。商賈絕跡,不來京邑,區區豈足以償需索之數。有存社稷之德,活生靈之仁,而以金帛之故,留質君父。是猶愛人之子弟,而辱其父祖,與不愛無擇,元帥必不為也。願推惻隱之心,存始終之惠,反其君父,班師振旅,緩以時日,使求之四方,然後遣使人奉獻,則楚封陳之功不足道也。」二酋見書,使以馬載揆至軍詰難,揆厲聲抗論,為所殺。建炎二年,追錄死節,詔贈宣教郎,而官其後。
陳遘,字亨伯,其先自江寧徙永州。登進士第。知莘縣,為治有績,魏尹蔣之奇、馮京、許將交薦之。知雍丘縣,徽宗將以為禦史,而遭父祐甫憂。畢喪,為廣西轉運判官。蔡京啟蠻徭地,建平、從、允三州,遘言:「蠻人幸安靜,輕擾以兆釁,不可。」京惡之,以他事罷歸。
旋知商州、興元府,入為駕部、金部員外郎。張商英得政,用為左司員外郎。俄擢給事中,會商英免相。蔡薿攝封駁,力沮止之,遘懼,請外。以直秘閣為河北轉運使,加直龍圖閣,徙陝西。召還京師,而蔡京複相,再使河北,徙淮南。帝將易置發運使,命選諸道計臣有閥閱者,執政以遘言,京曰:「職卑不可用,願更選。」帝曰:「可除集英殿修撰使往。」京乃不敢言。遂為副使,未幾,升為使。朝廷方督綱餉,運渠壅澀,遘使決呂城、陳公兩塘達于渠。漕路甫通,而朱勔花石綱塞道,官舟不得行。遘捕系其人,而上章自劾。帝為黥勔人,進遘徽猷閣待制。
宣和二年冬,方臘亂,詔以屬遘。遘言:「臘始起青溪,眾不及千,今脅從已過萬,又有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皆聚党應之。東南兵弱勢單,士不習戰,必未能滅賊。願發京畿兵、鼎澧槍盾手,兼程以來,庶幾蜂起愚民。不至滋蔓。」帝悉行其言。
加龍圖閣直學士,經制七路,治于杭。時縣官用度百出,遘創議度公私出納,量增其贏,號「經製錢」。其後總制使翁彥國仿其式,號「總製錢」。於是天下至今有「經總製錢」名,自兩人始也。
又言:「妖賊陵暴州縣,唯搜求官吏,恣行殺戮。往往斷截支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不廠怨心。蓋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騷動,不知藝極。積有不平之氣,結于民心,一旦乘勢如此,可為悲痛!此風不除,必更生事。臣願采摭官吏奸贓尚仍舊習者,按治以聞,乞重置於理。」許之。
又進學士,凡所施置,以御筆先下。於是劾越州王仲薿糾市民造金茶器,減直買軍糧券,而以私錢取之,仲薿坐黜。杭經巨寇後,河渠堙窒,邦人以水潦為病。前守數請於朝,皆以勞費輟役。遘以冬月檄真、揚、潤、楚諸郡,凡守閘綱卒,悉集治所。先是,當閉閘,群卒無以食,率凍餓不自聊。聞命,相率呼舞以來者二千人,用其力治河,不兩月畢,杭人利焉。
徙河北都轉運使,進延康殿學士,曆知中山、真定、河間府。欽宗立,加資政殿學士,積官至光祿大夫。複為真定,又徙中山。金人再至,遘冒圍入城,堅壁拒守。詔康王領天下大元帥,命遘為兵馬元帥。受圍半年,外無援師。京都既陷,割兩河求和。遘弟光祿卿適至中山,臨城諭旨,遘遙語之曰:「主辱臣死。吾兄弟平居以名義自處,寧當賣國家為囚孥乎?」適泣曰:「兄但盡力,勿以弟為念。」
遘呼總管使盡括城中兵擊賊,總管辭,遂斬以徇。又呼步將沙振往。振素有勇名,亦固辭,遘固遣之。振怒且懼,潛衷刃入府。遘妾定奴責其輒入,振立殺之,遂害遘於堂,及其子錫並僕妾十七人。長子钜以官淮南獲免。振出,帳下卒噪而前曰:「大敵臨城,汝安得殺吾父?」執而捽裂之,身首無餘。城中無主,乃開門出降。金人入見其屍曰:「南朝忠臣也。」斂而葬諸鐵柱寺。建炎初,贈特進。
遘性孝友,為人寬厚長者。任部刺史二十年,每出行郡邑,必焚香祈天,願不逢貪濁吏。嘗薦王安中、呂頤浩、張愨、謝克家、何鑄,後皆至公輔,世以為知人。
適由開封少尹、衛尉少卿至光祿卿。是役也,金人執之以北。後十年,死於雲中。
趙不試,太宗六世孫。宣和末,通判相州,尋權州事兼主管真定府路經略安撫公事。建炎元年,知相州。初,汪伯彥既去相,金人執其子似,遣來割地,似至相,不試固守不下。明年,金人大入。州久被圍,軍民無固志,不試謂之曰:「今城中食乏,外援不至。不試,宗子也,義不降,計將安出?」眾不應。不試知事不可為,遂登城與金人約勿殺,許之。既啟門,乃納其家井中,然後以身赴井,命提轄官實以土。州人皆免於死。
趙令{山成},燕懿王玄孫,安定郡王令衿兄也。初名令裨。建炎初,仕至鄂州通判,領兵戍武昌。賊閻瑾犯黃州,縱掠而去。令{山成}渡江存撫之,黃人乃安。李綱言於上,擢直龍圖閣、知黃州,賜今名。奉詔修城,凡六月而畢。賊張遇過城下,招令{山成}。度不能拒,出城見之,遇飲以酒,一舉而盡,曰:「固知飲此必死,願勿殺軍民。」遇驚曰:「先以此試公耳。」更取毒酒沃地,地裂有聲,乃引軍去。未幾,丁進、李成兵迭至,俱擊卻之。叛將孔彥舟又引兵圍城,率民兵固守,凡六日乃解。
三年,以內艱去,詔起複。時金人聞孟太后在南昌,欲邀之,徑犯黃州。令{山成}已還在道,郡卒得金人木笴鑿頭箭,浮江告急。令{山成}疾趨,夜半入城。金人力攻,翼日城陷。金人欲降之,大罵不屈,酌以酒,揮之不肯飲,又衣以戰袍,曰:「我豈當服!」金人曰:「趙使君何堅執膝?」曰:「但當拜祖宗,豈能拜犬彘!」金人怒鞭之,流血被面,罵不絕口而死。事聞,贈徽猷閣待制,諡曰湣忠。州人乞立廟,從之。初,城破,都監王達、判官吳源、巡檢劉卓,皆以不屈死焉。
唐重,字聖任,眉州彭山人。少有大志。大觀三年進士。徽宗親策士,問以制禮作樂,重對曰:「事親從兄,為仁義禮樂之實。陛下以神考為父,哲宗為兄,盍亦推原仁義之實而已,何以製作為?」授蜀州司理參軍,改成都府府學教授,知懷安軍金堂縣,授辟雍錄。
先是,朝廷以拓土為功,邊帥爭興利以徼賞,凡蜀東西、夔峽路及荊湖、廣南,皆誘近邊蕃夷獻其地之不可耕者,謂之納土,因置州縣,所至騷然。重以其利害白之宰相,因是薦之,召對。遷吏部員外郎、左司郎官、起居舍人。
金人入京師,重言:「開邊之禍,起于童貫,故金人以貫為禍首。若斬貫首,遣人傳送于金,尚可緩兵。」或獻議遠避,重聞衛士語,以告於朝,始定守城之計。擢右諫議大夫。時宰執各主和戰二議,重上疏乞命其廷辨得失。金人要求金帛,中書侍郎王孝迪下令,有匿金銀者死,許人告。重曰:「如此,則子得以告父,弟得以告兄,奴婢得以告主矣,豈初政所宜?」即與禦史抗論,乃止。又累疏乞斬蔡京父子以謝天下。尋遷中書舍人,詞命多所繳奏。又言:「近世不次用人,其間致身宰輔,有未嘗一日出國門者。乞先補外,以為之倡。」上開納,而宰相執奏以為不可。明日,台諫皆得罪,重落職知同州。
金人已陷晉、絳,將及同。重度不能守,乃開門縱州人使出,自以殘兵數百守城,以示必死。金人疑有備,不復渡河而返。降詔獎諭,擢天章閣待制。先是,陝西宣撫使范致虛提五路兵勤王,至陝州。重遺致虛書,言:「中都倚秦兵為爪牙,諸夏恃京師為根本。今京城圍久,人無鬥志,若五路之師逡巡未進,則所以為爪牙者不足恃,而根本搖矣。然潰卒為梗,關中公私之積已盡;又聞西夏侵掠鄜延,為腹背患。今莫若移檄蜀帥及川峽四路,共資關中守禦之備,合秦、蜀以衛王室。」致虛銳於出師,由澠池屯千秋鎮,為金將所敗,軍皆潰,退保潼關,而五路之力益耗矣。重募人間道走京城歸報。二帝既北行,重即移檄川、秦十路帥臣,各備禮物往軍前迎奉。
未幾,高宗即位,重上疏論今急務有四,大患有五。所謂急務者,以車駕西幸為先,次則建藩鎮、封宗子,通夏國之好,繼青唐之後,使相犄角,以緩敵勢。所謂大患者,法令滋彰,朝綱委靡,軍政敗壞,國用竭,民心離。欲救此者,宜守祖宗成憲,登用忠直,大正賞刑,誠今日之急務。
長安謀帥,劉岑自河東使還,上亦詢可守關中者,岑以重對,乃以天章閣直學士知京兆府,尋兼京兆府路經略制置使。
重前在同州,凡三疏上大元帥府,乞早臨關中以符眾望。且畫三策:一謂鎮撫關中以固根本,然後營屯于漢中,開國於西蜀,此為策之上;若駐節南陽,控楚、吳、越、齊、趙、魏之師,以臨秦、晉之墟,視敵強弱為進退,選宗親賢明者開府於關中,此為策之次;儻因都城,再治城池汴、洛之境,據成皋、崤函之險,悉嚴防守,此策之下;若引兵南度,則國勢微弱,人心離散,此最無策。暨至永興,又六上疏,皆以車駕幸關中為請。並條奏關中防河事宜,大意謂:虢、陝殘破,解州、河中已陷,同、華州沿河與金人對壘,邊面亙六百餘裏。本路無可戰之兵,乞增以五路兵馬十萬以上,委漕臣儲偫以守關中。
章凡七八上,朝廷未有所處。重複上疏曰:「關中百二之勢,控制陝西六路,捍蔽川峽四路。今蒲、解失守,與敵為鄰,關中固,則可保秦、蜀十路無虞。緣逐路帥守、監司各有占護,不相通融。昨范致虛會合勤王之師,非不竭力,而將帥各自為謀,不聽節制。乞選宗親賢明者充京兆牧,或置元帥府,令總管秦、蜀十道兵馬以便宜從事,應帥守、監司並聽節制。緩急則合諸道之兵以衛社稷,不惟可以禦敵,亦可以救郡縣瓦解之失。」又乞節制五路兵,俱不報。
金將婁宿渡河陷韓城縣,時京兆餘兵皆為經制使錢蓋調赴行在。重度勢不可支,以書別其父克臣曰:「忠孝不兩立,義不苟生以辱吾父。」克臣報之曰:「汝能以身徇國,吾含笑入地矣。」及金人入境,重遺書轉運使李唐孺曰:「重平生忠義,不敢辭難。始意迎車駕入關,居建瓴之勢,庶可以臨東方。今車駕南幸矣,關陝又無重兵,雖竭智力何所施,一死報上不足惜。」
及金兵圍城,城中兵不滿千,固守逾旬,外援不至。而經制副使傅亮以精銳數百奪門出降,城陷,重以親兵百人血戰。諸將扶重去,重曰:「死吾職也。」戰不已,眾潰,重中流矢死。初,唐孺以其書聞,俄以死節報。上哀悼之,贈資政殿學士,後諡恭湣。
郭忠孝,字立之,河南人,簽書樞密院事逵之子。受《易》、《中庸》于程頤。少以父任補右班殿直,遷右侍禁。登進士第,換文資,授將作監主簿。年逾三十,不忍去親側,多仕于河南筦庫間。宣和間,為河東路提舉。解梁、猗氏與河東接壤,盜販鹽者數百為群,歲起大獄,轉相告引,抵罪者眾。忠孝止治其首,餘悉寬貸。宰相王黼怒之,坐廢格鹽法免。
靖康初,召為軍器少監。入對,以和議為非是,力陳追擊之策,謂:「兵家忌深入,金人自燕薊興兵,逾河朔,犯都城,其鋒不可當,今銳氣且衰,又顧子女玉帛之獲,故議和以款我師。今諸道之師集矣,宜乘其惰擊之,若不能擊其歸,他日安能禦其來。」上命與宰相吳敏、樞密李綱議,忠孝複條上戰守利害、士馬分合之策十餘事。主和者眾,卒不用其策。改永興軍路提點刑獄,措置保甲。初,議者請擇保甲十萬刺為義勇,分隸河朔諸郡。忠孝曰:「保甲歲久,死亡者眾,擇三萬人守都城可也,河朔騎兵之地,非保甲所宜。」上從之。忠孝亟走關陝,得勝兵三萬,分隸十將,擇一將統之。繼遣兵趨澤、潞,聽宣撫司節制。
金人再犯京師,永興帥範致虛率諸軍繇淆、澠入援,忠孝曰「金人深入,而河東無守備,願分兵走太行,扼其歸路,彼必來戰,城下之圍可緩。」致虛以為然。檄河中守席益、馮翊守唐重與忠孝同出河東,為牽制之舉,大軍盡出函穀。忠孝獨以蒲、解軍三千至猗氏,遇金人,破之。逾絳州,破太平砦,斬首數百級。攻平陽,入其郛。會大軍失利淆、澠間,乃引還。
及金人犯永興,兵寡,或勸忠孝以監司出巡,可以避禍。忠孝不答,與經略唐重分城而守。忠孝主西壁,唐重主東壁。金人陳城下,忠孝募人以神臂弓射之,敵不得前。已而攻陷城東南隅,忠孝與重及副總管楊宗閔、轉運副使桑景詢、判官曾謂、經略主管機宜文字王尚、提舉軍馬武功大夫程迪俱死之。朝廷贈忠孝大中大夫。子雍,別有傳。
程迪,字惠老,開封人。父博古,部鄜延兵戰死永樂。迪以門蔭得官。宣和中,從楊惟中征方臘有功,加武功大夫、榮州團練使、瀘南潼川府路走馬承受公事。
諸使合薦迪忠義謀略,可任將帥,召赴行在。經略制置使唐重以敵迫近,留迪提舉軍馬,措置民兵以為備。金人已自同州渡河,或勸迪還蜀,迪思有以報國,不從。乃詣種氏諸豪,謀率眾保險,俟其勢稍衰,出奇擊之。轉運使桑景詢知其謀,以告唐重,揭榜許民擇險自固。會前河東經制使傅亮建議當守不當避,重從之,以亮為制置副使,去者悉還。
既而金兵益迫,重乃以迪提舉永興路軍馬,措置民兵,令迪行視南山諸穀,將運金帛徙治其中。因召土豪,集民兵以補軍籍。會應募者眾,亮語重曰:「人心如此,假以旬日,守備且具,奈何望風棄去。」重大然之,即檄諸司聽亮節制。金人近城,迪又欲選兵迎戰,使老稚得趣險,尚可以活十萬人。亮執議城守,金人四面急攻,外無援兵,迪率諸司及統制偏裨以下東鄉會盟:「危急必以死相應,誓不與敵俱生。」慷慨嗚咽,同盟皆感泣。城破,乃自亮所分地始。亮先出降,眾潰。迪率其徒行徇於眾曰:「敵仇我矣,降亦死,戰亦死!」努力與鬥,憤怒大呼,口流血,士皆感奮,多所斬殺。迪冒飛矢,持短兵接戰數十合,身被創幾遍,絕而復蘇,猶厲聲叱戰不已,遂死之。麾下士舁置空室中,比屋皆燼,室獨不火,及斂,容色如生。詔贈明州觀察使,諡恭湣。子昌諤。
徐徽言,字彥猷,衢之西安人。少為諸生,泛涉書傳。負氣豪舉,有奇志,喜談功名事。大觀二年,詔求材武士,韓忠彥、范純粹、劉仲武以徽言應詔,召見崇德殿,賜武舉絕倫及第。
曆保德軍監押,以邊功加閣門祗候、平陽府軍馬鈴轄,權知保德軍。改總領河西軍馬,以討西夏功,累遷秉義郎。宣和四年,將伐燕,命太原帥張孝純招河西帳族,遣徽言入其地。帳族拒而射之,徽言迎戰破之,遂定天德、雲內兩城。宣撫使童貫嫉其功,檄太原不得違節度。複棄去。孝純先定朔、武二州,亦不能守。改知火山軍兼統制河西軍馬,徙赴石州。
靖康初,遷武翼郎、閣門宣贊舍人。金人圍太原,分兵絕饟道,自隰、石以北,命令不通者累月。徽言以三十人渡河,一戰破之。遷武經郎、知晉寧軍兼嵐石路沿邊安撫使。
金人再犯京師,陝西制置使範致虛糾合五路兵赴難,檄徽言守河西。欽宗割兩河以紓禍,同知樞密院事聶昌出河東,為金人所劫,以便宜割河西三州隸西夏。晉寧軍民大恐,曰:「棄麟、府、豐,晉寧豈能獨存!」徽言曰:「此使人矯詔耳。三郡在河西,設有詔,猶當執奏,況無之耶!」遂率兵複取三州,夏人所置守長皆出降,徽言慰遣之。又並取嵐、石凳州,教戈舡卒乘羊皮渾脫亂流以掩敵。金人益備克胡砦、吳堡津,遣守領為九州都統,與晉寧對壘。徽言出奇兵襲逐之。時河東郡縣淪沒,遺民日徯王師之至。徽言陰結汾、晉土豪數十萬,約複故地則奏官為守長,聽世襲。條其事以聞,俟報可,即身率精甲搗太原,徑取雁門,留兵戍守;且曰:「定全晉則形勝為我有,中原當指期克復,投機一時,會不可失。」奏上,詔徽言聽王庶節制,議遂格。
金人忌徽言,欲速拔晉寧以除患。建炎二年冬,自蒲津涉河圍之。先是徽言移府州,約折可求夾攻金人。可求降,金將婁宿挾至城下以招徽言。徽言故與可求為姻,乃登陴以大義噍數之。可求仰曰:「君于我胡大無情?」徽言攝弓厲言曰:「爾於國家不有情,我尚于爾何情?寧惟我無情,此矢尤無情。」一發中之,可求走,因出兵縱擊,遂斬婁宿孛堇之子。當是時,環河東皆已陷,獨晉寧屹然孤墉,橫當強敵,勢相百不抗。徽言堅壁持久,撫摩疲傷,遣沒人泅河,召民之逃伏山谷者幾萬眾,浮筏西渡,與金人鏖河上,大小數十戰,所俘殺過當。晉寧號天下險,徽言廣外城,東壓河,下塹不測,譙堞雄固,備械甚整。命諸將畫隅分守,敵至則自致死力,以勁兵往來為遊援。
金進攻數敗,不得志,圍之益急。晉甯俗不井飲,寄汲於河。金人載茭石湮壅支流,城中水乏絕,儲偫浸罄,鎧仗空敝,人人惴憂,知殞亡無日。徽言能得眾心,奮枵餓傷夷之餘,裒折槊斷刃,以死固守。既自度不支,取炮機、篦格,凡守具悉火之,曰:「無以遺敵。」遣人間道馳書其兄昌言曰:「徽言孤國恩死矣,兄其勉事君。」一夕,裨校李位、石贇系帛書飛笴上,陰約婁宿啟外郭納金兵。徽言與太原路兵馬都監孫昂決戰門中,所格殺甚眾,退嬰牙城以守。金人攻之不已,徽言置妻子室中,積薪自焚。仗劍坐堂上,慷慨語將士:「我天子守土臣,義不見蔑敵手。」因拔佩刀自擬,左右號救持之急,金兵猥至,挾徽言以去,然猶憚其威名。
初,徽言與劉光世束發雅故。光世被命援太原,次吳堡津,輒頓不進。徽言移書趣行,未聽;又諭以太原危不守,旦暮望救,總管承詔赴急,不宜稽固取方命罪,光世猶前卻。徽言即露章劾其逗撓,封副與之,光世惶遽引道。
宣撫使張浚與諸使者相繼以死節事聞,高宗撫幾震悼,顧謂宰相曰:「徐徽言報國死封疆,臨難不屈,忠貫日月,過於顏真卿、段秀實遠矣。不有以寵之,何以勸忠,昭示來世。」乃贈晉州觀察使,諡忠壯。再贈彰化軍節度。
孫昂,亦引刀欲自刺,金人擁至軍前,不屈而死,至是贈成忠郎、圍練使。徽言子岡既同死事,而從孫適亦以守安豐死。昂父翊,宣和末知朔寧府,救太原,死於陣。各世著忠義雲。
向子韶,字和卿,開封人,神宗後再從侄也。年十五入太學,登元符三年進士第。特恩改承事郎,授荊南府節度判官,累官至京東轉運副使。屬郡郭奉世進萬緡羨餘,戶部聶昌請賞之以勸天下。子韶劾奉世,且言近臣首開聚斂之端,浸不可長,士論韙之。以父憂免,起複,知淮寧府。
建炎二年,金人犯淮甯,子韶率諸弟城守,諭士民曰:「汝等墳墓之國,去此何之,吾與汝當死守。」時有東兵四千人,第三將岳景綬欲棄城率軍民走行在,子韶不從,景綬引兵迎敵而死。金人晝夜攻城,子韶親擐甲胄,冒矢石,遣其弟子率赴宗澤乞援兵,未至,城陷。子韶率軍民巷戰,力屈為所執。金人坐城上,欲降之,酌酒於前,左右抑令屈膝,子韶直立不動,戟手責駡,金人殺之。其弟新知唐州子褒、朝請郎子家等與闔門皆遇害,惟一子鴻六歲得存。事聞,再贈通議大夫,官其家六人,後諡忠毅。初,金人至淮甯府,楊時聞之曰:「子韶必死矣。」蓋知其素守者雲。
楊邦乂,字晞稷,吉州吉水人。博通古今,以舍選登進士第,遭時多艱,每以節義自許。曆婺源尉、蘄廬建康三郡教授,改秩知溧陽縣。會叛卒周德據府城,殺官吏。邦乂立縣獄囚趙明於庭,欲誅之,因諭之曰:「爾悉裏中豪傑,誠能集爾徒為邑人誅賊,不惟宥爾罪,當上功畀爵。」明即請行,邦乂飲之卮酒,使自去。越翼日,討平之。
建炎三年,金人至江上。高宗如浙西,留右僕射杜充為禦營使,駐紮建康,命劉光世、韓世忠、王燮諸將悉聽充節制。充性酷而無謀,士心不附。渡岡沙,充遣陳淬、嶽飛等及金人戰于馬家渡。自辰至未,戰數合,勝負未決。燮擁兵弗救,淬被擒,燮兵遁,充率麾下數千人降。金人濟江,鼓行逼城。時李棁以戶部尚書董軍餉,陳邦光以顯謨閣直學士守建康,皆具降狀,逆之十裏亭。金帥完顏宗弼既入城,棁、邦光率官屬迎拜,惟邦乂不屈膝,以血大書衣裾曰:「甯作趙氏鬼,不為他邦臣。」宗弼不能屈。翼曰,遣人說邦乂,許以舊官。邦乂以首觸柱礎流血,曰:「世豈有不畏死而可以利動者?速殺我。」翼日,宗弼等與棁、邦光宴堂上,立邦乂於庭,邦乂叱棁、邦光曰:「天子以若捍城,敵至不能抗,更與共宴樂,尚有面目見我乎?」有劉團練者,以幅紙書「死活」二字示邦乂曰:「若無多雲,欲死趣書'死'字。」邦乂奮筆書「死」字,金人相顧動色,然未敢害也。已而宗弼再引邦乂,邦乂不勝憤,遙望大罵曰:「若女真圖中原,天寧久假汝,行磔汝萬段,安得汙我!」宗弼大怒,殺之,剖取其心,年四十四。事聞,贈直秘閣,賜田三頃,官為斂葬,即其地賜廟褒忠,諡忠襄,官其四子。
邦乂少處郡學,目不視非禮,同舍欲隳其守,拉之出,托言故舊家,實娼館也。邦乂初不疑,酒數行,娼女出,邦乂愕然,疾趨還舍,解其衣冠焚之,流涕自責。紹興七年,樞密院言邦乂忠節顯著,上曰:「顏真卿異代忠臣,朕昨已官其子孫,邦乂為朕死節,不可不厚褒錄,以為忠義之勸。」加贈徽猷閣待制,增賜田三頃。
列傳第二百七忠義三
曾怘弟悟劉汲鄭驤呂由誠郭永韓浩朱庭傑王允功王薦周中周辛附歐陽珣張忠輔李彥仙邵雲呂圓登宋炎附趙立王複鄭褒附王忠植唐琦李震陳求道
曾怘,字仲常,中書舍人鞏之孫。補太學內舍生,以父任郊社齋郎,累官司農丞、通判溫州,須次於越。
方遇難時,崇甫四歲,與乳母張皆死。夜值小雨,張得蘇,顧見崇亦蘇,尚吮其乳,郡卒陳海匿崇以歸。後仕至知南安軍。怘從弟悟。
悟字蒙伯,翰林學士肇之孫也。宣和二年進士,靖康間為亳州士曹。金人破亳州,悟被執,抗辭慢罵,眾刃劘之,屍體無存者,妻孥同日被害。年三十三。
劉汲,字直夫,眉州丹棱人。紹聖四年進士。為合州司理、武信軍推官,改宣德郎、知開封府鄢陵縣。奉行神霄宮不如令,以京畿轉運使趙霆奏,徙通判隆德府。時方士林靈素用事,郡人班自改《易系辭》為妖言,以應靈素。汲攝守,下自獄。靈素薦自有道。命轉運使陳知存按驗,掾史懼,欲變獄。汲責數掾史,知存憚之,卒以實聞。
通判河中府,辟開封府推官。自盛章等尹京,果於誅殺,率取特旨以快意,汲每白府奏罷之。宰相王黼初領應奉司,汲對客輒詆之,黼聞,奏謫監蓬州稅。欽宗召赴闕,汲奏願得驅馳外服,治兵食以衛京師。時置京西轉運司于鄧州,以汲添差副使。建炎元年,范致虛師至陝,汲貽書勸以一軍自蒲中越河陽,焚金人積聚,絕河橋;一軍自陝路直抵鄭、許,與諸道連衡,敵必解散。致虛以書謝汲而行。
金人再犯京師,諸道不知朝廷動息者三月。馮延緒傳詔撫諭,謂車駕出郊定和議,令諸道罷兵。汲謂副總管高公純曰:「詔書未可遽信。」公純問故,汲曰:「詔下以去年十二月,鄧去京七百里,今始至州何也?安有議和以三月,而敵猶未退乎?此必金人脅朝廷以款勤王之師爾,可速進兵。」公純難之,汲請自行,公純不得已俱至南陽,不進,汲獨馳數十騎赴都城,二帝已北行,汲素服慟哭。尋代公純攝帥事,捐金帛饗士,為戰守計。詔鄧州備巡幸,汲廣城池,飾行闕,所以待乘輿之具甚備。就加直龍圖閣、知鄧州兼京西路安撫使。
汲奏:「欲複兩河,當先河東,欲複河東,當用陝兵,請先從事河東,以定西河之根本。」於是金人複渡河,諜知鄧州為行在所,命其將銀朱急攻京西。汲遣副總管侯成林守南陽,金人奄至,殺成林。汲集將吏謂曰:「吾受國恩,恨未得死所,金人來必死,汝有能與吾俱死者乎?」皆流涕曰:「惟命。」民有請涉山作砦以避敵者,汲曰:「是棄城矣。然若屬俱死無益。」乃下令曰:「城中有材武願從軍者聽留,餘從便。」得敢死士四百人。又令曰:「凡仕於此,其聽送其家,寅出午反,違者從軍法。」眾皆感服,無一人失期。
及南陽陷,命將戚鼎將兵三千逆戰,及命靳儀與趙宗印分西、南門犄之。汲自以牙兵四百登陴望,見宗印從間道遁,即自至鼎軍中,麾其眾陣以待,敵至皆死鬥,敵卻。俄而儀敗,金人攻之益急,矢下如雨,軍中請汲去,汲不許,曰:「使敵知安撫使在此為國家致死。」敵大至,汲死之。事聞,贈太中大夫,諡忠介。
鄭驤,字潛翁,信之玉山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知溧陽縣,歲饑,民多逃亡。漕司按籍督逋賦不少貸,驤患之,盡去其籍。使者欲繩以法,驤曰:「著令約二稅為定數,今不除,則逋愈多,民愈貧,賦愈不辦。」使者不能屈。時議自建康鑿漕渠導太湖以通大江,將破數州民田,調江、浙二十五州丁夫,所費百萬計。朝廷遣官視可否,驤條析利病,力止之。
通判岢嵐軍,改慶陽府。姚古奏為熙河蘭廓路經略司屬官。錢蓋自渭易熙,奏辟幕下。地震,秦隴金城六城壞,驤為蓋言六城熙河重地,宜趣繕治,因自請董兵護築益機灘新堡六百步,以控西夏。堡成,以功遷官,賜緋衣銀魚。
唃廝羅氏舊據青唐,置西寧州,董氈入朝,其弟益麻党征走西夏。大觀中,羌人假其名歸附,童貫奏賜姓名趙懷恭,官團練使。至是黨征自西寧求歸,貫懼事露,議者希貫意欲絕之。驤謂貫欺君,請辨其偽。貫怒,將厚誣以罪,會敗而止。擢京兆府等路提舉常平。驤按格為《常平總目》十卷,頒之所部。時陝右大稔,驤奏乞以所部本息乘時廣糴,得米六十萬斛。
高宗初,以直秘閣知同州兼沿河安撫使。時謀巡近甸金陵、南陽、長安為駐蹕計,驤言:「南陽、金陵偏方,非興王地;長安四塞,天府之國,可以駐蹕。」會帝東幸揚州,複請自楚、泗、汴、洛以迄陝、華,各募精兵,首尾相應,庶敵勢不得沖決。不報。金將婁宿犯同州及韓城,驤遣兵拒險擊之,師失利,金人乘勝徑至城下,通判以下皆遁去。驤曰:「所謂太守者,守死而已。」翼日城陷,驤赴井死,贈通議大夫、樞密直學士,諡威湣,詔賜廟湣節。
驤在熙河,嘗摭熙寧迄政和攻取建置之跡為《拓邊錄》十卷,兵將蕃漢雜事為《別錄》八十卷,圖畫西蕃、西夏、回鶻、盧甘諸國人物圖書為《河隴人物志》十卷,序贊普迄溪巴溫、董氈世族為《蕃譜系》十卷。
呂由誠,字子明,禦史中丞誨之季子。幼明爽有智略,范鎮、司馬光,父友也,皆器重之。以父恩補官,調鄧州酒稅,臨事精敏,老吏不能欺。會營兵竊發,聚眾閉城,守貳逃匿,由誠親往招諭,賊斂兵聽命。以功遷秩,尋擢提舉三門、白波輦運,言者謂其資淺,罷之。知合水縣。王中立、種諤征靈州,由誠部運隨軍,天寒食盡,他邑役夫多潰去,唯由誠所部分無失者。尋改知乘氏縣。丞相呂大防為山陵使,辟為屬。通判成都府,知雅、嘉、溫、綿四州,複知嘉州,皆有治績。
靖康元年,宰相唐恪薦由誠剛正有家法,宜任台臣。召至京師,與恪議不合,且憂其蓄縮不足以濟時艱,力辭求退。差知襲慶府,未及出關,金人再入,陷京師,立張邦昌,以兵脅士大夫臣之,由誠微服得免。時群盜所在蜂起,由誠崎嶇至郡。城圮糧竭,於是晝夜為備,版築甫就,劇賊李昱擁十萬眾奔至城中,知其有備,陽受元帥府招安而去。康王移軍濟陽,由誠竭力饋餉,軍以不乏。遣官屬王允恭奉表勸進。
時京東諸郡,兵驕多內訌,獨由誠拊循有方,士樂為用。前後數被攻圍,屹然自立群盜中,救援皆絕。孔彥舟以鄆兵叛,首犯郡境,攻之累旬不能下,始引去。胡選者眾尤殘暴,攻由誠示必取,由誠夜焚其攻具,直入帳下,賊駭散,不知所為,忽解圍去。
一日金兵四集,由誠嚴立賞罰,厲以忠義,守兵爭奮,晝夜警備。金人百道攻城,矢石如雨,人無叛志。郡官有迎降者,執而械之。判官趙令佳同心誓守,城陷俱被執。金人欲生降之,由誠不屈,乃殺其子仍於前,由誠不顧,與令佳同遇害。子偰與其家四十口皆被執,無生還者。南北隔絕,其孫紹清留蜀,後自蜀走江、浙訪由誠生死,遇令佳之子子彝于江陰,知令佳與由誠同死被褒典,乃訴於朝,詔贈由誠三官,為通奉大夫,與二子恩澤。
郭永,大名府元城人。少剛明勇決,身長七尺,須髯若神。以祖任為丹州司法參軍,守武人,為奸利無所忌,永數引法裁之。守大怒,盛威臨永,永不為動,則繆為好言薦之朝。後守欲變具獄,永力爭不能得,袖舉牒還之,拂衣去。
調清河丞,尋知大穀縣。太原帥率用重臣,每宴饗費千金,取諸縣以給,斂諸大谷者尤亟。永以書抵幕府曰:「非什一而取,皆民膏血也,以資觴豆之費可乎?脫不獲命,令有投劾而歸耳。」府不敢迫。縣有潭出雲雨,歲旱,巫乘此嘩民,永杖巫,暴日中,雨立至,縣人刻石紀其異。府遣卒數輩號「警盜」,刺諸縣短長,遊蠹不歸,莫敢迕,永械致之府,府為並它縣追還。於是部使者及郡文移有不便於民者,必條利病反復,或遂寢而不行。或謂永:「世方雷同,毋以此賈禍。」永曰:「吾知行吾志而已,遑恤其他。」大谷人安其政,以為自有令無永比者。既去數年,複過之,則老稚遮留如永始去。
調東平府司錄參軍,府事無大小,永鹹決之。吏有不能辦者,私相靳曰:「爾非郭司錄耶!」通判鄭州,燕山兵起,以永為其路轉運判官。郭藥師屯邊,怙恩暴甚,與民市不償其直,複驅之,至壞目折支乃已。安撫使王安中莫敢問。永白安中,不治且難制,請見而顯責之;不從,則取其尤者磔之市。乃見藥師曰:「朝廷負將軍乎?」藥師驚曰:「何謂也?」永曰:「前日將軍杖策歸朝廷,上推赤心置將軍腹中,客遇之禮無所不至,而將軍未有尺寸功報上也。今乃倚將軍為重,乃縱部曲戕民不禁,平居尚爾,如緩急何!」藥師雖謝無愧容,永謂安中曰:「它日亂邊者必此人也。」已而安中罷,永亦辭去,移河北西路提舉常平。
會金人趨京師,所過城邑欲立取之。是時天寒,城池皆凍,金率藉冰梯城,不攻而入。永適在大名,聞之,先弛壕漁之禁,人爭出漁,冰不能合。金人至城下,睥睨久之而去。遷河東提點刑獄。
時高宗在揚州,命宗澤守京師,澤厲兵積粟,將複兩河,以大名當沖要,檄永與帥杜充、漕張益謙相掎角。永即朝夕謀戰守具,因結東平權邦彥為援,不數日聲振河朔,已沒州縣皆複應官軍,金人亦畏之不敢動。
居亡何,澤卒,充守京師,以張益謙代之,而裴億為轉運使。益謙、億齷齪小人。會范瓊脅邦彥南去,劉豫舉濟南來寇,大名孤城無援,永率士晝夜乘城,伺間則出兵狙擊。或勸益謙委城遁,永曰:「北門所以蔽遮梁、宋,彼得志則席捲而南,朝廷危矣。借力不敵,猶當死守,徐銼其鋒,待外援之至,奈何棄之?」因募士齎帛書夜縋城出,告急朝廷,乞先為備。攻圍益急,俘東平、濟南人,大呼城下曰:「二郡已降。降者富貴,不降者無噍類。」益謙輩相顧色動,永大言曰:「今日正吾儕報國之時。」又行城撫將士曰:「王師至矣,吾城堅完可守,汝曹努力,敵不足畏也。」眾感泣。質明,大霧四塞,豫以車發斷碑殘礎攻城,樓櫓皆壞,左右蒙盾而立,多碎首者。良久城陷,永坐城樓上,或掖之以歸,諸子環泣請去,永曰:「吾世受國恩,當以死報,然巢傾卵覆,汝輩亦何之?茲命也,奚懼。」
益謙、億率眾迎降,金人曰:「城破始降,何也?」眾以永不從為辭。金人遣騎召永,永正衣冠南向再拜訖,易幅巾而入,黏罕曰:「沮降者誰?」永熟視曰:「不降者我。」金人奇永狀貌,且素聞其賢,乃自相語,欲以富貴啖永,永瞋目唾曰:「無知犬豕,恨不醢爾以報國家,何說降乎?」怒駡不絕。金人諱其言,麾之使去,永複厲聲曰:「胡不速殺我死?當率義鬼滅爾曹。」大名人在系者無不以手加額,為之出涕,金人怒斷所舉手。乃殺之,一家皆遇害。雖素不與永合者皆面慟,金人去,相與負其屍瘞之。
永博通古今,得錢即買書,家藏書萬卷,為文不求人知。見古人立名節者,未嘗不慨然掩卷終日,而尤慕顏真卿為人。充之守大名,名稱甚盛,永嘗畫數策見之,它日問其目。曰:「未暇讀也。」永數之曰:「人有志而無才,好名而遺實,驕蹇自用而得名聲,以此當大任,鮮不顛沛者,公等足與為治乎?」充大慚。靖康元年冬,金人再犯京師,中外阻絕,或以兩宮北狩告永者,永號絕僕地,家人舁歸,不食者數日,聞大元帥府檄書至,始勉強一餐。其忠義蓋天性然。
紹興初,贈中大夫、資政殿學士,諡勇節,官其族數人。
韓浩,丞相琦孫。以奉直大夫守濰州。建炎二年,金人攻城,浩率眾死守,城陷力戰死。通判朱庭傑身被數箭,亦死。權北海縣丞王允功、司理參軍王薦皆全家陷沒。浩特贈三官,官其家三人。庭傑、允功、薦各官其家一人。
朝議大夫周中世居濰州,率家人乘城拒守,中弟辛家最富,盡散其財以享戰士。城陷,中闔門百口皆死。紹興六年,以周聿請,贈官。
歐陽珣字全美,吉州廬陵人。崇甯五年進士。調忠州學教授、南安軍司錄,知鹽官縣。以薦上京師,遇國難,及出使,加將作監丞。金人犯京師,朝議割河北絳、磁、深三鎮地講和。珣率其友九人上書,極言祖宗之地尺寸不可以與人。及事急,會群臣議,珣複抗論當與力戰,戰敗而失其地,它日取之直;不戰而割其地,它日取之曲。時宰怒,欲殺珣,乃遣珣奉使割深州,珣至深州城下,慟哭謂城上人曰:「朝廷為奸臣所誤至此,吾已辦一死來矣,汝等宜勉為忠義報國。」金人怒,執送燕,焚死之。
張忠輔,宣和末為將,同崔中、折可與守崞縣。金人來攻,嬰城固守,率士卒以死拒敵。中度不可支,有二心。忠輔宣言於眾曰:「必欲降,請先殺我。」中設伏紿約議事,斬忠輔首擲陴外以示金人。既開城門,可與不屈見殺。可與兄可求建炎中言於朝,官可與之子五人,而忠輔不與,士論惜之。
李彥仙,字少嚴,初名孝忠,甯州彭原人,徙鞏州。有大志,所交皆豪俠士。閑騎射。家極邊,每出必陰察山川形勢,或瞷敵人縱牧,取其善馬以歸。嘗為種師中部曲,入雲中,獲首級,補校尉。靖康元年,金人犯境,郡縣募兵勤王,遂率士應募,補承節郎。李綱宣撫兩河,上書言綱不知兵,恐誤國。書聞,下有司追捕,乃亡去,易名彥仙。以效用從河東軍,諜金人還,複補校尉。
河東陷,彥仙拔歸,道出陝,以兵事見守臣李彌大,彌大與語,壯之,留為裨將,戍淆、澠間。金人再犯汴,永興帥範致虛合西兵入援,彥仙遮說曰:「淆、澠道隘難以眾進,不若分兵而前,留其半於陝,可為後圖。」致虛怒其沮眾,罷遣之。師至千秋鎮,果敗,官吏皆遁。
時彥仙為石壕尉,堅守三觜,民爭依之。下令曰:「尉異縣人,非如汝室墓於是。今尉為汝守,若不悉力,金人將屍汝於市。」眾皆奮。金人攻三觜,彥仙戰佯北,金人追之,伏發,掩殺千計,分兵四出,下五十餘壁。
初,金人得陝,用降者守之,使招集散亡,彥仙陰遣士廁其間,金人不覺。乃引兵攻其南郭,夜潛師薄東北隅,所納士內應,噪而入,複陝州。乘勝渡河,列柵中條諸山,旁郡邑皆響附,分遣邵雲等下絳、解諸邑。吏行文書,請州印章,彥仙曰:「吾以尉守此,第用吾印。」事聞,上謂輔臣曰:「近知彥仙與金人戰,再三獲捷,朕喜而不寐。」即命知陝州兼安撫使,遷武節郎、閣門宣贊舍人。彥仙搜軍實,增陴浚湟,益為戰守備,盡取家屬以來,曰:「吾以家徇國,與城俱存亡。」聞者感服。邵興在神稷山,以其眾來,願受節制。彥仙辟興統領河北忠義軍馬,屯三門,後賴其力複虢州。
金將烏魯撒拔再攻陝,彥仙極力禦之,金人技窮而去。三年,婁宿悉兵自蒲、解大入,彥仙伏兵中條山擊之,金兵大潰,婁宿僅以身免。授右武大夫、甯州觀察使兼同、虢州制置。彥仙度金人必並力來攻,即遣人詣宣撫使張浚求三千騎,俟金人攻陝,即空城度河北趨晉、絳、並、汾,搗其心腹,金人必自救,乃繇嵐、石西渡河,道鄜、延以歸。浚貽書勸彥仙空城清野,據險保聚,俟隙而動。彥仙不從。
婁宿率叛將折可求眾號十萬來攻,分其軍為十,以正月旦為始,日輪一軍攻城,聚十軍並攻,期以三旬必拔。彥仙意氣如平常,登譙門,大作技樂,潛使人縋而出,焚其攻具,金人愕而卻。食盡,煮豆以啖其下,而取汁自飲。至是亦盡,告急於浚,浚間道以金幣使犒其軍,檄都統制曲端涇原兵來援。端素疾彥仙出己上,無出兵意。浚幕官謝升言於浚曰:「金旦暮下陝,則全據大河,且窺蜀矣。」浚乃出師至長安。道阻不得進,裨將邵隆、呂圓登、楊伯孫自外來援,間關傷僕,僅有至者。
彥仙日與金人戰,將士未嘗解甲。婁宿雅奇彥仙才,嘗啖以河南兵馬元帥,彥仙斬其使。至是使人呼曰:「即降,畀前秩。」彥仙曰:「吾甯為宋鬼,安用汝富貴為!」命強弩一發斃之。設鉤索,日鉤取金人,舂斮城上。殺傷相當,守陴者傷夷日盡,金益兵急攻,城陷,彥仙率眾巷戰,矢集身如蝟,左臂中刃不斷,戰愈力。金人惜其才,以重賞募人生致之,彥仙易敝衣走渡河,曰:「吾不甘以身受敵人之刃。」既而聞金人縱兵屠掠,曰:「金人所以甘心此城,以我堅守不下故也,我何面目複生乎?」遂投河死,年三十六。金人害其家,惟弟夔、子毅得免。浚承制贈彥仙彰武軍節度使,建廟商州,號忠烈。官其子,給宅一區,田五頃。紹興九年,宣撫使周聿請即陝州立廟,名義烈。後以商、陝與金人,徙其廟閬州。乾道八年,易諡忠威。
彥仙頎而長面,嚴厲不可犯,以信義治陝,犯令者雖貴不貸。與其下同甘苦,故士樂為用。有籌略,善應變。嘗略地至青澗,猝遇金人,眾愕眙,彥仙依山植疑幟,徐據柳林,解甲自如。金人疑有伏,引去,彥仙追襲於隘,躪死相枕。關以東皆下,陝獨存,金人必欲下陝,然後並力西向。彥仙以孤城扼其沖再逾年,大小二百戰,金人不得西。至城陷,民無貳心,雖婦女亦升屋以瓦擲金人,哭李觀察不絕。金人怒,屠其城,全陝遂沒。裨將邵雲、呂圓登、宋炎、賈何、閻平、趙成皆死,並贈官錄其家。
邵雲,龍門人。金人陷蒲城,雲聚少年數百,壁山谷,時出撓之。會邵隆起兵,雲往從之,約為兄弟。聞胡夜義者眾強,乃舉所部聽命。李彥仙嘗假夜義官,夜義意不滿,掠南原而去,彥仙誘殺之。雲欲攻陝,彥仙遣客說以義,遂來歸。累有功,官至武翼郎、閣門宣贊舍人。城破被執,婁宿欲命以千戶長,雲大罵不屈,婁宿怒,釘雲五日而磔之。金人有就視者,猶咀血噴其面,至抉眼摘肝,罵不絕。
呂圓登,夏縣人。嘗為僧,後以良家子應募,捍金人淆、澠間。彥仙保三觜,圓登歸之,功最多,為愛將。城垂破,以兵來援,身重創,持彥仙泣曰:「圍久,不知公安否,今得見公,且死無恨。」創身方臥,聞城陷,遽起戰死。
宋炎,陝縣人。蹶張命中,補秉義郎。先,金人圍城,炎射死數百人。比再圍,炎以勁弩數百,發毒矢殺千餘人。城陷,金人聲言求善射者貴之,炎不應,力戰死。
趙立,徐州張益村人。以敢勇隸兵籍。靖康初,金人大入,盜賊群起,立數有戰功,為武衛都虞候。建炎三年,金人攻徐,王複拒守,命立督戰,中六矢,戰益厲。復壯其勇,酌卮酒揮涕勞之。城陷,複與其家皆死,獨子佾先去。州教授鄭褒亦罵敵而死。城始破,立巷戰,奪門以出,金人擊之死,夜半得微雨而蘇,乃殺守者,入城求複屍,慟哭手瘞之。陰結鄉民為收復計。金人北還,立率殘兵邀擊,斷其歸路,奪舟船金帛以千計,軍聲複振。乃盡結鄉民為兵,遂複徐州。詔授忠翊郎、權知州事。立奏為複立廟,每遇歲時及出師,必帥眾泣禱曰:「公為朝廷死,必能陰祐其遺民也。」齊人聞之歸心焉。
時山東諸郡莽為盜區,立介居其間,威名流聞。累遷右武大夫、忠州刺史。會金左將軍昌圍楚州急,通守賈敦詩欲以城降,宣撫使杜充命立將所部兵往赴之。且戰且行,連七戰勝而後能達楚。兩頰中流矢,不能言,以手指麾,既入城休士,而後拔鏃。詔以立守楚州。明年正月,金人攻城,立命撤廢屋,城下然火池,壯士持長矛以待。金人登城,鉤取投火中。金人選死士突入,又搏殺之,乃稍引退。五月,兀術北歸,築高臺六合,以輜重假道于楚,立斬其使。兀術怒,乃設南北兩屯,絕楚餉道,立引兵出戰,大破之。
會朝廷分鎮,以立為徐州觀察使、泗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立一日擁六騎出城,呼曰:「我鎮撫也,可來接戰。」有兩騎將襲其背,立奮二矛刺之,俱墮地,奪兩馬而還。眾數十追其後,立瞋目大呼,人馬皆辟易。明日,金人列三隊邀戰,立為三陣應之,金人以鐵騎數百橫分其陣而圍之,立奮身突圍,持挺左右大呼,金人落馬者不知數。承、楚間有樊梁、新開、白馬三湖,賊張敵萬窟穴其間,立絕不與通,故楚糧道愈梗。始受圍,菽麥野生,澤有鳧茨可采,後皆盡,至屑榆皮食之。
承州既陷,楚勢益孤,立遣人詣朝廷告急。簽書樞密院事趙鼎欲遣張俊救之,俊不肯行。鼎曰:「江東新造,全藉兩淮,失楚則大事去矣。若俊憚行,臣願與之偕往。」俊複力辭,乃命劉光世督淮南諸鎮救楚。東海李彥先首以兵至淮河,扼不得進;高郵薛慶至揚州,轉戰被執死;光世將王德至承州,下不用命;揚州郭仲威按兵天長,陰懷顧望;獨海陵嶽飛僅能為援,而眾寡不敵。高宗覽立奏,歎曰:「立堅守孤城,雖古名將無以逾之。」以書趣光世會兵者五,光世訖不行。金知外救絕,圍益急。九月,攻東城,立募壯士焚其梯,火輒反向,立歎曰:「豈天未助順乎。」一旦風轉,焚一梯,立喜,登磴道以觀,飛炮中其首,左右馳救之,立曰:「我終不能為國殄賊矣。」言訖而絕,年三十有七。眾巷哭。以參謀官程括攝鎮撫使以守。金人疑立詐死,不敢動。越旬餘,城始陷。初,朝廷聞楚乏食,與粟萬斛,命兩浙轉運李承造自海道先致三千斛,未發而楚失守矣。
立家先殘于徐,以單騎入楚。為人木強,不知書,忠義出天性。善騎射,不喜聲色財利,與士卒均廩給。每戰擐甲胄先登,有退卻者,大呼馳至,捽而斬之。初入城,合徐、楚兵不滿萬,二州眾不相能,立善撫馭,無敢私隙。仇視金人,言之必嚼齒而怒,所俘獲磔以示眾,未嘗獻馘行在也。劉豫遣立故人齎書約降,立不發書,束以油布焚市中,且曰:「吾了此賊,必滅豫乃止。」由是忠義之聲遠近皆傾下之,金人不敢斥其名。圍既久,眾益困,立夜焚香望東南拜,且泣曰:「誓死守,不敢負國家。」命其眾擊鼓,曰:「援兵至,聞吾鼓聲則應矣。」如是累月,終無至者。立嘗戒士卒:不幸城破,必巷戰決死。及陷,眾如其言。
自金人犯中國,所下城率以虛聲脅降,惟太原堅守逾二年,濮州城破,殺傷大相當,皆為金人所憚。而立威名戰多,鹹出其上。訃聞,輟朝,贈奉國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官其子孫十人,諡忠烈。明年,金人退,得立屍譙樓下,頰骨箭穴存焉。命官給葬事,後為立祠,名曰顯忠。
王複,以龍圖閣待制知徐州。建炎三年,金人自襲慶府引兵圍徐州,複與男倚同守城,率軍民力戰。外援不至,城陷,複堅坐聽事不去,謂粘罕曰:「死守者我也,監郡而次無預焉,願殺我而舍僚吏百姓。」粘罕欲降之,複慢罵求死,闔門百口皆被殺。巡檢楊彭年亦死焉。事聞,贈複資政殿學士,諡壯節,立廟楚州,號忠烈,官其家五人。
王忠植,太行義士也。紹興九年,取石州等十一郡,授武功大夫、華州觀察、統制河東忠義軍馬,遂知代州。尋落階官,為建甯軍承宣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河東經略安撫使。
明年,金人圍慶陽急,帥臣宋萬年乘城拒守。會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檄忠植以所部赴陝西會合,行次延安,叛將趙惟清執忠植使拜詔,忠植曰:「本朝詔則拜,金國詔則不拜。」惟清械詣其右副元帥撒離曷,不能屈。使甲士引詣慶陽城下,諭使降,忠植大呼曰:「我河東步佛山忠義人也,為金人所執,使來招降,願將士勿負朝廷,堅守城壁。忠植即死城下。」撒離曷怒詰之,忠植披襟大呼曰:「當速殺我。」遂遇害。世將上其事,贈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官其家十人。
唐琦,本衛士。建炎間,高宗航海,琦病留越州。李鄴以城降,金人琶八守之,琦袖石伏道旁,伺其出,擊之,不中被執。琶八詰之,琦曰:「欲碎爾首,死為趙氏鬼耳。」琶八曰:「使人人如此,趙氏豈至是哉。」又問曰:「李鄴為帥尚以城降,汝何人,敢爾?」琦曰:「鄴為臣不忠,吾恨不得手刃之,尚何言斯人為!」乃顧鄴曰:「我月給才石五斗米,不肯背其主,爾享國厚恩乃若此,豈複齒人類哉?」詬罵不少屈,琶八趣殺之,至死不絕口。事聞,詔為立廟,賜名旌忠。
李震,汴人也。靖康初,金人迫京師,震時為小校,率所部三百人出戰,殺人馬七百餘,已而被執。金人曰:「南朝皇帝安在?」震曰:「我官家非爾所當問。」金人怒,絣諸庭柱,臠割之,膚肉垂盡,腹有餘氣,猶罵不絕口。
陳求道,字得之,咸寧人。登進士第。靖康間判都水監。及朝議二帝出郊請和,求道力爭之,不聽。欽宗知康王兵眾,求道請以元帥加之,齎蠟書者八人皆遇害,惟求道所薦劉定致書而還。金人立張邦昌,下令在京官不朝者死,求道稱疾不往,嘔血累日。開封尹親以邦昌命召之,竟不能屈。求道以二帝蒙塵,屢欲自殺,因救得免。
先是,陳留河決,四十餘日漕輸不通,京城大恐,開封尹宗澤命求道治之,七日河盡複故道。建炎四年,命為襄、鄧、隨、郢鎮撫,以奏兵食不給,待命未行。自咸寧挈家就食嘉魚,值亂兵起,乃之蒲圻,寓龍堂僧寺。未久,招撫劉忠叛,一夕數千人麇至,驅求道家還嘉魚。至茗山逆旅,具酒食奉求道為主,將南走湖湘。求道正色厲辭,賊怒,殺求道妻蔡及二子符、佺,必欲從己。求道罵愈厲,賊斫其口拔出舌斷之。獨符子凱竄山谷得免。賊退,始得求道屍,瘞於興陂。
列傳第二百八忠義四
崔縱吳安國附林沖之子鬱從子震霆附滕茂實魏行可郭元邁附閻進朱績附趙師檟易青胡斌范旺馬俊楊震仲史次秦郭靖附高稼曹友聞陳寅賈子坤劉銳蹇彝何充附許彪孫張桂金文德曹顏胡世全龐彥海江彥清附陳隆之史季儉附王翊李誠之秦钜附
崔縱,字元矩,撫州臨川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曆確山主簿、仙居丞,累遷承議郎、幹辦審計司。二帝北行,高宗將遣使通問,廷臣以前使者相繼受系,莫肯往。縱毅然請行,乃授朝請大夫、右文殿修撰、試工部尚書以行。比至,首以大義責金人,請還二帝,又三遺之書。金人怒,徙之窮荒,縱不少屈。久之,金人許南使自陳而聽其還,縱以王事未畢不忍言。又以官爵誘之,縱以恚恨成疾,竟握節以死。洪皓、張邵還,遂歸縱之骨。詔以兄子延年為後。
吳安國字鎮卿,處州人。太學進士,累官遷考功郎官。乙太常少卿使金,值金人渝盟,拘留脅服之,安國毅然正色曰:「我首可得,我節不可奪,惟知竭誠死王事,王命烏敢辱?」金人不敢犯,遣還。後知袁州,卒。
林沖之,字和叔,興化軍莆田人。元符三年進士,曆禦史台檢法官、大宗正丞,都官、金部郎,滯省寺者十年。出守臨江、南康。
靖康初,召為主客郎中。金人再來侵,詔副中書侍郎陳過庭使金,同被拘執。初猶給乳酪,迨宇文虛中受其命,金人亦以是邀之,沖之奮厲見詞色,金人怒,徙之奉聖州。既二年,過庭卒,金人逼沖之仕偽齊,不屈;徙上京,又不屈;置顯州極北氵互寒之地,幽佛寺十餘年。漸便飲茹,以義命自安,髭發還黑。病亟,語同難者曰:「某年七十二,持忠入地無恨,所恨者國仇未複耳。」南向一慟而絕。僧窆之寺隅。洪皓還朝以聞,詔與二子官。子鬱,從子震、霆。
郁字襲休,宣和三年進士,再調福建茶司幹官。建州勤王卒自京師還,求卸甲錢,郡守逃匿,卒鼓噪取庫兵為亂,殺轉運使毛奎、轉運判官曾仔、主管文字沈升。郁聞變急入諭卒,遇害。事聞,詔各與一子官。
震字時旉,崇甯元年進士,仕至秘書少監。以不附二蔡有聲崇甯、大觀間。
霆字時隱,政和五年進士,敕令所刪定官。詆紹興和議,謂不宜置二帝萬裏外不通問,即掛冠出都門,權臣大恚怒,亦廢放以死,莆人稱為「忠義林氏」。寶慶三年,即其所居立祠。寶祐中,又給田百畝,使備祭享以勸忠義雲。
滕茂實字秀穎,杭州臨安人。政和八年進士。靖康元年,以工部員外郎假工部侍郎,副路允迪出使,為金人所留。時茂實兄陶通判代州,已先降金。粘罕素聞茂實名,乃遷之代州,又自京師取其弟華實同居,以慰其意。
欽宗自離都城,舊臣無敢候問起居者。茂實聞欽宗將至,即自為哀詞,且篆「宋工部侍郎滕茂實墓」九字,取奉使黃幡裹之,以授其友人朔甯府司理董詵。欽宗及郊,茂實具冠幘迎謁,拜伏號泣。金人諭之曰:「國破主遷,所以留公,蓋將大用。」迫令易服,茂實力拒不從,見者墮淚。茂實請從舊主俱行,金人不許,憂憤成疾,卒雲中。詵拔歸,錄所為哀詞言于張浚,浚以詵為陝西轉運判官,上其事。紹興二年,贈龍圖閣直學士,官其家三人。
魏行可,建州建安人。建炎二年,乙太學生應募奉使,補右奉議郎,假朝奉大夫、尚書禮部侍郎,充河北金人軍前通問使,仍命兼河北、京畿撫諭使。時河北紅巾賊甚眾,行可始懼為所攻,既而見使旌,皆引去。行可渡河見金人於澶淵,金人知其布衣借官,待之甚薄,因留不遣。行可嘗貽書金人,警以「不戢自焚」之禍:「大國舉中原與劉豫,劉氏何德?趙氏何罪?若亟以還趙氏,賢于奉劉氏萬萬也。」
紹興六年,卒。十三年,張邵來歸,言行可執節沒于王事,行可父通直郎伯能亦訴於朝,遂贈朝奉郎、秘閣修撰,先已官其二子一弟,至是,複官其一孫。
行可之使也,吳人郭元邁以上舍應募,補右武大夫、和州團練使為之副,不肯髡發換官,亦卒於北焉。
閻進,隸宣武。建炎初,遣使通問,進從行。既至雲中府,金人拘留使者散處之,進亡去。追還,留守高慶裔問:「何為亡?」進曰:「思大宋爾。」又問:「郎主待汝有恩,汝亡何故?」進曰:「錦衣玉食亦不戀也。」慶裔義而釋之。凡三亡乃見殺。臨刑,進謂行刑者:「吾南向受刃,南則我皇帝行在也。」行刑者曳其臂令面北,進踴身直起,盤旋數四,卒南鄉就死。
進武校尉朱績亦從之,分在粘罕所。績見粘罕數日,遽求妻室。粘罕喜,令擇所虜內人妻之,績取最醜者,人莫諭其意。不半月亡去,追之還,粘罕大怒,績含笑死梃下。蓋績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
趙師檟以罪拘管西外宗正司,福建提刑王夢龍以智勇可用,屬制軍器。會寇逼尤溪,令師檟統卒數百往戍。既行,大書於旗曰:「不與賊俱生。」人皆壯之。賊兵至,師檟迎敵于林嶺,身為先鋒。戰十餘合,賊至益眾,師檟所乘馬適陷田中,賊斷其左臂,師檟以右手拔背刀斬七級。力盡,部曲欲引遁,師檟仰天大呼曰:「師檟報國死於此矣。」遂沒焉。尤溪之民為之立廟戰處。樞密王野請加褒贈,乃贈武節郎,與一子恩澤。
易青者,為都督行府摧鋒軍效用。初,廣東賊曾袞本軍士也,已受招複叛。紹興六年十月,經略使連南夫與摧鋒軍統制韓京會于惠州,督諸兵討之。京募敢死士七十三人夜劫袞營,青在行中,為所執。賊驅至後軍趙續砦外,謂續曰:「汝大軍為我所擒者甚眾。」青大呼曰:「勿信,所擒者我爾。」賊又言:「吾不汝殺,第令經略持黃榜來招安。」青又呼曰:「勿聽,任賊殺我,我惟以一死報國。」賊怒焚之,青死,罵不絕口。青無妻子。事聞,特贈保義郎、閣門祗候,官為薦祭焉。
胡斌,為殿前司將官。童德興提禁旅戍邵武,江、閩寇作,知邵武有備,未敢犯。會招捕司檄德興稟議,獨留斌將弱卒數百留城中。紹定三年閏月己卯,盜眾大至,他將士皆遁,獨斌奮身迎戰,所格殺甚眾。賊益生兵,官軍所存僅數十人,或告以眾寡不敵,盍避之!斌曰:「郡民死者以萬計,賴生者數千人由東門而出,我不綴其勢,使得脫走,則賊躡其後,無噍類矣。」遂巷戰,大呼曰:「我死救百姓。」兵盡矢窮,卒遇害,其屍僵立,移時始僕。事聞,贈武節大夫,錄其後一人。樞密院編修官王野言邵武民即斌戰地立廟,請就以「武節」為廟額,從之。
范旺,南劍州順昌縣巡檢司軍校也。初,順昌盜俞勝等作亂,官吏皆散,土軍陳望素樂禍,與射士張袞謀舉砦應之,旺叱之曰:「吾等父母妻子皆受國家廩食以活,今力不能討,反更助為虐,是無天地也。」凶黨忿,剔其目而殺之。
一子曰佛勝,年二十,以勇聞,賊詐以父命召之,至則俱死。其妻馬氏聞之,行且哭,賊脅汙之,不從,節解之。
賊既平,旺死跡在地,隱隱不沒,邑人驚異,為設像城隍廟,歲時祭享。紹興六年,轉運使以狀聞,詔贈承信郎,更立祠,號忠節。二十八年,複詔立湣節廟以祠之。
馬俊或曰進,太平州慈湖砦兵也。紹興二年,砦軍陸德、周青、張順等據州叛,青為謀主,約翌日盡黥城中少壯,而屠其老弱,然後擁眾渡江。俊隸青左右,得其謀,陰結其徒十人殺賊,然後諭眾開門,其徒許之。俊歸語其妻孫氏,與之訣,至南門,伺青出上馬,斫中頰,九人懼不敢前。俊與妻子皆遇害。青被傷臥旬日,賊黨散,官軍至,德、青遂伏誅。三年,贈俊修武郎,為立祠,號登勇。
楊震仲字革父,成都府人。蚤負氣節,雅有志當世。登淳熙二年進士第。知閬州新井縣,以惠政聞。
辟興元府通判,權大安軍。吳曦叛,素聞震仲名,馳檄招之,震仲辭疾不行。時軍教授史次秦亦被檄,謀于震仲,震仲曰:「大安自武興而來,為西蜀第一州,若首從其招,則諸郡風靡矣。顧力不能拒,義死之。教授非城郭臣,且有母在,未可死,脫去為宜。」因屬次秦曰:「吾死,以匹絹纏身,斂以小棺足矣。」曦遣興州都統司機宜郭鵬飛代震仲,趣其行益急。鵬飛宴震仲,終飲不見顏色。歸舍,然燭獨坐,夜漏至三鼓,呼左右索湯,比至,震仲飲毒死矣。次秦如其言,斂而置於蕭寺,闔郡為之流涕。
震仲之未死,先遺家人書曰:「武興之事,從之則失節,何面目在世間?不從禍立見。我死,禍止一身,不及妻子矣。人孰無死,死而有子能自立,即不死。」自震仲死,蜀之義士感慨奮發,始有協謀誅逆者。明年,曦伏誅,蜀帥安丙、楊輔以聞,贈朝奉大夫、直寶謨閣,官二子,表其裏曰義榮。吳獵宣諭西蜀,為之請廟與諡,名其廟旌忠,諡曰節毅。
史次秦,眉山人。及進士第。吳曦叛,招次秦甚遽,次秦遷延固避,偽知大安軍郭鵬飛迫之行,乃以石灰桐油塗兩目,末生附子傅之,比至目益腫。次秦母年高而賢,聞次秦為曦所招,即命家人以疾篤馳報,且曰:「恐病不足取信,以訃聞可也。」曦乃聽還。曦誅,蜀帥上其事,改秩為利路主管文字,仕至合州太守。
有郭靖者,高橋土豪巡檢也。吳曦叛,四州之民不願臣金,棄田宅,推老稚,順嘉陵而下。過大安軍,楊震仲計口給粟,境內無餒死者。曦盡驅驚移之民使還,皆不肯行。靖時亦在遣中,至白崖關,告其弟端曰:「吾家世為王民,自金人犯邊,吾兄弟不能以死報國,避難入關,今為曦所逐,吾不忍棄漢衣冠,願死於此,為趙氏鬼。」遂赴江而死。
高稼,字南叔,邛州蒲江人。真德秀一見以國士期之。嘉定七年進士。調成都尉,轉九隴丞。丁內艱,免喪,辟潼川府路都鈴轄司幹辦公事。制置使崔與之聞其名,改辟本司幹辦公事。
稼持論不阿,憂世甚切,及鄭損為制置使,即求去。朝廷以稼贊閫有勞,未幾,改知綿穀縣。制置司以總領所擅十一州會子之利,請盡廢之,此蓋紹興、隆興之間得旨為之者。令下,民疑,為之罷市。稼亟出私錢以給中下戶。稼弟定子時為總領所主管文字,相與征其誤而力救之,得存其半,公私僅濟。歲大饑,有司置弗聞,稼捐橐中裝,市粟以食之,全活甚眾。損之入蜀也,稼同產弟了翁誦言於朝,謂必敗事。損銜之,遂劾稼罷。
寶慶三年,元兵至武階,損棄沔而遁。桂如淵鎮蜀,辟通判沔州,尋檄兼幕職。稼首言:「蜀以三關為門戶,五州為藩籬,自前帥棄五州,民無固志,一旦敵至,又有因糧之利,或遂留不去。今亟當申理,俾緩急有所保聚。」如淵然之,乃創山砦八十有四,且募義兵五千人,與民約曰:「敵至則官軍守原堡,民丁保山砦,義兵為遊擊,庶其前靡所掠,後弗容久。」
北兵由東道以入,如淵憂之,辟稼知洋州。稼日夜為守禦計,以洋居平地,無一卒以守,議移金州帥司軍千人駐洋州,而自任其餉給。李心傳為言諸朝,不報。及鳳州破,制置司始從稼請,調金州兵赴之,而兵不時至。漢中陷,梁、洋之民數十萬盡趨安康。稼乃移屯黃金渡,收散卒,招忠義,以制置司之命,致故將陳昱於安康,委以收復之任。昱部分諸軍,召青座、華陽諸關守將,皆以兵來會,凡得三千人,稼竭洋之帑廩贍之。以州事付通判,而自假節制軍馬,督諸將繼進。沔州破,北兵迫大安,益昌大震,稼亟命趨沔,自至西縣援之。
如淵以便宜命稼利路提刑司兼權興元府,制置司檄其守米倉,稼移書曰:「今日之事如弈棋,所校者先後爾。苟以分水、三泉、米倉為可保,敵兵若自宕昌、清川以入,將孰禦之?盍以興、沔、利三戎司分駐鳳州,俾制司已招之忠義、關表復仇之豪傑,聯司以進,兵氣奪矣。」如淵遲疑不決。逮天水、同慶被屠,西和圍益急,始會軍民之眾萬人援之,道梗不得前,而城已破矣。俄報砦窠、七方之師皆潰,稼率遺民駐廉水縣,召集保甲,分佈間道,以保巴山。當是時,文臣之在軍中者惟稼一人。
如淵既罷,李代之,以稼久勞,請改畀內郡,差知榮州。殿中侍御史汪剛中,如淵黨也,欲使稼分其罪,乃謂蜀之敗實由稼,遽罷之,又削二官。李心傳見上,訟稼無罪,不當罷。
宣撫使黃伯固辟稼知閬州。未幾,伯固去官,制置使趙彥呐以參議官辟之。制置司近漢中,稼言漢中蕩無藩籬,宜經理仙人原以為緩急視師之地。彥呐以委稼,稼至原,繕營壘,峙芻糧,比器甲,開泉源,守禦之規,罔不備具。會召還,彥呐密奏留稼,以直秘閣知沔州、利州提點刑獄兼參議官。始至,告於神曰:「郡當兵難之後,生聚撫摩,所當盡力,去之日,誓垂橐以入劍門。」乃葺理創殘,招集流散,民皆繈負來歸。
北兵入西和,薄階州,稼贊彥呐登原督戰。知天水軍曹友聞等兵大戰。進稼三官,為朝請大夫兼關外四州安撫司公事,措置西路屯田。稼嘗代彥呐論蜀事利害,上嘉覽之。
北兵自鳳州入,東軍不能禦,遂搗河池,至西池穀,距沔九十裏。吏民率逃,議欲退保大安。稼白彥呐曰:「今日之事,有進無退,能進據險地,以身捍蜀,敵有後顧,必不深入;若倉皇召兵,退守內地,敵長驅而前,蜀事去矣。」彥呐曰:「吾志也。」已而竟行,留稼守沔。
北兵自白水關入六股株,距沔六十裏。沔無城,依山為阻,稼升高鼓噪,盛旗鼓為疑兵。彥呐至置口,輟帳前總管和彥威,以軍還沔,召小將楊俊、何璘悉以兵會,又調總管王宣精兵千人益之。璘軍無紀律,稼捕其縱火者三人,誅之。未幾,北兵大至,璘遁。其眾皆潰,遂下沔州。
先是,友聞戍七方,知沔不可守,勸稼移保山砦,而自將所部助之。稼曰:「七方要地,不可棄,吾郡將也,城亦不可棄。即事不濟,有死而已。」先二日,子斯得侍,以時危任重為憂,稼舉田承君「五日不汗」之言語之,且曰:「吾得死所,何憾!」又以書告李心傳曰:「稼必堅守沔,無沔則無蜀矣。自謂此舉可以無負知己。」及事迫,參議楊約勸稼姑保大安,稼厲聲曰:「我以監司守城郭,爾以幕客往來應援,各行其志。」常平司屬官馮元章率吏士力請稼少避,稼不為動。城既陷,眾擁稼出戶,稼叱之不能止,兵騎四集圍之,遂死焉。詔進稼七官,為正議大夫、龍圖閣直學士,諡曰忠。後以子斯得執政,累贈太師。
稼為人慷慨有大志,聞人有善,稱之不容口;不善,面折無所避。推轂人士,常恐不及,視財如糞土。死之日,聞者莫不於邑流涕。所著有《縮齋類槁》三十卷。斯得自有傳。
曹友聞,字允叔,同慶栗亭人。武惠王彬十二世孫也。少有大志,與仲弟友諒不遠千里尋師取友。登寶慶二年進士。授綿竹尉,改辟天水軍教授。
城已被圍,友聞單騎夜入,與守臣張維糾民厲戰。兵退,制置使制大旗,書「滿身膽」以旌之。已而兵複至,友聞罄家財招集忠義,得健士五千人。制置使李檄管忠義,領所部守仙人關,且行且戰,至峽口據險。前軍統制屈信率所部突陣,還所掠四州人畜。至秦填,遣左軍統制杜午迎擊,力不能敵。友聞令諸軍乘高據險,身冒矢石,為士卒先。信與統制張安國領兵出戰。兵退,制置使檄捍七方關。
北兵東破武休關,已而破七方,遂入沔州金牛,至大安,又分兵自嘉陵江木皮口突出何進軍後,進戰敗死之,遂長驅入劍門。友聞與弟萬各率所部,取間道過氊帽山,至青蒿埧,戰于白水江中流。兵退,制置司檄駐閬州。叛將魯珍為陳隆之所斬,珍部曲肆焚劫,友聞討斬其將郭虎、藺廣、楊仲等,餘黨散去。檄知天水軍。
北兵入鳳州,略河池,抵同慶。友聞密遣統制王漢臣、統領張祥,授以方略出戰。兵至城下,友聞部分諸將各守一門,偃旗伏鼓,戒士卒,俟漸近,鳴鼓張旗,矢石併發。又命漢臣等取間道出戰,自提重兵尾敵後,大戰有功。端平初,友聞遣萬與忠義總管時當可分兵碎石頭、青蒿穀,前後大戰數合。制置使上其功,特授承務郎,權發遣天水軍。
北兵又自西和至階州,友聞曰:「階雖非吾境,豈可坐視而不救。」遂引兵與諸軍會。命前軍統制全貴領所部為先鋒,統制夏用出其左,張成出其右,總管陳庚及萬、友諒往來督戰。有功,制置使趙彥呐俾節制利帥司軍馬,任責措置邊面,換武翼大夫、閣門宣贊舍人,差權利州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駐紮石門,控扼七方關。
明年,北兵破武休關,入沔陽,利路提刑高稼死之。制置使進屯青野原,被圍,友聞曰:「青野為蜀咽喉,不可緩。」遣萬領兵自冷水口度嘉陵江至六股株,屢戰有功。夜銜枚由間道直趨青野原,制置使奇萬之勇,令督諸軍戰守。兵退,友聞引精兵亦趨至原下,夜半截戰,圍遂得解。特授武德大夫、左驍騎大將軍,依舊利州駐紮御前諸軍統制。
北兵破沔州,搗大安,友聞遣摧鋒軍統制王資、踏白軍統制白再興速趨雞冠隘,左軍統制王進據陽平關。友聞登溪嶺,手執五方旗,指麾甫畢,兵數萬突至陽平關,遂遣進及游奕部將王剛出戰,又親帥帳兵及背嵬軍突出陣前,左右馳射。兵退,友聞謂忠義總管陳庚及當可曰:「敵必旋兵攻雞冠隘,宜急援之。」既而果以步騎萬餘攻隘,庚以騎兵五百直前決戰,當可將步兵左右翼並進,王資、白再興又自隘出戰,蹀血十餘裏,兵乃解去。特授友聞眉州防禦使,依舊左驍衛大將軍、利州駐紮御前諸軍統制,兼沔州駐紮,兼管關外四州安撫,權知沔州,節制本府屯戍軍馬。弟萬差知同慶府、四川制置司帳前總管,仍舊總管忠義軍馬,節制屯戍軍馬,董仙駐紮,專與沔、利兩司同共任責措置邊面。
明年,友聞引兵扼仙人關。諜聞北兵合西夏、女真、回回、吐蕃、渤海軍五十余萬大至,友聞語萬曰:「國家安危,在此一舉,眾寡不敵,豈容浪戰。惟當乘高據險,出奇匿伏以待之。」北兵先攻武休關,敗都統李顯忠軍,遂入興元,欲沖大安。制置使趙彥呐檄友聞控制大安以保蜀口。友聞馳書彥呐曰:「沔陽,蜀之險要,吾重兵在此,敵有後顧之憂,必不能越沔陽而入蜀。又有曹萬、王宣首尾應援,可保必捷。大安地勢平壙,無險可守,正敵騎所長,步兵所短,況眾寡不敵,豈可於平地控禦。」彥呐不以為然,一日持小紅牌來速者七。友聞議為以寡擊眾,非乘夜出奇內外夾擊不可。乃遣萬、友諒引兵上雞冠隘,多張旗幟,示敵堅守。友聞選精銳萬人夜渡江,密往流溪設伏。約曰:「敵至,內以鳴鼓舉火為應,外呼殺聲。」北兵果至,萬出逆戰,敵將八都魯擁萬余眾,達海帥千人往來搏戰,矢石如雨。萬身被數創,令諸軍舉烽。友聞遣選鋒軍統制楊大全、游奕軍統制馮大用引本部出東菜園,擊敵後隊;敢勇軍總管夏用、知西和州神勁軍總管趙興帥所部出水嶺,擊敵中隊;知天水軍安邊軍總管呂嗣德、陳庚率所部出龍泉頭,擊敵前隊。友聞親帥精兵三千人,疾馳至隘下,先遣保捷軍統領劉虎帥敢死士五百人沖前軍,前軍不動,大兵伏三百騎道旁,虎眾銜枚突戰。會大風雨,諸將請曰:「雨不止,淖濘深沒足,宜俟少霽。」友聞斥曰:「敵知我伏兵在此,緩必失機。」遂擁兵齊進。友聞入龍尾頭,萬聞之,五鼓出隘口,與友聞會。內外兩軍皆殊死戰,血流二十裏。西軍素以綿裘代鐵甲,經雨濡濕,不利步門。黎明,大兵益增,乃以鐵騎四面圍繞,友聞歎曰:「此殆天乎!吾有死而已。」於是極口詬罵,殺所乘馬以示必死。血戰愈厲,與弟萬俱死,軍盡沒,北兵遂長驅入蜀。
秦鞏人汪世顯素服友聞威望,嘗以名馬遺友聞,還師過戰地,歎曰:「蜀將軍真男兒漢也。」盛禮祭之。事聞,特贈龍圖閣學士、大中大夫,賜廟褒忠,諡曰毅節,官其二子承務郎,婿迪功郎。萬特贈武翼大夫,二子成忠郎。
陳寅,寶謨閣待制鹹之子。漕司兩貢進士,以父恩補官,曆官州縣。紹定初,知西和州。西和極邊重地,寅以書生義不辭難。北兵入境,屬都統何進出守大安,獨統制官王銳與忠義千人城守而已。寅誓與其民共守此土。居民始以進留家城中,恃以為固,已而進徙它郡,遂無固志。寅獨留其二子並闔門二十八口,曰:「人各顧其家,將誰共守。」乃散資財以結忠義,為必守之計。
北兵十萬攻城東南門,以降者為先驅。寅草檄文喻之,自執旗鼓,激厲將士,迎敵力戰,矢石如雨。師退,詰旦,增兵複來,寅帥忠義民兵與敢死士力戰,晝夜數十合,兵退。制置司以寅功遍告列郡。北兵伐木為攻具,增兵至數十萬,圍州城。進素與寅不協,寅有功,尤為諸將所忌。至是求援甚急,久之,制置司才遣劉銳及忠義人陳瑀等往救,率皆觀望不進,銳甫進七方關,瑀未及仇池,皆以路梗告。寅率民兵晝夜苦戰,援兵不至,城遂陷。
寅顧其妻杜氏曰:「若速自為計。」杜厲聲曰:「安有生同君祿,死不共王事者?」即登高堡自飲藥。二子及婦俱死母傍。寅斂而焚之,乃朝服登戰樓,望闕焚香,號泣曰:「臣始謀守此城,為蜀藩籬,城之不存,臣死分也。臣不負國!臣不負國!」再拜伏劍而死。賓客同死者二十有八人。一子後至,亦欲自裁,軍士抱持之曰:「不可使忠臣無後。」與俱縋城,亦折足死。制置司以聞,詔特贈朝議大夫、右文殿修撰,賜錢三千緡,即其所居鄉、所守州立廟。久之,加贈華文閣待制,諡襄節。
賈子坤字伯厚,潼川懷安軍人。嘉定十三年進士。為西和推官,攝通判。關外被兵,子坤與郡守陳寅誓死城守。城陷,子坤朝服與其家十二口死之。追贈承議郎,封其父崧承務郎。官其子仲武宣教郎、隆州簽判,改奉議郎、果州通判,卒。
仲武子昌忠、純孝,同登鹹淳七年進士第。純孝揚州教授,受知帥李庭芝,調江、淮總幕。北兵下江南,二王在福州,以史館檢閱召,辭。會丞相文天祥辟佐其幕,尋授秘書丞,擢吏部郎中。丁母憂,起複為右司,轉朝散郎。崖山師敗,純孝抱二女偕妻牟同蹈海死。
劉銳,知文州。嘉熙元年,北兵來攻,銳與通判趙汝曏乘城固守,率軍民七千餘人晝夜搏戰,殺傷甚多。拒守兩月餘,援兵不至,城中無水,取汲于江。會陳昱以去歲失守沔,編置此州,夜逾城出降,獻女大將,告以虛實,敵遂增兵攻城甚急,一夕移江流於數裏外。銳度不免,集其家人,盡飲以藥,皆死,乃聚其屍及公私金帛、告命焚之。家素有禮法,幼子同哥才六歲,飲以藥,猶下拜受之,左右為之感慟。
汝曏宣城人,善射。城破被執,先斷其兩臂,而後臠殺之。銳及其二子自刎死,軍民死者數萬人。
蹇彝,潼川通泉人。嘉定二年進士。累官通判金州。端平三年,北兵攻蜀,彝堅守,戰不能敵,被擒,不屈而死。其子永叔複力戰,城破,舉家死焉。弟維之,紹定五年進士。利州都統王宣辟行參軍事,亦迎敵力戰而死,特官其子。
何充,漢州德陽人。秘書監耕之孫。通判黎州,攝州事,預為備禦計。及宋能之至,建議急於邛崍創大小兩關倉及砦屋百間,親督程役。俄關破,充自刺不死,大軍帥呼之語,許以不殺。充曰:「吾三世食趙氏祿,為趙氏死不憾。」帥設帟幄環坐諸將,而虛其賓席,呼充曰:「汝能降,即坐此。」充踞坐地求死,遂罷。它日又呼之,欲辮其發而髡其頂。曰:「可殺不可髡。」又使署招民榜,充曰:「吾監州也,可聚吾民使殺之耶?即一家有死而已,榜必不可署。」大將遺以酒茗羊牛肉,皆卻之。自是水飲絕不入口。敵知其不可強,將剮之,大將曰:「此南家好漢也,使之即死。」於是斬其首。
充妻陳罵不絕口。初,充之見呼也,陳必以一家往。帥曰:「不呼汝,何以來?」陳曰:「吾求死爾。」及充死,東望再拜曰:「臣夫婦雖死,可以對趙氏無愧矣。」眾以石擊殺之。
方充夫婦之嬰禍也,親戚勸其苟免,充正色曰:「我夫婦與兒婦義同死,汝等自求生可也。」於是上下感泣,願同死者四十余人。男士麟、孫駒行、從子仲桂先充而死,惟長子士龍得免。
許彪孫,顯謨閣學士奕之子也。為四川制置司參謀官。景定二年,劉整叛,召彪孫草降文,以潼川一道為獻。彪孫辭使者曰:「此腕可斷,此筆不可書也。」即閉門與家人俱仰藥死。
整既降,遂引兵襲都統張桂營,桂及統制金文德戰死。納溪曹贛闔門死之。景定四年,沔州都統胡世全護糧運至虎象山,遇敵兵戰敗死。鹹淳二年,北兵取開州,守將龐彥海死之。德祐元年,瀘守梅應春殺判官李丁孫、推官唐奎瑞以城降,珍州守將江彥清巷戰死之。
陳隆之,不知所仕履。為四川制置使。淳祐元年十一月,成都被圍,守彌旬,弗下。部將田世顯乘夜開門,北兵突入,隆之舉家數百口皆死。檻送隆之至漢州,命諭漢州守臣王夔降,隆之呼夔語之曰:「大丈夫死爾,毋降也。」遂見殺。後五年,提刑袁簡之上其事,特贈徽猷閣待制,合得恩澤外,特與兩子恩澤,賜諡立廟。
又有史季儉者,威州棋城主簿也。成都之陷,子良震與婿楊城夫爭相為死,各特贈兩官,與一子下州文學。
王翊,字公輔,郫縣人。寶慶元年進士。吳曦嘗招之入幕,及曦以蜀叛,抗節不拜,為陳大義。曦怒,囚翊,欲烹之,曦誅而免。
嘉熙元年,制置使丁黼辟為參議官,先遣其家歸鄉里,為文訣先墓,誓以身死報國。及北兵至,帳前提舉官成駒先走,黼倉卒迎敵,敗死。翊與司理王璨、運司幹官李日宣等募兵拒守。兵入公署,見翊朝服危坐,問為何人,曰:「小官食天子之祿,臨難不能救,死有餘罪,可速殺我。」又問何以不走,曰:「願與此城俱亡。」北兵相謂曰:「忠臣也。」戒勿殺。敵縱火大掠,翊以朝服赴井死。兵後,其家出其屍井中,衣冠儼如也。轉運副使蒲東卯死之。
兵屠漢州,權州事劉當可、判官邵複、錄事參軍羅由、司戶參軍趙崇啟、知雒縣羅君文皆不屈而死。複,雍六世孫也。入眉州,知丹棱縣馮仲燁死之。取簡州,簡守李大全死之。邛守趙晨親率雅州牌手出戰,力盡而死。
文州守劉銳、通判趙汝曏相誓死守,更迭出戰,被圍旬有五日,汲道絕,兵民水不入口者半月,至吮妻子之血,卒無叛志。城垂陷,汝曏猶提雙刃入陣,中十六矢,被執以死。銳先殺其妻,父子三人登文王台自刎死。師至遂甯,民兵趙朋拒戰,左臂已斷,而戰不休。
至重慶,進士胡天啟負母而逃,兵欲殺其母,天啟妻張哀號願以身代,不聽,卒殺之。天啟與其妻呼天大罵,大將奇天啟貌,欲活之,謂之曰:「汝從我,當共富貴。」天啟愈奮罵,於是夫婦同死。事聞,翊、汝曏皆立廟賜諡,餘褒恤有差。
寶祐六年,北兵拔吉平隘,守將楊禮、周德榮死之。拔長寧,守將王佐父子俱死。至閬州,推官趙廣死之。至蓬州,轉運使施擇善死之。至順慶,。帥守段元鑒城守,麾下劉淵殺之以降。
李誠之字茂欽,婺州東陽人。受學呂祖謙。鄉舉第一,後入太學,舍選亦第一。慶元初,釋褐為饒州教授。丁父母憂,廬墓終喪。幹辦福建安撫司公事,遷刑、工部架閣,擢國子學錄,以言罷。
起為江西轉運司幹辦。使稱提會子,第其物力高下輸錢以斂之,誠之以為擾。使者不悅曰:「商君之令,猶能必行,今乃齟齬如此。」誠之愀然曰:「使君儒者,而欲效商君之所為乎?」遂辭去。使者遜謝,罷令而後止。
改通判常州,知郢州。知金人必敗盟,大修邊防戰攻守禦之具。移知蘄州。蘄自南渡以來,未嘗被兵,誠之曰:「備禦無素,長驅而來,將若之何?」相視城壁而增益之,備樓櫓,築羊馬牆,教閱廂禁民兵,激之以賞,積粟四萬。先是,酒庫月解錢四百五十千以獻守,誠之一無所受,寄諸公帑,以助兵食。
嘉定十四年二月,金人犯淮南。時誠之已逾滿,代者不至,欲先遣其孥歸,聞難作而止。喟然謂其僚曰:「吾以書生再任邊壘,行年七十,抑又何求,獨欠一死爾。當與同僚戮力以守,不濟則以死繼之。」乃選丁壯分佈城守,募死士迎擊,遇於橫槎橋,大破之。居數日,金人擁眾臨沙河,欲渡,又破之。明日,金兵大至,決湟水,焚戰樓,又拒退之。明日,金移兵要衝,為必渡計,蘄兵直前奮擊,殺其酋帥。金人雖屢挫,然謀益巧,攻益力。未幾,傅城下,圍之數重,遂燔木柵。誠之出兵禦之,又殺其將卒數十人,奪所佩印。三月朔,金人攻西門,射卻之。俄造望樓以窺城,誠之為疑兵以示之。又使持書來脅降,誠之戮之,而還其書。越二日,金人以攻具進,誠之設械禦之,夜出搗其營。料敵應變若熟知兵者,金人卒不得志。
會黃州失守,並兵為一,凡十余萬。池陽、合肥援兵敗走,朝命馮榯援二郡,榯至境,遷延不進。誠之激厲將士,勉以忠義。城陷,率兵巷戰,殺傷相當。子士允力戰死,誠之引劍將自剄,呼其孥曰:「城已破,汝等宜速死,無辱!」妻許及婦若孫皆赴水死。事聞,贈朝散大夫、秘閣修撰,封正節侯,立廟於蘄,賜名褒忠,賻銀絹二百,仍賜爵迪功郎者三,贈其妻令人,士允通直郎,子婦及孫女之沒于難者皆贈安人。從誠之之死者,通判州事秦钜。
秦钜字子野,丞相檜曾孫。通判蘄州。金人犯境,與郡守李誠之協力捍禦。求援于武昌、安慶,月餘,兵不至。策應兵徐揮、常用等棄城遁。城破,钜與誠之各以自隨之兵巷戰,死傷略盡。钜歸署,疾呼吏人劉迪,令火諸倉庫,乃赴一室自焚。有老卒見煙焰中著白戰袍者,識其钜也,冒火挽出之。钜叱曰:「我為國死,汝輩可自求生。」制衣就焚而死。次子浚先往四祖山,兵至亟還,與弟氵翬從父俱死。特贈钜五官、秘閣修撰,封義烈侯,與誠之皆立廟蘄州,賜額褒忠,贈浚、瀈通直郎,賻以銀絹各二百。
州學教授阮希甫贈通直郎,防禦判官趙汝標、蘄春主簿甯時鳳、錄事參軍兼司戶杜諤俱贈承務郎,監蘄州都大監轄蘄口鎮倉庫嚴剛中贈承事郎。
時統制官孫中,小將江士旺、陳興、曹全、兵卞,軍士李斌等皆鬥死。司理參軍趙與裕先率民兵百余人奪關出外求援,僅以身免,而全家十六人皆沒。淳祐十二年,特封钜義烈顯節侯。黃州之陷,守臣何大節亦投江死焉。
列傳第二百九忠義五
陳元桂,撫州人。淳祐四年進士。累官知臨江軍。時聞警報,築城備禦,以焦心勞思致疾。開慶元年春,北兵至臨江,時制置使徐敏子在隆興,頓兵不進。元桂力疾登城,坐北門亭上督戰,矢石如雨,力不能敵。吏卒勸之避去,不從。有以門廊鼓翼蔽之者,麾之使去。有欲抱而走者,元桂曰:「死不可去此。」左右走遁。師至,元桂瞠目叱駡,遂死之。縣其首於敵樓,越四日方斂,體色如生。
初,親戚有勸其移治者,元桂曰:「子亦為浮議所搖耶?時事如此,與其死於饑饉,死於疾病,死于盜賊,孰若死於守土之為光明俊偉哉?」家人或請登舟,不許,且戒之曰:「守臣家屬豈可先動,以搖民心。」敏子以聞,贈寶章閣待制,賜緡錢十萬,與一子京官、一子選人恩澤,立廟北門,諡曰正節。
張順,民兵部將也。襄陽受圍五年,宋闖知其西北一水曰清泥河,源于均、房,即其地造輕舟百艘,以三舟聯為一舫,中一舟裝載,左右舟則虛其底而掩覆之。出重賞募死士,得三千。求將,得順與張貴,俗呼順曰「矮張」,貴曰「竹園張」,俱智勇,素為諸將所服,俾為都統。出令曰:「此行有死而已,汝輩或非本心,宜亟去,毋敗吾事。」人人感奮。
漢水方生,發舟百艘,稍進團山下。越二日,進高頭港口,結方陳,各船置火槍、火炮、熾炭、巨斧、勁弩。夜漏下三刻,起矴出江,以紅燈為識。貴先登,順殿之,乘風破浪,徑犯重圍。至磨洪灘以上,北軍舟師佈滿江面,無隙可入。眾乘銳凡斷鐵絙攢杙數百,轉戰百二十裏,黎明抵襄城下。城中久絕援,聞救至,踴躍氣百倍。及收軍,獨失順。越數日,有浮屍溯流而上,被介胄,執弓矢,直抵浮梁,視之順也,身中四槍六箭,怒氣勃勃如生。諸軍驚以為神,結塚斂葬,立廟祀之。
張貴既抵襄,襄帥呂文煥力留共守。貴恃其驍勇,欲還郢,乃募二士能伏水中數日不食,使持蠟書赴郢求援。北兵增守益密,水路連鎖數十裏,列撒星樁,雖魚蝦不得度。二人遇樁即鋸斷之,竟達郢,還報,許發兵五千駐龍尾洲以助夾擊。
刻日既定,乃別文煥東下,點視所部軍,洎登舟,帳前一人亡去,乃有過被撻者。貴驚曰:「吾事泄矣,亟行,彼或未及知。」複不能銜枚隱跡,乃舉炮鼓噪發舟,乘夜順流斷絙破圍冒進,眾皆辟易。既出險地,夜半天黑,至小新城,大兵邀擊,以死拒戰。沿岸束荻列炬,火光燭天如白晝。至勾林灘,漸近龍尾洲,遙望軍船旗幟紛披,貴軍喜躍,舉流星火示之。軍船見火即前迎,及勢近欲合,則來舟皆北兵也。蓋郢兵前二日以風水驚疑,退屯三十裏,而大兵得逃卒之報,據龍尾洲以逸待勞。貴戰已困,出於不意,殺傷殆盡,身被數十槍,力不支見執,卒不屈,死之。乃命降卒四人舁屍至襄,令於城下曰:「識矮張乎?此是也。」守陴者皆哭,城中喪氣。文煥斬四卒,以貴祔葬順塚,立雙廟祀之。
范天順,荊湖都統也。襄陽受圍,天順日夕守戰尤力。及呂文煥出降,天順仰天歎曰:「生為宋臣,死當為宋鬼。」即所守處縊死。贈定江軍承宣使,制曰:「賀蘭擁兵,坐視睢陽之失;李陵失節,重為隴士之羞。今有人焉,得其死所,可無褒恤,以示寵綏?範天順功烈雖卑,忠義莫奪,自均、房泛舟之役克濟於艱,而襄、樊坐甲之師益堅所守。俄州刺史為降將軍,爾乃不屈自經,可謂見危致命。」封其妻宜人,官其二子,仍賜白金五百兩,田五百畝。
牛富,霍丘人。制置司遊擊砦兵籍。勇而知義。為侍衛馬軍司統制。戍襄陽五年,移守樊城,累戰不為衄,且數射書襄陽城中遺呂文煥,相與固守為唇齒。兩城凡六年不拔,富力居多。城破,富率死士百人巷戰,死傷不可計,渴飲血水。轉戰前,遇民居燒絕街道,身被重傷,以頭觸柱赴火死。贈靜江軍節度使,諡忠烈,賜廟建康。
裨將王福見富死,歎曰:「將軍死國事,吾豈宜獨生!」亦赴火死。
邊居誼,隨人也。初事李庭芝,積戰功至都統制。鹹淳十年,以京湖制置帳前都統守新城。居誼善禦下,得士心,凡戰守之具,治之皆有法。
大兵至沙陽,守將王大用不降,麾兵攻城,破之,執大用。呂文煥至新城,意其小壘可不攻而破,居誼率舟師拒之,文煥列沙陽所斬首招降,不從。明日,縛大用至壁下,使呼曰:「邊都統急降,不然禍即至矣。」居誼不答。又射榜檄入壁中,居誼曰:「吾欲與呂參政語耳。」文煥聞之,以為居誼降己也,馳馬至,伏弩亂髮,中文煥者三,並中其馬,馬僕,幾鉤得之,眾挾文煥以他馬奔走。越二日,總制黃順挾一人開東門走出降。明日,使順來招之,居誼曰:「若欲得新城邪?吾誓以死守此,何可得也。」順又呼其部曲,部曲欲縋城出,居誼悉驅以入,當門斬之。文煥乃麾兵攻城,以火具卻之,旋蟻附而上。居誼乃取其家金盡散將士,往來督戰。會暮,破侵漢樓,樓火延毀民居,居誼度力不支,走還第,拔劍自殺,不殊,赴火死。丞相伯顏壯其勇,購得其屍燼中,觀之。事聞,贈利州觀察使,立廟死所。
陳炤,字光伯,常州人。少工詞賦,登第,為丹徒縣尉,曆兩淮制置司參議官、大軍倉曹壽春府教授,複入帥幕,改知朐山縣,仍兼主管機宜文字。尋丁母憂歸。
北兵至常,常守趙與鑒走匿,郡人錢訔以城降。淮民王通居常州,陰以書約劉師勇,許為內應。朝議乃以姚希得子訔知常州。師通肋常州,走錢訔,執安撫戴之泰等,遂迎訔以入。訔以照久任邊知兵,辟為通判。或謂照曰:「今辟難有辭矣。」照曰:「鄉邦淪沒,何可坐視,與其偷生而苟全,不若死之愈也。」遂墨衰而出。凡可以備禦者,無不為之。
訔入常甫十余日,大軍攻常,照等率義兵戰禦,自夏徂冬不能下。以功加帶行提轄文思院。常將張彥攻呂城,兵敗而降,因盡言常城中虛實,遂急攻之。照等晝夜城守,招之不下。丞相伯顏自將圍其城,照與訔持以忠義,協力固守。再加訔太府寺丞,照幹辦諸軍糧料院,常將士皆轉五官。城益急,常兵阻壕水為陳,矢盡亦不降。城破,訔死之,照猶斂兵巷戰,家人請曰:「城東北門圍未合,可走常熟入臨安也。」照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事上,追贈訔龍圖閣待制,希得贈太師,照直寶章閣,並官其子。
王安節,節度使堅之子也。少從其父守合州有功,安節等兄弟五人皆受官。堅為賈似道所忌,出知和州,鬱鬱而死。
安節至鹹淳末為東南第七副將。德祐初,似道潰師蕪湖,列城皆降,不降者亦棄城遁。時安節駐兵江陵,即走臨安,上疏乞募兵為捍禦,授閣門祗候、浙西添差兵馬副都監。收兵入平江,合張世傑兵戰鳳皇港,有功,轉三官。
劉師勇複常州,攻走王良臣,師勇還平江,以安節與張詹守常。已而良臣導大兵攻常,常城素惡,安節等築柵以守,相拒兩月不下。大元丞相伯顏自將攻之,屢遣使招降,亦不下。丞相怒,麾兵破其南門,安節揮雙刀率死士巷戰,臂傷被執。有求其姓名者,安節呼曰:「我王堅子安節也。」降之不得,乃殺之。
尹玉,寧都人。以捕盜功為贛州三砦巡檢。秩滿城居,從文天祥勤王。及天祥至平江,調玉同淮將張全、廣將朱華拒大兵,戰于伍牧,全等軍敗,以淮、廣軍先遁,曾全、胡遇、謝榮、曾玉以贛州四指揮軍亦遁,唯玉殘軍五百殊死戰。玉手殺數十人,箭集於胄如蝟毛,援絕力屈,遂被執。大軍橫四槍于其項,以梃擊之死。余兵猶夜戰,殺人馬蔽田間,無一降者。質明,生還者四人。贈玉濠州圍練使,官其二子,賜田二頃,以恤其家。
李芾,字叔章,其先廣平人,中徙汴。高祖升起進士,為吏有廉名。靖康中,金人破汴,以刃迫其父,升前捍之,與父俱死。曾祖椿徙家衡州,遂為衡人。
芾生而聰警,少自樹立,名其齋曰無暴棄。魏了翁一見禮之,謂有祖風,易其名曰肯齋。初以蔭補南安司戶,辟祁陽尉,出振荒,即有聲。攝祁陽縣,縣大治,辟湖南安撫司幕官。時盜起永州,招之,歲餘不下。芾與參議鄧坰提千三百人破其巢,禽賊魁蔣時選父子以歸,餘黨遂平。攝湘潭縣,縣多大家,前令束手不敢犯。芾稽籍出賦,不避貴勢,賦役大均。
入朝,差知德清縣。屬浙西饑,芾置保伍振民,活數萬計。遷主管酒庫所。德清有妖人扇民為亂,民蜂起附之,至數萬人。遣芾討之,盜聞其來,眾立散歸。除司農寺丞,曆知永州,有惠政,永人祠之。以浙東提刑知溫州。州瀕海多盜,芾至盜息,遂以前官移浙西。時浙西亦多盜,群穴太湖中,芾跡得其出沒按捕之,盜亦駭散。作虎丘書院以祠尹焞,置學官,親為學規以教之,學者甚盛。
咸淳元年,入知臨安府。時賈似道當國,前尹事無巨細先關白始行,芾獨無所問。福王府有迫人死者,似道力為營救,芾以書往復辨論,竟置諸法。嘗出閱火具,民有不為具者,問之,曰:「似道家人也。」立杖之。似道大怒,使台臣黃萬石誣以贓罪,罷之。
大軍取鄂州,始起為湖南提刑。時郡縣盜擾,民多奔竄,芾令所部發民兵自衛,縣予一皂幟,令曰:「作亂者斬幟下。」民始帖然。乃號召發兵,擇壯士三千人,使土豪尹奮忠將之勤王,別召民兵集衡為守備。未幾,似道兵潰蕪湖,乃複芾官,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時湖北州郡皆已歸附,其友勸芾勿行,曰:「無已,即以身行可也。」芾泣曰:「吾豈昧於謀身哉?第以世受國恩,雖廢棄中猶思所以報者,今幸用我,我以家許國矣。」時其所愛女死,一慟而行。
德祐元年七月,至潭,潭兵調且盡,遊騎已入湘陰、益陽諸縣。倉卒召募不滿三千人,乃結溪峒蠻為聲援,繕器械,峙芻糧,柵江修壁,命劉孝忠統諸軍。吳繼明自湖北至,陳義、陳元自戍蜀歸,芾奏請留之戍潭,推誠任之,皆得其死力。
大元右丞阿裏海牙既下江陵,分軍戍常德遏諸蠻,而以大兵入潭。芾遣其將于興帥兵禦之于湘陰,興戰死。九月,再調繼明出禦,兵不及出,而大軍已圍城。芾慷慨登陴,與諸將分地而守,民老弱亦皆出,結保伍助之,不令而集。十月,兵攻西壁,孝忠輩奮戰,芾親冒矢石以督之。城中矢盡,有故矢皆羽敗,芾命括民間羽扇,羽立具。又苦食無鹽,芾取庫中積鹽席,焚取鹽給之。有中傷者,躬自撫勞,日以忠義勉其將士。死傷相藉,人猶飲血乘城殊死戰。有來招降者,芾殺之以徇。
十二月,城圍益急,孝忠中炮,風不能起,諸將泣請曰:「事急矣,吾屬為國死可也,如民何?」芾罵曰:「國家平時所以厚養汝者,為今日也。汝第死守,有後言者吾先戮汝。」除夕,大兵登城,戰少卻,旋蟻附而登,衡守尹谷及其家人自焚,芾命酒酹之。因留賓佐會飲,夜傳令,猶手書「盡忠」字為號。飲達旦,諸賓佐出,參議楊震赴園池死。芾坐熊湘閣召帳下沈忠遺之金曰:「吾力竭,分當死,吾家人亦不可辱於俘,汝盡殺之,而後殺我。」忠伏地扣頭,辭以不能,芾固命之,忠泣而諾,取酒飲其家人盡醉,乃遍刃之。芾亦引頸受刃。忠縱火焚其居,還家殺其妻子,複至火所,大慟,舉身投地,乃自刎。幕屬茶陵顧應焱、安仁陳億孫皆死。潭民聞之,多舉家自盡,城無虛井,縊林木者累累相比。繼明等以城降,陳毅潰圍,將奔閩,中道戰死。事聞,贈端明殿大學士,諡忠節。芾初至潭,遣其子裕孫出,曰:「存汝以奉祀也。」其孫輔叔時亦親迎于溫,皆得不死。二王悉詔入閩官之。
芾為人剛介,不畏強禦,臨事精敏,奸猾不能欺。且強力過人,自旦治事至暮無倦色,夜率至三鼓始休,五鼓複起視事。望之凜然猶神明,而好賢禮士,即之溫然,雖一藝小善亦惓惓獎薦之。平生居官廉,及擯斥,家無餘貲。
尹穀,字耕叟,潭州長沙人。性剛直莊厲,初處郡學,士友皆嚴憚之。
宋以詞賦取士,季年,惟閩、浙賦擅四方。谷與同郡刑天榮、董景舒、歐陽逢泰諸人為賦,體裁務為典雅,每一篇出,士爭學之,由是湘賦與閩、浙頡頏。中年登進士第。調常德推官,知崇陽縣,所至廉正有聲。
丁內艱,居家教授,不改儒素。日未出,授諸生經及朱氏《四書》,士雖有才思而不謹飭者擯不齒。諸生隆暑必盛服,端居終日,夜滅燭始免巾幘,早作必冠而後出帷。行市中,市人見其舉動有禮,相謂曰:「是必尹先生門人也。」詰人果然。
晚入李庭芝制幕,用薦擢知衡州,需次於家。潭城受兵,帥臣李芾禮以為參謀,共畫備禦策。時城中壯士皆入衛臨安,所餘軍僅四百五十人,老弱太半。芾糾率民丁,獎勵以義,人殊死戰,三月城不下。大軍斷絕險要,援兵不至,谷知城危,與妻子訣曰:「吾以寒儒受國恩,典方州,誼不可屈,若輩必當從吾已耳。」召弟岳秀使出,以存尹氏祀,嶽秀泣而許之死。乃積薪扃戶,朝服望闕拜已,先取曆官告身焚之,即縱火自焚。鄰家救之,火熾不可前,但於烈焰中遙見穀正冠端笏危坐,闔門無少長皆死焉。芾聞之,命酒酹穀曰:「尹務實,男子也,先我就義矣。」務實,穀號也。
初,潭士以居學肄業為重,州學生月試積分高等,升湘西嶽麓書院生,又積分高等,升嶽麓精舍生,潭人號為「三學生」。兵興時,三學生聚居州學,猶不廢業。谷死,諸生數百人往哭之,城破,多感激死義者。
楊霆,字震仲。少有志節。以世澤奏補將仕郎,銓試第一,授修職郎、桂嶺主簿,有能聲。又五中漕舉,改鄂州教授,遷複州司理參軍,轉常、澧觀察推官,擢知監利縣。縣有疑獄,歷年不決,霆未上,微服廉得其實,立決之,人稱神明。
辟荊湖制置司幹官。呂文德為帥,素慢侮士,常試以難事,霆倉卒立辦,皆合其意。一日謂曰:「朝廷有密旨,出師策應淮東,誰可往者?」即對曰某將可。又曰:「兵器糧草若何?」即對曰某營兵馬、某庫器甲、某處矢石、某處芻糧,口占授吏,頃刻案成。文德大驚曰:「吾平生輕文人,以其不事事也。公材幹如此,何官不可為,吾何敢不敬。」密薦諸朝,除通判江陵府。
江陵大府,雄據上流,表裏襄、漢,西控巴蜀,南扼湖、廣。兵民雜處,庶務叢集,霆隨事裁決,處之泰然。暇日詣郡庠,與諸生講學,又取隸官閒田,增益廩稍。選民之強壯,當農隙訓練之,時付以器械,雜兵行肄習,親閱試行賞以激勸之。未幾,有能擐甲騎射者,遂皆獲其用,而兵不復擾民。
丁內艱,德祐初,起複奉議郎、湖南安撫司參議,與安撫使李芾協力戰守。霆有心計,善出奇應變,帥府機務,芾一以委之。城初被圍,日夜守禦,數日西北隅破,霆麾兵巷戰,抵暮增築月城,比旦城複完,策厲將士,以死守之。城既破,霆赴水死,妻妾奔救無及,遂皆死。
趙卯發,字漢卿,昌州人。淳祐十年,以上舍登第,為遂甯府司戶、潼川簽判、宣城宰。素以節行稱。中被論罷。鹹淳七年,起為彭澤令。十年,權通判池州。
大兵渡江,池守王起宗棄官去,卯發攝州事,繕壁聚糧,為守禦計。夏貴兵敗歸,所過縱掠,卯發捕斬十餘人,兵乃戢。明年正月,大兵至李王河,都統張林屢諷之降,卯發忿氣填膺,瞠目視林不能言。有問以禔身之道者,卯發曰:「忠義所以禔身也,此外非臣子所得言。」林以兵出巡江,陰降,歸而陽助卯發為守,守兵五百餘,柄皆歸林。卯發知不可守,乃置酒會親友,與飲訣,謂其妻雍氏曰:「城將破,吾守臣不當去,汝先出走。」雍氏曰:「君為命官,我為命婦,君為忠臣,我獨不能為忠臣婦乎?」卯發笑曰:「此豈婦人女子之所能也。」雍氏曰:「吾請先君死。」卯發笑止之。明日乃散其家資與其弟侄,僕婢悉遣之。
二月,兵薄池,卯發晨起書幾上曰:「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節義成雙。」又為詩別其兄弟,與雍盛服同縊從容堂死。卯發始為此堂,名「可以從容」,及兵遽,領客堂中,指所題扁曰:「吾必死於是。」客問其故,曰:「古人謂'慷慨殺身易,從容就義難」,此殆其兆也。」卯發死,林開門降。大元丞相伯顏入,問太守何在,左右以死對。即如堂中觀之,皆歎息。為具棺衾合葬于池上,祭其墓而去。事聞,贈華文閣待制,諡文節,雍氏贈順義夫人,錄二子為京官。
唐震,字景實,會稽人。少居鄉,介然不苟交,有言其過者輒喜。既登第為小官,有權貴以牒薦之者,震內牒篋中,已而幹政,震取牒還之,封題未啟,其人大愧。後為他官,所至以公廉稱。楊棟、葉夢鼎居政府,交薦其賢。
鹹淳中,由大理司直通判臨安府。時潛說友尹京,恃賈似道勢,甚驕蹇,政事一切無所顧讓。會府有具獄將置辟,震力辨其非,說友爭之不得,上其事刑部,卒是震議。
六年,江東大旱,擢知信州。震奏減綱運米,蠲其租賦,令坊置一吏,籍其戶,勸富人分粟,使坊吏主給之。吏有勞者,輒為具奏複其身,吏感其誠,事為盡力,所活無算。州有民庸童牧牛,童逸而牧舍火,其父訟庸者殺其子投火中,民不勝掠,自誣服。震視牘疑之,密物色之,得童傍郡,以詰其父,對如初,震出其子示之,獄遂直。擢浙西提刑。過闕陛辭,似道以類田屬震,震謝不能行,至部,又以疏力爭之。趙氏有守阡僧甚暴橫,震遣吏捕治,似道以書營救,震不省,卒按以法。似道怒,使侍御史陳堅劾去之。
鹹淳十年,起震知饒州。時興國、南康、江州諸郡皆已歸附,大兵略饒。饒兵止千八百人,震發州民城守,昧爽出治兵,至夜中始寐,上書求援,不報。大兵使人入饒取降款,通判萬道同陰使于所部斂白金、牛酒備降禮,饒寓士皆從之。道同風震降,震叱之曰:「我忍偷生負國邪?」城中少年感震言,殺使者。民有李希聖者謀出降,械置獄中。明年二月,兵大至,都大提舉鄧益遁去,震盡出府中金錢,書官資揭於城,募有能出戰者賞之。眾懼不能戰,北兵登陴,眾遂潰。震入府中玉芝堂,其僕前請曰:「事急矣,番江門兵未合,亟出猶可免。」震罵曰:「城中民命皆系於我,我若從爾言得不死,城中民死,我何面目生邪?」左右不復敢言,皆出。有頃,兵入,執牘鋪案上,使震署降,震擲筆於地,不屈,遂死之。兄椿與家人俱死。張世傑尋複饒州,判官鄔宗節求震屍葬之。贈華文閣待制,諡忠介,廟號褒忠,官其二子。
震客馮驥、何新之,驥後守獨松關,新之守閩之新壘,皆戰死。
又有趙孟錦者,少不羈,游淮以軍功為將佐。北兵攻真州,每戰輒為士卒先,守苗再成倚之為重。北兵重艦駐江上,孟錦乘大霧來襲,俄霧解,日已高,北兵見其兵少,逐之,登舟失足墮水,身荷重甲,溺焉。
趙淮,丞相葵之從子也。李全之叛,屢立戰功,累官至淮東轉運使。德祐中,戍銀樹埧,兵敗,與其妾俱被執至瓜州,元帥阿術使淮招李庭芝,許以大官。淮陽許諾,至揚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男子死耳,毋降也!」元帥怒,殺之,棄屍江濱。
列傳第二百一十忠義六
○趙良淳徐道隆姜才馬塈密佑張世傑陸秀夫徐應鑣陳文龍鄧得遇張玨
趙良淳,字景程,居饒之餘幹,太宗子恭憲王之後,丞相汝愚曾孫也。累世以學行名,號賢宗子。良淳少學于其鄉先生饒魯,知立身大節。及仕,所至以幹治稱,而未嘗幹人薦舉。初以蔭為泰寧主簿,三遷至淮西運轄,浮湛冗官二十餘年。馬光祖、李伯玉、范丁孫交薦辟之,卒不振拔。考舉及格,改知分寧縣。分寧,江西劇邑,俗尚嘩訐,良淳治之,不用刑戮,不任吏胥,取民之敦孝者,身親尊禮之,至甚傑驁者,乃繩以法,俗為少革。秩滿,特差權江西安撫司機宜文字,詔除諸司審計院,督餉江西,升大理司直。
鹹淳末,廷臣議眾建宗室於內郡,以為屏翰,遂除良淳知安吉州。先是,知州李庚遁,百事隳廢。良淳至,日與僚吏論所以守禦之備,悉舉行之。時歲饑,民相聚為盜,所在蜂起。或請以兵擊之,良淳曰:「民豈樂為盜哉?時艱歲旱,故相率剽掠苟活耳。」命僚屬以義諭之,眾皆投兵散歸,其不歸者眾縛以獻。有掠人貨財詣其主謝過而還之者。良淳勸富人出粟振之,嘗語人曰:「使太守身可以濟民,亦所不惜也。」其言懇懇,足以動人,人皆倒囷以應之。朝議尋以徐道隆為浙西提刑,以輔良淳,加良淳直秘閣。
文天祥去平江,潰兵四出剽掠,良淳捕斬數人,梟首市中,兵稍戢。已而範文虎遣使持書招降,良淳焚書斬其使。大兵迫獨松關,有旨趣道隆入衛。道隆既去,大兵至,軍其東西門。良淳率眾城守,夜就茇舍陴上,不歸。
先是,朝廷遣將吳國定援宜興,宜興已危,不敢往,乃如安吉見良淳,願留以為輔。良淳見國定慷慨大言,意其可用也,請於朝,留戍安吉。已而國定開南門納外兵,兵入城呼曰:「眾散,元帥不殺汝。」於是眾號泣散去。良淳命車歸府,兵士止之曰:「事至此,侍郎當為自全計。」良淳叱去之。命家人出避,乃閉閣自經。有兵士解救之,復蘇,眾羅拜泣曰:「侍郎何自苦?逃之猶可求生。」良淳叱曰:「我豈逃生者邪?」眾猶環守不去,良淳大呼曰:「爾輩欲為亂邪?」眾涕泣出,複投繯而死。
徐道隆字伯謙,婺州武義人。父煥,知南雄。道隆以任入官,累官潭州判官、權知全州。荊湖制置使汪立信奏辟道隆為參議官。立信遷兵部尚書,道隆與賓客十許人俱去江陵。趙孟傳為制置使,以道隆參其軍事,遂為提點刑獄。
時文天祥既去平江,潰卒四出,為浙西患苦,安吉尤甚。有旨令道隆措置,乃梟其首亂者於市。牛監軍遁,範文虎、程鵬飛、管景模俱遺書誘降,道隆焚書斬使。
大兵至臨平皋亭山,令間道入援,時水陸皆有屯軍,道絕不通,議由太湖經武康、臨安縣境勤王。即日乘舟出臨湖門,泊宋村。郡守趙良淳既縊死。德祐二年正月朔旦,追兵及道隆,江陵親從軍三百人殊死戰,矢盡槍槊折,一軍盡沒。道隆見執艦內,間守者少怠,赴水死,長子載孫亦赴水死。餘兵有脫歸者言於朝,命贈官賜諡,厚恤其家,立廟安吉,官其子孫。越三日宋亡。
薑才,濠州人。貌短悍。少被掠入河朔,稍長亡歸,隸淮南兵中,以善戰名,然以來歸人不得大官,為通州副都統。時淮多健將,然驍雄無逾才。才知兵,善騎射,撫士卒有恩,至臨陣,軍律凜凜。其子當戰,回白事,才望見以為敗也,拔劍馳逐,幾殺之。
賈似道出師,才以兵屬孫虎臣為先鋒,相拒于丁家洲。大軍設炮架彀車弩江濱,中流數千艘,旌旗聯亙,鼓行而下。才奮兵前接戰,鋒已交,虎臣遽過其妾所乘舟,眾見之,歡曰:「步帥遁矣。」於是諸軍皆潰,才亦收兵入揚州。大兵乘勝攻揚州,才為三疊陣逆之三裏溝,戰有功。又與元帥戰揚子橋,日暮兵亂,流矢貫才肩,才拔矢揮刀而前,所向辟易。已而大軍築長圍,自揚子橋竟瓜洲,東北跨灣頭至黃塘,西北至丁村,務欲以久困之,時德祐元年也。
明年正月,宋亡。二月,五奉使及一閣門宣贊舍人持謝太后詔來諭降,才發弩射卻之,複以兵擊五奉使于召伯堡,大戰而退。未幾,瀛國公至瓜洲,才與庭芝泣涕誓將士出奪之。將士皆感泣。乃盡散金帛犒兵,以四萬人夜搗瓜洲,戰三時,眾擁瀛國公避去。才追戰至浦子市,夜猶不退。阿術使人招之,才曰:「吾寧死,豈作降將軍邪!」四月,才以兵攻灣頭柵。五月,複攻之,騎旋濘而止,乃舍騎步戰,至四鼓,全師以歸。揚食盡,才時出運米真州、高郵以給兵。六月,護餉至馬家渡,萬戶史弼將兵擊奪之,才與戰達旦,弼幾殆,阿術馳兵來援,乃得免去。
庭芝以在圍久。召才計事,屏左右,語久之,第聞才厲聲雲:「相公不過忍片時痛耳。」左右聞之俱汗下。才自是以兵護庭芝第,期與俱死。
七月,益王在福州,以龍神四廂都指揮使、保康軍承宣使召才,才與庭芝東至泰州,將入海。阿術以兵追及,圍泰州,使使者招之降,才不聽。阿術驅揚兵士妻子至城下,會才疽發脅不能戰,諸將遂開門降。都統曹安國入才臥內,執之以獻。阿術愛其忠勇,欲降而用之,才肆為慢言;阿術責庭芝不降,才曰:「不降者才也。」複憤憤不已,阿術怒,剮之揚州。才臨刑,夏貴出其傍,才切齒曰:「若見我寧不愧死邪?」
有洪福者,夏貴家僮也,從貴積勞為鎮巢雄江左軍統制,鎮江北。貴降,福與子大淵、大源、下班祗候彭元亮結貴軍複之,加右武大夫、知鎮巢。貴既臣附,招福,不聽,使其從子往,福斬之。大兵攻城,久不拔,遣貴至城下,好語語福,請單騎入城。福信之,門發而伏兵起,執福父子,屠城中。貴涖殺,大源、大淵謔曰:「法止誅首謀,何至舉家為戮?」福叱曰:「以一命報宋朝,何至告人求活邪?」次及福,福大罵數貴不忠,請身南向死,以明不背國也。聞者流涕。
馬塈,宕昌人也。一家父叔兄弟皆以忠勇為名將,而塈與其兄堃特顯。鹹淳中,塈知欽州,徙知邕。邕地接六詔、安南,傍通諸溪峒,撫禦少失宜,往往召亂。塈鎮撫諸蠻及治關隘,皆有條理,大理不敢越善闡,安南不敢入永平,諸峒皆上帳冊,邊陲晏然。廣西經略李興上其功,加閣門宣贊舍人。未幾,以左武衛將軍征入朝。已而宋亡,塈因留靜江,總屯戍諸軍,護經略司印守城。
至元十四年,平章阿裏海牙攻廣西。塈發所部及諸峒兵守靜江,而自將三千人守嚴關,鑿馬坑,斷嶺道。大兵攻嚴關不克,乃以偏師入平樂,過臨桂,夾攻塈。塈兵敗,退保靜江。平章使人招降,塈發弩射之。攻三月,塈夜不解甲,前後百余戰,城中死傷相籍,訖無降意。城東隅稍卑,大軍陽攻西門,以精兵夜決水閘,攻東門,破其外城;塈閉內城城守,又破之。塈率死士巷戰,刀傷臂被執,殺之斷其首,猶握拳奮起,立逾時始僕。靜江破,邕守馬成旺及其子都統應麒以城降,獨塈部將婁鈴轄猶以二百五十人守月城不下。阿裏海牙笑曰:「是何足攻。」圍之十余日,婁從壁上呼曰:「吾屬饑,不能出降,苟賜之食,當聽命。」乃遺之牛數頭,米數斛。一部將開門取歸,複閉壁。大軍乘高視之,兵皆分米,炊未熟,生臠牛,啖立盡。鳴角伐鼓,諸將以為出戰也,甲以待。婁乃令所部入擁一火炮然之,聲如雷霆,震城土皆崩,煙氣漲天外,兵多驚死者。火熄入視之,灰燼無遺矣。
密佑,其先密州人,後渡淮居廬州。佑為人剛毅質直,累官至廬州駐劄、御前遊擊中軍統領,改權江西路副總管。
鹹淳十年,以閣門宣贊舍人為江西都統。是冬,大元丞相伯顏下鄂州,留右丞阿裏海牙守之,而將大兵東下。明年二月,朱祀孫遣高世傑取鄂州,阿裏海牙以兵逆擊,執世傑荊江口,兵盡潰,半入江西。江西制置黃萬石招集之,且募寧都、廣昌、南劍義兵千餘人,盡以屬佑。十一月,大兵至隆興,劉槃兵敗,乃嬰城自守。萬石時移治撫州,將遁,懼佑不從,乃調佑兵援槃,且戒以勿戰。未至隆興,槃已降,都統夏驥率所部兵潰圍出。
張世傑,范陽人。少從張柔戍杞,有罪,遂奔宋,隸淮兵中,無所知名。阮思聰見而奇之,言之呂文德,文德召為小校。累功至黃州武定諸軍都統制。攻安東州,戰疾力,與高達援鄂州有功,轉十官。尋從賈似道入黃州,戰萍草坪,奪還所俘,加環衛官,曆知高郵軍、安東州。
咸淳四年,大軍築鹿門堡,呂文德請益兵於朝,調世傑與夏貴赴之。及呂文煥以襄陽降,命世傑將五千人守鄂州。世傑以鐵絙鎖兩城,夾以炮弩,其要津皆施杙,設攻具。大軍破新城,長驅而下,世傑力戰,不得前,遣人招之,不聽。丞相伯顏陽攻嚴山隘,潛自唐港蕩舟入漢,東攻鄂,鄂降。
世傑提所部兵入衛,道複饒州,乃入朝。時方危急,征諸將勤王多不至,獨世傑來,上下歎異。自和州防禦使不數月累加至保康軍承宣使,總都督府兵。遣將四出,取浙西諸郡,複平江、安吉、廣德、溧陽諸城,兵勢頗振。七月,與劉師勇諸將大出師焦山,令以十舟為方,碇江中,非有號令毋發碇,示以必死。元帥阿術載彀士以火矢攻之,世傑兵亂,無敢發碇,赴江死者萬余人。大敗,奔圌山。上疏請濟師,不報。尋擢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十月,進沿江招討使,改制置副使、兼知江陰軍。已而大軍至獨松關,召文天祥入衛,以世傑為保康軍節度使、知平江。尋亦召入衛,加檢校少保。
二年正月,大軍迫臨安,世傑請移三宮入海,而與天祥合兵背城一戰。丞相陳宜中方遣人請和,不可,白太皇太后止之。未幾,和議亦沮。兵至皋亭山,世傑乃提兵入定海。石國英遣都統卞彪說之使降,世傑以為彪來從己俱南也,椎牛享之,酒半,彪從容為言,世傑大怒,斷其舌,磔之巾子山。
四月,從二王入福州。五月,與宜中奉昰為主,拜簽書樞密院事。王世強導大軍攻之,世傑乃奉益王入海,而自將陳吊眼、許夫人諸畬兵攻蒲壽庚,不下。十月,元帥唆都將兵來援泉,遂解去。既而唆都遣人招益王,又遣經歷孫安甫說世傑,世傑拘安甫軍中不遣。招討劉深攻淺灣,世傑兵敗,移王居井澳,深複來攻井澳,世傑戰卻之,因徒石岡洲。
至元十五年正月,遣將王用攻雷州,用敗績。四月,益王殂,衛王昺立,拜世傑少傅、樞密副使。五月,遣瓊州安撫張應科攻雷州,三戰皆不利。六月,再決戰雷城下,應科死之。世傑以岡洲不可居,徙王新會之崖山。八月,封越國公。發瓊州粟以給軍。十月,遣淩震、王道夫襲廣州,震敗績。
明年,元帥張弘范等兵至崖山,或謂世傑曰:「北兵以舟師塞海口,則我不能進退,盍先據海口。幸而勝,國之福也;不勝,猶可西走。」世傑恐久在海上有離心,動則必散,乃曰:「頻年航海,何時已乎?今須與決勝負。」悉焚行朝草市,結大舶千余作水砦,為死守計,人皆危之。已而弘範兵至,據海口,樵汲道絕,兵茹乾糧十餘日,渴甚,下掬海水飲之,海鹹,飲即嘔泄,兵大困。世傑率蘇劉義、方興日大戰。弘范得世傑甥韓,命以官,使三至招之,世傑歷數古忠臣曰:「吾知降,生且富貴,但為主死不移耳。」二月癸未,弘範等攻崖山,世傑敗,走衛王舟。大軍薄中軍,世傑乃斷維,以十餘艦奪港去。後還收兵崖山,劉自立擊敗之,降其將方遇龍、葉秀榮、章文秀等四十餘人。世傑複欲奉楊太妃求趙氏後而立之,俄颶風壞舟,溺死平章山下。
劉師勇者,廬州人。以戰功曆環衛官。魯港師潰,賈似道欲東入海,師勇贊之入揚州圖再舉,似道然之。時姚訔複常州,似道命師勇以淮兵取呂城,朝廷加師勇和州防禦使,助訔守常,而以張彥守呂城,合兵拒大軍。戰失利,彥馬弱,陷淖中見執,呂城失守,常州勢益孤。大軍置彥城下招降,師勇以大義斥彥,彥慚而退。又遣範文虎來諭,師勇伏弩射走之。常受圍數月,援兵絕,有群鴟飛鳴繞城,眾惡為不祥,俄而城陷。師勇拔柵,戰且行,其弟馬墮塹,躍不能出,師勇舉手與訣而去。淮軍數千人皆鬥死。有婦人伏積屍下,窺淮兵六人反背相拄,殺敵十百人乃殪。師勇從二王至海上,見時事不可為,憂憤縱酒卒,葬於鼓山。
陸秀夫,字君實,楚州鹽城人。生三歲,其父徙家鎮江。稍長,從其鄉人孟先生學,孟之徒恒百餘,獨指秀夫曰:「此非凡兒也。」景定元年,登進士第。李庭芝鎮淮南,聞其名,辟置幕中。時天下稱得士多者,以淮南為第一,號「小朝廷」。
秀夫才思清麗,一時文人少能及之。性沉靜,不苟求人知,每僚吏至閣,賓主交歡,秀夫獨斂焉無一語。或時宴集府中,坐尊俎間,矜莊終日,未嘗少有希合。至察其事,皆治,庭芝益器之,雖改官不使去己,就幕三遷至主管機宜文字。鹹淳十年,庭芝制置淮東,擢參議官。德祐元年,邊事急,諸僚屬多亡者,惟秀夫數人不去。庭芝上其名,除司農寺丞,累擢至宗正少卿兼權起居舍人。
二年正月,以禮部侍郎使軍前請和,不就而反。二王走溫州,秀夫與蘇劉義追從之,使人召陳宜中、張世傑等皆至,遂相與立益王于福州。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宜中以秀夫久在兵間,知軍務,每事咨訪始行,秀夫亦悉心贊之,無不自盡。旋與議宜中不合,宜中使言者劾罷之。張世傑讓宜中曰:「此何如時,動以台諫論人?」宜中皇恐,亟召秀夫還。
時君臣播越海濱,庶事疏略,楊太妃垂簾,與群臣語猶自稱奴。每時節朝會,秀夫儼然正笏立,如治朝,或時在行中,淒然泣下,以朝衣拭淚,衣盡浥,左右無不悲動者。屬井澳風,王以驚疾殂,群臣皆欲散去。秀夫曰:「度宗皇帝一子尚在,將焉置之?古人有以一旅一成中興者,今百官有司皆具,士卒數萬,天若未欲絕宋,此豈不可為國邪?」乃與眾共立衛王。時陳宜中往占城,以與世傑不協,屢召不至。乃以秀夫為左丞相,與世傑共秉政。時世傑駐兵崖山,秀夫外籌軍旅,內調工役,凡有所述作,又盡出其手。雖匆遽流離中,猶日書《大學章句》以勸講。
至元十六年二月,崖山破,秀夫走衛王舟,而世傑、劉義各斷維去,秀夫度不可脫,乃杖劍驅妻子入海,即負王赴海死,年四十四。
翰林學士劉鼎孫亦驅家屬並輜重沉海,不死被執,搒掠無完膚,一夕得脫,卒蹈海。鼎孫字伯鎮,江陵人,進士也。
方秀夫海上時,記二王事為一書甚悉,以授禮部侍郎鄧光薦曰:「君後死,幸傳之。」其後崖山平,光薦以其書還廬陵。大德初,光薦卒,其書存亡無從知,故海上之事,世莫得其詳雲。
徐應鑣,字巨翁,衢之江山人,世為衢望族。鹹淳末,試補太學生。德祐二年,宋亡,瀛國公入燕,三學生百余人皆從行。應鑣不欲從,乃與其子琦、崧、女元娘誓共焚,子女皆喜從之。
太學故嶽飛第,有飛祠,應鑣具酒肉祀飛曰:「天不祐宋,社稷為墟,應鑣死以報國,誓不與諸生俱北。死已,將魂魄累王,作配神主,與王英靈,永永無斁。」琦亦賦詩以自誓。祭畢,以酒肉餉諸僕,諸僕醉臥,應鑣乃與其子女入梯雲樓,積諸房書籍箱笥四周,縱火自焚。一小僕未寐,聞火聲,起至樓下穴牖視之,應鑣父子儼然坐立,如廟塑像。走報諸僕,壞壁入,撲滅火。應鑣不得死,與其子女怏怏出戶去,倉卒莫知所之,翌日得其屍祠前井中,皆僵立瞠目,面如生。諸僕為具棺斂,殯之西湖金牛僧舍。益王立福州,褒其節,贈朝奉郎、秘閣修撰。後十年,其同舍生劉汝鈞率儒者五十餘人收而葬之方家峪,私諡曰正節先生。
陳文龍字君賁,福州興化人。丞相俊卿之後也。能文章,負氣節。初名子龍,鹹淳五年廷對第一,度宗易其名文龍。
丞相賈似道愛其文,雅禮重之。由鎮東軍節度判官、曆崇政殿說書、秘書省校書郎。數年,拜監察禦史,皆出似道力。然自十數年,似道所置台諫皆闒茸,台中相承,凡有所建白,皆呈稿似道始行。至文龍為之,獨不呈稿,已忤似道。知臨安府洪起畏請行類田,似道主其說,文龍上疏以為不可,似道怒,寢其疏。襄陽久被圍,似道日恣淫樂,不少加意,時陽請督師,而陰使其黨留己,竟失襄陽。文龍上疏極言其失。範文虎總師無功,似道芘之,以知安慶,又除趙溍知建康,黃萬石知臨安。文龍言:「文虎失襄陽,今反見擢用,是當罰而賞也。溍乳臭小子,何以任大閫之寄?萬石政事怠荒,以為京尹,何以能治?請皆罷之。」似道大怒,黜文龍知撫州,旋又使台臣李可劾罷之。未幾,呂文煥導大軍東下,範文虎首迎降,與文煥俱東。似道兵潰魯港,溍最先遁,以故列城從之皆遁,始悔不用文龍之言。起為左司諫,尋遷侍御史。
時邊事甚急,王龠與陳宜中不能畫一策,而日坐朝堂爭私意。潛說友以平江降,台臣請籍其家,龠以為可,宜中以為不可。張世傑諸將分四道出師,而大臣不監護,台諫論之,龠請行邊,下公卿雜議,宜中請出督師,又下公卿雜議。文龍上疏曰:「《書》言'三後協心,同底於道。'北兵今日取某城,明日築某堡,而我以文相遜,以跡相疑,譬猶拯溺救焚,而為安步徐行之儀也。請詔大臣同心圖治,無滋虛議。」其後宜中與龠終不相能而去,至十月始來,事已不可為矣。
是冬,累遷文龍至參知政事。未幾議降,文龍乃上章乞歸養,既出國門而悔之,複上疏求還,不報,乃歸。五月,益王稱制于福州,複以文龍參知政事。漳州叛,以文龍為閩、廣宣撫使討之。文龍以黃恮前守漳有恩信,辟為參謀官。按兵泉州,使恮入招撫之,恮至,民皆頓首謝罪。興化有石手軍者,能擲石中人,議者以其不足用罷之,石手軍亦叛,複命文龍為知軍,平之。
已而降將王世強複導大軍入廣,建寧、泉、福皆降。知福州王剛中遣使徇興化,文龍斬之而縱其副以還,使持書責世強、剛中負國。遂發民兵自守,城中兵不滿千,大兵來攻不克,使其姻家持書招降之,文龍焚書斬其使。有風其納款者,文龍曰:「諸君特畏死耳,未知此生能不死乎?」乃使其將林華偵伺境上。華即降,且導兵至城下,通判曹澄孫開門降,執文龍與其家人至軍中,欲降之,不屈,左右淩挫之,文龍指其腹曰:「此皆節義文章也,可相逼邪?」強之,卒不屈,乃械系送杭州。文龍去興化即不食,至杭餓死。其母系福州尼寺中,病甚,無醫藥,左右視之泣下。母曰:「吾與吾兒同死,又何恨哉?」亦死。眾歎曰:「有斯母,宜有是兒。」為收葬之。
蒲壽庚以泉州降,告其民曰:「陳文龍非不忠義,如民何?」聞者笑之。大兵既歸,文龍之侄瓚複舉兵殺林華,據興化,未幾複破,瓚死之。
鄧得遇,字達夫,邛州人。淳祐十年進士。調寧遠主簿,改知南昌縣,通判隆興府,監行在左藏庫,出知昭州,遷廣西提點刑獄,逾年攝經略事兼知靜江府。
德祐元年,長沙被兵,得遇遣都統馬驥、馬應麒赴援。驥潛叛而還,得遇斬之,軍事悉委之應麒。未幾,馬塈代閫,議事不合。二年,移治蒼梧。
靜江破,得遇朝服南望拜辭,書幅紙雲:「宋室忠臣,鄧氏孝子。不忍偷生,甯甘溺死。彭鹹故居,乃吾潭府。屈公子平,乃吾伴侶。優哉悠哉,吾得其所!」遂投南流江而死。
張玨,字君玉,隴西鳳州人。年十八,從軍釣魚山,以戰功累官中軍都統制,人號為「四川虓將」。
寶祐末,大兵攻蜀,破吉平隘,拔長寧,殺守將王佐父子。至閬州,降安撫楊奫,推官趙廣死之。至蓬州,降守將張大悅,運使施擇善死之。順慶、廣安諸郡,破竹而下。明年,合諸道兵圍合州,凡攻城之具無不精備。玨與王堅協力戰守,攻之九月不能下。景定初,合守王堅征入朝,以馬千代守合。四年,千子饋餉至虎相山,為東川兵所得,屢以書勸千降,朝廷乃以玨代千。玨魁雄有謀,善用兵,出奇設伏,算無遺策。其治合州,士卒必練,器械必精,禦部曲有法,雖奴隸有功必優賞之,有過雖至親必罰不貸,故人人用命。
自全汝楫失大良平,大兵築虎相山,駐兵兩城,時出攻梁山、忠萬開達,民不得耕,兵不得解甲而臥,每餉渠,竭數郡兵護送,死戰兩城之下始克入。鹹淳二年十二月,玨遣其將史炤、王立以死士五十斧西門入,大戰城中,複其城。三年四月,平章賽典赤提兵入,壞重慶麥,道出合城下,玨碇舟斷江中為水城,大兵數萬攻之不克,遂引去。
合州自餘玠用二冉生策,徙軍釣魚山,城壁甚固。然開、慶受兵,民凋弊甚,玨外以兵護耕,內教民墾田積粟,未再期,公私兼足。九年,叛將劉整複獻計,欲自青居進築馬鬃、虎頂山,扼三江口以圖合,匣刺統軍率諸翼兵以築之。左右欲出兵與之爭,玨不可,曰:「蕪菁平母德、彰城,汪帥勁兵之所聚也,吾出不意而攻之,馬鬃必顧其後,不暇城矣。」乃張疑兵嘉渠口,潛師渡平陽灘攻二城,火其資糧器械,越砦七十裏,焚船場,統制周虎戰死,馬鬃城卒不就。
十年,加甯江軍承宣使。德祐元年,升四川制置副使、知重慶府。五月,加檢校少保。征其兵入衛,蜀道斷,不得達。六月,昝萬壽以嘉定及三龜、九頂降,守將侯都統戰死。已而瀘、敘、長寧、富順、開、達、巴、渠諸郡不一月皆下,合兵圍重慶,作浮梁三江中,斷援兵。自秋徂冬,援絕糧盡,玨屢以死士間入城,許以赴援,且為之畫守禦計。二年正月,遣其將趙安襲青居,執安撫劉才、參議馬嵩歸。二月,遣張萬以巨艦載精兵,斷內水橋,入重慶。四月,合重慶兵出攻鳳頂諸砦。玨結瀘士劉霖、先坤朋為內應。六月,遣趙安破神臂門,執梅應春殺之,複瀘州。重慶兵漸解去,圍瀘州。十二月,趙定應迎玨入重慶為制置。
時陽立以涪州降,玨遣張萬攻走立,俘其僚屬馮巽午等。立複合兵來決戰,史進、張世傑戰死,萬不支,俘立妻子及安撫李端以歸。玨以都統程聰守涪。重慶兵盡退。玨聞二王立廣中,遣兵數百人求王所。調史訓忠、趙安等援瀘州。張萬入夔,連忠、涪兵拔石門及巴巫砦,獲將士百余人,解大寧圍,攻破十八砦。明年六月,張德潤複破涪州,執守將程聰。先是,聰在重慶力主守城之議,玨入,不知也,使出守涪。聰至郡怏怏,不設備,至是被執。德潤以肩輿載聰歸,語之曰:「若子鵬飛為參政矣,旦晚可會聚也。」聰曰:「我執彼降,非吾子也。」
是月,梁山軍袁世安降。十月,萬州破,殺守將上官夔。十一月,瀘州食盡,人相食,遂破之,安撫王世昌自經死。
大兵會重慶,駐佛圖關,以一軍駐南城,一軍駐朱村坪,一軍駐江上。遣瀘州降將李從招降,玨不從。十二月,達州降將鮮汝忠破咸淳皇華城,執守將馬堃,軍使包申巷戰死。至元十五年春,玨遣總管李義將兵由廣陽,一軍皆沒。二月,大兵破紹慶府,執守將鮮龍,湖北提刑趙立與制司幕官趙酉泰。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忠義七
○高敏張吉景思忠弟思立王奇蔣興祖郭滸朱友恭附吳革李翼阮駿趙士嶐士醫士真士遒士跂陳自仁叔皎叔憑訓之聿之陳淬黃友郝仲連劉惟輔高子孺韓青附牛皓魏彥明劉士英翟興弟進朱蹕朱良方允武龔楫李亙淩唐佐楊粹中強霓康傑李伸郭僎郭贊王迸吳從龍司馬夢求林空齋黃介孫益王仙吳楚材李成大陶居仁
高敏,登州人。為涇原指使,數與西夏戰,遭重傷。范仲淹、韓琦皆薦之,為閣門祗候,曆利州路、邠甯環慶都監,主蕃部事。
羌圍大順城,偏將趙懷德力戰,其下以銀買級,主帥李複圭以所部不整欲治之。敏言懷德善用人,戰必勝,當略其小過,且蕃官難強以漢法,複圭乃止。羌人聲言將出鄜延,敏屢白複圭曰:「兵家之事,聲東擊西,環慶嘗破白豹、金湯,結釁已深,不可不備。」已而果以兵三十萬來寇。
總管楊遂駐兵大義,以敏為先鋒將。夏人攻奪大順水砦,敏出通路,自寅及午,且戰且前,多所斬獲。次榆林,援兵不至,中流矢死,年五十七。官止東頭供奉官。詔贈嘉州刺史,錄其三子為侍禁、殿直。
張吉者,慶州卒也,為淮安鎮守烽。夏人寇東穀,掠得之,脅以兵,使呼城中曰:「淮安諸砦已破,宜速降。」吉反其辭曰:「努力!諸砦無虞,賊糧盡且去矣,毋庸降。」賊怒,害之。詔贈內殿崇班,又錄其子。
景思忠,字進之,普州安嶽人。以父西上閣門使泰蔭,累官西京左藏庫使,為遂州駐泊都監。夷人寇淯井,鈐轄張承祐出兵救之,思忠部卒五百為前鋒。夷乘險薄官軍,官軍戰不利,死者十之六。左右勸思忠引避,不聽,奮劍疾戰而死。走馬使張宗望為言,詔察訪熊本考實,得其事,神宗憫之,官思忠及同死者之子七人,餘皆賜其家錢帛。
弟思立,以蔭主渭州治平砦。囉兀用兵,韓絳使攝保安軍。夏人寇順寧,思立擅領兵赴援,諸將敗,一軍獨全。以功知德順軍,策應王韶取熙州,過洮,築當川堡,克羌香子、珂諾城,遂定河州。嘗與羌力戰,斬不用命者數人,軍聲大振。韶言其臨事忠勇,進如京副使、通事舍人,再擢東上閣門使、河州刺史,賜繡旗、朱甲。又遷四方館使、河州團練使,知其州。神宗知思立母老而未有官舍,命其弟思誼為秦州判官以便養。
青宜結鬼章舉兵襲殺伐木卒,害小校七人,以書抵思立,詞不遜。思立不能忍,帥兵六千攻之于踏白城。鈐轄韓存寶、蕃將瞎藥交止之,不聽。自將中軍,使存寶及魏奇為先鋒,王存將左,賈翊將右。鬼章眾二萬,分三砦以抗官軍。戰數十合,羌從山下圍中軍。他將王甯、李元凱沒於陣,思立、存寶潰圍出,諸將多傷,議曰:「日暮兵疲,宜移屯東岡以自固。」思立以魏奇創重,獨徙其軍,方遣之而殿后兵亂,前人望見,亦皆潰。思立且鬥且退,曰:「我適以百騎走羌數千人,無助我者,今敗矣,當自剄以謝朝廷。」眾止之。少頃再戰,遂死。時已除忠州防禦使,會其死,不及拜。帝以其輕敵致敗,不復贈官。
王奇,汾州人,武舉中第。章惇經營湖北溪洞,以為將領,降其酋舒光貴,縛元猛,平懿、洽等州。累遷如京副使,為湖南都監,徙廣西。宜州蠻寇邊,奇領兵至天河縣,期旦日會戰。裨將費萬夜以眾竊出河泥隘,戰沒。經略使移書迫奇,奇不能堪。後數日,蠻萬人驟集,奇輕出,遂敗。麾下猶數百人,勸策馬逃去,奇罵曰:「大丈夫當盡節以報國,何走為!」戰而死。詔贈皇城使、忠州防禦使,官其家六人,仍賜金帛。
蔣興祖,常州宜興人,之奇之孫也。以蔭累調饒州司錄。睦州盜起,旁郡皆震,興祖白州將糾吏卒,絹戰具,盜不敢謀。以功遷官,知開封府陽武縣。陽武,古博浪沙地,土脈脆惡,大河薄其南。嘗積雨泛溢,埽且潰,興祖躬救護,露宿其上,彌四旬,堤以不壞。治為畿邑最,使者交薦之。靖康初,金兵犯京師,道過縣,或勸使走避,興祖曰:「吾世受國恩,當死於是。」與妻子留不去。監兵與賊通,斬以徇。金數百騎來攻,不勝,去。明日師益至,力不敵,死焉,年四十二。妻及長子相繼以悸死。詔贈朝散大夫。
郭滸,德順中安堡人。從軍,積官至武經郎,為涇原第八副將。金人犯陝西,渭帥以下叛降,獨滸義不許,稱病去。帥惡忌之,傅致以罪,下之獄,脅使俱降。滸奮而呼曰:「大丈夫今得死所矣!終不能受汙。叛逆大惡,天地所不容,吾雖死,誓不爾貸,當訴於地下耳。」眾醜其語,即殺之。建炎三年,贈武翼大夫、忠州刺史。
同死者朱友恭,西安人。以忠翊郎為涇原第一副將。部兵捍金人于華亭,數有功。會金兵大集,友恭赴敵力戰,為所得。渭帥既降,誘以甘言,許優進官秩,不肯從,更詆辱之。帥不勝忿,斷其脛以徇,經日乃斬之。後贈敦武郎。
吳革,字義夫,華州華陽人,國初勳臣廷祚七世孫也。少好學,喜談兵。再試禮部不中,乃從涇原軍,以秉義郎幹辦經略司公事。
金人南牧,帥兵解遼州之圍。使粘罕軍,見之庭,揖不拜,責其貪利敗約,詞直氣勁。粘罕少屈,為追回威勝諸屯兵,授書使歸。欽宗問割地與不割地利害,對曰:「金人有吞噬之意,願悉起關中士馬赴都為備。」詔以為武功大夫、閣門宣贊舍人,持節諭陝西。行至朱遷,聞金人犯京師,複還。與張叔夜同入城,請於帝,乞幸秦州;又乞出城劫之,使不敢近;又乞諸門同出兵牽制、衝突、尾襲、應援,可一戰而勝。時眾言已入,皆不果。後金兵攻安上門,填道度壕,革言之守將,使泄蔡河水以灌之,不聽。及填道將合,欲用前議,則水已涸矣。
車駕幸金營,革以為墮其詐,往請叔夜,欲身見其大酋計事。叔夜問其故,曰:「茲行有三說:一則天子還內,二則金騎歸國,三則革死。」叔夜為言之,不報。上皇、妃、後、太子出郊,革白孫傅乞留之,不得。乃為傅謀,於啟聖僧院置振濟局,募士民就食。一日之間至者萬計,陰以軍法部勒,將攻金營。久之,遷于同文館,所合已至數萬,多兩河驍悍之士。
既而有立張邦昌之議,革謀先誅範瓊輩,以三月八日起兵。謀既定,前期二日,有班直甲士數百人排闥入言:「邦昌以七日受冊,請亟起事。」革乃被甲上馬,至咸豐門,四面皆瓊黨,紿革入帳,即執之,脅以從逆。革罵之極口,引頸受刃,顏色不變。其麾下百人皆同死。
李翼,麟州新秦人。宣和末,為代州西路都巡檢使,屯崞縣。金人取代,執守將嗣本,遣來諭降,翼射卻之,帥士卒堅守。義勝軍統領崔忠殺都監張洪輔,夜引金兵入城,翼挺身搏戰達旦,力不敵被執。酋粘罕欲臣之,怒駡不屈,與縣令李聳、丞王唐臣、尉劉子英、監酒閻誠、將官折可與同死之。
阮駿者,興化軍人。紹聖元年進士,為河南府少尹。金人犯京師,率所隸兵擁護神禦殿,抱神禦,罵聲不絕口,卒被害。特贈朝議大夫。
趙士嶐字景瞻,太宗之後。生五歲,補右班殿直。既長,遊庠序,月試數居前列。一日,投筆歎曰:「昔賢有不願為章句儒,出玉門關、佩侯印者,彼何人哉!」遂不復事科舉。去為郡縣吏,累遷至淮南西路兵馬鈐轄,駐壽春。
劇賊丁一箭眾號十萬,來攻城。郡守不知兵,凡備禦之策悉委士嶐。賊三旬不退,士嶐募軍中敢死士與之謀。有張宣者應募,獨持槊縋城下,擊殺數十人,賊眾披靡。乃選壯士數百人夜開城門,出其不意擊走之,追奔數十裏。以功遷三官,秩滿,授江東路鈐轄。
李成叛,據江、淮六七郡,連兵數萬,遣其党馬進圍九江,守臣姚舜明與士嶐及副鈐轄劉紹先禦之。進攻城益急,士嶐竭力捍守。江東帥呂頤浩屯鄱陽,既複南康,與建武節度使楊惟忠兵會,遣統制巨師古援江州,未至,遇伏敗。紹興元年正月,詔張俊為江、淮招討使,入辭,頗言成兵眾。高宗責以立功,俊悚懼受命。未至,城已陷。
時守城罷卒僅數千,捍賊百餘日,城中食盡。舜明、紹先議縱火,因棄城去,士嶐毅然獨糾合部曲餘民守城。城破,眾號呼曰:「無殺我趙鈐轄。」賊入城大掠。成素服士嶐之義,欲以為偽安撫使,士嶐怒駡曰:「賊欲屈我耶!」陰裂帛以書使示諸子曰:「賊不殺我,義不苟活,汝輩得出,為我雪恥。」遂仰藥而卒,年五十二。賊怒,並害其家數十口。事聞,上嘉悼,贈武功大夫,官其孫二人。
又宗子有士醫、士真、士遒,皆以死事聞。
士醫,任秀州兵馬都監。建炎四年,兀術入州,士醫乘城拒戰,城陷死之。後贈武翼大夫,官其二子。
士真,權知信陽軍。寇劉滿至,士真拒之。兵潰,滿執之去荊門,遇害。後贈右朝奉大夫。官其一子。
士遒,以武翼大夫守官江州。紹興五年,馬進寇江州,士遒遇害。贈武德大夫,官其家二人。
士跂,濮王曾孫也。靖康末,為右監門衛大將軍、吉州團練使。金人驅宗室北行,士跂得間道遁去。居邢州,結土豪將舉事。有告者,金人執而殺之。事聞,贈保甯軍節度使,諡忠果。
叔皎,秦悼王四世孫。元豐中,為右班殿直,累遷至德州兵馬都監。自靖康以來,劉順、呂拱、劉亨相繼謀叛,叔皎皆設方略捕擒之。建炎二年,金人圍城,郡檄叔皎率兵禦之,前後六戰。圍急,有江喆者,與郡守宗諒謀以城降,叔皎斬喆以徇。金人登城,叔皎猶力戰,勢窮被執,怒駡不屈,遂遇害。
叔憑,建炎間,任陝州都監,累官武翼大夫,就遷通守。金人圍陝州既久,援兵不至,城危。時叔憑子官盧氏,遺以蠟丸書曰:「人臣當死國難,況吾以近屬,其可辱命耶?死固其所也。」遂死之。時通判王滸,職官劉效、陳思道、馮經、李岳、杜開,縣令張,將佐盧亨等五十一人俱死,無降者。
訓之字誨道,秦悼王五世孫。父叔侯,官至惠州防禦使。訓之登政和二年進士,調東平儀曹,知平江府吳縣。朱勔怙勢役州縣,訓之不為屈。勔嘗執數輩詣縣請治,訓之悉縱之。懺勔,遂移疾去。
宣和末,盜起河北,訓之屢與人言:「契丹舊盟未可渝,金人新好未可恃。」未幾,金人犯京師,訓之居揚州,率大姓募士勤王,聞都城失守,乃止。
建炎三年,知吉州永豐縣。孟太后避地虔州,護衛統制杜彥與其麾下叛,後軍楊世雄應之,將犯永豐。訓之與尉陳自仁簡兵分為二,一取間道繞賊後,一據地利匿其精兵以誘賊。賊至伏發,殲其眾。會賊別校繼至,官兵未成列,訓之率數十輩拒戰,厲聲罵賊,與自仁俱被害。事聞,詔贈訓之朝散郎、直秘閣,諡忠果,自仁通直郎,官其子,邑人為立祠。
太后之發吉州也,至太和,眾皆潰。從事郎、三省樞密院幹辦官劉德老為金人追騎所殺。官其家一人。
是年,金人過江,陳淬戰死,嶽飛等兵皆引去。上元丞趙壘之帥鄉兵迎敵,死之。贈奉議郎,官其家一人。
聿之,安定郡王叔東子也。建炎中,為成忠郎。金人圍潭州,帥臣向子諲率眾守城,聿之隸東壁。子諲循城,顧聿之曰:「君宗室,不可效他人苟簡。」聿之感慨流涕。金兵登城縱火,子諲率官吏突門遁去,城遂陷,聿之巷戰,大罵而死。將官武經郎劉玠亦死之。事聞,贈聿之左監門衛大將軍,玠武經大夫,皆官其家。其後朱熹為請立廟,賜號忠節。
陳淬,字君銳,興化軍莆田人。紹聖初,下第,挾策西遊。時呂惠卿帥鄜延,淬戎服往見,惠卿問相見何事,淬曰:「大丈夫求見大丈夫,又何事?」惠卿器之,補三班奉職。與西人接戰于烏原,手殺十餘人,擒其砦主。奏為左班殿直、鄜延路兵馬都監,累遷武經郎。丁外艱。
宣和四年,召赴闕,授真定路分都監兼知北砦、河北第一將,尋拜忠州團練使、真定府路馬步副總管。七年,金人入真定,淬以孤軍禦之,妻孥八人皆遇害。
建炎元年,辟諸軍統制,宗澤命擊金人于南華,敗之。兼大名府路都總管兵馬鈐轄,擢知恩州。王善者,金之種落也。擁眾十萬,長驅兩河,遂襲恩。淬與長子仲剛拒戰,賊飛刃及淬,仲剛以身蔽刃,死之。明年,善複圍陳州,淬大敗善兵,拜宿州安撫使。李成叛,詔以淬為禦營使、六軍都統、淮南招撫使討之,三戰三捷。未幾,金人犯採石,又檄淬回援建康。淬將中軍,戚方將前,王燮將後。淬曰:「彼眾雖多,然止有二十艘,一艘不越五十人,每至不過千人。吾伏兵葭蘆翳薈間,俟其旋濟旋獲,前後不相知,訖濟,當盡獲矣。」杜充不從,金兵遂犯板橋,諸軍皆潰,淬獨與戰,勢窮力盡,據胡床大罵,刃交於胸而色不動,與其從子仲敏俱死。詔贈拱衛大夫、明州觀察使,官其一子一婿。
黃友,字龍友,溫州平陽人。少不羈,十五入太學,語同輩曰:「大丈夫不能為國立功,亦造化中贅物耳。」因投筆西遊。邊帥劉法一見奇之,延致門下。會西鄙軍哄,都護高永年戰沒,友作七詩哀其忠。其後幕府奏功,沒永年之實,恤典不及。其子以友詩進,徽宗覽之惻然,遂加贈諡。友亦免省試,登進士第,調永嘉、里安二縣主簿,攝華陰令,有政聲。
方臘竊發,友同諸將收復,所至披靡。婺寇複作,守留友攝兵曹,為殄滅計。友請往諭之,既次浦江,賊望風解去。複單騎次武義,賊眾持釘一榼置其前,友正色叱之曰:「汝等何速死耶?」賊首李德壯之,亟麾退,一境貼然,婺人圖像祀之。
通判檀州。會金人敗盟,郭藥師以常勝軍叛,燕土回應,友獨領數千人與之戰,躬冒矢石,破裂唇齒。欽宗即位,制置使詹度奏友久服武事,籌略過人。丞相何從而薦之,召對,問友唇齒破裂狀,為之稱歎,齎予甚渥。
進直徽猷閣、制置司參謀官,同種師中解太原圍。友遣兵三千奪榆次,得糧萬餘斛。明日,大軍進榆次十裏而止,友亟白師中:「地非利,將三面受敵。」論不合,友仰天歎曰:「事去矣!」迨曉,兵果四合,矢石如雨,敵益以鐵騎,士卒奔潰。敵執友謂曰:「降則赦汝。」友厲聲曰:「男兒死耳!」遂遇害。帝書「忠節傳家」四字旌其閭,官其後八人。
友體貌英偉,膽雄萬夫,謀畫機密,出人意表。嘗語子弟曰:「天下承平日久,武事玩弛,萬一邊書告警,馬革裹屍,乃吾素志。他日收吾骸,足心黑子為識也。」其忠誠許國根於天性如此。
郝仲連,昌元人。建炎元年,金人犯河中,守臣席益遁去。仲連時為貴州防禦使,宣撫範致虛遣節制河東軍馬,屯河中,就權府事。金將婁宿以重兵壓城,仲連率眾力戰,外援不至,度不能守,先自殺其家人,城陷不屈,及其子皆遇害。後贈中侍大夫、明州觀察使。
劉惟輔,涇州人。以同州觀察使為熙河馬步軍副總管。金人既得秦州,經略使張深遣惟輔將三千騎禦之。金前軍逾鞏州,距熙才百里,惟輔留軍熟羊城,以千八百騎夜趨新店。黎明軍進,短兵相接,殺傷大當。惟輔舞槊刺其先鋒將孛堇黑鋒,洞胸墮馬死,敵為奪氣退。深檄隴右都護張嚴往追之,至鳳翔境上,惟輔不欲聽嚴節制,乃自別道由吳山出寶雞,獲金遊騎。嚴擁大兵及金人於五裏坡,金人知之,伏兵坡下,嚴與曲端期而不至,徑前,遇伏死之。惟輔自石鼻砦遁歸。
金人略熙河,惟輔將去,顧熙河尚有積粟,恐金人因之以守,急出悉焚之。金人追及,所部皆走,惟輔與親信數百匿山寺中,遣人詣夏國求附,夏國不受。其親信軍詣金人降,金人執惟輔,誘之百方,終不言。金人怒,捽以出,惟輔奮首曰:「死犬!斬即斬,吾頭豈汝捽也。」顧坐上客曰:「國家不負汝,一旦遽降敵耶?」即閉口不復言而死。張浚聞之,承制贈昭化軍節度使,賻金帛布以二百計,官子孫十二人,立廟成州,號忠烈。
有高子孺,狄道人。知蘭州龕谷砦,聞惟輔尚存,固守以待。及城陷,先刃其家而後死。韓青為熙河馬步軍第六將,間行從惟輔,為金人所擒,亦罵不絕口而死。
牛皓,福津人。為武功大夫、川陝宣撫後軍中部將。紹興五年,金右都監撒離曷與其熙河經略使慕洧欲犯秦川,宣撫副使吳玠遣諸校分道伺之。皓至瓦吾谷,與金將虎山遇,皓所部步卒不滿二百,乃下與戰,謂其從曰:「吾所以舍馬者,欲與若等同死也。」金人見皓異於他人,欲招之,皓力戰死。
有承信郎高萬,且罵且戰,與熙河路部將任安、宣撫司隊官秦元、薛琪、張亨皆死於陣。金人相謂:「真健兒也。」後皓、安皆贈翊衛大夫,官其家五人,贈萬等三官,錄其子。
魏彥明,開封人。通判延安府。建炎二年,金人陷府東城,而西城猶堅守。金人並兵入鄜延,王庶自當鄜州來路,遣統制官龐世才當延安來路。天大雪,世才戰敗,自是金兵專圍西城。初受圍時,彥明與權府事劉選分地而守,彥明當東壁,空家貲以賞戰士,金人不敢犯。王庶子之道未弱冠,率老弱乘城。金人晝夜攻城,閱十有三日城陷,彥明坐子城樓上,金人並其家執之,諭使速降。彥明曰:「吾家食宋祿,犬輩使背吾君乎?」婁宿怒殺之。詔贈中大夫,官一子。
劉士英,宣和間為溫州教授。方臘陷處州,州人爭具舟欲遁,士英奮謂不當避。自郡將而下皆排沮之,士英獨身任責,推郡茂才石礪為謀主,治兵峙糧,籍保伍,分其地為八隅,委官統率,以鐘為約,令民聞鐘聲則趨所守堞。未幾,賊來攻,拒守凡四十餘日,官軍繼至,賊潰去。
靖康初,通判太原府。金人入境,帥臣張孝純欲避之,士英率通判方笈、將官王稟力止孝純。及城陷,稟赴火死,士英持短兵接戰,死之。笈在金,因講和使附書言二人死節,後刻石于溫、衢二州。
翟興,字公祥,河南伊陽人。少以勇聞。劇賊王伸起,興與弟進應募擊賊,號大翟、小翟。金人犯京師,西道總管王襄檄興統領在城軍馬。以保護陵寢功補承信郎,辟京西北路兵馬副鈐轄,為陝西宣撫司前軍統制。高世由以澤州降金,金以為西京留守。興與進提步卒數百,卷甲夜趨洛陽,擒世由等斬之。
群盜冀德、韓清出沒汝、洛間,興以輕騎追襲,德就擒,清僅以身免。會進為叛將楊進所害,賊乘勢擊敗官軍,興帥餘眾拒賊,保伊川。明年,訴進死事於朝,以興代進為京西北路安撫制置使兼京西北路招討使,兼知河南府。楊進屯鳴皋山北,興與子琮帥鄉兵時出擾之,進懼,棄輜重南走,興邀擊于魯山縣,進中流矢死,餘眾潰去,西京平。
賊王俊據汝州,興引兵攻之,俊棄城去,退保繖蓋山。興進攻,免胄大呼曰:「賊識我乎?我翟總管也。」眾皆披靡,遂破之。
金人犯河陽、鞏縣、永安軍,興遣子琮與搏戰,屢捷,追至澠池。詔授河南孟、汝、唐州鎮撫使兼知河南府,轉武略大夫兼閣門宣贊舍人,寓治伊陽。時河東、北雖陷,土豪聚眾保險,興遣蠟書結約之,向密、王簡、王英輩皆願受節制。奏上,高宗嘉之,授河東、北路軍馬使,遍檄山砦,由是汾、澤、潞、懷、衛間山砦首領皆應命。
金人入陝右,興遣將邀擊,俘五十餘人,又遣子琮生擒金河東都統保骨,遂複陽城縣,乘勝取絳之垣曲,進至米糧川。紹興元年春,金重兵犯河南,時興軍乏糧,就食諸道,僅存親兵自衛,人情震恐。興授將彭方略,設伏于井首,俟敵至陽遁,金眾果追,伏發,金帥就擒。鄧州人楊某擁眾河北,偽稱「信王」,興遣將董先追獲于商州殺之。進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
劉豫將遷汴,以興屯伊陽,憚之,遣蔣頤持書誘興以王爵。興斬頤焚其書,豫計不行,乃陰遣人啖裨將楊偉以利,偉殺興,攜其首奔豫。或雲:賂偉為內應,以兵徑犯中軍,興奮擊墜馬死。事聞,贈保信軍節度使。
興威貌魁偉,每怒,須輒張。軍食不繼,士以菽粟雜藜藿食之,激以忠義,無不奮厲。在河南累年,金人不敢犯諸陵。詔賜軍名「忠護」。
子琮,沈勇有父風,繼興為鎮撫使;琳,閣門祗候。
進字先之。以捕盜勞補下班殿侍,累功充京西第一將。坐熙河帥劉法涇原戰失利,降官停任,尋敘複。女真歸故地,改河北第四將。往至遂城,會契丹兵奄至,都統制劉延慶以進為先鋒,與契丹戰於幽州石料岡、盧溝河皆捷。又與契丹大將遇于峰山,力戰彌日,契丹潰去。
金人犯京師,朝廷密詔西道總管王襄會兵三萬赴京城,至葉縣,襄欲引兵而南,進諫止之,因分軍遣進持書而西。時經略使範致虛已合五路軍馬次潼關,以進統河南民兵,收復西京。進至福昌,遣兵襲金營。時金遊騎往來外邑,進設伏擒之。金人逼靈山砦,進父子兄弟與之戰,潰圍至高都,集鄉兵七百人,夜行晝伏,五日至洛城,夜半破關入,擒高世由。再捷于伊陽白草塢。都總管孫昭遠至洛陽,以進戍澠池界,授武義大夫、閣門宣贊舍人。
金人犯白浪隘,將渡河,進破之。未幾,洛陽再陷,進在伊陽,裒散亡才千人。金人犯薛封,進選精銳三百人,夜縱火斫其營,焚死者甚眾。又戰於驢道堰,生擒金將翟海,追至梅花穀。賊冀德、韓清嘯聚南陽,進間道擊之,德降,繼斬清于艾蒿平。勒兵抵龍門,屢與金人夾河戰,乘勝入洛陽。或曰:「彼砦尚固,城未可守。」不聽。金人聚懷、衛、蒲、孟數州之眾薄城下,斧諸門入,進率士卒巷戰,次子亮死之。遷武功大夫、閣門宣贊舍人,充京西北路兵馬都鈐轄,尋授馬步軍副總管,升本路制置使,兼知河南府。
會東京留守杜充所招巨寇楊進號「沒角牛」者,擁兵數萬,殘害汝、洛間。進謂其兄興欲力除之。會楊進遣數百騎絕水犯進營,進乘半渡擊之,追賊數十裏,破賊四砦,馬驚墜塹,為賊所害。贈左武大夫、忠州刺史,官其後五人。
朱蹕,湖州安吉人,知錢塘縣。建炎三年,金人陷杭州,初犯余杭,守臣康允之退保赭山。蹕白允之率弓手、士軍前路拒敵,使杭民為逃死計。行二十裏,遇金兵,蹕兩中流矢,左右掖至天竺山,猶能率鄉兵禦敵。後數日遇害。時兀術自安吉進兵,過獨松關,曰:「南朝若以羸兵數百守此,吾豈能遽度哉!」
朱良者,字良伯,吳郡人。世儒科。建炎中,為海鹽縣尉。金兵入境,良謂僚友曰:「今日乃忠臣義士死國之時也。」被甲執戈,集所部百餘人奮而前,擊金兵數人死,眾為披靡,然力不敵,竟死。事聞,官其子思,後守漢陽。
方允武者,衢州人。武學上舍,補官為常州宜興巡檢。建炎三年,金人入縣之金泉鄉,允武率土軍、鄉民迎敵,殺獲數級,奪弓箭與旗。後遇金兵梅嶺村,力戰而沒。詔贈兩官,官其家二人。
龔楫字濟道,兵部侍郎原之孫,世以儒學顯。楫懦如不勝衣。建炎初,聞金人陷郡縣,輒忿恚不食,念有以自見而不可得。兀術據和州,以偏師萬人築堡新塘,遏絕濡須之路。楫率家僮百餘人襲之,鄉里從者三千餘人,獲千戶二,系累者數百人,輜重稱是。縱遣所掠州民父母妻子,將歸於滁、和鎮撫司。遇金兵大至,乃取道圩上,金騎兵據其沖,不得前,眾多赴水死。楫麾其眾曰:「今日鬥死亦足稱義士,自棄溝瀆無益也。」戰敗,為金人所獲,猶挺劍刺其一人,罵不絕口,金人臠割之。年二十二。
金人初至新塘,有蔣子春者,教授裏中。金人見其挾書,又人物秀整,喜之,欲命以官,子春怒駡,乃殺之。
李亙者,字可大,兗州乾封人。少好學,有知慮。大觀二年進士。徐處仁當國,擢尚書郎官。建炎末,金人犯淮南,亙不及避,劉豫使守大名。與淩唐佐謀,密陳豫可取狀告於朝。募卒劉全、宋萬、僧惠欽輩十餘,往返事泄,全、萬、惠欽為邏者所得,亙坐死。後贈官,立祠曰湣忠。
又有武顯大夫孫安道,為應天府兵馬鈐轄。城陷不得歸,謀挺身還朝,為人所告而死。後贈忠州刺史。
淩唐佐字公弼,徽州休寧人。元符三年進士。建炎初,提點京畿刑獄,加直秘閣,知南京。南京陷,劉豫因使為守。唐佐與宋汝為密疏其虛實,遣人持蠟書告於朝。江、淮都督呂頤浩過常州,得唐佐從孫憲,授保義郎、閣門祗候,俾持帛書遺之。憲至睢陽,事泄,豫捕唐佐並其家,憲脫歸。唐佐見豫,責以大義,豫怒,斬唐佐境上。李橫複潁昌,言於朝,詔贈徽猷閣待制。
楊粹中,真定府人。建炎二年,金人大入,時粹中知濮州,固守不下。粘罕以濮小郡,易之,將官姚端乘其不意,夜搗其營,直犯中軍,粘罕跣足走,僅以身免。遂急攻城,凡三十三日而陷,端率死士突出。粘罕入其城,粹中登浮圖不下,粘罕嘉其忠義,許以不死,乃以粹中歸。粹中竟不屈而死,守禦官杜績亦死之。贈粹中徽猷閣待制。
強霓,自金歸宋,為武功大夫、閣門宣贊舍人、知環州、環慶路統制軍馬兼沿邊安撫使。隆興間,金兵圍環州,與其弟武經大夫、環慶路統領沿邊忠義軍馬震堅守孤城,招誘使降,不屈,城陷死焉。興州駐紮御前諸軍統制吳挺言於朝,並贈觀察使,立廟西和州,賜額旌忠。
康傑者,權知扶風縣,與金將馮宣戰,宣愛而欲招之,傑奮曰:「吾今也當死於陣,不能降敵。」宣殺之。
李伸者,知天興縣,堅守不下,城陷,曰:「吾豈使敵殺我。」遂自殺。
郭僎,字同升,開封祥符縣人。以父任調海州東海縣尉,權祥符縣尉。時童貫子師閔死,敕葬邑境,僎任道途之役。貫命徹民屋之當道者,僎先籍童氏屋數十間欲毀之,貫遽令勿毀,由是民屋得免。
再調濱州招安丞,又為亳州蒙城丞。令以鹽科邑民,僎爭之不可。郡守以僎丞鹿邑,中貴人楊逢周率軍士二百人,以捕寇為名入邑境,所至騷動。僎檄逢周取所受文書,逢周不與,僎令尉譏察之。逢同歸,訴于徽宗,詔逮僎赴開封府獄,獄以狀聞,乃使還任。
辟權咸平縣丞。靖康初,勤王兵有剽掠邑界者,僎率民兵擊之,得犯者斬以徇。會金人大至,力不敵,其僚欲降之,僎走南京從趙野乞師,不從,慟哭而歸。尋知宣城縣。苗傅、劉正彥之變,呂頤浩傳檄諸郡,僎說郡守劉玨,請募勇士倍道赴難,揭榜複用建炎年號,人皆韙之。
通判全州,權饒州浮梁宰,未行,時有賊張頂花者已逼縣境,眾止之,僎曰:「安逸則就,艱危則辭,非我所學。」徑就道。至縣,約束吏士,誓以死戰。賊聞之,偽降,入邑為變,邑官竄伏,僎曰:「吾為宰,義不可去。」端坐公署,賊徒責僎,僎大罵不絕口,遂遇害。詔贈承議郎,錄其後二人。
郭贊者,汝陽縣丞也。建炎二年,金人陷蔡州,守臣閻孝忠聞之,先遣其家,獨聚軍民守城。金人陷城,孝忠為所執,見其貌陋且侏儒,乃令荷擔,因乘間而逃。獨贊朝服詬叱不肯降,遂見殺。
王迸字純父,饒州樂平人。鄉舉恩免,為固始簿,攝邑。紹定中,金兵犯淮,守令望風遁,迸度力不能禦,懷印自投于井而死。
吳從龍字子雲,官至武功郎、建康府統制。紹定兵難,為先鋒,援不至,被擒,使至泰州城下誘降,終不屈,死之。廟祀揚、泰二州,賜額褒忠。官其弟從虎,至武經大夫。
司馬夢求,敘州人,溫國公光之後也。母程,歸及門,夫死,誓不它適,旌其門曰「節婦」。夢求,其族子,取以為後。景定三年,舉進士。鹹淳末,調江陵沙市監鎮。沙市距城才十五裏,南阻蜀江,北倚江陵,地勢險固,為舟車之會,恃水為防。德祐元年,湖水忽涸,北兵橫遏中道,乘南風縱火,都統程文亮逆戰於馬頭岸,制置使高達束手不援,文亮降。夢求朝服望闕再拜,自經死。
林空齋,永福人,失其名。父同,官至監丞。空齋舉進士,曆知縣,解官家居。益王立,張世傑圍泉州,乃率鄉人黃必大、劉仝祖即其家開忠義局,起義兵,複永福縣。時王積翁以福安送款世傑,然實密約北兵。兵至,屠永福,必大、仝祖等走它邑。空齋盛服坐堂上,齧指血書壁雲:「生為忠義臣,死為忠義鬼。草間雖可活,吾不忍為爾。諸君何為者,自古皆有死。」俄見執,不屈而死。
黃介,字剛中,隆興分寧人。意氣卓越,喜兵法。制置使朱祀孫帥蜀,介上攻守策,祀孫愛之,以自隨。夏貴辟充廣濟簿尉,平反死囚,尹不能抗。錢真孫復辟入幕,及與真孫別,誦「南八,男兒死爾」語以勉之。後家居,帥鄉民登龍安山為保聚計。德祐元年,北兵至砦,眾奔潰,介堅守不去,且射且詬,面中六矢不為動,顧謂家僮陳力曰:「爾盡力勿走。」力曰:「主在,死生同之。」介身被鏃如蝟,面頸複中十三矢,倚柵而死,力亦死。
妻劉被掠,子用中逃,得不死。乃壯,求母四方,逾十年,得于京師以歸,州裏稱為黃孝子雲。
孫益,揚州泰興人。少豪俠。紹定中,李全犯楊州,游騎薄泰興城下,縣令王龠募人守禦,益起從之。俄賊兵大至,益率眾拒之。眾見賊勢盛,且前且卻,益厲聲呼曰:「王令君募我來,將以守護城邑也。今賊至城下,我輩不為一死,複何面目見令君乎?」遂身先赴敵,死之。
同時顧緒、顧珣俱戰死。事聞,贈益保義郎,緒、珣承節郎,各官其子一人。
王仙,蜀都統也。守涪州,北兵攻圍無虛日,勢孤援絕。宋亡之二年,城始破,仙自刎,斷其亢不殊,以兩手自摘其首墜死。
曹琦,蜀進士也。知南平軍,亦被執,脫身南歸,制置辟主管機宜文字。聞都統趙安以城降,就守禦地自經死。
吳楚材名炎,以字行,建昌南城人。德祐元年,建昌降。明年春,楚材還其鄉領村,糾集民兵。時江西制置使黃萬石走邵武,遂繇邵武守黎靖德請于萬石,乞濟師,萬石不許,而授楚材迪功郎、權制置司計議官以安之,且戒勿興兵。楚材不聽,二月己亥,自領村率眾,晨炊蓐食,將攻城。鉦鼓震動,甫至近郊之龜湖,北兵三道蹴之,奪其長梯鐵鉤,因進攻領村,拒以木柵,不得入。事聞,益王元帥府承制遷楚材宣義郎、帶行太社令、知建昌軍,俾聚兵圖再舉。萬石匿其命。
楚材既失利,且乏援,大元兵誘降,其眾多解去。楚材走光澤,為人所執,及其子應登以獻。郡遣錄事婁南良訊之曰:「汝何為錯舉?」楚材抗聲曰:「不錯,不錯。如府錄所為,乃大錯爾。府錄受宋官爵,今乃為敵用事,還思身上綠袍自何而得?吾一鄙儒,特為忠義所激,為國出力,事雖不成,正不錯也。」南良愧而語塞。及吳浚為江西制置、招討使,斬楚材父子,傳首諸邑。益王立于福州,聞而哀之,贈官朝奉郎,即邵武境上。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忠義八
○高永年鞠嗣複宋旅丁仲修項德附孫昭遠曾孝序趙伯振王士言祝公明附薛慶孫暉李靚楊照丁元附宋昌祚李政姜綬劉宣屈堅王琦韋永壽附鄭覃姚興張陳亨祖王拱劉泰孫逢李熙靖趙俊附姚邦基劉化源胡唐老王儔朱嗣孟附劉晏鄭振孟彥卿高談連萬夫謝皋附王大壽薛良顯唐敏求王師道
高永年,河東蕃官也。為麟州都巡檢。王贍取青唐,永年總蕃兵為先鋒。贍入邈川,而宗哥叛,永年以千騎直抵其城,開省章峽路,擊走叛羌,結陣還青唐。羌攻甚急,複擊之去。會苗履、姚雄以援師至,戰溪蘭宗堡,履少卻,永年領勁騎斷羌為二,乃退。複與李克保敦谷,又戰於乾溝,單馬援矛,刺羌酋彪雞廝萬眾之中,斬其首,餘眾宵遁。已而隴拶自乾溝逼鄯州,永年佐贍拒守,及雄棄湟、鄯,皆以永年殿歸師。
崇甯初,知岷州。蔡京議複兩州,王厚使永年帥兵二萬出京玉關,克安川堡,遂至湟,即知州事。自皇城副使進四方館使、利州刺史,為熙、秦兩路兵都統制,將前軍駐宗哥北。溪賒羅撒萃精勇據高阜,欲沖官軍,永年揮選鋒突陣,師乘之,羌大敗,遂平鄯州。遷賀州團練使,知其州。
溪賒羅撒合夏國四監軍之眾,逼宣威城,永年出禦之。行三十裏,逢羌帳下親兵,皆永年昔所推納熟戶也。永年不之備,羌遽執永年以叛,遂為多羅巴所殺,探其心肝食之,謂其下曰:「此人奪我國,使吾宗族漂落無處所,不可不殺也。」是役也,王厚實主其事,而謀策皆出永年,乃劾永年信任降羌,坐受執縛,故贈恤不及雲。
永年略知文義,範純仁嘗令贄所著書詣闕,作《元符隴右錄》,不以棄湟、鄯為是,故蔡京用之,雖成功,然竟以此死雲。
鞠嗣複,不知何許人。宣和初,知歙州休寧縣。方臘黨破縣,欲逼使降,面斬二士以怖之,嗣複罵曰:「自古妖賊豈有長久者,爾當去逆從順,因我而歸朝,官爵尚可得,何為脅我使降?」嗣複知必死,不少懾,屢言何不速殺我,賊曰:「我,縣人也。明府宰邑有善政,我不忍殺。」乃委之而去。初,嗣複聞難,率吏民修城立門,眾赴功,守備略就。朝廷知之,進其官二等,加直秘閣,擢知睦州。嘗為賊所傷,自力度江乞師于宣撫使,未及行而卒。
宋旅字庭實,莆田人。第進士,累官奉議郎、知剡縣。方臘既陷歙、睦、杭、衢、婺五州,且犯越,越盜亦起應之。縣吏多遁,旅遣妻子浮海歸閩,獨與民據守,以忠義激勸,部勒隊伍,為豫備計。俄而盜眾大至,射率壯銳,冒矢石,雖頗殺獲,終以力不敵,遂死之。越帥劉韐上其事,詔贈朝散郎,錄其四子。
丁仲修字敏之,溫州人。方臘党俞道安陷樂清,將渡江。巡檢陳華往捕,死之。先鋒將張理同、李振出南門迎敵,渡八接橋,橋斷馬蹶,溺死。賊至帆游,夏祥遣輔褒迎戰數十合,褒死之。仲修帥鄉兵禦諸樂灣,鄉兵失據而散,仲修以餘兵與賊戰,力屈乃死。
項德,婺州武義人,郡之禁卒也。宣和間,盜發幫源,明年陷婺,而邑隨沒。德率敗亡百人破賊,因據邑之城隍祠。自二月訖五月,東抗江蔡,西拒董奉,北捍王國,大小百余戰,出則居選鋒之先,入則殿后,前後俘馘不可勝計。賊目為「項鷂子」,聞其鉦則相率遁去。方謀複永康諸縣,而官兵至,德引其眾欲會合,賊盡銳邀之黃姑嶺下,德戰死。邑人哭聲震山谷,圖其像,歲時祭之。
孫昭遠,字顯叔,其先眉州眉山人。元祐間進士,調長沙尉,辟河東經略司幹當公事。曆鳳翔府天興縣、河北山東撫諭盜賊幹當公事,尋擢河北、燕山府路轉運使。
靖康元年,召為水部員外郎。金人圍太原,宋師多潰,欽宗遣折彥質乘傳同昭遠招集。會洛陽陷,西京留守、西道總管王襄徙治襄、漢,授昭遠西道總管。道收潰卒至京兆,遇永興路安撫範致虛會諸軍入援,昭遠督其進,且檄諸道使出師。環慶帥王似、熙河帥王倚各以師會,涇原帥席貢、秦鳳帥趙點、鄜坊使張深皆後師期,昭遠二十有八疏劾之。合諸道兵得十萬,命馬祐昌統之。昭遠與致虛同出關,祐昌與金人戰敗。京師陷,遣使至大元帥府。
建炎元年,遷河南尹、西京留守、西道都總管。至洛收集散亡,得義兵萬餘人,柵伊陽,使民入保。其冬,金人來攻,昭遠遣將姚慶拒戰,軍敗,慶死。昭遠命將官王仔奉啟運諸殿神禦,間道走行在。金兵益熾,昭遠戰不利,其下欲擁昭遠南還,昭遠罵曰:「若等平日衣食縣官,不以此時報國,南去何為!」叛兵怒,反擊昭遠,遂遇害。官屬無免者。四年,追贈徽猷閣待制。
曾孝序,字逢原,泉州晉江人。以蔭補將作監主簿,監泰州海安鹽倉,因家泰州。累官至環慶路經略、安撫使。過闕,與蔡京論講議司事,曰:「天下之財貴於流通,取民膏血以聚京師,恐非太平法。」京銜之。時京方行結糴、俵糴之法,盡括民財充數,孝序上疏曰:「民力殫矣。民為邦本,一有逃移,誰與守邦?」京益怒,遣禦史宋聖寵劾其私事,追逮其家人,鍛煉無所得,但言約日出師,幾誤軍期,削籍竄嶺表。遇赦,量移永州。京罷相,授顯謨閣待制、知潭州。複以論徭事與吳居厚不合,落職知袁州,尋複職,再知潭州。
道州徭人叛,乘高恃險,機毒矢下射,官軍不得前,於兩山間僕巨木,橫累以守。孝序夜遣驍銳攀援而上,以大兵繼進,破平之。進顯謨閣直學士,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青州。繕修城池,訓練士卒,儲峙金穀,有數年之備,金人不敢犯。高宗即位,遷徽猷閣學士,升延康殿學士,召赴行在。既而青州民詣南都借留,許之。
先是,臨朐土兵趙晟聚眾為亂,孝序付將官王定兵千人捕之,失利而歸。孝序責以力戰自贖,定乃以言撼敗卒,奪門斬關入,孝序出據廳事,瞋目罵之,遂與其子宣教郎訏皆遇害,年七十九。城無主,遂陷。
知臨淄縣陸有常率民兵拒守,死於陣。知益都縣張侃、千乘縣丞丁興宗亦死之。後贈孝序五官,為光祿大夫,諡威湣;子訏承議郎。有常朝散郎,錄其家一人。贈侃、興宗二官,官二子。
趙伯振,太祖八世孫。宣和六年進士。靖康末,為鄭州司錄,捍禦有功。上聞之,就遷直秘閣、通判州事。建炎元年,金人犯鄭州,守臣董庠棄城走。越八日城陷,伯振率兵巷戰,中流矢墜馬,遂遇害。事聞,贈朝請大夫,官其一子。
王士言,武舉進士。累立戰功,西北服其威名。宣和初,擢河東廉訪使者。方臘為寇,詔擇材略之士,馮熙載薦為東南第三將,首解嘉興之圍。靖康元年,詔以浙西兵往河東防秋。金人攻澤州,畢力守禦,金兵日增,士言分必死。他將力屈,城西南遂陷,乃使親卒持劍歸報,巷戰而死。康允之上其事,贈拱衛大夫、忠州團練使,官其後五人。
祝公明,處州麗水人。太原府盂縣主簿。靖康間,金人犯河東,令棄官去,公明攝縣事,率保甲入援,圍守逾年,城陷不屈。子陶,為唐州司戶,中原失守,陶亦死官所。建炎中,贈公明承事郎。
薛慶,起群盜,據高郵,兵數萬人,多驍雋敢鬥,能以少擊眾,附者日多。張浚聞慶無所系屬,欲歸麾下,親往招之。慶感服,因使守高郵,尋遷拱衛大夫、福州觀察使、承州天長軍鎮撫使。金人還自浙,屯天長、六合間,慶率眾劫之,得牛數百,悉賤估分畀民之力田者。
金人欲自運河引舟北歸,而趙立在楚,慶在承,扼其沖不得進。金左監軍昌來見兀術,欲會兵攻楚州,真、揚鎮撫郭仲威聞之,約慶俱往迎敵。慶至揚州,仲威殊無行意,置酒高會。慶怒曰:「此豈縱酒時耶?我為先鋒,汝當繼後。」上馬疾馳去,平旦出揚州西門,從騎不滿百,轉戰十餘裏,亡騎三人,仲威迄不至。慶與其下奔揚州,仲威閉門拒之,慶倉皇墜馬,為金追騎所獲。馬識舊路還,軍中見之曰:「馬還,太尉其死乎。」金人殺慶,承州陷。訃聞,贈保甯軍承宣使,官其家十人,封其妻碩人。
孫暉,為泗州招信縣尉。建炎三年正月,金人陷泗州,州守呂元、閻瑾焚淮橋遁。金人由招信將渡淮,暉將射士民兵禦之,沈其數舟。會大霧蔽日,金人莫測其多寡,相持逾半日,以疑兵縻暉,自上流渡兵。暉又戰且卻,城破,竟死于敕書樓。
李靚字彥和,吉州龍泉人。幼孤,母督之學,不肯卒業,母詰之,辭曰:「國家遭女真之變,寓縣雲擾,士當捐軀為國勘大憝,安能呫囁章句間,效淺丈夫哉?」岳飛督師平虔寇,挺身從之,未行,奔母喪。服除,走淮南,以策幹都督張浚,浚奇之,使隸淮西總管孫暉戲下。累功授承信郎。紹興十年,金遣其將翟將軍犯境,靚與部曲當其鋒,轉戰至西京天津橋南,俘翟將軍,乘勝逐北。會金兵大至,遂死之,年三十一。
楊照者,濠州將官也。金人圍城急,照躍上角樓,刺賊之執黑旗者,洞腹抽腸而死。照俄中流矢,卒。有統領丁元者,遇金人十八裏洲,被圍,元大呼其徒,勉以毋得負國。一舟二百人皆鬥死。詔並贈承信郎,錄其後。
宋昌祚,和州鈐轄也。建炎三年,兀術犯和州,州人推昌祚權領軍事,率眾堅守,金人圍之數匝。禁軍左指揮使鄭立亦拳勇忠憤,共激士卒,晝夜備禦不少怠。閱數日,軍士胡廣發弩中兀術左臂,兀術大怒,飛炮雨集,徑登弩發之地,城立破,金人入屠其城。昌祚與權倅唐璟、曆陽令蹇譽、司戶徐兟、縣尉邵元通及立、廣皆死譙樓上,磔裂以徇。軍士多不降,潰圍西出,保麻湖水砦,推鄉豪為統領。聞于朝,遂以趙霖為和州鎮撫使,昌祚、璟、譽、兟、元通各贈官,錄其子弟。
李政,為雲騎第六指揮,在京東立戰功,補官授河北將官,冀州駐紮。靖康二年,知州權邦彥以兵赴元帥府勤王,金兵來攻,政守禦有法,紀律嚴明,軍民皆不敢犯。金屢攻城,政皆卻之。夜搗其砦,所得財物盡散士卒,無纖毫入私家。號令明,賞罰信,由是人皆用命。俄攻城甚急,有登城者,火其門樓,與官兵相隔,政呼曰:「事急矣。有能躍火而過者,有重賞。」於是有十數人皆以濕氈裹身,持仗躍火而過,大呼力戰,金人驚駭,有失仗者,遂敗走。政大喜,皆厚賞之。未幾政死,城遂陷。權知州事單某者不降,自經死。
薑綬,處州麗水人。金人再犯京師,內外不相聞。朝遷募忠勇士齎蠟書往南京總管司調兵赴援,綬以忠翊郎應募,乃刲股藏書,縋下南壁,為邏騎所獲,厲聲叱駡,遂被害。建炎中,州上其事,官其子特立承信郎。
劉宣,為秦鳳路兵馬都監。金人入關、陝,宣遣蠟書密與吳玠相結,且率金將任拱等以所部歸朝。約日已定,有告之者,金人取宣縷擘之,其家屬配曹州。
屈堅,為右武大夫、忠州防禦使。建炎二年,金人圍陝府,堅引所部救之。圍解,金人執堅,堅曰:「始吾所以來,為解圍也。城苟全,吾死何憾。」叱金人使速殺之。後贈三官,錄其家五人。
王琦,為弓門砦巡檢。建炎四年,金人還自熙河,琦禦之。金人立招降旗榜,改年號阜昌,眾皆拜,琦獨不屈。金人執而殺之。
韋永壽者,紹興三十二年,以統制官與金人戰和州,子承節郎世堅救之,同死。張浚以言,贈中衛大夫、融州觀察使,世堅贈三官。
鄭覃,字季厚,明州人。靖康二年貢於鄉。建炎四年春,金人陷明州,縱兵大掠,覃挈族辟難山谷間。金人追及,與兄章俱被執,脅以刃,曰:「予吾金,即貰死。」覃號泣指所瘞黃金釵遺之,遂見釋。而金兵相屬,覃拿小舟與其妻董同載去,顧謂章曰:「萬一不得脫,覃豈北面事異國者,兄勉主祭祀。」複為兵所劫去,迫使之降,覃厲辭罵不屈,躍入水中。董哭曰:「夫亡矣,與其受辱以生,不如死。」亦自沈。
覃死後,孫、曾多舉進士,而清之最顯。覃累贈太師、秦國公,董秦國夫人。
姚興,相州人。靖康中,以州校用。劫殺金人有功,借補承信郎。建炎初,張琪聚兵歸東京留守宗澤,興往從之,又從琪依劉洪道于池州。紹興元年,琪叛,掠饒州,呂頤浩招降之。琪既聽命而中變,執總管巨師古將殺之,興密諭所部,挾師古同其妻游騎而馳,夜歸頤浩。頤浩義之,請於朝,授武義郎,隸張俊軍中。複從劉錡守順昌,複宿、亳,下城父、永城、臨渙、蘄縣朱家村,遷武略大夫。戰淮壖有功,授右武大夫,累遷建康府駐紮御前破敵軍統制,充荊湖南路兵馬副都監。
紹興三十一年,金人渝盟,興隸都統王權麾下,遇金兵五百騎於廬州之定林,與戰卻之,生得女直鶻殺虎。初,金主亮在壽春,江、淮制置使劉錡命權將兵迎敵,權怯懦不進,錡督戰益急,權不得已守廬州。及金兵渡淮,權遣興拒之,而退保和州。興與金人遇于尉子橋,金人以鐵騎進,興麾兵力戰,手殺數百人。權奔仙宗山,嚴兵自衛,興告急不應,統領戴皋帥馬軍引避。初,李二者,嘗有私恩于權,因得出入軍中,往來兩界貿易,間竊權旗幟遺金人。至是,金人立權旗幟以誤興,興往奔之,父子俱死焉。
事聞,詔贈容州觀察使,又特官其後三人,即其砦立廟。既複淮西,又立廟戰所,賜額旌忠。開禧元年,戶部侍郎趙善堅言:「近守邊藩,詢訪故老,姚興以四百騎當金人十數萬,自辰至午,戰數十合,援兵不至,竟死於敵。金人相謂曰:'有如姚興者十輩,吾屬敢前乎?'興忠勇如此,宜超加爵諡。」於是賜諡忠毅。
張字伯玉。世居河南澠池。建炎中,以家財募兵討金人,從者數千人。時翟興制置京西,以眾屬焉。金兵長驅渡河,禦之白浪口,金人不得渡。積功補武翼大夫、成州刺史。董先為制置司前軍統制,佐之,每戰,冒矢石為諸軍先。
紹興元年,金將高瓊率眾取商州。董先禦之,乘銳奔擊,從騎不能屬,單馬至四皓廟,金兵數百騎至,瞋目大呼,挺刃突擊,金兵披靡莫敢向。是日,九戰九捷,追至試劍關,爭門,蹂踐死者百人。明年春,偕先繇藍田渡渭,規取長安。時偽齊經略使李諤屯渭北,與金將折合孛堇相為聲勢。陳兵華嚴川,俄白氣貫日,吏士歡奮,戰于興平、咸陽、渭河、石鱉穀。
時劉豫據京師,先軍乏食,偽降豫,不挈家,事其夫人如舊。豫使人迎其妻,先密書報勿遣,且述必還意。王倚攝虢州,從偽意堅,患之。會別將董震自商州來,倚喜曰:「震與我善,今以兵來,天贊我也。」乃與震謀害。震陽許而陰以告。翼日,倚詣議事,叱下,責以大義,並推官祁宗儒斬之。先是,豫遣人持詔撫諭,以為商虢順州路兵馬都監、同統制軍馬,囚其使,至是並戮之。
於是偽齊河南安撫孟邦雄、總管樊彥直據洛陽,兵直抵長水。遣將陳俊守白馬山,謝皋守船板山,梁進守錦屏山,盡匿精銳。金兵深入,戰東關,三砦回應,金兵潰。率精騎三千,一日夜馳三百里,黎明抵河南,邦雄就擒,彥直遁去。便宜升霸州防禦使。三年春,先自偽齊歸,還兵柄,退就位,時人義之。
初,翟興既死,朝廷命其子琮襲,至是琮言於朝,真授武翼大夫、果州團練使、河南府孟汝唐州馬步軍副總管。擊金將閻銳于唐、鄧間,先登殺獲千餘人。未幾,詔先一行並聽神武后軍統制。從嶽飛複京西六州,平湖賊鐘子義等,累功進拱衛大夫。入侍衛,始以誅王倚事聞,敕付史館,賜褒詔,進親衛大夫。
三十二年,領禦營宿衛前軍都統,屯泗州。時金人攻海州急,詔會鎮江都統制張子蓋赴之。賊環城數十匝,矢石如雨,戰於州北三裏,麾精騎沖其陣,手殺數十人,殲其長,殺獲萬計,海州圍解。中流矢卒,子蓋上其功,特贈正任觀察使,官其後九人,廟號忠勇。孝宗即位,又命祠于戰所,贈清遠軍承宣使。
子世雄,歿于符離之戰,贈武節大夫。
陳亨祖者,淮寧大豪也。紹興末,官軍已複蔡州,亨祖遂領民兵據淮甯,執金知州完顏耶魯,以其城來歸。命為武翼大夫、忠州刺史、知淮寧府。金兵攻城,亨祖力戰死之,舉家五十餘人皆死。贈容州觀察使,立廟光州,賜額閔忠。
王拱,建康府前軍統制。從都統邵宏淵收復虹縣,進取宿州,屢立奇功。隆興元年五月,與金人接戰,深入營中,自辰至申,力戰死。詔贈正任觀察使,官其家八人。許奏異姓,賜銀三百兩,即其砦立廟,賜額忠節。
是役也,中亮大夫朱贇亦死之,贈承宣使。
劉泰,樞密院忠義前軍正將也。慷慨好義,以私財募兵三百,糧儲器械一切不資於官。金人犯壽春,泰率所部赴援,轉戰累日,金人引去,泰身被數十創,一夕死。詔贈武翼郎,官其家三人。
孫逢,眉山人。大觀四年進士,累官至太學博士。張邦昌僭立,有司趣百僚入賀,逢獨堅臥不起。夜既半,同僚強起之,不從,至垂泣與之訣。時祠部員外郎喻汝礪聞變,捫其膝曰:「不能為賊臣屈。」遂掛冠去。事畢,有司舉不至者,欲以逢與汝礪複于金人,邦昌以畢至告,乃免。逢聞之曰:「是必將肆赦遷官以重汙我,
我其可俟!」遂發疾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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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靖,晉陵人。提舉醴泉觀。邦昌使直學士院,熙靖固拒,因憂憤不食,疾且篤,謂友人曰:「百官何日再朝天乎?」泣數行下。邦昌又命禮部侍郎譚世績權直學士院,世績亦稱疾堅臥不起。熙靖尋卒。後並贈延康殿學士。
趙俊字德進,南京宋城人。紹聖四年進士,官至朝奉郎。隱居杜門,雖鄉里不妄交。劉安世無恙時居河南,暇則獨一過之。徐處仁與俊厚善,及為丞相,鄉人多見用,俊未嘗往求,處仁亦忘之,獨不得官。
建炎末,士大夫皆避地,俊獨不肯,曰:「但固吾所守爾,死生命也,避將安之?」衣冠奔踣於道者相繼,俊晏然不動。劉豫以俊為虞部員外郎,辭疾不受,以告畀其家,卒卻之,如是再三,豫亦不復強。凡家書文字,一不用豫僭號,但書甲子。後三年卒。
承直郎姚邦基者,蜀人也。知尉氏縣,秩滿不復仕,屏居村落間,授徒自給。
時宗室南渡不及者,尚散居民間,豫募人索之,承務郎閻琦匿不以聞,為人所告,豫杖之死。
劉化源,耀州人。紹聖元年進士。建炎初,金人陷關陝,守令以城降者,金人因而命之。化源時知隴州,不肯降,城陷被執。金人使人守之,不得死,遂驅入河北,鬻蔬果、隱民間者十年,終不屈辱。
有米璞者,與化源同鄉裏,西人皆敬之。璞登政和二年進士第,時通判原州,劉豫欲官之,杜門謝病,卒不汙偽命。
有劉長孺者,亦耀州人。時簽書博州判官廳公事,與豫書,備陳祖宗德澤,勸以轉禍為福。豫怒,追其官,囚之百日,長孺終不屈。豫後複官之,不從。紹興九年,宣諭使周聿上之朝,詔赴行在,而簽書樞密院事樓炤言璞苦風痹,化源、長孺老病,遂命各轉兩官奉祠;又言新鳳翔教授陰晫守節不仕,詔特改令入官。其後金複渝盟,長孺知華陰縣,不屈而死。
有李嚞者,開封人。宣和六年進士。建炎中,知彭陽縣,亦不降,與民移治境上。令執之以獻,金人欲官之,凡三辭。其後金人以為歸附,命為儒林郎,嚞言于所司曰:「昔為俘獲,不敢受歸附之賞。」還其牒。劉麟聞其賢,命張中孚以禮招致,嚞力拒之。紹興九年死原州。事聞,贈奉議郎,官其家一人。
胡唐老,字俊明,樞密副使宿之曾孫也。崇甯間,與弟世將同登進士第。曆南京國子博士,知江陵縣,召為秘書省校書郎。靖康元年,擢殿中侍御史。金人再犯京師,攻圍日急,唐老請對曰:「城危矣。康王北使,為河朔士民留不得進,殆天意也。請就拜大元帥,俾召天下兵入援。」宰相何是之,遂遣秦仔持蠟書詣相州,拜王河北兵馬大元帥。
時朝廷趣西兵入衛,而不立帥。唐老疏:「乞命範致虛為宣撫使,節制諸路以進,不然必無功。」不聽。後致虛以孤軍與金人戰淆、澠間,它路兵不至,遂敗。
京城破,金人搜括金銀,分命朝臣董之,以台臣糾察,唐老預焉。出知無為軍。朝廷竄逐偽命之臣,坐降二官。先是,金人怒民間多匿金銀,杖唐老幾死,以疾得免稱臣于偽楚。至是,唐老不自言故,例從貶秩。
三年,知衢州。苗傅敗走,以亂兵犯城,唐老拒之。會大雨雹,城上矢石俱發,賊不支,遂解去。以功擢秘閣修撰,未幾,進徽猷閣待制,充兩浙宣撫司參謀官,知鎮江府兼浙西安撫使。
杜充降于金,建康失守,潰卒戚方等趣鎮江,城壁頹圮,兵不滿千,獨倚浙西制置韓世忠為重。世忠複去,唐老度力不敵,因撫之。無何,方欲犯臨安,妄言赴行在,請唐老部眾以行。唐老不從,諭以逆順禍福,方眾環脅之,唐老怒駡方,遂遇害。詔贈徽猷閣直學士,諡定湣。
時安撫司機宜鄭凝之亦以兵死,詔官其家一人。凝之,戩孫也。
王儔,以通判真州權通判廣德軍。建炎末,盜戚方既為劉晏所破,引兵欲趨宣城,道過廣德,入其郛。儔不屈,與權判官李唐俊、權司法潘偊、權知廣德縣韋績、權丞蔣夔皆死。後贈儔二官,唐俊等皆京秩,錄其家一人。
朱嗣孟,饒州樂平人。宣和間進士,為廣德司戶兼司理。叛卒戚方破鎮江,犯廣德,守倉皇遣招安,無敢往者,奇嗣孟狀貌有膽略,遂以命焉。嗣孟雅自負,不復遜,直詣賊壘,問所以涉吾地何故,為陳逆順禍福,使自擇所處。方以迕己殺之。事聞,贈宣教郎,官其子。
劉晏,字平甫,嚴州人。入遼,舉進士,為尚書郎。宣和四年,帥眾數百來歸,授通直郎。金人犯京師,以晏總遼東兵,號「赤心隊」。
建炎初,從劉正彥擊淮西賊丁進。進党頗眾,晏所提赤心騎才八百,乃為五色旗,使騎兵持之,循山而出,一色盡則以一色易之。賊見官軍累日不絕,顏色各異,遂不戰而降。遷朝散郎。正彥反,晏謂其部曲曰:「吾豈從逆黨者耶?」以眾歸韓世忠。世忠追正彥及苗傅於浦城,以晏騎六百為疑兵於浦山之陽,賊大駭,晏以所部力戰。正彥既擒,世忠上其功,遷一官。
金人犯建康,杜充兵潰,世忠退保江陰,晏領赤心百五十騎屯青龍。群寇犯常州,郡守請晏為援,晏以精銳七千人出奇破之。進直龍圖閣。保馬跡山以捍寇,寇再至,晏選舟師迎戰,降其眾千五百人,郡人為晏立生祠。
戚方圍宣城,急命晏往援,晏至城下,未立營壘,出不意直搗方帳下,方大驚卻走。晏欲生致方,單騎追之,方率其眾迎戰,晏不能敵,猶手殺數十人,為賊所害。事聞,贈龍圖閣待制,官其子四人,於死所立廟曰義烈,歲時祀之。
鄭振,字亨叔,興化軍仙遊人。建炎中,盜楊勍起,邑令檄振糾集民兵以禦之。振力戰,賊眾披靡,一夕遁去。紹興十三年,群盜曾少龍、周老龍、何白旗、陳大刀眾至數萬,帥司檄振行,盜素聞振名,不戰自屈。十六年,盜詹鐵義者,入振井裏,振帥眾拒之,殺數十人,遂遇害。廟食裏中。
有孫知微者,以朝請大夫通判舒州。紹興元年,賊劉忠入其境,執知微以去,知微不屈,忠怒,臠而食之。
孟彥卿,忠厚從父也,頗知兵。通判潭州。建炎三年,潭城中叛卒焚掠,自東門出,帥臣向子諲命彥卿領兵追之。已而招安其眾。未幾,潰兵杜彥自袁州入瀏陽,遂犯善化、長沙二縣。彥卿率民兵拒之,手殺數人,賊勢挫,退還瀏陽。彥卿追與之戰。俄而民兵有自潰者,賊遂乘之,斬彥卿,持其首以告所掠民兵曰:「此善戰孟通判首也。」因支解以徇。
添差通判趙民彥以民兵赴之,鏖戰瀏陽城南南流橋,依山為陣,殺傷甚眾。偶為間者折其陣中認旗,眾驚謂民彥已敗,遂潰,民彥為賊所得。邑士謝淳以才勇,眾推之帥民兵為前鋒,助民彥戰。淳手殺數十人,力屈亦被執。賊並殺之。事聞,彥卿、民彥並贈直龍圖閣,官其家各三人。淳字景祥,贈成忠郎,官其子晞古。朱熹帥湖南,請為彥卿、民彥立廟,以淳侑之。
高談字景遂,邵武光澤人。紹定二年,旁郡盜作,諸子請避之,談曰:「昔楊子訓問避寇于胡文定公,語之曰:'往歲盜起燕山,則河北、關中可避;入關,則淮南、漢南可避;今惟二廣,寧保其無寇乎?吾惟存心以聽命爾。'小子識之,此格言也。今南去則汀、劍,西去則盱、贛,皆為盜區;東去富、沙,雖有城避,吾聞官吏例弗我納;北去廣信,防夫、守隸利人囊篋,指民為諜,數剽殺之。舍胡公之言未有他策也。」盜入,諸子又請,談曰:「有廟祏在,將焉之?」
盜至,談出曰:「時和歲豐,何忍為此?」盜曰:「吏貪暴,民無所訴,我為直之。」談曰:「獨不能楇鼓上聞乎?民何辜而殺之。」盜怒,執諸庭。遺之牛酒,不釋;遺之金帛,不釋。談曰:「然則將何為?」盜曰:「我欲東破武陽,若得耆老如爾者,率是鄉子弟,吾其濟乎。」談曰:「斯言奚為至我。」唾賊大罵,遂遇害,而裏人賴以免。
談平居言動,必由禮法,故鄉人敬而附之。
連萬夫,德安人,或曰南夫弟也。補將仕郎。建炎四年,群賊犯應山,萬夫率邑人數千保山砦,賊不能犯。寇浪子者以兵至,圍之三日,卒破之。賊知萬夫勇敢有謀,欲留為用,萬夫怒,厲聲罵賊,為所害。贈右承務郎,官其家一人。
謝皋者,開封人,為鎮撫司統制官。李成陷虢州,欲降之,皋指腹示賊曰:「此吾赤心也。」自剖其心以死。
王大壽,泉州人,為左翼隊將。紹定五年,海寇王子清犯圍頭,守真德秀遣大壽領卒百人防遏。猝與賊遇,奮前控弦,斃賊十餘,後無援者,遂沒。從死者五人。賊就俘,剖心祭之。事聞,贈官,恤其家。
薛良顯,字貴勤,溫之里安人。登崇甯二年進士第,累官為大宗正丞,出為江東轉運使。江甯軍校周德作亂,良顯聞變,率眾與戰,斬十餘級,力不勝,死之。事聞,贈恤良渥。
唐敏求,字好古,太平當塗人。宣和六年進士,調德化主簿。盜起,敏求挺身率眾捍賊,度力不能支,諭以禍福,賊憤詆觸,噪而前,遂遇害。事聞,加贈升朝官,仍補其子楠將仕郎。
王師道,字居中,兗州人。為人沈勇。任吉州栗傳砦巡檢。紹興中,與盜戰于吳村,每射輒斃,追擊數裏,遇賊有伏于民居者,挺身力戰,遂死。立廟其地。部使者以聞,官其二子。
王輝者,青州人。亦嘗為栗傳砦巡檢。靖康初,詔起義兵,輝應募,立奇功,官至正使,寓吉州。淳熙二年,茶寇犯邑,郡以輝驍勇,檄之使行。至勝鄉,地險,輝勇於進,士卒不繼,為賊所得,以刃加頸欲全之,輝含血大罵,遂死。帥司以聞,贈忠州刺史,與恩澤二人,立廟羅陂。
陳霖者,字傅容,泉州人。嘉定十三年進士,為瑞金尉。盜起江、閩,霖迎敵力戰,盜系之以去,不屈遇害。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忠義九
○趙時賞趙希洎劉子薦黃文政呂文信鐘季玉潘方耿世安丁黼米立楊壽孫趙文義侯畐王孝忠高應松張山翁黃申陳翏蕭雷龍宋應龍褚一正鄒洬劉子俊劉沐孫彭震龍蕭燾夫陳繼周陳龍複張鏜張雲張汴呂武鞏信蕭明哲杜滸林琦蕭資徐臻金應何時陳子敬劉士昭王士敏趙孟壘趙孟松
趙時賞字宗白,和州宗室也,居太平州。咸淳元年擢進士第,累官知宣州旌德縣。德祐元年,北軍至境,時賞擁民兵捍戰有功,升直寶章閣、軍器太監。從二王入閩中。益王即位,擢知邵武軍。未幾,言者以棄城論罷之。
文天祥開都督府于南劍,奏辟參議軍事、江西招討副使。與宗室孟溁提兵趣贛州,取道石城,複寧都縣。數以偏師當一面,戰比有勝。時賞風神明俊,議論慷慨,有策謀,尤為天祥所知。及空坑之役,兵敗走吳溪,為追兵所執,不屈死之。
時賞在軍中時,見同列盛輜重,飾姬侍,歎曰:「軍行如春遊,其能濟乎?」及被執,見系累它僚屬至者,時賞輒麾去,雲:「小小簽廳官爾,執此何為?」由是得脫者眾。
趙希洎,宗室子,居宜春。曆官至戶部尚書。咸淳中,迕丞相賈似道,出領廣東轉運使。德祐元年,制置使黃萬石檄其勤王,得潰卒數百,道經廬陵,郡守邀其軍,遂與從子必向避地贛州。亂定歸裏,時袁守聶嵩孫,希洎內姻也,勉之內款,不能屈。文天祥兵敗,以失言與必向俱被囚,辭節愈厲,家人饋食,則碎器覆諸地,俱不食,據榻而死。
劉子薦,字貢伯,吉州安福人。父夢驥,以進士曆官知澧州,沒于王事。子薦以父任為湘鄉尉,以獲盜功調撫州司錄。有訴王應亨毆死荷擔黃九者,獄成矣,子薦閱爰書,疑而駁之。俄烈風迅雷辟獄戶,裂吏扌契,殺人者實孔目馮汝能,非應亨也。獄遂白,得免死者八人。事聞,頒諭天下之為理官者。改知贛縣,監行在左藏庫,通判常德府,知融州。陛辭,度宗尉之曰:「廣郡凋瘵,賴卿撫摩。」子薦對曰:「臣當推行德化,以安其民。」至官,以廉靜著聞。
主管仙都觀,廣西經略司檄為參議官。德祐二年十一月,北兵至靜江,權經略使馬塈遣子薦提徭兵藥弩手守城東門,勢不支。時瀛國公已入燕,子薦取笏書其上雲:「我頭可斷,膝不可屈。」登城北望再拜,取所衣袍瘞之,語左右曰:「事急不可為,吾有以死守。」或諷子薦遁去,子薦曰:「死事,義也,何以遁為?」竟死之。
有黃文政者,淮人。戍蜀,軍潰,間道走靜江。馬塈邀與同守,城破,文政被執,大詬不屈。大軍斷其舌,以次劓刖之,文政含糊叱咄,比死不絕聲。
呂文信,文德之弟也。仕至武功大夫、沿江副司諮議官。德祐初,帥舟師次南康斛林,夾白鹿磯與北兵遇,戰死。特贈甯遠軍承宣使。子師憲,特與帶行閣職,與兩子承信郎恩澤。仍立廟賜額。
河湖砦巡檢張興宗亦死之。贈武翼郎,賜緡錢三萬,仍與一子承信郎恩澤。
鐘季玉,饒州樂平人。淳祐七年舉進士,調為都大坑冶屬,改知萬載縣。淮東制置使李庭芝薦之,遷審計院,改宗正寺簿,又遷樞密院編修,出知建昌軍。會有旨江西和糴,季玉至郡才半年,屬歲旱,度其經賦不能辦,請於朝,和糴得減三之一。遷提舉常平,未幾,改轉運判官,皆不赴。後以江西轉運判官強起之。郡大胥以賄敗,前使百計護之,季玉卒窮治,投嶺表。俄以秘書丞召還,遭前使構讒而封駁之,改都大提點坑冶。北兵渡江,季玉徙寓建陽,兵至,不屈死之。
有潘方者,溫州平陽人。寶祐四年進士,調監慶元府市舶。慶元降附,方不屈赴水死。
耿世安,為武翼大夫、淮東副總管、兩淮都撥發官。初,諜報大兵至,制置使賈似道調世安提兵往漣水軍增戍。眾方猶豫,世安徑迎至漁溝,以三百騎入陳鏖擊,自午至酉,身被七創,猶能追殺潰兵。收兵還,至數裏沒。事聞,贈五官,立廟淮安,賜額忠武。
丁黼,成都制置使也。嘉熙三年,北兵自新井入,詐豎宋將李顯忠之旗,直趨成都。黼以為潰卒,以旗榜招之,既審知其非,領兵夜出城南迎戰,至石筍街,兵散,黼力戰死之。方大兵未至,黼先遣妻子南歸,自誓死守。至是,從黼者惟幕客楊大異及所信任數人,大異死而復蘇。黼帥蜀,為政寬大,蜀人思之。事平,賜額立廟。
米立,淮人,三世為將。從陳奕守黃州,奕降,立潰圍出。江西制置使黃萬石署為帳前都統制。大兵略江西,立迎戰于江坊,被執不降,系獄。行省遣萬石諭之曰:「吾官階一個先牌寫不盡,今亦降矣。」立曰:「侍郎國家大臣,立一小卒爾,何足道。但三世食趙氏祿,趙亡,何以生為?立乃生擒之人,與投拜者不同。」萬石再三說之,不屈,遂遇害。
趙文義者,郢州都統制。更戍歸,與北兵遇,力戰死之。初,開州之役,文義兄武義亦死焉。
有楊壽孫者,為雲安軍主簿兼教參佐忠勝軍。端平中,北兵至中江縣,與將官何庚、安惟臣、田廣澤、歹坤等連戰二日,俱死之。壽孫贈通直郎,官一子下州文學。庚等各贈承節,一子進勇副尉。
侯畐字道子,溫州樂清人。三貢於鄉,兩試轉運司,皆第一。以武舉授合浦尉,柳城令,侍衛步軍司幹辦公事,侍衛馬軍行司計議官。寶祐五年,制置使賈似道辟通判海州兼河南府計議官。李松壽據山東,突出漣、泗,畐鏖城下,死之,懃室遇害。太學生三十一人言於朝,即海州賜廟旌忠,諡曰節毅,仍立廟其鄉。畐所著有《霜崖集》。
王孝忠,為鎮江前軍統制兼淮東路分,戍淮陰。楊貴叛,孝忠率眾迎戰,勝氣百倍。俄水軍統制朱信降賊,孝忠孤軍力不敵,死焉。
高應松,開慶元年進士。繇衡州教授通判廣德軍,召為國子監丞,權禮部員外郎、翰林權直。北兵自湧金門入,舉朝奔竄,從官留者九人,應松其一也。遷中書舍人、直學士院,尋遷權工部侍郎,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從瀛國公至燕,絕粒不語,越七日卒。
張山翁字君壽,普州人。景定三年進士。德祐元年,為荊湖宣撫司幹官。鄂守張晏然議納款,山翁以書譙讓之。晏然既降,山翁被執軍前,諭曰:「若降,不失作顯官。」山翁酬對不屈。行省官賈思貞義之,貸不殺。後居黃鵠山,聚徒教授而終。有《南紀》、《緇林藏》、《雲山》、《相鋤》等集。
黃申,字酉鄉,井研人。開慶元年進士,授德安尉,攝主簿兼提點江西刑獄司簽廳,獄事多所辨明。丞相江萬里、提刑黃震交薦之,調樂安丞。
申為政廉謹,有治聲。以恩升從事郎。大兵拔撫州,下諸縣索降狀,樂安令率其僚連署以上。申初聞變,悉遣家人遠避,至是獨抗不往。令遣吏促之,申不動。吏白令,令怒。俄而吏民數百人集于庭,強輿致之,申顛踣於地,若中風然。眾捽蹴詬叱曰:「為爾不順,將累我輩。」申陽死為不聞,令無如之何。申有惠愛在民,至暮,眾舁入置中堂,翼日或食以粥,得免。遂去,隱巴山中以終。
陳翏,字肇芳,一字偉節,饒州安仁人。父詩川,以武功補沭陽令。咸淳元年,父子同舉進士。調滁州司戶參軍。父喪免,改荊閫糧料院,又以母憂去。調朐山主簿。制置使印應雷辟入幕。德祐元年秋,翏繇海道歸杭,授南安軍教授,不就,還家。
羍少與謝枋得遊,會枋得起兵安仁,首拔入幕。執安仁令李景,景,羍裏人也。景請得以家貲二萬贖罪,羍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家財獨非朝廷錢耶?」聲其罪斬之。景子率鄉民五千報怨,翏度勢不敵,引兵趨信州。會守吏遁去,翏聞於朝,就攝郡事。
益王即位,翏入覲,遷宗正寺簿、太府寺丞、領江東安撫使。出上饒,接應郡縣,所部才千餘人,屯火燒山。越數月,戰潰,被執至豫章,元帥憐其才,羈縻館留之,遁去。後三年複起兵,尋敗入積煙山中,自剄死。所著有《鶴心集》,其詩多譏刺當時之士大夫。弟年同時被執,死焉。
蕭雷龍,字顯辰,建昌新城人。景定三年進士,調臨安府學教授,通判衢州。及州守棄城遁,朝命雷龍權知府事。
北兵薄城下,不降,脫去還建昌。建昌已降,雷龍與同裏人黃巡檢起兵。時大兵四合,雷龍度不可支,與黃巡檢及麾下數人奔入閩,未出境,為同安武人徐浚沖獲送縣。權縣尹劉聖仲素與雷龍有怨,殺之。後聖仲北來,泊舟小孤山,有巨艦沖前,建大旗書曰「蕭知府兵」,繼見雷龍坐船上,聖仲大呼,有頃不見,以驚死。
宋應龍者,儒生。通兵,出入行陳三十餘年,為諮議官,寓泰州。德祐二年六月甲寅,大兵至泰州,裨校孫貴、胡惟孝、尹端甫、李遇春開門迎降,應龍與其妻自縊于圃中。
是時,提刑諮議褚一正字粹翁,廬州人,武舉進士。督戰高沙被創,竟沒于水。知興化縣胡拱辰,縣破,亦死之。
鄒洬,字鳳叔,吉水人,後徙永豐。少慷慨有大志,以豪俠鳴。從文天祥勤王,補武資至將軍。益王立,改寺丞,領江西招諭副使。聚兵甯都,得數萬,改授江西安撫副使。復興國、永豐二縣,進兵部侍郎兼江東、西處置副使。及永豐敗,繼從天祥間關嶺道,未幾,複出開督府,分司永豐、興國境上。北兵驟至,大戰,洬脫身走至潮州。及天祥被執,洬自殺。
當是時,從天祥勤王死事者,洬與劉子俊等凡十有九人,因次第其名,附見左方。
劉子俊字民章,廬陵人。嘗中漕試。少與文天祥同裏閈,相友善。天祥開督府興國,子俊詣府計事,補宣教郎、帶行軍器監簿兼督府機宜。空坑兵敗,子俊收兵保洞源,接應郡縣。尋入廣,與大兵遇,戰潰,複招集散亡,與鄒洬同趨潮州。天祥兵敗,子俊被執,自詭為天祥,意使大兵不窮追,天祥可間走也。未幾,別隊執天祥至,相遇於途,各爭真贗,至大將前,始得其實,乃烹子俊。
劉沐字淵伯,廬陵人。文天祥鄰曲也,少相狎昵,天祥好奕,與沐對奕,窮思忘日夜以為常。及起兵,辟補宣教郎、督府機宜。暨天祥出使,沐領兵還。天祥歸,開府南劍,沐收部曲來會,改授太府寺簿,專將一軍,為督府親衛。會空坑兵敗,被執至豫章,父子同日死焉。仲子死亂兵,季子複從天祥死嶺南。當時江西忠義皆沐所號召。沐性沈實而圓機,晝夜應酬,亹亹不倦雲。
孫字實甫,吉州龍泉人,獻簡公抃之後,天祥長妹婿也。天祥起兵,檄招忠義士,補宣教郎、帶行監官告院、知吉州龍泉縣。天祥擁兵出贛,裏人奉複龍泉,拒守不下,尋為叛者所陷,執至隆興殺之。
彭震龍字雷可,永新人,天祥次妹婿也。性跌盪喜事,嘗以罪墨。天祥起兵,補宣教郎、帶行太社令、知永新縣。會天祥出使被執,震龍遁歸,吉州已失,乃結峒獠起兵。天祥兵出嶺,震龍接應,複永新。大兵至,震龍為親黨所執,至帥府,腰斬之,屠永新。
蕭燾夫,永新人,與兄敬夫俱天祥客。燾夫為詩有豪俊氣。天祥起兵,補從仕郎。及彭震龍謀複其縣,燾夫贊之。縣受屠,兄弟俱死之。
陳繼周字碩卿,寧都人。淳祐三年貢於鄉。以捕盜功行,未奏名,授廉州司法,南豐縣知錄,淮東總領幹官,藤州觀察推官,知吉州永豐縣,改知高安縣、廣東經略司準備差遣、知衡陽縣,辟淮東轉般倉、江東提點刑獄幹辦公事。
未上,會鹹淳十年,詔征勤王,文天祥方守贛州,即日舉兵,造繼周問計。繼周慨然為具言閭裏豪傑子弟與凡起兵之處,其為方略甚詳。於是留繼周幕中,晝夜調度,授繼周江西安撫司準備差遣,率贛士以從。繼周雖弱不勝衣,而年德有以服人,士視為父兄,進止疾徐惟指呼,無敢先後。詔改繼周合入官,帶行監文思院,差充江、浙制置司主管機宜。所部夜襲大兵于南柵門,殺傷相當,質明猶戰,渴赴水死。
張汴字朝宗,一字次山,蜀人。少客丞相吳潛兄弟門,出入荊閫歷年,明習韜略。潛兄弟既罷,廢斥者十餘年。繼文天祥起兵,辟為秘閣修撰,領廣東提舉、督府參謀,左右幕府,知無不為。空坑兵敗,為亂兵所殺。處置使鄒洬得其屍葬之。
呂武,太平州步卒也。文天祥出使,武應募從行,偕脫鎮江之難,沿淮東走海道,賴武力為多。天祥開府南劍,武以武功補官,遣之結約州縣起兵相應。道阻,複崎嶇數千里即天祥于汀、梅,挺身患難,化賊為兵。以環衛官將數千人出江西,以遇士大夫無禮,死於橫逆,一軍揮涕而葬之。武忠梗出天性,不避強禦,而好面折人過,多觸忌諱,故及於禍雲。
鞏信,安豐軍人。為荊湖都統,沈勇有謀。本隸蘇劉義部曲,文天祥開督府,劉義以信與王福、張必勝詣天祥。信官至團練使、同督府都統制、江西招討使。初至都府,天祥以義士千人付之,信曰:「此輩徒累人爾。」乃招淮士數千自隨,然常怏怏曰:「有將無兵,其如彼何!」天祥自興國趨永豐,大兵追其後,信戰于方石嶺,中數矢,傷重不能戰,自投崖石而死。士人葬之,顏色如生。贈清遠軍承宣使,立廟旌之。
蕭明哲字元甫,太和人。性剛毅有膽氣,明大節。少舉進士,天祥開府汀州,辟充督幹架閣監軍。師出嶺,明哲以贛縣民義複萬安,連結諸砦拒守。兵敗,被執不屈,死於隆興。臨刑大罵不絕口,聞者壯之。
杜滸字貴卿,丞相范從子也,少負氣遊俠。德祐元年,有詔勤王,滸時宰縣,糾集民兵得四千人。文天祥開閫平江,往附焉。時陳志道等贊天祥出使,滸力爭不可,志道逐之去。已而天祥果見留,志道竊藏逃歸。天祥北行,諸客無敢從者,滸獨慨然請行。特改兵部架閣。從京口,以計賂守夜劉千戶者,得官鐙,脫天祥,偕走淮甸,繇海道以達永嘉。
益王即位,授司農卿、廣東提舉、招討副使、督府參謀。尋往溫、台招集兵財。福安陷,與天祥相失,遂趨行朝。蘇劉義疑滸自來,欲殺之,陳宜中、張世傑不可,使人監護之,乃免。久之,奉命複入天祥幕。及空坑兵敗,又與跋涉患難以出。天祥移屯潮州,滸議趨海道,天祥不聽,使護海舟至官富場。滸懼力單,徑趨崖山,兵潰被執,以憂憤感疾卒。
林琦,閩人也。德祐二年,大兵既迫臨安,琦於赭山結集忠義數千人,捍禦海道。以功補宣教郎、督府主管機宜文字,充檢院。文天祥開府南劍,琦佐其幕。琦外文采,內忠實,數涉患難,無怨懟辭。及潮州移屯,琦俱被執,至惠州遁,複執之北行,赴水,為吏所拔,至建康,以憂憤死。
蕭資,天祥幕下書史也。天祥起兵,資於患難中扶持甚至。空坑兵敗,以全督府印功,升閣門、路鈐轄。資性和厚,臨機應變,輯穆將士,總攝細務,任腹心之寄。潮陽移屯,與大兵遇,死之。
徐臻,溫州人。父官河南,德祐元年春,臻往省,以道阻。會天祥勤王,臻往依之,以筆劄典樞密,小心精練。天祥被執,臻脫難複來,願從天祥北行,扶持患難,備殫忠款,至隆興病死。
金應者,性少剛知義。為天祥職書司,入京補承信郎,官路分。天祥奉使被執,左右皆散,應獨無畔志。及脫走鎮江,至淮東,以憂憤死焉。
何時字了翁,撫州樂安人,天祥同年進士也。調廬陵尉,尋入江西轉運司幕府,還臨江軍司理參軍。郡獄相傳,舊斬一寇,屍能行一裏許。眾神之,塐為肉身皋陶。時至,取故牘閱,此寇嘗掠殺數人,曰:「如此可為神乎?」命鞭之,湛于水,人服其明。改知興國縣。
天祥起兵,辟署帥府機宜、帶行監文思院。天祥入衛,時任留司,分司吉州。餉運平江,天祥奏時知撫州。吉州下,時脫身歸鄉里。益王立,天祥開府南劍,時起兵趨興國接引,以時帶行卿監、江西提刑。時聚兵複崇仁縣,未幾,大軍奄至,兵敗,削髮為僧,竄跡嶺南,賣蔔自給,變姓名,自號堅白道人。
又有陳子敬者,贛州人。以貲雄鄉里,嘗從天祥遊。天祥開閫汀州,子敬募集民兵屯皂口,據贛下流。及天祥攻贛,子敬與合謀,忠效甚著。空坑兵敗,複聚兵屯黃塘砦,連結山砦不降。大軍以重兵襲其砦,砦潰,子敬不知所終。
劉士昭,太和人,嘗為針工。與鄉人同謀複太和縣,敗,血指書帛雲:「生為宋民,死為宋鬼,赤心報國,一死而已。」因以其帛自縊死。
其黨入獄,多乞憐苟免。有王士敏者,獨慷慨不撓,題其裾:「此生無複望生還,一死都歸談笑間,大地盡為腥血污,好收吾骨首陽山。」臨刑歎曰:「恨吾病失聲,不能大罵耳。」
同時有趙孟壘者,合州人。登開慶元年第,為金華尉。臨安降,與從子由鑒懷太皇太后帛書詣益王,擢宗正寺簿、監軍。複明州,戰敗見獲,不屈磔死。
方大軍駐紹興,福王與芮從子曰孟松,謀舉兵,事泄,被執至臨安。範文虎詰其謀逆,孟松詬曰:「賊臣負國厚恩,共危社稷,我帝室之胄,欲一刷宗廟之恥,乃更以為逆乎?」文虎怒,驅出斬之,過宋廟,呼曰:「太祖、太宗列聖之靈在天,何以使孟松至此?」都人莫不隕淚。既死,雷電晝晦者久之。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忠義十
○陳東歐陽澈馬伸呂祖儉呂祖泰楊宏中華岳鄧若水僧真寶莫謙之徐道明
陳東,字少陽,鎮江丹陽人。早有雋聲,俶儻負氣,不戚戚於貧賤。蔡京、王黼方用事,人莫敢指言,獨東無所隱諱。所至宴集,坐客懼為己累,稍引去。以貢入太學。欽宗即位,率其徒伏闕上書,論:「今日之事,蔡京壞亂于前,梁師成陰謀於後。李彥結怨于西北,朱勔結怨于東南,王黼、童貫又結怨于遼、金,創開邊隙。宜誅六賊,傳首四方,以謝天下。」言極憤切。明年春,貫等挾徽宗東行,東獨上書請追貫還正典刑,別選忠信之人往侍左右。金人迫京師,又請誅六賊。時師成尚留禁中,東發其前後奸謀,乃謫死。
李邦彥議與金和,李綱及種師道主戰,邦彥因小失利罷綱而割三鎮,東複率諸生伏宣德門下上書曰:
在廷之臣,奮勇不顧、以身任天下之重者,李綱是也,所謂社稷之臣也。其庸繆不才、忌疾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棁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
陛下拔綱列卿之中,不一二日為執政,中外相慶,知陛下之能任賢矣。斥時中而不用,知陛下之能去邪矣。然綱任而未專,時中斥而未去,複相邦彥,又相邦昌,自餘又皆擢用,何陛下任賢猶未能勿貳,去邪猶未能勿疑乎?今又聞罷綱職事,臣等驚疑,莫知所以。
綱起自庶官,獨任大事。邦彥等疾如仇讎,恐其成功,因用兵小不利,遂得乘閑投隙,歸罪於綱。夫一勝一負,兵家常勢,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竊聞邦彥、時中等盡勸陛下他幸,京城騷動,若非綱為陛下建言,則乘輿播遷,宗廟社稷已為丘墟,生靈已遭魚肉。賴聰明不惑,特從其請,宜邦彥等讒嫉無所不至。陛下若聽其言,斥綱不用,宗社存亡,未可知也。邦彥等執議割地,蓋河北實朝廷根本,無三關四鎮,是棄河北,朝廷能複都大樑乎?則不知割太原、中山、河間以北之後,邦彥等能使金人不復敗盟乎?
一進一退,在綱為甚輕,朝廷為甚重。幸陛下即反前命,複綱舊職,以安中外之心,付種師道以閫外之事。陛下不信臣言,請遍問諸國人,必皆曰綱可用,邦彥等可斥也。用舍之際,可不審諸!
軍民從者數萬。書聞,傳旨慰諭者旁午,眾莫肯去,方舁登聞鼓撾壞之,喧呼震地。有中人出,眾臠而磔之。於是亟詔綱入,複領行營,遣撫諭,乃稍引去。
金人既解去,學官觀望,時宰議屏伏闕之士,先自東始。京尹王時雍欲盡致諸生於獄,人人惴恐。朝廷用楊時為祭酒,複東職,遣聶山詣學撫諭,然後定。吳敏欲弭謗,議奏補東官,賜第,除太學錄。東又請誅蔡氏,且力辭官以歸,前後書五上。既歸,複預鄉薦。
高宗即位五日,相李綱,又五日召東至。未得對,會綱去,乃上書乞留綱而罷黃潛善、汪伯彥。不報。請親征以還二聖,治諸將不進兵之罪,以作士氣;車駕歸京師,勿幸金陵。又不報。潛善輩方揭示綱幸金陵舊奏,東言綱在中途,不知事體,宜以後說為正,必速罷潛善輩。
會布衣歐陽澈亦上書言事,潛善遽以語激怒高宗,言不亟誅,將複鼓眾伏闕。書獨下潛善'所。府尹孟庾召東議事,東請食而行,手書區處家事,字畫如平時,已乃授其從者曰:「我死,爾歸致此於吾親。」食已如廁,吏有難色,東笑曰:「我陳東也,畏死即不敢言,已言肯逃死乎?」吏曰:「吾亦知公,安敢相迫。」頃之,東具冠帶出,別同邸,乃與澈同斬於市。四明李猷贖其屍瘞之。東初未識綱,特以國故,至為之死,識與不識皆為流涕。時年四十有二。
潛善既殺二人,明日府尹白事,獨詰其何以不先關白,微示慍色,以明非己意。越三年,高宗感悟,追贈東、澈承事郎。東無子,官有服親一人,澈一子,令州縣撫其家。及駕過鎮江,遣守臣祭東墓,賜緡錢五百。紹興四年,並加朝奉郎、秘閣修撰,官其後二人,賜田十頃。
歐陽澈,字德明,撫州崇仁人。年少美鬚眉,善談世事,尚氣大言,慷慨不少屈,而憂國閔時,出於天性。靖康初,應制條敝政,陳安邊禦敵十策,州未許發。退而複采朝廷之闕失,政令之乖違,可以為保邦禦俗之方、去蠹國殘民之賊者十事,複為書,並上聞。已而複論列十事,言:「臣所進三書實為切要,然而觸權臣者有之,迕天聽者有之,或結怨富貴之門,或遺怒台諫之官,臣非不知,而敢抗言者,願以身而安天下也。」所上書為三巨軸,廄置卒辭不能舉,州將為選力士荷之以行。
會金人大入,要盟城下而去,澈聞,輒語人曰:「我能口伐金人,強于百萬之師,願殺身以安社稷。有如上不見信,請質子女於朝,身使穹廬,禦親王以歸。」鄉人每笑其狂,止之不可,乃徒步走行在。高宗即位南京,伏闕上封事,極詆用事大臣,遂見殺,見《陳東傳》。死時年三十七。
許翰在政府,罷朝,問潛善處分何人,曰:「斬陳東、歐陽澈耳。」翰驚失色,因究其書何以不下政府,曰:「獨下潛善,故不得以相視。」遂力求罷。為東、澈著哀詞。澈所著《飄然集》六卷,會稽胡衍既刻之,豐城范應鈐為之祠學中。
馬伸,字時中,東平人。紹聖四年進士。不樂馳騖,每調官,未嘗擇便利。為成都郫縣丞,守委受成都租。前受輸者率以食色玩好蠱訹而敗,伸請絕宿弊。民爭先輸,至沿途假寐以達旦,常平使者孫俟早行,怪問之,皆應曰:「今年馬縣丞受納,不病我也。」俟薦於朝。
崇甯初,範致虛攻程頤為邪說,下河南府盡逐學徒。伸注西京法曹,欲依頤門以學,因張繹求見,十反愈恭,頤固辭之。伸欲休官而來,頤曰:「時論方異,恐貽子累,子能棄官,則官不必棄也。」曰:「使伸得聞道,死何憾,況未必死乎?」頤歎其有志,進之。自是公暇雖風雨必日一造,忌娼者飛語中傷之,弗顧,卒受《中庸》以歸。
靖康初,孫傅以卓行薦召,禦史中丞秦檜迎辟之,擢監察禦史。及汴京陷,金人立張邦昌,集百官,環以兵脅之,俾推戴。眾唯唯,伸獨奮曰:「吾職諫爭,忍坐視乎!」乃與禦史吳給約秦檜共為議狀,乞存趙氏,複嗣君位。會統制官吳革起義,募兵圖複二帝,伸預其謀。
邦昌既僭立,賊臣多從臾之,伸首具書請邦昌速迎奉元帥康王。同院無肯連名者,伸獨持以往,而銀台司視書不稱臣,辭不受。伸投袂叱之曰:「吾今日不愛一死,正為此耳,爾欲吾稱臣邪?」即繳申尚書省,以示邦昌。其書略曰:
相公服事累朝,為宋輔臣。比不幸迫於強敵,使當偽號,變出非常,相公此時豈以義為可犯,君為可忘,宗社神靈為可昧邪?所以忍須臾死而詭聽之者,其心若曰:與其虛遜於人而實亡趙氏之宗,孰若虛受於己而實存以歸之耳。忠臣義士未即就死,闔城民庶未即生變者,亦以相公必能立趙孤也。
今金人北還,相公義當憂懼,自列於朝。康王在外,國統有屬,獄訟謳歌,人皆歸往。宜即發使通問,掃清宮室,率群臣共迎而立之。相公易服退處,省中庶事皆稟命太后,其赦書施恩惠、收人心等事,日下拘收,俟康王禦極施行。然後相公北面引咎,以明身為人臣,昧於防患,遭寇仇脅汙,當時不能即死,以待陛下,今複何面目事君,請歸死司寇,為人臣失節之戒,伏闕下俟命。如此,則明主必能察相公忠實存國,義非苟生,且棄過而錄功矣。
今乃謀不出此,時日已多,肆然尚當非據,偃寢禁闥,若固有之。群心狐疑,道路混澒,謂相公方挾強金,使人遊說康王,姑令南遁,為久假不歸之計。上天難欺,下民可畏。相公若以愚言粗知覺悟,及此改圖,猶可轉禍為福于匪朝伊夕之間。過此以往,則相公包藏已深,志慮轉異,外飾事端,忄妻日待期,而陰結寇仇,合從為亂,九廟在天,萬無成理,伸必不能輔相公為宋朝叛臣也。請先伏死都市,以明此心。」
邦昌得書,氣沮謀喪。明日,議迎哲宗後孟氏垂簾,追還偽赦,乃遣馮澥、李回等迎康王。
時王及之等猶請籍龍德宮寶貨,斥賣靈沼魚藕,以資官用。伸複慨然引義檄之曰:「古者人臣去國,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裏。君之禮臣如此,臣之報君宜如何?今二聖遠狩,猶未出境,天下之人方且北首,欲追挽而還之。君之府藏燕遊,忍一朝而毀乎?爾等逆節甚矣!」力爭乃止。
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遷不能死,請就竄削。上知其有忠力于國,擢殿中侍御史,撫諭荊湖、廣南,以誅邦昌及其党王時雍等。所過州縣,諏察吏之賢否與民利疚,以次列上於朝。
伸自湖、廣將入奏黃潛善、汪伯彥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廷方召孫覿、謝克家,乃先奏:「覿、克家趨操不正,在靖康間與王時雍、王及之等七人結為死黨,附耿南仲倡為和議,助成賊謀。有不主和議者,則欲執送金人。覿受金人女樂,草表媚之,極其筆力,乃負國之賊,宜加遠竄。」不報。伸又進疏曰:
陛下得黃潛善、汪伯彥以為輔相,委任不復疑。然自入相以來,處事未嘗愜當物情,遂使女真日強,盜賊日熾,國本日蹙,威權日削。且三鎮未服,汴都方危,前日遽下還都之詔,至今鑾輿未能順動。其不謹詔命如此。草茅對策不如式,考官罰金可矣,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覿、黃哲輩諸群小以掌誥命。其黜陟不公如此。吳給、張訚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緣上言遠竄。其壅塞言路如此。祖宗舊制,諫官禦史有闕,禦史中丞、翰林學士具名以進,三省不敢預,厥有深旨。近擬用台諫,多取親舊,不過欲為己助。其毀法自恣如此。張愨、宗澤、許景衡公忠有才,皆可任重,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其妨功害能如此。或責以救焚拯溺之事,則曰難言,蓋謂陛下制之不得施設也。或問陳東之死,則曰不知,蓋謂其事繇于陛下也。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如此。呂源狂橫,陛下逐去,不數月由郡守升發運。其強狠自專如此。禦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其所統,潛善、伯彥別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於眾兵。其務收軍情如此。廣市私恩,則多複祠官之闕;同惡相濟,則力庇王安中之罪。摭其所為,豈不辜陛下倚任之重哉?
陛下隱忍不肯斥逐,塗炭遺民固已絕望,二聖還期在何時邪?臣每念此,不如無生。歲月如流,時幾易失,望速罷潛善、伯彥政柄,別選賢者,共圖大事。
疏入,留中。明日,改衛尉少卿。伸以論事不行,辭不拜,錄其疏申禦史台,且疊上章言:「臣言可采,即乞施行,若臣言非是,合坐誣罔之罪。」移疾待命。旬日,詔伸言事不實,送吏部責濮州監酒稅。時用事者恚甚,必欲殺之,以濮迫寇境,故有是命。趣使上道,伸怡然袱被而行,死道中。或曰王淵在濮,潛善密嗾其不利於伸。天下識與不識皆冤痛之。
明年,金人陷廣陵,伸言始驗,潛善、伯彥始以誤國竄殛。於是台臣奏伸嘗論潛善等罪,乃複以衛尉少卿召,實未知其存亡也。尋加直龍圖閣。
紹興初,胡安國上《時政論》,有曰:「伸言潛善、伯彥措置乖方,條其罪狀,凡舉一事,必立一證,皆眾所共知共見,不敢以無為有,以是為非。而當時曾不從用,反以為言事不實而重責之,是罰沮忠讜,邪說何由而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遠貶,雖有詔命,邈無來期,君子閔焉。賁以龍圖,猶未盡褒勸之典。乞重加追獎,及其子孫,以承天意。」詔贈諫議大夫。
伸天資純確,學問有原委,勇於為義,而所韞深厚,恥以自名。建炎初,右正言鄧肅嘗論朝士臣邦昌者,例貶二秩,伸不辨也。凡有建明,輒削其稿,人罕知之。居官,晨興必整衣端坐,讀《中庸》一遍,然後出涖事。每曰:「吾志在行道。以富貴為心,則為富貴所累;以妻子為念,則為妻子所奪,道不可行也。」故在廣陵,行篋一擔,圖書半之。山東已擾,家尚留於鄆。常稱:「孔子言:'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今日何日,溝壑乃吾死所也。」
有何兌者,昭武人,受學於伸。伸沒,兌嘗輯其事狀。紹興中,為辰州通判,都郵報,秦檜自陳其存趙之功,謂它人莫預。兌徑取所輯事狀達尚書省,檜大怒,下兌荊南詔獄,獄辭皆出吏手,兌坐削官竄真陽。檜死始放還,複其官。尋卒。
呂祖儉字子約,祖謙之弟也,受業祖謙如諸生。監明州倉,將上,會祖謙卒。部法半年不上者為違年,祖儉必欲終期喪,朝廷從之,詔違年者以一年為限,自祖儉始。
終更赴銓,丞相周必大語尚書尤袤招之,祖儉已調衢州法曹而後往見。潘時經略廣東,欲辟為屬,祖儉辭。尋以侍從鄭僑、張杓、羅點、諸葛庭瑞薦,召除籍田令。
中丞何澹所生父繼室周氏死,澹欲服伯母服,下太常百官雜議。祖儉貽書宰相曰:「《禮》曰:'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今周氏非中丞父之妻乎?將不謂之母而謂之何?中丞為風憲首,而以不孝令,百僚何觀焉。」除司農簿,已而乞補外,通判台州。甯宗即位,除太府丞。
時韓侂胄浸用事,正言李沐論右相趙汝愚罷之。祖儉奏:「汝愚亦不得無過,然未至如言者所雲。」侂胄怒曰:「呂寺丞乃預我事邪?」會祭酒李祥、博士楊簡皆上書訟汝愚,沐皆劾罷之。祖儉乃上封事曰:「陛下初政清明,登用忠良,然曾未逾時,朱熹老儒也,有所論列,則亟使之去;彭龜年舊學也,有所論列,亦亟許之去;至於李祥老成篤實,非有偏比,蓋眾聽所共孚者,今又終於斥逐。臣恐自是天下有當言之事,必將相視以為戒,鉗口結舌之風一成而未易反,是豈國家之利邪?」
疏既上,束簷待罪。有旨:呂祖儉朋比罔上,安置韶州。中書舍人鄧馹繳奏,祖儉罪不至貶。御筆:「祖儉意在無君,罪當誅。竄逐已為寬恩。」會樓鑰進讀呂公著元祐初所上十事,因進曰:「如公著社稷臣,猶將十世宥之,前日太府寺丞呂祖儉以言事得罪者,其孫也。今投之嶺外,萬一即死,聖朝有殺言者之名,臣竊為陛下惜之。」上問:「祖儉所言何事?」然後知前日之行不出上意。侂胄謂人曰:「複有救祖儉者,當處以新州矣。」眾莫敢出口。有謂侂胄曰:「自趙丞相去,天下已切齒,今又投祖儉瘴鄉,不幸或死,則怨益重,曷若少徙內地。」侂胄亦悟。祖儉至廬陵,將趨嶺,得旨改送吉州。遇赦,量移高安。二年卒,詔令歸葬。
祖儉之謫也,朱熹與書曰:「熹以官則高於子約,以上之顧遇恩禮則深於子約,然坐視群小之為,不能一言以報效,乃令子約獨舒憤懣,觸群小而蹈禍機,其愧歎深矣。」祖儉報書曰:「在朝行聞時事,如在水火中,不可一朝居。使處鄉閭,理亂不知,又何以多言為哉?」在謫所,讀書窮理,賣藥以自給。每出,必草履徒步,為逾嶺之備。嘗言:「因世變有所摧折,失其素履者,固不足言矣;因世變而意氣有所加者,亦私心也。」所為文有《大愚集》。祖儉從弟祖泰。
祖泰。字泰然,夷簡六世孫,寓常之宜興。性疏達,尚氣誼,學問該洽。遍游江、淮,交當世知名士,得錢或分挈以去,無吝色。飲酒至數鬥不醉,論世事無所忌諱,聞者或掩耳而走。
慶元初,祖儉以言事安置韶州。既移瑞州,祖泰徒步往省之,留月餘,語其友王深厚曰:「自吾兄之貶,諸人箝口。我雖無位,義必以言報國,當少須之,今未敢以累吾兄也。」及祖儉沒貶所,嘉泰元年,周必大降少保致仕,祖泰憤之,乃詣登聞鼓院上書,論侂胄有無君之心,請誅之以防禍亂。其略曰:「道學,自古所恃以為國也。丞相汝愚,今之有大勳勞者也。立偽學之禁,逐汝愚之黨,是將空陛下之國,而陛下不知悟邪?陳自強,侂胄童孺之師,躐致宰輔。陛下舊學之臣,若彭龜年等,今安在邪?蘇師旦,平江之史胥,以潛邸而得節鉞;周筠,韓氏之廝役,以皇后親屬得大官。不識陛下在潛邸時果識師旦乎?椒房之親果有筠乎?凡侂胄之徒,自尊大而卑朝廷,一至於此也!願亟誅侂胄及師旦、周筠,而罷逐自強之徒。獨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不然,事將不測。」書出,中外大駭。
有旨:「呂祖泰挾私上書,語言狂妄,拘管連州。」右諫議大夫程松與祖泰狎友,懼曰:「人知我素與遊,其謂預聞乎?」乃獨奏言:「祖泰有當誅之罪,且其上書必有教之者,今縱不殺,猶當杖黥竄遠方。」殿中侍御史陳讜亦以為言。乃杖之百,配欽州牢城收管。
初,監察禦史林采言偽習之成,造端自必大,故有少保之命。祖泰知必死,冀以身悟朝廷,無懼色。既至府廷,尹為好語誘之曰:「誰教汝共為章?汝試言之,吾且寬汝。」祖泰笑曰:「公何問之愚也。吾固知必死,而可受教於人,且與人議之乎?」尹曰:「汝病風喪心邪?」祖泰曰:「以吾觀之,若今之附韓氏得美官者,乃病風喪心耳。」
祖泰既貶,道出潭州,錢文子為醴陵令,私贐其行。侂胄使人跡其所在,祖泰乃匿襄、郢間。侂胄誅,朝廷訪得祖泰所在,詔雪其冤,特補上州文學,改授迪功郎、監南嶽廟。喪母無以葬,至都謀于諸公,得寒疾,索紙書曰:「吾與吾兄共攻權臣,今權臣誅,吾死不憾。獨吾生還無以報國,且未能葬吾母,為可憾耳。」乃卒。尹王柟為具棺斂歸葬焉。
楊宏中字充甫,福州人。弱冠補國子生。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時趙汝愚知樞密院,奏請太皇太后迎立甯宗于嘉邸,以成喪禮,朝野晏然。遂命汝愚為右丞相,登進耆德及一時知名之士,有意慶曆、元祐之治。韓侂胄竊弄國柄,引將作監李沐為右正言,首論罷汝愚,中丞何澹、禦史胡紱章繼上,竄汝愚永州。國子祭酒李祥、博士楊簡連疏救爭,俱被斥。宏中曰:「師儒能辨大臣之冤,而諸生不能留師儒之去,于誼安乎?」眾莫應,獨林仲麟、徐范、張行、蔣傅、周端朝五人願預其議。遂上書曰:
自古國家禍亂之由,初非一道,惟小人中傷君子,其禍尤慘。君子登庸,杜絕邪枉,要其處心實在於愛君憂國。小人得志,仇視正人,必欲空其朋類,然後可以肆行而無忌。於是人主孤立,而社稷危矣。黨錮敞漢,朋黨亂唐,大率由此。元祐以來,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變,臣子所不忍言,而陛下所不忍聞也。
臣竊見近者諫臣李沐論前宰相趙汝愚數談夢兆,擅權植黨,將不利於陛下。以此加誣,實不其然。汝愚乞去,中外咨憤,而言者以為父老歡呼,蒙蔽天聽,一至於此。章穎力辨其非,首遭斥逐,聞者已駭;既而祭酒李祥、博士楊簡相繼抗論,毅然求去,告假幾月,善類皇皇。一旦有外補之命,言者惡其扶植正論,極力牴排,同日報罷,六館之士為之憤惋涕泣。今李沐自知邪正之不兩立,而公議之不直己也,乃欲盡去正人以便其私,於是托朋黨以罔陛下之聽。臣謂二人之去若未足惜,殆恐君子小人消長之機於此一判,則靖康已然之監,豈堪複見於今日邪?陛下厲精圖政,方將正三綱以維人心,采群議以定國是,遽聽奸回,概疑善類,此臣等之所未諭也。
臣願陛下鑒漢、唐之禍,懲靖康之變,精加宸慮,特奮睿斷。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簡之非党,灼李沐之回邪,明示好惡,旌別淑慝,竄李沐以謝天下,還祥、簡以收士心,臣雖身膏鼎鑊,實所不辭。
書奏不報,則繳副封於台諫、侍從。侂胄大怒,坐以不合上書之罪,六人皆編置,以宏中為首,將竄之嶺南。中書舍人鄧馹上書救之,不聽。右丞相余端禮拜於榻前至數十,丐免遠徙。上惻然許之,乃送太平州編管。天下號為「六君子」。
明年,移福州聽讀。嘉泰三年,甯宗幸學,持旨放還。開禧元年,宏中登進士第,教授南劍州。太守余嶸,故相端禮子,與之相得甚歡。侂胄誅,先以言得罪者悉加褒錄。嘉定元年,特遷宏中一秩,亦不拜。六年,以嶸與汪逵、趙彥橚薦,授戶部架閣,俄遷太學正。八年夏旱,上封事,指切無隱。遷武學博士,改宣教郎。
時諫官應武論一學官,宏中季試策士及其故,武聞而銜之。秋戊祀武成王,祭酒行事。故事,博士攝亞獻,至是不命巨集中,巨集中白於祭酒。於是武劾宏中與同列競,且謂其激矯不自愛,遂通判潭州。以親老請祠,差知武岡軍,未受卒,年五十三。
端朝字子靜,嘉定三年試禮部第一,終刑部侍郎兼侍講。行字用叟,以父任補官,有二子,與端朝同登進士第。仲麟字景仲,傅字象夫,久居學校,忠鯁有聞,鹹以不偶死。範自有傳。
華嶽,字子西,為武學生,輕財好俠。韓侂胄當國,嶽上書曰:
旬月以來,都城士民彷徨四顧,若將喪其室家;諸軍妻子隱哭含悲,若將驅之水火。闤闠籍籍,欲語複噤,駭于傳聞,莫曉所謂。臣徐考之,則侍衛之兵日夜潛發,樞機之遞星火交馳,戎作之役倍于平時,郵傳之程兼於疇昔,乃知陛下將有事于北征也。
侂胄以後族之親,位居極品,專執權柄,公取賄賂;畜養無籍吏僕,委以腹心,賣名器,私爵賞,睥睨神器,窺覘宗社,日益炎炎,不敢向爾。此外患之居吾腹心者也。
朝臣有以庸瑣之資,請姻師旦,驟入政府者;有以諛佞之資,附阿侂胄,致身顯貴者。陳自強老不知恥,貪不知止,私植党與,陰結門第,凡見諸行事,惟知侂胄,不知君父。此外患之居吾股肱者也。
爽、奕、汝翼諸李之貪懦無謀,倪、僎、倬、杲諸郭之膏粱無用,諸吳之恃寵專僭,諸彭之庸孱不肖;皇甫斌、魏友諒、毛致通、秦世輔之雕瘵軍心、瘡痍士氣,以致陳孝慶、夏興祖、商榮、田俊邁之徒,皆以一卒之材,各得把麾專制,平日剜膏刻血,包苴侂胄,以致通顯,饑寒之士鹹願食其肉而不可得。萬一陛下付以大事,彼之首領自不可保,奚暇為陛下計哉?此外患之居吾爪牙者也。
程松之納妾求知,或以售妹入府,或以獻妻入閣,魯之貢子為郎,富宮之庸駑充位。此外患之居吾耳目者也。
蘇師旦以穢吏冒節鉞,牙儈名爵;周筠以隸卒冒戎鈐,市易將相。此外患之扼吾咽喉者也。彼之所謂外患者實未足憂,而此之外患蓋已周吾一身之間矣。
「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所貴乎中國者,皆聽命于陛下也。今也與奪之命、黜陟之權,又不出於陛下,而出於侂胄。是吾有二中國也。命又不出於侂胄,而出於蘇師旦、周筠。是吾有三中國也。女真以區區之地,猶能逼我淮、漢,曾謂外患之居吾腹心、股肱、耳目、爪牙及吾咽喉,而不馮陵吾之宗廟社稷乎?曾謂一家之中自為秦、越,一舟之中自為敵國,而能制遠人乎?比年軍皆掊克,而士卒自仇其將佐;民皆侵漁,而百姓自畔其守令,家自為戰。此又啟吾中國億萬之仇敵也。今不務去吾腹心、股肱、爪牙、耳目、咽喉與夫億萬之仇敵,而欲空國之師,竭國之財,而與遠人相從於血刃相塗之地,顧不外用其心歟?
臣嘗推演兵書,自去歲上元甲子,五福太一初度吳分,四神直符對臨荊、楚,始擊蜚符旁臨甌、粵,青門直使交次於幽、冀,黑殺黃道正按于燕、趙。考之成法,主算最長,客算最短。兵以先發為客,後發為主。自太歲乙丑至庚午六年之間,皆不利於先舉。儻其畔盟犯義,撓我疆場,至於事不獲已,然後應之,則反主為客,猶曰庶幾。萬一國家首事倡謀,則將帥內睽,士卒外畔,肝腦萬民,血刃千里。此天數之不利於先舉也。矧將帥庸愚,軍民怨懟,馬政不講,騎士不熟,豪傑不出,英雄不收,饋糧不豐,形便不固,山砦不修,堡壘不設,吾雖帶甲百萬,餫餉千里,而師出無功,不戰自敗。此人事之不利於先舉也。
臣願陛下除吾一身之外患。吾國中之外患既已除,然後公道開明,正人登用,法令自行,紀綱自正,豪傑自歸,英雄自附,侵疆自還,中原自複;天下自底于和平,四海自躋于仁壽,何俟乎兵革哉?不然,則亂臣賊子毀冕裂冠,哦九錫隆恩之詩,恃貴不可侔之相,私妾內姬,陰臣將相,魚肉軍士,塗炭生靈,墜百世之遠圖,虧十廟之遺業。陛下此時雖欲不與之偕亡,則禍迫于身,權出於人,俯首待終,何臍可噬。
事之未然,難以取信,臣願以身屬之廷尉,待其軍行用師,勞還奏凱,則梟臣之首風遞四方,以為天下欺君罔上者之戒。儻或干戈相尋,敗亡相繼,強敵外攻,奸臣內畔,與臣所言盡相符契,然後令臣歸老田裏,永為不齒之民。
書奏,侂胄大怒,下大理,貶建寧圜土中。郡守傅伯成憐之,命獄卒使出入毋系。伯成去,又迕守李大異,複置獄。
侂胄誅,放還,複入學登第,為殿前司官屬,郁不得志。謀去丞相史彌遠,事覺,下臨安獄。獄具,坐議大臣當死。甯宗知嶽名,欲生之,彌遠曰:「是欲殺臣者。」竟杖死東市。
鄧若水,字平仲,隆州井研人。博通經史,為文章有氣骨。吳曦叛,州縣莫敢抗,若水方為布衣,憤甚,將殺縣令,起兵討之。夜刲雞盟其僕曰:「我明日謁知縣,汝密懷刃以從,我顧汝,即殺之。」僕佯許諾,至期三顧不發。歸責其僕以背盟,僕曰:「平人尚不可殺,況知縣乎?此何等事,而使我為之。」若水乃仗劍徒步如武興,欲手刃曦,中道聞曦死,乃還。人皆笑其狂,而壯其志。
登嘉定十三年進士第。時史彌遠柄國久,若水對策極論其奸,請罷之,更命賢相,否則必為宗社憂。考官置之末甲。策語播行,都士爭誦之。彌遠怒,諭府尹使逆旅主人幾其出入,將置之罪,或為之解,乃已。
理宗即位,應詔上封事曰:
行大義然後可以弭大謗,收大權然後可以固大位,除大奸然後可以息大難。
甯宗皇帝晏駕,濟王當繼大位者也,廢黜不聞於先帝,過失不聞於天下。史彌遠不利濟王之立,夜矯先帝之命,棄逐濟王,並殺皇孫,而奉迎陛下。曾未半年,濟王竟不幸於湖州。揆以《春秋》之法,非弑乎?非篡乎?非攘奪乎?當悖逆之初,天下皆歸罪彌遠而不敢歸過於陛下者,何也?天下皆知倉卒之間,非陛下所得知,亦諒陛下必無是心也,亦料陛下必能清表妖氛,以雪先帝、濟王父子終天之憤。今逾年矣,而乾剛不決,威斷不行,無以大慰天下之望。昔之信陛下之必無者,今或疑其有。昔之信陛下不知者,今或疑其知。陛下何以忍清明天日,而以此身受此污辱也?蓋亦求明是心於天下,而俾有辭於千古乎?為陛下之計,莫若遵泰伯之至德,伯夷之清名,季子之高節,而後陛下之本心明於天下。此臣所謂行大義以弭大謗,策之上也。
自古人君之失大權,鮮有不自廢立之際而盡失之。當其廢立之間,威動天下。既立則眇視人主,是故強臣挾恩以陵上,小人怙強以無上,久則內外相為一體,為上者喑默以聽其所為,日朘月削,殆有人臣之所不忍言者。威權一去,人主雖欲固其位,保其身,有不可得。宣繒、薛極,彌遠之肺腑也;王愈,其耳目也;盛章、李知孝,其鷹犬也;馮榯,其爪牙也。彌遠之欲行某事,害某人,則此數人者相與謀之,曷嘗有陛下之意行乎其間哉?臣以為不除此數凶,陛下非惟不足以弭謗,亦未可以必安其位,然則陛下何憚久而不為哉?此臣所以謂收大權以定大位,策之次也。
次而不行,又有一焉,曰:除大奸然後可以弭大難。李全,一流民耳,寓食於我,兵非加多,土地非加廣,勢力非特盛也。賈涉為帥,庸人耳,全不敢妄動,何也?名正而言順也。自陛下即位,乃敢倔強,何也?彼有辭以用其眾也。其意必曰:「濟王,先皇帝之子也,而彌遠放弑之。皇孫,先皇帝之孫也,而彌遠戕害之。」其辭直,其勢壯,是以沿淮數十萬之師而不敢睥睨其鋒。雖曰今暫無事,未也,安知其不一日羽檄飛馳,以濟王為辭,以討君側之惡為名?彌遠之徒,死有餘罪,不可複惜,宗社生靈何辜焉?陛下今日而誅彌遠之徒,則全無辭以用其眾矣。上而不得,則思其次,次而不得,則思其下,悲夫!
制置司不敢為附驛,卻還之。以格當改官,奏上,彌遠取筆橫抹之而罷。
嘉熙間,召為太學博士,當對,草奏數千言,略曰:「甯宗不豫,彌遠急欲成其詐,此其心豈複願先帝之生哉?先帝不得正其終,陛下不得正其始,臣請發塚斫棺,取其屍斬之,以謝在天之靈。往年臣嘗上封事,請禪位近屬,以洗不義之汙,無路自達,今其書尚在,謹昧死以聞。」
將對前一日,假筆吏于所親潘允恭,允恭素知若水好危言,諭筆吏使竊錄之。允恭見之,懼並及禍,走告丞相喬行簡,亦大駭。翼日早朝,奏出若水通判甯國府。退朝,召閣門舍人問曰:「今日有輪對官乎?」舍人以若水對,行簡曰:「已得旨補外矣,可格班。」若水袖其書待廡下,舍人諭使去,若水怏怏而退。自知不為時所容,到官數月,以言罷,遂不復仕,隱太湖之洞庭山。
賈似道在京湖,聞其名,辟參軍事。若水雅思其鄉,乃起從其招,因西歸蜀。居山中,有盜夜劫之,若水危坐不動,盜擊其首,流血被面,亦不動,乃舍去。若水為學務躬行,恥為空言。削木為主,大書曰「自古以來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之位」,歲時祀之。有一子,膂力絕人,築山砦,以兵捍衛鄉井。砦破,舉家遇害。
僧真寶,代州人,為五臺山僧正。學佛,能外死生。靖康之擾,與其徒習武事於山中。欽宗召對便殿,眷齎隆縟。真寶還山,益聚兵助討。州不守,敵眾大至,晝夜拒之,力不敵,寺舍盡焚。酋下令生致真寶,至則抗詞無撓,酋異之,不忍殺也。使郡守劉騊誘勸百方,終不顧,且曰:「吾法中有口四之罪,吾既許宋皇帝以死,豈當妄言也?」怡然受戮。北人聞見者歎異焉。
莫謙之,常州宜興僧人也。德祐元年,糾合義士捍禦鄉閭,詔為溧陽尉。是冬,沒于戰陳,贈武功大夫。
時萬安僧亦起兵,舉旗曰「降魔」,又曰:「時危聊作將,事定複為僧。」旋亦敗死。
徐道明,常州天慶觀道士也。為管轄,賜紫。德祐元年,北兵圍城,道明謁郡守姚訔請曰:「事急矣,君侯計將安出?」訔曰:「內無食,外無援,死守而已。」道明亟還,慨然告其徒曰:「姚公誓與城俱亡,吾屬亦不失為義士。」乃取觀之文籍置石函,藏坎中。兵屠城,道明危坐焫香,讀《老子》書。兵使之拜,不顧,誦聲琅然;以刃脅之,不為動,遂死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孝義
○李璘甄婆兒徐承珪劉孝忠呂升王翰羅居通黃德輿齊得一李罕澄邢神留沈正許祚李琳等胡仲堯仲容陳兢洪文撫易延慶董道明郭琮畢贊顧忻李瓊朱泰成象陳思道方綱龐天祐劉斌樊景溫榮恕旻祁暐何保之李玭侯義王光濟李祚等江白裘承詢孫浦等常真子晏王洤等杜誼姚宗明鄧中和毛安輿李訪朱壽昌侯可申積中郝ρ支漸鄧宗古沈宣蘇慶文台亨仰忻趙伯深彭瑜毛洵李籌楊芾楊慶陳宗郭義申世甯苟與齡王珠顏詡張伯威蔡定鄭綺鮑宗岩附
冠冕百行莫大于孝,範防百為莫大於義。先王興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興義以教民睦,民用不爭。率天下而由孝義,非履信思順之世乎。太祖、太宗以來,子有複父仇而殺人者,壯而釋之;刲股割肝,鹹見褒賞;至於數世同居,輒複其家。一百餘年,孝義所感,醴泉、甘露、芝草、異木之瑞,史不絕書,宋之教化有足觀者矣。作《孝義傳》。
李璘,瀛州河間人。晉開運末,契丹犯邊,有陳友者乘亂殺璘父及家屬三人。乾德初,璘隸殿前散祗候,友為軍小校,相遇于京師寶積坊北,璘手刃殺友而不遁去,自言複父仇,案鞫得實,太祖壯而釋之。
雍熙中,又有京兆鄠縣民甄婆兒,母劉與同裏人董知政忿競,知政擊殺劉氏。婆兒始十歲,妹方繈褓,托鄰人張氏乳養。婆兒避仇,徙居赦村,後數年稍長大,念母為知政所殺,又念其妹寄張氏,與兄課兒同詣張氏求見妹,張氏拒之,不得見。婆兒憤怒悲泣,謂兄曰:「我母為人所殺,妹流寄他姓,大仇不報,何用生為!」時方寒食,具酒肴詣母墳慟哭,歸取條桑斧置袖中,往見知政。知政方與小兒戲,婆兒出其後,以斧斫其腦殺之。有司以其事上請,太宗嘉其能複母仇,特貸焉。
徐承珪,萊州掖人。幼失父母,與兄弟三人及其族三十口同甘藜藿,衣服相讓,曆四十年不改其操。所居崇善鄉緝俗裏,木連理,瓜瓠異蔓同實,州以聞。乾德元年,詔改鄉名義感,裏名和順。承珪嘗為贊皇令。
劉孝忠,並州太原人。母病經三年,孝忠割股肉、斷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劇,孝忠然火掌中,代母受痛。母尋愈。後數歲母死,孝忠傭為富家奴,得錢以葬。富家知其孝行,養為己子。後養父兩目失明,孝忠為舐之,經七日複能視。以親故,事佛謹,嘗於像前割雙股肉,注油創中,然燈一晝夜。劉鈞聞而召見,給以衣服、錢帛、銀鞍勒馬,署宣陵副使。開寶二年,太祖親征太原,召見慰諭。
呂升,萊州人。父權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父複能視而升不死。冀州南宮人王翰,母喪明,翰自抉右目睛補之,母目明如故。淳化中,並下詔賜粟帛。
羅居通,益州成都人。母死,廬墓三年,有甘露降墳樹,芝草生其旁。開寶四年,長吏以聞,詔以居通為延長主簿。
大中祥符初,資州人黃德輿葬父母,負土成墳,甘泉湧其側,降詔旌表。
齊得一,密州諸城人。幼嗜學,及長,能讀《五經》,善於教授鄉里。士大夫子弟不遠百里,皆就之肄業焉。晉末,皇甫暉為密州防禦使,得一父為客將。及暉叛歸淮南,屢率眾剽劫於故郡,民之牛羊犬豕悉取以犒士卒,得一之家被略殆盡。後王萬敢為防禦使,性貪暴,執鄉民十八家,責其嘗以牛酒饋賊,盡殺之而取其資產,得一親屬死者十余人,唯得一與兄脫身獲免。明年詣闕上訴,朝廷遣使按鞫之得實,萬敢削官,判官胡轍輒坐死。得一乃歸鄉里,布衣蔬食,不樂仕進。開寶中,詔郡國舉廉退孝悌之士,本郡即以得一應詔。至闕,策試中選,授章丘主簿。
李罕澄,冀州阜城人也,七世同居。漢乾祐三年,詔改鄉里名及旌其門閭。太平興國六年,長吏以漢所賜詔書來上,複旌表之。
刑神留,深州陸澤人。父超,逋官租,裏胥督租,與超鬥,超歐裏胥死。神留年十六,詣吏求代父死。州以聞,特詔減死,賜裏胥家萬錢為棺斂具。
端拱初,泰州海陵人沈正父為屯田院衙官,兇暴無賴,使酒毆平人死,正中塗見,父恐懾,述其故,正即號呼褫衣,就毆其屍。巡警者捕送官,獄具,怡然就死,聞者悲之。
許祚,江州德化人。八世同居,長幼七百八十一口。太平興國七年,旌其門閭。淳化二年,本州言祚家春夏常乏食,詔歲貸米千斛。
又有信州李琳十五世同居,貝州田祚、京兆惠從順十世同居,廬州趙廣、順安軍鄭彥圭、信州俞雋八世同居,陝州張文裕六世同居,襄州張巨源、劉芳、潭州瞿景鴻、溫州陳偘、江陵褚彥逢五世同居,徐州彭程四世同居,皆賜詔旌表門閭。巨源素習法律,太平興國五年,賜明法及第。芳淳化四年來賀壽寧節,賜進士出身。偘事母至孝,賜其母粟帛。彥逢兄弟五人皆年七十餘,至道元年,轉運使表其事,詔補彥逢教練使。
胡仲堯,洪州奉新人。累世聚居,至數百口。構學舍于華林山別墅,聚書萬卷,大設廚廩,以延四方遊學之士。南唐李煜時嘗授寺丞。雍熙二年,詔旌其門閭。仲堯詣闕謝恩,賜白金器二百兩。淳化中,州境旱歉,仲堯發廩減市直以振饑民,又以私財造南津橋。太宗嘉之,除本州助教,許每歲以香稻時果貢於內東門。五年,遣弟仲容來賀壽寧節。召見仲容,特授試校書郎,賜袍笏犀帶,又以禦書賜之。公卿多賦詩稱美。仲堯稍遷國子監主簿,致仕,卒。
仲容字鹹和,咸平三年,複至闕貢土物,改大理評事,屢被賜齎。仲容建本縣孔子廟,頗為宏敞。後遷光祿丞致仕,天禧中,特賜緋魚。卒,年七十九。以弟之子用訥為後,試校書郎。仲容弟克順,端拱二年進士,至都官員外郎、三司戶部判官。仲容子用之洎從子用莊、用舟,並進士及第。
陳兢,江州德安人,陳宜都王叔明之後。叔明五世孫兼,唐右補闕。兼生京,秘書少監、集賢院學士,無子,以從子褒為嗣,褒至鹽官令。褒生灌,高安丞。灌孫伯宣,避難泉州,與馬總善注司馬遷《史記》行於世;後游廬山,因居德安,嘗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順初卒。伯宣子崇為江州長史,益置田園,為家法戒子孫,擇群從掌其事,建書堂教誨之。僖宗時嘗詔旌其門,南唐又為立義門,免其徭役。崇子袞,江州司戶。袞子昉,試奉禮郎。
昉家十三世同居,長幼七百口,不畜僕妾,上下姻睦,人無間言。每食,必群坐廣堂,未成人者別為一席。有犬百餘,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建書樓於別墅,延四方之士,肄業者多依焉。鄉里率化,爭訟稀少。開寶初,平江南,知州張齊上請仍舊免其徭役,從之。昉弟之子鴻。太平興國七年,江南轉運使張齊賢又奏免雜科。兢即鴻之弟。淳化元年,知州康戩又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詔本州每歲貸粟二千石。
後兢死,其從父弟旭每歲止受貸粟之半,雲省嗇而食,可以及秋成。屬歲儉穀貴,或勸其全受而糶之,可邀善價,旭曰:「朝廷以旭家群從千口,軫其乏食,貸以公粟,豈可見利忘義,為罔上之事乎?」至道初,遣內侍裴愈就賜禦書,還,言旭家孝友儉讓,近于淳古。太宗嘗對近臣言之,參知政事張洎對曰:「旭宗族千餘口,世守家法,孝謹不衰,閨門之內,肅於公府。」且言及旭受貸事。上以遠民義聚,複能固廉節,為之歎息。大中祥符四年,以旭為江州助教。旭卒,弟蘊主家事。天聖元年,又以蘊繼為助教。蘊卒,弟泰主之。泰弟度,太子中舍致仕。從子延賞、可,並舉進士。延賞職方員外郎。
洪文撫,南康建昌人,本姓犯宣祖偏諱,改焉。曾祖諤,唐虔州司倉參軍,子孫眾多,以孝悌著稱。六世義居,室無異爨。就所居雷湖北創書舍,招來學者。至道中,本軍以聞,遣內侍裴愈齎禦書百軸賜其家。文撫遣弟文舉詣闕貢土物為謝,太宗飛白一軸曰「義居人」以賜之,命文舉為江州助教。三年八月,又詔表其門閭。自是每歲遣子弟入貢,必厚賜答之。文撫兄子待用,登咸平二年進士第,至都官員外郎。
易延慶字余慶,筠州上高人。父贇,以勇力仕南唐至雄州刺史。延慶幼聰慧,涉獵經史,尤長聲律,以父蔭為奉禮郎。顯德四年,周師克淮南,贇歸朝,授道州刺史;延慶亦授大名府兵曹參軍,後為大理評事,知臨淮縣。乾德末,贇卒,葬臨淮。延慶居喪摧毀,廬於墓側,手植松柏數百本,旦出守墓,夕歸侍母。紫芝生於墓之西北,數年又生玉芝十八莖。本州將表其事,延慶懇辭。或畫其芝來京師,朝士多為詩賦,稱其孝感。
服闋,延慶以母老稱疾不就官。母卒後,槁殯數年,延慶出為大理寺丞。嘗司建安市征,及母葬有期,私歸營葬,掩壙而返。知軍扈繼升言其擅去職,坐免所居官,複廬墓側數年。母平生嗜栗,延慶樹二栗樹墓側,二樹連理。蘇易簡、朱台符為讚美之。後知端州,卒。子綸,大中祥符元年,進士及第。
董道明,蔡州褒信人。母死出葬,道明潛匿墓中,人瘞之,經三日,家人發塚取之,道明無恙,終身廬於墓側。
郭琮,台州黃岩人。幼喪父,事母極恭順。娶妻有子,移居母室。凡母之所欲,必親奉之。居常不過中食,絕飲酒茹葷者三十年,以祈母壽。母年百歲,耳目不衰,飲食不減,鄉里異之。至道三年,詔書存恤孝悌,鄉老陳贊率同裏四十人狀琮事於轉運使以聞,有詔旌表門閭,除其徭役。明年,母無疾而終。琮哀號幾乎滅性,鄉閭率金帛以助葬。
又有越州應天寺僧者,幼貧無以養母,剃發乞食以給晨夕。母年一百五歲而終。
潭州長沙人畢贊,仕郡為引贊吏,性至孝,父母皆年八十餘。轉運使表其事,詔贊解職終養。
顧忻,泰州泰興人。十歲喪父,以母病,葷辛不入口者十載。雞初鳴,具冠帶率妻子詣母之室,問其所欲,如此五十年,未嘗離母左右。母老,目不能睹物,忻日夜號泣祈天,刺血寫佛經數卷。母目忽明,燭下能縫衽,九十餘無疾而終。
又有杭州仁和人李瓊,以鬻繒為業,事母孝,夜常十餘起省母。母喜食時新,瓊百方求市,得必十倍酬其直。
朱泰,湖州武康人。家貧,鬻薪養母,常適數十裏外易甘旨以奉母。泰服食粗糲,戒妻子常候母色。一日,雞初鳴入山,及明,憩於山足,遇虎搏攫負之而去。泰已瞑眩,行百余步,忽稍醒,厲聲曰:「虎為暴食我,所恨母無托爾!」虎忽棄泰於地,走不顧,如人疾驅狀。泰匍匐而歸。母扶持以泣,泰亦強舉動,不逾月如故。鄉里聞其孝感,率金帛遺之,裏人目為朱虎殘。
成象,渠州流江人。以詩書訓授裏中,事父母以孝聞。母病,割股肉食之,詔賜束帛醪酒。淳化中,李順盜據郡縣,象父母驚悸而死,燼骨寄浮圖舍,象號泣營葬。賊平,鄉里率錢三百萬贈之。象廬於墓側,以衰服襟袂篩土於墳上,日三鬥。每慟,聞者戚愴。未嘗食肉衣帛,或贈之亦不受。虎豹環廬而臥,象無畏色。燕百餘集廬中,禾生墓側吐九穗。服終猶未還家,知禮者為書以諭之,遂歸教授,遠近目為成孝子。
陳思道,江陰人。喪父,事母兄以孝悌聞。鬻醯市側,以給晨夕,買物不酬價,如所索與之。母病,思道衣不解帶者數月,雙目瘡爛,飲食隨母多少。洎母喪,水漿不入口七日。既葬,裒鬻醯之利,得錢十萬,奉其兄。結廬墓側,日夜悲慟,其妻時攜兒女詣之,拒不與見。夏日種瓜,以待過客。晝則白兔馴狎,夜則虎豹環其廬而臥。咸平元年,知軍上其事,詔賜束帛,旌其門。
方綱,池州青陽人。八世同爨,家屬七百口,居室六百區,每旦鳴鼓會食。嘗出稻五千{易}振貸貧民。景德二年,轉運使馮亮以聞,詔旌其門。天禧中,侍御史韓億安撫江南,使還,言綱家稅籍錢四百余千,米二千五百斛,同居四百年,而本縣科率一無寬假,望蠲其戶雜科,詔從之。
龐天祐,江陵人。以經籍教授裏中。父疾,天祐割股肉食之;疾愈,又複病目喪明,天祐號泣祈天舐之。父年八十余,大中祥符四年卒,天祐負土封墳,結廬其側,晝夜號不絕聲。知府陳堯咨親往致奠,上其事,詔旌表門閭。天祐家無儋石儲,居委巷中,堯咨為徙裏門之右,築闕表之。
劉斌,定州人。父加友,端拱中為從弟志元所殺。斌兄弟皆幼,隨母改適人,母嘗戒之曰:「爾等長,必複父仇。」景德中,斌兄弟挾刀伺志元於道,刺之不殊,即詣吏自陳。州具獄上請,詔志元黥面配隸汝州,釋斌等罪。
樊景溫,陝州芮城人;榮恕旻,雄州歸信人。兄弟異居積年。大中祥符中,景溫樗樹五枝並為一,恕旻家榆樹兩本自合,兩家感其異,複義聚,鄉人稱雍睦。
祁暐字坦之,萊州膠水人。淳化三年進士,曆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天禧中,出知濰州,母卒。葬于州城之南。暐既解官,就墳側構小室,號泣守護,蔬食,經六冬,墮足二指。有白烏白兔馴擾墳側,州人異之,以狀聞。有詔旌美,賜帛三十匹、粟三十石,令長吏每月存問。
何保之,梓州通泉人。業進士,有至行。母卒,負土成墳,廬於其側。日有群烏飛集墳上,哀鳴不去,又嘗有兔馴於坐隅,人稱異焉。大中祥符降詔旌恤。
李玭,大名宗城人。性篤孝,力耕以事母。母卒,讓田與其弟堅,遂廬於葬所,晝夜號泣,負土築墳高丈餘。又以二代及諸族父母槁葬者盡禮築之,凡三年成六墳,皆丈餘。不食肉衣帛,不預人事,遑遑然唯恐築之不及,墳成,複留守墳三年。常令兄之子賣藥以自給。年六十餘,足未嘗入縣門。鄉人目為李孝子。天禧中,知府張知白以狀聞,詔賜粟帛,令府縣安存之。裏中有母在而析產者聞玭被旌,兄弟慚懼,複相率同居。
侯義,應天府楚丘人。貧無產,傭田以事母。裏人有葬其親而遽返者,義母過其塚,泣謂義曰:「我死,其若是乎!」義乃感激自誓而不欲言,但慰其母曰:「勿悲,義必不爾。」咸平中,母卒,義力自辦葬,不掩墳壙,晝則負土築墳,夜則慟哭柩側。妻子困匱不給,田主曹氏哀憐之,資以餱糧。逾年,墳間瓜異蒂、木連理,又有巨蛇繞其側不暴物,野鴿飛而不去。嘗遇盜劫其衣服,既而知是義物,悉還之。
王光濟,廬州人。喪母,因刻像日夕奉事如平生,孝道純篤。咸平二年,本州以孝聞,有詔旌之。
時又有徐州豐人李祚,親喪,廬墓側凡二十七年,家人百計勉諭,不聽。益州雙流人周善敏,喪父,廬于墓側。母病,又割股肉以啖之,遂愈。大中祥符九年,特詔旌表祚,賜善敏粟帛存慰之。
江白,建昌人。景德二年進士。父禹錫,有節義,高年不仕,躬自教授,大中祥符初,獻《東封詩》十五篇,有詔嘉美,賜以粟帛,歲時遣使存問。五年,卒。白自鄞尉罷還,負土營葬,廬於墓側,藜羹芒屩,晝夜號泣,將終制猶然。轉運使以其狀聞,詔賜帛二十匹,粟麥二十石,醪酒十缸。
裘承詢,越州會稽人。居雲門山前,十九世無異爨。子弟習弦誦,鄉里稱其敦睦。州以聞,詔旌其門閭。
咸平後,又有保定軍孫浦、襄州常元紹、蔡州王美、解州董孝章並十世同居;莫州高珪、永定軍朱仁貴、潞州邢濬、相州趙祚八世同居;麟州楊榮、隰州趙友、開封李居正、潁州張可象、衛州張珪、滄州崔諒七世同居;邢州王覺、趙州曹遵六世同居;兗州童升、陳州樊可行、京兆元守全、平定軍段德五世同居;開封張仁遇、亳州王子上、建昌軍瞿肅四世同居。肅家百五十口,長幼孝悌,鄉人化之。又河陰王世及、大名李宗祐、陳州劉閏、宣州汪政、潭州李耕,或聚居至七百口,累數十百年。並所在請加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大中祥符初,東封泰山,判兗州王欽若言曲阜東野宜、乾封竇益合居五六世,有節行。四年,祀汾陰,考制度使馬起言陝州張化基、閻用和、楊忠義聚族累世,孝悌可稱。並即行在所降詔褒美,各優賜粟帛。
常真,陳州項城人。父母死,廬墓終喪,負土成墳,不茹葷血。周廣順中,詔旌其門閭。開寶七年,本州以聞,詔再加旌表。真妻病,子晏割股肉以養母,及死,次子守規徒跣,日一食,廬墓三年。太平興國八年,詔旌表之。
又有齊州王洤、河南李繼成、滄州胡元興,並母死負土成墳,晝夜哭不絕聲。州郡繼以聞,皆降詔旌其門閭,賜以粟帛。
杜誼字漢臣,台州黃岩人。事父母至孝。父剛嚴,誼獨失愛,惴惴不自容,伺顏色而後進。繼喪父母,號慟晝夜不絕,勺水不入口者累日。蔔葬,徒跣負土為墳,往來十餘裏,日渡塘澗,泥水沒骭,雖大雨雪未嘗少止。手足皸裂血流,以漆塗之。每覆一畚,必三繞墳號而後去。既葬,遂茇舍墓旁,負土終喪,人往視之,輒遣去。日一飯,不葷。雖虎狼交於墓側,誼泰然無所畏。明年,吳越大水,山皆發洚,推巨石走十數裏。台州山最高而水又夜至,旁山之民,居廬、墓田、畜牧漂壞者甚眾,而獨不及誼。邑人狀其事以聞,詔書嘉獎。
事族父衍甚謹,衍愛之均諸子。以祖垂象蔭入官,至贊善大夫。嘗知永城縣,歲捐奉錢三十萬,以收瘞汴渠之溺死者凡四十餘。又出奉錢率其下新文宣王廟,兩旁為學舍數十區,旦夕講學於其堂。永城父老稱誼之政為不可及。
誼生平敦厚,尚信義,有大志,家貧,不恤有無,常推以濟親友。後通判梓州,卒。子揆才十六歲,哭誼墓旁卒。
姚宗明,河中永樂人也。其十世祖棲雲。當唐貞元中,調卒戍邊,棲雲之父語其兄曰:「兄嗣未立,可無往。某幸有子,請代兄行。」遂戰沒塞上。時棲雲方三歲,其母再嫁,棲雲養于伯母。既長,事伯母如其母,伯母亡,棲雲葬之。又招魂葬其父,痛其父死于邊,乃廬於墓次,終身哀慕不衰。縣令蘇轍以俸錢買地,開阡刻石表之。河中尹渾瑊上其事,詔加優賜,表其門,名其鄉曰孝悌,社曰節義,裏曰敬愛。
棲雲生岳,嶽生君儒,君儒生師正。自岳至師正,四世廬墓。五世孫曰厚,六世曰雅,七世曰文,八世曰敬真,九世曰直,十世曰宗明。當慶曆初,有司以姚氏十世同居聞於朝,仁宗詔複其家。十一世孫用和,十二世孫士明,十三世孫德。自宗明至德又三世,自慶曆以後又五十餘年,而其家孝睦不替。
姚氏世為農,無為學者。家不甚富,有田數十頃,聚族百餘人。子孫躬事農桑,僅給衣食,曆三百餘年無異辭者。經唐末、五代,兵戈亂離,而子孫保守墳墓,骨肉不相離散,求之天下,未或有焉。
鄧中和字祖德,開封長垣人。舉《三禮》。景祐、慶曆間喪親,廬墓終其喪,定省往來如事生者二十年,負土累墳高三丈。
毛安輿,嘉州洪雅人。年九歲父死,負土為墳,廬於其側三年。知益州張方平聞之,遺以酒餼,狀其事以聞。
李訪,韶州人,業進士。廬父母墓,有虎暴傷旁人而不近訪,又有白烏集墓上。
朱壽昌字康叔,揚州天長人。以父巽蔭守將作監主簿,累調州縣,通判陝州、荊南,權知嶽州。州濱重湖,多水盜。壽昌籍民船,刻著名氏,使相伺察,出入必以告。盜發,驗船所向窮討之,盜為少弭,旁郡取以為法。
富弼、韓琦為相,遣使四出寬恤民力,擇壽昌使湖南。或言邵州可置冶採金者,有詔興作。壽昌言州近蠻,金冶若大發,蠻必爭,自此邊境恐多事,且廢良田數百頃,非敦本抑末之道也。詔亟罷之。
知閬州,大姓雍子良屢殺人,挾財與勢得不死。至是,又殺人而賂其裏民出就吏。獄具,壽昌覺其奸,引囚詰之曰:「吾聞子良與汝錢十萬,許納汝女為婦,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動,則又擿之曰:「汝且死,書券抑汝女為婢,指錢為顧直,又不婿汝子,將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幾誤死。」以實對。立取子良正諸法。郡稱為神,蜀人至今傳之。
知廣德軍。壽昌母劉氏,巽妾也。巽守京兆,劉氏方娠而出。壽昌生數歲始歸父家,母子不相聞五十年。行四方求之不置,飲食罕禦酒肉,言輒流涕。用浮屠法灼背燒頂,刺血書佛經,力所可致,無不為者。熙甯初,與家人辭訣,棄官入秦,曰:「不見母,吾不反矣。」遂得之於同州。劉時年七十餘矣,嫁黨氏有數子,悉迎以歸。京兆錢明逸以其事聞,詔還就官,由是以孝聞天下。自王安石、蘇頌、蘇軾以下,士大夫爭為詩美之。壽昌以養母故,求通判河中府。數歲母卒,壽昌居喪幾喪明。既葬,有白烏集墓上。拊同母弟妹益篤。
又知鄂州,提舉崇禧觀,累官司農少卿,易朝議大夫,遷中散大夫,卒,年七十。壽昌勇於義,周人之急無所愛,嫁兄弟兩孤女,葬其不能葬者十餘喪,天性如此。
侯可,字無可,華州華陰人。少倜儻不羈,以氣節自許。既壯,盡易前好,篤志為學。隨計入京,裏中醵金贐行。比還,悉散其餘與同舉者,曰:「此金,鄉里所以資應詔者也,不可以為他利。」且行,聞鄉人病,念曰:「吾歸,則彼死矣!」遂留不去。病者愈,輟己馬載之,徒步而歸。
簽書儀州判官。西夏寇邊,使者使可按視,即以數十騎涉夏境,猝與之遇,亟分其騎為三四,令之曰:「建爾旗幟,旋山徐行。」夏人迴圈間見,疑以為誘騎不敢擊。韓琦鎮長安,薦知涇陽縣。說渭源羌酋輸地八千頃,因城熟羊以撫之。琦上其功。又議複鄭白渠,得召對,旋以微罪罷。官至殿中丞,卒於家,年七十二。
可輕財樂義,急人之急,憂人之憂。與田顏為友。顏病重,千里求醫,未歸而顏死,目不瞑。人曰:「其待侯君乎?」且斂而可至,拊之乃瞑。顏無子,不克葬,可辛勤百營,鬻衣相役,卒葬之。方天寒,單衣以居,有饋白金者,顧顏之妹處室,舉以佐其奩具。一日自遠歸,家以窶告,適友人郭行扣門曰:「吾父病,醫邀錢百千,賣吾廬而不售。」可惻然,計橐中裝略當其數,盡與之。關中稱其賢。
申積中,成都人。繈褓中,楊繪從其父起求之為子。及長,知非楊氏而絕口不言。年十九,登進士第。事所養父母,盡孝終身。有二弟一妹,為畢婚娶,始歸本族,複為申氏,蜀人以純孝歸之。政和六年,以奉議郎通判德順軍。翰林學士許光凝嘗守成都,得其事薦諸朝,召赴京師,擢提舉永興軍學事,道卒。光凝複與宣和殿學士薛嗣昌、中書舍人宇文黃中表其操行,詔予一子官。
初,光凝所同薦者三人:其一河陽故大理丞陳芳,一門十四世,同居三百年;一鄧州王襄,經術登科,年未六十,請老,事孀嫂如母,養孤甥如子,教誨後進,周恤鄉里貧民,以學行稱。乞加獎異。詔表芳門閭,賜襄號「處士」。
郝ρ,字伯牙,石州定胡人。家貧,竭力營養。或憐傷之,貸以錢數百萬,使取息自贍,ρ重謝,留錢五六年不用,複返之。舉進士,調宛丘尉、舞陽主簿、通山令。時年未五十,以父樵老不第,上書請致仕,為父求官。執政諭使赴官而後請,曰:「如是,則可升朝籍,遇恩及親矣。」於是留妻子于家,獨奉父行,逾歲竟謝事。上官以其治縣有績,惜其去,固留之;耆老拜庭遮道,皆不能止。得太子中允以歸,未至鄉里而樵卒。自畚土造塚,人有助之者,使置土塚上,去則隨撤之。服除,州以狀聞,詔賜粟帛。
治平末,以翰林學士呂公著薦,起為奉寧軍推官,涇原經略使亦奏辟幕府。ρ曰:「向所以未老致仕,欲官及親也。既不能及,尚庶幾以恩得贈,今則無及矣!」姻族語其妻聶氏,使勸ρ仕,曰:「吾不德,無以助君子,矧敢強其所不欲以累其高哉。」聶事舅姑亦以孝義著。ρ忠信自將,篤行苦節,不仕而卒。司馬光為銘其墓。
支漸,資州資陽人。年七十,持母喪,既葬,廬墓側,負土成墳,蓬首垢面,三時號泣,哀毀瘠甚。白蛇狸兔擾其旁,白雀白烏日集於壟木,五色雀至萬餘,回翔悲鳴若助哀者。鄉人句文鼎自娶婦即與父母離居,睹漸至行,深自悔責,號慟而歸,孝養盡志。鄉閭觀感而化者甚眾。
鄧宗古,簡州陽安人。父死,自培土為墳,廬其側,晨夕號慟,甘露降於墓木。裏中號為鄧孝子。
沈宣,汝州梁人。母亡,既葬,不塞墓門三十有六月,晝負土,夜拊棺而臥,為墳廣百尺。妻高氏亦有孝行。
漸以下三人,元豐中,皆褒賜粟帛。
蘇慶文、台亨,皆夏縣人。慶文事父母以孝聞。母少寡,慶文懼其妻不能敬事,每戒之曰:「汝事吾母,少不謹必逐汝。」妻奉教,母得安其室終身。
亨工畫,元豐中,朝廷修景靈宮,調天下畫工詣京師,選試其優者待詔翰林,畀以官祿,亨名第一。以父老固辭歸養,閭裏賢之。
仰忻,字天貺,溫州永嘉人。力學,以篤行稱。年五十餘,執母喪盡孝禮。躬自負土,廬於墓側,有慈烏白竹之瑞。紹聖中,郡守楊蟠表其裏「孝廉坊」。大觀二年,以行取士,郡以忻應詔。未幾卒,特贈將仕郎。
趙伯深,字逢原。父子佪,宣和間為棣州兵官屬。會兵動燕雲,子佪被檄往塞上。伯深時尚幼,與其母張留居棣州。既而金人渡河,伯深母子相失。子佪亦隔絕,建炎二年,始得南歸。子佪卒,伯深訪尋其母二十餘年。一旦聞在滬南,伯深徒步入蜀,間關累年。紹興二十一年,乃得其母,相持號泣,哀感行路。曾慥在夔州,賦詩以美其孝。
彭瑜,字君玉,吉之安福人。熙寧間失其母,瑜朝夕焚香祈天,願知母所在,如是十餘年。俄有人言母為泰和倪氏婦,瑜竟迎以歸。
毛洵字子仁,吉州吉水人。天聖二年進士,又中拔萃科。性至孝,凡守四官,再以親疾解任,執藥調膳,嘗而後進,三月不之寢室。父應佺通判太平州,卒官,母高繼卒于池陽舟次。持鍤荷土以為墳,手胝面黔,親友不能識,廬於墓凡二十一月,朝夕哭踴,食裁脫粟。諸生請問經義,對之流涕,未嘗言文。抱疾歸,數日而卒。郡以孝聞,賜其家帛五十匹、米五十斛。兄溥,字文祖,亦以哀毀卒於舟中。
李籌者,洵同縣人,字彥良。與弟衡字平國生同乳,二歲喪母,十歲喪父,兄弟每以不逮事親為恨。政和中,改葬其母于楊山,負土成墳,廬于墓左。未幾,廬所產木一本兩幹,高丈許複合於一,至其末乃分兩幹五枝,鄉人以為瑞。
有楊芾者,亦同縣人,字文卿,性至孝,歸必市酒肉以奉二親,未嘗及妻子。紹興五年大饑,為親負米百裏外,遇盜奪之不與,盜欲兵之,芾慟哭曰:「吾為親負米,不食三日矣。幸哀我。」盜義而釋之。
楊慶,鄞人。父病,貧不能召醫,乃刲股肉啖之,良已。其後母病不能食,慶取右乳焚之,以灰和藥進焉,入口遂差,久之乳複生。宣和三年,守樓異名其坊曰「崇孝」。紹興七年,守仇悆為之請。十二年,詔表其門,複之。悆曰:「韓退之作《鄠人對》,以毀傷支體為害義。而匹夫單人,身膏草莽,軌訓之理未宏,汲引之徒多闕,而乃行成於內,情發自天。使稍知詩書禮義之說,推其所存,出身事主,臨難伏節死義,豈減介之推、安金藏哉!」
陳宗,永嘉人。年十六,母蔡病篤,刲股為餌,病癒。已而複病不救,宗一慟而絕。郡守陸德輿雲:「陳宗自毀其體,哀慟傷生,雖非孝道之正,而能為人所難為之事,亦天性之至。」官為合葬,榜曰「陳孝子墓」。
郭義,興化軍人。早游太學,以操尚稱。年四十餘,客錢塘,聞母喪,徒跣奔喪,每一慟輒嘔血。家貧甚,故人有所饋,不受。聚土為墳,手蒔松竹,而廬於其旁。甘露降于墓上,烏鵲馴集。郡上其事,詔旌表其閭,于所居前安綽楔,左右建土台,高一丈二尺,方正,下廣上狹,飾白,間以赤,仍植所宜木。
申世寧,信州鉛山人。紹興六年,潘達兵襲鉛山,父愈年七十,未及出戶遇賊,賊意其有藏金,欲殺之。世寧年未冠,亟引頸願代父死,賊感其孝,兩全之。
苟與齡字壽隆,滁州來安人。志尚高潔,事其親,生養死葬,力竭而禮盡,鄉黨稱之。母歿,廬墓側,有芝十九莖生於墓亭。郡縣以事聞,旌其門。
王珠字仲淵,吉州龍泉人,以孝謹聞。建炎間,居父憂,芝數本生墓側,倒植竹以為杙,複生柯葉。紹興間,再罹母喪,複有雙竹靈芝之祥。
顏詡,唐太師真卿之後。真卿嘗謫廬陵,故詡為吉州永新人。詡少孤,兄弟數人,事繼母以孝聞。一門千指,家法嚴肅,男女異序,少長輯睦,匜架無主,廚饌不異。義居數十年,終日怡愉,家人不見其喜慍。年七十餘卒。
張伯威,大安軍人。武翼大夫、御前前軍正將祥之子。紹熙元年,武舉進士。調神泉尉。大母黃,年九十八,不忍之官。黃得血痢疾瀕殆,伯威剔左臂肉食之,遂愈。繼母楊因姑病篤,驚而成疾,伯威複剔臂肉作粥以進,其疾亦愈。伯威妹嫁崔均,其姑王疾,妹亦剔左臂肉作粥以進,達旦即愈。知大安軍羅植即伯威所居立純孝坊,崔均所居立孝婦坊。事聞,詔伯威與升擢,倍賜其妹束帛。
蔡定,字元應,越州會稽人。家世微且貧。父革,依郡獄吏傭書以生,資定使學,遊鄉校,稍稍有稱。郡獄吏一日坐舞文法被系,革以詿誤,年七十餘矣,法當免系。鞫胥任澤削其籍年而入之,罪且與獄吏等。案具,府奏上之。方待命於朝,故俱久囚,而革不得獨決。定切痛念父當耆年,以非辜墮圄狴,誓將身贖。數詣府號訴,請代坐獄,弗許;請效命於戎行,弗許;請隸五符為兵,又弗許。定知父終不可贖也,仰而呼曰:「天乎!將使定坐視父纏徽纆乎!父老耄,不應連系;傭書,罪不應與獄吏等。理明矣,而無所雲訴。父老而刑,定之生其何益乎?定圖死矣,庶有司哀憐而釋父,則雖死無憾矣!」於是預為志銘其墓,又為狀若詣府者結置袂間,皆敘陳致死之由,冀其父之必免也。以建炎元年十二月甲申,自赴河死。府帥聞之,驚曰「真孝」,立命出革,厚為定具棺斂事,而撫周其家。
鄭綺,婺州浦江人。善讀書,通《春秋谷梁》學。以肅睦治家,九世不異爨。四世孫德珪、德璋,孝友天至,晝則聯幾案,夜則同衾寢。德璋素剛直,與物多迕,宋亡,仇家遂陷以死罪,當會逮揚州。德珪哀弟之見誣,乃陽謂曰:「彼欲害吾也,何預爾事?我往則奸狀白,爾去得不死乎!」即治行。德璋追至諸暨道中,兄弟相持頓足哭,爭欲就死。德珪默計沮其行,遂紿以無往,夜將半,從間道逸去。德璋複追至廣陵,德珪已斃於獄。德璋聞之,慟絕者數四,負骨歸葬。廬墓再期,每一悲號,烏鳥皆翔集不食。德珪之子文嗣,幼病僂,德璋鞫之如己子。
有鮑宗岩者,字傅叔,徽州歙人。子壽孫字子壽。宋末,盜起裏中。宗岩避地山谷間,為賊所得,縛宗岩樹上,將殺之。壽孫拜前願代父死,宗岩曰:「吾老矣,僅一子奉先祀,豈可殺之?吾願自死。」盜兩釋之。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隱逸上
○戚同文陳摶種放萬適李瀆魏野邢敦林逋高懌徐複孔旼何群
中古聖人之作《易》也,於《遁》之上九曰「肥遁,無不利」,《蠱》之上九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二爻以陽德處高地,而皆以隱逸當之。然則隱德之高於當世,其來也遠矣。巢、由雖不見於經,其可誣哉。五季之亂,避世宜多。宋興,岩穴弓旌之招,疊見於史,然而高蹈遠引若陳摶者,終莫得而致之,豈非二卦之上九者乎?種放之徒,召對大廷,亹亹獻替,使其人出處,果有合於《艮》之君子時止時行,人何譏焉。作《隱逸傳》。
戚同文,字同文,宋之楚丘人。世為儒。幼孤,祖母攜育于外氏,奉養以孝聞。祖母卒,晝夜哀號,不食數日,鄉里為之感動。
始,聞邑人楊愨教授生徒,日過其學舍,因授《禮記》,隨即成誦,日諷一卷,愨異而留之。不終歲畢誦《五經》,愨即妻以女弟。自是彌益勤勵讀書,累年不解帶。時晉末喪亂,絕意祿仕,且思見混一,遂以「同文」為名字。愨嘗勉之仕,同文曰:「長者不仕,同文亦不仕。」愨依將軍趙直家,遇疾不起,以家事托同文,即為葬三世數喪。直複厚加禮待,為築室聚徒,請益之人不遠千里而至。登第者五六十人,宗度、許驤、陳象輿、高象先、郭成范、王礪、滕涉皆踐台閣。
同文純質尚信義,人有喪者力拯濟之,宗族閭裏貧乏者周給之。冬月,多解衣裘與寒者。不積財,不營居室,或勉之,輒曰:「人生以行義為貴,焉用此為!」由是深為鄉里推服。有不循孝悌者,同文必諭以善道。頗有知人鑒,所與游皆一時名士。樂聞人善,未嘗言人短。與宗翼、張昉、滕知白為友。生平不至京師。長子維任隨州書記,迎同文就養,卒於漢東,年七十三。好為詩,有《孟諸集》二十卷。楊徽之嘗因使至郡,一見相善,多與酬唱。徽之嘗雲陶隱居號堅白先生,先生純粹質直,以道義自富,遂與其門人追號堅素先生。
二子維、綸。維,建隆二年,以屯田員外郎為曹王府翊善,累官職方郎中,致仕,卒,年八十一。綸自有傳。
大中祥符二年,府民曹城即同文舊居旁造舍百余區,聚書數千卷,延生徒講習甚盛。詔賜額為本府書院,命綸子奉禮郎舜賓主之,署誠府助教,委本府幕官提舉之。
楊愨者,虞城人。力學勤志,不求聞達。
宗翼者,蔡州上蔡人。父為虞城主簿,因家焉。篤孝恭謹,負米養母。好學強記,經籍一見即能默寫。歐陽、虞、柳書皆得其楷法。能屬文。隱而不仕,家無鬥粟,怡怡如也,未嘗以貧窶幹人。市物不評價,市人知而不欺。嘗言「晝夜者,昏曉之辨也」,故既暝未曙,皆不出戶。見鄰里小兒,待之如成人,未嘗欺紿。同文嘗謂翼曰:「子勞謙有古人風,真吾友也。」卒,年八十餘。子度,舉進士,至侍御史,曆京西轉運使,預修《太祖實錄》。
張昉有史材,曆知雜禦史、省郎,至殿中少監致仕。子信,自有傳。
滕知白善為詩,至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子涉,為給事中。
高象先父凝祐,刑部郎中,以強幹稱。象先,淳化中三司戶部副使,卒於光祿少卿。
郭成范最有文,為倉部員外郎,掌安定公書記。辭疾,以司封員外郎致仕,卒。
王礪事母甚謹,太平興國五年進士,至屯田郎中。子渙、瀆、淵、沖、泳。渙子稷臣,瀆子堯臣,並進士及第。渙子夢臣,進士出身。
陳摶,字圖南,亳州真源人。始四五歲,戲渦水岸側,有青衣媼乳之,自是聰悟日益。及長,讀經史百家之言,一見成誦,悉無遺忘,頗以詩名。後唐長興中,舉進士不第,遂不求祿仕,以山水為樂。自言嘗遇孫君仿、獐皮處士二人者,高尚之人也,語摶曰:「武當山九室岩可以隱居。」摶往棲焉。因服氣辟谷曆二十餘年,但日飲酒數杯。移居華山雲台觀,又止少華石室。每寢處,多百餘日不起。
周世宗好黃白術,有以摶名聞者,顯德三年,命華州送至闕下。留止禁中月余,從容問其術,摶對曰:「陛下為四海之主,當以致治為念,奈何留意黃白之事乎?」世宗不之責,命為諫議大夫,固辭不受。既知其無他術,放還所止,詔本州長吏歲時存問。五年,成州刺史朱憲陛辭赴任,世宗令齎帛五十匹、茶三十斤賜摶。
太平興國中來朝,太宗待之甚厚。九年複來朝,上益加禮重,謂宰相宋琪等曰:「摶獨善其身,不幹勢利,所謂方外之士也。摶居華山已四十餘年,度其年近百歲。自言經承五代離亂,幸天下太平,故來朝覲。與之語,甚可聽。」因遣中使送至中書,琪等從容問曰:「先生得玄默修養之道,可以教人乎?」對曰:「摶山野之人,于時無用,亦不知神仙黃白之事,吐納養生之理,非有方術可傳。假令白日沖天,亦何益於世?今聖上龍顏秀異,有天人之表,博達古今,深究治亂,真有道仁聖之主也。正君臣協心同德、興化致治之秋,勤行修煉,無出於此。」琪等稱善,以其語白上。上益重之,下詔賜號希夷先生,仍賜紫衣一襲,留摶闕下,令有司增葺所止雲台觀。上屢與之屬和詩賦,數月放還山。
端拱初,忽謂弟子賈德升曰:「汝可于張超谷鑿石為室,吾將憩焉。」二年秋七月,石室成,摶手書數百言為表,其略曰:「臣摶大數有終,聖朝難戀,已於今月二十二日化形於蓮花峰下張超穀中。」如期而卒,經七日支體猶溫。有五色雲蔽塞洞口,彌月不散。
摶好讀《易》,手不釋卷。常自號扶搖子,著《指玄篇》八十一章,言導養及還丹之事。宰相王溥亦著八十一章以箋其指。摶又有《三峰寓言》及《高陽集》、《釣潭集》,詩六百餘首。
能逆知人意,齋中有大瓢掛壁上,道士賈休複心欲之,摶已知其意,謂休複曰:「子來非有他,蓋欲吾瓢爾。」呼侍者取以與之,休複大驚,以為神。有郭沆者,少居華陰,夜宿雲台觀。摶中夜呼令趣歸,沆未決;有頃,複日曰:「可勿歸矣。」明日,沆還家,果中夜母暴得心痛幾死,食頃而愈。
華陰隱士李琪,自言唐開元中郎官,已數百歲,人罕見者;關西逸人呂洞賓有劍術,百余歲而童顏,步履輕疾,頃刻數百里,世以為神仙。皆數來摶齋中,人鹹異之。大中祥符四年,真宗幸華陰,至雲台觀,閱摶畫像,除其觀田租。
又有許瓊者,開封鄢陵人。開寶五年,子永罷盧縣尉,詣匭上言:「臣年七十五,父瓊年九十九,長兄年八十一,次兄年七十九,欲乞近地一官,以就榮養。」上覽奏,召永訊之,即命迎其父赴闕。瓊得對於講武殿,上顧問久之,悉能奏對,而詞氣不衰,言唐末以來事,歷歷可聽。上悅其父子俱享遐壽,賜襲衣、犀帶、銀鞍勒馬、帛三十匹、茶二十斤,授永鄢城令。是時,澶密齊沂、萊江吉萬州、江陰梁山軍,各奏八十已上呂繼美等二十九人,並賜爵公士。真宗時,凡老人年百歲已上者,州縣以名聞,皆詔賜衣帛、米麥,長吏存撫之。
種放,字明逸,河南洛陽人也。父詡,吏部令史,調補長安主簿。放沉默好學,七歲能屬文,不與群兒戲。父嘗令舉進士,放辭以業未成,不可妄動。每往來嵩、華間,慨然有山林意。未幾父卒,數兄皆幹進,獨放與母俱隱終南豹林穀之東明峰,結草為廬,僅庇風雨。以請習為業,從學者眾,得束脩以養母,母亦樂道,薄滋味。
放得辟穀術,別為堂於峰頂,盡日望雲危坐。每山水暴漲,道路阻隔,糧糗乏絕,止食芋栗。性嗜酒,嘗種秫自釀,每曰空山清寂,聊以養和,因號雲溪醉侯。幅巾短褐,負琴攜壺,溯長溪,坐磐石,采山藥以助飲,往往終日。值月夕或至宵分,自豹林抵州郭七十裏,徒步與樵人往返。性不喜浮圖氏,嘗裂佛經以制帷帳。所著《蒙書》十卷及《嗣禹說》、《表孟子上下篇》、《太一祠錄》,人頗稱之。多為歌詩,自稱「退士」,嘗作傳以述其志。
淳化三年,陝西轉運宋惟幹言其才行,詔使召之。其母恚曰:「常勸汝勿聚徒講學。身既隱矣,何用文為?果為人知而不得安處,我將棄汝深入窮山矣。」放稱疾不起。其母盡取其筆硯焚之,與放轉居窮僻,人跡罕至。太宗嘉其節,詔京兆賜以緡錢使養母,不奪其志,有司歲時存問。咸平元年母卒,水漿不入口三日,廬於墓側。翰林學士宋湜、集賢院學士錢若水、知制誥王禹偁言其貧不克葬,詔賜錢三萬、帛三十匹、米三十斛以助其喪。
四年,兵部尚書張齊賢言放隱居三十年,不遊城市十五載,孝行純至,可勵風俗,簡樸退靜,無謝古人。複詔本府遣官詣山,以禮發遣赴闕,齎裝錢五萬,放辭不起。明年,齊賢出守京兆,複條陳放操行,請加旌賁。即賜詔曰:「汝隱居丘園,博通今古,孝悌之行,鄉里所推,慕古人之遺榮,挹君子之常道。屢覽守藩之奏,彌彰遁世之風,載渴來儀,副予延佇。今遣供奉官周旺齎詔,召汝赴闕,賜帛百匹、錢十萬。」九月,放至,對崇政殿,以幅巾見,命坐與語,詢以民政邊事。放曰:「明王之治,愛民而已,惟徐而化之。」余皆謙讓不對。即日授左司諫、直昭文館,賜巾服簡帶,館於都亭驛,大官供膳。翌日,表辭恩命。上知放舊與陳堯叟遊,令堯叟諭意;又謂宰相曰:「朕求茂異,以廣視聽,資治道。如放終未樂仁,亦可遂其請也。」中書傳詔,放曰:「病居山林,天恩累加禮聘,岩猿溪鳥之性,固不敢以祿仕為意。然主上虛懷待士,旰食憂人之心,亦不敢以羈束為念。」遂詔不聽其讓。數日,複召見,賜緋衣、象簡、犀帶、銀魚,禦制五言詩寵之,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中謝日,賜食學士院,自是屢得召對。六年春,再表謝暫歸故山,詔許其請。將行,又遷起居舍人,命館閣官宴餞于瓊林苑,上賜七言詩三章,在席皆賦。十月,遣使就山撫問,圖其林泉居處以獻,優詔趣其入覲,放以疾未平為請。
景德元年十月,來朝,言歸山之久,請計月不受奉,詔特給之。嘗因觀書賦詩,上曰:「放體格高古。聞其歸,私居終日,默坐一室。山水之樂,亦天性也。每所詢問,皆據經以對,頗多裨益。朕優待之,蓋以激浮競也。」放每至京師,秦雍生徒多就而受業。二年,擢為右諫議大夫。表乞嵩少養疾,許之,令河南府檢校。召對資政殿,曲宴學士院,王欽若洎當直學士、舍人、待制悉預。既罷,又賜宴於欽若直廬。表乞免都門置餞之禮。屢遣中使勞問,賜以茶藥。是冬,複來朝。三年,以兄喪請告歸終南營葬,複召宴賜詩。
放山居草舍五六區,啖野蔬蕎麥。表求太宗禦書及經史音疏,悉給焉。十月,複至,上謂宰相曰:「放比來高尚其事,每所詢問,頗有可采。朝廷雖加爵秩,而未能大用,即物議未厭,所慮放卷而懷之。」即遣內侍任文慶齎詔諭之曰:「朕臨禦寰區,憂勤旰昃,詳延茂異,物色隱淪,思訪話言,用熙庶績。以卿棲心岩竇,屏跡囂塵,躡綺皓之遐蹤,有曾、顏之至行,特舉賁園之典,果符前席之心。每所諮詢,備詳理道,載觀敷納,蔚有材謀,深簡朕懷,頗思大用。然以群情未悉,成命是稽。今四隩來同,萬區思乂,方崇政本,庶厚時風。卿必能酌斟化源,丹青王度,恢富國強兵之術,陳制禮作樂之規。返朴還淳,措刑息訟,輔予不逮,馴至太平,登用機衡,弼成寡昧。卿宜體茲眷遇,罄乃誠明,敘經國之大猷,述致君之遠略,盡形奏牘,以沃朕心。副涼德之倚毗,褰外朝之觀聽,乃司樞務,式洽至公。」
放上言曰:「臣讀書業文,實自父師之誨,學古嗜退,本求山水之樂。思率天性以奉至道,豈有意于麋鹿,蓋無心於紱冕。其所幸者,邦家化成,疆場兵偃,群黎鼓舞,庶匯胥悅。蒲帛之聘,寵渙岩穀,君命薦及,肅聽祗受。既朝象魏之下,但愧岩林之賤。奉聖顏於咫尺,聆德音之教論。列跡侍從,峨冠諫諍。雖愚者之慮,竭忠規而屢陳;而大君之明,懼瞽言之無補。今又訪以禮樂之制,詢其刑政之方,且小器微材,欲加大用。蓋念沿革之攸宜,曆三五而既異,弛張之體,豈一二而可述。國家謀建皇極,躋納富壽,惟二聖之光宅,總百王之闕漏,豈伊葑菲,敢預論述。方今德義宣明,鸞驥戾止,如臣之才,儼爾駢列。伏望洞知臣之鑒,憐守節之志,俾泛駕無覆壓之害,使為器免溢蕩之咎,寢此過聽,遂其夙心。況臣首獻納之行,不為無位;預清閒之對,不為疏隔。又安敢碌碌而依違,嘿嘿而曠素?願且齒於諫署,庶少觀於朝制,斯亦否能有適,名器無假。唯茲保全之惠,仰醫仁聖之賜。」
時先俾陳堯叟諭旨,堯叟手筆審其意,放雲:「自被聘召,及遷諫垣,無所補報,為幸多矣。今主上聖明,朝無闕政,處之顯位,則是重增其過。」及覽表,上曰:「放能守分懇讓,益可嘉也。」大中祥符元年,命判集賢院,從封泰山,拜給事中。二年四月,求歸山,宴餞于龍圖閣,命學士即席賦詩,制序。上作詩,卒章雲:「我心虛佇日,無複醉山中。」初,放作詩嘗有「溪上醉眠都不知」之句,故及之。三年正月,複召赴闕,表乞賜告,手詔優答之。作歌賜之,乃齎衣服、器幣,令京兆府每季遣幕職就山存問。四年正月,複來朝,從祠汾陰,拜工部侍郎。
放屢至闕下,俄複還山,人有詒書嘲其出處之跡,且勸以棄位居岩穀,放不答。放終身不娶,尤惡囂雜,故京城賜第為擇僻處。然祿賜既優,晚節頗飾輿服。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博,亦有強市者,遂致爭訟,門人族屬依倚恣橫。王嗣宗守京兆,放嘗乘醉慢罵之。嗣宗屢遣人責放不法,仍條上其事。詔工部郎中施護推究,會赦恩而止。四月,求歸山,又賜宴遣之。所居山林,細民多縱樵采,特詔禁止。放遂表徙居嵩山天封觀側,遣內侍就興唐觀基起第賜之。假逾百日,續給其奉。然猶往來終南,按視田畝。每行必給驛乘,在道或親詬驛吏,規算糧具之直。時議浸薄之。
嘗曲宴令群臣賦詩,杜鎬以素不屬辭,誦《北山移文》以譏之。上嘗語近臣曰:「放為朕言事甚眾,但外廷無知者。」因出所上《時議》十三篇,其目曰:《議道》、《議德》、《議刑》、《議器》、《議文武》、《議制度》、《議教化》、《議賞罰》、《議官司》、《議軍政》、《議獄訟》、《議征賦》、《議邪正》。
八年十一月乙丑,晨興,忽取前後章疏稿悉焚之,服道士衣,召諸生會飲於次,酒數行而卒。訃聞,上甚嗟悼,親制文遣內侍朱允中致祭。歸葬終南,贈工部尚書,錄其侄世雍同學究出身。
萬適,字縱之,陳州宛丘人,自號遣玄子。六七歲即為詩。及長,喜學問,精于《道德經》。與高錫族子冕及韓伾交遊,酬唱多有警句。不求仕進,專以著述為務,有《狂簡集》百卷、《雅書》三卷、《志苑》三卷、《雍熙詩》二百首,《經籍擿科討論》計四十卷。
淳化中,伾任翰林學士,因召對,上問曰:「卿早在嵩陽,當時輩流頗有遺逸否?」伾以適及楊璞、田誥為對,上悉令召至闕下。詔書下而誥卒。璞既至,對於便殿,不願仕進,上賜以束帛,與一子出身,遣還故郡。適最後至,特授慎縣主簿。適素康強無疾,詔下日已病,猶勉強赴朝謝,舉止山野,人皆笑之,後數日卒。
田誥者,曆城人。好著述,聚學徒數百人,舉進士至顯達者接踵,以故聞名于朝,宋惟翰、許袞皆其弟子也。誥著作百余篇傳於世,大率迂闊。每構思必匿深草中,絕不聞人聲,俄自草中躍出,即一篇成矣。
楊璞字契玄,鄭州新鄭人。善歌詩,士大夫多傳誦。與畢士安尤相善,每乘牛往來郭店,自稱東裏遺民。嘗杖策入嵩山窮絕處,構思為歌詩,凡數年得百餘篇。璞既被召,還,作《歸耕賦》以見志。真宗朝諸陵,道出鄭州,遣使以茶帛賜之。卒,年七十八。
李瀆,河南洛陽人也。六世祖坦,馮翊令。坦生仲芳,大理司直。仲芳生玄初,福建觀察推官。玄初生鄑,即瀆之曾祖也,字堯封,仕梁,曆滑、魏、宋三鎮留後,拜崇政使、禮部尚書。後唐天成中,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保。祖延昭,殿中丞。父瑩字正白,善詞賦,廣順進士,蒲帥張鐸辟為記室,因家河中。乾德初,右補闕蘇德祥薦為殿中侍御史、度支判官。使江南,坐受李從善賂遺,責授右贊善大夫,卒。
初,瑩禱河祠而生瀆,故名瀆字河神,後改字長源。淳澹好古,博覽經史。十六丁外艱,服闕,杜門不復仕進。家世多聚書畫,頗有奇妙。王祐典河中,深加禮待,自是多聞于時。往來中條山中,不親產業,所居木石幽勝。談唐室已來衣冠人物,歷歷可聽。罕著文。前後州將皆厚遇之。王旦、李宗諤與之世舊,每勸其仕,瀆皆不答。所乘馬,嘗為宗人借,憩於廛間。人有見者以語瀆,瀆即鬻之,其惡囂如此。州閭化其儉德。
真宗祀汾陰,直史館孫冕言其隱操,請加搜采,陳堯叟複薦之。命使召見,辭足疾不起。遣內侍勞問,令長吏歲時存撫。明年,又遣使存問,瀆自陳世本儒墨習靜避世之意。素嗜酒,人或勉之,答曰:「扶羸養疾,舍此莫可。從吾所好,以盡餘年,不亦樂乎!」嘗語諸子曰:「山水足以娛情,苟遇醉而卒,吾之願也。吾將與爾永訣,爾輩當常在左右。」即設外寢,與諸子同處。一日,忽曰:「適有人至床下,誦詩雲:'行到水窮處,未知天盡時。'言訖不見,吾當逝矣。」亟取瑩集七十編洎書畫付諸子,促家人置酒。頃之,卒。時天禧三十年十二月三日也,年六十三。
四年春,詔曰:「故河中府處士李瀆,簪纓傳緒,儒雅踐方,曠逸自居,恬智交養。迨茲晚節,彌邵清猷,奄及淪亡,良深軫惻。特行賁典,式慰營魂。惟蓬閣之司文,乃儒林之美秩。仍示歸生之賻,兼推給複之恩。申飭守臣,優恤其後。豈獨旌於泉壤,亦足厚於民風。可特贈秘書省著作佐郎,賜其家帛二十匹,米三十斛,州縣常加存恤,二稅外蠲其差役。」
魏野,字仲先,陝州陝人也。世為農。母嘗夢引袂於月中承兔得之,因有娠,遂生野。及長,嗜吟詠,不求聞達。居州之東郊,手植竹樹,清泉環繞,旁對雲山,景趣幽絕。鑿土袤丈,曰樂天洞,前為草堂,彈琴其中,好事者多載酒肴從之遊,嘯詠終日。前後郡守,雖武臣舊相,皆所禮遇,或親造謁。趙昌言性尤倨傲,特署賓次,戒閽吏野至即報。野不喜巾幘,無貴賤,皆紗帽白衣以見,出則跨白驢。過客居士往來留題命話,累宿而去。野為詩精苦,有唐人風格,多警策句。所有《草堂集》十卷,大中祥符初契丹使至,嘗言本國得其上帙,願求全部,詔與之。
祀汾陰歲,與李瀆並被薦,遣陝令王希招之,野上言曰:「陛下告成天地,延聘岩藪,臣實愚戇,資性慵拙,幸逢聖世,獲安故里,早樂吟詠,實匪風騷,豈意天慈,曲垂搜引。但以嘗嬰心疾,尤疏禮節,麋鹿之性,頓纓則狂,豈可瞻對殿墀,仰奉清燕。望回過聽,許令愚守,則畎畝之間,永荷帝力。」詔州縣長吏常加存撫,又遣使圖其所居觀之。五年四月,複遣內侍存問。天禧三年十二月,無疾而卒,年六十。州上其狀。
四年正月,詔曰:「國家舉旌賞之命,以輝丘園,申恤贈之恩,用慰泉壤,所以褒逸民而厚風俗也。故陝州處士魏野,服膺儒素,刻意篇章,顧詞格之清新,為士流之推許,而能篤淳古之行,慕肥遁之風。頃屬時巡,嘗加聘召,懇陳誠志,願遂《考槃》。及此淪亡,載深嗟悼!蘭台清秩,追飾幽扃,厚其賻助之資,寬以複除之命。諒惟優禮,式顯令名。魂而有知,歆此殊渥。可特贈秘書省著作郎,賻其家帛二十匹,米三十斛,州縣常加存恤,二稅外免其差徭。」
瀆即野中表兄也。瀆卒訃至,野哭之慟,謂其子曰:「吾不可去,去必不至。」第遣其子赴之,裁六日而野亦卒,時甚異焉。
邢敦,字君雅,不知何許人。家于雍丘,與宋准、趙昌言交遊甚厚。太平興國初,嘗舉進士不第,慨然有隱遁意。性介僻,不妄交友。耽玩經史,精於術數,工繪畫,頗嗜酒。或游市廛,過客詢以休咎者,多不之語。裏中號邢夫子。大中祥符七年,真宗幸亳回,邑人列上其事,王曾為考制度使,以名聞。詔曰:「敦早預詞場,勤修天爵,超然處退,亦既累年。屬覽公車之言,俾參郡學之職,用精儒業,以寵耆年。可許州助教。」敦讓而不受。乾興元年,無疾而卒,年七十四。
林逋,字君複,杭州錢塘人。少孤,力學,不為章句。性恬淡好古,弗趨榮利,家貧衣食不足,晏如也。初放游江、淮間,久之歸杭州,結廬西湖之孤山,二十年足不及城市。真宗聞其名,賜粟帛,詔長吏歲時勞問。薛映、李及在杭州,每造其廬,清談終日而去。嘗自為墓於其廬側。臨終為詩,有「茂陵他日求遺稿,猶喜曾無《封禪書》」之句。既卒,州為上聞,仁宗嗟悼,賜諡和靖先生,賻粟帛。
逋善行書,喜為詩,其詞澄浹峭特,多奇句。既就稿,隨輒棄之。或謂:「何不錄以示後世?」逋曰:「吾方晦跡林壑,且不欲以詩名一時,況後世乎!」然好事者往往竊記之,今所傳尚三百餘篇。
逋嘗客臨江,時李諮方舉進士,未有知者,逋謂人曰:「此公輔器也。」及逋卒,諮適罷三司使為州守,為素服,與其門人臨七日,葬之,刻遺句內壙中。
逋不娶,無子,教兄子宥,登進士甲科。宥子大年,頗介潔自喜,英宗時,為侍御史,連被台移出治獄,拒不肯行,為中丞唐介所奏,降知蘄州,卒於官。
高懌,字文悅,荊南高季興四世孫。幼孤,養於外家。十三歲能屬文,通經史百家之書。聞種放隱終南山,乃築室豹林穀,從放受業。放奇之,不敢處以弟子行。與同時張蕘、許勃號「南山三友」。
會詔舉沈淪草澤,知長安寇准聞其名薦之,辭不起。景祐中,錄國初侯王后,懌推其弟忻得官。及範雍建京兆府學,召懌講授諸生,席間常數十百人。杜衍嘗請賜處士號,乃命為大理評事,懌固辭。仁宗嘉其守,號安素處士。詔州縣歲時禮遇之,給良田五百畝。文彥博表其經術該通,有高世之行,可以勵風俗,詔賜第一區。嘉祐中,就除光祿寺丞,複固辭。夢道士持素書聘為白鹿洞主,卒。
有韓退者,稷山人。亦師事種放。母死,負土成墳,徒跣終喪,去隱嵩山。吳遵路,石延年論其高節。詔賜粟帛,號安逸處士,以壽終。
徐複,字複之,建州人。初游京師,舉進士不中。退而學《易》,通流衍卦氣法,自筮知無祿,遂亡進取意。遊學淮、浙間數年,益通陰陽、天文、地理、遁甲、占射諸家之說。他日聽其鄉人林鴻範說《詩》,且言《詩》之所以用於樂者,忽若有得。因以聲器求之,遂悟大樂,於七音、十二律清濁次序及鐘磬侈弇、匏竹高下制度皆洞達。方仁宗留意于樂,詔天下求知樂者,大臣薦胡瑗,瑗作鐘磬,大變古法。複笑曰:「聖人寓器以聲,今不先求其聲而更其器,其可用乎!」後瑗製作皆不效。
范仲淹過潤州,見複問曰:「今以衍卦占之,四夷無變異乎?」複克西方當用兵,推其月日,後無少差。慶曆初,與布衣郭京俱召見,帝問天時人事,複對曰:「以京房《易》卦推之,今年所配年月日時,當小過也。剛失位而不中,其在強君德乎?」帝又問:「明年主何卦?」複曰:「《乾》卦用事。」說至九五盡而止。帝又問:「前年京師黑風,何所應?」複曰:「其兆在內,豫王喪其應也。」明日,命為大理評事,固以疾辭,乃賜號沖晦處士,補其子發試秘書省校書郎。複性高潔,而處世未嘗自異,後居杭州十數年卒。
郭京者,少任俠,不事家產,平居好言兵。范仲淹、滕宗諒數薦之。
孔旼,字寧極,孔子四十六代孫。隱居汝州龍興縣龍山之蚩陽城。性孤潔,喜讀書。有田數百畝,賦稅常為鄉里先。遇歲饑,分所餘賙不足者,未嘗計有無。聞人之善若出於己,動止必依禮法。環所居百餘裏,人皆愛慕之,見旼于路,輒斂衽以避。葬其父,廬墓三年,臥破棺中,日食米一溢。壁間生紫芝數十本。州以行義聞,賜粟帛,又給複其家。近臣列薦,授秘書省校書郎致仕。居數年,召為國子監直講,辭不赴,即遷光祿寺丞。頃之,起知龍興縣,複辭。卒,贈太常丞。
盜嘗入旼家,發其廩粟,旼避之,縱其所取。嘗逢羸弱者為盜掠奪其貲,旼追盜與語,責之以義,解金畀之,使歸所掠。居山未嘗逢毒蛇虎豹,或謂之曰:「子毋夜行,此亦可畏。」旼曰:「無心則無所畏。」晚年惟玩《周易》、《老子》,他書亦不復讀。為《太玄圖》張壁上,外列方州部家,而規其中心,空之無所書。曰:「《易》所謂寂然不動者,與此無異也。」
何群,字通夫,果州西充人。嗜古學,喜激揚論議,雖業進士,非其好也。慶曆中,石介在太學,四方諸生來學者數千人,群亦自蜀至。方講官會諸生講,介曰:「生等知何群乎?群日思為仁義而已,不知饑寒之切己也。」眾皆注仰之。介因館群於其家,使弟子推以為學長。群愈自克厲,著書數十篇,與人言未嘗下意曲從,同舍目群為「白衣禦史」。
群嘗言:「今之士,語言說易,舉止惰肆者,其衣冠不如古之嚴也。」因請復古衣冠。又上書言:「三代取士,皆舉于鄉里而先行義。後世專以文辭就,文辭中害道者莫甚於賦,請罷去。」介讚美其說。會諫官禦史亦言以賦取士無益治道,下兩制議,皆以為進士科始隋曆唐數百年,將相多出此,不為不得人,且祖宗行之已久,不可廢也。群聞其說不行,乃慟哭,取平生所為賦八百餘篇焚之。講官視群賦既多且工,以為不情,絀出太學。群徑歸,遂不復舉進士。
嘉祐中,龍圖閣直學士何剡表其行義,賜號安逸處士。群既死,趙抃守益州,奏群遺稿有益時政,願詔果州錄上之,雲:「非若茂陵書起天子侈心也。」寢不下。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隱逸中
○王樵張愈黃晞周啟明代淵陳烈孫侔劉易姜潛連庶章詧俞汝尚陽孝本鄧考甫宇文之邵吳瑛松江漁翁杜生順昌山人南安翁張舉
王樵,字肩望,淄州淄川人。居縣北梓桐山。博通群書,不治章句,尤善考《易》。與賈同、李冠齊名,學者多從之。咸平中,契丹遊騎度河,舉家被掠。樵即棄妻,挺身入契丹訪父母,累年不獲,還東山。刻木招魂以葬,立祠畫像,事之如生,服喪六年,哀動行路。又為屬之尊者次第成服,北望歎曰:「身世如此,自比於人可乎!」遂與俗絕,自稱贅世翁,唯以論兵擊劍為事。一驢負裝,徒步千里,晚年屢遊塞下。畫策幹何承矩、耿望,求滅遼復仇,不用。乃于城東南隅累磚自環,謂之「繭室」。銘其門曰:「天生王樵,薄命寡智,材不濟時,道號'贅世'。生而為室,以備不虞,死則藏形,不虞乃備。」病革,入室自掩戶卒。治平末,職方郎中向宗道知淄州,訪繭室,已構屋為民居。得樵甥牟氏子,乃知改葬。因而即其地複作繭室及祠堂,刻石以記之。
張愈字少愚,益州郫人,其先自河東徙。愈雋偉有大志,遊學四方,屢舉不第。寶元初,上書言邊事,請使契丹,令外夷相攻,以完中國之勢,其論甚壯。用使者薦,除試秘書省校書郎,願以授父顯忠而隱於家。文彥博治蜀,為置青城山白雲溪杜光庭故居以處之。丁內艱,鹽酪不入口。再期,植所持柳杖於墓,忽生枝葉,後合抱。六召不應。喜奕棋。樂山水,遇有興,雖數千里輒盡室往。遂浮湘、沅,觀浙江,升羅浮,入九疑,買石載鶴以歸。杜門著書,未就,卒。
妻蒲氏名芝,賢而有文,為之誄曰:「高視往古,哲士實殷,施及秦、漢,餘烈氛氳。挺生英傑,卓爾逸群,孰謂今世,亦有其人。其人伊何?白雲隱君。嘗曰丈夫,趨世不偶,仕非其志,祿不可苟,營營末途,非吾所守。吾生有涯,少實多艱,窮亦自固,困亦不顛。不貴人爵,知命樂天,脫簪散發,眠雲聽泉。有峰千仞,有溪數曲,廣成遺趾,吳興高躅。疏石通逕,依林架屋,麋鹿同群,晝遊夜息。嶺月破雲,秋霖灑竹,清意何窮,真心自得,放言遺慮,何榮何辱?孟春感疾,閉戶不出,豈期遂往,英標永隔。抒詞哽噎,揮涕汍瀾,人誰無死,惜乎材賢。已矣吾人,嗚呼哀哉!」
黃晞,字景微,建安人。少通經,聚書數千卷,學者多從之遊,自號聱隅子。著《歔欷瑣微論》十卷,以謂聱隅者枿物之名,歔欷者歎聲,瑣微者述辭也。石介在太學,遣諸生以禮聘召,晞走匿鄰家不出。樞密使韓琦表薦之,以為太學助教致仕。受命一夕卒。
周啟明字昭回,其先金陵人,後占籍處州。初以書謁翰林學士楊億,億攜以示同列,大見歎賞,自是知名。四舉進士皆第一。景德中,舉賢良方正科,既召,會東封泰山,言者謂此科本因災異訪直言,非太平事,遂報罷。於是歸,教弟子百余人,不復有仕進意,裏人稱為處士。轉運使陳堯佐表其行義於朝,賜粟帛。仁宗即位,除試助教,就加廩給。久之,特遷秘書省秘書郎。改太常丞,卒。啟明篤學,藏書數千卷,多手自傳寫,而能口誦之。有古律詩、賦、箋、啟、雜文千六百餘篇。
代淵,字蘊之,本代州人。唐末,避地導江,家世為吏,有陰德。淵性簡潔,事親以孝聞。受學于李畋、張達。年四十,鄉人更勸,舉進士甲科,得清水主簿。歎曰:「祿不及親,何所為耶?」還家教授,坐席常滿。安撫使舉鳳州團練推官,不就。知益州楊日嚴又薦之,遂以太子中允致仕。謝絕諸生,著《周易旨要》、《老佛雜說》數十篇。田況上其書,自太常丞改祠部員外郎。晚年日菜食,巾褐山水間,自號虛一子。長吏歲時致問,澹然與對,略不及私。嘉祐二年九月,有疾,召術士擇日,雲「丙申吉」,頷之,是日沐浴而絕。
陳烈字季慈,福州候官人。性介僻,篤于孝友。居親喪,勺飲不入於口五日,自壯及老,奉事如生。學行端飭,動遵古禮,平居終日不言,禦童僕如對賓客。裏中人敬之,冠昏喪祭,請而後行。從學者常數百。賢父兄訓子弟,必舉烈言行以示之。
嘗以鄉薦試京師不利,即罷舉。或勉之求仕,則曰:「伊尹守道,成湯三聘以幣;呂望既老,文王載之俱歸。今天子仁聖好賢,有湯、文之心,豈無先覺如伊、呂者乎?」仁宗屢詔之,不起。人問其故,應曰:「吾學未成也。」公卿大夫、郡守、鄉老交章稱其賢。嘉祐中,以為本州教授,歐陽修又言之,召為國子直講,皆不拜。
已而福建提刑王陶言其為妻林氏所訟,因詆烈貪詐,乞奪所受恩。司馬光為諫官,率同列爭曰:「臣等每患士無名檢,故舉烈以厲風俗。烈平生操守,出於誠實,雖有迂闊不合中道,猶為守節之士,當保而全之。若夫婦不相諧,則聽之離絕,毋使節行之士為橫辱所挫。」陶說遂不行。
元祐初,部使者申薦之,詔從其尚,以宣德郎致仕。明年,複教授本州。,在職不受廩奉,鄉里問遺絲毫無所受;家租有餘,則推以濟貧乏。卒,年七十六。
孫侔,字少述,與王安石、曾鞏遊,名傾一時。早孤,事母盡孝。志於祿養,故屢舉進士。及母病革,自誓終身不求仕。客居江、淮間,士大夫敬畏之。
劉敞知揚州,言其孝弟忠信,足以扶世矯俗,求之朝廷,呂公著、王安石之流也。詔以為揚州教授,辭。敞守永興,辟入幕府,亦辭。英宗時,沈遘及王陶、韓維連薦之,授忠武軍推官、常州推官,皆不赴。
少與安石友善,安石為相,過真州與相見,侔待之如布衣交。卒,年六十六。
初,王回、王令、常秩與侔皆有盛名,回、令不壽,秩為隱不竟,唯侔以不仕始終。
劉易,忻州人。性介烈,博學好古,喜談兵。韓琦知定州,上其所著《春秋論》,授太學助教、並州州學說書。不能屈志仕進,寓居於虢之盧氏,習辟穀術。趙抃複薦其行誼,賜號退安處士。易作詩,琦每為書之石,或不可其意輒滌去,琦亦再書之。尹洙帥渭,延致尊禮,狄青代洙,遇之亦厚。治平末,卒,琦作文祭之雲:「剛介之性,天下能合者有幾?淵源之學,古人不到者甚多。」其敬之如此。熙寧察訪定戶役,詔易家用處士如七品恩,得減半,示優禮雲。
薑潛,字至之,兗州奉符人。從孫複學《春秋》。用田況舉召試學士院,為明州錄事參軍。以母思鄉求致仕,敕過門下,知封駁司吳奎封還之,而與韓絳共上章以薦,徙兗州錄事參軍。從奎辟鄆州教授,奎升堂拜其母,又薦為國子直講、韓王宮伴讀。謁宗正允弼,吏引趨庭,潛不答,呼馬欲去,遂以客禮見。
熙甯初,詔舉選人淹滯者與京官凡三十七人,潛在選中。神宗聞其賢,召對延和殿,訪以治道何以致之,對曰:「有《堯》、《舜》二《典》在,顧陛下致之之道何如。」知陳留縣,至數月,青苗令下,潛出錢,榜其令於縣門,已,徙之鄉落,各三日無應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願矣!」錢以是獨得不散。司農、開封疑潛沮格,各使其屬來驗,皆如令。而條例司劾祥符住散青苗錢,潛知且不免,移疾去,縣人詣府請留之,不得。家居卒,年六十六。
連庶字居錫,安州應山人。舉進士,調商水尉、壽春令。興學,尊禮秀民,以勸其俗;開瀕淮田千頃,縣大治。淮南王舊壘在山間,會大水,州守議取其甓為城,庶曰:「弓矢舞衣傳百世,藏於王府,非為必可用,蓋以古之物傳於今,尚有典刑也。」壘因是得存。以母老乞監陳州稅。嘗送客出北門,見日西風塵,而冠蓋憧憧不已,慨然有感,即日求分司歸。久之,翰林學士歐陽修、龍圖閣直學士祖無擇言庶文學行義,宜在台閣。以知昆山縣,辭不行。累遷職方員外郎,卒。
庶始與弟庠在鄉里,時宋郊兄弟、歐陽修皆依之。及二宋貴達,不可其志,退居二十年。守道好修,非其人不交,非其義秋毫不可汙也。庶既死,宋郊之孫義年為應山令,緣邑人之意,作堂於法興僧舍,繪二宋及庶、庠之像祠事之。庠亦登科,敏於政事,號良吏,終都官郎中。
章詧字,隱之,成都雙流人。少孤,鞠於兄嫂,以所事父母事之。博通經學,尤長《易》、《太玄》,著《發隱》三篇,明用蓍索道之法,知以數寓道之用、三摹九據始終之變。蜀守蔣堂、楊察、張方平、何郯、趙抃鹹以逸民薦,一賜粟帛,再命州助教,不就。嘉祐中,賜號沖退處士。王素時為州,因更其所居之鄉曰處士,裏曰通儒,坊曰沖退。詧由是益以道自裕,尊生養氣,憂喜、是非亦不以撓其心形。
嘗訪裏人範百祿,謂曰:「子辟谷二十餘年,今強力尚足,子亦嘗知以氣治疾之說乎?」百祿因從扣《太玄》,詧為解述大旨,再複《摛》詞曰:「'人之所好而不足者,善也;所醜而有餘者,惡也。君子能強其所不足,而拂其所有餘,《太玄》之道幾矣。'此子雲仁義之心,予之于《太玄》也,述斯而已。若苦其思,艱其言,迂溺其所以為數而忘其仁義之大,是惡足以語夫道哉?」熙甯元年,卒,年七十六。子祀,亦好古學,嘗應行義敦遣詔。仍世有隱德,其所居猶存。
俞汝尚,字退翁,湖州烏程人。少時讀書于鄣南之昆山。為人溫溫有禮,議論不苟。不可於意,有所不言,言之未嘗妄也。不肯料理生事,不以貧乏撓其懷,淡於勢利。聞人善言善行,記之不忘,時時為人道之。擢進士第,涉曆州縣,無少營進取之心。嘗知導江縣,新繁令卒,使者使承其乏,將資以公田,辭,不許,至則悉以周舊令之家。熙甯初,簽書劍南西川判官。趙抃守蜀,以簡靜為治,每旦退坐便齋,諸吏莫敢至,唯汝尚來輒排闥徑入,相對清談竟暮。
王安石當國,患一時故老不同己,或言汝尚清望,可置之禦史,使以次彈擊。驛召詣京師,既知所以薦用意,力辭,章再上得免。親故有責以不能與子孫為地者,汝尚笑曰:「是乃所以為其地也。」還家苦貧,未能忘祿養。又從趙抃於青州,遂以屯田郎中致仕。蘇軾、蘇轍、孫覺、李常皆賦詩文歎美之。
優遊數年,當六月徂暑,寢室不可居,出舍于門,妻黃就視之,汝尚曰:「人生七十者希,吾與夫人皆過之,可以行矣。」妻應曰:「然則我先去。」後三日卒。汝尚庀其喪,為作銘,召諸子告曰:「吾亦從此逝矣。」隱幾而終,相去才十日。孫侔,紹興中敷文閣直學士。
陽孝本,字行先,虔州贛人。學博行高,隱于城西通天岩。蘇頌、蒲宗孟皆以山林特起薦之。蘇軾自海外歸,過而愛焉,號之曰玉岩居士。嘗直造其室,知其不娶,戲以為元德秀之流。孝本自言為陽城之裔,故軾詩有雲:「眾謂元德秀,自稱陽道州。」嘉之也。隱遁二十年,一時名士多從之遊。崇寧中,舉八行,解褐為國子錄,再轉博士。以直秘閣歸,卒,年八十四。
鄧考甫,字成之,臨川人。第進士,曆陳留尉、萬載永明令、知上饒縣,積官奉議郎,提點開封府界河渠,坐事去官,遂閉戶著書,不復言仕。
元符末,詔求直言。考甫年八十一,上書雲:「亂天下者,新法也,末流之禍,將不可勝言。今宜以時更化,純法祖宗。」因論熙寧而下,權臣迭起,欺世誤國,曆指其事而枚數其人。蔡京嫉之,謂為詆訕宗廟,削籍羈筠州。崇寧去黨碑,釋逐臣,同類者五十三人,其五十人得歸,惟考甫與範柔中、封覺民獨否,遂卒於筠。且死,命幼孫名世執筆,口占百餘言,其略曰:「予自謂山中宰相,虛有其才也;自謂文昌先生,虛有其詞也。不得大用於盛世,亦無憾焉,蓋有天命爾。」所論述有《蔔世大寶龜》、《伊周素蘊》、《義命雜著》、《太平策要》等,凡二百五十餘篇。
宇文之邵,字公南,漢州綿竹人。舉進士,為文州曲水令。轉運以輕縑高其價,使縣鬻於民。之邵言:「縣下江上山,地狹人貧,耕者亡幾,方歲儉饑,羌夷數入寇,不可複困之以求利。」運使怒。
會神宗即位求言,乃上疏曰:「天下一家也。祖宗創業、守成之法具在。陛下方居諒陰,諂諛奸佞之人屏伏未動,正可念五聖之功德,常若左右前後。京師者,諸夏之視效,俗宜敦厚,而勿憸薄浮侈是尚。公卿大夫,民之表也,宜以名節自勵,而勢利合雜是先。願以節義廉恥風導之,使人知自重。千里之郡,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轉運使、提點刑獄制之也。百里之邑,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郡制之也。前日赦令,應在公逋負一切蠲除,而有司操之益急,督之愈甚,使上澤不下流,而細民益困。如擇賢才以為三司之官,稍假郡縣以權,則民瘼除矣。然後監番、棸、蹶、楀之盛以保安外戚,考《棠棣》、《角弓》之義以親睦九族,興墜典,拔滯淹,遠誇毗,來忠讜。凡所建置,必與大臣共議以廣其善,號令威福則專制之。如此,則天下之人思見太平可拱而俟也。」
疏奏不報。喟然曰:「吾不可仕矣。」遂致仕,以太子中允歸,時年未四十。自強於學,不易其志,日與交友為經史琴酒之樂,退居十五年而終。司馬光曰:「吾聞志不行,顧祿位如錙銖;道不同,視富貴如土芥。今于之邵見之矣。」範鎮亦曰:「之邵位下而言高,學富而行篤,少我二十一歲而先我掛冠,使吾慊然。」其為兩賢所推尚如此。
吳瑛,字德仁,蘄州蘄春人。以父龍圖閣學士遵路任補太廟齋郎,監西京竹木務,簽書淮南判官,通判池州、黃州,知郴州,至虞部員外郎。治平三年,官滿如京師,年四十六,即上書請致仕。公卿大夫知之者相與出力挽留之,不聽,皆嘆服以為不可及,相率賦詩飲餞於都門,遂歸。
蘄有田,僅足自給。臨溪築室,種花釀酒,家事一付子弟。賓客至必飲,飲必醉,或困臥花間,客去亦不問。有臧否人物者,不酬一語,但促奴益行酒,人莫不愛其樂易而敬其高。嘗有貴客過之,瑛酒酣而歌,以樂器扣其頭為節,客亦不以為忤。視財物如糞土,妹婿輒取家財數十萬貸人,不能償,瑛哀之曰:「是人有母,得無重憂!」召而焚其券。門生為治田事曆歲,忽謝去,曰:「聞有言某簿書為欺者,誼不可留。」瑛命取前後文書示之,蓋未嘗發封也。盜入室,覺而不言,且取其被,乃曰:「他物唯所欲,夜正寒,幸舍吾被。」其真率曠達類此。
哲宗朝有薦之者,召為吏部郎中,就知蘄州,皆不起。崇寧三年感疾,即閉閤謝醫藥,至垂絕不亂。卒,年八十四。
松江漁翁者,不知其姓名。每棹小舟遊長橋,往來波上,扣舷飲酒,酣歌自得。紹聖中,閩人潘裕自京師調官回,過吳江,遇而異焉,起揖之曰:「予視先生氣貌,固非漁釣之流,願丐緒言,以發蒙陋。」翁瞪視曰:「君不凡,若誠有意,能過小舟語乎?」裕欣然過之。翁曰:「吾厭喧煩,處閑曠,遁跡於此三十年矣。幼喜誦經史百家之言,後觀釋氏書,今皆棄去。唯飽食以嬉,尚何所事?」裕曰:「先生澡身浴德如此。今聖明在上,盍出而仕乎?」笑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吾雖不能棲隱岩穴,追園、綺之蹤,竊慕老氏曲全之義。且養志者忘形,養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心形俱忘,其視軒冕如糞土耳,與子出處異趣,子勉之。」裕曰:「裕也不才,幸聞先生之高義,敢問舍所在。」曰:「吾姓名且不欲人知,況居室耶!」飲畢,長揖使裕反其所,鼓枻而去。
杜生者,潁昌人。不知其名,縣人呼為杜五郎。所居去縣三十裏,有屋兩間,與其子並居,前有空地丈餘,即為籬門,生不出門者三十年。
黎陽尉孫軫往訪之。其人頗灑落,自陳村人無所能,官人何為見顧。軫問所以不出門之因,笑曰:「以告者過也。」指門外一桑曰:「憶十五年前,亦曾納涼其下,何謂不出?但無用于時,無求於人,偶自不出耳,何足尚哉。」問所以為生,曰:「昔時居邑之南,有田五十畝,與某兄同耕。迨兄子娶婦,度所耕不足贍,乃盡以與兄,而攜妻子至此,蒙鄉人借屋,遂居之。唯與人擇日,又賣醫藥以給飦粥,亦有時不繼。後子能耕,荷長者見憐,與田三十畝使之耕,尚有餘力,又為人傭耕,自此食足。鄉人貧,以醫術自業者多。念己食既足,不當更兼他利,由是擇日賣藥,一切不為。」問常日何所為,曰:「端坐耳。」「頗觀書否?」曰:「二十年前,曾有人遺一書策,無題號,其間多說浮名經,當時極愛其議論,今忘之,並書亦不知所在矣。」時盛寒,布袍草屩,室中枵然,而氣韻閑曠,言詞精簡,。蓋有道之士也。問其子之為人,曰:「村童也,然性質甚淳厚,不妄言,不敢嬉。唯間一至縣買鹽酪,可數行跡以待其歸,徑往徑還,未嘗旁游一步也。」軫嗟歎,留連久之,乃去。後至延安幕府,為沈括言之。括時理軍書,迨夜半,疲極未臥,聞軫談及此,及頓忘其勞。
順昌山人。靖康末,有避亂於順昌山中者,深入得茅舍,主人風裁甚整,即之語,士君子也。怪而問曰:「諸君何事挈妻孥能至是耶?」因語之故。主人曰:「亂何自而起耶?」眾爭為言,主人嗟惻久之,曰:「我父為仁宗朝人也,自嘉祐末蔔居於此,因不復出。以我所聞,但知有熙甯紀年,亦不知於今幾何年矣。」
南安翁者。漳州陳元忠客居南海日,嘗赴省試過南安,會日暮,投宿野人家,茅茨數椽,竹樹茂密可愛。主翁雖麻衣草屨,而舉止談對宛若士人。幾案間有文籍散亂,視之皆經、子也。陳叩之曰:「翁訓子讀書乎?」曰:「種園為生耳。」「亦入城市乎?」曰:「十五年不出矣。」問:「藏書何用?」曰:「偶有之耳。」因雜以他語。少焉,風雨暴作,其二子歸,舍鉏揖客,人物不類農家子。翁進豆羹享客,不復共談,遲明別去。
陳以事留城中,翌日,見翁倉遑而行,陳追詰之曰:「翁雲十五年不出城,何為到此?」曰:「吾以急事不容不出。」問之,乃大兒于關外鬻果失稅,為關吏所拘。陳為謁監征,至則已捕送郡。翁與小兒偕詣庭下,長子當杖,翁懇白郡守曰:「某老鈍無能,全藉此子贍給。若渠不勝杖,則翌日乏食矣。願以身代之。」小兒曰:「大人豈可受杖,某願代兄。」大兒又以罪在己,甘心焉,三人爭不決。小兒來父耳旁語,若將有所請,翁叱之,兒必欲前。郡守疑之,呼問所以,對曰:「大人元系帶職正郎,宣和間累典州郡。」翁急拽其衣使退,曰:「兒狂,妄言。」守詢誥敕在否,兒曰:「見作一束置甕中,埋於山下。」守立遣吏隨兒發取,果得之,即延翁上坐,謝而釋其子。次日,枉駕訪之,室已虛矣。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隱逸下
○徐中行蘇雲卿譙定王忠民劉勉之胡憲郭雍劉愚魏掞之安世通
徐中行,台州臨海人。始知學,聞安定胡瑗講明道學,其徒轉相傳授,將往從焉。至京師,首謁範純仁,純仁賢之,薦于司馬光,光謂斯人神清氣和,可與進道。會福唐劉彝赴闕,得瑗所授經,熟讀精思,攻苦食淡,夏不扇,冬不爐,夜不安枕者逾年。乃歸葺小室,竟日危坐,所造詣人莫測也。父死,跣足廬墓,躬耕養母。推其餘力,葬內外親及州裏貧無後者十餘喪。晚年教授學者,自灑掃應對、格物致知達于治國平天下,不失其性,不越其序而後已。
其友羅適持節本路,舉以自代,又率部使者以遺逸薦。崇甯中,郡守李諤又以八行薦。時章、蔡竊國柄,竄逐善類且盡,中行每一聞命輒淚下。一日,去之黃岩,會親友,盡毀其所為文,幅巾藜杖,往來委羽山中。客有詰以避舉要名者,中行曰:「人而無行,與禽獸等。使吾得以八行應科目,則彼之不被舉者非人類與?吾正欲避此名,非要名也。」客慚而退。陳瓘謫台州,聞名納交,暨其沒,錄其行事,謂與山陽徐積齊名,呼為「八行先生」。
子三人,庭筠其季也,童草有志行,事父兄孝友天至。居喪毀甚,既免喪,猶不忍娶者十餘年。秦檜當國,科場尚諛佞,試題問中興歌頌,庭筠歎曰:「今日豈歌頌時耶!」疏其未足為中興者五,見者尤之,庭筠曰:「吾欲不妄語,而敢欺君乎?」
黃岩尉鄭伯熊代去,請益,庭筠曰:「富貴易得,名節難守。願安時處順,主張世道。」伯熊受其言,迄為名臣。有詔舉人嘗五上春官者予嶽祠。庭筠適應格,所親鹹勸之,庭筠辭曰:「吾嘗草封事,謂嶽廟冗祿無用。既心非之,可躬蹈耶?」
其學以誠敬為主,夜必就榻而後脫巾,旦必巾而後起。居無惰容,喜無戲言,不事緣飾,不苟臧否。聞人片善,記其姓名。遇饑凍者,推食解衣不靳。僦屋以居,未嘗戚戚。尤袤為守,聞其名,遣書禮之。一日,巾車曆訪舊遊,徜徉幾月。歸感微疾,端坐瞑目而逝,年八十有五。鄉人崇敬之,以其父子俱隱遁,稱之曰二徐先生。淳熙間,常平使者朱熹行部,拜墓下,題詩有「道學傳千古,東甌說二徐」之句,且大書以表之曰「有宋高士二徐先生之墓」。
庭筠之兄庭槐、庭蘭,皆有父風。孫日升,苦學有守,於是徐氏詩書不絕六世矣。
蘇雲卿,廣漢人。紹興間,來豫章東湖,結廬獨居。待鄰曲有恩禮,無良賤老稚皆愛敬之,稱曰蘇翁。身長七尺,美須髯,寡言笑,布褐草履,終歲不易,未嘗疾病。披荊畚礫為圃,藝植耘芟,灌溉培壅,皆有法度。雖隆暑極寒,土焦草凍,圃不絕蔬,滋鬱暢茂,四時之品無闕者。味視他圃尤勝,又不二價,市鬻者利倍而售速,先期輸直。夜織屨,堅韌過革舄,人爭貿之以饋遠。以故薪米不乏,有羨則以周急應貸,假者負償,一不經意。溉園之隙,閉門高臥,或危坐終日,莫測識也。
少與張浚為布衣交,浚為相,馳書函金幣屬豫章帥及漕曰:「余鄉人蘇雲卿,管、樂流亞,遁跡湖海有年矣。近聞灌園東湖,其高風偉節,非折簡能屈,幸親造其廬,必為我致之。」帥、漕密物色,曰:「此獨有灌園蘇翁,無雲卿也。」帥、漕乃屏騎從,更服為遊士,入其圃,翁運鋤不顧。進而揖之,翁曰:「二客何從來耶?」延入室,土銼竹幾,地無纖塵,案上有《西漢書》一冊。二客恍若自失,默計此為蘇雲卿也。既而汲泉煮茗,意稍款浹,遂扣其鄉里,徐曰:「廣漢。」客曰:「張德遠廣漢人,翁當識之。」曰:「然。」客又問:「德遠何如人?」曰:「賢人也。第長於知君子,短于知小人,德有餘而才不足。」因問:「德遠今何官?」二客曰:「今朝廷起張公,欲了此事。」翁曰:「此恐怕他未便了得在。」二客起而言曰:「張公令某等致公,共濟大業。」因出書函金幣置幾上。雲卿鼻間隱隱作聲,若自咎歎者。二客力請共載,辭不可,期以詰朝上謁。旦遣使迎伺,則扃戶闃然,排闥入,則書幣不啟,傢俱如故,而翁已遁矣,竟不知所往。
帥、漕複命,浚拊幾歎曰:「求之不早,實懷竊位之羞。」作箴以識之,曰:「雲卿風節,高於傅霖。予期與之,共濟當今。山潛水杳,邈不可尋。弗力弗早,予罪曷針。」
譙定,字天授,涪陵人。少喜學佛,析其理歸於儒。後學《易》于郭曩氏,自「見乃謂之象」一語以入。郭曩氏者,世家南平,始祖在漢為嚴君平之師,世傳《易》學,蓋象數之學也。定一日至汴,聞伊川程頤講道於洛,潔衣往見,棄其學而學焉。遂得聞精義,造詣愈至,浩然而歸。其後頤貶涪,實定之鄉也,北山有岩,師友游泳其中,涪人名之曰讀易洞。
靖康初,呂好問薦之,欽宗召為崇政殿說書,以論弗合,辭不就。高宗即位,定猶在汴,右丞許翰又薦之,詔宗澤津遣詣行在。至惟揚,寓邸舍,窶甚,一中貴人偶與鄰,饋之食不受,與之衣亦不受,委金而去,定袖而歸之,其自立之操類此。上將用之,會金兵至,失定所在。複歸蜀,愛青城大面之勝,棲遁其中,蜀人指其地曰譙岩。敬定而不敢名,稱之曰譙夫子,有繪像祀之者,久而不衰。定《易》學得之程頤,授之胡憲、劉勉之,而馮時行、張行成則得定之餘意者也。定後不知所終,樵夫牧童往往有見之者,世傳其為仙雲。
初,程頤之父珦嘗守廣漢,頤與兄顥皆隨侍,游成都,見治篾箍桶者挾冊,就視之則《易》也,欲擬議致詰,而篾者先曰:「若嘗學此乎?」因指「《未濟》男之窮」以發問。二程遜而問之,則曰:「三陽皆失位。」兄弟渙然有所省,翌日再過之,則去矣。其後袁滋入洛,問《易》於頤,頤曰:「《易》學在蜀耳,盍往求之?」滋入蜀訪問,久無所遇。已而見賣醬薛翁於眉、邛間,與語,大有所得,不知所得何語也。
憲、勉之、滋皆閩人,時行、行成蜀人,郭曩氏及篾叟、醬翁皆蜀之隱君子也。
王忠民,潁陽人,世業醫。忠民幼通經史,自靖康以來,數言邊方利害於朝,累召弗至。高宗渡江,忠民隱居不出,諸鎮翟興等皆重之,弗能致;張浚授以迪功郎,不受。興徙治藥川,忠民避地南下,遇商虢鎮撫使董先於內鄉,留軍中,事以師禮。
時劉豫僭立,忠民作《九思圖》及定亂四象達之金主,及鏤板印圖散於偽境,以明天下之義。紹興三年,翟琮薦其忠節於朝,特授宣教郎,詔董先津遣詣行在。既至,宰相呂頤浩、簽書樞密院事徐俯見之皆拜,舍於政府。忠民上疏辭官,言:「臣憤金人無道,故三上金主書,乞還二帝,本心報國,非冀名祿。」上不許。忠民以誥置櫝中,藏七寶山下,力懇求去。複依董先軍中,遂不出。
時又有蘇庠者,丹陽人。紳之後,頌之族也。少能詩,蘇軾見其《清江曲》,大愛之,由是知名。徐俯薦其賢,上特召之,固辭;又命守臣以禮津遣,庠辭疾不至,以壽終。
劉勉之,字致中,建州崇安人。自幼強學,日誦數千言。逾冠,以鄉舉詣太學。時蔡京用事,禁止毋得挾元祐書,自是伊、洛之學不行。勉之求得其書,每深夜,同舍生皆寐,乃潛抄而默誦之。譙定至京師,勉之聞其從程頤遊,邃《易》學,遂師事之。已而厭科舉業,揖諸生歸,見劉安世、楊時,皆請業焉。及至家,即邑近郊結草為堂,讀書其中,力耕自給,澹然無求於世。與胡憲、劉子翬相往來,日以講論切磋為事。
紹興間,中書舍人呂本中疏其行義志業以聞,特召詣闕。秦檜方主和,慮勉之見上持正論,乃不引見,但令策試後省給劄而已。勉之知不與檜合,即謝病歸。杜門十餘年,學者踵至,隨其材品,為說聖賢教學之門及前言往行之懿。所居有白水,人號曰白水先生。賢士大夫自趙鼎以下皆敬慕與交。後秦檜益橫,鼎竄死,諸賢禁錮,勉之竟不復出。
勉之一介不妄取。婦家富,無子,謀盡以貲歸於女,勉之不受,以畀族之賢者,命之奉祀。其友朱松卒,屬以後事,且戒其子熹受學。勉之經理其家,而誨熹如子侄。熹之得道,自勉之始。紹興十九年,卒,年五十九。
胡憲,字原仲,居建之崇安。生而靜愨,不妄笑語,長從從父胡安國學。平居危坐植立,時然後言,雖倉卒無疾言遽色,人犯之未嘗校。紹興中以鄉貢入太學。會伊、洛學有禁,憲獨陰與劉勉之誦習其說。既而學《易》於譙定,久未有得,定曰:「心為物漬,故不能有見,唯學乃可明耳。」憲喟然歎曰:「所謂學者,非克己工夫耶?」自是一意下學,不求人知。一旦,揖諸生歸故山,力田賣藥,以奉其親。安國稱其有隱君子之操。從遊者日眾,號籍溪先生,賢士大夫亦高仰之。
折彥質、范沖、朱震、劉子羽、呂祉、呂本中共以其行義聞於朝,上特召之,憲辭母老。及彥質入西府,又言於上,趣召愈急,憲力辭。乃賜進士出身,授左迪功郎、添差建州教授,憲猶不屈。太守魏矼遣行義諸生入裏致詔,且為手書陳大義,開譬甚力,憲不得已就職。日與諸生接,訓以為己之學。聞者始而笑,中而疑,久而觀其所以修身、事親、接人者,無一不如所言,遂翕然悅服。郡人程元以篤行稱,龔何以廉節著,皆迎致俾參學政,學者自是大化。
因七年不徙官,以母年高不樂居官舍,求監南嶽廟以歸。久之,起為福建路安撫使司屬官。時帥張宗元榷鹽急,私販者銖兩亦重坐。憲告以為政大體,宗元不悅,憲複請祠而去。
秦檜方用事,諸賢零落,憲家居不出。檜死,以大理司直召,未行,改秘書正字。既至,次當奏事,而病不能朝,乃草疏言:「金人大治汴京宮室,勢必敗盟。今元臣、宿將惟張浚、劉錡在,識者皆謂金果南牧,非此兩人莫能當。願亟起之,臣死不恨。」時兩人皆為積毀所傷,未有敢顯言其當用者,憲獨首言之。疏入,即求去。上嘉其忠,詔改秩與祠歸。
初,憲與劉勉之俱隱,後又與劉子翬、朱松交。松將沒,屬其子熹受學於憲與勉之、子翬。熹自謂從三君子游,而事籍溪先生為久。方憲之以館職召也,適秦檜諱言之後,憲與王十朋、馮方、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士為《五賢詩》以歌之。人始信憲之不苟出,而惜其在位僅半年,不究其底蘊雲。紹興三十二年,卒,年七十七。
郭雍,字子和,其先洛陽人。父忠孝,官至太中大夫,師事程頤,著《易說》,號兼山先生,自有傳。雍傳其父學,通世務,隱居峽州,放浪長楊山谷間,號白雲先生。
乾道中,以峽守任清臣、湖北帥張孝祥薦於朝,旌召不起,賜號沖晦處士。孝宗稔知其賢,每對輔臣稱道之,命所在州郡歲時致禮存問。後更封頤正先生,令部使者遣官就問雍所欲言,備錄繳進。於是,雍年八十有三矣。
淳熙初,學者裒集程顥、程頤、張載、游酢、楊時及忠孝、雍凡七家,為《大易粹言》行於世。其述雍之說曰:
《易》貫通三才,包括萬理。伏羲氏之畫,得于天而明天。文王之畫,得於人而明人。羲畫為天,天,君道也,故五之在人為君。文重為地,地,臣道也,故二之在人為臣。以上下二卦別而言之如此。合六爻而言之,則三四皆人道也,故謂之中爻。
《乾》,元亨利貞,初曰四德。後又曰乾元,始而亨者也。利牝馬貞,利君子貞。是以四德為二義亦可矣。乾,陽物也。坤,陰物也。由《乾》一卦論之,則元與亨陽之類,利與貞陰之類也。是猶春夏秋冬雖為四時,由陰陽觀之,則春夏為陽,秋冬為陰也。天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天之道,陰與陽之類也。地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地之道,柔與剛之類也。人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人之道,仁與義之類也。
又《坤》之六五,坤雖臣道,五實君位,雖以柔德,不害其為君;猶《乾》之九二,雖有君德,不害其為臣。故乾有兩君,德無兩君;坤有兩臣,德無兩臣。六五以柔居尊,下下之君也。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下也。下下本坤德也。黃,中色也,色之至美也;裳,下服也,是以至美之德而下人也。
其發明精到如此。淳熙十四年。卒。
劉愚,字必明,衢州龍遊人。幼警敏力學。弱冠入太學,有聲,受業者甚眾。侍御史柴瑾、祭酒顏師魯、博士林光朝深器重之。瑾每奏對稱上意,則曰:「臣客劉愚為臣言。」師魯嘗奏愚行藝,上記曰:「此向者柴瑾所薦也。」上舍釋褐,居第一。調江陵府教授,早晚為諸生講說,同僚相率以聽。愚益謙下,與葉適、項安世講論不倦,每以隱居學道為樂。
歲滿,帥王藺致書剡辟,固辭,貧不能歸。外移安鄉縣令,邑逋賦萬計,愚核實數,寬限期,民不見吏而賦自足。會歲歉,出常平米賑貸,邑佐持不可,愚曰:「有罪不以相累。」出緡錢數千萬,召商糴他郡而收元直,米價頓平,猶積廩數千石以備饑旱。邑有范仲淹讀書地,為繪像立祠,興學,士競知勸。
諸司交薦,改秩,愚雅不樂仕進,遂致仕。丞相余端禮,鄉人也,與愚有舊,且召堂審,愚竟舍去不顧。結廬城南,頹坦敗壁,蓬蒿蕭然。著書自適,《書》、《禮》、《語》、《孟》皆有解。年八十三而卒。故友與其門人私諡曰謙靖先生,後更諡曰靖君,鄉郡祠之。
妻徐氏在家時,其母將以嫁姑子之富者,徐泣曰:「為富人妻,不願也。」遂歸於愚,居破屋中,一事機杼。愚嘗懷白金歸,徐怒曰:「我以子為賢而若是,亟具歸。」愚出書以示,束修得也,乃已。有梁鴻之風焉。
子克、幾、凡。克蚤以詩名,葉適嘗稱其可繼陶、韋。
魏掞之,字子實,建州建陽人,初字元履。自幼有大志。師胡憲,與朱熹遊。兩以鄉舉試禮部不第。嘗客衢守章傑所。趙鼎以謫死,其子汾將喪過衢。傑雅憾鼎,又希秦檜意,遣尉翁蒙之領卒掩取鼎平時與故舊來往簡牘。蒙之先遣人告汾焚之,逮至一無所得。傑怒,治蒙之,拘汾於兵家所,且以告檜。掞之以書責傑,長揖徑歸。築室讀書,榜以「艮齋」,自是人稱曰艮齋先生。
閩帥汪應辰、建守陳正同知其賢,薦于朝,時相尼之,不果召。乾道中,詔舉遺逸,部刺史芮燁與帥、守共表其行誼,特詔召之,掞之力辭。時宰相陳俊卿,閩人也,雅知掞之,招之甚力。乃以布衣入見,極陳當時之務,大要勸上以修德業、正人心、養士氣為恢復之本。上嘉納之,賜同進士出身,守太學錄。
先是,學官養望自高,不與諸生接。掞之既就職,日進諸生教誨之,又增葺其舍,人人感勵。將釋菜,掞之請廢王安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顥、程頤,列於祀典,不報。複言「太學之教宜以德行經術為先,其次則通習世務。今乃專以空言取人」,又不報。遂丐去。
會福州副總管曾覿秩滿還,在道,掞之累疏以諫,移疾杜門,遺書陳俊卿責其不能救止,語甚切。遂以迎親請歸,行數曰,罷為台州教授。方掞之之未行也,覿至國門外已久,伺掞之去,乃敢入。掞之在朝不能半歲,既歸,喟然歎曰:「上恩深厚如此,而吾學不足以感悟聖意。」乃日居艮齋,條理舊聞,以求其所未至。
其居家,謹喪祭,重禮法。從父有客于南者,千里迎養,死葬如禮,而字其孤。建俗生子多不舉,為文以戒,全活者甚眾。又白於官,請督不葬其親者,富與期,貧與財,而無主後者掩之。每遇歲饑,為粥以食饑者。後依古社倉法,請官米以貸民,至冬取之以納於倉。部使者素敬掞之,捐米千餘斛假之,歲歲斂散如常,民賴以濟。諸鄉社倉自掞之始。
與人交,嘉其善而救其失。後進以禮來者,苟有寸長,必汲汲推挽成就之。至或訾其近名,則蹙然曰:「使夫人而避此嫌,為善之路絕矣。」病革,母視之,不巾不見。戒其子「毋以僧巫俗禮浼我。」以書召朱熹至,委以後事而訣。卒,年五十八。
後上思其直諒,將召用之,大臣言已死,乃贈直秘閣。熹平日趣向與掞之同。乾道中,熹亦被召,將行,聞掞之去國,乃止。
青城山道人安世通者,本西人。其父有謀策,為武官,數以言幹當路不用,遂自沈於酒而終。世通亦隱居青城山中不出。
吳曦反,乃獻書于成都帥楊輔曰:「世通在山中,忽聞關外之變,不覺大慟。世通雖方外人,而大人先生亦嘗發以入道之門。竊以為公初得曦檄,即當還書,誦其家世,激以忠義,聚官屬軍民,素服號慟,因而散金髮粟,鼓集忠義,閉劍門,檄夔、梓,興仗義之師,以順討逆,誰不願從?而士大夫皆酒缸飯囊,不明大義,尚雲少屈以保生靈,何其不知輕重如此!夫君乃父也,民乃子也,豈有棄父而救子之理?此非曦一人之叛,乃舉蜀士大夫之叛也。聞古有叛民無叛官,今曦叛而士大夫皆縮手以聽命,是驅民而為叛也。且曦雖叛逆,猶有所忌,未敢建正朔、殺士大夫,尚以虛文見招,亦以公之與否蔔民之從違也。今悠悠不決,徒為婦人女子之悲,所謂停囚長智,吾恐朝廷之失望也。凡舉大事者,成敗死生皆當付之度外。區區行年五十二矣,古人言:'可以生而生,福也;可以死而死,亦福也。'決不忍汗面戴天,同為叛民也。」
輔有重名,蜀中士大夫多勸以舉義者,而世通之言尤切至。輔不能決,遂東如江陵,請吳獵舉兵以討曦。未幾,曦敗,獵使蜀,薦士以世通為首雲。
◎卓行
○劉庭式巢谷徐積曾叔卿劉永一
父子有親,夫婦有別,朋友有信,天下之所共知而共由者也,乃有卓行於斯焉。徐積於其所天,劉庭式於其室家,巢谷于其知己,皆行常人之難。行其所難而安焉,豈非卓乎?曾叔卿之不欺,劉永一之不苟取,皆以一事而人譽之終身,蓋有其所矣,其可忽諸!撰《卓行傳》。
劉庭式,字得之,齊州人,舉進士。蘇軾守密州,庭式為通判。初,庭式未第時,議娶鄉人之女,既約,未納幣。庭式乃及第,女以病喪明,女家躬耕貧甚,不敢複言。或勸納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許之矣,豈可負吾初心哉。」卒娶之。生數子,後死,庭式喪之逾年,不肯複娶。軾問之曰:「哀生於愛,愛生於色。今君愛何從生,哀何從出乎?」庭式曰:「吾知喪吾妻而已。吾若緣色而生愛,緣愛而生哀,色衰愛弛,吾哀亦忘,則凡揚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為妻也耶?」軾深感其言。庭式後監太平觀,老於廬山,絕粒不食,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阪如飛,以高夀終。
巢谷,初名穀,字元修,眉州眉山人。父中,谷傳其學,雖樸而博。舉進士京師。穀素多力,見舉武藝者心好之,遂棄其舊學,蓄弓箭,習騎射,久之業成而不中第。聞西邊多驍勇,為四方冠,去游秦鳳、涇原間。所至友其秀桀,與韓存寶尤相善,教之兵書。
熙寧中,存寶為河州將,有功,號熙河名將。會滬州蠻乞弟擾邊,諸郡不能制,命存寶出兵討之。存寶不習蠻事,邀穀至軍中問焉。及存寶得罪,將就逮,自度必死,謂穀曰:「我涇原武夫,死非所惜。顧妻子不免寒餓,橐中有銀數百兩,非君莫可使遺之者。」穀許諾,即變姓名,懷銀步往授其子,人無知者。存寶死,谷逃避江、淮間,會赦乃出。
蘇軾謫黃州,與谷同鄉,幼而識之,因與之遊。乃軾與弟轍在朝,穀浮沉裏中,未嘗一來相見。紹聖初,軾、轍謫嶺海,平生親舊無複相聞者,穀獨慨然自眉山誦言欲徒步訪兩蘇,聞者皆笑其狂。
元符二年,穀竟往,至梅州遺轍書曰:「我萬里步行見公,不意自全,今至梅矣,不旬日必見,死無恨矣。」轍驚喜曰:「此非今世人,古之人也。」既見,握手相泣,已而道平生,逾月不厭。時穀年七十三,瘦瘠多病,將複見軾于海南,轍湣而止之曰:「君意則善,然循至儋數千里,當複渡海,非老人事也。」穀曰:「我自視未即死也,公無止我。」閱其橐中無數千錢,轍方困乏,亦強資遣之。舟行至新會,有蠻隸竊其橐裝以逃,獲於新州,穀從之至新,遂病死。轍聞,哭之失聲,恨不用己言而致死,又奇其不用己言而行其志也。
徐積,字仲車,楚州山陽人。孝行出於天稟。三歲父死,旦旦求之甚哀,母使讀《孝經》,輒淚落不能止。事母至孝,朝夕冠帶定省。從胡翼之學。所居一室,寒一衲裘,啜菽飲水,翼之饋以食,弗受。
應舉入都,不忍舍其親,徒載而西。登進士第,舉首許安國率同年生入拜,且致百金為壽,謝卻之。以父名「石」終身不用石器,行遇石則避而不踐,或問之,積曰:「吾遇之則怵然傷吾心,思吾親,故不忍加足其上爾。」母亡,水漿不入口者七日,悲慟嘔血。廬墓三年,臥苫枕塊,衰絰不去體,雪夜伏墓側,哭不絕音。翰林學士呂溱過其廬適聞之,為泣下曰:「使鬼神有知,亦垂涕也。」甘露歲降兆域,杏兩枝合為幹。既終喪,不徹筵幾,起居饋獻如平生。
中年有聵疾,屏處窮裏,而四方事無不知。客從南越來,積與論嶺表山川險易、鎮戍疏密,口誦手畫,若數一二。客歎曰:「不出戶而知天下,徐公是也。」自少及老,日作一詩,為文率用腹稿,口占授其子。嘗借人書策,經宿還之,借者紿言中有金葉,積謝而不辨,賣衣償之。鄉人有爭訟,多就取決。州以行聞,詔賜粟帛。
元祐初,近臣合言:「積養親以孝著,居鄉以廉稱,道義文學,顯于東南。今年過五十,以耳疾不能出仕。朝廷方詔舉中外學官,如積之賢,宜在所表。」乃以揚州司戶參軍為楚州教授。每升堂,訓諸生曰:「諸君欲為君子,而勞己之力,費己之財,如此而不為,猶之可也;不勞己之力,不費己之財,何不為君子?鄉人賤之,父母惡之,如此而不為,可也。鄉人榮之,父母欲之,何不為君子?」又曰:「言其所善,行其所善,思其所善,如此而不為君子者,未之有也。言其不善,行其不善,思其不善,如此而不為小人者,未之有也。」聞之者斂衽敬聽。
居數歲,使者又交薦之,轉和州防禦推官,改宣德郎,監中嶽廟。卒,年七十六。政和六年,賜諡節孝處士,官其一子。
曾叔卿,建昌南豐人,鞏族兄也。家苦貧,即心存不欺。嘗買西江陶器,欲貿易於北方,既而不果行。有從之轉售者,與之。既受直矣,問將何之,其人曰:「欲效君前策耳。」叔卿曰:「不可。吾聞北方新有災饉,此物必不時泄,故不以行。餘豈宜不告以誤子。」其人即取錢去。居鄉介潔,非所宜受,一介不取。妻子困于饑寒,而拊庇孤煢,唯恐失其意。起家進士,至著作佐郎。熙寧中,卒。
劉永一,陝州夏縣人。孝友廉謹。熙甯初,巫咸水溢入縣城,民多溺死。永一持竿立門前,見他人物流入者輒擿出之。有僧寓錢數萬於其室,無何而僧死,永一詣縣自言,請以錢歸其弟子。鄉人負債不肯償,立焚其券。行事類此。兄大為,醫助教。居親喪,不飲酒食肉,終三年。司馬光傳之,以為今士大夫所難。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列女
朱娥張氏彭列女郝節娥朱氏崔氏趙氏丁氏項氏王氏二婦徐氏榮氏何氏董氏譚氏劉氏張氏師氏陳堂前節婦廖氏劉當可母曾氏婦王袤妻徐端友妻詹氏女劉生妻謝泌妻謝枋得妻王貞婦趙淮妾譚氏婦吳中孚妻呂仲洙女林老女童氏女韓氏女王氏婦劉仝子妻毛惜惜附
古者天子親耕,教男子力作,皇后親蠶,教女子治生。王道之本,風俗之原,固有在矣。男有塾師,女有師氏,國有其官,家有其訓,然而詩書所稱男女之賢,尚可數也。世道既降,教典非古,男子之志四方,猶可隆師親友以為善;女子生長環堵之中,能著美行垂於汗青,豈易得哉。故歷代所傳列女,何可棄也?考宋舊史得列女若干人,作《列女傳》。
朱娥者,越州上虞朱回女也。母早亡,養于祖媼。娥十歲,裏中朱顏與媼競,持刀欲殺媼,一家驚潰,獨娥號呼突前,擁蔽其媼,手挽顏衣,以身下墜顏刀,曰:「甯殺我,毋殺媼也。」媼以娥故得脫。娥連被數十刀,猶手挽顏衣不釋,顏忿恚,斷其喉以死。事聞,賜其家粟帛。其後,會稽令董皆為娥立像于曹娥廟,歲時配享焉。
張氏,鄂州江夏民婦。裏惡少謝師乞過其家,持刀逼欲與為亂,曰:「從我則全,不從則死。」張大罵曰:「庸奴!可死,不可它也。」至以刃斷其喉,猶能走,擒師乞,以告鄰人。既死,朝廷聞之,詔封旌德縣君,表墳曰「列女之墓」,賜酒帛,令郡縣致奠。
彭列女,生洪州分寧農家。從父泰入山伐薪,父遇虎,將不脫,女拔刀斫虎,奪其父而還。事聞,詔賜粟帛,敕州縣歲時存問。
郝節娥,嘉州娼家女。生五歲,母娼苦貧,賣于洪雅良家為養女。始笄,母奪而歸,欲令世其娼,娥不樂娼,日逼之,娥曰:「少育良家,習織作組紃之事,又輒精巧,粗可以給母朝夕,欲求此身使終為良,可乎?」母益怒,且箠且罵。
洪雅春時為蠶叢祠,娼與邑少年期,因蠶叢具酒邀娥。娼與娥徐往,娥見少年,倉皇驚走,母挽捽不使去。不得已留坐中,時時顧酒食輒唾,強飲之,則嘔噦滿地,少年卒不得侵淩。暮歸,過雞鳴渡,娥度他日必不可脫,陽渴求飲,自投于江以死。鄉人謂之「節娥」雲。
朱氏,開封民婦也。家貧,賣巾屨簪珥以給其夫。夫日與俠少飲博,不以家為事,犯法徒武昌。父母欲奪而嫁之,朱曰:「何迫我如是耶?」其夫將行,一夕自經死,且曰:「及吾夫未去,使知我不為不義屈也。」吳充時為開封府判官,作《阿朱詩》以道其事。
崔氏,合淝包繶妻。繶,樞密副使拯之子,早亡,惟一稚兒。拯夫婦意崔不能守也,使左右嘗其心。崔蓬垢涕泣出堂下,見拯曰:「翁,天下名公也。婦得齒賤獲,執瀚滌之事幸矣,況敢汙家乎!生為包婦,死為包鬼,誓無它也。」
其後,稚兒亦卒。母呂自荊州來,誘崔欲嫁其族人,因謂曰:「喪夫守子,子死孰守?」崔曰:「昔之留也,非以子也,舅姑故也。今舅歿,姑老矣,將舍而去乎?」呂怒,詛罵曰:「我寧死此,決不獨歸,須爾同往也。」崔泣曰:「母遠來,義不當使母獨還。然到荊州儻以不義見迫,必絕於尺組之下,願以屍還包氏。」遂偕去。母見其誓必死,卒還包氏。
趙氏,貝州人。父嘗舉學究。王則反,聞趙氏有殊色,使人劫致之,欲納為妻。趙日號哭慢罵求死,賊愛其色不殺,多使人守之。趙知不脫,乃紿曰:「必欲妻我,宜擇日以禮聘。」賊信之,使歸其家。家人懼其自殞,得禍於賊,益使人守視。賊具聘帛,盛輿從來迎。趙與家人訣曰:「吾不復歸此矣。」問其故,答曰:「豈有為賊污辱至此,而尚有生理乎!」家人曰:「汝忍不為家族計?」趙曰:「第亡患。」遂涕泣登輿而去。至州廨,舉簾視之,已自縊輿中死矣。尚書屯田員外郎張寅有《趙女詩》。
張晉卿妻丁氏,鄭州新鄭人,參知政事度五世孫也。靖康中,與晉卿避金兵於大隗山。金兵入山,為所得,挾之鞍上。丁自投於地,戟手大罵,連呼曰:「我死即死耳,誓不受辱於爾輩。」複挾上馬,再三罵不已。卒乃忿然舉梃縱擊,遂死杖下。
項氏,吉州吉水人。居永昌裏,適同裏孫氏。宣和七年,為裏胥所逮,至中途欲侵淩之,項引刀自刺而死。郡以聞,詔贈孺人,旌表其廬。
王氏二婦,汝州人。建炎初,金人至汝州,二婦為所掠,擁置舟中,遂投漢江以死。屍皆浮出不壞,人為收葬之城外江上,為雙塚以表之。
徐氏,和州人。閎中女也,適同郡張弼。建炎三年春,金人犯惟揚,官軍望風奔潰,多肆虜掠,執徐欲汙之。徐瞋目大罵曰:「朝廷蓄汝輩以備緩急,今敵犯行在,既不能赴難,又乘時為盜,我恨一女子不能引劍斷汝頭,以快眾憤,肯為汝辱以苟活耶!第速殺我。」賊慚恚,以刃刺殺之,投江中而去。
榮氏,薿女弟也。自幼如成人,讀《論語》、《孝經》,能通大義,事父母孝。歸將作監主簿馬元穎。建炎二年,賊張遇寇儀真,榮與其姑及二女走惟揚,姑素羸,榮扶掖不忍舍。俄賊至,脅之不從,賊殺其女,脅之益急,榮厲聲詬罵,遂遇害。
何氏,吳人。吳永年之妻也。建炎四年春,金兵道三吳,官兵遁去,城中人死者五十余萬。永年與其姊及其妻何奉母而逃。母老,待挾持而行,卒為賊所得,將縶其姊及何,何紿謂賊曰:「諸君何不武耶!婦人東西惟命爾。」賊信之。行次水濱,謂其夫曰:「我不負君。」遂投於河,其姊繼之。
董氏,沂州滕縣人,許適劉氏子。建炎元年,盜李昱攻剽滕縣,悅其色,欲亂之,誘諭再三,曰:「汝不我從,當銼汝萬段。」女終不屈,遂斷其首。劉氏子聞女死狀,大慟曰:「列女也。」葬之,為立祠。
三年春,盜馬進掠臨淮縣,王宣要其妻曹氏避之,曹曰:「我聞婦人死不出閨房。」賊至,宣避之,曹堅臥不起。眾賊劫持之,大罵不屈,為所害。
四年,盜祝友聚眾于滁州龔家城,掠人為糧。東安縣民丁國兵者及其妻為友所掠,妻泣曰:「丁氏族流亡已盡,乞存夫以續其祀。」賊遂釋夫而害之。
同時,叛卒楊勍寇南劍州,道出小常村,掠一民婦,欲與亂,婦毅然誓死不受汙,遂遇害,棄屍道傍。賊退,人為收瘞。屍所枕藉處,跡宛然不滅。每雨則幹,睛則濕,則削去即複見。覆以他土,其跡愈明。
譚氏,英州真陽縣人,曲江村士人吳琪妻也。紹興五年,英州饑,觀音山盜起,攻剽鄉落。琪竄去,譚不能俱,與其女被執。譚有姿色,盜欲妻之,譚怒駡曰:「爾輩賊也。我良家女,豈若偶耶?」賊度無可奈何,害之。
同時,有南雄李科妻謝氏,保昌故村人。囚於虔盜中,數日,有欲犯之,謝唾其面目:「甯萬段我,不汝徇也。」盜怒,銼之而去。
劉氏,海州朐山人,適同裏陳公緒。紹興末,金人犯山東,郡縣震響,公緒倡義來歸,偶劉歸寧,倉卒不得與偕,惟挈其子庚以行,宋授以八品官,後累功至正使。劉留北方,音問不通。或語之曰:「人言'貴易交,富易妻'。今陳已貴,必他娶矣,盍改適?」曰:「吾知守吾志而已,皇恤乎他?」公緒亦不他娶。子庚浸長,輒思念涕泣,傾家貲,結任俠,奔走淮甸,險阻備嘗。如是者十餘年,遂得迎母以歸。劉在北二十五年,嘗緯蕭以自給。
張氏,羅江士人女。其母楊氏寡居。一日,親黨有婚會,母女偕往,其典庫雍乙者從行。既就坐,乙先歸。會罷,楊氏歸,則乙死于庫,莫知殺者主名。提點成都府路刑獄張文饒疑楊有私,懼為人知,殺乙以滅口,遂命石泉軍劾治。楊言與女同榻,實無他。遂逮其女,考掠無實。吏乃掘地為坑,縛母於其內,旁列熾火,間以水沃之,絕而復蘇者屢,辭終不服。一日,女謂獄吏曰:「我不勝苦毒,將死矣,願一見母而絕。」吏憐而許之。既見,謂母曰:「母以清潔聞,奈何受此污辱。甯死箠楚,不可自誣。女今死,死將訟冤於天。」言終而絕。於是石泉連三日地大震,有聲如雷,天雨雪,屋瓦皆落,邦人震恐。
勘官李志寧疑其獄,夕具衣冠禱於天。俄假寐坐廳事,恍有猿墜前,驚寤,呼吏卒索之,不見。志寧自念夢兆:「非殺人者袁姓乎?」有門卒忽言張氏饋食之夫曰袁大,明日袁至,使吏執之,曰:「殺人者汝也。」袁色動,遽曰:「吾憐之久矣,願就死。」問之,雲:「適盜庫金,會雍歸,遂殺之。」楊乃得免。時女死才數日也。獄上,郡榜其所居曰孝感坊。
師氏,彭州永豐人。父驥,政和二年省試第一。宣和中,為右正言十餘日,凡七八疏,論權幸及廉訪使者之害而去。女適範世雍子孝純。建炎初,還蜀,至唐州方城縣,會賊朱顯終掠方城,孝純先被害,賊執師氏欲強之,許以不死。師罵曰:「我中朝言官女,豈可受賊辱!吾夫已死,宜速殺我。」賊知不可屈,遂害之。
陳堂前,漢州雒縣王氏女。節操行義,為鄉人所敬,但呼曰「堂前」,猶私家尊其母也。堂前年十八,歸同郡陳安節,歲餘夫卒,僅有一子。舅姑無生事,堂前斂泣告曰:「人之有子,在奉親克家爾。今已無可奈何,婦願幹蠱,如子在日。」舅姑曰:「若然,吾子不亡矣。」既葬其夫,事親治家有法,舅姑安之。子日新,年稍長,延名儒訓導,既冠,入太學,年三十卒。二孫曰綱曰紱,鹹篤學有聞。
初,堂前歸陳,夫之妹尚幼,堂前教育之,及笄,以厚禮嫁遣。舅姑亡,妹求分財產,堂前盡遺室中所有,無靳色。不五年,妹所得財為夫所罄,乃歸悔。堂前為買田置屋,撫育諸甥無異己子。親屬有貧窶不能自存者,收養婚嫁至三四十人,自後宗族無慮百數。裏有故家甘氏,貧而質其季女於酒家,堂前出金贖之,俾有所歸。子孫遵其遺訓,五世同居,並以孝友儒業著聞。乾道九年,詔旌表其門閭雲。
廖氏,臨江軍貢士歐陽希文之妻也。紹興三年春,盜起建昌,號「白氈笠」,過臨江,希文與妻共挾其母傅走山中,為賊所追。廖以身蔽姑,使希文負之逃。賊執廖氏,廖正色叱之。賊知不可屈,揮刃斷其耳與臂,廖猶謂賊曰:「爾輩叛逆至此,我即死,爾輩亦不久屠戮。」語絕而僕。鄉人義而葬之,號「廖節婦墓」。
是年,盜彭友犯吉州龍泉,李生妻梁氏義不受辱,赴水而死。
王氏,利州路提舉常平司幹辦公事劉當可之母也。紹定三年,就養興元。大元兵破蜀,提刑龐授檄當可詣行司議事。當可捧檄白母,王氏毅然勉之曰:「汝食君祿,豈可辭難。」當可行,大元軍屠興元,王氏義不辱,大罵投江而死。其婦杜氏及婢僕五人,咸及於難。當可聞變,奔赴江滸,得母喪以歸。詔贈和義郡太夫人。
曾氏婦晏,汀州寧化人。夫死,守幼子不嫁。紹定間,寇破寧化縣,令佐俱逃,將樂縣宰黃垺令土豪王萬全、王倫結約諸砦以拒賊,晏首助兵給糧,多所殺獲。賊忿其敗,結集愈眾,諸砦不能禦,晏乃依黃牛山傍,自為一砦。
一日,賊遣數十人來索婦女金帛,晏召其田丁諭曰:「汝曹衣食我家,賊求婦女,意實在我。汝念主母,各當用命,不勝即殺我。」因解首飾悉與田丁,田丁感激思奮。晏自捶鼓,使諸婢鳴金,以作其勇。賊複退敗。鄰鄉知其可依,挈家依黃牛山避難者甚眾。有不能自給者,晏悉以家糧助之。於是聚眾日廣,複與倫、萬全共措置,析黃牛山為五砦,選少壯為義丁,有急則互相應援以為犄角,賊屢攻弗克。所活老幼數萬人。
知南劍州陳韡遣人遺以金帛,晏悉散給其下;又遺楮幣以勞五砦之義丁,且借補其子,名其砦曰萬安。事聞,詔特封晏為恭人,仍賜冠帔,其子特與補承信郎。
王袤妻趙氏,饒州樂平人。建炎中,袤監上高酒稅,金兵犯筠,袤棄官逃去,趙從之行。遇金人,縛以去,系袤夫婦于劉氏門,而入剽掠劉室。趙宛轉解縛,並解袤,謂袤曰:「君速去。」俄而金人出,問袤安往,趙他指以誤之。金人追之不得,怒趙欺己,殺之。袤方伏叢薄間,望之悲痛,歸刻趙像以葬。袤後仕至孝順監鎮。
塗端友妻陳氏,撫州臨川人。紹興九年,盜起,被驅入黃山寺,賊逼之不從,以刃加其頸,叱曰:「汝輩鼠竊,命若蜉蝣,我良家子,義豈爾辱!縱殺我,官兵即至,爾其免乎?」賊知不可屈,乃幽之屋壁。居數日,族黨有得釋者,咸齎金帛以贖其孥。賊引端友妻令婦。曰:「吾聞貞女不出閨閣,今吾被驅至此,何面目登塗氏堂!」複罵賊不絕,竟死之。
詹氏女,蕪湖人。紹興初,年十七,淮寇號「一窠蜂」倏破縣,女歎曰:「父子無俱生理,我計決矣。」頃之賊至,欲殺其父兄,女趨而前拜曰:「妾雖窶陋,願執巾帚以事將軍,贖父兄命。不然,父子並命,無益也。」賊釋父兄縛,女麾手使亟去:「無顧我,我得侍將軍,何所憾哉。」遂隨賊。行數裏,過市東橋,躍身入水死。賊相顧駭歎而去。
劉生妻歐陽氏,吉州安福人。生居新樂鄉,以事出,惡少來欲侵淩之,歐陽不受辱而死。邑人劉寬作詩以吊之,時紹興十年也。
同縣有朱雲孫妻劉氏,姑病,雲孫刲股肉作糜以進而愈。姑複病,劉亦刲股以進,又愈。尚書謝諤為賦《孝婦詩》。
謝泌妻侯氏,南豐人。始笄,家貧,事姑孝謹。盜起,焚裏舍殺人,遠近逃避。姑疾篤不能去,侯號泣姑側。盜逼之,侯曰:「寧死不從。」盜刃之,僕溝中。賊退,漸蘇,見一篋在側,發之皆金珠,族婦以為己物,侯悉歸之,婦分其一以謝,侯辭曰:「非我有,不願也。」後夫與姑俱亡,子幼,父母欲更嫁之,侯曰:「兒以賤婦人,得歸隱居賢者之門已幸矣,忍去而使謝氏無後乎?寧貧以養其子,雖餓死亦命也。」
同縣有樂氏女,父以鬻果為業。紹定二年,盜入境,其父買舟挈家走建昌。盜掠其舟,將逼二女,俱不從,一赴水死,一見殺。
謝枋得妻李氏,饒州安仁人也。色美而慧,通女訓諸書。嫁枋得,事舅姑、奉祭、待賓皆有禮。枋得起兵守安仁,兵敗逃入閩中。武萬戶以枋得豪傑,恐其扇變,購捕之,根及其家人。李氏攜二子匿貴溪山荊棘中,采草木而食。至元十四年冬,信兵蹤跡至山中,令曰:「苟不獲李氏,屠而墟!」李聞之,曰:「豈可以我故累人,吾出,事塞矣。」遂就俘。明年,徙囚建康。或指李言曰:「明當沒入矣。」李聞之,撫二子,淒然而泣。左右曰:「雖沒入,將不失為官人妻,何泣也?」李曰:「吾豈可嫁二夫耶!」顧謂二子曰:「若幸生還,善事吾姑,吾不得終養矣。」是夕,解裙帶自經獄中死。
枋得母桂氏尤賢達,自枋得逋播,婦與孫幽遠方,處之泰然,無一怨語。人問之,曰:「義所當然也。」人稱為賢母雲。
王貞婦,夫家臨海人也。德祐二年冬,大元兵入浙東,婦與其舅、姑、夫皆被執。既而舅、姑與夫皆死,主將見婦皙美,欲內之,婦號慟欲自殺,為奪挽不得死。夜令俘囚婦人雜守之。婦乃陽謂主將曰:「若以吾為妻妾者,欲令終身善事主君也。吾舅、姑與夫死,而我不為之衰,是不天也。不天之人,若將焉用之!願請為服期,即惟命。苟不聽我,我終死耳,不能為若妻也。」主將恐其誠死,許之,然防守益嚴。
明年春,師還,挈行至嵊青楓嶺,下臨絕壑。婦待守者少懈,齧指出血,書字山石上,南望慟哭,自投崖下而死。後其血皆漬入石間,盡化為石。天且陰雨,即墳起如始書時。至治中,朝廷旌之曰「貞婦」,郡守立石祠嶺上,易名曰清風嶺。
趙淮妾,長沙人也,逸其姓名。德祐中,從淮戍銀樹埧。淮兵敗,俱執至瓜州。元帥阿術使淮招李庭芝,淮陽諾,至揚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男子死耳,毋降也。」元帥怒,殺之,棄其屍江濱。妾俘一軍校帳中,乃解衣中金遺其左右,且告之曰:「妾夙事趙運使,今其死不葬,妾誠不能忘情。願因公言使掩埋之,當終身事相公無憾矣。」軍校憐其言,使數兵輿如江上。妾聚薪焚淮骨置瓦缶中,自抱持,操小舟至急流,仰天慟哭,躍水而死。
譚氏婦趙,吉州永新人。至元十四年,江南既內附,永新複嬰城自守。天兵破城,趙氏抱嬰兒隨其舅、姑同匿邑校中,為悍卒所獲,殺其舅、姑,執趙欲汙之,不可,臨之以刃曰:「從我則生,不從則死。」趙罵曰:「吾舅死于汝,吾姑又死于汝,吾與其不義而生,甯從吾舅、姑以死耳。」遂與嬰兒同遇害。血漬於禮殿兩楹之間,入磚為婦人與嬰兒狀,久而宛然如新。或訝之,磨以沙石不滅,又段以熾炭,其狀益顯。
吳中孚妻,隆興之進賢人,少寡。景定元年,兵亂,攜孤女自沈於縣之染步,曰:「義不辱吾夫。」
呂仲洙女,名良子,泉州晉江人。父得疾瀕殆,女焚香祝天,請以身代,刲股為粥以進。時夜中,群鵲繞屋飛噪,仰視空中,大星燁煜如月者三。越翼日,父瘳。女弟細良亦相從拜禱,良子卻之,細良恚曰:「豈姊能之,兒不能耶!」守真德秀嘉之,表其居曰「懿孝」。
林老女,永春人,及笄未婚。紹定三年夏,寇犯邑,入山避之。猝遇寇,欲汙之,不從。度不得脫,紿曰:「有金帛埋於家,盍同取之?」甫入門,大呼曰:「吾甯死於家,決不辱吾身。」賊怒殺之,越三日面如生。
童八娜,鄞之通遠鄉建奧人。虎銜其大母,女手拽虎尾,祈以身代。虎為釋其大母,銜女以去。始,林栗侍親官其地,嘗目睹之。已而為守,以聞於朝,祠祀之。
韓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少明慧,知讀書。開慶元年,大元兵至岳陽,女年十有八,為卒所掠,將挾以獻其主將。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屍,於練裙帶有詩曰:「我質本瑚璉,宗廟供蘋蘩。一朝嬰禍難,失身戎馬間。寧當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漢上有王猛,江南無謝安。長號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王氏婦梁,臨川人。歸夫家才數月,會大元兵至,一夕,與夫約曰:「吾遇兵必死,義不受污辱。若後娶,當告我。」頃之,夫婦被掠。有軍千戶強使從己,婦紿曰:「夫在,伉儷之情有所不忍,乞歸之而後可。」千戶以所得金帛與其夫而歸之,並與一矢,以卻後兵。約行十餘裏,千戶即之,婦拒且罵曰:「斫頭奴!吾與夫誓,天地鬼神寔臨之,此身寧死不可得也。」因奮搏之,乃被殺。有同掠脫歸者道其事。越數年,夫以無嗣謀更娶,議輒不諧,因告其故妻,夜夢妻曰:「我死後生某氏家,今十歲矣。後七年,當複為君婦。」明日遣人聘之,一言而合。詢其生,與婦死年月同雲。
劉仝子妻林氏,福州福清人。其父公遇,知名士。仝子為福建招撫使起義兵,事見《林同傳》。仝子亡命自經死,有司執其妻具反狀,林叱曰:「林、劉二族,世為宋臣,欲以忠義報國,事不成,天也,何為反乎!汝知去歲有以血書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與兄,忠義之心則一也,死且求治汝於地下,可生為汝等淩辱耶!」遂遇害。
毛惜惜者,高郵妓女也。端平二年,別將榮全率眾據城以畔,制置使遣人以武翼郎招之。全偽降,欲殺使者,方與同黨王安等宴飲,惜惜恥于供給,安斥責之,惜惜曰:「初謂太尉降,為太尉更生賀。今乃閉門不納使者,縱酒不法,乃畔逆耳。妾雖賤妓,不能事畔臣。」全怒,遂殺之。越三日,李虎破關,禽全斬之,並其妻子及王安以下預畔者百有餘人悉傅以法。
列傳第二百二十方技上
○趙修己王處訥子熙元苗訓子守信馬韶楚芝蘭韓顯符史序周克明劉翰王懷隱趙自化馮文智沙門洪蘊蘇澄隱丁少微趙自然
昔者少皞氏之衰,九黎亂德,家為巫史,神人淆焉。顓頊氏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北正黎司地以屬民,其患遂息。厥後三苗複棄典常,帝堯命羲、和修重、黎之職,絕地天通,其患又息。然而天有王相孤虛,地有燥濕高下,人事有吉凶悔吝、疾病劄瘥,聖人欲斯民趨安而避危,則巫醫不可廢也。後世占候、測驗、厭禳、禬,至於兵家遁甲、風角、鳥占,與夫方士修煉、吐納、導引、黃白、房中,一切焄蒿妖誕之說,皆以巫醫為宗。漢以來,司馬遷、劉歆又亟稱焉。然而歷代之君臣,一惑於其言,害于而國,凶於而家,靡不有之。宋景德、宣和之世,可鑒乎哉!然則歷代方技何修而可以善其事乎?「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漢嚴君平、唐孫思邈呂才言皆近道,孰得而少之哉。宋舊史有《老釋》、《符瑞》二志,又有《方技傳》,多言禨祥。今省二志,存《方技傳》雲。
趙修己,開封浚儀人,少精天文推步之學。晉天福中,李守真掌禁軍,領滑州節制,表為司戶參軍,留門下。守真每出征,修己必從,軍中占候多中。奏試大理評事,賜緋。漢乾祐中,守真鎮蒲津,陰懷異志,修己屢以禍福諭之,不聽,遂辭疾歸鄉里。明年,守真果叛,幕吏多伏誅,獨修己得免。朝廷知其能,召為翰林天文。
周祖鎮鄴,奏參軍謀。會隱帝誅楊邠、史弘肇等,且將害周祖,修己知天命所在,密謂周祖曰:「釁發蕭牆,禍難斯作。公擁全師,臨巨屏,臣節方立,忠誠見疑。今幼主信讒,大臣受戮,公位極將相,居功高不賞之地,雖欲殺身成仁,何益於事?不如引兵南渡,詣闕自訴,則明公之命,是天所與也。天與不取,悔何可追!」周祖然之,遂決渡河之計。即位,以為殿中省尚食奉禦,賜金紫。改鴻臚少卿,遷司天監。顯德中,累加檢校戶部尚書。嘗遣副翰林學士承旨陶穀,以禦衣、金帶、戰馬、器幣賜吳越錢俶。宋初,遷大府卿,判監事,上章告老,優詔不許。建隆三年卒,年七十一。
王處訥,河南洛陽人。少時有老叟至舍,煮洛河石如面,令處訥食之,且曰:「汝性聰悟,後當為人師。」又嘗夢人持巨鑒,星宿燦然滿中,剖腹納之,覺而汗洽,月餘,心胸猶覺痛。因留意星曆、占候之學,深究其旨。晉末之亂,避地太原,漢祖時領節制,辟置幕府。即位,擢為司天夏官正,出補許田令,召為國子《尚書》博士,判司天監事。
周祖嘗與處納同事漢祖,雅相厚善,及自鄴舉兵入汴,遽命訪求處訥,得之甚喜,因問以劉氏祚短事。對曰:「人君未得位,嘗務寬大;既得位,即思復仇。漢氏據中土,承正統,以歷數推之,其大祀猶永。第以高祖得位之後,多報仇殺人及夷人之族,結怨天下,所以運祚不長。」周祖蹶然太息。適發兵圍漢大臣蘇逢吉、劉銖等家,待旦將行孥戮,遽命止之。逢吉已自殺,止誅劉銖,余悉全活。
廣順中,遷司天少監。世宗以舊曆差舛,俾處訥詳定。曆成未上,會樞密使王朴作《欽天曆》以獻,頗為精密,處訥私謂樸曰:「此曆且可用,不久即差矣。」因指以示朴,樸深然之。
至建隆二年,以《欽天曆》謬誤,詔處訥別造新曆。經三年而成,為六卷,太祖自製序,命為《應天曆》。處訥又以漏刻無准,重定水秤及候中星、分五鼓時刻。俄遷少府少監。太平興國初,改司農少卿,並判司天事。六年,又上新曆二十卷,拜司天監。歲餘卒,年六十八。子熙元。
熙元,幼習父業,開寶中,補司天曆算。端拱初,改監丞,累遷太子洗馬兼春官正,加殿中丞,景德中,同判監事。東封,隨經度制置使詣祠所。禮畢,授權知司天少監。祠汾陰,真拜少監。奉詔于後苑纘陰陽事十卷上之,真宗為制序,賜名《靈台秘要》,及作詩紀之。
初,上所修《儀天曆》,秋官正趙昭益言其二年後必差,又熒惑度數稍謬,後果驗。熙元頗伏其精一。上常對宰相言及曆算事,曰:「曆象,陰陽家流之大者,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時為功。」且言:「昭益能專其業,人鮮及也。」
玉清昭應宮成,以祗事之勤,授司天監。坐擇日差謬,降為少監。以目疾,改將作監,致仕。天禧二年卒,年五十八。
苗訓,河中人,善天文占候之術。仕周為殿前散員右第一直散指揮使。顯德末,從太祖北征,訓視日上複有一日,久相摩蕩,指謂楚昭輔曰:「此天命也。」夕次陳橋,太祖為六師推戴,訓皆預白其事。既受禪,擢為翰林天文,尋加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年七十餘卒。子守信。
守信,少習父業,補司天曆算。尋授江安縣主簿,改司天臺主簿,知算造。太平興國中,以《應天曆》小差,詔與冬官正吳昭素、主簿劉內真造新曆。及成,太宗命衛尉少卿元象宗與明律曆者同校定,賜號《乾元曆》,頗為精密,皆優賜束帛。雍熙中,遷冬官正。端拱初,改太子洗馬、判司天監。淳化二年,守信上言:「正月一日為一歲之首。每月八日,天帝下巡人世,察善惡。太歲日為歲星之精,人君之象。三元日,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各主錄人之善惡。又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為天赦日,及上慶誕日,皆不可以斷極刑事。」下有司議行。未幾,轉殿中丞、權少監事,立本品之下,俄賜金紫。
至道二年,上以梁、雍宿兵,彌歲凶歉,心憂之,令宰相召守信問以天道咎證所在。守信奏曰:「臣仰瞻玄象,及推驗太一經歷宮分,其荊楚、吳越、交廣並皆安寧。自來五緯陵犯、彗星見及水神太一臨井鬼之間,屬秦、雍分及梁、益之地,民罹其災。水神太一來歲入燕分,歲在房心,正當京都之地,自茲朝野有慶。」詔付史館。明年,真授少監。咸平三年卒,年四十六。子舜卿,為國子博士。
馬韶,趙州平棘人,習天文三式。開寶中,太宗以晉王尹京,申嚴私習天文之禁,韶素與太宗親吏程德玄善,德玄每戒韶不令及門。九年冬十月十九日,既夕,韶忽造德玄,德玄恐甚,詰其所以來,韶曰:「明日乃晉王利見之辰,韶故以相告。」德玄惶駭,止韶一室,遽入白太宗。太宗命德玄以人防守之,將聞于太祖。及詰旦,太宗入謁,果受遺踐阼。韶以赦獲免。逾月,起家為司天監主簿。太平興國二年,擢太僕寺丞,改秘書省著作佐郎。曆太子中允、秘書丞,出為平恩令。歸朝,複守舊任,與楚芝蘭同判司天監事,就遷太常博士。淳化五年,坐事,出為博興令,移長山令。秩滿歸鄉里,卒於家。
楚芝蘭,汝州襄城人,初習《三禮》,忽自言遇有道之士,教以符天、六壬、遁甲之術。屬朝廷博求方技,詣闕自薦,得錄為學生。以占候有據,擢為翰林天文。授樂源縣主簿,遷司天春官正、判司天監事。占者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當于蘇州建太一祠。芝蘭獨上言:「京師帝王之都,百神所集。且今京城東南一舍地名蘇村,若於此為五福太一建宮,萬乘可以親謁,有司便於祗事,何為遠趨江外,以蘇台為吳分乎?」輿論不能奪,遂從其議,仍令同定本宮四時祭祀儀及醮法。宮成,特遷尚書工部員外郎,賜五品服。淳化初,與馬韶同判監,俱坐事,芝蘭出為遂平令。卒,年六十。錄其子繼芳為城父縣主簿。
韓顯符,不知何許人。少習三式,善察視辰象,補司天監生,遷靈台郎,累加司天冬官正。顯符專渾天之學,淳化初,表請造銅渾儀、候儀。詔給用度,俾顯符規度,擇匠鑄之。至道元年渾儀成,于司天監築台置之,賜顯符雜彩五十匹。顯符上其《法要》十卷,序之雲:
伏羲氏立渾儀,測北極高下,量日影短長,定南北東西,觀星間廣狹。帝堯即位,羲氏、和氏立渾儀,定曆象日月星辰,欽授民時,使知緩急。降及虞舜,測璿璣玉衡以齊七政。《通占》又雲:「撫渾儀,觀天道,萬象不足以為多。」是知渾儀者,實天地造化之准,陰陽曆數之元,自古聖帝明王莫不用是精詳天象,預知差忒。或鑄以銅,或飾以玉,置之內庭,遣日官近臣同窺測焉。
自伏羲甲寅年至皇朝大中祥符三年庚戌歲,積三千八百九十七年。五帝之後訖今,明曆象之玄,知渾天之奧者,近十餘朝,考而論之,臻至妙者不過四五。自余徒誇重於一日,不深圖於久要,致使天象無准,曆算漸差,占候不同,盈虛難定。陛下講求廢墜,爰造渾儀,漏刻星躔,曉然易辨。若人目窺於下,則銅管運於上,七曜之進退盈縮,眾星之次舍遠近,占逆順,明吉凶,然後修福俾順其度,省事以退其災,悉由斯器驗之。
昔漢洛下閎修渾儀,測《太初曆》雲:「後五百年必當重制。」至唐李淳風,果合前契。貞觀初。淳風又言前代渾儀得失之差,因令銅鑄。七年,太宗起凝暉閣於禁中,俾侍臣占驗。既在宮掖,人莫得見,後失其處所。玄宗命沙門一行修《大衍曆》,蓋以渾儀為證。又有梁令瓚造渾儀木式,一行謂其精密,思出古人,遂以銅鑄。今文德殿鼓樓下有古本銅渾儀一,制極疏略,不可施用。且曆象之作,非渾儀無以考真偽;算造之士,非占驗不能究得失。渾儀之成,則司天歲上細行曆。益可致其詳密。
其制有九,事具《天文志》。自是顯符專測驗渾儀,累加春官正,又轉太子洗馬。
大中祥符三年,詔顯符擇監官或子孫可以授渾儀法者。顯符言長子監生承矩善察躔度,次子保章正承規見知算造,又主簿杜貽范、保章正楊惟德皆可傳其學。詔顯符與貽範等參驗之。顯符後改殿中丞兼翰林天文。六年卒,年七十四。又詔監丞丁文泰嗣其事焉。
史序字正倫,京兆人。善推步曆算,太平興國中,補司天學生。太宗親較試,擢為主簿。稍遷監丞,賜緋魚,隸翰林天文院。雍熙二年,廷試中選者二十六人,而序為之首,命知算造,又知監事。
淳化三年,司天鄭昭宴言:「臣測金、火行度須有相犯。今驗之天,而火行漸南,金度漸北,有若相避,遂不相犯。」序又言:「木、火、金三星初夜在午,木在東,火在中,金最西,漸北行去火尺餘。此國家欽崇天道,聖德所感也。」
序後累遷夏官正、河西、環慶二路隨軍轉運、太子洗馬。修《儀天曆》上之,又嘗纂天文曆書為十二卷以獻,改殿中丞,賜金紫,俄權監事。景德二年遷權知少監,大中祥符初即真。三年卒,年七十六。序慎密勤職,在監三十年,未嘗有過,眾賴稱之。
周克明字昭文。曾祖德扶,唐司農卿。祖傑,開成中進士,解褐獲嘉尉,曆弘文館校書郎。中和中,僖宗在蜀,傑上書言治亂萬餘言。擢水部員外郎,三遷司農少卿。傑精於曆算,嘗以《大衍曆》數有差,因敷衍其法,著《極衍》二十四篇,以究天地之數。時天下方亂,傑以天文占之,惟嶺南可以避地,乃遣其弟鼎求為封州錄事參軍。傑天複中亦棄官攜家南適嶺表。劉隱素聞其名,每令占候天文災變。傑自以年老,嘗策名中朝,恥以星曆事僭偽,乃謝病不出。襲位,強起之,令知司天監事,因問國祚脩短。傑以《周易》筮之,得《比》之《複》,曰:「卦有二土,土數生五,成於十,二五相比,以歲言之,當五百五十。」大喜,賞賚甚厚。以梁貞明三年僭號,至開寶四年國滅,止五十五年。蓋傑舉成數以避害爾。大有中,遷太常少卿,卒,年九十餘。傑生茂元,亦世其學,事至司天少監,歸宋授監丞而卒,即克明之父也。
克明精於數術,凡律曆、天官、五行、讖緯及三式、風雲、龜筮之書,靡不究其指要。開寶中授司天六壬,改台主簿,轉監丞,五遷春官正。克明頗修詞藻,喜藏書。景德初,嘗獻所著文十編,召試中書,賜同進士出身。三年,有大星出氐西,眾莫能辨;或言國皇妖星,為兵凶之兆。克明時使嶺表,及還,亟請對,言:「臣按《天文錄》、《荊州占》,其星名曰周伯,其色黃,其光煌煌然,所見之國大昌,是德星也。臣在塗聞中外之人頗惑其事,願許文武稱慶,以安天下心。」上嘉之,即從其請。拜太子洗馬、殿中丞,皆兼翰林天文,又權判監事。屬修兩朝國史,其天文律曆事,命克明參之。大中祥符九年,坐本監擇日差互,例降為洗馬。
天禧元年夏,火犯靈台,克明語所親曰:「去歲太白犯靈台,掌曆者悉被降譴,上天垂象,深可畏也。今熒惑又犯之,吾其不起乎!」八月,疽發背,卒,年六十四。克明久居司天之職,頗勤慎,凡奏對必據經盡言。及卒,上頗悼惜,遣內侍諭其婿直龍圖閣馮元,令主喪事,賜賻甚厚。
初,諸僭國皆有纂錄,獨嶺南闕焉。惟胡賓王、胡元興二家纂述,皆不之備。克明訪耆舊,采碑誌,孳孳著撰,裁十數卷,書未成而卒。
劉翰,滄州臨津人。世習醫業,初攝護國軍節度巡官。周顯德初,詣闕獻《經用方書》三十卷、《論候》十卷、《今體治世集》二十卷。世宗嘉之,命為翰林醫官,其書付史館,再加衛尉寺主簿。
太祖北征,命翰從行。建隆初,加朝散大夫、鴻臚寺丞。時太祖求治,事皆核實,故方技之士必精練。乾德初,令太常寺考較翰林醫官藝術,以翰為優,絀其業不精者二十六人。自後,又詔諸州訪醫術優長者籍其名,仍量賜裝錢,所在廚傳給食,遣詣闕。開寶五年,太宗在藩邸有疾,命翰與馬志視之。及愈,轉尚藥奉禦,賜銀器、緡錢、鞍勒馬。
嘗被詔詳定《唐本草》,翰與道士馬志、醫官翟煦、張素、吳複珪圭、王光祐、陳昭遇同議,凡《神農本經》三百六十種,《名醫錄》一百八十二種,唐本先附一百一十四種,有名無用一百九十四種,翰等又參定新附一百三十三種。既成,詔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李昉、戶部員外郎知制誥王祐、左司員外郎知制誥扈蒙詳覆畢上之。昉等序之曰:
《三墳》之書,神農預其一。百藥即辨,《本草》序其錄。舊經三卷,世所流傳。《名醫別錄》,互為編纂。至梁陶弘景乃以《別錄》參其《本經》,朱墨雜書,時謂明白。而又考彼功用,為之注釋,列為七卷,南國行焉。逮乎有唐,別加參校,增藥餘八百味,添注為二十卷。《本經》漏缺則補之,陶氏誤說則證之。然而載歷年祀,又逾四百,朱字墨字,無本得同;舊注新注,其文互闕。非聖主撫大同之運,永無疆之休,其何以改而正之哉!
乃命盡考傳誤,刊為定本。類例非允,從而革焉。至如筆頭灰,兔毫也,而在草部,今移附兔頭骨之下;半天河、地漿,皆水也,亦在草部,今移附土石類之間;敗鼓皮,移附於獸名;胡桐淚,改從於木類;紫鑛,亦木也,自玉石品而改焉;伏翼,實禽也,由蟲魚部而移焉;橘柚,附於果實;食鹽,附於光鹽;生薑、乾薑,同歸一類;至於雞腸、蘩蔞,陸英、蒴藋,以類相似,從而附之。仍采陳藏器《拾遺》、李含光《音義》,或窮源於別本,或傳效於醫家,參而較之,辨其臧否。至如突屈白,舊說灰類,今是木根;天麻根,解似赤箭,今又全異。去非取是,特立新條。自餘刊正,不可悉數。
下采眾議,定為印板。乃以白字為神農所說,墨字為名醫所傳,唐附今附,各加顯注,詳其解釋,審其形性。證謬誤而辨之者,署為今注;考文意而述之者,又為今按。義既判定,理亦詳明。今以新舊藥合九百八十三種,並目錄二十一卷,廣頒天下,傳而行焉。
翰後加檢校工部員外郎。太平興國四年,命為翰林醫官使,再加檢校戶部郎中。雍熙二年,滑州劉遇疾,詔翰馳往視之。翰還,言遇必瘳,既而即死,坐責授和州團練副使。端拱初,起為尚藥奉禦。淳化元年,複為醫官使。卒,年七十二。
王懷隱,宋州睢陽人。初為道士,住京城建隆觀,善醫診。太宗尹京,懷隱以湯劑祗事。太平興國初,詔歸俗,命為尚藥奉禦,三遷至翰林醫官使。三年。吳越遣子惟濬入朝,惟濬被疾,詔懷隱視之。
初,太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醫術,藏名方千餘首,皆嘗有驗者。至是,詔翰林醫官院各具家傳經驗方以獻,又萬餘首,命懷隱與副使王祐、鄭奇、醫官陳昭遇參對編類。每部以隋太醫令巢元方《病源候論》冠其首,而方藥次之,成一百卷。太宗禦制序,賜名曰《太平聖惠方》,仍令鏤板頒行天下,諸州各置醫博士掌之。懷隱後數年卒。
昭遇本嶺南人,醫術尤精驗,初為醫官,領溫水主簿,後加光錄寺丞,賜金紫。
趙自化,本德州平原人。高祖常,為景州刺史,後舉家陷契丹。父知嵓脫身南歸,寓居洛陽,習經方名藥之術,又以授二子自正、自化。周顯德中,偕來京師,悉以醫術稱。知嵓卒,自正試方技,補翰林醫學。
會秦國長公主疾,有薦自化診候者,疾愈,表為醫學,再加尚藥奉禦。淳化五年,授醫官副使。時召陳州隱士萬適至,館於自化家。會以適補慎縣主簿,適素強力無疾,詔下日,自化怪其色變,為切脈曰:「君將死矣。」不數日,適果卒。
至道中,有布衣鄭元輔者,嘗依自化之姻吏部令史張崇敏家。元輔時從自化丐索,無所得,心銜之。乃詣檢上書,告自化漏泄禁中語及指斥、非所宜言等事。太宗初甚駭,命王繼恩就禦史府鞫之,皆無狀,斬元輔於都市。自化坐交遊非類,黜為郢州團練副使。未幾,復舊職。咸平三年,加正使。
景德初,雍王元份洎晉國長公主並上言:自化藥餌有功。請加使秩,領遙郡。上以自化居太醫之長,不當複為請求,令樞密院召自化戒之。雍王薨,坐診治無狀,降為副使。二年,復舊官。是冬卒,年五十七。遺表以所撰《四時養頤錄》為獻,真宗改名《調膳攝生圖》,仍為制序。
自化頗喜為篇什,其貶郢州也,有《漢沔詩集》五卷,宋白、李若拙為之序。又嘗纘自古以方技至貴仕者,為《名醫顯秩傳》三卷。
馮文智,並州人。世以方技為業。太平興國中詣都自陳,召試補醫學,加樂源縣主簿。端拱初,授少府監主簿,逾年轉醫官,加少府監丞。嘗隸並代部署。淳化五年,府州折禦卿疾,文智診療獲愈,禦卿表薦之,賜緋,加光祿寺丞。咸平三年,明德太后不豫,文智侍醫,既愈,加尚藥奉禦,賜金紫。六年,直翰林醫官院。東封,轉醫官副使。祀汾陰,又加檢校主客員外郎。大中祥符五年卒,年六十。
自建隆以來,近臣皇親、諸大校有疾,必遣內侍挾醫療視,群臣中有特被眷遇者亦如之。其有效者,或遷秩、賜服色。邊郡屯帥多遣醫官、醫學隨行,三年一代。出師及使境外、貢院鎖宿,皆令醫官隨之。京城四面,分遣翰林祗候療視將士。暑月,即令醫官合藥,與內侍分詣城門寺院散給軍民。上每便坐閱兵,有被金瘡者,即令醫官處療。
咸平中,有軍士嘗中流矢,自頰貫耳,眾醫不能取,醫官閻文顯以藥傅之,信宿而鏃出。上嘉其能,命賜緋。
又有醫學劉贇亦善此術。天武右廂都指揮使韓晸從太祖征晉陽,弩矢貫左髀,鏃不出幾三十年。景德初,上遣贇視晸,贇傅以藥出之,步履如故。晸請見,自陳感激,願得死所,又極稱贇之妙。特賜贇白金,遷醫官。
沙門洪蘊,本姓藍,潭州長沙人。母翁,初以無子,專誦佛經,既而有娠,生洪蘊。年十三,詣郡之開福寺沙門智巴,求出家,習方技之書,後游京師,以醫術知名。太祖召見,賜紫方袍,號廣利大師。太平興國中,詔購醫方,洪蘊錄古方數十以獻。真宗在蜀邸,洪蘊嘗以方藥謁見。咸平初,補右街首座,累轉左街副僧錄。洪蘊尤工診切,每先歲時言人生死,無不應。湯劑精至,貴戚大臣有疾者,多詔遣診療。景德元年卒,年六十八。
又有廬山僧法堅,亦以善醫著名,久游京師,嘗賜紫方袍,號廣濟大師,後還山。景德二年,以雍王元份久被疾,召赴闕,至則元份已薨。法堅複歸山而卒。
蘇澄隱字棲真,真定人。為道士,住龍興觀,得養生之術,年八十餘不衰老。後唐明宗嘗下詔召之,又令宰相馮道致書諭旨,曆清泰、天福中繼有聘命,並辭疾不至。開運末,契丹主兀欲立,求有名稱僧道加以恩命,惟澄隱不受。當時公卿自馮道、李崧、和凝而下,皆在鎮陽,日造其室與談宴,各賦詩以贈。周廣順、顯德中,詔存問之。
太祖征太原還,駐蹕鎮陽,召見行宮,命中使掖升殿,謂之曰:「京師作建隆觀,思得有道之士居之,師累辭召命,豈懷土耶?」對曰:「大樑帝宅,浩穰繁會,非林泉之士所可寄跡也。」上察其意,亦不強之,賜茶百斤、絹二百匹。又幸其觀,問曰:「師年逾八十而氣貌益壯,善養生者也。」因問其術,對曰:「臣之養生,不過精思練氣爾,帝王養生即異於是。老子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無欲而民自正。'無為無欲,凝神太和,昔黃帝、唐堯享國永年,得此道也。」上大悅,賜紫衣一襲、銀器五百兩、帛五百匹。年僅百歲而卒。
丁少微,毫州真源人。為道士,持齋戒,奉科儀尤為精至。嘗隱華山潼穀,密通陳摶所居,與摶齊名,少微志尚清潔,摶嗜酒適性,其道不同,未嘗相往還。少微善服氣,多餌藥,年百余歲,康強無疾。始,卜居山上,起壇場淨室,通夕朝禮,五十餘年未嘗稍懈。太平興國三年,召赴闕,以金丹、巨勝、南芝、玄芝為獻。留數月,遣還山。七年冬卒。
趙自然,太平繁昌人,家荻港旁,以鬻茗為業,本名王九。始十三,疾甚,父抱詣青華觀,許為道士。後夢一人狀貌魁偉,綸巾素袍,鬢髮班白,自雲姓陰,引之登高山,謂曰:「汝有道氣,吾將教汝辟穀之法。」乃出青柏枝令啖,夢中食之。及覺,遂不食,神氣清爽,每聞火食氣即嘔,惟生果清泉而已。歲余,複夢向見老人教以篆書數百字,寤悉能記。寫以示人,皆不能識。或雲:「此非篆也,乃道家符籙耳。」嘗為《元道歌》,言修練之要。知州王洞表其事,太宗召赴闕,親問之,賜道士服,改名自然,賚錢三十萬。月餘遣還,住青華觀。後因病,飲食如故。大中祥符二年,詔曰:「如聞自然頗精修養之術。」委發轉使楊覃訪其行跡,命內侍武永全召至闕下,屢得對,賜紫衣,改青華觀曰延禧。自然以母老求還侍養,許之。
大中祥符中,又有鄭榮者,本禁軍,戌壁州還,夜遇神人謂曰:「汝有道氣,勿火食。」因授以醫術救人。七年,賜名自清,度為道士,居上清宮。所傳藥能愈大風疾,民多求之。皆刺臂血和餅給焉。
又有秦州民家子趙抱一者,常牧羊田間。一夕,有叩門召之者,以杖引行,杖端有氣如煙,其香可悅。俄至山崖絕頂,見數人會飲,音樂交奏,與人間無異。抱一駭而不測。會巡檢司過其下,聞樂聲,疑群盜歡聚,集村民梯崖而上。至則無所睹,抱一獨在,援以下之,具言其故。凡經夕,若俄頃。自是不喜熟食,凡火化者未嘗曆口。茹甘菊、柏葉、果實、井泉,間亦飲酒,貌如嬰兒。素不習文墨,口占辭句,頗成篇詠。有道家之趣。遂不親農事,野行露宿。大中祥符四年,至京師,猶丱角,詔賜名,度為道士。自是間歲或一至京師,常令居太一宮,與人言多養生事焉。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方技下
○賀蘭棲真柴通玄甄棲真楚衍僧志言僧懷丙許希龐安時錢乙僧智緣郭天信魏漢津王老志王仔昔林靈素皇甫坦王克明莎衣道人孫守榮
賀蘭棲真,不知何許人。為道士,自言百歲。善服氣,不憚寒暑,往往不食。或時縱酒,遊市廛間,能啖肉至數斤。始居嵩山紫虛觀,後徙濟源奉仙觀,張齊賢與之善。景德二年,詔曰:「師棲身岩壑,抗志煙霞,觀心眾妙之門,脫屣浮雲之外。朕奉希夷而為教,法清靜以臨民,思得有道之人,訪以無為之理。久懷上士,欲覿真風,爰命使車,往申禮聘。師其暫別林穀,來儀闕庭,必副招延,無憚登涉。今遣入內內品李懷贇召師赴闕。」既至,真宗作二韻詩賜之,號宗玄大師,賚以紫服、白金、茶、帛、香、藥,特蠲觀之田租,度其侍者。未幾,求還舊居。大中祥符三年卒,時大雪,經三日,頂猶熱,人多異之。
紫通玄,字又玄,陝州閿鄉人。為道士于承天觀。年百餘歲,善辟穀長嘯,唯飲酒。言唐末事,歷歷可聽。太宗召至闕下,懇求歸本觀。真宗即位,屢來京師。召對,語無文飾,多以修身慎行為說。祀汾陰,召至行在,命坐,問以無為之要。所居觀即唐軒游宮,有明皇詩石及所書《道德經》二碑。上作二韻詩賜之,並賚以茶、藥、束帛。詔為修道院,蠲其田租,度弟子二人。明年春,通玄作遺表,自稱羅山太一洞主,遣弟子張守元、李守一詣闕,以龜鶴為獻;又召官僚士庶言生死之要。夜分,盥濯,然香庭中,望闕而坐,遲明卒。
時又召河中草澤劉巽、華山隱士鄭隱、敷水隱士李甯。巽年七十余,以經傳講授,躬耕自給。授大理評事致仕,賜綠袍、笏、銀帶。隱以經術為業,遇道士傳辟谷煉氣之法,修習頗驗,居華山王刁岩逾二十年,冬夏裳衣皮裘。甯精於藥術,老而不衰,常以藥施人,人以金帛為報,輒拒之。景德中,萬安太后不豫,驛召甯赴闕,未至而後崩。大中祥符四年,賜號正晦先生。上並作詩為賜,加以茶、藥、繒帛。獨隱辭賜物不受。
甄棲真,字道淵,單州單父人。博涉經傳,長於詩賦。一應進士舉,不中第,歎曰:「勞神敝精,以追虛名,無益也。」遂棄其業,讀道家書以自樂。初訪道於牢山華蓋先生,久之出遊京師,因入建隆觀為道士。周曆四方。以藥術濟人,不取其報。祥符中,寓居晉州,性和靜無所好惡,晉人愛之。以為紫極宮主。
年七十有五,遇人,或以為許元陽,語之曰:「汝風神秀異,有如李筌。雖老矣,尚可仙也。」因授煉形養元之訣,且曰:「得道如反掌,第行之惟艱,汝勉之。」棲真行之二三年,漸反童顏,攀高攝危,輕若飛舉。乾興元年秋,謂其徒曰:「此歲之暮,吾當逝矣。」即宮西北隅自甃殯室。室成,不食一月,與平居所知敘別,以十二月二日衣紙衣臥磚塌卒。人未之奇也。及歲久,形如生,眾始驚,傳以為屍解。
棲真自號神光子,與隱人海蟾子者以詩往還。論養生秘術,目曰《還金篇》,凡兩卷。
楚衍,開封阼城人。少通四聲字母,裏人柳曜師事衍,裏中以先生目之。衍于《九章》、《緝古》、《綴術》、《海島》諸算經尤得其妙。明相法及《聿斯經》,善推步、陰陽、星曆之數,間語休咎無不中。自陳試《宣明曆》,補司天監學生,遷保章正。天聖初,造新曆,眾推衍明歷數,授靈台郎,與掌曆官宋行古等九人制崇天曆。進司天監丞,入隸翰林天文。皇祐中,同造《司辰星漏曆》十二卷。久之,與周琮同管勾司天監。卒,無子,有女亦善算術。
僧志言,自言姓許,壽春人。落發東京景德寺七俱胝院,事清璲。初,遂誦經勤苦,志言忽造璲,跪前願為弟子。璲見其相貌奇古,直視不瞬,心異之,為授具戒。然動止軒昂,語笑無度,多行市裏,褰裳疾趨,舉指書空,佇立良久;時從屠酤遊,飲啖無所擇。眾以為狂,璲獨曰:「此異人也。」
人有欲為齋施,輒先知其至,不俟款門,指名取供。溫州人林仲方自其家以摩衲來獻,舟始及岸,遽來取去。仁宗每延入禁中,徑登坐結趺,飯畢遽出,未嘗揖也。王公士庶召即赴,然莫與交一言者。或陰蔔休咎,書紙揮翰甚疾,字體遒壯,初不可曉,其後多驗。仁宗春秋漸高,嗣未立,默遣內侍至言所。言所書有「十三郎」字,人莫測何謂。後英宗以濮王第十三子入繼,眾始悟。大宗正守節請書,言不顧,迫之,得「潤州」字。未幾,守節薨,贈丹陽郡王。見寺童義懷,撫其背曰:「德山、臨濟。」懷既落發,住天衣,說法,大為學者所宗,其前知多類此。
普淨院施浴,夜漏初盡,門扉未啟,方迎佛而浴室有人聲,往視,則言在焉。有具齋薦鱠者,並食之,臨流而吐,化為小鮮,群泳而去。海客遇風且沒,見僧操絙引舶而濟。客至都下遇言,忽謂之曰:「非我,汝奈何?」客記其貌,真引舟者也。與曹州士趙棠善,後棠棄官隱居番禺。人傳棠與言數以偈頌相寄,萬里間輒數日而達。棠死,亦盛夏身不壞。
言將死,作頌,不可曉。已而曰:「我從古始成就,逃多國土,今南國矣。」仁宗遣內侍以真身塑像置寺中,榜曰顯化禪師。其後善厚者禮之,見額上熒然有光,就視之,得舍利。
僧懷丙,真定人。巧思出天性,非學所能至也。真定構木為浮圖十三級,勢尤孤絕。既久而中級大柱壞,欲西北傾,他匠莫能為。懷丙度短長,別作柱,命眾工維而上。已而卻眾工,以一介自從,閉戶良久,易柱下,不聞斧鑿聲。
趙州洨河鑿石為橋,熔鐵貫其中。自唐以來相傳數百年,大水不能壞。歲久,鄉民多盜鑿鐵,橋遂欹倒,計千夫不能正。懷丙不役眾工,以術正之,使複故。河中府浮梁用鐵牛八維之,一牛且數萬斤。後水暴漲絕梁,牽牛沒於河,募能出之者。懷丙以二大舟實土,夾牛維之,用大木為權衡狀鉤牛,徐去其土,舟浮牛出。轉運使張燾以聞,賜紫衣。尋卒。
許希,開封人。以醫為業,補翰林醫學。景祐元年,仁宗不豫,侍醫數進藥,不效,人心憂恐。冀國大長公主薦希,希診曰:「針心下包絡之間,可亟愈。」左右爭以為不可,諸黃門祈以身試,試之,無所害。遂以針進,而帝疾愈。命為翰林醫官,賜緋衣、銀魚及器幣。希拜謝已,又西向拜,帝問其故,對曰:「扁鵲,臣師也。今者非臣之功,殆臣師之賜,安敢忘師乎?」乃請以所得金興扁鵲廟。帝為築廟於城西隅,封靈應侯。其後廟益完,學醫者歸趨之,因立太醫局于其旁。
希至殿中省尚藥奉禦,卒。著《神應針經要訣》行於世。錄其子宗道至內殿崇班。
龐安時字安常,蘄州蘄水人。兒時能讀書,過目輒記。父,世醫也,授以脈訣。安時曰:「是不足為也。」獨取黃帝、扁鵲之脈書治之,未久,已能通其說,時出新意,辨詰不可屈,父大驚,時年猶未冠。已而病聵,乃益讀《靈樞》、《太素》、《甲乙》諸秘書,凡經傳百家之涉其道者,靡不通貫。嘗曰:「世所謂醫書,予皆見之,惟扁鵲之言深矣。蓋所謂《難經》者,扁鵲寓術於其書,而言之不祥,意者使後人自求之歟!予之術蓋出於此。以之視淺深,決死生,若合符節。且察脈之要,莫急於人迎、寸口。是二脈陰陽相應,如兩引繩,陰陽均,則繩之大小等,故定陰陽於喉、手,配覆溢於尺、寸,寓九候於浮沉,分四溫於傷寒。此皆扁鵲略開其端,而予參以《內經》諸書,考究而得其說。審而用之,順而治之,病不得逃矣。」又欲以術告後世,故著《難經辨》數萬言。觀草木之性與五藏之宜,秩其職任,官其寒熱,班其奇偶,以療百疾,著《主對集》一卷。古今異宜,方術脫遺,備陰陽之變,補仲景《論》。藥有後出,古所未知,今不能辨,嘗試有功,不可遺也。作《本草補遺》。
為人治病,率十愈八九。踵門求診者,為辟邸舍居之,親視饘粥、藥物,必愈而後遣;其不可為者,必實告之,不復為治。活人無數。病家持金帛來謝,不盡取也。
嘗詣舒之桐城,有民家婦孕將產,七日而子不下,百術無所效。安時之弟子李百全適在傍舍,邀安時往視之。才見,即連呼不死,令其家人以湯溫其腰腹,自為上下拊摩。孕者覺腸胃微痛,呻吟間生一男子。其家驚喜,而不知所以然。安時曰:「兒已出胞,而一手誤執母腸不復能脫,故非符藥所能為。吾隔腹捫兒手所在,針其虎口,既痛即縮手,所以遽生,無他術也。」取兒視之,右手虎口針痕存焉。其妙如此。
有問以華佗之事者,曰:「術若是,非人所能為也。其史之妄乎!」年五十八而疾作,門人請自視脈,笑曰:「吾察之審矣。且出入息亦脈也,今胃氣已絕。死矣。」遂屏卻藥餌。後數日,與客坐語而卒。
錢乙字仲陽,本吳越王俶支屬,祖從北遷,遂為鄆州人。父穎善醫,然嗜酒喜遊,一旦,東之海上不反。乙方三歲,母前死,姑嫁呂氏,哀而收養之,長誨之醫,乃告以家世。即泣,請往跡尋,凡八九反。積數歲,遂迎父以歸,時已三十年矣。鄉人感慨,賦詩詠之。其事呂如事父,呂沒無嗣,為收葬行服。
士病欬,面青而光,氣哽哽。乙曰:「肝乘肺,此逆候也。若秋得之,可治;今春,不可治。」其人祈哀,強予藥。明日,曰:「吾藥再瀉肝,而不少卻;三補肺,而益虛;又加唇白,法當三日死。今尚能粥,當過期。」居五日而絕。
孕婦病,醫言胎且墜。乙曰:「娠者五藏傳養,率六旬乃更。誠能候其月,偏補之,何必墜?」已而母子皆得全。又乳婦因悸而病,既愈,目張不得瞑。乙曰:「煮郁李酒飲之使醉,即愈。所以然者,目系內連肝膽,恐則氣結,膽衡不下。郁李能去結,隨酒入膽,結去膽下,則目能瞑矣。」飲之,果驗。
乙本有羸疾,每自以意治之,而後甚,歎曰:「此所謂周痹也。入藏者死,吾其已夫。」既而曰:「吾能移之使在末。」因自製藥,日夜飲之。左手足忽攣不能用,喜曰:「可矣!」所親登東山,得茯苓大逾鬥。以法啖之盡,由是雖偏廢,而風骨悍堅如全人。以病免歸,不復出。
乙為方不名一師,於書無不窺,不靳靳守古法。時度越縱舍,卒與法會。尤遽《本草》諸書,辨正闕誤。或得異藥,問之,必為言生出本末、物色、名貌差別之詳,退而考之皆合。末年攣痹浸劇,知不可為,召親戚訣別,易衣待盡,遂卒,年八十二。
僧智緣,隨州人,善醫。嘉祐末,召至京師,舍于相國寺。每察脈,知人貴賤、禍福、休咎,診父之脈而能道其子吉凶,所言若神,士大夫爭造之。王珪與王安石在翰林,珪疑古無此,安石曰:「昔醫和診晉侯,而知其良臣將死。夫良臣之命乃見於其君之脈,則視父知子,亦何足怪哉!」
熙甯中,王韶謀取青唐,上言蕃族重僧,而僧結吳叱臘主部帳甚眾,請智緣與俱至邊。神宗召見,賜白金,遣乘傳而西,遂稱「經略大師」。智緣有辯口,徑入蕃中,說結吳叱臘歸化,而他族俞龍珂、禹藏訥令支等皆因以書款。韶頗忌惡之,言其撓邊事,召還,以為右街首坐,卒。
郭天信字佑之,開封人。以技隸太史局。徽宗為端王,嘗退朝,天信密遮白曰:「王當有天下。」既而即帝位,因得親昵。不數年,至樞密都承旨、節度觀察留後。其子中複為閣門通事舍人,許陪進士徑試大廷,擢秘書省校書郎。未幾,天信覺已甚,乞還武爵,又從之。
政和初,拜定武軍節度使、祐神觀使,頗與聞外朝政事。見蔡京亂國,每托天文以撼之,且雲:「日中有黑子。」帝甚懼,言之不已,京由是黜。張商英方有時望,天信往往稱於內朝。商英亦欲借左右游談之助,陰與相結,使僧德洪輩道達語言。商英勸帝節儉,稍裁抑僧寺,帝始敬畏之,而近侍積不樂,間言浸潤,眷日衰。京党因是告商英與天信漏泄禁中語言,天信先發端,窺伺上旨,動息必報,乃從外庭決之,無不如志。商英遂罷。禦史中丞張克公複論之,詔貶天信昭化軍節度副使、單州安置,命宋康年守單,幾其起居。再貶行軍司馬,竄新州,又徒康年使廣東,天信至數月,死。京已再相,猶疑天信挾術多能,死未必實,令康年選吏發棺驗視焉。
魏漢津,本蜀黥卒也。自言師事唐仙人李良號「李八百」者,授以鼎樂之法。嘗過三山龍門,聞水聲,謂人曰:「其下必有玉。」即脫衣沒水,抱石而出,果玉也。皇祐中,與房庶俱以善樂薦,時阮逸方定黍律,不獲用。崇甯初猶在,朝廷方協考鐘律,得召見,獻樂議,言得黃帝,夏禹聲為律、身為度之說。謂人主稟賦與眾異,請以帝指三節三寸為度,定黃鐘之律;而中指之徑圍,則度量權衡所自出也。又雲:「聲有太有少。太者,清聲,陽也。天道也。少者,濁聲,陰也,地道也。中聲在其間,人道也。合三才之道,備陰陽奇偶,然後四序可得而調,萬物可得而理。」當時以為迂怪,蔡京獨神之。或言漢津本範鎮之役,稍窺見其製作,而京托之于李良雲。
於是請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鐘及二十四氣鐘。四年三月鼎成,賜號沖顯處士。八月,《大晟樂》成。徽宗禦大慶殿受群臣朝賀,加漢津虛和沖顯寶應先生,頒其樂書天下。而京之客劉昺主樂事,論太少之說為非,將議改作。既而以樂成久,易之恐動觀聽,遂止。漢津密為京言:「《大晟》獨得古意什三四爾,他多非古說,異日當以訪任宗堯。」宗堯學於漢津者也。
漢津曉陰陽數術,多奇中,嘗語所知曰:「不三十年,天下亂矣。」未幾死。京遂召宗堯為典樂,複欲有所建,而為田為所奪,語在《樂志》。後即鑄鼎之所建寶成殿,祀黃帝、夏禹、成王、周、召而良、漢津俱配食。諡漢津為嘉晟侯。
有馬賁者,出京之門,在大晟府十三年,方魏、劉、任、田異論時,依違其間,無所質正,擢至通議大夫、徽猷閣待制。議者咎當時名器之濫如此。
王老志,濮州臨泉人。事親以孝聞。為轉運小吏,不受賂謝。遇異人於丐中,自言:「吾所謂鐘離先生也。」予之丹,服之而狂。遂棄妻子,結草廬田間,時為人言休咎。
政和三年,太僕卿王亶以其名聞。召至京師,館于蔡京第。嘗緘書一封至帝所,徽宗啟讀,乃昔歲秋中與喬、劉二妃燕好之語也。帝由是稍信之,封為洞微先生。朝士多從求書,初若不可解,後卒應者十八九,故其門如市。京慮太甚,頗以為戒;老志亦謹畏,乃奏禁絕之。嘗獻乾坤鑒法,命鑄之。既成,謂帝與皇后他日皆有難,請時坐鑒下,思所以儆懼消變者。
明年,見其師,責以擅處富貴,乃丐歸,未得請,病甚,始許其去。步行出,就居,病已失矣。歸濮而死。詔賜金以葬,贈正議大夫。
初,王黼未達時,父為臨泉令,問黼名位所至,即書「太平宰相」四字。旋以墨塗去之,曰:「恐泄機也。」黼敗,人乃悟。
王仔昔,洪州人。始學儒,自言遇許遜,得《大洞》、《隱書》豁落七元之法,出遊嵩山,能道人未來事。政和中,徽宗召見,賜號沖隱處士。帝以旱禱雨,每遣小黃門持紙求仔昔畫,日又至,忽篆符其上,仍細書「焚符湯沃而洗之」。黃門懼不肯受,強之,乃持去。蓋帝默祝為宮妃療赤目者,用其說一沃,立愈。進封通妙先生,居上清寶籙宮。獻議九鼎神器不可藏於外。乃於禁中建圓象徽調閣以貯之。
仔昔資倨傲,又少戇,帝常待以客禮,故其遇巨閹殆若童奴,又欲群道士皆宗己。及林靈素有寵,忌之,陷以事,囚之東太一宮。旋坐言語不遜,下獄死。仔昔之得罪,宦者馮浩力最多。未死時,書示其徒曰:「上蔡遇冤人。」其後浩南竄,至上蔡被誅。
林靈素,溫州人。少從浮屠學,苦其師笞罵,去為道士。善妖幻,往來淮、泗間,丐食僧寺,僧寺苦之。
政和末,王老志、王仔昔既衰,徽宗訪方士于左道錄徐知常,以靈素對。既見,大言曰:「天有九霄,而神霄為最高,其治曰府。神霄玉清王者,上帝之長子,主南方,號長生大帝君,陛下是也,既下降於世,其弟號青華帝君者,主東方,攝領之。己乃府仙卿曰褚慧,亦下降佐帝君之治。」又謂蔡京為左元仙伯,王黼為文華吏,盛章、王革為園苑寶華吏,鄭居中、童貫及諸巨閹皆為之名。貴妃劉氏方有寵,曰九華玉真安妃。帝心獨喜其事,賜號通真達靈先生,賞賚無算。
建上清寶籙宮,密連禁省。天下皆建神霄萬壽宮。浸浸造為青華正晝臨壇,及火龍神劍夜降內宮之事,假帝誥、天書、雲篆,務以欺世惑眾。其說妄誕,不可究質,實無所能解。惟稍識五雷法,召呼風霆,間禱雨有小驗而已。令吏民詣宮受神霄秘錄,朝士之嗜進者,亦靡然趨之。每設大齋,輒費緡錢數萬,謂之千道會。帝設幄其側,而靈素升高正坐,問者皆再拜以請。所言無殊異,時時雜捷給嘲詼以資媟笑。其徒美衣玉食,幾二萬人。遂立道學,置郎、大夫十等,有諸殿侍晨、校籍、授經,以擬待制、修撰、直閣。始欲盡廢釋氏以逞前憾,既而改其名稱冠服。
靈素益尊重,升溫州為應道軍節度,加號元妙先生、金門羽客、沖和殿侍晨,出入呵引,至與諸王爭道。都人稱曰:「道家兩府。」本與道士王允誠共為怪神,後忌其相軋,毒之死。宣和初,都城暴水,遣靈素厭勝。方率其徒步虛城上,役夫爭舉梃將擊之,走而免。帝知眾所怨,始不樂。
靈素在京師四年,恣橫愈不悛,道遇皇太子弗斂避。太子入訴,帝怒,以為太虛大夫,斥還故里,命江端本通判溫州,幾察之。端本廉得其居處過制罪,詔徙置楚州而已死。遺奏至,猶以侍從禮葬焉。
皇甫坦,蜀之夾江人。善醫術。顯仁太后苦目疾,國醫不能療,詔募他醫,臨安守臣張偁以坦聞。高宗召見,問何以治身,坦曰:「心無為則身安,人主無為則天下治。」引至慈甯殿治太后目疾,立愈。帝喜,厚賜之,一無所受。令持香禱青城山,還,複召問以長生久視之術,坦曰:「先禁諸欲,勿令放逸。丹經萬卷,不如守一。」帝嘆服,書「清靜」二字以名其庵,且繪其像禁中。
荊南帥李道雅敬坦,坦歲謁道。隆興初,道入朝,高宗、孝宗問之,皆稱皇甫先生而不名。坦又善相人,嘗相道中女必為天下母,後果為光宗後。
王克明字彥昭,其始饒州樂平人,後徙湖州烏程縣。紹興、乾道間名醫也。初生時,母乏乳,餌以粥,遂得脾胃疾,長益甚,醫以為不可治。克明自讀《難經》、《素問》以求其法,刻意處藥,其病乃愈。始以術行江、淮,入蘇、湖,針灸尤精。診脈有難療者,必沉思得其要,然後予之藥。病雖數證,或用一藥以除其本,本除而餘病自去。亦有不予藥者,期以某日自安。有以為非藥之過,過在某事,當隨其事治之。言無不驗。士大夫皆自屈與遊。
魏安行妻風痿十年不起,克明施針,而步履如初。胡秉妻病氣秘腹脹,號呼逾旬,克明視之。時秉家方會食,克明謂秉曰:「吾愈恭人病,使預會可乎?」以半硫圓碾生薑調乳香下之,俄起對食如平常。廬州守王安道風禁不語旬日,他醫莫知所為。克明令熾炭燒地,灑藥,置安道於上,須臾而蘇。金使黑鹿谷過姑蘇,病傷寒垂死,克明治之,明日愈。及從徐度聘金,黑鹿穀適為先排使,待克明厚甚。克明訝之,穀乃道其故,由是名聞北方。後再從呂正己使金,金接伴使忽被危疾,克明立起之,卻其謝。張子蓋救海州,戰士大疫,克明時在軍中,全活者幾萬人。子蓋上其功,克明力辭之。
克明頗知書,好俠尚義,常數千里赴人之急。初試禮部中選,累任醫官。王炎宣撫四川,辟克明,不就。炎怒,劾克明避事,坐貶秩。後遷至額內翰林醫痊局,賜金紫。紹興五年卒,年六十七。
莎衣道人,姓何氏,淮陽軍朐山人。祖執禮,仕至朝議大夫。道人避亂渡江,嘗舉進士不中。紹興末,來平江。一日,自外歸,倏若狂者,身衣白礻間,晝丐食於市,夜止天慶觀。久之,衣益敝,以莎緝之。嘗游妙嚴寺,臨池見影,豁然大悟。人無貴賤,問休咎,罔不奇中。會有瘵者乞醫,命持一草去,旬日而愈。眾翕然傳莎草可以愈疾,求而不得者,或遂不起,由是遠近異之。
孝宗一夕夢莎衣人跣哭來吊者,訊之曰:「蘇人也。」詰其故,不肯言。帝寤,以語內侍。會後及太子薨,帝哀泣,內侍進前勉釋,並道前夢。帝乃矍然,因遣使召之,不至。帝念恢復大計,累歲未有所屬,後位虛且久,乃焚香默言:「何誠能仙顧,必知朕意。」遂遣中官致贄,不言所以。道人見之掉首,吳音曰:「有中國即有外夷;有日即有月,不須問。」趣之去。使者歸奏,帝甚異之,遂賜號通神先生,為築庵觀中,賜衣數襲,皆不受。好事者強邀入庵,大笑而出,複於故處。眾日以珍饌餉之,每食於通衢,逮飽即去。
帝歲命內侍即其居設十道齋,合雲水之士,施予優普。一歲,偶逾期,眾鹹訝而請,道人亟起于臥,搖手瞬目而招之曰:「亟來,亟來!」是日內侍至平望,眾益服其神。光宗即位,召之,又不至。慶元六年卒。
孫守榮,臨安富陽人。生七歲,病瞽。遇異人教以風角、鳥占之術,其法以音律推五數,播五行,測度萬物始終盛衰之理。凡問者,一語頃,輒知休咎。守榮既悟,異人授以鐵笛,遂去不復見。守榮因號富春子,吹笛市中,人初不異也。然其術率驗。
寶慶間,游吳興,聞譙樓鼓角聲,驚曰:「旦夕且有變,土人當有典郡者。」見王元春,即賀之曰:「作鄉郡者,必君也。」元春初不之信。越兩月,潘丙作亂,元春以告變功,果典郡。自是富春子之名大顯,貴人爭延致之。
淮南帥李曾伯薦諸朝。既至,謁丞相史嵩之,閽者以晝寢辭。守榮曰:「丞相方釣魚園池,何得雲爾。」閽者驚異,入白丞相,丞相一見,頗喜之。自是數出入相府。一日,庭鵲噪,令占之,曰:「來日晡時,當有寶物至。」明日,李全果以玉柱斧為貢。嵩之又嘗得李全檄藏袖中,詢其事,守榮曰:「此李全詐假布囊二十萬爾。」剝封,果如其說。
士大夫咸詢履歷,守榮不盡答。私謂所知曰:「吾以音推諸朝紳,互有贏縮,宋祿其殆終乎!」後為嵩之所忌,誣以他罪,貶死遠郡。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外戚上
杜審琦弟審瓊審肇審進從子彥圭彥鈞孫守元曾孫惟序賀令圖楊重進附王繼勳劉知信子承宗
劉文裕劉美子從德從廣孫永年馬季良附郭崇仁楊景宗符惟忠柴宗慶張堯佐
自西漢有外戚之禍,歷代鑒之,崇爵厚祿,不畀事權,然而一失其馭,猶有肺附之變焉。宋法待外戚厚,其間有文武才諝,皆擢而用之;怙勢犯法,繩以重刑,亦不少貸。仁、英、哲三朝,母后臨朝聽政,而終無外家幹政之患,將法度之嚴,體統之正,有以防閑其過歟?抑母后之賢,自有以制其戚裏歟?作《外戚傳》。
杜審琦,定州安喜人,昭憲皇太后之兄。太后昆仲五人,審琦最長,其次審玉,次審瓊,次審肇,次審進。世居常山,以積善聞。審琦仕後唐,為義軍指揮使,天成二年卒,年三十五,審玉前一年卒,年二十二。太祖開國,贈審琦左神武軍大將軍,以其子彥超為西京作坊使。彥超卒,贈左領軍衛大將軍。
審瓊,建隆初,授檢校國子祭酒。二年,拜左領軍衛將軍。三年,與其弟審肇、審進皆召赴闕。審瓊改左龍武軍大將軍,遷右衛大將軍。乾德初,領富州刺史。三年,以本官權判右金吾街仗事。四年春,步軍帥王繼勳坐事,詔審瓊兼點檢侍衛步軍司事。是秋,卒,年七十。太祖為廢朝三日,發哀成服,贈太保、甯國軍節度使,諡恭僖。
審瓊性醇質,在公畏慎,宿衛勤謹,徼巡京邑,裏閈清肅,人皆稱之。景德三年春,加贈審瓊太傅,妻吳氏陳留郡太夫人。是秋,改葬陪陵,又贈審瓊太師、中書令。子彥圭。
審肇,建隆三年,起家授左武衛上將軍、檢校左僕射致仕,賜第于京師。乾德初,領濰州剌史。開寶二年,改左衛上將軍,仍致仕。三年,起為右驍衛上將軍,俄出知澶州,太祖以審肇未嘗曆郡務,乃命司封郎中姚恕通判州事,以左右之。未幾,河大決,東匯於鄆、濮數郡,民田罹水害。太祖怒其不即時上言,遣使案鞫,遂論恕棄市,審肇免官歸私第。俄復舊官,令致仕,特以濰州刺史月奉優給之。七年,卒,年七十二。太祖廢朝二日,素服發哀,贈太保、昭信軍節度,諡溫肅,遣中使護喪事。景德三年,加贈太傅,妻劉氏東海郡太夫人。子彥遵,至南作坊使。
審進,建隆三年,起家授右神武大將軍,改右羽林大將軍。乾德元年,領賀州刺史。二年,知陝州。三年,就改保義軍節度觀察留後。五年,加本軍節度。太祖郊祀西洛,審進來朝,頒賚甚厚。太宗嗣位,加檢校太傅。太平興國二年,會許昌裔刺虢州,捃拾使州闕失事上訴,詔右拾遺李幹鞫之。幹因上言,請支郡不復隸藩鎮,皆得專達,從之。
三年秋,以審進妻卒,廢朝。十一月郊禮畢,加檢校太尉。四年,上親征河東,審進與嵐州團練使周承晉、德州刺史孫方進、成州刺史慕容福起皆上言願率所部擊太原。上以審進耆年,不許。五年,來朝。是歲,契丹寇邊,出師捍禦。上幸大名勞軍,留審進警巡,都邑肅然。六年,複歸陝,親王宴餞,供帳甚盛。其年,就加檢校太師。九年夏,上以審進年高,不當煩以劇務,授右衛上將軍,奉給如故。
雍熙四年,複授靜江軍節度。端拱元年,上親耕籍田,審進預其禮,恩賜彌渥,加開府儀同三司。是歲,卒,年七十九。上趣駕臨喪,哭之慟,廢朝三日,設次成服,親王公主以下並詣其第舉哀。贈中書令,諡恭惠。
審進鎮陝二十餘年,勸農敦本,民庶便之。雖居位節制,無驕矜之色,人推其醇厚。景德三年,追封京兆郡王,妻趙氏南陽郡太夫人。後贈尚書令。子彥鈞、彥彬。彥彬至禮賓副使而卒。
彥圭,起家六宅副使,遷翰林使。開寶五年,領信州剌史。六年,改領饒州團練使,俄加領本州防禦使。從征太原,與曹翰、孫繼業攻城西面。北征班師,命彥圭與孟玄喆、藥可瓊、趙延進率兵屯中山,坐市竹木矯制免算,責授洛苑使、饒州剌史,裁數日,牽複。餘年,遷沙州觀察使,出知定州。
雍熙中北伐,命副米信為幽州西北道行營都部署。彥圭不容軍士晡食,設陣不整,以致亡失,坐左遷均州團練副使。雍熙二年,卒於貶所,年五十九,贈歸義軍節度。景德三年春,加贈中書令。是秋,又贈太師。子守元。
彥鈞,起家補供奉官,累遷崇儀使。端拱初,加莊宅使,領羅州刺史。淳化四年,特置昭宣使,以彥鈞洎王延德、王繼恩為之。未幾,加領恩州防禦使。西鄙用兵,命為永興軍駐泊鈐轄。真宗嗣位,改領潁州防禦使,出知河中府,占謝便坐,求解內使之職,可之。曆知邠、慶、延、鳳四州。景德中,為天雄軍副都部署。車駕駐澶淵,為駕前東面貝冀路副都部署。契丹騎兵攻月城,彥鈞率兵擊走之,以勞優加封邑。召還,再任河中。
彥鈞由戚裏進,保位而已。會有言政事不舉者,徙西京水南北都巡檢使。大中祥符五年,複知莫州。馬知節為潁州防禦使,彥鈞換秦州。九年,拜密州觀察使,出為並代副都部署。天禧元年,卒,贈安化軍節度。錄其子贊文為供奉官,贊寧為殿直,孫宗壽為三班奉職。
守元,開寶中,補左班殿直,得侍便殿,帶禦器械,遷供奉官、莫州監軍。契丹入邊,與州將固守城壁,出兵邀擊,獲生口羊馬,以功加崇儀副使。未幾,改正使秩。曆如京、洛苑使。至道三年,領梧州剌史,連為並代、鎮定、高陽關鈐轄。大中祥符二年,副趙稹使契丹,複涖鎮定。頃之屬疾,詔遣其子殿直惟慶挾太醫乘驛診候,既至而卒,年五十八。
惟序字舜功,自三班奉職累遷知惠州、莫州,以供備庫使為梓夔路鈐轄,徙環慶路,知邠州,又權慶州。會任福敗,以騎兵數千由懷安路破賊三砦,斬首數百級,獲牛馬千計。以功領忠州刺史,為涇原鈐轄,敕巡警邊州。
久之,改六宅使、知雄州。時契丹勒兵燕、薊間,遣使求割地。未至,而惟序購得其草,先以聞。徙知滄州,又徙定州。再遷東上閣門使、知涇州。改四方館使、知瀛州,複知滄州。入朝,為祁州團練使,出知恩州,徙大名府路總管,改乾州團練使,卒。
賀令圖,開封陳留人。父懷浦,孝惠皇后兄也,仕軍中為散指揮使。太平興國初,出為岳州刺史,領兵屯三交。雍熙三年,從楊業北征,死於陣。
令圖少謹願,隸太宗左右,洎即位,補供奉官,改綾錦副使、知莫州,遷崇儀使、知雄州。雍熙二年,領平州剌史,充幽州行營壕砦使,以所部下固安、新城兩縣,克涿州。會父戰死,起家為六宅使,領本州團練使,護瀛州屯兵。
先是,令圖握兵邊郡十餘年,恃藩邸舊恩,每歲入奏事,多言邊塞利害,及幽薊可取之狀。上信之,故有岐溝之舉。既而師敗,議者皆咎其貪功生事。
令圖輕而無謀,契丹將耶律遜甯號於越者,使諜紿令圖曰:「我獲罪本國,旦夕願歸南朝,無路自拔,幸君侯少留意焉。」令圖不虞其詐,私遺以重錦十兩。是年十二月,於越率眾入寇,大將劉廷讓與戰于君子館,令圖為先鋒,被圍數重。於越傳言軍中「願得見雄州賀使君。」令圖嘗為所紿,意其來降而終獲大功,即引麾下數十騎逆之。將至其帳數步外,於越據床罵曰:「汝常好經度邊事,乃今送死來邪!」麾左右盡殺其從騎,反縛令圖而去。
令圖與其父首謀北伐,一歲中父子皆陷焉。令圖時年三十九。是役也,武州防禦使、高陽關部署楊重進死之。
重進,太原人。少有膂力,周祖鎮大名,以隸帳下,廣順初,補衛士。宋初,累遷至內殿直都虞候。太平興國初,改龍衛軍都校,領徐州剌史。從征太原,出為萊州剌史。隨曹彬北征,為右廂排陣使,改武州防禦使、高陽關部署。會契丹兵至,與之力戰,遂沒於陣。年六十五。
王繼勳,彰德節度饒之子,孝明皇后同母弟也。生時,其母見一人赤發,狀貌怪異,入室中,遂生繼勳。及長,美風儀,性凶率無賴。以後故,為內殿供奉官、都知、溪州刺史。建隆二年,加領恩州團練使,又改龍捷右廂都指揮使,尋領永州防禦使。四年,收復湖南,改領彭州防禦使。是秋,將討西蜀,命繼勳戒期,將大閱。繼勳素與大校馬仁瑀不協,陰勒部下市白梃,將以相圖。太祖知之,為出仁瑀密州。俄遷保寧軍節度觀察留後、領虎捷左右廂都虞候、權侍衛步軍司事。
繼勳所為多不法。會新募兵千余隸雄武,將遣出征,多無妻室,太祖謂繼勳曰:「此必有願為婚者,不須備聘財,但酒炙可也。」繼勳不能諭上旨,縱令掠人子女,京城為之紛擾。上聞大驚,遣捕斬百餘人,人情始定。時後已崩,上追念後,故不之罪也。
乾德四年,繼勳複為部曲所訟,詔中書鞫之。解兵柄,為彰國軍留後,奉朝請。繼勳自以失職,常怏怏,專以臠割奴婢為樂,前後多被害。一日,天雨牆壞,群婢突出,守國門訴冤。上大駭,命中使就詰之,盡得繼勳所為不法事。詔削奪官爵,勒歸私第,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未至,改右監門率府副率。
開寶三年,命分司西京。繼勳殘暴愈甚,強市民家子女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食之,而棺其骨棄野外。女儈及鬻棺者出入其門不絕,洛民苦之而不敢告。太宗在藩邸,頗聞其事。及即位,人有訴者,命戶部員外郎、知雜事雷德驤乘傳往鞫之。繼勳具伏,自開寶六年四月至太平興國二年二月,手所殺婢百餘人。乃斬繼勳洛陽市,及為強市子女者女儈八人、男子三人。長壽寺僧廣惠常與繼勳同食人肉,令折其脛而斬之。洛民稱快。
其後家寓西洛潁陽,孫惟德不肖,不能自立,丐食以給。真宗聞而憫之,授惟德汝州司士參軍。
劉知信字至誠,邢州人。父遷,晉天福末鳳翔帳前軍使,改滑州奉國軍校,從驍將皇甫暉禦邊有功,早卒。母即昭憲太后之妹也,乾德初,封京兆郡太君,六年,進本郡太夫人,開寶三年十月卒。太祖廢朝發哀,追封齊國太夫人,陪葬安陵,贈遷太保。
知信三歲而孤,宣祖憐其敏慧。建隆三年,起家授供奉官,丁內艱,轉六宅副使。開寶五年,遷軍器庫使,掌武德司。六年,領錦州刺史。屬郊祀西洛,為行宮使,駐洛中,又為西京武德、皇城、宮苑等使。車駕出郊,又充大內留守。
太宗即位,進領本州團練使,拜武德使。從征河東,又為行宮使。太平興國五年,坐遣親信市竹木于秦、隴,矯制免所過算緡,入官多取其直,左授軍器庫使,領錦州刺史,俄複為武德使。會改武德為皇城司,即為皇城使。七年,坐秦王廷美事,改右衛將軍。是秋,出為靜難軍節度行軍司馬。九年,起為左衛將軍,領營州刺史。
雍熙初,改左神武軍將軍,尋領檀州團練使,護屯兵於鎮州。會大舉北伐,與六宅使符昭壽為押陣都監。師還,諸將失道,知信獨整所部以歸。俄知定州兼兵馬鈐轄,押大陣右偏。一日,宴犒將士,契丹騎乘間至,知信不介而出,追之數十裏,斬獲甚眾,以功就拜邕州觀察使。四年,召入,改並州路副都部署。端拱中,代還,知杭州。淳化四年,又知天雄軍府。太宗崩,充修奉永熙陵部署。咸平初,拜建武軍節度觀察留後,知永平軍府。契丹犯邊,複知天雄軍。真宗北巡,充駕前副都部署,曆知河陽、升州。景德元年,車駕幸澶淵,命為東京都巡檢使,複知定州。二年,以疾求還京,至鎮州卒,年六十三。廢朝,贈太尉、天平軍節度。
知信以戚裏致貴,尤被親任,中外踐曆,最為舊故。雖無顯赫稱,亦以循謹聞于時。子承宗、承渥。
承宗,幼善射,兼習書數,以蔭補殿直,寄班祗候。咸平初,轉供奉官、鎮、定、高陽關三路承受公事,還,掌軍器庫。會真宗臨幸,見其整肅,面授閣門祗候。知信卒,轉內殿崇班。未幾,為河北緣邊安撫都監。大中祥符初,就加內殿承制,曆如京、文思二副使,徙河東緣邊安撫,又知保州。俄拜東染院使、知定州。副薛映使契丹,使還,歸本任,又兼鎮定路兵馬鈐轄,俄改宮苑使、知雄州、河北緣邊安撫使。在郡有治跡,詔書嘉獎,召歸,時靈昌決河初塞,擇守臣,以承宗為皇城使、知滑州。未幾,複代還。
會西邊言吐蕃唃斯囉作文法,頗為邊患。命副龍圖閣直學士陳堯咨為鄜延、邠甯環慶、涇原儀渭、秦州路巡撫使,詔令堯咨等所至軍州犒官吏將校,諮訪民間利害、郡官使臣能否功過以聞。或有陳訴屈抑,經轉運、提點司區斷不當,即按鞫詣實,杖以下依法區理,徒以上驛聞,仍取系囚躬親錄問,催促論決。既行,就命堯咨知秦州,承宗為西上閣門使,充鈐轄。乾興初,進東上閣門使,徒鄜延都鈐轄而卒。中使護柩至京師,賜以葬地。
承渥蔭補殿直,累任使,喜為條奏,至供奉官、閣門祗候。承宗子永釗,右侍禁、閣門祗候。
劉文裕,字以寧,保州保塞人。祖正,晉幽州營田使兼平州刺史。父審奇,武牢關使。簡穆皇后即文裕祖姑也。審奇三子,長文遠,建隆中為供奉官,與並人戰萬善而沒。次即文裕,開寶四年,起家補殿直。八年,權管雲騎員僚直,預討江南,中弩矢,神色自若。太宗在藩邸,多得親接。太平興國二年,擢為內弓箭庫副使,特封其母張氏清河縣太君,出為秦、隴巡檢。
有李飛雄者,太保致仕鏻之孫,秦州節度判官若愚之子。性兇險,不為其家所容,常往來京師、魏博間,與無賴惡少游處,縱酒蒲博為務。以其父故,盡知秦州倉庫所積,及地形險易、兵籍多少。又有妻父張季英為鳳翔盩厔尉,飛雄自京師往省之,因乘季英馬詐為使者,夜抵廄置呼卒索馬。卒秉炬出迎,飛雄以私市馬纓示之,卒不能辨,即授以馬。一卒乘一馬前導,以巡邊為名,因矯詔率巡驛殿直姚承遂,至隴州率監軍供奉官王守定,至吳山縣率縣尉盧贊,皆從行。先是,秦州內屬,羌人為寇,朝廷遣周承瑨、田仁朗、王侁、梁崇贊、韋韜、馬知節及文裕領兵屯清水縣,飛雄至,稱制盡縛之。承瑨等見姚承遂數輩同至,不覺其詐。仁朗獨號泣求詔書,飛雄叱之曰:「我受密旨,以若輩逗撓不用命,令盡誅。汝豈不聞封州殺李鶴邪?詔書汝豈得見!」先是,上即位,分命親信于諸道廉官吏善惡密以聞。嶺南使者言封州李鶴不奉法,誣奏軍吏謀反,詔即誅之。故飛雄引以為言。將械承瑨等詣秦州戮之,因據城叛,遂驅承瑨等行。
初,飛雄詐宣制時,自言我上南府時親吏,文裕因哀告飛雄曰:「我亦嘗依晉邸,使者豈不營救之乎?」飛雄低語謂文裕曰:「爾能與我同富貴否?」文裕覺其詐,偽許之。飛雄即命左右釋文裕縛。文裕策馬前附耳語仁朗,仁朗佯墜馬,若卒中風眩狀。飛雄共前視之,又釋其縛。仁朗奮起搏飛雄,與文裕共擒之。飛雄尚呼雲:「田仁郎等謀反殺使者。」送秦州獄鞫得實,飛雄、承遂、守定、贊坐要斬,夷飛雄家。捕先與飛雄善者何大舉等數輩,悉棄市,廄置卒亦夷其族。因下詔:中外臣庶之家,子弟或有乖檢,甚為鄉黨所知,雖加戒勖曾不悛改者,並許本家尊長具名聞,州縣遣吏錮送闕下,當配隸諸處。敢有藏匿不以名聞者,異時醜狀彰露,期功以上悉以其罪罪之。
文裕後遷軍器庫使。四年,車駕征太原,命文裕與通事舍人王侁分兵控石嶺關。六年,領儒州刺史。明年,為高陽關都監。會契丹萬餘騎入,文裕與大將崔彥進擊卻之。雍熙初,徙屯三交,加領順州團練使。會李繼遷率折遇乜寇邊,初詔田仁朗與王侁等討之,仁朗坐逗遛,命文裕代仁朗。繼遷等遁去。
從潘美北征,坐陷失驍將楊業,削籍,配隸登州,事具《業傳》。歲餘,上知業之陷由王侁,召文裕還。俄起為右領軍衛大將軍,領端州團練使,封其母清河郡太夫人,賜翠冠霞帔,授其弟文質殿直。逾月,文裕遷容州觀察使,出為鎮州兵馬部署。端拱元年,卒於屯所,年四十五。上甚悼惜,贈寧遠軍節度,命中使護喪歸葬京師。弟文暠至供奉官、閣門祗候,文質至內園使、連州刺史。
劉美字世濟,並州人。四世祖質,絳州刺史。曾祖維岳,不仕。祖延慶,右驍衛將軍。父通,宋初掌禁旅,從潘美征廣南,又累戰北面,積勞至虎捷都指揮使,領嘉州刺史,太平興國中,扈蹕太原,卒于師,贈潁州防禦使。長女為真宗德妃,加贈定國軍節度兼侍中。大中祥符五年,德妃正位中宮,又贈維嶽忠正軍節度、檢校太傅,延慶彰德軍節度、檢校太尉,通永興軍節度兼中書令,追封曾祖母宋氏吳國太夫人,祖母河南縣君元氏許國太夫人,母龐氏徐國太夫人。初,通之卒,窆京城西。天禧二年,詔贈太師、尚書令,諡武懿,七月,遣升王府諮議參軍張士遜具鹵簿鼓吹,改葬于祥符鄧公原。皇后親臨奠,真宗禦制祭文置靈坐右。
美即後之兄也。初事真宗于藩邸,以謹力被親信,即位,補三班奉職,再遷右侍禁。咸平中,傅潛失律流房州,擇美監軍,及徙潛潁州,又為自京至陳、潁巡檢。石保吉在陳州大治廨舍,修城壁,不以聞,僮奴輩假威擾民。會有言者,遣美廉其狀,美曰:「保吉世受國恩,擁高貲,列藩閫,營繕過度,拙於檢下,誠或有之,自餘保無他患。」上意乃解。歸朝,充閣門祗候。
大中祥符二年,護屯兵於漢州,曆遷供奉官,徒嘉州。士卒有病皆給醫藥,親察視撫循之。召還,改內殿崇班,提點在京倉場、東西八作司,以舉職聞,遷洛苑副使。八年,預修大內,以勞改南作坊使、同勾當皇城司。天禧初,遷洛苑使,領勤州刺史,與周懷政聯職。懷政奸恣,美未嘗阿附,懷政左右有過,必痛繩之。親從卒偵邏者多不時更易,美按籍分番次均使焉。上屢欲委之兵柄,以皇后懇讓故,中輟者數四。三年,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領昭州防禦使,改侍衛馬軍都虞候。五年,加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卒,年六十。廢朝三日,贈太尉、昭德軍節度,錄其子從德供備庫使,從廣內殿崇班,旁親遷補者數人,追封美亡妻宋氏河內郡夫人。
仁宗嗣位,尊皇后為皇太后,贈維岳鎮寧軍節度兼侍中,延慶建雄軍節度兼中書令,通彭城郡王,曾祖母宋氏陳國太夫人,祖母元氏衛國太夫人。母龐氏鄆國太夫人,美亦贈侍中。天聖二年,郊祀,加贈維嶽彰信軍節度兼中書令,延慶鎮安軍節度兼中書令,通鄭王,宋氏楚國太夫人,元氏韓國太夫人,龐氏魏國太夫人。五年,再郊,又贈維岳天平軍節度、中書令兼尚書令,延慶彰化軍節度、許國公,通開府儀同三司、魏王,宋氏安國太夫人,元氏齊國太夫人,龐氏晉國太夫人,從德和州刺史,從廣內殿承制。有龔知進者,即通之友婿也,亦贈衛尉卿,其妻追封南安郡君。
從德字複本,父美卒,年十四,自殿直遷至供備庫副使。弟從廣是歲始生,亦補西頭供奉官,遷內殿崇班。太后臨朝,從德以崇儀使真拜恩州刺史,改和州,又遷蔡州團練使,出知衛州,改恩州兵馬都總管,知相州。從德齒少無才能,特以外家故,恩寵無比。其在衛州,縣吏李熙輔者善事從德,乃薦其才於朝。太后喜曰:「兒能薦士,知所以為政矣。」即擢熙輔京官。從事鄭驤因緣從德,亦擢美官。從德妻,嘉州王蒙正女也。蒙正家豪右,以厚賂結納至郎官,為郡守。既而從德病,召還,道卒,年二十四。贈保甯軍節度使,封榮國公,諡康懷。太后悲憐之尤甚,錄內外姻戚門人及僮隸數十人。從德娣婿龍圖閣直學士馬季良、母越國夫人錢氏兄惟演子集賢校理曖及蒙正皆遷二官。尚書屯田員外郎戴融嘗佐從德衛州,以為三司度支判官。禦史曹修古、楊偕、郭勸、推直官段少連上疏論之,皆坐貶。子永年。
從廣字景元,少出入禁中,侍仁宗左右,太后愛之如家人子。太后崩,真拜崇州團練使。娶荊王元儼女。為滁州防禦使,時年十七。趙元昊反,從廣自言待罪行間,不能扞患疆埸,坐耗縣官,願上所給公使錢,帝嘉納之。為群牧都監,改副使。
從廣自為防禦使十年不遷,特拜宣州觀察使、同勾當三班院,請補外自效,以知洺州。漳水溢,從廣穿隋故渠以殺水勢,洺人便之。徙邢州,籍鄉軍之罷老者聽引子弟自代,著為令。召還,複領三班院。出知襄州,徙真定府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卒,贈昭慶軍節度使,諡良惠。從廣性謹飭,然喜交士大夫,時頗稱之。
永年字君錫,生四歲,授內殿崇班,許出入兩宮。仁宗使賦《小山詩》,有「一柱擎天」之語。帝誤投金杯瑤津亭下,戲謂左右曰:「能取之乎?」永年一躍持之而出,帝拊其首曰:「奇童子也。」常置內中,年十二,始聽出外,累遷廉州團練使,為陝州都監。郭邈山等為盜,永年密遣壯士夜渡河,殺其凶桀二十餘人,眾遂散。遷鈐轄,代還召見,問破賊狀,擢幹辦皇城司,改單州團練使、永興軍路總管。
契丹遣使來請帝繪像,選副張昪報使。契丹以未得志,夜取巨石塞驛門,眾皆恐,永年素有力,手擲棄之,契丹驚以為神。
出知涇州,帝賜詩寵之。郡兵歲以香藥為折支,三司不時輦致。振武卒素驕,突入通判聽事,請以他物代給,歡嘩語不遜。永年召至庭下數其罪,斬為首二人,餘不敢動。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凡三除防禦使,皆為言者所論而寢。
知代州。契丹取西山木積十餘裏,輦載相屬於路,前守不敢遏,永年遣人焚之,一夕盡。上其事,帝稱善。契丹移檄捕縱火盜,永年曰:「盜固有罪,然發在我境,何預汝事?」乃不敢複言。帝嘗問禦戎策,對合旨,書「忠孝」字以賜。
英宗立,遷沂州防禦使,複知代州。曆步軍馬軍殿前都虞候、太原定州路副都總管。王師征安南,永年請先士卒,度富良江取賊以獻,不許。遷邕州觀察使、步軍副都指揮使。卒,贈崇信軍節度使,諡曰莊恪。
馬季良字元之,開封府尉氏人。家本茶商,娶劉美女。初補越州上虞尉,改秘書省校書郎,知明州鄞縣,入為刑部詳覆官。太后臨朝,遷光祿寺丞。頃之,擢秘閣校理、同判太常禮院,再遷太子中允、判三司度支勾院,乙太常丞、直史館提舉在京諸司庫務,擢龍圖閣待制。三丞充近職,非故事也。遷尚書工部員外郎、龍圖閣直學士、同知審官院。劉從德卒,遺表季良遷二官,辭不就,而請以其子直方為館閣讀書。
會江南旱,出為安撫使,再遷兵部郎中。太后崩,換濠州防禦使,赴本州。禦史中丞范諷言季良徼幸得官,降屯衛將軍、滁州安置。開封府劾奏季良冒立券,庇占富民劉守謙免戶役,詔許季良自陳,以地給還。歲余,徙壽州,致仕,還京師卒。
季良因緣以進,無他行能,在禮院嘗建言,攝祠事官致齋三日無供帳飲食,非所以重祠事也。自是翰林、儀鸞司供帳,大官給食於祠所雲。
郭崇仁,字永年,守文之子,章穆皇后弟也,淳化四年,補左班殿直,遷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契丹入寇,齎密詔諭河北諸將,還奏稱旨,累遷崇儀副使兼閣門通事舍人。章穆崩,特除莊宅使、康州刺史,再遷宮苑使、昭州團練使。丁母憂,起複雲麾將軍,拜解州團練使,改蔡州,擢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賀州防禦使、高陽關路馬步軍副都總管。以疾落軍職,改磁州防禦使。卒,贈彰德軍節度觀察留後。
崇仁雖外戚,朝廷未嘗過推恩澤,其為解州團練使十年不遷,嘗除知相、衛二州,皆辭不行,蓋性慎靜,不樂外官也。
楊景宗,字正臣,章惠皇太后從父弟,少蒲博無賴,客京師,以罪黜隸致遠務。章惠入宮為美人,奏補茶酒班殿侍,累遷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坐事降左侍禁、郢州兵馬都監。未久複官,累遷東染院副使。章惠為太后,進崇儀使,領連州刺史、揚州兵馬鈐轄。未幾,授秦州刺史,徙滑州鈐轄,遷舒州團練使,為兵馬總管。
章惠崩,遷成州防禦使,坐入臨皇儀殿被酒歡噪,出為兗州總管,改天雄軍副都總管。時呂夷簡守魏,常以官屬禮飭戒之,而景宗肆志不悛,遂以不法奏。貶齊州都監,徒衛州,又徒鄆州鈐轄。召還,同勾當景靈宮、提舉四園苑。章獻、章懿二後升祔太廟,帝念章惠,故特拜景宗徐州觀察使,給留後奉。逾年,領軍頭引見司,出知磁州,為建寧軍節度觀察留後、知潞州,給節度使奉。領皇城司,坐衛士入禁中謀為亂,貶徐州觀察使、知濟州。還,提舉萬壽觀,複建寧軍留後,複領軍頭引見。又坐從卒王安挾刃入皇城,謫左監門衛大將軍、均州安置,起為汝州鈐轄。祀明堂覃恩,願還所改官,求為郡。帝謂輔臣曰:「景宗性貪虐,老而益甚,郡不可予也。」乃複以為建寧軍留後、提舉四園苑,改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卒,贈安武軍節度使兼太尉,諡莊定。
景宗起徒中,以外戚故至顯官,然暴戾,所至為人患。複使酒任氣,在滑州嘗毆通判王述僕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坐右,頃之輒複醉。其奉賜亦隨費無餘。始,宰相丁謂方盛,築第敦教坊,景宗為役卒負土第中,後謂敗,仁宗以其第賜景宗,居三十年乃終。
符惟忠,字正臣,彥卿曾孫也。以外祖母賢靖大長公主蔭,為三班奉職,後擢閣門通事舍人、勾當東排岸司。三司使寇瑊繩下急,漕米數不足綱,吏卒率論以自盜。惟忠爭曰:「在法,欠不滿四百者不坐,若以自盜論,則計直八百即當坐徒矣。」瑊怒曰:「敢抗三司使邪?」惟忠曰:「職有當辨,非抗也。」瑊益怒,惟忠爭愈力,如所議乃已。
以西染院副使權提舉倉草場、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開封主簿樂誥,宰相王曾外孫也。或風使薦之。惟忠不從,曰:「誥無善狀,安可以勢使我。」既而誥果以贓敗。時吳奎為長垣尉,惟忠厚遇奎,白府共薦之。
惠民河與刁河合流,歲多決溢,害民田,惟忠自宋樓鎮碾灣、橫隴村置二斗門殺水勢,以接鄭河、圭河,自是無複有水害。陝西用兵,除涇原路兵馬鈐轄兼知涇州。三司使鄭戩奏留都大管勾汴河使,建議以為渠有廣狹,若水闊而行緩,則沙伏而不利於舟,請即其廣處束以木岸。三司以為不便,後卒用其議。再遷西上閣門副使。契丹遣使求地,惟忠副富弼往報使,遷閣門使,至武強縣,疽發背卒。贈客省使、眉州防禦使。
柴宗慶,字天祐,大名人。祖禹錫,鎮甯軍節度使。父宗亮,太子中舍。宗慶尚太宗女魯國長公主,升其行為禹錫子,拜左衛將軍,駙馬都尉,領恩州刺史。禹錫卒,真拜康州防禦使,改複州。
舊制,諸公主宅皆雜買務市物,宗慶遣家僮自外州市炭,所過免算,至則盡鬻之,複市於務中。自是詔雜買務罷公主宅所市物。從祀汾陰,為行宮四面都巡檢,進泉州管內觀察使。又自言陝西市材木至京師,求蠲所過稅。真宗曰:「向諭汝毋私販以奪民利,今複爾邪!」既而河東提點刑獄劾宗慶私使人市馬不輸稅,貸不問。授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曆拜彰德軍節度使。
仁宗即位,徙靜難軍,又徙永清、彰德軍,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徙節武成軍,出知澶州,未行,改陝州、潞州。後判鄭州,以縱部曲擾民,召還奉朝請,歲減公用錢四百萬。久之,出判濟州,用禦史中丞賈昌朝言,留不遣,盡停本使公使錢。卒,贈中書令,諡曰榮密。主累封楚國大長公主,先宗慶沒。
宗慶曆官多過失,性極貪鄙,積財钜萬,而薄於自奉,甚至優人以為戲,宗慶雖知,莫能改也。無子。及終,願以貲產送官,仁宗以其女尚幼,不許。人謂宗慶選尚榮貴逾四十年,晚上積奉以裨軍用,蓋亦追補前過雲。
張堯佐,字希元,河南永安人,溫成皇后世父也。舉進士,曆憲州、筠州推官。吉州有道士與商人夜飲,商人暴死,道士懼而遁,為邏者所獲,捕系百餘人。轉運使命堯佐覆治,盡得其冤。改大理寺丞、知汜水縣,遷殿中丞、知犀浦縣。犀浦地狹民繁,多田訟。堯佐正其疆界,條眾敝以曉之,訟遂簡。知開州,還,判登聞鼓院。
時溫成方為脩媛,欲以門閥自表異,故堯佐稍進用,權開封府推官,又提點府界公事。諫官餘靖言:「用堯佐不宜太遽,頃者郭後之禍起于楊尚,不可不監。」未幾,遷三司戶部判官,又為副使。擢天章閣待制、吏部流內銓,累遷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加龍圖閣直學士,遷給事中、端明殿學士,拜三司使。
明年,諫官包拯、陳升之、吳奎言:「比年以來,水冒城郭,地震河溢,蓋小人道盛。天下皆謂堯佐主大計,諸路困於誅求,內帑煩於借助,法制剚敞,實自堯佐。臣等竊惟親昵之私,聖人不免,惟處之有道,使不踐危機,斯為得矣。」仁宗祀明堂,改戶部侍郎,尋拜淮康軍節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賜二子進士出身。拯等複言:「陛下即位僅三十年,未有失道敗德之事,乃五六年來擢用堯佐,群口竊議,以謂其過不在陛下,在女謁、近習與執政大臣也。蓋女謁、近習知陛下繼嗣未立,既有所私,莫不潛有趨向;執政大臣不能規諫,乃從諛順旨,高官要職惟恐堯佐不滿其意,致陷陛下于私昵後宮之過。制下之日,陽精晦塞,氛霧蒙孛,宜斷以大義,亟命追寢。必不得已,宣徽、節度擇與一焉。如此,則合天意,順人情矣。」禦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欲廷議,不許。乃詔曰:「近台諫官乞罷堯佐三司,及言不可用為執政,若優與之官,於體為善,朕用其言,遂有是命。今複以為不可,前後反覆,於法當黜。其令中書戒諭之。自今言事官,相率上殿,先取旨。」是日,堯佐辭宣徽、景靈使,從之。
未幾,複以宣徽使判河陽,舉正又抗章論之,至於三。時吳育判西京留台,河陽民訟有不決者多詣育,育於狀尾判曲直。堯佐畏恐,即奉行之。召還,徒鎮天平軍。卒,贈太師,賜其家僦舍錢日三千。
堯佐起寒士,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曉法律,以戚裏進,遽至崇顯,戀嫪恩寵,為世所鄙。子山甫,引進副使、樞密副都承旨。
從弟堯封,孝謹好學,舉進士,為石州推官卒。次女,即溫成皇后也。累贈至中書令、清河郡王,諡曰景思。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外戚中
○王貽永李昭亮李用和子璋瑋珣李遵勖子端懿端願端愨端願子評曹佾從弟偕子評誘高遵裕弟遵惠從侄士林士林子公紀公紀子世則向傳范從侄經綜經子宗回宗良張敦禮任澤
王貽永字季長,溥之孫也。性清慎寡言,頗通書,不好聲技。初生十余歲時,其舅魏咸信見而奇之,曰:「後當類我。」
咸平中,尚鄭國公主,授右衛將軍、駙馬都尉。從封泰山,領高州刺史,再遷右監門衛大將軍、獎州團練使。求外補,得知單州。真宗戒之曰:「和眾靜治,卿所當先也。」真拜洺州團練使、徙徐州。河決滑州,徐大水,貽永作堤城南以禦之。改衛州團練使,進懷州防禦使,知澶、定二州,徙成德軍。
會有告曹訥變者,貽永奏治之。遷耀州觀察使,複知澶州。曆彰化、武定軍節度使觀察留後,拜安德軍節度使。出知天雄軍,徙保甯軍節度使、知鄆州。州自咸平中徙城,而故治為通衢,介梁山,春夏多水患,貽永相度地勢,為築東西道三十餘裏,民便之。複徙定州,又徙成德軍。擢同知樞密院事,改副使,加宣徽南院使,進樞密院使。久之,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遂加兼侍中。
徙節鎮海,以疾求罷,手詔撫諭,遣上醫診視。帝臨問,頒尚方珍藥,手取糜粥食之。貽永自言寵祿過盛,願罷樞筦,解使相還第。帝冀其愈也,乃聽罷侍中,徙彰德節度使,同平章事、樞密使如故。疾稍間,入見,命其子道卿掖登垂拱殿。仍賜五日一朝,遇朝參起居,許休於殿側。至和初,複以疾辭,拜尚書右僕射、檢校太師兼侍中、景靈宮使。卒,贈太師、中書令,諡康靖。
當時無外姻輔政者,貽永能遠權勢,在樞密十五年,迄無過失,人稱其謙靜。
子道卿,西上閣門使。
李昭亮,字晦之,明德太后兄繼隆子也。四歲,補東頭供奉官,許出入禁中。繼隆北征契丹,遣昭亮持詔軍中。問方略及營陣眾寡之勢,昭亮年雖少,還奏稱旨。累遷西上閣門使。出為潞州兵馬鈐轄,徙領麟府路軍馬事,尋為管勾軍頭引見司兼三司衙司。軍士有逃死而冒請官廩者數百人,昭亮按發之。領高州刺史,知代州。以四方館使複領麟府路軍馬事。遷引進使,領賀州團練使。曆知瀛定二州、成州團練使、寧州防禦使、延州觀察使、感德軍節度觀察留後。擢殿前都虞候、秦鳳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經略招討副使。徙永興路馬步軍副都指揮使、並代州路副都總管、安撫招討副使。未幾,守代州,再徙真定路都總管。
保州兵叛,殺官吏,詔遣王果招降之,叛者乘埤呼曰:「得李步軍來,我降矣。」於是遣昭亮,昭亮從輕騎數十人,不持甲盾弓矢,叩城門呼城上曰:「爾輩第來降,我保其無虞也。不爾,幾無噍類矣。」卒稍稍縋城下。明日,相率開城門降。改淮康軍節度觀察留後,複知定州,敕使存勞,賜黃金三百兩,給節度使奉,以褒其功。都轉運使歐陽修言:「昭亮入保州,以叛卒女口分隸諸軍,有輒私入其家者。」置不問。
明年,拜武甯軍節度使,代李用和為殿前副都指揮使。時承平久,將士多因循樂縱弛。昭亮本將家子,雖以恩澤進,然習軍中事,既統宿衛,政尚嚴,多所建請。萬勝、龍猛軍蒲博爭勝負,徹屋椽相擊,士皆惶駭,昭亮捕斬之,杖其主者,諸軍為之股忄栗。帝祠南郊,有騎卒亡所挾弓,會赦,當釋去,昭亮曰:「宿衛不謹,不可貸。」卒配隸下軍,禁兵自是頓肅。
以宣徽北院使判河陽,徙延州。以南院使判澶州,徙並州、成德軍,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大名府。仁宗以塗金紋羅書曰:「李昭亮親賢勳舊。」命其子惟賢持以賜。徙定州,改天平、彰信、泰甯軍節度使。在定州數言老疾不任邊事,願還京師,乃以為景靈宮使,又改昭德軍節度使。卒,贈中書令,諡良僖。
昭亮為人和易,練習近事,於吏治頗通敏,善委任僚佐,以故數更藩鎮無他過。昭亮妻早亡,內嬖三妾迭預家政,莫能制也。
子惟賢,字寶臣,以父蔭為三班奉職,後為閣門祗候、通事舍人。累遷西上閣門使,尋領高州刺史、知莫州,州倉粟陳腐,戍兵大噪,弗肯受,州人皆恐,惟賢馳往諭曰:「邊兵眾則積粟多,廩數多且積久,能無陳腐乎?欲盡取新,則陳者何所歸?」遂斬首惡一人,流十人,軍中帖然。召還,提舉諸司庫務,領榮州團練使、知冀州。會遷補禁軍,自隸籍後犯贓汙者皆絀為下軍,惟賢曰:「武士何可責以廉節?且抵罪在昔,今不可以新令繩之。」帝為更其制,徙恩州,後遷四方館使,卒。惟賢善宣辭令,習朝儀,仁宗頗愛之。
李用和,字審禮,章懿皇太后弟也。少窮困,居京師鑿紙錢為業,劉美求用和於民間,奏為三班奉職。累遷右侍禁、閣門祗候、權提點在京倉草場、考城縣兵馬都監。
太后崩,詔赴喪。既葬,遷禮賓副使,領八作司。遷禮賓使,同領皇城司。遷崇儀使、賀州刺史。改葬太后于永安,領捧日、天武兵護梓宮。
明年春,又詔乘傳行太后陵。還,授甯州刺史。曆遷澤州團練、慶州防禦、鄜州觀察使。既而擢殿前都虞候、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未行,拜永清軍節度觀察留後,改真定府、定州路。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入,而用和悉用為軍費。曆侍衛親軍步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拜建武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以老乞罷軍職,拜宣徽北院使。逾月,改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以疾告,仁宗臨問,賜銀飾肩輿,進兼侍中。
初,未有居第,詔寓館芳林園,用和固辭,又假以惠寧坊之官第。病革,帝入見臥內,擢其次子珣為閣門使,賜所居第,並日給官舍僦錢五千。既卒,帝哭之慟,贈太師、中書令、隴西郡王,輟朝五日,制服禁中,諡恭僖,帝撰神道碑,書曰「親賢之碑」。其妻卒,亦輟朝成服。
初,仁宗以太后不逮養,故外家褒寵特厚。用和列位將相,能小心靜默,推遠權勢,論者以此稱之。子璋。
璋字公明,以章懿皇后恩,補三班借職,積官為天平軍節度觀察留後,知澶州。護塞商胡,會河漲,訛言水且至,璋據廳事自若,人心乃安,河亦不溢。徙曹州觀察使,累遷武勝軍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仁宗書「忠孝李璋」字並秘書賜之。宴近臣群玉殿,酒半,命大盞二,飲韓琦及璋,如有所屬。帝崩,執政欲增京城甲士,璋曰:「例出累代,不宜輒易。」時禁衛相告乾興故事,內給食物中有金,既而果賜食,眾視食中,璋曰:「天子未臨政已優賞,汝何功複云云,敢喧者斬!」眾乃定。
以武成軍節度使知鄆州。京東盜白日殺縣令,略人道中,璋信賞罰擒捕,盜為衰止。歲大雨水,競以船筏邀利,多溺死者,璋一切籍之,約所勝載如黃河法。發卒城州西關,調夫修路數十裏,夾道植柳,人指為「李公柳」。知鄧州,坐失舉,改節振武軍,知郢州。還朝,道卒,年五十三。贈太尉,諡曰良惠。弟瑋、珣。
瑋,選尚兗國公主,積官濮州團練使。以樸陋與主不協,所生母又忤主意,主入訴禁中,瑋皇恐自劾,坐罰金。後數年,終不協,主還宮。瑋自安州觀察使降建州,落駙馬都尉,知衛州。未幾,主徙封岐國,複瑋都尉。主薨,以奉主亡狀,貶郴州團練使、陳州安置。遇赦還京師,至建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卒。哲宗臨奠,哭之,贈太師、中書令。
珣字公粹,以蔭為閣門祗候。時兄璋為閣門副使,珣又求通事舍人,仁宗曰:「爵賞所以與天下共也,儻盡用親戚,何以待勳舊乎?」後一年乃命之。
車駕視用和疾,自西上閣門副使累遷均州防禦使,知相州,賜禦制詩、飛白字寵其行。未幾,遷相州觀察使。時劉永年亦同除官,知制誥楊畋以為不可開僥倖之門,詔他舍人草制,禦史範鎮複論之,命遂寢。
使契丹,預釣魚會,獲多。契丹遺以金器,使還,悉上之,更賜黃金及「李珣忠孝」字。
熙甯中,遷宣州觀察使、知潁州,哲宗初,進泰寧軍留後,提舉萬壽觀。故事,正任遇覃恩止移鎮,唯宗室乃遷官。至是,珣與李端愨皆特遷,戚裏一覃恩遷官自此始。複知相州,卒,年七十四。
李遵勖字公武,崇矩孫,繼昌子也。生數歲,相者曰:「是當以姻戚貴。」少學騎射,馳冰雪間,馬逸,墜崖下,眾以為死,遵勖徐起,亡恙也。
領澄州刺史,坐私主乳母,謫均州團練使,徙蔡州。逾年,起為太子左衛率府副率,複左龍武軍將軍,領宏州團練使,真拜康州團練使,給觀察使祿。時繼昌官刺史,遵勖請班其下,許之。後繼昌守涇州,暴感風眩,遵勖馳省不俟命,帝遣使令乘驛赴之。既還,上表自劾,帝使輔臣慰諭之。
遷澤州防禦使,又遷宣州觀察使。求補郡自試,出知澶州,賜宴長春殿。在郡,會河水溢,將壞浮梁,遵勖督工徒,七日而堤成。遷昭德軍節度觀察留後,拜甯國軍節度使,徙鎮國軍、知許州。水軍多不練習而隸籍,遵勖命部校按劾,拔去十七八。複以疾請援唐韋嗣立故事,求山林號,詔不許。
初,天聖間,章獻太后屏左右問曰:「人有何言?」遵勖不答。太后固問之,遵勖曰:「臣無他聞,但人言天子既冠,太后宜以時還政。」太后曰:「我非戀此,但帝少,內侍多,恐未能制之也。」嘗上三說五事以論時政。晉國夫人林氏,以太后乳母,多干預國事,太后崩,遵勖密請置之別院,出入伺察之,以厭服眾論。其補助居多類此。
所居第園池冠京城。嗜奇石,募人載送,有自千里至者。構堂引水,環以佳木,延一時名士大夫與宴樂。師楊億為文,億卒,為制服。及知許州,奠億之墓,慟哭而返。又與劉筠相友善,筠卒,存恤其家。通釋氏學,將死,與浮圖楚圓為偈頌。卒,贈中書令,諡曰和文。有《間宴集》二十卷,《外館芳題》七卷。子端懿。
端懿字元伯,性和厚,喜問學,頗通陰陽、醫術、星經、地理之學。七歲,授如京副使。侍真宗東宮,尤所親愛,嘗解方玉帶賜之。稍長,出入宮禁如家人。
七遷濟州防禦使,為群牧副使。杜衍為樞密,擇外戚子弟試外官,乃以端懿知冀州。為政循法度,民愛其不擾。轉運使移州捕妖人李教,教已死。恩州王則據城叛,人有言教不死,在賊軍中。遂降單州團練使、知均州,改滑州兵馬鈐轄。賊平,實無李教者,乃以為汝州防禦使、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遷蔡州觀察使、同勾當三班院。徙華州觀察使。以母喪,起複為鎮國軍節度觀察留後,願終制,許之,仍給全奉。服除,提舉集禧觀,出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是歲,京東水,民多饑,大發倉廩以賑之。置弓手局,教以戰鬥,遂如精兵。治汶陽堤百餘裏,以卻水患,民便之。
尋除甯遠軍節度使、知澶州。禦史中丞韓絳奏端懿無功,不當得旄節,不拜。以留後赴澶州,數月卒。訃聞,帝方宴禁中,為徹樂,贈其家黃金三百兩,贈感德軍節度使,諡良定,再贈兼侍中。
端懿能自刻厲,聞善士,傾身下之,以故士大夫與之游,甚得名譽。弟端願。
端願字公謹,以穆獻公主恩,七歲授如京副使,四遷為恩州團練使。仁宗以歲旱,禦便殿慮囚,放宮女。端願上疏,謂:「縱釋有罪,小人之幸;放宮女為宦者專制,反失所歸,何以弭災變?」
累進邢州觀察使、鎮東軍留後,知襄、郢二州。本路轉運使獻羨財數十萬被賞,端願言常賦三折,其民不堪,即上其事。帝怒,奪轉運使賞,申折變之禁。移廬州,富弼謂曰:「肥上之政何以減於襄陽?」端願曰:「初官喜事,飾廚傳以於名,則譽者至;更事既久,知抑豪強、制猾吏,故毀隨之。」弼深然其言。
英宗初,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帝以疾拱默,端願求對,進曰:「陛下當躬攬權綱,以系人心,不宜退托,失天下望。」拜武康軍節度使、知相州。請歸,除醴泉觀使。
神宗即位,遣使就其家錄取異時章奏,賜詔褒之。河東城囉兀,端願手寫趙普《諫太宗北伐疏》以聞。
連年請老,以太子少保致仕。凡大禮成,賜金帶、器幣,品數視執政。哲宗嗣位,進太子太保。欽聖皇后以甥舅之故,嘗幸其第,致禮于獻穆祠堂,命近侍掖端願勿拜。元祐六年,卒,帝輟朝臨奠,賻典加等,贈開府儀同三司。弟端愨,子評。
端愨字守道,官左藏庫使,執獻穆喪,辭起複,詔特給奉。累遷東上閣門使、幹辦三班院。嘗侍宴群玉殿,仁宗獨賜珠花、飛白字,寵顧特異。知邢、冀、衛三州,至蔡州觀察使。元祐中,以安德軍留後卒,贈昭德軍節度使,諡曰恭敏。
兄端懿,在嘉祐時嘗密請建儲,人無知者,卒於澶淵,端愨走護其喪以歸。元豐間因進對,袖舊稿上之,神宗歎曰:「近世之賢戚也。」由是端愨之名益著。
評字持正,由東頭供奉官八遷皇城使。以父告老,授西上閣門使,為樞密都承旨。出使陝西、河東,還,言鄜延之人皆謂城囉兀非便,乞速毀撤,解一路之患。師出安南,調兵及河東,又言王師南征,而取卒於西北,使蠻聞之,得以窺我。所論事頗多,或見施行。然天資刻薄,招權不忌,多布耳目,采聽外事自效以為忠。僥倖進用,中外仄目。
以榮州刺史出知穎州,還,幹當三班院。副韓縝報聘契丹,且分畫河東地界,凡二年乃決。賜袍帶、金帛以賞勞。進成州團練使、知蔡州。卒,年五十二。贈冀州觀察使,賜白金千兩。
評少涉書傳,嘗以公主遺奏召試學士院,改殿中丞,意不滿,辭之。後二年再召試,複止遷一官,愈不悅,至上書辨論。及卒,人無憐者。
曹佾字公伯,韓王彬之孫,慈聖光獻皇后弟也。性和易,美儀度,通音律,善奕射,喜為詩。自右班殿直累進殿前都虞候、安化軍留後。言者謂年未四十毋典軍,出知澶、青、許三州,徙河陽。以建武軍節度使為宣徽北院使,知鄆州,改保靜、保平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加兼侍中,封濟陽郡王。
神宗每咨訪以政,然退朝終日,語不及公事。帝謂大臣曰:「曹王雖用近親貴,而端拱寡過,善自保,真純臣也!」進對未嘗名。元豐中以疾告,既愈,入謝,帝曰:「舅久不覿太皇太后,宜少憩內東門,朕當自啟。」已而召入,曆上下儒釋道五閣、大椿蟠桃亭,再升殿乃退。以護國軍節度使、司徒兼中書令為中太一宮使,給朱衣雙引騎吏前馬。
慈聖喪終,請郡,帝曰:「時見舅如面慶壽宮,奈何欲遠朕,得無禮遇有不至乎?」佾皇恐。即城南為園池,給八作兵庀役,疏惠民河水灌之,且將為築三百楹第,固辭乃止。高麗獻玉帶,為秋蘆白鷺紋極精巧,詔後苑工以黃金仿其制為帶,賜佾。生日,賚予如宰相、親王,用教坊樂工服色衣侑酒,以示尊寵。
哲宗即位,加少保。坤成節獻壽,特綴宰相班,優詔減拜。卒,年七十二,贈太師,追封沂王。從弟偕,子評、誘。
偕字光道,少讀書知義,以節俠自喜。為許州都監,幕客史沆傾險,劫持為不法,上下畏之。偕從容置酒,對客數沆十罪,將擊殺之,沆起拜謝,偕罵曰:「複不改,必殺汝。」沆為斂跡。累遷東上閣門使、帶禦器械、知雄州。議者欲廢塘濼為田,偕曰:「何承矩、李允則營此累年,所以限契丹,廢之不可。」進華州防禦使、知相州,徙河陽總管,卒。嘗從梅堯臣學詩,堯臣稱之,為序其詩。
評字公正,以父任累官至引進使,知審官西院,積遷溫州防禦使。元祐中,提舉萬壽觀,丐外,樞密院白為真定路鈐轄,哲宗曰:「先帝待慈聖家極厚,其以為總管。」徽宗即位,遷相州觀察使,曆龍神衛捧日天武都指揮使、殿前都虞候、馬步軍副都指揮使、甯遠軍留後、平海軍節度使、佑神觀使。使契丹者四,館伴者十二。在閣門十二年,預修儀制,多所增損。
性喜文史,書有楷法。慈聖命書屏以奉,神宗即賜玉帶旌其能。尤善射,左右手如一,夜或滅燭能中。伴契丹使者射,嘗雙破的,客驚竦。在戚裏號為湛厚。卒,年六十六,贈開府儀同三司。
誘字公善,以蔭至左藏庫副使。熙甯中,父佾以疾告入謝,神宗面授誘閣門通事舍人。元祐中,以東上閣門使為真定府、定州路兵馬鈐轄,遷文州刺史。
使契丹,至其宮門,館客者下馬邀誘同入,誘曰:「北朝使至,及朝堂門,兩朝積好久,無妄生事。」卒乘馬入。使還,為樞密副都承旨。徽宗時,進都承旨。曆慶州團練、恩州防禦、晉州觀察使,保慶軍留後。大觀中,進安德軍節度使、醴泉觀使。與兄評同日拜,立雙節堂于家,戚裏榮之。
性謹密,習熟典故。卒,年六十五,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定。
高遵裕,字公綽,忠武軍節度使瓊之孫也。以父任累遷供備庫副使、鎮戎軍駐泊都監。夏人寇大順城,諒祚中矢遁。會英宗晏駕,遣遵裕告哀,抵宥州下宮,夏人遣王盥受命,以吉服至,遵裕切責之,遂易服。既而具食上宮,語及大順城事,盥曰:「剽掠輩耳。」遵裕曰:「若主寇邊,扶傷而循,斯言非妄邪!」夏人以為辱,亟遣人代對,終食不敢發口,輒忿怒曰:「王人蔑視下國,弊邑雖小,控弦十數萬,亦能躬執橐鞬,與君周旋。」遵裕瞋目曰:「主上天縱神武,毋肆狂蹶,以幹誅夷。」時諒祚覘於屏間,搖手使止。神宗聞而嘉之,擢知保安軍。
橫山豪欲向化,帝使遵裕諭種諤圖之。諤遂取綏州。帥怒諤擅發兵,欲正軍法,諤懼,稱得密旨於遵裕,故諤被罪,遵裕亦降為乾州都監。遷通事舍人,主管西路羌部,駐古渭砦,分所部羌兵為三等,教為軍法。
熙甯初,朝廷用王韶複洮、隴,命為秦鳳路沿邊安撫,以遵裕副之。尋以古渭為通遠軍,命知軍事。明年,持附順羌部圖籍及繪青唐、武勝形勢入獻,擢引進副使、帶禦器械,俾歸治師。師次慶平堡,夜行,晨至野人關,羌人旅拒,引親兵一鼓破之。進營武勝城下,羌眾逃去,遂據其城。詔建為鎮洮軍,又命知軍事。尋以熙、河、洮、岷、通遠為一路,進西上閣門使、榮州刺史,充總管,複知通遠軍。
明年,韶欲取河州,遵裕曰:「古渭舉事,先建堡砦,以漸而進,故一舉拔武勝。今兵與糧未備,一旦越數舍圖人之地,使彼阻要害,我軍進退無所矣。」韶與李憲笑曰:「君何遽相異邪?」檄使守臨洮。韶攻河州,果不克。帝善遵裕議,令專管洮、岷、疊、岩未款附者。
遵裕以俞龍珂地有鹽井,遂築鹽川砦。瞎吳叱率諸羌脅青唐,欲擾邊,詔遣張玉攻討。遵裕曰:「青唐無罪,第為生羌所脅耳。」遣裨將與龍珂率眾禦之。青唐人見龍珂泣訴,瞎吳叱知不附己,潰去。從韶取岷州,下之,令士眾曰:「生獲老幼與得級同。」全活者以數萬。捷聞,加岷州刺史。
明年,羌乘景思立之敗,圍河、岷二州,道路不通者幾月。或請退保,遵裕曰:「敢議此者斬!」岷城軍缺,守者恐,遵裕登西門,命將縱擊,別選精騎由南門噪而出,合擊之,羌敗走。時朝廷以岷城遠難守,議棄之。詔至,賊已潰矣。以功進團練使、龍神衛都指揮使、知熙州。坐薦張穆之為轉運使,而穆之有罪,罷知潁州,未幾,徙慶州,又坐事黜知淮陽軍。
元豐四年,複知慶州。詔與諸路討夏國。請濟師,得東兵十一將,騎不足用,以群牧馬益之。又令節制涇原兵,劉昌祚先至靈州,幾得城,遵裕嫉之,故不用其計,遂以潰歸,語在《昌祚傳》。貶郢州團練副使。
哲宗即位,複右屯衛將軍,主管中嶽廟。卒,年六十,贈永州團練使。紹聖中,崇贈奉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從弟遵惠。
遵惠字子育,以蔭為供奉官。熙寧中,試經義中選,換大理評事。曆三班院主簿、軍器丞。
元祐初,上疏言:「法度更張,事有當否,如先帝所施設,未可輕議。」擢太僕少卿,上太府卿,出知河中府,改河北路都轉運使,未行,拜工部侍郎,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河南、穎昌府,加寶文閣待制、知成德軍。召為戶部侍郎,以龍圖閣學士知慶州。卒,年五十八,贈樞密直學士。
方宣仁後臨朝,繩檢族人一以法度,乃舉家事付遵惠,遵惠躬表率之,人無間言。亦能遠嫌自保,故不罹紹聖之禍。從侄士林。
士林字才卿,宣仁聖烈皇后之弟也。累官內殿崇班、殿直,英宗書「謹守法律」四字誨之曰:「能此則為良吏矣。」每欲進擢,後屢辭輒止。喜儒學,涉閱經史,通大義,尤有巧智。嘗監揚州召伯閘稅,木舊用火印,士林改刃其印文,鑿以為識,尤簡便,傍郡皆效焉。卒,贈德州刺史。神宗立,加贈昭德軍節度使。紹興初,追封普安郡王。子公紀。
公紀字君正,曆閣門祗候、通事舍人,累進甯州刺史、團練使、永州防禦使、集慶留後。性儉約,珍異聲伎無所好,奉祿多以給諸族,得任子恩,均及孤遠。持宣仁後喪未終,卒,贈感德軍節度使,諡曰懷僖。紹興初,追封新興郡王。子世則。
世則字仲貽,幼以恩補左班殿直,至內殿崇班。複用父遺表恩為閣門祗候,後除親衛郎。以通經典,轉內殿承制。累遷康州防禦使,知西上閣門事。
宣和末,金泛使至,徽宗命世則掌客。世則記問該洽,應對有據,帝聞,悅之,自是掌客多命世則。金人軍城下,又命世則使其軍,還,進秩二等,遷知東上閣門使。金遣燕人吳孝民請和,孝民邀宰執、親王詣軍前議事,高宗在康邸,請行。是日,世則入對,遂除計議副使以從。康王複使河北,世則改華州觀察使,充參議官。召對,賜金帶。
當高宗艱難中,世則嘗在左右,寢處不少離。大元帥府建,改元帥府參議官,因請布檄諸路,以定人心。進遙郡承宣使,不拜。高宗承制,轉越州觀察使。及即位,除保靜軍承宣使,提舉萬壽觀。詔令編類元帥府事蹟付史館,召為樞密都承旨兼提舉京畿監牧,再提舉萬壽觀。
世則居溫州,帝遣中使諭守臣以時給奉祿,凡積二萬緡,因請以裨郡費。常病瘍,艱於據鞍,又以舊所禦肩輿賜焉。帝每念宣仁聖烈皇后保祐三朝,中遭誣詆,外家班秩無顯者,制以為感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進開府儀同三司,奉朝請,賜第臨安。除景靈宮使,兼判溫州。尋以病丐罷,後為萬壽觀使。十四年,召入覲,進少保,懇求還。卒,年六十五,贈太傅,賜田三十頃,諡曰忠節。
向傳范,字仲模,尚書左僕射敏中之子。以父任為衛尉丞。娶南陽郡王惟吉女,改內殿崇班、帶禦器械,曆知相、恩、邢三州。入管幹客省、閣門、皇城司。知陝州,仁宗賜詩以寵其行。
熙甯初,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諫官楊繪言:「傳範領安撫使,無以杜外戚僥求之源。」樞密使文彥博曰:「傳範累典郡,非緣外戚。」神宗曰:「得諫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他日妄求者。」以密州觀察使卒,賜昭德軍節度使,諡曰惠節。
傳范,宰相子,聯戚裏,所至有能稱。以橐中貲千余萬葬族人在殯者六十四喪。從侄經、綜。
經字審禮,以蔭至虞部員外郎。神宗為穎王,選經女為妃,改莊宅使。帝即位,妃為皇后,進光州團練使。
以濰州防禦使知陳州,歲中閱囚,活重辟三人。西華令掠人至死,誣以疾,吏畏令,莫敢言。經得其情,卒窮治如法。歲大雪,輒弛公私僦錢以寬民,有司持不可,經曰:「上使我守陳,民窮蓋我責,我自為此,不爾累也。」方鎮別賜公使錢,例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餘,經獨斥歸有司,唯以供享勞賓客軍師之用。知河陽,會旱蝗,民乏食,經度官廩歲用無餘,乃先以圭田租入振救之,富人爭出粟,多所濟活。
徙徐州,遷明州觀察使。召還,提舉景靈宮。進定國軍留後,複出知青州。既行,官給車徒,三宮皆遣使送之,車馬相屬於道。未逾歲,得疾還,卒於淄州,年五十四。詔內侍迎其喪,皇后出哭于新昌第。喪至,慶壽、寶慈宮交遣謁者予菁,後臨於國門之外。贈侍中,諡曰康懿。將葬,遣近臣典護穿複土,給太常鹵簿。帝出郊奠之,周視其柩。葬三日,後臨於墓下,賜篆碑首曰「忠勤懿戚」。
經所至勤吏治,事皆自省決,頗欲以才見於用,故數請外補。嘗因太祖忌日,百官班開元殿下,後召經見行幄,勉以盡忠朝廷,經亦以善事三宮為言,不及其家事。子宗回、宗良。
綜字君章,知歙縣,籍閭裏惡少年,有盜發,用以推跡輒得。通判桂州、常州,知隨、鼎、漳、汾、密、棣、沂七州。沂阻山多盜,綜請用重法繩禁,歲斷大辟減半。兵久惰,會初置官提舉,教之急,眾不悅,監兵夜排闥告變,綜疑有他謀,就寢自若。明日大閱,申嚴號令,賞其高強,罰其不進者,卒亦無事。性寬裕,善治劇,於奸惡不少恕。官累中散大夫,卒。
宗回字子發,累官相州觀察使。徽宗立,進彰德軍留後。曆安國、保信、鎮南、保平軍節度使,檢校司空,封永陽、寧海、安康、漢東郡王,開府儀同三司。崇甯初,有告其陰事者,詔開封府鞫實,禦史中丞吳執中臨問,宗回惶懼,上還印綬,以太子少保致仕。言者不已,削官爵流郴州。行二日,聽家居省咎。逾年,盡還其故官。
宗回少驕恣,有小才,嘗權群牧都監,數以蕃息被賞。出知蔡州,擒劇賊,殲其黨類。歲饑,發廩興力役,饑者得濟,而官舍帑廩一新。欽聖後服除,起奉朝請,繼命止朝朔望。卒,年六十二,帝制服苑中,贈檢校少師,諡曰榮縱。
宗良字景弼,曆秀州刺史、利州觀察使、昭信軍留後,奉國、清海、鎮東、武甯、甯海軍節度使,永嘉郡王,開府儀同三司。欽聖後臨朝時,嘗為陳瓘論其與蔡京相結。及預政事,亦能恪共自守。宣和中,卒,年六十六,贈少保。
張敦禮,熙甯元年選尚英宗女祁國長公主,授左衛將軍、駙馬都尉,遷密州觀察使。元祐初,疏言:「變法易令,始于王安石,成于蔡確。近者退確進司馬光,以臣觀之,所得多矣。」進武勝軍留後。
章惇為政,言:「敦禮忘德犯分,醜正朋邪。密封章疏,詆毀先烈。引譽罪首,謂當褒崇,欲其黨儔盡見收用。」乃責授左千牛衛大將軍,勒止朝參。徽宗立,有司以敦禮在貴籍,奏審恩賜,帝與欽聖後皆以為當與。惇等執前疏,欽聖曰:「戚裏何必預知朝廷事,當時罰亦太重矣。」複和州防禦使,進保信軍留後。
崇甯初,拜甯遠軍節度使。諫官王能甫言:「敦禮以匹夫之賤,一日而富貴具焉。神宗親愛隆厚,禮遇優渥,而敦禮詆毀盛德,罪大謫輕。今複與之節鉞,無乃傷陛下'紹述'之志乎!」乃奪節,仍為集慶軍留後。大觀初,複節度寧遠軍,徙雄武。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任澤,字天錫,仙游夫人母弟也。英宗入繼大統,召至延和殿,授西頭供奉官,賜第一區,寵賚甚厚。神宗時,累遷皇城使,領昌州刺史。護仙游柩遷祔於濮園,真拜嘉州刺史。卒,賜崇信軍節度使,諡曰恭僖,賜墓寺,寺額為「旌孝」。澤起田裏,際會恩寵,能自安繩檢。帝欲廣其居,固辭。當任子,弗請,其篤謹如此。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孟忠厚韋淵錢忱邢煥潘永思吳益弟蓋李道鄭興裔楊次山
孟忠厚,字仁仲,隆祐太后兄,追封咸甯郡王彥弼子也。後退居瑤華宮,哲宗恩眷不衰,故忠厚得以仕進。宣和中,官至將作少監。靖康元年,知海州,召權衛尉卿。金人圍城,後宮火,出居忠厚家,由是免北遷。金兵退,張邦昌迎後聽政,後遣忠厚持書遺康王。王即位,將迎後,授忠厚徽猷閣待制,提舉一行事務,尋兼幹辦奉迎太廟神主事。
帝幸揚州,除顯謨閣直學士,台諫交章論列,帝以太后故,難之。後聞,即命易武秩,遂授常德軍承宣使,幹辦皇城司。未幾,奉太后幸杭州。苗傅亂平,趙鼎謂張浚曰:「太后復辟,其功甚大,當推恩外家。」浚乃奏忠厚甯遠軍節度使。尋奉太后幸南昌,歸至越,以母憂解職。
頃之,後崩,以祔廟恩,起複鎮潼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及後大祥,封信安郡王,充禮儀使,奉太后神禦幸溫州。紹興九年,判鎮江府,改判明州兼安撫使,改判婺州。既而帝以太后攢會稽,乃命忠厚判紹興府兼修奉攢宮事,加少保。三梓宮歸,充迎護使。及營佑陵,秦檜當為總護使,憚往,乃除忠厚樞密使以代其行。檜與忠厚僚婿也,然心實忌之。山陵事畢,忠厚欲歸樞密府,檜諷言路引故事論列,遂判福州。
時海寇猖獗,帝憂忠厚不能弭其患,改判建康府,又改判紹興府。會郊赦加恩,謝表有「本無時才,出為世用」語。中丞詹大方希檜意,論忠厚表辭輕侮,謂今日不足與有為,遂罷為醴泉觀使。檜死,召還行在,授保甯軍節度使、判平江府,再改判紹興府,過闕入見,複詔充萬壽觀使,提舉秘書省。二十七年,卒,贈太保。
忠厚奉昭聖太后訓,避遠權勢,不敢以私幹朝廷。明受之變,太后垂簾,忠厚乞裁節本家恩澤,如有夤緣,令三省執奏。禦史劾秦檜當國,親姻扳援以進,忠厚獨與之忤。自越入見,語所善王銍曰:「忠厚與檜雖有親好,每懷疑心,今欲求一不傷時忌對劄。」銍教之,但言乞免提舉學事而已,然亦見廢。帝以太后擁佑功,故眷忠厚特優。後在瑤華三十年,恩澤未嘗陳請,詔賜忠厚田三十頃以賞之。既奉內祠,金使至,特命押班,且令月過局,如宰執例。及卒,三子皆除直秘閣,親屬六人各進以一官。
韋淵,顯仁太后季弟也。靖康末,官至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勾當軍頭引見司。金人退,張邦昌遣淵持書遺康王於濟南。王即位,遷親衛大夫、甯州觀察使、知東上閣門事,言:「橫行五司尚未遵元豐舊制,乞並引進司歸客省,東、西上閣門合而為一,以省冗費。」從之。遂命同管客省、四方館、閣門事。
淵性暴橫,不循法度,帝慮其有過,難於行法,遂遷福建路副總管。淵引疾丐祠,許之。淵乃言,自宣和及今,十二年未嘗磨勘,乞遷秩。吏部言,在法,橫行無以年勞磨勘者,帝遂不許。久之,落階官,除德慶軍節度使。召赴行在,除開府儀同三司。會建康軍帥邊順疾篤,留守呂頤浩奏以淵代,帝不欲以戚裏管軍,不許。淵陳乞恩數,帝詢太后家故例,賜田五十頃,房緡錢日二十千。帝久不予淵官,聞太后將入境,乃封平樂郡王,令逆於境上。既從後歸,即令致仕。又詔奉朝請,遷少師。淵在內不得逞,乞致仕,任便居住。從之。
未幾,帝恐其肆橫於外,複詔落致仕,還居賜第。太后朝景靈宮,淵見後,出言詆毀,詔侍御史余堯弼即其家鞫治,淵具伏誣罔,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袁州安置。數年複故職,累遷太保、太傅。卒,贈太師。子三人:訊、謙、讜。
訊,紹興中,官至達州刺史,坐過,用太后旨降武德郎,與嶺外監當。謙,好學能詩,官至建康軍節度使。
謙子璞,淳熙末,仕至太府少卿。高崇崩,擢司農少卿,為金國告哀使。金主錫宴,其館使欲用樂,璞不可,自朝至夜漏下三十刻,金人不能奪。及入見,其閣門令璞吉服入,璞又不可。日將中,乃以凶服見。紹熙初,除煥章閣,論者以為非祖宗舊制,遂換授明州觀察使,十年不遷。甯宗嘉其恬退,授清遠軍節度使,致仕,卒,贈太尉。
錢忱,字伯誠,吳越王俶五世孫。父景臻,尚仁宗第十女秦魯國大長公主,生忱,神宗命賜名,除莊宅副使、騎都尉。
帝嘗諭景臻曰:「主賢,宜有子,為擇嘉配。」娶唐介孫女,又晁迥外孫。忱從二家游,伯父勰在翰苑,因得識一時名卿。
哲宗愛之,常使侍左右。徽宗覃八寶恩,為邕州觀察使,遷武寧軍觀察留後。喜其靖共,除瀘州節度使。欽宗加檢校少保,尋納節。高宗立,複拜檢校少保、瀘川節度使、中太一宮使,禦書「忠孝之家」四字賜之,進開府儀同三司。紹興十五年,以秦魯主終喪,除少保,封榮國公。三十年,遷少師,仍舊節,致仕,給真奉。明年卒,年八十餘,贈太師。子端禮,自有傳。
邢煥,字文仲,開封人。以父任調孟州汜水縣主簿,監在京藥局、平准務、茶場,以勞改宣德郎、莫州司錄。移知開封府陽武縣,都大提舉開德、大名府堤埽。曆開封府士、工、儀曹。
詔納其女為康王妃。靖康初,主管亳州明道宮。王即位,升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待制。諫議大夫衛膚敏言,後父不當班從臣,遂改光州觀察使,除樞密都承旨。煥屢奏馬伸言事切當,宗澤忠勞可倚,黃潛善、汪伯彥誤國,其言多所裨益。
遷保靜軍承宣使。苗、劉之變,煥自度不能爭,乃病免。兼提舉萬壽觀,求去不已,改江州太平觀,遂徙居忠州。
紹興二年,入對,首陳川、陝形勢利害,請幸荊南,分兵以圖恢復,凡數百言,帝甚嘉之。複以為都承旨,引疾不拜。擢慶遠軍節度使、提舉洞霄宮。
煥涉學有文,節儉自持,未嘗恃恩私請,識者取焉。是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恭簡,加贈少師,追封嘉國公。
潘永思,賢妃叔父也。妃初進封,詔以梁師成第賜永思。建炎初,為閣門宣贊舍人、帶禦器械。
元祐太后在虔,帝遣永思迎歸,權三省、樞密事。盧益頗與之交結,為諫官吳表臣所論,范宗尹請出永思,帝曰:「未可,姑罷祿以困之,庶知悔過。」遂奪職。既而辛企宗言永思嘗捕魔賊有功,複為帶禦器械。
未幾,大理推治偽告,事連永思,帝曰:「永思雖戚裏,既有過,安可廢法!」乃罷職就逮。獄成,追一官。尋複為閣門宣贊舍人,遷同知閣門事。永思乞增給食錢,戶部言其不應格法,乃止。紹興八年,自右武郎擢右武大夫、知閣門事,尋卒。
吳益,字叔謙,蓋字叔平,俱憲聖皇后弟也。益,建炎末,以恩補官,累遷幹辦禦輦院、帶禦器械。蓋,紹興五年,以恩補官,累遷宣贊舍人。帝與後皆喜翰墨,故益、蓋兄弟師法,亦有書名。後受冊推恩,益加成州團練使,蓋加文州刺史。帝為置皇后宅大小學教授,以王糸茲為之。糸茲明經,善訓導,益、蓋折節事之。
益娶秦檜長孫女,又與王繼先交相薦引,故三家姻族皆躐美官。益曆官至保康軍節度使,加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初,既建節,以檜故,授文資,直秘閣。檜進徽宗禦制,辭免加恩,帝乃特命賜益三品服,累加秘閣修撰,直徽猷閣。以檜提舉編修寬恤詔令,又加益直寶文閣。檜死,其子熺複請於帝,又升敷文閣待制。中丞湯鵬舉言,益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乞褫職名,以示至公,帝謂:「鵬舉所論甚切當,然朕於奠檜日,諭檜妻子,許以保全其家,今若遽出其婿則傷恩,臣僚無得更有論列。」自是不復遷。顯仁太后葬,為攢宮總護使,始進少保。孝宗嗣位,進少傅,又進太師,封太甯郡王。乾道七年,卒,年四十八,諡莊簡,追封衛王。
蓋官至甯武軍節度使,亦累升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少保,封新興郡王。乾道二年,卒,年四十二。贈太傅,追封鄭王。
益子琚,習吏事,乾道九年,特授添差臨安府通判,其後曆尚書郎、部使者,換資至鎮安軍節度使,複以才選,除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甯宗初,乃得祠,奉朝請。尋知鄂州,再知慶元府,位至少師,判建康府兼留守,卒。方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大臣請太后垂簾,冊立甯宗。琚言於後曰:「垂簾可暫不可久。」後遂以翌日徹簾。琚嘗使金,金人嘉其信義。琚死後,宋遣使至金議和,屢不合,金人言南使中惟吳琚言為可信。
琚弟璹,仕至保靜軍節度使。蓋子環,亦至昭化軍節度使。
李道,字行之,相州人。其中女為光宗後。初,道與兄旺聚眾歸宗澤,澤因事斬旺,命道掌其軍。澤薨,道引軍依襄陽鎮撫使桑仲,仲以為副都統制兼知隨州,奏於朝,授武義郎、閣門宣贊舍人。仲為霍明所殺,道與統制李橫率兵縞素圍明於郢,明亡去。
劉豫遣人持書招道,道不從,執其使以聞,詔嘉獎之。豫怒,遣將穆楷攻道,道拒破之。除鄧、隨州鎮撫使兼知鄧州。時李橫已命別將守鄧,道憚橫,不敢受,遂命仍知隨州。樞密院以道能察軍情,不受鎮撫之命,理宜褒賞。詔領榮州團練使,進武義大夫。
胡安中守唐州,勢孤不能自立,遂附豫。道招之,安中複來歸。會李成入寇,鎮撫使李橫棄襄陽去,道亦棄隨南歸,至江州。詔道屬嶽飛為選鋒軍統制,入唐州,擒偽將,除唐、鄧、郢州、襄陽都統制。從飛收復襄陽等郡,授行營護軍。累至複州防禦使、果州觀察使。戌鄂州,加中侍大夫、武勝軍承宣使,又升御前諸軍統制。
武興蠻楊再興連歲寇掠,道破其眾,擒再興及其二子,遷保甯軍承宣使。群盜朱持等聚桂陽,詔道移軍衡州經理,道遣高仲等擊平之。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遷鎮南軍承宣使。
金將渝盟,命道以所部戍荊南府。帥臣劉錡奏改為御前前軍、右軍,就命道統之。錡召奏事,道代為御前諸軍都統制。金將劉士萼屯光化境,道掩擊,焚其舟,萼遂遁去。尋因大將言道與鄂帥不協,罷。逾年,起授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知荊南府。
隆興初,湖北諸司劾其過,帝曰:「道恃戚裏妄作,可罷。」久之,再為湖北副總管。及卒,乃拜慶遠軍節度使,贈太尉,諡忠毅。後既貴,進封楚王。孫孝友、孝純,皆至節度使。
鄭興裔,字光錫,初名興宗,顯肅皇后外家三世孫也。曾祖紳,封樂平郡王。祖翼之,陸海軍節度使。父蕃,和州防禦使。興裔早孤,叔父藻以子字之,分以餘貲,興裔不受,請立義莊贍宗族。及藻沒,遂解官致追報之義。初以後恩授成忠郎,充幹辦祗候庫。聖獻後葬,充攢宮內外巡檢,累至江東路鈐轄。
乾道初,建康留司請治行宮備巡幸,興裔奏勞人費財,乞罷其役,且言都統及馬軍帥皆非其人。徒福建路兵馬鈐轄,過闕入見,詢以守令臧否,興裔條析以對。帝曰:「卿識時務,習吏事,行當用卿。」會複置武臣提刑,就命為之,加遙領高州刺史。郡縣積玩,檢驗法廢,興裔創為格目,分畀屬縣,吏不得行其奸,因著為令。
建、劍、汀、邵鹽策屢更,漕臣請易綱運為鈔法,興裔極言其不可。海寇倏去忽來,調兵常無及,興裔請置澳長,寇至徑率民兵禦之。又言禁兵事藝不精,多充私役,乞行禁止,尉以捕盜改秩,多偽,當加審實。帝善其數論事,詔加成州團練使。
時傳聞金欲敗盟,召興裔為賀生辰副使以覘之,使還,言無他,卒如所料。累差浙東、浙西、江東提刑,請祠以歸。尋詔知閣門事兼幹辦皇城司,又兼樞密副都承旨。軍婦楊殺鄰舍兒,取其臂釧而棄其屍,獄成,刑部以無證左,出之。命興裔覆治得實,帝喜,賜居第。丁母憂去官,服闋,複故職,除均州防禦使。
再使金,還,遷潭州觀察使。複請祠,起知廬州,移知揚州。揚與廬為鄰。初,興裔在廬嘗卻鄰道互送禮,至是按郡籍,見前所卻者有出無歸,遂奏嚴其禁,揚有重屯,糧乏,例糴他境,興裔搜括滲漏以補之,食遂足。民舊皆茅舍,易焚,興裔貸之錢,命易以瓦,自是火患乃息。又奏免其償,民甚德之。修學宮,立義塚,定部轄民兵升差法,郡以大治。楚州議改築城,有謂韓世忠遺基不可易者,命興裔往視,既至,闕地丈餘增築之。帝閱奏,喜曰:「興裔不吾欺也。」
紹熙元年,遷保靜軍承宣使,召領內祠,充明堂大禮都大主管大內公事。甯宗即位,除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告老,授武泰軍節度使。卒,年七十四,贈太尉,諡忠肅。
興裔曆事四朝,以材名結主知,中興外族之賢,未有其比。子三人:挺,以橫行團練使曆淮、襄兩道帥。損,登進士甲科,與抗皆有位於朝。
楊次山,字仲甫,恭聖仁烈皇后兄也,其先開封人。曾祖全,以材武奮,靖康末,捍京城死事。祖漸,以遺澤補官,仕東南,家于越之上虞。
次山儀狀魁偉,少好學能文,補右學生。後受職宮中,次山遂沾恩得官,積階至武德郎。後為貴妃,累遷帶禦器械、知閣門事。丐祠,除吉州刺史,提舉佑神觀。後受冊,除福州觀察使,尋拜岳陽軍節度使。後謁家廟,加太尉。韓侂胄誅,加開府儀同三司。尋進少保,封永陽郡王。南郊恩加少傅,充萬壽觀使。致仕,加太保,授安德軍、昭慶軍節度使,改封會稽郡王。
次山能避權勢,不預國事,時論賢之。嘉定十二年,卒,年八十一,贈太師,追封冀王。子二人。
谷,至太傅、保甯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永甯郡王。
石,字介之,乾道間入武學,以恭聖仁烈後貴,賜第。慶元中,補承信郎,差充閣門看班祗候,尋帶禦器械。嘉泰四年,充賀正旦接伴使。時金使頗驕倨,自矜其善射,石從容起,挽弦三發三中的,金使氣沮。嘉定改元,除揚州觀察使、知閣門事,進保甯承宣使。久之,授保甯節度使,提舉萬壽觀,奉朝請,進封信安郡侯。十五年,以檢校少保進封開國公。
甯宗崩,宰相史彌遠謀廢皇子竑而立成國公昀,命石與谷白後,後不可,曰:「皇子,先帝所立,豈敢擅變。」谷、石凡一夜七往反以告,後終不聽。穀等拜泣曰:「內外軍民皆已歸心,苟不從,禍變必生,則楊氏且無噍類矣!」後默然良久,曰:「其人安在?」彌遠等召昀入,遂矯詔廢竑為濟王,立昀,是為理宗。授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
時寶慶垂簾,人多言本朝世有母后之聖。石獨曰:「事豈容概言?昔仁宗、英宗、哲宗嗣位,或尚在幼沖,或素由撫育,軍國重事有所未諳,則母后臨朝,宜也。今主上熟知民事,天下悅服,雖聖孝天通,然不早複政,得無基小人離間之嫌乎?」乃密疏章獻、慈聖、宣仁所以臨朝之由,遠及漢、唐母后臨朝稱制得失上之,後覽奏,即命擇日徹簾。進石少保,封永甯郡王。以壽明慈睿仁福三冊太后寶,進至太傅。
石性恬澹,每拜爵命必力辭。恭聖祔廟,除太師。兄谷疑于辭受,石力言曰:「吾家非有元勳盛德,徒以恭聖故致貴顯,曩吾父不居是官,吾兄弟今偃然受之,是將自速顛覆耳。矧恭聖抑遠族屬,意慮深遠,言猶在耳,何可遽忘?」乃合疏懇辭,至再三,不受。及屬疾,除彰德、集慶節度使,進封魏郡王。卒,年七十一,贈太師。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
○竇神寶王仁睿王繼恩李神福弟神祐劉承規閻承翰秦翰周懷政張崇貴張繼能衛紹欽石知顒孫全彬鄧守恩
宋世待宦者甚嚴。太祖初定天下,掖庭給事不過五十人,宦寺中年方許養子為後。又詔臣僚家毋私蓄閹人,民間有閹童孺為貨鬻者論死。去唐未遠,有所懲也。
厥後,太宗卻宰相之請,不授王繼恩宣徽;真宗欲以劉承規為節度使,宰相持不可而止。中更主幼母后聽政者凡三朝,在於前代,豈非宦者用事之秋乎!祖宗之法嚴,宰相之權重,貂璫有懷奸慝,旋踵屏除,君臣相與防微杜漸之慮深矣。
然而宣政間童貫、梁師成之禍,亦豈細哉!南渡苗、劉之逆,亦宦者所激也。《坊記》曰:「君子之道,辟則坊與!大為之坊,民猶逾之。」可不戒哉!作《宦者傳》。
竇神寶,父思儼,五代時為內侍,宋初皇城使。兄神興,左領軍衛大將軍致仕。神寶初為黃門,太平興國中,從征太原,擐甲登城,中流矢,稍遷入內高品,監並州戍兵。屢出襲賊,前後破砦三十六,斬千餘級,大獲鎧甲、牛馬、橐駝,因築三砦。詔褒之。九年,命與尹憲屯夏州,時岌伽羅膩等十四族久叛,神寶率兵大破之,焚其廬帳,斬千餘級,虜獲甚眾。
雍熙中,朝廷遣使綏、宥、麟、府州,募邊部願攻契丹者,賜以金帛。神寶上言:「狼子野心,由此或生邊隙。」乃止。俄轉殿頭高品。淳化中,使河東,閱視堡柵兵騎。慕容德豐自邢臺徙延州,未至郡,詔神寶乘傳權州事。環州近邊內擾,與陳德玄討之,破牛家族二十八部,且規度通遠入靈武路,就命環慶同駐泊。牛家族複結眾叛,又破之,殲餘黨於極泉鎮,獲其渠帥九人。西戎寇鄜,以援之之勞,遷供奉官,與田紹斌部送靈州芻糧,即命駐泊。
李繼遷入寇,與慕容德豐襲破其堡砦,焚帳幕,獲人畜數萬計。連詔嘉獎,遷內殿崇班。至道初,繼遷再寇靈武,神寶遣人間道告急闕下。賊圍之歲餘,地震二百餘日,城中糧糗皆竭,潛遣人市糴河外,宵運以入。間出兵擊賊,賊引去,以功拜西京作坊副使。又命於浦洛河、清遠軍援芻糧,與楊允恭議造小車三千,運糧至環州。三年,遷西京左藏庫副使。出使靈武,還,奏對稱旨,面授供備庫使。
咸平中出為高陽關鈐轄,徙貝、冀巡檢。會原州野狸族三千餘眾徙帳于順成穀,大蟲堪與熟魏族接戰,詔神寶和洽之,至則定其經界,遣悉還舊地。入為內侍右班副都知。真宗朝陵,留與劉承珪同掌大內事。大中祥符初,勾當三班院,又掌諸王宮事。遷西京左藏庫使、領密州刺史兼掌往來國信。
神寶蒞職精恪,性吝嗇,畜貨钜萬。天禧初,以皇城使罷內職。三年,卒,年七十一。錄其子守志為入內供奉官。
王仁睿,不知何許人。年十餘歲,事太宗于晉邸,服勤左右,甚淳謹。及即位,宣傳指揮頗稱旨。曆入內小底都知、洛苑副使。命典宮闈出納之命,最居親近。嘗與柴禹錫等發秦邸陰事。雍熙四年被疾,遣太醫診視。卒,年四十一,特贈內侍省內侍。
國朝以來,內侍都知、押班不領他職。淳化、至道後,皆內殿崇班以上兼充,多至諸司使,有領觀察使者,沒皆有贈官,官給葬事。
舊制,內侍人許養一子,以充繼嗣。開寶四年,以其爭財起訟,詔自今滿三十無養父者,始聽養子,仍以其名上宣徽院,違者准前詔抵死。咸平中,徐志通為溫、台等州巡檢,坐取李歡男四人為假子,又縱卒略民家小兒,致其母抱兒投海死,決杖配掃灑班,複申前詔以戒厲之。
王繼恩,陝州陝人。周顯德中為內班高品。初養于張氏,名德鈞。開寶中求複本宗,太祖召見,許之,因賜名焉。累為內侍行首。
會討江南,與竇神興等部禁兵及戰船抵採石。九年春,改裏面內班小底都知,賜金紫。十月,加武德使。太祖崩,副杜彥圭案行陵地,尋充永昌陵使。太平興國三年,遷宮苑使。久之,領河州刺史,掌軍器弓槍庫。
雍熙中,王師克雲、朔,命繼恩率師屯易州,又為天雄軍駐泊都監。自岐溝關、君子館敗績之後,河朔諸路為契丹所擾,城壘多圮。四年,詔繼恩與翟守素、田仁朗、郭延濬分路按行增築之。及遣將北伐,又為排陣都監,屯中山,改皇城使。端拱初,領本州團練使,又為鎮、定、高陽關三路排陣鈐轄。淳化初,賜甲第一區。五年,加昭宣使,勾當皇城司。李順亂成都,命為劍南兩川招安使,率兵討之。軍事委其制置,不從中覆。管內諸州系囚,非十惡正贓,悉得以便宜決遣。二月,命馬步軍都軍頭王杲趣劍門、崇儀使尹元由峽路分遣討賊,並受繼恩節度。詔前軍所至,其賊党敢抗王師者,即須殺戮;如本非同惡,受制凶徒,先被脅從今能歸順者,悉釋其罪。四月,繼恩由小劍門路入研石砦破賊,斬首五百級,逐北過青強嶺,平劍州,進破賊五千于柳池驛,斬千六百級,賊眾望風奔走,殺戮溺死者不可勝計。又克閬、綿二州。五月,至成都,破賊十萬餘,斬首三萬級,獲順及鎧甲、僭偽服用甚眾。
朝議賞功,中書欲除宣徽使。太宗曰:「朕讀前代史書,不欲令宦官預政事。宣徽使,執政之漸也,止可授以他官。」宰相力言繼恩有大功,非此任無足以為賞典。上怒,深責相臣,命學士張洎、錢若水議別立宣政使,序位昭宣使上以授之。進領順州防禦使。
繼恩握重兵,久留成都,轉餉不給,專以宴飲為務。每出入,前後奏音樂。又令騎兵執博局棋枰自隨,威振郡縣。僕使輩用事恣橫,縱所部剽掠子女金帛,軍士亦無鬥志。餘賊迸伏山谷間,州縣有複陷者。太宗知之,乃命入內押班衛紹欽同領其事。又遣樞密直學士張鑒、西京作坊副使馮守規乘傳督其捕賊。議分減師徒出蜀境,以便糧運。
高品王文壽者,隸繼恩麾下,繼恩遣領虎翼卒二千,分遂州路追討。文壽禦下嚴急,士卒皆怨。一夕臥帳中,指揮使張嶙遣卒排闥入,斬文壽首以出。會夜昏黑,嶙猶疑其非,然炬照之,曰:「是也。」時嘉州賊帥張余有眾萬餘,嶙即以所部與之合,賊勢甚盛。初奏至,太宗欲盡誅軍人妻子,近臣或請勿殺,悉索營中書,遣帥招撫,諭以釋罪,親屬皆全,必自引來歸,因可破賊。上然之,令巡檢程道符諭旨。亡卒斬嶙,函首送繼恩,皆自拔來歸。因使為鄉導擊賊,悉平之。
至道二年春,布衣韓拱辰詣闕上言:「繼恩有平賊大功,當秉機務,今止得防禦使,賞甚薄,無以慰中外之望。」上大怒,以拱辰惑眾,杖脊黥面配崖州。俄召繼恩。太宗崩,命與李神福按行山陵,加領桂州觀察使。
繼恩初事太祖,特承恩顧。及崩夕,太宗在南府,繼恩中夜馳詣府邸,請太宗入,太宗忠之,自是寵遇莫比。喜結黨邀名譽,乘間或敢言薦外朝臣,由是士大夫之輕薄好進者從之交往,每以多寶院僧舍為期。有潘閬者能詩詠,賣藥京師,繼恩薦之,召見,賜進士第。尋察其狂妄,追還詔書。
及真宗初,繼恩益豪橫,頗欺罔,漏泄機事,與參知政事李昌齡緘題往來,多請托,至有連宮禁者。素與胡旦善,時將加恩,密諉其為褒辭。又士人詩頌盈門。上惡其朋結,黜為右監門衛將軍、均州安置,籍沒貲產,多得蜀土僭擬之物。昌齡責忠武軍節度行軍司馬,旦削籍,長流尋州。詔中外臣僚曾與繼恩交識及通書尺者,一切不問。
咸平二年,卒於貶所,遣使將其家屬還京師,假官舍處之。四年,聽歸葬。大中祥符三年,特詔追複官爵,以白金千兩賜其家。子懷珪,轉入內高班。
李神福,開封人。父繼美,仕後唐為內侍,顯德初為禦廚都監。時內臣止以服色為貴,太祖特賜紫,後至右領軍衛將軍。神福少給事晉王府,謹恪解上意,未嘗少怠。太宗即位,授入內高品。從征太原,攻城之際,往來梯沖間宣傳詔命,即行在所遷殿頭。太平興國六年,擢入內高品押班,遷副都知、勾當翰林司,轉入內內班都知。兼勾當祗候內品班。淳化四年,遷崇儀副使、勾當皇城司。屬初易黃門之號,轉入內黃門都知,俄加宮苑使。太宗好筆劄,神福每侍側,多獲別本之賜。及不豫,神福朝夕左右,躬侍藥膳。
真宗即位,遷皇城使、內侍省入內內侍都知,領恩州團練使、勾當永熙陵行宮事。時模寫太宗聖容,以神福立侍。未幾,求罷都知,加昭宣使、勾當皇城司,賜第宮城側,遣修內工為葺之。咸平二年秋,閱兵東郊,以神福為大內都部署。是冬,幸大名,與王繼英並為行宮使。四年,勾當三班,部修含光殿,賜賚甚優。景德初,兼領親王諸宮使。三年,改宣政使。從謁諸陵,複為行宮使。進幸西京,賜酺,命神福主其事。
大中祥符初,天書降夕,神福與劉承珪、鄧永遷、李神祐、石知顒、張景宗、藍繼宗同直禁中,賜以器幣、緡錢。京師酺會,又令神福與白文肇、閻承翰同典之。是歲封泰山,與曹利用同經度行宮道路。及車駕進發,又為行宮使。禮畢,授宣慶使,領昭州防禦使,整肅禁衛。先是,諸司使止于宣政,故特置使額以寵之。三年,卒,年六十四。贈潤州觀察使。
神福性恭願和易,每為衛紹欽所詬罵,皆引避不校。在禁闥五十年,稱為長者。然久掌三班,無規制,遠近失敘,有請托者不能拒之,人譏其所守。子懷斌、懷贇。弟神祐。
神祐,初以父任授殿頭高品。太祖將納孝章皇后,命神祐奉聘禮于華州。乾德五年,征太原,負禦寶從行。開寶二年,又從征太原,時有詔緣邊和市軍儲,車駕在潞州聞之,且慮擾民,令神祐馳驛止之。時詔下已五日,神祐一夕而及晉陽。一日,甲士既陣,賊潛縱火焚梯沖,亟命神祐部衛兵為援,斬賊甚眾,餘悉潰去。王師伐廣州,隨軍賞給。劉鋹平,先部帑藏之物赴京師。及土寇周瓊等叛,又副尹崇珂討平之。六年,隨曹彬南征。克關城,擒偽將朱令贇,命神祐馳入獻捷書,賜錦袍、金帶。
太宗即位,遷南作坊副使。錢俶歸朝,命神祐往按府藏之積。再征太原,領工徒千人隨駕,以備繕完甲兵。劉繼元表納降款,太宗陳儀衛城北台以受之,繼元移時未至,神祐馳單騎入城,俄頃,引繼元至。及北伐燕薊,命與劉廷翰統精騎為大陣之援。車駕還,又令率兵屯定州以備契丹。太平興國六年,滑州治河防,材葦未具,命神祐馳往垣曲,伐薪蒸四百萬以濟其用。七年,契丹寇邊,命領兵屯瀛州,俄改崇儀使,提點左右藏庫,遷洛苑使。至道初,西鄙不寧,命為靈、環排陣都監,率眾至烏白池而還。俄駐永興,複護糧運抵朔方。
真宗嗣位,轉內園使、邠州都監。車駕北巡,改天雄軍都監、子城內巡檢。時北兵充斥,道途阻塞,命神祐單騎諭密旨于諸將。敵騎數百忽至,神祐乃周麾而呼,若召伏兵,敵懼而逃,遂達其命。俄充邢州排陣都監,勾當西八作司。景德初,上幸澶州,領隨駕壕砦。
三年,遷入內都知。從東封還,遷南作坊使。時內侍將遷秩,有扈從升山、不升山或不預從祀者,令神祐第其勤狀,上親閱而敘遷之。有範守遜、皇甫文、史崇貴、張延訓等,皆嘗有譴累而互陳勞效,且言神祐等品第非當,泣訴於上,止而複來者數四。守遜等先改內常侍,上怒,悉停其官。神祐洎石知顒、副都知張景宗、藍繼宗並坐削職。尋掌禦廚七年,卒,年六十六。大中祥符六年,錄其孫永和為三班奉職。神祐性謹願,曉音律,頗好篇詠。
子懷岊,太宗時嘗請為道士,後複內侍。多屯邊郡,常持大鐵鞭以鬥賊,屢中流矢,至供奉官。懷儼為內殿崇班。
劉承規,字大方,楚州山陽人。父延韜,內班都知。承規,建隆中補高班,太宗即位,超拜北作坊副使。時泉帥陳洪進歸朝,遣承規疾置封其府庫。會土民嘯聚為寇,承規與知州喬維嶽率兵討定之。太平興國四年,命與內衣庫使張紹勍等六人率師屯定州,以備契丹,又護滑州決河。雍熙中,勾當內藏庫兼皇城司,出為鄜延路排陣都監,改崇儀使,遷洛苑使。至道中,與周瑩同簽書提點樞密、宣徽諸房公事,仍加六宅使。承規懇辭,帝雖不許而嘉其退讓。
真宗立,瑩為宣徽使,以承規領勝州刺史、簽書宣徽院公事。尋讓宣徽之務,加莊宅使。咸平三年,遷北作坊使。時邊境未甯,議修天雄軍城壘,命承規乘傳經畫,又命提舉內東、崇政殿等諸門,遷宮苑使。上詢承規西事,請益環州木波鎮戍兵,以為諸路之援,從之。俄兼勾當群牧司。
景德二年,與李允則使河間,按視嘗經戰陣等處將卒之勞。是歲,置官提舉京師諸司庫務,以承規領之。所創局署,多所規制。改皇城使。與林特、李溥議更茶法。四年,三司上言新課增羨,承規以勞加領昭州團練使。
大中祥符初,議封泰山,以掌發運使遷昭宣使、長州防禦使。會修玉清昭應宮,以承規為副使。祀汾陰,複命督運。議者以自京至河中,由陸則山險,具舟則湍悍,承規決議水運,凡百供應,悉安流而達。自朝陵、東封及是皆留掌大內。禮成,當進秩,表求休致,手詔敦勉,仍作七言詩賜之。拜宣政使、應州觀察使。
五年,以疾求致仕。修宮使丁謂言承規領宮職,藉其督轄,望勿許所請,第優賜告詔,特置景福殿使名以寵之,班在客省使上。仍改新州觀察使,上作歌以賜。承規以廉使月稟歸於有司,手詔褒美,複定殿使奉以給之。本名承珪,以久疾羸瘵,上為取道家易名度厄之義,改珪為規。疾甚,請解務還私第,聽之。仍許皇城常務上印日,內藏庫有創制,就取商度。又再表求罷,官檢校太傅、左騎衛上將軍、安遠軍節度觀察留後致仕。七月卒,年六十四。廢朝,贈左衛上將軍、鎮江軍節度,諡曰忠肅。
承規事三朝,以精力聞,樂較簿領,孜孜無倦。自掌內藏僅三十年,檢察精密,動著條式。又制定權衡法,語在《律曆志》。性沈毅徇公,深所倚信,尤好伺察,人多畏之。上崇瑞命,修祠祀,飾宮觀,承規悉預聞。作玉清昭應宮,尤為精麗。屋室有少不中程,雖金碧已具,必毀而更造,有司不敢計所費。二聖殿塑配饗功臣,特詔塑其像太宗之側。承規遇事亦或寬恕,鑄錢工常訴本監前後盜銅瘞地數千斤,承規佯為不納,因密遣人發取還官,不問其罪。咸平中,朱昂、杜鎬編次館閱書籍,錢若水修祖宗實錄,其後修《冊府元龜》、國史及編著讎校之事,承規悉典領之。頗好儒學,喜聚書,間接文士質訪故實,其有名於朝者多見禮待,或密為延薦。
自寢疾惟以公家之務為念,遺奏求免贈賻詔葬,上甚嗟惜之,遣內臣與鴻臚典喪,親為祭文。玉清昭應宮成,加贈侍中,遣內侍鄧守恩就墓告祭。子從願,為西染院使。
閻承翰,真定人。周顯德中為內侍。入宋事太祖,以謹願稱。太宗時擢為殿頭高品,稍遷內侍供奉官、內殿崇班。先是,八作司材木頗有隱弊,承翰建議於都城西置事材場,治材以給之。雍熙中,知廣州徐休複奏轉運使王延範不軌狀,遣承翰馳往同逮捕下獄,就鞫之,考掠過苦,延範遂坐誅。李順亂蜀,命為川峽招安都監。賊平,授西京作坊副使。會增募金吾兵,以承翰及劉承蘊分充左右金吾都監兼街仗司事。俄罷之。
真宗即位,改西京作坊使、內侍左班副都知。咸平三年,河決鄆州王陵埽,遣承翰護塞。時議徙鄆州以避河患,又詔承翰與工部郎中陳若拙乘傳規度,徙於舊治之東南。五年,入內都知韓守英為鎮、定、高陽關三路排陣都鈐轄,上以其素無執守,議別擇人,因謂宰相曰:「承翰雖無武勇,然涖事勤恪。」乃令代守英。時中山屯兵甚眾,艱於飛挽,承翰請鑿渠,計引唐河水自嘉山至定州三十二裏,又至蒲陰東六十二裏,合沙河經邊吳泊入界河以濟饋運,亦可旁為方田,上嘉而從之。渠成,人以為便,優詔褒之。景德初,契丹謀寇順安軍,承翰奉詔發雄、霸精兵,與荊嗣、張延同築壘禦之,俄又遣詣德清軍規度重修城壘。車駕北征,承翰先在澶州北城,奏契丹兵在近,請不度河,上不聽,促駕度浮橋。二年,加領廉州刺史,勾當群牧司,多條上馬政,遂兼群牧副使。時契丹結好,始置國信司主交聘之事,以承翰領之,多所規置。
大中祥符初,改西京左藏庫使,充夏州趙德明加恩官告使。還,請於浦洛河置館,以待夏台進奉使,上以荒夐勞役,不許。四年,遷內園使、左班都知,領獎州團練使。
有西京左藏庫副使趙守倫久典廄牧,至是又掌估馬,與承翰聯職任,雖素為姻家,然不相得,遂各訟訴,並付禦史台。承翰坐擅用群牧司錢,當贖金三十斤;守倫坐違制移估馬司,當免所居官;典吏當杖脊。詔寬其罰:承翰贖金十斤,守倫贖金二十斤,典吏亦降從杖。群牧都監張繼能、判官陳越田、勾當騏驥院楊保用、估馬楊繼凝皆釋之,制置使陳堯叟特免按問。
六年,上制《內侍箴》賜之,承翰表請刻石省中。明年,建應天府為南京,作鴻慶宮,設太祖、太宗像,遣承翰自京奉往。授南作坊使、入內都知。未幾,卒,年六十八。贈懷州防禦使。
承翰性剛強,所至過於檢察,乏和懿之譽。子文應,西京左藏庫使。
秦翰,字仲文,真定獲鹿人。十三為黃門,開寶中遷高品。太平興國四年,崔彥進領眾數萬擊契丹,翰為都監,以善戰聞。太宗因加賞異,謂可屬任。雍熙中,出為瀛州駐泊,仍管先鋒事,遷入內殿頭高品、鎮、定、高陽關三路排陣都監。淳化四年,補入內押班。
趙保忠叛,命李繼隆率師問罪,翰監護其軍。次延州,翰慮保忠遁逸,即乘驛先往,矯詔安撫以緩其陰計。王師至,翰又諷保忠以地主之禮郊迎,因並驅而出,保忠遂就擒,以功加崇儀副使。至道初,為靈、環、慶州、清遠軍四路都監。真宗即位,加洛苑使、入內副都知。咸平中,河朔用兵,以為鎮、定、高陽關排陣都監,敗契丹于莫州東,追斬數萬,盡奪所掠老幼。詔褒之,徙定州行營鈐轄。
王均之亂,為川峽招安巡檢使。時上官正與石普不協,翰恐生事,為曉譬和解之。親督眾擊賊,中流矢不卻,五戰五捷,遂克益州,上手劄勞問。翼日,進至廣都,斬首千餘級,獲馬數千匹。歸朝,遷內園使,領恩州刺史。
出為鎮、定、高陽關前陣鈐轄,又徙後陣。破契丹二萬眾於威虜軍西,俘其鐵林大將等十五人。又為邠甯、涇原路鈐轄兼安撫都監,率所部按行山外,召戎落酋帥,諭以恩信,凡三千餘帳相率內附。未幾,康奴族拒命,翰與陳興、許均深入擊之,斬級數千,焚其廬帳,獲牛馬甚眾。複與陳興、曹瑋襲殺童埋軍主于武延鹹泊川。詔書加獎,賜錦袍、金帶、白金五百兩、帛五百匹。
景德初,車駕將北巡,先遣翰乘傳往澶、魏裁制兵要,許便宜從事。俄充邢洺路鈐轄,與大軍會德清軍,張掎角之勢。又召為駕前西面排陣鈐轄,管勾大陣。翰即督眾環城浚溝洫以拒契丹。功畢,契丹兵果暴至,翰不脫甲胄七十餘日,契丹乞和,凱旋,留泊澶州。月餘,令率所部兵還京師,加宮苑使、入內都知。出為涇、原、儀、渭鈐轄。先是,西鄙無藩籬之蔽,翰規度要害,鑿巨塹,計工三十萬,役卒數年而成,不煩於民。就遷皇城使、入內都知。以翰在邊久,宣力勤盡,特置是名以寵異焉。翰表讓,不聽。
大中祥符初,求從東封,手詔諭以西垂委任之異。改昭宣使,又為群牧副使,祀汾陰。是歲,夏州屬戶有擾境上者,即日遣翰往脽上按視,遍巡邊部。及翰至,事寧,複還扈從,凡行在諸司細務,悉令裁決,不須中覆。禮畢,加領平州團練使,奉祀毫州,掌如汾陰。八年,營葺大內,詔翰參領其事。閏六月,暴卒於內庭之廨,年六十四。上甚悼惜,為之泣下。贈貝州觀察使,賻襚加等。修內畢,詔遣使以襲衣、金帶賜其家。
翰倜儻有武力,以方略自任。前後戰鬥,身被四十九創。李繼遷之未賓也,翰因使常出入其帳中,無疑間,嘗白太宗言:「臣一內官不足惜,願手刺此賊,死無所恨。」太宗深嘉其忠。
翰性溫良謙謹,接人以誠信,群帥有剛狠不和者,翰皆得其歡心。輕財好施,與將士同休戚,能得眾心,皆樂為用。其歿也,禁旅有泣下者。
九年,重贈彰國軍節度,詔楊億撰碑文,億以其不蓄財,表辭所贄物,雖朝廷不許,而時論美之。子懷志,內殿崇班。
周懷政,並州人。父紹忠,以黃門事太宗,從征河東,得懷政於亂屍間,養為子。給事禁中,累至入內高品。大中祥符初,真宗東封,命修行宮頓遞。及奉泰山天書馳驛赴闕,轉殿頭。天書每出宮,與皇甫繼明並為夾侍。東封禮成,與內殿崇班康宗元留泰山,修圜台,轉入內西頭供奉官。祀汾陰,轉東頭。六年,劉承規卒,擢內殿崇班、入內押班、勾當皇城司。會朝謁太清宮,與閻承翰等同管勾大內事。七年,奉天書摹刻於乾元殿,為刻玉都監,又為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都監,俄遷內殿承制。是冬,命起居舍人、知制誥盛度為會真宮醮告使,懷政為都監。還,為玉清昭應宮都監兼掌景靈宮、會靈觀使。刻玉成,遷如京副使。九年,建資善堂,以懷政為都監。壽丘宮觀成,優賜襲衣、金帶,遷崇儀使。天禧大禮,又為修奉寶冊都監,加領長州刺史,是冬,遷洛苑使。二年春,遷左藏庫使。仁宗為皇太子,命為入內副都知、管勾左右春坊,轉左騏驥使。三年,領英州團練使,加昭宣使。
懷政日侍內廷,權任尤盛,於是附會者頗眾,,往往言事獲從,同列位望居右者,必排抑之。中外帑庫皆得專取,因多入其家。性識凡近,酷信妖妄。有朱能者,本單州團練使田敏廝養,為人凶狡,遂賂懷政親信,得見,因與侍卒姚斌妄談神懌以訹之。懷政大惑,援能至禦藥使、領階州刺史。俄于終南山修道觀,與劉益輩造符命,托神言國家休咎,否臧大臣。時寇准鎮永興,能為巡檢,倚准舊望,欲實其事。准好勝,喜其附己,多依違之。
朝臣屢言懷政之妄,真宗含忍不斥,然漸疏遠之。懷政憂懼,時使小黃門自禁中出,詐稱宣召,入內東門,坐別室,久之而還,以欺同類。會准為相,逾年而罷,懷政愈畏獲譴,不自安。
四年七月,與弟禮賓副使懷信謀潛召客省使楊崇勳、內殿承制楊懷吉、閣門祗候楊懷玉會皇城司,期以二十五日竊發,殺丁謂等,複相寇准,奉真宗為太上皇,傳位太子。前夕,崇勳、懷吉詣丁謂第密告之,謂即夜偕崇勳、懷吉至曹利用第計議,翌日,利用入奏,真宗怒,命收懷政。令宣徽北院使曹瑋與崇勳於禦藥院鞫訊,具伏。帝坐承明殿臨問,懷政但祈哀而已,命斬於城西普安寺。父內殿承制紹忠及懷信並杖配複嶽州,子侄勒停,貲產沒官。朱能父左武衛將軍致仕諤、母周氏,罰銅百斤,子守昱、守吉分配邵、蔡、道州。懷政僕使、親從並杖配海島、遠州,部下使臣貶秩有差。懷政之未敗也,紹忠嘗詬之曰:「斫頭豎子終累我!」懷信謂之曰:「兄前事必敗,宜早詣上首實,庶獲輕典。」及其謀亂,又泣拜止之,不聽,故皆得免死。
右街僧錄澄遠以預聞妖詐,決杖黥配郴州。內供奉官譚元吉、高品王德信、高班胡允則、黃門楊允文與懷政協同妖妄,皆杖配遠州。入內押班鄭志誠與能書問往還,削兩任,配房州。入內供奉官石承慶嘗為懷政所召,夜二鼓不下皇城門鑰以待,黃門黃守忠見之,戒門卒勿納,至是言其事,承慶坐削兩任,配宿州。楊懷玉次日始詣樞密院自陳,責授侍禁、杭州都監。擢崇勳內客省使、桂州觀察使,懷吉如京使,賜以金帶、金銀。
懷政既誅,亟遣入內供奉官盧守明、鄧文慶馳驛永興,捕朱能。劉益、李貴、康玉、唐信,道士王先、張用和悉免死,配遠州。能偵知使者至,衷甲出,殺守明以叛。詔遣內殿承制江德明、入內供奉官於德潤發兵捕之,能入桑林自縊死。永興、乾耀都巡檢供奉官李興、本軍十將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補興閣門祗候,順牢城都頭。以劉益等十一人黨能害中使,磔於市。王先、李貴、唐信、張用和八人皆處斬。能母妻子弟皆決杖配隸,閣門祗候穆介、知永興軍府朱巽、轉運使梅詢劉楚、知鳳翔府臧奎等坐與懷政、能交結相稱薦,皆論罪。降寇准太常卿,再貶道州。凡朝士及永興、鳳翔官吏與准厚善者,悉降黜焉。
張崇貴,真定人。太祖時為內中高品,稍遷殿頭。太平興國中,以善射遷為禦帶。錢俶納土,命馳往閱城防儲偫之數。親征太原,從崔彥進、李漢瓊先路視水草。端拱初,補內供奉官。
淳化四年,命乘傳之延州招羌戎之內附者,發庫錢犒給,以金幣賜酋領。將行,轉內班右班押班,就命管勾鄜延屯兵,李繼隆討李繼遷,詔崇貴以延安兵掎角進討。及擒趙保忠,留崇貴與石霸守綏州,徙平夏民以實之。繼遷扼橐駝路,驅脅內屬戎人,崇貴與田敏率熟倉族遇戰於雙塠,殺二千餘級,掠牛羊、橐駝、鎧甲甚眾,連詔褒諭。繼遷走漠中,遣其將佐趙光祚、張浦求納款,會于石堡砦,崇貴椎牛釃酒犒諭之,給以錦袍帶。會改內班為黃門,命為黃門右班押班,仍加內殿崇班,又改黃門為內侍,職隨易焉。既而繼遷貢橐駝、名馬待罪,遣崇貴往賜器幣、茶藥、衣物。
至道元年,進崇儀副使、內侍右班副都知。時繼遷複叛,劫芻饋於浦洛河。二年,詔李繼隆大發師進討。賊圍靈州急,太宗將棄之,廷議未決,命崇貴與馮納乘傳往議其事,乃益兵固守,就命為靈、環、慶州、清遠軍路監軍,又為排陣都監。
真宗立,拜洛苑使、右班都知、管勾並州軍馬。自至道後,五路討賊,兵戰相繼,卒無成功。及是,保吉複修貢,詔以定難節度授之,命崇貴持詔命、衣帶、器幣以賜。使還,加六宅使。
咸平元年,又命管勾鄜延屯兵,泊延安,改駐泊都監,又為鈐轄。其後繼遷複與熟戶李繼福為隙,因緣內擾,崇貴與張守恩擊之,焚廬舍,獲貲畜、器甲、生口甚眾。又與王榮禦賊,獲具裝馬數十匹,再詔褒飭。四年,詔歸。俄領獎州刺史,複涖鄜延,仍制置沿邊青白鹽事。與衛超領軍入敵境,焚廬舍帳幕,獲廩糗、牛羊,複被詔獎。崇貴屢詗契丹事傳遞以聞,願身當一隊為前鋒,詔不允。
景德元年,保吉死,其子德明尚幼,崇貴移書諭朝廷恩信,德明請俟釋服稟命。詔書慰撫,以向敏中為緣邊安撫使。自是邊防事宜,經制小大,皆崇貴專主之。築台保安北十裏許,召戎人會議,與之盟約。二年春,召赴闕面授方略,許德明以定難節度、西平王,賜金帛緡錢各四萬、茶二萬斤,給內地節度奉,聽回圖往來,放青鹽禁,凡五事。而令德明納靈州土疆,止居平夏,遣子弟入宿衛,送略去官吏,盡散蕃漢兵及質口,封境之上有侵擾者稟朝旨,凡七事。德明悉如約,惟以子弟入質及納靈州為難,故亦禁鹽如舊,不許回圖。
三年九月,以德明誓表來上,崇貴因請入朝,許之。以功拜皇城使、內侍左右班都知,領誠州團練使。又持旌節誥命授德明,太常博士趙湘為之副。四年,使還,會車駕上陵,次瓊林苑,崇貴對於苑中,即命為行宮使。是秋,複還延安。供奉官曹信時監邊軍,信善琴,崇貴與石普軍中宴集,令信奏之,信以久廢為辭。崇貴與普因摭其他過以聞,真宗知其誣奏,不問。大中祥符元年,加昭宣使。
崇貴久在邊,善識羌戎情偽,西人畏服。每德明有所論述及境上交侵,皆先付裁制。夏州趣邊有二路,其文移至環慶者,皆付延州議焉。嘗請置緣邊安撫使,如北面之制。上曰:「西鄙別無經營,苟德明能守富貴,無慮朝廷失恩信也。增置署局,徒為張惶,不若委卿靜制之。」二年,上言久去鄉里,願得告歸葬父母。許之,錫與甚厚。複命為都鈐轄,提舉榷場。崇貴乞留京師,面諭委屬之意,聽歲入奏事。四年八月,卒,年五十七。帝悼惜之,贈豐州觀察使,內侍護喪還京師。子承素,東染院副使。
張繼能,字守拙,並州太原人。父贊,晉末為內班。繼能,建隆初以黃門事禁中,太平興國初為內品。從征河東,命主城南洞屋,以勞遷高品。契丹入寇,命為高陽、鎮、定路先鋒都監,從崔彥進戰長城口,多所俘馘。明年,又與彥進敗契丹于唐興口,轉殿頭高品。
雍熙中,夏州叛命李繼隆為銀、夏都部署,以繼能監軍。俄徙護定州屯兵,領驍捷卒三千,屯五回嶺。端拱初,遷入內殿頭,從趙保忠討李繼遷。保忠薦其有材,命與保忠同經略其事。代還,掌內弓箭庫。淳化三年,與白承睿護芻粟入靈武。會繼遷複寇邊,命繼能、承睿與知靈州侯延廣領驍卒五千,同主軍務,俄留為本州都監。及鄭文寶議城威州、清遠軍,繼能護其役。工畢,命與西京作坊副使張延洲同知軍事,又與田紹斌同掌積石砦。就遷內供奉官、靈環慶、清遠軍後陣都監,與西人轉鬥,敗走之。複還清遠。詣闕奏事,遷內殿崇班。未幾,拜供備庫副使,複遣護環州屯兵,徙涇、原、儀、渭都巡檢使。
真宗即位,遷崇儀使、靈、環十州軍兵馬都監兼巡檢安撫使。咸平三年王均之亂,命為川峽兩路招安巡檢使。成都平,留為利州招安巡檢,尋召歸。會銀、夏寇警,複為邠寧駐泊都監。夏人寇清遠軍,營于積石河,繼能與楊瓊、馮守規在慶州逗留,不時赴援,致陷城堡,又焚棄青岡砦,特詔下禦史府,免死,長流儋州。景德二年,會赦,還為內侍省內常侍,又為陝西捕賊巡檢,獲千餘人,改內殿崇班。從朝陵,為行宮四面巡檢。
四年,宜州卒陳進為亂。初,知州劉永規馭下嚴酷,課澄海卒伐木葺州廨,數不中程即杖之,至有率妻孥趣山林以采者,雖甚風雨,不停其役。故進因眾怨,殺永規及監軍國鈞,擁判官盧成均為帥,據其城。
七月,奏至,詔東上閣門使忠州刺史曹利用、供備庫使賀州刺史張煦為廣南東、西路安撫使,如京副使張從古及繼能副之,虞部員外郎薛顏同勾當轉運事,發荊湖蘄黃州兵討之。上語近臣曰:「番禺寶貨雄富,賊若募驍果,立謀主,沿流東下趣廣州,則為患深矣。」遣內侍高品周文質使廣州,監屯兵,會鄰路巡檢使控要路,集東西海戰棹,扼端州峽口。賊悉眾來攻柳城縣,殿直韓明、許貴、郝惟和以所部兵千餘禦敵,明、貴死之,惟和僅以身免,成均奉宜州印遣使詣舒賁求赦罪。是夕,進複陷柳城,官軍退保象州。賊又寇懷遠軍,知軍殿直任吉與邕桂巡檢、殿直張崇寶、侍禁張守榮擊走之。賊退而複集者累日,吉輩固守,屢與鬥,大獲其器甲。又攻天河砦,砦兵甚少,監軍奉職錢吉部分嚴整,一戰敗之。賊眾屢衄,頗潰去,眾心的攜貳,將棄宜州,以家屬之悼耄者五百人隕江中,率其眾裁三千趣柳、象,將入容管。初至柳州,限江不能渡。知州王昱望賊遁走,城遂陷。
朝廷以詔書四十分揭要路,諭賊歸順者悉釋其罪。賊挈族居思順州,分兵攻象州。利用命入內高班於德潤以千兵倍道襲逐,利用等繼至,遇賊武仙縣之李練鋪。賊初不知覺,惟進率眾來拒,直犯前軍,前軍寄班侍班郭志言麾騎士左右縱擊。賊衣順水甲、執標牌以進,飛矢攢鋒不能卻,前軍即持棹刀巨斧破其牌,史崇貴登山大呼曰:「賊走矣,急殺之!」賊心動,眾遂潰。逐北至象州城下,賊砦猶有據長竿瞰城中者,成均始挈其族以詔書來降,乃斬進並其黨,生擒賊帥六十餘人,斬首級、獲器甲戰馬甚眾。
利用分兵捕餘寇,遣於德潤馳奏其事。授利用引進使,煦如京使,從古莊宅副使,繼能供備庫使,志言供備庫使。又以御前忠佐馬步軍副都軍頭郭全豐為都軍頭,領勤州刺史。歸遠軍士手殺進者李昊、劉宗、趙敏並補本軍都頭,張守榮為供奉官、閣門祗候,張崇寶、任吉並為供奉官,錢吉為右侍禁。又以知象州大理寺丞何邴最有勞,優拜祠部員外郎,賜緋。又賜邴三子知道、知古、知常出身,邴之親屬同扞寇者悉甄敘之。升象州為防禦使。
初,賊攻象州,城在高丘上,素無井,閉壘之日,皆以乏水為慮。賴天雨,停水將竭而雨複下,如是者兩月,汲之以濟。山中無烽候,每欲破賊,即禱於城西神祠,或見巨蟒吞龜,是日果有克獲,眾以為神靈助順之應。張守榮俄病瘴,遣尚醫馳往視之,未至而卒,贈如京使,錄其子官。十二月,余寇悉平。
東封,留繼能為京舊城內巡檢鈐轄,俄加東染院使。
大中祥符二年,入內都知李神祐等坐事悉罷,擢繼能入內內侍省副都知。時宗室多召侍講說書,上嘉其勤學,令講誦日別給公膳,專遣繼能主之。俄又與內殿承制岑保正提點郡縣主諸院事。三年,兼群牧都監。祀汾陰,留掌大內兼舊城內巡檢鈐轄,俄領會州刺史。謁太清宮,為天書扶侍都監。七年,以疾求解職,不許。命為涇原儀渭、鎮戎軍兩路鈐轄。未幾,徙鄜延都鈐轄。先是,內屬戶殺漢口者止罰孳畜,繼能則麗于常法,由是西人畏而不敢犯。德明雖受朝命,而羌部不絕寇境。繼能日課卒截竹為簽,署字其上,且言以備將士記殺獲功狀,賊聞之甚懼。歸朝,複涖群牧。仁宗在儲宮,嘗親書一幅賜之。繼能以聞,真宗亦為標題其末,人以為榮。九年,坐前護修莊穆皇后陵摧陷,左授西染院使,掌往來國信。
天禧初,複西京左藏庫使。國信司吏陳誠者,頗巧黠,繼能欲援置群牧司,而誠先隸群牧,坐事停職。至是,群牧吏左宗抉其宿負,白制置使曹利用,故誠不遂所求。繼能怒宗之沮己,密遣親事卒偵宗。會宗弟元喪妻,宗嘗為假敦駿軍校馬送葬,及還,元抵飲肆與酒保相毆,系府中,而假馬之事未發。誠即白繼能,請屬府中並劾其事。知府樂黃目受屬,獄未就,為群牧副使楊崇勳所發,繼能坐罷內職,降授西京作坊使,出為邠寧鈐轄。繼能自陳不願外任,得掌瑞聖園,尋領往來國信所。三年,複為西京左藏庫使、內侍右班副都知。未幾,遷崇儀使,以衰老求解職,轉內園使,掌瓊林苑。五年,卒,年六十五。特贈汀州團練使,錄其子懷忠為大理寺丞,孫逖為三班奉職,遜為借職、春坊祗候。
繼能性沉密知兵,頗勇敢,喜讀書,然好治生。晚年急於聚蓄,眾以此少之。
何邴後歸朝,知磁州而卒。一子知崇裁十餘歲,特補太廟齋郎。又徙其侄平夷尉知古為滏陽尉。省郎無賞延之例,猶以城守勞,故甄錄焉。
衛紹欽,開封人。父漢超,內侍高品。紹欽始以中黃門給事晉邸,太宗即位,補入內高品,甚被親倚。從征太原,命督諸將攻城。劉繼元降,命領驍卒先入城,燒其營柵,遷殿頭高品。雍熙二年,擢入內西頭供奉官。淳化中,部修皇城,功畢,授入內押班。五年,加崇儀副使。
李順之亂,王師致討,與王繼恩同領招安捉賊事,遇賊,鬥學射山南。又攻清水埧,破雙流砦,招降數萬眾,斬千餘級。順死,餘黨保險為寇,又與楊瓊先扼要路以邀之,擒斬萬餘人,獲器甲槍槊千餘。遣別將曹習領兵捕余賊于安國鎮,斬三百級。時嘉、眉二州賊尚擾城郭,又遣內殿崇班宿翰討之。兩川平,召還,深被褒勞。
真宗嗣位,拜宮苑使,領愛州刺史,充入內副都知、修奉永熙陵都監,即複土,遂為陵使。景德二年,改皇城使。從幸河朔,命為車駕前後行宮四面都巡檢。次澶淵,命領扈駕兵守河橋。三年,加昭宣使。朝諸陵,複為行宮巡檢。駐洛陽,命為皇城內外都巡檢。曆掌三班院、皇城儀鸞翰林司。卒,年五十六。
紹欽苛愎少恩,不為眾所附。太平興國中,江東有僧詣闕請修天臺壽昌寺,且言寺成願焚身以報。太宗允其請,命紹欽往督營繕。既訖役,遽積薪於廷,請僧如願,僧言欲見至尊面謝,紹欽曰:「昨朝辭日,親奉德音,不煩致謝。」僧惴怖偃蹇,顧道俗望有救之者,紹欽即促令躋薪上,火既盛,僧欲投下,紹欽遣左右以叉抑按而焚之。子承慶,至內殿承制。
石知顒,真定人。曾祖承渥,梁尚食使。祖守忠,晉內供奉官。父希鐸,高品。
知顒形貌甚偉,建隆中授內中高品。太宗即位,改供奉官。雍熙中,諸將征幽薊,以知顒隨軍。歸,掌儀鸞司。
淳化中,明州初置市舶司,與蕃商貿易,命知顒往經制之。轉內殿崇班、親王諸宮都監。從王繼恩平蜀寇,就遷西京作坊副使。
咸平初,遷正使、帶禦器械。契丹犯邊,上北巡,命為天雄軍、澶州巡檢使,俄改德、博等州緣河巡檢使兼安撫,加領長州刺史。三年,戍鎮、定、高陽關三路,押大陣。是冬,改高陽關駐泊行營鈐轄。歸朝,複掌親王諸宮事。景德中,自京抵泗,遣徒治河堤,命總其役。初計工累月,及是,浹日而畢。上面加褒諭,賜白金千兩,授入內都知。
大中祥符初,遷內園使。俄以定內侍遷秩品第不當,為其列所誣,坐罷都知。三年,為並、代州鈐轄,遷莊宅使,徙鎮、定、高陽關鈐轄。四年,命與內殿崇班張繼能、供奉官侍其旭同修太祖神禦殿。上封求覲闕下,複掌群牧司、三班院、親王諸宮事。
天禧二年,為並、代州鈐轄兼管勾麟府路軍馬事。三年,卒,年六十九。孫全彬。
全彬字長卿,以知顒奏補入內小黃門,累遷西頭供奉官。仁宗使致香幣於南海,密詔察所過州縣吏治民俗,還,具以對,帝以為忠謹。陝右群盜殺鳳州巡檢,遣往擒滅之。
元昊叛,全彬監鄜州兵救延州,解圍去。經略使明鎬言其勇略善將,得邊人情,除並、代州都監,加內侍押班。進鈐轄,徙鄜延,還,為押班。
儂智高寇廣南,以為湖南、江西路安撫副使。出桂林,請于宣撫使狄青,願獨當一隊以自效。於是使將左方兵,力戰於邕州。南方平,領綿州防禦使。
張貴妃居甯華殿閣,命全彬提舉。妃薨,治喪過制,皆劉沆、王洙與全彬共為之。數月,進宮苑使、利州觀察使,給兩使留後奉。俄為入內副都知,知制誥劉敞封還詞命,居三月,複授之。轉領信武軍留後,為永昭陵鈐轄。時去永定複土四十二年,有司多亡其籍,全彬以心計辦治。遷福延宮使,提點奉先院。
熙寧中,卒,年七十六。贈太尉、定武軍節度使,諡曰恭僖。
鄧守恩,並州人。十歲以黃門事太宗。淳化中,盜起成都,從王繼恩往討之。至道初,就護西蜀屯兵。咸平初,為入內高班。契丹入寇,命石保吉為鎮、定都部署,以守恩為都監。逾年,入掌騏驥院。會龍騎叛卒剽劫環、慶,遣守恩擒翦之。景德初,為澶、濮都巡檢。又使環、慶及戎、瀘等州巡察邊事。
大中祥符初,按獄於濮州,雪冤人十餘。預監修玉清昭應宮、會靈觀。七年,又兼修真游殿、景靈宮。累遷入內高品、供奉官。宮成,遷內殿承制。八年,預修大內,改西京作坊副使。九年,營造皆畢,授東染院使,充會靈觀都監。
天禧二年,掌軍頭引見司,又修祥源觀成,遷崇儀使。三年,授入內押班。河決滑州,命為修河鈐轄。郊祀,召為行宮使,改如京使,複還本任。四年春,河複故道,遷文思院使。歸朝,加領昭州刺史。是秋,掌皇城、國信二司,整肅禁衛,遷入內副都知。會建天章閣,命領其事。又勾當資善堂兼太子左右春坊司。
守恩長七尺餘,狀貌甚偉,涖事幹敏,以強果稱于時。五年,卒,年四十八。贈淄州防禦使。錄其子官。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宦者二
○楊守珍韓守英藍繼宗張惟吉甘昭吉盧守勤王守規李憲張茂則宋用臣王中正李舜舉石得一梁從吉劉惟簡
韓守英,字德華,開封祥符人。初為入內高品,從征河東,數奉詔至石嶺關督戰,取隆州,遷殿頭。久之,以西頭供奉官擢入內內侍押班,遷副都知。隨王繼恩招安西川,為先鋒,戰于劍門有功,遷西京作坊使、劍門都監。還,勾當三班院,進入內內侍都知。曆定州、鎮定高陽關、並代路兵馬鈐轄。契丹圍岢嵐軍,守英與鈐轄張志言、知府州折惟昌帥所部渡河,抵朔州,以牽賊勢。遂破狼水砦,俘數百人,獲馬牛羊鎧甲以數萬計,賊為解去。賜錦袍、金帶。俄領會州刺史,解都知。再遷昭宣使,複領三班。
出為鄜延路都鈐轄,徙並代路。建言:「本路宿兵多,百姓困于飛挽,今幸邊鄙無事,請留騎軍千,餘人悉徙內地。」真宗曰:「邊臣能體朝廷恤民之意,宜詔諸路視此行之。」
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勾當皇城司,為趙德明官告使。曆宣政、宣慶二使,內侍左班都知,領獎州團練使、雅州防禦使,入內都知,管勾修國史。書成,進景福殿使,又為延福宮使、入內都知,複提舉諸司庫務。卒贈定國軍節度觀察留後。
藍繼宗,字承祖,廣州南海人。事劉鋹為宦者,歸朝,年十二,遷為中黃門。從征太原,傳詔營陳間,多稱旨。
秦州並邊有大、小洛門砦,自唐末陷西羌。雍熙中,溫仲舒諭酋豪使獻其地,徒眾渭北。言者以為生事,請罷仲舒。太宗遣繼宗往按視,還奏二砦據要害,產良木,不可棄。帝悅,複使繼宗勞賜仲舒。累遷西京作坊副使、勾當內東門。
元德太后、章穆皇后葬,為按行園陵使。車駕北征,勾當留司、皇城司。車駕謁諸陵,近陵舊乏水,繼宗疏泉陵下,百司從官皆取以濟。擢入內副都知,為天書扶侍都監。詔與李神祐第東封扈從內臣之勞,而入內供奉官範守遜等訴其不公,罷都知。祀汾脽,複為天書扶侍都監,再遷東染院使。
明年,領會州刺史,進崇儀使、勾當皇城司。修玉清昭應宮,與劉承珪典工作。宮成,遷洛苑使、高州團練使,充都監。坐章穆皇后陵隧墊,貶如京使。典修景靈宮,進南作坊使,複修會靈、祥源觀。車駕幸亳州,管勾留司、大內公事,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勾當三班院,修國史院。為趙德明加恩使,德明與繼宗射,繼宗每發必中,德明遺以所乘名馬。為內侍省右班都知,遷入內都知。
仁宗即位,遷左騏驥使、忠州防禦使、永定陵修奉鈐轄。曆昭宣、宣政、宣慶使。累上章求致仕,特免入朝拜舞及從行幸。頃之,複固請罷都知,以景福殿使、邕州觀察使家居養疾。卒,贈安德軍節度使,諡僖靖。
繼宗事四朝,謙謹自持,每領職未久,輒請罷。家有園池,退朝即亟歸,同列或留之,繼宗曰:「我欲歸種花卉、弄游魚為樂爾。」景福殿置使,自大中祥符間至繼宗,授者才三人。養子元用、元震。
元用終左藏庫使、梓州觀察使。
元震以兄蔭補入內黃門,轉高班,給事明肅太后。禁中夜火,後擁仁宗登西華門,左右未集,元震獨傳呼宿衛,以功遷高品。為三陵都監,條列防守法,其後諸陵以為式。曆群牧都監,監三館秘閣,積官皇城使。累遷入內副都知、忠州防禦使。仙韶院火,元震救護,火以時息。詔褒之,賜襲衣、金帶。卒,贈鎮海軍留後。元震養子五人,不畜閹子。
張惟吉,字佑之,開封人。初補入內黃門,遷殿頭、高陽關路走馬承受公事。護塞滑州天臺埽役,遷西頭供奉官,監在京榷貨務。知嘉州張約以贓敗,詔與禦史王軫往劾其獄。還,領內東門司,為修奉章獻、章懿太后二陵承受。時議複用李諮榷茶算緡法,乃以惟吉為內殿崇班,複監榷貨務。凡內侍領內東門,次遷勾當禦藥院,而惟吉才進官,眾以為薄,惟吉欣然就職。再期,以羨餘遷承制。
為趙元昊官告使,還,言元昊驕僭,勢必叛,請預飭邊備。及元昊寇延州,遣按視鄜延、環慶兩路器甲,並訪攻守利害。敵既退,夏竦、韓琦謀自鄜延深入,乘虛擊之,命惟吉募並、汾驍勇,副以土兵,輕齎赴河外。惟吉以為我師當持重伺變,不宜馳赴不測以自困,已而元昊果引去。還奏稱旨,領皇城司,遷內侍省押班、群牧都監,簡陝西冗兵,領軍頭引見司,遷供備庫使,盡汰軍頭司軍校之罷癃者。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領恩州刺史,為入內都知。
商胡決,為澶州修河都鈐轄。轉運使施昌言請亟塞,崔嶧以為歲災民困,役宜緩。命惟吉按視,言河可塞而民誠困,財用不足,宜少待之。從其議。遷如京使、果州團練使,複領皇城司,卒。
惟吉任事久。頗見親信,而言弗阿徇。張貴妃薨,將治喪皇儀殿,諸宦官皆以為可,獨惟吉曰:「此事幹典禮,須翌日問宰相。」既而宰相不能執議,惟吉深以為非。贈昭信軍節度觀察留後。逾月,又贈保順軍節度使,諡忠安。
養子若水,字益之,以惟吉奏補小黃門,給事章惠太后殿,轉入內高品。王師平貝州,征儂賊,皆以幹敏選為走馬承受。賊平,以勞進官,三遷環慶路鈐轄。討環州解乜臼族複有功,曆帶禦器械、內侍押班、副都知。
熙甯初,造神臂弓成,神宗禦延和殿臨閱,置鐵甲七十步,俾衛士射,未有中者。若水自請射,連中徹劄。建慶壽、寶慈兩宮,典領工作,再遷嘉州防禦使。以病蘄解職,領輝州觀察使,提舉四園苑諸司庫務。卒,贈天平軍留後。
甘昭吉,字祐之,開封人。初以內侍殿頭為英、韶州巡檢,捕盜有功,再遷內殿崇班、京東路都巡檢。齊州武衛小校馮坦率營卒二百突入州廳事,欲為變,昭吉單騎馳往,戒所從將士操兵在外,先獨見亂卒,諭以福禍,令推首惡自贖,眾疑沮不敢動。已而操兵者皆入,即共執十餘人,告曰:「此誘我者也。」昭吉立殺之,縱其餘去,州以無事。特廷供備庫副使、帶禦器械。後內侍省押班闕,仁宗記前功,特以授之。遷入內副都知。
英宗即位之夕,昭吉直禁中,翊衛有勞,自文思副使超遷供備庫使、康州刺史。昭吉奏曰:「臣本孤微,無左右之舉,而先帝知臣樸直,自小官拔用至此,分當從葬,今願得灑掃陵寢足矣。」帝愛其忠,特授永昭陵使,加如京使。還朝,表辭職,以左龍武軍大將軍致仕,卒。昭吉敦實慎密,人士稱之。
盧守勤,字君錫,開封祥符人。自入內內品累遷禮賓使、邠甯環慶路鈐轄,還為入內內侍省押班、領昌州刺史。明道中,改葬章懿太后,而舊藏有水,以守勤嘗典葬事,罷為永興軍兵馬鈐轄,徙鄜延路。再遷六宅使,加貴州團練使,進榮州防禦使兼邠甯環慶路安撫都監。元昊寇保安軍,守勤率兵擊走之,特遷左騏驥使,移陝西鈐轄。
初,劉平、石元孫被執,守勤撫膺涕泣不敢出,又嘗易蕃官馬。延州通判計用章勸範雍棄城,將保鄜州,雍欲遣安撫都監李康伯往說賊,不肯行,賊去而守勤、用章更相論奏。知制誥葉清臣以守勤擁兵觀望,請正其罪,並按二人。守勤奪防禦使,為湖北都監;用章除籍,配雷州本城;康伯,均州都監。
久之,複恩州防禦使,遷利州觀察使,曆真定府、定州、北京路鈐轄。以左衛大將軍致事,卒,贈保順軍節度使,諡安恪。養子昭序。
王守規,真定欒城人,入內都都知守忠之弟。守忠事真宗,謹願慎密,眷遇最厚。明道時,守規為小黃門,禁中夜半火,守規先覺,自寢殿至後苑皆擊去其鎖,乃奉仁宗及皇太后至延福宮,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翌日,執政候起居,帝曰:「非王守規導朕至此,幾不與卿等相見。」以功遷入內殿頭。選治京城水,決汴河于公賈村,決蔡河於四裏橋,水患以息。加帶禦器械。積官至宣慶使、康州防禦使、內侍右班副都知。卒,年六十七,贈昭武軍留後。
李憲,字子範,開封祥符人。皇祐中,補入內黃門,稍遷供奉官。神宗即位,曆永興、太原府路走馬承受,數論邊事合旨,幹當後苑。王韶上書請複河湟,命憲往視師,與韶進收河州,加東染院使,幹當禦藥院。複戰牛精穀,拔珂諾城,為熙河經略安撫司幹當公事。按視鄜延軍制,行至蒲中,會木征合董氈、鬼章之兵攻破踏白城,殺景思立,圍河州,詔趣赴之,憲馳至軍。先是,朝廷出黃旗書敕諭將士,如用命破賊者倍賞。於是憲晨起帳中,張以示眾曰:「此旗,天子所賜也,視此以戰,帝實臨之。」士爭呼用命以進。督諸將傍山焚族帳,即日通路至河州。賊余眾保踏白,官軍出與戰,大破之。進至餘川,又破賊堡十餘,木征率酋長八十余人詣軍門降。捷聞,以功加昭宣使、嘉州防禦使。還,為入內內侍省押班、幹當皇城司。
元豐中,五路出師討夏國,憲領熙、秦軍至西市新城。複蘭州,城之,請建為帥府。帝又詔憲領兵直趣興、靈,董氈亦稱欲往,宜乘機協助力入掃巢穴,若興、靈道阻,即過河取涼州。乃總兵東上,平夏人于高川石峽。進至屈吳山,營打囉城,趨天都,燒南牟府庫,次葫蘆河而還。
憲既不能至靈州,董氈亦失期,師無功。憲欲以開蘭、會邀功弭責,同知樞密院孫固曰:「兵法,期而後至者斬。況諸路皆至而憲獨不行,不可赦。」帝以憲猶有功,但令詰擅還之由,憲以饋餉不接為辭,釋弗誅。複上再舉之策,兼陳進築五利,且從之。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乃罷兵。趣憲赴闕,道賜銀帛四千。為涇原經略安撫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複還熙河,仍兼秦鳳軍馬。
夏人入蘭州,破西關,降宣慶使。憲以蘭州乃西人必爭地,眾數至河外而相羊不進,意必大舉,乃增城守塹壁,樓櫓具備。明年冬,夏人果大入,圍蘭州,步騎號八十萬眾,十日不克,糧盡引去。又詔憲遣間諭阿裏骨結等,且選騎渡河,與賊遇,破之。坐妄奏功狀,罷內省職事。
哲宗立,改永興軍路副都總管,提舉崇福宮。禦史中丞劉摯論憲貪功生事,一出欺罔,避興、靈會師之期,頓兵以城蘭州,遺患至今,永樂之圍,逗留不急赴援。降宣州觀察使,又貶右千牛衛將軍,分司南京,居陳州。卒,年五十一。紹聖元年,贈武泰軍節度使,初諡敏恪,改忠敏。
憲以中人為將,雖能拓地降敵,而罔上害民,終貽患中國雲。
張茂則,字平甫,開封人。初補小黃門,五遷至西頭供奉官,幹當內東門。禁庭夜有盜,茂則首登屋以入,既獲賊,遷領禦藥院。
仁宗不豫,中夜促召,茂則趨入扶衛,左右或欲掩宮門,茂則曰:「事無可慮,何至使中外生疑耶?」帝疾間,欲處以押班,懇求補外,轉宮苑使、果州團練使,為永興路兵馬鈐轄。入為內侍押班,再遷副都知。熙甯初,同司馬光相視恩、冀、深、瀛四州生堤及六塔、二股河利害,進入內都知。
上元夜,宮中火,督眾即撲滅。詔曰:「宮禁不驚,帑藏如故,惟忠與力,予固嘉之。」賜以窄衣金帶。累乞退休,言受國厚恩,廩食過量,積而未請者七年,乞令三司毀券。詔褒之,仍進其官。哲宗即位,遷甯國軍留後,加兩省都都知。卒,年七十九。
茂則性儉素,食不重味,衣裘累十數年不易。紹聖論元祐人,以茂則嘗預任使,追貶左監門衛將軍,崇甯中入黨籍。
宋用臣,字正卿,開封人。為人有精思強力,以父蔭隸職內省。神宗建東、西府,築京城,建尚書省,起太學,立原廟,導洛通汴,凡大工役,悉董其事。性敏給,善傳詔令,故多訪以外事。同列悉籍以進,朝士之乏廉節者,往往諂附之,權勢震赫一時。積勞至登州防禦使,加宣政使。元祐初,言者論其罪,降為皇城使,謫監滁州、太平州酒稅。四年,主管靈仙觀。紹聖初,召為內侍押班,進瀛州刺史。
徽宗即位,遷蔡州觀察使、入內副都知。為永泰陵修奉鈐轄,卒陵下,贈安化軍節度使,諡僖敏。諡議謂用臣為廣平宋公,有「天子念公之勞,久徙於外」之語。豐稷論奏,以為凡稱公者皆須耆宿、大臣與鄉党有德之士,其曰:「念公之勞,久徙於外」,斯乃古周公之事,於用臣非所宜言也。止令賜諡,論者是之。
王中正,字希烈,開封人。因父任補入內黃門,遷赴延福宮學詩書、曆算。仁宗嘉其才,命置左右。慶曆衛士之變,中正援弓矢即殿西督捕射,賊悉就擒,時年甫十八,人頗壯之。遷東頭供奉官,曆幹當禦藥院、鄜延、環慶路公事,分治河東邊事。破西人有功,帶禦器械。
神宗將複熙河,命之規度。還言:「熙河譬乳虎抱玉,乘爪牙未備,可取也。」遂從王韶入熙河,治城壁守具,以功遷作坊使、嘉州團練使,擢內侍押班。
吐蕃圍茂州,詔率陝西兵援之,圍解。自石泉至茂州,謂之隴東路,土田肥美,西羌據有之,中正不能討。乃因吐蕃入寇,言:「其路經靜州等族,棒僻不通,邇年商旅稍往來,故外蕃因以乘間。縣至綿與茂,道裏均,而龍安有都巡檢,緩急可倚仗。請割石泉隸綿,而窒其故道。」從之,隴東遂不可得。還,使熙河經畫鬼章,進昭宣使、入內副都知。
元豐初,提舉教畿縣保甲將兵捕賊盜巡檢,獻民兵伍保法,請於村疃及縣以時閱習,悉行其言。複往鄜延、環慶經制邊事,詔凡所須用度,令兩路取給,無限多寡。既行,又稱面受詔,所過募禁兵,願從者將之,主者不敢違。
問罪西夏,以中正簽書涇原路經略司事。詔五路之師皆會靈州,中正失期,糧道不繼,士卒多死,命權分屯鄜延並邊城砦,以俟後舉。自請罷省職,遷金州觀察使、提舉西太一宮,坐前敗貶秩。元祐初,言者再論其將王師二十萬,公違詔書之罪,劉摯比中正與李憲、宋用臣、石得一為四凶,又貶秩兩等。久之,提舉崇福宮。紹聖初,複嘉州團練使。卒,年七十一。
李舜舉,字公輔,開封人。世為內侍,曾祖神福,事太宗以信謹終始。舜舉少補黃門,仁宗使督工冶金為器,既成,有羨數並上之,帝嘉其不欺。出為秦鳳路走馬承受。
英宗立,奏事京師。會帝不豫,內謁者止之宮門,舜舉曰:「天子新即位,使者從邊方來,不得一見而去,何以慰遠人!」謁者以聞,亟召對,帝意良悅。因言:「承受公事,以察守將不法為職,而終更論最,乃使帥臣保任,乞免之。」遂刪舊制。
熙寧中,曆幹當內東門、禦藥院、講筵閣、實錄院。郭逵討交州,以為廣西幹當公事,軍中之政得與講畫,或疾置入朝,稟受成算。會逵貶,亦降左藏庫副使,以文思院使領文州刺史、帶禦器械。進內侍押班,制置涇原軍馬。
五路師出無功,議再舉,李憲督饋糧,言受密詔,自都轉運使以下乏軍興者皆聽斬。民懲前日之役多死於凍餒,皆憚行,出錢百緡不能雇一夫,相聚立柵山澤不受調,吏往逼呼,輒毆擊,解州至械縣令以督之,不能集。舜舉入奏其事,乃罷兵。退詣中書,王珪迎勞之曰:「朝廷以邊事屬押班及李留後,無西顧之憂矣。」舜舉曰:「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相公當國,而以邊事屬二內臣,可乎?內臣正宜供禁庭灑掃之職,豈可當將帥之任!」聞者代珪慚焉。
轉嘉州團練使。沈括城永樂,遣舜舉計議,被圍急,斷衣襟作奏曰:「臣死無所恨,願朝廷勿輕此賊。」尋以死聞,贈昭信軍節度使,諡曰忠敏。
舜舉資性安重,與人言未嘗及宮省事。頗覽書傳,能文辭筆劄。在禦藥院十四年,神宗嘗書「李舜舉公忠奉上,恭勤檢身,始終惟一,以安以榮。」十九字賜之。
石得一,開封人。為內侍黃門,累官內殿承制。神宗時,帶禦器械、管幹龍圖天章寶文閣、皇城司,四遷入內副都知。元祐初,領成州團練使,罷內省職。禦史劉摯言:「得一頃筦皇城,恣其殘刻,縱遣邏者,所在棋布,張阱設網,以無為有,以虛為實。朝廷大吏及富家小人,飛語朝上,暮入狴犴,上下惴恐,不能自保,至相顧以目者殆十年。」坐降左藏庫使,卒。紹聖中,贈隨州觀察使。
梁從吉,字君祐,開封人。補入內高班。王則反,奉命宣慰,還言:「小寇無多慮,諸將之兵足以翦除,若得重臣統其事,不崇朝可平矣。」於是仁宗以文彥博為安撫招討使。賊平,又奏請分河北為路,每路以一帥府統之,遂建魏、鎮、定、瀛四帥。熙甯初,為邠甯環慶路駐泊兵馬鈐轄。夏人寇大順城,圍慶州七砦,從吉率兵八百余人與戰,獲其酋領。又討平寧州叛卒,以功升都鈐轄,累官皇城使。從高遵裕至靈武,督士卒攻城,身被創甚,進入內押班,遷永州團練使,為副都知。元祐中卒,贈成德軍節度使,諡曰敏恪。
劉惟簡,開封人,由入內黃門積官至昭宣使、康州刺史、高陽關路兵馬都監,為入內押班。英宗初立,惟簡自河北來朝,請對寢門,內謁者難之,獨引見皇太后。惟簡立福甯殿下,雨沾衣不退,帝起坐幃中,望見呼問曰:「諸路如汝者幾人,何以獨來?」對曰:「陛下新即位,臣來自邊塞,未瞻天表,不敢輒還,不知其他。」帝歎曰:「小臣知所守如此。」識其姓名屏間。他日,神宗覽所題屏,擢幹當延福宮,自是蒙親信。
陝西五路師還,受命撫犒士卒,以疾先還者不賜。惟簡心知其不便,至慶州,疏言:「士卒不幸,以將臣上違聖略,糧食不繼,逃生以歸,其情可貸。今同立庭中而不預賜,恐患生倉卒。」帝用其言,均予之。又使案閱河北保甲,振濟京西水災,參定諸陵薦獻。既而為言者所劾,擯不用。哲宗在藩時,惟簡奔奏服勤,及親政,召至左右。以內侍押班卒,贈昭化軍留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宦者三
○李祥陳衍馮世甯李繼和高居簡程昉蘇利涉雷允恭閻文應任守忠童貫方臘附梁師成楊戩
李祥,開封人。為入內黃門。資驍銳,善騎射,用材武中選,授涇原儀渭同巡檢。從景思立於河、湟,以功遷內殿崇班,為河州駐泊兵馬都監。從郭逵討交阯,駐富良江,賊兵大至,與涇原將姚兕力戰,敗之。遷皇城使、鎮戎軍沿邊都巡檢使。從劉昌祚征靈武,議功加沂州團練使。或言所部兵失亡多,降簡州刺史,權熙河蘭會路都監,總岷州兵。夏人攻蘭州,祥赴援,保險待變,數日,虜徹圍去。複團練使,進階州防禦使。從種誼襲鬼章有功,升兵馬都鈐轄。在熙河二十餘年,以宣慶使、內侍押班卒。
陳衍,開封人。以內侍給事殿庭,累官供備庫使。梁惟簡薦諸宣仁聖烈皇后,主管高韓王宅,領禦藥院、內東門司。宣仁山陵,為按行使。俄以左藏庫使、文州刺史出為真定路都監。
禦史來之邵方力詆元祐政事,首言:「衍在垂簾日,怙寵驕肆,交結戚裏,進退大臣,力引所私,俾居耳目之地。」張商英亦論:「衍交通宰相,禦服為之賜珠;結托詞臣,儲祥為之賜膳。」蓋指呂大防、蘇軾也。衍坐貶,監郴州酒稅務。惟簡以援引,張士良、梁知新以黨附,皆得罪。已又編管白州,徙配朱崖。
章惇起獄,誣元祐諸老、大臣,雲結衍輩以謀廢立。士良嘗與衍同在宣仁後閣,自郴州召之,使實其說。士良至,但言宣仁彌留之際,衍嘗可否二府事及用禦寶付外而已。鍛煉無所得,安惇、蔡京乃奏衍疏隔兩宮,斥隨龍內侍十余人於外,以剪除人主腹心羽翼,意在動搖,大逆不道。乃詔處死,令廣西轉運使程節涖其刑。
馮世寧,字靜之,以入內黃門累遷昭宣使、忠州團練使、入內押班。揚國公主寢疾,哲宗欲夜出問訊,世寧執言不可,帝雖微忤,卒為之改容。再遷景福殿使、明州觀察使。至副都知。崇甯新官名,世寧首知入內內侍省事。禁中夜火,使宿衛士撲滅之,既定,令自他途出,蓋不欲使知宮省曲折也。徽宗賞歎。進感德軍留後。政和初,以內客省使、彰化軍留後致仕。
世寧出入禁闥六十年,循謹無過。卒,年六十七,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恭節。
李繼和,開封人。以父任為內侍黃門。慶曆中,為河北西路承受。保州兵叛,塞城門距守,官軍重圍之,不得入。繼和獨上南關門,密呼所結內應者,諭以禍福。眾言:「俟李昭亮至,即斬關自歸。」已而果然。賊平,遷兩秩。王則反貝州,為城下走馬承受。
沙苑闕馬,詔秦州置場以券市之,繼和領職不數月,得馬千數,而人不擾。舊制,內侍入仕三十年始得磨勘,至是,乃令以勞進官者無拘於年。
環州弓箭手歲時給酒,州將不與,眾喧訴,亟闔府門不敢出,繼和步入眾中譬曉之曰:「汝曹為一杯酒,遂喪軀命乎!」眾悟散去。事聞,擢帶禦器械。累遷宣慶使、文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卒。子從善援例求贈官,神宗曰:「此弊事也!繼和無軍功,何必贈?」自是為定制雲。
高居簡,字仲略,世本番禺人。以父任為入內黃門。護作溫成原廟奉神物,以精辦稱,超轉殿頭,領後苑事。坐奉使梓夔路多占驛兵,降高品。曆領龍圖、天章、寶文閣、內東門司,幹當禦藥院。
神宗即位,禦史張唐英言其資性憸巧,善迎合取容。中丞司馬光亦言其「久處近職,罪惡已多。祖宗舊制,幹當禦藥院官至內殿崇班以上,即須出外。今陛下獨留四人,中外以此竊議。況居簡頃在先朝,依憑城社,物論切齒。及陛下繼統,乃複先自結納,使寵信之恩過於先帝。願明治其罪,以解天下之惑」。於是罷為供備庫使。稍遷帶禦器械,進內侍押班。以文思使領忠州刺史。卒,贈耀州觀察使。
居簡聞外廷議論,必以入告,省中目為「高直奏」。仁宗時,嘗使南海,遇廣州火,救者不力,居簡督眾護軍資甲仗二庫,賴以獲全。事聞,詔褒之。
程昉,開封人。以小黃門積遷西京左藏庫副使。熙甯初,為河北屯田都監。河決棗強,釃二股河導之使東,為鋸牙,下以竹落塞決口。加帶禦器械。河決商胡北流,與禦河合為一。及二股東流,禦河遂淺澱。昉以開浚功,遷宮苑副使。又塞漳河,作浮梁於洺州。兼外都水丞,詔相度興修水利。河決大名第五埽,昉議塞之,因疏塘水溉深州田。又導葫蘆河,自樂壽之東至滄州二百里。塞孟家口,開乾寧軍直河,作橋於真定之中渡。又自衛州王供埽導沙河入禦河,以廣運路。累遷達州團練使,制置河北河防水利。
禦史盛陶言:「昉挾第五埽之功,專為己力。假朝廷威福,恐動州縣。所開共城河,頗廢人戶水磑,久無成功。又議開沁河,因察訪官按行,始知不便。漳河、滹沱之役,水占邢、洺、趙、深、祁五州之田,王廣廉、孔嗣宗、錢勰、趙子幾皆嘗論奏其奸欺之狀,則多置撻口,指決河所侵便為淤田。其事權之盛,則舉官廢吏,惟其所欲。悖慢豪橫,則受聖旨者三,受提點刑獄司牒者十二,故有違拒。小人誤當賞擢,驕暴自肆。願遣官代還,仍行究治。」神宗曰:「王安石以昉知河事,故加任使,令開漳河,用工七百萬,滹沱八九百萬,已議體量矣。」
始,安石欲興水利,驟用昉,昉挾安石勢而慢韓琦,後安石覺其虛誕,亦疏之。以憂死,贈耀州觀察使。遂罷都大制置河防水利司。
蘇利涉,字公濟。祖保遷,自廣州以閹人從劉鋹入朝。利涉初為入內內品。慶曆中衛士之變,以護衛有勞,賞激加等。英宗為皇子,利涉給事東宮。及即位,遷東頭供奉官,欲以為穎王府都監,力辭,幹當禦藥院,遷供備庫使。帝不豫,侍醫藥最勤,言輒流涕。及帝崩,乞與醫官同貶,三上表待罪,不許。
神宗即位,授達州刺史。曆內侍押班、副都知,轉海州團練使。仙韶院火,營救甚力,賜襲衣、金帶。卒,年六十四,贈奉國軍節度使,諡曰勤僖。
利涉嘗幹當皇城司,循故事,廂卒邏報不皆以聞。後石得一代之,事無巨細悉以奏,往往有緣飛語受禍者,人始以利涉為賢。
雷允恭,開封人。初為黃門,頗慧黠,稍遷入內殿頭,給事東宮。周懷政偽為天書,允恭豫發其事,懷政死,擢內殿崇班,遷承制。再遷西京作坊使、普州刺史、入內內侍省押班。
章獻後初臨政,丁謂潛結允恭,凡機密事令傳達禁中,由是允恭勢橫中外。山陵事起,允恭請效力陵上,章獻後曰:「吾慮汝有妄動,恐為汝累也。」乃以為山陵都監。允恭馳至陵下,司天監邢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允恭曰:「何不就?」中和曰:「恐下有石與水爾。」允恭曰:「上無他子,若如秦王墳,何不可?」中和曰:「山陵事重,踏行覆按,動經月日,恐不及七月之期耳。」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后言之。」允恭素貴橫,人不敢違,即改穿上穴。入白其事,章獻後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惜不可?」章獻後意不然,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時丁謂為山陵使,允恭具道所以,謂唯唯而已。允恭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允恭竟以是並坐盜金寶賜死,籍其家。中和流沙門島。謂尋竄海上。
閻文應,開封人。給事掖庭,積遷至入內副都知。仁宗初親政,與宰相呂夷簡謀,以張耆、夏竦、陳堯佐、范雍、趙稹、晏殊、錢惟演皆章獻後所任用,悉罷之。退以語郭後,後曰:「夷簡獨不附太后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並夷簡罷。
夷簡素與文應相結,使為中詗。久之,乃知事由郭後,夷簡遂怨後,及再相,楊、尚二美人方寵,尚美人于仁宗前有語侵後,後不勝忿,批其頰,仁宗自起救之,誤中其頸,仁宗大怒。文應乘隙,遂與謀廢後,且勸以爪痕示執政。夷簡以怨,力主廢事,因奏仁宗出諫官,竟廢後為淨妃,以所居宮名瑤華,皆文應為夷簡內應也。
郭後既廢,楊、尚二美人益寵專夕,仁宗體為之弊,或累日不進食,中外憂懼。楊太后亟以為言,仁宗未能去。文應早暮入侍,言之不已,仁宗厭其煩,強應曰:「諾。」文應即以氈車載二美人出,二美人涕泣,詞說云云不肯行。文應罵曰:「官婢尚何言?」驅使登車。翌日,以尚氏為女道士,居洞真宮;楊氏別宅安置。既而仁宗複悔廢郭後,有複後之意,文應大懼。會後有小疾,挾太醫診視數日,乃言後暴崩,實文應為之也。
累至昭宣使、恩州團練使。時諫官劾其罪,請並其子士良出之。以文應領嘉州防禦使,為秦州鈐轄,改鄆州,士良罷禦藥院,為內殿崇班。
始楊、尚二美人之出宮也,左右引陳氏女入宮,父號陳子城,楊太后嘗許以為後,宋綬不可。王曾、呂夷簡、蔡齊相繼論諫。陳氏女將進禦,士良聞之,遽見仁宗。仁宗披百葉擇日,士良曰:「陛下閱此,豈非欲納陳氏女為後邪?」仁宗曰:「然。」士良曰:「子城使,大臣家奴僕官名也,陛下納其女為後,無乃不可乎!」仁宗遽命出之。文應後徙相州鈐轄。卒,贈邠州觀察使。
任守忠,字稷臣,蔭入內黃門,累轉西頭供奉官,領禦藥院,坐事廢。久之,複故官,稍遷上禦藥供奉。初,章獻後聽政,守忠與都知江德明等交通請謁,權寵過盛。仁宗親政,出為黃州都監,又謫監英州酒稅,稍遷潭州都監,徙合流鎮。西鄙用兵,又為秦鳳、涇原路駐泊都監,以功再遷東染院使、內侍押班。出為定州鈐轄,加內侍副都知。累遷宣政使、洋州觀察使,為入內都知。
仁宗未有嗣,屬意英宗,守忠居中建議,欲援立昏弱以徼大利。及英宗即位,拜宣慶使、安靜軍留後。守忠又語言誕妄,交亂兩宮。於是知諫院司馬光論守忠離間之罪,為國之大賊,民之巨蠹,乞斬於都市。英宗猶未行,宰相韓琦出空頭敕一道,參政歐陽修已簽,趙概難之,修曰:「第書之,韓公必自有說。」琦遂坐政事堂,立守忠庭下,曰:「汝罪當死,貶保信軍節度副使、蘄州安置。」取空頭敕填與之,即日押行,琦意以為少緩則中變也。
守忠久被寵倖,用事於中,人不敢言其過,及貶,中外快之。久之,起為左武衛將軍,致仕,卒,年七十九。
童貫,少出李憲之門。性巧媚,自給事宮掖,即善策人主微指,先事順承。微宗立,置明金局于杭,貫以供奉官主之,始與蔡京遊。京進,貫力也。京既相,贊策取青唐,因言貫嘗十使陝右,審五路事宜與諸將之能否為最悉,力薦之。合兵十萬,命王厚專閫寄,而貫用李憲故事監其軍。至湟川,適禁中火,帝下手劄,驛止貫毋西兵。貫發視,遽納鞾中。厚問故,貫曰:「上趣成功耳。」師竟出,複四州。擢景福殿使、襄州觀察使,內侍寄資轉兩使自茲始。
未幾,為熙河蘭湟、秦鳳路經略安撫制置使,累遷武康軍節度使。討溪哥臧征,複積石軍、洮州,加檢校司空。頗恃功驕恣,選置將吏,皆捷取中旨,不復關朝廷,浸咈京意。除開府儀同三司,京曰:「使相豈應授宦官?」不奉詔。
政和元年,進檢校太尉,使契丹。或言:「以宦官為上介,國無人乎?」帝曰:「契丹聞貫破羌,故欲見之,因使覘國,策之善者也。」使還,益展奮,廟謨兵柄皆屬焉。遂請進築夏國橫山,以太尉為陝西、河東、河北宣撫使。俄開府儀同三司,簽書樞密院河西北兩房。不三歲,領院事。更武信、武甯、護國、河東、山南東道、劍南、東川等九鎮、太傅、涇國公。時人稱蔡京為公相,因稱貫為媼相。
將秦、晉銳師深入河、隴,薄于蕭關古骨龍,謂可制夏人死命。遣大將劉法取朔方,法不可,貫逼之曰:「君在京師時,親授命于王所,自言必成功,今難之,何也?」法不得已出塞,遇伏而死。法,西州名將,既死,諸軍恟懼。貫隱其敗,以捷聞,百官入賀,皆切齒,然莫敢言。關右既困,夏人亦不能支,乃因遼人進誓表納款。使至,授以誓詔,辭不取,貫強館伴使固與之,還及境,棄諸道上。舊制,熟羌不授漢官,貫故引拔之,有至節度使者。弓箭手失其分地而使守新疆,禁卒逃亡不死而得改隸他籍,軍政盡壞。
政和元年,副鄭允中使於遼,得燕人馬植,歸薦諸朝,遂造平燕之謀,選健將勁卒,刻日發命。會方臘起睦州,勢甚張,改江、浙、淮南宣撫使,即以所聚兵帥諸將討平之。
方臘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縣堨村,托左道以惑眾。初,唐永徽中,睦州女子陳碩真反,自稱文佳皇帝,故其地相傳有天子基、萬年樓,臘益得憑籍以自信。縣境梓桐、幫源諸峒皆落山谷幽險處,民物繁夥,有漆楮、杉材之饒,富商巨賈多往來。
時吳中困于朱勔花石之擾,比屋致怨,臘因民不忍,陰聚貧乏遊手之徒。宣和二年十月,起為亂,自號聖公,建元永樂,置官吏將帥,以巾飾為別,自紅巾而上凡六等。無弓矢、介胄,唯以鬼神詭秘事相扇訹,焚室廬,掠金帛子女,誘脅良民為兵。人安于太平,不識兵革,聞金鼓聲即斂手聽命,不旬日聚眾至數萬,破殺將官蔡遵于息坑。十一月陷青溪,十二月陷睦、歙二州。南陷衢,殺郡守彭汝方;北掠新城、桐廬、富陽諸縣,進逼杭州。郡守棄城走,州即陷,殺制置使陳建、廉訪使趙約,縱火六日,死者不可計。凡得官吏,必斷臠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鏑亂射,備盡楚毒,以償怨心。
警奏至京師,王黼匿不以聞,於是兇焰日熾。蘭溪靈山賊朱言吳邦、剡縣仇道人、仙居呂師囊、方岩山陳十四、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皆合党應之,東南大震。
發運使陳亨伯請調京畿兵及鼎、澧槍牌手兼程以來,使不至滋蔓。徽宗始大驚,亟遣童貫、譚稹為宣撫制置使,率禁旅及秦、晉蕃漢兵十五萬以東,且諭貫使作詔罷應奉局。三年正月,臘將方七佛引眾六萬攻秀州,統軍王子武乘城固守,已而大軍至,合擊賊,斬首九千,築京觀五,賊還據杭。二月,貫、稹前鋒至清河堰,水陸並進,臘複焚官舍、府庫、民居,乃宵遁。諸將劉延慶、王稟、王渙、楊惟忠、辛興宗相繼至,盡複所失城。四月,生擒臘及妻邵、子毫二太子、偽相方肥等五十二人于梓桐石穴中,殺賊七萬。四年三月,餘黨悉平。進貫太師,徙國楚。
臘雖平,而北伐之役遂起。既而以複燕山功,詔解節鉞為真三公,加封徐、豫兩國。越兩月,命致仕,而代以譚稹。明年複起,領樞密院,宣撫河北、燕山。宣和七年,詔用神宗遺訓,能複全燕之境者胙本邦,疏王爵,遂封廣陽郡王。
是年,粘罕南侵,貫在太原,遣馬擴、辛興宗往聘以嘗金,金人以納張覺為責,且遣使告興兵,貫厚禮之,謂曰:「如此大事,何不素告我?」使者勸貫速割兩河以謝,貫氣褫不能應,謀遁歸。太原守張孝純誚之曰:「金人渝盟,王當令天下兵悉力枝梧,今委之而去,是棄河東與敵也。河東入敵手,奈河北乎?」貫怒叱之曰:「貫受命宣撫,非守土也。君必欲留貫,置帥何為?」孝純拊掌歎曰:「平生童太師作幾許威望,及臨事乃蓄縮畏懾,奉頭鼠竄,何面目複見天子乎?」
貫奔入都,欽宗已受禪,下詔親征,以貫為東京留守,貫不受命而奉上皇南巡。貫在西邊募長大少年號勝捷軍,幾萬人,以為親軍,環列第舍,至是擁之自隨。上皇過浮橋,衛士攀望號慟,貫唯恐行不速,使親軍射之,中矢而踣者百余人,道路流涕,於是諫官、禦史與國人議者蜂起。初貶左衛上將軍,連謫昭化軍節度副使,竄之英州、吉陽軍。行未至,詔數其十大罪,命監察禦史張澂跡其所至,蒞斬之,及于南雄。既誅,函首赴闕,梟於都市。
貫握兵二十年,權傾一時,奔走期會過於制敕。嘗有論其過者,詔方劭往察,劭一動一息,貫悉偵得之,先密以白,且陷以他事,劭反得罪,逐死。貫狀魁梧,偉觀視,頤下生須十數,皮骨勁如鐵,不類閹人。有度量,能疏財。後宮自妃嬪以下皆獻餉結內,左右婦寺譽言日聞。寵煽翕赫,庭戶雜遝成市,嶽牧、輔弼多出其門,廝養、僕圉官諸使者至數百輩。窮奸稔禍,流毒四海,雖菹醢不償責也。
梁師成,字守道,慧黠習文法,稍知書。初隸賈詳書藝局,詳死,得領睿思殿文字外庫,主出外傳道上旨。政和間,得君貴幸,至竄名進士籍中,積遷晉州觀察使、興德軍留後。建明堂,為都監,既成,拜節度使、加中太一、神霄宮使。曆護國、鎮東、河東三節度,至檢校太傅,遂拜太尉、開府儀同三司,換節淮南。
時中外泰甯,徽宗留意禮文符瑞之事,師成善逢迎,希恩寵。帝本以隸人畜之,命入處殿中,凡禦書號令皆出其手,多擇善書吏習仿帝書,雜詔旨以出,外廷莫能辨。師成實不能文,而高自標榜,自言蘇軾出子。是時,天下禁誦軾文,其尺牘在人間者皆毀去,師成訴於帝曰:「先臣何罪?」自是,軾之文乃稍出。以翰墨為己任,四方俊秀名士必招致門下,往往遭點汙。多置書畫卷軸於外舍,邀賓客縱觀,得其題識合意者,輒密加汲引,執政、侍從可階而升。王黼父事之,雖蔡京父子亦諂附焉,都人目為「隱相」,所領職局至數十百。
黼造伐燕議,師成始猶依違,卒乃贊決,又薦譚稹為宣撫。燕山平,策勳進少保。益通賄謝,人士入錢數百萬,以獻頌上書為名,令赴廷試,唱第之日,侍於帝前,囁嚅升降。其小吏儲宏亦豫科甲,而執廝養之役如初。李彥括民田於京東、西,所至倨坐堂上,監司、郡守不敢抗禮。有言于帝,師成適在旁,抗聲曰:「王人雖微,序于諸侯之上,豈足為過?」言者懼而止。師成貌若不能言,然陰賊險鷙,遇間即發。
家居與黼鄰,帝幸黼第,見其交通狀,已怒,朱勔又以應奉與黼軋,因乘隙攻之。帝罷黼相,師成由是益絀。鄆王楷寵盛,有動搖東宮意,師成能力保護。欽宗立,嬖臣多從上皇東下,師成以舊恩留京師。於是太學生陳東、布衣張炳力疏其罪。炳指之為李輔國,且言宦官表裏相應,變恐不測。東複論其有異志,攘定策功,當正典刑。帝迫於公議,猶未誦言逐之。師成疑之,寢食不離帝所,雖奏廁亦侍於外,久未有以發。會鄭望之使金營還,帝命師成及望之以宣和殿珠玉器玩複往。先令望之詣中書諭宰相,至則留之,始詔暴其罪,責為彰化軍節度副使。開封吏護至貶所,行次八角鎮,縊殺之,以暴死聞,籍其家。
楊戩,少給事掖庭,主掌後苑,善測伺人主意。自崇寧後,日有寵,知入內內侍省。立明堂,鑄鼎鼐、起大晟府、龍德宮,皆為提舉。
政和四年,拜彰化軍節度使,首建期門行幸事以固其權,勢與梁師成埒。曆鎮安、清海、鎮東三鎮,由檢校少保至太傅,遂謀撼東宮。
有胥吏杜公才者獻策于戩,立法索民田契,自甲之乙,乙之丙,輾轉究尋,至無可證,則度地所出,增立賦租。始於汝州,浸淫於京東西、淮西北,括廢堤、棄堰、荒山、退灘及大河淤流之處,皆勒民主佃。額一定後,雖沖蕩回復不可減,號為「西城所」。築山濼古钜野澤,綿亙數百里,濟、鄆數州,賴其蒲魚之利,立租算船納直,犯者盜執之。一邑率于常賦外增租錢至十余萬緡,水旱蠲稅,此不得免。擢公才為觀察使。宣和三年,戩死,贈太師、吳國公,而李彥繼其職。
彥天資狠愎,密與王黼表裏,置局汝州,臨事愈劇。凡民間美田,使他人投牒告陳,皆指為天荒,雖執印券皆不省。魯山闔縣盡括為公田,焚民故券,使田主輸租佃本業,訴者輒加威刑,致死者千萬。公田既無二稅,轉運使亦不為奏除,悉均諸別州。京西提舉官及京東州縣吏劉寄、任輝彥、李士漁、王滸、毛孝立、王隨、江惇、呂坯、錢棫、宋憲皆助彥為虐,如奴事主,民不勝忿痛。前執政冠帶操笏,迎謁馬首獻媚,花朝夕造請,賓客徑趍謁舍,不敢對之上馬,而彥處之自如。
發物供奉,大抵類朱勔,凡竹數竿用一大車、牛驢數十頭,其數無極,皆責辦於民,經時閱月,無休息期。農不得之田,牛不得耕墾,殫財靡芻,力竭餓死,或自縊轅軛間。如龍鱗薜荔一本,輦致之費逾百萬。喜賞怒刑,禍福轉手,因之得美官者甚眾。潁昌兵馬鈐轄範寥不為取竹,誣刊蘇軾詩文于石為十惡,朝廷察其捃摭,亦令勒停。當時謂朱勔結怨于東南,李彥結怨於西北。
靖康初,詔追戩所贈官爵,彥削官賜死,籍其家;劉寄以下十人皆停廢;複範寥官。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宦者四
○邵成章藍珪康履附馮益張去為陳源甘昪王德謙關禮董宋臣
邵成章,欽宗朝內侍也。帝入青城,命成章衛皇太子赴宣德門稱制行事。太子北去,成章留於汴。康王將即位,元祐太后遣成章奉乘輿、服禦至南京,從幸揚州。
金人掠陝西、京東諸郡,群盜起山東,黃潛善、汪伯彥匿不以聞。及張遇焚真州,去行在六十裏,帝亦不之知也。成章上疏條具潛善、伯彥之罪曰,必誤國,且申潛善等使聞之。帝怒,除名,南雄州編管。侍御史馬伸言:「成章緣上書得罪,今是何時,以言為諱?」
久之,帝思成章忠直,召赴行在,其徒忌之,譖於帝曰:「邵九百來,陛下無歡樂矣!」遂止之于洪州。金人入洪,聞其名,訪求得之,謂之曰:「知公忠正,能事吾主,可坐享富貴。」成章不應,脅之以威,亦不從。金人曰:「忠臣也,吾不忍殺。」遺之金帛而去。
藍珪、康履,初皆為康王府都監、入內東頭供奉官,嘗從康王使金人行營。及開元帥府,並主管機宜文字。朝廷遣人趣師入援,履等請王留相州,王叱之而行。既即位,二人俱恃恩用事,履尤妄作威福,大將如劉光世等多曲意事之。帝知之,詔內侍不許與統兵官相見,違者停官編隸。履終無所忌憚,與內侍曾擇淩忽諸將,或踞坐洗足,立諸將於左右,聲喏甚至馬前,故疾之者眾。俄遷內侍省押班、金州觀察使。
帝在揚州,金兵卒至,帝馳馬出門,百官不戒備,從行者惟履等五六人。自是履等益自衒,愈有輕外朝心。及幸浙,道吳江,其黨競以射鴨為樂。比至杭州,江下觀潮,中官供帳,赫然遮道。統制苗傅等切齒曰:「此輩使天子至此,猶敢爾邪?」傅幕客王世修亦疾中官恣橫,以告武功大夫劉正彥,正彥曰:「會當共除之。」王淵躋樞筦,正彥以為由宦者所薦,愈不平,謀遂決。伏兵斬淵,遣兵圍履家,分捕中官,凡無須者皆殺之。
履馳入白帝,傅等至,厲聲曰:「陛下信任中官,凡中官所主者皆得美官。王淵遇賊不戰,交康履得樞密。中官在外者已誅,更乞康履、藍珪、曾擇等誅之,以謝三軍。」帝不忍,除傅等官以安之。傅等曰:「欲遷官,第須控兩匹馬與內侍,何必至此!」帝問百官:「策安出?」主管浙西機宜文字時希孟曰:「中官之為患,至此極矣。不除之,天下之患未已。」軍器監葉宗諤言:「陛下何惜一康履,不以慰三軍?」帝不得已,遣人執履至,履望帝呼曰:「大家何獨殺臣?」遂以付傅,即腰斬之。梟其首。帝幸睿聖宮,傅等留內侍十五人奉左右。尋捕珪、擇等,皆編置遠州;擇,昭州,行一程,追還斬之。
傅等誅,贈履官,諡榮節,召珪等還。中書舍人季陵言:「中官複召,其党與相賀,氣焰益張,中外切齒。」不報。珪至,自武功大夫擢內侍省押班。慈甯宮建,命提點事務,尋升內侍省都知。及迎太后,命充都大主管。太后既還宮,珪奏應幹補授恩,乞聽慈甯宮施行。從之。珪初與履同進,而驕橫不及履,故幸以壽終。
有安石者,與同姓,為內侍省副都知,至景福殿使、湖州觀察使。卒,贈保甯軍節度使,諡良恪。渡江後,中官贈諡自安石始。
又有與履同姓者名諝,為內侍省押班,亦親幸用事,與知閣門事藍公佐善,每邀公佐至其直舍,必縱飲大醉,薄莫乃歸,嘗漏泄禁中語。劉光遠被劾,諝與內侍陳永錫受其金,力為營救。言官劾之,帝詔永錫與祠,諝送吏部。後累官至均州觀察使。卒,贈保信軍節度使,諡忠定。
馮益,康王邸舊人也。王即位,自入內東頭供奉官遷至幹辦禦藥院,尋兼幹辦皇城司。恃舊恩驕恣。帝幸浙東,益與御前右軍都統制張俊爭渡,以語侵俊,且訴於帝。事下禦史台,侍御史趙鼎言:「明受之變,起於內侍,覆轍不可不戒。」事乃已。
紹興三年,授武功大夫、康州防禦使、帶禦器械。時帝用侍御史常同言,詔皇城司並隸台察,益言非祖宗舊制,帝為追寢前詔。特遷宣政使。益自言藩邸舊吏,乞加恩,遂升明州觀察使。內廄舊有騏驥院官,益請別置禦馬院,自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侍御史沈與求以為言,趙鼎等皆患之。
會劉豫揭榜山東,言益遣人收買飛鴿,因有不遜語。張浚請斬益以釋謗,帝不許。鼎言事關國體,當解職加罰。帝喜曰:「聞益交關外事,漸不可長。」與祠放歸。浚意未息,鼎解之。益自是家居廩祠者十四年。
先是,偽柔福帝姬之來,自稱為王貴妃季女,益自言嘗在貴妃閤,帝遣之驗視,益為所詐,遂以真告。及事覺,益坐驗視不實,送昭州編管,尋以與皇太后連姻得免。十九年,卒於家。
張去為,內侍張見道養子也。初為韋太后宅提點官,累遷至安德軍承宣使、帶禦器械,又遷內侍省押班。時見道為入內內侍省押班,父子並充景福殿使。去為浸有寵,請以一官回授見道,帝嘉而許之。其後見道以保康軍承宣使致仕,而去為與秦檜、王繼先俱用事,升延福宮使,累遷至入內內侍省都知,恃恩幹外朝謀議。
金兵將至,遣使來,出慢言以相懼。去為陰沮用兵,進幸蜀之計,宰相陳康伯力非之,帝悟而止。侍御史杜莘老乞斬去為,以作士氣。先是,去為取禦馬院西兵二百人,髡其頂發,都人駭之,莘老複劾其罪。帝不得已,令去為致仕,莘老亦出補外。
及內禪,詔落致仕,提舉德壽宮,行移如內侍省,仍鑄印賜之。修宮有勞,又特遷安慶軍承宣使。初,安恭後入宮,去為實進之。後崩,上皇又遣去為傳旨,立謝貴妃為後,故亦貴重,然至死不復涉朝廷事。
陳源,淳熙中提舉德壽宮,頗有寵。俄帶浙西副總管,給事中趙汝愚言:「內侍不當幹軍政。」遂罷。源恃恩顓恣,本宮書史徐彥通者為源掌家務,不數歲,官至經武大夫;甄士昌,源廝役也,工理髮,奏補承信郎;又補臨安府都吏李庚以官,使之窺伺府事。孝宗聞而惡之。十年春,詔源應奉日久,特落階官,與京祠。給事中宇文價封還錄黃,改外祠。台官黃洽等又劾之,乃謫源建州居住,籍其貲進德壽宮。彥通除名、道州編管,士昌、庚皆抵罪。言者猶未已,移源郴州。源有園名小隱,其制視禁籞有加,高宗以賜王才人。
光宗即位,複召還。紹熙四年,自拱衛大夫、永州防禦使除入內內侍省押班。帝以疾不朝重華宮,源與內侍楊舜卿、林億年數有間言。甯宗即位,命三人俱事光宗于泰安宮。禦史章穎論其離間君親,乞行誅竄,以慰壽皇在天之靈。詔罷源等官,源撫州、億年常州居住,舜卿任便居住。慶元二年,以生皇子恩,源、億年許自便,舜卿與內祠。給事中汪義端駁之,乃移源婺州,億年湖州。義端再駁舜卿內祠,反坐外補,其後源等卒聽自便。億年養娼女以別業,源在貶所與妓濫,俱以淫媟聞,人疑其非宦者雲。
甘昪,內侍省押班澤之子。澤之死,昪累遷亦至押班。乾道中,帝頗親昪,昪以此用事。臨安尹胡與可為小官時,丐貸于臨安富民馬氏,不如欲,銜之。至是,馬以鬻官鹽逾格系獄,與可諷有司以私鹽論,禦史陳升卿決獄,平反之。昪之子婦,與可女也,乃陰為與可地,譖升卿於帝前,謂為豪民馬請事,所得至萬緡。上疑,遂論罪,馬流嚴州,升卿由是罷去。
時曾覿以使弼領京祠,王抃以知閤門兼樞密都承旨,昪為入內押班,相與盤結,士大夫無恥者爭附之。既而覿死抃逐,獨昪在,朱熹力言之,帝曰:「昪乃德壽宮所薦,謂有才耳。」熹曰:「奸人無才,何以動人主?」昪用事二十年,招權市賄,黃由對策,亦頗及之。後帝察其奸,遂抵之罪,籍其貲,竟以廢死。
弟昺,淳熙末,幹辦內東門司、帶禦器械。光宗朝,累遷至親衛大夫、保康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慶元初,為內侍省都知。帝過壽康宮,昺有力焉。遷官二秩,頗貴寵。
王德謙,初為嘉邸都監,頗親幸。孝宗大漸,光宗以疾久不朝重華宮。黃由時為王府贊讀,奏請嘉王詣重華宮問疾,既得旨,德謙固請覆奏,王斥之,遂行。孝宗崩,王在喪次,中外洶洶,王以告直講彭龜年。龜年以為建儲則人心安,須白中宮乃可。即諭德謙奏之皇太后,德謙不敢,強之,既而無報。
王即位,德謙累遷昭慶軍承宣使、內侍省押班,賜居第。驕恣逾法,服食擬乘輿,出入或以導駕燈籠自奉。為人求官,贓以巨萬計,泄其事者禍立至,故外朝多附之。
中書舍人吳宗旦事之尤謹,夜則易服造謁。德謙求為節度使,先薦宗旦為刑部侍郎、直學士院,將使草麻。宗旦先備草示之,引天寶、同光為比,德謙喜。制出,參政何澹不肯署,諫議大夫劉德秀率台諫論列,宰相京鏜複以為言,命遂寢。
韓侂胄與德謙爭用事,德謙屢以計勝,侂胄擠之,詔與外祠,台諫又交章論駁。侍御史姚愈言吳宗旦嘗草德謙制,遂罷其官。愈又率同列力攻德謙,詔送廣德軍居住。尋以臨安尹劾其贓濫僭擬,詔降團練使、移居撫州,他事勿問。中書舍人高文虎請改為安置,台諫複言其奸詭,乞自今不以赦移,雖特旨亦許執奏,帝用其言,德謙遂坐廢斥以死。
關禮,高宗朝宦者。淳熙末,積官至親衛大夫、保信軍承宣使。孝宗頗親信之,後命提舉重華宮。
孝宗崩,光宗疾,不能執喪,樞密趙汝愚等請建儲以安人心,光宗御批又有「念欲退閑」語,丞相留正懼,納祿去,人心愈搖。汝愚遣戚裏韓侂胄因內侍張宗尹以禪位之議奏,太皇太后曰:「此豈可易言!」明日,汝愚再遣侂胄附宗尹以奏,未獲命而侂胄退,與禮遇,禮知其意,問之,侂胄不以告。禮指天自誓不言,侂胄遂白其事,禮即入宮,泣告太后以時事可憂之狀,且曰:「留丞相已去,所恃者趙知院耳。今欲定大計而無太皇太后之命,亦將去矣。」太后驚曰:「知院,同姓也,事體與他人異。」禮曰:「知院未去,恃有太后耳。今有請不許,計無所出,亦惟有去而已。知院去,天下將若何?」太后悟,遂命禮傳旨侂胄以諭汝愚,約明日太后垂簾上其事。又明日,嘉王入行禫祭,汝愚即簾前進呈御批,太后遂命王即皇帝位。尋除禮入內內侍省都知,又差兼重華、慈福宮承受,充提舉皇城司,遷中侍大夫。
禮不以功自居,乞致仕,不許;乞免推恩,又不許。南渡後,內侍可稱者惟邵成章與禮雲。
董宋臣,理宗朝宦者。淳祐中,以睿思殿祗候特轉橫行官。寶祐三年,兼幹辦佑聖觀。侍御史洪天錫劾之,不報,天錫坐左遷大理少卿。開慶初,大元兵駐江上,京師大震。宋臣贊帝遷幸甯海軍,簽判文天祥上疏乞誅宋臣,又不報。
景定四年,自保康軍承宣使除入內內侍省押班,尋兼主管太廟、往來國信所,同提點內軍器庫、翰林院、編修敕令所、都大提舉諸司,提點顯應觀,主管景獻太子府事。會天祥以著作佐郎兼獻景府教授,義不與宋臣聯事,上書求去,天祥出知瑞州。
言者論宋臣不置,帝曲為諭解庇之。秘書少監湯漢上封事,亦言:「宋臣十餘年來聲焰薰灼,其力能去台諫、排大臣,至結凶渠以致大禍。中外惶惑切齒,而陛下方為之辨明,大臣方為之和解,此過計也。願收還押班等除命,不勝宗社之幸。」疏入,帝亦不之省。六月,命主管御前馬院及酒庫。既卒,帝猶命特轉節度使,其見寵愛如此。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佞幸
○弭德超侯莫陳利用趙贊王黼朱勔王繼先曾覿龍大淵附張說王抃薑特立譙熙載附
人君生長深宮之中,法家、拂士接耳目之時少,宦官、女子共啟處之日多,二者,佞幸之梯媒也。剛明之主亦有佞幸焉,剛好專任,明好偏察,彼佞幸者一投其機,為患深矣。他日敗闕,雖能殄除,隳城以求狐,灌社以索鼠,亦曰殆哉!宋世中材之君,朝有佞幸,所不免也。太宗有弭德超,趙贊,孝宗有曾覿、龍大淵,二君固不可謂非剛明之主也。作《佞幸傳》。
弭德超,滄州清池人。李符、李琪薦之,給事太宗晉邸。太宗即位,補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遷酒坊使、杭州兵馬都監,又為鎮州駐泊都監。
初,太宗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銀,謂之月頭銀。德超乘間以急變聞于太宗曰:「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得士眾心;臣從塞上來,聞士卒言:'月頭銀曹公所致,微曹公我輩餒死矣。'」又巧誣彬他事。上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以王顯為宣徽南院使,德超為宣徽北院使,並兼樞密副使。
德超譖曹彬事成,期得樞密使,乃為副使;又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故德超視事月餘,稱病請告,居常怏怏。一日詬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為,我實恥之。」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為汝輩所眩惑。」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詔奪官職,與其家配隸瓊州禁錮,未幾死。
侯莫陳利用,益州成都人,幼得變幻之術。太平興國初,賣藥京師,言黃白事以惑人。樞密承旨陳從信白于太宗,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累遷崇儀副使。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將軍,領應州刺史。三年,諸將北征,以利用與王侁並為並州駐泊都監,擢單州刺史。四年,遷鄭州團練使。前後賜與甚渥,依附者頗獲進用,遂橫恣無複畏憚。其居處服玩皆僭乘輿,人畏之不敢言。
會趙普再入中書,廉知殺人及諸不法,盡奏之。太宗遣近臣案得奸狀,欲貸其死,普固請曰:「陛下不誅,是亂天下法。法可惜,此何足惜哉!」遂下詔除名,配商州禁錮。初籍其家,俄詔還之。
趙普恐其複用,因殿中丞竇諲嘗監鄭州榷酤,知利用每獨南向坐以接京使,犀玉帶用紅黃羅袋;澶州黃河清,鄭州用為詩題試舉人,利用判試官狀,言甚不遜。召諲至中書詰實,令上疏告之。又京西轉運副使宋沆籍利用家,得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進上。太宗怒,令中使臠殺之,已而複遣使貸其死,乘疾置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出濘換馬,比追及之,已為前使誅矣。
趙贊,並州人,性險詖辯給,好言利害。初為軍小吏,與都校不協,因誣營中謀叛,劉繼元屠之無遺類,稍署贊右職。太原平,隸三司為走吏,又許本司補殿直,太宗頗任之。遷供奉官、閤門祗候,提舉京西、陝西數州錢帛,發摘甚眾。又自乞捕盜,至永興,得兵士盜錢二百,欲磔諸市,知府張齊賢奪而釋之。太宗命禦史台按問,停贊官數月。複令專鉤校三司簿,令贊自選吏十數人為耳目,專伺中書、樞密及三司事,乘間白之。太宗以為忠無他腸,中外益畏其口。會改三司官屬,以贊為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監。
時又有鄭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遷侍禁。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數十人,太宗嘉其直。會市物吏因緣為奸,列肆屢謁開封訴之,乃置雜買務,使昌嗣監之。昌嗣乞著籍便殿門,許非時入奏,與贊親比相表裏,累遷至西上閣門副使、鹽鐵都監。二人既得聯事,由是益橫恣,所為皆不法。太宗頗知之,以問左右,皆畏二人,無敢言其惡。
至道元年上元節,京城張燈,太宗以上清宮成,臨幸。贊與昌嗣邀其黨數人,攜妓樂登宮中玉皇閤,飲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聞。太宗大怒,並摭諸事,下詔奪贊官,許攜家配隸房州禁錮,即日驛遣之。昌嗣黜唐州團練副使,不署事。既數日,並賜死于路。
太宗謂侍臣曰:「君子小人如芝蘭荊棘,不能絕其類,在人甄別耳。苟盡君子,則何用刑罰焉?」參知政事寇准對曰:「帝堯之時,四凶在庭,則三代之前,世質民淳,已有小人矣。今之衣儒服、居清列者,亦頗朋附小人,為自安計。如贊、昌嗣之類奔走賤吏,不足言也。」
王黼字將明,開封祥符人。初名甫,後以同東漢宦官,賜名黼。為人美風姿,目睛如金,有口辯,才疏雋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中崇甯進士第,調相州司理參軍,編修《九域圖志》,何志同領局,喜其人,為父執中言之,薦擢校書郎,遷符寶郎、左司諫。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遣使以玉環賜蔡京于杭;黼覘知之,數條奏京所行政事,並擊商英。京複相,德其助己,除左諫議大夫、給事中、禦史中丞,自校書至是財兩歲。
黼因執中進,乃欲去執中,使京顓國,遂疏其二十罪,不聽。俄兼侍讀,進翰林學士。京與鄭居中不合,黼複內交居中,京怒,徙為戶部尚書,大農方乏,將以邦用不給為之罪。既而諸班禁旅賚犒不如期,詣左藏鼓噪,黼聞之,即諸軍揭大榜,期以某月某日,眾讀榜皆散,京計不行。還為學士,進承旨。
遭父憂,閱五月,起複宣和殿學士,賜第昭德坊。故門下侍郎許將宅在左,黼父事梁師成,稱為恩府先生,倚其聲焰,逼許氏奪之,白晝逐將家,道路憤歎。複為承旨,拜尚書左丞、中書侍郎。宣和元年,拜特進、少宰。由通議大夫超八階,宋朝命相未有前比也。別賜城西甲第,徙居之日,導以教坊樂,供張什器,悉取於官,寵傾一時。
蔡京致仕,黼陽順人心,悉反其所為,罷方田,毀辟雍、醫、算學,並會要、六典諸局,汰省吏,減遙郡使、橫班官奉入之半,茶鹽鈔法不復比較,富戶科抑一切蠲除之,四方翕然稱賢相。
既得位,乘高為邪,多畜子女玉帛自奉,僭擬禁省。誘奪徽猷閣待制鄧之綱妾,反以罪竄之綱嶺南。加少保、太宰。請置應奉局,自兼提領,中外名錢皆許擅用,竭天下財力以供費。官吏承望風旨,凡四方水土珍異之物,悉苛取於民,進帝所者不能什一,餘皆入其家。禦史陳過庭乞盡罷以御前使喚為名冗官,京西轉運使張汝霖請罷進西路花果,帝既納,黼複露章劾之,兩人皆徙遠郡。
睦寇方臘起,黼方文太平,不以告,蔓延彌月,遂攻破六郡。帝遣童貫督秦甲十萬始平之。猶以功轉少傅,又進少師。貫之行也,帝全付以東南一事,謂之曰:「如有急,即以御筆行之。」貫至吳,見民困花石之擾,眾言:「賊不亟平,坐此耳。」貫即命其僚董耘作手詔,若罪已然,且有罷應奉局之令,吳民大悅。貫平賊歸,黼言於帝曰:「臘之起由茶鹽法也,而貫入奸言,歸過陛下。」帝怒。貫謀起蔡京以間黼,黼懼。
是時朝廷已納趙良嗣之計,結女真共圖燕,大臣多不以為可。黼曰:「南北雖通好百年,然自累朝以來,彼之慢我者多矣。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今弗取,女真必強,中原故地將不復為我有。」帝雖向其言,然以兵屬貫,命以保民觀釁為上策。黼複折簡通誠於貫曰:「太師若北行,願盡死力。」時帝方以睦寇故悔其事,及黼一言,遂複治兵。
黼於三省置經撫房,專治邊事,不關之樞密。括天下丁夫,計口出算,得錢六千二百萬緡,竟買空城五六而奏凱。率百僚稱賀,帝解玉帶以賜,優進太傅,封楚國公,許服紫花袍,騶從儀物幾與親王等。黼議上尊號,帝曰:「此神宗皇帝所不敢受者也。」卻弗許。
始,遼使至,率迂其驛程,燕犒不示以華侈。及黼務於欲速,令女真使以七日自燕至都,每張宴其居,輒陳尚方錦繡、金玉、瑰寶,以誇富盛,由是女真益生心。身為三公,位元宰,至陪扈曲宴,親為俳優鄙賤之役,以獻笑取悅。
欽宗在東宮,惡其所為。鄆王楷有寵,黼為陰畫奪宗之策。皇孫諶為節度使、崇國公,黼謂但當得觀察使,召宮臣耿南仲諭指,使草代東宮辭諶官奏,竟奪之,蓋欲以是撼搖東宮。
帝待遇之厚,名其所居閤曰「得賢治定」,為書亭、堂榜九。有玉芝產堂柱,乘輿臨觀之。梁師成與連牆,穿便門往來,帝始悟其交結狀。還宮,黼眷頓熄,尋命致仕。
欽宗受禪,黼惶駭入賀,閤門以上旨不納。金兵入汴,不俟命,載其孥以東。詔貶為崇信軍節度副使,籍其家。吳敏、李綱請誅黼,事下開封尹聶山,山方挾宿怨,遣武士躡及于雍丘南輔固村,戕之,民家取其首以獻。帝以初即位,難於誅大臣,托言為盜所殺。議者不以誅黼為過,而以天討不正為失刑矣。
朱勔,蘇州人。父沖,狡獪有智數。家本賤微,庸於人,梗悍不馴,抵罪鞭背。去之旁邑乞貸,遇異人,得金及方書歸,設肆賣藥,病人服之輒效,遠近輻湊,家遂富。因修蒔園圃,結遊客,致往來稱譽。
始,蔡京居錢塘,過蘇,欲建僧寺閣,會費钜萬,僧言必欲集此緣,非朱沖不可。京以屬郡守,郡守呼沖見京,京語故,沖願獨任。居數日,請京詣寺度地,至則大木數千章積庭下,京大驚,陰器其能。明年召還,挾勔與俱,以其父子姓名屬童貫竄置軍籍中,皆得官。
徽宗頗垂意花石,京諷勔語其父,密取浙中珍異以進。初致黃楊三本,帝嘉之。後歲歲增加,然歲率不過再三貢,貢物裁五七品。至政和中始極盛,舳艫相銜於淮、汴,號「花石綱」,置應奉局于蘇,指取內帑如囊中物,每取以數十百萬計。延福宮、艮岳成,奇卉異植充牣其中。勔擢至防禦使,東南部刺史、郡守多出其門。
徐鑄、應安道、王仲閎等濟其惡,竭縣官經常以為奉。所貢物,豪奪漁取於民,毛髮不少償。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玩,即領健卒直入其家,用黃封表識,未即取,使護視之,微不謹,即被以大不恭罪。及發行,必徹屋抉牆以出。人不幸有一物小異,共指為不祥,唯恐芟夷之不速。民預是役者,中家悉破產,或鬻賣子女以供其須。斫山輦石,程督峭慘,雖在江湖不測之淵,百計取之,必出乃止。
嘗得太湖石,高四丈,載以巨艦,役夫數千人,所經州縣,有拆水門、橋樑,鑿城垣以過者。既至,賜名「神運昭功石」。截諸道糧餉綱,旁羅商船,揭所貢暴其上,篙工、柁師倚勢貪橫,陵轢州縣,道路相視以目。廣濟卒四指揮盡給挽士猶不足。京始患之,從容言於帝,願抑其太甚者。帝亦病其擾,乃禁用糧綱船,戒伐塚藏、毀室廬,毋得加黃封帕蒙人園囿花石,凡十餘事。聽勔與蔡攸等六人入貢,餘進奉悉罷。自是勔小戢。
既而勔甚。所居直蘇市中孫老橋,忽稱詔,凡橋東西四至壤地室廬悉買賜予己,合數百家,期五日盡徙,郡吏逼逐,民嗟哭于路。遂建神霄殿,奉青華帝君像其中,監司、都邑吏朔望皆拜庭下,命士至,輒朝謁,然後通刺詣勔。主趙霖建三十六浦閘,興必不可成之功,天方大寒,役死者相枕藉。霖志在媚勔,益加苛虐,吳、越不勝其苦。徽州盧宗原竭庫錢遺之,引為發運使,公肆掊克。園池擬禁籞,服飾器用上僭乘輿。又托挽舟募兵數千人,擁以自衛。子汝賢等召呼鄉州官寮,頤指目攝,皆奔走聽命,流毒州郡者二十年。
方臘起,以誅勔為名。童貫出師,承上旨盡罷去花木進奉,帝又黜勔父子弟侄在職者,民大悅。然寇平,勔複得志,聲焰熏灼。邪人穢夫,候門奴事,自直秘閣至殿學士,如欲可得,不附者旋踵罷去,時謂東南小朝廷。帝末年益親任之,居中白事,傳達上旨,大略如內侍,進見不避宮嬪。曆隨州觀察使、慶遠軍承宣使。燕山奏功,進拜甯遠軍節度使、醴泉觀使。一門盡為顯官,騶僕亦至金紫,天下為之扼腕。
靖康之難,欲為自全計,倉卒擁上皇南巡,且欲邀至其第。欽宗用禦史言,放歸田裏,凡由勔得官者皆罷。籍其貲財,田至三十萬畝。言者不已,羈之衡州,徙韶州、循州,遣使即所至斬之。
王繼先,開封人。奸黠善佞。建炎初以醫得幸,其後浸貴寵,世號王醫師。至和安大夫、開州團練使致仕。尋以覃恩,改授武功大夫,落致仕。給事中富直柔奏:「繼先以雜流易前班,則自此轉行無礙,深恐將帥解體。」帝曰:「朕頃冒海氣,繼先診視有奇效。可特書讀。」直柔再駁,命乃寢。既而特授榮州防禦使。
太后有疾,繼先診視有勞,特補其子悅道為閣門祗候。尋命繼先主管翰林醫官局,力辭。是時,繼先用事,中外切齒,乃陽乞致仕,以避人言。詔遷秩二等,許回授。俄除右武大夫、華州觀察使,詔余人毋得援例。吳貴妃進封,推恩遷奉甯軍承宣使,特封其妻郭氏為郡夫人。
繼先遭遇冠絕人臣,諸大帥承順下風,莫敢少忤,其權勢與秦檜埒。檜使其夫人詣之,敘拜兄弟,表裏引援。遷昭慶軍承宣使,又欲得節鉞,使其徒張孝直等校《本草》以獻,給事中楊椿沮之,計不行。繼先富埒王室,子弟通朝籍,總戎寄,姻戚黨與盤據要途,數十年間,無能搖之者。
金兵將至,劉錡請為戰備,繼先乃言:「新進主兵官,好作弗靖,若斬一二人,和好複固。」帝不懌曰:「是欲我斬劉錡乎?」
侍御史杜莘老劾其十罪,大略謂:「繼先廣造第宅,占民居數百家,都人謂之'快樂仙宮';奪良家婦女為侍妾,鎮江有娼妙於歌舞,矯御前索之;淵聖成喪,舉家燕飲,令妓女舞而不歌,謂之'啞樂';自金使來,日輦重寶之吳興,為避走計;陰養惡少,私置兵甲;受富民金,薦為閤職;州縣大獄,以賂解免;誣姊姦淫,加之黥隸;又于諸處佛寺建立生祠,凡名山大刹所有,大半入其家。此特舉其大者,其餘擢發未足數也。」
奏入,詔繼先福州居住。其子安道,武泰軍承宣使;守道,朝議大夫、直徽猷閣;悅道朝奉郎、直秘閣;孫錡,承議郎、直秘閣,並勒停。放還良家子為奴婢者凡百餘人。籍其貲以千萬計,鬻其田園及金銀,並隸御前激賞庫。其海舟付李寶,天下稱快。
方繼先之怙寵奸法,帝亦知之,故晚年以公議廢之,遂不復起。孝宗即位,詔任便居住,毋至行在。淳熙八年,卒。
曾覿,字純甫,其先汴人也。用父任補官。紹興三十年,以寄班祗候與龍大淵同為建王內知客。孝宗受禪,大淵自左武大夫除樞密副都承旨,而覿自武翼郎除帶禦器械、幹辦皇城司。諫議大夫劉度入對,首言二人潛邸舊人,待之不可無節度;又因進故事,論京房、石顯事。大淵遂除知閣門事,而覿除權知閣門事。度言:「臣欲退之,而陛下進之,何面目尚為諫官?乞賜貶黜。」中書舍人張震繳其命至再,出知紹興府。殿中侍御史胡沂亦論二人市權,既而給舍金安節、周必大再封還錄黃。時張燾新拜參政,亦欲以大淵、覿決去就,力言之,帝不納。燾辭去,遂以內祠兼侍讀。劉度奪言職,權工部侍郎,而二人仍知閣門事。必大格除目不下,尋與祠,二人除命亦寢。未幾,卒以大淵為宜州觀察使、知閣門事;覿,文州刺史、權知閣門:皆兼皇城司。不數月間,除命四變。劉度出知建寧府,尋放罷。
群臣既以言二人得罪去,侍御史周操章十五上,不報。自是覿與大淵勢張甚,士大夫之寡恥者潛附麗之。帝嘗令大淵撫慰兩淮將士,侍御史王十朋言大淵銜命撫師,非出朝廷論選之公,有輕國體。時又有內侍押班梁珂者,三人表裏用事。及珂以罪出,右正言龔茂良入對,首論:「二人害政甚珂百倍,陛下罷行一政事,進退一人才,必掠美自歸,謂為己力。或時有少過,昌言於外,謂嘗爭之而不見聽。群臣章疏留中未出,間得窺見,出以語人。有司條陳利害,示以副封,公然可否。若夫交通賄賂,幹求差遣,特其小者耳。願特出威斷,並行罷去。」
先是,江、浙大水,詔侍從、台諫陳闕政。著作郎劉夙上封事曰:「陛下與覿、大淵輩觴詠唱酬,字而不名。罷宰相,易大將,待其言而後決。嚴法守,裁僥倖,當自宮掖近侍始。」茂良時為監察禦史,亦言:「水至陰,其占為女寵,為嬖佞,為小人,蓋專指左右近習也。」帝諭以二人皆潛邸舊人,非近習比;且俱有文學,敢諫諍,杜門不出,不預外事,宜退而訪問。茂良再上疏言:「德宗不知盧杞之奸邪,此其所以奸邪也。大淵、覿所為,行道之人能言之,特陛下未之覺耳。」疏入不報。茂良待罪,除太常少卿,五辭不拜,出知建寧府。
一日,右史洪邁過參政陳俊卿曰:「聞將除右史,邁遷西掖,信乎?」俊卿曰:「何自得之?」邁以二人告。俊卿即以語宰相葉顒、魏杞,而己獨奏之,且以邁語質之帝前,帝怒,即出二人於外。於是遷大淵為江東總管,覿為淮西副總管,中外快之。尋改大淵浙東、覿福建。乾道四年,大淵死,覿尚在福建。帝憐,欲召之,樞密劉珙奏曰:「此曹奴隸爾,厚賜之可也。引以自近而待以賓友,使得與聞政事,非所以增聖德、整朝綱也。」帝納珙言,命遂寢。
既而覿垂滿,俊卿恐其入,預請以浙東總管處之。台臣上疏論之,不報。太學錄魏掞之亟上封事論列,且見俊卿切責之,掞之得台州教官以出。覿至龍山已久,伺掞之去,然後入國門。會虞允文使蜀還,與俊卿同奏覿不可留。帝曰:「然,留則累朕。」卒除浙東副總管。未幾,以墨詔進覿一官為觀察使,中書舍人繳還,不因事除拜,必有人言。帝不聽。俊卿曰:「不爾,亦須有名。」會汪大猷為賀金正旦使,俾覿副之。比還,遷一秩,而竟申浙東之命,且戒閣門吏趣朝辭,覿由是怏怏而去。
六年夏,俊卿罷政。十月,覿以京祠召。七年,立皇太子,覿以伴讀勞,升承宣使。八年,姚憲為賀金國尊號使,覿副之。歸,除武泰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淳熙元年,除開府儀同三司。四年,覿欲以文資官其子孫,帝遣中使至省中具使相奏補法,龔茂良時以參政行丞相事,遽以文武官各隨本色蔭補法繳進,覿大怒。茂良退朝,覿從騎不避,茂良執而撻之,待罪乞出,不許。戶部員外郎謝廓然忽賜出身,除侍御史。廓然首論茂良,以資政殿學士知鎮江;章再上,鐫罷;言之不已,貶英州,皆覿所使也。覿前雖預事,未敢肆,至是責逐大臣,士始側目重足矣。廓然既以擅權罪茂良,從班有韓彥古者,覿之姻,廓然之黨,遂獻議助之,使人主疑大臣而信近習,至是益甚。
六年二月,帝幸佑聖觀,召宰臣史浩及覿同賜酒。是歲,加覿少保、醴泉觀使。時周必大當草制,人謂其必不肯從,及制出,乃有「敬故在尊賢之上」之語,士論惜之。
覿始與龍大淵相朋,及大淵死,則與王抃、甘昪相蟠結,文武要職多出三人之門。葉衡自小官十年至宰相。徐本中由小使臣積階至刺史、知閣門事,換文資為右文殿修撰、樞密都承旨、賜三品服,俄為浙西提刑,尋以集英殿修撰奉內祠。是二人者,皆覿所進也。
著作郎胡晉臣因轉對,極論近習怙權之害,遂出知漢州。南康守朱熹應詔上書,其言尤力,有曰:「一二近習之人,蠱惑陛下心志,所謂宰相、師傅、賓友、諫諍之臣,或反出入其門牆,承望其風旨。」疏入,帝怒,諭令分析,丞相趙雄言之,事遂止。陳俊卿守金陵,過闕入見,首言曾覿、王抃招權納賂,薦進人才,皆以中批行之。帝曰:「瑣細差遣,或勉循之。至於近上之除,此輩何敢預。」俊卿入辭,又曰:「向來士大夫奔覿、抃之門,十才一二,尚畏人知;今則公然趨附,十已八九,大非朝廷美事也。」帝感悟。覿用事二十年,權震中外,至於譖逐大臣,貶死嶺外。自是浸覺其奸,嘗謂左右曰:「曾覿誤我不少。」遂稍疏覿。
覿憂恚,疽發於背。七年三月,侍帝宴於翠寒堂,退為記以進。十二月,卒。於是凡前論覿得罪者皆錄贈,胡晉臣起至執政,魏掞之贈直秘閣,龔茂良悉還其職名恩數雲。
張說,開封人。父公裕,省吏也,為和州防禦使,建炎初有軍功。說受父任為右職,娶壽聖皇后女弟,由是累遷知閣門事。隆興初,兼樞密副都承旨。乾道初,為都承旨,加明州觀察使。
七年三月,除簽書樞密院事。時起複劉珙同知樞密院,珙恥與之同命,力辭不拜,命既下,朝論譁然不平,莫敢頌言於朝者。惟左司員外郎張栻在經筵力言之,中書舍人范成大不草詞。尋除說安遠軍節度使,奉祠歸第。不數月,出栻知袁州。說既奉祠,語人曰:「張左司平時不相樂,固也。范致能亦胡為見攻?」指所坐亭材植曰:「是皆致能所惠也。」
八年二月,複自安遠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簽書樞密院事。侍御史李衡、右正言王希呂交章論之,起居郎莫濟不書錄黃,直院周必大不草答詔,於是命權給事中姚憲書讀行下,命翰林學士王嚴草答詔,未幾,嚴升學士承旨,憲贈出身,為諫議大夫。詔希呂合黨邀名,持論反覆,責遠小監當。衡素與說厚,所言亦婉,止罷言職,遷左史,而濟、必大皆與在外宮觀,日下出國門。國子司業劉焞移書責宰相,言說不當用,即為言者所論,出為江西轉運判官。於是說勢赫然,無敢攖之者。九年春,說露章薦濟、必大,於是二人皆予郡,必大卒不出。
淳熙元年,帝廉知說欺罔數事,命侍御史范仲芑究之,遂罷為太尉,提舉玉隆宮。諫官湯邦彥又劾其奸贓,乃降為明州觀察使、責居撫州。三年,許自便。七年,卒於湖州。帝猶念之,詔複承宣使,給事中陳峴繳之,乃止。其子薦,文州刺史;嶷,明州觀察使。說敗,薦亦貶郴州。
先是,南丹州莫延葚表乞就宜州市馬,比橫山省三十程,說在樞筦以聞,樞屬有論其不便,說不聽。說既貶,遂罷其議。說又嘗建議欲郎官、卿監通差武臣,中書舍人留正以為不可,遂止。與右相梁克家議使事不合,克家罷去而說留,其竊政權、傾大臣類如此。
王抃,初為國信所小吏。金人求海、泗、唐、鄧、商、秦地,議久不決。金兵至,遣抃往使,許以地,易歲貢為歲幣而還。乾道中,積官至知閣門事,帝親信之。金使至,議國書禮,不合,抃以宰執虞允文命,紿其使曰:「兩朝通好自有常禮,使人何得妄生事,已牒知對境。」翌日,金使乃進書。帝以為可任,遣詣荊襄點閱軍馬。
淳熙中,兼樞密都承旨,建議以殿、步二司軍多虛籍,請各募三千人。已而殿司輒捕市人充軍,號呼滿道,軍士乘隙掠取民財。帝專以罪殿前指揮使王友直,而命抃權殿前司事。
時抃與曾覿、甘昪相結,恃恩專恣,其門如市。著作郎胡晉臣嘗論近習怙權,帝令執政趙雄詢其人,雄憚抃等,乃令晉臣舍抃等,指其位卑者數人以對,晉臣竟外補。校書郎鄭鑒、宗正丞袁樞因轉對,數為帝言之,帝猶未之覺也。吏部侍郎趙汝愚力疏抃罪,言:「陛下即位之初,宰相如葉顒等皆懼陛下左右侵其權,日夜與之為敵。陛下察數年已來,大臣還有與陛下左右角是非者否?蓋其勢積至此也。今將帥之權盡歸王抃矣。」
先是,抃紿金使取國書,及使歸,金主誅之。嗣歲,金使至,帝以德壽宮之命,為離席受國書,尋悔之。淳熙八年,金賀正旦使至,複要帝起立如舊儀,帝遽入內,抃擅許金使用舊儀見。翌日,汝愚侍殿上,帝不懌數日。汝愚因亟攻抃,帝遂出抃外祠,不復召。淳熙十一年,以福州觀察使卒。
薑特立字邦傑,麗水人。以父綬恩,補承信郎。
淳熙中,累遷福建路兵馬副都監。海賊薑大獠寇泉南,特立以一舟先進,擒之。帥臣趙汝愚薦於朝,召見,獻所為詩百篇,除閣門舍人,命充太子宮左右春坊兼皇孫平陽王伴讀,由是得幸于太子。太子即位,除知閣門事,與譙熙載皆以春坊舊人用事,恃恩無所忌憚,時人謂曾、龍再出。
留正為右相,執政尚闕人,特立一日語正曰:「帝以承相在位久,欲遷左揆,就二尚書中擇一人執政,孰可者?」明日,正論其招權納賄之狀,遂奪職與外祠。帝念之,複除浙東馬步軍副總管,詔賜錢二千緡為行裝。正引唐憲宗召吐突承璀事,乞罷相,不許。正複言:「臣與特立勢難兩立。」帝答曰:「成命已班,朕無反汗,卿宜自處。」正待罪國門外,帝不復召,而特立亦不至。甯宗受禪,特立遷和州防禦使,再奉祠,俄拜慶遠軍節度使,卒。
熙載亦為平陽邸伴讀,累官至忠州防禦使、知閣門事。紹熙中卒,較之特立頗廉勤。
熙載子令雍,以恩補承信郎、平陽郡王府幹辦,尋充王府內知客,小有才。王嘗與論《春秋》褒貶齊宣王易牛、秦穆公悔過事,令雍即為三詩以獻,王甚愛重之。及即位,除知閣門事,累遷至揚州承宣使。謝事,拜保成軍節度使。初賜居第,帝親書「依光」二字賜之。至是,複書「得閒知止」四字以名其堂。寶璽歸,覃恩進檢校少保,仍轉太尉致仕。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列傳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蔡確(吳處厚附)邢恕呂惠卿章惇曾布安惇
《易》曰:「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君子雖多,小人用事,其象為陰;小人雖多,君子用事,其象為陽。宋初,五星聚奎,占者以為人才眾多之兆。然終宋之世,賢哲不乏,奸邪亦多。方其盛時,君子秉政,小人聽命,為患亦鮮。及其衰也,小人得志,逞其狡謀,壅閼上聽,變易國是,賊虐忠直,屏棄善良,君子在野,無救禍亂。有國家者,正邪之辨,可不慎乎!作《奸臣傳》。
蔡確字持正,泉州晉江人,父徙陳。確有智數,尚氣,不謹細行。第進士,調州司理參軍,以賄聞。轉運使薛向行部,欲按治,見其儀觀秀偉,召與語,奇之,更加延譽。韓絳宣撫陝西,見所制樂語,以為材,薦于弟開封尹維,辟管幹右廂公事,維去而確至。舊制當庭參,確不肯,後尹劉庠責之,確曰:「唐藩鎮自置掾屬,故有是禮。今輦轂下比肩事主,雖故事不可用。」遂乞解職。
王安石薦確,徙為三班主簿。用鄧綰薦,為監察禦史裏行。王韶開熙河,多貸公錢,秦帥郭逵劾其罪,詔使杜純鞫治得實。安石卻其牘,更遣確,確希意直韶,逵、純獲譴。確善觀人主意,與時上下,知神宗已厭安石,因安石乘馬入宣德門與衛士競,即疏其過以賈直。加直集賢院,遷禦史知雜事。
範子淵浚河之役,知制誥熊本按行以為非是,為子淵所訟,確劾本附文彥博,黜之,代為知制誥、知諫院兼判司農寺。三司使沈括謁宰相吳充論免役法,確言括為近臣,見朝廷法令未便,不公言之而私語執政,意王安石既去,新法可搖耳。括坐黜知宣州。
開封鞫相州民訟,事連判官陳安民,安民令其甥文及甫求援於充之子安持,及甫,充婿也。確言事關大臣,非開封可了,遂移禦史台。時獄起皇城,卒事多不仇。中丞鄧潤甫,禦史上官均按之,與府獄同。王珪奏遣確詣台參治,確鍛煉為獄,潤甫、均不能制,密奏確慘掠諸囚。確伺知之,即劾二人庇有罪,且詐使吏為使者慮問,囚稱冤,輒苦辱之。帝頗疑其濫,連遣諫官及內侍審直,皆怖畏,言不冤,由是潤甫、均皆罷,而確得中丞,猶領司農,凡常平、免役法皆成其手。
太學生虞蕃訟學官,確深探其獄,連引朝士,自翰林學士許將以下皆逮捕械系,令獄卒與同寢處,飲食旋溷共為一室,設大盆於前,凡羹飯餅舉投其中,以杓混攪,分飼之如犬豕。久系不問,幸而得問,無一事不承。遂劾參知政事元絳有所屬請,絳出知亳州;確代其位。確自知制誥為禦史中丞、參知政事,皆以起獄奪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咄罵,而確自以為得計也。
吳充數為帝言新法不便,欲稍去其甚者,確曰:「曹參與蕭何有隙,至代為相,一遵何約束。今陛下所自建立,豈容一人挾怨而壞之。」法遂不變。
元豐五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時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確既相,屬興羅織之獄,縉紳士大夫重足而立矣。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並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柄歸中書。確說王珪曰:「公久在相位,必得中書令。」珪信不疑。確乃言於帝曰:「三省長官位高,不須置令,但令左右僕射分兼兩省侍郎足矣。」帝以為然。故確名為次相,實顓大政,珪以左僕射兼門下,拱手而已。帝雖以次敘相珪、確,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輒門謝。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哲宗立,轉左僕射。韓縝入相中書,用其兩侄為列卿,確風禦史中丞黃履劾縝。始詔三省,凡取旨事及台諫官章疏,並執政同進擬,不專屬中書。蓋確畏失權,又複改制也。
為永裕山陵使,靈駕發引之夕,不宿於次,在道又不扈從,還,又不丐去。禦史劉摯、王岩叟連擊之,言確有十當去:「在熙甯、元豐時,冤獄苛政,首尾預其間。及至今日,稍語於人曰:'當時確豈敢言。'此其意欲固竊名位,反歸曲於先帝也」。司馬光、呂公著進用,蠲除煩苛,確言皆己所建白,公論益不容,太皇太后猶不忍即退斥。元祐元年閏二月,始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明年,坐弟碩事奪職,徙安州,又徙鄧。
初,神宗疾革,王珪議建儲事,確與同列皆在側,知狀。確自見得罪于世,陰與章惇、邢恕等合志邪謀,謂珪實懷異意,賴己擁護,故不得逞。確奉使陵下,韓縝白髮其端,事浸籍籍。既失勢,愈怨望,恕又益為往來造言,識者以為憂,未有以發也。
確在安陸,嘗游車蓋亭,賦詩十章,知漢陽軍吳處厚上之,以為皆涉譏訕,其用郝處俊上元間諫高宗欲傳位天後事,以斥東朝,語尤切害。於是左諫議大夫梁燾、右諫議大夫范祖禹、左司諫吳安詩、右司諫王岩叟、右正言劉安世,進上章乞正確罪。詔確具析,確自辯甚悉。安世等又言確罪狀著明,何待具析,此乃大臣委曲為之地耳。遂貶光祿卿、分司南京,再責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宰相范純仁、左丞王存坐廉前出語救確,禦史李常、盛陶、翟恩、趙挺之、王彭年坐不舉劾,中書舍人彭汝大力曆坐封還詞命,皆罷去。確後卒於貶所。
紹聖元年,馮京卒,哲宗臨奠。確子渭,京婿也,於喪次中闌訴。明日,詔複正議大夫。二年,贈太師,諡曰忠懷,遣中使護其葬,又賜第京師。崇甯初,配饗哲宗廟庭。蔡京請徽宗書「元豐受遺定策殊勳宰相蔡確之墓」賜其家。京與太宰鄭居中不相能,居中以憂去,京懼其複用,而居中,王珪婿也。時渭更名懋,京使之重理前事,以沮居中,遂追封確清源郡王,禦制其文,立石墓前。擢懋同知樞密院事,次子莊為從官,弟碩,贈待制,諸女超進封爵,諸婿皆得官,貴震當世。
高宗即位,下詔暴群奸之罪,貶確武泰軍節度副使,竄懋英州,凡所與濫恩,一切削奪,天下快之。
吳處厚者,邵武人,登進士第。仁宗屢喪皇嗣,處厚上言:「臣嘗讀《史記》,考趙氏廢興本末,當屠岸賈之難,程嬰、公孫杵臼盡死以全趙孤。宋有天下,二人忠義未見褒表,宜訪其墓域,建為其祠。」帝覽其疏矍然,即以處厚為將作丞,訪得兩墓于絳,封侯立廟。
始,蔡確嘗從處厚學賦,及作相,處厚通箋乞憐,確無汲引意。王珪用為大理丞。王安禮、舒相攻,事下大理,處厚知安禮與珪善,論用官燭為自盜。確密遣達意救,處厚不從,確怒欲逐之,未果。珪請除處厚館職,確又沮之。珪為永裕山陵使,辟掌箋奏。確代使,出知通利軍,又徙知漢陽,處厚不悅。
元祐中,確知安州,郡有靜江卒當戍漢陽,確固不遣,處厚怒曰:「爾在廟堂時數陷我,今比郡作守,猶爾邪?」會得確《車蓋亭詩》,引郝甑山事,乃箋釋上之,雲:「郝處俊封甑山公,會高宗欲遜位武后,處俊諫止,今乃以比太皇太后。且用滄海揚塵事,此蓋時運之大變,尤非佳語。譏謗切害,非所宜言。」確遂南竄。擢處厚知衛州,然士大夫由此畏惡之,未幾卒。紹聖間,追貶歙州別駕。
邢恕字和叔,鄭州陽武人。博貫經籍,能文章,喜功名,論古今成敗事,有戰國縱橫氣習。從程顥學,因出入司馬光、呂公著門。登進士第,補永安主簿。公著薦於朝,得崇文院校書。王安石亦愛之,因賓客諭意,使養晦以待用,恕不能從,而對其子語新法不便。安石怒,諫官亦言新進士未曆官而即處館閣,開奔競路,出知延陵縣。縣廢不復調,浮湛陝、洛間者七年,複為校書。
吳充用為館閣校勘,歷史館檢討、著作佐郎。蔡確代充相,盡逐充所用人,恕深居懼及。神宗見其《送文彥博詩》,稱於確,乃進職方員外郎。帝有複用光、公著意,確以恕于兩人為門下客,亟結納之。恕亦深自附托,乃為確畫策,稍收召名士,于政事微有更革,自是相與如素交。
帝不豫,恕與確成謀,密語宣仁後之侄公繪、公紀曰:「家有白桃著華,道書言可療上疾。」邀與歸視之。至則執其手曰:「蔡丞相令布腹心,上疾不可諱,延安沖幼,宜早有定論,雍、曹皆賢王也。」公繪驚曰:「此何言?君欲禍吾家邪!」急趨出。恕計不行,則反宣言太后屬意雍王,與王珪表裏。導確約珪入問疾,陽鉤致珪語,使知開封府蔡京伏劍士於外,須珪小持異則執而誅之。既而珪言上自有子,定議立延安。恕益無所施,猶自謂有定策功,傳播其語。
哲宗立,遷右司員外郎、起居舍人。又為公繪具奏,乞尊崇朱太妃,為高氏異日計。後詰之曰:「汝素不識字,誰為之者?」公繪不得隱,以恕對,且上其稿。時恕方召試中書,遂黜知隨州,改汝、襄、河陽。恕久斥外,蓄怒憤,間道謁確于鄧,緒成前惡,紿司馬光子康手書,持以取信。會確得罪,恕亦責監永州酒。
紹聖初,擢寶文閣待制、知青州。章惇、蔡卞得政,將甘心元祐諸人,引恕自助,召為刑部侍郎,再遷吏部尚書兼侍讀,改禦史中丞。恕既處風憲,遂誣宣仁後有廢立謀,引司馬光言北齊婁後宣訓事,訁術高遵裕之子士京追訟其父在日,王珪令其兄士充來謀立雍王,遵裕非之。又教蔡懋上文及甫私牘為詞,曆詆梁燾、劉摯,雲陰圖不軌,且加司馬光、呂公著以凶悖名。惇使蔡京置獄于同文館,組織萬端,將悉陷諸人於族罪,既而無所得,乃已。
恕內懷猜猾,而外持正論。嘗於經筵讀寶訓,至仁宗諭輔臣,以為人君當修舉政事,則日月薄食、星文變見為不足慮。恕言仁宗之旨雖合于荀卿書,然自古帝王孰肯自謂不修政事者,如此則天變遂廢矣。帝嘉納之,數登對。惇恐其大用,切忌之。恕亦揣帝稍薄惇,屢白其短,竟為惇所陷,出知汝州。未幾,徙應天府。惇複摭其曩過,移知南安軍。徽宗初,言者論其矯誣,責為少府少監、分司西京,居均州。
蔡京當國,經營湟、鄯,以開邊隙,欲使恕立方面之勳,起為延經略安撫使,旋改涇原,擢至龍圖閣學士。恕乞築蕭關,采其裏人許彥圭車戰法,為淺攻計。又欲使熙河造船,直抵興、靈,以空夏國巢穴,其謀皆迂誕。轉運使李複言恕所為類兒戲,不可用,帝亦燭其妄,京力主之。已而夏人寇鎮戎,欲趨渭州,警奏至京師日五六,京懼,始徙恕太原,連徙永興、潁昌、真定,尋奪職。久之,複顯謨閣待制。卒,年七十。
恕本從程門得游諸公間,一時賢士爭與之交。恕善為表衤暴,蚤致聲名,而天資反覆,行險冒進,為司馬光客即陷光,附章惇即背惇,至與三蔡為腹心則之死弗替。上謗母后,下誣忠良,幾於禍及宗廟。建炎元年,與蔡確同追貶,而恕為常德軍節度副使。子居實、倞。
居實有異材,八歲為《明妃引》,黃庭堅、晁補之、張耒、秦觀、陳師道皆見而愛之。從恕守隨,作《南征賦》,蘇軾讀之,歎曰:「此足以藉手見古人矣。」卒時年十九,有遺文曰《呻吟集》。
倞及恕在時為司農丞,靖康初至少卿,奉詔館金國使。是時,肅王使斡離不軍,為所質,朝廷議亦留其使以相當,於是逾月不遣。都管趙倫,燕人也,性猾獪,懼不得歸,乃詐以情告倞曰:「金國有餘睹金吾者,尚領契丹精銳甚眾,貳于金人,願歸大國,可結之以圖二酋。」倞以聞,大臣信之,即為賜餘睹詔書授倫,納衣領中,厚與倫金帛。倫獻其書粘罕,粘罕大怒,以聞金主,報令深入攻討,遂複提兵南下。倞時出知嶽州,詔責其始禍,削籍停官,既而京闕失守雲。
呂惠卿字吉甫,泉州晉江人。父習吏事,為漳浦令。縣處山林蔽翳間,民病瘴霧蛇虎之害,教民焚燎而耕,害為衰止。通判宜州,儂智高入寇,轉運使檄與兵會,或勸勿行,不聽。將二千人躡賊後以往,得首虜為多。為開封府司錄,鞫中人史志聰役衛卒伐木事,吏多為之地,窮治之,志聰以謫去。終光祿卿。
惠卿起進士,為真州推官。秩滿入都,見王安石,論經義,意多合,遂定交。熙甯初,安石為政,惠卿方編校集賢書籍,安石言於帝曰:「惠卿之賢,豈特今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及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以為檢詳文字,事無大小必謀之,凡所建請章奏皆其筆。擢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集賢校理,判司農寺。
司馬光諫帝曰:「惠卿忄僉巧非佳士,使安石負謗於中外者皆其所為。安石賢而愎,不閑世務,惠卿為之謀主,而安石力行之,故天下並指為奸邪。近者進擢不次,大不厭眾心。」帝曰:「惠卿進對明辨,亦似美才。」光曰:「惠卿誠文學辨慧,然用心不正,願陛下徐察之。江充、李訓若無才,何以能動人主?」帝默然。光又貽書安石曰:「諂諛之士,於公今日誠有順適之快,一旦失勢,將必賣公自售矣。」安石不悅。
會惠卿以父喪去,服除,召為天章閣侍講,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判國子監,與王同修《三經新義》。又知諫院,為翰林學士。安石求去,惠卿使其黨變姓名,日投匭上書留之。安石力薦惠卿為參知政事,惠卿懼安石去,新法必搖,作書遍遺監司、郡守,使陳利害。又從容白帝下詔,言終不以吏違法之故,為之廢法。故安石之政,守之益堅。議罷制科,馮京爭之不得。
弟升卿無學術,引為侍講。又用弟和卿計,制五等丁產簿,使民自供首實,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隱匿者許告,而以貲三之一充賞,民不勝其困。又因保甲正長給散青苗,使結甲赴官,不遺一人,上下騷動。
鄭俠疏惠卿朋奸壅蔽,惠卿怒,又惡馮京異己,而安石弟安國惡惠卿奸諂,面辱之。於是乘勢並陷三人,皆獲罪。安石以安國之故,始有隙。惠卿既叛安石,凡可以害王氏者無不為。韓絳為相不能制,請複用安石。安石至,猶與共事。禦史蔡承禧論其惡,鄧綰又言其兄弟強借秀州富民錢買田,出知陳州。久之,以資政殿學士知延州。
始,陝西緣邊漢蕃兵各自為軍,每戰則以蕃部為先鋒,而漢兵城守,伺便乃出戰。惠卿始合之為一,先搜補守兵而出其選以戰,隨屯置將,具條約上之,邊人及議者多言不可。路都監高永亨,老將也,爭之力,奏斥之。蕃部屈全乜將入寇,惠卿以近世帥臣多養威持重,乃將牙兵按邊,啟師於東郊,遂趨綏德,抵無定河,曆十有八日而還。
俄丁母憂,詔於本奉外特給五萬,惠卿更請添支萬五千,禦史劾之,將下揚州取奉曆,帝曰:「惠卿固貪冒,然嘗為執政,治之傷體,姑責以義可也。」但削其誤奉,惠卿猶自辨,禦史又論其方居喪,不應有言,詔勿問。
元豐五年,加大學士、知太原府。入見,將使仍鎮延。惠卿雲:「陝西之師,非唯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要在大為形勢而已。」帝曰:「如惠卿言,是為陝西可棄也,豈宜委以邊事?」數其輕躁矯誣之罪,斥知單州,明年複知太原。哲宗即位,敕疆吏勿侵擾外界。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於聚星泊,斬首六百級,夏人遂寇延。
惠卿見正人匯進,知不容于時,懇求散地。於是右司諫蘇轍條奏其奸曰:「惠卿懷張湯之辨詐,有盧杞之奸邪,詭變多端,敢行非度。王安石強亻艮傲誕,於吏事宜無所知,惠卿指扌適教導,以濟其惡。又興起大獄,欲株連蔓引,塗汙公卿。賴先帝仁聖,每事裁抑,不然,安常守道之士無噍類矣。安石于惠卿有卵翼之恩,父師之義。方其求進則膠固為一,及勢力相軋,化為敵仇,發其私書,不遺餘力。犬彘之所不為,而惠卿為之。昔呂布事丁原則殺丁原,事董卓則殺董卓;劉牢之事王恭則反王恭,事司馬元顯則反元顯,故曹操、桓玄終畏而誅之。如惠卿之惡,縱未正典刑,猶當投畀四裔,以禦魑魅。」中丞劉摯數其五罪,以為大惡。乃貶為光祿卿、分司南京。再責建寧軍節度副使、建州安置。中書舍人蘇軾當制,備載其罪於訓詞,天下傳訟稱快焉。
紹聖中,複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加觀文殿學士、知延州。夏人複入寇,將以全師圍延安,惠卿修米脂諸砦以備。寇至,欲攻則城不可近,欲掠則野無所得,欲戰則諸將按兵不動,欲南則懼腹背受敵,留二日即拔柵去,遂陷金明。惠卿求詣闕,不許。以築威戎、威羌城,加銀青光祿大夫,拜保甯、武勝兩軍節度使。
徽宗立,易節鎮南。因曾布有宿憾,徙為杭州,而用范純粹帥延,治其上功罔冒事,奪節度。布去位,複武昌節度使、知大名。數歲,又以上表引喻失當,還為銀青光祿大夫,令致仕。崇寧五年,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坐其子淵聞妖人張懷素言不告,淵配沙門島,惠卿責祁州團練副使,安置宣州,再移廬州。複觀文殿學士,為醴泉觀使,致仕。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始,惠卿逢合安石,驟致執政,安石去位,遂極力排之,至發其私書於上。安石退處金陵,往往寫「福建子」三字,蓋深悔為惠卿所誤也。雖章惇、曾布、蔡京當國,鹹畏惡其人,不敢引入朝。以是轉徙外服,訖於死雲。
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蘇州。起家至職方郎中,致仕,用惇貴,累官銀青光祿大夫,年八十九卒。
惇豪俊,博學善文。進士登名,恥出侄衡下,委敕而出。再舉甲科,調商洛令。與蘇軾游南山,抵仙遊潭,潭下臨絕壁萬仞,橫木其上,惇揖軾書壁,軾懼不敢書。惇平步過之,垂索挽樹,攝衣而下,以漆墨濡筆大書石壁曰:「蘇軾、章惇來。」既還,神彩不動,軾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殺人。」惇曰:「何也?」軾曰:「能自判命者,能殺人也。」惇大笑。召試館職,王陶劾罷之。
熙甯初,王安石秉政,悅其才,用為編修三司條例官,加集賢校理、中書檢正。時經制南、北江群蠻,命為湖南、北察訪使。提點刑獄趙鼎言,峽州群蠻苦其酋剝刻,謀內附,辰州布衣張翹亦言南、北江群蠻歸化朝廷,遂以事屬惇。惇募流人李資、張等往招之,資、淫於夷婦,為酋所殺,遂致攻討,由是兩江扇動。神宗疑其擾命,安石戒惇勿輕動,惇竟以三路兵平懿、洽、鼎州。以蠻方據潭之梅山,遂乘勢而南。轉運副使蔡燁言是役不可亟成,神宗以為然,專委于燁,安石主惇,爭之不已。既而燁得蠻地,安石恨燁沮惇,乃薄其賞,進惇修起居注,以是兵久不決。
召惇還,擢知制誥、直學士院、判軍器監。三司火,神宗禦樓觀之,惇部役兵奔救,過樓下,神宗問知為惇,明日命為三司使。呂惠卿去位,鄧綰論惇同惡,出知湖州,徙杭州。入為翰林學士。元豐三年,拜參知政事。朱服為禦史,惇密使客達意於服,為服所白。惇父冒占民沈立田,立遮訴惇,惇系之開封。坐二罪,罷知蔡州,又曆陳、定二州。五年,召拜門下侍郎。豐稷奏曰:「官府肇新而惇首用,非稽古建官意。」稷坐左遷。諫官趙彥若又疏惇無行,不報。
哲宗即位,知樞密院事。宣仁後聽政,惇與蔡確矯唱定策功。確罷,惇不自安,乃駁司馬光所更役法,累數千言。其略曰:「如保甲、保馬一日不罷,有一日害。若役法則熙甯之初遽改免役,後遂有弊。今複為差役,當議論盡善,然後行之,不宜遽改,以貽後悔。」呂公著曰:「惇所論固有可取,然專意求勝,不顧朝廷大體。」光議既行,暴憤恚爭辨簾前,其語甚悖。宣仁後怒,劉摯、蘇轍、王覿、朱光庭、王岩叟、孫升交章擊之,黜知汝州。七八年間,數為言者彈治。
哲宗親政,有複熙甯、元豐之意,首起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於是專以「紹述」為國是,凡元祐所革一切複之。引蔡卞、林希、黃履、來之邵、張商英、周秩、翟思、上官均居要地,任言責,協謀朋奸,報復仇怨,小大之臣,無一得免,死者禍及其孥。甚至詆宣仁後,謂元祐之初,老奸擅國。又請發司馬光、呂公著塚,斫其棺。哲宗不聽,惇意不愜,請編類元祐諸臣章疏,識者知禍之未弭也。遂治劉安世、范祖禹諫禁中雇乳媼事,又以文及甫誣語書導蔡渭,使告劉摯、梁燾有逆謀,起同文館獄,命蔡京、安惇、蹇序辰窮治,欲覆諸人家。又議遣呂升卿、董必察訪嶺南,將盡殺流人。哲宗曰:「朕遵祖宗遺制,未嘗殺戮大臣,其釋勿治。」然重得罪者千餘人,或至三四謫徙,天下冤之。
惇用邢恕為禦史中丞,恕以北齊婁太后宮名宣訓,嘗廢孫少主立子常山王演,托司馬光語范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猶可慮。」又誘高士京上書,言父遵裕臨死屏左右謂士京曰:「神宗彌留之際,王珪遣高士充來問曰:'不知皇太后欲立誰?'我叱士充去之。」皆欲誣宣仁後,以此實之。惇遂追貶司馬光、王珪,贈遵裕奉國軍留後。結中官郝隨為助,欲追廢宣仁後,自皇太后、太妃皆力爭之。哲宗感悟,焚其奏,隨覘知之,密語惇與蔡卞。明日惇、卞再言,哲宗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廟乎?」惇、卞乃已。
惇又以皇后孟氏,元祐中宣仁後所立,迎合郝隨,勸哲宗起掖庭秘獄,托以左道,廢居瑤華宮。其後哲宗頗悔,乃歎曰:「章惇壞我名節。」惇又結劉友端相表裏,請建劉賢妃于中宮。
初,神宗用王安石之言,開熙、河,謀靈、夏,師行十餘年不息。迨聞永樂之敗,神宗當寧慟哭,循致不豫,故元祐宰輔推本其意,專務懷柔外國。西夏請故地,以非要害城砦還之。惇以為蹙國棄地,罪其帥臣,遂用淺攻撓耕之說,肆開邊隙,絕夏人歲賜,進築汝遮等城,陝西諸道興役五十餘所,敗軍覆將,複棄青唐,死傷不可計。知天下怨己,欲塞其議,請詔中外察民妄語者論如律。優立賞邏,告訐之風浸盛。民有被酒狂訛者,詔貸其死,惇竟論殺之。用刑愈峻,然不能遏也。
哲宗崩,皇太后議所立,惇厲聲曰:「以禮律言之,母弟簡王當立。」皇太后曰:「老身無子,諸王皆是神宗庶子。」惇複曰:「以長則申王當立。」皇太后曰:「申王病,不可立。」惇尚欲言,知樞密院事曾布叱之曰:「章惇,聽太后處分。」皇太后決策立端王,是為徽宗,遷惇特進,封申國公。
為山陵使,靈陷澤中,逾宿而行。言者劾其不恭,罷知越州,尋貶武昌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右正言任伯雨論其欲追廢宣仁後,又貶雷州司戶參軍。初,蘇轍謫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惇又以為強奪民居,下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已。至是,惇問舍於是民,民曰:「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徙睦州,卒。
惇敏識加人數等,窮凶稔惡,不肯以官爵私所親,四子連登科,獨季子援嘗為校書郎,餘皆隨牒東銓仕州縣,訖無顯者。
妻張氏甚賢,惇之入相也,張病且死,屬之曰:「君作相,幸勿報怨。」既祥,惇語陳曰:「悼亡不堪,奈何?」曰:「與其悲傷無益,曷若念其臨絕之言。」惇無以對。
政和中,追贈觀文殿大學士。紹興五年,高宗閱任伯雨章疏,手詔曰:「惇詆誣宣仁後,欲追廢為庶人,賴哲宗不從其請,使其言施用,豈不上累泰陵?貶昭化軍節度副使,子孫不得仕於朝。」詔下,海內稱快,獨其家猶為《辨誣論》,見者哂之。
曾布字子宣,南豐人。年十三而孤,學于兄鞏,同登第,調宣州司戶參軍、懷仁令。
熙寧二年,徙開封,以韓維、王安石薦,上書言為政之本有二,曰厲風俗、擇人才。其要有八,曰勸農桑、理財賦、興學校、審選舉、責吏課、敘宗室、修武備、制遠人。大率皆安石指也。
神宗召見,論建合意,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加集賢校理,判司農寺,檢正中書五房。凡三日,五受敕告。與呂惠卿共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之法,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布疏言:「陛下以不世出之資,登延碩學遠識之臣,思大有為於天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橫議,和之於下。人人窺伺間隙,巧言醜詆,以嘩眾罔上。是勸沮之術未明,而威福之用未果也。陛下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則何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布欲堅神宗意,使專任安石以威脅眾,使毋敢言。故驟見拔用,遂修起居注、知制誥,為翰林學士兼三司使。韓琦上疏極論新法之害,神宗頗悟,布遂為安石條析而駁之,持之愈固。
七年,大旱,詔求直言,布論判官呂嘉問市易掊克之虐,大概以為:「天下之財匱乏,良由貨不流通;貨不流通,由商賈不行;商賈不行,由兼併之家巧為摧抑。故設市易於京師以售四方之貨,常低仰其價,使高於兼併之家而低於倍蓰之直,官不失二分之息,則商賈自然無滯矣。今嘉問乃差官于四方買物貨,禁客旅無得先交易,以息多寡為誅賞殿最,故官吏、牙駔惟恐裒之不盡而息之不夥,則是官自為兼併,殊非市易本意也。」事下兩制議,惠卿以為沮新法,安石怒,布遂去位。
惠卿參大政,置獄舉劾,黜布知饒州,徙潭州。複集賢院學士、知廣州。元豐初,以龍圖閣待制知桂州,進直學士、知秦州,改曆陳、蔡、慶州。元豐末,複翰林學士,遷戶部尚書。司馬光為政,諭令增捐役法,布辭曰:「免役一事,法令纖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義不可為。」元祐初,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曆真定、河陽及青、瀛二州。紹聖初,徙江寧,過京,留為翰林學士,遷承旨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進知院事。
初,章惇為相,布草制極其稱美,冀惇引為同省執政,惇忌之,止薦居樞府,故稍不相能。布贊惇「紹述」甚力,請甄賞元祐臣庶論更役法不便者,以勸敢言。惇遂興大獄,陷正人,流貶鐫廢,略無虛日,布多陰擠之。掖庭詔獄成,付執政蔽罪,法官謂厭魅事未成,不當處極典。布曰:「驢媚蛇霧,是未成否?」眾皆瞿然,於是死者三人。
惇以士心不附,詭情飾過,薦引名士彭汝礪、陳、張庭堅等,乞正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諡,勿毀墓僕碑,布以為無益之事。又奏:「人主操柄,不可倒持,今自丞弼以至言者,知畏宰相,不知畏陛下。臣如不言,孰敢言者?」其意蓋欲傾惇而未能。會哲宗崩,皇太后召宰執問誰可立,惇有異議,布叱惇使從皇太后命。
徽宗立,惇得罪罷,遣中使召蔡京钅巢院,拜韓忠彥左僕射。京欲探徽宗意,徐請曰:「麻詞未審合作專任一相,或作分命兩相之意。」徽宗曰:「專任一相。」京出,宣言曰:「子宣不復相矣。」已而複召曾肇草制,拜布右僕射,其制曰:「東西分台,左右建輔。」忠彥雖居上,然柔懦,事多決於布,布猶不能容。時議以元祐、紹聖均為有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明年,乃改元建中靖國,邪正雜用,忠彥遂罷去。布獨當國,漸進「紹述」之說。
明年,又改元崇甯,召蔡京為左丞,京與布異。會布擬陳佑甫為戶部侍郎,京奏曰:「爵祿者,陛下之爵祿,奈何使宰相私其親?」布婿陳迪,佑甫子也。布忿然爭辨,久之,聲色稍厲。溫益叱布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禮?」徽宗不悅而罷。禦史遂攻之,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潤州。
京積憾未已,加布以贓賄,令開封呂嘉問逮捕其諸子,鍛煉訊鞫,誘佐證使自誣而貸其罪。布落職,提舉太清宮、太平州居住。又降司農卿、分司南京。又以嘗薦學官趙諗而諗叛,責散官、衡州安置。又以棄湟州,責賀州別駕,又責廉州司戶。凡四年,乃徙舒州,複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大觀元年,卒於潤州,年七十二。後贈觀文殿大學士,諡曰文肅。
安惇,字處厚,廣安軍人。上舍及第,調成都府教授。上書論學制,召對,擢監察禦史。哲宗初政,許察官言事,諫議大夫孫覺請汰其不可者,詔劉摯推擇,罷惇為利州路轉運判官,曆夔州、湖北、江東三路。
紹聖初,召為國子司業,三遷諫議大夫。章惇、蔡卞造同文謗獄,使蔡京與惇雜治,二人肆其忮心,上言:「司馬光、劉摯、梁燾、呂大防等交通陳衍之徒,變先帝成法,懼陛下一日親政,必有欺君之誅,乃密為傾搖之計。於是疏隔兩宮,斥隨龍內侍,以去陛下之腹心;廢顧命大臣,以翦陛下之羽翼。縱釋先帝之所罪,收用先帝之所棄。無君之惡,同司馬昭之心;擅事之跡,過趙高指鹿為馬。比詢究本末,得其情狀,大逆不道,死有餘責。」帝曰:「元祐人果如是乎?」惇、京曰:「誠有是心,特反形未具耳。」帝為誅衍,錮摯、燾子孫。遷禦史中丞。
劉後之受冊也,百官仗衛陳於大庭,是日天氣清晏,惇巍立班中,倡言曰:「今日之事,上當天心,下合人望。」朝士皆笑其奸佞。又鞫鄒浩事,檄廣東使者鐘正甫攝治之於新州,士大夫或千里會逮,踵蹇序辰初議,閱訴理書牘,被禍者七八百人,天下怨疾,為二蔡、二惇之謠。徽宗雅惡之。鄒浩還朝,惇言:「浩若複用,慮彰先帝之失。」帝曰:「立後,大事也。禦史中丞不言而浩獨敢言之,何為不可複用?」惇懼而退。陳請曰:「陛下欲開正路,取浩既往之善,惇乃詿惑主聽,規騁其私,若明示好惡,當自惇始。」乃以寶文閣待制知潭州,尋放歸田裏。
蔡京為相,複拜工部侍郎、兵部尚書。崇甯初,同知樞密院。卒,贈特進。
長子郊,後坐指斥誅。流其次子邦于涪而追貶惇單州團練副使,其祀遂絕。人以為惇平生數陷忠良之報雲。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蔡京(弟卞子攸翛族子崈)趙良嗣(張覺郭藥師附)
蔡京字元長,興化仙遊人。登熙甯三年進士第,調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使遼還,拜中書舍人。時弟卞已為舍人,故事,入官以先後為序,卞乞班京下。兄弟同掌書命,朝廷榮之。改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
元豐末,大臣議所立,京附蔡確,將害王珪以貪定策之功,不克。司馬光秉政,複差役法,為期五日,同列病太迫,京獨如約,悉改畿縣雇役,無一違者。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已而台諫言京挾邪壞法,出知成德軍,改瀛州,徙成都。諫官范祖禹論京不可用,乃改江、淮、荊、浙發運使,又改知揚州。曆鄆、永興軍,遷龍圖閣直學士,複知成都。
紹聖初,入權戶部尚書。章惇複變役法,置司講議,久不決。京謂惇曰:「取熙甯成法施行之爾,何以講為?」惇然之,雇役遂定。差雇兩法,光、惇不同。十年間京再蒞其事,成於反掌,兩人相倚以濟,識者有以見其奸。
卞拜右丞,以京為翰林學士兼侍讀,修國史。文及甫獄起,命京窮治,京捕內侍張士良,令述陳衍事狀,即以大逆不道論誅,並劉摯、梁燾劾之。衍死,二人亦貶死,皆錮其子孫。王岩叟、范祖禹、劉安世複遠竄。京覬執政,曾布知樞密院,忌之,密言卞備位承轄,京不可以同升,但進承旨。
徽宗即位,罷為端明、龍圖兩學士,知太原,皇太后命帝留京畢史事。逾數月,諫官陳論其交通近侍,坐斥,京亦出知江寧,頗怏怏,遷延不之官。禦史陳次升、龔、陳師錫交論其惡,奪職,提舉洞霄宮,居杭州。
童貫以供奉官詣三吳訪書畫奇巧,留杭累月,京與遊,不舍晝夜。凡所畫屏幛、扇帶之屬,貫日以達禁中,且附語言論奏至帝所,由是帝屬意京。又太學博士范致虛素與左街道錄徐知常善,知常以符水出入元符後殿,致虛深結之,道其平日趣向,謂非相京不足以有為。已而宮妾、宦官合為一詞譽京,遂擢致虛右正言,起京知定州。崇甯元年,徙大名府。韓忠彥與曾布交惡,謀引京自助,複用為學士承旨。徽宗有意修熙、豐政事,起居舍人鄧洵武黨京,撰《愛莫助之圖》以獻,徽宗遂決意用京。忠彥罷,拜尚書左丞,俄代曾布為右僕射。制下之日,賜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創法立制,先帝繼之,兩遭變更,國是未定。朕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頓首謝,願盡死。二年正月,進左僕射。
京起於逐臣,一旦得志,天下拭目所為,而京陰托「紹述」之柄,箝制天子,用條例司故事,即都省置講議司,自為提舉,以其党吳居厚、王漢之十余人為僚屬,取政事之大者,如宗室、冗官、國用、商旅、鹽澤、賦調、尹牧,每一事以三人主之。凡所設施,皆由是出。用馮、錢之議,複廢元祐皇后。罷科舉法,令州縣悉仿太學三舍考選,建辟雍外學于城南,以待四方之士。推方田於天下。榷江、淮七路茶,官自為市。盡更鹽鈔法,凡舊鈔皆弗用,富商巨賈嘗齎持數十萬緡,一旦化為流丐,甚者至赴水及縊死。提點淮東刑獄章糸宰見而哀之,奏改法誤民,京怒,奪其官。因鑄當十大錢,盡陷糸宰諸弟。禦史沈畸等用治獄失意,羈削者六人。陳子正匯以上書黥置海島。
南開黔中,築靖州。辰溪徭叛,殺漵浦令,京重為賞,募殺一首領者賜之絹三百,官以班行,且不令質究本末。荊南守馬成言:「有生徭,有省地徭,今未知叛者為何種族,若計級行賞,俱不能無枉濫。」蔣之奇知樞密院,恐忤京意,白言成不體國,京罷成,命舒代之,以剿無群徭為期。西收湟川、鄯、廓,取羊、夜郎地。
擢童貫領節度使,其後揚戩、藍從熙、譚稹、梁師成皆踵之。凡寄資一切轉行,祖宗之法蕩然無餘矣。又欲兵柄士心皆歸己,建澶、鄭、曹、拱州為四輔,各屯兵二萬,而用其姻昵宋喬年、胡師文為郡守。禁卒幹扌取月給錢五百,驟增十倍以固結之。威福在手,中外莫敢議。累轉司空,封嘉國公。
京既貴而貪益甚,已受僕射奉,複創取司空寄祿錢,如粟、豆、柴薪與亻兼從糧賜如故,時皆折支,亦悉從真給,但入熟狀奏行,帝不知也。
時元祐群臣貶竄死徙略盡,京猶未愜意,命等其罪狀,首以司馬光,目曰奸党,刻石文德殿門,又自書為大碑,遍班郡國。初,元符末以日食求言,言者多及熙寧、紹聖之政,則又籍範柔中以下為邪等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皆錮其子孫,不得官京師及近甸。五年,進司空、開府儀同三司、安遠軍節度使,改封魏國。
五年正月,彗出西方,其長竟天。帝以言者毀黨碑,凡其所建置,一切罷之。京免為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乙宮使。其党陰援于上,大觀元年,複拜左僕射。以南丹納土,躐拜太尉,受八寶,拜太師。
三年,台諫交論其惡,遂致仕。猶提舉修《哲宗實錄》,改封楚國,朝朔望。太學生陳朝老追疏京惡十四事,曰瀆上帝、罔君父、結奧援、輕爵祿、廣費用、變法度、妄製作、喜導諛、箝台諫、熾親黨、長奔競、崇釋老、窮土木、矜遠略。乞投畀遠方,以禦魑魅。其書出,士人爭相傳寫,以為實錄。四年五月,彗複出奎、婁間,禦史張克公論京輔政八年,權震海內,輕錫予以蠹國用,托爵祿以市私恩,役將作以葺居第,用漕船以運花石。名為祝聖而修塔,以壯臨平之山;托言灌田而決水,以符「興化」之讖。法名退送,門號朝京。方田擾安業之民,圜土聚徙郡之惡。不軌不忠,凡數十事。先是,禦史中丞石公弼、侍御史毛注數劾京,未允,至是,貶太子少保,出居杭。
政和二年,召還京師,複輔政,徙封魯國,三日一至都堂治事。京之去也,中外學官頗有以時政為題策士者。提舉淮西學士蘇或欲自售,獻議請索五年間策問,校其所詢,以觀向背,於是坐停替者三十餘人。初,國制,凡詔令皆中書門下議,而後命學士為之。至熙寧間,有內降手詔不由中書門下共議,蓋大臣有陰從中而為之者。至京則又患言者議己,故作御筆密進,而丐徽宗親書以降,謂之御筆手詔,違者以違制坐之。事無巨細,皆托而行,至有不類帝劄者,群下皆莫敢言。由是貴戚、近臣爭相請求,至使中人楊球代書,號曰「書楊」,京複病之而亦不能止矣。
既又更定官名,以僕射為太、少宰,自稱公相,總治三省。追封王安石、蔡確皆為王,省吏不復立額,至五品階以百數,有身兼十餘奉者。侍御史黃葆光論之,立竄昭州。拔故吏魏伯芻領榷貨,造料次錢券百萬緡進入,徽宗大喜,持以示左右曰:「此太師與我奉料也。」擢伯芻至徽猷閣待制。
京每為帝言,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於是鑄九鼎,建明堂,修方澤,立道觀,作《大晟樂》,制定命寶。任孟昌齡為都水使者,鑿大亻丕三山,創天成、聖功二橋,大興工役,無慮四十萬。兩河之民,愁困不聊生,而京亻間然自以為稷、契、周、召也。又欲廣宮室求上寵媚,召童貫輩五人,風以禁中逼側之狀。貫俱聽命,各視力所致,爭以侈麗高廣相誇尚,而延福宮、景龍江之役起,浸淫及于艮嶽矣。
宣和二年,令致仕。六年,以朱π為地,再起領三省。京至是四當國,目昏毛不能事事,悉決于季子絛。凡京所判,皆絛為之,且代京入奏。每造朝,侍從以下皆迎揖,占囁耳語,堂吏數十人,抱案後從,由是恣為奸利,竊弄威柄,驟引其婦兄韓為戶部侍郎,媒ろ密謀,斥逐朝士,創宣和庫式貢司,四方之金帛與府藏之所儲,盡拘括以實之,為天子之私財。宰臣白時中、李邦彥惟奉行文書而已,既不能堪。兄攸亦發其事,上怒,欲竄之,京力丐免,特勒停侍養,而安置韓黃州。未幾,褫絛侍讀,毀賜出身敕,而京亦致仕。方時中等白罷絛以撼京,京殊無去意。帝呼童貫使詣京,令上章謝事,貫至,京泣曰:「上何不容京數年,當有相讒譖者。」貫曰:「不知也。」京不得已,以章授貫,帝命詞臣代為作三表請去,乃降制從之。
欽宗即位,邊遽日急,京盡室南下,為自全計。天下罪京為六賊之首,侍御史孫覿等始極疏其奸惡,乃以秘書監分司南京,連貶崇信、慶遠軍節度副使,衡州安置,又徙韶、儋二州。行至潭州死,年八十。
京天資凶譎,舞智禦人,在人主前,顓狙伺為固位計,始終一說,謂當越拘攣之俗,竭四海九州之力以自奉。帝亦知其奸,屢罷屢起,且擇與京不合者執政以尼之。京每聞將退免,輒入見祈哀,蒲伏扣頭,無複廉恥。燕山之役,京送攸以詩,陽寓不可之意,冀事不成得以自解。見利忘義,至於兄弟為參、商,父子如秦、越。暮年即家為府,營進之徒,舉集其門,輸貨僮隸得美官,棄紀綱法度為虛器。患失之心無所不至,根株結盤,牢不可脫。卒致宗社之禍,雖譴死道路,天下猶以不正典刑為恨。
卞字元度,與京同年登科,調江陰主簿。王安石妻以女,因從之學。元豐中,張ロ薦為國子直講,加集賢校理、崇政殿說書,擢起居舍人,曆同知諫院、侍御史。居職不久,皆以王安石執政親嫌辭。拜中書舍人兼侍講,進給事中。
哲宗立,遷禮部侍郎。使於遼,遼人頗聞其名。卞適有寒疾,命載以白馳車,典客者曰:「此,君所乘,蓋異禮也。」使還,以龍圖閣待制知宣州,徙江寧府,曆揚、廣、越、潤、陳五州。廣州寶貝叢湊,一無所取。及徙越,夷人清其去,以薔薇露灑衣送之。
紹聖元年,複為中書舍人,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發揚休光,正在史策。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考觀,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初,安石且死,悔其所作《日錄》,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他書代。至是,卞即防家取以上,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所修實錄、正史,於是呂大防、范祖禹、趙彥若、黃庭堅皆獲深譴。遷翰林學士。
四年,拜尚書左丞,專托「紹述」之說,上欺天子,下脅同列。凡中傷善類,皆密疏建白,然後請帝親劄付外行之。章惇雖钜奸,然猶在其術中。惇輕率不思,而卞深阻寡言,論議之際,惇毅然主持,卞或噤不啟齒。一時論者以為惇跡易明,卞心難見。
徽宗即位,諫官陳、任伯雨、禦史龔疏其兄弟奸惡,並數卞尊私史以厭宗廟之罪,伯雨言:「卞之惡有過於惇。去年封事,數千人皆乞斬惇、卞,公議於此可見矣。」遂陳其大罪有六,曰:「誣罔宣仁聖烈保佑之功,欲行追廢,一也;凡紹聖以來竄逐臣僚,皆卞啟而後行,二也;宮中厭勝事作,哲宗方疑,未知所處,惇欲召禮法官通議,卞雲:'既犯法矣,何用禮法官議?'皇后以是得罪,三也;編排元祐章牘,萋菲語言,被罪者數千人,議自卞出,四也;鄒浩以言忤旨,卞激怒哲宗,致之遠謫,又請治其親故送別之罪,五也;蹇序辰建看詳訴理之議,章惇遲疑未應,卞即以二心之言迫之,惇默不敢對,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凡此皆卞謀之而惇行之,六也。願亟正典刑,以謝天下。」詔以資政殿學士知江甯府,連貶少府少監、分司池州。
才逾歲,起知大名府,徙揚州,召為中太乙宮使,擢知樞密院。時京居相位,卞禮辭,不許。帝謀複湟、鄯,問于卞,卞以王厚、高永年對。與京合謀,竭府藏以事邊,募商人運糧,不復問其直貴賤。鄯、廓至斗米錢四千,束芻錢千二百,秦中騷困。及取三州,進金紫光祿大夫,永年竟為帳下執去以降。自是西方交兵,連年不息,追仇任伯雨所言,曲自辦理。至欲會獄證治,諸人坐貶。
卞居心傾邪,一意以婦公王氏所行為至當。兄晚達而位在上,致己不得相,故二府政事時有不合。京以中旨用童貫為陝西制置使,卞言不宜用宦者,右丞張康國引李憲故事以對,卞曰:「用憲已非美事,憲猶稍習兵,貫略無所長,異時必誤邊計。」帝令中書行之。京于帝前詆卞,卞求去,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
妖人張懷素敗,卞素與之遊,謂其道術通神,嘗識孔子、漢高祖,至稱為大士,坐降職。旋加觀文殿學士,拜昭慶軍節度使,入為侍讀,進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易節鎮東。
政和末,謁歸上塚,道死,年六十。贈太傅,諡曰文正。高宗即位,追責為甯國軍節度副使。紹興五年,又貶單州團練副使。
攸字居安,京長子也。元符中,監在京裁造院。徽宗時為端王,每退朝,攸適趨局,遇諸途,必下馬拱立,王問左右,知為蔡承旨子,心善之。及即位,記其人,遂有寵。
崇寧三年,自鴻臚丞賜進士出身,除秘書郎,以直秘閣、集賢殿修撰編修《國朝會要》,二年間至樞密直學士。京再入相,加龍圖閣學士兼侍讀,詳定《九域圖志》,修《六典》,提舉上清寶宮、秘書省兩街道錄院、禮制局。道、史官僚合百人,多三館雋遊,而攸用大臣子領袖其間,懵不知學,士論不與。初置宣和殿,命為大學士,賜球文方團金帶,改淮康軍節度使。
帝將去京,先逐其党劉、劉煥等,使禦史中丞王安中劾之。攸通籍禁庭,聞其事,亟請間百拜以懇,帝意遂解。其後與京權勢日相軋,浮薄者複間之,父子各立門戶,遂為仇敵。攸別居賜第,嘗詣京,京正與客語,使避之,攸甫入,遽起握父手為胗視狀,曰:「大人脈勢舒緩,體中得無有不適乎?」京曰:「無之。」攸曰:「禁中方有公事。」即辭去。客竊窺見,以問京,京曰:「君固不解此,此兒欲以為吾疾而罷我也。」閱數日,京果致仕。以季弟絛鍾愛于京,數請殺之,帝不許。
攸曆開府儀同三司、鎮海軍節度使、少保,進見無時,益用事,與王黼得預宮中秘戲,或侍曲宴,則短衫窄褲,塗抹青紅,雜倡優侏儒,多道市井淫謔浪語,以蠱帝心。妻宋氏出入禁掖,子行領殿中監,視執政,寵信傾其父。帝留意道家者說,攸獨倡為異聞,謂有珠星璧月、跨鳳乘龍、天書雲篆之符,與方士林靈素之徒爭證神變事。於是神霄、玉清之祠遍天下,咎端自攸興矣。
童貫伐燕,以攸副宣撫,攸童不習事,謂功業可唾手致。入辭之日,二美嬪侍上側,攸指而請曰:「臣成功歸,乞以是賞。」帝笑而弗責。涿州留守郭藥師擁所部八千人舉涿、易二州降,進攸少傅。王師入燕,進少師,封英國公。還,領樞密院。王黼罷政,帝欲大用攸,既而悔之,但進太保,徙封燕。帝欲內禪,親書「傳位東宮」字授李邦彥,邦彥卻立不敢承,遂以付攸。攸退,屬其客給事中吳敏,議遂定。
靖康元年,從上皇南下。及還都,始責為大中大夫,繼而安置永州,連徙潯、雷。京死,禦史言攸罪不減乃父,燕山之役禍及宗社,驕奢淫載籍所無,當竄諸海島。詔置萬安軍,尋遣使者隨所至誅之。
翛初以恩澤為親衛郎、秘書丞,至保和殿學士。宣和中,拜禮部尚書兼侍講。時弟兄亦知事勢日異,其客傅墨卿、孫傅等複語之曰:「天下事必敗,蔡氏必破,當亟為計。」翛心然之,密與攸議,稍持正論,故與京異。然皆蓄縮不敢明言,遂引吳敏、李綱、李光、楊時等用之,以挽物情。尋加大學士,提舉醴泉觀。
欽宗立,翛上募兵陝西策,自請行,又勸西幸,帝頗採納,俾知京兆府。計垂就,攸忌其功成,會金破濬州,徽宗南幸,攸假徽宗旨,請翛守鎮江,改資政殿大學士。或謂翛前計已乖,宜勿行。翛幸得去,不復辭。流言至京師,謂將復辟於鎮江。帝趣迎上皇還,而責翛昭信軍節度副使。
攸之誅也,禦史陳述且行,帝取詔批其尾曰:「翛亦然。」於是並誅。
者,京族子也。性矯妄,善談鬼神事。當承門蔭,固推與庶兄,宗族稱為賢。崇甯初,京黨以學行修飭聞諸朝,與泉州布衣呂注皆著道士服。召入謁,累官拜給事中兼侍讀。
京去位,為言者所攻,以顯謨閣待制提舉崇福宮。言者複論其不學無文,結豪民,規厚利,持道家吐納之說以為論思,侍立集英瞑目自若為不恭,遂奪職。陳正匯上京變事,置獄京師,具陳在杭州時,日聞盛言京有後福,獄上,詔削其籍。京複相,徽宗戒毋得用但複集英殿修撰,旋還待制,提點洞霄宮。宣和中,卒。
趙良嗣,本燕人馬植,世為遼國大族,仕至光祿卿。行汙而內亂,不齒於人。政和初,童貫出使,道盧溝,植夜見其侍史,自言有滅燕之策,因得謁。童貫與語,大奇之,載與歸,易姓名曰李良嗣。薦諸朝,即獻策曰:「女真恨遼人切骨,而天祚荒淫失道。本朝若遣使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真,與之相約攻遼,其國可圖也。」議者謂祖宗以來,雖有此道,以其地接諸蕃,禁商賈舟船不得行,百有餘年矣。一旦啟之,懼非中國之利。徽宗召見,問所來之因,對曰:「遼國必亡,陛下念舊民遭塗炭之苦,複中國往昔之疆,代天譴責,以治伐亂,王師一出,必壺漿來迎。萬一女真得志,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事不侔矣。」帝嘉納之,賜姓趙氏,以為秘書丞,圖燕之議自此始。遷直龍圖閣,提點萬壽觀,加右文殿修撰。
宣和二年二月,使于金國,見其主阿骨打,議取燕、雲。使還,進徽猷閣待制。自是將命至六七,頗能緩頰盡心,與金爭議,進龍圖閣直學士。既得燕山,又加延康殿學士、提舉上清宮,官至光祿大夫。
良嗣言:「頃在北國,與燕中豪士劉范、李及族兄柔吉三人結義同心,欲拔幽、薊歸朝,瀝酒於北極祠下,祈天為約,俟他日功成,即掛冠謝事,以表本心,初非取功名而徼富貴也。賴陛下威靈,今日之事幸而集,顧前日之約豈可欺哉?願許臣致仕,使得買田歸耕,令有識者曰:'此平燕首謀之人,得請閑退,天下美事也。'不然,則臣為敢欺神明,何所不至?」凡三上章,詔不許。既而朝廷納張覺,良嗣爭之雲:「國家新與金國盟,如此必失其歡,後不可悔。」不聽。坐奪職,削五階。
靖康元年四月,禦史胡舜陟論其結成邊患,敗契丹百年之好,使金寇侵陵,禍及中國,乞戮之於市。時已竄郴州,詔廣西轉運副使李升之即所至梟其首,徙妻子于萬安軍。
張覺,平州義豐人也。在遼國第進士,為遼興軍節度副使。鎮民殺其節度使蕭諦裏,覺拊定亂者,州人推領州事。燕王淳死,覺知遼必亡,籍丁壯五萬人,馬千匹,練兵為備。蕭後遣時立愛來知州,拒弗納。
金人入燕,訪覺情狀於遼故臣康公弼,公弼言彼何能為,當示以不疑,乃以為臨海軍節度使,任知平州。遼相左企弓等將歸東,粘罕欲先遣兵擒覺,公弼曰:「如此是趣之叛也,我請使焉而觀之。」遂往見覺。覺曰:「契丹八路皆陷,今獨平州存,敢有異志?所以未釋甲者,防蕭幹耳。」厚賂公弼使還。公弼道其語,粘罕信之,升平州為南京,加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企弓、公弼與曹勇義、虞仲文皆東遷。
時燕民盡徙,流離道路。或詣覺訴:「公弼、企弓等不能守燕,致吾民如是。能免我者,非公而誰?」覺召僚屬議,皆曰:「近聞天祚複振於松漠,金人所以急趨山西者,畏契丹議其後也。公能仗大義,迎故主以圖興複,責企弓等之罪而殺之,縱燕人歸燕,南朝宜無不納。儻金人西來,內用營、平之兵,外藉南朝之援,何所懼乎?」覺又訪于翰林學士李石,亦以為然。乃殺企弓等四人,複稱保大三年,繪天祚像於廳事,每事告而後行。呼父老諭曰:「女真,仇也,豈可從?」指其像曰:「此非汝主乎,豈可背?當相約以死,必不得已則歸中國。」燕人尚義,皆景從。於是悉遣徙民歸。
石更名安弼,偕故三司使高党往燕山說王安中曰:「平州自古形勝之區,地方數百里,帶甲十余萬,覺文武全才,若為我用,必能屏翰王室。苟為不然,彼西迎天祚,北通蕭幹,將為吾肘腋患矣。」安中深然之,具奏於朝,願以身任其責,令安弼、党詣京師。徽宗以手劄付詹度曰:「本朝與金國通好,信誓甚重,豈當首違?金人昨所以不即討覺者,以兵在關中而覺抗榆關故也。今既已東去,他日西來,則覺蕞爾數城,恐未易當。為今之計,姑當密示羈縻足矣。」而度數誘致之,諷令內附。
宣和五年六月,覺遣書至安撫司雲:「金虜恃虎狼之強,驅徙燕京富家巨室,止留空城以塞盟誓,緬想大朝,亦非得已。遺民假道當管,冤痛之聲,盈于衢路。州人不忍,僉謂宜抗賊命,以存生靈,使複父母之邦,且為大朝守禦之備,已盡遣其人過界,謹令掌書記張鈞、參謀軍事張敦固詣安撫司聽命。」
金人聞覺叛,遣闍母國王將三千騎來討,覺帥兵迎拒之于營州,闍母以兵少,不交鋒而退,大書於門,有「今冬複來」之語。覺遂妄以大捷聞,朝廷建平州為泰寧軍,拜覺節度使,以安弼、黨、鈞、敦固皆為徽猷閣待制,宣撫司犒以銀絹數萬。詔命至,覺喜,遠出迎。金人諜知,舉兵來,覺不得返,同其弟挾所被詔敕奔燕。母妻先寓營州,為金人所得,弟聞之,亟往降,獻其詔敕。金人圍平州,覺之從弟及侄固守,金人以納叛為責,且求餉糧,凡攻擊數月,州民數千潰圍走,莫肯降。
金人既平二州,始來索覺,王安中諱之。索愈急,乃斬一人貌類者去。金人曰:「此非覺也。覺匿于王宣撫甲仗庫,若不與我,我自以兵取之。」安中不得已,引覺出,數其過,使行刑,覺語殊不遜。既死,函首送之,燕之降將及常勝軍皆泣下,郭藥師曰:「若來索藥師,當奈何?」自是解體,金人終用是啟釁雲。
郭藥師,渤海鐵州人也。遼之將亡,燕王淳募遼東饑民為兵,使之報怨於女真,目曰「怨軍」,藥師為之渠首。明年,其兩營叛,藥師殺叛者羅青。都統蕭幹留二千人為四營,以藥師及張令徽、劉舜仁、甄五臣為將。淳建號于燕,改「怨軍」為「常勝軍」,擢藥師至諸衛上將軍、涿州留守。淳死,蕭後立,蕭幹專,國人貳。
宣和四年九月,藥師擁所部八千人奉涿、易二州來歸,詔以為恩州觀察使。王師北討,劉延慶與幹軍于盧溝,藥師曰:「幹以全師抗我,燕城必虛,選勁騎襲之,可得也。」延慶遣藥師與諸將帥兵六千,夜半渡河,倍道而進。質明,甄五臣領五千騎奪迎春門以入,大軍繼至,下令納燕人降而盡殺契丹雜虜。藥師遣人諭蕭後,使趣降,後密詔蕭幹還戰於三市,藥師失馬,幾為所擒,遂以敗還,猶進安遠軍承宣使。十二月,拜武泰軍節度使。五年正月,加檢校少保,同知燕山府。
詔入朝,徽宗禮遇甚厚,賜以甲第姬妾。張水嬉于金明池,使觀之,命貴戚大臣更互設宴。又召對於後苑延春殿,藥師拜廷下,泣言:「臣在虜,聞趙皇如在天上,不謂今日得望龍顏。」帝深褒稱之,委以守燕,對曰:「願效死。」又令取天祚以絕燕人之望,變色而言曰:「天祚,臣故主也,國破出走,臣是以降。陛下使臣畢命他所,不敢辭,若使反故主,非所以事陛下,願以付他人。」因涕泣如雨。帝以為忠,解所禦珠袍及二金盆以賜。藥師出,諭其下曰:「此非吾功,汝輩力也。」即剪盆分給之。加檢校少傅,歸鎮。
蕭干犯塞,藥師破其眾於峰山,生擒阿魯太師,獲耶律德光尊號寶劍檢、塗金印,幹尋為部下所殺。策勳加檢校太傅。
初,王安中知燕山府,詹度與藥師同知,藥師自以節鉞,欲居度上。度稱御筆所書有序,藥師不從。加以常勝軍肆橫,藥師右之,度不能制,告於朝廷。慮其交惡,命度與河間蔡靖兩易。靖至,坦懷待之,藥師亦重靖,稍為抑損,安中但諂事之,朝廷亦曲徇其意,所請無不從。良械精甲,多遣部曲貿易他道,為奇巧之物以奉權貴宦侍,於是譽言日聞。專制一路,增募兵號三十萬,而不改左衽,朝論頗以為慮。亟拜太尉,召入朝,辭不至。
帝令童貫行邊,陰察其去就,不然,則挾之偕來。貫至燕,藥師迎于易州,再拜帳下,貫避之,曰:「汝今為太尉,位視二府,與我等耳,此禮何為?」藥師曰:「太師,父也。藥師唯拜我父,焉知其他?」貫釋然。遂邀貫視師,至於迥野,略無人跡,藥師下馬,當貫前掉旗一揮,俄頃,四山鐵騎耀日,莫測其數。貫眾皆失色。歸為帝言,藥師必能抗虜,蔡攸亦從中力主之。金使賀天寧節歸,送伴使見藥師兵,遇之于道,金使為之斂馬引避。鄉兵或持矛揭取其羊寧,皆不敢爭,奏言藥師威聲遠振,攸益謂其可倚,故內地不復防制。屢有告變及得其通金國書,輒不省。
七年十二月,詹度言:「藥師瞻視不常,趣向懷異,蜂目烏喙,怙寵恃功,逆節已萌,兇橫日甚。今聞與金人交結,背負朝廷,興禍不遠,願早為之慮。」始詔遣官究實,而金兵已南下破檀、薊,至玉田。蔡靖遣藥師、張令徽、劉舜仁帥師出禦,其夕,令徽遁歸,靖與部使者詣藥師計事,藥師欲降,靖曰:「靖誓死報國,此何言邪?」引佩刀將自剄,藥師抱持之,並諸使者悉鎖于家。斡離不及郊,藥師率軍官迎拜,遂從以南。叛報至,帝猶秘其事,議封為燕王,割地與之,使世守,而已無及。
斡離不至慶源,聞天子內禪,欲回軍,藥師曰:「南朝未必有備,不如姑行。」其後趑趄京城,詰索宮省與邀取寶器服玩,皆藥師導之也。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黃潛善汪伯彥秦檜
黃潛善,字茂和,邵武人。擢進士第,宣和初,為左司郎。陝西、河東地大震,陵谷易處,徽宗命潛善察訪陝西,因往視。潛善歸,不以實聞,但言震而已。擢戶部侍郎,坐事謫亳州,以徽猷閣待制知河間府。
靖康初,金人入攻,康王開大元帥府,檄潛善將兵入援。張邦昌僭位,潛善趨白于帥府,王承制拜潛善為副元帥。
二年,高宗即位,拜中書侍郎。時上從人望,擢李綱為右相,綱將奏逐潛善及汪伯彥,右丞呂好問止之。未幾,潛善拜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綱遂罷。禦史張所言潛善奸邪,恐害新政,左遷所尚書郎,尋謫江州。太學生陳東論李綱不可去,潛善、伯彥不可任,潛善恚。會歐陽澈上書詆時事,語侵宮掖,帝謂其言不實,潛善乘間啟殺澈並東誅之,識與不識皆為之垂涕,帝悔焉。
明年,金人攻陝西,京東、山東盜起,潛善、伯彥匿不以聞。張遇焚真州,距行在六十裏,內侍邵成章疏潛善、伯彥誤國,成章坐除名。禦史馬伸亦以劾潛善、伯彥得罪,謫監濮州酒稅,道卒。
潛善進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鄆、濮相繼陷沒,宿、泗屢警,右丞許景衡以扈衛單弱,請帝避其鋒,潛善以為不足慮,率同列聽浮屠克勤說法。俄泗州奏金人且至,帝大驚,決策南渡。禦舟已戒,潛善、伯彥方共食,堂吏大呼曰:「駕行矣。」乃相視蒼黃鞭馬南馳。都人爭門而出,死者相枕藉,人無不怨憤。會司農卿黃鍔至江上,軍士聞其姓以為潛善也,爭數其罪,揮刃而前,鍔方辯其非是,而首已斷矣。
帝渡瓜州,幸鎮江,敵兵已躡其後。潛善、伯彥聯疏言艱難之時,不敢具文求退。中丞張澄劾之,乃罷潛善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落職居衡州。鄭又論潛善、伯彥均于誤國,而潛善之惡居多,王庭秀繼以為言,責置英州。諫官袁植乞斬之都市,帝不許。尋卒于梅州。
潛善猥持國柄,嫉害忠良。李綱既逐,張愨、宗澤、許景衡輩相繼貶死,憲諫一言,隨陷其禍,中外為之切齒。高宗末年有旨,潛善、余深、薛昂皆複官錄後。諫官淩哲言深、昂朋附蔡京,潛善專恣誤國,今盡複三人恩數,恐政刑失平,忠義解體。詔以潛善嘗任副元帥,特複元官,錄一子。
汪伯彥,字廷俊,徽之祁門人。登進士第,積官為虞部郎官。靖康改元,召見,獻河北邊防十策,直龍圖閣、知相州。是冬,金人陷真定,詔徙真定帥司於相,俾伯彥領之。
高宗以康王使金至磁,時金騎充斥,嘗有甲馬數百至城下,蹤跡王所在。伯彥亟以帛書請王還相,躬服橐,部兵逆王於河上。王勞之曰:「他日見上,當首以京兆薦公。」其受知自此始矣。未幾,王奉蠟書,開天下兵馬大元帥府,以伯彥為副將。王引兵渡河,謀所向,言人人殊,伯彥獨曰:「非出北門濟子城不可。」王喜曰:「廷俊言是也。」既濟,由大名曆鄆、濟達于南京,奏為集英殿修撰。
北兵薄京城,欽宗詔:金人見議通和,康王將兵,毋得輕動。伯彥以為然。宗澤曰:「女真狂譎,是欲款我師爾。如即信之,後悔何及乎!宜亟進兵。」伯彥等難之。及城破,金人逼二帝北行,張邦昌僭立,王聞之涕泣。明年春,王承制除伯彥顯謨閣待制,升元帥,進直學士。高宗即位,擢知樞密院事。未幾,拜右僕射。
方高宗初政,天下望治。伯彥、潛善逾年在相位,專權自恣,不能有所經畫。禦史諫官,下至韋布內侍,皆劾奏之。罷伯彥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洪州,改提舉崇福宮,尋落職居永州。紹興初,複職,知池州、江東安撫大使。言者弗置,乃詔以舊職奉祠,尋知廣州。四年,帝追贈陳東、歐陽澈。舍人王居正論伯彥、潛善不已,複褫前職。
七年,帝謂輔臣曰:「元帥舊僚,往往淪謝,惟汪伯彥實同艱難。朕之故人,所存無幾,宜與牽複。」秦檜、張浚曰:「臣等已議曰郊恩取旨,更得天筆明其舊勞,庶幾內外孚信。」始伯彥之未第也,受館于王氏,檜嘗從之學,而浚亦伯彥所引,故共贊焉。九年,知宣州,過闕,帝謂檜曰:「伯彥便令之官,庶免紛紜。」又曰:「伯彥潛藩舊僚,去國七年。漢之高、光不忘豐沛、南陽故舊,皆人情之常。」伯彥上所著《中興日曆》五卷,拜檢校少傅、保信軍節度使。十年,請祠,從之。明年五月,卒,贈少師,諡忠定。
初,伯彥既去相州,金人執其子軍器監丞似,使割地以至相州,守臣趙不試固守不下,遂拘而北,久之乃還。或雲似之得歸,伯彥實使人贖之。似後更名召嗣。
秦檜,字會之,江寧人。登政和五年第,補密州教授。繼中詞學兼茂科,曆太學學正。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鎮,檜上兵機四事:一言金人要請無厭,乞止許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詐,守禦不可緩;三乞集百官詳議,擇其當者載之誓書;四乞館金使於外,不可令入門及引上殿。不報。除職方員外郎。尋屬張邦昌為幹當公事,檜言:「是行專為割地,與臣初議矛盾,失臣本心。」三上章辭,許之。
時議割三鎮以弭兵,命檜借禮部侍郎與程為割地使,奉肅王以往。金師退,檜、至燕而還。禦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共薦檜,拜殿中侍御史,遷左司諫。王雲、李若水見金二酋歸,言金堅欲得地,不然,進兵取汴京。十一月,集百官議於延和殿,范宗尹等七十人請與之,檜等三十六人持不可。未幾,除禦史中丞。
閏十一月,汴京失守,二帝幸金營。二年二月,莫儔、吳自金營來,傳金帥命推立異姓。留守王時雍等召百官軍民共議立張邦昌,皆失色不敢答,監察禦史馬伸言於眾曰:「吾曹職為爭臣,豈容坐視不吐一辭?當共入議狀,乞存趙氏。」時檜為台長,聞伸言以為然,即進狀曰:
檜荷國厚恩,甚愧無報。今金人擁重兵,臨已拔之城,操生殺之柄,必欲易姓,檜盡死以辨,非特忠於主也,且明兩國之利害爾。趙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餘載。頃緣奸臣敗盟,結怨鄰國,謀臣失計,誤主喪師,遂致生靈被禍,京都失守,主上出郊,求和軍前。兩元帥既允其議,布聞中外矣,且空竭帑藏,追取服禦所用,割兩河地,恭為臣子,今乃變易前議,人臣安忍畏死不論哉?
宋於中國,號令一統,綿地萬里,德澤加于百姓,前古未有。雖興亡之命在天有數,焉可以一城決廢立哉?昔西漢絕於新室,光武以興;東漢絕于曹氏,劉備帝蜀;唐為朱溫篡奪,李克用猶推其世序而繼之。蓋基廣則難傾,根深則難拔。
張邦昌在上皇時,附會權幸,共為蠹國之政。社稷傾危,生民塗炭,固非一人所致,亦邦昌為之也。天下方疾之如仇讎,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傑必共起而誅之,終不足為大金屏翰。必立邦昌,則京師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天下之宗子不可滅。檜不顧斧鉞之誅,言兩朝之利害,願複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萬世利也。
金人尋取檜詣軍前。三月,金人立邦昌為偽楚。邦昌遺金書請還孫傅、張叔夜及檜,不許。初,二帝北遷,檜與傅、叔夜、何,司馬朴從至燕山,又徙韓州。上皇聞康王即位,作書貽粘罕,與約和議,俾檜潤色之。檜以厚賂達粘罕。會金主吳乞買以檜賜其弟撻懶為任用,撻懶攻山陽,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檜與妻王氏及婢僕一家,自軍中取漣水軍水砦航海歸行在。丙午,檜入見。丁未,拜禮部尚書,賜以銀帛。
檜之歸也,自言殺金人監己者奔舟而來。朝士多謂檜與、傅、樸同拘,而檜獨歸;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豈無譏訶之者,安得殺監而南?就令從軍撻懶,金人縱之,必質妻屬,安得與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樞密院李回與檜善,盡破群疑,力薦其忠。未對前一日,帝命先見宰執。檜首言「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及首奏所草與撻懶求和書。帝曰:「檜樸忠過人,朕得之喜而不寐。蓋聞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宗尹欲處之經筵,帝曰:「且與一事簡尚書。」故有禮部之命。從行王安道、馮由義、水砦丁不異及參議官並改京秩,舟人孫靖亦補承信郎。始,朝廷雖數遣使,但且守且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實自檜始。蓋檜在金庭首唱和議,故撻懶縱之使歸也。
紹興元年二月,除參知政事。七月,宗尹罷。先是,范宗尹建議討論崇甯、大觀以來濫賞,檜力贊其議,見帝意堅,反以此擠之。宗尹既去,相位久虛。檜揚言曰:「我有二策,可聳動天下。」或問何以不言,檜曰:「今無相,不可行也。」八月,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九月,呂頤浩再相,檜同秉政,謀奪其柄,風其黨建言:「周宣王內修外攘,故能中興,今二相宜分任內外。」頤浩遂建都督府于鎮江。帝曰:「頤浩專治軍旅,檜專理庶務,如種、蠡之分職可也。」
二年,檜奏置修政局,自為提舉,參知政事翟汝文同領之。未幾,檜面劾汝文擅治堂吏,汝文求去;諫官方孟卿一再論之,汝文竟罷。監察禦史劉一止,檜黨也,言:「宣王內修,修其所謂外攘之政而已。今簿書獄訟、官吏差除、土木營繕俱非所當急者。」屯田郎曾統亦謂檜曰:「宰相事無不統,何以局為?」檜皆不聽。既而有議廢局以搖檜者,一止及檢討官林待聘皆上疏言不可廢。七月,一止出臺,除起居郎,蓋自叛其說,識者笑之。
頤浩自江上還,謀逐檜,有教以引朱勝非為助者。詔以勝非同都督。給事中胡安國言勝非不可用,勝非遂以醴泉觀使兼侍讀。安國求去,檜三上章留之,不報。頤浩尋以黃龜年為殿中侍御史,劉為右司諫,蓋將逐檜。於是江躋、吳表臣、程、張燾、胡世將、劉一止、林待聘、樓並落職予祠,台省一空,皆檜黨也。檜初欲傾頤浩,引一時名賢如安國、燾、輩布列清要。頤浩問去檜之術于席益,益曰:「目為黨可也。今黨魁胡安國在瑣闥,宜先去之。」蓋安國嘗問人材于遊酢,酢以檜為言,且比之荀文若。故安國力言檜賢于張浚諸人,檜亦力引安國。至是,安國等去,檜亦尋去。檜再相誤國,安國已死矣。黃龜年始劾檜專主和議,沮止恢復,植黨專權,漸不可長,至比檜為莽、卓。八月,檜罷,乃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前一日,上召直學士院綦禮入對,示以檜所陳二策,欲以河北人還金國,中原人還劉豫。帝曰:「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檜又言' 為相數月,可聳動天下',今無聞。」禮即以上意載訓辭,播告中外,人始知檜之奸。龜年等論檜不已,詔落職,榜朝堂,示不復用。三年,韓肖胄等使還,洎金使李永壽、王翊偕來,求盡還北俘,與檜前議吻合。識者益知檜與金人共謀,國家之辱未已也。
五年,金主既死,撻懶主議,卒成其和。二月,複資政殿學士,仍舊宮祠。六月,除觀文殿學士、知溫州。六年七月,改知紹興府。尋除醴泉觀使兼侍讀,充行宮留守;孟庾同留守,並權赴尚書、樞密院參決庶事。時已降詔將行幸,檜乞扈從,不許。帝駐蹕平江,召檜赴行在,用右相張浚薦也。十二月,檜以醴泉觀兼侍讀赴講筵。七年正月,何蘚使金還,得徽宗及寧德後訃,帝號慟發喪,即日授檜樞密使,恩數視宰臣。四月,命王倫使金國迎奉梓宮。
九月,浚求去,帝問:「誰可代卿?」浚不對。帝曰:「秦檜何如?」浚曰:「與之共事,始知其暗。」帝曰:「然則用趙鼎。」鼎於是複相。台諫交章論浚,安置嶺表。鼎約同列救解。與張守面奏,各數千百言,檜獨無一語。浚遂謫永州。始,浚、鼎相得甚,浚先達,力引鼎。嘗共論人才,浚劇談檜善,鼎曰:「此人得志,吾人無所措足矣!」浚不以為然,故引檜,共政方知其暗,不復再薦也。檜因此憾浚,反謂鼎曰:「上欲召公,而張相遲留。」蓋怒鼎使擠浚也。檜在樞府惟聽鼎,鼎素惡檜,由是反深信之,卒為所傾。鼎與浚晚遇於閩,言及此,始知皆為檜所賣。
十一月,奉使朱弁以書報粘罕死,帝曰:「金人暴虐,不亡何待?」檜曰:「陛下但積德,中興固有時。」帝曰:「此固有時,然亦須有所施為,然後可以得志。」
八年三月,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吏部侍郎晏敦複有憂色,曰:「奸人相矣。」五月,金遣烏陵思謀等來議和,與王倫偕至。思謀即宣和始通好海上者。議以吏部侍郎魏工館伴,工辭曰:「頃任禦史,嘗言和議之非,今不可專對。」檜問工所以不主和,工備言敵情。檜曰:「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工曰:「第恐敵不以誠待相公爾。」檜乃改命。六月,思謀等入見。帝愀然謂宰相曰:「先帝梓宮,果有還期,雖待二三年尚庶幾。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見,此所以不憚屈己,冀和議之速成也。」檜曰:「屈己議和,此人主之孝也。見主卑屈,懷憤不平,此人臣之忠也。」帝曰:「雖然,有備無患,使和議可成,邊備亦不可弛。」
十月,宰執入見,檜獨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兩端,此不足與斷大事。若陛下決欲講和,乞顓與臣議,勿許群臣預。」帝曰:「朕獨委卿。」檜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別奏。」又三日,檜複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堅,檜猶以為未也,曰:「臣恐別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別奏。」帝曰:「然。」又三日。檜複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確不移,乃出文字乞決和議,勿許群臣預。
鼎既去,檜獨專國,決意議和。中朝賢士,以議論不合,相繼而去。於是,中書舍人呂本中、禮部侍郎張九成皆不附和議,檜諭之使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正人者。」檜深憾之。殿中侍御史張戒上疏乞留趙鼎,又陳十三事論和議之非,忤檜。王庶與檜尤不合,自淮西入樞庭,始終言和議非是,疏凡七上,且謂檜曰:「而忘東都欲存趙氏時,何遺此敵邪?」檜方挾金人自重,尤恨庶言,故出之。
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願斬檜與王倫以謝天下。於是上下洶洶。檜謬為解救,卒械送銓貶昭州。陳剛中以啟賀銓,檜大怒,送剛中吏部,差知贛州安遠縣。贛有十二邑,安遠濱嶺,地惡瘴深,諺曰:「龍南、安遠,一去不轉。」言必死也。剛中果死。尋以銓事戒諭中外。既而校書郎許忻、樞密院編修官趙雍同日上疏,猶祖銓意,力排和議。雍又欲正南北兄弟之名,檜亦不能罪。曾開見檜,言今日當論存亡,不當論安危。檜駭愕,遂出之。司勳員外郎朱松、館職胡呈張擴、淩景夏、常明、範如圭同上一疏言:「金人以和之一字得志於我者十有二年,以覆我王室,以弛我邊備,以竭我國力,以懈緩我不共戴天之仇,以絕望我中國謳吟思漢之赤子,以詔諭江南為名,要陛下以稽首之禮。自公卿大夫至六軍萬姓,莫不扼腕憤怒,豈肯聽陛下北面為仇敵之臣哉!天下將有仗大義,問相公之罪者。」後數日,權吏部尚書張燾、吏部侍郎晏敦複、魏工、戶部侍郎李彌遜、梁汝嘉、給事中樓、中書舍人蘇符、工部侍郎蕭振、起居舍人薛徽言同班入奏,極言屈己之禮非是。新除禮部侍郎尹享獨上疏,且移書切責檜,檜始大怒,享於是固辭新命不拜。奉禮郎馮時行召對,言和議不可信,至引漢高祖分羹事為喻。帝曰:「朕不忍聞。」顰蹙而起。檜乃謫時行知萬州,尋亦抵罪。中書舍人勾龍如淵抗言於檜曰:「邪說橫起,胡不擇台官擊去之。」檜遂奏如淵為禦史中丞,首劾銓。
金使張通古、蕭哲以詔諭江南為名,檜猶恐物論咎己,與哲等議,改江南為宋,詔諭為國信。京、淮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凡四上疏力諫,有「金以劉豫相待」之語,且言兵勢重處,願以身當之,不許。哲等既至泗州,要所過州縣迎以臣禮,至臨安日,欲帝待以客禮,世忠益憤,再疏言:「金以詔諭為名,暗致陛下歸順之義,此主辱臣死之時,願效死戰以決勝敗。若其不克,委曲從之未晚。」亦不許。哲等既入境,接伴使範同再拜問金主起居,軍民見者,往往流涕。過平江,守臣向子不拜,乞致仕。哲等至淮安,言先歸河南地,且冊上為帝,徐議餘事。
檜至是欲上行屈己之禮,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業,豈可受金人封冊。」會三衙帥楊沂中、解潛、韓世良相率見檜曰:「軍民洶洶,若之何?」退,又白之台諫。於是勾龍如淵、李誼數見檜議國書事,如淵謂得其書納之禁中,則禮不行而事定。給事中樓亦舉「諒陰三年不言」事以告檜,於是定檜攝塚宰受書之議。帝亦切責王倫,倫諭金使,金使亦懼而從。帝命檜即館中見哲等受其書。金使欲百官備禮,檜使省吏朝服導從,以書納禁中。先一日,詔金使來,將盡割河南、陝西故地,又許還梓宮及母兄親族,初無需索。以參知政事李光素有時望,俾押和議榜以鎮浮言。又降禦劄賜三大將。
九年,金人歸河南、陝西故地,以王倫簽書樞密院事,充迎奉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藍公佐副之。判大宗正事士亻、兵部侍郎張燾朝八陵。帝謂宰執曰:「河南新複,宜命守臣專撫遺民,勸農桑,各因其地以食,因其人以守,不可移東南之財,虛內以事外。」帝雖聽檜和而實疑金詐,未嘗弛備也。
時張浚在永州,馳奏,力言以石晉、劉豫為戒,複遺書孫近,以「帝秦之禍,發遲而大」。徐俯守上饒,連南夫帥廣東,岳飛宣撫淮西,皆因賀表寓諷。俯曰:「禍福倚伏,情偽多端。」南夫曰:「不信亦信,其然豈然?雖虞舜之十二州,皆歸王化;然商於之六百里,當念爾欺!」飛曰:「救暫急而解倒懸,猶之可也;欲長慮而尊中國,豈其然乎?」他如秘書省正字汪應辰、樊光遠、澧州推官韓糸川、臨安府司戶參軍毛叔慶,皆言金人叵測;迪功郎張行成獻《詢蕘書》二十篇,大意言自古講和,未有終不變者,條具者皆豫備之策。檜悉加黜責,糸川貶循州。
七月,兀術殺其領三省事宗磐及左副元帥撻懶,拘王倫於中山府。蓋兀術以歸地為二人所主,將有他謀也。倫嘗密奏於朝,檜不之備,但趣倫進。時韓世忠有乘懈掩擊之請,檜言《春秋》不伐喪,與帝意合,遂已。
六月,檜奏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臣昨見撻懶有割地講和之議,故贊陛下取河南故疆。今兀術戕其叔撻懶,藍公佐歸,和議已變,故贊陛下定吊伐之計。願至江上諭諸帥同力招討。」卒不行。閏六月,貶趙鼎興化軍,以王次翁受檜旨,言其規圖複用也。言者不已,尋竄潮州。
時張俊克亳州,王勝克海州,嶽飛克郾城,幾獲兀術。張浚戰勝于長安,韓世忠勝於氵加口鎮,諸將所向皆奏捷,而檜力主班師。九月,詔飛還行在,沂中還鎮江,光世還池州,還太平。飛軍聞詔,旗靡轍亂,飛口去不能合。於是淮甯、蔡、鄭複為金人有。以明堂恩封檜莘國公。十一年,兀術再舉,取壽春,入廬州,諸將邵隆、王德、關師古等連戰皆捷。楊沂中戰拓皋,又破之。檜忽諭沂中及張俊遽班師。韓世忠聞之,止濠州不進;劉聞之,棄壽春而歸。自是不復出兵。
四月,檜欲盡收諸將兵權,給事中範同獻策,檜納之。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並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以宣撫司軍隸樞密院。六月,拜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徽宗實錄》成,遷少保,加封冀國公。先是,莫將、韓恕使金,拘於涿州。至是,兀術有求和意,縱之歸。檜複奏遣劉光遠、曹勳使金,又以魏良臣為通問使。未幾,良臣偕金使蕭毅等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尋遣何鑄報聘,許之。
十月,興嶽飛之獄。檜使諫官萬俟禼論其罪,張俊又誣飛舊將張憲謀反,於是飛及子雲俱送大理寺,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週三畏鞫之。十一月,貶李光藤州,範同罷參知政事。同雖附和議,以自奏事,檜忌之也。十二月,殺嶽飛。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獄遂上。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子雲及張憲殺於都市。天下冤之,聞者流涕。飛之死,張俊有力焉,語在《飛傳》。
十二年,胡銓再編管新州。八月,徽宗及顯肅、懿節二梓宮至行在。太后還慈甯宮。九月,加太師,進封魏國公。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檜以封兩國與蔡京、童貫同,請改封母為秦、魏國夫人。子喜舉進士,館客何溥赴南省,皆為第一。喜本王喚孽子,檜妻喚妹,無子,喚妻貴而妒,檜在金國,出喜為檜後。檜還,其家以喜見,檜喜甚。檜幸和議複成,益咎前日之異己者。先是,趙鼎貶潮州,王庶貶道州,胡銓再貶新州。至是,皆遇赦永不檢舉。曾開、李彌遜並落職。張俊本助和議,居位歲餘無去意,檜諷江邈論罷之。
十三年,賀瑞雪,賀雪自檜始。賀日食不見,是後日食多書不見。彗星常見,選人康倬上書言彗星不足畏,檜大喜,特改京秩。楚州奏鹽城縣海清,檜請賀,帝不許。知虔州薛弼言木內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詔付史館。於是修飾彌文,以粉飾治具,如鄉飲、耕籍之類節節備舉,為苟安余杭之計,自此不復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聞矣。
洪皓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致金酋室撚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室撚者,閣,粘罕之左右也。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檜嘗為之草檄,為室撚所見,故因皓歸寄聲。檜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張九成以鼓唱浮言貶,累及僧宗杲,編配,皆以語忤檜也。張邵亦坐與檜言金人有歸欽宗及諸王后妃意,斥為外祠。十四年,貶黃龜年,以前嘗論檜也。閩、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鍔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太學生張伯麟嘗題壁曰「夫差,爾忘越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故將解潛罷官閒居,辛永宗總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議,潛竄南安死,永宗編置肇慶死。趙鼎、李光皆再竄過海。皓之罪由白鍔延譽,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諷刺及檜者,為守臣所告也。
先是,議建國公出閣,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等七人論禮與檜意異,於是表臣等以討論不祥、懷奸附鼎皆罷。始,檜為上言:趙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終無子也,宜俟親子乃立。遂嗾禦史中丞詹大方言鼎邪謀密計,深不可測,與範沖等鹹懷異意,以徼無妄之福。沖嘗為資善翊善,故大方誣之。其後監察禦史王言帝未有嗣,宜祠高,詔築壇於圜丘東,皆檜意也。
台州曾惇獻檜詩稱「聖相」。凡投獻者以皋、夔、稷、契為不足,必曰「元聖」。檜乞禁野史。又命子喜以秘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五百九十卷。喜因太后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餘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羔上之,皆遷秩。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曆、時政亡失已多,是後記錄皆喜筆,無複有公是非矣。冬十月,右正言何若指程頤、張載遺書為專門曲學,力加禁絕,人無敢以為非。
十五年,喜除翰林學士兼侍讀。四月,賜檜甲第,命教坊樂導之入,賜緡錢金綿有差。六月,帝幸檜第,檜妻婦子孫皆加恩。檜先禁私史,七月,又對帝言私史害正道。時司馬遂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論著之書,其後李光家亦舉光所藏書萬卷焚之。十月,帝親書「一德格天」扁其閣。十六年正月,檜立家廟。三月,賜祭器,將相賜祭器自檜始。
先是,帝以彗星見求言。張浚上疏,言:「今事勢如養大疽于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願謀為豫備。不然,異時以國與敵者,反歸罪正議。」檜久憾浚,至是大怒,即落浚節鉞,貶連州,尋移永州。
十七年,改封檜益國公。五月,移貶洪皓于英州。八月,趙鼎死于吉陽軍。是夏,先有趙鼎遇赦永不檢舉之旨,又令月申存亡,鼎知之,不食而卒。自鼎之謫,門人故吏皆被羅織,雖聞其死而歎息者亦加以罪。又竄呂頤浩子摭於藤州。十二月,進士施鍔上《中興頌》、《行都賦》及《紹興雅》十篇,永免文解。自此頌詠導諛愈多。賜百官喜雪禦筵於檜第。
十八年,喜除知樞密院事,檜問胡寧曰:「外議如何?」寧曰:「以為公相必不襲蔡京之跡。」五月,李顯忠上恢復策,落軍職,與祠。六月,迪功郎王廷珪編管辰州,以作詩送胡銓也。閏八月,福州言民采竹實萬斛以濟饑。十一月,胡銓自新州移貶吉陽軍,以作頌謗訕也。
十九年,帝命繪檜像,自為贊。是歲,湖、廣、江西、建康府皆言甘露降,諸郡奏獄空。帝嘗語檜曰:「自今有奏獄空者,當令監司驗實。果妄誕,即按治,仍命禦史台察之。苟不懲戒,則奏甘露瑞芝之類,崇虛飾誕,無所不至。」帝雖眷檜,而不可蔽欺也如此。十二月,禁私作野史,許人告。
二十年正月,檜趨朝,殿司小校施全刺檜不中,磔於市。自是每出,列五十兵持長梃以自衛。是月,曹泳告李光子孟堅省記光所作私史,獄成,光竄已久,詔永不檢舉;孟堅編置峽州;朝士連坐者八人,皆落職貶秩;胡寅竄新州。泳由是驟用。五月,秘書少監湯思退奏以檜存趙氏本末付史館。六月,喜加少保。鄭煒告其鄉人福建安撫司機宜吳元美作《夏二子傳》,指蚊、蠅也;家有潛光亭、商隱堂,以亭號潛光,有心于党李,堂名商隱,無意于事秦。故檜尤惡之。編管右迪功郎安誠、布衣汪大圭,斬有蔭人惠俊、進義副尉劉允中,黥徑山僧清言,皆以訕謗也。時檜疾愈,朝參許肩輿,二孫扶掖,仍免拜。二十一年,朝散郎王揚英上書薦喜為相,檜奏揚英知泰州。
二十二年,又興王庶二子之奇之荀、葉三省、楊煒、袁敏求四大獄,皆坐謗訕。煒又以嘗登李光、蕭振之門,言時事也。於是光永不檢舉,振貶池州。二十三年,檜請下臺州于謝家取綦禮所受御筆繳進。檜初罷相,上有責檜語,欲泯其跡焉,是歲,進士黃友龍坐謗訕,黥配嶺南;內侍裴詠坐指斥,編管瓊州。二十四年二月,楊炬以弟煒舊累死賓州,炬編管邕州。何兌訟其師馬伸發端上金人書乞存趙氏,為分檜功,兌編管英州。三月,檜孫敷文閣待制塤試進士舉,省殿試皆為第一,檜從子享、育、姻党周夤,沈興傑皆登上第,士論為之不平。考官則魏師遜、湯思退、鄭仲熊、沈虛中、董德元也。師遜等初知貢舉,即語人曰:「吾曹可以富貴矣。」及廷試,檜又奏思退為編排,師遜為詳定。塤與第二人曹冠策皆攻專門之學,張孝祥策則主一德元老且及存趙事。帝讀塤策,皆檜、喜語,於是擢孝祥為第一,降塤第三。未幾,塤修撰實錄院,宰相子孫同領史職,前所無也。
帝嘗諭檜曰:「近輪對者,多謁告避免。百官輪對,正欲聞所未聞,可令檢舉約束。」檜擅政以來,屏塞人言,蔽上耳目,凡一時獻言者,非誦檜功德,則訐人語言以中傷善類。欲有言者恐觸忌諱,畏言國事,僅論銷金鋪翠、乞禁鹿胎冠子之類,以塞責而已。故帝及之,蓋亦防檜之壅蔽也。
衢州嘗有盜起,檜遣殿前司將官辛立將千人捕之,不以聞。晉安郡王因入侍言之,帝大驚,問檜,檜曰:「不足上煩聖慮,故不敢聞,盜平即奏矣。」退而求其故,知晉安言之,遂奏晉安居秀王喪不當給俸,月損二百緡,帝為出內帑給之。
二十五年二月,以沈長卿舊與李光啟譏和議,又與芮燁共賦《牡丹詩》,有「寧令漢社稷,變作莽乾坤」之句,為鄰人所告,長卿編置化州,燁武岡軍。靜江有驛名秦城,知府呂願中率賓僚共賦《秦城王氣詩》以媚檜,不賦者劉芮、李燮、羅博文三人而已。願中由此得召。又張扶請檜乘金根車,又有乞置益國官屬及議九錫者,檜聞之安然。十月,申禁專門之學。以太廟靈芝繪為華旗,凡郡國所奏瑞木、嘉禾、瑞瓜、雙蓮悉繪之。
趙令衿觀檜《家廟記》,口誦「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為汪召錫所告。禦史徐{吉喆}又論趙鼎子汾與令衿飲別厚贐,必有奸謀,詔送大理,拘令衿南外宗正司。檜於一德格天閣書趙鼎、李光、胡銓姓名,必欲殺之而後已。鼎已死而憾之不置,遂欲孥戮汾。檜忌張浚尤甚,故令衿之獄,張宗元之罷,皆波及浚。浚在永州,檜又使其死黨張柄知潭州,與郡丞汪召錫共伺察之。至是,使汾自誣與浚及李光、胡寅謀大逆,凡一時賢士五十三人皆與焉。獄成,而檜病不能書。
是月乙未,帝幸檜第問疾,檜無一語,惟流涕而已。喜奏請代居相位者,帝曰:「此事卿不當與。」帝遂命權直學士院沈虛中草檜父子致仕制。喜猶遣其子塤與林一飛、鄭冉夜見台諫徐喜、張扶謀奏請己為相。丙申,詔檜加封建康郡王,喜進少師,皆致仕,塤、堪並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是夜,檜卒,年六十六。後贈申王,諡忠獻。
檜兩據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忘仇ル倫。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盡。其頑鈍無恥者,率為檜用,爭以誣陷善類為功。其矯誣也,無罪可狀,不過曰謗訕,曰指斥,曰怨望,曰立黨沽名,甚則曰有無君心。凡論人章疏,皆檜自操以授言者,識之者曰:「此老秦筆也。」察事之卒,佈滿京城,小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陰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伺上動靜。郡國事惟申省,無一至上前者。檜死,帝方與人言之。
檜立久任之說,士淹滯失職,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與擢用。自其獨相,至死之日,易執政二十八人,皆世無一譽。柔佞易制者,如孫近、韓肖胄、樓、王次翁、范同、萬俟禼、程克俊、李文會、楊願、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餘堯弼、巫、章夏、宋朴、史才、魏師遜、施钜、鄭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躋政地。既共政,則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聽檜彈擊,輒以政府報之,由中丞、諫議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閱月,或半年即罷去。惟王次翁閱四年,以金人敗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論,檜德之深也。開門受賂,富敵于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人謂喜自檜秉政無日不鍛酒具,治書畫,特其細爾。
檜陰險如崖阱,深阻竟叵測。同列論事上前,未嘗力辨,但以一二語傾擠之。李光嘗與檜爭論,言頗侵檜,檜不答。及光言畢,檜徐曰:「李光無人臣禮。」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術。晚年殘忍尤甚,數興大獄,而又喜諛佞,不避形跡。
然檜死喜廢,其党祖述餘說,力持和議,以竊據相位者尚數人,至孝宗始蕩滌無餘。開禧二年四月,追奪王爵,改諡謬醜。嘉定元年,史彌遠奏複王爵、贈諡。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萬俟禼韓侂胄丁大全賈似道
萬俟禼字元忠,開封陽武縣人。登政和二年上舍第。調相州、潁昌府教授,曆太學錄、樞密院編修官、尚書比部員外郎。紹興初,盜曹成掠荊湖間,禼時避亂沅、湘,帥臣程昌寓以便宜檄禼權沅州事。成奄至城下,禼召土豪、集丁壯以守,成食盡乃退。除湖北轉運判官,改提點湖北刑獄。岳飛宣撫荊湖,遇禼不以禮,禼憾之。禼入覲,調湖南轉運判官,陛辭,希秦檜意,譖飛於朝。留為監察禦史,擢右正言。
時檜謀收諸將兵權,禼力助之,言諸大將起行伍,知利不知義,畏死不畏法,高官大職,子女玉帛,已極其欲,盍示以逗遛之罰,敗亡之誅,不用命之戮,使知所懼。
張俊歸自楚州,與檜合謀擠飛,令禼劾飛對將佐言山陽不可守。命中丞何鑄治飛獄,鑄明其無辜。檜怒,以禼代治,遂誣飛與其子雲致書張憲令虛申警報以動朝廷,及令憲措置使還飛軍;獄不成,又誣以淮西逗遛之事。飛父子與憲俱死,天下冤之。大理卿薛仁輔、寺丞李若朴、何彥猷言飛無罪,禼劾之;知宗正寺士亻請以百口保飛,禼又劾之,士亻竄死建州。劉洪道與飛有舊,禼劾其足恭媚飛。聞飛罷宜撫,抵掌流涕。於是洪道抵罪,終身不復。參政範同為檜所引,或自奏事,檜忌之,禼劾罷,再論同罪,謫居筠州。又為檜劾李光鼓倡,孫近朋比,二人皆被竄謫。
和議成,禼請詔戶部會計用兵之時與通和之後所費各幾何,若減於前日,乞以羨財別貯御前激賞庫,不許他用,蓄積稍實,可備緩急。梓宮還,以禼為贊宮按行使,內侍省副都知宋唐卿副之,禼請與唐卿同班上殿奏事,其無恥如此。張浚寓居長沙,禼妄劾浚卜宅逾制,至擬五鳳樓。會吳秉信自長沙還朝,奏浚宅不過眾人,常產可辦,浚乃得免。
除參知政事,充金國報謝使。使還,檜假金人譽己數千言,囑禼以聞,禼難之。他日奏事退,檜坐殿廬中批上旨,輒除所厚者官,吏鈐紙尾進,禼曰:「不聞聖語。」卻不視。檜大怒,自是不交一語。言官李文會、詹大方交章劾禼,禼遂求去。帝命出守,檜愈怒。給事中楊願封還詞頭,遂罷去,尋謫居歸州。遇赦,量移沅州。
二十五年,召還,除參知政事,尋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纂次太后回鑾事實,上之。張浚以禼與沈該居相位不厭天下望,上書言其專欲受命于金。禼見書大怒,以為金人未有釁,而浚所奏乃若禍在年歲間,浚坐竄謫。禼提舉刊修《貢舉敕令格式》五十卷、《看詳法意》四百八十七卷,書進,授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五,諡忠靖。
禼始附檜,為言官,所言多出檜意;及登政府,不能受鉗制,遂忤檜去。檜死,帝親政,將反檜所為,首召禼還。禼主和固位,無異於檜,士論益薄之。
韓侂胄位元組夫,魏忠獻王琦曾孫也。父誠,娶高宗憲聖慈烈皇后女弟,仕至寶甯軍承宣使。侂胄以父任入官,曆閣門祗候、宣贊舍人、帶禦器械。淳熙末,以汝州防禦使知閣門事。
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中外洶洶,趙汝愚議定策立皇子嘉王。時憲聖太后居慈福宮,而侂胄雅善慈福內侍張宗尹,汝愚乃使侂胄介宗尹以其議密啟太后。侂胄兩至宮門,不獲命,彷徨欲退,遇重華宮提舉關禮問故,入白憲聖,言甚懇切,憲聖可其議。禮以告侂胄,侂胄馳白汝愚。日已向夕,汝愚亟命殿帥郭杲以所部兵夜分衛南北內。翌日,憲聖太后即喪次垂簾,宰臣傳旨,命嘉王即皇帝位。
甯宗既立,侂胄欲推定策恩,汝愚曰:「吾宗臣也,汝外戚也,何可以言功?惟爪牙之臣,則當推賞。」乃加郭杲節鉞,而侂胄但遷宜州觀察使兼樞密都承旨。侂胄始觖望,然以傳導詔旨,浸見親幸,時時乘間竊弄威福。朱熹白汝愚當用厚賞酬其勞而疏遠之,汝愚不以為意。右正言黃度欲劾侂胄,謀泄,斥去。朱熹奏其奸,侂胄怒,使優人峨冠闊袖象大儒,戲于上前,熹遂去。彭龜年請留熹而逐侂胄。未幾,龜年與郡;侂胄進保甯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自是,胄益用事,而以抑賞故,怨汝愚日深。
川劉弼者,曩與侂胄同知閣門事,頗以知書自負。方議內禪時,汝愚獨與侂胄計議,弼弗得與聞,內懷不平,至是,謂侂胄曰:「趙相欲專大功,君豈惟不得節度,將恐不免嶺海之行矣。」侂胄愕然,因問計,弼曰:「惟有用台諫爾。」侂胄問:「若何而可?」弼曰:「御筆批出是也。」侂胄悟,即以內批除所知劉德秀為監察禦史,楊大法為殿中侍御史;罷吳獵監察禦史,而用劉三傑代之。於是言路皆侂胄之黨,汝愚之跡始危。
已而侂胄拜保甯軍節度使、提舉佑神觀。又設偽學之目,以網括汝愚、朱熹門下知名之士。用何澹、胡為言官。澹言偽學宜加風厲,或指汝愚為偽學罪首。條奏汝愚有十不遜,且及徐誼。汝愚謫永州,誼謫南安軍。慮他日汝愚複用,密諭衡守錢鍪圖之,汝愚抵衡暴薨。留正舊在都堂眾辱侂胄,至是,劉德秀論正引用偽黨,正坐罷斥。吏部尚書葉翥要侍郎倪思列疏論偽學,思不從,侂胄乃擢翥執政而免思官。侂胄加開府儀同三司。時台諫迎合侂胄意,以攻偽學為言,然憚清議,不欲顯斥熹。侂胄意未快,以陳賈嘗攻熹,召除賈兵部侍郎。未至,亟除沈繼祖台察。繼祖誣熹十罪,落職罷祠。三年,劉三傑入對,言前日偽黨,今變而為逆黨。侂胄大喜,即日除三傑為右正言,而坐偽學逆黨得罪者五十有九人。王氵允獻言令省部籍記偽學姓名,姚愈請降詔嚴偽學之禁,二人皆得遷官。施康年、陳讜、鄧友龍、林采皆以攻偽學久居言路,而張釜、張岩、程松率由此秉政。
四年,侂胄拜少傅,封豫國公。有蔡璉者嘗得罪,汝愚執而黥之。五年,侂胄使璉告汝愚定策時有異謀,具其賓客所言七十紙。侂胄欲逮彭龜年、曾三聘、徐誼、沈有開下大理鞫之,范仲藝力爭乃止。其年遷少師,封平原郡王。六年,進太傅。婺州布衣呂祖泰上書言道學不可禁,請誅侂胄,以周必大為相。侂胄大怒,決杖流欽州。言者希侂胄意,劾必大首植偽黨。降為少保。一時善類悉罹黨禍,雖本侂胄意,而謀實始京鏜。逮鏜死,侂胄亦稍厭前事,張孝伯以為不弛黨禁,後恐不免報復之禍。侂胄以為然,追複汝愚、朱熹職名,留正、周必大亦複秩還政,徐誼等皆先後複官。偽党之禁浸解。
三年,拜太師。監惠民局夏允中上書,請侂胄平章國政,侂胄繆為辭謝,乞致其仕,詔不許,允中放罷。時侂胄以勢利蠱士大夫之心,薛叔似、辛棄疾、陳謙皆起廢顯用,當時固有困於久斥,損晚節以規榮進者矣。若陳自強則以侂胄童子師,自選人不數年致位宰相,而蘇師旦、周筠又侂胄廝役也,亦皆預聞國政,超取顯仕。群小阿附,勢焰熏灼。侂胄凡所欲為,宰執惕息不敢為異,自強至印空名敕劄授之,惟所欲用,三省不預知也。言路厄塞,每月舉論二三常事而已,謂之月課。
或勸侂胄立蓋世功名以自固者,於是恢復之議興。以殿前都指揮使吳曦為興州都統,識者多言曦不可,主西師必叛,侂胄不省。安豐守厲仲方言淮北流民願歸附,會辛棄疾入見,言敵國必亂必亡,願屬元老大臣預為應變計,鄭挺、鄧友龍等又附和其言。開禧改元,進士毛自知廷對,言當乘機以定中原,侂胄大悅。詔中外諸將密為行軍之計。先是,楊輔、傅伯成言兵不可動,抵罪。至是,武學生華岳叩閽乞斬侂胄、蘇師旦、周筠以謝天下,諫議大夫李大異亦論止開邊。嶽下大理劾罪編置,大異斥去。
陳自強援故事乞命侂胄兼領平章,台諫鄧友龍等繼以為請,侂胄除平章軍國事。蕭逵、李壁時在太常,論定典禮,三日一朝,因至都堂,序班丞相之上,三省印並納其第。侂胄昵蘇師旦為腹心,除師旦安遠軍節度使。自置機速房於私第,甚者假作御筆,升黜將帥,事關機要,未嘗奏稟,人莫敢言。
二年,以薛叔似為京湖宣諭使;鄧友龍為兩淮宣諭使;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副之。徐邦憲自處州召見,以弭兵為言,忤侂胄意,削二秩。於是左司諫易衤、大理少卿陳景俊、太學博士錢廷玉皆起而言恢復之計矣。詔侂胄日一朝。友龍、叔似並升宣撫使。吳曦兼陝西、河東招撫使,皇甫斌副之。時鎮江武鋒軍統制陳孝慶複泗州及虹縣,江州統制許進複新息縣,光州孫成複褒信縣。捷書聞,侂胄乃議降詔趣諸將進兵。
未幾,皇甫斌兵敗于唐州;秦世輔至城固軍潰;郭倬、李汝翼敗於宿州,敵追圍倬,倬執統制田俊邁以遺敵,乃獲免。事聞,鄧友龍罷,以嶽丘代為宣撫使。侂胄既喪師,始覺為師旦所誤。侂胄招李壁飲酒,酒酣,語及師旦,壁微摘其過侂胄以為然。壁乃悉數其罪,贊侂胄斥去之。翌日,師旦謫韶州,斬郭倬於京口,流李汝翼、王大節、李爽於嶺南。
已而金人渡淮,攻廬、和、真、揚,取安豐、濠,又攻襄陽,至棗陽,乃以丘僉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軍馬。侂胄輸家財二十萬以助軍,而諭丘募人持書幣赴敵營,謂用兵乃蘇師旦、鄧友龍、皇甫斌所為,非朝廷意。金人答書辭甚倨,且多所要索,謂侂胄無意用兵,師旦等安得專。又遣書許還淮北流民及今年歲幣,金人乃有許意。
會招撫使郭倪與金人戰,敗於六合;金人攻蜀,吳曦叛,受金命稱蜀王。乞移書敵營伸前議,且謂金人指太師平章為首謀,宜免系銜。侂胄忿,坐罷。曦反狀聞,舉朝震駭。侂胄亟遺曦書,許以茅土之封,書未達而安內、楊巨源已率義士誅曦矣。侂胄連遣方信孺使北請和,以林拱辰為通謝使。金人欲責正隆以前禮賂,以侵疆為界,且索犒軍銀凡數千萬,而縛送首議用兵之臣。信孺歸,白事朝堂,不敢斥言,侂胄窮其說,乃微及之。侂胄大怒,和議遂輟。起辛棄疾為樞密都承旨。會棄疾死,乃以殿前副都指揮使趙淳為江、淮制置使,複銳意用兵。
自兵興以來,蜀口、漢、淮之民死於兵戈者,不可勝計,公私之力大屈,而侂胄意猶未已,中外憂懼。禮部侍郎史彌遠,時兼資善堂翊善,謀誅侂胄,議甚秘,皇子榮王入奏,楊皇后亦從中力請,乃得密旨。彌遠以告參知政事錢象祖、李壁。御筆雲:「韓侂胄久任國柄,輕啟兵端,使南北生靈枉罹凶害,可罷平章軍國事,與在外宮觀。陳自強阿附充位,不恤國事,可罷右丞相。日下出國門。」仍令權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以兵三百防護。象祖欲奏審,壁謂事留恐泄,不可。翌日,侂胄入朝,震呵止於途,擁至玉津園側殛殺之。
先一日,周筠謂侂胄,事將不善,侂胄與自強謀用林行可為諫議大夫,盡擊謀侂胄者。是日,行可方請對,自強坐待漏院,語同列曰:「今日大坡上殿。」俄侂胄先驅至,象祖色變。尋報侂胄已押出,象祖乃入奏。有詔斬蘇師旦於廣東。嘉定元年,金人求函侂胄首,乃命臨安府斫侂胄棺,取其首遺之。
始,侂胄以導達中外之言,遂見寵任。朱熹、彭龜年既以論侂胄去,貴戚吳琚語人曰:「帝初無固留侂胄意,使有一人繼言之,去之易爾。而一時台諫及執政大臣多其党與,故稔其惡以底大﹃。開禧用兵,帝意弗善也。侂胄死,甯宗諭大臣曰:「恢復豈非美事,但不量力爾。」
侂胄娶憲聖吳皇后侄女,無子,取魯<宜宜>子為後,名工彡,既誅侂胄,削籍流沙門島雲。
丁大全字子萬,鎮江人。面藍色。嘉熙二年舉進士,調蕭山尉。上謁帥閫,安撫使史岩之俟眾賓退,獨留大全,款曲甚至,期以他日必大用。大全為戚裏婢婿,寅緣以取寵位。事內侍盧允升、董宋臣。累官為大理司直、添差通判饒州。入為太府寺簿,調尚書茶鹽所檢閱江州分司,複兼樞密院編修官。拜右正言兼侍講,辭。改右司諫,拜殿中侍御史。
尋為右諫議大夫,進端明殿學士、僉書樞密院事,封丹陽郡侯,進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寶祐六年,拜參知政事。四月,拜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公。初,大全以袁為九江制置副使,貪且刻,逮系漁湖土豪,督促輸錢甚急。土豪怒,盡以魚舟濟北來之兵。太學生陳宗、劉黼、黃鏞、曾唯、陳宜中、林則祖等六人,伏闕上書訟大全。台臣翁應弼、吳衍為大全鷹犬,鈐制學校,貶逐宗等。
開慶元年九月,罷相,以觀文殿大學士判鎮江府。中書舍人洪芹繳言:「大全鬼蜮之資,穿窬之行,引用兇惡,陷害忠良,遏塞言路,濁亂朝綱。乞追官遠竄,以伸國法,以謝天下。」侍御史沈炎、右正言曹永年相繼論罷。監察禦史朱貔孫複論:「大全奸回險狡,狠毒貪殘,假陛下之刑威以箝天下之口,挾陛下之爵祿以籠天下之財。」監察禦史饒虎臣又論大全四罪:絕言路,壞人才,竭民力,誤邊防。再削其官。景定元年,詔守中奉大夫致仕。臣僚言「乞遠竄使不失刑。」詔送南康軍居住。台臣複以為言,追三官,移送南安軍居住。
明年,監察禦史劉應龍請加竄,追削兩官,移竄貴州團練使。與州守游翁明失色杯酒間,翁明訴大全陰造弓矢,將通蠻為不軌。朱礻┆孫以聞于朝。又明年,移置新州。太常少卿兼權直舍人院劉震孫繳奏乞移徙海島。四年正月,將官畢遷護送,舟過藤州,擠之于水而死。
賈似道字師憲,台州人,制置使涉之子也。少落魄,為遊博,不事操行。以父蔭補嘉興司倉。會其姊入宮,有寵于理宗,為貴妃,遂詔赴廷對,妃於內中奉湯藥以給之。擢太常丞、軍器監。益恃寵不檢,日縱游諸妓家,至夜即燕遊湖上不反。理宗嘗夜憑高,望西湖中燈火異常時,語左右曰:「此必似道也。」明日詢之果然,使京尹史岩之戒敕之。岩之曰:「似道雖有少年氣習,然其材可大用也。」尋出知澧州。
淳祐元年,改湖廣總領。三年,加戶部侍郎。五年,以寶章閣直學士為沿江制置副使、知江州兼江西路安撫使。一歲中,再遷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府,調度賞罰,得以便宜施行。九年,加寶文閣學士、京湖安撫制置大使。十年,以端明殿學士移鎮兩淮,年始三十餘。寶祐二年,加同知樞密院事、臨海郡開國公,威權日盛。台諫嘗論其二部將,即毅然求去。孫子秀新除淮東總領,外人忽傳似道已密奏不可矣,丞相董槐懼,留身請之,帝以為無有,槐終不敢遣子秀,以似道所善陸壑代之,其見憚已如此。四年,加參知政事。五年,加知樞密院事。六年,改兩淮宣撫大使。
自端平初,孟珙帥師會大元兵共滅金,約以陳、蔡為界。師未還而用趙範謀,發兵據ゾ、函,絕河津,取中原地,大元兵擊敗之,範僅以數千人遁歸。追兵至,問曰:「何為而敗盟也?」遂縱攻淮、漢,自是兵端大啟。
初,似道在漢陽,時丞相吳潛用監察禦史饒應子言,移之黃州,而分曹世雄等兵以屬江閫。黃雖下流,實兵沖。似道以為潛欲殺己,銜之。且聞潛事急時,每事先發後奏;帝欲立榮王子孟啟為太子,潛又不可。帝已積怒潛,似道遂陳建儲之策,令沈炎劾潛措置無方,致全、衡、永、桂皆破,大稱旨。乃議立孟啟,貶潛循州,盡逐其黨人。高達在圍中,恃其武勇,殊易似道,每見其督戰,即戲之曰:「巍巾者何能為哉!」每戰,必須勞始出,否即使兵士嘩于其門。呂文德諂似道,即使人呵曰:「宣撫在,何敢爾邪!」曹世雄、向士璧在軍中,事皆不關白似道,故似道皆恨之。以核諸兵費,世雄、士璧皆坐侵盜官錢貶遠州。每言于帝欲誅達,帝知其有功,不從。尋論功,以文德為第一,而達居其次。
明年,大元世祖皇帝登極,遣翰林侍讀學士、國信使郝經等持書申好息兵,且征歲幣。似道方使廖瑩中輩撰《福華編》稱頌鄂功,通國皆不知所謂和也。似道乃密令淮東制置司拘經等於真州忠勇軍營。
時理宗在位久,內侍董宋臣、盧允升為之聚斂以媚之。引薦奔競之士,交通賄賂,置諸通顯。又用外戚子弟為監司、郡守。作芙蓉閣、香蘭亭宮中,進倡優傀儡,以奉帝為游燕。竊弄權柄。台臣有言之者,帝宣諭去之,謂之「節貼」。
似道入,逐盧、董所薦林光世等,悉罷之,勒外戚不得為監司、郡守,子弟門客斂跡,不敢幹朝政。由是權傾中外,進用群小。取先朝舊法,率意紛更,增吏部七司法。買公田以罷和糴,浙西田畝有直千緡者,似道均以四十緡買之。數稍多,予銀絹;又多,予度牒告身。吏又恣為操切,浙中大擾。有奉行不至者,提領劉良貴劾之。有司爭相迎合,務以買田多為功,皆繆以七八鬥為石。其後,田少與磽瘠、虧租與佃人負租而逃者,率取償田主。六郡之民,破家者多。包恢知平江,督買田。至以肉刑從事。複以楮賤作銀關,以一準十八界會之三,自製其印文如「賈」字狀行之,十七界廢不用。銀關行,物價益踴,楮益賤。秋七月,彗出柳,光燭天,長數十丈,自四更見東方,日高始滅。台諫、布韋皆上書,言此公田不便,民間愁怨所致。似道上書力辯之,且乞罷政。帝勉留之曰;「公田不可行,卿建議之始,朕已沮之矣。今公私兼裕,一歲軍餉,皆仰於此。使因人言而罷之,雖足以快一時之議,如國計何!」有太學生蕭規、葉李等上書,言似道專政。命京尹劉良貴捃摭以罪,悉黥配之。後又行推排法。江南之地,尺寸皆有稅,而民力弊矣。
理宗崩,度宗又其所立,每朝必答拜,稱之曰「師臣」而不名,朝臣皆稱為「周公」。甫葬理宗,即棄官去,使呂文德報北兵攻下沱急,朝中大駭,帝與太後手為詔起之。似道至,欲以經筵拜太師,以典故須建節,授鎮東軍節度使,似道怒曰:「節度使粗人之極致爾!」遂命出節,都人聚觀。節已出,複曰:「時日不利。」亟命返之。宋制:節出,有撤關壞屋,無倒節理,以示不屈。至是,人皆駭歎。然下沱之報實無兵也。三年,又乞歸養。大臣、侍從傳旨留之者日四五至,中使加賜賚者日十數至,夜即交臥第外以守之。除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一月三赴經筵,三日一朝,赴中書堂治事。賜第葛嶺,使迎養其中。吏抱文書就第署,大小朝政,一切決于館客廖瑩中、堂吏翁應龍,宰執充位署紙尾而已。
似道雖深居,凡台諫彈劾、諸司薦辟及京尹、畿漕一切事,不關白不敢行,李芾、文天祥、陳文龍、陸達、杜淵、張仲微、謝章輩,小忤意輒斥,重則屏棄之,終身不錄。一時正人端士,為似道破壞殆盡。吏爭納賂求美職,其求為帥閫、監司、郡守者,貢獻不可勝計。趙氵晉輩爭獻寶玉,陳奕至以兄事似道之玉工陳振民以求進,一時貪風大肆。五年,複稱疾求去。帝泣涕留之,不從。令六日一朝,一月兩赴經筵。六年,命入朝不拜。朝退,帝必起避席,目送之出殿廷始坐。繼又令十日一入朝。
時襄陽圍已急,似道日坐葛嶺,起樓閣亭榭,取宮人娼尼有美色者為妾,日淫樂其中。惟故博徒日至縱博,人無敢窺其第者。其妾有兄來,立府門,若將入者,似道見之,縛投火中。嘗與群妾踞地鬥蟋蟀,所狎客入,戲之曰:「此軍國重事邪?」酷嗜寶玩,建多寶閣,日一登玩。聞餘有玉帶,求之,已徇葬矣,發其塚取之。人有物,求不予,輒得罪。自是,或累月不朝,帝如景靈宮亦不從駕。八年,明堂禮成,祀景靈宮。天大雨,似道期帝雨止升輅。胡貴嬪之父顯祖為帶禦器械,請如開禧故事,卻輅,乘逍遙輦還宮,帝曰平章云云,顯祖紿曰:「平章已允乘逍遙輦矣。」帝遂歸。似道大怒曰:「臣為大禮使,陛下舉動不得預聞,乞罷政。」即日出嘉會門,帝留之不得,乃罷顯祖,涕泣出貴嬪為尼,始還。
似道既專恣日甚,畏人議己,務以權術駕馭,不愛官爵,牢籠一時名士,又加太學餐錢,寬科場恩例,以小利啖之。由是言路斷絕,威福肆行。
自圍襄陽以來,每上書請行邊,而陰使台諫上章留己。呂文煥以急告,似道複申請之,事下公卿雜議。監察禦史陳堅等以為師臣出,顧襄未必能及淮,顧淮未必能及襄,不若居中以運天下為得。乃就中書置機速房以調邊事。時物議多言高達可援襄陽者,監察禦史李旺率朝士入言於似道。似道曰:「吾用達,如呂氏何?」旺等出,歎曰:「呂氏安則趙氏危矣。」文煥在襄,聞達且入援,亦不樂,以語其客。客曰:「易耳,今朝廷以襄陽急,故遣達援之,吾以捷聞,則達必不成遣矣。」文煥大以為然。時襄兵出,獲哨騎數人,即繆以大捷奏,然不知朝中實無援襄事也。襄陽降,似道曰:「臣始屢請行邊,先帝皆不之許,向使早聽臣出,當不至此爾。」
十月,其母胡氏薨,詔以天子鹵簿葬之,起墳擬山陵,百官奉襄事,立大雨中,終日無敢易位。尋起複入朝。
度宗崩。大兵破鄂,太學諸生亦群言非師臣親出不可。似道不得已,始開都督府臨安,然憚劉整,不行。明年正月,整死,似道欣然曰:「吾得天助也。」乃上表出師,抽諸路精兵以行,金帛輜重之舟,舳臚相銜百餘裏。至安吉,似道所乘舟膠堰中,劉師勇以千人入水曳之不能動,乃易他舟而去。至蕪湖,遣還軍中所俘曾安撫,以荔子、黃甘遺丞相伯顏,俾宋京如軍中,請輸歲幣稱臣如開慶約,不從。夏貴自合肥以師來會,袖中出編書示似道曰:「宋曆三百二十年。」似道俯首而已。時一軍七萬餘人,盡屬孫虎臣,軍丁家洲。似道與夏貴以少軍軍魯港。二月庚申夜,虎臣以失利報,似道倉皇出,呼曰:「虎臣敗矣!」命召貴與計事。頃之,虎臣至,撫膺而泣曰:「吾兵無一人用命也。」貴微笑曰:「吾嘗血戰當之矣。」似道曰:「計將安出?」貴曰:「諸軍已膽落,吾何以戰?公惟入揚州,招潰兵,迎駕海上,吾特以死守淮西爾。」遂解舟去。似道亦與虎臣以單舸奔揚州。明日,敗兵蔽江而下,似道使人登岸揚旗招之,皆不至,有為惡語慢罵之者。乃檄列郡如海上迎駕,上書請遷都,列郡守於是皆遁,遂入揚州。
陳宜中請誅似道,謝太后曰:「似道勤勞三朝,安忍以一朝之罪,失待大臣之禮。」止罷平章、都督,予祠官。三月,除似道諸不恤民之政,放還諸竄謫人,複吳潛、向士璧等官,誅其幕官翁應龍,廖瑩中、王庭皆自殺。潘文卿、季可、陳堅、徐卿孫皆似道鷹犬,至是交章劾之。四月,高斯得乞誅似道,不從。而似道亦自上表乞保全,乃命削三官,然尚居揚不歸。五月,王龠論似道既不死忠,又不死孝,太皇太后乃詔似道歸終喪。七月,黃鏞、王應麟請移似道鄰州,不從。王龠入見太后曰:「本朝權臣稔禍,未有如似道之烈者。縉紳草茅不知幾疏,陛下皆抑而不行,非惟付人言於不恤,何以謝天下!」始徙似道婺州。婺人聞似道將至,率眾為露布逐之。監察禦史孫嶸叟等皆以為罰輕,言之不已。又徙建寧府。翁合奏言:「建甯乃名儒朱熹故里,雖三尺童子粗知向方,聞似道來嘔惡,況見其人!」時國子司業方應發權直舍人院,封還錄黃,乞竄似道廣南;中書舍人王應麟、給事中黃鏞亦言之,皆不從。侍御史陳文龍乞俯從眾言,陳景行、徐直方、孫嶸叟及監察禦史俞浙並上疏,於是始謫似道為高州團練使、循州安置,籍其家。
福王與芮素恨似道,募有能殺似道者使送之貶所,有縣尉鄭虎臣欣然請行。似道行時,侍妾尚數十人,虎臣悉屏去,奪其寶玉,徹轎蓋,?行秋日中,令舁轎夫唱杭州歌謔之,每名斥似道,辱之備至。似道至古寺中,壁有吳潛南行所題字,虎臣呼似道曰:「賈團練,吳丞相何以至此?」似道慚不能對。嶸叟、應麟奏似道家畜乘輿服禦物,有反狀,乞斬之。詔遣鞫問,未至。八月,似道至漳州木綿庵,虎臣屢諷之自殺,不聽,曰:「太皇許我不死,有詔即死。」虎臣曰:「吾為天下殺似道,雖死何憾?」拉殺之。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張邦昌劉豫苗傅(劉正彥附)杜充吳曦
宋失其政,金人乘之,俘其人民,遷其寶器,效遼故事,立其臣為君,冠屨易位,莫甚斯時。高宗南渡,國勢弗振,悍僕狂奴,欺主衰敗,易動於惡。兵雖兇器,尤忌殘忍,將用忍人,先無仁心,視背君親猶反掌耳。世將之子使握重兵,居之厄塞之地,豈非召亂之道乎?大義昭明,旋踵殄滅,蓋天道也。扶綱常,遏亂略,作《叛臣傳》。
張邦昌,字子能,永靜軍東光人也。舉進士,累官大司成,以訓導失職,貶提舉崇福宮,知光、汝二州。政和末,由知洪州改禮部侍郎。首請取崇甯、大觀以來瑞應尤殊者增制旗物,從之。宣和元年,除尚書右丞,轉左丞,遷中書侍郎。欽宗即位,拜少宰。
金人犯京師,朝廷議割三鎮,俾康王及邦昌為質于金以求成。會姚平仲夜斫金人營,斡離不怒責邦昌,邦昌對以非出朝廷意。俄進太宰兼門下侍郎。既而康王還,金人複質肅王以行,仍命邦昌為河北路割地使。
初,邦昌力主和議,不意身自為質,及行,乃要欽宗署御批無變割地議,不許;又請以璽書付河北,亦不許。時粘罕兵又來侵,上書者攻邦昌私敵,社稷之賊也。遂黜邦昌為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罷割地議。其冬,金人陷京師,帝再出郊,留青城。
明年春,吳、莫儔自金營持文書來,令推異姓堪為人主者從軍前備禮冊命。留守孫傅等不奉命,表請立趙氏。金人怒,複遣、儔促之,劫傅等召百官雜議。眾莫敢出聲,相視久之,計無所出,乃曰:「今日當勉強應命,舉在軍前者一人。」適尚書員外郎宋齊愈至自外,眾問金人意所主,齊愈書「張邦昌」三字示之,遂定議,以邦昌治國事。孫傅、張叔夜不署狀,金人執之置軍中。
王時雍時為留守,再集百官詣秘書省,至即閉省門,以兵環之,俾範瓊諭眾以立邦昌,眾意唯唯。有太學生難之,瓊恐沮眾,厲聲折之,遣歸學舍。時雍先署狀,以率百官。禦史中丞秦檜不書,抗言請立趙氏宗室,且言邦昌當上皇時,專事宴遊,党附權奸,蠹國亂政,社稷傾危實由邦昌。金人怒,執檜。、儔持狀赴軍前。
邦昌入居尚書省,金人趣勸進,邦昌始欲引決,或曰:「相公不前死城外,今欲塗炭一城耶?」適金人奉冊寶至,邦昌北向拜舞受冊,即偽位,僭號大楚,擬都金陵。遂升文德殿,設位禦床西受賀,遣ト門傳令勿拜,時雍率百官遽拜,邦昌但東面拱立。
外統制官、宣贊舍人吳革恥屈節異姓,首率內親事官數百人,皆先殺其妻孥,焚所居,謀舉義金水門外。範瓊詐與合謀,令悉棄兵仗,乃從後襲殺百餘人,捕革並其子皆殺之,又擒斬十餘人。
是日,風霾,日暈無光。百官慘沮,邦昌亦變色。唯時雍、、儔、瓊等欣然鼓舞,若以為有佐命功雲。即以時雍權知樞密院事領尚書省,權同知樞密院事,儔權簽書樞密院事,呂好問權領門下省,徐秉哲權領中書省。下令曰:「比緣朝廷多故,百官有司皆失其職。自今各遵法度,禦史台覺察以聞。」見百官稱「予」,手詔曰「手書」。獨時雍每言事邦昌前,輒稱「臣啟陛下」,邦昌斥之;勸邦昌坐紫宸、垂拱殿,呂好問爭之,乃止。邦昌以嗣位之初,宜推恩四方,以道阻先赦京城,選郎官為四方密諭使。
金人將退師,邦昌詣金營祖別,服柘袍,張紅蓋,所過設香案,起居悉如常儀,時雍、秉哲、、儔皆從行,士庶觀者無不感愴。二帝北遷,邦昌率百官遙辭于南薰門,眾慟哭,有僕絕者。
金師既還,邦昌降手書赦天下。呂好問謂邦昌曰:「人情歸公者、劫于金人之威耳,金人既去,能複有今日乎?康王居外久,眾所歸心,曷不推戴之?」又謂曰:「為今計者,當迎元祐皇后,請康王早正大位,庶獲保全。」監察禦史馬伸亦請奉迎康王。邦昌從之。王時雍曰:「夫騎虎者勢不得下,所宜熟慮,他日噬臍,悔無及已。」徐秉哲從旁贊之,邦昌弗聽,乃冊元祐皇后曰宋太后,入禦延福宮。遣蔣師愈齎書于康王自陳:「所以勉循金人推戴者,欲權宜一時以紓國難也,敢有他乎?」王詢師愈等,具知所由,乃報書邦昌。邦昌尋遣謝克家獻大宋受命寶,複降手書請元祐皇后垂簾聽政,以俟復辟。書既下,中外大說。太后始禦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邦昌乙太宰退處內東門資善堂。尋遣使奉乘輿服禦物至南京,既而邦昌亦至,伏地慟哭請死,王撫慰之。
王即皇帝位,相李綱,徙邦昌太保、奉國軍節度使,封同安郡王。綱上書極論:「邦昌久典機政,擢冠宰司。國破而資之以為利,君辱而攘之以為榮。異姓建邦四十餘日,逮金人之既退,方降赦以收恩。是宜肆諸市朝,以為亂臣賊子之戒。」時黃潛善猶左右之。綱又力言:「邦昌已僭逆,豈可留之朝廷,使道路目為故天子哉?」高宗乃降御批曰:「邦昌僭逆,理合誅夷,原其初心,出於迫脅,可特與免貸,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初,邦昌僭居內庭,華國靖恭夫人李氏數以果實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擁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赭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寧殿,夜飾養女陳氏以進。及邦昌還東府,李氏私送之,語斥乘輿。帝聞,下李氏獄,詞服。詔數邦昌罪,賜死潭州,李氏杖脊配車營務。時雍、秉哲、、儔等先已遠竄,至是,並誅時雍。
劉豫,字彥游,景州阜城人也。世業農,至豫始舉進士,元符中登第。豫少時無行,嘗盜同舍生白盂、紗衣。政和二年,召拜殿中侍御史,為言者所擊,帝不欲發其宿醜,詔勿問。未幾,豫累章言禮制局事,帝曰:「劉豫河北種田叟,安識禮制?」黜豫兩浙察訪。宣和六年,判國子監,除河北提刑。
金人南侵,豫棄官避亂儀真。豫善中書侍郎張愨,建炎二年正月,用愨薦除知濟南府。時盜起山東,豫不願行,請易東南一郡,執政惡之,不許,豫忿而去。是冬,金人攻濟南,豫遣子麟出戰,敵縱兵圍之數重,郡ヘ張柬益兵來援,金人乃解去。因遣人啖豫以利,豫懲前忿,遂畜反謀,殺其將關勝,率百姓降金,百姓不從,豫縋城納款。三年三月,兀術聞高宗渡江,乃徙豫知東平府,充京東西、淮南等路安撫使,節制大名開德府、濮濱博棣德滄等州,以麟知濟南府,界舊河以南,俾豫統之。
四年七月丁卯,金人遣大同尹高慶裔、知制誥韓冊豫為皇帝,國號大齊,都大名府。先是,北京順豫門生瑞禾,濟南漁者得,豫以為己受命之符,遣麟持重寶賂金左監軍撻辣求僭號。撻辣許之,遣使即豫所部咨軍民所宜立,眾未及對,豫鄉人張浹越次請立豫,議遂決,乃命慶裔、備璽綬寶冊以立之。九月戊申,豫即偽位,赦境內,奉金正朔,稱天會八年。以張孝純為丞相,李孝揚為左丞,張柬為右丞,李儔為監察禦史,鄭億年為工部侍郎,王瓊為汴京留守,子麟為太中大夫、提領諸路兵馬兼知濟南府。孝純始堅守太原,頗懷忠義,高宗以王衣雅厚孝純,俾衣招之,會粘罕遣人自雲中送歸豫,遂失節於賊。
豫還東平,升為東京。改東京為汴京,降南京為歸德府。以弟益為北京留守,尋改汴京留守。複降淮寧、潁昌、順昌、興仁府悉為州。自以生景州,守濟南,節制東平,僭位大名,乃起四郡丁壯數千人,號「雲從子弟」。下偽詔求直言。十月,冊其母翟氏為皇太后,妾錢氏為皇后。錢氏,宣和內人也,習宮掖事,豫欲有所取則,故立之。十一月,改明年元阜昌。
方豫未僭號時,數遣人說東京副留守上官悟,及賂悟左右喬思恭與共說悟令降金,悟並斬之。又招知楚州趙立,立不發書,斬其使。複遣立友人劉以榜旗誘之,且曰:「吾君之故人也。」立曰:「我知有君父,不知有故人。」燒殺。博州判官劉長孺以書勸豫反正,豫囚之十旬,不屈;欲官之,不受。豫大索宋宗室,承務郎閻琦匿之,豫杖死琦。召迪功郎王寵,不至。文林郎李喆、尉氏令姚邦基皆棄官去。朝奉郎趙俊書甲子不書僭年,豫亦無如之何。洪皓久陷於金,粘罕勸皓仕豫,不從,竄皓冷山。處士尹惇聞豫召,逃山谷間,走蜀中。國信副使宋汝為以呂頤浩書勉豫忠義,豫曰:「獨不見張邦昌乎?業已然,尚何言哉!」滄州進士邢希載上豫書乞通宋朝,豫殺希載。
是月,豫立陳東、歐陽澈廟於歸德,如唐張巡、許遠雙廟制。
紹興元年五月,張俊討李成敗之,成逃歸豫。雄州大儈王友直嘗抵豫書招李成,謂劉光世、呂頤浩非中興將相才,後為人所訴,詔鞫而刑之。六月,豫以麟為兵馬大總管、尚書左丞相。置招受司於宿州,誘宋逋逃。金人既立豫,以舊河為界,恐兩河民之陷沒者逃歸,下令大索,或轉鬻諸國,或系送雲中,實防豫也。十月,豫入寇,遣其將王世沖以蕃、漢兵攻廬州,守臣王亨誘斬世沖,大敗其眾。十一月,帥臣葉夢得招降豫將王才。偽秦鳳帥郭振入寇,王彥、關師古敗之。偽知海州薛安靖及通判李匯以州來歸。
二年二月,知商州董先以商、虢二州叛附於豫。襄陽鎮撫使桑仲上疏請正豫罪。朝廷尋命仲兼節制應援京城軍馬,量度事勢,複豫所陷郡。仍命河南翟興、荊南解潛、金房王彥、德安陳規、蘄黃孔彥舟、廬壽王亨相為應援,毋失事機。三月,仲為其將霍明所殺,高宗聞之,授仲二子將仕郎。河南鎮撫使翟興屯伊陽山,豫患之,使人招興,許以王爵。興焚偽詔並戮其使。豫乃陰結興麾下楊偉圖之。偉殺興,持興首降豫。
四月丙寅,豫遷都汴。因奉祖考于宋太廟,尊其祖曰徽祖毅文皇帝,父為衍祖睿仁皇帝。親巡郊社。是日,暴風卷旗,屋瓦皆震,士民大恐。豫曲赦汴人,與民約曰:「自今不肆赦,不用宦官,不度僧道。文武雜用,不限資格。」時河、淮、陝西、山東皆駐北軍,麟籍鄉兵十余萬為皇子府十三軍。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兩京塚墓發掘殆盡。賦斂煩苛,民不聊生。
五月,豫聞桑仲死,遣人招隨州李道、鄧州李橫,皆不受,執其使以聞。六月,蘄、黃鎮撫使孔彥舟叛降豫,其將陳彥明率眾千餘來歸。直徽猷閣淩唐佐、尚書郎李亙、國信副使宋汝為留偽庭,久謀疏豫虛實蠟書以聞,事泄,豫殺唐佐,亙亦遇害。豫以知東平府李鄴為尚書右丞,河南鎮撫司都統制董先為大總管府先鋒將。十二月,襄陽鎮撫使李橫敗豫兵于揚石,乘勝趣汝州,偽守彭以城降。豫遣劉夔與金帥撒離曷侵蜀。執進士薛筇送豫,筇勉豫:「早圖反正,庶或全宗,孰與他日並妻子磔東市?」豫怒,欲兵之,賴張孝純獲免。
三年正月庚申,李橫破潁順軍,偽守蘭和降。壬戌,敗豫兵于長葛。甲子,橫引兵至潁昌府,偽安撫趙弼固守,急攻下之,弼遁,複潁昌。二月,河南鎮撫司統制官李吉敗豫將梁進于伊陽臺,殪之。三月,豫聞橫入潁昌,求援于金人。粘罕遣兀術赴之,豫亦遣將李成率師二萬逆戰於京城西北之牟駝岡。橫敗績,複陷潁昌。橫軍本群盜,恃勇無律,勝則爭取子女金帛,故及於敗。四月,陷虢州。鎮撫司統制官謝皋指腹示賊曰:「此吾赤心也!」自剖心以死。皋,開封人。是月,明州守將徐文以所部海舟六十艘、官軍四千餘人浮海抵鹽城,輸款於豫。文言沿海無備,二浙可襲取。豫大喜,以文知萊州,益海艦二十,俾寇通、泰間。
五月,朝廷遣韓肖胄、胡松年使偽齊。豫欲以臣禮見,肖胄無以應,松年曰:「均為宋臣。」遂長揖不拜,豫不能屈。因問主上如何,松年曰:「聖主萬壽。」複問帝意所向,松年曰:「必欲複故疆耳。」豫有慚色。
時豫悉有梁、衛之地,翟琮屯伊陽之鳳牛山,不能孤立,突圍奔襄陽。九月,楊政遣川陝將官吳勝破豫兵於蓮花城。十月己亥,賊將李成陷鄧州,以齊安守之;癸卯,陷襄陽,李橫奔荊南,知隨州李道棄城走。成據襄陽,以王嵩知隨州。甲辰,陷郢州,守臣李簡遁,豫以荊超知州事。賊將王彥先自亳引兵至壽春,將窺江南。劉光世駐軍建康,扼馬家渡,遣酈瓊領所部駐無為軍,為濠、壽聲援,賊乃還。
十二月,金人遣李永壽、王翊來報聘。永壽等驕倨,請還豫俘及西北士民之流寓者,複要畫江以益豫。監廣州鹽稅吳伸上書請討豫,謂「金人雖強,實不足慮,賊豫雖微,實為可憂。今敵使在廷,宜陽許而陰圖之,乘其不疑,可一戰擒也。」
四年正月,翰林學士綦崇禮言:「豫父子倚重金人,且永壽等從豫所來,畫江之請必出於豫。觀其奸謀,在窺吾境土。恐既通使,人情必解弛,宜戒將帥愈益置守。縱和議成,亦未可馳備。」既而朝廷遣章誼使金,至雲中。粘罕答書約毋駐軍淮南,誼不屈,還過汴,豫欲留之,以計獲免。熙河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與豫兵戰于左要嶺,敗績,遂降賊。洮、岷之地盡歸豫矣。
二月,豫策進士。五月,知壽春府羅興叛降豫。舒、蘄等州制置使嶽飛複襄陽,李成遁,尋複唐州。六月,複隨州,磔偽守王嵩於襄陽市。七月,複鄧州,語在《飛傳》。豫聞嶽飛取襄、鄧,遂乞師于金人。偽奉議郎羅誘上南征策,豫大喜。奪民舟五百載戰具,以徐文為前軍,聲言攻定海。九月,豫下偽詔,有「混一六合」之言,遣子麟入寇,及誘金人宗輔、撻辣、兀術分道南侵,步兵自楚、承進,騎兵由泗趨滁。複遣偽知樞密院盧緯請師于金主,金主集諸將議,粘罕、希尹難之,獨宗輔以為可。乃以宗輔權左副元帥,撻辣權右副元帥,調渤海漢軍五萬應豫。以兀術嘗渡江,習知險易,俾將前軍。豫以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朝廷震恐。或勸帝他幸,趙鼎曰:「戰而不捷,去未晚也。」張俊曰:「避將安之?」遂決意親征。壬申,豫兵與金人分道渡淮,楚州守臣樊序棄城走,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
十月丙子朔,詔張俊援世忠,劉光世移軍建康。世忠複還揚州。起張浚為侍讀。戊子,韓世忠戰於大儀,己醜,解元戰於承州,皆捷。丙申,豫露榜有窺江之言。戊戌,帝發臨安。十一月壬子,下詔討豫,始暴豫罪惡,士氣大振,欲濟江決戰。趙鼎曰:「退固不可,渡江亦非策。豫猶不親來,至尊豈可與逆雛決勝負哉?」淮西將王師晟、張琦合兵複南壽春府,執偽知州王靖。十二月壬辰,嶽飛遣將牛皋、徐慶敗金人於廬州。庚子,金人退師,遣使告麟,麟棄輜重宵遁,語在《世忠傳》。
五年正月,淮西將酈瓊複光州,偽守許約降。閏二月,豫將商元攻信陽軍,知軍事舒繼明死之。七月,豫廢明堂為講武殿,暴風連日。八月,陷光州。十月,豫令民鬻子依商稅法許貫陌而收其算。豫獻《海道圖》及戰船木樣于金主。
六年正月,豫聚兵淮陽,韓世忠引兵急圍之。賊守將連舉六烽,兀術與劉猊合兵來援,皆為世忠所敗。六月,築劉龍城以窺淮西,王師晟破之,執華知剛,俘其眾而還。九月,豫罷沿海互市。張孝純謂豫曰:「聞南人久治舟,一旦乘風北濟,將不利於我。」豫懼,故罷之。
豫聞帝親征,告急于金主,領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今豫進不能取,退不能守,兵連禍結,休息無期。從之則豫收其利,而我實受弊,奈何許之!」金主報豫自行,姑遣兀術提兵黎陽以觀釁。
豫於是以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李鄴行台右丞,馮長寧行台戶部,許清臣兵馬大總管,李成、孔彥舟、關師古為將,籍民兵三十萬,分三道入寇。麟總中路兵,由壽春犯廬州;猊率東路兵,取紫荊山出渦口以犯定遠;西兵趨光州寇六安,彥舟統之。十月,猊兵阻韓世忠不得前,還順昌。麟兵從淮西系三浮橋以濟,賊眾十萬次濠、壽間。江東安撫使張俊拒戰,詔並以淮西屬俊,命殿帥楊沂中至泗州與俊合,比至濠而劉光世已棄合肥矣。張浚遣人星馳採石諭光世曰:「敢濟者斬。」光世不得已還廬州,與沂中相應。統制王德、酈瓊出安豐,遇賊三將軍皆敗之。猊眾數萬過定遠,欲趨宣化犯建康。沂中遇猊兵於越家坊,破之;又遇於藕塘,大破之。猊遁,麟聞亦拔砦走,麟兵有自書鄉貫姓名而縊者,豫由此失人心。金人聞麟等敗,詰豫罪狀,始有廢豫意矣。豫覺,請立麟為太子,以覘其意。金人乃答豫曰:「徐當遣人咨訪河南百姓。」
七年春,豫策進士。遣諜縱火淮甸,燔劉光世帑藏。二月,又焚鎮江。豫自麟敗,意沮氣奪。中原遺民,日望王師。三月,帝進駐建康。八月,統制酈瓊執呂祉,以兵三萬叛降豫,尋殺祉。豫聞瓊降大喜,禦文德殿見之,授瓊靜難軍節度使、知拱州。瓊勸豫入寇,豫複乞師金人,且言瓊欲自效。金人恐豫兵眾難制,欲以計除之,乃佯言瓊降恐詐,命散其兵。
金人業已廢豫,而豫日益請兵,遂以女真萬戶束拔為元帥府左都監屯太原,渤海萬戶大撻不也為右都監屯河間。於是尚書省奏豫治國無狀,當廢。十一月丙午,廢豫為蜀王。
初,金主先令撻辣、兀術偽稱南侵至汴,紿麟出至武城,麾騎翼而擒之,因馳至城中。豫方射講武殿,兀術從三騎突入東華門,下馬執其手,偕至宣德門,強乘以羸馬,露刃夾之,囚于金明池。翼日,集百官宣詔責豫,以鐵騎數千圍宮門,遣小校巡閭巷間,揚言曰:「自今不僉汝為軍,不取汝免行錢,為汝敲殺貌事人,請汝舊主少帝來此。」由是人心稍安。置行台尚書省於汴,以張孝純權行台左丞相。偽丞相張昂知孟州,李鄴知代州,李成、孔彥舟、酈瓊、關師古各予一郡。以女真胡沙虎為汴京留守,李儔副之。諸軍悉令歸農,聽宮人出嫁。得金一百二十余萬兩、銀一千六百余萬兩、米九十余萬斛、絹二百七十萬匹、錢九千八百七十余萬緡。
豫求哀,撻辣曰:「昔趙氏少帝出京,百姓然頂煉臂,號泣之聲聞於遠邇。今汝廢,無一人憐汝者,何不自責也。」豫語塞,迫之行,願居相州韓琦宅,許之。後並其子麟徙於臨潢,封豫為曹王,賜田以居之。紹興十三年六月卒,是年金皇統三年也。豫僭號凡八年,廢時年六十五。先是,齊地數見怪異,有梟鳴于後苑,龍撼宣德門滅「宣德」二字,有星隕于平原鎮。識者謂禍不出百日,豫怒殺之。未幾果廢。
豫之僭逆也,馬定國進《君臣名分論》,祝簡獻《遷都》、《國馬賦》,語多指斥;又如許清臣毀景靈宮,孟邦雄發永安陵,犬吠堯,蓋無責焉。
苗傅,上黨人。大父授,父履。授在元豐中為殿前都指揮使。康王建元帥府,信德守臣梁揚祖以兵萬人至,傅與張俊、楊沂中、田師中皆隸麾下。隆祐太后南渡,傅為統制官,以所部八千人扈衛,駐於杭州。
建炎三年二月壬戌,高宗從王淵議,由鎮江幸杭州。時諸大將如劉光世、張俊、楊沂中、韓世忠分守要害,扈衛者獨苗傅。
先是,王淵裝大船十數,自維揚來杭,杭人相謂曰:「船所載,皆淵平陳通時殺奪富民家財也。」內侍省押班康履頗用事,威福由己出;其徒奪民居,肆為暴橫。傅等恨之,曰:「天子顛沛至此,猶敢爾耶!」其党張逵複激怒諸軍曰:「能殺淵及內侍,則人人可審,朝廷豈能遍罪哉!」
三月辛巳,拜王淵同簽書樞密院事。初,淵建幸杭州議,內侍實左右之。及淵躐躋樞,眾謂薦由內侍。傅自負宿將,疾淵驟貴。正彥雖由淵進,淵檄取所予兵,亦怨之。於是傅積不能平,與王世修、張逵、王鈞甫、馬柔吉等謀作亂。鈞甫等皆燕人,所將號「赤心軍。」傅部分既定,乃紿淵以臨安縣有盜,意欲使淵出其兵於外。
康履得黃卷小文書,有兩統制作「田」、「金」字署卷末,田乃苗,金乃劉也。於是頗泄賊謀,以告淵,淵伏兵天竺。明日,賊黨亦伏兵城北橋下,俟淵退朝,誣以結宦官謀反,正彥手殺淵,以兵圍履第,分捕內官,凡無須者盡殺之,揭淵首,引兵犯闕。中軍統制吳湛守宮門,潛與傅通,導其黨入奏曰:「苗傅不負國,止為天下除害。」
知杭州康允之聞變,率從官扣閽,請帝禦樓,百官皆從。殿帥王元大呼聖駕來,傅見黃屋,猶山呼而拜。帝憑闌呼二賊問故,傅厲聲曰:「陛下信任中官,軍士有功者不賞,私內侍者即得美官。黃潛善、汪伯彥誤國,猶未遠竄。王淵遇敵不戰,因友康履得除樞密。臣立功多,止作遙郡團練。已斬淵首,更乞斬康履、藍珪、曾擇以謝三軍。」帝諭以當流海島,可與軍士歸營,且曰:「已除傅承宣使、禦營都統制,正彥觀察使、禦營副都統制。」
賊不退。帝問百官計安出,浙西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時希孟曰:「禍由中官,不悉除之,禍未已也。」帝曰:「朕左右可無給使耶?」軍器監葉宗諤曰:「陛下何惜康履。」遂命吳湛捕履,得於清漏閣承塵中。傅即樓下腰斬履。
傅猶肆惡言,謂「帝不當即大位,淵聖來歸,何以處也?」帝使朱勝非縋樓下曲諭之。傅請隆祐太后同聽政及遣使與金議和。帝許諾,即下詔請太后垂簾。賊聞詔不拜,曰:「自有皇太子可立。」張逵曰:「今日之事,當為百姓社稷計。」時希孟曰:「宜率百官死社稷,否則從三軍之請。」通判杭州事章誼叱之曰:「何可從三軍邪!」帝徐謂勝非曰:「朕當退避,須太后命。」勝非謂不可。顏岐曰:「得太后親諭之,則無詞矣。」
時寒甚,門無簾幃,帝坐一竹椅。既請太后,即起立楹側。太后禦肩輿出立樓前,二賊拜曰:「今日百姓無辜,肝腦塗地,望太后主張。」太后曰:「道君皇帝任蔡京、王黼,更祖宗法,童貫起邊釁,所以致金人之禍。今皇帝聖孝,無失德,止為黃潛善、汪伯彥所誤,已加竄逐,統制獨不知邪?」傅曰:「臣等定議,必欲立皇子。」後曰:「今強敵在外,使吾一婦人簾前抱三歲兒,何以令天下?」正彥等號泣固請,因呼其眾曰:「太后既不允,吾當受戮。」遂作解衣狀,後諭止之。傅曰:「事久不決,恐三軍生變。」顧謂勝非曰:「相公何無一言?」勝非不能答。適顏岐至自帝前,奏曰:「皇帝令臣奏知太后,已決意從傅請矣,乞太后宣諭。」後猶不許,傅等語益不遜。
太后還入門,帝遣人奏禪位,勝非泣曰:「臣義當死,乞下詰二凶。」帝屏左右語曰:「當為後圖,事不成,死未晚。」勝非曰:「王鈞甫,賊腹心也,適語臣曰:'二將忠有餘,學不足。'此可為後圖耳。」
是日,帝幸顯忠寺。甲申,太后垂簾,降赦,號帝為睿聖仁孝皇帝,以顯忠寺為睿聖宮,留內侍十五人,餘悉編置。
丙戌,赦至平江府,張浚知有變,不拜。丁亥,至江寧,制置呂頤浩遺浚書,痛述事變。浚乃舉兵。戊子,禦營前軍統制張浚至平江,浚諭以起兵,俊泣奉命。
初,勝非奏,垂簾當二臣同對,今屬時艱,乞許獨對。恐賊疑,乃日引其徒一人與俱。傅入對,後勞勉之。賊喜,無所疑,故臣僚入對,得謀復辟。
勝非深結王世修,將處以從官,俾通二凶。
傅欲改元,正彥欲遷都建康,太后謂勝非曰:「二事如俱不允,恐賊有他變。」己醜,改元明受。張浚遺書二凶,獎其忠義以慰安之。庚寅,百官朝睿聖宮。以傅為武當軍節度使。
辛卯,張浚遣進士馮︶赴行在,請帝親總要務。複抵書馬柔吉、王鈞甫宜早反正,以解天下之惑。
浚既遣︶,即檄諸路,約呂頤浩、劉光世會平江。傅以堂帖趣張浚赴秦州,命趙哲領俊軍,哲不從;改命陳思恭,思恭亦不從。
壬辰,以諫議大夫鄭為禦史中丞。賊以武功大夫王彥為禦營司統制,面折二凶,彥佯狂,即日致仕。
癸巳,韓世忠引兵至常熟。辛道宗謂張浚曰:「賊萬一邀駕入海,何以為計!」浚乃聲言防遏海寇,奏道宗為節制司參議官,措置海船以避賊。
甲午,貶曾擇、藍珪于嶺南,傅追斬擇。賊欲以所部代禁衛守睿聖宮,又欲邀帝幸徽、越,張澄、勝非曲諭止之。
馮︶說二凶反正,傅按劍目視︶,正彥解之,曰:「須張侍郎來,乃可。」即遣歸朝官趙休與︶共招浚。
乙未,呂頤浩勤王兵至丹陽,劉光世引所部來會。丙申,韓世忠兵至平江,即欲進兵。浚曰:「已遣馮︶甘言誘賊矣。投鼠忌器,不可太亟。」
賊遣張彥、王德聲言防淮,德伺彥醉,並其軍,自採石濟江歸劉光世,彥尋為人所殺。戊戌,浚以世忠兵少,分張俊兵二千益之,發平江。
馮︶至平江,浚複遣入責賊以大義,諭以禍福,期雖死無悔。傅等初聞浚集兵,未之信,及得浚書,始悟見討。奏請誅浚以令天下。詔責浚黃州團練副使,郴州安置。鄭上疏謂浚不當責,密遣所親謝向變姓名告浚宜持重緩進,賊當自遁,浚然之。
是日,賊遣苗、馬柔吉將赤心隊及王淵舊部曲駐臨平,以拒勤王之師。馮︶至臨平,見馬柔吉,同縋入城。詰朝,與傅等議,傅曰:「爾尚敢來邪?」欲拘︶。浚逆知之,謬為書遺︶,言客自杭來,知二公于朝廷初無異心,殊悔前書失於輕易。賊得浚遺︶書,大喜,乃釋︶。
壬寅,浚得謫命,恐將士解體,紿曰:「趣召之命也。」是日,呂頤浩至平江,與浚對泣曰:「事不諧,不過赤族。」乃命幕客李承造草檄告四方討賊。賊聞勤王之兵大集,即呼馮︶、勝非議復辟。癸卯,張俊發平江,劉光世繼之。賊亦遣兵三千屯湖州小林。丙午,頤浩、浚以大兵發平江。詔以浚為知樞密院事。
丁未,勝非召二凶至都堂議復辟,率百官三上表以請。夏四月戊申朔,帝還宮,都人大說。帝御前殿,詔尊太后曰隆祐皇太后,立嗣君為皇太子。辛酉,徙傅淮西制置使,正彥副之。庚戌,詔複建炎號。
是日,頤浩、浚軍次臨平,苗翊、馬柔吉以兵阻河。韓世忠率先鋒力戰,俊、光世乘之,翊敗走。勤王兵進北關。二凶詣都堂,趣得所賜鐵券,引精兵二千,夜開湧金門遁。辛亥,頤浩、浚引勤王兵入城。世忠手執王世修以屬吏。
苗傅犯富陽,統制官喬仲福追擊之。癸醜,犯桐廬。甲寅,斬吳湛。時希孟編管吉陽軍。丙辰,傅等至白沙渡,所過燔橋以阻官軍。丁巳,犯壽昌縣,黥民充軍。庚申,犯衢州,守臣胡唐老拒卻之。丙寅,犯常山。世忠請任討賊。丁卯,以世忠為江、浙制置使,自衢、信追擊賊。戊辰,賊犯玉山縣。辛未,賊屯沙溪鎮。統制巨師古自江東討賊還,與喬仲福、王德會信州。賊聞之,還屯衢、信間。
五月戊寅朔,世忠發杭州。庚辰,賊党張翼斬鈞甫及柔吉父子首以降,江、浙制置使周望受之以聞。賊寇浦城縣,夾溪而屯,據險設伏,以邀官軍,統制官馬彥溥死之。賊乘勝犯中軍,世忠目大呼,揮兵直前,正彥墮馬,生禽之。賊將江池殺孟皋、禽苗翊降,眾悉解甲。張逵收餘兵入崇安,喬仲福追殺之。
傅棄軍變姓名夜遁建陽,土豪詹標覺之,執送世忠,檻車赴行在。壬寅,詔班師。
秋七月辛巳,世忠軍還,俘傅、正彥以獻,磔于建康市。張逵、苗及傅二子俱已前死。詔釋餘黨。
杜充,字公美,相人也。喜功名,性殘忍好殺,而短于謀略。紹聖間,登進士第,累遷考功郎、光祿少卿,出知滄州。靖康初,加集英殿修撰,複知滄州。時金人南侵,郡中僑寓皆燕人來歸者,充慮為敵內應,殺之無噍類。
建炎元年,進天章閣待制、北京留守,遷樞密直學士。提刑郭永嘗畫三策以獻充,充不省。永誚之曰:「人有志而無才,好名而無實,驕蹇自用而得聲譽,以此當大任,鮮克有終矣。」二年,宗澤卒,充代為留守兼開封尹。三年,以戶部尚書兼侍讀召,未至,改資政殿學士,節制淮南、京東西路,依前京城留守,尋知宣武軍節度使。
七月,以同知樞密院召還,至,即拜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禦營使。初,宗澤要結豪傑,圖迎二帝。澤卒,充短於撫禦,人心疑阻,兩河忠義之士往往皆引去,留守判官宗穎嘗疏其失。朝廷謂充有威望,可屬大事,呂頤浩、張浚亦薦之,故有是命。時諸路各擁重兵,率驕蹇不用命。張俊方白事,謁未入,俊遽前,充怒戮其使,諸將稍稍忄服。
高宗將幸浙西,命韓世忠屯太平,王燮屯常州。以充為江、淮宣撫使,留建康,使盡護諸將。光世、世忠憚充嚴急,不樂屬充。詔移光世江州、世忠常州。時江、浙倚充為重,而充日事誅殺,無制敵之方,識者寒心。
金人窺江,充遣裨將王民、張超分守諸渡,乘高據岸,以神臂弓射卻之。金人複逼ぁ砂,時以輕舟薄南岸,官軍奮擊,或沉其舟。一日當晝,金人對江列陣而佯退,眾信之,守益懈。敵諜知無備,夜乃乘數十舟橫江直濟,眾不能禦,敵遂登岸。充亟命統制官陳淬盡領岳飛諸裨校合二萬人邀擊于馬家渡,約王燮俱進。敵氣銳甚,淬戰沒,燮引兵遁,充軍潰。
金人陷建康,充渡江保真州。充嘗痛繩諸將,諸將銜之,伺其敗,眾將甘心焉。充不敢歸,乃北約泗州劉位、徐州趙立,欲合兵邀敵歸路。詔遣內侍任源賜親劄激厲,俾為後圖。源至常州,道阻未得進,募健士先達上意,充詭詞自飭以報源。
充居真州長蘆寺,守臣向子勸充由通、泰入浙,欲與偕行,充畜異志,不聽。始,京畿提刑淩唐佐在南京,守臣孟庾歸朝,以府事委之,唐佐遂降于金為所用。唐佐雅善充,以書招之。完顏宗弼複遣人說充曰:「若降,當封以中原,如張邦昌故事。」充遂叛降金。事聞,高宗謂輔臣曰:「朕待充不薄,何乃至是哉?」下制削充爵,徙其子嵩、岩、{山昆}、婿韓汝惟于廣州。
是冬,充至雲中,粘罕薄之,久之,命知相州。充猜阻肆威,同列多不協。紹興二年,其孫自徙所間走歸充,其副胡景山誣充陰通朝廷。粘罕下充吏,炮掠備至,不服,釋之,因問充曰:「汝欲複歸南朝邪?」充曰:「元帥敢歸,充不敢也。」粘罕哂之。七年,命充為燕京三司使。八年,同簽書燕京行台尚書省事。九年,遷行台右丞相。十一年,和議成而充死矣。
吳曦,信王之孫,節度挺之中子。以祖任補右承奉郎。淳熙五年,換武德郎,除中郎將,後省言其太驟,改武翼郎。累遷高州刺史。紹熙四年,挺卒,起複濠州團練使。慶元元年冬,由建康軍馬都統制除知興州兼利西路安撫使。四年,憲聖園陵成,以勞遷武甯軍承宣使。六年,光宗攢陵成,遷太尉。
會韓侂胄謀開邊,曦潛畜異志,因附侂胄求還蜀。樞密何澹覺其意,力沮之。陳自強納曦厚賂,陰贊侂胄,遂命曦興州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興州、利州西路安撫使。從政郎朱不棄上侂胄書,謂曦不可主西師,侂胄不報。曦至鎮,譖副都統制王大節,罷之,更不除副帥,而兵權悉歸於曦。開禧二年,朝廷議出師,詔曦為四川宣撫副使,仍知興州,聽便宜行事。自紹興末,王人出總蜀賦,移牒宣司,勢均禮敵。而侂胄以總計隸宣司,副使得節制按劾,而財賦之權又歸於曦。未幾,兼陝西、河東招撫使。
曦與從弟見及徐景望、趙富、米修之、董鎮共為反謀,陰遣客姚淮源獻關外階、成、和、鳳四州于金,求封為蜀王。侂胄日夜望曦進兵,曦陽為持重,按兵河池不進,潛為金人地以困王師,侂胄不之覺。會正使程松至,曦不庭參,松不敢詰;曦複多摘取松衛兵,松亦不悟。
金人犯西和,王喜、魯翼拒之。戰方急,曦傳令退保黑穀,軍遂潰。乃焚河池,退壁青野原。曦時已布腹心于金,將士未之知,猶力戰,敵人竊笑之。曦退壁魚關,招集忠義,厚賜以收眾心。興元都統制毋思以重兵守大散關,曦因撤驀關之戍,敵由版閘穀繞出思後,思遁。金遂陷大散關,曦退屯口。舉人陳國飾投匭上書,言曦必叛,侂胄不省。
十二月,興州見兩日相摩。金遣吳端持詔書、金印至口,封曦蜀王,曦密受之。李好義敗金人于七方關,曦不上其捷,還興州。是夜,天赤如血,光燭地如晝。翌日,曦召幕屬諭意,謂東南失守,車駕幸四明,今宜從權濟事,眾失色。王翼、楊癸之抗言曰:「如此,則相公八十年忠孝門戶,一朝掃地矣!」曦曰:「吾意已決。」即詣甲仗庫,集兵將官語故,祿禧、褚青、王喜、王大中等皆稱賀聽命。曦北向受印。遣徐景望為四川都轉運使、褚青為左右軍統制,趨益昌,奪總領所倉庫。程松聞變,棄興元去。
三年正月,曦遣將利吉引金兵入鳳州,以四郡付之,表鐵山為界。曦乘黃屋左纛,僭王位於興州,即治所為行宮,稱是月為元年。使人告其伯母趙氏,趙怒絕之。叔母劉晝夜號泣,罵不絕口,曦扶出之。族子亻巽為興元統制,見偽檄,色甚不平。
曦既僭位,議行削髮左衽之令。遣董鎮至成都治宮殿,將徙居之。曦所統軍七萬並程松軍三萬,分隸十統帥。遣祿祁、房大勳戍萬州,泛舟下嘉陵江,聲言約金人夾攻襄陽。祁尋至夔,遣兵扼巫山得勝、羅護等砦,以遏王師。侂胄聞曦反,不知所為,或勸不如因而封之,侂胄納其說。吳見為曦謀,宜收用蜀名士以系民心。於是陳鹹自髡其發,史次秦塗其目,楊震仲飲藥卒,王翊、家拱辰皆不受偽命,楊修年、詹久中、家大酉、李道傳、鄧性善、楊泰之悉棄官去。薛九齡謀舉義兵。
興州合江倉官楊巨源倡義討逆,未有以發,遂與隨軍轉運安丙共謀誅曦。會李好義與兄好古、李貴等皆有謀,交相結納。二月甲戌夜,漏盡,巨源、好義首率勇敢七十人斧門以入。李貴即曦室斬其首,裂其屍。丙分遣將士收其二子及叔父柄、弟卓、從弟見、賊党姚淮源、李珪、郭仲、米修之、郭澄等皆誅之。時吳端猶臥後閣,亦伏誅。徐景望、趙富、吳曉、董鎮、郭榮、祿禧等皆在外,遣人就誅之。函曦首獻於朝。
詔曦妻子處死,親昆弟除名勒停,吳子孫並徙出蜀,吳子孫免連坐,通主祀。曦敗時年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李全上
李全者,濰州北海農家子,同產兄弟三人。全銳頭蜂目,權譎善下人,以弓馬し捷,能運鐵槍,時號「李鐵槍」。
初,大元兵破中都,金主竄汴,賦斂益橫,遺民保岩阻思亂。於是劉二祖起泰安,掠淄、沂。二祖死,霍儀繼之。彭義斌、石珪、夏全、時青、裴淵、葛平、楊德廣、王顯忠等附之。楊安兒起,掠莒、密,展徽、王敏為謀主,母舅劉全為帥,汲君立、王琳、閻通、董友、張正忠、孫武正等附之,餘寇蜂起。大元兵至山東,全母及其兄死焉。全與仲兄福聚眾數千,劉慶福、國安用、鄭衍德、田四、於洋、洋弟潭等咸附之。
大元兵退,金乃遣完顏霆為山東行省,黃摑為經歷官,將花帽軍三千討之,敗安兒于闌頭滴水,斷其南路。安兒輕舸走即墨,金人募其頭千金,舟人斬以獻。安兒無子,從子友偽稱「九大王」,不閑軍務。安兒妹四娘子狡悍善騎射,劉全收潰卒奉而統之,稱曰「姑姑」,眾尚萬餘,掠食至磨旗山,全以其眾附,楊氏通焉,遂嫁之。全合軍與霆戰,又敗。霆驍將張惠望見全,躍馬赴之,槍及全,若有縶其馬足而止者。全得收餘眾保東海,劉全分軍駐固上。霍儀攻沂州不下,霆自清河出徐州,斬儀,潰其眾。彭義斌歸李全。黃摑者,即阿魯達。霆即李二措,賜姓完顏。惠號「賽張飛」,燕俠士也。此數人者,出沒島固,寶貨山委而不得食,相率食人。
有沈鐸者,鎮江武鋒卒也,亡命盜販山陽,誘致米商,斗米輒售數十倍,知楚州應純之亻賞以玉貨,北人至者輒舍之。又說純之以歸銅錢為名,弛度淮之禁,來者莫可遏。安兒之未敗也,有意歸宋,招禮宋人。定遠民季先者,嘗為大俠劉佑家廝養,隨佑部綱客山陽,安兒見而說之,處以軍職。安兒死,先至山陽,寅緣鐸得見純之,道豪傑願附之意。時江、淮制置李玨、淮東安撫崔與之皆令純之沿江增戍,恐不能禦,乃命先為機察,諭意群豪;敘複鐸為武鋒軍副將,辟楚州都監,與高忠皎各集忠義民兵,分二道攻金。先遂以李全五千人附忠皎,合兵攻克海州,糧援不繼,退屯東海。全分兵襲破莒州,禽金守蒲察李家,別將於洋克密州,兄福克青州,始授全武翼大夫、京東副總管。純之見北軍屢捷,密聞於朝,謂中原可複。時頻歲小稔,朝野無事,丞相史彌遠鑒開禧之事,不明招納,密敕玨及純之慰接之,號「忠義軍」,就聽節制。於是有旨依武定軍生券例,放錢糧萬五千人,名「忠義糧」。於是東海馬良、高林、宋德珍等萬人輻湊漣水,鐸納之,全與劉全俱起羨心焉。
嘉定十一年五月己醜,全軍至漣水,邀先白事楚城,取器甲金穀,議再攻海州,純之厚勞全金玉器用及其下有差。六月,全圍海城,金經略阿不罕、納不刺等固守不下。七月,合鄆、單、邳、徐兵來援,全與戰于高橋,不勝,退守石秋,分兵襲密州,禽黃摑,械至楚城。是冬,徙屯淮陰之龜山。
十二年,山東來歸者不止,權楚州梁丙無以贍。先懇丙請預借兩月,然後帥所部五千並良等萬人往密州就食,不許;請速遣全代領其眾,又不許。丙以石珪權軍務,珪乃奪運糧之舟,二月庚辰,率軍二萬度淮大掠。丙調王顯臣、高友、趙邦永以兵逆之,至南度門,顯臣敗,友、邦永遇珪,下馬與作山東語,皆不復戰。丙窘,乃遣全出諭之。時金人圍淮西急,馬司都統李慶宗戍濠,出戰,喪騎三千,珪及張春皆有亡失。帥司調全與先、珪軍援盱眙。全亦欲自試,親往東海點軍赴之。癸亥,遇金人於嘉山,戰小捷。三月,先軍進駐天長,全進駐盱眙,鼎立以待金人。乙酉,全至渦口,值金將乞石烈牙吾答名「盧鼓槌」者將濟,全與其將鹿仙掩之,金兵溺淮者數千,俘獲甚眾。壬辰,與阿海戰於化陂湖,大捷,殺金數將,得其金牌,追至曹家莊而還。三圍俱解,全喪失亦眾。阿海者,金所謂四駙馬也。全進達州刺史,妻楊氏封令人。
六月,金元帥張林以青、莒、密、登、萊、濰、淄、濱、棣、寧海、濟南十二州來歸。始,林心存宋,及摑敗,意決而未能達。會全還濰州上塚,揣知林意,乃薄兵青州城下,陳說國家威德,勸林早附。林恐全誘己,猶豫未納。全約挺身入城,惟數人從,林乃開門納之,相見甚歡,謂得所托,置酒結為兄弟。全既得林要領,附表奉十二州版籍以歸。表辭有雲:「舉諸七十城之全齊,歸我三百年之舊主。」表,馮所作也。秋,授林武翼大夫、京東安撫兼總管,其餘授官有差。進全廣州觀察使、京東總管,劉慶福、彭義斌皆為統制,增放二萬人錢糧,徙屯楚州。先是,制置使賈涉以朝命督戰,許殺金太子者,賞節度使;殺親王,承宣使;殺駙馬,觀察使。全致所得金牌於涉,雲殺四駙馬所獲者。涉上於朝,乞如約賞之,故全有是受,而四駙馬實不死也。
十一月,大雨雪,淮冰合。全請於制府曰:「每恨泗州阻水,今如平地矣,請取東西城自效。」制府遣就盱眙劉卓議,卓集諸將燕全,時青、夏全鹹願以長槍三千人從。夜半度淮,潛向泗之東城,將踏濠冰傅城下,掩金人不備。俄城上荻炬數百齊舉,遙謂曰:「賊李三!汝欲偷城耶?」天黑,故以火燭之。全知有備,引去。
十三年,趙拱以朝命諭京東,過青固,嚴實求內附。拱與定約,奉實款至山陽,舉魏、博、恩、德、懷、衛、開、相九州來歸。涉再遣拱往諭,配兵二千,全亦請往,涉不能止,乃帥楚州及盱眙忠義萬餘人以行。拱說全曰:「將軍提兵度河,不用而歸,非示武也,今乘勢取東平,可乎?」於是全合林軍得數萬,襲東平之城南。金參政蒙古剛帥眾守東平,全以三千人金銀甲、赤幟,繞濠躍馬索戰。時大暑,全見城阻水,矢石不能及,乃與林夾汶水而砦,中通浮梁來往。一夕,汶水溢,漂大木,斷浮梁,全首尾幾絕,蓋金人堰汶水而決之也。詰旦,金騎兵三百奄至,全欣然上馬,帥帳前所有騎赴之,殺數人,奪其馬,逐北抵山谷。上有龍虎上將軍者,貫銀甲,揮長槊,盛兵以出,旁有繡旗女將馳槍突鬥。會諸將至,拔全以出,乃退保長清縣,精銳喪失太半,統制陳孝忠死焉。林兵還青州。全所攜鎮江軍五百人多怨憤,全乃分隸拱,使先歸,而以餘眾道滄州,假鹽利以慰贍之。龍虎上將軍者,東平副帥幹不搭;女將者,劉節使女也。
全至楚州,屬召先赴行在。全自渦口之捷,有輕諸將心,獨先嘗策戰勳,威望不下己,患之。乃陰結制帥所任吏莫凱,使譖先,先卒,全喜而心益貳。涉乘先死,欲收其軍,輟統制陳選往漣水以總之。先党裴淵、宋德珍、孫武正及王義深、張山、張友拒而不受,潛迎石珪於盱眙,奉為統帥。珪道楚城,涉不知覺,及選還,涉恥之,乃謀分珪軍為六,請於朝,出修武、京東路鈐轄印告各六授淵等,使之分統,謂可散其縱。淵等陽受命,涉即聞於朝,謂六人已順從,珪無能為矣。其後有教令皆不納,然後知淵等猶主珪,涉恐甚。全結府吏伺知之,乃見涉,請討珪,涉未有處。議者請以全軍布南度門,移淮陰戰艦陳於淮岸,以示珪有備,然後命一將招珪軍,來者增錢糧,不至罷支,眾心一散,珪黨自離。涉用其策,珪技果窮。珪素通好於大元,至是殺淵而挾武正、德珍與其謀主孟導歸大元。漣水軍未有所屬,全求並將之。客有請以附淮將者,曰:「使南將主北軍,則淮、楚為一。」涉然之,且曰:「先在時有三千虛籍,今當遣明亮核實,因可省費。」全聞之即獻計曰:「全若朝將此軍,夕與核除虛籍。」因卑辭獻珍具以自結,涉不能卻,遂以付全。翼日,複命曰:「初謂有虛額,昨夕細點,萬五千人之外尚溢十數名。」涉始悟全見紿,他日議更遣幕屬點之。吏亟報全,全忽狀白涉:「昨夕三鼓,漣水告警,雲金人萬餘在邳州。全思漣水去邳咫尺,既無險阻,城壁複弊,一被攻劫,則直臨淮面,罪在全矣。深夜不敢驚制使,已調七千人迎敵矣。」涉知全詐,因寢點軍之議。全又白制府請於朝,以劉全為總管駐揚州,分數千兵從之,而將其眾。十一月丁未,全遊金山,作佛事,以薦國殤。知鎮江府喬行簡方舟逆之,大合樂以饗之。總領程覃迭為主禮,務訁誇北人以繁盛。全請所狎娼,覃不與,全歸,語其徒曰:「江南佳麗無比,須與若等一到。」始造舭達舟,謀爭舟楫之利焉。
十四年正月,金人將南來,全請於涉,欲與劉卓共圖泗州,以伐其謀,涉許之。全兵至盱眙度淮,攻克泗州之西城,入城布守。卓徙盱眙芻粟以實之,防城之具俱撤以往,為必守之計。未幾,盧鼓槌來取西城,全盛兵出戰,大敗,統制賴興死,全閉城自守。明日複戰,不勝,全遁歸,資糧器械悉以委敵。金人既陷蘄州,扈再興、趙范及其弟葵邀擊於天長。全隨行襲金人後,謁而賀曰:「二監軍已立大功,乞以余寇付全追之。」然全追之不甚力,亦以是進承宣使。
十五年二月,卓再取西城,盧鼓槌背城力戰,戒惠必獲全,不獲則斬。惠數嘗敗全于山東,而不能獲,每歎曰:「天假此賊,事未可量。」及聞盧鼓槌言,自度進未必獲,退複受戮,即陳躍馬奔全壁,棄所執兵請降。全掖而起之,相與歡甚。不數日,惠戲下數千人皆潛至,全與惠歸,請于制置司官之,令自總一軍。
膠西當登、寧海之沖,百貨輻湊,全使其兄福守之,為窟宅計。時互市始通,北人尤重南貨,價增十倍。全誘商人至山陽,以舟浮其貨而中分之,自淮轉海,達於膠西。福又具車輦之,而稅其半,然後從聽往諸郡貿易,車、夫皆督辦于林,林不能堪。林財計仰六鹽場,福恃其弟有大造于林,又欲分其半,林許福恣取鹽,而不分場。福怒曰:「若背恩耶?待與都統提兵取若頭爾!」林懼,訴于制置司。涉密召林戲下問之,福伏兵於途以伺,林覺不追。於是李馬兒說林歸大元,福狼狽走楚州。冬,加全招信軍節度。林猶遺涉書詆全,明己非叛。涉以咎全,全請為朝廷取之,乃提師駐海州以迫林。涉間道遣黥胥王翊、閻瓊勞林,林泣涕道其故。翊歸,全使人殺諸塗。全攻林急,林走,全遂入青州。
十六年二月,涉勸農出郊,暮歸入門,忠義軍遮道,涉使人語楊氏,楊氏馳出門,佯怒忠義而揮之,道開,涉乃入城。自是以疾求去甚力。五月被召。卒。秋,全新置忠義軍籍。初,涉屯鎮江副司八千人於城中,翟朝宗統之;分帳前忠義萬人,屯五千城西,趙邦永、高友統之;屯五千淮陰,王暉及於潭統之,所以制北軍也。全輕鎮江兵,且以利啖其統制陳選及趙興,使不為己患;唯忌帳前忠義,乃數稱高友等勇,遇出軍必請以自隨,涉不許。全每燕戲下,並召涉帳前將校,帳前亦願隸焉,然未能合也。及丘壽邁攝帥事,全忽請曰:「忠義烏合,尺籍鹵莽。莫若別置新籍,一納諸朝,一申制閫,一留全所,庶功過有考,請給無弊。」壽邁善而諾之。全乃合帳前忠義悉籍之,盡統其軍,時人莫悟。
十一月,許國自武階換朝議大夫、淮東安撫制置使,命下,聞者驚異。先是,國奉祠家食,數言全必反,欲傾涉而代之。會召國奏事,國疏全奸謀甚深,反狀已著,非有豪傑不能消弭,蓋自鬻也。至是,喬行簡為吏部侍郎,上疏論國望輕,不宜帥淮,不報。山陽參幕徐稷雅意開閫,及聞國用,稷闕望,乃譽國奏注釋以寄全,全得報,不樂。是冬,金將李二措及邳州守致書海州,欲附宋,全戲下周得之,即以報全。全喜,遣王喜兒以兵二千應接,而己繼之。二措納喜兒而囚之。全兵欲攻邳,四面阻水,二措積勁弩備之,全不得進,合兵索戰。全敗,欲還楚州,會濱、棣有亂,乃引兵趨山東。
十七年正月,國之鎮,楊氏郊迓,國辭不見,楊氏慚以歸。國既視事,痛抑北軍,有與南軍競者,無曲直偏坐之,犒賚十裁七八。全自山東致書于國,國誇於眾曰:「全仰我養育,我略示威,即奔走不暇矣。」全固留青州,國不能致。四月,全遣小吏致再書,國喜,曲加勞接,即日真補承信郎,冀結其心。小吏曰:「小吏奉書而遽得命,諸將校謂何?」不受,歸語其徒以為笑。國見全無來朝,數致厚饋,邀全議事。會劉慶福亦使人覘國意向,國左右知之,語覘者曰:「制置無害汝等意。」慶福以報全,全集將校曰:「我不參制閫,則曲在我。今不計生死必往見。」八月,全上謁,賓贊戒全曰:「節使當庭趨,制使必免禮。」及庭趨,國端坐納全拜,不為止。全退,怒曰:「庭參亦常禮,全歸本朝,拜人多矣,但恨汝非文臣,本與我等。汝向以淮西都統謁賈制帥,亦免汝拜。汝有何勳業,一旦位我上,便不相假借耶?全赤心報朝廷,不反也。」國繼設盛會宴全,遺勞加厚,全終不樂。國之客章夢先主幕議,慶福謁見,夢先責客將,令隔簾貌喏,慶福不能堪。國以名馬十餘敫遺全,不受。國固遣,全俟其充斥階庭,伺候移時,而複卻之。如是者半月,卒不受。
全欲往青州,懼國苛留,自計曰:「彼所爭者拜也,拜而得志,吾何愛焉!」更折節為禮。,因會,席間出紮白事,國見其細故,判從之,全即席再拜謝。自是動息必請,得請必拜,國大喜,語家人曰:「吾折伏此虜矣。」義斌求趙邦永來山東,全為白之,國諾。邦永乘間告國曰:「邦永若去,制使誰與處?」國曰:「我自能兵,爾毋過慮。」邦永泣而辭之。全遂往青州。十一月,國集兩淮馬步軍十三萬,大閱楚城之外,以挫北人之心。楊氏及軍校留者恐其圖己,內自為備。
寶慶元年,湖州人潘甫與其從弟丙、壬起兵,密告全黨于山陽,全黨欲坐致成敗,然其謀而不助之力。甫歸,陰勒部曲及聚販鹽盜至千餘,結束如北軍,率眾揚言自山陽來擁立濟王,事見《傳》。時全圖國之意已決,遣慶福還楚城,使為亂。或教楊氏畜一妄男子,間指謂人曰:「此宗室也。」至語郡僚曰:「會令汝為朝士。」潛約盱眙四軍相應。忠義統領王文信有眾八百,涉徙刺揚州強勇軍。國之聚兵大閱,文信在焉,慶福與謀,令歸襲揚州,別遣將劫寶應,事濟即揮眾度江。盱眙四將不從,於是慶福等謀中輟,止欲快意于許國焉。計議官苟夢玉知之,以告國,國曰:「但使反,反即殺,我豈文儒不知兵耶?」夢玉懼禍及己,求檄往盱眙,複告慶福曰:「制帥欲圖汝。」兩為自結之計。乙卯,國晨起蒞事,忽露刃充庭,客駭走,國厲聲曰:「不得無禮!」矢已及顙,流血蔽面,國走。亂兵悉害其家,大縱火,焚官寺,兩司積蓄盡入賊。親兵數十人翼國登城樓,縋城走,伏道堂中宿焉。時四明人姚通判青州,全豫令還山陽,及漣水而複止之。至是,擁入城,與通判宋恭喝犒南北軍,使歸營。是日,慶福首殺夢先以報貌喏之辱,戒諸軍毋害苟夢玉家,護以五十兵。初,國倚揚州強勇軍統制彭興及淮西親兵將趙社、朱虎等為腹心,至是首降賊,且助為亂。惟丁勝、、張世雄、沈興、杜靖毗、富道不屈,或與賊巷戰,興手殺賊將馬良。賊党得志,更相賀,獨張正忠歎曰:「若曹不識事體,朝廷豈置汝耶?」王文信複獻計慶福曰:「我偽作重傷,提本部軍歸揚州,揚守必不疑,我生縛守,以其城獻。」慶福喜,夜飲而遣之。丙辰,許國縊於途。
丁巳,文信將至揚州,其徒有亡入城告變者。時揚之兵皆在楚,知州兼提點刑獄汪統會同官議,鈐轄趙拱曰:「若不納,則文信必曰:'我歸營,何故見拒?' 將借是以魚肉城外之民。拱素善文信,請說止其兵,而以單騎入,俟入城而殺之,然後撫其兵,領往盱眙,分隸張、範戲下。」統喜,遣之。遇文信於十裏頭,置酒相勞苦,文信偽為裹創狀。拱曰:「忠義反楚州,揚州人見忠義暮歸,豈不相疑?不若暫駐兵城外,然後同見提刑,提刑急欲知楚州事也。」文信不疑,聯騎入城,坐客次。拱先入,勸統收戮之,統躊躇不敢發。劉全知其謀,帥甲士突入郡堂,厲聲曰:「王統領好人,提刑不必疑,請出受參。」統不得已,出而犒之。劉全以兵翼之出,館其家。詰旦,統未有處。拱又請引文信出城,與議回屯楚州。文信知事泄,拱就出,劉全亦請從。至平山堂,文信責拱賣己,欲殺之,拱曰:「爾謀如此,三城人命何辜!我已存三城人,身死無憾。然我死,汝八百家老幼在城,豈得生耶?」文信及其眾動色,文信、劉全遂還楚州。
時盱眙總管夏全聞山陽得志,亦懷異圖,劉卓厚賂之,乃止。及文信亂,卓懼夏全複動,乃使卞整將兵三千視之,使不敢動。整以邀文信為辭,引兵還揚州,因偽言盱眙失守,卞整為亂,於是揚州複震,城門晝閉。
彌遠懼激他變,欲姑事涵忍而後圖之。謀帥莫可,以徐稷嘗ヘ楚州、守海州,得全歡心,稷亦勇往,乃授淮東制置使,令出屈撫全。時慶福以事濟報全,全又牒義斌等曰:「許國謀反,已伏誅矣,爾軍並聽我節制。」義斌得牒大罵曰:「逆賊背國厚恩,擅殺制使。此事皆因我起,我必報此仇。」呼趙邦永曰:「趙二,汝南人,正須爾明此事。」乃斬齎牒人,南向告天誓眾,見者憤激。全自青州至楚城,佯責慶福不能彈壓,致忠義之哄,斬數人,請待罪,朝廷未之詰。趙范時知揚州兼提點刑獄,得制置印於潰卒中,以授稷。全遣騎逆稷。己卯,稷入楚城。劉全躍馬登郡廳,稷迎之,全及門下馬,拜庭下,稷降等止之,賊眾乃悅。
四月,潘壬變姓名至楚州,將度淮而北,小校明亮獲之,械送行在伏誅。
甲午,時青使人偽為金兵,道邳州,出漣水,奪全田租而伏騎八百。翼旦,全引二百騎度淮與鬥。伏發,全敗,圍之,慶福以兵往拔全出。全與慶福俱重傷,歸楚州。丁勝、張世雄欲乘全敗舉兵追北軍,稷止之。全後知其謀,對稷詰之,二人不為屈。然懼禍及己,稷乃潛授世雄雄勝軍統制,教使逃而陽索之。北軍追世雄,世雄且戰且走,得達揚州。稷初至楚,緩急相濟,如囚趙社,逐朱虎,賊尚知畏。屢令全還戰馬、軍器于制司,全唯唯。退招姚及將校飲,酒酣,全曰:「制司追我戰馬、軍器,若何?」忽有將校曰:「當時忠義只百十人,其他軍皆南軍乘勢將帶,若潰將何以還?」一人曰:「制司必欲追之,不若有官者棄官,無官者歸山東為百姓。」一人抵掌憤然,使全反,全陽罵之。以告稷。翼日,全見稷求納官,稷撫之而去。自是不復誰何,其後至以「恩府」稱全、「恩堂」稱楊氏,而手足倒置矣。軍器庫止餘槍幹數千,全複取去。全欲戰艦,稷使擇二艘。全移出淮河,使軍習之。
初,楚城之將亂也,有吏竊許國書篋二以獻慶福,皆機事。慶福賞盜篋者五百千,未之閱。全始發緘,使家僮讀之,有廟堂遺國書令圖全者,全大怒;又有苟夢玉書,即以慶福謀告國者,全始惡夢玉反覆。夢玉知之,時已被堂召,亟辭全如京。己卯,全饋餞夢玉如平時,潛殪諸十裏之郊,複出榜捕害夢玉者。全往青州。
五月丁卯,全取東平,不克。戊寅,劉全以券易制司錢,不如欲,複謀亂,楊氏出二千緡解之,乃止。全引兵攻恩州。明日,義斌出兵與全鬥,全敗。義斌以千五百騎追之,獲馬二千匹,皆揚州強勇軍馬也。慶福往救,又敗。全退保山崮,抽山陽忠義以北。楊氏及劉全皆欲親赴之,會全遣人求稷書與義斌連和,乃止。義斌納全降兵,兵勢大振,進攻真定,降金將武仙,眾至數十萬,致書沿江制置使趙善湘曰:「不誅逆全,恢復不成。但能遣兵扼淮,進據漣、海以蹙之,斷其南路,如此賊者,或生禽,或斬首,惟朝廷所命。賊平之後,收復一京三府,然後義斌戰河北,盱眙諸將、襄陽騎士戰河南,神州可複也。」時四總管亦各遣計議官致書,乞助討賊,範亦以為言,不報。全貽書制置司,誣義斌叛,稷繳達之。時朝廷知義斌之功,憚全,未欲行賞。未幾,義斌俟命不至,拓地而北,與大元兵戰于內黃之五馬山。大元兵說之降,義斌厲聲曰:「我大宋臣,且河北、山東皆宋民,義豈為他臣屬耶!」遂死之。戲下王義深等複歸全。
全使人說時青附己,饋金五百兩。青見義斌死,乃附全,自移屯淮陰。全招青入城飲,折俎銅券二千,他饋稱是,恩遍麾下,人人喜悅。稷宴青,全饋折俎如前。全將往山東,以南軍九百從,官犒鐵錢券人五千,全犒銅錢三倍,許攜南貨免稅。於是請行者不已,得千人以俱,稷又以千八百人繼之。
二年春,趙範奉祠,林珙知揚州、權提點刑獄。全北剽山東,南假宋以疑大元,且仰食。會金與大元爭大名,全得往來經理。三月丙辰朔,大元兵攻青州,全大小百戰,終不利,嬰城自守。大元築長圍,夜布狗砦,糧援路絕。全遣小校周興祖縋城,雜樵采者走楚州發援兵,終不能支。全與福謀,福曰:「二人俱死無益也,汝身系南北輕重,我當死守孤城,汝間道南歸,提兵赴援,可尋生路。」全曰:「數十萬敵,未易支也。全朝出則城夕陷,不如兄歸。」於是全止而福行。
朝廷初以力未能討,故用稷調護,及傳全被圍,稍欲圖賊。稷畏懦,幸全未歸以苟歲月。朝廷方謀易帥,劉卓久在盱眙,雅意建閫;又見賊勢稍孤,意功名可立,使鎮江副都統彭忄乇延譽京師,自謂:「素撫鎮江,三萬人足用,且得四總管歡心,討賊有餘力。」朝廷信之,忄乇亦垂涎代卓,從臾尤力。九月,以卓知楚州兼淮東制置使,
忄乇代知盱眙,稷不知也。己亥,稷以戶部侍郎召,未幾,出知袁州。
十一月壬子朔,卓至楚州,心知不能制馭四總管,惟以鎮江兵自隨。時青在淮陰,卓怨其移屯叛己,不召也。夏全請從,卓素畏全狡,亦俾留盱眙。忄乇自揣資望視卓更淺,曰:「卓之止夏全,是欲遺患盱眙也。卓猶憚夏全,我何能用?」乃激夏全曰:「楚城賊黨不滿三千,健將又在山東,劉制使圖之,收功在旦夕。太尉曷不往赴事會,何端坐為?」夏全欣然領兵徑入楚城,青亦自淮陰複移屯城內。卓且駭且恐,勢不容卻,複就二人謀焉。時傳全已死,福欲分兵赴援,兵少,卒不往。甲子,卓令夏全盛陳兵楚城,賊黨震恐,楊氏遣人賂夏全求緩師,乃止。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李全下
寶慶三年二月,楊氏使人行成于夏全曰:「將軍非山東歸附耶?狐死兔泣,李氏滅,夏氏寧獨存?願將軍垂盼。」全諾。楊氏盛飾出迎,與按行營壘,曰:「人傳三哥死,吾一婦人安能自立?便當事太尉為夫,子女玉帛、干戈倉廩,皆太尉有,望即領此,誠無多言也。」夏全心動,乃置酒歡甚,飲酣,就寢如歸,轉仇為好,更與福謀逐卓矣。
辛卯,夏全令賊黨圍州治。焚官民舍,殺守藏吏,取貨物。時卓精兵尚萬餘,窘束不能發一令,太息而已,夜半縋城,僅以身免。鎮江軍與賊戰死者太半,將校多死,器甲錢粟悉為賊有。卓步至揚州,借州兵自衛,猶劄揚州造旗幟。林拱繳奏于朝,聞者大笑。夏全既逐卓,幕歸,楊氏拒之,意楊氏反目圖己,明日大掠,趨盱眙欲為亂,張惠、范成進閉門,不得入,翱翔淮上。惠、成進出兵欲剿之,夏全狼狽歸金,金人納之。是舉也,張正忠不從亂,經妻女于庭,並己自焚。報至,中外大恐,劉卓自劾,未幾,死。
初,姚從賈涉辟楚州推官,全喜其附己,為引重當路,得改秩,全請以通判青州。國之死,全借撫定以誑眾,以功入朝。三月,以為軍器少監、知楚州兼制置。辟鄭子恭、杜耒等為幕客,留母及其子於京,買二妾以行。至城東,艤舟以治事。間入城見楊氏,用稷故事而禮過之。楊許入城,乃入,寄治僧寺,極意娛之。
時全在圍一年,食牛馬及人且盡,將自食其軍。初軍民數十萬,至是餘數千矣。四月辛亥,全欲歸於大元,懼眾異議,乃焚香南向再拜,欲自經,而使鄭衍德、田四救之,曰:「譬如為衣,有身,愁無袖耶?今北歸蒙古,未必非福。」全從之,乃約降大元。大元兵入青州,承制授全山東行省。
慶福在山陽,自知己為厲階,懷不自安,欲圖福以自贖。福知之,亦謀去慶福。二人互相猜貳,不相見。福偽病旬余,諸將問疾,慶福不往。張甫者,素厚慶福,懼福疑己,乃勸慶福往。後慶福約甫同往,乃寢,遙見福臥不解衣,心恐,不得已至床前,見床頭鞘刀,慶福口問疾而手按鞘,懼福先發。福疑慶福就刀見害,乃躍起拔刀傷慶福,慶福徒手不支,甫救之。左右群起殺慶福及甫。
甫本金元帥,封高陽公,最善馭眾。金亡河北,甫據雄、霸、清、莫、河間、信安不下。信安出白溝,距燕二百里而阻巨濼,大元兵不能涉,甫每潛師窺伺。大元將俚砦奴屢欲滅甫以取雄、霸。驍將窩羅虎者,歸甫,甫納之。其後窩羅虎遁去,且竊甫千里馬以獻俚砦奴。俚砦奴喜,待遇益厚。嘗會飲燕京之大悲閣,窩羅虎醉俚砦奴而推使投閣,幾斃焉。窩羅虎乃佯醉下樓,複乘所獻馬以歸甫,追者莫及,人始服甫之用間焉。其後歸全。
福以慶福頭納,大喜,耒曰:「慶福首禍,一世奸雄,今頭落措大手耶!」飛報於朝,遣子恭繼奏捷。卓之敗,儲積掃地,綱運不續,賊黨籍籍,謂福所致。福數見及僉幕促之,皆謝以朝廷撥降未下,福曰:「朝廷若不養忠義,則不必建閫開幕,今建閫開幕如故,獨不支忠義錢糧,是欲立制閫以困忠義也。」六月,福乘眾怒,與楊氏謀,召飲。至而楊氏不出,就坐賓次,左右散去。福與命召諸幕客,以楊氏命召二妾。諸幕客知有變,不得已往。耒朝服至八字橋,福兵腰戮之,耒南望再拜就斃。二妾之入,及見之。福兵欲害,鄭衍德救之得免,去須鬢,縋城西夜走,徒步歸明州,未幾。死。
朝廷以淮亂相仍,遣帥必斃,莫肯往來。始欲輕淮而重江,楚州不復建閫,就以帥楊紹雲兼制置,改楚州名淮安軍,命通判張國明權守,視之若羈縻州然。賊徒党塞南門,開北門,支邑民田皆以少價抑買之,自收賦以贍軍,錢糧不繼如故。賊將國安用、閻通歎曰:「我曹米外日受銅錢二百,楚州物賤可以樂生,而劉慶福為不善。怨仇相尋,使我曹無所衣食。」張林、邢德亦謂:「嘗受宋恩,中遭全間隙,今歸於此,豈可不與朝廷立事?」王義深亦嘗遭全屈辱,且謂:「我本賈帥帳前人,與彭安撫舉義不成而歸。」五人相謂曰:「朝廷不降錢糧,為有反者未除耳!」乃共議殺福及楊氏以獻,於是眾帥兵趨楊氏家。福出,德手刃之,相屠者數百人。有郭統制者,殺全次子。通殺一婦人,以為楊氏,函其首並福首馳獻於紹雲。紹雲驛送京師,傾朝甚喜。檄彭忄乇、張惠、范成進、時青並兵往楚州,便宜盡戮餘黨。未幾,傳楊氏故無恙,婦人頭乃全次妻劉氏也。
忄乇輕儇,每供四總管弄戲,得檄不敢自決,力遜。惠、成進二人即提兵入楚城,與林等五人歡宴,議分北軍為五,使五人分掌之,每軍無過千人,一屯南渡門,一屯平河橋,一屯北神鎮,城中城西各一;在山東人老幼並絕錢糧,出淮陰戰艦,陳淮岸以斷全歸路,請制府及朝廷處之。廟議謂青望重,惟聽青區畫。省檄之下,不及惠、成進。青亦恐禍及,密遣人報全於青州,遷延不決。惠等歸盱眙,賊黨複振。紹雲赴樞密稟議,淮東總領嶽珂攝製府事。
惠、成進既歸,錢糧缺乏,密約降金,盧鼓槌許之。時鎮江軍及滁州虎兒軍在盱眙者尚眾,二人紿忄乇曰:「南北軍易致激變,宜令軍人出入無得帶刃。」又勸早發虎兒軍折洗,忄乇從之。二人每宴忄乇,必遍迨皂隸,忄乇皆不悟,方感其拒夏全之功,轉兩軍官資。二人同戲下合辭曰:「不願得官,欲得錢糧。」八月辛酉,惠、成進燕忄乇,忄乇左右知有謀,多不往,忄乇往如平時。酒半,縛忄乇,忄乇從者無寸鐵,且醉,皆就縛。即日渡淮輸款,以盱眙附盧鼓槌於泗州。金兵至,開門接之,諸軍不戰皆降。於是塞南門,開北門,導淮水以通泗之東西域焉。盧鼓槌與惠釋憾連姻,金官惠有加,俾專制河南,以拒大元。自是金人窺淮東益急,朝廷調京湖制置司兵萬人屯青平山以備全。
全得青報慟哭,力告大元大將,求南歸,不許;斷一指示歸南必畔,許之。承制授山東、淮南行省,得專制山東,而歲獻金幣。十月丙辰,全與大元張宣差並通事數人至楚州,服大元衣冠,文移紀甲子而無號。義深走金,安用殺林、德自贖。丁巳,全邀青及張國明于淮陰,國明辭疾,青父子同至。全推殺其子者郭統制斬之,又收田成瑤、田之昂、李英等八人下獄,雲:「非朝廷殺我妻子,吾惟問汝。」李英,全腹心,狡而密,與李平皆山東胥吏。全之乍逆乍順,二人所教也。平又數致全書至廟堂,以覘朝廷。青繳所授檄于全曰:「我素推尊相公,豈肯為此!」全亦惡青反覆。辛酉,與登城南樓飲,殺青,馳騎往紿青妻,言青病,見與禱禳。青妻至,盡殺之。遂並青軍,擢小校胡義為將,徙其半於漣、海。
紹定元年春,全厚募人為兵,不限南北,宋軍多亡應之。天長民保聚為十六砦,比歲失業,官振之,不能繼,壯者皆就募。射陽湖浮居數萬家,家有兵仗,侵掠不可制,其豪周安民、穀汝礪、王十五長之,亦蜂結水砦,以觀成敗。翟朝宗知揚州,權制置。全厚賞捕趙邦永,邦永乃變名必勝。全知東南利舟師,謀習水戰,米商至,悉並舟糴之。留其柁工,一以教十。又遣人泛江湖市桐油煔筏,厚募南匠,大治舭達船,自淮及海相望。於是善湘禁桐油煔筏下江,嚴甚。朝宗市煔木往揚州,善湘亦聞於朝,請以松木易留之。全不得已,代以榆板,舟成多重滯。六月,試舟射陽湖,善湘恐其乘便搗通、泰,亟牒池州求通、泰入湖之路。七月壬辰,全使衍德提兵三萬如海州。乙未,全及楊氏大閱戰艦于海洋。八月,全趨青州,為嚴實及石小哥邀擊,敗走。小哥,珪子也,遂奪青崮,據之,九月,全歸海州,治舟益急,驅諸崮人習水。十一月,全至楚州。全山東經理未定,而歲貢於大元者不缺,故外恭順于宋以就錢糧,往往貿貸輸大元。宋得少寬北顧之憂,遣餉不輟。全縱遊說於朝,不若複建山陽制置司。全又與金合縱,約以盱眙與之,金亦遣靳經歷者聘全,皆不遂。
二年四月,全以糧少為詞,遣海舟自蘇州洋入平江、嘉興告糴,實欲習海道,覘畿甸也。六月,全資淮安牛馬會趙五嘯合亡命,雜北軍分往盱眙略牛馬。九月,全往漣、海視戰艦,陽言歸東平葬方士許先生。未幾,還。嘗燕張國明等,忽曰:「我乃不忠不孝之人。」眾曰:「節使何為有是言也?」全曰:「縻費朝廷錢糧至多,乃殺許制置,不忠;我兄被人殺,不能報復,不孝。二月二十五日事,吾之罪也。十一月十三日事,誰之罪耶?」蓋指卓與夏全也。全密遣軍掠高郵、寶應、天長之間,知高郵軍葉秀髮遣宗雄武領民兵捍禦,為賊所敗。
三年二月壬寅,御前軍器庫火。得縱火者,楚州軍穆椿也。全欲銷宋兵備,故使椿行,且伏奸於外,謀入為亂,以不得入而止。於是先朝兵甲盡喪。椿臨刑笑曰:「事濟矣。」全欲先據揚州以渡江,分兵徇通、泰以趨海。諸將皆曰:「通、泰,鹽場在焉,莫若先取為家計,且使朝廷失鹽利。」全欲朝廷不為備,且雖反而難遽絕錢糧,乃挾大元李、宋二宣差恫疑虛喝,而使國明達諸朝。而大元實未嘗資全兵。有識李宣差者,曰:「此青州賣藥人也。」七月,召國明稟議,全以寶玉資其行,賓從所過,揚言:「李相公英略絕倫,其射五百步,朝廷莫若裂地王之,與增錢糧,使當邊境。」遍饋要津,求主其說。既見廟堂,以百口保全不叛。
八月,全將閱舟師,風不順,焚香禱曰:「使全有天命,當反風。」語畢風反。大閱數日。會全糴麥舟過鹽城縣,朝宗嗾尉兵奪之。全怒,以捕盜為名,庚午,水陸數萬徑搗鹽城,戍將陳益、樓強皆遁,全入城據之。知縣陳遇逾城走,公私鹽貨皆沒于全。朝宗倉皇遣幹官王節入鹽城,懇全退師;又遣吏曾、李易入山陽,求楊氏裏言之助,皆不答。朝宗乃遣卞整領兵扼境。全留鄭祥、董友守鹽城,提兵往楚。整與遇麾軍道左,擊柝聲諾。全言於朝,稱遣兵捕盜過鹽城,令自棄城遁去,慮軍民驚擾,未免入城安眾。乃加全兩鎮節,令釋兵,命制置司幹官耶律均往諭之。全曰:「朝廷待我如小兒,啼則與果。」不受。朝廷為罷朝宗,謀再用紹雲,紹雲辭以官卑不能制;命鄭損,損辭。通判揚州趙敬夫暫攝事。
全造舟益急,至發塚取煔板,煉鐵錢為釘鞠,熬人脂搗油灰,列炬繼晷,招沿海亡命為水手。又紿敬夫以大元為詞,邀增五千人錢糧,求誓書鐵券。朝廷猶遣餉不絕。全得米,即自轉輸淮海入鹽城以贍其眾。他軍士見者曰:「朝廷惟恐賊不飽,我曹何力殺賊!」射陽湖人至有「養北賊戕淮民」之語,聞者太息。
王十五附全,全又遣人以金牌誘脅周安民等,造浮梁於諭口,以便鹽城來往;又開馬扌羅港、壽河,引淮船入湖,為攻撓水砦計。複言于制置司雲:「全複歸三年,淮甸寧息,雖荷大丞相力主安靖之說,深有覆護之恩,奈何趙制置、岳總管、二趙兄弟人自為政,使全難處!全欲決定去就,親往鹽城存劄。若有疾全者、疑全者,如趙知府之輩,便可提兵決戰。如能滅全,高官重祿任彼取之,倘不能滅,方表全心。」善湘見之甚憤,範亦請調兵。
時彌遠多在告,執政無可否,舉朝率謂:「大丞相老于經綸,豈不善處?」獨參知政事鄭清之深憂之,密與樞密袁韶、尚書范楷議,二人所見合。清之乃約韶見帝,韶曆言全狀,帝有憂色。清之即力贊討全,帝意決。清之退,以帝意告彌遠,彌遠意亦決。乙巳,金字牌進善湘煥章閣學士、江淮制置大使,范直徽猷閣、知揚州、淮東安撫副使,葵直寶章閣、淮東提點刑獄兼知滁州,俱節制軍馬,全子才軍器監簿、制置司參議官。下詔曰:
君臣,天地之常經;刑賞,軍國之大枋。順斯柔撫,逆則誅夷。惟我朝廷兼愛南北,念山東之歸附,即淮甸以綏來。視爾遺黎,本吾赤子,故給資糧而脫之餓殍,賜爵秩而示以寵榮,坐而食者逾十年,惠而養之如一日,此更生之恩也,何負汝而反耶?蠢茲李全,儕於異類,蜂屯蟻聚,初無橫草之功;人面獸心,曷勝擢發之罪!繆為恭順,公肆陸梁。因饋餉之富,以嘯集儔徒;挾品位之崇,以脅制官吏。淩蔑帥閫,殺逐邊臣,虔劉我民,輸掠其眾。狐假威以為畏己,犬吠主旁若無人。姑務包含,愈滋猖獗,遽奪攘於鹽邑,繼掩襲於海陵,用怨酬恩,稔惡恣暴。為封豕以氵存食,貪婪無厭;怒螳螂而當車,滅亡可待。故神人之共憤,豈覆載之所容!舍是弗圖,孰不可忍!李全可削奪官爵,停給錢糧。敕江、淮制臣,整諸軍而討伐;因朝野僉議,堅一意以剿除。蔽自朕心,誕行天罰。
顧予眾士,久銜激憤之懷;暨爾邊氓,期洗沈冤之痛。益勉思于奮厲,以共赴於功名。凡曰脅從,舉官效順,當察情而宥過,庸加惠以褒忠。爰飭邦條,式孚群聽:應擒斬到全者,賞節度使,錢二十萬,銀絹二萬匹;同謀人次第擢賞。能取奪見占城壁者,州,除防禦使;縣,除團練使;將佐官民以次推賞。逆全頭目兵卒皆我遺黎,豈甘從叛?諒由劫制,必非本心。所宜去逆來降,並與原罪;若能立功效者,更加異賞。鄭衍德、國安用雖與逆全管兵,然屢效忠款,乃心本朝,馮、於世珍雖為逆全信用,然俱通古今,宜曉逆順,如率眾來降,當加擢用。四方士人流落淮甸,一時陷賊,實非本心,如能相率來歸,當與赦罪。海州、漣水軍、東海縣等處有為逆全守城壁者,舉城來降,當各推恩。時青以忠守境,屢立駿功;彭義斌以忠拓境,大展皇略,亦為逆全謀害,俱加贈典,追封立廟。
噫,以威報虐,既有辭于苗民,惟斷乃成,斯克平于淮、蔡。佈告中外,咸使聞知。
詔詞,清之所代也。促荊襄、淮西諸軍赴援。
壬子,全兵突至灣頭,敬夫恐,欲走,副都統丁勝劫閽者止之。全攻城南門,都統趙勝自堡砦提勁弩赴大城注射,全稍退。全遣劉全奄至堡砦西城下,欲奪之以瞰大城。先是,趙勝屯西城,見濠淺,每曰:「設有寇至,未圍大城,行襲堡砦,何可不備?」盛暑中督軍浚濠,人皆苦之,翟朝宗亦以為笑。既浚,勝決新塘水注焉。及是,劉全不能進,勝又浚市河,人尤謂不急。全至,勝開水門納賈舟千餘艘,活者數千人,糧貨不與焉。
時朝廷雖下詔討全,而猶有內圖戰守、外用調停之說。是日,敬夫得彌遠書,許增萬五千人糧,勸全歸楚州。敬夫亟遣劉易即全壘授全。全笑曰:「丞相勸我歸,丁都統與我戰,非相紿耶?」擲書不受,惟留省劄。敬夫始知全紿己,亟發牌印迓範。癸醜,全塞泰州城濠。于邦傑、宗雄武通全,戒守者無得發矢,俟薄城而蹙之,全得距堙。宋濟恐,令縣尉某如全壘,全以增糧省檄示之,尉複出,獻錢二百萬以降。乙卯,邦傑、雄武開門導全,濟帥僚吏出迎。全入坐郡治,濟發帑出所獻錢,全曰:「獻者,獻汝私藏耶?若泰州府庫,則我固有,何假汝獻為!」乃舍濟僉判廳,入郡堂,盡收子女貨幣。
庚申,全聞範、葵既入,鞭衍德曰:「我計先取揚州渡江,爾曹勸我先取通、泰,今二趙入揚州矣,江其可渡耶?」莫敢對。既而曰:「今惟有徑搗揚州耳。」甲子,全配兵守泰州,悉出眾宜陵。丙寅,至灣頭立砦,據運河之沖。使胡義將先鋒騎駐平山堂,伺三城機便。丁卯,全攻城東門不利,賊將張友呼城東請見葵,全隔濠立馬相勞苦,葵切責之,全彎弓抽矢向葵而去。戊辰,張、戴友龍、王銓、張青以天長制勇三軍至,阻全不得前,遣人請援。範、葵親出堡塞西門,列陳待之,全不敢動,等乃入城。庚午,全晨率步騎五千餘攻堡塞西門,趙勝出兵,戰不利,範、葵以兵益之。全兵亦增,葵擊卻之。辛未,賊引兵三萬沿州城東向西門,李虎、趙必勝、張、崔福力戰,自巳至申,全乃沿東門以歸,丁勝、王鑒、於俊擊走之。襄兵萬人至真州上壩,統制張達、監軍張大連不設備,魚貫而行。全哨馬帥田四擊之為數截,殲者五千,達、大連死之;淮西援兵至,亦遇全統領桑青力戰,城中俱不知也。襄兵敗,全兇焰益振,每曰:「我不要淮上州縣,渡江浮海,徑至蘇、杭,孰能當我!」甲戌,複引輕騎犯州城南門,且欲破堰泄濠水,統制陳達率勁弩射之,範、葵出軍迎擊,乃去。是日,金等距淮安十裏,焚全砦柵,全將劉全出戰,軍不利,退屯寶應。
全志吞三城,而兵每不得傅城下,宗雄武獻全計曰:「城中素無薪,且儲蓄為總所支借殆盡,若築長圍,三城自困。」乙亥,全悉眾及驅鄉農合數十萬列砦圍三城,制司總所糧援俱絕。范、葵命三城諸門各出兵劫砦,舉火為期,夜半縱兵衝擊,殲賊甚眾。自是賊一意長圍,以持久困官軍,不復薄城。戊寅,全張蓋奏樂平山堂,佈置築圍,指揮閒暇。范、葵令諸門以輕兵牽制,親帥將士出堡砦西,全分路鏖戰,自辰至未,殺傷相當。庚辰,範出師大戰,等破全將張友于都倉,獲糧船數十艘。甲申,葵出戰,賊大敗。
四年正月辛卯,全兵浚圍城塹,範、葵遣諸將出城東門掩擊,全走土城,官軍躡之,蹂溺甚眾。是日,破全將鄭祥,獲糧百艘。甲午,全兵千餘犯州城東門,城中出兵應之,全即引去。乙未,李虎出南門,楊義出東門,王鑒出西門,崔福出北門,各徑扼賊圍,開土城數處,範、葵提兵策應,全步騎數千出戰,諸軍奮擊,俘馘甚眾。夜,賊複合所開城。丁酉,趙勝遣統制陸昌、孫舉立橋堡砦於北門,賊步騎分道來戰,勝擊退之。范陳於西門,賊閉壘不出。葵曰:「賊俟我收兵而出爾。」乃伏騎破垣門,收步卒誘之。賊兵數千果趨濠側,虎力戰,城上矢石雨注,賊退。有頃,賊別隊自東北馳至,範、葵揮步騎夾浮橋、吊橋並出,為三迭陳以待之,自巳至未,賊與大戰;別遣虎、顯廣、必勝、義以馬步五百出賊背,而葵帥輕兵橫沖之,三道夾擊,用範所制長槍,果大利,賊敗走。翼日,全遣步卒三百余向城西門,乍進乍退,以誘揚州兵,複驅壯丁增濠面,培鹿角。範、葵遣騎將出,夾城東西牽制之,親出州城西門,分三道以進,賊望風潰,乃募勇力齎薪炮,焚其樓櫓十餘。賊自平山堂麾騎下救,道遇於俊軍而歸。
始,全反計雖成,然多顧忌,且懼其黨不皆從逆。邊陲好進喜事者,欲挾賊為重,或陰贊之,謂激作愈甚,朝廷愈畏,則錢糧愈增,又許身任調停之責。故全兵將舉而張國明先召,全之托詞陳遇棄城,及歸過三趙圖己,蓋成謀也。及三趙用,宋師集,諸閫易,國明沮,削全官爵,罷支錢糧,攻城不得,欲戰不利,全始自悔,忽忽不樂。或令左右抱其臂曰:「是我手否?」人皆怪之。
時正月望,城中放燈張樂,姑示整暇。全見之。亦往海陵載妓女,張燈平山堂,矯情自肆。是晚,燕大元宣差,宣差激全曰:「相公服飾器用多南方物,乃心終在南耳!」全乃取誥敕,朝服南向,曆述平生梗概,再拜褫服,焚之,歎曰:「國明誤我。」淚下如雨,扌文淚就坐強歡。有朐山于道士者,老矣,全迎致之,初見全即歎曰:「我業債合在此亻賞耶?」占事多驗,尊為軍師。及見全焚誥命,謂人曰:「相公死明日,我死今日矣!」人問之,曰:「朝廷以安撫、提刑討逆,然為逆者,節度使也。豈有安撫、提刑能擒節度使哉?誥敕既焚,則一賊爾。盜固安撫、提刑所得捕,不死何為!」入見全曰:「相公明日出帳門必死。」全怒以為厭己,斬之。
範、葵夜議誥朝所向,葵曰:「東向利,不如出東門。」範曰:「西出嘗不利,賊必見易,因其所易而圖之,必勝。不如出堡塞西門。」壬寅,全置酒高會平山堂,有堡塞候卒識其槍垂雙拂為號,以報。範喜謂葵曰:「此賊勇而輕,若果出,必成擒矣。」乃悉精銳數千而西,取官軍素為賊所易者,張其旗幟以易之。全望見,喜謂宣差曰:「看我掃南軍。」官軍見賊突鬥而前,亦不知其為全也。范麾軍並進,葵親搏戰,諸軍爭奮。賊始疑非前日軍,欲走入土城,李虎軍已塞其甕門。全窘,從數十騎北走,葵率諸將以制勇、寧淮軍蹙之,賊趨新塘。新塘自決水後,淖深數尺,會久晴,浮戰塵如燥壤,全騎陷淖不能拔。制勇軍奮長槍三十餘亂刺之,全曰:「無殺我,我乃頭目。」先是,令諸陣上,眾獲頭目無得爭以為獻,故群卒碎其屍,而分其鞍馬器甲,並殺三十餘人,類非卒伍,俱不暇問。
甲辰,賊軍全椒人周海請降,報全已殺,餘黨議潰去。未幾,聞安用歎恨飲泣,初議推一人為首,以竟其逆,莫肯相下,欲還淮安奉楊氏主之。範夜上捷書制置司,議翼日追賊。乙巳早,安用引五百騎徑南門趨灣頭,範伏弩射之,賊呼曰:「爾襄陽援兵已敗走,汝知之乎?」城中應曰:「汝李全已為戮,汝何不降?」賊不應,諸將欲追賊,範懼有伏兵,先分兵燒圍城樓櫓,夜半火光燭天,命東南諸門皆出兵,範、葵繼提精兵進。四鼓,賊大潰。丙午黎明,葵追及賊於灣頭,一戰又破之,俘斬及奪回糧畜蔽野。別將追至大儀,不及。葵使人瘞新塘骸骨,得左掌無一指,蓋全支解也。先是,全乞靈茅司徒廟無應,全怒,斷神像左臂。或夢神告曰:「全傷我,全死亦當如我。」至是果然。
揚州平,善湘以露布上,帝驚喜,太后舉手加額。國明輩懼禍及己,唱論雲全未死,至有資游士吳大理等助煽之。及泰州凱奏繼上,浮言始定。朝中皆擬隨表入賀,彌遠以小寇就平,謝止之。甲寅,善湘來犒師。二月,命胡穎部所獲賊酋二十人獻俘於朝,且定奇功二十有九人及其餘,促行賞;又遣趙楷往稟廟算。
三月庚寅,祭,有梟鳴於牙,占之吉,別遣全子才率王等將萬五千人,與於掎角取鹽城。癸巳,步騎十萬發揚州,留勝權守。庚子,鹽城賊董友、王海以兵圍卞整砦,擊卻之。癸卯,遣總轄韓亮、戚永升率多槳船及民船四百入射陽湖,擊賊於諭口。丁未,亮破賊于崔溝。己酉,範、葵分兵進至平河橋,剿賊甚多。壬子,、整敗賊將王國興於岡門,斬首千級。四月丁巳,敗賊於十裏亭,賊兵爭門,墜濠如蟻。庚申,別將范勝、趙興破賊砦于壽河,拔農民脅從者萬家。
壬戌,範、葵遣諸軍薄淮安城下,賊大敗,死者萬余,焚二千家,城中哭聲振天。甲子,子才自他道進攻,賊將董友拒之,大戰於港口,敗之。庚辰,舟師過漣水,戰勝,達淮安。五月丙戌朔,天大霧,官兵攻上城,賊守者尚臥,倉皇起鬥。官軍互踏肩為梯,前者或墜,後者繼至,自醜至未,五城俱破,斬首數千級,生擒數百人。兵士有故隸楚州左右軍者,家屬數為賊虐,至是洩憤,無老幼皆殺之,燒砦柵萬餘家,腥焰蔽天。餘寇爭橋入大城,重濠皆滿。淮北賊歸赴援,舟師又剿擊,焚其水柵,夷五城餘址,賊始懼。己亥,子才率趙必勝、王軍移砦西門,道遇賊大戰,至夜不解。子才為銳陣左右救,乃勝。
楊氏諭鄭衍德等曰:「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今事勢已去,撐拄不行。汝等未降者,以我在故爾。殺我而降,汝必不忍。若不圖我,人誰納降?今我欲歸老漣水,汝等宜告朝廷,本欲圖我來降,為我所覺,已驅之過淮矣。以此請降可乎?」眾曰:「諾。」翼日,楊氏絕淮而去。賊党即遣偽計議馮、潘于款於軍門,范等密聞於朝,朝論不可,範曰:「若明諭朝旨,是堅賊志,不如陽許以誤之,我自為必討之計。」乃遣范用吉入城諭賊曰:「朝廷已許納降,但令安撫交過北軍。」衍德等遣潘于隨用吉報謝,許獻玉帶、犒軍黃金四千兩。範曰:「我欲款賊,賊更來款我。」于歸,鄭衍德等自知降亦不免,始送款于金。至是,金遣其副統軍許奕、萬戶兀林答以其京東元帥牒來言曰:「此賊不降,能為兩國患,請與大國夾攻之,各勿受降。」範怪其來無故,而難於陰絕,遣王貴報之,不從其請。
六月己未,大戰於河西三砦,賊大敗,楊氏歸漣水。壬戌,賊先遣妻孥過淮,軍爭欲往,斬之不能禁,反有起殺頭目者。甲子,複大戰,淮安遂平。議乘勝複淮陰,兵未行,淮陰降金。繼得探報雲:宋師遲一宿攻城,淮安亦為金有矣。於是全所據州悉平。楊氏竄歸山東,又數年而後斃。
全之寇泰州,官屬十有九人皆迎降,獨教授高夢月不汙,詔贈三官。
全子壇。
列傳第三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南唐李氏
○李景子煜從善從誧從弟季操孫仲寓舒元韓熙載馮謐潘佑皇甫繼勳周惟簡
唐自安、史之亂,藩鎮專制,百有餘年,浸成割據。及巢賊蹂躪,郡邑丘墟。降臻五季,豪傑蜂午,各挾智力,擅為封疆,自製位號,以爭長雄。天厭禍亂,授宋大柄。太祖命將出師,十餘年間,南平荊、楚,西取巴、蜀,劉鋹既俘,李氏納款。至於太宗,吳越請吏,漳、泉來歸,薄伐太原,遂僨北漢,而海內一矣!王稱《東都事略》用東漢隗囂、公孫述例,置孟昶、劉鋹等於列傳,舊史因之。今仿歐陽修《五代史記》,列之世家。凡諸國治亂之原,天下離合之勢,有足鑒者,悉著於篇。其子孫諸臣事業有可考者,各疏本國之下。作《列國世家》。
南唐李景,本名景通,後改為璟。避周廟諱,複改為景。父誧,吳楊行密將徐溫養子,冒姓徐氏,名知誥,《五代史》有傳。景十余歲,以父任駕部郎中、諸衛將軍。後唐天成二年,溫卒,誧遂專吳政。誧將出鎮,欲以國事付景,拜兵部尚書、參知政事。誧出鎮金陵,遷景司徒、平章事、知內外左右諸軍事。頃之,亦赴金陵,為中外諸軍副都統,誧受吳禪,國號大齊,改元升元,僭帝號,居金陵。自雲唐宗室建王恪之後,下令複姓李氏,國號唐。封景吳王、諸道元帥、錄尚書事,改封齊王。
誧立七年卒,景襲位,改元保大,尊母宋氏為皇太后,立妻鐘氏為皇后。用宋齊丘、周宗為宰相,郊祀天地。天福末,遣其將祖思全、何洙侵福建漳、泉之地。漢乾祐初,李守貞以河中叛,潛遣舒元、楊訥間道求援于景。景命其將李金全、郭全義出師應之。金全以聲勢不接,初不願行,景固遣之。至沭陽,聞守貞敗,乃還。周廣順初,景又遣其將邊鎬平湖湘,尋複失之。
顯德二年,周世宗征淮南,破景眾于正陽,遂進圍壽州。太祖時總禁兵,破景將何延錫於渦口,又擒皇甫暉於滁州。景大懼,遣其臣鐘謨、李德明奉表原為附庸。未幾,又遣其臣孫晟、王崇質奉表獻濠、壽、泗、楚、光、海六州之地,願罷兵,世宗未之許。
四年春,世宗大破景軍於紫金山,降其將朱元,克壽州。冬,又克濠、泗二州。五年春,改元中興。未幾,又改元交泰。是春,周師克楚州,又進克揚州。將議濟江,景大懼,請盡割江北之地,畫江為界,稱臣於中朝,歲貢土物數十萬,世宗許之。始稟周之正朔,上表稱唐國主。世宗答書用唐報回鶻可汗之制,雲「皇帝恭問江南國主」,臨汴水置懷信驛以待其使。景又上言世宗,請傳位於世子冀,世宗賜書勉諭之乃止。景既失淮南之地,頗躁憤,惡其大臣宋齊丘、陳覺、李征古,皆殺之。六年十月,冀卒,命禦廚使張延範充使弔祭。
建隆元年,太祖受命,即遣使以書諭景。初,顯德中,江南將校相繼來降,周成等三十四人皆在京師,至是遣歸。三月,景遣使貢絹二萬匹、銀萬兩,賀登極。及澤、潞平,景又貢銀五千兩為賀,七月還京,又貢金器五百兩、銀器三千兩、羅紈千匹、絹五千匹,又遣其禮部郎中龔慎儀貢乘輿服禦物。每歲冬、正、端午、長春節皆以土產珍異、金銀器用、繒帛、片茶為貢。每景及錢俶遣親屬入貢,皆御前殿曲宴以寵之。景生日,遣使賜以金幣及賜羊萬口、馬三百疋、橐駝三十,以為常制。是年,親征李重進,駐蹕廣陵,遣其左僕射嚴續來犒師。俄遣其子蔣國公從鎰朝行在所,又遣其戶部尚書馮延魯貢金買宴,並伶官五十人作樂上壽,又貢金銀器、金玉鞍勒、銀裝兵器及錢銀、綾絹,皆有加常數,太祖亦厚賜之。
初,景之襲父位也,屬中原多故,盧文進、李金全、皇甫暉之徒皆奔于景。跨據江、淮三十餘州,擅魚鹽之利,即山鑄錢,物力富盛。嘗試貢士《高祖入關詩》,頗有窺覦中土之意。自世宗平淮甸,浸以衰弱。及太祖平揚州,日習馬舫戰艦于京城之南池,景懼甚。其小臣杜著頗有辭辨,偽作商人,由建安渡來歸;又彭澤令薛良坐事責授池州文學,亦挺身來奔,獻《平南策》,景聞之益懼。太祖命斬著於下蜀市,良配隸廬州衙校,景乃安。終以國境蹙弱,不遑甯居,遂遷于豫章。上遣通事舍人王守正持詔撫之。
俄而景卒,其臣桂陽郡公徐邈奉遺表來上,太祖廢朝五日,遣鞍轡庫使梁義弔祭,贈賻絹三千匹。子煜又遣其臣馮謐奉表,願追尊帝號,許之。煜乃諡景為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廟號元宗,陵號順陵。
煜字重光,景第六子也,本名從嘉。少聰悟,喜讀書屬文,工書畫,知音律。初封安定郡公,累遷諸衛大將軍、副元帥,封鄭王。
景始嗣位,以弟齊王景遂為元帥,居東宮,燕王景達為副元帥,就誧柩前盟約,兄弟相繼,中外庶政,並委景遂參決。景長子冀為東都留守,後又立景遂為太弟,景達為齊王、元帥,冀為燕王、副元帥。冀鎮京口,周師征淮,吳越圍常州,冀部將敗之。景達屯濠州,丘衄遁還。及割地後,出景遂為洪州元帥,封晉王。景達撫州元帥,立冀為太子。景遂尋卒,數月冀亦卒,乃立從嘉為吳王。
建隆二年,景遷洪州,立為太子監國,是秋襲位,居建康,改名煜。立母鐘氏為聖尊後,以鐘氏父名泰章故也,妻周氏為國後。遣戶部尚書馮謐來貢金器二千兩、銀器二萬兩、紗羅繒彩三萬匹。且奉表陳紹襲之意曰:
臣本于諸子,實愧非才,自出膠庠,心疏利祿。被父兄之蔭育,樂日月以優遊,思追巢、許之餘塵,遠慕夷、齊之高義。繼傾懇悃,上告先君,固匪虛詞,人多知者。徒以伯仲繼沒,次第推遷,先世謂臣克習義方,既長且嫡,俾司國事,遽易年華。及乎暫赴豫章,留居建業,正儲副之位,分監撫之權,懼弗克堪,常深自勵。不謂掩丁艱罰,遂玷纘承,因顧肯堂,不敢滅性。然念先世君臨江表垂二十年,中間務在倦勤,將思釋負。臣亡兄文獻太子從冀將從內禪,已決宿心,而世宗敦勸既深,議言因息。及陛下顯膺帝,彌篤睿情,方誓子孫,仰酬臨照。則臣向於脫屣,亦匪邀名,既嗣宗枋,敢忘負荷。唯堅臣節,上奉天朝。若曰稍易初心,輒萌異志,豈獨不遵于祖禰,實當受譴於神明。方主一國之生靈,遐賴九天之覆燾。況陛下懷柔義廣,煦嫗仁深,必假清光,更逾曩日。遠憑帝力,下撫舊邦,克獲宴安,得從康泰。然所慮者,吳越國鄰於弊土,近似深仇,猶恐輒向封疆,或生紛擾。臣即自嚴部曲,終不先有侵漁,免結釁嫌,撓幹旒。仍慮巧肆如簧之舌,仰成投杼之疑,曲構異端,潛行詭道。願回鑒燭,顯諭是非,庶使遠臣得安危懇。
太祖詔答焉。自景畫江內附,周世宗貽書于景,至是,因煜之立,始下詔而不名。
會昭憲太后葬,煜遣戶部侍郎韓熙載、太府卿田霖來貢。三年,詔煜應朝廷橫海、飛江、水鬥、懷順諸軍親屬有在江表者,悉遣令渡江。煜每聞朝廷出師克捷及嘉慶之事,必遣使犒師修貢。其大慶,即更以買宴為名,別奉珍玩為獻。吉凶大禮,皆別修貢助。煜有母妻之喪,亦遣使往吊。乾德元年,煜上表乞呼名,詔不許。二年,又詔江北,許諸州民及諸監鹽亭戶緣江採捕及過江貿易。先是,江北置榷場,禁商人渡江及百姓緣江樵采。是歲,以江南薦饑,特弛其禁。三年,獻銀二萬兩、金銀龍鳳茶酒器數百事。開寶四年,又以占城、闍婆、大食國所送禮物來上,又遣弟從謙奉珍寶器用金帛為貢,且買宴,其數皆倍於前。是冬,以將郊祀,又遣弟從善來貢。
會嶺南平,煜懼,上表,遂改唐國主為江南國主,唐國印為江南國印。又上表請所賜詔呼名,許之。煜又貶損制度,下書稱教;改中書門下省為左右內史府,尚書省為司會府,禦史台為司憲府,翰林為文館,樞密院為光政院;降封諸王為國公,官號多所改易。五年,長春節,別貢錢三十萬,遂以為常。太祖以從善為泰寧軍節度,賜第留京師。是歲,煜又貢米麥二十萬石。雖外示畏服,修藩臣之禮,而內實繕甲募兵,潛為戰備。太祖慮其難制,令從善諭旨於煜,使來朝,煜但奉方物為貢。六年,賜米麥十萬斛,振其饑民。
七年秋,遂詔煜赴闕,煜稱疾不奉詔。冬,乃興師致討,以宣徽南院使、義成軍節度曹彬為升州西南面行營都部署,山南東道節度潘美為都監。煜初聞大兵將舉,甚惶懼,遣其弟從鎰及潘慎修來買宴,貢絹二十萬匹、茶二十萬斤及金銀器用、乘輿服物等。及至,遂留於別館。王師克池州,又破其眾二萬於採石磯,擒其龍驤都虞候楊收等,獲馬三百匹。江表無戰馬,朝廷歲賜之。及是所獲,觀其印文,皆歲賜之馬也。初,將有事江表,江南進士樊若水詣闕獻策,請造浮梁以濟師。太祖遣高品石全振往荊湖造黃黑龍船數千艘,又以大艦載巨竹ㄌ,自荊渚而下。及命曹彬等出師,乃遣八作使郝守濬等率丁匠營之。議者以為古未有作浮梁渡大江者,恐不能就。乃先試于石牌口,移置採石,三日而成,渡江若履平地。煜初聞朝廷作浮梁,語其臣張洎,洎對曰:「載籍已來,長江無為梁之事。」煜曰:「吾亦以為兒戲耳。」
王師渡江,煜委兵柄於皇甫繼勳,委機事于陳喬、張洎,又以徐溫諸孫元禹等為傳詔,每軍書告急,多不時通。八年春,王師傅城下,煜猶不知。一日登城,見列柵於外,旌旗遍野,始大懼,知為近習所蔽,遂殺繼勳。召朱令ど於上江,令連巨筏載甲士數萬人順流而下,將斷浮梁,未至,為劉遇所破。又募勇士五千余人謀襲官軍,皆素不習戰,以暮夜人秉一炬來攻襲北砦。宋師縱其至,擊之,殲焉。獲其將帥,悉佩印符。
初,彬之南征也,太祖親諭之曰:「卿至彼慎勿暴略,可示以兵威,俾自歸順,不必急攻。」及彬軍圍城,又命左拾遺、知制誥李穆送從鎰還本國,諭以手詔,促其降。會潤州平,煜危迫甚,遣其臣徐鉉、周惟簡奉方物來貢,手書奏目以來,哀懇求罷兵,太祖不許。俄複遣鉉等入貢,仍乞緩師,又不答,但厚賜遣之。初,從鎰之還,詔諸將罷攻城,而煜終惑左右之言,猶豫不決,遂詔進兵。
八年冬,城陷,曹彬等駐兵于宮門,煜率其近臣迎拜於門。彬等上露布,以煜並其宰相湯悅等四十五人上獻。太祖禦明德樓,以煜嘗奉正朔,詔有司勿宣露布,止令煜等白衣紗帽至樓下待罪。詔並釋之,賜冠帶、器幣、鞍馬有差。下詔曰:
上天之德本於好生,為君之心貴乎含垢。自亂離之雲瘼,致跨據之相承,諭文告而弗賓,申吊伐而斯在。慶茲混一,加以寵綏。
江南偽主李煜,承奕世之遺基,據偏方而竊號。惟乃先父早荷朝恩,當爾襲位之初,未嘗稟命。朕方示以寬大,每為含容。雖陳內附之言,罔效駿奔之禮,聚兵峻壘,包蓄日彰。朕欲全彼始終,去其疑間,雖頒召節,亦冀來朝,庶成玉帛之儀,豈願干戈之役。蹇然弗顧,潛蓄陰謀。勞銳旅以徂征,傅孤城而問罪。洎聞危迫,累示招攜,何迷複之不悛,果覆亡之自掇。
昔者唐堯光宅,非無丹浦之師;夏禹泣辜,不赦防風之罪。稽諸古典,諒有明刑。朕以道在包荒,恩推惡殺。在昔騾車出蜀,青蓋辭吳,彼皆閏位之降君,不預中朝之正朔,及頒爵命,方列公侯。爾實為外臣,戾我恩德,比禪與皓,又非其倫。特升拱極之班,賜以列侯之號,式優待遇,盡舍尤違。可光祿大夫、檢校太傅、右千牛衛上將軍,仍封違命侯。
召升殿撫問。妻周氏封鄭國夫人,又以其子神武右廂都指揮使仲寓為左千牛衛大將軍,弟宣州節度使從鎰為左領軍衛大將軍,江州節度使從謙為右領軍衛大將軍,神武統軍從度為左監門衛大將軍,神武左廂都指揮使從信為右監門衛大將軍,侄戶部尚書仲遠為右驍衛將軍,刑部尚書仲興為右武衛將軍,禮部尚書仲偉為右屯衛將軍,宗正卿季操為左武衛將軍,殿中監仲康為右領衛將軍,殿中少監仲宣為監門衛將軍。仍賜其弟侄宅各一區。
太宗即位,始去違命侯,加特進,封隴西郡公。太平興國二年,煜自言其貧,詔增給月奉,仍賜錢三百萬。太宗嘗幸崇文院觀書,召煜及劉鋹,令縱觀,謂煜曰:「聞卿在江南好讀書,此簡策多卿之舊物,歸朝來頗讀書否?」煜頓首謝。三年七月,卒,年四十二。廢朝三日,贈太師,追封吳王。
先是,江南自後漢以來,民間有服玩侈靡者,人詢之,必對曰:「此物屬趙寶子。」又煜之妓妾嘗染碧,經夕未收,會露下,其色愈鮮明,煜愛之。自是宮中競收露水,染碧以衣之,謂之「天水碧」。及江南滅,方悟「趙」,國姓也;「寶」,年號也;「天水」,趙之望也。
從善字子師,偽封鄭王,累遷太尉、中書令,後降封南楚國公。開寶四年春,奉方物來貢,授泰寧軍節度、兗海沂等州觀察等使,留京師。時太祖平劉鋹,將召煜入朝,故授從善節制,仍賜汴陽坊甲第一區。煜手疏求遣從善歸國,優詔不許。七年,推恩將佐,以掌書記江直木為司門員外郎、同判兗州,衙內都指揮使兼左都押衙崔光習為右千牛衛將軍,衙內都虞候兼右都押衙子再興為右千牛衛中郎將,並同正。又封從善母淩氏吳國太夫人。江南平,改右神武大將軍。雍熙初,再遷右千牛衛上將軍,出為通許監軍。四年,卒,年四十八。
子仲翊,大中祥符初,賜同進士出身。二年,複召試,除楚州推官,累遷殿中丞,坐事免。次子仲猷,景德中,特錄為三班借職。
從誧本名從謙,偽封吉王,後降封鄂國公。隨煜歸朝,為右領軍衛大將軍,遷右龍武大將軍,曆知隨、複、成三州。上表改名。淳化五年,上言貧不能自給,求外任。以本官充武勝軍行軍司馬,月給奉錢三萬。子仲偃,大中祥符八年,舉進士。
季操,誧從父弟偽江王之子也。從煜入朝,後為右神武將軍,累遷左衛大將軍,領康州刺史,出為單州都監。曆知淮陽漣水二軍、蔡舒二州。大中祥符四年,卒。
仲寓字叔章,少聰慧,能屬文,多才藝。偽封清源郡公,歸朝為千牛衛大將軍。煜卒,太宗賜仲寓積珍坊第一區、白金五千兩。仲寓宗族百餘口,猶貧不能給,上書自陳。太宗憐之,授郢州刺史。在郡迨十年,為政寬簡,部內甚治。淳化五年,卒,年三十七。
子正言,景德三年,特補供奉官。早卒無嗣,唯一女孤幼,真宗湣之,賜絹百匹、錢二百萬,以備聘財,仍遣內臣主其事。
煜有土田在常州,官為檢校。上聞其宗屬貧甚,命鬻其半,置資產以贍之。
舒元,潁州沈丘人。少倜儻好學,與道士楊訥講習于嵩陽,通《左氏》及《公》、《穀》二傳。與訥同詣河中謁李守貞,與語奇之,俱館于門下。守貞謀叛,遣元與訥間道乞師江南。江南遣大將軍皇甫暉等率眾數萬次沐陽,為之聲援。會守貞敗,元與訥留江南。元易姓朱,楊訥更姓名為李平。
元事李景,曆江寧令、駕部員外郎、文理院待詔,嘗坐事左遷。世宗征淮南,諸郡多下,元求見言兵事,景大悅,遣率兵攻舒州,複之,即以為團練使。又平曆陽,景以元為淮南北面招討使。周師圍壽春,景以其弟齊王景達為元帥,率兵來救,以陳覺為監軍,總軍政。元素與覺有隙,覺密表譖元于景,信之,立遣大將楊守忠代元。元憤怒,自以戰功高,又不忍負景,欲自殺。門下客宋洎諫曰:「大丈夫何往不取富貴,豈必為妻子死哉!」元聽之,將其眾歸世宗,景盡誅其妻子。世宗素知元驍果,得之甚喜,以為檢校太保、蔡州防禦使。淮南平,改濠州防禦使。
宋初,從平李重進,改沂州防禦使。為滑州巡檢使,與節帥不協,誣奏元為同產妹婿宋請求。事得釋。詔元複姓舒氏。開寶五年,為白波兵馬都監。太平興國二年,卒,年五十五,特贈武泰軍節度。
元辯捷強記,治郡日,或奏其不親獄訟,事多冤滯。太祖面詰問之,凡所詰,元必具誦款占,指述曲直,太祖甚嘉歎之。子知白、知雄、知崇。
知白至作坊使。知雄初補殿直,雷有終薦授供奉官、延路駐泊都監,後辭疾居嵩山。知白嘗奏事太宗,語及之,即召出,授西京作坊副使、泉福都巡檢使。真宗初,懇請入道,歸嵩陽舊隱。複為王嗣宗、李元則所薦,授供備庫使,曆知棣州、麟府延鈐轄,又知虔州。複求入道,面賜紫冠服,號崇玄大師。嘗獻《字母圖》,有詔褒獎。乾興元年,卒,年八十一。知崇累曆內職,至供備庫使。嘗為廣州鈐轄、河北安撫副使,卒。
知白子昭遠,大中祥符五年,任大理評事,因對自陳,改大理寺丞,賜進士第,至太常博士。
韓熙載字叔言,濰州北海人。後唐同光中,舉進士,名聞京、洛。父光嗣,為平盧軍節度副使。同光末,青州軍亂,逐其帥符習,推光嗣為留後。明宗即位,誅光嗣,熙載奔江南,曆偽吳滁、和、常三州從事。
李誧僭號,為秘書郎,令事其子景於東宮。景嗣位,遷虞部員外郎、史館修撰。熙載自言:「受誧知遇,不得顯位,是以我屬嗣君也。」遂上章,言事切直,景嘉納之。又改吉凶儀禮不如式者十數事,大為宋齊丘、馮延己所忌。
誧將葬,以熙載知禮,令兼太常博士。時江左草創,典禮多闕,議者以誧繼唐昭宗之後,廟號合稱宗。熙載建議,以為古者帝王己失之,己得之,謂之反正;非我失之,自我複之,謂之中興,中興之君廟號稱祖。以為誧興既墜之業,請號烈祖。景由是益加恩禮,擢知制誥。熙載性懶慢,朝直多闕,未幾罷去。
晉開運末,中原多事,江南方盛,其臣陳覺、馮延魯建討福州,師敗而還,景釋不問罪。熙載與徐鉉同上疏,請置於法。覺、延魯,宋齊丘之黨也。熙載為齊丘所排,貶和州司馬,語在《徐鉉傳》。久之,召為虞部郎中、史館修撰,拜中書舍人。世宗平淮甸,景患國用不足,熙載請鑄鐵錢。及煜襲位,卒行其議,以熙載為兵部尚書,充鑄錢使。錢貨益輕,不勝其弊,熙載頗亦自悔。
熙載善為文,江東士人、道釋載金帛以求銘志碑記者不絕,又累獲賞賜。由是畜妓妾四十餘人,多善音樂,不加防閑,恣其出入外齋,與賓客生徒雜處。煜以其盡忠言事,垂欲相之,終以帷薄不修,責授右庶子,分司洪州。熙載盡斥諸妓,單車即路,煜留之,改秘書監,俄而復位。向所斥之妓稍稍而集,頃之如故。煜歎曰:「吾亦無如之何!」遷中書侍郎、光政殿學士承旨。開寶三年,卒,年六十。煜痛惜之,贈左僕射、平章事,諡文靖,葬于梅嶺岡謝安墓側,命徐鍇集其遺文。
熙載才氣俊逸,機用周敏,性高簡,無所卑屈,未嘗拜人。雖被遣逐,終不改節,江左號為「韓夫子」。顯德中,熙載來朝廷,歸,景問中國大臣,時太祖方典禁兵,熙載對曰:「趙點檢顧視不常,不可測也。」及太祖登極,景益重之。頗以文章自負,好大言。初,乾德丁卯年,五星連珠於奎,奎主文章,又在魯分,時太宗鎮兗、海,中國太平之符也。是歲,熙載著《格言》五卷,自序其事雲:「魯無其應,韓子《格言》成之。」人多笑之。
馮謐本名延魯,字叔文,其先彭城人,唐末南渡,家於新安。李誧僭號,立子景為太子,謐與兄延己俱以文學得幸。及景嗣位,累遷至中書舍人。
晉開運末,閩越大亂,景遣謐與諫議大夫陳覺乘傳安撫,謐遂矯詔發數郡兵攻福州。及敗,引佩刀自刺,親吏制之,不死,長流舒州。會赦敘用,複為中書舍人,改工部侍郎。江南以揚州為東都,命謐副留守。周世宗下揚州,謐髡發為僧,匿於佛寺,為官軍所獲。世宗釋之,授太常卿,賜與甚厚。數年,拜刑部侍郎,放還,為戶部尚書。建隆三年,煜遣來貢,因表求舒州田宅,詔賜之。後改常州觀察使而卒。
子伉歸中朝,與兄儀、價並登進士第。伉文辭清麗,嘗著《平晉頌》,時人稱之。累遷殿中侍御史,曆典藩郡,皆有治跡。咸平三年,知福州,卒。特賜錢十萬,錄其子玄應同學究出身。
潘佑,南唐散騎常侍處常之子。少介僻,杜門讀書,不交人事。及長,善屬文,尤長於論議。陳喬、韓熙載、徐鉉等共薦于景,為秘書省正字、直崇文館。煜襲位,遷虞部員外郎、史館修撰。未幾,知制誥,為內史舍人。
有李平者,本嵩山道士楊訥,依河中帥李守貞。漢乾祐中,守貞反,遣訥與舒元乞師江南。守貞敗,訥遂易姓名,江南以為員外郎,遷衛尉少卿、蘄州刺史、戶部侍郎。平好神仙修養之事,動作妖妄,自言常與神接。佑亦好神仙,遂相善。二家皆置淨室,圖神像,常被發裸袒處室中,家人亦不得至。佑嘗建議複井田,及依《周禮》置牛籍,薦平判司農寺以督之。事行,百姓大撓,未幾而罷。佑自以為眾所排,因憤怒,曆詆大臣與握兵者兩為朋比,將謀反叛;又言國將亡,非己為相不可救。江南政事多在尚書省,因薦平知省事,又薦星官楊熙澄為樞密使,小校侯英典禁兵,煜不納。佑益忿,抗疏請誅宰相湯悅等數十人,煜手書教戒之。佑不復朝謁,乃於家上書曰:「臣聞'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近者連上表章指陳奸惡,何面目以見士人乎?」遂自縊死。
皇甫繼勳,江州節度使暉之子。幼以父蔭為軍校,父死難于滁州,累遷將軍、池饒二州刺史,勤于吏事。入為諸軍都虞候,遷神衛統軍都指揮使。諸老將相次皆死,而繼勳尚少,遂為大將。貲產優贍,營第舍、車服,畜妓樂,潔飲食,極遊宴之好。
及宋師至,諸軍多敗衄,繼勳欲煜之速降,每眾中流言,頗道國中蹙弱。侄紹傑亦以繼勳故,為巡檢。常令紹傑入見煜,陳歸命之計。會有風雹,繼勳又密陳滅亡之兆。偏裨或有募勇士欲夜出營邀宋師者,輒鞭而拘之。又因請出煜親兵千余守闕城,為宋師所掩。一日,煜躬自巡城,見宋師列柵城外,旌旗遍野,始驚懼,知為左右所蔽。及巡城還,繼勳從至宮。煜乃責其流言惑眾及不用命之狀,收付大理。始出,軍士悉集,臠割其肉,頃刻都盡。紹傑亦被誅。煜皆赦其妻子。
周惟簡,饒州鄱陽人。隱居,好學問,明《易》義。煜召為國子博士、集賢侍講。頃之,以虞部郎中致仕。宋師圍金陵,煜求能使交兵者,張洎薦惟簡有遠略,可以談笑和解之。召為給事中,與徐鉉奉使至京師。太祖召見詰責,惟簡惶恐,反言曰:「臣本居山野,無仕進之意,李煜強遣來耳。臣素聞終南山多靈藥,事寧後,願得棲隱。」太祖許之。江南平,以惟簡為國子《周易》博士、判監事。開寶九年,上書述前志,求解官,蓋不得已,非其心也。改虞部郎中,致仕。以其子繕為京兆府貿阝縣主簿,俾就養。
太平興國初,惟簡自終南至闕下,求入見。有司以致仕官非有詔召無求對之制,乃還。歲餘,複上表自求用,除太常博士,遷水部員外郎,卒。繕後舉進士,至都官員外郎。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西蜀孟氏
○孟昶子玄喆玄玨弟仁贄仁裕仁操伊審徵韓保正王昭遠趙崇韜高彥儔趙彥韜龍景昭幸寅遜李廷珪李昊毋守素歐陽迥
西蜀孟昶,初名仁贊,及僭位改焉。其先邢州龍岡人。父知祥,事後唐武皇,武皇以弟之子妻之,是為瓊華長公主。同光初,知祥為太原尹、知留守事。三年,平蜀。四年,以知祥為劍南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明宗即位,命知祥討平東川,知祥自領兩川節度,明宗即以授之。長興四年,封蜀王,許行墨制。五年,閔帝立,乃稱帝於蜀,改元明德,時清泰元年也。事具《五代史》。昶母李氏,本莊宗嬪禦,以賜知祥,天祐十六年己卯十一月,生昶於太原。初,知祥鎮西川,不及以族行。天成元年,奏遣衙校迎家太原,明宗因令部送長公主及昶與所生母至蜀。公主以長興三年卒。
知祥初署昶西川節度行軍司馬,僭號,以昶為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崇聖宮使、東川節度。知祥疾,立為皇太子,權監軍國。明德元年七月,知祥卒,昶襲位,年始十六,止稱明德年號,委政于趙季良、張知業、李仁罕等。二年,尊其母李氏為皇太后。四年,改元廣政。後以事誅仁罕、知業,乃親政事。十三年,加號睿文英武仁聖明孝皇帝。
晉末,秦州節度使何建、鳳州防禦使石奉κ俱以城降昶。時契丹亂華,漢祖起並門,中土蝗旱連歲,昶益自大,開貢部,行郊祀禮,自此君臣奢縱。及周世宗克秦、鳳,昶始懼,放還先所獲濮州刺史胡立,致書世宗,稱大蜀皇帝,且言家世邢臺,願敦鄉里之分。世宗怒其無禮,不答。昶愈不自安,乃於劍門、夔、峽多積芻粟,增置師旅。用度不足,遂鑄鐵錢。禁境內鐵,凡器用須鐵為之者,置場鬻之,以專其利。
立其子玄喆為太子,用王昭遠、伊審征、韓保正、趙崇韜等分掌機要,總內外兵柄。母李氏謂昶曰:「吾嘗見莊宗跨河與梁軍戰,又見爾父在並州捍契丹及入蜀定兩川,當時主兵者非有功不授,故士卒畏服。如昭遠者,出於微賤,但自爾就學之年,給事左右;又保正等皆世祿之子,素不知兵,一旦邊疆警急,此輩有何智略以禦敵?高彥儔是爾父故人,秉心忠實,多所經練,此可委任。」昶不能遵用其言。
及太祖下荊、楚,昶欲遣使朝貢,昭遠等固止之。太祖詔蜀之邸吏、將卒先在江陵者並放還,仍給賜錢帛以遣。乾德二年,昶遣孫遇、楊蠲、趙彥韜為諜至京師。彥韜潛取昶與並州劉鈞蠟丸帛書以告,其書雲:「早歲曾奉尺書,遠達睿聽。丹素備陳於翰墨,歡盟已保于金蘭。洎傳吊伐之嘉音,實動輔車之喜色。尋於褒、漢,添駐師徒,只待靈旗之濟河,便遣前鋒而出境。」先是,太祖已有西伐意而未發,及覽書,喜曰:「吾用師有名矣。」即命忠武軍節度王全斌充鳳州路行營前軍兵馬都部署,武信軍節度、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崔彥進充副都部署,樞密副使王仁贍充都監,龍捷右廂都指揮使史延德充馬軍都指揮使,虎捷右廂都指揮使張萬友充步軍都指揮使,隴州防禦使張凝充先鋒都指揮使,左神武大將軍王繼濤充濠砦使,內染院使康延澤充馬軍都監,翰林副使張煦充步軍都監,供奉官田仁朗充濠砦都監,殿直鄭粲充先鋒都監,步軍都軍頭向韜充先鋒都軍頭,甯江軍節度、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劉廷讓充歸州路行營前軍兵馬副都部署,內客省使、樞密承旨曹彬充都監,客省使武懷節充戰棹部署,龍捷左廂都指揮使李進卿充步軍都指揮使,前階州刺史高彥暉充先鋒都指揮使,右衛將軍白廷誨充濠砦使,禦廚副使朱光緒充馬軍都監,儀鸞副使折彥ど充步軍都監,八作副使王令岩充先鋒都監,供奉官郝守濬充濠砦都監,馬步軍都軍頭楊光美充戰棹左右廂都指揮使,供奉官藥守節充戰棹左廂都監,殿直劉漢卿充戰棹右廂都監,率禁兵三萬人、諸州兵二萬人分路討之。詔令孫遇等指畫江山曲折之狀,及兵砦戍守之處道裏遠近,俾畫工圖之,以授全斌等。因謂曰:「西川可取否?」全斌等對曰:「臣等仗天威,遵廟算,刻日可定。」龍捷右廂都校史延德前奏曰:「西川一方,儻在天上,人不能到,固無可奈何。若在地上,以今之兵力,到即平矣。」上壯其言,謂之曰:「汝等果敢如此,我何憂乎!」又謂全斌等曰:「凡克城砦,止籍其器甲芻糧,悉艱錢帛分給戰士。」
及兵至,昶遣王昭遠、趙崇韜、韓保正、李進等來拒戰。昭遠等相繼就擒,昶大懼,出金帛募兵,令其子玄喆統之,李廷珪、張惠安為其副,以守劍門。玄喆素不習武,廷珪、惠安皆庸懦無識。玄喆離成都,但攜姬妾、樂器及伶人數十輩,晨夜嬉戲,不恤軍政。至綿州,聞宋師已破劍門,遂遁歸東川,所過焚廬舍倉稟而去。昶益惶駭,問計於左右。有老將石斌,對以宋師遠來,勢不能久,請聚兵固守以老之。昶曰:「吾父子以豐衣美食養士四十年,及遇敵,不能為我東向發一矢。今若固壘,何人為我效命?」
三年正月,昶遣其通奏伊審征齎表詣全斌請降,且言:「中外骨肉二百餘人,有親年幾七十,願終甘旨之養,免賜睽離之責,則祖宗血食庶獲少延。」末援劉禪、陳叔寶故事以請封號。全斌等既受其降,遣馬軍都監康延澤先以百騎入城見昶,諭以恩信,留三日,盡封府庫而還。
昶又遣其弟仁贄詣闕上表言:
先臣受命唐室,建牙蜀川,因時事之變更,為人心之擁迫。先臣即世,臣方年,猥以童昏,繆承餘緒。乖以小事大之禮,闕稱藩奉國之誠,染習偷安,因循積歲。所以上煩宸算,遠發王師,勢甚疾雷,功如破竹。顧惟懦卒,焉敢當鋒?尋束手以雲歸,止傾心而俟命。
今月七日,已令私署通奏使、宣徽南院使伊審征奉表歸降,以緣路寇攘,前進不得。臣尋更令兵士援送,至十一日,尚恐前表未達,續遣供奉官王茂隆再齎前表。至十二日以後,相次方到軍前,必料血誠,上達睿聽。臣今月十九日,已領親男諸弟,納降禮於軍門,至於老母諸孫,延余喘於私第。
陛下至仁廣覆,大德好生,顧臣假息於數年,所望全軀於此日。今蒙元戎慰恤,監護撫安,若非天地之垂慈,豈見軍民之受賜!臣亦自量過咎,尚切憂疑,謹遣親弟詣闕奉表,待罪以聞。
太祖詔曰:
朕以受命上穹,臨制中土,姑務保民而崇德,豈思右武以佳兵?至於臨戎,蓋非獲已。矧惟益部,僻處一隅,靡思僭竊之愆,輒肆窺覦之志,潛結並寇,自啟釁端。爰命偏師,往申吊伐,靈旗所指,逆壘自平。
朕嘗中宵憮然,兆民何罪!屢馳ㄞ騎,嚴戒兵鋒,務宣拯溺之懷,以盡招攜之禮。而卿果能率官屬而請命,拜表疏以祈恩,托以慈親,保其宗祀,悉封庫府,以待王師。追咎改圖,將自求於多福;匿瑕含垢,當盡滌於前非。朕不食言,爾無他慮。
昶乃舉族與官屬由峽江而下,至江陵,上遣皇城使竇思儼迎勞之。四月初,昶與母至襄漢,複遣使齎詔賜茶藥。所賜詔不名,仍呼昶母為國母。昶將至,命太宗勞於近郊。昶率子弟素服待罪闕下,太祖禦崇元殿,備禮見之,賜昶襲衣、玉帶、黃金鞍勒馬、金器千兩、銀器萬兩、錦綺千段、絹萬匹;又賜昶母金器三百兩、銀器三千兩、錦綺千匹、絹千匹;子弟及其官屬等襲衣、金玉帶、鞍勒馬、車乘、器幣有差;又遣使分詣江陵、鳳翔賜其家屬錢帛,疾病者給以醫藥。即日宴於大明殿。先是,詔有司於右掖門外,臨汴水起大第五百間以待昶,供帳悉備,至是賜之,又為其官屬各營居第。
翌日,詔曰:
伯禹導川,黑水本梁州之域;《河圖》括象,岷山直井絡之墟。是曰坤維,素為王土。屬中原多故,四海群飛,遂剖裂于山河,競僭竊於位號。朕削平宇縣,載整皇綱,複周、漢之舊疆,寵綏群後;采唐、虞之大訓,協和萬邦。六年於茲,百揆時敘。禮樂征伐之柄,盡出朝廷;蠻夷山海之君,咸修職貢。一昨順長庚而授律,法時雨以興師,先申誕告之文,以慰來之眾。
咨爾偽蜀主孟昶,克承餘緒,保據一隅,擅正朔以自尊,曆歲時而滋久。屬王師致討,察天道之惡盈,體此綏懷,思於效順,盡率群吏,降於軍門。抗手疏以陳誠,伏天閽而請命。是用昭示大信,盡滌疵瑕,度越彝章,升於崇秩。冠紫微之近署,以奉內朝;剪鶉首之奧區,為之封邑。率從異數,式洽殊私。爾宜欽承,往踐厥位。可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秦國公,給上鎮節度使奉祿。餘官除拜有差。
昶數日卒,年四十七。太祖廢朝五日,素服發哀於大明殿。賜尚書令,追封楚王,諡恭孝,賻布帛千匹,葬事官給。後數日,其母李氏亦卒。初,李氏隨昶至京師,太祖數命肩輿入宮,謂之曰:「母善自愛,無戚戚懷鄉土,異日當送母歸。」李氏曰:「使妾安往?」太祖曰:「歸蜀爾。」李氏曰:「妾家本太原,倘得歸老並土,妾之願也。」時晉陽未平,太祖聞其言大喜,曰:「俟平劉鈞,即如母所願。」因厚加賜齎。及昶卒,不哭,以酒酹地曰:「汝不能死社稷,貪生以至今日。吾所以忍死者,以汝在爾。今汝既死,吾何生焉!」因不食,數日卒。太祖聞而傷之,賻贈加等。令鴻臚卿范禹護喪事,與昶俱葬洛陽,詔發奉義甲士千人護送。
七月,正衙備禮冊命昶,其文曰:
維乾德三年,歲次乙丑,七月己巳朔,二十四日戊子,皇帝若曰:「咨故檢校太師兼中書令、秦國公孟昶,冊贈之典,所以彰世祚而紀勳伐,繼絕之義,所以旌異域而表來庭。苟匪全功,寧兼二者。國家乘乾撫運,括地開圖。稽至德于勳、華,體深仁于湯、禹。既定壺關之亂,複剪淮夷之凶,暨荊及衡,洗蕩逋穢。以為君人之道,先德而後刑;王者之師,有征而無戰。兵威震疊,寰宇來同。以至薄伐兩川,徂征三峽。
惟爾昶襲乃堂構,據有巴庸,而能祗畏皇靈,保全宗緒,知機識變,委順圖全。馳子牟魏闕之心,奉伯禹塗山之會。朕自聞獻款,良切虛懷。舟車欣至止之初,邸第錫非常之制。封崇異數,祈保永年。景命不融,奄然殂謝。
於戲!爾有及親之孝,特異常倫;爾有達上之情,所期終養。何高穹之不祐,與幽壤之同歸!斯朕所以當寧興悲,徹縣永歎。詢于史氏,申命禮官,今遣使起複雲麾將軍、檢校太傅、右神武統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平昌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孟仁贄持節,冊贈爾為尚書令,仍追封楚王。於戲!式備哀榮,載光簡牒。南宮峻秩,全楚大邦,並示追崇,超彝制。始終之分,朕無愧焉。
仍贈昶墳莊一區,給守墳人米千石,錢五萬。
初,昶在蜀專務奢靡,為七寶溺器,他物稱是。每歲除,命學士為詞,題桃符,置寢門左右。末年,學士幸寅遜撰詞,昶以其非工,自命筆題雲:「新年納余慶,喜節號長春。」以其年正月十一日降,太祖命呂余慶知成都府,而「長春」乃聖節名也。又昶襲位後,民質錢取息者,將徙居,必署其門曰:「召主收贖。」周世宗平淮甸,克關南,即議討蜀而未果,至太祖乃平之。
昶三子:玄喆、玄玨、玄寶。玄寶先卒,僭贈遂王。昶弟:仁贄、仁裕、仁操。
昶既降,甯江軍節度、同平章事伊審征,檢校太尉兼侍中韓保正,山南西道節度、同平章事王昭遠,工部侍郎幸寅遜,武信軍節度、保寧軍都巡檢使李廷珪來闕下。審征授靜難軍節度,昭遠授左領軍衛大將軍,寅遜授右庶子,廷珪授右千牛衛上將軍,韓保正未授官卒。保正、昭遠、廷珪,川中各有田宅,詔各賜錢三百萬。又成都人王處瓊,少孤,有司籍其金寶,昶降,輦送闕下。太祖聞之,令計其直還焉。
玄喆字遵聖,幼聰悟,善隸書。年十四,僭封秦王、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判六軍諸衛事。嘗自書姚崇《口箴》,刻諸石。昶賜以銀器、錦彩。廣政二十一年,領武德軍節度。二十四年,加兼侍中。二十五年,立為皇太子。宋師將至,以玄喆為元帥,精卒萬餘,旌旗用文繡,以錦綢其杠。是日微雨,玄喆慮沾濕,令解去。俄雨止,複旆之,旌幟數千皆倒系杠上,識者異之。及聞劍門陷,遂奔東川。數日,棄軍遁歸。
入朝,與昶同日宣制檢校太尉、泰甯軍節度。昶卒,賜玄喆羊五百口、酒五百壺。玄喆獻馬二百匹、白玉水晶鞍勒副之。移鎮貝州,在鎮十餘年,亦有治跡。太平興國初,移鎮定州。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四年,從平太原,就命為鎮州駐泊兵馬鈐轄。又從征幽州,率所部攻城之西面。會班師,遣與軍器庫使藥可瓊、深州刺史念金钅巢、左龍武將軍趙延進、殿前都虞候崔翰、四方館使梁迥、翰林使杜彥圭帥兵歸屯定州。俄契丹入寇,玄喆與諸將校破之徐河。以功封滕國公,入為左龍武軍統軍,判右金吾衛仗。未幾,知滑州。淳化初,病,求換瀕淮一小郡養疾。移知滁州,卒,年五十五。贈侍中。
初,玄喆在貝州,凡民輸稅者皆令出商算,規其餘羨,以備留使之用,人頗苦之。景德中,都官員外郎孔揆使河北,表論其事,詔除之。有子十五人:隆記、隆詁、隆說、隆詮,並進士及第。
玄玨初封王,與玄喆並日封拜,仍檢校太保。少端敏。常侍昶射,雙箭連中的,昶奇之,賜錢三十萬。時玄玨方就學,為選起居舍人陳鄂為教授。至是,自陳願以錢賜鄂,昶嘉而許焉。鄂嘗仿唐李瀚《蒙求》、高測《韻對》為《四庫韻對》四十卷以獻,玄玨益賞之。廣政二十三年,玄玨領閬州保寧軍節度。久之,加檢校太傅。歸朝,為千牛衛上將軍。乾德五年,遷右神武統軍,代玄喆判金吾衛仗。太平興國九年,出為宋、曹、兗、鄆都巡檢,又改右屯衛上將軍。淳化元年四月,複為右神武統軍。六月,出知滑州。三年,卒。
仁贄字忠美,初為左威衛將軍同正。廣政十三年,封雅王、檢校太尉。二十年,領閬州保寧軍節度。二十四年,加檢校太尉。及昶降,遣仁贄奉表詣闕,太祖召見廣德殿,賜襲衣、玉帶、鞍勒馬。俄授右神武統軍。丁母憂,起複,領大同軍節度、西京都巡檢使。開寶四年,卒,年四十四,贈太子太師。
仁裕字鳴謙,初為左威衛將軍同正,與仁贄同日封彭王、檢校太傅。廣政二十年,領黔州武泰軍節度。二十四年,加檢校太尉。歸朝,授檢校太傅、右監門衛上將軍,遷右羽林軍。開寶三年,卒,年四十四,贈太子太傅。
仁操,初為右領軍衛將軍同正,與仁贄同日封嘉王、檢校太傅。廣政二十一年,領果州永寧軍節度。嘗侍昶射於梔子園,仁操連中的者三。二十四年,加檢校太尉。尤奉釋氏,深究其理。歸朝,授右監門衛上將軍,累遷右龍武統軍。雍熙三年,卒。
伊審征字申圖,並州人。父延環,隨知祥入蜀。知祥僭位,以女妻延環,僭封崇華公主。延瑰曆陵、嘉、眉三州刺史。審征幼以孝聞,母病,割股肉啖之。以父任,曆蜀州刺史、雲安榷鹽使。廣政十四年,高延昭求解機務,急召為通奏使、知樞密院事。久之,領蜀州刺史。秦、鳳興師,命檢校城砦,俄領武泰軍節度。選其子崇度尚公主。又改甯江軍節度、同平章事,與王昭遠俱掌機務。昶事無大小,一以咨之。常自以康濟經略為己任。屬宋師入境,審征首奉降表詣軍前。昭遠時統軍,敗走。時人笑之。
審征歸朝,授靜難軍節度。乾德六年,移鎮延安。開寶末入朝,改右屯衛上將軍。太平興國二年,判右金吾衛仗。雍熙五年,卒,年七十五。
韓保正,字永吉,潞州長子人。父昭運,從知祥入蜀。及知祥僭號,署珍州刺史。保正初事知祥為押衙,及僭位,以為豐德庫使兼廣義庫使、眉州刺史、樞密副使。複刺漢州,拜宣徽北院使。會鳳翔侯益歸款,以保正為北路行營都監,以圖岐陽。時晉昌趙贊亦謀歸蜀,為王景崇所逼,棄城東奔。偽將李廷珪先退師,保正次陳倉,與大將張虔釗、龐福誠謀議不葉,益亦中變,遂還成都。俄為雄武節度,領兵出新關,至隴州,漢兵固守,保正無功而還。複屯雄武。廣政十四年,赴成都,其親吏楊虔範訟保正不法,昶令斬虔範,釋保正不問。俄改夔州甯江軍節度。李昊讓度支,以保正代之。未幾,加宣徽南院使、山南節度、左衛聖步軍節度指揮使,遷奉鸞肅衛馬步軍都指揮使,又選其子崇遂尚主。
宋初,荊南高繼沖納土,昶聞之,以保正為峽路都指揮制置使,屯夔州,以經畫邊事。遷檢校太尉兼侍中。聞太祖將加兵,以保正為山南節度、興元武定緣邊諸砦屯駐都指揮使。及王全斌至,保正棄興元,保西縣。王師進圍之,保正懦懼不敢出,遣人依山背城結陣以自固,為史延德所破。保正以麾下遁,延德追擒之,送全斌。全斌驛置闕下,太祖召升殿勞問,賜袍笏、金帶、茵褥、鞍勒馬,仍賜甲第。未及命官而卒,贈右千牛衛上將軍。
王昭遠,益州成都人。幼孤貧。年十三,依東郭僧智為童子。知祥鎮蜀,一日飯僧於府署,昭遠持巾履從智,得入。時昶方就學,知祥見昭遠聰慧,留給事昶左右。昶嗣位,以昭遠為捲簾使、茶酒庫使。會樞密使王處回出知梓州,昶以樞密事權太重,乃以昭遠及普豐庫使高延昭為通奏使、知樞密院事,機務一以委之,府庫財帛恣其取不問。加領眉州刺史,出為永平軍節度。不數月,會昭武李繼勳以目疾不能視事,議以閑地處之,昭遠遽以永平讓繼勳。歲余,為夔州甯江軍節度。昶母常言昭遠不可用,昶不從。未幾,兼領山南西道節度、同平章事。及入謝,求解通奏職,遂以左街使張仁貴為副使、知樞密以代之。
昭遠好讀兵書,頗以方略自許。宋師入境,昶遣昭遠與趙崇韜率兵拒戰。始發成都,昶遣其宰相李昊等餞郊外。昭遠酒酣,攘臂曰:「是行也,非止克敵,當領此二三萬雕面惡少兒,取中原如反掌耳。」及行,執鐵如意指麾軍事,自方諸葛亮。將至漢源,聞劍門已破,昭遠股栗,發言失次。崇韜佈陣將戰,昭遠據胡床,皇恐不能起。俄崇韜敗,乃免胄棄甲走投東川,匿倉捨下,悲嗟流涕,目盡腫,惟誦羅隱詩雲:「運去英雄不自由。」俄為追騎所執,送闕下,太祖釋之,授左領軍衛大將軍。廣南平,奉使交。開寶八年,卒。
趙崇韜,並州太原人。父廷隱,隨知祥入蜀。廷隱拳勇有智略,知祥麾下無及者。東川董璋襲成都,廷隱大破之。璋奔歸,為部下所殺,知祥遂有其地。及僭號,以廷隱總親軍,為衛聖諸軍馬步軍指揮使,累遷至太師、中書令、宋王。卒,諡忠武。
崇韜驍果有父風。昶自置殿直四番,取將家及死事孤子為之,始命李仁罕子繼宏、趙季良子元振、張知業子繼昭、侯洪實子令欽及崇韜,分為都知領之。後累遷至客省使。周世宗克秦、鳳,將入蜀境,為崇韜拒退。曆左右衛聖步軍都指揮使。選其子文亮尚公主。加領洋州武定軍節度、山南武定緣邊諸砦都指揮副使。漢源之戰,獨策馬先登,及蜀軍敗,猶手擊殺十數人,為宋師所擒。
高彥儔,並州太原人。父暉,宣威軍使。彥儔從知祥入蜀,累曆軍校,為昭武軍監押。昶嗣位,遷邛州刺史,改馬步軍使。會漢兵入大散關,克安都砦,彥儔以所部先進。漢人燒砦毀閣遁去,彥儔盡銳追之,複其砦而還。未幾,彥儔領趙州刺史。俄為奉鑾肅衛都指揮副使,改右驍銳馬軍都指揮使,加光聖馬軍都指揮使,真拜源州武定軍節度。
周顯德初,向訓攻鳳州,昶令彥儔出兵解圍。未至,聞敗軍于唐倉,因潰歸。判官趙比閉關不納,以城歸朝廷。彥儔遁歸成都,昶不之罪,以為右奉鑾肅衛都指揮使,改功德使。
廣政二十二年,出授夔州甯江軍都巡檢制置、招討使,加宣徽北院事、利州昭武軍節度。及宋師至,彥儔謂副使趙崇濟、監軍武守謙曰:「北軍涉遠而來,利在速戰,不如堅壁以待之。」守謙不從,獨領麾下以出。時大將劉廷讓頓兵白帝廟西,遣騎將張廷翰等引兵與守謙戰豬頭鋪,守謙敗走。廷翰等乘勝登其城,廷讓率大軍繼至。彥儔以所部將出拒戰,宋師已乘城而入。彥儔惶駭失次,不知計所出。判官羅濟勸令單騎歸成都,彥儔曰:「我昔已失天水,今複不能守夔州,縱不忍殺我,亦何面目見蜀人哉!」濟又勸其降,彥儔曰:「老幼百口在成都,若一身偷生,舉族何負?吾今日止有死耳!」即解符印授濟,具衣冠望西北再拜,登樓縱火自焚。後數日,廷讓得其骨煨燼中,以禮收葬。初,昶母語昶「惟彥儔可任」,及是,果能死難。
趙彥韜,興州順政人,為本州義軍裨校。乾德中,昶遣與興國軍討擊使孫遇及楊蠲為諜至都下,彥韜潛取昶與並州蠟丸帛書以告,因言伐蜀之狀。太祖並赦遇、蠲,出師西討,並以為鄉導。克興州,以為本州馬步軍都指揮使。蜀平,遷本州刺史,移澧州。性凶率,所為不法,部民有訴被盜劫財物,鞫之不實,彥韜手殺之,探取其心肝。民家詣闕訴冤,太祖怒,令杖配蔡州。
龍景昭,夔州奉節人。少有武勇,事蜀為義軍裨校,以功遷戰棹都將。久之,擢為施州刺史。乾德中,諸將伐蜀,分兵由峽路入,將壓其境。景昭率官吏以牛酒犒宋師,迎入城。太祖聞之,甚悅。蜀平,即授永州刺史。秩滿入朝,改右千牛衛將軍。開寶三年,卒。昶之入朝也,為左羽林將軍、景昭弟處瑭等四人隨行,卒於道。太祖憫之,以其男補供奉官殿直。
幸寅遜,蜀人。初仕昶為茂州錄事參軍。昶好擊球,雖盛暑不已。寅遜上章極諫,深被賞納。遷新都令,拜司門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出知武信軍府,加史館修撰,改給事中,預修《前蜀書》,拜翰林學士,加工部侍郎,判吏部三銓事,領簡州刺史。
隨昶歸朝,授右庶子。嘗上疏諫獵,太祖嘉之,召見賜帛。開寶五年,為鎮國軍行軍司馬。罷職,年九十余,尚有仕進意,治裝赴闕,未登路而卒。
李廷珪,並州太原人。七歲隸知祥帳下,後從入蜀。知祥僭號,補軍職,累遷奉鑾肅衛都虞候。賞拔階州之功,領眉州刺史。會圖取鳳翔,令廷珪領兵二萬出子午穀赴援。始出谷,聞趙贊為王景崇所逼,遂退軍。以廷珪權知興元。俄召歸,授捧聖控鶴都指揮使,領蜀州刺史,拜雅州永平軍節度,改右光聖都指揮使,領山南節度,改閬州保寧節度、護聖控鶴都指揮使。
周師攻秦州,以廷珪為北路行營都統。秦、成、階三州竟為周所取,廷珪奉章待罪,昶釋之,以為左右衛聖諸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分衛聖、光聖步騎為左右十軍,以武定節度呂彥珂為之使,並隸廷珪總領之。時論以廷珪不能救援階州,不當複總兵柄,廷珪亦自陳求解,許之。俄加兼侍中、蜀成都巡檢使,改遂州武信軍節度,領本鎮及保寧軍都巡檢使。
王全斌之下劍關也,昶遣廷珪與其太子玄喆將兵來拒宋師,至綿、漢與全斌遇,狼狽而還。玄喆與廷珪謀,所經州縣盡焚其儲蓄。及全斌等入成都,行營都監王仁贍案籍詰所在軍須,廷珪懼,以告馬軍都監康延澤。延澤曰:「王公志在聲色,苟得其所欲,則置而不問矣。」廷珪素儉約,不畜妓樂,遂求于姻戚家,得女妓四人,複假貸金帛直數百萬以遺仁贍,繇是獲免。歸闕,為右千牛衛上將軍。乾德五年,卒。
先是,廷珪及王昭遠、韓保正川中各自有田宅,昶降後奉表上獻,詔各賜錢三百萬以償其直。
李昊字穹佐,自言唐相紳之後。祖乾祐,建州刺史。父羔,容管從事。昊生於關中,幼遇唐末之亂,隨父避地至奉天。值昭宗遷洛,岐軍攻破奉天,父及弟妹皆為亂兵所殺。是時年十三,獨得免,遂流寓新平十數年。會劉知俊領岐軍圍州城,昊逾城出,為候騎所得。知俊與語,甚器之,置於門下,以其女妻之。
知俊歸蜀,偽署遂州武信軍節度,以昊為從事。王建使知俊出師,令昊主留務。會建殺知俊,昊亦罷職。王衍襲偽位,授彭州導江令,曆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岐軍之難,昊母獨無恙。至是十九年,昊仕獨顯達,乃遣心膂張金、王彥間道迎其母。昊請告境上奉迎,衍賜以金勒名馬。昊至青泥嶺見母,母撫昊首號慟,哀感行路。
蜀亡入洛,明宗授昊檢校兵部郎中。詔西川孟知祥、三川制置使趙季良同於榷鹽、度支、戶部院間授昊一職,昊至蜀,久無所授。會知祥奏季良為西川節度副使,昊辭歸洛,知祥始辟為觀風推官,遷掌書記。知祥稱帝,擢為禮部侍郎、翰林學士。
昶立,領漢州刺史,遷兵部侍郎,出知武德軍府,加承旨。昶嘗欲命昊二子官,昊固讓,且言:「遂州判官石欽若、蘇涯,前蜀時,同在劉知俊幕下,願回授欽若等子。」昶嘉歎,許之,仍授昊二子官。俄加尚書左丞,拜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同平章事、監修國史。因請置史官,乃以給事中郭廷鈞、職方員外郎趙元拱為修撰,雙流令崔崇構、成都主簿王中孚為直館。
俄加昊左僕射。昶令就知祥真容院圖文武三品以上於東西廊,以昊有參佐功,特畫於殿內。自知祥領蜀,凡章奏書檄皆出昊手,至是集為百卷曰《經緯略》以獻,昶齎以珍器、錦彩。俄命判度支戶部。
廣政十四年,修成昶《實錄》四十卷。昶欲取觀,昊曰:「帝王不閱史,不敢奉詔。」丁母憂,裁百日,起複。俄修《前蜀書》,命昊與趙元拱、王中孚及左諫議大夫喬諷、給事中馮侃、知制誥賈玄珪幸寅遜、太府少卿郭微、右司郎中黃彬同撰,成四十卷上之。以判使辦集,封趙國公。俄加司空,領遂州武信軍節度,出判鹽鐵,加弘文館大學士,修奉太廟禮儀使。
昶嘗召四孫,悉授太子司儀郎舍人,並賜緋。昊又改判度支使。其子孝連尚昶女鳳儀公主,累遷太常少卿、資州刺史。長子孝逢,給事中。
蜀平,隨昶入朝,太祖優待之,拜昊工部尚書,賜第。以孝逢為膳部郎中,孝連為將作少監。親屬乘舟自峽下,至夷陵,妻死,昊聞,悲愴成疾而卒,年七十三。贈右僕射。
昊前後仕蜀五十年。昶之世,位兼將相,秉利權,資貨歲入钜萬,奢侈尤甚,後堂妓妾曳羅綺數百人。昶與江南李景通好,遣其臣趙季劄至江南,購得李紳武宗朝入相制書,還以遺昊。昊結彩樓置其中,盡召成都聲妓,昊朝服前迎歸私第,大會賓客宴飲,所費無算。以帛二千匹謝季劄。
初,王衍降莊宗,昊草其表;昶之降也,其表亦昊所為。蜀人潛署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見者哂之。有集二十卷,目為《樞機應用集》。
孝連後至司農少卿。昊孫德銍國子博士,德钅享進士及第。
毋守素字表淳,河中龍門人。父昭裔,偽蜀宰相、太子太師致仕。守素弱冠起家,偽授秘書郎,累遷戶部員外郎、知制誥,真拜中書舍人、工部侍郎,出為雲安榷鹽使。召見其二子克溫、克恭,並賜緋;以次子克恭尚昶女,授檢校水部員外郎。
廣政二十年,拜工部尚書。時昭裔判鹽鐵,衰老不能親職,委其務于判官李光遠,事多留滯。昶患之,命守素代判使務。父子相代,時頗榮之。俄改判度支,領彭州刺史,又判鹽鐵。
守素奉親頗勤至,雖隆暑暮歸,必朝服執簡以申昏定之禮。蜀亡入朝,授工部侍郎,籍其蜀中莊產茶園以獻,詔賜錢三百萬以充其直,仍賜第於京城。歲余,為兄之子岳州司法正己訟其居父喪娶妾免,正己亦坐奪一官。開寶初,起為國子祭酒。
太祖征河東,命權知趙州。及平嶺表,移知容州,兼本管諸州水陸轉運使。先是,部民有逋賦者,或縣吏代輸,或於兼併之家假貸,則皆納其妻女以為質。守素表其事,即日降詔禁止。六年,卒,年五十三。
昭裔性好藏書,在成都令門人勾中正、孫逢吉書《文選》、《初學記》、《白氏六帖》鏤板,守素齎至中朝,行於世。大中祥符九年,子克勤上其板,補三班奉職。次子克恭,尚昶女鑾國公主,仕為光祿少卿,歸宋,至左監門衛將軍。
歐陽迥,益州華陽人。父玨,通泉令。迥少事王衍,為中書舍人。後唐同光中,蜀平,隨衍至洛陽,補秦州從事。知祥鎮成都,迥複來入蜀。知祥僭號,以為中書舍人。廣政十二年,拜翰林學士。明年,知貢舉、判太常寺。遷禮部侍郎,領陵州刺史,轉吏部侍郎,加承旨。二十四年,拜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監修國史。嘗擬白居易諷諫詩五十篇以獻,昶手詔嘉美,齎以銀器、錦彩。
從昶歸朝,為右散騎常侍,俄充翰林學士,就轉左散騎常侍。嶺南平,議遣迥祭南海,迥聞之稱病不出。太祖怒,罷其職,以本官分司西京。開寶四年,卒,年七十六。贈工部尚書。
迥性坦率,無檢操,雅善長笛。太祖常召于偏殿,令奏數曲。禦史中丞劉溫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諫曰:「禁署之職,典司誥命,不可作伶人之事。」上曰:「朕嘗聞孟昶君臣溺於聲樂,迥至宰司尚習此技,故為我所擒。所以召迥,欲驗言者之不誣也。」溫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鑒戒之微旨。」自是不復召。迥好為歌詩,雖多而不工,掌誥命亦非所長。但在蜀日,卿相以奢靡相尚,迥猶能守儉素,此其可稱也。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吳越錢氏
○錢俶子惟濬惟治惟濟弟儼姪昱孫承祐沈承禮
晉開運中,為台州刺史。數月,有僧德詔語俶曰:「此地非君為治之所,當速歸,不然不利。」俶從其言,即求歸國,未幾,有進思之變。
漢乾祐初,授東南面兵馬都元帥、鎮海鎮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杭越等州大都督、吳越國王,賜號翊聖廣運同德保定功臣,賜以金印、玉冊。三年,江南遣其將查文徽攻福州,俶發兵擒文徽,獻捷,加尚書令。
周廣順初,授諸道兵馬元帥。二年,授天下兵馬元帥,改賜推誠保德安邦致治忠正功臣。六月,丁母憂,起複。世宗即位,授天下兵馬都元帥。顯德三年,世宗征淮南,令俶以所部分路進討。俶遣偏將吳程圍毗陵,陷關城,擒刺史趙仁澤;路彥銖圍宣城。俄俶軍戰敗,複失常州。會李景上表求割地內附,詔俶班師。五年夏四月,杭州災,府舍悉為煨燼,將延及倉庾,俶命酒祝曰:「食為民天,若盡焚之,民命安仰!」火遂止。世宗聞之,遣內侍齎詔恤問。是歲,淮南內屬,遣翰林學士陶谷、司天監趙修己使俶,賜羊馬橐駝,自是以為常。七月,又遣閣門使曹彬賜俶兵甲、旗幟。六年,恭帝嗣位,賜崇仁昭德宣忠保慶扶天翊亮功臣。
建隆元年,授天下兵馬大元帥。俶舅甯國軍節度吳延福有異圖,左右勸俶誅之,俶曰:「先夫人同氣,安忍置於法?」言訖鳴咽流涕,但黜延福於外,終全母族。自太祖受命,俶貢奉有加常數。二年,遣使賜俶戰馬二百、羊五千、橐駝三十。乾德元年,以白金萬兩、犀牙各十株、香藥一十五萬斤、金銀真珠玳瑁器數百畫事來貢,改賜承家保國宣德守道忠正恭順功臣。是冬,郊祀,遣其子惟濬入貢。
開寶五年,改賜開吳鎮越崇文耀武宣德守道功臣,封其妻孫氏為賢德順穆夫人。未幾,遣幕吏黃夷簡入貢,上謂之曰:「汝歸語元帥,常訓練兵甲,江南強倔不朝,我將發師討之,元帥當助我,無惑人言雲'皮之不存,毛將安傅'」。特命有司造大第於薰風門外,連互數坊,棟宇宏麗,儲待什物無不悉具。因召進奉使錢文贄謂之曰:「朕數年前令學士承旨陶穀草詔,比來城南建離宮,令賜名'禮賢宅',以待李煜及汝主,先來朝者以賜之。」詔以草示文贄,遂遣文贄賜俶戰馬及羊,諭旨於俶。
七年五月,賜俶襲衣、玉帶、玉鞍勒馬、金器二百兩、銀器三千兩、錦綺千段。是冬,討江南。遣內客省使丁德裕齎詔,以俶為升州東面招撫制置使,賜戰馬二百匹、旌旗劍甲;令德裕以禁兵步騎千人為俶前鋒,盡護其軍。李煜貽書於俶,其略曰:「今日無我,明日豈有君?一旦明天子易地酬勳,王亦大樑一布衣耳。」俶不答,以書來上。
八年,俶率兵拔常州,加守太師,詔俶歸國。俶遣大將沈承禮等率兵水陸隨王師平潤州,遂進討金陵。上嘗召進奏使任知果,令諭旨於俶曰:「元帥克毗陵有大功,俟平江南,可暫來與朕相見,以慰延想之意。即當遣還,不久留也。朕三執圭幣以見上帝,豈食言乎?」江南平,論功以俶大將沈承禮、孫承祐並為節度使,為防禦使者一人、刺史六人。
九年二月,俶與其妻孫氏、子惟濬、平江軍節度使孫承祐來朝,上遣皇子興元尹德昭至睢陽迎勞。俶將至,車駕先幸禮賢宅,按視供帳之具。及至,詔俶居之。對於崇德殿,貢白金四萬兩、絹五萬匹,賜襲衣、玉帶、金器千兩、白金器三千兩、羅綺三千段、玉勒馬。即日宴長春殿,俶又貢白金二萬兩、絹三萬匹、乳香二萬斤。賀平江左,貢白金五萬兩、錢十萬貫、綿百八十萬兩、茶八萬五千斤、犀角象牙二百株、香藥三百斤。車駕幸其第,又貢白金十萬兩、絹五萬匹、乳香五萬斤,以助郊祭。
三月庚午,詔曰:「古者宗工大臣特被隆眷,或劍履上殿,或書詔不名,率由豐功,待以殊禮。今我兼其命數,用獎勳賢,輝映古今,允為優異。咨爾吳越國王錢俶,德隆宏茂,器識深遠,撫奧區于吳會,勒洪伐于宗彝。昨以江表不庭,王師致討,委方面之兵柄,克常、潤之土宇,輔翼帝室,震疊皇靈。而乃執圭來庭,垂紳就列,罄事君之誠愨,為群後之表儀。爰峻徽章,以旌元老。可特賜劍履上殿,書詔不名。」以俶妻賢德順穆夫人孫氏為吳越國王妃,令惟濬齎詔賜之。宰相以為異姓諸侯王妻無封妃之典,太祖曰:「行自我朝,表異恩也。」俶獻白金六萬兩、絹六萬匹為謝。
太祖數詔俶與其子惟濬宴射苑中,惟諸王預坐。每宣諭俶,俶拜謝,多令內侍掖起,俶感泣。又嘗一日召宴,獨太宗、秦王侍坐,酒酣,太祖令俶與太宗、秦王敘昆仲之禮,俶伏地叩頭,涕泣固讓,乃止。會將以四月幸西京,親雩祀,俶懇請扈從,不許,留惟濬侍祠,令俶歸國。太祖宴餞于講武殿,賜窄衣、玉束帶、玉鞍勒馬、玳瑁鞭、金銀錦彩二十余萬、銀裝兵八百事,謂俶曰:「南北風土異宜,漸及炎暑,卿可早發。」俶涕泣言願三歲一朝,太祖曰:「川陸迂遠,當俟詔旨,即來覲也。」俶將發京師,特賜導從儀衛之物,率皆鮮麗,令自禮賢宅陳列至迎春苑。自俶之至,逮于歸國,太祖所賜金器萬兩、白金器又數萬兩、白金十余萬兩、錦綺綾羅糸由絹四十余萬匹、馬數百匹,他物不可勝計。俶既歸國,嘗視事功臣堂,一日命坐於東偏,謂左右曰:「西北者神京在焉,天威不違顏咫尺,俶豈敢甯居乎?」
太宗即位,加食邑五千戶。俶貢禦衣,通天犀帶,絹萬匹,金器、玳瑁器百余事,金銀扣器五百事,塗金銀香台、龍腦檀香床、銀假果、水晶花凡數千計,價直钜萬;又貢犀角象牙三十株、香藥萬斤、幹姜五萬斤、茶五萬斤。俶又請歲增常貢,詔不許。太平興國二年正月,孫氏卒,遣給事中程羽弔祭。九月,上言乞所賜詔書呼名,不許。
三年三月,來朝,遣判四方館事梁迥至泗州迎勞;惟濬先在闕下,上遣至睢陽候俶。俶先遣孫承祐入奏事,上即遣承祐護諸司供帳勞俶於郊,又命齊王廷美宴俶于迎春苑。俶盡至,對於崇德殿,賜襲衣、玉帶、金銀器、玉鞍勒馬、錦彩萬匹、錢千萬;賓佐崔仁冀等賜金銀帶、器幣、鞍馬有差。即日宴俶長春殿,令劉鋹、李煜預坐。俶貢白金五萬兩、錢萬萬,絹十萬匹、綾二萬匹、綿十萬,屯茶十萬斤、建茶萬斤、幹姜萬斤,越器五萬事,錦緣席千,金銀畫舫三、銀飾龍舟四,金飾烏木禦食案、禦床各一,金樽盞各一、金飾玳瑁器三十事、金扣藤盤二、金扣雕象俎十,銀假果樹十事、翠毛真珠花三叢,七寶飾食案十、銀樽十、盞副焉,金扣越器百五十事、雕銀俎五十,密假果、剪羅花各二十樹,銀扣大盤十,銀裝鼓二、七寶飾胡琴五弦箏各四、銀飾箜篌方響羯鼓各四、紅牙樂器二十二事,乳香萬斤、犀角象牙各一百株,香藥萬斤、蘇木萬斤。上又嘗召俶及其子惟濬宴後苑,泛舟池中,上手酌酒以賜俶,俶跪飲之。其恩待如此。
四月,會陳洪進納土,俶上言曰:「臣伏有懇誠,貯於肺腑,幸因入覲,輒敢上聞。蓋虞神道之害盈,必冀天慈之從欲。臣近蒙朝廷賜以劍履上殿,詔書不名,仍以本道領募卒徒,嘗營戈甲,特建國王之號,俾增師律之嚴,皆所以假其寵名,托於鄰敵。方今幅員無外,名數洞分,豈可冒居,自罹公議?合從省罷,以正等威。除本道軍士、器甲臣已曾奏納外,其所封吳越國王及天下兵馬大元帥職名,望皆許解罷。凡頒詔命,願複名呼,庶聖朝無虛授之恩,微臣免疾顛之禍。」優詔不許。
五月乙酉,俶再上表:「臣慶遇承平之運,遠修肆覲之儀,宸眷彌隆,寵章皆極。鬥筲之量實覺滿盈,丹赤之誠輒茲披露。臣伏念祖宗以來,親提義旅,尊戴中京,略有兩浙之土田,討平一方之僭逆。此際蓋隔朝天之路,莫諧請吏之心。然而稟號令于闕庭,保封疆于邊徼,家世承襲,已及百年。今者幸遇皇帝陛下嗣守丕基,削平諸夏,凡在率濱之內,悉歸輿地之圖。獨臣一邦僻介江表,職貢雖陳於外府,版籍未歸於有司,尚令山越之民,猶隔陶唐之化。太陽委照,不及家,春雷發聲,兀為聾俗,則臣實使之然也,罪莫大焉。不勝大願,願以所管十三州獻于闕下執事,其間地裏名數別具條析以聞。伏望陛下念奕世之忠勤,察乃心之傾向,特降明詔,允茲至誠。」
詔答曰:「卿世濟忠純,志遵憲度,承百年之堂構,有千里之江山。自朕纂臨,聿修覲禮,睹文物之全盛,喜書軌之混同,願親日月之光,遽忘江海之志。甲兵樓櫓既悉上於有司,山川土田又盡獻於天府,舉宗效順,前代所無,書之簡編,永彰忠烈。所請宜依。」
丁亥,詔曰:「漢寵功臣,聿著帶河之誓;周尊元老,遂分表海之邦。其有奄宅勾吳,早綿星紀,包茅入貢,不絕於累朝,羽檄起兵,備嘗于百戰。適當輯瑞而來勤,爰以提封而上獻。宜遷內地,別錫爰田,彌昭啟土之榮,俾增書社之數。吳越國王錢俶天資純懿,世濟忠貞,兆積德於靈源,書大勳於策府。近者慶沖人之踐阼,奉國珍而來朝,齒革羽毛既修其常貢,土田版籍又獻於有司,願宿衛于京師,表乃心於王室。眷茲誠節,宜茂寵光。是用列西楚之名區,析長淮之奧壤,建茲大國,不遠舊封,載疏千里之疆,更重四征之寄。疇其爵邑,施及子孫,永夾輔於皇家,用對揚於休命,垂厥百世,不其偉歟!其以淮南節度管內封俶為淮海國王,仍改賜寧淮鎮海崇文耀武宣德守道功臣,即以禮賢宅賜之。」惟濬為節度使兼侍中,惟治為節度使,惟演為團練使,惟願暨侄郁、昱並為刺史,弟儀、信並為觀察使,將校孫承祐、沈承禮並為節度使。體貌隆盛,冠絕一時。
是歲七月中元,京城張燈,令有司於俶宅前設燈山、陳聲樂以寵之。八月,令兩浙發俶緦麻以上親及管內官吏悉歸朝,凡舟一千四十四艘,所過以兵護送。杭州貢俶樂人凡八十有一人,詔以三十六人還杭州,四十五人賜俶。俶上表謝,上親畫「付中書送史館」。
四年二月宴苑中,俶被病拜不能起,上命以銀裝肩輿送歸,因以賜之。四月,從征太原,賜羊三百、酒十斛。俶小心謹恪,每晨趨行闕,人未有至者,必先至,假寐以待旦。上知之,謂俶曰:「卿已中年,宜避風冷,自今入謁不須太早也。」特輟御前二大燭以賜之,令先赴前頓。上嘗賜從臣食于中路頓,並賜衛士羊臂、卮酒,觀共飲啖。上見其雄壯,因顧俶,俶進曰:「所謂'如虎如貔、如熊如羆'者也。」會劉繼元降,上禦連城台誅軍中先亡命太原者,顧謂俶曰:「卿能保全一方以歸於我,不致血刃,深可嘉也。」俶頓首謝。俶中途被足疾,車駕親臨問,令太醫然艾以灸,疾尋愈。還京策勳,宰相進擬加食邑萬戶、實封千戶。上即改白麻,倍加食邑二萬戶、實封二千戶。
五年八月,俶被病,上臨問,賜白金萬兩、錢千萬、絹萬匹、金器千兩,賜其子惟濬、惟治白金各萬兩。是冬,車駕幸大名府,詔俶乘肩輿即路。六年,又被病,賜告久之,上遣中使賜俶文楸棋局、水精棋子,乃諭旨曰:「朕機務之余,頗曾留意,以卿在假,可用此遣日。」
八年十二月,上言曰:「臣以蕞爾之軀,蒙被恩寵,賦祿百萬,兼職數四。元帥之任實本于兵權,國王之號蓋屏於帝室,尚書總百揆之重,中書掌八柄之繁,維師冠於上臺,開府當於極品,臣之孱瑣,罔克負荷。邦國之制式著等威,名器之間固有涯分,徒速罪戾,以取顛齊。伏望聖旨特從省罷。」不許。表三上,下詔曰:「分茅胙土,所以彰世及之榮;大輅繁纓,所以表名器之重。至若褒寵勳德,度越典常,咨于舊章,爰推異數。乃有體好謙之德,形固讓之辭,敦諭再三,確乎不拔,用曲至公之論,式光知止之風。淮海國王錢俶方嶽炳靈,風雲通感,奄有勾吳之地,不忘象魏之心。掃境來朝,舉宗宿衛,籍其土宇,入於朝廷,式昭職員,胙之淮海,居天子二老之任,啟真王萬戶之封,並加寵章,用答忠順。而乃屢形表疏,願避官榮,發於深衷,誠不可奪。若以靈台偃伯,武庫橐兵,天下一家書軌之無外,五侯九伯征伐之不行。願寢元帥之名,勉徇由衷之請。其乃世祚明德,存於帶礪之盟;帝齎良弼,寵以台輔之任。極馭貴之爵,增衍食之封,非足壽庸,適以昭德,勉膺渥澤,克副眷懷。可罷天下兵馬大元帥,余如故。」
雍熙元年,改封漢南國王。四年春,出為武勝軍節度,改封南陽國王。俶久被病,詔免入辭。將發,賜玉束帶、金唾壺、碗盎等。俶四上表讓國王,改封許王。端拱元年春,徙封鄧王。會朝廷遣使賜生辰器幣,與使者宴飲至幕,有大流星墮正寢前,光燭一庭,是夕暴卒,年六十。
俶以天成四年八月二十四日生,至是八月二十四日卒,複與父元卒日同,人皆異之。上為廢朝七日,追封秦國王,諡忠懿,仍正衙備禮發冊曰:
皇帝若曰:昊穹眷祐,賢哲挺生,稟象緯之純精,負經綸之盛業,作民父母,為國翰垣。其存也冠中台而長諸侯,其沒也峻徽章而崇禮命。咨爾故安時鎮國崇文耀武宣德守道功臣、武勝軍節度、鄧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使持節鄧州諸軍事、行鄧州刺史、上柱國、鄧王、食邑九萬七千戶、食實封一萬六千九百戶、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錢俶,嗣祖考之令德,奠東南之奧區,開國承家,本仁祖義;以忠孝而保社稷,以廉讓而化人民;勤翊戴於累朝,克惠綏於一境,世傳威略,志慕聲明。
當武庫戢兵,洞閱詩書之府;洎秣陵問罪,雄張犄角之師。致區宇之同文,賴忠良之協力。逮於纂紹,益享崇高,蘊明哲而保身,務傾輸而竭節,盡獻土壤,來歸闕庭,予嘉乃功,薦錫殊寵。而道隆簡退,志尚謙沖,屢辭卻之權,難奪范宣之讓。朕深惟勳舊,俾就養頤,爰出殿於大邦,庶聿臻于眉壽,式ム元老,永輔眇躬。
何天道之難諶,而梁木之斯壞!長沙既往,空存甲令之勳;征虜雲亡,但見雲台之像。賻從於異等,嗟悼廢於臨朝;寧酬柱石之勳,未極君臣之分。庸加典則,以厚始終。
今遣使太中大夫、尚書工部侍郎、上柱國、汾陽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賜紫金魚袋郭贄持節冊贈爾為秦國王。嗚呼!德無不報,予敢忘于格言;魂而有知,爾尚欽於天命。嗚呼哀哉!
然甚儉素,自奉尤薄,常服大帛之衣,幃帳茵褥皆用紫糸,食不重味。頗知書,雅好吟詠。在吳越日,自編其詩數百首為《正本集》,因陶穀奉使至杭州,求為之序。性謙和,未嘗忤物。在藩日,每朝廷使至,接遇勤厚。所上乘輿、服物、器玩,製作精妙,每遣使修貢,必羅列於庭,焚香再拜,其恭謹如此。崇信釋氏,前後造寺數百,歸朝又以愛子為僧。善草書,上一日遣使謂曰:「聞卿善草聖,可寫一二紙進來。」俶即以舊所書絹圖上之,詔書褒美,因賜玉硯金匣一,紅綠象牙管筆、龍鳳墨、蜀箋、盈丈紙皆百數。
屬久病家居,有黃門趙海被酒造其第求見,因出藥數丸謂俶曰:「此頗療目疾,願王即餌之。」俶即餌焉。既去,家人皆惶駭不測,俶曰:「此但醉耳,又何疑哉?」後數日,上聞大驚,捕海系獄,決杖流海島。
初,俶為胡進思所立,廢其兄倧,徙越州,資給豐厚。進思屢請除之,恐為後患,俶泣曰:「若殺吾兄,吾終不忍,汝欲行其志,吾當退避賢路。」進思慚而退。俶慮進思害倧,遣親將薛溫為倧守衛,戒之曰:「委汝以保全廢王,苟有非常,汝當以死捍之。」溫至越旬餘,有二卒夜持刃逾垣入,倧闔戶拒之,呼聲達於外,溫領徒而入,斃二卒於庭中,乃進思之所遣也。進思因憂懼,疽發背,卒。從左右屢有以倧為言,叔終拒之。倧居越州二十餘年卒。
子惟濬、惟治、惟渲、惟演、惟灝、惟氵晉、惟濟。惟渲至韶州團練使,惟灝賀州團練使,惟氵晉至左龍武將軍、獎州刺史。惟演自有傳。
惟濬字禹川,俶嫡子也。裁數歲,俶表授鎮海鎮東兩軍節度副大使、檢校太保、鈐轄兩浙管內土客諸軍事。建隆元年,加檢校太傅。三年,領建武軍節度。乾德初,加檢校太尉。是年冬,來朝,因侍祠南郊。六年,複來朝,侍郊祀,命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迎勞之。開寶二年,授鎮東等軍節度、浙江東西道觀察處置、兩浙制置營田發運等使。未幾,來朝,太祖召宴苑中,令黃門奏《簫韶》樂,與諸王同席而坐。賜白玉帶、珠綴衣、水精鞍勒禦馬,賜齎钜萬計。月餘遣歸,辭日,又賜襲衣、玉帶、金鞍勒馬。四年,又來朝,因侍祠南郊,寵待殊等。及大兵征金陵,惟濬從父下毗陵,以功加平章事。九年,隨俶入朝,俶先歸,留惟濬扈從郊祀西洛。
太宗即位,加兼侍中。太平興國二年,丁母妃孫氏憂,起複,加鎮東大將軍、右金吾衛大將軍,員外置同正。俶將入朝,惟濬先奉方物來貢,詔戶部郎中侯涉至泗州迎勞之,賜齎無算,並增其食邑。三年,隨俶來朝,俶盡獻浙右之地,改封淮海國王,徙惟濬淮南節度。是冬,郊祀恩,加檢校太師。從平太原及從征幽薊,又從幸大名。雍熙元年,郊祀,改山南東道節度。四年,徙鎮安州。惟濬雖再移鎮,常留京師。端拱初,籍田,封蕭國公。俄俶薨,起複,加兼中書令。
惟濬與俶諸子共進錢金、綾羅、犀玉帶笏、犀角、象牙、丁香、金玉馬腦鞍勒、金玉珠翠首飾、樂器、博具、器皿什物、馬橐駝牛驢車凡數十萬計。俶妻俞氏又進金銀十余萬、犀二十株、通犀犀玉帶二十二條、水晶佛像十二事。惟濬又進女樂十人,上不納,各賜錦彩三十段遣還之。淳化初,杭州以錢氏家廟所藏唐、梁以來累朝所賜玉冊竹冊各三副、鐵券一來上,上悉以賜惟濬。明年春,得疾暴卒,年三十七。廢朝二日,追封王,諡安僖,中使典喪事。
子守吉、守讓。守吉至西京作坊使。守讓字希仲,以蔭累遷供備庫使,天禧四年,錄諸國之後,加領榮州刺史,改東染院使,卒。守讓頗勤學為文章,退居多閉關讀書,屢獻歌頌,真宗優詔褒獎。有集二十卷。子恕,娶曹王元女長安縣主。
惟治字和世,廢王倧之長子。倧初遷於越而惟治生,俶愛之,養為己子。幼好讀書。八歲授兩浙牙內諸軍指揮使,判軍糧營田事,又改德化軍使,遷檢校太保、台州團練使。乾德四年四月,制授寧遠軍節度、檢校太傅,仍兼衙職,與惟濬節旄同日而至,國人榮之。
王師討江南,惟治從俶率兵下常州,策勳改奉國軍節度。俶入朝,命惟治權發遣軍國事。俶還,令奉幣入貢,撫諭命賜甚厚。惟治又獻塗金銀香師子、香鹿鳳鶴孔雀、寶裝髹合、扣金瓷器萬事,吳繚綾千匹。辭日,賜襲衣玉帶、塗金鞍勒馬、金銀器、繒彩逾萬計。
太宗嗣位,進檢校太尉。太平興國三年,俶再入覲,又權國事。一夕廄中火,惟治率兵臨高下視,令親信十數輩仗劍申令,敢後顧者斬,頃之火息。妻族有隸帳下者恃親犯法,惟治命杖背於府門。俶既納土,朝廷命考功郎中范知杭州,惟治奉兵民圖籍、帑廩管授,與其弟惟渲、惟灝歸朝。次近郊,遣內侍護諸司供帳迎勞至京師,即日召對長春殿,賜衣服、金帶、鞍勒馬、器幣,改領鎮國軍節度。五年八月,車駕幸俶第,召見惟治,賜白金萬兩。
惟治善草隸,尤好二王書,嘗曰:「心能御手,手能御筆,則法在其中矣。」家藏書帖圖書甚眾,太宗知之,嘗謂近臣曰:「錢俶兒侄多工草書。」因命翰林書學賀丕顯詣其第,遍取視之,曰:「諸錢皆效浙僧亞棲之跡,故筆力軟弱,獨惟治為工耳。」惟治嘗以鐘繇、王羲之、唐玄宗墨蹟凡七軸為獻,優詔褒答。
雍熙三年,大出師征幽州,命惟治知真定軍府兼兵馬都部署。前一日曲宴內殿,惟治獻詩,帝覽之悅,酒半,遣小黃門密諭北面之寄。至則訓兵享士,頗勤政務,設廚饌於城門以待使傳。
初,惟濬雖俶嫡嗣,然俶以其放蕩無檢,故器惟治,再俾權國務。嘗一夕俶暴疾,孫妃悉斂符簽付惟治,後惟濬知之,甚恚恨。洎入朝,惟濬止奉朝請,而委惟治藩任焉。俶薨召還,起複檢校太師。移疾就第百日,有司請罷奉,特詔續給。累上表請罷節鎮,優詔不許。
惟治既病,心恍惚,家事不肅。咸平初,僮奴以奸私殺人於庭,事連閨閫。真宗為停按鞫,止授右監門衛上將軍,其子駕部員外郎丕責授郢州團練副使。晚年頗貧匱。景德中,其弟惟演獻文,上對宰相稱其公王之後,能苦心翰墨,令記其名,因曰:「錢氏繼世忠順,子孫可念,如聞惟治頗貧乏,尤可軫惻。」特轉右武衛上將軍,月給奉十萬。累加左驍衛上將軍、左神武統軍。大中祥符七年七月,卒,年六十六,贈太師。初,有司援統軍陳承昭、孟玨例,當贈東宮保傅。上以俶奉土歸國,優其贈典。又聞群臣家貧乏者不欲官給喪事,為罷詔葬。錄其四子官,及外弟、子婿、親校並甄擢之。
惟治好學,聚圖書萬餘卷,多異本。慕皮、陸為詩,有集十卷。書跡多為人藏秘,晚年雖病廢,猶或揮翰。真宗嘗語惟演曰:「朕知惟治工書,然以疾不欲遣使往取,卿為求數輻進來。」翌日,寫聖制詩數十章以獻,賜白金千兩。
初鎮四明,嘗夢神人披甲,自稱「西嶽神」,謂惟治曰:「公面有缺文」,即捧土培之。後領華州節鉞二十年。
子丕字簡之,幼好學。雍熙中,俶上言欲求舉進士,太宗以其世家子,特召試內署,授秘書丞,賜金紫,累遷駕部郎中。嘗知新淦縣,又知衡州。惟治卒,以將作少監起複,俄為三司戶部判官,卒于光祿少卿。
惟濟字岩夫。生七歲,俶封漢南國王,奏補本府元從指揮使,曆諸衛將軍,領恩州刺史,改東染院使,真拜封州刺史。真宗祀汾陰還,燕近臣苑中,命惟濟射,一發中的。故事,刺史射不解箭,帝賜解之,且賜襲衣、金帶。
其後請試郡,命知絳州。民有條桑者,盜奪桑不能得,乃自創其臂,誣桑主欲殺人,久系不能辨。惟濟取盜與之食,視之,盜以左手舉匕箸,惟濟曰:「以右手創人者上重下輕,今汝創特下重,正用左手傷右臂,非爾自為之邪?」辭遂服。帝聞之,謂宰相向敏中曰:「惟濟試守郡輒明辨,後必為能吏矣!」
徙潞州。民相驚有外寇,奔城而僕者相枕藉,惟濟從容行視,從騎甚省,民乃安。遷永州團練使,改知成德軍。仁宗即位,加檢校司空。民有偽作白金質取緡錢者,其家來告,惟濟曰:「第聲言被盜,示以重購,質者當來責餘直,即得之矣。」已而果然,乃杖配之。以吉州防禦使留再任,遷虔州觀察使,知定州。有婦人待前妻子不仁,至燒銅錢灼臂,惟濟取婦人所生兒置雪中,械婦人往視兒死。其慘毒多此類。遷武昌軍節度觀察留後,改保靜軍留後。
惟濟喜賓客,豐宴犒,家無餘貲,帝賜白金二千兩,所負公使錢七百余萬。卒,贈平江節度使,諡宣惠。遣使護葬事,賜賻錢二百萬、絹千匹。有《玉季集》二十卷。惟濟有吏幹,能戢下而性苛忍,所至牽蔓滿獄。重囚棄市,或斷手足,探肝膽,用以威眾。觀者色動,而惟濟自若也。
儼字誠允,俶之異母弟也。本名信,淳化初改焉。幼為沙門,及長,頗謹慎好學。俶襲國封,命為鎮東軍安撫副使。周顯德四年,奏署衢州刺史。太祖平揚州,俶遣儼入賀,命閣門副使武懷節齎詔迎勞,賜齎甚厚。及歸,又賜玉帶、名馬、錦彩、器皿。開寶三年,代兄亻甚知湖州,充宣德軍安撫使。俶奉詔攻毗陵,命儼督漕運。太平興國二年,從俶之請,授新、媯、儒等州觀察使,仍知湖州,儼兄儀為慎、瑞、師等州觀察使。入朝,以儼為隨州觀察使,儀為金州觀察使。侍祠郊宮,特召升儼班于節度使之次。儀卒,儼換金州。常從幸天駟監,會賜從官馬,太宗敕有司曰:「錢儼儒者,宜擇馴馬給之。」未幾,出判和州,在職十七年。咸平六年,卒,年六十七,贈昭化軍節度。
儼嗜學,博涉經史。少夢人遺以大硯,自是樂為文辭,頗敏速富贍,當時國中詞翰多出其手。歸京師,與朝廷文士遊,歌詠不絕。淳化初,嘗獻《皇猷錄》,咸平又獻《光聖錄》,並有詔嘉答。所著有前集五十卷、後集二十四卷、《吳越備史》十五卷、《備史遺事》五卷、《忠懿王勳業志》三卷,又作《貴溪叟自敘傳》一卷。
善飲酒,百卮不醉,居外郡嘗患無敵,或言一軍校差可倫擬,儼問其狀,曰:「飲益多,手益恭。」儼曰:「此亦變常,非善飲也。」
昱字就之,忠獻王佐之長子。佐薨,昱尚幼,國人立倧,遂以昱為咸甯、大安二宮使。俶嗣國,承制授秀州刺史。太祖受禪,俶遣昱入貢,與江南使同侍宴射于後苑。江南使先中的,令昱解之,昱應弦而中,賜以玉帶。及平蜀,複來賀。歸國,為台州刺史。俶得福州,命昱守之。王師討江南,為東面水陸行營應援使。從俶入朝,授白州刺史。
昱好學,多聚書,喜吟詠,多與中朝卿大夫唱酬。嘗與沙門贊甯談竹事,迭錄所記,昱得百餘條,因集為《竹譜》三卷。俄獻《太平興國錄》。求換台省官,令學士院召試製誥三篇,改秘書監,判尚書都省。時新葺省署,昱撰記奏禦,又嘗以鐘、王墨蹟八卷為獻,有詔褒美。
出知宋州,改工部侍郎,曆典壽、泗、宿三州,率無善政。至道中,郊祀,當進秩,太宗曰:「昱貴家子無檢操,不宜任丞郎。」以為郢州團練使。咸平二年,表入朝,以病不及陛見,卒,年五十七。
昱善筆劄,工尺牘,太祖嘗取觀賞之,賜以禦書金花扇及《急就章》。昱聰敏能覆棋,工琴畫,飲酒至鬥餘不亂。善諧謔,生平交舊終日談宴,未曾犯一人家諱。有集二十卷。然貪猥縱肆,無名節可稱。生子百數。涉,雍熙中進士及第。絳,至內殿承制、閣門祗候,累典郡,頗以幹力稱。
俶之群從又有台州刺史仰之子昭序,字著明,好學喜聚書,書多親寫。知通利軍,以勤幹聞,至如京副使。衢州刺史之子昭度,字九齡,至供奉官。俊敏工為詩,多警句,有集十卷,蘇易簡為序行於世。
孫承祐,杭州錢塘人。俶納其姊為妃,因擢處要職,累遷浙江東道鹽鐵副使、鎮海鎮東兩軍節度副使、知靜海軍節度事。
開寶初,隨俶子惟濬入貢,詔授光祿大夫、檢校太保、鎮東鎮海等軍行軍司馬。俶又私署中吳軍節度。七年,俶複遣承祐入貢,賜襲衣、玉帶、鞍勒馬、黃金器五百兩、銀器三千兩、雜彩五千匹,且令諭旨於俶,將有事于江表。及王師渡江,命內客省使丁德裕率步騎一千,詔俶以所部與德裕會攻常、潤。承祐從俶克毗陵,功居多,詔改中吳軍為平江軍,真授承祐節。太平興國中,俶來朝,盡獻其地,徙承祐泰甯軍節度使。五年,從幸大名,留知府事。雍熙二年,改知滑州,數月卒,贈太子太師,中使護葬。
承祐在浙右日,憑藉親寵,恣為奢侈,每一飲宴,凡殺物命千數,常膳亦數十品方下箸。所居室中,龍腦日不下數兩。從車駕北征,以橐駝負大斛貯水養魚自隨。至幽州南村落間,日已旰,西京留守石守信與其子駙馬都尉保吉及近臣十數人尚未朝食,適遇承祐,即延所止幕舍中,膾魚具食,窮極水陸,人皆異之。
承祐少時,嘗夢人以著草一本,增其一而授之。既寤,以語所親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今增其一,我壽止於此乎。」果五十而卒。
子誘,至駕部郎中,出為淮南節度行軍司馬。
王師征江南,俶遣承禮率水陸數萬人助平毗陵,因攻潤州。城中兵夜出焚外柵,諸將皆欲馳救,承禮曰:「古人有言,擊東南而備西北者,此之謂也。」命士皆擐甲蓐食,堅壁不動。他壘不設備者悉驚擾,獨承禮所部敵人不敢窺。丹陽平,遂率兵抵建業。李煜歸朝,錄其功,真授福州節制。太平興國初,俶盡獻浙右地,徙承禮鎮密州。八年,卒,年六十七。廢朝二日,贈太子太師,中使護葬。
初,秦王廷美之敗也,有司按驗,俶、惟濬、孫承祐及陳洪進皆嘗有贈遺,獨承禮無焉。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南漢劉氏
○劉鋹龔澄樞李托薛崇譽潘崇徹
鋹即晟長子也,初名繼興,封衛王,襲父位,改今名,改元大寶。性昏懦,委政宦官龔澄樞及才人盧瓊仙,每詳覽可否,皆瓊仙指之。鋹日與宮人、波斯女等遊戲。內官陳延壽引女巫樊胡入宮,言玉皇遣樊胡命鋹為太子皇帝,乃于宮中施帷幄,羅列珍玩,設玉皇坐。樊胡遠遊冠、紫衣、紫霞裙,坐宣禍福,令鋹再拜聽命;嘗雲瓊仙、澄樞、延壽皆玉皇遣輔太子皇帝,有過不得治。又有梁山師、馬媼、何擬之徒出入宮掖。宮中婦人皆具冠帶,領外事。
乾德中,太祖命師克郴州,獲其內品十餘人。有餘延業者,人質麼麼,太祖問曰:「爾在嶺南為何官?」對曰:「為扈駕弓箭手官。」命授之弓矢,延業極力控弦不開。太祖因笑問鋹為治之跡,延業備言其奢酷,太祖驚駭曰:「吾當救此一方之民。」
先是,晟因湖南馬氏之亂,襲取桂、郴、賀等州。開寶初,鋹又舉兵侵道州,刺史王繼勳上言。鋹為政昏暴,民被其毒,請討之。太祖難其事,令江南李煜遣使以書諭鋹使稱臣,歸湖南舊地。鋹不從。煜又遣其給事中龔慎儀遺書曰:
煜與足下叨累世之睦,繼祖考之盟,情若弟兄,義敦交契,憂戚之患,曷嘗不同。每思會面而論此懷,抵掌而談此事,交議其所短,各陳其所長;使中心釋然,利害不惑,而相去萬里,斯願莫伸。凡於事機不得款會,屢達誠素,冀明此心;而足下視之,謂書檄一時之儀,近國梗概之事,外貌而待之,氾濫而觀之,使忠告確論如水投石,若此則又何必事虛詞而勞往復哉?殊非宿心之所望也。
今則複遣人使罄申鄙懷,又慮行人失辭,不盡深素,是以再寄翰墨,重布腹心,以代會面之談與抵掌之議也。足下誠聽其言如交友諫爭之言,視其心如親戚急難之心,然後三複其言,三思其心,則忠乎不忠,斯可見矣,從乎不從,斯可決矣。
昨以大朝南伐,圖複楚疆,交兵已來,遂成釁隙。詳觀事勢,深切憂懷,冀息大朝之兵,求契親仁之願,引領南望,於今累年。臨昨使臣入貢大朝,大朝皇帝果以此事宣示曰:「彼若以事大之禮而事我,則何苦而伐之;若欲興戎而爭我,則以必取為度矣。」見今點閱大眾,仍以上秋為期,令弊邑以書複敘前意,是用奔走人使,遽貢直言。深料大朝之心非有唯利之貪,蓋怒人之不賓而已;足下非有不得已之事與不可易之謀,殆一時之忿而已。
觀夫古之用武者,不顧小大強弱之殊而必戰者有四;父母宗廟之仇,此必戰也;彼此烏合,民無定心,存亡之機以戰為命,此必戰也;敵人有進,必不舍我,求和不得,退守無路,戰亦亡,不戰亦亡,奮不顧命,此必戰也;彼有天亡之兆,我懷進取之機,此必戰也。今足下與大朝非有父母宗廟之仇也,非同烏合存亡之際也,既殊進退不舍、奮不顧命也,又異乘機進取之時也。無故而坐受天下之兵,將決一旦之命,既大朝許以通好,又拒而不從,有國家、利社稷者當若是乎?
夫稱帝稱王,角立傑出,今古之常事也;割地以通好,玉帛以事人,亦古今之常事也。盈虛消息、取與翕張,屈伸萬端,在我而已,何必膠柱而用壯,輕禍而爭雄哉?且足下以英明之姿,撫百越之眾,北距五嶺,南負重溟,藉累世之基,有及民之澤,眾數十萬,表裏山川,此足下所以慨然而自負也。然違天不祥,好戰危事,天方相楚,尚未可爭。恭以大朝師武臣力,實謂天贊也。登太行而伐上黨,士無難色;絕劍閣而舉庸蜀,役不淹時。是知大朝之力難測也,萬里之境難保也。十戰而九勝,亦一敗可憂;六奇而五中,則一失何補!
況人自以我國險,家自以我兵強,蓋揣於此而不揣於彼,經其成而末經其敗也。何則?國莫險於劍閣,而庸蜀已亡矣;兵莫強於上黨,而太行不守矣。人之情,端坐而思之,意滄海可涉也,及風濤驟興,奔舟失馭,與夫坐思之時蓋有殊矣。是以智者慮于未萌,機者重其先見;圖難於其易,居存不忘亡,故曰計禍不及,慮福過之。良以福者人之所樂,心樂之,故其望也過;禍者人之所惡,心惡之,故其思也忽。是以福或修於慊望,禍多出於不期。
又或慮有矜功好名之臣,獻尊主強國之議者,必曰:「慎無和也。五嶺之險,山高水深,輜重不並行,士卒不成列;高壘清野而絕其運糧,依山阻水而射以強弩,使進無所得,退無所歸。」此其一也。又或曰:「彼所長者,利在平地,今舍其所長,就其所短,雖有百萬之眾,無若我何。」此其二也。其次或曰:「戰而勝,則霸業可成,戰而不勝,則泛巨舟而浮滄海,終不為人下。」此大約皆說士孟浪之談,謀臣捭闔之策,坐而論之也則易,行之如意也則難。
何則?今荊湘以南、庸蜀之地,皆是便山水、習險阻之民,不動中國之兵,精卒已逾於十萬矣。況足下與大朝封疆接畛,水陸同途,殆雞犬之相聞,豈馬牛之不及?一旦緣邊悉舉,諸道進攻,豈可俱絕其運糧,盡保其城壁?若諸險悉固,誠善莫加焉;苟尺水橫流,則長堤虛設矣。其次曰,或大朝用吳越之眾,自泉州泛海以趣國都,則不數日至城下矣。當其人心疑惑,兵勢動搖,岸上舟中皆為敵國,忠臣義士能複幾人?懷進退者步步生心,顧妻子者滔滔皆是。變故難測,須臾萬端,非惟暫乖始圖,實恐有誤壯志,又非巨舟之可及,滄海之可遊也。然此等皆戰伐之常事,兵家之預謀,雖勝負未知,成敗相半。苟不得已而為也,固斷在不疑;若無大故而思之,又深可痛惜。
且小之事大,理固然也。遠古之例不能備談,本朝當楊氏之建吳也,亦入貢莊宗。恭自烈祖開基,中原多故,事大之禮,因循未遑,以至交兵,幾成危殆。非不欲憑大江之險,恃眾多之力,尋悟知難則退,遂修出境之盟;一介之使才行,萬里之兵頓息,惠民和眾,於今賴之。自足下祖德之開基,亦通好中國,以闡霸圖。願修祖宗之謀,以尋中國之好,蕩無益之忿,棄不急之爭;知存知亡,能強能弱,屈己以濟億兆,談笑而定國家,至德大業無虧也,宗廟社稷無損也。玉帛朝聘之禮才出於境,而天下之兵已息矣,豈不易如反掌,固如太山哉?何必扼腕盱衡,履腸蹀血,然後為勇也。故曰:「德如毛,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又曰:「知止不殆,可以長久。」又曰:「沈潛剛克,高明柔克。」此聖賢之事業,何恥而不為哉?
況大朝皇帝以命世之英,光宅中夏,承五運而乃當正統,度四方則鹹偃下風;獫狁、太原固不勞于薄伐,南轅返旆更屬在於何人。又方且遏天下之兵鋒,俟貴國之嘉問,則大國之義斯亦以善矣,足下之忿亦可以息矣。若介然不移,有利於宗廟社稷可也,有利於黎元可也,有利於天下可也,有利於身可也。凡是四者無一利焉,何用棄德修怨,自生仇敵,使赫赫南國,將成禍機,炎炎奈何,其可向邇?幸而小勝也,莫保其後焉,不幸而違心,則大事去矣。
複念頃者淮、泗交兵,疆陲多壘,吳越以累世之好,遂首為厲階;惟有貴國情分逾親,歡盟愈篤,在先朝感義,情實慨然,下走承基,理難負德,不能自己,又馳此緘。近奉大朝諭旨,以為足下無通好之心,必舉上秋之役,即命弊邑速絕連盟。雖善鄰之心,期於永保;而事大之節,焉敢固違。恐煜之不得事足下也,是以惻惻之意所不能雲,區區之誠於是乎在。又念臣子之情,尚不逾於三諫,煜之極言,於此三矣,是為臣者可以逃,為子者可以泣,為交友者亦惆悵而遂絕矣。
鋹得書,遂囚慎儀,驛書答煜,言甚不遜,煜上其書。
開寶三年,太祖命潭州防禦使潘美、朗州團練使尹崇珂討之。八月,師至白霞,
鋹賀州刺史陳守忠告急於鋹。時舊將多以讒構誅死,宗室翦滅殆盡,掌兵者唯宦人數輩。自晟以來,耽于遊宴,城壁壕隍多飾為宮館池沼,樓艦皆毀,兵器又腐,內外震恐。乃遣龔澄樞往賀州,郭崇岳往桂州,李托往韶州,畫守禦之策。
九月,美與崇珂圍賀州,澄樞遁歸。鋹遣大將伍彥柔領兵赴賀,美等以奇兵伏南鄉岸。彥柔夜至,艤舟岸側,遲明挾彈登岸,踞胡床指麾。伏兵卒發,彥柔眾大亂,死者千人。擒彥柔斬之,梟首以示城中。翌日,城陷。美等督戰艦,聲言順流趨廣州,鋹令都統潘崇徹將兵五萬屯賀江。十月,美等次昭州,破開建砦,殺卒數百,擒砦將靳暉,昭州刺史田行稠遁去,城遂陷。桂州刺史李承進棄城亦奔。十一月,連州陷,招討使盧收率眾退保清遠。十二月,美等攻韶州,都統李承渥以兵數萬陣蓮華山下。初,鋹教象為陣,每象載十數人,皆執兵仗,凡戰必置陣前,以壯軍威。至是與美遇,美盡索軍中勁弩布前以射之,象奔是,乘象者皆墜,反踐承渥軍,遂大敗,承渥僅以身免。韶州陷,擒刺史辛延渥、諫議大夫卿文遠。鋹始令塹廣州東壕,遣郭崇嶽統兵六萬屯馬逕,列柵以拒之。
四年正月,美等破英、雄二州,都統潘崇徹來降。翌日,次瀧頭,鋹遣使請和,且求緩師。瀧頭山水險惡,美等疑有伏兵,乃挾鋹使速度諸險。二月,過馬逕,去廣城十裏,砦於雙女山下。鋹聞之,取舶船十餘艘,載金寶、妃嬪欲入海。未及發,宦官樂范與衛兵千余盜舶船走。美等將至城,鋹懼,遣其右僕射蕭ㄘ奉表詣軍門乞降。美諭太祖意,語在《美傳》。使者乞部送赴闕,師遂頓城外。鋹又遣其弟保興率百官奉迎,為郭崇嶽所遏。崇嶽無謀勇,但祈禱鬼神,複為拒捍之備。美等乃進攻,保興迎戰,大為所敗,美乘風縱火,煙埃坌起,崇岳死於亂兵。城既破,鋹盡焚其府庫。美擒鋹及龔澄樞、李托、薛崇譽與宗室文武九十七人,同縻于龍德宮。保興逃於民家,亦獲之,悉部送闕下。斬閹工五百餘人。凡得州六十、縣二百十四、戶十七萬。鋹至江陵,邸吏龐師進迎謁,學士黃德昭侍鋹,鋹問師進何人,德昭曰:「本國人也。」鋹曰:「何為在此?」曰:「先主歲貢大朝,輜重比至荊州,乃令師進至邸,于此造車,以給饋運爾。」鋹歎曰:「我在位十四年,未嘗聞此言,今日始知祖宗山河及大朝境土也。」因泣涕久之。
至京,舍於玉津園,太祖遣參知政事呂余慶問鋹翻覆及焚府庫之罪,鋹歸罪澄樞、托、崇譽。翌日,有司以帛系鋹及其官屬獻太廟、太社。太祖禦明德門,遣攝刑部尚書盧多遜宣詔責鋹,鋹對曰:「臣年十六僭偽位,澄樞等皆先臣舊人,每事臣不得專,在國時臣是臣下,澄樞是國主。」遂伏地待罪。太祖命攝大理卿高繼申引澄樞、托、崇譽斬於千秋門外。釋鋹罪,賜襲衣、冠帶、器幣、鞍勒馬,授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右千牛衛大將軍、員外置同正員,封恩赦侯,朝會班上將軍之下。以其弟保興為右監門率府率,左僕射蕭ㄘ為太子中允,中書舍人卓惟休為太僕寺丞,余並署諸州上佐、縣令、主簿。
四年,詔鋹月給增錢五萬、米麥五十斛。八年,李煜平,遷左監門衛上將軍,進封彭城郡公。太平興國初,又進衛國公。五年,卒,年三十九。廢朝三日,贈太師,追封南越王。
鋹體質豐碩,眉目俱竦。有口辯,性絕巧,嘗以珠結鞍勒為戲龍之狀,極其精妙,以獻太祖。太祖詔示諸宮官,皆駭伏,遂以錢百五十萬給其直,謂左右臣曰:「鋹好工巧,習以成性,儻能以習巧之勤移于治國,豈至滅亡哉!」
太宗將討晉陽,召近臣宴,鋹預之,自言:「朝廷威靈及遠,四方僭竊之主,今日盡在坐中,旦夕平太原,劉繼元又至,臣率先來朝,願得執梃為諸國降王長。」太宗大笑,賞賜甚厚。其詼諧此類也。
鋹子守節、守正,皆至崇儀副使。守正卒,帝聞其家貧,詔月給萬錢。守素,咸平中為侍禁,亦貧,真宗賜白金百兩,語宰相曰:「諸偽主子孫率多窘迫,蓋僭侈之後不知稼穡艱難所致也。」後至內殿崇班,天禧中,又錄為閣門祗候。守通,供奉官。守正子克昌,為三班奉職;國昌,為借職。
太祖命師伐鋹,既克韶州,統軍使李承渥戰死,節度副使辛延渥間道遣人勸鋹降,托堅沮其議。及就擒至許田,太祖遣使問托等:「昨已約降,複率眾來拒戰,及軍敗又縱火焚府庫,誰為之謀也?」托俯首不能對。鋹諫議大夫王珪謂托曰:「昔在廣州,機務並爾輩所專,火又自內起,今天子遣使案問,爾複欲推過何人?」遂唾而批其頰,托乃引伏,後至京斬之。
薛崇譽,韶州曲江人。善《孫子五曹算》。晟署為內門使兼太倉使。鋹嗣位,遷內中尉、特進、開府儀同三司、簽書點檢司事。太祖命師克廣州,崇譽縱火焚倉廩,擒至京,與李托同戮。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北漢劉氏
○劉繼元父鈞兄繼恩衛融趙文度李惲馬峯郭無為
北漢劉繼元,並州太原人。祖崇,漢祖之弟,漢初為太原尹、北京留守。隱帝嗣位,周祖為樞密使,崇謂判官鄭珙曰:「吾與郭樞密素不協,朝廷幼弱,郭得志,吾無類矣。」因泣下。珙遂勸繕完甲兵,招集亡命,為自全計。及聞隱帝遇害,崇欲率兵南向,會漢太后下令遣馮道詣徐州迎崇子ど為漢嗣,崇信之,謂賓佐曰:「吾兒為帝矣,複何慮哉?」少尹李驤曰:「知幾其神,時不可失。揣郭公之心,必不以天下與人,不如領精騎疾度太行,控孟津,以觀其變,徐州位定,然後歸晉陽,即郭公不敢動矣。」崇大怒,罵曰:「腐儒敢離間我父子!」遽令左右曳出斬之。驤曰:「僕負王佐才,今日為愚人畫計,死固甘心,但家有病妻,願同戮於市。」崇並殺之,表其事于太后,明無他志。俄周祖為眾所推,降封ど湘陰公。崇遣使奉書周祖,乞ど歸藩。使還,知ど已死,崇慟哭,為驤立祠。
遂即皇帝位,國仍號漢,仍稱乾祐年,改名。以子鈞為太原尹,判官趙華、鄭珙為宰相,陳光裕為宣徽使。齎重幣結契丹,自言與周有隙,願如晉祖故事,約為父子。契丹主許之,遣政事令燕王耶律述軋、上樞使高勳,策崇為大漢神武皇帝。自是數侵晉、絳。高平之敗,崇單騎遁歸,由此喪氣,不敢複出師。顯德元年,崇卒,鈞襲位。
鈞舊名承鈞,後止名鈞。改元天會,以衛融為相,段常為樞密使,蔚進掌親軍,子繼恩為太原尹。始建七廟于漢祖舊第,號顯聖宮。潛結江南、西川為外援。六年冬,鈞結契丹侵周。明年正月,周恭帝命太祖北征,至陳橋驛,眾推戴太祖即位。鈞與契丹兵皆遁去。
是夏,李筠以上黨叛,令判官囚監軍周光遜等送於鈞,稱臣求援。鈞自至太平驛與筠會,遣其宣徽使盧贊將騎數千隨筠入寇,又遣其河陽節度範守圖援之。及太祖親討,前軍石守信、高懷德破筠眾於澤州,獲守圖,殺鈞兵數千。鈞之沙穀砦又為折德所破,斬首五百級。九月,昭義李繼勳率師入鈞平遙,虜獲甚眾。建隆二年冬,繼勳又敗鈞兵,斬首百餘級,獲其遼州刺史傅廷彥弟勳以獻。
三年二月,鈞侵晉、潞二州,守將擊走之。三月,太祖詔河東降人徙家于邢、,計口給粟。四月,太原民四百七十人降。七月,鈞捉生指揮使路貴等十一人降,並補內殿直。四年八月,邢州王全ど率師攻樂平,鈞拱衛指揮使王超、散指揮使元威、侯霸榮率所部千八百人降全ど。未幾,鈞侍衛都指揮使蔚進、馬軍都指揮使郝貴超與契丹悉兵來救樂平,三戰皆敗之。遂下其城,詔建為平晉軍,以降兵為效順軍,賜以錢帛,靜陽十八砦遂相率來降。九月,鈞複引契丹攻平晉軍,太祖遣州防禦使郭進、濮州防禦使張彥進、客省使曹彬、趙州刺史陳萬通將步騎萬餘救之,未至而鈞遁去。
乾德二年二月,李繼勳與兵馬鈐轄康延沼、馬步軍都軍頭尹訓率兵攻遼州,鈞遣郝貴超來援,戰於城下,大敗。刺史杜延韜危蹙,與拱衛都指揮使冀進、兵馬都監侯美籍部兵三千降於繼勳,賜延韜等襲衣、銀帶、器幣、鞍勒馬,其降兵以效順、懷恩為名。是月,府州擒鈞衛州刺史楊以獻。又鈞耀州團練使周審玉等四人降,賜審玉襲衣、金帶、絹千匹、銀五百兩、鞍勒馬,仍賜名承晉,以為左千牛衛大將軍、領汾州團練使。四月,太祖遣馬軍都校劉光將兵戍潞,備鈞入侵。五年三月,鈞招收指揮使閻章以石盆砦降鎮州。四月,招收指揮使樊暉殺監軍成昭,以鴻唐砦降鎮州。六年正月,偏成砦招收指揮使任恩等百五十人降晉州。三月,鎮州守將攻破鈞馬鞍山砦。七月,鈞烏玉砦主胡遇等百三十九人降鎮州。
初,鈞自李筠敗,狼狽而歸,旦夕懼宋師之至。以趙文度為相,召抱腹山人郭無為參議中書事,以五臺山僧繼為鴻臚卿,參議國事。因事誅段常,契丹主遣使責鈞曰:「爾不稟我命,其罪三:擅改年號,一也;助李筠有所覬覦,二也;殺段常,三也。」鈞皇恐曰:「父為子隱,願赦罪。」契丹不報。自是使契丹者被留不遣。終以勢力窘弱,憂憤成疾,是月卒,年四十三。繼恩嗣位。
初,太祖嘗因界上諜者謂鈞曰:「君家與周氏為世仇,宜其不屈,今我與爾無所間,何為困此一方人也?若有志中國,宜下太行以決勝負。」鈞遣諜者複命曰:「河東土地甲兵不足以當中國,然鈞家世非叛者,區區守此,蓋懼漢氏之不血食也。」太祖哀其言,笑謂諜者曰:「為我語鈞,開爾一生路。」故終其世不加兵焉。
繼恩本姓薛。父釗,娶崇女,晉初為護聖營卒。漢祖典禁兵,以釗崇婿,釋其籍,館門下。漢祖後領方鎮,爵位通顯,釗罕得見其妻,居常怏怏。一日乘醉求見,即引佩刀刺妻,妻奮衣得脫,釗乃自剄。繼恩時尚幼,漢祖令鈞養為子,遂冒姓劉。
八月,太祖詔伐繼恩。以內客省使盧懷忠等二十二人將禁兵赴潞州,昭義節度李繼勳為行營前軍都部署,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党進副之,宣徽南院使曹彬為都監;棣州防禦使何繼筠為前鋒部署,懷州防禦使康延沼為都監;建雄軍節度趙贊為汾州路部署,絳州防禦使司超副之,隰州刺史李謙溥為都監。九月,繼勳敗繼恩軍於洞渦河,其左勝軍使李瓊來降,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初,鈞謂郭無為曰:「繼恩庸懦,何堪付後事?」無為亦以為然。至是繼恩獨處一室行喪,左右親信皆在太原,無得從者。或勸召之,繼恩猶豫不決。有侯霸榮者,邢州龍岡人。多力善射,走及奔馬,嘗為盜並、汾間,鈞用為散指揮使,戍樂平。建隆中,率所部來歸,補內殿直。未幾,複奔太原,鈞署供奉官。至是謀持繼恩首獻太祖,遂乘繼恩無備,白晝挺刃而入,反扃其門,繼恩繞屏環走,霸榮以刃扌甚胸弑之,年三十四,時立六十日矣。無為遣卒登梯入,殺霸榮,立其弟繼元。
繼元本姓何。初,薛釗死,崇以女再妻何氏,生繼元。何死,鈞亦養繼元為子。繼元既襲位,改元廣運,複結契丹為援。開寶二年春,太祖詔李繼勳、趙贊、郭進、司超等將兵先赴太原,太祖遂親征。以繼元太谷令梁文陟為太子洗馬,祁令張續為右贊善大夫。太祖將至,繼勳敗繼元兵於城下,其憲州推官史昭文以州來降,升本州刺史。乃壅汾水灌其城,又遣海州刺史孫方進圍汾州。繼元方恃契丹為援,守陴者揚言旦夕契丹至。四月,何繼筠敗契丹于陽曲北。太祖命以所獲首級、鎧甲示於城下,城中由是喪氣,知嵐州趙文度遂來降。閏五月,南城為汾水陷,水注城中,太祖幸長堤觀焉。登望樓者見繼元殺其相郭無為,城中紛擾。俄而城兵自西長連城出,將焚攻戰具,反為攻兵擊走之,斬首萬餘級。夜半,傳呼壁外繼元降,太祖令衛士擐甲,將開壁門,八作使趙遂曰:「受降如受敵,詎可中夜輕出?」太祖使伺之,果諜者也。
太常博士李光贊上言曰:「陛下應天順人,體元禦極,戰無不勝,謀無不臧,四方恃險之邦,僭竊帝王之號者,昔日與中國為鄰,今日與陛下為臣。蕞爾晉陽,豈須親討,重勞飛免,久駐師徒。且太原得之未必為多,失之未足為辱。今時屬炎蒸,候當暑雨,儻河津泛溢,道路阻艱,輦運稽留,恐勞宸慮。」太祖覽奏甚喜,命宰相趙普撫諭諸將欲班師。禁軍校趙翰等叩頭願乘城急擊,以盡死力,太祖曰:「汝曹我所訓練,無不一當百,以備肘腋、同休戚也。我寧不取太原,豈忍驅汝曹冒鋒鏑而蹈必死之地乎?」士皆感泣,遂班師。
九年八月,太祖又遣党進、潘美、楊光美、牛思進、米文義討之。時繼元諜者趙訓為晉州所捕,械送于朝,太祖命釋之,給服裝放歸。又遣郭進入忻代路,郝崇信、王政忠入汾州路,閻彥進、齊超入沁州路,孫晏宣、安守忠入遼州路,齊延琛、穆彥璋入石州路。九月,黨進敗繼元兵數千,獲馬千餘。郭進得山北民三萬七千餘。十月,遼州監押馬繼恩入並州境,燔四十餘砦,獲牛羊數千。郭進又破壽陽,得民九千。穆彥璋入並州境,得民二千。黨進又敗繼元兵千余於城下。是月,太宗即位,召諸將還。
太平興國二年,繼元胡桃砦指揮使史溫等以其民內附。太宗謂齊王廷美曰:「太原,我必取之。」四年,始議討伐,曹彬以為可,太宗意遂決,語在《彬傳》。宰相薛居正曰:「昔周世宗舉兵,太原倚契丹之援,堅壁不戰,以至師老而歸。及太祖破契丹于雁門關南,盡驅其民分佈河、洛之間,雖巢穴尚存,而危困已甚,得之不足以辟土,舍之不足以為患,願陛下熟慮之。」太宗曰:「今者事同而勢異,彼弱而我強。昔先皇破契丹,徙其人而空其地者,正為今日事也。朕計決矣,卿勿複言。」遂遣宣徽南院使潘美等率諸將分兵圍汾、沁、嵐諸州,車駕遂親征,以驍將郭進扼石嶺關,斷契丹援路。契丹果至,進擊敗之。
初,繼元遣子續質於契丹,契丹為進所敗。繼元又遣健步間道齎蠟丸帛書求救,進又得之,徇於城下。繼元外援不至,餉道又絕,潘美等兵數十萬長圍四合,自春徂夏,矢石如雨,晝夜不息,城中大懼。會太宗奄至,親督衛士急攻,人百其勇,城無完堞。太宗慮城陷則殺傷者眾,以手詔諭繼元降,詔至城下,守陴者不納,繼元不能知。太宗躬擐甲胄,夜至長連城督諸將攻之,控弦之士數萬列陣於前,蹲甲交射,矢集城上如胃毛,每給矢必數百萬,頃之鹹盡。捕得城中人雲,繼元以十錢購一矢,凡聚百余萬,太宗笑曰:「此為我畜也。」
五月庚辰,繼元宣徽使範超來降,攻城者以超為出戰,禽而戮之。繼元遂斬超妻子,投其首城外。壬午,馬軍都指揮使郭萬超逾城降,繼元帳下親信因之漸亡去,城中危急。太宗又自草詔諭之曰:「越王、吳主獻地歸朝,或授以大藩,或列于上將,臣僚、子弟皆享官封。繼元但速降,必保終始富貴,安危兩途,爾宜自擇。」至是詔入,諸將銳攻不可遏,太宗臨之,恐城陷害民,麾眾少退。是夕,繼元遣其客省使李勳奉表請降,太宗賜勳襲衣、金帶、銀器、錦彩、銀鞍勒馬,複遣通事舍人薛文寶齎詔答之。夜漏未盡,太宗幸城北,張樂宴從臣於城台,繼元降。遲明,繼元率官屬縞衣紗帽待罪台下,詔釋之,賜襲衣、玉帶、金銀鞍勒馬三匹、金器五百兩、銀器五千兩、錦彩二千段,文武官各賜衣、金銀帶、器幣、鞍勒馬有差。召升台,繼元叩頭言:「臣聞車駕親征,即願束身歸罪,蓋亡命者懼死,逼臣不得降爾。」太宗籍軍中亡投繼元者數百人,選其巨室者以從軍法,餘賜服及錢帛,分隸諸將。詔授繼元特進、檢校太師、右衛上將軍,封彭城郡公,館於行在所,給賜甚厚。其相李惲等授官有差,命中使康仁寶監之。繼元獻其宮妓百餘,悉分賜立功將校。又令仁寶護繼元親屬百余赴京,所過續食,賜京城甲第一區,歲時優加頒齎。六年,加開府儀同三司。雍熙三年,建房州為保康軍,以繼元為節度。
淳化二年,繼元疾,遣中使護醫診視,及卒,遺奏以其子三豬為托,太宗惻然哀之,贈中書令,追封彭城郡王,賻加等,葬事官給。時三豬六歲,賜名守節,授西京作坊副使,家居賜祿。
初,太宗征繼元,行次澶淵,有太僕寺丞宋捷者掌出納行在軍儲,太宗見其姓名喜,以為師必有捷之兆。及將至太原,太宗遣語攻城諸將曰:「我以端午日當置酒高會於太原城中。」至癸未,繼元降,乃五月五日也。劉崇自周廣順元年稱帝,曆四主二十九年而亡。
繼元性殘忍,在太原,凡臣下有忤意,必族其家。自太祖親征及遣將攻伐,因之殺傷不可勝紀。及窮蹙始降,太宗待遇終保全之,嘗謂近臣曰:「晉司馬昭以劉禪思蜀之對,戲之雲'何乃似卻正之言',此不仁之甚也。亡國之君皆暗懦所致,苟有遠識,豈至滅亡?此可湣傷,何反戲侮乎?劉繼元朕所虜者,待之若賓客,猶恐不慰其意爾。」
守節後為崇儀使,改右屯衛將軍。天禧四年,特遷右武衛將軍,改右驍衛將軍。
衛融字明遠,青州博興人。晉天福初舉進士,調南樂主簿,曆齊澶二州從事、忠武軍掌書記。漢初,為太原觀察支使,劉崇稱帝,授中書侍郎、平章事。
太祖立,李筠據上黨,遣使降劉鈞,鈞自將兵至太平驛與筠會,遣宣徽使盧贊入潞州監筠軍。贊與筠不協,鈞遣融和解之。會筠敗,融被擒,太祖責之曰:「汝何故勸劉鈞舉兵助李筠反耶?」融曰:「犬吠非其主,臣四十口受劉氏豐衣美食,不忍負之。陛下縱不殺臣,臣亦不為陛下用,終當間道走河東爾。」太祖怒,令左右以鐵撾擊其首,曳出將戮之。融大呼曰:「大丈夫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今之死正得其所爾。」太祖聞之曰:「此忠臣也。」遽命釋之,召坐御前,以良藥傅其創,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既而欲放融歸,令融先為書諭鈞,言俟周光遜等歸朝,即遣融去。鈞得書久無報,乃授融太府卿,賜第京城。乾德初,郊祀,融獻《郊大體賦》,改司農卿,出知陳、舒、黃三州。開寶六年,卒,年六十九。
子、儔,孫齊,並進士及第。
趙文度,薊州漁陽人。父玉嘗客滄州,依節度判官呂兗。劉守光破滄州,收兗親屬盡戮之,兗子琦年十四,玉負之以逃,至太原,變姓名,丐衣食以給琦,琦後唐同光初為藩郡從事。當是時,燕、趙之士,以玉能存呂氏之孤,翕然稱之。明宗朝,琦至職方員外郎知雜。清泰中,琦為給事中、端明殿學士,玉已卒矣。
文度入洛舉進士,琦薦于主司馬裔孫,擢甲科,曆徐、兗、陳、許四鎮從事。漢初,為河東掌書記。文度捷給善戲謔,劉崇雅愛之,及稱帝,累官至翰林承旨、兵部尚書。天會四年,授中書侍郎、平章事,轉門下侍郎兼樞密使,加司徒。久之,與郭無為不協,出知汾州,徙嵐州。
太祖開寶二年親征晉陽,遣偏師圍嵐。文度危蹙請降,待罪行宮,太祖命釋之,賜襲衣、玉帶、金鞍勒馬、器幣甚厚,其官屬賜物有差。文度本名弘,以犯宣祖廟諱,賜今名。師還,授檢校太傅、安國軍節度,歲余徙華州,不宣制而告敕同宣制之例。又徙耀州,凡曆三鎮。七年,卒,年六十一。
文度善為詩,人多諷誦,有《觀光集》。文度之降也,其母在太原,世以不能死節罪之。
子昌圖,至內殿崇班、閣門祗候。
李惲字孟深,開封陽武人。漢乾祐中舉進士,客游嵐州。會劉崇自立,署州從事,擢知制誥、翰林學士,累至司空、平章事。時母在鄉里,惲不知存亡,居常戚戚,但以弈棋沈飲為務,政事多廢。劉繼元頻以為言,惲不介意。後方與僧弈棋,繼元命近侍直抵惲前,取局焚之。惲怡然,徐詣繼元謝,繼元因切責之,明日別造新局,弈棋如故。太宗克太原,為殿中監,始知母亡,表求追服母喪,不許。出知廣州,遷司農卿,連知許、孟二州。以足疾求解,授忠武軍行軍司馬。端拱元年,卒,年七十三。
惲性疏達,善談名理。年少時好滑稽,及為相,頗事持重。初與王溥、李同年登第,太原平,相見敘舊,情好益固,論者美之。
子存誠,駕部員外郎;存信,左侍禁、閣門祗候。
馬峰,並州太原人。仕劉繼元至樞密使、左僕射致仕。太原平,太宗以為將作監,遷太府卿,分司西京。峰善服餌養生,體強無疾,性鄙吝,頗好持論。雍熙元年,卒,年八十餘。
郭無為,青州千乘人。少博學有辭辯,為道士,隱武當山。漢乾祐中,周祖征河中,無為杖策謁於軍門,周祖一見大奇之,將留館門下。左右曰:「無為縱橫家流,今公握重兵,不宜親之。」無為遂拂衣去,隱太原抱腹山。
會劉鈞將兵援李筠,將發太原,其大臣趙華諫曰:「筠舉動輕易,今起兵應之,未見其可。」鈞怒不顧,遂行。及筠敗,鈞狼狽而歸,由是重文學之士。且日夕懼宋師至,頗求有智謀者與之計事。段常薦無為於鈞,鈞以諫議大夫召之。及至,與語大悅,尋遷吏部侍郎、參議中書事。與趙文度同秉政,意好不協,鈞乃出文度知汾州。俄誅段常,遂以無為為左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機務一以委之。鈞嘗病,與無為語及後事,謂其子繼恩不才,無為亦言其然。繼恩既立,知其事,欲誅無為,畏懦不能決。月余,侯霸榮弑繼恩,無為使人殺霸榮,並人疑無為初授意于霸榮,後殺之以滅口也。
繼元立,太祖遣李繼勳等討之,仍詔許繼元以青州節度、無為邢州節度,無為得詔色動。一日,繼元宴群臣,契丹使亦在焉,無為慟哭於庭曰:「今日以空城抗大軍,計將安出?」引佩刀欲自刺,繼元遽降階持其手,引無為升坐,蓋無為欲以動眾心也。及太祖親征,長圍既合,無為請自將兵夜出擊圍,欲自拔來歸,值天陰晦而止。閹人衛德貴告其事。會太祖壅汾水浸城,城中人情大懼,繼元乃殺無為以徇。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湖南周氏 周行逢子保權李觀象張文表
○荊南高氏 高保融弟保勗子繼沖弟保寅孫光憲梁延嗣
○漳泉留氏 留從效
○陳氏 陳洪進子文顯文顥文顗文頊
湖南周行逢,朗州武陵人。少無賴,不事產業。嘗犯法配隸鎮兵,以驍勇累遷裨校。自唐乾寧二年,馬氏專有湖南二十州之地,雖稟朝廷正朔,其郡守官屬皆自署。至周廣順初,兄弟爭國,求援于江南李景,景遣大將邊鎬率兵赴之,因下長沙,遷馬氏之族于建康,封希萼為楚王,居洪州,希崇鎮舒,居揚州。宋興,希崇率兄弟十七人歸朝,皆為美官。景以鎬為潭帥。會朗州眾亂,推衙將劉言為留後,言以行逢為都指揮使。行逢以眾情表于景,請授言節鉞,景不從。召言入金陵,言懼,遣副使王進逵、行軍何景真與行逢帥舟師襲破潭州,鎬遁去,行逢等據其城。言遣使上言長沙兵亂,焚燒公府,請移治朗州。周祖即以言為朗帥,王進逵為潭帥,行逢為潭州行軍司馬、領集州刺史。未幾,進逵寇朗州,害劉言,周祖即以進逵為朗州節度,以行逢領鄂州節度、知潭州軍府事。初,朗州人謂劉言為「劉咬牙」,馬氏將亂,湘中童謠雲:「馬去不用鞭咬牙過今年。」及邊鎬俘馬氏,鎬為劉言所逐,而言亦被害。
顯德中,世宗將用師淮甸,詔朗州王進逵出師入鄂州界,進逵遣裨將潘叔嗣領兵五千為先鋒。行及鄂州界,叔嗣乃回戈襲進逵,進逵聞之,倍道先入武陵。叔嗣攻其城,進逵敗走,為叔嗣所殺,迎行逢為節度。行逢至,即斬叔嗣以徇。世宗乃授行逢郎州大都督、武平軍節度、制置武安靜江等州軍事兼侍中,盡有湖南之地。宋初,加兼中書令。
行逢在鎮,盡心為治,辟署官屬,必取廉介之士。有女婿求補吏,不許,返給以耒耜,語之曰:「吏所以治民也,汝才不能任職,豈敢私汝以祿邪?姑歸墾田以自活。」其公正多此類。條教簡約,民皆悅之。然性多猜忌,左右少有忤意者必置於法,麾下之人重足累息。有何景山者,為王進逵記室,常狎侮行逢。及行逢為帥,署景山益陽令,數月,縛投于江。又館驛巡官鄧洵美與翰林學士李同年進士,會使行逢,召至傳舍,與話終日。行逢疑其泄己陰事,黜為易俗場官,潛遣殺之。由是士流不附。
馬氏舊僚有天策府學士徐仲雅,性滑稽,頗恃才倨傲,行逢以為節度判官。行逢多署溪洞蠻酋為司空、太保,一日謂仲雅曰:「吾奄有湖湘,兵強俗阜,四鄰其懼我乎?」仲雅曰:「公部內司空滿川,太保遍地,孰敢不懼?」行逢不悅,擯斥仲雅。行逢妻潘氏貌醜,性剛狠。行逢為帥,妻不為屈,不入府署,躬率奴僕耕織以自給,賦調必先期輸送。行逢止之,不從,曰:「稅,官物也,若主帥自免其家,何以率下?」
建隆三年十月,行逢卒,追封汝南郡王。
子保權,年十一。初為武平軍節度副使,太祖授以起複檢校太尉、朗州大都督、武平軍節度。初,行逢疾且亟,召將校托保權曰:「吾部內兇狠者誅之略盡,唯張文表在焉,吾死,文表必亂。諸公善佐吾兒,無失土宇,必不得已,當舉族歸朝,無令陷於虎口。」行逢卒,明年春,文表果自衡州舉兵據潭州,將取朗陵,盡滅周氏。保權乞師於朝廷,江陵高繼沖亦以其事聞。上遣中使趙遂齎詔諭文表,而保權之奏繼至。乃遣山南東道節度慕容延釗為湖南道行營都部署,宣徽南院使李處耘為都監,率淄州刺史尹崇珂、申州刺史聶章、郢州刺史趙重進、判四方館事武懷節、氈毯使張繼勳、染院副使康延澤、內酒坊副使盧懷忠等將步騎往平之,又發安、複等十州兵會於襄陽。師及江陵,趙遂至潭州,文表已為保權之眾所殺。
保權牙校張從富輩,以為文表已平而王師繼進不已,懼為襲取,相與拒守。延釗令閣門使丁德裕先路安撫。及至城下,從富輩拒而不納,盡撤部內橋樑,沉舫伐樹塞路。德裕以不奉詔不敢與戰,退軍以須朝旨。延釗以聞,太祖遣中使諭保權及將校曰:「爾本請師救援,故發大軍以拯爾難。今妖孽既殄,是有大造於爾輩,反拒王師何也?無自取塗炭,重擾生聚。」何權出軍于澧州南,未及交鋒,望風而潰。複還朗州,焚廬舍廩庫皆盡,驅略居人奔竄山谷,城郭為之一空。王師長驅而南,獲從富於西山下,梟首朗市。其大將汪端劫保權並家屬,棄城亡匿山洞,王師至數月,獲保權。武懷節分兵克嶽州,端擁保權眾寇略,未幾亦就擒,礫於市,湖湘悉平。
保權至,上章待罪,優詔釋之。賜。襲衣、金帶、鞍勒馬、茵褥、銀器千兩、帛二千匹、錢千貫,授右千牛衛上將軍,葺京城舊邸院為第,令居焉。仍下詔朗州,增築行逢之墓。保權乾德五年累遷右羽林統軍。太平興國元年,知並州,賜錢三百萬。雍熙二年,卒,年三十四。
李觀象,桂州臨桂人。行逢署為掌書記。行逢性殘忍,多誅殺。觀象懼及禍,清苦自勵,以求知遇,帳幃、寢衣悉以紙為之。行逢頗加信任,軍府之政一皆取決。
觀象涉經史,有文辭,忌才怙寵,湖南士人多為所排擯。行逢臨終托以後事,令其子保權善待之。及張文表難作,王師壓境,觀象謂保權曰:「我所恃者北有荊渚,以為唇齒,今高氏拱手聽命,朗州勢不獨全,莫若幅巾歸朝,則不失富貴。」保權幼懦,不能用其言。及湖湘平,太祖聞觀象嘗為保權畫謀,以為左補闕。
張文表,朗州武陵人。從王進逵、周行逢舉兵逐邊鎬,行逢署文表衡州刺史,頗心忌之,常欲誅文表,未有以發。及行逢卒,保權遣兵代永州戍卒,路出衡陽,文表遂驅之以襲潭州。時行軍司馬廖簡知留後,素輕文表,不為之備。方宴飲,外報文表兵至,簡殊不以介意,謂四坐曰:「此黃口小兒,至則成擒,何足患也?」飲啖如故。俄文表率眾徑入府中,簡醉不能彀弓弩,但按膝叱之,文表遂害簡及坐客十餘人。保權遣其將楊師悉眾以禦文表,保權泣謂眾曰:「先君可謂知人矣。今墳土未幹,文表構逆,軍府安危,在此一舉,諸公勉之!」眾皆感憤,遂破其眾於平津亭,擒文表臠而食之。
初,文表將攻長沙,猶豫未決,有小校夢文表龍出領下,明日以告,文表喜曰:「天命也。」及敗,梟首於朗陵市。
荊南高保融字德長,其先陝州峽石人。祖季興,唐末為荊南節度,曆梁、後唐封南平王,卒。子從誨嗣,至太傅、中書令,《五代史》有傳。
從誨生保融,以長興初蔭補太子舍人,賜緋。晉天福中,制授檢校司空、判內外諸軍,俄遷節度副使。開運末,領峽州刺史,累加至檢校太傅。漢初,從誨卒,權知軍府事,制授起複檢校太尉、同平章事、江陵尹、荊南節度、荊歸峽觀察使,遣翰林使郭允明賜衣幣。乾祐二年,加檢校太師兼侍中。周廣順初,加兼中書令,封勃海郡王,正衙命使禮部尚書王易、副使刑部郎中景范發冊命,仍賜禮服冠劍。顯德初,進封南平王。世宗即位,加守中書令。
世宗征淮南,詔保融出水軍數千人抵夏口為犄角。淮甸平,璽書褒美,以絹數萬匹賞其軍。世宗將議伐蜀,保融上言請率舟師趣三峽。六年,恭帝即位,加守太保。宋初,守太傅,連遣使貢獻,恩顧甚厚。是歲八月,卒,年四十一。廢朝三日,遣儀鸞使李繼超賜賻物,兵部尚書李濤、兵部郎中率汀持節冊贈太尉,諡正懿。
保融性迂闊淹緩,禦兵治民,一時術略政事,悉委于母弟保勖焉。子繼沖、繼充,繼充至歸州刺史。
保勖字省躬,從誨第十子,保融同母弟也。晉天福初,起家領漢州刺史。保融嗣政,令判內外諸軍事。周廣順元年,加檢校太傅,充荊南節度副使。顯德初,從保融之請,加檢校太尉,充行軍司馬,領甯江軍節度。融卒,保勖權知軍府,奉章以聞,太祖即授以節度使。建隆二年,遣其弟保寅入貢。初,保融于紀南城北決江水瀦之七裏餘,謂之北海,以閡行者。至是太祖因保寅歸,諭旨令決去,使道路無阻。
保勖幼多病,體貌瞿瘠,淫無度。日召娼妓集府署,擇士卒壯健者令恣調謔,保勖與姬妾垂簾共觀,以為娛樂。又好營造台榭,窮極土木之工,軍民鹹怨。政事不治,從事孫光憲切諫不聽。三年十一月,卒,年三十九。廢朝二日,贈侍中,遣禦廚使李光睿賻祭。
初,保勖在保抱,從誨獨鍾愛,故或盛怒,見之必釋然而笑,荊人目為「萬事休」。及保勖之立,藩政離弱,卒裁數月遂失國,亦預兆也。
繼沖字贊平,保融長子也。周顯德六年,以蔭檢校司空,為荊州節度副使。建隆三年,保勖寢疾,以繼沖為節度副使,權知軍府。保勖卒,四年正月,制授繼沖為檢校太保、江陵尹、荊南節度。
時湖南張文表叛,周保權求救於朝廷,詔江陵發水軍三千人赴潭州,繼沖即遣親校李景威將之而往。二月,慕容延釗、李處耘等率眾至,繼沖以牛酒犒師,開門納延釗等。即遣客將王昭濟、蕭仁楷奉表納土。太祖令禦廚使郜嶽持詔安撫,樞密承旨王仁贍為荊南都巡檢使,仍令齎衣服、玉帶、器幣、鞍勒馬以賜繼沖。授繼沖馬步都指揮使,梁延嗣為複州防禦使,節度判官孫光憲為黃州刺史,右都押衙孫仲文為武勝軍節度副使,知進奏鄭景玫為右驍衛將軍,王昭濟左領軍衛將軍,蕭仁楷供奉官。繼沖籍管內芻糧錢帛之數來上,又獻錢五萬貫、絹五千匹、布五萬匹,複遣支使王崇范詣闕貢金器五百兩、銀器五千兩、錦綺二百段、龍腦香十斤、錦繡帷幕二百事。三月,詔鞍轡庫使翟光裔齎官告、旌節賜繼沖,並存問參佐官吏等;又以保融兄弟、諸父江陵少尹保紳為衛尉卿,節院使保寅為將作監、充內作坊使,左衙都將保緒為鴻臚少卿,右衙都將保節為司農少卿,合州刺史從翊為右衛將軍,衙將保遜為左監門衛將軍,巴州刺史保衡為歸州刺史,知峽州事保膺為本州刺史,衙將從詵為右衙率府率,從讓為左清道率府率,從謙為左司禦率府率;又以王崇範為節度判官,高若拙觀察判官,梁守彬江陵少尹,韋仲宣掌書記,胡允修節度推官,州縣官悉仍舊,別賜管內符印。五月,保紳等來朝,各賜京城第一區。六月,命王仁贍兼知軍府事。
會是歲將郊祀,表求入覲,可之。十月,至闕下,獻金銀器、錦帛、寶裝弓劍、繡旗幟、象牙、玉鞍勒等,賜齎甚厚。郊畢,授繼沖徐州大都督府長史、武甯軍節度使、徐宿觀察使。繼沖鎮彭門幾十年,委政僚佐,部內亦治。開寶六年,卒,年三十一。廢朝二日,贈侍中,遣中使護喪,葬事官給。
自高季興據有荊南、歸峽之地,傳襲三世五帥,凡四十餘年。
保寅字齊巽。晉天福七年,以蔭授太子舍人,賜緋,累加檢校司空。兄保融襲封,奏署節院使,賜金紫。宋興,保勖既襲封,遣保寅入覲,太祖召對便殿,授掌書記遣還。保寅語保勖曰:「真主出世,天將混一區宇,兄宜首率諸國奉土歸朝,無為他人取富貴資。」保勖不聽。
王師討武陵,道出荊渚,保寅奉牛酒迎犒軍鋒。太祖嘉之,驛召赴闕,授將作監,充內作坊使,賜第一區。俄知宿州。乾德四年,丁外艱,起複,轉少府監。開寶五年,知懷州,曆司農、衛尉二卿。是州本隸河陽,時趙普為帥,與保寅素有隙,事多抑制,保寅心不能平,手疏請罷支郡之制,詔從之。又為西川諸州都巡檢使,改光祿卿,曆知同、汝二州,改光化軍。卒,年六十八。廢朝,賻錢十萬。
初,保寅在懷州,蘇易簡、王欽若並妙年始趨學;在同州,錢若水為從事;在光化軍,張士遜其邑人也。保寅一見皆獎拔,許以遠大,議者多其知人。
子輔政、輔之、輔堯、輔國,並進士及第。輔政至秘書丞,輔之至太常丞。
孫光憲字孟文,陵州貴平人。世業農畝,惟光憲少好學。游荊渚,高從誨見而重之,署為從事。曆保融及繼沖三世皆在幕府,累官至檢校秘書監兼御史大夫,賜金紫。慕容延釗等救朗州之亂,假道荊南,繼衝開門納延釗,光憲乃勸繼沖獻三州之地。太祖聞之甚悅,授光憲黃州刺史,賜齎加等。在郡亦有治聲。乾德六年,卒。時宰相有薦光憲為學士者,未及召,會卒。
光憲博通經史,尤勤學,聚書數千卷,或自抄寫,孜孜讎校,老而不廢。好著撰,自號葆光子,所著《荊台集》三十卷,《鞏湖編玩》三卷,《筆傭集》三卷,《橘齋集》二卷,《北夢瑣言》三十卷,《蠶書》二卷。又撰《續通曆》,紀事頗失實,太平興國初,詔毀之。子謂、讜,並進士及第。
梁延嗣,京兆長安人。少事高季興,頗見委任。表授檢校司空、領綿州刺史,充衙內馬步軍都指揮使。曆事四帥,人稱其忠盡。繼沖之納士也,延嗣亦嘗勸之。複率荊之水軍從慕容延釗越戰,太祖嘉之,授複州防禦使,充湖南前軍步軍都指揮使兼排陣使。事因郊禮,自複州入朝,太祖慰撫之曰:「使高氏不失富貴,爾之力也。」改濠州防禦使,有善政,詔書褒美。
延嗣頗知書,好接士。嘗暴疾,禳於城隍神,是夕,夢神人告以九九之數,俄疾愈。開寶九年,卒,年八十一。
漳泉留從效,泉州永春人。幼孤,事母兄以孝悌聞。頗知書,好兵法。
唐末,王審知據有福建之地,子延鈞,後唐長興中僭稱帝,國號閩,都福州,為其下所殺,立審知次子延羲。晉天福末,部將朱文進殺延羲據其位,署其党黃紹頗為泉州刺史,程ど為漳州刺史,許文稹為汀州刺史。時審知子延政為建州刺史,亦僭稱帝。
泉人念王氏失國,群逆分據,時從效為泉州散指揮使,與其党王忠順、董思安及所親蘇光誨相與圖議,興複王氏。從效倡言:「吾等皆受王氏恩遇,今王氏子孫未復位而不思報,可謂忠義乎?聞建州士卒謀盡力擊福州以複王氏,苟一旦功先成,王氏復位,我輩何面見之邪?」於是忠順、思安置酒從效家,募敢死士,得陳洪進等五十二人,夜持白梃逾城而入,劫庫兵,擒紹頗斬之。立延政從子繼勳為刺史,從效等三人自署為統帥,洪進等皆為指揮使。繼勳令送紹頗首於建州,奉延政為主。
延政遂送款于江南李景。文進率眾攻泉州,為從效所敗。會景遣將討王氏之亂,圍福州,兩浙錢氏發兵來援。景將但克汀、建而歸,福州入于錢氏。從效以兵劫繼勳送江南,自領漳、泉二州留後,李景即建泉州為清源軍,授從效節度、泉漳等州觀察使。閩中五州自此分矣。景累授從效同平章事兼侍中、中書令,封鄂國公、晉江王。
從效出自寒微,知人疾苦,在郡專以勤儉養民為務,常衣布素,置公服於中門之側,出則衣之。每言我素貧賤,不可忘本。民甚愛之,部內安治。王氏有二女嫁為郡人妻,從效奉之甚謹,資給豐厚。每歲取進士、明經,謂之「秋堂」。
世宗征淮南,李景以兵十萬保紫金山。從效累表于景,言其頓兵老師,形勢非便。既而果敗,江北之地盡入於中朝。從效遣衙將蔡仲ど等為商人,以帛書表置革帶中,自鄂路送款內附。又遣別駕黃禹錫間道奉表,以獬豸通犀帶、龍腦香數十斤為貢。世宗錫詔書嘉納之。從效又乞置邸京師,世宗以其素附江南,慮其非便,不許。
宋初,從效遂上表稱藩,貢奉不絕。會李景遷洪州,從效疑景討己,頗懼,遣其從子紹钅其齎厚幣獻景,又遣使假道吳越入貢。太祖特命使厚賜以撫之,使未至,從效疽發背卒,年五十七。偽贈太尉、靈州大都督。
從效無嗣,以兄從願之子紹钅其、紹糸茲為子。從效寢疾時,從願守漳州,紹钅其在金陵,紹尚幼。衙校張漢思、陳洪進等率兵劫從效遷東亭,漢思自稱留後,洪進為副使,時建隆三年也。明年,洪進又廢漢思而自立。
從效再從弟仁訁惠,淳化中為泗州長史,有清節,官散奉薄,雖藜藿不充,未嘗妄幹人。太宗聞之,召赴闕,特遷揚州觀察支使。大中祥符七年,從效孫丕式詣闕上從效所受太祖朝制書,授三班借職。
陳洪進,泉州仙遊人。幼有壯節,頗讀書,習兵法。及長,以材勇聞。隸兵籍,從攻汀州,先登,補副兵馬使。
從留從效殺黃紹頗,將以紹頗首送建州,請出兵為援,群下以道阻賊盛,憚其行。洪進慮事久生變,獨請往,至尤溪,賊數千人遮道不得前,洪進紿賊曰:「福州、泉州已為義師所襲,爾輩複為何人戍守?」即持紹頗首示之曰:「我送此於建州迎嗣君以歸國,爾輩將安歸乎?」賊遂潰,渠帥數人皆聽命。洪進至建州,延政大悅,以為本州馬步行軍都校。是歲,晉開運元年也。自是漳州殺程ど,迎延政從子繼成為刺史。許文稹以汀州降,連重遇殺朱文進,傳首建州,福人又殺重遇,延政遂遣洪進歸泉州。三年,李景陷建州,延政入江南。明年,泉州留從效劫王繼勳降江南,景以從效為清源軍節度,洪進為統軍使,與副使張漢思同領兵柄,累立戰功。
從效卒,少子紹典留務。月余,洪進誣紹將召越人以叛,執送江南。推副使張漢思為留後,自為副使。漢思年老醇謹,不能治軍務,事皆決于洪進。漢思諸子並為衙將,頗不平洪進,圖欲害之,漢思亦患其專。明年夏四月,漢思大享將吏,伏甲於內,將害洪進。酒數行,地忽大震,棟宇將傾,坐立者不自持。同謀者以告洪進,洪進亟去,眾驚悸而散。漢思事不成,慮洪進先發,常嚴兵為備。洪進子文顯、文顥皆為指揮使,勒所部欲擊漢思,洪進不許。一日,洪進袖置大鎖,從二子常服安步入府中,直兵數百人,皆叱去之。漢思方處內齋,洪進即鎖其門,使人叩門謂漢思曰:「郡中軍吏請洪進知留務,眾情不可違,當以印見授。」漢思惶懼不知所為,即自門間出印與之。洪進遽召將校吏士告之曰:「漢思昏耄不能為政,授吾印,請吾蒞郡事。」將吏皆賀。即日遷漢思別墅,以兵衛送。遣使請命于李煜,煜以洪進為清源軍節度、泉南等州觀察使。
時太祖平澤、潞,下揚州,取荊湖,威振四海。洪進大懼,遣衙將魏仁濟間道奉表,自稱清源軍節度副使、權知泉南等州軍府事,且言張漢思老耄不能禦眾;請臣領州事,恭聽朝旨。太祖遣通事舍人王班齎詔撫諭,又與李煜詔曰:「泉州陳洪進遣使奉表言,為眾所推,因而總領州事,以誠控告,聽命於朝。觀其傾輸,尤足嘉尚。但聞泉州昔嘗附麗,尤荷撫綏。然變詐多端,屢移主帥,恐其地裏遼遠,制禦有所未遑。朕以書軌大同,恩威遠被,嘉其款附,己降詔書。蓋矜其遠俗便安,不必以彼此為意,想惟明哲,當體朕懷。」煜上言:「洪進多詐,首鼠兩端,誠不足聽。」太祖又詔諭之,煜乃聽命。
建隆四年,遣使朝貢。是冬,又貢白金萬兩,乳香茶藥萬斤。煜複上言,請寢洪進恩命。太祖又以諭煜。乾德二年,制改清源軍為平海軍,授洪進節度、泉漳等州觀察使、檢校太傅,賜號推誠順化功臣,鑄印賜之。以文顯為節度副使,文顥為漳州刺史。是年夏,丁家艱,起複。
洪進每歲以修貢朝廷,多厚斂於民,第民貲百萬以上者令差入錢,以為試協律、奉禮郎,蠲其丁役。及江南平,吳越王來朝,洪進不自安。遣其子文顥入貢乳香萬斤、象牙三千斤、龍腦香五斤。太祖因下詔召之,遂入覲。至南劍州,聞太祖崩,歸鎮發哀。
太宗即位,加檢校太師。明年四月,來朝,朝廷遣翰林使程德玄至宿州迎勞。既至,賜錢千萬、白金萬兩、絹萬匹,禮遇優渥。又增其食邑,以其子文顥為團練使,文顗、文頊並為刺史。洪進遂上言曰:「臣聞峻極者山也,在汙壤而不辭;無私者日也,雖覆盆而必照。顧惟遐僻,尚隔聲明,願歸益地之圖,輒露由衷之請。臣所領兩郡,僻在一隅,自浙右未歸,金陵偏霸,臣以崎嶇千里之地,疲散萬餘之兵,望雲就日以雖勤,畏首畏尾之不暇。遂從間道,遠貢赤誠,願傾事大之心,庶齒附庸之末。太祖皇帝賜之軍額,授以節旄,俾專達于一方,複延賞於三世。祖父荷漏泉之澤,子弟享列土之榮。戟在門,龜糸咼盈室,雖冠列藩之寵,未修肆覲之儀。暨江表底平,先皇厭世,會嬰犬馬之病,尚阻雲龍之庭。皇帝陛下欽嗣丕基,誕敷景命,臣遠辭海嶠,入覲天墀,獲親咫尺之顏,疊被便蕃之澤。六飛遊幸,每奉屬車之塵;三殿宴嬉,屢挹大樽之味。旬浹之內,雨露駢臻,至於童男,亦荷殊獎。恩榮若此,報效何階?志益戀於君軒,心遂忘于坎井。臣不勝大願,願以所管漳、泉兩郡獻於有司,使區區負海之邦,遂為內地;蚩蚩生齒之類,得見太平。伏望聖慈,授臣近地別鎮。臣男文顯等早膺朝獎,皆忝郡符,牙校賓僚,久經驅策,各希玄造,稍霈鴻私。」太宗優詔嘉納之。以洪進為武寧軍節度、同平章事,留京師奉朝請。諸子皆授以近郡,賜白金萬兩,各令市宅。
明年,從平太原。六年,封杞國公。雍熙元年,進封岐國公。洪進年老,富貴且極,上言求致仕,優詔免其朝請。二年,以疾卒,年七十二。廢朝二日,贈中書令,諡曰忠順,中使護喪,葬事官給。
洪進在泉州,日方晝,有蒼鶴翔集內齋前,引吭向洪進。洪進視之,有魚鯁其喉,即以手探取之,魚猶活,鶴馴擾齋中數日而後去,人皆異之。
洪進弟銛,初為泉州都指揮使。開寶四年,授漳州刺史,入貢至宿州,卒。銛子文璉,供奉官、閣門祗候。
文顯字仲達。洪進領漳、泉節制,署左神機指揮使,遷泉州馬步軍都軍使、右軍押衙。乾德初,朝命平海軍節度副使,累加檢校太保。洪進歸朝,授文顯通州團練使、知泉州。未幾代還。時太宗征太原,朝於行在。久之,出為青齊廬壽、西京水南北、陝州四州都巡檢使。
文顯與諸弟不睦,咸平初,禦史中丞李惟清抗疏曰:「文顯等並分符竹,委以方面,一門榮盛,當世罕儔。先人之墳土未幹,私室之風規大壞;弟兄列訟,骨肉為仇,官奉私藏,同居異釁,屢經赦宥,而久積人言。文顯首起訟湍,當律文尊長之坐,乞置散秩,以警浮俗。」詔曰:「文顯等頗傷名教,合置邦刑,以其父有忠勳,未忍捐棄,宜賜誡諭,許其改過。儻無悛革,當正簡書,令禦史台告諭之。」以疾改通許鎮都監。六年,卒,年六十五。子宗憲,曆虞部員外郎,為西京作坊使;宗元,殿中丞。
文顥,初為泉州右軍散兵馬使、衙內都指揮使。俄權知漳州,朝命漳州刺史,凡七年,求還泉州,署行軍司馬。
開寶末,江南平,洪進遣第三子文顗入貢,文顗不欲行,乃遣文顥。至京師,自陳願留以俟父入覲,太祖嘉之。及洪進歸朝,授文顥房州刺史,會升房州為節鎮,換康州刺史。端拱初,出知同州,錢若水為從事,文顥深禮之,委以郡政。咸平初,知耀州,又徙徐州,坐用刑失入,責授左武衛大將軍、知漣水軍。上念其父納土效順,複以為康州刺史,留京師。
大中祥符初,議東封,以濮州馳道所出,命知州事,頓置供擬頗勤至,詔褒之。駕至,召見勞問。禮畢,改衡州刺史,特給內地刺史奉料,未幾代還。以老疾累表求致仕,詔免朝謁,歲給公費及月廩並如故。六年,卒,年七十二。
文顗,始為泉州衙內都指揮使、知漳州。洪進歸朝,授滁州刺史,仍舊知州。俄召歸,奉朝請。景德中,換光州,以久次,領和州團練使,曆知海濮濰沂黃五州、信陽軍,所至無能稱。卒年七十一。錄其子宗綬為大理評事,孫永弼、永升為三班借職,次子宗纘太子中舍。
文頊,本文顯子。初,洪進在泉州,有相者言一門受祿,當至萬石。時洪進與三子皆領州郡,而文頊始生,乃以文頊為子,欲應其言。初補泉州衙內都校,又為衙內都監使,朝命領順州刺史,歸朝為登州刺史。滄、棣有寇盜,命為巡檢使。會以禁軍大校趙延溥為登州團練使,文頊改舒州刺史。淳化三年,卒,年三十五。文頊頗知書,亦工畫。子宗絳,為殿中丞。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週三臣
○韓通李筠李重進
《五代史記》有《唐六臣傳》,示譏也。《宋史》傳週三臣,其名似之,其義異焉,求所以同,則歸於正名義、扶綱常而已。韓通與宋太祖比肩事周,而死于宋未受禪之頃,然不傳于宋,則忠義之志何所托而存乎?李筠、李重進舊史書叛,叛與否未易言也,洛邑所謂頑民,非殷之忠臣乎?孔子定《書》,不改其舊稱焉。或曰:三人者嘗臣唐、晉、漢矣。曰:智氏之豫讓非歟!作《週三臣傳》。
韓通,並州太原人。弱冠應募,以勇力聞,補騎軍隊長。晉開運末,漢祖建義於太原,置通帳下。尋從漢祖至東京,累遷為軍校。漢祖典衛兵,以通為衙隊副指揮使,從討杜重威,得銀青階,檢校國子祭酒。漢祖開國,加檢校左僕射。隱帝即位,遷奉國指揮使。
乾祐初,周祖為樞密使,統兵伐河中。知通謹厚,命之自隨,先登,身被六創,以功遷本軍都虞候。周祖鎮大名,奏通為天雄軍馬步軍都校,委以心腹,及入汴,通甚有力焉。授奉國左第六軍都校,領雷州刺史。
廣順初,為虎捷右廂都校,遷左廂,充孟州巡檢,繼領永、睦二州防禦使。周祖親征兗州,以通為在京右廂都巡檢。時河溢,灌河陰城,命通率廣銳卒千二百浚汴口,又部築河陰城,創營壁。未幾,拜保義軍節度觀察留後,周祖親郊,正授節度。並州劉崇南侵,命通副河中王彥超出晉州道擊之,敗于高平。以通為太原北面行營部署,為地道攻其城。俄班師,移鎮曹州,檢校太保。
世宗即位,以深、冀之間有胡蘆河,東西橫亙數百里,堤曷非峻,不能扼契丹奔突。顯德二年,命通與王彥超浚治之,功未就,契丹至,通出兵迎擊退之,遂城李晏口為靜安軍,四旬而完。又城束鹿及鼓城,並葺祁州。時大兵之後,遺骸布野,通悉收瘞為萬人塚。又城博野、安平,往來深、定間,夜宿古寺,晝披荊棘。在安平領百餘騎督役,會契丹騎數百奄至,通率麾下與戰,日暮大風雨,契丹解去,擒十餘騎。又城百八橋鎮及武強縣,皆旬日畢。歸朝,會攻秦、鳳,以通為西南面行營馬步軍都虞候,入大散關,圍鳳州,分兵城固鎮,以斷蜀餉道。未幾,拔鳳州,以功授侍衛馬步軍都虞候。
世宗征淮南,命通為京城都巡檢。世宗以都城狹小,役畿甸民築新城,又廣舊城街道。命左龍武統軍薛可信、右衛上將軍史、右監門衛上將軍蓋萬、右羽林將軍康彥環分督四面,通總領其役。功未就,世宗幸淮上,留通為在京內外都巡檢、權點檢侍衛司。是役也,期以三年,才半歲而就。三年,追敘秦、鳳功,改領忠武軍節度、檢校太傅,又改侍衛馬步軍都虞候。世宗幸壽春,為京城內外都巡檢。淮南平,為歸德軍節度。
六年春,詔通河北按行河堤,因發徐、宿、宋、單等州民浚汴渠數百里。世宗將北征,命通與高懷德、張鐸先赴滄州,賜襲衣、金帶、鞍馬、器帛。即領兵入契丹境乾甯軍之南。俄為陸路都部署,殿前都虞候石守信副焉。又命通巡北邊,自浮陽至淤口浦壞坊三十六,遂通瀛、莫。初克益津關,以為霸州,役濱、棣民數千城之,命通董其役。師還,以為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恭帝即位,移領鄆州。
太祖奉詔北征,至陳橋為諸軍推戴。通在殿閣,聞有變,惶遽而歸。軍校王彥升遇通于路,策馬逐之,通馳入其第,未及闔門,為彥升所害,妻子皆死。太祖聞通死,怒彥升專殺,以開國初,隱忍不及罪。即下詔曰:「易姓受命,王者所以應期;臨難不苟,人臣所以全節。故周天平軍節度、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侍衛親軍馬步軍副指揮使韓通,振跡戎伍,委質前朝,彰灼茂功,踐更勇爵。夙定交於霸府,遂接武於和門,艱險共嘗,情好尤篤。朕以三靈眷佑,百姓樂推,言念元勳,將加殊寵,蒼黃遇害,良用憮然。可贈中書令,以禮收葬。遣高品梁令珍護喪事。」
通性剛而寡謀,言多忤物,肆威虐,眾謂之「韓瞠眼」。其子頗有智略,幼病傴,人目為「橐駝兒」。見太祖有人望,常勸通早為之所,通不聽。後太祖幸開寶寺,見通及其子畫像於壁,遽命去之。
李筠,並州太原人。善騎射。後唐秦王從榮判六軍諸衛,募勇士為爪牙,筠操弓矢求見。弓力及百斤,府中無能挽者,從榮令筠射,引滿有餘力,再發皆中,因以隸麾下。從榮難作,筠騎從至天津橋,射殺十數人,知事不濟,棄馬遁去。清泰初,應募為內殿直,遷控鶴指揮使。
晉開運末,契丹犯汴京,其將趙延壽聞筠驍勇,召置帳下。及契丹主北歸,死欒城,延壽至常山,為永康王所縶。契丹眾數萬,據常山,後北去。留耶律解裏,眾才二千騎,又分別部首領楊兗以千騎掠邢、。來還中朝士大夫多在城中,契丹與漢相雜,解裏性貪恣自奉,削漢軍日食,眾皆菜色。筠乘其怨,密與王蕘、石公霸、何福進等謀,以閏七月二十九日伺契丹守閽者旦食,撞寺鐘為期,相率入據兵庫,次焚牙門,大呼市人,並力擊焉。契丹眾大驚,由北門而出,解裏趣族乘列之於野。明日集眾入郛力戰,屬晉士卒分掠,唯控鶴一軍與市民禦之,死傷相繼。午後,郛外民千餘知契丹奔敗者,持兵趣其族乘,將劫之,守者入郛馳告,解裏聞之,遂挈族而去。初,筠建謀約諸將同力,控鶴左廂都校白再榮首匿于室不敢應,筠拔佩刀破幕引臂迫之,再榮不得已而行,諸將次第赴之。及契丹去,百姓死者二千余人。諸將互伐其功,筠詣故相馮道請權領節度事,道曰:「子主奏事而已,留後事當議功臣為之。」道恐諸將爭功複亂,乃以再榮前職貴加諸將,權推為留後,人心遂定。是戰,筠功居多,即送款漢祖,以其子赴朝,漢祖深賞之。以控鶴一軍力戰,優加賜與,授再榮留後,筠博州刺史。筠以賞薄不悅。
周祖鎮大名,表為先鋒指揮使,又為北面緣邊巡檢。周祖起兵入汴,筠同郭崇從,與慕容彥超戰於留子陂,彥超東奔。廣順初,權知滑州,俄真拜義成軍節度。數月,改彰德軍節度。會並人侵晉州,王峻率師往拒,筠亦請西征,詔褒之。又乞免黃澤關商稅,奏可。周祖征兗,還次濮,筠因朝,獻馬,賜襲衣、金帶。從至澶,宴訖遣還。及召潞州常思入朝,命筠權知軍府,思改宋、亳,以筠為昭義軍節度。三年,加檢校太傅。時王峻兼節制,以筠及王殷、何福進皆創業功臣,故並加恩焉。顯德初,周祖親郊,加同平章事。
世宗即位,並人入侵,其將張暉率先鋒自團柏谷入營梁侯驛,攻劫堡柵,所至焚略燙盡,筠遣護軍穆令均率步騎二千拒之。令均營于太平驛,驛東南距潞八十裏,失於偵邏,暉淩晨奄至,潞兵被甲介馬,暉見之佯退,潞兵追之,並伏遂發。令均且鬥且卻,步卒降並者數百人,騎不復者百人,餘眾還保潞。世宗親征沁州,降之,命筠率沁之行營兵赴太原,符彥卿戍忻口,拒契丹援兵。彥卿請益師,詔筠與張永德以三千騎益之,既至,以偏師繞契丹後,奮擊走之。師還,加兼侍中。
二年,筠破並軍於榆社,獲其將安濬、康超等七十餘人。三年,筠遣行軍司馬範守圖率兵入遼州界,殺並卒三百餘,獲小校數人以獻。四年,又遣守圖入河東界,降二砦。五年,筠自將入石會關,破並人六砦。是冬,又破遼州長清砦,擒其磁州刺史李戴興以獻。俄又敗並人於境,斬三百餘級。六年,平遼州,獲刺史張丕旦等二百四十五人以獻。筠在鎮擅用征賦,頗集亡命,嘗以私忿囚監軍使,世宗心不能堪,但詔責而已。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尉。是秋,令裨將劉繼忠將兵與吐渾入並境,平賈家砦,斬百餘級,獲牛羊而還。
劉鈞遂率兵與契丹數千眾來援,至太平驛,筠以臣禮迎謁,見鈞兵衛寡弱,甚悔之,而業已然矣。鈞封筠西平王,賜馬三百匹,召與之語,筠自言受周祖大恩,敢愛死不寤。鈞與周祖有世仇,鈞默然,遂疑之。命其宣徽使盧贊監筠軍,筠心不能平,頗與贊不協,鈞複命平章事衛融和解之。
筠有馬三千匹,辟鞠場閱習,日夜謀畫為寇。留其子守節守上黨,引眾南向。太祖遣石守信、高懷德將兵討之。敕曰:「勿縱筠下太行,急進師扼其隘,破之必矣。」又遣慕容延釗、王全斌由東路會守信,與監軍李崇矩破筠眾于長平,斬首三千級。又攻大會砦,下之。
太祖遂親征。山路險峻多石不可行,太祖先于馬上負數石,群臣六軍皆負之,即日平為大道。與守信、懷德會,破筠眾數萬于澤南,降者三千餘,殺筠監軍使盧贊,擒筠河陽節度範守圖,筠走還保澤。太祖至,列柵圍之,筠龍捷使王廷魯、吐渾留後汾州團練使王全德率所部自昭義來降,筠益失援。太祖親督戰,拔其城,筠赴水死,獲鈞相衛融,鈞懼而遁歸。太祖進伐上黨,守節以城降,釋其罪,賜襲衣、金帶、銀鞍勒馬。是日宴從官,守節預焉,以為單州團練使;以昭義軍節度副使趙處願為郢州刺史;節度判官孫孚為屯田郎中;觀察判官史文通為水部郎中;前遼州衙內指揮使馬廷禹為右監門衛將軍,領壁州刺史。
筠性雖暴,事母甚孝,每怒將殺人,母屏風後呼筠,筠趨至,母曰:「聞將殺人,可免乎?為吾曹增福爾。」筠遽釋之。筠稍知書,頗好調謔。初名榮,避周世宗諱,將改之,或令名「筠」,筠曰:「李筠,李筠,玉帛雲乎哉。」聞者皆笑。
筠有愛妾劉氏,隨筠至澤,時被攻城危,劉謂筠曰:「城中健馬幾何?」筠曰:「爾安問此?」劉曰:「孤城危蹙,破在俄頃,今誠得馬數百,與腹心潰圍,出保昭義,求援河東,猶愈於坐待死也。」筠然之。召左右計馬尚不減千匹,以是夕將出,或謂筠曰:「今帳前計議,皆雲一心,縣門既發,不可保矣,儻劫公而降,悔其可及。」筠猶豫不決。明日城陷,筠將赴火,劉欲俱死,筠以其有娠,麾令去。守節既購得之,果生子焉。
位元組字得臣,初補東頭供奉官。廣順中,嘗以心疾乘醉擊殺供禦白鶻,筠上章待罪,詔釋之。四遷至皇城使,曆單、濟二州團練使。乾德六年,出知遼州。開寶三年,改和州團練使。四年,卒,年三十三。無後,以劉氏所生之弟為嗣。
李重進,其先滄州人。周太祖之甥,福慶長公主之子也,生於太原。晉天福中,仕為殿直。漢初,從周祖征河中。廣順初,遷內殿直都知,領泗州刺史,改小底都指揮使。二年,改大內都點檢、權侍衛馬步軍都軍頭,領恩州團練使,遷殿前都指揮使。三年,加領泗州防禦使。顯德初,領武信軍節度。
重進年長於世宗,及周祖寢疾,召重進受顧命,令拜世宗,以定君臣之分。世宗嗣位,為侍衛親軍馬步軍都虞候。從世宗征劉崇,戰于高平,不利,大將樊愛能、何徽以其眾遁,唯重進與白重贊勒兵不動。既而太祖先以麾下犯敵,重贊繼領所部力戰,世宗躬率衛兵合勢,周師複振,崇遂大敗。以功領忠武軍節度。及進討太原,又為行營馬步軍都虞候。師還,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歸德軍節度兼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
世宗親征淮南,命重進將兵先赴正陽。俄聞李谷攻壽春不克,退保正陽,促重進兵助之。吳人以穀退為懼,乃發兵三萬餘,旌旗輜重亙數百里;又發戰棹二百艘以張斷橋之勢,列陣鼓噪而北,橫布拒馬以萬數,皆貫以利刃,維以鐵索;又刻木為戰形,立陣前,號「扌建馬牌」,皮囊貯鐵蒺莉以布戰地。時周師未朝食,吳師奄至,周師望其陣皆笑之。宣祖領前軍與重進、韓令坤合勢擊之,一鼓而敗,斬首萬餘級,追奔二十餘裏,殺大將劉彥貞,擒裨將盛師朗數十人,降三千人,獲戈甲三十萬。世宗大悅,詔書褒諭,即以重進代谷為行營招討使,賜襲衣、金帶、玉鞍、名馬。
三年,以重進為廬、壽等州招討使。時李繼勳主壽春,重進駐軍城北,聞城南洞屋為淮人所焚,將議退軍。會太祖自六合歸,道出壽州,因駐師旬餘,重進倚以為援,兵威複振。吳人大懼,以重進色黔,號「黑大王」。
張永德屯下蔡,與重進不協。永德每宴將吏,多暴重進短,後乘醉謂重進有奸謀,將吏無不驚駭。永德密遣親信乘驛上言,世宗不之信,亦不介意。二將俱握重兵,人情益憂恐。重進遂自壽陽單騎直詣永德帳中,命酒飲,親酌謂永德曰:「吾與公皆國家肺腑,相與戮力,同獎王室,公何疑我之深也。」永德意解,二軍皆安。李景知之,密令人齎蠟書誘重進,啖以厚利,重進表其事。時行濠州刺史齊藏珍亦說重進,世宗知之,假他事誅藏珍。
詔重進夾淮城正陽、下蔡,既成,上其圖。俄又敗淮兵二千余於塌山北。時圍壽經年未下,吳遣將許文糸貞、邊鎬舟師數萬,溯淮來援。文糸貞維舟淮南,據紫金山,山距壽數裏,設十余砦,連亙相望,與城中烽火相應;又南築夾道,將抵壽為饋路。重進伺其城北展砦,出兵擊之,敗五千餘眾,奪二砦,獲器甲甚眾。世宗幸壽,宴從官,召重進賜戎服、玉帶、金銀器、繒彩、鞍勒馬。及克壽,錄功加檢校太傅兼侍中,又改天平軍節度,仍為招討使。
四年,攻取濠州南關城,其團練使郭廷謂以兵萬餘降,獲糧數萬斛。從平楚州,命先還揚州。五年,世宗在迎鑾,遣重進將兵赴廬州。會李景請畫江為界,世宗遂還,留重進戍守,景遣人以牛酒來犒,俄乃還鎮。六年,世宗北征,次博州,重進來朝,賜宴行宮,即命將兵先趣北面,及世宗駐瓦橋關,重進與諸將率師而至。時關南已平,議進取幽州,會世宗不豫而止。即命率所部赴河東,次百井路,敗並人五千餘,斬二千餘級。恭帝嗣位,加檢校太尉,改淮南道節度。
太祖即位,以韓令坤代為侍衛都指揮使,加重進中書令。既而移鎮青州,加開府階。重進與太祖俱事周室,分掌兵柄,常心憚太祖。太祖立,愈不自安,及聞移鎮,陰懷異志。太祖知之,遣六宅使陳思誨齎賜鐵券,以安其心。重進欲治裝隨思誨入朝,為左右所惑,猶豫不決。又自以周室近親,恐不得全,遂拘思誨,治城隍,繕兵甲,遣人求援李景,景懼而不納,聞之太祖。監軍安友規常為重進所忌,至是友規謀與親信數人斬關出,為眾所拒,逾城得脫。重進捕軍校不附者數十人,盡殺之。
太祖遣石守信、王審琦、李處耘、宋四將率禁兵討重進。會友規至,賜襲衣、金帶、器幣、鞍馬,以為滁州刺史,監前軍。太祖謂左右曰:「朕于周室舊臣無所猜間,重進不體朕心,自懷反側,今六師在野,當暫往慰撫之爾。」遂親征,次大儀鎮。石守信遣使馳奏,揚州破在旦夕,願車駕臨視。太祖徑至城下,即日拔之。初,城將陷,重進左右勸殺思誨,重進曰:「吾今舉族將赴火死,殺此何益。」即縱火自焚,思誨亦為其黨所害。太祖入駐城西南,閱逆黨數百人,盡戮之。重進兄深州刺史重興,聞其叛,自殺。弟解州刺史重贊、子尚食使延福並戮於市。
初,重進謀舉兵,遣親吏翟守往潞,陰結李筠。守素識太祖,往還京師,潛詣樞密承旨李處耘求見,太祖問曰:「我欲賜重進鐵券,彼信我乎?」守曰:「重進終無歸順之志。」
太祖厚賜守,許以爵位,且令說重進緩其謀,無令二凶並作,以分兵勢。守歸,勸重進養威持重,未可輕發,重進甚信之。及李筠誅,重進反書聞,並如太祖之策,其不信鐵券,亦如守所雲。揚州既平,購得守,補殿直,俄為供奉官。
又有張崇詁者,周廣順初,為樞密承旨。二年,出為解州刺史、兩池權鹽使,多規畫鹽池利害。顯德三年,改德州,又改泗州、澤州。崇詁本名崇訓,恭帝嗣位,避諱改焉。重進赴淮南時,道出泗上,崇詁說以畜兵完城之計。重進敗,事露,詔捕之,棄市,籍其家。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夏國上
昔唐承隋後,隋承周、齊,上溯元魏,故西北之疆有漢、晉正朔所不逮者,然亦不過使介之相通、貢聘之時至而已。唐德既衰,荒服不至,五季迭興,綱紀自紊,遠人慕義,無所適從。宋祖受命,諸國削平,海內清謐。於是東若高麗、渤海,雖阻隔遼壤,而航海遠來,不憚跋涉。西若天竺、於闐、回鶻、大食、高昌、龜茲、拂林等國,雖介遼、夏之間,筐篚亦至,屢勤館人。黨項、吐蕃唃廝囉董氈瞎征諸部,夏國兵力之所必爭者也,宋之威德亦暨其地,又間獲其助焉。交、占城、真臘、蒲耳、大理濱海諸蕃,自劉鋹、陳洪進來歸,接踵修貢。宋之待遇亦得其道,厚其委積而不計其貢輸,假之榮名而不責以煩縟;來則不拒,去則不追;邊圉相接,時有侵軼,命將致討,服則舍之,不黷以武。先王柔遠之制豈複有加於是哉!南渡以後,朔漠不通,東南之陬以及西鄙,冠蓋猶有至者。交人遠假爵命,訖宋亡而後絕焉。
李彝興,夏州人也,本姓拓跋氏。唐貞觀初,有拓跋赤辭者歸唐,太宗賜姓李,置靜邊等州以處之。其後析居夏州者號平夏部。唐末,拓跋思恭鎮夏州,統銀、夏、綏、宥、靜五州地,討黃巢有功,複賜李姓。思恭卒,弟思諫代為定難軍節度使。思諫卒,思恭孫彝昌嗣。梁開平中,彝昌遇害,將士立其族子蕃部指揮仁福。仁福卒,子彝超嗣。事具《五代史》。
彝興,彝超之弟也,本名彝殷,避宋宣祖諱,改「殷」為「興」。初為行軍司馬,清泰二年,彝超卒,遂加定難軍節度使。晉初,加同平章事。開運初,授契丹西南招討使。漢初,加兼侍中。周初,加中書令。顯德初,封西平王。世宗即位,加太保。恭帝初,加太傅。
宋初,加太尉。北漢劉鈞結代北諸部來寇麟州,彝興遣部將李彝玉會諸鎮兵禦之,鈞眾遂引去。建隆初,獻馬三百匹,太祖大喜,親視攻玉為帶,且召使問曰:「汝帥腹圍幾何?」使言:「彝興腰複甚大。」太祖曰:「汝帥真福人也。」遂遣使以帶賜之。
乾德五年,卒,太祖廢朝三日,贈太師,追封夏王。子克睿立。
克睿初名光睿,避太宗諱改「光」為「克」。彝興之卒,自權知州事,授檢校太保、定難軍節度使。
開寶九年,率兵破北漢吳堡砦,斬首七百級,獲牛羊千計,俘砦主侯遇以獻,累加檢校太尉。
太平興國三年,卒,太宗廢朝二日,贈侍中。子繼筠立。
繼筠,初為衙內都指揮使、檢校工部尚書。克睿卒,自權知州事,授檢校司徒、定難軍節度觀察留後。太宗征北漢,繼筠遣銀州刺史李光遠、綏州刺史李光憲率蕃、漢兵列陣渡河,略太原境以張軍勢。
太平興國五年,卒,弟繼捧立。
繼捧立,以太平興國七年率族人入朝。自上世以來,未嘗親覲者,繼捧至,太宗甚嘉之,賜白金千兩、帛千匹、錢百萬。祖母獨孤氏亦獻玉盤一、金盤三,皆厚賚之。繼捧陳其諸父、昆弟多相怨,願留京師。乃遣使夏州護緦麻已上親赴闕,授繼捧彰德軍節度使,並官其昆弟夏州蕃落指揮使克信等十二人有差,遂曲赦銀、夏管內。太宗嘗宴群臣苑中,謂繼捧曰:「汝在夏州用何道以制諸部?」對曰:「羌人鷙悍,但羈糜而已,非能制也。」弟權知夏州克文來朝,以唐僖宗所賜其祖思恭鐵券及朱書禦劄來上,改博州防禦使。初,繼捧之入也,弟繼遷出奔,及是,數來為邊患。有言繼遷悉知朝廷事,蓋繼捧泄之。乃出為崇信軍節度使,克憲為道州防禦使,克文遣歸博州,並選常參官為通判,以專郡政。
端拱初,改感德軍節度使。屢發兵討繼遷不克,用宰相趙普計,欲委繼捧以邊事,令圖之。因召赴闕,賜姓趙氏,更名保忠,太宗親書五色金花箋以賜之,授夏州刺史,充定難軍節度使、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賜金器千兩、銀器萬兩,並賜五州錢帛、芻粟、田園。保忠辭日,宴于長春殿,賜襲衣、玉帶、銀鞍馬、錦彩三千匹、銀器三千兩,又賜錦袍、銀帶五百,副馬百匹。至鎮數月,上言繼遷悔過歸款,乃授繼遷官,然實無降心也。二年,加保忠特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淳化初,與繼遷戰於安慶澤,繼遷中流矢遁去。保忠乞師禦繼遷,遣商州團練使翟守素率兵援之。賜保忠茶百斤、上醞十石。乃獻白鶻,名海東青,以久罷畋獵,詔慰還之。
五年,繼遷攻靈州,遣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繼隆討之。保忠先挈其母與妻子壁野外,乃上言與繼遷解怨,獻馬五十匹,乞罷兵。帝覽奏,立遣中使督繼隆進軍。及兵壓境,保忠反為繼遷所圖,欲並其眾,縛牙校趙光祚,襲其營帳。保忠方寢,聞難作,單騎走還城,為大校趙光嗣閉於別室,旦開門迎繼隆,乃執保忠送闕下,待罪崇政殿庭。帝詰責數四,釋之,賜冠帶、器幣,並賜其母金銀器以撫之。尋責授右千牛衛上將軍,封宥罪侯,賜第京師。保忠狀貌雄毅,居環列,奉朝請,常怏怏不自得。
咸平中,丁內艱,以本官起複,遷右金吾衛上將軍,判岳州,移複州。
景德元年病劇,上言有子永哥不肖,乞配春州。帝以其病語,乃授永州別駕,詔監軍察之。尋卒,贈威塞軍節度使。克文亦死,贈嶽州防禦使。
天禧四年,錄其孫從吉為三班奉職。
繼遷,繼捧族弟也。高祖思忠,嘗從兄思恭討黃巢,拒賊於渭橋,表有鐵鶴,射之沒羽,賊駭之,遂先士卒,戰沒,僖宗贈宥州刺史,祠于渭陽。曾祖仁顏,仕唐,銀州防禦使。祖彝景嗣于晉。父光儼嗣于周。建隆四年,繼遷生於銀州無定河,生而有齒。開寶七年,授定難軍管內都知蕃落使。
繼捧之歸宋,時年二十,留居銀州,及使至,召緦麻親赴闕,乃詐言乳母死,出葬於郊,遂與其黨數十人奔入地斤澤,澤距夏州東北三百里。
太平興國八年,知夏州尹憲與都巡檢曹光實偵知,夜襲破之,斬首五百級,焚四百餘帳。繼遷與其弟遁免,獲其母與妻。繼遷複連娶豪族,轉遷無常,漸以強大,而西人以李氏世著恩德,往往多歸之。繼遷因語其豪右曰:「李氏世有西土,今一旦絕之,爾等不忘李氏,能從我興複乎?」眾曰:「諾。」遂與弟繼沖、破醜重遇貴、張浦、李大信等起夏州,乃詐降,誘殺曹光實于葭蘆川,遂襲銀州據之,時雍熙二年二月也。三月,破會州,焚毀城郭而去。
三年,遼以義成公主嫁繼遷,冊為夏國王。四年,知夏州安守忠以三萬眾戰于王亭鎮,敗績,繼遷追至城門而返。端拱元年,繼捧之節制夏台,言能歸款,即授洛苑使、銀州刺史。
淳化初,複與繼捧戰於安慶澤,不利。轉攻夏州,繼捧乞師,及翟守素來,又奉表歸款,授銀州觀察,賜名保吉,子德明管內蕃落使、行軍司馬。
淳化四年,轉運副使鄭文寶議禁鹽池,用困繼遷。數月,邊人四十二族萬餘騎寇環州,屠小康堡,太宗乃遣錢若水弛其禁,因撫慰之。
五年正月,繼遷徙綏州民于平夏,部將高文丕等因眾不樂反,攻敗之。繼遷複圍堡砦,掠居民,焚積聚,遂攻靈州,詔遣李繼隆等進討。繼遷夜襲保忠,走之,獲其輜重以歸。七月,乃獻馬以謝。又遣弟廷信獻馬、橐駝,太宗撫賚甚厚,遣內侍張崇貴詔諭,賜茶藥、器幣、衣物。
至道初,遣左都押衙張浦以橐駝、良馬來獻。太宗令衛士翹關、超乘、引強、奪槊於後園,俾浦等觀,且令兵士皆拓兩石弓。帝笑問浦曰:「羌人敢敵否?」浦曰:「羌部弓弱矢短,但見此長大人則已遁矣,況敢敵乎!」繼遷乞禁邊盜掠,詔令謹守疆場,還所盜物。遣閣門副使馮訥、中使賈繼隆持詔拜繼遷州節度使,不受。乃以浦為鄭州團練,留京師。繼遷表鄭文寶誘其部長嵬囉、嵬悉,遂貶文寶藍山令。繼遷以千騎攻清遠軍,守臣張延擊退之。
二年春,命洛苑使白守榮等護送芻粟四十萬於靈州,且令車重先後作三隊,丁夫持弓矢自衛,士卒布方陣以護之,遇敵則戰,可以無失。複令會州觀察使田紹斌率兵應援。而守榮乃並為一運,繼遷邀擊於浦洛河,紹斌不救,眾潰,運饋盡為繼遷所得。太宗聞之怒。四月,複命李繼隆為環、慶等州都部署。會四方館使曹璨自河西至,言繼遷眾萬余圍靈武,城中上表告急,為繼遷所得,遂頓兵不去。時朝議或雲率輕騎三道搗平夏;或雲暑涉旱海無水泉,糧運艱辛,不如靜以待之,帝不聽。九月,親部分諸將,繼隆出環州,丁罕出慶州,範廷召出延州,王超出夏州,張守恩出州,五路進討,直抵平夏。繼隆以環州路迂,乃自青岡峽繞靈武徑趨平夏,兵行數日,與丁罕合,又行十餘日無所見,乃引還。張守恩遇之,不戰而遁。王超、範廷召遇之于烏白池,大小數十戰,不利,諸將失期,士卒困乏。繼遷複令軍主史不駐屯橐駝口以阻歸宋人,繼隆遣田敏等擊之。
咸平春,繼遷複表歸順。真宗乃授夏州刺史、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加邑千戶,實封二百戶,益功臣號,乃放張浦還。複遣押衙劉仁謙表讓恩命,詔不允,賜仁謙錦袍、銀帶。尋遣弟繼瑗來謝恩,授繼瑗亳州防禦使,封繼遷母衛慕氏衛國太夫人,子德明為定難軍節度行軍司馬。未幾,複抄邊。
四年,麟府副部署曹璨率熟戶兵邀繼遷輜重于柳撥川,殺獲甚眾。九月,來攻破定州、懷遠縣及堡靜、永州,清遠軍監軍段義叛,城遂陷。五年三月,繼遷大集蕃部,攻陷靈州,以為西平府。
六年春,遂都於靈州,詔遣張崇貴、王涉議和,割河西銀、夏等五州與之。六月,複以二萬騎圍麟州,詔金明巡檢李繼周擊之。圍未解,麟州部署請濟師,真宗閱地圖曰:「麟州依險,三面孤絕,戮力可守,但城中乏水可憂耳。」乃遣兵走援。繼遷果據水砦,薄城已五日。知州衛居寶出奇兵突戰,縋勇士城下,城上鼓噪,矢石如注,殺傷萬餘人,繼遷乃拔去。遂率眾攻西蕃,取西涼府,都首領潘羅支偽降,繼遷受之不疑。羅支遽集六穀蕃部及者龍族合擊之,繼遷大敗,中流矢。八月,複聚兵浦洛河,聲言攻環州,詔張凝等分兵以待之。
景德元年正月二日卒,年四十二,子德明立。祥符五年,德明追上繼遷尊號曰應運法天神智仁聖至道廣德孝光皇帝。元昊追諡曰神武,廟號太祖,墓號裕陵。
德明小字阿移,母曰順成懿孝皇后野利氏,即位於柩前,時年二十三。邊臣以德明初立,乞詔撫之,因賜詔令審圖去就。又詔蕃族萬山、萬遇、龐羅逝安、萬子都虞候、軍主吳守正馬尾等,能率部下歸順者,授團練使,銀萬兩、絹萬匹、錢五萬緡、茶五千斤;其有亡命叛去者,釋罪甄錄。既而康奴<者多>移等率屬來降。德明遣牙將王奉表歸順,賜錦袍、銀帶,遣侍禁夏居厚持詔答之,因詔河西羌族各守疆場。德明連歲表歸順。
三年,複遣牙將劉仁勖奉誓表請藏盟府,且言父有遺命。帝嘉之,乃授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持節都督夏州諸軍事、行夏州刺史、上柱國,充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管內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西平王,食邑六千戶,食實封一千戶,仍賜推忠保順亮節翊戴功臣。遣內侍左右班都知張崇貴、太常博士趙湘等充旌節官告使,賜襲衣、金帶、銀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三萬貫、茶二萬斤,給奉如內地。因責子弟入質,德明謂非先世故事,不遣。乃獻禦馬二十五匹、散馬七百匹、橐駝三百頭謝恩。
四年,又獻馬五百匹、橐駝三百頭,謝給奉廩,賜襲衣、金帶、器幣。及請使至京市所需物,從之。五月,母罔氏薨,除起複鎮軍大將軍、右金吾衛上將軍,員外置同正員,餘如故。以殿中丞趙稹為吊贈兼起複官告使,德明以樂迎至柩前,明日釋服,涕泣對使者自陳感恩。及葬,請修供五臺山十寺,乃遣閣門祗候袁為致祭使,護送所供物至山。複獻馬五百匹,助修章穆皇后園陵。
大中祥符元年,以天書降,加賜守正功臣,益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俄境內旱,詔榷場勿禁西人市糧,以振其乏。東封,又遣使來獻,禮成,加兼中書令,益食邑千戶,實封四百戶。時遼亦遣使冊德明為大夏國王。明年,出侵回鶻,恒星晝見,德明懼而還。
三年,境內饑,上表求粟百萬,朝議不知所出。時王旦為相,請敕有司具粟百萬于京師,詔其來取。德明既得詔,曰:「朝廷有人。」遂止。大起宮室于钅敖子山。會旱,西攻河州、甘州宗哥族及秦州緣邊熟戶。遂出大裏河,築柵蒼耳平。
四年,祀汾陰,進中書令。五年,聖祖降,加守太保。七年二月,謁太清宮,遣使來獻方物,加宣德功臣。八年,築堡于石州濁輪穀,將建榷場,詔緣邊安撫司止之。
九年,因表邊臣違約招納逃亡,雲:「自景德中進誓表,朝廷亦降詔書,應兩地逃民,緣邊雜戶不令停舍,皆俾交還。自茲謹守翰垣,頗有倫理。自向敏中歸闕,張崇貴雲亡,後來邊臣,罕守舊制,各務邀功,不虞生事,遂致綏、延等界,涇、原以來,擅舉兵甲,入臣境土;其有叛亡部族,劫掠主財,去者百無十回。臣之邊吏,亦務蔽藏,俱失奏論,漸棄盟約。」詔答已令延、涇原、環慶、麟府等路約束邊部,毋相攻劫,其有隱蔽逃亡,畫時勘送。本國亦宜戒部下,毋有藏匿,各遵紀律,以守封疆。
五年,德明追尊繼遷為太祖應運法天神智仁聖至道廣德光孝皇帝,廟號武宗。七年,甘露降國中。
天禧元年正月,加守太傅,食邑千戶,實封四百戶。三年春,德明丁繼立母憂,除起複如前制,以屯田員外郎上官亻必為吊贈兼起複官告使,閣門祗候常希古為致祭使。冬,郊祀,又加崇仁功臣。
四年,遼主親將兵五十萬,以狩為言,來攻涼甸,德明帥眾逆拒,敗之。五年,遼複遣金吾衛上將軍蕭孝誠齎玉冊金印,冊為尚書令、大夏國王。
乾興元年,加純誠功臣。德明自歸順以來,每歲旦、聖節、冬至皆遣牙校來獻不絕。而每加恩賜官告,則又以襲衣五,金荔支帶、金花銀匣副之,銀沙鑼、盆、合千兩,錦彩千匹,金塗銀鞍勒馬一匹,副以纓、複,遣內臣就賜之。又遣閣門祗候賜冬服及頒《儀天具注曆》。
明年,攻慶州柔遠砦。巡檢楊承吉與戰不利,命曹瑋為環、慶、秦州緣邊巡檢安撫使禦備之。德明城懷遠鎮為興州以居。
仁宗即位,加尚書令。德明娶三姓,衛慕氏生元昊,咩迷氏生成遇,訛藏屈懷氏生成嵬。
天聖六年,德明遣子元昊攻甘州,拔之。八年,瓜州王以千騎降于夏。火星入南斗。九年十月,德明卒,時年五十一,追諡曰光聖皇帝,廟號太宗,墓號嘉陵。宋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以尚書度支員外郎朱昌符為祭奠使,六宅副使、內侍省內侍押班馮仁俊副之,賻絹七百匹、布三百匹,副以上醞、羊、米、面。將葬,賜物稱是,皇太后所賜亦如之。帝與皇太后成服于苑中。子曩霄立。
曩霄本名元昊,小字嵬理,國語謂惜為「嵬」,富貴為「理」。母曰惠慈敦愛皇后衛慕氏。性雄毅,多大略,善繪畫,能創制物始。圓面高准,身長五尺餘。少時好衣長袖緋衣,冠黑冠,佩弓矢,從衛步卒張青蓋。出乘馬,以二旗引,百餘騎自從。曉浮圖學,通蕃漢文字,案上置法律,常攜《野戰歌》、《太乙金鑒訣》。弱冠,獨引兵襲破回鶻夜洛隔可汗王,奪甘州,遂立為皇太子。數諫其父毋臣宋,父輒戒之曰:「吾久用兵,疲矣。吾族三十年衣錦綺,此宋恩也,不可負。」元昊曰:「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為?」德明卒,即授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使、西平王,以工部郎中楊告為旌節官告使,禮賓副使朱允中副之。
既襲封,明號令,以兵法勒諸部。始衣白窄衫,氈冠紅裏,冠頂後垂紅結綬,自號嵬名吾祖。凡六日、九日則見官屬。其官分文武班,曰中書,曰樞密,曰三司,曰禦史台,曰開封府,曰翊衛司,曰官計司,曰受納司,曰農田司,曰群牧司,曰飛龍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學,曰漢學。自中書令、宰相、樞使、大夫、侍中、太尉已下,皆分命蕃漢人為之。文資則襆頭、華笏、紫衣、緋衣;武職則冠金帖起雲鏤冠、銀帖間金縷冠、黑漆冠,衣紫旋衤蘭,金塗銀束帶,垂蹀躞,佩解結錐、短刀、弓矢,馬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便服則紫皂地繡盤球子花旋衤蘭,束帶。民庶青綠,以別貴賤。每舉兵,必率部長與獵,有獲,則下馬環坐飲,割鮮而食,各問所見,擇取其長。初,宋改元明道,元昊避父諱,稱顯道于國中。
景祐元年,遂攻環慶路,殺掠居人,下詔約束之。是歲,改元開運,逾月,或告以石晉敗亡年號也,乃改廣運。元年,母衛慕氏死,遣使來告哀,起複鎮軍大將軍、左金吾衛上將軍,員外置同正員。以內殿崇班、閣門祗候王中庸為致祭使,起居舍人郭勸為吊贈兼起複官告使。慶州柔遠砦蕃部巡檢嵬通攻破後橋諸堡,於是元昊稱兵報仇。緣邊都巡檢楊遵、柔遠砦監押盧訓以兵七百與戰于龍馬嶺,敗績。環慶路都監齊宗矩、走馬承受趙德宣、寧州都監王文援之,次節義峰,伏兵發,執宗矩,久之始放歸。
二年,加兼中書令。遣其令公蘇奴兒將兵二萬五千攻唃廝囉,敗死略盡,蘇奴兒被執。元昊自率眾攻貓牛城,一月不下。既而詐約和,城開,乃大縱殺戮。又攻青唐、安二、宗哥、帶星嶺諸城,唃廝囉部將安子羅以兵絕歸路,元昊晝夜角戰二百餘日,子羅敗,遂取瓜、沙、肅三州。元昊既還,欲南侵,恐唃廝囉制其後,複舉兵攻蘭州諸羌,侵至馬銜山,築城凡川。
元昊既悉有夏、銀、綏、宥、靜、靈、鹽、會、勝、甘、涼、瓜、沙、肅,而洪、定、威、龍皆即堡鎮號州,仍居興州,阻河依賀蘭山為固。始大建官,以嵬名守全、張陟、張絳、楊廓、徐敏宗、張文顯輩主謀議,以鐘鼎臣典文書,以成逋、克成賞、都臥、<者多>如定、多多馬竇、惟吉主兵馬,野利仁榮主蕃學。置十二監軍司,委豪右分統其眾。自河北至午臘山七萬人,以備契丹;河南洪州、白豹、安鹽州、羅落、天都、惟精山等五萬人,以備環、慶、鎮戎、原州;左廂宥州路五萬人,以備、延、麟、府;右廂甘州路三萬人,以備西蕃、回紇;賀蘭駐兵五萬、靈州五萬人、興州興慶府七萬人為鎮守,總五十余萬。而苦戰倚山訛,山訛者,橫山羌,平夏兵不及也。選豪族善弓馬五千人迭直,號六班直,月給米二石。鐵騎三千,分十部。發兵以銀牌召部長面受約束。設十六司於興州,以總庶務。元昊自製蕃書,命野利仁榮演繹之,成十二卷,字形體方整類八分,而畫頗重複。教國人紀事用蕃書,而譯《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為蕃語。複改元大慶。
宋寶元元年,表遣使詣五臺山供佛寶,欲窺河東道路。與諸豪歃血約先攻延,欲自德靖、塞門砦、赤城路三道併入,遂築壇受冊,即皇帝位,時年三十。遣潘七布、昌裏馬乞點兵集蓬子山,自詣西涼府祠神。
明年,遣使上表曰:
臣祖宗本出帝胄,當東晉之末運,創後魏之初基。遠祖思恭,當唐季率兵拯難,受封賜姓。祖繼遷,心知兵要,手握乾符,大舉義旗,悉降諸部。臨河五郡,不旋踵而歸;沿邊七州,悉差肩而克。父德明,嗣奉世基,勉從朝命。真王之號,夙感于頒宣;尺土之封,顯蒙於割裂。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漢衣冠。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禮樂既張,器用既備,吐蕃、塔塔、張掖、交河,莫不從伏。稱王則不喜,朝帝則是從,輻輳屢期,山呼齊舉,伏願一垓之土地,建為萬乘之邦家。于時再讓靡遑,群集又迫,事不得已,顯而行之。遂以十月十一日郊壇備禮,為世祖始文本武興法建禮仁孝皇帝,國稱大夏,年號天授禮法延祚。伏望皇帝陛下,睿哲成人,寬慈及物,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敢竭愚庸,常敦歡好。魚來雁往,任傳鄰國之音;地久天長,永鎮邊方之患。至誠瀝懇,仰俟帝俞。謹遣弩涉俄疾、你斯悶、臥普令濟、嵬崖爾奉表以聞。
詔削奪官爵、互市,揭榜于邊,募人能擒元昊若斬首獻者,即為定難軍節度使。又遣賀永年齎書,納旌節及所授敕告置神明匣,留歸襄族而去。
康定元年,環慶路鈐轄高繼隆、知慶州張崇俊攻後橋,而柔遠砦主武英入自北門,拔之。未幾,夏人攻金明砦,執都監李士彬父子。破安遠、塞門、永平諸砦,圍延州,設伏三川口,執劉平、石元孫、傅偃、劉發、石遜等。又攻鎮戎軍,敗劉繼宗、李緯兵五千。環慶部署任福入白豹城,焚其積聚,破四十一族。
慶曆元年二月,攻渭州,逼懷遠城。韓琦徼巡邊至高平,盡發鎮戎兵及募勇士得萬人,命行營總管任福等並擊之,都監桑懌為前鋒,鈐轄朱觀、都監武英繼之。福申令持重,其夕宿三川,夏人已過懷遠東南。翌日,諸軍躡其後。西路巡檢常鼎、劉肅與夏人對壘于張家堡,懌以騎兵趣之。福分兵,夕與懌為一軍,屯好水川。川與能家川隔在隴山外,觀、英為一軍,屯籠洛川,相離五裏。期以明日會兵,不使夏人一騎遁,然已陷其伏中矣。元昊自將精兵十萬,營於川口,候者言夏人有砦,數不多,兵益進。詰旦,福與懌循好水川西去,未至羊牧隆城五裏,與夏軍遇。懌為先鋒,見道傍置數銀泥合,封襲謹密,中有動躍聲,疑莫敢發,福至發之,乃懸哨家鴿百餘,自合中起,盤飛軍上。於是夏兵四合,懌先犯,中軍繼之,自辰至午酣戰。陣中忽樹鮑老旗,長二丈餘,懌等莫測。既而鮑老揮右則右伏出,揮左則左伏出,翼而襲之,宋師大敗。懌、劉肅及福子懷亮皆戰沒。小校劉進勸福自拔,福不聽,力戰死。初,渭州都監趙津將瓦亭塞騎兵三千余為諸將後繼。是日,朱觀、武英兵會能家川與夏人遇,陣合,王珪自羊牧隆城以屯兵四千五百人助觀略陣,陣堅不可動,英重傷,不能出軍戰。自午至申,夏軍益至,東陣步兵大潰,眾遂奔。珪、英、津及參軍耿傅、隊將李簡、都監李禹享、劉均皆死於陣。觀以千餘人保民垣,發矢四射,會暮,夏軍引去。將校士卒死者萬三百人,關右震動。軍須日廣,三司告不足,仁宗為之旰食,宋庠請修潼關以備衝突。秋,夏人轉攻河東,及麟、府,不能下,乃引兵攻豐州,城孤無援,遂據之;又破寧遠砦,屯要害,絕麟、府餉道。楊偕始請棄河外,保合河津,帝不許。會張亢管勾麟府軍馬事,破之于柏子,又破之于兔毛川,亢築十餘柵,河外始固。元昊雖數勝,然死亡創痍者相半,人困於點集,財力不給,國中為「十不如」之謠以怨之。元昊乃歸塞門砦主高延德,因乞和,知延州范仲淹為書陳禍福以喻之。元昊使其親信野利旺榮複書,語猶。知延州龐籍言,夏境鼠食稼,且旱,元昊思納款,遂令知保安軍劉拯諭旺榮言:「公方持靈、夏兵,倘內附,當以西平茅土分冊之。」知青澗城種世衡又遣王嵩以棗及畫龜為書置蠟丸中遺旺榮,諭以早歸之意,欲元昊得之,疑旺榮。旺榮得之笑曰:「種使君亦長矣,何為此兒戲耶!」囚嵩窖中歲餘。知渭州王沿、總管葛懷敏使僧法淳持書往,而旺榮乃出嵩與教練使李文貴至青澗城,自言用兵以來,資用困乏,人情便於和。籍疑其款吾軍,留之數月。
二年,複大入,戰於定川,宋師大敗,葛懷敏死之。直抵渭州,大焚掠而去。詔籍招納,籍遣文貴還。月余,元昊使文貴與王嵩以其臣旺榮、其弟旺令、嵬名環、臥譽諍三人書議和,然屈強不肯削僭號,且雲「如日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安可逆天東下。」籍以其言未服,乃令自請,而詔籍複書許之。
明年,遣六宅使伊州剌史賀從勖與文貴俱來,猶稱男邦泥定國兀卒上書父大宋皇帝,更名曩霄而不稱臣。兀卒,即吾祖也,如可汗號。議者以為改吾祖為兀卒,特以侮玩朝廷,不可許。詔遣邵良佐、張士元、張子、王正倫更往議,且許封冊為夏國主,而元昊亦遣如定、聿舍、張延壽、楊守素繼來。
四年,始上誓表言:「兩失和好,遂曆七年,立誓自今,願藏盟府。其前日所掠將校民戶,各不復還。自此有邊人逃亡,亦毋得襲逐。臣近以本國城砦進納朝廷,其栲栳、钅兼刀、南安、承平故地及他邊境蕃漢所居,乞畫中為界,於內聽築城堡。凡歲賜銀、綺、絹、茶二十五萬五千,乞如常數,臣不復以他相干。乞頒誓詔,蓋欲世世遵守,永以為好。倘君親之義不存,或臣子之心渝變,使宗祀不永,子孫罹殃。」詔答曰:「朕臨制四海,廓地萬里,西夏之土,世以為胙。今乃納忠悔咎,表於信誓,質之日月,要之鬼神,及諸子孫,無有渝變。申複懇至,朕甚嘉之。俯閱來誓,一皆如約。」十二月,遣尚書祠部員外郎張子充冊禮使,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張士元副之。仍賜對衣、黃金帶、銀鞍勒馬、銀二萬兩、絹二萬匹、茶三萬斤。冊以漆書竹簡,籍以天下樂錦。金塗銀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國主印」,錦綬,塗金銀牌。緣冊法物,皆銀裝金塗,覆以紫繡。約稱臣,奉正朔,改所賜敕書為詔而不名,許自置官屬。使至京,就驛貿賣,宴坐朵殿。使至其國,相見用賓客禮。置榷場於保安軍及高平砦,第不通青鹽。然宋每遣使往,館於宥州,終不復至興、靈,而元昊帝其國中自若也。
是歲,遼夾山部落呆兒族八百戶歸元昊,興宗責還,元昊不遣。遂親將騎兵十萬出金肅城,弟天齊王馬步軍大元帥將騎七千出南路,韓國王將兵六萬出北路,三路濟河長驅。興宗入夏境四百里,不見敵,據得勝寺南壁以待。八月五日,韓國王自賀蘭北與元昊接戰,數勝之。遼兵至者日益,夏乃請和,退十裏,韓國王不從。如是退者三,凡百餘裏矣,每退必赭其地,遼馬無所食,因許和。夏乃遷延,以老其師,而遼之馬益病,因急攻之,遂敗,複攻南壁,興宗大敗。入南樞王蕭孝友砦,擒其鶻突姑駙馬,興宗從數騎走,元昊縱其去。
元昊五月五日生,國人以其日相慶賀,又以四孟朔為節。凡五娶,一曰大遼興平公主,二曰宣穆惠文皇后沒藏氏,生諒祚,三曰憲成皇后野力氏,四曰妃沒移氏,五曰索氏。元昊以慶曆八年正月殂,年四十六。在位十七年,改元開運一年,廣運二年,大慶二年,天授禮法延祚十一年。諡曰武烈皇帝,廟號景宗,墓號泰陵。宋遣開封府判官、尚書祠部員外郎曹穎叔為祭奠使,六宅使、達州刺史鄧保信為吊慰使,賜絹一千匹、布五百端、羊百口、面米各百石、酒百瓶。及葬,仍賜絹一千五百匹,余如初賻。子諒祚立。
諒祚,景宗長子也,小字甯令哥,國語謂「歡嘉」為「寧令」。兩岔,河名也,母曰宣穆惠文皇后沒藏氏,從元昊出獵,至此而生諒祚,遂名焉。以慶曆七年丁亥二月六日生,八年戊子正月,方期歲即位。四月,遣尚書刑部員外郎任顓充冊禮使,供備庫副使宋守約充副使,冊諒祚為夏國主。
嘉祐元年,母沒藏氏薨,遣祖儒嵬多、聿則慶唐及徐舜卿來告哀,詔以集賢校理馮浩假尚書刑部郎中、直史館為吊慰使,文思副使張惟清假文思使副之,乃獻遺留馬駝以謝。
諒祚幼養於母族訛龐,訛龐因專國政。初,麟州西城枕睥睨曰紅樓,下瞰屈野河,其外距夏境尚七十裏,而田腴利厚,多入訛龐,歲東侵不已。至耕獲時,輒屯兵河西,經略使龐籍每戒邊將使毋得過屈野河,然所距屈野河猶二十裏。管勾軍馬司賈逵徼循,見所侵田,稍過督邊吏,麟州守王亮懼,始以事聞。詔以殿直張安世、賈恩為同巡檢經制之。訛龐晏然弗革,迫之則格鬥,緩之則歸耕,經略司遣使還所侵田,訛龐專為濫言,無歸意。
嘉祐二年,遂團兵宿境上。逮三月,增至數萬人,守將斂兵弗與戰。知麟州武戡築堡於河西,以為保障。役既興,戡率將吏往按視,遇夏人于沙鼠浪,戡與管勾郭恩等欲止,而走馬承受黃道元以言脅之,遂夜進至臥牛峰,見烽舉,且鼓聲,道元猶不信,比明,至忽裏堆,與夏人相去才數十步,遂合戰。自旦至食時,夏人四面合擊,眾大潰,戡走,恩與道元及兵馬監押劉慶等被執。安撫司遣李思道、孫兆往議疆事,而訛龐驁不聽。久之,太原府、代州兵馬鈐轄蘇安靜得夏國呂寧、拽浪撩黎來合議,乃築堠九,更新邊禁,要以違約則罷和市,自此始定。諒祚忌訛龐專,或告訛龐將叛,諒祚討殺之,夷其族。已而請去蕃禮,從漢儀。
嘉祐六年,上書自言慕中國衣冠,明年當以此迎使者。詔許之。明年,又改西壽監軍司為保泰軍,石州監軍司為靜塞軍,韋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軍司為神勇軍。遣人獻方物,稱宣徽南院使,詔諭非陪臣所宜稱,戒其僭擬,使遵誓詔。表求太宗禦制詩章隸書石本,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宋正至朝賀儀,詔賜《九經》,還所獻馬。
治平初,求複榷場,不許。既而遣吳宗等來賀英宗即位,詔令門見,使者不從。至順天門,且欲佩魚及儀物自從,引伴高宜禁之,不可,留止廄置一夕,絕其供饋。宗語不遜,宜折之,使如故事,良久,乃聽入。及賜食殿門,又訴于押伴張覲,詔命還赴延州與宜辨。宗度理屈,不復置對。遂詔諒祚懲約之。秋,夏人出兵秦鳳、涇原,抄熟戶,擾邊塞弓箭手,殺掠人畜以萬計。程戡、王素、孫長卿諭安諸族首領,防誘脅散叛。遣文思副使王無忌齎詔問之,諒祚遷延弗受,已而因賀正使荔茂先獻表,歸罪宋邊吏。
三年,遂大舉攻大順城,分兵圍柔遠砦,燒屈乞村,柵段木嶺,州兵、熟戶、蕃官趙明合擊退之。遣西京左藏庫副使何次公詰之。三月,乃獻方物謝罪,賜絹五百匹、銀五百兩。
神宗即位,乃遣內殿崇班魏ロ賜以治平三年冬服、銀絹。供備庫副使高遵裕告哀,並以英宗遣留物賜之。秋,夏國遣使奉慰及進助山陵。冬,種諤取綏州,因發兵夜掩嵬名山帳,脅降之。諒祚乃詐為會議,誘知保安軍楊定、都巡檢侍其臻等殺之,邊吏以聞,命韓琦知永興軍,經略西方。諒祚錮送殺定者六宅使李崇貴、右侍禁韓道善及虜去定子仲通。
十二月,諒祚殂,年二十一。在位二十年,改元延嗣甯國一年,天祐垂聖三年,福聖承道四年,<奢單>都六年,拱化五年。諡曰昭英皇帝,廟號毅宗,墓號安陵。子秉常立。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夏國下
秉常,毅宗之長子,母曰恭肅章憲皇后梁氏。治平四年冬即位,時年七歲,梁太后攝政。
熙甯元年三月,遣新河北轉運使、刑部郎中薛宗道等來告哀,神宗問殺楊定事,宗道言殺人者先已執送之矣,乃賜詔慰之。並諭令上大首領數人姓名,當爵祿之,俟崇貴至,即行冊禮。及崇貴至,雲定奉使諒祚,常拜稱臣,且許以歸沿邊熟戶,諒祚遺之寶劍、寶鑒及金銀物。初,定之歸,上其劍、鑒而匿其金銀,言諒祚可刺,帝喜,遂擢知保安。既而夏人失綏州,以為定賣己,故殺之。至是事露,帝薄崇貴等罪而削定官,沒其田宅萬計。
二年二月,遣河南監牧使劉航等冊秉常為夏國主。三月,夏人入秦州,陷劉溝堡,殺範願。既而進誓表,乞班誓詔,及請以安遠、塞門二砦易綏州。初,朝議欲官爵夏之首領,計分其勢,郭逵以為彼必不受詔,且彼既恭順,宜布以大信,不當誘之以利。秉常果不奉詔,遣都羅重進來言曰:「上方以孝治天下,奈何反教小國之臣叛其君哉!」於是前議遂罷。乃賜誓詔,而綏州待得二砦乃還。夏主受冊而二砦不歸,且欲先得綏州,遣罔萌訛以誓詔來言。及趙高往交地,萌訛對以朝廷本欲得二砦,地界非所約。高曰:「若然,安遠、塞門二牆墟耳,安用之!」遂罷,詔城綏州。八月,表請去漢儀,複用蕃禮,從之。十月,遣使來謝封冊。
三年五月,夏人號十萬,築鬧訛堡。知慶州李複圭合蕃、漢兵才三千,逼遣偏將李信、劉甫、種詠等出戰,信等訴以眾寡不敵,複圭威以節制,親畫陣圖方略授之,兵進,遂大敗。複圭懼,欲自解,即執信等而取其圖略,命州官李昭用劾以故違節制,詠庾死獄中,斬信、甫,配流郭貴。複出兵邛州堡,夜入欄浪、和市,掠老幼數百;又襲金湯,而夏人已去,惟殺其老幼一二百人,以功告捷,而邊怨大起矣。八月,夏人遂大舉入環慶,攻大順城、柔遠砦、荔原堡、淮安鎮、東谷西穀二砦、業樂鎮。兵多者號二十萬,少者不下一二萬,屯榆林,距慶州四十裏,遊騎至城下,九日乃退。鈐轄郭慶、高敏、魏慶宗、秦勃等死之。
四年正月,種諤謀取橫山,領兵先城囉兀,進築永樂川、賞逋嶺二砦。分遣都監趙璞、燕達築撫寧故城,及分荒堆三泉、吐渾川、開光嶺、葭蘆川四砦與河東路修築,各相去四十餘裏。二月,夏人來攻順寧砦,複圍撫寧,折繼世、高永能等擁兵駐細浮圖,去撫寧咫尺,囉兀兵勢尚完。種諤在綏德節制諸軍,聞夏人至,茫然失措,欲作書召燕達,戰怖不能下筆,顧轉運判官李南公涕泗不已。於是新築諸堡悉陷,將士千餘人皆沒。初,朝議以諤新築囉兀城,去綏德百餘裏,偏梁險狹,難於饋餉,且城中無井泉,遣李評、張景憲往視之,未至而撫寧陷,遂詔棄囉兀城。五月,燕達以戍卒輜重歸自囉兀,為夏人邀擊,達多失亡。九月,夏遣使入貢,且以二砦易綏州,乞如舊約,詔不允。
五年正月,夏鈐轄結勝為麟州步將王文郁戰降,授供奉官。久之,謀竄歸,事覺,詔聽其去。六月,夏人還荔原堡逃背熟戶嵬通等七十八人。閏七月,遣部將景思立、王存以涇原兵出南路,王韶由東谷徑趨武勝,未至十餘裏,逢夏人戰,遂至其城,瞎藥棄城夜遁,大首領曲撒四王阿南珂出奔,乃城武勝。十二月,遣使進馬贖《大藏經》,詔賜之而還其馬。
八年三月,夏人以索蕃、漢部盜人畜投南界者,牒熙河經略司請高太尉赴三岔堡會議,牒稱大安二年。乃詔延經略司,令牒宥州問妄稱年號,且牒非其地分邊臣會議,皆違越生事,是必夏主不知,請問之。夏人進奉山陵後期,詔令先至永厚陵設祭後至闕奉慰。帝謂輔臣曰:「元昊昔僭號,遣使上表稱臣,其辭猶遜。朝廷不先詰其所以然而遽絕之,縱邊民蕃部討虜,故元昊嘗自謂為諸羌所立不得辭,朝廷不得命,不得已而變。西師亟戰輒敗,天下騷然,仁宗悔之。當元昊僭書來,獨諫官吳育謂難以中國叛臣處之,或可稍易以名號,議者皆以為不然,卒困中原,而後歲賜,封冊為夏國主,良可惜哉!」
元豐二年六月,夏人自滿堂川入大會平,殺防田人馬,兵官李浦等逼逐出塞。九月,綏德把截楊永慶聲徼循邊而掩取蕃部首級,詐言斬犯邊人,詔毀永慶出身文字,送西京編管。
四年四月,有李將軍清者,本秦人,說秉常以河南地歸宋,國母知之,遂誅清而奪秉常政。延總管種諤乃疏秉常遇弑,國內亂,宜興師問罪,此千載一時之會。帝然之,遂遣王中正往延、環慶,稱詔募禁兵,從者將之。詔熙河李憲等,以秉常見囚,大舉征夏;及詔諭夏國嵬名諸部首領,能拔身自歸及相率共誅國仇,當崇其爵賞,敢有違拒者誅九族。八月,中正及諤言涇原、環慶會兵取靈州,複討興州,麟府、延先會夏州,取懷州渡會興州。憲總七軍及董氈兵三萬,至新市城,遇夏人,戰敗之。王中正出麟州,辭自言代皇帝親征,提兵六萬,才行數裏,即奏已入夏境,屯白草平九日不進。環慶經略使高遵裕將步騎八萬七千、涇原總管劉昌祚將卒五萬出慶州,諤將延及畿內兵九萬三千出綏德城。九月,諤圍米脂,夏人來救,戰於無定川,大破之,斬首五千級。十月,遂克米脂,降守將令分訛遇,進攻石州。中正以河東軍渡無定河,循水北行,地皆沙濕,士馬多陷沒,遂繼諤趨夏州,而民皆潰,軍無所得。遵裕至清遠軍,攻靈州,夏人決黃河灌營,複抄絕餉道,士卒凍溺死,余兵才萬三千人,遂歸。夏人追戰,將官俞平死之。中正至宥州奈王井,糧盡,士卒死亡者已二萬,乃引軍還。諤兵無食,會大雪死,遂潰,入塞者才三萬人。昌祚遇夏人於磨臍隘,夏之拒者二三萬人,昌祚乃分兵渡葫蘆河,奪其隘,與統軍國母弟梁大王戰,遂大破之。憲營於天都山下,焚夏之南牟內殿並其館庫,追襲其統軍仁多丁,敗之,擒百人,遂班師。涇原總兵侍禁魯福、彭孫護饋餉至鳴沙川,與夏人三戰,敗績。初,夏人聞宋大舉,梁太后問策于廷,諸將少者盡請戰,一老將獨曰:「不須拒之,但堅壁清野,縱其深入,聚勁兵于靈、夏而遣輕騎抄絕其饋運,大兵無食,可不戰而困也。」梁後從之,宋師卒無功。
五年正月,遼使涿州遺書雲:「夏國來稱,宋兵起無名,不測事端。」神宗報以「夏國主受宋封爵,昨邊臣言,秉常見為母黨囚辱,比令移問事端,其同惡不報。繼又引兵數萬侵犯我邊界,義當有征。今彼以屢遭敗衄,故遣使詭情陳露,意在間貳,想彼必以悉察。」夏人聞此,遂不至。五月,沈括請城古烏延城以包橫山,使夏人不得絕沙漠。遂遣給事中徐禧、內侍押班李舜舉往議。禧複請于銀、夏、宥之界築永樂城。永樂依山無水泉,獨種諤極言不可,禧率諸將竟城之,賜名銀川砦;禧等還米脂,以兵萬人屬曲珍守之。永樂接宥州,附橫山,夏人必爭之地。禧等既城去,九日,夏人來攻,珍使報禧,乃挾李舜舉來援,而夏兵至者號三十萬,禧登城西望,不見其際,宋軍始懼。翌日,夏兵漸逼,禧乃以七萬陣城下,坐譙門,執黃旗令眾曰:「視吾旗進止!」夏人縱鐵騎渡河,或曰:「此號'鐵鷂子 ',當其半濟擊之,乃可有逞,得地則其鋒不可當也。」禧不聽。鐵騎既濟,震盪衝突,大兵從之,禧師敗績。將校寇偉、李思古、高世才、夏儼、程博古及使臣十餘輩、士卒八百餘人盡沒。詔李憲、張世矩往援,及令括遣人與約退軍,當還永樂地。夏人進侵,及縣門,潰歸城者,決水砦為道以登,夏人因之,奔歸於城者三萬人皆沒。夏兵圍之者厚數裏,游騎掠米脂。將士晝夜血戰,城中乏水已數日,鑿井不得泉,渴死者大半,括等援兵及饋運皆為夏大兵所隔。夏人呼珍來講和,呂整、景思義相繼而行,夏人髡思義囚之,而城圍者已浹旬矣。夜半,夏兵環城急攻,城遂陷。高永能戰沒,禧、舜舉、運使李稷皆死於亂兵,惟曲珍、王湛、李浦、呂整裸跣走免,蕃部指揮馬貴獨誓死持刀殺數十人而沒。是役也,死者將校數百人,士卒、役夫二十余萬,夏人乃耀兵米脂城下而還。宋自熙寧用兵以來,凡得葭蘆、吳保、義合、米脂、浮圖、塞門六堡,而靈州、永樂之役,官軍、熟羌、義保死者六十萬人,錢、粟、銀、絹以萬數者不可勝計。帝臨朝痛悼,而夏人亦困弊。夏西南都統、昴星嵬名濟乃移書劉昌祚曰:
中國者,禮樂之所存,恩信之所出,動止猷為,必適於正。若乃聽誣受間,肆詐窮兵,侵人之土疆,殘人之黎庶,是乖中國之體,為外邦之羞。昨者朝廷暴興甲兵,大窮侵討,蓋天子與邊臣之議,為夏國方守先誓,宜出不虞,五路進兵,一舉可定。故去年有靈州之役,今秋有永樂之戰,然較其勝負,與前日之議,為何如哉!
朝廷于夏國,非不經營之,五路進討之策,諸邊肆撓之謀,皆嘗用之矣。知徼幸之無成,故終於樂天事小之道。況夏國提封一萬里,帶甲數十萬,南有於闐作我歡鄰,北有大燕為我強援,若乘間伺便,角力競鬥,雖十年豈得休哉!即念天民無辜,受此塗炭之苦,國主自見伐之後,夙夜思念,為自祖宗之世,事中國之禮無或虧,貢聘不敢怠,而邊吏幸功,上聰致惑,祖宗之盟既阻,君臣之分不交,存亡之機,發不旋踵,朝廷豈不恤哉!
至於魯國之憂,不在顓臾,隋室之變,生於楊感。此皆明公得於胸中,不待言而後喻。今天下倒垂之望,正在英才,何不進讜言,辟邪議,使朝廷與夏國歡好如初,生民重見太平,豈獨夏國之幸,乃天下之幸也。
昌祚上其書,帝喻答之。
六年二月,夏人大舉圍蘭州,已奪西關門,鈐轄王文鬱集死士七百,夜縋城而下,持短兵突營,遂拔去。五月,複來,圍九日,大戰,侍禁韋禁死之,乃解去。閏六月,遣使謨個、咩迷乞遇來貢,表曰:「夏國累得西蕃木征王子書,稱南朝與夏國交戰歲久,生靈荼毒,欲擬通和。緣夏國先曾請所侵疆土,不從;以此未便輕許。西蕃再遣使散入昌郡、丹星等到國,稱南朝語言計會,但當遣使齎表,自令引赴南朝。切念臣自曆世以來,貢奉朝廷,無所虧怠,至於近歲尤甚歡和。不意忄僉人誣間,朝廷特起大兵,侵奪疆土城砦,因茲構怨,歲致交兵。今乞朝廷示以大義,特還所侵,倘垂開納,別效忠勤。」乃賜詔曰:「頃以權強,敢行廢辱,朕用震驚,令邊臣往問,匿而不報,王師徂征,蓋討有罪。今遣使造庭,辭禮恭順,仍聞國政悉複故常,益用嘉納。已戒邊吏毋輒出兵,爾亦其守先盟。」遂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其新複城砦,徼循毋出三二裏,夏之歲賜如舊。
七年正月,圍蘭州,李憲戰卻之。六月,攻德順軍,巡檢王友戰死。九月,圍定西城,燒龕穀族帳,遂以十月至靜邊,鈐轄彭孫敗之,殺其首領仁多丁。十二月攻清遠,隊將白玉、李貴死之。
八年三月,神宗崩,賜以遺留物。夏人攻葭蘆,供奉王英戰死。七月,遣使丁拿嵬名謨鐸、副使呂則陳聿精等來奠慰。十月,遣芭良、嵬名濟、賴升聶、張聿正進助山陵禮物。夏國主母梁氏薨,訃至,以朝散郎、邢部郎中杜充祭奠使,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王有言充吊慰使。夏以主母遺留物來進。
元祐元年二月,始遣使入貢。五月,遣鼎利、罔豫章來賀哲宗即位。六月,複遣訛囉聿來求所侵蘭州、米脂等五砦。使未至,蘇轍兩疏請因其請地而與之。司馬光言:「此邊鄙安危之機,不可不察。靈夏之役,本由我起,新開數砦,皆是彼田,今既許其內附,豈宜靳而不與?彼必曰:'新天子即位,我卑辭厚禮以事中國,庶幾歸我侵疆,今猶不許,則是恭順無益,不若以武力取之。'小則上書悖慢,大則攻陷新城。當此之時,不得已而與之,其為國家之恥,無乃甚於今日乎?群臣猶有見小忘大,守近遺遠,惜此無用之地,使兵連不解,為國家之憂。願決聖心,為兆民計。」時異議者眾,唯文彥博與光合,遂從之。秋七月乙丑,秉常殂,時年二十六。在位二十年,改元乾道二年,天賜禮盛國慶五年,大安十一年,天安禮定一年。諡曰康靖皇帝,廟號惠宗,墓號獻陵。子乾順立。
乾順,惠宗之長子也。母曰昭簡文穆皇后梁氏,生三歲即位。元祐元年十月,以父殂,遣使呂則罔聿謨等來告哀。詔自元豐四年用兵所得城砦,待歸我陷執民,當畫以給還。乃遣金部員外郎穆衍充祭奠使,供備庫使張充吊慰使。夏遣使進馬、駝來賀興龍節。
二年正月,遣權樞密院都承旨公事劉奉世為冊禮使,崇儀副使崔象先副之,冊乾順為夏國主,仍節度、西平王。三月,夏遣大使映吳嵬名諭密、副使廣樂毛示聿等詣太皇太后進駝、馬以謝奠慰。七月,夏人攻鎮戎軍諸堡,劉昌祚等禦之而退。
三年三月,攻德靖砦,諸將米ど、郝普戰死。詔劉昌祚以涇原萬人駐德順軍,熙河五千人駐通遠軍,據秦鳳要害,以為犄角。夏人遂攻龕穀砦,砦兵及東關堡巡檢等戰不利,死者幾百人。
四年二月,始遣使謝封冊。六月,稍歸永樂所獲人,遂以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砦與之,而畫界未定。遣崇儀使董正叟、如京使李玩押賜夏國生日禮物及冬服。七月坤成節、十二月興龍節皆遣使來賀。
五年六月,夏人來言,畫疆界者不依綏州內十裏築堡鋪供耕牧、外十裏立封堠作空地例,以辨兩國界。詔曰:「已諭邊臣如約,夏之封界當亦體此。」冬,攻蘭州之質孤、勝如堡,既而遣使來賀正旦。六年七月,遣使來賀坤成節。九月,圍麟、府三日,殺掠不計,延都監李儀等盡沒。
七年,屢攻綏德城,以重兵壓涇原境。留五旬,大掠,築壘於沒煙峽口以自固。游師雄請自蘭州李諾平東抵通遠定西、通渭之間,建汝遮、納迷、結珠龍三砦及置護耕七堡,以固藩籬;穆衍請於質孤、勝如二堡之間,城李諾平以控要害。議未決,秦鳳都監康謂以為:「夏之所以未臣附而屢肆兵者,以我勢分於堤備,兵未練而賞罰失當耳。若擇銳結伍,伺彼之動,聚則先擊,散則複襲,則彼分而我聚,以眾擊寡,可得志也。」詔謂詣闕,而下其事于諸道。
八年四月,複遣使以蘭州一境易塞門二砦,詔數其違順不常而卻其請。
紹聖元年二月,夏進馬助太皇太后山陵。複遣使再議易地,詔不允。
三年九月,大入延,西自順寧、招安砦,東自黑水、安定,中自塞門、龍安、金明以南,二百里間相繼不絕,至延州北五裏。十月,忽自長城一日馳至金明,列營環城,國主子母親督桴鼓,縱騎四掠。知麟州有備,複還金明,而後騎之精銳者留龍安。邊將悉兵掩擊不退,金明乃破。守兵二千八百人惟五人得脫,城中糧五萬石、草千萬束皆盡,將官皇城使張俞死之。既還,留一書置漢人頸上,曰:「貸汝命,為我投於經略使處。」其言曰:「夏國昨與朝廷議疆場,惟有小不同,方行理究,不意朝廷改悔,卻於坐團鋪處立界。本國以恭順之故,亦黽勉聽從,遂於境內立數堡以護耕,而延出兵,悉行平蕩,又數數入界殺掠。國人共憤,欲取延州,終以恭順,止取金明一砦,以示兵鋒,亦不失臣子之節也。」延帥呂惠卿上於樞密院而不以聞。初,哲宗聞夏人來寇,泰然笑曰:「五十萬眾深入吾境,不過十日,勝不過一二砦須去。」已而果破金明引退。
四年正月,涇原都鈐轄王文振率諸將破沒煙峽新砦,斬獲三千餘級。二月,夏複以七萬眾攻綏德,延將兵戰退之。
元符元年十二月,涇原折可適掩夏西壽統軍嵬名阿埋、監軍妹勒都逋,獲之。彗星見,乾順赦國中。
二年正月,國母梁氏薨,遼遣使蕭德崇來為夏人議和。乃複書謂:若果出至誠,深悔謝罪,當徐度所宜,開以自新之路。五月,夏蘭會正鈐轄革瓦襄以部落來降,授內殿崇班,賜銀、絹、緡錢各三百。七月,環州種樸徼赤羊川,獲賞囉訛乞家屬百五十余口,孳畜五千。夏人千餘騎來追,戰卻之,擒監軍訛勃囉及首領淚丁訛遇。詔令赴闕,存恤訛乞家屬,又遣人持其家信號往招之。九月,夏人來告國母哀,因上表謝過。詔夏主:「省所上表,能抗章引慝,已諭邊臣,我疆彼界,毋相侵犯。」已而夏以二千騎出浮圖岔來戰,供奉官陳告、差使李ρ死之。閏九月,古邈川部族叛,熙河將王湣率兵掩擊。翌日,夏人馬數萬圍湣等,力戰敗之,擒其鈐轄嵬名乞遇;統制苗履又戰于青唐危,夏人敗績。十二月,遂遣令能、嵬名濟等進誓表曰:「臣國久不幸,時多遇凶,兩經母党之擅權,累為奸臣之竊命。頻生邊患,增怒上心,釁端既深,理訴難達。幸凶黨伏誅,稚躬反正。遐馳懇奏,陳前咎之所歸;乞紹先盟,果淵衷之俯納。故班詔而申諭,獲貢誓以輸誠,謹當飭疆吏而永絕爭端,戒國人而常遵聖化,違約則凶咎再降,背盟則基緒非延。約束事條,恭依處分。」詔報曰:「爾以凶黨造謀,數幹邊吏,而能悔過請命,祈紹先盟。念彼種人,均吾赤子,措之安靜,乃副朕心。嘉爾自新,俯從厥志,爾無爽約,朕不食言。自今已往,歲賜仍舊。」
三年正月,哲宗崩,徽宗即位。九月,夏遣使來奠慰及賀即位。十月,複遣使來賀天寧節。
建中靖國元年,乾順始建國學,設弟子員三百,立養賢務以廩食之。
崇甯三年,蔡京秉政,使熙河王厚招夏國卓羅右廂監軍仁多保忠,厚雲:「保忠雖有歸意,而下無附者。」章數上,不聽。京愈責厚急,乃遣弟詣保忠許,還為夏之邏者所獲,遂追保忠赴牙帳。厚以保忠縱不為所殺,亦不能複領軍政,使得之,一匹夫耳,何益於事。京怒,必令金帛招致之。夏乃點兵,延、渭、慶三路各數千騎出沒,聲言假兵於遼矣。三年,遼以成安公主嫁乾順。
四年,詔西邊能招致者,毋問首從,賞同斬級令,用京計也。陶節夫在延州,大加招誘,乾順遣使巽請,皆拒之,又令殺其牧放者。夏人遂入鎮戎,略數萬口,執知鄯州高永年而去,又攻湟州,自是兵連者三年。大觀元年,始遣人修貢。
政和四年冬,環州定遠大首領夏人李訛移以書遺其國統軍梁哆曰:「我居漢二十年,每見春廩既虛,秋庾未積,糧草轉輸,例給空券,方春未秋,士有饑色。若卷甲而趨,徑搗定遠,唾手可取,定遠既得,則旁十餘城不攻而下矣。我儲谷累歲,闕地而藏之,所在如是,大兵之來,鬥糧無齎,可坐而飽也。」哆遂以萬人來迎。轉運使任諒先知其謀,募民盡發窖穀,哆圍定邊,失所藏。越七日,訛移遂以其部萬余歸夏。乾順築臧底河城,遂詔河東節度使童貫為陝西經略以討之。
五年春,遣熙河經略劉法將步騎十五萬出湟州,秦鳳經略劉仲武將兵五萬出會州,貫以中軍駐蘭州,為兩路聲援。仲武至清水河,築城屯守而還。法與夏人右廂軍戰于古骨龍,大敗之,斬首三千級。貫奏凱,皆遷秩。秋,仲武、王厚複合涇原、延、環慶、秦鳳之師攻夏臧底河城,敗績,死者十四五,秦鳳第三將全軍萬人皆沒。厚懼,厚賂貫而匿之。冬,夏人以數萬騎略蕭關而去。
六年春,劉法、劉仲武合熙、秦之師十萬攻夏仁多泉城,三日不克,援後期不至,城中請降,法受其降而屠之,獲首三千級。種師道以十萬眾複攻臧底河城,克之。十一月,夏人大舉攻涇原靖夏城。時久無雪,夏先使數萬騎繞城,踐塵漲天,兵對不睹,乃潛穿壕為地道入城中,城遂陷,複屠之而去。
宣和元年,童貫複逼劉法使取朔方。法不得已,引兵二萬出,至統安城,遇夏國主弟察哥郎君率步騎為三陣,以當法前軍,而別遣精騎登山出其後。大戰移七時,前軍楊惟忠敗入中軍,後軍焦安節敗入左軍,朱定國力戰,自朝及暮,兵不食而馬亦渴死多。法乘夜遁,比明,走七十裏,至盍朱危,守兵見,追之,墜崖折足,為一別瞻軍斬首而去。是役死者十萬,貫隱其敗而以捷聞。察哥見法首,惻然語其下曰:「劉將軍前敗我于古骨龍、仁多泉,吾常避其鋒,謂天生神將,豈料今為一小卒梟首哉!其失在恃勝輕出,不可不戒。」遂乘勝圍震武,劉仲武、何灌等赴之,乃解去。震武在山峽中,熙、秦兩路不能餉,自築三歲間,知軍李明、孟清皆為夏人所殺。初,夏人陷法軍,圍震武,欲拔之。察哥曰:「勿破此城,留作南朝病塊。」乃自引去。而宣撫司受解圍之賞者數百人,實自去之也。諸路所築城砦皆不毛,夏所不爭之地,而關輔為之蕭條,果如察哥之言。十月,夏遣使來賀天寧節,投以誓詔,不取。貫不能屈,但迫館伴強之,使持還,及邊,遂棄之而去。賈炎得而上之,貫始大沮。
欽宗即位,遣使來賀正旦。先是,金人滅遼,粘罕遣撒拇使夏國,許割天德、雲內、金肅、河清四軍及武州等八館之地,約攻麟州,以牽河東之勢。靖康元年三月,夏人遂由金肅、河清渡河取天德、雲內、武州、河東八館之地。四月,陷震威城,兵馬監押朱昭死之。繼而金貴人兀室以數萬騎陽為出獵,掩至天德,逼逐夏人,悉奪有其地。夏人請和,金人執其使。
歲丁未,乾順改元正德,時建炎元年也。是歲九月,金帥兀術回雲中,遣保靜軍節度使楊天吉約侵宋,乾順許之。十月,通問使傅見金左監軍希尹於雲中,希尹以國書授,為夏國請熙寧以來侵地。蓋彼既奪其地,乃責償于宋以報之。
二年正月,以主客員外郎謝亮為陝西撫諭使兼宣諭使,從事郎何洋為太學博士,持詔書賜乾順。亮西入關,延經略使王庶遺亮書曰:「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專之可也。夏國為患小而緩,金人為患大而急。方其挫銳熙河,奔北延,秋稼未登,兵士困餓。閣下苟能仗節督諸路協同義舉,雖未足盡雪舊恥,亦可驅逐渡河,全秦奠枕,徐圖恢復矣。」亮不能用,遂由環慶入西夏。慶曆後,夏國主嘗以賓禮見使者,亮至,乾順乃倨然見之,留居幾月,始與約和罷兵。亮歸,而夏之兵已躡其後,襲取定邊軍。
明年,亮還行在。二月,金帥婁宿連陷長安、鳳翔,隴右大震。夏人諜知關陝無備,遂檄延安府言:「大金割延以隸本國,須當理索,敢違拒者,發兵誅討之。」帥臣王庶檄報曰:「金人初犯本朝,嘗以金肅、河清畀爾,今誰與守?國家以奸臣貪得,不恤鄰好,遂至於此。貪利之臣,何國無之,豈意夏國躬蹈覆轍!比聞金人欲自涇原徑搗興、靈,方切寒心,不圖尚欲乘人之急。幕府雖士卒單寡,然類皆節制之師,左支右吾,尚堪一戰。果能辦此,何用多言。」因遣諜間其用事臣李遇,夏人竟不出。是歲,開封尹宗澤奏疏請北伐,且言乞遣辯士西說夏國,東說高麗,俾出助兵。
三年,知樞密院事張浚使川、陝,謀北伐,欲通夏國為援,奏請國書,詔從之。七月,浚西行,複以主客員外郎謝亮假太常卿,權宣撫處置司參議官,再使夏國。
四年正月,浚遣亮往,迄不得其要領而還。十月,環慶路統制慕洧叛,降于夏國。
紹興元年二月,同州觀察副使劉惟輔棄德順軍輸款于夏,夏人拒不受。八月,詔以夏本敵國,毋複班曆日。十一月,川、陝宣撫副使吳始遣人通夏國書。
二年九月,呂頤浩言:「聞金、夏交惡,夏國屢遣人來吳、關師古軍中,宜令張浚通問,以扌覃其情。」是歲,餘睹謀結燕雲之人圖女直,粘罕覺,欲誅之,余睹父子遁入夏國,夏人以其兵少不納。四年十二月,吳奏夏國數通書,有不忘本朝意。五年,乾順改元大德。
七年正月,吳奏西蕃三十八族首領趙繼忠來歸,用可扼西夏右臂。十月,偽齊知同州李世輔謀執金帥撒裏曷歸宋,不克,遂奔夏。世輔父母親族在延安者,金人殺之無遺類。
九年,夏人陷府州。靈芝生於後堂高守忠家,乾順作《靈芝歌》,俾中書相王仁宗和之。乾順以世輔為靜難軍承宣使、延岐雍等路經略安撫使。世輔請兵,將報延安之役,夏主俾先討別種酋豪號「青面夜叉」者,世輔擒之以報。乾順乃為出兵,遣文臣王樞、武臣移訛等隨之。世輔軍至延安,撒裏曷走耀州,世輔購得害其父母者,殺之東城。聞金人降赦,歸宋河南地,乃說王樞等降宋。移訛不從,世輔抽刀斫之,不中;遂縛樞,命王韓護送行在。五月丙午,世輔以其眾三千人歸宋,授世輔護國承宣使、樞密行府前軍都統制,賜名顯忠。
六月四日,乾順殂,年五十七。在位五十四年,改元天儀治平四年,天祐民安八年,永安三年,貞觀十三年,雍寧五年,元德八年,正德八年,大德五年。諡曰聖文皇帝,廟號崇宗,墓號顯陵。子仁孝嗣。
仁孝,崇宗長子也。紹興九年六月,崇宗殂,即位,時年十六。十月,詔還王樞及夏國之俘百九十人。十一月,仁孝尊其母曹氏為國母。十二月,納後罔氏。
十年,夏改元大慶。三月,詔胡世將與夏人議入貢,夏人不報。
十一年六月,夏樞密使慕洧弟慕濬謀反,伏誅。仁孝上尊號曰制義去邪。十一年九月,夏國饑。
十三年三月,地震,逾月不止;地裂,泉湧出黑沙。歲大饑,乃立井裏以分振之。十三年,夏改元人慶。始建學校于國中,立小學於禁中,親為訓導。
十四年,彗星見坤宮,五十餘日而滅,占其分在夏國。
十五年八月,夏重大漢太學,親釋奠,弟子員賜予有差。
十六年,尊孔子為文宣帝。
十七年,改元天盛。策舉人,始立唱名法。
十八年,複建內學,選名儒主之。增修律成,賜名《鼎新》。
二十八年,始立通濟監鑄錢。
二十九年,歸宋官李宗閏上書言:「夏國副使屈移,嘗兩使南朝,以為衣冠禮樂非他國比。怨金人叛盟,奪其所與地。此其情可見。壬子歲,粘罕嘗聚兵雲中以窺蜀,夏人謂將圖己,舉國屯境上以待其至。今誠遣辯士往說之,夏國必不難出兵,庶足為吾聲援,以圖恢復。」書奏,不報。
三十年,夏封其相任得敬為楚王。
三十一年,立翰林學士院,以焦景顏、王僉等為學士,俾修實錄。金主亮犯四川,宣撫使吳檄西夏,俾合兵討之。
三十二年,夏國移置中書、樞密於內門外。大禁奢侈。始封制蕃字師野利仁榮為廣惠王。夏人聞金人南侵,以騎兵二千至蔡園川及馬家才、禿頭嶺,將分道入攻,宣撫使吳命鎮戎軍守將秦弼說諭之。金兵敗,夏人乃還。
乾道三年五月,夏國相任得敬遣間使至四川宣撫司,約共攻西蕃,虞允文報以蠟書。七月,得敬間使再至宣撫司,夏人獲其帛書,傳至金人。
四年,夏改元乾祐。得敬以謀篡伏誅。淳熙十二年二月,諜報故遼國大石牙林假道于夏以伐金,密詔利西都統制吳挺與制置使留正議之。
十三年四月,複詔挺結夏國。當時論議可否及夏人從違,史皆失書。
紹熙四年九月二十日,仁孝殂,年七十。在位五十五年,改元大慶四年,人慶五年,天盛二十一年,乾祐二十四年。諡曰聖德皇帝,廟號仁宗,陵號壽陵。子純佑嗣。
純佑,仁宗長子也,母曰章獻欽慈皇后羅氏。仁宗殂,即位,時年十七。明年改元天慶。
開禧二年正月二十日廢,遂殂,年三十。在位十四年,諡曰昭簡皇帝,廟號桓宗,陵號莊陵。鎮夷郡王安全立。
安全,崇宗之孫,越王仁友之子。開禧二年正月,廢其主純佑自立,明年改元應天。
嘉定四年八月五日,安全殂,年四十二。在位六年,改元應天四年,皇建二年。諡曰敬穆皇帝,廟號襄宗,陵號康陵。有子曰承禎。齊國忠武王彥宗之子大都督府主遵頊立。
遵頊,始以宗室策試進士及第,為大都督府主。嘉定四年七月三日立,時年四十九,改元光定。金衛紹王崇慶元年三月遣使冊為夏國王。
七年夏,左樞密使萬慶義勇遣二僧齎蠟書來西邊,欲與共圖金人,複侵地,制置使黃誼不報。
其後金人南遷,議徙都長安,遣元帥赤盞以重兵宿鞏州。夏主畏其侵迫,乃遣樞密使都招討甯子寧、忠翼赴蜀閫議夾攻秦、鞏;聶子述俾利西安撫丁育答書,飭將吏嚴兵以待。時嘉定十二年三月也。子述尋罷去,育持議不可輕動,師不可出。十二月,甯子寧遣使複申前說,且責我以失期,時安丙再開宣閫,許之,命利州副都統制程信任其責。
十三年八月,甯子甯以師期來告,丙遂決意出師,以奏劄聞諸朝,不待報可,命將大舉,卒無功。夏人甯子寧、嵬名公輔亦率其眾歸國。
十四年正月,丙回利州。
十六年,遵頊自號上皇,傳位於其子德旺。
寶慶二年春,遵頊殂,年六十四。改元光定十三年。諡曰英文皇帝,廟號神宗。
丙戌七月,德旺殂,年四十六。改元乾定四年。廟號獻宗。
清平郡王之子南平王見立,二年丁亥秋,為大元所取,國遂亡。
夏之境土,方二萬餘裏,其設官之制,多與宋同。朝賀之儀,雜用唐、宋,而樂之器與曲則唐也。
河之內外,州郡凡二十有二。河南之州九:曰靈、曰洪、曰宥、曰銀、曰夏、曰石、曰鹽、曰南威、曰會。河西之州九:曰興、曰定、曰懷、曰永、曰涼、曰甘、曰肅、曰瓜、曰沙。熙、秦河外之州四:曰西寧、曰樂、曰廓、曰積石。其地饒五穀,尤宜稻麥。甘、涼之間,則以諸河為溉,興、靈則有古渠曰唐來,曰漢源,皆支引黃河。故灌溉之利,歲無旱澇之虞。
其民一家號一帳,男年登十五為丁,率二丁取正軍一人。每負擔一人為一抄。負贍者,隨軍雜役也。四丁為兩抄,余號空丁。願隸正軍者,得射他丁為負贍,無則許射正軍之疲弱者為之。故壯者皆習戰鬥,而得正軍為多。凡正軍給長生馬、駝各一。團練使以上,帳一、弓一、箭五百、馬一、橐駝五,旗、鼓、槍、劍、棍、炒袋、披氈、渾脫、背索、鍬、斤斧、箭牌、鐵爪籬各一。刺史以下,無帳無旗鼓,人各橐駝一、箭三百、幕梁一。兵三人同一幕梁。幕梁,織毛為幕,而以木架。有炮手二百人號「潑喜」,陟立旋風炮於橐駝鞍,縱石如拳。得漢人勇者為前軍,號「撞令郎」。若脆怯無他伎者,遷河外耕作,或以守肅州。
有左右廂十二監軍司:曰左廂神勇、曰石州祥祐、曰宥州嘉甯、曰韋州靜塞、曰西壽保泰、曰卓囉和南、曰右廂朝順、曰甘州甘肅、曰瓜州西平、曰黑水鎮燕、曰白馬強鎮、曰黑山威福。諸軍兵總計五十余萬。別有擒生十萬。興、靈之兵,精練者又二萬五千。別副以兵七萬為資贍,號禦圍內六班,分三番以宿衛。每有事於西,則自東點集而西;於東,則自西點集而東;中路則東西皆集。用兵多立虛砦,設伏兵包敵,以鐵騎為前軍,乘善馬,重甲,刺斫不入,用鉤索絞聯,雖死馬上不墜。遇戰則先出鐵騎突陣,陣亂則衝擊之,步兵挾騎以進。戰則大將居後,或據高險。其人能寒暑饑渴。出戰率用只日,避晦日,齎糧不過一旬。弓,皮弦;矢,沙柳竿。惡雨雪。晝舉煙揚塵,夜篝火以為候。不恥奔遁,敗三日,輒複至其處,捉人馬射之,號曰「殺鬼招魂」,或縛草人埋於地,眾射而還。
篤信機鬼,尚詛祝,每出兵則先蔔。蔔有四:一、以艾灼羊脾骨以求兆,名「炙勃焦」;二、擗竹於地,若揲蓍以求數,謂之「擗算」;三、夜以羊焚香祝之,又焚穀火布靜處,晨屠羊,視其腸胃通則兵無阻,心有血則不利;四、以矢擊弓弦,審其聲,知敵至之期與兵交之勝負,及六畜之災祥、五穀之凶稔。俗皆土屋,惟有命者得以瓦覆之。
論曰:拓跋氏考諸前史可見也。自赤辭納款于貞觀,立功于天寶,思恭以宥州著節於咸通,夏雖未稱國,而王其土久矣。子孫曆王五代。宋興,太祖即西平王加彝興太尉,德明在祥符間已追帝其父于國中。逮元昊始顯稱帝,厥後因之,與金同亡。
概其曆世二百五十八年,雖嘗受封冊于宋,宋亦稱有歲幣之賜、誓詔之答,要皆出於一時之言,其心未嘗有臣順之實也。元昊結髮用兵,凡二十年,無能折其強者。乾順建國學,設弟子員三百,立養賢務;仁孝增至三千,尊孔子為帝,設科取士,又置宮學,自為訓導。觀其陳經立紀,《傳》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今史所載追尊諡號、廟號、陵名,兼采《夏國樞要》等書,其與舊史有所抵牾,則闕疑以俟知者焉。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高麗
高麗,本曰高句驪。禹別九州,屬冀州之地,周為箕子之國,漢之玄菟郡也。在遼東,蓋扶餘之別種,以平壤城為國邑。漢、魏以來,常通職貢,亦屢為邊寇。隋煬帝再舉兵,唐太宗親駕伐之,皆不克。高宗命李征之,遂拔其城,分其地為郡縣。唐末,中原多事,遂自立君長。後唐同光、天成中,其主高氏累奉職貢。長興中,權知國事王建承高氏之位,遣使朝貢,以建為玄菟州都督,充大義軍使,封高麗國王。晉天福中,複來朝貢。開運二年,建死,子武襲位。漢乾祐末,武死,子昭權知國事。周廣順元年,遣使朝貢,以昭為特進、檢校太保、使持節、玄菟州都督、大義軍使、高麗國王。顯德二年,又遣使來貢,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又加太師。
建隆三年十月,昭遣其廣評侍郎李興祐、副使李勵希、判官李彬等來朝貢。
四年春,降制曰:「古先哲後,奄宅中區,曷嘗不同文軌于萬方,覃聲教于四海?顧予涼德,猥被鴻名,爰致賓王,宜優錫命。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玄菟州都督、充大義軍使、高麗國王昭,日邊鐘粹,遼左推雄,習箕子之餘風,撫朱蒙之舊俗。而能占雲候海,奉贄充庭,言念傾輸,實深嘉尚。是用賜之懿號,疇以公田,載推柔遠之恩,式獎拱辰之志。於戲!來朝萬里,美愛戴之有孚。柔撫四封,庶混並之無外。永保東裔,聿承天休。可加食邑七千戶,仍賜推誠順化保義功臣。」其年九月,遣使時贊等來貢,涉海,值大風,船破,溺死者七十餘人,贊僅免,詔加勞恤。
開寶五年,遣使以方物來獻,制加食邑,賜推誠順化守節保義功臣。進奉使內議侍郎徐熙加檢校兵部尚書,副使內奉卿崔鄴加檢校司農卿並兼御史大夫,判官廣評侍郎康禮試少府少監,錄事廣評員外郎劉隱加檢校尚書、金部郎中,皆厚禮遣之。
昭卒,其子權領國事。
九年,遣使趙遵禮奉土貢,以父沒當承襲,來聽朝旨。授檢校太保、玄菟州都督、大義軍使,封高麗國王。
太宗即位,加檢校太傅,改大義軍為大順軍。遣左司禦副率於延超、司農寺丞徐昭文使其國。遣國人金行成入就學於國子監。
太平興國二年,遣其子元輔以良馬、方物、兵器來貢。其年,行成擢進士第。
三年,又遣使貢方物、兵器,加檢校太師,以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張洎、著作郎直史館句中正為使。
四年,複遣供奉官、閣門祗候王亻巽使其國。五年六月,再遣使貢方物。六年,又遣使來貢。
七年,卒,其弟治知國事,遣使金全奉金銀線錦袍褥、金銀飾刀劍弓矢、名馬、香藥來貢,且求襲位。授治檢校太保、玄菟州都督,充大順軍使,封高麗國王,以監察禦史李巨源、《禮記》博士孔維奉使。
雍熙元年,遣使韓遂齡以方物來貢。二年,加治檢校太傅,遣翰林侍書王著、侍讀呂文仲充使。
三年,出師北伐,以其國接契丹境,常為所侵,遣監察禦史韓國華齎詔諭之曰:「朕誕膺丕構,奄宅萬方,華夏蠻貊,罔不率俾。蠢茲北裔,侵敗王略,幽薊之地,中朝土疆,晉、漢多虞,夤緣盜據。今國家照臨所及,書軌大同,豈使齊民陷諸獷俗?今已董齊師旅,殄滅妖氛。惟王久慕華風,素懷明略,效忠純之節,撫禮義之邦。而接彼邊疆,罹於蠆毒,舒泄積憤,其在茲乎!可申戒師徒,迭相犄角,協比鄰國,同力蕩平。奮其一鼓之雄,戡比垂亡之寇,良時不再,王其圖之!應俘獲生口、牛羊、財物、器械,並給賜本國將士,用申賞勸。」
先是,契丹伐女真國,路由高麗之界。女真意高麗誘導構禍,因貢馬來訴於朝,且言高麗與契丹結好,倚為勢援,剽略其民,不復放還。洎高麗使韓遂齡入貢,太宗因出女真所上告急木契以示遂齡,仍令歸白本國,還其所俘之民。治聞之憂懼,及國華至,令人言于國華曰:
前歲冬末,女真馳木契來告,稱契丹興兵入其封境,恐當道未知,宜豫為之備。當道與女真雖為鄰國,而路途遐遠,彼之情偽,素知之矣,貪而多詐,未之信也。其後又遣人告曰,契丹兵騎已濟梅河。當道猶疑不實,未暇營救。俄而契丹雲集,大擊女真,殺獲甚眾,餘族敗散逃遁,而契丹壓背追捕,及於當道西北德昌、德成、威化、光化之境,俘擒而去。時有契丹一騎至德米河北,大呼關城戍卒而告曰:「我契丹之騎也,女真寇我邊鄙,率以為常,今則復仇已畢,整兵回矣。」當道雖聞師退,猶憂不測,乃以女真避兵來奔二千餘眾,資給而歸之。
女真又勸當道控梅河津要,築治城壘,以為防遏之備,亦以為然。方令行視興功,不意女真潛師奄至,殺略吏民,驅掠丁壯,沒為奴隸,轉徙他方。以其歲貢中朝,不敢發兵報怨,豈期反相誣構,以惑聖聽。當道世稟正朔,踐修職貢,敢有二心,交通外國?況契丹介居遼海之外,複有大梅、小梅二河之阻,女真、渤海本無定居,從何徑路,以通往復?橫罹讒謗,憤氣填膺,日月至明,諒垂昭鑒。
間者,女真逃難之眾,罔不存恤,亦有授以官秩,尚在當國,其職位高者有勿屈尼於、舟阝元、尹能達、舟阝老正、衛迦耶夫等十數人。欲望召赴京闕,與當道入貢之使庭辯其事,則丹石之誠,庶幾昭雪。
國華諾之,乃命發兵西會。治遷延未即奉詔,國華屢督之,得報發兵而還,具錄女真之事以奏焉。十月,遣使朝貢,又遣本國學生崔罕、王彬詣國子監肄業。
端拱元年,加治檢校太尉,以考功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呂端、起居舍人呂祐之為使。
二年,遣使來貢,詔其使選官侍郎韓藺卿、副使兵官郎中魏德柔並授金紫光祿大夫,判官少府丞李光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先是,治遣僧如可齎表來覲,請《大藏經》,至是賜之,仍賜如可紫衣,令同歸本國。
淳化元年三月,詔加治食邑千戶,遣戶部郎中柴成務、兵部員外郎直史館趙化成往使。其國俗信陰陽鬼神之事,頗多拘忌,每朝廷使至,必擇良月吉辰,方具禮受詔。成務在館逾月,乃遺書於治曰:「王奕葉藩輔,尊獎王室,凡行大慶,首被徽章。今國家特馳信使,以申殊寵,非止曆川塗之綿邈,亦複蹈溟海之艱危,皇朝眷遇,斯亦隆矣。而乃牽於禁忌,泥于蔔數,眩惑日者之浮說,稽緩天子之命書。惟典冊之垂文,非卜祝之能曉,是以《書》稱上日,不推六甲之元辰;《禮》載仲冬,但取一陽之嘉會。粲然古訓,足以明稽,所宜改圖,速拜君賜。儻鳳無滯,克彰拱極之誠;則龍節有輝,免貽辱命之責。謹以誠告,王其聽之。」治覽書慚懼,遣人致謝焉。會霖雨不止,仍以俟霽為請。成務複遺書以責之,治翌日乃出拜命。
二年,遣使韓彥恭來貢。彥恭表述治意,求印佛經,詔以《藏經》並禦制《秘藏詮》、《逍遙詠》、《蓮華心輪》賜之。
四年正月,治遣使白思柔貢方物並謝賜經及禦制。二月,遣秘書丞直史館陳靖、秘書丞劉式為使,加治檢校太師,仍降詔存問軍吏耆老。靖等自東牟趣八角海口,得思柔所乘海船及高麗水工,即登舟自芝岡島順風泛大海,再宿抵甕津口登陸,行百六十裏抵高麗之境曰海州,又百里至閻州,又四十裏至白州,又四十裏至其國。治迎使於郊,盡藩臣禮,延留靖等七十餘日而還,遺以襲衣、金帶、金銀器數百兩、布三萬餘端,附表稱謝。
先是,三年,上親試諸道貢舉人,詔賜高麗賓貢進士王彬、崔罕等及第,既授以官,遣還本國。至是,靖等使回,治上表謝曰:「學生王彬、崔罕等入朝習業,蒙恩並賜及第,授將仕郎、守秘書省校書郎,仍放歸本國。竊以當道薦修貢奉,多曆歲年,蓋以上國天高,遐荒海隔,不獲躬趨金闕,面叩玉階,唯深拱極之誠,莫展來庭之禮。彬、罕等幼從匏系,嗟混跡於夷;不憚蓬飄,早賓王於天邑。袍短褐,玉粒桂薪,堪憂食貧,若為卒歲。皇帝陛下天慈照毓,海量優容,豐其館穀之資,勖以藝文之業。去歲高懸軒鑒,大選魯儒,彬、罕接武澤宮,敢萌心於中鵠;濫巾英域,空有志於羨魚。陛下以其萬里辭家,十年觀國,俾登名于桂籍,仍命秩於芸台;憫其懷土之心,慰以倚門之望,別垂宸旨,令歸故鄉。玄造曲成,鴻恩莫報,臣不勝感天戴聖之至。」
又有張仁銓者,進奉使白思柔之孔目吏也,上書獻便宜。思柔意其持國陰事以告,仁銓懼不敢歸。上命靖等領以還國,仍詔治釋仁銓罪。治又上表謝曰:「官告國信使陳靖、劉式至,奉傳聖旨,以當道進奉使從行孔目官張仁銓至闕,輒進便宜,翻懷憂懼,今附使臣帶歸本國者。仁銓宅細民,海門賤吏,獲趨上國,敢貢愚誠,罔思狂瞽之尤,輒奏權宜之事,妄塵旒冕,上黷朝廷。今者,仰奉綸言,釋其罪罟。小人趨利,豈虞僭越之求,聖主寬恩,遠降哀矜之命。其張仁銓者已依詔旨放罪,令掌事如故。」又上言願賜板本《九經》書,用敦儒教,許之。
先是,式等複命,治遣使元證衍送之,證衍至安香浦口,值風損船,溺所齎物。詔登州給證衍文據遣還,仍賜治衣段二百匹、銀器二百兩、羊五十口。
五年六月,遣使元郁來乞師,訴以契丹寇境。朝廷以北鄙甫寧,不可輕動干戈,為國生事,但賜詔慰撫,厚禮其使遣還。自是受制於契丹,朝貢中絕。
治卒,弟誦立。嘗遣兵校徐遠來候朝廷德音,遠久不至。
咸平三年,其臣吏部侍郎趙之遴命牙將朱仁紹至登州偵之,州將以聞,上特召見仁紹。因自陳國人思慕皇化,為契丹羈制之狀,乃賜誦函詔一道,令仁紹齎還。
六年,誦遣使戶部郎中李宣古來朝謝恩,且言:「晉割燕薊以屬契丹,遂有路趣玄菟,屢來攻伐,求取不已,乞王師屯境上為之牽制。」詔書優答之。
誦卒,弟詢權知國事。先是,契丹既襲高麗,遂築六城曰興州、曰鐵州、曰通州、曰龍州、曰龜州、曰郭州於境上。契丹以為貳己,遣使來求六城,詢不許。遂舉兵,奄至城下,焚蕩宮室,剽劫居人,詢徙居升羅州以避之。兵退,乃遣使請和。契丹堅以六城為辭,自是調兵守六城。
大中祥符三年,大舉來伐,詢與女真設奇邀擊,殺契丹殆盡。詢又於鴨綠江東築城,與來遠城相望,跨江為橋,潛兵以固新城。
七年,方遣告奏使禦事工部侍郎尹證古以金線織成龍鳳鞍並繡龍鳳鞍襆各二幅、細馬二匹、散馬二十匹來貢。證古還,賜詢詔書七通並衣帶、銀彩、鞍勒馬等。
八年,詔登州置館於海次以待使者。其年,又遣禦事民官侍郎郭元來貢。元自言:「本國城無垣牆,府曰開城,管六縣,民不下三五千。有州軍百餘,置十路轉運司統之。每州管縣五六,小者亦三四,每縣戶三四百。國境南北千五百里,東西二千里。軍民雜處,隸軍者不黥面。方午為市,不用錢,第以布米貿易。地宜粳稻,風俗頗類中國。無羊、兔、橐駝、水牛、驢。氣候少寒,暑差多。有僧,無道士。民家器皿,悉銅為之。樂有二品:曰唐樂,曰鄉樂。三歲一試舉人,有進士、諸科、算學,每試百餘人,登第者不過一二十。每正月一日、五月五日祭祖禰廟。又正月七日,家為王母像戴之。二月望,僧俗燃燈如中國上元節。上巳日,以青艾染餅為盤羞之冠。端午有秋千之戲。士女服尚素。地產龍須席、藤席、白︴紙、鼠狼尾筆。」元辭貌恭恪,每受宴賜,必自為謝表,粗有文采,朝廷待之亦厚。九年,辭還,賜詢詔書七函,襲衣、金帶、器幣、鞍馬及經史、曆日、《聖惠方》等。元又請錄《國朝登科記》及所賜禦詩以歸,從之。
天禧元年,遣禦事刑官侍郎徐訥奉表獻方物於崇政殿,又賀封建壽春郡王。
三年九月,登州言高麗進奉使禮賓卿崔元信至秦王水口,遭風覆舟,漂失貢物,詔遣內臣撫之。十一月,元信等入見,貢錦衣褥、烏漆甲、金飾長刀匕首、錦鞍馬、布、藥物等,又進中布二千端,求佛經一藏。詔賜經還布,以元信覆溺匱乏,別賜衣服、繒彩焉。明州、登州屢言高麗海船有風漂至境上者,詔令存問,給度海糧遣還,仍為著例。
五年,詢遣告奏使禦事禮部侍郎韓祚等一百七十九人來謝恩,且言與契丹修好,又表乞陰陽地理書、《聖惠方》,並賜之。
金行成者,累官至殿中丞,治表乞放還。行成自以筮仕朝廷,不願歸本國。又以父母垂老,在海外旦暮思念,恨祿不及,令工圖其像置正寢,與妻史氏居旁室,晨夕定省上食,未嘗少懈。淳化初,通判安州。被病,知州李範與僚佐數人省之,行成病已篤,泣且言曰:「行成外國人,為朝官,佐郡政,病且死,未有以報主恩,雖瞑目固有遺恨。二子宗敏、宗訥皆幼,家素貧,無他親可依,旦暮委溝壑矣。」未幾,行成死,其妻養二子,誓不嫁,織履以給。範表其事,詔以宗敏補太廟齋郎,令安州月給其家錢三緡、米五斛,長吏歲時存問。
又高麗信州永甯人康戩,字休祐,父允,三世為兵部侍郎。戩少好學,時紇升與契丹交兵,戩從允戰木葉山下,連中二矢,神色不變。後陷契丹,遁居墨斗嶺,又至黃龍府,間道得歸高麗,時允猶在。開寶中,允遣戩隨賓貢肄業國學。太平興國五年,登進士第,解褐大理評事,知湘鄉縣,再遷著作佐朗,知江陰軍、江州。曆官以清白乾力聞,改太常博士。蘇易簡在翰林,稱其吏才,命為廣南西路轉運副使,賜緋魚,就遷正使,再轉度支員外郎、戶部判官。出知峽、越二州,連被詔褒其能政。又為京西轉運使,加工部郎中,賜金紫。戩所至好行事,上章多建白,以竭誠自任。景德三年,卒,真宗特以其子希齡為太常寺奉禮郎,給奉終喪。
乾興元年二月,祚等辭歸國,賜詢如故事。會真宗晏駕,又齎遺物以賜詢。
天聖八年,詢複遣禦事民官侍郎元穎等二百九十三人奉表入見於長春殿,貢金器、銀刀劍、鞍勒馬、香油、人參、細布、銅器、硫黃、青鼠皮等物。明年二月辭歸,賜予有差,遣使護送至登州。其後絕不通中國者四十三年。
詢孫徽嗣立,是為文王。
熙寧二年,其國禮賓省移牒福建轉運使羅拯雲:「本朝商人黃真、洪萬來稱,運使奉密旨,令招接通好。奉國王旨意,形於部述。當國僻居穀,邈戀天朝,頃從祖禰以來,素願梯航相繼。蕞爾平壤,邇於大遼,附之則為睦鄰,疏之則為敵。慮邊騷之弗息,蓄陸以靡遑。久困羈縻,難圖攜貳,故違述職,致有積年。屢蔔雲祥,雖美聖辰於中國;空知日遠,如迷舊路于長安。運屬垂鴻,禮稽展慶。大朝化覃無外,度豁包荒,山不謝乎纖埃,海不辭於支派。謹當遵尋通道,遄赴稿街,但茲千里之傳聞,恐匪重霄之紆眷。今以公狀附真、萬西遷,俟得報音,即備禮朝貢。」徽又自言嘗夢至中華,作詩紀其事。三年,拯以聞,朝廷議者亦謂可結之以謀契丹,神宗許焉,命拯諭以供擬腆厚之意。徽遂遣民官侍郎金悌等百十人來,詔待之如夏國使。
往時高麗人往反皆自登州,七年,遣其臣金良鑒來言,欲遠契丹,乞改塗由明州詣闕,從之。郡縣供頓無舊准,頗擾民,詔立式頒下,費悉官給。又以其不邇華言,恐規利者私與交關,令所至禁止。徽問遺二府甚厚,詔以付市易務售縑帛答之。又表求醫藥、畫塑之工以教國人,詔羅拯募願行者。
九年,複遣崔思訓來,命中貴人仿都亭西驛例治館,待之寢厚,其使來者亦益多。嘗獻伶官十餘輩,曰:「夷樂無足觀,止欲潤色國史爾。」帝以其國尚文,每賜書詔,必選詞臣著撰而擇其善者。
元豐元年,始遣安燾假左諫議大夫、陳睦假起居舍人往聘。造兩艦於明州,一曰淩虛致遠安濟,次曰靈飛順濟,皆名為神舟。自定海絕洋而東,既至,國人歡呼出迎。徽具袍笏玉帶拜受詔,與燾、睦尤禮,館之別宮,標曰順天館,言尊順中國如天雲。徽已病,僅能拜命,且乞醫藥。
二年,遣王舜封挾醫往診治。徽又使柳洪來謝,海中遇風,失所貢物。洪上章自劾,敕書安慰。尋獻日本所造車,曰:「諸侯不貢車服,故不敢與土貢同進。」前此貢物至。輒下有司估直,償以萬縑,至是命勿複估,以萬縑為定數。
六年,徽卒,在位三十八年,治尚仁恕,為東夷良主。然猶循其俗,王女不下嫁臣庶,必歸之兄弟,宗族貴臣亦然。次子運諫,以為既通上國,宜以禮革故習。徽怒,斥之於外。訃聞,天子閔焉,詔明州修浮屠供一月,遣楊景略、王舜封祭奠,錢勰、宋球吊慰。景略辟李之儀書狀,帝以之儀文稱不著,宜得問學博洽、器宇整秀者召赴中書,試以文乃遣。又以遠服不責其備,諭使者以相見之所殿名、鴟吻,皆聽勿避。
徽子順王勳嗣,百日卒。弟宣王運嗣。運仁賢好文,內行飭備,每賈客市書至,則潔服焚香對之。
八年,遣其弟僧統來朝,求問佛法並獻經像。
哲宗立,遣使金上琦奉慰,林暨致賀,請市刑法之書、《太平御覽》、《開寶通禮》、《文苑英華》。詔惟賜《文苑英華》一書,以名馬、錦綺、金帛報其禮。
運立四年卒,子懷王堯嗣。未閱歲,以病不能為國,國人請其叔父雞林公熙攝政。未幾堯卒,熙乃立,凡數歲使不至。
元祐四年,其王子義天使僧壽介至杭州祭亡僧,言國母使持二金塔為兩宮壽,知州蘇軾奏卻之,語在《軾傳》。熙後避遼主諱,改名。性貪吝,好奪商賈利,富室犯法,輒久縻責贖,雖微罪亦輸銀數斤。
五年,複通使,賜銀器五千兩。七年,遣黃宗愨來獻《黃帝針經》,請市書甚眾。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入貢,無絲發利而有五害,今請諸書與收買金箔,皆宜勿許。」詔許買金箔,然卒市《冊府元龜》以歸。
元符中,遣士賓貢。
徽宗立,遣任懿、王嘏來吊賀。
崇寧二年,詔戶部侍郎劉逵、給事中吳拭往使。
卒,子俁嗣。貢使接踵,且令士子金瑞等五人入太學,朝廷為置博士。
政和中,升其使為國信,禮在夏國上,與遼人皆隸樞密院;改引伴、押伴官為接送館伴。賜以《大晟燕樂》、籩豆、簋、尊等器,至宴使者于睿謨殿中。
宣和四年,俁卒。初,高麗俗兄終弟及,至是諸弟爭立,其相李資深立俁子楷。來告哀,詔給事中路允迪、中書舍人傅墨卿奠慰。俁之在位也,求醫於朝,詔使二醫往,留二年而歸,楷語之曰:「聞朝廷將用兵伐遼。遼兄弟之國,存之足為邊捍。女真狼虎耳,不可交也。業已然,願二醫歸報天子,宜早為備。」歸奏其言,已無及矣。
欽宗立,賀使至明州,禦史胡舜陟言:「高麗靡敝國家五十年,政和以來,人使歲至,淮、浙之間苦之。彼昔臣事契丹,今必事金國,安知不窺我虛實以報,宜止勿使來。」乃詔留館於明而納其贄幣。明年始歸國。
自王微以降,雖通使不絕,然受契丹封冊,奉其正朔,上朝廷及他文書,蓋有稱甲子者。歲貢契丹至於六,而誅求不已。常雲:「高麗乃我奴耳,南朝何以厚待之?」使至其國,尤倨暴,館伴及公卿小失意,輒行ㄏ棰,聞我使至,必假他事來覘,分取賜物。嘗詰其西向修貢事,高麗表謝,其略曰:「中國,三甲子方得一朝;大邦,一周天每修六貢。」契丹悟,乃得免。
高宗即位,慮金人通於高麗,命迪功郎胡蠡假宗正少卿為高麗國使以間之。蠡之回,史失書。
二年,浙東路馬步軍都總管楊應誠上言:「由高麗至女真路甚徑,請身使三韓,結雞林以圖迎二聖。」乃以應誠假刑部尚書充高麗國信使。浙東帥臣翟汝文奏言:「應誠欺罔,為身謀耳。若高麗辭以金人亦請問津以窺吳、越,其將何辭以對?萬一辱命,取笑遠夷,願毋遣。」應誠聞之,遂與副使韓衍、書狀官孟健由杭州浮海以行。六月,抵高麗,諭其王楷以所欲為,楷曰:「大朝自有山東路,盍不由登州往?」應誠曰:「以貴國路徑耳。」楷有難色,已而命其門下侍郎傳佾至館中,果對如翟汝文言。應誠曰:「女真不善水戰。」佾曰:「彼常於海道往來,況女真舊臣本國,今反臣事之,其強弱可見矣。」居數日,複遣其中書侍郎崔洪宰、知樞密院金富軾持前議不變,謂二聖今在燕雲,大朝雖盡納土,未必可得,何不練兵與戰?終不奉詔。應誠留兩月餘,不得已見楷于壽昌門,受其拜表而還。十月,至闕,入對言狀,上以楷負國恩,怒甚。尚書右丞朱勝非曰:「彼鄰金人,與中國隔海,利害甚明。曩時待之過厚,今安能責其報也。」右僕射黃潛善曰:「以巨艦載精兵數萬,徑搗其國,彼寧不懼。」勝非曰:「越海興師,燕山之事可為近鑒。」上怒解。十一月,楷遣其臣尹彥頤奉表謝罪,詔以二聖未歸,燕設不宜用樂,乃設幕殿門外,命客省官吳得興伴賜酒食,命中書舍人張押伴,如禮遣還。
紹興元年十月,高麗將入貢,禮部侍郎柳約言:「四明殘破之余,荒蕪單弱,恐起戎心,宜屯重兵以俟其至。」十一月,詔柳約奉使高麗,不果行。
二年閏四月,楷遣其禮部員外郎崔惟清、閣門祗候沈起入貢金百兩、銀千兩、綾羅二百匹、人參五百斤,惟清所獻亦三之一。上禦後殿引見,賜惟清、起金帶二,答以溫詔遣還。是月,定海縣言,民亡入高麗者約八十人,願奉表還國。詔候到日,高麗綱首卓榮等量與推恩。十二月,聞高麗遣知樞密院事洪彝敘等六十五人來貢,議以臨安府學館其使。言者謂雖在兵間,不可無學,恐為所窺。詔以法惠寺為同文館以待之。既而卒不至。
六年,高麗持牒官金稚圭至明州,賜銀帛遣之,懼其為金間也。
三十二年三月,高麗綱首徐德榮詣明州言,本國欲遣賀使。守臣韓仲通以聞,殿中侍御史吳芾奏曰:「高麗與金人接壤,昔稚圭之來,朝廷懼其為間,亟遣還。今兩國交兵,德榮之請,得無可疑?使其果來,猶恐不測,萬一不至,貽笑遠方。」詔止之。
隆興二年四月,明州言高麗入貢。史不書引見日,恐同彝敘之詐。其後使命遂絕。
慶元間,詔禁商人持銅錢入高麗,蓋絕之也。
初,高麗入使,明、越困於供給,朝廷館遇燕齎錫予之費以钜萬計,饋其主者不在焉。我使之行,每乘二神舟,費亦不貲。三節官吏縻爵捐廩,皆仰縣官。昔蘇軾言於先朝,謂高麗入貢有五害,以此也。惟是國于吳會,事異東都。昔高麗入使,率由登、萊,山河之限甚遠,今直趨四明,四明距行都限一浙水耳。由海道奉使高麗,彌漫汪洋,洲嶼險阻,遇黑風,舟觸礁輒敗,出急水門至群山島,始謂平達,非數十日不至也。舟南北行,遇順風則歷險如夷,至不數日。其國東西二千里,南北五百里,西北接契丹,恃鴨綠江以為固,江廣三百步。其東所臨,海水清澈,下視十丈,東南望明州,水皆碧。
王居開州蜀莫郡,曰開成府。依大山置宮室,立城壁,名其山曰神嵩。民居皆茅茨,大止兩椽,覆以瓦者才十二。以新羅為東州樂浪府,號東京。百濟為金州金馬郡,號南京。平壤為鎮州,號西京。西京最盛。總之,凡三京、四府、八牧、郡百有十八、縣鎮三百九十、洲島三千七百。郡邑之小者,或只百家。男女二百十萬口,兵、民、僧各居其一。地寒多山,土宜松柏,有粳、黍、麻、麥而無秫,以粳為酒。少絲蠶,匹縑直銀十兩,多衣麻。王出,乘車駕牛,曆山險乃騎。紫衣行前,捧《護國仁王經》以導。出令曰教,曰宣。臣民呼之曰聖上,私謂曰嚴公,後妃曰宮主。百官名稱、階、勳、功臣、檢校,頗與中朝相類。過禦史台則下馬,違者有劾。士人以族望相高,柳、崔、金、李四姓為貴種。無宦者,以世族子為內侍六衛。歲十二月朔,王坐紫門小殿注官,外官則付國相。有國子監、四門學,學者六千人。貢士三等,王城曰土貢,郡邑曰鄉貢,他國人曰賓貢。間歲試於所屬,再試於學,所取不過三四十人,然後王親試以詩、賦、論三題,謂之簾前重試。亦有制科宏詞之目,然特文具而已。士尚聲律,少通經。
王城有華人數百,多閩人因賈舶至者,密試其所能,誘以祿仕,或強留之終身,朝廷使至,有陳牒來訴者,則取以歸。
百官以米為奉,皆給田,納祿半給,死乃拘之。國無私田,民計口授業。十六以上則充軍,六軍三衛常留官府,三歲以選戍西北,半歲而更。有警則執兵,任事則服勞,事已複歸農畝。王亦有分地以供私用,王母、妃主、世子皆受湯沐田。
上下以賈販利入為事。日中為虛,用米布貿易。地產銅,不知鑄錢,中國所予錢,藏之府庫,時出傳玩而已。崇寧後,始學鼓鑄,有「海東通寶」、「重寶」、「三韓通寶」三種錢,然其俗不便也。兵器疏簡,無強弩大刀。
崇尚釋教,雖王子弟亦常一人為僧。信鬼,拘陰陽,病不相視,斂不撫棺。貧者死,則露置中野。歲以建子月祭天。國東有穴,號礻遂神,常以十月望日迎祭,謂之八關齋,禮儀甚盛,王與妃嬪登樓,大張樂宴飲。賈人曳羅為幕,至百匹相聯以示富。三歲大祭祠,遍其封內,因是斂民財,而王與諸臣分取之。祖廟在國門之外,大祭則具車服冕圭親祠。王城有佛寺七十區而無道觀,大觀中,朝廷遣道士往,乃立福源院,置羽流十餘輩。俗不知醫,自王俁來請醫,後始有通其術者。
人首無枕骨,背扁側。男子巾幘如唐裝,婦人鬢髻垂右肩,餘發被下,約以絳羅,貫之簪。旋裙重疊,以多為勝。男女自為夫婦者不禁,夏月同川而浴。婦人、僧、尼皆男子拜。樂聲甚下,無金石之音。既賜樂,乃分為左、右二部:左曰唐樂,中國之音也;右曰鄉樂,其故習也。堂上設席,升必脫屨,見尊者則膝行,必跪,應必唯。其拜無不答,子拜,父猶半答其禮。性仁柔惡殺,不屠宰,欲食羊豕則包以蒿而燔之。
刑無慘酷之科,唯惡逆及罵父母者斬,餘皆杖肋。外郡刑殺悉送王城,歲以八月減囚死罪,貸流諸島,累赦,視輕重原之。
自明州定海遇便風,三日入洋,又五日抵墨山,入其境。自墨山過島嶼,詰曲礁石間,舟行甚駛,七日至禮成江。江居兩山間,束以石峽,湍激而下,所謂急水門,最為險惡。又三日抵岸,有館曰碧瀾亭,使人由此登陸,崎嶇山谷四十餘裏,乃其國都雲。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交阯大理
交阯,本漢初南越之地。漢武平南越,分其地為儋耳、珠崖、南海、蒼梧、郁林、合浦、交、九真、日南,凡九郡,置交刺史以領之。後漢置交州,晉、宋、齊、梁、陳因之,又為交郡。隋平陳,廢郡置州;煬帝初,廢州置郡。唐武德中,改交州總管府;至德中,改安南都護府。梁貞明中,土豪曲承美專有其地,送款於末帝,因授承美節鉞。時劉陟擅命嶺表,遣將李知順伐承美,執之,乃並有其地。後有楊廷藝、紹洪皆受廣南署,繼為交節度使。紹洪卒,州將吳昌岌遂居其位。昌岌死,其弟昌文襲。
乾德初,昌文死,其參謀吳處平、峰州刺史矯知護、武甯州刺史楊暉、牙將杜景碩等爭立,管內一十二州大亂。部民嘯聚,起為寇盜,攻交州。先是,楊廷藝以牙將丁公著攝歡州刺史兼禦蕃都督,部領即其子也。公著死,部領繼之。至是,部領與其子璉率兵擊敗處平等,賊黨潰散,境內安堵,交民德之,乃推部領為交州帥,號曰大勝王,署其子璉為節度使。凡三年,遜璉位。璉立七年,聞嶺表平,遂遣使貢方物,上表內附。制以權交州節度使丁璉以檢校太師充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又詔以進奉使鄭、王紹祚並為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開寶八年,遣使貢犀、象、香藥。朝廷議崇寵部領,降制曰:「率土來王,方推以恩信;舉宗奉國,宜洽于封崇。眷拱極之外臣,舉顯親之茂典。爾部領世為右族,克保遐方;夙慕華風,不忘內附。屬九州混一,五嶺廓清,靡限溟濤,樂輸琛贐。嘉乃令子,稱吾列藩。特被鴻私,以旌義訓。介爾眉壽,服茲寵章。可授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封交郡王。」
太宗即位,璉又遣使以方物來賀。部領及璉既死,璉弟尚幼,嗣立,稱節度行軍司馬權領軍府事。大將黎桓擅權樹黨,漸不可制,劫遷於別第,舉族禁錮之,代總其眾。太宗聞之,怒,乃議舉兵。太平興國五年秋,詔以蘭州團練使孫全興、八作使張、左監門衛將軍崔亮為陸路兵馬部署,自邕州路入;甯州刺史劉澄、軍器庫副使賈、供奉官閣門祗候王亻巽為水路兵馬部署,自廣州路入。是冬,黎桓遣牙校江巨湟齎方物來貢,仍為丁上表曰:「臣族本蠻酋,辟處海裔,修職貢於宰旅,假節制于方隅。臣之父兄,代承閫寄,謹保封略,罔敢怠遑。爰暨淪亡,將墜堂構,將吏耆耋,乃屬於臣,俾權軍旅之事,用安夷落之眾。土俗獷悍,懇請愈堅,拒而弗從,慮其生變。臣已攝節度行軍司馬權領軍府事,願賜真秩,令備列藩,幹冒宸,伏增震越。」上察其欲緩王師,寢而不報。王師進討,破賊萬餘眾,斬首二千餘級。六年春,又破賊于白藤江口,斬首千餘級,獲戰艦二百艘,甲胄萬計。轉運使侯仁寶率前軍先進,全興等頓兵花步七十日以候澄,仁寶累促之,不進。及澄至,並軍由水路至多羅村,不遇賊,複擅回花步。桓詐降以誘仁寶,遂為所害。轉運使許仲宣馳奏其事,遂班師。上遣使就劾澄、、亻巽,澄尋病死,戮等邕州市。全興至闕,亦下吏誅,餘抵罪有差。仁寶贈工部侍郎
七年春,桓懼朝廷終行討滅,複以丁為名,遣使貢方物,上表謝罪。八年,桓自稱權交州三使留後,遣使貢方物,並以表來上,帝賜桓詔曰:「丁氏傳襲三世,保據一方,卿既受其倚毗,為之心膂,克徇邦人之請,無負丁氏之心。朕且欲令為統帥之名,卿居副貳之任,裁制置,悉系於卿。俟丁既冠,有所成立,卿之輔翼,令德彌光,崇獎忠勳,朕亦何吝!若丁將材無取,童心如故,然其奕世紹襲,載綿星紀,一旦舍去節鉞,降同士伍,理既非便,居亦靡安。詔到,卿宜遣丁母子及其親屬盡室來歸。俟其入朝,便當揆日降制,授卿節旄。凡茲兩途,卿宜審處其一。丁到京,必加優禮。今遣供奉官張宗權齎詔諭旨,當悉朕懷。」亦賜詔書如旨。時黎桓已專據其土,不聽命。是歲五月上言,占城國水陸象馬數萬來寇,率所部兵擊走之,俘斬千計。
雍熙二年,遣牙校張紹馮、阮伯簪等貢方物,繼上表求正領節鎮。三年秋,又遣使貢方物。儋州言,占城國人蒲羅遏率其族百餘眾內附,言為交州所逼故也。是歲十月,制曰:「王者懋建皇極,寵綏列藩。設邸京師,所以盛會同之禮;胙土方面,所以表節制之雄。矧茲ㄢ鳶之隅,克修設羽之貢,式當易帥,爰利建侯,不忘請命之恭,用舉壽勞之典。權知交州三使留後黎桓,兼資義勇,特稟忠純,能得邦人之心,彌謹藩臣之禮。往者,丁方在童幼,昧於撫綏。桓乃肺腑之親,專掌軍旅之事,號令自出,威愛並行。盡解三使之權,以徇眾人之欲。遠輸誠款,求領節旄。土燮強明,化越俗而鹹;尉佗恭順,稟漢詔以無違。宜正元戎之稱,以列通侯之貴,控撫夷落,對揚天休。可檢校太保、使持節、都督交州諸軍事、安南都護,充靜海軍節度、交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封京兆郡侯,食邑三千戶,仍賜號推誠順化功臣。」遣左補闕李若拙、國子博士李覺為使以賜之。
端拱元年,加桓檢校太尉,進邑千戶,實封五百戶。遣戶部郎中魏庠、虞部員外郎直史館李度往使焉。淳化元年夏,加桓特進,邑千戶,實封四百戶。遣左正言直史館宋鎬、右正言直史館王世則又使焉。明年六月,歸闕,上令條列山川形勢及黎桓事蹟以聞。鎬等具奏曰:
去歲秋末抵交州境,桓遣牙內都指揮使丁承正等以船九艘、卒三百人至太平軍來迎,由海口入大海,冒涉風濤,頗曆危險。經半月至白藤,徑入海氵義,乘潮而行。凡宿泊之所皆有茅舍三間,營葺尚新,目為館驛。至長州漸近本國,桓張惶虛誕,務為誇詫,盡出舟師戰棹,謂之耀軍。
自是宵征抵海岸,至交州僅十五裏,有茅亭五間,題曰茅徑驛。至城一百里,驅部民畜產,妄稱官牛,數不滿千,揚言十萬。又廣率其民混於軍旅,衣以雜色之衣,乘船鼓噪。近城之山虛張白旗,以為陳兵之象。俄而擁從桓至,展郊迎之禮,桓斂馬側身,問皇帝起居畢,按轡偕行。時以檳榔相遺,馬上食之,此風俗待賓之厚意也。城中無居民,止有茅竹屋數十百區,以為軍營。而府署湫隘,題其門曰明德門。
桓質陋而目眇,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墜馬傷足,受詔不拜。信宿之後,乃張筵飲宴。又出臨海氵義,以為娛賓之遊。桓跣足持竿,入水標魚,每中一魚,左右皆叫噪歡躍。凡有宴會,預坐之人悉令解帶,冠以帽子。桓多衣花纈及紅色之衣,帽以真珠為飾,或自歌勸酒,莫能曉其詞。嘗令數十人扛大蛇長數丈,饋於使館,且曰:「若能食此,當治之為饌以獻焉。」又羈送二虎,以備縱觀。皆卻之不受。士卒殆三千人,悉黥其額曰「天子軍」。糧以禾穗日給,令自舂為食。兵器止有弓弩、木牌、梭槍、竹槍,弱不可用。
桓輕亻兌殘忍,昵比小人,腹心閹豎五七輩錯立其側。好狎飲,以手令為樂。凡官屬善其事者,擢居親近左右,有小過亦殺之,或鞭其背一百至二百。賓佐小不如意,亦捶之三十至五十,黜為閽吏;怒息,乃召複其位。有木塔,其制樸陋,桓一日請同登遊覽。地無寒氣,十一月猶衣夾衣揮扇雲。
四年,進封桓交郡王。五年,遣牙校費崇德等來修職貢。然桓性本兇狠,負阻山海,屢為寇害,漸失藩臣禮。至道元年春,廣南西路轉運使張觀、欽州如洪鎮兵馬監押衛昭美皆上言,有交州戰船百餘艘寇如洪鎮,略居民,劫廩實而去。其夏,桓所管蘇茂州,又以鄉兵五千寇邕州所管綠州,都巡檢楊文傑擊走之。太宗志在撫寧荒服,不欲問罪。觀又言,風聞黎桓為丁氏斥逐,擁餘眾山海間,失其所據,故以寇鈔自給,今則桓已死。觀仍上表稱賀。詔太常丞陳士隆、高品武元吉奉使嶺南,因偵其事。士隆等複命,所言與觀同。其實桓尚存,而傳聞者之誤,觀等不能審核。未幾,有大賈自交回,具言桓為帥如故。詔劾觀等,會觀病卒,昭美、士隆、元吉抵罪。
先是,欽州如洪、咄步、如昔等三鎮皆瀕海,交州潮陽民卜文勇等殺人,並家亡命至如昔鎮,鎮將黃令德等匿之。桓令潮陽鎮將黃成雅移牒來捕,令德固不遣,因茲海賊連年剽掠。二年,以工部員外郎、直史館陳堯叟為轉運使,因賜桓詔書。堯叟始至,遣攝雷州海康縣尉李建中齎詔勞問桓。堯叟又至如昔,詰得匿文勇之由,盡擒其男女老少一百三十口,召潮陽鎮吏付之,且戒勿加酷法。成雅得其人,以狀謝堯叟。桓遂上章感恩,並捕海賊二十五人送於堯叟,且言已約勒溪洞首領,不得騷動。七月,太宗遣主客郎中、直昭文館李若拙齎詔書,充國信使,以美玉帶往賜桓。若拙既至,桓出郊迎,然其詞氣尚悖慢,謂若拙曰:「向者劫如洪鎮乃外境蠻賊也,皇帝知此非交州兵否?若使交州果叛命,則當首攻番禺,次擊閩、越,豈止如洪鎮而已!」若拙從容謂桓曰:「上初聞寇如洪鎮,雖未知其所自,然以足下拔自交州牙校,授之節制,固當盡忠以報,豈有他慮!及見執送海賊,事果明白。然而大臣僉議,以為朝廷比建節帥,以寧海表,今既蠻賊為寇害,乃是交州力不能獨制矣。請發勁卒數萬,會交兵以剪滅之,使交、廣無後患。上曰:'未可輕舉,慮交州不測朝旨,或致驚駭,不若且委黎桓討擊之,亦當漸至清謐。'今則不復會兵也。」桓愕然避席,曰:「海賊犯邊,守臣之罪也。聖君容貸,恩過父母,未加誅責。自今謹守職約,保永清於漲海。」因北望頓首謝。
真宗即位,進封桓南平王兼侍中。桓前遺都知兵馬使阮紹恭、副使趙懷德以金銀七寶裝交椅一、銀盆十、犀角象牙五十枚、絹糸由布萬匹來貢。詔陳于萬歲殿太宗神禦,許紹恭等拜奠。及回,賜桓帶甲馬,詔書慰獎。咸平四年,又遣行軍司馬黎紹、副使何慶常,以馴犀一、象二、象犬朋二、七寶裝金瓶一來貢。其年欽州言,交州效誠場民及頭首八州使黃慶集等數百人來投,有詔慰撫,遣還本道。廣南西路言,黎桓迎受官告使黃成雅附奏,自今國朝加恩,願遣使至本道,以寵海裔。先是,使至交州,桓即以供奉為辭,因緣賦斂。上聞之,止令疆吏召授命,不復專使。景德元年,又遣其子攝歡州刺史明提來貢,懇求加恩使至本道慰撫遐裔,許之,仍以明提為歡州刺史。二年上元節,賜明提錢,令與占城、大食使觀燈宴飲,因遣工部員外郎邵曄充國信使。
三年,桓卒,立中子龍鉞。龍鉞兄龍全劫庫財而遁,其弟龍廷殺龍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闌砦兵攻戰。明提以國亂不能還,特詔廣州優加資給。知廣州淩策等言:「桓諸子爭立,眾心離叛,頭首黃慶集、黃秀蠻等千餘人以不從驅率,戮及親族,來投廉州,請發本道二千人平之,慶集等願為前鋒。」上以桓素忠順,屢修職貢,今幸亂而伐喪,不可。就改國信使邵曄為緣海安撫使,令曉譬之。慶集等仍計口賜田糧。曄乃貽書交州,諭以朝廷威德,如其自相魚肉,久無定位,偏師問罪,則黎氏盡滅矣。明護懼,即奉龍廷主軍事。龍廷自稱節度、開明王,遂欲修貢。曄以聞,上曰:「遐荒異俗,不曉事體,何足怪也?」令削去偽官。曄又言,頭首黃慶集先避亂歸化,其種族尚多,若複遣還,慮遭屠戮。詔以慶集隸三班,厘務於郴州,遂許入貢。
四年,龍廷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遣弟峰州刺史明昶、副使安南掌書記殿中丞黃成雅等來貢。會含光殿大宴,上以成雅坐遠,欲稍升位著,訪于宰相王旦,旦曰:「昔子產朝周,周王饗以上卿之禮,子產固辭,受下卿之禮而還。國家惠綏遠方,優待客使,固無嫌也。」乃升成雅於尚書省五品之次。詔拜龍廷特進、檢校太尉,充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安南都護,兼御史大夫、上柱國,仍封交郡王,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一千戶。賜推誠順化功臣,仍賜名至忠,給以旌節。又追贈桓中書令、南越王。進奉使黎明昶等並進秩。大中祥符元年,天書降,加翊戴功臣,食邑七百戶,實封三百戶。東封畢,加至忠同平章事,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二年,廣南西路言,欽州蠻人劫海口戶,如洪砦主李文著以輕兵襲逐,中流矢死。詔督安南捕賊。明年,執狄獠十三人以獻。至忠又遣推官阮守疆以犀角、象齒、金銀、紋縭等來貢。並獻馴犀一。上以犀違土性,不可豢畜,卻不納。又以逆至忠意,使者既去,乃令縱之海ㄛ。三年,遣使來朝,表求甲胄具裝,詔從其請。又求互市於邕州,本道轉運使以聞,上曰:「瀕海之民,數患交州侵寇,仍前止許廉州及如洪砦互市,蓋為邊隅控扼之所。今或直趨內地,事頗非便。」詔令本道以舊制諭之。
至忠才年二十六,苛虐不法,國人不附。大校李公蘊尤為至忠親任,嘗令以黎為姓。其年,遂圖至忠,逐之,殺明提、明昶等,自稱留後,遣使貢奉。上曰:「黎桓不義而得,公蘊尤而效之,甚可惡也。」然以其蠻俗不足責,遂用桓故事,制授特進、檢校太傅,充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安南都護,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封交郡王,食邑三千戶,實封一千戶,賜推誠順化功臣。公蘊又表求太宗禦書,詔賜百軸。四年,祀汾陰後土,公蘊遣節度判官梁任文、觀察巡官黎再嚴以方物來貢,禮成,加公蘊同平章事,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任文等並翁優進秩。五年夏,以進奉使李仁美為誠州刺史、陶慶文為太常丞,其從隸有道病死者,所賜附還其家。是冬,聖祖降,加公蘊開府儀同三司,食邑七百戶,實封三百戶,賜翊戴功臣。七年春,又加保節守正功臣,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詔交諸國使入貢者,所在館餼供億,務令豐備。其年,遣知唐州刺史陶碩等來貢。詔以碩為順州刺史,充安南靜海軍行軍司馬;副使吳懷嗣為澄州刺史,充節度副使。先是,交州狄獠張婆看避罪來奔,知欽州穆重穎召之,至中路複拒焉,都巡檢臧嗣遂令如洪砦犒以牛酒。交州偵知其事,因捕狄獠,故鈔如洪砦,掠人畜甚眾。詔轉運司督公蘊追索,仍令疆吏自今不得誘召蠻獠致生事。公蘊或間歲或仍歲以方物入貢。天禧元年,進封公蘊南平王,加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三年,加檢校太尉,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每加恩皆遣使將命至其境上,仍賜器幣、襲衣、金帶、鞍馬焉。仁宗即位,加公蘊檢校太師。遣長州刺史李寬泰、都護副使阮守疆來貢。天聖六年,遣歡州刺史李公顯來貢,除敘州刺史。既而令其子弟及其婿申承貴率眾內寇,詔廣南西路轉運司發溪峒丁壯討捕之。未幾,卒,年四十四。
其子德政自稱權知留後事,來告哀。贈公蘊為侍中、南越王,命本路轉運使王惟正為祭奠使,又為賜官告使。除德政檢校太尉、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郡王。天聖九年,遣知峰州刺史李、知愛州刺史帥日新等來謝,以為歡州刺史、日新為珍州刺史。明道元年,恭謝,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祐中,郡人陳公永等六百餘人內附,德政遣兵千餘境上捕逐之。詔遣還,仍戒德政毋得輒誅殺。尋遣靜海軍節度判官陳應機、掌書記王惟慶來貢,以應機為太子中允、惟慶為大理寺丞,德政加檢校太師。三年,其甲峒及諒州、門州、蘇茂州、廣源州、大發峒、丹波縣蠻寇邕州之思陵州、西平州、石西州及諸峒,略居人馬牛,焚室廬而去。下詔責問之,且令捕酋首正其罪以聞。寶元元年,進封南平王。康定元年,遣知峰州刺史帥用和、節度副使杜猶興等來貢。慶曆三年,又遣節度副使杜慶安、三班奉職梁材來,以慶安為順州刺史、材為太子左監門率府率。六年,又遣兵部員外郎蘇仁祚、東頭供奉官陶惟雇來,以仁祚為工部郎中、惟雇為內殿崇班。明年,又遣秘書丞杜文府、左侍禁文昌來,以文府為屯田員外郎、昌為內殿崇班。
初,德政發兵取占城,朝廷疑其內畜奸謀,乃訪自唐以來所通道路凡十六處,令轉運使杜杞度其要害而戍守之,然其後亦未嘗寇邊。前後累貢馴象。皇祐二年,邕州誘其蘇茂州韋紹嗣、紹欽等三千余人入居省地,德政表求所誘。詔盡還之,仍令德政約束邊戶,毋相侵犯。其後,廣源州蠻儂智高反,德政率兵二萬由水路欲入助王師,朝廷優其賜而卻其兵。至和二年,卒。
其子日尊遣人告哀,命廣南西路轉運使、尚書屯田員外郎蘇安世為吊贈使,贈德政為侍中、南越王,賻齎甚厚。尋除日尊特進、檢校太尉、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封交郡王。嘉祐三年,貢異獸二。四年,寇欽州思稟管。五年,與甲峒賊寇邕州,詔知桂州蕭固發部兵與轉運使宋鹹、提點刑獄李師中同議掩擊;又詔安撫使餘靖等發兵捕討。靖遣諜誘占城同廣南西路兵甲趨交,日尊惶怖,上表待罪。詔未得舉兵,聽日尊貢奉至京師。八年,遣文思使梅景先、副使大理評事李繼先貢馴象九。四月戊寅,以大行皇帝詔及遺留物賜日尊,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日,交使辭,命內侍省押班李繼和喻以申紹泰入寇,本路屢乞討伐,而朝廷以紹泰一夫肆狂,又本道已遣使謝罪,故未欲興兵。治平初,知桂州陸詵言,交州來求儂宗旦男日新及欲取溫悶洞等地,帝問交于何年割據,輔臣對曰:「自唐至德中改安南都護府,梁貞明中,土豪曲承美專有此地。」韓琦曰:「向以黎桓叛命,太宗遣將討伐,不服,後遣使詔誘,始效順。交州山路險僻,多潦霧瘴毒之氣,雖得其地,恐不能守也。」神宗即位,進封日尊南平王。熙甯元年,加開府儀同三司。二年,表言:「占城國久闕貢,臣親帥兵討之,虜其王。」詔以其使郭士安為六宅副使、陶宗元為內殿崇班。日尊自帝其國,僭稱法天應運崇仁至道慶成龍祥英武睿文尊德聖神皇帝,尊公蘊為太祖神武皇帝,國號大越,改元寶象,又改神武。
五年三月,日尊卒。命廣西轉運使康衛為吊贈使。予所奪州縣。詔報之曰:「卿撫有南交,世受王爵,而乃背德奸命,竊暴邊城。棄祖考忠順之圖,煩朝廷討伐之舉。師行深入,勢蹙始歸。跡其罪尤,在所絀削。今遣使修貢,上章致恭,詳觀詞情,灼見悛悔。朕撫綏萬國,不異邇遐。但以邕、欽之民,遷劫炎陬,久失鄉井,俟盡送還省界,即以廣源等賜交州。」乾德初約歸三州官吏千人,久之,才送民二百二十一口,男子年十五以上皆刺額曰「天子兵」,二十以上曰「投南朝」,婦人刺左手曰「官客」。以舟載之而泥其戶牖,中設燈燭,日行一二十裏則止,而偽作更鼓以報,凡數月乃至,蓋以紿示海道之遠也。順州落南深,置戍鎮守,被罹瘴霧多病沒,陶弼亦終於官。朝廷知其無用,乃悉以四州一縣還之。然廣源舊隸邕管羈縻,本非交所有也。
元豐五年,獻馴象二、犀角象齒百。六年,以追捕儂智會為辭,犯歸化州。又遣其臣黎文盛來廣西辦理順安、歸化境界,經略使熊本遣左江巡檢成卓與議,文盛稱陪臣,不敢爭執。詔以文盛能遵乾德恭順之意,賜之袍帶及絹五百匹。仍以八隘之外保樂六縣、宿桑二峒予乾德。哲宗立,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祐中,又數上表求勿惡、勿陽峒地,詔不許。二年,遣使入貢,進封南平王。徽宗時,累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大觀初,貢使至京乞市書籍,有司言法不許,詔嘉其慕義,除禁書、蔔筮、陰陽、曆算、術數、兵書、敕令、時務、邊機、地理外,余書許買。政和末,又詔以交人自熙甯以來,全不生事,特寬和市之禁。宣和元年,加乾德守司空。建炎元年,詔廣西經略安撫司禁邊民毋受安南逋逃,從其主乾德之請也。四年,安南入貢,詔卻其方物之華靡者,賜敕書,厚其報以懷柔之。
紹興二年,乾德卒。贈侍中,追封南越王。子陽煥嗣,授靜海軍節度使、特進、檢校太尉,封交郡王,賜推誠順化功臣。八年,陽煥卒,以轉運副使朱芾充弔祭使,贈陽煥開府儀同三司,追封南平王。子天祚嗣,授官如其父初封之制。九年,詔廣西帥司毋受趙智之入貢。初,乾德有側室子奔大理,變姓名為趙智之,自稱平王。聞陽煥死,大理遣歸,與天祚爭立,求入貢,欲假兵納之,帝不許。十七年,詔文思院制鞍韉以賜天祚。二十一年,累加天祚崇義懷忠保信鄉德安遠承和功臣。二十五年,詔館安南使者于懷遠驛,賜宴,以彰異數。進封天祚南平王,賜襲衣、金帶、鞍馬。二十六年,命右司郎中汪應辰宴安南使者于玉津園。八月,天祚遣李國等以金珠、沉水香、翠羽、良馬、馴象來貢。詔加天祚檢校太師,增食邑。隆興二年,天祚遣尹子思、鄧碩儼等貢金銀、象齒、香物。乾道六年,累加天祚歸仁協恭繼美遵度履正彰善功臣。帝自即位,屢卻安南貢使。九年,天祚複遣尹子思、李邦正求入貢。帝嘉其誠,許之,詔館於懷遠驛。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范成大言:「本司經略諸蠻,安南在撫綏之內,其陪臣豈得與中國王官亢禮?政和間,貢使入境,皆庭參,不復報謁。宜遵舊制,於禮為得。」朝廷從其請。淳熙元年二月,進封天祚安南國王,加號守謙功臣。二年,賜安南國印。三年,賜安南國曆日。天祚卒。
昊{曰山}卒,無子,以女昭聖主國事,遂為其婿陳日所有。李氏有國,自公蘊至昊{曰山},凡八傳,二百二十餘年而國亡。淳祐二年,詔安南國王陳日,元賜效忠順化保節功臣增「守義」二字。寶祐六年,詔安南情狀叵測,申飭邊備。景定二年,貢象二。三年,表乞世襲。詔日授檢校太師、安南國大王,加食邑;男威晃,授靜海軍節度使、觀察處置使、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安南國王、效忠順化功臣,賜金帶、器幣、鞍馬。咸淳五年,詔安南國王父日、國王威晃加食邑。八年,明堂禮成,日、威晃各加食邑,賜鞍馬等物。
大理國,即唐南詔也。熙寧九年,遣使貢金裝碧山、氈、刀劍、犀皮甲鞍轡。自後不常來,亦不領於鴻臚。
政和五年,廣州觀察使黃奏,南詔大理國慕義懷徠,願為臣妾,欲聽其入貢。詔置局於賓州,凡有奏請,皆俟進止。六年,遣進奉使天駟爽彥賁李紫琮、副使坦綽李伯祥來,詔與廣東轉運副使徐惕偕詣闕,其所經行,令監司一人主之。道出荊湖南,當由邵州新化縣至鼎州,而家潭之湘鄉,轉運判官喬方欲媚,乃排比由邵至潭,由潭至鼎一路。禦史劾其當農事之際,而觀望勞民,詔罷方。紫琮等過鼎,聞學校文物之盛,請於押伴,求詣學瞻拜宣聖像,邵守張察許之,遂往,遍謁見諸生。又乞觀禦書閣,舉笏扣首。
七年二月,至京師,貢馬三百八十匹及麝香、牛黃、細氈、碧山諸物。制以其王段和譽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雲南節度使、上柱國、大理國王。朝廷以為有功,並其子暉、昨皆遷官,少子更為閣門宣贊舍人。已而知桂州周童劾詐冒,得罪。自是大理複不通於中國,間一至黎州互市。
紹興三年十月,廣西奏,大理國求入貢及售馬,詔卻之,不欲以虛名勞民也。朱勝非奏曰:「昔年大理入貢,言者深指其妄,黃由是獲罪。」帝曰:「遐方異域,何由得實,但仇當其馬價,則馬方至,用益騎兵,不為無補也。」六年七月,廣西經略安撫司奏,大理複遣使奉表貢象、馬,詔經略司護送行在,優禮答之。九月,翰林學士朱震上言,乞諭廣西帥臣,凡市馬當擇謹厚者任之,毋遣好功喜事之人,以啟邊釁。異時南北路通,則漸減廣西市馬之數,庶幾消患于未然。詔從之。
淳熙二年十一月,知靜江府張┉申嚴保伍之禁,又以邕管戍兵不能千人,左、右江峒丁十余萬,每恃以為藩蔽,其邕州提舉、巡檢官宜精其選,以撫峒丁。欲制大理,當自邕管始雲。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占城真臘蒲甘邈黎三佛齊闍婆(南毗附)勃泥注輦丹眉流
占城國在中國之西南,東至海,西至雲南,南至真臘國,北至歡州界。泛海南去三佛齊五日程。陸行至賓陀羅國一月程,其國隸占城焉。東去麻逸國二日程,蒲端國七日程。北至廣州,便風半月程。東北至兩浙一月程。西北至交州兩日程,陸行半月程。其地東西七百里,南北三千里。南曰施備州,西曰上源州,北曰烏裏州。所統大小州三十八,不盈三萬家。其國無城郭,有百餘村,村落戶三五百,或至七百,亦有縣鎮之名。
其風俗衣服與大食國相類。無絲蠶,以白ふ布纏其胸,垂至於足,衣衫窄袖。撮發為髻,散垂余{髟肖}於其後。互市無緡錢,止用金銀較量錙銖,或吉貝錦定博易之直。樂器有胡琴、笛、鼓、大鼓,樂部亦列舞人。其王腦後ヮ髻,散披吉貝衣,戴金花冠,七寶裝纓絡為飾,脛股皆露,躡革履,無襪。婦人亦腦後撮髻,無笄梳,其服及拜揖與男子同。王每日午坐禪椅。官屬謁見膜拜一而止,白事畢複膜拜一而退。或出遊,看象、采獵、觀漁,皆數日方還。近則乘軟布兜,遠則乘象,或乘一木杠,四人舁之,先令一人持檳榔盤前導,從者十餘輩,各執弓箭刀槍手牌等,其民望之膜拜一而止。日或一再出。每歲稻熟,王自刈一把,從者及群婦女競割之。
其王或以兄為副王,或以弟為次王。設高官凡八員,東西南北各二,分治其事,無奉祿,令其所管土俗資給之。別置文吏五十餘員,有郎中、員外、秀才之稱,分掌資儲寶貨等事,亦無資奉,但給龜魚充食及免調役而已。又有司帑廩者十二員,主軍卒者二百餘員,皆無月奉。勝兵萬餘人,月給粳米二斛,冬夏衣布各三匹至五匹。每夕,唯王升床而臥,諸臣皆寢於地蓐。親近之臣見王即胡跪作禮,稍疏遠者但拱手而已。
其風俗,正月一日牽象周行所居之地,然後驅逐出郭,謂之逐邪。四月有遊船之戲。定十一月十五日為冬至,人皆相賀,州縣以土產物帛獻其王。每歲十二月十五日,城外縛木為塔,王及人民以衣物香藥置塔上焚之以祭天。人有疾病,旋采生藥服食。地不產茶,亦不知醞釀之法,止飲椰子酒,兼食檳榔。
刑禁亦設枷鎖,小過以四人拽伏於地,藤杖鞭之,二人左右更互捶撲,量其罪或五六十至一百。當死者以繩系於樹,用梭槍舂喉而殊其首。若故殺、劫殺,令象踏之,或以鼻卷撲於地。象皆素習,將刑人,即令豢養之人以數諭之,悉能曉焉。犯奸者,男女共入牛以贖罪。負國王物者,以繩拘於荒塘,物充而後出之。
其國前代罕與中國通。周顯德中,其王釋利因德漫遣其臣莆訶散貢方物,有雲龍形通犀帶、菩薩石。又有薔薇水灑衣經歲香不歇,猛火油得水愈熾,皆貯以留璃瓶。
建隆二年,其王釋利因陀盤遣使莆訶散來朝。表章書于貝多葉,以香木函盛之。貢犀角、象牙、龍腦、香藥、孔雀四、大食瓶二十。使回,錫齎有差,以器幣優賜其王。三年,又貢象牙二十二株、乳香千斤。
乾德四年,其王悉利因陀盤遣使團因陀玢李帝婆羅貢馴象、牯犀、象牙、白ふ、哥縵、越諾,王妻波良僕瑁、男占謀律秀瓊等各貢香藥。五年,又遣使李半、李被差相繼來貢獻。
開寶三年,遣使貢方物雌象一。四年,悉利多盤、副國王李耨、王妻郭氏、子蒲路雞波羅等並遣使來貢。五年,其王波美稅褐印茶遣使莆訶散來貢。六年,又貢。七年,又貢孔雀傘二、西天烽鐵四十斤。九年,遣使朱陀利、陳陀野等來貢。
太平興國二年,其王波美稅陽布印茶遣使李牌來貢。三年,其王及男達智遣使來貢。四年,遣使李木吒哆來貢。六年,交州黎桓上言,欲以占城俘九十三人獻于京師。太宗令廣州止其俘,存撫之,給衣服資糧,遣還占城,詔諭其王。七年,遣使乘象入貢,詔留象廣州畜養之。八年,獻馴象,能拜伏,詔畜于京畿寧陵縣。
雍熙二年,其王施利陀盤吳日歡遣婆羅門金歌麻獻方物,且訴為交州所侵,詔答令保國睦鄰。三年,其王劉繼宗遣使李朝仙來貢。儋州上言,占城人蒲羅遏為交州所逼,率其族百口來附。四年秋,廣州上言,雷、恩州關送占城夷人斯當李娘並其族一百五十人來歸,分隸南海、清遠縣。端拱元年,廣州又言,占城夷人忽宣等族三百一人來附。
淳化元年,新王楊陀排自稱新坐佛逝國。楊陀排遣使李臻貢馴犀方物,表訴為交州所攻,國中人民財寶皆為所略。上賜黎桓詔,令各守境。三年,遣使李良莆貢方物。賜其王白馬二、兵器等。本國僧淨戒獻龍腦、金鈴、銅香爐、如意等,各優賜之。
至道元年正月,其王遣使來貢,奉表言:
前進奉使李良莆回,伏蒙聖慈賜臣細馬二匹、旗五面、銀裝劍五口、銀纏槍五條、弓弩各五張及箭等,戴恩感懼,稽首,稽首!
臣生長外國,遠天都。竊承皇帝聖明,威德廣大,臣不憚介居海裔,遣使入朝。皇帝不棄蠻夷山國,曲加優賜。然臣自為土長,聲勢尚卑,常時外國頗相侵撓,況以前民庶如芥,隨風星散,流離各不自保。近蒙皇帝賜臣內閑駔駿及旗幟兵器等,鄰國聞之,知臣荷大國之寵,而各懼天威,不敢謀害。今臣一國安寧,流民來複,若非皇帝天德加護,何以至此!臣之一國仰望仁聖,覆之如天,載之如地。臣自思惟,鴻恩不淺。且自天子之都至臣所居之國,涉海綿邈,不啻數萬里,而所賜之馬及器械等並安全而至,皆聖德之所及也。
自前本國進奉,未嘗有旌旗弓矢之賜,臣今何幸,獨受異恩!此蓋天威廣被,壯臣土疆。臣雖殞身無以上報。兼臣貢使往復,資給備至,恩重山嶽,不可具陳。今特遣專使李波珠、副使訶散、判官李磨勿等進奉犀角十株,象牙三十株,玳瑁十斤,龍腦二斤,沉香百斤,夾箋黃熟香九十斤,檀香百六十斤,山得雞二萬四千三百雙,胡椒二百斤,簟席五。前件物固非珍奇,惟表誠懇。
臣生居異域,幸遇明時,不貴殊珍,惟重良馬。儻皇帝念及外國,不罪懇求,若使介南歸,願垂頒賜,臣之幸矣。兼臣本國元有流民三百,散居南海,曾蒙聖旨許令放還,今有猶在廣州者。本國舊有進奉夷人羅常占見駐廣州,乞詔本州盡數點集,具籍以付常占,令造舶船,乘便風部領歸國,冀得安其生聚,以實舊疆。至於萬里感恩,一心事上,臣之志也。
上覽表,遣使詣廣州詢問,願還者悉付波珠。使還,複賜白馬二,遂為常制。
咸平二年,其王楊普俱毗茶逸施離遣使朱陳堯、副使蒲薩陀婆、判官黎姑倫以犀象、玳瑁、香藥來貢,賜堯等冠帶衣褥有差。景德元年,又遣使來貢。詔以良馬、介胄、戎器等賜之。四年,遣使布祿爹地加等奉表來朝,表函藉以文錦,詞曰:
占城國王楊普俱毗茶室離頓首言:臣聞二帝封疆,南止屆于湘、楚;三王境界,北不及于幽燕。仰矚昌時,實邁往跡。伏惟皇帝陛下乾坤授氣,日月儲英,出震居尊,承基禦極。慈悲敷於天下,聲教被於域中。業茂前王,功芳徂後,蒼生是念,黃屋非心。無方不是生靈,有土並為臣妾。真風遍佈,霈澤周行,凡沐照臨,共增聳。
臣生於邊鄙,幸襲華風。蟻垤蜂房,聊為遂性;龍樓鳳閣,尚阻觀光。再念自假天威,獲全封部,鄰無侵奪,俗有舒蘇。每歲拜遣下臣,問甯上國,蒙陛下恩沾行葦,福及豚魚,特因回人,頒賜戎器。臣本土惟望闕焚香,歡呼拜受,心知多幸,曷答洪恩。聖君既念于賓王,誠懇肯忘於述職。今遣專信臣布祿爹地加、副使臣除逋麻瑕珈耶、判官臣皮霸抵一行人力等,部署土毛,遠充歲貢。雖表楚茅之禮,實懷魯酒之憂。虔望睿明,甫寬譴戮。專信臣等回日,軍容器仗耀武之物,伏願重加賜齎。蓋念忝為臣子,合告君親,服飾車輿,威儀斧鉞,不敢私制,惟望恩頒。幹冒冕旒,不任死罪。
布祿爹地加言本國舊隸交州,後奔于佛遊,北去舊所七百里。使還,賜物甚厚。
大中祥府三年,國主施離霞離鼻麻底遣使朱氵孛禮來貢。四年,遣使貢師子,詔畜于苑中。使者留二蠻人以給豢養,上憐其懷土,厚給資糧遣還。八年,遣使波輪訶羅帝來貢。訶羅帝因上言有弟陶珠頃自交州押馴象赴闕,今幸得見,欲攜以還。許之,仍賜陶珠衣幣裝錢。
天禧二年,其王屍嘿排摩忄遣使羅皮帝加以象牙七十二株、犀角八十六株、玳瑁千片、乳香五十斤、丁香花八十斤、豆蔻六十五斤、沉香百斤、箋香二百斤、別箋一劑六十八斤、茴香百斤、檳榔千五百斤來貢。羅皮帝加言國人詣廣州,或風漂船至石塘,即累歲不達矣。三年,使還,詔賜屍嘿排摩忄銀四千七百兩並戎器鞍馬。
海上又有蒲端國、三麻蘭國、勿巡國、蒲婆眾國,大中祥符四年祀汾陰,並遣使來貢。先是,咸平、景德中,蒲端國主其陵數遣使來貢方物及獻紅鸚鵡。其後,國主悉離琶大遐至亦以金版鐫表來上,其使已絮漢上言:「伏見詔旨給賜占城使鞍勒馬、大神旗各二,乞如恩例。」有司以蒲端在占城下,請賜雜彩小旗五,從之。
天聖八年十月,占城王陽補孤施離皮蘭德加拔麻疊遣使李蒲薩麻瑕陀琶來貢木香、玳瑁、乳香、犀角、象牙。
慶曆元年九月,廣東商人邵保見軍賊鄂鄰百餘人在占城,轉運司選使臣二人齎詔書器幣賜占城,購鄰致闕下,餘黨令就戮之。明年十一月,其王刑卜施離值星霞弗遣使獻馴象三。皇祐二年正月,又使俱舍利波微收羅婆麻提楊卜貢象牙二百一、犀角七十九。表二通,一以本國書,一以中國書。五年四月,其使蒲思馬應來貢方物。
嘉祐元年閏三月,其使蒲息陀琶貢方物,還至太平州,江岸崩,沉失行橐。明年正月,詔廣州賜銀千兩。六年九月,又獻馴象。七年正月,廣西安撫經略司言:「占臘素不習兵,與交鄰,常苦侵軼;而占城複近修武備,以抗交,將繇廣東路入貢京師,望撫以恩信。」五月,其使頓琶尼來貢方物。六月,賜其王施裏律茶盤麻常楊溥白馬一,從其求也。
熙甯元年,其王楊蔔屍利律陀般摩提婆遣使貢方物,乞市驛馬。詔賜白馬一,令于廣州買騾以歸。五年,貢留璃珊瑚酒器、龍腦、乳香、丁香、蓽澄茄、紫礦。七年,交州李乾德言其王領兵三千人並妻子來降,以正月至本道。
九年,複遣使來言:其國自海道抵真臘一月程,西北抵交州四十日,皆山路。所治聚落一百五,大略如州縣。王年三十六歲,著大食錦或川法錦大衫、七條金瓔珞,戴七寶裝成金冠,躡紅皮履。出則從者五百人,十婦人執金半合貯檳榔,導以樂。
王師討交,以其素仇,詔使乘機協力除蕩。行營戰棹都監楊從先遣小校樊實諭旨。實還,言其國選兵七千扼賊要路,其王以木葉書回牒,詔使上之。然亦不能成功。後兩國同入貢,占城使者乞避交人。詔遇朔日朝文德殿,分東西立;望日則交人入垂拱殿,而占城趨紫宸;大宴則東西坐。
元祐七年,又表言如天朝討交,願率兵掩襲。朝廷以交數入貢,不絕臣節,難以興師,答敕書報之,而以其使良保故倫軋丹、副使傍木知突為保順郎將。政和中,授其王楊卜麻疊金紫光祿大夫,領廉、白州刺史。楊卜麻疊言身縻化外,不沾祿食,願得薄授奉給,壯觀小國,許之。
宣和元年,進檢校司空兼御史大夫、懷遠軍節度、琳州管內觀察處置使,封占城國王。自是,每遇恩輒降制加封邑。
建炎三年,楊卜麻疊遣使入貢,遇郊恩,制授檢校太傅,加食邑。紹興二十五年,其子鄒時闌巴嗣立,遣使進方物,求封爵,錫宴於懷遠驛,以其父初封之爵授之,報賜甚厚。
乾道三年,子鄒亞娜嗣,掠大食國方物遣人來貢,以求封爵,為其國人所訴。詔卻之,遂不議其封。七年,閩人有浮海之吉陽軍者,風泊其舟抵占城。其國方與真臘戰,皆乘大象,勝負不能決。閩人教其王當習騎射以勝之,王大說,具舟送之吉陽,市得馬數十匹歸,戰大捷。明年複來,瓊州拒之,憤怒大掠而歸。淳熙二年,嚴馬禁,不得售外蕃。三年,占城歸所掠生口八十三人,求通商,詔不許。四年,占城以舟師襲真臘,傳其國都。
慶元以來,真臘大舉伐占城以復仇,殺戮殆盡,俘其主以歸,國遂亡,其地悉歸真臘。
真臘國亦名占臘,其國在占城之南,東際海,西接蒲甘,南抵加羅希。其縣鎮風俗同占城,地方七千餘裏。有銅台,列銅塔二十有四、銅象八以鎮其上,象各重四千斤。其國有戰象兒二十萬,馬多而小。
政和六年十二月,遣進奏使奉化郎將鳩摩僧哥、副使安化郎將摩君明稽思等十四人來貢,賜以朝服。僧哥言:「萬里遠國,仰投聖化,尚拘卉服,未稱區區向慕之誠,願許服所賜。」詔從之,仍以其事付史館,書諸策。明年三月辭去。宣和二年,又遣郎將摩臘、摩禿防來,朝廷官封其王與占城等。建炎三年,以郊恩授其王金裒賓深檢校司徒,加食邑,遂定為常制。其屬邑有真裏富,在西南隅,東南接波斯蘭,西南與登流眉為鄰。所部有六十餘聚落。慶元六年,其國主立二十年矣,遣使奉表貢方物及馴象二。詔優其報賜,以海道遠涉,後毋再入貢。
蒲甘國,崇寧五年,遣使入貢,詔禮秩視注輦。尚書省言:「注輦役屬三佛齊,故熙寧中敕書以大背紙,緘以匣袱,今蒲甘乃大國王,不可下視附庸小國。欲如大食、交諸國禮,凡制詔並書以白背金花綾紙,貯以間金鍍管,用錦絹夾袱緘封以往。」從之。
邈黎國,元祐四年,般次冷移、四抹粟迷等齎于闐國黑汗王並本國王表章來。有司以其國未嘗入貢,請視於闐條式。從之。
三佛齊國,蓋南蠻之別種,與占城為鄰,居真臘、闍婆之間,所管十五州。土產紅藤、紫礦、箋沉香、檳榔、椰子。無緡錢,土俗以金銀貿易諸物。四時之氣,多熱少寒,冬無霜雪。人用香油塗身。其地無麥,有米及青白豆,雞魚鵝鴨頗類中土。有花酒、椰子酒、檳榔酒、蜜酒,皆非曲蘖所醞,飲之亦醉。樂有小琴、小鼓,昆侖奴踏曲為樂。國中文字用梵書,以其王指環為印,亦有中國文字,上章表即用焉。累甓為城,周數十裏,用椰葉覆屋。人民散居城外,不輸租賦,有所征伐,隨時調發。立酋長率領,皆自備兵器糧糗。泛海使風二十日至廣州。其王號詹卑,其國居人多蒲姓。唐天祐元年貢物,授其使都蕃長蒲訶栗立甯遠將軍。
建隆元年九月,其王悉利胡大霞裏檀遣使李遮帝來朝貢。二年夏,又遣使蒲蔑貢方物。是冬,其王室利烏耶遣使茶野伽、副使嘉末吒朝貢。其國號生留,王李犀林男迷日來亦遣使同至貢方物。三年春,室利烏耶又遣使李麗林、副使李鴉末、判官吒吒璧等來貢。回,賜以白嫠牛尾、白瓷器、銀器、錦線鞍轡二副。開寶四年,遣使李何末以水晶、火油來貢。五年,又來貢。七年,又貢象牙、乳香、薔薇水、萬歲棗、褊桃、白沙糖、水晶指環、琉璃瓶、珊瑚樹。八年,又遣使蒲陀漢等貢方物,賜以冠帶、器幣。
太平興國五年,其王夏池遣使茶龍眉來。是年,潮州言,三佛齊國蕃商李甫誨乘舶船載香藥、犀角、象牙至海口,會風勢不便,飄船六十日至潮州,其香藥悉送廣州。八年,其王遐至遣使蒲押陀羅來貢水晶佛、錦布、犀牙、香藥。雍熙二年,舶主金花茶以方物來獻。端拱元年,遣使蒲押陀黎貢方物。淳化三年冬,廣州上言:「蒲押陀黎前年自京回,聞本國為闍婆所侵,住南海凡一年。今春乘舶至占城,偶風信不利,複還。乞降詔諭本國。」從之。
咸平六年,其王思離朱囉無尼佛麻調華遣使李加排、副使無陀李南悲來貢,且言本國建佛寺以祝聖壽,願賜名及鐘。上嘉其意,詔以「承天萬壽」為寺額,並鑄鐘以賜,授加排歸德將軍,無陀李南悲懷化將軍。大中祥符元年,其王思離麻囉皮遣使李眉地、副使蒲婆藍、判官麻河勿來貢,許赴泰山陪位於朝覲壇,遣賜甚厚。天禧元年,其王霞遲蘇勿吒蒲迷遣使蒲謀西等奉金字表,貢真珠、象牙、梵夾經、昆侖奴,詔許謁會靈觀,遊太清寺、金明池。及還,賜其國詔書、禮物以慰獎之。
天聖六年八月,其王室離疊華遣使蒲押陀羅歇及副使、判官亞加盧等來貢方物。舊制還國使人貢,賜以間金塗銀帶,時特以渾金帶賜之。
熙寧十年,使大首領地華伽囉來,以為保順慕化大將軍,賜詔寵之,曰:「吾以聲教覆露方域,不限遠邇,苟知夫忠義而來者,莫不錫之華爵,耀以美名,以寵異其國。爾悅慕皇化,浮海貢琛,吾用汝嘉,並超等秩,以昭忠義之勸。」元豐中,使至者再,率以白金、真珠、婆律薰陸香備方物。廣州受表入言,俟報,乃護至闕下。天子念其道裏遙遠,每優賜遣歸。二年,賜錢六萬四千緡、銀一萬五百兩,官其使群陀畢羅為甯遠將軍,官陀旁亞裏為保順郎將。畢羅乞買金帶、白金器物,及僧紫衣、師號、牒,皆如所請給之。五年,廣州南蕃綱首以其主管國事國王之女唐字書,寄龍腦及布與提舉市舶孫迥,迥不敢受,言於朝。詔令估直輸之官,悉市帛以報。
五年,遣使皮襪、副使胡仙、判官地華加羅來,入見,以金蓮花貯真珠、龍腦撒殿。官皮襪為懷遠將軍、胡仙加羅為郎將。加羅還至雍丘病死,賻以絹五十匹。六年,又以其使薩打華滿為將軍,副使羅悉沙文、判官悉理沙文為郎將。紹聖中,再入貢。
紹興二十六年,其王悉利麻霞囉陀遣使入貢。帝曰:「遠人向化,嘉其誠耳,非利乎方物也。」其王複以珠獻宰臣秦檜,時檜已死,詔償其直而收之。淳熙五年,複遣使貢方物,詔免赴闕,館於泉州。
闍婆國在南海中。其國東至海一月,泛海半月至昆侖國;西至海四十五日,南至海三日,泛海五日至大食國。北至海四日,西北泛海十五日至勃泥國,又十五日至三佛齊國,又七日至古邏國,又七日至柴曆亭,抵交,達廣州。
其地平坦,宜種植,產稻、麻、粟、豆,無麥。民輸十一之租,煮海為鹽。多魚、鱉、雞、鴨、山羊,兼椎牛以食。果實有木瓜、椰子、蕉子、蔗、芋。出金銀、犀牙、箋沉檀香、茴香、胡椒、檳榔、硫黃、紅花、蘇木。亦務蠶織,有薄絹、絲絞、吉貝布。剪銀葉為錢博易,官以粟一斛二鬥博金一錢。室宇壯麗,飾以金碧。中國賈人至者,待以賓館,飲食豐潔。地不產茶。其酒出於椰子及蝦柔丹樹,蝦柔丹樹華人未嘗見;或以桄榔、檳榔釀成,亦甚香美。不設刑禁,雜犯罪者隨輕重出黃金以贖,惟寇盜者殺之。
其王椎髻,戴金鈴,衣錦袍,躡革履,坐方床,官吏日謁,三拜而退,出入乘象或腰輿,壯士五七百人執兵器以從。國人見王皆坐,俟其過乃起。以王子三人為副王。官有落佶連四人,共治國事,如中國宰相,無月奉,隨時量給土產諸物。次有文吏三百餘員,目為秀才,掌文簿,總計財貨。又有卑官殆千員,分主城池、帑廩及軍卒。其領兵者每半歲給金十兩,勝兵三萬,每半歲亦給金有差。
土俗婚聘無媒約,但納黃金於女家以娶之。五月遊船,十月遊山,有山馬可乘跨,或乘軟兜。樂有橫笛、鼓板,亦能舞。土人被發,其衣裝纏胸以下至於膝。疾病不服藥,但禱神求佛。其俗有名而無姓。方言謂真珠為「沒爹蝦羅」,謂牙為「家囉」,謂香為「昆燉盧林」,謂犀為「低密」。
先是,宋元嘉十二年,遣使朝貢,後絕。淳化三年十二月,其王穆羅茶遣使陀湛、副使蒲亞裏、判官李陀那假澄等來朝貢。陀湛雲中國有真主,本國乃修朝貢之禮。國王貢象牙、真珠、繡花銷金及繡絲絞、雜色絲絞、吉貝織雜色絞布、檀香、玳瑁檳榔盤、犀裝劍、金銀裝劍、藤織花簟、白鸚鵡、七寶飾檀香亭子。其使別貢玳瑁、龍腦、丁香、藤織花簟。
先是,朝貢使泛舶船六十日至明州定海縣,掌市舶監察禦史張肅先驛奏其使飾服之狀與嘗來入貢波斯相類。譯者言雲:今主舶大商毛旭者,建溪人,數往來本國,因假其鄉導來朝貢。又言其國王一號曰夏至馬囉夜,王妃曰落肩娑婆利,本國亦署置僚屬。又其方言目舶主為「{艸勃}荷」,主妻曰「{艸勃}荷比尼贖」。其船中婦人名眉珠,椎髻,無首飾,以蠻布纏身,顏色青黑,言語不能曉,拜亦如男子膜拜;一子,項戴金連鎖子,手有金鉤,以帛帶縈之,名阿嚕。其國與三佛齊有仇怨,互相攻佔。本國山多猴,不畏人,呼以霄霄之聲即出。或投以果實,則其大猴二先至,土人謂之猴王、猴夫人,食畢,群猴食其餘。使既至,上令有司優待;久之使還,賜金幣甚厚,仍賜良馬戎具,以從其請。其使雲:鄰國名婆羅門,有善法察人情,人欲相危害者皆先知之。大觀三年六月,遣使入貢,詔禮之如交。
又有摩逸國,太平興國七年,載寶貨至廣州海岸。
建炎三年,以南郊恩制授闍婆國主懷遠軍節度、琳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使持節琳州諸軍事、琳州刺使、兼御史大夫、上柱國、闍婆國王、食邑二千四百戶、實封一千戶;悉裏地茶蘭固野可特授檢校司徒,加食邑實封。紹興二年,複加食邑五百戶,實封二百戶。
南毗國在大海之西南,由三佛齊風風月餘可至。其國王每巡行,先期遣兵百余人持水灑地上,以防颶風揚沙塵;列鼎百以進食,日一易之,置翰林官供王飲食。俗喜戰鬥,習刀槊,善射。鑿雜白銀為錢。產真珠、番布。其國最遠,番舶罕到。時羅巴智力幹父子,其種類也,居泉之城南。自是,舶舟多至其國矣。
勃泥國在西南大海中,去闍婆四十五日程,去三佛齊四十日程,去占城與摩逸各三十日程,皆計順風為則。其國以版為城,城中居者萬餘人,所統十四州。其王所居屋覆以貝多葉,民舍覆以草。在王左右者為大人。王坐繩床,若出,即大布單坐其上,眾舁之,名曰阮囊。戰鬥者則持刀被甲,甲以銅鑄,狀若大筒,穿之於身,護其腹背。
其地無麥,有麻稻,又有羊及雞魚,無蠶絲,用吉貝花織成布。飲椰子酒。昏聘之資,先以椰子酒,檳榔次之,指環又次之,然後以吉貝布,或量出金銀成其禮。喪葬亦有棺斂,以竹為輦,載棄山中。二月始耕則祀之,凡七年則不復祀矣。以十二月七日為歲節。地熱,多風雨。國人宴會,鳴鼓、吹笛、擊鈸,歌舞為樂。無器皿,以竹編貝多葉為器盛食,食訖棄之。其國鄰于底門國,有藥樹,取其根煎為膏,服之及塗其體,兵刃所傷皆不死。前代未嘗朝貢,故史籍不載。
太平興國二年,其王向打遣使施弩、副使蒲亞裏、判官哥心等齎表貢大片龍腦一家底、第二等八家底、第三等十一家底、米龍腦二十家底、蒼龍腦二十家底,凡一家底並二十兩;龍腦版五、玳瑁殼一百、檀香三橛、象牙六株。表雲:「為皇帝千萬歲壽,望不責小國微薄之禮。」其表以數重小囊緘封之,非中國紙,類木皮而薄,瑩滑,色微綠,長數尺,闊寸餘,橫卷之僅可盈握。其字細小,橫讀之。以華言譯之,雲:「勃泥國王向打稽首拜,皇帝萬歲萬歲萬萬歲,願皇帝萬歲壽,今遣使進貢。向打聞有朝廷,無路得到。昨有商人蒲盧歇船泊水口,差人迎到州,言自中朝來,比詣闍婆國,遇猛風破其船,不得去。此時聞自中國來,國人皆大喜,即造舶船,令蒲盧歇導達入朝貢,所遣使人只願平善見皇帝。每年令人入朝貢,每年修貢,慮風吹至占城界,望皇帝詔占城,令有向打船到,不要留。臣本國別無異物,乞皇帝勿怪。」其表文如是。詔館其使於禮賓院,優賜以遣之。
元豐五年二月,其王錫理麻喏複遣使貢方物,其使乞從泉州乘海舶歸國,從之。
注輦國東距海五裏,西至天竺千五百里,南至羅蘭二千五百里,北至頓田三千里,自古不通中國,水行至廣州約四十一萬一千四百里。其國有城七重,高七尺,南北十二裏,東西七裏。每城相去百步,凡四城用磚,二城用土,最中城以木為之,皆植花果雜木。其第一至第三皆民居,環以小河;第四城四侍郎居之;第五城主之四子居之;第六城為佛寺,百僧居之;第七城即主之所居,室四百余區。
所統有三十一部落,其西十二,曰只都尼、施亞盧尼、羅琶離鱉琶移、布林琶布尼、古檀布林蒲登、故里、娑輪岑、本蹄揭蹄、閻黎池離、舟阝部尼、遮古林、亞裏者林;其南八,曰無雅加黎麻藍、眉古黎苦低、舍裏尼、密多羅摩、伽藍蒲登、蒙伽林伽藍、琶裏琶離游、亞林池蒙伽藍;其北十二,曰撥囉耶、無沒離江、注林、加里蒙伽藍、漆結麻藍、屋折蒙伽藍、皮林伽藍、浦棱和藍、堡琶來、田注離、盧婆囉、迷蒙伽藍。
今國主相傳三世矣。民有罪,即命侍郎一員處治之,輕者縶於木格,笞五十至一百;重者即斬,或以象踐殺之。其宴,則國主與四侍郎膜拜于階,遂共坐作樂歌舞,不飲酒,而食肉。俗衣布。亦有餅餌。掌饌執事用婦人。其嫁娶,先用金銀指環使媒婦至女家,後二日,會男家親族,約以土田、生畜、檳榔酒等,稱其有無為禮;女家複以金銀指環、越諾布及女所服錦衣遣婿。若男欲離女則不取聘財,女卻男則倍償之。
其兵陣,用象居前,小牌次之,梭槍次之,長刀又次之,弓矢在後,四侍郎分領其眾。國東南約二千五百里有悉蘭池國,或相侵伐。
地產真珠、象牙、珊瑚、頗黎、檳榔、豆蔻、吉貝布。獸有山羊、黃牛。禽有山雞、鸚鵡。果有餘甘、藤羅、千年棗、椰子、甘羅、昆侖梅、婆羅密等。花有白末利、散絲、蛇臍、佛桑、麗秋、青黃碧娑羅、瑤蓮、蟬紫、水蕉之類。五穀有綠豆、黑豆、麥、稻。地宜竹。
自昔未嘗朝貢。大中祥符八年九月,其國主羅茶羅乍遣進奉使侍郎娑裏三文、副使蒲恕、判官翁勿、防援官亞勒加等奉表來貢。三文等以盤奉真珠、碧玻璃升殿,布於禦坐前,降殿再拜,譯者導其言曰:「願以表遠人慕化之誠。」其國主表曰:
臣羅茶羅乍言,昨遇同舶船商人到本國告稱:钜宋之有天下也,二帝開基,聖人繼統,登封太嶽,禮祀汾陰,至德升聞,上穹眷命。臣昌期斯遇,吉語幸聞,輒傾就日之誠,仰露朝天之款。
臣伏聞人君之禦統也,無遠不臻;臣子之推誠也,有道則服。伏惟皇帝陛下功超邃古,道建大中。衣裳垂而德合乾坤,劍戟鑄而範圍區宇。神武不殺,人文化成。廓明明之德以臨禦下民,懷翼翼之心以昭事上帝。至仁不傷於行葦,大信爰及於淵魚。故得天鑒孔彰,帝文有赫,顯今古未聞之事,保家邦大定之基。
竊念臣微類醯雞,賤如芻狗,世居夷落,地遠華風,虛荷燭幽,曾無執贄。今者竊聽歌頌,普及遐陬。恨年屬於桑榆,阻躬陳於玉帛。矧滄溟之曠絕,在跋涉以稍艱。是敢傾倒赤心,遙瞻丹闕。任土作貢,同螻蟻之慕膻;委質事君,比葵藿之向日。謹遣專使等五十二人,奉土物來貢,凡真珠衫帽各一、真珠二萬一千一百兩、象牙六十株、乳香六十斤。
三文等又獻珠六千六百兩、香藥三千三百斤。
初,羅茶羅乍既聞商船言,且曰十年來海無風濤,古老傳雲如此則中國有聖人,故遣三文等入貢。三文離本國,舟行七十七晝夜,曆舟阝勿丹山、娑裏西蘭山至占賓國。又行六十一晝夜,曆伊麻羅裏山至古羅國。國有古羅山,因名焉。又行七十一晝夜,曆加八山、占不牢山、舟寶龍山至三佛齊國。又行十八晝夜,度蠻山水口,曆天竺山,至賓頭狼山,望東西王母塚,距舟所將百里。又行二十晝夜,度羊山、九星山至廣州之琵琶洲。離本國凡千一百五十日至廣州焉。詔閣門祗候史祐之館伴,凡宴賜恩例同龜茲使。其年承天節,三文等請於啟聖禪院會僧以祝聖壽。明年使回,降詔羅茶羅乍,賜物甚厚。
天禧四年,又遣使琶攔得麻烈氐奉方物入貢,至廣州病死。守臣以其表聞。詔廣州宴犒從者,厚賜以遣之。
明道二年十月,其王屍離囉茶印亻囉注囉遣使蒲押陀離等以泥金表進真珠衫帽及真珠一百五兩、象牙百株,西染院副使、閣門通事舍人符惟忠假鴻臚少卿押伴。蒲押陀離自言數朝貢,而海風破船不達,願將上等珠就龍床腳撒殿,頂戴瞻禮,以申向慕之心。乃奉銀盤升殿,跪撒珠於禦榻下而退。景祐元年二月,以蒲押陀離為金紫光祿大夫、懷化將軍,還本國。
熙甯十年,國王地華加羅遣使奇囉囉、副使南卑琶打、判官麻圖華羅等二十七人來獻豆珠、麻珠、琉璃大洗盤、白梅花腦、錦藥、犀牙、乳香、瓶香、薔薇水、金蓮花、木香、阿魏、鵬砂、丁香。使副以真珠、龍腦登陛,跪而散之,謂之撒殿。既降,詔遣禦藥宣勞之,以為懷化將軍、保順郎將,各賜衣服器幣有差;答賜其王錢八萬一千八百緡、銀五萬二千兩。
丹眉流國,東至占臘五十程,南至羅越水路十五程,西至西天三十五程,北至程良六十程,東北至羅斛二十五程,東南至闍婆四十五程,西南至程若十五程,西北至洛華二十五程,東北至廣州一百三十五程。
其俗以版為屋;跣足,衣布,無紳帶,以白纏其首;貿易以金銀。其主所居,廣袤五裏,無城郭;出則乘象車,亦有小駟。地出犀、象、石、紫草、蘇木諸藥。四時炎熱,無雪霜。未嘗至中國。
咸平四年,國主多須機遣使打吉馬、副使打臘、判官皮泥等九人來貢木香千斤、各百斤、胡黃連三十五斤、紫草百斤、紅氈一合、花布四段、蘇木萬斤、象牙六十一株。召見崇德殿,賜以冠帶服物。及還,又賜多須機詔書以敦獎之。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天竺于闐高昌回鶻大食層檀龜茲沙州拂菻
天竺國舊名身毒,亦曰摩伽陀,複曰婆羅門。俗宗浮圖道,不飲酒食肉。漢武帝遣使十餘輩間出西南,指求身毒,為昆明所閉,莫能通。至漢明帝夢金人,於是遣使天竺問佛道法,由是其教傳於中國。梁武帝、後魏宣武時,皆來貢獻。隋煬帝志通西域,諸國多有至者,唯天竺不通。唐貞觀以後,朝貢相繼。則天天授中,五天竺王並來朝獻。乾元末,河隴陷沒,遂不復至。周廣順三年,西天竺僧薩滿多等十六族來貢名馬。
乾德三年,滄州僧道圓自西域還,得佛舍利一水晶器、貝葉梵經四十夾來獻。道圓晉天福中詣西域,在塗十二年,住五印度凡六年,五印度即天竺也;還經於闐,與其使偕至。太祖召問所曆風俗山川道裏,一一能記。四年,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詣闕上言,願至西域求佛書,許之。以其所曆甘、沙、伊、肅等州,焉耆、龜茲、於闐、割祿等國,又曆布路沙、加濕彌羅等國,並詔諭其國令人引導之。開寶後,天竺僧持梵夾來獻者不絕。八年冬,東印度王子穰結說囉來朝貢。
天竺之法,國王死,太子襲位,餘子皆出家為僧,不復居本國。有曼殊室利者,乃其王子也,隨中國僧至焉,太祖令館于相國寺,善持律,為都人之所傾向,財施盈室。眾僧頗嫉之,以其不解唐言,即偽為奏求還本國,許之。詔既下,曼殊室利始大驚恨,眾僧諭以詔旨,不得已遲留數月而後去。自言詣南海附賈人船而歸,終不知所適。
太平興國七年,益州僧光遠至自天竺,以其王沒徙曩表來上。上令天竺僧施護譯雲:「近聞支那國內有大明王,至聖至明,威力自在。每慚薄幸,朝謁無由,遙望支那起居聖躬萬福。光遠來,蒙賜金剛吉祥無畏坐釋迦聖像袈裟一事,已披掛供養。伏願支那皇帝福慧圓滿,壽命延長,常為引導一切有情生死海中,渡諸沉溺。今以釋迦舍利附光遠上進。」又譯其國僧統表,詞意亦與沒徙曩同。
施護者,烏塤曩國人。其國屬北印度,西行十二日至乾陀羅國,又西行二十日至曩訁我囉賀囉國,又西行十日至嵐婆國,又西行十二日至訁我惹曩國,又西行至波斯國,得西海。自北印度行百二十日至中印度。中印度西行三程至呵囉尾國,又西行十二日至未曩囉國,又西行十二日至缽賴野迦國,又西行六十日至迦囉拿俱惹國,又西行二十日至摩囉尾國,又西行二十日至烏然泥國,又西行二十五日至囉囉國,又西行四十日至蘇囉茶國,又西行十一日至西海。自中印度行六月程至南印度,又西行九十日至供迦拿國,又西行一月至海。自南印度南行六月程得南海。皆施護之所述雲。
八年,僧法遇自天竺取經回,至三佛齊,遇天竺僧彌摩羅失黎語不多命,附表願至中國譯經,上優詔召之。法遇後募緣制龍寶蓋袈裟,將複往天竺,表乞給所經諸國敕書,遂賜三佛齊國王遐至葛、古羅國主司馬佶芒、柯蘭國主贊怛羅、西天王子謨馱仙書以遣之。
雍熙中,衛州僧辭瀚自西域還,與胡僧密坦羅奉北印度王及金剛坐王那爛陀書來。又有婆羅門僧永世與波斯外道阿裏煙同至京師。永世自雲:本國名利得,國王姓牙羅五得,名阿喏你縛,衣黃衣,戴金冠,以七寶為飾。出乘象或肩輿,以音樂螺鈸前導,多遊佛寺,博施貧乏。其妃曰摩訶你,衣大糸由縷金紅衣,歲一出,多所振施。人有冤抑,候王及妃出遊,即迎隨伸訴。署國相四人,庶務並委裁制。五穀、六畜、果實與中國無異。市易用銅錢,有文漫圓徑,如中國之制,但實其中心,不穿貫耳。其國東行經六月至大食國,又二月至西州,又三月至夏州。阿裏煙自雲:本國王號黑衣,姓張,名哩沒,用錦彩為衣,每遊獵,三二日一還國。署大臣九人治國事。無錢貨,以雜物貿易。其國東行經六月至婆羅門。
至道二年八月,有天竺僧隨舶至海岸,持帝鐘、鈴杵、銅鈴各一,佛像一軀,貝葉梵書一夾,與之語,不能曉。
天聖二年九月,西印度僧愛賢、智信護等來獻梵經,各賜紫方袍、束帛。五年二月,僧法吉祥等五人以梵書來獻,賜紫方袍。景祐三年正月,僧善稱等九人貢梵經、佛骨及銅牙菩薩像,賜以束帛。
于闐國,自漢至唐,皆入貢中國。安、史之亂,絕不複至。晉天福中,其王李聖天自稱唐之宗屬,遣使來貢。高祖命供奉官張匡鄴持節冊聖天為大寶于闐國王。
建隆二年十二月,聖天遣使貢圭一,以玉為柙;玉枕一。本國摩尼師貢琉璃瓶二、胡錦一段。其使言:本國去京師九千九百里,西南抵蔥嶺與婆羅門接,相去三千餘裏。南接吐蕃,西北至疏勒二千餘裏。國城東有白玉河,西有綠玉河,次西有烏玉河,源出昆岡山,去國城西千三百里。每歲秋,國人取玉於河,謂之撈玉。土宜蒲萄,人多醞以為酒,甚美。俗事妖神。
乾德三年五月,於闐僧善名、善法來朝,賜紫衣。其國宰相因善名等來,致書樞密使李崇矩,求通中國。太祖令崇矩以書及器幣報之。至是冬,沙門道圓自西域還,經於闐,與其朝貢使至。四年,又遣其子德從來貢方物。
開寶二年,遣使直末山來貢,且言本國有玉一塊,凡二百三十七斤,願以上進,乞遣使取之。善名複至,貢阿魏子,賜號昭化大師,因令還取玉。又國王男總嘗貢玉霸刀,亦厚賜報之。四年,其國僧吉祥以其國王書來上,自言破疏勒國得舞象一,欲以為貢,詔許之。
大中祥符二年,其國黑韓王遣回鶻羅廝溫等以方物來貢。廝溫跪奏曰:「臣萬里來朝,獲見天日,願聖人萬歲,與遠人作主。」上詢以在路幾時,去此幾裏。對曰:「涉道一年,晝行暮息,不知裏數。昔時道路嘗有剽掠,今自瓜、沙抵于闐,道路清謐,行旅如流。願遣使安撫遠俗。」上曰:「路遠命使,益以勞費爾國。今降詔書,汝即齎往,亦與命使無異也。」
初,太平興國中有澶州卒王貴者,晝忽見使者至營,急召貴偕行,南至河橋,驛馬已具,即命乘之,俄覺騰虛而去。頃之駐馬,但見屋室宏麗,使者引貴入,見其主者容衛制度悉如王者。謂貴曰:「俟汝年五十八,當往于闐國北通聖山取一異寶以奉皇帝,宜深志之。」遂複乘馬淩虛而旋。軍中失貴已數日矣,驗所乘,即營卒之馬也。知州宋煦劾貴以聞,太宗釋之。天禧初,貴自陳年已五十八,願遵前戒,西至於闐,尋許其行。貴至秦州,以道遠悔懼,俄於市中遇一道士引貴出城,登高原,問貴所欲,具以實對。即命貴閉目,少頃令開,視山川頓異,道士曰:「此于闐國北境通聖山也。」複引貴觀一池,池中有仙童,出一物授之,謂曰:「持此奉皇帝。」又令瞑目,俄頃複至秦州,向之道士已失所在,發其物乃玉印也,文曰「國王趙萬永寶」,州以獻。
天聖三年十二月,遣使羅面於多、副使金三、監使安多、都監趙多來朝,貢玉鞍轡、白玉帶、胡錦、獨峰橐駝、乳香、硇砂。詔給還其直,館於都亭西驛,別賜襲衣、金帶、銀器百兩、衣著二百,羅面于多金帶。
嘉祐八年八月,遣使羅撒溫獻方物。十一月,以其國王為特進、歸忠保順後鱗黑韓王。羅撒溫言其王乞賜此號也,于闐謂金翅烏為「後鱗」,「黑韓」蓋可汗之訛也。羅撒溫等以獻物賜直少不受,及請所獻獨峰橐駝。詔以遠人特別賜錢五千貫,以橐駝還之,而與其已賜之直。其後數以方物來獻。
熙寧以來,遠不逾一二歲,近則歲再至。所貢珠玉、珊瑚、翡翠、象牙、乳香、木香、琥珀、花蕊布、硇砂、龍鹽、西錦、玉秋轡馬、膃肭臍、金星石、水銀、安息雞舌香,有所持無表章,每賜以暈錦旋衤闌衣、金帶、器幣,宰相則盤球雲錦夾衤闌。
地產乳香,來輒群負,私與商賈牟利;不售,則歸諸外府得善價,故其來益多。元豐初,始詔惟齎表及方物馬驢乃聽以詣闕,乳香無用不許貢。
四年,遣部領阿辛上表稱「于闐國僂羅有福力量知文法黑汗王,書與東方日出處大世界田地主漢家阿舅大官家」,大略雲路遠傾心相向,前三遣使入貢未回,重複數百言。董氈使導至熙州,譯其辭以聞。詔前三輩使人皆已朝見,錫賚遣發,賜敕書諭之。神宗嘗問其使去國歲月,所經何國及有無鈔略。對曰:「去國四年,道塗居其半,曆黃頭回紇、青唐,惟懼契丹鈔略耳。」因使之圖上諸國距漢境遠近,為書以授李憲。八年九月,遣使入貢,使者為神宗飯僧追福。賜錢百萬,還其所貢師子。
元祐中,以其使至無時,令熙河間歲一聽至闕。八年,請討夏國,不許。
紹聖中,其王阿忽都董娥密竭篤又言,緬藥家作過,別無報效,已遣兵攻甘、沙、肅三州。詔厚答其意。知秦州游師雄言:「於闐、大食、拂菻等國貢奉,般次踵至,有司憚於供賚,抑留邊方,限二歲一進。外夷慕義,萬里而至,此非所以來遠人也。」從之。自是訖于宣和,朝享不絕。
高昌國,漢車師前王之地。有高昌城,取其地勢高敞、人民昌盛以為名焉。後魏初,沮渠無諱自署高昌太守。無諱死,茹茹以闞伯周為高昌王,高昌有王始於此。後魏至隋皆來貢獻。唐貞觀中,侯君集平其國,以其地為西州。安、史之亂,其地陷沒,乃複為國。語訛亦雲「高敞」,然其地頗有回鶻,故亦謂之回鶻。
建隆三年四月,西州回鶻阿都督等四十二人以方物來貢。乾德三年十一月,西州回鶻可汗遣僧法淵獻佛牙、琉璃器、琥珀盞。太平興國六年,其王始稱西州外生師子王阿廝蘭漢,遣都督麥索溫來獻。五月,太宗遣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勳使高昌。八年,其使安鶻盧來貢。
雍熙元年四月,王延德等還,敘其行程來獻,雲:
初自夏州曆玉亭鎮,次曆黃羊平,其地平而產黃羊。渡沙磧,無水,行人皆載水。凡二日至都囉囉族,漢使過者,遺以財貨,謂之「打當」。次曆茅女子族,族臨黃河,以羊皮為囊,吹氣實之浮于水,或以橐駝牽木伐而渡。次曆茅女王子開道族,行入六窠沙,沙深三尺,馬不能行,行者皆乘橐駝。不育五穀,沙中生草名登相,收之以食。次曆樓子山,無居人。行沙磧中,以日為占,旦則背日,暮則向日,日中則止。夕行望月亦如之。次曆臥梁劾特族地,有都督山,唐回鶻之地。次曆大蟲太子族,族接契丹界,人衣尚錦繡,器用金銀,馬乳釀酒,飲之亦醉。次曆屋地因族,蓋達于于越王子之子。次至達于于越王子族。次曆拽利王子族,有合羅川,唐回鶻公主所居之地,城基尚在,有湯泉池。次曆阿墩族,經馬駿山望鄉嶺,嶺上石龕有李陵題字處。次曆格囉美源,西方百川所會,極望無際,鷗鷺鳧雁之類甚眾。次至托邊城,亦名李僕射城,城中首領號「通天王」。次曆小石州。次曆伊州,州將陳氏,其先自唐開元二年領州,凡數十世,唐時詔敕尚在。地有野蠶生苦參上,可為綿帛。有羊,尾大而不能走,尾重者三斤,小者一斤,肉如熊白而甚美。又有礪石,剖之得賓鐵,謂之吃鐵石。又生胡桐樹,經雨即生胡桐律。次曆益都。次曆納職城,城在大患鬼魅磧之東南,望玉門關甚近。地無水草,載糧以行。凡三日,至鬼穀口避風驛,用本國法設祭,出詔神禦風,風乃息。凡八日,至澤田寺。高昌聞使至,遣人來迎。次曆地名寶莊,又曆六種,乃至高昌。
高昌即西州也。其地南距於闐,西南距大食、波斯,西距西天步路涉、雪山、蔥嶺,皆數千里。地無雨雪而極熱,每盛暑,居人皆穿地為穴以處。飛鳥群萃河濱,或起飛,即為日氣所爍,墜而傷翼。屋室覆以白堊,雨及五寸,即廬舍多壞。有水,源出金嶺,導之周圍國城,以溉田園,作水。地產五穀,惟無蕎麥。貴人食馬,餘食羊及鳧雁。樂多琵琶、箜篌。出貂鼠、白ふ、繡文花蕊布。俗好騎射。婦人戴油帽,謂之蘇幕遮。用開元七年曆,以三月九日為寒食,餘二社、冬至亦然。以銀或石為筒,貯水激以相射,或以水交潑為戲,謂之壓陽氣去病。好游賞,行者必抱樂器。佛寺五十余區,皆唐朝所賜額,寺中有《大藏經》、《唐韻》、《玉篇》、《經音》等,居民春月多群聚遨樂於其間。遊者馬上持弓矢射諸物,謂之禳災。有敕書樓,藏唐太宗、明皇禦劄詔敕,緘鎖甚謹。複有摩尼寺,波斯僧各持其法,佛經所謂外道者也。所統有南突厥、北突厥、大眾熨、小眾熨、樣磨、割祿、黠戛司、末蠻、格哆族、預龍族之名甚眾。國中無貧民,絕食者共賑之。人多壽考,率百餘歲,絕地夭死。
時四月,師子王避暑於北廷,以其舅阿多於越守國,先遣人致意於延德曰:「我王舅也,使者拜我乎?」延德曰:「持朝命而來,禮不當拜。」複問曰:「見王拜乎?」延德曰:「禮亦不當拜。」阿多於越複數日始相見,然其禮頗恭。師子王邀延德至其北廷。曆交河州,凡六日,至金嶺口,寶貨所出。又兩日,至漢家砦。又五日,上金嶺。過嶺即多雨雪,嶺上有龍堂,刻石記雲,小雪山也。嶺上有積雪,行人皆服毛。度嶺一日至北廷,憩高臺寺。其王烹羊馬以具膳,尤豐潔。
地多馬,王及王后、太子各養馬,放牧平川中,彌亙百餘裏,以毛色分別為群,莫知其數。北廷川長廣數千里,鷹鷂雕鶻之所生,多美草,不生花,砂鼠大如<需免>,鷙禽捕食之。
其王遣人來言,擇日以見使者,願無訝其淹久。至七日,見其王及王子侍者,皆東向拜受賜。旁有持磬者擊以節拜,王聞磬聲乃拜,既而王之兒女親屬皆出,羅拜以受賜,遂張樂飲宴,為優戲,至暮。明日泛舟于池中,池四面作鼓樂。又明日游佛寺,曰應運太寧之寺,貞觀十四年造。
北廷北山中出硇砂,山中嘗有煙氣湧起,無雲霧,至夕光焰若炬火,照見禽鼠皆赤。采者著木底鞋取之,皮者即焦。下有穴生青泥,出穴外即變為砂石,土人取以治皮。城中多樓臺卉木。人白皙端正,性工巧,善治金銀銅鐵為器及攻玉。善馬直絹一匹,其駑馬充食,才直一丈。貧者皆食肉。西抵安西,即唐之西境。
七月,令延德先還其國,其王九月始至。亦聞有契丹使來,謂其王雲:「高敞本漢土,漢使來覘視封域,將有異圖,王當察之。」延德偵知其語,因謂王曰:「契丹素不順中國,今乃反間,我欲殺之。」王固勸乃止。
自六年五月離京師,七年四月至高昌,所曆以詔賜諸國君長襲衣、金帶、繒帛。八年春,與其謝恩使凡百餘人複循舊路而還,雍熙元年四月至京師。
景德元年,又遣使金延福來貢。
回鶻本匈奴之別裔,在天德西北娑陵水上。後魏號鐵勒,唐初號特勒,後稱回紇。其君長曰可汗,自貞觀以後朝貢不絕。至德初,出兵助國討平安、史之亂,故累朝恩禮最重。然而恃功橫恣,朝廷雖患其邀求無厭,然頗姑息聽從之。元和中,改為回鶻。會昌中,其國衰亂,其相及職者擁外甥將龐勒西奔安西。既而回鶻為幽州張仲武所破,龐勒乃自稱可汗,居甘、沙、西州,無複昔時之盛矣。
曆梁、後唐、晉、漢、周,皆遣使朝貢。後唐同光中,冊其國王仁美為英義可汗。仁美卒,其弟仁裕立,冊為順化可汗。晉天福中,又改為奉化可汗。仁裕卒,子景瓊立。先是,唐朝繼以公主下嫁,故回鶻世稱中朝為舅,中朝每賜答詔亦曰外甥。五代之後皆因之。
建隆二年,景瓊遣使朝獻。三年,阿都督等四十二人以方物來貢。乾德二年,遣使貢玉百團、琥珀四十斤,嫠牛尾、貂鼠等。三年,遣使趙黨誓等四十七人以團玉、琥珀、紅白嫠牛尾為貢。開寶中累遣使貢方物,其宰相鞠仙越亦貢馬。
太平興國二年冬,遣殿直張璨齎詔諭甘、沙州回鶻可汗外甥,賜以器幣,招致名馬美玉,以備車騎琮璜之用。五年,甘、沙州回鶻可汗夜落紇密禮遏遣使裴溢的等四人,以橐駝、名馬、珊瑚、琥珀來獻。
雍熙元年四月,西州回鶻與婆羅門僧永世、波斯外道阿裏煙同入貢。四年,合羅川回鶻第四族首領遣使朝貢。端拱二年九月,回鶻都督石仁政、麼囉王子、邈拿王子、越黜黃水州巡檢四族並居賀蘭山下,無所統屬,諸部入貢多由其地。麼囉王子自雲,向為靈州馮暉阻絕,由是不通貢奉,今有內附意。各以錦袍銀帶賜之。
咸平四年,可汗王祿勝遣使曹萬通以玉勒名馬、獨峰無峰橐駝、賓鐵劍甲、琉璃器來貢。萬通自言任本國樞密使,本國東至黃河,西至雪山,有小郡數百,甲馬甚精習,願朝廷命使統領,使得縛繼遷以獻。因降詔祿勝曰:「賊遷凶悖,人神所棄。卿世濟忠烈,義篤舅甥,繼上奏封,備陳方略,且欲大舉精甲,就覆殘妖,拓土西陲,獻俘北闕。可汗功業,其可勝言!嘉歎所深,不忘朕意。今更不遣使臣,一切委卿統制。」特授萬通左神武軍大將軍,優賜祿勝器服。
景德元年,夜落紇遣使來貢。四年,又遣尼法仙等來朝,獻馬。仍許法仙遊五臺山。又遣僧翟入奏,來獻馬,欲於京城建佛寺祝聖壽,求賜名額,不許。
大中詳符元年,夏州萬子等軍主領族兵趨回鶻,回鶻設伏要路,示弱不與鬥,俟其過,奮起擊之,剿戮殆盡。其生擒者,回鶻驅坐於野,悉以所獲資糧示之,曰:「爾輩狐鼠,規求小利,我則不然。」遂盡焚而殺之,唯萬子軍主挺身走。鎮戎軍以聞,上曰:「回鶻嘗殺繼遷,世為仇敵。甘州使至,亦言德明侵軼之狀,意頗輕視之。量其兵勢,德明未易敵也。」其年,夜落紇、寶物公主及沒孤公主、娑溫宰相各遣使來貢。東封禮成,以可汗王進奉使姚進為甯遠將軍,寶物公主進奉曹進為安化郎將,賜以袍笏。又賜夜落紇介胄。
三年,又遣左溫宰相、何居錄越樞密使、翟符守榮等來貢。是年,龜茲國王可汗遣使李延福、副使安福、監使翟進來進香藥、花蕊布、名馬、獨峰駝、大尾羊、玉鞍勒、琥珀、俞石等。四年,翟符守榮等三十人請從祀汾陰。其年,夜落紇遣使貢方物,秦州回鶻安密獻玉帶于道左。禮成,以翟符守榮為左神武軍大將軍,安殿民為保順郎將,餘皆賜冠帶器幣。其年,夜落紇遣使言,敗趙德明立功首領請加恩賞。詔給司戈、司階、郎將告敕十道,使得承制補署。
六年,龜茲進奉使李延慶等三十六人對於長春殿,獻名馬、弓箭、鞍勒、團玉、香藥等,優詔答之。
先是,甘州數與夏州接戰,夜落紇貢奉多為夏州鈔奪。及宗哥族感悅朝廷恩化,乃遣人援送其使,故頻年得至京師。既而唃廝羅欲娶可汗女而無聘財,可汗不許,因為仇敵。五年,秦州遣指揮使楊知進、譯者郭敏送進奉使至甘州,會宗哥怨隙阻歸路,遂留知進等不敢遣。八年,敏方得還。可汗王夜落隔上表言寶物公主疾死,以西涼人蘇守信劫亂,不時奏聞;又謝恩賜寶鈿、銀匣、曆日及安撫詔書,仍乞慰諭宗哥,使開朝貢之路。九年,楊知進亦至,遂遣郭敏賜宗哥詔書並甘州可汗器幣。其年,使來朝貢,言夜落隔卒,九宰相諸部落奉夜落隔歸化為可汗王領國事。
天禧二年,夜落隔歸化遣都督安信等來朝。四年,又遣使同龜茲國可汗王智海使來獻大尾羊。初,回鶻西奔,族種散處。故甘州有可汗王,西州有克韓王,新複州有黑韓王,皆其後焉。
天聖元年五月,甘州夜落隔通順遣使阿葛之、王文貴來貢方物。六月,詔甘州回紇外甥可汗王夜落隔通順特封歸忠保順可汗王。二年五月,遣使都督習信等十四人來貢馬及黃湖綿、細白ふ。三年四月,可汗王、公主及宰相撒溫訛進馬、乳香。賜銀器、金帶、衣著、暈錦旋衤闌有差。五年八月,遣使安萬東等一十四人來貢方物。六年二月,遣人貢方物。
熙甯元年入貢,求買金字《大般若經》,以墨本賜之。六年複來,補其首領五人為軍主,歲給彩二十匹。神宗問其國種落生齒幾何,曰三十余萬;壯可用者幾何,曰二十萬。明年,敕李憲擇使聘阿裏骨,使諭回鶻令發兵深入夏境。憲以命殿直皇甫旦。旦往,不得前而妄奏功狀,詔逮旦赴禦史獄抵罪。
然回鶻使不常來,宣和中,間因入貢散而之陝西諸州,公為貿易,至留久不歸。朝廷慮其習知邊事,且往來皆經夏國,於播傳非便,乃立法禁之。
大食國本波斯之別種。隋大業中,波斯有桀黠者探穴得文石,以為瑞,乃糾合其眾,剽略資貨,聚徒浸盛,遂自立為王,據有波斯國之西境。唐永徽以後,屢來朝貢。其王盆泥未換之前謂之白衣大食,阿蒲羅拔之後謂之黑衣大食。
乾德四年,僧行勤遊西域,因賜其王書以招懷之。開寶元年,遣使來朝貢。四年,又貢方物,以其使李訶末為懷化將軍,特以金花五色綾紙寫官告以賜。是年,本國及占城、闍婆又致禮物于李煜。煜不敢受,遣使來上,因詔自今勿以為獻。六年,遣使來貢方物。七年,國王訶黎佛又遣使不囉海,九年又遣使蒲希密,皆以方物來貢。
太平興國二年,遣使蒲思那、副使摩訶末、判官蒲囉等貢方物。其從者目深體黑,謂之昆侖奴。詔賜其使襲衣、器幣,從者縑帛有差。四年,複有朝貢使至。雍熙元年,國人花茶來獻花錦、越諾、揀香、白龍腦、白沙糖、薔薇水、琉璃器。
淳化四年,又遣其副酋長李亞勿來貢。其國舶主蒲希密至南海,以老病不能詣闕,乃以方物附亞勿來獻。其表曰:
大食舶主臣蒲希密上言,眾星垂象,回拱於北辰;百穀疏源,委輸於東海。屬有道之柔遠,罄無外以宅心。伏惟皇帝陛下德合二儀,明齊七政,仁宥萬國,光被四夷。賡歌洽《擊壤》之民,重譯走奉珍之貢。臣顧惟殊俗,景慕中區,早傾向日之心,頗鬱朝天之願。
昨在本國,曾得廣州蕃長寄書招諭,令入京貢奉,盛稱皇帝聖德,布寬大之澤,詔下廣南,寵綏蕃商,阜通遠物。臣遂乘海舶,爰率土毛,涉曆龍王之宮,瞻望天帝之境,庶遵玄化,以慰宿心。今則雖屆五羊之城,猶賒雙鳳之闕。自念衰老,病不能興,遐想金門,心目俱斷。今遇李亞勿來貢,謹備蕃錦藥物附以上獻。臣希密凡進象牙五十株,乳香千八百斤,賓鐵七百斤,紅絲吉貝一段,五色雜花蕃錦四段,白越諾二段,都爹一琉璃瓶,無名異一塊,薔薇水百瓶。
詔賜希密敕書、錦袍、銀器、束帛等以答之。
至道元年,其國舶主蒲押陀黎齎蒲希密表來獻白龍腦一百兩,膃肭臍五十對,龍鹽一銀合,眼藥二十小琉璃瓶,白沙糖三琉璃甕,千年棗、舶上五味子各六琉璃瓶,舶上褊桃一琉璃瓶,薔薇水二十琉璃瓶,乳香山子一坐,蕃錦二段,駝毛褥面三段,白越諾三段。引對於崇政殿,譯者代奏雲:「父蒲希密因緣射利,泛舶至廣州,迨今五稔未歸。母令臣遠來尋訪、至廣州見之。具言前歲蒙皇帝聖恩降敕書,賜以法錦袍、紫綾纏頭、間塗金銀鳳瓶一對、綾絹二十匹。今令臣奉章來謝,以方物致貢。」
太宗因問其國,對雲:「與大秦國相鄰,為其統屬。今本國所管之民才及數千,有都城介山海間。」又問其山澤所出,對雲:「惟犀象香藥。」問犀象以何法可取,對雲:「象用象媒誘至,漸以大繩羈縻之耳;犀則使人升大樹操弓矢,伺其至射而殺之,其小者不用弓矢可以捕獲。」上賜以襲衣、冠帶、被褥等物,令閣門宴犒訖,就館,延留數月遣回;降詔答賜蒲希密黃金,准其所貢之直。三年二月,又與賓同隴國使來朝。
咸平二年,又遣判官文戊至。三年,舶主陀婆離遣使穆吉鼻來貢。吉鼻還,賜陀婆離詔書並器服鞍馬。六年,又遣使婆羅欽三摩尼等來貢方物。摩尼等對於崇政殿,持真珠以進,自雲離國日誠願得瞻威顏即獻此,乞不給回賜。真宗不欲違其意,俟其還,優加恩齎。
景德元年,又遣使來。時與三佛齊、蒲端國使並在京師,會上元觀燈,皆賜錢縱其宴飲。其秋,蕃客蒲加心至。四年,又遣使同占城使來,優加館餼之禮,許遍至苑囿寺觀遊覽。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車駕東封,舶主陀婆離上言願執方物赴泰山,從之。又舶主李亞勿遣使麻勿來獻玉圭。並優賜器幣、袍帶,並賜國主銀飾繩床、水罐、器械、旗幟、鞍勒馬等。四年祀汾陰,又遣歸德將軍陀羅離進瓶香、象牙、琥珀、無名異、繡絲、紅絲、碧黃綿、細越諾、紅駝毛、間金線璧衣、碧白琉璃酒器、薔薇水、千年棗等。詔令陪位,禮成,並賜冠帶服物。五年,廣州言大食國人無西忽盧華百三十歲,耳有重輪,貌甚偉異。自言遠慕皇化,附古邏國舶船而來。詔就賜錦袍、銀帶加束帛。
天禧三年,遣使蒲麻勿陀婆離、副使蒲加心等來貢。先是,其入貢路繇沙州,涉夏國,抵秦州。乾興初,趙德明請道其國中,不許。至天聖元年來貢,恐為西人鈔略,乃詔自今取海路繇廣州至京師。至和、嘉祐間,四貢方物。最後以其首領蒲沙乙為武甯司階。
熙寧中,其使辛押陀羅乞統察蕃長司公事,詔廣州裁度。又進錢銀助修廣州城,不許。六年,都蕃首保順郎將蒲陀婆離慈表令男麻勿奉貢物,乞以自代,而求為將軍,詔但授麻勿郎將。其國部屬各異名,故有勿巡,有陀婆離,有俞盧和地,有麻囉跋等國,然皆冠以大食。勿巡所貢,又有龍腦、兜羅錦、球錦袂、蕃花簟,陀婆有金飾壽帶、連環臂鉤、數珠之屬。
政和中,橫州士曹蔡蒙休押伴其使入都,沿道故滯留,強市其香藥不償直。事聞,詔提點刑獄置獄推治,因詔自今蕃夷入貢,並選承務郎以上清幹官押伴,按程而行,無故不得過一日,乞取賈市者論以自盜雲。
其國在泉州西北,舟行四十余日至藍裏。次年乘風風,又六十余日始達其國。地雄壯廣袤,民俗侈麗,甲于諸蕃,天氣多寒。其王錦衣玉帶,躡金履,朔望冠百寶純金冠。其居以碼為柱,綠甘為壁,水晶為瓦,碌石為磚,活石為灰,帷幕用百花錦。官有丞相、太尉,各領兵馬二萬餘人。馬高七尺,士卒驍勇。民居屋宇略與中國同。市肆多金銀綾錦。工匠技術,咸精其能。
建炎三年,遣使奉寶玉珠貝入貢。帝謂侍臣曰:「大觀、宣和間,茶馬之政廢,故武備不修,致金人亂華,危亡不絕如線。今複捐數十萬緡以易無用之珠玉,曷若惜財以養戰士?」詔張浚卻之,優賜以答遠人之意。紹興元年,複遣使貢文犀、象齒,朝廷亦厚加賜與,而不貪其利。故遠人懷之,而貢賦不絕。
層檀國在南海傍,城距海二十裏。熙甯四年始入貢。海道便風行百六十日,經勿巡、古林、三佛齊國乃至廣州。其王名亞美羅亞眉蘭,傳國五百年,十世矣。人語音如大食。地春冬暖。貴人以越布纏頭,服花錦白ふ布,出入乘象、馬。有奉祿。其法輕罪杖,重罪死。谷有稻、粟、麥。食有魚。畜有綿羊、山羊、沙牛、水牛、橐駝、馬、犀、象。藥有木香、血竭、沒藥、鵬砂、阿魏、薰陸。產真珠、玻璃、密沙華三酒。交易用錢,官自鑄,三分其齊,金銅相半,而銀居一分,禁民私鑄。元豐六年,使保順郎將層伽尼再至,神宗念其絕遠,詔頒齎如故事,仍加賜白金二千兩。
龜茲本回鶻別種。其國主自稱師子王,衣黃衣,寶冠,與宰相九人同治國事。國城有市井而無錢貨,以花蕊布博易。有米麥瓜果。西至大食國行六十日,東至夏州九十日。或稱西州回鶻,或稱西州龜茲,又稱龜茲回鶻。
自天聖至景祐四年,入貢者五,最後賜以佛經一藏。熙甯四年,使李延慶、曹福入貢。五年,又使盧大明、篤都入貢。紹聖三年,使大首領阿連撒羅等三人以表章及玉佛至洮西。熙河經略使以其罕通使,請令于熙、秦州博買,而估所齎物價答賜遣還,從之。
沙州本漢敦煌故地,唐天寶末陷於西戎。大中五年,張義潮以州歸順,詔建沙州為歸義軍,以義潮為節度使,領河沙甘肅伊西等州觀察、營田處置使。義潮入朝,以從子淮深領州事。至朱梁時,張氏之後絕,州人推長史曹義金為帥。義金卒,子元忠嗣。周顯德二年來貢,授本軍節度、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鑄印賜之。
建隆三年加兼中書令,子延恭為瓜州防禦使。興國五年元忠卒,子延祿遣人來貢。贈元忠敦煌郡王,授延祿本軍節度,弟延晟為瓜州刺史,延瑞為衙內都虞候。咸平四年,封延祿為譙郡王。五年,延祿、延瑞為從子宗壽所害,宗壽權知留後,而以其弟宗允權知瓜州。表求旌節,乃授宗壽節度使,宗允檢校尚書左僕射、知瓜州,宗壽子賢順為衙內都指揮使。大中祥符末宗壽卒,授賢順本軍節度,弟延惠為檢校刑部尚書、知瓜州。賢順表乞金字藏經洎茶藥金箔,詔賜之。至天聖初,遣使來謝,貢乳香、硇砂、玉團。自景祐至皇祐中,凡七貢方物。
拂菻國東南至滅力沙,北至海,皆四十程。西至海三十程。東自西大食及於闐、回紇、青唐,乃抵中國。歷代未嘗朝貢。
元豐四年十月,其王滅力伊靈改撒始遣大首領你廝都令廝孟判來獻鞍馬、刀劍、真珠,言其國地甚寒,土屋無瓦。產金、銀、珠、西錦、牛、羊、馬、獨峰駝、梨、杏、千年棗、巴欖、粟、麥,以蒲萄釀酒。樂有箜篌、壺琴、小篳篥、偏鼓。王服紅黃衣,以金線織絲布纏頭,歲三月則詣佛寺,坐紅床,使人舁之。貴臣如王之服,或青綠、緋白、粉紅、褐紫,並纏頭跨馬。城市田野,皆有首領主之,每歲惟夏秋兩得奉,給金、錢、錦、穀、帛,以治事大小為差。刑罰罪輕者杖數十,重者至二百,大罪則盛以毛囊投諸海。不尚鬥戰,鄰國小有爭,但以文字來往相詰問,事大亦出兵。鑄金銀為錢,無穿孔,面鑿彌勒佛,背為王名,禁民私造。
元祐六年,其使兩至。詔別賜其王帛二百匹、白金瓶、襲衣、金束帶。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流求國定安國渤海國日本國黨項
流求國在泉州之東,有海島曰彭湖,煙火相望。其國塹柵三重,環以流水,植棘為藩,以刀槊弓矢劍鈹為兵器,視月盈虧以紀時。無他奇貨,商賈不通,厥土沃壤,無賦斂,有事則均稅。
旁有毗舍邪國,語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類。淳熙間,國之酋豪嘗率數百輩猝至泉之水沃、圍頭等村,肆行殺掠。喜鐵器及匙箸,人閉戶則免,但元刂其門圈而去。擲以匙箸則ぽ拾之,見鐵騎則爭事刂其甲,駢首就戮而不知悔。臨敵用標槍,系繩十餘丈為操縱,蓋惜其鐵不忍棄也。不駕舟楫,惟縛竹為筏,急則群舁之泅水而遁。
定安國本馬韓之種,為契丹所攻破,其酋帥糾合餘眾,保於西鄙,建國改元,自稱定安國。開寶三年,其國王烈萬華因女真遣使入貢,乃附表貢獻方物。太平興國中,太宗方經營遠略,討擊契丹,因降詔其國,令張犄角之勢。其國亦怨寇仇侵侮不已,聞中國用兵北討,欲依王師以攄宿憤,得詔大喜。
六年冬,會女真遣使來貢,路由本國,乃托其使附表來上雲:「定安國王臣烏玄明言:伏遇聖主洽天地之恩,撫夷貊之俗,臣玄明誠喜誠,頓首頓首。臣本以高麗舊壤,渤海遺黎,保據方隅,涉曆星紀,仰覆露鴻鈞之德,被浸漬無外之澤,各得其所,以遂本性。而頃歲契丹恃其強暴,入寇境土,攻破城砦,俘略人民。臣祖考守節不降,與眾避地,僅存生聚,以迄於今。而又扶餘府昨背契丹,並歸本國,災禍將至,無大於此。所宜受天朝之密畫,率勝兵而助討,必欲報敵,不敢違命。臣玄明誠懇誠願,頓首頓首。」其末題雲:「元興六年十月日,定安國王臣玄明表上聖皇帝前。」
上答以詔書曰:「敕定安國王烏玄明。女真使至,得所上表,以朕嘗賜手詔諭旨,且陳感激。卿遠國豪帥,名王茂緒,奄有馬韓之地,介於鯨海之表,強敵吞併,失其故土,沉冤未報,積憤奚伸。矧彼獯戎,尚搖蠆毒,出師以薄伐,乘夫天災之流行,敗衄相尋,滅亡可待。今國家已于邊郡廣屯重兵,只俟嚴冬,即申天討。卿若能追念累世之恥,宿戒舉國之師,當予伐罪之秋,展爾復仇之志,朔漠底定,爵賞有加,宜思永圖,無失良便。而況渤海願歸於朝化,扶余已背於賊庭,勵乃宿心,糾其協力,克期同舉,必集大勳。尚阻重溟,未遑遣使,倚注之切,鑒寐寧忘。」以詔付女真使,令齎以賜之。
端拱二年,其王子因女真使附獻馬、雕羽鳴鏑。淳化二年,其五子太元因女真使上表,其後不復至。
渤海本高麗之別種。唐高宗平高麗,徙其人居中國。則天萬歲通天中,契丹攻陷營府,高麗別種大祚榮走保遼東,睿宗以為忽汗州都督,封渤海郡王,因自稱渤海國,並有扶餘、肅慎等十余國,曆唐、梁、後唐,朝貢不絕。
後唐天成初,為契丹阿保機攻扶餘城下之,改扶餘為東丹府,命其子突欲留兵鎮之。阿保機死,渤海王複攻扶餘,不能克。曆長興、清泰,遣使朝貢。周顯德初,其酋豪崔烏斯等三十人來歸,其後隔絕不能通中國。
太平興國四年,太宗平晉陽,移兵幽州,其酋帥大鸞河率小校李勳等十六人、部族三百騎來降,以鸞河為渤海都指揮使。六年,賜烏舍城浮渝府渤海琰府王詔曰:「朕纂紹丕構,奄有四海,普天之下,罔不率俾。矧太原封域,國之保障,頃因竊據,遂相承襲,倚限定為援,曆世逋誅。朕前歲親提銳旅,盡護諸將,拔並門之孤壘,斷匈奴之右臂,眷言吊伐,以蘇黔黎。蠢茲北戎,非理構怨,輒肆薦食,犯我封略。一昨出師逆擊,斬獲甚眾。今欲鼓行深入,席捲長驅,焚其龍庭,大殲丑類。素聞爾國密邇寇仇,迫於吞併,力不能制,因而服屬,困於率割。當靈旗破敵之際,是鄰邦雪憤之日,所宜盡出族帳,佐予兵鋒。俟其翦滅,沛然封賞,幽、薊土宇,複歸中原,朔漠之外,悉以相與。勖乃協力,朕不食言。」時將大舉征契丹,故降是詔諭旨。
九年春,宴大明殿,因召大鸞河慰撫久之。上謂殿前都校劉延翰曰:「鸞河,渤海豪帥,束身歸我,嘉其忠順。夫夷落之俗,以馳騁為樂,候高秋戒候,當與駿馬數十匹,令出郊遊獵,以遂其性。」因以緡錢十萬並酒賜之。
日本國者,本倭奴國也。自以其國近日所出,故以日本為名;或雲惡其舊名改之也。其地東西南北各數千里,西南至海,東北隅隔以大山,山外即毛人國。自後漢始朝貢,曆魏、晉、宋、隋皆來貢,唐永徽、顯慶、長安、開元、天寶、上元、貞元、元和、開成中,並遣使入朝。
雍熙元年,日本國僧{大周}然與其徒五六人浮海而至,獻銅器十餘事,並本國《職員今》、《王年代紀》各一卷。{大周}然衣綠,自雲姓藤原氏,父為真連;真連,其國五品品官也。{大周}然善隸書,而不通華言,問其風土,但書以對雲:「國中有《五經》書及佛經、《白居易集》七十卷,並得自中國。土宜五穀而少麥。交易用銅錢,文曰'乾文大寶'。畜有水牛、驢、羊,多犀、象。產絲蠶,多織絹,薄致可愛。樂有中國、高麗二部。四時寒暑,大類中國。國之東境接海島,夷人所居,身面皆有毛。東奧州產黃金,西別島出白銀,以為貢賦。國王以王為姓,傳襲至今王六十四世,文武僚吏皆世官。」
其《年代紀》所記雲:「初主號天禦中主。次曰天村雲尊,其後皆以「尊」為號。次天八重雲尊,次天彌聞尊,次天忍勝尊,次瞻波尊,次萬魂尊,次利利魂尊,次國狹槌尊,次角龔魂尊,次汲津丹尊,次面垂見尊,次國常立尊,次天鑒尊,次天萬尊,次沫名杵尊,次伊奘諾尊,次素戔烏尊,次天照大神尊,次正哉吾勝速日天押穗耳尊,次天彥尊,次炎尊,次彥瀲尊,凡二十三世,並都於築紫日向宮。
彥瀲第四子號神武天皇,自築紫宮入居大和州原宮,即位元年甲寅,當周僖王時也。次綏靖天皇,次安寧天皇,次懿德天皇,次孝昭天皇,次孝天皇,次孝靈天皇,次孝元天皇,次開化天皇,次崇神天篁,次垂仁天皇,次景行天皇,次成務天皇。次仲哀天皇,國人言今為鎮國香椎大神。次神功天皇,開化天皇之曾孫女,又謂之息長足姬天皇,國人言今為太奈良姬大神。次應神天皇,甲辰歲,始於百濟得中國文字,今號八蕃菩薩,有大臣號紀武內,年三百七歲。次仁德天皇,次履中天皇,次反正天皇,次允恭天皇,次安康天皇,次雄略天皇,次清甯天皇,次顯宗天皇,次仁賢天皇,次武烈天皇,次繼體天皇,次安開天皇,次宣化天皇。次天國排開廣庭天皇,亦名欽明天皇,即位十三年,壬申歲始傳佛法于百濟國,當此土梁承聖元年。
次敏達天皇。次用明天皇,有子曰聖德太子,年三歲,聞十人語,同時解之,七歲悟佛法於菩提寺,講《聖曼經》,天雨曼陀羅華。當此土隋開皇中,遣使泛海至中國,求《法華經》。
次崇峻天皇。次推古天皇,欽明天皇之女也。次舒明天皇,次皇極天皇。次孝德天皇,白雉四年,律師道照求法至中國,從三藏僧玄奘受經、律、論,當此土唐永徽四年也。次天豐財重日足姬天皇,令僧智通等入唐求大乘法相教,當顯慶三年。次天智天皇,次天武天皇,次持總天皇。次文武天皇,大寶三年,當長安元年,遣粟田真人入唐求書籍,律師道慈求經。次阿閉天皇,次皈依天皇。次聖武天皇,寶龜二年,遣僧正玄入朝,當開元四年。次孝明天皇,聖武天皇之女也,天平勝寶四年,當天寶中,遣使及僧入唐求內外經教及傳戒。次天炊天皇。次高野姬天皇,聖武天皇之女也。次白璧天皇,二十四年,遣二僧靈仙、行賀入唐,禮五臺山學佛法。次桓武天皇,遣騰元葛野與空海大師及延曆寺僧澄入唐,詣天臺山傳智者止觀義,當元和元年也。次諾樂天皇,次嵯峨天皇,次淳和天皇。次仁明天皇,當開成、會昌中,遣僧入唐,禮五台。次文德天皇,當大中年間。次清和天皇,次陽成天皇。次光孝天皇,遣僧宗睿入唐傳教,當光啟元年也。
次仁和天皇,當此土梁龍德中,遣僧寬建等入朝。次醍醐天皇,次天慶天皇。次封上天皇,當此土周廣順年也。次冷泉天皇,今為太上天皇。次守平天皇,即今王也。凡六十四世。
畿內有山城、大和、河內、和泉、攝津凡五州,共統五十三郡。東海道有伊賀、伊勢、志摩、尾張、三河、遠江、駿河、伊豆、甲斐、相模、武藏、安房、上總、常陸凡十四州,共統一百一十六郡。東山道有通江、美濃、飛單、信濃、上野、下野、陸奧、出羽凡八州,共統一百二十二郡。北陸道有若狹、越前、加賀、能登、越中、越後、佐渡凡七州,共統三十郡。山陰道有丹波、丹彼、徂馬、因幡、伯耆、出雲、石見、隱伎凡八州,共統五十二郡。小陽道有播麼、美作、備前、備中、備後、安藝、周防、長門凡八州,共統六十九郡。南海道有伊紀、淡路、河波、贊耆、伊豫、土佐凡六州,共統四十八郡。西海道有築前、築後、豐前、豐後、肥前、肥後、日向、大隅、薩摩凡九州,共統九十三郡。又有壹伎、對馬、多礻執凡三島,各統二郡。是謂五畿、七道、三島,凡三千七百七十二都,四百一十四驛,八十八萬三千三百二十九課丁。課丁之外,不可詳見。皆{大周}然所記雲。
按隋開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名自多利思比孤,遣使致書。唐永徽五年,遣使獻琥珀、馬腦。長安二年,遣其朝臣真人貢方物。開元初,遣使來朝。天寶十二年,又遣使來貢。元和元年,遣高階真人來貢。開成四年,又遣使來貢。此與其所記皆同。大中、光啟、龍德及周廣順中,皆嘗遣僧至中國,《唐書》中、《五代史》失其傳。唐鹹亨中及開元二十三年、大曆十二年、建中元年,皆來朝貢,其記不載。
太宗召見{大周}然,存撫之甚厚,賜紫衣,館于太平興國寺。上聞其國王一姓傳繼,臣下皆世官,因歎息謂宰相曰:「此島夷耳,乃世祚遐久,其臣亦繼襲不絕,此蓋古之道也。中國自唐季之亂,宇縣分裂,梁、周五代享曆尤促,大臣世胄,鮮能嗣續。朕雖德慚往聖,常夙夜寅畏,講求治本,不敢暇逸。建無窮之業,垂可久之範,亦以為子孫之計,使大臣之後世襲祿位,此朕之心焉。」
其國多有中國典籍,{大周}然之來,複得《孝經》一卷、越王《孝經新義》第十五一卷,皆金縷紅羅標,水晶為軸。《孝經》即鄭氏注者。越王者,乃唐太宗子越王貞;《新義》者,記室參軍任希古等撰也。{大周}然複求詣五台,許之,令所過續食;又求印本《大藏經》,詔亦給之。二年,隨台州甯海縣商人鄭仁德船歸其國。
後數年,仁德還。{大周}然遣其弟子喜因奉表來謝曰:「日本國東大寺大朝法濟大師、賜紫、沙門{大周}然啟:傷鱗入夢,不忘漢主之恩;枯骨合歡,猶亢魏氏之敵。雖雲羊僧之拙,誰忍鴻霈之誠。{大周}然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大周}然附商船之離岸,期魏闕於生涯,望落日而西行,十萬里之波濤難盡;顧信風而東別,數千里之山嶽易過。妄以下根之卑,適詣中華之盛。於是宣旨頻降,恣許荒外之跋涉;宿心克協,粗觀宇內之瑰奇。況乎金闕曉後,望堯雲於九禁之中;岩扃晴前,拜聖燈於五台之上。就三藏而稟學,巡數寺而優遊。遂使蓮華回文,神筆出於北闕之北;貝葉印字,佛詔傳於東海之東。重蒙宣恩,忽趁來跡。季夏解台州之纜,孟秋達本國之郊。爰逮明春,初到舊邑,緇素欣待,侯伯慕迎。伏惟陛下惠溢四溟,恩高五嶽,世超黃、軒之古,人直金輪之新。{大周}然空辭鳳凰之窟,更還螻蟻之封。在彼在斯,只仰皇德之盛;越山越海,敢忘帝念之深。縱粉百年之身,何報一日之惠。染筆拭淚,伸紙搖魂,不勝慕恩之至。謹差上足弟子傳燈大法師位嘉因、並大朝剃頭受戒僧祚乾等拜表以聞。」稱其本國永延二年歲次戊子二月八日,實端拱元年也。
咸平五年,建州海賈周世昌遭風飄至日本,凡七年得還,與其國人滕木吉至,上皆召見之。世昌以其國人唱和詩來上,詞甚雕刻膚淺無所取。詢其風俗,雲婦人皆被發,一衣用二三縑。又陳所記州名年號。上令滕木吉以所持木弓矢挽射,矢不能遠,詰其故,國中不習戰鬥。賜木吉時裝錢遣還。景德元年,其國僧寂昭等八人來朝,寂照不曉華言,而識文字,繕寫甚妙,凡問答並以筆劄。詔號圓通大師,賜紫方袍。天聖四年十二月,明州言日本國太宰府遣人貢方物,而不持本國表,詔卻之。其後亦未通朝貢,南賈時有傳其物貨至中國者。
熙寧五年,有僧誠尋至台州,止天臺國清寺,願留。州以聞,詔使赴闕。誠尋獻銀香爐,木患子、白琉璃、五香、水精、紫檀、琥珀所飾念珠,及青色織物綾。神宗以其遠人而有戒業,處之開寶寺,盡賜同來僧紫方袍。是後連貢方物,而來者皆僧也。元豐元年,使通事僧仲回來,賜號慕化懷德大師。明州又言得其國太宰府牒,因使人孫忠還,遣仲回等貢糸二百匹、水銀五千兩,以孫忠乃海商,而貢禮與諸國異,請自移牒報,而答其物直,付仲回東歸。從之。
乾道九年,始附明州綱首以方物入貢。淳熙二年,倭船火兒滕太明毆鄭作死,詔械太明付其綱首歸,治以其國之法。三年,風泊日本舟至明州,眾皆不得食,行乞至臨安府者複百餘人。詔人日給錢五十文、米二升,俟其國舟至日遣歸。十年,日本七十三人複飄至秀州華亭縣,給常平義倉錢米以振之。紹熙四年,泰州及秀州華亭縣複有倭人為風所泊而至者,詔勿取其貨,出常平米振給而遣之。慶元六年至平江府,嘉泰二年至定海縣,詔並給錢米遣歸國。
黨項,古析支之地,漢西羌之別種。後周世始強盛,有細風氏、費聽氏、往利氏、頗超氏、野亂氏、房當氏、來禽氏、拓拔氏最為強族。唐貞觀至上元間內附,散居西北邊。元和以後,頗相率為盜。會昌初,武宗置三使以統之:在、寧、延者為一使,在鹽、夏、長澤者為一使,在靈武、麟、勝者為一使。五代亦嘗入貢。今靈、夏、綏、麟、府、環、慶、豐州,鎮戎、天德、振武軍並其族帳。
太祖建隆二年,代州刺史折乜埋來朝。乜埋,黨項之大姓,世居河右,有捍邊之功,故授以方州,召令入覲而遣還。
開寶元年,直蕩族首領啜佶等引並人寇府州,為王師所敗。詔內屬羌部十六府大首領屈遇與十二府首領羅崖領所部誅啜佶,啜佶懼,以其族歸順。以屈遇為檢校太保、歸德將軍,羅崖、啜佶並為檢校司徒、懷化將軍。
太平興國二年二月,靈州部送歲市官馬,賂所過族帳物粗惡,羌人恚不受。知州、比部郎中張全操捕得十八人殺之,沒入其兵仗羊馬,戎人遂擾。上遣使齎金帛撫賜其族,與之盟,始定。召全操下有司鞫之,決杖流登州沙門島。是歲,靈州通遠軍界嗓咩族、折四族、吐蕃村族、柰三家族、尾落族、柰家族、嗓泥族剽略官綱,詔靈州安守忠、通遠軍董遵誨討平之。六年,府州外浪族首領來都等來貢馬。七年,豐州大首領黃羅並弟乞蚌等來貢馬。又銀州羌部拓跋遇來訴本州賦役苛虐,乞移居內地,詔令各守族帳。又保細族結集扇動諸部,夏州巡檢使梁迥率兵討平之。
雍熙初,諸族渠帥附李繼遷為寇,詔判四方館事田仁朗及閣門使王亻先等相繼領兵討擊,並賜麟、府、銀、夏、豐州及日利、月利族敕書招諭之。
二年四月,亻先等於銀州北破悉利諸族,斬首三千六百餘級,生擒八十人,俘老小一千四百餘口,器甲一百八十六,梟偽署代州刺史折羅遇並弟埋乞,獲馬牛羊三萬計。五月,又于開光谷西杏子平破保寺、保香族,追奔二十餘裏,斬首八百餘級,梟其首領埋乜已等五十七人,生擒四十九人,俘其老小三百餘人,獲牛羊馬驢凡四千余計。又破保、洗兩族,俘三千人,降五十五族,獲牛羊八千計。
亻先等又言,麟州及三族砦羌人二千餘戶皆降,酋長折禦乜等六十四人獻馬首罪,願改圖自效,為國討賊,遂與部下兵入濁輪川,斬賊首五十級、酋豪二十人,李繼遷及三族砦監押折禦乜皆遁去。旋命內客省使郭守文自三交乘驛亟往,與王亻先等同領邊事。五月,王亻先、李繼隆等又破銀州杏子平東北山谷內沒邵、浪悉訛等族,及濁輪川東、兔頭川西諸族,生擒七十八人,梟五十九人,俘二百三十六口,牛羊驢馬千二百六十,招降千四百五十二戶。
六月,夏州尹憲等引兵至鹽城,吳移、越移等四族來降,憲等撫之。岌伽羅膩十四族拒命,憲等縱兵斬首千餘級,俘擒百人,焚千餘帳,獲馬牛羊七千計。又降銀麟夏等州、三族砦諸部一百二十五族,合萬六千一百八十九戶。酋豪折禦乜窮蹙來歸,守文置之部下。又夏州咩嵬族魔病人乜崖在南山族結黨為寇,招懷不至,擒斬之,梟首徇眾,並滅其族。又府州女乜族首領來母崖男社正等內附,因遷居茗乜族中。
七月,賜宥州界咩兀十族首領、都指揮使遇乜布等九人敕書,以安撫之。十一月,以勒浪族十六府大首領屈遇、名波族十二府大首領浪買當豐州路最為忠順,及兀泥三族首領佶移等、女女四族首領殺越都等歸化,並賜敕書撫之。
端拱元年三月,火山軍言河西羌部直蕩族內附。二年四月,夏州趙保忠言:「臣准詔市馬,已獲三百匹,其宥州禦泥布、囉樹等二族黨附繼遷,不肯賣馬,臣遂領兵掩殺二百餘人,擒百餘人,其族即降,各已安撫。」詔書獎諭之。十月,繼遷寇會州熟倉族,為其首領咩悉率來離諸族擊走之。
淳化元年,藏才三族都判啜尾卒,其子啜香來請命,乃令代其父。二年七月,以黃乜族降戶七百余散于銀、夏州舊地處之。八月,李繼遷居王庭鎮,趙保忠往襲之,繼遷奔鐵斤澤,貌奴、猥才二族奪其牛畜二萬餘。十一月,繼遷寇熟倉族,刺史咩悉率來離諸族擊退之。先是,兀泥大首領泥中佶移內附,詔授慎州節度,俄複歸繼遷,其長子突厥羅與首領黃羅至是以千餘帳降,府州折禦卿以聞,降詔慰諭之。趙保忠又襲破宥州禦泥布、囉樹二族,尋各降之,以其朋附繼遷,來上。
四年三月,直蕩族大首領啜尾、子河氵義大首領馬一併來貢,詔以啜尾叔羅買為本族都監,又啜尾下首領十人、馬一下首領十二人皆賜錦袍、銀帶、器幣。是年,鄭文寶獻議禁青鹽,羌族四十四首領盟于楊家族,引兵騎萬三千餘人入寇環州石昌鎮,知環州程德玄等擊走之。因詔屯田員外郎、知制誥錢若水馳驛詣邊,馳其鹽禁,由是部族寧息。十二月,鹽州羌人酋長巢延渭為本州刺史。是年,藏才西族大首領羅妹來貢。
五年正月,以綏州羌酋蘇移、山海夜、母馱香三人並為懷化將軍,野利、嵬名乜屈、啜泥三人並為歸德郎將。四月,府州折禦卿言:銀、夏州管勾生戶八千帳族悉來歸附,錄其馬牛羊萬計。邈二族大首領崖羅、藏才東族首領歲囉啜克各遣其子弟朝貢。六月,繼遷所驅脅內屬戎人橐駝路熟藏族首領乜遇率部族反攻繼遷,其弟力戰而死,既敗繼遷之眾,複來歸附。以遇為檢校司空,領會州刺史。是年,兀泥族首領黃羅內附,以為懷化將軍,領昭州刺史。
至道元年四月,以勒浪嵬女兒門十六府大首領馬尾等內附,以馬尾為歸德大將軍、領恩州刺史,以勒浪樹李兒門首領沒崖為安化郎將,副首領遇兀為保順郎將。六月,賜慶州界首領順州刺史李奉明、澄州刺史李彥咩、鹽州刺史巢延渭、演州刺史李順忠、環州界首領會州刺史乜遇及靈州界並河外保安、保靖、臨河、懷遠、定遠五鎮等部敕書慰撫之。七月,睡泥族首領你乜逋令男詣靈州,言族內七百余帳為李繼遷劫略,首領岸逋一族奔往蕭關,你乜逋一族乞賜救助,詔賜以資糧。環州熟倉族遇略奪繼遷牛馬三十餘,繼遷令人招撫之,遇答雲:「吾一心向漢,誓死不移。」詔以遇為會州刺史,賜帛五十匹、茶五十斤。
二年三月,以府州界五族大首領折突厥移為安遠大將軍,父死來請命也。六月,勒浪族副首領遇兀等百九十三人歸附,貢馬七匹。遇兀舊隸契丹,淳化初,遷族帳於府州界,東至河百五十裏,南至府州三百里,至是,始朝貢。上召問慰勞,賜錦袍銀帶。遇兀言部族多良馬,今始來朝,所貢未備。上曰:「吾嘉爾忠順之節,慕化來歸,固不以多馬為意也。」
七月,李繼隆出討繼遷,賜麟府州兀泥巾族大首領突厥羅、女女殺族大首領越都、女女夢勒族大首領越移、女女忙族大首領越置、女女{矍}兒族大首領党移、沒兒族大首領莫末移、路乜族大首領越移、細乜族大首領慶元、路才族大首領羅保、細母族大首領羅保保乜凡十族敕書招懷之。閏七月,懷安鎮羌誘諸族寇慶州,監軍趙繼升率師擊敗之,斬首三百級,獲羊馬千計。
三年二月,泥巾族大首領名悉俄,首領皆移、尹遇、崔保羅、沒佶,凡五人來貢馬。名悉俄等舊皆內屬,因李繼遷之叛,徙居河北,今複來貢。
咸平元年三月,熟倉族遇來朝,真宗嘉其誠節,親見撫勞,賜以器幣。十月,兀泥族大首領、昭州刺史黃羅對於崇德殿。兀泥族在青岡嶺、三角城、龍馬川,領族帳千五百戶,初隸繼遷,俄投府州,淳化中數敗契丹,及與繼遷相攻擊。及繼遷內附,黃羅懼,北徙過黃河。今還舊地,遂入貢,且言繼遷既受朝命,不敢侵伐。上面加獎慰,賜齎甚厚。十二月,詔直蕩族大首領鬼啜尾于金家堡置渡,令諸族互市。
二年正月,以咩逋族開道使泥埋領費州刺史。十月,以勒浪族十六府大首領、歸德大將軍、恩州刺史馬泥領本州團練使。十一月,藏才八族大首領皆賞羅等來獻名馬。四年七月,以會州刺史遇為保順郎將,蘇家族屈尾、鼻家族都慶、白馬族埋香、韋移族都香為安化郎將。九月,環州言,繼遷所掠羌族嵬逋等徙帳來歸,又繼遷諸羌族明葉示及撲咩、訛豬等首領率屬內附,並令給善地處之。其年,卑甯族首領喝鄰半祝貢名馬,自稱有精騎三萬,願備驅策。有詔慰獎,厚償其直。
五年,咩逋族開道使、費州刺史泥埋遣子城逋入貢,上嘉泥埋數與繼遷戰鬥有勞,授錦州團練使,以其族弟屈子為懷化將軍充本族指揮使,城逋為歸德將軍充本族都巡檢使,余首領署軍主以下名識者凡十數人。又以黑山北莊郎族龍移為安遠大將軍,昧克為懷化將軍。八月,河西教練使李榮等向化。其年,羌寇抄金明縣,李繼周擊走之。
十月,詔河西戎人歸投者遷內地,給以閒田。時勒厥麻等三族千五百帳以濁輪砦失守,越河內屬,分處邊境。邊臣屢言勒厥麻往來賊中,恐複叛去,乃徙置憲州樓煩縣,遣使賜金帛撫慰。十二月,咩逋族遣使來貢。上聞賀蘭山有小涼、大涼族甚盛,常恐與繼遷合勢為患,近知互有疑隙,輒相攻掠,朝廷欲遂撫之。乃召問咩逋使者,因其還特詔賜之,以激其立效。上又謂樞密使王繼英等曰:「邊臣言遷賊舉兵,屢為龍移、昧克所敗。此族在黃河北數萬帳,或號莊郎昧克,常以馬附藏才入貢,頗勤外禦。」六年,遂降詔獎慰之。二月,葉市族囉埋等持繼遷偽署牒率百餘帳來歸,以囉埋為本族指揮使,囉胡為軍使。甯部署言牛羊、蘇家等族殺繼遷族帳有功,上曰:「此族恃遠與險,久為賊援,屢遣邊吏招諭,近聞有志內附,尚疑其詐,果能格鬥立效。」詔厚賜首領等茶彩以獎激之。涇原部署言,者龍移卑陵山首領廝敦琶遣使稱已集本族騎兵,願隨軍討賊。
三月,以咩逋族首領泥埋領鄯州防禦使,充靈州河外五鎮都巡檢使。時潘羅支已授河西節制,上以泥埋實與羅支犄角捍賊,故加恩寵。是月,綏州羌部軍使拽臼等百九十五口內屬。原州熟戶裴天下等請率族兵掩擊遷黨移湖等帳,來求策應,部署司不報。上以戎人宣力禦賊,不應沮之,即詔諭諸路以精甲策應。環州酋長蘇尚娘擊賊有勞,及屢告賊中機事,以為臨州刺史,賜錦袍銀帶。環慶部署張凝言:「內屬戎人興賊界錯居,屢為脅誘。臣領兵離木波鎮直湊八州原下砦,招降岑移等三十二族,又至分水嶺降麻謀等二十一族,柔遠鎮降巢迷等二十族,遂抵業樂,降<者多>樹羅家等一百族,合四千八十戶,第給袍帶物彩,慰遣還帳。」
四月,繼遷寇洪德砦,酋長慶香與<者多>慶族合勢擊之,以砦兵策援,大敗繼遷,擒四十九人,墜崖死者甚眾,獲馬七十餘匹,旗鼓鎧甲數百計。上考陣圖以問入奏使,使者言砦兵拒賊千余步,慶香等親率部族與賊接戰,上曰:「慶香等假王師為援,而交鋒俘獲,乃其功也。」悉與所獲物,加賜銀彩,以慶香領順州刺史,<者多>慶領羅州刺史。河西內屬折勒厥麻等三族請以精兵千人、馬三百備征討,詔嵐州撫諭。環州白馬族與繼遷戰鬥,屢徙帳乏食,賜稟粟。又詔洪德砦歸附戎人,給內地土田,資以口糧。
五月,唐龍鎮上言:鎮有貿易於府州者,為州人邀殺,盡奪資畜。乃詔府州自今許令互市,切加存撫。六月,瓦窯、沒劑、如羅、昧克等族濟河擊敗繼遷黨,優詔撫問。七月,補野狸族首領子阿宜為懷安將軍。八月,原、渭等州言本界戎人來附者八部二十五族,今詣吏納質。以環州蘇尚娘子孽娘為臨州刺史。府州八族都校明義等言,屢于麟州屈野川擊繼遷,及緣邊六七柵防遏,皆有克獲。詔獎齎之,仍令府州常以勁兵援助,勿失機便。
景德元年正月,麟府路言:「附契丹戎人言泥族拔黃太尉率三百餘帳內屬。拔黃本大族,居黃河北古豐州,前數犯邊,阻市馬之路。其首領容貌甚偉,有智勇,桀黠難制,契丹結之,署為太尉,今悉眾款塞。」詔府州厚賜茶彩,給公田,依險居之,計口賦粟,且戒唐龍鎮無得侵擾。三月,宋師恭破羌賊于柳穀川,驅其帳族千餘人以還。六月,洪德砦言羌部羅泥天王等首領率屬來附。八月,野雞族侵掠環慶界,詔邊臣和斷,如其不從,則脅以兵威。九月,鎮戎軍言,先叛去熟魏族酋長茄羅、兀贓、成王等三族應詔撫諭,各率屬來歸。
二年,熟戶旺家族擊夏兵,擒軍主一人以獻。環州言:「戎人入寇,擊走之,擒酋將慶<者多>送闕下,請斬於槁街。」上特貰死,配淮南。原州野狸族首領廝多逋丹卒,其子阿酌代為首領,且乞奉料。詔諭以立功則賜之。
三年,府州折惟昌言兀泥族大首領名崖從父盛佶,為趙德明白池軍主,密遣使諭名崖雲,德明雖外托修貢之名,而點閱兵馬尤急,必恐劫掠山界,名崖以告。上嘉之,降詔撫諭,就賜錦袍銀帶。九月,秦州言野兒和尚族部落尤大,能稟朝命,凡諸族為寇盜者輒遏絕之,請加旌別。詔補三砦都首領。十一月,鎮戎軍曹瑋言叛去酋長蘇尚娘複求歸附。詔報瑋曰:「尚娘反覆無信,特恐狙詐,以誤邊吏,又使德明緣此為詞,不可納也。」
大中祥符元年,延鈐轄言,小湖臥浪族軍主最處近塞,往時出師皆命為前鋒,甚著誠節。詔補侍禁。二年六月,麟府鈐轄言杜慶族依援唐龍鎮,數侵別帳,請發熟戶兵擊之。上曰:「戎落皆吾民也,宜以道撫之。」不許。其年,兀泥族大首領名崖同府州折惟昌入貢,上親加撫問,特詔副都知張繼能賜射于瓊林苑。四年,藏才西族、中族首領奴移、橫全等並遣子來朝。五年,環慶熟戶有酗酒劫奪使臣馬櫻者,上怒,令部署司重罰之。
六年,北界克山軍主率眾過大裏河侵熟戶,為羅勒族都囉擊走之。詔以都囉為本族指揮使,且諭邊臣約飭族帳,謹守疆界,勿出境追襲。九月,夏州略去熟戶旺家族首領都子等來歸,隨而至者又三族,遣使存勞之。
七年,涇原鈐轄曹瑋請署熟戶百帳以上大首領為本族軍主,次指揮使,又次副指揮使,百帳而下為本族指揮使,從之。五月,瑋言葉市族大首領豔奴歸順。七月,瑋又言北界萬子族謀鈔略,發兵逆之,大敗於天麻川,又為魏埋等族掩擊,殺其酋帥,斬首千餘級。八年,北界酋長、指揮使浪梅娘等來投,諭邊臣令追取熟戶亡入北界者,即遣還梅娘。
九年,羌兵寇小力族,巡檢李文貞率兵奮擊,追斬籍遇太保首級,賜文貞錦袍銀帶。五月,北界毛屍族軍主浪埋、骨咩族酋長唱、巢迷族酋長馮移埋率其屬千一百九十口、牛馬雜畜千八百歸附,降詔撫之。
天禧元年,環州言北界騎兵數千來剽熟戶,擊走之。二年,涇原路言樊家族九門都首領客廝鐸內屬,以廝鐸為軍主。三年,延路言亡去熟戶委乞等六百九十五人,及骨咩、大門等族來歸。四年正月,又言宥州羌族臘兒率眾劫熟戶咩魏族,金明都監李士彬擊之,斬臘兒,梟七十二級,俘餘眾,獲甲馬三百餘。五月,小湖族都虞候喏嵬、巡檢胡懷節等擊賊有功,並進秩。環州七臼族軍主近膩納質歸化,以近膩領順州刺史,首領惹都等十五人補官有差。七月,撲咩族馬訛等率屬來附。十月,以淮安鎮六族都軍主乞埋為三班借職,充羌部巡檢。五年,北界羅骨等劫剽熟戶,環慶部署田敏追擊之,俘獲甚眾,詔獎敏等,賜器幣。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吐蕃(唃廝囉董氈阿裏骨瞎征趙思忠)
吐蕃本漢西羌之地,其種落莫知所出。或雲南涼禿發利鹿孤之後,其子孫以禿發為國號,語訛故謂之吐蕃。唐貞觀後,常來朝貢。至德後,因安、史之亂,遂陷河西、隴右之地。大中三年,其國宰相論恐熱以秦、原、安樂及石門等七關來歸。四年,又克成、維、扶三州。五年,其國沙州刺史張義潮以瓜、沙、伊、肅十一州之地來獻。唐末,瓜、沙之地複為所隔。然而其國亦自衰弱,族種分散,大者數千家,小者百十家,無複統一矣。自儀、渭、涇、原、環、慶及鎮戎、秦州暨于靈、夏皆有之,各有首領,內屬者謂之熟戶,餘謂之生戶。涼州雖為所隔,然其地自置牧守,或請命於中朝。
天成中,權知西涼府留後孫超遣大將拓拔承誨來貢,明宗召見,承誨雲:「涼州東距靈武千里,西北至甘州五百里。舊有鄆人二千五百為戍兵,及黃巢之亂,遂為阻絕。超及城中漢戶百餘,皆戍兵之子孫也。其城今方幅數裏,中有縣令、判官、都押衙、都知、兵馬使,衣服言語略如漢人。」即授超涼州刺史,充河西軍節度留後。乾祐初,超卒,州人推其土人折逋嘉施權知留後,遣使來貢,即以嘉施代超為留後。
涼州郭外數十裏,尚有漢民陷沒者耕作,餘皆吐蕃。其州帥稍失民情,則眾皆嘯聚。城內有七級木浮圖,其帥急登之,紿其眾曰:「爾若迫我,我即自焚於此矣。」眾惜浮圖,乃盟而舍之。周廣順三年,始以申帥厚為河西節度。帥厚初至涼州,奏請授吐蕃首領折逋支等官,並從之。顯德中,師厚為其所迫,擅還朝,坐貶。涼州亦不復命帥。
建隆二年,靈武五部以橐駝良馬致貢,來離等八族酋長越嵬等護送入界,敕書獎諭。秦州首領尚波于傷殺采造務卒,知州高防捕系其黨四十七人,以狀聞。上乃以吳廷祚為雄武軍節度代防安輯之,令廷祚齎敕書賜尚波於等曰:「朝廷制置邊防,撫寧部落,務令安集,豈有侵漁?曩者秦州設置三砦,止以采取材木,供億京師,雖在蕃漢之交,不妨牧放之利。汝等佔據木植,傷殺軍人。近得高防奏汝等見已拘執,聽候進止。朕以汝等久輸忠順,必悔前非,特示懷柔,各從寬宥。已令吳廷祚往伸安撫及還舊地。所宜共體恩旨,各歸本族。」仍以錦袍銀帶賜之,尚波於等感悅。是年秋,乃獻伏羌地。
乾德四年,知西涼府折逋葛支上言:「有回鶻二百餘人、漢僧六十餘人自朔方路來,為部落劫略。僧雲欲往天竺取經,並送達甘州訖。」詔褒答之。五年,首領閭逋哥、督廷、督南、割野、麻裏六人來貢馬。開寶六年,涼州令步奏官僧吝氈聲、逋勝拉蠲二人求通道於涇州以申朝貢,詔涇州令牙將至涼州慰撫之。八年,秦州大石、小石族寇土門,略居民,知州張炳擊走之。
淳化元年,秦州大、小馬家族獻地內附。二年,權知西涼州、左廂押蕃落副使折逋阿喻丹來貢。先是,殿直丁惟清往涼州市馬,惟清至而境大豐稔,因為其所留。靈州命蕃落軍使崔仁遇往迎惟清。又吐蕃賣馬還過靈州,為黨項所略,表訴其事,因請留惟清至來年同入朝。詔答之。四年,阿喻丹死,以其弟喻龍波為保順郎將代其任。五年,折平族大首領、護遠州軍鑄督延巴率六谷諸族馬千余匹來貢。既辭,複撾登聞鼓,言儀州八族首領逋波至等侵奪地土。上降敕書告諭之。知秦州溫仲舒上言,每歲伐木,多為蕃族攘奪,今已驅其部落於渭北。太宗慮生邊患,乃以知鳳翔薛惟吉對易其任,語見《惟吉傳》。是年春,知西涼府左廂押蕃落副使折逋喻龍波、振武軍都羅族大首領並來貢馬。
至道元年,涼州蕃部當尊以良馬來貢,引對慰撫,加賜當尊虎皮一,歡呼致謝。二年四月,折平族首領握散上言,部落為李繼遷所侵,願會兵靈州以備討擊,賜幣以答之。七月,西涼府押蕃落副使折逋喻龍波上言,蕃部頻為繼遷侵略,乃與吐蕃都部署沒暇拽于會六穀蕃眾來朝,且獻名馬。上厚賜之。是歲,涼州複來請帥,詔以丁惟清知州事,賜以牌印。
咸平元年十一月,河西軍左廂副使、歸德將軍折逋游龍缽來朝。游龍缽四世受朝命為酋,雖貢方物,未嘗自行,今始至,獻馬二千餘匹。河西軍即古涼州,東至故原州千五百里,南至雪山、吐谷渾、蘭州界三百五十裏,西至甘州同城界六百里,北至部落三百里。周回平川二千里。舊領姑臧、神烏、蕃禾、昌松、嘉麟五縣,戶二萬五千六百九十三,口十二萬八千一百九十三。今有漢民三百戶。城周回十五裏,如鳳形,相傳李軌舊治也。皆龍缽自述雲。詔以龍缽為安遠大將軍。
二年,以儀州延蒙八部都首領渴哥領化州刺史,首領透逋等為懷化郎將。四年,知鎮戎軍李繼和言,西涼府六谷都首領潘羅支願戮力討繼遷,請授以刺史,仍給廩祿。經略使張齊賢又請封六谷王兼招討使。上以問宰相,皆曰:「羅支已為酋帥,授刺史太輕;未領節制,加王爵非順;招討使號不可假外夷。」乃以為鹽州防禦使兼靈州西面都巡檢使。時西涼使來,且言六穀分左右廂,左廂副使折逋游龍缽實參羅支戎事。朝廷方務綏懷,又以龍缽領宥州刺史,六族首領褚下箕等三人為懷化將軍。其年,潘羅支遣部下李萬山率兵討賊,貽書繼和請師期。先是,遣宋沆、梅詢等為安撫使、副,未行,上謂宰相曰:「朕看《盟會圖》,頗記吐蕃反覆狼子野心之事。今已議王超等領甲馬援靈州,若難為追襲,即靈州便可制置,沆等不須遣,止走一使以會兵告之。」
五年十月,羅支又言賊遷送鐵箭誘臣部族,已戮一人、縶一人,聽朝旨。詔褒諭之,聽自處置。十一月,使來,貢馬五千匹。詔厚給馬價,別賜彩百段、茶百斤。六年,又遣咩逋族蕃官成逋馳騎至鎮戎軍,請會兵討賊。邊臣疑成逋詐,護送部署司,成逋懼,逸馬墜崖死。上聞,甚歎息之,曰:「此泥埋之子,族人畏其勇,父子皆有戰功,凡再詣闕,朕皆召見,獎其向化。」詔劾鎮戎官吏,仍令渭州以禮葬之。其年,原、渭蕃部三十二族納質來歸。羅支又遣蕃官吳福聖臘來貢,表言感朝廷恩信,憤繼遷倔強,已集騎兵六萬,乞會王師收復靈州。乃以羅支為朔方軍節度、靈州西面都巡檢使,賜以鎧甲器幣。又以吳福聖臘為安遠將軍,次首領兀佐等七人為懷化將軍。羅支屢請王師助擊賊,議者以西涼去渭州限河路遠,不可預約師期。上曰:「繼遷常在地斤三山之東,每來寇邊,及官軍出,則已遁去。使六穀部族近塞捍禦,與官軍合勢,亦國家之利。」降詔許之。六月,知渭州曹瑋言隴山西延家族首領禿逋等納馬立誓,乞隨王師討賊,以漢法治蕃部,且稱其忠。詔授本族軍主。八月,者龍族首領來貢名馬,上嘉其嘗與潘羅支協力抗賊,令複優待之。其年十一月,繼遷攻西蕃,遂入西涼府,知州丁惟清陷沒。羅支偽降,未幾,集六谷諸豪及者龍族合擊繼遷。繼遷大敗,中流矢遁死。
景德元年二月,遣其甥廝陀完來獻捷。六月,又遣其兄邦逋支入奏,且欲更率部族及回鶻精兵直抵賀蘭山討除殘孽,願發大軍援助。詔涇原部署陳興等候羅支已發,即率眾鼓行赴石門策應。邦逋支又言前賜羅支牌印、官告、衣服、器械為賊劫掠,有詔別給羅支;又言修洪元大雲寺,詔賜金箔物彩。先是,繼遷種落迷般囑及日逋吉羅丹二族亡歸者龍族,而欲陰圖羅支。是月,會遷党攻者龍,羅支率百餘騎急赴,將議合擊,遂為二族戕於帳。詔贈羅支武威郡王,遣使贈恤其家。
者龍凡十三族,而六族附迷般囑及日逋吉羅丹。西涼府既聞羅支遇害,乃率龕穀、蘭州、宗哥、覓諾諸族攻者龍六族,六族悉竄山谷中,詔使者安集之。六谷諸豪乃議立羅支弟廝鐸督為首領。且言鐸督剛決平恕,每會戎首,設觴豆飲食必先卑者,犯令雖至親不貸,數更戰討,威名甚著。詔授鐸督鹽州防禦使、靈州西面沿邊都大巡檢使。上以遷党未平,藉其腹背攻制,遂加鐸督朔方軍節度、押蕃落等使、西涼府六谷大首領。
涇原路言隴山縣王、狸、延三族歸順。又渭州言龕穀、懶家族首領尊氈磨壁余龍及便囑等獻名馬,願率所部助討不附者;又言西涼市馬道出本族,自今保無他虞。詔賜馬直,以便囑等為郎將。石、隰州又言河西諸蕃四十五族內附。其年,遷党寇永寧,為藥令族合蘇擊敗之,斬首百餘級。鎮戎軍上言,先叛去蕃官茄羅、兀贓、成王等三族及<者多>移軍主率屬歸順,請獻馬贖罪,特詔宥之。
二年,廝鐸督遣其甥呵昔來貢,仍上與趙德明戰鬥功狀;又言蕃帳周斯那支有智勇,久參謀議,請授以六穀都巡檢使。上嘉獎,從其請,仍賜茶彩。又追錄潘羅支子失吉為歸德將軍,厚賜器幣;者龍七族首領有捍寇之勞,並月給千錢。舊制,弓矢兵器不入外夷。時西涼樣丹族上表求市弓矢,上以樣丹宣力西陲,委以捍蔽,特令渭州給賜。因別賜廝鐸督,以重恩意。
三年,又以者龍族合窮波、党宗族業羅等為本族首領、檢校太子賓客,皆鐸督外姻也。鐸督遣安化郎將路黎奴來貢。黎奴病於館,特遣尚醫視療。及卒,上憐之,厚加給。五月,鐸督又言部落疾疫。詔賜白龍腦、犀角、硫黃、安息香、白紫石英等藥,凡七十六種。使者感悅而去。又制加鐸督檢校太傅,其族帳李波逋等四十九人為檢校太子賓客,充本族首領。鐸督遣所部波機進賣馬,因言積官奉半歲,乞就京給賜市所須物,從之。渭州言妙娥、延家、熟嵬等族率三千余帳、萬七千餘口及羊馬數萬款塞內附。詔遣使撫勞之,賜以袍帶茶彩,仍以折平族首領撒逋渴為順州刺史,充本族都軍主。是年,宗家、當宗、章迷族來貢,移逋、扌蔡父族歸附。九月,詔釋西面納質戎人。先是,諸蕃有鈔劫為惡嘗經和斷者,恐異時複叛,故收其子弟為質,乃有禁錮終身者。上憫而縱之,族帳感恩,皆稽顙自誓不為邊患。四年,邊臣言趙德明謀劫西涼,襲回鶻。上以六谷、甘州久推忠順,思撫寧之,乃遣使諭廝鐸督令援結回鶻為備,並賜鐸督茶藥、襲衣、金帶及部落物有差。鐸督奉表謝。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宗哥族大首領溫逋等來貢。三年,西涼府覓諾族瘴疫,賜首領溫逋等藥。四年,廝鐸督遣增藺氈單來貢,賜紫方袍。五年,又遺其子來貢。其年,者龍族都首領舍欽波遣使詣闕獻馬,求賜印。詔從其請,仍優齎之。七年,知秦州張佶置大落門新砦。先是,佶欲近渭置采木場,蕃族聞之,即徙帳去。佶不能遂撫之,戎人輒悔,因鄉導鈔劫,佶深入掩擊,悉敗走。至是求和,佶不許。
三月,秦州曹瑋言熟戶郭廝敦、賞樣丹皆大族,樣丹輒作文法謀叛,廝敦密以告,約半月殺之,至是,果攜樣丹首來。上以廝敦陰害樣丹,不欲明加恩獎,以疑懼諸族。時方議築南使城,遂以廝敦獻地為名,詔授順州刺史。先是,張佶深入蕃境,邊事數擾。及瑋破魚角蟬,戮賞樣丹二酋,由是前拒王師者伏匿避罪,瑋誘召之,許納罰首過。既而至者數千人,凡納馬六十匹,給以匹彩。或以少為訴者,瑋叱之曰:「是贖罪物,汝輩敢希利耶!」戎族聞之,皆畏服。八月,曹瑋言伏羌砦廝雞波與宗哥族李磨論聚為文法,領兵趣之,悉潰散,夷其城帳。九月,瑋又言宗哥唃廝囉、羌族馬波叱臘魚角蟬等率馬銜山、蘭州、龕谷、氈毛山、洮河、河州羌兵至伏羌砦三都穀,即率兵擊敗之,逐北二十裏,斬馘千餘級,擒七人,獲馬牛、雜畜、衣服、器仗三萬三千計。吹麻城張族都首領張小哥以功授順州刺史。瑋又言永寧砦隴波、他廝麻二族召納質不從命,率兵擊之,斬首二百級。十一月,詔給秦州七砦熟戶首領、都軍主以下百四十六人告身。
天禧元年,詔以冶坊砦都首領郭廝敦為本族巡檢,賦以奉祿。又補大馬家族阿廝鐸為本族軍主。十月,秦州部署言鬼留家族累歲違命,討平之。二年,又言吹麻城及河州諸族皆破宗哥文法來附。唃廝囉少衰,數為囉瞎力骨所困,今還舊地。諸砦羌族及空俞、廝雞波等納質者凡七百五十六帳。
立遵或曰李遵,或曰李立遵,又曰郢成藺逋叱。論逋者,相也。立遵念貪,且喜殺戮,國人不附,既與曹瑋戰三都穀不勝,又襲西涼為所敗。廝囉遂與立遵不協,更徙邈川,以溫逋奇為論逋,有勝兵六七萬,與趙德明抗,希望朝廷恩命。知秦州張佶奏請拒絕。涇原鈐轄曹瑋上言,宜厚唃廝囉以扼德明。而立遵屢表求贊普號,朝議以贊普戎王也,立遵居廝囉下,不應妄予,乃用廝鐸督恩例,授立遵保順軍節度使,賜襲衣、金帶、器幣、鞍馬、鎧甲等。
大中祥符八年,廝囉遺使來貢。詔賜錦袍、金帶、器幣、供帳什物、茶藥有差,凡中金七千兩,他物稱是。其年,廝囉立文法,聚眾數十萬,請討平夏以自效。上以戎人多詐,或生他變,命周文質監涇原軍,曹瑋知秦州兼兩路沿邊安撫使以備之。宗哥城東南至永寧九百一十五裏,東北至西涼府五百里,西北至甘州五百里,東至蘭州三百里,南至河州四百一十五裏。又東至龕穀五百五十裏,又西南至青海四百里,又東至新渭州千八百九十裏。九年,廝囉、立遵等獻馬五百八十二匹。詔賜器幣總萬二千計以答之。數使人至秦州求內屬。
明道初,即授廝囉甯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授逋奇歸化將軍。已而逋奇為亂,囚廝囉置阱中,出收不附己者,守阱人間出之。廝囉集兵殺逋奇,徙居青唐。
景祐中,以廝囉為保順軍節度觀察留後,歲以奉錢令秦州就賜。元昊侵略其界,兵臨河湟,廝囉知眾寡不敵,壁鄯州不出,陰間元昊,頗得其虛實。元昊已渡河,插幟志其淺,廝囉潛使人移植深處以誤元昊。及大戰,元昊潰而歸,士視幟渡,溺死十八九,所鹵獲甚眾。自是,數以奇計破元昊,元昊遂不敢窺其境。及元昊取西涼府,潘羅支舊部往往歸廝囉,又得回紇種人數萬。廝囉居鄯州,西有臨穀城通青海,高昌諸國商人皆趨鄯州貿賣,以故富強。
寶元元年,加保順軍節度使,仍兼邈川大首領。時以元昊反,遣左侍禁魯經持詔諭廝囉,使背擊元昊以披其勢,賜帛二萬匹。經還,以勞擢閣門祗候。廝囉奉詔出兵向西涼,西涼有備,廝囉知不可攻,捕殺遊邏數十人亟還,聲言圖再舉。元昊既屢寇邊,仁宗召對魯經,欲再遣,經固辭,貶經為左班殿直。募敢使者,屯田員外郎劉渙應詔。渙至,斯囉迎導供帳甚厚,介騎士為先驅,引渙至庭。廝囉冠紫羅氈冠,服金線花袍、黃金帶、絲履,平揖不拜,延坐勞問,稱「阿舅天子安否」。道舊事則數十二辰屬,曰兔年如此,馬年如此。渙傳詔,已而廝囉召酋豪大犒,約盡力無負,然終不能有大功。後累加恩兼保順河西節度使、洮涼兩州刺史,又加階勳檢校官、功臣、食邑,賜器幣鞍勒馬。
嘉祐三年,扌祭羅部阿作等叛廝囉歸諒詐,諒祚乘此引兵攻掠境上,廝囉與戰敗之,獲酋豪六人,收橐駝戰馬頗眾,因降隴逋、公立、馬頗三大族。會契丹遣使送女妻其少子董氈,乃罷兵歸。
治平二年夏,羌邈奔及阿叔溪心以隴、珠、阿諾三城叛諒祚歸廝囉,廝囉不禮,乃複歸諒祚,請兵還取所獻地,諒祚不之罪,為出萬餘騎隨邈奔、溪心往取,不能克,但取邈川歸丁家五百餘帳而還。廝囉其年冬死,年六十九,第三子董氈嗣。
董氈母曰喬氏,廝囉三妻。喬氏有色,居曆精城,所部可六七萬人,號令明,人憚服之。方董氈少時,擇酋長子年與董氈相若者與之遊,衣服飲食如一,以此能附其眾。董氈自九歲廝囉為請於朝,命為會州刺史,而喬氏封太原郡君。其二妻皆李立遵女也,生瞎氈及磨氈角。立遵死,李氏寵衰,斥為尼,置廓州,錮其子瞎氈。磨氈角結母党李巴全竊載其母奔宗哥,廝囉不能制,磨氈角因撫有其眾。李氏以寶元二年恩賜紫衣。磨氈角亦累奉貢,初補嚴州團練使,後以思州團練使卒。所部立其子瞎撒欺丁,李氏懼孤弱不能守,乃獻皮帛、入庫廩文籍於廝囉,廝囉因受之。嘉祐三年,命欺丁為順州刺史。瞎氈居龕穀,屢通貢,授澄州團練使,先卒。子木征居河州,母弟瞎吳叱居銀川。
廝囉地既分,董氈最強,獨有河北之地,其國大抵吐蕃遺俗也。懷恩惠,重財貨,無正朔。市易用五穀、乳香、硇砂、毯、馬牛以代錢帛。貴虎豹皮,用緣飾衣裘。婦人衣錦,服緋紫青綠。尊釋氏。不知醫藥,疾病召巫覡視之,焚柴聲鼓,謂之「逐鬼」。信唃兄詛,或以決事,訟有疑,使詛之。訟者上辭牘,藉之以帛,事重則以錦。亦有鞭笞醜械諸獄具。人喜啖生物,無蔬茹醯醬,獨知用鹽為滋味,而嗜酒及茶。居板屋,富姓以氈為幕,多並水為秋遷戲。貢獻謂之「般次」,自言不敢有貳則曰「心白向漢」雲。其後,河州、武勝軍諸族浸驕,閉于闐諸國朝貢道,擊奪般次。詔邊將問罪。已而董氈遣使奉貢入謝,上慰納焉。
初,廝囉死,董氈嗣為保順軍節度使、檢校司空。神宗即位,加太保,進太傅。熙甯元年,封其母安康郡太君,以其子藺逋比為錦州刺史。三年,夏人寇環慶,董氈乘虛入其境,大克獲。賜璽書袍帶獎激之。王韶既定熙河,其首領青宜結鬼章寇河州踏白城,景思立死焉。帝命邊臣招來之。十年,以鬼章及阿裏骨皆為刺史。董氈貢真珠、乳香、象牙、玉石、馬,賜以銀、彩、茶、服、緡錢,改西平節度使,遣供奉官郭英齎詔書、器幣至其國。
方鬼章犯境時,列帳訥兒溫及祿尊率部族叛附之。既來降,又陰與董氈通。元豐初,詔知岷州種諤集酋長斬之,以妻女田產賜降將俞龍珂。二年,遣景青宜党令支貢方物,以令支為珍州刺史,賜董氈錢萬緡,銀彩千計。三年,邈川城主溫訥支郢成及叔溪心、弟阿令京等款塞,以郢成為會州團練使,溪心內殿崇班,令京西頭供奉官,余族人皆殿直奉職。
四年,王師討夏,會其兵。董氈遣酋長抹征等率三萬人赴党龍耳江及隴、朱、珂諾,又集六部兵十二萬,約以八月分三路與官軍會。帝以其協濟軍威,事功可紀,由常樂郡公進封武威郡王,鬼章、阿裏骨、党令支皆團練使,心牟欽氈、阿星、李叱臘欽為刺史。
夏人欲與之通好,許割賂斫龍以西地,雲如歸我,即官爵恩好一如所欲。董氈拒絕之,訓整兵甲,以俟入討,且遣使來告。帝召見其使,使歸語董氈盡心守圉;每稱其上書情辭忠智,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知邈川事力固不足與夏人抗,但欲解散其謀,使不與結和而已,故終不能大有功。
哲宗立,加檢校太尉。元祐元年,卒。藺逋叱已死,養子阿裏骨嗣。
阿裏骨,本於闐人。少從其母給事董氈,故養為子。元豐蘭州之戰最有功,自肅州團練使進防禦使。董氈病革,召諸酋領至青唐,謂曰:「吾一子已死,惟阿裏骨母嘗事我,我視之如子。今將以種落付之,何如?」諸酋聽命。既嗣事,遣使修貢。
元祐元年,以起複冠軍大將軍、檢校司空為河西軍節度使,封甯塞郡公。裏骨頗峻刑殺,其下不遑寧。詔飭以推廣恩信,副朝廷所以封立、前人所以付與之意。二年,遂逼鬼章使率眾據洮州。羌結藥密者使所部怯陵來告,裏骨執怯陵,結藥密懼,攜妻子南歸。鬼章又使其子結唃瓦齪入寇,心牟欽氈、溫溪心不肯從,詔以二人為團練使。八月,鬼章就擒,檻送京師;尋赦之,授陪戎校尉,遣居秦州,聽招其子以自贖。
明年,裏骨奉表謝罪。詔熙河無複出兵,許貢奉如故,加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其廓州主魯尊欲焚拆河橋歸漢,熙州以聞。哲宗以裏骨既通貢,不可有納叛之名,欲弗納,又封其妻溪尊勇丹為安化郡君,子邦彪為鄯州防禦使,弟南納支為西州刺史。鬼章死,詔焚付其骨。
紹聖元年,以師子來獻。帝慮非其土性,厚賜而還之。三年,卒,年五十七。瞎征嗣。
瞎征,即邦彪也。以紹聖四年正月為河西軍節度使、檢校司空、寧塞郡公。性嗜殺,部曲睽貳。大酋心牟欽氈之屬有異志,忌瞎征季父蘇南黨征雄勇多智,共誣其謀逆,瞎征不能察而殺之,盡誅其黨,獨羅結逃奔溪巴溫。
溪巴溫者,董氈疏族也,自阿裏骨之立,去依隴逋部,河南諸羌多歸之。羅結奉溪巴溫長子杓拶據溪哥城。瞎征討殺杓拶,羅結奔河州,說王贍以取青唐之策。已而溫入溪哥城,自稱王子。
元符二年七月,贍取邈川。八月,瞎征自青唐脫身來降。欽氈迎溪巴溫入青唐,立木征之子隴拶為主。九月,贍軍至青唐,隴拶出降。以邈川為湟州,青唐為鄯州。二酋雖降,然其種人本無歸漢意。議者謂:「今不先修邈川以東城障而遽取青唐,非計也。以今日觀之,有不可守者四:自炳靈寺渡河至青唐四百里,道險地遠,緩急聲援不相及,一也;羌若斷橋塞隘,我雖有百萬之師,倉卒不能進,二也;王贍提孤軍以入,四無援兵,必生他變,三也;設遣大軍而青唐、宗哥、邈川食皆止支一月,內地無糧可運,難以久處,四也。官軍自會州還者皆憔悴,衣屨穿決,器仗不全,羌視之有輕漢心,旦夕必叛。」
閏九月,欽氈等果與青唐城中人相結,謀複奪城。山南諸羌亦叛。贍遣將破之,戮結唃瓦齪及欽氈等九人。青唐圍解而邈川益急,夏人十萬助之。總管王湣以死戰固守,乃得免。贍棄青唐歸,巴溫與其子溪賒羅撒據之。朝論請並棄邈川,且謂董氈無後,隴拶乃木征之子、唃廝囉嫡曾孫,最為親的。於是以隴拶為河西軍節度使、知鄯州,封武威郡公,充西蕃都護,依府州折氏世世承襲。尋賜姓名曰趙懷德;其弟邦辟勿丁唃瓦曰懷義,為廓州團練使、同知湟州;加瞎征檢校太傅、懷遠軍節度使。
三年三月,懷德及所降契丹、夏國、回鶻公主入見,各賜冠服,退易之,于邇英閣前後立班謝,賜食於橫門。徽宗命輔臣呼與語,問何以招致溪巴溫,對曰:「譬如乳牛,系其子即母須來,系其母即子須來。俟至岷州,當遣人往諭,使之歸漢。」遂與瞎征俱還湟州。溪賒羅撒謀襲殺懷德,懷德奔河南。瞎征不自安,求內徙,詔居鄧州。崇甯元年,卒。三年,王厚複湟、鄯。懷德至京師,拜感德軍節度使,封安化郡王。
趙思忠即瞎氈之子木征也。瞎氈死,木征不能自立,青唐族酋瞎藥雞囉及僧鹿遵迎之居洮州,欲立以服洮岷疊宕、武勝軍諸羌。秦州以其近邊,逐之,乃還河州,後徙安江城,董氈欲羈屬之,不能有也。母弟瞎吳叱,別居銀川聶家山,至和初,補本族副軍主。嘉祐中,為河州刺史。王韶經略熙河,遣僧智緣往說之,啖以厚利,因隨以兵;前後殺其老弱數千,焚族帳萬數,得腹心酋領十餘人,又禽其妻子,皆不殺。遂以熙寧七年四月舉洮、河二州來降,賜以姓名,拜榮州團練使。封其母郢成結遂甯郡太夫人,妻包氏咸寧郡君。弟董谷賜名繼忠,補六宅副使。結吳延征賜名濟忠,瞎吳叱曰紹忠,巴氈角曰醇忠,巴氈抹曰存忠;長子邦辟勿丁唃瓦曰懷義,次蓋唃瓦日秉義,皆超拜官。以思忠為秦州鈐轄,不氵位事,而乞主熙河羌部,經略司以為不可。詔以二州給地五十頃。後遷合州防禦使,卒,贈鎮洮軍節度觀察留後。
宋史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西南溪峒諸蠻上
古者帝王之勤遠略,耀兵四裔,不過欲安內而捍外爾,非所以求逞也。西南諸蠻夷,重山複嶺,雜廁荊、楚、巴、黔、巫中,四面皆王土。乃欲揭上腴之征以取不毛之地,疲易使之眾而得梗化之氓,誠何益哉!樹其酋長,使自鎮撫,始終蠻夷遇之,斯計之得也。然無經久之策以控馭之,犬生鼯之性便於跳樑,或以仇隙相尋,或以饑饉所逼,長嘯而起,出則衝突州縣,入則負固山林,致煩興師討捕,雖能殄除,而斯民之荼毒深矣。宋恃文教而略武衛,亦豈先王制荒服之道哉!
西南溪峒諸蠻皆盤瓠種,唐虞為要服。周世,其眾彌盛,宣王命方叔伐之。楚莊既霸,遂服于楚。秦昭使白起伐楚,略取蠻夷,置黔中郡,漢改為武陵。後漢建武中,大為寇鈔,遣伏波將軍馬援等至臨沅擊破之,渠帥饑困乞降。曆晉、宋、齊、梁、陳,或叛或服。隋置辰州,唐置錦州、溪州、巫州、敘州,皆其地也。唐季之亂,蠻酋分據其地,自署為刺史。晉天福中,馬希范承襲父業,據有湖南,時蠻徭保聚,依山阻江,殆十余萬。至周行逢時,數出冠邊,逼辰、永二州,殺掠民畜無寧歲。
太祖既下荊、湖,思得通蠻情、習險厄、勇智可任者以鎮撫之。有辰州徭人秦再雄者,長七尺,武健多謀,在行逢時,屢以戰鬥立功,蠻黨伏之。太祖召至闕下,察其可用,擢辰州刺史,官其子為殿直,賜予甚厚,仍使自辟吏屬,予一州租賦。再雄感恩,誓死報效。至州日訓練士兵,得三千人,皆能被甲渡水,曆山飛塹,捷如猿猱。又選親校二十人分使諸蠻,以傳朝廷懷來之意,莫不從風而靡,各得降表以聞。太祖大喜,複召至闕,面加獎激,改辰州團練使,又以其門客王允成為辰州推官。再雄盡瘁邊圉,五州連袤數千里,不增一兵,不費帑庾,終太祖世,邊境無患。又有溪州刺史彭士愁等以溪、錦、獎州歸馬氏,立銅柱為界。
建隆四年,知溪州彭允林、前溪州刺史田洪ど等列狀歸順,詔以允林為溪州刺史,洪ど為萬州刺史。允林卒,以其子師皎代為刺史。四月,水鬥都虞候林抱義上辰、敘二州圖。
乾德二年四月,溪、敘、獎等州民相攻劫,遣殿直牛允齎詔諭之,乃定。三年七月,珍州刺史田景遷內附。五溪團練使、洽州刺史田處崇上言:「湖南節度馬希範建敘州潭陽縣為懿州,署臣叔父萬盈為刺史。希范卒,其弟希萼襲位,改為洽州,願復舊名。」詔從其請。十二月,詔溪州宜充五溪團練使,刻印以賜之。四年,南州進銅鼓內附,下溪州刺史田思遷亦以銅鼓、虎皮、麝臍來貢。五年冬,以溪州團練使彭允足為濮州牢城都指揮使,溪州義軍都指揮使彭允賢為衛州牢城都指揮使,珍州錄事參軍田思曉為博州牢城都指揮使。允足等溪峒酋豪據山險,持兩端,故因其入朝而置之內地。
開寶元年,珍州刺史田景遷言,本州連歲災,乞改為高州,從之。八年,景遷卒,其子衙內都指揮使彥伊來請命,即以為刺史。九年,獎州刺史田處達以丹砂、石英來貢。
太平興國二年,懿州刺史、五溪都團練使田漢瓊以其子、弟、女夫、大將、五溪統軍都指揮使田漢度而下十二人來貢,詔並加檢校官以獎之。三年,夷州蠻任朗政等來貢。七年,詔辰州不得移部內馬氏所鑄銅柱。溪州刺史彭允殊上言:「刺史舊三年則為州所易,望朝廷禁止。」賜敕書安撫之。八年,錦、溪、敘、富四州蠻相率詣辰州,言願比內郡輸租稅。詔長吏察其謠俗情偽,並按視山川地形圖畫來上,卒不許。懿州刺史田漢瓊、錦州刺史田漢希上言,願兩易其地,詔從之。又以知敘州舒德郛為刺史。
雍熙元年,黔南言溪峒夷獠疾病,擊銅鼓、沙鑼以祀神鬼,詔釋其銅禁。
淳化二年,知晃州田漢權言,本管砂井步夷人粟忠獲古晃州印一鈕來獻。因請命以漢權為晃州刺史。又以五溪諸州統軍、鶴州刺史向通漢為富州刺史,從其請也。是年,荊湖轉運使言,富州向萬通殺皮師勝父子七人,取五藏及首以祀魔鬼。朝廷以其遠俗,令勿問。三年,晁州刺史田漢權、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來貢。五年,以舒德言為元州刺史。獎、晃、敘、懿、元、錦、費、福等州皆來貢,上親視器幣以賜之。
至道元年,高州、溪州並來貢。二年,上親祀南郊,富州刺史向通漢上言:「聖人郊祀,恩浹天壤,況五溪諸州連接十洞,控西南夷戎之地。惟臣州自昔至今,為辰州牆壁,障護辰州五邑,王民安居。臣雖僻處遐荒,洗心事上,伏望陛下察臣勤王之誠,因茲郊禮,特加真命。詔加通漢檢校司徒,進封河內郡侯。
咸平元年,通漢又言請定租賦,真宗以荒服不征,弗之許。其年,古州刺史向通展以芙蓉朱砂二器、馬十匹、水銀千兩來獻,詔有司鑄印以賜通展。二年,以下溪州刺史彭允殊為右千牛衛將軍致仕,以其侄文勇為刺史。三年,高州刺史田彥伊遣子貢方物及輸兵器。四年,其酋向君猛又遣弟君泰來朝。上溪州刺史彭文慶來貢水銀、黃蠟。
五年正月,天賜州蠻向永豐等二十九人來朝。夔州路轉運使丁謂言:「溪蠻入粟實緣邊砦柵,頓息施、萬諸州饋餉之弊。臣觀自昔和戎安邊,未有境外轉糧給我戍兵者。」先是,蠻人數擾,上召問巡檢使侯廷賞,廷賞曰:「蠻無他求,唯欲鹽爾。」上曰:「此常人所欲,何不與之?」乃詔諭丁謂,謂即傳告陬落,群蠻感悅,因相與盟約,不為寇鈔,負約者,眾殺之。且曰:「天子濟我以食鹽,我願輸與兵食。」自是邊穀有三年之積。七月,高州刺史田彥伊子承寶等百二十二人來朝,賜巾服、器幣,以承寶為山河使、九溪十峒撫諭都監。
六年四月,丁謂等言,高州義軍務頭角田承進等擒生蠻六百六十餘人,奪所略漢口四百餘人。初,益州軍亂,議者恐緣江下峽,乃集施、黔、高、溪蠻豪子弟捍禦,群蠻因熟漢路,寇略而歸。謂等至,即召與盟,令還漢口。既而有生蠻違約,謂遣承進率眾及發州兵擒獲之,焚其室廬,皆震懾伏罪。謂乃置尖木砦施州界,以控扼之,自是寇鈔始息,邊溪峒田民得耕種。七月,南高州義軍指揮使田彥強、防虞指揮使田承海來貢,施州叛蠻譚仲通等三十餘人來歸。
景德元年,高州五姓義軍指揮使田文鄯來貢。富州刺史向通漢遣使潭州營佛事,以報朝廷存恤之惠。二年,夔州路降蠻首領皆自署職名,請因而命之,上不許,第令次補牙校。是歲,辰州諸蠻攻下溪州,為其刺史彭儒猛擊走之,擒酋首以獻,詔賜儒猛錦袍、銀帶。儒猛自陳母老,願被恩典,詔特加邑封。十二月,荊湖北路言,溪峒團練使彭文綰送還先陷漢口五十人,詔授文綰檢校太子賓客,知中彭州。其年,懿州刺史田漢希卒,以其子漢能為刺史。三年,高州新附蠻酋八十九人來貢。五溪都防禦使向通漢表求追贈父母,從之。溪州刺史彭文慶率溪峒群蠻來朝。又高州諸名豪百余人入貢。四年五月,以高州刺史田彥伊子承寶為甯武郎將,高州土軍都指揮使田思欽為安化郎將。其年,宜州軍亂,朝廷恐宜、融溪峒因緣侵擾,因降詔約勒首領,皆奉詔,部分種族,無敢輒動。
大中祥符元年,夔州路言,五團蠻嘯聚,謀劫高州,欲令暗利砦援之。上以蠻夷自相攻,不許發兵。三月,知元州舒君強、知古州向光普並加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八月,黔州言,磨嵯、洛浦蠻首領龔行滿等率族二千三百人歸順。十月,溪峒諸蠻獻方物于泰山。三年,澧州言,慈利縣蠻相仇劫,知州劉仁霸請率兵定之。上恐深入蠻境,使其疑懼,止令仁霸宣諭詔旨,遂皆感服。四年,安、遠、順、南、永甯、濁水州蠻酋田承曉等三百七十三人來貢。五年,詔:「昨許溪峒蠻夷歸先劫漢口及五十人者,特署職名,仍聽來貢。如聞緣此要利,輒掠邊民充數,所在切辨察之。」其年,夔蠻千五百人乞朝貢,上慮其勞費,不許。又詔:施州溪蠻朔望犒以酒肴。閏十月,五溪蠻向貴升及磨嵯、洛浦蠻來貢。六年,夔州蠻彭延暹、龔才晃等來貢。辰州溪峒都指揮使魏進武率山徭數百人數寇城砦,朝廷不欲發兵窮討,乃降詔招諭。七年,進武詣吏請罪,署為三班借職,監房州稅,仍賜裝錢。八年,詔中彭州彭文綰歲賜錦袍。
天禧元年,溪州蠻寇擾,遣兵討之。二年,辰州都巡檢使李守元率兵入白霧團,擒蠻寇十五人,斬首百級,降其酋二百餘人。知辰州錢絳等入下溪州,破砦柵,斬蠻六十餘人,降老幼千餘。刺史彭儒猛亡入山林,執其子仕漢等赴闕。詔高州蠻,捕儒猛來獻者厚加賞典。其年,儒猛因順州蠻田彥晏上狀本路,自訴求歸。轉運使以聞,上哀憐之,特許釋罪。儒猛乃奉上所略民口、器甲,詔辰州通判劉中象召至明灘,與歃血要盟,遣之。詔以仕漢為殿直,儒霸、儒聰為借職,賜冠帶、緡帛。富州刺史向通漢率所部來朝,貢名馬、丹砂、銀裝劍槊、兜鍪、彩牌等物。詔賜襲衣、金帶、鞍勒馬,並其子光澤以下器幣有差,特許通漢五日一朝。逾月,通漢上《五溪地理圖》,願留京師,上嘉美之,特授通漢檢校太傅、本州防禦使,還賜疆土,署其子光澤等三班職名。通漢再表欲留京師,不允,乃為光澤等求內地監臨,及言歲賜衣,願使者至本任,並從之。既辭,又賜以襲衣、金帶。三年,通漢卒,以其子光憲知州事。其後,光澤不為親族所容,上表納土,上察其意,不許。四年,知古州向光普遣使鼎州營僧齋,以祝聖壽。
初,北江蠻酋最大者曰彭氏,世有溪州,州有三,曰上、中、下溪,又有龍賜、天賜、忠順、保靜、感化、永順州六,懿、安、遠、新、給、富、來、甯、南、順、高州十一,總二十州,皆置刺史。而以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隸焉,謂之誓下。州將承襲,都誓主率群酋合議,子孫若弟、侄、親党之當立者,具州名移辰州為保證,申鈐轄司以聞,乃賜敕告、印符,受命者隔江北望拜謝。州有押案副使及校吏,聽自補置。
彭氏自允殊、文勇、儒猛相繼為下溪州刺史,至仕漢為殿直,留西京,後輒遁歸。天聖初,以狀白辰州,自言父老兄亡,潛歸本道,願放還家屬。詔徙其家京師,舍以官第。未幾,儒猛言仕漢逃歸,誘群蠻為亂,遣別子仕端等殺之。朝廷嘉其忠,降詔獎諭。時儒猛為檢校尚書右僕射,特遷左僕射。又以仕端為檢校國子祭酒,知溶州,加賜鹽三百斤、彩三十匹。彭氏有文綰者,知中彭州,即忠順州也。三年,儒猛攻殺文綰,其子儒索率其黨九十二人來歸,補儒索複州都知兵馬使,餘官為稟給。五年,儒猛死,仕端以名馬來獻,詔還其馬,命知下溪州,賜以袍帶。七年,遂以其弟仕羲貢方物。明道初,仕端死,複命仕羲為刺史,累遷檢校尚書右僕射。自允殊至仕羲五世矣。
仕羲有子師寶,景祐中知忠順州。慶曆四年,以罪絕其奉貢。蓋自咸平以來,始聽二十州納貢,歲有常賜,蠻人以為利,有罪則絕之。其後,師寶數自訴,請知上溪州。皇祐二年,始從其請,朝貢如故。既而師寶妻為仕羲取去,師寶忿恚。至和二年,與其子知龍賜州師黨舉族趨辰州,告其父之惡;且言仕羲嘗殺誓下十三州將,奪其符印,並有其地,貢奉賜予悉專之,自號如意大王,補置官屬,將起為亂。於是知辰州宋守信與通判賈師熊、轉運使李肅之合議,率兵數千,深入討伐,以師寶為鄉導。兵至而仕羲遁入他峒,不可得,俘其孥及銅柱,而官軍戰死者十六七,守信等皆坐貶。
自是,蠻獠數入寇鈔,邊吏不能制。朝廷姑欲無事,間遣吏諭旨,許以改過自歸,裁損五七州貢奉歲賜。初輒不聽,後遣三司副使李參、文思副使竇舜卿、侍御史朱處約、轉運使王綽經制,大出兵臨之,且馳檄招諭。而仕羲乃陳本無反狀,其僭稱號、補官屬,特遠人不知中國禮義而然。守信等輕信師寶之譖,擅伐無辜,願以二十州舊地複貢奉內屬。朝廷又遣殿中丞雷簡夫往視之。嘉祐二年,仕羲乃歸所掠兵丁五十一人、械甲千八百九事,率蠻眾七百飲血就降,辰州亦還其孥及銅柱。時師寶已死,遣師党歸知龍賜州,戒勿殺。
自是,仕羲歲奉職貢。然黠驁,數盜邊,即辰州界白馬崖下喏溪聚眾據守,朝廷數招諭,令歸侵地,不聽。熙寧三年,為其子師彩所弑。師彩專為暴虐,其兄師晏攻殺之,並誅其黨,納誓表於朝,並上仕羲平生鞍馬、器服,仍歸喏溪地,乃命師晏襲州事。五年,複以馬皮、白峒地來獻。詔進為下溪州刺史,賜母妻封邑。章惇經制南、北江,湖北提點刑獄李平招納師晏,誓下州峒蠻張景謂、彭德儒、向永勝、覃文猛、覃彥霸各以其地歸版籍,師晏遂降。詔修築下溪州城,並置砦于茶灘南岸,賜新城名會溪,新砦名黔安,戍以兵,隸辰州,出租賦如漢民。遣師晏詣闕,授禮賓副使、京東州都監,官其下六十有四人。
元豐八年,湖北轉運司言辰州江外生蠻覃仕穩等願內附,詔不許招納。其後彭仕誠者複為都誓主。元祐三年,羅家蠻寇鈔,詔召仕誠及都頭覃文懿等至辰州約敕之。四年,知誓下保靜州彭儒武、知永順州彭儒同、知謂州彭思聰、知龍賜州彭允宗、知藍州彭土明、知吉州彭儒崇,各同其州押案副使進奉興龍節及冬至、正旦溪布有差。
初,熙甯中,天子方用兵以威四夷,湖北提點刑獄趙鼎言峽州峒首刻剝亡度,蠻眾願內屬。辰州布衣張翹亦上書言南、北江利害,遂以章惇察訪湖北,經制蠻事。而南江之舒氏、北江之彭氏、梅山之蘇氏、誠州之楊氏相繼納土,創立城砦,使之比內地為王民。北江彭氏已見前。南江諸蠻自辰州達于長沙、邵陽,各有溪峒:曰敘、曰峽、曰中勝、曰元,則舒氏居之;曰獎、曰錦、曰懿、曰晃,則田氏居之;曰富、曰鶴、曰保順、曰天賜、曰古,則向氏居之。舒氏則德郛、德言、君疆、光銀,田氏則處達、漢瓊、漢希、漢能、漢權、保金,向氏則通漢、光普、行猛、永豐、永晤,皆受朝命。自治平末,光銀入貢。故事,南江諸蠻亦隸辰州,貢進則給以驛券,光銀援以為請,詔以券九道給之。其後有峽州舒光秀者,以刻剝其眾不附。
張翹言:「南江諸蠻雖有十六州之地,惟富、峽、敘僅有千戶,餘不滿百,土廣無兵,加以薦饑。近向永晤與繡、鶴、敘諸州蠻自相仇殺,眾苦之,鹹思歸化。願先招富、峽二州,俾納土,則餘州自歸,並及彭師晏之孱弱,皆可郡縣。」詔下知辰州劉策商度,策請如翹言。熙寧五年,乃遣章惇察訪。未幾,策卒,乃以東作坊使石鑒為湖北鈐轄兼知辰州,且助惇經制。明年,富州向永晤獻先朝所賜劍及印來歸順,繼而光銀、光秀等亦降。獨田氏有元猛者,頗桀驁難制,異時數侵奪舒、向二族地。惇遣左侍禁李資將輕兵往招諭。資,辰州流人,曩與張翹同獻策者也。褊宕無謀,褻慢夷獠,遂為懿、洽州蠻所殺。惇進兵破懿州,南江州峒悉平,遂置沅州,以懿州新城為治所,尋又置誠州。
元祐初,傅堯俞、王岩叟言:「沅、誠州創建以來,設官屯兵,布列砦縣,募役人,調戍兵,費钜萬,公私騷然,荊湖兩路為之空竭。又自廣西融州創開道路達誠州,增置潯江等堡,其地無所有,湖、廣移賦以給一方,民不安業,願斟酌廢置。」朝廷以沅州建置至是十五年,蠻情安習已久,但廢誠州為渠陽軍,而沅州至今為郡。元祐初,諸蠻複叛,朝廷方務休息,痛懲邀功生事。廣西張整、融州溫嵩坐擅殺蠻人,皆置之罪。詔諭湖南、北及廣西路曰:「國家疆理四海,務在柔遠。頃湖、廣諸蠻近漢者無所統壹,因其請吏,量置城邑以撫治之。邊臣邀功獻議,創通融州道路,侵逼峒穴,致生疑懼。朝廷知其無用,旋即廢罷;邊吏失於撫遏,遂爾扇搖。其叛酋楊晟台等並免追討,諸路所開道路、創置堡砦並廢。」自後,五溪郡縣棄而不問。
崇甯以來,開邊拓土之議複熾,於是安化上三州及思廣洞蒙光明、樂安峒程大法、都丹團黃光明、靖州西道楊再立、辰州覃都管罵等各願納土輸貢賦。又令廣西招納左、右江四百五十餘峒。宣和中,議者以為「招致熟蕃,接武請吏,竭金帛、繒絮以啖其欲,捐高爵、厚奉以侈其心。開闢荒蕪,草創城邑,張惶事勢,僥倖賞恩。入版圖者存虛名,充府庫者亡實利。不毛之地,既不可耕;狼子野心,頑冥莫革。建築之後,西南夷獠交寇,而溪峒子蠻亦複跳樑。士卒死于干戈,官吏沒于王事,肝腦塗地,往往有之。以此知納土之義,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所由生也。莫若俾帥臣、監司條具建築以來財用出入之數,商較利病,可省者省,可並者並,減戍兵漕運,而夷狄可撫,邊鄙可亡患矣!」乃詔悉廢所置初郡。其餘諸蠻,自乾興以來,或叛或服,其類不一,各以歲月次之。
乾興初,順州蠻田彥晏率其党田承恩寇施州暗利砦,縱火而去,夔州發兵擊之,俘獲甚眾。彥晏在真宗朝為歸德將軍、檢校太子賓客、知順州;承恩者,知保順州田彥曉子也。明年,彥晏款邊上誓狀,願還所掠金帛、器械,且輸粟二千石自贖。詔拒其粟,舍其所負金帛,第令歸掠去戶口。仍加彥晏甯遠將軍、檢校工部尚書,承恩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禦史,皆知州如故。後又有田忠顯者,與其黨百九人入貢。
天聖二年,知古州向光普自言,嘗創佛寺,請名報國,歲度僧一人,許之。四年,歸順等州蠻田思欽等以方物來獻,時來者三百一人,而夔州路轉運司不先以聞,詔劾之。既而又詔安、遠、天賜、保順、南、順等州蠻貢京師,道裏遼遠而離寒暑之苦,其聽以貢物留施州,所賜就給之。願入貢者十人,聽三二人至闕下,首領聽三年一至。七年,黔州蠻、舒延蠻、繡州蠻向光緒皆來貢。九年,施州屬蠻覃彥綰等寇永寧砦。景祐中,澧州屬蠻五百餘人入寇。時州將崔承祐畏避不以聞,為荊湖鈐轄司所奏,詔劾罷之。寶元二年,辰州犬吉獠三千餘人款附,以州將張昭懿招輯有功,進一官。
慶曆三年,桂陽監蠻徭內寇,詔發兵捕擊之。蠻徭者,居山谷間,其山自衡州常寧縣屬於桂陽、郴連賀韶四州,環紆千餘裏,蠻居其中,不事賦役,謂之徭人。初,有吉州巫黃捉鬼與其兄弟數人皆習蠻法,往來常寧,出入溪峒,誘蠻眾數百人盜販鹽,殺官軍,逃匿峒中,既招出而殺之,又徙山下民他處。至是,其黨遂合五千人,出桂陽藍山縣華陰峒,害巡檢李延祚、潭州都監張克明。事聞,擢楊畋提點刑獄,督攻討事,久之不克。遂詔湖南轉運使郭輔之等招撫之,始於湖南置安撫司。蠻所至殺掠居民,縱火劫財物,被害者甚眾。詔被害者併入山捕蠻,土兵蠲複有差。初,發兵捕蠻,至或誤殺良民,仁宗命訪之,口給絹五匹,仍拊其家。時蠻勢方熾,又遣殿中侍御史王絲、三司度支副使徐的經制。降敕書委知潭州劉沆招諭,能自歸者第錄以官。沆大發兵臨之,以敕書從事,降二千餘人,使散居所部,錄其首領鄧文志、黃文晟、黃士元皆為三班奉職。又以內殿承制亓ど、崇班胡元嘗在石亥峒捕殺有勞,進ど莊宅副使,元禮賓副使,時四年冬也。
五年二月,餘黨唐和等複內寇,乃詔湖南安撫、轉運、提點刑獄便宜從事。又特賜官兵土丁錢有差。於是沆檄楊畋等八路入討,覆蕩桃油平、能家源等,皆其巢穴,捕斬首級甚眾。詔官兵有功者九百餘人第遷一資,錄其應募討擊者道州進士十四人,並官之。然唐和等猶未平。又詔:「如聞賊黨欲降,其罷出兵,逃匿者諭使歸複,州縣拊存之。」是冬,蠻複入寇,與胡元及右侍禁郭正、趙鼎、殿侍王孝先戰于華陰峒隘口,元等死之,劉沆、楊畋皆坐黜。以劉夔代沆為安撫使,夔言:「唐和等既敗官軍,殺將吏,聚眾益自疑,恐浸為邊患,願以詔書招安,就補溪峒首領。」詔可。
是時,湖湘騷動,兵不得息。六年夏,仁宗顧謂輔臣曰:「官軍久戍南方,夏秋之交,瘴癘為虐,其令太醫定方和藥,遣使給之。」自是繼賜緡錢。未幾,夔言敗唐和于銀江源。轉運使周沆亦言指揮辛景賢招降賊黨五十六戶二百五十九人,錄其首領,戒所部拊存之。先是,命三司戶部判官崔嶧為體量安撫,往議討除、招安二策,既而知桂陽監宋守信奏:「唐和嘯聚千餘眾為盜,五六年卒未能克者,朝廷不許窮討故也。今衡州監酒黃士元頗習溪峒事,願得敢戰士二千、引路土丁二百,優給金帛,使之逐捕,必得然後已,並敕亓ど等合力以進。彼既勢窮,必將款附。」詔用其策,於是大發兵討之。其眾果懼,遁入郴州黃莽山,由趙峒轉寇英、韶州,依山自保。是冬,帝閔士卒暴露,複諭執政密戒主帥安恤。
七年,唐和遣其子執要領詣官,自言願貸糧米,居所保峒中。時楊畋複為湖南鈐轄,詔趨連、韶州山下,與廣南東、西轉運使共告諭之,使以兵械上官,質其親屬。詔補唐和、盤知諒、房承映、承泰、文運等五人為峒主,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禦史、武騎尉。知諒等,蓋唐和黨也。至冬,其眾悉降。
皇祐五年,邵州蠻舒光銀因湖南安撫司官自陳捍禦之勞,願於峒中置中勝州,詔可。嘉祐二年,羅城峒蠻寇澧州,發兵擊走之。三年,以施州蠻向永勝所領州為安定州。五年,以邵州蠻楊光倩知徽州。光倩,通漢之子也。通漢,慶曆初嘗入貢,既死,光倩襲之。舊制,溪峒知州卒,承襲者許進奉行州事,撫遏蠻人,及五年,安撫司為奏給敕告。至是,光倩行州事七年,無他過,故命之。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西南溪峒諸蠻下梅山峒誠徽州南丹州
紹興三年,臣僚言:「武岡軍溪峒舊嘗集人戶為義保,蓋其風土、習俗、服食、器械悉同徭人。故可為疆場捍蔽,雖曰籍之於官,然亦未嘗遠戍。靖康間,調之以勤王,其後湖南盜起,征斂百出,義保無復舊制,困苦不勝,乃舉其世業,客依蠻峒,聽其繇役。州縣猶驗舊籍催科,胥隸及門,則挈家遠徙,官失其稅,蠻獠日強。兼武岡所屬三縣,悉為徭人所有,遠戍之實已無,而鄉戶弩手之名尚在,歲取其直,人戶咨怨。乞擇本路監司詳議以聞。」詔從之。
四年,辰州言,歸明保靜、南渭、永順三州彭儒武等久欲奉表入貢。詔以道路未通,俾荊湖北帥司慰諭,免赴闕。遣人持表及方物赴行在,仍優賜以答之。九月,詔荊湖南、北路溪峒頭首土人及主管年滿人合給恩賜,俾各路帥司會計覆實以聞。
六年,知鼎州張{角}言:「鼎、澧、辰、沅、靖州與溪峒接壤,祖宗時嘗置弓弩手,得其死力,比緣多故,遂皆廢闕。萬一蠻夷生變,將誰與捍禦?今雖各出良田,募人以補其額,率皆豪強遣僮奴竄名籍中,乘時射利,無益公家,所宜汰去。則募溪峒司兵得三百人,俾加習練,足為守禦,給田募人開墾,以供軍儲。」詔荊湖北路帥司相度以聞。帥司言:「營田四州舊置弓弩手九千一百一十人,練習武事,散居邊境,鎮撫蠻夷,平居則事耕作,緩急以備戰守,深為利便。靖康初,調發應援河東,全軍陷沒。今辰、沅、澧、靖等州乏兵防守,竊慮蠻夷生變叵測。若將四州弓弩手減元額,定為三千五百人,辰州置千人,沅州置千五百人,澧州、靖州各置五百人,分處要害,量給土田,訓練以時,耕戰合度,庶可備禦。以所餘閒田募人耕作,歲收其租,其於邊防財賦,兩得其便,可為經久之計。」詔從之。
七年六月,張{角}言:「湖外自靖康以來,盜賊盤踞,鐘相、楊太山、雷德進等相繼叛,澧州所屬尤甚。獨慈利縣向思勝等五人素號溪峒歸明,誓掌防拓,卒能保境息民,使德進賊黨無所剽掠,思勝後竟殺德進。會官軍招撫劉智等,而彭永健、彭永政、彭永全、彭永勝及思勝共獻糧助官軍,招複諸山四十余柵,宣力效忠功居多,宜加恩賞。」詔思勝等五人各轉兩資。九月,詔荊湖、廣南路溪峒頭首土人內有子孫應襲職名差遣,及主管年滿合給恩賜之數,俾帥司取會核實以聞。
九年,宜章峒民駱科作亂,寇郴、道、連、桂陽諸州縣,詔發大兵往討之,獲駱科。餘黨歐幼四等複叛,據藍山,寇平陽縣,遣江西兵馬都監程師回討平之。
十年,承信郎琴州溪峒楊進等率族屬歸生界五百餘戶、疆土三百餘裏,獻累世所造兵器及金爐、酒杯各一,求入覲,詔本路帥司敦遣以行。十二年,詔以施州南砦路夷人向再健襲父思遷充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禦史、武騎尉、知懿州事。
十四年十月,湖南安撫使劉奏,武岡軍徭人有父子相殺者,宜出兵助其父,俾還省地。上以問輔臣秦檜,檜曰:「恐輕舉生事。」帝曰:「恩威不可偏廢,可懷則示之以恩,否則威之。不侵省地則已,或有所侵,奈何不舉,俾知所畏哉。」十二月,成忠郎充武岡軍綏甯縣管界都巡檢兼溪峒首領楊進京,率其族三百人,備黃金、朱砂、方物求入貢,先遣其子孝友陳請。詔本路帥司閱舊制以聞,給孝友錢三百貫,俾還聽進止。
十五年,楊進複求入貢,以武岡軍不時敦遣為言。詔本路帥司閱實應襲人姓名來上,並促進入覲。四月,廣南東路提刑黃應南言:「溪峒巡檢、尉、砦官不嚴守備,縱民與徭交通,恐啟邊釁,乞詔有司申嚴法令,俾帥臣、監司常加覺察。」宰臣以為沿邊互市,恐不宜禁絕。帝曰:「往年禁西夏互市,遂至用兵,可令帥司裁決。」前知全州高楫言:「徭人今皆微弱,不敢先侵省地,砦官每縱人深入,略其財物,遂致乘間竊發。宜詔與溪峒接壤州郡毋侵徭人,庶使邊民安業,以廣陛下柔遠好生之德。」帝從其言,詔守臣一遵成法,務在撫綏。
二十四年,禽楊正修及其弟正拱,送理寺獄鞫治,斬之。初,正修侍其父再興入覲,獻還省民疆土,遂命以官。建炎後,與弟正拱率九十團峒徭人出武岡軍,縱火殺掠民財為亂。紹興間,潭州帥司嘗招徠之,後複作亂,屢抗官軍,至是伏誅。二十八年七月,楊進京等複求入貢,詔以道遠慰諭之,優其賜與。
隆興初,右正言尹穡言:「湖南州縣多鄰溪峒,省民往往交通徭人,擅自易田,豪猾大姓或詐匿其產徭人,以避科差。內虧國賦,外滋邊患。宜詔湖南安撫司表正經界,禁民毋質田徭人。詐匿其產徭人者論如法,仍沒入其田,以賞告奸者。田前賣入徭人,俾為別籍,毋遽奪,能還其田者,縣代給錢嘗之。」帝從其言。
乾道元年,宜章峒賊李金陷郴州,焚桂陽軍,州將棄城遁,衡州調常寧縣兵救之,弗克。世忠峒李昂霄者,率壯丁禦賊,民恃以安。湖南提舉常平鄭丙請發鄂渚軍討賊,平之。昂霄以功補承節郎,管轄衡州常寧縣溪峒,及官其子當年,俾後得襲職。
三年,靖州界徭人姚明教等作亂,詔荊、鄂駐紮明椿選將率精銳千人,會屯戍官合擊之,能立功者有厚賞。八月,詔平溪峒互市鹽米價,聽民便,毋相抑配,其徭人歲輸身丁米,務平收,無取羨餘及折輸錢,違者論罪。十一月,南郊禮成,詔以緣邊溪峒,州縣失於拊循,致懷反側,或逃竄山谷,其在赦恩以前,並加寬宥,能複業者,罪一切置不問,互市如故,悉聽其便,守臣常加撫問。以稱綏遠之意。
四年二月,詔湖南北、四川、二廣州軍應有溪峒處,務先恩信綏懷,毋弛防閑,毋襲科擾,毋貪功而啟釁。委各路帥臣、監司常加覺察。是月,詔禁沿邊奸人毋越逸溪峒,誘致蠻獠侵內地,違者論如律,其不能防閑致越逸者亦罪之。湖廣總領周嗣武言邊事,如二年四月之詔,帝嘉納之。是歲,田彥古死,子忠佐襲職,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散騎常侍、知溪峒安化州兼監察禦史、飛龍騎尉。
六年,盧陽西據獠楊添朝寇邊,知沅州孫叔傑調兵數千討之,敗績,死者十七八。初,徭人與省戶交爭,殺二人死,叔傑輒出兵破其十三柵,奪還所侵地,於是徭人相結為亂。諸司請調常德府城兵三百人,益官兵三千人,合擊討之。宰臣虞允文奏曰:「蠻夷為變,皆守臣貪功所致。今徭人仇視守臣,若更去叔傑,量遣官軍,示以兵威,徐與盟誓,自可平定。」帝允其奏,俾葉行代叔傑,開示恩信,諭以禍福,遂招降之,邊境悉平。前知武岡軍趙善穀言:「武岡與湖北、廣西鄰壤,為極邊之地,溪峒七百八十餘所,七峒隸綏寧縣,五溪峒隸臨岡縣。紹興三十年,減冗員,改縣為臨口砦。然五峒之徭俗尤獷悍,釁生毫髮,則操戈相仇,砦官不能為輕重。況本軍巡防砦柵,惟真良、三門、兵溪、香平有土軍可備守禦,餘有官無兵,其關硤、武陽等砦設巡檢二員,徒費廩祿。以臣所知,宜複臨口砦為縣,則徭蠻易於制服,汰去冗員,則官廩亦無虛費,實邊郡之利也。」
七年,前知辰州章才邵上言:「辰之諸蠻與羈縻保靜、南渭、永順三州接壤,其蠻酋歲貢溪布,利於回賜,頗覺馴伏。盧溪諸蠻以靖康多故,縣無守禦,犬乞犬令乘隙焚劫。後徙縣治於沅陵縣之江口,蠻酋田仕羅、龔志能等遂雄據其地。沅陵之浦口,地平衍膏腴,多水田,頃為徭蠻侵掠,民皆轉徙而田野荒穢。會守ヘ無遠慮,乃以其田給靖州犬乞犬令楊姓者,俾佃作而課其租,所獲甚微。楊氏專其地將二十年,其地當沅、靖二州水陸之沖,一有蠻隙,則為害不細,臣謂宜預為之備。靖康前,辰州每歲蒙朝廷賜錢七萬貫,糸由、絹、布共八千一百匹,綿一萬七千兩。是時,本州廂禁軍一千四百餘人,沿邊一十六砦,土兵六百餘人,皆可贍給。其後中外多故,今歲賜止得一萬二千緡,而本州財複匱乏,無以充召募之費。禁軍止二百一十余人,諸砦土兵止一百五人,甚至砦官有全無一兵而徒存虛名者,其於邊防豈可不為深慮?若歲增給民錢一萬,俾本州募強壯禁軍或效用二百人,分屯盧溪等處,以防諸蠻,庶使邊患永消,可免異時調遣之費。」書奏,詔湖北帥臣詳議以聞。是年,申嚴邊民售田之禁,守令不能奉法者除名,部刺史常加糾察。
八年,知貴州陳上疏言:「臣前知靖州時,居蠻夷腹心,民不服役,田不輸賦,其地似若可棄。然為重湖、二廣保障,實南服之要區也。或控制失宜,或金穀不繼,或兵甲少振,蠻獠則乘時竊發,勤勞王師,朝廷當重守臣之選。崇甯初戍兵三千人,建炎以來,每于都統司或帥司摘兵二千人,以備屯戍。其兇悍者,以州郡不能制,遂慢守臣,反通徭蠻以撓編民。州郡非白主帥不敢治,比得報,已晚矣。故戍兵敢肆其惡,一旦有警,複安能為用?臣以為宜聽守臣節制為便。」帝嘉其言,複問左右曰:「靖隸湖北,今聞仰給廣西,何也?」趙雄對曰:「靖州本溪峒,神宗時創為誠州,元祐間廢,尋複為軍,徽宗朝始改靖州,與桂府為鄰,故令廣西給其金谷之費。近歲漕司匱乏,乃責辦諸州,以故不能如約。宜復舊制,俾廣西漕臣如期饋運。靖州屯戍官兵聽守臣節制,於事為便。」帝從之。
十年四月,全州上言:「本州密邇溪峒,邊民本非奸惡。其始,朝廷禁法非不嚴密,監司、州郡非不奉行,特以平居失於防閑,故馴致其亂。又兼溪穀山徑非止一途,如靜江、興安之大通虛,武岡軍之新寧、盆溪及八十裏山,永州之東安,皆可以徑達溪峒。其地綿亙郡邑,非一州得專約束,故遊民惡少之棄本者,商旅之避徵稅者,盜賊之亡命者,往往由之以入。萃為淵藪,交相鼓扇,深為邊患。如武岡楊再興、桂陽陳峒相繼為亂,實原於此。為今計者,宜徙閑地巡檢兵,及分遣士卒屯諸溪穀山徑間,俾湖南北、廣西帥憲總其役,庶幾事權有歸,號令可行也。」儒林郎李大性上言:「比年徭蠻為亂,邊吏慮妨賞格,往往匿不以聞,遂致猖獗,使一方民命寄於徭人之手,誠可哀憫。近如梁牟等寇沅州,劫墟市,殺戮齊民,州縣告急於兩月之後,比調官軍討捕,俘降其賊,而人之被害已酷矣。宜戒州縣或遇徭人竊發,畫時以聞,違者論罪。仍命監司、帥臣常加覺察,庶幾先事備禦,俾徭人亦知畏懼,不敢侵軼,以傷吾民也。」
十一年,詔給事中、中書舍人、戶部長貳同敕令所議,禁民毋質徭人田,以奪其業,俾能自養,以息邊釁。從知沅州王鎮之請也。沅州生界犬乞犬令副峒官吳自由子三人,貨丹砂麻陽縣,巡檢唐人傑誣為盜,執之送獄,自由率峒官楊友祿等謀為亂。帥司調神勁軍三百人及沅州民兵屯境上,聲言進討。先遣歸明官田思忠往招撫之,以孔目官為質,世祿等既盟,自由取其三子以歸。
嘉泰三年,前知潭州、湖南安撫趙彥勵上言:「湖南九郡皆接溪峒,蠻夷叛服不常,深為邊患。制馭之方,豈無其說?臣以為宜擇素有知勇為徭人所信服者,立為酋長,借補小官以鎮撫之。況其習俗嗜欲悉同徭人,利害情偽莫不習知,故可坐而制服之也。五年之間能立勞效,即與補正。彼既榮顯其身,取重鄉曲,豈不自愛,盡忠公家哉?所謂捐虛名而收實利,安邊之上策也。」帝下其議。既而諸司複上言:「往時溪峒設首領、峒主、頭角官及防遏、指揮等使,皆其長也。比年往往行賄得之,為害滋甚。今宜一新蠻夷耳目,如趙彥勵之請,所謂以蠻夷治蠻夷,策之上也。」帝從之。
嘉定元年,郴州黑風峒徭人羅世傳寇邊,飛虎統制邊甯戰沒。江西、湖南驚擾,知隆興趙希懌、知潭州史彌堅共招降之。二年,李元礪、羅孟二寇江西,攻破龍泉縣。李再興戰敗,死之,江州駐紮都統制趙選亦戰死。初,吉州獲賊長七人系獄,土豪黃從龍為賊畫策,賂吉守李,得縱還,賊遂無所忌。有侯押隊者,領兵戍龍泉境上,元礪複用從龍計,椎牛釃酒以犒官軍。賊至,官軍皆醉,狼狽散走。寇之初起甚微,賊伺知議論不一,故玩侮官軍。方江西力戰則求降湖南,湖南戰則求降江西,牽制王師,使不得相應援。其後命工部侍郎王居安知豫章,擒獲之,溪峒略平。
五年,臣僚上言:「辰、沅、靖等州舊嘗募民為弓弩手,給地以耕,俾為世業。邊陲獲保障之安,州縣無轉輸之費。比年多故,其制浸弛,徭蠻因之為亂,沿邊諸郡悉受其害。比申朝廷調兵詔捕,曠日持久,蠻夷習玩,成其猖獗之勢。其如楊晟台、李金、姚明教、羅孟二、李元礪、陳廷佐之徒,皆近事之明驗也。為今計者,宜講舊制,可紓饋餉之勞而得備禦之實,其安邊息民之長策歟。」
七年,臣僚複上言:「辰、沅、靖三州之地,多接溪峒,其居內地者謂之省民,熟戶、山徭、峒丁乃居外為捍蔽。其初,區處詳密,立法行事,悉有定制。峒丁等皆計口給田,多寡闊狹,疆畔井井,擅鬻者有禁,私易者有罰。一夫歲輸租三鬥,無他繇役,故皆樂為之用。邊陲有警,眾庶雲集,爭負弩矢前驅,出萬死不顧。比年防禁日弛,山徭、峒丁得私售田。田之歸於民者,常賦外複輸稅,公家因資之以為利,故謾不加省。而山徭、峒丁之常租仍虛掛版籍,責其償益急,往往不能聊生,反寄命徭人,或導其入寇,為害滋甚。宜敕湖、廣監司檄諸郡,俾循舊制毋廢,庶邊境綏靖而遠人獲安也。」
梅山峒蠻,舊不與中國通。其地東接潭,南接邵,其西則辰,其北則鼎、澧,而梅山居其中。開寶八年,嘗寇邵之武岡、潭之長沙。太平興國二年,左甲首領苞漢陽、右甲首領頓漢淩寇掠邊界,朝廷累遣使招諭,不聽,命客省使翟守素調潭州兵討平之。自是,禁不得與漢民交通,其地不得耕牧。後有蘇方者居之,數侵奪舒、向二族。
嘉祐末,知益陽縣張頡收捕其桀黠符三等,遂經營開拓。安撫使吳中複以聞,其議中格。湖南轉運副使範子奇複奏,蠻恃險為邊患,宜臣屬而郡縣之。子奇尋召還,又述前議。熙寧五年,乃詔知潭州潘夙、湖南轉運副使蔡畢、判官喬執中同經制章惇招納之。惇遣執中知全州,將行,而大田三砦蠻犯境。又飛山之蠻近在全州之西,執中至全州,大田諸蠻納款,於是遂檄諭開梅山,蠻徭爭辟道路,以待得其地。東起甯鄉縣司徒嶺,西抵邵陽白沙砦,北界益陽四裏河,南止湘鄉佛子嶺。籍其民,得主、客萬四千八百九戶,萬九千八十九丁。田二十六萬四百三十六畝,均定其稅,使歲一輸。乃築武陽、關硤二城,詔以山地置新化縣,並二城隸邵州。自是,鼎、澧可以南至邵。
誠、徽州,唐溪峒州。宋初,楊氏居之,號十峒首領,以其族姓散掌州峒。
太平興國四年,首領楊蘊始來內附。五年,楊通寶始入貢,命為誠州刺史。淳化二年,其刺史楊政岩複來貢。是歲,政岩卒,以其子通盈繼知州事。
熙寧八年,有楊光富者,率其族姓二十三州峒歸附,詔以光富為右班殿直,昌運五人補三班奉職,晟情等十六人補三司軍將。繼有楊昌銜者,亦願罷進奉,出租賦為漢民,詔補為右班殿直,子弟侄十八人補授有差。獨光僭頗負固不從命,詔湖南轉運使朱初平羈縻之,未幾亦降,乃與其子日儼請於其側建學舍,求名士教子孫。詔潭州長史朴成為徽、誠等州教授;光僭皇城使、誠州刺史致仕,官為建宅;置飛山一帶道路巡檢。光僭未及拜而卒,遂以贈之,錄其子六人。
元豐三年,知邵州關杞請於徽、誠州融嶺鎮擇要害地築城砦,以絕邊患。詔湖南安撫謝景溫、轉運使朱初平、判官趙揚商度以聞,景溫等以為宜如杞言。乃議誠州以沅州貫保砦為渠陽縣隸之,以徽州為蒔竹縣隸邵州。趙揚言上江、多星、銅鼓、羊鎮、潭溪、上和、上誠、天村、大田等團並至誠州城下貿易,可漸招撫,並乞下湖南邵州蒔竹縣招諭芙蓉、萬驛諸團,從之,徒誠州治渠陽而貫保為砦如故。上江等諸團果皆納土,於是增築多星等砦,還連徽、廣西融州王口砦焉。
元祐二年,改誠州為渠陽軍,罷兩州兵馬及守禦民丁。有楊晟台者,乘間寇文村堡,知渠陽軍胡田措置亡術,蠻結西融州蠻砦粟仁催,往來兩路為民患,調兵屯渠陽至萬人,湖南亦增屯兵應援,三路俱驚。朝廷方務省事,議廢堡砦,徹戍守,而以其地予蠻,乃詔湖北轉運副使李茂直招撫,又遣唐同措置邊事討之。後以渠陽為誠州,命光僭之子供備庫使昌達、供備庫副使楊昌等同知州事,而貫保、豐山、若水等砦皆罷戍,擇授土官,俾間毀樓櫓,撤官舍,護領居民入砦。崇甯初,改誠州為靖州。
景德二年,洪皓死,長子淮襲父任。俄為弟淮辿攻南丹州,淮帥屬來奔,詔宜州賜閒田資給之。大中詳符五年,宜州言淮辿頗集諸蠻,阻富仁監道路,上廉知淮辿無侵擾狀,遣使犒設撫勞之。九年,撫水蠻叛,詔淮辿約勒溪峒,勿從誘脅。明年,平撫水蠻,淮辿等並以勞進秩。景祐三年,有淮戟者舉族來歸,命為湖南州團練副使,敕州縣拊存。後淮辿老,自言願傳其子世漸。至和元年,命世漸為檢校散騎常侍,權發遣州事。明年,以淮辿為懷遠大將軍致仕,世漸為刺史、檢校工部尚書,賜袍帶,錢十萬,絹百匹。又補其親党數十人為檢校官,如故事也。世漸死,嘉祐末,命其子公帳襲之。
有世忍者,亦淮辿之子也。初率其屬人內附,治平初逃歸,攻殺公帳,奪其地自首,請於朝廷,願授刺史,補其親黨如故事,歲輸銀百兩。三年,遂命為刺史,皆如其請。熙寧二年,徭賊殺人,世忍執以獻,授檢校禮部尚書。元豐三年入貢,其印以「西南諸道武盛軍德政官家明天國主」為文,詔以南丹州印賜之,令毀其舊印。六年,大軍討安化,世忍獻弓矢,自言願世世為外臣,修貢不懈,遷檢校戶部尚書,給銅牌旗號,官其子侄九人。世忍死,子公佞襲。
大觀元年,廣西經略使王祖道言公佞就擒。進築平、允、從州,牧文、地、蘭、那、安、外、習、南丹八州之地,並為鎮庭孚觀州、延德軍,以其弟公晟襲刺史。宣和四年,公晟乞以州事付其侄延豐,願與其子歸朝,詔從之,仍乘驛給券。
紹興三年,公晟攻圍觀州,焚寶積監。朱勝非奏:「崇、觀、宣和間所開新邊,比來往往棄而不守,帥臣、監司屢言觀州為控扼之地。不宜棄。」帝曰:「前日用事之臣,貪功生事,公為欺罔,其實勞民費財,使遠俗不安也。」又用廣南經略安撫使劉彥適言,以公晟知南丹州兼溪峒都巡檢使、提舉盜賊公事,給以南丹州刺史舊印,公晟未受命。二十四年,公晟始貢馬,率諸蠻來歸。帝諭輔臣曰:「得南丹非為廣地也,但徭人不叛,百姓安業,為可喜耳。」遂以延沈襲公晟職,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使持節南丹州諸軍事、南丹州刺史兼御史大夫、知南丹州公事、武騎尉。廣西經略安撫使呂願中諭降諸蠻三十二種,得州二十七,縣一百三十五,砦四十,峒一百七十九及一鎮、三十二團,皆為羈縻州縣。二十五年,延沈進補團練、防禦二使。三十一年,延沈恣行慘酷,為諸蠻所逐,歸死省地,眾推延廩襲職。隆興二年,延廩複為諸蠻所圖,攜家歸朝,經略司奏以延葚襲職。淳熙元年,南丹為永樂州所攻,使來告急,廣西帥臣遣將領陳泰權、天河縣主簿徐彌高諭和之。十四年,經略司奏以延陰襲職,詔從其請。嘉定五年,延陰之子光熙襲職,知南丹州事。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撫水州廣源州黎洞環州
雍熙中,數寇邊境,掠取民口、畜產。詔書招安,補其酋蒙令地殿直,蒙令劄奉職。咸平中,又數為寇盜,止令邊臣驅逐出境。其黨狡獪者凡三十餘人,宜州守將因擒送闕下,上召見詰責之,對曰:「臣等蠻陬小民,為饑寒所迫耳。」上顧謂左右曰:「昨不欲盡令剿絕,若縱殺戮,顧無噍類矣!」因釋罪,賜錦袍、冠帶、銀彩,戒勖遣之。逾年,酋長蒙頂等六十五人詣闕,納器甲百七十事。又蒙漢誠、蒙虔瑋、蒙填來朝,上器甲數百及毒藥箭,誓不搔邊。比歲皆遣使來貢及輸兵器,乃授漢誠官,賜物有差,既而侵軼如故。景德三年,蠻酋蒙填詣宜州自陳,願朝貢謝罪,詔守臣諭以盡還所掠民貲畜,乃從其請。
大中詳符六年,首領指揮使蒙但挈族來歸,徙于桂州。九年,數寇宜、融州界,轉運使俞獻可言:「知宜州董元己不善綏撫,昨蠻人饑,來質饣侯糧,公縱主者克剝概量;及求入貢,複驟沮其意:遂使忿恚為亂。」詔出元己,遂遣潭州都監季守睿代元己招撫,群蠻拒命,侵掠不已。獻可請以本道澄海軍及募丁壯進討,乃詔益以潭州兵五千人,命東染院使、平州刺史曹克明為宜融等州都巡檢安撫使,內殿崇班王文慶、閣門祗候馬玉、內供奉官楊守珍等為都監。上猶以蠻夷異類,攻剽常理,不足以剿絕。又意其道險難進師,第令克明、獻可設方略攝其酋首,索所鈔生口,因而撫之。克明、獻可上言:「蠻人去冬寇天河,今又鈔融州廂陽諸砦,剽劫居民,害巡檢樊明,累依宣旨詔諭,曾不悛革,臣請便宜掩擊。」從之。
克明乃與守珍領兵入樟嶺路,文慶、玉趨宜州西路,又令宜、桂都巡檢程化鵬取樟嶺古牢隘路會合。化鵬遇蠻于上房兩水口,擊破之。文慶、玉至如門團,為蠻所扼,不能進。克明、守珍乃過橫溪恩德砦,召山獠嚮導,開路進師。蠻依篁竹間,時出戰鬥,輒敗走。旬余,上黃泥嶺杉木隘路,溪穀險邃,蠻據要害以拒官軍,自辰至午,大潰。其党遂過霸苑抵帚洞,乃入中房前村。克明等頓兵下砦,中夕,群蠻大嘩噪,擊鉦鼓,攻砦甚急,出兵擊之,傷殺頗眾,因縱火焚其廬室積聚,自此恐懼,竄入山谷。又緣龍江南岸而東,至昏暮,過石峽隘險,士不並行。蠻複連弩北岸,克明遣猛士步涉與鬥,至即退走,砦于下房博賀村,克明設伏砦外。其夜,蠻眾大集,遇伏發,內外合擊,追斬殆盡。乘勝搜山,悉得馬牛享士卒。
克明等知其窮蹙,乃曉諭恩信,許以改過,於是酋帥蒙承貴等面縛詣軍自首,克明厚加犒宴,且數責之,皆俯伏謝罪。及聞詔旨赦令勿殺,莫不泣下,北望稱萬歲。上以夷性無厭,習知朝廷多釋其罪,故急則來歸,緩則叛去,切詔克明等諭以悉還所掠漢口、資畜,即許要盟。承貴等感悅奉詔,乃歃貓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龍江西流,不敢複叛。克明等師還,宜州蠻人納器甲凡五千數,願遷處漢地者七百餘口,詔分置廣西及荊湖州軍,給以田糧。凡立功使臣將士遷補、賜齎者千八百一十六人。承貴因請改州縣名,以固歸順之意。詔以撫水州為安化州,撫水縣為歸仁縣,京水縣為長寧縣。自是間歲朝貢,不復為邊患矣。
獻可等又言:「殿直蒙肚知歸化州,州與撫水相接,數遣子文寶及其妻族甘堂偵軍事,又其子格與官軍鬥敵,悉部送赴闕。有蒙只者,亦肚之子,先嘗告賊,署為昭州押牙。」詔補肚密州別駕,只海州都押牙,賦以官田。文寶、格、甘堂並黥配登、萊州。寶元元年,複率眾寇融、宜州,發邵、澧、潭三州戍兵合數千人往擊。時蠻勢方熾,至殺運糧官吏。複詔趣兵進討,逾年乃平。
慶曆中,再以方物入貢。至和二年,複至。詔以知州蒙全會為三班奉職,又以監州姚全料為借職。嘉祐六年,又來貢。是後,月赴宜州參謁及貿巨板,每歲州四管犒。及三歲,聽輸所貢兵械於思立砦,以其直償之,遞以官資遷補。熙甯初,知宜州錢師孟、通判曹覿擅裁損侵剝之,土人羅世念、蒙承想、蒙光仲等為亂。五年,攻德謹砦,襲將官費萬,殺之。經略司問致寇狀,而宜州但以饑為言,故朝廷賜粟二萬石以安輯之。已而守臣王奇戰死,事聞,乃詔知沅州謝麟、帶禦器械和斌經制溪洞,發在京驍騎兩營及江南、福建將兵三千五百人,以聽師期。明年,世念等遂與諸蠻峒首領族類四千五百人出降。以世念為內殿承制,承想、光仲等十人各拜官。崇寧二年,其酋蒙光有者複嘯聚為寇,經略司遣將官黃忱等擊卻之。大觀二年,遂以三州一鎮戶口六萬一千來上。詔以知融州程鄰往黔南路撫諭,官吏推恩有差。至和後,又有融州屬蠻大丘峒首領楊光朝請內附,又有楊克端等百三人來歸,皆納之。
諸蠻族類不一,大抵依阻山谷,並林木為居,椎髻跣足,走險如履平地。言語侏離,衣服ょ斕。畏鬼神,喜淫祀。刻木為契,不能相君長,以財力雄強。每忿怒則推刃同氣,加兵父子間,複仇怨不顧死。出入腰弓矢,匿草中射人,得牛酒則釋然矣。親戚比鄰,指授相賣。父子別業,父貧則質身於子,去禽獸無幾。其族鑄銅為大鼓,初成,懸庭中,置酒以召同類,爭以金銀為大釵叩鼓,去則以釵遺主人。相攻擊,鳴鼓以集眾,號有鼓者為「都老」,眾推服之。
唐末,諸酋分據其地,自為刺史。宋興,始通中國,奉正朔,修職貢。間有桀黠貪利或疆吏失於撫禦,往往聚而為寇,抄掠邊戶。朝廷禽獸畜之,務在羈縻,不深治也。熙甯間,以章惇察訪經制蠻事,諸溪峒相繼納土,願為王民,始創城砦,比之內地。元祐初,諸蠻複叛,朝廷方務休息,乃詔諭湖南、北及廣西路並免追討,廢堡砦,棄五溪諸郡縣。崇甯間,復議開邊,於是安化上三州及思廣諸峒蠻夷,皆願納土輸貢賦,及令廣西招納左、右江四百五十餘峒。尋以議者言,以為招致熟蕃非便,乃詔悉廢所置州郡,複祖宗之舊焉。
紹興初,監察禦史明橐言:「湖南邊郡及二廣之地,舊置溪峒歸明官,比年浸廣其員,及諸州措置隘砦,闕人把拓,又令管押兵夫,素不習知法令,率貪婪無厭。況管押又皆鄉民,甚為邊患,遭困苦折辱者往往無所赴訴。議者欲俾帥臣籍其姓名,每三年一遷易,如州縣官故事。或雲止循舊添差,並罷管押兵夫,宜令二廣、湖南帥臣處置適宜,無啟邊禍,以害遠人。」詔下其議。三年,安化蠻蒙全劍等八百人劫普議砦,火其屋宇,廣西帥臣遣縣砦將佐發兵討平之。
四年,廣南東、西路宣諭明橐言:
平、觀二州本王口、高峰二砦,處廣右西偏,舊常無虞。崇甯、大觀間,邊臣啟釁,奏請置州拓境,深入不毛,如平、從、允、孚、庭、觀、溪、馴、敘、樂、隆、兌等十有二州,屬之黔南,其官吏軍兵請給費用,悉由內郡,於是騷然,莫能支吾。政和間,朝廷始悟其非,罷之。或者謂平州為西南重鎮,兼制王江、從、允等州及湖南之武岡軍、湖北之靖州、桂州之桑江峒犬,觀州則控制南丹、陸家砦、茆灘十道及白崖諸蠻,以故二州獨不廢。臣自曆邊,即乞罷平、觀者,前後非一。內攝官吳芾嘗充經略司準備幹當,頗得其詳。
觀州初為宜州富仁監,大觀間,帥臣王祖道欲招納文、蘭州,都巡檢劉惟忠謂得文、蘭不若取南丹之利,因誣其州莫公佞阻文、蘭不令納土,為公佞罪,惟忠遂禽殺公佞。帥司奏其功,乃改南丹為觀州,命惟忠守之。公佞之死,人以為冤。其弟公晟結溪峒圖報復,連歲攻圍,惟忠中傷死,繼以黃代守。度不能支,辭疾告罷,以岑利疆代之。黃忱複建議,欲增築高峰砦于富仁監側,為觀聲援。會朝廷罷新邊,遂請以高峰砦為觀州,設知州一人、兵職官二人、曹官一人、指使砦保官七人,吏額五十人,廂禁軍、土丁、家丁又千餘人。歲費錢一萬二千九百余貫、米八千八百一十七石有奇。州無稅租戶籍,皆仰給鄰郡。飛挽涉險阻,或遇蠻寇設伏,陰發毒矢,中人輒死。人畏賊,率委棄道路,縱然達州,縻費亦不可勝計。昔為富仁監時,不聞有警,惟是邊吏欲以刺探為功,故時時稱警急,因以為利,遂欲存而不廢也。比年戶籍日削,民多流離,或轉入溪洞,公私困弊為甚。
平州初隸融州,亦羈縻州峒也。舊通湖北渠陽軍,置融江砦及文村、臨溪、潯江堡,後以地隔生蠻,遂廢。崇寧間,複隸融。王口砦地接王江,更為懷遠軍,後更為平州;更吉州為從州、王江為允州;並隸黔南。政和二年,複廢。邊吏黃忱、李坦誑其帥臣程鄰,乞存平州,設知州一人、兵職官二人、曹官一人,縣令簿二人,提舉溪峒公事;本州管界都同巡檢二人,五砦堡監官指揮十人,吏額百人,禁軍、土丁千人。歲費錢一萬四千四百一十八貫六百文、米一萬一千一百二十五石有奇。州無租賦戶籍,轉運司歲移桂、融、象、柳之粟以給之。及徙融州西北金溪鄉稅米四百九十余石隸懷遠,縻費甚於觀州。況守臣到任,即奏推恩其子,州、縣、砦、堡例得遷官酬賞,而稅場互市之利又為守臣邊吏所私,獨百姓有征戍轉輸之苦,誠為可憫。臣以為宜罷平、觀二州便。
然尚有可議者,觀州初為富仁監時,有銀冶二,官取其利有常額,熙寧元降條例具在,宜先下經略司,責公晟等依熙甯條例施行。況公晟實公佞弟,理宜掌州事,近雖逃歸,未為蠻族信服,察其情勢,不得不倚重中國。若乘時授之,彼知恩出朝廷,必深感悅。
樞密院亦上言:「廣西沿邊堡砦,昨因邊臣希賞,改建州城,侵擾蠻夷,大開邊釁。地屬徼外,租賦亦無所入,而支費煩內郡,民不堪其弊,遂皆廢罷。唯平、觀二州以帥臣所請,故存。今睹明橐所奏,利害之實昭然可見。緣帥臣又稱公晟于南丹、觀州、寶監境上不時竊發,若廢二州,恐于緣邊事宜有所未盡。」詔令廣南西路帥、漕、憲司共條具利害以聞。既而諸司交言:「平、觀二州困弊已甚,有害無益,請複祖宗舊制為便。」詔從其言。
乾道六年,詔補蒙澤進武副尉。初,宜州蠻莫才都為亂,廣西經略劉享遣進勇副尉蒙明質賊巢,諭降才都。既而複肆猖獗,戕賊官兵。未幾,禽才都,械送經略司伏法,悉破其黨,而明亦遇害,備極慘酷,邊人憐之。享乞推恩其子澤以旌死事,朝廷從之,故有是命。
淳熙十年冬,安化蠻突入內地,焚砦柵,殺居民為亂。宜州駐紮將官田昭明與蠻力戰敗,死之。十一年,廣西路鈐轄沙世堅言:「官軍與瑤人兵器利鈍不同,宜敕沿邊軍州多置強弩毒矢,以懼瑤人。」從之。是年,安化蠻蒙光漸率眾抄掠,世堅討平之。初,知宜州馬甯祖不支思立砦鹽錢,執議以為前守所積逋,止給錢一月,不能遍及蠻部,而權思立砦準備將領楊良臣複鎮撫乖方,遂致激變光漸等。詔罷良臣,貶甯祖秩,敕帥、漕以時給溪峒鹽錢。
十二年正月,廣西漕臣胡庭直上言:「邕州之左江、永年、太平等砦,在祖宗時,以其與交鄰壤,實南邊藩籬重地,故置州縣,籍其丁壯,以備一旦之用,規模巨集遠矣。比年邊民率通交,以其地所產鹽雜官鹽貨之,及減易馬鹽以易銀,忽而不防,恐生邊釁,所宜禁戢。」既而諸司上言:「經略司初准朝旨,置馬鹽倉,貯鹽以易馬,歲給江上諸軍及御前投進,用銀鹽錦,悉與蠻互市。其永平砦所易交鹽,貨居民食,皆舊制也。況邊民素與蠻夷私相貿易,官不能制。今一切禁絕,非惟左江居民乏鹽,而蠻情亦叵測,恐致乖異也。」乃牒邕州,禁民毋私販交鹽,以妨鈔法。是年,詔以楊世俊襲父進通職,補承信郎。
紹熙初,廣西帥以本路副總管沙世堅素有韜略,累立邊功,為群蠻所畏服,嘗破蒙光漸,示以威信,光漸不敢寇邊者累年。乞以世堅兼知宜州,實能制伏蠻夷,為久遠之利。帝從之。慶元四年,宜州蠻蒙峒、袁康等寇內地,奪官鹽為亂,廣西帥司調官兵招降之,朝廷推賞有差。
嘉定三年,章戡知靜江府,建議以為廣西所部二十五郡,三方鄰溪峒,與蠻瑤、黎、雜處,跳樑負固,無時無之,西南最為重地。邕、欽之外,羈縻七十有二,地裏綿邈,鎮戍非一,請增置雄邊軍二百人及調憲司甲軍二百隸帥司。初,安平州李密侵鄰洞,劫掠編民,並取古甑峒,以其幼子變姓名為趙懷德知峒事,戡諭邕守推古甑一人主之。十一年,臣僚複上言:「慶曆間,張方平嘗以為朝廷每備西北,孰不知瑤蠻衝突嶺外,南鄰交,勢須經營。唐時西備吐蕃,其後安南寇邊,旋致龐勳之禍。國朝每憂契丹、元昊,而儂智高陷邕州,南徼騷動,天子為之旰食,豈細故哉?臣等比見淮甸間版築薦興,更戍日益,而廣南城隍摧圮不葺,戍兵逃亡殆盡,春秋教閱,郡無百人。雖有鄉兵、義丁、土丁之名,實不足用,緩急豈能集事?宜於嶺南要地增築城堡,籍其民兵,歲時練習,定賞罰格,以示懲勸。如此則號令嚴明,守禦完固,民習戰鬥,可息瑤蠻侵掠之患,措四十州民于久安之域矣。」詔從之。
廣源州蠻儂氏,州在邕州西南郁江之源,地峭絕深阻,產黃金、丹砂,頗有邑居聚落。俗椎髻左衽,善戰鬥,輕死好亂。其先,韋氏、黃氏、周氏、儂氏為首領,互相劫掠。唐邕管經略使徐申厚撫之,黃氏納質,而十三部二十九州之蠻皆定。自交蠻據有安南,而廣源雖號邕管羈縻州,其實服役於交。
初,有儂全福者,知儻猶州,其弟存祿知萬涯州,全福妻弟儂當道知武勒州。一日,全福殺存祿、當道,並有其地。交怒,舉兵執全福及其子智聰以歸。其妻阿儂本左江武勒族也,轉至儻猶州,全福納之。全福見執,阿儂遂嫁商人,生子名智高。智高生十三年,殺其父商人,曰:「天下豈有二父耶?」因冒儂姓,與其母奔雷火洞,其母又嫁特磨道儂夏卿。
久之,智高複與其母出據儻猶州,建國曰大曆。交攻拔儻猶州,執智高,釋其罪,使知廣源州,又以雷火、頻婆四洞及思浪州附益之。居四年,內怨交,襲據安德州,僭稱南天國,改年景瑞。皇祐元年,寇邕州。明年,交發兵討之,不克。廣西轉運使蕭固遣邕州指使亓ど往刺候,而ど擅發兵攻智高,為所執,因問中國虛實,ど頗為陳大略,說智高內屬。乃遣ど還,奉表請歲貢方物,未聽。又以馴象、金銀來獻,朝廷以其役屬交,拒之。後複齎金函書以請,知邕州陳珙上聞,不報。智高既不得請,又與交為仇,且擅山澤之利,遂招納亡命,數出敝衣易穀食,紿言洞中饑,部落離散。邕州信其微弱,不設備也。乃與廣州進士黃瑋、黃師宓及其党儂建侯、儂志忠等日夜謀入寇。一夕,焚其巢穴,紿其眾曰:「平生積聚,今為天火焚,無以為生,計窮矣。當拔邕州,據廣州以自王,否則必死。」
四年四月,率眾五千沿郁江東下,攻破橫山砦,遂破邕州,執知州陳珙等,兵死千餘人。智高閱軍資庫,得所上金、函,怒謂珙曰:「我求一官統攝諸部,汝不以聞,何也?」珙對:「嘗奏,不報。」索奏草不獲,遂扶珙出,珙惶恐呼萬歲,救自效,不聽,乃並其屬及廣西都監張立害之。立臨刑大罵,不為屈。於是智高僭號仁惠皇帝,改年啟曆,赦境內。師宓以下皆稱中國官名。
是時,天下久安,嶺南州縣無備,一旦兵起倉卒,不知所為,守將多棄城遁。故智高所向得志,相繼破橫、貴、龔、潯、藤、梧、封、康、端九州,害曹覲于封州、趙師旦馬貴于康州,余殺官吏甚眾。所過焚府庫,進圍廣州。初,智高將至,守將仲簡不許民入保城中,民不得入者皆附智高,智高勢益張。先是,魏築州城,鑿井畜水,作大弩為守備。至是,智高為雲梯土山,攻城甚急,又斷流水,而城堅,井飲不竭,弩發,中輒洞潰,智高力屈。會知英州蘇緘屯兵邊渡村,扼其歸路;番禺縣令蕭注募土丁及海上強壯二千餘人,與智高眾格鬥,焚其戰艦;轉運使王罕亦自外至,益修守備。智高知不可拔,圍五十七日,七月壬戌,解去。由清遠濟江,擁婦女作樂而行,遇張忠戰于白田,忠死之。去攻賀州,不克,夜害蔣偕于太平場。九月庚申,破昭州,害王正倫等於館門驛。州之山有數穴,大可容數百千人,民聞兵至,走匿其中,智高知之,縱火,皆焚死。十月丁醜,破賓州。甲申,複據邕州,日夜伐木治舟楫,揚言複趨廣州。十二月壬申,又敗陳曙于金城驛。初,智高以反聞,朝廷命曙就擊之,既而楊畋、曹修、張忠、蔣偕相繼出,又以余靖、孫沔為安撫使。畋、修聞智高至,退軍避之。忠、偕勇而無謀,皆死。智高益自恣,南土騷然。仁宗以為憂,命狄青為宣撫使,諸將皆受青節制。曙恐青至有功,亟挑戰,故敗。
智高母阿儂有計謀,智高攻陷城邑,多用其策,僭號皇太后,性慘毒,嗜小兒肉,每食必殺小兒。智高敗走,阿儂入保特磨,依其夫儂夏卿,收殘眾得三千余人,習騎戰,複欲入寇。至和初,餘靖督部吏黃汾黃獻珪石鑒、進士吳舜舉發峒兵入特磨,掩襲之,獲阿儂及智高弟智光、子繼宗繼封,檻至京師。初未欲殺,日給食飲,欲以誘出智高,或傳智高死,乃悉棄市。既而西川複奏智高未死,謀寇黎、雅州,詔本路為備。禦史中丞孫又請敕益州先事經制,以安蜀人。然智高卒不出,其存亡莫可知也。
儂氏又有宗旦者,知雷火洞,稍桀黠。嘉祐二年,嘗入寇,知桂州蕭固招之內屬,以為忠武將軍,又補其子知溫悶峒日新為三班奉職。七年,宗旦父子請以所領雷火、計城諸峒屬縣官,願得歸樂州,永為王民。詔各遷一官,以宗旦知順安州,仍賜耕牛、鹽彩。是歲,儂夏卿、儂平、儂亮亦自特磨來歸,皆其族也。日新後嘗監邕州稅。治平中,宗旦與交李日尊、劉紀有隙,畏逼,知桂州陸詵因使人說之,遂棄其州內徙,命為右千牛衛將軍。
有甲峒蠻者,亦役屬交,間出寇邕州。景祐三年,嘗掠思陵州憑祥峒生口,殺登龍鎮將而去。嘉祐五年,合交、門州等蠻五千餘人複為寇,與官兵拒戰,斬首數百。詔知桂州蕭固趨邕州發諸郡兵,與轉運使宋鹹、提點刑獄李師中合議追討。是歲數入寇,又詔安撫使餘靖擊之。蘇茂州蠻亦近邕州,至和、嘉祐中,皆嘗擾邊。
黎洞,唐故瓊管之地,在大海南,距雷州泛海一日而至。其地有黎母山,黎人居焉。舊說五嶺之南,人雜夷獠,朱崖環海,豪富兼併,役屬貧弱;婦人服緦緶,績木皮為布,陶土為釜,器用瓠瓢;人飲石汁,又有椒酒,以安石榴花著甕中即成酒。俗呼山嶺為「黎」,居其間者號曰黎人,弓刀未嘗去手。弓以竹為弦。今儋崖、萬安皆與黎為境,其服屬州縣者為熟黎,其居山洞無征徭者為生黎,時出與郡人互市。
至和初,有黎人符護者,邊吏嘗獲其奴婢十人,還之。符護亦嘗犯邊,執瓊、崖州巡檢慕容允則及軍士,至是,以軍士五十六人與允則來歸。允則道病死,詔軍士至者貸其罪。
乾道二年,從廣西經略轉運司議,詔「海南諸郡守慰撫黎人,示以朝廷恩信,俾歸我省地,與之更始。其在乾道元年以前租賦之負逋者,盡赦免之。能來歸者,複其租五年。民無產者,官給田以耕,亦複其租五年。守ヘ能慰安黎人及收復省地者,視功大小為賞有差,失地及民者有重罰。六年,黎人王用休為亂,權萬安軍事、同主管本路巡檢孫滋等招降之。九年八月,樂昌縣黎賊劫省民,焚縣治為亂,黎人王日存、王存福、陳顏招降之。瓊管安撫司上其功,得借補承節郎。
淳熙元年,詔承節郎王日存子孫許襲職。四年冬,萬安軍王利學寇省地,蓋進率眾拒之,兵弱戰沒。八年六月,詔三十六峒都統領王氏女襲封宜人。初,王氏居化外,累世立功邊陲,皆受封爵。紹興間,瓊山民許益為亂,王母黃氏撫諭諸峒,無敢從亂者,以功封宜人。至是,黃氏年老無子,請以其女襲封,朝廷從之。十二年正月,樂會縣白沙峒黎人王邦佐等率賊眾五百為寇,殺掠官軍,保義郎陳升之撫降其眾,俘獲林智福等,瓊管司上其功,詔減升之三年磨勘。十六年,詔以大寧砦黃弼補承信郎,彈壓本界黎峒。瓊管司言弼沉鷙有謀,為遠近推服,故用之。弼,宜人黃氏侄也。
嘉定九年五月,詔宜人王氏女吳氏襲封,統領三十六峒。
環州蠻區氏,州隸宜州羈縻,領思恩、都亳二縣。
有區希範者,思恩人也。狡黠頗知書,嘗舉進士,試禮部。景祐五年,與其叔正辭應募,從官軍討安化州叛蠻。既而希范擊登聞鼓求錄用,事下宜州,而知州馮伸己言其妄,編管全州。正辭亦嘗自言功,不報。二人皆觖望。希範後輒遁歸,與正辭率其族人及白崖山酋蒙趕、荔波洞蠻謀為亂,將殺伸己,且曰:「若得廣西一方,當建為大唐國。」會有日者石太清至,因使之筮,太清曰:「君貴不過封侯。」乃令太清擇日殺牛,建壇場,祭天神,推蒙趕為帝,正辭為奉天開基建國桂王,希范為神武定國令公、桂州牧,皆北向再拜,以為受天命。又以區丕績為宰相,余皆偽立名號,補置四十餘人。
慶曆四年正月十三日,率眾五百破環州,劫州印,焚其積聚。以環州為武城軍,又破帶溪砦,下鎮寧州及普義砦,有眾一千五百。宜州捉賊李德用出韓婆嶺擊卻之,前後斬獲甚眾,俘偽將二。希範懼,入保荔波洞,間出拒官軍。朝廷下詔購之,獲希範、正辭及趕者,人賜袍帶、錢三十萬、鹽千斤。
明年,轉運使杜杞大引兵至環州,使攝官區曄、進士曾子華、宜州校吳香誘趕等出降,殺馬牛具酒,紿與之盟,置曼陀羅花酒中,飲者皆昏醉,稍呼起問勞,至則推僕後廡下。比暮,眾始覺,驚走,而門有守兵不得出,悉擒之。後數日,又得希範等,凡獲二百餘人,誅七十八人,餘皆配徙。仍醢希范,賜諸溪峒,繢其五藏為圖,傳於世,餘黨悉平。
鎮寧州亦隸宜州。景祐二年,蠻酋莫陵等七百餘人內寇,遣西京作坊使郭志高、閣門祗候梁紹熙往討,未至,陵等詣桂、宜州巡檢李仲政請降。廣西轉運使不俟詔,貸其罪。詔劾之,已而釋之。
是歲,高、竇州犾獠陳友朋等亦寇海上,本路會兵擊之,潰去。
列傳第二百五十五
◎蠻夷四
○西南諸夷黎州諸蠻敘州三路蠻威茂渝州蠻黔涪施高徼外諸蠻瀘州蠻
西南諸夷,漢郡地。武帝元鼎六年,定西南夷,置郡。唐置費、珍、莊、琰、播、郎、、夷等州。其地北距充州百五十裏,東距辰州二千四百里,南距交州一千五百里,西距昆明九百里。無城郭,散居村落。土熱,多霖雨,稻粟皆再熟。無徭役,將戰征乃屯聚。刻木為契。其法,劫盜者,償其主三倍;殺人者,出牛馬三十頭與其家以贖死。病疾無醫藥,但擊銅鼓、銅沙鑼以祀神。風俗與東謝蠻同。隋大業末,首領謝龍羽據其地,勝兵數萬人。唐末,王建據西川,由是不通中國。後唐天成二年,清州刺史宋朝化等一百五十人來朝。其後孟知祥據西川,複不通朝貢。
乾德三年,平孟昶。五年,知西南夷南寧州蕃落使龍彥舀等遂來貢,詔授彥舀歸德將軍、南寧州刺史、蕃落使,又以順化王武才為懷化將軍,武才弟若啟為歸德司階,武龍州部落王子若溢、東山部落王子若差、羅波源部落王子若台、訓州部落王子若從、雞平部落王子若冷、戰洞部落王子若磨、羅母殊部落王子若母、石人部落王子若藏並為歸德司戈。開寶二年,武才等一百四十人又來貢,以武才為歸德將軍。來人乞賜武才鈿函手詔,以舊制所無,不許。四年,其國人詣涪州,言南寧州蕃落使龍彥舀卒,歸德將軍武才及八刺史狀請以彥舀子漢瑭為嗣,詔授漢瑭南寧州刺史兼蕃落使。八年,三十九部順化王子若發等三百七十七人來貢馬百六十匹、丹砂千兩。
太平興國五年,夷王龍瓊琚遣其子羅若從並諸州蠻七百四十四人以方物、名馬來貢。六年,保州刺史董奇死,以其子紹重繼之。雍熙二年八月,奉化王子以慈等三百五十人以方物來貢。夷王龍漢自稱權南寧州事兼蕃落使,遣諸州酋長趙文橋率種族百餘人來獻方物、名馬,並上蜀孟氏所給符印。授漢歸德將軍、南寧州刺史,以文橋等並為懷化司戈。端拱二年,漢又貽書五溪都統向通漢,約以入貢。淳化元年,漢遣其弟漢興來朝。三年,夷王龍漢興及都統龍漢堯、刺史龍光顯、龍光盈及順化王雨滯等各貢馬、朱砂。
至道元年,其王龍漢堯遣其使龍光進率西南諸蠻來貢方物。太宗召見其使,詢以地裏風俗,譯對曰:「地去宜州陸行四十五日。土宜五穀,多種粳稻,以木弩射獐鹿充食。每三二百戶為一州,州有長。殺人者不償死,出家財以贖。國王居有城郭,無壁壘,官府惟短垣。」光進之說,與前書所記小異,故並敘之。上因令作本國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聲,良久,數十輩連袂宛轉而舞,以足頓地為節。詢其曲,則名曰《水曲》。其使十數輩,從者千餘人,皆蓬發,面目黧黑,狀如猿猱。使者衣虎皮氈裘,以虎尾插首為飾。詔授漢堯甯遠大將軍,封歸化王;又以歸德將軍羅以植為安遠大將軍,保順將軍龍光盈、龍光顯並為安化大將軍,光進等二十四人並授將軍、郎將、司階、司戈。其本國使從者,有甲頭王子、刺史、判官、長史、司馬、長行、亻兼人七等之名。
咸平元年,其王龍漢堯遣使龍光腆又率諸蠻千余人來貢,詔授光腆等百三十人官。三年,都部署張文黔來貢。五年,漢堯又遣牙校率部蠻千六百人、馬四百六十匹並藥物布帛等來貢,賜冠帶於崇德殿,厚齎遣還。六年,知全州錢絳請招誘溪峒名豪,上以生事,寢其奏不報。
景德元年,詔西南諸國進奉使親至朝廷者,今廣南西路發兵援之,勿抑其意。先是,龍光進等來朝,上矜其道遠,人馬多斃,因詔宜州自今可就賜恩物。至是,懇請詣闕,從之。二年,詔羈縻保、霸州刺史董紹重、董忠義歲賜紫綾錦袍。四年,西南蠻羅甕井都指揮使顏士龍等來貢。士龍種落遐阻,未嘗來朝,今始至,詔館餼賜予如高、溪州。
大中祥符元年,瀘州言江安縣夷人殺傷內屬戶,害巡檢任賽,既不自安,遂為亂。詔遣閣門祗候侍其旭乘傳招撫。旭至,蠻人首罪,殺牲為誓。未幾,複叛。旭因追斬數十級,擒其首領三人,又以衣服糸由布誘降蠻鬥婆行者,將按誅其罪。上以旭召而殺之,違招安之實,即降詔戒止;且令篤恩信,設方略制禦,無尚討伐以滋驚擾。二年,旭言夷人恃岩險,未即歸服。詔文思副使孫正辭等為都巡檢使,乃分三路入其境,脅以兵威,皆震懾伏罪。三年,正辭言夷人安集,降詔嘉獎。先有蠻羅忽余甚忠順,防援井監,捕殺違命者不已。上遣內臣郝昭信褒慰之,且諭以赦蠻黨前罪,勿複邀擊。
四年,茂州夷族首領、耆老,刑牛犬於三溪,誓不侵擾州界。又峽路鈐轄執為亂夷人王群體等至闕下,上曰:「蠻夷不識教義,向之為亂,亦守臣失於綏撫。」並免死,分隸江、浙遠地。其年,霸州董哲為其巡檢使董延早所殺。五年,黎洞夷人互相殺害,巡檢使發兵掩捕。上聞而切責之曰:「蠻夷相攻,許邊吏和斷,安可擅發兵甲,或致擾動?」即令有司更選可任者代之。
六年,晏州多剛縣夷人鬥望、行牌率眾劫氵育井監,殺駐泊借職平言,大掠資畜。知瀘州江安縣、奉職文信領兵趨之,遇害。民皆驚擾,走保戎州。轉運使寇咸即令諸州巡檢會江安縣,集公私船百餘艘,載糧甲,張旗幟,擊銅鑼,鼓吹,自蜀江下抵清浮壩,樹營柵,招安近界夷族,諭以大兵將至,勿與望等同惡。未幾,納溪、藍順州刺史史個松,生南八姓諸團,烏蠻獨廣王子界南廣溪移、悅等十一州刺史李紹安,山后高、鞏六州及江安界娑婆村首領,並來乞盟,立竹為誓門,刺貓狗雞血和酒飲之,誓同力討賊。咸乃署榜,許以官軍至不殺其老幼,給賜衣幣酒食。上遣內殿崇班王懷信乘傳與鹹等議綏撫方略,言鬥望等屢為寇鈔,恃寬赦不悛惡,今請發嘉、眉屯兵捕剪,以震懼之。
六年九月,詔懷信為嘉、眉、戎、瀘等州水陸都巡檢使,閣門祗候康訓、符承訓為都同巡檢使,及發虎翼、神虎等兵三千餘人,令懷信與咸商度進討。上因謂樞密使陳堯叟曰:「往時孫正辭討蠻,有虎翼小校率眾冒險者三人,朕志其姓名,今以配懷信。正辭嘗料簡鄉丁號'白{艸力}子兵',以其識山川險要,遂為鄉導,今亦令懷信召募。又使臣宋賁屢規畫溪洞事,適中機要,以賁知江安縣與懷信等議事。」乃點集昌、瀘、富順監白{艸力}子弟得六千餘人。十一月,懷信、康訓分領,緣溪入合灘,至生南界鬥滿村遇夷賊二千餘人,擊之,殺傷五百人,奪梭槍藤牌。會暮,收眾保砦。夷党三千餘人分兩道,張旗喊呼來逼砦柵,懷信出擊,皆潰散。進壁娑婆,遇夷二千于羅固募村,又破之。追至鬥行村上屏風山,連破四砦。一日三戰,俘馘百餘人,奪資糧五千石、槍刀什器萬數,焚羅固募鬥引等三十餘村、庵舍三千區。懷信又引兵至鬥行村追擊過盧羅,射僕二百餘人,其欄柵千數。分遣部下于羅個頰羅能落運等村及龍峨山掩殺,大獲戎具,斬首級及重傷投崖死者頗眾,燒舍千區及積谷累萬。兩路兵會於涇灘置砦,遣康訓部壕砦卒修涇灘路,以渡大軍。俄為夷賊所邀,戰不利,訓顛於崖,死之。懷信引兵急擊,大敗之,追斬至涇灘。懷信夾砦于晏江口,咸與符承訓偵知賊諜欲乘夜擊晏江,馳報懷信,即自涇灘拔砦赴之。比至晏江北山,夷眾萬余已自東南合勢逼懷信砦,懷信彀強弩環砦射賊,鹹等整眾乘高策援,夷人大懼而卻,合擊破之,死傷千餘人。
七年正月,其酋鬥望三路分眾來鬥,又為官軍大敗,射殺數百人,溺江水死者莫計。夷人震,詣軍首服,納牛羊、銅鼓、器械,鹹等依詔撫諭。二月,還軍氵育井,夷首鬥望及諸村首領悉赴監自陳,願貸死,永不寇盜邊境。因殺三牲盟誓,辭甚懇苦。即犒以牢酒,感悅而去。、懷信等上言夷人寧息,請置氵育井監壕柵,並許近界市馬。從之。
八年,夔州路上言黔州西南密州夷族張聲進遣使進奉,為南寧州蕃落使龍漢堯邀奪,仇劫不已,乞降敕書安撫。
天聖四年龍光凝、景祐三年龍光辨、康定元年龍光、慶曆五年龍以特、皇祐二年龍光澈等,繼以方物來貢獻。與以特俱至者七百十九人。是年,以安遠將軍、知蕃落使龍光辨為甯遠軍大將軍,甯遠將軍知靜蠻軍節度使龍光凝、承宣武甯大將軍龍異豈並為安遠大將軍,承宣奉化大將軍龍異魯為武甯大將軍。至和中,龍以烈、龍異靜、首領張漢陛、王子羅以崇等皆入貢,命其首領而下九十三人為大將軍至郎將。嘉祐中,以烈複至。大率龍姓諸部族地遠且貧,熙寧中來見,賜以袍帶等物,刺其數於背。又有張玉、石自品者,嘉祐中來貢,而鶼州亦遣人貢馬。有董氏世知保州曰仲元者,襲是州二十餘年矣,至是益州鈐轄司表其善拊蠻夷,命為本州刺史。鶼州、保州皆西南邊地也。又有夷在瀘州部,亦西南邊地,所部十州:曰鞏、曰定、曰高、曰奉、曰氵育、曰宋、曰納、曰晏、曰投附、曰長寧,皆夷人居之,依山險,善寇掠。氵育井監者,在夷地中,朝廷置吏領之,以拊禦夷眾,或不得人,往往生事。
慶曆四年四月,夷人攻三江砦,詔秦鳳路總管司發兵千人選官馳往捕擊。既而瀘州教練使、生南招安將史愛誘降夷賊鬥敖等,詔並補三班差使、殿侍、氵育井監一路招安巡檢。未幾,夷眾複寇三江砦,指使王用等擊走之。
皇祐元年二月,夷眾萬餘人複圍氵育井監,水陸不通者甚久。初,監戶負晏州夷人錢而歐傷鬥落妹,其眾憤怒,欲報之。知瀘州張昭信勸諭,既已聽服,而氵肓育井監複執婆然村夷人細令等,殺長寧州落占等十人,故激成其亂。詔知益州田況發旁郡士卒,命梓夔路兵馬鈐轄宋定往援之。於是兩路合官軍洎白{艸力}子弟幾二萬人與戰,兵死者甚眾,饑死又千餘人,數月然後平。賜況及轉運使敕書,褒獎宋定而下十三人,進秩有差。後況還朝,乃奏夷眾連年為亂,繇主者非其人,請令轉運、鈐轄司舉官為知監、監押,代還日,特遷一資。從之。
嘉祐二年,三裏村夷鬥還等百五十人複謀內寇。有黃土坎夷鬥蓋,長寧州人也,先以其事來告。氵育井監引兵趨之,捕斬七千餘級。鈐轄司上聞,詔賜鬥蓋錢三十萬、錦袍、銀帶。明年,又補鬥蓋長寧州刺史。
瀘州部舊領姚州廢已久,有烏蠻王子得蓋者來居其地,部族最盛,數遣人詣官,自言願得州名以長夷落。事聞,因賜號姚州,鑄印予之。得蓋又乞敕書一通以遺子孫,詔從其請。
夔州路又有溱、南二州夷,頗盛強,皇祐初,詔自今歲遣使者存問之。
雅州西山野川路蠻者,亦西南夷之別種也,距州三百里,有部落四十六,唐以來皆為羈縻州。太平興國三年,首領馬令膜等十四人以名馬、{封牛}牛、虎豹皮、麝臍來貢,並上唐朝敕書告身凡七通,鹹賜以冠帶,其首領悉授官以遣之。紹聖二年,以碉門砦蠻部王元壽襲懷化司戈雲。
黎州諸蠻,凡十二種:曰山后兩林蠻,在州南七日程;曰邛部川蠻,在州東南十二程;曰風琶蠻,在州西南一千一百里;曰保塞蠻,在州西南三百里;曰三王蠻,亦曰部落蠻,在州西百里;曰西箐蠻,有彌羌部落,在州西三百里;曰淨浪蠻,在州南一百五十裏;曰白蠻,在州東南一百里;曰烏蒙蠻,在州東南千里;曰阿宗蠻,在州西南二日程。凡風琶、兩林、邛部皆謂之東蠻,其餘小蠻各分隸焉。邛部于諸蠻中最驕悍狡譎,招集蕃漢亡命,侵攘他種,閉其道以專利。曰大雲南蠻,曰小雲南蠻,即唐南詔,今名大理國,自有傳。夷俗尚鬼,謂主祭者鬼主,故其酋長號都鬼主。
山后兩林蠻,後唐天成間始來貢。開寶二年六月壬子,勿兒遣部落將軍離魚以狀白黎州,期十月內入貢,成都府以聞,詔嘉答之。至是來朝,賜以器幣。由黎州南行七日而至其地,又一程,至州。州今廢,空城中但有浮圖一。又二程,至建昌城。又十七程,至雲南。三年七月,又朝貢。六年四月,邛部川歸德將軍阿伏上言,為山后兩蠻勿兒率眾侵掠堡砦。八年,懷化將軍勿尼等六十余人來貢,詔以勿尼為歸德將軍,又以兩林蠻大鬼主蘇吠為懷化將軍。
太平興國二年,遣使王子卑彩、副使牟蓋、鬼主還祖等七十八人以名馬來貢,乞頒正朔。下詔曰:「山后兩林要蠻主歸德將軍勿尼、懷化將軍勿兒等克慕聲明,遠修職貢,並增環衛之秩,俾為夷落之榮。勿尼可特授歸德大將軍,勿兒可特授懷化大將軍。」是冬,又遣使離魚貢犀二株、馬九匹,來賀登極。四年,勿兒與都鬼主又遣王子祚遇以名馬來貢。八年,蠻主弟牟昂及王子牟蓋、摩忙、卑愧、副使牟計等二百三十九人來貢。詔以牟昂為懷化大將軍,牟蓋等三人為歸德郎將,牟計等百二十人並為懷化司戈。
雍熙三年,勿尼等及其王子李奉恩複來貢馬。淳化元年,王子離魚、副使卑都、卑諭、鬼主皮禮等百二十八人來貢。詔授離魚歸德將軍,卑都保順郎將,卑諭歸德司戈,卑熱等五十四人懷化司戈。
天禧二年,山后兩林百蠻都鬼主李阿善遣將軍卑熱等一百五十人來貢。
邛部川蠻,亦曰大路蠻,亦曰勿鄧,居漢越郡會無縣地。其酋長自稱「百蠻都鬼主」。開寶二年六月,都鬼主阿伏白黎州,期以十月令王子入貢,成都府以聞,詔嘉納之。四年,黎州定遠兵士構叛,聚居鹿角溪,阿伏令弟遊擊將軍卑吠等率眾平之。詔賜阿伏銀帶、錦袍,並賜其眾銀帛各百,以為歸德將軍。六年,阿伏與山后兩林蠻主勿兒言語相失,勿兒率兵侵邛部川,頗俘殺部落。黎州以聞,並賜詔慰諭,令各守封疆,勿相侵犯。
太平興國四年,首領牟昂、諸族鬼主副使離襪等各以方物來貢。
雍熙二年,都鬼主諾驅並其母熱免遣王子阿有等百七十二人以方物、名馬來貢。詔以諾驅為懷化將軍,並賜其母銀器。
端拱二年,遣弟少蓋等三百五十人來賀籍田,貢禦馬十四匹、馬二百八十匹、犀角二、象牙二、莎羅毯一、合金銀飾蠻刀二、金飾馬鞍勒一具、原羊十、牛六。詔以少蓋為歸德郎將。
淳化元年,諾驅自部馬二百五十匹至黎州求互市,詔增給其直。諾驅令譯者言更入西蕃求良馬以中市。二年,複遣子牟昂、叔離襪以方物、良馬、嫠牛來貢,仍乞加恩。詔授諾驅懷化大將軍,少蓋懷化將軍,牟昂歸德將軍,離襪懷化司戈;又封諾驅母歸德郡太君熱免甯遠郡太君,弟離遮、小男阿醉都判官,任彥德等一百九十一人為懷化司戈。
至道元年,李順亂西川,王繼恩討平之。遣嘉州牙校辛顯使,諾驅奉淳化二年所授官告、敕書及日曆為信,因言與賊樊秀等接戰,敗之,複請朝覲,通嘉州舊路。繼恩上言:「通嘉州路非便,只令于黎州賣馬。」詔不允。其入覲王子一十九人並加官,鬼主三十六人並賜敕書以撫之。至道三年,遣王子阿醉來朝。
真宗咸平二年,遣王子部的等來貢文犀、名馬,賜衣帶、器幣有差。又乞給印,以「大渡河南山前、後都鬼主」為文,從之。五年,又遣王子離歸等二百余人入貢。六年,黎州言邛部川都蠻王諾驅卒,其子阿遒立。
景德二年,阿遒遣王子將軍百九十二人來貢。詔授阿遒安遠將軍,阿遒叔懷化將軍,阿育為歸德將軍,離歸為懷化將軍,大判官懷化司候任彥德、王子將軍部的並為懷化郎將,判官任惟慶為懷化司候。大中祥符元年,遣將軍趙勿娑等獻名馬、犀角、象齒、娑羅毯,會于泰山。禮畢,阿遒加恩。勿娑等厚賜遣還。
天聖八年十月,邛部川都蠻王黎在遣卑郎、離滅等來貢方物。時占城、龜茲、沙州亦皆入貢,至以家自隨。晏殊因請圖其人物衣冠,並訪道裏風俗以上史官,詔可。九年三月,命黎在為保義將軍,又命其部族為郎將、司戈、司候,凡三十餘人。明道元年,黎州言黎在請三歲一貢,詔諭以道路遐遠,聽五年一至。景祐初,黎州複言邛部蠻請歲入貢,詔如明道令。寶元元年,百蠻都王忙海遣將軍卑蓋等貢方物,且請三歲一貢,不許。
慶曆四年,邛部川山前、山后百蠻都鬼主牟黑遣將軍阿濟等三百三十九人獻馬二百一十、嫠牛一、大角羊四、犀株一、莎羅毯一。慶曆間,有都鬼主弁黑等入貢。未幾,其王咩墨擾邊,知黎州孫固使其首領苴克殺之。
熙寧三年,苴克遣使來賀登寶位,自稱「大渡河南邛部川山前、山后百蠻都首領」,賜敕書、器幣、襲衣、銀帶。是年,苴克死,詔以其子韋則為懷化校尉、大渡河南邛部川都鬼主。九年,遣其將軍卑郎等十四人入貢。
乾道元年,詔以崖蔑襲兄蒙備金紫光祿大夫、懷化校尉、都鬼主如故。淳熙元年,吐蕃寇西邊,崖蔑率眾掩擊,詔嘉其功。二年五月,兩林蠻王弟籠畏及酋長崖來率部義等攻邛部川之籠甕城,不克,大掠而去。崖蔑追之,不及。制置使范成大檄黎州嚴加備禦。八年,崖蔑死,其侄墨崖襲職。詔黎州屯戍土軍、禁軍及西兵,遇有邊事並聽本州守臣節制。
嘉定九年,邛部川逼于雲南,遂伏屬之。其族素效順,捍禦邊陲,既折歸雲南,失西南一藩籬矣。
風琶蠻,咸平初,其王曩{莎女}遣使烏柏等貢馬五十七匹,素地紅花娑羅毯二,來賀即位。詔授曩{莎女}及進奉使等官,優賜遣之。景德三年,又遣烏柏來貢,詔授曩{莎女}歸德將軍,烏柏等四十六人弟遷郎將、司階、司戈。
保塞蠻,開寶間,其蠻七十餘人由大渡河來歸,時時來貨其善馬。紹興二十七年,川、秦都大司言:「漢地民張太二姑率眾劫殺市馬蠻客崖遇等,恐啟邊釁,已加慰諭,並償其直矣。」詔免知州唐及通判陳伯強官,抵首賊法。
部落蠻,有劉、楊、郝、趙、王五姓。淳熙七年十月,黎州五部落蠻貢馬三百匹求內附,詔許通互市,卻其所獻馬。
彌羌部落。乾道九年,吐蕃青羌以知黎州宇文紹直不仇其馬價,憤怨為亂。詔帥憲撫安之,紹直罷免。青羌首領奴兒結等市馬黎州,大肆虜掠,權州事王多給金帛,亟遣還。宣撫使虞允文言貪功,恐他部效尤,漸啟邊釁。詔降兩官。十月,黎州吐蕃複寇邊,攻虎掌砦。詔四川宣撫司檄成都府調兵二千人戍黎州以禦之。
淳熙二年,奴兒結還所虜生口三十九人。黎州與之盟,複聽其互市,給賞歸之。制置使范成大言:「所虜未盡歸我,豈可複與通好?」詔謫宇文紹直,編管千裏外。成大增黎州五砦,籍強壯五千人為戰兵;吐蕃入寇之徑凡十有八,皆築堡戍之。奴兒結率眾二千扣安靜砦。成大調飛山卒千人赴之,度其三日必遁,戒勿追。已而果然。
青羌奴兒結為邊害者十餘年,其後制置使留正以計禽殺之,盡殲其黨。淳熙十二年,趙汝愚代為制置使,或謂殺降不祥,必啟邊患,汝愚不為動,但分守險要,嚴備以待之。明年,奴兒結弟三開果入寇,邊備完固,三開不能攻,走歸。汝愚縣重賞以間群蠻,三開不能孤立,遂以憂死。時虛恨蠻族最強,破小路蠻,並其地,與黎州接壤,請通互市。汝愚以黎州三面被邊,若更通虛恨蠻,恐重貽他日之憂,不若拒之為便。帝以其知大體,從之。尋汝愚以定青羌功加龍圖閣直學士。
嘉定元年十二月,彌羌蓄卜由惡水渡河,寇黎州,破碉子砦。初,蓄卜弟悶巴至三沖為人所殺,又徙白水村渡於安靜砦,羌人患之。蓄蔔遂與青羌詣邛部川,欲假道女兒城以入寇。守臣楊子謨諜知之,數以貲遺其都王母,俾毋假道,時時饋米以濟其饑,蠻人德之。會趙公庀代為郡,靳不與,蓄蔔遂得假道渡河,攻茆坪砦,掠三松、蠶砂、橫山、三增、白羊諸村。郡遣西兵將党壽禦之,失利,複遣統領王光世往。羌人由茆坪以革船渡河,光世憚之,留屯三沖不敢進。羌人焚掠既盡,渡河而歸。二年二月,複寇黎州良溪砦,官軍敗績。八年二月,蓄蔔降。蓄卜連年入寇,皆青羌曳失索助之,守臣袁冉遣安靜砦總轄杜軫招降之。
他如浮浪蠻、白蠻、烏蒙蠻、阿宗蠻,則其地各有所服屬雲。
敘州三路蠻:西北曰董蠻,正西曰石門部,東南曰南廣蠻。
董蠻在馬湖江右,侯國也。唐羈縻馴、騁、浪、商四州之地。其酋董氏,宋初有董舂惜者貢馬,自稱「馬湖路三十七部落都王子」。其地北近犍為之沭川賴因砦。砦厄蠻險,蠻數寇抄。熙寧、紹聖中,朝廷皆為徙賴因監押駐榮丁砦,而以縣吏控截。政和五年,始改差監押充知砦事,蠻寇掠如故。
南廣蠻在敘州慶符縣以西,為州十有四。大觀三年,有夷酋羅永順、楊光榮、李世恭等各以地內屬,詔建滋、純、祥三州,後皆廢。
石門蕃部與臨洮土羌接,唐曲、播等十二州之地。俗椎髻、披氈、佩刀,居必欄棚,不喜耕稼,多畜牧。其人精悍善戰鬥,自馬湖、南廣諸族皆畏之。蓋古浪稽、魯望諸部也。
威州保霸蠻者,唐保、霸二州也。天寶中所置,後陷沒。酋董氏,世有其地,與威州相錯,因羈縻焉。
保州有董仲元、霸州有董永錫者,嘉祐及熙寧中皆嘗請命於朝。政和三年,知成都龐恭孫始建言開拓,置官吏。於是以董舜咨保州地為祺州,董彥博霸州地為亨州,授舜咨刺史,彥博團練使。舜咨尋遷觀察使;彥博留後,遂為節度使。詔成都給居第、田十二頃。二州經費歲用錢一萬二千一百緡,米麥一萬四千七百石,絹二千八百五十匹,糸由布、綾綿、茶、鹽、銀等不預焉。後皆為砦。
茂州諸部落,蓋、塗、靜、當、直、時、飛、宕、恭等九州蠻也。蠻自推一人為州將,治其眾,而常詣茂州受約束。茂州居群蠻之中,地不過數十裏,宋初無城隍,惟植鹿角自固。蠻乘夜屢入寇,民甚苦之。熙寧八年,相率詣州請築城,知州事范百常實主是役。蠻以為侵其地,率眾奄至,百常擊走之,乃合靜、時等蠻來寇。百常拒守凡七十日。詔遣王中正將陝西兵來援,入恭州、宕州,誅殺頗眾,蠻乃降。
政和五年,有直州將郅永壽、湯延俊、董承有等各以地內屬,詔以永壽地建壽寧軍,延俊、承有地置延寧軍。時威州亦建亨、祺二州,然亨至威才九十裏,壽寧距茂才五裏,在大早江之外,非扼控之所,未幾皆廢。
七年,塗、靜、時、飛等州蠻複反茂州,殺掠千餘人。知成都周燾遣兵馬鈐轄張永鐸等擊之,畏懦不敢進,皆坐黜。以孫羲叟節制綿、茂軍,於是中軍將種友直等破其都祿板舍原諸族,蠻敗散。其酋旺烈等詣茂州請降,乃班師。授旺烈官,月給茶彩。自後蠻亦驕。
宣和五年,宕、恭、直諸部落入寇。六年,塗、靜蠻複犯茂州雲。
渝州蠻者,古板七姓蠻,唐南平獠也。其地西南接烏蠻、昆明、哥蠻、大小播州,部族數十居之。
治平中,熟夷李光吉、梁秀等三族據其地,各有眾數千家。間以威勢脅誘漢戶,有不從者屠之,沒入土田。往往投充客戶,謂之納身,稅賦皆裏胥代償。藏匿亡命,數以其徒偽為生獠動邊民,官軍追捕,輒遁去,習以為常,密賂黠民覘守令動靜,稍築城堡,繕器甲。遠近患之。
熙寧三年,轉運使孫固、判官張詵使兵馬使馮儀、弁簡、杜安行圖之,以禍福開諭,因進兵,複賓化砦,平蕩三族。以其地賦民,凡得租三萬五千石,絲綿一萬六千兩。以賓化砦為隆化縣,隸涪州;建榮懿、扶歡兩砦。
其外銅佛壩者,隸渝州南川縣,地皆膏腴。自光吉等平,他部族據有之。朝廷因補其土人王才進充巡檢,委之控扼。才進死,部族無所統,數出盜邊。朝廷命熊本討平之,建為南平軍,以渝州南川、涪州隆化隸焉。
元豐四年,有楊光震者,助官軍破乞弟,殺其党阿訛。大觀二年,木攀首領趙泰、播州夷族楊光榮各以地內屬,詔建溱、播二州,後皆廢。
黔州、涪州徼外有西南夷部,漢郡,唐南寧州、、昆明、東謝、南謝、西趙、充州諸蠻也。其地東北直黔、涪,西北接嘉、敘,東連荊楚,南出宜、桂。俗椎髻、左衽,或編發;隨畜牧遷徙亡常,喜險阻,善戰鬥。部族共一姓,雖各有君長,而風俗略同。宋初以來,有龍蕃、方蕃、張蕃、石蕃、羅蕃者,號「五姓蕃」,皆常奉職貢,受爵命。
治平四年十二月,知靜蠻軍、蕃落使、守天聖大王龍異閣等入見,詔以異閣為武甯將軍,其屬二百四十一人各授將軍及郎將。
熙甯元年,有方異兄,三年,有張漢興各以方物來獻,授異兄靜蠻軍,漢興捍蠻軍,並節度使。六年,龍蕃、羅蕃、方蕃、石蕃八百九十人入覲,貢丹砂、氈、馬,賜袍帶、錢帛有差。其後,比歲繼來。龍蕃眾至四百人,往返萬里,神宗憫其勤,詔五姓蕃五歲聽一貢,人有定數,無輒增加,及別立首領,以息公私之擾。命宋敏求編次《諸國貢奉錄》,客省、四方館撰儀,皆著為式。
元豐五年,張蕃乞添貢奉人至三百,詔故事以七十人為額,不許。七年,西南程蕃乞貢方物,願依五姓蕃例注籍。從之。
元祐二年,西南石蕃石以定等齎表,自稱「西平州武聖軍」。禮部言元豐著令以五年一貢為限,今年限未及。詔特令入貢。五年,八年,紹聖四年,龍蕃皆貢方物。龍氏于諸姓為最大,其貢奉尤頻數,使者便衣布袍,至假伶人之衣入見,蓋實貧陋,所冀者恩賞而已。故事,蠻夷入貢,雖交、於闐之屬皆御前殿見之,獨此諸蕃見於後殿,蓋卑之也。
元符二年,又有牟韋蕃入貢,詔以進奉人韋公憂、公市、公利等為郎將。
諸蕃部族數十,獨五姓最著,程氏、韋氏皆比附五姓,故號「西南七蕃」雲。
施州蠻者,夔路徼外熟夷,南接諸蠻,又與順、富、高、溪四州蠻相錯,蓋唐彭水蠻也。
咸平中,施蠻嘗入寇,詔以鹽與之,且許其以粟轉易,蠻大悅,自是不為邊患。後因饑,又以金銀倍實直質于官易粟,官不能禁。熙甯六年,詔施州蠻以金銀質米者,估實直;如七年不贖,則變易之。著為令。
熊本經制氵育井事,蠻酋田現等內附,夔路轉運判官董鉞、副使孫珪、知施州寇平,皆以招納功被賞。
施、黔比近蠻,子弟精悍,用木弩藥箭,戰鬥し捷,朝廷嘗團結為忠義勝軍。其後,瀘州、氵育井、石泉蠻叛,皆獲其用。
高州蠻,故夜郎也,在涪州西南。宋初、其酋田景遷以地內附,賜名珍州,拜為刺史。景遷以郡多火災,請易今名。大觀二年,有駱解下、上族納土,複以珍州名雲。
瀘州西南徼外,古羌夷之地,漢以來王侯國以百數,獨夜郎、滇、邛都、、昆明、徙、都、冉ζ、白馬氐為最大。夜郎,在漢屬郡,今涪州之西,溱、播、珍等州封域是也;滇,在漢為益州郡,今姚州善闡之地是也;邛都,州會同川與吐蕃接,今邛部川蠻所居也;,今州;昆明,在黔、瀘徼外,今西南蕃部所居也;徙,今雅州嚴道地;都,在黎州南,今兩林及野川蠻所居地是也;冉ζ,今茂州蠻、汶山夷地是也;白馬氐,在漢為武都郡,今階州、汶州,蓋羌類也:此皆巴蜀西南徼外蠻夷也。
自黔、恭以西,至涪、瀘、嘉、敘,自階又折而東,南至威、茂、黎、雅,被邊十餘郡,綿亙數千里,剛夷惡獠,殆千萬計。自治平之末訖于靖康,大抵皆通互市,奉職貢,雖時有剽掠,如鼠竊狗偷,不能為深患。參考古今,辨其封域,以見琛贐之自至,梯航之所及者爾。若夫邊荊楚、交廣,則系之溪峒雲。
氵育水夷者,羈縻十州五囤蠻也,雜種夷獠散居溪穀中。慶曆初,瀘州言:「管下溪峒十州,有唐及本朝所賜州額,今烏蠻王子得蓋居其地。部族最盛,旁有舊姚州,廢已久,得蓋願得州名以長夷落。」詔複建姚州,以得蓋為刺史,鑄印賜之。得蓋死,其子竊號「羅氏鬼主」。鬼主死,子僕射襲其號,浸弱不能令諸族。
烏蠻有二酋領:曰晏子,曰斧望個恕,常入漢地鬻馬。晏子所居,直長寧、寧遠以南,斧望個恕所居,直納溪、江安以東,皆僕夜諸部也。晏子距漢地絕近,猶有氵育井之阻。斧望個恕近納溪,以舟下瀘不過半日。二酋浸強大,擅劫晏州山外六姓及納溪二十四姓生夷。夷弱小,皆相與供其寶。
熙寧七年,六姓夷自氵育井謀入寇,命熊本經制之。景思忠戰沒,本將蜀兵,募土丁及夷界黔州弩手,以毒矢射賊,賊驚潰。於是山前後、長寧等十郡八姓及武都夷皆內附。提點刑獄范百祿作文以誓之曰:
蠢茲夷醜,氵育溪之滸。為虺為豺,憑負固圉。殺人於貨,頭顱草莽。莫慘燔炙,莫悲奴虜。狃熟慝,胡可悉數。疆吏苟玩,噤不敢語。
奮若之歲,曾是強禦。躑躅嘯聚,三壕、羅募。僨我將佐,戕我士伍。西南繹騷,帝赫斯怒。帝怒伊何?神聖文武。民所安樂,惟曰慈撫。民所疾苦,惟曰砭去。乃用其良,應變是許。粥熊裔孫,爰馭貔虎。殲其渠酋,判其黨與。既奪之心,複斷右股。
歃盟神天,視此狗鼠。敢忘誅絕,以幹罪罟。乃稱上恩,俾複故處。殘醜厥角,泣血訴語:「天子之德,雨覆護。三五噍類,請比涇仵。」
大邦有令,其戒警汝:天既汝貸,汝勿予侮。惟十九姓,往安汝堵。吏治汝責,汝力汝布。吏時汝耕,汝稻汝黍。懲創於今,無忄太往古。小有堡障,大有城戍。汝或不聽,汝擊汝捕。尚有將,突騎強旅。傅此黔軍,毒矢勁弩。天不汝容,暴汝居所。不汝遺育,悔于何取!
立石于武寧砦。
熊本言二酋桀黠,不羈縻之則諸蠻未易服,遂遣人說誘招納。於是晏子、斧望個恕及僕夜皆願入貢,受王命。晏子未及命而死,乃以個恕知歸來州,僕夜知姚州,以個恕之子乞弟、晏子之子沙取祿路並為把截將、西南夷部巡檢。
八年,俞州獠寇南州,獠酋阿訛率其黨奔個恕。熊本重賞檄斬訛。訛桀黠,習知邊境虛實,個恕匿不殺,詭降於納溪。訛得不死,甚德個恕,為伺邊隙。會個恕老厭兵,以事屬乞弟,遂與訛侵諸部。
十年,羅苟夷犯納溪砦。初,砦民與羅苟夷競魚笱,誤毆殺之,吏為按驗。夷已忿,謂:「漢殺吾人,官不嘗我骨價,反暴露之。」遂叛。提點刑獄穆向言:「納溪去瀘一舍,羅苟去納溪數裏,今托事起端,若不加誅,則烏蠻觀望,為害不細。」乃詔涇原副總管韓存寶擊之。存寶召乞弟等犄角,討蕩五十六村,十三囤蠻乞降,願納土承賦租。乃詔罷兵。
元豐元年,乞弟率晏州夷合步騎六千至江安城下,責平羅苟之賞。城中守兵才數百,震恐不能授甲,蠻數日乃引去。知瀘州喬敘要欲與盟,遣梓夔都監王宣以兵二千守江安,仍奏以乞弟襲歸來州刺史。韓運遣小校楊舜之召乞弟拜敕,乞弟不出;遣就賜之,亦不見;而令小蠻從舜之取敕以去。喬敘因沙取祿路以賄招乞弟,乃肯來。
三年,盟於納溪。蠻以為畏己,益悖慢。盟五日,遂以眾圍羅個牟族。羅個牟,熊本所團結熟夷也。王宣往救之,蠻解圍,合力拒官軍。宣與一軍皆沒,事遂張,ㄞ召存寶授方略,統三將兵萬八千趨東川。存寶怯懦不敢進,乞弟送款紿降,存寶信之,遂休兵於綿、梓、遂、資間。
四年,詔以環慶副總管林廣代存寶,按寶逗撓,誅之。熟夷楊光震殺阿訛,詔林廣與光震同力討賊。乞弟恐,複送款。帝以其前後反覆,無真降意,督廣進師。廣遂破樂共城,至鬥蒲村,斬首二千五百級。次落婆,乞弟乃納降。廣盛陳兵以受之,對語良久,乞弟疑有變,引眾遁。廣帥兵深入,會大雨雪,浹旬始次老人山,山形劍立。度黑崖,至鴉飛不到山。五年正月,次歸來州,天大寒,然桂為薪,軍士皆凍墮指。留四日,求乞弟不可得。內侍麥文丙問廣軍事,廣曰:「賊未授首,當待罪。」文丙乃出所受密詔曰:「大兵深入討賊,期在梟獲元惡。如已破其巢穴,雖未得乞弟,亦聽班師。」軍中皆呼萬歲,曰:「天子居九重,明見萬裏外。」乃以眾還。自納溪之役,師行凡四十日。築樂共城、江門砦、梅嶺席帽溪堡,西達氵育井,東道納溪,皆控制要害。捷書聞,赦梓州路,以歸來州地賜羅氏鬼主。乞弟既失土,窮甚,往來諸蠻間,無所依。帝猶欲招來之,命知瀘州王光祖開諭,許以自新。會其死,於是羅始黨、鬥然、鬥更等諸酋請依十九姓團結,新收生界八姓、兩江夷族請依七姓團結,皆為義軍。從之。自是瀘夷震懾,不復為邊患。沙取祿路死,子鱉弊承襲。
政和五年,晏州夷蔔漏叛,砦將高公老遁,招討使趙討平之,授鱉弊西南夷界都大巡檢。事見《趙傳》。